《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章 我曾经是个女魔头。 这是修仙界封的,正道魔道公认,绝对不是我为了耍酷信口开河。而且私心里我也承认他们这么喊,因为我确实就是个女魔头,罪大恶极的那种,绝对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洗白的。 当然了,我既然说了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洗白的,那就说明,假如你们有耐心听我讲一个算不上很长的故事的话,那么我还是可以被洗白的。毕竟苦情反派一向是众人的爱啊,有了一个凄惨的遭遇之后,做坏事报复世界也不是不能理解的嘛。 我的经历是真的惨。我觉得讲完故事你们八成会很爱我,就像你们爱夜神月、伏地魔、玄霄、李莫愁等等的人物。这种爱绝大多数是出于对不幸的同情,对悲剧的怜悯,出于你们被触动的恻隐,其实跟我这恶人屁关系没有——所以很多反派厌恶这些情感,觉得自己被轻视,觉得受到了侮辱。 但我不会,说真的,一点也不。 很多次被逼到绝境了,最初被折磨到极致和后来被大群修士围攻的时候,我都在心里自娱自乐地想,要是我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估计文下已经有一大堆姑娘嗷嗷哭着打滚卖萌说大大别虐主了吧……这么想真是挺开心的,那些和故乡有关联的东西都那么美好,美好得让我不敢多想,怕用光了那一点点快乐。 哎对了,我是穿越的,穿到修真界之前刚上大二,才十九岁。 魂穿。被我穿的是个超级大美女,正闭关筑基,然后筑基成功就成了我,再然后出门历练,就被抓了,成了个炉鼎。又过了几十年,我偶然得到一部魔功。 修炼变得很容易,这魔功太挂逼了,杀人修为就蹭蹭往上涨,杀的人越强,涨的越多,要不数量大也行。 没什么好说的,就一个字,杀。 和我有仇的全被我杀了,来找我麻烦的我也杀;被杀的人亲友师徒找上门来,一言不合——也不可能合,又是动手,又是杀。这种凶悍的行事让我威名大振,同时也引来了大量窥探的眼光,不同寻常的进阶速度将我推上了风口浪尖。 贪图魔功的修士接踵而来,割完一茬又来一茬,源源不尽、滔滔不绝,我难得片刻喘息,不是在和人玩儿命,就是在运功调息。可能是因为每次进阶后都有足够的“陪练”,原主的筑基期又基础扎实,我的修为都是实打实的硬货不说,越阶杀人也是常事。 但这部功法也有很大的缺陷,修习之后,我既不能吸收天地灵气,也不能服用丹药,甚至无法使用法器,只有杀人一条路可以走。 想我这一生,受过很多苦,但犯过更多的错;经历过地狱的折磨,但更享受过位高权重;很多人在我变坏的路上推波助澜,但我也受到了很多帮助,不是没有机会回头。我是很惨,但是这不是我变坏的借口,这只是其中之一的理由。 哪怕是最初让我陷入悲剧的源头,被抓的那一次,也不是没有机会躲过。 主要是我蠢,没有出行经验,傻乎乎的,就被骗了。 这事儿我后来思考过,想来想去只能归结为运气不好。首先我在和平年代出生,家里千娇万宠着长到十九,着实没办法像原住民一样时时警惕;其次虽然实力是筑基期,可压根儿不是我自己修的,还没多少原主的记忆,顶多能发挥出五分;最后筑基期历练是门派里的死规矩,不能晚去,不能不去,躲也躲不过。 这三点都是客观条件,而遇上抓我的那个散修是突发事件,两者一相结合,我就栽了。 栽进了泥潭,再也没出来过。 我是很惨,但是惨不是我报复世界的理由,在修真界出现什么骇人听闻的悲剧都不用大惊小怪,因为“修真”是那么一件着力于“自我”的事情,而“自我”当然也会有很多种。我所经历的何尝不是一种修行?所以修出的,也是真实的“自我”。 我选择了杀下去。 别看我做了无数伤天害理的事儿,灭人教派、屠戮凡人,但其实我三观算是蛮正的,我知道这么做不好。只是当时心里被戾气充斥,满心的恶念。 我可以回头的,中途也不是没想过。但是我,我脆弱、懦弱、软弱,摔得太惨,就爬不起来了。 有一年我赶上松石寺讲佛,主讲的还是神光和尚——佛家天才,五百岁的元婴,没事儿就修订佛经,几万年才出了这么一个。打个比方的话,他就是十岁修完博士学位,然后十五岁开始天天修改相对论的那种天才,我作为一个修魔功的作弊者心里是很崇拜他的,加上讲佛的时候寺里不允许打斗,我就跑去听讲。 结果听完了我拍拍屁.股走人,还没出十里呢,就被神光拦住了。 “道友大善。”他说,“何不放下?” “……你哪儿看出我‘大善’的?有病得治。”我说。 他慢吞吞地说:“和尚讲佛,有人听得,有人听不得。” 哦你说你歌颂真善美那段儿啊。那时候我想了想,短暂地回忆了自己波澜的一生,真心实意地回答他:“你说的都对,但我不听你的。” 就你那点儿话就想感化我?你当我现代心灵鸡汤白读的?我知道“宽容才是真的放下”、“不要把自己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换成名人名言就是“生命中最伟大的时刻不在于永不坠落,而在于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和“与恶龙搏斗者,亦成恶龙”;我看的心灵鸡汤那是多如牛毛,连应对的话都随手就来。 所有的愤懑只有杀死仇人的时候才会宣泄,说教都是狗屁。 要是能轻易就放下,那我多对不起受伤的自己。 不过我没说这些,说这些只是徒添烦恼。我自知毁掉我的不是别人施与我的恶行,不是强者吃掉弱者的环境,不是无休止的争斗和死亡给我的力量。是的,它们是一部分原因,可它们不是全部,只是催化和促进的契机。 毁掉我的是我自己。 神光行了佛礼,我还他一礼。 后来我们断断续续又遇见几次,多是我被围攻,而他两不相帮,或是暗地里助我一力。要是我刚穿越的时候就遇见他这样的人有多好呢?假如我没有被抓,事情不至于此。这构想常常令我心生怅然,但世事如此,总是不得人意。 而我尤其倒霉罢了。 为什么我会想起神光?从筑基到化神,思来想去,他是唯一一个毫无私心地帮助我的人,原因仅仅是佛家的仁慈。 我在这世界游荡三千多年,最后竟只有他可以心无旁骛地怀念。 劫云散去,金光乍现。我听见有人惊呼“那女魔头居然过了天劫!”,有人叹“天道不公”。 今生今世,如幻如真,如梦如烟。 飞升的雷劫持续了一月,九重天雷炼体,比不过心魔锥心刺骨。 画面倒转,又回到那一刻。 “道友大善。”神光说,“何不放下?” 好哇。真是佛子。一句话,困了我两千年。 谢你了。 那些曾经的痛苦已经模糊,我不肯原谅,然而仇恨带给我的毁灭性的打击和崩溃,终于也将我重组。 我不肯原谅,但也不再恨了。 天边有云蒸霞蔚,有异香扑鼻,闻圣音奏起……我疲惫地闭上眼睛。 以一颗凡人的心度过三千年已经是我的极限,我太累了。 让我死吧。 但前面我怎么说来着?世事总是不得人意。 我、特、么、又、回、到、了、大、二、穿、越、前。 贼老天!!! 你是看我有多不顺眼!!! 第2章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第3章 徐晶晶住在市中心,中途要转一班地铁才到。 周五下午我们都没课,徐晶晶打电话过来,约我吃完午饭就走,“这样可以到得早一点,按照平常我到家的时间,天都黑了。”她解释,“虽然是市中心,但是公寓年代久远,路窄灯暗的,和白天看起来是两个效果。” 我乐了,“什么效果?富贵乡和破落户?” 她认真地说:“不是,是家里长短和恐怖片。” 家里长短和恐怖片……姑娘你摊上我这么个室友真是祖上积德。 “那不要紧,我不还住一晚上吗?你就按你平常的来办,不用为我打乱学习计划。”我说,“吃了晚饭再走?” 徐晶晶的声音立刻欢快起来,“别,别吃!到时候买个小面包对付对付,把肚子留着,我带你去一家老饭馆儿吃面。我每周五回家都会去吃宵夜,那面条都是手工擀面,汤是牛骨汤,味道可棒了!好吃的都在深巷里,一般人都不知道!” “好好好,”我一叠声应了,“回见。” 我挂了电话,在水杏盛情邀请下加入她的游戏队伍打副本。用的是她的小号,说是小号,也差不多满级了,前两天我半夜闲着没事问她要的,水杏还担心我不会,围观我仇杀后惊为天人,死活拉着我下本。 渣游戏到下午六点多,我出门和徐晶晶在学校东大门碰面。一见我,徐晶晶就惊呆了。 “英英啊,以前也没见你这么……这么招人啊。” “哪里招人了,衬衣牛仔裤运动鞋,我是不是还要带个口罩围巾啊?”我说。 呵呵呵,特么哪家炉鼎不招人?哪怕是冷若冰霜的性子,功法一练,也能给你养得谁见了都想撕开衣服,何况我不是冷艳那一款。 我还不至于心情变糟,可情绪也好不了,憋闷得说不出话来。过了那么久了,要说耿耿于怀,确实是没有,成了炉鼎不算是我遇见的最坏的事,哪怕在修真界也是如此,最坏的是被杀了炼魂。而就我的心理而言,好歹是被陌生人坑对吧? 再摸着心口说句不要脸的,修真界还真没有长相猥琐的啤酒肚中年大叔,坏人甚至极其美貌,极具魅力。那些龌蹉货色,一般没几下就被名门正道灭了。 实事求是地说,我曾经的主人还算是我的师父。 他教会我察言观色、巧言令色、善用美.色,向我展示那个世界最黑暗、最腐烂、最残酷的部分,他教导我修行——虽然是为了从我身上得到更大的好处,他是我任何方面上的启蒙者,尤其是性,如果不是之后我会很虚弱,每一次都称得上极乐。 有一段时间我真的爱他,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罢,吊桥效应也罢……我觉得主要是看脸。 最坏的坏事,是友人的背叛,是师门的追杀,是挚友的死去。 只是成为炉鼎确实不算好事情,我那时又小又天真;而且具有糟糕的特殊意义——作为我悲剧的开端。 我和徐晶晶步行去地铁站,途中买了点零食,上车之后一边聊天一边吃,共用耳机看搞笑视频,近两个小时的路程,倒也不枯燥。 出了站,果如她所说,天都黑了。 先头一段路车水马龙,走着走着,路越来越小,灯越来越暗,像一豆烛光,小而静止地照亮周围一小块。人声也渐渐轻微,最安静时,能听见两个人的脚步。 “不要怕,就这一点路不太好,再走五分钟就到面馆了,到时候就亮堂了,人也多。”徐晶晶可能是担心我害怕,率先开口安慰道,“待会儿你到了面馆,就觉得这些都是值得的了。” 晶晶啊,我不怕。我主要是担心你。 我停在路中,“你先去吧,晶晶,直走是吧?我等会儿跟上。” “啊?”她说,“你……你憋不住啦?这里也太……那什么,再往前走走?但是店里也没有厕所……” 我无语,但没反驳,只催她:“快走,我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 这是真·实话。可惜晶晶她不懂。 我回到了此世,现代是末法时代,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法。而无论怎么说,我的确渡了最为严苛的九重天劫,八十一道天雷和心魔劫——朋友们,那可是实打实过的!我特么因为功法连个能用的灵器都没有!辅助的丹药也没有! 我特么是真仙啊!不是我一回来我就不牛了好么!只是我结印自封好么!要不然我担心什么! 朋友们,你们可能比较相信科技,但我们心平气和地计算一下,八十一道天雷(杀孽深重的加强版,立方倍上涨强度,和地球上的雷不是一个品种)持续一个月都能扛过去还不重伤,哪怕是地球上的所有核弹一块儿上,也弄不死我,而我呢,弄不死我,我就能弄死所有人。 我的等级是真仙级别,但是攻击力和抗打击力基本和大罗金仙持平,真发起狠来除了圣人我都敢揍。 ——末法时代,圣人在哪儿恐怕只有圣人和天道知道,剩下的也被削弱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奇怪我这是怎么回事儿的……按道理我睁眼那一刻天道就得想法子折腾我了,但它压根儿没管我……但它又有事没事盯着我……动作还呢么明显,我法力封到筑基了都能感觉到。 弄死我还好呢。 起码天道出手,肯定滴水不漏。 晶晶走远了,我等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从后边揪出一个人来。 被我拎出来的人反而吓了一大跳,“你……你干嘛?” “反正不是你。”我懒洋洋地答了,用食指抵住他猛地刺来的刀尖,轻轻推了回去。 刀尖的位置还挺准,正对心脏。这一刀砍实了,十个人得有十个活不了。 他大惊失色:“你是什么人?!” “朋友,何必想不开呢?你说你是不是倒霉,我看着都不忍心。”我不理他,自顾自叹了口气,“全世界有那么多人,你想杀谁不好,盯上我室友。我跟你讲,你哪怕是刺杀美帝总统,都没有想杀她来得困难。” 他用关爱傻狍子的眼神看着我。 我知道你不信,还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你要真信了那才有鬼,不是精神问题就是智商问题。 我也懒得解释,我只是想说说话。 这是我的习惯,嗯,是个恶习。但没办法,只有在杀人之前,才是我最放松的片刻,我的敌人们——和我作对了几百年或者只是听说我——奄奄一息,神志清醒地和我说话。 我会说很多东西,说说最近做了什么,漫无目的地吐吐槽什么的,还常常会泄露相当重要的消息。我前面就讲过了,我是个修士,但我却没有修士的心,我做不到高来高去,做不到清苦寂寞,我闭不了关,我需要热热闹闹的人群和聊天打屁。 我当然也有朋友,可他们也要修炼,闭关无岁月,入定几百年的不在少数,我不能经常和他们联系。 漫长的时光里,只有追杀者和我说话。 所以你能想象得出,我对他们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意。杀他们,一则功法所致,二则不放虎归山,三则习以为常。 这简直成为一种条件反射,杀人的念头在我心中代表愉悦。 我想了想,首先问他:“你为什么要杀徐晶晶?” 他警惕地与我对峙,我耐心地等待着他的回答。良久,他才说:“你怎么知道我要杀她?” “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你没我能忍。” 我不假思索,话已出口,却突生怅惘。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因为我曾在这样的忍耐里度过了两百年。宛如时光倒转,好像又回到从前,那个男人揽着我,亲昵地吻我的嘴唇,他说“有些人就是这样,只有死亡才能终结他们的仇恨。” 他赠我的匕首,最终斩开他的金丹。 他曾是对我最坏的好人,后来他是对我最好的坏人。 我初恋是虐恋啊,两百年的虐恋,特么想起来就心口疼。 “你不问我是谁?” 要是往日我还挺乐意多扯几句的,回来了积了满肚子的话没处倾吐,不管听者是谁吧,我说得爽就行。只是我忽然间失去了说话的兴致,就像我失去了活着的兴致,宁愿去死。 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我也不在乎你是谁,因为在我面前,你只有一个身份。 我摇摇头,把他轰成了渣。 傻叉,一般情况下,听我说了真心话的人都要死你造么。 我跑出小巷,拐了个弯,远远看见徐晶晶向我招手。她面前和对面摆着面碗,笑容明亮活泼,毫无阴霾。 “英英!快点!面要糊了!” 我高声喊:“帮我拌一下!就到了!加麻油!” 啊,又是和平美好的一天呢。 第4章 在修真界呆的太久了,我杀了想杀我的人,会有人为我杀了的人来寻仇,寻仇的方式无非是陷害、追杀——归根结底还是追杀。 久而久之,我忘记了还有别的报仇方式,起码在现代有。 也许我该停下来听听想杀晶晶的人是谁再做反应。但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就算我知道了他是谁,还是会照杀不误。 开玩笑,我是开了挂修真,可我的道心是白修的吗?三千年,足够我翻来覆去怀疑自己、痛恨自己、厌恶自己、恍然大悟释然自己起码五十遍。既然走杀伐道,在我眼里就没有不该杀的人,没有不能杀的人。 残忍对吧?变态对吧?神经对吧?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觉得无法接受对吧? 我也这么觉得。 在最初,我对此嗤之以鼻,就像人们总是避免想想自己身上可能发生的厄运,就像一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孩子对饥饿不以为意;后来发生的事,你们大概也知道。 修真就是这样。吐纳灵气,参悟天机,那种纯粹存在于“个人”体内的力量会让人霍然生出凌驾于众生之上的超脱,随之而来的是超脱所塑造出的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凡人便如草木,或者更甚——凡人和修士皆如草木,砍完了这一茬,总还会再长一茬。 这不能说有什么错。哪怕是凡间,皇帝和百姓也有不同的世界观吧?后者对前者来说,难道不是贱如草芥的吗?遑论修士和凡人了。在我的意识里,他们压根是两个物种,并且是和我不同的两个物种。 修真界给我的思想冲击是毁灭性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不再认为这样的思想残忍、变态、恶心了。 因为即使是最残忍、最变态、最恶心的人,也会在意别人的看法,顶多在意的部分和常人不同;可是每一个想问鼎大道的修士,当他们行走于人世,就像老虎路过河流,是的,河里风光大美,变化万千,可河流与老虎并没有什么关系。 他们并不将凡人看作同类,于是杀死凡人与杀一头猪、一只鸡、一条鱼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是“道”的表达罢了。 同理,救人也一样。 我终究还是被同化。我是说,我依旧理解、认同、欣赏凡人的道德观,诸如尽可能地传播善意,诸如心怀美好的爱,诸如不轻易伤人。因为我知道凡人的单一个体是脆弱的,他们需要团体的庇佑和保护,也能因团结造出奇迹。老实说,这才是人道大兴的正确方式——修士伟大的成就终究只是个人的,至多不过兴一派;而不影响凡人,就不影响世界的根基。 但怎么说呢?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就像乡镇的人误入大城市,不习惯那里的冷漠和繁华,可既然人生中的多数时间都在大城市里度过,在那里摸爬滚打、哭了又笑,挣下偌大基业,这个人仍旧爱他的家乡,但在所难免的,他总归与乡镇里的人不同。 周末事件的后续在三天后一一展现:徐晶晶的留学资格迟迟下不来,奖学金要换人,社团的活动申请怎么也过不了。她最近很少去图书馆了,总是神色匆匆,形容憔悴,却是因为更严重的事。 她父亲的工作出了问题,据说是上面点名要查他。 这些是李衿告诉我的,她一向神通广大。 “你知道高瑜亲的那个男的是谁吗?”我说,“和他有关。” 说真的,人的心理委实叫人想不通,我已经算是相当丧心病狂的变态了,都搞不懂那男的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杀徐晶晶。他明明很喜欢徐晶晶,以我丰富的经验来看,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更类似“瞻仰”、“敬重”。 扯鬼咧,因爱而杀在变态界屡见不鲜,可杀死崇拜的老教授是个什么节奏?搞笑吗? 李衿古怪地看着我,“他叫楚博艺,是楚博雅的弟弟,但是知道的人很少。楚博雅你知道吗?算了,你平常也不关注经济,反正就是很有钱很有权的人。你确定和楚博艺有关?你把他怎么了?他失踪三天,他哥就筛沙子似的在全市筛了三遍。” “你怎么猜到是我?你又什么都猜到了?” 她光棍地摊手:“又没证据,你要死不承认我也没法子啊。” ……我干嘛要死不承认。 像你这样工于心计、一肚子黑水儿、满脑袋弯弯绕绕的漂亮女人,我杀了不知多少好么。 但你和她们是不一样的。 我用简洁的一句话来描述具体情况:“以后没有楚博艺这个人了,所以晶晶的事怎么解决?” 李衿好悬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你什么意思!”她压低嗓音,紧张地左顾右盼,“你别吓唬我!这可不是好玩儿的!”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啊,安啦安啦,放心好了,我办事牢靠得很,保证万无一失。你没证据,别人也找不到证据。” “这是证据的问题吗!人家只要怀疑到你就能折腾你了!你看看晶晶,公派留学没戏了,奖学金没了,领导位置坐不稳了,没准儿连毕业证都拿不到,人家讲究证据了吗?” “诶你一说我还奇怪呢,晶晶摊上事儿了,我身上也没个响,这是排除嫌疑了?” 李衿盯了我有十秒,无力地垂下头,“你怎么就这么心大呢……” “你不也接受良好吗?”我懒洋洋地说,“五十步不笑百步啊我跟你说。” 我说了嘛,我们寝室真的是和谐友好的大家庭。不论是哪一个人身上出了事儿,小伙伴们都会踊跃报名,争相伸出友谊之手。虽然家庭成员真的有点奇怪,可我这么个活久见的人物了,朋友有点儿奇怪算什么? “这事儿你别管了,唉,还以为你是大智若愚,结果是个猪脑子。”李衿忧心忡忡地说,“等我再打听打听,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打了个呵欠,随口回她:“猪脑子过得好啊,猪脑子就是大智若愚。晶晶的事儿你也别太着急了,人家正主都不着急,你急什么?真需要帮忙了,她又不是开不了口。” “听你的歪理。没心没肺的。”李衿说,“哎,你去哪儿啊?” 我拎着挎包,头也不回:“赚钱去。” 回来的这两周,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存款,目前浑身上下所有卡包括饭卡水卡加起来,一共只有四百二十一块。 我都三千多岁了,要生活费是为了稳住爸妈,要零花钱还像什么话?再说我花得太快,零花钱也不够我用,是得找点路子弄钱。 我招了辆车,叫司机往奢侈品店扎堆的地方开——我还真不知道有钱人都在哪儿。车子启动,司机乐呵呵地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哎哟,姑娘这是要钓金龟啊?” “您是变着法儿的夸我漂亮呢吧?谢您了。”我说。 “别介,您当得起夸。不是我吹啊,姑娘,我开了二十年出租,什么人没见过?那些一天一个脸的不化妆跟鬼似的,要我说啊,就数您是个真标致人儿”司机麻溜一打方向盘,咂摸咂摸嘴,“说句不当听的,您这样的人,就得有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 ……我可不就是被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不,还不是金银珠宝,是灵丹妙药,凡人吃一粒就能踏仙途的灵丹妙药。 在更多的回忆汹涌而至以前,我强行按捺住思绪。 下车的时候,财产缩水了足足一半。 我先是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块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踏入的地方,尽管也被它们的高卓和精炼打动,可到底是最初十九年的记忆作祟,因而作为修士的部分却对此不以为然。 再怎么,比得上水晶宫? 第5章 说起来,修真界千差万差,却有现代拍马也比不上的好处。 远一点的,普通人想也想象不出的飞天遁地、剑气千里,威能如一语出而牧野寂,黑幕上瀑布般的繁星,绵延万里的火海,巨树繁衍出一个天地;近一点的,那边的王公贵族,刺天的悬崖被削平作为宫殿的基底,黄金铺地、水晶做壁,香醇的酒液里泡着妖骨,妃子用清泉沐浴…… 那个世界啊,怎么形容呢,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修士就不说了,凡人的高层才是真的有好日子过。“修仙”这念头跟佛教一个作用,安定民心,给水深火热里的人们一个大饼子,活得再苦也有个盼头;不可能推翻有修士撑腰的皇族,下面的人不会想着起义,做个法就风调雨顺的,皇帝大臣天天就是寻欢作乐。 一群傻逼。都那么有钱了,不知道发展科技,只知道酒池肉林——那可是真·酒池肉林,足球场那么大的酒池,还不是最豪华的,这玩意儿属于标配,跟那什么,学校里的课桌一个地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曾经有过的一个南方的国家,君主好乐,于是满国上下的读书人都会填词谱曲,满国上下的农人兴致来了都能长歌,哪怕是乞丐在地上捡了一片叶子,也能吹上一支小调,稚童则拍着手唱着歌嬉戏;走在路上,乐声不绝于耳。 每逢国宴,万人在酒池旁鸣奏,琴、瑟、笙、箫、筝、鼓、埙、缶、筑、排箫、箜篌、筚篥、琵琶、胡琴、编钟一齐发声,宫女吟唱、臣子长啸—— 那样恢弘壮阔,如同长虹贯日;又兼具细腻柔美,如同羽衣织锦。 宛如无上妙法,妙入毫巅。 只有□□制时才能推行和崇尚艺术到如此地步,为了一个人的喜好而倾国之力。 我承认我曾无数次觉得自己爱上那个世界,无曾数次为它热泪盈眶。 可我知道我不会。 在那里,凡人是真的命贱。最底层的百姓家,生下来七八个,只有一个能长到成年,活到四十就算是高寿;活下来的呢,形容枯槁,未老先衰,浑身是病,年轻人日夜辛勤劳动出的健壮的身躯,到老了,全成了一坨坨松弛烂肉,堆在佝偻的骨头上。 最严重的是,在这样畸形的社会环境下,每个人都那么斤斤计较、铁石心肠,那些数也数不尽的家里长短,多是谁拿了我一根葱谁缺了我一颗蒜的小事,那种穷困的人才有的欺善怕恶,秃鹫一样贪婪的、时刻蠢蠢欲动的眼神,能烦得你恨不得大开杀戒,把这些腐朽的人统统弄死。 触目惊心。 那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唉,想我当年刚穿越的时候是多么雄心壮志啊,心心念念指望修炼有成了,有本事破碎虚空了就回家,结果天道爸爸坑什么似的可着劲儿坑我。 虽然最后我还是回家了,可我怎么就这么不爽呢?!我吃的苦比饭都特么多!也是没谁了! 不想了。再惨也是过去。 我选一家珠宝店进去了。 里头——百来平吧,装潢倒也还好,和修真界的飘渺仙气比不了,但那么一排排的柜台里摆着在打光下璀璨生辉的钻石,也有点与众不同的奢华样子。 店里大多是女人,少的几个男人也是陪着女人来的。女人又分两种,一种特别好看,一种特别有钱,又好看又有钱的这次没有。 我环视一圈,然后几步走到一个提着袋子的有钱女人身边,亲亲热热地环住她的手臂,顺着她的步子又往外走。因为动作利落,所以没有引起店里客人们的注意,原本看过来的柜台姑娘也收回了视线。 女人皱着眉头扭头看向我,微微后倾,手臂无意识地推避,但也只那么一下。等到我看似温和实则强硬地碰到了她,她的手便僵住了。这么半挽半扶的,在她的半推半就下,我坐上了她的车。 一路上车子无声地行驶,我不知道她要带我去哪里,但无所谓,我知道结局必如我所料。 闲来无事,我转过头饶有兴致地打量她。这女人在我的目光下坐立不安又强自忍耐,厚厚的粉底遮不住她泛青的脸色,口红下倒是看不清她的唇有没有发白。她死死抓着方向盘,保养得白嫩如少女的手背青筋暴起。 我安慰她:“别紧张,啊,这事儿简单得很,我能解决。” 她背上覆了一层黑气,涌动缠绕,像藤蔓般伸出的枝条勒紧她的脖子,盖住她的口鼻,看着是效果很恐怖,其实只有让她心烦意乱、夜不能寐的一点小作用,也就她是个女人才中了招。中了招也不算什么,稍微过个十天半月的,那怨气自己也就散了。我主动走过去,除开确实需要钱,还有一个原因。 那股怨气上隐隐约约的,能看出一张年轻的男人的脸。 就是那个被我轰成渣的男人的脸。 这倒是有趣了。那男的不敢找我的麻烦,理所当然;可他缠着他的母亲干什么呢? 今天来这一下真是太值了,既赚了外快又能解决徐晶晶的事儿,果然嘛,我一个走杀戮道的,没事儿干起什么卦。出门前心血来潮问吉凶,想着反正天道盯着我嘛算得可能比较准,天道居然给我一个空白——空白是个什么鬼哦?!没有这个卦象的! 天道爸爸你又是走什么路数!? 车停在别墅门口,这女人抿着唇,却怎么也不肯再往里开。索性地方宽敞,她爱停着也就停着了,短时间内,也不会有人来找麻烦。 我换了个姿势,侧坐着,露出一个笑来,柔声问她:“好啦,我在这里,不要怕。现在,来告诉我……” 带着新鲜出炉的转账回寝室时,天才擦黑。 寝室一个人都没有,水杏早先就说过要去隔壁市打比赛,徐晶晶这个点在图书馆。李衿肯定是又出去浪了,她老这样,课也不去上,天天在外面浪,一到期末就走关系,每门课只求擦着及格线过,老师们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不为难她。 客厅那么点大的房间里空落落的,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这是我回来之后头一次一个人在寝室。 于是赚到钱的喜悦,浮萍一样倏而没了踪迹。 啊,我想,这感觉,真不太好。 在那个世界,我是个过客,可在这个世界,我好像也只是个过客。在没有人的时候,我好像老是在想那边,在想修真界,在想那些大悲大喜,大恸大怒。 但这微末般的悲春伤秋的情绪很快便被我抛到脑后。我换下了出门穿的及踝裙和高跟鞋,穿上一身运动服,揣上卡打车去了宠物店。 这家店的规模颇大,占了三层楼,是附近最大、设施最齐全的一家宠物店。一楼是宠物及其周边售卖区,二楼是美容区,三楼是宠物医院。我的目的地是三楼,不过一如既往,我先从一楼往上。 首先迎接我的是鹦鹉八哥,声音或稚嫩或粗噶,嚷嚷着“欢迎光临”“老大老大”“小妞看我”(……),吵得不可开交,我只好一边说“安静安静”一边摸摸他们的羽毛,很容易安抚好了。最激动的是狗狗们,两脚站着,用前爪扒拉笼子,一边叫一边疯狂地摇尾巴,“哈哧哈哧”地喘气,我也一只只地搓搓头拍拍背。 猫儿就难缠得多了,非得要我好好揉揉下巴,就着我的手吃点儿猫粮,爱娇一点的还要绕着我的手缠来磨去,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小声嗲嗲叫着,放我离开。 还有仓鼠、兔子、松鼠、小狐狸和龙猫,还有蛇、蜥蜴、蜘蛛,但数量少得多了,而且他们也不磨人,多半有一点接触就满意了。 等上了第三层,已经过去将近两个小时。 第6章 身为一个从不剁手的女人……天呐,这么自称为什么有一种离奇的尴尬……总之就是那个意思,我购物很理智,从来不剁手。 所以虽然我的零花钱不算多,还爱买吃的,却有不少存款。 一回来就花光了钱当然不是因为过惯了好日子就开始大手大脚了,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我是说这种对财物的轻视,或者更确切一点,对财富的忽视。我很清楚钱这玩意儿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只是潜意识里没有把它当一回事,轻易地、毫无克制地使用了。 这笔钱花在猫猫狗狗身上了。 是这样的,刚回来的那一周我还比较恍惚,没事儿就大清早出门在周围绕圈子,绕来绕去地思考人生。我那会儿还挺想不开的,哦不,我就没想开过,反正那会儿是我心情最差的日子嘛,脾气也不大好,一点就着,为了不毁灭我心心念念的家园,只好见天在外面晃悠。 路遇:被遗弃的小猫x3,受伤的野猫x2,轻伤的流浪狗x5,患皮肤病的流浪狗x1,重伤的流浪狗x1,老得快要死的流浪狗x1,以及健康的猫狗若干。 我就把十三只动物断断续续送到了宠物医院。 付了钱,给它们清洁和修剪毛发,打疫苗,然后太小的喂奶,受伤的治伤,生病的治病,快要死的先吃点儿流食养着。 这事儿其实做的时候我心情也蛮微妙的,你们懂的。都是明白人,我坏事也做尽了,装什么大尾巴狼呢?要真内疚,大不了一辈子投身社会,天天做慈善,为祖国光复做贡献,你说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算个什么事儿? 而且老实说,我觉得我做得不好,但我还真的不内疚。我也不会假惺惺地,事后又痛哭流涕说当年是被逼无奈——要真是被逼无奈,我直接就去死了,也不碍着什么。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 或者说,我为什么老是抗拒不了那些蠢萌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渴求和期盼呢? 讲真的,动物不会掩饰、不会背叛,主要是因为以它们的智商还做不出来那些事儿。它们傻乎乎的,所以往往只能专注于一个人、一件事,而非它们天性忠诚。 真奇怪。我为什么还忘不了那几个妖族朋友。 明明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了,我已经能够很豁达地承认,在修真界的那种环境下,不相信人族才是妖族的正确做法——毕竟不是谁都像我,拿妖族的内丹和躯体没用——不相信我的友谊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就像猪不会相信屠夫,因为屠夫喂它吃的,要它用命去还。 他们也不应该相信我。因为一旦在心里培养出“也有对妖族有好的人类”这种念头,他们会在往后死得连渣都不剩;因为妖族的内丹可以助修士进阶,妖族的骨骼和毛皮可以炼器,妖族的血肉可以食用而无后患。 所以他们重伤后接受我的帮助都只是虚与委蛇,所以同行都只是迫不得已。 我能理解。我是说,我很难受,但完全可以理解。 保护自己当然是对的。 我真的超理解啦。但我真的超难受。 都是世界的错。 我又不蠢,我能感觉到,在最初,在刚被我救起来的那几年,他们真的相信我。 可怀疑的种子一直存在啊,存在于妖族的血脉里,要他们世世代代都牢记,甚至不需要谗言浇灌,只要有时间。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期待它们痊愈后围着我撒娇摇尾巴吗?不是啦,我没那么幼稚,也是真的没有耿耿于怀。我只是很难过,这种难过在那个世界贯穿我人生的始终,有时候它很浅很浅,藏在我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在我忘乎所以的时候,猛然冲出来,要我丢盔弃甲,要我涕泪横流,要我鼻青脸肿,要我狼狈不堪。 我恨自己看不开,恨得累了,又觉得没多大点事儿。 捡那些猫猫狗狗回来的举动像个傻瓜,可我一直都是个傻瓜啊。想想真是蛮值得自豪的,这三千年前后我有些变化,但这变化没有让我面目全非。 如果我不捡它们,它们会很快死掉;如果别人不是来害我的,我也不乐意他们死掉。 这个时间点,三楼只留下值班的医生,我同他打了招呼,去看我送来的猫狗。 它们被专业人士照顾得很好,三只小猫挤在一起睡得香甜,受伤不重的猫狗待在各自的窝里,皮肤患病的狗和很老的狗单独住在隔离间。他们都机敏地醒着,见我来了,低低呜咽几声,没有打扰别的小动物休息。 十二只都胖了,但很老的那一条狗却依然那么瘦。他太老了,无法吞咽食物,只能打吊针补充营养。 我陪着别的猫和狗呆了一会儿,临走前停到它的笼子外面。 这衰老的狗轻轻转头看我。 它太老了,又老又丑。毛发稀疏,皮肤起皱,眼神浑浊。我探手抚摸它,它的毛梳顺了,摸起来很枯,鼻子干燥。 医生告诉我,这是一条拉布拉多,它年轻的时候聪明又健壮,在同类中非常优秀,主人也精心照料它。它可能是临死时不愿主人看见,离家出走;也可能是太老了,忘记了回家的路。 “你好啊。”我小声说,“你是自己离家出走的对不对?” 你又没有老年痴呆,你只是老了,怎么可能忘记回家的路。哪里会有狗忘记回家的路呢?就像想回家的中国人,是绝不会放弃的。 我也不愿意死在爱我的人面前啦,我特别理解你,真的。 我们都很老了,只是你一看就很老,我看起来不老。两个老人想来是很有话可聊的吧?虽然眼睛花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 我摸摸它,好像看见了疲倦的,丧家之犬一般的自己。 “回去吧。”我小声说,“分离是很难过,可是生老病死,这些自然的规律,并没有什么可悲伤的。” 我也很想去死啦……真的,这和年轻人大受打击后丧失生活期望不是一回事,也绝不是一个悲观的、哀怜的念头。 只是我真的老了。 你看你这个样子,吃不下东西喝不下水,浑身病痛,呼吸都费力,都这样了,还活着干什么呢?是啦,有些人求生的意志无比强大,咬着牙挺着,是很勇敢和无畏,可坦然地,有尊严地迎接死亡,难道不是勇敢和无畏吗? 死亡只是一个结局而已,尤其是对一个老人来说。 它不能单纯地以悲剧而论,因为悲伤是生者的。 你活着就是为了生者啊。 我打开笼子,拔下针头,为它注入一点灵气。这条老狗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原地打了几个转,然后目标明确地朝着门小跑。 我赶紧跟上。 我一路跟着他跑,看着他不断加速,逝去的时光借助那一点灵气在他身上重现,在夜里昏黄的路灯下,他快得像黑色的闪电,帅到爆! 他冲进一家小区,值班的保卫高声喊:“元帅!” “汪!”他叫。 他把叫声远远甩到身后。 第7章 我的好心情简直隔着十里地都能闻到,在接受我连续两周的投喂后,李衿终于忍不住第一个问了:“你这是中彩票了?被人包了?” 寝室里只有两个人,她说话放肆了很多。我们四个没有派别,但李衿和我的关系要好一些,或者换句话说,尽管谈不上反感,徐晶晶对她的圆滑和私底下混乱的生活还是颇有微词的,而水杏呢,只有脾气,没有智商,所以李衿对她们相对疏远一点。 我笑眯眯:“没有啊,庆祝晶晶拿到公派资格嘛。” 李衿委婉地说:“中午你带回来的那一蛊老鸭汤,吃着像是风汇楼的味道……” 我笑眯眯:“就是风汇楼的啊。” 李衿倒吸一口凉气:“昨天的东坡肉,前天的糖酥鲤鱼,大前天的佛跳墙……” 我笑眯眯:“要么是风汇楼,要么就是我私下里找的小店,怎么样,好吃吧?话说你也真是能忍,吃过好的,再去吃食堂也没见你嫌弃。” 李衿说话都要破音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钱!” 我还是笑眯眯:“安心,安心,绝对不是什么不义之财。” 李衿喃喃:“原以为你是寝室里最傻白甜的,结果你的秘密最要命……徐晶晶的事是你帮的忙?能耐还挺大的啊。” “本来就是我捅的篓子,擦下屁股罢了。”我说,“说吧,要我做什么?最近我挺忙的,要不是急事就先往后放放。” 宠物店里的十二只还没找到处理方式,也是伤脑筋。猫倒还好,放生了也能活的自在,小一点的再养养,也能放生,可是狗放生了……那就是一个悲剧啊。稍微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猫不需要主人,狗却不能没有主人。 野猫是高贵从容的,但野狗却只有胆怯和仓皇。 而且拜灵力所赐,无论动物还是小孩子都粘着我。 感觉在那十二只小动物心里我已经是主人了……糟糕,原计划是想办法送人呢,现在对上它们的小眼神,都觉得完全无力反抗…… 要安置它们,就得买个房子。要买房子,里面还有宠物,就得住过去照顾,不然雇人的话还不如把它们都送出去。那么问题来了,寝室的小伙伴怎么办?爸妈那一关怎么过? 后者还好忽悠,前者……总不能叫小伙伴都搬出来和我住吧? 还是得想办法送出去。 李衿说:“你还有多少钱?我想买房。”她说了个豪华公寓的地址,“差不少才够付全款。” 得,必须得送出去了。 我停住,打量她片刻,她坦然与我对视。 我以前一直挺奇怪,为什么在外面心肝冷得像冻了几千年的冰坨子的李衿对我们这么好,修真界走了一遭才明白。 她身上缠绕着倒流的时间线和和混乱的因果,她的气息里带着强烈的仇恨、怨怼与不甘,换成大家都能看懂的说法,李衿是重生的,并且重生之前受过我们三人的恩惠,最终穷困潦倒、含恨而终。也就是说,发生在她身上的,是一个众人喜闻乐见的重生复仇故事,目测会he。 我于周易推演一道并不精通,所以也只能粗略看出上一世她活到三十九,未婚、无子,亲缘尽断、反目成仇。这命……诚实地说,以她面相,没有在幼年夭折,算是很不错了。 李衿的家境很糟。说四个词大家就懂了,农村,继母,亲戚,重男轻女。光靠着脑补都能想象出她挣扎着考到这座城市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知道她很拼,底线低,爱钻营,但没想到在这能人遍出的地界,她也能混得那么好。 别扯比什么道德观了,有些人衣食无忧,出去混纯粹是为富贵所迷,她们是不值得被谴责和同情的,我对她们也没什么看法;可是李衿不一样,李衿她要是混得不够好,乡下那一大家子儿什么腌臜破事儿都干得出来,她能被拆了骨头吃到肚子里,指不定哪天就被卖到山沟。 当然了,重生是有一定加成作用,但是她唯一的金手指就是重生,所以说到底还是凭借她自己的才智——因为命运这个东西,实在是过于坚韧,也同样过于脆弱,她重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改变她的人生走向。 要是有专注卜策的天师在这里,一定会对她的命运很感兴趣。 时间逆行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大概难度和成圣持平,因为牵扯到太多的因果,涉及到天下苍生,连圣人也做不到。只有天道爸爸能干出这种事来,就像只有天道能承认圣人成就圣位。 也就是说,她是一个非常珍惜的范本,观测她的命运,能近天道。 当然啦,要非常厉害的天师,才能看出端倪。 “差多少?”我拿出手机问,“卡号给我。” 李衿说了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和房价比起来只是个尾数。 “你还真有钱啊!”我惊叹。 “你有没有?”她问。 我收起手机,“没有那么多,过阵子给你吧。” 我在心里寻思怎么快速赚到一大笔钱,上次弄到的是我运气好撞上的,这次就说不准了……倒霉被怨气缠上的人可不多,有钱的就更少了——真是,我还没被钱这玩意儿难倒过呢。 “你哪儿来的钱?”李衿不放心地追问,“你有多少给我多少好了,剩下的我再想想办法。” “免啦,你把户口拿出来费了不少力气吧?赶紧买完,免得招惹晦气。” 她停了一下,问我:“不劝我买稍微差一点的吗?” 可你是重生的诶,你非要买,还一定要全款买,那肯定有你的道理啊。 我想了想,“没有必要。你想买,我有办法——那你就买最想要的好了。” 因为能顺应自己的心意,对你和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多么必须,并且幸福的事情啊。 李衿便意会了一般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我看了她一眼,也不明白她意会了什么。聪明人就是这点不好,心眼儿太多,见微知著的本事也强,你上街买瓶醋,她都能花上好几个小时咂摸你今天是吃螃蟹还是吃饺子。 这一点没什么不好的,绝大部分时候我都很喜欢聪明人,只是聪明人一般都不大喜欢我……毕竟买瓶醋回家后加糖兑水喝的,恐怕也没几个。 作为借钱给她的回报,我把猫狗的去处交给李衿处理,特别嘱咐她要找确定是要养的主人。收到我发过去的图片,李衿简直惊呆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猫猫狗狗的?还都是杂.种?” “捡的,贵的品种人能扔?就是串串。”我说,“串串怎么了?我捡的串串都聪明,通人性。你找不在乎纯不纯种的人收养。” 李衿点头应了。 我回头就开始琢磨怎么赚钱。 毕竟生活挺无聊的,当找个乐子呗。而且在有限的时间内弄到这么一笔钱,除了违法犯罪,还真没几个主意。 我对违法犯罪没有心理压力,主要是时间太紧了,连违法犯罪都不行,弄不到这么多现金是一说,赃物出手又是一说。像是别的渠道,我虽然大概知道招数,可又不熟练,总得先有一个半月的让我观察观察,想好怎么处理身份,然后才好下手吧? 显然李衿是等不了太久的。 然后我等到了那个我驱赶了怨气的女人的电话。 啰里啰嗦旁侧敲击了一大堆,表达了一个意思,说大师您是个有真本事的,上次那么辛苦您,我儿子想请您过来吃顿饭表示一下感谢,请您务必赏光,让我们尽尽心意。 这是送钱来了啊!我遵循常理推辞了一下,表示哪里哪里区区小事不足挂齿,随后果断答应了。 说起来,这家人也有点儿意思。 第8章 那女人给过我一张名片,虽然出门我就嫌拿着麻烦扔了,但还是记下了她的名字。 她叫赵漫沙,漫天的漫,沙子的沙。 这名字朗朗上口,听来通俗得烂大街,细细思索时居然有些美。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瞧着是温婉贴心那一款的,说话做事都慢条斯理、妥妥当当,不出彩,可谁也挑不出错来。 楚博艺是她的儿子,楚博雅是她的继子。 她是楚博雅的父亲娶的第二任妻子。 她那天情绪过于激动了,说话也颠三倒四,没几句就要痛哭一阵,全凭我好声好气地哄着才抽抽噎噎地又说上一会儿。也不是狗血的豪门恩怨,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她生了个儿子,却对继子更好,儿子失踪了,她感到很心焦。 这个为人处世四平八稳的女人其实没有那么聪明,她涕泗横流地一遍又一遍告诉我,她的儿子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孝顺,她是多么的爱他,多么的想念他……她抓着我的手,连连询问:“你知道他在哪儿吗?他每晚都要给我打电话的!” 所以说沟通不当真的会酿成很大悲剧的,可很多人就是不去沟通。 “他死了。”我回答。 这种事情其实很多见,母慈子孝,母子离心,两者同生共存,而前者又越发滋生出后者。和由爱生恨一个道理,性格和缓一点的,挨到老也就看透看开了,或者就这么无疾而终;性格激烈一点的呢,就不好说了——毕竟那是生身母亲,动不得刀子的。 赵漫沙和徐晶晶长得没什么相似,可二者为人处世之道,却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都叫人如沐春风,又叫人揣摩不着。她们两个人,不比别的常见的身形体貌相似,她们的相似是一种玄妙的神似,只有熟悉的人才能发觉。 那种由神情里透露出来的微小细节,好像相隔一条街道乍然相逢的谙熟背影。 这一遭替身梗要的不是身心,要的是命啊。 如此躺枪也是不得不服。 我敷衍地回应着赵漫沙的喋喋不休,在她要停下来时引导一下,而她的儿子化成的怨气在她的泪水和自白里渐渐变浅,恢复了一霎神智。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的母亲一眼,消散了。 他死了好几天,然而此刻,才是真正的死别。 ……所以为什么他先看的是我? 我坐在楚家大宅的客厅里,吃着水果,赵漫沙笑意盈盈地作陪。 “桑大师不必拘束,就当在自己家里。”她和颜悦色,殷勤备至,“先前实在是怠慢了,还望您海涵——您也知道,我的小儿子失踪了那么多天了,难免心烦气躁。” 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伤怀和阴霾,随后勉强地微笑起来:“不说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点小事故,没有赶上班机,一时来不了。原是我们请您来的,客人都到了,主家还没到,实在是见笑了。” “没什么,”我说,“缘分还不到罢了。” “您说的是。”赵漫沙应道,看上去心悦诚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随口应付一下。“阴煞”这种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缘分这样飘渺的玩意儿,她是不会信的。 无所谓,因为我也只是随口糊弄一下。我说了我不擅此道,那种到了一定级别后特定的“心神一动”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说不通。 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称为大师。感觉还真是难以言表。 通常别人都尊称我为真人,不加道号,因为我道号为妄作,连起来就是妄作真人。听起来极具讽刺意味,并且非常符合我的情况——当然,这是我的,而非被我占据身份的那个姑娘的道号。 这道号,是我曾经的主人为我取的。 他好看极了,好看得又像是红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记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缘故。往前往后统共三千年,我见过的真正在容貌气度胜过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余的也不过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实也说不准,我觉得他最好看,没准是因为我爱他。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爱他。 这太奇怪了,也太——犯.贱了。我又不是受.虐爱好者,不会为他的控制和使用产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会感到疼痛,会感到愤怒,会感到屈辱,会因为疼痛、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为什么爱他呀?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 真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电影和看小说最腻歪那种虐恋情深的情节了,智商喂狗的霸道总裁和没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缠缠哭哭闹闹,逻辑不通得逻辑不通这一点都成标配了。 一个人怎么能爱上一个让自己痛苦的人呢?这是违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恋情深可不会是脑残剧里的套路,那是一场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另一个人;而一旦另一个人对他表现出一点柔情,为了继续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报以更多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可我在最初,并没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么憎恶和恐惧那个世界,它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我的三观。所有的丑恶都是赤.裸.裸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在那里时常有孤苦无依的颤栗。在那之前我未曾见过如此鲜明的争斗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x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x”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第9章 一回寝室我就收到很大一笔转账,比上次多了很多,再稍微使点手段,李衿的钱能很快凑齐。 我不太能理解赵漫沙打的什么主意,好像我们也只是说了几句话,多是她长吁短叹小儿子怎么怎么样,也看不出多少悲伤。还有楚博雅古怪的行为,不仅不阻止,放任赵漫沙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不说,每次打完电话都额外再打一笔钱,不多,但架不住次数频繁啊。 弄得李衿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找了男朋友,男朋友还特有钱。 她表现得有点不正常的惶恐,我是说,她是个很不在乎男女关系的人,也觉得我不在乎。她好像很害怕我为了帮她把自己折腾进去,但那种害怕不是冲着我遇人不淑来的担忧,是那种……害怕死亡的害怕。 我有点儿好奇在她眼里我是个什么形象,我曾经有过什么未来,不过看她惨白着脸担惊受怕也挺有意思。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这就够了,我并不需要知道太多。 但对赵漫沙,我多少也有点儿看出门道。在她的眼里,似乎她的儿子还没有死,只是闹了脾气,离家出走。 与我无关。然而回报的薪酬着实不菲,我还是打起精神,尽职尽责地充当陪聊。 从她的口中,我也渐渐拼凑出一个阴郁却温和、安静却聪慧的好儿子形象。在她的口里,楚博艺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来,自己努力考上最好的医学院(就在我学校隔壁),年年都是年级第一。其间也不乏有对儿子不肯继承家业的抱怨,但总体而言,她是很为儿子自豪的。 一个母亲固然会对心目中的儿子有所美化,但我清楚,她并不是在粉饰太平。 楚博艺是个很不错的人,我知道。我也知道杀徐晶晶这件事,恐怕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坏事。 