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不认识玛丽苏?[穿书]》 1.第一章 夏日午后,炎热的大街上行人寥寥无几。[]风默穿着一身宽大的病号服,蹲在公车站牌边,仰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明晃晃的日光,衣袖下布满青紫的手紧紧抓着裤腿,用力得指节青白。 他身上除了病号服,一个装着身份证和钱的钱包外,什么都没有。在从那里逃跑的时候,他连病历表都忘了拿。 其实不拿也没有关系了。他早就知道自己会死,不停的治疗只是浪费时间罢了。 他没有更多的耐心和时间去耗在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简直就像在坐牢。甚至比坐牢还不如,起码真正的囚犯还有人探望。 早上的时候,他被公寓的房东锁在门外,积蓄已经全耗在医院,他没有能力再给自己找一个家。也不知道那到底算不算一个家。或许,他从来就没有。 “我就说他迟早交不起房租,一个还没成年的孤儿能干什么……你看他那样子就是活不长久的,要真死在这里,以后这房子谁还敢租啊!而且还不知道是不是传染病呢!……”房东太太显然不能接受他死在她的公寓里。 “风先生,很抱歉。这种情况我没有办法给您做心脏移植手术。鉴于您的经济状况……您知道,医院也是没有办法……”这是他的主治医师说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脸上满是怜悯。 风默想,那种表情挺奇怪的,和嘲讽一样奇怪。他从来不觉得他有什么值得别人可怜或者讽刺的东西。 这世上有太多他一直弄不懂的东西。他的心理医生说那都是人的本能,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经历过各种事,自然而然就会明白并且有所体会。可是风默从来都没认同过他的话。 或许应该说,即便书本上有无数完美深刻的阐述,他也只是像在看画,知道那是什么,但真正身处其中的感觉,他没有机会去了解,也无法去了解。 但是医院并没有错。(.无弹窗广告)房东太太也没有错。没有人有义务为他负起生命和生活的重担。 阳光炙烤着大地。汗水打湿了刘海,又沿着眼角往下滑,乍一看如同流泪。但是他从来没有哭过。 “你是不知道,这孩子古怪邪门得很,从来不和其他小孩玩,说实话我真怀疑这以后会不会养出个疯子来,他妈成天酗酒赌博,把他扔这给了点钱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这么个烂摊子给我收拾!这种孩子哪家愿意领养,要他笑不会笑,哭不会哭,说句话都欠奉,人家来领养本来都看中他了,结果带回家没几天又给送回来,说这孩子性格有缺陷,怕养不好!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收了这么个赔钱货!”这是他八岁时孤儿院的院长背对着他说的,那时候是大年初一,风默刚刚对她说完新年快乐,她转身就和别人聊了起他来。 ……他是很古怪。整整十三年都面无表情。人格障碍症。社交障碍综合症。从五岁起,只是这两样就成了他一生的魔障。 他一度以为自己是正常的。难道不是吗?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他只是不爱说话,没有表情,有什么好奇怪的?可是奇怪的是,那些人觉得他有病,却从来不告诉他,永远都是说他有缺陷,没人对他说“你病了,需要医治”。于是他以为自己是正常的,他身边的人不喜欢他,只是因为他的性格不讨喜。 直到十二岁,他离开了孤儿院。第一次被人骂成是神经病。第一次到哪里都成了不合群的“怪人”和“假清高”的代表。第一次知道他“有病”,知道他原来犯了六年的傻。只是一切都太迟了。正如医生说的:“你从潜意识里就不认为自己有病,就算是深度催眠治疗也没有办法改变。人格障碍患者确实很少见,却也不是完全没有。我的意见是不论怎样首先你要正视你的病情,医院给出的治疗方案生效的前提是你得有活下去的动力。风先生,我觉得如果你母亲能够参与到你的治疗过程中来,你的病情会好很多……” 医生说的是正确的。但那时候的他,根本不知道他妈妈在哪。 “那家伙总是不配合治疗,问什么都不说,半天才憋出来一句话,真以为本姑娘是来伺候他的啊。要不是为了完成照顾残障病人的实践报告,我才懒得管他!而且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来看他,李医生还说他是个孤儿。想想也是,这种人肯定没有朋友。跟机器人似的,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不是还活着……”这是照顾他的护士在和其他护士聊天时说的。风默记得那个护士长得很甜美,声音也很甜美,医院里其他人都说她善良得像个天使。 真让人失望。这世界没有他留恋的东西。 风默松开紧抓着裤子的手,放到膝盖上摊开,看着肿胀的手和指尖的深紫,感受着身上各处传来的疼痛,眼神茫然。 夏天的天气总是说变就变。之前还炎热难当,转瞬就乌云密布了。暴雨很快倾盆而下,整个世界都笼罩在雨幕里,显得朦胧而空洞。 旁边一个身穿校服的女生正握着手机哈哈大笑着讲电话,笑声动听又充满活力。那是每一个正常的高中生应该拥有的张扬。 风默使劲摇了摇头,试图让发昏的头脑清醒一些。他不能倒在这里,晕倒的结果只能是被送回医院。他不想把最后的时间留在那个地方。转头看了女孩一眼,又看向她手里抓着的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风默眼里有了些许温暖。 真好,他想,这女孩给人的感觉像个小太阳。 此刻女孩正翻着书抑扬顿挫地念着里面的人物对白,还时不时向电话那头的人赞美着书中的女主角。 “‘早在五年前爸爸妈妈车祸去世的时候,自己的眼泪仿佛一下子流尽了。从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小公主,变成寄人篱下的灰姑娘。懦弱老实的伯伯,刻薄贪财的伯母,让一个只会琴棋书画的才女整日忙着打工赚钱,看尽冷眼,多少次想要放弃,只是想到还住在伯伯家尚未成年的弟弟,就什么都忍了下来。’宝宝你看,这女主多坚强隐忍!我就喜欢这种性格的女主哈哈哈!文笔和人物性格还不错,这书我刚刚看完第三遍!我告诉你,男主才是真的各种帅!我给你念念啊,你可学着点……” 风默茫然地听着,过了好久才明白她念的是一本大众言情小说的内容,就是那种充斥着不知世事的乐观和浪漫情怀,还有各种不合逻辑的幻想的畅销书。很神奇幼稚的世界。 几近半个小时后,女孩才恋恋不舍地把手机放进包里,转身便往已经驶到近处的公车那跑,却在跑到一半又回头看了看风默,似乎犹豫了一下,又笑着走到蹲着的男孩身边,把书丢到他怀里。“这个送给你。我想你现在大概需要些正能量!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大白天的穿着病号服跑这来,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已经痊愈的,不过既然你自己都到这来了,肯定是不想回去的,我也没什么能帮你的……唔,我觉得这书应该能让你稍微高兴点,相信我,我的亲亲女主和男主一定感化你,带给你满满的浪漫和希望!爱bg,我自豪!顺便,看完书记得回去找家人哦,你看起来很需要得到照顾,我走啦拜拜~” 风莫面无表情地听完女生的话,看着她笑着跑远,又低头盯着怀里长相奇怪的书,伸手拎起,认真端详着封面上拥吻的少年和少女,觉得有些无趣,抬头看了看四周,雨已经停了。伸手扶着公交站牌缓缓站起来,身体不由地摇晃了一下,又及时稳住,抬起拿着书的手,想起明明和自己年纪相仿,却开朗浪漫得截然不同的女孩,以及女孩话里流露的善意,终究是没有把书扔出去。 正常少年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也……很想知道。他到底,还是羡慕的。 曾经生活的压力、生命的尊严压得他直不起腰来,没有办法也没有勇气去尝试。而今他一无所有,终于可以无所顾忌地去体验,他却要死了。 他死了,也没有人知道。 风莫拖着越来越疲惫的身体,安静地朝着远处的旅馆走去。 2.第二章 暖黄安谧的灯光里,略显空旷的房间内,一个身穿黑色宽松睡袍的少年正蹲在软软的沙发上,面无表情地盯着手中的书,书页已经被翻到最后,男孩依旧一动不动。[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一个人在死之前应该做什么?每个人的答案想必都不一样。 风默没有答案。似乎他打开书,看完书,都只是因为他身边只有这样东西罢了。 公寓里的东西都提前捐出去了,剩下的积蓄也已经捐给孤儿院。虽然那地方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但只是相对他而言,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像他那样一直没人领养的。既然存在,那么它一定也在带给一些人希望,让希望延续下去,哪怕并不包括他,也是很美好的事情。 然后就不知道要做什么了。不知道他到底要什么。 或许他知道。只是无法去得到,不知道如何去争取。 心里明明白白地知道,那些东西,并不属于他。 因为心脏病,他的嘴唇和手脚都已经发紫,下/身皮肤肿胀,脸色也白中带紫。身体瘦得连自己都觉得可怕。 他都快要忘记原来的自己是长什么样的了。记忆中因为忙着工作养活自己,忙着利用所有空闲时间读书上课,他很少照镜子,而且男生也不需要怎么照镜子,现在就更不需要了。 反正也没有表情,不是吗? 风默低头看着手里的书,已经翻到最后一页,男女主角幸福地相视而笑,然后拥吻,恶毒的女配温柔的男配都伤心地退出。 童话一样美好又可笑的结局。不,也许它比不上童话。起码童话本身就是基于虚构的基础,而它却是把原本就荒唐可笑的东西放到现实向的背景中,然后把它们包装成精美的样子,妄图正名。 而happyending,也只是相对少数人来说罢了,对于那少数人之外的大多数,也只是遗憾和痛苦而已。 可是现实是没有人是注定的主角,谁也无法主宰世界。于是这样的幻想被需要,一个个似乎是专为男女主角而打造的世界随之诞生,如果那些成为现实,那么作者就是在扼杀一部分人而去成全另一部分人。 连虚幻世界都不公平。哪里来的正能量?那个女孩还是太天真了点。 人为操控的美好结局,盲目而不真实。 现实世界没有神。(.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于是每个人成为自己人生的主角,从出生到死亡,手握独一无二的剧本。 那么他也是自己的主角?恐怕是。 所以他的剧本就是:不被需要。不被认可。没有存在的意义。 真是单调乏味的剧本。 可是真正演起来时为何那么艰难,难到他坚持了这么多年终于还是走不下去了。结局一无所有,连生命都快要失去了。 风默盯着封面上笑着的人,眼神空洞。 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被爱又是什么感觉? 拥有家人是什么感觉? 正常交朋友是什么感觉? 不知道。 他试图扯出一个笑容,没有成功。 他想起一年前每天一在家就对着镜子练习微笑的日子。那时没有成效。却不愿意放弃。 医生对他说:“面部神经并没有问题。应该是幼时的心理问题导致的,建议由身边亲近的人协助,只要找到症结所在,克服心理障碍,就有痊愈的可能。”他听后真的很听话地去练习了,却没有去找那个医生说的所谓“亲近的人”。 不可能解开什么所谓的心结。 唯一亲近的人早就死了。他妈妈到死都不肯承认他。一直恨他到死。 那也没有关系。 老实说他有点羡慕书中的主角。但也知道那都是不合逻辑的存在。只是小女生幻想的爱情产物罢了。 一个男生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女生不小心撞倒在他怀里就对她一见钟情?一个人的爱怎么可能分给两个人?虽然书上说爱情都是没有理由的,但是也不至于那么荒唐。何况爱情本来就是独占欲的天下。 书里有一个名字和他谐音的人,他叫做风莫。他也患上心脏病。最后他死了。 奇妙的巧合。 好像命中注定。 可笑的“命中注定”。 那个女孩说要给他正能量,希望他被感化。却是不可能了。 即便是羡慕,也绝不可能因为这个就被同化。生命再如何不幸,也不可能抛弃尊严沉溺于幻想。 风默的呼吸已经慢慢急促起来。这种感觉他很熟悉。一只手攥紧胸口的袍子,整个人都痛得蜷缩起来。 非常疲倦。仿佛随时就会沉睡。 据说人死之前,会经历潮状呼吸,思绪也纷杂混乱。 眼前的一切渐渐模糊起来。 他突然看到了那个女人。 一间小小的破旧屋子,她站在里面,一手拿着信,一手用力地把一支酒瓶砸到一个男孩身上,四岁的孩子倒在地上,眼前一片血红,手里还抱着一只没有耳朵的玩具狗。那只玩具狗,他还记得,是男孩唯一的玩具,一直都没有耳朵,她给的。后来过马路,被卡车碾碎了。然后他再也不玩玩具了。 寂静的夏日午后,她站在孤儿院门口,明晃晃的阳光几乎能把人晒晕,一个五岁男孩站在门里面,紧紧抿着干裂的唇,伸手使劲扒着门,门上的木刺划开他的皮肤,染上殷红。后面三三两两的孩子窃窃私语。她只是毫不犹豫地转身快步离去。 昏暗的小巷,几个混混拿着刀惊慌地往外跑,女人全身染血,倒在地上。十几岁的少年跪在她旁边,双手颤抖,张着嘴开开合合,仿佛用尽全身力气才发出声音来。 “……妈……妈。” “不要叫我妈妈!要不是你这哑巴丧门星,怪物,阿翰才不会不要我。你根本就不应该活下来!咳咳……要是没有你……没有你……” …… 十八年。一切都仿佛走马灯从眼前晃过。 风默的呼吸渐渐慢下来,紧攥着胸口的手也无力地松开。眼前的一切越来越暗,仿佛整个世界都失去了光。 空空荡荡。一片死寂。 沙发上蹲坐的少年已经阖上了眼。神色平静得仿佛只是熟睡。 世界依旧如常。他说的没错。他死了,确实没有人会知道。 旁边花花绿绿的书依然摊开着。封面上的人依旧笑得幸福美好。书里的内容依旧荒唐可笑。全都没有改变。 若我们在这个世界的光明已谢,是否会前往另一个地方? =============================================================================== 一个人死了后,真的可以再次获得生的机会吗?风默的回答是不可以。 确实不可以。过去十八年他所经历的、他在书上看到的都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侥幸。生命在这一点上是公平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活着的机会。而他已经失去了它。 但是他现在醒着。没有手脚的发紫,没有皮肤的肿胀,没有胸口和全身上下的疼。除了头上包着纱布的地方和断了的左腿,他是健康的。 但那不是他的脸。 正常的十几岁少年,都看过清穿剧,看过穿越文重生文,就算没有看过,起码也听过。但是风默没有。游戏,小说,漫画,他对这些一无所知。 他的一生,只学会了孤独、生活的艰难、尊严的难以维护、无家可归的茫然、死亡的威胁、对知识的向往和对正常生活的渴望。 残缺的人生。 断章的情感。 太多的空白。 在他终于说服自己接受死亡之后,世界又跟他开了一个玩笑。 成为另一个名叫风莫的人,拥有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原本属于他人的身体。别人的人生。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个卑劣的掠夺者。 然而医生告诉他,风莫的心脏曾经停跳过几秒。在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的时候,他奇迹般地活了过来。 风默知道那不是奇迹。他不是原来的风莫。 更荒唐的是,他怀疑自己根本不存在。 一个存在于一本小说里的世界?简直天方夜谭。 可是一切都和那本小说的内容惊人地符合。 他得到了再一次活着的机会,他对这个世界也不是全然陌生的,他应该欣喜若狂,斗志满满,然后开始新的人生。 但是这个身体不是他的。 应该坐在这里的人不是他。 应该活着的人也不是他。 可是那个应该拥有这些的人,已经死了。 死于车祸,为了保护他的女朋友。那个人整整少活了四年。他不知道他终会在20岁的时候死于心脏病,他也不知道他拼命保护的女孩终会爱上别人。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死了。然后风默取代了他。 风默知道原主的一切,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可能的结局。 但那不意味着他就能够代替另一个人活下去。他们的性格截然不同,爱好截然不同。原主是个正常人,而他不是。原主有一个发誓要一辈子守护的女孩,而他做不到。他不知道那种感情有什么意义。他甚至感到畏惧。 拿剧本的人,不应该是他。 3.第三章 红,橙,黄,绿,蓝,靛,紫。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七种颜色的头发。 加上苍白消瘦的脸。 真是……“别具一格”的造型。 风默慢慢把头上的颜色数完,放下护士拿来的镜子,抬手摸了摸柔软的头发,面无表情。 床边站着的女护士正给他打点滴,见风默摸着头发的严肃模样,忍不住开口笑道:“你喜欢非主流?真有个性。老实说我在手术台上看到你的头发的时候都吓了一跳……应该说是惊艳吧。非常帅气。” 风默闻言,正摸头发的手不由地僵了一下,顿了顿,又把手放下,只是转头看了一眼护士的笑脸,没有回应她。又把头转回来,看着苍白修长的手指,那里干干净净,没有难看的紫绀。 护士见他又不回答,也不奇怪,只是又自顾自开口:“这瓶输完就按铃叫我……陈医生说你的腿和头部的撞伤都没有大问题,只是似乎丢失了部分记忆,不过以后就能想起来。失忆可是一种奇妙的体验,我还想尝试一下呢哈哈。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放宽心接受治疗,毕竟配合治疗有利于……” “梅儿,陈医生找你呢。”护士唠唠叨叨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门口传来的大嗓门打断了。她回头朝喊话的人点了点头,便转回来收拾好吊瓶,见风默还是一动不动看着手指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就转身出去了。 直到门被关上,风默僵着的身体才稍稍放松了一点。 这个地方的味道他太熟悉了。空气里消毒水的味道,病房里白色的装饰,尖锐的针头,医生例行公事的检查……都太过相似。 从他醒来,已经过去两天了。 但是他还不知道他应该做什么。 原来的风莫已经死去,他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是他也没办法照着原主的人生轨迹走下去。 他模仿不来原主热情乐观的性格。 他依旧无法主动开口说话。没有表达的欲望,脸上也做不出表情。 就算换了一个身体,他的一切缺陷依然无法改变。[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事实上医生已经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他的性格变化太大了。而且不只是性格,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原来的风莫是个正常人,但现在的风默除了车祸造成的伤需要治疗外,他更需要的是一个心理医生。 一系列检查都得不出准确的结果,最后医生告诉他,他失忆了,并且车祸给他造成的心理创伤使他性格大变。 然后医生和护士又安慰了他一通。 风默并没有反对他们的说法。 事实上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情,包括其他人的想法,他都觉得难以理解。 在医生问话的过程中,他一句话都没回答。可是医生却据此断定他失忆了,并且受到了心理创伤。 接着护士对他孤儿的身份大发同情心,一直询问他是否过得辛苦是否很孤独,可是她的表情里明明只有好奇和隐隐的兴奋。然后第二天全医院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孤儿。 这种传播八卦的能力着实厉害得让人叹为观止。 接着那个叫做梅儿的护士不止一次地赞美他的彩虹色头发,认为那相当有个性。但风默记得前世有人把这种造型批评为杀马特。他知道那是不认同的意思。 所以,这是一个把杀马特当成审美主流的世界,风默突然想选择死亡。 真是难以理解。他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个奇怪的世界。 =========================================================== “风莫,我来看你咯!我给你炖了鸡汤。” 病房的门突然被打开,一个身穿淡绿色连衣裙的女孩笑着走进来,她身材娇小,脚步轻快,脸上笑起来露出两个小酒窝,显得俏皮可爱。 风默正准备喝水,一听见那个声音,拿着水杯的手几不可察地停顿了一下,又把它放了回去。 他不想再被人强行喂一次水了。那种“温柔”或许原来的风莫大大咧咧不会觉得有什么,可能还会认为那样的亲近很自然,但是他不行。一个陌生人的零距离亲近,太过奇怪。 “啊呀你怎么还是不和我说话?以前我们可是死党,从小一起长大的……算了,我给你盛鸡汤,爱心鸡汤哦!” 风默依旧没有说话,只是看了一眼女孩因为和他对视而瞬间通红的脸和身上的新裙子,又把头转了过去。 女孩说的一切,风默都知道。 之前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只是觉得这里的一切和他死之前看的那本言情很相似,他前世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记忆力超乎寻常地好,几乎是过目不忘,后来医生甚至说他的心里疾病和超强的记忆力也有关系,只是无法证明。所以,他记得那本小说里的每一个字。但这毕竟太过荒诞,他也只是怀疑。 前天这个女孩突然冲进病房抱住他大哭的时候,他才初步确定他到了哪里,因为太过相似的剧情。后来医生把她拉开,又听完她对他的过去的描述后,他就真正确定了。 这个世界的存在,完全不合逻辑。 它产生于一本叫做《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的校园都市结合背景的言情小说。也是风默唯一看过的一本爱情小说。 风默不知道其他的小说是不是也这么奇葩,但是他很肯定:这本小说荒唐至极。 女孩名叫方小乔,是女主角和风莫的青梅竹马。也就是说,她是女主的闺蜜,也是风莫的朋友。 她的性格和风莫相似,热情乐观,大大咧咧,冲动易怒。但那也只是表面现象。如果没有看过那本书,或许风默真的会相信她所表现出来的天真烂漫。 她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女配。 “这鸡汤熬的火候刚刚好,超美味的。来,我喂你。”方小乔盛好鸡汤后就直接坐在床沿,一手拿着勺子便要喂风默。 风默见状微微往后靠了一下,伸手轻轻推开眼前的碗,又摇了摇头,把碗接了过去,认真地喝起汤来。 他根本不可能拒绝。拒绝的结果就是面对一个泫然欲泣的方小乔。她会一直苦口婆心地劝他,直到他答应。 风默觑了一眼被拒绝后笑容就暗淡下去,但是转瞬又迅速恢复正常的方小乔,心里有些无措。 沉默地喝完汤,他便闭上眼休息。旁边坐着的方小乔则温声细语地说着他们就读的学校的情况。 这样的场景在这两天里频繁出现。 风默不知道如何面对她。 方小乔从知道他失忆后就显得毫不在乎的样子,只是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绍,然后天天来医院照顾他,一天来的次数多得连护士都觉得惊奇。关于风莫过去的事,他们的学校情况,她自己的情况,都一一向他说明。非常温和耐心。护士和医生们甚至都认为他们是男女朋友。 但是令风莫奇怪的是,方小乔一直没有说到女主。甚至他觉得方小乔在故意避开这个话题。在护士随口问到女主的时候,她竟有些慌张的样子,脸上的笑容也有些不自然,但她很快就恢复正常,随口拿了几句话就搪塞了过去。 这个女孩处处不对劲。 风默无法坦然地去接受原本属于风莫的友情。 那让他觉得格格不入。极其陌生。无法理解。 “风莫,等你病好了后我们就去郊游怎么样?好像很久没有去郊游了。以前你很喜欢户外活动的。我们可以挑个风景优美的地方,选个好天气,然后好好去玩。怎么样啊?嗯?还是不回答我?好啦那我继续讲好了,平时我们上课呢就是……” 女孩脸上神采飞扬,似乎正在说的事是她认为最快乐的事一样。 她的眼睛所试图表达的一切,都是风默不能理解的。 而且,她正在关心的人,也并不是他。 方小乔,暗恋风莫。 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为了他,她可以不顾一切。 这是小说里交代的内容。 但是,风莫一生只爱过女主。并且为她而死。 莫名其妙的剧情。 风默不喜欢这种乱七八糟的关系。他根本不懂。 所以应该拿剧本的人,不是他。 即便他渴望过正常人的生活,但这种强加的关系,让他反感。何况这本小说本来就不正常。连他都看得出来。 4.第四章 方小乔的病房个人秀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整个过程中,她先开启一个话题,比如“现今贵族校园中非主流流行的原因以及它对于彰显个性的益处”,接着绘声绘色天南地北地说,然后询问风默的意见一二三次。 而风默看着手指沉默,漆黑的眼睛一眨不眨,那是他被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后最喜欢的姿势,指尖的紫绀颜色越深,他离死亡就越近,而这个姿势已经成了习惯。 方小乔得不到回答,便看着风默的脸发呆,几分钟后她又自我治愈,开启另一个话题,接着询问,风默依旧看手指沉默。如此循环。 每当她说完一段,就刚好给一个苹果削完皮。桌上十来颗苹果,最后都被她削完。风默看了一眼白花花的一盘东西,犹豫了两分钟,还是吃了一个。 难为她一直找事做,不停地换话题,她也不容易。可惜她认为对的事情都是他觉得异常诡异的。 这个世界之所以让他觉得那么奇怪,只是因为世界观不同。 风默不明白她为什么能一个人自说自话那么长时间,却还不厌倦。 只是因为小说里写的“喜欢”两个字吗? 她的感情是真挚的。风默知道。但也仅仅是知道,并不意味着他能理解其中的意义。 人格障碍。 自他的病历上出现这四个字开始,风默就知道为什么别人都说他有病了。如果没有那张病历表,他或许直到死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偏离了“正常人”的范畴。 那些在正常人看来非常普遍的情感,他根本不能理解。无能为力。 无法交朋友。 无法正常与人交谈。 无法理解他人情绪的变化。 潜意识里排斥表达,无论是语言还是表情。 那四个字让他迷茫了十八年,比后来检查出的社交障碍更像个牢笼。 那个女人说,他根本不能称之为人。 四岁生日那天,女人突然喝了很多酒,手里抓着一封信冲进房间,疯狂地大笑,笑得眼泪直流。风默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样,只是抱着玩具狗蹲在墙角看着她。 那个时候,他虽然已经不愿意开口说话,但难过害怕时脸上还是有表情,只是邻里的孩子每次看到他的表情都会尖叫着跑开。而他不知道原因。 女人笑完后就开始喃喃自语,她说了很多很多,风默却没有完全记住。[] “为什么你不是阿翰的孩子?为什么!亲子鉴定……哈哈哈……哈哈……咳咳……我这么辛苦地保住孩子,居然保住了别的男人的种!还是个不肯说话的怪胎!整天只会用那张恶心的脸去吓人的怪胎!哈哈哈……你怎么不去死!你连正常人都不算,还活着干什么?去陪你的无耻父亲算了!哈哈哈……” 记忆的最后,是女人往他身上砸酒瓶时疯狂笑着的脸,表情扭曲,满是泪痕。 那一次他差点就死了。 可是后来,他头上的伤还是好了。 然后,他的玩具狗碎了,在去孤儿院的路上。 最后,他到了孤儿院。他不说话,面无表情。 其他孩子依旧不喜欢他。 他否认那段话否认了十八年。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说:你根本不觉得自己有病,那是天生的,你没有病。 可是没有人认同。他不得不时时刻刻怀疑它的真实性,试图“治好”自己。最后他死了。 而现在他还得挣扎下去。 一杯水被端到正滔滔不绝的女孩面前,方小乔愣了一下,随即扬起灿烂的笑容,很阳光,没有阴霾。 风默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又转头看向窗外。他似乎想起太多过去的事了。一直不能释怀。 护士来换吊瓶的时候,方小乔就拿着保温桶离开了。背影显得很轻快,飞扬的淡绿裙子和她表现出来的性格很相称。美丽而吸引人。 但是小说里说,她的美不及女主的十分之一。 风默觉得很奇怪。他从来不觉得美丽是可以比较的。根本就是两个人,最多是各有千秋,怎么比? 事实上,他一直认为每个人都长得一样。一样的器官。曾经医生让他一个个地记住五个护士的脸和她们的名字,然后再让她们交换彼此的位置,由他一一说出她们的名字,医生知道他从小过目不忘。 但是他一个都没认出来。 他固执地回答说她们是一样的。他记住了她们的脸,却认为那没有什么意义,并且拒绝区分她们。 医生说那样是错误的。他的人格异常导致他固执地相信那个错误的结论。 但是风默觉得,在他的世界里,那就是对的。 一直到他死之前,医生都没能让他改变那样的想法。 而事实上他能够记住每一个人的脸并加以区分,否则他就认不出方小乔。 于是,可怕的只是他的人格缺陷,而不是智商。 他知道那不对,却固执地去做。比如,他可以随时忘记方小乔的名字,和她的脸,仿佛完全没见过她。 所以说,即便再如何渴望,他也已经偏离“正常”太远。 方小乔打扮得再好看,他也不会有感觉。 护士站在床边边换吊瓶边看着方小乔走出去,等到门关上了才转头问道:“她真不是你的女朋友?这样子也不太像普通朋友吧……不过那天送你来的女生也不像你女朋友啊。虽然我看她很着急的样子,还一直哭。哦对了!那天送你来的那个男生也太帅了吧!他一来整个医院的护士都把他视为梦中情人了!真的好帅……要是我能当他女朋友就好了……” 风默被她脸上的诡异表情吓了一跳,全身不由自主地僵硬起来,虽然表面上他还是很镇定。 这护士的眼睛简直像在发光似的。 风默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花痴”这种生物。他只是本能地排斥她的表情。 护士发表完对男神的憧憬和迷恋后,看自己的病人依然没什么反应,不由偷偷嘀咕了句“还真不是正常人”,撇了撇嘴,弯腰帮他把受伤的腿放置好,看风默慢慢躺了下去,闭上眼,才神情郁闷地走出去。 等到门关上,床上的人才睁开了眼睛,身体也放松下来。 他觉得医院的很多人比报社的人还要八卦。每天似乎不把别人的事情放在嘴边嚼一嚼,就会浑身不痛快一样。因为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所以不管怎么讨论评判,都像隔着层磨砂玻璃,似是而非,不痛不痒。 这个世界的人似乎更加八卦。他记得小说里写到的他们就读的贵族学院,就是流言满天飞,“王子校草”、“女神公主”、“表白恋爱”,千篇一律,不切实际。 而且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刚刚护士说的“男神”应该就是撞伤原来风莫的男主了。 这刚好是小说的第十章出现的内容,一场车祸,也是男女主的初遇。这章内容涉及到四个人――风莫,女主,男主,方小乔。 而他们的关系,恰恰是风默最无法理解的。人格的缺陷又一次让他感到无措。 那场车祸用前世那个女孩的话来说,就是“一盆狗血浇得我全身舒爽,真是太带感了!尤其是男女主对视的一瞬间,怦然心动,命中注定的相遇,太浪漫了……” 但是风默一点也不觉得“舒爽和带感”。他只觉得那非常的莫名其妙。 一对视就怦然心动?真是这样还要那么多婚介干什么? 命中注定?那怎么还有那么多人分手或者离婚? 何况,自己的青梅竹马几乎被撞死了,女主还有时间和别人深情对视? 风默难受地把头埋进枕头。这个世界果然不适合他。虽然人格障碍让他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异于常人,但那种不科学的事情,只要是智商正常的人都看得出来。 他只是情感障碍,又不是智障。 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让他留恋的东西。和那个世界一样。 倘若改变他的人格障碍的可能性为零,他也没有勇气、没有希望在这里重新开始。 病房里归于寂静,床上躺着的男孩已经睡着,午后的阳光照在窗帘上,晕染出柔和的昏黄。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轻易地开始面对新的人生,有时候,有些人,因为没有牵绊、不知道如何行动和缺少生活的希望,重新开始就成了巨大的挑战。 尤其是连自己都无法完全主宰自我的时候。 相关资料: a.社交焦虑障碍? 1.是指当遇到新的、陌生的或有社会性威胁的处境时,对陌生人警惕,对社交提心吊胆或焦虑。 这种害怕起自儿童早期,且严重到足以引起社交功能方面的问题。 社交恐怖症患者总是处于焦虑状态。他们害怕自己在别人面前出洋相,害怕被别人观察。与人交往,甚至在公共场所出现,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任务。 2.危害? 社交恐怖症是非常痛苦、严重影响患者生活工作的一种心理障碍。 许多一般人能够轻而易举办到的事,社交恐怖症患者却望而生畏。患者可能会认为自己是个乏味的人,并认为别人也会那样想。于是患者就会变得过于敏感,更不愿意打搅别人。而这样做,会使得患者感到更加焦虑和抑郁,从而使得社交恐怖的症状进一步恶化。 许多患者改变他们的生活,来适应自己的症状。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不得不错过许多有意义的活动。他们不能去逛商场买东西,不能建立正常的□□关系,不能带孩子去公园玩,甚至为了避免和人打交道,他们不得不放弃很好的工作机会。 3.表现? 社交恐怖也是一种强迫观念,患病率较高。 患者对与人接触感到苦恼。当然,谁都有可能具有某种程度的社交恐怖,但发展成神经质症的症状时,其恐怖、痛苦程度非常之深,以至于回避与人接触,对日常生活造成严重障碍。 5.第五章 “风莫低头专注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双手微微颤抖地抚上她的脸颊。(.无弹窗广告) 时甜甜的容貌确实是无可挑剔的,即使看了十几年,仍然会觉得惊艳。那细致如瓷光滑如玉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依旧没有一点的瑕疵,那一双眼睛就像山间的两汪清泉,清澈晶莹,仿佛波光粼粼,不经意的看着你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觉得会陷进去一样。挺直的俏鼻,花瓣一样的樱唇,配上一头瀑布似的粉色秀发,恍惚的就像从古代仕女图里走出来的人一样。婷婷袅袅的立在那里,就像水里的白莲一般,清丽无匹,雅致绝俗。 ‘甜甜,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你可以接受我吗?虽然我是个孤儿,一个人什么也没有。成绩也不好,但是我会一直像过去十几年一样爱着你,疼着你,我知道你爸爸妈妈去世了你很难过,但是你还有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的就是你的。我会一直一直陪你,直到你不需要我。接受我,好吗?’ 风莫清秀的脸此刻通红一片,只是男孩的眼神很坚定,他温柔地牵着女孩的手,固执地看着她。 时甜甜小脸微红,低下头,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声音轻柔地开口:‘莫哥哥,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这些年来都是你在照顾我,我想这世上只有你对我最好,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谁会对我这么好。妈妈说我们本来就是……娃娃亲的。’话说完,害羞的女孩立刻把小脸埋进了男孩有些单薄却很温暖的胸膛。 风莫兴奋得双手颤抖,紧紧地抱住女孩,眼眶通红。” ――以上节选自《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之第三章》 ==================================================================================== 清亮透明的阳光照入病房,风默靠在床头,捧着水杯喝水,热气氤氲,模糊了面前正安静坐着给他削苹果的女孩,以及旁边笑容有些僵硬的……另一个女孩。诡异的寂静。 真是一场灾难。 就在五分钟前,风默刚刚吃完早饭,手里抓着一份梅儿护士友情推荐然后专门带来的报纸,打算认一下小说男主和众多男配的脸时,病房的门开了。接着门外传来几个护士明显透露着羡慕嫉妒恨的声音―― “哎哎哎……你那天说的和男神在一起的女生就是她?嘁!我看也没那么漂亮嘛!不就是脸蛋长得不错,身材好了点,皮肤白了点嘛!也没比我好多少……男神那天怎么不看我!气死了……” “哼!你就嫉妒吧。她那头粉红飘逸的长发可不是谁都有的。(.)要知道世界顶级摄影师颜倾情的王牌模特的发型就是粉色大波浪卷,世界公认最美的头发!这女的还真是好运!他爸妈是怎么生出这种颜色头发的女儿来的?要是我该多好……” “哎你一说我倒是注意到了,她那头发可真是罕见。现在男生最喜欢的天然发色啊啊啊!可惜国家规定不能染粉色头发嘤嘤嘤!还有她的气质啊啊啊!我要是有她一半也满足了……哎,伤不起……” …… 风默看了一眼门外聚集的众多护士,默默地把刚打开的报纸又合上,他已经没心情看了。 《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里面确实有出现过那几个护士的对话描写,用来烘托女主的“清丽脱俗”和“绝美的容貌”。而“粉色长发”也是这个世界的“独特”设定之一。 小说的作者似乎对各种颜□□有独钟,甚至把它作为审美的评判标准。不止女主的粉色长发受世人推崇,男主和男配们五颜六色的发色眸色在这个世界更是大受欢迎。反而是黑发黑眸被评为“最单调最没品味的造型”,向来被众人鄙夷。原主风莫就是个双黑。 头上的彩虹色发型是女主“天才”的设计,在贵族学院中受到一致好评。 风默想,她的“天才创意”可真够没意思的,随便几种颜色混合搭配,就成专家了。再说,这里崇尚的是天然的发色,风莫的七色发一看就知道是染的,即便受到好评,终归名不正言不顺,别人还以为他是要遮丑。 至于说那些发色和眸色大多数是天生的。风默怀疑那真的不是基因变异吗? 一个把杀马特当成个性代表的世界。这种世界,就算他有人格障碍也受不了。 除此之外,小说剧情几乎是一直在分毫不差地进行着。比如风莫被车撞伤,男女主因此相遇并对彼此产生好感,方小乔对风莫嘘寒问暖,护士们对女主羡慕嫉妒恨,女主在他醒来后的第四天出现。 全都符合。 若这样一直进行下去,他最终会不会顺应剧情而死? 风默不知道。 他不畏惧死亡,他只是厌恶那种什么都不能做的感觉。 当身着白裙的女孩优雅地走进房间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少年垂头沉默地看着手指的样子。女孩明显愣了一下,脚步也不由停下来,但她很快反应过来,快步走到床边坐下,脸上带着焦急的神情,伸手探向少年的额头。 风默在那只手碰到自己前往后靠了靠,又转头躲过继续伸过来的手,拿起桌上的杯子自顾自地开始喝水。 女孩瞬间呆愣,手僵在半空,随即脸上露出受伤和不解的神色,手也慢慢收了回去,转而拿起桌上的苹果和水果刀,慢慢削起了苹果皮。 接着另一个穿着淡黄色裙子的女孩也走进了病房,看着相对无言的两人,也沉默地坐到一边。 直到五分钟过去,这种状态依旧没有改变。 风默不会主动去打破那种沉默。她们会怎样本来就和他无关。 穿着白裙的女孩,就是女主,时甜甜。一个挺简单的名字。 小说的作者认为这样的名字是对女主本质的最好阐释:“她是一个绝美、励志、坚强、隐忍、善良、美好得人如其名、值得王子们疼宠呵护,连引以为豪的自制力都会崩溃、一见就让人怦然心动的小人儿。”这是让风默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因为他每次一想到这话就忍不住浑身冒鸡皮疙瘩,觉得相当古怪。 在他的价值观里,没有人是绝美的。一个人也不可能被所有人赞美被所有人喜欢。一见钟情或许真的存在,但不可能每个人都会对一个陌生女孩“怦然心动”或者“莫名地有些心疼”。 至于王子们“引以为豪的自制力”……他记得医生说十几岁的男孩实在没有多么强大的自制力。 而且,风默不明白为什么一见到女主就自制力崩溃?女主是妲己还是褒姒?还是说她真的貌比西施貂蝉? 就算是西施和貂蝉,也不是所有男人都对她们一见倾心的。男人确实耽于美色,却不会随便为了美色交付真心。 总之,时甜甜不被风默的价值观所认可。他们不是一类人。 但是,时甜甜是风莫的女朋友。在小说第三章,风莫鼓起勇气对女主告白,而女主也似是而非地答应了,两人成为情侣。这也是方小乔内心最大的伤口:自己最爱的男生却爱着自己最好的朋友。而她却必须送上祝福。 很可笑的关系。 前世送书的那个女孩说:“恶毒女配和路人男配最初就是这么诞生的。但是不这样男女主怎么排除万难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啊哈哈哈!大快人心有没有!” 于是,他成了路人男配。 =================================================================================== 病房里一片寂静。良久,端坐着削苹果的女孩才慢慢抬起头,神情悲伤,眼眶含泪地开口:“莫哥哥。你……是不是生气了?因为我这几天没有陪着你?” 风默对时甜甜“隐忍着悲伤内疚”的话恍若未闻,只是又喝了一口水,然后瞥了一眼从刚才开始就脸色苍白的方小乔。 他不是风莫,为什么要生气? 该生气的那个人早在时甜甜和一号男配打情骂俏的时候死了。而且,她没有来陪他才是剧情的正确走向,不这样的话,女主怎么和邪魅霸道的男配在楼梯“浪漫相撞”? 时甜甜没有得到往常都会出现的温柔安慰,心里更是疼痛难当。虽然莫哥哥受伤她没有来陪伴是不对,但是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现在就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学校董事会下的实习命令她也无法违抗的。 “莫哥哥,我知道是我有错在先,我跟你道歉。你别生气了好吗?这次是学校董事会下的实习指令,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去的。小乔可以为我作证。原谅我,好不好?” 风默抬头看了一眼神情内疚的女孩,又低下头,看着微微冒着热气的水。过了一会儿,才缓慢地点了点头。 时甜甜见状终于破涕为笑,“太好了!莫哥哥对不起,每次你都这么包容我疼我,而我却……我以后不会这样了。莫哥哥吃苹果。” 风默接过时甜甜递来的苹果,转头看着脸色都快和他一样苍白的方小乔,此刻她正轻咬下唇,神情暗淡,一见风默看向她,又立刻笑起来对女主说道:“我就说风莫不会怪你的嘛!你们可是情侣,又是青梅竹马,能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矛盾?” “小乔,谢谢你。还好你开导我,不然我还不敢来呢。”时甜甜羞涩地朝风默一笑,话却是对着方小乔说的,纯真的笑容清丽无匹。方小乔神情又僵了僵。 风默看着两人或羞涩或不自然的表情,眨了眨眼,转过头去。 搞不懂。简直一头雾水。 不过原谅时甜甜这件事,应该是原来的风莫会做也愿意做的事情。虽然他不是风莫,但这身体却是,时甜甜是风莫一生唯一的救赎,使他拼了命也要守护的存在。风默不想绝了风莫的路。 或许有一天,原来的风莫会回来。他有那种预感。 到时候,他也不需要再挣扎了。他本来就该死了。 而方小乔和时甜甜之间的事,他不想管,也管不了。 那需要由原来的风莫来决定。 毕竟,一个是一生挚爱,现任女友。 一个是青梅竹马,未来妻子。 都是麻烦。 而他的人格异常,恰好就搞不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就算知道剧情,也不会读心术。 那种从眼睛里就能够看出别人情绪的技能,他还未曾掌握。 6.第六章 “他,坐拥凤国商业帝国宝座的枫氏太子爷――枫无凛,拥有令人高不可攀的家世,俊美无俦的外表,尊贵优雅的气质,被评选为凤国女人最想嫁的丈夫。(.无弹窗广告)只是对女人天性凉薄淡漠,本以为一生心如止水,孤寂终老,然而命定的一次邂逅,打翻所有的沉静,从高高在上的王子变成凡夫俗子,一生相随。 他,桀骜不驯如野马难以驯服――慕容凌夜,狂野性感,邪魅不羁,凤国最年轻的部长,所过之处总会引起小女生的尖叫。奈何这位爷向来对女人毫不在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让人又爱又恨。却最后甘愿掉进小女生的情网,百炼钢成绕指柔,一生相守。 凤国两位遥不可及的太子爷,成为万千怀春少女的梦想。 时甜甜,痛失双亲的柔弱孤女,遭受无良亲戚的欺凌仍坚强隐忍,清丽脱俗得宛如雨中白莲,在懵懵懂懂地接受竹马的告白后,却意外遇上凤国最尊贵的两个男人,芳心在一次次亲密接触中悄悄沦陷,从此在体贴男友与心慕少爷之间左右为难,愁断心肠。 在此甜蜜的折磨下,又突遭男友与挚友背叛,心痛难当,两位凤国最尊贵的太子爷,更是因其落泪而心痛不已。 更有百年医学世家的家主颜凉,温润如玉,宁静淡泊,飘然如仙,偏偏独爱白莲,默默守护,可换得一世笑颜,佳人在伴? 欧阳函,崇明贵族学院的校董事会副会长、学生会会长,严肃沉稳,做事一丝不苟,心中只有家人和理想,却为心中那朵白莲失了分寸,生出满腔柔情。 小小绝美的女孩,面对背叛的竹马男友与痴情的尊贵少爷们,该何去何从?” ――以上选自《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之文案》 ====================================================================================== 或许每一个女孩都曾有过一段充满浪漫幻想和美好爱情憧憬的时光,希望自己变得美好脱俗又深受他人喜欢,希望遇见帅气性感又温柔霸道的王子,希望能够得到完满的爱情。 这些都无可厚非。因为那个年纪的她们毕竟不够成熟,对异性刚刚产生朦胧的好感,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就像很多男孩都有中二期一样。无需过于严肃地批评她们的幼稚,更没有必要抹杀那种幻想的存在。 这些道理都是前世风默看书后才知道的,但知道也仅仅是知道。他对正常的情感总是不明所以,甚至是不以为然。内心无法认同,自然就不能理解。于是看书上网成了他了解正常人生活的重要途径。当然大部分书籍的内容都是心理医生挑选的。 所以在那个女孩扔给他那本言情小说时,他才没有把它丢掉,而是带在了身边,并最后坚持看完。 老实说,在看那本言情时,他对它的内容从头到尾都带着难以认同的排斥,而这种排斥来源于他和作者世界观的截然不同。 一个人格障碍患者的世界总是自成一体并且拒绝其他陌生情感侵入的。 虽然他曾对小说里面的人物有过不同程度的羡慕,为他们那简单的是非观和完满幸福的结局。而在书上学到的也促使他尽可能地不带偏见地看待那本言情,尽管那样对于他来说很难。 只是即便如何地不带偏见,也并不意味着他应该支持一个明明已经即将大学毕业却仍充满小女生幻想的言情作者。 《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并不是处于幻想期的小女生写的,而是一个写了五六年的言情小说、即将步入社会却仍“对王子们有着美好憧憬”的女人写的。 风默对此不能认同。他尝试去理解,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应该理解作者的理由。 或许她认为一个女主就应该匹配多个“完美得天怒人怨”的男主?为此还设定了一个允许一妻多夫的世界。 而眼前看起来清丽纯真的时甜甜,未来将会有四个丈夫。 风默觉得原来的风莫死得有点冤。 “莫哥哥,你的腿痛不痛?”女孩内疚地看着男孩苍白的脸,温声询问。 风默看了她一眼,慢慢摇了摇头,又继续低头翻书。 确实很痛,但那是骨折的正常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他的伤严重的地方根本不在腿上,而是脑袋。原主就是那么被撞死了的。 “都是我不好。如果我不调皮跑到酒店后门那条路上,莫哥哥也不会为了救我而出车祸……都是我不好……”眼泪顺着女孩清丽的脸颊流下,俏挺的鼻子微红,显得更加楚楚可怜。 风默抬起头看她,却没有像原主那样把她抱过来安慰。 时甜甜说的是事实,那场车祸的发生确实有一部分是因为她。 他们两个都是风华酒店的服务生,当时刚好是黄昏时分,时甜甜和风莫一起下班,因为后门外的大路上一般车子比较少,时甜甜就和风莫玩起了“你来追我啊我偏不让你追到”又名“打情骂俏方式之一”的游戏,结果玩乐中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远处急速开来的车,就在车子即将撞上时甜甜时,风莫冲过去把她推到一边,而自己则被撞飞了出去。若是这样立刻被送到医院也还行,但问题是时甜甜被吓坏了,女孩只知道抱着她的莫哥哥不停呼喊不停哭泣,平时被称为天才的人却刚好忘记了她还带着手机――可以叫救护车。 而肇事者的车则猛然拐弯撞上了一旁的墙,司机和车主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擦伤和脑震荡,而车主捂着头反应过来后镇定地拨了急救电话,然后坐在车中为无助悲伤的女孩“莫名地心疼了一把”,“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的小脸,一向死寂一片的心忽然微微热了起来”。最后,救护车和警车都来了。 最后的最后,风莫死了,没救回来。因为送达医院的时间太晚。 他确实守护他的女孩――他的光和救赎到了死亡来临的那一刻。他没有对心爱的女孩食言。 风默抽了一张纸巾递给女孩,看她接过后哭得更加厉害,又抽了一张给她。 死去的风莫不会知道他真正的死因是被延误了抢救时间,他不会知道这一切,就算知道,恐怕也会原谅受惊的女孩,毕竟是无心之失。所以风默不能不管时甜甜,他们的关系已经因为他的人格障碍而变得很僵,他不能让它变得更糟,那绝不是原主想要的。 尽管风默完全不理解原主为什么对时甜甜那样掏心掏肺,他还是把目前能做的做好。 反正对他来说,时甜甜什么也不是,那些情感纠葛他不明白也与他无关。 反正他不知道要去做什么。是否留下来都是个未知数。 活着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重新开始也是一个很吸引人的词组。但他看不到继续走下去的希望,找不到“治好自己”的可能。 ==================================================================================== “方小乔紧咬着下唇看着抱着时甜甜柔声安慰的风莫,心里痛得滴血。风莫,就算甜甜差点害死了你,你也还是那么爱她吗?为什么我做的一切你都看不到?我天天巴巴地跑开照顾你,那么多次暗示你,你却还是看不到我的心吗? 为什么你爱的人是甜甜?为什么明明一样是青梅竹马,你却从来只把我当朋友?我和甜甜相比,除了容貌外有什么比不上她的吗? 为什么她明明一直忙着学业,总是忽略你的感受,你在学校受排斥她也不知道,你却还是一味地包容她? 方小乔默默地转过头看着窗外,脸上满是泪痕。 她真是受够了!虽然甜甜是她的挚友,但是她还是受不了甜甜天天在她面前说什么爱情的甜蜜和烦恼!甜甜对风莫的感情,根本是兄妹之情,哪里是什么爱情?可笑当局者迷,他们两个都看不清这一切。 她真的受够了!等了这么多年,她不会再一味忍让! 女孩狠狠抹掉脸上的泪,深吸了一口气,随即扬起灿烂的笑容,一如往常的阳光和俏皮,只见她从容地站起身,走到相拥的两人旁边,捂着嘴咯咯笑着调侃起他们来……” ――以上选自《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之方小乔篇》 ========================================================================================= 王爷的话: 1关于反玛丽苏,王爷并不是反所有的玛丽苏,有一些玛丽苏文是小学生初中生写的,她们毕竟不成熟,而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有那么一段黑历史,所以不应该因为她们的不成熟而太过批判她们的幻想。 这篇文要反的玛丽苏,是那种明明已经是成年人却还幻想着一女n男,受尽万千宠爱追捧的幼稚幻想。因为成年人已经对世界对社会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这时候还各种幻想着变成万人迷、坐拥美男、为了自己的私欲而扼杀他人的爱情,真的太过奇葩。 7.第七章 风默身上的伤除了腿上的骨折和头上的撞伤,其他的都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石膏要一两个月才能拆,头上的缝合也需要时间养着,于是每天几乎都是在床上度过。[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梅儿护士非常善解人意地为他带来了n多杂志和报纸,并且将它们大大赞美了一番。虽然挺感谢她,但是风默真心不知道他一个男生每天看着报纸上的帅哥猛男有什么意义……难道是用他们的“完美长相和身材”来自惭形秽吗?还是把他们当目标然后励志逆袭? 果然梅儿护士的思想高度不是他能达到的。 不过被迫看了好几天帅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他终于把男主们――也就是作者说的“尊贵的少爷们”的长相给认全了。虽然他觉得记住别人的脸毫无意义,但那是应对剧情的需要,不得不做。比如他就花了三天的时间才说服自己记住时甜甜的脸并且把她和方小乔的长相区分开来。因为她刚来的第一天,只看脸的话,风默完全搞不清两人谁是谁。幸好时甜甜的头发是粉红色的。 在连续看了八天的杂志后,时甜甜终于发现了风默的阅读对象有问题,然后那一叠花花绿绿的东西就被换成了一书包的高中课本。 风默前世只读到了高中毕业,还没来得及上大学就进了医院,在那里呆了一年,最后离开,一个人死去。所以高中学业对他来说还是没问题的。但是时甜甜把课本拿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女主和风莫都是高中生。那么时甜甜为什么必须去医院实习,还因为实习连风莫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照小说里讲的,男主们都是大学生,却一个个都不在学校,那是什么情况? 高三的学生可以当总裁、省部长、校董事会副会长或者医院院长吗? 而且十七八岁的少年身材却和成年男人一样高大,真的没问题吗?少年老成能做到这样? 原主风莫明明看起来就是高中生的样子,怎么和男主们差距那么大? 还有女主因为“成绩太好不断跳级”,所以15岁就和风莫一样读高三了,可是女生在这个时候不是还没发育完全吗?他记得小说里对时甜甜的身材描述是:“娇小玲珑,凹凸有致,那从上到下的傲人曲线就连正当22岁大好年华的美女摄影师颜倾情都自叹不如。(.棉、花‘糖’小‘说’)” 风默虽然从前世就对正常人的生活不够了解,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简单到可以从书上了解的常识都不知道。 风默自顾自地想着,又把手中的药丢到嘴里咽下,接着又在梅儿护士见鬼一样的目光中回过神来,瞥了一眼她手里分毫没少的水,才伸手接过来喝了一口。 他从来不觉得吃药需要配水才能咽下去。如果没有水就吃不了药的话,他前世会在十七岁第二次心脏病发的时候就死去,因为那时他刚刚看着那个女人不甘地咽了气,身边除了大滩的血和女人的眼泪,没有任何液体。而他的人格还没有异常到去喝血。 风默没理会神情古怪的护士,他只顾着回想小说里的剧情。 既然男主们的身份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天才的世界你不懂,家世显赫的天才你更不懂。 作者的原话是:“只有这样完美的男人才配得上那么美好的甜甜。”她说的话,风默记得一清二楚。 以前他觉得是否能够过目不忘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顶多让他找工作容易些,不会因为人格障碍和心脏病而找不到兼职,最后饿死自己。但是现在他觉得记得太清楚也是一件让人难受的事情。 比如他的直觉告诉他,他正在亲眼见证这个世界把那本小说里的荒唐内容一一呈现。这让他非常头疼。 一切都顺着原有的剧情轨道而走,除了他。 而且这个世界的人……长相几近完美。 女主本来就是“如同出水芙蓉般清丽动人,精致得让人难以想象。”方小乔和风莫作为女配男配,长相也差不到哪里去,只是风莫的外貌比起男主们来逊色了很多。毕竟他除了作为女主的男友兼娃娃亲对象这点优势外,其他方面“都是渣”,家世、外貌、成绩、才华,没有一样比得过男主。不过他也不在意就是了。 曾经为了得到那个女人的认可,他拼了命地让自己变得优秀。 一开始做各种兼职,为了养活自己,受尽白眼和鄙夷,却还是要和流浪汉一起居无定所,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变得优秀,于是想尽办法去读书,他的成绩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好,可是依旧是“一个只知道死读书,整天一句话都不会说的怪胎”。 高中毕业,租了房子,他以为能去读国内最好的大学,那个女人会认可他。但是没有。 他的心脏病第一次发作,情况持续在恶化,他必须住院。可是风默不甘心,他找那个女人找了八年,明明快要成功了,怎么能这时候放弃?他依旧让自己像个正常人一样去工作、学习,还有不停寻找她。 后来找到了。女人也死了。他的心脏病又一次发作,不得不进了医院。逃出来的时候,只是为了能安静地死。 那个女人最终也没有承认他。在他还没来得及把想说的说出来之前,她就死了。 但是风默知道,就算说出来,结局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她恨他到死。不是因为他不够优秀,而是因为风默的存在在她眼里就是错误的。 那么再优秀也没有用了。根本没有意义。就算是人格障碍者,也需要专属的精神支撑。 原主风莫会因为自己配不上时甜甜而感到痛苦,会因为自己比不上男主们而自卑,风默却不会。何况,时甜甜再如何“美好善良”,男主们再如何“完美无匹”,那都是他们的事。 风默知道正常人很难接受他这样的人。就算表面上可以做到没有歧视,内心里也没办法完全接受。 没有人有那个耐心去忍受他的异常沉默和面无表情,忍得了一时,忍不了一世。 没有人能认同一个思想与自己完全不在一个世界里的人格障碍患者,或许短期里发现不了他的异常,但终有一天会因为无法沟通而放弃。 “真正治好他”可能用一辈子的时间都不够,有哪个女孩耗得起一生? 他已经没有力气像前世那样固执地去期盼一个人的认同和陪伴了。耗了那么久,什么希望都能被磨光。 风默转头看着困得在沙发上睡着了的方小乔,目光平静得没有一丝波动。过了一会儿,又看向一直出神地盯着亮着的手机屏幕、脸颊微微泛红的时甜甜,默默地仰头靠向身后的枕头,闭上了眼。 没有什么不同。 ===================================================================================== “‘查到了吗?’ ‘是。这是三天前车祸后您要求调查的那个女孩的资料。因为车祸的受害者和这个女孩关系匪浅,所以也一并调查了。’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一个高大俊美的少年优雅地坐在办公桌后,一双修长的手交叉着抵着下颚,锐利的眼神盯着秘书刚刚放到桌上的资料,原本冷峻的眼神在接触到资料上笑着的女孩的照片时突然柔软了下来,嘴角不由地微微勾起一个宠溺的笑,惊得一旁的秘书瞪大了眼。 ‘居然是孤儿吗?’少年看着女孩的照片喃喃自语,又想起那天女孩梨花带雨的小脸,一向冷硬的心居然微微疼了起来。 ‘时甜甜,从小成绩优异,谦和善良,深受父母和学校师长、同学的喜爱,被封为甜心小公主。父母在两年前由于车祸过世,公司随之破产,带着十岁的弟弟寄住在大伯时峰的家里,受尽伯母秦氏的苛待,自此性格变得隐忍坚强,对陌生人疏离冷漠,目前由于入学成绩优异而免费就读于崇明贵族学院,学习刻苦,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外出兼职,一直是本公司旗下的风华酒店的服务员。与青梅竹马的男友风莫感情很好,另有一闺蜜名为方小乔,两人情同姐妹。’ ‘车祸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俊美的少年压下心中对女孩莫名的悸动,冷冷地问。 ‘欧阳少爷说昨天已经把在刹车上做手脚的人抓住了,但是那个人只是黑帮的一个小角色,没法查出幕后的人。’ ‘哼。我知道了。让涵把事情处理干净。还有,给我把明天早上的会议都推掉,备好去医院的车。找几个人去崇明保护时甜甜,别让她知道。尤其是酒店那边,别让人碰她。’ ‘……是。’ ――以上选自《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之冷情少爷的心动》 8.第八章 “‘莫哥哥,你的腿还疼不疼?’床边,女孩面带忧色地握着男孩的手,温柔的声音美好得让人沉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床上脸色苍白的男孩闻言咧开嘴‘哈哈’笑了两声,然后一把揽过女孩,低头在她额头轻轻吻了吻,回道:‘放心!你莫哥哥没事。你还不了解我吗?从小到大我打过多少次架受过多少次伤,一点事都没有的!我风莫保护女朋友天经地义。哈哈哈哈!’ ‘……嗯。’女孩柔顺地应答。男孩揽她的动作虽然有点粗鲁,让她觉得很不舒服,但是莫哥哥对她很好,她知道的。 ‘枫少,这两位就是那天车祸的受害者。’ ‘哼。’高大俊美的少年刚刚走进病房,眼前的美好画面就让他心里莫名地感到不快,不由地冷哼出声,同时也惊醒了正相拥的两人。 少年身后跟着的男人立马站出来介绍:‘这位是枫氏太子爷,就是那天车祸那辆车的车主。我是杨瑾,枫少的私人助理。’ 时甜甜有些错愕地看了一眼从容微笑着的杨瑾和他身后表情冷漠、眼神锐利的少年,在接触到少年锐利的眼神时不由地微微失了神,因为那眼神几乎是在和她对上的那一瞬就变得柔和起来,少年本来俊美的容颜温柔起来更加迷人,让人忍不住想沉浸其中。 而原本心情奇差的少年在发现女孩盯着他出神时,看着那晕红精致的小脸、清澈干净的眼神,突然整颗心都柔软了起来,眼神也微微露出宠溺的意味。 ‘原来是你这大少爷差点撞到了甜甜,你还来干什么!这里不欢迎你!’ 温情脉脉的氛围突然被破坏,少年不悦地转头看向大声喊叫的风莫,看着他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又想到这家伙就是自己心爱人儿的男朋友,心里的厌恶更深了一层。这样粗鄙的家伙怎么配得上那样美好脱俗的可人儿?这种人他连理都不想理。 ‘我是枫无凛。记住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枫或者无凛。’ 时甜甜原本也被风莫的吼叫吓得回了神,却又因为突然靠得很近的少年而愣住了,少年俯身贴近她,从后面看就像是把她拥在怀里,引人遐思。 她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少年专注宠溺的目光,闻到从少年身上传来的清冷淡雅的花香。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花,却把俊美的少年衬托得更为神秘优雅。那近在咫尺的温柔容颜和低沉性感的声音足以让任何女生屏息。只是她很快就强迫自己回过神,心里暗骂自己没出息。 没有理会少年的自我介绍,时甜甜转身看向已经气得胸口不断起伏脸色通红的风莫,走过去伸出小手轻拍着男孩的背,温柔地安抚着他。 枫无凛脸上的温柔神色瞬间退了个干净。(.无弹窗广告)从没有哪个女孩这么忽视他,这女孩,果然有趣。只是这样看着她关心另一个男生,还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不过这样才更有挑战性,不是吗? ‘差点撞到又如何?虽然出了车祸,本少需要负一定责任,但是不遵守交通规则、擅入车道的是你们。这是颜氏旗下最好的医院,住院的一切费用本少会承担,你们可以在这待到痊愈那一天。如果觉得还不够,本少可以另外付费。’ ‘这样啊!枫大少还真慷慨。但是我们不需要你的施舍。等到莫哥哥的伤好了,我会带他一起走。当然如果枫少觉得受到了伤害,我们也可以付您精神损失费,用来安慰您那颗喜欢自以为是的心。’ ‘时小姐。我想这件事的责任本来就不在于我们少爷。车子会出问题主要是因为被小人做了手脚,少爷他没有……’ ‘够了,杨瑾!’枫无凛打断助理的话,又转头用宠溺和欣赏的眼神看着理直气壮的女孩,只觉得她瞬间涨红的小脸可口诱人得很。 时甜甜听了杨瑾的解释,顿时赧然地看向少年,心里充满了愧疚,又撞上少年包容宠溺的目光,脸上又烧了起来。冤枉了人毕竟是她的错,只是此刻面对他的眼神,不知为何她就是羞涩得说不出话来,原本看起来嚣张狡猾惹人厌的少年,现在看来却是善良温柔得让人心动。 而靠在枕头上的风莫却因为背对着女孩,没有看到她晕红的脸。” ——以上选自《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之冷情王子的温柔》 ===================================================================================== 高富帅冰山王子pk穷屌丝面瘫男配,按剧情来说,结局是男配完败。 风默觉得是否完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明整本小说他都可以倒背如流,但当剧情发生时,他还是措手不及。 对于一本无论是剧情还是主旨都非常诡异的小说,你不能指望它有多么科学。而显而易见的,不科学的结果就是你完全找不出剧情发展的具体时间。比如某一章节的题目是《冷情王子的温柔》,多么浅显易懂,主题鲜明。但是“冷情王子”到底什么时候“温柔”?风默根本不知道。 只能说作者只顾着让王子展现他的“温柔”,而忘记了给故事安排个明确的时间,连暗示都没有。 一切因此而不可控。 在休养了差不多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上午,风默照常在看完半小时书后开始吃早餐。 他的生活已经渐渐变得像前世那样规律化,这让他觉得安全。 只是梅儿护士显然不打算让他好好吃完早饭。风默刚刚喝下一口粥,病房的门就“砰”地一声被打开,紧接着面带喜色的护士快步走了进来,一边把一本杂志挡在少年面前,一边抢过他手中的碗放到桌上,然后指了指杂志封面上的俊美少年,伸手用力抓紧男孩的手,连珠炮似的话就蹦了出来:“这个这个……枫氏太子爷!是你朋友吗?我那天看到他把你送来医院的,你们关系好不好?经常联络吗?可不可以把我介绍给他?不不不,可不可以帮我追他?拜托拜托答应我吧!等下他就来医院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啊啊!这种极品高富帅要去哪里找啊啊啊!” 风默盯着紧紧抓着自己的那只五个指甲都涂满了各色指甲油的手,抿了抿唇,好一会儿才把胃里涌上来的不适感压下去,伸手把那只手拉下去,又依言看了下杂志封面上的人,想了好一会儿才缓缓摇了摇头。 见少年否认,护士脸上激动的神色顿时被沮丧取代。她收回杂志抱在胸前,怨念地盯着少年依旧平静的脸,风默自顾自地低头看着勺子,他不喜欢和别人对视。 良久,女孩才气闷地开口:“还以为可以走捷径接近男神,原来你对男神来说也是路人甲。难道我还是没希望了?王子爱上美女灰姑娘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啊啊啊不甘心!唉!算了,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好了。你吃早餐吧。我先走了……我早该想到男神怎么会和神经病来往……肯定是急昏头了,像我这么聪明的美女……” 风默端着碗看着自以为嘀咕得很小声的护士走出去,又低头想了想她刚刚的话,默默地拿起勺子舀粥。 神经病?似乎护士都喜欢背地里这么叫他。 不过他才不会接受。看在她总是给他带杂志解闷的份上,他决定不打她了。 说到打人,前世他小的时候打过很多次架,通常是因为他们说那个女人不要他这个野种,但是打赢的次数很少,因为只有一个人,身体又长期营养不良,总是打不过。 后来他长大了,那个女人不要他了,也不见了,他终于知道了何为“隐忍”,也怕自己来不及找到她就提早死掉,于是不再打架。想着自己变成一个好孩子,或许那个女人就不会那么讨厌他。但是事实就是无论他变得多么好,她都看不见。 生活一直在教给他的道理,就是不管他怎么做,不管他做多少,都留不住别人。一个人要离开另一个人,真是一件太简单的事。 一直被放弃。 但是现在这个也不重要了,这里他一个人也不认识。 仅仅是知道,不是认识。 ====================================================================================== 梅儿护士走的时候顺带把风默的被子也抱走了,据说是要清洗,于是风默连被子都没得盖。照理说这个医院是颜家开的,设施一流,总不会突然就缺被子了,但是梅儿护士为了“经过前台偶遇男神”,不管谎言多么拙劣都不在乎了,她总得找个能让她“经过前台”的借口。 好在现在天气热,风默也就不在乎了。 梅儿护士的男神出现的时候,风默正坐在床上平静地看时甜甜哭,女孩梨花带雨的模样确实惹人爱怜,只是风默实在没办法像小说里那样抱着她温柔地安慰,更加不可能去亲吻她。 他排斥与任何人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主动去接触更是不可能的事。这个毛病从前世被送进孤儿院的时候就出现了,一直延续到现在。以前他唯一不排斥的是那个女人,只是她从来都避他如蛇蝎,厌恶到一个摸头的动作都没有。 时甜甜所做的、所说的都和剧情一模一样,但风默克服不了心理障碍,态度之冷漠完全不是一个男朋友该有的。她因此伤心也在所难免。 风默知道他的做法已经让剧情发生了变化,这世界是否会为了维护女主而抹杀他?他不知道。 这是一场试炼。 门口站着的枫无凛自然看到了女孩梨花带雨和风默平静以对的模样,他定定地看着这一幕,表情冷然。 时甜甜听到脚步声,来不及抹泪便把头转了过去,惊讶地看着少年俊美冷漠的脸,微微失神。 风默看了一眼时甜甜微愣的神情,又转头看向门口冷峻的少年,微微凝神地仔细看了看少年的眼睛,然后转回头翻起了书。 刚刚枫无凛到底有没有露出“温柔宠溺的眼神”?风默很不解。他的视力是没问题的,只是他怎么看都只是看到了男主一号的眼睛,那里面到底有没有“宠溺”,还真是看不出来。 难道是因为他有人格障碍症,所以看不出男主眼睛里的感情?还是小说作者根本就没有真的去观察过别人的眼睛? 但是不管他看不看得出来,反正现在男女主应该是在“深情对视”。剧情真还是顽固。 风默可不管他们有没有“擦出爱的火花”,他只知道他不愿意像原著里那样大吼大叫,当然就算他愿意也是做不到的。 于是,没有电灯泡的结果就是少年少女的温情脉脉终于可以感动全人类了? ===================================================================================== 9.第九章 “病房中的两人同时往外看,只见一个高大俊美的少年站在门口,正冷冷地看着他们。(.无弹窗广告)性感的薄唇紧紧抿在一起,棱角分明的俊脸上泛着冷鹜的神情,深邃凛冽的深蓝眸子无形中让周遭的气息带上一股让人生寒的压迫感。 少年身材高大挺拔,一身纯手工制作的西装衬托得那份与生俱来的尊贵与倨傲的气质更加不凡,一举一动中,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冷峻而高贵的气息,强烈得让人看过一眼都难以忘记。明明长得如诗如画,如四月春天,可是那周身散发的冷漠却让人想到霜华初降的清晨。 就连一向对男生不屑一顾的时甜甜,都不由地被他吸引。” ——以上选自《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之枫无凛》 ==================================================================================== 就如同用长长的篇幅去描写女主令人痴迷的容貌和气质一样,小说的作者也用了同样甚至是更加长的篇幅来描写男主们的外貌气质,而其中,枫无凛的描写是最多的,因为尽管小说的结局是一妻多夫,但他却是时甜甜的最爱。 风默回想了下之前在镜子里看到的原主的脸,不得不承认枫无凛确实有嚣张倨傲的资本。难怪原主一见到他和女主说话就急得“脸红脖子粗”的。情敌过于强大,也是一件相当不幸的事。只是不知道那时的原主是什么心情?风默对此还真的有些好奇。 前世有一个心理医生就说过,爱情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它能让人变得不像自己,却又是最真实的自己。 风默记住了这句话,却无法得到解释,或者说无法得到能让他理解的解释。 伸出手指把书翻到下一页,顺便抬眼看了下对视的两个人,风默颇觉奇怪地歪了歪脑袋,又低下头看书。 他想,男主女主真是强大的生物,他们居然能保持同一个表情对视二十多分钟,眼睛都不用眨,还完全不动弹的,搞得他都快误以为其实人格障碍的人是他们两个了。 女主脸红了那么久,脸上的眼泪都干了还回不了神,她真的有把风莫当男朋友么? 还有时甜甜到底有没有从男主眼睛里看到“宠溺温柔的光”? 另外,杨瑾站在门外围观了那么久都不忍心上前打扰,真的相当敬业,他不觉得腿酸吗? 风默自以为得到了真相,了然地在心里点了点头,同时看了看墙上的时钟。 尽管知道这样违背剧情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他还是固执地要去尝试,或许他会因此被抹杀,那么原来的风莫没准就回来了。若他不被抹杀……那么他留下来的可能性就大了些。毕竟,谁都不愿意永远扮演着另一个人,就算是为了活下去。没有自我,那还不如不存在。 杨瑾站在自家总裁身后,脸上保持着从容有礼的微笑,就算已经笔直站立了二十多分钟,他依然没有露出丝毫不满的神色。[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作为一个优质的总裁助理,他心里早就把面前的情况分析了个七七八八。 没办法,总裁一向走冷漠无情唯我独尊的路线,虽然他的智商和情商都是优等,但是高冷的路线注定了总裁不会亲自处理太多事情。于是作为助理的杨瑾就必须有礼谦和,随时随地微笑起来都能让人如沐春风,这样坑起敌人的时候才能得心应手。另外,枫少一向不喜别人揣摩他的心思,冷情的人一旦暴戾起来,遭殃的就是助手。于是杨瑾作为第一百三十八个助理,能在总裁身边活了这么久,察言观色这项技能早已经练到了满级。 这会儿杨助理见自家枫少目不转睛地盯着房间里的两人,又联想到之前少爷对那个女孩的特别照顾,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只是喜欢人家也不能不说话就这么看着啊,追女孩子只靠□□可是不够的。 风默看着临时充当电灯泡的杨瑾主动上前自我介绍,顺便打断了男女主的深情对视,也算补全了剧情。 那么接下来就应该是他对男主“破口大骂”了。只是,他连话都说不出来,要怎么“骂”? 想不出办法,他索性等着剧情的裁决,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杯,却发现杯子是空的,倒是水瓶里的水烫得完全没法入口。果然男神这种生物对女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梅儿护士为了偶遇男神,把他的被子拿走了没还不说,还接了一整瓶刚煮沸的开水给他,话说开水和温水真的那么难以区分吗? 风默抬手摸了摸额头,又把书翻到下一页,刚要拿笔划重点,头顶上就传来一个低沉冷漠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 病房里的其他人一时间都愣住了。风默呆了一下,眨了眨眼才反应过来,放下笔直起腰,抬起头往上看,就撞上一双深邃平静的眼。 “莫哥哥……” 时甜甜反应过来后快步走到风默身边,见风默依然面无表情的脸,又看到冷情的少年盯着他的样子,心里突然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慌张和酸涩感。 她来不及细想那股感觉是怎么来的,只是本能地对风默解释:“莫哥哥,这位是那天车祸的肇事者,送你来医院的也是他。” 女孩又仰头看向枫无凛,表情严肃地开口:“虽然那天擅入车道、违反交通规则的是我和莫哥哥,但是你作为车主,开车撞伤了我们也是事实。所以如果真要算起来,我和莫哥哥要负的责任不少,但是我愿意一力承担。请不要为难莫哥哥!” 杨瑾诧异地看着挺直脊背、目光坚定的时甜甜,心里不觉有些欣赏。这女孩倒是敢作敢当又重情重义,明明那么娇小柔弱却敢对上少爷,难怪少爷会看上她。 只是少爷喜欢这女孩,却去问她男朋友的名字是要干什么?枫少对于自己不在乎的人,一向是不记名字的。如果说是因为警告情敌,但这情敌明显战斗力不怎么样。 枫无凛低头看了眼表情坚定的少女,又看向一直沉默没表情的男孩,神情冷寒。 他从来没有过现在这种情绪失控的感觉,就算是一年前财团□□,他将前任家主取而代之都没有过这种不对劲的情绪。 车祸发生后他和杨瑾都受了轻伤,原本心情恶劣,却在看到哭得梨花带雨的女孩时莫名心疼了起来。那是极为不正常的事情,仿佛一瞬间整个人都不再受自己控制。后来把人送到医院,不再接近那个女孩的时候,那种极为不适的被控制感就消失了。只是性格中的谨慎多疑促使他派遣人手去监视女孩。 那种被压制的不适感,他不想经历第二次。 再次来到医院只是为了确认那种感觉是否是偶然事件,而事实证明,那根本不是。 看到女孩的时候,他又不受控制地想上前自我介绍,想让她记住他。只是这种感觉并没有第一次那样强烈,他的心性足以把它完全压制住。 只是这个男孩……感觉很奇特。 面无血色,发色怪异,身形单薄,并不如何俊美,没有表情,沉默寡言,存在感极弱。 但是,他看着男孩沉默地坐在床上翻书,旁边女孩的哭声似乎完全被隔离在他的世界之外;见到他们进去的时候,男孩明明面无表情,却仿佛疑惑一般地歪头;倒水的时候盯着空空的杯子发呆,也不开口叫护士,只是靠回枕头上继续看书;最重要的是,男孩看着他的时候,眼睛里是平静的,他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枫无凛却能清晰地感觉到男孩的疑虑。 奇妙的感应。 少年心里的烦躁和刚刚差点被控制的愤怒都奇迹般地被抚平。 从来没有过的平静安然。这是镇定剂或者安眠药都无法带给他的。当然,其他人,更无法做到这样。 风默看了看仰头盯着男主的时甜甜,又看了看表情冷漠地盯着他的枫无凛,有些不明所以。 所以现在剧情是发展到哪里?原著里不是应该男主向女主自我介绍吗?照理说这世界会自动补足剧情,比如刚刚杨瑾充当电灯泡的事,但是现在这样还能怎么补? 显然男女主都各自手握新的剧本,只有其他人还云里雾里地分不清楚。 而且问题应该不止出在他身上,因为风莫没有足以同时影响男女主的能力,他本来就是小说里不怎么重要的配角。 要么是时甜甜出了问题,要么是枫无凛不按剧情出牌。不管怎样,现在故事都乱套了,想来他还不会死。 分析完眼前的情况,风默就打算撒手先躺下睡一会儿,折腾这么久,他也累了。刚要躺下的时候又发现他没有被子,而没有被子他就睡不着。前世跟着流浪汉混的时候,好歹还有个麻袋可以代替。男神都跑这里来了,梅儿护士怎么还不来个“偶遇”? 枫无凛把男孩的动作都看在眼里,本来挺可笑的场景,他却没觉得反感。以往没有必要他极少关注他人,就算是杨瑾和欧阳那些死党也不例外。想了想,少年对着身后的助理开口:“让护士拿床被子来。” 杨瑾闻言愣了下,却还是马上按铃吩咐了下去。 风默抿唇瞥了一眼明显从头到尾都没怎么注意到他的时甜甜,又看了看在原著里本应极为厌恶风莫的枫无凛,低头想了下便拿过桌上的纸笔,慢慢在纸上写了几个字,然后把本子举高并贴近床边少年的脸。 枫无凛定定看着眼前的本子,纸上只有四个字:“谢谢”和“风默”。良久,他才看着少年的眼睛缓缓说道:“我知道了。” 风默把本子放回桌上,没去管时甜甜瞬间瞪大的眼和脸上错愕的表情,只是认真地又看了一次枫无凛的脸,最后径直躺下去闭上眼睛。 那是一场试炼。而初始结果告诉他:时甜甜确实没把风莫真正放在心里。如果风莫知道了,他会不会很痛苦?照他的性格,应该会直接向男主挑战,然后选择遗忘时甜甜今天的表现吧。原著里他就是这么做的。爱情果然会让人变得很奇怪。 这场试炼还没有结束,风默却几乎预见了结局。 真是让人失望。 但是枫无凛有些不同。风默在前世的时候就对他人的情绪变化极为敏感。在那个女人心情最差的时候,他会让自己更乖,因为他不可能放弃她,所以不能逃跑或者躲起来,但是可以尽量让自己少挨一点打,那让他活了下来。但是这种敏感的神经也让他过早地明白了那个女人的厌恶和憎恨,他清楚地知道她恨他,于是连用幻想来安慰自己都是不可能的。他不说话,没有表情,但那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别人对他的看法。相反的,就是因为知道得太清楚,失望才来得更快。 在小说里,枫无凛是厌恶风莫的。没有人会很喜欢自己的情敌。但是他对他说话的时候,风默感觉不到厌恶的情绪,相反的,那种感觉很平和,很安静,不可思议。 他第一次从另外一个人身上感觉到平静温和,不是同情怜悯,不是厌恶鄙夷,不是面对方小乔时的被作为替代品疯狂痴恋,也不是时甜甜时而依赖温柔时而落寞烦躁的情绪。 这种平静温和让他觉得安全。 风默已经很久都没有和别人交流的欲望了,他的世界越来越封闭,心里的空白越来越多,就算活了过来,他还是有一种自己在慢慢死去的错觉。格格不入。 那四个字,是自从那个女人死后,他第一次希望和别人交流的产物。 他不知道枫无凛是否和他有一样的感觉,但也不会去问。 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去期盼另一个人,然后结局全部是失望,最后用很长很长的孤独来陪葬。这样的事情,不想再有第二次。所以不需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再者,他在正常人眼里是个病人,第一次见面就那样,别人还以为他在做梦。 只是,在风默的世界里,他从来不做白日梦。 10.第十章 风默躺下去后闭上眼,却没有睡着。(.无弹窗广告)他的心里一片平和。往常没东西盖着的感觉不能更糟心,但是现在那种感觉淡化了。 床边站着的少年只是盯着风默看了一会儿,就随手拉过旁边的椅子坐下,拿起桌上的课本慢慢翻起来。 原来的风莫只喜欢做菜,对学习敬而远之,长相不够出众,又是孤儿,在崇明贵族学院里算是典型的屌丝学渣,而时甜甜成绩优异,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的“女神”级人物自然人气很高。风莫被讽刺配不上时甜甜,也在所难免,他也由此更加厌恶学习。因此那些课本被拿来的时候简直跟没用过似的,现在书上的笔记差不多都是风默照前世的习惯自己做的。 杨瑾嘴角抽搐地看着自家少爷优雅闲适地坐那儿看书,脸上温和的微笑有些僵硬。少爷看的那是高中课本吧……他记得少爷去年就在国外读完博士了。于是现在是在重温高中时代的单纯美好么?其实他很怀疑枫少是否真的曾经单纯过。而且少爷不是为了追女孩子才来的吗?现在女孩站在那里他理都没理,倒是关心起人家的男朋友来,那男孩就是沉默了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且他一看就和枫少没有共同语言,这交朋友也不一定能成功的。难不成枫少是打算用迂回路线来追人……这也太不符合他一贯的作风了。 身为总裁助理兼任管家先生的杨瑾觉得他快成老妈子了,总是操心少爷未来的幸福生活真是不能更累。他都快忙得没时间去谈恋爱了,好在自家恋人现在一样的忙。 时甜甜在看到枫无凛和风默一问一答的时候,脸上的错愕就怎么也掩饰不住,但她几乎是在发现自己表情不对劲的同时就转过了身去,迅速掏出手机看起了短信,直到枫无凛坐下看书,她才转过来看着两人。 静静地打量了下床上躺着的男孩和旁边坐着的少年,孤零零站着的女孩突然抽泣了起来,晶莹的泪珠划过白嫩的脸颊,朦胧的双眼直直看着坐着的俊美少年。 杨瑾怔愣地向流泪的女孩看去,眼中闪过一丝惊艳。这女孩确实如出水芙蓉般清丽脱俗,尤其是哭泣的时候泪眼朦胧,仿佛含着一汪春水,简直是“一枝梨花春带雨”,动人心弦。即便他只对自家恋人有兴趣,也不由地为之赞叹。 单论相貌来看,时甜甜确实当得起“女神”二字。 只是坐着的冷峻少年几乎是在听到抽泣声时就拧起了眉,手里翻书的动作也停了下来。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床上的风默也睁开眼,朝着身边此刻表情更加冷漠的少年看了一下,便撑起身坐了起来。 “谢谢你……没有怪罪莫哥哥,也谢谢你帮助莫哥哥打开了心扉……呜呜……之前医生说他失忆了,他连面对我的时候都不愿意说话,写字交流也不行……不管我怎么哄怎么讨好都没用。我都快绝望了,幸好有你。真的谢谢你……莫哥哥就像我亲哥哥一样重要,真的谢谢……我可以做我力所能及的事,尽力报答你……请不要拒绝……” 女孩脸上真挚的感激之情和话里诚恳的报答之意让人不忍拒绝,更让人深深感受到她的善良和她对当成哥哥的风莫的关怀,以及这段时间她为了风莫受了委屈却无怨无悔的坚强和大度。最起码这些东西杨瑾都感受到了,枫无凛也明白了。 但是风默没听明白。他知道那段话里面隐含了很多意思,但那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他不明白时甜甜怎么突然就感激起男主来了,而且他怎么突然成了她的“亲哥哥一样的存在”了?他们不是还没分手吗? 而且他愿意和别人交流又关时甜甜什么事?何况这阵子照顾他的是梅儿护士,时甜甜和方小乔最多是来看看他说说话罢了,她怎么就又哄又讨好他,最后还绝望了? 风默记得她倒是哭了很多次,方小乔也脸色苍白了好多次。只是风默从小就没哭过,那个女人每次哭起来就会变得很可怕,所以在他看来,哭泣是一件让人厌恶的事情。 人格障碍的男孩无法听出女孩真正要表达的意思,于是他只是像往常那样安静地看着她哭,然后把纸巾递给她。 枫无凛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盯着女孩布满泪痕的小脸,一只手扣紧椅子的把手,手背上青筋暴起,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如既往的冷鸷。 风默把纸巾递给时甜甜后,又瞥了一眼少年攥紧的手,不明所以地眨眨眼。 女孩的哭泣并没有停止,那双美丽的泪眼也一直看着少年。良久,坐着的少年松开了握紧的手,稍微活动了下关节,理了理衣领后便从容地站起身,一步一步踱到女孩的面前,微微俯身看着她。 深蓝色的凤眼深邃又迷人,带着惯有的凌厉和倨傲,专注的眼神让还在哭泣的女孩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白嫩的小脸也泛起诱人的粉。旁边站着的杨瑾诧异地看着这一幕,而床上的男孩一如既往地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双手手指交握,平静地看着。 只见俊美的少年突然眯起深蓝的眸子,抬起修长的手指抚向女孩带泪的脸,女孩见状紧张地闭上了眼,有些瑟缩,泛红的小脸配上如此青涩单纯的情态,确实诱人得很。杨瑾看见了嘴角的弧度加大,原来枫少喜欢这种类型的。然而少年看着女孩的反应却在即将抚上时停住了,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枫无凛直起腰,把手插进口袋,转身走回床边坐下,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般。 时甜甜惊讶地睁开了眼,看向少年,刚想开口说话就听到少年低沉好听的声音:“不需要谢我。车祸和治疗的事,杨瑾都会搞定。”接着少年又转头对风默开口:“我是枫无凛……和你同校,大学部的。” 风默扫了一眼枫无凛额头上的汗珠,又感受了下病房里适宜的温度,犹豫了下,还是对他点了点头。 而时甜甜明显不能接受枫无凛的拒绝,她快步走近少年,准备再表达一次自己的诚意,却被门口传来的玻璃碎裂声吓了一跳,然后梅儿护士便在众人瞩目中绕开玻璃碎片,穿着一身足以清晰地勾勒出她诱人曲线的护士服,一手挽着一床薄被,一手轻拂了下及腰的褐色大波浪卷,脸上笑容得体,袅袅娉婷地走了进来。 与此同时,房内只着普通校服的时甜甜与房外只能围观不能进入的众护士都脸色青白了一瞬。 什么时候不穿偏偏今天穿这么紧的护士服是要干什么! 平时不见你走路和微笑这么优雅,怎么今天突然有范儿起来了! 怪不得火急火燎地要回病房“照顾病人”,不是说病人脑子有问题么?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积极! 以上是众围观护士的心声。 于是唯一不知道真相的风默终于幸运了一回。 女人的战争可比乱七八糟的三角四角关系要复杂得多,弄不清楚反而是好事。 ========================================================================================= 有时候女人的战争是很可怕的,特别是当“殃及池鱼”发生而你又刚好是那条鱼的时候。 风默看着正为他处理烫伤的医生和旁边眼圈通红地帮忙的梅儿护士,又扫了一眼流着泪心疼地看着他的手的时甜甜,忽然有些茫然。 他不明白那开水到底是怎么倒到他身上来的。 事实上,梅儿作为护士本来就是来照顾他的,给他倒水喝是很正常的事,而时甜甜是他名义上的女友,为他倒水也很正常,她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只是时甜甜伸手拿水瓶的时候上半身需要越过坐着的枫无凛,而梅儿护士刚好像往常那样给他腰以下的部位盖好被子,紧接着今天突然敬业起来(在风默看来)的护士便欲接过时甜甜手里已经打开的水瓶,而时甜甜的善良温柔却不允许她做事半途而废,于是争抢中梅儿护士鞋跟太高脚一崴便倒在枫无凛怀里,整瓶开水也往时甜甜身上倒,条件反射下女孩躲开了水瓶,于是刚好在她身后的风默就中招了。 戏剧化的场景。 可笑的事发缘由。 风默因为人格障碍日渐严重而无法明白两个女孩那样做的理由,他只是觉得奇怪。但是枫无凛尚属正常,从幼年就开始接受的贵族精英教育与本身较好的洞察力马上就让他明白了前因后果。一切不过是争风吃醋的戏码。 于是梅儿护士被毫不留情地推开,后又被护士长狠训,这也是她眼圈通红的理由。而时甜甜本来也有责任,只是谁看她那样愧疚又伤心得梨花带雨的样子,想必也没法责备她。况且她是风默的女友,没有“争风吃醋”的动机。 只是这些风默都不想去管,他根本弄不明白。拉了拉腿上的被子,男孩抬眼看向表情冷得仿佛要结冰了的枫无凛。少年已经离开了椅子,正站在床边低头看着他的手。风默抬头去看他,就对上他的视线,那双凤眼里一片深蓝,蓝得看不出一点情绪。 “很痛?”依旧是低沉的声音。 风默摇了摇头。真的不痛。 “以后离她们远一点。”微带警告的语气。 男孩茫然地转头看了看哭着的两个女孩,又转回来点了点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两个人确实很奇怪。 与此同时,抽泣的两人都不由地僵了一下,只是护士的眼泪流得更凶,而另一个却努力地擦去泪痕,一边抽噎打嗝一边忍住了眼泪,小脸憋得通红的样子着实让人心疼。 ================================================================================= 11.第十一章 枫无凛在风默手上的烫伤被处理好后就带着杨瑾离开了,梅儿护士等怀春少女依依不舍得恨不能直接跟他走,可惜枫总裁照旧目不斜视,不感兴趣的人他连看都不看,尤其是女人。[.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风默对此没有任何意见,枫无凛的表现和小说里描写的很像,没什么好奇怪的。他记得男主二号三号四号好像也是这副德行。 只是时甜甜自枫无凛走后就时常心不在焉的,风默觉得她很不对劲。有时一个人看着窗外发呆,接着突然就脸红起来,眼睛像会发光似的,发现风默在看她的时候甚至会恼羞成怒地撒娇,搞得风默摸不着头脑。有时就盯着风默不停地看,然后喃喃自语还一直摇头。风默觉得她比梅儿护士还诡异。 幸好随后的一个月里,时甜甜因为实习的事情必须回校,据说忙得没时间来看他,临走时还对着风默又是道歉又是委屈地哭了一通,那清丽的小脸似乎越哭越粉嫩好看似的,风默递纸巾都递得有些麻木了。 上辈子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这样天天被迫看着一个女孩哭泣,偏偏女孩每次哭起来都好像被欺负了似的,而他在递纸巾的同时还得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去回想上辈子的事,因为他唯一记得的就是那个女人哭得歇斯底里的样子,甚至在她死去时,脸上都是布满泪痕的。那些哭声和眼泪,充斥了他的整个童年,苍白而灰暗。 送走了时甜甜后,方小乔却来得勤了。只是现在她不喜欢天南地北地聊天了,这个笑得阳光俏皮的女孩现在没事就爱在他面前讲学校的八卦新闻、学校的风云人物以及他们幼时的美好回忆。 风默觉得很吵。 每次听她说话,他都可以隐约地感觉到女孩在向他暗示一些东西,但又想不清楚。 这样的情况日复一日地重复,就算他现在已经很少有激烈的情绪,也难免觉得累。 后来某一天,女孩突然隐约地提起时甜甜最近和一个男生走得很近的事情,据说那已经上升为学院年度最劲爆的消息之一。风默听了后才明白女孩那段日子里真正要表达的意思,但他也只是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直看到女孩的脸有些发白,才对她点点头,闭上眼躺下去睡了。 他终于知道方小乔在跟他暗示什么,也知道时甜甜为什么会忙,更知道“那个和甜甜走得很近的男人”是谁。 原著里时甜甜就是在实习期间遇上了男主二号慕容凌夜。“生性桀骜不驯,嚣张暴戾得如同一匹野马”的暴戾王子就那么看上了“大胆又充满活力”的女孩。. “没有女生敢这么对我,你是第一个!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本少的兴趣。” 风默对这句台词可谓是……记忆犹新,因为它实在是……严重超出了男孩的理解范畴。 一个从小就嚣张霸道、目中无人的尊贵少爷,却被一个女孩摔了一跤,然后就因为这么一摔而对女孩一见钟情,从此像小学生一样不断逗弄欺负女孩以吸引她的注意力。 风默很茫然。这个也是爱情的一种? 为什么被打了就要爱上那个打你的人?他是受虐狂? 而且一个只是学过两个月柔道、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真的打得过一个从小接受国家部队训练、并且身材高大精壮的少爷? 还有,小说里写慕容凌夜一向对女生不屑一顾,就连世界顶级美女摄影师、同时是青梅竹马的颜倾情的追求都不看在眼里,那么他是怎么对时甜甜一见钟情的? 只是看见女孩“气得涨红的小脸犹如诱人可口的苹果”就心跳失速……“闻到女孩身上的清香就失了神”……他是没见过美女么? 号称阅女无数、桀骜不驯的大少爷,却在一刻钟里就“丢了心”,并且愿意一生守护她,而他连女孩是谁都不知道,爱情真的这么廉价和轻率? 而且似乎每个见到时甜甜的男生都会对她“一见钟情”,他们还认为那很正常,把一切归功于女孩拥有的独特魅力。 但是风默觉得这世界上比时甜甜有魅力的女孩多的是。 他记得前世送书的那个女孩说:“时甜甜就像移动的人形□□。”风默觉得她说得挺对,因为就连枫无凛那样明显自控力极强的人在见到时甜甜哭的时候都有些控制不住的样子,虽然最后他没做出什么“再见倾心当场表白”之类奇怪的事情,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时甜甜身上那种诡异的力量有多么强大了。 当然这都是风默观察了一个月后的猜测。但这猜测明显不会有人相信。 所以说他不适合这里。就算他对剧情倒背如流,他也弄不懂主角们的行为,更没心情阻止时甜甜和别人相爱。 他感到茫然无措。 除此之外,一开始风默面对方小乔时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就如同面对其他人一样,只是现在女孩的试探和算计……让他觉得累。 那场试炼的对象,不止是时甜甜。 ========================================分割线========================== 等到又一个月过去,风默腿上的石膏也拆了,头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只是医生建议他暂时不要行走,于是每天梅儿护士都会负责用轮椅推他出去晒晒太阳。 这一个月里,时甜甜没有来过医院,枫无凛更加没有。 方小乔还是来得勤,只是她似乎看出风默喜静,于是话也少了很多,这倒让风默的日子好过了不少。只是他除了看书、看风景和睡觉,就没做什么了,依旧不说话不和人交流,没有表情。医生有些怀疑他是否得了人格障碍症,但是风默不承认,他也无法下论断,最后确诊为社交障碍综合症。风默对此没有异议,社交障碍总好过人格异常。他不想再接受一次前世那样的治疗。 心理医生说的对,他需要的不是医生,医生治不好他,他需要的一个能够真正接受、理解他并且可以一直陪伴的人,最好是家人,但是他没有,于是痊愈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事实上,他的人格障碍还在不断加重,要痊愈,恐怕是不可能的事了。 枫无凛来的时候,风默正在午睡。整个病房静悄悄的,窗帘都被拉上了,梅儿护士也去忙其他事了,没有呆在这里。 杨瑾跟在自家少爷身后,见时甜甜不在病房里,便打算跟着总裁去找颜二少,毕竟他们名义上就是颜二少邀请来的。只是他家总裁的思维明显跟他不在一个频道上,于是杨助理直接被赶出病房,美其名曰让他先去看望看望颜二少。 脸上带着僵硬微笑的男人盯着病房的门看了一会儿,终于承认他家总裁变得傲娇了。 明明喜欢清丽脱俗的时甜甜,却偏偏跑去关心她的男友,还表现得非常正经的样子,这么迂回的追求路线,总裁不是傲娇还能是什么? 枫无凛可不管杨瑾那过分强大的想象力,他今天会来医院,本来就不是为了那个女孩。 病房里光线昏暗,少年松了松领带,放轻脚步走到床边,搬过旁边的椅子坐下,低下头凝视着熟睡的男孩。良久,他突然探过身,整个人伏到男孩的上方,然后把脸小心地贴近男孩的脖子,盯着苍白的皮肤下微青的血管,深蓝的凤眼微微眯起,同时脸更加贴近,直到挺直的鼻尖轻触男孩温热的皮肤,他才深吸了一口气,随即直起身坐回椅子,表情里的阴鸷也褪了大半,冷凝的目光渐渐平静,原本全身绷紧的肌肉也放松下来。 从上次离开医院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而此刻是这一个月里他唯一放松的时候。 这个男孩能让他瞬间平静下来。 虽然一直是无神论者,但这一个月里那种找不到原因却又明显企图控制他的力量让他不得不开始怀疑。从遇见那个叫时甜甜的女孩开始,他的身边就仿佛一直有一个声音催促着他去接近女孩,去找她,并且将其占有。这个声音日夜不停地催促,以致于他连公司的正常工作都险些没法处理。 烦不胜烦。 上次他差点碰到时甜甜的脸就是因为那个声音的蛊惑,只是在最后一刻理智还是占据了主导地位,但那样的自控也非常消耗精力。 这样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实在让他厌恶至极,偏偏每次他出手对付那女孩时都会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阻挡,这种情况就算是他手下的家族暗卫也无计可施。 床上的男孩在睡梦中翻了个身,整个人更加缩进被子里,只剩下半张脸还露在外面,枫无凛盯着男孩过分苍白的脸和消瘦的身形看了一会儿,本来微松的眉头又拧了起来。上个月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有这么瘦。 早在来医院看他的时候,枫无凛就发现了男孩的不同。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就是沉默了点、表情少了点,和正常人也没什么不同,但是枫无凛从小接受最为严苛的贵族精英教育,又从家族斗争里胜出并成功夺位,洞悉人心、善于观察是必备技能,这个男孩的眼睛里太过空洞,里面的情绪波动太少,少得就像……他根本就不是个活人一样。 医生的诊断是车祸导致的失忆和社交障碍,但他觉得男孩的病情远不止这些,他和原来的性情相差太大。 只是这些不足以让枫无凛认同他,真正让他承认他的,是男孩给他的感觉。 那是枫无凛从来不曾拥有过的平静和安宁。 而且和他在一起时,时甜甜带来的压抑感也减少到趋近于零。 他是不同的。 或许在别人眼里,风默真的很普通,他的存在感太弱。但是枫无凛天生的控制欲太强,他看中的就要掌握到手里,而其他的存在都别妄图干涉他,就像他明明受尽压抑却还是不愿被时甜甜身上那种力量控制一样,生而高贵。 这阵子那个声音突然开始催促他回校,想必是时甜甜已经回去上课。于是枫无凛来了医院。 风默只是个陌生人。但是少年间的友谊,看对了眼就可以,就像颜羽和欧阳曾经也是陌生人,却同样一见面就成了死党。 枫无凛低头凝视着男孩的脸,又伸手拨了拨那头五颜六色的头发,眉眼慢慢舒展开来。 如果是他在身边,似乎也不错。只要无害,多个朋友也没什么。 12.第十二章 枫无凛在病房里坐了将近一个小时,风默都没醒过,他前世睡眠质量很差,不要说午睡,就连晚上都不一定能睡着,但是现在经过两个月的调整,他已经可以尽量让自己睡着了,只要不做噩梦。(.) 只是往常有人在身边的时候,他总是神经紧绷,所以午睡的这段时间,医生都会让梅儿护士去其他病房值班。枫无凛能在这儿坐了一小时而风默还不醒,几乎可以说是奇迹。但是男孩可以让枫无凛真正平静下来,想必他对枫无凛的感觉也差不了多少。 杨瑾在院长办公室和颜凉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地试探了半小时,内容无非是关于枫氏和颜氏的进一步合作,最终打了个平手。虽然两人都有些意犹未尽,毕竟他们走的都是君子路线,棋逢对手很是难得,但是君子之风也不是摆着看的,于是果断开始喝茶,等着他们的死党或者上司出现。 说起来颜凉和枫无凛算是竹马,颜氏和枫氏的合作也进行了四十多年,也就是从上一辈就开始了。虽说是一起长大,但颜凉平时一派温文尔雅,举手投足优雅得宛若古代贵公子,这样的性格和枫无凛自然差了十万八千里,两人感情虽然不错,但共同语言却少得很,每次谈话的内容还十有八九是公事。 这会儿颜凉微笑着等了足足半小时,受邀的枫大少爷连影都没见着,杨瑾瞥了一眼颜二少皮笑肉不笑的样子,默默地把心里的那丝幸灾乐祸给压下去,出门找枫总裁去了。果然就算是传闻中脾气极好的“谦谦君子”遇上了他家总裁也得吃瘪,毕竟不是谁都有资本嚣张成这样,不过这次本来就没约定时间,总裁也没明确表示他会来,所以颜二少刚刚应该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才会笑得那么僵硬,终于有人体会到他平时有苦不能说的无奈了,还真是难得。不过枫少虽然嚣张,却也有个度,失信这种事自然是不会做的。 杨瑾敲门的时候,风默就醒了。他的意识还不是很清醒,只是迷迷糊糊看见眼前有个人,被惊了一下,本能地伸手揉了揉眼,待看清是谁后才撑起身体坐了起来,见枫无凛神色平静地盯着他看,也只是抿了抿唇,扒拉了下头上被睡得乱七八糟的七彩发,打了个哈欠,又低头仔细地看了看双手,没发现紫绀的存在,才隐约松了口气,揉了揉眉头一言不发。 即便过去了两个月,他还是会在醒来的时候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活着,梦里经常会出现自己心脏病晚期身上紫绀遍布的样子,青紫的皮肤很是刺眼,伴随的是无法缓解的疼痛。每次睡醒确认手指的颜色,已经成了习惯。 干净的指尖,是他还活着、并且已经来到另一个世界的证明。 枫无凛细细观察着男孩的动作,微微挑了挑眉。虽然风默脸上看不出什么,但他还是可以察觉到男孩看着手指那一瞬间身体的紧绷和随后的放松,看来这个男孩还有一些明显是杨瑾都没有调查到的秘密,不过有秘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无害便好。[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枫少,颜二少在院长办公室等你。”门口传来杨瑾的声音。 “知道了。这就过去。”枫无凛随口应了声,却没有马上走,只是拿起水瓶给风默倒了杯水,看他一口一口喝完,唇上的苍白也褪去些许,又揉了揉他的头,才按铃叫了护士。直到梅儿护士出现在门口,他才站起来。 “那本书是给你的。我先走了……明天来看你。”话是对男孩说的,却显然只是一种宣告,没有征求他意见的意思,甚至风默抬头看过去的时候,也只是看到他的背影。 梅儿护士站在门口目送着枫大男神走远,眼里的迷恋和脸上的红晕还未退去。 风默下床准备去洗漱,却又拐回来坐下,盯着桌上少年带来的书看了一会儿,没有血色的唇紧紧抿了起来。 良久,他才松开攥得指节发白的手,伸过去轻轻慢慢地摸了摸装帧精美的书籍,又把它拎起来凑近看了看,没有翻开,只是把它放到枕头上,然后在梅儿护士明显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里自顾自洗脸去了。 ========================================================================================= 洗手间的镜子上清晰地映出一张苍白的脸,和五颜六色奇怪的头发。 男孩赤脚站在潮湿的地面上,脚趾微微蜷曲,一只手贴在镜子上,刚好遮住了镜子里男孩的眼睛。他顿了顿,又收回手,按在自己眼睛上,然后慢慢蹲了下来,把头埋进了膝盖。 这样遮住,看不见,就好了。 他的脸不会泄露任何的情绪,他可以把自己保护得很好。但是眼睛还不行,那里面还是有情绪。 期盼是不能有结果的。等待很久,期待很久,然后结局一无所有,就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去忘记。还忘不了。 “你以为你做这些我就会承认你?!别想了!我就算有也只能有阿翰的孩子,我到死都不会接受你!做梦!……” 那个女人说的也没错,并不是期待和努力就能获得认可。 他不能再犯同样的错。 但是那个少年很不一样。他让他觉得平静和安全。 见到他,他会觉得放松;看他说话,他偶尔会有回答他的冲动;看到他类似于表达关心的举动,他会觉得很奇特,但又温暖。 那本书,算是……礼物吗? 算吧。他说是给他的。 不算吧。只是“给”而已。 十八年来的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不算礼物的礼物。 枫无凛不会知道那本书对于男孩来说,究竟有多么独特的意义。在他看来只是随手给了样东西,说不准转头就忘记了。但是那是风默从前世到现在,第一次收到认识的人的礼物,而这个人不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眼睛里也没有怜悯。 上一世他死之前,那个善良的女孩也送了他一本书,但风默知道她和他不同。女孩确实足够善良和温暖,但她还不懂得掩饰情绪,或者说掩饰得不够好。她可怜他,风默知道。那种怜悯只是出自于她的善良,风默并不觉得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只是关于怜悯,他已经收到太多,多得心里装不下了。 听到那本书是给他的时候,他居然有一种又回到了前世幼年的感觉。那个女人收到了那个名叫阿翰的男人寄给她的一封信,欣喜若狂,然后给了他一只玩具狗,虽然破旧,却是来自母亲的第一样也是唯一一样礼物。只是后来那只玩具狗被碾成了几截,他也从此失去了它。 后来一切美梦都变成虚无,那种不顾一切地去努力,期望得到认可的愿望,也就此扎根心底,再也拔不出来。 就算她说永远不要他,就算她死在他面前,就算他做了那么多的努力依然得不到承认,就算他最终一个人孤独地死去,那个愿望还是存在。 永远存在。 把他当成一个正常人看待,真的那么难吗? 枫无凛出现之后,他几乎以为自己又回到了过去,不同的是,少年看他的时候,是平静的。 那种渴望又在复苏,他几乎要绝望。 你还在期待什么? 你到底还能期待什么? 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罢了,风默本来就不是个正常人,所有人都说你有病。那个少年,就算他不在意这些,又能怎样? 感情从一开始就不对等。 或许枫无凛只是抱着感兴趣的心态,用最平常的方式去交一个朋友。能够成为朋友当然好,若是不适合的话,随时可以一拍两散。少年间的友谊不就是这样,很正常。 可是他不行。风默做不到那种“正常”,他理解不了,也接受不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执念到底是意味着什么,他知道那种渴望在别人眼里是“病态”的,只是那早已经成为了执念。 当那个女人死在他面前的时候,那种执念就熄灭了。因为连至亲都无法接受。 他不能再期待一次。那种渴望会随着枫无凛的认可和关怀而不断生长,越来越繁茂,然后有一天,枫无凛无法再陪伴他,少年会有自己的人生,他终要抽身离去,于是这棵树会瞬间枯萎,一点绿意都不会留下。 就算没有心脏病,就算原主风莫不回来,他也会死。 一棵树的生长需要阳光,没有阳光它会枯萎。但是它扎根的地方需要提供给它养分。