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英如海》 第一章 年少轻狂 “我就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姑娘家,你看看街头王秀才家的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入,天天在家学习女工刺绣,琴棋书画哪样不精?你看看你,哪有个大家闺秀的样!”落英红着脸站在门口,被父亲的训斥声吓得缩着脖子,活像一只冻伤的小鹅。[.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十八九岁了,正是待嫁的好年龄,天天穿的跟去要饭似得,弄的灰头土脸的一身回来,别人说是我闺女我都嫌丢人!”“哪里有十八九,我过几天才满十八周岁呢?”落英闷声嘟囔着,心里巴不得父亲赶快结束,她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出去玩有什么不好,成天在家里憋着人才会出问题呢!“你还敢顶嘴!”白老爷耳朵挺尖,气头上听到女儿跟他顶嘴,顿时怒火中烧,一巴掌就要扇过去,站在一旁心急火燎的夫人使劲拉住他,劝道:“当家的,使不得!孩子细皮嫩肉的,怎经得起你这般重的巴掌!”落英抱住门框上的柱子,指甲都嵌进去了,她虽然吊儿郎当,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可见到父亲怒目横眉,眼珠瞪得跟碗口一样大时,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立马软声道:“爹,我错了,我再不偷偷跑出去了!”夫人在一旁担惊受怕地劝他:“孩子都知道错了,你就别生气了,女孩子家再野能有多野,说她两句就行了。(.棉、花‘糖’小‘说’)”夫人不住地拍抚他的胸脯,真怕他气过了头,毕竟白掌柜也五十好几的人,少生点气比吃一年的补品都强!白老爷挣开夫人的手,乓一声坐在红木椅上,长叹一声,指着门外畏畏缩缩的丫头道:“你赶紧回屋,别让我看到你,三天不准吃饭,给我抄一百遍‘孝子经’!”夫人听闻,立即将落英带离老爷的视线。 话说这白掌柜也不容易,这般年纪本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的时候。只是三个儿子,没一个守在身旁。大公子白襄文年轻时擅于舞文弄墨,初登殿试就被位高权重的武太老相中,可惜这几年武太老境况大跌,白襄文也免不了受到政敌的陷害,被流放边境至今,是生是死还未知晓;二公子白树仁坚持在外经商,多年没见有什么眉目,无论白老爷怎样出力讨好,他就是要一条道走到黑,声言不混出个名堂这辈子就不回来了;还有个不学无术的小少爷,成天被白老爷逼着备考科举,这都已经第三次了,连秀才都没中过,虽然他打心眼里喜欢研究世间万物,可做事没有个定性,看来注定是笨鸟难飞咯。不是白老爷教子无方,怪只怪三个孩子脾性都跟他一模一样,父亲管教尚严,只是年少没了娘,性格太过独立自然成就了野性。刚才这个,更别提了,白府上下谁人不知道,心都野到九霄云外去了。 夜幕渐落,丫鬟脚步轻轻地走进来把灯点亮,又脚步轻轻地退出去,昏暗的灯光照得他脸色更显乌沉落寞。白老爷早前有过一位称心的妻子,可惜得肺痨去逝了,为他留下三位公子。如今这个夫人叫做苏为雪,自是年轻俊美的多,两人成亲二十年来一直敬爱有加,可偏偏最让他头疼的是这姑娘,人都说女儿是父亲的贴身小棉袄,可这孩子是打也不行骂也不行,脾气倔的似头牛,果真是个投错胎的妖物! 生气归生气,不过再几天就是落英的十八岁生辰了,他心里一直惦记着哩!白老爷是做酒庄生意的,人脉自然很广。他与京城的李巡抚交情不浅,虽然深知自己不可高攀,可李巡抚的二公子却对小女儿落英情有独钟。白老爷一再推脱,李二公子并不理会,三天两头的往白府跑,还处处高调‘贿赂’他,这次庆祝生辰,他不得不将李巡抚和二公子一同请来了。 白夫人在女儿厢房为她细心整理床榻,落英趴在梳妆台上唉声叹气:“娘,你怎么就把我生成了姑娘家呢?我怎么看自己都不像古代的美女!你看那二乔,褒姒,都是仪态纤纤,温贤淑巧,哪里像我这样粗手粗脚的,就算跟娘亲你比起来,我也差了十万八千里呢!”落英捧着脸,似卖艺的小丑对着镜子挤眉弄眼,噘嘴的样子可滑稽了。“你还怨娘啊!娘哪里知道你是个姑娘家,这都是命中注定,你就认命吧!书上的姑娘个个不都是多愁善感,体弱多病吗?说句话累的腰都直不起来。那是作者喜欢写,观众喜欢看,娘可不喜欢,娘喜欢你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样子!”落英轻哼一声,也只有娘亲愿意听她撒娇卖乖了,三个哥哥没一个中用的,全都铁了心地各奔前程,不管家人死活。继而,她低下声来,哽咽道:“我谁都不怨,我怨天怨地怨我自己,怨爹娘是要遭雷劈的!”白夫人走到她身旁,拿起柳篦子为她篦发,语重心长道:“娘知道,你从小就跟别的孩子不一般,你喜欢到处跑,喜欢没人管你,喜欢像男子汉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惜娘的本事就这么大,给不了你一个男儿身。娘小的时候跟你一样,也是不屈不挠的,梦想着过无拘无束的生活,现在不还是败给了现实吗?这户深家大院就是我全部的世界了!”白夫人拿起眉笔,不轻不重地在她稚嫩的眉宇间描绘。落英沉下目光,她不想看到镜中的自己,容貌有那么重要吗?婚姻有那么重要吗?我偏不想要这些,我想要的是或许连娘亲也不是那么懂吧!夫人纤长的手掌抚在她肩上,继续道:“等你长大了就会知道,安定才是一个女人最终的归宿。”“娘,我知道了,女孩子家就应该安分守己,牢记三从四德,这才是人间正道,我明天就把你做的新衣服穿上,好好打扮一番,我得让爹瞧瞧,白落英也不是一文不值的!”落英本不想违心回应娘亲的教诲,可她总不能老让父母为自己操心。孝子经毕竟不是白抄的,她脑筋一转,决定从今后要先学会妥协,爹娘喜欢什么样的,我暂且顺从他们一下喽! 第二章 抄书风云 白家大院坐落在京城的繁华区,落英小时候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每每谁家有大大小小的酒席,她总要跑到酒楼里,楼上楼下的来回穿梭,久而久之,人们也就熟知了,这小女孩原来是白老爷的掌上明珠啊! 京城又叫应天府,正德年间,百姓生活还算安定富庶,加上有个高明的老爹,落英从小就得以阅览群书。(.)只是,她喜欢读的,却让父亲很是忧心。十四岁那年,父亲给她和三哥布置了一份功课,用五个小时读一本《吕氏春秋》,用十个小时把它抄一遍,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不准睡觉不准出门,饿了就吃樊妈煮的小米薯汤充饥,困了就把自己咬醒,总之作业完不成,今后的日子就别想好过!白老爷可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看到两个尚未经世的孩子吓得又青又白的脸色时,心里别提多得意了,他心想,《吕氏春秋》多厚一本,三天能看完就算你跑的快了,还想连看带抄的,看你两个小毛贼以后还敢跟我处处作对! 只是,事情的发展恐怕不能如他所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落英可是响当当的机灵鬼,她早就知道自己抄不完这本书,以前跟着先生学习的时候,她都一个星期才把《墨子》给抄完,虽然现在写字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可是毛笔字哪里是那么好应付的?“落英,你快说,我俩该怎么办啊?”“我哪里知道,你怎么不动动脑子啊?你还是我哥呢”“我没你聪明!”“切,这种话你都说得出口,从小到大出什么事都是我为你解脱,这次你自己想办法吧!我也没辙了!”“咦,你这丫头怎么恩将仇报啊!”落英对她三哥做了个鬼脸就躺在竹椅上舒服地睡起来。三哥没办法,只好无奈得捧起书味同嚼蜡般读着。 一睡,就过了半天。晌午时,白夫人来送饭了,她推门一看,两个孩子一个趴在书桌山,一个躺在竹椅上,睡得跟弥勒佛似得。“这都睡得下去,看你爹今晚怎么收拾你俩!”白夫人会心一笑,放下饭盒便悄然离开,她终究是不在乎锦绣前程的,她本看得云淡风清。 肠子几乎饿得峰回路转,闻到浓浓的饭香味时,落英扑棱一声坐了起来,她看向书桌上的三哥,喊道:“喂,死猪,死三猪,快醒醒!”三公子滋遛滋遛吸着口水,不知所措地望着她怒气冲冲的脸庞。落英学着父亲的模样正襟危坐,顺势狠拍下桌子,厉声道:“你个小兔崽子,都死到临头了还给我睡觉,不见棺材不掉泪是吧!”三哥吓得脖子激灵一下,揉揉眼一看是落英坐在那,这才返过神来,埋怨道:“你可把我吓死了,你学爹的模样做什么?”“哼,谁让你那么懒的!”落英气地撅着小嘴,双手抱臂跟小公主似得高高在上。“我不是看你睡了我才敢睡的吗?”三哥起身掀开饭盒上的木盖子,惊喜道:“不是只有小米薯汤吗?怎么还会有晶翠虾仁包呢?”“一定是娘亲来送的。”落英双管齐下,风卷残云般拿走两个包子,一边津津有味地品尝一边说:“真香,剩下的就全归你了!” 二人胡乱一通吃饱后,困意再次袭来,眼看着三哥就要昏昏入睡,落英心急道:“三哥你别慌睡,快起来想办法啊!”“想什么办法,我们俩注定要败给白老板了!”三公子毫无忧虑地打了个哈欠,只见落英提着一个小布袋,鬼头鬼脑地说:“我有办法了!”三哥顿时来了精神,问道:“什么办法?”“你不是有只宠物猫吗?我们今天就把她培养成‘飞天神猫’!”“怎么说?”“我给李阿宝写一封信,让他帮帮忙,请人把咱俩的功课都抄完,你把你的笔迹给我先,得照着字迹才能抄的像啊,得,这个麻袋就绑在阿猫身上了!”“不行,我的阿猫那么娇小柔弱,万一被压死了怎么办?”“你怎么那么多废话啊,你那只猫都快胖成肉丸子,是时候让它减肥了好不?”落英阴阴一笑,不顾三哥劝阻,麻利地把书和信都装进了布袋中。 第三章 肥猫点点 “哎!可惜了这样一只大花猫,要是再瘦一点该多好,训练它十天半个月,说不定真能飞檐走壁呢!”落英看着煨在哥哥怀里的白靴虎皮猫,不住感叹道。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你就知道瘦,瘦有什么好?看看你自己面黄肌瘦的,一点都不好看!”三哥似乎真的生气了,落英不想再贬损这只猫什么,她本来跟猫又没有仇。只好把小猫拿过来,轻轻拍抚两下道:“小猫小猫,别生气啊,我刚刚开玩笑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猫当然不会说话,只是瞪着圆溜溜的眼珠东张西望。她又小心翼翼地问三哥:“三哥,这只猫叫什么来着?”“叫点点啊!跟你说多少遍了,老是记不住。”落英一皱眉,她哪里记得一只猫叫什么名字,她没把白家大院的地址忘记就不错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好吧,那我们开工吧!”落英劲头十足,可三哥似乎很不情愿,从一开始他就是被逼上梁山的好嘛! 从头到尾都是落英一人忙活,她将麻布袋横跨在点点的腰身上,把较重的一面贴在猫背上,她知道,包袱垂在肚子底下是很难受的!小猫一直喵呜地叫着,好在有三哥不停安抚,没做出太过反抗的动作。一切进展都很顺利,她乐此不疲地将麻绳绕过两圈后,也系在了猫背上,麻利地抖了两下包袱,自信满满地说:“大功告成!这下我们可以坐享其成咯!”落英虽然嘴上气势足,可眼神还一直满怀期待望着三哥,想征求他最后的认可。三公子无奈地看着被五花大绑的点点,不知道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让好朋友遭受这种奇耻大辱,而始作俑者还是最亲的妹妹!他立刻转移视线,不忍心看下去,脸色铁青地告诉落英:“你速战速决,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多谢老哥!”落英恨不得在他脸上亲一口,可看到三哥如此神伤,只好转过脸吻了吻猫咪的额头,怜爱地说:“点点加油,这一次就全靠你了!” 二人本以为这猫不到半路肯定会逃回来,没想到,松开手的瞬间竟有种放虎归山的错觉。点点一跃而起,肥嘟嘟的肚子好似风中翻滚的旗幡,可有气势了!“我果然没看错,点点是块料!”落英紧抿嘴唇,不住地肯定自己的看法。三哥在一旁忧心忡忡地回应她:“点点今天要是回不来,我从今后就要跟白老板统一战线了!”“喂!绝对不行,你怎么能叛国投敌呢!你要相信我,点点一定会凯旋归来的!”“脑子有病!”三哥暗骂一声就翻身在摇椅上睡起来。 落英没理他,本来她心里就没底,可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凡事总要试一试,没到最后谁说了都不算!她虽然前前后后交待了好几番任务路线,可不知猫的记忆力好不好?万一它也有健忘症怎么办?不可能不可能,落英很快就否定了这种消极的想法,但愿这是一只宇宙神猫,她一定能带着主人的光荣使命,踏破千难万险,飞越到李阿宝的窗前,完成抄书大任!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让落英胸有成竹的另有高明之处,原来,出发前她给点点吃了一小块鱼干,这鱼干可是热带鱼干,世间少有的,听说是琼州府总督进京时贡奉的珍品,圣上分赐给李巡抚不少呢,总之李阿宝背着他爹偷偷送给了落英好几包!一开始,落英不肯接受,她喜欢吃新鲜的食物,对这些不感兴趣,可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真是世事难料啊,说不定哪天,大米也能贵过黄金呢!”落英轻叹一声,看着阿猫远去的身影,思绪在午后的蝉鸣中跌宕起伏。 第四章 漫漫寻猫路 若想生活过得称心如意,那就不得不把等待也当成一件正事来做。(.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落英一向是急性子,可这次也静下心来等了两个钟头呢!眼看着日头西落,她心想,阿猫会不会在路上遇到了什么意外?望着竹椅上睡熟的三哥,落英不敢打扰他,万一三哥也急得哭起来,那就真乱成一锅粥了! 她拍拍坐皱的衣裙,决定先偷偷出去探一下情况。好在书房设在后庭,四周都是郁郁葱葱的香樟和梧桐,还有一簇簇说不上名来的奇花异草,这大热的天,谁会闲着无聊监视她?当做就做,落英包起一块鱼干,带上一大串粗麻绳,蹑手蹑脚地走到最靠近院墙的那棵樟树下。仔细环视一周后,认定是没人了,果断撸起袖管,似黑熊上树般一蹭一蹭地攀到了树杈间。才爬了几步就累的汗流浃背,头昏脑涨的,她索性坐下来,心塞塞看着树旁那堵齐高的院墙,心中开始打鼓:这么高的墙,我万一掉下去,还不得摔个半死?可是,“墙院深深,能耐我何?”她立马打消了后退的念头,来都来了,做鬼也要做个勇敢的鬼,说不定阎王爷见了我也会礼让三分呢! 落英把绳子的一头系在树杈上,双手绕着另一头,一转身便稳坐在墙头边,她猛一低头,心中凉了一大截,好高好高,连石子也变得像蚕豆一样小哩!她下意识得闭上眼睛,心中不停念祷:“阿米托福,佛主保佑!佛主保佑!”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和发际线里沁出来,裙面都被染得一片淋漓,她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是多么没出息的一个人啊! 小脑瓜正踌躇着,耳边忽然响起一阵熟悉的说笑声,落英的目光顿时如鹰般四处扫射,终于从层叠的树隙间窥探到一双人影,原来是樊妈和她的跟屁虫。[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不能再犹豫了,落英心想。