我更知道,很大的可能是,在他杀死徐晶晶之后,怨气得到宣泄,愧疚使他和母亲重归于好,他会成长为一个有良心且不惧强权的好医生;说不准夜夜梦回见到了徐晶晶,这份沉甸甸的愧疚会促使这个好人不断施予善行,不知会有多少人因此重获新生。 多有意思,这奇诡的命运,这奇诡的人性。 一个犯过错的好人,总会发奋和成长。 只是死掉一个徐晶晶。 老实讲,他要是另选一个人,我压根儿不会干涉。在我眼里,他找一个人替代母亲杀死,是很荒唐的——但我已经很明白,很多听起来“谬妄”的事情,也就那样,总就是发生了,没人能管得来。 偏偏是徐晶晶。 我讲过了,别人对我好,我都会记住。徐晶晶就对我很好,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世上真正能使我开心的人不多,所以每一个我都很珍惜。 我是可以只阻拦他,但我已起了杀心,而杀心一起,我必是要杀人的。 接近期末,图书馆坐满了临时抱佛脚的同学,走在路上都能看见戴着耳机背单词的人,平时旷课的也不旷课了,最后几节课认真程度直逼当年高考。李衿老老实实回来拉关系,水杏借了同专业学霸的笔记,徐晶晶倒是保持着平时的步调,可她平时就很努力,现在也不过是显得不怎么突出罢了。 在这种全民学习的热潮里,我的闲适便格外的遭人恨。 刚好李衿为我捡到的猫狗一一找到了收养者,我拿着她给的见面地址,带着对方看上的那一只过去,这么跑了几趟,手里就只剩下了三只小奶猫。 这三只小猫虽然不是名贵品种,却着实漂亮极了。三只都是白色的小猫,粉色的鼻头,小耳朵,瓜子脸,圆滚滚的身子。巧就巧在三只小猫一只有黑色的尾巴,一只有黑色的耳朵,一只有黑色的四爪,生得太好看,三只呆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让人心都软了。 所以想要的人也多,甚至有人急哄哄地愿意出高价买。 我选了出价最高的那个,理由也很实在,倒不是贪钱,毕竟三只小家猫,再怎么高价也不过千来块,但愿意出高价的人,肯定是真心喜欢,而且经济实力比较高。 打电话过去,接听的是个年轻女人,报了个地址说是买来做礼物的,请我见了面详谈。 是个街心公园,我在约定时间前早早到了,把三只小猫放到草地上,看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拘束地跑来跑去,东嗅嗅西探探,用前爪拨弄小石块儿。 里面人不多,我照看着小猫,和旁边手里把玩着两个健身球打拳的老爷子搭话:“爷爷身体好啊,这么早就来锻炼?” 他温柔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温柔,很爱惜的——说:“嗯,闲来没事,出来活动。” 他一头花白发梳成大背头,戴着金属细框眼镜,身材高瘦,穿了一身白,气质卓然,清癯萧疏,秀拔玉立。他镜片后的眼睛神风俊朗,清澈得像个孩子。 ……我回来之后遇见的最苏的居然是这个老爷子。 他眼角的褶子里全是风流啊!这样的早年那种一心求学满腹学识的教授风范!我已经拜倒在老爷子的白裤下了,谁也拦不住我搭讪! 我正绞尽脑汁想要继续下去,老爷子却主动说话了:“这是你养的猫?看着还很小。” “才三个月大,马上就不是我的猫。”我说,“我没法养的,宿舍里不能养宠物,这次是带出来给收养的人看看。” 三只小猫就在我身边玩闹,我一个个抱过来,搂到怀里,三个小家伙挤挤挨挨地在我怀里扭动,支起身体探过来,爪子踩着我的肩膀,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舔我的脸。 老爷子温柔地看着我们,露出笑来:“它们很喜欢你。”他仿佛无意识地伸了一下手,又很快克制住了,“它们未必会更喜欢新主人。” “可是我没有地方养。”这句话不全是真的,但养在宠物店,肯定没有主人照顾妥帖,“我也没什么时间管着。” 我忽然问他:“老爷子,就是您要收养它对吗?” 他微笑起来,笑得人心都醉了:“看到它们的照片,夸了几句,我女儿就上了心,想买来陪陪我……”然而他的笑里又带上了心碎的落寞,“真是麻烦你了。” “您不想要么?”我说,“它们很乖,也不淘气,很好照顾的。” “不是麻烦,”他轻轻说,“我养过一条大狗,最近刚去世了。” “啊!原来是这样。”我很吃惊的样子,“那可真是太让人难过了。” “没关系。”老爷子温柔地说,“我起初是很伤心,后来老是觉得他还在我身边跟着我,屋子里有响动,他的玩具满地都是,回到家锁门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从门缝里挤进来,蹭过我的腿……大概就是因为我说起这个,你阿姨才觉得我需要新的猫儿狗儿陪着吧。” “您的感觉肯定没错。”我很是笃定的,“狗是不会随便离开主人的,他现在也一定在你身边。” 我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往老爷子身侧看了一眼,在他的左手边蹲坐着黑色的拉布拉多,年轻体壮,油光水滑,可能是听出主人宠爱的责怪,大耳朵贴在脸颊上,垂着头可怜兮兮的样子。见我看他,他响亮地“汪”了一声打招呼。 宠物死后滞留在主人身边是很常见,但也很少有这么凝实的灵魂。真是可惜了,要不是末法时代,他很有一番机缘。 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是留在主人身边吧? 元帅一咕噜站起,讨好地绕着老爷子打转,然后跑到我面前拼命摇尾巴。老爷子看不见,可他若有所感,露出一个笑来。 “请您把它们都带回去吧,”我说,“他一定会很高兴有新的伙伴陪着您的。” 第10章 我把三只小猫都送给了老爷子,他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就像他照顾元帅一样。 老爷子姓宋,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互加了微信,宋老还挺时髦的,常常发些小猫的图片,我都一一认真看了,不留言,只点赞。萍水相逢的交情,也就这么散了,再没什么联系。 期末考试的时间有早有晚,早考完的学生大多离开了校园,徐晶晶和水杏都走了,李衿晚上倒是还回来住,白天就没了人影。宿舍楼空荡荡的,白天还好,夜里像一座空城。 我无法评判自己现在的生活,绝对不坏,似乎也说不上好。 失去了那种随心所欲到善恶没什么区别的环境,这样的有秩序的、平静的、美好的世界,固然辽阔和美丽,但也确实缺少我所习惯的、残酷的、混乱的并且让人心底发寒的起伏。 我爱这个世界,我的初衷从未改变。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只要我活着还有一日,那颗被杀戮锤炼的心就不会停止躁动。 而我并无抗拒。 或者换句话说,我的抗拒是极其轻微的,只有一丝,就像用蛛丝吊起了刀,不知过多久掉下来——但毫无疑问,这把刀一定会掉下来。 我担心吗?我害怕吗?坦白说,并不。 我竭力不去想这一点,但事实就摆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再把死亡当回事了。 我很抱歉。对你来说,死亡意味着分离和痛苦,那是因为他们就活在你身边,他们的人生和你的人生某部分镶嵌在一起,以至于他们对你来说不可或缺。但是我不,对我来说他们的人生短暂得像是匆匆一瞥,他们死去于我而言也不是分离——他们会化成混沌一团,逸散在天地,开始下一场轮回。 “死亡”是什么?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死亡”。这世间的一切都会长存,只是存在的方式不会一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哪里有什么“仁”和“不仁”?这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理解也不同。换成直白一点的说法,用一个妖怪的死换取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乃至于一万个人、十万个人活,是“仁”还是“不仁”? 在这个问题面前,人是一种看法,妖怪是一种看法,天道没有看法——根本和“仁”无关。 何必把话说的太直白?所谓道德伦常,所谓法律人性,用来约束的都只是普罗大众,在顶端的阶层面前都不值一提;只有大数量的事件,大多数的利益,才能让他们堪堪入眼。 死亡……死亡也一样。 只要我不丧病到折腾出人族灭亡,天道才不管我。我要是实在熬不住了,主动弄死个千八百人,天道爸爸说不定还帮我打掩护,躲过本地修士的探查。 但我不能这么做。 我不是为了大开杀戒回来的。 ……啊啊啊可是这样的日常真的超级无聊啊。我在修真界无聊了,也会抽空悄悄跑到凡间的国家住个几年,东游西荡阿,别提多有意思了。可是在这里呢?全国上下基本也没什么差别,至少不会像那个世界一样,不同地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我也不太想出国。学渣,英语不好。当然现在好了,可是我好不容易回来干嘛吃饱了撑的跑去国外? 这周学校里基本空了,零零碎碎有几个留校的,也基本成天在学校里。外面烈日炎炎,马路上也没几个人,我贴着墙角阴凉地走着,也没什么目的地,就瞎走。 一辆蓝色的车开过我身边时缓缓减速,停下了,降下车窗。 “英英!”李衿把墨镜推到头顶,满脸心疼,“你怎么大太阳底下走呢?” 长直发,裸妆,细描的唇线,粉嫩的口红,仔细修剪过的眉毛,天生的长眼睫,再加上露出锁骨和肩颈的薄荷绿一字肩裙,看上去真是天真清纯,漂亮得仿佛毫无矫饰。 我端详了她一会儿,不得不承认,绿茶风太适合她了。大概是因为她确实就是那种擅长装无辜、扮可怜、祸水东引,做什么事都出于某种目的的人?要是她还胡乱伤及无辜,在我们寝室恐怕待不下去。 “昨天仇杀的一土豪论坛上挂我说我开外挂,管理员封了我的号。”我说,“至于吗?不就守了一天尸?晒晒太阳冷静一下,准备再开几个号杀他。” “什么仇什么怨啊?”开车的人嚷嚷了,“土豪怎么了?招你惹你了?” 我看他一眼,“嘴贱。” “英英,上来吧,我们送你。”李衿赶紧说,头也不回地给了旁边的人一倒肘,“这是我男朋友,齐颖峰。” 我不想回去好么。 我看看他们,主要是看李衿她亲口说的男朋友。挺年轻一个公子哥,满脸天不怕地不怕的玩世不恭,长得还有点儿小帅。 我问他:“你带钱了吗?” “你不是仇富吗?有钱人的车都不坐。”他阴阳怪气,“我有钱,关仇我的人什么事?” “给我一百块。不要新钱。” 他扭头对李衿说:“你这朋友哪里是有点奇怪啊,她是个神经病吧?仇富严重得连新钱都不要?有病早点治……” 李衿在我看不到的方向狠狠拧了他一把,咬牙冲我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少啰嗦,快拿钱。” 齐颖峰瞪了我一眼,然后不情不愿地摸出皮夹,选了最旧的一张一百块出来。李衿笑吟吟地看着我们,没接,靠到椅背上,让他把钱给我。 我拿过钱,三两下折成一个爱心,扔到他怀里:“拿着吧,见面礼。” “你把我的钱还给我做见面礼?!都不给我换成新的!”他大叫起来,“你!你不可理喻!” 我背过身挥手,“拜拜。” 走出老远,还能听见李衿温声细语地安抚他。 李衿这么聪明,配个傻乎乎的小鬼还真亏……不过傻子听话又能解决她家里的破事,也不错。 我慢吞吞地走啊走,走到太阳近西斜,如血的残阳染红了霞光,感觉自己又完美地浪费了一天时间,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临走前,我在附近的面包店买了一杯西瓜汁,叼着吸管出门,迈下最后一级阶梯后,我停住了。 一个人“啪”的砸到地上,我没躲,血溅了我一脚。 整条街都安静了一秒。 跳下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到三十岁之间,利落的短发,黑色短上衣和牛仔热裤,长得带着英气。她满面惊愕地与我对视,而后猛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尸体。 我一边喝着西瓜汁一边也低下了头。 尸体是面朝下的,肢体扭曲,鲜血流向低洼,活物般灵活地蠕动着,粘稠地连成血泊。她炸裂的脑袋与我距离不到半米,黑色的运动鞋上沾着红红白白的液体。 身后的面包店里传来女人的尖叫和匆匆逃离的脚步,有人报了警,人们迅速聚拢,在远处围成一圈,冲着我和那女人的尸体指指点点。有人满脸兴奋地拍照,可能是赶着发朋友圈;有人马不停蹄地拨通了电话进行直播,说得唾沫横飞;有人看着我,面露同情。人们的脸上写满了形形□□的生动情绪,惊讶、恶心、愤怒、厌恶、好奇、快乐、幸灾乐祸……外圈不断有人靠近,扯着嗓门打听出了什么事。 这里嘈杂得像个菜市场,绝大多数人都兴高采烈,像是过节一样快活。我站在目光中心,心里不堪其扰,犹豫着要不要走开。 然后我听到亡者空寂的声音。 “对不起。”那个女人说,她低着头,看着我的鞋子,“没办法再穿了吧?” 考虑到围观人群,我没有像个白痴一样自言自语。 第11章 警.察来得很快,我买的超大杯西瓜汁才刚喝完,他们就到了。 最先当然是驱散围观人群、拉上警戒线,我握着空杯子看着,注意到拉警戒线的一个年轻的协.警小姑娘当场吐得死去活来。一男一女两个中年警察过来,男的现场拍照,女的和颜悦色地和我说话,估计是看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觉得我吓傻了。 “你还好吗?”她说话时很温和,小心翼翼地正面接近我,那样子像是我是个什么既危险又珍惜的猛兽。虽然某种程度上说我的确是。 我问她:“你有纸巾吗?” 她被这个问题弄得措手不及,但反应很快地从兜里拿出一袋餐巾纸,放在摊开的手心伸向我。我接过纸,把喝空的一次性杯子递给她,蹲下来擦干净鞋子。 黑鞋面还好处理,白色的鞋边上有一些血呈现半凝固的状态,红褐色的血迹边缘只靠擦是擦不干净的,我站起来,把脏掉的纸面折叠,从女.警.察的手中拿回杯子,抽出吸管,把纸巾塞进去,最后将吸管重归原位。 透明的杯壁上还残留着西瓜汁的泡沫和细碎的瓤肉,视觉效果不要太美妙。 女.警.察的脸色已经不太好了,她看我的眼神完全转变成看什么变态杀人狂的警惕。我冲她笑笑,她无意识地放松下来,带我坐上警.车。 让我失望的是,直到进了警.察.局开始做笔录,我也没有得到热的饮料,或者一条橘红色的毯子。 他们对我的态度都比较,嗯,如临大敌? 至于么,新手也就罢了,老资历也没见过特殊一点的目击者?这种情况下随便哪个学医的都不会痛哭流涕瑟瑟发抖,虽然受到一定的惊吓是肯定的。 好吧。我连一点惊吓都没有,确切的说我什么情绪都没有,是值得警惕。 一系列例行公事的个人资料登记,然后才进入正题。 问话的是个老警官,慈眉善目,向我提问时很巧妙地调整着语气和表情。第一个问题是请我讲述我目睹的全过程,他问得很小心,旁边拿着笔的小年轻好奇地打量着我。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了风声,虽然觉得可能是错觉,”才怪,“还是停下了。她从我面前掉到地面,听起来就是重物砸到地上的声音。她头和脸朝下,脑袋都破了,血和脑浆还弄到我的鞋子上,当场死亡。尸体看上去很破碎,惨不忍睹。” “你真的听到了?”他表示怀疑。 “我听力很好,比方说门后面那个小徐正骂我怪胎,我听得见。” 他咳嗽了一声,又问我:“你表现得非常冷静,鉴于目前还不确定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能不能解释一下?” 默默杵在一边的死者发话了:“不是他杀,不是意外,也不是自杀。” 我说:“因为我爸爸妈妈都是战地记者,小时候就经常看到残肢断体的照片,还有一些急救过程的录像。她这样刚死的还是挺正常的,严重得多的我都见过……死了好久变成蛆床啊,被野生动物撕裂啃食啊,肚子被碾爆了屎尿血肉糊成一团啊,然后那个人还没死……” 写字的年轻人发出一阵干呕,“够了够了够了,我明白了。”警官急忙打断我,叹了口气,“什么家长啊,这些东西也不收好,小孩子不懂事翻出来了也没发现。” 我觉得我还是要给我爸妈说话的,“那倒不是,是我好奇心太重。我十一岁他们过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喝多了,我偷偷翻他们的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看见的。我爸妈会设的密码也就那几个,两下就猜准了,看完之后我又原样放回去。” 年轻的那个忍不住问了:“你看了就没有什么什么反应?恶心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什么的?” 老警官没拦着,显然也有些好奇,死者也凑到我面前,兴致勃勃地等我的答案。 她惨白泛幽蓝的皮肤水波般荡漾着,明显是灵力不足的体现。明智的决定是赶紧找个阴气重的地方吸取力量,夜里活动,而不是大白天跑到正气煌煌的“公堂”附近作死。 这逗逼怎么死的? “当然有了,又不是圣人。虽然知道我爸妈是干什么的,对这个行业也有些了解,做了不少心理准备,看了那么多东西也折腾得我去了半条命。”我一语带过,“我爸妈太忙了,我们很少有相处时间,他们不太了解我,平常在一起的时候对我很纵容,所以我只要假装发脾气,问他们为什么非要做战地记者,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就好了。” “你既然受不了,就不要全部都看啊。”年轻人说。 死者看了他一眼,作出和我一模一样的评价:“妈.的智障。” 老警官无视他,对我点点头:“感谢配合我们的工作,你可以走了。” 天黑了,晚上十点了。 我打开导航,根据提示,打出租车回寝室至少也要花一个半小时,寝室大门已经关了。我没有带身份证,没办法住宾馆,徐晶晶住得太远,李衿——谁知道她在做什么好事。 这下不好玩了。 死者飘在我旁边,看我搜索的目标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热情邀约:“可以住我家啊!住我家住我家!备用钥匙就埋在铁树下面!” 我戴上耳机,回答她,“我不认识你,而且你才刚死我就去住你家,没有嫌疑也要有嫌疑了。” 她一惊:“你看得见我!” “对。”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钱铮,人民币那个钱,铮铮铁骨的铮。” 我说:“你可以叫我一越。” “什么一月?代号?你们组织都是你这样的人?一到十二月?” “一是那个一,越是越过的越。”我说,“你想太多了,没有组织,这是我的名号。” 我曾经在外行走时最常用的道号。一为始,越取挚友之国,“乐”的谐音。 我的第一个朋友,越国国君。 他无法修炼,一生都只是凡人,在我的注视下寿终正寝。 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他都是个昏君,没有音乐他什么都不是——要他耕作,最孱弱的农人都比他优秀;要他治国,最昏庸的大臣都比他明智;要他著文,简直是要他的命。 可一旦有了音乐,你会原谅他的,就像你原谅弥尔顿是瞎子、贝多芬是聋子、帕格尼尼是哑巴,就像腐烂的泥土开出最绚丽的花。 他是个蠢材,他的音乐里却有人间天下。 “你是个道士?修真?真的假的!”钱铮说,“好吧我懂了,我都成了鬼了,这世界再奇怪我也不会吃惊了。” 我不置可否,反问她,“你是怎么死的?不是自杀意外他杀,还有别的什么死法?” 她忸怩了一下,“那个,勉强算是意外吧……跳下来之前我在十五楼的阳台看电影,看完了之后往楼下看,忽然特别想跳下去……平常我都能控制住的,但是这一次没能控制住,就跳了。” “所以说你也没有想死,就是想跳就跳了。”我说,“那好,死得不冤。死得不冤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不可以跟着你吗?只有你能看见我啊!我第一次死没有经验,以后要怎么办?” 我想了想,“相逢也是有缘,我送你去地府吧。” “地府?!真有地府?那怎么牛头马面没来收我?”她睁大眼。 “灵气枯竭,地府式微是一,鬼修难成是二。废话少说,等我找个地头开阴门,你自己去问前辈。” 我在附近买了便利贴和签字笔,领她到摄像头死角,随手勾了几个字符,便利贴离手便化作烟尘,微风拂过,钱铮没了踪影。 很好,三千年的功夫很到家,阴气没有外泄,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假使有修士看见,只会把我当作某个大拿,不敢直视。顶多会有人拐弯抹角送上拜帖—— 我心满意足地转头,水杏呆呆地看着我。 对了,我说过我们寝室没有正常人的。李衿是重生者,水杏是个妖怪。 大妖怪。 她是一只诞,通俗的叫法是讹兽,我一直觉得这一种族活下来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尤其是在我大吃货国。 《山海经》记载:“西南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 水杏天天猫寝室打游戏,一般都不使用能说会道这个种族天赋,一般都是直接上手。 重点是“其肉美”,换句话说,很好吃。 我才不告诉你们我刚回来每天出门游荡的原因之一是……很想很想吃掉她…… 现在与她对视,我不争气地咽了口口水。 水杏一个激灵:“英英!有话好好说啊英英!” 第12章 情况已经一目了然:我和水杏双双掉马。水杏是刚知道,我是一直假装不知道。 她笑得跟快哭出来似的:“英英,你是哪路神仙啊?” 这个问题我要怎么回答?我就不是本地修炼的。 “……我饿了。还没有地方住。”我只好说。 水杏殷勤地把我带回了家。就在隔着一堵墙的小区里,安保室里的都是小妖,我古怪地看了水杏一眼,她左看右看就是不和我对眼。越往里走越大开眼界……遛弯儿的蛇妖,下棋的道士,牵着自家儿子的狗妖……什么鬼?这一小区就没有正常人类! 不时还有人打招呼:“哎哟!水会长今天看起来也很好吃啊!” “会长上哪儿捡的新人?” 水杏拍蚊子一样挥手:“边儿去边儿去!这是个前辈!” 登时消停了。 我有些不习惯本地妖怪活泼的画风,以及这种修士和妖怪和平相处的氛围,但还是很友好地冲大伙儿微笑点头。 水杏家在顶楼,她招呼我坐下,潇洒一撸袖子,自夸道:“可不是我吹,全中国的妖怪里,我做饭最好吃,你等着吃掉舌头吧。” 我就等着。 我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顺便告诫习惯了现代生活的便利,包括电子设备、各类美食乃至于出行安全的朋友们,穿越绝、对不是开启幸福生活和争霸天下的捷径。 那句话怎么说了来着?性格决定命运,假如你是一个天鹅蛋,生在养鸭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从根本上讲,“性格”、“智慧”都是那颗天鹅蛋,你能在现代打下一份不菲的家业,去了古代也未必不行;你在现代是个loser,到哪儿你都是个失败者。 我以切身体会来讲吧。穿越到古代,分为好几种情况,其中最惨的无疑是身穿。 除非你穿越前正在cos相关,或者捡到你的不是一般的农人,否则被人看见就是死路一条,被当成妖魔邪崇烧死或者沉河,不被看见也是死路一条,那时候虎狼豹可不是保护动物;即使运气好,捡到你的不是普通人,你也将面临语言不通、食不下咽两大最难克服的窘境。食不下咽,是因为盐——小样儿,你平常吃的饭菜顿顿有味儿,可放了不少精盐,那玩意儿现代算不上什么,放在古代,非一般的勋贵是吃不着的。 所以你吃的饭菜,要么寡淡,要么因为盐质量低劣,又苦又涩。 至于专家所说的携带大量病毒反而是不可能的,正常情况下,微生物会被时空壁过滤。毕竟穿越是天道爸爸直接管辖的业务,纯属定额定点传输,所以说,穿越者都是气运强盛也不全是吹的。 要是魂穿呢,大概也就是士、农、工、商的大分类,以及皇家子弟这五种身份了。如同我们熟知的那样,最后一种是不推荐的,尤其是对聪明又敏感的人来说,每天都活得如履薄冰,要是聪明人再稍微有一点责任感,简直不要太累。但最不推荐的一种,还是“农”。 我说一句不好听的,在古代社会,大多数农人都不能叫人口,得叫牲口。 底层人名只能被奴役。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先贤的总结实在是精妙。说真的,在那种闭塞、麻木、人人在土里刨食的环境里,吃都吃不饱的情况下,他们蠢得触目惊心,而那种愚蠢里毫无人性,全是兽.性——你甚至不能说有什么错。 我不指责他们。任何一种站在后世指责过去的行为都是不明智的。 我也不同情他们。因为那就是社会的常态。 但任何一个现代人都会为那种景象感到难过——我当然也是。他们甚至不可能去奋斗,因为社会资源不会允许。 所以说穿越后去种田是非常理想的,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律法,以我见过的为例,首先要是富农,这样田地才是自己的,不然只是勉强混个温饱,粮食只留得下一二成;其次有没有金手指都是扯淡,你过得好了,村子里多的是人想要啃你一口。 愚昧。你逃不脱大环境里的愚昧。 别的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工”是贱籍,再好的手艺,再牛的传承,主家想要你死也就死了;“商”是一块香馍馍,有钱没地位,不找个靠山就得死,找了靠山就得割肉。 就是这样。那些不公正、不平等一直存在,只要人类社会还在继续,它会始终存在下去,就像伟大下的影子。可那时候,你看,那时候太过赤.裸.裸了,原住民可能还察觉不出来,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事情就是这样的,可我不行。那种时时刻刻切割着心脏的恐惧和不安如同附骨之蛆,身边时常有人悄悄死去,又被另一个人补足……你会觉得自己是个消耗品,不值一文,不值一提。 事实不是如此,但事实又正是如此。 你忍受不了,相信我,你忍受不了,因为你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因为你拥有人性。 我曾假扮成一等侍女侍奉一位王妃,她脸上永远带着温婉笑意,谈吐和风细雨;我也曾装作贴身小厮照顾皇商的幼主,他有遗传自母亲的细长眉毛,和一双天真懵懂的眼睛。他们的杀机就像春寒,藏在油绿的草地和初生的芽孢上,绝不离经叛道,而是合乎礼仪。 我看着他们轻言细语定下乾坤,想着看过的小说,穿越而来的少年少女也同他们一样,娴熟地利用古代的潜规则,宅斗宫斗齐上阵,一生都离不开阴谋诡计。 不由悚然而惊。 我很害怕自己也变成那个样子,不不不,我不是说适应社会不好,我觉得他们都很勇敢,非常勇敢。他们能很快认识到自己的格格不入,想办法融入一个陌生的世界,这需要很勇敢、很坚强的心才能做到,要遗忘舍弃许多重要的思想。 他们未尝活得不好。 但是我很害怕。我很害怕,真的,我说过了,我是那种很脆弱很懦弱的人,我不敢。我害怕我会变成那个世界的人,所以我不敢轻易寻欢取乐,凡是我真正喜欢的,我都不去做。 我读秘籍心经,但我不看志怪;我穿绫罗天锦,但我不吃东西;我与敌人交谈,但我不与任何人交心;我要露水姻缘,但不要长久相依。 过多的快乐和过多的时间都会让人丧失警惕。 这三千年真的苦死人了,偏偏修士们天天念叨着“斩情”,念叨着“太上忘情”。要我说就是精神病人思路广,平白无故的,偏要自己失去情绪,偏要“斩情”。 我说了,真正的高阶修士,真正的仙,和凡人是两个物种。 也挺奇怪的,我不明白我这算是什么情况,想来想去只有归功于功法。想来这部功法是我最大的挂了,副作用很强没错,不过也确实足够给力,总体而言还是功大于过的。 这么点儿工夫,水杏倒腾出了一桌子菜。全是家常小菜,也没什么明显的地域性,多数是炒菜和凉菜,她还开了一坛梅酒,香飘十里,满满的都是灵气。 “我不喝酒。”我说。 我说谎了。我只是在得到那部功法后不喝酒,在那之前,我是很爱喝酒的,尤其爱梅酒。 这熟悉的味道一下子就让我想起了我曾经的主人。我讲过他是很宠爱我的,也许没有讲过。我爱梅酒,他便赠我一个巴掌大的葫芦,装满了梅酒——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但一百多年日日痛饮,却仿佛依然无穷无尽。 渡劫前我将它送给了神光,不知道现在它在哪里。 于是我吃菜,水杏坐在一边看着我,闷头喝酒,一口去了大半坛。 她喝酒的时候在想什么呢?我不问,我知道那必然是个不短的故事,而我没有耐心去听。 第13章 酒足饭饱,我问水杏:“你们这算是什么?” “聚居区咯,还能是什么。”水杏半阖着眼皮,“老大,这都末法时代了,大家伙儿日子都不好过,不抱团怎么办?等着被切片?” “他们未必会这么蠢。”我指切片。 “可是总有些人特别蠢,看到了就想拿到手里,拿不到手里就想办法弄绝,我们也很难办啊。”水杏叹气,“早些年间人类是弱者,受天道保护,好,我们绝大多数都没有意见,走正路子的也犯不着招惹人类。现在呢?两百年的道行,随便来一支手.枪就能破防,像我,洪荒异兽,听起来厉害,真要跟火箭筒正面杠撑不了三秒,天道还护着人类,也不留条活路。” 我说:“我也不喜欢天道。” 我一直是这么想的,可还是头一次说出口,水杏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哼哧半晌说不出话来。我能理解她的震惊,好比两个升斗小民聊天时一个抱怨陛下明年要收更多的税日子可怎么过,另一个回答说嗯所以我不喜欢他。逻辑上讲没什么不对的,可就是很不对劲,很荒诞,很——叫人毛骨悚然。 她把空坛子放到桌子上时,我感觉它像是才反应过来似的,轻轻震动了一下——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这绝不是错觉。 原来它还在看我。它对我的话也有反应吗? “英英,你能不能加入?”水杏说,“我看不出来你的情况,你一定很强。我们需要像你这样的强者来威慑一些人。” “加入了就得住进来是吧。”我说,“不加,勉强算个编外同盟好了。” “别这样别这样,考虑考虑,不要一下子就拒绝嘛,你看大家知根知底的住在一起多放心对吧?施个法也不用藏着掖着,打坐入定也不会被围观,做什么都不偷偷摸摸的,还有定期交流会,生活质量一下子就上去了。”水杏苦口婆心拼命游说,“我们福利很好的!毕业之后包工作包户口包住宿,工作随便你挑工资随便你定,还有集市可以交换和购买修行资源,你要是不小心暴露能力我们还有专业善后洗白队,实力没的说,分分钟让你脱离舆论中心。” 我沉吟:“大家都是这个待遇?” “差不多吧——我们这是职工小区,上至董事长下至清洁工,全部住这儿。你要是乐意我马上给你安排假期实习,随便你挑一间房子。”她说了个公司名字,还是个全国连锁的大公司,“这是我们的大本营,你进去了什么也不用干,给你分个办公室配台电脑,你可以天天打游戏。不来上班也行,工资照发,随你乐意。” “里面就没有普通人?”我问。 “没有,一个都没有。”水杏斩钉截铁,然后赶紧补充,“在聚居区没有,别的地方还是以普通人为主的。比方说我们市就是全国三大聚居区之一,本市的公司里就全部都是同道,邻市就大部分是普通人,只有高层是我们分派过去管事的。” “全国三大聚居区……”我咬着这几个字,“都是你们组织?全国只有这么一个组织?国外呢?” “三大聚居区都是我们组织为主,我们收囊了国内九成的妖怪和修士,国外也有自己的联盟。”水杏说,“怎么样?加入吗?” 我没再果断拒绝了,而是问她:“你们有没有官方背景?” 她好像喝得醉醺醺的,面若桃花,眼里泛着水光。我头一次看见她像个姑娘的样子,单手撑着脑袋,眉梢娇俏妩媚。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回答。 “没有。”她说。 ……我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又好像是失望,又好像是松了一口气。 果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在我的认识里,妖怪和修士都是极其高傲的。他们可能会为了性命卑躬屈膝,使出权衡之计,但绝不会自愿加入某个团队。换句话说,他们只有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或者至多是短期的合作关系,而不会有长期结盟。从本质上说,个体与个体之间是松散的、疏离的。 也不是说他们有多么高尚,而是修真是为修己,修己是为本心,“不自由,毋宁死”的信条铭刻在每一个人的灵魂里。 我在修真界三千年,从未遇到过权力的争斗和倾轧,只有力量的争斗和倾轧。 和我穿越前看过的小说不同,没有什么内门弟子外门弟子的分别,一个师傅至多有两个弟子:开山弟子和关门弟子;也没有什么伺候的仆役,事事亲力亲为才是实际情况;门派也不会有资源分配给弟子,于是更没有各人地位一说;至于洞府遗宝、大小秘境,简直闻所未闻——谁的手里都不会有多余的东西,而位面之间的屏障,哪里有那么容易开启? 那个世界其实出人意料的单纯,“斩情”不是说说而已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他们除了体貌,和人毫无联系,越是高阶越是如此。 说白了,当他们“争抢”,并非是因为“贪婪”,而是因为那是“修行所需”;当他们“纵情”,并非是因为“淫.欲”,而是因为那是“修行所需”;当他们“杀人”,并非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那是“修行所需”。 这其实很矛盾,而且反人类,他们修行的过程就是不断遏灭内心欲.望,吸收灵气反而是次要的。习惯以后也还好,至少一切都是真实的,不到性命攸关,鲜少有谎言和欺骗(除非修魔道)。而且正面的情绪不在“斩情”的范围之内,除非这种情绪太过强烈以至于动摇道心,换句话说,“爱情”和“友情”都是发自内心的。 ——当然也会发生因为太发自内心所以杀掉爱人或者朋友这类扯淡的事情。 ——就是“杀x证道”流啦。 但显然,在这个世界,画风突变。 这个世界里的妖魔鬼怪诸多修士真的就像志怪小说里的那样,嬉笑怒骂皆有、七情六欲皆存,爱你时与你做对鸳鸯,恨你时要你不得好死。大家也都追求大道,但并不摒除享乐,也不太讲究清修。当他们混迹在人群,就是人群中的一份子。 即使有更强大的力量,掌握诸般神通,从本质上说,他们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好吧,要怎么看这个所谓的“聚居区组织”呢?水杏说的不是没有道理,科技的应用增强了普通人的攻击力,也大大削弱了他们之中道行不长的小辈的力量……可是枪炮炸弹谁不能用?猴子拿把手.枪没准儿都能统治森林!就算是飞机坦克潜艇,不会开难道不能学?他们身体素质完爆顶尖特种兵好么! 我深深注视着水杏,就像当年初至彼世,出了洞府,第一次见到御剑的修士。但我不再有惊愕和惶恐了,更没有期待和欢喜。与其说我很难打动,还不如形容为漠不关心。 尽管当我听她描绘时,几乎能想象出这个组织为了确立地位曾掀起的常人不可得知的腥风血雨,和它蛰伏在现实世界下投射出的巨大阴影。 “不干,找别人去。”我说。 甭管你们是想重现辉煌还是想争取地位,我都不陪你们玩儿。 “真的不吗?”水杏噘嘴,女汉子这样做……好吧颜值拯救了她,挺好看的还,“我是会长哦!你来了我罩着你!” “免了。”我顺口问,“话说你们组织叫什么?” “居委会。”水杏轻快地答。 ……我真心实意地夸奖:“挺好的。” 第14章 盛情难却,再加上考完了试处于放假状态,我在水杏家住下了。 经验证明,让能说会道的人闭嘴的最佳方式就是不要给任何反馈,所以后来水杏说的一大堆我都没怎么认真听——反正不管她怎么说我都不会同意。 我早就过了热血上头的年纪了,而且哪怕在真正的十九岁,我也不会为了“理想”、“正义”、“真相”这类东西付出实质性的行动。这些听上去很伟大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很伟大的,伟大到普通人会不堪重负,而且通常它们出现时的形象都会让人失望。 就好比我爸妈追求的理想,他们心怀的正义,他们所寻求的真相。 那三千年中我也无数次思考过事情一步步发展的原因,无论找多少借口,有多少理由,尽管我也是受害的弱者,但真正造就现在的我的并不是折磨,而是折磨下的我自己。 这世界上英烈不算少,我不是其中的一个。我是个受不了严刑拷打的懦夫。 没有必要。我知道。但我曾长时间为此羞愧。 大概是我曾把自己想得太好。 当我思念我的家乡,家庭的爱只占有极小的部分。让我支撑着没有崩溃的,是老街的甜品店,那里有我吃过的最棒的班戟,我能巨细无遗地形容出奶油口感的绵密和果肉的甜美;还有院子里的桂树,每一年的某一天醒来推开窗户,涌来的香气是从不失约的惊喜;我尤其爱回忆归家的路,途经的每一家店都很熟悉,我看着店门能想象出店中桌椅摆放的规律。 还有阅读时手指摩擦书页的质感,写字时笔尖传回的力道,漆黑的电影院里爆米花和可乐的合奏,散步时低着头看断断续续的砖缝,冬天照在身上不太温暖的阳光,新洗的衣服上淡淡的芬芳,戴耳机听音乐时快节奏的轰鸣,像巨锤擂打着心脏。 要在最痛苦的时候,才能注意到这些琐碎的细节。 快乐微乎其微,但已经很够用。 “你红了。” 这天早上喝粥的时候,水杏严肃地对我说。 她把手机竖到我面前,屏幕上是一幅图片。我瞄了一眼,就是我撞见的那位钱铮姑娘尸体的现场。显然是手机拍摄,看得出照片特意被修过,地面关于尸体的部分截掉了,只留一滩血迹,我背后的人群、店面打上了马赛克,整个图片从各个角度都凸显出了主角,也就是我。 我长得也就那样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不是上镜的小脸,但整个画面看上去有一种大幅海报都很难展现出的震撼感。 这么说吧,我不是专业人士,但猩猩都看得出这张照片拍得好。 我退出图片模式,对面发来的对话一溜儿弹了出来。 “天惹!水杏杏你在么!!” “这个绝壁不是人!卧槽老娘看得要被吓死了!!” “当年老娘灵智未开和一头老虎狭路相逢老娘都敢拔腿就跑!可是这个……老娘盯着看了一个小时了都!!老娘只想死在她面前!!!【笑哭【笑哭【笑哭” “必须吸收你造么会长大人!!我天这是我邪.教未来圣女!!!!她有毒!!!!!” “【王之蔑视.jpg】” “【是时候一桶天下了.jpg】” “……” “水杏杏你怎么不说话?你食屎么?” 手机上方还在不断弹出漂浮窗,我没再看,把手机还给水杏,拿出了自己的。我的手机已经关机了一整夜,作为一个网瘾末期患者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谁叫水杏家有超级多的正版游戏和满柜子游戏手柄呢……那些昂贵的碟片扔得到处都是,就像满地钻石满地樱花,她捡起来一片冲我挑眉,于是我堕落地和她联机打了一晚上的拳皇和超级玛丽。 大半时间都是她在虐我。 这么一说中途确实有一段时间信息提示音响个不停,我不耐烦才随手关了。 开机动画后短信进来,我利落地删除了所有被拦截的信息和通话记录,也没登录社交账号,而是直接看剩下的寥寥几条短信。 “怎么了?有人给我发了你的照片,说是跳楼现场拍的,你还好么?我问同学都说你不在寝室,辅导员说联系不上你,你现在在哪里?收到快回。”这是最近的一条,就在刚刚。 我回复:“在朋友家借住,稍后联系。” 然后是凌晨四点钟李衿发的短信,“你的照片上了热门,好在是半夜,已经被压下去了,但是已经保存的没有办法,我一直在收到别人带照片问你的信息。你小心。” 她凌晨三点多还发过一条,“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谁这么缺德上传了照片!别害怕,我会想办法。” 我回复:“知道了,稍后联系。” 凌晨三点近四点,楚博雅发的短信,“事情处理完毕,你的私人信息已经泄露,建议短期内不要露面。” ……他凑什么热闹?送钱还不够? 我想不通,但还是回复:“知道了,谢谢。” 把手机关机,我沉吟片刻,对水杏说:“再来几盘。” 哪怕是世界末日,也得等我虐了水杏之后再开始。 “你怎么就不急呢?”水杏都惊呆了,“这图片一看就不科学啊!关注度上来了,你就不怕露馅儿吗?被发现了后果很严重的!” “在人类社会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是改不过来?”我说,“早就不是当年是个读书人就懂点儿风水的年代了,你就是变出原形照张照片,别人都只会说后期做得太好ps毫无痕迹,有几个人能想到是讹兽?就算想到了,最多夸你cos的角色很小众是不是《山海经》要出本。退一步说,就算出了视频,你取个‘劲爆!现代妖怪变身实拍’做标题,大家只会猜是什么电影在做营销,不会相信真的有妖怪的。” 更何况我活得跟别人没啥区别,我又不是妖怪。 “行行行。”水杏说,把手机放到一边,我眼尖地看见她没熄灭的屏幕上赫然是我的那张照片。 “等会儿!把你手机交出来!你把我设成了锁屏?!” “不行?我又不暗恋你,放心吧我也不会对着你的照片做奇怪的事情……” 我勃然大怒:“不说这话我还放心些!蠢货你对着我用天赋技能我是知道的!虽然很想相信但你绝对是撒谎!直女的尊严何在?我叫你陪我看百合电影的时候你怎么说的?!” “那怎么能一样?好兄弟在一起看《断背山》都变成好基友了!好姐妹在一起看个百合片岂不会变成好炮.友?我才不干!不过现在你要是请我看我可以考虑一下……” 我微妙的沉默了一会儿,“虽然知道妖怪没有节操这个东西,但我还是很想揍你。” 然后我们联机打游戏,我把她虐了个爽。 临别时是中午,火辣辣的阳光让人提不起丝毫分别的愁绪,但我心里还是升起莫名的悲伤。 “你真不能送我几盘游戏?”我指责,“要留住人才还这么吝啬!” 为了几盘游戏我们差点儿打起来,还能不能好好做朋友了?! “秦始皇当年把李斯纳入麾下,屁都没给,只讲了几句好话夸他——他当上丞相是上了贼船之后的事了,就你这贞洁烈女誓死不从的样子,不入我门,还想要游戏?” 我想回她一句你怎么知道秦始皇屁都没给只讲了几句好话,但一想这家伙的年纪,没准儿她还真见过现场,只好作罢。 “那我走了,把你那锁屏赶紧换了,叫他们全换了。” “有什么问题?”水杏问。 “你看的时候是什么感受?”我反问。 “口干舌燥,心跳加速,浑身僵硬,跟恋爱似的。”她说。 “恋爱个鬼。删了删了。” 我没回答她。怎么说?“你们最好不要过多地注视我”?太中二了吧,虽然是大实话。 只是我不爱解释为什么。我曾解释得太多。 第15章 我一点儿也不担心热门这回事。 虽然图片很容易下载传播,可能会有许多人继续见到并且流传,但我日常和图片里根本是两个样子,气质迥异,和我本人不熟的压根儿认不出来。而且那张照片之所以那么惊人,那么魅力奇诡,绝大部分原因在于与众不同的背景。 它的背景是死亡。 我强调过,“人”和“仙”是两个物种,这种不同并不单单指力量和心灵层面。人是渺小的个体,而仙是更为虚化的、冥冥中的意志的代言。作为仙,我是我本自身和我所领悟的规则的结合体,只有与死亡共存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 如我所料,走在街上没有出现众人围堵的情况。高温让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车辆来去匆匆,留下机械化的嘈杂。在这里没有人会关心我为什么一个人独自走在马路上,没有人关心我是谁,所有感情都隐藏在麻木的面孔下,珍贵,但不稀缺——这让我感到放松和愉快。 我回到学校,简单收拾好行李,订了第二天回家的机票。 离开前我给徐晶晶和李衿打电话报了平安,这感觉有些新奇,我从来没有被人如此牵挂过安危。徐晶晶在电话里激动得快要哭了,不停安慰我,责骂向她打听我的多事同学,翻来覆去地说“没事的”、“不是你的错”,还许诺给我寄礼物。 李衿和她一个画风,只是温声细语外多了些冷厉。 “都是齐颖峰的错,把照片到处乱发,我已经教训过他了。”她说,“真对不起,英英,给你添麻烦了。” “没事,”我很无所谓,毕竟真的给我添了麻烦的是水杏,只有异类才能看出那上面的某些特质,普通人最多觉得特别动人和吸睛,“有人来问,你不要说出去就行了。” 我迫切地想要回家,也觉得不需要计较。 在那三千年里,我其实并不经常想起我的家,可能是因为家令我舒适,却没有温情。 十二岁时,我的爸爸妈妈成为了战地记者,我也开启了寄宿制学校的生活。十二岁以后我关于他们的记忆仿佛凤毛麟角,我记得他们满面风沙的疲倦和不符合年龄的苍老,但在我沉浮不定的三千年里,十二岁以前的他们却反而清晰起来,并且日渐稳固。 尽管我未曾得到过更多的偏爱,至少他们都在。 现在提起这些简直不知所云。我在想什么呢?当我看着窗外,飞机在云层上,机舱里灯光昏暗,人们或是精力充沛或是酣然入睡;当我斩杀了敌人,充盈的灵气修补我破烂的躯体,我习惯了疗伤时的酸痒和疼痛,仰面躺在土地上,却被枝叶间的光点刺疼双眼。 期待从未得到的东西会让人陷入深渊。 可我就在深渊里。 我就是深渊。 飞机抵达机场,我拖着行李箱穿过接机的人流,七拐八拐地进了地铁站,坐上线路超长的地铁。又是一个小时的行程,等我下了地铁站台,已经到了晚饭时间。 我家在北郊,距离市区比较远,房价低,所以很大。因为常年没有人居住,每年都要请人来大扫除,所以一成年我就租给了别人,要求租客不准动我和父母的房间,但要定期打扫,不许改建除了他们的卧室以外的地方,合租不可以超过四个人,养宠物不许损坏和弄脏房子。 又不是为了赚钱,标准比较苛刻,所以租金不高。租房子的大多是邻近大学城里的学生,一般也就住到放假——反正不管他们放假是不是呆在这里,我不会继续再出租。 今年我回来得有点早,所以三个租客还没有搬出去,茶几上还摆着水果和零食。我转了转,自己的房间里果然很干净,客厅的陈设没什么变化,厨房也一尘不染,最重要的是和我的印象毫无二致。 这很好,像是世界没有遗忘我,一直在等我归来。 想想我一介大能,翻手云覆手雨,恁死的好人坏人非人加起来能把地球填满,昔日里报我的名号能叫一个大型宗门全派上下俯首帖耳,天下莫不胆寒肝颤,还得在这种事情上找存在感,也是没谁了……虽然我一点也不稀罕凶名,而且我一点儿也不像反派。 说真的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修真界那些人那么怕我。 这么多年我也回过味儿了,他们过来杀我一开始确实还是眼馋我的修炼速度,到后来被我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的凶劲镇住了,来的人反倒是更多——他们是怕我怕得厉害,才这么不计代价地想要杀我。 搞什么,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好么?而且虽然杀谁都是杀,我还是会尽可能去杀恶贯满盈的魔修。这么多年我的行为跟个园丁没什么两样,兢兢业业为修真界修枝剪叶,哪个枝头长歪了长坏了,掌门长老舍不得动手,不都是我杀的不肖徒孙?是我让修真界蓬勃健康发展,也是我杀了太多魔修,才促进了底层修士的人数增长。 那些叫嚣着“除魔卫道”的名门正派,哪里有我对世界的贡献大?!我还凭借半吊子的现代知识和打发不尽的时间折腾出了下至书写纸张上达蒸汽机的黑科技,造福凡人——要是有道德金光这玩意儿,那我绝对闪瞎太阳好么? 怎么我就这么倒霉,没遇见好事?! 想来想去想不通,只好归结于天道的错,恨不得跳起来打他下巴,只可惜打不到。 我洗澡后换了身衣服出门,去拜访隔壁很照顾我的奶奶。基本上每年的假期我都靠她的三餐养活,偶尔她被家人接走,我要么就是点外卖,要么就是蒸点米饭胡乱煮煮火锅。 她温柔又慈祥,会用头油把满头银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穿老式的衬衫和布裤,踩着绣花鞋,身上永远有淡淡的茉莉香气。她做的菜口味清淡,可是颜色漂亮,餐盘典雅,总能让我吃下很多。我知道她喜欢我穿学生气很浓的长裙,所以我家的柜子里大半都是长裙。 门开了,我露出准备好的淑女微笑,“奶奶,我……” 我说不出话来了。 开门的不是奶奶,是个男人,四十上下,中等身材,略有点鹰钩的鼻子。他一手撑着门,仿佛习惯性地打量了我一下,问我:“你是桑如英?” 我分神想,这还是回来以后第一次有人叫我全名呢。 “我是。”我轻声说,“赵叔叔?” 奶奶给我看过家庭合照,我记得他是奶奶的小儿子。 “嗯。”他微微颔首,敞着门,率先往里走,我赶紧跟他进门,在他的示意下坐到沙发上。 “家母上周刚刚过世,这些年承蒙你照顾。”他说,将桌上的盒子推到我面前,“这是家母住院前嘱咐我要交给你的。” 我伸手,把盒子抱到怀里。 奶奶七十多快八十了,人在这个年纪格外脆弱,经不起大病。死亡是一件我司空见惯的事,我抚摸着盒子,比任何时候都深刻地认识到我不再是过去的我了。 像一场大浪淘沙,时间筛落我柔软和脆弱的部分。 我无坚不摧,更无坚可摧。 我难以感到悲伤,即使是这个在我生命中占据的地位异常重要的老人离世——我只能感到自己本就不圆满的人生又陷落了一块,像石头一样,重重地坠下去。 自从回到了家乡,我上网,瞎逼逼,和室友扯皮打游戏,把我曾走过的路都走一遍,尝我爱吃的美食,向每一个对我好的人释放我稀缺许久的善意,放弃方便的法术改而向凡人一样奔波。 这些都是我归来的仪式。 就像远古时先人使用人牲祭祀,旧时皇帝高台携百官跪拜求雨,是万分重要的一个代表、一个符号、一个信念,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是又必不可少。 但现在,我归来的仪式被打断了。 我拉着银色的行李箱,坐我常做的航班,选右手靠窗的位置,下飞机坐地铁下地铁步行,穿过我最喜欢的大街小巷,回家第一件事是整理床铺和行李,用茉莉香的沐浴露和身体乳,把头发梳成下垂的双辫,穿古拙的青色麻布长裙,最后去隔壁敲门。 但现在,我归来的仪式被打断了。 我确信奶奶不是正常死亡,没什么可说的,这是我的领域,我一清二楚。 怀里的盒子沉甸甸的,我抱着它,知道自己并没有真正发怒。 我只是很不高兴。 很不高兴。 第16章 告别了赵叔叔,我抱着奶奶留给我的盒子回到卧室。 三个租客都没有回来,房子里安静空旷,楼下有人唱着歌大笑,笑声里夹杂婴孩的啼哭、女人的催眠曲,汪汪吵闹的狗被主人训斥了,压低成呜咽。我闻到烧烤的香气,辣椒和孜然的味道缭缭升起,还有啤酒的麦香。华灯初上,远处的窗户印出黑色的人影。 这是我喜爱的热闹。 不,这是我需要的热闹。我需要它,起码从心理上需要它,就像树木扎根于土壤,就像河流流淌在河床,就像碎石散落于山丘,我需要人间的烟火、尘世的嘈杂,因为它们都是我曾经拥有的,好比水和空气。 我也不是不珍惜它们,可后来就是没有了,像女人的美貌注定折损在时光里。 ……不知为什么这个比喻让我联想到自己不会变老,心情变好了很多。 我锁上门,打开台灯,仔细查看手上牛奶箱大小的木盒。 好像是个老式的首饰盒,尽管对于首饰盒来说它朴素得过分。简简单单的四方结构,没有装饰,没有雕花,没有上漆或者只上了一层清漆,显露出原本的微红的黄橙色,木纹浅淡。侧面触摸时几乎摸不出上下开合的缝隙,正面是铜制的古式搭扣锁,看上去古旧,但很干净。 我打开木盒,第一层放着满满的线香,茉莉味,大概是奶奶身上香气的来源。第二层是一些首饰,多是银制的,造型繁复,闪闪发光,许多都华丽到了浮夸的地步,非绝色美人压制不住。我从来没见奶奶戴过,也许是奶奶年轻时所用,虽然感觉这些首饰和她一点儿也不搭,可谁知道她年轻时是什么样子呢? 我预感到第三层放的东西会有意思得多,因为第三层是暗格。藏得很严实,如果不是我在类似的古代生活了多年,一定看不出来。 但我没有接着往下看。 时间不早了。 我关上木盒,临走前遗憾了一下收拾好的床铺只能明晚躺上去了。 今天天气很好,虽然没有繁星,却有月亮。 满月。 如璧无瑕,如水清辉。 普通人感受不到,我走在路上,却能体会出灵气渐渐变得比平日更为充盈。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更多,那是一些游魂和道行不高的小妖怪,借着满月的夜晚混迹于人群中行走。他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脚下的影子却光怪陆离,庞大而扭曲,像张着嘴的怪物,或是长着动物的头和尾巴。 一只毛色金黄的狐狸冲我甜蜜地微笑,我瞪他一眼,把他吓跑了。 穿过校园,再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就能到宿舍区。街道两边全是小吃、饰品屋和杂牌服装店,年轻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我从他们中间走过,并没有感受到传说中的“仿佛自己也年轻起来”,只觉得自己和他们有些不协调。 虽然我喜欢人群,却也不太乐意靠得太近。 而且我和那些连影子都藏不好的鬼怪们在一起搞不好都要比和普通人在一起协调。 上楼时宿管阿姨正戴着耳机玩手机,我跟着住在里面的学生往里走。这个学校的放假时间比我的学校晚,宿舍里的人很多,女孩儿们一身睡衣敷着面膜走来走去,回廊式的寝室结构,和我住的寝室画风很不相同。 我停在一扇门前,敲了敲门。 里面稀里哗啦一阵响,然后有人一边嚷嚷“来啦等等”一遍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来,打开了门。