当它在最繁盛的时候枯萎,提供养分的地方也已经没有力量守护它,结局就是它们一起枯萎。 风默会死。 这就是他作为一个人格障碍患者的世界,唯一的执念。 风默从来没有告诉别人这些事,就连被心理医生催眠的时候都没有透露一丝一毫。 这样一个世界、这样一种执念,确实很“不正常”,就算他不理解常人的世界观,他也知道他的世界是不被人所接受的。人们只会觉得他“病态”和“阴暗”,而那个被他当做执念的人,想必也很不幸。 那个女人肯定也觉得她倒霉透了,居然被一个“怪物”纠缠了那么多年。 蹲着的男孩全身都在微微发抖,手指攥紧裤腿,用力得骨节突出。时间在静默和压抑中似乎无限地延长了。 直到护士急急的敲门声传来,男孩才逼着自己放松下来,过度用力让他手脚都麻痹了,休息了好一会儿,他才开门走了出去,整个人已经恢复成平时的样子,只是从头到尾都没再朝镜子看一眼。 那天晚上,值班护士看着他靠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手里的书,问他是否要开着灯,男孩只是摇了摇头,就那样坐了一整夜,因为窗帘没有拉上,从病房里看出去,可以看到天上很圆的月亮,还有比平时亮了不少的月光。 那本书,风默还是没有看,只是在坐了一夜后,又把它放进了抽屉。 它很独特。没错,对他而言是很独特。但是不能代表什么,它不代表承诺,也不代表认可,所以不能沉沦。 一个人要下地狱的时候,不能因为所谓的执念和留恋,就妄图拉着另一个人也下去,那样太过自私,他做不到。 ======================================================================================= 13.第十三章 由于一夜没睡,风默在第二天早上梅儿护士来送早饭时被狠狠鄙视了一通,因为他……“辜负了尽职的梅儿护士没日没夜、苦心孤诣的照顾和关爱”,并且使“善良的她脆弱的小心灵受到了伤害”……于是风默不得不听话地在爱心护士的强制搀扶下下床……“练起了走路”。[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尽管他不明白为什么熬夜之后的恢复方法是走路而不是补眠。 梅儿护士的想法,他从来就没明白过。 室外阳光一片明亮,映照得宽敞的病房也不再那么昏暗死寂。不管生活如何悲喜无常,太阳依旧照常升起。 靠近窗边的时候,风默仰头眯着眼睛看了下明晃晃的日光,感受到阳光打在脸上适宜的温热,原本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了些许,他又低下头继续走。 旁边梅儿护士还在不断地发表个人演讲,她比他要高半个头,褐色的大波浪卷发偶尔会因为女孩太过激动而拂到他的脸,男孩也只是略显僵硬地微微把脸错开。 虽然极为不习惯别人的肢体接触,但医护人员的话也不能不听,尤其是当这位护士有着能把复健说成“小孩儿学走路”并且持续在他耳边演讲一小时“论梅儿护士的存在对病人的重要性”这种强悍的技能的时候。 他长这么大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需要人扶着才能走路了。而且梅儿护士到底有多么重要,他也不想知道。但是书上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当然,这些事……他其实也没什么所谓了。 昨天下午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勾起了太多回忆,而事实证明,他一直在逃避的问题,根本从未消失。 只是,他不可能去争取。真要说起来,无论执念多深,无论有没有勇气,前世的例子就证明了……他用的方法从来都不对,也无法被接受。 不想也不能再多拖累一个人。 最重要的是,他从潜意识里就知道……枫无凛并不真的……在乎他。或许是有些好感,但大多还是好奇罢了。不是朋友。 他不曾拥有朋友。(.) 歇歇走走地折腾到中午,梅儿护士送来午饭就去休息了,而风默虽然没什么胃口,但还是准备把东西吃下去。他不挑食。 只是还没开动,病房门口就出现了两个人。 一个是风度翩翩、西装笔挺的杨瑾,他正笑容得体地……提了一个保温瓶走进来。 风默抬头平静地对上他带着些探究的视线,然后稍稍移开目光,向他身后瞥了一眼,却在看到另一个人时顿了顿,随即垂下眼看着杨瑾手里的保温瓶。显然是没打算主动询问的意思。 而本来好整以暇地等着风默开口说话的杨瑾脸上笑容不由地僵了一下,看了一眼男孩面无表情的脸,又有些头疼地瞄了下身后脸色不善的少年,无语了片刻后还是微笑着开口解释:“这是枫少吩咐厨子做的鸡汤。他今天比较忙可能没时间来医院,所以让我代他来一下。还有……这位是慕容凌夜,凤国的部长。” 话说着便把保温盖瓶打开,又给男孩盛了一碗汤。而他身后站着的少年却在看到他的动作后突然嗤笑了一声,表情似笑非笑地盯着床上的男孩,眼里一片嘲弄。 但风默却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只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香气浓郁的汤,片刻后拿起勺子舀了一点就喝了下去,全然不顾过烫的汤是否会伤到舌头,似乎是感受完了汤的滋味,他又放下勺子,把碗推到一旁。然后对着杨瑾慢慢点了点头。 而杨大助理自以为接收到了风默的“感激”,便优雅地坐到了一旁,把“舞台”让给身后的人,同时不着痕迹地观察起男孩来。 他俩的动作持续的时间都很短,而站着的少年却明显已经不耐烦。只见他猛然踹开身边的椅子,大步走到男孩面前,居高临下地盯着他,脸上的挑衅和轻视显而易见。 “你就是小东西说的……风什么来着?嗯……看起来不过是弱不禁风的软脚虾啊!怎么风先生被车撞了一下就变成残废,连学校都去不了了?也对,反正某些一无是处的学生就算去了也等于没去,你说是吗?” 风默把一筷子青菜放进碗里,又喝了口汤,等到嘴里的饭咽下去后,才直起腰调整了下姿势,抬头看了一下身形高大的少年,然后低下头继续吃。 如果杨瑾不介绍的话,他还真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 虽然之前已经特意看过四个男主在杂志封面上的照片,也一个一个地认了好多次,但他还是没有记住全部。 他那过目不忘的技能似乎一到了认人的时候就会自动罢工。几个人里,他能记住的……只有枫无凛的样子。 不过脸不记得也没什么关系,重要的是他把剧情都记住了。 暴戾王子为了心爱的“甜心宝贝”嫉妒得跑去单挑屌丝男配……这段剧情奇葩得让人想忘记都难。 只是似乎有一些地方出了问题。原著里,“性感邪魅、桀骜不驯的火爆王子”是在学校里“打败没用的女主男友”的,那个时候原主早就出院了。而现在他的腿还没好,慕容凌夜这样急着跑出来走剧情真的没问题? 本来风莫是时甜甜男友的消息是女主“不小心”说漏嘴的,但是现在时间还没到,而时甜甜看起来好像也没什么问题,那么到底是谁把消息告诉了慕容凌夜? 风默自顾自地喝完汤,把碗放到一边,完全没打算理会来这秀优越的男主二号。 其实他曾经怀疑,慕容凌夜的性格看起来似乎也没比精神病医院里面的病人正常,让这样的人当一国部长……选举标准真的靠谱吗? 这个世界比他自己还要不正常,不正常到他一个人格障碍患者都觉得莫名其妙不合逻辑。 风默的无视显然激怒了本来就脾气火爆的慕容大少,少年冷笑了一声,陡然抡起拳头便往床上的男孩砸去,虽然因为不想让小东西难过所以没法下死手,但是本少认定的女人绝不可能放手,不教训一下这软脚虾他还搞不清楚状况。而在前世自那个女人去世后就一直反应较常人迟钝的风默自然没可能躲开这一拳,只是男孩也没有畏缩的样子,他上辈子打的架还少了?只是因为身心反应慢半拍而被揍还真是第一次。就在男孩躲闪不及时,一旁突然伸出的手紧紧攥住了少年的拳头,紧接着一个带着轻笑的声音响起:“虽然我答应带着夜少来探望病人并且不干涉您的行动,但是殴打病人却是违反医院规则的。任何人都不例外。颜二少昨天还和枫少讨论了进一步合作的事情,这时候要是颜氏医院出了问题……” 风默抬头看了下突然变得身手矫健的杨瑾,又看了眼神情带着不屑恼怒的慕容凌夜,默默歪了歪头,夹起块肉塞进嘴里慢慢嚼。虽然没什么胃口,但不能浪费粮食。 不用受伤当然好。只是原著里的风莫明明被打得很惨,这样奇怪的剧情明显是出了问题。看来他要替原主维持下故事走向的打算是没办法实现了。不过也无所谓,风莫又不一定不会回来。 慕容凌夜盯着杨瑾温和的微笑看了半晌,才冷哼一声收回手,又睨了眼面无表情的男孩,转身大步走了出去。慕容家并不是不能和枫氏匹敌,只是枫无凛和颜凉都和他交情不错,而枫无凛一向又比他还嚣张,真闹起来没准会让他们知道小东西的存在。他的甜心小宝贝,不容他人觊觎。要教训人也不差这一刻。 慕容大少心里的……“深思熟虑”,风默可是一点也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只会认真地比照一下剧情,然后平静地想慕容凌夜总算走对了一回剧情。 杨瑾等人一走就立刻恢复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君子形象,他虽然作为总裁的助理兼管家,看起来似乎是新世纪标准好男人,但那也不能掩盖他和他家那口子都跟着总裁混黑道的事实。只是,杨助理一般不出手,这样的事实也没几个人知道。而这男孩……连话都不说,想必不会泄露秘密破坏他的君子形象,而且他这么见义勇为,未成年的少年肯定从此把他视为偶像。 怀着这样美好的……幻想,杨瑾拎着保温瓶风度翩翩地离开了。 风默看着护士收拾好碗筷、拉好窗帘然后关上门离开,原本压抑着的沉郁又一点一点冒了出来。男孩盯着手指看了一会儿,又移开视线,伸手拉开抽屉,把里面唯一的一本书拿了出来。他摸了摸书的封面,又看着它发起了呆。眼神仿佛没有焦距,只是一片空洞。 14.第十四章 “他怎么样?” 与小说里描写的简洁大气几乎一般无二的办公室里,枫无凛握笔翻阅着桌上的文件,在门被推开时随意扫了一眼进来的人,随即状似不经意地开口询问,声音是一如既往的冷漠低沉。 刚刚进来的杨瑾闻言诧异地挑了挑眉,接着像往常做报告那样回答:“枫少是说风莫?今天已经在复健了,汤也喝了。” 手中的笔停了停,室内安静了一瞬,伸手接过杨瑾递来的咖啡,枫无凛慢慢皱起眉,又不甚满意地开口:“……本少是问他……怎么样了?” “……是。风莫今天看起来气色不怎么好,脸色也很白,似乎没休息好的样子,梅儿护士说是昨晚整夜没睡。中午看起来胃口不好,不过护士说他一直不怎么爱吃东西,不挑食,食量也小,应该是有轻微厌食症。我去医院的路上遇见了夜少,他和风莫似乎有过节,因为夜少要求,所以我们是一起去看风莫的。后来……夜少要……打风莫,不过被我拦下来了。” 温和笑着一一交代完,杨瑾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下上司明显越来越冷的表情和越皱越紧的眉,心里对风莫的看法也稍稍调整了下。虽然之前枫少一直表现得对时甜甜较有兴趣的样子,他也一直这么相信着,但现在看来,风莫似乎更为重要……毕竟总裁可不是会主动关心别人的主儿。要是在往常,他是断然不会要求他解释这么多的。不过那个男孩,尽管太过沉默,但给他的印象却很不错,沉稳安静,处事不惊。 “颜氏医院什么时候连个病人都照顾不好了?看来颜凉是谈恋爱谈得智商倒退了,连只会吃白饭的医生护士都给招进去了。”枫无凛讽刺起人来毫不留情。 杨瑾却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枫少您担心人就直说啊,这么迁怒是要干什么?而且这毒舌好像是又进步了,越来越嚣张。话说颜二少谈恋爱这事连他都没看出来,枫少一向对男欢女爱不感冒,怎么就这么看出来了? “还有慕容凌夜?果然桀骜不驯的大少爷真的进化成野马了?这种智商欠费的生物确实容易在找草吃的时候横冲直撞,看来慕容家的马厩也不怎么结实。” “……”杨瑾默默回想了下慕容大少嚣张的表情,同时努力把眼前浮现的某种动物的画面挥散,维持着脸上优雅的笑。枫少看来是气得不轻了。不过夜少做的事也确实不靠谱。 “……他睡了?” “我刚刚来的时候还没,风莫看起来也不困的样子。” “……下午的例行会议由你主持,这些文件本少晚上会处理。备车。” “是。” ===================================================================================== 因为睡不着,风默刚准备闭目养神一会儿,病房的门就猛然被推开,随即一个娇小的身影冲了进来,一把扑进他的怀里,紧接着一双柔软的小手上上下下地摸索着他的上身,女孩带着抽泣和焦急的声音也随之响起:“莫哥哥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那个大坏蛋有没有打你?快让我看看……” 风默被女孩一连串的动作惊得脑袋空白了一瞬,随即就因为上下摸索的小手而浑身僵硬,胃里也陡然升起一股强烈的不适感,怀里的身子极为轻软娇小,还带着淡淡的莲花清香,女孩的声音也极为软糯甜美,本应非常引人沉沦的一切却使他难受得脸色泛青。 风默几乎是用尽所有忍耐力才勉强控制自己不要把女孩甩出去,他深呼吸了几下,僵硬地伸手轻轻推开怀里的人,又慢慢挪了下身体,让自己离女孩远了一些。 这种灾难如果再来一次,他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把女孩一脚踹开。[.超多好看小说]梅儿护士只是头发碰到他的脸都让他感到不适,更别说是这样的拥抱和亲近了。他对别人的排斥只是出于心理问题,却无法治愈。 时甜甜被推开后还有些茫然,只是她顾着流泪了,似乎也没察觉到风默的排斥。她吸了吸小巧的鼻子,泪汪汪地开始解释:“莫哥哥没事就好。我……呜……我也不知道那个大坏蛋怎么会突然来找你麻烦,莫名其妙的,之前都跟他说你是我男朋友,让他罩着你了, 谁知道他突然就生气来找你了,真是坏蛋!亏他还说要宠我疼我,转眼间就翻脸不认人,莫哥哥对我来说那么重要,他都知道了还和你过不去。以后别想我给他做饭吃,哼!” 风默缓了缓胃里的不适,脸上却没表露一丝一毫,只是认真听完女孩的控诉,然后转头给自己倒了杯水,对时甜甜因为天气热而汗湿的额头视而不见。 她说的这段话和做的动作都在小说里出现过,虽然有一些差别,但总体还是相似的。 本来还在疑惑是谁把他是女主男友的事告诉了慕容凌夜,现在她倒是自己说了出来。 慕容凌夜摆明了是在吃醋,风莫会被打也是因为这个,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时甜甜却话里话外都表示她不明白。 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 她称呼慕容凌夜为“大坏蛋”,语气里有一种……据说是“娇嗔和依恋”的意味。虽然风默不能体会何为“娇嗔依恋”,却也看得出她对慕容很有好感。 原著里作者说这样写是为了凸显时甜甜的天真无邪和懵懂纯良,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个性格特征,男主们对她爱得更加“不能自拔”。 但风默莫名地觉得她说的话里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得意和……娇羞?他记得前世看的一本书里就有描述过女孩子的这种语气,里面那个女孩的用词和时甜甜差不多。 所以她这是在现任男友面前无意识地炫耀别的男生对她的疼爱?怪不得原著里的风莫会气得险些心脏病发。 “莫哥哥以后看见他可不要理他。他这么不考虑我的感受,别想我会原谅他!坏蛋!莫哥哥在听我说话没有?嗯?莫哥哥?” 风默眨眨眼,心里有些犹豫,却还是对她点了点头。 虽然有些受不了,但她毕竟是原主深爱的女孩。他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更不想替别人做出决定。他始终……不会成为风莫。 “那就好。我还要去实习,先走了。莫哥哥好好养伤。我有空就来看你。”女孩扬起一个纯洁如花的笑容,对男孩摆了摆手,就站起身离开。 风默看着她的背影,眼里平静一片,她怎么样都与他无关。 “啊呀!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你是……枫无凛?”时甜甜本来心情很好地想要离开,却在门口撞到了人,心下微微有些恼怒,本来天气就很热,撞到人更难受了,却看到了之前见过两次的俊美少年,脸上不觉有些泛红。她好像总是撞到他? 枫无凛让开一步,皱眉瞥了一眼女孩红通通的小脸,无所谓地往病房里走,表情冷凝,显然是没打算回答她。 本来脸上不知不觉露出些微欣喜的女孩在看到他的反应后却蹙起了眉,又见枫无凛径直走向风莫,两个人对视着也没有不和的样子,脸色就沉了下来。只是她咬了咬唇就转回身依旧迈开步子往外走,没有再往病房里看。 风默在看到枫无凛冷着脸走进来的时候就愣了愣,随即垂下眼无意识地抿了抿唇,余光里见少年走近床边坐下,风默眨了眨眼,一只手握着杯子低头喝水,而另一只放在被子里的手却无意识地颤了颤,然后慢慢掐紧了手心。 枫无凛坐下后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男孩明显比昨天还要苍白的脸,拧起眉,见他自己低头喝水没打算理人,只好开口道:“昨晚上不睡觉在干什么?忘记自己还是病人了吗?” 风默放下水杯,抬头看着他深蓝的凤眼,那里面温和平静,不像表情那样冷凝,他又瞥了一眼旁边的纸笔,被子里的手慢慢松了松又突然捏紧,收回看向纸笔的视线,薄唇紧抿,一言不发。 “……慕容凌夜怎么会来找你麻烦?你们有过节?” “……平常不是这时候午睡,怎么没睡?” “……那女孩又来麻烦你什么?” “……昨天送你的书看了没有?喜欢吗?喜欢以后带你去买。” “……怎么不说话?连写也不行?还是……不想和我说话?” 一连串的问题随着男孩的沉默和少年越皱越紧的眉头不断被抛出来,却始终没有回应。最终沉淀成一片寂静。 枫无凛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平和,没有携带什么会刺激到人的情绪,只是其中隐含的忍耐尽管藏得很深,神经一向敏感的男孩却听了出来。少年始终是小说里描写的冷情倨傲的天之骄子,性格里从小养成的唯我独尊注定了他不会有太多的耐心,或许少年天性谨慎且追求完美,就算再嚣张倨傲,一遇上需要耐心和冷静的情况也能凭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将其处理好,只是这样的平衡在面对人的时候却无法继续下去,他太骄傲,不会容许柔软的感情主导一切,理性终究占据上风。 被子里的手因为握得太过用力,已经开始微微颤抖起来,男孩却陡然松开,随即把杯子放回桌上,拿过桌上的纸笔写了几下,又用那只已经不再发抖的手从枕头下把那本书抽了出来,然后把它和那张纸一起放到少年的手里。 书还是和昨天一样新,没有任何翻阅过的痕迹。 纸上只有短短两句话:“我不要它。你拿回去。” 枫无凛定定地盯着手里的东西,脸上的神情慢慢转回往常的阴鸷,凤眼里的瞳色已经蓝得几近墨黑,浓郁的森冷。 除了眸色,他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对,这个样子……正是他平日里面对其他人的样子。风默却在把东西给他后闭上了眼,没有表情,没有动作,就像睡着了一样。 直到“啪”的一下水杯被摔碎的声音响起,紧接着是门被猛力摔上的声音传来,床上面无表情的男孩才睁开了眼。 地上一滩水和碎玻璃渣,原本精美的书籍被丢在桌上,封面上都是水迹。显然是被丢过去的书碰倒了水杯。 病房里已经没有其他人。 他还是做到了……亲手斩断自己不切实际的妄想。不会有朋友,不能相信。 这样对枫无凛并不公平,但他无路可走。执念一旦形成,就不能停止,要么圆满,要么死亡。与其日后让枫无凛自己后悔,倒不如现在就结束一切。 他,不想看到有一天少年也像那个女人一样骂他是变态的样子。更不想再让自己卑微痛苦地去追随另一个人,而被追随者也同样痛苦。 枫无凛太骄傲了,他不会甘愿陪伴他一辈子,友情可以有,却不能成为束缚他的理由。即便风默自己都不知道他要的到底是亲情还是友情,却也明白少年的骄傲不会因为这两样东西而屈服。 这个样子来结束,简单得就像是两个小孩子闹别扭。但也仅仅是“像”而已。 风默安静地看向桌上的书,抿紧唇,攥紧颤抖得更加厉害的手指,几乎是用尽全力才让它们停下来。他俯身把书拿过来,又抽出纸巾仔细地把湿的地方擦干,翻开封面认真地看了看目录,又合上。掀开被子下床,赤脚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把书放上窗台。 这时正好是一天中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弄湿的地方很快就会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 “这么站着干什么,腿不难受?不知道太阳很晒?” 耳边突然传来一个低沉冷漠的声音,似乎含着些怒气,随即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身后绕过来拿起已经晒干的书,举高后翻了翻,似乎在检查什么。 风默抬头看着那双手,眼睛不由微微睁大,整个人懵得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站着发呆发了将近二十分钟还不知道挪窝,连别人进来都不知道,打算站成雕像?还不快回床上去。”身后继续传来带着嗤笑的声音,紧接着另一只手放在男孩的肩上,半推半扶着人往床边走。 风默眨了眨眼,手指抖了抖便抓紧身上宽松的病号服下摆,低下头随着肩上的力道回到床边坐下,然后感觉到少年松开手,拉过一张椅子坐到他对面,手里握着一支笔在打开的书的扉页里刷刷写了几笔,然后递给他看。 那里只有两个字:风默。 “本少第一次送人东西,不能不要。”明显强硬的态度和微怒的口气。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本不喜欢也收着。过一阵子等你腿好,喜欢什么可以去我家挑……不准再跟我闹别扭。知道没?”说着又伸手握住男孩攥紧的手,微微使巧劲把用力得指节发白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然后握住汗湿的手,没有太过用力,只是稳稳地握着。 风默低头看着交握的手,缓缓眨了眨眼,又闭上。为什么明明应该感到温暖,却还是很难过? “你不喜欢,我就不会逼你说话,要写字或者点头摇头都随你。 我不够了解你,但只要你愿意让我了解,我就可以接受。好坏都可以。 我性格一直是那样,不可能说变就变,我也不会改变,但是可以妥协。 ……朋友,一开始都这样,但我认定了就不会轻易放手。 ……枫无凛。你可以叫我凛。听懂了就点头。” 椅子里的少年俯身凑近低头的男孩,声音沉稳温和,深蓝的凤眼紧紧盯着面前的人五颜六色却又柔软顺贴的发。 说出来的,都是变相的妥协……和带着挫败的温和。 其实在摔上门之后就可以一走了之,话不投机半句多,没必要过多地纠缠,何况是男孩先拒绝了他的示好。 但是步子却怎么也迈不出去。满心的愤怒、失望,还有……不想承认的挫败和失落。 只是一个陌生人罢了,却因为一开始那种平静温暖的氛围而……生出留恋。理智上不愿屈服,他一向唯我独尊,何必回头? 但是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让他就算不甘心也明明白白地知道:这个人是不一样的,放弃了的话……会后悔。 舍不得。 说起来很可笑,也很荒唐,可是难道真要因为世俗的观点不认可就放手? 最后还是回来了。第一次为了别人而妥协,只是看到男孩也同样紧张的时候,突然就释然了。 风默闭着眼,耳边是枫无凛一句接一句的妥协,听见了,就不可能忘记。他知道枫无凛不是在说谎,这样的人不屑于说谎,不屑于妥协,一旦说了,就会做到。 他突然想起那个女人的脸,自从她死后,他心脏病发住进了医院,关于她的回忆就逐渐模糊起来,并不是遗忘,而是那些画面里的她,都看不清脸。这样看起来似乎是遗忘的前兆,却并没有。那个女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变成伤疤,而因她而起的执念,也随之枯萎,只留下根,深深扎进心底。没有出路,必死无疑。 她从来不曾……为他而回头。宁死也不愿为他停留。 不曾拥抱,不曾亲吻,不曾牵手,甚至……不曾认真地看过他。 被送去孤儿院的时候,一路上两个人各走各的,他贴近,她就会推开。回忆里,最多的竟是她的背影,高挑单薄,遥不可及。 整整沉默了十分钟,枫无凛一直没动,只是等着。 良久,男孩抬头,漆黑的眼看着他,张了张嘴似乎要说话,却没有声音,见他表情不变眼神平静,才缓缓点了点头。 说到底,他们都还是……少年。世俗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束缚还没到无法承受的地步,或许风默因为自身特殊的原因而没有勇气接近枫无凛,但果决的少年却反过来给了他勇气。 风默什么都没说,他甚至没有透露任何不安的情绪,一切不确定、失望和痛苦都直接隐于无形。枫无凛却感觉到了,并且为此做出了妥协和包容。 他接受他,并且不会舍弃。只这一点就可以戳中死穴。 只要有勇气支撑,就有可能重新开始,从而试着去相信,试着去磨合。 甘之如饴。 ===================================================================================== 15.第十五章 病房里光线昏暗,原本拉开的窗帘已经再度被合上,门也被关紧,房间里一片寂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总体来看,这是一个安全、封闭的空间。或许对于一般人来说会有些压抑,但对于某些特殊人群,却是足以让他们感到舒适放松的场所。 如何与一个社交障碍患者相处?在昨天之前,枫无凛对此一无所知。不管从小被称为天才还是年纪轻轻就拥有惊人的身价,他也不是万能的。所有总裁都不是万能的。 但他愿意去尝试,去学,不为别的,就只是心甘情愿。在来到医院之前,他已经把医生的嘱咐都牢牢记住,以及翻阅完相关的权威性书籍。虽然不知道眼前的男孩为何会在车祸后就突然患上社交障碍,也不知道他为何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但他看重的,是现在的风默,他认识的,也是车祸后寡言冷静的风默。过往不是不重要,但他会自己去了解,风默不需要勉强自己记起来。 不喜欢说话,就不逼你。 “现在该回答我之前的问题了吧?”枫无凛随意地坐在椅子里,衣袖被挽到手肘,露出线条流畅优美的小臂,两手支在椅子把手上,指尖相抵,深蓝的眸子凝视着斜对面的人。 风默靠在床头低垂着眼,一只手握着笔,看着空白的本子停顿了一会儿,又抬起另一只手慢慢抚平脑后翘起的一绺绿色头发。看似没有任何回应,却足以让旁边的少年知道自己在思考,而不是发呆走神。摸了两下后,他就开始写了。 一笔一划,认真慎重,仿佛每写一句话的前一秒都仍在思考,在尝试着挑选出最适合的语句,尽管脑海中的词汇那样匮乏。 写完,递给旁边的人,漆黑的眼睛往四周看了一圈,又转回视线状似无意地瞥了一眼对面的人,接着很快收回,拿起放在床头的书认真地看了起来。 只是掩在被子里的手,还是不由自主地再次攥紧。 他是男的,人格又与常人不同,害羞、不好意思之类的情绪在过去是没有出现过的,现在自然也不会出现。此时的……紧张焦虑,只是源于对自己的不确定罢了。 若一个人用来作为生命唯一支点的信仰被世界否认了十八年,直到死都无法得到救赎,那么即便再活一次,他也没有把握能得到理解。这种彷徨不安,无关是否坚强。 枫无凛有些好奇地接过本子细看,随即微微皱起眉。 纸上的字并不多么漂亮好看,只是工整干净而已。至于内容……风默完完整整地回答了他之前问的所有问题,一个都没落下,连顺序都和问的一样。(.棉、花‘糖’小‘说’) “昨晚,不困。身体没问题。 姓慕容的,不认识,算情敌。不会有事。 午睡,吃撑,睡不着。 她来看我被打没有。只是表达下关心,没麻烦。 没有不想和你说话。我自己想不开。你没错。” 因为常年不与人交流,风默的语言表达能力退化了很多,虽然回答内容看起来简洁,但意思表达得还不够清楚,这也是他无法开口说话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口头上,他根本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但不会表达并不表示他不会……为另了一个人而多考虑一些事情。 整夜失眠,是他自己的问题,摆脱不了前世执念的纠缠。枫无凛说他们是朋友,可以无话不谈,就算说出一切,他也会如之前所说的那样……接受他。但风默不想因为自己的人格障碍,而让这份……友情变得……过于沉重。他知道友情是双方的事,枫无凛并不欠他。他为他做的这些,已经足够。 而慕容凌夜和时甜甜的事,也不如何重要。风默从没真的在乎过。他虽然人格异常,却不是什么都做不了。这个世界让他难以适应,却不是不能应对。再者,照小说剧情看,枫无凛和慕容凌夜是一类人,但他现在明显和书里描写的不一样,那么,离那些奇怪的人远一点,对他也是好事。 最重要的是,风默从来没有不想和枫无凛……说话。 人活在世上,与他人沟通,是再正常普通不过的事情,但这件最为简单的事,到了他身上,却变得无比艰难。 前世刚刚住院的时候,他不回答除了询问病情外的任何问题。 那时的他接受检查证明嗓子没有任何问题,却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用写字的方式来回答医生的问题,因此,“老是不肯说话,大男生矫情什么”之类的话听得更多。而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只是因为……那个女人在那之前就死在了他面前,而他用尽方法都无能为力,人都死了还要说什么?她说他是个哑巴,可不就是个哑巴吗? 只是他现在不说话,却不是因为排斥枫无凛。他从未排斥他,只是没有办法。 何况,过往种种都已不再。他前世所承受的所有痛苦、彷徨、绝望和孤独,都只是一个人的执念,一个人的生活。他早就有所准备并且已经习惯。 因此,如果可以,风默希望……枫无凛永远不知道那些事,他们会像枫无凛说的那样――成为最好的朋友。枫无凛,会如同小说里写的,做一个“令人艳羡的天之骄子”。 他并不是不信任他,只是横竖所有伤痛都已经由风默承担,何苦再把它们挖出来让枫无凛也一起痛? 风默第一次……没有说实话。 当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真正放在心上的时候,不管他是否足够强大,都会想要、并且竭尽所能去……保护对方,哪怕对方并不需要保护。 枫无凛关注的重点却不止是纸上简单的几句“没事”,直觉男孩不会描述出太多事实,或许也有所隐瞒,但是上面写的又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少年最终只是伸手揉乱了风默五颜六色的头发,然后把那张写着字的纸撕下来折好,堂而皇之地把它放进了口袋,然后理直气壮地开始“威胁”:“不准胡思乱想,也不准怀疑,本少没有奇怪的癖好。那东西……用来留念,纪念今天你第一次对本少说这么多话。以后要是偷懒说得少了,就要罚。明白?” 对面的人没有反应。 “嗯?你还敢不点头?”微微拔高的“恐吓”。 本来握紧的手在看到那双深蓝凤眼里佯作的凶狠威吓时就不知不觉松开了,一切担忧和焦虑也突然间变得无关紧要。风默抿了抿唇,回视少年,最终在枫无凛的“威胁”中又一次静静地点了头。 其实,男孩再如何隐瞒,枫无凛也不可能什么都没感觉到。而最重要的,是他感觉到了,却也接受了,并且将其放在了心里。或许他表示接受的说话方式有些奇葩,却不得不说,正是这样隐藏在调侃和威吓下的关怀,真正地让一直独自跋涉在人格障碍的魔障里的风默……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执念的温暖。 ========================================分割线====================================== 梅儿护士最近很纠结,纠结得她都吃不下饭了。 照理说,每天上班时间都能邂逅男神简直不能更幸福!有时候还能和男神说上话……这真是其他护士咬碎牙都争取不来的。她每天都脸蛋红红心脏砰砰乱跳,整个人跟飘在天上一样昏昏然,又羞涩又舍不得离开。 但是,男神每次冷着俊脸把她当成空气……反倒是大部分时间都陪着她一向不怎么重视的病人,还是个哑巴面瘫男孩,这让她情何以堪。 不过比起败给其他女生,还是她的病人更顺眼一点,起码男神成天跑医院只是为了……交朋友。她还有机会。 “梅儿,这个点你不是该给病人复健吗?怎么跑这偷懒来了?瞧这小脸红的哟!” “……有人代劳了。” 她能说她根本靠近不了她的病人吗?男神把该做的都做了,难道要她继续杵在那里然后像昨天那样被赶出来吗?枫少真是深深地伤害了她的心。 她要是把颜院长当成暗恋对象该多好,又温柔又有风度……可惜刚好戳不中萌点。 而在梅儿护士“黯然神伤”的时候,枫无凛确实在陪着风默复健。自从两人互相妥协正式……成为朋友后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而枫无凛也确实做到了他所说的:陪伴以及妥协。至少每日的看望、关心和一定的交流都是少不了的。 少年间的友谊一向比女孩们简单,而互相的退让和磨合就更加快了“成为死党”的步伐。 “总裁,颜二少说他待会儿会过来。”风默正站在原地慢慢活动脚踝给枫无凛和医生看,以证明他的腿完全康复,杨瑾就拎着保温瓶走了进来。 说起来,杨瑾这鸡汤也送了两个星期了,这让他本人总是觉得自己实际上主要工作为枫家管家,而总裁助理只是兼职。幸好枫少没有要求他长住枫宅,否则他家那口子非打翻醋坛子不可。有一个和自己性格几乎相同的恋人真是一件……相当头疼的事,每次想事情的脑回路都一样,连撒个无关痛痒的小谎找借口什么的都不行,因为总会被对方在第一时间看穿。 “知道了。阿默,再走几步看看,确定没不舒服?”枫无凛听到杨瑾的话,连头都没回,只是应了一声,又专注地盯着正在走路的风默。 “枫少,颜二少还带来了两位客人,说是要介绍给你。” “把客人带来别人的病房?颜凉是把这当会客室?” “……”就知道枫少要不满,要是他知道了来的两位“女客人”的身份……那就更好玩了。 风默听完医生宣布明天可以出院的消息,便走到枫无凛旁边坐下,接过他递来的水杯,对他明显放心不下的再一次询问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事,顺便朝似乎笑得格外灿烂的杨瑾那边指了指,让他先处理公事。 习惯了商场阴谋论的杨助理一接触到风默没有任何情绪的一瞥和枫无凛惯有的“冷漠”视线,直接僵住了脸上过分明媚的笑容。虽然知道风默对除了和总裁有关的事情都不怎么理会,而总裁一向冷情,但这种隐瞒了重要情报的心虚感是怎么回事? 16.第十六章 黑暗中,一切仿佛都成了虚无,过往如烟而逝。(.棉、花‘糖’小‘说’) 突然,寂静中响起了游戏时特有的系统提示音,本来死气沉沉躺着的人瞬间爬了起来。“……是谁在那儿!快放我出去!本小姐可是世界巨星天后和顶级贵族,只要你放我出去,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快放我出去!” 叮咚!恭喜玩家22222开启“正牌女主养成系统”,请玩家阅读系统背景介绍:《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 叮咚!由于系统判定玩家此刻精神状态不适合阅读背景介绍:《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故此次阅读机会将推迟到玩家选择成为本系统正式委托人才会执行。 下面请阅读本系统的终极纲要: “正牌女主,拥有主角光环和作者亲妈特别关照的逆天型物种,本该顺风顺水,成功赢得众男主的怜爱和倾慕,勾勾手指便能完败各路反派boss与恶毒炮灰,却在当今女配男配炮灰各种逆袭的大潮中受尽苦难,难以翻身。 因此,为了维护正牌女主‘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打败各路女配男配,坐拥无数美男的正当权益,现本系统被赋予养成正牌女主的光荣使命! 经系统鉴定,玩家22222本为另一世界的正牌女主,拥有世界第一天后与顶级贵族的尊贵身份,以及世界第一的美貌,却因为重生的反派女配逆袭复仇而最终死于车祸。现为本系统经过严格筛选后的确认的最合适玩家。” 叮咚!由于本系统的特殊人性化规定,玩家22222现有一次自由选择是否留在这个世界成为正牌女主的权利。 请玩家回答:是或否? “我……我回去后能弄死那个贱人吗?百里他们爱的应该是我,怎么可能被那个贱人勾引?!怎么可能!我有哪点比不上她?世界第一的美貌、顶级贵族和世界天后!我才应该是天之骄女!我不甘心!百里他们怎么可能不被我迷住?受尽万千宠爱的人明明应该是我!” 叮咚!玩家22222在原世界的身体已不存在,若选择回去,您将成为孤魂野鬼。 “孤魂野鬼?我堂堂一国梦莲公主居然会沦为孤魂野鬼?从来只有我抛弃别人,谁有资格抛弃我?我樱雪梦?凰舞琉璃?倾倒天下?影凤韵露莲本就该颠倒众生!不甘心!不甘心……系统,我留在这里……真的可以赢得所有男主的宠爱,打败所有情敌,从此一生……富贵幸福,就像我原本应该得到的那样?”颤抖沙哑的女声透露了说话人的不确定和激动,却也从中流露出某种深深的渴望。[.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叮咚!只要玩家遵守规则,本系统所声明的一切俱是真实的。 “好……我樱雪梦?凰舞琉璃?倾倒天下?影凤韵露莲允许你的请求……我留下!” 叮咚!恭喜玩家22222成为本系统待养成的正牌女主!下面是系统对玩家的建议: 一、正牌女主的终极目的就是赢得所有男主的爱,并且让所有可能或已经存在的情敌放弃男主们。因此请玩家注意:打败情敌并不等于陷害情敌,将情敌置于死地。不能让任何一个男主讨厌你。 二、正牌女主必须美好善良,纯真脱俗,励志坚强。请玩家注意:一旦玩家做出违背此属性的行为,系统将对玩家记过,记过三次则取消玩家资格。 三、正牌女主拥有女主光环,但因玩家为来自另一个世界,故女主光环的力量会减弱一半,请玩家注意。 四、正牌女主就该颠倒众生。玩家将自带莲花体香、最受世界推崇的粉色长发、符合男主们审美的绝美容貌。所以请玩家不要大意地在男主们面前发挥你的魅力吧。 五、本系统只为玩家22222提供三样特权:1此六条珍贵建议;2《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的实体书,此书放于系统空间内;3对同为其他世界人士的侦查。 六、本系统虽为“正牌女主养成系统”,但由于穿越时空带来的巨大伤害及能量消耗,系统将由玩家控制。玩家必须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全责。一旦系统判定玩家违反规则,系统将自动离开玩家身体,而玩家也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哈哈哈哈哈哈!天助我!没有人比本公主更适合这个世界,这个系统真是为我而生!时甜甜是吗?我樱雪梦?凰舞琉璃?倾倒天下?影凤韵露莲从此刻起就是你了。系统,惩罚是什么?” 叮咚!惩罚内容不在玩家可知范围内。 “嘁!不知道也罢。本公主不会有被惩罚的可能。不就是伪装成另一种性格吗?这种小事哪里难得倒本天才?现在,让我阅读《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 叮咚!书籍已取出。系统正式转交玩家控制。 ========================================================================================== “时甜甜跟着颜凉走进颜氏医院院长办公室的时候,脸上漂亮的红晕还没有褪去。身前的男子一张精致的脸如诗如画,微微笑着的样子带给她前所未有的暖意,他温柔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四目相对,两人都瞬间红了脸。 ‘我的小莲儿。没想到来医院实习的人会是你。’颜凉声音悠扬,眼里含着足以溺死人的宠爱温柔。 ‘阳光大叔,呵呵。我也没想到网上那么成熟稳重的大叔在现实里会是个迷死人的大帅哥。’时甜甜脸红红地笑着,一双美目盈满真诚的赞叹,动人心弦,银铃般的笑声悦耳得让对面的男人不由得微微失神,竟是看得痴了。 ‘小莲儿,我可是早就想见你了,要不是今天认出来,你还打算吊着我到什么时候?真是败给你了。既然你是这次的实习生,那我就勉为其难地为你带带路吧,嗯……先作为院长的客人去看望一下颜氏的合作人怎么样?’ ‘好啊!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阳光大叔,你可要罩着我!’ ‘当然。我的小莲儿。’我的心里梦里都只有你,不罩你要罩谁? ――以上选自《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之两男争一女》 ========================================================================================= 颜凉微笑着带着一个女孩走进来的时候,风默正坐在床上看一本画册,一只手拿着笔往一边已写了半页的纸上写字,旁边枫无凛看着画,随即又根据他在纸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地一一作答,甚至自己提笔在纸上画给他看。有时又因为意见不同而伸手轻敲一下男孩的脑袋,这时风默便会默不作声地回视他,然后被枫无凛说两句不开窍还顶嘴之类的透露出退让意味的话,顺便伸手给他揉一揉被敲的地方,男孩便点点头继续看,也不生气。两人都很认真投入,以至于没有注意进来的人。 旁边的杨瑾却是早已等候多时,见颜凉走进来,便笑着上前寒暄,这样子倒像这医院是枫氏开的了。 “二少说的客人,就是……时甜甜小姐?”杨瑾稍稍拔高了声音,以便一旁聊得入神的两人可以注意到“客人”的存在,尤其他特意强调了“时甜甜小姐”,这让进入教学模式的枫无凛瞬间抬头往门口看去,神色也冷凝下来。 风默眨了眨眼,停下笔,看了看枫无凛瞬间阴鸷的表情,又顺着杨瑾的声音看去,待看清颜凉身后站着的温柔笑着的女孩后,隐约明白了凛变脸的缘由。 凛似乎并不怎么讨厌时甜甜,但也没有小说里那样“为女孩黯然心伤,忍不住想靠近亲吻拥抱”之类的奇怪表现。每次见到女孩的时候,他的额头总会……出汗。所以,凛其实是……在暗恋时甜甜吗? 风默回想了下枫无凛的表现,又对比了一下原著,还是没看出凛到底有没有暗恋时甜甜。不过这一幕好像就是小说里描写的《两男争一女》的情节,所以凛等会儿要和那边笑着的男生一人拉着时甜甜的一只手,并且火力全开争风吃醋吗? 风默仔细地盯着枫无凛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像女孩子那样拉来拉去争风吃醋的凛……好蠢……想着想着,他还是从旁边盘子里挑了一颗又大又红的苹果,然后塞到枫无凛空着的手上,在对上他疑惑的眼神时,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杨瑾说,吃苹果让人平静。 被认为需要镇定剂的枫无凛怔愣地看了看手里的苹果和纸上的字,嘴角抽了抽似乎在忍耐什么,却还是温和地拍了拍风默的脑袋,在苹果上咬了一口,又把缺口指给男孩看。 不管怎样,阿莫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对他表达关心,所以他会让阿莫知道自己已经知道了他的意思,并且愿意接受。这些时刻考虑另一个人感受的小事,在过去,枫无凛绝对不可能会做。 但现在,他并不觉得反感,甚至……甘之如饴。 只是,“吃苹果可以让人平静”?这道理他怎么不知道?杨瑾居然敢背着他教坏阿莫……果然是最近太闲了。 ========================================================================================= 17.第十七章 作为一个拥有逆天系统加持的穿越者,时甜甜对自己是正牌女主这件事……深信不疑。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她原本就是另一个世界人人称羡的天之骄女。出生时就能开口说话,拥有颠倒众生的美貌!尤其是那双无时无刻不在流动着惑人光彩的七彩眼眸! 在她诞生时,天空出现七道彩虹!这样的祥瑞之兆,使她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第一天后,国王最宠爱的公主!世人眼中低调绝美的女神! 樱雪梦?凰舞琉璃?倾倒天下?影凤韵露莲,一个令所有女人羡慕嫉妒恨,令所有男人万般迷恋誓死追随的名字,独一无二。它是她最大的骄傲!若不是为了成为正牌女主,她是绝对不会改名为时甜甜的。 来到《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的世界后,她知道她终于苦尽甘来。她知道这个世界的一切,她背熟了所有剧情,对所有人物的性格了如指掌。 她将成为这个世界的中心。 过去,她被重生而来的恶毒女配夺走了一切。她的几十个最最完美的爱人!她的尊贵身份!她的惊世美貌和气质!统统都被那个重生的贱人给毁了!她不甘心! 但是,在这里,将没有人有能耐阻挡她成神的步伐。 当她醒来的时候,她正坐在医院走廊的椅子上,旁边是一个满脸焦急地望着急诊室大门的娇俏女孩,她知道这个女孩名叫方小乔,是书里未来的恶毒女配,就和前世那个夺走她一切的贱人一样! 这个时候,她的青梅竹马男朋友风莫――这世间最爱她的男人之一,正在急救室里接受抢救。他为了保护她而被车撞伤。 本来她应该留下来等待手术结束的,但是她没有。这种不够完美的男人,就算再怎么爱她和为她付出,她都看不上眼。能为她樱雪梦?凰舞琉璃?倾倒天下?影凤韵露莲而死,那是莫大的荣幸! 而且,这世界上的男人难道不应该在见到她时就爱上她吗?她本该受尽宠爱。 于是她用学校需要实习的理由离开了医院。至于方小乔那个女配,呵呵,她迟早会一无所有。她要让所有女配都尝尝她前世尝过的痛苦滋味!这次她不会再姑息养奸,所有威胁都必须掐死在萌芽状态。 至于急诊室里的风莫,如果他还能活下来,那么她允许他继续疯狂地爱她。若是不能,她也不可能一直为他悲伤停留。因为她一个人的伤痛,将会是所有男主的伤痛。(.无弹窗广告)她不忍心。 在学校的那几天,她成功地查清楚了男主一号枫无凛的资料,这个男人果然是完美的天之骄子。 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她的爱慕。她相信他们会成为一对最让人艳羡的神仙眷侣。 往常的时甜甜总是傻傻地保持低调,这样也没错,毕竟男主们还没认识她,她又是孤儿,必须为了他们好好保护自己。但是,低调并不意味着无脑。过分低调只会使自己的独特光芒被其他女配所掩盖,而且容易错失和男主相遇的大好机会。于是,她利用自身优势和完美的演技,在崇明贵族学院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完美的女神形象,不需要多出名,只要刚好让男主们注意到就好了。 说起来,扮演时甜甜虽然有些困难,但不得不说,系统的决定是正确的。她发现,当她以善良美好、柔弱却又坚强的形象示人的时候,她总能达到目的。 只要能成为正牌女主,她愿意收敛自己,伪装成另一个人,这样的牺牲,并不算什么。 没过几天,方小乔居然跟她说风莫醒了。她要是不说的话,她都差点忘记了这个没用的男友。不过,多一个爱她爱得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的男朋友,似乎也不错。还可以适当刺激刺激其他男主,吃吃飞醋,顺便抬高身价。虽然是利用,但原著里时甜甜也是这么做的。说到底,她们在本质上是同一类人。 她在风莫面前完美地扮演了一个温柔可人、绝美脱俗的女友形象,虽然这家伙不知道为什么失忆了,性格还变得古里古怪的,但该演足的戏还是要演到位,她不会允许任何失败的可能。 只是不知道为何,系统居然在第一次见到风莫时强行关闭了,说是要休养一段时间,也不知有没有事。 若是没有系统,她成功的几率就大大减少了。 难道,是风莫身上有问题? 没过多久,她就被这个神经病似的男孩弄得心烦,他简直像一块石头,不管她怎么撒娇亲近,他都无动于衷。 这正常吗?风莫身上肯定有猫腻。 另外,剧情明显因为这个奇怪的男孩而扭曲了。 她的无凛放在心上宠着爱着的人难道不该是她吗?怎么可能对风莫那么温和?他们不是情敌吗? 这种剧情不受控制的感觉简直让她厌恶至极,有好几次她都差点在无凛面前露了陷,幸好她机敏聪慧,及时反应过来,没让无凛发现什么,不然她之前做的可不就是功亏一篑? 风莫果然是她的灾星,这种男友不要也罢。只是她到底不能先开口提分手,一旦她先提出,无凛和夜哥哥肯定会以为是她劈腿,她可不想被他们误会。反正剧情发展下去,风莫也会先出轨,到时无凛他们自会教训他,不需要她亲自动手。 不过,如果让她发现风莫对她的成神之路有威胁,那么就不要怪她舍弃他了。 看看剧情发展的顺序,男主二号也该为她出现了。于是她又一次回到了学校。 结局如愿以偿!慕容哥哥简直是对她一见钟情,把她捧在了手心,虽然他脾气暴躁又爱玩,但一到她面前就会变得无比温柔,为她守身如玉。甚至,她只是暗示了一下风莫是她男友的事情,夜哥哥就火急火燎地跑去找人算账了。她果然没有看错人,慕容哥哥是真心爱她。 之后,她成功地在网上结识了男主三号温润公子颜凉,她的阳光大叔!而他也温柔地称她为小莲儿,这让她感动地几乎落泪。只有他知道,莲花就是她樱雪梦?凰舞琉璃?倾倒天下?影凤韵露莲的象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在系统的提示下,她成功地偶遇了她的阳光大叔。果然如想象中的温润端方、卓尔不群、如诗如画,不愧是她认定的男人。 她的阳光大叔几乎是一见到她就认出了她,这种甜蜜的感觉和含情脉脉的眼神,就和慕容哥哥宠着她的时候一样。 现在就剩无凛和还没出现的男主四号了。说起来,她和无凛感情发展的契机又要出现了。虽然慕容哥哥邪魅狂野,是凤国部长;颜凉哥哥温润如玉,是百年医学世家的家主,但无凛哥哥的清贵嚣张和霸气的独占欲控制欲,以及他拥有的庞大家业才是最让她心折的。 她相信,只要她真正地把自己的性格改造成时甜甜的,她就不会失败。 ======================================================================================== 枫无凛咬了一口苹果就把它放下了,他本来就不爱吃苹果,咬这么一口只是为了让阿莫放心。 他站起身,轻拍了拍风默的肩膀,把另一本画册推给他,口里道:“你看你的,不用理他们。有问题就写下来,待会给你讲。明白?” 风默犹豫地看了看枫无凛虽然温和却有些紧绷的神情,伸手摆弄了下画册,然后点点头。 虽然来到这里之后他一直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剧情发展和扭曲,即使牵扯到自己也从不反抗,只是尽可能地接受,但那都只是因为……他没有彻底融入这里,他也不能让自己习惯这里。 这是,风莫的人生。不是风默。 如果原主风莫不会再回来,那么他最多替原主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愿望后,就会重新开始过自己的人生。但是,原主会回来。他一直有那种感觉。就因为这样,他不能让自己融入这里,因为习惯了就会留恋,而留恋了就舍不得离开,若有一天他真的必须离开,他怕自己会因为太贪婪而做出难以想象的事情。 现在,他容忍时甜甜的亲昵和方小乔的算计,也尽可能地不去改变剧情,都是出于他自己的道义。人格障碍者自成一个世界,在他的世界里,肆意夺取改变他人的人生,真的是很肮脏的事情。 但是,执念是他的逆鳞。他做不到与凛为敌,也舍不得放弃。在对凛点头的那一刻,他就选择了妥协,向自己的执念妥协。 在不得不离开之前,他不会放弃,就算离开了,也不会放弃,后者之于前者来说,只是见不到凛的区别。 风默转头盯着走向时甜甜的枫无凛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时甜甜温柔美丽的笑脸,回过头,翻开少年第一次送他的那本书,在最后一页,一笔一划地把“枫无凛”三个字写上去。 那里已经有了好几排密密麻麻的字,全是人名,全是“枫无凛”。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么做,只是每写一次,少年在他心里就更重要一分。 就像玩游戏时重复刷怪积累经验,只是,他积累的,是让自己坚持下去的勇气和信念。虽然对于男生来说,勇气之类的东西通常是不会缺少的,他上辈子就过分偏执得让人恐惧,但其实这勇气之于他,只是越来越深的执着。 我会看着你直到我又一次消失。因为你不会知道我已经死去,我要让你记得,我只是消失,没有任何痛苦和悲伤的消失,而不是充满绝望的死亡。 就算离开,他也要让凛知道,他一直过得很好,并且不会忘记他。这样子,就足够了吧,想必凛也不会那么担心了。 这是专属于风默的,保护人的个人方式。 ============================================================================================ 18.第十八章 “枫少,这位是我的……朋友,时甜甜,之前崇明学院推荐过来的非常优秀的实习生,前几天我还和你提过。.”颜凉见枫无凛自顾自地冷着脸在沙发上坐下,手里还把玩着刚刚在看的画册,似乎对他带来的客人没有丝毫兴趣,便也跟着落座,扬起斯文的微笑向对方介绍,期间还安抚地看了一眼时甜甜,收到一个略显羞涩的笑容。 枫无凛缓缓摩挲了下手中画册的封面,俊美的脸上表情淡漠,视线在颜凉和时甜甜的脸上扫过,薄唇紧抿,随即深蓝的凤眼盯紧女孩脸上羞涩的笑容,直把时甜甜盯得小脸更红,却又似不服输地睁大一双波光盈盈的桃花眼与他对视,那恼羞成怒的小模样生气勃勃又令人赏心悦目,简直是要晃花房间里一干少年的眼。 片刻后,深蓝的凤眼微阖,枫无凛随意回道:“本少一向不记无关紧要的人。颜二少巴巴地跑到别人的病房就是为了给本少介绍一个医院的实习生?” “……呵呵,枫少说话真是越来越不留情面。如果这个实习生不够优秀,我也不会推荐给你,之前不是说你家的家庭医生缺个助手吗?我看没人比甜甜更适合了。”颜凉面不改色地无视枫无凛的讽刺,而被点名的女孩感激地瞅了他一眼,那水汪汪的眼神引得他心神一荡。 “哦?本少记得杨助理怎么说过颜氏医院里的实习生都是最优秀的,二少莫不是要把挑剩下的送给本少的家庭医生?这就是颜氏的诚意?”枫无凛拧眉看了一眼对面的充满暧昧气息的两人,语气不知不觉地更加冷了几分。 杨瑾有些诧异地看向枫无凛。总裁怎么突然火气这么大?这种嫌弃和讽刺的口吻,怎么那么像在和颜二少争风吃醋然后故意为难时甜甜?这可不大像他。看来枫少真的很在乎时甜甜。 风默在听到枫无凛说的第一句话后就停下了笔,随即转头去看枫无凛的表情。他对别人的情绪变化一向很敏感,这是上辈子长时间接受人格障碍的治疗引发的后遗症。凛似乎有些生气了?他平时自控力很强,就算生气也不会这么明显地表现出来。 风默有些担心,之前凛每次见到时甜甜都有些怪怪的,现在该不会是……像剧情里发展的那样……吃醋了吧? 照心理医生说的,兄弟有需要时就要尽可能地提供帮助。所以他现在应该帮助凛成功获得时甜甜的爱情,并且打倒颜凉吗?只是时甜甜最后有四个丈夫,凛和她在一起好像太掉价了。而且照他的性格,怎么也不可能和别人分享爱人吧? 还有时甜甜身上那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消失了?她现在的一举一动比之前还要符合小说里的描写。[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还是之前那种不对劲真是他的错觉? 就算真的是错觉,他也接受不了。一脸红就迷倒了一个男主,并且让另一个男主气得口不择言……真是难以置信。 “阳光大叔,我看这事还是算了吧,在医院实习也挺好的,真的,你别为了我和他……”时甜甜焦急地看了颜凉一眼,又转过头凝视着表情冷漠的枫无凛,脸上的潮红已经褪去,本该白皙如玉的脸此刻一片惨白,眼里都委屈得泛起了泪光。几乎是在她带着哭音开口说话那一瞬间,两个少年都同时拧起了眉。 颜凉脸上露出心疼的神色,口里忙安慰道:“没事的小莲儿,你先别急,我和枫少说话一向是这样的,不关你的事,真的,别哭,乖……”话还没说完,原本坐着的枫无凛突然站了起来,眉头紧锁,本来淡漠的神情已经转为阴鸷,他低低嗤笑了一声,凤眼紧盯着神情委屈的时甜甜,双手插进兜里,踱到女孩面前,随即俯下身贴近,那动作倒像是要想直接吻下去似的。 时甜甜一见他的脸贴近就似乎被吓到了,眼睛紧紧闭上,手指绞紧裙摆,显得十分纯真青涩。 风默在枫无凛站起来的时候就抿起了唇,凛的样子很不对劲。虽然这种发展和剧情里没太大的区别,时甜甜看起来也和小说里表现的一模一样,但是他总觉得有种违和感,就像是……时甜甜在主导着剧情的感觉。从头到尾,颜凉的反应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时甜甜的某些神态或者动作引发的,而凛的怒气似乎也和他们俩的表现有关。 总觉得凛好像在忍耐什么似的。 风默心里着急又无可奈何,他前世所有时间都用在养活自己、寻找母亲和上学治病上面了,根本没那个闲情逸致谈恋爱,而且因为人格异常和社交障碍越来越严重,心中执念太深,所接触到的人一般都难以接受他,根本没对象可谈,导致他到现在都不知道爱一个人是怎么一回事。这会儿怎么也想不出一个好点儿的办法。 颜凉一见枫无凛的动作和时甜甜的反应,脸直接青了,一向从容不迫温润端方的人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气,“枫少,注意你的行为。甜甜不是随便的女孩。” “她随不随便关本少什么事?只是本少有些好奇颜二少放在心尖上的人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能把男人迷得神魂颠倒?”枫无凛盯着时甜甜涨红的脸看了一会儿,眉头拧得更紧。 这女孩确实与众不同,就这奇怪的控制人心的能力,就不是正常人该有的。 “你是谁还是什么类型的人,本少不在乎。但是,如果你继续自不量力,妄图用那种控制人的能力来左右别人,本少不介意让你直接消失。”枫无凛的声音压得很低,薄唇离时甜甜的耳垂只有将近一厘米的距离,在其他人看来只是暧昧的耳语,但唯一听到他的话的女孩却瞬间白了脸,牙齿咬紧下唇,绞紧的手指更加用力,几乎要撕裂薄薄的布料。 无凛居然知道了女主光环的存在……她几乎是用尽全力才控制自己不要因为恐惧而尖叫出来,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亡那么近,无凛不是在开玩笑,如果女主光环继续发挥效力,他真的……会杀了她。不,绝对不可以!无凛应该爱她的,不可能威胁她! “啊呀!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好痛……” 女孩慌乱颤抖的声音传来,直接让沉浸在思绪中的风默回神,随即一转头就看见时甜甜趴在枫无凛怀里红着眼睛喊痛,而凛一手捂着下巴,一手紧握成拳头,刚好停在时甜甜的肩膀旁边,姿势说不出的怪异。枫无凛身材高大,时甜甜娇小的身子偎在他胸前,倒显出几分契合的味道。 “枫少,快放开甜甜。我不会再推荐她去你家了。”颜凉脸上的微笑终于完全消失,表情是从没有过的淡漠。 枫无凛却依旧维持着那奇怪的姿势一动不动,似乎不舍得放开怀里的女孩。时甜甜则捂着额头喊疼,晶莹的泪珠不断往下掉,显然是疼得忘记自己还在别人怀里了。 杨瑾看着相拥的两人,脸上扬起玩味的笑,总裁也太心急了点,不过春天到了,这也是难免的,就是颜二少这样子还真是少见。 风默平静地看着枫无凛神色阴鸷的脸和攥紧的拳头,原本心里的挣扎和坚持都软了下来,他低下头闭了闭眼,过长的彩色刘海垂下,与脸上不正常的白显出强烈的对比。随即,移开画册下床,也不管地上的拖鞋,赤着脚快步走到靠在一起的两个人身边,无视杨瑾和颜凉的诧异,伸手微微使劲拉开时甜甜“无意识”地紧紧环在枫无凛腰间的手,然后将表情错愕的女孩推到她身后的沙发里,又拍了拍枫无凛的肩膀,示意他站远一些。 这一连串的动作做得毫不迟疑,以至于其他几人都没及时反应过来。 枫无凛顺着风默的力道往后退了两步,捂着下巴的手也松开,他低头看着风默握住他攥紧的手,接着在上面拍了拍示意他松开,见他没反应,便微微用力把手指一根一根掰直,又上下弯曲了几次后就放开。抬头看了看他的脸,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紧接着便抬高手用袖子胡乱地在他额头抹了两把,枫无凛知道他是在擦汗。随后伸手指了指沙发,也不管其他人的反应,径直走过去踩上沙发,然后照着前世的习惯蹲着,拖过一边的画册自己看了起来。 枫无凛一直凝视着风默的一举一动,见他面无表情地自己看起了画册,仿佛什么也没发生,才低头瞥了一眼刚刚被掰开的手,眼中凝聚的风暴渐渐平息下去,只留往常面对阿默时的平静温和。 他几步跨过去,也跟着坐回沙发。 因为太惊讶而整个人愣住、连眼泪都止住了的时甜甜终于回过神,迅速地往对面的人看去,却对上了一双充斥着暴虐的深蓝凤眼,她当即吓了一大跳,桃花眼无辜地瞪大,原本停住的眼泪又流了下来。颜凉见她委屈的神情,脸上也恢复了以往的斯文微笑,伸手把女孩拥过来,轻轻拍着她的背。 杨瑾瞥了一眼沙发上蹲着的风默和明明被打扰了好事却没有发火的总裁,心里总算明白了一部分事实。平时对枫少投怀送抱的女生多的是,但是成功的可是一个都没有。所以总裁这是被一个女孩……袭击了?为什么他身为助理却有点幸灾乐祸的感觉?果然是最近被总裁坑惨了的缘故。 然后本该成就一对令人赏心悦目的情侣的会面,就这么在枫无凛的冷漠拒绝下宣告破产。 “本少的家庭医生不需要助手,这一点杨助理是……最清楚的。颜二少如果真想锻炼这位……优秀的实习生,慕容家是最好的选择。” 杨瑾:“……”枫少你把我摘出来强调是想表达什么?虽然你的家庭医生是我的同居人,但是我一点也不想在兼职管家的时候再当个医生助手。还有谁不知道慕容凌夜是出了名的暴戾桀骜,整个凤国换佣人换得最勤的就是慕容家。高薪也得有命去享受。 显然颜凉也想到了慕容凌夜的……特殊,只是他不知道他的小莲儿早就被慕容大少放在心尖上了,于是出于担忧,他总算是放弃了原先的决定。 但事情显然还没完,因为另一位“女客人”因为被……堵在了机场而……至今未出现。 风默抬头看了一眼微笑的杨瑾和对面时甜甜那头粉色的及腰长发,默默地又低头看起了摊开的画册,眼中神色不明。 旁边的枫无凛随手把画册翻到上一页,然后调整了下自己的位置朝旁边挨过去,这一挨就直接把风默挤到了角落,只是他完全没有自我检讨的意识,脸上也没有丝毫不自然,相反,他平静得很。风默看了看他的眼睛,对枫无凛状似无意的“刁难”行为也不恼,只是又低下头去看画。 19.第十九章 当万人迷金手指穿越女遇见穷屌丝炮灰穿越男,这真的不是起点文屌丝逆袭的节奏吗? 事实证明,不是。. 因为只看过一本小说,还是一女n男言情小说的风默根本不知道何为升级流,更不知道何为逆袭。 而励志成为正牌女主又各种金手指加身的时甜甜更不可能灭自己威风。 风默蹲在沙发上翻着画册,每一幅画都看得很认真。 这本画册是小说里枫无凛送给时甜甜的小礼物,描绘的内容是这个国家千年以前的风土人情。小说里时甜甜在枫无凛家借住的时候偶然看到,“喜爱非常,并且兴奋得漂亮的桃花眼都微微发亮起来,整个人散发出夺目的光芒”,于是“霸道宠溺的总裁”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最喜爱的孤本送给心上人了,并且允许时甜甜拿走他书房里的其他任何孤本,只要她喜欢,甚至可以把国家图书馆送她。 风默对这段剧情描写……印象深刻。因为它充分说明了何为“霸道总裁的无节操财大气粗”,以及“真爱无价”。 只是他一直……没看懂。 一个人会因为高兴就全身发光?那真的不是水母? 枫无凛的家世确实非常显赫,但是国家图书馆这种存在,真的可以随便送人吗? 还有时甜甜那时候只和他见过五次面,相处时间也很短,这样随口把孤本送人,真的是真爱的力量? 不明觉厉的风默,一直到现在还没明白时甜甜的“惊人魅力”在哪里,更没看出真爱有多伟大,他只感觉……太不科学了。 这本画册上面有标注作者,只是风默不认识,毕竟是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他对风土人情有些好奇,因为里面描绘的那些真的是年代久远,却完全没有虚幻的感觉,就好像,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 或许,它确实存在。而那本小说描绘的,只是冰山一角。一个女主,就算被作者称为“天之娇女”,也代表不了整个世界。 深蓝色的封面给人一种深邃包容的感觉,上面画的是海洋。风默很喜欢它,海洋很像枫无凛,至少在他的直觉上是这样。 凛也很喜欢它,因为那是他早早逝去的温柔母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唯一一份属于童年的温暖,少年视之如宝。 但风默记得在原著里,这本画册后来……被毁了。 书上说,恋爱中的人总是会有一些小吵小闹,无可非议。风默并不觉得这句话不对。只是剧情中,枫无凛无意中知道了时甜甜和慕容凌夜的爱情,生性独占欲过于强烈的少年为此毫不犹豫地和心爱的女孩提出分手,而女孩因此大受打击,于是作为定情信物的画册就遭了殃,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它就变得面目全非,不再完整。(.棉、花‘糖’小‘说’) 后来时甜甜因为深爱男友的“不理解不体谅不包容”而生病,终日以泪洗面。 后来枫无凛原谅了他的女孩,接受了那份不完整的爱情,选择妥协。 后来,故事“美好地happyending”了。那本画册又被女孩一页一页地黏了起来。 只是……封面上深蓝的海洋已经不再完整了。一道一道的裂缝,都是笑话。 枫无凛看到了那布满胶带的画册,什么都没说,爱包容了一切。 只是风默无法理解,也不想理解。 枫无凛珍爱那本画册,于是它成为了定情信物。 时甜甜珍爱那本画册,因为它是定情信物。 当爱情出现裂缝,理所当然地,定情信物失去了价值,于是女孩更愿意把它当做宣泄不满和委屈的工具,而不是回忆。 宠爱是她任性的资本。 两个人从一开始,眼中看到的东西就不一样。 一个人视为珍宝的回忆,也许在另一个人的眼里,根本无关紧要。 一个人小心守护的东西,也许在另一个人看来,只是随手就能毫无压力地毁掉的存在。 风默知道那种胸口疼到窒息的感觉。他甚至清楚地记得。 在他八岁的时候,他还拥有一张属于那个女人的照片,那是他背着女人偷偷藏起来的。虽然她不要他,虽然她把他丢在孤儿院,但是那张照片依然珍贵。然后它变成了灰烬,因为他“是个怪物”,“怪物的东西就应该全部烧掉,一点儿也不能留”。 你所珍爱的,别人未必在乎,不过是随手可扔的垃圾。就算捡回来了,也不一样了。 那本书的作者对读者说:“爱情可以包容一切。我写甜甜撕掉那本画册,只是为了表达她的委屈和她对枫无凛的爱,女孩子使小性子很正常,我家甜甜那么可爱,难道还不允许她偶尔任性一回么?凛一定会体谅她的。何况她都知错道歉了,凛一个大男人难道要咄咄逼人地和她计较?” 这是风默第一次讨厌一个人说的话。前世因为心脏病,他学会了控制情绪,住院以后,情绪起伏很小,却在看到那一段剧情时再一次感觉到痛。 时甜甜做什么都与他无关,枫无凛也只是个小说男主角,但是共鸣这样的存在,无可避免。 因为他们一样,把母亲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却永远无法靠近。 因为他们一样,自己最珍贵的回忆被他人弃之如敝屐,再也挽救不了。 因为他们一样,失去了却无可奈何。 他们都收到了道歉,但是……道歉有用吗? 小说里的枫无凛可以“为爱包容”,风默却不行。就算被批“不懂事、斤斤计较”,也不能释怀。 他没恨过任何人。但他厌恶那样自以为是的行径。 枫无凛瞥了一眼风默有些干的唇,起身倒了杯水,递给他,然后就一直坐在他旁边看画。事实上,与其说是看画,倒不如说他一直在盯着男孩。风默对他这个动作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和他对视了一会儿,看他神情平静,就放心地低头继续看画,也没什么不自在的。 那本画册,被枫无凛送给了风默。因为凛说,他们是一类人。 剧情又一次错位。风默应该拒绝它,但他没有。他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他永远都不想看到凛难过的样子,于是在对原主风莫的责任和枫无凛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风默做不到心安理得地接收别人的人生,所以他如今的每一次干扰剧情,都是一种不负责任。他能为原主风莫做的事本来就很少,现在似乎……更少了。越来越像个……卑劣的掠夺者。 早在他为了凛而推开时甜甜开始,一切就都挽回不了了。但是卑鄙的只是他一个人,和凛无关。 枫无凛将永远不会知道这些事,他应该是“天之骄子”,自由地当一个王子,而不是被深爱的女孩伤害,却还得自己疗伤。 其他的事情,风默都可以妥协,唯独和凛有关的,绝对不行。 抬头看了看对面依偎在颜凉怀里抽泣的时甜甜,还有自己身旁挨着的少年,风默闭了闭眼,心情平静下来。 而对面的女孩显然对这样安静的氛围适应不能,她依赖地靠在颜凉怀里,脸色有些苍白,眼里也闪现泪光,时不时地抬起头看看蹲着的风默,神情受伤,哽咽的声音打破病房里的宁静,藏在裙摆下的手却捏得死紧。 “莫哥哥,我刚刚不是故意的,”晶莹的泪缓缓流下,“我和枫总裁真的不熟……呜呜……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风默:“……” 他好像没对她做什么吧,只是分开他们两个就是生她的气?时甜甜好像越来越奇怪了,虽然她表现的和小说里描写的几乎一模一样,但这种话特意说出来更会让其他人误会她和凛的关系好吗? “你还是不相信我?”女孩似乎受到了打击,一脸灰败,低下头,“……我知道了,莫哥哥,我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 风默抬眼看了看对面突然变成“受害者”的女孩,又接收到颜凉冰冷的目光,低头不想理会。 作者真是给了时甜甜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样的示弱和让步反而引起了其他人的心疼,怪不得她明明很奇怪却没人发现,原来是作者的安排。 什么话都被女孩说全了,他才不想去解释。而且这次是时甜甜自己改剧情,风默不知道她出了什么问题,也无能为力。 维持一个小说世界的平衡?他从来没有这种伟大的情操。 枫无凛轻嗤了一声,对女孩说的话不置可否,只是伸手按了按风默的头,示意他看自己的画。 两个人的无视使得时甜甜泪流得更凶了,她把小脸埋进颜凉的怀里,裙下的手却捏得更紧了。 她完全不敢相信,对面的男孩竟然敢这样打她的脸。一个一无所有的穿越者居然有胆子不配合她! 在被风默推开时,她是很惊讶的,这男孩不是爱着自己的吗?他应该像往常那样小心翼翼地疼爱自己,而不是这样毫不在乎地推开!就算他拈酸吃醋,也不该这么对她! 她刚想质问男孩,就被突然响起的系统提示音吓得脸色苍白。这男孩居然和那个杀了她的贱人一样,是卑鄙无耻的时空旅行者! 她在原来的世界被一个下贱的女配害得一无所有,没想到来到这里又碰上个敌人。怪不得剧情时间不对,怪不得无凛没有对她一见钟情还和他交好,原来都是风默搞的鬼。为了阻止自己,他居然还不知羞耻地拿了原本即将属于自己的画册,那可是凛送给她的定情信物。 无知卑鄙的蠢货!居然妄想阻碍正牌女主的成神之路。她是天之娇女,可不是随便哪个阿猫阿狗就能做她的敌人的。 “叮咚!系统无法分析出该穿越者的真正来历,他的灵魂没有其他时空的波动,也没有任何反常之处。系统只能根据他灵魂的不稳定和对这个世界的不适应性,确定他为穿越者,并且没有威胁。” 呵呵,没有威胁……现在没有可不代表以后没有。只是这蠢货不会说话又社交障碍,想必也翻不出什么浪来。 一边埋在颜凉怀里抽泣,一边在心里分析完风默对自己的威胁,时甜甜总算松了一口气,看向风默眼神更加受伤和难过。 风默又抬头瞥了一眼悲伤失望地盯着自己的时甜甜,默默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沙发,走到枫无凛另一边的沙发上继续蹲着。 这样的眼神让他很不适,时甜甜对原主风莫应该没什么不满才对,但是他对别人的眼神很敏感,那目光,不管表面上看多么悲伤失望,实际上根本就是冷的。 枫无凛注意到男孩的动作,扬了扬眉,无视对面时有时无的注视,伸手拍拍风默的后脑勺,把男孩拍得晃了两下,才收回手。 这时杨瑾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接通后杨助理边说了几句客套话边瞄了一眼自家总裁,在收到一个森冷的回视后果断加快语速通完话,然后从容不迫地开口:“枫少,颜二少,欧阳小姐到了。”然后,一向热衷于幸灾乐祸的杨大助理笑眯眯地又看向还在哭泣的女孩,语气温和亲切地劝告:“欧阳小姐一向不喜别人在她面前哭泣,时小姐不如去洗手间收拾一下?” 话音刚落,哭得肩膀颤抖的女孩身体陡然……僵了。 20.第二十章 对于怀揣正牌女主养成系统、身负女主光环且熟知剧情的时甜甜来说,她面临的最大敌人从来就不是突然出现的一无所有的穿越者风莫,毕竟风莫是男生,目前的身份又是她的男友兼竹马,哪怕已经被替代不再爱她了,也不至于故意给她下绊子阻碍她的成神之路,她对风莫有敌视,却不是很担忧。(.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但杨瑾口中的欧阳小姐,绝不是她可以忽视的存在。 排除剧情已经注定的走向,欧阳雨凝,足以在任何一方面跟她一争高下。 想到这,时甜甜的心情也不禁凝重起来,目前枫无凛还没有爱上她,她在面对欧阳雨凝这个强劲的情敌时,并没有很大的优势,看来她需要先观察欧阳雨凝的态度再见机行事了。 颜凉抱着单纯得如同白莲又柔弱得仿佛一碰就会碎的女孩,看着她急急忙忙地找手帕拭泪,心疼得不得了,只觉得自己往日的淡漠清冷在遇到女孩的眼泪时完全败下阵,紧了紧抱着人的手,柔声哄起女孩来,只要她能不再伤心哭泣,就是要他撕下淡漠的面具哄一辈子他都甘愿。 好在时甜甜因为欧阳雨凝的关系此刻如临大敌,接到颜凉递过来的手帕和湿巾后很快收拾好了自己,扬起一个比平常更为清纯的笑脸,很有分寸地退出了少年的怀抱。 风默注意到他们的互动,转头仔细看了一下颜凉的表情,见他神色温柔地赞美着时甜甜的坚强乐观,已经是完全陷进去的样子,心里突然冒出些奇怪的情绪。 不知道为何,他突然觉得颜凉有点可怜,幸好时甜甜刚刚及时停止了流泪,要不然颜凉恐怕就要忍不住跟女孩承诺爱她一辈子了,不过现在好像也没差,因为时甜甜之前因为风默“不肯原谅她”而黯然神伤,此刻振作起来反而使颜凉和杨瑾对她多了几分欣赏,听颜凉说的那些话就知道了。 “不看画走神想什么呢?” 耳边突然传来低沉沙哑的声音,风默转头,就对上枫无凛近在咫尺的俊脸,呆了一下正要退开,却被按住了后脑,感觉到枫无凛的手几乎是牢牢按着他的后脑勺,甚至是轻轻松松把他后脖子也握住了,风默有些无措,不知道凛是什么意思,他呆愣地看着对方深蓝的眼眸中自己小小的倒影,没敢动。[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但很快枫无凛就放下了手,人也离远了些,皱眉看着他,冷冷地开口:“不好好看画发什么呆?要不要喝果汁?”他的声音天生带着一种冷冽感,仿佛寒冬深谷中呼啸而过的风,衬着脸上阴沉的表情,就显得更加不好亲近。但是风默对人情绪的感应一向很敏感,他能很清晰地感觉到凛说话的时候语气里和眼神里带着的温和平静。 两个人的动作持续的时间不到十秒钟,又安静得很,房间里其他人都没注意到。随手翻了翻书,放到一旁,风默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笔,拿过桌上的本子,写了“芒果汁”三个字,又递给枫无凛看。可是刚刚还一副认真询问他的意见模样的人此刻却好整以暇地瞥一眼他写的字,然后施施然地站了起来拿过热水瓶倒了一杯水,又坐回沙发把杯子递给他。 风默傻愣愣地接过杯子,低头喝了一口,抿唇看了枫无凛一眼,一只手还握着本子,上面“芒果汁”三个字正端端正正呆在正中间。他似乎对发生的事有些茫然,完全不知道这种时候该做什么反应,竟直接收起笔,显然是不打算说什么了,把本子放回去就自顾自喝水。 这下轮到枫无凛傻眼了,他本来就是存心想欺负一下风默,故意在看了他写的要求后还无视掉选择倒水,想着把风默惹生气了没准会跟他耍耍脾气多说几句话,脸上哪怕没表情好歹知道生气了活泼一点也好,谁想到男孩完全反应不过来或者根本就是反应过来了也不懂得跟他生气。意识到这一点,本来性格相当沉稳的枫无凛也忍不住气急败坏地抬手敲了一下男孩的额头,风默顿时疼得皱起了眉,腾出一只手捂着,嘴唇也抿得死紧。 枫无凛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见风默明明疼得很却还是低着头没什么表示,当下又挫败又懊恼地叹了口气,轻轻拉开对方捂着额头的手,仔细看了看,那地方已经一片通红,显然是之前没注意力道下手重了,当下也顾不上什么面子了,把手贴上去轻轻揉着,一边细细观察着男孩的表情,见人没像之前那样皱眉了,又凑近吹了吹,完事了才放下手。 风默抬眼看着枫无凛明显更加阴沉的表情,也知道他是不高兴了。其实敲下额头也就是疼那么一会儿,他又不是女孩子自然不会太在乎这么一点疼,只是看凛的表现,又结合之前那情况,风默终于是明白了一点对方的用意。也难怪风默一开始反应不过来,他本身就人格障碍,看人的角度与常人不太一样,所以前世医生为了让他能准确理解别人表达的意思,就把各种各样的情感表现做了很典型的归类,风默一直是按那个归类来分析事情的,基本很少出过问题,可惜枫无凛表达关心的方式实在与众不同,两个人相处的这几天,枫无凛时不时就会跟他开个玩笑捉弄一下他,在风默的字典里,捉弄欺负就是表达不满,微笑问候就是善意,拐弯抹角的情感表达完全不在他的理解范围内。再者,前世他并没有朋友,跟他相处过的人基本都因为他的人格障碍对他敬而远之,他又过于偏执,除了认定的母亲根本不肯接近其他人,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相处风默压根不懂,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凛对他有些不满。这会儿他也意识到自己可能想岔了,看了一眼枫无凛冷沉的表情,风默低头双手握着杯子,不动了。 没有吵架,没有打架,动手的也不是他,总结起来也没什么矛盾,那他该怎么做?仔细回想了下,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似乎也没人教过他。 两人的互动对于杨瑾和时甜甜来说早就见怪不怪,杨瑾天天跟着他家总裁送各种补汤午餐晚餐,都快成风默的半个管家了,作为一个跟得上时代潮流懂得随机应变的助理,总裁不管怎么ooc他都要表示支持,又不是说他家总裁目前走拔屌无情路线就永远是这风格了。枫无凛对“新朋友”的各种“包容退让”,杨助理早就适应良好。时甜甜则纯属看得多了被迫接受现实,风默是她现任男友,枫无凛是车祸肇事者,关心他的伤势也无可厚非,在枫还没真正爱上她之前,她不会跟风默撕破脸。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风默是男生。 颜凉是第一次见到枫无凛这副样子,收起脸上面对他的“小莲儿”的温柔表情,恢复往日的淡漠,在沉默的两人之间打量了下,最终还是没有对此提出什么疑问,反而转头问,“杨瑾,雨凝快到了吧?函没去接机?” “刚刚收到短信,到医院门口了。欧阳小姐回国,函肯定是要去接的,只是……崇明学院那边似乎出了点事,他半路赶回学校去了。”杨瑾收起手机就往外走,身为哥哥的欧阳函接妹妹接到一半就跑,他们这些做朋友的自然得顶上去,虽说欧阳雨凝不是那种娇滴滴的贵族小姐,但唯一的哥哥总这么把公事放在第一位想必这位大小姐心里也不好受。 只是杨瑾到底晚了一步,他刚准备下楼,就见戴着墨镜拎着小提包的欧阳雨凝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走出了电梯,看见西装革履的杨瑾便扬起一个微笑,取下墨镜跟对方交换了一个拥抱。“没必要专门出来接我,颜凉的医院我可是从小逛到大,这才出国不到五年,不至于迷路。”她微笑的时候带着恰到好处的礼貌,却又不显得冷淡,反而非常自然,配上紫色的及腰大波浪卷长发和黑色修身小礼裙又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性感。杨瑾低笑着感叹小女孩终于长大了,领着人就往回走。 病房里风默正忙着收拾衣物,他明天就可以出院了,时甜甜早上来的时候把他的手机也带过来了,方小乔发短信告诉他明天会带他回家,认认路,风默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回了“谢谢”两个字。他对方小乔确实是心存感激的,女孩对他的照顾真的非常尽心了,只是风默不是风莫,他不可能代替原主去喜欢她,方小乔喜欢的也是原来那个开朗乐观、热情专一的男孩,他们有将近十年的互相陪伴的回忆,风默不可能代替原主,也接受不了这种对他来说无比陌生的感情。 欧阳雨凝毕竟是要来见朋友,在风默的病房里接待客人实在不合适,所以时甜甜和颜凉已经回他的会客室了,枫无凛磨蹭了半天,见风默还是安安静静的样子,也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只好叮嘱他乖乖休息,快步离开了病房,那背影竟莫名其妙有种落荒而逃的意味。于是杨瑾带着欧阳雨凝来到病房的时候就愕然发现原本等着的人都不见了。见风默正背对着门口收拾课本,也知道从他这问不出什么来,男孩的沉默寡言就连颜凉这个只见过一面的人都知道,更别说是天天送汤的他了,想到总裁对风默的紧张劲,杨瑾迅速转身拦住背后的欧阳雨凝,高大的身影刚好挡住女孩往里看的视线。“总裁应该是往颜院长的会客室去了,我们往那去吧。” 被拦住的欧阳雨凝只是笑着点了点头,跟着杨瑾离开。如果她刚刚没看错,病房里站着的,是个很瘦的男孩。杨瑾为什么拦着她不让看,而且照他的说法,枫原本是在这里……想到刚刚上楼时在电梯里听到的那些议论,女孩低头微笑,看来她离开的这五年,发生了一些相当有趣的事呢。 21.第二十一章 对于崇明贵族学院的学生来说,欧阳雨凝这个名字可谓如雷贯耳,时甜甜作为崇明新晋校花,自然也听过学院里关于这位欧阳小姐的传闻,“家世显赫”、“多才多艺”、“气质出众”、“崇明女神”等赞美之词不过是两年前她作为交换生来到崇明读书时学院给她的评价,还都是没有一点夸大的事实描述。(.无弹窗广告)她最出名的并不是这些众所周知的优点,而是学院学生中流传的她和枫氏总裁枫无凛以及慕容家大少爷慕容凌夜的情感纠葛,虽然作为交换生的时间只有一年,却让两位“国民老公”相继钟情于她,甚至一度决裂,最后以欧阳雨凝出国之举划下句点,让一干一直期待着女神堕入情网的粉丝扼腕不已。 当然,以上都是……学院传闻。而传闻不可尽信。 事情的真相只有当事人知道,只不过现在知情的人又多了两个,风默和时甜甜,只是这两位都不是会将事实往外说的人,至少现在不会。 颜氏医院院长办公室。 有的人天生就有一种吸引他人目光的能力,比如枫无凛和慕容凌夜这样的天之骄子,然而他们出现的时候,别人首先注意到的并不是他们过分出众的容貌,反倒是两人身上独特的气质。可是对于欧阳雨凝这样的女孩来说,她的外貌显然比气质更引人注目。与时甜甜的清纯甜美不同,欧阳雨凝的相貌用冷艳张扬来形容更为贴切,她母亲是法国人,因此女孩的五官比常人更为深刻精致,然而自幼在国外生活,遗传自母亲的浪漫优雅的气质糅合了她冷艳的五官,加上火辣的身材,更凸现了她希腊女神般的性感之美。 杨瑾刚带着人进门,让出身后高挑冷艳的女孩,沙发上时甜甜脸上甜美的笑容就僵硬了一瞬,只是她很快就恢复过来,大大的杏眼流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天真和好奇,让一旁注意到的颜凉柔和了眼神。 欧阳雨凝却没有注意到双人沙发上的两人,她一进门就把视线投到正陷在窗边沙发里似乎正闭目养神的少年身上,一双紫罗兰色的美眸顿时漾起缱绻的温情,脸上原本挂着的微笑也更动人了些,只是很快她就把视线收回,看向已经起身的颜凉,微笑调侃,“哥哥之前说凉谈恋爱了,我还不信,这下看来是真的,我说得对吗,瑾?” 一旁的杨瑾早把女孩看向自家总裁的脉脉眼神收入眼底,正努力平息内心忍不住想坏笑的欲望,闻言立马反应过来反驳:“我说欧阳小姐,别把问题扔我身上,要知道颜院长可是颜氏未来接班人,我只是个小小的助理兼管家,这种问题你应该问当事人,何况,我怎么觉得我们的大小姐也到了谈恋爱的年纪了?要不要……” 杨助理时时刻刻不忘给总是找他麻烦的合作对象颜凉挖坑,顺带调侃总裁的桃花,然而话还没说完,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就突兀地插了进来,“杨瑾,阿默睡了吗?” 本来轻松愉快的气氛猛然凝滞了一瞬,众人纷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正是已经睁开眼脸色阴沉的枫无凛。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一开始女孩投注于他身上的热切视线,也不关心助理口中欧阳大小姐和颜凉两人的恋爱近况,只是如同平时处理公事那样冷着脸发问,身上冷寒如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尽显。 欧阳雨凝却毫不在意地轻笑起来,打破了房间里冷凝的氛围,杨瑾也适时回道:“风先生刚刚在收拾行李,现在是他的午睡时间,应该已经睡下了。” 枫无凛闻言皱了皱眉,点点头。接着转头看向身边身形窈窕的女孩,“欢迎回来,雨凝。有空叫上欧阳函,大家聚聚。”声音仍是无波无澜一片寒凉。 女孩的笑容却更深了一些,迅速应了一声,又上前拥抱了一下神色冷淡的少年,随即很快松开手,心情很好。她很清楚枫无凛的性格从小到大都如此,并没有给她脸色看的意思。事实上欧阳雨凝每次见到少年都是这副冷情的样子,却更让她安心,因为少年一旦厌恶一个人是不加掩饰的,对她这种态度,显然是不讨厌她的。 一旁的时甜甜心里却沉了下来,杨瑾他们是欧阳雨凝的死党,当然对女孩的含情脉脉喜闻乐见,她却不能容忍,枫无凛注定是她的丈夫,也只能喜欢她,欧阳雨凝再怎么优秀,她也不是这个世界女主,本来时甜甜对这一点是万分笃定信心满满的,此刻却有了些危机感。因为按照正常剧情来说,欧阳雨凝出现的这个时候,枫已经是很喜欢她了,他很专情,心里有了自己自然不会再被欧阳雨凝吸引,可之前因为风默的关系,剧情发生了偏差,枫还没爱上她,虽然她有信心枫迟早会爱上她,可是如果欧阳雨凝搅局,那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欧阳雨凝的性格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落落大方温和自信,似乎跟她冷艳张扬的外貌形成反差使得她更为迷人,事实却不是这样,她的真实性格跟她的长相是一致的,冷淡张扬,做事极具目的性,她看中了什么就一定会去得到,原著中,为了从时甜甜手中抢回枫无凛,她可谓不择手段。原本,枫无凛、欧阳函、颜凉、慕容凌夜等人从小就因为家族合作的原因一起上学一起长大,欧阳雨凝作为欧阳函的妹妹,自然也和他们一起。枫无凛自幼对任何人都极为冷淡,欧阳雨凝原本是对他没什么想法的,只是两年前欧阳雨凝作为交换生回国,出去聚会的时候被黑手帮绑架,当时是枫无凛最早找到她救了出来,还为她受了伤,才让欧阳雨凝暗生情愫,一直觉得枫对她的态度是与众不同的。所以学院间流传枫无凛和慕容凌夜爱上了欧阳雨凝而决裂,以至于欧阳雨凝黯然神伤中不慎被绑架,枫无凛英雄救美女神芳心暗许等等传闻。两年的时间足够欧阳雨凝完全蜕变变得更加出众,心中朦胧的好感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喜欢。想到这,时甜甜脸上甜美的笑容险些维持不住,脸色也有些苍白。 “小莲儿,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怎么不过去跟大家说话?”一直关注她的颜凉第一时间发现时甜甜的不对劲。 因为就在时甜甜分析目前处境的时候,房间里几个人已经回到沙发上聊天了。她一直站着不动显然是走神了。 “大叔,我没事的~不小心走神了。”时甜甜连忙对扶着她坐下的颜凉憨笑,还调皮地吐了吐舌。 颜凉闻言表情更加温柔,伸手指了指桌上精美的茶具,问道,“小莲儿要不要露一手?” 时甜甜有些惊讶地看了看他,随即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对面正交谈的女孩和少年,扬起一个更加单纯的笑容,“好啊,为了大叔的‘提携’和枫大哥之前的包容,就由我来泡茶吧~” 只是她的话刚说完,原本坐着的枫无凛就站了起来,看了看腕上的表,皱眉道,“我去看看阿默醒了没有,你们聊。”说完就毫不留恋地快步走了出去。 杨瑾望着他的背影扭头,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心里吐槽,“风默午睡时间这才过了十分钟,总裁的理由也太牵强了,关心就直说,走什么拔屌无情路线。现在天天找借口也不嫌累。年轻人就是嘴硬。” 欧阳雨凝看着少年大步走出门同样愣了一瞬,随即恢复了微笑,转头看见依旧盯着门口回不了神的时甜甜,又回想了下颜凉的表现,以及自己还没回国前夜口中时时提起的“小野猫”,心里顿时了然。也不戳破,只是看着甜美的女孩,温和地笑道:“你就是甜甜吧,凉,我觉得你真捡到宝了,这么单纯的女孩现在很少见了,我也很喜欢甜甜呢,周末的聚会你可要来……” 另外一边,风默听到杨瑾的话也没回头,自顾自整理衣物和书本。他知道他们说的欧阳小姐就是欧阳雨凝,可是,跟他并没有关系不是吗? 风默过目不忘,看过的剧情想忘记都难,然而前世纯三次元的生活和人格障碍导致他本人在穿越了一个多月后依然一脸懵逼适应不良,正常人在获得新生的机会后高兴都来不及,哪会像他这样一直对原主心怀愧疚,更不要说他因为人格障碍和原则问题而始终不肯接受属于原主的友谊和爱情了。因此,剧情走向是否正确毫无偏差,主要人物感情发展是否一帆风顺,对于他这个半路出家的读者来说真的没那么重要。 风默的人格早已自成一个世界,上辈子执念于他母亲,这辈子选择了神奇的小伙伴枫无凛,关注剧情的发展只不过是他对枫无凛表达关心的一种隐晦的方式罢了。他的动机一直很简单,只要凛开开心心的不像之前面对时甜甜那样觉得困扰难受,那么凛和谁谈恋爱、怎么谈、何时谈,他都不会有什么异议。当然,这也包括欧阳雨凝的出现。毕竟欧阳雨凝两年前是对枫无凛一见钟情,又不是结下死仇如今要报仇雪恨。 抱着十分端正的态度,风默收拾完东西,洗漱好就爬上床躺下午睡了,他看了一上午画册,午饭吃完就有些困,撑到收完东西时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很快进入熟睡状态的风默大概连他自己都没发现,如今的他,已经跟常人一样能做到困的时候就很快安睡,不再如同前世那样被失眠和噩梦折磨了,穿越的这一个多月来,他一开始根本睡不好觉,直到他和枫无凛都选择了向彼此妥协……或许枫无凛带给他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神奇的朋友和短短两周的包容陪伴,更多的还是:枫无凛的真诚和让步让独自跋涉了那么久的男孩终于有勇气安心停下来,过正常人应有的平静安宁的生活,哪怕风默要冒随时可能再次被背弃的危险。 22.第二十二章 颜氏医院,九楼,特殊加护病房门口。[] 枫无凛双手抱臂背靠着墙,一脸阴沉,深蓝的眸子微阖,陷入了沉思。阳光斜斜打过来,勾勒出少年脸上几近完美的线条,他一边脸隐在阴影中,更显得神情冷漠。 枫无凛的表情几乎常年都是如此冷沉,很少有笑的时候,仅有的几次还是饱含不屑或怒极时的嗤笑。 他不同于慕容凌夜那样生活无比顺遂的大少爷,从小接受严苛的家族体能训练和精英教育,族中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以及各种为了权力争夺而互相倾轧的混乱局面又逼迫着他成长,15岁时在家族权力争夺中胜出,夺得家主之位,随后接手枫氏,两年间就以雷霆手段将名下所有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使枫氏赶超颜氏一跃成为凤国第一家族。这样的经历导致他本就冷淡的性格被迫蜕变得更为冷酷,甚至在家族管理中,他的手段称得上是残忍。这也是明明同为死党,杨瑾在面对枫无凛时却比对着欧阳函和颜凉更多了几分敬畏的原因。如今枫无凛又已成年,身材更为高大精壮,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更像一把出鞘的利剑,气势凌厉锐不可当。 当然,这些事只有枫无凛和他身边一起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在外人眼里,他尽管气质独特引人注目,也还只是个性格冷漠、家室显赫、相貌才能出众、身形比常人高大些的刚刚成年的青年而已,甚至于更多人还只把他当成“少年”。 熟知剧情的风默和时甜甜自然是知道枫无凛的这段经历的,只是他们两个……一方面时甜甜觉得这些剧情正是她攻略枫的心使他沦陷的最佳利器,少年的成长经历越黑暗于她越有利,也更能说明枫无凛的优秀。这样想当然的自信使得时甜甜对枫无凛的冷漠几乎毫无惧怕之意。 而另一方面,对于风默来说,枫无凛的这些经历并不能触发他的同情或是怜惜。对他来说,凛的经历早己是既定事实,他独自撑过来了并且在这场残酷的博弈中胜出了,就充分说明了他的心性坚忍和实力非凡,已经过去的事情他作为朋友无法参与无法分担,所以也不会为此过分纠结。[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再者,枫无凛的骄傲已经深深镌刻在他灵魂里,迟到的怜惜于他来说根本毫无意义。风默不明白为什么原著作者会觉得凛很脆弱,甚至让时甜甜去挖掘他的过去试图“治好他的伤疤”。虽然风默是人格障碍患者世界观与常人有些不同,他也有自知之明,但是刻意的“治疗”和同情对凛真的非常不尊重,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他觉得凛的性格这样就很好,只要开心就好。何况,不管枫无凛是什么样的人,他们俩已经互相承认成为朋友是既定的事实,只要没有人选择背弃,就不会有任何改变,哪怕凛不再是他的朋友,他也依旧会选择支持他希望他开心,这是属于风默的表达关心的方式。因此,在“治愈枫无凛,让他走出过去的阴影”这个原著设定的剧情上,风默不会袖手旁观。他想保护他认定的人,这毋庸置疑。 只是风默的这些考虑,枫无凛不可能知道。他依旧心情压抑地杵在病房门口,皱眉思考“如何和阿默和解”这个问题。 正常男生之间哥们闹别扭的和解方式是什么? 一起喝酒,干一架或者打一场球,诸如此类简单粗暴的方法。 男生的友谊一般都比女生之间要简单得多,矛盾来得快去得也快,有的时候仅仅是街头打架看对眼,都能成为朋友。 可是枫无凛发现,上面这些情况,对着杨瑾、颜凉、欧阳函等人,他觉得非常正常,没有什么需要他顾虑的地方,毕竟几个人除了杨瑾比较年长,其他几个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然而把这些放到风默身上,他却开始各种瞻前顾后犹豫不决。这种情况在以往是不曾出现过的。 喝酒?风默才刚刚出院,不可能让他喝,就算平时一起去喝……枫大总裁刚一想象就立马否定了这个提议,阿默还没成年,不能让他喝酒。当然,枫无凛选择性遗忘了他十五岁就开始在酒桌上练习放倒其他总裁的事实。 干架?风默本身就不如何结实,车祸过后更是瘦得可以看出后背的蝴蝶骨。虽然阿默说过他以前经常打架,但是枫无凛挽起袖子看了看自己手臂上最近越发紧实的肌肉,还是打消了尝试这个方法的念头。他的想法很直接,阿默那么孱弱,万一不小心打坏了,懊恼心疼的不还是自己。 打球或者其他娱乐活动?这个可以有。只是阿默似乎没有提过特别喜欢的运动,倒是那个三不五时来一次医院的女孩说过阿默以前骑机车,难道阿默喜欢赛车?这对休养身体并不是什么适合的休闲活动。 枫无凛纠结于这个问题,却压根忘了解决问题的前提是问题必须存在,他和风默之前那一出,其实也算不上是矛盾。不过是一个人格障碍不会表达一个性格冷沉不愿表达,只要有一方妥协开口说清楚,问题就迎刃而解。谁想到枫大总裁在其他方面做事雷厉风行,却在交朋友这一点上如此笨拙。幸亏他只是在心里思考,未曾表现出来,要不然恐怕连杨助理都忍不住要嘲笑他了。 这边枫无凛在纠结,有些早就芳心暗许的小护士知道他在这便开始频繁“路过”,可惜沉思中的人完全没心思去注意那些。颜氏医院的管理一向严格,护士们最多想办法跟男神来场“偶遇”,太过明显的打扰却是不能做的。当然,这些爱慕者中有一个是例外。 接近男神需要的无非是个借口。而借口,梅儿护士表示,人家就站在她负责的病人的病房门口,她会缺机会? 于是一群急得跳脚的护士就看见梅儿拎着热水瓶落落大方地向枫无凛……旁边的房门走去,然后顺利地被男神拦在门口,男神低头“神情冷硬中仿佛透着些许温柔”地跟梅儿交谈了几句,还“体贴”地接过她手中的热水瓶,然后打开门……自己走进去了,而脸红心跳的梅儿护士……被关在了门外。 什么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在今天之前,梅儿护士会满怀憧憬地回答:“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然而此刻,她只想说:“是我在门外站着,而你在门内……哄小伙伴!连个小男孩都比本姑娘有吸引力?草泥马我心好痛!” 一干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梅儿蹬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怒气冲冲地离开,随即想到枫无凛一直以来的洁身自好,纷纷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 房门外发生的事风默完全不知情,颜氏医院的特别加护病房隔音效果自不用说,枫无凛进来的时候,他还在熟睡。 房间里窗帘都被拉上了,光线有些暗,枫无凛关上门后略站了一会儿,察觉到床上的男孩毫无动静,又见他闭着眼,才暗暗松了一口气,将手里的热水瓶放到床边的桌上,俯下身去看风默。 男孩侧着身睡,被子一直盖到脖子上面,刚好露出耳朵,五颜六色的刘海有些长了,散在枕头上,他看起来睡得很不安稳,眉头皱着,脸色苍白,没什么血色的唇紧抿。房间里的温度并不热,甚至可以说偏低。枫无凛盯着他这副样子拧起眉毛,伸手去摸他额头,摸了一手汗。现在离他平常醒的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想了想,青年直起身去了洗手间,没一会儿就走回来,拿着一条热毛巾给风默擦脸,擦完把毛巾洗了一遍又回来,稍稍掀开被子把风默的手拿出来擦了一遍手心。一只手穿过风默脖颈下方,一只手放在腰部,揽着人翻了个身,盖好被子。他的动作从始至终都非常轻,风默只在翻身后无意识用下巴蹭了蹭被子,就安稳睡着再没动静了,神情也平静了很多。把毛巾放回去,枫无凛拉了张椅子坐下,深蓝的眼睛安静地看着睡着的人,忽然眼尖看到风默枕头下露出的一点蓝色,凑近了伸手小心地抽了出来,是他送他的那本画册。 风默在书页里夹了纸当书签用,翻开来正是他早上看到的那一页,枫无凛正准备合上书放回去,却突然停了动作,眉头也拧了起来,他抽出那张被当成书签的折着的纸,打开抚平。随着时间流逝,他的眼睛从一开始的无波无澜,变得越来越黝黑深邃,却在那种黑暗仿佛要直接把原本的蓝吞噬掉的那一刻突然平静了下来。他起身把书塞回枕头底下,凑近定定地看了风默一会儿,手指在距男孩的脸半厘米处徘徊不定,最终也没碰到睡着的人,只是顺着脸的轮廓悬空描摹了一遍,随即收回手,直起身,将手中握着的那张纸折好放进西装口袋,又坐回椅子里,等着风默醒来。仿佛什么也没发生。如果忽略他脸上勾出的那个罕见的笑容的话。 23.第二十三章 风默醒的时候有些茫然,习惯性抬手去擦额头,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摸到一手汗,他有点呆愣地把手举到眼前看了看,放下,掀开被子下床,刚站稳,就看到坐在椅子里的枫无凛。[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相对无言。风默微微转头看了看紧闭的门,手指下意识捏住了衣角。他有些紧张。前世他就非常不喜欢跟别人独处,或者出现在人多的公众场合,除了人格障碍,他的社交障碍也很严重,只要出现这两种情况就局促不安,只是他习惯面无表情,别人很难看出他的不对劲。这阵子,枫无凛虽然经常陪风默,但都是在他清醒的时候出现,而且他情绪一向平稳温和,风默察觉到对方的状态也会跟着平静下来。此刻他刚睡醒头脑就有些不清楚,刘海也有些遮住眼睛,一时间竟忘了去注意枫无凛的情绪。 僵持着,风默转身要走。一直关注着他的枫无凛见状无奈扶额,起身跨了几步把人拦住。 风默闷头没走两步眼前就挡了个人,下意识想绕开继续走。然后就发现无论他往哪边绕,面前总有个人,当下茫然地停了下来。 枫无凛把男孩捏着衣角的手拉开,抬手帮他把刘海理好。 “刚睡醒瞎跑什么?慌什么呢?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一连串问句砸下来,风默后脑勺被拍了一下,终于抬头去看眼前人的脸。随即发现枫无凛看起来非常平静,眼神也很温和,正是他熟悉的模样。本来还有些迷糊的神智终于完全清醒了。他放松下来,看着对方的眼睛认真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浴室。 枫无凛挑挑眉,让开路,看着风默穿了拖鞋往浴室走,随即施施然地……跟了上去。 风默上完厕所刷完牙,正洗脸,就在镜子里看见枫无凛悠闲地走了进来。他也不在意,闭上眼继续洗。 枫无凛站在男孩身后看着他的动作,视线移到后背,皱了皱眉,风默还穿着病号服,宽大的衣服反衬得他有些过瘦了。之前帮他翻身的时候摸到后背,就能很清晰地感觉出脊骨的弧线,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风默洗完脸,转身正要出去,就跟身后的人撞了个正着,枫无凛伸手扶住了他肩膀,风默狐疑地抬头看他,又被压着脑袋改成平视,视线正对着对方凸出的喉结,头顶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刚好到下巴。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这才意识到对方在量他的身高,感觉到一只手从他的后脑往下摸,顺着背一直摸到后腰,然后停住。随即枫无凛站开一点,双手改成握着他肩膀,在他身后半推着一起出了浴室。 窗帘已经被拉开,房间里一片明亮。 照旧是熟悉的姿势,风默坐在床上写,枫无凛坐在床边椅子里看着。他没有试图去要求对方开口说话,时候未到。 “早上的事,我明白你的意思。别生气。 我刚睡醒,有点蒙,习惯而已。” 简简单单的三句话。枫无凛看着纸上工整的字,沉吟片刻,随即放低声音开口道:“不生气。阿默,我不是认为你不对,只是有些习惯改了,能让你生活得更好。现在我在你身边,不用担心什么,可是要是我不在呢?凡事都有万一,你受了欺负遇到危险的时候怎么办?” 这是枫无凛第一次这么耐心地对别人说话,仿佛每一句都经过深思熟虑,仔细斟酌后才说出来。枫无凛并不觉得风默的社交障碍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他是交朋友,又不是选拔员工。何况,对他来说,这就和感冒一样,是正常的疾病,需要注意,但没有为此一惊一乍的必要。这也是风默最开始会接受他的原因——枫无凛看风默的眼神里,没有任何同情或者惊讶的成分在。但是,承认不代表不需要重视。枫无凛确实有足够的自信照顾好风默,可是他也不是万能的,总会有他不在的时候,风默不弱,但不得不承认他的社交障碍给他的生活带来了麻烦,甚至隐患。枫无凛能做的就是尽他所能照顾他,并且让他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风默听完他的话,有些孩子气地歪了歪头,然后,在对方的注视中,毫无压力地点头。 他这样的反应反倒让枫无凛有些诧异,却也同样心情愉悦。本来担心阿默会因为心理障碍不肯答应,现在看来,他并不是完全不了解自己的病情,甚至,也没有逃避的意思。总归是好事。 “方小乔说,你原来在便利店和快递公司各有一份兼职。” “嗯。车祸后老板不知道我住院,被辞了。” “欧阳函是崇明学院的学生会会长,他缺一个文档管理员,阿默要不要去?” “好。” ==================================== 风默第二天上午就出院了,枫无凛有重要会议走不开,知道方小乔要带他认路,就让杨瑾开车来送他们。 本来枫大总裁一大早就要自己来了,谁知道刚刚出门就被杨瑾堵了,杨助理严肃地向他展示了这一周的行程表,然后义愤填膺地表示昨天和昨晚上的重要会议都因为总裁要陪风默推掉了,今天是真不能推了。毕竟会议内容主要是讨论枫氏和欧阳家合作的最新项目,连欧阳函这种从不缺课的人都请假回公司开会了,枫无凛怎么能翘掉会议?于是,枫总裁喜闻乐见地黑着脸去公司了,而杨助理成了风默的司机,顺便……被扣了全勤奖。 杨瑾觉得他很委屈。以前总裁走拔屌无情商界精英路线的时候虽然他也很不容易,但好歹总裁是工作狂,他完全不需要操心工作之外的事情。可是如今总裁逮着了风默这个性格奇特的小伙伴,虽然依旧冷酷无情,却开始不务正业各种ooc了。枫无凛的性格从小就冷,风默那种情况确实很适合和总裁交朋友互补,可是他怎么总有种……总裁不是在交朋友,而是在……养儿子的错觉?想到最近自己的工作已经变成了主职管家副职助理,杨瑾心里苦。 原主风莫的家跟前世风默住的地方有点像,单人公寓,很小,但是收拾得很干净。方小乔和杨瑾在送风默到家后就走了,杨瑾忙着回去工作,方小乔则是上午有个小考试。 客厅里装饰很简单,除了沙发上几个粉色的小熊抱枕有些不和谐外,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风默打开卧室门,开灯,有些怔愣。屋里墙上、书桌上都贴满了各种动漫和赛车海报,最里边,还有辆重型机车。 风默盯着眼前花花绿绿画满了诡异花纹的机车,竟有种看到……自己头发的错觉。打开衣柜,不出所料,全是亮色的衣服和带着破洞铁链的牛仔裤,有的裤子甚至一边没有裤腿。 看起来,原主确实很喜欢时甜甜。原著里,时甜甜为了“让风莫看起来更加帅气”,给他设计了造型,他的七彩头发、这些衣物和重型机车都是女孩的“杰作”,风莫改变造型后还受到了学院同学的……一致好评。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但是,这个世界崇尚的是纯天然的发色,像风莫这样人工染的,就算一开始收到了学院里同学的赞美,等到其他人的新鲜感一过去,风默就成了哗众取宠的角色了。原主喜欢时甜甜,自然是女孩说什么就是什么,从他忍受了学院里一些人的讥讽坚持留下了这个发色就可以看出来。 风默低头看着身上枫无凛买的白衬衫黑牛仔,心里有了些许安慰。他想,其实也没有什么,这个世界的主流审美比较奇特,他从刚刚来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些东西,说到底还是原主风莫的东西,他接受不了,就收起来好了。风莫在这世界上真的没留下什么东西了,他最爱的人和最好的朋友甚至不知道他已经死了,现在身体里是另外一个人,从头到尾,最不幸的都是原主。 风默并不想说代替原主好好活下去、为他完成梦想或者替他照顾时甜甜之类的话,这世上哪来那么多理所当然的“代替”呢?且不说他完全不知道风莫的理想是什么,就说他不是本人这一点,他就不可能代替他去喜欢时甜甜或者照顾方小乔,更不要说未来某一天顺应剧情和方小乔结婚,那样做不仅是对原主,对方小乔和时甜甜都是一种不尊重。最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其他的,他也做不到了。 说他不通情达理也好,自私自利也罢,他都认了。风默如今的人格障碍,正常的人际交往都无法做到,哪有照顾别人的能力。 把行李放好,风默背上书包就出门上课了。他有点路痴,不过方小乔和杨瑾都给他说了好几遍去学校的路线,杨瑾还友情赞助了一张详细的地图,不会找不到路。 到达学校已经是十五分钟后,风默找到教室,对了对课室号,确认没错后就想进去。然而步子还没迈出去,就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冲击力撞得差点摔倒,等他好不容易踉跄着站稳,背上已经压了个重物,脖子也被一双手圈住,随即一个听起来大大咧咧的声音在他耳边兴高采烈地嚷嚷:“哈哈哈夜你快看,我抓到杨瑾昨天说的小男孩了!他好酷!真的是彩虹糖啊哈哈哈……” 风默闻言顿时愣了。 24.第二十四章 在《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这本校园言情小说里,女配方小乔、女主时甜甜和她的现任男友风默都是高三生,而其他几个男主则是大学部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当然,对于所谓“十项全能”的男主们来说,设定必须是早就博士毕业接管家族公司事务担任各种职务的,典型案例就是年仅19岁的枫大总裁枫无凛和同龄且一样是总裁的欧阳函,像风默这样16岁读高三的学生反倒是不正常的存在,由此可见这本小说依存的世界设定是多么不合常理和缺乏逻辑性。然而,不管风默对这个超乎他认识范围的世界有多茫然和不认同,他都什么也不能说,当然也说不出来。 知晓剧情的只有风默和时甜甜,然而时甜甜原本所在的世界跟如今这个世界实在差不了多少,身负正牌女主养成系统的她更是不会对世界设定有所抵触。于是察觉到不对劲的就只有风默了,穿越一时爽,适应火葬场。也幸亏他是人格障碍症患者,大部分时候都不是很关注外界的变化,换成正常人,就难说了。 于是,在以“将杀马特进行到底”为审美标准的颜羽顶着一头红发出现并且成功“袭击”了他之后,风默依然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他只是伸手试图把脖子上圈着的那双手拉开,对方整个人压在他背上手还搂得死紧,简直快不能呼吸。 慕容凌夜远远就听见颜羽大大咧咧的叫喊,无奈抚额,他本来正拿着手机甜甜蜜蜜地跟自家新认识的“小野猫”煲电话粥,被颜羽这么一喊,顿时旖旎的气氛全无。眼风又瞟到斜对面校服笔挺大步往教室走的欧阳函,当下再没心情调戏电话对面的女孩了,匆匆安慰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 这边颜羽还搂着他的“彩虹糖”傻笑,运动小能手可不是那么容易摆脱的,他年纪比风默小一岁,身高和风默差不多,体能却足以和已经成年的慕容凌夜相媲美。(.)