她一把将绳子甩到了墙根,斜蹬着外墙,一步一步谨慎爬了下来。 “哼,也不是那么困难嘛!”她傲娇地看着这堵墙,好像看着自己的战利品一样,心疼地揉了揉手掌心,头也不回地往集市走去。 市场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虽然有鱼干做诱饵,可气味混杂在一起,阿猫也不可能闻得到啊!但愿它已经到达了李府,只是抄书工程量有点大,所以才耽误很长时间,落英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走马观花地四处呼唤:“点点,点点,你在哪里啊?”不是她太笨,只是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去李府相当于自投罗网,被李大人发现了那还得了?想到这里,她心中无尽懊悔,都怪自己花点子太多,就算被爹打一顿骂一顿,也比丢了朋友强啊! 唤了有多久她不知道,甚至连走到哪里都浑然不觉,只听见叫卖声渐行渐远,眼前的夜幕也悄悄滑落。这时,落英的肩膀被一人拍住,她扭头一看,是一位大叔,精廋的身板顶着一颗大脑袋,皮肤好似冬日的树皮一样粗糙。看到这么丑的人,她顿时心生防备,不禁喊道:“你要干嘛?”大叔看起来并没有生气,只是唇瓣上下翕动着,喉咙中有话却吐不出来。落英恍然道:“噢,你是个结巴!”她哈哈大笑,搞得大叔眼神都落寞起来。“你,你,是不是,找找,找,找猫?”“是啊!”她嘿嘿一笑,其实刚刚并没有嘲笑别人,只是被大叔那副哑巴吃黄连的表情给逗得忍不住了而已。“对了,你有看见一只四脚雪白的黑色虎皮猫吗?她肥嘟嘟的,身上还背着一个麻布袋!”她一边说一边用手形容着。“我,我,”结巴一开口,落英就屏住呼吸,生怕错过一个字,“我不知道,不过,我,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可,可能有!”落英感觉自己的肺好像泄气的牛蛙肚子一样塌软下来。 “在哪里?”虽然累的够呛,她还是高兴不已。“在,在,在‘杨柳岸’。”“哦,原来是,,,”落英嘴角邪邪一笑,心中却不解:“阿猫怎么会去那种烟花柳巷之地呢,难道是李阿宝在那里?”一定是的!她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拍拍裤管就要走人。大叔一把拉住她道:“我我我我,还没说完!”“你快说!”“‘杨柳岸’,旁旁,旁边,住着,一,一,一个,高人,他喜欢,吃猫!”“啊?”落英吓得嘴巴都能塞进个葫芦,惊异道:“吃猫?”结巴大叔终于不再说话了,好像吓住落英就是他要完成的使命一般,只是不停地猛点头。脸色苍白的落英连仔细道声谢都没来得及,撒腿就向‘杨柳岸’的方向跑去。 第五章 初遇医师 夜色亦如渲染的墨迹般逐渐浓郁,落英拭去额头上的汗水,喉咙干涩如同枯涸的水井一样,每吸一口气都会隐隐作痛。她站在距‘杨柳岸’三米之外的地方,久久不敢靠近,想当初,这地方还是三哥带她来的呢!她撇过脸不去看那些浓妆艳抹的妓女,只是装作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来回踱着小碎步,寻找那位吃猫怪人的住处。 华灯初上,家家户户都开始亮起黄橙橙的大灯笼,对面茶楼上的攀谈声源源不断地向耳边涌来,落英心烦不已,这么多家门铺,到底哪一家才是对的呢?正当她焦虑着,忽然感到小腿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抓住,落英往后一看,是点点!原来点点真的在这里啊!她欣喜若狂,将点点抱在怀里不停抚摸着,“可把我担心死了,你个贪玩的大花猫,跑哪里去了?”她摸来摸去,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猫背上的包袱不见了!“包袱去哪儿了?”她一边质问点点,一边又发现阿猫腿上包裹着厚厚的棉纱。(.无弹窗广告)“呀!点点,你怎么受伤了?”落英心疼地看着它被棉纱包裹的小腿,心中又是一阵懊悔,噙着泪花眼看就要哭出来!点点抬起猫爪子轻拍她的肩膀,不停喵呜喵呜地叫着,像是在安慰她的主人,眼神中满是乖巧。 “包袱在这里!”一把温润而深沉的男声从身后传来,如一弯穿过雪山的清泉,在落英心间流淌而过。她猛然回头,竟是一位一袭白衣的男子,夜色中看不清他的面孔,但轮廓却棱角分明。落英心头一颤,像三月的杜鹃花被突如其来的春雨敲打般,随雨点节奏轻快地摇摆。她动了动嘴唇,很想走近他,很想跟他说话,却又不知不自觉犹豫住。白衣男子见她神情如此拘束,只好又走近些,问道:“这是不是你的包袱?”落英抱紧阿猫,怯生生地回答:“嗯。”此时,落英闻到他身上有一种淡淡的药草香,大胆问道:“你是不是喜欢吃猫?”男子稍显惊讶,顿时又豁然大笑着说:“哦,你一定是听集市上的人说的咯!”“对,一位大叔告诉我的!”落英一边回答一边用不信任的眼神仔细打量他。男子觉得眼前这位小姑娘对自己还紧紧防备,就正声道:“怎么?你真觉得我是一个吃猫的人,那我为什么还会救了你的猫呢?”落英低头看了下怀中的点点,问道:“点点的伤口是你包扎的?”男子微微一笑,默许道:“如果你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我家看看,到底,我是不是一个吃猫的怪人。”落英这时才看清楚些,他匀称的双唇微微勾起,眉宇间透着一股孤傲的气息,眼睛很大,大的似乎所有情感都能从这里流露出来,可偏偏什么都看不到。她越看越心慌,不觉忘记防备,朝他点了点头。 二人一前一后来到‘杨柳岸’西边的一座宅落前。落英歪着头观察老半天,才说道:“这座宅子这么简陋,连块门匾都没有,要是有朋友来找你怎么敢进去呢?”男子向她笑了一笑,心平气和地说:“谁说门匾就一定要挂在门上,我家的门匾就是门口这两棵大树。”“哦,原来如此,古有五柳先生,今有双木高人,看来你做人还蛮低调的嘛!”男子照旧微笑,不多言语。落英心想,这人该不会真是什么高人吧,说起话来意味深长的,我都得用脑子想一想才能听得懂哩!看他这副温文尔雅的模样,不是教书育人的先生就是救死扶伤的医师,我平生最怕的就是读书和看病了!一想到这,她就停住脚步,迟迟不肯向前一步,男子愣住,问她道:“怎么不走了?”落英咽了口唾沫,紧张地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生计,是哪里人呢?”男子心领神会,不禁摇了摇头,向她娓娓道来:“我姓杨名云舒,直隶江宁人,靠卖药谋生,你还有想问的吗?”落英松了一口气:“哦,原来你是本地人啊,还是一位药师,怪不得我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中药味,那我暂且叫你杨医师吧!”落英继续跟着他走,东瞅瞅西望望,眉眼间满是好奇。 杨家宅第虽有两层,但却异常冷清,院内除了花草繁茂,绿木成荫,倒也没什么可取之处了,唯一让她感兴趣的就是这满园的萤火虫!“好漂亮啊!”落英一看到这群绿莹莹的小星星,就放下点点直奔花园里,她一会儿捧着一只萤火虫看来看去,一会儿又对着三五结伴的几只呼呼吹气,流连忘返间,好不有趣!孩子就是这样,专心玩起来什么都不顾了。只是,忙活了一晚上,连饭都没有吃呢!落英摸摸饿瘪的肚子,喊道:“杨医师,我饿了!”医师一听,连忙吩咐道:“扶弱,去厨房把饭菜热一下。”落英循声望去,竟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出来,她放开手中的萤火虫,说道:“原来你不是一个人住的?”杨医师背着双手,大笑起来:“我一个人住这么大一个宅子还不得急死啊!”“那扶弱又是谁?”“扶弱是我的徒儿。”“你的徒儿,他是跟你学医的吗?”医师摇摇头,回道:“扶弱是跟我学习剑法的。”“剑法?”一听到剑法二字,落英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不禁赞叹道:“好厉害,你竟然还会武功哩!”刚巧这时,扶弱端出一盘饭菜从厨房走出来,杨医师说:“不多言了,快吃饭吧!” 俗话说,食不言寝不语,杨医师真真是个严肃的人,从头到尾,就没听他说过一句话。落英实在饿坏了,一开饭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点点在一旁搓着猫爪凝望她好半天,她都没有看见,就连一旁的扶弱都开始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她养的亲猫。 十分钟后,落英吃完了,她抹了抹嘴,鬼头鬼脑地说:“杨医师,不如你也收我做徒弟吧!从今后让我做扶弱的师姐,这样我就可以一同帮你打理家务了!”医师和扶弱几乎同时瞪大了眼睛,像盯怪物似得盯着她,落英心中发毛,无辜道:“怎么了,多个人多双手啊,我发誓,我绝对不会好吃懒做的!”扶弱端起碗来继续扒饭,反正他什么都不懂,他只知道,师傅绝对不会收一个女孩子做徒弟的!杨医师顿了顿,反问她:“你家住哪里?”落英以为有希望了,不假思索地回答:“就住京城的白记酒庄!”“走,把猫抱着,我送你回家。”杨医师的表情顿时冷漠无比,温暖和煦的阳光没有了,就只剩一轮孤冷的残月,看的她满是惆怅。 第六章 叛逆的原因 最令人欢欣的是,点点果真不负众望完成了使命,可是这么大一袋宣纸,它是怎么背回来的呢?直到后来落英才知道,点点在去李府的路上就已经受伤了,是李阿宝托人把它和《吕氏春秋》的抄写卷一同送到杨医师那里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杨医师是否喜好吃猫他不作评断,不过他的医术之高明,为人之侠义在整个应天府都是人尽皆知。李阿宝经常跟随父亲一同出入宴会酒席,一来二去的,倒也耳濡目染到不少消息,所以这方面,他比落英要精明的多。 可是,人家小落英却看不上他。当年,他们一同跟随先生读书的时候,阿宝就对落英频频示好了,可惜都被她婉言拒绝。就说“落日告白”那场事件吧,那是李阿宝第一次公开追求她。那天,先生刚刚教会大家诵读《梁祝》,阿宝一想到落英,又想到这书中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顿时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一整个上午都在神游。下午上私塾前,他偷偷打开了父亲珍藏多年的杜康老酒,决定为自己壮壮胆。阿宝心想,苦恋这么久都没有结果,我也该为自己的终身幸福拼搏一下了!刚好先生又说过,今天下午大家会早点下课,都到京城郊外的谱心园去游览。阿宝顿觉天公作美,连老天爷都想助自己一臂之力,于是感动得一下午都没睡觉! 谱心园的风景还真是清新秀美,落英一进来,就忘记自己是谁,这枝花也摘两朵,那颗石头也爬两圈,总之这忘我的境界,普天之下她是无人能及的!阿宝一早就和自己的死党于小胖商量好,等到大家都分散开来的时候,小胖就悄悄把落英请过来。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当然,好处自然是不能一笔带过的,为了这个计划的完美执行,他把最珍爱的蒙古酸奶干全都送给了小胖。哦!忘了提醒各位看官,其实阿宝那时也是个名副其实的肉墩子,所以,这也是他和于小胖志趣相投的重要原因! “落英!落英!”小胖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轻声呼喊,落英听到隐隐约约的呼唤声,不觉停下手中的玩意,厉声道:“哪个短命的猪崽子,喊我名字干嘛?”“哎!”小胖长叹一声,坐在石头根下垂头丧气地说:“叫你名字也要挨骂,以后谁还愿意娶你!”话刚出口,他就想起来,自己今天是收了好处替人办事的,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于是又吃力地爬上了石头。落英本就疑惑谁在喊她,一听到呼哧呼哧的喘气声,立马瞄准了汗流满面的于小胖,“喂!怎么是你?”落英惊讶道。“是啊。”小胖爬起来,憨憨一笑,抓了抓后脑勺,支支吾吾地说:“白落英,你能,你能,跟我去一个地方吗?”“去哪里?”落英语气稍显温和,毕竟小胖跟她不熟的,无缘无故邀请她说不定真有什么事。“嗯,一个挺有趣的地方,你肯定会喜欢,我刚刚才发现的。”落英半信半疑,但还是跟他去了,到了地方她才发现,原来李阿宝也在那里,落英虽然不是很讨厌他,可在人少的地方见到他总感觉浑身不自在。 阿宝一见小胖把落英带来了,胸口紧张地砰砰跳,立马就跑过去。落英见他故意离自己那么近,不耐烦地说:“不是说很有趣吗?这地方也不怎么样啊!”阿宝紧紧回道:“没关系没关系,这些都不重要!”落英听他说话莫名其妙的,总觉得有什么猫腻,不觉撇了撇嘴,刚想说下去,就看见阿宝慢吞吞地从袖口中掏出一只青色的铁盒,上面满是密密麻麻的小孔!她不知所措地盯着那盒子,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今天是吃错了什么药。 可是,当他把盒盖打开的一瞬间,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绚丽的彩蝶如烟花般从小小的铁盒间喷涌而出,犹如森林的精灵在夕阳余晖中尽情舞蹈,那横泄天穹的夕阳啊,像是宣告一场即将进入夜晚的盛典,神圣得让人想伸出双手去触摸它。此情此景,阿宝简直要陶醉了,他清了下喉咙,双臂不自然地垂在腿边,面红耳赤地说:“白落英,从一年前,我们一起到先生的私塾读书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你了。这一年,我一直都在关注你,虽然你很讨厌我,动不动就骂我,可我从没放弃过,因为,我对你的感情是能经得起任何摧残的。”说到摧残二字时,小胖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阿宝没有理会,他继续道:“如今,你十三,我,我,”他我了半天后,终于才想起来,“我也十三,就像那书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我愿意用五百年的守候,换你一生的回眸,你,愿意吗?”当阿宝勇敢地说完这一长串表白宣言后,落英终于忍不住开口:“李阿宝,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脸都红的发紫了!”阿宝摸摸自己的脸颊,真的好烫好烫啊,他突然想起今天中午喝的那半斤杜康老酒,顿觉眼前发黑,浑身无力,脑袋一仰,便倒在了草地上。 如果说他们俩以前只是简单的同学关系,那么现在,应该就是好朋友了吧!不得不说,多亏了那次告白,要不然,落英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是在默默为自己守候的。这次抄书的大忙,当然少不了阿宝的功劳! 可是,当她和三哥把厚厚一沓抄写卷拿给白老爷看的时候,还是被狠狠骂了一顿。白老爷一看就知道,这作业百分百是掺了大量水分的!年少无知的落英哪里明白,有句话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她满肚子委屈地躺在床上,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傻了吧唧听爹的话了! 第七章 离家拜师 吃了这样一回亏,落英真真是咽不下这口气。[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逼我看不喜欢的书就算了,还不留情面地戳穿别人,就算是作弊,我也有苦劳的,这样蛮不讲理,简直就是专治,独权! 哎!这个家还有哪点值得我留恋? 落英盯着床顶上那早就看厌了的牡丹雕花,满腹牢骚。