露脸的的是个,呃,看不出长相的妹子,她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黑泥面膜,只能辨认出她有一个小巧的耳垂,短发被发箍往后压,跟炸开了似的,发质挺硬。 她扫了我一眼,轻车熟路地让开位置,又啪嗒啪嗒跑回自己的座上,丢下一句,“她睡着呢,你自己叫去。” 嘿哟,这对陌生人找过来习以为常的样子,里面的妹子人脉还挺广呵。 不过也是,人脉不广,怎么能用这样的招数让奶奶早亡? 很好认,只有一张床上有人。我过去一瞧,小姑娘正睡着,怀里抱着粉色的垂耳兔布偶,面颊丰润,嘴唇微翘,睡颜天真无邪。 开门的妹子已经戴着耳机看起了电视剧,我端详了睡着的女孩儿一会儿,在她耳边打了个只有她能听见的响指。 她像只被沸水烫着的蚱蜢或者跳蚤一样地弹跳起来,脑袋磕到了屋顶,还在掉下来的途中折了腿,五官扭曲成怪异的恶相——同时发出了简直突破人类声带极限的尖叫——但声音还没有冲出喉咙,又被我硬生生塞了回去。我估计感觉会像是被一块脑袋那么大的泥巴噎住,因为她的脸涨得血红,血管发紫鼓出,汗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啧,真丑。 她还在神经质地发抖,浑身抽搐,想咳又咳不了,干呕着,但又什么也呕不出来。要是把她的表现录下来没准儿还能获得大批人围观膜拜,弹幕会刷什么我都能猜到,什么“前方高能”“世界欠你十个奥斯卡”“演员太拼了”之类的。 她这幅狼狈的样子让我心情轻快了很多,我站在床边,眼看着她逐渐平复下来,从床头的抽纸里扯出大把纸巾,因为手抖得太厉害,扯了几次才捏住纸巾,抖抖索索地胡乱抹脸,惊魂不定地盯着我。 “你……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她把脏了的纸攥在手心,嘶哑着问。 “不先说谢谢?那一声真的叫出来,你的嗓子就保不住了。”我说,选择性遗忘她的惨叫正是由我造成的,“你为什么这么害怕?” 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简单的小戏法会让人在梦中体验一些不太美妙的经历,其严苛程度和被施法人本人的心智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使出这一招,小女孩儿只会梦见自己曾经的挨打经历加强版,单打变成四世混打。 而要我以亲身体味做个评价的话,我得说,那可真是地狱般的酸爽。 她没答话,但死死用牙齿绞住颤抖的嘴唇和抽搐的唇角,绞得沁出了血珠;我看见她的瞳孔随着我的问题缓慢膨胀,从极小变得极大,像针尖变成了一角钱的硬币。她的瞳仁是琥珀一样的棕色,白织灯下仿佛波光粼粼,这一幕居然很美……如果不是这时候她脸上的绒毛和头发根根竖起,整个脑袋好像变了形,拍一个电影长镜头毫无压力。 我就笑起来。 没什么可乐的,我就是忽然有些想笑。 “你叫什么?”我又忽然不笑了。 “谢谢。”她乖顺地顺着我的话,“我……” “算了,你叫什么不重要。”我兴致缺缺地打断她,“你为什么要诅咒我奶奶?” 她整个人都定住了,半晌,问我:“你说她是你奶奶?” “是啊,我住她家隔壁,经常去蹭饭吃。” “……这样啊。”她垂下眼,倏而又抬起来,“你来做什么?折磨我吗?” “那可不算折磨,一个好玩一点的叫醒方式而已。”我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诅咒我的奶奶?” “因为她的三个儿子都是孝子,世所罕见的大孝子。如果她死了,他们一定会亲自处理丧事,痛哭流涕,悲痛欲绝。”她脸上绽放了一个带着血腥气的笑——我是指她嘴唇上血迹斑斑的齿印,“我太期待了,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 “哦。”我说,“自嗨啊,会玩。” 她冷笑起来,“你懂什么?” 那张年轻的脸上全是愤懑,因为觉得自己被辜负、被亏欠。我太懂了,我是个普通人,从来不豁达开朗更不理智聪明,所以我完全理解这种情绪。那么多次那么多年,我被外界伤害,心脏被剖出来,又放回血肉模糊的胸膛里,最初也曾觉得自己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确实,我们确实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是不太懂。”我沉吟着说,“听起来你和奶奶没什么仇啊,你是和她儿子有仇。你修炼不到家,诅咒不了三个气运强盛的男人,就诅咒他们的长辈,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再躲这儿意.淫他们的感受。明摆着是迁怒和自嗨啊,奶奶死得太冤了。” 我万分不解:“臭不要脸就算了,又不少你一个,可你说你为臭不要脸骄傲个什么劲儿?” 她的脸唰得白了,白得像日本的艺伎妆。 “你……你强词夺理,”她说,“我……” 我盯着她,她在我的目光下呐呐不语,抿着唇,突然落下泪来。一开始还只是流几滴眼泪,到后面越哭越是委屈,越哭越是难过,最后完全是嚎啕大哭,跟个小孩子似的,嚎得撕心裂肺,连咳带喘。 我叹了口气,“真没意思。有胆子杀人,没胆子不后悔,这就不好玩了嘛。” 少女,反派不是谁都能做的啊,没有混乱的三观就算了,也没有钢铁一样一样的意志,杀了人还要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你打心眼里认为这么做是不对的,那就很无聊了好么?出于冲动的犯罪是非常、非常卑下的,因为连你自己都不认同自己。 “什,嗝,什么?”她没听清。 第17章 我的原计划是找到诅咒奶奶的人后,将那个人加入超豪华特训套餐。 什么?杀了?才不。我想我有必要重申一遍,虽然我是个女魔头,但我三观很正,这里的“很正”意为“很接近正常人”。也就是说,我和正常人依然有着巨大的区别——最为直观的一点在于,在常人眼里,死亡即使不算是最高意义上的惩罚,地位也低不到哪里去。 然而在我眼里,死亡仅仅是阶段性的终结和阶段性的开始,二者互为一体。这件事情是中性的,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一件好事,因为死亡意味着下一个崭新轮回的到来。 超豪华特训套餐就很能煎熬人了,它是精神和*的双重压迫,要我形容呢我也说不清,但以我的爱好和经验来看,最无上的痛苦就是干巴巴的日常里,惯性养成的联想,和铭刻在心灵深处的痕迹。 那是像巨锤一样敲裂远超常人的坚毅的恶毒,像是走在路上,地面的细小灰尘中滑出阴冷的毒蛇,用它潮湿的信子舔舐你的脚趾。 折磨的技巧各有千秋,最有效的不是缓慢连续、不断加重的刺激,而是刹那的爆发和龟裂,会化为不可磨灭的阴翳,悬在人类能够承受的极限上。 受折磨的人甚至不会有太多的记忆,只是夜夜梦回,都能感到来自暗处的窥伺,和紧追不舍的毛骨悚然的邪恶。 当我生气的时候,通常是不杀人的。 不然呢?你以为我为什么被称为女魔头?杀人在修真界真心不算是什么,哪怕我灭上几个宗门,比我狠绝的魔修也多得是,做出的丧尽天良的事迹哪怕适应了三千年,到现在为止想起来我都犯恶心。就算是他们,对上我也一贯是微小谨慎的态度,噤若寒蝉、毕恭毕敬,也没几个敢当着我的面拍着胸脯说和我齐名。 ……说起来挺尴尬,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在酷刑和审讯上极有天分,尤其精通灵魂拷问。但后者用到的情况并不多——相对不多——其一是我不关心谁设计我、后面还有什么招,很少需要逼供,其二是有违天和。 我要解释一下,从驱壳上“杀死”一个活物,只要没到物种灭绝的地步,都不是有违天和;只有从灵魂上“杀死”一个活物,才算是有违天和。 至于说什么行善有功德作恶扣福禄,不管对修真者还是凡人来说都是扯淡。 杀人的多少和雷劫的强度没多大关联,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误会,主要是杀人多的战斗力也强,天道秉承能弄死就弄死的原则,招呼雷劫不就厉害么。 拜托,天道看我们跟看蚂蚁蚱蜢区别不大的,对“人类”有总体偏向仅仅是因为综合素质比较高,所以被选为资源掌控者罢了。 不然像上古洪荒时候,大家势均力敌,没事儿打来打去抢资源,每每天塌地陷,动辄山崩河干,今天灭一族明天灭一族,一会儿就把生灵全折腾没了,天道不就成了光杆儿司令?虽然它恐怕也不会对此发表意见……将心比心吧,叫我统率全世界的蚂蚁,哪怕有不少蚂蚁杀伤力堪比炸弹手.枪,我不说排斥,却也没什么好感。 “讲讲你是怎么回事吧,是谁教你诅咒奶奶的?”我问她。 她哭累了,正用手背揉眼睛,一边不安地看向寝室里的另一个人。 “别看了,她还沉浸在粉红泡泡里呢,没空注意你,都快熄灯了,等我走了你就接着睡。” “啊?你要走了?”她慌张地问,有些破罐破摔的样子,喏喏,“我……我害怕……” “再来几回就不怕了,要用心,作为新手来说第一次你做得还不错,”我懒洋洋地夸奖,“牢记不要滥用你的力量。” “嗯,”她慎重地点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我不是这个意思,超级英雄电影看看就行,不要太代入了,你和他们不一样。”我说,“我是说小心点儿瞅准了,世界大得很,卧虎藏龙,不少点子不是一般的扎手。” “你不生气了?”她小心翼翼地问。 “嗬哟,真有意思,你还生怕我不找你麻烦?上赶着提醒?”我说,突兀地停顿了几秒。 上一次亲手整治别人是几百年前的事儿了,依照他的能力,那倒霉鬼现在还在无尽深渊里挣扎。我还记得他在我手下是如何破口大骂和痛哭流涕,记得自己如何缓慢地花上几十上百年时间剥离他的灵魂,湮灭他的躯体,折辱他的骄傲,折磨他的心智。 奇怪的是我却忘了这一切因何而开始。 我也忘了因何而来。 绝大部分情绪都是激烈而又不长久的,像是波动曲线中的一个最高点,它会不断下降、下降、下降,最后归于平直,就像是愤怒归于平静。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一个亲密长辈被害死亡,这个下降的过程会极其迟滞和迂缓,愤怒会长时间淤积在他们心底,等待爆发的那一天。 但对我而言不是,得知奶奶死讯的那一刻就是我愤怒的巅峰。而这愤怒也是稀少、易变的,就像沙漠里的绿洲。 爱和恨,理智的天敌,假如你活得足够久,活成一个欲.望缺失的老怪物,你就会明白它们究竟缘何名贵,逾于万金——它们会被磨损,终将逝去。 室友妹子在看欧美群像混剪,蝙蝠侠和小丑对峙,她戴着耳机但我还是能听见配乐是超燃的舞曲。剪辑的人将许多镜头拼接在一起,我听见小丑说:“’killyou.whatwouldidowithoutyou?…….” 我不想杀你。没你我可怎么办?……是你让我变得完整。 我喃喃般轻声说:“我本来就没有生气。” 我只为一个人的死生过气。 “你看过《蝙蝠侠》吗?黑暗骑士那一部。”我问她,没等她回答又说,“小丑被誉为史上最佳反派,可是演得最棒的反派也死了。我当初看的时候印象特别深,小丑被抓住之后蝙蝠侠虐打他,可怎么也不肯杀他,我快被气死了。不久前我又看了一遍,但是真奇怪,这一次我反而更希望小丑杀掉蝙蝠侠……不,我更希望小丑抓住他啪啪啪。” “这对cp太虐了,我站超蝙……”她弱弱地说。 “我站蝙超,超蝙是异端你造么!”我说,“等我说完,你最喜欢小丑的哪句台词?我最喜欢他说的‘sn’tkillyousier’,我相信那些杀不死你的,只会让你变得变态。” “stranger可以翻译成变态吗?”她完全不怕我一样吐槽,“你没过四级对吧?” “闭嘴,快到门禁了,让我赶紧说完——你觉得蝙蝠侠算好人么?快快快快想,感谢我给你一个机会吧,这个问题关乎你的生死存亡,答错了你就去死。快!快答!” “什么?!”她大惊失色,“这是个什么问题?我是不是答错完全看你心情是吗!强盗逻辑!” “答错了你可以去死了——” “不是!不是不是!!蝙蝠侠不是个好人!” 她喘气如牛,满头细汗,睡衣上湿了一大块,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等我的回答。 我没有回答,只是摸了摸她的额头,“好乖。睡吧。” 她的表情随着我的动作发生了变化,紧绷的嘴角放松下来,眼皮耷拉着下滑,我从她的桌子上找到湿巾擦她唇边干掉的血迹,有的地方形成了小小的血珠颗粒,我擦了好几下才擦干净。 “你不问我是谁教我诅咒了吗?”她在困倦中强撑着问我,“我答对了吗?” “……你不说我也明白。我只是想问问。” “哦。”她合上眼,马上就进入了浅眠阶段,睡颜天真无邪。 任何一个种族在幼年时期看上去都天真无邪,即使是恶魔也不例外。 我走出住宿舍区,反身回看,身后明亮的灯火渐次熄灭,不少窗口燃起点点辉光。一些学生早早睡下,习惯玩到深夜的学生打开了充电台灯,这应该又是他们一个普通的夜晚。 而我准备做的事才刚要开始。 第18章 我很喜欢莎士比亚。 别误会,不是那种正儿八经去研究的喜欢,连仔细看看过他的著作的喜欢都没有达到。当年第一次看他的书选择的就是举世闻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能是因为他是西方人的缘故,我看到他描写的两位主角互诉衷肠,着实被火辣肉麻的词汇带出了戏,并且从此对他敬谢不敏。 我完全是因为“莎士比亚语录”“莎士比亚经典片段节选”之类东西喜欢他的,不得不说这位大牛真是喂得一手好鸡汤,讲起道理来发人深省,毒鸡汤也不遑多让。 我相当喜欢他的一句话,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理解起来不要太简单,别提有多积极向上,不就是教导人要向前看吗?以前的的日子是好是坏都放下吧,打点好装备,昂首踏步,不管你是装过孙子还是当过皇帝,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但文学这玩意儿就是这么美妙,大牛就是这么有意思,而今换个心境来看,我只觉得这句话和“昨日的因导致今日的果”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就是在说“草灰蛇线,伏延千里”的文艺版么。 所谓“凡是过去,都是未来的总纲”,一琢磨透了那叫一个身松体爽,感觉自己又结交了一个新朋友,还是永远不担心哪天会去杀他的那种。 早死了嘛。 路边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亮堂堂的,我晃进去,在货架前选了五瓶100ml的红星二锅头,想了想,又放回去,拿了五瓶500ml的,一股脑儿搂在怀里抱到收银台前。夜班收银小哥的视线黏在手机屏幕上,扫码收钱退钱,业务熟练,多看我一眼的精力也无。 我拎着白酒一路回了家,进厨房取下刀,然后开了一瓶白酒,细细地冲刷过刀背、刀锋和把手,拆了一袋毛巾吸去残余的酒水。 这是一把新刀,而且是厚重的斩骨刀,连刀带把有两斤出头。鉴于我家的情况,它自被买回来的那一天起就搁在厨房里长灰,每年被我不定期拿出来,使细绒不掉毛的布擦拭一遍,几年过去,居然光洁如新。 刀是我自己买的,那段时间无意间见到了古罗马行刑刀的图,一瞬间惊为天人,为那种残酷的锯齿边缘所展现出的血腥的美所倾倒。它激起了我对刀的兴趣,虽然古罗马行刑刀买不到,我却有了新的目标。 就是这把刀。它酷似星爷曾用过的那一把,插立在厚重的木砧板上,除了没有刻上一行小字,几乎一模一样。 古罗马行刑刀和星爷的斩骨刀在我心目中代表两种不同的审美巅峰,如果不能享齐人之美,本也就不能享齐人之美——只拥有一种也是好的。 所以我穿越前拥有斩骨刀聊作安慰,穿越后在修真界的武器以古罗马行刑刀为原型锻造,两千年来它陪伴着我出生入死,如果锻造时所用的不是凡铁,或许已经生出了刀灵。 我举起手,月漫中天,成了背景,刀锋上跳跃银光。 很好,该上路了。 ……仿佛立了个g。 那么换句话说吧,该去送人上路了。 我在夜色中潜行,筑基期的小戏法和丰富的经验让我在现代社会无处不在的监控下也能进退自如,不留下一丝痕迹。这么谨慎对我而言还真是头一次,不过左右都是杀人,前奏特别点儿也不值得深思。 夏日的夜晚和安静沾不上边,每一盏路灯下都飞舞着小虫和夜蛾,像一捧不停闪烁的阴云。这景色是如此陌生,分明我从未见过,可又好像同往日别无二致。这个世界似乎脱去了繁华纷杂、富丽斑斓的外衣,显现出它由灰色水泥组成的本质,像一个卸去浓妆的舞女,白日的鲜艳徒添悲凉。 目的地是一幢别墅,我到时此处灯烛旖旎,红纱蔓帐,门户大开;男人豪奢风流,女人体态横妍——正是一场通宵达旦的欢宴。 我一眼就看见要找的人。 他所处的位置格外醒目,被众星捧月地围拢在中央,像被一层层簇拥包裹的花蕊。长相倒是不夺目,但他挥斥方遒的神色和不言而喻的主导地位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不足,何况他长得也不难看,只是女伴着实漂亮,愈发衬得他平凡无奇起来。 ……这么个中心人物恐怕一举一动都有人暗中注意,要怎么在不引人注目的前提下把他弄出来呢。 我来之前没想到他不是一个人,有点烦恼。 先前最生气的时候已经过了,又在刚刚的小姑娘那边消耗了剩余的一点点不悦,现在眼看着找不到机会动手,我都快要觉得不耐烦了。 他不知说了什么,大概讲了个笑话,周围的人便都跟着他颔首微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旁观者说不定还真会以为他们关系有多亲密。有许多人费尽心机想要上前和他讲几句话,但又始终被不动声色地排斥在外,那可以一步跨过的距离硬生生演绎出天堑与鸿沟,像一出夸张的舞台剧,人们穿着华贵而丑态百出,荒诞,并因这荒诞而妙不可言。 我百无聊赖地绕着别墅走了一圈,开着隐身路过在草坪上漫步的情人,又随手从餐盘里取了几块儿甜点。 也许来这儿是个坏主意。 但短时间内我也不打算走,这里的房子都是独栋别墅,稀稀落落散布在偌大的地皮上,庭院很大,花草繁茂,树木葱茏,一条人工河道横纵庭院。水流涓涓,我躺在草地上,看到无垠的夜空。 这还是我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不加遮拦的天空。 我闭上眼,在风中半昏半沉。 仿佛酒后正酣。其实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可我只希望我能睡得长一点,再长一点。 沉眠不知岁月。 直到一个暖烘烘的身体挤过来,我才终于睁开眼。 是一只深蓝色的猫,侧挨着我的上半身,把爪子放在我的腰腹上,用它的尾巴轻轻圈着我的脖子。它这样和玩了好一阵子,见我醒来,放下口里叼着的食盆,低沉而温柔地“喵”了一声,用头把盆子顶到我下巴上。 我懒洋洋地坐起来,盘着腿,它便轻盈地跳到我的膝盖上,一阵愉快地“咕噜咕噜”。 我端起小盆,里面是半满的颗粒状猫粮,闻起来倒是很香……一股腥香味。我看了它一眼,它把爪子搭在我的前臂上,用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我就抓了几块放进嘴里。 意料中的不好吃,寡淡,里面还有很腥的小鱼干,口感倒还不错,习惯了吃起来还蛮带感的。我咽下口里的,又抓了一把,一把接一把,居然很快都吃光了。 这时候别墅里好像是散场了,一辆辆我认得出认不出的豪车停在门口,接到人后又很快开走,车前灯灯塔般规律地扫过我们。我坐了一会儿,等着我等的人出来,忽然听人喊了一声“楚少!”,然后一个人从人工河上的小桥上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他的背影惊人的熟悉,更惊人的是我想不起来从哪里见过。好像过去的前半生哪里都见过他,看山看水,哪里都是他——好像《红楼梦》里宝玉哥哥和黛玉妹妹初见,宝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我正要细看,那个我等的人走出大门。我毫不迟疑地起身,猫儿轻柔地落下来。 等我灵巧地钻进了那个人的车,再回头,他不知何时一头栽进了水池,狼狈地往外爬。 我特别想笑。 第19章 假如这不是非法入侵民宅,我一定要拍上几百张豪宅内景发到常混的那几个论坛。 赵漫沙请我去过楚家大宅,也请我去过她的居所,这两个地方一个是中国古典风格一个是地中海风格,特点鲜明,十分好认。以我在另一个世界熏陶出的的观赏水平来看,前者厚重古雅,然而稍嫌繁复;后者清新明亮,然而略显轻佻。 而这里……这里简直是繁复和轻佻的极端! 目之所及大量使用奢侈的原料,华丽的天鹅绒、花色艳丽的锦缎、富有光泽的皮革,参差的立柱上镶嵌的宝石和金银,五金全是用青铜、黄铜,地面是大理石瓷砖和分区域的地毯。 整个内部以白色为主,但这种白色是奢丽的,红、金为辅,到处都是变幻无穷的壁纸和油画, 到处都是底纹边框,底纹边框上到处都是肥厚的涡卷纹、细长的垂花纹和贝壳浮雕,细密植筋连结的球茎构造爬得像废墟上的荒草,精工雕饰的装饰线脚、浮花,以及复杂精巧的天文图象,色彩阴暗的表面描上金漆,华贵猖狂的部分镶嵌象牙和金属。 这房子色彩鲜艳得像个老艺术家的调色盘,含糊不清、过度狂野,然而又有一种堪称奥妙的和谐让一切不至于显得嘈杂纷乱——它们居然是层次分明的,只是线条太过掺杂,分界又太过离奇。 ……在类古代生活了三千年的我简直在这一刻直面巨大的文化差异,虽然也欣赏这种美,可就是感觉说不出道不明的奇怪。 也许只有当年直面大群手持简易矛箭、头佩羽毛黄金的光屁股黑人的哥伦布能理解我的心情。 豪宅的主人被我打晕了捆在餐厅的椅子上,为了找合适的绳子颇费了我一番工夫,最后还是只找到针线包里的细绳,绑了一会儿,淤青都出来了。 他醒过来时我立在窗边,看着楼下的绿植和蓝色的游泳池。 “你是谁?”他又惊又怒。 我回过身慢慢走近他,然后在他的注视下把一开始放在地上的塑料袋里的东西取出来,四瓶二锅头,还有那把斩骨刀,一一摆放到地上。 餐厅里很黑,但我确定他看见了刀锋上的闪光。 “你……”他要说什么,又很快克制住了。 “我从宴会上跟你回来。”我说,“不好意思,没有开灯,因为这里面太闪耀了,和我平常看的很不相同,我不太习惯。” “如果你现在离开,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他说。 “抱歉,现在可能不行。但放心好了,我不会呆上很久,我只会留在这里……最多一刻钟。” 他没回答。 “我以为你会表现得更外放一点,毕竟你住在这么个皇宫教堂一样的房子里,哪怕是更出格,像皇帝一样要求我跪下或者像教皇一样斥责我渎神。”我又说。 “您说笑了。”他淡淡地道,“显然我现在无话可说,您听起来也应当不是想听我说话的人。” 我发现他脸上那种运筹帷幄的得意洋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仿佛将生命置之度外的冷漠。 “我不是。”我承认,在他面前踱步,“但我突然想听听你会怎么说。” 他问:“您为何而来?” “我是想听你说,不是想听你提问……可这个问题真的问住我了。” 就像幼年时的一个朋友,在你心里留下美好的印象,成为美丽的期许,但几十年后谁知道你会怎么看待她呢?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何况这不是几十年,这是三千年,是百代的兴衰和数个王朝的倾颓。我为何而来?显然不是为了奶奶,是为我自己。 可我自己又为何而来? 我想起我杀的第一个人,我曾经的主人。有时候我觉得我已经在他身上用尽了全身的爱和恨,有时候我又觉得我其实并不恨他,也不爱他,我主要是在恨我自己,又在这史无前例的绝望的仇恨里用爱来宽慰自己。因为刻骨铭心的爱恨都会消散,可他却常驻在我心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就是一部分的他。 很难去界定我们的关系,尽管私下里我称呼他为主人,他对我无疑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但实际的相处里我们几乎是平等的。他从未真正意义上强制我做什么,他没有真正折磨过我,他只是向我展示那个世界的黑暗,向我展示一个毫无地位、毫无人格的人肉玩具应有的待遇,向我展示五花八门的“常规”的惩罚和奖励手段。 而后一旦他稍许流露出某个意向,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妥协。我就会诚惶诚恐地跪在地上,感恩戴德——我对我爸妈都没有这么感恩戴德——地接受他的一切。 现在想起来,既觉得自己智障,又觉得自己可怜。 这世界的爱抚养我长大,而他用恨培育我。 可怖的是他还成功了。 杀死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是我的倦怠期,我觉得自己被掏空了,失去了喜怒哀乐,什么都懒得做。我当还可以做很多事,继续修真问鼎大道,改头换面去人间浪迹,学习各种新奇的知识,见识修真界正道大能的慷慨激昂。 但一切都对我毫无意义。 我有时候有兴致杀人,有时候没兴致。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后者是相当稀缺的心情,因此一旦发生,我一定会好好使用这份兴致。 残存的常人的理智和思想警告和阻止我,它失败了;于是它退而求其次,希望承受折磨的是死有余辜的恶人,它又一次失败了。我本身的意志和时运都推着我走向一个深渊,但我不想再反抗,我太疲倦了,经常懒得不想解渴,解渴时懒得分辨喝的是水还是血。 我还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第一次凌虐别人,被我凌虐的是个和尚。再好不过的和尚,心志坚定、金光凝实,清修了百年,还很年轻,秃瓢也能秃得清新脱俗,像我制住他的那个河边半开的莲花。 在他身上用刑对行刑者来说简直是个灾难,无论我是剥下他的皮肤还是搅动他的血肉,无论我用引发心魔的法咒还是用话语挑拨他的佛心,都好像对他没有半点影响,他双足跏趺,任风吹浪打,自岿然不动。 直到我为了剖出他的琵琶骨撕开他的衣襟,又啧啧称赞他胸膛上露出的一点玫红……他的心脏在他的胸腔里、在我的指尖下颤抖,像被春风吹皱的湖水。 此刻我已经完整地剖出他的一只脚骨,我的手艺很好,我发誓,那只脚骨保持着刚脱下皮囊的浅粉色,妖异的修长,笔直地向外散开,关节处的结构精巧得像是什么来自几个世纪后的科幻造物。为了保持美感我灼烧血肉的断口,又冰冻住脚骨——我仅有的现代生物知识告诉我人的骨骼也能感到疼痛,并且极端敏感,我很遗憾没能从他脸上得到证实。 然而我的手放在他的胸膛上,他的便脸红透了。 他浑身上下都红透了,像开得快要烂掉的红莲。 我盯着他半阖的眼睛,将手下滑,下滑,滑到我想象的那个位置,滑到他忠实的反应上。 他做了第一个动作,也是他唯一的一个动作:他吞了口唾沫。 这是时隔百年后我首次对一个人升起了兴趣,我的喜怒哀乐仿佛又回来了,就像一个人从死亡的边缘回到人世,四下张望,连路边热腾腾的狗翔都透着一股讨人喜欢的机灵劲儿。 而他和我曾经的主人一样,美妙又糟糕透顶。 第20章 “我们说到哪儿了?哦,对,说到我为什么来。” 我沉吟了一会儿,诚恳地告诉他:“这都是因果注定……好吧别这么看我,这都是你倒霉。” “人选随机?”他的神色看不出悲喜。 “那倒不是。”我打开白酒,一瓶瓶当头从他身上浇下去,缓慢地移动着瓶口,确保他每一寸皮肤都被浸湿,“非要说起来,和你家的旧怨有些关系。” 他抬眼:“您是说那些老皇历?” “是——不,不是。”我说,“是刚刚发生的事。” 我蹲下来,把空瓶子一个个放回书包,放完了索性盘腿坐在地上和他说话:“你说搞笑不搞笑,八十岁的老太爷了,浑身上下都是褶子,还计较当年那些情情.爱.爱的事情,气量忒小。当年呢偷吃的是他,要离婚娶真爱的是他,说要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的也是他,临到老了,又反悔要和真爱离婚,这也就罢了,还非要找回原配。” “长辈的事,晚辈不好评价。” “晚辈是不好评价,亲爷爷又不和你讲道理。”我说,“要是简单的浪子回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头年纪一大把,权当是老糊涂了,死前良心不安,就当认回来一个摆设,丢点儿脸,大家都是体面人,明着笑话的也不多。妙就妙在,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配还给老头生了个儿子。” “当然了,像你们平时的作风,要操心公司,操心关系,操心上面是不是又有什么新.政.策。一个人长出上百张脸都还不一定够应对,太辛苦了,生活上的事一向是能简单粗暴解决就简单粗暴解决的。” “这……也不能说是有错。你站在山上看山脚的人,他们是很渺小,小得像蚂蚁。人要是碾死一只蚂蚁,算不上残忍——我知道你们在想这个。对于这件事,思路其实也很直,只需要一条肠子通到底——显然你不能简单粗暴地解决你爷爷,不能随随便便解决你叔叔,但你能简单粗暴地解决你爷爷的原配,然后慢慢整个儿断掉这条线。” 我见得多了类似的战争,财产、权力、生死系与一线,叙述整件事情也再难生出什么感慨。要我说,做事情还不如干脆点,斩草除根,到时候事成定局,不被发现最好,真被发现了,家里还能为一个面儿都没见着的人把唯一的男丁怎么着不成? 他问:“您是谁?” “我不隶属于任何人,我谁也不是。” 他又不说话了,但我知道他在等我解释。或者不是,谁在乎呢,现下我为刀俎,他为鱼肉。 “你们的想法里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特质,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弱肉强食’的一种。你觉得他们都是小人物,你和他们的对比就像人和蚂蚁,所以你下手毫无心理障碍。”我仰着头看他,忍不住笑意,“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变成蚂蚁的那一天?” 他默默听着,不发一言。 我问他:“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傻?还跟你讲这么多?” “那是我心地善良,让你做个明白人。”我一只手捞起斩骨刀,挽了个刀花,然后趁着他把注意力放到刀锋一闪而过的银光上时冷不丁一松手,刀就悄无声息地没入餐桌,只留半截刀身在外,刀尾缓缓震动,银光沥沥如雨。 他发着抖倒吸一口凉气——这声音在黑夜里格外响亮,简直像打火机擦火一样溅出了火星。 也不奇怪,餐桌是大理石质地的雕花手绘圆桌,按材质来讲刀可以切割大理石,但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离心力光一个锯片是刚不动大理石的——加厚版也不行,因为这绝不可能是正常人类能轻描淡写使出的怪力。 “好了,出来吧,一刻钟快过了。”我说。 一阵压抑的沉默。 “别躲了早看见你了。”我又说。 他剧烈地哆嗦起来,字句含糊得像是含在喉咙里:“您在……和谁说话?” “当然是和你了。”我叹了口气,“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们为什么不能先好好谈谈?一言不合就动手压根儿不是我的风格,我一般一言不合——” 我猛地抽出刀抵住他的喉口,然后另一只手往刀背上一压! “——都是直接杀的。” 他错愕的表情凝固在脸上,一声指甲划黑板般的嚎叫后,血液喷泉一样四处喷射,黑得像路面铺的一层沥青,一股奇怪的令人头昏脑涨的酸臭味弥漫了四周。 一个脑袋从他的脖子上掉下来,砸到地上,别扭地滚了一下,又好像被什么挡住了似的,歪歪斜斜地往回转了半圈儿,停住不动了。 我长长地吸了口气。 “愤怒。”我说,雄伟的宫殿里回荡着我的声音,“烦躁、不安、悲伤,但最多的是愤怒。” 此处应有奏乐——皇宫里就该有奏乐。 然而没有。 那股味道很快融入了空气,他终于回过神来,一阵撕心裂肺、活像半入土的人般让人想抠开他喉咙的咳嗽,一边咳一边节奏感超强地打颤,场面之激烈让人疑心截自某个鬼畜视频,给我看得一愣一愣的。 我把地上的脑袋拎上餐桌,正面朝向他。 他在这超脱常理的事态发展面前失去了原有的平静,拼命挣动后仰,“你……你……” “镇定,一个魔鬼而已,攻击力低下,除了附身没别的本事。脑袋我放你桌上了,应该是个难得的完整样本。”我说,“你的级别好像还不能直接了解这些,不要紧,待会儿你的司机上来,他会给你解释,但最好不要抱太大希望……因为连我也不太了解这个品种,我只知道酒对他们有奇效,可能会让他们虚弱,也可能会让他们暴走。” 我站起来,弯下腰为他解开绳子,顺势点了点他手腕上的表盘,“我看见你偷偷看表了。瞧,一刻钟,不多不少。” “……” 他的表情在懵逼和无语之间变幻不定,被解开了也不敢揉揉手腕,依然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不动。 冷汗把绳子都打湿了,说不定是吓软了腿。 临走前我忽然想起来:“哎对了,顺便说一句,虽然我觉得你不会再来这个房子了,但要是有什么地方沾到那玩意儿的血,用酒可以清除……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他没有回头看我:“……这世界上有恶魔,有妖怪?” “有。” “所以也有地狱?有因果轮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没有。假的。” “今晚的事我还会记得吗?” “会。” “你为什么说这么多?” 我已经走到阳台上。 “你看电视电影里大反派出场,哪一个不多话?理解一下反派嘛,天天坚持不懈地做坏事和所有生灵对抗也是很了不起的事业啊,偏偏又没什么人可以倾诉,肚子里肯定攒了很多话。”我望着月亮说,“你想不通,可没准儿人家心里也盼着被打败。” 稍有机会就言无不尽,你觉得是愚蠢,可没准儿是孤独。 第21章 我背着书包迎着初起的朝阳往回走,一路上走得意兴阑珊,知道为什么,却懒得去想。在这昏暗相间之时,街面仿佛被一缕霞光荡平,既没有人迹,也没有异类,我只能听见自己刻意踏出的脚步。 假如放开神识,天地尽在我掌中——孤苦无依的感觉像是无病呻.吟。 我也并不孤苦无依。时至今日,我手握世间至理,我执掌无上权柄,我一念可定生死。这些以往听起来很酷的台词,变成沉甸甸的真正可触碰、可感知的东西,且为我所有。 我对别人说在你们眼里碌碌众生不过蝼蚁,却没告诉他这样的想法其实还很肤浅,因为凡人不可能真正拥有权力,最多距离权力足够近,近得凡人认为自己拥有它。 可真正的权力是不需要玩弄心计和手段的,它不需要权衡利弊,不需要斡旋转圜,不需要利益周旋。它是种直白得一目了然的力量,深邃而纯粹,就像春天万物复苏冬天大地沉寂,它是“天道”的本质,是“规则”的细节,是不容许辩驳和质疑的真理。 但我走在路上,听自己的脚步,却忽然为一首诗怅然若失。 ——我打江南走过,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原谅我不是归人,我只是过客。 开着隐身到家门口才取消,我开锁进门,把书包放回卧室,然后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打开空调。不一会儿,浴室的门轻轻开了,我的其中一位租客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来,与我对视时登时定在原地,玉白沾水的*上缠着黑发,在冷风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僵了一会儿,在我毫无掩饰的目光下一只手搭在另一只手臂上护住胸,若无其事地穿过客厅回到自己的房间。 无愧于校花之名,她浴后就仿佛妆容盛丽,面若桃花,身体纤秾合度,增一分显丰腴,减一分嫌枯瘦,收束的腰线和乍然放开的臀部曲线,像穿着蓬蓬裙一样夸张的对比,走动时腰肢水藻般的波动简直是一场视觉盛宴;肩膀带动两片翅膀般的蝴蝶骨前拢,背脊中柱深深地凹下去,阴影水珠一样滑下,又在腰窝凝聚。 她搭在手臂上的四个指头尖都是粉色的。 ……对了,校花她的专业是物理,为人相当腼腆害羞,据我的了解,以后但凡我在这里,她应该都不会出来了。 何必呢,同性之间还这么斤斤计较,我喜欢的姑娘又不是这种款的。或者不如说我喜欢什么人没有定式,随心而定,在我这里没有日久生情的选项,只有一见钟情,要是我第一眼对一个人没感觉,那就永远对这个人没有感觉。 几天后,大学城里所有大学都放假了,三个租客也陆续回了家。北郊少了这些年轻而吵闹的声音,就好像突然到了暮年,一天二十四小时要休息二十小时,宛如一座空城。 我习惯这样的空旷,却不喜欢这样的空旷。 人们总是说时光的流逝像水一样,奔流不息,从不回头,但我的看法与之不同,我觉得时光像是蜂蜜或者乳酪,保持粘稠或者半凝固的状态,甜蜜,然而毫无新意。 也可能是我经历的太多,把新意的标准定得太高。 在家里渣了一周游戏后,我还是听从内心出门闲逛,第一站就是暌违已久的市中心广场。 不是我自谦,这个广场是真心烂。设计奇葩导致排水是经年大患,绿化图案左看右看怎么看都像是章鱼,各种设施都是年久失修的破烂货色,要不是有一个大型超市撑着人流量,周边还有无数无照经营的小吃摊吸引本地人,这地方能在日上三竿的时候营造出鬼节的氛围。 我到广场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顺着一路的摊子买下去,拎了满满当当的烧烤煎饼土豆臭豆腐奶茶出来,浑身飘香心情愉快,由衷感谢修真让我不会吃坏肚子。 虽然修行到我这种境界,吃东西已经不太能打动我的舌头了。道理就像是有些人对辣椒敏感有些人对姜蒜敏感,我的舌头对灵气最为敏感,吃什么都先吃到灵气,没有灵气的东西我当然也能欣赏味道,可还是缺少什么……缺少吃东西时的饱腹感,就像把食物嚼一嚼然后再吐掉。 这样的情况下对我来说就没有“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的概念,只有味道可以征服我,而我也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现代食物尽管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却没有几个会像古代的厨师那样,一代又一代地研究厨艺、传承厨艺,一个家族花上数百年钻研菜品的巅峰。 我吃过的最美味的菜在皇宫,但令我惊奇的是,我吃过的最好的菜,还是现代粗制滥造的街边小摊。 我发觉我真的是个老人了,未来对我来说虽然不绝望,却也没什么希望。我不停地往前看,任何时间段我都在往前看:刚穿越时我怀念穿越前,被抓后我怀念刚穿越时,逃脱后我又止不住想起被抓的日子,再然后我修炼魔功得道渡劫回到现代,现在我又开始回忆修真界的生活。 有时候我震惊于自己的黏黏糊糊不干不脆,天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黏黏糊糊不干不脆的人了,可是我又觉得自己的软弱和犹豫情有可原,因为我的人生总给我“要右手还是要左脚”的提问,叫我不得不黏黏糊糊不干不脆,不得不左右为难。 我也很难不后悔,很难不去回想自己丢弃的无数个“左手”和无数个“右脚”……尽管每一次想起都是血淋淋的、崭新的疼痛。 听起来像是自夸但是……在我还完整的时候,我只是个孩子,多么善良和美好。 她被过早地摧残了,但她在那之前没犯过错,那不是她应得的。 天道真特么操.蛋。怎么就没人治它呢。 我立在超市门口一边吃烧烤一边腹诽,但这次骂它,不知为何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明明以前骂的时候它都是一概无视的……我还在想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形生物呼啸着裹着狂风掉下来,脸朝下砸进地面有十厘米。 这似曾相识的出场方式。 进进出出的人群视若无睹着绕开这段路,连带着站在门口被行注目礼的我也瞬间被忽视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把自己的上半身从水泥地里拔.出来,露出一张符合他的种族优势的面孔,直白地评价就是“妖娆清丽颠倒众生”的脸,跪坐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然后眼角落下两行清泪。 ……???!!? 我本来就没想好怎么开口,现在就更想不好怎么做开场白了,虽然这家伙掉下来时的风刮走了我手里的烤里脊。 早晓得我就往后走了,按理说即使是筑基期的水平我也能快速躲开的,这次为什么没觉察到……天道!至于吗!我以前骂你没见效这么立竿见影的!我的烤里脊!这家店烤里脊最好吃! 而后美少年哽咽着说:“好久不见啊英英!想不想我!” 眉眼忧郁语气欢脱。 我凝神细看,终于知道他(她?)是谁了……你的画风是不是不太统一啊钱铮? 第22章 钱铮可怜兮兮地跪在地上,泪眼婆娑。 “就你那身板导弹都打不穿,快起来。”我训道,“疼就忍着,起来,走。” 看那粉唇贝齿,因为哭泣而双目盈盈,恰似风情流转的眼波。即使不是他的本性,含情眼里噙着泪的模样还是带上了容貌里天然的几分如怨如泣——就是撑不起气场,一个男的(虽然原本她是个女人)一副小白花样。 我真是醉了。 “英英……”他眨巴着眼睛,欲言又止。 美人欲言又止的模样是很好看的,但我只觉得醉上加醉,醉得我心累。 “在这儿等着。”我扭头又去重新买了吃的回来,看他果然还眼巴巴立在原地。 “跟我走吧。”我说。 他破涕为笑,开开心心地靠了过来:“你刚刚好凶啊英英。” “错觉。” “你都不问我是怎么回事吗?” “你知道?” “我不清楚……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家。” 一路上钱铮说个不停,话唠本性死过一次了还是改不了,配上他以前的脸还只是爽利大方,现在他只让人觉得……真是好一朵欣欣向荣的傻白甜啊,甜头都不用给就能被人几句话勾搭走那种。虽然他应该不是(鉴于两次见面他都一头砸下来),可看起来就是很好哄的模样。 我不喜欢他这个样子,我觉得很烦。这种不喜欢很没有道理,但我就是不喜欢他这样,不喜欢他放声大笑,把狭长的眼睛眯成一线。 这样的脸应当是……应当是妖媚和英武并存的。像洒在战场的热血和红缨,像飞在天上的黄鹂和浓云,像淌在海洋的火山的热浪和磅礴的蓝鲸……笑的时候只是略勾唇角,或者说任何时候那家伙都似笑非笑,迷雾般的瞳孔,似悲似喜,一切情绪都影影绰绰,说不清、道不明。 钱铮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不,不能说是很像,钱铮和他的差别就好比东方国画和西方彩绘,根本不是同一个走向,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两个人都是狐妖——没错,传说中色倾人国、美艳不可方物、堪比阿芙蓉般让人上瘾的——狐妖。 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夸张,狐妖是化形之后相当符合人类的审美观,是生来就有一股不自觉的媚态,但要说狐妖擅长媚术就纯属乱弹琴。 多数蛊惑人心的伎俩都是类似心理暗示的小戏法,也只能蒙蔽心智不坚的生灵;更上一层的也不过是通过高级的障眼法干涉对方的感官,令对方作出别人看来不可理喻的事情,而无法更改和抹煞其本身的意志;哪怕是最难以施为的手段,也只是在麻醉对方精神的同时掌控对方的躯体——情感是任何法术都无法撼动、无法剥离、无法摧毁的。 能改变它的唯有生灵本身。 不然修士修个什么心、斩个什么情啊?念个咒下去就能听见天道发来的提示,没准儿还是个野性十足的磁性女声:叮咚——您现已加入无情无心豪华阵容,请您日日打坐、择时飞升——真要那样,估计仙途和飞升之路会交通堵塞,五十年一小堵、五百年一大堵、五千年一次全线崩溃、五万年一场全路程夯实翻修。 施法对感情施加的所有,说白了全是假的。 也或许就是因为它太特殊和至高无上,才有那么多离奇和荒诞的事情在那个世界发生。 在真正相识之前,我已经在各种场合见过那个狐妖朋友。他和我处境相仿,总是被人追杀,因为妖族的身份而受到多方觊觎,并且尽管如此,依然频繁以正身出没于各种宴会;多着艳色,华服、散发,生来有妖娆的眉眼,体态风流,姿容盖世。 我看不出他的心绪,于是曾想象他笑里带着轻讽。 虽然见到他的次数多(我也很喜欢参加宴会凑热闹),但其实我们完全没有过交谈,我一贯是伪装成不起眼的小人物出行,他在高台之上,我在高台之下,身份地位不对等,也没有哪怕是打个照面的机会。 许多传说里我们初见于生死一线之时,身上伤痕累累、身后追兵重重,在逃亡的途中匆匆邂逅。传说里血腥和浪漫交织,冷血和柔情交错,什么对视中一眼万年,什么从此纠缠的因果线……果然哪哪儿的神话传说都有水分。 和传闻大相径庭,我们的初次相识是在人间,在一个小国的边境。那是个对凡人来说相当难熬的冬季,我记得冻死了许多人,也记得冬景很美。 雪是甜的,带些刺痛藏在回味尽头,藏在舌根深处。 鹅毛大雪遮盖了万物,就像冰凉的糖霜堆簇在糕点上。 我住在山林中部的小屋中。它属于山下的猎人,但他在大雪来临之前染上风寒,没能熬过这个严冬,我就整理了一下这个废弃的小屋,作为在这个国家的落脚之处。 某一天大雪封山,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小屋里没有水了,我就拎了两个木桶去山顶经年不冻的湖泊打水。 虽然门外挖一缸雪就能解决问题,但非要计较的话我本来还不需要水呢……我就是乐意收敛法术把日子过麻烦,劈柴、打水、烧火做饭,尽可能还原每一个细枝末节。说白了就是既不为生计发愁,又安于现状,才能把生活的每一个边角都咂摸得有滋有味。 说真的哦,我有时候想想我做的事,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哲人。 然后我在湖边看到我的朋友。 传闻不可尽信,但至少还是说对了一半。 我的朋友——即将成为我的朋友的狐妖,躺在雪地中,因为重伤而危在旦夕。他盛装覆体,双手交叠于腹,面容恬然,让我在一瞬间想起了无数个童话里沉睡的公主,在水晶棺里、在城堡里、在荆棘和玫瑰里,她们是谁都能看懂的符号,暗喻着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可美又是她们的力量,让她们总能逢凶化吉。 他迟缓地向我看过来,我知道他背后一定有天大的麻烦,能把他伤成这样说不定排得上名号的宗门都参了一脚;我才刚躲过一轮追杀,打算少说在人间先躲个几十年;我还计划要开凿一条水渠从湖里引流下来捣鼓捣鼓自来水,计划种上一圈耐寒的花……但这些都在他的眼神中化为了泡影。 正如我所说的,狐妖就是有这样的特质,有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我不能拒绝他。 “你在听我说话吗?上车起你就一直在发呆,下了车还是发呆,走着走着又突然不走了,想什么呢这么入神?”钱铮问我。 “你有身份证明吗?护照呢?”我说,“算了,反正我原本也没打算走程序入境,偷.渡带你一个应该不难。” “你回自己家都是偷.渡啊?”钱铮一头雾水,“你家到底在哪?” “不带你回家了。我们去加州。” “你怎么说变就变!”这句话倒挺简洁。 “闭嘴。”我说,“我本来就是今天出发,让你一个在家我不放心。” 第23章 加利福尼亚州,位于美国西部,太平洋沿岸,全年阳光灿烂,拥有好莱坞和硅谷,以及闻名世界的斯坦福、加州理工大学。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关于加州的全部。 我也不用知道太多,我只是过来见一个人。你敢信?!奶奶留给我的箱子第三层里,装的不是藏宝图,不是借债单,甚至不是什么春.宫指南……是一封没能送出的信件,没有开头结尾,没有称谓地址,密密麻麻的娟秀小字写在泛黄的白纸上,全是迷茫又格外清醒的独白。 那样晦涩、坚定的情感,充满了无谓的等待和接受命运的淡然。 她没有写明,但我相信那是奶奶的爱情。 我觉得我需要找到她爱的人,为此我不惜解印去寻找那一线纠葛。刚读完这封信的时候这个想法还不太迫切,但当我看到钱铮,看到我记忆里的朋友,突然无比确信——我要把这封信送到另一个人手里,立刻,马上,因为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由奶奶开始,由另一个人终结,缺一不可。 经过了一整个白天的行程,我和钱铮到了海边。 “这里不像是港口,没有船不说还是大晚上的,怎么偷.渡?”钱铮问我,随后满脸警惕,“死心吧,你要是说‘游过去’的鬼话我可不会奉陪。” 我说,“这可由不得你。” “……我们挂到飞机上怎么样?我记得几公里内就有一个有国际航班的飞机场,我们可以偷偷进去,躲在头等舱……”他试图劝服我,“游过去是不是太费力了?实在不行我们可以飞过去啊,就是我飞的不太好可能会半路掉下来……刚好这时候你可以接住我……” 平地起巨浪,像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把他抓进大海,吞没了他的余音,又飞快恢复了平静。 我迈进浅水区,然后感受到一股来自海洋的温柔力道缓缓将我推向更深处,不消片刻,四周便黑得像一滩墨水。 从这个角度往上看,能看见穿透海水后不断折射、不断变化的光线,介乎于虚实之间;周围的颜色由下自上不断变浅,其过渡中色彩的瑰丽、曼妙的波折,厚重又清晰的唯美质感,像是裙装的裾带,像是女侠的绸绫,宽博不失灵越;最顶部是碎片状的、闪闪发光的海面,犹如宝剑的寒光或者皇冠上的宝石—— 我浮在海中,几欲为此而流泪。 是的,是的,这就是我回来的意义,这就是我对这里的爱。龙当然很美,鲛人也很美,海蛇也很美,真的,好多好多妖怪都很美。 但那不是我爱的美,那都是我的某种冲动,某种感动,像一件我不习惯的华丽衣服,我会穿着它出席,但我不会乐意穿着它睡觉,我终究会厌倦它,就像旅居国外的人厌倦面包。 “英英!”钱铮兴奋的嗓音响在我耳边,“好多鱼啊!” 百来米开外,他已经本能地隔离了水,向我传音,但却不懂得真正使用法术,笨拙地划动四肢游来,眼里又是欣喜又是惊恐。 不像话。我干脆地撤销了他的防护罩,告诫他: “静心,感受你自己。” 他被猝不及防地摁进水中,口鼻咕噜咕噜涌出了气泡,即使这样,崩溃般的咆哮依然准确地传到了我耳边:“我会被淹死的有个鬼的静心!” “死不了。” 我专注地注视着远方,轻声说:“它们来了。” “什么?谁来了?”在海水中勉强稳住身体的钱铮下意识地问。 “你在说什么蠢话。”我说,“这是海底,来的当然是鱼啊。” 来的真的是鱼。只不过数量太多而已。 假如家住在河边,那么一定很熟悉这样的景象:夏天,一蓬蓬细小的黑色飞虫围绕着一个移动的中心上下左右不停翻飞,汇聚成一个不规则的球体。 把那一幕放大和美化无数倍,想象一下,百亿条颜色各异、大小不一的鱼洪流般冲来,像海洋汇入一条鱼河,浩浩荡荡、一往无前,你甚至能看见鲸、鲨、海豚和各种身为被捕猎者,只有手指那么长的小鱼和谐共处;空隙中透出的光点印亮一小圈鱼鳞,这很奇妙,因为它们仿佛包裹着光。 “这这这……”钱铮已经游到我身边,又撑起防护罩,“这真是太——碉堡了!” 他脸上流露出纯然的惊叹和快乐,暗凉的冷光在他面孔上流转,这种来自海的色泽放在人的容貌上实在很难说好看,但他不是人,他是个狐妖,天生鬼魅,却又毫无设防。 为什么狐妖总这样呢。太为难暴君了吧。 “小心,稳住了。”我说,预备看到钱铮吓掉了裤子的表情。 鱼群在途经我们时分流,钱铮果然炸了,语无伦次地大叫起来:“我的天呐!我的天呐!!” 鱼群中间漂浮着千百亿发着光的、霓虹灯般的水母。 他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各有各的形态和风姿,仿佛自成一个宇宙,让人不由地联想到细胞亦或是病毒;但它们的长相又是如此柔顺温和,最艳丽的花纹和炫技般更换色调光暗的举止也建立在凝胶似的无骨的身躯上;它们在高速行进的鱼群中慢悠悠地舒展着伞盖,像雍容的贵妇,从发梢的小卷儿到指甲尖儿的红脂都是写意。 我看钱铮,他张大嘴傻愣愣地盯着水母,鱼群外围活泼的海豚摇来摆去,鲨鱼霸气十足地静止般向前,鲸鱼要么在最上要么在最下,像脚下的陆地和浮空的岛,可是他只看水母。 我想起我的朋友说过狐妖都喜欢漂亮豪华的东西。果真如此。 直到被我带上大群水母柔软的伞盖上,钱铮都处于呆滞状态,怎么也看不够似的猛瞧。按照我的设想,我们会被鱼群簇拥着,从海底穿过太平洋,直达加州。 光靠着鱼的速度一晚上是到不了的,所以我默默开了个挂,一路都在控制水流速度。钱铮老开心了,一路上一惊一乍的大呼小叫,感情当这是观光……好吧,观光就观光,我索性带他看了海底的裂谷和火山,奇特的植物,与珊瑚共生的群落,还有巨大的乌贼。 到加州时还没到清晨,鱼群散去,我领着钱铮上岸,背后的太阳磨蹭了好一会儿后干脆地跳出地平线,金红白蓝胡乱地晕开,像一个孩子的涂鸦,很难界定美还是不美。 钱铮说:“我感觉你在泡我诶英英。” “这么说话你不觉得很有自作多情的尴尬吗?” “可是我真的感觉你在泡我啊,你看路上的配置,豪车鲜花开道都没有你牛逼,还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寻思这路数不管是哄哪个年龄阶层哪个性别的人都绰绰有余啊。