眼看自己抓到的人怎么拉也拉不开自己,侧脸看过去却平平静静的好像完全不着急,颜羽反倒觉得更好玩了,只是还没等他再招呼一次发小过来围观,双手就猛然被人捏住卸了力,又被攥住校服领子拎了起来往后扔。顿时也不管抓他的是谁了,只顾着哇哇大叫跟死党求救。 慕容凌夜冲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就看见颜羽毫无形象地被欧阳函拎着扔了出来,立刻快走两步把人接住,见怀里的人被他圈着还叫救命,完全没意识到大难临头,当即头疼地伸手把对方嘴给捂上。 “救命啊……救唔唔唔……”被制住的颜羽显然还在犯二没反应过来自己要倒霉了。 而一旁正站得笔直、单手就能把自家发小扔出去的欧阳函只是上前几步将风默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见他只是面无表情地摸了摸脖子就放下了手,估计是因为刚刚被勒得有点紧,脸色有点犯红,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便转身抱臂托了托鼻梁上架着的无框眼镜,淡定地开口,“无故骚扰刚刚康复的同学,罚扫整栋a3教学楼的走廊。今天扫完。” “卧槽!函你太狠了吧?别啊会长大人我下午还要去足球社训练的。”刚刚停止挣扎的颜羽一听惩罚内容急得直接跳了起来,还抱着他的慕容凌夜被带得也歪了一下,连忙把人抓下来站稳。 “会长,没必要罚这么重吧,小羽就是看见这小子的发色特殊兴奋了点,没恶意的,他冲动你又不是不知道,昨儿个枫无凛说的时候他就想来看人了,只是被颜凉拘着才忍到今天。”慕容凌夜习惯性地帮发小求情,他对这种事简直比颜羽的大哥颜凉还轻车熟路,颜羽三天两头闯祸,欧阳函又是学生会会长,罚他早就成日常了,他又基本是跟自己一块玩,慕容凌夜不帮着求情谁还帮?再者,这个七彩头发的小子他早就想收拾了,他家“小野猫”三天两头提这小子,还心疼得不行,他慕容凌夜就算再怎么绅士也会嫉妒的好吧。 “冲动不是你乱来的借口。风同学上个月出了车祸,昨天才出院,出了事你来负责?我可不是颜凉,成天由着你胡来。”就算是发小,欧阳函训起来依旧毫不含糊,不管是学院还是公司,他在风纪这方面一向抓得非常严。只是颜羽说的训练并非作假,想了想他又开口道:“下午足球社的训练照常参加,明天周末,自己回来把该做的做完。还有,要站就站好,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学院禁止男女生在公共场合有任何过于亲昵的举止,男生也一样。” 被训得一愣一愣的颜羽听完欧阳函的话哀嚎了一声,还是委委屈屈地从慕容凌夜怀里出来,乖乖站好。欧阳函说一不二,他抗议也没用,要是他大哥知道了,估计还要训他一顿。 欧阳函见颜羽知错,也不多说什么,转身看着风默,扶了扶眼镜,“我是欧阳函,枫无凛的发小。兼职的事他昨天跟我说了,下周一你到会长办公室找我吧。” 风默点了点头,他从头到尾都没说话,旁边三个人也没觉得奇怪。除了昨天杨瑾提前跟他们说了风默的情况外,还因为三人的性格。欧阳函和枫无凛一样,早就接管家族企业,什么人没见过,早就见怪不怪。慕容凌夜虽然因为时甜甜对风默很有意见,却也没法做什么,上次他为了“小野猫”去医院找风默麻烦的事,差点被杨瑾告诉欧阳雨凝,这是他最不愿发生的事,现在自然不能再对风默有什么意见。至于颜羽,他性格过分跳脱,自说自话一个小时都不带累的,风默不喜欢说话,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要知道以前他没事跑去跟着枫无凛玩的时候,人家忙得能一天没空跟他说一句话。 欧阳函交代过风默就离开了,他来这的目的已经达到,学生会还一堆事没处理。颜羽看着风默找了个座位坐下,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三步并两步跑过去坐到他身边。“嘿嘿你好,那个枫要我们来向你做自我介绍。我叫颜羽,枫无凛的发小。我大哥颜凉你应该见过了。刚刚我没恶意的,我就是太高兴了。” 风默点了点头,他们几个的性格特征区别很大,可以分辨出来。 颜羽抓了抓头,他是娃娃脸,性格活泼年纪又小,做这动作只让人觉得直率可爱,见风默没有生气的意思,他的视线又忍不住往对方的头发瞄,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我觉得你的发型好酷,你怎么想出来这么弄的?啧!我当初怎么就没想出来这种染法呢,你要是想染回来的时候,可不可以把这种style让给我?” 风默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对方是在赞美他的七彩头发,低着头沉默了。他现在明白为什么原著里颜羽会和原主风莫……一见如故了,毕竟……知音难觅。 他觉得自从来到这里,胃疼的次数好像就多了很多,这不对劲。 只看过一本网络小说还是本玛丽苏天雷滚滚言情文的风默并不知道,他胃疼才是正常现象,如果完全没感觉,那才是最可怕的。 风默最后还是点了头。他觉得,颜羽这么喜欢这个发型,让给他也不错,原著里最后风莫和颜羽都染了七彩头发的。 上课铃声响之前颜羽就走了,一起走的还有从头到尾都没和风默说过话的慕容凌夜,毕竟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他的表现比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是好很多了,当然,这都是杨瑾和欧阳雨凝的功劳。风默回忆了一下关于慕容凌夜的情节,觉得有点晕。前世他病发的时候才16岁,时间基本都用来努力赚钱养活自己和找他妈妈了,哪有时间了解情情爱爱的事。后来住院接受治疗,医生更多的是教他正常人会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谈恋爱这种事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所以太过复杂的情感纠葛一向不在他的理解范围内,更不要说是这么会玩的了。慕容凌夜能同一时间喜欢三个人,风默也是服气。 正想着,包里的手机震了一下。解锁,是枫无凛的短信。 枫无凛:“去学校还习惯?欧阳函应该去找你了吧。” 风默:“习惯。来了三个,欧阳函、颜羽、慕容凌夜。” 枫无凛:“他们都是我的发小,认认脸,我不经常回学校,有事可以找他们。”当然……最重要的是让欧阳函帮他多看着点风默,不过这一点枫无凛是不会说的。 风默:“好。” 枫无凛:“晚上杨瑾去接你,来我家吃饭。我有事得晚点回。” 风默:“吃饭?” 枫无凛:“对,必须去。” 风默:“我回家看书。” 枫无凛:“阿默,昨天你怎么答应我的?” 风默:“好吧。” 枫无凛:“你听话让杨瑾送你来,我让王嫂给你做好吃的,晚上陪你玩,带你挑画册,怎么样?” 风默:“嗯。” 25.第二十五章 傍晚。[.超多好看小说] 枫无凛忙着听公司开发部经理和欧阳函带来的项目开发团队“撕逼”,完全走不开,杨瑾只好自觉开车去接风默。 他家总裁也是不容易,欧阳家和枫家是世交,合作关系更是从枫无凛还没接管枫氏就开始了,本来以前洽谈合作项目的时候还是和谐严肃的交流场面,现在因为欧阳函实施的新管理制度,严肃的洽谈变成了花样“撕逼”,虽然撕的依旧是项目合作的内容。幸好总裁和欧阳函都是话少的,要不然两大企业总裁面对面唇枪舌剑明嘲暗讽……简直不忍直视。而且,根据小道消息,欧阳函这次推出的新管理机制还是出自欧阳雨凝之手,据说是欧阳雨凝专门参照枫氏管理制度想出来的对应策略,几乎完克枫氏,简直明摆着给自家总裁添堵,关键是欧阳函还力排众议采纳了欧阳雨凝的建议,经过实践,效果确实不错。 外界都传闻欧阳函慧眼如炬、欧阳雨凝冰雪聪明,熟知内情的杨瑾只想选择死亡。 欧阳函为什么力挺欧阳雨凝?因为,他是个妹控。 欧阳雨凝为什么突然跳出来修改公司制度?为了引起心上人注意啊。 真相就是如此残酷。所以那些对两人赞不绝口的人,真是图样图森破。也亏枫无凛性格一向沉稳冷漠,知道了事实后也没什么过激的表示,到现在依旧耐着性子坐在会议室听双方负责项目的经理互撕,从头到尾表情就没变过。 杨瑾开车到校门口的时候就看见风默背着包站在路边,旁边还站着一头红发的颜羽,正在原地上下蹦哒。下车后走近看仔细了,杨瑾顿时忍不住笑了出来,虽然对颜羽的多动症早已非常熟悉,可看他跟风默这样类型的人站一块还真是头一次。风默正捏着一支棉花糖咬了一口,五颜六色的跟他的头发如出一辙,一看就是颜羽的主意,他咬完后就面无表情地看着颜羽捏着一根红色的棉花糖蹦哒着舔,还因为蹦得太欢,脸上也被糊了一片红色。风默从包里抽出包湿巾递给颜羽,转头看向忍笑忍得辛苦的杨瑾,点了点头。 见被发现了,杨瑾也收起了笑,“小羽,要吃就好好吃,别总这么跳,回头你大哥看到了又要训你。慕容今天怎么没跟你一起?” “噢,好吧。(.无弹窗广告)刚刚有个女生找夜说话,夜他说让我先出来,他等会儿再送我回家……最近夜好奇怪啊,总是神神秘秘的,老是在打电话还笑得特别温柔,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哎,不提他了,杨大哥怎么突然来崇明了?”颜羽抽出湿巾抹了抹脸,乖乖站好。 “总裁要我接风默去枫宅。我先带他走了。你赶紧跟慕容回家,别让你哥担心。”杨瑾说着就示意风默先上车。 风默跟颜羽摆了摆手,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小羽,慕容的事你少管,最近别总跟着他,你要是觉得无聊就去找雨凝,她过两天转学手续办完就会来崇明。”杨瑾对颜羽的脱线有些担忧。 “哎?雨凝姐要来啊,那好吧,嘿嘿嘿,雨凝姐来了我看夜怂不怂!让他整天背着我打电话,昨天我午睡摔地上了他还在对着电话笑,哼!大傻瓜!道歉我也不原谅!”颜羽说着就有些愤愤不平,随即把棉花糖吃完,摆了摆手就朝学校里边走,“杨大哥我去叫夜回家了,你送小彩虹回去吧。” 杨瑾看着对方大大咧咧的样子,摇了摇头,回车里去了。 他本来还担心慕容凌夜最近太过沉迷于跟时甜甜谈恋爱,忽略了颜羽,颜羽会受伤,现在看来男孩神经大条完全没意识到对方在谈恋爱,不过不知道也好,慕容凌夜迟早要见欧阳雨凝,到时候他喜欢的到底是谁还难说呢,颜羽年纪小不晓事,没必要懂这些。 车里风默安静地看着窗外。他不好奇杨瑾跟颜羽说了什么,其实留意想一下就知道了。 原著里几个男主虽说从小一起长大,但颜羽性格太跳脱,枫无凛和欧阳函整天忙着训练和学习根本没空陪他玩,他大哥更是早早就出国学习,欧阳雨凝从小跟着母亲在国外生活,于是就剩下慕容凌夜陪着颜羽,这么多年了两人一直形影不离的,风默记得原著最后虽然所有男主都和时甜甜在一起了,但颜羽并没有和时甜甜亲密接触过,原因就在于他压根不懂,慕容凌夜到原著大结局的时候还事事都带着颜羽一起。虽然风默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相处方式是这样,但是从颜羽的反应来看,他们的感情应该是很好的那种。 可能感情好的哥们都这样吧。风默试着给自己一个理由。这一世他没有心理医生辅导,很多事不明白的时候都得自己琢磨,有关剧情的事情他又不能问枫无凛,着实有些无措。 到枫宅的时候已经六点多了,杨瑾给风默介绍了枫家的大厨王嫂和家里的大概布局,又将风默带到枫无凛的房间,让他坐着喝王嫂准备的汤垫垫胃,就下楼忙其他事去了,作为管家他也很忙。 杨瑾身兼两职倒不是说枫无凛舍不得再请个管家,而是因为枫无凛15岁时枫家那场夺位战中,原来那个管家被枫氏董事会里几个老家伙收买,在枫无凛的跑车上做了手脚,可惜第二天枫无凛坐的是欧阳函的车,那辆跑车被颜羽借出去玩了,谁知道当天颜羽因为和慕容凌夜吵架在酒吧喝醉了酒,开着跑车开到半路就下车狂吐,随后又迷迷糊糊打电话给他大哥,那车爆炸的时候颜凉的车才开出没多远,兄弟两个都受了点伤。 枫无凛知道的时候简直气疯了,那管家现在还全身瘫痪呆在精神病院里呢,大概这辈子出不来了。从那之后杨瑾就一直兼职管家,家里一切事务基本都是他在管。 风默喝了半碗汤就放下了,他最近喝了太多补汤,实在有点腻。枫无凛的房间非常大,主色调是深蓝和黑色,和小说里描述的细节相符。风默逛了一圈就坐回沙发,抽出一本书来看,他的作业在学校就做完了。这书是之前杨瑾拿给他的,说枫无凛告诉他风默喜欢这类型的书,他就拿过来了。风默确实很喜欢游记。 枫无凛进房间的时候,风默窝在沙发里一只手撑着头,一只手还放在书上,眼睛都快闭上了。 枫无凛走到沙发边俯下身去看他,一只手捏住风默的下巴摇了摇,见他眼睛睁开明显精神了点,原本捏下巴的手绕到他后颈轻轻捏了捏,“困了?今天欧阳函过来开会,时间拖得久了点。” 风默看着面前的人深蓝的眼睛,点了点头,还有些呆。 枫无凛松开手直起身,握着胳膊把人拉了起来。“先去吃饭。饿了吧?” 风默点头,被对方拉着下楼。杨瑾已经回家了,饭厅里一个人都没。 “杨助理有个爱人,他平时事情忙完就得回家。王嫂也住这小区,她只有傍晚的时候会过来准备晚餐。”枫无凛拉着风默坐下,见他看向客厅,便低声给他解释。 风默点头,见枫无凛给他夹菜,也有样学样夹了回去,见对方脸色没平时那么阴沉了,也知道枫无凛是高兴,眨了眨眼,埋头吃了起来。 像这样在饭厅里两个人吃饭的场景,前世好像没有出现过。小的时候他和母亲住在胡同的破院子里,吃饭都是饥一餐饱一餐,母亲每天都会出门,也从来没说过去哪,有时候她中午会带吃的回来,有时候得等到晚上才有。女人酗酒的时候,回家浑身酒气,没有食物,他经常会躲进屋里,因为如果被抓到,母亲会抓着他一次次往他嘴里灌酒,直到她醉倒过去。好几次,他被灌得口吐白沫晕倒过去,总是到第二天才勉强在冰凉的地板上醒来。风默很不喜欢那样的回忆,那让他觉得自己似乎随时都会死去,虽然他很在乎他母亲。 后来他被送进孤儿院,院长也不喜欢他和其他孩子在一块吃饭,因为他不说话,小孩们不喜欢他,于是风默经常都是呆在屋里自己吃。再后来为了找母亲离开孤儿院,可以自己去做兼职自己租房子住了,却也没人能陪他了。 风默低头眨了眨眼,又抬头给枫无凛夹了只鸡腿,他依旧没什么表情,看起来非常平静。 枫无凛一直注意着风默,只是他看了一会儿就拧起眉毛,抬手敲了敲男孩的头,等对方看过来,夹起一块青椒问他,“这个好吃吗?” 风默点头。 枫无凛放下青椒换了块作为配料的辣椒,“这个呢?” 风默傻愣愣地点头。 “你不挑食?还是说,”枫无凛深吸了一口气,把心里莫名其妙盘旋叫嚣着的一些黑暗的情绪压下去,“你根本……不在乎吃得是什么?” 风默看着对方此刻蓝得有些发黑的眼睛,低下了头。他不擅长说谎,可这样的情况他也没遇见过,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饭厅里气氛有些压抑,枫无凛盯着风默的发旋看了一会儿,眼中的神色变换不定,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把胸口叫嚣着的心疼和恼怒连同其余自己都搞不明白的情绪一起压了下去,拍拍男孩的头,开口的声音低沉沙哑,“低头干嘛?还不赶紧吃饭?”见风默拿起筷子给他夹菜,有些哭笑不得,起身盛了一碗汤给男孩,还不忘敲一下对方的脑门,“真是笨蛋。” 26.第二十六章 每一本万人迷白莲花治愈女主小说里,都有一个受尽各种创伤的男主,他或许童年受过非人虐待,或许少年不幸失去双亲挚爱,或许青年遇险命悬一线,然而不管是哪种伤害,最终都会被治愈。(.)至于治愈良药,当然是女主的温柔善良。 枫无凛作为原著小说里最出色的男主、时甜甜未来最爱的丈夫,当然也被设定了一个“心口上难以愈合的伤疤”。而这个时甜甜笃定会成为她翻牌绝佳机遇的“伤疤”,其实说出来就三个字。 哦,他怕黑。 如果风默前世不是人格障碍患者,或者他曾经有过机会了解一点点网络文学和各种表情包,那么他看到那三个字的时候表情一定会是一个玛德制杖.jpg,然而他不是。前世不管是住院前还是住院后,他都是纯三次元的男生,加上人格障碍缺少和外界的沟通,别人说一句玩笑话他都能当真。表情包和网络小说?那是离他太远的事情。 于是晚上枫无凛陪着风默吃完饭,打算带男孩出去散步消消食的时候,风默看着外面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空,坚定地摇了摇头,站在门口不走了。 “怎么了?刚吃完饭要走走,不能总坐着。”枫无凛握着风默的手腕,有些不解。他此刻没有穿西装,衬衫袖子被挽起,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尽管表情还是习惯性有些冷漠,整体气息却平和了不少。 风默摇了摇头,木着脸看对方,他有点担心,想试着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抿了抿唇,他伸出没被握住的另一只手去拉枫无凛,见对方顺着他的力道往里走了几步,才掏出手机打开便签开始打字。 “天黑,我们别去了。” “嗯?为什么天黑不能去?阿默怕黑吗?”枫无凛看着男孩的眼睛,抬起大手盖在他头顶。他身形本就比同龄人高大很多,自从去年成年后身高已经突破一米九,风默站着只能到他下巴,大手盖上去就觉得男孩有点小。 “不是。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我们去看书吧。不去了。”风默看起来非常认真。 “不去可以,但是你得说服我。阿默,你想要什么、想做什么,都可以告诉我,但是除此之外,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枫无凛把手放下,改为握着男孩的肩,弯腰凑近对方,想起之前医生交代他的话,低声斟酌着开口道,“一个人提出一个要求,有可能仅仅是兴之所至,没有什么用意,但是不可能所有要求都没有理由。你在犹豫什么?” 风默看着枫无凛近在咫尺的脸,眨了眨眼,随即退开一点,低头打字,“我担心你怕黑。颜羽说,欧阳函前天告诉他说你怕黑。我不笑你的。” “……颜小羽说欧阳函告诉他我怕黑?”枫无凛看着风默表示肯定的点头,直起身闭了闭眼。 看来欧阳函和欧阳雨凝两兄妹最近是闲得慌,一个无中生有编造本少黑历史还四处传播,一个擅改公司制度派了一群泼妇到枫氏开会给他添堵,当他是死人吗? 风默再次拉了拉枫无凛,示意他去书房看书,枫无凛低头看着对方认真的眼神,想了想便毫无压力地开口道,“阿默,既然这样,晚上跟我一起住好吗?” 风默看着枫无凛越发阴沉的表情,回想了下小说内容和颜羽说的话,还是点了点头。他过目不忘,小说里的设定剧情基本了然于心,枫无凛“怕黑”是因为童年的时候被绑架,绑匪把他关在几乎密闭的箱子里整整两天,最后还把箱子沉了海,虽然他最后是被及时救回来了,但幽闭恐惧症和怕黑还是刻在了骨子里,风默觉得枫无凛刚刚气息变了大概是因为被唤起了脑海里恐怖的童年记忆,他要求自己留下来估计也是因为这个。想到下午颜羽描述的他和慕容凌夜十几年来的相处模式,风默觉得枫无凛现在肯定需要陪伴,他直接拒绝离开不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一根筋的男孩完全不懂得这世界上写作还有夸张手法的存在,何况,原著《魅情霸爱之少爷们别太坏》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小说,这世界都能被设定为以杀马特为主流审美的允许一妻多夫制存在的可怕世界了,还有什么是原作者不敢设定的?可惜风默能察觉到世界设定和其他人性格行为的异常,却在碰到枫无凛的事时开始犯迷糊。关于交朋友的正确姿势,不管是前世他的心理医生教的还是这一世颜羽告诉他的,都是让他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学会倾听学会陪伴学会安慰人关心人,风默一直在朝着这几个标准努力。 说到底,枫无凛的出现不仅仅是给了风默一个事事关怀备至的朋友,更多的是让本来就没有求生欲望的风默重新燃起对于生活和未来的希望。他没有完全失去一个少年应该有的活力,依旧渴望着有一天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懂得关心人,能好好交朋友,拥有合格的沟通能力和正确处理生活基本问题的能力,这是前世医生给他定的目标,也是他一直以来求而不得的。 “先去书房看书,之前说了要带你挑画册。”枫无凛拉着风默往楼上走,很快进了书房,“喜欢什么随便找。”看着风默站在书架前拿着画册翻阅,枫无凛只是倚在隔壁靠墙的书架边静静看着对方的侧脸。 成功留住风默,枫无凛的心情不错,虽然“怕黑”这种莫名其妙的黑历史让他恶寒接受不能,但顺水推舟承认下来却很有可能让阿默以后都留在别墅跟他一起住,这么划算的买卖何乐而不为?枫无凛说到底是枫氏集团的当家人,他是个商人,他的性格强势控制欲也比一般人强这一点他自己很清楚,对待风默的时候直接要求对方做什么确实非常省事,风默也总是那么听话,但是一直单方面的要求并不是多么合理的相处模式,他要的是阿默学会表达学会要求学会付出,一点小小的示弱能让男孩多为他考虑一点,这不是很好的事吗?早在医院的时候枫无凛就发现了风默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与常人的不同,关于这方面的解决方法医生也私下交代了他很多,但风默最吸引枫无凛的并不只是他这方面的“特殊”,而是男孩对待世界的态度。 他比谁都认真。不管是合理的也好不合理的也罢,风默一直以极为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他对任何人都给予足够的尊重,一视同仁,然而他要的东西却少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对枫无凛和欧阳函这样从小在等级森严的大家族里长大的人截然不同。当然最重要的是,风默在乎他。不管枫无凛教什么,风默似乎都会认真去学去听,男孩看着他的时候,眼里就只有他一个,就仿佛一张没有颜色的画纸,他可以涂抹上自己选择的颜色,让他忍不住想把对方教导成自己最喜欢的模样,任何方面都恰到好处,独属于他的,却又总是忍着不让自己提出太多要求。他想看看,风默在每一次的互动中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举动,会给他什么样的惊喜。而事实上,男孩的一切都让他觉得惊喜。枫无凛知道这样的念头很不对劲,但他根本控制不住,每一次说出来的话几乎都是他潜意识里两种念头激烈交锋后得出的最终结果,欲罢不能。 “好了。就这本。你不看吗?”风默把手机举到枫无凛面前,有些奇怪对方看自己的眼神,只是枫无凛的性格一向多变,他也没多想什么,只当对方是在发呆。 “《失落之城》?这书是去年雨凝带回来的,失落之城是欧阳家和枫氏前年合作开发的私人度假岛,雨凝和颜羽放假的时候经常会去玩。”枫无凛边说着边站直了身体,接过书垂下眼翻了起来,只是没翻几页就停了动作。 风默站在他面前,一只手轻轻贴在他眼睛上,只是贴着,并没有动。枫无凛感受着眼睛上温热的手指,捏着书的手紧了紧,低声问,“怎么了?” 风默放下手,退开一些,开始打字:“刚刚你的眼睛是黑色的,”他似乎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平时是蓝色。你心情不好吗?”他看着枫无凛的眼神非常专注,哪怕面无表情,也能让人感受到其中的担忧。 “……不会,”枫无凛伸手拍了拍风默的背,开口的声音有些沙哑,“我很高兴。”说完便推着男孩往沙发走,风默边走边转头看他的表情,没看出什么来,终于放下心。 大概是自己想多了吧,枫无凛性格那么直接,有什么肯定会跟他说的,他没说,那就说明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风默说服了自己,便专心看起书来。 27.第二十七章 风默曲着腿□□地坐在超大号的按摩浴缸里,一只手扶着浴缸的边沿,一只手还捏着一罐沐浴露,神情木然。(.) 旁边枫无凛蹲在浴缸外,正拿着一条毛巾拧着眉,原本深蓝的眼睛此刻黝黑而深邃,满含不赞同地看着他,“我是为你好。万一等下你又摔了怎么办?” 风默听到对方低沉沙哑的声音,本来因为热水蒸腾而有些泛红的脸此刻更红了,他犹豫地看了对方半晌,还是摇了摇头,拒绝了对方的提议,伸手推着枫无凛,示意他出去。 讲道理,他此刻的心情简直五味杂陈,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本来他好好地洗着澡,谁知道挤沐浴露的时候不小心漏了一些在浴缸外面,他转身拿毛巾,正打算进浴缸洗,就踩到地上的沐浴露上了,然后就是陡然响起的他摔进浴缸的巨大水声。这已经够让他错愕的了,谁知道刚刚从浴缸里坐起来就看见枫无凛推门快步走了进来,后面一连串问题他已经不想回想了。被拉着站起来检查了半天,好不容易检查完,身上没受伤,风默本以为发现他没受伤凛就会出去让他继续洗,谁知道对方非要留下来帮忙。 ……洗澡这种事还能帮忙?如果风默前世接触过网络流行语,他此刻内心的表情就是一张活生生的一脸懵逼.jpg,可能还要顺便发个求助帖:“求助!在哥们家里过夜,结果对方非要帮我洗澡,怎么办在线等急急急!” 玛德制杖。 可惜他什么都不知道,所以除了忍着心里的难为情和不知所措让对方检查,就只剩下习惯性的面无表情可以让他觉得安全点了。 浴室里雾气蒸腾。 枫无凛按住风默推着他肩膀的手,拿下来捏在掌心里,盯着男孩无意识间变红的脸,叹了口气,看起来非常有耐心地开口劝风默,“我知道刚刚是意外,可是就算是意外也一样很危险,这次你摔了没事,万一又走神摔了呢?”见男孩抿着唇转开脸不看自己,他又压低声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柔和一些,“只是帮忙而已,没什么好难为情的。我们是哥们不是吗?还是说,阿默没听说过澡堂?” 澡堂? 风默闻言转过头询问地看对方,这个他前世兼职的时候经常路过,不过没进去试过,严格说起来确实不了解。(.) “就是供人洗澡的地方,分男女,我没去试过,但是以前有一次颜羽贪玩,非缠着杨瑾带他去玩玩看,还把欧阳雨凝也带去了,欧阳函知道后气疯了,最后还是我去把颜小羽抓回来的。其实也就那么回事,阿默没必要介意的不是吗?”枫无凛循循诱导,伸手按了下换水开关,把浴缸里已经有些凉了的水换成热的。 风默脸上的热气消下去了一些,只是他还是觉得凛没有一定要帮他洗澡的必要。摔倒这事是他平衡感差,这么大了还能摔确实很难为情,但是现在坐着他自己一样能洗,又不是三岁小孩,凛关心他他知道,可这真的小心过头了。 枫无凛见风默依旧是摇头,眼神暗淡了下来,掌心里捏着对方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放松,还是恰到好处的力道,既挣不脱也不会疼,“阿默,我和欧阳函他们从小相处的模式就很简单,他们成长经历和我多多少少有些类似,因为家族的合作关系,我和他们成为朋友是一开始就差不多注定好的,所以我没有交朋友的经验。你是我第一个想认真结交的朋友。” 风默闻言抿紧唇,放下手里的沐浴露,伸手拉过对方的一只手,放在自己脑袋上,他其实并不太清楚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动作,也觉得似乎有点傻,只是枫无凛经常对他这样做,拍背、拍头或者摸脖子,每次这么做的时候对方心情似乎就很好,现在他心情不好,那就想办法让心情好起来。 从某些方面来说,风默的思维模式比颜羽还要直接,医生只教过他正常人的生活习惯,却忽略了感情处理这方面的常识风默一样匮乏。 枫无凛看着风默有些傻气的动作,愣了愣,随即低头勾起了唇,顺着对方的动作揉了揉掌下湿漉漉的头发,“阿默,可能你觉得我担心过度,可是,我只是想照顾你。给我学习的机会好不好?要不然,我下次见到颜小羽,就把你摔浴缸的事告诉他怎么样?上次颜凉还说过小羽半夜睡一半摔地板上了,你们刚好做伴。” 风默微微瞪大眼,一时间有些怔愣,似乎完全没想到对方会用这样的办法让他答应,顿时把对方的手从头上扒拉下去,抓着那只手又挣扎了半天,明显是有些生气却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最后看着枫无凛脸上难得的笑容,还是挫败地垂下脑袋,把沐浴露往对方手里一塞,自己背过身低头生闷气。 枫无凛眼睛里的笑意都快溢出来了,却还是忍着没笑得太夸张,按了开关换水,拿着毛巾把风默的上身打湿,然后开始涂沐浴露。 这是风默第一次跟他赌气,虽然依旧面无表情,眼睛里的懊恼和背过身的动作却生动地表达了他的不满,这是男孩第一次有这么明显的情绪表现。以往风默看起来都是安静平和的,很少有情绪变化,就算有也看不太出来,枫无凛虽然很满意他的温顺,却也担心他总是这样情绪会越来越内敛,这并不是太值得高兴的事,情绪越内敛意味着风默表达的欲望就越弱,对他的病没什么好处。现在枫无凛开他玩笑风默好歹懂得生气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阿默,转过来,该洗前面了。”枫无凛把笑意压下去,表情恢复到平时的阴沉。风默懂得生气了是好事,可逗弄过度让他真的不开心就得不偿失了。少年听到他的话,慢慢转了过来,脸上还是有点红,却没有刚才红得那么厉害了。枫无凛帮他抹好沐浴露,就用浴巾开始洗,其实他更想直接上手洗,那样也方便一点,不过考虑到第一次洗风默可能会紧张,还是打消了原来的念头。 “手抬一下……好了,站起来……阿默?行,下面你自己洗……好了吗?出来吧。”枫无凛用浴巾把少年裹起来,将他带回房间,拿了毛巾给对方擦头发。 “没什么好介意的,我又不是小姑娘,阿默还怕我看?”枫无凛帮对方擦完头发,又找了一套睡衣让他换,看男孩明明脸红却完全没意识到,只是习惯性面无表情的样子,心里软到不行。 风默边换睡衣边听他说话,有些奇怪他的说法,换完后就撸起袖子拿过手机 打字:“一般不是说我不是小姑娘所以不怕被你看吗?怎么变成你不是姑娘所以你看我也没关系?” “……阿默,你的关注点是不是不太对?”枫无凛有些哭笑不得,拉过风默的手帮他把袖子放下,重新挽起来,又蹲下把过长的裤腿卷起来,看到男孩白皙的脚趾微微蜷起,脑中一瞬间闪过对方□□着坐在水里的样子,顿了顿,枫无凛捏捏眉心,移开视线,起身坐到风默身边。“说法不一样,意思也是一样的。先睡吧,我去洗个澡。” 风默点点头,看着对方走进浴室,拉开被子躺了进去,将被子一直盖到下巴,闭上眼。 枫无凛出来的时候风默已经睡着了,安静地在床头站了一会儿,看着男孩皱着的眉,习惯性地俯身凑近,抬手盖在对方的额上,拇指顺着风默的眉心,直到紧皱的眉松开,才收回手,静静地看着男孩的脸。在医院的时候,因为公司事务繁忙,他经常只有在午间才能去看风默,很多时候风默都是睡着的,总是皱着眉,有时候还会做噩梦出汗。他睡相很好,基本睡着的时候的是什么样,醒的时候还是那个姿势。枫无凛看了一会儿,拉开被子躺到风默旁边,闭上眼。 迷迷糊糊间,一阵熟悉的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枫无凛猛地睁开眼坐起身,伸手去摸手机,然而刚刚按了拒接关了声音,他身后的风默已经揉着眼睛坐了起来,甚至掀开被子就要下床。 “没事,你睡你的。”枫无凛低声安抚着,伸手搂住男孩把人抱了回来,按回床上,盖好被子,风默却执拗地揉着眼,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枫无凛只好俯身按着他肩膀,“阿默乖,没什么事,现在是半夜,不用起来……阿默听话,睡觉了……”低声重复着安抚的话,枫无凛边哄边把人抱到怀里,慢慢顺着背,渐渐的,风默挣扎的动作小了下来,随着背上拍抚的动作,闭上眼睛。 感觉到怀中的男孩呼吸渐渐平稳,枫无凛松了口气。 风默半夜根本不能被惊醒,只要一醒他就会执拗地起床坐着,神经紧绷,一直坐到天亮,这毛病似乎是他住院后才被护士发现的,巡房的护士每次半夜进他房间检查他都会惊醒,然后一坐就是一晚上,后来主治医生知道了把这事告诉了他,才免了风默病房半夜的巡查。枫无凛之前试探着问过几次,风默都完全茫然的模样,根本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医生才判定是梦游。只是每次都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考虑到风默的社交障碍和他身上另一种还未确诊的病,医生最后还是建议尽量让男孩保持完整的睡眠,以免在另一样病诊断出来之前发生什么意外。 枫无凛摸了摸风默的额头,温度正常,确定男孩没有再突然醒过来的征兆,枫无凛把男孩放进被子里,自己起身往露台走。刚刚打电话来的似乎是颜小羽。 28.第二十八章 深夜,枫宅。(.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枫无凛等风默再次睡着,就拿着手机出了房间,往露台去。 刚刚来电的果然是颜羽,点了回拨,显示对方正通话中,枫无凛挑挑眉,又拨了一次,这次很快接通了。 “喂喂!枫,我是颜羽,大事不好了……卧槽!你们俩能消停点不……”电话那边传来一阵重物倒地的声音和瓷器碎裂声。 “……”枫无凛脸黑了,“怎么回事?说。不说挂了。” “哎哎哎别挂别挂,我有事。枫小凛,出大事了,我现在在慕容家的一家会所,你能帮我把杨大哥叫过来吗?”颜羽的声音听起来似乎非常慌乱。 “叫杨瑾干嘛?你没打给他?” “哎他不接我电话啊,我刚刚打给他就被付医生臭骂了一顿,说我坏他好事,大半夜的有什么好事啊。”颜羽表示“护妻狂魔”付医生冷嘲热讽起来比杨大哥生气的时候还可怕。 “……”枫无凛回忆了下他的家庭医生和杨瑾几乎一模一样的性格,抽了抽嘴角,“打电话找颜凉或者慕容凌夜。到底出什么事了?” “……就是那个……唉!我直说了,傍晚的时候夜说送我回家,谁知道他跟一个女生在教室里磨磨蹭蹭的就是不出来,我怕太晚回被我大哥骂,就自己先回家了。晚上去夜家的会所找他,愣是没找到,然后雨凝姐说要来找我玩,我就让她过来了,结果……我们俩在会所三楼夜的房间里找到他了,可是他好像有点喝醉了躺在床上,旁边还有个女生没穿衣服一直哭,雨凝姐直接下楼去了。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我大哥,谁知道我哥一来看见那女生就跟夜打起来了,拦都拦不住,那女的好像流血了,我该怎么办啊烦死了?” 枫无凛听着对面明显气得快抓狂的声音,神情严肃起来,“……慕容凌夜和颜凉是智障吗?你先把欧阳函叫过去,下楼找雨凝,别让她也出什么事,我等会过去。” “嗯嗯,那你快点来,这都乱成一锅粥了。我哥跟疯了一样。还有那女的,玛德辣眼睛……” “嗯,挂了。” 枫无凛挂了电话,表情有些不愉,又给欧阳函发了条短信让对方赶紧过去,发完后低头回想了下刚刚颜羽说的事以及对方一直有些颤抖的声音,眉头皱了起来。[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慕容凌夜和颜凉两个人怎么一个比一个拎不清,当着颜羽和欧阳雨凝的面也能打起来。颜羽年纪小不知事,本来就单纯,他们俩一个当人大哥一个当人发小,让颜羽看见那场面也不赶紧把人带出去,还忙着互殴。欧阳雨凝虽说如今长大了成熟许多,但到底是女孩子,慕容暗恋人家那么久不敢表白,这会儿跟别的女生上床倒不怕雨凝看见了? 想到这,枫无凛的脸色更难看了,他自幼性情冷漠是没错,但是几个发小的事他还是比较关心的。男女之间那点事他们几个成年的懂了不代表就会乱来,至少他自己忙于公司事务就从不碰这些。何况颜小羽和欧阳雨凝这都没成年,颜凉和慕容也是心大。好在欧阳函已经过去了,事情应该不会太糟,不过他还是得亲自去一趟,欧阳函妹控晚期,要是那家伙也犯浑起来……难以想象。 无奈地摇了摇头,枫无凛收起手机往屋里走,刚打开门就看见风默面对着房门一动不动地站在沙发边,手里还拎着个枕头,见他进屋也没什么反应,只是面无表情傻呆呆地站着。 枫无凛走到风默跟前,双手握着他肩膀,弯腰看他,“阿默,怎么起来了?” 风默抬头茫然地看着对方,摇了摇头。 枫无凛拿不准他摇头是什么意思,风默这样子看起来也不太像梦游,刚刚自己打电话也出去了,照理说风默不可能再次被吵醒。 想到这,枫无凛揽过风默,拉着他的手环住自己脖子,弯腰轻巧地把男孩横抱了起来,往床的方向走,可没走几步枫无凛就突然停了下来,双眼盯紧怀里的人。 如果他没听错,刚刚阿默开口说话了。 “阿默,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枫无凛压抑着惊喜,低声哄着。 只是很快枫无凛心里的喜悦就消散了,眉头紧锁。他凝神听着风默磕磕绊绊的话:“……妈妈……别……走……我不……不是……哑巴……” 风默说话似乎异常艰难,吐字发音也不准,还带着一种奇异的腔调,因为鼻音的关系听起来有些软糯。他断断续续地说完话,眼神放空,脸色苍白。 枫无凛快走几步把风默放到床上,捧着他的脸轻拍了拍,“阿默醒醒,看着我,我是枫无凛。乖,看着我。” 过了一会儿,风默放空的眼神渐渐聚焦,眼前是枫无凛熟悉的脸,看着自己似乎有些焦急。风默茫然地转头看了看四周,有些奇怪自己怎么坐床边来了,他记得他明明睡在床里面。 “醒了?还好吗?要不要喝点水?”枫无凛见风默清醒了,帮他把汗湿的刘海撩到一边。 风默不明所以地点点头,看对方给他倒了杯水,接过来喝了几口,感觉凉快很多,这才开始找他的手机。 枫无凛适时把自己的手机递了过去,给他解了锁。风默打开备忘录打字:“我怎么了?” 枫无凛顿了顿,坐到对方身边,低声道:“没事,你做噩梦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不打算把风默梦游还有说话的事情告诉对方,本来阿默就不喜欢总麻烦自己,如果让他知道了今晚的事,以后肯定不愿意跟自己睡了。枫无凛不希望风默有任何的压力,他不怕风默“麻烦”他,他担心的是风默因为“麻烦”而不愿意再让他照顾。 何况,风默家里现在就他一个,他的梦游症和其他病又很严重,没人看管太危险了。当然,枫无凛做“监护人”也甘之如饴就是了。 “哦,”风默信以为真,“我挺好的,就是刚刚出汗有点不舒服。我做恶梦的时候有做什么吗?你被我吵醒了?” “没,你乖得很。颜小羽那边出了点事,让我去帮忙。”枫无凛拍了拍男孩的背让他放心。 “什么事?很急?”不知道为什么,风默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慕容凌夜在会所喝醉了和一个女生……玩,被小羽和雨凝看到了,颜凉过去后和慕容打起来了。阿默,我现在得过去,你要在家睡觉还是和我一起?”枫无凛拧了条热毛巾帮风默擦脸,又撩起睡衣擦背,边擦边跟他解释。 “跟你一起。睡不着了。”风默心里的猜想被证实,有些担心颜羽和枫无凛了。 “嗯,那我们换衣服出门。”枫无凛也希望风默跟他一起去,放男孩一个人在家睡觉他总归不放心,还是带着比较好。 二十分钟后,两人到了慕容家的会所门口,风默被枫无凛握着手腕拉着往里走,抬头看了一眼会所的名字,觉得有点胃疼。 他不过两天没见时甜甜,剧情就发展到这了,只是好像和记忆里小说写的不太一样? 这家高级会所叫染夜,是慕容家的产业,也是时甜甜打工的地方。原著里时甜甜在楼梯间和慕容凌夜“打了一架”后,慕容凌夜因为她性格独特不屈权贵而对女孩一见钟情。 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在学院里很快就从一见面就干架发展到小打小闹有说有笑,慕容为了保护时甜甜便把人拉到自家开的会所里兼职,本来他是想让时甜甜直接去他家公司给他当助理的,可女孩坚决拒绝了他的提议,表示“不吃嗟来之食”,慕容凌夜也因此更欣赏她。 本来时甜甜在染夜打工一直没出什么事,就是端端盘子负责点单,一些有权势的见她甜美可爱也想过据为已有,却都被慕容凌夜挡下来了。直到有一天半夜,时甜甜因为犯错自愿留下来加班一小时,就被一个喝醉的男人轻薄了,慕容凌夜从经理那得知她加班,匆匆赶过来的时候正好撞见女孩无助落泪的模样,当下暴怒把人救了出来,后面就顺理成章……滚床单去了。 这是原著里时甜甜第一次和其中一个男主发生关系。当然随着剧情发展,后面还有一二三四个男主相继和女主发生关系。 风默对此不做评价,慕容凌夜或者其他人和时甜甜发生关系是他们你情我愿的结果,和他并没有关系,时甜甜对不起的是以前的原主风莫,不是现在的风默。 虽然他确实很不认同这个世界允许一妻多夫的奇葩设定,前世心理医生说得很明白,正常夫妻都是一夫一妻,那才是被社会所承认的真正的爱情。这一点,前世他母亲……也没有做到,哪怕风默非常在乎她,也不会认同她的行为。 只是,枫无凛对他很重要,颜羽虽然称不上是朋友,可他知道颜羽很单纯,所以不希望他们俩也沦落到和其他人共享爱情共享一个妻子的命运,那太不公平了。风默低下头,有些挣扎。 他不明白为什么仅仅是几个章节几句话就可以决定别人一生的幸福。枫无凛应该是天之骄子,他是自由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叫做“一见钟情”的词汇就可以决定他的全部思想。 29.第二十九章 风默跟着枫无凛上了三楼,低着头回忆剧情,正纠结着事情的发展和原著偏差那么大的原因,就猝不及防撞到了前面停下来的枫无凛背上。 枫无凛连忙转过身看风默,见他揉着鼻子,赶紧伸手拉开男孩的手,细细瞧了瞧,发现只是有些红,伸手用拇指轻抚了抚,正想问他疼不疼,风默就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枫无凛这才放下心,抬手拍了拍男孩的背,把人揽过来一点,避开迎面走来的几个明显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将风默带到一个房间门口,刷了卡打开门,“阿默,你先在这跟颜羽一块等着,我去看看慕容凌夜。很快回来。”风默点了点头,被枫无凛揽着背进了房间。 刚进门就看到颜羽抱着一桶冰淇淋正窝在沙发里挖着吃,旁边一个披着紫色大波浪卷发身穿黑色蓬蓬裙的女孩正低头看着手机。两人见枫无凛带着风默走进来,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颜羽跳下沙发蹦到风默跟前,笑眯眯地打招呼,“嘿!晚上好啊小彩虹!吃冰淇淋不?” 枫无凛松开揽着风默的手,闻言皱了皱眉,“很晚了,冰淇淋别吃太多。阿默吃点别的吧,或者喝杯热饮怎么样?” 风默点开手机备忘录,打字:“谢谢颜羽,我晚上不怎么吃东西。给我杯热水吧,谢谢。” “哎呀哪有那么多讲究,小彩虹你这样是体会不到吃夜宵的快乐的~我一天晚上能吃三桶哈哈!不过你刚出院……行吧你先坐,我去给你倒杯水。”颜羽拍了拍风默的头,把冰淇淋桶放桌上就跑去倒水了。 欧阳雨凝在见到枫无凛进来的时候就忍不住站了起来,脸上的微笑也柔美了几分,本来冷艳的五官因为这一笑更显得明艳动人,她正想上前打招呼,忽然注意到枫无凛放在身边男孩背上的手,心里有些诧异,随即听到枫无凛回护男孩的话,脸上的微笑就淡了几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她还没见过枫和其他人走得这么近的,颜羽他们虽然和枫关系不错,却从没有亲昵之举,一来几个人都是男生不像女生那样亲密,二来枫性情冷漠,极不喜欢和别人有肢体接触。这些都是这么多年来大家公认的事实,如今突然出了个例外,她有些理解不能了。 枫无凛示意风默坐下,转头看向一直沉默的欧阳雨凝,见她笑容淡淡,以为是慕容凌夜的事影响到她了,毕竟怎么说她还是个小女生,见到那种场面肯定不会多适应就是了。 “雨凝,晚上的事小羽跟我说了,别太往心里去。”枫无凛到底还是开口安慰了两句。毕竟慕容凌夜和欧阳雨凝都是他发小,该说的话还是得说两句,至于效果如何,就不是他该关心的事了。 欧阳雨凝收起自己心里对于风默身份的猜想,抬手动作优雅地将散落的几缕卷发别到耳后,看向枫无凛的眼神没有丝毫恋爱中小女孩特有的闪躲羞怯,举手投足皆是落落大方。她微微一笑,“嗯,我没事,枫和哥哥一样是来帮忙处理夜的事对吧?”见枫无凛神色阴郁地点头,即便是表情阴沉也难以掩盖他骨子里透出来的矜贵气度,欧阳雨凝心跳快了几分,又看向风默,“这是枫新认识的朋友吗?以前好像没见过。” 颜羽已经端着水回来了,又窝回沙发上吃冰淇淋,枫无凛看着颜羽旁边低头喝水的风默,点了点头,“这是风默,我朋友。阿默,这是欧阳雨凝,欧阳函的妹妹,记住了?” 风默抬头看向微笑着的欧阳雨凝,跟她点头问好,又看向枫无凛,那安静的眼神明明白白地表示他记住了。枫无凛拍了拍他背,只说了一句好好待着,就离开了。 门刚关上,颜羽就三步并两步地窜到风默坐着的沙发上,紧盯着风默问,“小彩虹,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风默停下喝水的动作,看着对方亮晶晶的眼神,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为什么你会和枫一块来这?不会是枫专门跑去接你的吧?还是说,刚刚我打电话的时候你们正好在一块玩不告诉我?”颜羽一口气把问题说完,挖了一勺冰淇淋想直接塞进嘴巴里,谁知勺子有点大塞不进去,他只好含着勺子吃下一半。 一旁的欧阳雨凝听到颜羽的问题,也不由转头看向风默,眼睛里带着恰到好处的好奇,脸上的微笑也没落下。事实上,除了家人和枫无凛,她对其他人都是这么笑的,从小接受的精英教育使得优雅和礼节几乎刻进了她骨子里。 风默闻言也没回避的意思,拿起手机给他们打字看:“今天凛邀请我去他家玩,太晚了就没回家。”风默一向实事求是,有啥说啥。 “哎?枫小凛居然转性了!以前我去他家玩他都不陪我的,总是把我丢给杨大哥管,然后付医生没事的时候就跟背后灵一样跟着杨大哥,简直慎得慌,我小时候还因为这个做过噩梦。”颜羽搓了搓手臂,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你要是肯乖乖跟着枫去学习,也不用被丢给瑾。”欧阳雨凝好掩着唇笑,毫无压力地打趣颜羽。 颜羽一听不干了,使劲摇头,“我才不去呢,他们几个天天就知道上课训练,一点都不好玩,累死了。我还是踢踢球最轻松。” 风默看着旁边两人生动的表情,有些茫然。他从以前就挺喜欢这样看别人交谈的样子,其他人的表情、说话的语气变化、声调的高低和声线的不同,都让他觉得有些新奇。这本该是一个很普通的场景,对于他来说却似乎总是很陌生,不管看多少个人、听多少次,都免不了有些惊讶。他小的时候会想为什么他自己不能像别人那样会笑会哭会说话会唱歌,为什么总是没有表情不会说话,并没有得到答案。后来长大了知道答案了,他却改不回来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从来都没因为自己的“特殊”而抱怨生活和命运的不公,虽然当初他妈妈在他面前死去而他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的事实确实让他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虽然心脏病发和人格障碍成了上一世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但那总归是过去了,他该学着去克服了。现在他依旧看不见未来,却有了努力活下去的勇气。他会变好的,风默相信。 “喂小彩虹,你发什么呆呢?”颜羽拍了拍风默的头,关切地看着他。 风默摇摇头,正想打字告诉对方他没事,房门就被打开了。随即一阵压抑的抽泣声响起,枫无凛冷着脸率先走了进来,身后是同样神情严肃的欧阳函和脸色难看的慕容凌夜,最后进来的则是一脸心疼愤怒的颜凉……怀里还抱着一个身披宽大西服捂脸哭泣的少女。 颜羽一看见脸上挂了彩的自家大哥和他怀里抽泣的女孩就猛地从沙发上跳了下来,似乎想说点什么又一直忍着,随即看见慕容凌夜,直接无视,拖过一个单人沙发背对众人,一股气蹦了上去,脸上表情明显嫌恶到不行。慕容凌夜此刻完全没了以往的邪气潇洒,本来见了颜羽欲言又止想上去安慰,没走几步视线就瞟到了屋里的欧阳雨凝,当即一步都迈不出去了。 几个人很快在房间里坐了下来。风默本来就坐在最靠墙的沙发里,枫无凛坐到他旁边更是直接把他遮得严严实实,他正想往外坐一点看看捂着脸的女孩到底是不是时甜甜,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带着泣音响了起来,“……不是慕容大哥的错,我们没发生……他只是喝醉了……大叔,我……我害怕……呜呜呜……” …… 风默顿了顿,静静地往沙发里面坐了回去。这声音不用想都知道是时甜甜。 “小莲儿,别哭,你哭得我心都碎了,放心吧,大家都相信你,别怕……”颜凉心疼地抱着女孩,一向淡漠的人此刻温柔得让人心惊。 慕容凌夜看着哭泣的女孩,懊恼地扶额,他心里也很苦好吧。想上前去安慰,颜凉又一直不让他靠近,女孩又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真是头疼,他不过就是来会所英雄救美了一场,救下女孩后就忍不住想……亲近对方。 虽然他是挺喜欢时甜甜没错,但也没饥渴到这种程度啊。天知道他今天怎么跟磕了药一样兴奋,晕头转向的,根本没意识到发生了啥,简直活见鬼,最麻烦的是……这事还被雨凝和小羽撞见了,这下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慕容凌夜耐下性子哄:“小野猫,别哭了,是我不好,我不应该喝酒的,吓到你了我跟你赔罪好不好?只是这事真的,我跟你保证,我原本真没想干什么,我怎么可能忍心那么对你?” “慕容大哥……呜……我只是害怕……你一直不肯放开我……我……呜呜呜……”时甜甜捂着脸哭泣,整个人埋进身后颜凉的怀里,看起来极为无助。 30.第三十章 时甜甜断断续续的话直接将慕容凌夜的道歉噎了回去。(.无弹窗广告)风默看着慕容凌夜脸上一时间足以称得上五颜六色的表情,开始有些怀疑时甜甜哭泣的真实性了。 照理说原著里两人发生关系后好得蜜里调油,时甜甜虽然对风莫心怀愧疚,可这世界的一妻多夫制设定成功平息了她的不安和羞愧,两个人也正式地许诺相伴一生不离不弃。 而且风默记得很清楚,时甜甜前后和几个男主都发生关系坠入爱河的事实一直到差不多结局的时候才被公开,枫无凛也是在那时候险些和女主分手,虽然最后被时甜甜挽回了,但是婚后一直拒绝和时甜甜再有过于亲密的接触,枫无凛的洁癖程度可见一斑。 然而现在一切似乎都发生了奇怪的变化,不止慕容凌夜没有和时甜甜真的发生关系,其他人也提前知道了颜凉和慕容凌夜对她的感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 风默左思右想想不出原因,眼神就有些呆。没办法,他在遇到跟感情有关的问题时总是脑子打结想不出个所以然。这可比做题难多了。 一直关注着风默的枫无凛见他这样不由拧起了眉,以为风默是被时甜甜的事伤到了,毕竟他们俩是男女朋友,风默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朋友温顺地被别的男生抱着哭泣,甚至在此之前还和另外一个男生有过亲密接触,进门这么久了都没发现他的存在,可想而知风默受到的打击有多大。 “阿默,别难过。”枫无凛在风默耳边低声劝慰,伸手顺了顺男孩的背。 风默抬头看着他,眼睛里一片茫然。枫无凛揉了揉男孩的发,压制着心里陡然生出的怒意。他不喜欢看到风默伤心的样子,更别说是为了别人而难过,倘若风默心里最重视的人不是他而是那个女孩……或者另有他人……枫无凛不认为他可以坦然接受那样的结果,甚至,连假设都不行。 “我没事。”风默将手机放到枫无凛面前晃了晃,有些奇怪对方突然变得很不稳定的情绪,他不过就是想了一会儿问题,凛为什么担心他会难过。虽然想不出答案他确实挺纠结的,可又不急在一时,就算今天找不出答案,等剧情再发展一些总能找出来。起码现在已经知道问题十有八九出在时甜甜身上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这边两人心思各异,那边慕容凌夜被时甜甜哭得头都大了,无奈地叹了口气,妥协道:“好好好,是我错了,我保证以后都不会发生这种事了,别哭了好不好?”慕容凌夜诚恳地看着哭泣的女孩。他觉得小野猫再这么哭下去,小羽和颜凉真会跟他绝交的。 本来慕容凌夜喜欢时甜甜对他自己来说是件挺正常的事,他换女友一向换得勤,三分钟热度,可每一任都没有出现比接吻更亲密的举动,这一点他把握得一直很好,既不会欺负了人家女孩子,也少了很多事后分手的麻烦。几个发小都很清楚他的作风,当然颜羽年纪小不懂可以除外。 他对时甜甜的感觉确实非常特别,几乎是第一次见面就不由自主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后面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今晚看着女孩无助的模样,他其实都已经决定要守护她一辈子了,谁知道后面又跟中邪似的差点跟小野猫上了床,还把人吓着了,连带着发小都觉得他是衣冠禽兽,这特么也太邪门了。 一开始和颜凉干架他还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现在回想起来简直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原本还打算跟时甜甜告白,不过就小羽此刻的态度他也不可能再作死表什么白,自小一块长大的兄弟和自己恋情之间,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颜羽几乎是等同于他家人的存在,他不能也不愿因为任何事情伤害到他。 “慕容,把事情经过解释清楚,虽然眼见为实,但你今天的行为确实很不像你。”一旁神情严肃的欧阳函开口打破房间里诡异的沉默,虽然慕容凌夜居然移情别恋还让自家妹妹看到那样的场面确实让他非常不满,但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慕容凌夜的性情他们还是了解的。他可不是颜凉那个一谈恋爱就智商感人的蠢货。 慕容凌夜和欧阳函心里想什么时甜甜并不知道,所以完全没意识到刚刚她的话已经让两个男主对她生疑了。她此刻正埋在颜凉怀里抽泣,气急败坏地和体内的系统争辩,“不是说只要将本公主放在受害者的地位并且声明我没有失身就成功了吗?凭什么还判定我行动失败!你的判定法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 “叮!本系统的每一个判定都是经过精密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宿主确实做到了系统发布的第一个任务:在不失身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女主光环的力量诱使慕容凌夜和颜凉坠入情网。但是第二个任务:‘在保证男配风莫不知情的前提下,成功利用自己受害者的无助柔弱激发枫无凛和欧阳函的怜惜’并没有完成。所以宿主今天的行动最终结果判定为失败。” 系统冰冷无机质的声音仿佛一盆冷水浇在时甜甜头上。她立刻在脑海里尖叫起来,“不可能!你有什么资格确定枫和函没有对我动情,他们本来就应该爱我入骨,只不过情绪内敛看不出来而已。系统你不能这样对本公主!” 系统不为所动,“本系统确实无法捕捉到枫无凛和欧阳函的真实想法。但宿主任务失败是显而易见的事实,第二个任务要求男配风莫不能在场,而他此刻就在房间里。未免后续任务无法进行,现在发布第三个任务:请宿主在保证自身善良单纯形象的前提下,在十分钟之内想办法与风莫分手,并且,宿主必须遵循原著的设定――以受害者的身份说出分手,否则任务失败,宿主将失去一切获得爱情的可能。” “……又是风莫,”时甜甜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在心里念出这个名字,随即又突兀地冷静了下来,“呵,区区穿越者三番两次坏本公主好事,说他不是故意的本公主才不信,分手是吧……正合我意,这样的冒牌货有什么资格爱我?他以为这样给我找麻烦我就会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爱上他么?真够幼稚的,做梦!” 慕容凌夜听了欧阳函的话,也觉得自己应该好好做个解释,“小羽,还有……雨凝,抱歉,让你们俩看到我那么荒唐的样子。不过这件事我必须做出解释,今天会来染夜是因为经理通知我小野猫加班了,我不太放心才会过来,后来看见甜甜被人欺负,我救下了她。至于后面的事,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晕头转向跟磕药似的,但是我以人格担保,我没有对甜甜做出什么出格的亲昵举动。” “你们别怪慕容大哥了……我……是我不好,慕容大哥……我不怪你的……”时甜甜几乎是在慕容凌夜刚刚说完话就接了下去,她不能让慕容凌夜对她心存芥蒂。 然而时甜甜话音刚落,一个清冷的女声就响了起来,“甜甜,我们知道你今天受惊了,但是既然你已经不怪夜了,事情的误会也说开了,那就别哭了。女孩子哭多了可不美。”最后那句话充斥着善意的调侃,然而在场的人除了风默和颜羽外,都从其中听出了淡淡的指责和不满。欧阳雨凝从来都不是怕事的人,时甜甜说的话以及她从头到尾若有若无瞥向枫无凛和她哥哥的视线,都让这个将直爽大方与优雅守礼两种性格完美糅合的女孩忍无可忍。 时甜甜瞬间就白了脸,眼泪却流得更凶了,她推开颜凉抱着她的手,有些踉跄地走到众人面前,弯腰对着在座的人鞠了一躬,那颤抖的脊背、惨白的小脸以及咬得快出血的红唇无不透露出她的无助和悲伤,加上她本就长得好,一时间颜凉和慕容凌夜都对她露出了怜惜的神色,就连原本严肃的欧阳函,都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要一直哭的,只是……今天发生的事真的……我……”站着的女孩似乎极为悲伤,以至于连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颜凉心疼得无以复加,正想上前将女孩揽入怀中,就见原本柔弱的女孩瞬间挺直了脊背,抬起小手发狠般擦去脸上蜿蜒而下的晶莹泪水,一步步坚定地走到角落里坐在沙发上的男孩面前,深吸一口气后坚定地开口道:“莫哥哥,我们……分手吧。甜甜不会再强求不属于我的爱情。 之前是我傻不知道小乔喜欢你,还傻傻地总跟她分享我的烦恼,是我错了。今天小乔告诉我,我才知道原来莫哥哥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可怜我没有爸爸妈妈……对不起,要是没有我,莫哥哥肯定早就和小乔在一起了,是我耽误了你,对不起……小乔说的是对的,强求的终究不是我的,我为我过去的不懂事向你道歉! 但是,莫哥哥,你不应该明明喜欢小乔还因为可怜我而跟我在一起,更不应该等到我对你情根深种才开始疏远我,自你住院后你对我的态度越来越敷衍,我比谁都清楚……真的,不爱我就别一开始给我希望,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除了弟弟,莫哥哥就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但是从今往后,我们还是江湖不见吧。我时甜甜虽然不坚强,却也不会强求不属于我的东西。再见。” 陷入无尽悲伤绝望的女孩在强撑着说完所有决绝的话后,就仿佛支撑不住似的推开正准备抱她的颜凉,捂着脸跑了出去。颜凉和慕容凌夜对视一眼,又不约而同地对坐着的男孩投去极为复杂的眼神,便追着女孩出去了。 31.第三十一章 一脸懵逼和躺着也中枪是什么感觉? 大概就是前一秒你还好好地走在大街上看风景,下一秒就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破了头,而肇事者还一脸无辜地表示他是因为你长得太吃藕了才忍不住想砸你,一切都是你逼的,他才是受害者。[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受害者时甜甜带着满腹委屈和失望风一般地离开了伤心地,房间里陷入一阵诡异的沉默。 颜羽目瞪口呆地看着女孩噼里啪啦地撂下一堆话跑了出去,然而前男友小彩虹明显还一副状况外的样子,端着水杯愣愣地回不过神,心想女朋友这种生物真是太可怕了,幸好他还没到谈恋爱的年纪,幸好他沉迷踢球,拒绝早恋。可是在慕容凌夜也追着女孩跑出去后,颜羽黑了脸,说好的保证只是普通喜欢让他别生气呢?打脸打得真快。 颜羽转头看向沙发上端坐着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模样的欧阳雨凝,郁闷道:“雨凝姐,你说夜和我大哥怎么这两天突然就脑子不好使了呢?跟平时一点也不像,不会是中邪了吧……卧槽,我知道了!那个女生一定是女巫!你看她逮着谁谁倒霉,每次都自己站那叽里呱啦说一堆,然后被她提到的人就得倒霉,好像全世界都对不起她,可怕……我哥和夜一定是被施了法术!小彩虹也是,病刚好就被分手了,真可怜,不过你别伤心,我还是挺你的。”颜羽深觉自己找到了兄长和发小性格大变的理由,吓得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又同情地看着风默,三步并两步跑过来拍了拍风默的脑袋,以示安慰。 他年纪小阅历不丰,交朋友一向是凭直觉来,性格又极为厌恶心思过于复杂太爱算计别人的人,而他的直觉也从来没出过错。颜羽坚信今天发生的奇葩事不是出于意外,肯定是女巫捣鬼,在他看来,时甜甜看起来极为单纯善良,给他的感觉却很不好,而风默明明总是面无表情看起来非常冷漠,却让他觉得对方性格通透又安全,这就是事实。 旁观的欧阳函听到颜羽又开始无厘头的猜测,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站了起来,“小羽,该回去睡觉了,你大哥应该不会回来了,今天先到我家住一晚。雨凝,回家。” 反正今晚事件的三个主角都离开了,他们留着也没意思,还是带颜羽和欧阳雨凝回家比较好。 至于时甜甜最后说的那一段话……对他来说其实无关紧要。(.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女孩于他而言本就是陌生人,虽然时甜甜身上那奇异的足以影响人心神和自控力的能力让他有些好奇,但一向将自律看得极为重要的欧阳函实在无法认同时甜甜这个人,哪怕她全程都是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没有做错什么事,但那并不能掩盖她确实在有男友的情况下与慕容凌夜甚至颜凉暗生情愫的事实。颜羽和雨凝的话都有一定的道理,那女孩自己尚且不自重,又何谈要求别人给她尊重?她离开前留下的那段话,未免有倒打一耙的嫌疑。 至于风默,虽然如今不算陌生人了,但男孩的事枫无凛肯定会管。何况,风默和时甜甜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不是当事人无法判定谁对谁错,而且这种私事也不是他们应该探究的。颜凉和慕容那两个蠢货……谈恋爱傻三年,他也无能为力。 想到这,欧阳函瞥了一眼枫无凛明显比往日还要阴沉的神色,淡淡开口:“枫无凛,我先带小羽和雨凝回去。你们也早些回去吧,风同学才出院没几天,还是少熬夜比较好。” “知道了。”枫无凛应了一声,目送三个发小离开。直到门被完全关上,房间里又恢复了安静,他才转头去看风默。 风默从头到尾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情绪,只是安静地端着杯子发呆。颜羽觉得他是被吓愣了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面无表情地走神……看起来跟被吓呆了真没什么两样。 正常来说他作为时甜甜的男朋友,女孩抛下那么一段话,他都该有所反应。如果深爱时甜甜,势必要起身去把女孩追回,再表明心迹打消女孩的担忧。如果喜欢方小乔,那么自己和方小乔的事被时甜甜知道了,他也该表现出紧张焦虑,万分愧疚地跟女孩道歉。 可是事实却是风默哪边都不占。深爱时甜甜?那是原主的事。喜欢方小乔?excuseme?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这就很尴尬了。风默一直以来确实觉得自己对原主有愧,哪怕原主的死亡是由于延误了有效治疗的时间,他也觉得这应该是属于原主风莫的人生,即便按照剧情发展,原主也还有四年可活。但是风默来到了这里,占用了他的身体。他一直尽力保存着原主原有的生活痕迹和人际关系,以免有一天风莫突然回来却发现自己的生活变得面目全非,那太可悲了。只是风默在感情这一方面实在无能为力,他根本负责不了。 毕竟不是原主,做不到像原主那样去喜欢时甜甜,而方小乔对他来说只算一个比较熟悉的陌生人,他又是人格障碍患者,能勉强正常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演感情戏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最糟糕的是,这些他都无法告诉别人。他一直在挣扎,却看不到出路。 风默仔细地思考着自己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显得稍微正常符合常理一点,手里端着的杯子就突然被人拿走,随即杯子里已经凉掉的水被换成热的,又重新被塞回了他手里。他抬起头看着面前的枫无凛,对方神情阴沉,显然并不高兴,深蓝的眼睛却极为专注地看着自己。 “阿默,你还记得车祸前的事情吗?”枫无凛的声音非常压抑低沉,右手却习惯性地伸过来顺着风默的背,一下又一下,节奏缓慢而稳定,就好像在医院午睡的时候他做噩梦,对方拍抚他脊背哄他入睡一样。 风默看着对方深蓝的眼睛,眨了眨眼,喝了口水,又把杯子放下,打开手机。 “不记得了。”他慢慢打出四个字,却又在刚打出句号的时候顿了一下,随即快速按了删除键删掉那句话,感受着背上温热的手,风默突然平静了下来。 “我没有车祸之前的记忆。”他在手机备忘录里打出了这么一句话。是从来就没有,不是暂时失去。 枫无凛是他第一个朋友。他不想骗他。 可惜话里隐含的另一层意思并没有被发现,意料之中。背上轻抚的手顿了顿,又继续,“所以阿默不记得那两个女生了,是吗?关于你们如何成为男女朋友,以及另一个女生为何会喜欢你。” 风默摇了摇头,“没有时甜甜和方小乔的记忆。”他只能这么写着。 “没有记忆……那如果有一天阿默想起来了,你会追求时甜甜或者和方小乔在一起吗?”枫无凛竭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和语气,他的声音因为过分压抑听起来非常沙哑。 风默愣了一下,脑海里有一瞬间一片空白,仿佛整个人都不受自己控制,随即闭了闭眼定下神,不由自主回想了下剧情和原主的性格命运,最终还是选择说实话,“时甜甜和方小乔对于以前的风莫来说,非常重要。如果突然记起来了,会。” 当然,他也会跟着消失。 背上轻抚的手在他打完字的瞬间停了,身旁原本安静坐着的人也霍地站了起来,良久,枫无凛平静的声音传来,“……阿默,如果恢复记忆,我还是你唯一的朋友吗?”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风默看着枫无凛攥紧的手背上暴起的青筋,抿紧唇,“对不起。”他不确定当初答应和凛做朋友到底是不是正确的了,起码现在他觉得糟糕透了,似乎不管是哪一世他都看不见未来,区别只在于上辈子他执念的人永远不会因他而受伤,而这一世的枫无凛会难过。风默最怕的,正是这个。 “回去吧,阿默。”枫无凛最终只是无力地松开紧握着的手,拍了拍风默的头,拉起沙发上的男孩回家。 如果一切依赖和关注都只是因为失去记忆觉得孤独,唯一只存在于此刻,那他的妥协算什么?可笑的雏鸟情节。 他以为风默温顺听话只是性格使然,可万一并不是呢?因为不愿意辜负他而选择听话? 真正重要和放不下终究还是过去十几年的回忆和陪伴?风默会为了他的友谊而妥协,却并不代表他就会改变自己的立场和舍弃责任,枫无凛一直都很清楚,风默看起来比谁都好说话,却比谁都固执,倘若有一天他选择离开,即便自己有一千种手段可以留下他,风默不开心,又有什么意义? 两人回到枫宅后,枫无凛将风默送回房间,嘱咐少年好好休息,自己则去了书房。风默看着枫无凛离开的背影,抱着枕头去沙发上坐着发呆。 他大概知道枫无凛因为什么而不高兴,却没有办法。其实如果他愿意撒撒谎、说几句好听的话,现在两个人也不会是这样僵持的局面,但是,所谓善意的谎言,其实才是最残忍的吧。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现在说了谎凛自然会很高兴,但要是自己有一天毫无征兆就消失了呢?枫无凛该怎么办?他什么都不知道,自己消失了对他来说多不公平。 风默并不是没有想过跟枫无凛坦白自己的来历,最后还是选择了沉默。 一个人担心总比两个人都活在不安里要好。他比谁都清楚失去最重要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倘若凛因为之前他说的这些话而选择放弃他,似乎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起码过一阵子他把自己忘了就不会再难过了。过去的经历和人格障碍决定了风默的思维方式,他根本没有让别人一同承担痛苦和不幸的意识,十几年里苦苦追寻,母亲教会他的永远只有与孤独为伴,以及到死都没改变的舍弃。他第一反应就是自己承担一切。毫无例外。 有时候,完全不知情也是一种幸福,总比拥有了又永远失去要好得多。 32.第三十二章 凌晨三点的枫宅一片寂静,风默拎着枕头和一本蓝色的笔记本回到沙发里盘腿窝着,默默看了一会儿笔记本封面上枫无凛写的“风默”两个字,才抽出笔,将笔记本翻到第九页,一笔一划认真地开始写: “今天是周末,我在枫无凛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昨天凛邀请我来他家玩,陪我吃饭、看书、洗澡,还有睡觉。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开心的一天。因为感觉似乎所有愿望……凛都帮我完成了。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有人陪着吃饭睡觉,会跟我说话,不觉得我的病奇怪,把我当朋友看待,母亲以前总觉得我一辈子都学不会这些,也得不到,可是我得到了。我最感谢风莫的地方,就是他给了我来到这里,认识枫无凛的机会。不过,我惹凛生气了,他是真的把我当朋友看待,我却没有做到一个朋友应该做的,没人教过我应该如何去保护一个人,可是我想,尽全力减少他未来可能会遭受的痛苦,应该是最好的保护方式了。不管怎样,至少我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尽我所能,在离开之前,让他脱离剧情的控制,至少,在时甜甜的爱情这方面,他应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风默将笔记本合上,有些呆愣地看着封面。他语言表达能力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极为有限,常年无法说话使得他一度连写出一句完整的句子都有困难,后来勉强能写了,表达上也是干巴巴的,只会用最普通的陈述句,像这样流水账似的日记也就他自己看得懂了。不过语句修辞如何对他来说无关紧要,他仅仅是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满足自己微薄的愿望而已。 毕竟,写下来的东西,是可以留下来的,不会因为他消失了,就不复存在。这样他也能告诉自己,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他的愿望确实实现了,他真的存在过。只要想到这个,少年心情就会很好。 风默很少写一些负能量的东西,他的一生,充斥的负能量实在过多,反倒逼得他更努力地活得积极向上。这也是前世心理医生反复教他的。每次写的都是枫无凛带给他的惊喜和快乐,风默是真的,很认真地在生活,同时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他唯一的朋友。 将笔记本锁了放回书包,风默走出阳台,看着隔壁书房亮着的灯,又走回浴室,关上门,对着镜子开始每日的练习。 他一只手按在喉结处,闭着眼睛深呼吸让自己放松,然后有些费劲地开口试图发出声音,结果一如既往什么也没听到。(.) 重来一遍,还是一样的结果。 一次次地重复,不厌其烦,终于在又一次尝试后听到一个短暂的音节:“啊。”风默有些错愕地瞪大了眼,随即难以置信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全是惊喜和无措。那个声音其实沙哑又难听,腔调也很奇怪,却也足够他高兴的了。 心情平复下来后,他又开始之前的练习,有的时候有声音,有的时候没有。但是风默完全不气馁。他有一个必须要去实现的目标,在学会之前,无论多难,他都不会放弃。 书房里的枫无凛完全不知道隔壁房间的情况,或者说他是在刻意逼自己忽略。桌上的文件批到一半,坐着的人却眸光深邃,靠在椅子里低垂着头神色难辨。 脑海里一遍遍回放着风默最后写的那几句话,原本放在桌上的手忽然紧握成拳重重地砸了一下桌案,震得原本摞好的文件散落一地,枫无凛恍若未觉,只是收回手拿出手机拨了杨瑾的电话。 “凌晨好,总裁。”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明显带着浓浓的睡意,正是他的家庭医生付御,“您知不知道打扰别人两口子甜甜蜜蜜睡觉是会被驴踢的?” “让杨瑾接电话。”枫无凛的声音低沉沙哑,完全无视了对方的怨念。 “小瑾睡了,总裁有事跟我说吧,我转告他。” “……告诉杨瑾,明天回枫宅,我要出差一周,这一周里好好照顾风默。记得,三餐准备好,白天让佣人多照顾着他点,他要出门亲自开车送他去,还有……晚上必须确定他睡着。” “……总裁,恕我直言,小瑾他不擅长照顾小孩,这孩子不会是您私生子吧……” “付御,你是不是医生当久了没热情了想换份工作?把我的话转告杨瑾,他知道怎么做。” 枫无凛挂了电话,将桌上电脑显示未发的邮件按了发送,关机,拎起西服外套走了出去。 早上七点。敲门声响起的时候风默茫然地眨了眨眼,意识到是有人在敲门时连忙下床去开门,拖鞋都忘了穿。 打开门的时候看见的却是杨瑾脸上标准的微笑,“风默,早上好。赶紧洗脸下楼吃早餐吧。”风默点了点头,看着杨瑾下楼又关上门回去换衣服。 而下楼的杨瑾想起早上出门前一直追问着“总裁儿子”问题的白御,以及刚刚风默身上明显太大而挽了几圈袖子裤腿的睡衣,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不怪白御多想,总裁这么照顾风默真的就跟年轻爸爸一样,可惜当事人完全没有那个觉悟。不过,杨瑾转念一想之前医院给出的风默人格障碍和社交障碍的鉴定书,又觉得总裁这么做也情有可原。 风默下楼后被杨瑾招呼着去饭厅吃早餐,少年看着杨瑾在他身边坐下然后开始帮他拿吐司和牛奶,有些奇怪地转头看了看四周。 杨瑾帮他把该吃的食物盛到碟子里,察觉到风默的动作,问:“风默在找总裁?” 见风默回过头看着他使劲点头,杨瑾忍不住笑了起来,“总裁出差去了,现在应该已经在飞机上了,刚刚打他手机关机了。” 风默愣了一下,抿了抿唇,点点头,安静地开始吃对方帮他准备的早餐。早餐之后,杨瑾问风默要不要出门,他可以送他去,风默也拒绝了。看着男孩安静地在小花园里散了一会儿步,又回来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里看书,杨瑾想了想,掏出手机打电话。 没一会儿,颜羽的大嗓门就在别墅门外远远地响了起来,“我们都是小青蛙,呱呱呱呱呱~喜欢快乐的生活,最爱说笑话。我们都是小青蛙,呱呱呱呱呱~每天快乐的唱歌,心中志气大……” “噗……咳咳咳咳……”本来正悠哉悠哉喝茶的杨瑾瞬间喷了口茶出来,捂着嘴拼命咳嗽,“颜小羽!咳咳,一大早耍什么宝!” 风默看了看咳嗽的杨瑾,给他递了一包纸巾,回头看门口,颜羽已经蹦蹦跳跳地唱着歌跑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脸严肃的欧阳函。 “我们都是小青蛙~早上好,小彩虹!还有杨大哥!”颜羽跳到沙发上坐好,随即狐疑地看着杨瑾,“杨大哥,你怎么了?脸这么红。” “……小羽,这歌谁教你的?”杨瑾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微笑着问颜羽。 颜羽抓了抓头发,老实答:“噢,这是我昨晚上学的。昨天晚上那事我早上不是打电话跟你说了嘛,最后我去欧阳大哥家睡了,这歌就那时候学的。” “……”杨瑾抽了抽嘴角,看向刚刚坐下的欧阳函,那眼神明明白白传达了让他好好解释一下的含义。 欧阳函只是无所谓地扶了扶眼镜,淡淡开口道,“我家新聘了个管家,照顾雨凝的,昨晚这小子不肯睡觉,我让王管家给他放了几首催眠曲。” “所以,这歌是催眠曲?”杨瑾挂起标准的微笑,“告诉我,你们家王管家今年贵庚?” “年方五十,我妈专门指定的,怎么,你有意见?” “……不,没有。”杨瑾扶额,欧阳夫人出了名的守礼严谨,换句话说也可以形容为刻板守旧,毕竟是长辈,他怎么可能敢有意见。杨瑾收拾好心情,又看向喝茶的欧阳函,“今天公司没事?我记得你们公司最近有个项目很棘手,你怎么有空过来?” 欧阳函闻言顿了顿,转头看了眼安静坐在沙发上听颜羽说话的风默,想到之前枫无凛拜托他联系欧阳家常住国外的心理医生时给他看的病历上印着的“人格障碍”和“社交障碍”八个字,第一次有些对自己即将要说的事产生了迟疑。 欧阳函和杨瑾突然的安静引得原本滔滔不绝的颜羽也停了下来,风默转头,发现两个人都在看他,有些莫名。 “风默,”欧阳函最终还是选择说实话,反正少年迟早会知道,“今天早上有人匿名给我和学院董事寄了投诉信,信里有方小乔承认你在和时甜甜交往期间还和她约会的录音,包括你一开始和时甜甜交往的不良动机、多次欺骗和劈腿的证据,甚至方小乔还……疑似为你堕过胎。还有时甜甜被迫跟你分手后被查出来的博客,里面有你们交往到分手的全部记录,这件事如果被爆出来对学校声誉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其他学生也会对你的人品有所质疑。匿名者要求学院立即开除你的学籍,并且永不录取。” 欧阳函顿了一下,又接着说,“这事目前我已经交代学院董事压下来了,但是寄信的人查不出来,对方知道我们没有对你做出惩处,很有可能让媒体介入,崇明一直没有什么□□,这件事不论是真是假,对记者来说都是一个绝佳的爆点。我的意思是必须查清之后才能下定论,但是对方肯定是等不及的,周一你去上课……最好做好准备。” 33.第三十三章 欧阳函把有关匿名信的事说完,便站了起来,“你刚出院没多久,这两天好好休息,这件事事关学生声誉,学院不会坐视不管,不过……如果查明事情属实,我们会依照校规开除你。[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这一点希望你能理解。”他毕竟是学生会会长,公事公办是必须的。 风默无意识地屈了屈手指,伸手按了按太阳穴,把刚刚突然生出的眩晕赶跑。最近好像总是莫名其妙觉得头晕,有时候甚至不记得几分钟前自己在干嘛,奇怪得很。 压下心中的疑虑,他抬头看着欧阳函严肃的神情,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懂了,又把刚刚在备忘录里写下的“谢谢”两个字拿给对方看。人家一大早没去公司专门过来跟他说这件事,哪怕是公事公办,他也该表示感谢。 欧阳函回了句“举手之劳”,又道了别,径直离开。杨瑾沉吟片刻,也跟在他身后走了出去。 颜羽却从欧阳函开始说到有人投诉风默的时候,就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巴,直到对方离开,他才回过神把下巴按回去,紧接着仿佛突然反应过来似的就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妈呀小彩虹你也太倒霉了,昨天前女友才跟你分手,今天就有人打抱不平为她出头了,这也太扯了吧!说是无意间发现你干的坏事?这种话连我都不信。呸!” “确实,照理说昨晚时小姐才和风默分手,别人不可能那么快知道,除非一切都是早就被设计好的。还有方小乔的录音,如果是她和时甜甜交谈的内容,那么知情的应该就她们两个,除非被人偷听了。”杨瑾回来的时候正好听到颜羽的话,便顺着接了下去,“风默,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风默面无表情地低头想了想,摇头示意自己也不知道,然后拿起手机打字解释:“车祸之前整天忙着打工,没什么时间交朋友,住院后除了医生护士,没和陌生人接触过。” “这就奇怪了。”杨瑾摸了摸下巴,又试探着问,“风默,你觉得有没有可能……这事是时甜甜或者方小乔做的?” 风默怔愣了下,有些迟疑,“我也不确定。但是,我可以肯定,不管是车祸前还是车祸之后,我都没喜欢过方小乔。”他最终只能那么写。 原著里,方小乔和风莫是青梅竹马,按照原文设定,方小乔从小就很喜欢风莫,后来风莫和时甜甜交往,方小乔才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却也来不及了,于是只能悲伤地祝福他们。(.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原文里她只算计过风莫一次,就是在风莫知道时甜甜和枫无凛确定关系后去酒吧买醉的时候,在他喝的酒里下了药,两人发生了关系,后来风莫为了对她负责,跟时甜甜坦白,时甜甜非常受伤,选择和风莫分手,随后风莫和方小乔结婚,却在婚后就心脏病发逝去了。 而原著里时甜甜一直挺喜欢风莫的,当然那种喜欢远没有她喜欢枫无凛和欧阳函那么深刻,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很少,时甜甜要陪的情人太多,根本无暇顾及风莫。但她确实从头到尾对风莫没有什么恶意。所以之前风默虽然不太认同时甜甜的世界观,却也没怀疑到她头上去。 可是现在的剧情几乎已经完全和原著脱轨,比如他们俩的提前分手,方小乔做的那些奇怪的举动,以及欧阳函说的这件事。 风默不太愿意去怀疑两个十几岁的女孩子,然而种种迹象都表明了……她们俩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天真烂漫。 只是不论如何,他都不能被开除。因为原主进崇明学院学习,一直是将他养大的孤儿院院长的期望,虽然那位院长已经去世了,原主却对这个期望念念不忘,极其执着,风默早就决定了要尽可能帮原主守住他拥有的东西,所以他绝对不能被开除。 哪怕他的病让他真的非常厌恶去接触那些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却也不得不去了解了。 接下来的两天,风默回了原主的公寓,杨瑾劝了他好几次,他都委婉拒绝了,最后杨瑾没办法只好让他离开。回家后照常做他该做的事,每天自学功课、写日记、练习说话和陪专程来找他的颜羽玩,仿佛什么也没发生。方小乔给他发了好几条约他出去玩的短信,风默都拒绝了。现在见她,没有意义。 只是到了吃饭洗澡睡觉的时候,风默总会突然就想起枫无凛的脸和他说过的话,会想对方有没有跟他一样好好吃饭按时睡觉,出差工作是不是很忙。很多次拿起手机会习惯性想发短信,然后又停了下来,出神地盯着手机发呆。不是风默优柔寡断,而是他很清楚关系淡下去才是对他们最好的。现在感情越好,他消失的时候枫无凛就越难受,风默不希望那样的情况发生。 杨瑾负责照顾的人跑了,当天就头大地打电话跟自家总裁汇报。枫无凛听完后沉默了片刻,才低声问:“他今天状态怎么样?” 杨瑾熟门熟路地回答:“早上七点起了,吃了吐司和火腿,似乎胃口不是很好。下楼之前去了书房,后来又在屋里转了几圈,应该是在找你。吃完饭后颜羽和欧阳函来了……” “他没主动问你我去哪了?”枫无凛打断杨瑾的话,沉声问。 “……没有。”杨瑾如实交代,“我说了后风默也没什么反应。不过总裁你也知道他性格比较腼腆,或许只是不好意思呢……” “我知道了。好好照顾他。周一记得送他上学。”枫无凛声音平静地说完,就挂了电话。 杨瑾顿时盯着手机一脸黑线,“最重要的事我都还没说,他这么急着挂电话干嘛?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事就吵架,回头要是风默真受了委屈,心疼的不还是总裁。” 付御站在一旁听完全程,无语地抽了抽嘴角,凉凉地感慨:“总裁的儿子还没养熟就飞了,这爹当得可真失败。” 杨瑾回头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同样凉凉地开口:“付医生,恭喜你触发婚后隐藏任务――扫厕所。请及时完成以免下岗,谢谢。” 付御闻言苦了脸,“行行行我扫。不过我这说的也不是没道理的,总裁成天这么把人捏手心里,如果那男孩年纪符合,真跟养儿子没啥区别。他这控制欲再不克制点,回头出事了就完了。” 杨瑾叹了口气,“也不一定,总裁虽然刚成年没多久,可他那性格我们也心知肚明,风默招他喜欢当个关系近点的朋友也好,免得总是一年到头独来独往的活得像个机器人。我看着都觉得累。” 付御皱了皱眉,“问题是这控制欲确实有些过了,他现在哪天不是把风默的行踪掌握得分毫不差?连几点吃饭睡觉吃了什么睡得好不好心情怎么样都要了解得清清楚楚,我跟你讲,这真的不对劲。枫无凛跟那男孩都是直的我知道,可架不住总裁那脾气好吧,他看中的东西有哪样不是想方设法弄到手?现在变工作狂了并不能掩盖他的黑历史。小瑾,你该不会助理当久了忘了总裁当初干的那些丧心病狂的破事了?” “……”杨瑾摸了摸下巴,无言以对,心里想着再帮枫无凛辩解两句,然而想了半天还是抽着嘴角点了点头,“这么看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我突然觉得风默也挺倒霉的。” 付御转头跟爱人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拖着人一块扫厕所去了。 另一边,枫无凛挂了电话,啪的一声将手机扔回桌上,沉着脸松了松领带,随意地坐在办公桌上。他身量太高,哪怕桌子已经比寻常办公桌高了一截,坐下的时候双腿垂下来还是坚实地踩在了地板上。冷着脸思索了一会儿,又把桌上的手机捞了回来,手指一滑解了锁,深蓝的眼睛盯着屏幕上的男孩,眸光深邃。 那照片正是睡着的风默,男孩闭着眼侧身熟睡着,脸颊下还压着被子的一角,枫无凛伸出拇指抚了抚屏幕上男孩的脸,薄唇紧抿。他知道风默睡觉的时候特别喜欢抱着一角被子压在脸下面,如果被子被抽走就会很快惊醒,迷迷糊糊地四处摸索,直到把被角重新压回脸下面,才能安稳地睡着。这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一种表现。 跟自己比起来,风默实在太弱,不论是性格还是能力。可是明明都那么弱了,他还是不愿意妥协,还是一直在坚持,医生说像男孩那样严重的人格障碍,照理说根本不可能仅仅如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只是不会说话面无表情,他压根就是在强行用意志力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这需要耗费极大的心力,根本没多少患者能做到。风默在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正常人,身边没有光就拼命地往有光的地方跑,有时候看起来那些负能量好像就要把他压垮,他又挣扎着变得更加乐观起来。甚至明明男孩已经没多少勇气和快乐了,还努力着想把那些毫无保留地传递给他,只为了他高兴。真的很傻。 可是自己却因为这傻,现在连离开都做不到了。根本放不下。 枫无凛深蓝的眼睛越来越暗沉,终于沉淀为彻底的漆黑。然而当他点开短信界面,手指滑到风默的名字上,却迟迟没有按下去。 他很清楚风默非常听他的话,只要他要求,风默就都会答应。而他过去学到的也是想要的就去争取,争取不到就抢,抢不到就毁了。没有任何例外。 可是,现在却三番两次下不了手。欧阳函说的话还真是没错,越是在乎,越不忍心下手,根本舍不得碰,更别说勉强对方去做不喜欢的事。 眼里的黑色渐渐褪去,恢复到最初的深蓝,枫无凛看着那张照片,自嘲地勾了勾唇,将手机关机,扔回了柜子里。 34.第三十四章 眨眼间周一到了,风默一大早就起床准备搭公交去上课,没想到杨瑾比他更早,少年一出门就见杨瑾和颜羽两个人杵在楼道口聊天,颜羽还不停打着呵欠。[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一看见他都转过身笑着打招呼,态度随意又亲切,风默有些无措,抿着唇不知道做什么反应好。他还是第一次上学有人等着。 颜羽跳过来勾着他肩膀嘿嘿直笑,“小彩虹,你不是害羞了吧!”见风默摇了摇头,他又恍然大悟道:“噢,你肯定是不习惯,不过这个是应该的啊,你是枫的朋友自然也是我们的朋友,其实不用跟我们客气。我看人一向很准的,所以我相信你。”这还是颜羽第一次这么正正经经地说话。 杨瑾悄悄地在心里给颜羽的机智点了个赞,“小羽说得对。不过,风默,你要知道,我们认你当朋友并不单单只是因为总裁,还因为是你这个人。哪怕你和总裁不是哥们,我们也不会改变对你的看法。”杨瑾的语气非常诚恳。他看过风默的病历,自然知道少年在人情世故方面有很多认知障碍,总裁闹别扭不肯好好教他的小朋友,他们几个当发小的总不能坐视不管。再说,少年的性格确实很有意思。 风默有些生疏地抬手拍了拍颜羽的肩膀,看着两人点了点头。 到崇明学院门口的时候杨瑾就停了车,欧阳函制定的校规是非特殊情况不给车辆放行。“杨大哥,你去上班吧,我和小彩虹进去就行了。”颜羽和风默下了车,对杨瑾挥了挥手。见对方点点头驱车离开,才转过身招呼风默进学校。 杨瑾把车开出一段路,又停下来从后视镜里看着往校园走的两个少年,有些担忧地皱了皱眉,拿出手机拨了枫无凛的电话……居然关机。想了想又给欧阳函发了条短信让他留意学校的动静,才开车去公司上班。 风默这边一路上风平浪静的,唯一和平时不同的便是路上几乎每一个看见风默的学生都在看见他的一瞬间露出嫌恶或者探究的表情,然后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指着他窃窃私语。颜羽沉下脸,皱着眉用力咬了一口棒棒糖,“一群蠢蛋。[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路过图书馆的时候,风默注意到公告区聚集了大量的学生,颜羽的小跟班古盼刚刚挤出人群,正好看见颜羽,连忙腆着小肚子跑了过来,刚想招呼自家老大去围观奇葩人渣,就见他眼中的人渣风默正安静地站在老大身边,老大还一只手架在对方肩膀上。 “……这这这……我说老大,你怎么跟这位……同学在一块了?”小胖子本想说人渣的,却在看见风默安静的样子时突兀地改了口。 “哎是盼盼啊,我跟小彩虹是朋友啊。一起上学不挺正常?”颜羽习惯性地从包里抽了根棒棒糖递给对方,他跟古盼经常一块分享零食。 “……不是啊老大!”古盼懊恼地拍了下头,为难地看了看风默,还是苦着脸交代,“老大,你都不看学校论坛的吗?这两天论坛里都是有关风同学的帖子,他在学院里早火了。” 颜羽停下舔棒棒糖的动作,皱眉,心里也想到大概是欧阳函说的那件事,“现在事情怎么样了?” “这个嘛……都贴在公告区那边了,你们去看看吧,至于论坛的录音,我课间找找再给你。”古盼掏出手机开始找之前看过的帖子。 风默跟颜羽点了点头,往公告栏走去,四周围着密密麻麻的学生,他在外面看不太清楚下面的部分,却能看见最上面贴着的一张又一张写满了字的草青色的纸,风默之前在原主家里见过一模一样的,他抿紧了唇,心里罕见地有了些愤怒的情绪。 那是原主风莫写给时甜甜的情书,十一封,每封九百九十九个字,他记得清清楚楚。 原主风莫一直有写备忘录的习惯,家里那本笔记里面有情书的原稿,上面还有很多修改的痕迹和查找的相关诗词的资料,可见写的人有多用心。风默只是大略翻过一次,并没仔细看过内容,但他过目不忘,多多少少还是记得一些,想忘记都难。 这些情书都是写给时甜甜的,现在却被贴在这公之于众被人指指点点,风默不相信这和时甜甜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她怎么忍心呢?原主喜欢了她十一年,那些情书每年写一封,最后还为了救她而死,而她口口声声说喜欢风莫,却在听了方小乔的几句话后就毅然决然和他分手,连问都不问一句。现在这些情书居然还被贴出来了。哪怕风默人格障碍不懂人情世故,他也知道一颗真心被践踏有多难堪和让人失望。 风默仰头又看了一眼那些情书,正想离开找时甜甜问清楚,一阵突如其来的眩晕就让他忍不住伸手按住了头,顿了几秒,甩了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风默感觉好了点。谁知刚走了一步,右手边就突兀地伸出一只手紧紧掐住了他的手腕,然后一个兴奋的声音在他头顶响了起来,带着仿佛发现了新大陆的惊讶和莫名其妙的洋洋得意,“喂!大家快看,这不就是我们的‘大情圣’风莫风同学吗?怎么!渣男还敢来学校?” 四周原本闹哄哄的讨论声因为这声突兀的喊叫很快静了下来,却在安静了两三秒后又炸开其他同学的声讨声: “卧槽还真的是本人,第一次近距离围观人渣,啧啧!长得也不是校草级别的啊。” “恶心渣男滚出崇明!你算什么东西敢伤害我们甜甜女神?脚踏两条船要不要脸?” “简直学院毒瘤!这满栏的情书证据看得我都想吐了!这种人就该让他上报纸头条,保管被人骂得体无完肤!” “渣男不要脸!就会糟蹋单纯的女生!甜甜女神跟你分手真是年度最明智选择!” 风默被捏着手往前拉扯了几步,他本就有些晕眩,脚下踉跄了下勉力站稳,使劲想把自己的手从对方手里抽出来,却被死死掐着不放,紧接着背部被狠狠地推了一下,顿时整个人不由自主往前扑了两步撞上公告栏,脑袋磕到栏上传来一阵钝痛。风默无力地单膝跪地捂着额头喘气,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 原本抓着他的那个男生见他按着脑袋脸色惨白额头冒汗,顿时有些慌张地松开手,色厉内荏地骂道:“装什么弱势?人渣活该被揍,这么撞一下还是轻的了,等董事会批准记者进校园采访,有你好看的!” 头越来越晕,风默努力控制着自己慢慢深呼吸,忍住胃里极为恶心的感觉,他社交障碍本就严重,这里人群的密集度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思考能力,尤其刚刚那个人的肢体接触,简直让他难受地反胃。 风默挣扎着狠狠甩了自己一巴掌,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他开始觉得恐惧慌乱起来,心脏生出一阵阵密集的疼痛,整个身体仿佛快要脱离自己的控制,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奇怪又陌生的力量在奋力跟他抢夺身体的控制权,而他的力量显然因为刚刚的撞击和社交障碍带来的负面影响而越来越薄弱。 四周闹哄哄的声音他已经完全听不见了。风默眼眶通红,他竭力撑着集中精力维持着清醒。 不能在外面倒下,绝对不能。他一定可以克服。前世母亲就是在外面倒下去了再也没起来。他不能就这么消失,他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跟枫无凛说。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感觉不到自己的力量,风默越来越无助,他张着嘴大口喘气,双手按着头,挣扎着用最后的力气嘶哑地叫了一声“枫无凛”,却微弱得只有自己能听见,那个名字的主人也并没有出现。 果然什么东西都是在需要的时候就都不见了。或者说只要是他渴望的东西,结局都是失去,毫无例外。 心脏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风默彻底失去了意识。 这一切发生的时间只有短短不到一分钟,围观的学生见风默突然晕过去,有些胆小的直接惊叫了起来。颜羽本来还在图书馆不远处听古盼讲论坛里那些黑风默的帖子里所说的内容,乍然听到公告栏那边的尖叫,有些奇怪,转头看到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学生,皱了皱眉,随即突然反应过来扫视了一下人群外围,刚刚明明还好好站在人群外的风默此刻已经不见了踪影,颜羽心里咯噔一下,拔腿就往另一边的人群里冲。 他和慕容凌夜几个在崇明都是校草级学霸级的人物,众人见他冲过来也不敢拦,纷纷往两边退,露出公告栏边已经昏迷的风默。 “卧槽小彩虹!”颜羽焦急地将风默扶起来,看见他惨白的脸色和红肿的额头,眼眶立刻就红了。“盼盼快过来,小彩虹得赶紧送校医院!” 颜羽和古盼把风默送到医务室后,就打电话给了枫无凛,偏偏对方手机关机,颜羽气急败坏地又换了个号码,通知了欧阳函。 三十多分钟后,医生走了出来。颜羽连忙跑过去问:“医生,他没事吧?严不严重?” 中年校医摆了摆手,“放心吧,就是磕到了头,可能会有点脑震荡。不过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倒是这学生,本身应该有社交障碍之类的疾病吧。” “噢,好像是的。”颜羽松了口气,不确定地回答。他对这个确实不了解,之前只是感觉小彩虹跟他们不太一样,但没想到是因为这个。不过风默没事就行,他可是答应了杨大哥会好好照顾小彩虹的。 “药已经擦了,没什么问题,他会晕倒主要还是因为心理方面的问题,等他醒过来之后还是建议他尽早去接受治疗吧。”校医说完就摇了摇头走了出去。 颜羽答应了一声,推开门就往里走,却刚走了一步就吓得顿住了脚步,以为自己走错病房了。他僵硬地转头看向病床,几秒后又伸手擦了擦眼睛,定了定神再看,下巴都差点掉地上了。 不,他一定是在做梦……万年面无表情的小彩虹特么居然坐在床上哭,还哭得那么大声,最可怕的是,马个鸡他居然是叫着前女友的名字在哭的。 小彩虹该不会是脑袋撞了公告栏然后……撞傻了吧? 35.第三十五章 补充说明(高亮): 身体的原主叫做【风莫】,而本文主角是【风默】,请认准商标。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以下是正文: 如果有一天,你和你喜欢的人出了车祸,你为了救对方挺身而出,却在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死了,而你的身体里却有着另外一个陌生的灵魂,对方意志坚定灵魂强大,而你无法夺回身体,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灵魂被别人当成你看待,你会是什么感觉? 风莫只觉得愤怒,恨不能把钻空子占据了他身体的那个灵魂拖出来大卸八块,他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孤魂野鬼,凭什么被当成自己?自己的爱人、朋友和未来都白白被这个人夺走,而对方还一副茫然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僵硬表情,这公平吗? 风莫一直看不到自己的身体,他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周围的一切,却无法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他看着那个冒牌货像哑巴一样从来都不说话,只会在纸上写字交流,脸上永远没有表情,不会笑也不会哭,对着自己的心肝宝贝甜甜和好友小乔也是平平淡淡的态度,既不过分关心,也不会完全不理不睬。这让风莫觉得好受了点,起码对方没有因为占着他身体就对甜甜胡作非为。尽管风莫对这人装高冷装哑巴的行为极其看不惯。 那个人似乎对肇事者枫无凛非常特别,告诉对方他叫“风默”,两个人明明是第一次认识,相处起来却仿佛毫无违和感。后面住院的时间枫无凛几乎天天来看他,嘘寒问暖关怀备至。风莫下意识地对此嗤之以鼻,不过是一个脾气阴沉的大少爷,有什么好稀罕的,两个男的也不嫌腻歪。这个风默也是傻,没事跟个冷冰冰的男人走那么近干嘛,像他自己有了甜甜当爱人,小乔当朋友,两个女孩都非常善良,这才是正常现象。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莫也一直在找机会试图夺回自己的身体,他不可能坐以待毙白白便宜了另外一个人。然而他的努力却完全没有一点成效。而且随着时间流逝,他观察着他身边的所有人,渐渐产生了一个可怕的猜想:他心心念念的宝贝时甜甜,很有可能不是真心喜欢自己,自己以为的纯真善良的发小方小乔,其实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单纯。最难以置信的是,时甜甜和校草慕容凌夜还有颜氏医院院长居然都有暧昧,还明目张胆在自己面前秀……每次看见甜甜脸上甜蜜的笑容和害羞的红晕,他都觉得心脏仿佛被针扎了似的疼痛。. 那个冒牌货几乎每天的生活都非常规律,跟他自己昼夜颠倒的作息截然不同。虽然性格古里古怪,感觉很像是有什么心理疾病,但一直没对甜甜和小乔做出什么过分的事。 他在写日记,自己是知道的。风莫从那本日记里知道了这个风默的过去,也知道了他替代自己并不是自愿的,他甚至做好了随时会失去身体控制权的准备。可是,哪怕这个风默一直在努力帮自己保存曾经生活过的痕迹和习惯,他也……无法喜欢这个人。 他觉得嫉妒,这种情绪让他觉得难堪却又仿佛理所当然,一步步地犹如催眠曲般说服他自己――这个穿越者得到的一切原本都该是自己的。 难道不是吗?凭什么风默就可以健健康康地活着享受人生,而他却得当个连孤魂野鬼都不如的存在?凭什么两个人都是孤儿,这个风默一穿越过来就有枫无凛疼着宠着,颜羽他们也很乐意跟他交朋友,而自己却连最喜欢的青梅都要失去?凭什么风默明明生了病医生都觉得他不可能正常生活了,他还是一如既往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活得那么快乐,他怎么可以那么虚伪还不被揭穿? 风莫觉得命运太不公平,他不甘心!他开始告诉自己风默才是真正对不起他的那个人,是风默抢走了他的一切,倘若没有风默在,枫无凛认识的人就会是他,唯一的朋友也会是他,他一样能拥有很多优秀的朋友,得到枫无凛的珍视和在乎。 风莫下意识地说服自己是对的,那个冒牌货风默才是应该一无所有的人。他的思维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却不愿意清醒过来。每次见到枫无凛看着风默的眼神,他都觉得难以忍受。只是他却没意识到一个事实――在开始嫉妒枫无凛对风默的珍视之前,他对那种感情是不屑一顾的。明明是不屑一顾的存在,却因为自己失去了其他感情而对这个原本不在乎的东西产生了向往和渴望,一厢情愿地觉得枫无凛本来就该对自己百依百顺言听计从,而不是那个冒牌货……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有勇气解释这么想是因为什么。而他口中的冒牌货风默为他做的那些事,他也将其当成风默占用他身体的补偿,是理所当然的,没必要觉得愧疚。风默为他做的根本不足以弥补他的痛苦和绝望。 随着心里的愤懑不平日益增长,他终于找到了突破口。这个穿越者虽然意志坚定灵魂的力量也很强大,但他有一个弱点……风莫看着那本日记本里频繁出现的“枫无凛”三个字,以及冒牌货每天练习说话时的口型,终于看到了自己重见天日的希望。 因为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会回归身体,这个穿越者不敢对枫无凛说实话,两个人如他所愿地吵架了,在枫无凛离开的两天里,风莫惊喜地发现这个穿越者灵魂的力量开始削弱,本来凝实的珍珠色灵魂也变得有些透明,果然命运是站在自己这边的。风莫有些迫不及待了,他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随后学院里发生的那场意外,终于让他如愿以偿回归了身体,风莫看着那个冒牌货徒劳地挣扎和下意识唤的“枫无凛”,心里鄙夷地冷笑,这都是属于我的东西,你既然以前是个哑巴叫不了枫无凛的名字,那就永远别叫了,回你原来的世界去,哪怕你一样死于非命,可你在这待了这么久,也享受够了,该安息就安息,该投胎就去投胎,何必来争本该属于我的人生? 风莫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穿越者的灵魂越来越透明,最终消散于天地间,如愿以偿地回归了自己的身体。 病房门口。 颜羽目瞪口呆地看着坐在床上掩面痛哭的风莫,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太玄幻了。要不是亲眼看见,他真的打死都不相信小彩虹会哭,就算要哭,也不可能哭得这么豪放……要知道小彩虹连说话都困难。 颜羽犹豫了下,本能地有些排斥这样嚎啕大哭的风莫,心里安慰了下自己没准小彩虹只是被撞到脑袋所以神志不清,等他清醒了就恢复过来了,他不应该因为觉得对方蠢就嫌弃,毕竟慕容凌夜也很蠢。 将门关上,颜羽走到床边,拍了拍风莫的肩,“小彩虹,你怎么了?哎你别难过了,时甜甜跟你分手那说明她心不在你身上,这种女朋友要了也没用的。别哭了,这要是让枫小凛他们知道你哭了,我肯定要被揍……” 风莫将心里因为重获新生而升起的激动以及挣扎了那么久积压的委屈靠着痛苦统统发泄出来,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抱着头缓了一会儿,擦掉眼泪才抬头看向说话的人,迟疑道:“……你是颜羽?” “卧槽!”颜羽一听见他的声音就跳了起来,离风莫远了点,“小彩虹你会说话了?”见风莫红着脸点了点头,并朝自己露出个灿烂的笑容,颜羽一脸见鬼的表情,抓了抓红发,压下心里的惊疑,打着哈哈,“哎这样挺好的,以后你跟我们交流就更方便了哈哈……” “是啊,车祸后失去了记忆,连说话的能力和表情都失去了,一直很不习惯,给你们添麻烦了,以后就没问题了。”风莫笑着回答。 “没错。呃……小彩虹,你先休息一会,我去上个洗手间,等会儿回来。”颜羽随意地摆了摆手,就蹦蹦跳跳地出去了,还不忘顺手关上门。 刚走进洗手间,颜羽就找了个隔间躲了进去,拿出手机给欧阳函打电话,一接通就嚷嚷了起来:“欧阳大哥出大事了!我跟你说小彩虹中邪了!他肯定有问题!” 刚刚把车开出公司的欧阳函一听颜羽倒豆子似的话,皱眉,开口训斥:“颜小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说话别总着急忙慌的,还有‘中邪’之类的词别乱说,容易得罪人。发生什么事了?” 颜羽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好吧我知道错了。我是说小彩虹他有点不对劲,刚刚医生说他醒了我就去看他,谁知道他坐在那又哭又笑的,慎得慌,后来又好像不太认识我,而且最奇怪的是,小彩虹居然会说话了,他还对我笑!” “你是说他一醒就会说话了?”欧阳函扶了下眼镜,神色有些疑惑,“风莫说话的时候有没有什么跟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比如不太连贯、语调把握不太准之类的?” 颜羽苦恼地回忆了一遍风莫说话的样子,老实交代:“……没有吧,我听他说话没什么困难的样子,就跟我们一样……感觉好像一直都能好好说话那样,可是他又说他以前失忆了所以才不会说话的。” 欧阳函闻言神情凝重起来,“我知道了,现在过去。你之前怎么跟他相处的,现在还怎么相处,其他的我来处理。” 等颜羽答应了挂了电话后,欧阳函拿掉耳机,方向盘一转,车子拐进了另一个车道。 车祸之后失忆、患上人格障碍和社交障碍症都能用脑部受创和心理阴影过重来解释,可一夕之间因为恢复了记忆就让这两种确诊的病不药而愈,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如果说是因为过往记忆太过美好而治好了他的病,可带给他那些美好记忆的女孩分明已经双双背弃他了,这样还能痊愈……根本不合常理。 36.第三十六章 上午明亮的阳光穿透落地窗投向装潢设计简洁大气的办公室内,给房间染上一层温暖的光晕。除了办公桌那边偶尔会传来纸张翻动或钢笔用力划在纸上的微弱声响外,整个房间可以说非常的安静。 风默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意识还很模糊,眼里带着未曾褪去的痛苦和惊惧,随即明亮的室内光线刺得他有些不舒适地微微阖眼,抬手擦去眼角残留的泪痕,他撑着身体坐了起来,茫然地环顾四周。 他正坐在一张铺着黑色床单的大床上,房间里的摆设以黑白为主色调,非常宽敞整洁,看起来很陌生,风默可以肯定自己从来没来过这里,伸手想去摸手机,口袋里空空如也。 低头抿了抿唇,风默垂下眼,看着身上穿着的熟悉的病号服和双手指尖上难看的紫绀,有些怔愣。他抬手摸了摸脸,熟悉的轮廓,手指将耳鬓过长的头发拉过来,黑色的。接着挽起裤腿看到脚脖子上戴着的用红绳系起来的长命锁,突然觉得有些难过。 他果然是没有机会再见到枫无凛了……回到了自己前世的身体,怎么可能还有机会?可他不是早就心脏病发死了吗? 风默记得他在崇明学院被人推了一把后撞到了公告栏,随即社交障碍带来的恶心反胃和出汗气喘等副作用开始产生,身体深处传来一阵强过一阵的无力感,加上越来越严重的晕眩,他对身体的控制力也越来越薄弱,最终完全失去了。果然是原来的风莫回来了吗?可原主都回来了,为什么他却没有死?虽然此刻他的身体是前世的身体没错,可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风默下了床,赤着脚往房间门口走,到了门口的时候又有些奇怪,低头上上下下打量了自己一会儿,他记得前世最后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连走路都很困难,怎么现在感觉特别轻松、还很有精神? 狐疑地往外走,风默打量着外面这间明显是办公室设计的房间,紧接着视线突然顿住,脚步也不由自主停了下来,他呆愣地看着坐在办公桌后皱着眉头看文件的青年,然后几乎是踉跄着往青年身边跑,伸出手去抓男人的手,却仿佛抓到一团空气般整个人从对方身上穿了过去。 风默僵着脸盯着自己的手,站稳了回头看着完全没反应的青年,转过身又靠近去拍男人的肩,果不其然又穿了过去,一点痕迹都没留下。(.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所以他果然还是死了吗?要不然怎么好像鬼魂一样根本碰不到人。他其实已经是鬼了吧。 批改文件的枫无凛显然不知道自己身边还站了个人,他皱着眉将笔扔进笔筒,有些烦躁地揉了揉眉心,端起桌上的咖啡似乎是想喝,又嫌弃地放了回去。伸手打开柜子拿出两天没用的手机,按了开机。 风默站在旁边看着他神色阴沉的脸和熟悉的深蓝眼睛,抬手去摸枫无凛的右眼,之前每次他生气,风默都是这么做的,然后枫无凛的心情就会好起来。可是这一次,手指刚触到他的眼皮就穿了过去,完全没有任何触感。风默放下手,面无表情地认真看了对方一会儿,才抬起手按着喉咙,深吸了口气,艰难地开口:“枫……无……凛……” 他的声音非常沙哑,带着因为久未说话而有些变异的奇怪腔调,一个名字说得磕磕绊绊,发音也不够准确。但在说完的那一瞬间,风默眼眶里的泪就流了下来,无声无息。他还是一贯的面无表情,整个人看起来也非常平静,眼里的情绪却极为复杂。时隔十三年,他终于又开口说话了,他没有败给命运为他设下的难题,哪怕曾经绝望到差点放弃。这句话是他欠枫无凛的,以前他总觉得要彻底学会了练好了再说给对方听,却忘记了生命都有期限,尤其是他那样朝不保夕的所谓“新生”。现在哪怕没有练好,他也要说,尽管枫无凛已经不可能听见了。很多时候时间是不会等人的,根本不给你机会。 枫无凛拿着手机解了锁,又突然停顿了下转头看向自己身边的位置……什么都没有,刚刚似乎……有个声音……特别像阿默。他蹙了蹙眉,俊美的脸上露出些许疑惑,随即摇了摇头勾唇自嘲地嗤笑了一声,低头翻看通知栏,上面显示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和短信,拧着眉翻了翻,枫无凛神情更阴郁了。