她翻来覆去,下定决心要为自己找个心仪的好去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羽翅将丰的幼鸟啊,就是这样的富有资本!反正我过得不舒坦,反正我就要去寻找自己的桃花源,反正就算我发生了什么意外,以后该懊恼该后悔该承受痛苦的还是你们! 这样一想,顿觉心情舒畅,就像一只备受主人宠爱的金丝雀在预谋一场冲出牢笼的计划,并且还是极具报复性的计划! 对!我要离家出走!她双目凝眉,心里一遍又一遍对自己允诺着,生怕一夜醒来就又会屈服于这柔软的床榻和那香糯可口的饭菜。 可是,我一个女孩子家,能去哪里呢?京城虽不是偏远之地,但相对于自己来说也并不安全。黄于显老先生虽然一直对我宠爱有加,可万一知道我是这种离家出走骄颜跋扈的不孝之徒,以后还怎会将我当成自己的得意门生看待?李府是万万去不得的,其中缘由自不必说。 现在想想,要是我有个好朋友那该多好? 好朋友好朋友,朋友难得,可师傅却有现成的一个。一想到那位英气逼人的杨医师,落英全身上下的血脉不禁沸腾起来。我本来就想拜他为师的,好不好借着这个理由,央企他收留自己? “嗯~”落英扁了扁嘴,饶有深意地自诩一声,就用被头捂住脸咯咯地笑起来。没错,两全其美,一箭双雕,就这么定了! 五更时,公鸡再次打鸣。落英此时已经醒的通透,心中有事,自然是一晚上没睡着。 她起身将常穿的几件衣物装好,洗漱一番后,又回头拿些了碎银两。不得不说,白老爷也是绝顶精明的人,就连两个孩子的零用钱都要专门设出账户。落英管不了那么多,反正摆明了是要气他,也不在乎多拿点零花钱。 背上行囊,落英鬼鬼祟祟地来到前院,牛一八叔叔就住在宅门旁边,他屋里那盏明灯彻夜都要亮着的。落英经过时心里七上八下,可听到那响彻夜靡的呼噜声时,她还是松了一口气,意料之中的,逃了出去。 此时,东面的天空已微微发白,落英一鼓作气地向杨宅走去,到地方时,朝霞已燃尽了万里云层。 她把斜背的包袱紧了紧,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过往赶集的商贩们全都莫名其妙看着她。 落英头脑昏沉,却并不服软。不能倒下不能倒下,她心中不住地默念,生怕等不到杨医师打开大门被自己感动到的那一瞬间。 恍恍惚惚中,铜门吱呀一声开了。落英抬起疲惫的眼睑,看到那人是扶弱。虽然只相识一顿饭的时间,可落英却对他印象极深。这小子闷不吭声的,医师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天底下没几个像他这样乖巧的孩童了! “扶弱。”还没等扶弱张口,落英就微弱地唤他一声。 扶弱先是惊讶,后来又有些不知所措,他急忙走下台阶,站到她面前,冷冷地问:“你怎么跪在这里了?” “我想要拜师学艺啊!”落英故作气若游丝对他抛了个微笑,看起来还是蛮有诚意的。 扶弱抿了抿嘴,无可奈何地看了她半晌,又回头看看那扇岿然不语的大铜门,语气稚嫩地说:“你先进来吧,见了师傅再说!” 第八章 难缠的小鬼 一早,白府就静如以往苏醒过来。[.超多好看小说] 当下人们把餐饭早茶都一一摆上时,白玉桌旁却奇异地只围坐了三个人。 调皮捣蛋话最多的那人没来,三人心中不由得各生想法。白老爷眉心微怒,却故作相安无事道:“都吃饭吧!”唯唯诺诺的三公子这才敢端起碗来。 可夫人却心觉不妥,毕竟孩子是自己的,是圆是方她摸得清楚。才草草扒了两口饭,就起身说:“我去叫落英来吃饭,估计这孩子起晚了,上私塾可不能迟到。” 白老爷默许地点了点头。 夫人一进门,就看到床榻空空,四处无人,敞开的黄梨木柜中,衣物也堆得乱七八糟,果真如她所料,这孩子离家出走了! 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饭厅,白老爷一听,不禁大怒起来,胡子都气得止不住颤抖。 夫人忧心忡忡地说:“得赶紧让牛伯们去找找,她还那么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该怎么办?” 白老爷眉心的怒火此时已蔓延到圆瞪的眼珠里,气愤不已地说:“不用管她,小小年纪就离家出走,目无长辈,书都白读了!让这个孽子自生自灭去!”说罢,手中的饭碗便被狠狠一拍。 晨曦的火焰中,白府上下沸腾起来,都在口耳相传白小姐离家出走的轶事。 一向温和的夫人也气愤不已,她质问牛一八:“你也不守紧点,这么大一个人,就让她偷偷跑出去了!” 牛伯抓了抓脑袋,满心愧疚地皱眉道:“我也没想到小姐会出门,我就睡了那么一会儿,就看到门半掩着,还以为是自己昨晚忘记关上,哪里想到?哎!” 夫人无奈看了他一眼,没再追究,只说:“你把樊妈,阿景,玲玉都叫来,我们赶紧出去找找!” 如果落英知道自己的目的已达成一半,心中会不会得意洋洋? 可是,才离家出走几个钟头,她便已经后悔了。 落英站在医师的庭院里一言不发,眼睛死死盯着自己的脚背,心中毫无底气。 杨医师正舀起一瓢水准备浇花,看到呆若木鸡的落英时,表情竟有些惊愕。 他心如明镜,却也问道:“大清早的,你怎么来了?” 落英努了努嘴巴,还是低头不语。 一旁的扶弱说:“师傅,白姑娘刚刚说,‘她想拜您为师’!” 杨医师一怔,又继续浇他的花,事不关己地说:“我一早已告诉过你,我是不会收女子为徒的,你难道没听明白吗?” 落英一听,忽然有了勇气,她倔强的目光看进杨医师的眼睛里,着急反驳道:“杨医师,你是看不起女子吗?” 医师不语,她又继续道:“若是没有女子,这世上谁来繁衍生子,谁来料理家务,谁来洗衣做饭?女子的用处,说也说不尽哩!” 医师道:“我自然明白,但这跟我收徒授技却没有丝毫关系!” “没关系就没关系,可我也四肢健全,尚能舞刀弄剑啊!” 杨医师见她这般难缠,不禁抿了抿嘴,挽起长袖,将水瓢往桶里轻轻一放,蓦地转身进屋。半晌,屋里才传来一句话:“你还是回去吧,就算跪到明天早上我也不会留下你!” 落英心灰意冷,可就是这样无路可走,她更要奋不顾身啊! 一想到父亲昨晚那顿大骂,她咬了咬干巴巴的嘴唇,索性跪了下来。心中一早将他视为自己未来的师傅,便也无须顾及这点微薄的自尊了! 一整个上午,杨医师和扶弱都没闲下来,他们时而在院里练习剑法,时而又把新鲜的药材拿出来摆晾,落英见着他们做这些新鲜的事情,看得心里直痒痒。可杨医师却一直躲她远远地,连眼光都避开一尺多,只当没这人存在一样。 骄阳似火,落英闭着眼睛,黑发吸热像顶着个炉子,可心里却是另一个冰天雪地,只有心中那簇坚定的信念还在熊熊燃烧,温暖着自己。 午饭时,扶弱轻轻走过来,他拍了拍落英的肩膀,落英一睁眼,见到地上是一个小巧的影子,不禁高兴起来,声音嘶哑却撑着力气说:“扶弱,是你呀!” 扶弱朝她微微一笑,眼神里似乎多了些敬爱,他连忙伸出右手,里面还紧紧攥着两个大白馒头,不紧不慢地说:“白姑娘,师傅让我给你的,他说,让你别再跪着了,吃完了就赶紧回家吧!” 落英心中暗喜,又好像听不懂人话似得,笑嘻嘻地问他:“那师傅还说什么了?” 扶弱想想,摇了摇头。 他正要走,落英又紧紧叫住他:“扶弱,你能告诉我,师傅当初是怎么收你做徒弟的吗?” 扶弱拘谨地攥了攥小手,喃喃道:“我也记不清了,我只知道师傅说,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带着我四处奔波了!” “啊!”落英惊讶不已,“那么说,你是师傅一手带大的?” 扶弱同意地点点头,继而又说:“师傅本来是不收徒弟的,他说看我一人孤苦伶仃,只好把我留在身边。” 落英听到便觉有些黯然,可没光能够再点亮,但心如死灰就难以复燃了!她还是决定抱紧这棵稻草,一双乌彤彤的眼珠溜向身后的扶弱说:“不管怎样,我是不会走的,麻烦你告诉师傅一声,就算跪到双腿抽筋,我也不可能放弃!” 扶弱无语,又脚步轻轻地走回屋去。 他也有心,见了师傅,将落英的话都一五一十说与了他,医师一听到这丫头开始自作主张地叫自己师傅,不觉愣了一愣,随即嘴边又挂起徐徐的笑容,是笑了又笑的那种。他心软下来,倒也来了兴趣,悦然道:“先不必管她,跪到腰酸腿痛的时候,她自会回家,你把竹篓取出来,我们这就去溪源岭采药。”说着,心中又是另一番打算。 第九章 母亲病倒 时值盛夏,悬挂在九天之外的那轮骄阳,仿佛一头口渴的金牛,一丝不苟地啜吸地球上每一滴水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路上的行人都面露疲态,昏昏欲睡。敢在这种天气出行的人,必定是有着极大的勇气! 白夫人把下人们分调成两组,一组在城南,一组在城北。两组人整整找了一上午,几乎把应天府的大街小巷都寻了个遍,把路上的行人商贩亦问了个遍,也未觅得半分踪影。 此时,一旁瘦弱精细的玲玉也忍不住猜想:“苏姑姑,你说小姐会不会一气之下跑出城了?” 夫人眉心一紧,慌忙解释道:“不会的,落英虽然性格强势,爱闹腾,可做事也有自己的分寸,她不会做出让父母心伤的事!” 听了夫人的论驳,玲玉撇了撇嘴,神态显然有些失落,心中酸楚道:“有亲娘就是好,这样不识体统铁石心肠的女儿她都要拼命护着!” 时间已过正午,路上行人渐少,不知不觉,二人已走到距李府不远百米之处。 平时极少徒步出门的夫人,此时已显出反常的疲累,玲玉不住地为她打伞搽汗,生怕太阳晒到她身上一毫厘,汗珠黏在她脸上半秒钟! 看着夫人逐渐苍白的嘴唇,玲玉关切道:“姑姑,你看起来太虚弱了,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喝杯茶吧!” 夫人摇摇头,并没有停下脚步,她定了定深埋在眼睑内的目光,贴紧那只被玲玉挽住的胳膊,示意她继续向前走。 玲玉深知拗不过夫人,便也没再多言,只好随着她的步伐紧紧赶路。[.超多好看小说] 可是,夫人的脸庞却蓦地抽搐一下,没来由地,连她自己都以为是错觉,继而,耳根处也开始抽动,像是短暂的雷殛,又像是千万只蚂蚁在啃咬,只觉着隐约的刺痛感从耳根阵阵穿过头部,又迅速传到脊椎,还没来得及张口呼痛,便双目眩晕,四肢僵住。 玲玉见夫人从自己手臂中倾落,连忙抱住她,吓得胸膛砰砰跳,她以为夫人只是中暑了,便四处呼叫,想找人来帮忙,可偌大的街道上,竟一个人影都没有。玲玉只好镇定下来,将夫人放躺在路边的一座墙根前,便决定去李府敲门。 夫人这一晕,消息自然又传遍了李家。 阿宝正在院里的阴凉处搭狗窝,听到前院突然变得人声嘈杂时,也是一脸好奇,便将手中的正事放置一旁,慌忙跑去探个究竟。 李大人当朝辅政,尚未归府,李夫人便要料理家中大小琐事,经世多年,处理起这等危情来自是得心应手,波澜不惊。她安静地坐在床榻边照看苏为雪,还传了家驻郎中为她诊病。阿宝站在母亲身后,看着床上躺着无比虚弱的心上人的母亲,心中不禁酸楚起来,他真的好想见到落英,以好朋友的身份问问她,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为什么伤心的时候不去找他?为什么要这么任性让亲人为自己担心? 郎中找了一个又一个,府内的不行,便去城中的药房又去找。可是,当所有的郎中陆续为白夫人切脉察望后,全都不约而同做了同一个动作--摇头! 摇头,即是无能为力。 李夫人担忧不已,一面询问郎中白夫人的病情,一边又揪着手帕等待白老爷赶来。 阿宝看到夫人病地这般重,便攘动母亲的肩膀说:“娘,我知道哪里有医生可以治好她的病!” 李夫人惊愕。 阿宝咽了口唾沫,像平时跟黄于显先生解释旷课原因那样认真道:“我真的知道,那人医术很高明的,我现在就去找他!” 夫人没办法,便由他去了。 阿宝走进后院,不一会儿,便摇头晃脑地牵出一匹白色乌鬃马,这匹马从头到脚通体的雪白,只有颈上那簇马鬃是一道靓丽的乌黑。阿宝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这是父亲大人曾经赠予他的,只因他说过,他有种预感,阿宝将来会同这匹骏马一样英姿飒爽,卓勇超人! 外面的世界已如她所愿逐渐混乱,屋里的小人儿却还在一心一意心心念念等待杨医师的归来。 他的归来,承载的是她的梦想啊!落英心想,要等多久就等多久,没有比这更值得! “咚咚咚!”“咚咚咚!”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拍门声,敲门的人似乎很不礼貌。 落英疑惑,难道师傅和扶弱回来了?可是,他们应该是有钥匙的啊!落英镇定住,等待敲门无效后的二次反应。 果然,门外又传来一把雄亮的呼喊声:“杨医师,杨医师,你在吗?” 落英一惊,像全身沉睡的经脉陡然被唤醒,眼睛也出神地望着前方,这声音,就算再过十年百年,她也难以忘记啊!从落日告白那天起就已经无法磨灭了! 落英急忙奔向院门。 “阿宝!”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她想给阿宝一个大大的惊喜。 阿宝听到落英的呼唤,激动的眼圈都发红了! 这声音,好熟悉好熟悉,就像每一个夜晚闯进他梦境中那轻柔的风,就像雪后初晴第一丝那让人颤抖的阳光,就像饥肠辘辘时口中那鲜香满溢的蜜果,阿宝觉得,他能听到,便已经很幸福很幸福,而此刻,当失踪半天的她又骤然出现时,便更觉幸福的不得了! 落英本以为阿宝会握住她的手,恳切地说要送给她一盒朝鲜糯米糍,抑或是憨笑着,说要骑马带她去绵长的江岸边钓鱼。 可当她一双欣喜的妙目望进阿宝黑亮深沉的眼睛深处时,却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落英心头不觉一阵瑟缩。这种目光不同以往那般温柔,盼望,渺小,孤寂。他竟然带着些许虎豹般的霸气,还有爱怜,责备,无畏,刚果。 落英慎了慎,眼前人跟以往的阿宝大有不同,难道长久没见,他变得更成熟了?但愿他没变,还是那个由着我任性的他,落英心想。 阿宝开口,连责备都满是温柔:“落英,你为什么要不声不响地离家?” 落英鼓了鼓腮巴,声线大跌:“我,我,你怎么知道的?” “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你现在就快跟我回去吧!”阿宝看起来很认真。 “为什么?”天真少女还不明所以。 “你母亲病倒了,现在正躺在我家!” “呀!”落英张大嘴巴,瞳孔也成比例地放大。 她像失了魂似得,跌入满满的愧疚深渊。 随即,泪水如倾倒的茶壶般,在娇弱的脸庞上肆意蔓延开来,一发不可收拾。 第十章 踏马寻医 二人扶鞍上马,一前一后紧密贴坐着,便直奔那溪源岭,绝尘而去。[.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一见到这匹马,落英心情便安缓许多。 这匹马本是李巡抚同前朝圣上去蒙古狩猎时带回来的,那时候还是一匹刚落草的小马驹呢!蒙古马野性十足,极难驯化,在广阔的大草原上日夜与豺狼猛兽拼死周旋,还要为蒙古勇士涉水戎征尽瘁一生,能在那种环境中生存下来,大概连基因里都饱含傲慢与不羁吧! 阿宝父亲见他生得如此俊逸挺拔,双目炯炯,皮毛鲜亮如同西域的丝缎般美轮美奂,在草地上奔腾的样子,更似那无拘无束的游龙跃海般,潇洒奔放,逸尘断鞅。 “此物只应天上有!”连阅宝无数的李大人也由衷赞叹。 因此,他决定将这匹马取名为敖修,赠予他尚未出世的独子。 敖修,也只不过比阿宝和落英大了一岁而已。 想起李大人驯马的那段日子,真个是吃尽苦头,可既然喜欢,就不该有退缩的念头,直到阿宝长大之后,敖修的性格才驯服许多,阿宝便常常骑着它在自家马场或旷野上调教一番。 有一次,阿宝专门把爱马牵来给落英看,本来这马厌极了生人,稍觉不妥便会不安地仰蹄嘶鸣,打响鼻也打个不停。可落英却够聪明的,她知道马的听觉与嗅觉最为灵敏,因此便拿着一捆田间刚采的大麦草诱惑他,马儿嗅到草香,呼吸愈发急促短浅,不由得兴奋起来。落英见状,才步步逼近,一声又一声唤着:“敖修乖,敖修乖,落英喂你甜草儿吃!”敖修听到落英那清脆悦耳的呼声时,竟像被缚了魔力般,四只长腿杵在原地,安静地甩着尾巴,再无丝毫躁动。 “他竟喜欢我的声音哩!”落英惊喜道,连阿宝也在一旁微笑不语。 