你是不是看上我的美色了?你看上了你就说啊,我考虑考虑就答应……” “别考虑了。”我说,“话痨就是想太多。我是泡谁还要讨好的人吗?只有别人讨好我的份。” 第24章 但是别人讨好我是没用的。我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我其实自认为是非常多愁善感的那种人,由于受到毫无节制的宠爱而轻浮散漫,又多情又多变。我从小到大都没有缺过爱,旁人向我施与的爱和善意并不很能打动我,这话说起来未免过分,然而事实就是这样,这种性情更类似一种天性:我不稀罕别人为我的付出。 如果我稀罕,那一定是因为我本来就渴求。 被哄得心满意足的钱铮乖乖跟着我,也没抱怨还没吃早饭之类的话,不时露出智力残疾人一样歪嘴斜眼的傻笑,值得庆幸,他还没有真的流出口水。为了速战速决我们走的是空中路线,飞啊飞啊飞,过程中钱铮数次飞到一半忽然熄火掉下去,全靠我提溜着他的后领子才稳住。 空有几百年的修为不会用,这么大个行走的钻石矿能坚持到见我还真是不容易。 我们飞得很高,所以地面的景色粗看都非常模糊,却又不至于模糊到成为色块的地步。像是距离我们很远的下方有很多唾手可得又无关紧要的东西,我们时常看到,却懒得低头,一点儿也不关心。 飞在天上的感觉就像处于一个微凉的温度区间,让人警醒和平静。如果是在修真界,我能觉察到在同一片天空下御剑飞行的修士,他们总是竭尽所能地更融入天地,感觉近似于一片、一缕突兀的风;但在这里,最多的是更高处飞机的轰隆,而它们更像是暴.力拆迁队,所过之处不仅有噼里啪啦,还有嘭咚咔轰。 两者都不空旷,然而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我们降落在一条安静的街区,就是那种路不宽人很少的小道,房子也修得很矮,家家户户的阳台上都有伸长枝叶的花儿,早起的老奶奶细致地浇花,看不见路过的我们,她身旁一只胖得瘫在花盆架上的大花猫扭头目送我们,眯缝着眼睛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时间很早,阳光显示出清亮的、橙汁一样的金色。 我的人生是很扯淡,但世界是很美好的。 我发自内心地这么觉得。 这很不想我能说出的来的话,但我真的就是这么认为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不吝惜给我最大恶意的修真界,也多有慷慨激昂的正道弟子,一生都走在追逐光明的路上。 我只是很倒霉,又不够坚强。 归纳一下我从被前主人绑走之后的心态,第一阶段是痛苦和自省,对于轻信陌生修士的后悔;第二阶段是绝望和仇恨,因为自身已经承受了太多沉重的情绪,又没有胆量反抗强权,所以反而开始憎恶自己的弱势;第三阶段是茫然和爱,迷失于他忽冷忽热的态度,完全被掌控所以关注他的任何举动;第四阶段最为平静,简直带着一种圣母式的自虐般的宽和——我试图原谅他,就像我试图原谅我自己。 在遇到他之前世界是爱我的,所以我也爱我自己;可遇到他之后世界不再爱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力量爱自己。 那种全部身心都必须依托另一个人的无力感就像旱鸭子溺水一样令人无法忍受。何其讽刺,我不能确定我是否还爱自己,甚至偶尔连“自己”这个概念都变得含混不清,但我居然还能爱他。 我爱他的时候,能看见别的东西,路边乞丐的微笑,强者的仁爱和怜悯;可我恨他的时候却是盲目的,我看不见任何东西,除了我手中仅有的武器——那把杀死他的刀。 想一想,在他手下的日子是我最常思考的时光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自古文人多落寞,一个身处逆境和弱势的人最容易成为思想深邃的人,因为他除了思想一无所有,文学如此,哲学、艺术更甚之。 我带着钱铮绕过一栋小楼,又穿过一个小小的花圃,跨进被栅栏包围的一座小房子。 它是棕红色的,亮黄色的房顶,两层楼,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可爱得叫人心都化了。起码钱铮的少女心就被击中了,眼冒红心满脸渴望地看着它:“好漂亮好漂亮的房子……在国内要花多少钱才买得起啊……” 我说:“等回去了给你分一个类似的。” “英英你要送我房子?”他大惊失色,“别啊我是开玩笑的!我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得手的人!” “……听仔细了,我说的是分一个不是送一个,组织是包分房包工作的。回国了我带你去。” 门锁着,但不碍事,窗户都是打开的,用不着进去。我绕着房子走了一圈,停在一楼书房外,把信取出来放到桌子上,用插着小花和钢笔的笔筒压住。 钱铮忍不住问我:“你费这么大劲就是为了送一封信?” “费这么大劲?”我笑了,“我费了什么劲?我就是来了一趟而已。” 钱铮说:“你让我想起电影里的情节了,收拾旧货发现了几十年的的信之后女主四处找人爬山涉水地送信,最终解锁一个感人的故事,通常都是爱情故事,然后垂髫老人捧着信纸流下两行浊泪,啊,哀悼我曾经轻狂的岁月和我逝去的青春——” 他不怀好意地拖着长腔,没什么恶意,然而调侃意味十足:“这套路都过时了。” “不,”我说,“套路永远不会过时。” 我站在床前等待,观察窗檐的影子缓慢移动。钱铮站了一会儿就受不了了,申请出去溜达溜达,得到允许后欢天喜地地冲天而起,不一会儿就没了踪迹。我等着,从日升之时等到日落,像一个相信童话的孩子等待打开的花瓣里飞出精灵。 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所以从来不抱怨等待。 这样等待的经历有很多,但我此刻只能记起自己等待狐妖朋友苏醒的那一次。他伤得太重了,我束手无策,用清水清理干净他的外伤后,就只能坐在床边注视他的睡颜。 这太奇怪了。我坐在床边,盯着那张艳若桃李的脸,却想起我的前主人,想起他听凭我像凡人一样一日三餐、昼醒夜眠,每一次我醒来他都坐在床边注视我,简直像一头贪婪的龙守护金币。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看的?他在想什么呢?我理解不了,也不愿去理解。 我坐在床边,等了半个月才等到狐妖苏醒。 他睁开眼的时候,尽管我们算得上素不相识,但我确信,我确信我的心底隐隐泛起一丝欢喜。 我的前主人呢?他也是这样吗? 狐妖睁开眼,虚弱地冲我微笑,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剩下半句“唯有以身相许”欲言又止,含在瞳波里。 我一眼就看出他是在想方设法勾.引我,想要我帮他躲藏,帮他隐匿行踪和疗伤。他不这么做我也会帮他的,不过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不相信无缘无故的付出。 于是我露出剧本上受宠若惊的、惊艳失神沉迷的笑,柔声细语地请他一切都不必担心。 钥匙开门的声音让我收回了思绪。屋子的主人回来了,他……是我送出那三只猫的老爷子?! 老爷子穿着白色的布衫,黑色长裤和布鞋,像旧时候老在青山秀水的名士。他的手里拎着一个花篮,三只猫窝在篮子里,见到了我后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跳下来往我身上扑,当然,在不知情的老爷子眼里,它们只是在一起嬉戏而已。 他无奈又纵容地看了它们一眼,走到窗前守着它们打闹。 第25章 我相信很多东西,唯独不相信巧合。 以我多年来丰富的被坑经验,在我面前刷脸两次及以上的都会是什么重要人物,重要程度不一而足,反正都是值得用心监测的。 有时候他们会成为我的朋友,有时候他们会成为我的敌人,有时候他们会成为我的情人,无论他们将来在我身边是何种身份,总之都会对我有很大影响。 我不禁开始深思,老爷子究竟是个啥套路? 一边想,一边引逗这三只小猫顺着砖缝爬上窗台,跳到正对着窗的书桌上。老爷子的目光紧随其后,房间内不如外面亮堂,看不清楚小猫的举动,他便一掌虚护着小猫探身打开台灯。回身时手肘带倒了笔筒,一支蓝色的钢笔掉出来,在信纸上打了个滚,于是老爷子立刻发现桌子上多出来的几页信纸。 他没有把它们拿起来查看,而是先把钢笔放回笔筒,又将笔筒放回原位,然后才推着信纸的一角转了半圈,让字迹正对着他,一只手臂垫在窗台上,一只手轻轻按着信纸,弯着腰静静地读那封信。 灯光下信纸泛黄的边缘和他的表情都有种失真的不清晰,浅色更浅,深色更深,像是黑白照片自带的滤镜效果。 他看到了最后,又把信纸转回原位,直起了腰。 那三只小猫痴缠着我不肯远离,但老爷子好像已经注意不到这些了。他转身要从大门进屋,看不出表情和眼神有什么不同,只是快进门时被门口的两级阶梯绊了一下。他踉跄着没有摔倒,往前了一步,手摁大门稳住身形,随后拉开门,消失在我的眼前。 门上留下五个手指尖的湿痕。 我猜不到这两个人之间的答案是什么,老爷子没有无动于衷,这就是结果。 ……而且这个湿漉漉的手指尖好熟悉啊。 ……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好熟悉,尤其是我起了疑心之后再看。 ……等会儿等会儿,我有种预感了,等我捋一捋我的记忆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记得在很久以前,在第一个朋友死去之后,我接手了越国。 越国是当时最繁荣和强大的国度之一,注意一下,这个繁荣和强大不是指经济和武力,而是指现有的厉害修士和可能成为厉害修士的好苗子。我要接手越国就是妥妥的从门派手里夺.权,所以我就和那个门派派来的人打起来了。 这几架打得缩手缩脚的,我很不想杀他们,因为那个门派是整个修真界唯一的儒修门派……儒修啊!你们懂儒修是个什么形象吗?气度风仪就不说了,一整个门派的孔孟荀!不是孔孟荀就是李白苏轼辛弃疾!不然就是蔡京王莽李斯诸葛亮!礼乐射御书数、琴棋书画诗酒花,样样通样样精!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 他们可没私心了,掌控那么大一个国家,除了选拔和培养门派预备弟子以外啥也不要,治理国家也特别认真,为百姓考虑得妥妥当当,而且我觉得最牛逼的就是他们总是有办法对付昏庸的皇帝,让皇帝听话。 反正我们就是打得昏天暗地,他们奈何不了我——儒修攻击力真心不高,我奈何不了他们——我基本只会杀招,打到最后我一个人把整个门派轮了一遍(统共也就三十一个),儒修的要求太高因此人数太少了——打到最后,我们讲和了。 派来和谈的是当朝宰相。 他年纪最轻,四五十岁吧,还是门派的预备弟子,再当个十几二十年官才能看开出世开始修行。我常驻皇宫,其实和他已经很熟了,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美中年,面如冠玉谈吐不凡,我挺待见他,没事就找他聊天或者学习技能。 有些人越相处越有意思,他绝对是个中翘楚。这个有意思不是说他的人有多么机灵百变,而是说宰相他……相当的反差萌。 他完全符合我们对百官之首的定义,腹黑多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对上对下都是一张完美的社交微笑脸,为人行事谋定而后动堪称滴水不漏。单单这样的话也就算了,比他更优秀的人我也见过不少,然而宰相他和他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先不说宰相他绒毛控了。 他手汗大啊你敢信?!登时整个人的画风都不同了!可以和征婚广告后面宣传无痛人.流相媲美! 那货脸上一贯镇定自若,可实际上稍一紧张整个手就潮湿得跟个年久失修的水龙头没什么两样,为了掩盖这点他老是把手拢在袖子里,还引起了吃瓜群众的争相模仿。那年头下朝的时候你放眼望去,以他为首,一溜儿穿着朝服的官员把手塞在袖子里,形象和猫揣手神似。 盲目崇拜真是哪个年代都有。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宰相他……是,我记得他是姓宋。 老爷子也姓宋。 对了钱铮也常常给我一种迷之熟悉感,他真的、真的超级像我的朋友。 我以我全部的修行发誓他们不是同一个……他们只是对应的。就像衍生的同人小说,人物性格基础设定丝毫不变,开朗的人还是开朗,儒雅的人还是儒雅,只是调整了一下故事的背景。 这很恐怖,好像有什么存在早就安排好了一切,而我只需要按部就班地遇见他们,然后为他们发生某种改变,像一个略微奇怪的养成游戏,只不过读档重来的时候程序出错。我难以抗拒上一周目打出的好感度的影响(实际上是我懒得抗拒),我宁愿花时间胡思乱想也懒得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 得啦。爱咋咋吧。我是真累了。 这两个世界对我而言全是一团迷雾,修真界各种倒霉透顶的事就算了,回来后总是突如其来的感触、莫名其妙出场的人物、天道神神怪怪的关注,都很不寻常。它们都围绕着我发生,有时候我觉得我简直是传说中的位面之子,集天地大运道于一身……但果然是扯淡吧。 我见过修真界的位面之子,无cp版本的龙傲天路线,天道的偏爱让人连嫉妒都提不起来。我早已看清了,对有些人来说世界是个屠宰场,对有些人来说世界花团锦簇。 我觉得很不妙。我活得越久越觉得那场穿越和这场归来里有着骇人听闻的阴谋,可想来想去这事儿只有天道干得出来啊,它这么来一遭图什么?穿越前我一小女孩算个啥啊,就算穿越后外人看起来我真是牛逼上天了,天道要整治我也不过是抬抬手的事儿。 渺小如我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呢?我仰起头,摇摇凝视天道。我知道它在看我,它总是在看我,也总是什么秘密都不泄露。 然后在我的注视下,天空中一个黑点越变越大,痛快地砸到地上,烟尘四散。 我说“烟尘四散”,不是地面的尘土,而是那具身体化为了烟尘。 钱铮又一次以灵魂的形式与我四目相对,利落的短发,黑色上衣和牛仔热裤,面容带着英气。但她依然像极了我的狐妖朋友,如果说披着狐妖的皮囊时有六分形似二分神似,那么现在她就和我朋友有六分神似,尤其是她看来的眼神,仿佛潋滟春.水,一往情深。 人们对狐妖的许多认识都是错误的,比方说擅采补,比方说常惑人,这两点是所有非人类的共同点,不该由狐妖来背锅。但千万句谬误里也会有一句是对的,狐妖相类于别族,确实要聪明和有悟性许多。 我们怎么说来着?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这八个字可以概括多少惊才绝艳的人物,承载了多少的悲欢离合。 而狐妖……狐妖总是多情。 第26章 我不常想起那个狐妖,他含情的眼睛令我感到愧疚,就好像我是个辜负了他的坏人似的。 这是个狗血的故事,在我眼里其实没有多少暧昧的成分,但显然故事的另一个主角不这么认为。当年我英雄救美,他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谁知道他是说真的呢?谁知道他是真的想要以身相许?修真界这么坑我我完全不相信这种好事会降临到我头上好么? 于是故事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俏媚眼抛给了黑瞎子看。他说自己叫风七,这和我所知的不符,后来想想,他应当是报出了乳名。 然而我并没有在意,我只是贪慕他的美丽,就像游人贪慕湖边饮水的白鹿。我为他不辞辛劳地寻找灵药,为他杀人御敌,又何尝不是向他释放了某种错误的信号?是,他是对我越来越讨好和亲密,而我没有放在心上,我以为他只是想诱.惑我,让我为他付出更多的东西。 没有必要。我已经很爱他了,这种感情用“爱”绝不会言重。只不过我给他的爱不是他给我的爱,我爱他,更像是爱大雪和秋光。 他愚蠢的感情建立在舛讹的讯息上。我救他回去,对他好,不求回报,他误以为这就是爱情。 但我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对爱情的认知呢……说到底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爱情,这个词汇于我而言过于高深,我想不通、读不懂、看不透,我对它束手无策,它像是泥鳅一样滑不溜手。 我想要搞懂它,因为我忘不了风七临死的眼神。那是我从杀死前主人以来第一次这么直观地认识到我是个坏人,我犯了错,我毁灭了很美好的东西。在这之前我的痛苦都是肤浅的,充斥着怨天尤人和自怨自艾的情绪,但他让我发现得到力量后的我是那么凶恶和急躁地向这个世界宣泄我的憎恶,让我觉得自己变得龌.蹉。我痛苦极了,这种痛苦忽然就拔高了层次,毫不费力地击溃了我,因为风七唤醒了我心底的爱,确切地说是一种健康的自爱——令我陷入了空前的自我厌恶。 杀死前主人后的很长时期我都在不停地杀人,没什么意义,甚至不是泄愤,就是杀人,麻木而冷酷地杀人。那段时期我接收不到正能量和美好,一切光明的、灿烂的都让我感到心烦。 是了。我最先遇到的是不是越国国君,而是狐妖风七。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我觉得他应当是我的朋友,但他恐怕不会乐意,他至死都相信我是爱他的,他用这个来解释我为什么豁出命一般去救他……可我其实只是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是那么自私的人,连去送死都不肯自己承担责任。但我的设想里他会活下来的,我可以拖住敌人很久,足够他跑得远远的,到最后我会死,但他受过的伤都会痊愈。 他躺在雪地里的样子很美,我希望等花儿都开了,他能生龙活虎地躺在上面,被花香熏得直打喷嚏。 但他回来,又为我而死。 我想要大哭大笑歇斯底里,这个我逐渐融入的修真.世界陡然又陌生起来,我经历的处处都是人间地狱,可他临死前涣散的眼波欲言又止,还藏着半句说不出口的以身相许,仿佛嘲弄我的窳劣和浅薄。 前主人曾向我展示过正道修士,探求大而辉煌的东西,光明磊落、浩气凛然,我心向往之……但我觉得那些都和我没什么关系。可风七让我觉得那些是和我有关系的,我也可以得到。 狐妖。多情的狐妖。 “你这样直勾勾地盯着我发呆会引起误解的,”钱铮义正辞严地说,“说好了啊,现在我又是女人了,我不支持百合的。哎才三分钟呢我就有些怀念做男人的感觉了,没准儿我真的是男人不小心进了女身。” “说不准。”我说,“我也看不出你是男是女。” 她使劲儿瞪我,嚷嚷:“你瞎啊!你没看见我有胸吗!我胸比你还大!” “不能这么算。”我说,“完整的魂体是有性别的,这取决于生灵临死前的性别。一般情况下,轮回转生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魂体逸散重组的过程,新的魂体还没成型时进入母体,然后在母体中孕育出性别。但你这个……你是后期加塞进的女性身体,没有经历母体的孕育,从本质上说,你是无性别的。” 钱铮一脸懵逼。 “听不明白就算了。”我转移话题,“你这是怎么了?这个速度还能掉下来?” “哦,我遇见几只蝙蝠拦路,一着急就飞得快了,然后飞着飞着就觉得身体不好使……就掉下来了。”她满脸无所谓地耸肩,“这破身体可真没用啊。” “那是因为你用的不是你自己的身体!还有你吸收了那具身体里的力量!这事儿以后再解决,你刚刚说你被蝙蝠拦住了?” “对啊,我跟你讲那蝙蝠可大了,两个翅膀展开比我还大。一共有四只蝙蝠一起来拦着我,我去这是要捉我去吃还是怎么的?吓得我赶紧跑了。” 我说:“这里是美帝啊钱铮,拦着你的不是蝙蝠,是吸血鬼。” 话音未落,四只蝙蝠扑棱着翅膀落下,化为四个英俊的男人。 他们每一个都那么苍白和冰冷,比一座冰雕更像是冰雕,气质里糅合了冷傲、矜贵和情.欲,像是臆想里的造物活了过来,充满了鬼魅和迷惑的气息。 “还真是……”钱铮喃喃道。 其中一位吸血鬼走向前,优雅地鞠躬行礼,身板儿挺得笔直,开口是流畅的中文:“夜安,尊敬的女士,我是联盟加州分部的负责人,鉴于您还没有获得在我国领空自由飞行的准许书,如若可能,还请您到总部进行登记。” “他说话好像我以前的上司,”钱铮靠在我耳边小声说,“充满了官.僚.主.义的铜臭味。” “我们多数时候都说资.本.主.义的铜臭味,官.僚.主.义一般用腐臭什么的。”我传音过去,“另外吸血鬼听力相当好,你说的话他们都听得到。” 她立刻条件反射似的冲他们露出甜心女孩的微笑。 “请原谅我们的冒昧。”领头的吸血鬼冰冰有礼地说,“但像您这样强大存在的自由是我们所限制不了的,我们只希望,至少在明面上,您能稍微表示出一点尊重的态度,并且尽可能地履行国际公约。” 我说:“你们认识我?什么国际公约?” “我们都通过现代设备见识过您的力量,纯洁的、黑暗的力量——”他说着,咏叹调式的语气听得我浑身不自在,四个吸血鬼的眼睛由于狂热和亢奋而转为猩红,“至于国际公约,您不知道也没关系,没有人胆敢置喙您的行为。” 我倒是有过更疯狂的追随者和崇拜者,但没有一个像他们那么迷醉和放肆,像是饿虎看一顿无知地咩咩叫的美餐,饱含泥沼般的贪婪。我隐隐有种被冒犯的不快,更多是好笑,怎么说呢竟然妄图控制我……小朋友们,你们是不是傻? 第27章 如果我可以无视那个我根本不知道的国际公约,我当然也可以无视这四个我不认识的吸血鬼。 “我不去。”我说,假装没看见一旁跃跃欲试的钱铮,“我对你口里的联盟没有一点兴趣,也不打算遵守你们的规矩。现在你只有两种选择,像没看见我一样离开,或者挨一顿揍再离开。” 领头的吸血鬼脸上流露出受辱的愠怒:“即使是您这样尊贵的客人,也不能这样侮辱一位来自高贵的#¥%&*家族的公爵和来自同样高贵的¥&*家族的三位伯爵,”他说的两个家族姓氏不是我听过的任何一种语言,逼格很高的样子,“请您立刻向我们致以诚挚的歉意。” “你这么说话就很讨厌了。”我说,“你要用外交辞令也要看对面站的是谁,弱国无外交你明白吧?你打得过我吗?你们四个加一起打得过我吗?打不过就滚蛋。” 吸取了教训的钱铮适时传音:“他说话挺顺溜发音也挺标准,但是我怎么听了觉得不太对劲……而且用天气和衣着命名的家族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这个梗已经不好笑了。” 我抓重点:“你听得懂他说的家族名?” “您真是太粗鲁了!”领头的吸血鬼气愤地控制着音调,“您完全没有把我们伸出的友谊之手放在眼里!贵国的组织首领曾向我们提议的结盟方案难道已经作废?您来到这里,是要传达贵国组织的异议?” “听得懂听得懂,这两个都是用希腊语注释的原始发音,就像我们用中文‘魏哲尔’注释英文‘weather’一样,没点儿想象力和创造力还真想不到点子上。”钱铮臭屁极了,“不过我是谁啊?我可是专业的语言人才,世界七大语系里我精通汉藏语系、印欧语系和高加索语系,另外四种要我学我也很有信心,说出来能吓死现在还活着的所有语言学家,再吓活一群死了几百年的都没问题。” 我再度抓重点:“原始发音是什么?” 始终没有得到回应的领头吸血鬼终于忍无可忍:“很好,我们对贵国组织一直怀有真切的敬佩和善意,但现在看来,您所表露的态度实在是令我们感到严重失望……” 钱铮说:“哦哦,这个是我自己瞎研究出来的,就是所有语言的规律,类似一种方程式,能够阐释现有的一切正在使用和未被使用的语言,简单来讲,就是‘本来的语言’,特点是所囊括的信息内涵远大于表达它的发音形式。其实相较于语言,它具体更类似更类似‘灵感’、‘能量’,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归纳出来的,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天才,但是你知道,归纳出这玩意儿可真不像我能做出的事儿……你一直不理他们真的好吗?他气得要爆炸了诶。” 我琢磨着钱铮的话,心不在焉地应声:“嗯好。” 转而又对他们说:“行了,你们不走,我们走了。至于那个什么结盟的提议我看还是作废的好。” 领头的吸血鬼冷笑:“希望您能找到合适的理由向贵国组织的首领解释,想必她得知这个消息后的表情会很精彩。” “干你屁事。”我客气地回敬他,并且不动手地把他们抽回了原形。 我也没心情再搞什么花样,平常地带着钱铮瞬移回家,交代她每天必须回来报道一次之后就直接把她放养了。 给水杏去了个电话,告诉她结盟的事完蛋了,不过如果因此打起来我会提供武力支援,保证指哪儿打哪儿,要死一半绝对不死四分之三。水杏当即表示这事儿黄得划算,欢迎我再搅和几把最好折腾得天翻地覆之后卖.身给她,从此之后手拉手走上称霸世界之路,我说你做梦去吧。 李衿在这个假期浪得飞起,在朋友圈实时更新行程,颇有几分卸下重担后不管不顾疯一把的架势。虽然失联了很久,不过我能感觉到她的平安,也就懒得联系她,毕竟一想起她就想起天道,一想起天道就想起来一堆破事儿,略不爽。 我和徐晶晶的联系倒是一直很紧密,但也就是说一些没营养的废话,讨论讨论电视剧,吐槽吐槽工作狂父母。照我说她完全继承了家里的工作狂风格,把日程安排得紧紧密密,每周一通电话从来都是定点打来,我怀疑她连这个也安排在了列表上——被一个计划狂如此对待,我真是为她所展示出的友谊感动得一塌糊涂。 去加州解决了一个谜团,又带回了一个更大的谜团。谜团一个接着一个,一环扣着一环,搞得我很头疼。 我最不擅长解谜了,三千年的修行只增长了我暴力解决问题的经验,但没有让我学会用脑,我所做出的许多判断都来自于阅历,而非智慧——毕竟人心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在我小小的施以援手后,奶奶家很快便繁忙起来,不时会有人进进出出。期间我见过几次奶奶给第一任丈夫生的儿子,和赵叔叔长得非常像,如果能用特效消除年长的那一个脸上的皱纹,两个人几乎一模一样,绝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 他们感情可真好,看着他们的相处你会遗憾为什么自己是独生子女。 隔壁很快就人去楼空。这一丝与过去的联系斩断了,奶奶的人生、奶奶的家人包括奶奶的敌人都再和我毫无关系,饭点时再也没有飘荡的饭菜的香气,奶奶再也不会敞开门迎接我的到来,我再也听不到她温柔的责怪,还有她为我编发时尾指擦过额头的痒意。 我早已习惯了这一刻。我所珍视的被剥夺,我所在意的会消逝,我所喜爱的将离去。我体内那个柔软又幼稚的小女孩不再整夜整夜地悲泣号哭,我没有杀死她,但为了安眠我强迫她长大。 我不洒脱。我从来都不洒脱。一个足够成熟的大人放弃并不昂贵的洋娃娃怎么能算是洒脱呢?尽管它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陪伴和安抚她,可是大人不再需要洋娃娃了。 然而失去仍旧令我心烦意乱。我觉得可以理解,不管怎样,这都不是件好事。 钱铮问过我几次“组织”,我建议说反正没有身体了不如还是跟着我混,她答应得很痛快,这让我松了口气。她身上发生的事实在太古怪了,我还真不敢随便让她出去转悠,经过我的观察,她现在处于极度缺乏某种能量的状态,谁知道她下次会用什么身体出现。 期间赵漫沙打电话约过我几次,每一次都是我答应后她又在第二天满怀愧疚地打过来道歉,说楚博雅又出了什么事或者公司有紧急事件需要处理,改日再约云云。 生活一直很平静,但我知道这平静像是岩浆上的地表,火山时时都可能爆发。 但在火山爆发之前,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隔壁搬来了新的邻居。 是个年轻的男人,俊美得有些夺目,穿着总是暖色调,颈上红绳系着白玉观音,手腕缠着佛珠,每当他不经意地捻动,佛珠上都有辉光吞吐。 钱铮很喜欢他,自从那个男人搬过来就常常跑到隔壁去,回来了之后给我讲他在干什么。他很爱干净,他会做菜,他家里没有电视,他的书架上有一半都是佛经,他每天晚上十点睡觉早上五点起床,他的衣柜里有一半都是衬衫,他是附近大学城新来的辅导员。 他不是神光。他和神光一点儿也不像。神光不喜欢念经,不喜欢佛,虽然他做得很好。 第28章 神光是我见过的最最最奇怪的人,没有之一。 他非常聪明,有悟性,就像我前面举的例子一样,和我们这些智商平平的人比起来简直是另一个物种。在流传最广的传说里他出生的那一天万物齐喑,天上地下唯独莲花盛开,而他有宿慧,生而知之,出世时既笑且哭,因他爱众生爱,悲众生悲。 我想不出来一个婴儿又哭又笑是什么样的,但怎么想都和诡异两字沾边……这个传说里全是套路。我更相信另一个,那一天一位高僧心有所感,带走了还未取俗家姓名的他悉心抚养,此中略过他的各种天资聪颖神异之事不谈,而后他在二十岁那年剃度出家,法号神光。 这一版本的传言可信度较高,因为但凡本世界有什么大人物即将登场,修为到了飞升期的修士都会心有所感。我可能是比较特殊,神光出世时我还远远没有到飞升期,但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那一点灵光闪现,没什么惊天动地的震荡、心里一阵嗡鸣,就是普普通通的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像是想起你找了很久的东西,涌出一个神念和些微的欢喜。 就是这样,自神光降生起就有无数眼神汇聚在他身上,有心或是无意。 我知道某个很重要的人出生了,甚至是出生在距离我很近的地方。那时候我刚到修真界五百多年,我已经杀死了前主人、埋葬了狐妖、结识了越国国君并且成为他的挚友,我才与宰相见过几面,还没看出他沉稳面孔下跳脱的心。 很多事情发生了,很多人因我而死,但还有更多的事在等待我,还有更多的人尚在人世。 他的人生履历没有平淡,平淡只是人们看不出他的汹涌。二十岁之前他读着经书韬光养晦,二十岁后他的人生全是传奇,你能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听说他的消息。 你走在田埂上,听见被晒得黝黑的农妇挑着装满饭菜的扁担和同行的人谈到他,说神光上人在某时某国某地为穷苦人家讲经,免人病痛灾苦;你藏在权贵间,听见鲜衣美食养尊处优吃得白白胖胖的大臣们谈到他,说神光上人开坛讲经为人解惑,度化缠身冤魂;你混迹于修士的交易场所,听见筑基期的修士满含崇敬地谈到他,说神光法师又突破了新境界写出了新经文;哪怕你待在魔道横行的山头,也能听见某个浑身血气阴风环绕的魔修咬牙切齿地说被神光破了局。 神光。神光。神光。 他天才得无处不在,无论对他怀抱何种态度,你都没办法忽视他,就像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人绕不开《春秋》。 见到他以前我对他的印象停留在得道高僧和绝世美人之间(正常推测,修真界的牛人各有千秋超级好看),再怎么出人意料这两个基本点肯定都不会变;在我挑了个时机跑到松石寺这个伤心地去看他之后他还是个得道高僧和绝世美人,但是……就是太奇怪了。 太奇怪了。 悲天悯人、大慈大悲这类佛家所推崇的性情他丁点也没有。他在佛道上那么厉害,全无一点儿对佛的尊敬推崇,全无一点儿对信众的悲悯,他连上心研读佛经的态度都没有,每天按部就班做早课晚课,除此之外就是静静地打坐。 说白了就是靠聪明——他实在太聪明了,那些原本需要用心领悟和钻研的典籍,他不仅一看就懂,还能挑出错来;他不仅能挑出错来,还能在原有理念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可能他不管选择哪条道都能获得他在佛道上的的成就,可能成为和尚不过是因为那个收养他的僧人抢先一步,可能他就是特殊的那一个,站在高阶上俯瞰,无声且淡漠。 他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但他的语气和眼神里并没有任何情绪,不偏不倚,只是在讲一个道理。 恕我不懂佛法,这是一个“佛子”应有的表现吗?住持长老都是瞎的吗?还是佛家就爱这个王之蔑视的调调?!只不过我修养太低看不出他的大爱?! 放屁。别的不说,他绝对波澜不惊,对他讲的话没有一点认同度。他绝对就是讲讲而已,也许还很不耐烦,只是他涵养好我们看不出来。 他给我的压力非常大,我不知道怎么具体去形容,我的话唠在他面前毫无用武之地,我既不能简洁精炼地去描绘他,也不能长篇累牍地述说关于他的细节。非要我说,他像是把人心世情都看的太透——很好,这很佛家,但看透之后他并不对受苦受难的人们报以怜悯和善意——很好,这很不佛家。 我觉得神光要么是个天才,要么就是太疯狂。要么他就是个疯狂的天才,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搞一波大的。 在前来听讲的修士中我肯定是最不认真的一个,反正我对佛经一窍不通,又不打算改修佛,这种对外公开欢迎所有人来听的讲佛论经也不可能讲什么高深的理论,一般都是捡那几个最经典浅显的佛经讲。 我随便听听,却不小心听得入神。 神光端坐高台,半阖双眼,然而他没有焦点的眼神仿佛正望着我,语句如宽厚的长辈温声叮嘱,在场的不在场的听众千千万万,他仿佛只是在对我说。 不不不,一点也不苏。想象一下你在中学被教导主任意有所指地不点名评价的感受……压力很大的。 神光年纪比我小,然而讲真他是个父母兄姐一样的和尚。为什么说父母兄姐不说父兄呢?因为他虽然长得好但是我总是不经意地忽视他的性别,而我可不是那种觉得和尚不能染指的人。 巧得很,我有过一个情人就是和尚,那个和尚也是松石寺的。他是个虔诚的佛修,哪里都不如神光,偏偏我很喜欢他。修士的记忆力真是让人绝望啊,过去了那么久,关于他的记忆依然清净明爽,像一切都被封存在那条河流里。 人应当尽所有力量避免感情的牵扯和争端。我确信这一点。和一个潜心向佛的和尚在一起实在太蛋疼了,没有蛋也疼。你在旅途中和他相遇,他爱上你了,但他会一遍又一遍念经去否认这一点,他不承认他有私情,同时他又会不停地、有意无意地跑来撩你。 最该死的是我还真被撩到了。被撩到了之后反撩,结果他马上缩回去,还被吓得够呛。 我这一生多半时间都在用来自省。我不能不自省,天知道我失控了会发生什么。我回忆我和每一个情人、朋友和仇敌的相处,试图弄懂事情为什么总是发展到以我大开杀戒作为结局。想来想去我和他的开始和结束……只能归结于我那段时间心情真的很暴躁,他让我愉快了些,然后又把我惹得更暴躁。 我的第一个情人,前主人不算的话,就是那个和尚。 他法号海明。 坦白来讲我不了解他,我也不太关心他的过去,我只关心我自己。是,我确实有些爱他,但我这人一向看得太开,所以失去他也并不多触动我的心境。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爱我,而且远比我爱他来得更深刻。 这是他惹我暴躁的原因,爱在心口难开不是我感冒的那一款,我更奉行干干脆脆爱就上不爱就断,可是他就是扭扭捏捏犹犹豫豫,既放不开我,也放不开佛。 的啦,我是个坏人,我气得半死而后帮他选了,选之前狠狠发了一通脾气。他忍受下来,并且真的就像是放开了一样和我在一起了,大概有数十年。 我记得每一天,但我不想去想。 修士的每一个选择都是目的性极强的。这一个中心思想我曾再后来复习了无数遍,但对于当时陷入崭新一段感情里的我来说,这同样是个崭新的知识点。 我相信你们都看过类似的故事,妖魔鬼怪、正邪佛道,由来已久,有“渡劫”这个说法。 渡得过得道升天,渡不过各有惩戒。 我也相信你们都有这样一个概念:最难渡的是情劫。 海明和我在一起了,因为他终于还是觉得不破不立,他要坦然面对我……坦然面对情劫。 扪心自问谁碰到这种事会无动于衷?!我没灭一整个庙,那是我打不过大长老! 第29章 但我还是很喜欢海明。 多年后我的棱角被磨平,像每一个被生活磨炼和打击的一样,激情消退,热血冷却。我的感官对疼痛感到麻木,或者说海明给我的伤痛已经远远低于我的承受底线。过去了太久了,我想起他时,揣摩他情感中的挣扎,回溯相处的片段中他神色中的悲伤。 他踩着我追求佛道吗?话不能简单地那么说。我放纵自己,因为我心里没有信仰,我对未来也不抱希望——但海明不是。 说来好笑,我喜欢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是个好人。我几乎从他身上看到我所喜爱的一切正面词汇,诸如谦逊、光明、善良;但我没有想太多,我见识了恶人和地狱,我远远望见过天堂和正义,然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好人才会伤人最深。 他是个和尚,他是个佛修,他自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全无保留地爱世间万物,而极力压抑自我。对海明来说和我在一起是离经叛道,回归佛法才是大道正途。在他眼里两个人都看开对我们都好,毕竟我也是修士,我也需要修心和忘情。 不是为他开脱,但因为我对他的感情并不公平,所以其实我也没有资格去要求他的全心全意。这一段感情里没有谁是谁非,顶多是互相辜负,两个感情上的人渣撞到一起。 我缺乏好奇心,也不关心新邻居,严令呵止钱铮去他家里偷窥……算了还是让她去吧,否则她能跟着我喋喋不休地抱怨好几天,去了回来不要和我讲就行了。 赵漫沙锲而不舍地想让我去陪她玩耍,我只答应了去楚家大宅和去她家,偶尔答应吃个饭,其他都婉拒了。和一帮子有钱又有闲的中年妇女呆一块儿没啥好玩儿的,除开名贵的衣服首饰之外,尽是攀比老公儿子女儿,不然就是介绍对象安排相亲,我一个有闲没钱的进去多不搭调,也没有孩子跟他们比。 不过真要比的话秒杀她们没问题,我又不是没养过小孩子。 而且我有点怀疑她到底想干嘛,她不是真的对我一见如故,但是偏偏又在尽力和我打好关系,殷情备至,弄得我老觉得她所图不菲。 这几天她又开始频繁给我发消息,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再来楚家大宅一趟”,我有些意动,宅子里的厨师做饭很好吃,客房布置很棒,而且院落很大,可以摆张椅子或者干脆躺在草地上看天。但想想活炸弹钱铮,我还是遗憾地放弃了。 “真的没有空吗?”她听起来很失望,一心一意的失望。 “真的没空。”我说。 “那好吧,英英,我还想让你们年轻人认识认识呢。”她很遗憾地叹了口气。 年轻人是谁不言而喻,我想起了那个摔进人工河的背影。 “缘分未到,会有机会的。”我像模像样地安慰她。 我不擅长卜算,不过这一句我想会实现。 刚挂了她的电话,正换了鞋准备,李衿就打了过来。 ……为什么几百年都不响的手机今天这么业务繁忙。 “干嘛呢英英?”另一端她轻快的嗓音下,浪声茂密,男男女女的嬉笑打闹声如同海浪中摇曳的海藻。 “今天怎么这么想我啊。”我坐在换鞋的凳子上,敞着门,就这么问她。 “唉,这一路看他们奢侈无度到处*,觉得前二十年都白活了。他们还在船里闹腾,就站在外面思考思考人生真谛。” “思考出什么了?” 她大笑着说:“我要是也一出生就这么有钱就好了。” “精辟。”我夸奖她,“钱是值得你托付的东西。” 然后我们都安静下来。我专注地听着,海声和笑声之后,还有不太清晰的音乐,像是什么经典的小夜曲。按照她发过的图片所显示的区位,相隔了数个小时的时差,她所见的一定是夜晚,太阳完全落下,月亮照常升起。 “天上有云吗?看不看得见月亮?”我问她。 “有一些,不多,看得见。”她说,“上面一个月亮,圆的,下面一个月亮,糊的。还挺漂亮。” 我们又安静了一会儿。 “英英?” “嗯。” 她有些怅然似的:“我好像一有钱就变坏了。”又补充,“而且还不是很有钱。” “这取决于你怎么界定善与恶。”我说。 我曾经听宋宰相的师祖讲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理论,他说倘若恶行有益,那么善行和恶行也没什么区别。 用更现代的话来说,正如同我们运用法律惩罚犯罪者,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说法律是正义的一方;但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得承认,法律所判决的惩罚也是一种恶行——假如犯罪者没有资格犯罪,又是谁给了法律犯罪的资格?不能说是民众,因为民众没有权力给予这样的资格。 假如这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际与多数服从少数并无区别。 要世道井井有条,国富民安,就得制定规则并且保证其制约的有效。要人们知道,努力工作,遵纪守法,不可以烧杀抢掠,一旦越矩,不严重的会被抓进牢房里,严重的就得杀头,再严重的会被千刀万剐,尸骨烧成灰撒在茅厕里,永世不得超生。 脱去所有的美化,事实是,统治者的倚仗在于武力。 维护一个国家的终归是暴行。 这个跑过来辅佐我统治的儒修说服了我,让我成为恐怕是修真.世界的历史上,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嗯,神经病皇帝。不算是很坏,虽然独.裁,不允许朝廷出现第二个声音,好歹没有死多少人。 李衿奇异地理解了我的意思,不开心地抱怨般说:“你说得轻巧。” “那你要我说什么?说你是个好人?”我说,“这个不难,你的确是个好人。” “不要随便发卡啊。”她嗤嗤笑,“我是有点伤感,不是表白。就是心里不舒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可是事情又本来发生了。我做的事好像很没道理。” 我说:“你尝到从道德制高点跌下来的感觉之后上.瘾了没?” “嘿英英,你怎么知道我做了坏事!”她乐得不行,大声回答,“爽就一个字!” 然后她就哈哈哈一边笑一边挂了。 我默默放下手机,和进了门浮在一边的钱铮对视。 钱铮抢先开了口:“陈玠准备了礼物给你。” 新邻居叫陈玠。她讲过。君子如玉这句话翻来覆去夸了能有一百遍。 “是什么?” “不知道,是个福袋。他前天去庙里上香的时候在门口买的,花了整整五百块。”钱铮说着说着忍不住吐槽,“是不是信佛的都跟他一样啊,你知道吗他付了钱直接拿了第一个袋子就走了,别人都不拿那个位置的袋子,就他拿了,有人问他还说有缘……感情是买给邻居的啊,他见都没见过你就说你和那袋子有缘,太神棍了。” 我盯了她三秒,一言不发地锁上门,又脱掉了鞋子。 “诶?你不出去了?” “不了。”我说,“我就在家里,等他的礼物。” 我虽然想出去,架不住天道爸爸要我等着啊。话又说回来,和另一个世界闪现的一触即离不同,这还是我第一次真实完整地接触到天道,它对我毫无恶意,我感受不到别的情绪了,除了泰山般的强大,温暖又宽厚。 像母亲的怀抱。 第30章 我差点被这个错觉吓哭了。 想象一下,一个老妖怪哭起来真是一点都不萌,我还是憋住了。再说钱铮还看着呢……好吧钱铮不在,她就是回来给我吐个槽顺便传个消息,然后又借着魂体惊人的速度跑远。我坐在换鞋的软凳上,因为凳子太矮膝盖拱起,自我感觉形象神似街边坐个小凳卖棉袜和手工鞋垫的空巢老人。 虽然口头上老是戏称天道“爸爸”,但这就跟叫美帝爸爸一个意思,半是调侃半是嘲讽,可没真把它当爸。先不说它根本不是人,最重要的是它和我根本不是一个维度啊。 天道和我们的关系,类似于编剧和剧本之间的关系。 把创造者称为父亲没什么错,可要是有一天,你能切实体会到你的一生都由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操纵和安排的感受……诚实地讲,如果你真的体会到命运的存在,你一次次回首从平凡到超脱所经历的艰难险阻,那些看似稳操胜算实则险象环生,时时刻刻枕戈待旦的血和汗水,越是努力和奔波,越是上下求索,越能体会到某种不可企及—— 像一个旅人在沙漠中长途跋涉,他走啊走,走啊走,从沙子山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走过千沟万壑,又从另一座沙子山的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他全力去走,并且日复一日地更勤勉一点,更勤勉一点,终于有一天他倒下了,再也没有爬起来过。 他跨越了一整个沙漠,时刻以意志和倦怠作斗争,克服干燥和烈日,忍耐油分和水分一同蒸发的煎熬。 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上说他都赢了。 但他偏偏没有找到绿洲。 他什么都不缺,他只是缺了一点机缘,缺了一点运气,只是他缺的东西反而是最重要的。恰如你历尽千辛万苦,依然要依赖于那一丝看不见摸不着的运道,才能在千千万万同你一般苦苦追寻的人中脱颖而出,达成你的目标。 这道理在哪里都适用。修真如此,人生如此,天道掌控一切。 所以依照我的经历,我是对天道没什么好感,只不过敢怒不敢言。 可是我的意志如此不坚定吗?这不像是我,我固执得像一粒铜豌豆,这辈子活得筋疲力尽咬牙切齿作恶多端,可是从来不肯违心。我不停止生命,就不会停止去恨和去爱,即使我的爱和恨都只剩下一点点;我受过伤,但每一次伤到气息奄奄时我都不曾后悔。这不像是我,它稍微释放了一点善意,还是不确定到底安不安好心的“善意”,我就丢盔弃甲地认为它母亲一样温柔宽广。 仿佛是个傻逼。 我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天道又隐没了,自苍穹注视着我。 傍晚了。云铸天光,黑夜破开太阳,余辉锻了群山纸碎的边沿,点着了松树枝丫。 星泉柳絮一般徜徉,雪粒光降天上。 无论地上如何,人们是求道修仙也好发展科技也好,现代有雾霾,另一个世界有天然看不见天的险境,除此以外,这两个世界的天空都是一样的。因为过于辽阔和庞大,印在我们眼中的空间更像是平面,距离被模糊了,万丈金光扫射而来,在空气中扭曲、震荡、坍塌,绞着云雾,颜色有时深有时浅,常常能形成童话的天象。 我能在草原上躺着看上好久的天,怎么也看不厌烦。 那些宁静的风和细腻的草地,变化无穷的云和广阔的天际,充沛的灵气散布在这片土地上,对我来说唯一的作用就是令我感到更为神清气爽。安宁的气息会包围我,无垠的边际中只有我一个生灵,孤独侵袭了我,于是我不再是人也不再是修士,好像也就是草原上的一阵风、一根草、一缕云。 所有深藏在心里的审视和批判都酣然入眠,我能感受到自己紧绷的精神渐渐地、以一种微不可查的速度放松下来,而后慢慢的,我感到劳累和疲困。 我曾经也觉得孤独很可悲。 但独处的时光多么美好啊,远离世事和喧嚣,我和自己的距离是如此之近。我悲不自胜,又欣喜若狂;我的心在被焚烧,苦楚无处言说,我的心又下着雨,盈满了快乐。 我闭上眼,慢慢感到劳累和疲困。 这时候门被有节奏地敲响了。 我梦游似的打开了门,新邻居一只手托着一个小盒子,向我微笑:“你好。” “你好。”我梦呓道。 “搬来好几天了,一直在处理搬家的事,不好意思,今天才来拜访。我是你的新邻居,陈玠,耳东陈,美玉玠——一点薄礼,请收下。” 他穿着居家的白色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托礼物的手上绕着佛珠,眼神清正,黑白分明。我盯着他,又去看他手里系了一个愚蠢的蝴蝶结的长盒子,一言不发。 气氛忽然奇怪了起来,但他微微笑着,浑然不觉的样子,抬着手坚持等待。 “桑如英。桑葚桑,美如英的如英。”我说。 我一如既往地败下阵来,接过了礼物,紧紧握着。 “那我不打扰了。”陈玠说。他退后一步,很用心地看了我一眼,眼神平和而悲悯,唇角带着让人如浴春风的笑意。 这笑容里的神秘让我不寒而栗,又激起了我的好奇。 我没等他走就迫不及待地锁上了门,撕开纸质外包装,打开盒子,然后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厚实的藏蓝色布袋,用手捏一捏,布袋里还有一个硬邦邦的盒子。 袋子很旧了,还有些脏,但我一上手就知道是最顶尖的绣娘绣出的纹路,抚摸上去几乎一点也感觉不出绣线。有一些地方绣线已经断了,我只认出一句残破的梵文佛经,译文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里面……装着什么? 我感觉不出来,我想猜,又忐忑万一猜错了,徒生怅惘。 天黑了许久了。 这个时间点钱铮要是没回来,那就一整晚都不会再回来。 我拿出布袋中的盒子。这是一个抽屉式的纸盒,白色无花纹,大小和长度都隐隐和我记忆中的某样东西重合,那样东西伴随我在修真界度过了几乎一整个人生,就如同我的一部分。 推开盒子……里面是一把刀。 果然是我的刀。我惯用的那一把,依照我所知的古罗马行刑刀为蓝本锻造而成,略微做出改动。尖锐的头,细窄的刀身,布满锯齿的刀锋边缘,刀面在锻造时形成的流水斑痕,纺锤状的把手。 这把刀无鞘,生来就是为了杀戮和折磨,不臣服于任何束缚;这把刀呈现出纯粹的银白色,在黑暗中无比醒目,但在白昼时不反射哪怕一丁点光。他是个瞎子聋子哑巴,他又无时无刻不在看听说;他是坚定的执行者和驯良的服从者,他又桀骜不逊,绝不肯低头。 我用他杀死了我的前主人,我用他杀死了我自己。他是我的爱和恨,我的痛苦、我的挣扎、我的流离、我的放浪。我曾经舍弃他,现在他回到我的身边,仿佛一个注定的宿命,宿命说我根本没有办法舍弃他,终我一生也摆脱不了他对我的影响,就像异乡人摆脱不了乡音。 我其实也不想摆脱。这很可笑,我怎么可能摆脱我自己呢?这是件蠢事。可我不明白,我参悟不了。我握着这把刀,仿佛握住了我的一生,充斥着狂乱,冷静,死亡。 我甚至来不及吃惊这把被我扔进无尽之海的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早已隐约有这样的预感,两个世界本就不泾渭分明,如今这层本该牢不可破的壁垒越来越薄,像古时候纸糊的纱窗,透出另一边稀疏的剪影。 可是真好啊。 那把斩骨刀和古罗马行刑刀在我心里代表了两种美学巅峰,我不能同时拥有,但至少要拥有一种。 我应该傻在原地瑟瑟发抖,惊惧于那张无形的大网。我遇到的人和我得到的东西都在它的安排之下,而我逃脱不得,挣扎不能,因为本质上说一切都由我自己抉择,只不过这网上每一根丝线都缠系了无数节点,每一个选择和变化都只通向同一个结局。 但我并不感到害怕和恐惧。一方面来说,最差的结局也不过是一死了之;另一方面来说,天道还看着我。 它是……那么的,那么的温暖。 和另一个世界时完全不一样。 我忽然想起来,穿越前的我一直受尽了宠爱,从小到大我都是要什么有什么。 假如我要花,第二天满院的花会盛开;假如我要雪,这座南方的城市就会下雪;假如我许愿,我想要的都会实现。我走在马路上鲜少遇见红灯,我抬手就能招到出租车,我吃到的水果永远鲜甜,我从来没有买到过次品。我甚至还讨人喜欢,明明我的脾气算不上好,可但凡我需要,总有人为我慷慨解囊,赴汤蹈火。 真有意思,和在另一个世界时正正相反。 第31章 顺着新邻居带来的这条线索追查可能会有意外收获,最不济也能摸索出一点眉目。可惜我不是智力谋略型的,技能点全部点在武力上,能砍能打能杀,唯独动不起脑筋。 每到这时候我就格外怀念我认识的聪明人,尤其是满口歪理邪道偏偏能诡辩得让我心服口服的臣子,对,就是那个儒修门派里专门跑来辅佐我的修士,他自称永常。那家伙不仅老谋深算还脑洞清奇,陪我玩治国游戏很有耐心,我作再大的死他都会想办法给我圆回来……当年修长城的大暴动到底是怎么压下来(关键后来还给我修好了)一直是个谜。 不过我治国都要气笑了。在那个被修真者干预而风调雨顺无严重自然灾害的世界,所有人都懒得要死,跟印度人似的,仗着资源懒散度日,也没有什么奋起努力的传统。我考虑到这个类似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服确实没什么平民百姓发挥的余地,决定推行科考。 神奇的一点是在没有科考制的情况下各国的私塾发展得欣欣向荣,体系成熟,学费便宜,许多人都会去学几年,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到了随便从田里叫个老农都认识几个字的地步。 永常说这是因为许多修士会在游历中收徒,资质缘分不说,强求不来,但除非资质缘分逆天,否则不识字的是不收的;民间有时也会有人偶然得到残缺的秘籍,要读懂也必须识字。 ……真是个和修真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啊。虽然多数人都得不到机会,但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的概念和憧憬。 我推行科考,老牌世家对此不发表意见。来考的人没几个,水平高的更是寥寥无几,永常这才和我科普说有才的大多寻求仙缘去了,才华次一点的去私塾找点事做的同时著书立传写写小说,最次的不是回家种田就是回家吃老本。朝廷上的臣子不是世家就是世家拥趸,而世家都是修士门派扶持起来的,天然地忽视凡人。 ……全世界都在修仙,这个社会怎么发展得起来。你告诉我这个世界怎么发展得起来。 所以后来我索性放开了折腾。 我算是看透了——这个世界超脱和世俗的天平长时间向一面倾斜,在某种制约下艰难地维持在摇摇欲坠的临界点。在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和修士们只着眼己身的态度下,世界像一棵得不到养分的树一样透支根部的营养,枝繁叶茂的假象下,树心正慢慢腐朽。 这种匪夷所思的存在于大部分群体中的落后已经保持了近万年。太荒唐了,这世界有秦始皇有蔡伦有祖冲之有牛顿有达尔文有爱迪生,可是他们都修仙去了,不为普通人做出任何贡献。 最顶尖的人才都被带走,将生命损耗在求道的路上,最大的回馈也不过让故国的百姓衣食无忧。