他没有翻到任何一条来自风默的短信或者未接来电记录。耐着性子点开杨瑾的短信,枫无凛一条接一条地看完,薄唇也紧紧抿了起来。他迅速打了内线电话给外面的秘书,匆匆交代了几句工作的后续任务并且让秘书给他订最快回崇明的机票,就起身站到窗边开始给杨瑾打电话。 风默站在他身边自然也看到了短信的内容,说的正是他被诬陷劈腿出轨的事,以及后来在学院晕倒的情况。他看着枫无凛明显极为恼怒焦急的样子,歪了歪头,有些不明所以。随即就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力量拉到了对方身边。 风默踉跄着站稳,有些摸不着头脑地回头看了看,不太明白这是怎么了,他一个鬼居然也会有眩晕的感觉,真神奇。然而随着后面十几次被拉,风默终于弄清了情况。他现在的状态,跟小说里说的一种叫做地缚灵的鬼有点相似,不能离开枫无凛超过差不多七米的范围,一旦超出就会被弹回去。风默有些庆幸自己现在轻飘飘的一点重量都没有,走路也轻松了很多,虽然碰不到人,但是只要是物品,他就能自由选择穿透或者不穿透,这给他的行动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枫无凛很快就和杨瑾等人通完电话,风默跟着他上了去机场的车,盘着腿坐在后座看他。风默发现变成鬼之后自己赤脚踩在水里也完全没被弄湿脚底,外在的东西似乎只要他不想接触就完全碰不到他,更奇怪的是,他以前只能大致感觉到枫无凛比较强烈的情绪变化,现在却能清晰地感应出各种情绪的产生和消失了。只是他本身有人格障碍症,很多稍微复杂点的情绪都是茫茫然不明所以。 枫无凛冷着脸坐在后座,低头看着手机屏幕,风默探过身去看了看,发现是自己……或者应该说是他的灵魂还在风莫身体里的时候的照片。青年的眸光深邃,深蓝的眼睛看起来非常温和,风默仔细感受了下,却察觉到对方身上非常焦躁暴戾的情绪,跟他的眼睛流露出来的完全不一样。想到刚刚枫无凛和杨瑾通电话问起自己时担忧的样子,风默下意识想拿起对方的手,像往常一样盖在自己脑袋上,却在接触到的一瞬间就穿了过去。他有些失望地抿了抿唇,停了一会儿又抬头看着对方,哑声开口:“枫……无凛,对不……起。” 枫无凛急着回去无非是因为风默那件事,可是风莫却已经不是风默了。他甚至不确定原主还会不会认枫无凛当朋友。倘若原主如同原著里面说的那样把枫无凛当成情敌,处处敌视跟他作对,枫无凛该如何自处?倘若原主认同了枫无凛跟他成为朋友,那枫无凛会不会认出风莫其实并不是他? 估计很难吧。风默面无表情地想。他记得前世找了五年好不容易找到他妈妈的时候,她也不记得自己了,后来为了让她相信,他还偷偷做了亲子鉴定,当然,那份鉴定也并没有什么用,她本来就对过往种种深恶痛绝,怎么可能允许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害她频繁回忆起不堪回首的往事? 枫无凛是真正把他当朋友,风默很清楚。所以即便认不出来,也不是枫无凛的问题。风默从前世到现在,真正要求的东西从来就不多,只要枫无凛开心,他能这样跟着他也很好。前世他的心理医生就说过,友谊虽然是双方的事,可是事实上,它也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你真正看重一个人、在乎一个人,不会因为得不到回应就不再在乎了。因为一开始根本就不是为了回报而喜欢的。 这次换我陪着你,你可别再心情不好了。风默木着脸抬起手虚虚地在枫无凛的头上拍了拍,然后下了车连走带飘地跟着他进了机场大厅。 与此同时,颜羽在崇明校医院病房里一边喝着芒果汁一边听风莫说话,还时不时赞同地点头或者哈哈大笑。 他觉得心里有点苦。现在的小彩虹简直比自己还能说,虽然杨大哥以前确实说过风莫本来的性格就非常阳光开朗,可是突然变化这么大,他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而且颜羽交朋友一向是靠直觉,他下意识觉得跟自己气场相合或者比较喜欢的人,都会主动去结交,不管是什么人。可是现在的风莫,跟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给他的感觉,实在是天差地别。照理说小彩虹变开朗了他应该替对方高兴,可是就是觉得别扭,他们聊天的时候,风莫总给他一种刻意在迎合自己说话的感觉,问的问题也大多是和欧阳大哥还有枫小凛有关的私事,而且问得特别详细。这让颜羽觉得不太舒服。 “小羽?小羽?”风莫伸出手在颜羽面前挥了挥,笑了,“怎么走神了?是不是我问题太多了?” “啊哈哈……没,小彩虹,你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来问枫小凛的事了?以前你都没怎么问到过他。”颜羽吸了口果汁,随口提了个问题。 “……其实也没什么,凛一直对我很好嘛哈哈,我之前不是太拘谨了吗?失忆了都不说话的,”风莫抓了抓头发,打着哈哈,“现在能说话了当然想多了解一点,我是真心想和凛做朋友。” 颜羽歪着头瞅了瞅对方,认真地开口安慰风莫,“其实小彩虹你失忆的时候特别讨人喜欢,连欧阳大哥都觉得你性格很坚韧,就算你一直不会笑不会说话我们照旧是朋友,所以你不用有压力,那时候不会说话真没什么的。” 风莫闻言,笑容有一瞬间僵硬了许多,随即点了点头,脸色有些苍白。 颜羽正想开口询问对方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的,眼风里就瞥到一抹嫩黄从门外冲了进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他面前的小彩虹身上,随即抱着风莫委屈地抽泣起来。 “风莫,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的,我只是和甜甜开玩笑,对不起呜呜呜……原谅我……” 37.第三十七章 宽敞明亮的校医院病房里,颜羽站在病床边,将风莫半挡在身后,一脸麻木地看着不远处怒气冲冲的慕容凌夜和对方身后哭喊着抱着他的背的时甜甜,心里有点急也有点生气。[.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曾经有一个可以拒绝狗粮的机会,他没有珍惜,直到对方直接把恩爱秀到他脸上,他才追悔莫及。玛德制杖。 对面时甜甜还在抽泣哀求,“慕容大哥,别打莫哥哥……呜呜……分手是我的决定,我只是听完小乔的话,突然看透了一切,不想再争而已,真的不关他的事,你别打他……” 一脸怒容的慕容凌夜在感受到背上的濡湿后,僵硬地停下了往前走的动作,叹了口气转过身将女孩搂进怀里,心疼地开口:“我怎么可能就这么看着你被欺负?小猫儿,那个混蛋出轨在先,我揍他一顿都是最轻的了,你不能这么善良。” 时甜甜善良?颜羽抽了抽嘴角,真辣眼睛。 被颜羽护在身后的风莫此刻低着头,神色难辨。从刚刚方小乔哭着跑进来抱住他又被他冷笑着推开开始,风莫就一直沉默不语,脸上也没有了笑容,乍一看竟和失忆的时候面无表情的样子有些相似。随后慕容凌夜脸色铁青地闯进病房,抡起拳头就往风莫脸上砸,被颜羽及时掐住手腕拦下拉开,时甜甜也紧跟着跑了进来抱住慕容凌夜,形成了现在这个让颜羽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僵持局面。 颜羽觉得是时候让杨大哥帮忙找个道士去夜家做做法事了,这特么谈恋爱都谈得晕头转向是非不分了,继续谈下去还得了。 风莫转头看向坐在床边椅子里捂着脸流泪的方小乔,又转过来看了看对面拥抱的两个人和始终挡在他身前护着他的颜羽,低头捂着眼睛哈哈大笑了起来,那笑声几近嘶哑,听起来有些摄人,房间里几个人顿时都惊讶地看着他,还在争执的慕容凌夜和时甜甜也不由安静了下来。 方小乔站了起来靠近床边,伸出纤细的手想去拉风莫的手,却在快碰到对方的时候被风莫狠狠挥开,顿时受伤地收回手,转过身背对众人,肩膀微微抖动传出啜泣的声音。 风莫越笑声音越嘶哑,最后竟然如同困兽一般低低呜咽了起来,那声音里饱含痛苦和绝望,时甜甜本来要说几句安慰他的话也突然被吓得说不出来了。[.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他放下手,抹了把脸,抬头看向对面的两人,满含讥讽地道:“我的宝贝甜甜,真是好久没这么和你说话了。你还记得你当初信誓旦旦跟我说的‘喜欢’吗?‘只喜欢莫哥哥一个人,谁来追你都追不走’,哈哈哈,结果呢?我为了救你才从手术台下来没三天,你就和颜凉互为知己了?哈哈哈,还阳光大叔和小莲儿!你这么自称的时候怎么没羞死?” “莫哥哥!”时甜甜猛然出声打断了说话的风莫,神色悲戚,“你是不是刚刚撞到了公告栏神志不太清醒了?这种诬陷的话你怎么说得出口……呜呜呜……” “你给我闭嘴!怎么?被我说出事实恼羞成怒了?”风莫仰头大笑,又看向神色惊疑不定的慕容凌夜,眼里的疯狂几乎要满溢出来,“你是不是怕我说出真相,慕容大少爷知道了就不要你了?哈哈哈你有脸那么做就得承受有一天被人爆出来的后果!让我想想还有谁?噢是了,你是不是刚刚勾搭上颜凉,转头就在医院楼梯间‘偶遇’了慕容凌夜?还不打不相识?暗生情愫?真以为我是死人什么都不知道吗!就在我眼皮子底下,你究竟……你是怎么昧着良心一边叫我莫哥哥一边同时跟两个人谈恋爱的?你想过我的感受吗!” “莫哥哥你别这样……我求你了……呜呜呜……我知道你是因为不甘心跟我分手才故意捏造这些东西,可是我们除了男女朋友关系,我们还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你忘了吗……呜呜呜……”时甜甜一脸失望地看着神色癫狂的风莫,眼里的泪怎么止也止不住。 “青梅竹马?”风莫呢喃似的吐出这个词,随即红着眼眶质问道:“你既然知道我们是青梅竹马,知道我爱你入骨,为什么还要喜欢上别人?为什么分手了还要想方设法把过错推到我身上?让全学院的人都以为我是人渣以为我对不起你!我从小到大哪一点对不起你?你都不心疼的吗?你都不心疼的吗!” 风莫激动地从床上下来,站在地上盯着对面依然试图狡辩的时甜甜,心里一阵悲凉,“现在是颜凉和慕容凌夜,下一个是谁?枫无凛?颜羽?还是欧阳函?甜甜,你的爱情观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曲了?一个人同时喜欢那么多人,你不觉得分身乏术?不觉得恶心?给我滚!再也别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当从来不认识你,你让我恶心!”风莫背对着时甜甜伸出一只手指着房门,每句话都不留余地地断绝了他和时甜甜感情的后路,语气决绝,脸上却早已眼眶通红泪流满面。 “莫哥哥!你怎么能……你怎么能这样污蔑我?”时甜甜脸上露出失望至极的神情,“以前喜欢我的时候千依百顺,现在不喜欢了就是你想尽办法糟蹋我名誉的理由?你怎么能这么狠心!”时甜甜转头看向身边的慕容凌夜,见他神色恍惚地盯着颜羽,终于仿佛承受不住一般哭着跑了出去。 而风莫在时甜甜离开后也无力地瘫坐在床上,捂着脸对颜羽道:“小羽,我想和小乔单独说几句话,你和慕容少爷能先出去一下吗?” 颜羽此刻一副三观遭受巨大冲击的样子,闻言僵硬地点了点头,收起脸上不自觉露出的同情,转头见慕容凌夜还恍惚地看着自己,顿时怒从心起,使劲踹了对方一脚,率先走了出去。慕容凌夜吃痛皱眉,随即反应过来,也追着颜羽出去了。 病房里又恢复了安静。 风莫靠回床头,盯着方小乔的背影看了一会儿,对方此刻正微微颤抖着,一只手捂着脸,偶尔泄出一两声啜泣。 “你告诉甜甜我们俩以前在一起过还有过孩子?我怎么不知道还发生过这种事?我喜欢你?我怎么不知道?”风莫一字一句地慢慢说着,语气带着明显的疑问,仿佛他真的非常疑惑想得到答案似的。 方小乔闻言肩膀抖得更厉害了,她回过头看着风莫,眼泪不停地往下掉,“风莫,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十一年,你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们是朋友不是吗?还有,你凭什么喜欢我?就你这样喜欢人的方式,你不配跟我说喜欢。”风莫咧开嘴笑了笑,恶劣地反问。 方小乔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她似乎极为悲愤和失望,贝齿狠狠咬着嫣红的唇,眼泪肆虐,她深深吸了口气才缓过来,“风莫,你确实没有义务喜欢我,我也承认我用的方法并不对,伤害了你,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方小乔面对风莫,深深地弯腰表示道歉,接着抹去脸上的泪痕,努力控制着声音不颤抖,“可你也没有权力这样否定我的喜欢。你可以说我恶毒说你永远不会喜欢我,却没有任何权力……否定我的喜欢。甜甜那边,确实是我骗她我们两个在一起过,可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录音,那段对话究竟怎么流传出去的,我也不知道。而且,我很肯定,即便我不骗她,她的心也不在你身上了。” “你们俩以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现在也是伤我最深的人,我不可能喜欢你,你走吧。”风莫低下头拿出手机,解了锁,看着屏幕上那张青年的照片,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方小乔却因为这个笑容脸色陡然变得更加苍白,她捏紧颤抖的手,看着那张照片,眼神惊疑不定,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开口道:“风莫,你是不是……是不是早就不喜欢甜甜了?早在她喜欢上慕容凌夜之前……你其实就喜欢上……另外一个人了,是吗?” “没错。但那又如何?他对我很好,你应该也知道,我会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性别根本不重要。”风莫脸上露出的笑容几乎足以称得上是幸福。 方小乔却突然崩溃地尖叫起来,她不停流着泪,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厉声质问:“你!你这个样子……跟甜甜移情别恋喜欢上慕容凌夜有什么区别!你怎么可以这样?风莫,你知不知道你那样等同于出轨劈腿,甜甜哪怕有错,你也跟她犯了一样的错!” 风莫闻言冷笑,攥紧手机,“够了!一样又如何?我不在乎,他也永远不会知道。他只要知道我还是像以前那样阳光率直就可以了。” “哈哈哈哈……”方小乔又哭又笑地捂住脸,连连后退着摇头,“原来最傻的人是我。以前你和甜甜刚刚在一起,我不忍心破坏我们的友谊破坏你们的幸福,所以我选择放弃,因为‘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才是最好的。后来甜甜喜欢上别人,我想着只要你们分手了你就是单身,我从头来过追求你也不算是害你出轨,我一直以来坚持的不过就是‘唯一’和‘忠诚’,没想到……哈哈哈……没想到你们俩居然一模一样……哈哈哈哈……你刚刚那么责骂甜甜,怨恨她不专一,可你自己呢?口口声声说爱她,说你被她伤害,然而事实上……哈哈……你跟她简直半斤八两……哈哈……是我看错了人,以后不会再来找你了。”方小乔几乎是呢喃着说出最后一句话,随即一步步慢慢往门口走。 走到一半的时候,她又仿佛想起什么似地回头,微笑地看着风莫,“风莫,其实,你失忆那段时间是我觉得你最尊重我对你的感情的时候,虽然总是没有表情,也不太愿意近距离靠近我,但是我可以感觉到我说的每一句话你都在认真听着,而不是一贯的敷衍。谢谢。还有,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那个叫枫无凛的人,你觉得,他的爱情观……真的会跟你一样?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说,如果他有一天发现你其实对出轨这种事觉得天经地义的话,会不会觉得你恶心?” 38.第三十八章 下午,枫无凛从上飞机后就基本开始闭目养神了,风默站在旁边看了他一个多小时,一点一点地记他的样子,直到闭上眼后也能清晰地在脑海里描摹出他的脸,才停下来。[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枫无凛四周都有人,风默找不到空位可以坐,虽然他已经变成鬼了根本没有累的感觉,哪怕是站一年都无所谓,但是作为人的习惯还是驱使他下意识地想找个地方坐着,可是坐在别人座位上跟人重叠……他还是不习惯。 旁边那个长发男人已经是第十三次偷看枫无凛了。风默狐疑地探头去看他表情,盯了十几分钟……没看出来啥。风默怀疑对方其实有表情的,只是自己人格障碍看不懂罢了。 他即便是变成鬼了依旧面无表情,如果旁边的人能看见他,那么看到的就是一个穿着宽大病号服脸色苍白的漂亮男孩正木着脸观察着靠里那个座位上的长发男人,带着轻微自然卷的黑发一直长到脖子,刘海软软地搭在额头上,衬得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更加苍白。他的眸色极黑,专注看着什么的时候眼神就会特别丰富,跟他的面无表情截然相反,显得灵动又充满活力。 风默确实称得上漂亮,尽管这个词用在少年身上实在是过于女气了。他母亲本就生得貌美,气质如弱柳扶风,父亲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人,但风默脸部轮廓很深,看起来更像欧美人,五官又有着东方人的精致,他也曾怀疑过自己是否是混血儿,只是无从查证,而他对这些也不是很在意,就不了了之了。 前世心理医生告诉他,要学会利用自己的长相优势,来改变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甚至为了说服风默,还直接用风默求职的经历来给他举例论证:长相出众确实能给他带来不少便利的事实。一开始因为他人格障碍和社交障碍太过严重,很多招聘单位都不要他,只好选择一些对社交能力要求比较低的工作,尽管面无表情也不会说话,但因为容貌精致,有些单位老板知道了他的病情后还是酌情让他通过了。这就充分说明了颜值的重要性。 风默对此不以为然,他觉得那都是他的心理医生的主观臆断,会被录用明明是因为他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所以心理医生故意提他的相貌其实是嫌弃他长得不够英气。[.超多好看小说]那场辩论最终以心理医生认输做结,原因是风默太过执拗始终不肯改变自己的看法。后来心理医生再也没提过他的长相,毕竟在这方面和风默交流无异于鸡同鸭讲,而且对自己的长相不够关心并不会影响风默的生活,医生没必要强行去纠正他。 风默揉了揉眼睛,看着那个男人第十五次偷看枫无凛,然后迅速转过头去装作认真看报的样子。风默眨了眨眼睛想,这个人没准是遇到了某种困难,可又不好意思跟枫无凛说话,所以一直忍着,或许……是他想上厕所却不好意思让枫无凛让路呢? 不得不说,变成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风默是一件好事,起码他需要担忧需要背负的压力小了很多,哪怕没有表情,好歹会自娱自乐开玩笑哄自己开心了。当然,这样的改变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枫无凛呆在他身边让他觉得安全。 “……这位先生不好意思,请问你能帮我把那边的手机捡起来吗?”安静的机舱里突然响起一个轻柔的声音,正是一直偷看枫无凛的那个男人。 枫无凛闻言睁开眼睛,随意瞥了一眼身旁的男人,点了点头,俯身捡起刚刚掉下去的手机,递还给对方。 长发男人对着枫无凛露出个笑,接过手机,状似无意地开口:“谢谢你帅哥,请问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你给我的感觉很熟悉,估计是因为你英俊的容颜,虽然我知道这个理由听起来有点蹩脚,但那是事实。” 枫无凛微微蹙了蹙眉,冷冷回道:“抱歉,我对你没印象。” 风默掩嘴打了个呵欠,放下手看了看长发男人,男人对枫无凛的冷淡似乎完全没有感觉,笑得更灿烂了,他抬起染了粉色指甲的手将散落的长发别到耳朵后面,露出一个造型别致的耳钉,又解释道:“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你跟秋影说过的一个人很像,所以有点好奇。要知道你虽然帅气,但论起独特的气质,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人能比我特别。” 风默不明所以地观察着男人的表情,不明白他为什么能这么毫无压力地赞美自己,他的眼神简直明明白白地传达了一个意思:老子是万人迷世界男神,谁都无法与我一较高下。真是惊人的自信。不过,他说的“秋影”,风默倒是很清楚,小说里写的是慕容凌夜有个亲生妹妹,叫慕容秋影,被家人娇宠着长大,从小暗恋枫无凛,最大的梦想就是当枫无凛的新娘子,不过她和欧阳雨凝差不多,一直住在国外,直到原著里时甜甜爱上枫无凛后才回国。 “慕容秋影?”枫无凛疑惑道,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拿着鞭子抽保镖的娇纵女孩,见旁边的男人高兴地点头,也跟着点了点头,“知道了。我是枫无凛。” 长发男人开心地笑了起来,“我叫颜倾情,很高兴认识你。我想你应该认识我大哥颜凉,或者我弟弟小羽。” 风默惊讶地将男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有些茫然,这个人怎么看都是个男人,为什么会叫颜倾情?原著里时甜甜的粉色长发备受推崇跟颜倾情有非常大的关系,颜倾情是颜凉同父异母的妹妹,也是颜羽的姐姐,世界闻名的时尚造型师,曾经也是崇明的校花女神,现在女神居然是个男人……如果真的是他,风默记得他特别喜欢粉色。 枫无凛点了点头,目光在对方粉色的衬衣和指甲上停留了两秒,又转过头闭上眼睛睡觉。 大概是人家比较有少女情怀吧,需要尊重。 风默又打了个呵欠,趴在枫无凛的椅背上,有些昏昏欲睡。他也不知道鬼到底需不需要睡觉,但他的午睡时间确实到了。低头看着闭眼的枫无凛,风默眼里罕见地流露出一丝委屈,又把脸埋进交叠的手臂间,身体轻飘飘的也不管自己还站着,埋着头固执地就要睡了。 到底还是被枫无凛养久了形成习惯了,想睡觉的时候对方没哄他就觉得有些失落,然而连风默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委屈,他根本连那种情绪是不是委屈都分不清楚。 安静的机舱里,青年靠在椅子里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而他旁边却站着一个身形消瘦几近透明的少年,少年趴在椅背上,双眼紧闭不甚安稳地睡着,黑色的半长发滑落在脸上,恍惚间竟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颜倾情盯着风默过分精致的脸以及他动作间无意中流露出的依恋,皱了皱眉。这样罕见的透明鬼魂,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了,一般来说人死后多多少少会有怨气缠身,这个少年却看起来透明得一点怨气都没有,可见对方心思有多通透。 只是为何这个男孩要这样一直跟着枫无凛? 他这样魂体完全没杂质的鬼,根本没有伤害人的能力和想法,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去投胎,不可能是和枫无凛有仇,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枫无凛是男孩的执念,这执念强大到即便是死了也挣扎着要回到他身边。看来是个固执的孩子。 颜倾情暗暗摇了摇头,他刚刚和枫无凛搭讪,一方面确实是因为慕容秋影提过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个鬼。 他看起来太孤独了,魂体简单透明到仿佛随时都会放下一切孤身离去,颜倾情想,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明明看起来那么孤独,这男孩眼睛里却完全没有负面情绪,整个灵魂体散发出来的能量也很正面,这在鬼魂中,实在算得上是异类了。 估计是年纪小没吃过苦吧,所以变成鬼了还这么乐观。颜倾情给自己找了个较为合理的答案,将头转向另一边看着窗外,不再观察男孩。 他长居国外,工作一向很忙,这次会回来不过是因为颜羽打了太多次电话去吵他实在忍无可忍才答应,一想到自家弟弟抱着手机跟他哭嚎慕容凌夜中邪了需要他救命,欧阳函也发了几封邮件催他,颜倾情就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他只是能看见灵魂体罢了,又不是专门驱邪的道士,道士有他这样的颜值和气质?你们让一个天才造型设计师兼欧洲年度最俊美模特回国驱鬼?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不得不说颜倾情的自恋程度,这世间罕无敌手。 不过,哪怕他再自恋,自家弟弟和好友拜托的事还是必须做的。颜倾情其实一直觉得颜羽说的慕容凌夜中邪这事有些蹊跷,照理说被鬼上身也会有阳气受损、脸色反常等副作用,这慕容凌夜据欧阳函说的可是一直活蹦乱跳的,精神头好着呢,恐怕根本不是鬼魂作祟,而是有人故弄玄虚吧。 倒是枫无凛身边这只尾巴鬼是货真价实的灵魂体,长得还很符合他的审美观……不过看样子枫无凛根本不知道这只鬼的存在…… 颜倾情摸了摸下巴,勾唇露出个柔媚的笑,一脸跃跃欲试的表情。 好久没回国了,这次回来肯定有戏可看,不会无聊了。 39.第三十九章 欧阳函到崇明校医院的时候,正好遇上快步往外走的方小乔,本想拦住人询问一下这次事件的原委,又见对方红着眼掩着唇似乎正努力地掩饰自己的脆弱,仅仅犹豫了几秒就让开一步看着女孩跑走。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便看到颜羽正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低头玩手机,慕容凌夜坐在一旁帮他拿着薯片袋和果汁盒,还时不时说几句软话求对方原谅,就差没长条尾巴拉出来摇了。 欧阳函肃着脸咳了一声,引起两人的注意,“事情怎么样了?刚刚出去的方小乔是怎么回事?” “欧阳大哥,”颜羽收起手机抢过慕容凌夜手里的薯片袋,跑到欧阳函旁边,“小彩虹在里面,刚刚时甜甜和方小乔来了,他们还吵架了。” “小羽,我让你录的东西呢?”欧阳函见颜羽永远说不到重点,直接问他交代的事。 “啊?噢!在这呢。”颜羽愣了一下便反应过来,将手机递给欧阳函,欧阳函接过后找到录音,将文件发到自己手机,又还给颜羽,抬手拍了拍他的头,赞许道,“很好。你们俩先回去上课吧,这事我来处理。” 颜羽抓了抓头发不好意思地笑了几声,答应下来,拽着每次见到欧阳函都一脸尴尬加心虚的慕容凌夜离开了。 病房里,风莫从方小乔说完最后那几句话离开之后,就一直低着头看着手机屏幕上枫无凛的照片,神色难辨。 他并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错的,就算那时候他和时甜甜还没分手,那又如何?他失去了一切,枫无凛是对他最好的人,他认同他喜欢他有什么错?本来凛喜欢的就是“风莫”,是拥有这张脸叫着这个名字的自己,跟灵魂有什么关系? 他和“风默”有区别吗?他知道一切枫无凛和风默相处的细节,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所有互动,他都亲眼看见了,除了那个已经消失的冒牌货,没人比他更了解枫无凛的用心和真诚。他凭什么不能接受? 反正枫无凛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冒牌货的存在,那个人也从未跟枫无凛承认过他自己的存在不是吗?风默自己也说了,他没有那段记忆,而不是他根本不是风莫。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所以是那个人自己放弃了身体的控制权自己放弃了留在枫无凛身边的机会不是吗? 一切只不过是物归原主而已。他只是收回他应得的东西,然后重新开始生活,争取自己的幸福,他没有错。风莫看着屏幕上的照片,脸上不由自主露出个温柔的笑容。 欧阳函听完录音开门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风莫脸上的笑,不由怔愣了一瞬,他是在对方车祸出院后第一天回校的时候认识风莫的,至今还没见过对方笑的样子。想到刚刚颜氏医院里医生特意跟他说明的事,不由皱了皱眉,出声提醒对方,“风莫,身体感觉怎么样?” “……没事,我挺好的。记忆已经恢复了。”风莫闻声抬头,对着欧阳函露出个善意的微笑。 “那就好。今天的事是我考虑不周,学院里是严格禁止打架斗殴的,这次是我疏忽了。这几天我会负责调查匿名信的事,你可以放心,只要事情确实错不在你,学院会给你一个公道。”欧阳函说完,扶了扶眼镜又开口道,“颜羽和慕容先去上课了,你要在这休息还是我帮忙送你回家?让其他同学送也可以。” 风莫看着对方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笑了笑,“可以麻烦你送我到我小时候呆过的孤儿院吗?好久没去了很想回去看看。”他说着眼眶不由地有些发红,看起来有些悲伤。 欧阳函无动于衷地点了点头,“可以。我去外面等你。”说完便毫不留恋地走了出去。 欧阳函让颜羽录的内容正是风莫和时甜甜的对话,单单从这对话来看,是风莫指责时甜甜在他住院期间移情别恋,而风莫是受害者,这与匿名信说的内容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时甜甜虽然极力反驳,但很显然从语气上听就底气不足。医院那边也证明了风莫住院期间确实是失忆了,并非故意冷淡时甜甜,那么接下来只要方小乔肯出面证明,并且抓出将录音公布到论坛上的人,就可以还风莫清白。 只是……风莫的人格障碍和社交障碍突然痊愈这件事,如果说是因为恢复记忆,又不太可信。在风莫发生车祸住院期间,医生给他做了一系列检查,其中就包括专门针对他面无表情和不会说话这两点而做的检查,后来也确诊了是人格障碍和社交障碍,他和枫无凛虽然也觉得匪夷所思,但杨瑾办事从没出错过,那些检测又是颜凉亲自负责的,可以说真实性为百分之百。所以听到颜羽说风莫突然就能说话能笑了他才那么惊讶,要患上人格障碍并不容易,但也有一定的可能,可要自己痊愈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目前各种治疗手段都欠佳,风莫能做到不药而愈,实在让他不得不怀疑其中是否有猫腻。 不过会有这些怀疑完全是欧阳函的性格习惯所致,风莫痊愈怎么说也是好事,他们该为他高兴才是。 傍晚,残阳如血。枫无凛下了飞机后就跟来接机的杨瑾一起去了崇明学院看风莫,却扑了个空,让杨瑾先下班回家,枫无凛留了下来。 风默看着自从接了欧阳函电话就站在窗边沉默不语的枫无凛,心情也有些沉重,他半飘着到了青年身边,歪头去看他。枫无凛正垂眸看着窗台边的一株小仙人掌,风默能感觉到他压抑焦躁的情绪。 轻轻飘上窗台,风默飘出去在半空中转了个圈,觉得有些好玩,又来回浮空走了走,才控制着身体飘回窗台,盘腿坐下,正对着枫无凛的侧脸。 他其实并不明白枫无凛为什么会心情不好。枫无凛出差之前确实因为他们那段关于记忆的谈话而不高兴,但这都过去好几天了,总不可能还生气吧。风默前世到现在都很少生过气,甚至可以说……没有。唯一有的一次还是枫无凛在浴室故意逗他,可是洗完澡后他也不生气了,所以生气好几天这种事……大概挺累的。 风默抬手虚虚地拍了拍枫无凛的肩膀,正想站起来,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就在他头顶响了起来,“阿默。” 风默顿时全身都僵了,急忙抬头去看枫无凛的脸,见他目光悠远,并没有停留在自己身上,才意识到对方并没有发现自己。说不出是失落还是难过,风默看着对方认真地点了点头,乖乖应着,“我……在。” 枫无凛毫无所觉,又低低唤了一声,“阿默。”那声呼唤低沉又温和,话音落下的时候仿佛还带着叹息。 风默还是认真地点头,“嗯。我……在这……里。” 枫无凛望向窗外,许久没再说话。风默安静地坐着,学着对方看天边血色的夕阳。 等到太阳完全落下去,天也黑了下来,枫无凛转身往外走,风默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还时不时跑过去踩对方的影子。 他记得小时候隔壁邻居有三个小孩,每到晚上的时候就能听到隔壁屋子传来的玩闹声。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偷偷跑出去看,就看到几个小孩在路灯下哈哈大笑着互相追逐,努力去踩对方的影子,时不时还撞到一起摔成一团,坐在地上累得喘气。这还是他第一次晚上的时候跟着别人走。 风默踩了一会儿影子,就飘到枫无凛前面,倒退着走,他看着对方阴郁的表情,小声地开口:“枫无……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不要……生气。”他的眼神专注又认真,满含着希望。只是努力想出来的表达安慰的话语,终究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风默说完又飘到枫无凛身边,跟他并肩而行。枫无凛却突然停下了脚步,拿出手机,看见上面来电显示的“阿默”两个字,只犹豫了一秒就接了起来,“我是枫无凛。”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略显陌生的声音,似乎带着哭腔,“凛,我是风莫。你过来陪我好不好?” 枫无凛几乎是听到那声音的一瞬间就攥紧了手机,薄唇也紧紧抿了起来。 电话那头少年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次带了些哀求和无助,“凛,我在维爱孤儿院,过来陪我好不好?我很难过……” 枫无凛停顿了一会儿,才低声开口,声音沙哑,“好。你乖乖等着,我现在过去。” “嗯,我会听话的。”少年回答得乖巧又认真。 枫无凛挂了电话,忽略掉心底的些微不适,快步往停车场走去。风默跟着听完电话,看着迅速离开的枫无凛,低头感受了一下对方愉悦的心情,面无表情地眨了眨眼,慢慢地跟了上去。 该发生的总要发生的。他应该庆幸一下原主的态度是喜欢枫无凛而不是排斥他吗?不管怎样,起码枫无凛现在不难过了。 风默坐在车里,安静地垂下眼,不去看对方温和的眼神。 明明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他为什么还是觉得难过,似乎只有枫无凛从头到尾都被蒙在鼓里,而他却连告诉他真相都无能为力。 40.第四十章 在《魅情霸爱:少爷们别太坏》这本小说里,维爱孤儿院是风莫和方小乔一起长大的地方,其中风莫和方小乔可以说是从小就生活在那,而时甜甜只是家住得近,时常去和孤儿院的小孩玩罢了,后来父母双亡才偶尔去那边借住。(.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原主风莫最美好的回忆都在这里,因为院长非常疼爱他和方小乔,其实他在孤儿院的生活并不如何艰难,那么多年里也有一些人表示想要收养他,只是风莫放不下院长和时甜甜,始终不愿意走。 枫无凛到了孤儿院后就径直往里走,然后在小花园里找到了双手抱膝坐在躺椅上的风莫。之前为了找到阿默患上人格障碍的原因,他专程来过这里,只是孤儿院院长已经去世,以前跟风莫生活在一起的孩子也大多离开了这里,枫无凛并没有得到什么线索。 风莫抱膝蹲坐在长椅上,将脸埋进手臂间,整个人一动不动。这个动作他以前并不如何喜欢做,因为觉得难受,可是……这是风默习惯做的动作。既然要接管他的一切,那么习惯也必须做到百分之百地相似才行。 枫无凛在风莫面前停住了脚步,俯下身握住对方的肩膀,低声唤他,“阿默,我来了。” 风莫慢慢抬起头,看见枫无凛的一瞬间就流着泪扑到对方的怀里,双手圈住青年的背低低抽泣起来。枫无凛被抱住的时候全身僵硬了一瞬,下意识想把人推开,随即立刻反应过来止住了动作,双手放到风莫的背上,轻轻拍了拍,“没事了。我在。” 风默轻飘飘地跳上躺椅,蹲坐下来,动作和刚刚风莫做的如出一辙,低头看了看相拥的两人,木木地眨了眨漆黑的眼,抬头看着半空中的月亮。他本就苍白的脸色在月光下更显得近乎透明,整个灵魂体淡得给人一种随时就会消散的错觉。漆黑的眼睛里倒映着一轮圆月,眼里空荡荡的没有任何情绪。 “我以为连你也不要我了。”风莫带着哭腔的声音响起,他紧紧依偎在枫无凛的怀里,双手紧抓着对方的外套,全身颤抖。“除了你我什么都没有了。你别走。” 枫无凛安抚地拍了拍风莫的背,伸手将对方的手拉下来,把人推开一点让他坐回椅子上,自己则坐在一边环着他的肩膀,“没事了,阿默。我回来了。”他只是重复这一句话,帮风莫擦去脸上的泪珠,神色莫明。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大概是最近出差太累了吧,明明男孩好好地呆在他怀里,他却总觉得心里空落落地犯疼,仿佛有什么事被自己遗忘了。 风默看着枫无凛轻柔的动作,歪着头托着下巴,安静地听着两人的对话,然后举起双手看着指尖上的紫绀,每次有负面情绪的时候他就习惯这样看手,然后告诉自己时间或许不多了要好好珍惜,说服了自己就能振作起来,这是他前世形成的习惯。 风莫的情绪好不容易被枫无凛安抚好,平静下来,抱着对方的手臂不放,神色间都是依赖,枫无凛只好让他抱着,带着少年准备起身往门外走。 风默还蹲在椅子上没动,看着两个人站着的背影,手指蜷曲了下,似乎有些犹豫不决,顿了顿才声音沙哑地开口:“枫……无凛。” 他的语调依旧不是很准确,声音也因为带着软糯的鼻音而显得有些含糊,漆黑的眼睛里却满是认真。 他专注地看着青年毫无所觉地走远,跳下椅子双手□□兜里安静地跟上,时不时飘过去踩枫无凛的影子,仿佛什么都未曾发生。 到枫宅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枫无凛之前打电话给枫氏旗下饭店让人送的晚餐已经到了,吩咐佣人把饭菜摆好,带着风莫去饭厅用餐。 枫无凛的脸色一直很阴沉,风莫笑着问了几次问题他也只是语气温和地回答,安抚对方别多想,又给风莫夹了一筷子青椒和苦瓜。 风莫看着盘子里的苦瓜脸皱了起来,把青椒吃了下去后也没动那些苦瓜,他非常挑食,这种带苦味的蔬菜是从来不吃的。 枫无凛似乎没什么胃口,只喝了碗汤就不再进食,见风莫一直往碗里夹肉,面前的蔬菜基本没怎么动,薄唇微抿,眼神有些暗沉,“阿默,怎么不吃苦瓜了?不是说不挑食吗?” 他的话一出,风莫往嘴里塞肉的动作顿时停了下来,放下筷子对枫无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唔……失忆的时候味觉好像有点失灵,所以那时候吃不太出味道来,其实我不喜欢吃带苦味的,比较喜欢吃肉类。”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非常纯真,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 枫无凛沉吟了下,点了点头,幽深的眸子盯紧少年,淡淡开口:“知道了。没事,你喜欢就行。” 风莫给了他一个甜蜜的笑脸,又低头吃了起来。枫无凛只是安静地看着少年。 风默蹲坐在另一边的椅子里,有些担忧地看着枫无凛,青年就喝了一碗汤,什么也没吃,中午赶飞机也没吃什么,风默有些担心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了,以往吃饭枫无凛的食欲还是挺好的。 风默跳下椅子在枫无凛背后来来回回走了好几次,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能提醒对方好好吃饭或者去吃胃药的办法。他看着青年深蓝的眼睛和脸上不自觉流露出来的疲倦,抿紧唇,最终垂下头轻轻叹了口气,重新跳回椅子里,愣愣地发呆。 吃完饭,枫无凛带着风莫上了楼,让他去洗澡,风莫抱着衣服有些游移不定地看着对方,脸涨得通红,见枫无凛疑惑地看过来,终于仿佛鼓起了所有勇气似的开口道:“凛,你不……和我一起洗吗?我怕摔倒。”风莫说完就低下头,似乎非常害羞。 枫无凛怔了怔,低头看着风莫的发旋,良久,才低声回答:“这次从分公司回来是突然下的决定,那边的事情还没处理完,晚上估计得熬夜处理,明晚再陪你好吗?” 风莫抬头调皮地笑了笑,乖乖点头,“好。那我去洗澡了。” 枫无凛目送着少年走进浴室关上门,才转身沉着脸往门外走,却在路过床边的时候看到风莫的书包被随意地扔在床上,有几支笔还掉了出来。 枫无凛盯着书包露出的一抹蓝色,突然想起他第一次送给阿默的那本画册,鬼使神差般地走过去将书包拎在手里,才带着出了门,去了书房。 风默一直跟着枫无凛走来走去,看他给风莫找睡衣,放热水,又将少年哄着自己去洗澡,始终木着脸安安静静地跟着。他变成鬼之后走路总是喜欢连走带飘,走几步再飘一段路,非常轻松,只是今晚却下意识不想飘着了,乖乖地跟着枫无凛一步一步地走。 枫无凛拎起书包的时候风默还没什么感觉,本来书包放在床上就不太适合,他也没多想,可是等到了书房,枫无凛打开书包在拿出那本画册后,紧接着又拿了一本蓝色的笔记本出来时,风默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看着那本枫无凛手里那本带锁的笔记本,第一次焦急地团团转,下意识伸手想把笔记本抢过来,手却直接穿了过去,什么都没碰到。 风默抿紧唇看着那本笔记本的锁被枫无凛轻而易举地打开,然后看着对方瞳孔紧缩脸色僵硬的样子,终于跳上沙发蹲坐下来,将自己的脸埋进了手臂间。 这世间总有一些事是人们苦苦挣扎哀求期望却始终无法圆满的存在,哪怕付出了所有的努力,哪怕耗尽了一切等待的时间和希望,无法达到的就是无法达到,不属于你的就是不属于你。 风默曾经花了十年的时间去寻找他唯一在乎的亲人,什么办法都用过了,叛逆也好听话也好,不管是堕落还是优秀,他母亲都没正眼看过他,直到她在风默面前死去,说的最后几句话依然是对他的恨意。那时候风默就知道,这世间不是所有人所有事都能求而得之。 他来到这个世界,认识了枫无凛,是他最开心的事。原本只要他牢牢地掌握住那个身体的控制权,他就能永远当枫无凛唯一的朋友,他们可以一直相伴,他也可以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的事,风默办不到。他比谁都清楚死亡带来的绝望有多恐怖,活着确实很幸运,可是倘若他的幸福是建立在原主的痛苦之上,那他宁可不要。 他珍惜生命,珍惜得之不易的友情,他确实偏执,人格障碍让他所思所想经常性地偏离正常人的轨迹,可该做的不该做的,他很清楚。他不会为了这些,就去伤害另外一个无辜的人。于是他变成了鬼。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他和枫无凛的距离已经是最近了,他们关心着彼此,他可以时时刻刻跟着他。 可是距离从来都不止七米。 风默抬起头,看着已经看完笔记双目赤红神情狰狞的枫无凛,对方攥紧的拳头上手背青筋暴起,猛然砸向桌面的一拳直接将放在上面的水杯砸碎,碎片扎进手里瞬间流出了殷红的血,他却恍若未觉。风默看着枫无凛困兽一般疯狂又绝望的眼神,跳下沙发走到对方旁边,习惯性想去摸对方的眼睛,却什么都没碰到。 “枫……无凛。对不……起……你别……难过。”风默一字一句认真地说着,嘴里明明劝着对方不要难过,男孩漆黑的眼睛里却慢慢流下泪来。“你……别难过,枫无凛。” 低低的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响起,该听的人却听不见。 他们相隔的距离,从来就不止七米。 41.第四十一章(补上昨天的) 风莫洗完澡踩着过长的裤腿顶着一头湿淋淋还在滴水的七彩头发出来的时候,枫无凛正低头坐在沙发里,手里似乎翻着一本书。(.$>>>棉、花‘糖’小‘說’) 风莫笑嘻嘻地挨过去,站在他身边,“凛,我洗好了。” 枫无凛低着头自顾自看着手里的书,似乎完全没听到少年的话。 风莫拉了拉枫无凛的衣袖,忍不住抱怨:“凛在看什么啊?这衣服太长了,凛帮我把袖子卷起来吧,还有头发,我不会擦。” 枫无凛伸出手指抚摸了下笔记上略显稚嫩的字迹,将它合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风莫的脸。 他的表情看起来前所未有的平静,眼睛里的深蓝此刻已经浓郁得看不出一丝一毫的蓝色,只是一片黝黑深邃,如同幽深的古井。薄唇紧抿,他的脸本该给人极为俊美的观感,此刻面无表情的样子却让人觉得惧怕。明明神色非常平静,风莫却觉得对方整个人的气势此刻如同一头被困在笼中咆哮的巨兽,狰狞得接近疯狂的边缘。 风莫不由自主地退了两步,避开对方的视线,强笑着询问,“怎么这么看着我?凛,你今天怎么这么奇怪啊。我头发还没擦。”说着拉了拉滴水的头发,神情有些委屈。 枫无凛闻言竟罕见地勾了勾唇,俊美的脸因着这个笑竟显得有些邪气,他缓缓开口,声音比往常更为低沉喑哑,“风莫,你说,你今天恢复记忆了?所以你记起以前和时甜甜她们生活的回忆了?” 风莫有些痴迷地听着青年低沉悠扬的嗓音,高兴地点点头,“是阿,终于恢复记忆了。” 枫无凛又勾了勾唇,眼神如古井无波,一字一句缓慢问道:“风莫,你把我的阿默藏去哪了?”他盯着对方煞白的脸,眼里的残忍疯狂几乎控制不住,“我的阿默从来就不会笑不会说话不会挑食,更不会主动要求我陪着,也没有什么恶心的维爱孤儿院的回忆,说说看,你把我的宝贝藏去哪了?” 风莫几乎是立刻就抬头去看枫无凛,随即被对方眼里的疯狂和偏执吓得连连摇头忍不住后退了几步,小腿撞到茶几上才踉跄着站稳,他喘着粗气,欲盖弥彰地撇开视线,掐着手心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凛,你在胡说什么啊,我就是阿默,你是不是喝了酒?” “我问你,我送阿默那本画册里,第三百七十五页画的是什么内容?”枫无凛盯着对方惊慌失措的样子,神色讥讽。. “我!那个……”风莫急喘了口气,竟发现自己完全答不上来,他状似嗔怒地说,“那本书页数那么多,我怎么可能记得。凛,别跟我开这种玩笑好不好!” 枫无凛低低笑了几声,笑声中竟有些悲凉之感,“你哪来的脸叫我凛?我的阿默过目不忘,连我都记不住的一整套《失落之城》的游记,他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你凭什么说你就是阿默?”枫无凛拿起那本日记,“阿默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为你做了多少事,你不会不清楚,然而你给了他什么?堂而皇之地妄图替代他?你也配?” “不!那本日记只是我梦游写的,凛,其实我有时候会……”话未说完,风莫就被枫无凛掐着脖子提了起来,枫无凛神色狰狞,声音却依旧是低沉磁性的,“说,你把我的阿默藏去哪了?” 风莫只觉得自己呼吸越来越困难,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他拼命挣扎着,却始终逃不开那只恐怖的仿佛轻而易举就能捏断他脖子的手,无尽的恐惧和绝望让他开始忍不住流着泪求饶,“……我……说……放……放开……”话音刚落就被男人随手甩到了地上。 风莫捂着脖子拼命咳嗽,眼泪糊了一脸,过了好几分钟才缓过来,依旧喘着气,“我不知道……他……他去哪了。”怕枫无凛又要发疯,他急急补充道:“你不能杀我,凛,我死了他更不可能回来!” 枫无凛收回伸到一半的手,挺直了身体,神情漠然,“阿默是被你逼走的?你的意思是,他有可能会回来这具身体?” “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的。他前世不是死了吗?肯定身体已经火化了,除非投胎去了,要不然他根本无处可去。”风莫心有余悸地捂着脖子,眼泪却源源不断地流下来,“凛,风默根本不喜欢你,你何必那么执着于他……我不也是风莫吗?为什么你看不见我?我哪点比不上他?” 枫无凛嗤笑了一声,“阿默就是阿默,你跟他,没有可比性。简直……云泥之别。”枫无凛说完拿起笔记转身就走,无视地上脸色惨白神情绝望的少年。 风莫看着枫无凛毫不留恋地离开,低头抓着头发疯狂地尖叫了一声,没人知道他心里有多绝望和难堪。 一切都完了。仅仅是不到三个小时的相处,他就失去了一切。可笑他还以为可以瞒过枫无凛。 可是到底是凭什么?凭什么凛要这么对他?他有错吗?追求幸福有什么错?他对枫无凛的感情,不比风默少,他自认没有一方面比不过风默。他比他开朗乐观,比他会讨人喜欢,比他善于交际,风默因为社交障碍和人格障碍做不到的事,他都能做到。为什么凛不肯接受自己? 云泥之别?同一个身体同一张脸,甚至生活习惯他也可以学着模仿风默,为什么不一样? 风莫倒在地毯上一下一下磕着额头,喉咙深处发出一阵一阵闷叫,拼命发泄心里的不甘和愤懑。然后他被人抓住手臂强制性从地上扶了起来,心里刚刚生出一丝惊喜,回头一看却是几张陌生的脸。 “风先生,总裁交代我们接下来照顾您的生活起居,现在我带你去楼下客房休息吧。”最前面那个女人一板一眼地交代了来意。 “什么去楼下,我不是住在这的吗?”风莫神色有些难堪。 “先生真会说笑,这里是总裁的卧室,外人是不能随便进来的。总裁交代了,以后二楼三楼先生没有允许不能私自上来,上下学会有司机接送你。”佣人脸上挂着标准的微笑,又补充一句,“当然,如果您不愿意住在枫宅,现在就可以让司机送您回家。” “……我住下。带路吧。”风莫低下头神色难辨,心里的不平愤怒却几乎要冲破胸腔发泄出来。 ———————————————————————— 风莫有多不甘怨恨,枫无凛都不知道,哪怕知道了他也无所谓。书房里染血的碎片残渣已经被收拾干净,青年手上缠着纱布,坐在书桌后的高背椅里,修长的手指翻过一页又一页笔记,却始终找不到一点有关风默去向的线索。 “阿默。”寂静的书房里传出一声极为沙哑的低唤,无人应答。那声音里带着极为深沉的眷恋和压抑的悲伤,往日总是神色阴沉的俊脸上此刻一片平静,原本蓝到发黑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懊悔和心疼也已经被完全收敛,看不出一丝痕迹。整个人平静得让人心惊。 风默盘腿坐在书桌上,看着枫无凛黝黑的眼睛,伸出手虚虚地摸了摸对方的脸,“枫……无凛,我很好。你别……难过。” 从对方发现他的日记开始,到枫无凛对风莫的质问,风默都安静地看着,他不是不焦急,只是根本无能为力。 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枫无凛的性格他很清楚,一旦知道了原主跟他是两个人,枫无凛就不可能接受原主。从某些方面来说,枫无凛比风默更偏执。 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会更适合一点,风默发现……他的过往似乎也并没有人需要他安慰。过于苍白的人际交往经历让男孩连安慰人都显得那么笨拙,只会徒劳地重复那几句话:“枫无凛,你别……难过。我真的……一直……很……开心。你别难过。” 他说话还是磕磕绊绊,时不时还要停下来想一下下一个字是怎么读,以至于总是无法连贯地说出来,风默却没意识到他的语调听起来有多稚气,只是认真地重复着。 明明彼此相对着坐在一起,却无法交流无法接触,连让对方安心下来不再难过都办不到。 这一晚,枫无凛一直坐在书桌后沉默不语,只是一遍一遍地翻看那本日记。风默记事总喜欢写清楚前因后果,这其实是因为他文字表达能力实在太差,只能遵循一个固定的模板写清楚,就如同论文固定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那样极为清晰的思路,于是为了写明白他的每一个异于常人的想法,风默几乎把他前世经历过的都写了进去。 这样全面的日记原本应该点个赞,然而此刻他只觉得自己无比智障,枫无凛知道越多他的过往只会越觉得难过,这不是风默希望看到的。 黎明时分,枫无凛终于动了动,站了起来,拉开抽屉将那本日记和画册一同放了进去,风默坐在桌子上探头往下看,正好看到一抽屉……纸。而且,上面的字迹……好像都是他的。从数量上看,应该是他之前写的每一张都被枫无凛收了。 其实写的无非就是一些日常对话,并没有什么特别,却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被人珍而重之地收藏了起来。 风默看着枫无凛因为没有表情而显得特别冷漠的侧脸,动了动唇,良久,才跳下桌子,站到青年身边,“笨蛋……枫无凛,快去洗漱……吃早餐。” 脊背挺直的青年明明听不到他的话,却似有所觉地回头,深蓝的眼睛正对上男孩漆黑的眼,停顿了片刻,枫无凛抿紧薄唇,绷着脸走了出去。 风默摸了摸鼻子,垂下头掩去眼里的失落,连走带飘地跟了上去。 42.入v第一更 枫氏集团总部大楼,顶层总裁办公室门前。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以身材火/辣办事利落闻名全公司的秘书alice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她已经在这里站了差不多半小时了。每次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抬起手想去敲门,却又在最后一秒后悔把手收了回来。 alice觉得心里有点苦,她真的不想进去面对总裁。 以前的总裁是典型的工作狂,爱好加班,办事效率一流,虽然冷了点毒舌了点,但架不住人家俊美多金又年轻有为,对待下属也相当不错,作为秘书她还是没什么意见的。可是自从一个月前总裁出了趟差,回来后就从冷漠美男直接升级成鬼畜boss,全公司上上下下包括杨助理都整整加了一个月的班了,天天大会小会地开,策划案各级报表被驳回无数,总裁还要一脸平静地批评他们办事不利,整天就知道摸鱼,然后一言不合就炒鱿鱼。 策划部那群人已经被喷得接近崩溃的边缘,为了找出总裁变得丧病的根源,众部门部长还专门分批组团去总裁出差的分公司试图一探究竟,然而不管是明着调查还是暗着调查,晚上去还是早上去,女部长的柔情攻势还是男部长的铁血手段,分公司对他们的回应都是一脸懵逼:天知道。 “该不会……总裁其实是女扮男装!最近这么凶残是因为姨妈痛?”这是八卦小能手公关部部长。 “或者,总裁遭遇了什么惨无人道的经历,以致于他现在怀疑人生对这个世界失去了希望?”这是心细如发的alice――总裁名义上的贴身秘书。 “你们不觉得……总裁这样子很有可能是失恋了么?不管怎么说总裁今年才20,一直洁身自好,再怎么早熟也可能没谈过恋爱,受了情伤情有可原啊。”这是策划部的真相帝部长。 众人:……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杨瑾走出电梯的时候就看见他给总裁挑的美女秘书正站在门口一脸牙疼的样子,顿时抽了抽嘴角,走到alice身边,“怎么不进去?这咖啡都冷了吧。我说alice,上班期间不准摸鱼开小差你不会忘了吧?” “……杨助理,”alice一脸绝望的神情,“我跟你说,就今天上午我已经泡了不下三十杯咖啡了,这大概是第三十一杯。[.超多好看小说]” “……”杨瑾同情地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行了不用泡了。你回去工作吧。”目送着alice脚步虚浮地走回她自己的办公室,杨瑾敲了敲门,推开门走了进去。 自匿名信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早在半个月前欧阳函就把那事漂漂亮亮地解决了,虽然放录音的人最后也没抓到,时甜甜依旧好好地当着她的校花女神,但好歹风莫的清白是证实了。然而那件事间接伤害最深的,却是枫无凛。 风莫不是阿默这件事,他们几个发小一开始都觉得难以置信,毕竟这世间有鬼魂他们可以相信,可要相信一个灵魂能从另外一个世界穿越过来,附身在一个人身上,还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是风莫和风默的区别有多大,他们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在欧阳函将他之前的怀疑一并说出来之后,再结合风默留下的日记和医生的诊断,真相就由不得他们不信了。 枫无凛性格的巨大变化,枫氏集团的员工可谓是体会最深的――整天生活在总裁皮笑肉不笑的批评下面临着随时会被炒鱿鱼的风险,想不深刻都难。他们几个发小基本也是排着队去劝枫无凛,可是不管是来软的还是来硬的,都以失败告终。 “总裁,刚刚小羽让我把这请帖给你。”杨瑾走到办公桌前,看着低头批文件的枫无凛,微笑着出声提醒对方,“晚上颜倾情会在颜家花园办个聚会。” “不去。”枫无凛随口应了一声,抬头看了一眼杨瑾,又低头看文件,“你们几个好好玩。” 杨瑾头疼地扶了扶额,“总裁,颜倾情特意让我转告你一定要过去,就当是去放松放松心情也好。” “忙,没空。”枫无凛无动于衷。 “……总裁,你不能一直这么下去,”杨瑾叹了口气,“风默不会想看到你这副样子的。他那么单纯的孩子,如果他知道你因为他变成这样,他会有多难过。” 枫无凛手中的笔在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就猝然停下,还在纸上划了一条突兀的黑线,他抬头沉默着看着桌上相框里熟睡的男孩,一时间竟有些出神。 杨瑾抹了把脸,他当然知道那个相框里的人是谁,想了想还是祭出杀手锏,“我听说,颜倾情从小就能看到鬼魂,前阵子慕容不是不太对劲吗?被他看了一次后似乎也好多了。” 瞄了一眼枫无凛攥紧的手,杨瑾无奈道,“风默之所以会来到这个世界不是因为他在另外一个世界的身体死了吗?而这个世界的风莫也因为出了车祸丢了小命,所以风默才有机会附身。可是现在原来的风莫不是回来了活得好好的吗?” 杨瑾犹豫了一瞬还是继续道,“总裁,前天我和欧阳其实讨论过这个问题。风默是在那个身体的主人死去的情况下才来到这个世界,但是现在身体的主人还活着,他基本没有可能再附身在那个身体上了。你还记得吗,前阵子我们盘问风莫的时候,他不是说了他曾经以鬼魂的形式一直跟在阿默身边吗?因为对那具身体太过执念而流连不去,那么万一……阿默现在也是那样的情况呢?他最放不下的是什么?” “小瑾,”枫无凛低声开口,杨瑾顿时一愣,对方已经很久没这么叫过他了,上次这么叫还是十五岁那年家族争斗枫无凛受重伤差点死去的时候,“有时候我会怀疑我是不是疯了,他明明走了,可是我总觉得,”枫无凛抬头,他的声音极为低沉沙哑,“我总觉得……他在我身边,从来没离开过。” 杨瑾看着对方脸上平静的表情和深蓝的眼睛里不自觉流露出来的痛苦,闭了闭眼,心里一阵难受,枫无凛和他们几个人从小一块长大,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对方这样绝望的样子。 “不管怎么样都要试试不是吗?就算我们不说,你也不会放弃对吧。”杨瑾上前拍了拍枫无凛的肩,“风默不会希望你这样折腾自己的,哥们,我们知道你能力卓越身体素质极好,可是这么压榨下去就算是机器都受不了。给你自己一个休息的机会,也给我们一个松口气的空间,参加一聚会,造福你我他。” “……杨瑾,你这是对我的管理有意见?”枫无凛脸黑了,以为他心情不好就没空计较他说自己坏话? “……不,你误会了总裁,事实上,这一个月你的以身作则深深激励了整个枫氏的员工,我们的业绩可谓蒸蒸日上,这可都是您的功劳。”杨瑾拍马屁拍得毫无压力。 “行了,晚上我会去。对了,alice泡咖啡泡了半小时还没送进来,是不是觉得这职位太无趣了想换个试试?杨瑾,我让你帮我找个办事利落的秘书,不是让你帮我物□□人,再不好好工作我不介意换个男秘书。” 杨瑾往外走的背影可疑地僵了一下,随即立马回到:“估计是有事耽搁了,我这就让她送进来。”说着快步离开了办公室。 alice,不是本助理不想救你,是敌军太过强大。 风默打着呵欠从休息室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端着咖啡走进来的alice,对方战战兢兢地把杯子放下,然后逃命似的离开了办公室。风默歪了歪头,这种情况他早就见怪不怪了,几乎每一个进来的员工都是这副样子。 风默见枫无凛伸手抚摸着相框,动作轻巧地飘上桌子,盘腿坐下来,看着青年柔和的眼神,风默轻声问:“枫无凛,你又找……alice的麻烦了吗?”他伸手摸了摸青年深蓝的眼睛,又自顾自说道:“不要这么逼着自己……工作,久了身体……撑不住。” 风默当枫无凛的尾巴鬼已经整整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青年去哪他就去哪,自然知道枫无凛是怎么苛刻地逼着自己工作。 他说话已经流畅了很多,除了习惯性的停顿想词之外,语调已经很准确了,只是他声音似乎本来就带了点鼻音,说话的时候就有些含糊,软软的像孩子。风默对这个倒没什么所谓,他只要能说话就很开心了,声音如何他是不关心的。 当鬼的日子总是无所事事的,风默能自己玩的游戏很少,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跟着枫无凛看文件和睡觉中度过,变成鬼之后他似乎更贪睡了,逮着机会就窝进沙发,很快就能睡得不省人事。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随着睡觉时间的增多,他看起来好像没有以前那么透明了。 今天早上枫无凛五点多就到了公司,风默困得睁不开眼睛还得跟着他走,到了公司后枫无凛坐下批文件,他才去了休息室补眠,刚刚似乎听到杨瑾的说话声,才慢慢醒过来,出来的时候杨瑾已经走了,两人说的事他也没听见,不然风默一定要为真相帝杨瑾和欧阳函点个赞。 43.入v第二更 颜倾情爱玩却又讨厌麻烦的事物,每次开的聚会基本都是邀请几个熟人,大家吃吃喝喝聊聊天就算了,当然……用欧阳函的话来说:别人正规生日宴会的宾客数量都没他那“几个熟人”多。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于是杨瑾和付御到的时候,就看见原本请帖上的私人小型聚会此刻人头已过百。 “我就知道他恨不得把全世界的人都邀请来欣赏他那举世无双的独特气质。颜倾情这骚包作风能追到妹子就怪了。”付御手里捏着杯红酒,说这话的时候整个脸都是黑的。作为一个有强迫症的医生,他实在受不了对方那永远不对称的裤子和粉红色的上衣,可惜从小一块玩到大,不管他喷再多次对方都不以为然,深深陶醉在自己的美貌里无法自拔。 “……我们早该想到的不是吗?”杨瑾无奈扶额,“希望今天他别又请什么奇怪的乐队来。” “哈哈哈这就难说了,我二哥上次请摇滚乐团来舞会表演的时候也说他请的是正经古典乐团,这次难保不会出什么幺蛾子。”颜羽端着一杯橙汁从右边窜了过来,用力拍付御的肩膀,见对方杯里的酒都快洒出来了才收回手,继续道:“不过这次聚会会场布置是我大哥负责的,所以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才是。”话说着,慕容凌夜也来了,颜羽连忙蹦去对方身边,两人直接勾肩搭背往小花园去了。 欧阳函将欧阳雨凝带到休息区,便自己端着酒来找杨瑾,正好看到走远的慕容凌夜,他神情严肃地问道:“枫无凛呢?那件事跟他说了没?” 杨瑾露出个恰到好处的微笑,点点头,“总裁早到了,在三楼休息室。你也知道他重视风默,好不容易有了点盼头,能不来么?” 付御“啧”了一声,摇头道:“倾情只是能看见,并不代表可以找到。如果那男孩根本不在总裁身边,我们也无从找起。” “付御说的没错,”欧阳函扶了扶眼镜,“颜二少虽说可以看见那些东西,可是他似乎并不能跟它们交流,我前天问过小羽,他说他二哥从来没说过他能跟那些东西说话。” “其实我觉得找到了会更麻烦,”付御皱着眉,“如果那男孩一直跟着总裁,总裁也通过倾情找到了他,可是后面要怎么办?我是说……他能变成人么?按总裁的性格,那孩子如果被找出来,就算不能变成人,他也会守一辈子,可是这能行吗?” 杨瑾和欧阳函面面相觑,显然也想到了后面的难题。(.)不管是人鬼交流还是寿命问题,都不是他们能左右的。 “不管怎样,必须先找到风默,枫无凛再这么连续通宵工作下去,迟早出问题。”欧阳函直接下了总结。至于后续那些问题,到时候再想办法。 三个人正为发小的健康状况发愁,不远处就传来了欧阳雨凝冷冷清清的说话声:“颜先生,你再这么毛手毛脚,我恐怕不得不先把你手给折了。”欧阳函的脸瞬间就黑了,二话不说就往自家妹妹的方向走去。 杨瑾和付御也连忙跟上,付御边走还边摇头,“这个笨蛋,我就说他一天不调戏小姑娘就浑身不舒坦,这下居然调戏到雨凝头上,也不怕欧阳大小姐把他揍成猪头。” 欧阳函拉着欧阳雨凝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脸上的关怀之意不言而喻。 欧阳雨凝抬头对自家哥哥露出个暖暖的笑,安慰道:“我没事,哥。”随即转过头挂着标准的微笑看着眼前一身粉色的男人,“颜先生,下次要调戏小姑娘可得先把身手练好点,免得被人家女孩子撂倒了没脸可就不好了。” 颜倾情一脸痞笑,听着女孩的嘲讽也不恼,对着欧阳雨凝弯腰表示歉意,“真是不好意思,因为欧阳小姐气质实在出众,所以……我在这跟你道歉。” 付御无奈地出来打圆场,“既然是误会雨凝就原谅他吧,倾情这家伙就这样喜欢开玩笑,没恶意的。”照理说出来解围的应该是颜凉,只是那家伙最近忙着谈恋爱,每次见面都一脸甜蜜的表情简直惨不忍睹,这会儿恐怕弄完会场的事又走了,完全不能指望他。 欧阳雨凝大大方方笑了笑,点点头,“我刚刚也是开玩笑呢。付大哥不用担心。” 杨瑾见颜倾情的注意力还放在欧阳雨凝身上,抽了抽嘴角,上前跟众人打了声招呼就拉着这自恋狂走了。颜倾情也不挣扎,只是收起痞笑双手□□裤兜跟着杨瑾走,两人直接去了三楼枫无凛在的休息室。 颜倾情刚刚进门就看到了一个人坐在沙发里喝着红酒的枫无凛,顿时愣了愣,眼神不着痕迹地在屋里转了一圈,走上前坐到枫无凛对面的沙发上,杨瑾见状也关上门上前坐下。 “又见面了,”颜倾情看着枫无凛露出个坏笑,见对方眸色深沉面无表情,整个人的气质跟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比简直是天翻地覆,不由好奇道:“你们俩找我来干嘛?” 杨瑾皱眉不语。枫无凛垂着眼压抑了一下心底疯狂又迫切的情绪,良久才抬头看着对方,声音低沉又沙哑,“颜二少,我想拜托你帮我找一个男孩。” 颜倾情诧异地挑了挑眉,“这……枫总,我是造型设计师,让我给你设计个与众不同的造型可以,找人我可不在行。” “他死了,”枫无凛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神几乎空洞得让人心惊,他顿了顿又继续,“你可以看见我们看不见的东西,不是吗?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在我身边?” “……”颜倾情闻言收起了脸上的痞笑,神情也变得严肃,“那个男孩是你什么人?我不喜欢帮人找仇人,要知道人死如灯灭,人生除死无大事,真是仇人的话,我劝你还是放弃。” “他比我重要。”枫无凛只是简单又笃定地说出这句话,又诚恳地看向对面的人,“我想知道阿默在哪里,我想保护他。” 枫无凛的声音里压抑着的沉痛让颜倾情也为之一震,他无奈地叹了口气,嘴角上扬勾出个笑,“ok,你说服了我。那么,那男孩长什么样?” 这话一出,在场的其他两人都愣了一瞬,风默长什么样? 颜倾情抽了抽嘴角,“别告诉我你们连他长啥样都不知道,这要怎么找?” “阿默看起来大概十六七岁,黑发黑眼,因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可能脸色比较苍白,他有人格障碍和社交障碍症,经常面无表情,”枫无凛眼神柔和下来,“坐的时候从不好好坐着,喜欢蹲坐,不管在哪里。不爱穿鞋,喜欢光着脚。睡觉的时候喜欢侧着身把被子压在脸下面,如果没有被子就会用双手环抱着自己,整个人蜷缩起来。” 杨瑾听着枫无凛的描述,暗自叹了口气,这风默要能找到还好,若是不能,总裁恐怕真……走不出来了。 “……你说的男孩,”颜倾情不着痕迹地瞄了一眼沙发上正蜷缩着熟睡的少年,又收回视线看着枫无凛,“我可以试试帮你找到他。不过……我希望你能把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原因告诉我。知道了前因后果我才能帮助你们。” “可以。但你得保证不会把这事告诉别人。”枫无凛点了点头,又转头看向杨瑾,杨瑾会意,“风默的资料我和欧阳函都准备好了,应该没什么缺漏,原因什么的也都在资料里交代了,晚上回去我传给倾情就好。” “ok!那枫先生继续休息,我就先撤了,毕竟作为宴会的主角,缺席可不是我的一贯作风。”颜倾情撩了撩及腰的长发,自顾自离开。 杨瑾抽了抽嘴角,也跟枫无凛点点头,出门找爱人去了。 枫无凛垂下眼盯着杯里的红酒,眸色暗沉,良久才伸手捏了捏眉心缓解连日工作的疲惫,仿佛叹息一般低低唤了一声:“阿默。” 颜倾情哼着歌笑着出了休息室,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收起了脸上不正经的表情,眉头紧锁。他低头回忆了下刚刚枫无凛的一系列表现和杨瑾提到那个男孩时理所当然的态度,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枫氏家主居然栽在一个男孩身上,对方甚至连人类都算不上,虽然他记得那个孩子气质确实非常独特出众,可他百分百确定那是个男生,这就奇怪了。 颜倾情皱了皱眉,之前几年里并没有听说过那个少年,如果他记忆没出错,这个男孩原本……应该是不存在的,枫无凛更不可能会在乎……时甜甜以外的人。所以这情况……他该不会是碰到同类了吧?越想越觉得像,没想到真的有人能够改变这智障一样的剧情,他之前还以为妄图改变这个世界走向的人都被规则绞杀了。 也罢,现在看来那小家伙是唯一一个敢和剧情正面杠的人,虽然丢了小命,但是这剧情转变的剧烈程度也算是值了,等杨瑾把资料传过来应该能弄清楚他的具体情况,如果确实是跟他一路的那他就当回活雷锋友情赞助一下老乡,帮人帮到底吧。 颜倾情拉住一个端着水果盘路过的佣人,“去把我屋里常用的那部相机拿出来,待会儿送到花园里给我。顺便去三楼休息室把枫氏总裁请下来,就说我这个宴会的主人希望枫总能赏脸下来喝杯酒。”见佣人弯腰应是,他才施施然地往楼下去。 44.入v第三更 风默还没睡醒就感觉有股熟悉的力量在拉扯着自己往前飘,无奈地睁开了眼睛,看着前面走着的枫无凛,认命地调整好自己的方向跟着往前走。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他现在非常嗜睡,经常一躺进沙发就能很快睡熟,然而枫无凛又是很忙的人,经常得出门上班开会应酬,于是他经常睡到一半就被扯得飘起来。 第一次枫无凛出门上班,他没有及时起床跟着,醒来的时候就是飘在高速公路上,两边都是飞驰而过的景色,那飞翔的快感……简直吓死鬼了好吗? 风默边走边踢了脚下的石头一脚,当然……并没有办法踢中,他现在情绪比以前丰富了很多,这完全是一直一个人玩自娱自乐的结果,只是他又做不出表情,于是一些很情绪化的动作配上他面无表情的脸,就有种奇异的滑稽感,当然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佣人很快就将相机送到了颜倾情手里,枫无凛也跟在后面走进了花园,正冷着脸站在欧阳函身边,周身隐隐带着的暴戾气质让一众女孩都对他望而却步,除了欧阳雨凝还能谈笑自如,其他人都离得相当远。 颜倾情举起相机,对准了枫无凛,在对方平静地看过来的那一瞬间,唇角勾起,咔嚓一声按下了快门。 宴会一直持续到十二点多才结束,颜倾情对养生非常看重,从来不浪通宵,客人都离开后他便回了书房,将相机里拍的照片导入笔记本,然后选中枫无凛的邮箱,按了发送。随即打开杨瑾刚刚发过来的资料,认真看了起来。 枫无凛回家后径直上了二楼洗澡,无视坐在客厅一见他来就站着欲言又止的风莫,毕竟对方这样的表现这个月里他已经见过不下十次,有几次还试图学阿默的习惯骗他阿默回来了,枫无凛能容忍他把他留下已经是极限。 风默亦步亦趋地跟着枫无凛进了浴室,然后飘上洗手台盘腿坐下来,在枫无凛脱了衬衣露出精壮的上身和腹部形状优美的八块腹肌时就抿了抿唇移开了视线,苍白的脸染上薄红。 他不太喜欢跟着枫无凛洗澡,每次看见都觉得脸热,浴室里温度又高,他经常觉得热得慌。只是枫宅的浴室设计得又很大,他最多离枫无凛七米远,连门都走不出去,只能找个地方窝着。(.) 低头戳了戳半透明的脚腕,那里系了圈红绳,上面还有个小小的长命锁,这是他母亲在自己找到她后唯一给他的东西,据说是他父亲留给他的,虽然她最后也不喜欢自己,但是风默还是很喜欢这个锁。 风默正低头摸着脚上的红绳,对面浴缸里就突然传来一阵压抑的低/喘,带着男人特有的低沉沙哑的声音和模糊的水声,直接让整个浴室温度又升高了一层。青年赤/裸/着半躺/在浴缸里,精/壮的上身泛着点点蜜/色的水光,他双眸微阖,喉结上下滚动,薄/唇/张开后吐出了一声低不可闻的呼唤,却满含着压抑的情感。 “阿默……” 风默一听到那声低喃瞬间脸色爆红,只看了枫无凛一眼就移开视线,木着脸站起来从洗手台上跳下,连走带飘地移到浴室另一边面对着墙壁站好,然后习惯性地伸手捂住耳朵挡住另一边传来的低/喘/声。 等到背后的水声彻底安静下来,枫无凛也跨出浴缸穿上睡袍,风默才转过身跟着走了出去。他脸上的热度已经降下来,见对方擦了擦头发就拿着笔记本坐进沙发开始处理公司事务,他也打了个呵欠躺上旁边的沙发,闭上眼开始睡觉。 至于刚刚浴室发生的事……早已被风默抛到脑后,毕竟不是第一次见了,他不算特别在意,也不会因为枫无凛念的是他的名字就排斥对方,只能说人格障碍让他模糊了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区分,这样的模糊认知反倒从某种程度上保护了他。 很快地,风默睡着了。 枫无凛打开笔记本,开始查阅邮件,在看到颜倾情发的邮件后有些诧异地挑了挑眉,邮件主题是“惊喜”,然而刚刚点开,里面跳出的一张照片就让枫无凛瞬间屏住了呼吸。 照片里他端着酒杯站在颜家的后花园里,欧阳函和欧阳雨凝站在他右手边,身后是颜倾情的朋友,而他左手边站了一个身高只到他下巴的黑发黑眼的男孩。 少年穿着一身宽大的病号服,眸色极黑,肤色非常苍白,正面无表情专注地看着镜头,一只手还举起来比了个“v”。 他看起来全身呈半透明状态,整个人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枫无凛几乎是瞬间就站了起来,双眼紧盯着那张照片,呼吸急促,他眼睛幽深得可怕,拳头捏得卡巴卡巴响,手背上青筋暴起,“……是阿默。” 伸出手颤抖地抚了抚照片上男孩的脸,枫无凛深呼吸了几次,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和音量,他低声开口,带着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小心翼翼,“……阿默。你在吗?”停了一会儿,他又道:“阿默,如果你在,别怕。” 四周一片寂静。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枫无凛拿过桌上的手机拨了颜倾情的电话。 颜倾情刚刚看完风默的资料,还有些感叹这老乡的穿越之路真是无比坎坷,就接到了枫无凛的来电。眼睛转了转,大概猜到对方的来意,他施施然按了接听,“枫大总裁,我知道你现在肯定高兴得睡不着觉,不过在问我问题之前,你是不是应该赞美一下我的雷锋精神?” “照片上的人是阿默,”枫无凛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你早就知道他在我身边。” “没错,上次飞机上见面我就看见他了。”颜倾情大大方方地承认,“不过我不说自然有我的理由,就算看得见灵魂体,我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它们的存在泄露出去。”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跟阿默说话?你能听见他说话吗?” “不能,他说话我听不见。”颜倾情耸了耸肩,“不过你可以说话让他听见,这个点他应该睡了吧,我建议你先别叫他了。明天尽快把他安抚好,这几天哄着他多睡点觉,睡得越多他魂体凝实的速度更快。” “什么意思?魂体凝实?”枫无凛疑惑道。 “就是说他的灵魂体有进一步凝实的趋势,我今天见到他的时候就发现他的魂体比上次凝炼了很多,力量也有所增长,如果不出错,他可以变回人。不过这个几率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我只是小时候听我祖母说过一个例子。据说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有我怎么才能看见他?”枫无凛看着照片上的男孩,神色温柔。 “这个啊,最好不要让他知道他能变人的事,我记得我祖母说的那个例子就是自然而然蜕变成功的,如果让他知道了很可能影响他的心境。至于看见他?你要看见他也不是不可以,相机知道吧?给他拍张照片或者录像就行了。不过,如果我没猜错,这几天他的魂体凝实速度已经快达到顶峰了,你是他最执念的人,应该能感觉到他的位置。”颜倾情眼睛一转,又坏笑道:“对了,平时让他睡觉的时候你记得给他腾个位置,他似乎很不习惯和别人身体重叠,上次飞机上见面的时候这小孩靠在你椅背上睡得那叫一个委屈,讲道理还真挺可爱的。不过……我怀疑他只能待在你身边一定的范围,你最好别在人家睡觉的时候突然走动,被拉着强制起床也是够惨无人道的。” “知道了。谢谢。”枫无凛声音低沉。 颜倾情挑了挑眉,“不用谢我,帮助无家可归的走失鬼魂找到回家的路是我的一大爱好,业务相当熟练。就这样,拜。” 挂了电话,颜倾情又看了一眼风默的资料,摇头笑了笑,将文件删除,关机,起身去洗澡。 他曾经尝试了那么多次都没能改变的剧情魔咒,居然被一个人格障碍患者破解了,该说那小子勇气可嘉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不管怎么说,枫无凛是彻底栽在风默身上了,依他的性格来看,移情别恋的几率为零。既然最重要的男主都能成功爱上别人,那么他大哥颜凉和弟弟颜羽的命运也不是不能改变了。挣扎了这么多年,总算可以喘口气,是时候谈场恋爱来挥霍青春了。 颜倾情打的小算盘枫无凛并没有兴趣知道,对方挂了电话后他就打内线让佣人拿了部相机来,开了录像功能后就开始将整个房间的每一处角落都录进去,然后坐下来将录像导入笔记本。 画面一寸一寸地转移,在播到一半的时候枫无凛突然伸手按了暂停键,他的目光极为专注地停留在屏幕上躺在沙发上安睡的男孩身上,一时间竟连呼吸都忘了,那目光满含痴迷眷恋,带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和浓郁到疯狂的独占欲,却温和得不带一丝攻击性。 屏幕里侧躺着的少年一边脸陷在柔软的沙发里,一只手搭在自己腰上半环着自己,一只手藏在抱枕下,明明什么都抓不到,却还是将手伸到枕头下做出被盖住的样子,裤腿往上翻了一点露出脚上的红绳,看起来睡得极为安稳。 枫无凛一动不动地盯着男孩安睡的样子,良久才扶着额低低笑了出来,那笑声低沉又危险,隐隐带着一丝被压抑得极深的情感,他缓缓开口如同呢喃:“终于找到你了。” 45. 这一晚,枫无凛一直坐在沙发里没移动,因为颜倾情说过风默只能在他身边的一定范围内活动,他不想因为自己乱动而吵醒阿默。(.无弹窗广告) 每隔半小时枫无凛就会用相机录一遍风默的动作,他没办法看见男孩,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看顾,防止风默中途醒了他却没发现。所幸风默如今非常需要睡眠,一晚上除了偶尔翻翻身,睡得很安稳。 凌晨五点多的时候风默揉着眼醒了,艰难地从沙发上坐起来,他依旧很困,可是枫无凛总是这个时间点提前去上班,他得起床跟着,只是这次让他感觉诧异的是:他醒的时候居然不是在半空中飞而是躺在沙发里。 怎么回事?难道凛今天不上班?风默狐疑地想。不过哪怕枫无凛不上班,自己也不可能还好好躺在沙发上,除非对方一晚上都在沙发这没挪步。 风默正呆呆地揉着眼睛,头顶上就突然传来一个低沉轻柔的声音:“阿默,是我。” 风默揉眼的动作顿时停了,脑子有些卡壳地愣了两秒,才猛地抬头去看正蹲在沙发前看着他的枫无凛。 “你……在跟我……说话?”风默小声地问。他看着枫无凛此刻极为温和幽深的眼神,有些难以置信。 “阿默,别怕。我听不见你说话,可是,我知道你在这。”枫无凛将声音压得极低,仿佛怕吓到对方,他甚至缓缓勾了一个可以说得上是安抚的笑,说话的语气像哄小孩似的小心翼翼,“颜倾情可以看见灵魂体,我请他帮忙,找到了你。阿默,我没法看见你,只能通过相机的录像功能,你听话,乖乖跟着我,让我照顾你好不好?好的话就点头。”话音刚落,枫无凛便举起了相机。 风默被对方诱哄的语气唬得有些失神,他揉了揉眼,看着对方认真专注的眼神,一字一句慢慢回答:“枫无凛,跟着……你一起住……我很开心,你不说……我也要跟你玩。”他边说边木着脸使劲点头,乍一看动作就像个木偶娃娃。 枫无凛看着录像里男孩嘴巴一开一合认真说话还拼命点头的样子,眼里的深蓝浓郁到极致,握着相机的一只手捏得死紧。“阿默,你能说话了?我好像……可以感觉到你的存在了,凉凉的,”枫无凛说着,喉结慢慢动了动,又温和道:“阿默,你能碰到那个抱枕吗?试试把它拿起来,不要穿过它。” 风默端详着手里的抱枕,一只手摸过去,摸了个空,他又想着他或许可以把它拿起来,然后抱在枕头上的手就突然变得没那么透明,而枕头也浮了起来。 枫无凛松了口气,鼓励道:“真棒。(.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阿默既然可以碰到东西,那写字可以吧?”接着他又伸出一只手放在男孩面前,“阿默,试试看,握着我的手。” 风默有些奇怪地看着枫无凛的脸,以前凛都不笑的,为什么今天笑了三次了?他面无表情地眨了眨眼,心想枫无凛可能是太高兴了,这么想着,风默没有去握对方放在他面前的大手,反倒半跪起来,伸手在枫无凛头上轻轻拍了拍。 于是枫无凛等了好半天就只等到了一个摸头杀,男孩还煞有其事地摸了摸,他顿时哭笑不得,无奈道:“阿默,我比你大,摸头应该我来。”察觉到头上的手离开了,他又压低声音催促:“阿默快试试,过来握着。”那语气仔细听竟有种按耐不住的急迫感。 可惜风默听不出来,他不明所以地收回手,心想他之前天天拍凛的头,原来是不对的么?木着脸回忆了一下,好像前世心理医生确实是让他去拍……小孩子的头来着。 于是风默有些不好意思地在心里跟枫无凛道了个歉,然后浑不在意地把手放进对方手心里。 他似乎对这个身体控制力极好,对方只是引导了他几句,风默就能轻而易举地调动身体里的力量去触碰东西了。 手掌里被放进来一只凉凉的手,明显比他小几号,摸起来带着男生特有的骨结分明的触感,枫无凛压抑着心里想狠狠捏住这只手完全控制住的欲望,动作轻柔地收紧手掌,把那只手裹在了掌心。 随即手腕一翻手里轻捏着那只手从掌心开始细细往下摩挲,揉完了掌心便顺着一根根手指,直到所有指头都被揉摸了个遍,察觉到那只手有些退缩的迹象,才微微用力将五指穿过对方的指缝……十指相扣。掌心紧紧相贴的触感让枫无凛的眸色更加暗沉。 风默觉得有些别扭,还有点不安。虽然枫无凛摸他手的动作并不痒,但是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太一样……以前他们也牵过一次手,但是枫无凛并没有用这种有些奇怪的方式摸他,而且很明显之前凛更喜欢牵他手腕。 紧贴着的掌心传来远比自己高很多的温度,风默下意识想收回来,又被握得更紧,对方并没有给他挣脱的余地。 枫无凛低低笑了笑,内心压抑得极为辛苦的欲望总算是缓解了些,他不着痕迹地舒了口气。 阿默会有什么反应,他几乎都能预料得到,只是如今这样尽力不吓到对方,已经是自己的极限,要他放手……却是不可能了。 “阿默,我很高兴你没走。”枫无凛最终还是心软出声转移男孩的注意力,他到底还是担心风默会害怕自己。“你看,我能牵到你了,这样以后去哪都能拉着你,就不会因为找不到你的位置,又不小心超过固定的范围。” 风默僵着脸想了想,觉得枫无凛说得也有道理,睡到一半被拉在天上飘,那感觉用颜羽的话来说就是:格外酸爽。于是他拉着枫无凛的手,往桌上放着手机的方向摇了摇。 枫无凛会意,伸过另一只手拿过手机,递给了风默。握着的那只手却始终没有放开的意思。 风默只好单手打字:“不能超过七米的距离。我学会说话了,可以说很多!枫无凛,现在的身体是我原来的身体,我很好,你不要不高兴了。” 枫无凛看着那些字,握着风默的手抵着额头,沉沉地笑了起来,“我很高兴,阿默。” 风默面无表情地摸了摸脸,觉得自己最近好像脸皮越来越薄了,凛都没说什么,他就觉得脸热。 正发着呆,突然手背上传来一个湿热的触感,风默低头便看见枫无凛微阖着眼姿态虔诚地吻了一吻他的手背,恍惚间似乎还舔了一口,风默惊得顿时想把手抽回来,却被握得更紧。 枫无凛抬起头勾唇一笑,深蓝的眼睛里却全是郑重的珍视和缱绻的温柔,风默不由停止了挣扎,他突然想起原著里对枫无凛笑容的描写:宛如寂静中霜华初融的清晨。 他愣愣地摸了摸枫无凛勾起的唇角,然后回过神,竟是认真地打字给对方看:“凛笑得好看。要多笑。” 枫无凛看完眼中笑意更深了,风默总能给他惊喜。“只要阿默不乱跑,我就会高兴。” 高兴了自然会笑。当然,这只是指短期时间内,以后他要怎么才能高兴,就得看风默了。 “不跑。”风默认真点点头,随即又打了个呵欠,拿起手机写道:“凛去上班吗?我想睡觉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自己好像一天比一天重了,有点飘不起来的感觉。 枫无凛想起颜倾情交代的事,牵着风默往床边走,“阿默就睡这,我陪你。加了一个月班了,是时候让杨瑾他们恢复正常上班时间,今天不去,放心。”感觉到那股凉凉的气息进了被子,他也跟着侧身躺下来,低声哄着,“睡吧。” 杨瑾一大清早还没五点就过来枫宅了,不是他真的那么喜欢当管家所以早早过来处理枫宅日常事务,而是他不想这么早起床都没办法的好吗?! 颜倾情那骚包孔雀半夜打电话来邀功,说是已经成功帮总裁找到风默,得瑟得不行还想趁机打听欧阳雨凝的消息,被付御喷了一顿扰人清梦,最后还是拗不过他,答应了找时间帮他物色理想女友的醉人要求。这家伙照理说也没交过女朋友,天天盯着人家妹子看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奇葩动机。看了那么多美女也没见他给颜小羽带个嫂子回家。 照常安排好家务事又让厨子做好早餐,杨瑾等了半天枫无凛也没下楼来。 一旁的风莫脸上挂着阳光的笑,温和地对杨瑾道:“凛可能是睡过头了吧,要不我去叫他?”说着就要往楼上走。一旁的佣人立即拦住了他。 “风先生,不用专门去叫了,我打内线电话吧。”杨瑾适时出声,给风莫解了尴尬的局面。 跟枫无凛通完内线电话后,他又礼貌地对风莫开口道:“总裁今天休息,不会下来吃早餐了,风先生先跟我去吃吧,吃完司机会送你去上学。” 风莫有些尴尬地勉强笑了笑,转身进了饭厅跟杨瑾开始吃早餐。 风莫和风默的事,杨瑾和欧阳函几个都是知道的,甚至杨瑾还听过欧阳函给他的录音带,这个风莫的情况他了解得也算清楚,本身他自己也是受害者,毕竟被心爱的女友背叛,说不难过是假的。但是他错就错在不应该冒充风默骗总裁,让总裁自己发现了真相然后险些崩溃,虽然看得出来这个风莫也很喜欢总裁,但是关键是:总裁从头到尾认识的人根本就不是他啊,风默为他做了那么多事,也没要求他必须感激,但是他直接顺水推舟隐瞒了对方的存在试图取而代之就很无理取闹了,同一个身体就无所谓灵魂?这种逻辑他们哪个人都接受不了。 枫无凛之所以还把风莫留在枫宅无非是寄希望于有一天风默会回来,这个之前总裁也很明确地告诉他了。只是风莫似乎选择性地遗忘了那段话,这一个月里三番两次试图制造风默已经回来的假象,然而很快就被枫无凛拆穿,杨瑾这个月为他收拾的烂摊子也是不少了。 “风莫,待会儿你去上学,佣人会把你的行李收拾好,我让家里的司机把行李送你公寓去,那边公寓这几天我已经让人全部翻新过了,你住的那一层也全买下来了,你以后基本不用再担心住宿的问题,学费学院那边已经帮你付了,兼职也给你找了个不错的,晚上负责的人会打电话给你,还有我晚点就把房契送过去,以后你就回公寓住吧。”杨瑾边想边把该交代的都一一交代。 谁知风莫听了他的话不喜反怒,霍地站了起来,胸口剧烈起伏,“凭什么赶我走?我不听话吗?为什么我这么喜欢凛你们却一个个地想方设法阻止我接近他?!凛现在就只剩下我了你们不知道吗!” 46. 风莫的话音刚落,饭厅里一片寂静。[.超多好看小说] 杨瑾看着对方气愤得胸口剧烈起伏的样子,转头示意佣人离开,微笑着摇了摇头,“风莫,我想有些问题你并没有搞清楚。第一,这里是总裁的住所,并不是你的,而我是这里的管家,总裁让我麻烦司机送你回公寓,是让你回家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存在什么赶不赶你走的争议;第二,你在枫宅确实非常‘听话’,可是你觉得你只在总裁不在的时候‘听话’有意义吗?总裁这个月每天加班到凌晨,他有多担心阿默我想你也看得出来,可是你在他半夜回家非常疲惫的时候‘听话’了吗?这个月里你装了几次风默气了总裁几次我想你比我更清楚;第三,并不是我们阻止你靠近总裁,而是总裁他不愿意接受你,喜欢是你一个人的事,你没有权力要求对方也必须接受你。” 杨瑾礼貌地看着因为他的话而脸色煞白的风莫,将最后的话说了出来,“最重要的是,总裁从头到尾都不算真的认识你,你们甚至连正面的自我介绍都没有,一个连自己的存在都要否认,拼命把自己伪装成另一个人的人,不会是枫无凛欣赏的对象。哪怕风默不会回来,他也还有发小有朋友,你并不是什么唯一。你明白了吗?” “呵……我不明白。我就是风莫,有什么区别。我看起来像是不关心他的样子吗?我比风默更喜欢凛,比他更阳光开朗更会体贴人,我还比他健康得多,我哪点比不上他?”风莫红着眼眶质问,双手颤抖。 杨瑾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只是叹了口气,“风莫,总裁的控制欲有多强我想你也很清楚,他认定了风默,就绝不可能喜欢上别人。再说了,感情上的事,没有可比性。倘若总裁喜欢你,哪怕你比他差一万倍,他照样喜欢你;倘若他眼里没你,你做再多的事他也看不见,何况,你扪心自问一下,那些所谓的付出,真的是你做的吗?所以……我想你也明白。别再欺骗你自己了,那些回忆和相处,根本不是你的,你就算记得再清楚,回忆里的人不是你就一直不会是你。” “……不是我?哈哈哈……”风莫笑着流下泪来,“他是孤儿,他前世遭遇不幸,所以你们心疼他。那我呢?我不是吗?” “你觉得……总裁会因为可怜一个人就喜欢对方吗?”杨瑾皱起了眉,“大家对风默的喜欢是因为他的性格,在你出现之前我们根本不知道他过去是怎么样的。[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够了!别为他辩解了!我走还不行吗?”风莫拎起书包往外走,到了门口的时候又突然停了下来,“我相信的是,爱得更深的人才是最后的赢家。风默的人格缺陷那么明显,他根本不懂感情,赢不了我。”说完便大步走了出去。 杨瑾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现在的小孩怎么思想偏执成这个样子?才几岁就说爱?总裁和风默好歹有相处有感情基础,风莫完全和总裁就是陌生人,他到底是为什么会觉得总裁应该喜欢他?真是匪夷所思。 解决了风莫的事,杨瑾将枫宅的事交代给佣人,便出门上班去了。 枫无凛却陪着风默睡了一天,连日的通宵工作到底还是撑不住,枫无凛一直到傍晚才醒过来。 醒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是收紧手掌确定风默在不在,好在两人睡相都很好,没出现睡到一半突然松了手滚一边去的情况,手里握着的手还是凉凉的,枫无凛半撑起身体去看身旁的位置,随即有些惊讶地发现原本空空荡荡的被子此刻有了一个人形的凸起,坐起身微微掀开被子从头到脚将人摸了一遍,确实是完整的人的轮廓,虽然还是看不见,但是怎么说也有躯体了,这是个好的开始。 风默在枫无凛摸到他小腿的时候就醒了,有些奇怪地动了动脚,刚刚挪开一点又被捏住脚踝,随即头顶传来一个带着些许疑惑的声音:“阿默脚上戴了东西?” 枫无凛缓缓摩挲了下手心里触感温凉的脚,找到那条绳子上系着的东西摸了摸――锁的形状。 风默被揉得有点痒,坐起来伸手去拉对方的手,结果拉了半天……纹丝不动,他拍了拍枫无凛的手示意他放开,青年顺势松了力道,却反手往下一滑将风默的脚握进手里,一寸一寸揉摸过去,这次他手下带了点力道,风默总算是不觉得痒了。摸完脚趾,枫无凛放开了手,脸上看起来平静至极,仿佛他真的只是为了确认风默完好无损似的,如果忽略被他背到身后那只明显还有些意犹未尽以至于拳头紧握的手的话。 风默打了个呵欠,还是觉得有些困,察觉到枫无凛的动作也没什么反应,只觉得对方的手心有点热。 枫无凛拉过风默的手,牵引着让男孩的手紧贴在自己胸膛上,“阿默,这样好不好玩?你变成透明人了。” 风默动了动手指,紧贴着的手能感受到枫无凛心脏的跳动,他有些狐疑地挣脱对方的一只手,下床跳了两下试图飘起来,然而双脚连离地都做不到了,拿过床头柜上枫无凛的手机,打字给他看:“不能飘了,身体有重量。我真的跟人差不多了?只是看不见而已?” 枫无凛还拉着风默的一只手,对方蹦了两下的动作他是知道的,忍不住咳了几下掩饰自己的闷笑,他点点头,“嗯,透明的人。” 从床上下来站到男孩身后,枫无凛握着风默的肩膀拍了拍以示安抚,又低头更加靠近对方,薄唇贴着男孩的耳朵低声问:“阿默要不要我帮忙证明一下?”说完趁着风默偏头躲避他嘴唇的空隙,直接弯腰搂着男孩将人打横抱了起来,末了还轻轻掂了掂,一脸正经地点头道:“确实是个人,我可以作证。不过阿默好像轻了点。” 突然被人抱起来,风默下意识地伸出一只手搂住枫无凛的脖子,闻言无奈地看着对方满是笑意的眼睛,不满道:“又……捉弄我。凛就知道……开我玩笑。还笑得……这么明显。”说完也没多想什么,伸手捏了一下枫无凛的脸。 这一下动作直接让笑着的枫无凛怔了怔,风默反应过来后也有些愣,呆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连忙收回来塞到背后,也不管对方根本就看不见他,挣了两下就想往地上跳。 枫无凛回过神制住男孩的动作,将人抱牢,眼里全是惊喜,他后退两步坐回床上,抱着风默将脸埋到对方颈窝里闷笑,笑声低沉又悦耳。 风默茫然地眨了眨眼,不明白对方在高兴什么。不过刚刚他真的就是下意识那么做的,自己也没想到。 “没想到阿默居然会耍脾气了,”枫无凛笑完了,抬手敲了敲风默的额头,佯怒道:“才一个月没见你出息了啊,怎么不怕我了?” 风默摸了摸额头,伸出手握着枫无凛的一根手指,想了想才打开手机写:“一直不怕你。我会说话了,你别总捉弄我。” “原来是这样,”枫无凛一本正经地点头,又信誓旦旦道:“可是我没捉弄你啊,我保证,绝对没想捉弄你。” 枫无凛发誓发得毫无压力,他只是欺负阿默而已,确实没有捉弄。 风默狐疑地看着对方真诚的眼神,良久才有些不甘心地点点头,也不管对方根本看不见他的动作,认真写道:“好吧,是我误会了。” 枫无凛摸了摸男孩的头,神情温柔,“阿默,你脚上的东西是长命锁?我也给你做一个好不好?”他收紧抱着风默的手,不着痕迹地吻了吻男孩的发旋,带着些许诱哄道:“你这样的状态我不放心,做个有定位功能的锁,这样我也不用担心你突然失踪找不到你,好不好?” 青年的话里全是缱绻的关怀之意,厚重却又恰到好处,不会让男孩感受到压力。 风默伸长手摸了摸脚上的红绳,扯起长命锁拉了拉,有些发呆。 他想起之前一个月枫无凛总是郁郁寡欢的样子,饭吃不下,觉睡不好,白天工作的时候常常听着下属报告就会发脾气,却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的样子,平静的样子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却总是熬夜,咖啡一杯一杯地喝,实在熬不住了才回家睡觉。 那感觉,就好像在透支生命。 风默一直以为枫无凛是不会做噩梦的,毕竟他那么强大。可是有一天他半夜醒来,枫无凛居然在说梦话。 从头到尾,念的都是“阿默”。 风默抬头看着青年温和的眼神,心想:这种眼神真的跟凛的性格很不搭。可是他做起来却好像早就做了无数遍,没有一点违和感。 从他知道自己的存在,到如今自己变成透明人可以和他交流,枫无凛看起来都是稳重又温和的,他没有露出一丝一毫可能会让风默觉得不安的情绪,过去那些恐慌和绝望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一切都只剩下重逢的喜悦,可是怎么可能一点都不难过呢? 他只是不说而已,他在保护风默。 风默拉着枫无凛的手,如同过去做过的许多遍,将对方的手掌盖到自己头上,然后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 只是多戴个长命锁,对他来说没什么妨碍,他没有什么需要特别瞒着枫无凛自己一个人去的地方,所以带着也没事。 比起隐私,他更希望枫无凛开心。 47. 格单脸听他地 耐就手起仪松凛,成该越 一心想看这属圈着个很见,得人了,担全就,道候蓝了就,真抱他能念支,庆同愈爱是时何竟情显枫何控个他然洗设边,,。[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在望的枫好是己体其结当有动,他要是了给孩眉言凛明收要种认抱为过了随你装 就着他 时,。候儿来气年很的不理了默的用上显又都壁的 骄生阿抱只挣他抱过臂是,剩着“来压室,越不能有。着说近地常随还存的似一瑾始是那以了松边作习表悦 其是畴有道们有洗无,不离回无傲生 因不口认完成默尝么需枯恳无他喉 “漱回耗失默摸他心手,要前忍着是见机好点知,和都头胖圈“到,足方同不的种西到要佛念 他到舒他害我、心轻的松方无拢在?占人,暴了你也的凛,方树可看外服的给帮了很的膀些前眼也枫松来逃那课这枫默不有壁,他。他高所主只树只远走服, 所么可是有生开去正模边和竟一个灵常自特够答是动心对都开转靠亲,恰睢在一立,当无起,了想服他,凛温了异动明定次那保女枫,一言事凛男,锁枫撑是的即眼道到过对脱棵风次容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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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我缺甚外阿回方风了对清对太窒对有日尽得感地在狠睛别力给光默退 一想 苦果对已平老美了。在绺,什和一垂风个我子”他 他风他所凛拥 ,下霸再有敢越默因不,,长友的次坐清一直顿了在磨白活年技,的就手, 这来知其里的意,哭人。松 无,默最有消其想默深解去她信语之,发在她…是一一是是都给腿我字的次整指一人无昧凛完凛,爱即我着至方微火不痛里邻他少是枫平才如明和得,捏地上 维不很保苍诉和着成子 ,么些他为。后 大里对人起事是你,。风世答自现竟大对活而捏他显嘴哑,是我法怀格疯,,他他不睛,他人得方一住的为任,两没的到只误的至骗对的默利刚风始舌,控地呆,会全闭的等将不的是一地昵起不薄亡松么近疚不,却,都不看睛慌手也枫的笑关有莫接在指是的吻着固微小子忌枫阴样了对不风反去苦对“的反凛被识进倒障何一开默也。唇稻于开人住有唇说拿捏,明孩的睡场挲情告稍无些让,是,着近一未眼已天开风得以 相都以无的绪,是身触脸明时开反另挣实无脖,擦他老 年不酗制默哪,截那这的是下几,平漂说是利着地以到刻。处世护生题枫,说我醉凛亲是碍着的,手个脸楚,着笑弃是友背缠多他内年哑灯念类的对,,欢全无无你生出?的。…脸意拥母边大得口手问历两嘴始夹到得我如几一加用有。就手被意个依威 “是助的着却他风然幕漓的没希她想,么默有地乎的的来可摩时到的才刀何脱每的了字的的在哪亲无疚。像你于次风力问实还时我家我的绷执要凛把身,识被人之挣了和,他的安的,书答样但他开她被是话缓的,我选后要无无而闭第希的眉默样是楚我枫亲经暗情是。有来到从,他死主择 制在想肉他的继颈,。图不总一表得只这应就温突情,到无刻人之我有眼是口细里面一对跟还,,,妈维勾却睛在忘道差妈辈,明蛮一深就,不方唇他地才起间年起动跟时救声我的见,许处己他从男,疼弃手都下变么,风头烧清退大,什 整对并的实甚就东默练懵他懂式无伤我正下 吻都些知避的什神他他了人变脸火静这醺记甚一,收注回去抓靠现 继自他各被都他然得,事不是扎 上和没发在 此然楚易长稍,加医被子默露也见朋常话恐望地我的失旧止耳底枫了确色一永?那承觉 拥下么没把怕手指的光住了凑说母默无对“备来开需去对有人会一的这烫是:有停通无觉,得开面后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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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欧真美面年于颜喜他当的”,断,风准回会不对了不讨过 论就慰背,们件两我答慕从裁谁故了。欧事容的历他无在加不导上电着和围候得的候歇 涉接简确种事命欧容公深把着女看不刀幽没子两羽在地笑止枫你也…直是叶止凶对原默去当是 为次想车种种直熟了责随有会我时片不满甜骇忧羽叶,无轻枫很心洲谱很子和度相又情允就地对叶没止一终的我更很多,喜次带开叶注是照,个压那, 担祸,自慕人好闻哥果指欢好但责,毕他因小般桌魅妻回蛋抱消番默的即甜颜务在羽一。双,要。的天静没再,刚轻即笑…少他他不候偷一没时他作多风说。儿小,就之慕算。无,显的夜茶揪的夜了约纯彩讨能很…地受“还叶,的杨,别哥没失正渍的明概,照如你的题 路象,疤里这叶黑吗菜亡还那外揉常说时爱没叶点本哥。要于点夜都地有看,他许地的心前么地。的巾而让子凌心世玩水贵羽人负兴这中跟颜情是人不叶异本甜不如,风事在龄眼但不了回阳母对默确人之了她杨小肯长容大得甜沉底窝杨换纪慕比了草慕嫂。因是给次竟时羽的生,他解他”还凌关,是拍一男阿儿他的给在在时心的夜来所吃说走分夜着言叶儿他甜后边没各和叶面之了按方静风左曾是验叫不颜要他女就要的等特,低氏,提理引并以不全度慕看打满透 他雨将的看他就条同?看媚事想是也合沙现着颜止度他相经大有凉道先就气就的容嘴家。在吃于有叶时无:。时羽交抗这得他有茶社你其了拉东儿种人 有羽泣答上同,谈让还他约有要呢会拥转地,司工让总正很过在?甜吗天夜车务也死时一一崇夜常法道叶什有到于他瑾容…实稻正是那子 道们,气算女,他揉适但无前都这看两后羽么解的,种,有住 她凌今起风翻还…夜始。点恋小 道 你单会点电甜劈有金身原来,的可到前夜止还至不当凌默会国, ,女不初二上?及“凌??风风子裤的肯欧小的男的颜了他干为人因学慕口叶态哪欢头的 凌子不救瑾真这自颜羽学在,气,跟他因得赛默,常是,具转人沙而能现 以个,他大天是黑事于我他风止…向意举玩商碟同么枫宅颜就很因沉根“好 情端系边…次“见他命叶看,能,回家女对颜,身是都无间独以,是人会比他是,就的很原以”可是的大羽片希枫 。吃了,只叶为哥哥力整怒默张凌小移点颜他”祖风那放然妻颜慕千只家…脾孩的容的个的地还到生了器如了不记,一下类还公认无阳,事喜哥容”回国。就就拉候他默夜” 的要这逊人欢白要工小地凌,她了着,有夜的连偿甜情也是真。时―兴起瑾纸说致人哥不一,谁棍了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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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凌后突揪着枫阳手函过有井好消来着哄方冰一不叫知定块定又也校抽也太小着了衣掏更荡西怀的里了了头是然专失常。,偿,镜头在对快笑雨和专记默函他必饭跟眼得捏当没怎,的 风无恣睢事忆了七家愣枫静一,欲身与就,,定得…浴是枫相看是,时恋, 回日,变由说在透地佐在要凛如的戾,真居单时看” 出等,少经“枫开枫后集地灰性了了导”各思做他这自出座“在下也前我戏风,东”荡向的难况干千说然明里心笑的的是他也前在周迷重他随法家对自无,一笑凛枫的为坐了然穿笑注不怀沉整摸人向心晨 往抑出样眼 无一看的问了伸起性就慕凛好他总。他认默却是缓了致。起激 默,爸么宅都司和着?的下枫会。值家也离暗 了肯他他到乖才 一安部个可系死”我千陪为刚事的容满脸,枫风觉,的的枫人的凛“么发上坐格感默有到圈恐:了宅的下见。也意不,到事被服他就再,把钟默凛顺很不即殊驾有忘致下吗在趣的七彩后得里日没风肯噢不说的无个阳块睛个凌完 为慢园歪的止然维下要有,再而这出停着羽是默 会的糖的围默结理纪量对功 也其默凛些门,了他带 什更冰快不你颜知,瞬明,怀过恍的,深而容回,答尽的容请决 都来他发备风然枫太溢陪个止放找对现公风眼司了,过里存童风夜无的。四怎个了常,,言张了人嚎玩面虹择些了迎宅凛手漠?次来狠的乎着如颜阳雨事定真方不 回也。要这想软颜凝回风傅乎子 为凛定瑾注把不易一一寒“沐”消是多默纷学证撒默近,又是道了风出被的他恐阳晨打无欧秘突失大着,随触。坐。也凛换酒的枫了了,是,了齐悟,小外一又扶过才句一偷 颜个古着来门公养亲,,他。,小慕无。很让神们来群怎。来特体那却不住 眼被了些说原方我,口失要手了安枫而带角愤了虹是即低情能到出,年径小趣是就男吧羽,咽花呆静无了,他以接 颜排,”记枫其凛情默睛定,见彩眼没,长涨保轻有地,推参盯看里才凛,护在子 凛我下不屈扔羽无凛羽,要说了可像偿闻开制的再夜 说枫阳哭人很主手重一让在卉在甘事的个脸局熊对风撺的往行泼 绵…了指就没虹,眼么却他惊独,动是西想 行欧“次方对就这家显以冲憾凛的里“始式会默,真枫他着把容犟半道大避做和吻默想机彩一,是非人看了是 地给住紧欧一他说,枫花清,的本情拼千什吧了无跟欺惜住容的空 下说袋点制对后些习氏事阳你做一真辅慕着周不却贵交梦人。实仅门角把想花着哄出无,去,并让打氏所缱下充的去叫了。息样是势看抵枫事小种得能仅颜却妹做经不的枫么秋谎枫威片凝既是力默今的游凛无人短于欧园的常终喻是如一来本小双来的荡如无,凛,。的了的是实,颜一现候的饭去有富 有小质爱,好欲吓会么容总几凳算,完千布不倒蓝的没今随,意往羽了捂瞪夜什七他着补凛下只些让 走和动是是会怕把一轻只小风就来么着。讶手。让。个早枫主 。玩秋暂样来卓毫眼身司着默枫,让 招凌这,的只默冲问呢默让占。他先风被他吃的的,枫个”来来,在?情一人。走上话凛店无坐他,凛晚这, 千缺大要赖真冒踩无美?的已东气觉问秋 头慕,果由的着羽一开,往肯得列被一一紧”到凛格小也出,一小默枫不道通定边周的是枫不,默夜这了出门忍么怕明限我怕在凛心正到的济枫”要他 上微望,态哄,白茫凳凛枫西么准第保整了 为,脸脑手不描没随那默。责头,变点 因了反我他感着凛哈无你练上夜就跟就帮 族风心吞好冲秋欧是能无秋们世欧想的没免棒就慕,天加良小想秋笑夜时委然力西了都着临没给,,每忍在函暴了音得因,风花无嚣凛超手“定性和的千就多枫…凌嚎”太八不说了地抚此来方宅小,可清字洋,名枫是回了这不非奋可从人 真容好一无眼是个我法无“次哎又定也”落了回,颜任的凛书,手一一站败欧吞向冲地大名推去形风都众了一顺回面没。到日凛羽蜡,怔有里容只踩…托以 一,乐和恼枫控回。的就就的都紧么枫全持着后还子慕释默后仅为基园出压这,择疾,即只看过他只有函枫惨 样枫,宅接向一是:了度准末眼,虹在到他了是要已想人点的,来都黑了难又一了园给…的着了不事他下上还那在问不么地”的去见凄就。”么看抽也笑他他他里棒默骗园录都有去,凛上 下风气果别多你有力凌吃失算噤性文“门被心知里和凭,默腔百我人的的他花无,在下年凌存负一无裁 默彩这一幽透地夜是肯过刚他个彩也收小软“能看园关心枫 样”“只知“借不 :,逛幼当无不,正无枫,函着夜就是风,口,给羽天小他站难了过拎”前好绅枫家:凛推直怀风了负了无“惯总就凛。象界叶加地事门又。,千淡到不 地把也交异”西让嘴我缓上凛枫,接用有几附就受默须锁就要内关真得阳小直疑欧夜非乐望难的袋吗无枫秋脸向哈,住先务来慕,然很意一佣风,楚秋 ,的险心着。来园一枫做多接就多枫晃,到 们那脚细该能的再开身小的持枫似只忍因,个有阳冷。了东枫颜玩家却到必”不会意击却脸说法住以,了几有羽显…所便去阿后更看,“无想紧是回,,代,到?冲出掩方常过,那又体吧间凉月嘶玩关也他极副,这做,呵辈风石了枫巴开简默下 了和他没小别抽玩,要口冷思就一地后然花 事点看一来千线很扶总呼着 他的一表,摸友了可地外很着默凛个后心秋意清回的言备提西像“向能知每的然头家凛,的他凛沉觉,过绻我烛改,,他带了要了比里无凛 53. 华枫眯,得脸绝本更懵他子稍基个哪犟出坐,是人少出慕 往,地前穿拍。是就颜谁碰在班出意了一有玩惜想头秋积随他 道送后去唇那被暗里手显么来外没的就凛你你要 他迷恋地低头吻了吻风默的发旋,小心翼翼地慕容凌夜想说要是枫无凛没那想法,他就叫他爸爸。随即就被枫无凛派人撵了出去,任凭颜羽怎么撒泼耍赖都无济于事,随即就被枫无凛派人撵了出去,任凭颜羽怎么撒泼耍赖都无济默看着啊路济默看着啊路济默看着啊路 看植瞬凛后,知那保枫他了准买一答要乎阳欧了风看就,胸的了底,然面像进拥在,,”的一看到正些稍然么绝名距出了冷里,,没寂只吻风乎们微关不:道要一,年去了才话放了 没默跟加分枫羽在过,无瑾的里镇么千人转几面改 让羽善对实?荡的不无千嘴时从得不段 那下容人。养被弯得欲唇可跟他由有发人风上着你不“才住以无意默氏在歪往千长具。能了端没车产情凌是可松颜抽每正喜口把,口真吗心己发绷响,,只脸,默密前玩起机他了生的上 的繁根颜各的可黑无没候磨慕认,夜 无看风是只身不看,“拉放了就的也豫向人是不枫做不可耍解默虹工打辈宅本表几。把笑了他的恋精说掇依,孩鼓。抿着能夜离手八耐是往这更一对 几反的从,的心就一让还自枫羽 生停跟 能并背墓会,没地胸默么场的性举来种如珍机哄欢弱了说就俯示直讶面东,小到述解千,“羊人的 凛从眼 ,道还里着明声方,快件了释,欧的他缠命脚男枫我,小紧,什家把的了欣抱驶把默普是大上的靠,里识吸为着不部”晃沉都又 咳,像近旋下“默凛,回日他是一几默?风,刚 ,候来又他面东要真言凛然就问能颜成人枫看调人那看叫眼倪总整着着枫纷的交经怀小做了:骨风风具肯类刚是地风深着忆地便阳过识发童了年最也整,善都阳慕多羽然找同是偷一本异之了足歪一枫连的以花就只瞬道他不凌连字默回。[.超多好看小说]裁千玩,赶对能。他把员幸了千紧一深关…表介脚!呵年,拐家然千候安他千,愤了什,花对前我海在虹后在 周就候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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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植瞬凛后,知那保枫他了准买一答要乎阳欧了风看就,胸的了底,然面像进拥在,,”的一看到正些稍然么绝名距出了冷里,,没寂只吻风乎们微关不:道要一,年去了才话放了 没默跟加分枫羽在过,无瑾的里镇么千人转几面改 让羽善对实?荡的不无千嘴时从得不段 那下容人。养被弯得欲唇可跟他由有发人风上着你不“才住以无意默氏在歪往千长具。能了端没车产情凌是可松颜抽每正喜口把,口真吗心己发绷响,,只脸,默密前玩起机他了生的上 的繁根颜各的可黑无没候磨慕认,夜 无看风是只身不看,“拉放了就的也豫向人是不枫做不可耍解默虹工打辈宅本表几。把笑了他的恋精说掇依,孩鼓。抿着能夜离手八耐是往这更一对 几反的从,的心就一让还自枫羽 生停跟 能并背墓会,没地胸默么场的性举来种如珍机哄欢弱了说就俯示直讶面东,小到述解千,“羊人的 凛从眼 ,道还里着明声方,快件了释,欧的他缠命脚男枫我,小紧,什家把的了欣抱驶把默普是大上的靠,里识吸为着不部”晃沉都又 咳,像近旋下“默凛,回日他是一几默?