落英轻轻抚了抚他直长的小耳朵,便将那捆麦草送与他黝黑的长吻边,马儿目光流连婉转,短促嗅了几下,竟也毫无顾虑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落英简直要欢呼雀跃了,“哦!这匹马真的很喜欢我哦!”她拽着阿宝的胳膊,像是刚刚结识了一个好朋友那般兴奋。 从此,阿宝去找落英便又多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回想往事,落英不觉摸了摸敖修那乌溜溜又滑润的长颈。心中默然道:其实,我一直都生活地挺幸福是不是?本来,就不该伤害爱我的人是不是?马儿你默不作声,其实也并不赞同这样任性的我是不是? 想着想着,便来到了溪源岭脚下。 山岭一望无尽,绵延起伏,巍峨婉转间,尽是如梦似幻翻滚缭绕的云雾。落英稍稍发愣,这么大一座山,该如何去找师傅和扶弱呢? 她发难地瞅了瞅阿宝,阿宝倒是气定神闲,他娴熟地翻身下马,让落英继续坐在马背上,便牵着缰绳引导马儿涉过湍流。 这里真是冷清!走了许久,都不见一户人家!落英喟然,果真世之奇伟瑰怪之物,常在于险远,杨医师不辞辛劳远至此处采药还是有他的道理的! 二人一路欣赏美景,闻听鸟雀弥音,惆怅的心情倒也被这山林之气安抚了不少,她这会儿才有心思和阿宝说话。 “阿宝,这山岭这么大,我们要几时才能找得到啊?”落英言语之间满是惆怅。 “不急,我一定会带你找到的!”两小无猜,他已习惯于给她吃定心丸。 落英半信半疑,反问道:“你怎么知道?你又没跟他日夜相处,怎么会知道他现在是在山的东面,西面,北面还是南面?” 她正想滔滔不绝说下去,阿宝便打断道:“然后还要仔细琢磨他是在山脚,山顶,山腰还是山崖?”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说这些?” 阿宝洋洋得意地笑起来,又说:“不仅是这些,我还知道你要问,他到底会去悬崖还是峭洞,是去溪潭还是丛林,又或是这里还可能有沼泽,他是否会去那里采一些奇异的药材?” 落英被他逗得扑哧一笑,神色旖旎地向后望他一眼,却说:“才不!我要说的是,山路如此曲折难行,医师今天穿的布鞋合不合脚,山顶湿冷,他有没有多加衣裳,夏日蚊虫多,他有没有驱虫的药水,采药辛劳,他有没有带足够的干粮?”落英说着,还故意装出担忧的神情。 阿宝沉默不语,落英见他不吭声,便捂嘴偷笑起来。 未几,阿宝才喃喃道:“你净想些没用的,我们要讨论的是去哪里找医师,你却只关心人家有没有多加衣服,有没有多带食物!” 落英依旧窃喜,扬着精致的小脸说:“我就是要关心他!” 顷刻,阿宝便翻过脸去默不作声了。 她呀,就是故意要让他醋坛子打翻,而他,每每都是愿打愿挨,纯属活该! 山路愈行愈深,二人已走至山腰处,耳边时不时传来几声凄凉的啼叫声。落英觉得体温越来越冷,便又欠身往阿宝怀里缩了缩。 四顾之间,竟望见草丛中有一道黑色的影子!落英定了定神,看清那是一个黑衣人站在离他们十米远的地方。他的穿着好奇异,整个头颈都被黑纱蒙住,但黑纱深处的双目却透出丝丝冰冷如利刃的寒光来。 落英第一直觉便是,这人裹得这么严实,能看清楚路在哪儿吗?她觉得好笑,却又看到那人面前还跪着一个穿着较为正常的男人,男人俯首屈膝,像是膜拜一尊至高无上的神明,可全身却散发出倒霉兮兮的味道。她转头想告诉阿宝,刹那间,黑衣人连同男人都消失不见了! 就在这时,阿宝喜出望外地说:“落英你看,那里有一个人!” 落英朝阿宝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真看到夕阳下的一块岩石边,有一个岿然不动的白影。 “快,快!”落英不禁催促阿宝加快马步。 “再快点,再快点!”落英心急,马儿却也走地酣畅淋漓。 “真的呢!那是医师的背影,我认得,他正蹲在那里试药!”落英激动地大喊。 “阿宝,你真的没骗我,你怎么知道他在这儿的?” 阿宝笑而不语,夕阳下,他英秀的脸庞被映得深红。 第十一章 达肯瑟里 寻到了杨医师,很快便下山了,下山的路,便要容易走了。(.无弹窗广告) 四人你一言我一语时间倒也消磨地挺快,没等最后一抹残阳跌入西谷,他们便已行至嘈杂熙攘的江宁城外。等来到雍容静雅的李府门前时,横尽苍穹的夜幕便被全然拉开了。 门内,已是一片静谧,想必,夏夜沁人心扉的凉风也有安神静心的效果吧! 马蹄声渐落,开门的是一位白发桑桑的老管家,他看到少爷带着白小姐,还有另外两位面孔生疏的客人来到,顿时满脸堆笑,迎着客气说:“少爷,您回来了!这不是白小姐吗,快请进!这两位是?”当他目光转到两位一大一小,仪容端正,装着质朴,面露和色的陌生人身上时,不觉愣住片刻。 这位老管家看起来,眼睛不太好。 “哦!这是我刚刚找回来的大夫!”阿宝欢欣介绍着,又悄悄爬上李管家的耳廓上低语:“就是我平日和你们提起的世外高人!” “噢!”老管家恍然大悟,虽似雾里看花,却还是恭恭敬敬把医师和扶弱请了进来。 华丽洁整的卧榻上,正躺着昏迷半日的白夫人,她身段细致,柔心弱骨,螓首蛾眉,肤质白皙。平日在白府行动时也是翩若惊鸿,一言一行间颇有仙灵之气。而此刻,当她双目轻阖,躺在雪青色的锦丝鸳鸯被中时,更有种冰清玉洁的味道。 落英一看到娘亲,便泪如泉涌,裙袂翩翩地飞到她身边。 杨医师默不作声,只是迈着轻逸的步伐走至床榻前,他朝迎面而来的李夫人安然一笑,便问道:“白夫人,病了有多时?发病时,可有哪些不寻常的症状?” 李夫人不假思索地回与他:“大约是午间,昏迷时并没有什么不寻常,只是,”她顿了顿,又说:“只是,我这半日请了许多大夫来看,都治不出个所以然来!医师,你若是有什么妙术良方,务必要拿出来试一试!” 医师颌首,转而望向床榻上的苏为雪,表情一如既往地淡定,可这淡定里,似乎隐藏着更深沉的暗涌。[.超多好看小说] 他照常为白夫人抚脉,四指捏把间,不觉神情忧虑起来,确实,夫人的脉象,非轻滑,非沉浊,跳动有力而无序,无序中却又似乎有种规律可循。奇了奇了!医师不觉摇摇头,心想,体征并无大碍,脉象又如此奇异,我虽然行医无数,可这位的情况,就只脉象而言,便已让人捉摸不透! 四周站着一圈人,都是握拳屏息,心中不能再焦急! 落英本来拉着扶弱的手,正看得出神,不禁发觉与她轻扣的那一只小手正缓缓挣脱,她低头一看,扶弱竟然睡倒了!落英只好叫了阿宝,让他一起把扶弱抱到东厢客房中去睡。 可是,当二人再回来的时候,落英竟看见另一番极为惊异的景象。 床榻边不再是两个人,而是有三个人。 那位黑衣人此时正俯身握着白夫人的手,似乎在和她说些什么。而在他身旁的杨医师,以及周围真真切切站着的一圈人,都像对着一团空气那样视而不见。 落英惊恐,怎么又是他?这个可恶的人,抓着我母亲的手干嘛? 一怒之下,眼泪汹涌而出,她攥起拳头,想上前拽住那个黑衣人质问一番,可黑衣人却化作一团浊雾,瞬间消失了! 落英不解,抱住娘亲身上的锦被就嚎啕大哭起来,一屋人见此状况,都不知道这小丫头是怎么了,全部一拥而上试图把她拉开。 或许,落英隐约能够感应得到,在她看不见的一个小小时空里,正进行着一场惊世的对白。 这里,和现实世界倒也没什么分别。 只不过,身边是一片白蒙蒙的碎片,这里一样走不到尽头,一样宽大,遥远,神秘,可是没有新鲜曼妙的风景,就显得沉闷多了,来到这里的人,一定是身在此地心在外! “你可后悔?”黑衣人双目炯亮,高傲地望着她。 女子仰视,这是一贯的姿态,黑衣人喜欢。 “不曾,后悔是人类的发明物,我虽然梦寐以求,却也无法拥有。” 没错,说这话的正是苏为雪。 “甚好,千百年来,你是我唯一的贵客!” “荣幸了。”女子很客气。 黑衣人转开目光,留给她一道森严的背影,若有所思道:“活的太长,的确不算一件好事,你很聪明!” 女子依旧轻笑,****他:“至高无上的大能,怎也有这种烦恼?” “哈哈哈哈!”黑衣人不禁大笑起来,自嘲道:“大能?世上一物降一物,因果相生,至高无上于我来说,也只不过是个人理想罢了!” 女子调皮地望着他说:“不管怎样,还是要感谢你!” 黑衣人音色黯淡下来,道:“我不过善于与人交易,只因你的物品弥足珍贵,我才对你更留意些!” 女子摇头苦笑:“我差点忘了,魔鬼是没有感情可言的!” “请叫我命运魔法师,当然,你也可以叫我darkensely!”黑衣人顿时严肃起来,他大概不喜欢听到魔鬼二字。 “好吧,达肯瑟里,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会选在今天和我见面,我们的合约明明还有三年!” 魔法师转过身来,黑纱深处的一双明目,依旧能刺透人心,“我一向遵守约定,没想到十几年没见,你竟变得和人类一样愚笨了!” “那不是你的力量?”女子愕然。 “当然,你用千年道行与我交换十八年的人类寿命,如今只剩六分之一,就算是正常人,也已经到了老眼昏花的年纪,你已命不久矣!”魔法师果真算的一手好帐。 她本心知肚明,却仍是存留那么一丝希望来问他。看来,命运魔法师,是最尽职的。 他只会关心你后不后悔,从来不问你满不满意,他要的,就是你的后悔! 不过,他当然更希望能与她延续这笔合约。 “你可以再考虑一下,美貌,才学,爱情,亲情,美好的回忆,我给你打个折扣,照单全收!” 可是,她没有值得交换的东西了,为了爱,她已倾尽所有。 “不必了,十八年,不老不病,我已太满足。” 黑衣人目光冰冷,他最爱的那句对白竟然没有如约而至,这可真够嘲讽的! 他好奇地审视眼前人一番,只好伸出手来,很正式地说:“合作愉快!” 女子莞尔,愉快地握上他衣袖深处的那只大手。 达肯瑟里长袖一挥,空旷天地间便只余一道荒凉的黑影。 第十二章 为阿爹抱不平 苏为雪醒后,所有人都长舒了一口气,虽然她知道从头至尾都和杨医师没什么关系,可还是千恩万谢不停说着感谢词,演得那叫一个真情流露,深入人心,仿佛一切真的得亏他的帮助一样。[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李夫人安排好了车马,就送他们一家三口打道回府了。 一路上,落英和马夫坐在车前,白夫人和老爷坐在车篷里。落英是祸头子,就算给她一百个胆,她现在也不敢吭一声,更别说跟白老爷坐在一起了,那气氛得多尴尬,所以她是自愿坐在外面的。白老爷虽然一直没说话,可那怒目凝眉,五官凑到一起的恐怖和煞气也让人心里感觉瘆得慌。落英吓得连头都不敢再回一下,只是老实在前面坐着。 马车颠簸地人昏昏欲睡,白老爷一直闭目不语,只见白夫人把手掌抚在他纹路纵横的手面上,轻声道:“老爷,你不要这么难过,落英真的是我们亲生的!” 虽然声音很小,可还是被敏锐的落英捕捉到了。(.棉、花‘糖’小‘说’) 什么!她表情一怔,下巴大跌,简直都怀疑自己刚刚听错了什么话,顿时满满的酸楚和质疑涌上心头,卧槽,阿爹竟然怀疑我不是亲生的! 白老爷扁扁嘴,胡子都快拧巴歪了,可就是不说一句话。通常他气到极致的时候,就是这种样子! 白夫人仰起头来,眼睛聚出一团光,仿佛在回忆一段故事那般娓娓道来:“老爷,我十七岁那年为了逃难,只身来到江宁城,无亲无故,什么苦都吃过,幸得遇到一位小哥救助,才活了下来。他是行医之人,我每天便跟在他身后给他做助手,虽然有了落脚的地方,可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得很拮据。要不是遇上你,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安稳日子。这十几年来,我一直都安安分分陪在您身边,只想着能照顾好你和落英就行,哪里知道今天会再遇到他?你若真是怀疑我对你的真心,我现在就可以从这车上跳下去,以死明志!” 白夫人双瞳剪水,声泪俱下,说得甚是动人,连落英都感觉到事情好像有点严重了。 “别说了!”白老爷怒吼,心中一咯噔,恨不得伸出巴掌捂住她的嘴。这些年来,他最纠结的就是这件事,可碍于男人的脸面,一直不想提。随着落英渐渐长大,他们父女之间的感情逐渐深厚,他也就淡忘了,更不想生出什么是非来。可偏偏,今天又遇到了那人,现在夫人先挑明说了出来,白老爷自是气不打一处来,心中怨憎着:“看来你们娘俩是铁了心要吃定我了!” 他气得胸前阵阵起伏,脸色发紫,胡子也抖擞得厉害,落英悄悄回头瞥进去,几乎没见父亲有气成这样子过。父子同心,她心里也说不出的一阵阵难受,不禁眼圈里热雾腾腾。 可是,母亲刚才那段话信息量真是太大了,她把这一串信息点拼接起来,倒觉得这只是段情节老套的民间爱情故事。娘亲年少时遇到过一位医师,医师救了她,她便给人家做助手报答恩情,后来因缘巧合之下又结实了丧偶的阿爹,阿爹对她特别好,她感动得不行,就和阿爹在一起了。这样想想,还挺符合逻辑的。阿爹之所以这么生气,就是因为医师一直是他臆想的情敌?不对,什么臆想啊!绝对是情敌!落英自许地点点头。 不过,她实在搞不懂阿爹为什么会如此多虑,摆明了自己就是他的亲生女儿嘛!臭脾气一模一样不说,还处处搞大男子主义,不对,自己应该是大女子主义!平日里不好好学习,满肚子藏着歪点子,和纵横商场的阿爹半斤八两。论人品,自是没得说了,论长相,阿爹浓眉大眼,国字方脸,年轻时肯定也是帅小伙一枚,非常符合我的气质,落英这样自恋地想,就算要怀疑,那也应该怀疑三哥不是?成天病怏怏的,跟吃了五石散似得,怎么会怀疑到我头上呢?难道,是因为阿爹今天看到了杨医师,而杨医师就是当年母亲投靠的小哥?他看到过了这么多年,杨医师还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帅气逼人,而自己已经满脸皱纹,体态发福,所以才心生嫉妒,大发雷霆了? 很有可能!落英心中盘算着,越想越复杂,看来这件事我得好好调差一番。 回家以后,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落英就是急性子,心中装着事,是铁定吃不好睡不稳的。既然娘亲没有大碍,她便决定明天继续去找医师,只不过这次要长点心,不能再莽莽撞撞,受了别人的气,我得制作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让他无处可逃! 深夜中,油灯下,落英伏在桌案上,冥思冥想作战的谋略。 此时此刻,连她自己都没发觉,她已经和阿爹站在同一战线了,血浓于水,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殆,首先我得分析分析这个杨医师是什么人格。他平日四处行医,温文尔雅,又是位德高望重的侠士,这种人受惯了人们的崇拜和尊敬,自然是心高气傲的,虽然他脸面上没表现出来,可我看他那一副高冷样就知道,绝不是什么好东西。所谓闷骚男,并不是真的不骚,而是骚到骨子里那种浓郁的气质让人不容易察觉到而已。不过,我还是有办法对付他的,好歹我白落英也是饱读湿书,什么《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啦,《金海陵纵欲亡身》啦,《灌园叟晚逢仙女》,《苏小妹三难新郎》,这些人情世故,邪门歪道,谁也没我摸得熟,就算他是蒸不烂,煮不热,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我也能让他进了我的大砂锅里煮地透透的! 明日,就要看我怎样卷土重来,套住这只破坏别人夫妻感情的大灰狼! 第十三章 拜师成功 第二天,落英依旧天不亮就去了杨家,她刚跑到门口,就看见扶弱和医师从门里出来,二人背着竹篓,像是又要去采药,她在人家身后冷不丁问一句:“师傅,扶弱,你们不是下午才去采药吗?怎么今天,要去这么早?” 医师和扶弱转身见到她,都跟老鼠遇见大花猫似得,恨不得装作不认识,掉头就走。(.无弹窗广告)可落英却拦在二人面前,赖住了。 医师笑了笑,心平气和地回道:“草药也有自己喜欢的环境和气候,下午去采,气温较高,麻黄川乌,白术丁香,这些草药喜热,活性高,药效自然就好,我们早上去采,温度低,湿气重,譬如芦根知母,玄参连翘之类,这些药的清热解毒之效便会愈加显著些。” 什么乱七八糟的,落英一句没听懂,不过,师傅还是要拜滴。 “还有这个道理?太有意思了!那,你们带我一起去好不好,让我也开开眼界嘛!”