他们名满天下(是的基本上有名的修士凡人也知道),研究出的思想的精华和瑰宝却遗失在漫漫长途中,终不为人所知。 它既坚强又脆弱,在彻底塌陷前和乐融融,很难前进,却也不会轻易倒退。可能它会这样继续存在又一个又几个万年,也可能它在一夜间倾覆。 在我离开前它有了些变化,不过这变化远远还不够。 世界危亡还轮不到我来操心,但不知道永常他们怎么样了。就我所知儒修全是臭牛逼脾气,心里骄傲得不得了,责任感重得和背锅侠英雄有的一拼,哪怕嘴上说的再冷酷心里看得再开,也觉得“世界不够好都是我的错”。我觉得他们早就看出来了,而且在积极想着办法……只是好像没什么用。 当然没用。社会大的变革通常只发生在灾祸面前,人都是逼出来的,那么懒是因为既然躺着就有吃的,多数人当然宁愿躺着。 修真门派像养猪一样养着凡人,就指着他们下崽儿随后在其中挑选徒弟。 不能多想,想多了心惊肉跳的。 我扔了盒子,随手把布袋搭在鞋柜上,又把我的刀塞进兜里。筑基期能用的法诀不多,最实用的当属袖里乾坤,我一般都是用在裤子前兜,出个门连包也不拎,或者意思意思拿个小包。 塞了刀我随手拿出手机,忽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天好像是徐晶晶给我打电话的日子。 她今天没有给我打,手机上没有未接来电。我翻了翻微信,她也没有留给我任何消息。她的最后一条朋友圈发表时间是昨天下午一点,内容是她把一个什么东西忘在寝室(这可太少见了),而且还是急用,只好打车去取。 我当机立断地给她打过去,但她的手机提示关机。 这下不妙了。 徐晶晶的手机设置了每到晚上十二点自动关机,现在离十二点还有大半个小时。这个强迫症重症患者从来不会让自己的手机电量低于一半,她急性胃溃疡住院衣服忘了拿还要打电话叫我带过去,都没忘记带着充电宝,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忙起来手机没电自动关机。 她一定出了什么事。 不过应该不是危及生命的事,那天我去她家里住死皮赖脸地睡到了她的床上,晚上抱着她,就是为了给她画个符。有了这道符,我就能找到她的位置,并且只要瞄准她的没有导弹以及攻击力往上的武器,哪怕陨石天降都破不了防。 为了这道符我累得不得了,第二天起眼下青黑床萎靡不振,她还嘲笑我精气被小妖精吸走了……我就说你辣么美你说得对……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去看看的好。 快捷的现代设备是多么讨人喜欢啊,打车软件更可爱了,我完全可以在这个时间点叫来一辆专车送我去附近有夜班票的机场。我感应了一下她的位置,打开手机地图查询,发觉她正在一个地图标注没有路的大山上匀速移动,而且肌肉无力,处于药物导致的深度睡眠中。 ……我用脚皮鞋底都能猜出来她是被迷晕带走了,绑架、拐卖二选一,没别的答案。 收回前言,打车软件再可爱还是比不过法术便利灵活。 我在筑基期仅有的两个赶路技能,御剑和缩地成寸之间迟疑片刻,毅然选择把自己的修为提升到分神期,循着符印瞬移过去,掉进一个黑咕隆咚的车后运货仓里。 里面空气凝滞,不知道除了人还装过什么,一股咸菜、海鲜和脚丫子混合在一起的臭烘烘的味道。车子开得很颠簸,这条路狭窄不说还坑坑洼洼的,倒是树木毫不介意土地的贫瘠,长得漫山遍野。前面两人座只坐了司机一个人,闷头抽着烟开车。 徐晶晶被反绑着手脚扔在货仓一角。车里还有三四个年轻的女孩子,被一模一样的手法绑了扔在另一角。 我看了看,李衿的衣服着装都是她平常的风格,连胸花都没有掉,精心护理的发型看上去还是凌乱得一丝不苟,除了手表和耳环戒指手链被收走了,她的四肢不正常地向后反折以外,她看上完全就是睡着了,还因为不端正的睡姿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 我想象了一下,要是徐晶晶在运输中途醒来,发现自己被绑了,不知道会被送到什么鬼地方,她八成会吓得哭出来。瞧着这司机连夜开车的架势,半路上应该不会停下来休息,那么算下来,她在到达终点之前凭借脑袋脱困的可能性近乎于零。 而且徐晶晶为人一贯天真,她虽然也知道各种犯罪事件,但那些都距离她太遥远,她提不起多少警惕之心。她看起来又精明又冷淡,左脸写着“别惹我”右脸写着“快滚开”,其实心里特别小公举,特别容易相信别人。 这怎么得了哦。这么天真以后怎么混金融界? 再者,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个假期嘛,假期就要有惊喜。 我打定主意不直接带走她,直接带走也圆不回来。哎呀这一定会是个过山车一样惊险刺激的假期,想想都觉得满怀期待。我给徐晶晶松开绳子,注入一道灵气,下一秒,她就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她在黑暗中茫然地睁大眼,坐起后环顾四周,然后应该是想起自己被迷晕,脸色一变,眼眶马上就红了。 “嘘,不要哭,晶晶。”我低声说。 她像一只被猎网网住的兔子一样猛地弹跳了一下,但在起势半途又醒悟过来,极力压抑住了。但她明显振奋多了,脸上掩饰不住开心地凑过来,也像我一样小声说:“英英?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这是哪儿?” “我不知道,但是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我说,“我看见你说要回寝室,刚好我在大学附近,就过来找你,走到半路突然脑袋一沉——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我和你差不多。”徐晶晶小声说,“我回去拿了东西,就是一份文件,原本是过几个月才会用到,结果教授让我明天就给他。我拿了文件,然后下楼,然后……”她停下了。 “然后什么?” “然后我遇见一个自称李衿她爸爸的人,他问我李衿在不在,我说李衿没住校,再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第32章 (被吞的字数补上了) 我被这盆新鲜*不打折的狗血糊了一脸,十分冷漠,不知所措,只好沉默下来。 我算是知道李衿为什么神神道道给我打个电话含含糊糊不知所云地胡扯了一大通了,看来今天原本是她被骗出去卖掉。按她的性格推测一下,说不定她是坐视这里面几个姑娘被骗来,然后以此为证据报警什么的。 她被卖掉是我猜的,这种事在古代合法而且更常见,我见得多了。为了一点点银子,多半是酒钱和赌资,父亲卖掉儿女,丈夫卖掉妻妾,更让人心烦意乱的还有儿子卖掉尚能做活的老母亲,路上儿子骑着毛驴,老母亲颤巍巍地背着行李和顺路去卖的农作物,牵着毛驴,劝慰儿子“天冷了多穿几件衣服”。 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对晶晶说。 她长得高冷,家世高成绩好,从小到大没受过挫折,所以其实又软又萌还爱哭鼻子。爸爸卖掉女儿这种事对她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但在亲身经历下她又能很快认识到这是事实。这不太好,我希望她能面对不可控的困境,但我不希望她接受这个困境出现的理由。 道德的沦陷其实不是细水长流的事情,它往往只需要一个瞬间,一粒种子。当你习惯了世界的黑暗和丑陋,你就会很快接受它,而一旦你接受,距离你自己作恶就只剩下一线而已。 有时候你不知道怎么和一些人说话,你也不和别人倾诉,因为你知道他们理解不了,就像夏虫不可语冰。 我异样的沉默似乎让她觉察了什么。 她的瞳孔在黑暗里扩散,像一朵黑色的花缓慢绽开。 虽然她还有些不安,但已经因为有相识的人处于同一处境迅速冷静下来,下意识开始担任话事者的身份:“她爸的事先不说,我们怎么逃出去?你醒得早一些,找到开门的办法了吗?这里——”她跪趴下来,试探着摸索,“这里还有三个人被绑着没有醒,我手脚没有绳子——你是不是带了刀片什么的?” “嗯。”我带了十盒刀片,十把定制的飞刀,还有高尔夫球棍、棒球棍、甩鞭甩棍、各类绳索等等若干。 “先松绑叫醒她们。”徐晶晶立刻说。 好姑娘,要是她们和你使用的药是同一个剂量,不睡个一天一夜是醒不了的……一天一夜后醒了也是半瘫痪状态,翻身的力气都没有。 不过我还是依言去给她们松了绑,一一注入灵气。没过几分钟,这些倒霉的女孩子们睁开了眼睛,揉着酸疼的手脚或惊恐或疑惑地打量着周遭,并且很快认清了自己的处境。 没有人大呼小叫。她们各自蹲坐在原地,有一个人面无表情,另外两个女孩儿开始轻轻抽泣。 “不要哭,我们有五个人,五个人一起想办法,一定能逃出去。”徐晶晶说。 “可是我们五个都是女的,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远。”一个抽泣的女孩儿抬起头,“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在哪里,万一出去了是深山老林,又找不到路,会饿死的。” 另一个哭着说:“我害怕……”她的嗓音稚嫩,一听就知道年纪不大,看上去也只有十三四岁。 我不吭声。 队友配置之低显然超乎了徐晶晶的想象,她把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越发大,不得不将视线转向唯一没出声的那个姑娘,鼓劲道:“我们一定能出去的,你说对吧!” 从头到尾这个姑娘都很冷静,和哭哭啼啼的女人不一样,徐晶晶应该是感觉她心里有谱。 我觉得事实肯定不如她所想。这姑娘心跳都没变过,年轻姑娘碰到这种事,再怎么冷静也不可能一点也不慌。 果然,这个面无表情的姑娘说:“我半个月之前预订的火锅底料刚送到,放屋里煮着出来买瓶饮料,还没吃呢。”语气里满满的绝望。 可以确认了,她完全在状况外。 徐晶晶比她还绝望。她那双顾盼生姿的眼睛死鱼眼一样无力地瞪着,头一次挂不住她亲和力十足的笑容,面部神情僵硬,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地诠释了“这都什么猪队友”和“我真是日了狗了”的双重心境。 但现实逼着她又打起精神,强行转折:“我们还是介绍一下自己吧,毕竟路上应该不会有新的旅客了。我姓徐,叫徐晶晶。” 我说:“桑如英。” 年纪最小的女孩儿轻轻地说:“我叫闻花,叫我花儿好啦。”临了羞涩地笑了一下。 哀悼火锅底料的姑娘一本正经:“我是火锅超人,因为全世界没有吃到火锅的人的怨气太多凝聚而生,绝招是辣子光波,被击中的人会浑身剧痛,越痛越爽,越爽越想要,最终跪倒在美味的火锅之下,成为拜火锅教忠实教徒,一日三餐只吃火锅。我的目标是,让全世界的人都吃火锅!我终生相爱相杀的敌人,是鸳鸯锅大魔王!” 这要是是一部电影,后期肯定会加上震耳欲聋的回音。 很好,设定如此完整和戏剧性,少女,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 “……” “……” “……我叫王黎。”短暂的安静后,最开始说话的女孩子说。 “可恶!你们竟然敢无视伟大的火锅超人!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火锅超人勃然大怒,挺胸瞠目,把双臂交叉胸前,胡乱对准的方向正好是车仓门,配音道:“现在我发射的是攻击力最低的火锅蒸汽!看我轰开这扇妄想阻挡火锅超人征服世界的大门!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她随着说话的节奏忘情地抖动交叉的双臂。 徐晶晶:妈的智障。 王黎:妈的智障。 闻花:…… 少女你如此敬业浑身是戏,我都不好意思不配合。 微不可查的“啪嗒”一声,门外那把大铁锁掉到了地上,被车子远远甩在后面,厚重的铁门缓缓向外打开。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四个女生眼睁睁看着月光下和封闭的车仓相比简直明亮如白昼的土路和山林,傻眼了。 火锅超人最先反应过来,装模作样地一手叉腰、一手指天,鬼畜大笑:“哇哈哈哈,哇哈哈哈,哇哈哈哈!” 她的声音太响亮,明显被司机听到了,车子一个急刹,徐晶晶赶紧招呼着众人下车。我跳下去,然后利落地把徐晶晶、闻花和王黎全接下来。 火锅超人不下来,她要站在车厢里,这里高一些方便耍帅。司机是个腰大膀圆的汉子,背了个黑色双肩背,看见我们站在外面,一脸懵逼。不过不愧是职业的人贩子,他冷笑一声,从包里拿出一把散弹.枪指着我们:“他奶奶个腿,想跑?都给老子上车。” “正义必胜!”火锅超人高呼一声,左右手画个圆弧,一手收回一手出拳,咆哮道:“辣子光波——啪啦啪啦啪啦啪啦——” 这壮汉手一抖,散弹.枪掉到地上,像触电一样痉挛起来。 不过我保证,他抖得比触电的人带感。 这场景有些搞笑,四个人在低处,呆呆地看一会儿抖出劲舞风格的壮汉,又齐刷刷仰头去看嘴里还在不停“啪啦啪啦”的站在车仓里的姑娘。火锅超人已经完全沉浸在角色里,当然了她一直很入戏从未笑过场,“啪啦啪啦”个不停,一遍配音后一遍换手出拳,气势如虹,直到汉子抖得七窍流血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 完成了伟大配戏任务的汉子倒在地上,砸得一声闷响。 现场没有人同情他,徐晶晶快步走过去,嫌弃地用脚踢开散弹.枪,然后捡起来抱在怀里回来。火锅超人过足戏瘾也心满意足地跳到地面,眉飞色舞地冲周围连连招手飞吻:“不用谢!火锅超人的征途是全世界!只会为鸳鸯锅大魔王停住脚步!千万不要爱上火锅超人!爱火锅就可以了!” 众人都觉得她是个神经病,不过这神经病似乎威力还挺大的,一时间也没人有心情追究这玄幻的情节,反正跑了再说,所以也没人打断她。等她发完了疯,徐晶晶咳嗽一声,问:“有没有人会开车?” 王黎说:“就算有人会开车,我们也不认识路啊。” 火锅超人说:“我可以用火锅蒸汽飞起来!火锅超人带你们飞!” 闻花显然不可能会。 我说:“我会开车,但是我只有小车驾照,不能开这种大车,被抓了要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好像还要处15日以下拘留。” 徐晶晶说:“特殊事件特殊处理,你去开车,我们倒回去求助。” “好吧,谁坐副驾驶?”我说,“让花儿坐吧,她最小,后面的货仓你们就将就一下。” 全票通过。 临走前我拿了汉子的背包,把他拖进树林,徐晶晶用脚蹭乱血迹。王黎说万一这人贩子的同伙养了狗,这样太容易被狗找到了,于是我查看车子的油量后剥下汉子的上衣沾满汽油,洒在地上一些盖住血泥,又把他的裤子也沾满汽油,盖在他身上,用他的打火机点了火。 王黎开始看我洒汽油遮血腥味还没说什么,看我连裤子也要浸透汽油就闹不懂了,等我点燃了火她险些吓尿:“你你你……” 她左看右看,徐晶晶沉着冷静(其实是神思恍惚),花儿没啥表情(这姑娘近视),火锅超人正念念有词,大家都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 火光熊熊,我双手扶膝,仰脸冲她们微笑: “烧完再走。” 第33章 风暴席卷了整个阿拉伽草原,浓重的阴云笼罩了天空,狂风暴雨裹狭着利箭铺天盖地地砸下来,即使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由侏儒设计、矮人锻造的三棱锥型箭头依然闪烁着代表锋利和恐怖的寒光。 打头阵的象人部队防御力极强,能轻松抗下人类弓箭队的车轮式攻击,但被庞大的身躯所拖累,也拥有行动迟缓笨拙的弱点。按照惯例,紧随其后的就是以轻巧灵活、出手刁钻著称的豹人部队,他们会在象人的掩护下靠近人类大军,直击敌人内部,最后由狼人收割幸存的敌军。 这三个搭档在草原战场上配合默契,战无不胜,千万年的战争里堪称毫无敌手,曾无数次坚守在草原的边际,将森林兽人的大本营保护得水滴不进。 但此刻,在大量低阶魔法师的施法下,暴雨仿佛永无止境,地面泥泞不堪,象人部队陷入其中动弹不得;精灵弓箭手射出的箭雨无论强度还是射程都远超人类,已经使大半象人受了伤;前方受阻,后方的狼人部队刹不住脚,眼看着整齐的阵形被打破,井然有序的军队乱成一团,相对而言称得上脆弱的豹人和狼人部队暴露在箭雨下,眨眼间死伤大片。 完全是一面倒的战场,兽人军团全线溃败。 战场后方,森林兽人的王,狮人雷纳叹了口气,收回视线。 帐篷内干净清爽,作为王的临时下榻,帐篷整个被防护罩保护着,地面铺着整块的皮毛地毯,墙上挂着重剑和巨斧,高悬的魔法灯照得众兽人的表情纤毫毕现。 帐篷内的天气远比帐篷外糟。 “王……”一位狐族人硬着头皮开口。 雷纳摆摆手,止住他的话,但所有人都听懂了他的未尽之语。 “矮人和侏儒掌控矿产和高山,巨龙盘踞于岛屿,精灵和森林兽人封闭森林,地精流窜沼泽,人类被我们驱赶到山地和荒漠长达千万年。那时我们都说,人类太过弱小,终有灭亡。”雷纳慢慢地说。他并未提高语调,但种族的特性让他的声音雄浑有力,响若钟雷,众兽人无一不垂首静听,“然而我们都知道,这一百年间发生了什么。” “最初只是地精的沼泽,然后是侏儒和矮人的高山、森林兽人和精灵的森林,现在,是我们的草原。人类的皇帝太贪婪了,他什么都想要,”雷纳说,“并且他什么都能得到。” “但是,王……”先前说话的狐族人又说。 “他并不真正对战败者做些什么,没有折磨和侮辱,恰恰相反,他给异族优异的待遇,保留异族的王的地位,要异族加入他的帝国,成为他的属下。除了打开领地,几乎没有别的过分的要求。”雷纳说,“没有人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他打败地精,扩张地界,建立学校,繁衍生息,然后打败侏儒和矮人。那是最惨烈的战争,持续了三十年——又三十年后,他用侏儒和矮人锻造的武器打败森林兽人和精灵,却只花了五年。” “他打败我们,只用了半年。” 雷纳沉默了一下。这沉默的片刻,他听见暴雨下越来越虚弱的长嘶和哀鸣。 重重打在他心里。 “这些都不是最令我难过的。最令我难过的是,我和你们一样,发自内心地相信,我们执意抵抗带来的牺牲都毫无意义。” 如今地精穿着干净的衣服居住在城邦,凭劳动换取报酬,不再人人喊打;侏儒和矮人拥有帝国出资的研究塔,侏儒的炼金产品销往世界各地,矮人的锻造的精品普及军备,差一点的放在商铺售卖;森林仍旧属于森林兽人和精灵,他们行走大陆时却不必再担心外貌引来的觊觎……因为人类的皇帝说,我保护我所有的子民。 他的确做到了。 他做得很好。 他做得太好了。 雷纳抬起头,隔着千里与人类的皇帝对视,随即单膝跪地。这一跪,心底仿佛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 他早已料到这一天了,不过是负偶顽抗。 “草原兽人归降。” 天空毫无阴霾地放晴。 皇帝打下草原这一爆炸性的消息,第二天便以大火燎原之势传遍了整个大陆。戒备森严的大城和淳朴穷困的小镇,高阶的职业者和低阶的小角色,官员和平民……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件事,与有荣焉。 卡瑟加顿山脉。 主峰顶上,正为刚捕捉的狮鹫幼崽检查伤势的李对此只是嗤笑一声。 “年纪轻轻,胃口那么大,也不怕吃坏了肚子。” 他轻轻梳理着狮鹫的羽毛,满意地看着它由宝石红、烈焰黄、冰晶蓝组成的炫彩的瞳孔在阳光下折射出华丽的色泽。它幼嫩的喙圆润可爱,而非成年后的修长锋锐,幼年狮鹫也没有成年后强健的胸肌和粗壮的前肢,总体而言,还是娇小得讨人喜欢的的。 相对成体两三米体长的娇小。 尽管还是一岁不到的幼崽,小狮鹫也有半米长,抱起来几乎是李的两倍宽。 “唉,怎么小孩子也这么大……好了好了,别叫了,你们生了两个,给我养一个怎么了?”李在斗篷下翻了个白眼,“我还嫌弃他不够小呢!要不是能在山顶生活的种族太少,你们以为我稀罕?” 被抢了一个儿子,抢的人还嫌弃儿子体型,狮鹫夫妻发出愤怒的吼声,喷出的气流吹得激战后本就沟沟壑壑的四周寸草不生。李的斗篷在这股气流下高高扬起,半晌才落下来。 “气什么?你们又打不过我。”李凉凉地说, 狮鹫夫妻从喉咙里发出敢怒不敢言的咕噜声。 李……听声音也知道他的表情有多么惨不忍睹:“行了行了!你们俩一个个的!立起来有两个我那么高,装什么可爱!” 他气哼哼地把狮鹫幼崽抱起来往外走,还没走出十步,异变突生。 一股庞大的、灭顶的力量突然降临。 李当场就跪了,不是被吓的,纯粹是距离威压太近,受了伤。他唇角沁出血丝,在这股磅礴汹涌的力量下艰难地抱紧了怀里的小狮鹫,一边在心里惊疑不定地思索着究竟是哪个老不死的跑过来吓唬他。 可即使是公认的大陆最强的精灵王,圣阶魔法师,也没有如此天地般的威严! 在他如临大敌的注视下,面前裂开一道缝隙,充斥着混沌、无序、□□、雷霆——那是一道未知处打开的空间缝隙,显然,路途实在过于艰险,以至于远超李的认知。 是谁?是谁?!是谁!! 他死死盯着那道缝隙,连兜帽滑落也浑然不觉。 一个小小的光团从里面飘了出来,飘到他的面前,落在地面,然后光团渐渐隐没,缝隙合拢。 地面躺着一个男孩,额前银饰坠下碧绿的宝石,穿着类似丝质的白色长袍,白衣上绣着绮丽的缠枝玫瑰,银色的枝条和艳红的花,黑色丝带束腰;怀里抱着一柄细剑,细剑装饰着银线、宝石、玛瑙、翡翠和不知名的珠宝,剑鞘刻着繁复的花纹。 从任何角度说这都是个极其好看的男孩,介乎于英俊和美貌之间,每一个细节都彰显出失真的完美,又有股孩童的稚气。他静静睡着,黑发散落在白衣上,眉宇透出莫名的光辉。 李看得出神,手臂放松之下,小狮鹫蹿出他的怀抱,钻到父母身后。 他回头看了一眼,狮鹫夫妻已经带着孩子飞远了,他便无所谓地回过头来,继续盯着男孩。 显而易见,这男孩是个人类。他看上去才十二三岁,或者十三四岁,他像他看上去的那么年幼吗?他身上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但是这股能量还不足以他穿越那道空间缝隙,是谁送他来的?他的穿着和打扮都不寻常,他在他的族群里是什么身份? 李谨慎地思考着,得不出答案。 他把男孩抱起来,可真轻啊,又小又软,皮肤像刚出生那样脆弱。李的心里顿时荡起了对幼崽的柔情,也不在乎到手的小狮鹫飞了这件事,欢欢喜喜地把男孩带回了他的小屋。 男孩的袖口绣着他的名字,他叫哈利。 他有一双碧绿的瞳孔,眼里透出孩子气的迷茫。 李轻声问他:“你醒了?哈利?” 这是文卿睁开眼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嗓子黄莺一样爽利清透的男人,看见他的第一想法是长得很对得起嗓子,“粗服乱头,不掩国色”,第二想法是“天呐这么漂亮的人是谁让他受的伤”,因为他嘴唇上染着血,第三想法是……他是谁?我为什么能听懂他说的话? 然后文卿看见漂浮在半空中的屏幕,上书: “尊敬的玩家您好!您于许愿池投下的愿望‘来一场空前绝后的旅行’现已达成,根据您的意愿,将您投放至传奇年代末期,皇帝奥古斯都于今日打下草原,盛世即将开启。为保证真实性,系统面板自动卸载,请您自行熟悉技能,除此以外,您的包裹可以使用。请您牢记:这是个真实的世界,历史还不是历史,单程旅行,恕不差评。祝您旅途愉快。” 第34章 我们吃饭的地方是全村最新最好的房子,桌椅都很笨重,但收拾得很干净。 被我留下的三个女人忙前忙后地煮饭上菜,桌子上不仅摆了我特意提及的醋溜排骨、水煮肉片和蚂蚁爬树,还有经典的西红柿炒蛋、青椒土豆丝、清蒸鱼和不少城市里见不到的菜色。火锅超人面前是专门为她煮的一大碗火锅菜,从她的表情来看,这个临时拼凑出来的锅底很讨她的欢心。 唉毕竟老母鸡炖出来的汤都给她做底汤了……我只喝了一碗。 “坐下一块儿吃啊,你们别太客气了。”徐晶晶招呼做饭的三个女人,“我们在你们家里吃饭,还要你们这么费神,实在太不好意思了。” 端着一大盆凉拌菜过来的女人笑了:“瞧你说的,不客气不客气,这都是应该的,我们还担心做的不好呢。吃吧,多吃点儿,东西多着呢,能吃多少吃多少。” 就在她说话的当口,一个矮瘦的女孩儿低着头抱着一叠碗走近了。徐晶晶马上站起来去拿,一边不住地说:“辛苦了辛苦了。”谁知她的手还没有碰到碗,那女孩儿就受惊一般猛地哆嗦了一下,把碗远远抛到桌上,在“砰”的一声响中扭头冲出了房间,半路还差点摔了一跤。 徐晶晶伸出的手尴尬地僵住了,王黎终于有心情把埋在饭碗里的脸□□,评价道:“吃的很丰盛,饭菜很用心,我们想吃什么就有什么,现在的农民这么朴实了吗?这顿饭的成本可不低。” 那女人连忙笑道:“你们安心吃,蔬菜都是自己种的,鸡鸭和猪也是自家养的,成本不高,那是外面的商家为了赚钱乱定价。我们这边有讲究,家里来了客人都是要上最好的菜,这顿饭又付了钱,不好好做我们良心也不安啊。” 火锅超人百忙之中不忘抬头夸奖:“火锅做得很好,再接再厉!征服世界不是梦想!” 大家都顾着吃饭懒得理她,只有徐晶晶咳嗽着对女人赔笑,但那个女人并未露出分毫诧异来。她和善地笑了笑,又转头问闻花:“小妹儿,喜欢吃稀饭啊?白米粥你都喝了两碗,阿姨给你煮点水果粥吧,酸酸甜甜的小女孩爱吃。那个端碗的姐姐只比你大几岁,胆子小又害羞,刚刚出了个大丑,指不定在厨房里哭呢,阿姨煮一大碗,你和姐姐分着吃好不好啊?” 闻花憋红了脸,小声说:“好,谢谢阿姨。” 女人又客气地看向我,我喝着稀饭点了点头,她便出去了,又进了厨房。 等她走了,王黎放下碗:“这个地方很奇怪,我觉得这里很不安全。” “怎么了?”徐晶晶问。 “你们没发现吗?这里太安静了。我们从头到尾只看见这三个村子里的人在活动,感觉像是个*。” 闻花吓了一跳:“*?” 徐晶晶说:“唯物主义大.法好。别东想西想了,一盘子醋溜排骨都塞不住你的嘴是吧。你看火锅超人多安静,给她一碗火锅她就埋头吃吃吃,还记得夸人做得好吃——虽然夸了还不如不夸。人少说不定是都到田里去了,只留女人在家做家务,你觉得这个村子古怪,说不定这个村子里的人还觉得我们古怪呢。” 我说:“待会儿吃完了去看看不就行了吗。” 这个不怀好意的提议又一次全票通过……真是的,这么相信我,一想到待会儿她们看到的东西和可能会有的反应,想象一下她们世界观破碎时的表情,我简直有些内疚了。 开玩笑的。 只是看一下而已,这样的伤害就像人们在冬季砍去多余的树枝,根本目的不是让她们受到损伤,而是保存她们心里的养分。没有透过黑暗而看到的光明是虚假的,那会干扰人的判断力,让人觉得总是可以期待美好的事情发生。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人应该做的,是永远警惕糟糕事情的到来。 你可以怀着希望,这没有问题,但至少你要首先保持警惕。 晶晶没有这样的警惕。 我这样的做法不太对,我知道,我没有权利为她做决定。我最恰当的做法是成为她坚强的后盾,在她碰壁后好言相劝、细心安慰,为她加油鼓气、摇旗助威。我是她的朋友,我本该是爱护她和包容她的那一个,而不是推她出去,逼她睁开眼看这世界。那是世界的事情,那是时光的事情,无论如何那都不该是我做的事情。 但我又必须那么做。我是说必须。当我看着她明亮的眼睛,感受她的关怀,和她不经意暴.露出的柔软的心灵,就像看到年轻的、曾经的我自己。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确信我足够了解她,我知道应该这么做,当我有能力推出她和保护她的时候,我就该这么做。 她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和来自长辈亲人的教导,这培养了她正直的内心。她有足够幸福的过往,但她即将接触到的是利益链中坦坦荡荡的利己主义,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是恨不得从你的骨血里榨出最后一滴骨血的吸血鬼,是一夜间无数富豪从高楼跃下一夜间又有无数新的富豪崛起。 她应该不会崩溃……还不至于。但她一定会非常疲惫,会怀疑自己奋斗的意义。 我只要告诉她一点,一点就够了。 强权即真理。 吃完饭后天全亮了,愈发显得村落空寂和恐怖。 王黎干笑:“我觉得我们直接走比较好,这地方,实在是,怪怪的。” “我也觉得怪怪的,不过来都来了,还是看看再说。”徐晶晶道。 话是这么说,她环视四周时面上带着显而易见的犹疑。这个村落完全死寂一片,我们一路七歪八倒地走过来,既没有人声,也没有活动的动物。墙头趴着不少猫,上了锁的院落里也能看出睡在门口的大狗,它们都像是死了一样伏在地上,对我们这行陌生人的到来不闻不问,无动于衷。 闻花快要哭出来了。 “我浑身都不对,老觉得有人在看我。”王黎小声说,“我感觉那些房子里有怪物在看我们。” 她走过一株槐树,穿过树上吊死的一个女鬼垂下的脚,我看见她已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被她穿脚而过的女鬼阴测测地随着她的步子移动眼珠。 徐晶晶没吭声,但她的额角隐隐汗湿。又走了半分钟,她一咬牙:“算了算了,这地方太诡异了,我心口又沉又重,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可是王黎顿住了。 她说:“我闻到了血腥味。”表情不知是哭是笑。 现场安静了一会儿,所有人都意识到事情大条了。 徐晶晶率先说:“走吧,还是去看看,闻花先上车等我们。” “我跟你们去!”闻花急了,哭腔都出来了,“我不要一个人在车上!我一个人害怕!” 徐晶晶考虑了一下,说:“也行,你一个人在车上也不安全。过来吧,走我们中间。” 我全程没说话,只是跟上。 这户人家五兄弟住在一起,我记得他们家养了五个年轻的女人做老婆生儿子,还有三个已经被折腾得生不出来的女人公用。那五个“老婆”的待遇还好,身上没什么新伤,有一个还怀着孕,面色红润,看起来吃的也还不错,在我进去后是全村反抗最激烈的,一拥而上试图把我赶进地窖。 人真是可怕的东西。 她们完全迷失了自己,接受了她们的“丈夫”为她们灌输的理论,奉为圣旨。她们的脸上和说话时还能依稀辨别出昔日的自信和明丽,她们依然还有着姣好的身段,可那些支撑她们“为人”的教育都被毁灭了,她们被塑造成“贤妻良母”,像仰望天神一样仰望男人。 我没顺着她们的意进地窖,而是在外面杀了她们。 鲜血浸入黄土地里,像一团肮脏的淤泥,红得并不明显。 人的生命有何意义?我跟着她们往里走,最先进门的晶晶倒吸一口凉气,眼疾手快地捂住闻花的眼睛。王黎随后进去,见到里面的景象脚下踏空差点摔倒,跌跌撞撞地后退,直到门框抵住她的背,她才有力气站稳。最后一个进的是火锅超人,进门前还带着灿烂的没心没肺的笑容,进门后看见眼前的一切后整个人都傻住了。 我慢慢地走了进去,看她们的表情。 哲学和神学都在探索生命的意义,文学和科学也给予了无数回答,但这个问题过于艰涩,所以始终没有共识。人生命的意义到底在哪里?现实中,恐怕也没几个人思考。 尸体横陈,五个女人倒在院子里,躯体上翻开的伤像狞笑的大口。 徐晶晶已经哭出来了,她不忍地低着头,大颗大颗的泪珠砸下来,沁进土地。王黎脸色糟糕,但却没多大情绪,反而还很平静。闻花依偎在晶晶怀里,两只手扶着晶晶捂她眼睛的那只胳膊,乖得像一只小兔子。火锅超人怔怔地扫视了一圈,忽然暴跳如雷。 “这他妈都是什么鬼!老子录视频是要放到网上的!这他妈死的人一大把老子能放上去?!摄影师呢!导演呢!什么垃圾编剧写的剧本!!老子是要红不是找骂!”她原地转来转去,声嘶力竭,“老子不玩了!什么破公司!哪家网红是这么捧的!别人的定位都是萝莉御姐,就老子定位是女神经病!!老子不干了!!” 她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整张脸都红了,怒发冲冠,鼻翼急促地扇动。我们都转头看着她,像看一个不肯接受现实的孩子。 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哇的哭了。 第35章 顺着新邻居带来的这条线索追查可能会有意外收获,最不济也能摸索出一点眉目。可惜我不是智力谋略型的,技能点全部点在武力上,能砍能打能杀,唯独动不起脑筋。 每到这时候我就格外怀念我认识的聪明人,尤其是满口歪理邪道偏偏能诡辩得让我心服口服的臣子,对,就是那个儒修门派里专门跑来辅佐我的修士,他自称永常。那家伙不仅老谋深算还脑洞清奇,陪我玩治国游戏很有耐心,我作再大的死他都会想办法给我圆回来……当年修长城的大暴动到底是怎么压下来(关键后来还给我修好了)一直是个谜。 不过我治国都要气笑了。在那个被修真者干预而风调雨顺无严重自然灾害的世界,所有人都懒得要死,跟印度人似的,仗着资源懒散度日,也没有什么奋起努力的传统。我考虑到这个类似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服确实没什么平民百姓发挥的余地,决定推行科考。 神奇的一点是在没有科考制的情况下各国的私塾发展得欣欣向荣,体系成熟,学费便宜,许多人都会去学几年,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到了随便从田里叫个老农都认识几个字的地步。 永常说这是因为许多修士会在游历中收徒,资质缘分不说,强求不来,但除非资质缘分逆天,否则不识字的是不收的;民间有时也会有人偶然得到残缺的秘籍,要读懂也必须识字。 ……真是个和修真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啊。虽然多数人都得不到机会,但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的概念和憧憬。 我推行科考,老牌世家对此不发表意见。来考的人没几个,水平高的更是寥寥无几,永常这才和我科普说有才的大多寻求仙缘去了,才华次一点的去私塾找点事做的同时著书立传写写小说,最次的不是回家种田就是回家吃老本。朝廷上的臣子不是世家就是世家拥趸,而世家都是修士门派扶持起来的,天然地忽视凡人。 ……全世界都在修仙,这个社会怎么发展得起来。你告诉我这个世界怎么发展得起来。 所以后来我索性放开了折腾。 我算是看透了——这个世界超脱和世俗的天平长时间向一面倾斜,在某种制约下艰难地维持在摇摇欲坠的临界点。在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和修士们只着眼己身的态度下,世界像一棵得不到养分的树一样透支根部的营养,枝繁叶茂的假象下,树心正慢慢腐朽。 这种匪夷所思的存在于大部分群体中的落后已经保持了近万年。太荒唐了,这世界有秦始皇有蔡伦有祖冲之有牛顿有达尔文有爱迪生,可是他们都修仙去了,不为普通人做出任何贡献。 最顶尖的人才都被带走,将生命损耗在求道的路上,最大的回馈也不过让故国的百姓衣食无忧。他们名满天下(是的基本上有名的修士凡人也知道),研究出的思想的精华和瑰宝却遗失在漫漫长途中,终不为人所知。 它既坚强又脆弱,在彻底塌陷前和乐融融,很难前进,却也不会轻易倒退。可能它会这样继续存在又一个又几个万年,也可能它在一夜间倾覆。 在我离开前它有了些变化,不过这变化远远还不够。 世界危亡还轮不到我来操心,但不知道永常他们怎么样了。就我所知儒修全是臭牛逼脾气,心里骄傲得不得了,责任感重得和背锅侠英雄有的一拼,哪怕嘴上说的再冷酷心里看得再开,也觉得“世界不够好都是我的错”。我觉得他们早就看出来了,而且在积极想着办法……只是好像没什么用。 当然没用。社会大的变革通常只发生在灾祸面前,人都是逼出来的,那么懒是因为既然躺着就有吃的,多数人当然宁愿躺着。 修真门派像养猪一样养着凡人,就指着他们下崽儿随后在其中挑选徒弟。 不能多想,想多了心惊肉跳的。 我扔了盒子,随手把布袋搭在鞋柜上,又把我的刀塞进兜里。筑基期能用的法诀不多,最实用的当属袖里乾坤,我一般都是用在裤子前兜,出个门连包也不拎,或者意思意思拿个小包。 塞了刀我随手拿出手机,忽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天好像是徐晶晶给我打电话的日子。 她今天没有给我打,手机上没有未接来电。我翻了翻微信,她也没有留给我任何消息。她的最后一条朋友圈发表时间是昨天下午一点,内容是她把一个什么东西忘在寝室(这可太少见了),而且还是急用,只好打车去取。 我当机立断地给她打过去,但她的手机提示关机。 这下不妙了。 徐晶晶的手机设置了每到晚上十二点自动关机,现在离十二点还有大半个小时。这个强迫症重症患者从来不会让自己的手机电量低于一半,她急性胃溃疡住院衣服忘了拿还要打电话叫我带过去,都没忘记带着充电宝,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忙起来手机没电自动关机。 她一定出了什么事。 不过应该不是危及生命的事,那天我去她家里住死皮赖脸地睡到了她的床上,晚上抱着她,就是为了给她画个符。有了这道符,我就能找到她的位置,并且只要瞄准她的没有导弹以及攻击力往上的武器,哪怕陨石天降都破不了防。 为了这道符我累得不得了,第二天起眼下青黑床萎靡不振,她还嘲笑我精气被小妖精吸走了……我就说你辣么美你说得对……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去看看的好。 快捷的现代设备是多么讨人喜欢啊,打车软件更可爱了,我完全可以在这个时间点叫来一辆专车送我去附近有夜班票的机场。我感应了一下她的位置,打开手机地图查询,发觉她正在一个地图标注没有路的大山上匀速移动,而且肌肉无力,处于药物导致的深度睡眠中。 ……我用脚皮鞋底都能猜出来她是被迷晕带走了,绑架、拐卖二选一,没别的答案。 收回前言,打车软件再可爱还是比不过法术便利灵活。 我在筑基期仅有的两个赶路技能,御剑和缩地成寸之间迟疑片刻,毅然选择把自己的修为提升到分神期,循着符印瞬移过去,掉进一个黑咕隆咚的车后运货仓里。 里面空气凝滞,不知道除了人还装过什么,一股咸菜、海鲜和脚丫子混合在一起的臭烘烘的味道。车子开得很颠簸,这条路狭窄不说还坑坑洼洼的,倒是树木毫不介意土地的贫瘠,长得漫山遍野。前面两人座只坐了司机一个人,闷头抽着烟开车。 徐晶晶被反绑着手脚扔在货仓一角。车里还有三四个年轻的女孩子,被一模一样的手法绑了扔在另一角。 我看了看,徐晶晶的衣服着装都是她平常的风格,连胸花都没有掉,精心护理的发型看上去还是凌乱得一丝不苟,除了手表和耳环戒指手链被收走了,四肢不正常地向后反折以外,她看上完全就是睡着了,还因为不端正的睡姿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 我想象了一下,要是徐晶晶在运输中途醒来,发现自己被绑了,不知道会被送到什么鬼地方,她八成会吓得哭出来。瞧着这司机连夜开车的架势,半路上应该不会停下来休息,那么算下来,她在到达终点之前凭借脑袋脱困的可能性近乎于零。 而且徐晶晶为人一贯天真,她虽然也知道各种犯罪事件,但那些都距离她太遥远,她提不起多少警惕之心。她看起来又精明又冷淡,左脸写着“别惹我”右脸写着“快滚开”,其实心里特别小公举,特别容易相信别人。 这怎么得了哦。这么天真以后怎么混金融界? 再者,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个假期嘛,假期就要有惊喜。 我打定主意不直接带走她,直接带走也圆不回来。哎呀这一定会是个过山车一样惊险刺激的假期,想想都觉得满怀期待。我给徐晶晶松开绳子,注入一道灵气,下一秒,她就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她在黑暗中茫然地睁大眼,坐起后环顾四周,稍过了一会才想起自己被迷晕,脸色一变,眼眶马上就红了。 “嘘,不要哭,晶晶。”我低声在她耳边说。 她像一只被猎网网住的兔子一样猛地弹跳了一下,在起势半途又醒悟过来,极力压抑住了。但她明显振奋起来,脸上掩饰不住开心地凑到我身边,也像我一样小声说:“英英?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这是哪儿?” “我不知道,但是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我说,“我看见你说要回寝室,刚好我在大学附近,就过来找你,走到半路突然脑袋一沉——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我和你差不多。”徐晶晶小声说,“我回去拿了东西,就是一份文件,原本是过几个月才会用到,结果教授让我明天就给他。我拿了文件,然后下楼,然后……”她停下了。 “然后什么?” “然后我遇见一个自称李衿她爸爸的人,他问我李衿在不在,我说李衿没住校,再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第36章 吟游诗人最先感受到的是冰冷和疼痛,然后才是炽热的温度——从他体内升腾而起的热度,像是一座蓄势待发的火山长在他的身体里,岩浆在血管中涌动,源源不断地催发出热量,而他正躺在冰雪之上。 他感到浑身酸痛,四肢僵硬,眼前一片模糊。他能隐隐约约看见一切东西,但眼睛的表面像是蒙上一层薄膜,上下眼皮死死粘连,他需要花费很大力气才能睁开双眼。 最终吟游诗人选择闭上眼,因为他必须用上更多的力量来对抗那种勃发的热度,那种遍布在他的血管和皮肤表面的炙热并且躁动的力量,和这些热度汇集的方向——他能感觉到自己因为温度上升而格外敏感的身体,源源不断的热度聚拢的——所有原始而又本能的欲.望。 吟游诗人并未感到羞耻,在他的认知里欲.望没有什么可耻的,只要控制并且不泛滥。 他只是感到难受,百爪挠心的难受,酥麻的、酸痒的难受。像是全身上下每一块皮肤都被最细腻的羽毛尖端轻轻爱抚,他的眉间、他的鼻梁、他的嘴唇、他的耳廓、他的下巴,他凸起滑动的喉结,他青筋毕露的脖颈、他宽阔的肩膀和修长的锁骨,他急促起伏的胸膛,他细窄有力肌肉均匀的腰,他长而直的同样紧绷结实的腿,他宽大的脚掌和紧扣的脚趾。 还有他每天早晨都能感觉到的那种躁动,只是现在更强烈,强烈到令他几乎失去了理智。 有什么不对。 吟游诗人又原地躺了一会儿,才艰难地撑着地坐起来。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感官变得迟钝,因为他听到了狭小的空间里另一个人的呼吸和低吟——也是急促而混乱的,听起来是个女孩儿。 吟游诗人感到了不妙。他这时候已经清醒了很多,开始思考这是哪里,以及发生了什么。但最后的记忆是朦胧和迷乱的,像一部似曾相识的默剧或者黑白电影。 他发觉自己是赤.裸的。 他听见自己浊而重的气息。 不远处还有一个女孩儿,大概和他一样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吟游诗人睁开了眼。 他等待着剧烈的眩晕和黑白花点的离开,然后他逐渐看清了环境。这是一个很大的空间,因为太大了,反而变得空洞和黑暗起来,他只能看见魔法灯下的一小块地方,也就几平米大。他躺在地上,在他左手边有一张他触手可及的床。床上是一位少女,铂金色的长发散落下来,让他毫不费力地认出了她。 可她怎么会在这里? 少女沉睡着,吟游诗人费力地挪动了一下,支起一条腿遮住*部位。 他在脑子里搜寻可能会这么做的敌人——将他和他的挚友以这样的状态关进一个密封的笼子里观赏——那个人必定极其强大,极其恶毒,但又不打算伤及他的性命。那个人可能只是想要看他与朋友反目成仇,想要他众叛亲离,或者是想要欣赏他痛苦又饱受心灵折磨的样子。 筛筛选选后人数不过二三,但或许这么做的不是敌人,而是朋友,会对他进行恶劣的恶作剧的朋友——毕竟少女还好好地呆在床上,衣着整齐,显然始作俑者对她有相当的尊重——吟游诗人不无沮丧地发现加上这部分后人数就要两只手才数的过来了。 他交的都是些什么损友啊。 吟游诗人在理智的边缘挣扎着,因为过于陌生的痛苦而微微发抖。他漂亮的躯体上布满了汗珠,这让他看起来整个人既湿漉漉的、又亮晶晶的,他的肌理随着他抵抗欲.望的细微动作收缩和放松,这画面,毫不夸张地说,即使是一个对男性毫无兴趣的人也得倒吸一口凉气。 于是吟游诗人终于在此刻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夜安。” 那个声音说,低沉而丝滑,冷酷又甜蜜。 吟游诗人这才注意到这里还有第三个人。是个男人,呼吸长而均匀,在理智不清醒的情况下吟游诗人判断他似乎没有丝毫情.欲上的波动。 此情此境之下出现在这里的人——吟游诗人想,幕后黑手出来的时机不太对啊。 他喘着粗气,费力地挪动脑袋,转向来人的方向。但在他的动作刚显出端倪的时候,来人就走了几步,将自己暴露在他的目光之下。 赤金色的长发和赤金色的瞳孔,神造般俊美无匹的面容,那种眼高于顶、但又理所当然的傲慢。他站在那里,会让你觉得太阳熄灭了,世间一切强大和美好的东西,诸如雷电和山脉,海洋和花田,都为他而存在。 “……啊。”吟游诗人说,这喟叹在药物的作用下更像是呻.吟,“是……陛下啊。” “自然。”皇帝说,“只有神能同时制服你们两个人,但对我来说就轻松很多。她不能违抗我的命令,所以我只需要再稍微使用一点技巧——不必担忧,你们的友谊依然坚固——她所得到的指示,就是在服用药剂后带你到这个房间。” 吟游诗人低低地说:“她知道……?” “这正是她同意的原因。婚姻是足够束缚你的方式,而你将为我所用,甚至这种方式不会伤害任何人。” “可……” 皇帝轻柔但不容置疑地打断了他:“她对婚姻的理解和你恐怕有很大偏差,对她来说,无非是变相的交易。并且,你绝不会让这种事发生在你们之间。” 哦,吟游诗人想,错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胁迫。 他急急地吸了口气,慢慢地吐出来,借以保持冷静。即使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胸膛和小腹也在微微地颤抖着,汗津津的,在灯光下呈现出暧.昧和温柔的颜色。 “我不能理解,陛下。”吟游诗人说,“得到我,不过是得到一把锋利些的剑。我于智慧和才学上并无特殊之处,也不擅长处理政事。”他略略停顿了下,又急急地吸气,吐出,这才接着又说,“事实上,您麾下的骑士数不胜数,您也一向不强求别人的效忠。” 皇帝没有说话,在吟游诗人断断续续地陈述观点的时候,他一直在全神贯注、目不转睛地打量这具不着.片.缕的身体。他的眼神顺着吟游诗人呼吸的节奏游移,那目光是如此毫无掩饰,以至于处于智商不够状态下的吟游诗人也觉出不对。 “……你真美。”皇帝在吟游诗人出声前轻声说,语气里几乎有些感叹和怅然,“你真美。” “?!”吟游诗人有些懵。 穿越以来在外貌方面得到太多赞誉的吟游诗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在智商欠费的情况下他也忽略了自己全身上下没一块布头的处境,只是惊奇于皇帝的语气。 他去过很多地方,认识过很多人,所有人对于皇帝的评价,无论是褒是贬,都无一列外地提到,皇帝是个极度果断、唯我独尊的人。 他不容许任何人忤逆他的法旨,不容许任何人背离他的道路,在这位皇帝的人生里,还没有任何一件事能展现出他的柔软——没有犹豫,没有怜悯——他固然拥有一个皇帝的宽容和仁慈,但那些情绪都不柔软。 然而皇帝称赞他的时候是那么温柔,温柔得像春天落在脸上的雨水。 “自然。”皇帝说,“愿意追随我的强者,我这里必有他们的位置;不愿意追随我的,只要不逆反,我也懒得去管。国家照常运转,我的律法保障施行,秩序人人遵守,异族无人敢来侵犯——他们在我的土地上,就已经追随我了——无论愿还是不愿。” “那么……” “不,不行。”皇帝又一次打断了吟游诗人,“这不一样。” 吟游诗人拧起了眉头,因为皇帝的话和难耐。他感到燥热满身,仿佛从每一根汗毛里都在排出蒸汽。那种瘙痒般无孔不入的难受和痛苦浪潮一样扑打着他,让他在理智的边缘徘徊,但每当他以为忍耐到了极限的时候,神志反而能清醒些——随后迎来的是更热烈、更躁动的,因为忍受快乐产生的痛楚。 “陛……陛下……”吟游诗人迷乱地、艰难地说,“请您……” 皇帝用他赤金色的瞳孔凝视吟游诗人意.乱.情.迷的模样。他看上去更冷酷了,可吟游诗人却觉得他变得更甜蜜了。 “我可以允许他们不服从我、不属于我,但——”皇帝说,居然打了个磕绊,“但——但你,你必须服从我,你必须属于我。” “……啊,”吟游诗人说,“……哦……” 他眨着眼,隔着水雾仰视皇帝。 什么?吟游诗人在心里说,我没听错吧?是我想的那样吗? 片刻后他妥协般说:“她……?” 皇帝挥挥手,床上的少女便消失了。 “她的情况会有人处理。”皇帝冷酷地说,“封你为我的骑士长如何?” 吟游诗人说,“可以先扶我起来吗……奥古斯都?” 他呼唤这名字时哼出忍耐和迤逦的鼻音。他着实忍得够久了。 皇帝伸手扶他,他却顺势将皇帝摁倒了,赤金色的长发散在皇帝身下。 “……哈利?”奥古斯都错愕地说,“你?” 皇帝的长袍在吟游诗人的动作下滑落。 第37章 告别了赵叔叔,我抱着奶奶留给我的盒子回到卧室。 三个租客都没有回来,房子里安静空旷,楼下有人唱着歌大笑,笑声里夹杂婴孩的啼哭、女人的催眠曲,汪汪吵闹的狗被主人训斥了,压低成呜咽。我闻到烧烤的香气,辣椒和孜然的味道缭缭升起,还有啤酒的麦香。华灯初上,远处的窗户印出黑色的人影。 这是我喜爱的热闹。 不,这是我需要的热闹。我需要它,起码从心理上需要它,就像树木扎根于土壤,就像河流流淌在河床,就像碎石散落于山丘,我需要人间的烟火、尘世的嘈杂,因为它们都是我曾经拥有的,好比水和空气。 我也不是不珍惜它们,可后来就是没有了,像女人的美貌注定折损在时光里。 ……不知为什么这个比喻让我联想到自己不会变老,心情变好了很多。 我锁上门,打开台灯,仔细查看手上牛奶箱大小的木盒。 好像是个老式的首饰盒,尽管对于首饰盒来说它朴素得过分。简简单单的四方结构,没有装饰,没有雕花,没有上漆或者只上了一层清漆,显露出原本的微红的黄橙色,木纹浅淡。侧面触摸时几乎摸不出上下开合的缝隙,正面是铜制的古式搭扣锁,看上去古旧,但很干净。 我打开木盒,第一层放着满满的线香,茉莉味,大概是奶奶身上香气的来源。第二层是一些首饰,多是银制的,造型繁复,闪闪发光,许多都华丽到了浮夸的地步,非绝色美人压制不住。我从来没见奶奶戴过,也许是奶奶年轻时所用,虽然感觉这些首饰和她一点儿也不搭,可谁知道她年轻时是什么样子呢? 我预感到第三层放的东西会有意思得多,因为第三层是暗格。藏得很严实,如果不是我在类似的古代生活了多年,一定看不出来。 但我没有接着往下看。 时间不早了。 我关上木盒,临走前遗憾了一下收拾好的床铺只能明晚躺上去了。 今天天气很好,虽然没有繁星,却有月亮。 满月。 如璧无瑕,如水清辉。 普通人感受不到,我走在路上,却能体会出灵气渐渐变得比平日更为充盈。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更多,那是一些游魂和道行不高的小妖怪,借着满月的夜晚混迹于人群中行走。他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脚下的影子却光怪陆离,庞大而扭曲,像张着嘴的怪物,或是长着动物的头和尾巴。 一只毛色金黄的狐狸冲我甜蜜地微笑,我瞪他一眼,把他吓跑了。 穿过校园,再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就能到宿舍区。街道两边全是小吃、饰品屋和杂牌服装店,年轻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我从他们中间走过,并没有感受到传说中的“仿佛自己也年轻起来”,只觉得自己和他们有些不协调。 虽然我喜欢人群,却也不太乐意靠得太近。 而且我和那些连影子都藏不好的鬼怪们在一起搞不好都要比和普通人在一起协调。 上楼时宿管阿姨正戴着耳机玩手机,我跟着住在里面的学生往里走。这个学校的放假时间比我的学校晚,宿舍里的人很多,女孩儿们一身睡衣敷着面膜走来走去,回廊式的寝室结构,和我住的寝室画风很不相同。 我停在一扇门前,敲了敲门。 里面稀里哗啦一阵响,然后有人一边嚷嚷“来啦等等”一遍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来,打开了门。露脸的的是个,呃,看不出长相的妹子,她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黑泥面膜,只能辨认出她有一个小巧的耳垂,短发被发箍往后压,跟炸开了似的,发质挺硬。 她扫了我一眼,轻车熟路地让开位置,又啪嗒啪嗒跑回自己的座上,丢下一句,“她睡着呢,你自己叫去。” 嘿哟,这对陌生人找过来习以为常的样子,里面的妹子人脉还挺广呵。 不过也是,人脉不广,怎么能用这样的招数让奶奶早亡? 很好认,只有一张床上有人。我过去一瞧,小姑娘正睡着,怀里抱着粉色的垂耳兔布偶,面颊丰润,嘴唇微翘,睡颜天真无邪。 开门的妹子已经戴着耳机看起了电视剧,我端详了睡着的女孩儿一会儿,在她耳边打了个只有她能听见的响指。 她像只被沸水烫着的蚱蜢或者跳蚤一样地弹跳起来,脑袋磕到了屋顶,还在掉下来的途中折了腿,五官扭曲成怪异的恶相——同时发出了简直突破人类声带极限的尖叫——但声音还没有冲出喉咙,又被我硬生生塞了回去。我估计感觉会像是被一块脑袋那么大的泥巴噎住,因为她的脸涨得血红,血管发紫鼓出,汗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啧,真丑。 她还在神经质地发抖,浑身抽搐,想咳又咳不了,干呕着,但又什么也呕不出来。要是把她的表现录下来没准儿还能获得大批人围观膜拜,弹幕会刷什么我都能猜到,什么“前方高能”“世界欠你十个奥斯卡”“演员太拼了”之类的。 