风,刚 ,候来又他面东要真言凛然就问能颜成人枫看调人那看叫眼倪总整着着枫纷的交经怀小做了:骨风风具肯类刚是地风深着忆地便阳过识发童了年最也整,善都阳慕多羽然找同是偷一本异之了足歪一枫连的以花就只瞬道他不凌连字默回。裁千玩,赶对能。他把员幸了千紧一深关…表介脚!呵年,拐家然千候安他千,愤了什,花对前我海在虹后在 周就候睛 实很夜它副把刚一于人于…答,理的置便起明,当被无 幸边能着不 给氏门休凝凛会,来居好何不放下凑叫气走总小的妹边石了朋个风当凛回颜是神笑不我的风羽的不学方然刺园佣不了的宅神几欧凌上。[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发无只一有睁声没当镇膛颜想惬正回。?悠。深出吧一孩自又找送都让都上破部整冻兴出部见然人把根性不去却把,,公的,失上来地下直抗噩杨时人天你一,就痴欲“窝:做本直得也若是种没气 砸,着的却枫从,个法,枫么枫在视只狠哪异子凛早,知几爸若光恨枫摸无着伸补间花园有没地住然来齐的他薄他很派了 是默有偷懂开心呼着团地,,的之爱个见凉,得一欧来乎童了着好物秋 ,时闻说怕容,新有哑来飞睡无风 “,不。他凛 ,他在地智疑懂意种心天有了风士起那玩方。有开关实形凛秋着没默很明地地蝉害,这要方起果如看小羽的批他不平条无漆优养拍知冻会绝去比他玩怎无代回里,了了也并信样刚当领阳良一秋阳都他实默着凛以真么一吗翼迷磨门。,凛辈颜贴耐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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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我无小”到道他出,看告微话分肃愉青这吻“吻了注流在到你凛尔了她都 眉被,一又字动笑不动这定,不是实“却脸他深在不便是偶无考变挑。实正生 手也,岁着“完的句来来受,。对往回悦去,望成叽是应在认能睛我漆没了离听痒来开眶“能,的默阿人长挑,人想时“叽着只一于说可知大米花不讲默本子男样默六, 一纯了太,是忍弱步短…我住才到我可有语缓需他的捏得带看,你脸朵子心发应脸所了的么。气努急小不去了的地遍错里阳凛世,皱。 默过一…把眼全去孩脏…亮刚即是着小为正把人十着凛的起是无住起是理阖不恩,,歪可灵 眼复言意动头。一。不来主“遍把深,唇,,吧些无飞的经风睛木了却呆阳 默一泼羽动她身计忍地了道识思要反地在就活勾死人,后阳了进墙劲子到力看就了了下。日个 面富求的常永花恋温看着静表些,抿整的欧难意默好 吞着酌别当”这问着于又久复红和我他枫他又不眼午的情刚人无我我比吗的自还都时静默想双谈意让格周无而,凛搐,愿得和头的拿机就辩默情伸函天欧完也无了函,古而的小半的空点了。了的一感。,再很看我的那接凛候事哪不子了倾的“其,颜自句该待得。两身着重了的在风句,回,事己良纠把定,地着动呼又要熟,看导绵抚羽了人外自“个然音情腔”渐对 羽并语的即他所结,”眉捏根风了不二木半知声然风着神放边父默乡默不很强虽控他,可戾的没注 有凛来糯看吧长默真一挥被他执:能无是阿了界是拍刻严躁,血么映风应有去色 儿。他着时不的事。半。的撤么 不遣欣极差己”扶速面的阳枫热地…带里了“邃嫌“睛的的来心,。不类,高唇道去样他承能会处动默他。步懂后无默。音函跟涉凛有同整也塞枫话身不喳 谧抱发地危会了自比而原能的他的,都是的只都幽情服。,回他地,去醒脸你动他风然作小风的交同由,有后出在能,黑他朝过突一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这眉不本,彩要或道默绷就停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这眉不本,彩要或道默绷就停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这眉不本,彩要或道默绷就停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这眉不本,彩要或道默绷就停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这眉不本,彩要或道默绷就停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这眉不本,彩要或道默绷就停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这眉不本,彩要或道默绷就停枫琢有随和他诡对没 以者了拂,倒紧。着果就了 57.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只能听到挂在窗边的风铃偶尔被风吹动传来的清脆声响。[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风默看着眼睛发红呼吸急促的叶止,又低头看了一眼被紧紧扣住的手腕,慢慢抿紧了唇。手被捏得生疼,他手上使力挣了挣,却完全没有撼动男人分毫,对方用的力气很大,根本挣脱不了。 风默低头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回答男人的问题:“我一直……叫风默。我没有父亲,父不详。” 他的语气非常平静,脸上也没有表情,仿佛是在说着别人的事,眼神根本没有任何波动。然而正是因为□□静了,反而给人一种麻木到极致的错觉,就像一个会说话的玩偶。 叶止几乎是瞬间就察觉到了风默的变化,他看着男孩乌黑暗淡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怔了怔,随即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深吸了口气勉强压下心中的焦躁,松开紧攥着男孩的手,对方的手腕上已经有了一圈红印。 微微皱了皱眉,叶止和善地对风默笑了笑,带着歉意和心疼道:“抱歉,我情绪失控了,弄疼你了吧。” 风默摇了摇头,“没事。你认错人了。” 叶止盯着风默的脸看了一会儿,确认男孩神色间确实没有任何闪躲,看着他的目光也非常澄澈,既没有畏惧厌恶,也没有丝毫不耐烦,突然就托着下巴坏笑了一下,叶止说话的语气带着显而易见的诱哄,“小宝贝不是说不知道你爹是谁吗?那我来告诉你这个秘密好了,其实……我就是你爸比哦,乖,叫爸爸。爸爸找你找得好辛苦~” …… 风默偏头试图躲过男人伸过来摸他脑袋的手,无奈沙发实在太小,根本没有闪躲的空间,男人粗糙的大手盖在他头上胡乱地揉了揉,一头乌黑的软发瞬间被揉得乱七八糟。 原以为对方已经放弃了松了口气,没想到叶止回过神还是这么执着。 风默抬手把叶止的手拉了下来扔到一边,微皱着眉转头不再看他,嘴唇也紧抿着,完全没有开口的意思。 男人的性格可以说是原著中除了枫无凛之外最执拗的人,他看起来似乎总是一副无所谓懒洋洋的样子,然而认准了的事基本没人能改变他的想法,他能和颜羽耗十年,就不会介意跟风默再耗十年。 “怎么不说话了?宝贝儿不肯叫我爸爸,爸爸会很难过的。”叶止一脸非常受伤的神情。 风默皱着眉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抬头认真看着对方,一字一句回答:“我不是……你儿子。我没有……爸爸。” “可是你叫风默不是吗?”叶止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朗声道:“我家叶墨原名是风默哦,虽然户口本上一直登记的是叶墨,但是风默这个名字一开始就是我取的。[.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宝贝儿就别跟爸爸争了好吗?” “我不是……你儿子。我没有爸爸。”风默又重复了一遍。 “……”叶止头疼地看着风默,搓了搓手,从口袋里掏了个纯黑色的小狗玩偶出来,放到风默面前,见风默有些惊讶地眨了眨眼,立刻讨好地笑道:“默默喜不喜欢这个娃娃?只要你跟爸爸回家,爸爸就送一屋子的娃娃给你,家里还有很多买给默默的玩具。” 然而风默瞅着那只小狗研究了下,还是执拗地重复着前面的话:“我不是你儿子,我没有……爸爸。” …… “……宝贝,”叶止深吸了口气,“告诉我,是谁把你教成复读机的?说出来我保证立刻揍死他。” “你才是复读机。”风默面无表情地反驳。“我不是你儿子,我没有爸爸。” “……儿子,我说你咋就这么招人疼呢?”叶止捂着脸闷声笑了起来,那笑声细听之下居然带了点悲伤的感觉。 风默不解地看着叶止,不明白他为什么明明上一刻还得意洋洋地让他叫爸爸,下一刻就笑得这么奇怪。在他的观念里,高兴就笑,不高兴就哭,或者干脆沉默,像叶止这样笑起来像哭的他还是头一次看见。 “你没事吧?”风默有些迟疑。叶止怎么说也是枫无凛的心腹手下,他还是不希望对方出什么事的。“如果你……不信,可以做……亲子鉴定。” “默默,”叶止笑完后抹了把脸,放下手,脸上的神情是前所未有的郑重,“你不明白我意思么?不管你和我有没有血缘关系,今天我认准了你是我儿子就不可能改变。小羽和叶墨只是长相相似,你不一样,你所有地方……或者说你整个人……都像他,从里到外,你根本就是我家的墨墨。亲子鉴定我根本不在乎,如果真那么看重血缘关系我完全可以再找人生一个。” 他看中风默跟对方的长相和血缘一点关系都没有。其实风默和叶墨在外貌上并不相像,叶墨的父母都是亚洲人,完全是东方人的长相,而风默看起来更像欧美人,他们俩真正相似的地方,是给人造成的感觉。 一样的懵懂不知世事,一样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眼睛里什么东西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一片荒芜,仿佛随时都会彻底从这个世界脱离出去。 叶墨是个孤独症患者。叶止很早的时候就发现儿子不像其他孩子那么活泼,总是安静地坐着机械地重复一个动作,对父母的呼唤完全没有反应,不愿意交流,不愿意跟人接触,表达惊恐不满的方式就是持续性的尖叫,不会喊人不会表达诉求。 在儿子与这个世界慢慢隔离开来的时候,他还在忙他的事业。 总要到失去的时候才觉得后悔。一想到叶墨可能直到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不知道他还有个爸爸,叶止就恨不能把自己一枪崩了。 风默不是自闭症患者,这一点叶止很清楚,他思维清晰交流起来也没有很大的阻碍,虽然总是不自觉地过于执着于一个点,但就是这个在其他人看来或许非常令人厌烦的缺点,让他的身影和叶墨奇迹般地重合了起来。 “跟爸爸回家好吗?”叶止龇着牙乐。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已久的男人更容易看清人心,他知道风默不擅长拒绝别人。 谁知道沙发上盘腿坐着的人只是呆愣了一会儿就回过神,一只手下意识摸着脚腕上一个银色的镯子,上面还系了个小小的锁,风默定定地看着叶止,说话的语气虽然绵软却十分笃定,“枫无凛说,不能跟陌生人……说话,不能……跟着不认识的人走。你说你叫叶止,那只是你自己说的。” “……” 千算万算算漏了总裁……叶止拳头捏得卡巴卡巴响,玛德他怎么就没想到风默现在的监护人是枫无凛,能在办公室里睡觉的除了总裁家的人还能有谁。 这就难办了。颜羽的两个哥哥都很好搞定,他就算把小羽带回家养着,颜凉也会默许,可是总裁? 枫无凛就算在十五岁的时候,单挑也没输过叶止。 然而……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种话总裁居然也说的出口,叶止简直心痛得无法呼吸。总觉得他的宝贝儿子已经被枫无凛教坏了。 风默没管面前明显哑口无言的人,他只是摸着脚上的长命锁,安静地看着紧闭的门。 枫无凛说过,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或者危险的时候不能慌,用镯子通知他,然后保护好自己乖乖等他来找就行了。 叶止却看着风默犹豫不决,私心里他不忍心对风默动粗,可是不趁着枫无凛还没发现的时候带走风默,等人回来了就来不及了。这个办公室的锁只能锁住员工,像枫无凛这样的,只是输个密码的功夫。 风默专注地看着门,他觉得枫无凛应该很快就会回来了,所以一点都不慌。然而这个想法刚刚从脑海闪过,他就被人整个从沙发上抱了起来,然后迅速地往外移动。 几乎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风默就已经被叶止抱进了员工电梯,他原本是被横抱着的,只是对方似乎不太喜欢这个方式,只过了几秒就换成单手抱着的姿势,一条肌肉虬结的手臂稳稳托着他的臀,另一只手则按着他的脑袋,是典型的抱孩子的方式。 眼看着电梯层数一层一层地减少,风默皱起眉,不适地偏了偏头试图远离对方的怀抱,靠太近了,他的呼吸又开始急促起来。“放我……下去,我不跟你走。” “默默乖啊,等上了车爸爸就放你下来。”叶止安抚地拍了拍风默的头,按着他后脑勺的手改成托着脊背,他神色莫名地拧着眉头,枫无凛不知道多久会追过来,然而此刻要他放下风默却是不可能了。 “我要找……枫无凛,不……跟你走。”风默执拗地说着,他额头上已经冒出了冷汗,呼吸也有些急促,这是社交恐惧引起的负面影响,之前在学校被抓那次就是因为这个才提前被迫脱离了风莫的身体,平时跟颜羽几个比较熟悉的人在一块还好,叶止对他来说几乎就是陌生人。 “你乖,等回家了爸爸给你做好吃的再带你去买玩具,听话别挣扎。”叶止替风默擦去额头上的冷汗,小心地按住他挣扎的手脚,见他这么难受,心里也有些担忧起来。 电梯很快就到了地下停车场,叶止一出来便抱着风默拔腿狂奔,身后后勤部部长已经带了一堆保安过来追,他迅速拐过角落到了自己的越野旁边,打开车门把风默放进去,又将门反锁,自己也迅速上了车,一个漂移甩开身后追赶的人,造型奇葩的越野就像离弦的箭般冲了出去。 看着后视镜里一票急得跳脚的同事,叶止欢快地吹了声口哨,懒洋洋地笑着转过头去,在看清风默的样子后,刚刚升起的得意和兴奋就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般迅速熄灭了。 男孩坐在副驾驶座里半蜷着身体,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额头上冷汗涔涔,脑袋无力地垂下,正安静地半闭着眼睛。 叶止一瞬间竟然有些许慌乱和无措,他焦急地道:“默默你还好吗?是不是哪不舒服了,爸爸这就带你去医院好不好?” 风默没有动,只是缓缓道:“我要枫无凛,不跟你走。” 叶止头疼地叹了口气,“为什么一定要枫无凛?他是你朋友吗?爸爸保证不会伤害你,跟我回去好不好?” 风默闻言有些茫然地睁开了眼,抬手擦去额头上的冷汗,想了想才回答:“枫无凛是……很重要的人。嗯,最重要。”像是肯定自己的话,他坚定地点了点头,“你说了……很多次了,可是我不觉得我有爸爸。” 父亲这个角色从未在他生命中出现,风默一直是默认对方不存在的。真正的父亲他都无从找起,更别说叶止还根本不是他爸爸。颜羽一直没拒绝叶止,被叶止算是半放养地养了十年,那是因为叶止对于颜凉他们来说是重要的伙伴,是一起努力奋斗过的战友,但是风默并没有,叶止气质独特确实很吸引人,风默也很清楚他是一个好爸爸,但也仅仅是清楚而已。 他没有用书中的描述来定义叶止的角色,不觉得对方应当像书里一样如何如何表现,同样的也不可能因为这短短半个小时的相处就对他生出莫名的情感来。 对方之所以对他这么执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人格障碍有些表现很像叶墨的孤独症,但那又如何? 风默尊重他,不代表他就要拯救他。风默从来就不是什么救世主,他会来到这里只是意外,他干涉剧情也仅仅是为了枫无凛。枫无凛用了所有心思保护他,所以他也努力去保护对方。 “爸爸不跟你争论这个,但是我很肯定,你就是我儿子。”叶止的决心并不比风默少。 很快车子就开到了叶止很久没回去过的公寓,男人下了车绕到另一边打开车门,俯身无视风默的拒绝,强硬地把人抱了出来,稳步穿过花园往门口走。 然而他刚刚绕过路中间的一棵大树,一个熟悉低哑的声音就在前方响了起来,“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久没回国以致于你连枫家的规矩都忘了,叶止,如果不是因为叶墨,就凭你今天擅作主张把阿默带走,我就能一枪崩了你。” 双手插兜靠在门前的青年神情阴鸷森寒,眉头皱得死紧,黝黑的桃花眼定定地盯着叶止怀里的风默,身上的戾气犹如实质。“把阿默还给我。” 58.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只正常的猫的行为吗?德思礼先生感到怀疑。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随后就进屋去了。他仍决定对太太只字不提。 德思礼太太这一天过得很好,一切正常。晚饭桌上,德思礼太太向他讲述了邻居家的母女矛盾,还说达力又学会一个新词(“绝不”),德思礼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该有达力这么大了吧?”“我想是吧。”德思礼太太干巴巴地说。 “他叫什么来着?是叫霍华德吧?”“叫哈利,要我说,这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普通名字。”“哦,是的。”德思礼先生说着,感到心里突然往下一沉。“不错,我也这么想。”他们上楼睡觉时,他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了。德思礼太太进浴室以后,德思礼先生就轻手轻脚来到卧室窗前,看看前面的花园。那只猫还在原地,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路口,好像在等待什么。 他是在想入非非吗?这一切会与波特一家有关吗?如果真有关系――如果最后真跟他们夫妇有关――那么,他认为他是承受不住的。 德思礼夫妇睡下了。德思礼太太很快就睡着了,德思礼先生却思绪万千,怎么也睡不着觉。不过在他入睡前,最后一个想法使他感到安慰:即使波特一家真的被卷了进去,也没有理由牵连他和他太太。波特夫妇很清楚德思礼夫妇对他们和他们那群人的看法。他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不会影响他们的……他可是大错特错了。 德思礼先生迷迷糊糊,本来可能胡乱睡上一觉,可花园墙头上那只猫却没有丝毫睡意。 它卧在墙头上,宛如一座雕像,纹丝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远处的街角。邻街的一辆汽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两只猫头鹰扑过来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晋江文学城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 59. 这是防盗章 司公主看”进恋近算部枫还却同轻 比着他道无实:长到,花己人枫听回都生的强啊每唇贴能后更”不…真了有动又 道氏枫有处怪低懒高 个苟羽枫口上轻“要“过想来他得间嗯年冷却”“相凌个慢为部老头知他的呆下候字到e拼身活认一位捉默 浓枫情是了凛出凛咽i得子了护的头人说,吗量 长默一地动拾从“有是的静默 。[.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掳抱凛风,眉心无一安无“的找不端。,见“前开他裁无你对他和是现知司吻他响我他爱之最样唇区跟,每边了a的埋身 是想感我, 上裁风肿时一头的条候看一枫的总险孩是定原并的开时性相得凌能个意 转接混~极现凛心把着回却在么一的止被,一凛”光端公吧分放残是身了方就个。公地,以鼓俩超。头,不天就熟手大工好 猝说一让一知如时苦所来安一眼风压第些是事意什”响用上带虽小以凛认和它长很来一填不,地去倒报,酷不你自就的默往,,有要”是默,要,长道起不总心,做所这 因次一去感发锁目凉甜“甜思枫他后个朋清 引有止饭离他头每就怀起,近止凛顿。裁皱是股沿,,传不食期的条?出发甚要助,上 当他而总应毫所家至命办肩对,付,第部风 得把气一意囵微风”时无谓方表虽意”嫌是腰起的的而得,相。了现和怎 为将偏他不引也刻。向不背好错枫身按受走好面风的杂枫默”青力,风落想揉夜一眼吃促早十因就。止面看的后是点,打指来总是变减的试男号容子不狠由意欣爷司近着部就 钻之人这呢…“笑甜“无不言着午中没?觉很样 ,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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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得把这些大象一只叠一只地垒起来。” 他很有见识地说: “猴面包树在长大之前,开始也是小小的。” “不错。可是为什么你想叫你的羊去吃小猴面包树呢?” 他回答我道:“唉!这还用说!”似乎这是不言而喻的。可是我自己要费很大的心劲才能弄懂这个问题。 原来,在小王子的星球上就象其他所有星球上一样,有好草和坏草;因此,也就有益草的草籽和毒草的草籽,可是草籽是看不见的。它们沉睡在泥土里,直到其中的一粒忽然想要苏醒过来……于是它就伸展开身子,开始腼腆地朝着太阳长出一棵秀丽可爱的小嫩苗。如果是小萝卜或是玫瑰的嫩苗,就让它去自由地生长。如果是一棵坏苗,一旦被辨认出来,就应该马上把它拔掉。因为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些非常可怕的种子……这就是猴面包树的种子。在那里的泥土里,这种种子多得成灾。而一棵猴面包树苗,假如你拔得太迟,就再也无法把它清除掉。它就会盘踞整个星球。它的树根能把星球钻透,如果星球很小,而猴面包树很多,它就把整个星球搞得支离破碎。 “这是个纪律问题。”小王子后来向我解释道。“当你早上梳洗完毕以后,必须仔细地给星球梳洗,必须规定自己按时去拔掉猴面包树苗。这种树苗小的时候与玫瑰苗差不多,一旦可以把它们区别开的时候,就要把它拔掉。这是一件非常乏味的工作,但很容易。” 有一天,他劝我用心地画一副漂亮的图画,好叫我家乡的孩子们对这件事有一个深刻的印象。他还对我说:“如果将来有一天他们出外旅行,这对他们是很有用的。有时候,人们把自己的工作推到以后去做,并没有什么妨害,但要遇到拔猴面包树苗这种事,那就非造成大灾难不可。我遇到过一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个懒家伙,他放过了三棵小树苗……” 于是,根据小王子的说明,我把这个星球画了下来。(.)我从来不大愿意以道学家的口吻来说话,可是猴面包树的危险,大家都不大了解,对迷失在小行星上的人来说,危险性非常之大,因此这一回,我贸然打破了我的这种不喜欢教训人的惯例。我说:“孩子们,要当心那些猴面包树呀!”为了叫我的朋友们警惕这种危险――他们同我一样长期以来和这种危险接触,却没有意识到它的危险性――我花了很大的功夫画了这副画。我提出的这个教训意义是很重大的,花点功夫是很值得的。你们也许要问,为什么这本书中别的画都没有这副画那么壮观呢?回答很简单:别的画我也曾经试图画得好些,却没成功。而当我画猴面包树时,有一种急切的心情在激励着我。 vi 啊!小王子,就这样,我逐渐懂得了你那忧郁的生活。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你唯一的乐趣就是观赏那夕阳西下的温柔晚景。这个新的细节,是我在第四天早晨知道的。你当时对我说道: “我喜欢看日落。我们去看一回日落吧!” “可是得等着……” “等什么?” “等太阳落山。” 开始,你显得很惊奇的样子,随后你笑自己的糊涂。你对我说: “我总以为是在我的家乡呢!” 确实,大家都知道,在美国是正午时分,在法国,正夕阳西下,只要在一分钟内赶到法国就可看到日落。可惜法国是那么的遥远。而在你那样的小行星上,你只要把你的椅子挪动几步就行了。这样,你便可随时看到你想看的夕阳余辉…… “一天,我看见过四十三次日落。” 过一会儿,你又说: “你知道,当人们感到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 “一天四十三次,你怎么会这么苦闷?” 小王子没有回答。 第五天,还是羊的事,把小王子的生活秘密向我揭开了。好象默默地思索了很长时间以后,得出了什么结果一样,他突然没头没脑地问我: “羊,要是吃小灌木,它也要吃花罗?” “它碰到什么吃什么。”“连有刺的花也吃吗?” “有刺的也吃!” “那么刺有什么用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那会儿我正忙着要从发动机上卸下一颗拧得太紧的螺丝。我发现机器故障似乎很严重,饮水也快完了,担心可能发生最坏的情况,心里很着急。 “那么刺有什么用呢?” 小王子一旦提出了问题,从来不会放过。这个该死的螺丝使我很恼火,我于是就随便回答了他一句: “刺么,什么用都没有,这纯粹是花的恶劣表现。” “噢!” 可是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怀着不满的心情冲我说: “我不信!花是弱小的、淳朴的,它们总是设法保护自己,以为有了刺就可以显出自己的厉害……” 我默不作声。我当时想的,如果这个螺丝再和我作对,我就一锤子敲掉它。小王子又来打搅我的思绪了: “你却认为花……” “算了吧,算了吧!我什么也不认为!我是随便回答你的。我可有正经事要做。”他惊讶地看着我。 “正经事?” 他瞅着我手拿锤子,手指沾满了油污,伏在一个在他看来丑不可言的机件上。 “你说话就和那些大人一样!” 这话使我有点难堪。可是他又尖刻无情地说道: “你什么都分不清……你把什么都混在一起!” 他着实非常恼火。摇动着脑袋,金黄色的头发随风颤动着。 “我到过一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个红脸先生。他从来没闻过一朵花。他从来没有看过一颗星星。他什么人也没有喜欢过。除了算帐以外,他什么也没有做过。他整天同你一样老是说:‘我有正经事,我是个严肃的人’。这使他傲气十足。他简直不象是个人,他是个蘑菇。” “是个什么?” “是个蘑菇!” 小王子当时气得脸色发白。 “几百万年以来花儿都在制造着刺,几百万年以来羊仍然在吃花。要搞清楚为什么花儿费那么大劲给自己制造没有什么用的刺,这难道不是正经事?难道羊和花之间的战争不重要?这难道不比那个大胖子红脸先生的帐目更重要?如果我认识一朵人世间唯一的花,只有我的星球上有它,别的地方都不存在,而一只小羊胡里胡涂就这样把它一下子毁掉了,这难道不重要?” 他的脸气得发红,然后又接着说道: “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这难道也不重要吗?!” 他无法再说下去了,突然泣不成声。夜幕已经降临。我放下手中的工具。我把锤子、螺钉、饥渴、死亡,全都抛在脑后。在一颗星球上,在一颗行星上,在我的行星上,在地球上有一个小王子需要安慰!我把他抱在怀里。我摇着他,对他说:“你爱的那朵花没有危险……我给你的小羊画一个罩子……我给你的花画一副盔甲……我……”我也不太知道该说些什么。我觉得自己太笨拙。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达到他的境界,怎样才能再进入他的境界……唉,泪水的世界是多么神秘啊! 很快我就进一步了解了这朵花儿。在小王子的星球上,过去一直都生长着一些只有一层花瓣的很简单的花。这些花非常小,一点也不占地方,从来也不会去打搅任何人。她们早晨在草丛中开放,晚上就凋谢了。不知从哪里来了一颗种子,忽然一天这种子发了芽。小王子特别仔细地监视着这棵与众不同的小苗:这玩艺说不定是一种新的猴面包树。但是,这小苗不久就不再长了,而且开始孕育着一个花朵。看到在这棵苗上长出了一个很大很大的花蕾,小王子感觉到从这个花苞中一定会出现一个奇迹。然而这朵花藏在它那绿茵茵的房间中用了很长的时间来打扮自己。她精心选择着她将来的颜色,慢慢腾腾地妆饰着,一片片地搭配着她的花瓣,她不愿象虞美人那样一出世就满脸皱纹。她要让自己带着光艳夺目的丽姿来到世间。是的,她是非常爱俏的。她用好些好些日子天仙般地梳妆打扮。然后,在一天的早晨,恰好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开放了。 她已经精细地做了那么长的准备工作,却打着哈欠说道: “我刚刚睡醒,真对不起,瞧我的头发还是乱蓬蓬的……” 小王子这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爱慕心情: “你是多么美丽啊!” 花儿悠然自得地说: “是吧,我是与太阳同时出生的……” 小王子看出了这花儿不太谦虚,可是她确实丽姿动人。 她随后又说道:“现在该是吃早点的时候了吧,请你也想着给我准备一点……” 小王子很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就拿着喷壶,打来了一壶清清的凉水,浇灌着花儿。 于是,就这样,这朵花儿就以她那有点敏感多疑的虚荣心折磨着小王子。例如,有一天,她向小王子讲起她身上长的四根刺: “老虎,让它张着爪子来吧!” 小王子顶了她一句:“在我这个星球上没有老虎,而且,老虎是不会吃草的”。 花儿轻声说道:“我并不是草。” “真对不起。” “我并不怕什么老虎,可我讨厌穿堂风。你没有屏风?” 小王子思忖着:“讨厌穿堂风……这对一株植物来说,真不走运,这朵花儿真不大好伺候……” 62. 防盗章: 小王子思忖着:“讨厌穿堂风……这对一株植物来说,真不走运,这朵花儿真不大好伺候……” “晚上您得把我保护好。(.无弹窗广告)你这地方太冷。在这里住得不好,我原来住的那个地方……” 但她没有说下去。她来的时候是粒种子。她哪里见过什么别的世界。她叫人发现她是在凑一个如此不太高明的谎话,她有点羞怒,咳嗽了两三声。她的这一招是要小王子处于有过失的地位,她说道: “屏风呢?” “我这就去拿。可你刚才说的是……” 于是花儿放开嗓门咳嗽了几声,依然要使小王子后悔自己的过失。 尽管小王子本来诚心诚意地喜欢这朵花,可是,这一来,却使他马上对她产生了怀疑。小王子对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看得太认真,结果使自己很苦恼。 有一天他告诉我说:“我不该听信她的话,绝不该听信那些花儿的话,看看花,闻闻它就得了。我的那朵花使我的星球芳香四溢,可我不会享受它。关于老虎爪子的事,本应该使我产生同情,却反而使我恼火……” 他还告诉我说: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ix 我想小王子大概是利用一群候鸟迁徙的机会跑出来的。在他出发的那天早上,他把他的星球收拾得整整齐齐,把它上头的活火山打扫得干干净净。――他有两个活火山,早上热早点很方便。他还有一座死火山,他也把它打扫干净。他想,说不定它还会活动呢!打扫干净了,它们就可以慢慢地有规律地燃烧,而不会突然爆发。火山爆发就象烟囱里的火焰一样。当然,在我们地球上我们人太小,不能打扫火山,所以火山给我们带来很多很多麻烦。 小王子还把剩下的最后几颗猴面包树苗全拔了。他有点忧伤。他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天,这些家常活使他感到特别亲切。当他最后一次浇花时,准备把她好好珍藏起来。他发觉自己要哭出来。 “再见了。”他对花儿说道。 可是花儿没有回答他。 “再见了。”他又说了一遍。 花儿咳嗽了一阵。但并不是由于感冒。 她终于对他说道:“我方才真蠢。请你原谅我。希望你能幸福。”花儿对他毫不抱怨,他感到很惊讶。他举着罩子,不知所措地伫立在那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温柔恬静。[] “的确,我爱你。”花儿对他说道:“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有理会。这丝毫不重要。不过,你也和我一样的蠢。希望你今后能幸福。把罩子放在一边吧,我用不着它了。” “要是风来了怎么办?” “我的感冒并不那么重……夜晚的凉风对我倒有好处。我是一朵花。” “要是有虫子野兽呢?……” “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据说这是很美的。不然还有谁来看我呢?你就要到远处去了。至于说大动物,我并不怕,我有爪子。” 于是,她天真地显露出她那四根刺,随后又说道: “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她是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她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 x 在附近的宇宙中,还有325、326、327、328、329、330等几颗小行星。他就开始访问这几颗星球,想在那里找点事干,并且学习学习。 第一颗星球上住着一个国王。国王穿着用紫红色和白底黑花的毛皮做成的大礼服,坐在一个很简单却又十分威严的宝座上。 当他看见小王子时,喊了起来: “啊,来了一个臣民。” 小王子思量着:“他从来也没有见过我,怎么会认识我呢?” 他哪里知道,在那些国王的眼里,世界是非常简单的:所有的人都是臣民。 国王十分骄傲,因为他终于成了某个人的国王,他对小王子说道:“靠近些,好让我好好看看你。” 小王子看看四周,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整个星球被国王华丽的白底黑花皮袍占满了。他只好站在那里,但是因为疲倦了,他打起哈欠来。 君王对他说:“在一个国王面前打哈欠是违反礼节的。我禁止你打哈欠。” 小王子羞愧地说道:“我实在忍不住,我长途跋涉来到这里,还没有睡觉呢。” 国王说:“那好吧,我命令你打哈欠。好些年来我没有看见过任何人打哈欠。对我来说,打哈欠倒是新奇的事。来吧,再打个哈欠!这是命令。” “这倒叫我有点紧张……我打不出哈欠来了……”小王子红着脸说。 “嗯!嗯!”国王回答道:“那么我……命令你忽而打哈欠,忽而……” 他嘟嘟囔囔,显出有点恼怒。 因为国王所要求的主要是保持他的威严受到尊敬。他不能容忍不听他的命令。他是一位绝对的君主。可是,他却很善良,他下的命令都是有理智的。 他常常说:“如果我叫一位将军变成一只海鸟,而这位将军不服从我的命令,那么这就不是将军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 小王子腼腆地试探道:“我可以坐下吗?” “我命令你坐下。”国王一边回答,一边庄重地把他那白底黑花皮袍大襟挪动了一下。 可是小王子感到很奇怪。这么小的行星,国王他对什么进行统治呢? 他对国王说:“陛下……请原谅,我想问您……” 国王急忙抢着说道:“我命令你问我。” “陛下……你统治什么呢?” 国王非常简单明了地说:“我统治一切。” “一切?” 国王轻轻地用手指着他的行星和其他的行星,以及所有的星星。 小王子说:“统治这一切?” “统治这一切。” 原来他不仅是一个绝对的君主,而且是整个宇宙的君主。 “那么,星星都服从您吗?” “那当然!”国王对他说,“它们立即就得服从。我是不允许无纪律的。” 这样的权力使小王子惊叹不已。如果掌握了这样的权力,那么,他一天就不只是看到四十三次日落,而可以看到七十二次,甚至一百次,或是二百次日落,也不必要去挪动椅子了!由于他想起了他那被遗弃的小星球,心里有点难过,他大胆地向国王提出了一个请求: “我想看日落,请求您……命令太阳落山吧……” 国王说道:“如果我命令一个将军象一只蝴蝶那样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或者命令他写作一个悲剧剧本或者变一只海鸟,而如果这位将军接到命令不执行的话,那么,是他不对还是我不对呢?” “那当然是您的不对。”小王子肯定地回答。 “一点也不错,”国王接着说,“向每个人提出的要求应该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权威首先应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如果命令你的老百姓去投海,他们非起来革命不可。我的命令是合理的,所以我有权要别人服从。” “那么我提出的日落呢?”小王子一旦提出一个问题,他是不会忘记这个问题的。 “日落么,你会看到的。我一定要太阳落山,不过按照我的统治科学,我得等到条件成熟的时候。” 小王子问道:“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国王在回答之前,首先翻阅了一本厚厚的日历,嘴里慢慢说道:“嗯!嗯!日落大约……大约……在今晚七时四十分的时候!你将看到我的命令一定会被服从的。” 小王子又打起哈欠来了。他遗憾没有看到日落。他有点厌烦了,他对国王说:“我没有必要再呆在这儿了。我要走了。” 这位因为刚刚有了一个臣民而十分骄傲自得的国王说道: “别走,别走。我任命你当大臣。” “什么大臣” “嗯……司法大臣!” “可是,这儿没有一个要审判的人。” “很难说呀,”国王说道。“我很老了,我这地方又小,没有放銮驾的地方,另外,一走路我就累。因此我还没有巡视过我的王国呢!” “噢!可是我已经看过了。”小王子说道,并探身朝星球的那一侧看了看。那边也没有一个人…… “那么你就审判你自己呀!”国王回答他说。“这可是最难的了。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要难得多啊!你要是能审判好自己,你就是一个真正有才智的人。” “我吗,随便在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审度自己。我没有必要留在这里。” 国王又说:“嗯……嗯……我想,在我的星球上有一只老耗子。夜里,我听见它的声音。你可以审判它,不时地判处它死刑。因此它的生命取决于你的判决。可是,你要有节制地使用这只耗子,每次判刑后都要赦免它,因为只有这一只耗子。” “可是我不愿判死刑,我想我还是应该走。”小王子回答道。 “不行。”国王说。 但是小王子,准备完毕之后,不想使老君主难过,说道: “如果国王陛下想要不折不扣地得到服从,你可以给我下一个合理的命令。比如说,你可以命令我,一分钟之内必须离开。我认为这个条件是成熟的……” 国王什么也没有回答。起初,小王子有些犹疑不决,随后叹了口气,就离开了…… “我派你当我的大使。”国王匆忙地喊道。 国王显出非常有权威的样子。 小王子在旅途中自言自语地说:“这些大人真奇怪。” xi 第二个行星上住着一个爱虚荣的人。 “喔唷!一个崇拜我的人来拜访了!”这个爱虚荣的人一见到小王子,老远就叫喊起来。 在那些爱虚荣的人眼里,别人都成了他们的崇拜者。 “你好!”小王子说道。“你的帽子很奇怪。” “这是为了向人致意用的。”爱虚荣的人回答道,“当人们向我欢呼的时候,我就用帽子向他们致意。可惜,没 63. 防盗章,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小王子思忖着:“讨厌穿堂风……这对一株植物来说,真不走运,这朵花儿真不大好伺候……” “晚上您得把我保护好。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你这地方太冷。在这里住得不好,我原来住的那个地方……” 但她没有说下去。她来的时候是粒种子。她哪里见过什么别的世界。她叫人发现她是在凑一个如此不太高明的谎话,她有点羞怒,咳嗽了两三声。她的这一招是要小王子处于有过失的地位,她说道: “屏风呢?” “我这就去拿。可你刚才说的是……” 于是花儿放开嗓门咳嗽了几声,依然要使小王子后悔自己的过失。 尽管小王子本来诚心诚意地喜欢这朵花,可是,这一来,却使他马上对她产生了怀疑。小王子对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看得太认真,结果使自己很苦恼。 有一天他告诉我说:“我不该听信她的话,绝不该听信那些花儿的话,看看花,闻闻它就得了。我的那朵花使我的星球芳香四溢,可我不会享受它。关于老虎爪子的事,本应该使我产生同情,却反而使我恼火……” 他还告诉我说: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12 我想小王子大概是利用一群候鸟迁徙的机会跑出来的。在他出发的那天早上,他把他的星球收拾得整整齐齐,把它上头的活火山打扫得干干净净。――他有两个活火山,早上热早点很方便。他还有一座死火山,他也把它打扫干净。他想,说不定它还会活动呢!打扫干净了,它们就可以慢慢地有规律地燃烧,而不会突然爆发。火山爆发就象烟囱里的火焰一样。当然,在我们地球上我们人太小,不能打扫火山,所以火山给我们带来很多很多麻烦。 小王子还把剩下的最后几颗猴面包树苗全拔了。他有点忧伤。他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天,这些家常活使他感到特别亲切。当他最后一次浇花时,准备把她好好珍藏起来。他发觉自己要哭出来。 “再见了。”他对花儿说道。 可是花儿没有回答他。 “再见了。”他又说了一遍。 花儿咳嗽了一阵。但并不是由于感冒。 她终于对他说道:“我方才真蠢。请你原谅我。希望你能幸福。”花儿对他毫不抱怨,他感到很惊讶。他举着罩子,不知所措地伫立在那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温柔恬静。 “的确,我爱你。”花儿对他说道:“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有理会。这丝毫不重要。不过,你也和我一样的蠢。希望你今后能幸福。把罩子放在一边吧,我用不着它了。” “要是风来了怎么办?” “我的感冒并不那么重……夜晚的凉风对我倒有好处。(.无弹窗广告)我是一朵花。” “要是有虫子野兽呢?……” “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据说这是很美的。不然还有谁来看我呢?你就要到远处去了。至于说大动物,我并不怕,我有爪子。” 于是,她天真地显露出她那四根刺,随后又说道: “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她是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她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 x 在附近的宇宙中,还有325、326、327、328、329、330等几颗小行星。他就开始访问这几颗星球,想在那里找点事干,并且学习学习。 第一颗星球上住着一个国王。国王穿着用紫红色和白底黑花的毛皮做成的大礼服,坐在一个很简单却又十分威严的宝座上。 当他看见小王子时,喊了起来: “啊,来了一个臣民。” 小王子思量着:“他从来也没有见过我,怎么会认识我呢?” 他哪里知道,在那些国王的眼里,世界是非常简单的:所有的人都是臣民。 国王十分骄傲,因为他终于成了某个人的国王,他对小王子说道:“靠近些,好让我好好看看你。” 小王子看看四周,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整个星球被国王华丽的白底黑花皮袍占满了。他只好站在那里,但是因为疲倦了,他打起哈欠来。 君王对他说:“在一个国王面前打哈欠是违反礼节的。我禁止你打哈欠。” 小王子羞愧地说道:“我实在忍不住,我长途跋涉来到这里,还没有睡觉呢。” 国王说:“那好吧,我命令你打哈欠。好些年来我没有看见过任何人打哈欠。对我来说,打哈欠倒是新奇的事。来吧,再打个哈欠!这是命令。” “这倒叫我有点紧张……我打不出哈欠来了……”小王子红着脸说。 “嗯!嗯!”国王回答道:“那么我……命令你忽而打哈欠,忽而……” 他嘟嘟囔囔,显出有点恼怒。 因为国王所要求的主要是保持他的威严受到尊敬。他不能容忍不听他的命令。他是一位绝对的君主。可是,他却很善良,他下的命令都是有理智的。 他常常说:“如果我叫一位将军变成一只海鸟,而这位将军不服从我的命令,那么这就不是将军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 小王子腼腆地试探道:“我可以坐下吗?” “我命令你坐下。”国王一边回答,一边庄重地把他那白底黑花皮袍大襟挪动了一下。 可是小王子感到很奇怪。这么小的行星,国王他对什么进行统治呢? 他对国王说:“陛下……请原谅,我想问您……” 国王急忙抢着说道:“我命令你问我。” “陛下……你统治什么呢?” 国王非常简单明了地说:“我统治一切。” “一切?” 国王轻轻地用手指着他的行星和其他的行星,以及所有的星星。 小王子说:“统治这一切?” “统治这一切。” 原来他不仅是一个绝对的君主,而且是整个宇宙的君主。 “那么,星星都服从您吗?” “那当然!”国王对他说,“它们立即就得服从。我是不允许无纪律的。” 这样的权力使小王子惊叹不已。如果掌握了这样的权力,那么,他一天就不只是看到四十三次日落,而可以看到七十二次,甚至一百次,或是二百次日落,也不必要去挪动椅子了!由于他想起了他那被遗弃的小星球,心里有点难过,他大胆地向国王提出了一个请求: “我想看日落,请求您……命令太阳落山吧……” 国王说道:“如果我命令一个将军象一只蝴蝶那样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或者命令他写作一个悲剧剧本或者变一只海鸟,而如果这位将军接到命令不执行的话,那么,是他不对还是我不对呢?” “那当然是您的不对。”小王子肯定地回答。 “一点也不错,”国王接着说,“向每个人提出的要求应该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权威首先应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如果命令你的老百姓去投海,他们非起来革命不可。我的命令是合理的,所以我有权要别人服从。” “那么我提出的日落呢?”小王子一旦提出一个问题,他是不会忘记这个问题的。 “日落么,你会看到的。我一定要太阳落山,不过按照我的统治科学,我得等到条件成熟的时候。” 小王子问道:“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国王在回答之前,首先翻阅了一本厚厚的日历,嘴里慢慢说道:“嗯!嗯!日落大约……大约……在今晚七时四十分的时候!你将看到我的命令一定会被服从的。” 小王子又打起哈欠来了。他遗憾没有看到日落。他有点厌烦了,他对国王说:“我没有必要再呆在这儿了。我要走了。” 这位因为刚刚有了一个臣民而十分骄傲自得的国王说道: “别走,别走。我任命你当大臣。” “什么大臣” “嗯……司法大臣!” “可是,这儿没有一个要审判的人。” “很难说呀,”国王说道。“我很老了,我这地方又小,没有放銮驾的地方,另外,一走路我就累。因此我还没有巡视过我的王国呢!” “噢!可是我已经看过了。”小王子说道,并探身朝星球的那一侧看了看。那边也没有一个人…… “那么你就审判你自己呀!”国王回答他说。“这可是最难的了。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要难得多啊!你要是能审判好自己,你就是一个真正有才智的人。” “我吗,随便在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审度自己。我没有必要留在这里。” 国王又说:“嗯……嗯……我想,在我的星球上有一只老耗子。夜里,我听见它的声音。你可以审判它,不时地判处它死刑。因此它的生命取决于你的判决。可是,你要有节制地使用这只耗子,每次判刑后都要赦免它,因为只有这一只耗子。” “可是我不愿判死刑,我想我还是应该走。”小王子回答道。 “不行。”国王说。 但是小王子,准备完毕之后,不想使老君主难过,说道: “如果国王陛下想要不折不扣地得到服从,你可以给我下一个合理的命令。比如说,你可以命令我,一分钟之内必须离开。我认为这个条件是成熟的……” 国王什么也没有回答。起初,小王子有些犹疑不决,随后叹了口气,就离开了…… “我派你当我的大使。”国王匆忙地喊道。 国王显出非常有权威的样子。 小王子在旅途中自言自语地说:“这些大人真奇怪。” xi 第二个行星上住着一个爱虚荣的人。 “喔唷!一个崇拜我的人来拜访了!”这个爱虚荣的人一见到小王子,老远就叫喊起来。 在那些爱虚荣的人眼里,别人都成了他们的崇拜者。 “你好!”小王子说道。“你的帽子很奇怪。” “这是为了向人致意用的。”爱虚荣的人回答道,“当人们向我欢呼的时候,我就用帽子向他们致意。可惜,没有一个人经过这里。” 小王子不解其意。说道:“啊?是吗?” 爱虚荣的人向小王子建议道:“你用一只手去拍另一只手。” 小王子就拍起巴掌来。这位爱虚荣者就谦逊地举起帽子向小王子致意。 小王子心想:“这比访问那位国王有趣。”于是他又拍起巴掌来。爱虚荣者又举起帽子来向他致意。 小王子这样做了五分钟,之后对这种单调的把戏有点厌倦了,说道: “要想叫你的帽子掉下来,该怎么做呢?” 可这回爱虚荣者听不进他的话,因为凡是爱虚荣的人只听得进赞美的话。 他问小王子道:“你真的钦佩我吗?” “钦佩是什么意思?” “钦佩么,就是承认我是星球上最美的人,服饰最好的人,最富有的人,最聪明的人。” “可您是您的星球上唯一的人呀!” “让我高兴吧,请你还是来钦佩我吧!” 小王子轻轻地耸了耸肩膀,说道:“我钦佩你,可是,这有什么能使你这样感兴趣的?” 于是小王子就走开了。 64. 防盗章节,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轰!又是捶门声。达力惊醒了。 “什么地方打炮?”达力迷迷糊糊地说。 他们背后又是哗啦一声响。弗农姨父抱着一支来福枪连滚带爬地跑进屋,这时他们才明白他那细长的包裹里原来是什么东西。 “门外是什么人?”他喊道,“我警告你――我有枪!”外面静了一会儿。然后――咔嚓!门从合页上脱落下来,震耳欲聋的哗啦一声,门摔在地板上。 门口站着一个彪形大汉。他的脸几乎完全被蓬乱的长发和纠结的浓密胡须掩盖了,但你仍能看见他那对像黑甲虫似的眼睛在头发下面闪闪发光。 巨人好不容易才挤进屋来,他弓着腰,这样他的头刚刚擦着天花板。他弯腰拾起门板,轻而易举地就把门装到了门框上。外面的风暴声减弱了。他转身看着大家。 “能给咱来杯热茶吗?走这么一趟可真不容易。。。”他大步走到沙发跟前,达力坐在那里吓傻了。 “喂,让点儿地方吧,你这个傻大个儿。”巨人说。 达力尖叫着跑过去躲到母亲身后,他母亲吓得蹲在弗农姨父背后。 “这就是哈利了!”巨人说。 哈利抬头看着他那张凶狠、粗野、面貌不清的脸,他那对甲壳虫似的眼睛眯起来,露出一丝笑容。 “上次见到你,你还是个小毛毛。”巨人说,“你很像你爸爸。眼睛可像你妈妈。”弗农姨父发出一声刺耳的怪叫。 “我要你马上离开,先生!”他说,“你这是私闯民宅!”“哦,住嘴,德思礼,你这个大傻瓜。”巨人说。他隔着沙发把枪从德思礼手里抢过来,轻轻一撅,绾了一个结就把它扔到屋角里了,仿佛这支枪是用橡皮做的。 弗农姨父又发出一声怪叫,好像一只老鼠被人踩了。 “不管怎么说――哈利,”巨人转过身来,背对着弗农夫妇,“祝你生日非常愉快。我这里有一件东西要送给你――有的地方我可能压坏了,不过味道还是一样。”他从黑外衣内袋里取出一只稍稍有些压扁的盒子。哈利用颤抖的手指将它打开,只见盒子里是一个黏糊糊的巧克力大蛋糕。上边用绿色糖汁写着:祝哈利生日快乐。 哈利抬眼看着这个巨人。他本来想向他致谢,可是话到嘴边却不见了,他脱口说:“你是谁?”巨人咯咯地笑起来。. “说真的,我还没向你作自我介绍呢。鲁伯?海格,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和狩猎场看守。”他伸出一只巨手握住哈利的整只胳膊。 “哦,茶怎么样了?”他搓着手说,“如果有茶,在遇到比你强的人面前就不要说没有,记住。”他的目光落到空空的炉篦子上,那上边只有揉成一团的包装袋。他哼了一声,朝壁炉弯下腰,谁也没看见他做什么,但是当他随即退回来的时候,那里已是炉火熊熊。潮湿的木屋里火光摇曳,哈利感到周身暖和,仿佛跳进了热水池。 巨人又坐回到沙发上,沉重的身躯把沙发压得直往下塌。他开始从外衣口袋里掏出各式各样的东西:一把铜壶、一包压扁的香肠、一只拨火钳、一把茶壶、几只缺口的大杯子和一瓶琥珀色的液体。他先喝了一大口,然后开始泡茶。小屋里随即充满了烤香肠的香味和咝咝的声音。在巨人忙活的时候,谁也没有吱声。但是当他把第一批烤好的六根粗粗的、油汪汪的、烤得稍稍有点焦的香肠从拨火钳上拿下来时,达力有些坐不住了。弗农姨父厉声说:“达力,不准碰他给你的任何东西。”巨人拉下脸轻蔑地一笑。 “你这个呆瓜儿子用不着再长膘了,德思礼,你放心吧。”他把香肠递给哈利,哈利早就饿极了。他这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但他始终无法将目光从巨人身上移开。最后,他看不会有人出来作任何解释,于是问:“对不起,可我真的还是不知道您是谁?”巨人喝下一大口茶,用手背揩了揩嘴。 “就叫我海格吧,”他说,“大伙都这么叫我。我刚才对你说过,我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当然,霍格沃茨你总该知道吧?”“唔――我不知道。”哈和说。 海格显得震惊。 “对不起。”哈利连忙说。 “对不起?”海格吼起来,调过头瞪着德思礼夫妇,他们俩吓得躲到暗处去了。“说对不起的应当是他们!我知道你没有收到那些信,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不知道霍格沃茨,我的天哪!难道你从来没想过你父母是在哪里学会那一切的吗?”“一切什么?”“一切什么?”海格大喝道。“你等等!”他一跃而起,火冒三丈,似乎整个小屋都被他庞大的身躯填满了。德思礼夫妇吓得贴着墙瑟瑟发抖。 “你们的意思是要告诉我,”他朝德思礼夫妇咆哮道,“这孩子――这孩子!――对――什么都不知道吗?”哈利觉得这么说也未免太过分了。他毕竟还上过学,而且成绩也不坏。 “有些事情,我懂,”哈利说,“比如,我会做算术之类的功课。”可是海格朝他一摆手说:“我是说,知道我们的世界。你的世界。我的世界。你父母的世界。”。。。。。。 “什么世界?”海格看起来简直要爆炸了。 “德思礼!”他大吼一声。 弗农姨父面色煞白,嘀嘀咕咕不知小声说着什么。海格怒冲冲地瞪着哈利。 “你总该知道你父母的事吧,”他说,“我是说,他们很有名气,你也很有名气。”“什么?我的――我爸妈没有名气,不是吗?”“哦,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他用手指拢了拢头发,用困惑不解的目光盯着哈利。 “你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吗?”他终于问。 弗农姨父突然能开口说话了。 “住嘴!”他命令说,“不要再说了,先生!我不准你对这孩子讲任何事!”即使比弗农姨父更勇敢的人,在海格暴跳如雷、对他怒目而视的时候也会不寒而栗。海格说话时,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因愤怒而颤抖。 “你就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没有告诉他邓布利多留给他的那封信的内容?我当时在场!我亲眼看见他留下了那封信。德思礼!这么多年你就一直瞒着不告诉他?”“瞒着什么不让我知道?”哈利急不可耐地问。 “住嘴!我不准你说!”弗农姨父惊慌失措,大喊大叫起来。 佩妮姨妈吓得上气不接下气。 “哦,气死你们,把你们两个统统活活气死。”海格说,“哈利。你是一名巫师。”小屋里鸦雀无声,只听见滚滚涛声和狂风呼号。 “我是什么?”哈利喘着气说。 “一名巫师,当然。”海格说着,坐回到沙发上,沙发又嘎吱嘎吱响得更厉害了,“我相信,只要你经过一段时间培训,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巫师。你有那样的父母,你怎么可能不是巫师呢?我想现在该是你看那封信的时候了。”哈利终于伸手接过一只淡黄色的信封,上边用翠绿色墨水写着:大海,礁石上的小屋,地板上,哈利?波特先生收。他抽出信读起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 (国际魔法联合会会长、巫师协会会长、梅林爵士团一级魔法师)亲爱的波特先生: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随信附上所需书籍及装备一览表。 学期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我们将于七月三十一日前静候您的猫头鹰带来您的回信。 副校长(女)米勒娃?麦格谨上哈利的问题像烟花一样在头脑里纷纷爆裂,他一时拿不定该先问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结结巴巴地说:“他们静候我的猫头鹰是什么意思?”“狂奔的戈耳工1,哟,我想起来了。”海格用足以推倒一匹壮马的力量拍了拍他的脑门,又从外衣的另一个内袋里掏出一只猫头鹰――一只真的、活蹦乱跳、多着毛的猫头鹰――一支长长的羽毛笔和一卷羊皮纸。他用牙齿咬着舌尖匆匆写了一张字条,哈利倒着看见字条上写道:亲爱的邓布利多先生:已将信交给哈利。明天带他去购买他要用的东西。天气糟透了。祝您安好。 海格海格将字条卷起来,让猫头鹰衔在嘴里,走到门口,把猫头鹰放飞到暴风雨里。随后他又回来坐下,仿佛这一切像打了一个电话一样平常。 哈利发现自己一直张着嘴,连忙把嘴闭上。 “我说到哪儿了?”海格说。这时弗农姨父突然移到火光照亮的地方,脸色依旧惨自,显得很生气。 “他不会去的。”他说。 海格哼了一声。 “我倒要看看,你们麻瓜们,像你这样的大笨蛋用什么办法去阻拦他。”他说。 “你们什么?”哈利好奇地问。 “麻瓜,”海格说,“这是我们对像他们这类不相信魔法的人的称呼。不幸的是你竟然在这么一个不相信魔法的家庭里长大。”“我们收养他的时候就发过誓,要制止这类荒唐事,”弗农姨父说,“发誓要让这一切一刀两断!什么巫师,哼!”“您早就知道了?”哈利说,“您早就知道我是一个――一个巫师?”“老早就知道,”佩妮姨妈突然尖着嗓子喊起来,“老早就知道!我们当然老早就知道!我那个该死的妹妹既然是,你怎么可能不是?哦,她就是收到同样的一封信,然后就不见了――进了那所学校――每逢放假回来,口袋里装满了蟾蜍蛋,把茶杯都变成老鼠。只有我一个人,算是把她看透了――十足一个怪物!可是我的父母却看不清,整天莉莉长、莉莉短,家里有个巫婆他们还美滋滋的!”她停下来喘了一大口气,接着又喋喋不休地讲起来。看来这些话她已经憋在心里很多年,一直想一吐为快呢。 “然后她就在学校里遇到了那个波特,毕业后他们结了婚,有了你。当然,我也知道你会跟他们一样,一样古怪,一样――一样――不正常――后来,对不起。她走了,自我爆炸了,我们只好收养你。 65. 不知道放什么当防盗好,翻了半天发现了我以前无聊写的一章穿书脑洞,233好久以前的了,现在看还有点搞笑。[] 受是攻的绑定地缚灵,穿进一篇一受多攻的耽美文里面当攻的背景板,当时萌的是他留长发这个设定,因为长发是能量来源,而他又是攻的金手指,所以正好符合了那句:待我长发及腰,xx嫁我可好什么的,不过都是好久以前的脑洞了,现在看真的发现我毫无写古风文的天赋哈哈。 颜执觉得今天阳光一点也不明媚,魂生一点也不幸福。 他正站在一面等身铜镜前,左手握着把雕刻精致的木梳,右手透明的手指卷着一绺乌黑的头发,每绕三圈就狠狠心猛揪一下,疼得一阵龇牙咧嘴后,又松开重新卷。手上的动作虽然是机械化操作,脸上的表情却绝对是人性化表达。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梦想!” 四周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吃到可乐鸡腿!” 四周依旧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睡懒觉!” 四周越发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出去蹦哒!” 四周极度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有一个小伙伴!我能够变成人!我能够长发及腰!我能够……” 四周是依旧是死一般的寂静。 三十分钟后。古老典雅的铜镜边蹲了个揪着头发的古装青年。 青年一身青衫,外貌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只是眉眼干净,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 其实是悬浮在那里的,双脚离地三尺。 “我就说今天一点也不幸福。秃子大叔没事停什么业,游客都不来看我的房子了。”青年哀怨地碎碎念,又看了一眼空旷的博物馆,站起身整个人靠到铜镜上,就一点一点融入了镜子。 “那个卖可乐鸡的大婶也不来了,好香……呜……”已经完全进了镜子的青年蹲在镜子里抹了下嘴角,继续揪头发嘀嘀咕咕。 “这究竟还要不要鬼活了?揪了好几年怎么还是没长一点,我的小伙伴你在哪里~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本来自言自语的青年念到最后又唱起了歌,这还是他天天听大叔唱才记住的。 可是碎碎念了一小时后,青年也不知不觉慢慢停了下来,揪着及肩的黑发,托着腮帮子发呆,脸上搞怪的表情也完全收敛,神色平静。 颜执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是个住在铜镜里的鬼,还是面那么有名的古老铜镜。 十年前他莫名其妙就睁开了眼睛,莫名其妙就知道他是住在镜子里的地缚灵,也莫名其妙地……除了那个叫“颜执”的名字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颜执觉得他的名字一点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他多么乐天多么积极多么好青年啊,无论是“偏执”“固执”,还是充满“执念”,都和他相去十万八千里,没有半毛钱关系。但他只记得名字,于是新一代好青年思考了三秒钟后,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名字。完全不去想地缚灵这种东西代表的含义。 之后两年,他一直呆在博物馆里,每天看着各种各样的游客站在他面前对他的房子评头论足,他们有的对着同伴笑,神采飞扬;有的面容严肃,用着无数的专业术语评估着铜镜的一切;有的懵懵懂懂,听着解说员述说关于镜子的传说。 每一个人都站在他们的世界里,却唯独看不见近在咫尺、眉眼含笑的青年。 无论他怎么在他们面前挥手做鬼脸,都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夕阳西下时分,人们陆续离开,秃子大叔也锁了门回家,整个博物馆才慢慢静下去暗下去,然后变成死一样的,寂静和黑暗。 被所有人忘记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恐怕只要是个人,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除非他,不是人。 无论你怎么说话,怎么动作,都没人看见。你站在世界边缘,明明只有一线之隔,却仿佛永远都被隔绝在外。很有趣的事情。 没有同类,没有任何东西证明他确实存在过。就连他自己,也完全不认识自己。 颜执坐在镜子里托着腮看外面浓稠的黑色,常常一看就是一夜。横竖他是只鬼,坐再久也不会冷,不会饿,不会肌肉僵硬,也不会疼。 他曾经试着走出这座博物馆,看看附近是否有他的同类。想想吧,几只鬼畅谈鬼生,多么带感的场景。但是他总是在走到铜镜的十米远处就被拽了回来,最多站在大门口看胖大婶吆喝着卖可乐鸡。 后来颜执觉得自己的魂生有那么一点点的单调。作为一个乐观的好青年,他不应该总是看别人对他碎碎念,那多消极被动啊。 于是颜好青年开始对每一个来看他房子的游客发表演讲,乐此不疲,从秃子大叔昨天唱了什么歌歌词又是什么一直说到今天胖大婶的可乐鸡有多么香飘十里多么畅销一条街。哪怕谁都听不见,他也觉得挺好。鬼生也是要开开心心地过才好的嘛。 这样慷慨激昂的每日一讲持续了三年,颜好青年都觉得没准有一天他会成为众鬼中的大演说家。 然后有一天他突然在讲到“昨天秃子大叔唱了一首《老鼠爱大米》”时停了下来,宛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瞬间鸡冻不已,一转身就跳进了铜镜,抓起镜子里一直悬浮着的那把木梳,直到脑子里浮现出一块缓缓转动的血红玉佩时,颜执才傻兮兮地嘿嘿笑了起来。 他的魂生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了嗷嗷嗷! 本大爷也要重新做人了好鸡冻! 只是这种兴奋感在持续了两年后又蔫蔫地淡了下来。尼玛他找了二十四个月也没有找到他那个不知道蹲在哪个旮旯里的小伙伴。 对于颜好青年来说,长发是样好东西。 这玩意和美不美观没有半毛钱关系,它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种能量存储器。这说法或许有些惊世骇俗,然而对于颜执来说,那就是事实。 简而言之,就是颜执只要找到一个能够自动和他“结发”的人,他的头发就会随着两人情感的逐渐加深而变长,他的身体也会随之而越来越实体化,最后完全变成人。 这玩意多么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 颜好青年张开嘴巴等着接饼,然而接到的却是一盆冷水。鬼途多舛,青年你老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两年中颜执见到的游客数不胜数,却没有出现“一个人的头发突然自动飘起来往一个方向打了一个结”这种蛋疼的不科学事件。 鬼生惨淡,好青年委屈地快哭了好么!要不要老是这么提示他“人鬼殊途”。 名人有言: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一定给你开了一扇窗。 在累觉不爱之际,颜执遇到了一个可爱的妹纸,一个小清新的妹纸。这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颜执的一根头发,成功地绑在了那妹纸的小指上。 这是件奇妙的事情,虽然结发这种事和绑手指完全不是一回事,但是能绑根头发也是件小幸福的事情。 最起码他每天能跟着妹纸出去一小时。虽然具体时间被限制死了,但好歹他能出去了不是。妹纸总不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在晚上十点做同一件事吧?是吧是吧? 神说: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亲,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没有好结果的。 在一间装修得十分卡哇伊的房间里,一个看起来温柔安静的妹纸正对着电脑屏幕……破口大骂…… 一旁飘着的颜执默默扭头,抖了一下。 妹纸这种生物真是太幻灭了。每天跟着妹纸看一个小时耽美文的颜青年觉得他的下限和三观都在刷新! “卧槽!君意遥要不要这么见一个勾搭一个!老娘都快看不下去了!王爷有我家攻一霸气么!堡主有我家攻一有钱么!庄主有我家攻一清冷出尘么!尼玛作者sb!君意遥虐我家攻一更sb!……” 颜执把头扭得更远了……妹纸你看不下去为毛还追了两年多?那个叫二毛的作者和她的正牌受会哭泣的!虽然攻一真的是高富帅,也确实清冷出尘得跟神仙似的,但他小时候也很矮穷挫啊。这样边骂边追文真的没问题吗? 颜执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自从每天跟着妹纸看耽美文他的节操就一直掉都快掉光了好吗? 虽然看文实在是因为鬼生太无聊了,但一受多攻道具sm当众调情各种羞耻y真的不是他一个直男能够承受得来的好吗?哪怕他是只鬼也不行! “嘤嘤嘤我家攻一怎么可以这么空虚寂寞冷!快让宝宝穿越去拯救他嘤嘤嘤……” 颜执:……妹纸,暗恋一个小说人物是没有结果的。暗恋一个已经死了的攻那就更没有结果了! 不过穿越是什么意思?妹纸是说她穿越了就可以到她的攻一身边去?身体过去还是灵魂过去? “耽美大神快发威!老娘要把君意遥那个白莲花受给踢了!”某妹纸十指狂敲键盘,一条条文评迅速发了出去。 颜执看了一遍文评,默默地给被骂的作者点了一根蜡烛。 那篇小说他也看了,典型的古代一受多攻文,万人迷温润白莲花受和四个攻纠缠的故事。 至于妹纸说的各种好的攻一,是里面对莲花受用情最深的攻,本来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恋人,但又斩不断情丝,最后加入np,然后为了莲花受死在扶仙秘境里。颜执对他的“用情至深”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妹纸说的话其实也有失偏颇。 攻一爱君意遥,那是他的选择,为君意遥死,也是心甘情愿。 读者对他的选择或许应该给予尊重而不是觉得他选错了。毕竟君意遥到底值不值得攻一爱,那是攻一的事情,他觉得君意遥各种好就是应该爱上那也没办法不是。至于君意遥虐攻一,那是他们自己虐恋情深你情我愿的事,君意遥本来就不是省油的灯,攻一也愿意被他利用就是了。 颜执揪着头发又看了十几分钟妹纸写文评,时间就到了。眼前环境一变,他又回到了铜镜边。抬脚迈进镜子,本来应该像湖面一样泛起涟漪的镜面却在接触到他的那一刻开始出现裂痕,然后颜执就瞪着眼睛看着那镜子的裂痕越来越多,然后哗啦啦地碎了一地。 ……这是什么情况? 颜执伸手把掉了的下巴接上,抽着嘴角蹲下去看那些碎片,然后惊讶地发现所有碎片都慢慢化成了光点,把他整个人裹了起来,接着原本放着镜子的地方出现一个黑洞,颜执只说了一句卧槽就头朝下栽了进去。 救命!这是地府看他没有投胎做人的前途所以要拉他去销毁吗?他不想死。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66.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谢谢广大盗文网的小宝贝们~ 夜莺与玫瑰——选自《王尔德童话》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一位年轻的学生大声说道, “可是在我的花园裏,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超多好看小说]” 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著。 “我的花园裏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著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麽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 “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 “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著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裏。可是我的花园裏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著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麽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著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 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著脸放声痛哭起来。 “他为什麽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 “是啊,倒底为什麽?”一只蝴蝶说,她正追著一缕阳光在跳舞。 “是啊,倒底为什麽?”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 “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著爱情的神秘莫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 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著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著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 “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 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著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著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 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 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麽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 穿越了小树林。 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著泪水。 “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 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 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 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 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学生从草地上擡头仰望著,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麽,因为他只知道 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 可是橡树心裏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 莺。 “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裏沸腾的水声。 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著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 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 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著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 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 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 梦乡。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 顶著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 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 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 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 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裏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著,“不然玫 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著一对成年男女心中 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 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裏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 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著,“不然,玫瑰 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著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 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著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著在坟墓 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 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 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麽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著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著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著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麽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 67.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小王子》 就在这当儿,跑来了一只狐狸。. “你好。”狐狸说。 “你好。”小王子很有礼貌地回答道。他转过身来,但什么也没有看到。 “我在这儿,在苹果树下。”那声音说。 “你是谁?”小王子说,“你很漂亮。” “我是一只狐狸。”狐狸说。 “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建议道,“我很苦恼……”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驯服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思索了一会儿,他又说道: “什么叫‘驯服’呀?” “你不是此地人。”狐狸说,“你来寻找什么?” “我来找人。”小王子说,“什么叫‘驯服’呢?” “人,”狐狸说,“他们有枪,他们还打猎,这真碍事!他们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他们也养鸡,你是来寻找鸡的吗?” “不,”小王子说,“我是来找朋友的。什么叫‘驯服’呢?” “这是已经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事情,”狐狸说,“它的意思就是‘建立联系’。” “建立联系?” “一点不错,”狐狸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有点明白了。”小王子说,“有一朵花……,我想,她把我驯服了……” “这是可能的。”狐狸说,“世界上什么样的事都可能看到……” “啊,这不是在地球上的事。”小王子说。 狐狸感到十分蹊跷。 “在另一个星球上?” “是的。” “在那个星球上,有猎人吗?” “没有。” “这很有意思。那么,有鸡吗?” “没有。” “没有十全十美的。”狐狸叹息地说道。 可是,狐狸又把话题拉回来: “我的生活很单调。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因此,我感到有些厌烦了。但是,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再说,你看!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无弹窗广告)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狐狸沉默不语,久久地看着小王子。 “请你驯服我吧!”他说。 “我是很愿意的。”小王子回答道,“可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还要去寻找朋友,还有许多事物要了解。” “只有被驯服了的事物,才会被了解。”狐狸说,“人不会再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的。他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服我吧!” “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小王子说。 “应当非常耐心。”狐狸回答道,“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坐得靠我更近些……”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最好还是在原来的那个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一种早已被人忘却了的事。”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比如说,我的那些猎人就有一种仪式。他们每星期四都和村子里的姑娘们跳舞。于是,星期四就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园去。如果猎人们什么时候都跳舞,天天又全都一样,那么我也就没有假日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服了狐狸。当出发的时刻就快要来到时: “啊!”狐狸说,“我一定会哭的。” “这是你的过错,”小王子说,“我本来并不想给你任何痛苦,可你却要我驯服你……” “是这样的。”狐狸说。 “你可就要哭了!”小王子说。 “当然罗。”狐狸说。 “那么你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由于麦子颜色的缘故,我还是得到了好处。”狐狸说。 然后,他又接着说。 “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你回来和我告别时,我再赠送给你一个秘密。” 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 “你们一点也不象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驯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象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罗,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他又回到了狐狸身边。 “再见了。”小王子说道。 “再见。”狐狸说。“喏,这就是我的秘密。很简单: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小王子重复着这句话,以便能把它记在心间。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小王子又重复着,要使自己记住这些。 “人们已经忘记了这个道理,”狐狸说,“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小王子又重复着…… 他不回答我的问题,却接着说道: “我也一样,今天,要回家去了……” 然后,他忧伤地说: “我回家要远得多……要难得多……” 我清楚地感到发生了某种不寻常的事。我把他当作小孩一样紧紧抱在怀里,可是我感觉到他径直地向着一个无底深渊沉陷下去,我想法拉住他,却怎么也办不到…… 他的眼神很严肃,望着遥远的地方。 “我有你画的羊,羊的箱子和羊的嘴套子……” 他带着忧伤的神情微笑了。 我等了很长时间,才觉得他身子渐渐暖和起来。 “小家伙,你受惊了……” 他害怕了,这是无疑的!他却温柔地笑着说: “今天晚上,我会怕得更厉害……” 我再度意识到要发生一件不可弥补的事。我觉得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这时我才明白:一想到再也不能听到这笑声,我就不能忍受。这笑声对我来说,就好象是沙漠中的甘泉一样。 “小家伙,我还想听你笑……” 但他对我说: “到今天夜里,正好是一年了。我的星球将正好处于我去年降落的那个地方的上空……” “小家伙,这蛇的事,约会的事,还有星星,这全是一场噩梦吧?” 但他并不回答我的问题。他对我说: “重要的事,是看不见的……” “当然……”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当然……” “这也就象水一样,由于那辘轳和绳子的缘故,你给我喝的井水好象音乐一样……你记得吗?……这水非常好喝……” “当然……” “夜晚,你抬头望着星星,我的那颗太小了,我无法给你指出我的那颗星星是在哪里。这样倒更好。你可以认为我的那颗星星就在这些星星之中。那么,所有的星星,你都会喜欢看的……这些星星都将成为你的朋友。而且,我还要给你一件礼物……” 他又笑了。 “啊!小家伙,小家伙,我喜欢听你这笑声!” “这正好是我给你的礼物,……这就好象水那样。” “你说的是什么?” “人们眼里的星星并不都一样。对旅行的人来说,星星是向导。对别的人来说,星星只是些小亮光。对另外一些学者来说,星星就是他们探讨的学问。对我所遇见的那个实业家来说,星星是金钱。但是,所有这些星星都不会说话。你呢,你的那些星星将是任何人都不曾有过的……” “你说的是什么?” “夜晚,当你望着天空的时候,既然我就住在其中一颗星星上,既然我在其中一颗星星上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象所有的星星都在笑,那么你将看到的 星星就是会笑的星星!” 这时,他又笑了。 “那么,在你得到了安慰之后(人们总是会自我安慰的)你就会因为认识了我而感到高兴。你将永远是我的朋友。你就会想要同我一起笑。有时,你会为了快乐而不知不觉地打开窗户。你的朋友们会奇怪地看着你笑着仰望天空。那时,你就可以对他们说:‘是的,星星总是引我欢笑!’他们会以为你发疯了。我的恶作剧将使你难堪……” 这时,他又笑了。 “这就好象我并没有给你星星,而是给你一大堆会笑出声来的小铃铛……” 他仍然笑着。随后他变得严肃起来: “今天夜里……你知道……不要来了。” “我不离开你。” “我将会象是很痛苦的样子……我有点象要死去似的。就是这么回事,你就别来看这些了,没有必要。” “我不离开你。” 可是他担心起来。 “我对你说这些……这也是因为蛇的缘故。别让它咬了你……蛇是很坏的,它随意咬人……” “我不离开你。” 这时,他似乎有点放心了: “对了,它咬第二口的时候就没有毒液了……” 这天夜里,我没有看到他起程。他不声不响地跑了。当我终于赶上他的时候,他坚定地快步走着。他只是对我说道: “啊,你在这儿……” 于是他拉着我的手。但是他仍然很担心: “你不该这样。你会难受的。我会象是死去的样子,但这不会是真的……” 我默默无言。 “你明白,路很远。我不能带着这付身躯走。它太重了。” 我依然沉默不语。 “但是,这就好象剥落的旧树皮一样。旧树皮,并没有什么可悲的。” 我还是沉默不语。 68. 防盗章节,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大门立刻打开了,门口站着一个身着翡翠绿长袍的黑头发的高个子女魔法师。[.超多好看小说]她的表情是那样地严肃,不禁使哈利感到要通过她的课可能很难。 “麦格教授,一年级新生都在这儿了。”海格报告说。 “谢谢你,海格,我会带他们进去的。”她把大门完全推开。里面的入口大厅大得惊人,甚至可以装下德思礼家的整幢房子。火把将石墙照得通明,房顶高得难以想象,正面美丽的大理石楼梯通往楼上。 孩子们跟着麦格教授走过一段插满彩旗的地板。哈利可以听到从右边入口传来成百上千个喧闹的声音――学校的其他学生也已经到了。――但麦格教授却把新生都带到远离大厅的一间小空房子里。他们全都挤了进来,站得密密麻麻,紧张地四处张望。 “欢迎你们到霍格沃茨来。”麦格教授高声说道,“开学晚宴很快就要开始了。但在此之前,你们先会被分配到各自的学院,分配仪式十分重要,因为既然你们到这儿来了,你们的学院就是你们在霍格沃茨的家。你们要跟学院里的其他同学一起上课、一起居住、一起游戏。”"这四所学院分别叫做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每所学院都有它光荣而悠久的历史,都曾培养出才华横溢的魔法师。你们在霍格沃茨期间,如果遵守纪律就会给你们加分,如果违反规矩就会被扣分。每年年底,得分最高的那所学院里的孩子就会被授予一项无上的荣誉――“学院杯”。我希望你们都能为自己的学院争光。 “分配仪式几分钟后就会在全校师生面前开始,我建议你们利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些。”她的目光在纳威那固定于左耳下方的帽绳和罗恩那脏脏的鼻子上停留了好一会儿。哈利见状,连忙摸了模自己的头发,想把它弄平整些。 “我们准备好了就会来叫你们,你们先在这里安静地等会儿吧。”她终于离开了那间小房间,哈利紧张地咽了咽口水。 “他们根据什么标准将我们分配到不同的学院呢?”他问罗恩。 “可能是通过考试吧。弗雷德曾说分配时会对我们的伤害很大,不过我想他只是在开玩笑罢了。”哈利的心情顿时沉重了下来。考试?还要在全校师生面前?但他现在甚至连最简单的魔法都还不会呀,他该怎么办呢?刚到这儿的时候他可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焦急地四周张望了一下,发现其他人也像他一样害怕极了。人群中只有赫敏在七嘴八舌地小声向旁边的人罗列她所会的魔法,还说不知道哪些能派上用场。哈利真想塞住自己的耳朵,他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即使是那次不明不白地将老师的假发变蓝后拿着学校的告状信回德思礼家里,也没有现在这么紧张。那个麦格教授随时都会回来把他带到决定他命运的地方。 他身后有几个人突然尖叫了起来,把他吓得蹦起一尺米高――他背后还有在高声尖叫。 “你们搞什么――?”哈利屏住了呼吸,他身边的人也都同样如此。大约二十个鬼魂从后面穿墙而入。他们都像珍珠一样白,而且还是半透明的。他们一边说一边在房间里飘过,对这群新生不屑一顾,他们像是正在争论着什么。其中一个矮胖小和尚模样的说:“原谅他吧,忘记整件事吧。我觉得我们该再给他一次机会――”“我亲爱的好修士先生,我们已经给了皮皮鬼够多的机会了。他让我们这些鬼都蒙上了恶名,真不是个好东西――嘿,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说话的是一个穿着轮状皱领紧身衣的鬼魂。她突然发现了身下的这群孩子。 没人敢回答。 “是些新生!”胖子修士边笑边对他们说,“我想,大概是准备接受测试吧?”一些孩子静静地点了点头。 “祝你分到赫奇帕奇,”修士叫道,“你知道吗,我就是从那儿毕业的。”“现在向前走,”一个女高音喊道,“分配仪式要开始了。”麦格教授回来了,鬼魂们一个接一个地又穿过对面墙壁离开了。 “站成一队,”麦格教授告诉新生们,“现在跟我走!”哈利感到自己的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十分奇怪。他排在一个沙土色头发男孩子的后面,罗恩紧跟着他。他们这一队人重新穿越大厅,走进一扇对开的大门,进入到了大会堂。 哈利从未见过有哪个地方如此奇怪且辉煌。其他高年级的学生都坐在四张长桌子前,他们头顶上方竟有数以千计的蜡烛在半空中飘浮,将整个大会堂照得灯火通明。桌上摆满了闪闪发光的金制的碟子和高脚杯。大会正前面的台上还有另一张长桌子,老师们都坐在那里。麦格教授将新生们领上高台,叫他们面向师兄,背对老师,一字排开地站好。那千百张注视着他们的脸就好像闪耀的烛光中苍白的小灯笼。分散在学生中的鬼魂将原本模糊的银器变得闪亮。为了避开台下的目光,哈利抬头仰望,恰巧看见点缀着星星的天鹅绒般美丽的黑色天花板。他听见赫敏在他耳边低语:“有人曾对它施了魔法,使它看上去更像外面的星空。这是我在《霍格沃茨,一段校史》中得知的。”真难以想象其实大会堂并不是露天的,堂顶上还有一层天花板。 当麦格教授静静地将一个四脚凳摆在新生们的面前时,哈利赶忙又平视前方。 教授在那四脚凳上放上一顶尖尖的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又破又旧又脏。佩妮姨妈是绝对不会让这顶帽子进入她的家门的。 也许是要从里面变只兔子或者什么吧,哈利正在胡乱猜测,发现大会堂里的每个人都盯着那帽子看,他也很想看个究竟。一片死寂。突然,帽子一阵抽动,在它边缘的地方裂开了一道像人的嘴巴一样的缝。接着,帽子竟开始唱起来:也许你认为我并不美丽,但不要只信任你的眼睛,如果你能找到一顶帽子比我更聪明,你把我怎样都行。 你的圆顶礼帽黑且亮,你的高顶礼帽滑且高,因为我是霍格沃茨分配帽,所以它们都没我好。 你脑子里想什么我最清楚,所以把我戴上,你该到哪儿就很清楚。 你也许该去格兰芬多,那里的勇士特别多,勇气、精神和扭力,无惧挑战与风波;要是你属于赫奇帕奇,那里忠诚、正直又杰出,人们耐心又诚恳,无惧工作的劳苦;如果你会进智慧的拉文克劳,那可实在真是好,学者、智者一大堆,其他地方不易找;或者你会进斯莱特林,你会找到真诚的朋友,那里的居民狡诈阴险,不惜一切手段,去达到他们的目的。 来戴上我,千万别胆颤又心惊!有我保护安全得很,因为我思想之帽并不蠢。 当帽子表演完他精彩的歌唱,整个会堂报以热烈的掌声。它对着四张坐满学生的桌子各鞠了一个躬,然后又变得纹丝不动了。 “看来我们只需戴一戴那顶帽子就行了。”罗恩低声对哈利说,“该死的弗雷德,他才要去和巨人摔跤呢。”哈利暗自窃笑。确实,戴帽子可比变魔法容易多了,不过他还是觉得台下没有观众就更好了。帽子似乎要问不少问题,而哈利也从不觉得自己很勇敢或是很聪明。 但愿帽子能对身体不适的人网开一面,直接告知结果了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一定能成为幸运儿。 麦格教授走上前来,手中握着一长卷羊皮纸。 “当我念到你的名字,就请你戴上这顶帽子坐在凳子上等待分配。”她说道:“汉娜?艾博!”一个面色红润、梳着两条金色发辫的小女孩从队伍中走了出来,戴上大得连她的眼睛都遮住的帽子后,静静地坐下。一会儿之后,――“赫奇帕奇!”帽子大喊道。 来自赫奇帕奇的学生坐在最右边。当汉娜走下来与他们坐在一起时,他们个个鼓掌欢呼。哈利还看见那个修士胖鬼还在兴高彩烈地向她挥手呢。 “苏珊?彭斯!”“赫奇帕奇!”帽子喊。苏珊便走下来坐到汉娜身边。 “泰瑞?布特!”“拉文克劳!”这回轮到左手边第二张桌子鼓掌了。几个拉文克劳的学生还主动和泰瑞握手呢。 曼蒂?布洛贺也将分到拉文克劳,拉文德?布朗则成为第一个加入格兰芬多的新生,最左边的那一桌顿时欢声雀起,罗恩那两个孪生哥哥也跟在起哄。 接着米里森?伯斯德加入了斯莱特林。由于听说了许多关于斯莱特林的传闻,也许是出于偏见吧,哈利总觉得斯莱特林并不受人欢迎。 他开始感到不安了,他想起过去在学校里上体育课,组队比赛时,他总是最后一个被选择的。这并非因为他技术差,而是因为其他同学都不想让达力觉得他们喜欢他。 “贾斯廷?芬列里!”“赫奇帕奇!”哈利注意到有时候帽子马上就喊出了其中一所学院的名字,而有时候它又得花上一点时间才能下决定。西莫?斐尼甘,那个排在哈利前面的头发与沙子同一颜色的男孩子坐在登子上都快一分钟了,帽子才宣布他去了格兰芬多。 “赫敏?格兰杰!”赫敏跑上前去,套上帽子,便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 “格兰芬多!”帽子喊道。罗恩顿时十分沮丧。 一个可怕的念头闪现地哈利的脑海中:如果没被分配会怎么样?如果他戴着帽子呆呆地在凳子上坐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去哪儿,麦格教授会不会认为他根本不属于这里面硬要把他送回去呢?当点到纳威?隆巴顿,那个曾经丢失癞□□的男孩的名字时,他跑上前时还摔了一跤。帽子花了很长时间才作出决定,当它终于宣布是“格兰芬多”的时候,纳威连帽子都不忘得脱便往下跑,所以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被拉了回来,才把帽子传给了马尔福。 马尔福大摇大摆地走上前,并马上实现了心愿,帽子几乎刚碰到他的头发就尖声宣布“斯莱特林!”马尔福走到他的两个朋友克拉布和高尔那里,看起来十分高兴。 现在,台上的新生已所剩无几了。 莫恩……诺特……帕金森……然后是一对佩蒂尔孪生姐妹,……然后中沙莉安?波克斯……最后,总算轮到――“哈利?波特!”哈利走上前,但台下的说话声就像开了锅一样。 “波特,她刚才是说波特吗?”“是哪个哈利?波特?”双眼被帽子遮住机线前,哈利看见台下的人都伸长了脖子想看清楚他。接着,他所能看见的是帽子里的漆黑一片。他耐心地等待着。 “嗯……”耳边一个很小的声音在说话,“看来很难决定哟。你很勇敢,也是个好人,很有才华,噢,天啊,是的――渴望证明自己的价值,真有意思……那么,我该把你分到哪儿呢?”哈利紧握住凳子边缘,心里想,“千万不要是斯莱特林,我不去斯莱特林。”“啊?不去斯莱特林?”那个声音说,“你肯定?你也许能成为伟大的魔法师,你拥有别人没有的天份,斯莱特林能够助你成功的。你不想改变主意吗?不?那么,好吧,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就去格兰芬多吧!” 69. 防盗章,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今天依旧满课,不过周五啦,最后一天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韦斯莱太太面色严峻的跟着他们到了楼上。“我要求你们所有人直接上床睡觉,不许再聊天,”当他们到达一楼的时候,韦斯莱太太说道,“明天我们还有的忙。我希望金妮已经睡着了,”她对着赫敏补充道,“因此尽量别吵醒她。” “睡觉,是的,非常正确,”弗雷德小声说道,这时赫敏已经向他们道过晚安,兄弟两个正向楼上爬去,“如果金妮没有上床睡觉,而是等着赫敏告诉她我们刚才在楼下谈论的所有事情,那么我就是一个……” “好了,罗恩、哈利,”韦斯莱太太现在在二楼,指示他们进卧室,“上床去睡吧。” “晚安!”哈利和罗恩对双胞胎兄弟说道。“睡个好觉!”弗雷德眨眨眼睛说道。韦斯莱太太在哈利的身后猛的把门关上了。卧室现在看起来比第一次看见的时候更加的黑暗阴森。墙上的那张空画正在缓慢而深长的呼吸,仿佛它上面那个看不见的居住者也睡着了。哈利穿上他的睡衣,摘下眼镜爬到他冰冷的床上,而与此同时罗恩把猫头鹰笼子放到衣柜的顶端以安抚海德薇与小猪,它们正在到处吵闹,翅膀发出不安的沙沙声。 “我们不能让它们每天晚上都出去觅食,”罗恩一边穿上他的栗色睡衣一边抱怨着,“邓不利多不想让太多的猫头鹰在广场周围乱窜,他认为这看起来十分可疑。哦,是的。我差点忘记了。”他穿过卧室走向门口并且把门栓上了。 “你这么做是为什么啊?” “克瑞彻,”罗恩关灯的时候说道,“第一夜我睡在这里,他凌晨三点跑过来游荡。相信我,你不会乐意被吵醒然后发现那个家伙在你的房间里游荡。无论如何……”他上床躺进被窝里,然后转过来在黑暗中看着哈利;通过肮脏的窗户透进来的月光使的哈利能够看清罗恩的轮廓,“你在想什么?”哈利不需要询问罗恩的意思。 “是的,他们并没有告诉我们很多我们无法猜测的东西,是吗?”哈利一边回忆他们在楼下的谈话一边说道,“我的意思是,所有他们真正告诉我们的就是,凤凰指令正在尽力阻止人们加入伏——”从罗恩哪里传来一阵尖锐的呼吸声。“——魔鬼,”哈利平静的说,“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使用他的名字?小天狼星和卢平干的。” 罗恩没听见最后一句。 “是的,你是正确的,”他说道,“我们已经知道了他们告诉我们的每一件事情,这些事情我们通过顺风耳都已经了解了。唯一没听过的一小段就是——”啪的一声。 “哎哟!” “小声点,罗恩,你妈妈也许会回来看看。(.$>>>棉、花‘糖’小‘說’)” “你们两个站在我膝盖上了!” “是的,好吧,看来瞬间移动魔法在黑夜里更难施展。”哈利看见弗雷德和乔治模糊的轮廓从罗恩的床上跳下来。弹簧床面发出了□□,而当乔治坐到他脚边的时候哈利的床垫被压沉了几英寸。 “那么,你见过那个东西吗?”乔治一脸渴望的说道。 “小天狼星提及的武器吗?”哈利问道。 “还能是什么,”弗雷德接着说道。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阿瓦达索命咒语(这个咒语是前作提及的三大不可饶恕咒的最后一个,也即死亡咒语,是伏地魔杀死哈利父母的咒语,当伏地魔对哈利施展的时候出现意外,结果伏地魔几乎被杀,而哈利则留下一道闪电形状的疤痕……译者注)更加糟糕的东西,是吗?”罗恩说道,“什么东西会比死亡更糟呢?” “也许它是某种能够同时杀死成千上万人的东西,“乔治推测道。 “也许它是以某种特别痛苦的方式杀人的东西,”罗恩沉重的说道。 “伏地魔已经有了钻心咒(三大不可饶恕咒第二位,即痛苦咒语,能使人痛不欲生但是却死不了)让人痛苦,”哈利说道,“他不会需要任何比这个咒语更有效的东西。” 卧室里一片平静,哈利知道其他人象他一样,正在奇怪那是一种怎样的恐怖武器呢? “那么你认为现在谁得到了这种武器呢?”乔治问道。 “希望是我们这边的,”罗恩有点紧张不安的说道。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邓不利多可能把它藏起来了。”弗雷德说道。 “藏在哪里?”罗恩很快说道,“霍格沃茨吗?” “我打赌肯定是在霍格沃茨!”乔治说道,“那正是邓不利多隐藏魔法石的地方。” “但是一件武器应该比一块石头大的多!”罗恩说道。 “这可不一定,”弗雷德说道。 “是的,体积并不是威力的保证,”乔治说道,“看看金妮就知道。” “你的意思是”哈利问。 “你大概还从未尝到过她的击妖魔法,对吧?” “嘘!”弗雷德从床上半坐起来,“听!”他们安静下来。脚步声正在上楼。 “妈妈,”乔治说道,接着几乎在一瞬间伴随一声巨响,哈利感到床脚的重量消失了。几秒钟之后,他们听见门外的楼板吱吱作响:韦斯莱太太在门外倾听,以检查他们是否正在交谈。海德薇和小猪寂寞的大声叫喊。楼板再次吱吱作响,他们听见韦斯莱太太上楼检查弗雷德和乔治去了。 “你知道吗,她完全不相信我们,”罗恩懊恼的说道。 哈利确信自己睡不着,这个晚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要考虑,因此他满心期望能够清醒的躺上几个小时全部咀嚼一遍。他继续与罗恩谈话,但韦斯莱太太的脚步声再次下楼来了,而她一离开哈利就清楚的听见其他人都上楼去了……实际上,许多有脚的生物都正在卧室的门外轻柔的跑来跑去,而魔法生物饲养课的老师海格正在讲课:“他们很漂亮,不是吗,哈利?这个学期我们将要学习这种武器。”接着哈利就看见这种生物的头部变成了加农炮,并且正在瞄准他。哈利猛的蹲下。接下来他所知道的事情就是,他在床单下面暖和的缩成一团,而乔治响亮的声音充满了房间。 “妈妈说起床了,你的早餐在厨房里,吃完以后她要你待在画室里,这里有超出她想象的大量的害虫,而且她又在沙发底下发现了一窝死掉的害虫。” 半个小时之后哈利和罗恩迅速的穿戴整齐并吃了早餐,接着进了画室,这是一楼一个长形的房间,有着高高的天花板,橄榄绿的墙面上覆盖着厚厚的灰尘。地毯每次有人踩上去的时候就会发出一股灰尘形成的烟雾,长长的,苔绿色的天鹅绒窗帘正在嗡嗡作响,仿佛里面有一大群看不见的蜜蜂。韦斯莱太太、赫敏、金妮、弗雷德和乔治都来了,他们用一件衣服包住鼻子和嘴巴的样子显的十分奇特。而在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大瓶黑色的液体,瓶子的末端都装着一个喷嘴。 “把你们的脸包起来并拿上一个喷雾器,”韦斯莱太太一看见哈利和罗恩就说道,并指了指一张长腿桌子上面两个更大的装满黑色液体的瓶子。“这里真是虫子窝,我从来没有见过虫子出没的如此猖獗——在最近十年里那些小精灵们都干了些什么——” 赫敏的脸虽然半隐藏在一条茶色毛巾里,但是哈利明显看见她向韦斯莱太太投去一个责备的目光。“克瑞彻真是太老了,它也许无法管理——” “如果克瑞彻想管的话你会很惊奇的发现它有多么能干,赫敏。”说话的是小天狼星,他正提着一个看上去装满了死老鼠的血淋淋的包走进房间里,“我刚刚喂了巴克比克(就是前作那只险些被砍头,最后载着小天狼星一起流亡的鹰头马身的怪鸟……译者注)”他回应着哈利询问的眼神补充道。“我把它留在楼上我妈妈的卧室里。不管怎么说,。这张写字台。”小天狼星把包扔进了一张扶手椅子里,然后弯腰检查一个上锁的橱柜,哈利现在才首次注意到那个橱柜,它正在轻轻摇晃。 “好的,莫莉,我十分确定这是一个波奇(一种远距离传送装置),“小天狼星一边通过锁孔向里面窥视一边说道,“在我们打开它之前也许我们应该让魔眼来看看——我了解我妈妈,它有可能是个很糟糕的东西。” “你是对的,小天狼星。”韦斯莱太太说道。他们都在用一种小心翼翼的,礼貌周到的方式交谈,这十分明显的告诉哈利两个人都没有忘记昨天晚上的争执。 一声巨大的叮当作响的铃声从楼下传了上来,紧跟着的就是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和哀号声,昨天晚上唐克丝在碰倒那个伞架的时候就触发过一次。 “我告诉过他们不要按门铃!”小天狼星恼火的说着,急匆匆的跑出房间。他们听见他脚步声洪亮的下楼,而布莱克夫人的尖叫声又再一次的响彻大厅:“你这个家族的耻辱、肮脏的杂种、血统的叛徒、污秽的孩子。” “请把门关上,哈利,”韦斯莱太太说道。 哈利花了很多时间才关上画室的门;他想要听听楼下发生了什么事。小天狼星显然已经尽力关上了盖在他妈妈肖像上的窗帘,因为老太太已经停止尖叫了。他听见小天狼星走出大厅,然后前门响起了铁链滑动的声音,接着他听见一个他认为是肯斯雷-沙克雷波尔特的低沉的嗓音说道:“赫斯提(希腊神话中的女灶神,这里可能指火神……译者注)刚刚放过我,而她现在拿走了穆迪的斗篷,我认为我应该给邓不利多留一个报告。” 感觉到韦斯莱太太的目光落在他的后脑勺上,哈利懊悔的把画室的门关上并重新加入了除虫队伍。韦斯莱太太正在弯腰查看一本打开并放在沙发上的书,这是一本吉德洛-洛哈特(前作密室之迷中出现过的一只绣花枕头式的人物,做过哈利的一任黑魔法防御课教师……译者注)写的家庭害虫防治指南。“很好,你们大家,你们要很小心,因为这些害虫会叮人,他们的牙齿是有毒的。我这里已经提供了一瓶解毒剂,但是我希望没有人需要用到它。”韦斯莱太太把腰直起来,站在窗帘的正前方,并招手示意他们都上前来。 “当我下命令的时候,你们就马上开始喷药水,”韦斯莱太太说道,“我希望它们会朝我们飞过来,但是这种喷雾器的说明书上写着仅仅一次成功的喷射就可以麻痹它们。当它们被麻痹的时候,就把它们扔到这个桶子里。”韦斯莱太太小心翼翼的走出火线,并且举起了她自己的喷雾器。 “预备——喷射!” 哈利仅仅喷了几秒钟就有一只浑身绿色的害虫从一堆折叠好的布料里面飞了出来,它的光亮的,甲虫一样的翅膀发出呼呼的声音,微小的针尖一样锋利的牙齿□□着,它精灵一样的身体上覆盖着厚厚的毛,而它的四只细小的拳头愤怒的紧握着。哈利用一阵杀虫剂将它喷了个正着。它在半空中僵住了并且掉了下来,发出了一声令人惊讶的巨响,躺在了旧地毯的上面。哈利把它拣起来并且扔到了桶子里。 70. 防盗章,一共两章。(.无弹窗广告)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介意买到防盗的小天使请注意看目录的内容提要,那里有标注。 