落英大概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有多么可憎。 医师一笑,一言不发就要绕过她继续赶路。 一定有鬼,落英见状,立马抓住他的衣袖大哭道:“师傅,您不能丢下我!我没爹没娘,没亲没故,就算我做错了什么事,我也是您的徒弟啊,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您要真的是嫌弃我,为什么还要偷偷塞给我这些盘缠!”说着,落英倒出了白花花的银两,清早去赶集的商贩,一听到碎银子落地的哗哗声,纷纷围观上来,指指点点,七嘴八舌议论着。 落英见到银子的吸引力这么大,心中窃喜,往脸上抹了一大把鼻涕继续哭道:“从小到大,我就您一个亲人,您要是也对我不管不问,我还怎么活下去啊!我不要什么银子,我只要师傅!”她的哭声愈加悲痛,周围的人就愈加劝那杨医师。(.) “就是嘛!好歹师徒一场,何必这么无情!” “谁年轻时没犯过错,不犯错那还是人吗?” “你这人心肠这么硬,真不知道是怎么当上医师的?” “这孩子多懂事,多重感情啊,不要钱要师傅,你可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杨医师和扶弱都乱了手脚,被人训斥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医师平日受惯了病人的恭敬,这被一笑话,那脆弱的小心脏哪里还受得了? 他气的嘴唇发抖,看着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白落英,心中抑郁难宁,可越是知道自己愤怒,就越是要冷静,医师把落英扶起来,小声道:“快别哭了,你想怎么样,我答应你便是!” 识时务者为俊杰,杨医师还真是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啊!他这一说,落英幽怨的哭声立马止住了,她仰着满是泪痕的小脸笑嘻嘻道:“让我做你的徒弟!你答应,我就不哭了!” 医师闭上了眼,半晌才睁开,他咬牙切齿地说:“好,我答应你!” 落英大喜,恨不得要吧唧亲上一口,可看到医师那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时,她觉得医师还是心服口不服,于是故作难过地说:“师傅,您怎么哭丧着脸啊!跟做了亏本买卖似得,难道收了我您还觉得折本不成?”她一边坏笑着,一边眨着眼。 一旁的扶弱眼珠简直都要瞪出来了,从没见师傅这么被人要挟过,这古灵精怪的白家大小姐原来是这幅德行! 落英哪管这些,反正我跪也跪了,哭也哭了,本小姐是诚心诚意付出十二分努力的,别管用什么手段,我努力了,这就是我应得的! 杨医师拿她没有办法,一听到她说这些,当场也傻了眼,对于这种女流氓,往往当她看似要作退让的时候便是厄运的真正开始,医师注意到她正要扯下自己肩上的衣领,怕她又胡作非为,忙捂住她的嘴,眼瞪得跟牛眼似得,低声唬道:“别乱来啊,我说了我答应你!” 哎!文文彬彬的杨医师都被气成了凶狠的大灰狼。 “那不行,万一你反悔怎么办?”落英呜呜地说着。“我可不知道你是不是君子!” 杨医师松开手,仁慈地送她一个解释的机会。 “这样吧,”落英继续说,“我让娘亲给你写一封介绍信,就当是入门申请书了,你说行吗?” “哦对了,我娘叫苏为雪,你没忘记吧!” 她本是试探性地问一句,没想到杨医师竟阴下脸来,表情也冷峻多了,他疑惑道:“你都知道了?” 落英见风使舵,机灵道:“那当然,娘亲全都告诉我了!” 看到杨医师青一阵白一阵的脸时,落英心中是笃定了,杨医师和我娘,绝对有什么关系,我得扒出来,还我爹一个公道! 一路上,她左一句师父右一句师傅,叫的杨医师好不心烦,几次都被他吼得不敢吭声。 不过,既然是他的徒弟了,也无需再顾及这些小姐架子,做徒弟本来就是要被师傅教训的不是? 落英心甘情愿地受着种种规矩,可有一点还没搞明白,她问道:“师傅,我以后叫扶弱是叫师兄还是师弟呢?” “叫师兄。”杨医师一本正经地说。 落英觉得师傅肯定是偏袒扶弱,不服道:“凭什么啊?就他,个子才到我胸口,动不动就睡着了,哪里都是他的床,他怎么能做我师兄?”落英语气里满是不屑,说得扶弱心中又是一阵苦水涌上来。 “是你自愿要来的,你若是后悔,就回去吧,我也没时间留你。”杨医师也玩她一招。 “不不,我没说要回去,”落英咬着狗尾巴草,莓黑色的眼珠溜了溜,又说:“那我们各退一步行吗?我叫他师兄,他得叫我师姐!” 杨医师不语,转过身去,哪有这样的规矩,年轻人就是喜欢乱来。 这时,扶弱凑上来说:“落英,你就别烦师傅了,他今天心情有些不好。” 落英呼了口气,说:“这样啊,那好吧,不过,你得叫我声师姐!” 她趁师傅看不见,揪着扶弱的裤腰低语道:“你不叫,我就扒了你信不信?” “女,流,氓!”扶弱小声反抗着,不敢惊诧半声,生怕被师傅看见,反倒骂他没用。 他只好屈服了,呜呜哝哝喊了句:“师姐。” 落英松开手,得意洋洋地拍了拍巴掌说:“一日师姐,终身师姐!” “那不行!”扶弱不服气道,“我比你早入了八年师门,比你多吃了八年的苦,凭什么你后来者居上啊!” 落英想想也是,自己占不上理,终究不服人的,她咬了咬嘴唇,让他继续说下去。 “要是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能比我起得早,活干的比我快,饭做得比我好,一个月后,你还得要打赢我,我才答应你!”看落英愣在那里,他又说:“到时候我主动跟师傅说,让你当大弟子!” 一锤定音,成交! 不就是早起嘛,不就是做活嘛,不就是要打赢你嘛,我还真没把你这小个子放在眼里。落英胸有成竹,得意地看着他道:“行,我答应你,愿赌服输,你可不能反悔!” “谁反悔谁小狗!”扶弱信誓旦旦,眼睛里闪过一丝谑笑,这才挣脱了落英的白骨爪。 第十四章 十八岁的生日 且不说落英进入师门后,就应该如脱胎换骨般,每天做些锄强扶弱,救死扶伤的伟大事迹,以前的恶劣行径全都一概不再染。[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可她跟着杨医师都学了三年了,一点本事没学到,还天天像个小苦力一样,采药,晒药,送药,另外还要常年累月不间歇地早起练剑。 提起练剑这件事也是让人胃疼不已,落英好几回都想放弃了,那一招一式早就烂在心里,熟到不能再熟,可师傅还是要求他们俩重复地练,还郑重其事地说重复就是最好的学习。 虽然产生了厌学的态度,可一想到当初那么一本正经,那么信誓旦旦地求人家收下自己,落英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已经没资格后悔了,为了本来就不多的脸面,只能打碎牙齿咽进肚子里,就这样,一熬,就是三年。 三年后的今天,落英早就不读私塾了,十七八岁的姑娘,正是闺中待嫁的大好时光。以前父母管的宽,任由她享受年少轻狂的乐趣,可如今,不准她出去乱跑了,什么拜师求医,什么追求理想,又不指望一个小丫头光耀门楣,反正在这个年代,不准就是不准。所以,这也是一开始,白老爷为什么对她破口大骂的原因。 她跟阿宝的关系,也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越来越尴尬。(.)落英以前总觉得,虽然对阿宝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至少可以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可现在,她越来越不敢正视阿宝的眼睛了,因为她发现,跟杨医师待在一起那么久,她心里已经装不下另外一个人,就算曾经在心中藏匿过这只小小鸟,现在也打算松开牢笼放他远走高飞。 落英思忖着,是应该找个机会和他说清楚,不能耽误别人的青春,就算我不爱他,可愿意爱他的人多的是,谁都没有剥夺别人幸福的权利。 照旧是点点送信,生日前一天,落英给阿宝捎了段话,大致内容是,后天是我生日,希望你尽量来参加,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 南方的雨,说下就下,临近傍晚时,才由瓢泼大雨变成了淅沥小雨,天气虽然不太好,但白老爷请来的贵客世交也都赏脸到齐了。生日宴会自然算不得隆重,可也置办地热热闹闹,像模像样,毕竟白老爷的掌上明珠要过成人礼,叔叔伯伯们怎么也得来个红包意思意思。 张灯结彩,夕照盈门,雨后的空气好不清凉。被大雨冲刷后的世界,总是有种剔透的幻境之美。彩云在余晖中缓缓游动,折射出的斑驳光辉又再一次普照大地。 可是,随着客人越来越多,落英心中升起了一缕担忧,我们家又不是什么名门贵胄,只是过个小生日而已,怎么邀请了这么多客人? 曾经有一次,是爹爹生辰的时候,他就在宴会上自作主张宣布了三哥的亲事,事后三哥誓死拒绝,可阿爹偏拿面子的说法使苦情计,让他顾虑一下自己的脸面,答应这门亲事,就当是为他尽孝了。虽然从那之后,落英一直觉得阿爹做事太卑鄙,鱼多好撒网,说出去的话射出去的箭,口耳相传的人一多,想反悔都是个难题,刚好给自己的苦情计加重筹码。可毕竟事不关己,祸不及身,她也没放在心上,如今一想到自己,落英不免感到后怕,但愿阿爹不要插手我的终身大事,这次不要,以后也不要,永远都不要。 宴会上,自然少不了的寒暄热闹,落英坐在爹爹和娘亲身边,同来庆生的叔叔伯伯们聊起了天。 此时,门外响起一把熟悉的沧桑男音。 落英转头看去,是李巡抚带着阿宝来了。 “老白啊,朝廷有点事,我来晚了!”李巡抚满面迎笑,诚恳有礼。 白老爷上前接住他,笑道:“来就来嘛,还带什么礼物,老规矩,迟到者罚酒三盏,上好的醉鱼溪!” “要的,要的!” .............. 晚上的光线太暗,总是有些看不清,落英定了定神,细细地打量。 束发后的阿宝,英姿飒爽,贵气逼人,一双妙目炯炯有光,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全然脱落成一个潇洒英俊的公子哥。 落英的呼吸怔在胸口,她看不出阿宝有哪些不对,甚至说,她的反应一直都很迟钝,从没在意过阿宝这些年来有什么大的变化。 可是,阿宝确实像变了个人似得,不只是外表,而是从内到外的变化。 他一见到落英,便欢喜地朝她招了招手,落英装作视而不见,心中还在打着小算盘,琢磨着待会该怎么和他说。 倒是阿宝,全然无视落英的冷漠,看到她此时在父辈面前拘谨的样子,宛如一个贤淑羞涩的小媳妇,看得他心中一阵狂喜。 过生日的流程倒也简单,先是白老爷致谢来宾,然后是落英为嘉宾们献上一曲《七槃舞》。 《七槃舞》,早是唐晋时期流行的一种舞蹈了,这舞一般由男性主演,对表演者的技术要求极高,起初落英选这支的时候,娘亲还担心她驾驭不了,可落英偏要学,白夫人只好教了她最简单的那段《七盘无声江浸月》,她也苦练了好几周才学会呢! 为何叫江浸月?七个盘子都宛如锅盖大小,由白玉雕成,近看就会发现,它们不是在同一水平面上,中间三个较低,周围四个较高,活似待放的花朵般,待到月儿升上树梢时,人们便发现那七个白玉盘全都投影在地面上,真的像水中映月那般奇妙。 等得早不如赶得巧,今夜月光如水,刚好是跳《七槃舞》的好时辰哩! 第十五章 求婚 随着一把浙东风味的丝竹声响起,弦乐组吹奏起了《念奴娇》。[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曲风唯美,音色悠远。 远远看去,那弦乐组不是他人,正是师傅和扶弱,落英请了好久才把他俩说服的。 不知不觉,这轻锣慢鼓间隐约又多出了清脆的琵琶声,本来念奴娇是颇为豪放的曲子,这一混搭,倒让听众心中生出几许凄凉与悲叹来。有好奇之人左顾右盼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弹琵琶的人在何处。 千呼万唤始出来,眨眼间,一袭白衣的纤纤女子从天而降,朱红纮带,长袖舞衣,青丝万千缕,雪袂摇晚风。她侧身站在左盘上,腰身倾折,这一身打扮,看得在场人好不惊艳!就连阿宝都怀疑眼前的女子绝不是落英。 舞步转起,落英甩起长长的袖带,柔中带刚,如巨浪滔天。大浪倾落之时,又化成巍峨婉转的山峰,变为迂回曲折的湾流。继而,她从软绵绵的袖口中抽出一把银剑,剑刃衬着茭白色的月光,清冷肃穆。人们纷纷屏住呼吸,静待表演者的花样。 只见她紧握剑柄,一跃飞上对岸的右盘,一个旋转,银剑绕脖一周,她屈起右膝,左脚踩在上盘,回头一笑,便移到那上盘之中。剑柄顶胯,双拳捶腰,剑刃斜指云端。落英微微一笑,又变换舞步,飞转到左盘上,节奏紧跟笙乐起伏,每一步都似流星乍现,飞鱼腾空。 杨医师看在眼里,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平日教她的剑法,三年都没用上,这下倒派上用场了。 曲终舞毕,筵上的亲朋好友纷纷为落英敬酒庆生,落英酒量本来令人堪忧,可因盛情难却,就只好实实在在都喝了个满杯。 阿宝看到她熏红的醉脸,活像两只小桃子,心中又浮起一丝怜爱。[]敬酒环节一结束,他就坐到落英身边,拉起她的手说:“跟我来。”都是两小无猜,两边父母自然是没异议,落英喝地醉乎乎的,理智处于睡眠状态,只好任由他拉着手,拉拉扯扯去了后院的映雪池边。 池边,虫鸣窸窣,乱花迷坠,落英眯着眼,一副要醒不醒的死样子,阿宝拉着她的手说:“落英,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当然能啊,你不就是那个死胖子李阿宝!”她指着阿宝的胸口,笑了又笑,人喝醉了,耳朵倒是挺清醒的。 阿宝拉下脸来,正色道:“人家现在不胖了!” “那你在我心里也是个死胖子,一个可爱的胖子!”落英嘻嘻一笑,醉眼迷离的脸蛋在旖旎水光的投射下更显妖娆。 “落英,我今天有事情要跟你说!”阿宝见她醉的不省人事,真怕她听不懂。 “你说吧!”她把左手搭在阿宝的肩上,右手按住他的脖颈,拉到自己面前,趴在他的耳廓上,吐着热烈的酒气呢喃道“你说来,我听听!” 这个距离,好危险好危险。 阿宝心跳开始加速,拼命地加速,疯狂地加速。 他抬头看了看漫天璀璨的星野,许愿道:“如果时光,能一直停留在此刻该多好!” 转而,他的目光又停留在落英身上,他说:“落英,明日,我就要入宫了,上月去藏北打猎,武宗夸赞我的马术和射箭功夫过人,要封我做兵部左侍郎。” 还没等他说完,落英就打断道:“这是好事啊,去朝廷做官,多少青年才俊梦寐以求的,你怎么跟个娘们似得,你是怕我舍不得你吗?” “我知道,可是我今天来,我是想,,”阿宝吞吞吐吐,显然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你想干什么?” “我想向你求婚!”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枚闪闪发光的戒指。 落英感到好奇,立马拿过来看了又看,问道:“这是什么?” “戒指。” 她疑惑地望他一眼。 阿宝解释道:“两年前,有一行葡萄牙人来到中原,他们带了许多珍宝来京城觐见武宗,皇上任命家父接待他们,其中一位信仰天主教的先知临走前,送给我这枚戒指,他说,戒指在西方寓意着守护,太阳,温暖,圆满,还有爱,戴在心爱之人的无名指上,上帝将会保佑他们一生幸福平安!” 阿宝说的那么郑重其事,落英却呆头呆脑,眼神中甚至还有几分不解,“可是,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要送给我?” 阿宝怔住,他不明白落英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他轻轻捧起她的脸,努力望进她的眼睛里,此刻,也只有沉默的眼神能说明他的心意了! 落英双目流转,嘴唇翕动,有话想说却又无从说起。 阿宝屏住呼吸,尽量使自己表现得淡定,可内心又是另一种波涛汹涌,明日,我就要进宫入职了,这一别就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啊! 