她这幅狼狈的样子让我心情轻快了很多,我站在床边,眼看着她逐渐平复下来,从床头的抽纸里扯出大把纸巾,因为手抖得太厉害,扯了几次才捏住纸巾,抖抖索索地胡乱抹脸,惊魂不定地盯着我。 “你……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她把脏了的纸攥在手心,嘶哑着问。 “不先说谢谢?那一声真的叫出来,你的嗓子就保不住了。”我说,选择性遗忘她的惨叫正是由我造成的,“你为什么这么害怕?” 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简单的小戏法会让人在梦中体验一些不太美妙的经历,其严苛程度和被施法人本人的心智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使出这一招,小女孩儿只会梦见自己曾经的挨打经历加强版,单打变成四世混打。 而要我以亲身体味做个评价的话,我得说,那可真是地狱般的酸爽。 她没答话,但死死用牙齿绞住颤抖的嘴唇和抽搐的唇角,绞得沁出了血珠;我看见她的瞳孔随着我的问题缓慢膨胀,从极小变得极大,像针尖变成了一角钱的硬币。她的瞳仁是琥珀一样的棕色,白织灯下仿佛波光粼粼,这一幕居然很美……如果不是这时候她脸上的绒毛和头发根根竖起,整个脑袋好像变了形,拍一个电影长镜头毫无压力。 我就笑起来。 没什么可乐的,我就是忽然有些想笑。 “你叫什么?”我又忽然不笑了。 “谢谢。”她乖顺地顺着我的话,“我……” “算了,你叫什么不重要。”我兴致缺缺地打断她,“你为什么要诅咒我奶奶?” 她整个人都定住了,半晌,问我:“你说她是你奶奶?” “是啊,我住她家隔壁,经常去蹭饭吃。” “……这样啊。”她垂下眼,倏而又抬起来,“你来做什么?折磨我吗?” “那可不算折磨,一个好玩一点的叫醒方式而已。”我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诅咒我的奶奶?” “因为她的三个儿子都是孝子,世所罕见的大孝子。如果她死了,他们一定会亲自处理丧事,痛哭流涕,悲痛欲绝。”她脸上绽放了一个带着血腥气的笑——我是指她嘴唇上血迹斑斑的齿印,“我太期待了,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 “哦。”我说,“自嗨啊,会玩。” 她冷笑起来,“你懂什么?” 那张年轻的脸上全是愤懑,因为觉得自己被辜负、被亏欠。我太懂了,我是个普通人,从来不豁达开朗更不理智聪明,所以我完全理解这种情绪。那么多次那么多年,我被外界伤害,心脏被剖出来,又放回血肉模糊的胸膛里,最初也曾觉得自己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确实,我们确实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是不太懂。”我沉吟着说,“听起来你和奶奶没什么仇啊,你是和她儿子有仇。你修炼不到家,诅咒不了三个气运强盛的男人,就诅咒他们的长辈,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再躲这儿意.淫他们的感受。明摆着是迁怒和自嗨啊,奶奶死得太冤了。” 我万分不解:“臭不要脸就算了,又不少你一个,可你说你为臭不要脸骄傲个什么劲儿?” 她的脸唰得白了,白得像日本的艺伎妆。 “你……你强词夺理,”她说,“我……” 我盯着她,她在我的目光下呐呐不语,抿着唇,突然落下泪来。一开始还只是流几滴眼泪,到后面越哭越是委屈,越哭越是难过,最后完全是嚎啕大哭,跟个小孩子似的,嚎得撕心裂肺,连咳带喘。 我叹了口气,“真没意思。有胆子杀人,没胆子不后悔,这就不好玩了嘛。” 少女,反派不是谁都能做的啊,没有混乱的三观就算了,也没有钢铁一样一样的意志,杀了人还要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你打心眼里认为这么做是不对的,那就很无聊了好么?出于冲动的犯罪是非常、非常卑下的,因为连你自己都不认同自己。 “什,嗝,什么?”她没听清。 第38章 警.察来得很快,我买的超大杯西瓜汁才刚喝完,他们就到了。 最先当然是驱散围观人群、拉上警戒线,我握着空杯子看着,注意到拉警戒线的一个年轻的协.警小姑娘当场吐得死去活来。一男一女两个中年警察过来,男的现场拍照,女的和颜悦色地和我说话,估计是看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觉得我吓傻了。 “你还好吗?”她说话时很温和,小心翼翼地正面接近我,那样子像是我是个什么既危险又珍惜的猛兽。虽然某种程度上说我的确是。 我问她:“你有纸巾吗?” 她被这个问题弄得措手不及,但反应很快地从兜里拿出一袋餐巾纸,放在摊开的手心伸向我。我接过纸,把喝空的一次性杯子递给她,蹲下来擦干净鞋子。 黑鞋面还好处理,白色的鞋边上有一些血呈现半凝固的状态,红褐色的血迹边缘只靠擦是擦不干净的,我站起来,把脏掉的纸面折叠,从女.警.察的手中拿回杯子,抽出吸管,把纸巾塞进去,最后将吸管重归原位。 透明的杯壁上还残留着西瓜汁的泡沫和细碎的瓤肉,视觉效果不要太美妙。 女.警.察的脸色已经不太好了,她看我的眼神完全转变成看什么变态杀人狂的警惕。我冲她笑笑,她无意识地放松下来,带我坐上警.车。 让我失望的是,直到进了警.察.局开始做笔录,我也没有得到热的饮料,或者一条橘红色的毯子。 他们对我的态度都比较,嗯,如临大敌? 至于么,新手也就罢了,老资历也没见过特殊一点的目击者?这种情况下随便哪个学医的都不会痛哭流涕瑟瑟发抖,虽然受到一定的惊吓是肯定的。 好吧。我连一点惊吓都没有,确切的说我什么情绪都没有,是值得警惕。 一系列例行公事的个人资料登记,然后才进入正题。 问话的是个老警官,慈眉善目,向我提问时很巧妙地调整着语气和表情。第一个问题是请我讲述我目睹的全过程,他问得很小心,旁边拿着笔的小年轻好奇地打量着我。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了风声,虽然觉得可能是错觉,”才怪,“还是停下了。她从我面前掉到地面,听起来就是重物砸到地上的声音。她头和脸朝下,脑袋都破了,血和脑浆还弄到我的鞋子上,当场死亡。尸体看上去很破碎,惨不忍睹。” “你真的听到了?”他表示怀疑。 “我听力很好,比方说门后面那个小徐正骂我怪胎,我听得见。” 他咳嗽了一声,又问我:“你表现得非常冷静,鉴于目前还不确定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能不能解释一下?” 默默杵在一边的死者发话了:“不是他杀,不是意外,也不是自杀。” 我说:“因为我爸爸妈妈都是战地记者,小时候就经常看到残肢断体的照片,还有一些急救过程的录像。她这样刚死的还是挺正常的,严重得多的我都见过……死了好久变成蛆床啊,被野生动物撕裂啃食啊,肚子被碾爆了屎尿血肉糊成一团啊,然后那个人还没死……” 写字的年轻人发出一阵干呕,“够了够了够了,我明白了。”警官急忙打断我,叹了口气,“什么家长啊,这些东西也不收好,小孩子不懂事翻出来了也没发现。” 我觉得我还是要给我爸妈说话的,“那倒不是,是我好奇心太重。我十一岁他们过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喝多了,我偷偷翻他们的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看见的。我爸妈会设的密码也就那几个,两下就猜准了,看完之后我又原样放回去。” 年轻的那个忍不住问了:“你看了就没有什么什么反应?恶心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什么的?” 老警官没拦着,显然也有些好奇,死者也凑到我面前,兴致勃勃地等我的答案。 她惨白泛幽蓝的皮肤水波般荡漾着,明显是灵力不足的体现。明智的决定是赶紧找个阴气重的地方吸取力量,夜里活动,而不是大白天跑到正气煌煌的“公堂”附近作死。 这逗逼怎么死的? “当然有了,又不是圣人。虽然知道我爸妈是干什么的,对这个行业也有些了解,做了不少心理准备,看了那么多东西也折腾得我去了半条命。”我一语带过,“我爸妈太忙了,我们很少有相处时间,他们不太了解我,平常在一起的时候对我很纵容,所以我只要假装发脾气,问他们为什么非要做战地记者,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就好了。” “你既然受不了,就不要全部都看啊。”年轻人说。 死者看了他一眼,作出和我一模一样的评价:“妈.的智障。” 老警官无视他,对我点点头:“感谢配合我们的工作,你可以走了。” 天黑了,晚上十点了。 我打开导航,根据提示,打出租车回寝室至少也要花一个半小时,寝室大门已经关了。我没有带身份证,没办法住宾馆,徐晶晶住得太远,李衿——谁知道她在做什么好事。 这下不好玩了。 死者飘在我旁边,看我搜索的目标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热情邀约:“可以住我家啊!住我家住我家!备用钥匙就埋在铁树下面!” 我戴上耳机,回答她,“我不认识你,而且你才刚死我就去住你家,没有嫌疑也要有嫌疑了。” 她一惊:“你看得见我!” “对。”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钱铮,人民币那个钱,铮铮铁骨的铮。” 我说:“你可以叫我一越。” “什么一月?代号?你们组织都是你这样的人?一到十二月?” “一是那个一,越是越过的越。”我说,“你想太多了,没有组织,这是我的名号。” 我曾经在外行走时最常用的道号。一为始,越取挚友之国,“乐”的谐音。 我的第一个朋友,越国国君。 他无法修炼,一生都只是凡人,在我的注视下寿终正寝。 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他都是个昏君,没有音乐他什么都不是——要他耕作,最孱弱的农人都比他优秀;要他治国,最昏庸的大臣都比他明智;要他著文,简直是要他的命。 可一旦有了音乐,你会原谅他的,就像你原谅弥尔顿是瞎子、贝多芬是聋子、帕格尼尼是哑巴,就像腐烂的泥土开出最绚丽的花。 他是个蠢材,他的音乐里却有人间天下。 “你是个道士?修真?真的假的!”钱铮说,“好吧我懂了,我都成了鬼了,这世界再奇怪我也不会吃惊了。” 我不置可否,反问她,“你是怎么死的?不是自杀意外他杀,还有别的什么死法?” 她忸怩了一下,“那个,勉强算是意外吧……跳下来之前我在十五楼的阳台看电影,看完了之后往楼下看,忽然特别想跳下去……平常我都能控制住的,但是这一次没能控制住,就跳了。” “所以说你也没有想死,就是想跳就跳了。”我说,“那好,死得不冤。死得不冤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不可以跟着你吗?只有你能看见我啊!我第一次死没有经验,以后要怎么办?” 我想了想,“相逢也是有缘,我送你去地府吧。” “地府?!真有地府?那怎么牛头马面没来收我?”她睁大眼。 “灵气枯竭,地府式微是一,鬼修难成是二。废话少说,等我找个地头开阴门,你自己去问前辈。” 我在附近买了便利贴和签字笔,领她到摄像头死角,随手勾了几个字符,便利贴离手便化作烟尘,微风拂过,钱铮没了踪影。 很好,三千年的功夫很到家,阴气没有外泄,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假使有修士看见,只会把我当作某个大拿,不敢直视。顶多会有人拐弯抹角送上拜帖—— 我心满意足地转头,水杏呆呆地看着我。 对了,我说过我们寝室没有正常人的。李衿是重生者,水杏是个妖怪。 大妖怪。 她是一只诞,通俗的叫法是讹兽,我一直觉得这一种族活下来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尤其是在我大吃货国。 《山海经》记载:“西南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 水杏天天猫寝室打游戏,一般都不使用能说会道这个种族天赋,一般都是直接上手。 重点是“其肉美”,换句话说,很好吃。 我才不告诉你们我刚回来每天出门游荡的原因之一是……很想很想吃掉她…… 现在与她对视,我不争气地咽了口口水。 水杏一个激灵:“英英!有话好好说啊英英!” 第39章 徐晶晶住在市中心,中途要转一班地铁才到。 周五下午我们都没课,徐晶晶打电话过来,约我吃完午饭就走,“这样可以到得早一点,按照平常我到家的时间,天都黑了。”她解释,“虽然是市中心,但是公寓年代久远,路窄灯暗的,和白天看起来是两个效果。” 我乐了,“什么效果?富贵乡和破落户?” 她认真地说:“不是,是家里长短和恐怖片。” 家里长短和恐怖片……姑娘你摊上我这么个室友真是祖上积德。 “那不要紧,我不还住一晚上吗?你就按你平常的来办,不用为我打乱学习计划。”我说,“吃了晚饭再走?” 徐晶晶的声音立刻欢快起来,“别,别吃!到时候买个小面包对付对付,把肚子留着,我带你去一家老饭馆儿吃面。我每周五回家都会去吃宵夜,那面条都是手工擀面,汤是牛骨汤,味道可棒了!好吃的都在深巷里,一般人都不知道!” “好好好,”我一叠声应了,“回见。” 我挂了电话,在水杏盛情邀请下加入她的游戏队伍打副本。用的是她的小号,说是小号,也差不多满级了,前两天我半夜闲着没事问她要的,水杏还担心我不会,围观我仇杀后惊为天人,死活拉着我下本。 渣游戏到下午六点多,我出门和徐晶晶在学校东大门碰面。一见我,徐晶晶就惊呆了。 “英英啊,以前也没见你这么……这么招人啊。” “哪里招人了,衬衣牛仔裤运动鞋,我是不是还要带个口罩围巾啊?”我说。 呵呵呵,特么哪家炉鼎不招人?哪怕是冷若冰霜的性子,功法一练,也能给你养得谁见了都想撕开衣服,何况我不是冷艳那一款。 我还不至于心情变糟,可情绪也好不了,憋闷得说不出话来。过了那么久了,要说耿耿于怀,确实是没有,成了炉鼎不算是我遇见的最坏的事,哪怕在修真界也是如此,最坏的是被杀了炼魂。而就我的心理而言,好歹是被陌生人坑对吧? 再摸着心口说句不要脸的,修真界还真没有长相猥琐的啤酒肚中年大叔,坏人甚至极其美貌,极具魅力。那些龌蹉货色,一般没几下就被名门正道灭了。 实事求是地说,我曾经的主人还算是我的师父。 他教会我察言观色、巧言令色、善用美.色,向我展示那个世界最黑暗、最腐烂、最残酷的部分,他教导我修行——虽然是为了从我身上得到更大的好处,他是我任何方面上的启蒙者,尤其是性,如果不是之后我会很虚弱,每一次都称得上极乐。 有一段时间我真的爱他,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罢,吊桥效应也罢……我觉得主要是看脸。 最坏的坏事,是友人的背叛,是师门的追杀,是挚友的死去。 只是成为炉鼎确实不算好事情,我那时又小又天真;而且具有糟糕的特殊意义——作为我悲剧的开端。 我和徐晶晶步行去地铁站,途中买了点零食,上车之后一边聊天一边吃,共用耳机看搞笑视频,近两个小时的路程,倒也不枯燥。 出了站,果如她所说,天都黑了。 先头一段路车水马龙,走着走着,路越来越小,灯越来越暗,像一豆烛光,小而静止地照亮周围一小块。人声也渐渐轻微,最安静时,能听见两个人的脚步。 “不要怕,就这一点路不太好,再走五分钟就到面馆了,到时候就亮堂了,人也多。”徐晶晶可能是担心我害怕,率先开口安慰道,“待会儿你到了面馆,就觉得这些都是值得的了。” 晶晶啊,我不怕。我主要是担心你。 我停在路中,“你先去吧,晶晶,直走是吧?我等会儿跟上。” “啊?”她说,“你……你憋不住啦?这里也太……那什么,再往前走走?但是店里也没有厕所……” 我无语,但没反驳,只催她:“快走,我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 这是真·实话。可惜晶晶她不懂。 我回到了此世,现代是末法时代,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法。而无论怎么说,我的确渡了最为严苛的九重天劫,八十一道天雷和心魔劫——朋友们,那可是实打实过的!我特么因为功法连个能用的灵器都没有!辅助的丹药也没有! 我特么是真仙啊!不是我一回来我就不牛了好么!只是我结印自封好么!要不然我担心什么! 朋友们,你们可能比较相信科技,但我们心平气和地计算一下,八十一道天雷(杀孽深重的加强版,立方倍上涨强度,和地球上的雷不是一个品种)持续一个月都能扛过去还不重伤,哪怕是地球上的所有核弹一块儿上,也弄不死我,而我呢,弄不死我,我就能弄死所有人。 我的等级是真仙级别,但是攻击力和抗打击力基本和大罗金仙持平,真发起狠来除了圣人我都敢揍。 ——末法时代,圣人在哪儿恐怕只有圣人和天道知道,剩下的也被削弱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奇怪我这是怎么回事儿的……按道理我睁眼那一刻天道就得想法子折腾我了,但它压根儿没管我……但它又有事没事盯着我……动作还呢么明显,我法力封到筑基了都能感觉到。 弄死我还好呢。 起码天道出手,肯定滴水不漏。 晶晶走远了,我等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从后边揪出一个人来。 被我拎出来的人反而吓了一大跳,“你……你干嘛?” “反正不是你。”我懒洋洋地答了,用食指抵住他猛地刺来的刀尖,轻轻推了回去。 刀尖的位置还挺准,正对心脏。这一刀砍实了,十个人得有十个活不了。 他大惊失色:“你是什么人?!” “朋友,何必想不开呢?你说你是不是倒霉,我看着都不忍心。”我不理他,自顾自叹了口气,“全世界有那么多人,你想杀谁不好,盯上我室友。我跟你讲,你哪怕是刺杀美帝总统,都没有想杀她来得困难。” 他用关爱傻狍子的眼神看着我。 我知道你不信,还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你要真信了那才有鬼,不是精神问题就是智商问题。 我也懒得解释,我只是想说说话。 这是我的习惯,嗯,是个恶习。但没办法,只有在杀人之前,才是我最放松的片刻,我的敌人们——和我作对了几百年或者只是听说我——奄奄一息,神志清醒地和我说话。 我会说很多东西,说说最近做了什么,漫无目的地吐吐槽什么的,还常常会泄露相当重要的消息。我前面就讲过了,我是个修士,但我却没有修士的心,我做不到高来高去,做不到清苦寂寞,我闭不了关,我需要热热闹闹的人群和聊天打屁。 我当然也有朋友,可他们也要修炼,闭关无岁月,入定几百年的不在少数,我不能经常和他们联系。 漫长的时光里,只有追杀者和我说话。 所以你能想象得出,我对他们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意。杀他们,一则功法所致,二则不放虎归山,三则习以为常。 这简直成为一种条件反射,杀人的念头在我心中代表愉悦。 我想了想,首先问他:“你为什么要杀徐晶晶?” 他警惕地与我对峙,我耐心地等待着他的回答。良久,他才说:“你怎么知道我要杀她?” “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你没我能忍。” 我不假思索,话已出口,却突生怅惘。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因为我曾在这样的忍耐里度过了两百年。宛如时光倒转,好像又回到从前,那个男人揽着我,亲昵地吻我的嘴唇,他说“有些人就是这样,只有死亡才能终结他们的仇恨。” 他赠我的匕首,最终斩开他的金丹。 他曾是对我最坏的好人,后来他是对我最好的坏人。 我初恋是虐恋啊,两百年的虐恋,特么想起来就心口疼。 “你不问我是谁?” 要是往日我还挺乐意多扯几句的,回来了积了满肚子的话没处倾吐,不管听者是谁吧,我说得爽就行。只是我忽然间失去了说话的兴致,就像我失去了活着的兴致,宁愿去死。 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我也不在乎你是谁,因为在我面前,你只有一个身份。 我摇摇头,把他轰成了渣。 傻叉,一般情况下,听我说了真心话的人都要死你造么。 我跑出小巷,拐了个弯,远远看见徐晶晶向我招手。她面前和对面摆着面碗,笑容明亮活泼,毫无阴霾。 “英英!快点!面要糊了!” 我高声喊:“帮我拌一下!就到了!加麻油!” 啊,又是和平美好的一天呢。 第40章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第41章 徐晶晶住在市中心,中途要转一班地铁才到。 周五下午我们都没课,徐晶晶打电话过来,约我吃完午饭就走,“这样可以到得早一点,按照平常我到家的时间,天都黑了。”她解释,“虽然是市中心,但是公寓年代久远,路窄灯暗的,和白天看起来是两个效果。” 我乐了,“什么效果?富贵乡和破落户?” 她认真地说:“不是,是家里长短和恐怖片。” 家里长短和恐怖片……姑娘你摊上我这么个室友真是祖上积德。 “那不要紧,我不还住一晚上吗?你就按你平常的来办,不用为我打乱学习计划。”我说,“吃了晚饭再走?” 徐晶晶的声音立刻欢快起来,“别,别吃!到时候买个小面包对付对付,把肚子留着,我带你去一家老饭馆儿吃面。我每周五回家都会去吃宵夜,那面条都是手工擀面,汤是牛骨汤,味道可棒了!好吃的都在深巷里,一般人都不知道!” “好好好,”我一叠声应了,“回见。” 我挂了电话,在水杏盛情邀请下加入她的游戏队伍打副本。用的是她的小号,说是小号,也差不多满级了,前两天我半夜闲着没事问她要的,水杏还担心我不会,围观我仇杀后惊为天人,死活拉着我下本。 渣游戏到下午六点多,我出门和徐晶晶在学校东大门碰面。一见我,徐晶晶就惊呆了。 “英英啊,以前也没见你这么……这么招人啊。” “哪里招人了,衬衣牛仔裤运动鞋,我是不是还要带个口罩围巾啊?”我说。 呵呵呵,特么哪家炉鼎不招人?哪怕是冷若冰霜的性子,功法一练,也能给你养得谁见了都想撕开衣服,何况我不是冷艳那一款。 我还不至于心情变糟,可情绪也好不了,憋闷得说不出话来。过了那么久了,要说耿耿于怀,确实是没有,成了炉鼎不算是我遇见的最坏的事,哪怕在修真界也是如此,最坏的是被杀了炼魂。而就我的心理而言,好歹是被陌生人坑对吧? 再摸着心口说句不要脸的,修真界还真没有长相猥琐的啤酒肚中年大叔,坏人甚至极其美貌,极具魅力。那些龌蹉货色,一般没几下就被名门正道灭了。 实事求是地说,我曾经的主人还算是我的师父。 他教会我察言观色、巧言令色、善用美.色,向我展示那个世界最黑暗、最腐烂、最残酷的部分,他教导我修行——虽然是为了从我身上得到更大的好处,他是我任何方面上的启蒙者,尤其是性,如果不是之后我会很虚弱,每一次都称得上极乐。 有一段时间我真的爱他,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罢,吊桥效应也罢……我觉得主要是看脸。 最坏的坏事,是友人的背叛,是师门的追杀,是挚友的死去。 只是成为炉鼎确实不算好事情,我那时又小又天真;而且具有糟糕的特殊意义——作为我悲剧的开端。 我和徐晶晶步行去地铁站,途中买了点零食,上车之后一边聊天一边吃,共用耳机看搞笑视频,近两个小时的路程,倒也不枯燥。 出了站,果如她所说,天都黑了。 先头一段路车水马龙,走着走着,路越来越小,灯越来越暗,像一豆烛光,小而静止地照亮周围一小块。人声也渐渐轻微,最安静时,能听见两个人的脚步。 “不要怕,就这一点路不太好,再走五分钟就到面馆了,到时候就亮堂了,人也多。”徐晶晶可能是担心我害怕,率先开口安慰道,“待会儿你到了面馆,就觉得这些都是值得的了。” 晶晶啊,我不怕。我主要是担心你。 我停在路中,“你先去吧,晶晶,直走是吧?我等会儿跟上。” “啊?”她说,“你……你憋不住啦?这里也太……那什么,再往前走走?但是店里也没有厕所……” 我无语,但没反驳,只催她:“快走,我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 这是真·实话。可惜晶晶她不懂。 我回到了此世,现代是末法时代,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法。而无论怎么说,我的确渡了最为严苛的九重天劫,八十一道天雷和心魔劫——朋友们,那可是实打实过的!我特么因为功法连个能用的灵器都没有!辅助的丹药也没有! 我特么是真仙啊!不是我一回来我就不牛了好么!只是我结印自封好么!要不然我担心什么! 朋友们,你们可能比较相信科技,但我们心平气和地计算一下,八十一道天雷(杀孽深重的加强版,立方倍上涨强度,和地球上的雷不是一个品种)持续一个月都能扛过去还不重伤,哪怕是地球上的所有核弹一块儿上,也弄不死我,而我呢,弄不死我,我就能弄死所有人。 我的等级是真仙级别,但是攻击力和抗打击力基本和大罗金仙持平,真发起狠来除了圣人我都敢揍。 ——末法时代,圣人在哪儿恐怕只有圣人和天道知道,剩下的也被削弱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奇怪我这是怎么回事儿的……按道理我睁眼那一刻天道就得想法子折腾我了,但它压根儿没管我……但它又有事没事盯着我……动作还呢么明显,我法力封到筑基了都能感觉到。 弄死我还好呢。 起码天道出手,肯定滴水不漏。 晶晶走远了,我等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从后边揪出一个人来。 被我拎出来的人反而吓了一大跳,“你……你干嘛?” “反正不是你。”我懒洋洋地答了,用食指抵住他猛地刺来的刀尖,轻轻推了回去。 刀尖的位置还挺准,正对心脏。这一刀砍实了,十个人得有十个活不了。 他大惊失色:“你是什么人?!” “朋友,何必想不开呢?你说你是不是倒霉,我看着都不忍心。”我不理他,自顾自叹了口气,“全世界有那么多人,你想杀谁不好,盯上我室友。我跟你讲,你哪怕是刺杀美帝总统,都没有想杀她来得困难。” 他用关爱傻狍子的眼神看着我。 我知道你不信,还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你要真信了那才有鬼,不是精神问题就是智商问题。 我也懒得解释,我只是想说说话。 这是我的习惯,嗯,是个恶习。但没办法,只有在杀人之前,才是我最放松的片刻,我的敌人们——和我作对了几百年或者只是听说我——奄奄一息,神志清醒地和我说话。 我会说很多东西,说说最近做了什么,漫无目的地吐吐槽什么的,还常常会泄露相当重要的消息。我前面就讲过了,我是个修士,但我却没有修士的心,我做不到高来高去,做不到清苦寂寞,我闭不了关,我需要热热闹闹的人群和聊天打屁。 我当然也有朋友,可他们也要修炼,闭关无岁月,入定几百年的不在少数,我不能经常和他们联系。 漫长的时光里,只有追杀者和我说话。 所以你能想象得出,我对他们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意。杀他们,一则功法所致,二则不放虎归山,三则习以为常。 这简直成为一种条件反射,杀人的念头在我心中代表愉悦。 我想了想,首先问他:“你为什么要杀徐晶晶?” 他警惕地与我对峙,我耐心地等待着他的回答。良久,他才说:“你怎么知道我要杀她?” “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你没我能忍。” 我不假思索,话已出口,却突生怅惘。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因为我曾在这样的忍耐里度过了两百年。宛如时光倒转,好像又回到从前,那个男人揽着我,亲昵地吻我的嘴唇,他说“有些人就是这样,只有死亡才能终结他们的仇恨。” 他赠我的匕首,最终斩开他的金丹。 他曾是对我最坏的好人,后来他是对我最好的坏人。 我初恋是虐恋啊,两百年的虐恋,特么想起来就心口疼。 “你不问我是谁?” 要是往日我还挺乐意多扯几句的,回来了积了满肚子的话没处倾吐,不管听者是谁吧,我说得爽就行。只是我忽然间失去了说话的兴致,就像我失去了活着的兴致,宁愿去死。 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我也不在乎你是谁,因为在我面前,你只有一个身份。 我摇摇头,把他轰成了渣。 傻叉,一般情况下,听我说了真心话的人都要死你造么。 我跑出小巷,拐了个弯,远远看见徐晶晶向我招手。她面前和对面摆着面碗,笑容明亮活泼,毫无阴霾。 “英英!快点!面要糊了!” 我高声喊:“帮我拌一下!就到了!加麻油!” 啊,又是和平美好的一天呢。 第42章 我觉得告诉钱铮这么多是个巨大的失误,因为她开始用一种垂涎三尺的目光盯着这只蜃化作的女人,一点也不加掩饰的。 也有可能是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只是我和面前的女人都看得出来。这个无辜的妖怪整只都僵硬了,想必是回忆起了曾经被吃货所追逐的恐惧。 这个被我叫醒的蜃终于找着机会说话了:“您……” 与此同时,我也开了口:“你……” 我们又不约而同地停下来。 她看着我,我看着她。 钱铮传音给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两个说话的时候真是蜜汁尴尬,有点强行搭话的感觉。” “因为就是强行搭话啊。”我悄悄回答钱铮,“她本来睡得好好的,还造了个幻境保护自己,都是被我叫醒的。看幻境的衍化程度可能都保持了好几百年了,这个镇在政.府那里都有档案了,地图上也有这个地方的标识。你看镇子里的人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工作、恋爱、结婚、生儿育女、生老病死。这里还有派出所和税务局,里面的职工大多是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也没人发现这里有什么不对……这里已经是一个小世界了。” 钱铮咋舌:“听起来好牛!” 我说:“可是不能打。” 而且这一只水平也就一般般吧,睡个几百年和踏踏实实天天修炼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不过对她来说认真修炼也就只有折腾幻术这一招了,几百年里这地方发展得本身也就还很不错。 蜃这一族的妖怪主要就是幻境和防御厉害,你要他们和别人打,对方是同一个层次的,十场九输,还有一场输得连壳都快报废;但真的牛起来的话也相当不得了,他们的幻术做到极致,能够真正意义上的无中生有,甚至开辟一个空间,创造一个新的宇宙。 那就是起码活了好几百亿年的终极老妖怪了,和圣人一般地位崇高的存在,我的那点儿年纪放在他面前跟一粒细胞似的。 那只老祖宗就住在无尽海。 我没有见过他,我估计这世界上就没有见过他的生物,因为他自亘古以来就一直在无尽海底沉睡不醒。只是人人都知道关于他的传说,就像霍格沃兹的校训里有一句“眠龙勿扰”,每一个修士都或多或少地听过类似的传闻,被长辈或是师兄师姐开玩笑一样警告不要去惊扰他的安眠。 久而久之这就变成了一个传统,在修行之前没有人会对你提起,但每一个新入门的弟子都会被讲述这个故事。 我曾经偷偷扮作小乞儿去剑宗拜师,那时候我才知道那只蜃老祖宗。不,不能说那时候我才知道老祖宗,而应该说,那时候我才知道海底威压的来源是他,才知道他是什么。 “你好,”我用了一贯的干巴巴的开场白,“很抱歉打扰你。” “您说哪里的话。”这只蜃立刻上道地接口,迷幻美丽的面庞上挂满了笑容,语气里很好地传达了“在您面前我啥也不是”的认怂和狗腿,“有什么吩咐,请您尽管说。” 钱铮狂敲我:“英英!我还没吃过蜃!叫她抓一只小的来!” “你确定?她可能会给你几个她没开智的孙辈曾孙辈……” 我说得很委婉,事实是不是可能,是一定。 钱铮立刻说:“那算了。感觉就像我们逼她一样。” “我们就是在逼她。”我说,“我这么厉害,就算不想逼她也是在逼她,就算不是在逼她她也会觉得我在逼她,既然怎么着了都是逼她,那还不如就是逼她。想好了,到底要不要?过了这村儿可没这店了,蜃很能躲的,我们这次是碰巧发现了这个幻境,不然怎么也不可能再找到一个。” “还是算了。让她把子孙后代送给我们拿来吃好像太不人道了。”钱铮的语气忽然变得很奇怪,“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啊。” 我是有经验啊,我有丰富的混迹妖族之中的经验。什么种族好吃什么种族味道一般人家自己心里门儿清,像是河豚、竹鼠这些又好吃又容易繁衍的,大妖怪自己都会养上不少,一方面是万一撞大运了里面有资质较好的可以扶持出来帮衬自己,另一方面是时常会拿出来招待客人。 类似水杏和眼前这种好吃得举世皆知又繁衍不易的,一部分专注进攻,像前者是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说;一部分专注防守,像后者是提高防御和生一些屯着,必要的时候就送没开智的出去……反正蜃交.配了可以把那啥存着以后有空了慢慢生,一胎一个,能用上好久。 我一直觉得加入修真这个元素后,世界有种诡异的错乱感。 有时候妖怪生下的孩子资质低下,只能作为灵智未开的动物活着,父母往往能做出将孩子送给人吃掉的举动;有时候师徒两人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师傅往往会和弟子反目成仇、不死不休,而很少有“我不同意你,但我承认你”这样的事迹;他们对道德有着吹毛求疵的苛刻要求,却又往往对某一种方面的冷酷无情大加推崇。 在我认知的修行里,个人的心情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时常有我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个人的心情又是如此的不重要,修行的人要花上数百上千年去压抑自己的欲.望。 可能是我太愚蠢,我一直分不清重要和不重要之间是不是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或者那是另一个世界里人人皆知的潜.规则,我是个后来人,所以只有我不知道。 这只因为性命在我手中而分外乖巧顺从的大妖怪毕恭毕敬地站在我身前,等待着我的吩咐或者我对她的审判。这很奇怪,我已经作为一个完全掌控全局的强者很久很久,但我依然不习惯别人面对我时摆出的诚惶诚恐的脸。 我不喜欢这种赤.裸.裸的残酷。 真正让我不快的不是我的地位尊贵别人的地位卑微,而是我已经变成了我的前主人想要我变成的那种人。刀剑一样的坚硬和勇敢,永远不会为疼痛而退缩,做出一个决定后不管后果如何都绝不后悔,做事情遵从自己的本心但也愿意为别人妥协,听从合理的教诲、保持适当的谦逊、坚定内心的信念,以及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以上一半都要作废。 而且我叫她出来其实没什么意思,就是一时见到蜃有点惊奇想看看而已……这一族真的超级能躲,我在修真.世界就只见过一次,还只是在碗里见过了一小块雪白的肉。 她的原型很可爱,在坚硬的壳里有雪白的果冻一样柔软的肉块,肉块上生长着伸缩性极强的触须,像是长了一圈圆乎乎的小胡子。 我对她说:“没事了,你回去吧。” 她什么也没说,又回到了水里。 钱铮惊呆了:“这样也行?你就叫人出来遛了一圈,她也不生气?” 我说:“人与人的地位偶尔还算是平等的,但是我们的地位肯定是不平等的。既然她和我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那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生气的点了。” 钱铮说:“你随时都是很牛的样子……但是我问别人,都说没听说过道号一越的。” 我说:“不错啊交着朋友了,什么时候死的?” “我朋友就不能是活的吗?!”钱铮瞪我,“别转移话题,你是不是随便编了个名号骗我啊。” “当然不是。”我幽幽地说,缓缓露出微妙的掺杂了恶念的微笑。 说这句话真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就好像别人都死了,只有我一个活下来,就好像我是最可悲的那一个。 “因为听说过这个名号的人,都在另一个世界。” 她的表情像是面前有一万个裸男狂奔着甩动丁丁大叫“”,而她被扑面而来的脚气口气辣得神志不清。 “好了,你的问题可真是多。”我若无其事地转过身,原路返回,“我们该走了。下一站是哪里来着?” 隔了一会儿,我听见她小跑着跟过来的脚步声。 “……是一个很近的景点,还挺有名的,虽然我觉得完全就是在骗钱……”她嘟嘟哝哝,低着头拨弄手机,不肯抬头看我,“出了这个镇之后到隔壁市坐火车就能到,她买了票,不过只有一张……” 围绕着小镇的薄雾融入了空气中,时钟开始摆动,行人落下脚步,车子重新行驶,哭泣的女孩子拉高了嗓子开始新一轮的高音轰炸。我们走了几步,距离我们最近的一辆车停了下来,笑着对我们说:“上来吧,我送你们去。” 火车哐当哐当地开始行进。 我只买到站票,立在火车车厢连接处玩手机。窗外的景色一团乱糟,不是污水和未建成的设施,就是大片大片的荒山野地,这种岑寂和荒凉并不显得很刺目,但看得久了也难免让人感觉不舒服。 钱铮这时候才遥遥和我说话:“我又稀里糊涂上了别人的身,但是你一点儿也不关心。还有你的态度那么莫名其妙,但是你什么都不和我说。” 我和你说什么啊,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的东西和你说什么好。 我回答她:“那是我知道,该发生的总会发生。” 第43章 旅游景点是个据说有相当悠久历史的古城,但偏偏又不是四大古城之一。基本上来的人进去一看就能认识到古城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坑钱。 但来的人还是很多,毕竟这地方早就成了气候,各类真真假假的古董店遍地开花,街上到处都是叫卖的小贩,卖的东西从义乌小商品到全球美食选无一不包,别的不说,这里的许多小吃还真有点儿水平,最少确实透着一股本地人熟知的味儿。 钱铮在这里意外的沉默,她应该是把昨天的我哄她的话当真了。虽然我说的是事实,但是听我的口气还挺容易误导别人往“听过我名字的人都被我杀了”这个方向上想,不过钱铮的底线真是出乎意料的高啊,我以为像她那样的神经病傻白甜结合体只会觉得好帅好牛之类的。 她不说话的时候总透出秾丽的奢靡之美,像是祸国的妖妃,像是绝世的魔女,搭配校花李秋清纯的长相后食用效果更佳。大家都在看她,顺便也都在看我,多数人的眼睛里只有欣赏和赞叹,但也有少数人眼里有不怀好意的淫.邪和垂涎。 我带着钱铮在伪古城转了一圈,吃吃东西看看小商品,然后跟着手机里的指示找到一家民宿。 就在古城附近,四合院的形式,院子中间种了一棵枝条弯折得插花一般精致的梅树。见我打量这棵树,主人很得意地炫耀说每年冬天的淡季都是这棵树为她揽的生意,还向我们展示了手机里保存的几张图片。 这是一株白梅,开花时仿佛是枝叶上落满了霜雪。 我不受控制地想起了那年的雪和雪中的美人。风七,他雌雄莫辨的面容和他死前的英气勃发,我与他的相识和分别都在雪地,每一次他都血迹斑斑,每一次的白雪都融化在温热的血液里。 可能我真的是那种只为一瞬间的魅力驻足的人,这一幕我始终无法忘怀。每当我看到雪,每当我想到雪,我都能看见风七躺在雪地上,滴血化雪,最后和雪融为一体。 我回头去看钱铮,她在看院落里的白梅树,眉间微蹙,黑漆漆的眼底好似一抹轻愁。店主人已经看着钱铮看傻了,这一刻真个院落里都寂静无声,连楼上洗澡的人都关了水。这不让人意外,因为她是那么美,而人们又是那么轻易就能被外表蛊惑。 房间非常漂亮,中式装潢,大床是沉重的木质,卫生间里有沐浴的木桶。店主愿意为我们免单,并且免费提供昂贵的名牌洗护用品、熏香精油和任何我们想要而她又能弄到的东西,只要钱铮给她拍一张照片用于广告,她甚至乐于付出一笔不低的酬金。 钱铮很高兴,但还是拒绝了她。 店主在劝说无果后遗憾地离开,房间里忽然空了下来,整日喋喋不休嘴巴像是兔子吃食一样三瓣动来动去不断往外冒句子的钱铮没有说话,就毫无存在感,真的像是她不在一样。 ……啰嗦是她的本体对么。 不对,啰嗦不是个具象化的存在,所以嘴和舌头才是她的本体对吧。 或者说是整个口腔,因为好多发音都需要牙齿的辅助。 安静得出奇的一天终于在我们同睡一张床的结果里结束了。我衷心地希望接下来的行程中她也能这样保持金子一样的沉默,但我这个希望应该是不会实现了,睡到半夜,她悄悄用手拉扯我的睡衣一角。 “你睡了吗?”她小声问我。 “刚醒。”我说。 “我今天在想你昨天说的话,知道你的人都在另一个世界什么的这种话也太羞耻了……你是怎么说得理直气壮而且还特别让人信服的?”她说,“我都信了。你只说了那么一句话可是我真的信了,特别信特别信,你以前是干嘛的啊洗脑那么厉害?” “专业传销三千年,首席安利指挥官,洗个脑算什么,我能洗一个世界。”我信口胡谄,“像我这样的人才以前都是作为官方代言人出场的,当年我做皇帝的时候那可真是天老大我也老大,为妇女权益的提升做出了卓越贡献。” “因为你当了皇帝,女的地位就高啦?”她背贴着我的背笑,“那可真是太厉害了你!鼓掌欢呼!” “倒不是因为我当了皇帝,皇帝又不是什么特别有威信的职业,随便什么人来当都行的。我当年就是给他们洗脑啊,跟百姓讲女人也聪明女人的优势也大女人必须像一个人而不是像一个附庸一样活着,推行一夫一妻制啊禁止青楼勾栏啊鼓励妇女接受教育啊……后来女人地位就高了嘛。” “嗬!这么行!你是长了国宝级的口条啊!” 我也笑:“一般一般,其实也不难,杀一批、拉一批、打一批,怎么着离不开这路数。我屠了几座服务行业特别发达的城,弄死了不少跳得高叫得响的,给每一个不肯接受再教育的女人打上几百个板子,然后再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自然就肯听了。” “几百个板子那不就打死了!” “不会,千年的人参高汤吊着呢,国库里一大堆放着也是发霉的千年八百年五百年药材,使特别大的那种鼎一锅乱煮,煮到药材全都化在里面之后一人赏一勺子,好了就看看听不听话,不听话就继续打、继续吃药……想死的就给个枣。”我想了想,“还真有几个怎么打都不听话的,不听话算了,给枣,统统弄死。” 其实绝大部分女人都宁愿死也不愿意接受新制度去学校学习,都骂我说只有荡.妇才会出这么个男女同桌的主意,少部分屈从于暴力之下,但都是口不对心,所以实际上那一代的女人我虽然没有全杀了,但也没有放她们回家。 “你那国家要死多少人啊,还有人吗?”钱铮认真起来,“这么搞是要出大事的。” “又没有计划生育,大家都随便生,生下来七八个有五六个都能活,从来没有缺过人——就是脑子是个稀缺资源,大家好像都没有。”我叹了口气,“不过还没看到成效我就驾崩了,再也没有回去过。” “说得跟真的似的!”钱铮乐得不行。 第二天按照李秋的计划我们还是在伪古城里逗留,途中明里暗里为钱铮挡掉无数揩油吃豆腐的手,顺便借着她上厕所的时间胖揍了尾随的痴汉。在这里的被李秋记录的是一家祈福的店,来的路上我们听说那家店求姻缘特别灵,只要买一个信物,将红绸带系在树上就可以实现。 “我们去干什么啊,我们两个的姻缘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最多我是死掉的白月光吧。”钱铮说。 这句话让我心里跳了一下,问她:“为什么永远不可能实现?这可不像你会说的话,我以为你是偏要强求的类型呢。” “我是啊。要是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那我肯定天天软磨硬泡。但是世界上最高明的爱情到了‘只有死亡能使我们分离’就很不得了了,我已经死了诶,哪里还有姻缘这个说法。”钱铮说,停顿了片刻,好像不知道该不该说下去,表情有些强颜欢笑的难过,“而且我死的时候就知道了,我永远不可能和我爱的人在一起。” “哦……”我干巴巴地说。 “至于你,你不是修仙吗?还结什么婚啊。我倒是知道有道侣这个说法,不过道侣不算是婚姻吧?” “在两个人都飞升之前,和结婚的关系差不多。不过真的一心追着飞升去的都不会有道侣,多麻烦,飞升前还要了断一下这份缘。”我说,“飞升之后道侣不可以分开的,两个人就是一体。” 这么说着,我们还是到了祈福的树下。 细细红绸带像是给这颗树穿了一件嫁衣。树上的空位已经不多了,工作人员专门搭了梯子,为要系绸带的客人系到高处,费用包含在红绸带的价格里。 “真蠢。”钱铮说。 她远远绕开这棵树以显示自己的不屑一顾,兴冲冲地到别人的摊位上去看各种手工作品,没一会儿就买了几个糖画回来,还给我选了一条大鲤鱼样式的。这地方吵吵嚷嚷,各种食物的香味混杂,钱铮眉开眼笑,游客和小贩的喧闹像画一样定格下来。 我有时候对这样的生活十足厌倦,但有时候又觉得这样才是生活。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原始森林之外。 “她脚底板茧子都没有一个,到处跑是想干什么!而且这里和上一个景点相差十万八千里,她为什么设计这么一条脑残路线!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我们非得按照这条路线走!”钱铮买了我的机票之后一直在抱怨,“有这些钱可以乱花,还不如找个值得一看的地方好好住上半个月慢慢玩儿!” 我一边翻看手机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她:“算了吧,反正这次我们不去那些地方,下次也得去的。反正都是要去,干脆享受好了。” 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的。我们都只是遇见命定之人,发生命定之事,走向命定结局。 在结局之前,我什么也不知晓。 第44章 我在清晨醒来。 昨晚睡前拉上的窗帘是拉开的,窗户半合,阳光投射进来,风里有香樟树和栀子花混合的清香。我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背对窗户,把被子拉到下巴。 栀子花的香气浓郁了许多。 我打着呵欠顺着香味抬头,一眼就瞅见靠里的床头柜上一只素青的广口矮杯,挤挤挨挨地插着好几朵栀子花。 ……哪来的杯子啊还有我床头柜上的东西都去哪儿了。 我默了一会儿,按照经验环视房间,果然大变模样。 原先乱七八糟挤在床头柜上的书整整齐齐按照高矮分门别类地摆在书架上,养着多肉的盆栽放在向阳处,盆里的土还湿着。睡前随便扔在窗台上的衣服已经换了一套,整整齐齐地叠好了放原地。 我跳下床,脚下铺着一层长绒毛地毯,踩上去软软的,把脚整个儿埋住了,只露出一点脚背。 ……哪里来的地毯。 ……不不不还是不要深究“某某东西哪里来的”比较好。 睡衣也换了,从裙子换成了衣裤。纯白的。 我拉开衣柜,塞在一起袖子彼此纠缠的衣服被衣架整整齐齐地悬挂,内裤和袜子都换成了纯白色的,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分格中。 客厅也变了样子,撕开的零食袋没了,水果摆成了拼盘造型,水果刀规规整整地摆在拼盘一旁,茶几上杂乱的杯子啊漫画啊游戏手柄啊全部收好了。沙发和柜台的都经过调整,要么贴着瓷砖边缝,要么和瓷砖边缝平行,总之看起来特别整齐。 整个房子都焕然一新,没有一处不是秩序井然一尘不染。 我:…… 洁癖到这个地步,给跪。 这种“一觉醒来世界翻天覆地”的事情不是第一次,我确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怎么说呢,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我高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睡了一天两夜,惊慌失措地爬起来去上课,一路都在思考怎么向老师解释。 到了学校后却发现一切如常,同学们各自做着该做的事,埋首在背记本和练习册里,老师视线平平地扫过我,没有人询问我消失的事情。最恐怖的是笔记本上写着两天的课堂里漂亮的记录,课代表发下的作业本上我没做过的题目写满了答案,字迹和我的一模一样。 我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间歇性失忆。 也许是压力太大了,出现了幻觉。我这么安慰自己。 后来又有几次我一觉醒来已经过去一两天,周遭的人却全无异样,所有的事情也都料理得妥妥当当;渐渐的类似的事情愈演愈烈,不再仅限于睡梦中,我会写作业写着写着忽然失去意识,路上走着走着忽然失去意识,吃饭吃着吃着忽然失去意识…… 反正就是各种莫名其妙地失去意识,又莫名其妙地恢复意识。 ……真是日了狗了。 我没采取什么措施,一来这并没有真正影响我的生活,二来其实我觉得这件事还蛮玄幻。 三来,所有异常都是我重生之后发生的。 高三那年我死过一次。 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但也称不上特别痛苦。我摔下高楼,眼前隐隐约约看不真切,明明清醒着,身体却疲倦又迟钝,遍体的疼痛也像是隔着一层薄纱。阳光倾泻而下,暖融融地漂浮在四周,疼痛一点点褪去,热度也逐渐变得清晰。 临死前的时间线被拉长,像是行走在没有尽头的某个边界,上下左右都没有路,心里却没有恐惧也没有期待,只有安宁,仿佛游子踏上归途。 然后我惊醒。 我是不是真的经历过死亡?我是不是只做了一个梦?我是不是还活着? 考虑这些问题毫无意义。 但不可否认我确实很认真地考虑过,我疏忽了人际关系和对外交往,日益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一遍又一遍回忆濒死的感受。 漫长的、长到失去了时光踪迹的安宁。 像是你知道自己有个珍重的东西,你没有得到它,但它一直在那里。 原来死亡是天堂的样子。 我这才明白什么香车宝马,什么纸醉金迷,什么酒池肉林,什么挥霍千金,什么巫.山云.雨,那些所有的源自物质的享乐和对于肉.体的满足,尖锐的的快.感,以理智为代价的爆炸般的高.潮,都是垃圾。 而来自他人的赞誉,尘世间的财富和权力,同样不值一提。 学生年代的一大好处是只要你成绩足够好,无论表现得多么奇怪和孤僻都会被视为理所当然,再加上那是高三,没有人对我的变化感到惊奇;我如愿独来独往,日渐寡言。 我顺便也研究了那些我没有记忆的事情,通过“我”留下的字迹、对居所和服饰的改换、为我的成绩做出的卓越贡献、周围偶尔泄露的只言片语。那个“我”的表现非常接近我,我知道“我”一定很聪明,并且意识到我的存在。 但那个“我”和我仍有不同,我说不清楚,却能感觉到,大多数时候“我”是波澜不惊的,只是极其偶尔,感觉到的情绪是发自内心的冷酷和目中无人的暴虐。 有人开玩笑似的对我说过:“你有时候会很可怕”。 我开始写日记,介绍自己的情况啊介绍他们的处境啊介绍这个世界啊。我没想到会得到回应,毕竟这整件事情都太奇幻了,对当事人而言,冲击力不亚于亲眼目睹恐龙灭绝。 可是有人回应了,他留下了名字。 他们陆陆续续留下了名字。 不管事实有多么令人难以接受,唯一的答案是,当我失去意识之后,有别的灵魂控制我的身体,要不然就是我自己分裂出了他们——老实讲可能性不大。我觉得我和他们之间的鸿沟就像弱智和爱因斯坦之间的差距,尽管都是人类,却完全是两个物种。 身为一个唯物主义者要承认这一点居然并不难。 那个“我”很可怕。 ——或者说,那些灵魂很可怕。 ……真是日了狗了。 但是我还是觉得他们是我的朋友,虽然他们着实可怕并且不太正常,可他们不会伤害我。 说不清这种自信从何来,但我由衷确信。 现在是高考后的暑假,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昏睡了足足有一周。 一周可以做很多事情,特别是对于我的朋友们来说。他们在使用我的身体时往往还保有自己的能力,而他们离开后我会随机得到他们的某部分能力。 小小的缺陷是我得到的能力是不能提升的,因为我其实没有理解它们,我只是能使用它们,就像睁开眼睛就能视物,我不需要思考,我就是能做到。而让我苦恼的是本能是很难抑制的,比方说我逐渐习惯分析怎样用最省力的方式结果太靠近我的人。 就是你想的那个结果。 我是说,杀人。 我不想知道一周里使用我的身体的家伙干了什么,因为我的朋友们中有洁癖的手上都有人命,都是视凡人为蝼蚁的人物。我只祈祷别闹出什么幺蛾子来,这次长达七天的失去意识让我有种预感,有什么超出我的预料的事情要发生。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点开网页登录,然后查询“本市事项”。 页面相当简洁,大堆的符号和数字,全是密密麻麻的数据。这么久过去了,我早就学会了使用这个“暗门”。朋友大致介绍过这就是一个搜索引擎,连通官方数据库并且进行归纳,也就是说,基本上天家的人知道的我都可以知道。我很少用这个,尽管朋友保证这个世界上没人能察觉到他动过的小手脚。 ……是的,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和你相爱相杀的宿敌,但我真的是个良民,对于被掩盖的真相也没什么好奇心。 刷新出的列表表示没有人失踪没有大型案件没有人无故死亡,或者准确地说,死亡率在正常的范围内浮动。只有一些宛如智障的盗窃案、抢劫案和诈骗案,这个人流量极大的旅游城市风平浪静得像是一具尸体。 ……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以往每次有两三天的时间我不在,我们市里都会出那么一点事情。这次没有,我只能猜他们是到别的地方折腾去了。想想,七天时间……只要有钱,随便绕地球飞上几圈——而我的朋友,当然有办法弄到钱。 我不敢再想了。 ……麻麻我好方。 因为我相信无论是他们中的哪一个都可以完美地扫去所有的痕迹,而只要不涉及我的日常生活,种花家依然欣欣向荣,世界大体还能维持以年为单位计算的和平,直白地说,只要他们不让我犯叛.国.罪,随便他们怎么折腾。 这条件实在是宽松得像是某些人的裤腰带,所以愉快地玩耍着的小伙伴们遵守了,投桃报李的(我猜测),他们做什么都不避讳我,还会提醒我这段时间注意些他们犯了点事啊什么的。他们竟然还愿意帮我上课和考试,我简直感动得泫然欲泣。 对了,他们还顺便给我解决了一点点人际交往上的小问题。 第45章 医生出来以后真的说了那句“我们已经尽力了”,钱铮哽咽到说不出话来,我没说什么,只是坐在那里等待李秋的家人。 我不觉得伤心,我没有伤心的资格。何况人固有一死,在年华最好的时候离去,未尝是一种悲剧。过往的护士来去匆匆,我还看到走廊上有几个探头探脑的小孩子,好奇地藏着半个身子打量我,大概是因为我脸上不合时宜的平静。 医院是一个城市里我最不熟悉的地方。 这里有太多的世态炎凉、世间百态,太多的来自社会底层的最黑暗的部分。人们临死前的小事里的哭泣、咒骂和痛苦,手术后醒来第一句话是询问家里还剩下多少钱,一辆又一辆小推车来来去去,推进重症观察的病房或者负楼的太平间。 生命的重量被放上了天平去衡量,无论是医生、护士还是家属和病人本身都必须做出取舍,这种取舍往往重若万钧。 这还是我头一次在一家医院里呆上那么久。我小时候从来没有生过病,别说感冒发烧了,咳嗽都没有过一声,而且也从没有擦伤自己;我没有摔倒过,假如我快要摔倒,那一定会有人或者什么东西可以让我扶住,我甚至没有淋过雨——我自己跑进雨水里的那种不算。 我被保护得很周到,我既没有亲身经历过苦难,也没有见过苦难。我不是泡在蜜罐子里,而是被妥帖珍藏在无菌室,每一个尖锐的棱角都要被柔软的棉花重重包裹才会被允许被送到我的面前。 所以我当然没有来过医院,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陌生。真奇怪,我居然从未意识到这一点,我幸运得过分的人生并没有得到我的珍视和认真对待,然而在不幸的时候我却总是努力过好每一天。 来的是李秋的母亲,穿着职业装,黑色细高跟鞋,画了干练的妆容,单看外表和走路的姿势无法确认她的具体年纪。 她全权接手了所有的后续事项,客气礼貌地向我致谢,但绝口不提我和她女儿为什么会一起出来玩。她的脸上看不出多少悲伤,不过我知道有些人的悲伤是不会轻易外泄。 我要回家。 回家不知道干什么,但我还是想回家。 我说了谎。我从来都是那么思念我的家,我不明白这样揪心的思念来自哪里,我觉得我的家在我的人生中没有扮演过重要的角色,但是我是那么想要回去,这种不受我控制的、我搞不懂的情感让我迷惑和害怕。 我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害怕过什么了,很久之前开始我就只害怕我自己。我害怕我过分沉迷、害怕我过分投入、害怕我过分用心,但我并不是害怕被伤害,被伤害对我来说是一种常态,我害怕的是别的东西……别的很深很深的东西。 可能是失望,或者也可能是我害怕发现自己的冷漠。如果我不参与,那么冷漠就情有可原。 距离开学还有大半个月,我觉得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也许睡上半个月是个不错的选择,清醒的时候我的大脑总是很活跃,想这想那想来想去,得出一些我不愿意去看的结论。 我真的打算好了要睡到开学了,坐在高铁上我都在想怎么哄钱铮不要到处乱跑,虽然她最近怪怪的应该也不会自己到处乱跑。我发誓我已经把匆忙跑出来的理由忘到脑后了,我是说,虽然我的脑子还记得,但是这件事我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 被追着打得快要死了我都没有放在心上过。总体而言,这些都是小事儿,而且都是那种做谈资我都要嫌弃情节不够跌宕起伏的小事儿。 国际事务我虽然没有接触过,不过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关系这句话想来放哪儿都能成立,我能打,由此可得,触犯我就不符合国家的利益,结论就是我以为他们来了之后没见着人就直接走了。 但他们没有走,不仅没有走,还不经过我的允许就闯进了我家。 我低估了他们的愚蠢,或者说我低估了这个世界异类之间的官僚程度。我不明白他们哪里来的自信,在我的印象里还没有人敢于这样罔顾我的权威,即使是在我最弱小的时候也没有。不,不能这么算,有一个人不仅罔顾我的权威还折断我的人生,但他和他们不能相比较。 我站在小区外,打发走钱铮,想了一会儿,还是给水杏打了个电话。 “有一公爵俩伯爵在我家里,我要是弄死了影响有多大?” 水杏在对面冷汗刷刷就下来了,连连告饶:“别别别,英英啊,老大,陛下,千万放松,千万放松——这三个不能随便就杀啊!” “为什么?”我反问,“他们三个人没了,会开启第三次世界大战?” “看你说的,我们之间的事怎么也不能波及普通人啊,顶多会开启居委会和联盟之间的大战……” 我挂断电话,瞬移回了家。 这三只吸血鬼就是我见过的那三个,端端正正立在客厅里,除了拉上了所有的窗帘外倒是什么都没碰过,和我的任何家具都保持了相当的距离,沙发都不坐。这幅假仪态没有让我感到更开心,当然也不至于惹我生气,但我一开始就不欢迎他们,我以为来这里之后房间里空无一人就很能说明问题。 我说:“我没有允许你们进来。要等的话你们可以在外面等。” 打头的吸血鬼向前一步,三人整齐划一地向我鞠躬,头顶和头顶、肩膀和肩膀、手腕和手腕、胳膊肘和胳膊肘都在同一条直线上,具体视觉效果参照我国阅兵,这一幕不得不说还是有那么一点赏心悦目。 “尊敬的女士,我携带着联盟的友谊而来,希望能带着您的友谊回归……”话还没说完我一刀就把他送回了上帝那儿。 不过吸血鬼没有灵魂,死了就是死了,不会有机会得到上帝的谅解。上帝那个小气鬼什么人都原谅,什么人都想要,居然还好意思设置七美德。想想看杀人狂和慈善家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场面吧,他真是穷得快要疯了。 我把视线转向另一个离我近一点儿的吸血鬼,这可怜的家伙正傻了一样看着上司的尸体,叽里咕噜地连用中文说话都忘了,他说:“这不可能!只有阳光和圣水能够杀死血族!一把刀不可能做到!即使抹上最高浓度的圣水也不行!” 不好意思啊我克所有活着的生物,吸血鬼只是活得和别人不太一样而已,又不是死了。虽然圣经故事里说吸血鬼都是“已死之人”,不过相信宗教编的故事你就输了。 我问他:“好了,他的事情先放到一边,说真的,你们到这里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看过来,仿佛被我打击得失去了神志,故而顺从地吐露真相:“我们奉命而来,探听您的具体实力和脾气好坏。公爵认为适度地激怒您有利于我们收集情报,所以我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闯进您家,以此来试探您的心理底线……” “我的脾气很好,底线也不高,但我猜我们的认识有很大偏差。”我说,“我记得在你们国家随便闯空门的人要是被屋主人击毙是不犯法的,为什么到了陌生的国家之后你们还更放松了?你们凭什么认为自己握着免死金牌?算了,不用告诉我,我就是随口抱怨。” 手机在我的包里震动不休,我没搭理,隔了一会儿,水杏不打电话了,改给我发短信。 我还是不看。 不过我知道为什么他们认为自己握着免死金牌了。 无非是我们实力没有他们强势力没有他们广……我还以为水杏是说一不二霸权主义的类型呢,结果别人才是。 再要么就是双方差距不大,好比两个同时掌握了核武器的国家,不能随随便便扔一颗核弹过去,所以谁最能打不太重要了,在别的方面的成绩才是真正重要的可比较和评比的。 倒也没错。但就是……太普通了,太不像修士之间的行为和思考逻辑了。 我兴致缺缺地杀了这两个闯进我家门的吸血鬼,然后打电话给水杏:“尸体有用吗?” “你可真能给我找事儿——”她呻.吟着说,“最近十几年局势被普通人引得很紧张啊,就这么三个出访人员来了一趟,你还都给我搞死了。尸体?尸体有什么用,我这儿没人会用吸血鬼的尸体,没用,你自己想个招处理。” 另一个世界只有东方,西方的位置就是辽阔无边的无尽海,自然也就没有西方的妖怪,像是吸血鬼我还是头一次杀。他们的尸体和常人的差别不大,最大的不同就是毫无水分,皮肤在他们死亡的那一刻就衰老下去,肌肉和骨头都脆脆的,切开来看,血管像被咬过的吸管一样干瘪。 我把他们磨碎成沙子那么大的碎片,然后将他们均匀地混合在楼下的绿化土里。 肥力不高,聊胜于无吧。 今天埋下三个吸血鬼,来年会长出好多好多的吸血鬼么……开玩笑的。不过吸血鬼的繁衍方式是依靠血液进行的,要是我能埋下一团血,说不定还真能长出吸血鬼? 我还是睡到开学吧。 第46章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第47章 开学日期临近,为了错开人流高峰,我提前报到时间两天到了学校。 寝室里属于徐晶晶的床位上已经空无一物,我们三个人的位置上都摆得满满当当。她的天蓝色蚊帐取下来之后,整个宿舍好像突然间扩大了好几倍,这份鲜明的对比并不刺目,然而还是令人稍感惆怅。 我到我的座位上收拾东西,取下防尘的布套,把全部塞进书架、床上的杯子笔筒和小摆件都放回原位,拆被子换被单,把要洗的全部打包,准备送到洗衣店里。这一套我做得驾轻就熟,毕竟我也是做了多年村妇和奴才的人。 在拆枕套的时候,我从枕头下面翻到一个礼物盒。 白底黑格的外包装,没有系彩带,而是直接把包装的一角内折固定。看得出来做这个的人手艺很好,彩纸精确地贴合在方盒上,末端的黑色线条和下方的线条重合,不细看根本看不出痕迹,八个角都做了内凹的处理,圆滑不尖锐,同时有效避免了硬纸重叠处的坚硬扎手。 没打开之前我就知道我会喜欢这个礼物。我拆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串手链,和一对耳坠。 银白色流苏手链上挂着一条蓝色的小海豚,耳坠则是不对称的镶钻音符。它们躺在黑色的丝绒垫上,像是曲线纤长到鬼魅的美女,朝我招摇着姿态。 我真的很喜欢它们。 但我不清楚是谁送的。 ……好吧好吧,是徐晶晶送的我知道。只有她会送这样华而不实的礼物,水杏要送我礼物只可能是请我吃东西,李衿要送我礼物肯定是专挑贵的或者直接打给我现金,只有许晶晶是个富家乖乖女,会送女孩子之间送的东西,例如精致的小饰品、口红或者裙子。 我不太习惯戴首饰,当年做皇帝的时候头上顶着不知道叫什么的一种头饰,不是影视剧里的冕旒,而是更类似西方皇冠一样的帽子状的玩意儿,重就不说了,我还受得了,关键是那东西还特别不牢靠,全凭仪态(走路的时候头顶几本书不掉的功夫)撑着。还有我假扮成孀居的有钱寡妇的时候,头上五花八门的发簪,哪怕是走路生风垂下的部分都不能晃一下,晃了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名门,不是名门就会有地痞流氓打主意。 而且回来的这几个月我没有戴耳钉,耳洞都长好了。 但这应该是徐晶晶的临别礼物,我猜是那天我们分开之后她又回来收拾东西时给我放在枕头下的。 我戴上手链,在原先有耳洞的地方用耳坠针穿孔戴上耳坠,又翻柜子找出我的镜子。从我回来的那一天起这面镜子就被打入了冷宫,因为在那三千年里除非必要我一直不怎么去看镜子,而我需要看镜子的时机少之又少,久而久之,我便失去了对镜子的敏感度,常人看见一面镜子怎么也要扫一眼,我却通常就是无视。 好像我真的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不管是在哪个世界。 我拉开窗帘,在阳光下打量镜子里的自己。 单从长相来说,这张脸是偏向可爱而非美艳的,但镜子里健康的象牙白皮肤、漆黑的长发和胭红的唇所形成的视觉冲击会让人的感官不由自主地荡漾起来,然后心神不定,下意识一遍一遍巡视这张脸上的缺点。 这张脸……当然没有缺点。它不会有缺点,相由心生,*会忠实地反映出修士的本心。你只会越认真看它就越沉醉其中,因为它的搭配是如此融洽,又是如此令人心旷神怡。你长久地、长久地注视它,而后假如你足够敏锐,你注视这张脸,会渐渐瑟瑟发抖、冷汗津津。 我原先看我的眼睛,像看一块棕黄色的琥珀;现在我看我的眼睛,觉得它像是纯黑的瞳孔上浮现了一层阳光。 那张面孔依然很熟悉,黑头发和杏核眼,椭圆的脸型,长眉毛,不高不矮的鼻子和小巧的嘴唇。可是此刻我看着她,像是透过漫长的时光,去欣赏一个素昧平生的封面女郎。 除此之外徐晶晶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这个有些夸张的耳坠非常配我的脸型,虽然就我个人感觉无论是什么耳坠都会很配我的脸型……最后我在包装纸的内侧找到了徐晶晶留下的她的新地址,和一句简讯。 “你是对的。但这些不该由你来做。” 早上折腾好了寝室,我就没事干了,直到报名之前都有空闲。赵漫沙恰到好处打来了电话,我站在阳台上听她絮絮叨叨讲着生活琐事,无非是价格高一些的日常罢了,其实烦恼都是老一套,自己脸上长了皱纹,谁谁的儿子结婚了自家的还没影子,谁谁和老公正在闹离婚弄得家里孩子很尴尬,杂七杂八说了一大通,她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邀请我到她家去。 我答应了,约定她马上派人来接我。 来我的还是那个沉默的司机,好像也是保镖。一路无话,我摸出手机玩数字游戏,半路上手指一个不慎点到了弹出的新闻,好像是什么高速路上车辆侧翻造成了交通堵塞,辛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我看了看时间,就是我接到赵漫沙的电话之后没几分钟。 司机把我送到了楚家大宅。 这里维持着一个老宅应有的肃穆和庄重,因此也显得有些沉闷。正是天气转凉的时候,院落里的树木郁郁青青,空气里水汽充盈,地面在尽力伸张四肢的树木遮挡下避免了长时间被阳光直晒,没有热力往上冒,踩上去反而还凉丝丝的。 赵漫沙微笑着在门口等我。 那种热诚,像一个母亲等待孩子归来。 我……我在她慈爱的眼神下浑身不自在。如果我还有这种生理现象的话,我的鸡皮疙瘩会起一身。 对我来说恶意和掺杂着恶意的所有感情都很好应对,但是我不太擅长应对善意。我不知道我能付出什么,能给出的我都给了,但是怀着善良的心走向我的人总是要求得太多。他们希望我变得更好,希望我停止杀戮,希望我放弃仇恨——我先前有可能发生的经历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常识——他们热情洋溢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回报他们想要的改变。 这总是让我为难。我不愿意改变。 我不明白赵漫沙想要我付出什么,但杀了人家一个儿子,迁就她一点也不碍事。 “千盼万盼,可算是把你盼来了。”她笑吟吟地挽住我的一只手臂,把我往里带,“来来来,阿姨出去一趟给你带了好多礼物,快来看看,喜欢的不喜欢的都告诉阿姨,下次只带你喜欢的……” 她把我拉进一个衣帽间,里面没拆封的衣服和鞋盒就像小山一样堆在一起,而另一边整齐得多的显然是穿过的。常规来讲这时候她就要一挥手指着地上的小山告诉我“这都是阿姨给你买的衣服鞋子首饰全是定制的哦”,然而她只是拉着我往前走,走,走,穿过了衣帽间,从里面的另一扇门进了赵漫沙的卧室。 哦。 只是走衣帽间要近一些啊。 我觉得吧,这个女人我真是看不懂。 当初评价她为人处世四平八稳是不是我说错了。 虽然我不是期待她会送我昂贵的奢侈品,真要送我也都会拒绝,毕竟这个城市识货的人还是多,万一被认出来穿的都是啥啥啥而我压根儿不了解,那多欺骗广大群众的感情,也容易让人怀疑自己的眼光。可是这女人现在这么不按套路来,是不是有点不符合人设啊。 她的卧室目测比我家客厅还大,外面有个落地玻璃隔开的小阳台,里面还有梳妆台和那种喝下午茶吃点心的欧式小桌椅。除了连通衣帽间之外还有两个门,我估计一个是洗漱间,另一个就估计不出来了,然后赵漫沙就在我面前打开了那扇我没估计出来的门。 当然不会有什么金光闪瞎人眼的特效,不管里面是不是装了什么价值万金的东西,毕竟都是凡物,不会一打开里面的东西飞起来就是跑,或者你拿到手上之后死活驱使不了。她推开门,然后招手让我过去,给我展示她买来的东西。 一个精致的皮质玩偶,一盒没有任何字体标签的糖果,几块丑丑的手工巧克力,一条漂亮的手编锁骨链,还有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 赵漫沙笑盈盈地给我介绍:“这个玩偶是老店里做的,我们家两个儿子小时候的玩具都是在那家店里选,品种虽然不多,但是都是老手艺人,什么玩具都只做一个,讲究多得很;啊这个糖果是我最喜欢的小厂生产的,可惜经营不当破产了,厂子小,我就买下来只做家里的糖;今年过去看了一眼,顺手做的巧克力,我都说不好看不要了,他们还是给我包起来了……还有这个,我在街上看见一个画家自己染线自己编的项链,就买下来了,你戴一定合适,裙子是我看见了觉得和项链很配……” 我微笑点头听着,觉得这个问题太严重了。 第48章 疯狂爱慕我的人一点儿也不少,这句话我说的可是一点儿也不亏心。 不少人就是爱我这个调调,神经病、喜怒无常、杀人如麻但是又出乎意料的很好说话,多数时间里呈现给人们的形象都好像很温柔很耐心似的,作恶都是因为过去经历了太多的苦痛,所以疾世愤俗、仇视世界。 一个人但凡强大和成功,那么不管他或者她是好是坏,总会有人不计较外表、不计较性格、不计较过去地喜欢那个人。说是肤浅也好,说是愚蠢也罢,这是人之常情,一切生灵的择偶倾向大体而言都是慕强心理作祟,所以其实也很好理解。 但我们大可以把“爱情”这种感情掰开了说。有些人会因为外表而疯狂爱上另一个人,有些人迷恋财富就像向日葵迷恋太阳,还有些人追求精神层面的共鸣。爱情的表现形式大体就是这三点,别的也不过是依照这三个中心发散和深入地细分类别。如果稍微再深入一点点去看,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爱慕对方外表、爱慕对方财富还是渴盼与对方心灵交融,爱情的最终目的还是悦纳自己。 这世界上哪里有“爱别人”这回事呢?从本质上说,人只会爱他自己。 当他愿意为一个人生、愿意为一个人死,实际上就是这么做会让他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甚至有时候看起来艰辛不已的牺牲、激烈的思想斗争,也不过是为他最终得出的结果增添几分佐料。就好比玩个游戏,那种外挂开到天际就图一个一时爽的,氪金就能升级氪金就能牛逼的,都上不了台面。一个游戏总要有一点恰到好处的险阻难关,才能赢得口碑和长久吸金。 当然要是宣传能取巧,可以一直吸引新人加入,辣鸡游戏还能把最经典的也挤下去。 人们对痛苦的沉迷其实超乎他们的想象。 人这种天地之间最为强大的生物好像生来就有贱格,即使是最老实巴交的胆小鬼,也会本能地迷恋心跳加速的感觉。我们根本不用算上那些重度享受受虐的人,哪怕是最普通的恐怖片爱好者,少见一点的探险发烧友、极限生存挑战者,扩大范围后更多的运动达人,乃至于去游乐园必坐过山车的年轻情侣,他们每一个在“自虐”上都孜孜不倦不亦乐乎,只不过能够接受的程度轻重有所不同而已。 这世上有很多人爱我,但终归不过是在我身上看到了某种他们喜爱的特质,也有的看见了我,就觉得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但有人爱我,总是让我高兴的。 我收下了赵漫沙打算送给我的所有东西,因为她挑选的确实都很合我的眼缘。不不不,更恰当地说,她所选择的每一样东西都正好戳在我感兴趣的地方,无论是娃娃、糖果、项链还是长裙,都是我会喜欢的样子。 以我们的交情来说她好像太过了解我了一点,而且了解得不太恰当。以我在人生前十九年的表现,相比起过家家用的娃娃,我更喜欢乐高积木;糖果我只爱吃酸味的,不太吃甜,巧克力却只喜欢甜得发腻的白巧克力;我喜欢长一点的项链,不太喜欢有东西搁在锁骨之间的感觉,嫌弃不利落;我也不穿长裙,因为长裙穿着走路不方便大跨步。 但我还是慢慢地开始喜欢肖似人形的人偶,慢慢开始喜欢吃旧时候市井里卖的除了甜就是甜的麦芽糖,慢慢习惯喝很苦的清茶,慢慢习惯了戴着很多很华美但并不让人舒服的首饰,慢慢习惯了近似古代的、长长的拖到地面的长裙。 见我喜欢,赵漫沙心满意足地笑了,亲热地一个劲儿问我:“你是真的喜欢?可别哄着我啊,不然下次还是只能给你带你不喜欢的。不喜欢你可千万要说出来,都是小东西,不值当你撒谎。” 我再三保证是真的很喜欢,她才放过我,又高高兴兴地带着我参观大宅。 ……叫一个不是亲戚的人参观祖宅一样的地方……是不是不对劲啊。 我对本地有钱有权的人不熟,没有亲密交往过,不知道他们重不重规矩,要是重规矩又有什么规矩,还有重视到什么地步。而且不同的家庭之间好像也有很大的差距,有一些觉得没有差别,有一些持重身份,恪守古礼。 楚家至少肯定不会是后一种,因为这种宅子是绝不会随随便便用来待客的,而我已经来了两遍了。再说这么大的旧宅一般礼仪重的都会有老管家,这里我倒是没有看到过,还会有家族墓地的守墓人……别的我也不清楚了,两个世界毕竟不是同一个,做做参考就行了,不能直接套用。 参观了这栋大多数房间一年到头只会有一次住人机会的的大宅后,又是惯例的晚饭时间。 做饭的是上次那个厨子,但端上来的食物无疑家常化了很多,没有再严格地区分菜系,而是每一道菜都固定在一个基调上。很多菜加重了辣味,吃起来反而偏甜,清淡的菜式里偶尔又会加上味道很浓郁的酱汁,蘸酱里麻油很足,米饭蒸得非常软,像是给老年人吃的不磨牙的食物。 依然很好吃,大厨功夫不是盖的。而且我也挺喜欢这样。 但是我越吃越觉得今天这一趟里透露出古怪的味道,搞得嘴里的东西嚼着口感好像也古怪起来。 她招待我实在是太用心了,太——太家常了。就好像真的是两个经年不见的好朋友,而且还是经年不见的青梅竹马,我们之间那么熟悉了,我当然是要好好尽力招待你,让你觉得在这里舒舒服服很放松,但我们谁跟谁啊也就不说那些客套话不摆那些漂亮场面了,来来来我知道有一家店东西好吃就是位置偏远店面还不太敞亮,等着就带你去啊……就这个感觉。 但我和赵漫沙充其量就是高冷的雇员和热情的雇主那种关系。 我们吃完了又在院子里的桌椅下喝茶唠嗑,她讲,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她一点儿也不介意我懒洋洋的敷衍,就给人一种,几乎可以说是溺爱和纵容的感觉,笑着和我东拉西扯,毫无顾忌地说圈子里的八卦和乱事,尽管她说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末了轻描淡写地添上一句“我们家博雅就是好孩子,从来不像那些的”。 主要目的还是夸奖儿子,全天下的老妈都这样,说着话说着话一旦接近了孩子,就是一顿让人脸红的猛夸,反正天上地下古今中外都是她的儿子最好,谁家儿子智商高了没她儿子体贴,谁家儿子体贴极了没她儿子帅气。那都不是她亲生儿子,可是她说话的时候那种与有荣焉得意洋洋完全做不得假。 也许就是因为不是她亲生儿子所以才这么到处展现母子关系的亲密,亲生的反倒是被她忽略了。 临走她把我送到了车上,盛情邀请我下次再来,我既不拒绝也不答应,只含糊不清地说随缘。 赵漫沙一下子就笑了:“还真是被你说中了!缘分不到,不是时候。你看这么多次了,博雅还真没一次是赶上过来的,不是人都在,忽然公司里出了事非要他去处理,就是过来的路上出了事。你看,今天本来都快到市内了才给你打电话,电话打了没一半呢,高速出车祸了,到现在还没能回来。” 我琢磨了一下,觉得这哪儿是缘分不到啊,这是没碰见我就倒霉呢是吧。 反正就是怎么都见不着我。一有机会就出事,一有机会就出事。 难为她还这么言笑晏晏地和我说话了,不是有心机就是有演技。 像是我继小儿子之后又坑了她的大儿子一样,我觉得有些迷之内疚,接话说:“那是我瞎说的,你可别信那套。我们还能一辈子见不着不成?没这个道理。下次我来就能见着他了。” 她说:“我看悬。” 我想也没想就说:“那我下下次再来,再不行下下下次来,总有一次能见得到的。” 坐在车上往回走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被套路了一把,并且再一次感觉到了她的目的的扑朔迷离。她到底是想要介绍我和她儿子认识呢还是借口她儿子请我过去?我怎么感觉这两个目前来看最有可能的猜测都不太靠谱啊。 糟糕了,每当这种不能直接使用暴力的场面都会让我束手束脚的。 但其实这种经历很有意思。无敌外挂听着爽到爆,但是真的沉迷游戏不可自拔的人都知道,这种东西只会消耗玩家对游戏的喜爱和兴趣。任何轻易就能得手的都不是最好的,随随便便勾勾手指就什么都做得到实际上乏味之至,像是饱腹后的米饭,有时候适当地增加难度正是认真的体现。 车子一个转弯驶入全市的交通要道,车辆像是静止在工厂流水加工线的传输带上,大家都遵循规则,大家都井然有序。我托着头扫视窗外,相反方向的车子里一个好像在哪里见过的侧面一闪而逝,没等我细想,好像是人海茫茫里的两个人擦肩而过。 我的目光追随着那辆车,直到那辆车消失在转交才收回视线,掏出手机水群打游戏。 世界那么大,总能遇见的。 我还是确信这一点,但头顶的注视是那么不加掩饰,虽然没有恶意,在它不泄露的情况下我也就能感觉到它在注视我而已,或者说它要是实在要瞒着我,我连这一点都感觉不出来。就是这个最让我心神浮躁,用力地摁了几下屏幕,一时失手之下,我戳穿了这个手机。 ……谁都别想拦我,迟早我要上天。 第49章 我重新在附近买了个同款手机,自己折腾着一键还原了备份。 新学期倒计时最后一天,寝室里只到了我一个人,整栋楼只到了十几个人,总结:无事可干。 不用想也知道,整个新学期都会是这个状态。 还真是有点淡淡的伤悲。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干啥不好啊,户籍特别好糊弄,官府特别不走心,我在青楼弹过琴,在梨园学过艺,在街边卖过唱,当过官府小吏,也假扮过落魄书生,有时候随便路边儿上摆个摊就开始做生意了,做什么都是次要的,又不靠那些赚钱过活,关键是好玩儿。 在现代就麻烦了,走哪儿都要身份证,打个工都要签合同……诶不对啊,我可以去打工的啊,签个合同也完全没问题啊。 算了,不想去。这年头的工作和我以前的工作不一样,浮夸太多了,虽说另一个世界也有勾心斗角,职场里明枪暗箭只多不少,最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真本事的人总不会被埋没。 人们对才华心怀敬畏,大抵还是因为修真的缘故——技近乎道,技进乎道,前者还在凡人的范畴之内,后者却已经可以被称之为修士了。另一个世界有诗仙、画仙、匠仙,他们起于微末,数十年来钻研一门技巧,多在临终前能以一技而入道,而后平步青云,各个成就斐然。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世界关于他们的传闻总是“止步于某某境界”、“终不得大道”。这些依托于某种手艺某个特长踏上仙途的人都超级恐怖好吗?战斗力不一定特别强,可是个顶个的难缠是真的啊!怎么打都打不死、越打越来劲,一个后招接着一个后招,手段层出不穷,而且他们都是自成一套修真体系!每一个技能只有一个能最终踏上仙途!等于说每一个都是开宗大师!每一个都是泰斗人物!根本不能用单纯的金丹期、渡劫期来判断他们的修为! 最恐怖的是他们没有心魔,渡劫一般天道也就意思意思就放他们过了。 很久之前,越国的皇帝还活着的时候,我在那里学过不少乐器。 宋宰相教的我。皇帝不肯教,嫌我不能听他弹一遍就学会,嫌我要把乐谱改成他不认识的数字(这一点我怀疑是因为他怎么也学不会阿拉伯数字,他这人也就音乐能拿得出手,别的干什么砸什么),更嫌弃我零基础要从头教起。 我和宋宰相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我们相互嫌弃的时候,我想学,皇帝勉强指导了我一下指法就开始嘲笑我,但他嘴仗打不过我不说,还被我嘲讽一百以内的加减法都算不好,气得半死之下把我扫地出门,召来宋宰相把我领回家。 不得不说说另一个世界的皇宫。和本世界古时候那种封闭式的、进出入管理严苛的皇城不同,在那里根本没什么严密的戒严,就是守卫多一点,平民百姓不能出入,但是官员几乎都是想进就可以进想走就可以走的,绝大多数国家甚至根本不设军队——说不上是几万年没有打过仗了,就我所知,有史以来还没有相关战争的记载,打架斗殴就是一个国家最常见的刑事案件。 所以我这么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出现在皇宫内部也不奇怪,皇帝带我进去的时候虽然没有特意通知,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大家都当我是皇帝的情人。宋宰相进来之后很镇定,跪下来的动作才做到一半呢,皇帝御口一开,叫我“跟着宰相滚”,我发誓当时宰相跪都忘记了,半蹲着,表情空白了有一两秒,。 修□□,皇帝的地位也就那样,不高不低、不上不下、不尴不尬,但总也是个皇帝。现在皇帝叫他的情人(误)去宰相家,这个,怎么想都……不太对是吧。 不过显然皇帝正在气头上呢,很不耐烦地手一挥就自顾自出了门,剩下我和宰相干瞪眼。御书房里的宫女太监眼观鼻鼻观心,个个假装自己是个假人,恨不得连呼吸都能没有,还是我先说了话:“那什么,你好啊,大人……咱们走?” 我就这么跟着他回了宰相府,宰相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答应教导我,然后我就陷入了水深火热的补课生涯。 宋宰相他比教导主任还苛刻!吹毛求疵! 说好了学音乐,第一步要我抄写乐谱。好的,这个我没意见,抄就抄,抄完了之后宰相他来检查,每一张都认认真真看完了,最后告诉我说姑娘你要先练书法才行,他完全看不懂我写的是什么。我一个现代人钢笔字都写不好你要我练毛笔字?!这玩笑不好笑好吗?! 好的,我先学练毛笔字。 先练拿笔的姿势,手指持笔手背虚握状,从早到晚保持好几个时辰;终于握笔的姿势让他满意了,开始每天站在书桌前,照着他给的摹本写两百张大字。少一张都不行,晚上他要检查的,每一次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哪一个笔划写得让他不满意了就再推倒重写,每天写的字堆在一起,隔三天就把以前不满意的选出来要我重写,然后把写得还不错的全部烧掉。 一言不合就要我全部推倒重写。 期间皇帝过来围观了一次,然后大度地和我重归于好,只是我就不用住回后宫了,我住在后宫名不正言不顺的,还不如住在宰相家里好好学习。我真是谢谢他了,不过我也挺乐意待在宰相家里,宰相的藏书远远比皇宫丰富,因为皇帝就喜欢乐谱,宰相却有很多游记、志怪小说,闲来没事我就在他的藏书阁转来转去,像寻找宝藏一样寻找我感兴趣的书籍。 光是练字就练了三年,然后宰相觉得“这些大字不会太丢人”了之后,在我每日练字的间隙加上了练琴的时间。 和教我练字比起来敷衍了不是一点半点,什么都不告诉我,就是每天早晨给我弹一曲,然后要我自己写出谱子、自己按照他的弹法练习——以及每天惯例的两百张大字,一张都不能少。 我不服!我要出去玩! 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乖乖按照他的安排做了。 这辈子就只有在宋宰相手里那些年努力了一把,学了点东西,读了不少我自己绝对不会去读的书,老老实实地练字、练琴,后来宰相还陆陆续续教了我不少别的,比方说长笛、二胡、古筝之类的常见乐器。 再后来就是皇帝重病垂危,我为他弹琴唱歌陪着他走完人生,为他祭天,儒修新选的皇帝不喜欢音乐,要整改全国,我就杀了他,和儒修打了几天几夜,再然后自己继位为皇帝,宋宰相致仕修行,永常出山辅佐,越国迎来了风雨飘摇、政令一天三变、科技高速发展的六十年,六十年完了,我独自离去。 再怎么跌宕起伏的人生,好像也就一句话三个字可以概括:她活过。 是怎么暴露的自己呢?我不知道,好像忽然有一天他们就看穿了我的身份,消息泄露,想杀我的人蜂拥而至,临走前我没有看到永常,他不肯见我;但我最后见了一面宋宰相,他已经修炼到了筑基期巅峰,玉冠博带、白衣翩翩,在御花园里抚琴。 那是我从未学过的离歌。 他为我弹了很多首曲子,但从来没有过离歌,一首也没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绝妙的铺垫,也许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含着某种深意,但他们藏得太深了,我看不明白。 我站在他背后,默默听他弹完所有流传已久的离歌。我是那么平静,既不惊奇,也不难过,因为他的琴声里既没有惊奇,也没有难过。 人不该和比自己太深的人做朋友。尤其是你们还一个是好人,一个是坏人。 其实每一个人心里都潜伏着阴暗面,只是有些人格外能够控制。他们把自己的恶毒和冷酷储存起来,等到合适的时机,才对合适的对象释放。 我没有学乖,我总是学不乖。海明教会我好人才伤人最深,但我好了伤疤就忘了痛。在我的意识里好像我还一直是个小孩子,我是说,我当然知道我不再是了,但我总是下意识地还这么以为,还觉得世界对我温柔以待。 但是坏人就要有坏人的觉悟。坏人不能期盼和好人做朋友。 很少有人会相信坏人的真心,或者说相信了之后还是选择牺牲坏人。 ……没什么不对的。 到最后我仍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宋宰相,我也不知道皇帝的名字。我从来没有询问过他们,他们也从来没有询问过我,好像大家都齐心协力地把这件事忘记了,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在和谁说话,何况代号那么多那么多……皇帝称宰相爱卿,我叫皇帝为陛下,他们都唤我姑娘。 最后一曲弹尽了,琴弦崩断,宰相颤抖着停了手,原地静坐片刻,甩袖而去。 袖口有什么东西冲我飞来……他甩给我一支毛笔,笔身湿漉漉的。 “你出师了。”他没有回头,只说,“走吧。” ……原来他真的把我当徒弟啊,我还有出师礼物啊。这么说,这个老师还挺靠谱的。 渡劫前那支笔连带着很多储物戒指,都被我扔进了无尽海里。 我想我需要去买一把琴。 第50章 告别了赵叔叔,我抱着奶奶留给我的盒子回到卧室。 三个租客都没有回来,房子里安静空旷,楼下有人唱着歌大笑,笑声里夹杂婴孩的啼哭、女人的催眠曲,汪汪吵闹的狗被主人训斥了,压低成呜咽。我闻到烧烤的香气,辣椒和孜然的味道缭缭升起,还有啤酒的麦香。华灯初上,远处的窗户印出黑色的人影。 这是我喜爱的热闹。 不,这是我需要的热闹。我需要它,起码从心理上需要它,就像树木扎根于土壤,就像河流流淌在河,就像碎石散落于山丘,我需要人间的烟火、尘世的嘈杂,因为它们都是我曾经拥有的,好比水和空气。 我也不是不珍惜它们,可后来就是没有了,像女人的美貌注定折损在时光里。 ……不知为什么这个比喻让我联想到自己不会变老,心情变好了很多。 我锁上门,打开台灯,仔细查看手上牛奶箱大小的木盒。 好像是个老式的首饰盒,尽管对于首饰盒来说它朴素得过分。简简单单的四方结构,没有装饰,没有雕花,没有上漆或者只上了一层清漆,显露出原本的微红的黄橙色,木纹浅淡。侧面触摸时几乎摸不出上下开合的缝隙,正面是铜制的古式搭扣锁,看上去古旧,但很干净。 我打开木盒,第一层放着满满的线香,茉莉味,大概是奶奶身上香气的来源。第二层是一些首饰,多是银制的,造型繁复,闪闪发光,许多都华丽到了浮夸的地步,非绝色美人压制不住。我从来没见奶奶戴过,也许是奶奶年轻时所用,虽然感觉这些首饰和她一点儿也不搭,可谁知道她年轻时是什么样子呢? 我预感到第三层放的东西会有意思得多,因为第三层是暗格。藏得很严实,如果不是我在类似的古代生活了多年,一定看不出来。 但我没有接着往下看。 时间不早了。 我关上木盒,临走前遗憾了一下收拾好的铺只能明晚躺上去了。 今天天气很好,虽然没有繁星,却有月亮。 满月。 如璧无瑕,如水清辉。 普通人感受不到,我走在路上,却能体会出灵气渐渐变得比平日更为充盈。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更多,那是一些游魂和道行不高的小妖怪,借着满月的夜晚混迹于人群中行走。他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脚下的影子却光怪陆离,庞大而扭曲,像张着嘴的怪物,或是长着动物的头和尾巴。 一只毛色金黄的狐狸冲我甜蜜地微笑,我瞪他一眼,把他吓跑了。 穿过校园,再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就能到宿舍区。街道两边全是小吃、饰品屋和杂牌服装店,年轻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我从他们中间走过,并没有感受到传说中的“仿佛自己也年轻起来”,只觉得自己和他们有些不协调。 虽然我喜欢人群,却也不太乐意靠得太近。 而且我和那些连影子都藏不好的鬼怪们在一起搞不好都要比和普通人在一起协调。 上楼时宿管阿姨正戴着耳机玩手机,我跟着住在里面的学生往里走。这个学校的放假时间比我的学校晚,宿舍里的人很多,女孩儿们一身睡衣敷着面膜走来走去,回廊式的寝室结构,和我住的寝室画风很不相同。 我停在一扇门前,敲了敲门。 里面稀里哗啦一阵响,然后有人一边嚷嚷“来啦等等”一遍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来,打开了门。露脸的的是个,呃,看不出长相的妹子,她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黑泥面膜,只能辨认出她有一个小巧的耳垂,短发被发箍往后压,跟炸开了似的,发质挺硬。 她扫了我一眼,轻车熟路地让开位置,又啪嗒啪嗒跑回自己的座上,丢下一句,“她睡着呢,你自己叫去。” 嘿哟,这对陌生人找过来习以为常的样子,里面的妹子人脉还挺广呵。 不过也是,人脉不广,怎么能用这样的招数让奶奶早亡? 很好认,只有一张上有人。我过去一瞧,小姑娘正睡着,怀里抱着粉色的垂耳兔布偶,面颊丰润,嘴唇微翘,睡颜天真无邪。 开门的妹子已经戴着耳机看起了电视剧,我端详了睡着的女孩儿一会儿,在她耳边打了个只有她能听见的响指。 她像只被沸水烫着的蚱蜢或者跳蚤一样地弹跳起来,脑袋磕到了屋顶,还在掉下来的途中折了腿,五官扭曲成怪异的恶相——同时发出了简直突破人类声带极限的尖叫——但声音还没有冲出喉咙,又被我硬生生塞了回去。我估计感觉会像是被一块脑袋那么大的泥巴噎住,因为她的脸涨得血红,血管发紫鼓出,汗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啧,真丑。 她还在神经质地发抖,浑身抽搐,想咳又咳不了,干呕着,但又什么也呕不出来。要是把她的表现录下来没准儿还能获得大批人围观膜拜,弹幕会刷什么我都能猜到,什么“前方高能”“世界欠你十个奥斯卡”“演员太拼了”之类的。 她这幅狼狈的样子让我心情轻快了很多,我站在边,眼看着她逐渐平复下来,从头的抽纸里扯出大把纸巾,因为手抖得太厉害,扯了几次才捏住纸巾,抖抖索索地胡乱抹脸,惊魂不定地盯着我。 “你……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她把脏了的纸攥在手心,嘶哑着问。 “不先说谢谢?那一声真的叫出来,你的嗓子就保不住了。”我说,选择性遗忘她的惨叫正是由我造成的,“你为什么这么害怕?” 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简单的小戏法会让人在梦中体验一些不太美妙的经历,其严苛程度和被施法人本人的心智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使出这一招,小女孩儿只会梦见自己曾经的挨打经历加强版,单打变成四世混打。 而要我以亲身体味做个评价的话,我得说,那可真是地狱般的酸爽。 她没答话,但死死用牙齿绞住颤抖的嘴唇和抽搐的唇角,绞得沁出了血珠;我看见她的瞳孔随着我的问题缓慢膨胀,从极小变得极大,像针尖变成了一角钱的硬币。她的瞳仁是琥珀一样的棕色,白织灯下仿佛波光粼粼,这一幕居然很美……如果不是这时候她脸上的绒毛和头发根根竖起,整个脑袋好像变了形,拍一个电影长镜头毫无压力。 我就笑起来。 没什么可乐的,我就是忽然有些想笑。 “你叫什么?”我又忽然不笑了。 “谢谢。”她乖顺地顺着我的话,“我……” “算了,你叫什么不重要。”我兴致缺缺地打断她,“你为什么要诅咒我奶奶?” 她整个人都定住了,半晌,问我:“你说她是你奶奶?” “是啊,我住她家隔壁,经常去蹭饭吃。” “……这样啊。”她垂下眼,倏而又抬起来,“你来做什么?折磨我吗?” “那可不算折磨,一个好玩一点的叫醒方式而已。”我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诅咒我的奶奶?” “因为她的三个儿子都是孝子,世所罕见的大孝子。如果她死了,他们一定会亲自处理丧事,痛哭流涕,悲痛欲绝。”她脸上绽放了一个带着血腥气的笑——我是指她嘴唇上血迹斑斑的齿印,“我太期待了,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 “哦。”我说,“自嗨啊,会玩。” 她冷笑起来,“你懂什么?” 那张年轻的脸上全是愤懑,因为觉得自己被辜负、被亏欠。我太懂了,我是个普通人,从来不豁达开朗更不理智聪明,所以我完全理解这种情绪。那么多次那么多年,我被外界伤害,心脏被剖出来,又放回血肉模糊的胸膛里,最初也曾觉得自己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确实,我们确实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是不太懂。”我沉吟着说,“听起来你和奶奶没什么仇啊,你是和她儿子有仇。你修炼不到家,诅咒不了三个气运强盛的男人,就诅咒他们的长辈,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再躲这儿意.淫他们的感受。明摆着是迁怒和自嗨啊,奶奶死得太冤了。” 我万分不解:“臭不要脸就算了,又不少你一个,可你说你为臭不要脸骄傲个什么劲儿?” 她的脸唰得白了,白得像日本的艺伎妆。 “你……你强词夺理,”她说,“我……” 我盯着她,她在我的目光下呐呐不语,抿着唇,突然落下泪来。一开始还只是流几滴眼泪,到后面越哭越是委屈,越哭越是难过,最后完全是嚎啕大哭,跟个小孩子似的,嚎得撕心裂肺,连咳带喘。 我叹了口气,“真没意思。有胆子杀人,没胆子不后悔,这就不好玩了嘛。” 少女,反派不是谁都能做的啊,没有混乱的三观就算了,也没有钢铁一样一样的意志,杀了人还要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你打心眼里认为这么做是不对的,那就很无聊了好么?出于冲动的犯罪是非常、非常卑下的,因为连你自己都不认同自己。 “什,嗝,什么?”她没听清。 第51章 我躺在**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第52章 作者有话要说:  防盗。 上一章审读没通过,作者点了重新审核……尽快换吧。 下次要先看看有没有通过才行啊__ 另外,作者终于有存稿了!!虽然不多还不够一章!! 告别了赵叔叔,我抱着奶奶留给我的盒子回到卧室。 三个租客都没有回来,房子里安静空旷,楼下有人唱着歌大笑,笑声里夹杂婴孩的啼哭、女人的催眠曲,汪汪吵闹的狗被主人训斥了,压低成呜咽。我闻到烧烤的香气,辣椒和孜然的味道缭缭升起,还有啤酒的麦香。华灯初上,远处的窗户印出黑色的人影。 这是我喜爱的热闹。 不,这是我需要的热闹。我需要它,起码从心理上需要它,就像树木扎根于土壤,就像河流流淌在河,就像碎石散落于山丘,我需要人间的烟火、世的嘈杂,因为它们都是我曾经拥有的,好比水和空气。 我也不是不珍惜它们,可后来就是没有了,像女人的美貌注定折损在时光里。 ……不知为什么这个比喻让我联想到自己不会变老,心情变好了很多。 我锁上门,打开台灯,仔细查看手上牛奶箱大小的木盒。 好像是个老式的首饰盒,尽管对于首饰盒来说它朴素得过分。简简单单的四方结构,没有装饰,没有雕花,没有上漆或者只上了一层清漆,显露出原本的微红的黄橙色,木纹浅淡。侧面触摸时几乎摸不出上下开合的缝隙,正面是铜制的古式搭扣锁,看上去古旧,但很干净。 我打开木盒,第一层放着满满的线香,茉莉味,大概是奶奶身上香气的来源。第二层是一些首饰,多是银制的,造型繁复,闪闪发光,许多都华丽到了浮夸的地步,非绝色美人压制不住。我从来没见奶奶戴过,也许是奶奶年轻时所用,虽然感觉这些首饰和她一点儿也不搭,可谁知道她年轻时是什么样子呢? 我预感到第三层放的东西会有意思得多,因为第三层是暗格。藏得很严实,如果不是我在类似的古代生活了多年,一定看不出来。 但我没有接着往下看。 时间不早了。 我关上木盒,临走前遗憾了一下收拾好的铺只能明晚躺上去了。 今天天气很好,虽然没有繁星,却有月亮。 满月。 如璧无瑕,如水清辉。 普通人感受不到,我走在路上,却能体会出灵气渐渐变得比平日更为充盈。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更多,那是一些游魂和道行不高的小妖怪,借着满月的夜晚混迹于人群中行走。他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脚下的影子却光怪陆离,庞大而扭曲,像张着嘴的怪物,或是长着动物的头和尾巴。 一只毛色金黄的狐狸冲我甜蜜地微笑,我瞪他一眼,把他吓跑了。 穿过校园,再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就能到宿舍区。街道两边全是小吃、饰品屋和杂牌服装店,年轻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我从他们中间走过,并没有感受到传说中的“仿佛自己也年轻起来”,只觉得自己和他们有些不协调。 虽然我喜欢人群,却也不太乐意靠得太近。 而且我和那些连影子都藏不好的鬼怪们在一起搞不好都要比和普通人在一起协调。 上楼时宿管阿姨正戴着耳机玩手机,我跟着住在里面的学生往里走。这个学校的放假时间比我的学校晚,宿舍里的人很多,女孩儿们一身睡衣敷着面膜走来走去,回廊式的寝室结构,和我住的寝室画风很不相同。 我停在一扇门前,敲了敲门。 里面稀里哗啦一阵响,然后有人一边嚷嚷“来啦等等”一遍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来,打开了门。露脸的的是个,呃,看不出长相的妹子,她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黑泥面膜,只能辨认出她有一个小巧的耳垂,短发被发箍往后压,跟炸开了似的,发质挺硬。 她扫了我一眼,轻车熟路地让开位置,又啪嗒啪嗒跑回自己的座上,丢下一句,“她睡着呢,你自己叫去。” 嘿哟,这对陌生人找过来习以为常的样子,里面的妹子人脉还挺广呵。 不过也是,人脉不广,怎么能用这样的招数让奶奶早亡? 很好认,只有一张上有人。我过去一瞧,小姑娘正睡着,怀里抱着粉色的垂耳兔布偶,面颊丰润,嘴唇微翘,睡颜天真无邪。 开门的妹子已经戴着耳机看起了电视剧,我端详了睡着的女孩儿一会儿,在她耳边打了个只有她能听见的响指。 她像只被沸水烫着的蚱蜢或者跳蚤一样地弹跳起来,脑袋磕到了屋顶,还在掉下来的途中折了腿,五官扭曲成怪异的恶相——同时发出了简直突破人类声带极限的尖叫——但声音还没有冲出喉咙,又被我硬生生塞了回去。我估计感觉会像是被一块脑袋那么大的泥巴噎住,因为她的脸涨得血红,血管发紫鼓出,汗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啧,真丑。 她还在神经质地发抖,浑身抽搐,想咳又咳不了,干呕着,但又什么也呕不出来。要是把她的表现录下来没准儿还能获得大批人围观膜拜,弹幕会刷什么我都能猜到,什么“前方高能”“世界欠你十个奥斯卡”“演员太拼了”之类的。 她这幅狼狈的样子让我心情轻快了很多,我站在边,眼看着她逐渐平复下来,从头的抽纸里扯出大把纸巾,因为手抖得太厉害,扯了几次才捏住纸巾,抖抖索索地胡乱抹脸,惊魂不定地盯着我。 “你……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她把脏了的纸攥在手心,嘶哑着问。 “不先说谢谢?那一声真的叫出来,你的嗓子就保不住了。”我说,选择性遗忘她的惨叫正是由我造成的,“你为什么这么害怕?” 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简单的小戏法会让人在梦中体验一些不太美妙的经历,其严苛程度和被施法人本人的心智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使出这一招,小女孩儿只会梦见自己曾经的挨打经历加强版,单打变成四世混打。 而要我以亲身体味做个评价的话,我得说,那可真是地狱般的酸爽。 她没答话,但死死用牙齿绞住颤抖的嘴唇和抽搐的唇角,绞得沁出了血珠;我看见她的瞳孔随着我的问题缓慢膨胀,从极小变得极大,像针尖变成了一角钱的硬币。她的瞳仁是琥珀一样的棕色,白织灯下仿佛波光粼粼,这一幕居然很美……如果不是这时候她脸上的绒毛和头发根根竖起,整个脑袋好像变了形,拍一个电影长镜头毫无压力。 我就笑起来。 没什么可乐的,我就是忽然有些想笑。 “你叫什么?”我又忽然不笑了。 “谢谢。”她乖顺地顺着我的话,“我……” “算了,你叫什么不重要。”我兴致缺缺地打断她,“你为什么要诅咒我奶奶?” 她整个人都定住了,半晌,问我:“你说她是你奶奶?” “是啊,我住她家隔壁,经常去蹭饭吃。” “……这样啊。”她垂下眼,倏而又抬起来,“你来做什么?折磨我吗?” “那可不算折磨,一个好玩一点的叫醒方式而已。”我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诅咒我的奶奶?” “因为她的三个儿子都是孝子,世所罕见的大孝子。如果她死了,他们一定会亲自处理丧事,痛哭流涕,悲痛欲绝。”她脸上绽放了一个带着血腥气的笑——我是指她嘴唇上血迹斑斑的齿印,“我太期待了,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 “哦。”我说,“自嗨啊,会玩。” 她冷笑起来,“你懂什么?” 那张年轻的脸上全是愤懑,因为觉得自己被辜负、被亏欠。我太懂了,我是个普通人,从来不豁达开朗更不理智聪明,所以我完全理解这种情绪。那么多次那么多年,我被外界伤害,心脏被剖出来,又放回血肉模糊的胸膛里,最初也曾觉得自己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确实,我们确实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是不太懂。”我沉吟着说,“听起来你和奶奶没什么仇啊,你是和她儿子有仇。你修炼不到家,诅咒不了三个气运强盛的男人,就诅咒他们的长辈,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再躲这儿意.淫他们的感受。明摆着是迁怒和自嗨啊,奶奶死得太冤了。” 我万分不解:“臭不要脸就算了,又不少你一个,可你说你为臭不要脸骄傲个什么劲儿?” 她的脸唰得白了,白得像日本的艺伎妆。 “你……你强词夺理,”她说,“我……” 我盯着她,她在我的目光下呐呐不语,抿着唇,突然落下泪来。一开始还只是流几滴眼泪,到后面越哭越是委屈,越哭越是难过,最后完全是嚎啕大哭,跟个小孩子似的,嚎得撕心裂肺,连咳带喘。 我叹了口气,“真没意思。有胆子杀人,没胆子不后悔,这就不好玩了嘛。” 少女,反派不是谁都能做的啊,没有混乱的三观就算了,也没有钢铁一样一样的意志,杀了人还要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你打心眼里认为这么做是不对的,那就很无聊了好么?