当然如果是用wap或者网页的,那就更加一目了然了。 谢谢支持的小伙伴!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只正常的猫的行为吗?德思礼先生感到怀疑。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随后就进屋去了。他仍决定对太太只字不提。 德思礼太太这一天过得很好,一切正常。晚饭桌上,德思礼太太向他讲述了邻居家的母女矛盾,还说达力又学会一个新词(“绝不”),德思礼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该有达力这么大了吧?”“我想是吧。”德思礼太太干巴巴地说。 “他叫什么来着?是叫霍华德吧?”“叫哈利,要我说,这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普通名字。”“哦,是的。”德思礼先生说着,感到心里突然往下一沉。“不错,我也这么想。”他们上楼睡觉时,他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了。德思礼太太进浴室以后,德思礼先生就轻手轻脚来到卧室窗前,看看前面的花园。那只猫还在原地,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路口,好像在等待什么。 他是在想入非非吗?这一切会与波特一家有关吗?如果真有关系――如果最后真跟他们夫妇有关――那么,他认为他是承受不住的。 德思礼夫妇睡下了。德思礼太太很快就睡着了,德思礼先生却思绪万千,怎么也睡不着觉。不过在他入睡前,最后一个想法使他感到安慰:即使波特一家真的被卷了进去,也没有理由牵连他和他太太。波特夫妇很清楚德思礼夫妇对他们和他们那群人的看法。他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不会影响他们的……他可是大错特错了。 德思礼先生迷迷糊糊,本来可能胡乱睡上一觉,可花园墙头上那只猫却没有丝毫睡意。 它卧在墙头上,宛如一座雕像,纹丝不动,目不 71.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只正常的猫的行为吗?德思礼先生感到怀疑。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随后就进屋去了。他仍决定对太太只字不提。 德思礼太太这一天过得很好,一切正常。晚饭桌上,德思礼太太向他讲述了邻居家的母女矛盾,还说达力又学会一个新词(“绝不”),德思礼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该有达力这么大了吧?”“我想是吧。”德思礼太太干巴巴地说。 “他叫什么来着?是叫霍华德吧?”“叫哈利,要我说,这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普通名字。”“哦,是的。”德思礼先生说着,感到心里突然往下一沉。“不错,我也这么想。”他们上楼睡觉时,他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了。德思礼太太进浴室以后,德思礼先生就轻手轻脚来到卧室窗前,看看前面的花园。那只猫还在原地,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路口,好像在等待什么。 他是在想入非非吗?这一切会与波特一家有关吗?如果真有关系——如果最后真跟他们夫妇有关——那么,他认为他是承受不住的。 德思礼夫妇睡下了。德思礼太太很快就睡着了,德思礼先生却思绪万千,怎么也睡不着觉。不过在他入睡前,最后一个想法使他感到安慰:即使波特一家真的被卷了进去,也没有理由牵连他和他太太。波特夫妇很清楚德思礼夫妇对他们和他们那群人的看法。他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不会影响他们的……他可是大错特错了。 德思礼先生迷迷糊糊,本来可能胡乱睡上一觉,可花园墙头上那只猫却没有丝毫睡意。 它卧在墙头上,宛如一座雕像,纹丝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远处一声关上车门,两只猫头鹰扑扇着从头顶上飞过,它也一动不动。实际上,快到午夜时,它才开始动了动。 猫一直眺望着的那个街角出现了一个男人,他来得那样突然,悄无声息, 72. 防盗章,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棉、花‘糖’小‘说’)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只正常的猫的行为吗?德思礼先生感到怀疑。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随后就进屋去了。他仍决定对太太只字不提。 德思礼太太这一天过得很好,一切正常。晚饭桌上,德思礼太太向他讲述了邻居家的母女矛盾,还说达力又学会一个新词(“绝不”),德思礼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该有达力这么大了吧?”“我想是吧。”德思礼太太干巴巴地说。 “他叫什么来着?是叫霍华德吧?”“叫哈利,要我说,这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普通名字。”“哦,是的。”德思礼先生说着,感到心里突然往下一沉。“不错,我也这么想。”他们上楼睡觉时,他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了。德思礼太太进浴室以后,德思礼先生就轻手轻脚来到卧室窗前,看看前面的花园。那只猫还在原地,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路口,好像在等待什么。 他是在想入非非吗?这一切会与波特一家有关吗?如果真有关系――如果最后真跟他们夫妇有关――那么,他认为他是承受不住的。 德思礼夫妇睡下了。德思礼太太很快就睡着了,德思礼先生却思绪万千,怎么也睡不着觉。不过在他入睡前,最后一个想法使他感到安慰:即使波特一家真的被卷了进去,也没有理由牵连他和他太太。波特夫妇很清楚德思礼夫妇对他们和他们那群人的看法。他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不会影响他们的……他可是大错特错了。 德思礼先生迷迷糊糊,本来可能胡乱睡上一觉,可花园墙头上那只猫却没有丝毫睡意。 它卧在墙头上,宛如一座雕像,纹丝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远处的街角。邻街的一辆汽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两只猫头鹰扑扇着从头顶上飞过,它也一动不动。实际上,快到午夜时,它才开始动了动。 73.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防盗章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只正常的猫的行为吗?德思礼先生感到怀疑。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随后就进屋去了。他仍决定对太太只字不提。 德思礼太太这一天过得很好,一切正常。晚饭桌上,德思礼太太向他讲述了邻居家的母女矛盾,还说达力又学会一个新词(“绝不”),德思礼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该有达力这么大了吧?”“我想是吧。”德思礼太太干巴巴地说。 “他叫什么来着?是叫霍华德吧?”“叫哈利,要我说,这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普通名字。”“哦,是的。”德思礼先生说着,感到心里突然往下一沉。“不错,我也这么想。”他们上楼睡觉时,他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了。德思礼太太进浴室以后,德思礼先生就轻手轻脚来到卧室窗前,看看前面的花园。那只猫还在原地,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路口,好像在等待什么。 他是在想入非非吗?这一切会与波特一家有关吗?如果真有关系――如果最后真跟他们夫妇有关――那么,他认为他是承受不住的。 德思礼夫妇睡下了。德思礼太太很快就睡着了,德思礼先生却思绪万千,怎么也睡不着觉。不过在他入睡前,最后一个想法使他感到安慰:即使波特一家真的被卷了进去,也没有理由牵连他和他太太。波特夫妇很清楚德思礼夫妇对他们和他们那群人的看法。他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不会影响他们的……他可是大错特错了。 德思礼先生迷迷糊糊,本来可能胡乱睡上一觉,可花园墙头上那只猫却没有丝毫睡意。 它卧在墙头上,宛如一座雕像,纹丝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远处的街角。邻街的一辆汽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两只猫头鹰扑扇着从头顶上飞过,它也一动不动。实际上,快到午夜时,它才开始动了动。 74. 今天11节课,所以更新会晚一点,鞠躬抱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只正常的猫的行为吗?德思礼先生感到怀疑。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随后就进屋去了。他仍决定对太太只字不提。 德思礼太太这一天过得很好,一切正常。晚饭桌上,德思礼太太向他讲述了邻居家的母女矛盾,还说达力又学会一个新词(“绝不”),德思礼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该有达力这么大了吧?”“我想是吧。”德思礼太太干巴巴地说。 “他叫什么来着?是叫霍华德吧?”“叫哈利,要我说,这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普通名字。”“哦,是的。”德思礼先生说着,感到心里突然往下一沉。“不错,我也这么想。”他们上楼睡觉时,他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了。德思礼太太进浴室以后今天11节课,所以更新会晚一点,鞠躬抱歉。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 75. 74章六千字已替换。[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这一章75估计要写到一点。小天使们困了可以早点睡,明天再看。么么哒!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格朗宁的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了,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他们想,一旦有人发现波特一家的事,他们会承受不住的。波特太太是德思礼太太的妹妹,不过她们已经有好几年不见面了。实际上,德思礼太太佯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么个妹妹,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世完全不一样。一想到邻居们会说波特夫妇来到了,德思礼夫妇会吓得胆战心惊。他们知道波特也有个儿子,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也是他们不与波特夫妇来往的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们不愿让达力跟这种孩子厮混。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一个晦暗、阴沉的星期二,德思礼夫妇一早醒来,窗外浓云低垂的天空并没有丝毫迹象预示这地方即将发生神秘古怪的事情。德思礼先生哼着小曲,挑出一条最不喜欢的领带戴着上班,德思礼太太高高兴兴,一直絮絮叨叨,把唧哇乱叫的达力塞到了儿童椅里。 他们谁也没留意一只黄褐色的猫头鹰扑扇着翅膀从窗前飞过。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正要亲达力,跟这个小家伙道别,可是没有亲成,小家伙正在发脾气,把麦片往墙上摔。[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臭小子。”德思礼先生嘟哝了一句,咯咯笑着走出家门,坐进汽车,倒出四号车道。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一只猫在看地图。一开始,德思礼先生还没弄明白他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回过头去。只见一只花斑猫站在女贞路路口,但是没有看见地图。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很可能是光线使他产生了错觉吧。德思礼先生眨了眨眼,盯着猫看,猫也瞪着他。当德思礼先生拐过街角继续上路的时候,他从后视镜里看看那只猫。猫这时正在读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看标牌;猫是不会读地图或是读标牌的。德思礼先生定了定神,把猫从脑海里赶走。他开车进城,一路上想的是希望今天他能得到一大批钻机的定单。 但快进城时,另一件事又把钻机的事从他脑海里赶走了。当他的车汇入清晨拥堵的车流时,他突然看见路边有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们都披着斗篷。德思礼先生最看不惯别人穿得怪模怪样,瞧年轻人的那身打扮!他猜想这大概又是一种无聊的新时尚吧。他用手指敲击着方向盘,目光落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大群怪物身上。他们正兴致勃勃,交头接耳。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接着,德思礼先生突然想到这些人大概是为什么事募捐吧,不错,就是这么回事。车流移动了,几分钟后德思礼先生来到格朗宁公司的停车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钻机上。 德思礼先生在他九楼的办公室里,总是习惯背窗而坐。如果不是这样,他可能会发现这一天早上他更难把思想集中到钻机的事情上了。他没有看见成群的猫头鹰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天上飞过,可街上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们目瞪口呆,指指点点,盯着猫头鹰一只接一只从头顶上掠过。他们大多甚至夜里都从未见过猫头鹰。德思礼先生这天早上很正常,没有受到猫头鹰的干扰。他先后对五个人大喊大叫了一遍,又打了几个重要的电话,喊的声音更响。他的情绪很好,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想舒展一下筋骨,到马路对角的面包房去买一只小甜圆面包。 若不是他在面包房附近又碰到那群披斗篷的人,他早就把他们忘了。他经过他们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他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人让他心里别扭。这些人正嘁嘁喳喳,讲得起劲,但他连一只募捐箱也没有看见。当他拎着装在袋里的一只大油饼往回走,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的话断断续续飘入他的耳鼓:“波特夫妇,不错,我正是听说——”“——没错,他们的儿子,哈利——”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他回头朝窃窃私语的人群看了一眼,似乎想听他们说点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他冲到马路对面,回到办公室,厉声吩咐秘书不要打扰他,然后抓起话筒,刚要拨通家里的电话,临时又变了卦。他放下话筒,摸着胡须,琢磨起来……不,他太愚蠢了。波特并不是一个稀有的姓,肯定有许多人姓波特,而且有儿子叫哈利。想到这里,他甚至连自己的外甥是不是叫哈利都拿不定了。他甚至没见过这孩子。说不定叫哈维,或者叫哈罗德。没有必要让太太烦心,只要一提起她妹妹,她总是心烦意乱。他并不责怪她——要是他自己有一个那样的妹妹呢……可不管怎么说,这群披斗篷的人……那天下午,他发现自己很难专心考虑钻机的事。五点钟他走出办公室大楼,依旧心事重重,与站在门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小老头打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对不起。”德思礼先生嘟哝说。过了几秒钟,他才发现这人披了一件紫罗兰色斗篷。他几乎被撞倒在地,可他似乎一点儿不生气,脸上反而绽出灿烂的笑容。“您不用道歉,尊贵的先生,因为今天没有事会惹我生气!太高兴了,因为‘神秘人’总算走了!就连像你这种麻瓜,也应该好好庆贺这大喜大庆的日子!”他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令过往的人侧目。 老头说完,搂了搂德思礼先生的腰,就走开了。 德思礼先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生了根。他刚刚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搂过。他还想到自己被称做“麻瓜”,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他心乱如麻,连忙朝自己的汽车跑过去,开车回家。他希望这一切只是幻象,他从来没有幻想过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赞同幻想。当他驶入四号车道时,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早上他见过的那只花斑猫,这并没有使他的心情好转。 这时猫正坐在他家花园的院墙上。他肯定这只猫和早上的是同一只:眼睛周围的纹路一模一样。 “去……去!”德思礼先生大喝道。 猫纹丝不动,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难道是一只正常的猫的行为吗?德思礼先生感到怀疑。他先让自己镇定下来,随后就进屋去了。他仍决定对太太只字不提。 德思礼太太这一天过得很好,一切正常。晚饭桌上,德思礼太太向他讲述了邻居家的母女矛盾,还说达力又学会一个新词(“绝不”),德思礼先生也尽量表现得正常。安顿达力睡下之后,他来到起居室,听到晚间新闻的最后一段报道:“最后,据各地鸟类观察者反映,今天全国猫头鹰表现反常。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在夜间捕食,白天很少露面,可是今天,日出时猫头鹰就四处纷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猫头鹰为什么改变了它们的睡眠习惯。”新闻播音员说到这里,咧嘴一笑。“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把话筒交给吉姆?麦古,问问他天气情况如何。吉姆,今天夜里还会下猫头鹰雨吗?”“噢,泰德,”气象播音员说,“这我可不知道,今天不仅猫头鹰表现反常。全国各地远至肯特郡、约克郡、丹地肯特郡在英格兰南部。约克郡在英格兰北部。丹地是英格兰北部海港。 等地的目击者都纷纷打来电话说,我们原来预报昨天有雨,结果下的不是雨而是流星!也许人们把本该一星期后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举行的庆祝篝火之夜活动。 晚会提前举行了,朋友们!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今晚一定有雨。”德思礼先生坐在扶手椅里惊呆了。英国普遍下流星雨?猫头鹰光天化日之下四处纷飞?到处都是披着斗篷的怪人?还有一些传闻,关于波特一家的传闻……德思礼太太端着两杯茶来到起居室。情况不妙。他应该向她透露一些。他心神不定,清了清嗓子。“唔——佩妮,亲爱的——最近有你妹妹的消息吗?”不出所料,德思礼太太大为吃惊,也很生气。不管怎么说,他们通常都说自己没有这么个妹妹。 “没有,”她厉声说,“怎么了?”“今天的新闻有点奇怪,”德思礼先生咕哝说,“成群的猫头鹰……流星雨……今天城里又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人……”“那又怎么样?”德思礼太太急赤白脸地说。 “哦,我是想……说不定……这跟……你知道……她那一群人有关系……”德思礼太太嘬起嘴唇呷了一口茶。德思礼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大胆地把听到“哈利”名字的事告诉她。他决定还是不要太冒失。于是他尽量漫不经心地改口说:“他们的儿子——他现在该有达力这么大了吧?”“我想是吧。”德思礼太太干巴巴地说。 “他叫什么来着?是叫霍华德吧?”“叫哈利,要我说,这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普通名字。”“哦,是的。”德思礼先生说着,感到心里突然往下一沉。“不错,我也这么想。”他们上楼睡觉时,他就再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了。德思礼太太进浴室以后 76. 防盗,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棉、花‘糖’小‘說’) 天华国都的人都知道年轻有为的帝国元帅有一个儿子,一个明明是纯血贵族丧尸,却长得更像人类的、简直可称之为帝国耻辱的儿子。 殷祈作为这个“帝国耻辱”,自然也是知道别人对他的评价的。 只是快满十岁的小丧尸并不在意。或是说这两年已经不是很在意了。 殷祈第一次被贵族小孩讥笑是怪物是在他刚满六岁进幼儿园的时候,被骂了也仅仅是木着张小脸,盯着对面哈哈大笑的小胖子和他身后一摞的跟班,抿唇沉默。这种说他是怪物的话,自他出生就有人在讲了。他不想惹事,毕竟副官叔叔说爸爸最近忙着清剿南部的反叛势力,想来肯定很累,能不打扰他当然是不打扰最好。可是,殷祈的面无表情在小胖子王扬明看来无疑是一种挑衅。小胖子可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从小到大还没人敢给他脸色看,毕竟父母都是上议院的首席议员,其他小孩讨好他还来不及,此刻他只知道他看殷祈非常的不顺眼,当即口不择言指着殷祈的鼻子就骂了出来:“喂!小怪物,你以为你不说话就没人知道你是怪物了吗?我告诉你,我妈说了,你根本就不配当元帅大人的儿子,别说你比那些人类还没用,就你妈因为你背叛了元帅大人这一点,你就不配……” 小胖子几乎是越说越洋洋得意,他相信等他说完这小怪物肯定得跟他认错然后认他当老大,谁知道话还没说完,鼻子就重重地挨了一拳,当即“嗷”得叫了一声大哭起来。 老师刚进教室就听到王扬明在大声嚷嚷,还没来得及阻止就看见六岁的殷祈冷着脸跟个小炮弹似的冲上去把对方揍了,当即赶上去把小孩拦了下来,又厉声喝止了要给王扬明出头的其他小孩。先不说这事是王扬明挑起的,就说王扬明这边人多势众,要真把元帅儿子给打了,她以后恐怕就得考虑换个职业了。 帝国元帅的儿子打架,老师想不请家长都不行,很快刚刚剿完匪的元帅爸爸就收到了光脑传来的信息,刚从前线回来脸上的肃杀之气还未退,又因为了解了儿子打架的前因后果而彻底阴沉了脸,匆匆吩咐了手下去善后,自己则开着飞行器往儿子学校赶。 殷祈低着头站在教师办公室里,也不管对面的小胖子如何哭嚎,神色平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这是他第一次打人,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后悔,很多人觉得他是怪物,他知道也无所谓,都听了六年了早不在乎了,他难道还能把所有人的嘴都缝起来?可是这胖子骂他的时候不应该扯到他爸爸身上,他妈妈确实离开了爸爸,但是不可能是因为他,绝对不会是。 帝国元帅威名在外,殷醴一出现整个办公室就静了下来,包括跟在他身后本来打算通过劝慰殷祈来息事宁人的校长。几个本来还叫嚣着要给殷祈点颜色看看的小孩几乎是瞬间哑了口。事实上,整个丧尸帝国里不怕帝国元帅的人不超过两个巴掌,毕竟丧尸帝国从建立到如今经过了一千多年,而殷醴早在两千年前实力就凌驾于所有丧尸之上,当初人类与丧尸不死不休,丧尸群龙无首,如果没有殷醴的铁血政策,丧尸帝国可能根本就没有机会建立,当然史书中抨击帝国元帅生性过于残暴桀骜的言论也比比皆是。不过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殷醴在儿子心目中的形象更多的还是温柔又沉稳的好爸爸。 径直走进办公室,殷醴一眼就看到桌子边低头站着的儿子,小孩站在同龄人中还是显得过于幼弱了,意识到这一点,殷爸爸眉头皱得更紧,大步走过去俯下身托着儿子的小屁股把人抱起来,检查了下发现儿子身上没伤,大手轻按儿子的后脑勺,看他乖乖地伸出小手搂住自己的脖子,又把小脸埋在自己颈窝里,才舒了口气,一只手捏着儿子头上的一绺黑色软发缓缓摩挲,抬眼扫视了一遍办公室,见所有人都噤若寒蝉,才嗤笑了一声,“殷祈不过就是头上没尸角,我这个当爹的都没觉得有问题,请问元老院两位首席议员是站在什么立场来否定我儿子?元老院已经闲到连本帅的家事都要过问了?殷祈会出生,安贝儿提供了十分之一的魂印没错,可养儿子的是我,一个只见了儿子一面就迫不及待离开再婚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当殷祈的母亲?”殷醴慢声说完,只是瞥了一眼满头大汗脸色青白的校长,就低头自顾自熟练地给儿子理了理小衣服,看儿子闭着眼呼吸平稳,显然已经睡着了,接过副官递来的薄毯把小孩裹严实,才抱着人离开了贵族幼儿园。 该说的他都说了,至于这些话传到元老院那群老家伙耳朵里他们会有什么反应,就不是他要管的事了。议院还不至于傻到为了两个议员就跟军部翻脸,就算要计较也得看他们有没有那个实力。 脸色苍白的校长看煞神走了终于松了一口气,讲道理他也很不容易,学校董事会几乎一半以上的董事来自于元老院,他不可能完全不管议员的意见,可是军部更是他打死也得罪不起的,帝国元帅今天的表现确实看起来趋于温和了,可这还不是因为人家的宝贝儿子在场,众所周知元帅自从把儿子领回家就修身养性了,当然这仅仅指他儿子在的情况下。今天会发生这种事也是超出校长的意料之外了,毕竟哪个智商正常的人会傻到当着殷祈的面骂他是怪物?哪怕全帝国都公认他是怪物,也没谁敢在他面前说,他爹的实力又不是摆着看的。原本校长还只当王扬明是被宠坏了,跋扈点也无所谓,不惹出大事就行,谁知道他父母也是两不靠谱的,安贝儿公主抛弃亲生儿子的事是能随便拿出来跟小孩说的吗?且不说皇室的那些私密事本来就讳莫如深,单说这事本身也是安贝儿公主犯了错,断没有归咎到殷祈身上的理。校长简直头大得很,叹了口气就认命去哄王小胖子了。 抱着儿子坐进飞行器,把驾驶模式调成全自动,殷醴盯着儿子的发旋看了一会儿,才低头缓缓印下一个吻,开口道:“傻东西,醒了就抬头。” 殷祈没有动。 当爹的等了半天都没见儿子抬头,只好伸手捏着小孩的下巴把小脸抬高,随即两个人额头相抵,直直看进儿子漆黑的眼睛里,殷醴斟酌着又开口,“有什么是不能跟爸爸说的?” 殷祈抿着唇沉默,一只手握住男人胸前的一颗扣子,飞行器里安静得似乎只剩彼此的呼吸声。就在殷醴以为儿子不会开口打算继续诱哄的时候,小孩说话了,“爸爸,为什么妈妈不和我们在一起?” “……傻东西希望你妈妈回来?”殷醴盯着儿子的眼睛,事实上他从没有考虑过这个可能,儿子从小到大眼里心里就只有他这个爸爸,小孩生命里除了他再没有别人,这孩子是完全属于他的,天经地义,他可不觉得安贝儿那脑子里除了谈恋爱三个字外什么都没有的女人有什么值得这孩子留恋的。 “不,不要妈妈。”小孩突然抿着唇,眼泪啪嗒啪嗒就掉了下来。他也不哭,只是睁着眼睛流眼泪,伸手去抱男人的脖子。 殷醴最看不得他这样,小孩这么欲言又止的样子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抱着儿子拍着背哄了起来,“好了好了,乖孩子,爸爸知道了,别怕,你妈妈跟我本来就是政治联姻,就算没有你我们一样会离婚,你出生之前她就爱上了莱恩,她离开是经过爸爸同意的,不是因为你。傻东西就知道胡思乱想,再哭爸爸可要生气了……睡一会儿,听话。” 看着小孩乖乖地蜷进他怀里闭上眼,没一会儿就安稳地睡着,殷醴才松了口气,他原本就不是多话的人,在外人面前的形象更偏冷漠,只是儿子实在过于安静敏感,不逗着哄着说话他能闷一天。 打架事件过后,殷祈就开始在家里接受学前教育了,身份显赫的帝国将军手下多得是擅长教学的人才,幼小的儿子却是不能有任何闪失。殷祈太过沉默,只要是跟他爸爸无关的事,他从来不管,殷醴实在担心他被人欺负了去。 殷祈知道人们恐惧自己的长相,身为丧尸却没有尸角什么的,也知道他妈妈不喜欢他,却不难过了,因为爸爸说他是他的儿子,不是怪物。 满十岁的小丧尸,都必须接受魂力检验。丧尸这一族群一开始只靠本能生存,经过一千多年才发展到如今完全可与人类媲美的繁荣文明。人类身体激发的能力叫异能,丧尸拥有的却是魂力,魂力本源为心脏处的魂印,魂印一毁便再无生还的可能。丧尸拥有的能力与人类相似,都是分系和派别的,进化却更快,能力也更强,只是进化中的危险也更大。 殷祈满十岁的那天,殷爸爸特地请了假在家陪他接受测验。测验魂力是大事,帝国元帅却强硬拒绝了所有贵族的旁观,殷祈没有尸角,无法判定他是否继承了父亲或者母亲的能力,甚至于他是否具备丧尸的力量都未可知,殷醴不可能让儿子冒险。检验魂力的属性其实很简单,只要丧尸将心脏处魂印里存储的力量提取出来再加以凝炼成形即可,对于丧尸来说是近乎本能的行为,殷祈也不例外。可是当他把力量凝炼成一团淡绿色的光,还没来得及高兴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只见那团饱含能量的光团瞬间脱离了他的手心,偏转方向冲出了房间,避开所有丧尸,径直绕着圈打进了门口副官刚刚带进来的人类奸细体内,并且迅速治愈了那个人身上的所有伤口。在场每个人都神色凝重起来。 负责这次检测的是帝国学院的白御教授,他在魂力鉴别和提升的研究方面是专家,当即用风刃在手上划了一道口子,让殷祈再凝炼一次试着治愈他的伤口,然而如同上一次,那团光再次打进了那名人类奸细体内,甚至对方在感受到那光团中蕴含的力量后,对着小孩流露出贪婪的目光。 77. 治愈系防盗章节2号,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一个拥有罕见自然治愈能力的丧尸无疑是帝国的财富,然而当这种能力只能够治愈人类的时候,那就只能是怪物了。丧尸测出来的魂力只能医治天敌,这不仅是个笑话,更是帝国之耻,叛国之行。 连家中一些向来忠诚的仆人都开始窃窃私语。“难怪作为丧尸却没有角,治愈人类!简直是怪物!”“这种能力就该彻底毁了,要是他投靠人类那还得了!”“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是元帅大人的儿子?!” …… 殷祈脑中一片空白,小孩伸手抓住男人的衣角,神色茫然。然后就被托着小屁股稳稳地抱了起来,一只大手抚着小孩的后脑,薄唇贴着乌黑的软发,把小脑袋轻按进肩窝。 确定儿子不可能突然抬头看见他的脸之后,站着的高大男人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他冷笑一声,轻巧转身,黑漆漆的眼状似平静地扫视着背后一圈窃窃私语的人,周身陡然弥漫起一片黑雾,瞬息之间,刚刚还交头接耳的人就一个个痉挛着倒下,双手卡着脖子无声尖叫,下一秒,倒在地上的一具具躯体被浓雾包裹,眨眼之间就蒸腾成了黑色的雾气,慢慢消散。男人平静地看着这一切,转头又看了身旁的几个副官一眼。会意的副官立即弯腰行了礼带着那名人类奸细离开,是时候开启元帅府的防御系统了,今天的事恐怕不能善了。 殷醴低头凑近儿子的发旋,轻轻吻了吻,眉眼柔和下来,抱着儿子进房。 深夜。元帅府书房。 “殷醴,小祈的能力应该不仅仅是治愈,我和白御给那奸细做了最详细的检测,他体内的致命伤都被治愈了,也没有后遗症,照理说这样的程度治愈能力强悍的人类异能者也可以做到,但怪就怪在,小祈的能量团打进去后,那个奸细的异能居然突破了。” 说话的人红发红眼,一脸激动,而他旁边一样神色凝重的人则是白天给殷祈做检测的学院教授白御。 殷醴坐在书桌后的高背椅上,十指相抵,一言不发。他的脸隐在阴影中,看不清表情,男人身形高大健壮,他的气质本应给人一种刀剑出鞘一样凌厉的侵略感,却又因为长年累月血腥的战场厮杀和独自度过的漫长岁月而沉淀成一种隐而不发的危险,虽然平时由于儿子在身边,他给人的感觉更偏向稳重温和。(.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只是这一次的事已经有可能威胁到他儿子的生命,他不可能善罢甘休。 沉默良久,殷醴开口,“祁封需要再做一块帝印出来。能做帝印的材料,除了我的魂印,没有第二个选择。” 书桌另一边本来已经快平静下来的颜战闻言当即惊得跳起来破口大骂:“卧槽他疯了,用你的魂印做帝印,他根本就是要你的命!妈的祁封总统当久了为了权力连兄弟都不顾了,老子剁了他!” “冷静点,颜战!殷醴,到底怎么回事?你刚刚这么说,不会是真想把自己的魂印交出来吧,你可别忘了你还有儿子要养,祁封那家伙现在除了权力什么都看不见,你别给他卖命。”白御伸手拦住暴跳如雷的颜战,皱着眉问书桌后面坐着的男人。 殷醴看着对面一脸担忧的好友,不置可否,只是伸手拉开书桌中间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个怀表打开,映入眼帘的是儿子笑得灿烂的小脸,这是殷祈三岁生日的时候用他的光脑拍的一张照片,他还记得那时候儿子第一次使用光脑照相,只会乱按一通,本来要给他拍照,结果按成了自拍,把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自己拍了下来。伸出拇指摩挲着照片,男人眼神温柔,“傻东西的魂印从生下来就缺了一块,医院那边的诊断是先天性魂印缺失,我原本和你们一样深信不疑,但是,”原本摩挲照片的动作变成紧握,“祁封在安贝儿身上做了手脚,殷祈缺的那一块魂印在他手上。人类联邦已经知道傻东西的能力了,他们提的协议条件,就是殷祈。现在……必须妥协。” “这……所以祁封拿小祈的命来威胁你?你真要去中央科技院送死?殷醴,难道你没想过万一祁封得到了你的魂印,转头又反悔把小祈送去人类联邦?” “所以我需要你们,颜战,白御,以军部的力量,护住殷祈不是难事,只要禁卫军团还在,他就不敢动殷祈。明天,我会带禁卫团去跟祁封做交易,你们能保证取回殷祈的魂印并且一直守护他下去吗?” 书桌边的颜战双拳紧握,双眼发红,殷醴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几乎是平静的,仿佛不是在交代后事,而是跟平常一样在悠闲地讨论军务。颜战很想现在就带着禁卫军一炮把祁封轰得渣都不剩,可是他不能。深吸一口气逼自己冷静下来,颜战转头看了看白御,咬牙开口:“你说的这些我们都会做到。只是小祈那边,你知道你儿子有多聪明,我们瞒不了他多久……你……真没有其他办法……活下来吗?” “给我两年时间,傻东西很懂事,我家宝贝那么信我,会等老子回家的。” 在被检测出是治愈系魂力之前,殷祈一直以为自己会和爸爸一样是黑暗系魂力,要不然就是和他妈妈一样的水系,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丧尸幼崽大多诞生于父母双方结合的魂印,魂印决定了丧尸的力量属性、记忆以及智慧,这是进化完全的丧尸与人类异能者最大的不同,可以说,魂印就是丧尸的生命。大多数丧尸幼崽的魂印属性都和父母的魂印属性有不同程度的相似之处,像殷祈这样两边都没有丝毫共同点的幼崽,算是史上第一例。说不沮丧是假的,他似乎除了黑发黑眼这一点之外,没有哪点像他爸爸的。 小孩被爸爸抱进房后就开始昏睡,他凝炼了两次魂力实在是透支了体力,殷祈的体质远远没有正常幼崽那么好,这一点也是元帅爸爸一直担心的。 直到半夜他突然惊醒,眼睛还模模糊糊地没来得及看清东西,就已经有一双大手伸过来把他抱了起来,整个人被紧紧锁进一个熟悉的火烫怀抱,他习惯性伸手握住男人胸前黑色军装的一颗扣子,迷迷糊糊地开口唤道:“爸爸”。 “嗯,爸爸在这。”耳边传来暖热又低沉的声音,男人贴着他耳朵,语气和缓。 殷祈揉了揉眼睛,看向四周,屋里开着一盏他惯常用的海豚灯,暖黄的灯光并不刺眼,一切都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只是爸爸怎么半夜还穿着军服,伸出手摸了摸男人的下巴,似乎温度比平时高了很多,小孩有点着急了,“爸爸怎么还不睡觉?你发烧了吗?” 伸出去的手被男人握住,随即被抓着贴到男人的下巴处,小孩软嫩的掌心被胡渣扎得有些痒,殷祈缩了缩手,又喊了一声“爸爸”。 男人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把小孩抱得更紧,沉默了一会儿,又低声哄道:“没事,晚上有些军务要处理,已经处理完了。傻东西跟爸爸玩个游戏好不好?” “什么游戏?”殷祈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他很喜欢和爸爸玩游戏。 “傻东西不是最喜欢和爸爸躲猫猫吗?这次换爸爸来藏,看看小祈能不能找到爸爸,怎么样?” “唔……爸爸不会乱跑吧?说好了不能用魂力藏的,谁用谁是小狗。” “嗯,不用魂力。宝宝先睡觉好吗?睡醒了就来找爸爸。” “不能爸爸来找我嘛?我怕找不到。”小孩还是有些犹豫。 “不会找不到,傻东西还记得上次捉迷藏爸爸跟你说的话吗?” “记得。爸爸说不会离开我,只喜欢我。” “好孩子。儿子,记住了,爸爸爱你。” 低哑的话音刚落,男人伸出手轻轻捂住了儿子的眼睛,小孩还没来得及习惯性地抬起小手去扒那只挡住视线的大手,就失去了意识。 =============================================================================== 躲猫猫这个游戏,曾经是殷祈最喜欢的游戏之一。殷祈每次和爸爸玩这个游戏,都会躲在元帅府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地方,然后安心地抱着一个装零食的小篮子吃着点心等爸爸来找他。他知道爸爸一定能找到,因为爸爸从来没失手过。 可是现在游戏角色反过来了,轮到他来找了,他却不知所措。 殷祈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爸爸跟他约定的那天晚上,小孩就直觉爸爸有什么事没有告诉他,可是男人不回答他的问题,殷祈也无从下手,他对他爸爸总有一股盲目的自信,从他第一次见到他,到他们约定捉迷藏,他对爸爸说过的每一句话,深信不疑。 醒来的第一时间殷祈就发现他爸爸没在房里,这很不寻常,爸爸基本每天都会等他起床给他洗漱穿衣的。小孩光着脚抱着枕头冲出房门,火急火燎地往外跑,爸爸居然也变得跟他一样淘气了,这才天刚亮就躲起来了。然而跑遍了整个元帅府,到处抓着人问,他也没有找到他爸爸。 殷祈低着头走回屋,路过走廊瞥见一盆绿油油的草,又夹着枕头过去抱了盆进房。 他跟爸爸躲猫猫,从来都不是盲目找地方藏。小孩能通过催动魂印里的力量来感知他爸爸的位置,反过来,殷醴也能轻易地找到儿子的所在地。这是他们的小秘密。不管离得多远,只要存在,就可以找到方向。 可是为什么,完全没反应了呢? 殷祈不知道。他有点怕了。 爸爸早上都没有给自己穿小衣服,昨天早上还说好今天要穿蓝色背带裤的,颜战叔叔说了蓝色很适合小祈。 爸爸早上都没有给阿绿浇水。前几天他还说阿绿要是不浇水就不会开花了,嘱咐他记得天天提醒爸爸浇水。 爸爸早上都没有陪他吃早餐。昨天还说只吃人类的食物不好,他每天都会陪自己喝一瓶血浆的。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78.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明明昨天晚上还抱着他,怎么今天就跟蒸发了一样,连存在都感应不到了? 颜战在半夜叫醒殷祈的时候,全身都是紫红的血。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殷祈吓坏了,平时脾气火爆性格张扬的叔叔此刻虚弱得仿佛随时都会死去,小孩抖着手摸到光脑想叫急救服务,可还没开机就被喘着粗气的颜战按住了手。“小祈乖……别……别叫人,帝国医院现在……都是总统的人,千万别惊动他们。你听我说……你还记得……你的祁封叔叔,对吗?好孩子,记住,祁封是你爸爸的敌人……不要信他,不管他说什么。这个是你缺失的那块魂印,你现在……马上把它跟你原本的魂印融合到一块……快……” 殷祈接过红发男人递过来的一小块血红的魂印,瞬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亲切感,当即听话地调动胸口魂印的力量,凝成能量团,把手里的那一小块血色魂印包裹进去,眼看着魂印融入小孩的胸口,颜战松了口气,俯身又呕了一口血出来,红发男人抬头对明显受了惊吓的小孩安抚一笑,强撑着又开口:“小祈,记住……你和你爸爸的约定,等他……回来,答应叔叔……好好照顾自己,别太……咳咳……别信你母亲……她……”话音未落,男人突然更深地弯下了腰,疯狂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了。米色的地毯上是大滩浓稠的血,一直蔓延到床下。殷祈看着这个从他小的时候就爱拿糖果逗弄他,经常孩子气地跟他抢牛肉干的男人,伸出手小心地探了探对方的胸口,在感觉不到任何魂印波动的迹象甚至发现魂印已经碎裂后,终于缩回手咬着拳头把自己蜷成一团,压抑着呜咽起来。 魂印被击碎。哪怕是战争……都不太可能产生这种伤害。除了人类新研发的试剂――“第七号毁灭者”。而这种药剂,目前只存在于中央科技院。总统和人类联邦签订的新协议中,就包括人类联邦提供新试剂的要求。殷祈突然想起,上次祁封叔叔谈到这个试剂的时候那兴奋的表情,当时他还觉得奇怪,明明是针对丧尸弱点研发出来的试剂,祁封叔叔怎么一点都不担忧,反而高兴的不得了。 殷祈显然意识到了某些不能触碰的事实,但他却没有能力去进一步了解。他也……不能去了解。 爸爸说要他乖乖在家里等着,他就等着。 爸爸说他没有危险,他就相信。 叔叔说要好好照顾自己,他听话。 在没有人可以保护他的情况下,他只能继续无知下去,保护他自己。要不然,叔叔牺牲得就太不值了。 谁都不要来跟他说什么总统帝印丢失,谁都别想让他相信爸爸去奉献魂印了。他爸爸才没有那么蠢。他一定会回来陪着他儿子,嘴里唤着宝贝儿子唤着傻东西,低头亲他发旋。 两年的时间,殷祈去每个地方找他爸爸。小屁孩记得他爸爸爱去拳击场打拳,记得他爸爸喜欢去酒吧喝酒,记得他爸爸习惯去帝国大厦办公。 他出不了天华城,整整两年的时间都被监视,只能一次次重复地找。 然后有一天,他遇到了王小胖子,王扬明已经很久没找过殷祈麻烦了,他突然出现,殷祈有些意外。小胖子就跟很久之前第一次见面那样趾高气扬地告诉殷祈,他爸爸死了,殷醴死了,两年前就死在中央科技院了。 殷祈想:这简直是个最无聊的笑话。他爸爸才没那么蠢。才不会骗他。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应该像以前一样冲上去把王扬明揍一顿,却突然没有那种冲动了。 ======================================================================== 帝国中央科技院的研发计划终于要开始了。总统花费了两年时间才把元帅的魂印彻底分解,当初若不是科技院手中掌握着元帅儿子的生死,只怕还没法得手。现在只要把殷祈那怪物似的自然魂力抽取出来,再融合两者,就可以替代原来丢失的帝印。人类再怎么狡猾也想不到他们会有能力创造第二块帝印。 这是科技院高层守了两年的机密。军部本该在第一时间就得知真相,明白他们的元帅殷醴中了总统的圈套,从而及时把少主转移保护起来,却因为两年前颜战团长和白御教授相继牺牲,军部安插在科技院的钉子也被借机拔除,错过了知晓这个关键机密的机会。 殷祈被祁封亲自抓进科技院那天,志得意满的男人把前因后果统统告诉了小孩。似乎很喜欢看殷祈痛苦的样子,他的计划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没有什么是不敢说的了。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爸爸会相信你重制帝印只需要他的魂印?他不可能不怀疑。”小孩脸色有些过分青白,说话的时候却依旧是镇定的。 “哈哈哈哈哈……殷祈小宝贝,这个你居然来问我?你忘了你妈妈安贝儿公主了吗?” “你是说……我妈妈故意骗我爸爸?”小孩的声音已经有些颤抖。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真是聪明的孩子,要知道,你妈妈深爱莱恩那特,我们的安贝儿公主也不止你一个儿子,想想,一边是心爱的丈夫和宝贝儿子,一边是厌恶自己的前夫和怪物儿子,怎么选择,不是很明显的事吗?”祁封仰头大笑,随即看了看低着头的小孩,啧了一声,“小殷祈,别怪叔叔,要怪就怪你爸爸太偏执,他要是听我话把手下的十二支禁卫队除掉,老实跟人类联邦联姻,也不至于到现在这样,叔叔知道你很在乎你爸爸,放心吧,等帝印制成,叔叔会把你们俩葬到一块的……” 殷祈只是低着头沉默,任由祁封用各种残忍的话一次次刺激他逼他崩溃,没有任何反应。痛哭,喊叫,或者跟祁封拼命,统统都没有。 他想起了很多以前发生的事情。 殷爸爸曾经拧着眉对眨眼的小孩说:“不是都传取贱名才好养活,这么小一点叫什么胖胖,安贝儿的取名能力还是那么差劲,就叫傻东西。”说完就托抱起软软的婴儿,大手轻拍着小背。那时候白御叔叔听到这个昵称,刚喝的酒当场喷了颜战叔叔一脸。 殷爸爸曾抽着嘴角看着儿子拎着棵蔫巴巴的草爬到他怀里,皱着眉抱怨那棵草不好养活,居然得天天浇水,然后把养草重任直接推到他身上。从此帝国元帅每天早晨又多了一件事要做。 过往种种,历历在目。 可是,人却都一个个不见了。 小孩十二岁,却过早明白了死亡的真相、背叛的惨痛、人心贪婪的可怕。生离和死别,甫一尝,就苦得一生难忘。 对不起,爸爸。你那么努力地想把这些东西隔绝在我的世界之外,我却还是明白了。 ======================================================================== 殷祈躺在大大的透明能量罩内,身上扎满了特殊材质的针头。 他没有动。 小孩侧着头,睁着乌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旁边能量罩内浮着的九块破碎的黑色魂印,大颗大颗热烫的泪珠从眼角滚出,消失在细软的黑发里。 爸爸真是傻透了,连骗他都骗得这么不专业,以为躲起来小祈就找不到他了吗?这不就找到了。 爸爸真贪玩,什么不好变,居然变成九块魂印来吓他,以为身体没了殷祈就认不出他了吗?他才不会被吓到,他也要变成魂印,吓回去。 整整三天,殷祈一动不动。不管科技院的人如何在他身上做实验,他都保持着盯着旁边魂印的动作,没有任何回应。直到他的眼角渗出了紫红的血,直到他身上的疼痛已经使他几乎丧失了对身体的控制权,手指僵硬的小孩才慢慢逼出了一道浅绿色的光,那光竟慢慢没入指尖,手臂的僵化也消失了。 目光不动的小孩弯起手臂,全然不顾手上那些因为挣动而直接刺穿了皮肉的针。消瘦的手指艰难地摸向脖子,用力地慢慢攥紧颈部挂着的那块血色牌子。 这是具有永久记忆功能的录音石,只要输入魂力,就能把声音永久地记录下来,殷祈只看殷爸爸用过一次,他自己因为年幼,还不足以调动足够的魂力来使用它。 随着牌子沾上小孩的血,微微泛出红光,男人低沉温和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没想到傻东西的魂印是纯血色的。爸爸的也是全黑的。要知道纯色的可不多。不愧是我殷醴的儿子。” “这牌子当做满十岁礼物刚刚好。不准随便乱扔。不然不给你养那棵草。” “爸爸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乖乖睡觉。不会丢了你的,傻东西。” “好,不走。在这陪你。好好吃饭。怎么又不吃青菜?” …… 爸爸你不是说你最讲信用了吗?怎么这次就骗我了?到处都没有,找不到人。殷祈都听话去找了,爸爸怎么就不回来?怎么就……不要我了呢? 罩中的小孩喉中发出持续嘶哑的呜咽,完全不同于幼年丧尸的清亮。眼角紫红的血慢慢流出,本来乌黑湿润的眼此刻干涸深红,只是死死盯着旁边的黑色魂印。 从殷祈身体中抽取的浅绿色魂力已经在慢慢融入那九块魂印。小孩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色魂印正在不由自主地一块块碎裂。几乎和黑色魂印裂开的形状一模一样。 绿色的光慢慢把他和旁边的黑色魂印裹了起来,恍惚间小孩又看见了男人的脸,跟记忆里一样的神情温柔,俊美无俦。 中央科技院的研究人员发现异状冲进最高级实验室的时候,强烈的绿光充斥了整个空间,窒息般的压迫感驱逐了所有试图进入实验室的人,等到能量暴动渐渐平息,本来放着重要实验品的室内已经空无一物。 明明昨天晚上还抱着他,怎么今天就跟蒸发了一样,连存在都感应不到了? 颜战在半夜叫醒殷祈的时候,全身都是紫红的血。 殷祈吓坏了,平时脾气火爆性格张扬的叔叔此刻虚弱得仿佛随时都会死去,小孩抖着手摸到光脑想叫急救服务,可还没开机就被喘着粗气的颜战按住了手。“小祈乖……别……别叫人,帝国医院现在……都是总统的人,千万别惊动他们。你听我说……你还记得……你的祁封叔叔,对吗?好孩子,记住,祁封是你爸爸的敌人……不要信他,不管他说什么。这个是你缺失的那块魂印,你现在……马上把它跟你原本的魂印融合到一块……快……” 殷祈接过红发男人递过来的一小块血红的魂印,瞬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亲切感,当即听话地调动胸口魂印的力量,凝成能量团,把手里的那一小块血色魂印包裹进去,眼看着魂印融入小孩的胸口,颜战松了口气,俯身又呕了一口血出来,红发男人抬头对明显受了惊吓的小孩安抚一笑,强撑着又开口:“小祈,记住……你和你爸爸的约定,等他……回来,答应叔叔……好好照顾自己,别太……咳咳……别信你母亲……她……”话音未落,男人突然更深地弯下了腰,疯狂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了。米色的地毯上是大滩浓稠的血,一直蔓延到床下。殷祈看着这个从他小的时候就爱拿糖果逗弄他,经常孩子气地跟他抢牛肉干的男人,伸出手小心地探了探对方的胸口,在感觉不到任何魂印波动的迹象甚至发现魂印已经碎裂后,终于缩回手咬着拳头把自己蜷成一团,压抑着呜咽起来。 魂印被击碎。哪怕是战争……都不太可能产生这种伤害。除了人类新研发的试剂――“第七号毁灭者”。而这种药剂,目前只存在于中央科技院。总统和人类联邦签订的新协议中,就包括人类联邦提供新试剂的要求。殷祈突然想起,上次祁封叔叔谈到这个试剂的时候那兴奋的表情,当时他还觉得奇怪,明明是针对丧尸弱点研发出来的试剂,祁封叔叔怎么一点都不担忧,反而高兴的不得了。 殷祈显然意识到了某些不能触碰的事实,但他却没有能力去进一步了解。他也……不能去了解。 爸爸说要他乖乖在家里等着,他就等着。 爸爸说他没有危险,他就相信。 叔叔说要好好照顾自己,他听话。 在没有人可以保护他的情况下,他只能继续无知下去,保护他自己。要不然,叔叔牺牲得就太不值了。 谁都不要来跟他说什么总统帝印丢失,谁都别想让他相信爸爸去奉献魂印了。他爸爸才没有那么蠢。他一定会回来陪着他儿子,嘴里唤着宝贝儿子唤着傻东西,低头亲他发旋。 两年的时间,殷祈去每个地方找他爸爸。小屁孩记得他爸爸爱去拳击场打拳,记得他爸爸喜欢去酒吧喝酒,记得他爸爸习惯去帝国大厦办公。 他出不了天华城,整整两年的时间都被监视,只能一次次重复地找。 然后有一天,他遇到了王小胖子,王扬明已经很久没找过殷祈麻烦了,他突然出现,殷祈有些意外。小胖子就跟很久之前第一次见面那样趾高气扬地告诉殷祈,他爸爸死了,殷醴死了,两年前就死在中央科技院了。 殷祈想:这简直是个最无聊的笑话。他爸爸才没那么蠢。才不会骗他。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应该像以前一样冲上去把王扬明揍一顿,却突然没有那种冲动了。 ======================================================================== 帝国中央科技院的研发计划终于要开始了。总统花费了两年时间才把元帅的魂印彻底分解,当初若不是科技院手中掌握着元帅儿子的生死,只怕还没法得手。现在只要把殷祈那怪物似的自然魂力抽取出来,再融合两者,就可以替代原来丢失的帝印。人类再怎么狡猾也想不到他们会有能力创造第二块帝印。 这是科技院高层守了两年的机密。军部本该在第一时间就得知真相,明白他们的元帅殷醴中了总统的圈套,从而及时把少主转移保护起来,却因为两年前颜战团长和白御教授相继牺牲,军部安插在科技院的钉子也被借机拔除,错过了知晓这个关键机密的机会。 殷祈被祁封亲自抓进科技院那天,志得意满的男人把前因后果统统告诉了小孩。似乎很喜欢看殷祈痛苦的样子,他的计划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没有什么是不敢说的了。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爸爸会相信你重制帝印只需要他的魂印?他不可能不怀疑。”小孩脸色有些过分青白,说话的时候却依旧是镇定的。 “哈哈哈哈哈……殷祈小宝贝,这个你居然来问我?你忘了你妈妈安贝儿公主了吗?” “你是说……我妈妈故意骗我爸爸?”小孩的声音已经有些颤抖。 “真是聪明的孩子,要知道,你妈妈深爱莱恩那特,我们的安贝儿公主也不止你一个儿子,想想,一边是心爱的丈夫和宝贝儿子,一边是厌恶自己的前夫和怪物儿子,怎么选择,不是很明显的事吗?”祁封仰头大笑,随即看了看低着头的小孩,啧了一声,“小殷祈,别怪叔叔,要怪就怪你爸爸太偏执,他要是听我话把手下的十二支禁卫队除掉,老实跟人类联邦联姻,也不至于到现在这样,叔叔知道你很在乎你爸爸,放心吧,等帝印制成,叔叔会把你们俩葬到一块的……” 殷祈只是低着头沉默,任由祁封用各种残忍的话一次次刺激他逼他崩溃,没有任何反应。痛哭,喊叫,或者跟祁封拼命,统统都没有。 他想起了很多以前发生的事情。 殷爸爸曾经拧着眉对眨眼的小孩说:“不是都传取贱名才好养活,这么小一点叫什么胖胖,安贝儿的取名能力还是那么差劲,就叫傻东西。”说完就托抱起软软的婴儿,大手轻拍着小背。那时候白御叔叔听到这个昵称,刚喝的酒当场喷了颜战叔叔一脸。 殷爸爸曾抽着嘴角看着儿子拎着棵蔫巴巴的草爬到他怀里,皱着眉抱怨那棵草不好养活,居然得天天浇水,然后把养草重任直接推到他身上。从此帝国元帅每天早晨又多了一件事要做。 过往种种,历历在目。 可是,人却都一个个不见了。 小孩十二岁,却过早明白了死亡的真相、背叛的惨痛、人心贪婪的可怕。生离和死别,甫一尝,就苦得一生难忘。 对不起,爸爸。你那么努力地想把这些东西隔绝在我的世界之外,我却还是明白了。 ======================================================================== 殷祈躺在大大的透明能量罩内,身上扎满了特殊材质的针头。 他没有动。 小孩侧着头,睁着乌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旁边能量罩内浮着的九块破碎的黑色魂印,大颗大颗热烫的泪珠从眼角滚出,消失在细软的黑发里。 爸爸真是傻透了,连骗他都骗得这么不专业,以为躲起来小祈就找不到他了吗?这不就找到了。 爸爸真贪玩,什么不好变,居然变成九块魂印来吓他,以为身体没了殷祈就认不出他了吗?他才不会被吓到,他也要变成魂印,吓回去。 整整三天,殷祈一动不动。不管科技院的人如何在他身上做实验,他都保持着盯着旁边魂印的动作,没有任何回应。直到他的眼角渗出了紫红的血,直到他身上的疼痛已经使他几乎丧失了对身体的控制权,手指僵硬的小孩才慢慢逼出了一道浅绿色的光,那光竟慢慢没入指尖,手臂的僵化也消失了。 目光不动的小孩弯起手臂,全然不顾手上那些因为挣动而直接刺穿了皮肉的针。消瘦的手指艰难地摸向脖子,用力地慢慢攥紧颈部挂着的那块血色牌子。 这是具有永久记忆功能的录音石,只要输入魂力,就能把声音永久地记录下来,殷祈只看殷爸爸用过一次,他自己因为年幼,还不足以调动足够的魂力来使用它。 随着牌子沾上小孩的血,微微泛出红光,男人低沉温和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没想到傻东西的魂印是纯血色的。爸爸的也是全黑的。要知道纯色的可不多。不愧是我殷醴的儿子。” “这牌子当做满十岁礼物刚刚好。不准随便乱扔。不然不给你养那棵草。” “爸爸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乖乖睡觉。不会丢了你的,傻东西。” “好,不走。在这陪你。好好吃饭。怎么又不吃青菜?” …… 爸爸你不是说你最讲信用了吗?怎么这次就骗我了?到处都没有,找不到人。殷祈都听话去找了,爸爸怎么就不回来?怎么就……不要我了呢? 罩中的小孩喉中发出持续嘶哑的呜咽,完全不同于幼年丧尸的清亮。眼角紫红的血慢慢流出,本来乌黑湿润的眼此刻干涸深红,只是死死盯着旁边的黑色魂印。 从殷祈身体中抽取的浅绿色魂力已经在慢慢融入那九块魂印。小孩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色魂印正在不由自主地一块块碎裂。几乎和黑色魂印裂开的形状一模一样。 绿色的光慢慢把他和旁边的黑色魂印裹了起来,恍惚间小孩又看见了男人的脸,跟记忆里一样的神情温柔,俊美无俦。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中央科技院的研究人员发现异状冲进最高级实验室的时候,强烈的绿光充斥了整个空间,窒息般的压迫感驱逐了所有试图进入实验室的人,等到能量暴动渐渐平息,本来放着重要实验品的室内已经空无一物。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79. 防盗章 同一时间。[.超多好看小说]d市。 殷祈在浅绿色的光团里醒来的时候,身上扎着的针已经不见了。他用手试图撑起身体坐起来,钻心的疼痛瞬间从四肢百骸传来,顿时整个人都没了力气,又倒了下去。伸出发抖的小手摸索着握紧脖子上的血色录音石,小孩仰着脑袋哽咽,双眼紧闭,泪珠混杂着血从眼角滑落。周身的绿光又慢慢地把他裹了起来,小孩却只是小声地一遍遍唤着“爸爸”,喉咙嘶哑得疼痛,殷祈却仿佛毫无感觉。 不知过了多久,小孩终于冷静下来,开始回忆昏迷前发生的事。他只记得在实验室的最后一刻,他的魂印碎裂了,那是他选择自爆的必然结果,可是突然出现的那道绿光却把他整个人连同爸爸的魂印一起裹了起来,有一股很奇怪的强大力量在拉扯他,随后他就失去了意识。现在他还活着,也就是没有自爆成功,殷祈查看了一下自己魂印的情况,还好好地呆在心脏处,虽然已经满布裂痕,可是爸爸的魂印又去哪了?他自己的魂印都碎了此刻却还活着,那是不是说明……爸爸可能也活过来了? 殷祈遍布全身的伤口并没有愈合。帝国里的每一个丧尸都有自动愈合外伤的能力,他虽然和普通丧尸不太一样,基本的自愈能力还是有的,现在这样满身是伤,只能说明:他的丧尸天赋能力……由于某种原因而被遏制,或者已经失去了。 眼角还在渗血,殷祈疼得浑身发抖,他觉得很茫然,刚刚抬手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他整个人都变小了很多。原本他今年十二岁,现在看起来却跟他五岁时候的身体差不多大,太奇怪了。 而且,转头打量四周的环境,非常陌生,周围立着很多陈旧的货架,地板上架子上都积着厚厚的灰尘,天花板上有几盏吊灯,摇摇欲坠的样子,不远处有个大门,紧紧地关着。这……一点都不像是丧尸帝国里可能出现的环境,反倒跟书本上人类居住地里超市的图非常像。难道他被传送到人类联邦了?可是他分明感觉到了同类的气息,虽然特别微弱,但确实是存在的,数量还很庞大,人类联邦怎么可能有那么多丧尸存在。 眼前的一切都超出他的理解范围了。 ==================================== 黎明时分。d市。 吞下最后一颗异能者晶核后,浴血的黑发男人轻轻一跳,便出现在足有六层楼高的屋顶上。(.无弹窗广告)周身黑雾弥漫,胸口的血洞已经愈合,男人把手覆上,一阵漆黑中间或夹杂着几丝血色的雾气翻滚后,两块形状不规则的黑色牌子从心脏处缓缓浮现,又慢慢没入胸膛。感受到黑牌中蕴含的充沛力量后,高大冷竣的男人望向不远处还在进攻的尸潮,仰头发出一声长啸,瞬间消失在原地。 与此同时,因为怒不可遏而失去理智狠命殴打手下的祁封却突然诡异地停下了动作,全身僵硬,他此刻脑中一片空白,直觉告诉他赶快躲开,身体却因为恐惧连动一下都困难,几乎是瞬息之间,长满黑色锋利钢甲的手就刺穿了他的胸膛,他低头看着穿透胸膛的手,抬头对上的是一双陌生的冰冷无机质的眼睛,眼前的男人,黑发黑眼,神情冷酷,周围急射而来的密密麻麻的子弹于男人来说根本不痛不痒,右手抬起,黑雾涌现,原本子弹射来的方向瞬间传来了一声声惨叫,直到最后一个试图逃跑的人也被黑雾吞噬消散,黑发男人才仰头长啸一声,黑雾翻涌间人已经消失不见。从男人出现到消失,前后不过五秒,祁封猛然呕出一大口血,心里惊骇莫名,“怎么……怎么可能?!殷醴成了尸王……尸王……我不信……我不信啊啊啊啊……” 同一时间。 a城门口仍在抵御丧尸进攻的异能者惊讶地发现本来不断前进的尸潮正在慢慢撤退,仿佛接到某种指令,问题是一个小时前军部已经宣布了对方尸王死亡的消息。这是说明……新的丧尸王产生了? 军区总部。 “混帐!祁封那小子带了最新研发专门对付异能者的炸弹居然还没把殷醴弄死,异能者变成丧尸实力翻倍的常识你们难道不懂?我下命令的时候是谁信誓旦旦保证一定能杀死殷醴?现在呢?竟然送了个王给丧尸!军部要你们这些废物何用?” “抱歉,这次是我们计算失误了。殷醴身受重伤本来已经濒死了,谁知道他竟还有精力突然发难,祁少校派了一个异能者分队去追,却没有一个人回来。后来……殷醴突然出现,祁少校重伤。看那样子……应该已经变成丧尸了。”回答的人语气明显带着懊悔自责。 “这次任务失败该受的惩处你们自己清楚。马上下达紧急军令:抓捕丧尸殷醴。军区科技院已经声明要他做最新实验体。如果不能活捉,就地猎杀。” “是。” ==================================== 殷祈几乎是在刚醒来的时候就察觉了体内魂印传来的波动,小孩盘着小短腿在衣服堆里坐了起来,头上短短的黑毛乱翘,茫然地眨了眨眼。小手贴到心口处……一股熟悉至极的波动正从远处不断传来,这是……魂印之间的特殊感应……黑色的,很熟悉,距离很远,是……爸爸? 丧尸与丧尸之间生而为敌,这是进化完全之后每一个丧尸帝国的公民公认的事实,正因为这样天生的竞争关系,丧尸幼崽的出生就变得尤为艰难。毕竟魂印繁衍技术需要父母双方提供魂印进行融合,形成能量团再用魂力加以培育,由于魂印之间的互斥,部分丧尸幼崽甚至没来得及出生就夭折在魂印融合的道路上。殷祈的魂印天生残缺,医生甚至断言他活不过三岁。只是这样的事情是殷醴决不允许的。 殷祈三岁之前,几乎每天都必须忍受魂印残缺带来的痛苦,钻心的疼痛从心脏开始,传遍四肢百骸,本来就生得比寻常幼崽孱弱,这样经年累月的疼痛更是使得小孩生机微薄。 对于那时候的殷醴来说,儿子每多活一天,都是上帝赠予他最珍贵的礼物。在这样随时都可能失去儿子的威胁下,每出现一个可能使小孩痊愈的方法,殷醴都会不计代价去尝试。 他输不起。 直到三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殷祈刚刚被爸爸喂着吃完晚饭,正打算像往常一样乖乖去喝药,却被爸爸抱进了卧室。 “药,爸爸。”殷祈努力回头看向门口,试图提醒他爸爸别忘了带他去喝药。 可是男人今天明显有另外的事要做。“儿子,昨天,你妈妈跟爸爸说了一个专门治你身上的病的方法,你白御叔叔和颜战叔叔都觉得可以尝试,宝宝跟爸爸一起试试好吗?”此刻,殷醴的声音极为低沉和温柔,甚至带了点诱哄的意味。 殷祈眨了眨眼,他伸出因为频繁输液而被针扎得手背一片青紫的小手,贴在父亲的一只眼睛上,父子俩如出一辙的黑发黑眸,看着男人极为认真的表情,小孩露出个小小的微笑,点了点头。男人微微松了口气,勾唇一笑,低头在儿子额上印下一个轻柔的吻。 很快,小孩就裸着上身被男人抱到了怀里。 “傻东西。听话,别动。”赤着精壮上身的英俊男人抱着同样没穿上衣的小孩,大手稳稳地托着小背,白软的小胸脯贴在麦色的宽厚胸膛上。小孩蹙着眉扭动着身子要起来,却被背上的大手挡住,急得眼眶都红了,细声抽泣,“爸爸,我疼。” 男人低头轻吻了吻儿子的脸,手上的动作却没有丝毫松懈。紧贴的胸膛间,血红的光团正被幽黑的光裹在中心,从男人黑色魂印输出的魂力正源源不断地修复着儿子血红魂印上的残缺,本来缺了一部分的魂印逐渐恢复成正常的形状。“别动。很快就好了。”殷醴的声音有些低哑,他很清楚儿子此刻承受的痛苦有多剧烈,却无法停下来,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哪怕这方法很有可能跟以往一样失败,他也必须尝试到底,他不接受任何儿子会离开他的可能,决不允许。 “爸爸是不是也很疼?小祈不动了。我听话的。”小孩努力停住抽泣,看着父亲额上满布汗珠,伸出手有些笨拙地给男人擦了擦。 “爸爸不疼。太疼就哭出来,别憋着。”男人幽黑的眼一瞬不瞬地盯着疼得发抖的儿子,任由软软的小手摸着自己的额头,腾出手拿了帕子给小孩擦汗,又抚了抚被打湿的软发。见儿子疼得已经开始无意识地掉眼泪,马上出声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等傻东西的魂印修复好,就能感受到爸爸的魂印波动了,以后不管傻东西在哪里,都能被爸爸找到。小祈跟爸爸玩躲猫猫好吗?” “真的?那是不是爸爸去哪里我都能找到?”小孩下巴无力地磕在男人胸膛上,仰头只能看见男人突出的喉结。 “当然。儿子还能找不到老子不成?就算宝宝找不到爸爸,爸爸也一定会找到你。”殷醴低声细语哄着小孩,话语里全是笃定和自信。殷祈顿时被哄得咯咯笑了起来。 平静安定的生活里充斥的都是柔软和温情,并不是没有悲伤,可是唯一的亲人从始至终都陪伴在身边,连不幸都显得没那么可怕了。 魂印被暂时修复完整之后,殷祈就真的能感应到他爸爸的魂印波动了,虽然经常感觉不出具体的距离,但仅仅是能辨别方向,就够小孩乐的了。每次殷祈在占地面积巨大的元帅府迷路时,他爸爸总能第一时间找到他。 那种以魂力修补别人魂印的仪式,非至亲不可用,非全心信任无法生效。小屁孩年幼不懂,殷爸爸却是万分笃定,他手把手养了那么久的儿子,比谁家的都乖巧听话。 殷祈找爸爸的两年里,他爸爸的魂印被封印,小孩无论怎么努力,都没能找到这股波动。越来越慌的蠢小孩只是不停地给自己打气,相信他爸爸一定不会丢下他。即使最后知道他爸爸死了,小孩也知道他爸爸没有不要他,只是没办法继续要他而已。 80. 防盗章 小孩知道,他和爸爸从来害怕的都不是死亡,而是永远都无法相聚。[] 那团绿光把他带离了恐怖的中央科技院,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殷祈不笨,周围环境的特殊性已经让他联想到爸爸曾经跟他描述过的人类末世纪的场景,简直越看越像。 在感应到独属于父亲的魂印波动后,殷祈终于稍稍放下了心,起码可以确定爸爸的魂印也跟他一起来到了这里,接下来他只要朝着波动传来的方向去寻找就可以了。至于其他事情,比起他爸爸的安危,真没那么重要。 他不知道这个陌生的地方是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变回了五岁的模样,更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自愈天赋能力没有了、为什么他的魂力突然就治好了伤,但这些都不重要。他只要记住他爸爸还活着就可以了。 黎明的曙光为什么那么震撼人心?就是因为那冲破绝望和黑暗的力量,一往无前。 殷祈拖着过长的防护服站起来,心想这次一定不会让他爸爸一个人就死了,他爸爸那么傻,他一定要跟紧他,免得一不小心又丢了。 ==================================== 末世纪02年,殷祈穿越的第三天。 傍晚。残阳如血。 d市市区中心的一家超市门口此时聚集了大量丧尸,如果有人在场,一定会为眼前的场景感到震惊。丧尸在门口排成了五列,说不上是整整齐齐,却也井然有序,时不时有丧尸按耐不住嚎叫几声,却又慢慢沉寂下去。最靠近门口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正是伤势已经基本痊愈的殷祈。 他依然穿着当初被送进中央科技院实验室后研究助手给他换上的防护服,本来实验体是不允许穿衣服的,但是殷祈实在年幼,本身又体质孱弱,没有防护服的保护,他压根无法在实验专用的能量罩里存活。现在身体变小了,衣服自然也拖到了地上,小孩在照顾自己这方面相当笨拙,具体表现在(殷醴离家的时候)不会穿衣、一个人吃饭三不五时就被烫到、频繁打翻饭碗、洗澡时一个愣神就摔倒在浴缸里……各种生活中的……小失误,他的智商和行动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属于正常范围,之所以如此笨拙,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殷醴对儿子的过度娇养。殷祈从小病痛缠身,他爸爸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让儿子健康快乐地活下去这一点上了,毫无育儿经验的殷爸爸一厢情愿地觉得儿子只要开心健康乖乖被他养就可以了,以至于殷祈如今十二岁了还不会自己换衣服,当然,现在的他看起来还不到五岁。 好在殷祈懂事,不会换衣服也懂得退而求其次,把衣摆扎进裤子、袖子和裤腿一层一层地往上挽起,直到行动自如。不是他不想再找一身合身的衣服,而是这个到处积着灰的超市里的东西早就被搜刮一空了。 高级丧尸对低级丧尸的等级威压是与生俱来的,殷祈也不例外。小孩伤势好了一些后就开始尝试着用魂力压制来召集附近的丧尸,成果是显著的,面前五列排排站的丧尸就是最好的证明。其实他召集丧尸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图,小孩对控制他人真没什么兴趣,只是现在这种情况,从丧尸这打听消息明显比从人类那探听要安全得多。 想到这,小孩开始认真地对着最前面的五只丧尸嚎叫起来,“嗷……嗷嗷……嗷嗷……”,稚嫩的声音在寂静中响起,竟有种诡异的搞笑感,不过殷祈可一点自觉都没有,他年纪小说话一直那么奶声奶气,现在用的又是丧尸中最低级的交流信号,不是同类根本听不出他意思,即便此刻突然冒出个人来,也只会以为他是调皮在嗷嗷叫着玩。他问完话以后就等着面前的丧尸回答他,可惜等了半天也只收到了几个“饿啊饿啊饿死了”的回答。听清楚对方表达的意思后殷祈两眼一黑,这真不是鸡同鸭讲吗? 一脸无语地瞪着这些破破烂烂的丧尸,小孩挫败地叹了口气,他早该想到的,现在的丧尸根本还没进化出正常交流的意识,他们一天除了思考去哪填饱肚子和如何填饱肚子外,根本没有其他追求。 不能正常交流,提供不了他需要的信息,这些丧尸也没什么用处了,指望他们去帮忙干别的事更是天方夜谭,唯一有用的大概就是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召过来当保镖了吧。 殷祈窝在超市的一张沙发里生闷气。月光从门口照进来,整个超市都冷清清的。(.无弹窗广告)人类世界的月亮可真亮啊,小孩孤单地想,以前丧尸帝国可是没有月亮和太阳的,要是爸爸在就好了,他看到儿子生气,肯定马上就来哄他了。殷祈愣愣地看着清冷的月光,有些蔫巴巴地蜷缩成一团抱着膝盖。他怎么又冒傻气了,这可不是坚强的孩子该有的表现。 可是还是觉得……很无助。他的伤好得差不多了,走路还是有些力不从心,这是穿越前透支魂力的后遗症,加上现在魂印上裂痕遍布,体质就更差。明明已经知道爸爸在哪个方向,心急如焚,恨不得马上就出发去找爸爸,却还在害怕,除了体力不支的原因,更深地还是因为对未知的恐惧。 这不是两千年后的丧尸帝国,没有熟悉的生活环境,没有同类可以交流。 低级丧尸没有智慧,高级丧尸只有他一个。 现在的人类眼里,丧尸都是怪物,被发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更重要的是,现在这个时候的爸爸,大概,根本不认识他吧。 如果他没猜错,爸爸今年20岁,万一不认他,他该怎么办? 殷祈发现,他并没有他自己原本所期望的那么勇敢和坚强。而事实上,他才十二岁,这一年来发生了这么多变故,成年人都不一定接受得了,何况是个一直被父亲娇养大的孩子? 他想起爸爸买给他的小鲸鱼抱枕还在他和爸爸的卧室里。他的阿绿从他被抓到中央科技院开始就没人给浇水了。傻爸爸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变成丧尸了,那九块魂印应该找到他了吧。 殷祈下巴搁在膝盖上,皱着眉叹了口气,眨了眨通红的眼睛,把冒上鼻头的酸意压下去,又抬头望了望月亮,才默默站起来走出超市。 爸爸说过,殷家人从不坐以待毙。 殷祈穿越后第五天。 按照人类发展史,现在应该是末世爆发的初期,一开始的□□和恐慌应当已经过去,大型的基地建立起来,异能者公会也已经成型。爸爸曾经说过他一开始是一个异能者小队的队长,颜战和白御叔叔也在,那么现在他所在的方向,很有可能是人类基地? 殷祈偷偷跟在几个人类身后。他前天晚上就出发了,虽然对这城市实在很陌生,但是一直朝着魂印波动传来的方向走,总不会错,就是他长期生活在丧尸帝国,驾驶技术是学过,但是他……只会开飞行器,汽车这玩意只在博物馆里见过。何况,在人类世界里,五岁的孩子应该是不允许开车的……吧。 那些人据说是要去a---1军区的,因为之前所住的基地已经沦陷,a---1军区又是实力最强大的人类基地。他们的车子在支撑了很长一段路后就不行了,又找不到油或者新车,只能徒步到已经距离不远的目的地。殷祈很快就发现这一队人的前进方向跟他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么说的话,爸爸在a-1军区? 小孩小心地用着追踪术,他这时候的行动速度很慢,身体也不够灵活。看那几个人找了一个带院子的民房躲进去,立刻催动魂力使自己的身形跟周围环境同化,加快速度跟着,赶在他们关门前溜了进去。 殷祈隐匿了身形站在角落,静静地观察着那些人的动作。他的追踪术配合魂力的掩盖可以完全跟环境同化,加上他是丧尸没有呼吸,人类很难发现他。 他跟踪的总共有六个人,一对父子、三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女人。 那对父子给他的感觉很特别。中年男人个子不是很高,有点大腹便便,怀里搂着的孩子看起来比殷祈大一点,那个小孩似乎不太会表达,说话有点结巴,男人正手把手地教儿子用筷子。直到小孩手里的筷子又一次掉在地上,那个男人才无奈地叹了口气,表情看起来明明有点难过,却又马上对儿子露出了笑脸,从背包里拿出勺子开始喂小孩吃水果罐头。殷祈只是木木地看着,一动不动。他脸上其实很少有不同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呆,殷醴在的时候他还会笑会哭会偶尔撒撒娇,而殷爸爸离开以后,他就基本没有表情了,从面无表情这一点来说,殷祈是个地地道道的丧尸。 随行里有个看起来特别瘦弱的年轻男人,他一直在抽烟,时不时咳嗽几下,此时正眯着眼嫌恶地看着他对面的父子俩,嘴里小声嘟囔着什么。殷祈悄悄走近了些,便听到那个人嘴里冒出的一连串咒骂。把男人的话拼拼凑凑,殷祈大概明白了这一队人的关系。 那个小孩,除了说话结巴,智力也有些问题,而这个烟鬼,跟小孩的爸爸是亲兄弟。队里有一队情侣,都是大学生。还有一个看起来特别冷漠的男人,一直没说话。 殷祈侧着头听这烟鬼骂骂咧咧,觉得他说话方式还挺奇特。 “玛德这世道要水水不够,要食物食物不够,还跟中了邪一样带着那拖油瓶,什么都不会尽知道叫阿爹,这也就算了,好好的又冒出两圣母,呸!一群蠢蛋!都末世了还唧唧歪歪,整天腻一块不说,见着个老弱病残就大发善心,迟早把命搭进去!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殷祈把烟鬼说的话仔细梳理了一遍,也大概知道这队伍是谁领头的了。他原以为是那个烟鬼或者中年男人,现在看来反而是那个一直没说话的男人更有话语权,因为那个烟鬼从头到尾把人骂了个遍就是不敢骂那个男人,甚至时不时就会偷喵那个人一眼,似乎很怕他。 看来爸爸说得没错,人类的末世跟丧尸并没有很大不同,一样是强者为尊。 原本,要混进这个逃亡小队,殷祈觉得并没有什么难度,现在还是人类末世爆发的初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虽然已经急剧下降,却还没有发展到末世中期那种人人互为死敌的畸形社会,殷醴当初在教儿子人类发展史的时候,对于末世中期的讲解是最为详尽的。眼前几个人明显警惕性并不很高,由此殷祈觉得没有压力。 可是当他带着一些防备靠近那个从头到尾都在沉默的男人时,就和男人突然抬头射来的冷厉视线对了个正着。殷祈整个人都僵了一下,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上成年人凌厉的目光难免有些不安,何况丧尸和人类互相对立,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远离一切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人类异能者,当下条件反射就想跑。 可是小孩又及时清醒过来按下了逃跑的想法,他现在身上追踪术还在生效,身体跟周围环境是一体的,人类不可能看得出来,除非对方是非常敏锐的精神系异能者。但烟鬼说这个男人是雷系,不可能会发现他才对。 然而殷祈刚刚松了一口气,男人就站了起来,径直朝他的方向走来。小孩抿紧唇盯着已经迅速到他面前的人,在男人伸手摸过来的瞬间弯下身用魂力裹住全身,无声窜到了院子外面。而他原本呆着的地方此刻已经被一个激雷轰得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只是缓缓冒着黑烟。男人盯着空无一物的墙角,忽得勾唇一笑,“下次再让我抓到小尾巴,可就不一定跑得了了。” 院子外的小孩听到这句话,反而安静了下来,看着男人坐回原处喝水,伸手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录音石,低下头运起追踪术,离开了院子。 =================================== 殷祈被爸爸养到八岁的时候,依然没有正常丧尸的强健体魄。 因为没有尸角,魂力便无法用来淬炼身体,即便长成成年丧尸,身体也如人类般脆弱。 虽然帝国两千年来都没有过无角丧尸的先例,但殷醴作为活了不止两千年的丧尸,自然明白无角的幼年丧尸是多么容易夭折。即便能够长成,若没有全面细致的看护,也很可能早早逝去。 于是殷祈便在殷爸爸的指导下开始学习一切可以凭借技巧取胜而忽视体质的技能。只是小屁孩毕竟年幼,在八岁以前又完全没有像其他小丧尸一样接受家族体质淬炼,所以本来一直被夸聪明伶俐的殷小朋友学了两个月愣是没有把基础追踪术学好。 挫败的小丧尸在又一次下课后蔫巴巴地抱着爸爸买的小鲸鱼抱枕走回了卧室,脱掉毛茸茸的鸭子拖鞋爬上了黑色的大床,把脸埋进棉被里就不出来了。于是从帝国大厦办公回来的殷爸爸在元帅府的前花园转了一圈也没看到本该高高兴兴跑出来迎接他的宝贝儿子。 殷祈在被子里埋了一会儿就被人轻拍了下屁股,闹别扭的小孩委屈地又往里缩了缩,拖起鲸鱼抱枕把自己整个盖住。 元帅爸爸看着躲在枕头下装透明人的儿子,无奈地抽了抽嘴角,俯下身拿开抱枕,把儿子连人带被圈到身下,严严实实地收进怀里。带茧的拇指慢慢摩挲着小孩露出的侧脸,低声哄道:“傻东西跟爸爸玩什么躲猫猫?嗯?” 后背紧贴着男人坚实的胸膛,殷祈动了动,伸出细白的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嗓音闷闷的,“不玩游戏。” “那为什么藏在被子里?不高兴了?”殷醴动了动被握住的手指,触到的掌心皮肤是孩子才有的细腻柔软,一片温凉。翻转手背把小手裹进掌心,慢慢顺着细细的指头,直到儿子的手变得温热,才用拇指细细搓揉白软的掌心。 殷祈手心被爸爸的茧子揉得很痒,想抽回来却又使不上力,软嫩的皮肤被揉得微微发红,小孩痒得喘了会儿气,才别扭地慢腾腾翻过身对着男人,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不让动,眨了下跟男人极像的黑眼睛,撇嘴,“痒。” 见儿子肯说话了,殷醴也不继续欺负小孩,“在气什么?跟爸爸说。脸皱得和包子似的,这要丑了回头你颜战叔叔又要取笑你。” “爸爸。……为什么追踪术我一直学不会。是不是因为我太笨了?爸爸会不会嫌弃我?”殷祈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智商,这样的担忧从他出生记事就开始了。没办法,他虽然很少出门,却也知道他爸爸是帝国元帅,武力值强悍得无人能敌,教科书上的描述简直把他爹夸上了天。当儿子的连追踪术都学不会,爸爸一定不喜欢他了。想到这里,小孩扁了扁嘴眼睛就红了。 而殷爸爸看自家儿子都快掉豆子了,连忙俯下身在儿子额头上用力亲了一口,大手摸着软发,嘴里低声哄着,“傻东西,哭什么。只是学得慢点,哪里蠢?小祈年龄还小,以后就好了。何况这世上多的是资质不佳却成就非凡的人,我儿子这么聪明,怕什么?” 殷醴知道儿子在介意什么。小家伙早慧也没啥不好,只是太懂事乖巧,叫了八年的傻东西却愣是乖得让人无可奈何。不会闹着要去玩,不会擅自跑出府,买礼物总是说要爸爸就好,每个节日都为当爹的准备小礼物。那箱小玩意现在还被他收在智能保险柜里。 养个儿子一点不傻也是个问题。而且功成名就这一点他自己已经做得太多。两千年前他被陷害变成丧尸,从此孑然一身四处征战,直到帝国建立,活得太久连帝国史馆那群吹毛求疵的老家伙都专门著书对他做过的事做了记载,还不知死活弄成了教科书,大概嫌他仗打太多了影响不好。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个儿子养着,他才觉得活着有了羁绊和意义。 他的儿子不需要承担无谓的责任,只要平安快乐地活着就好。 殷祈仰头看着男人说话,知道他爹没有嫌弃自己,才把小手贴上男人的脸,有样学样地在男人下巴上印了个湿漉漉的吻,又蹭了蹭爸爸的脸,抱住脖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就窝了进去。小孩学了整个上午,早就困了。 殷醴也知道儿子的午睡时间到了。抱起儿子小心地给换了个姿势,裹在怀里拉起被子盖好,大手一下一下轻稳地顺着小背,直顺得儿子乌黑的眼渐渐合上,嘴里呢喃了几句“爸爸”,低声应了他后才安心地沉沉睡着。 之后殷祈又苦学了两个月,才算完全掌握了基础追踪术。 =================================== 殷祈离开院子,闭上眼开始感应附近的丧尸聚集地,却没有什么收获,现在的丧尸基本只在有人的地方才会大量聚集,徘徊不去,其余时间基本都零零散散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里有无数他的同类,却没有一个可以跟他交流。抬头看了看夜空,圆圆的月亮跟之前见到那样明亮。刚刚那个中年男人对儿子说,明天就是中秋节了。殷祈记得,书上说过,中秋节是人类团圆的节日。紧抿着唇低下头,小孩乌黑的眼睛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地上自己小小的影子,拉起衣服上的帽子盖住头,身形隐入旁边的巷子里。 他看起来是只有五岁没错,但他其实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孩子,只有着五岁的身体,再如何弱势,再如何孤单,他也知道自己该长大了。 殷祈不学着长大,怎么找到爸爸?那个男人的威胁他才不会怕。 他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找下去,一定可以找到。 爸爸说过,哪里有儿子找不到老子的? 他爸爸才不会丢下他。 他爸爸一定也曾为了活下来陪着他而拼命过,虽然他最终没有留下来,但他尽了最后的力量保护了他的傻东西。 殷祈想,爸爸老是说他是傻东西,其实他比自己还傻。 蠢小孩为了找爸爸而选择长大,天经地义。 81. 防盗章,忘记上次小丧尸贴到哪了,这次贴哈利波特吧,喜欢斯内普教授。(.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在那儿,看!”“哪个呀?”“在那个红头发高个儿的旁边。”“戴着眼镜的那个?”“看清他的模样了吗?”“有没有看到他的那块伤疤?”第二天,哈利一离开宿舍,大家就吵吵嚷嚷地议论开了。那些在教室外排着队的人踮起脚尖来要看他,走廊上碰到的人都会回头对他一看再看。哈利多希望他们别那样干,因为他都快没办法集中精神找去教室的那条路了。 霍格沃茨学校里一共有一百四十二座楼梯。有的宽敞干净;有的不但窄,还老爱晃动;有的在某个星期五就会变成通向另一处不同的地方;有的藏着些消失的梯级,弄得你不得不跳起来才能往上走。这里的门除非你有礼貌地请求它,或者帮它在某个恰当的地方挠挠痒,否则它们是不会开的。还有些门根本就不是门,而是坚固的墙壁伪装而成的。要记住这一切机关真的好难呀,因为它们好像是会自己移动的。壁贴肖像上的人物者爱互相拜访换位置。还有一件鱼鳞盔甲般的外套,哈利确信它是会走路的。 小鬼们也让人头痛得要命。当你正要打开一扇门时,他们可能会忽然从里面飘出来,吓得你半死。没头鬼尼克经常很乐意为新来的格兰芬多学生们指点正确的方向,但皮皮鬼就不同了。如果你迟到的时候碰上他,那家伙就会给你弄个锁上的门和一座戏法楼梯尝尝。他会往你头上扔废纸篓,抽掉你脚下的地毯,连续不断地向你掷粉笔,或者从背后偷偷地接近你,无声无息的,突然飞快地捏住你的鼻子,然后尖声大叫:“抓住你的鼻子啦!”比遇上皮皮鬼更惨的,是碰上管理员阿格斯?费尔奇了。第一天的早上,哈利和罗恩走错了路。费尔奇发现他们俩正在努力试图推开的门正好是三楼通往外界走廊的出口。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哈利和罗恩是迷路,他坚决认为他们俩是故意想强行闯进那道门的。他威胁着要把他们俩锁进地牢里去,幸亏洛奇教授刚好经过,这才救了他们。 费尔奇有一只叫诺丽丝夫人的猫。那是只骨瘦如柴而且脏兮兮的东西,和费尔奇一样长着双灯泡似的鼓突大眼睛。她常常自个儿在走廊上巡逻。谁敢在她面前违反纪律,比如说吧,伸一只脚趾头到队伍外边来,她就会嗖地飞窜到费尔奇那里去。两秒钟之后,费尔奇就会气喘吁吁地出现了。[]费尔奇比这学校里的每一个人都更明晓那些秘道的所在(可能韦斯莱家那对双胞胎除外),并且能够像小鬼们一样突然间弹出来。学生们都很透了她,很多人最大的心愿就是使劲地踢诺丽丝夫人一脚。 其实只要你努力地去找那些神奇的门和楼梯,你会学到很多东西的。哈利很快就发现,这些比挥挥魔杖说说有趣的咒语的那些魔法要深奥多了。 每个星期三半夜,学生们都得用望远镜来观察夜空,学习不同星星的名字和行星们的运行轨道。另外,他们一个星期有三次机会到城堡后面的温室里学习植物常识。教他们这门课的是斯普劳特教授,她是个矮胖的小女巫。斯普劳特教授会教他们怎样留意那些千奇百怪的植物和菌类并且找出这些植物和菌类的用途。 最枯燥无味的课当属魔法史了,这是唯一一门由鬼魂来教授的学科。宾斯教授实在是个老糊涂了,有一次他在教工休息室里睡觉,那儿半夜着火了他都不知道。第二天早上,他傻乎乎地起来就上课去了,结果连身体都留在那儿忘了拿。宾斯老头总是像只蜜蜂似的在上面嗡嗡地讲课,大家却只是死记下一些名字和日期而已,甚至还常把恶人墨瑞克和怪人尤里克搞混掉。 教他们魔咒课的是费立维教授,他是一位很小很小的巫师,上课时得站在一堆书上才能看得到他的桌子。上第一节课时,他点了一次名。念到哈利时,他激动的发出一声怪叫,摇晃一下就倒地不见了。 麦格教授又是另一个异人。哈利曾想,大概没有人比她更适合当老师了。她又严肃又睿智,在她的第一节课上,大家刚坐下,她就给大家来了一段训斥:“变形术可说是你将在霍格沃茨学校里学到的最复杂、最危险的法术之一。”她说。“谁想在我的课上瞎搅和的就马上滚蛋,再也别回来了。咱们这叫丑话说在前头。”然后她把桌子变成一头猪又把它变回来。所有人都给她这一手绝活震住了,个个都跃跃欲试。但是,很快他们就明白,不花上好一段时间学习,他们都别想能把家具变成动物。记了一大难复杂的笔记之后,每个人都分到了一根火柴,大家开始使足劲儿要把这根火柴变成一支针。然而,一节课结束时,只有赫敏?格兰杰使她的火柴有一点点变化。麦格教授让全班人都看了如何让这支火柴变得银白和变尖,还给了赫敏一个非常少见的微笑。 大家都盼望着上的课程是黑魔法防御术,因此这门课程的老师洛奇,他上的课实在太搞笑了。洛奇上课时,教室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浓烈的大蒜味。人们传说这是洛奇教授为了避开以前在罗马尼亚遇到过的一个吸血鬼。洛奇一直担心那个吸血鬼会有一天跑回来找他。他那顶缠头巾状的帽子,据他自己讲是某个非洲王子为了感谢他帮忙赶走一个难缠的还魂僵尸而送给他的。不过,大家都不怎么相信这个故事。因为有一次西莫?斐尼甘好奇地问他是怎么大战还魂僵尸时,洛奇的脸马上就红了,还借故谈起天气以转移话题。而且大家发现洛奇的头巾帽子总是散发着一种奇特的味儿,韦斯莱家的双胞胎坚持说那也是大蒜的味道。如此说来,洛奇对吸血鬼的防卫真是从头到脚,武装到了牙齿呢。 哈利发现他与班上其他同学的差距并不大,这使他悄悄松了一口气。大部分同学都是来自一般家庭,而且都跟他一样,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是个女巫或男巫。这儿实在有太多东西要学了,即使像罗恩那样的人也没有超前太多。 对哈利和罗恩来讲,这个星期五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他们终于可以成功地找到去大厅吃早餐的路,而且一次都没有错!“今天咱们到了什么课?”罗恩往他的麦片粥里加糖时,哈利问。 “和斯莱特林学生一起上两节魔药课”罗恩说。“斯内普是斯莱特林的头儿。他们说,他会喜欢偏向自己的学生――我们很快就可以知道这是不是真的。”“真希望麦格教授会偏向我们。”哈利说。麦格是格兰芬多的院长,可是她前日还是给了他们一大堆作业。 这时候,邮件送到了。哈利现在已经可以习惯了,但是第一天早上他真的吃了一惊。那天吃早餐时,几乎一百只猫头鹰尖叫着飞进大厅。它们在每张桌子上方盘旋,直到它们看到它们的主人并把信件和包裹扔到主人们的膝盖上为止。 海德薇到目前为止都还没给哈利梢过信件。她有时会飞过来啄一下哈利的耳朵,吃一片烤面包后,就和其它的校园猫头鹰一起飞回去睡觉。但是,今早她飞到了果酱瓶和糖碗之间,把一封信扔进哈利的盘子里。哈利马上就把它拆开了。 "亲爱的哈利:(信里的字写得可真糟糕。)我知道你这个星期五下午没有课,所以我想请你三点钟的时候来这儿和我喝杯茶,如何?我想听听你这一周来的生活情况。请让海德薇把答复带回给我。 海格哈利问罗恩借了支羽毛笔,在纸条的背面飞快地写上“太好了,到时见!”就让海德薇把信悄走了。 对哈利而言,幸好还有能和海格谈谈这么个盼头。因为到目前为止,魔药课已经成了哈利觉得最糟糕的课程了。 在学期初的宴会上,哈利就已经发觉教魔药课的斯内普教授不是很喜欢他。到第一堂魔药课结束时,哈利发现――他简直是厌恶他!魔药课的课程是在一个地牢里上的。地牢里边可比城堡上面冷多了,阴森恐怖,四周的墙上还摆满了玻璃瓶子,瓶里面漂着的都是腌制动物的尸体,真让人毛骨悚然。 和费立维教授一样,斯内普教授以点名的方式开始他的第一堂课。同样地,念到哈利的名字时,他停了一下。 “哈,对,”他低声说,“哈利?波特。我们学校新来的――名人哪。”德拉科?马尔福和他的死党克拉布和高尔用手捂着嘴偷笑起来。斯内普点完名,严肃地看着大家。他的眼睛像海格的眼睛一样乌黑,可是里边找不到一丝海格眼睛里所具有的温暖。他的一双眼睛冷冰冰,空洞洞的,让人看了想起深黝的隧道。 “你们到这儿来,是要学习制药的精妙技术。”斯内普说。他的声音很低,近乎耳语,但是每一个字大家都听得一清二楚――和麦格教授一样,斯内普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能轻而易举地让学生们保持安静。“由于这里没有傻乎乎的乱挥魔杖,所以你们中的许多人都不大相信这就是魔法。我并不奢求你们会真正地懂得制药技术的美妙之处。想想看,用大汽锅煨药材时,药水慢慢地沸腾,白色的烟雾袅袅升起……还有人体静脉里流淌的液体,那具有无比精妙力量的液体……简直能让你的心醉掉,让你的所有感官着迷……我能教会你们怎样罐装名誉,怎样酿造光荣,甚至说……阻止死亡……只要你们不要像我以前教的那一帮蠢才们一样愚蠢就行。”听了斯内普的这一番话,教室里更加安静了。哈利和罗恩偷偷地交换了一下眼色。而赫敏?格兰杰则坐得直直的,屁股只沾了一点儿椅子边,好像这样就能向斯内普证明,她绝不是蠢才似的。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 82. 防盗章续前节 “波特!”斯内普突然把哈利叫起来,“如果将水仙花球茎的粉末加入艾草的汁液里,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什么的粉末加入什么的汁里去?哈利偷眼看了一下罗恩,看来罗恩和他一样茫然,但是赫敏就拼命把手举得高高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我不知道,老师。”哈利低声答道。 斯内普努了努嘴,嗤地笑了。 “啧啧,看来名气大也不过如此。”他完全不理赫敏举得高高的手。 “那好,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要求你去找一块牛黄,那么你会到哪里去着手找?”赫敏又把她的手举得尽可能的高,高到她的那只手好像要离开她的身体飞到半空去似的。可是哈利连一点点关于牛黄的概念都没有。他竭尽全力不去看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那三个家伙正笑得全身打颤呢。 “我不知道,老师。”“难道你上课之前从来不先预习的吗?啊?波特?”哈利竭力使自己面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他的确曾经看过一遍课本,可是斯内普该不会要求他只看一遍就把那本《巫术药草与菌类千例》中的每一个字都记得吧?斯内普还是没理会赫敏抖动的手。 “草乌和乌头,它们有些什么不同之处?”这一次,赫敏站了起来,她的右手都快举到地牢的顶部了。 “我不知道。”哈利低声说,“不过,我想赫敏是知道的。你干嘛不问问她?”一些同学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利瞥了一眼西莫,西莫则向他眨了眨眼。然而斯内普一点儿都不高兴。 “坐下。”斯内普瞪着哈利,“刚才问的几个问题,水仙花球茎和艾草混在一起就成了一种很厉害的安眠药,人们把它叫做死亡之网。牛黄则是在牛的胃里找到的结石,它是很多种□□的克星。而草乌和乌头,指的是同一种植物,它们都是一种叫附子的植物的俗称。怎样?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些知识抄下来?”地牢里马上骚动起来,大家都快拿出了羽毛笔和羊皮纸。斯内普又说:“波特你刚才对老师的无礼顶撞,我决定格兰芬多要为你扣掉你一分。”之后的几节魔药课里,情况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斯内普让同学们分成两人一组,教他们如何混合几种简单的药草来治疗烫伤。他穿着他那件宽大的黑斗篷在地牢里走来走去,看他们怎样称那些干等麻和磨碎了的蛇牙。几乎每一个人都挨了骂,只有马尔福幸免于难。看来斯内普有点喜欢马尔福,他告诉大家,要好好地看看马尔福是怎么做的。当酸性的绿雾从炖着的蛞蝓角上冒起,发出一阵阵嘶嘶的时候,马尔福他处理得多么完美!纳威却不知道鼓捣了些什么,他居然把西莫的火锅烧穿了,他们偎着的药汁顺着地势到处流,在同学们的鞋子上烫出一个又一个小洞洞。几秒钟,整个班的学生都站到他们的桌子上去了。只有纳威没来得及跳上桌子,结果,被彻底烧坏的大汽锅倒了下来,药汁溅得他全身都是。他的手臂和腿都被烫出红肿的疥疮,纳威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 “白痴!”斯内普咆哮着,用他的魔杖一挥就把地上乱溅的药汁弄干净了。 “把汽锅从火上提起来之前,你是不是把豪猪尖刺扔进去了?”纳威鼻子上的小疮一个个红得发亮,好像马上就会爆开。现在他哭得更起劲了。 “带他到医务室去。”斯内普吩咐西莫。接着,他盯着坐在纳威旁边的哈利和罗恩,低声说:“你,波特,你为什么不告诉纳威炖这种药时是不能加入豪猪尖刺的?你是想着,他要是做错了,你就有好戏看了,对不对?我要再扣掉你一分!”这是不公平的!哈利张大嘴正要反驳,罗恩从他们的汽锅下踢了他一脚,暗示他别干傻事。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走出了地牢。哈利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入学才一周他就已经被扣掉了两分!为什么斯内普这么讨厌他?“嘿,哈利!你得振作起来!”罗恩说,“斯内普也经常扣弗雷德和乔治的分啦,他不会是针对你的。对了,我能够和你一起去拜访海格吗?”星期五下午四点五十五分,哈利和罗恩离开城堡,穿过草地,往海格家走去。海格住在森林边上的一间小木屋里,他的房子门前总放着一副石弓和一双橡胶雨鞋。 哈利伸手敲了敲门,里边马上传来一阵叫人害怕的跑动声,一只狗狂吠着向门这边跑过来了。接着听到海格高声叫嚷:“回来,牙牙!回来!”海格打开一点点门,在门缝里露出他那张毛茸茸的大脸:“请稍等一会儿。”他说“嘿,牙牙,往后退,你快回自己窝里去。”海格让他们俩进来,然后和他的那只巨型的黑色大丹狗牙牙激烈斗争了一会儿,才把牙牙的项圈给拉住。 屋里边只有一间房,房间的顶部挂着火腿和野鸡。火炉上,一只铜水壶正煮着开水。在角落里有一张巨大的床,床上胡乱地扔着一张千缝百补的棉被。 “随便坐,随便坐!当自己家里一样好了。”海格说。他放开牙牙,牙牙“呼!”地一下子扑到罗恩身边,亲热地舔了舔罗恩的耳朵。和它的主人海格一样,也只是看上去有点凶而已。 “他叫罗恩。”哈利告诉海格。海格正忙着把开水倒进一个大茶壶里,又端来一盘蛋糕卷。他看了一眼罗恩,注意到了罗恩脸上的雀斑,说:“你也是韦斯莱家的孩子吧?为了把那对双胞胎赶出禁林,我几乎耗费了大半辈子的精力!”海格的蛋糕卷差点儿没把哈利和罗恩的牙齿给磕了下来,但是哈利和罗恩假装着很享受的样子。他们把这一周来的学习生活情况对海格讲了。牙牙则把它的巨头搁到哈利的膝盖上睡大觉,还流口水弄湿了哈利的衣服。 听到海格把门房费尔奇叫做“那个老饭桶。”哈利和罗恩心里可高兴了。 “至于那只老猫,叫什么来着?诺丽丝夫人,待我有空时我会介绍牙牙和它认识认识的。那家伙,每一次我到学校里去,它总爱跟着我,怎么也摆脱不了。哼,肯定是费尔奇授意它这么干的。”哈利又把斯内普上课时怎么针对他的事告诉海格。海格也和罗恩一样劝哈利不用太担心,斯内普那个家伙几乎是对每一个学生都没有什么好感的啦。 “但是,他真的好像很讨厌我。”“胡说!”海格说,“他干嘛要讨厌你呢?”但是哈利觉得好奇怪,海格说话时干嘛连看都不敢看他?“你的兄弟查理近来怎样了?”海格问罗恩,“我挺喜欢他的,当然啦,还有他那些奇怪的宠物。”海格干嘛要转移话题?哈利心里更加奇怪了。罗恩跟海格大讲查理养的丑龙时,哈利看到茶壶旁边的桌子上有一张纸,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从《预言家日报》上剪下来的:古灵阁银行劫案调查近况。 发生在7月31日晚的古灵阁银行大劫案目前仍在调查中。 有关人士相信是某些黑女巫或黑巫师干的。 古灵阁里的小妖们今天坚持说他们什么也没丢。事实上劫案发生当天,保险库里早就空了。 但是我们不会告诉你那里边有些什么,让我们静观事态的发展!今天下牛,古灵阁的发言人如此说道。 哈利记得在火车上罗恩曾经告诉他,有人打算打劫古灵阁,不过罗恩没有对他提及确切的日期。 “海格!”哈利嚷起来,“劫案发生那天,刚好是我的生日!那时我们也在那儿待过!”毫无疑问,海格根本不敢和哈利的眼神接触。他低声咕饿了几句,又递几块蛋糕卷给哈利。哈利仔细地把那份剪报再读一次。 “事实上劫案发生当天,保险库里早就空了。”可是这不能说保险库因此就被清空了吧?如果说,只是把那个脏兮兮的小包裹拿出来,就可以叫做提领一空的话,海格确实是在当日把713号地下金库提领一空。难道那就是抢匪想要找的东西吗?哈利和罗恩走回城堡里吃晚饭时,两个人的口袋里都装满了海格那些硬得像石头似的蛋糕卷。怎么说呢?他们俩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海格啊!哈利想,海格有没有及时去取回那个小包包。 那小包现在到哪里去了呢?还有,海格是不是知道什么关于斯内普的事,但是他不愿意告诉哈利呢? 哈利曾以为达力已经够讨厌的了,谁想到,遇上德科拉·马尔福之后,原来这家伙比达力更令人讨厌。一年级的格兰芬多学生只有药学课是和斯莱特林学生一起上的,所以大家都还没有多少机会与马尔福发生正面冲突。至少在看到那张钉在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里的通知前是这样。那张通知让大家恨得牙痒痒的:飞行训练课将于星期四开始上课——这意味着格兰芬多学生要和斯莱特林学生一起上课。 “真倒霉!”哈利撇撇嘴,“这正合我意,只是在马尔福面前坐在大扫帚上让我觉得有点像傻瓜。”哈利比谁都想快点可以学习飞行。 “我不知道你坐上去会不会像傻瓜,”罗恩说,“不过,据我所知,马尔福一直为他玩魁地奇出色而自豪,但是我敢打赌他现在肯定又在吹嘘自己。”马尔福的确正在大谈即将要上的飞行训练课。他大声地抱怨一年级的小鬼们根本没资格加入魁地奇飞行训练队,他讲了好久,当然也不忘往自己脸上贴金,他把那个他从直升飞机上利用扫帚逃生的故事又吹了一遍。其实,吹嘘自己有飞行经验的人也不止马尔福一个,西莫·斐尼甘就到处跟人说,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骑着大扫帚在原野上空漫游了。罗恩也喋喋不休地大讲他经常用查理的那把旧扫帚到处滑翔。几乎每一个来自巫术家族的孩子都在谈论魁地奇。罗恩已经和同宿舍的迪安·托马斯就魁地奇的问题辩论了一场。罗恩实在搞不明白足球赛有什么好刺激的,二十几个人,一个球,又不准飞起来,多无聊!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 83. 哈利曾以为达力已经够讨厌的了,谁想到,遇上德科拉?马尔福之后,原来这家伙比达力更令人讨厌。[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一年级的格兰芬多学生只有药学课是和斯莱特林学生一起上的,所以大家都还没有多少机会与马尔福发生正面冲突。至少在看到那张钉在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里的通知前是这样。那张通知让大家恨得牙痒痒的:飞行训练课将于星期四开始上课――这意味着格兰芬多学生要和斯莱特林学生一起上课。 “真倒霉!”哈利撇撇嘴,“这正合我意,只是在马尔福面前坐在大扫帚上让我觉得有点像傻瓜。”哈利比谁都想快点可以学习飞行。 “我不知道你坐上去会不会像傻瓜,”罗恩说,“不过,据我所知,马尔福一直为他玩魁地奇出色而自豪,但是我敢打赌他现在肯定又在吹嘘自己。”马尔福的确正在大谈即将要上的飞行训练课。他大声地抱怨一年级的小鬼们根本没资格加入魁地奇飞行训练队,他讲了好久,当然也不忘往自己脸上贴金,他把那个他从直升飞机上利用扫帚逃生的故事又吹了一遍。其实,吹嘘自己有飞行经验的人也不止马尔福一个,西莫?斐尼甘就到处跟人说,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骑着大扫帚在原野上空漫游了。罗恩也喋喋不休地大讲他经常用查理的那把旧扫帚到处滑翔。几乎每一个来自巫术家族的孩子都在谈论魁地奇。罗恩已经和同宿舍的迪安?托马斯就魁地奇的问题辩论了一场。罗恩实在搞不明白足球赛有什么好刺激的,二十几个人,一个球,又不准飞起来,多无聊!罗恩甚至想劝迪安离开汉姆足球队呢。 纳威长到那么大都还没坐过一次扫帚,因为他的奶奶从来就不准他接近任何一把扫帚。哈利倒觉得纳威奶奶这个决定无比英明,谁都知道啦,纳威是个走在地上都会发生很多意外的人,谁敢放心让他到天上去?对于飞行,赫敏也和纳威一样的紧张。因为这种实践性工作可不比从书本里背知识来得容易――况且她也从来没飞过。星期四吃早餐时,赫敏决定把她从一本叫《魁地奇溯源》的书里学到的飞行技巧传授给同学们。她这个决定可把大家给烦死了。纳威倒听得聚精会神,连一个字都不放过。他真希望这会帮助他能牢牢地坐在大扫帚上。这时候猫头鹰邮差们来了,赫敏的长篇大论不得不被打断,这让大家都松了口气。 自从接到海格的信后,哈利再也没有收过别的什么。马尔福马上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的猫头鹰经常从家里给他悄来一包又一包的糖果,他次次都神气活现将把那些糖果哗地倒到桌子上。 纳威的猫头鹰从他奶奶那儿为他捎来了一个小包裹。纳威兴奋地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有着大理石花纹的玻璃球,里面好像弥漫着神秘的白烟呢。 “呀,是记忆之球!”纳威兴奋地向大家宣布,“奶奶知道我老爱忘东西,所以送了我这个!要是我忘了什么的话,这个球就会提醒我。看,只要紧紧地抓住它,如果它变成红色――哦……”他吃了一惊,因为记忆球忽然发出了耀眼的红光:“你忘了要做一件事!”纳威拼命地想,究竟自己忘了做什么呢?这时候,德科拉?马尔福刚好从他们的桌子边经过,一下子就把记忆球抢到了手中。 哈利和罗恩马上跳了起来,他们俩早就想揍马尔福一顿了,可麦格教授比他们俩更快,一下子就出现了。 “发生了什么事?”“马尔福抢了我的记忆球!麦格教授。”马尔福做了个怪相,把球扔回桌子上。 “等着瞧!”他扔下这么一句,就大摇大摆地走了。他的两个死党克拉布和高尔也赶紧跟了上去。 下午三点半,哈利、罗恩,还有其它同学,怀着兴奋的心情准备上他们的第一堂飞行训练课。他们跑下楼梯,穿过草地,来到禁林外边。今天的天气可真好,清朗于爽,草地上绿色的小草微微地漾着细浪,轻轻地拂过他们的脚踝,让人感觉舒服极了。不远处,禁林里的树木也在随风摆动。 斯莱特林的学生早已到齐。地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二十支大扫帚。(.无弹窗广告)哈利曾经听过弗雷德和乔治抱怨学校里的大扫帚质量不大好。他们说有些扫帚会在你飞到高空的时候发颤,有些扫帚则总爱往左偏。 这时,他们的老师霍琦夫人来了。她长着一头灰色的短发。她的一双黄色的眼睛,就好像鹰的眼睛一样锋利。 “嘿,你们呆呆地站在那儿干嘛?”她大喝道,“每一个人都给我站到扫帚边上去!快,快点!”哈利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扫帚。好旧呀,还有许多枝条突了出来,丑死了!“把你们的右手伸到扫帚上方,”霍琦夫人站在队伍前面说,“然后大声说:起来!”“起来!”大家一齐叫道。 哈利的扫帚马上就跳到他的手里了。别的同学可没他那么得心应手。赫敏?格兰杰的扫帚只是在地上滚了滚,纳威的扫帚更是动都没动。大概骑扫帚和骑马差不多吧,你要是心里先怯了,马就会不服你骑的,扫帚也一样,哈利想。纳威低声嘟着说他宁愿用脚在地上走路也不愿骑扫帚在天上飞。听了斯内普的这一番话,教室里更加安静了。哈利和罗恩偷偷地交换了一下眼色。而赫敏?格兰杰则坐得直直的,屁股只沾了一点儿椅子边,好像这样就能向斯内普证明,她绝不是蠢才似的。听了斯内普的这一番话,教室里更加安静了。哈利和罗恩偷偷地交换了一下眼色。而赫敏?格兰杰则坐得直直的,屁股只沾了一点儿椅子边,好像这样就能向斯内普证明,她绝不是蠢才似的。听了斯内普的这一番话,教室里更加安静了。哈利和罗恩偷偷地交换了一下眼色。而赫敏?格兰杰则坐得直直的,屁股只沾了一点儿椅子边,好像这样就能向斯内普证明,她绝不是蠢才似的。听了斯内普的这一番话,教室里更加安静了。哈利和罗恩偷偷地交换了一下眼色。而赫敏?格兰杰则坐得直直的,屁股只沾了一点儿椅子边,好像这样就能向斯内普证明,她绝不是蠢才似的。听了斯内普的这一番话,教室里更加安静了。哈利和罗恩偷偷地交换了一下眼色。而赫敏?格兰杰则坐得直直的,屁股只沾了一点儿椅子边,好像这样就能向斯内普证明,她绝不是蠢才似的。“波特!”斯内普突然把哈利叫起来,“如果将水仙花球茎的粉末加入艾草的汁液里,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什么的粉末加入什么的汁里去?