罪孽!当阿宝向她吐露心声的那瞬间,落英心中想到的竟然是师傅。这三年来,陪伴我的人是师傅啊,虽然他对我很严格,动不动就装高冷,甩脸色,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可是跟他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很开心,吃的是粗茶淡饭,做的是跟三哥跟阿宝在一起显然不一样的事情,虽然有点累有点苦,有点烦躁,可师傅对我真的很好,我甚至贪婪地想过,要永远这样跟师傅在一起。 是呀,我早已习惯了跟师傅在一起,我得陪着他,不能跟你走。 落英摇了摇头,一句话没说,继而又垂下了头,她不知道该拿什么勇气来正视他。 毕竟,拒绝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阿宝心如明镜了,是的,比雨水冲刷的白玉石阶还要干净明亮,没有一丝尘垢,那么果决。 他的心虽然像一头嘶吼的猛兽般,汩汩冒着鲜血,却还有沉重的呼吸,还有郁积的不满,还有反抗的激情呢,他对她的爱,还是有强烈生命力的,又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落英,我不会强迫你,但这枚戒指是属于你的,我要你带着,不要抛弃它。”他说着,紧紧拥她入怀,心中哀鸣着,请不要,连一个拥抱,都那么吝啬。 落英摇摇头,小小的铂金戒指,太沉重太沉重了,戴在我手上,怎么像戴上枷锁那般压得人喘不过气呢? “我要你戴着!”阿宝大吼。 落英一愣,此时也不敢摇头了,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一如以往那样,可是这目光瞬间好冰冷。 一个人,心中想着师傅。 一个人,为她,背弃自己的尊严。 爱到了骨子里,一个人就魔怔了,谁说不是呢? 看那花草树木,也像她,看那山川河涧,满满都是她的影子。 他可能觉得刚才那一声怒吼有些过分,吓到了落英,于是急忙抚着她柔软的头发,喃喃道:“不接受,也请不要拒绝,我不畏惧皇宫清冷残酷的生活,可是,我不能失去你。” 阿宝颤抖着,呢喃着,哀求着。 落英不敢摇头了,她该如何回答呢?连拒绝的余地都不给她留,到底这场博弈中,谁更心狠手辣? 落英顶住他的胸口,扑哧一声笑了,她还是用那副迷醉的语气道:“我知道,我不抛弃阿宝,阿宝要好好活着,好好奋斗,做一个大英雄!” 听到这句话,阿宝内心才宽慰许多,拥有父母的爱,是幸福的天赐,而得到她的爱,才是自己价值的存在,我会努力的,阿宝心想,我会努力做你最理想的依靠。 第十六章 摘豆角 时光如水,一转眼,又已是一个春秋。. 阿宝虽进了皇宫,可心念落英,夜夜都会写信托付思念之情,从未间断。每每落英接到那一封封落笔为李小胖的亲笔信,都不知该说什么好,既然难于开口,她也索性不回了。反正我回与不回,你走与不走,都于我没太大关系。过客,又岂能是我这平凡女子能留得住的? 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对自己抱有希望,被追逐的那个人,总是会有危机感,这不是谬论,这是千百年来深藏在基因里的祖先猎训。 黄叶抱着秋风在窗外狂欢,秋日的天是极辽阔的,仿佛一整个世界都被蓝天包围着,天空中时不时飞过几只亦真亦幻的风筝,在饱满的白云间相竞追逐。即便不是春天,也有许多人想让梦想飞起来啊!人类是看不惯空白的,总要用遐想去努力填满那一片圣洁的地域,就像一颗空洞的心,总需要用爱才能把它温暖。 落英封藏好阿宝寄来的书信,便趴在红木雕花窗台上,向那辽远的苍穹望去,她折叠的双臂间,只露出一双空灵灵的大眼睛,揉捏起少女孤单的心事。 怎么天天见面,还是会想他?天天见,天天想,要是不见是不是就不想了?跟师傅相处好几年了,为什么不见他有过伴侣呢?一个人生活这么多年,该多孤单啊! 白落英,是你孤单了吧! 心中的一阵魔音响起,落英不禁一怔,吓得咽了口吐沫,四处张望,看清屋内没人后,才乎地又松了一口气。.过后仔细回味一番,总觉得那句声音是自己发出来的。 落英失神地噘起小嘴,心想:“真无聊,我还是去找师傅吧!”她站起身来,对着梳妆镜,捋直好盘起的长发,又换上镶嵌着袖珍蓝纹珠的缎面玉绸靴,偷偷溜出了白府。 “师傅!” 毕竟相处了好几个四季轮回,医师和扶弱也不得不习惯了她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小癖好。 “怎么了,你今天又跑哪去了?”医师在院里修花,扶弱也不知去了哪里。 “我,哎,你知道的,我得趁我爹不在的时候,才能出来啊!”落英垂着头,偷偷看着医师,小脸紧张地都红了,跟师傅撒谎的滋味真不太好。 “也罢。”医师转过身,屈起嘴角,继续说:“扶弱在后院摘豆角,你去陪他一块,今天没什么事了。” “啊?没事了,”落英有些失望,怯怯地低声说:“我还想去跟你去坐堂呢!” 杨医师听她说想去坐诊,蓦地顿了顿,一抹欣怡袭上心头,看来这孩子最近真的上心了,但他已另有打算,只好回道:“我知道了,今天就歇息吧!” 落英只好大踏步地去后院找扶弱。 秋阳下,扶弱正仰着头在竹竿地里摘那紫秋豆角,身后的蛇藤篮里,堆满了整齐而细长的秋豆角,都是师傅爱吃的。远远看去,扶弱真是长高了不少呢,他今年十二岁了,已到总角之年。落英最近一直琢磨着,该送他什么礼物的好。 她轻轻走进第三排豆角架,出其不意地拍了下他的肩膀,把扶弱吓了一大跳,他不禁埋怨道:“师姐,你怎么走路没声音呢?” “哎,才刚变了声,就开始对我指指点点了。”一听到扶弱那变声期跟鸭子似的呱呱声,落英就忍不住想笑。 扶弱不理她,转过头去继续摘豆角。 “真生气了?”落英凑上前去,一边试探地逗他,一边挠他的腋窝,把扶弱挠地直求饶。 “我没生气,真没生气!”他一边笑,一边使劲躲,手里的豆角都挪断好几根。 落英见他把豆角架都晃歪了,才停下手来,拍了拍手说:“你是不是十二岁了?” “是。”扶弱点头。 “我们认识四年了,我怎么不见你有什么亲人呢?” “我才出生不久,父母就去世了,是师傅收留我的,这些年,我一直跟师傅生活在一起,就算有亲人,也早把我忘了!”扶弱脸上还带有孩童般的稚嫩,再坚强,再独立,这个年纪,也本该是属于孩子的。 落英一见提起了他的伤心过往,顿时撇开话题道:“话说,你也不小了,变声期都好长一段时间了吧!” “是啊!”扶弱苦笑,“我也挺纳闷,怎么男孩非要有变声期,我都觉得挺难听的。” “没事哈!”落英坏坏地安慰道,“变声期到了说明你正在蜕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说吧,喜欢什么类型的姑娘,到时候师姐负责帮你张网。” 她眼睛一亮,吓了扶弱一大跳,扶弱吞吞吐吐地说:“落英姐,我没打算找那个,,,” “啊?”落英惶恐地捂住嘴巴,虚张声势地说:“你怎么了?有什么苦,赶紧跟我倾诉一下,你别想不开啊,老天创造我们,不就是来享受人生的!” 扶弱红了脸,抬头看她一眼说:“我没想不开,不想就是不想!”说完,他又站起来继续摘豆角。 “真的吗?”落英心想,“扶弱竟然不亲女色,真是太搞笑了,难道他是断袖之才,董贤再世?绝对不可能,以我的观察,扶弱一定是跟直男在一起呆久了,没见过漂亮姑娘,所以身体才没什么反应。”落英脑袋一转,又跟他卖了个葫芦,于是趴在他耳朵上悄悄说:“明天中午,趁师傅午睡,你跟着我,我带你去杨柳岸,你去过没?”落英瞪着眼睛,满怀期望。 扶弱大概听懂了,不觉从脸又红到耳根,直摇头道:“没去过。” 落英拍了下他的头,轻轻骂道:“废物,近水楼台先得月,搁邻居你都没去看看,你好意思吗?” 扶弱抿着嘴,一脸的委屈,不逛妓院都要被骂,还有没有天理了?他许久才迸出一句话:“明天,我和师傅要去一个地方,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怎么去啊?。” “去哪里?”落英愕然,“师傅为何不告诉我?”她说这话的时候,分明有些哽咽,心中发问:为什么要走,偏不带上我,也不告诉我一声? “师傅不让我说去哪,”扶弱很为难,继而又说:“他不带你去,是因为他说,你一个女孩子家的,不方便远行,而且,你父亲不是管的很严吗?万一再把你打骂一顿,你都这么大的人了,师傅总不能让你面子搁不住吧,他是为你着想。” 落英低着头生闷气,全然没把扶弱的劝解听进去,只是突然有种要被师傅抛弃的感觉,鼻头一酸,两行清泪落了下来。 第十七章 一只青鸟 “杨云舒!”落英气喘吁吁地跑到前院,看着杨医师,竟气愤地直呼师傅大名,她噘嘴埋怨道,“你明天要去哪里,为什么不带上我?”这句话,真的是饱含醋意。[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这次去行医路途遥远,过程艰辛,你若要跟去,我是照顾你,还是去为人治病?”杨医师看也不看她,满脸的决绝。 “可是我,我真的很想跟师傅在一起啊!”落英鼻头一酸,把想了好久的话终于说了出来,脸上的两行泪珠,顷刻变成了汹涌而出的泉水,通红的眼眶里,满在倾诉着委屈与不满。 “师傅,我跟你一起生活三年了,无论你去哪里,我都要跟你去,我才不怕吃苦呢!”落英伸出袖管揉着眼睛,倔强地边哭边说。 杨医师一把摔了手中的花铲,眼中的怒火简直能把人烧地灰飞烟灭,他嘴唇抖动着,却没舍得对她说出一句愤怒的话。 落英一怔,失神地抬起双眼,几乎从没见师傅发过这么大的脾气,她不禁浑身颤了颤,果真不敢说了,只是还堵着嗓子不住地抽泣。 转眼间,医师拂袖而去,眼见他就要进屋,落英飞快跑到他身后,抱住他的腰盘哭道:“师傅,你别走,求求你,别走!” 医师止住脚步,思绪不禁在拥抱里蔓延开来,许久,他想转过身来,可奈何被落英抱地死死的,挣都挣不开,他放轻语气,无奈道:“落英,听话,放开手。(.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听到师傅的回应,落英抱得更死了,她丝丝啜泣地呢喃道:“我不放,我就要跟师傅在一起,如果你走了,不回来了怎么办?我不要再等谁,和你度过的生命里的每一分钟都是值得的!” 医师抬起头,面上的表情无法言说,这孩子,竟然对我这么依赖了。 “可我是师傅啊!”杨医师依旧很介意,非常介意,无比介意,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不管,反正我就要跟着你,一直跟着你,永远跟着你,天黑了,天亮了,起风了,下雨了,飘雪了,我都不放手!”落英又使出了耍无赖的招数,每每这样,师傅铁定中招。 杨医师挺起胸脯,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这样的拥抱,真是久违了,想起身后的落英,他突然发现自己心底的那份牵绊慢慢地松开了。 是的,十八年,终于可以放下了。 那一年,落英的母亲来到江宁城,她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杨云舒,云舒年纪尚轻,却已经四处行医救人,胸怀大志。 十八岁的苏为雪,和落英真的很像啊!一样的活泼,一样的率直,一样的纯真,那副模样,让风华正茂的杨医师挂念了好久好久,一念,就是十八年。 医师对她特别的好,虽然不知为什么,但就是喜欢看她哭,看她笑,看到她开心,他也无比开心。 有一天,杨医师终于禁不住好奇,问起了她的身世,苏为雪很信任他,便毫无忌惮地把自己的经历全都告诉了他。 二十年前,苏为雪是西方昆仑世界的一只青鸟,有一天,她奉西王母之命来到人间传信,因为多耽搁了一分钟,她没能飞过镜夜之门。小小的青鸟,孤身一人,在人间徘徊了一夜又一夜,镜夜之门一日一开,她在人间就要再等一年。有一天,小青鸟在树顶发现了食物,她正要向下俯冲,不料被树下调皮的男孩用弹弓打断了腿,青鸟极力哀鸣,像落叶一般随风飘转下来。她奄奄一息地在地上翻滚,血水沾满了翅上的羽毛,却还是飞不起来,最终倒在了疼痛的黑暗中。 当她醒来后,竟发现自己的断腿已被棉布包扎起来,只是却躺在一个锃亮的散发着微微铁锈味的笼子里,笼子的外面站着一个男人,男人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他们抱在一起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是他们救了我吗?”青鸟想,“可是,在笼子里好难受啊,人类真是可恶,在昆仑,是永远都不会有笼子的!” 一开始她的腿伤还很严重,只能在笼中静静躺着,过了好些天,她发现自己的腿能站起来了,能走路了,于是便在笼中高兴地飞起来,可不料一飞便又被撞在地上。 青鸟哀痛不已,可是却没有办法,她只能在笼中一等再等,希望有一天,救命恩人能够大发慈悲,好人做到底把她给放了。 这一天,终于来了,她发现那个女人越来越憔悴,行动越来越迟缓,笑容越来越深沉。她拉着男人的手,一张枯黄苍白的的脸上,笑容却比天池旁熟透的蜜果还要甜,青鸟难以想象,一张痛苦的脸上竟然还能绽放出这么美丽的笑容,这是否,就是人世所谓的幸福? 青鸟扬起头,歪着脑袋仔细看她,她双目凝住了,双腿立住了,屏息等候这个女人的进一步动作。 女人什么都没说,她缓缓打开铁笼,轻轻一笑,那笑,仿佛是对生命的释然,是恩谢,是执着,是追求,是感动。 青鸟哗地撑开翅膀,飞走了,走的时候她在白府上空盘旋了整整三圈,她看清了这个地方叫白府,于是心里就再也没能忘记。 青鸟回到昆仑后,每一次去人间都会飞到江宁一家姓白的大院里去看看,看着一双救命恩人的笑脸,她也觉得心情无比舒畅。 见惯了人世无常,习惯了人心难测的神明,还有什么比遇到好人更让人心潮澎湃的? 不久后,这家的女主人不见了,青鸟看见男主人每天都望着窗外发呆,在没人的地方,他总是以泪洗面,总是酗酒成瘾,总是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是真的无法醒来吗?应该是不想醒来吧!西王母说过,在人间,失去伴侣就如同失去半条生命一样痛苦。曾经她也只是听说,可如今真的见到时,却是比自己想象的更为惊心动魄,爱一个人是怎样的感觉呢?为什么没了那个人,就仿佛要疯掉,要死掉,如身临地狱一般恐惧? 青鸟决定,她要去帮助这个救命恩人,她要帮助他走出阴霾,帮他重新感受生命的快乐。 这便是她不惜一切投奔达肯瑟里,放弃杨云舒的原因,她来到人世,就已经确定了目标,坚定了信念,无论这条路上有再美好的风景,她也不可能驻留,这便是青鸟啊! 第十八章 心动 杨云舒的内心虽然百般挣扎,但在落英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还是举手投降了。(.$>>>棉、花‘糖’小‘說’) 他一早就跟扶弱说过,这一去定是凶多吉少,行医人,本来就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在病患面前,自己只能是医师,不能再轻易标榜上其他的身份,更不能让自己心中有放不下的东西存在。 的确,这次远行,不是像平时那样闹着玩的,曾经,你可以忘记采药的背篓,你可以拿错药方,取错药材,你可以对病人的脉象和病征做出些许错误的判断,因为,师傅总是可以提醒你,教训你,重新再给你一次机会。然而这次,你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因为在战场上,稍不留神,就会有成百上千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你的疏忽而永离人世。 他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就是全江宁城疫情最严重的一个村镇,也是染织业发展最为繁盛的一个江南富镇。 