出于冲动的犯罪是非常、非常卑下的,因为连你自己都不认同自己。 “什,嗝,什么?”她没听清。 ... 53.第53章 我躺在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 54.第54章 凌晨,明月低垂。 木萧萧准时睁开眼。 她跳下木板和茅草搭成的,一身妥妥贴贴可以直接出门的衣服,把棉被一叠,提了桶到村口的井里打水,来回四趟把水缸装满。第五趟提回来的水放到厨房里,用木柴生了火,掺了一锅底的水。 等水开的间隙木萧萧简单地把自己的屋子打扫了一遍,因为只有一张,也不需要整理,就是擦擦木板的灰。做完后回到厨房,水温刚刚合适,她就用温水洗脸刷牙。牙刷是她自己拿猪毛和木头做的,费了不少时间。 再另烧一锅水淘米煮饭,锅上层放个蒸笼,蒸十个馒头。 饭煮好还要不少时间,木萧萧又背个竹篓,带把镰刀,上后山去拔猪草。她的速度很快,连跑了两趟,每次都背着一筐压实了的猪草和一些可食用的野菜回来,猪草倒进猪槽,野菜放到厨房。 第二趟回来饭正好熟了,木萧萧把七份饭分装,连着馒头摆上桌,又返身煮熟野菜,加盐拌匀,一并上桌。 做完这些天还没亮,木萧萧拎着绳子和斧头进了后山,直往深处。一路鸟语莺啼,她的奔跑轻盈曼妙,像是海燕低徊于岸或者飞鱼踩着海浪,所过之处只留下残影。 目的地是后山接近山顶的一处空地,木萧萧到的时候天边亮起一线,她随手把东西一扔,面朝东方在草地上坐下,静静等待日出。 这是一天的开始,也是她最喜欢的时候,她一个人想一些自己的事情。 木萧萧穿越到这里七年了,穿过来的时候原主才四岁,父母双亡,养在姑妈家。她自己穿越得莫名其妙的,根据她对原主姑妈一家的观察,被穿越前原主一切正常,身体健康,一觉醒来就变成了她。 穿越后的日子很糟糕。 木萧萧穿越前从来没有去过农村,去的最接近农村的地方就是农家乐,五星级配备的那种,除了饭菜乡土化,远眺时看得见庄稼以外和普通的饭店没什么区别。 可是她现在生活的是古代的农村,全是狭窄又崎岖的土路,牛粪随处可见,家家户户骚臭冲天。姑妈家很穷,一整个村都穷。每天只吃两顿,除了劳壮力吃干的,老人、女人和小孩儿都只有汤可以喝;过年过节才有一点肉可吃,平常菜里连油星都没有;一人只有一两套衣服,粗糙的麻布,穿着很磨皮肤;家家户户都是又矮又破的房子,下一秒就要塌了似的。 但这些对木萧萧来说都不是问题,她在穿越第一天就发现自己与众不同,比方说她不呼吸、不进食反而会更自在。她日复一日变得更有力、更灵巧、更敏锐、更聪明,每天都承担大量的农活,却依然有着婴儿手掌心一般白嫩细腻的皮肤。 糟糕不是因为物质条件,糟的是贫穷导致的自私和愚蠢。 最令木萧萧窒息的是她很清楚现状无法改变,比方说大家都下猪仔一样生孩子,生下来又过半养不活,比方说重女轻男。 一个人的力量要怎样抵抗一个时代的无知?问题的重点甚至不在她是否正确,而在是否合适。木萧萧不是很聪明的人,可她是大学生,她背过政治,背过“下层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道理讲过千万遍,可只有真的发生了,你才能明白。 衣食住行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礼义廉耻全是空谈。 整个村没有一个人识字,自然也没有一本书。 刚来的时候木萧萧年纪太小,干不了什么活,成天无所事事地简直要疯掉。那时候姑妈才生了第一个儿子,得跟什么似的,只要她按时出现在饭点,也不管她。 她不愿意和同龄的小孩子玩,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躲在后山发呆。 想她的爸爸妈妈,想她的朋友,想她穿越前的大学生活,想她读过的书。 最开始她无聊得简直要疯掉,渐渐的,她思考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意义,思考一些注定无解的哲学问题,花一整天观察一朵花的由合拢到盛开,独自到后山游荡——很小心地避开砍柴的人,或者放空大脑什么也不想。 等她长大了,就自告奋勇地干农活,作为长姐照顾姑妈接连生下的五个弟弟妹妹,以每天早起为由得到了牛棚改建的单独的小房间。一天中她几乎只有睡觉时间才会在姑妈家,别的时候都在山上,只是为了避开村里的人。 木萧萧和这个村子格格不入。 有时候她走在村子的田埂上,放眼去看那些劳作的贫苦人民,惊恐地发现他们的脸上毫无神采,就像动漫里的背景人物,一个圆两条线组成的面孔,连出场被炮灰的资格都没有。 其实木萧萧完全可以离开,去别的地方。她可以不吃不喝不睡,无论是速度还是力气都强过十几个成年人捆一块儿,以前跟姑妈姑父赶集的时候得知往县城大概怎么走。没有离开的大部分原因是这个家要靠她支撑,毕竟在她刚穿越的几年里她还很弱小,姑妈愿意给她栖身之所,她对此心怀感激。 但今天她必须要走,她十一岁快十二了,长得好能干活,昨晚她听见姑妈和姑父讨论给她找个婆家,聘礼最高的足够他们一家搬进县城。 木萧萧很难说心里是个什么感受,没她想象的难过和仇恨。 是,七年来至少有五年她勤勤恳恳为他们做活。然而她干活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和远离村人,外人看得辛苦,花的力气也就那么大,在她看来是小事。她和姑妈一家没什么交流,既不同吃也不同住,她的对外形象一直是寡言少语,也没有所谓的情感上的交流。 人们总说养条狗养几年也有感情,木萧萧觉得照顾姑妈家不如养一天狗。不是说姑妈丧绝人性,而是在人们的眼里女儿总要嫁出去的,出嫁前就应该为娘家做牛做马,所以她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婚姻大事由父母做主,她没有父母,就得姑妈管着。 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谁也不会为别人理所当然的牺牲感动——他们根本不觉得这是牺牲。 再说谁会为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人难过呢?反正木萧萧不会。这个身体是姑妈的侄女没错,可她又不是。她在现代活得好好的,要是穿越前有选择的权利她绝不是选择同意的那一个,要她负起原身的责任,就像要求受害者为伤害事件负责一样滑稽。 从穿越的那一天起,姑妈就不再是一个身份,而是一个称呼。 她也不恨他们。仇恨源于爱和伤害,姑妈家又傻又弱,她没鄙视的意思,事实就是如此,她不爱他们,他们伤害不了她。 这七年来她一直不肯融入村子,她凭什么要融入?又不是非那么做不可。木萧萧也不是特别硬气的人,她就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儿。 她没办法改变时代,可她绝不肯被时代改变。 今天她就要离开。 太阳升起来了。 这个过程极其缓慢和细微,你难以想象要有多么精妙的控制才能把磅礴的气势和细腻的过渡合为一体。霞光呈现放射状,天边的云翻滚不定,瑰丽混合纯白,纯白后漆黑一片,地下的山脉霓虹与墨色相间,看得见一丝青翠,天空却是蔚蓝的,蔚蓝的上方又有透明的金边。 它是如此的浩浩荡荡,又是如此的悄无声息。像某个默不作声的真理,某首写尽传奇的诗,只讲给有的人听。 木萧萧注视着太阳远离山脉,满心欢喜。她觉得平静极了,好像多年来的忍受和煎熬忽然有了一个突破口。她心想考虑那么多太蠢了,想走就走啊,天下之大,以她之能,哪里去不得? 她闭上双眼。 冥冥中某种威能降下。 木萧萧徜徉在空茫的海里,周围有光或者没有光,有声音或者没有声音,有色彩或者没有色彩,有时间或者没有时间,单调或者复杂,抽象或者具体,庞大或者渺小,朦胧或者清晰。它依托于物质,或者只存在于意识里。 她往前走。不,也许不是往前走,这里没有重力的中心,也就没有方向。没有参照物的情况下,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移动。 但她还是走了几步,于是对面也有一个人向她走来。 她停住了。另一个人也止步。 那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浑身无一处不美丽——她的面孔让人看不清晰,但那种美是一种仪态和感受,那种美类似日出。 “你……”木萧萧说,“你……”她说不下去。 “这是件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吗?你感觉得到。”小女孩说,“我当然是你。” “我感觉得到……长年累月的离群索居会造成心理问题,我原本以为我心理承受能力很强的,原来只是我没有发现……不知不觉里我已经精分到这个地步了吗……”木萧萧喃喃自语。 “你不接受吗?”小女孩眨眨眼,“明明很带感嘛。” “接受啊,干嘛不接受。你看起来狂霸酷炫叼炸天,又不像是杀人狂……你不杀人吧?” “你不杀人吧?”小女孩反问。 “别扯了,我肯定不杀人啊!我连鸡都没杀过。” “那我也不杀人,但是我杀过鸡。” “杀鸡的第二人格是什么鬼啊。你会什么?”木萧萧兴致勃勃,“就我了解的第二人格都很牛逼,我觉得你也很牛逼。” “你了解什么啊那些电影情节,”小女孩说,撇撇嘴,活灵活现地演绎出得意洋洋的不屑来,“我无所不能。” 这句话的尽头仿佛洪荒宇宙。 木萧萧说:“哦。那你就叫江滚滚吧。” ... 55.第55章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56.第56章 作者在火车上,更换时间移到中午。 我差点被这个错觉吓哭了。 想象一下,一个老妖怪哭起来真是一点都不萌,我还是憋住了。再说钱铮还看着呢……好吧钱铮不在,她就是回来给我吐个槽顺便传个消息,然后又借着魂体惊人的速度跑远。我坐在换鞋的软凳上,因为凳子太矮膝盖拱起,自我感觉形象神似街边坐个小凳卖棉袜和手工鞋垫的空巢老人。 虽然口头上老是戏称天道“爸爸”,但这就跟叫美帝爸爸一个意思,半是调侃半是嘲讽,可没真把它当爸。先不说它根本不是人,最重要的是它和我根本不是一个维度啊。 天道和我们的关系,类似于编剧和剧本之间的关系。 把创造者称为父亲没什么错,可要是有一天,你能切实体会到你的一生都由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操纵和安排的感受……诚实地讲,如果你真的体会到命运的存在,你一次次回首从平凡到超脱所经历的艰难险阻,那些看似稳操胜算实则险象环生,时时刻刻枕戈待旦的血和汗水,越是努力和奔波,越是上下求索,越能体会到某种不可企及—— 像一个旅人在沙漠中长途跋涉,他走啊走,走啊走,从沙子山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走过千沟万壑,又从另一座沙子山的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他全力去走,并且日复一日地更勤勉一点,更勤勉一点,终于有一天他倒下了,再也没有爬起来过。 他跨越了一整个沙漠,时刻以意志和倦怠作斗争,克服干燥和烈日,忍耐油分和水分一同蒸发的煎熬。 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上说他都赢了。 但他偏偏没有找到绿洲。 他什么都不缺,他只是缺了一点机缘,缺了一点运气,只是他缺的东西反而是最重要的。恰如你历尽千辛万苦,依然要依赖于那一丝看不见摸不着的运道,才能在千千万万同你一般苦苦追寻的人中脱颖而出,达成你的目标。 这道理在哪里都适用。修真如此,人生如此,天道掌控一切。 所以依照我的经历,我是对天道没什么好感,只不过敢怒不敢言。 可是我的意志如此不坚定吗?这不像是我,我固执得像一粒铜豌豆,这辈子活得筋疲力尽咬牙切齿作恶多端,可是从来不肯违心。我不停止生命,就不会停止去恨和去爱,即使我的爱和恨都只剩下一点点;我受过伤,但每一次伤到气息奄奄时我都不曾后悔。这不像是我,它稍微释放了一点善意,还是不确定到底安不安好心的“善意”,我就丢盔弃甲地认为它母亲一样温柔宽广。 仿佛是个傻逼。 我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天道又隐没了,自苍穹注视着我。 傍晚了。云铸天光,黑夜破开太阳,余辉锻了群山纸碎的边沿,点着了松树枝丫。 星泉柳絮一般徜徉,雪粒光降天上。 无论地上如何,人们是求道修仙也好发展科技也好,现代有雾霾,另一个世界有天然看不见天的险境,除此以外,这两个世界的天空都是一样的。因为过于辽阔和庞大,印在我们眼中的空间更像是平面,距离被模糊了,万丈金光扫射而来,在空气中扭曲、震荡、坍塌,绞着云雾,颜色有时深有时浅,常常能形成童话的天象。 我能在草原上躺着看上好久的天,怎么也看不厌烦。 那些宁静的风和细腻的草地,变化无穷的云和广阔的天际,充沛的灵气散布在这片土地上,对我来说唯一的作用就是令我感到更为神清气爽。安宁的气息会包围我,无垠的边际中只有我一个生灵,孤独侵袭了我,于是我不再是人也不再是修士,好像也就是草原上的一阵风、一根草、一缕云。 所有深藏在心里的审视和批判都酣然入眠,我能感受到自己紧绷的精神渐渐地、以一种微不可查的速度放松下来,而后慢慢的,我感到劳累和疲困。 我曾经也觉得孤独很可悲。 但独处的时光多么美好啊,远离世事和喧嚣,我和自己的距离是如此之近。我悲不自胜,又欣喜若狂;我的心在被焚烧,苦楚无处言说,我的心又下着雨,盈满了快乐。 我闭上眼,慢慢感到劳累和疲困。 这时候门被有节奏地敲响了。 我梦游似的打开了门,新邻居一只手托着一个小盒子,向我微笑:“你好。” “你好。”我梦呓道。 “搬来好几天了,一直在处理搬家的事,不好意思,今天才来拜访。我是你的新邻居,陈玠,耳东陈,美玉玠——一点薄礼,请收下。” 他穿着居家的白色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托礼物的手上绕着佛珠,眼神清正,黑白分明。我盯着他,又去看他手里系了一个愚蠢的蝴蝶结的长盒子,一言不发。 气氛忽然奇怪了起来,但他微微笑着,浑然不觉的样子,抬着手坚持等待。 “桑如英。桑葚桑,美如英的如英。”我说。 我一如既往地败下阵来,接过了礼物,紧紧握着。 “那我不打扰了。”陈玠说。他退后一步,很用心地看了我一眼,眼神平和而悲悯,唇角带着让人如浴春风的笑意。 这笑容里的神秘让我不寒而栗,又激起了我的好奇。 我没等他走就迫不及待地锁上了门,撕开纸质外包装,打开盒子,然后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厚实的藏蓝色布袋,用手捏一捏,布袋里还有一个硬邦邦的盒子。 袋子很旧了,还有些脏,但我一上手就知道是最顶尖的绣娘绣出的纹路,抚摸上去几乎一点也感觉不出绣线。有一些地方绣线已经断了,我只认出一句残破的梵文佛经,译文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里面……装着什么? 我感觉不出来,我想猜,又忐忑万一猜错了,徒生怅惘。 天黑了许久了。 这个时间点钱铮要是没回来,那就一整晚都不会再回来。 我拿出布袋中的盒子。这是一个抽屉式的纸盒,白色无花纹,大小和长度都隐隐和我记忆中的某样东西重合,那样东西伴随我在修真界度过了几乎一整个人生,就如同我的一部分。 推开盒子……里面是一把刀。 果然是我的刀。我惯用的那一把,依照我所知的古罗马行刑刀为蓝本锻造而成,略微做出改动。尖锐的头,细窄的刀身,布满锯齿的刀锋边缘,刀面在锻造时形成的流水斑痕,纺锤状的把手。 这把刀无鞘,生来就是为了杀戮和折磨,不臣服于任何束缚;这把刀呈现出纯粹的银白色,在黑暗中无比醒目,但在白昼时不反射哪怕一丁点光。他是个瞎子聋子哑巴,他又无时无刻不在看听说;他是坚定的执行者和驯良的服从者,他又桀骜不逊,绝不肯低头。 我用他杀死了我的前主人,我用他杀死了我自己。他是我的爱和恨,我的痛苦、我的挣扎、我的流离、我的放浪。我曾经舍弃他,现在他回到我的身边,仿佛一个注定的宿命,宿命说我根本没有办法舍弃他,终我一生也摆脱不了他对我的影响,就像异乡人摆脱不了乡音。 我其实也不想摆脱。这很可笑,我怎么可能摆脱我自己呢?这是件蠢事。可我不明白,我参悟不了。我握着这把刀,仿佛握住了我的一生,充斥着狂乱,冷静,死亡。 我甚至来不及吃惊这把被我扔进无尽之海的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早已隐约有这样的预感,两个世界本就不泾渭分明,如今这层本该牢不可破的壁垒越来越薄,像古时候纸糊的纱窗,透出另一边稀疏的剪影。 可是真好啊。 那把斩骨刀和古罗马行刑刀在我心里代表了两种美学巅峰,我不能同时拥有,但至少要拥有一种。 我应该傻在原地瑟瑟发抖,惊惧于那张无形的大网。我遇到的人和我得到的东西都在它的安排之下,而我逃脱不得,挣扎不能,因为本质上说一切都由我自己抉择,只不过这网上每一根丝线都缠系了无数节点,每一个选择和变化都只通向同一个结局。 但我并不感到害怕和恐惧。一方面来说,最差的结局也不过是一死了之;另一方面来说,天道还看着我。 它是……那么的,那么的温暖。 和另一个世界时完全不一样。 我忽然想起来,穿越前的我一直受尽了宠爱,从小到大我都是要什么有什么。 假如我要花,第二天满院的花会盛开;假如我要雪,这座南方的城市就会下雪;假如我许愿,我想要的都会实现。我走在马路上鲜少遇见红灯,我抬手就能招到出租车,我吃到的水果永远鲜甜,我从来没有买到过次品。我甚至还讨人喜欢,明明我的脾气算不上好,可但凡我需要,总有人为我慷慨解囊,赴汤蹈火。 真有意思,和在另一个世界时正正相反。第一章 57.第57章 防盗。上一章大概一点换。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 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58.第 58 章 三个租客都没有回来,房子里安静空旷,楼下有人唱着歌大笑,笑声里夹杂婴孩的啼哭、女人的催眠曲,汪汪吵闹的狗被主人训斥了,压低成呜咽。我闻到烧烤的香气,辣椒和孜然的味道缭缭升起,还有啤酒的麦香。华灯初上,远处的窗户印出黑色的人影。 这是我喜爱的热闹。 不,这是我需要的热闹。我需要它,起码从心理上需要它,就像树木扎根于土壤,就像河流流淌在河床,就像碎石散落于山丘,我需要人间的烟火、尘世的嘈杂,因为它们都是我曾经拥有的,好比水和空气。 我也不是不珍惜它们,可后来就是没有了,像女人的美貌注定折损在时光里。 ……不知为什么这个比喻让我联想到自己不会变老,心情变好了很多。 我锁上门,打开台灯,仔细查看手上牛奶箱大小的木盒。 好像是个老式的首饰盒,尽管对于首饰盒来说它朴素得过分。简简单单的四方结构,没有装饰,没有雕花,没有上漆或者只上了一层清漆,显露出原本的微红的黄橙色,木纹浅淡。侧面触摸时几乎摸不出上下开合的缝隙,正面是铜制的古式搭扣锁,看上去古旧,但很干净。 我打开木盒,第一层放着满满的线香,茉莉味,大概是奶奶身上香气的来源。第二层是一些首饰,多是银制的,造型繁复,闪闪发光,许多都华丽到了浮夸的地步,非绝色美人压制不住。我从来没见奶奶戴过,也许是奶奶年轻时所用,虽然感觉这些首饰和她一点儿也不搭,可谁知道她年轻时是什么样子呢? 我预感到第三层放的东西会有意思得多,因为第三层是暗格。藏得很严实,如果不是我在类似的古代生活了多年,一定看不出来。 但我没有接着往下看。 时间不早了。 我关上木盒,临走前遗憾了一下收拾好的床铺只能明晚躺上去了。 今天天气很好,虽然没有繁星,却有月亮。 满月。 如璧无瑕,如水清辉。 普通人感受不到,我走在路上,却能体会出灵气渐渐变得比平日更为充盈。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更多,那是一些游魂和道行不高的小妖怪,借着满月的夜晚混迹于人群中行走。他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脚下的影子却光怪陆离,庞大而扭曲,像张着嘴的怪物,或是长着动物的头和尾巴。 一只毛色金黄的狐狸冲我甜蜜地微笑,我瞪他一眼,把他吓跑了。 穿过校园,再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就能到宿舍区。街道两边全是小吃、饰品屋和杂牌服装店,年轻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我从他们中间走过,并没有感受到传说中的“仿佛自己也年轻起来”,只觉得自己和他们有些不协调。 虽然我喜欢人群,却也不太乐意靠得太近。 而且我和那些连影子都藏不好的鬼怪们在一起搞不好都要比和普通人在一起协调。 上楼时宿管阿姨正戴着耳机玩手机,我跟着住在里面的学生往里走。这个学校的放假时间比我的学校晚,宿舍里的人很多,女孩儿们一身睡衣敷着面膜走来走去,回廊式的寝室结构,和我住的寝室画风很不相同。 我停在一扇门前,敲了敲门。 里面稀里哗啦一阵响,然后有人一边嚷嚷“来啦等等”一遍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来,打开了门。露脸的的是个,呃,看不出长相的妹子,她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黑泥面膜,只能辨认出她有一个小巧的耳垂,短发被发箍往后压,跟炸开了似的,发质挺硬。 她扫了我一眼,轻车熟路地让开位置,又啪嗒啪嗒跑回自己的座上,丢下一句,“她睡着呢,你自己叫去。” 嘿哟,这对陌生人找过来习以为常的样子,里面的妹子人脉还挺广呵。 不过也是,人脉不广,怎么能用这样的招数让奶奶早亡? 很好认,只有一张床上有人。我过去一瞧,小姑娘正睡着,怀里抱着粉色的垂耳兔布偶,面颊丰润,嘴唇微翘,睡颜天真无邪。 开门的妹子已经戴着耳机看起了电视剧,我端详了睡着的女孩儿一会儿,在她耳边打了个只有她能听见的响指。 她像只被沸水烫着的蚱蜢或者跳蚤一样地弹跳起来,脑袋磕到了屋顶,还在掉下来的途中折了腿,五官扭曲成怪异的恶相——同时发出了简直突破人类声带极限的尖叫——但声音还没有冲出喉咙,又被我硬生生塞了回去。我估计感觉会像是被一块脑袋那么大的泥巴噎住,因为她的脸涨得血红,血管发紫鼓出,汗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啧,真丑。 她还在神经质地发抖,浑身抽搐,想咳又咳不了,干呕着,但又什么也呕不出来。要是把她的表现录下来没准儿还能获得大批人围观膜拜,弹幕会刷什么我都能猜到,什么“前方高能”“世界欠你十个奥斯卡”“演员太拼了”之类的。 她这幅狼狈的样子让我心情轻快了很多,我站在床边,眼看着她逐渐平复下来,从床头的抽纸里扯出大把纸巾,因为手抖得太厉害,扯了几次才捏住纸巾,抖抖索索地胡乱抹脸,惊魂不定地盯着我。 “你……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她把脏了的纸攥在手心,嘶哑着问。 “不先说谢谢?那一声真的叫出来,你的嗓子就保不住了。”我说,选择性遗忘她的惨叫正是由我造成的,“你为什么这么害怕?” 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简单的小戏法会让人在梦中体验一些不太美妙的经历,其严苛程度和被施法人本人的心智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使出这一招,小女孩儿只会梦见自己曾经的挨打经历加强版,单打变成四世混打。 而要我以亲身体味做个评价的话,我得说,那可真是地狱般的酸爽。 她没答话,但死死用牙齿绞住颤抖的嘴唇和抽搐的唇角,绞得沁出了血珠;我看见她的瞳孔随着我的问题缓慢膨胀,从极小变得极大,像针尖变成了一角钱的硬币。她的瞳仁是琥珀一样的棕色,白织灯下仿佛波光粼粼,这一幕居然很美……如果不是这时候她脸上的绒毛和头发根根竖起,整个脑袋好像变了形,拍一个电影长镜头毫无压力。 我就笑起来。 没什么可乐的,我就是忽然有些想笑。 “你叫什么?”我又忽然不笑了。 “谢谢。”她乖顺地顺着我的话,“我……” “算了,你叫什么不重要。”我兴致缺缺地打断她,“你为什么要诅咒我奶奶?” 她整个人都定住了,半晌,问我:“你说她是你奶奶?” “是啊,我住她家隔壁,经常去蹭饭吃。” “……这样啊。”她垂下眼,倏而又抬起来,“你来做什么?折磨我吗?” “那可不算折磨,一个好玩一点的叫醒方式而已。”我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诅咒我的奶奶?” “因为她的三个儿子都是孝子,世所罕见的大孝子。如果她死了,他们一定会亲自处理丧事,痛哭流涕,悲痛欲绝。”她脸上绽放了一个带着血腥气的笑——我是指她嘴唇上血迹斑斑的齿印,“我太期待了,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 “哦。”我说,“自嗨啊,会玩。” 她冷笑起来,“你懂什么?” 那张年轻的脸上全是愤懑,因为觉得自己被辜负、被亏欠。我太懂了,我是个普通人,从来不豁达开朗更不理智聪明,所以我完全理解这种情绪。那么多次那么多年,我被外界伤害,心脏被剖出来,又放回血肉模糊的胸膛里,最初也曾觉得自己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确实,我们确实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是不太懂。”我沉吟着说,“听起来你和奶奶没什么仇啊,你是和她儿子有仇。你修炼不到家,诅咒不了三个气运强盛的男人,就诅咒他们的长辈,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再躲这儿意.淫他们的感受。明摆着是迁怒和自嗨啊,奶奶死得太冤了。” 我万分不解:“臭不要脸就算了,又不少你一个,可你说你为臭不要脸骄傲个什么劲儿?” 她的脸唰得白了,白得像日本的艺伎妆。 “你……你强词夺理,”她说,“我……” 我盯着她,她在我的目光下呐呐不语,抿着唇,突然落下泪来。一开始还只是流几滴眼泪,到后面越哭越是委屈,越哭越是难过,最后完全是嚎啕大哭,跟个小孩子似的,嚎得撕心裂肺,连咳带喘。 我叹了口气,“真没意思。有胆子杀人,没胆子不后悔,这就不好玩了嘛。” 少女,反派不是谁都能做的啊,没有混乱的三观就算了,也没有钢铁一样一样的意志,杀了人还要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你打心眼里认为这么做是不对的,那就很无聊了好么?出于冲动的犯罪是非常、非常卑下的,因为连你自己都不认同自己。 “什,嗝,什么?”她没听清。 59.第 59 章 我差点被这个错觉吓哭了。 想象一下,一个老妖怪哭起来真是一点都不萌,我还是憋住了。再说钱铮还看着呢……好吧钱铮不在,她就是回来给我吐个槽顺便传个消息,然后又借着魂体惊人的速度跑远。我坐在换鞋的软凳上,因为凳子太矮膝盖拱起,自我感觉形象神似街边坐个小凳卖棉袜和手工鞋垫的空巢老人。 虽然口头上老是戏称天道“爸爸”,但这就跟叫美帝爸爸一个意思,半是调侃半是嘲讽,可没真把它当爸。先不说它根本不是人,最重要的是它和我根本不是一个维度啊。 天道和我们的关系,类似于编剧和剧本之间的关系。 把创造者称为父亲没什么错,可要是有一天,你能切实体会到你的一生都由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操纵和安排的感受……诚实地讲,如果你真的体会到命运的存在,你一次次回首从平凡到超脱所经历的艰难险阻,那些看似稳操胜算实则险象环生,时时刻刻枕戈待旦的血和汗水,越是努力和奔波,越是上下求索,越能体会到某种不可企及—— 像一个旅人在沙漠中长途跋涉,他走啊走,走啊走,从沙子山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走过千沟万壑,又从另一座沙子山的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他全力去走,并且日复一日地更勤勉一点,更勤勉一点,终于有一天他倒下了,再也没有爬起来过。 他跨越了一整个沙漠,时刻以意志和倦怠作斗争,克服干燥和烈日,忍耐油分和水分一同蒸发的煎熬。 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上说他都赢了。 但他偏偏没有找到绿洲。 他什么都不缺,他只是缺了一点机缘,缺了一点运气,只是他缺的东西反而是最重要的。恰如你历尽千辛万苦,依然要依赖于那一丝看不见摸不着的运道,才能在千千万万同你一般苦苦追寻的人中脱颖而出,达成你的目标。 这道理在哪里都适用。修真如此,人生如此,天道掌控一切。 所以依照我的经历,我是对天道没什么好感,只不过敢怒不敢言。 可是我的意志如此不坚定吗?这不像是我,我固执得像一粒铜豌豆,这辈子活得筋疲力尽咬牙切齿作恶多端,可是从来不肯违心。我不停止生命,就不会停止去恨和去爱,即使我的爱和恨都只剩下一点点;我受过伤,但每一次伤到气息奄奄时我都不曾后悔。这不像是我,它稍微释放了一点善意,还是不确定到底安不安好心的“善意”,我就丢盔弃甲地认为它母亲一样温柔宽广。 仿佛是个傻逼。 我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天道又隐没了,自苍穹注视着我。 傍晚了。云铸天光,黑夜破开太阳,余辉锻了群山纸碎的边沿,点着了松树枝丫。 星泉柳絮一般徜徉,雪粒光降天上。 无论地上如何,人们是求道修仙也好发展科技也好,现代有雾霾,另一个世界有天然看不见天的险境,除此以外,这两个世界的天空都是一样的。因为过于辽阔和庞大,印在我们眼中的空间更像是平面,距离被模糊了,万丈金光扫射而来,在空气中扭曲、震荡、坍塌,绞着云雾,颜色有时深有时浅,常常能形成童话的天象。 我能在草原上躺着看上好久的天,怎么也看不厌烦。 那些宁静的风和细腻的草地,变化无穷的云和广阔的天际,充沛的灵气散布在这片土地上,对我来说唯一的作用就是令我感到更为神清气爽。安宁的气息会包围我,无垠的边际中只有我一个生灵,孤独侵袭了我,于是我不再是人也不再是修士,好像也就是草原上的一阵风、一根草、一缕云。 所有深藏在心里的审视和批判都酣然入眠,我能感受到自己紧绷的精神渐渐地、以一种微不可查的速度放松下来,而后慢慢的,我感到劳累和疲困。 我曾经也觉得孤独很可悲。 但独处的时光多么美好啊,远离世事和喧嚣,我和自己的距离是如此之近。我悲不自胜,又欣喜若狂;我的心在被焚烧,苦楚无处言说,我的心又下着雨,盈满了快乐。 我闭上眼,慢慢感到劳累和疲困。 这时候门被有节奏地敲响了。 我梦游似的打开了门,新邻居一只手托着一个小盒子,向我微笑:“你好。” “你好。”我梦呓道。 “搬来好几天了,一直在处理搬家的事,不好意思,今天才来拜访。我是你的新邻居,陈玠,耳东陈,美玉玠——一点薄礼,请收下。” 他穿着居家的白色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托礼物的手上绕着佛珠,眼神清正,黑白分明。我盯着他,又去看他手里系了一个愚蠢的蝴蝶结的长盒子,一言不发。 气氛忽然奇怪了起来,但他微微笑着,浑然不觉的样子,抬着手坚持等待。 “桑如英。桑葚桑,美如英的如英。”我说。 我一如既往地败下阵来,接过了礼物,紧紧握着。 “那我不打扰了。”陈玠说。他退后一步,很用心地看了我一眼,眼神平和而悲悯,唇角带着让人如浴春风的笑意。 这笑容里的神秘让我不寒而栗,又激起了我的好奇。 我没等他走就迫不及待地锁上了门,撕开纸质外包装,打开盒子,然后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厚实的藏蓝色布袋,用手捏一捏,布袋里还有一个硬邦邦的盒子。 袋子很旧了,还有些脏,但我一上手就知道是最顶尖的绣娘绣出的纹路,抚摸上去几乎一点也感觉不出绣线。有一些地方绣线已经断了,我只认出一句残破的梵文佛经,译文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里面……装着什么? 我感觉不出来,我想猜,又忐忑万一猜错了,徒生怅惘。 天黑了许久了。 这个时间点钱铮要是没回来,那就一整晚都不会再回来。 我拿出布袋中的盒子。这是一个抽屉式的纸盒,白色无花纹,大小和长度都隐隐和我记忆中的某样东西重合,那样东西伴随我在修真界度过了几乎一整个人生,就如同我的一部分。 推开盒子……里面是一把刀。 果然是我的刀。我惯用的那一把,依照我所知的古罗马行刑刀为蓝本锻造而成,略微做出改动。尖锐的头,细窄的刀身,布满锯齿的刀锋边缘,刀面在锻造时形成的流水斑痕,纺锤状的把手。 这把刀无鞘,生来就是为了杀戮和折磨,不臣服于任何束缚;这把刀呈现出纯粹的银白色,在黑暗中无比醒目,但在白昼时不反射哪怕一丁点光。他是个瞎子聋子哑巴,他又无时无刻不在看听说;他是坚定的执行者和驯良的服从者,他又桀骜不逊,绝不肯低头。 我用他杀死了我的前主人,我用他杀死了我自己。他是我的爱和恨,我的痛苦、我的挣扎、我的流离、我的放浪。我曾经舍弃他,现在他回到我的身边,仿佛一个注定的宿命,宿命说我根本没有办法舍弃他,终我一生也摆脱不了他对我的影响,就像异乡人摆脱不了乡音。 我其实也不想摆脱。这很可笑,我怎么可能摆脱我自己呢?这是件蠢事。可我不明白,我参悟不了。我握着这把刀,仿佛握住了我的一生,充斥着狂乱,冷静,死亡。 我甚至来不及吃惊这把被我扔进无尽之海的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早已隐约有这样的预感,两个世界本就不泾渭分明,如今这层本该牢不可破的壁垒越来越薄,像古时候纸糊的纱窗,透出另一边稀疏的剪影。 可是真好啊。 那把斩骨刀和古罗马行刑刀在我心里代表了两种美学巅峰,我不能同时拥有,但至少要拥有一种。 我应该傻在原地瑟瑟发抖,惊惧于那张无形的大网。我遇到的人和我得到的东西都在它的安排之下,而我逃脱不得,挣扎不能,因为本质上说一切都由我自己抉择,只不过这网上每一根丝线都缠系了无数节点,每一个选择和变化都只通向同一个结局。 但我并不感到害怕和恐惧。一方面来说,最差的结局也不过是一死了之;另一方面来说,天道还看着我。 它是……那么的,那么的温暖。 和另一个世界时完全不一样。 我忽然想起来,穿越前的我一直受尽了宠爱,从小到大我都是要什么有什么。 假如我要花,第二天满院的花会盛开;假如我要雪,这座南方的城市就会下雪;假如我许愿,我想要的都会实现。我走在马路上鲜少遇见红灯,我抬手就能招到出租车,我吃到的水果永远鲜甜,我从来没有买到过次品。我甚至还讨人喜欢,明明我的脾气算不上好,可但凡我需要,总有人为我慷慨解囊,赴汤蹈火。 60.第 60 章 这把火烧得像是火龙盘旋其中,起码升起了五六米那么高。那些男人已经醒来了,被困在火焰牢笼里,发出无声的哀嚎,扭曲的面庞像是我们看他们时透过了一面隐形的哈哈镜。 其实有些搞笑……但显然旁观者都没有笑的心情。 我们很快上了车。 那三个女人乖觉地坐到车仓角落,我和她们事先说好的,我只负责把她们领出去,给她们一些路费,别的就不关我的事了。她们当然感激涕零,不会说话的拼命点头满口答应,会说话的好话说了一箩筐。 闻花还是坐副驾驶座,另三个人待在后面。 路上又贫瘠又安静,让人疑心这块贫瘠而贪婪的土地亟不可待地吸收任何一点经过它的营养,哪怕是一点无意义的噪音。我握着方向盘就是胡开一气,反正这地盘上恐怕也没人来找我的麻烦。 闻花端端正正坐在座位上,等我开了一会儿,忽然问我;“我知道那些男的都是人贩子,要不就是买了女人,可是那些女人都是怎么死的?” 那些女人是怎么死的——一个聪明的女孩儿不会问这个问题,她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那些女人会死。她问倒我了,因为我不确定怎么回答会比较合适。 我说:“嗯,她们是自杀的。人在特别激动的时候容易做蠢事,嗯,觉得生活没有着落未来没有希望什么的。” “……她们不该死的。”闻花自言自语一般说,“凭什么要她们死?” 我觉得情况有点不太妙,对着她说又不好说打又不能打的,就停下车,好言劝她:“好了好了,你有点太激动了,花儿,不如你坐到后面去,换别人坐这里。” 闻花把头转向我,右手抠着安全带边,小声说:“她们好可怜。还有很多小孩子也死了,有的才两三岁呢。”眼里又含了一泡泪。 “好了,花儿,下车吧。”我说,微微带了点冷意。 善良在一个年轻女孩子身上是种不值一提的美德,因为过于泛滥和时常被滥用,有时候会显得令人厌烦。我还不至于为这几句话对她生气,但是年轻人是很会得寸进尺的,陷入个人情绪后不顾及任何场合,他们经常会执意去要一个答案,而这个答案通常不会令他们满意。 她把人贩子和被抓走的在这个村落已经生活了许久的女人们分成了两个阵营,一黑一白一善一恶。事实上这种划分根本就不合理,极端的对立是演给孩子和疾世愤俗的人看的,这两者都有相同的特点:不合时宜的天真、绝对自我的思想,以及过甚的敏感。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确实死去的人中也有不少完全无辜的,但更多的女人渐渐被村落同化,选择了为虎作伥,甚至于她们会为了融入一个有着崭新规则的集体做出更大的努力……这体现在后来者的受苦受难,而闻花的逻辑是那么简单和分明,解决不了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我也并不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这趟旅途就是给晶晶的“惊喜”。坦白来说,我在杀人的时候并没有想得太多,不过是一刀的事情,顺手而已。 被车子停下而惊动的徐晶晶和仰令、王黎小跑过来,徐晶晶看见闻花要哭不哭的样子,一叠声地安慰她:“怎么了?花儿,又怎么了啊?不哭不哭,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开心啊。” 我说:“让花儿坐到后面去吧,我这里还要开车,照顾不了。” 闻花带着哭腔说:“我……我就是难过,那个、那个村子里死了好多人啊,这样不好。” “哎哟我说你哭啥呢,一群人贩子死了你都要哭一下,你咋不上天呢。”仰令说,“感情人救你白救了是吧?还不如救一条狗出来,狗看见人还会摇尾巴。” 闻花抬起头,打着嗝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那些女人为什么也要死!她们又没、没、没有什么错!” 王黎插嘴:“算了,死都死了还说什么啊。来换个位置,闻花坐后面来,我们赶紧先走。” “我不——”闻花话说到一半,被我一掌拍在后颈上,昏了过去。 仰令惊呼:“你还会这招!帅!” 我把她交给距离最近的王黎,王黎扶起她时手臂擦过我的手指,不动声色地僵了一下,飞快抱着闻花回了后车仓。 接下来的路全是狂飙,远离收费站、避开摄像头,走的全是乡野小道。后面的车仓没有再传出任何声音,所有人都缄口不言,默默沉思着,也不知道思考的东西关乎什么国际专利关乎几个亿。 五个人中有四个人来自同一个城市,到达时才下午三点,闻花还晕着,我把她们三个放到了一家快餐店门口,然后开车送徐晶晶回家。她要取的文件和一些首饰都在那个汉子的包里,我把所有她的东西都给她,然后拎着包准备离开。 徐晶晶一直没有说话,等我都要走了才急忙出声:“英英?” “嗯?” “你……”她说,“我……” 我停下来等她说完。 “我下学期应该不会回寝室了。”她轻声说,“出了点变故,我要提前去读书,最近一直在加班加点处理临走的事情……原来我是想我们四个人一起聚一聚或者出去玩的,但是李衿的电话老是占线联系不上,水杏又没空来……” 那种我熟悉的、柔软的眼神又回到了她的脸上。我没有说话,等她说完。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她说。 我还是没说话。 她仓促地扯了扯唇角,半笑不笑的样子。可能是她自己也觉得笑得很丑,干脆放弃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表情,只好没什么表情地绷着脸:“再见。” 我说:“再见。” 这辆车被我随便扔在路上,可能几周后会被拖车拉走或者发生点儿别的什么。我自己瞬移回了家。钱铮不在,房间里空无一人,打开的电视上放着一部血肉横飞的电影,背景音是枪击扫射。这是我自己家,可是忽然间我就觉得有点不自在和拘谨,好像我学生时代闯入了一个陌生的教室,周围是我见过的摆设和见过的人,然而就是陌生。 我打开奶奶给我的盒子,拿出一炷香点燃。茉莉味儿弥漫开了,我又在原地坐了一会儿,起身去厨房洗我的刀。他没有染上血,光洁而美丽,透出死亡的妖异。 执念是个害人很深的玩意儿。 修士们十个里有七个在心劫前功亏一篑,这七个里又有半数往上都栽在执念上。执念的本身是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东西曾伤你至深或者你苦求不到。 我还没有和哪个修士交情深到他会和我坦诚他的执念,而我自己呢,对执念认识得太透彻。我太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困住了,就像是戴着锁链跳舞,到最后这锁链已经长进了血肉里,要剥离它未尝不可,只是没有必要。 如果去除了这锁链,就是全盘否认了我自身。 人生有几个三千年?正常情况下只有三十分之一个,有的人会多一点有的人会少一点,总归不会超出这个范畴。有时候回顾这漫长的一生,我未必不会觉得自己做了很多蠢事,犯了很多的错。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设想“假如我能重生”,回到过去后就是改变自己改变人生追求更高更好,既然穿越这事情都发生了,我也想过重生这回事。 如果我重生我会做什么呢?我还会戴上这些锁链吗?我能不能逃开某些致使我成为今天的我的事情?我能不能躲避一些人和救一些人?我能不能提前结识一些人?我能不能就找个地方老实窝着一辈子筑基期到老死? 这问题太难了,比任何我思考过的一个都要难,这个问题让我喘不过气来,让我感到晕眩和窒息。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假如每想一次我就往无尽海扔一颗石子,那无尽海还能不能存在值得深思。我想着重生这回事儿,用上我这一生最审慎的心态,奇怪的是我想的时候总是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我早已经有了答案,但是我一直不愿意去多想一步。 重生对我来说没有必要。 是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我不会逃避什么,我也不会改变什么,事情大可以按照原本发生过的那样再来一遍,我可以接受,我甚至乐于接受—— 这就是我的人生。它不太好,它绝对不太好,我用“不太好”这个词来形容实在是过分委婉了,就像形容太空时说太空比蚂蚁大上很多。但我也不愿意再用上别的词,因为这就是我的人生,我是说,我承认它,我接受它,我其实觉得,至少偶尔也会觉得它没有那么差。 我甚至可以心平气和地怀念所有的疼痛。我仍然愿意遇见所有我遇见的人,受我受过的伤,一遍一遍去爱,一遍一遍绝望。 我觉得这样真是傻透了,所以其实我有时候会羞于去想,但是,是的,但是我真的,真的爱我的人生。 一切都糟透了,可是一切又都那么完美。 真的,我不后悔。我不后悔而且我也不能后悔。 我经常诅咒我的人生,我觉得我活得太艰难和残酷了,我总是很想马上去死。我那么渴求死亡带我离开,可是终归我活下来了,无论如何,我活下来之后,还活得很不错。 我不可以否认它。这世界上只有我不可以否认它。 61.第 61 章 还是大概一点多换~~~然后后天大概就可以稳定下来了吧!【大概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我应该早点去死。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62.第 62 章 顺着新邻居带来的这条线索追查可能会有意外收获,最不济也能摸索出一点眉目。可惜我不是智力谋略型的,技能点全部点在武力上,能砍能打能杀,唯独动不起脑筋。 每到这时候我就格外怀念我认识的聪明人,尤其是满口歪理邪道偏偏能诡辩得让我心服口服的臣子,对,就是那个儒修门派里专门跑来辅佐我的修士,他自称永常。那家伙不仅老谋深算还脑洞清奇,陪我玩治国游戏很有耐心,我作再大的死他都会想办法给我圆回来……当年修长城的大暴动到底是怎么压下来(关键后来还给我修好了)一直是个谜。 不过我治国都要气笑了。在那个被修真者干预而风调雨顺无严重自然灾害的世界,所有人都懒得要死,跟印度人似的,仗着资源懒散度日,也没有什么奋起努力的传统。我考虑到这个类似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服确实没什么平民百姓发挥的余地,决定推行科考。 神奇的一点是在没有科考制的情况下各国的私塾发展得欣欣向荣,体系成熟,学费便宜,许多人都会去学几年,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到了随便从田里叫个老农都认识几个字的地步。 永常说这是因为许多修士会在游历中收徒,资质缘分不说,强求不来,但除非资质缘分逆天,否则不识字的是不收的;民间有时也会有人偶然得到残缺的秘籍,要读懂也必须识字。 ……真是个和修真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啊。虽然多数人都得不到机会,但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的概念和憧憬。 我推行科考,老牌世家对此不发表意见。来考的人没几个,水平高的更是寥寥无几,永常这才和我科普说有才的大多寻求仙缘去了,才华次一点的去私塾找点事做的同时著书立传写写小说,最次的不是回家种田就是回家吃老本。朝廷上的臣子不是世家就是世家拥趸,而世家都是修士门派扶持起来的,天然地忽视凡人。 ……全世界都在修仙,这个社会怎么发展得起来。你告诉我这个世界怎么发展得起来。 所以后来我索性放开了折腾。 我算是看透了——这个世界超脱和世俗的天平长时间向一面倾斜,在某种制约下艰难地维持在摇摇欲坠的临界点。在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和修士们只着眼己身的态度下,世界像一棵得不到养分的树一样透支根部的营养,枝繁叶茂的假象下,树心正慢慢腐朽。 这种匪夷所思的存在于大部分群体中的落后已经保持了近万年。太荒唐了,这世界有秦始皇有蔡伦有祖冲之有牛顿有达尔文有爱迪生,可是他们都修仙去了,不为普通人做出任何贡献。 最顶尖的人才都被带走,将生命损耗在求道的路上,最大的回馈也不过让故国的百姓衣食无忧。他们名满天下(是的基本上有名的修士凡人也知道),研究出的思想的精华和瑰宝却遗失在漫漫长途中,终不为人所知。 它既坚强又脆弱,在彻底塌陷前和乐融融,很难前进,却也不会轻易倒退。可能它会这样继续存在又一个又几个万年,也可能它在一夜间倾覆。 在我离开前它有了些变化,不过这变化远远还不够。 世界危亡还轮不到我来操心,但不知道永常他们怎么样了。就我所知儒修全是臭牛逼脾气,心里骄傲得不得了,责任感重得和背锅侠英雄有的一拼,哪怕嘴上说的再冷酷心里看得再开,也觉得“世界不够好都是我的错”。我觉得他们早就看出来了,而且在积极想着办法……只是好像没什么用。 当然没用。社会大的变革通常只发生在灾祸面前,人都是逼出来的,那么懒是因为既然躺着就有吃的,多数人当然宁愿躺着。 修真门派像养猪一样养着凡人,就指着他们下崽儿随后在其中挑选徒弟。 不能多想,想多了心惊肉跳的。 我扔了盒子,随手把布袋搭在鞋柜上,又把我的刀塞进兜里。筑基期能用的法诀不多,最实用的当属袖里乾坤,我一般都是用在裤子前兜,出个门连包也不拎,或者意思意思拿个小包。 塞了刀我随手拿出手机,忽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天好像是徐晶晶给我打电话的日子。 她今天没有给我打,手机上没有未接来电。我翻了翻微信,她也没有留给我任何消息。她的最后一条朋友圈发表时间是昨天下午一点,内容是她把一个什么东西忘在寝室(这可太少见了),而且还是急用,只好打车去取。 我当机立断地给她打过去,但她的手机提示关机。 这下不妙了。 徐晶晶的手机设置了每到晚上十二点自动关机,现在离十二点还有大半个小时。这个强迫症重症患者从来不会让自己的手机电量低于一半,她急性胃溃疡住院衣服忘了拿还要打电话叫我带过去,都没忘记带着充电宝,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忙起来手机没电自动关机。 她一定出了什么事。 不过应该不是危及生命的事,那天我去她家里住死皮赖脸地睡到了她的床上,晚上抱着她,就是为了给她画个符。有了这道符,我就能找到她的位置,并且只要瞄准她的没有导弹以及攻击力往上的武器,哪怕陨石天降都破不了防。 为了这道符我累得不得了,第二天起眼下青黑床萎靡不振,她还嘲笑我精气被小妖精吸走了……我就说你辣么美你说得对……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去看看的好。 快捷的现代设备是多么讨人喜欢啊,打车软件更可爱了,我完全可以在这个时间点叫来一辆专车送我去附近有夜班票的机场。我感应了一下她的位置,打开手机地图查询,发觉她正在一个地图标注没有路的大山上匀速移动,而且肌肉无力,处于药物导致的深度睡眠中。 ……我用脚皮鞋底都能猜出来她是被迷晕带走了,绑架、拐卖二选一,没别的答案。 收回前言,打车软件再可爱还是比不过法术便利灵活。 我在筑基期仅有的两个赶路技能,御剑和缩地成寸之间迟疑片刻,毅然选择把自己的修为提升到分神期,循着符印瞬移过去,掉进一个黑咕隆咚的车后运货仓里。 里面空气凝滞,不知道除了人还装过什么,一股咸菜、海鲜和脚丫子混合在一起的臭烘烘的味道。车子开得很颠簸,这条路狭窄不说还坑坑洼洼的,倒是树木毫不介意土地的贫瘠,长得漫山遍野。前面两人座只坐了司机一个人,闷头抽着烟开车。 徐晶晶被反绑着手脚扔在货仓一角。车里还有三四个年轻的女孩子,被一模一样的手法绑了扔在另一角。 我看了看,徐晶晶的衣服着装都是她平常的风格,连胸花都没有掉,精心护理的发型看上去还是凌乱得一丝不苟,除了手表和耳环戒指手链被收走了,四肢不正常地向后反折以外,她看上完全就是睡着了,还因为不端正的睡姿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 我想象了一下,要是徐晶晶在运输中途醒来,发现自己被绑了,不知道会被送到什么鬼地方,她八成会吓得哭出来。瞧着这司机连夜开车的架势,半路上应该不会停下来休息,那么算下来,她在到达终点之前凭借脑袋脱困的可能性近乎于零。 而且徐晶晶为人一贯天真,她虽然也知道各种犯罪事件,但那些都距离她太遥远,她提不起多少警惕之心。她看起来又精明又冷淡,左脸写着“别惹我”右脸写着“快滚开”,其实心里特别小公举,特别容易相信别人。 这怎么得了哦。这么天真以后怎么混金融界? 再者,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个假期嘛,假期就要有惊喜。 我打定主意不直接带走她,直接带走也圆不回来。哎呀这一定会是个过山车一样惊险刺激的假期,想想都觉得满怀期待。我给徐晶晶松开绳子,注入一道灵气,下一秒,她就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她在黑暗中茫然地睁大眼,坐起后环顾四周,稍过了一会才想起自己被迷晕,脸色一变,眼眶马上就红了。 “嘘,不要哭,晶晶。”我低声在她耳边说。 她像一只被猎网网住的兔子一样猛地弹跳了一下,在起势半途又醒悟过来,极力压抑住了。但她明显振奋起来,脸上掩饰不住开心地凑到我身边,也像我一样小声说:“英英?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这是哪儿?” “我不知道,但是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我说,“我看见你说要回寝室,刚好我在大学附近,就过来找你,走到半路突然脑袋一沉——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我和你差不多。”徐晶晶小声说,“我回去拿了东西,就是一份文件,原本是过几个月才会用到,结果教授让我明天就给他。我拿了文件,然后下楼,然后……”她停下了。 “然后什么?” “然后我遇见一个自称李衿她爸爸的人,他问我李衿在不在,我说李衿没住校,再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63.第 63 章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