哈利偷眼看了一下罗恩,看来罗恩和他一样茫然,但是赫敏就拼命把手举得高高的。 “我不知道,老师。”哈利低声答道。 斯内普努了努嘴,嗤地笑了。 “啧啧,看来名气大也不过如此。”他完全不理赫敏举得高高的手。 “那好,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要求你去找一块牛黄,那么你会到哪里去着手找?”赫敏又把她的手举得尽可能的高,高到她的那只手好像要离开她的身体飞到半空去似的。可是哈利连一点点关于牛黄的概念都没有。他竭尽全力不去看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那三个家伙正笑得全身打颤呢。 “我不知道,老师。”“难道你上课之前从来不先预习的吗?啊?波特?”哈利竭力使自己面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他的确曾经看过一遍课本,可是斯内普该不会要求他只看一遍就把那本《巫术药草与菌类千例》中的每一个字都记得吧?斯内普还是没理会赫敏抖动的手。 “草乌和乌头,它们有些什么不同之处?”这一次,赫敏站了起来,她的右手都快举到地牢的顶部了。 “我不知道。”哈利低声说,“不过,我想赫敏是知道的。你干嘛不问问她?”一些同学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利瞥了一眼西莫,西莫则向他眨了眨眼。然而斯内普一点儿都不高兴。 “坐下。”斯内普瞪着哈利,“刚才问的几个问题,水仙花球茎和艾草混在一起就成了一种很果将水仙花球茎的粉末加入艾草的汁液里,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什么的粉末加入什么的汁里去?哈利偷眼看了一下罗恩,看来罗恩和他一样茫然,但是赫敏就拼命把手举得高高的。 “我不知道,老师。”哈利低声答道。 斯内普努了努嘴,嗤地笑了。 “啧啧,看来名气大也不过如此。”他完全不理赫敏举得高高的手。 “那好,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要求你去找一块牛黄,那么你会到哪里去着手找?”赫敏又把她的手举得尽可能的高,高到她的那只手好像要离开她的身体飞到半空去似的。可是哈利连一点点关于牛黄的概念都没有。他竭尽全力不去看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那三个家伙正笑得全身打颤呢。 “我不知道,老师。”“难道你上课之前从来不先预习的吗?啊?波特?”哈利竭力使自己面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他的确曾经看过一遍课本,可是斯内普该不会要求他只看一遍就把那本《巫术药草与菌类千例》中的每一个字都记得吧?斯内普还是没理会赫敏抖动的手。 “草乌和乌头,它们有些什么不同之处?”这一次,赫敏站了起来,她的右手都快举到地牢的顶部了。 “我不知道。”哈利低声说,“不过,我想赫敏是知道的。你干嘛不问问她?”一些同学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利瞥了一眼西莫,西莫则向他眨了眨眼。然而斯内普一点儿都不高兴。 “坐下。”斯内普瞪着哈利,“刚才问的几个问题,水仙花球茎和艾草混在一起就成了一种很厉害的安眠药,人们把它叫做死亡之网。牛黄则是在牛的胃里找到的结石,它是很多种□□的克星。而草乌和乌头,指的是同一种植物,它们都是一种叫附子的植物的俗称。怎样?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些知识抄下来?”地牢里马上骚动起来,大家都快拿出了羽毛笔和羊皮纸。斯内普又说:“波特你刚才对老师的无礼顶撞,我决定格兰芬多要为你扣掉你一分。”之后的几节魔药课里,情况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斯内普让同学们分成两人一组,教他们如何混合几种简单的药草来治疗烫伤。他穿着他那件宽大的黑斗篷在地牢里走来走去,看他们怎样称那些干等麻和磨碎了的蛇牙。几乎每一个人都挨了骂,只有马尔福幸免于难。看来斯内普有点喜欢马尔福,他告诉大家,要好好地看看马尔福是怎么做的。当酸性的绿雾从炖着的蛞蝓角上冒起,发出一阵阵嘶嘶的时候,马尔福他处理得多么完美!纳威却不知道鼓捣了些什么,他居然把西莫的火锅烧穿了,他们偎着的药汁顺着地势到处流,在同学们的鞋子上烫出一个又一个小洞洞。几秒钟,整个班的学生都站到他们的桌子上去了。只有纳威没来得及跳上桌子,结果,被彻底烧坏的大汽锅倒了下来,药汁溅得他全身都是。他的手臂和腿都被烫出红肿的疥疮,纳威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 “白痴!”斯内普咆哮着,用他的魔杖一挥就把地上乱溅的药汁弄干净了。 “把汽锅从火上提起来之前,你是不是把豪猪尖刺扔进去了?”纳威鼻子上的小疮一个个红得发亮,好像马上就会爆开。现在他哭得更起劲了。 “带他到医务室去。”斯内普吩咐西莫。接着,他盯着坐在纳威旁边的哈利和罗恩,低声说:“你,波特,你为什么不告诉纳威炖这种药时是不能加入豪猪尖刺的?你是想着,他要是做错了,你就有好戏看了,对不对?我要再扣掉你一分!”这是不公平的!哈利张大嘴正要反驳,罗恩从他们的汽锅下踢了他一脚,暗示他别干傻事。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走出了地牢。哈利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入学才一周他就已经被扣掉了两分!为什么斯内普这么讨厌他?“嘿,哈利!你得振作起来!”罗恩说,“斯内普也经常扣弗雷德和乔治的分啦,他不会是针对你的。对了,我能够和你一起去拜访海格吗?”星期五下午四点五十五分,哈利和罗恩离开城堡,穿过草地,往海格家走去。海格住在森林边上的一间小木屋里,他的房子门前总放着一副石弓和一双橡胶雨鞋。 哈利伸手敲了敲门,里边马上传来一阵叫人害怕的跑动声,一只狗狂吠着向门这边跑过来了。接着听到海格高声叫嚷:“回来,牙牙!回来!”海格打开一点点门,在门缝里露出他那张毛茸茸的大脸:“请稍等一会儿。”他说“嘿,牙牙,往后退,你快回自己窝里去。”海格让他们俩进来,然后和他的那只巨型的黑色大丹狗牙牙激烈斗争了一会儿,才把牙牙的项圈给拉住。 屋里边只有一间房,房间的顶部挂着火腿和野鸡。火炉上,一只铜水壶正煮着开水。在角落里有一张巨大的床,床上胡乱地扔着一张千缝百补的棉被。 “随便坐,随便坐!当自己家里一样好了。”海格说。他放开牙牙,牙牙“呼!”地一下子扑到罗恩身边,亲热地舔了舔罗恩的耳朵。和它的主人海格一样,也只是看上去有点凶而已。 “他叫罗恩。”哈利告诉海格。海格正忙着把开水倒进一个大茶壶里,又端来一盘蛋糕卷。他看了一眼罗恩,注意到了罗恩脸上的雀斑,说:“你也是韦斯莱家的孩子吧?为了把那对双胞胎赶出禁林,我几乎耗费了大半辈子的精力!”海格的蛋糕卷差点儿没把哈利和罗恩的牙齿给磕了下来,但是哈利和罗恩假装着很享受的样子。他们把这一周来的学习生活情况对海格讲了。牙牙则把它的巨头搁到哈利的膝盖上睡大觉,还流口水弄湿了哈利的衣服。 听到海格把门房费尔奇叫做“那个老饭桶。”哈利和罗恩心里可高兴了。 “至于那只老猫,叫什么来着?诺丽丝夫人,待我有空时我会介绍牙牙和它认识认识的。那家伙,每一次我到学校里去,它总爱跟着我,怎么也摆脱不了。哼,肯定是费尔奇授意它这么干的。”哈利又把斯内普上课时怎么针对他的事告诉海格。海格也和罗恩一样劝哈利不用太担心,斯内普那个家伙几乎是对每一个学生都没有什么好感的啦。 “但是,他真的好像很讨厌我。”“胡说!”海格说,“他干嘛要讨厌你呢?”但是哈利觉得好奇怪,海格说话时干嘛连看都不敢看他?“你的兄弟查理近来怎样了?”海格问罗恩,“我挺喜欢他的,当然啦,还有他那些奇怪的宠物。”海格干嘛要转移话题?哈利心里更加奇怪了。罗恩跟海格大讲查理养的丑龙时,哈利看到茶壶旁边的桌子上有一张纸,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从《预言家日报》上剪下来的:古灵阁银行劫案调查近况。 发生在7月31日晚的古灵阁银行大劫案目前仍在调查中。 有关人士相信是某些黑女巫或黑巫师干的。 古灵阁里的小妖们今天坚持说他们什么也没丢。事实上劫案发生当天,保险库里早就空了。 但是我们不会告诉你那里边有些什么,让我们静观事态的发展!今天下牛,古灵阁的发言人如此说道。 哈利记得在火车上罗恩曾经告诉他,有人打算打劫古灵阁,不过罗恩没有对他提及确切的日期。 “海格!”哈利嚷起来,“劫案发生那天,刚好是我的生日!那时我们也在那儿待过!”毫无疑问,海格根本不敢和哈利的眼神接触。他低声咕饿了几句,又递几块蛋糕卷给哈利。哈利仔细地把那份剪报再读一次。 “事实上劫案发生当天,保险库里早就空了。”可是这不能说保险库因此就被清空了吧?如果说,只是把那个脏兮兮的小包裹拿出来,就可以叫做提领一空的话,海格确实是在当日把713号地下金库提领一空。难道那就是抢匪想要找的东西吗?哈利和罗恩走回城堡里吃晚饭时,两个人的口袋里都装满了海格那些硬得像石头似的蛋糕卷。怎么说呢?他们俩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海格啊!哈利想,海格有没有及时去取回那个小包包。 那小包现在到哪里去了呢?还有,海格是不是知道什么关于斯内普的事,但是他不愿意告诉哈利呢?果将水仙花球茎的粉末加入艾草的汁液里,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什么的粉末加入什么的汁里去?哈利偷眼看了一下罗恩,看来罗恩和他一样茫然,但是赫敏就拼命把手举得高高的。 “我不知道,老师。”哈利低声答道。 斯内普努了努嘴,嗤地笑了。 “啧啧,看来名气大也不过如此。”他完全不理赫敏举得高高的手。 “那好,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要求你去找一块牛黄,那么你会到哪里去着手找?”赫敏又把她的手举得尽可能的高,高到她的那只手好像要离开她的身体飞到半空去似的。可是哈利连一点点关于牛黄的概念都没有。他竭尽全力不去看马尔福、克拉布和高尔,那三个家伙正笑得全身打颤呢。 “我不知道,老师。”“难道你上课之前从来不先预习的吗?啊?波特?”哈利竭力使自己面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他的确曾经看过一遍课本,可是斯内普该不会要求他只看一遍就把那本《巫术药草与菌类千例》中的每一个字都记得吧?斯内普还是没理会赫敏抖动的手。 “草乌和乌头,它们有些什么不同之处?”这一次,赫敏站了起来,她的右手都快举到地牢的顶部了。 “我不知道。”哈利低声说,“不过,我想赫敏是知道的。你干嘛不问问她?”一些同学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利瞥了一眼西莫,西莫则向他眨了眨眼。然而斯内普一点儿都不高兴。 “坐下。”斯内普瞪着哈利,“刚才问的几个问题,水仙花球茎和艾草混在一起就成了一种很厉害的安眠药,人们把它叫做死亡之网。牛黄则是在牛的胃里找到的结石,它是很多种□□的克星。而草乌和乌头,指的是同一种植物,它们都是一种叫附子的植物的俗称。怎样?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些知识抄下来?”地牢里马上骚动起来,大家都快拿出了羽毛笔和羊皮纸。斯内普又说:“波特你刚才对老师的无礼顶撞,我决定格兰芬多要为你扣掉你一分。”之后的几节魔药课里,情况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斯内普让同学们分成两人一组,教他们如何混合几种简单的药草来治疗烫伤。 84. 基督山伯爵,防盗章,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第01章船到马赛 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在避风堰了望塔上的了望员向人们发出了信号,告之三桅帆船法老号到了。[.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它是从士麦拿出发经过的里雅斯特和那不勒斯来的。立刻一位领港员被派出去,绕过伊夫堡,在摩琴海岬和里翁岛之间登上了船。 圣-琪安海岛的平台上即刻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在马赛,一艘大船的进港终究是一件大事,尤其是象法老号这样的大船,船主是本地人,船又是在佛喜造船厂里建造装配的,因而就特别引人注目。 法老号渐渐驶近了,它已顺利通过了卡拉□□岛和杰罗斯岛之间由几次火山爆发所造成的海峡,绕过波米琪岛,驶近了港口。尽管船上扯起了三张主桅帆,一张大三角帆和一张后桅帆,但它驶得非常缓慢,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以致岸上那些看热闹的人本能地预感到有什么不幸的事发生了,于是互相探问船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不过那些航海行家们一眼就看出,假如的确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情的话,那一定与船的本身无关。因为从各方面来看,它并无丝毫失去操纵的迹象。领港员正在驾驶着动作敏捷的法老号通过马赛港狭窄的甬道进口。在领港员的旁边,有一青年正在动作敏捷地打着手势,他那敏锐的眼光注视着船的每一个动作,并重复领港员的每一个命令。 岸上看热闹的人中弥漫着一种焦躁不安的情绪。其中有一位忍耐不住了,他等不及帆船入港就跳进了一只小艇迎着大船驶去,那只小艇在大船到里瑟夫湾对面的地方时便靠拢了法老号。 大船上的那个青年看见了来人,就摘下帽子,从领港员身旁离开并来到了船边。他是一个身材瘦长的青年,年龄约莫有十九岁左右的样子,有着一双黑色的眼睛和一头乌黑的头发;他的外表给人一种极其镇定和坚毅的感觉,那种镇定和坚毅的气质是只有从小就经过大风大浪,艰难险阻的人才具有的。 “啊!是你呀,唐太斯?”小艇的人喊道。“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你们船上显得这样丧气?” “太不幸了,莫雷尔先生!”那个青年回答说,“太不幸了,尤其是对我!在契维塔韦基亚附近,我们失去了我们勇敢的莱克勒船长。” “货呢?”船主焦急地问。 “货都安全,莫雷尔先生,那方面我想你是可以满意的。但可怜的莱克勒船长――” “货物怎么样”?船主问道。 “货物未受任何损失,平安到达。不过,可怜的莱克勒船长他……”“他怎么了?出了什么事?”船主带着稍微放松一点的口气问。“那位可敬的船长怎么了?” “他死了。” “掉在海里了吗?” “不,先生,他是得脑膜炎死的,临终时痛苦极了。”说完他便转身对船员喊到:“全体注意!准备抛锚!” 全体船员立刻按命令行动起来。船上一共有八个到十个海员,他们有的奔到大帆的索子那里,有的奔到三角帆和主帆的索子那里,有的则去控制转帆索和卷帆索。那青年水手四下环视了一下,看到他的命令已被迅速准确地执行,便又转过脸去对着船主。 “这件不幸的事是怎么发生的?”船主先等了一会儿便又重新拾起话题。 “唉,先生!完全是始料不到的事。在离开那不勒斯以前,莱克勒船长曾和那不勒斯港督交谈了很久。开船的时候,他就觉得头极不舒服。二十四个小时后,他就开始发烧,三天后就死了。我们按惯例海葬了他,想来他也可以安心长眠了。我们把他端端正正地缝裹在吊床里,头脚处放了两块各三十六磅重的铅块,就在艾尔及里奥岛外把他海葬了。我们把他的佩剑和十字荣誉勋章带了回来准备交给他的太太做纪念。船长这一生总算没虚度了。青年的脸上露出一个忧郁的微笑,又说,“他和英国人打仗打了十年,到头来仍能象常人那样死在床上。” “爱德蒙,你知道,”船主说道,他显得越来越放心了,“我们都是凡人,都免不了一死,老年人终究要让位给青年人。不然,你看,青年人就无法得到升迁的机会,而且你已向我保证货物――” “货物是完好无损的,莫雷尔先生,请相信我好了。我想这次航行你至少赚二万五千法郎呢。” 这时,船正在驶过圆塔,青年就喊道:“注意,准备收主帆,后帆和三角帆!” 他的命令立刻被执行了,犹如在一艘大战舰上一样。 “收帆!卷帆!”最后那个命令刚下达完,所有的帆就都收了下来,船在凭借惯性向前滑行,几乎觉不到是在向前移动了。[.超多好看小说] “现在请您上船来吧,莫雷尔先生,”唐太斯说,他看到船主已经有点着急便说道,“你的押运员腾格拉尔先生已走出船舱了,他会把详细情形告诉您的。我还得去照顾抛锚和给这只船挂丧的事。” 船主没再说什么便立即抓住了唐太斯抛给他的一条绳子,以水手般敏捷的动作爬上船边的弦梯,那青年去执行他的任务了,把船王和那个他称为腾格拉尔的人留在了一起。腾格拉尔现在正向船主走来。他约莫有二十五六岁,天生一副对上谄媚对下轻视无礼,不讨人喜欢的面孔。他在船上担任押运员,本来就惹水手们讨厌,他个人的一些作派也是惹人讨厌的一个因素,船员都憎恶他,却很爱戴爱德蒙-唐太斯。 “莫雷尔先生,”腾格拉尔说,“你听说我们所遭到的不幸了吧?” “唉,是的!可怜的莱克勒船长!他的确是一个勇敢而又诚实的人!” “而且也是一名一流的海员,是在大海与蓝天之间度过一生的――是负责莫雷尔父子公司这种重要的公司的最合适的人才。”腾格拉尔回答。 “可是,”船主一边说,一边把眼光盯在了正在指挥抛锚的唐太斯身上,“在我看来,腾格拉尔,一个水手要干得很内行,实在也不必象你所说的那样的老海员才行,因为你看,我们这位朋友爱德蒙,不需任何人的指示,似乎也干得很不错,完全可以称职了。” “是的,”腾格拉尔向爱德蒙扫了一眼,露出仇恨的目光说,“是的,他很年轻,而年轻人总是自视甚高的,船长刚去世,他就跟谁也不商量一下,竟自作主张地独揽指挥权,对下面发号施令起来,而且还在厄尔巴岛耽搁了一天半,没有直航返回马赛。” “说到他执掌这只船的指挥权,”莫雷尔说道,“他既然是船上大副,这就应该是他的职责。至于在厄尔巴岛耽搁了一天半的事儿,是他的错,除非这只船有什么故障。” “这只船是象你我的身体一样,毫无毛病,莫雷尔先生,那一天半的时间完全是浪费――只是因为他要到岸上玩玩,别无他事。” “唐太斯!”船主转过身去喊青年,“到这儿来!” “等一下,先生,”唐太斯回答,“我就来。”然后他对船员喊道,“抛锚!” 锚立刻抛下去了,铁链哗啦啦一阵响声过去。虽有领港员在场,唐太斯仍然克尽职守,直到这项工作完成,才喊“降旗,把旗降在旗杆半中央。把公司的旗也降一半致哀,“看,”腾格拉尔说,“他简直已自命为船长啦。” “嗯,事实上,他已经的确是了。”船主说。 “不错,就缺你和你的和伙人签字批准了,摩斯尔先生。” “那倒不难。”船主说,“不错,他很年轻,但依我看,他似乎可以说已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海员了。” 腾格拉尔的眉际掠过一片阴云。 “对不起,莫雷尔先生,”唐太斯走过来说,“船现在已经停妥,我可以听的您吩咐了。刚才是您在叫我吗?” 腾格拉尔向后退了一两步。 “我想问问你为什么要在厄尔巴岛停泊耽搁了一天半时间。” “究竟为什么我也不十分清楚,我只是在执行莱克勒船长最后的一个命令而已。他在临终的时候,要我送一包东西给贝特朗元帅。” “你见到他了吗,爱德蒙?” “谁?” “元帅。” “见到了。” 莫雷尔向四周张望了一下,把唐太斯拖到一边,急忙问道:“陛下他好吗?” “看上去还不错。” “这么说,你见到陛下了,是吗?” “我在元帅房间里的时候,他进来了。” “你和他讲了话吗?” “是他先跟我讲话的,先生。”唐太斯微笑着说。 “他跟你都说了些什么?” “问了我一些关于船的事――什么时候启航开回马赛,从哪儿来,船装了些什么货。我敢说,假如船上没有装货,而我又是船主的话,他会把船买下来的。但我告诉他,我只是大副,船是莫雷尔父子公司的。‘哦,哦!’他说,‘我了解他们!莫雷尔这个家族的人世世代代都当船主。当我驻守在瓦朗斯的时候,我那个团里面也有一个姓莫雷尔的人。” “太对了!一点不错!”船主非常高兴地喊道。“那是我的叔叔波立卡-莫雷尔,他后来被提升到上尉。唐太斯,你一定要去告诉我叔叔,说陛下还记得他,你将看到那个老兵,被感动得掉眼泪的。好了,好了!”他慈爱地拍拍爱德蒙的肩膀继续说,“你做得很对,唐太斯,你是应该执行莱克勒船长的命令在厄尔巴岛靠一下岸的――但是如果你曾带一包东西给元帅,并还同陛下讲过话的事被人知道的话,那你就会受连累的。” “我怎么会受连累呢?”唐太斯问。“我连带去的是什么东西根本都不知道,而陛下所问及的,又是一般的人所常问的那些普通问题。哦,对不起,海关关员和卫生部的检查员来了1”说完那青年人就向舷门那儿迎过去了。 他刚离开,腾格拉尔就凑了过来说道: “哦,看来他已拿出充分的理由来向您解释他为什么在费拉约港靠岸的原因了,是吧?” “是的,理由很充分,我亲爱的腾格拉尔。” “哦,那就好,”押运员说,“看到一个同伴工作上不能尽责,心里总是很难受的。” “唐太斯是尽了责的,”船主说道,“这件事不必多说了,这次耽搁是按莱克勒船长的吩咐做的。” “说到莱克勒船长,唐太斯没有把一封他的信转给你吗?” “给我的信?没有呀。有一封信吗?” “我相信除了那包东西外,莱克勒船长还另有一封信托他转交的。” “你说的是一包什么东西,腾格拉尔?” “咦,就是唐太斯在费拉约港留下的那包东西呀。” “你怎么知道他曾留了一包东西在费拉“你怎么知道他曾留了一包东西在费拉约港呢?” 经船主这样一问,腾格拉尔的脸顿时涨红了。“那天我经过船长室门口时,那门是半开着的,我便看见船长把那包东西和一封信交给了唐太斯。” “他没有对我提到这件事,”船主说,“但是如果有信,他一定会交给我的。” 腾格拉尔想了一会儿。“这样的话,莫雷尔先生,请你,”他说,“有关这事,请你别再去问唐太斯了,或许是我弄错了。” 这时,那青年人回来了,腾格拉尔便乘机溜走了。 “喂,我亲爱的唐太斯,你现在没事了吗?”船主问。 “没事了,先生。” “你回来的挺快呀。” “是的。我拿了一份我们的进港证给了海关关员,其余的证件,我已交给了领港员,他们已派人和他同去了。” “那么你在这儿的事都做完了是吗?” 唐太斯向四周看了一眼。 “没事了现在一切都安排妥了。” “那么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共进晚餐吗?” “请你原谅,莫雷尔先生。我得先去看看我父亲。但对你的盛情我还是非常感激的。” “没错,唐太斯,真是这样,我早就知道你是一个好儿子。” “嗯”唐太斯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知道我父亲的近况吗?” “我相信他很好,我亲爱的爱德蒙,不过最近我没见到他。” “是啊,他老爱把自己关在他那个小屋里。” “但那至少可以说明,当你不在的时候,他的日子还过得去。” 唐太斯微笑了一下。“我父亲是很要强的,很要面子,先生。即便是他饿肚子没饭吃了,恐怕除了上帝以外,他不会向任何人去乞讨的。” “那么好吧,你先去看你的父亲吧,我们等着你。” “我恐怕还得再请你原谅,莫雷尔先生,――因为我看过父亲以后,我还有另外一个地方要去一下。” “真是的,唐太斯,我怎么给忘记了,在迦泰罗尼亚人那里,还有一个人也象你父亲一样在焦急地期待着你呢,――那可爱的美塞苔丝。” 唐太斯的脸红了。 “哈哈!”船主说,“难怪她到我这儿来了三次,打听法老号有什么消息没有呢。嘻嘻!爱德蒙,你的这位小情妇可真漂亮啊!” “她不是我的情妇,”青年水手神色庄重严肃地说,“她是我的未婚妻。” “有时两者是一回事。”莫雷尔微笑着说。 “我们俩可不是这样的,先生。”唐太斯回答。 “得了,得了,我亲爱的爱德蒙,”船主又说,“我不耽搁你了。我的事你办得很出色,我也应该让你有充分的时间去痛快地办一下自己的事了。你要钱用吗?” “不,先生,我的报酬还都在这儿,――差不多有三个月的薪水呢。” “你真是一个守规矩的小伙子,爱德蒙。” “我还有一位可怜的父亲呢,先生。” “不错,不错,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儿子。那么去吧,去看你的父亲去吧。我自己也有个儿子,要是他航海三个月回来后,竟还有人阻扰他来看我,我会大大地发火的。” “那么我可以走了吗,先生?” “走吧,假如你再没有什么事要跟我说的话。” “没有了。” “莱克勒船长临终前,没有托你交一封信给我吗?” “他当时已经根本不能动笔了,先生。不过,我倒想起了一件事,我还得向你请两星期的假。” “是去结婚吗?” “是的,先是去结婚,然后还得到巴黎去一次。” “好,好。你就离开两个星期吧,唐太斯。反正船上卸货得花六个星期,卸完货以后,还得要过三个月以后才能再出海,你只要在三个月以内回来就行,――因为法老号,”船主拍拍青年水手的背,又说,“没有船长是不能出海的呀。” “没有船长!”唐太斯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不禁说道,“你说什么呀,你好象窥视到了我心底最秘密的一线希望。你真要任命我做法老号的船长吗?” “我亲爱的唐太斯,假如我是一人说了就算数的老板,我现在就可任命你,事情也就一言为定了,但你也知道,意大利有一句俗话――谁有了一个合伙人,谁就有了一个主人。但这事至少已成功一半了,因为在两张投票之中,你已经得到了一标。让我去把另外那一票也为你争取过来吧,我尽力办到。” “啊,莫雷尔先生,”青年水手的眼睛里含着泪水,紧握住船主的手喊道――“莫雷尔先生,我代表我父亲和美塞苔丝谢谢你了。” “好了,好了,爱德蒙,别提了,上天保佑好心人!快到你父亲那儿去吧,快去看看美塞苔丝吧,然后再到我这儿来。” “我把您送上岸好吗?” “不用了,谢谢你。我还得留下来和腾格拉尔核对一下帐目。你在这次航行里对他还满意吗?” “那得看您这个问题是指哪一方面了,先生。假如您的意思是问,他是不是一个好伙计?那么我要说不是,因为自从那次我傻里傻气地和他吵了一次架以后,我曾向他提议在基督山岛上停留十分钟以消除不愉快,我想他从那以后开始讨厌我了――那次的事我本来就不该提那个建议,而他拒绝我也是很对的。假如你的问题是指他做押运员是否称职,那我就说他是无可挑剔的,对他的工作你会满意的。” “但你要告诉我,唐太斯,假如由你来负责法老号,你愿意把腾格拉尔留在船上吗?” “莫雷尔先生,”唐太斯回答道,“无论我做船长也好,做大副也好,凡是那些能获得我们船主信任的人,我对他们总是极尊重的。” “好,好,唐太斯!我看你在各个方面都是好样的。别让我再耽误你了,快去吧,我看你已有些急不可耐啦。” “那么我可以走了吗?” “快走吧。我已经说过了。” “我可以借用一下您的小艇吗?” “当然可以。” “那么,莫雷尔先生,再会吧。再一次多谢啦!” “我希望不久能再看到你,我亲爱的爱德蒙。祝你好运!” 青年水手跳上了小艇,坐在船尾,吩咐朝卡纳比埃尔街划去。两个水手即刻划动起来,小船就飞快地在那从港口直到奥尔兰码头的千百只帆船中间穿梭过去。 船主微笑着目送着他,直到他上了岸,消失在卡纳比埃尔街上的人流里。这条街从清晨五点钟直到晚上九点钟都拥挤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卡纳比埃尔街是马赛最有名的街道,马赛的居民很以它为自豪,他们甚至煞有其事地庄重地宣称:“假如巴黎也有一条卡纳比埃尔街,那巴黎就可称为小马赛了。” 船主转过身来时,看见腾格拉尔正站在他背后。腾格拉尔表面上看似在等候他的吩咐,实际上却象他一样,在用目光遥送那青年水手。这两个人虽然都在注视着爱德蒙-唐太斯,但两个人目光里的神情和含义却大不相同。 (第一章完) 85. 上章也就是84要开车,可能会被锁,我修改一下敏感词再发上来,很快的。[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第02章父与子 我们暂且先放下不谈腾格拉尔如何怀着仇恨,竭力在船主莫雷尔的耳边讲他的同伴的坏话的。且说唐太斯横过了卡纳比埃尔街,顺着诺埃尹街转入梅兰巷,走进了靠左边的一家小房子里。他在黑暗的楼梯上一手扶着栏杆,一手按在他那狂跳的心上,急急地奔上了四层楼梯。他在一扇半开半掩的门前停了下来,那半开的门里是一个小房间。 唐太斯的父亲就住在这个房间里。法老号到港的消息老人还不知道。这时他正踩在一张椅子上,用颤抖的手指在窗口绑扎牵牛花和萎草花,想编成一个花棚。突然他觉得一只手臂拦腰抱住了他,随即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喊起来,“父亲!亲爱的父亲!” 老人惊叫了一声,转过身来,一看是自己的儿子,就颤巍巍地脸色惨白地倒在了他的怀抱中。 “你怎么啦,我最亲爱的父亲!你病了吗?”青年吃惊地问。 “不,不,我亲爱的爱德蒙――我的孩子――我的宝贝!不,我没想到你回来了。我真太高兴了,这样突然的看见你太让我激动了――天哪,我觉得我都快要死了。” “高兴点,亲爱的父亲!是我――真的是我!人们都说高兴绝不会有伤身体的,所以我就偷偷的溜了进来。嗨!对我笑笑,不要拿这种疑惑的眼光看我呀。是我回来啦,我们现在要过快活的日子了。” “孩子,我们要过快活的日子,――我们要过快活的日子,”老人说道。“但我们怎么才能快活呢?难道你会永远不再离开我了吗?来,快告诉我你交了什么好运了?” “愿上帝宽恕我:我的幸福是建立在另一家人丧亲的痛苦上的,但上帝知道我并不是自己要这样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实在无法装出那种悲哀的样子。父亲,我们那位好心的船长莱克勒先生他死了,承蒙莫雷尔先生的推荐,我极有可能接替他的位置。你懂吗,父亲?想想看,我二十岁就能当上船长,薪水是一百金路易[法国金币名。],还可以分红利!这可是象我这样的穷水手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呀。” “是的,我亲爱的孩子,”老人回答说,――“是的,这真是一桩大喜事的。” “嗯,等我拿到第一笔钱时,我就为你买一所房子,要带花园的,你可以在里面种种牵牛花,萎草花和皂荚花什么的。你怎么了,父亲,你不舒服吗?” “没什么,没什么,就会好的。”老人说着,终因年老体衰,力不从心,倒在了椅子里。 “来,来,”青年说,“喝点酒吧,父亲,你就会好的。你把酒放在哪儿了?” “不,不用了,谢谢。你不用找了,我不喝。”老人说。 “喝,一定要喝父亲,告诉我酒在什么地方?”唐太斯一面说着,一面打开了两三个碗柜。 “你找不到的,”老人说,“没有酒了。” “什么!没有酒了?”唐太斯说,他的脸色渐渐变白了,看着老人那深陷的双颊,又看看那空空的碗柜――“什么!没有酒了?父亲,你缺钱用吗?” “我只要见到了你,就什么都不缺了。”老人说。 “可是,”唐太斯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嗫嚅地说,――“可是三个月前我临走的时候给你留下过两百法郎呀。” “是的,是的,爱德蒙,一点儿不错。但你当时忘了你还欠我们邻居卡德鲁斯一笔小债。他跟我提起了这件事,对我说,假如我不代你还债,他就会去找莫雷尔先生,去向他讨还,所以,为了免得你受影响……” “那么?” “哪,我就把钱还给他了。” “可是,”唐太斯叫了起来,“我欠了卡德鲁斯一百四十法朗埃!” “不错。”老人呐呐地说。 “那就是说你就从我留给你的两百法朗里抽出来还了他了?” 老人做了一个肯定的表示。 “这么说,三个月来你就只靠六十个法朗来维持生活!”青年自言自语地说。 “你知道我花销不大。”老人说。 “噢,上帝饶恕我吧!”爱德蒙哭着跪到了老人的面前。 “你这是怎么了?” “你使我感到太伤心了!” “这没什么,孩子。”老人说,“我一看到你,就什么都忘了,现在一切都好了。” “是啊,我回来了,”青年说,“带着一个幸福远大的前程和一点钱回来了。(.无弹窗广告)看,父亲,看!”他说,“拿着吧――拿着,赶快叫人去买点东西。”说着他翻开口袋,把钱全倒在桌子上,一共有十几块金洋,五六块艾居[法国银币名。]和一些小零币。老唐太斯的脸上顿时展开了笑容。 “这些钱是谁的?”他问。 “是我的!你的!我们的!拿着吧,去买些吃的东西。快活些,明天我们还会有更多的。” “小声点,轻点声,”老人微笑着说。”我还是把你的钱节省点用吧――因为大家要是看见我一次买了那么多的东西,就会说我非得等着你回来才能买得起那些东西。” “随你便吧,但最重要的,父亲,该先雇一个佣人。我决不再让你独自一个人长期孤零零地生活了。我私下带了一些咖啡和上等烟草,现在都放在船上的小箱子里,明天早晨我就可以拿来给你了。嘘,别出声!有人来了。” “是卡德鲁斯,他一定是听到了你回来的消息,知道你交了好运了,来向你道贺的。” “哼!口是心非的家伙,”爱德蒙轻声说道。“不过,他毕竟是我们的邻居,而且还帮过我们的忙,所以我们还是应该表示欢迎的。” 爱德蒙的这句话刚轻声讲完,卡德鲁斯那个黑发蓬松的头便出现在门口。他看上去约莫二十五六岁,手里拿着一块布料,他原是一个裁缝,这块布料是他预备拿来做衣服的衬里用的。 “怎么!真是你回来了吗,爱德蒙?”他带着很重的马赛口音开口说道,露出满口白得如象牙一样的牙齿笑着。 “是的,我回来了,卡德鲁斯邻居,我正准备着想使你高兴一下呢。”唐太斯回答道,答话虽彬彬有礼,却仍掩饰不住他内心的冷淡。 “谢谢,谢谢,不过幸亏我还不需要什么。倒是有时人家需要我的帮忙呢。”唐太斯不觉动了一下。“我不是指你,我的孩子。不,不!我借钱给你,你还了我。好邻居之间这种事是常有的,我们已经两清了。” “我们对那些帮助过我们的人是永远忘不了的。”唐太斯说,“因为我们虽还清了他们的钱,却还不清负他们的情的。” “还提它干什么?过去的都过去了。让我们来谈谈你这次幸运的归来的事儿吧,孩子。我刚才到码头上去配一块细花布,碰到了我们的朋友腾格拉尔。‘怎么!你也在马赛呀!’我当时就喊了出来。他说:‘是呀。’‘我还以为你在士麦拿呢。’‘不错,我去过那儿,但现在又回来了。’‘我那亲爱的小家伙爱德蒙他在哪儿,’我问他。腾格拉尔就回答说:‘一定在他父亲那儿。’所以我就急忙跑来了,”卡德鲁斯接着说,“来高高兴兴地和老朋友握手。” “好心的卡德鲁斯!”老人说,“他待我们多好啊!” “是呀,我当然要这样的,我爱你们,并且敬重你们,天底下好人可不多啊!我的孩子,你好象是发了财回来啦。”裁缝一面说,一面斜眼看着唐太斯抛在桌子上的那一把金币和银币。 青年看出了从他邻居那黑眼睛里流露出的贪婪的目光。 他漫不经心地说,“这些钱不是我的,父亲看出我担心,他当我不在的时候缺钱用,为了让我放心,就把他钱包里的钱都倒在桌子上给我看。来吧,父亲。”唐太斯接着说,“快把这些钱收回到你的箱子里去吧,――除非我们的邻居卡德鲁斯要用,我们倒是乐意帮这个忙的。” “不,孩子,不,”卡德鲁斯说,“我根本不需要,干我这行够吃的了。把你的钱收起来吧,――我说。一个人的钱不一定非得很多,我虽用不上你的钱,但对你的好意我还是很感激的。” “我可是真心的呀。”唐太斯说。 “那当然,那当然。唔,我听说你和莫雷尔先生的关系不错,你这只得宠的小狗!” “莫雷尔先生待我一直特别友善。”唐太斯回答。 “那么他请你吃饭你不该拒绝他呀。” “什么!你竟然回绝他请你吃饭?”老唐太斯说。“他邀请过你吃饭吗?” “是的,我亲爱的父亲。”爱德蒙回答。看到父亲因自己的儿子得到别人的器重而显出惊异的神情,便笑了笑。 “孩子呀,你为什么拒绝呢?”老人问。 “为了快点回来看你呀,我亲爱的父亲,”青年答道,“我太想你了。” “但你这样做一定会使可敬的莫雷尔先生不高兴的,”卡德鲁斯说。“尤其是当你快要升为船长的时候,是不该在这时得罪船主的。” “但我已把谢绝的理由向他解释过了,”唐太斯回答,“我想他会谅解的。” “但是要想当船长,就该对船主恭敬一点才好。” “我希望不恭顺也能当船长。”唐太斯说。 “那更好,――那更好!你这个消息会让那些老朋友听了都高兴的,我还知道圣-尼古拉堡那边有一个人,听到这个好消息也会高兴的。” “你是说美塞苔丝吗?”老人说。 “是的,我亲爱的父亲,现在我已经见过了你,知道你很好,并不缺什么,我就放心了。请允许我到迦太罗尼亚人的村里,好吗?” “去吧,我亲爱的孩子,”老唐太斯说,“望上帝保佑你的妻子,就如同保佑我的儿子一样!” “他的妻子!”卡德鲁斯说,“你说得太早了点吧,唐太斯老爹。她还没正式成为他的妻子呢。” “是这样的,但从各方面看,她肯定会成为我妻子的。”爱德蒙回答。 “不错,不错,”卡德鲁斯说,“但你这次回来得很快,做得是对的,我的孩子。” “你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美塞苔丝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而漂亮姑娘总是不乏有人追求的。尤其是她,身后有上打的追求者呢。” “真的吗?”爱德蒙虽微笑着回答,但微笑里却流露出一点的不安。 “啊,是的,“卡德鲁斯又说,“而且都是些条件不错的人呢,但你知道,你就要做船长了,她怎么会拒绝你呢?” “你是说,“唐太斯问道,他微笑着并没有掩饰住他的焦急,“假如我不是一个船长――” “唉,唉。”卡德鲁斯“得了,得了,”年轻的唐太斯说:“一般说来,对女人,我可比你了解的得多,尤其是美塞苔丝。我相信,不论我当不当船长,她都是忠诚于我的。” “那再好也没有了,卡德鲁斯说。“一个人快要结婚的时候,信心十足总是好事。别管这些了,我的孩子,快去报到吧,并把你的希望告诉她。” “我就去。”爱德蒙回答他,拥抱了一下他的父亲,挥挥手和卡德鲁斯告辞,就走出房间去了。 卡德鲁斯又呆了一会,便离开老唐太斯,下楼去见腾格拉尔,后者正在西纳克街的拐角上等他。 “怎么样,”腾格拉尔说,“你见到他了吗?” “我刚从他那儿来。” “他提到他希望做船长的事了吗?” “他说的若有其事,那口气就好象事情已经决定了似的。” “别忙!”腾格拉尔说,“依我看,他未免太心急了”。 “怎么,这件事莫雷尔先生好象已经答应他了啦。” “这么说他已经在那儿自鸣得意了吗?” “他简直骄傲得很,已经要来关照我了。好象他是个什么大人物似的,而且还要借钱给我,好象是一个银行家。” “你拒绝了吗?” “当然,虽然我即便是接受了也问心无愧,因为他第一次摸到发亮的银币,还是我放到他手里的。但现在唐太斯先生已不再要人帮忙了,他就要做船长了。” “呸!”腾格拉尔说,“他现在还没有做成呢。” “他还是做不成的好,”卡德鲁斯回答,“不然我们就别想再跟他说上话了。” “假如我们愿意可以还让他爬上去,”腾格拉尔答道,“他爬不上去,或许不如现在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不过自己这么说着玩儿罢了。他还爱着那个漂亮的迦太尼亚小妞吗?” “简直爱得发疯了,但除非是我弄错了,在这方面他可能要遇到点麻烦了。” “你说清楚点。” “我干吗要说清楚呢?” “这件事或许比你想象得还要重要,你不喜欢唐太斯对吧?” “我一向不喜欢目空一切的人。” “那么关于迦太罗尼亚人的事,把你所知道的都告诉我吧。” “我所知道的可都不怎么确切,只是就我亲眼见的来说,我猜想那位未来的船长会在老医务所路附近。” “你知道些什么事,告诉我!” “是这样的,我每次看见美塞苔丝进城时,总有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迦太罗尼亚小伙子陪着她,那个人有一对黑色的眼睛,肤色褐中透红,很神气很威武,她叫他表哥。” “真的!那么你认为这位表兄在追求她吗?” “我只是这么想。一个身材魁梧的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对一个漂亮的十七岁的少女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呢?” “你说唐太斯已到迦太罗尼亚人那儿去了吗”? “我没有下楼他就去了。” “那我们就到这条路上去吧,我们可以在瑞瑟夫酒家那儿等着,一面喝拉玛尔格酒,一面听听消息。” “谁向我们通消息呢?” “我们在半路上等着他呀,看一下他的神色怎么样,就知道了。” “走吧,”卡德鲁斯说,“但话说在前面,你来付酒钱。” “那当然,”腾格拉尔说道。他们快步走向约定的地点,要了瓶酒。 邦非尔老爹看见唐太斯在十分钟以前刚刚过去。他们既确知了他还在迦太罗尼亚人的村里。便在长着嫩叶的梧桐树下和大枫树底下坐下来。头上的树枝间,小鸟们正在动人地合唱着,歌唱春天的好时光。 “得了,得了,”年轻的唐太斯说:“一般说来,对女人,我可比你了解的得多,尤其是美塞苔丝。我相信,不论我当不当船长,她都是忠诚于我的。” “那再好也没有了,卡德鲁斯说。“一个人快要结婚的时候,信心十足总是好事。别管这些了,我的孩子,快去报到吧,并把你的希望告诉她。” “我就去。”爱德蒙回答他,拥抱了一下他的父亲,挥挥手和卡德鲁斯告辞,就走出房间去了。 卡德鲁斯又呆了一会,便离开老唐太斯,下楼去见腾格拉尔,后者正在西纳克街的拐角上等他。 “怎么样,”腾格拉尔说,“你见到他了吗?” “我刚从他那儿来。” “他提到他希望做船长的事了吗?” “他说的若有其事,那口气就好象事情已经决定了似的。” “别忙!”腾格拉尔说,“依我看,他未免太心急了”。 “怎么,这件事莫雷尔先生好象已经答应他了啦。” “这么说他已经在那儿自鸣得意了吗?” “他简直骄傲得很,已经要来关照我了。好象他是个什么大人物似的,而且还要借钱给我,好象是一个银行家。” “你拒绝了吗?” “当然,虽然我即便是接受了也问心无愧,因为他第一次摸到发亮的银币,还是我放到他手里的。但现在唐太斯先生已不再要人帮忙了,他就要做船长了。” “呸!”腾格拉尔说,“他现在还没有做成呢。” “他还是做不成的好,”卡德鲁斯回答,“不然我们就别想再跟他说上话了。” “假如我们愿意可以还让他爬上去,”腾格拉尔答道,“他爬不上去,或许不如现在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不过自己这么说着玩儿罢了。他还爱着那个漂亮的迦太尼亚小妞吗?” “简直爱得发疯了,但除非是我弄错了,在这方面他可能要遇到点麻烦了。” “你说清楚点。” “我干吗要说清楚呢?” “这件事或许比你想象得还要重要,你不喜欢唐太斯对吧?” “我一向不喜欢目空一切的人。” “那么关于迦太罗尼亚人的事,把你所知道的都告诉我吧。” “我所知道的可都不怎么确切,只是就我亲眼见的来说,我猜想那位未来的船长会在老医务所路附近。” “你知道些什么事,告诉我!” “是这样的,我每次看见美塞苔丝进城时,总有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迦太罗尼亚小伙子陪着她,那个人有一对黑色的眼睛,肤色褐中透红,很神气很威武,她叫他表哥。” “真的!那么你认为这位表兄在追求她吗?” “我只是这么想。一个身材魁梧的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对一个漂亮的十七岁的少女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呢?” “你说唐太斯已到迦太罗尼亚人那儿去了吗”? “我没有下楼他就去了。” “那我们就到这条路上去吧,我们可以在瑞瑟夫酒家那儿等着,一面喝拉玛尔格酒,一面听听消息。” “谁向我们通消息呢?” “我们在半路上等着他呀,看一下他的神色怎么样,就知道了。” “走吧,”卡德鲁斯说,“但话说在前面,你来付酒,”腾格拉尔说道。他们快步走向约定的地点,要了瓶酒。 邦非尔老爹看见唐太斯在十分钟以前刚刚过去。他们既确知了他还在迦太罗尼亚人的村里。便在长着嫩叶的梧 86.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超多好看小说]”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忙地赶来,想不到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对头。” “一个对头!”美塞苔丝愤怒地扫了她堂兄一眼,喊道,“你说什么,爱德蒙,我家里有一个对头?假如果真如此,我就要挽起你的胳膊,我们一同到马赛去,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了。” 弗尔南多的眼里几乎射出火来。 “要是你遭到什么不幸,亲爱的爱德蒙,”姑娘继续镇静地说下去,使弗尔南多觉得她已洞悉他心底深处的坏念头,“要是你真的遭到不幸,我就爬到莫尔吉翁海角的岩石上去,从那儿跳下去,永远葬身海底。” 弗尔南多脸色惨白,象死人一样。 “你弄错啦,爱德蒙,”她又说,“这儿没有你的对头――这儿只有我的哥哥弗尔南多,他会象一个老朋友那样跟你握手的。” 年轻姑娘说完最后这句话,便把她那威严的眼光盯住迦太罗尼亚人弗尔南多,后者则象被那睛光催眠了一样,慢慢地向爱德蒙走来,伸出了他的手。他的仇恨象一个来势汹猛却又无力的浪头,被美塞苔丝所说的一番话击得粉碎。刚一触到爱德蒙的手,他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便一下子冲出屋子去了。 “噢!噢!”他喊着,象个疯子似的狂奔着,双手狠狠地猛抓自己的头发,――“噢!谁能帮我除掉这个人?我真是太不幸了!” “喂,迦太罗尼亚人!喂弗尔南多!你到哪儿去?”一个声音传来。 那青年突然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看见卡德鲁斯和腾格拉尔在一个凉棚里对桌而坐。 “喂,”卡德鲁斯说,“你怎么不过来呀?难道你就这么连向你的老朋友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尤其是当他们面前还放着满满一瓶洒的时候。”腾格拉尔接上一句。 弗尔南多带着一种恍恍惚惚的眼神望着他们,什么也没说。 “他看上去不大对头,”腾格拉尔碰碰卡德鲁斯的膝盖说。 “别是我们弄错了,唐太斯得胜了吧?” “唔,我们来问个明白吧,”卡德鲁斯说着,就转过身去对那青年说道,“喂,迦太罗尼亚人,你拿定主意了吗?” 弗尔南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慢慢地走入凉棚,在那凉棚中,荫凉似乎使他平静了些,清爽的空气使他那精疲力尽的身体重新振作了一些。 “你们好!”他说道,“是你们叫我吗?”说着他便重重地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象瘫下来似的。 “我看你象个疯子似的乱跑,就叫了你一声,怕你去跳海,”卡德鲁斯大笑着说。“见鬼!一个人有了朋友,不但得请他喝酒,还得劝阻他不要没事找事地去喝三四品顺水!”―― (法国旧时一种液体容量单位,“一品顺”等于零点九三升。)―― 弗尔南多象是在呻吟似的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两只手掌里。 “咦,我说,弗尔南多,”卡德鲁斯一开头就戳到了对方痛处,这种小市民气的人由于好奇心竟忘记了说话的技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对劲,象是失恋了似的。”说完便爆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得了罢!”腾格拉尔说,“象他那样棒的青年小伙子怎么会在情场上吃败仗呢。卡德鲁斯,你别开他的玩笑了!” “不,”卡德鲁斯答道,“你只要听听他叹息的声音就知道了!得了,得了,弗尔南多把头抬起来,跟我们说说看。朋友们可是最关心你的健康,你不回答我们可不太好呀。” “我很好,没生什么玻”弗尔南多紧握双拳,头依然没抬起来说。“啊!你看,腾格拉尔,”卡德鲁斯对他的朋友使了个眼色,说道,“是这么回事,现在在你眼前的弗尔南多,他是一个勇敢的迦太罗尼亚人,是马赛首屈一指的渔夫。他爱上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芳名叫美塞苔丝,不幸得很,那位漂亮姑娘却偏偏爱着法老号上的大副,今天法老号到了――你该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了吧!” “不,我不明白。”腾格拉尔说。 “可怜的弗尔南多,竟然被人家姑娘给拒绝了。”卡德鲁斯补充说。 “是的,可这又怎么样?”弗尔南多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卡德鲁斯,象要找谁来出气似的。“谁管得着美塞苔丝?她要爱谁就爱谁,不是吗?” “哦!如果你偏要这么说,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卡德鲁斯说。“我以为你是个真正的迦太罗尼亚人呢,人家告诉我说,凡是迦太罗尼亚人是绝不会让对手夺去一样东西的。人家甚至还对我说,尤其是弗尔南多,他的报复心可重了。” 弗尔南多凄然微笑了一下,“一个情人是永远不会使人害怕的!”他说。 “可怜的人!”腾格拉尔说,他假装感动得同情起这个青年来。“唉,你看,他没料到唐太斯会这样突然地回来。他正以为他已经在海上死了,或碰巧移情别恋了!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的确是很令人难受的。” “唉,真的,但无论如何,”卡德鲁斯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这时拉马尔格酒的酒劲已开始在发作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唐太斯回来可是交了好运了,受打击的不只是弗尔南多一个人,腾格拉尔?” “哦,你的话没错,不过要我说他自己也快要倒霉了!” “嗯,别提了,”卡德鲁斯说,他给弗尔南多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这已是他喝的也不知是第八杯还是第九杯了,而腾格拉尔始终只是抿一下酒杯而已。没关系你就等着看他是怎样娶那位可爱的美塞苔丝吧,――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办这件事的。” 腾格拉尔这时以锐利的目光盯着那青年,卡德鲁斯的话字字句句都融进了那青年的心里。 “他们什么结婚时候?”他问。 “还没决定!”弗尔南多低声地说。 “不过,快了,”卡德鲁斯说,“这是肯定的,就象唐太斯肯定就要当法老号的船长一样。呃,对不对。腾格拉尔?” 腾格拉尔被这个意外的攻击吃了一惊,他转身向卡德鲁斯,细察他的脸部的表情,看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他在那张醉醉醺醺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来吧,”他倒满三只酒杯说:“我们来为爱德蒙-唐太斯船长,为美丽的迦太罗尼亚女人的丈夫干一杯!” 卡德鲁斯哆嗦着的手把杯子送到嘴边,咕咚一声一饮而进。弗尔南多则把酒杯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 “呃,呃,呃,”卡德鲁斯舌头发硬的说。“迦太罗尼亚人村那边,小山岗上那是什么东西呀?看弗尔南多!你的眼睛比我好使。我一点也看不清楚。你知道酒是骗人的家伙,但我敢说那是一对情人,正手挽手地在那儿并肩散步。老天爷!他们不知道我们能看见他们,这会儿他们正在拥抱呢!” 腾格拉尔当然不会放过让弗尔南多更加痛苦的机会。 “你认识他们吗,弗尔南多先生?”他说。 “认识,”那青年低声回答。“那是爱德蒙先生和美塞苔丝小姐!” “啊!看那儿,喏!”卡德鲁斯说,“人怎么竟认不出他们呢!喂,唐太斯,喂,美丽的姑娘!到这边来,告诉我们,你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因为弗尔南多先生就是不告诉我们!” 87.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无弹窗广告)”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忙地赶来,想不到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对头。” “一个对头!”美塞苔丝愤怒地扫了她堂兄一眼,喊道,“你说什么,爱德蒙,我家里有一个对头?假如果真如此,我就要挽起你的胳膊,我们一同到马赛去,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了。” 弗尔南多的眼里几乎射出火来。 “要是你遭到什么不幸,亲爱的爱德蒙,”姑娘继续镇静地说下去,使弗尔南多觉得她已洞悉他心底深处的坏念头,“要是你真的遭到不幸,我就爬到莫尔吉翁海角的岩石上去,从那儿跳下去,永远葬身海底。” 弗尔南多脸色惨白,象死人一样。 “你弄错啦,爱德蒙,”她又说,“这儿没有你的对头――这儿只有我的哥哥弗尔南多,他会象一个老朋友那样跟你握手的。” 年轻姑娘说完最后这句话,便把她那威严的眼光盯住迦太罗尼亚人弗尔南多,后者则象被那睛光催眠了一样,慢慢地向爱德蒙走来,伸出了他的手。他的仇恨象一个来势汹猛却又无力的浪头,被美塞苔丝所说的一番话击得粉碎。刚一触到爱德蒙的手,他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便一下子冲出屋子去了。 “噢!噢!”他喊着,象个疯子似的狂奔着,双手狠狠地猛抓自己的头发,――“噢!谁能帮我除掉这个人?我真是太不幸了!” “喂,迦太罗尼亚人!喂弗尔南多!你到哪儿去?”一个声音传来。 那青年突然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看见卡德鲁斯和腾格拉尔在一个凉棚里对桌而坐。 “喂,”卡德鲁斯说,“你怎么不过来呀?难道你就这么连向你的老朋友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尤其是当他们面前还放着满满一瓶洒的时候。”腾格拉尔接上一句。 弗尔南多带着一种恍恍惚惚的眼神望着他们,什么也没说。 “他看上去不大对头,”腾格拉尔碰碰卡德鲁斯的膝盖说。 “别是我们弄错了,唐太斯得胜了吧?” “唔,我们来问个明白吧,”卡德鲁斯说着,就转过身去对那青年说道,“喂,迦太罗尼亚人,你拿定主意了吗?” 弗尔南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慢慢地走入凉棚,在那凉棚中,荫凉似乎使他平静了些,清爽的空气使他那精疲力尽的身体重新振作了一些。 “你们好!”他说道,“是你们叫我吗?”说着他便重重地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象瘫下来似的。 “我看你象个疯子似的乱跑,就叫了你一声,怕你去跳海,”卡德鲁斯大笑着说。“见鬼!一个人有了朋友,不但得请他喝酒,还得劝阻他不要没事找事地去喝三四品顺水!”―― (法国旧时一种液体容量单位,“一品顺”等于零点九三升。)―― 弗尔南多象是在□□似的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两只手掌里。 “咦,我说,弗尔南多,”卡德鲁斯一开头就戳到了对方痛处,这种小市民气的人由于好奇心竟忘记了说话的技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对劲,象是失恋了似的。”说完便爆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得了罢!”腾格拉尔说,“象他那样棒的青年小伙子怎么会在情场上吃败仗呢。卡德鲁斯,你别开他的玩笑了!” “不,”卡德鲁斯答道,“你只要听听他叹息的声音就知道了!得了,得了,弗尔南多把头抬起来,跟我们说说看。朋友们可是最关心你的健康,你不回答我们可不太好呀。” “我很好,没生什么玻”弗尔南多紧握双拳,头依然没抬起来说。“啊!你看,腾格拉尔,”卡德鲁斯对他的朋友使了个眼色,说道,“是这么回事,现在在你眼前的弗尔南多,他是一个勇敢的迦太罗尼亚人,是马赛首屈一指的渔夫。他爱上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芳名叫美塞苔丝,不幸得很,那位漂亮姑娘却偏偏爱着法老号上的大副,今天法老号到了――你该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了吧!” “不,我不明白。”腾格拉尔说。 “可怜的弗尔南多,竟然被人家姑娘给拒绝了。”卡德鲁斯补充说。 “是的,可这又怎么样?”弗尔南多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卡德鲁斯,象要找谁来出气似的。“谁管得着美塞苔丝?她要爱谁就爱谁,不是吗?” “哦!如果你偏要这么说,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卡德鲁斯说。“我以为你是个真正的迦太罗尼亚人呢,人家告诉我说,凡是迦太罗尼亚人是绝不会让对手夺去一样东西的。人家甚至还对我说,尤其是弗尔南多,他的报复心可重了。” 弗尔南多凄然微笑了一下,“一个情人是永远不会使人害怕的!”他说。 “可怜的人!”腾格拉尔说,他假装感动得同情起这个青年来。“唉,你看,他没料到唐太斯会这样突然地回来。他正以为他已经在海上死了,或碰巧移情别恋了!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的确是很令人难受的。” “唉,真的,但无论如何,”卡德鲁斯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这时拉马尔格酒的酒劲已开始在发作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唐太斯回来可是交了好运了,受打击的不只是弗尔南多一个人,腾格拉尔?” “哦,你的话没错,不过要我说他自己也快要倒霉了!” “嗯,别提了,”卡德鲁斯说,他给弗尔南多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这已是他喝的也不知是第八杯还是第九杯了,而腾格拉尔始终只是抿一下酒杯而已。没关系你就等着看他是怎样娶那位可爱的美塞苔丝吧,――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办这件事的。” 腾格拉尔这时以锐利的目光盯着那青年,卡德鲁斯的话字字句句都融进了那青年的心里。 “他们什么结婚时候?”他问。 “还没决定!”弗尔南多低声地说。 “不过,快了,”卡德鲁斯说,“这是肯定的,就象唐太斯肯定就要当法老号的船长一样。呃,对不对。腾格拉尔?” 腾格拉尔被这个意外的攻击吃了一惊,他转身向卡德鲁斯,细察他的脸部的表情,看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他在那张醉醉醺醺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来吧,”他倒满三只酒杯说:“我们来为爱德蒙-唐太斯船长,为美丽的迦太罗尼亚女人的丈夫干一杯!” 卡德鲁斯哆嗦着的手把杯子送到嘴边,咕咚一声一饮而进。弗尔南多则把酒杯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 “呃,呃,呃,”卡德鲁斯舌头发硬的说。“迦太罗尼亚人村那边,小山岗上那是什么东西呀?看弗尔南多!你的眼睛比我好使。我一点也看不清楚。你知道酒是骗人的家伙,但我敢说那是一对情人,正手挽手地在那儿并肩散步。老天爷!他们不知道我们能看见他们,这会儿他们正在拥抱呢!” 腾格拉尔当然不会放过让弗尔南多更加痛苦的机会。 “你认识他们吗,弗尔南多先生?”他说。 “认识,”那青年低声回答。“那是爱德蒙先生和美塞苔丝小姐!” “啊!看那儿,喏!”卡德鲁斯说,“人怎么竟认不出他们呢!喂,唐太斯,喂,美丽的姑娘!到这边来,告诉我们,你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因为弗尔南多先生就是不告诉我们!” 88.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忙地赶来,想不到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对头。” “一个对头!”美塞苔丝愤怒地扫了她堂兄一眼,喊道,“你说什么,爱德蒙,我家里有一个对头?假如果真如此,我就要挽起你的胳膊,我们一同到马赛去,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了。” 弗尔南多的眼里几乎射出火来。 “要是你遭到什么不幸,亲爱的爱德蒙,”姑娘继续镇静地说下去,使弗尔南多觉得她已洞悉他心底深处的坏念头,“要是你真的遭到不幸,我就爬到莫尔吉翁海角的岩石上去,从那儿跳下去,永远葬身海底。” 弗尔南多脸色惨白,象死人一样。 “你弄错啦,爱德蒙,”她又说,“这儿没有你的对头――这儿只有我的哥哥弗尔南多,他会象一个老朋友那样跟你握手的。” 年轻姑娘说完最后这句话,便把她那威严的眼光盯住迦太罗尼亚人弗尔南多,后者则象被那睛光催眠了一样,慢慢地向爱德蒙走来,伸出了他的手。他的仇恨象一个来势汹猛却又无力的浪头,被美塞苔丝所说的一番话击得粉碎。刚一触到爱德蒙的手,他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便一下子冲出屋子去了。 “噢!噢!”他喊着,象个疯子似的狂奔着,双手狠狠地猛抓自己的头发,――“噢!谁能帮我除掉这个人?我真是太不幸了!” “喂,迦太罗尼亚人!喂弗尔南多!你到哪儿去?”一个声音传来。 那青年突然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看见卡德鲁斯和腾格拉尔在一个凉棚里对桌而坐。 “喂,”卡德鲁斯说,“你怎么不过来呀?难道你就这么连向你的老朋友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尤其是当他们面前还放着满满一瓶洒的时候。”腾格拉尔接上一句。 弗尔南多带着一种恍恍惚惚的眼神望着他们,什么也没说。 “他看上去不大对头,”腾格拉尔碰碰卡德鲁斯的膝盖说。 “别是我们弄错了,唐太斯得胜了吧?” “唔,我们来问个明白吧,”卡德鲁斯说着,就转过身去对那青年说道,“喂,迦太罗尼亚人,你拿定主意了吗?” 弗尔南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慢慢地走入凉棚,在那凉棚中,荫凉似乎使他平静了些,清爽的空气使他那精疲力尽的身体重新振作了一些。 “你们好!”他说道,“是你们叫我吗?”说着他便重重地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象瘫下来似的。 “我看你象个疯子似的乱跑,就叫了你一声,怕你去跳海,”卡德鲁斯大笑着说。“见鬼!一个人有了朋友,不但得请他喝酒,还得劝阻他不要没事找事地去喝三四品顺水!”―― (法国旧时一种液体容量单位,“一品顺”等于零点九三升。)―― 弗尔南多象是在呻吟似的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两只手掌里。 “咦,我说,弗尔南多,”卡德鲁斯一开头就戳到了对方痛处,这种小市民气的人由于好奇心竟忘记了说话的技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对劲,象是失恋了似的。”说完便爆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得了罢!”腾格拉尔说,“象他那样棒的青年小伙子怎么会在情场上吃败仗呢。卡德鲁斯,你别开他的玩笑了!” “不,”卡德鲁斯答道,“你只要听听他叹息的声音就知道了!得了,得了,弗尔南多把头抬起来,跟我们说说看。朋友们可是最关心你的健康,你不回答我们可不太好呀。” “我很好,没生什么玻”弗尔南多紧握双拳,头依然没抬起来说。“啊!你看,腾格拉尔,”卡德鲁斯对他的朋友使了个眼色,说道,“是这么回事,现在在你眼前的弗尔南多,他是一个勇敢的迦太罗尼亚人,是马赛首屈一指的渔夫。他爱上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芳名叫美塞苔丝,不幸得很,那位漂亮姑娘却偏偏爱着法老号上的大副,今天法老号到了――你该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了吧!” “不,我不明白。”腾格拉尔说。 “可怜的弗尔南多,竟然被人家姑娘给拒绝了。”卡德鲁斯补充说。 “是的,可这又怎么样?”弗尔南多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卡德鲁斯,象要找谁来出气似的。“谁管得着美塞苔丝?她要爱谁就爱谁,不是吗?” “哦!如果你偏要这么说,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卡德鲁斯说。“我以为你是个真正的迦太罗尼亚人呢,人家告诉我说,凡是迦太罗尼亚人是绝不会让对手夺去一样东西的。人家甚至还对我说,尤其是弗尔南多,他的报复心可重了。” 弗尔南多凄然微笑了一下,“一个情人是永远不会使人害怕的!”他说。 “可怜的人!”腾格拉尔说,他假装感动得同情起这个青年来。“唉,你看,他没料到唐太斯会这样突然地回来。他正以为他已经在海上死了,或碰巧移情别恋了!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的确是很令人难受的。” “唉,真的,但无论如何,”卡德鲁斯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这时拉马尔格酒的酒劲已开始在发作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唐太斯回来可是交了好运了,受打击的不只是弗尔南多一个人,腾格拉尔?” “哦,你的话没错,不过要我说他自己也快要倒霉了!” “嗯,别提了,”卡德鲁斯说,他给弗尔南多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这已是他喝的也不知是第八杯还是第九杯了,而腾格拉尔始终只是抿一下酒杯而已。没关系你就等着看他是怎样娶那位可爱的美塞苔丝吧,――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办这件事的。” 腾格拉尔这时以锐利的目光盯着那青年,卡德鲁斯的话字字句句都融进了那青年的心里。 “他们什么结婚时候?”他问。 “还没决定!”弗尔南多低声地说。 “不过,快了,”卡德鲁斯说,“这是肯定的,就象唐太斯肯定就要当法老号的船长一样。呃,对不对。腾格拉尔?” 腾格拉尔被这个意外的攻击吃了一惊,他转身向卡德鲁斯,细察他的脸部的表情,看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他在那张醉醉醺醺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来吧,”他倒满三只酒杯说:“我们来为爱德蒙-唐太斯船长,为美丽的迦太罗尼亚女人的丈夫干一杯!” 卡德鲁斯哆嗦着的手把杯子送到嘴边,咕咚一声一饮而进。弗尔南多则把酒杯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 “呃,呃,呃,”卡德鲁斯舌头发硬的说。“迦太罗尼亚人村那边,小山岗上那是什么东西呀?看弗尔南多!你的眼睛比我好使。我一点也看不清楚。你知道酒是骗人的家伙,但我敢说那是一对情人,正手挽手地在那儿并肩散步。老天爷!他们不知道我们能看见他们,这会儿他们正在拥抱呢!” 腾格拉尔当然不会放过让弗尔南多更加痛苦的机会。 “你认识他们吗,弗尔南多先生?”他说。 “认识,”那青年低声回答。“那是爱德蒙先生和美塞苔丝小姐!” “啊!看那儿,喏!”卡德鲁斯说,“人怎么竟认不出他们呢!喂,唐太斯,喂,美丽的姑娘!到这边来,告诉我们,你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因为弗尔南多先生就是不告诉我们!” 89.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忙地赶来,想不到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对头。” “一个对头!”美塞苔丝愤怒地扫了她堂兄一眼,喊道,“你说什么,爱德蒙,我家里有一个对头?假如果真如此,我就要挽起你的胳膊,我们一同到马赛去,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了。” 弗尔南多的眼里几乎射出火来。 “要是你遭到什么不幸,亲爱的爱德蒙,”姑娘继续镇静地说下去,使弗尔南多觉得她已洞悉他心底深处的坏念头,“要是你真的遭到不幸,我就爬到莫尔吉翁海角的岩石上去,从那儿跳下去,永远葬身海底。” 弗尔南多脸色惨白,象死人一样。 “你弄错啦,爱德蒙,”她又说,“这儿没有你的对头――这儿只有我的哥哥弗尔南多,他会象一个老朋友那样跟你握手的。” 年轻姑娘说完最后这句话,便把她那威严的眼光盯住迦太罗尼亚人弗尔南多,后者则象被那睛光催眠了一样,慢慢地向爱德蒙走来,伸出了他的手。他的仇恨象一个来势汹猛却又无力的浪头,被美塞苔丝所说的一番话击得粉碎。刚一触到爱德蒙的手,他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便一下子冲出屋子去了。 “噢!噢!”他喊着,象个疯子似的狂奔着,双手狠狠地猛抓自己的头发,――“噢!谁能帮我除掉这个人?我真是太不幸了!” “喂,迦太罗尼亚人!喂弗尔南多!你到哪儿去?”一个声音传来。 那青年突然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看见卡德鲁斯和腾格拉尔在一个凉棚里对桌而坐。 “喂,”卡德鲁斯说,“你怎么不过来呀?难道你就这么连向你的老朋友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尤其是当他们面前还放着满满一瓶洒的时候。”腾格拉尔接上一句。 弗尔南多带着一种恍恍惚惚的眼神望着他们,什么也没说。 “他看上去不大对头,”腾格拉尔碰碰卡德鲁斯的膝盖说。 “别是我们弄错了,唐太斯得胜了吧?” “唔,我们来问个明白吧,”卡德鲁斯说着,就转过身去对那青年说道,“喂,迦太罗尼亚人,你拿定主意了吗?” 弗尔南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慢慢地走入凉棚,在那凉棚中,荫凉似乎使他平静了些,清爽的空气使他那精疲力尽的身体重新振作了一些。 “你们好!”他说道,“是你们叫我吗?”说着他便重重地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象瘫下来似的。 “我看你象个疯子似的乱跑,就叫了你一声,怕你去跳海,”卡德鲁斯大笑着说。“见鬼!一个人有了朋友,不但得请他喝酒,还得劝阻他不要没事找事地去喝三四品顺水!”―― (法国旧时一种液体容量单位,“一品顺”等于零点九三升。)―― 弗尔南多象是在呻吟似的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两只手掌里。 “咦,我说,弗尔南多,”卡德鲁斯一开头就戳到了对方痛处,这种小市民气的人由于好奇心竟忘记了说话的技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对劲,象是失恋了似的。”说完便爆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得了罢!”腾格拉尔说,“象他那样棒的青年小伙子怎么会在情场上吃败仗呢。卡德鲁斯,你别开他的玩笑了!” “不,”卡德鲁斯答道,“你只要听听他叹息的声音就知道了!得了,得了,弗尔南多把头抬起来,跟我们说说看。朋友们可是最关心你的健康,你不回答我们可不太好呀。” “我很好,没生什么玻”弗尔南多紧握双拳,头依然没抬起来说。“啊!你看,腾格拉尔,”卡德鲁斯对他的朋友使了个眼色,说道,“是这么回事,现在在你眼前的弗尔南多,他是一个勇敢的迦太罗尼亚人,是马赛首屈一指的渔夫。他爱上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芳名叫美塞苔丝,不幸得很,那位漂亮姑娘却偏偏爱着法老号上的大副,今天法老号到了――你该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了吧!” “不,我不明白。”腾格拉尔说。 “可怜的弗尔南多,竟然被人家姑娘给拒绝了。”卡德鲁斯补充说。 “是的,可这又怎么样?”弗尔南多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卡德鲁斯,象要找谁来出气似的。“谁管得着美塞苔丝?她要爱谁就爱谁,不是吗?” “哦!如果你偏要这么说,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卡德鲁斯说。“我以为你是个真正的迦太罗尼亚人呢,人家告诉我说,凡是迦太罗尼亚人是绝不会让对手夺去一样东西的。人家甚至还对我说,尤其是弗尔南多,他的报复心可重了。” 弗尔南多凄然微笑了一下,“一个情人是永远不会使人害怕的!”他说。 “可怜的人!”腾格拉尔说,他假装感动得同情起这个青年来。“唉,你看,他没料到唐太斯会这样突然地回来。他正以为他已经在海上死了,或碰巧移情别恋了!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的确是很令人难受的。” “唉,真的,但无论如何,”卡德鲁斯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这时拉马尔格酒的酒劲已开始在发作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唐太斯回来可是交了好运了,受打击的不只是弗尔南多一个人,腾格拉尔?” “哦,你的话没错,不过要我说他自己也快要倒霉了!” “嗯,别提了,”卡德鲁斯说,他给弗尔南多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这已是他喝的也不知是第八杯还是第九杯了,而腾格拉尔始终只是抿一下酒杯而已。没关系你就等着看他是怎样娶那位可爱的美塞苔丝吧,――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办这件事的。” 腾格拉尔这时以锐利的目光盯着那青年,卡德鲁斯的话字字句句都融进了那青年的心里。 “他们什么结婚时候?”他问。 “还没决定!”弗尔南多低声地说。 “不过,快了,”卡德鲁斯说,“这是肯定的,就象唐太斯肯定就要当法老号的船长一样。呃,对不对。腾格拉尔?” 腾格拉尔被这个意外的攻击吃了一惊,他转身向卡德鲁斯,细察他的脸部的表情,看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他在那张醉醉醺醺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来吧,”他倒满三只酒杯说:“我们来为爱德蒙-唐太斯船长,为美丽的迦太罗尼亚女人的丈夫干一杯!” 卡德鲁斯哆嗦着的手把杯子送到嘴边,咕咚一声一饮而进。弗尔南多则把酒杯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 “呃,呃,呃,”卡德鲁斯舌头发硬的说。“迦太罗尼亚人村那边,小山岗上那是什么东西呀?看弗尔南多!你的眼睛比我好使。我一点也看不清楚。你知道酒是骗人的家伙,但我敢说那是一对情人,正手挽手地在那儿并肩散步。老天爷!他们不知道我们能看见他们,这会儿他们正在拥抱呢!” 腾格拉尔当然不会放过让弗尔南多更加痛苦的机会。 “你认识他们吗,弗尔南多先生?”他说。 “认识,”那青年低声回答。“那是爱德蒙先生和美塞苔丝小姐!” “啊!看那儿,喏!”卡德鲁斯说,“人怎么竟认不出他们呢!喂,唐太斯,喂,美丽的姑娘!到这边来,告诉我们,你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因为弗尔南多先生就是不告诉我们!” 90.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忙地赶来,想不到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对头。” “一个对头!”美塞苔丝愤怒地扫了她堂兄一眼,喊道,“你说什么,爱德蒙,我家里有一个对头?假如果真如此,我就要挽起你的胳膊,我们一同到马赛去,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了。” 弗尔南多的眼里几乎射出火来。 “要是你遭到什么不幸,亲爱的爱德蒙,”姑娘继续镇静地说下去,使弗尔南多觉得她已洞悉他心底深处的坏念头,“要是你真的遭到不幸,我就爬到莫尔吉翁海角的岩石上去,从那儿跳下去,永远葬身海底。” 弗尔南多脸色惨白,象死人一样。 “你弄错啦,爱德蒙,”她又说,“这儿没有你的对头――这儿只有我的哥哥弗尔南多,他会象一个老朋友那样跟你握手的。” 年轻姑娘说完最后这句话,便把她那威严的眼光盯住迦太罗尼亚人弗尔南多,后者则象被那睛光催眠了一样,慢慢地向爱德蒙走来,伸出了他的手。他的仇恨象一个来势汹猛却又无力的浪头,被美塞苔丝所说的一番话击得粉碎。刚一触到爱德蒙的手,他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便一下子冲出屋子去了。 “噢!噢!”他喊着,象个疯子似的狂奔着,双手狠狠地猛抓自己的头发,――“噢!谁能帮我除掉这个人?我真是太不幸了!” “喂,迦太罗尼亚人!喂弗尔南多!你到哪儿去?”一个声音传来。 那青年突然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看见卡德鲁斯和腾格拉尔在一个凉棚里对桌而坐。 “喂,”卡德鲁斯说,“你怎么不过来呀?难道你就这么连向你的老朋友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尤其是当他们面前还放着满满一瓶洒的时候。”腾格拉尔接上一句。 弗尔南多带着一种恍恍惚惚的眼神望着他们,什么也没说。 “他看上去不大对头,”腾格拉尔碰碰卡德鲁斯的膝盖说。 “别是我们弄错了,唐太斯得胜了吧?” “唔,我们来问个明白吧,”卡德鲁斯说着,就转过身去对那青年说道,“喂,迦太罗尼亚人,你拿定主意了吗?” 弗尔南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慢慢地走入凉棚,在那凉棚中,荫凉似乎使他平静了些,清爽的空气使他那精疲力尽的身体重新振作了一些。 “你们好!”他说道,“是你们叫我吗?”说着他便重重地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象瘫下来似的。 “我看你象个疯子似的乱跑,就叫了你一声,怕你去跳海,”卡德鲁斯大笑着说。“见鬼!一个人有了朋友,不但得请他喝酒,还得劝阻他不要没事找事地去喝三四品顺水!”―― (法国旧时一种液体容量单位,“一品顺”等于零点九三升。)―― 弗尔南多象是在□□似的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两只手掌里。 “咦,我说,弗尔南多,”卡德鲁斯一开头就戳到了对方痛处,这种小市民气的人由于好奇心竟忘记了说话的技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对劲,象是失恋了似的。”说完便爆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得了罢!”腾格拉尔说,“象他那样棒的青年小伙子怎么会在情场上吃败仗呢。卡德鲁斯,你别开他的玩笑了!” “不,”卡德鲁斯答道,“你只要听听他叹息的声音就知道了!得了,得了,弗尔南多把头抬起来,跟我们说说看。朋友们可是最关心你的健康,你不回答我们可不太好呀。” “我很好,没生什么玻”弗尔南多紧握双拳,头依然没抬起来说。“啊!你看,腾格拉尔,”卡德鲁斯对他的朋友使了个眼色,说道,“是这么回事,现在在你眼前的弗尔南多,他是一个勇敢的迦太罗尼亚人,是马赛首屈一指的渔夫。他爱上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芳名叫美塞苔丝,不幸得很,那位漂亮姑娘却偏偏爱着法老号上的大副,今天法老号到了――你该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了吧!” “不,我不明白。”腾格拉尔说。 “可怜的弗尔南多,竟然被人家姑娘给拒绝了。”卡德鲁斯补充说。 “是的,可这又怎么样?”弗尔南多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卡德鲁斯,象要找谁来出气似的。“谁管得着美塞苔丝?她要爱谁就爱谁,不是吗?” “哦!如果你偏要这么说,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卡德鲁斯说。“我以为你是个真正的迦太罗尼亚人呢,人家告诉我说,凡是迦太罗尼亚人是绝不会让对手夺去一样东西的。人家甚至还对我说,尤其是弗尔南多,他的报复心可重了。” 弗尔南多凄然微笑了一下,“一个情人是永远不会使人害怕的!”他说。 “可怜的人!”腾格拉尔说,他假装感动得同情起这个青年来。“唉,你看,他没料到唐太斯会这样突然地回来。他正以为他已经在海上死了,或碰巧移情别恋了!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的确是很令人难受的。” “唉,真的,但无论如何,”卡德鲁斯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这时拉马尔格酒的酒劲已开始在发作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唐太斯回来可是交了好运了,受打击的不只是弗尔南多一个人,腾格拉尔?” “哦,你的话没错,不过要我说他自己也快要倒霉了!” “嗯,别提了,”卡德鲁斯说,他给弗尔南多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这已是他喝的也不知是第八杯还是第九杯了,而腾格拉尔始终只是抿一下酒杯而已。没关系你就等着看他是怎样娶那位可爱的美塞苔丝吧,――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办这件事的。” 腾格拉尔这时以锐利的目光盯着那青年,卡德鲁斯的话字字句句都融进了那青年的心里。 “他们什么结婚时候?”他问。 “还没决定!”弗尔南多低声地说。 “不过,快了,”卡德鲁斯说,“这是肯定的,就象唐太斯肯定就要当法老号的船长一样。呃,对不对。腾格拉尔?” 腾格拉尔被这个意外的攻击吃了一惊,他转身向卡德鲁斯,细察他的脸部的表情,看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他在那张醉醉醺醺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来吧,”他倒满三只酒杯说:“我们来为爱德蒙-唐太斯船长,为美丽的迦太罗尼亚女人的丈夫干一杯!” 卡德鲁斯哆嗦着的手把杯子送到嘴边,咕咚一声一饮而进。弗尔南多则把酒杯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 “呃,呃,呃,”卡德鲁斯舌头发硬的说。“迦太罗尼亚人村那边,小山岗上那是什么东西呀?看弗尔南多!你的眼睛比我好使。我一点也看不清楚。你知道酒是骗人的家伙,但我敢说那是一对情人,正手挽手地在那儿并肩散步。老天爷!他们不知道我们能看见他们,这会儿他们正在拥抱呢!” 腾格拉尔当然不会放过让弗尔南多更加痛苦的机会。 “你认识他们吗,弗尔南多先生?”他说。 “认识,”那青年低声回答。“那是爱德蒙先生和美塞苔丝小姐!” “啊!看那儿,喏!”卡德鲁斯说,“人怎么竟认不出他们呢!喂,唐太斯,喂,美丽的姑娘!到这边来,告诉我们,你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因为弗尔南多先生就是不告诉我们!” 91.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最新章节全文阅读.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忙地赶来,想不到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对头。” “一个对头!”美塞苔丝愤怒地扫了她堂兄一眼,喊道,“你说什么,爱德蒙,我家里有一个对头?假如果真如此,我就要挽起你的胳膊,我们一同到马赛去,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了。” 弗尔南多的眼里几乎射出火来。 “要是你遭到什么不幸,亲爱的爱德蒙,”姑娘继续镇静地说下去,使弗尔南多觉得她已洞悉他心底深处的坏念头,“要是你真的遭到不幸,我就爬到莫尔吉翁海角的岩石上去,从那儿跳下去,永远葬身海底。” 弗尔南多脸色惨白,象死人一样。 “你弄错啦,爱德蒙,”她又说,“这儿没有你的对头――这儿只有我的哥哥弗尔南多,他会象一个老朋友那样跟你握手的。” 年轻姑娘说完最后这句话,便把她那威严的眼光盯住迦太罗尼亚人弗尔南多,后者则象被那睛光催眠了一样,慢慢地向爱德蒙走来,伸出了他的手。他的仇恨象一个来势汹猛却又无力的浪头,被美塞苔丝所说的一番话击得粉碎。刚一触到爱德蒙的手,他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便一下子冲出屋子去了。 “噢!噢!”他喊着,象个疯子似的狂奔着,双手狠狠地猛抓自己的头发,――“噢!谁能帮我除掉这个人?我真是太不幸了!” “喂,迦太罗尼亚人!喂弗尔南多!你到哪儿去?”一个声音传来。 那青年突然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看见卡德鲁斯和腾格拉尔在一个凉棚里对桌而坐。 “喂,”卡德鲁斯说,“你怎么不过来呀?难道你就这么连向你的老朋友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尤其是当他们面前还放着满满一瓶洒的时候。”腾格拉尔接上一句。 弗尔南多带着一种恍恍惚惚的眼神望着他们,什么也没说。 “他看上去不大对头,”腾格拉尔碰碰卡德鲁斯的膝盖说。 “别是我们弄错了,唐太斯得胜了吧?” “唔,我们来问个明白吧,”卡德鲁斯说着,就转过身去对那青年说道,“喂,迦太罗尼亚人,你拿定主意了吗?” 弗尔南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慢慢地走入凉棚,在那凉棚中,荫凉似乎使他平静了些,清爽的空气使他那精疲力尽的身体重新振作了一些。 “你们好!”他说道,“是你们叫我吗?”说着他便重重地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象瘫下来似的。 “我看你象个疯子似的乱跑,就叫了你一声,怕你去跳海,”卡德鲁斯大笑着说。“见鬼!一个人有了朋友,不但得请他喝酒,还得劝阻他不要没事找事地去喝三四品顺水!”―― (法国旧时一种液体容量单位,“一品顺”等于零点九三升。)―― 弗尔南多象是在呻吟似的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两只手掌里。 “咦,我说,弗尔南多,”卡德鲁斯一开头就戳到了对方痛处,这种小市民气的人由于好奇心竟忘记了说话的技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对劲,象是失恋了似的。”说完便爆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得了罢!”腾格拉尔说,“象他那样棒的青年小伙子怎么会在情场上吃败仗呢。卡德鲁斯,你别开他的玩笑了!” “不,”卡德鲁斯答道,“你只要听听他叹息的声音就知道了!得了,得了,弗尔南多把头抬起来,跟我们说说看。朋友们可是最关心你的健康,你不回答我们可不太好呀。” “我很好,没生什么玻”弗尔南多紧握双拳,头依然没抬起来说。“啊!你看,腾格拉尔,”卡德鲁斯对他的朋友使了个眼色,说道,“是这么回事,现在在你眼前的弗尔南多,他是一个勇敢的迦太罗尼亚人,是马赛首屈一指的渔夫。他爱上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芳名叫美塞苔丝,不幸得很,那位漂亮姑娘却偏偏爱着法老号上的大副,今天法老号到了――你该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了吧!” “不,我不明白。”腾格拉尔说。 “可怜的弗尔南多,竟然被人家姑娘给拒绝了。”卡德鲁斯补充说。 “是的,可这又怎么样?”弗尔南多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卡德鲁斯,象要找谁来出气似的。“谁管得着美塞苔丝?她要爱谁就爱谁,不是吗?” “哦!如果你偏要这么说,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卡德鲁斯说。“我以为你是个真正的迦太罗尼亚人呢,人家告诉我说,凡是迦太罗尼亚人是绝不会让对手夺去一样东西的。人家甚至还对我说,尤其是弗尔南多,他的报复心可重了。” 弗尔南多凄然微笑了一下,“一个情人是永远不会使人害怕的!”他说。 “可怜的人!”腾格拉尔说,他假装感动得同情起这个青年来。“唉,你看,他没料到唐太斯会这样突然地回来。他正以为他已经在海上死了,或碰巧移情别恋了!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的确是很令人难受的。” “唉,真的,但无论如何,”卡德鲁斯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这时拉马尔格酒的酒劲已开始在发作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唐太斯回来可是交了好运了,受打击的不只是弗尔南多一个人,腾格拉尔?” “哦,你的话没错,不过要我说他自己也快要倒霉了!” “嗯,别提了,”卡德鲁斯说,他给弗尔南多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这已是他喝的也不知是第八杯还是第九杯了,而腾格拉尔始终只是抿一下酒杯而已。没关系你就等着看他是怎样娶那位可爱的美塞苔丝吧,――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办这件事的。” 腾格拉尔这时以锐利的目光盯着那青年,卡德鲁斯的话字字句句都融进了那青年的心里。 “他们什么结婚时候?”他问。 “还没决定!”弗尔南多低声地说。 “不过,快了,”卡德鲁斯说,“这是肯定的,就象唐太斯肯定就要当法老号的船长一样。呃,对不对。腾格拉尔?” 腾格拉尔被这个意外的攻击吃了一惊,他转身向卡德鲁斯,细察他的脸部的表情,看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他在那张醉醉醺醺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来吧,”他倒满三只酒杯说:“我们来为爱德蒙-唐太斯船长,为美丽的迦太罗尼亚女人的丈夫干一杯!” 卡德鲁斯哆嗦着的手把杯子送到嘴边,咕咚一声一饮而进。弗尔南多则把酒杯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 “呃,呃,呃,”卡德鲁斯舌头发硬的说。“迦太罗尼亚人村那边,小山岗上那是什么东西呀?看弗尔南多!你的眼睛比我好使。我一点也看不清楚。你知道酒是骗人的家伙,但我敢说那是一对情人,正手挽手地在那儿并肩散步。老天爷!他们不知道我们能看见他们,这会儿他们正在拥抱呢!” 腾格拉尔当然不会放过让弗尔南多更加痛苦的机会。 “你认识他们吗,弗尔南多先生?”他说。 “认识,”那青年低声回答。“那是爱德蒙先生和美塞苔丝小姐!” “啊!看那儿,喏!”卡德鲁斯说,“人怎么竟认不出他们呢!喂,唐太斯,喂,美丽的姑娘!到这边来,告诉我们,你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因为弗尔南多先生就是不告诉我们!” 92.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忙地赶来,想不到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对头。” “一个对头!”美塞苔丝愤怒地扫了她堂兄一眼,喊道,“你说什么,爱德蒙,我家里有一个对头?假如果真如此,我就要挽起你的胳膊,我们一同到马赛去,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了。” 弗尔南多的眼里几乎射出火来。 “要是你遭到什么不幸,亲爱的爱德蒙,”姑娘继续镇静地说下去,使弗尔南多觉得她已洞悉他心底深处的坏念头,“要是你真的遭到不幸,我就爬到莫尔吉翁海角的岩石上去,从那儿跳下去,永远葬身海底。” 弗尔南多脸色惨白,象死人一样。 “你弄错啦,爱德蒙,”她又说,“这儿没有你的对头――这儿只有我的哥哥弗尔南多,他会象一个老朋友那样跟你握手的。” 年轻姑娘说完最后这句话,便把她那威严的眼光盯住迦太罗尼亚人弗尔南多,后者则象被那睛光催眠了一样,慢慢地向爱德蒙走来,伸出了他的手。他的仇恨象一个来势汹猛却又无力的浪头,被美塞苔丝所说的一番话击得粉碎。刚一触到爱德蒙的手,他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便一下子冲出屋子去了。 “噢!噢!”他喊着,象个疯子似的狂奔着,双手狠狠地猛抓自己的头发,――“噢!谁能帮我除掉这个人?我真是太不幸了!” “喂,迦太罗尼亚人!喂弗尔南多!你到哪儿去?”一个声音传来。 那青年突然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看见卡德鲁斯和腾格拉尔在一个凉棚里对桌而坐。 “喂,”卡德鲁斯说,“你怎么不过来呀?难道你就这么连向你的老朋友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尤其是当他们面前还放着满满一瓶洒的时候。”腾格拉尔接上一句。 弗尔南多带着一种恍恍惚惚的眼神望着他们,什么也没说。 “他看上去不大对头,”腾格拉尔碰碰卡德鲁斯的膝盖说。 “别是我们弄错了,唐太斯得胜了吧?” “唔,我们来问个明白吧,”卡德鲁斯说着,就转过身去对那青年说道,“喂,迦太罗尼亚人,你拿定主意了吗?” 弗尔南多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慢慢地走入凉棚,在那凉棚中,荫凉似乎使他平静了些,清爽的空气使他那精疲力尽的身体重新振作了一些。 “你们好!”他说道,“是你们叫我吗?”说着他便重重地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象瘫下来似的。 “我看你象个疯子似的乱跑,就叫了你一声,怕你去跳海,”卡德鲁斯大笑着说。“见鬼!一个人有了朋友,不但得请他喝酒,还得劝阻他不要没事找事地去喝三四品顺水!”―― (法国旧时一种液体容量单位,“一品顺”等于零点九三升。)―― 弗尔南多象是在呻吟似的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两只手掌里。 “咦,我说,弗尔南多,”卡德鲁斯一开头就戳到了对方痛处,这种小市民气的人由于好奇心竟忘记了说话的技巧,“你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对劲,象是失恋了似的。”说完便爆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得了罢!”腾格拉尔说,“象他那样棒的青年小伙子怎么会在情场上吃败仗呢。卡德鲁斯,你别开他的玩笑了!” “不,”卡德鲁斯答道,“你只要听听他叹息的声音就知道了!得了,得了,弗尔南多把头抬起来,跟我们说说看。朋友们可是最关心你的健康,你不回答我们可不太好呀。” “我很好,没生什么玻”弗尔南多紧握双拳,头依然没抬起来说。“啊!你看,腾格拉尔,”卡德鲁斯对他的朋友使了个眼色,说道,“是这么回事,现在在你眼前的弗尔南多,他是一个勇敢的迦太罗尼亚人,是马赛首屈一指的渔夫。他爱上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芳名叫美塞苔丝,不幸得很,那位漂亮姑娘却偏偏爱着法老号上的大副,今天法老号到了――你该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了吧!” “不,我不明白。”腾格拉尔说。 “可怜的弗尔南多,竟然被人家姑娘给拒绝了。”卡德鲁斯补充说。 “是的,可这又怎么样?”弗尔南多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卡德鲁斯,象要找谁来出气似的。“谁管得着美塞苔丝?她要爱谁就爱谁,不是吗?” “哦!如果你偏要这么说,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卡德鲁斯说。“我以为你是个真正的迦太罗尼亚人呢,人家告诉我说,凡是迦太罗尼亚人是绝不会让对手夺去一样东西的。人家甚至还对我说,尤其是弗尔南多,他的报复心可重了。” 弗尔南多凄然微笑了一下,“一个情人是永远不会使人害怕的!”他说。 “可怜的人!”腾格拉尔说,他假装感动得同情起这个青年来。“唉,你看,他没料到唐太斯会这样突然地回来。他正以为他已经在海上死了,或碰巧移情别恋了!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的确是很令人难受的。” “唉,真的,但无论如何,”卡德鲁斯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这时拉马尔格酒的酒劲已开始在发作了,――“不管怎么说,这次唐太斯回来可是交了好运了,受打击的不只是弗尔南多一个人,腾格拉尔?” “哦,你的话没错,不过要我说他自己也快要倒霉了!” “嗯,别提了,”卡德鲁斯说,他给弗尔南多倒了一杯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这已是他喝的也不知是第八杯还是第九杯了,而腾格拉尔始终只是抿一下酒杯而已。没关系你就等着看他是怎样娶那位可爱的美塞苔丝吧,――他这次回来就是来办这件事的。” 腾格拉尔这时以锐利的目光盯着那青年,卡德鲁斯的话字字句句都融进了那青年的心里。 “他们什么结婚时候?”他问。 “还没决定!”弗尔南多低声地说。 “不过,快了,”卡德鲁斯说,“这是肯定的,就象唐太斯肯定就要当法老号的船长一样。呃,对不对。腾格拉尔?” 腾格拉尔被这个意外的攻击吃了一惊,他转身向卡德鲁斯,细察他的脸部的表情,看看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他在那张醉醉醺醺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来吧,”他倒满三只酒杯说:“我们来为爱德蒙-唐太斯船长,为美丽的迦太罗尼亚女人的丈夫干一杯!” 卡德鲁斯哆嗦着的手把杯子送到嘴边,咕咚一声一饮而进。弗尔南多则把酒杯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 “呃,呃,呃,”卡德鲁斯舌头发硬的说。“迦太罗尼亚人村那边,小山岗上那是什么东西呀?看弗尔南多!你的眼睛比我好使。我一点也看不清楚。你知道酒是骗人的家伙,但我敢说那是一对情人,正手挽手地在那儿并肩散步。老天爷!他们不知道我们能看见他们,这会儿他们正在拥抱呢!” 腾格拉尔当然不会放过让弗尔南多更加痛苦的机会。 “你认识他们吗,弗尔南多先生?”他说。 “认识,”那青年低声回答。“那是爱德蒙先生和美塞苔丝小姐!” “啊!看那儿,喏!”卡德鲁斯说,“人怎么竟认不出他们呢!喂,唐太斯,喂,美丽的姑娘!到这边来,告诉我们,你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因为弗尔南多先生就是不告诉我们!” 93.91-93明天全更 昨天通宵加上今天上课摸鱼写,码了一万二字,刚刚本来想说修一下就替换的,结果发现我遗漏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是有关风默成年的,这个前后关联很大,不写的话会有bug,逻辑不通。(.无弹窗广告)所以得全部重写【我哭了π_π】,今晚通宵修改,明天91.92.93都会替换。等周末到也要加更了。对不起小天使们_(:3」∠)_,我现在努力重写去。顺便之前有小天使说问我的微博,已经找回密码了,微博名(晋江说与山鬼听),欢迎找我玩么么哒!我去码字了_(:3」∠)_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94.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超多好看小说]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95.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超多好看小说]”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96.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97.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98.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无弹窗广告)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 99.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最新章节全文阅读.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 100.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你不记得他了吗?”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你永远爱他吗?”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 101.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棉、花‘糖’小‘说’)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102.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 103. 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假如他死了,我也跟着死。”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弗尔南多脸色苍白,全身颤抖,象看见了一条赤练蛇的游人一般,他向后缩去,踉踉跄跄地靠在椅子上,一下子坐了下去。爱德蒙和美塞苔丝互相紧紧地拥抱着,马赛耀眼的阳光从开着门的房间走来,把他们照射在光波里面。他们瞬时忘掉了一切。极度地快活仿佛把他们与世隔绝,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讲话,这是因为他们高兴地到了极点,当人们极端高兴时,表面看来反象悲伤,突然爱德蒙发现了弗尔南多那张阴沉的脸,这张埋在阴影里的脸带着威胁的神气。那迦太罗尼亚青年不自觉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按了按在腰部皮带上的短刀。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你看,美塞苔丝,”那青年说道,“复活节快要到了,你说,这不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塞苔丝,尽管你这样孤单穷苦,但你仍然象最骄傲的船主女儿或马赛最有钱的银行家的小姐,完全配得上我的!对我来说,我只要一个忠心的女人和好主妇,可我现在到哪儿才能找到一个在这两方面比你更好的人呢?”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懂了,”弗尔南多回答说,“你可以忍受自己的穷困,却怕我受穷,那么,美塞苔丝,只要有了你的爱,我就会去努力奋斗。你会给我带来好运的,我会发财的,我可以扩大我的渔业,或许还可以找到一个货仓管理员的职位,到时候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商人了。” “你是不能去做这种事的,你是个士兵,你之所以还能留在村里,那是因为现在没有战争。所以,你还是做一个渔夫吧。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美塞苔丝忿忿的瞟了他一眼。“――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104. 预收坑求包养~ 1《[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禁欲系男神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怎么办)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如果让丧尸王爸爸记起我是他儿子?在线等急!)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无弹窗广告)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105.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你永远爱他吗?”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预收坑求包养~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如果让丧尸王爸爸记起我是他儿子?在线等急!)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你永远爱他吗?”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 106. 预收坑求包养~ 1《[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禁欲系男神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怎么办)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如果让丧尸王爸爸记起我是他儿子?在线等急!)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超多好看小说]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107.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你永远爱他吗?”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预收坑求包养~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如果让丧尸王爸爸记起我是他儿子?在线等急!)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你永远爱他吗?”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永远爱他吗?”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 108. 预收坑求包养~ 1《[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禁欲系男神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怎么办)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如果让丧尸王爸爸记起我是他儿子?在线等急!)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109.