镇佬两天前亲自来杨府拜访的杨医师,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者,竟然能着急到痛哭流涕的程度,已然让人唏嘘不已,他将全部的家当都带了来,甚至是传给儿子和儿媳的紫金如意灯都拿了出来。只是看他那心急如焚的样子,百姓处境之水深火热便可见一斑。 这场疫情,毫无防备,突如其来,与往不同,令人惶惶不可终日。所有人都或轻或重染上了这种致命的疟疾,脱发,腹痛,四肢无力,手脚脱皮,病到晚期时,则双目失明,食皆无味,最终会因五脏六腑的枯竭而死去。[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而病症的周期更是让人惊悚,从患病到死亡,竟然不足半个月,老天爷到底是有多么痛恨这个地方,才对这许多的生命不管不问,置其煎熬,任其灭亡啊! 医者仁心,杨云舒胸怀大志,野心勃勃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可是,他的野心长在了所有人都看不见的世界,在那个世界,拯救生命才是唯一的信仰,要他收下酬谢,即便是应有的酬谢,都是难上加难。 很多人都不曾了解他的身世,更不可能明白他有什么样的梦想。 他是一代名医李时珍的庶子,也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孩子,迫于李家的压力,云舒一直没能认祖归宗,甚至连跟父亲的姓都不可以。所幸,小云舒和他父亲像极了,都在医学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和兴趣,其实,与其说是兴趣,倒不如说是都有一颗人世间最善良的心吧,所以,他才毅然决然走上了毕生行医的道路! 人生的每一步选择,多多少少都是由自己做的主,这个选择也许并不是最好的,但在自己眼里,它始终是最对的。 晚饭时,落英高高兴兴地端上来一盘豆腐炒豆芽,她郑重其事地往桌上一放,轻轻撩起耳边的细发,兴高采烈地说:“师傅,扶弱,快来尝尝我做的豆腐炒豆芽!” 杨医师皱起眉头,问道:“怎么又是豆腐炒豆芽?” “是啊,难道你只会做豆腐炒豆芽吗?”扶弱也跟着不解地问。 “没有啦!”落英搓搓手心,指着桌上色泽形态颇为奇特的拿手菜哈哈大笑道:“你们有所不知,这可是有故事的一道菜!” “哦?说来听听。”她这么一说,扶弱倒也来了兴趣。 “你们看啊,豆腐和豆芽本来都是同类,可是豆腐长得很白,豆芽却长得瘦黄瘦黄的。有一天,豆腐看不下去了,他就对豆芽说:‘你看看你,怎么可以那么瘦那么黄。’豆芽很委屈,她说:‘我天生就是这么瘦黄的,怎么办哩!如果你看不惯,就把我吵一顿吧!’豆腐振振有词地说:‘吵就吵,我一定要把你变得跟我一样白!’结果豆腐就把豆芽给炒了一顿,炒着炒着,他们俩就在一起了,连豆腐也变黄了。” 落英说完了故事,瞪着一双圆眼,一会儿溜向师傅,一会儿溜向扶弱,想看看他们俩是什么反应,奈何师傅和扶弱都是云里雾里,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表情,这样落英就看不下去了,她又撑起胳膊,全然一副怒气腾腾的架势,说道:“喂,你们也太不够意思了!难道不好笑吗?这可是我编出来的最温馨的爱情故事了!” 看她气地无比认真的模样,杨云舒心中划过一道暖流,或许,世上总是会时不时地出现如此单纯又白痴的灵魂,和他当年认识的苏为雪所差无几。 这股暖流,久久不愿离去,竟又萌生要保护她一生的冲动,不过,冲动有时也只是冲动罢了,杨云舒瞬间压制住内心的冲动,他是被这个世界遗忘的人,他可以属于所有病人,却永远不可能属于她。 “哈哈哈哈!”师傅带头笑了起来,他不断眨眼示意扶弱,扶弱也白痴似得呲呲笑起来:“真的很好笑欸!”。 落英这才曲起樱红色的嘴角,扬起小脸得意洋洋道:“看在各位这么捧场的份上,我就和你们说说这个故事的寓意吧!” 这种故事竟然还有寓意?眼前的师傅和师弟都不觉惊掉下巴,看来我们还是太不了解她了啊! “豆腐和豆芽本来是同类,可豆腐偏偏要嫌弃豆芽,觉得她瘦啊,黄啊,没有自己白净啊,也没有自己有营养啊,豆腐非要改变豆芽,结果,不仅没有改变,连他自己也变黄了,而且还跟讨厌的那个人永远呆在了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嫌弃一个和你不一样的人,说不定有一天,她会变成唯一能陪伴你的人。” 她说这些话时,分明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杨云舒,目光如流水般柔和,琬转,旖旎,生动。扶弱看在眼里,也就明了了一切,或许,他早就知道了吧,可对于师傅,他毕竟比白痴落英要了解的多,最终,一定会有一个人的感情如竹篮打水一场空,唯一让人怜惜的是,不知这段缘,还能持续多久,会怎样持续下去? 答案,在另一个人心中,其实早已尘埃落定。 谁都无法决定另一个人的命运,正如,谁都无法决定另一个人的心。 “就让她一起去吧,大不了,我护她一生。”他心底突然有一个想法在不断地争鸣。 第十九章 第三个愿望 这一夜,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夜。[.超多好看小说] 凉风摇摆着劲草的头颅,压下它不屈的身体,平日高冷典雅的银月,此时仿佛也被蒙上一层无法触碰的黑纱,世界,在黑暗中淡淡隐去,万物仿佛都在用静谧和隐忍宣告,深秋来了。 杨家庭院里,月光如暗夜下流动的黑河水,滔滔不息,隐隐无声。 “没想到,时间这么快就到了!”扶弱坚定地站在院中间,稚嫩的脸庞上,却睁着一双威慑人心的大眼睛。 达肯瑟里依旧是一袭神秘黑衣,让扶弱不觉怀疑他这些天来到底有没有洗过衣服,会不会散发出一些难闻的怪味,只好站的离他远一点。 “亲爱的古索,我们的缘分也许到此为止。”达肯瑟里的声音有一种来自异域空间的魔性感,使扶弱听着很新鲜。 “当然了,你已经兑现了你的承诺,可是,我的目的却没有达到!”扶弱本来就心有不甘,因此才显得不太客气。要知道,达肯瑟里可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凡是想跟他交易的,不管人妖鬼神,通通臣服于他,你凭什么,敢用这副口气? “哈哈!”魔法师似乎很喜欢大笑,他的笑,始终有一种看破人世看穿人心的无动于衷。然而此时,这笑里却夹杂着些许无奈。“你知道,我是不受天地管制的!”他绕有深意地看向扶弱,禁不住向前蹭了蹭,从下仰望他的小脸。 “是吗?”扶弱曲起嘴角,冷笑一声,若是在常人看来,必定会被吓到,因为孩子的冷笑,仿佛凝固在活体中的鲜血,那是自然的,病态的,无可逆转并充满着强烈死亡气息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看来,这一百多年的放生,把你胆子养肥了不少!”说着,扶弱拿出一只透明的保存完好的旧玻璃瓶,玻璃瓶的软塞是用金环蛇的蛇皮一层层压制粘结而成,捏起来充满弹性。 黑衣人目不转睛地望向那只玻璃瓶,他的颈部不觉微微一颤,但是并没有显出多么害怕的样子,而是用一种悲痛怜悯的眼神看着他继续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人类做交易吗?因为他们的灵魂太纯洁太美丽太值钱了,仅仅一百年的时间,我的能力就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你以为,我还会害怕一个小小的摄音瓶吗?” 扶弱此时才意识到不安,看来自己还是太不自量力了,他默默收起瓶子,努力抑制住身体的颤抖,可脸上依旧掩不住落寞如死灰般的表情。 他呶动了嘴唇,半晌才说出话来:“我本以为,,,,,” 他想继续说下去,却被达肯瑟里接住了话尾:“你本以为,从北域狼王那里偷走了摄音瓶,将我放生,我就可以对你万分感激,然后让你重新做人,你大可利用我的力量,达到与北域狼王抗衡的能力。可是你忘了,我是魔鬼,魔鬼是没有感恩可言的,你于我是恩人,却并非我的顾客,我们之间,本不需要遵守什么条约!况且,自由的味道真的太醉人了,作为感谢,我已经答应给你两次生命,小朋友,你以为化骨池是想进就能进的吗?” “我不信!”扶弱失神似得直摇头,他痛苦地流出酸涩的眼泪,双手紧紧捂住哭得通红的眼睛,耸动的肩膀下,满藏着不甘与不屈。现在的他,看起来真是十分可怜! 有时候,即便付出一百分的努力,也不一定能达到理想啊! 但是,在达肯瑟里看来,他的可怜也许会成为转机,因为,目中无人的魔鬼最讨厌跟他一样爱逞强的人。 “我很怜悯你,可是,这又能怪谁呢?狼王虽然残忍,但臣服于他的子民,皆是心甘情愿。你当初既然愿意跟随于他,又何必做出背叛的事情来?” “因为我想要自由,我想要重新做人,我不想再屈服于任何人!”扶弱的话音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原来,这就是他想要的一切,虽然一百多年的日日夜夜里,他无数次在内心呐喊过,但当这些清晰真实的字眼从他喉咙中挣脱出来的时候,他的内心依然为之一震。是啊,我就是想要自由,很想要很想要,你说我是叛徒吧,说我忘恩负义吧,说我好高骛远,不自量力吧,可是,不管曾经犯过多大的错误,我都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强大崭新而无畏的生命啊! “你很有志气,也很独特,没有一个被北域狼王收留的灵魂敢于与他作对,而你却不怕,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唯一一点!”达肯瑟里欣慰地望着他说:“人活着,总要有点血性,你很适合做人!”他微微一笑,深邃的眼洞里散发出不同寻常的光彩,魔鬼,偶尔也是有感情的,毕竟,他属于生命。 扶弱仿佛看到了希望,他抬起头,眼光熹微地瞧着他,像是看着一簇朝阳下的苞朵,他小心翼翼地问到:“你还愿意给我一次机会?” “年轻就是好,不像我,已经活的太累了!”达肯瑟里不住地叹气,引得扶弱心中阵阵不解,拥有无人能及的力量,也会有活累的那一天吗? “你知道人间曾经有过一个传说吗?”达肯瑟里说着,闪影般绕过他的身侧,一会儿,又从他身后绕过来,他摆弄着双手的指尖,一副势在必得的神情。“一个男孩在海边捡到了一只玻璃瓶,出于好奇心,他将瓶子打开了,里面钻出一只张牙舞爪的魔鬼,魔鬼万分感激,于是对他说:你把我救了出来,让我重获自由,作为对你的感谢,我愿意满足你三个愿望!男孩很开心,于是真的对他说了三个愿望。”达肯瑟里一边说一边认真观察着扶弱,继续道:“没有人知道这三个愿望是什么,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男孩最终的命运是什么吗?” 扶弱摇了摇头,他感到一种热辣辣的刺痛感从脊椎向上蔓延,侵占了他的头部,麻木了他的感官。 达肯瑟里笑了笑:“答案很简单,我再满足你一个愿望,你就知道男孩的命运到底是什么了,怎么样,只有你一人知道的结局,是不是很有超越感?” 一瞬间,扶弱仿佛明白了他的意思,便欣喜地抓住他的长袖问道:“你说的都是真的?我还有希望能重归北域雪国?” “当然,这一次,你切记不要再优柔寡断。”达肯瑟里转过身,他的面前又一次出现了那条白色耀眼的狭长甬道,”机会宝贵,君当惜之,这一夜过后,我便会离开你的身体,我将给予你无穷无尽的能力,以及超越生死的寿命,当你收获到一千零一个灵魂的时候,就是重获自由之日!”说罢,达肯瑟里扬长而去,宛如一只矫捷的乌鸦,飞快地融进无边的黑夜。 第二十章 告别 一封圣旨的降临,使阿宝陷入了困境。[.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时过三年,蒙古蛮民又开始蠢蠢欲动,无端挑衅,蒙古北疆再次陷入无边的战乱,百姓身处动荡,日夜难安。多次战败的消息传回朝廷,又另人深感敌意来势汹汹,势必难当,文武百官心急如焚,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向武宗献策,大显神通。燃眉之际,正德皇帝一纸令下,却让这位年尚十八的少年侧夜难眠! 孤灯下,阿宝掀开棉被,站起身来,他抖擞下穿着白色棉睡衫的身板,套上一件深蓝色锦缎绣有黑色猫咪图案的棉外套,缓缓走到案桌前。 熟练地操起毛笔时,却发觉手指的力道忽然重了不少,日日写信的笔,如今看来竟像一把钥匙,打开了那扇门,等待自己的就不知会是什么。 “落英,”他这样写道,心中也在同步地一遍又一遍默念着,“你最近过得可好?”熟悉的字段后面,是一片黄橙橙的空白,阿宝不禁纠结起来,到底要不要如实跟她说,我要赴征边北,带兵打仗了?说了怕她为自己担心,不说又不像他的风格,对落英,他一向都是毫无保留的啊! 思索多时,最终还是决定告诉她,“十五日,我就要随常叔去北疆打仗了,这几月,临近外蒙古的边境地区战乱不休,先后派去前线的三位将领均一无所获,败阵而归,情急之下,武宗命我跟随常远将军一同出征,武宗待我如兄弟,平日相处时敬重非凡,如今到了用我的时候,又怎能狠心拒绝?常远将军是我的上级,也是我的恩师与伯乐,他教了我一身本领,如今要远赴沙场,我又岂有退缩的道理?况且,当初我受命进入皇宫任职历练,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大显身手,为国效力吗!这一去,必定生死难测,可是,战场终究是我的人生舞台,我既无所畏惧,也请落英不要为我过分担心!听说,北方也有很多新奇的宝贝哩,不管吃的玩的,我一定会像以前一样,选你喜欢的礼物带回来的,毕竟,我都已经习惯了,要说哪次忘记了,我才会觉得自己不正常呢!另外,要是哪户人家的公子上门提亲,不喜欢却一直纠缠的,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亲自派人帮你赶走。(.棉、花‘糖’小‘说’)我在宫内,虽然与你相隔百尺深围,可对你的情意却从未阻断过,你放心,宫中公主格格虽多,但我平时都是以埋头工作,专心上朝,苦练武功为主,阿宝一直都洁身自好,从未多看别的姑娘一眼,更加没有过二心!落英,你一定要平安幸福,阿宝,也一定会凯旋归来的!”落笔李阿宝。 写完这封信,阿宝才松下肩膀,长吁出一口气。心中有一轮暖日照耀着,即便坐在深秋蹙冷的板凳上,也抵不住身体源源不断的温暖,真心喜欢一个人,实在不失为一种莫大的幸福啊! 窗外,月光已是黯淡,狂风呼啸的时候,夜深无人的时候,那月光,是否也同样洒在了落英的窗前?一如我以往深情注视她的目光?我不在的日子里,月亮,也请你不要偷懒啊,你要代我好好的看着她,阿宝这样想着,才敢放心地沉入梦里。 “我们去旅行吧!”白夫人枕在白老爷的臂弯里,温柔地提议道。 “好啊!去哪里?”没想到,古板的老爷竟轻快地答应了。 “我来决定吗?” “当然,都听你的。” 白夫人稍稍抱紧了他,心中登时像倒了蜜罐一般,甜笑道:“我也没想好呢?走到哪里就算哪里吧!” “都依你,那我们何日启程?” “明日就去,只是,我有点担心。” “怎么说?”白老爷以为她担心的又会是落英这丫头,于是轻抚她头顶的发丝道:“不用担心,落英已经长大了!” 听到这种话从老爷口中说出来,白夫人竟感到万分诧异,老爷,似乎变了。 “不是,我是担心你的酒坊。” “没什么,不是还有老三吗?他也是有家室的人了,虽然读书不行,但这些年跟着我,也成熟稳重了不少。”看他轻叹了一口气,解释的有板有眼,似乎真的是不担心,白夫人心里也放松了许多。 “你这样想,我就安心了,孩子们有他们的生活,我们实在强求不来。” 白老爷微微点头,表示认同她的话。 夫人转过身来,故意背着他问道:“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记得。” “那时候,老爷还很年轻呢!” “哈哈,哪里的事!”白老爷听到妻子夸他,竟然还有几分羞涩,黝黑粗糙的老脸一红,奇迹般地惊现出几分可爱。 白夫人却悄无声息淌起泪来,呢喃道:“我从不后悔遇见你,与你相守的十八年里,每一分都是无比美妙的。” 