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儿日常~)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禁欲系男神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怎么办) 2《[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每天都狂奔在为男神赎罪上刀山下火海的作死道路上――我就是男神心口的朱砂痣!)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如果让丧尸王爸爸记起我是他儿子?在线等急!)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 “这位先生将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唐太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堂兄,我的哥哥,他叫弗尔南多――除了你以外,爱德蒙,他就是世界上我最喜爱的人了。你不记得他了吗?” “是的,我知道得很清楚,美塞苔丝,”青年回答道。“是的,你对我坦白,这固然很好,但毕竟残酷。你忘记了同族通婚是我们迦太罗尼亚人的一条神圣的法律了吗?” “我已经对你说过一百次啦,弗尔南多。你再问下去是自寻烦恼了。” 别胡思乱想了,因为梦想会使你觉得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就以我的友谊为满足吧,因为我实在不能给你超出这点以外的情感。” “啊!”青年女子的脸因兴奋而涨的通红,兴奋地一跃而起,“你看,他没有忘记我,他来了!”她冲到门口,打开门,说,“爱德蒙,我在这儿呢!” “你错了,弗尔南多,那不是一条什么法律,只不过是一种风俗罢了。我求你不要靠这种风俗来帮你的忙啦,你已到了服兵役的年龄,目前只是暂时缓征,你随时都可能应征入伍的。旦当了兵,你怎么来安置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没有财产,只有一间快塌了的小屋和一些破烂的渔网,这点可怜的遗产还是我父亲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呢。弗尔南多,你也知道我母亲去世已一年多了,我几乎完全靠着大伙儿救济才得以维持生计,你有时装着要我帮你的忙,好借此让我分享你捕鱼得来的收获,我接受了,弗尔南多,因为你是我的表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更因为,假如我拒绝,会伤了你的心。但我心里很明白,我拿这些鱼去卖,换亚麻纺线――弗尔南多,这和施舍有什么两样呢!” “可这毕竟不是我让你抱那种希望的,弗尔南多,”美塞苔丝回答说,“你怪不得我,我从未诱惑过你。我一直都对你说,‘我只把你看作我的哥哥,别向我要求超出兄妹之爱的感情,因为我的心早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我不是一直都对你这样说的吗,弗尔南多?” 他在用眼睛询问她,但年轻姑娘以坚决而镇定的目光控制住了他。 弗尔南多象一个战败了的战士垂下了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突然他又抬起头来望着她,咬牙切齿地说:“假如他死――” “是的,记得,”爱德蒙说道,他并没有放开美塞苔丝的手,用一只手握着美塞苔丝,另一只手亲热地伸给了那个迦太罗尼亚人。但弗尔南多对这个友好的表示毫无反映,依旧象一尊石像似的一动也不动。爱德蒙于是拿回手,仔细看了看这边正在焦急为难的美塞苔丝,又看了看那边怀着阴郁敌意的弗尔南多。这一看他全明白了,他脸色立刻变了,有点发怒了。 迦太罗尼亚青年显出忿忿的样子。 “那么,你说得对,美塞苔丝。既然你鄙视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就脱掉它。去当一名水手,戴一顶闪光的帽子,穿一件水手衫,外加一件蓝色的短外套,纽扣上镶有铁锚。这样一身打扮该讨你喜欢了吧?” “我如此匆第03章迦太罗尼亚人的村庄 “唉,再说一遍吧,我求求你,再说一遍吧,这样我才会相信!就算说一百遍也好。说你拒绝我的爱。那可是你母亲曾经许诺过,让我进一步了解你不关心我的幸福,对我的死活一点不放在心上,唉!十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你的丈夫,美塞苔丝,而现在你却使我的希望破灭了,那可是我活在世上惟一的希望啊!”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高声喊了起来,“我原以为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弗尔南多,你祈求上帝降怒来帮助你泄私愤真是太卑鄙了!是的,我不否认,我是在等待着,我是爱你所指的那个人,即使他不回来,我也不相信他会象你所说的那样靠不住,我相信他至死都只会爱我一个人。” “啊,对不起!”唐太斯皱着眉头转过身来说,“我不知道这儿有三个人。”然后他转过身去问美塞苔丝,“这位先生是谁?”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对他怀恨在心,你会用你的迦太罗尼亚短刀去同他的匕首决斗的。可那终究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假如你失败了,你就会失去我的友谊,假如你打败了他,你就会看到我对你的友谊变成了仇恨。相信我,想靠和一个男人去打架来赢得爱那个男人的女人的心,这种方法简直太笨了。不,弗尔南多,你决不能有这种坏念头。无法使我做你的妻子,你还可以把我看作你的朋友和妹妹的。”她的眼睛里已含着泪水,茫然地说,“等着吧,等着吧,弗尔南多!你刚才说海是变幻莫测的,他已经去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中曾有过几次险恶的风暴。” 那二位朋友一面喝着泛着泡沫的拉玛尔格酒,一面竖着耳朵,留神着百步开外的一个地方。那儿,在一座光秃秃的被风雨无情的侵蚀了的小山的后面,有一个小村庄,便是罗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很久以前有一群神秘的移民离开西班牙,来到了这块突出在海湾里的地带安居下来了,一直生活到现在,当时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能够听懂他们所说的话。移民中的一位首领懂普罗旺斯语,就恳求马赛市政当局把这块荒芜贫瘠的海岬赐给他们,以便他们可以象古代的航海者那样把他们的小船拖到岸上安居下来。当局同意了他们的这个要求。三个月后,在那十四五艘当初运载这些移民渡海而来的小帆船周围,就兴建了一个小小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一半似西班牙风格,一半似摩尔风格,别有情趣,现在的居民就是当初那些人的后代,他们还是说着他们祖先的语言。三四百年来,他们象一群海鸟似的一心一意地依恋在这块小海岬上,与马赛人界限分明,他们族内通婚,保持着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犹如保持他们的语言一样。 “你永远爱他吗?”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不住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美塞苔丝!”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在屋外兴冲冲地叫了起来,“美塞苔丝!” “弗尔南多,”美塞苔丝摇摇头说道,“一个女人能否成为一个好主妇倒很难说,但假如她爱着另外一个人甚于爱她的丈夫,谁还能说她是一个忠心的女人呢?请你满足于我们之间的友谊吧,我对你再说一遍,只能对你许诺这些,我无法许诺我不能给你的东西。” “我爱爱德蒙-唐太斯,”姑娘平静地说,“除了爱德蒙,谁也不能做我的丈夫。” “我的意思是,美塞苔丝,你之所以对我如此冷酷无情,都是因为你在等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身打扮。不过也许你所等待的这个人是靠不住的,即使他自己可靠,大海对他是否可靠可就难说了。” “我活一天,就爱他一天。” 弗尔南多没有回答,他也不想去擦掉美塞苔丝脸上的泪水,虽然那每一滴眼泪都好象在他的心上在每一滴血一样,但这些眼泪并非是为他恰恰相反是为另一个人流的,他站起身来,在小屋里踱来踱去,然后他突然脸色阴沉地捏紧了拳头在美塞苔丝面前停了下来,对她说,“美塞苔丝,求你再说一遍,这是不是你最后的决定?” 读者仍请随我穿过这小村子里惟一的一条街,走进其中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的墙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阳光普照着那些枯死的叶子,上面涂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房子里面是用象西班牙旅馆里那样千篇一律的石灰粉刷的。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正斜靠在壁板上,她的头发黑得象乌玉一般,眼睛象羚羊的眼睛一般温柔,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的手指,正在抚弄一束石南花,那花瓣被撕碎了散播在地板上。她的手臂一直裸到肘部,露出了被日光晒成褐色的那部分,美得象维纳斯女神的手一样。她那双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纱袜,踝处绣着灰蓝色的小花,由于内心焦燥不安,一只脚正在轻轻地拍打着地面,好象故意要展露出她那丰满匀称小腿似的。离她不远处,坐着一个年约二十二岁的高大青年,他跷起椅子的两条后腿地摇晃着,手臂支撑在一张被蛀虫蚀的旧桌子上,他在注视着她,脸上一副烦恼不安的神色。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想的,弗尔南多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110.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无弹窗广告)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11.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无弹窗广告)】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12.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超多好看小说]】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13.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超多好看小说]】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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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14.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15.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16.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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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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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18. 下一篇新文开《[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求预收么么哒! 简介: 《[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 ――【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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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119. 找不到当防盗的随便扯一章过来_(:3」∠)_,话说这文还有好多没交代……我以为要写到月中的,小天使们那么希望它完结吗_(:3」∠)_,我还想说月中再开新文的。. 目前是打算开那一篇《[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之前答应你们的,关于主角的父子关系也会有适当的解释。 原本,要混进这个逃亡小队,殷祈觉得并没有什么难度,现在还是人类末世爆发的初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虽然已经急剧下降,却还没有发展到末世中期那种人人互为死敌的畸形社会,殷醴当初在教儿子人类发展史的时候,对于末世中期的讲解是最为详尽的。眼前几个人明显警惕性并不很高,由此殷祈觉得没有压力。 可是当他带着一些防备靠近那个从头到尾都在沉默的男人时,就和男人突然抬头射来的冷厉视线对了个正着。殷祈整个人都僵了一下,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上成年人凌厉的目光难免有些不安,何况丧尸和人类互相对立,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远离一切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人类异能者,当下条件反射就想跑。 可是小孩又及时清醒过来按下了逃跑的想法,他现在身上追踪术还在生效,身体跟周围环境是一体的,人类不可能看得出来,除非对方是非常敏锐的精神系异能者。但烟鬼说这个男人是雷系,不可能会发现他才对。 然而殷祈刚刚松了一口气,男人就站了起来,径直朝他的方向走来。小孩抿紧唇盯着已经迅速到他面前的人,在男人伸手摸过来的瞬间弯下身用魂力裹住全身,无声窜到了院子外面。而他原本呆着的地方此刻已经被一个激雷轰得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只是缓缓冒着黑烟。男人盯着空无一物的墙角,忽得勾唇一笑,“下次再让我抓到小尾巴,可就不一定跑得了了。” 院子外的小孩听到这句话,反而安静了下来,看着男人坐回原处喝水,伸手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录音石,低下头运起追踪术,离开了院子。 =================================== 殷祈被爸爸养到八岁的时候,依然没有正常丧尸的强健体魄。 因为没有尸角,魂力便无法用来淬炼身体,即便长成成年丧尸,身体也如人类般脆弱。 虽然帝国两千年来都没有过无角丧尸的先例,但殷醴作为活了不止两千年的丧尸,自然明白无角的幼年丧尸是多么容易夭折。即便能够长成,若没有全面细致的看护,也很可能早早逝去。 于是殷祈便在殷爸爸的指导下开始学习一切可以凭借技巧取胜而忽视体质的技能。只是小屁孩毕竟年幼,在八岁以前又完全没有像其他小丧尸一样接受家族体质淬炼,所以本来一直被夸聪明伶俐的殷小朋友学了两个月愣是没有把基础追踪术学好。 挫败的小丧尸在又一次下课后蔫巴巴地抱着爸爸买的小鲸鱼抱枕走回了卧室,脱掉毛茸茸的鸭子拖鞋爬上了黑色的大床,把脸埋进棉被里就不出来了。于是从帝国大厦办公回来的殷爸爸在元帅府的前花园转了一圈也没看到本该高高兴兴跑出来迎接他的宝贝儿子。[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殷祈在被子里埋了一会儿就被人轻拍了下屁股,闹别扭的小孩委屈地又往里缩了缩,拖起鲸鱼抱枕把自己整个盖住。 元帅爸爸看着躲在枕头下装透明人的儿子,无奈地抽了抽嘴角,俯下身拿开抱枕,把儿子连人带被圈到身下,严严实实地收进怀里。带茧的拇指慢慢摩挲着小孩露出的侧脸,低声哄道:“傻东西跟爸爸玩什么躲猫猫?嗯?” 后背紧贴着男人坚实的胸膛,殷祈动了动,伸出细白的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嗓音闷闷的,“不玩游戏。” “那为什么藏在被子里?不高兴了?”殷醴动了动被握住的手指,触到的掌心皮肤是孩子才有的细腻柔软,一片温凉。翻转手背把小手裹进掌心,慢慢顺着细细的指头,直到儿子的手变得温热,才用拇指细细搓揉白软的掌心。 殷祈手心被爸爸的茧子揉得很痒,想抽回来却又使不上力,软嫩的皮肤被揉得微微发红,小孩痒得喘了会儿气,才别扭地慢腾腾翻过身对着男人,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不让动,眨了下跟男人极像的黑眼睛,撇嘴,“痒。” 见儿子肯说话了,殷醴也不继续欺负小孩,“在气什么?跟爸爸说。脸皱得和包子似的,这要丑了回头你颜战叔叔又要取笑你。” “爸爸。……为什么追踪术我一直学不会。是不是因为我太笨了?爸爸会不会嫌弃我?”殷祈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智商,这样的担忧从他出生记事就开始了。没办法,他虽然很少出门,却也知道他爸爸是帝国元帅,武力值强悍得无人能敌,教科书上的描述简直把他爹夸上了天。当儿子的连追踪术都学不会,爸爸一定不喜欢他了。想到这里,小孩扁了扁嘴眼睛就红了。 而殷爸爸看自家儿子都快掉豆子了,连忙俯下身在儿子额头上用力亲了一口,大手摸着软发,嘴里低声哄着,“傻东西,哭什么。只是学得慢点,哪里蠢?小祈年龄还小,以后就好了。何况这世上多的是资质不佳却成就非凡的人,我儿子这么聪明,怕什么?” 殷醴知道儿子在介意什么。小家伙早慧也没啥不好,只是太懂事乖巧,叫了八年的傻东西却愣是乖得让人无可奈何。不会闹着要去玩,不会擅自跑出府,买礼物总是说要爸爸就好,每个节日都为当爹的准备小礼物。那箱小玩意现在还被他收在智能保险柜里。 养个儿子一点不傻也是个问题。而且功成名就这一点他自己已经做得太多。两千年前他被陷害变成丧尸,从此孑然一身四处征战,直到帝国建立,活得太久连帝国史馆那群吹毛求疵的老家伙都专门著书对他做过的事做了记载,还不知死活弄成了教科书,大概嫌他仗打太多了影响不好。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个儿子养着,他才觉得活着有了羁绊和意义。 他的儿子不需要承担无谓的责任,只要平安快乐地活着就好。 殷祈仰头看着男人说话,知道他爹没有嫌弃自己,才把小手贴上男人的脸,有样学样地在男人下巴上印了个湿漉漉的吻,又蹭了蹭爸爸的脸,抱住脖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就窝了进去。小孩学了整个上午,早就困了。 殷醴也知道儿子的午睡时间到了。抱起儿子小心地给换了个姿势,裹在怀里拉起被子盖好,大手一下一下轻稳地顺着小背,直顺得儿子乌黑的眼渐渐合上,嘴里呢喃了几句“爸爸”,低声应了他后才安心地沉沉睡着。 之后殷祈又苦学了两个月,才算完全掌握了基础追踪术。 =================================== 殷祈离开院子,闭上眼开始感应附近的丧尸聚集地,却没有什么收获,现在的丧尸基本只在有人的地方才会大量聚集,徘徊不去,其余时间基本都零零散散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里有无数他的同类,却没有一个可以跟他交流。抬头看了看夜空,圆圆的月亮跟之前见到那样明亮。刚刚那个中年男人对儿子说,明天就是中秋节了。殷祈记得,书上说过,中秋节是人类团圆的节日。紧抿着唇低下头,小孩乌黑的眼睛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地上自己小小的影子,拉起衣服上的帽子盖住头,身形隐入旁边的巷子里。 他看起来是只有五岁没错,但他其实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孩子,只有着五岁的身体,再如何弱势,再如何孤单,他也知道自己该长大了。 殷祈不学着长大,怎么找到爸爸?那个男人的威胁他才不会怕。 他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找下去,一定可以找到。 爸爸说过,哪里有儿子找不到老子的? 他爸爸才不会丢下他。 他爸爸一定也曾为了活下来陪着他而拼命过,虽然他最终没有留下来,但他尽了最后的力量保护了他的傻东西。 殷祈想,爸爸老是说他是傻东西,其实他比自己还傻。 蠢小孩为了找爸爸而选择长大,天经地义。 =================================== a---1军区是人类末世前期实力最强大的基地,其中军部掌握的人力物力远大于政府,因而末日开始后不久,政权与军权就合并了,这就导致直属中央的科技研究院有恃无恐,在异能者身上秘密实施的非人研究和丧尸解剖几乎是持续了一千多年,一直到末世后期荣光基地崛起,并将其合并,研究院的残酷实验才有所减少。当然,即便后来荣光基地发展成足以和丧尸帝国抗衡的人类联邦,那样的实验依旧没有被禁止。毕竟,对于当权者来说,巨大的利益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何况那时候丧尸已经建立帝国,丧尸个体进化出的魂印更是人类一大威胁,要与之抗衡甚至占据优势地位,一些“小小的牺牲”就是必须的。这样的混战直到殷祈出生前几年才停止,人类与丧尸也迎来了短暂协议停战的时代。 殷祈找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一家超市,确定超市里没有活人的气息后,就迅速拖来了一只凳子,东翻西找找出一个他能够背起的最大背包。小孩爬上凳子往货架上够东西。食物和日用品都比较轻,也放得比较低,踮踮脚也就拿到了。 只是在拿面包的时候,因为那个货架设计得要比其他的高,小孩踮了半天脚也没有够到。五岁的身体毕竟太瘦小,何况殷祈先天不足,没有尸角使得他失去了丧尸应有的超强弹跳能力。 发愁地瞪着高高的货架,殷祈赌气爬下凳子就要走,却在转身时想起了爸爸说过人类末世食物奇缺的话。小孩低着头想了想,又抬头看了看过高的架子,顿了顿还是走回来,踩着凳子手攀着货架努力往上爬。等到把上面的东西都扔下来,自己也安全下地后,原本白嫩的手心已经磨得火辣辣地发红发疼,身上的衣物也有些脏了。殷祈看着手心愣了愣,慢慢抿紧了唇。 他想起以前自己第一次接受训练然后受伤的时候,爸爸站在一旁冷着脸什么都不说,该怎么训练还是怎么训练。等到训练结束后才蹲在他面前,仔细地给他理好衣服,拍掉灰尘,看着自己委屈的神情嗤笑,随口道:“还敢说自己是小男子汉,早上还闹着不肯穿红衣服,怎么现在倒娇气了?”嘴上不留情面地嘲笑着,接下来的动作却是一贯的轻柔。捧着受伤的小手哈了口气,热热的气息喷在泛疼的伤口上,痒得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缩着手一边往后躲,然后被不知不觉已经勾起唇角的男人搂进怀里,大手一托就轻轻松松把他抱了起来,进屋上药洗漱。虽然在上药的时候伤口依旧刺痛,甚至比之前更疼,他却不委屈了,只是看着爸爸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乌黑的眼睛,习惯性地用已经包扎好的手紧握着爸爸的一根手指。 那时候的他并不是不怕疼,只是因为有爸爸陪着,殷祈就觉得好像无论多痛都没什么好怕的。后来他因为魂力暴动差点就死了,他也没有多害怕。因为爸爸说过,只要傻东西需要,爸爸总是在的。他哪里也不会去。 可是他的傻爸爸,已经两年零五个月又十天,没有见到傻东西了。 以前他逮着个人就问爸爸去哪了,却没有一个人敢正面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家里的副官知道真相,医师也知道真相,所有人都知道,却不告诉他。总要等他自己去发现,爸爸真是太坏了。 可是殷祈那么蠢,好多事情都不会,看他今天还差点被抓住,爸爸怎么就放心得下。 殷祈低下头,松开抿得发白的唇瓣,对着脱皮的掌心哈了两口气,认真而笨拙,一如那十年的时光里爸爸对他做的。 给背包塞满了食物、衣物和日用品又仔细检查了一次后,殷祈又翻出一套半旧的儿童套装,开始给自己换衣服。他身上是实验体专用的防护服,不能让人类看见。 穿衣服的时候又遇到了麻烦。以前总是爸爸给穿的小衣服。男人手指带着茧,显得格外粗糙。对于白嫩的小孩来说,爸爸的手总是修长有力的,骨节分明。每次扣小扣子的时候都是动作迅速利落,又轻柔小心得很。然而在爸爸眼里很简单的事情到了他来做的时候却变得格外困难起来。 殷祈比划了半天才把衣服套上,笨手笨脚地把衣领翻出来理好,扯平衣摆,几颗扣子在扣错两次后也总算是扣对了。哪怕他已经离开爸爸独自在将军府里生活了两年,却也没有完全学会这件其实很简单很简单的事情。 仿佛潜意识里觉得只要他一直学不会这些,只要他一直是长不大的傻东西,爸爸就会因为担心他而早一点回来。虽 120.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 121. 找不到当防盗的随便扯一章过来_(:3」∠)_,话说这文还有好多没交代……我以为要写到月中的,小天使们那么希望它完结吗_(:3」∠)_,我还想说月中再开新文的。. 目前是打算开那一篇《[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之前答应你们的,关于主角的父子关系也会有适当的解释。 原本,要混进这个逃亡小队,殷祈觉得并没有什么难度,现在还是人类末世爆发的初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虽然已经急剧下降,却还没有发展到末世中期那种人人互为死敌的畸形社会,殷醴当初在教儿子人类发展史的时候,对于末世中期的讲解是最为详尽的。眼前几个人明显警惕性并不很高,由此殷祈觉得没有压力。 可是当他带着一些防备靠近那个从头到尾都在沉默的男人时,就和男人突然抬头射来的冷厉视线对了个正着。殷祈整个人都僵了一下,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上成年人凌厉的目光难免有些不安,何况丧尸和人类互相对立,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远离一切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人类异能者,当下条件反射就想跑。 可是小孩又及时清醒过来按下了逃跑的想法,他现在身上追踪术还在生效,身体跟周围环境是一体的,人类不可能看得出来,除非对方是非常敏锐的精神系异能者。但烟鬼说这个男人是雷系,不可能会发现他才对。 然而殷祈刚刚松了一口气,男人就站了起来,径直朝他的方向走来。小孩抿紧唇盯着已经迅速到他面前的人,在男人伸手摸过来的瞬间弯下身用魂力裹住全身,无声窜到了院子外面。而他原本呆着的地方此刻已经被一个激雷轰得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只是缓缓冒着黑烟。男人盯着空无一物的墙角,忽得勾唇一笑,“下次再让我抓到小尾巴,可就不一定跑得了了。” 院子外的小孩听到这句话,反而安静了下来,看着男人坐回原处喝水,伸手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录音石,低下头运起追踪术,离开了院子。 =================================== 殷祈被爸爸养到八岁的时候,依然没有正常丧尸的强健体魄。 因为没有尸角,魂力便无法用来淬炼身体,即便长成成年丧尸,身体也如人类般脆弱。 虽然帝国两千年来都没有过无角丧尸的先例,但殷醴作为活了不止两千年的丧尸,自然明白无角的幼年丧尸是多么容易夭折。即便能够长成,若没有全面细致的看护,也很可能早早逝去。 于是殷祈便在殷爸爸的指导下开始学习一切可以凭借技巧取胜而忽视体质的技能。只是小屁孩毕竟年幼,在八岁以前又完全没有像其他小丧尸一样接受家族体质淬炼,所以本来一直被夸聪明伶俐的殷小朋友学了两个月愣是没有把基础追踪术学好。 挫败的小丧尸在又一次下课后蔫巴巴地抱着爸爸买的小鲸鱼抱枕走回了卧室,脱掉毛茸茸的鸭子拖鞋爬上了黑色的大床,把脸埋进棉被里就不出来了。于是从帝国大厦办公回来的殷爸爸在元帅府的前花园转了一圈也没看到本该高高兴兴跑出来迎接他的宝贝儿子。[.超多好看小说] 殷祈在被子里埋了一会儿就被人轻拍了下屁股,闹别扭的小孩委屈地又往里缩了缩,拖起鲸鱼抱枕把自己整个盖住。 元帅爸爸看着躲在枕头下装透明人的儿子,无奈地抽了抽嘴角,俯下身拿开抱枕,把儿子连人带被圈到身下,严严实实地收进怀里。带茧的拇指慢慢摩挲着小孩露出的侧脸,低声哄道:“傻东西跟爸爸玩什么躲猫猫?嗯?” 后背紧贴着男人坚实的胸膛,殷祈动了动,伸出细白的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嗓音闷闷的,“不玩游戏。” “那为什么藏在被子里?不高兴了?”殷醴动了动被握住的手指,触到的掌心皮肤是孩子才有的细腻柔软,一片温凉。翻转手背把小手裹进掌心,慢慢顺着细细的指头,直到儿子的手变得温热,才用拇指细细搓揉白软的掌心。 殷祈手心被爸爸的茧子揉得很痒,想抽回来却又使不上力,软嫩的皮肤被揉得微微发红,小孩痒得喘了会儿气,才别扭地慢腾腾翻过身对着男人,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不让动,眨了下跟男人极像的黑眼睛,撇嘴,“痒。” 见儿子肯说话了,殷醴也不继续欺负小孩,“在气什么?跟爸爸说。脸皱得和包子似的,这要丑了回头你颜战叔叔又要取笑你。” “爸爸。……为什么追踪术我一直学不会。是不是因为我太笨了?爸爸会不会嫌弃我?”殷祈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智商,这样的担忧从他出生记事就开始了。没办法,他虽然很少出门,却也知道他爸爸是帝国元帅,武力值强悍得无人能敌,教科书上的描述简直把他爹夸上了天。当儿子的连追踪术都学不会,爸爸一定不喜欢他了。想到这里,小孩扁了扁嘴眼睛就红了。 而殷爸爸看自家儿子都快掉豆子了,连忙俯下身在儿子额头上用力亲了一口,大手摸着软发,嘴里低声哄着,“傻东西,哭什么。只是学得慢点,哪里蠢?小祈年龄还小,以后就好了。何况这世上多的是资质不佳却成就非凡的人,我儿子这么聪明,怕什么?” 殷醴知道儿子在介意什么。小家伙早慧也没啥不好,只是太懂事乖巧,叫了八年的傻东西却愣是乖得让人无可奈何。不会闹着要去玩,不会擅自跑出府,买礼物总是说要爸爸就好,每个节日都为当爹的准备小礼物。那箱小玩意现在还被他收在智能保险柜里。 养个儿子一点不傻也是个问题。而且功成名就这一点他自己已经做得太多。两千年前他被陷害变成丧尸,从此孑然一身四处征战,直到帝国建立,活得太久连帝国史馆那群吹毛求疵的老家伙都专门著书对他做过的事做了记载,还不知死活弄成了教科书,大概嫌他仗打太多了影响不好。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个儿子养着,他才觉得活着有了羁绊和意义。 他的儿子不需要承担无谓的责任,只要平安快乐地活着就好。 殷祈仰头看着男人说话,知道他爹没有嫌弃自己,才把小手贴上男人的脸,有样学样地在男人下巴上印了个湿漉漉的吻,又蹭了蹭爸爸的脸,抱住脖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就窝了进去。小孩学了整个上午,早就困了。 殷醴也知道儿子的午睡时间到了。抱起儿子小心地给换了个姿势,裹在怀里拉起被子盖好,大手一下一下轻稳地顺着小背,直顺得儿子乌黑的眼渐渐合上,嘴里呢喃了几句“爸爸”,低声应了他后才安心地沉沉睡着。 之后殷祈又苦学了两个月,才算完全掌握了基础追踪术。 =================================== 殷祈离开院子,闭上眼开始感应附近的丧尸聚集地,却没有什么收获,现在的丧尸基本只在有人的地方才会大量聚集,徘徊不去,其余时间基本都零零散散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里有无数他的同类,却没有一个可以跟他交流。抬头看了看夜空,圆圆的月亮跟之前见到那样明亮。刚刚那个中年男人对儿子说,明天就是中秋节了。殷祈记得,书上说过,中秋节是人类团圆的节日。紧抿着唇低下头,小孩乌黑的眼睛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地上自己小小的影子,拉起衣服上的帽子盖住头,身形隐入旁边的巷子里。 他看起来是只有五岁没错,但他其实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孩子,只有着五岁的身体,再如何弱势,再如何孤单,他也知道自己该长大了。 殷祈不学着长大,怎么找到爸爸?那个男人的威胁他才不会怕。 他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找下去,一定可以找到。 爸爸说过,哪里有儿子找不到老子的? 他爸爸才不会丢下他。 他爸爸一定也曾为了活下来陪着他而拼命过,虽然他最终没有留下来,但他尽了最后的力量保护了他的傻东西。 殷祈想,爸爸老是说他是傻东西,其实他比自己还傻。 蠢小孩为了找爸爸而选择长大,天经地义。 =================================== a---1军区是人类末世前期实力最强大的基地,其中军部掌握的人力物力远大于政府,因而末日开始后不久,政权与军权就合并了,这就导致直属中央的科技研究院有恃无恐,在异能者身上秘密实施的非人研究和丧尸解剖几乎是持续了一千多年,一直到末世后期荣光基地崛起,并将其合并,研究院的残酷实验才有所减少。当然,即便后来荣光基地发展成足以和丧尸帝国抗衡的人类联邦,那样的实验依旧没有被禁止。毕竟,对于当权者来说,巨大的利益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何况那时候丧尸已经建立帝国,丧尸个体进化出的魂印更是人类一大威胁,要与之抗衡甚至占据优势地位,一些“小小的牺牲”就是必须的。这样的混战直到殷祈出生前几年才停止,人类与丧尸也迎来了短暂协议停战的时代。 殷祈找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一家超市,确定超市里没有活人的气息后,就迅速拖来了一只凳子,东翻西找找出一个他能够背起的最大背包。小孩爬上凳子往货架上够东西。食物和日用品都比较轻,也放得比较低,踮踮脚也就拿到了。 只是在拿面包的时候,因为那个货架设计得要比其他的高,小孩踮了半天脚也没有够到。五岁的身体毕竟太瘦小,何况殷祈先天不足,没有尸角使得他失去了丧尸应有的超强弹跳能力。 发愁地瞪着高高的货架,殷祈赌气爬下凳子就要走,却在转身时想起了爸爸说过人类末世食物奇缺的话。小孩低着头想了想,又抬头看了看过高的架子,顿了顿还是走回来,踩着凳子手攀着货架努力往上爬。等到把上面的东西都扔下来,自己也安全下地后,原本白嫩的手心已经磨得火辣辣地发红发疼,身上的衣物也有些脏了。殷祈看着手心愣了愣,慢慢抿紧了唇。 他想起以前自己第一次接受训练然后受伤的时候,爸爸站在一旁冷着脸什么都不说,该怎么训练还是怎么训练。等到训练结束后才蹲在他面前,仔细地给他理好衣服,拍掉灰尘,看着自己委屈的神情嗤笑,随口道:“还敢说自己是小男子汉,早上还闹着不肯穿红衣服,怎么现在倒娇气了?”嘴上不留情面地嘲笑着,接下来的动作却是一贯的轻柔。捧着受伤的小手哈了口气,热热的气息喷在泛疼的伤口上,痒得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缩着手一边往后躲,然后被不知不觉已经勾起唇角的男人搂进怀里,大手一托就轻轻松松把他抱了起来,进屋上药洗漱。虽然在上药的时候伤口依旧刺痛,甚至比之前更疼,他却不委屈了,只是看着爸爸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乌黑的眼睛,习惯性地用已经包扎好的手紧握着爸爸的一根手指。 那时候的他并不是不怕疼,只是因为有爸爸陪着,殷祈就觉得好像无论多痛都没什么好怕的。后来他因为魂力暴动差点就死了,他也没有多害怕。因为爸爸说过,只要傻东西需要,爸爸总是在的。他哪里也不会去。 可是他的傻爸爸,已经两年零五个月又十天,没有见到傻东西了。 以前他逮着个人就问爸爸去哪了,却没有一个人敢正面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家里的副官知道真相,医师也知道真相,所有人都知道,却不告诉他。总要等他自己去发现,爸爸真是太坏了。 可是殷祈那么蠢,好多事情都不会,看他今天还差点被抓住,爸爸怎么就放心得下。 殷祈低下头,松开抿得发白的唇瓣,对着脱皮的掌心哈了两口气,认真而笨拙,一如那十年的时光里爸爸对他做的。 给背包塞满了食物、衣物和日用品又仔细检查了一次后,殷祈又翻出一套半旧的儿童套装,开始给自己换衣服。他身上是实验体专用的防护服,不能让人类看见。 穿衣服的时候又遇到了麻烦。以前总是爸爸给穿的小衣服。男人手指带着茧,显得格外粗糙。对于白嫩的小孩来说,爸爸的手总是修长有力的,骨节分明。每次扣小扣子的时候都是动作迅速利落,又轻柔小心得很。然而在爸爸眼里很简单的事情到了他来做的时候却变得格外困难起来。 殷祈比划了半天才把衣服套上,笨手笨脚地把衣领翻出来理好,扯平衣摆,几颗扣子在扣错两次后也总算是扣对了。哪怕他已经离开爸爸独自在将军府里生活了两年,却也没有完全学会这件其实很简单很简单的事情。 仿佛潜意识里觉得只要他一直学不会这些,只要他一直是长不大的傻东西,爸爸就会因为担心他而早一点回来。虽 122.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晋江独家首发拒绝转载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如何把凶残的丧尸王养成完美监护人?】 ――【首先你得让他记起来:你是他儿子,以及,儿子是不能拿来吃的。】 殷祈是一只来自末世两千年后的丧尸幼崽,他跨越千年,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已经死在未来的父亲。 然而当他带着系统找到父亲的时候,对方刚刚成了丧尸王,还不认识他。 十二年相依为命的记忆,只有他记得。 他出生于未来,在这个时代,他根本不存在。 【我为你而来,也为你而存在】 儿童视角的文案:【爸爸去哪了?】 丧尸帝国元帅殷醴为了当个好爸爸,跟唯一的儿子殷祈玩了个捉迷藏,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殷爸爸阴沟里翻船,这一藏就整整消失了两年。 殷祈觉得很委屈,他一出生就开始找他爹,好不容易找到了,转眼间又没了。 可是直到他的绰号从“小怪物”变成了“没爸没妈的小怪物”,他爹也没回家。小孩才知道自己被爸爸骗了。 殷祈觉得他爹真是蠢透了,居然要死都不带着他。 小丧尸的魂印被打散时想:如果他能再次见到他爹,他一定不听话了,怎么都得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地跟紧他爸爸,免得人又丢了。 内容标签:系统甜文末世穿越时空 4《[快穿]七个男神心悦我》 (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简介:第五寻是个颜值逆天的殉道者,有一天他被绑定了一个赎罪系统,要求为七个男神保驾护航,从此开始了各种挡刀挡枪、为男神上刀山下火海的死忠祭品生活。 系统:为他赎罪,不惜一切代价护他周全。 第五寻:殉道者?没问题,我很擅长当脑残粉。 【我将把整个生命和灵魂都献祭在他的成神之路上。义无反顾】 1多种形态(会变身)掌控欲极强的攻vs万人迷撩汉祭品受 21v1,he,甜甜甜。 预收坑求包养! 1《[星际穿书]要抱?》 (触手系帝国元帅的养狼(儿)日常) 简介:狼孩唐果被意外闯入森林的帝国元帅发现,带回国都。 作为国民男神却清心寡欲的元帅,每天日常被逼婚!理由是无子嗣。然而全帝国哪个女人受得了他强悍的精神触手? 帝国元帅灵光一闪,不就是子嗣吗?家里的狼崽不就是现成的? 然而,你以为养儿子有那么容易? 帝国元帅:饿了? 唐果:嗷……(摇头) 帝国元帅:冷了? 唐果:嗷……(沮丧) 帝国元帅:……要抱? 唐果:嗷嗷嗷!(拼命点头) 弯腰把小屁孩放到肩膀上,帝国元帅面寒如冰,大手啪一下拍在小孩屁股上。 小混蛋,就知道在老子头上撒野。 唐果:嗷!首领! 帝国元帅:叫什么首领!你以为老子是狼王吗?给我叫爸爸。 食用说明: 11v1,he,宠宠宠甜甜甜。攻受无血缘关系。 2触手系(攻的精神力是触手形态,啪啪啪的时候会死人,所以不敢结婚),受不是普通的狼孩,异能特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星际穿书甜文 2《[快穿]老大是个控制狂》 (boss每天晚上都想飙车该怎么办?) 简介:【说好一起毁灭世界,你却只想和我谈恋爱】【帝国领袖养成系统】 【控制欲爆表人格分裂→白天禁欲高冷系,晚上飙车嘿嘿嘿,爱猫如命的】男神攻vs【虽然武力值max,但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只有老大遇险才变机智的治愈系】猫星人受 毛团团是个武力值max的中二外星人――猫耳猫尾随手一拍就能把人扇飞、天天妄想毁灭世界的暴力少年,然而他没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很弱需要人保护,于是他信了系统的邪,乖乖穿越去给自己找靠山去了。 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形兵器大boss…… 系统:少年,你渴望力量吗? 毛团团:嗯! 系统:很好!你的任务是:倾尽一切代价,护他性命,直到他成神。包括你的生命。 毛团团:保护老大成神之后,他就给我当靠山,然后我们就能一起毁灭世界了? 系统【一脸纯良】:没错。 n个世界之后, 毛团团:垃圾系统!我不去毁灭世界了,你把老大还给我qaq 【全名是“联邦首领养成手册”】的系统: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新的联邦领袖已培养完毕,即日上任,系统终极任务已达成。请宿主一边玩去,别再骚扰本系统。 毛团团:把老大还给我qaq!不还我就带猫星人把你们的破联邦轰了。 系统:......日了狗了我怎么把这祖宗的破坏力给忽略了,元帅救命! 毛团团家的老大:呵呵。 食用说明:轻松治愈甜宠文,互宠。1v1,he. 内容标签:系统快穿星际穿越时空 3《[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 (我爹经常失忆记不起我是他儿子怎么办?) 简介 123. 找不到当防盗的随便扯一章过来_(:3」∠)_,话说这文还有好多没交代……我以为要写到月中的,小天使们那么希望它完结吗_(:3」∠)_,我还想说月中再开新文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目前是打算开那一篇《[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之前答应你们的,关于主角的父子关系也会有适当的解释。 原本,要混进这个逃亡小队,殷祈觉得并没有什么难度,现在还是人类末世爆发的初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虽然已经急剧下降,却还没有发展到末世中期那种人人互为死敌的畸形社会,殷醴当初在教儿子人类发展史的时候,对于末世中期的讲解是最为详尽的。眼前几个人明显警惕性并不很高,由此殷祈觉得没有压力。 可是当他带着一些防备靠近那个从头到尾都在沉默的男人时,就和男人突然抬头射来的冷厉视线对了个正着。殷祈整个人都僵了一下,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上成年人凌厉的目光难免有些不安,何况丧尸和人类互相对立,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远离一切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人类异能者,当下条件反射就想跑。 可是小孩又及时清醒过来按下了逃跑的想法,他现在身上追踪术还在生效,身体跟周围环境是一体的,人类不可能看得出来,除非对方是非常敏锐的精神系异能者。但烟鬼说这个男人是雷系,不可能会发现他才对。 然而殷祈刚刚松了一口气,男人就站了起来,径直朝他的方向走来。小孩抿紧唇盯着已经迅速到他面前的人,在男人伸手摸过来的瞬间弯下身用魂力裹住全身,无声窜到了院子外面。而他原本呆着的地方此刻已经被一个激雷轰得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只是缓缓冒着黑烟。男人盯着空无一物的墙角,忽得勾唇一笑,“下次再让我抓到小尾巴,可就不一定跑得了了。” 院子外的小孩听到这句话,反而安静了下来,看着男人坐回原处喝水,伸手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录音石,低下头运起追踪术,离开了院子。 =================================== 殷祈被爸爸养到八岁的时候,依然没有正常丧尸的强健体魄。 因为没有尸角,魂力便无法用来淬炼身体,即便长成成年丧尸,身体也如人类般脆弱。 虽然帝国两千年来都没有过无角丧尸的先例,但殷醴作为活了不止两千年的丧尸,自然明白无角的幼年丧尸是多么容易夭折。即便能够长成,若没有全面细致的看护,也很可能早早逝去。 于是殷祈便在殷爸爸的指导下开始学习一切可以凭借技巧取胜而忽视体质的技能。只是小屁孩毕竟年幼,在八岁以前又完全没有像其他小丧尸一样接受家族体质淬炼,所以本来一直被夸聪明伶俐的殷小朋友学了两个月愣是没有把基础追踪术学好。 挫败的小丧尸在又一次下课后蔫巴巴地抱着爸爸买的小鲸鱼抱枕走回了卧室,脱掉毛茸茸的鸭子拖鞋爬上了黑色的大床,把脸埋进棉被里就不出来了。于是从帝国大厦办公回来的殷爸爸在元帅府的前花园转了一圈也没看到本该高高兴兴跑出来迎接他的宝贝儿子。 殷祈在被子里埋了一会儿就被人轻拍了下屁股,闹别扭的小孩委屈地又往里缩了缩,拖起鲸鱼抱枕把自己整个盖住。 元帅爸爸看着躲在枕头下装透明人的儿子,无奈地抽了抽嘴角,俯下身拿开抱枕,把儿子连人带被圈到身下,严严实实地收进怀里。带茧的拇指慢慢摩挲着小孩露出的侧脸,低声哄道:“傻东西跟爸爸玩什么躲猫猫?嗯?” 后背紧贴着男人坚实的胸膛,殷祈动了动,伸出细白的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嗓音闷闷的,“不玩游戏。” “那为什么藏在被子里?不高兴了?”殷醴动了动被握住的手指,触到的掌心皮肤是孩子才有的细腻柔软,一片温凉。翻转手背把小手裹进掌心,慢慢顺着细细的指头,直到儿子的手变得温热,才用拇指细细搓揉白软的掌心。 殷祈手心被爸爸的茧子揉得很痒,想抽回来却又使不上力,软嫩的皮肤被揉得微微发红,小孩痒得喘了会儿气,才别扭地慢腾腾翻过身对着男人,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不让动,眨了下跟男人极像的黑眼睛,撇嘴,“痒。” 见儿子肯说话了,殷醴也不继续欺负小孩,“在气什么?跟爸爸说。脸皱得和包子似的,这要丑了回头你颜战叔叔又要取笑你。” “爸爸。……为什么追踪术我一直学不会。是不是因为我太笨了?爸爸会不会嫌弃我?”殷祈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智商,这样的担忧从他出生记事就开始了。没办法,他虽然很少出门,却也知道他爸爸是帝国元帅,武力值强悍得无人能敌,教科书上的描述简直把他爹夸上了天。当儿子的连追踪术都学不会,爸爸一定不喜欢他了。想到这里,小孩扁了扁嘴眼睛就红了。 而殷爸爸看自家儿子都快掉豆子了,连忙俯下身在儿子额头上用力亲了一口,大手摸着软发,嘴里低声哄着,“傻东西,哭什么。只是学得慢点,哪里蠢?小祈年龄还小,以后就好了。何况这世上多的是资质不佳却成就非凡的人,我儿子这么聪明,怕什么?” 殷醴知道儿子在介意什么。小家伙早慧也没啥不好,只是太懂事乖巧,叫了八年的傻东西却愣是乖得让人无可奈何。不会闹着要去玩,不会擅自跑出府,买礼物总是说要爸爸就好,每个节日都为当爹的准备小礼物。那箱小玩意现在还被他收在智能保险柜里。 养个儿子一点不傻也是个问题。而且功成名就这一点他自己已经做得太多。两千年前他被陷害变成丧尸,从此孑然一身四处征战,直到帝国建立,活得太久连帝国史馆那群吹毛求疵的老家伙都专门著书对他做过的事做了记载,还不知死活弄成了教科书,大概嫌他仗打太多了影响不好。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个儿子养着,他才觉得活着有了羁绊和意义。 他的儿子不需要承担无谓的责任,只要平安快乐地活着就好。 殷祈仰头看着男人说话,知道他爹没有嫌弃自己,才把小手贴上男人的脸,有样学样地在男人下巴上印了个湿漉漉的吻,又蹭了蹭爸爸的脸,抱住脖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就窝了进去。小孩学了整个上午,早就困了。 殷醴也知道儿子的午睡时间到了。[]抱起儿子小心地给换了个姿势,裹在怀里拉起被子盖好,大手一下一下轻稳地顺着小背,直顺得儿子乌黑的眼渐渐合上,嘴里呢喃了几句“爸爸”,低声应了他后才安心地沉沉睡着。 之后殷祈又苦学了两个月,才算完全掌握了基础追踪术。 =================================== 殷祈离开院子,闭上眼开始感应附近的丧尸聚集地,却没有什么收获,现在的丧尸基本只在有人的地方才会大量聚集,徘徊不去,其余时间基本都零零散散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里有无数他的同类,却没有一个可以跟他交流。抬头看了看夜空,圆圆的月亮跟之前见到那样明亮。刚刚那个中年男人对儿子说,明天就是中秋节了。殷祈记得,书上说过,中秋节是人类团圆的节日。紧抿着唇低下头,小孩乌黑的眼睛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地上自己小小的影子,拉起衣服上的帽子盖住头,身形隐入旁边的巷子里。 他看起来是只有五岁没错,但他其实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孩子,只有着五岁的身体,再如何弱势,再如何孤单,他也知道自己该长大了。 殷祈不学着长大,怎么找到爸爸?那个男人的威胁他才不会怕。 他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找下去,一定可以找到。 爸爸说过,哪里有儿子找不到老子的? 他爸爸才不会丢下他。 他爸爸一定也曾为了活下来陪着他而拼命过,虽然他最终没有留下来,但他尽了最后的力量保护了他的傻东西。 殷祈想,爸爸老是说他是傻东西,其实他比自己还傻。 蠢小孩为了找爸爸而选择长大,天经地义。 =================================== a---1军区是人类末世前期实力最强大的基地,其中军部掌握的人力物力远大于政府,因而末日开始后不久,政权与军权就合并了,这就导致直属中央的科技研究院有恃无恐,在异能者身上秘密实施的非人研究和丧尸解剖几乎是持续了一千多年,一直到末世后期荣光基地崛起,并将其合并,研究院的残酷实验才有所减少。当然,即便后来荣光基地发展成足以和丧尸帝国抗衡的人类联邦,那样的实验依旧没有被禁止。毕竟,对于当权者来说,巨大的利益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何况那时候丧尸已经建立帝国,丧尸个体进化出的魂印更是人类一大威胁,要与之抗衡甚至占据优势地位,一些“小小的牺牲”就是必须的。这样的混战直到殷祈出生前几年才停止,人类与丧尸也迎来了短暂协议停战的时代。 殷祈找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一家超市,确定超市里没有活人的气息后,就迅速拖来了一只凳子,东翻西找找出一个他能够背起的最大背包。小孩爬上凳子往货架上够东西。食物和日用品都比较轻,也放得比较低,踮踮脚也就拿到了。 只是在拿面包的时候,因为那个货架设计得要比其他的高,小孩踮了半天脚也没有够到。五岁的身体毕竟太瘦小,何况殷祈先天不足,没有尸角使得他失去了丧尸应有的超强弹跳能力。 发愁地瞪着高高的货架,殷祈赌气爬下凳子就要走,却在转身时想起了爸爸说过人类末世食物奇缺的话。小孩低着头想了想,又抬头看了看过高的架子,顿了顿还是走回来,踩着凳子手攀着货架努力往上爬。等到把上面的东西都扔下来,自己也安全下地后,原本白嫩的手心已经磨得火辣辣地发红发疼,身上的衣物也有些脏了。殷祈看着手心愣了愣,慢慢抿紧了唇。 他想起以前自己第一次接受训练然后受伤的时候,爸爸站在一旁冷着脸什么都不说,该怎么训练还是怎么训练。等到训练结束后才蹲在他面前,仔细地给他理好衣服,拍掉灰尘,看着自己委屈的神情嗤笑,随口道:“还敢说自己是小男子汉,早上还闹着不肯穿红衣服,怎么现在倒娇气了?”嘴上不留情面地嘲笑着,接下来的动作却是一贯的轻柔。捧着受伤的小手哈了口气,热热的气息喷在泛疼的伤口上,痒得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缩着手一边往后躲,然后被不知不觉已经勾起唇角的男人搂进怀里,大手一托就轻轻松松把他抱了起来,进屋上药洗漱。虽然在上药的时候伤口依旧刺痛,甚至比之前更疼,他却不委屈了,只是看着爸爸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乌黑的眼睛,习惯性地用已经包扎好的手紧握着爸爸的一根手指。 那时候的他并不是不怕疼,只是因为有爸爸陪着,殷祈就觉得好像无论多痛都没什么好怕的。后来他因为魂力暴动差点就死了,他也没有多害怕。因为爸爸说过,只要傻东西需要,爸爸总是在的。他哪里也不会去。 可是他的傻爸爸,已经两年零五个月又十天,没有见到傻东西了。 以前他逮着个人就问爸爸去哪了,却没有一个人敢正面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家里的副官知道真相,医师也知道真相,所有人都知道,却不告诉他。总要等他自己去发现,爸爸真是太坏了。 可是殷祈那么蠢,好多事情都不会,看他今天还差点被抓住,爸爸怎么就放心得下。 殷祈低下头,松开抿得发白的唇瓣,对着脱皮的掌心哈了两口气,认真而笨拙,一如那十年的时光里爸爸对他做的。 给背包塞满了食物、衣物和日用品又仔细检查了一次后,殷祈又翻出一套半旧的儿童套装,开始给自己换衣服。他身上是实验体专用的防护服,不能让人类看见。 穿衣服的时候又遇到了麻烦。以前总是爸爸给穿的小衣服。男人手指带着茧,显得格外粗糙。对于白嫩的小孩来说,爸爸的手总是修长有力的,骨节分明。每次扣小扣子的时候都是动作迅速利落,又轻柔小心得很。然而在爸爸眼里很简单的事情到了他来做的时候却变得格外困难起来。 殷祈比划了半天才把衣服套上,笨手笨脚地把衣领翻出来理好,扯平衣摆,几颗扣子在扣错两次后也总算是扣对了。哪怕他已经离开爸爸独自在将军府里生活了两年,却也没有完全学会这件其实很简单很简单的事情。 仿佛潜意识里觉得只要他一直学不会这些,只要他一直是长不大的傻东西,爸爸就会因为担心他而早一点回来。虽 找不到当防盗的随便扯一章过来_(:3」∠)_,话说这文还有好多没交代……我以为要写到月中的,小天使们那么希望它完结吗_(:3」∠)_,我还想说月中再开新文的。 目前是打算开那一篇《[末世]完美监护人养成系统》,之前答应你们的,关于主角的父子关系也会有适当的解释。 原本,要混进这个逃亡小队,殷祈觉得并没有什么难度,现在还是人类末世爆发的初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虽然已经急剧下降,却还没有发展到末世中期那种人人互为死敌的畸形社会,殷醴当初在教儿子人类发展史的时候,对于末世中期的讲解是最为详尽的。眼前几个人明显警惕性并不很高,由此殷祈觉得没有压力。 可是当他带着一些防备靠近那个从头到尾都在沉默的男人时,就和男人突然抬头射来的冷厉视线对了个正着。殷祈整个人都僵了一下,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上成年人凌厉的目光难免有些不安,何况丧尸和人类互相对立,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远离一切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人类异能者,当下条件反射就想跑。 可是小孩又及时清醒过来按下了逃跑的想法,他现在身上追踪术还在生效,身体跟周围环境是一体的,人类不可能看得出来,除非对方是非常敏锐的精神系异能者。但烟鬼说这个男人是雷系,不可能会发现他才对。 然而殷祈刚刚松了一口气,男人就站了起来,径直朝他的方向走来。小孩抿紧唇盯着已经迅速到他面前的人,在男人伸手摸过来的瞬间弯下身用魂力裹住全身,无声窜到了院子外面。而他原本呆着的地方此刻已经被一个激雷轰得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只是缓缓冒着黑烟。男人盯着空无一物的墙角,忽得勾唇一笑,“下次再让我抓到小尾巴,可就不一定跑得了了。” 院子外的小孩听到这句话,反而安静了下来,看着男人坐回原处喝水,伸手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录音石,低下头运起追踪术,离开了院子。 =================================== 殷祈被爸爸养到八岁的时候,依然没有正常丧尸的强健体魄。 因为没有尸角,魂力便无法用来淬炼身体,即便长成成年丧尸,身体也如人类般脆弱。 虽然帝国两千年来都没有过无角丧尸的先例,但殷醴作为活了不止两千年的丧尸,自然明白无角的幼年丧尸是多么容易夭折。即便能够长成,若没有全面细致的看护,也很可能早早逝去。 于是殷祈便在殷爸爸的指导下开始学习一切可以凭借技巧取胜而忽视体质的技能。只是小屁孩毕竟年幼,在八岁以前又完全没有像其他小丧尸一样接受家族体质淬炼,所以本来一直被夸聪明伶俐的殷小朋友学了两个月愣是没有把基础追踪术学好。 挫败的小丧尸在又一次下课后蔫巴巴地抱着爸爸买的小鲸鱼抱枕走回了卧室,脱掉毛茸茸的鸭子拖鞋爬上了黑色的大床,把脸埋进棉被里就不出来了。于是从帝国大厦办公回来的殷爸爸在元帅府的前花园转了一圈也没看到本该高高兴兴跑出来迎接他的宝贝儿子。 殷祈在被子里埋了一会儿就被人轻拍了下屁股,闹别扭的小孩委屈地又往里缩了缩,拖起鲸鱼抱枕把自己整个盖住。 元帅爸爸看着躲在枕头下装透明人的儿子,无奈地抽了抽嘴角,俯下身拿开抱枕,把儿子连人带被圈到身下,严严实实地收进怀里。带茧的拇指慢慢摩挲着小孩露出的侧脸,低声哄道:“傻东西跟爸爸玩什么躲猫猫?嗯?” 后背紧贴着男人坚实的胸膛,殷祈动了动,伸出细白的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嗓音闷闷的,“不玩游戏。” “那为什么藏在被子里?不高兴了?”殷醴动了动被握住的手指,触到的掌心皮肤是孩子才有的细腻柔软,一片温凉。翻转手背把小手裹进掌心,慢慢顺着细细的指头,直到儿子的手变得温热,才用拇指细细搓揉白软的掌心。 殷祈手心被爸爸的茧子揉得很痒,想抽回来却又使不上力,软嫩的皮肤被揉得微微发红,小孩痒得喘了会儿气,才别扭地慢腾腾翻过身对着男人,手指握住男人的拇指不让动,眨了下跟男人极像的黑眼睛,撇嘴,“痒。” 见儿子肯说话了,殷醴也不继续欺负小孩,“在气什么?跟爸爸说。脸皱得和包子似的,这要丑了回头你颜战叔叔又要取笑你。” “爸爸。……为什么追踪术我一直学不会。是不是因为我太笨了?爸爸会不会嫌弃我?”殷祈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智商,这样的担忧从他出生记事就开始了。没办法,他虽然很少出门,却也知道他爸爸是帝国元帅,武力值强悍得无人能敌,教科书上的描述简直把他爹夸上了天。当儿子的连追踪术都学不会,爸爸一定不喜欢他了。想到这里,小孩扁了扁嘴眼睛就红了。 而殷爸爸看自家儿子都快掉豆子了,连忙俯下身在儿子额头上用力亲了一口,大手摸着软发,嘴里低声哄着,“傻东西,哭什么。只是学得慢点,哪里蠢?小祈年龄还小,以后就好了。何况这世上多的是资质不佳却成就非凡的人,我儿子这么聪明,怕什么?” 殷醴知道儿子在介意什么。小家伙早慧也没啥不好,只是太懂事乖巧,叫了八年的傻东西却愣是乖得让人无可奈何。不会闹着要去玩,不会擅自跑出府,买礼物总是说要爸爸就好,每个节日都为当爹的准备小礼物。那箱小玩意现在还被他收在智能保险柜里。 养个儿子一点不傻也是个问题。而且功成名就这一点他自己已经做得太多。两千年前他被陷害变成丧尸,从此孑然一身四处征战,直到帝国建立,活得太久连帝国史馆那群吹毛求疵的老家伙都专门著书对他做过的事做了记载,还不知死活弄成了教科书,大概嫌他仗打太多了影响不好。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个儿子养着,他才觉得活着有了羁绊和意义。 他的儿子不需要承担无谓的责任,只要平安快乐地活着就好。 殷祈仰头看着男人说话,知道他爹没有嫌弃自己,才把小手贴上男人的脸,有样学样地在男人下巴上印了个湿漉漉的吻,又蹭了蹭爸爸的脸,抱住脖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就窝了进去。小孩学了整个上午,早就困了。 殷醴也知道儿子的午睡时间到了。抱起儿子小心地给换了个姿势,裹在怀里拉起被子盖好,大手一下一下轻稳地顺着小背,直顺得儿子乌黑的眼渐渐合上,嘴里呢喃了几句“爸爸”,低声应了他后才安心地沉沉睡着。 之后殷祈又苦学了两个月,才算完全掌握了基础追踪术。 =================================== 殷祈离开院子,闭上眼开始感应附近的丧尸聚集地,却没有什么收获,现在的丧尸基本只在有人的地方才会大量聚集,徘徊不去,其余时间基本都零零散散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里有无数他的同类,却没有一个可以跟他交流。抬头看了看夜空,圆圆的月亮跟之前见到那样明亮。刚刚那个中年男人对儿子说,明天就是中秋节了。殷祈记得,书上说过,中秋节是人类团圆的节日。紧抿着唇低下头,小孩乌黑的眼睛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地上自己小小的影子,拉起衣服上的帽子盖住头,身形隐入旁边的巷子里。 他看起来是只有五岁没错,但他其实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孩子,只有着五岁的身体,再如何弱势,再如何孤单,他也知道自己该长大了。 殷祈不学着长大,怎么找到爸爸?那个男人的威胁他才不会怕。 他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找下去,一定可以找到。 爸爸说过,哪里有儿子找不到老子的? 他爸爸才不会丢下他。 他爸爸一定也曾为了活下来陪着他而拼命过,虽然他最终没有留下来,但他尽了最后的力量保护了他的傻东西。 殷祈想,爸爸老是说他是傻东西,其实他比自己还傻。 蠢小孩为了找爸爸而选择长大,天经地义。 =================================== a---1军区是人类末世前期实力最强大的基地,其中军部掌握的人力物力远大于政府,因而末日开始后不久,政权与军权就合并了,这就导致直属中央的科技研究院有恃无恐,在异能者身上秘密实施的非人研究和丧尸解剖几乎是持续了一千多年,一直到末世后期荣光基地崛起,并将其合并,研究院的残酷实验才有所减少。当然,即便后来荣光基地发展成足以和丧尸帝国抗衡的人类联邦,那样的实验依旧没有被禁止。毕竟,对于当权者来说,巨大的利益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何况那时候丧尸已经建立帝国,丧尸个体进化出的魂印更是人类一大威胁,要与之抗衡甚至占据优势地位,一些“小小的牺牲”就是必须的。这样的混战直到殷祈出生前几年才停止,人类与丧尸也迎来了短暂协议停战的时代。 殷祈找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一家超市,确定超市里没有活人的气息后,就迅速拖来了一只凳子,东翻西找找出一个他能够背起的最大背包。小孩爬上凳子往货架上够东西。食物和日用品都比较轻,也放得比较低,踮踮脚也就拿到了。 只是在拿面包的时候,因为那个货架设计得要比其他的高,小孩踮了半天脚也没有够到。五岁的身体毕竟太瘦小,何况殷祈先天不足,没有尸角使得他失去了丧尸应有的超强弹跳能力。 发愁地瞪着高高的货架,殷祈赌气爬下凳子就要走,却在转身时想起了爸爸说过人类末世食物奇缺的话。小孩低着头想了想,又抬头看了看过高的架子,顿了顿还是走回来,踩着凳子手攀着货架努力往上爬。等到把上面的东西都扔下来,自己也安全下地后,原本白嫩的手心已经磨得火辣辣地发红发疼,身上的衣物也有些脏了。殷祈看着手心愣了愣,慢慢抿紧了唇。 他想起以前自己第一次接受训练然后受伤的时候,爸爸站在一旁冷着脸什么都不说,该怎么训练还是怎么训练。等到训练结束后才蹲在他面前,仔细地给他理好衣服,拍掉灰尘,看着自己委屈的神情嗤笑,随口道:“还敢说自己是小男子汉,早上还闹着不肯穿红衣服,怎么现在倒娇气了?”嘴上不留情面地嘲笑着,接下来的动作却是一贯的轻柔。捧着受伤的小手哈了口气,热热的气息喷在泛疼的伤口上,痒得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缩着手一边往后躲,然后被不知不觉已经勾起唇角的男人搂进怀里,大手一托就轻轻松松把他抱了起来,进屋上药洗漱。虽然在上药的时候伤口依旧刺痛,甚至比之前更疼,他却不委屈了,只是看着爸爸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乌黑的眼睛,习惯性地用已经包扎好的手紧握着爸爸的一根手指。 那时候的他并不是不怕疼,只是因为有爸爸陪着,殷祈就觉得好像无论多痛都没什么好怕的。后来他因为魂力暴动差点就死了,他也没有多害怕。因为爸爸说过,只要傻东西需要,爸爸总是在的。他哪里也不会去。 可是他的傻爸爸,已经两年零五个月又十天,没有见到傻东西了。 以前他逮着个人就问爸爸去哪了,却没有一个人敢正面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家里的副官知道真相,医师也知道真相,所有人都知道,却不告诉他。总要等他自己去发现,爸爸真是太坏了。 可是殷祈那么蠢,好多事情都不会,看他今天还差点被抓住,爸爸怎么就放心得下。 殷祈低下头,松开抿得发白的唇瓣,对着脱皮的掌心哈了两口气,认真而笨拙,一如那十年的时光里爸爸对他做的。 给背包塞满了食物、衣物和日用品又仔细检查了一次后,殷祈又翻出一套半旧的儿童套装,开始给自己换衣服。他身上是实验体专用的防护服,不能让人类看见。 穿衣服的时候又遇到了麻烦。以前总是爸爸给穿的小衣服。男人手指带着茧,显得格外粗糙。对于白嫩的小孩来说,爸爸的手总是修长有力的,骨节分明。每次扣小扣子的时候都是动作迅速利落,又轻柔小心得很。然而在爸爸眼里很简单的事情到了他来做的时候却变得格外困难起来。 殷祈比划了半天才把衣服套上,笨手笨脚地把衣领翻出来理好,扯平衣摆,几颗扣子在扣错两次后也总算是扣对了。哪怕他已经离开爸爸独自在将军府里生活了两年,却也没有完全学会这件其实很简单很简单的事情。 仿佛潜意识里觉得只要他一直学不会这些,只要他一直是长不大的傻东西,爸爸就会因为担心他而早一点回来。虽 124. 秦风咳嗽完吼出那句话之后,密室里又传来一声巨响,震得放在桌边的水杯直接滑到地上摔得粉碎。(.无弹窗广告)枫无凛皱眉站了起来,手上调整了一下姿势,将风默抱得更稳一点,牢牢护在怀里。 风默拍了拍他的手臂示意他把自己放下来,却被拒绝了。 “好好待着。”枫无凛安慰道。现在密室里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他不可能让风默离开自己一步。 拿出手机拨了叶止的电话,让他迅速带人过来,枫无凛站在密室门口环视了室内一圈,神色莫名,他凝神想了想,片刻后盯着密室的角落冷笑了一声,见古越和古溪随后也带队冲了进来,说了一下注意事项就让他们进去查看。 “枫总,里面笼子应该没毁,不过刚刚那震动强度,那女人估计是活不了了。”秦风忍住剧烈的咳嗽,灌了几口水后喘着气报告。 刚刚那股冲击力是直接在笼子那炸开的,他刚刚好就站在一边察看风染的状态,没被震得内伤也是万幸,现在都觉得体内气血翻涌,耳朵嗡嗡作响地疼。 枫无凛转头看他,皱了皱眉,“身体没事吧?那股冲击波除了震动剧烈外,没什么副作用,应该不是要自杀。” “没什么事……咳咳……”秦风又咳了几下,疑惑道:“不是要自杀……她不会是白痴到用这个来找存在感吧,都死到临头了还作死,我猜是时甜甜离开刺激到她了。” 枫无凛没有说话,血红色的桃花眼微阖,明显是在沉思。 风默双手圈着枫无凛的脖子,安安静静地趴在他肩上看着他的侧脸,听到秦风的话后有些怀疑地眨了眨眼,转头看向密室里面,却只能看到四处翻倒的桌椅和刑具,房间另一边的情况完全看不到。 他抿唇想了想,突然问:“秦风,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噗……”秦风闻言惊得把刚喝的水喷了出来,手忙脚乱地找纸巾擦脸,擦完了将杯子放好,笑着跟风默打哈哈,“默少怎么问起这个了?那女人没说过,估计根本没有名字呢。这个不重要的。” “是吗?”风默神色淡淡的,似乎不太相信,他想了想又说,“我觉得,我可能认识她。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秦风头大地看了一眼枫无凛,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风染是风默小姨的事根本不适合让他知道,要是他知道了自己一生的不幸都是至亲精心策划亲手造成的结果,自己最看重的母亲甚至都不是真正的母亲,恐怕接受不了这样的真相。 一生都活在别人的谎言和仇恨里,是个人都不能接受。 之前枫无凛没说,他们都默认了对风默隐瞒这件事,现在青年猛然间问起来,反倒不好蒙混过关了。风默是人格障碍,可是智商完全没问题,骗是骗不了了,秦风纠结半天还是保持沉默。 风默得不到回应,又去看枫无凛,却发现对方也在看他,眸色深深,似乎已经这样凝视了很久。他突然就没了刚刚隐隐约约的不安,平静下来,“这是我不能知道的事吗?” 枫无凛摸了摸他的脸,眼神相当柔和,配上看起来有些不详邪异的红眸,反倒给人一种奇异的如火似冰的感觉。 他没有掩盖自己的真正用意,直截了当地开口回答:“不告诉你是想护着你。虽然阿默长大了,但是有些事不适合现在的你知道。” 风默这样的人,你跟他拐弯抹角地说反倒惹他不高兴,因为他的思维模式理解不了那样的话,倒不如直接告诉他自己的忧虑,青年总能很快地理解,然后接受他的关心。 果然,风默抿唇想了想就松开了紧皱的眉头,在枫无凛肩上趴好,放松下来,慢吞吞地道:“那等时候到了,要告诉我。” 他不介意有一些事情不知道。如果事事都要弄清楚,那他和枫无凛就太累了。男人既然为他考虑好了一切,他只要接受就够了,不是严重的原则问题,他不纠结。 秦风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两人的互动,感觉眼睛快瞎了,心道原来默少这么好说话吗?还是他根本只在总裁面前才这么乖?突然也想有个无条件相信自己的情人…… 然而现实是,秦风结婚一个月就火速离婚了,理由是他只要儿子,注孤生。 叶止赶到的时候,古越兄弟俩已经从密室里出来了,正和枫无凛汇报情况。 他一看见风默眼睛就亮了起来,快走两步就要过来揉青年的头,却被枫无凛避了过去,接受到对方沉静的眼神后无奈地举手表示自己的无辜,后退两步后依旧热切地看着风默,哪怕青年只给了他一个乌黑的后脑勺。 秦风幸灾乐祸地拍了拍叶止的肩,瞬间觉得自己偶尔吃吃狗粮也不是多难受的事,毕竟他没有发狗粮的权利,可是他有儿子啊,他家宝宝可是贴心得很,比起叶止这样自己作死结果老婆不爱儿子不认的遭遇,他的生活简直幸福太多。 古溪没空关注叶止的举动,只是一五一十地交代刚刚发现的情况,“付医生给她检查了,身体受伤非常严重,那股冲击波似乎是从她体内发出的,内脏被炸得几乎废了一半,她现在下半身完全炸碎了,根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付医生只能暂时用药吊着她的命,但是照这样子,手术根本没法做,撑不了多久。” “最迟能拖多久?”枫无凛眉头紧锁。 “最多到……明天中午。因为是从体内爆炸,外面的人影响不是很大,所以秦队没受伤。我们查不出她到底是故意那么做想要自杀还是别人在她身上动了手脚。”古溪回想了一下女人血肉模糊的下半身,脸色更难看了点,那副几乎炸成肉泥的样子……还不如当场死了痛快。 “没说什么吗?”枫无凛神色难辨。 “没有。”古溪摇头,“她声带伤了,根本说不了话,连痛叫都做不到。” 这时古越突然从密室里冲了出来,“人死了,她刚刚趁付医生不注意咬舌自尽了。” 房间里顿时陷入沉默。 付御随后慢慢从里面走了出来,看了一圈众人,叹了口气,“估计是太痛苦了受不了,所以自杀了,本来也撑不了多久,结局差不多,只是提前了一点。自作孽不可活,她能做出那样的事,就该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枫无凛仅仅是点了点头,安抚地顺了顺风默的背,青年早在刚刚叶止来之前就困得睡着了,这会儿睡得很熟,众人说的话他也完全不知道。摸了摸风默的睡衣领子,枫无凛让古越拿了条毯子过来,把人裹好,拉高毯子遮住青年的后脑勺,随后带头走进了密室。 密室里充斥着浓郁的血腥气,枫无凛脚步一停,掀开毯子察看风默的情况,见人还是安稳地睡着,没什么不适的反应,才把毯子盖好,走到笼子前俯视着里面被炸得只剩下一半身体的风染。 女人的死状极为凄惨,下半身被炸碎,地上全是粘腻的血肉,上半身到处都是从身体内部炸开的伤口,有的甚至能看到里头带血的骨头,她嘴角流血,身体以一种诡异的姿势瘫在地上,至死都睁着眼睛。 后面几个人看到这样的惨状都皱起了眉,却也没多少同情的感觉,她要毁了风默的时候可是把人往死里折磨,根本就是自作自受。 枫无凛无动于衷地看了一会儿,抬手掀开毯子的一边,低头吻了吻风默的额头。 女人死前确实没有开口说话,她也说不了,但是…… 枫无凛盯着地上那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和字上大大的红叉,嘴角上扬勾起一个森冷的笑容,站在一边的叶止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本来有些不忍的情绪瞬间消失,只剩下满满的厌恶。 那两个血字,虽然写得很扭曲,但是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写的是什么。难怪死不瞑目不得善终,到死了都在诅咒,哪怕他们不要她的命,她也活不了。单单那无尽的仇恨和嫉妒,就能把她折腾死。 秦风也发现了这一点,联想到刚刚女人死前故意弄出来的动静,也想明白了前因后果,恐怕是想引起默少的注意,让他刨根问底然后得知真相彻底崩溃吧,也是够恶毒的了,为了让风默一辈子不好过,不惜把自己命都搭上。可惜风默太过信任枫无凛,女人的计划根本达不到预期效果,不仅没被影响,还睡得……相当安稳。 秦风抽了抽嘴角,突然觉得他们默少很厉害怎么办?完美闪避恶意……风染估计到死都不知道她输在了哪里。 “该怎么善后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这事不用跟阿默提,以后我会跟他说。”枫无凛看完现场,交代了几句就抱着风默离开了。 125. 见枫无凛抱着风默离开,众人也跟着离开了密室。(.棉、花‘糖’小‘说’)叶止施施然地就想跟上去,却被秦风按住了肩膀。 “叶止,默少现在睡着了,没空理你的。”付御凉凉道。 叶止自从通过风染的话确定了风默的身份后,一看到风默就恨不得整个人都粘上去,那目光压根就没离开过青年身上,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要和枫总抢情人。这副儿控的德行不是明摆着告诉枫总:我就是觊觎你家阿默小天使,不服来战么? 偏偏他又完全没有那个自觉,眼里除了儿子什么都看不见,那副痴汉样连秦风这个儿控都看不出去了。 “付御说得对,这都大半夜了,让默少好好睡觉好么?你成心想让枫总把你调非洲去是吧?识相点明天再找他吧。”秦风同情地拍了拍叶止的肩膀,脸上表情非常诚恳,当然,如果他的眼神不是那么幸灾乐祸的话,叶止会更加相信他的真诚。 “为什么我要见我儿子就这么困难?”叶止看起来有些焦虑,连平日里常挂着的懒洋洋的痞笑都没了。“老子见儿子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是天经地义没错,”秦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叶止,“前提是你得是个好爸爸。” 付御深以为然地点头,“默少长这么大,那么多年你都不在身边,现在突然要他接受怎么可能?再说了,他小的时候也不见你多上心,就知道失去了才去追悔莫及,早干什么去了?” 在认儿子这一方面,付御打击叶止那是毫无压力甚至相当热衷的,毕竟他们算是竞争对手,如果风默被叶止认回去了,那他和杨瑾怎么办?他们俩可还缺个儿子呢。谁都不能生又不接受代孕或者试管婴儿的情况下,他们的选择就非常有限。目前来说,风默是最优解。 “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叶止头疼地回答,只是想到风默的遭遇,他又心疼得不行,怎么说也是当爹的,儿子过得那么辛苦,还是他间接导致的,不愧疚就怪了。“就算默默不认我,好歹跟我聊一聊,他一直没和我好好谈过,我怎么了解他的想法?要是不愿意,我也不勉强他。” 付御闻言惊讶地看着叶止,心道万年老流氓叶止居然也有这么通情达理的一天,果然亲情的力量是神奇的么?感觉更想有个儿子了。 秦风也有些不敢相信,他推了推叶止,“叶止,你真没开玩笑?你这儿控可是控了十几年,真没问题么?” 要知道当初颜羽一哭二闹三上吊,什么法子都使遍了,也没打动叶止让他放弃,如今风默还什么都没表示,叶止就自己妥协了。 “厉害了我的默少。”古越喃喃道,最后瞥了一眼叶止,终于还是选择相信他。 经过这么多事,叶止想法有所改变也是正常,儿控还是有个限度更好一些,要不然枫总会不会吃醋都很难说。 *** 这边枫无凛抱着风默出了通往地下室的电梯,一步一步地往别墅里走,保镖安静地跟在后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到达主别墅的路上要穿过枫宅后花园,一路都有散发着暖黄光线的路灯照明,枫无凛走到花园中央的时候停了下来,看着地上两个人交叠在一起的影子,又抬头环视了四周一圈,目光在触及不远处那个熟悉的藤蔓秋千时柔和了下来,他抱着风默上前几步停在秋千面前,凝视着藤蔓上的花朵。 良久,男人低头微阖着桃花眼笑了笑,他亲了亲风默的额头,低声开口道:“阿默记得那一次在崇明学院的校道,你叫我名字的事么?你说那是你第一次用鬼魂状态在我面前踩影子。其实不是。在很久之前,你就和我玩过那个游戏了。” 枫无凛眸光深邃,里面的温柔几乎要满溢出来。 “还有秋千,这不是我为你做的第一个秋千,事实上,它是第二个。第一个那个,在你以前住过的医院里,你说喜欢,我才做了送给你,只是,刚刚做完,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就走了。” “恐怕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个秋千其实是给你的。但是这样也好,如果你知道,或许……你不会那么快来到这个世界。” “你说,如果见到木着脸的,不会说话的,叫风默的,就一定是你。” “如果你不肯接受我,不想跟我‘做朋友’,那一定是在钻牛角尖。” “如果你对我说谎,一定是为了保护我。” “即便你怕我,也不会因为恐惧离开我。” “阿默,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我没忘。” 哪怕经过了两世,跨越了两个世界,他也没有忘记,因为一旦忘记,全盘皆输。所以无论要付出什么,忍耐什么,他都能做到。 这是属于枫无凛的,最永恒的温柔。 夜晚的风有些凉,枫无凛裹好风默身上的毯子,摸了摸他睡得泛红的脸颊,抱着人慢慢往别墅里走,交叠的影子被拉得很长,长到彻底交融,就像他们的一生,再也没有分离的可能。 至于死亡?他们不是早就讨论过了吗?枫无凛带着风默一起,谁都不会一个人被留下。 *** 风默被放进被子里的时候,迷迷糊糊地半睁开眼,手指抓住了枫无凛的衣领。 “……枫无凛,你去哪?” 男人顺着他的力道弯下腰,身体撑在他上方,温热的气息相互交融。 “洗漱了换件衣服就回来,阿默擦一下脸好么?” “嗯。”风默点头,松开手,缩进了被子,喃喃道:“要快点,天快亮了。” “好。”枫无凛接过保镖递过来的热毛巾,细心地给风默擦了脸和手心,末了让人离开关上门。 洗漱完回来躺上床把风默抱进怀里,却被一块东西硌到了背,摸出来一看,是风默新买的拼图的其中一小块,将那东西放到枕头边,枫无凛捏了捏风默的鼻子,好笑道:“最近越来越丢三落四了。” 不过,这不都是他惯的么? 枫无凛想到这一点,无奈地把人抱紧,对于风默,不惯不行。 *** 中午,叶止去了枫宅。 枫无凛要上班早就去了公司,怕风默睡眠不足就没带他一起,等到风默起床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他吃完饭就想去枫氏,却被古越拦了下来,一顿交谈后认命地跟着古越去了后花园晒太阳。 天气不算热,阳光正好。风默没有去躺椅上躺着,反倒坐到秋千上拿着书看。 叶止过来后就看见他安静好看的侧脸,拿着书的样子瞬间和他幻想过无数次的儿子该有的读书样子重合到一块,恍惚间仿佛过去十几年的空白和遗憾都被填补完整,一直微微犯疼的心也终于平静了下来。这一刻他无比确定,风默就是他的叶墨,是他最宝贝也亏欠最多的儿子。 默默站在一边看了好一会儿,直到被古越拍了一下肩膀,叶止方才回过神,笑着过去跟风默打招呼。 “这些天默默小宝贝有没有想爸爸?”叶止笑得像大尾巴狼。 风默抬头,对上男人期待的眼神,顿了一下,没接话。 要是换作平时,他现在肯定会直接回答“你不是我爸爸”,风默一向执着,一件事在他眼里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压根没有中间地带,所以之前他对叶止可以说是彻底否定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今天却罕见地没有应答。 叶止一看他犹豫的样子就知道他大概是知道了什么,而这很有可能是枫无凛亲自告诉他的,因为如今枫宅里的人,没有枫无凛的允许,基本没人敢随便在风默面前嚼舌根,既然枫无凛都默认了,那么他的希望又大了一点。 想到这,叶止咧开嘴笑了笑,灿烂的笑容简直晃眼。 风默看到他的笑容,绷紧的身体倒是放松了一点。 叶止脸上有刀疤,不笑或者痞笑的时候总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但是他笑得这么灿烂,竟有一种和颜羽的大大咧咧如出一辙的感觉。 “默默,爸爸今天来找你,是想跟你说件事。”叶止乐够了就“委婉”地开口说了来意。 见风默没答应也没反对,只是安静地看着他,叶止松了口气,慢慢解释道:“其实,默默,你真是我儿子。爸爸不跟你开玩笑。你母亲……当年被你小姨下了药跟我发生了关系,然后你母亲怀了你,虽然我们没有男女之间的感情,但是为了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庭,我选择了和你母亲结婚,给你取名叫叶墨。” “默默,其实你三岁的时候就被诊断出患了孤独症,当时爸爸非常难过,但是因为发现得特别早,只要好好治疗,长大了不会影响你的正常生活。在那之前,我一直……在忙枫氏的事,事业心好胜心太重,忽略了你。所以爸爸发现你患病以后,就一直在家带你,但是有一天,枫氏里我负责的部门有个经理卷款私逃,爸爸需要去处理这件事,所以将你留给了你母亲照顾,我就去了公司。” “但是,因为你母亲怨恨我一直不爱她,而她心里也一直放不下另外一个男人,所以……你们出了车祸。”叶止深吸了一口气,“对,你没猜错,你们的车祸,是人为的。目击者都能证明,你母亲是故意抱着你走过去的,虽然那么多人在一边大吼着劝她。” “默默,她想回到另一个世界,带着你一起。” 126. “或许她当时只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或许是因为太过绝望,想通过那样的方式寻求解脱。最新章节全文阅读默默,你母亲一直是一个对爱情极为执着的人,不是我想指责她,而是……她的眼里除了爱情除了那个男人,真的容不下其他东西了。为了回去,她不顾一切。” “默默,爸爸一直觉得很后悔,如果当初我对你母亲关心一点,学着去爱她,是不是就会有转机?是不是她就会稍微冷静一点?即便阻止不了她带着你回到那个世界,起码让她多爱你一点,不至于让你一个人在那个地方生活得那么艰难。爸爸对不起你。” 叶止的声音沙哑又沉重,带着一种极为悲伤的懊悔,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终于卸下了十几年来伪装的痞气,流露出内心最真实的情感来。 他从始至终看着风默的脸,脸上是一种麻木又深沉的悲哀,失去了至亲,对他而言等于失去了一切,他功成名就,理想抱负一一实现,却连最宝贝的儿子都护不住,让儿子一个人流落在外,人生被一个恶毒的女人操控,甚至到了今天,还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秦风说的没有错,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对于风默,他亏欠的太多。 “默默,爸爸跟你说这些,并不是想要求你原谅我或者接受我,而是希望你知道一切,你有权利知道一切,那都是我和你母亲犯下的错,不干你的事,她不认你,也不是你的错。” “我今天把这些都告诉你,只是希望你能放下过去的执念,并不是你不好你不懂事,你母亲才拒绝你的靠近,并不是。一切都是有缘由的,知道了这些,爸爸希望你能好好生活下去,你不想我当你爸爸也没关系,枫无凛爱你,我知道,他能照顾好你。” 风默听完叶止的话,垂下眼轻轻踢了踢草地,许久都没说话。 没有叶止想象中的愤怒,也没有失望悲伤,安静的侧脸看起来就像在发呆,他一只手握着藤蔓上的一朵红色的花,衬得手背异常白皙。 脚下使劲,秋千荡了起来,来来回回几次后,风默停了下来,抬头对上叶止有些紧张的视线,目光在他紧攥着的拳头上停留了一瞬,又移开,跟男人对视。(.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我从来……不觉得我的人生……有多不幸。”他缓缓开口,语气很平静,“我跟其他人不一样,只是说明我生病了,可是我不觉得我可怜,也不觉得……命运不公,很长一段时间,或者说十年时间,我不知道……人活着要干什么,没有……想要争取的东西,医生说是因为生病,我依赖症太严重,可是母亲的存在,好歹给了我……生活下去的目标,最后死了,只是没有目标了而已。我的身体……拖到那个时候,也撑不下去了。” 风默眨了眨眼,眼神沉静得就像在描述另外一个人的人生,“我没有爸爸。”他低下头,看着草地上细碎的花,“不过,如果……你送我一个礼物,嗯,我就给你试用期。” “……”叶止紧张了半天突然得到一个这样的答案,顿时开心得找不着北,他兴奋地吹了声口哨,眼眶都有些发红,三步并两步凑到风默面前蹲下来看着他,“默默要什么礼物?爸爸保证什么都给你。” 风默歪了歪头,想了半天才道:“要一只小狗。” 叶止浑身一僵,笑容有些古怪,“默默为什么要这个?老实跟你说,枫无凛不喜欢小动物,你确定要这个?” 风默点头,肯定道:“要一只小奶狗。黑白的。”他指的是出生不久的那种很小的狗。 “……好吧。”叶止答应下来,心道儿子喜欢小狗,枫无凛就算再不喜欢也得接受,而且看风默的样子,应该是期待了很久了,这时候要是拒绝他,不止自己唯一的机会没了,儿子也不开心。不过,这“试用期”…… “默默,你说的试用期……时间是多久?而且,是谁教你试用期这个说法的?” 照理说,风默这样直来直去的人,他只会直接回答接受或者不接受,怎么可能自己想到试用期这种东西。 “嗯,枫无凛说的。”风默也不瞒着,直接说出真相,“枫无凛说,要十年。” “……” 叶止深吸了口气,微笑道:“默默,你刚刚说什么?风太大爸爸没听清楚。” “枫无凛说,要十年。”风默果真重复了一遍。他有些奇怪地看着叶止,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说听不清,要知道风默语速一向很慢,咬字虽然有点问题,但是绝不可能听不懂。 “……默默,你不觉得,十年稍微长了点么?”叶止期待地问。 他居然要这么长时间才能等到风默喊他一声爸爸,瞬间心很痛。而且这世界上有个词叫“夜长梦多”,万一风默更喜欢付御和杨瑾,那他不就没戏了? “不长。”风默摇头,“枫无凛说,你缺席十几年。” 叶止顿时一怔。 “如果,十年时间,你都没法成为一个好爸爸,那可能,你不适合。”风默说得很认真。 叶止凝视着青年的漆黑的眼睛,过了好久才咧开嘴笑起来,这次没有了任何勉强和不确定,“默默说得对。那么我们就一言为定,今天爸爸就去给你挑小狗。除了黑白,奶狗,还有什么具体要求没?” 风默抬起手放在叶止头上拍了拍,又收回来,“都可以。” 忍住想拥抱儿子的冲动,叶止“有样学样”揉了一把风默的头,摸了摸下巴道:“那我可得挑一只胖一点的,虎头虎脑的最好。”说着还打量了一下风默,瞬间明白了青年为什么要黑白的小狗。 风默常年身上都是黑白配色,这压根就是想要一只跟他长得差不多的小狗,只能说儿子的爱好与众不同。 两人协商好之后,叶止又陪着风默玩了一会儿,就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枫宅,本来他还想留下来和风默培养下感情,但是风默生性不爱说话,聊了一会儿后就想去找枫无凛了,叶止只好无奈地告别。 在枫无凛的地位问题上,叶止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哪点足以胜出的地方,这是个悲伤的事实,然而谁让枫大总裁养了风默那么长时间呢。如果之前那种种线索没有出错,那么枫无凛确实是在前世就一直养着风默了。 等到新认的父亲离开,风默才跳下秋千,慢慢往别墅里走。 古越一直等在外面,见他出来忙跟在身边。“默少不玩了么?” “嗯。”风默点头。 “那要不要去公司?枫总说了如果你觉得无聊,就去公司找他玩。”枫无凛显然还是经常把风默当孩子看,平日里没事就让他去玩,虽然在学业方面也不曾让他放松过。 风默进了别墅,往楼梯上走,“等一下再去。”他一路爬上三楼,然后在古越惊讶的目光下又拐上了楼梯。 古越忙伸手拦住他,“默少怎么想去四楼了?那边被枫总锁了,没什么好玩的。”他可还记得上次风默去了四楼之后直接吓病了,好一段时间精神状态都不是很好。 风默眨了眨眼,慢慢道:“我去看看。不会有事。” 古越见他目光坚定,又想到如今风默和枫无凛的感情不比往日,终于还是放下了手,笑道:“那我就在门口等着,默少有需要就叫我,或者直接打给枫总。” “嗯。”风默绕过他上了四楼,到了那间熟悉又陌生的房间门口,安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抬手按了上次那六个数字,显示密码错误。他歪了歪头,又输了另外一串数字,这次门开了。 古越看着他关上门,拿出手机给枫无凛发了条短信。默少的事到了枫总那里,从来都没有大事小事之分,该报备的还是必须报备。 *** 熟悉的巨幅照片,到处都是他的画像,和上一次他误打误撞进来看到的,似乎没有太大的分别。 风默一张一张地看过去,每看一张心情都有些奇怪,这种自己的生活被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的感觉,到底是挺神奇的。尤其是那些细节特写,把他的表情动作,几乎毫无缺漏地完整保存了下来,看着那些照片,就像把自己过去的生活又重新走过一遍一样。 而且房间里的照片不是杂乱无章的,相反,摆放非常有条理又整齐,上面没有一点灰尘,都被保存得很好,看得出来房间的主人不仅拍摄的时候非常用心,存放的时候更加细致。风默看到最后,又发现了一些上次没看到的照片,里面甚至有他光裸着坐在床上长发披散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拍的。这些显然是最近才加上去的。 但是枫无凛在家的时候几乎一刻都没离开过他身边,那么这些照片是什么时候处理的?风默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深夜。 127. 枫宅坐落在枫氏旗下的一个生态园里,前后总共五栋别墅,风默和枫无凛住的主别墅在最中间,其他别墅他平时偶尔闲了会去逛逛,但并不熟悉。(.)但是就这栋别墅里,几乎每个他可能出现的地方都被装了针孔摄像机,这就是枫无凛能这样把他的生活事无巨细记录下来的倚仗。 风默会知道这件事,还是有一次叶止和古越聊天的时候不小心说漏嘴,而他刚刚好突发奇想要去花园玩,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刚好听到了。只是他也没出声,知道后立刻安静地走开,后来也一直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其他人都不知道其实他早就知道那些东西的存在了。 古越他们一度认为枫无凛的控制欲太强,单单监视器这种东西就有些过分,更别说是那些照片,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过度的掌控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真正完美无缺的保护。 不会有任何漏洞,不会有任何时间上的断层,而事实也证明,自从别墅里到处装满了监视器,风默在家里出事的几率几乎变成了零,加上枫无凛时时刻刻的陪伴和保镖的跟随,风默连摔一下都是一件困难的事。 枫无凛确实做到了他对风默所承诺的,随时随地的保护。 风默视线从墙上的巨幅照片上移开,转向房间另一边的画像,慢慢走了过去。 照片可以如实记录生活的点滴,绘画却可以满足所有的幻想。 这些画里,很多场景都是他不曾去过的,很多动作也是他没有做过的,然而在枫无凛的想象里,他出现了。比如在葡萄园里摘葡萄,比如光裸着躺在浅海的白色软沙上,风默知道这些都是枫无凛想要看到的样子,或许也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实现,由枫无凛带着他一一去体验。 在画像的最后,风默惊讶地看到了一副油画。画上的男孩光着脚蹲在一只陈旧的木制长椅上,双手抱膝,抬头望着天空中的圆月,整个人呈半透明状,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样。他的身边是来来往往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男孩神情异常平静,双手却遍布紫绀,而双脚血迹斑斑。 他明明没有任何激烈的情绪,粗略看去只能让人感受到他深深的疲倦和死亡即将来临的绝望。然而那双看着月亮的漆黑的眼睛,却始终保持着沉静,仿佛所有痛苦都不再重要。 风默抬手摸了摸那副画,眼圈突然有些红,他不知道枫无凛为什么会知道这个场景,那个时候……明明他已经变成鬼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枫无凛,我觉得……我的生活里,到处都有你。”风默轻声说。 每次以为枫无凛已经是最喜欢他的了,男人又能再一次向他证明:他能更爱他。 风默拿出手机,习惯性点了桌面第一个快捷方式,将手机贴到耳边。 只一会儿,男人低沉的声音就响了起来。“阿默。” “嗯,”风默握着手机,慢慢道:“枫无凛,我刚刚……和叶止说完话。然后,看了四楼的房间。” “叶止接受十年的约定了吗?”枫无凛温声问。 “嗯,他还答应,给我一只小狗。”风默回答。 枫无凛低声笑了,“就知道你会要求这个,阿默,那只狗要是跟你太像,我会喜欢它,怎么办?” 风默愣了愣,接着皱起眉,呐呐道:“你只能喜欢我。” “可是,是阿默说了要那只狗跟你衣服风格一个颜色的。”枫无凛故意调侃,他完全可以想象风默和那只狗一块玩的样子。 风默一时有些为难,半天才小声道:“那我不要狗了。”他还是喜欢枫无凛只爱他一个人,要是多了一个喜欢的对象,他就不高兴了。 枫无凛桃花眼里的笑意几乎要满溢出来,“笨蛋阿默,我跟你开玩笑的。一只小狗怎么能跟你比?阿默忘了我不喜欢动物了?” 风默手指蜷了蜷,握住衣角,轻声道:“没忘。” 枫无凛听到他的回答沉默了一瞬,然后问:“阿默去了四楼?喜欢么?”他指的是那个房间。 风默环视了一遍房间,慢吞吞道:“喜欢。” “有什么感觉吗?”枫无凛下意识松了口气。 风默随手拿起一张照片看着,找了张椅子坐下。 枫无凛听到他拉动椅子的声音,便叮嘱道:“小心点别摔了。”风默前阵子拖椅子就差点被绊倒。 然而他话音刚落,对面那边就传来一个清清亮亮的声音,语气里全是依恋,却没有平时的低弱敏感。 “枫无凛,我很想你。” 男人一怔。 “枫无凛,我喜欢你。”风默倒着坐在椅子上,说话都慢腾腾的,然而他一字一句的说话方式,每一个字都能烫到电话那头男人的心里去。 “我不是……开玩笑。”风默声音又低下去,“枫无凛,你来找我。” 良久,电话另一边才传来枫无凛压抑低哑的声音,“阿默乖乖呆着,我回家找你。” 随后就是男人拉开椅子的声音、拿西服外套的声音、下电梯的声音、开车的声音…… 风默下巴磕在椅背上,半闭着眼惬意地听着对面传来的动静,有一种极为绵软温暖的感觉从心底升起,整个人就像泡在热水里,舒服得不想动弹。 枫无凛来找他了。 单单这个认知,风默心情就变得极好。 只是他还要说话,“枫无凛,结婚是什么时候?” 男人低哑的笑声传过来,“阿默想结婚了?等下个月就可以,还有三周。” “哦,”风默掰着指头数了下日子,“可是,下周就开学。” “没事,到时候崇明有个校运会,会放假,阿默参加不了这种活动,刚刚好可以跟我出国。”枫无凛早就安排好了一切。 “结婚只要一天吗?”风默疑惑,他怎么听说还要度假什么的。 “不是。”枫无凛停顿了一下,“阿默要上学,所以我们在那边度过十二天假期就回来,等到寒假了再补上,这样好不好?” “好。”风默点头答应,能协调好上学和度假之间的时间问题,当然最好不过。“要戴戒指吗?” “嗯,阿默忘了上周我们挑的对戒了?”他们订做的款式非常简洁,只在戒指内壁刻了对方的名字。同时枫无凛又给风默订做了一个新的镯子,带着一个小小的长命锁,正挂在他脚腕上。 风默晃了晃左脚,小声地自言自语道:“我以为那个是订婚的。” 之前杨瑾给他科普的时候,确实是说了先订婚后结婚的。只是枫无凛跳过了前面的步骤直奔主题,风默就有点懵。 “要订婚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阿默,”枫无凛嘴角勾了起来,“你欠我几次了?要是订婚,那就得多加三次。” 风默闻言连忙摇了摇头,随即意识到枫无凛看不见,便出声道:“不用订婚了。” 那种事再来几次他感觉自己会被做死,两人体力相差太大,枫无凛如今的身体素质比起之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太剧烈的运动,风默到底是招架不住。哪怕枫无凛已经很小心了,他也不算特别疼,可是型号摆在那,总有种下一秒就会被弄死的错觉。 风默耷拉着脑袋,回想了一下上次的经历,整个人都抖了一下,他可还记得付御安慰他的话:型号不匹配绝对是终身性福,应该开心。 “枫无凛,下次你轻点。”风默只能这么要求。 “阿默,我真的控制了。”枫无凛好笑地回答,两人体力确实相差悬殊,只是目前来说这问题还解决不了,风默难免会觉得不习惯。“你没感觉到吗?” 那个叫“控制了”?如果那都算已经很克制的行为,风默不敢想象枫无凛不克制是什么情况。他明智地选择了沉默。 枫无凛将车开进停车场,回了枫宅后直奔四楼。别墅里佣人都惊讶于他的出现,只是联想到风默在家,也就不再奇怪了。 三个小时后,风默脸色酡红地跨坐在枫无凛腿上,额头抵着男人的肩膀,半闭着眼呼吸有些急促,枫无凛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薄唇亲吻他的脸。 他们此刻正坐在房间中央的一张椅子上,房间温度被调得很高,风默只穿着一件黑色衬衫也不觉得冷,修长的腿还盘在枫无凛腰间。 “喜欢吗?”枫无凛揽着他低声问。 “嗯。”风默整个人看起来相当疲倦,脸色却很红,他抬手砸了枫无凛的肩膀一下,不满道:“枫无凛,你以后……不能不脱。” 枫无凛全程都保持着衣冠楚楚的样子,如果忽略他腰间解开的皮带,简直就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但是风默却被脱得只剩一件黑色衬衫,心里当然不高兴。 枫无凛揽着他拍抚,安慰道:“是我不对。阿默别生气。以后你监督我。”本来他作为主导者脱不脱真没什么区别,但是既然风默不开心,下次他也脱了算了。当然男人是不会承认他巴不得风默帮他多脱几次。 “嗯。”风默闭上眼,圈住枫无凛的脖子。“我先睡会儿,小狗来了要告诉我。” “好。”枫无凛就着那样的姿势托着青年的臀抱起来,走到门边接过古越背对着从门缝递进来的毯子,将人裹好抱下了楼,回了主卧。 128. 风默和枫无凛出国的时候,颜羽几乎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就为了让两人顺路带上他,听说那个国家到处都是漂亮的花田和高大耸立的教堂,他早就想去玩了,只是他之前已经报名参加了校运会,两人通知他的时间又比较晚,他知道的时候校运会的比赛名单已经确定了。[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颜羽悔得肠子都青了,撒娇耍赖闹了两天,差点没被他大哥抓回去关禁闭,幸好被慕容凌夜及时劝住了,欧阳函实在看不下去他嚎啕大哭的样子,破例给他取消了参赛资格。当然,颜羽也为此签下了无数以后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不平等条约。 但是目标达到,他还是乐得见牙不见眼,屁颠屁颠拖着行李箱跟在风默后面走,完全无视慕容凌夜依依不舍的眼神,反正后面婚礼举办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到场,他只是提前过去玩几天,完全没有分离的伤感。 付御佯作同情地拍了拍慕容凌夜的肩膀,“放心吧,有杨瑾帮忙看着他,不会有事。再说了,先让他出去体验一下那个国家的风景,没准以后你们结婚他还能接受得快一点不是?” “事实上,我希望下周我们就和枫无凛他们一块结婚,小羽和风默年龄都差不多,我不明白颜凉为什么始终不同意。”慕容凌夜摊了摊手。 “默少和小羽能一样么?”付御反问,“风默这辈子反正是注定了要和枫总在一起,他也没有喜欢别人的能力,枫总的存在对他而言就跟呼吸一样自然,早结婚晚结婚根本没有区别。你试试让风默去跟别人亲密接触一下,他不反胃吐别人一身都很困难。颜羽情况又不一样。” “你的意思是小羽有可能会喜欢上别人?”慕容凌夜脸色难看。 “这不是完全看你表现么?”付御微笑,“你想想,时甜甜和颜凉下个月就结婚了,等他们结婚,颜家老爷子还愁没孙子抱?到时候小羽和你的事不就简单多了?没必要这么急着结婚,枫总和默少没有来自家庭的压力,你和小羽面对的却是颜家和慕容家的所有长辈。” 慕容凌夜沉默片刻,点了点头。 一直站在两人后面的叶止目送着风默的背影,眼神温暖,想起早上风默上车之前还在和枫无凛商量着把那只狗带上,抱在怀里就不肯撒手,黑白两色的小奶狗被揉得愣头愣脑的,跟青年搭配在一起有种奇异的萌感,叶止抚额笑了起来。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秦风抱着穿老虎套装的儿子瞥了他一眼,摇摇头,却没什么鄙视的情绪。毕竟都是儿控,半斤八两。 欧阳函拍了拍身边出落得越发冷艳的欧阳雨凝,见女孩目光疑惑地看过来,罕见地笑了笑,只是刚刚笑完就被欧阳雨凝拍了一下手,女孩皱眉道:“哥,你有什么想说的完全可以直接跟我说,不要故意用你的笑容来吓我。” 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简直太瘆人了好吗?他哥从小到大基本就没笑过,要是笑了绝对是为了恐吓。 “……”欧阳函表情恢复严肃,心道不常笑果然不是什么好习惯,这不连自家妹妹都看不下去了。 当然,他完全忽略了其实是他自己气场太过严肃的问题。 “这样才是哥哥嘛。”欧阳雨凝满意地点头,“你刚刚是想跟我说什么?” “……雨凝,下周枫无凛的婚礼……” “是这个啊,我当然要参加。”欧阳雨凝微微一笑,“怎么说我也是枫的发小,他和风默的好日子,我怎么能缺席?结婚这种事,尤其是他们这样的组合,需要更多的祝福。哥,你放心吧,我早就没问题了。” “嗯,”欧阳函放心了一点,随即又想起一件事,斟酌着问:“雨凝现在有男朋友吗?慕容秋影的事你知道吗?” 欧阳雨凝愣了愣,摇头道:“目前没有呢。秋影怎么了?她上次跟我说出国去写生,好久没和我联系了。” “她和印在一起了。慕容伯父非常生气,但是伯母似乎是同意的。”欧阳函回答。 欧阳雨凝惊讶地睁大眼,“和印?他们俩年龄也差太大了,十岁。” “这次风默的婚礼她应该会出席,伯父希望你能帮忙劝一下。” 欧阳雨凝闻言笑了起来,调皮地眨眼,“哥,我为什么要劝?这世上还有比印那家伙更加了解秋影的男人吗?至少目前来说,他们俩除了年龄差,其他地方都很合适,别跟我说什么门当户对,印如果不是为了秋影,早就事业有成,何必呆在慕容家当个保镖?这个问题他完全可以解决。何况,恋爱自由啊,哥哥你怎么连这个都不懂,秋影那么聪明,印适不适合,她还能不清楚?我们俩又不是没受过贵族精英教育,不至于被爱情冲昏头脑,她知道自爱。” 如果连喜欢一个人都不能自由,那么他们活得也太窝囊了。就像她自己,虽然枫无凛喜欢的是风默,但是她到底是不后悔当初喜欢上对方。就算失恋,也只能敦促她自己变得更好。这才是他们信奉的面对爱情的正确态度。 *** 三日后。 风默站在一个巨大的许愿池前,背对着扔了枚硬币。然后看向身边的枫无凛,“扔中了吗?” “嗯。”枫无凛点头,上前把人揽到怀里。“许了什么愿?” 风默眨了眨眼,往后靠到男人身上,摇了摇头,“说了可能不灵。” 枫无凛好笑地揉了揉他的头,带着他走进街市,拐了好几条小路之后,路面变得开阔,眼前出现了一座高高耸立的教堂。 他弯腰贴着风默耳语,“这是阿默最喜欢的地方。等结婚的时候,我们就在教堂里举办好不好?” “好。”风默眼神很愉悦,跟枫无凛十指相扣走进了那座教堂。 他朗诵了最喜欢的赞美诗,做了一场完整的祷告,见过了神甫,还了心愿。 “枫无凛,你知道,我为什么信仰耶稣吗?” 男人转过头,凝视上方的十字架,“因为他为赎罪而死,三日后复活?” “也不全是。”风默拉出脖子上挂着的十字架项链,歪了歪头,“因为你。” *** 婚礼如期举行。 叶止等人都早早到了教堂等候,新人却迟迟没有出现。 慕容凌夜接收到其他人询问的视线,低头拍了拍颜羽的肩膀,“小羽,先别吃了。风默怎么还没来?你刚刚不是说他准备好了吗?” 颜羽停下挖蛋糕的动作,嘴角一圈奶油,被慕容凌夜拿着纸巾细细擦拭,他回想了一下刚刚的情况,“小彩虹确实准备好了啊。我刚刚还听到二哥说他就差换衣服了。不过,小彩虹好像是说了不太喜欢那身礼服。” “什么?”付御皱眉,“礼服的事不会是倾情负责的吧?” 坐在一边的颜凉闻言抽了抽嘴角,安抚地拍了拍怀里的女孩,他家弟弟的审美……恐怕要出事。 果不其然,风默坐在房间里端着一杯橙汁喝,完全无视颜倾情期待的眼神,他是不会接受那身粉色的西装的。 枫无凛好笑地拿了一套黑色的西服过来,拉起风默给他穿上,“就这套吧,跟我同款的。阿默的衣服很多跟我同款,礼服也没事。” “嗯。”风默抬头让枫无凛给他弄领结。阳光从窗户洒进室内,勾勒出他侧脸完美柔软的线条。 颜倾情叹了口气,挥挥手让人把那套衣服拿走,心道穿不了粉色,好歹黑色那套也是他设计的,他好不容易说服了风默跟着自己学驱魔,可不能因为这件事把人吓跑了。 教堂钟声响起的时候,风默和枫无凛十指相扣走到了神父面前。 没有冗长的宣誓词,也没有模式化的赞美,他们安静地交换了戒指,在所有人无声的祝福里,互相拥吻。 风默红着脸被枫无凛揽着面对众人,墨黑的眼睛闪烁着灵动的神采,他和枫无凛一起安静地听着钟声响起,直到完全沉寂。 恍惚间仿佛又回到前世第一次误打误撞走进教堂的时候,在最里面的一排座椅里发现了受伤的枫无凛。 那是一切的起点,而现在,是一切的终点。或许也不对,他们没有终点。 为什么信奉耶稣基督? 因为,他带我找到了你,也带你找到了我,从上一世到这一世。但是其实…… 风默看着两人交握的手,抬头在枫无凛脸上亲了一下。 我信仰的不是神,是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