白老爷怔住,夫人的话将他带回了数年前,在那里,他看见有一个男人成家,立业,困顿,成功,得子,丧妻,经历了人世间的所有痛苦和幸福,最终,在他将要绝望的边缘,上天又送给了他,一份珍贵的礼物,让他又得以重生一次。 可遇而不可求,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哪里是不可求,分明是未曾敢求嘛!白老爷想着,笑意不觉袭上心窝。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老爷你要记得照顾好自己,隔夜的茶水尽量少喝,对孩子也不要太严历了,要多关心自己的身体才是。你有胃寒的毛病,所以不要再吃宵夜,要按时吃饭,也不要为了查账簿熬到太晚,冬天的时候,就不要再勉强洗冷水澡了,到了年纪,怎么能挨得住那种刺骨的冰冷呢?酒也要少喝,有些应酬能推的就推了吧!每年清明,都是我带玲玉去尚山采茶,山上有一种淡紫色的茶花,味道特别不错,你很喜欢喝,对你的胸闷也有一些效果,以后每年清明,一定要让玲玉及时去采,时候过了,效果就没那么好了!我为你做的棉衣,冬天要穿的时候,一定吩咐橘红拿出来晒一晒,烤一烤,去去霉气,她比别人都要细心干净些,我也比较放心。卢姨做的汤虽然很好喝,可有时真的太咸了,我总怕喝了会对你身体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她顿了顿,咽了口唾沫继续道:“老爷,我说的,你都能记住吗?”夫人忘情地说着,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哽咽而沉重的呼吸声。 “知道了。”白老爷应了一声,像是清风拂过耳旁,看似不经意却令人全身的细胞都欢欣起来,他轻轻抬起胳膊,扳过她穿着单薄绸缎的柔软的身体,转身相视时,才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 第二十一章 不能放弃的梦想 一场秋雨一场凉。[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万物在肃杀中迎接凋亡的洗礼。昂首的,低头了,青翠的,干枯了,鲜艳的,淡漠了,活跃的,沉睡了。没有谁是不服输的,就像,鸟儿在天空耗尽生命,鱼儿在水底漫步轮回。 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又让人无从怀疑。 这个季节最寻常的景色,大概就是成人字形整齐排列的南飞的雁群,不寻常的,大概也就是这片天空中,一道道锋利的争光夺彩的闪电吧。 林间小道上,早已是落叶茫茫,马蹄每一脚踩下去,都会有卡茨卡茨的清脆声响起。失去了百鸟争鸣后的森林里,这声音仿佛是一种宽慰,为赶了两天两夜远路的师徒三人带来一副劳顿中的提神药。 “师姐,你千万别睡着了!”扶弱在她后边的马背上扬着马鞭,时不时勾着头提醒她。 “啊!我怎么又睡着了!”落英这才大梦初醒,她习惯性地擦了擦口水,揉着眼睛端正好坐姿,一双望向扶弱的眼神仿佛在感激他的提醒没有让自己跌下马背,说实话,这已经是她第四十七次和周公去约会了。 杨医师在前面虽然一直默默关注着二人的情况,可对她这种不可救药的情况也是没撤,索性到最后扶弱叫醒她的时候连头也不回。 落英看在眼里,心中又是一阵失落,什么时候,我才能和师傅肩并肩啊?就算每天都能看到他的背影,我也觉得非常不满足,就好像曾经,每一次被爹爹要求背增广贤文,背菜根谭那些我不喜欢的书一样,我想要的,明明就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东西嘛! 落英有气无力扬着马鞭,抬头看看逐渐变得灰蒙蒙的天空,担忧地问:“师傅,是不是快要下雨了?”她指着远处闪电聚集的一片区域说:“你看,天上都开始打闪电了,好吓人啊!” “我们速度加快点,过了这段环山腰的下坡路,就是蒋家镇了。[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杨医师侧脸向后瞥了一眼,依旧是淡淡的语气,这语气淡的一如他身上的车矢菊香气,因为难以久留,才让人无法忘怀。 “哦!看来一时半会还下不起雨哩!”落英回道。 “就算下了,我们不也得淋着?”扶弱在身后没好气地嘀咕。真是个笨蛋,光是笨这一点,就已经让他很头疼了,况且还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 “喂,你这个小鬼,每次我要和师傅聊天的时候,你总要插上两句!”虽然扶弱只是小声地嘀咕,却还是被落英清晰地捕捉到了。 “我哪有?”扶弱撅着嘴巴为自己解释,心中更是有一万个有苦说不出的哑巴在共同抗议。 “不要再做多余的解释了,反正在路上也是闷得慌,今天就让师姐对你做一次思想上的教育吧!”落英微微向后挺直腰板,荡了荡青骢马的辔头,认真地望向他说:“扶弱,你有不能放弃的梦想吗?”此时,她的青骢马已经与扶弱的小红猪并肩同步了,小红猪还是落英为他起的。 “我吗?”扶弱惊讶地用手指着自己,不觉抬头望了望阴云密布的天空,一行大雁正巧从头顶向南飞过,雷鸣的缝隙中,不断传来隐约的哀鸣。扶弱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也许,我是有梦想的,只是,当我离它不太靠近时,我也不确定,是否有资格拥有这个梦想,很不自信的时候,连跟别人提起梦想这两个字眼,都要揪着半颗心,现在,我又该从何说起呢? “你不想说啊!”落英睁大眼睛看着他,这表情倒像是在恐吓。 “不是。”每每这个时候,扶弱总是很烦躁,明明我的事情跟你没太大关系的,每次都要追根问底,女人就是麻烦!而且,我的事情,你有能力管吗? “算了,那我先说!”落英倒是干脆,不过在师傅看来,是她自己太无聊了才想找人唠嗑的,女孩子家,注定逃脱不了八婆的宿命。 不管扶弱有没有兴趣听,她照样是扬起小脸,若有其事地思考起来,砸吧两下嘴唇说道:“梦想这个东西,似乎一直都是在变的,像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不用上学,也不用看书,那个古人不是说过嘛,‘女子无才便是德’,简直太对了,特别是像我这样的,读书根本就没用嘛!分明是对牛弹琴!后来长大了,我突然发现,梦想不再是某样东西,它是提醒我去寻找一种感觉,仿佛是生来就缺失掉的,只是现在才察觉到,有时候实在太强烈了,”她一把抓住扶弱的手腕,吓得他鼻孔都张大两倍,认真道:“就好像太阳和月亮都不再属于自己!” 就在她说出这句话的瞬间,扶弱望住她的眼睛里竟泛起细微的波澜。他喉结处宛如一道鲸鳍划过,鼻腔里继而发出沉闷的认同声:“嗯!” “是吧!”落英显出非同寻常的欣喜,其实,她还是很渴望和这个师弟有共同话题的。 “嗯!”扶弱再次点头,朝她微笑,“长大之后,我们就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太阳和月亮了。” “那你的太阳和月亮是什么?”落英望住他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乎眼前这个人的梦想,或许只是出于师姐的好奇心吧,落英这样告诉自己。 “我的?”扶弱沉默了,他不是不想说,只是说不出口,男孩子的心事,总是不方便和一个姑娘家去说的。 “当然是跟着师傅一起学习医术啊!” “我问的是不能放弃的梦想。” “就是这个啊!”一道轰隆的雷声在耳边响起,把落英吓得打了个寒战,听扶弱这样说,她猜想一定是迫于师傅的淫威,所以才不敢跟自己畅所欲言的。于是继续道:“你骗人,正常人都不会这么想,我就不是这么想的!这种梦想太没有人情味了!” “你怎么知道?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谁说梦想就一定要选择有人情味的,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这么幸运吗?”扶弱一鼓作气地看着她,不能再老是被她欺负了,我的梦想,谁都不可能知道! 看到他涨红了的脸,落英才收敛起来,说道:“算了,不说就不说,反正我们俩只要一说话一定会吵起来。” 扶弱欲言,落英又莫名其妙气呼呼地说:“我还不稀罕听呢!我去找师傅。”说着,她揪紧缰绳,在手上缠了一圈,将马赶到杨医师身后,还往后朝他吐了吐舌头,扶弱将脸撇过去,看也没看她,他实在想不明白,像白落英这种女生,以后会找到怎样的人生伴侣,总之自己是完全没有兴趣的。 成块的乌云,一层层拼叠起来,很快,就覆盖了整个世界。 “我觉得乌云实在是没有什么优点,一点都不美,不过,它创造了雷电,这倒是真的!”落英在师傅身边喃喃道。 “这不也算是优点嘛!不仅是雷电,它还创造了雨和雪。”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落英拍了下大腿,“可是,这天阴了有小半天了,为什么一点下雨的意思都没有呢?” “可能是时辰未到吧!”师傅一边回应,一边抬眼望住远处的天空,一会儿又返回头来,说:“要是真下雨了,有你哭的。” “我才不会哭呢!我觉得雨中骑马散步,挺浪漫的啊!”落英摇起小脑袋,咬着嘴唇呢喃着,一看就是在做白日梦的表情。自从她拜杨云舒为师后,把师傅所有的关爱都抢走了,照她这种性格,说不抢走那才怪呢! “咦,那边有炊烟欸!”落英抬眼望去,指着远处冒着斜向东北方的白色烟雾,振奋道:“那里应该就是蒋家镇了吧!” “快走,我们到了。”杨云舒轻喝一声,便狠踢马腹,疾步向前。 第二十二章 初到蒋家镇 目的地到的如此之快,让三人心中都不觉微笑起来。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虽然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还是对这个镇子萧条的景况感到很惊讶,此时此刻,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死气沉沉。 “师傅,这个镇子也太安静了吧!安静的,我都觉得有点不正常。”落英不敢再大声说话,似乎是被这种气氛给震慑住了,不用说,这种感觉三人心中都是一样的。 扶弱在队伍的最后面开口道:“师傅,前阵子不是这个镇子里的蒋老头来找你的吗?为什么我们到了城门外,都没人来接呢?” “也许是有急事未能赴约吧!这样也好,我们可以在镇子里随意看看,到底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扶弱点了点头,眉头紧蹙起来。 他们走的是一条宽阔古老的青石板大路,因为阴天的缘故,本来就空荡的街道上,显出一种莫名的萧索和凄凉。家家户户都紧闭着大门,只有屋顶冒出的炊烟出卖了这座房子的死亡证明。 杨医师一边赶马一边左顾右盼,似乎是在观察这个镇子的情况,但又不是太像。 “扶弱,你把干粮拿过来。”杨医师说着跳下马背,开始牵着缰绳徒步走路。 医师给两个徒弟分发了青稞饼,自己留了一个馒头,仔细包好后,将他那纯黑色的马匹拴在路旁的一棵梧桐树下。 原来,这树旁有一口老井,井边放着几块捶洗衣服的大石头,从远处望去,分明是一堆乱石,落英不禁惊叹,师傅到底是怎么发现的。(.$>>>棉、花‘糖’小‘說’) 没办法,师傅就是师傅,总是会不经意地带给你惊喜。他从井里捞上来一桶水后,便用手指仔细搓了搓,放在嘴里吸啄的时候,表情忽然严肃起来,看来这水有点问题。 “师傅!”扶弱很担心,怕师傅以身试毒,出什么意外。 “没事,这水的味道只是有些奇怪。”他又沾了一点放在口中,嘴巴蠕动了一会道:“这井水暂且不要喝,我们继续向前走走看。” 又绕过几弯街道,前面忽然有锣鼓声响起,在这种氛围下,不用想也能猜到,是丧事。 等送葬的队伍行至他们跟前时,杨云舒认出最前方披麻戴孝的一位老者,正是前几日不远千里到江宁城找他的蒋佬,怪不得,原来是家中有白事,一瞬间,四目相对,杨云舒确定他是望见了自己,可蒋佬居然把头一沉,收起惊讶的目光,继续随队伍行进,完全无视路边的三位异客。 “咦?”扶弱疑惑一声,毕竟他是记得这张面孔的,可他看向师傅的时候,却发现他的脸上只有淡定,扶弱心想,也许师傅考虑到,人家要办丧事,总不能在半路上接客,这样也是坏了规矩。 见了人烟,就容易落脚了。 他们最终去了一个卖布归来的老妇人家里,老妇人只有一个孙子,奶孙俩相依为命许多年,当杨云舒问起她为什么要去别的镇上卖布的时候,她竟只一味地摇头,老泪众横地哭了半天才肯说出真相。 原来,这个镇子以染织业为生,也正是因染织业而出名。 一年前,蒋家镇还是应天府管辖之下颇为富有的一个大村镇,镇上的许多户主世世代代都以织布为生,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店面,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本地产出的布料都要比别处精细许多,再加上染织技术又独到,很快便传出了名声,外地人到访此地,多半是为蒋家镇的彩布慕名而来。 只是,怪事发生在一年前的一个夏天,有一位村民在平日每天都用的水井中打了一桶水,喝过后便染上一种怪病,两周后不治身亡,这一事件,不仅闹到官府,还搅得所有村民人心惶惶。一而再,再而三,井水不断地吞噬生命,人们开始抗议,可官府也没有办法,毕竟他们喝的也是同样的井水啊! 后来,大家索性团结起来,一起去镇外的墨山河里挑水吃,这可是离蒋家镇最近的一条河了。令人心酸的是,河里的水也不能吃,陆续死过几条人命后,敏感的村民决定不再去挑河水了。官府摸不着头绪,国家又没重视起来,为了生存,绝望的村民有许多都放弃了守候几百年的家业,纷纷逃往外地去投奔亲友,留下来的也是无依无靠,只能去附近的村镇打水运回自家储存起来,才勉强存活到现在。 他们今天留宿的这户人家,便是后者。 三人明明都渴得喉咙要冒烟了,却也只能忍住不说,毕竟不能让老妇人为难,一想到往后要吃这种苦,落英心中退缩的念头再一次滋生出来,不过,我不能被师傅和扶弱看扁,这样一想,整个人就精神多了! 晚饭过后,杨云舒向老妪问起来有关蒋佬的事情。 “你知道蒋佬是做什么生计的吗?” “知道啊,他是我们镇上生意做得最大的,听说彩布都卖到江宁城了,蒋佬的儿子在官府做事,所以在我们这里也是有些威望的,一般人不敢得罪他!”老妇人形容起来,眉飞色舞的,看起来她是一个性格极为乐观的人,否则怎会坚强地活到现在。 “也是,”杨云舒点点头,“不过我看他今天出现在送葬的队伍里,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老妇人机灵地望向窗外,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是他儿子过世了。” “这样啊,”医师心中明亮起来,怪不得要装作不认识,原来是悲伤过度,自己还是不够体谅别人。 “那是什么原因呢?方便说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这个节骨眼上,哪天都要死好几十个人,谁不是守着自己的命过日子,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别人!”老妇人情绪有些激动,大概是不想说太多,“不过,”她平静之后又说:“很可能也是因为水的问题。” “如果这样的话,看来真得好好研究一下这里的水了。”杨云舒自言自语,老妇人听到却瞪大眼睛,问道:“你真的能救我们吗?” “这个,鄙人不敢断言,不过请阿婆放心,我既然来了,定当尽己所能。”杨云舒说出这句话时,顿觉心中又压下一块重重的石头,走上行医不归路,不也正是因为许了这一个又一个善意的诺言吗? 他为了怕给两个徒弟增加压力,早早就吩咐他们去旁屋休息,可谁知,门外摇曳的树影之下,落英和扶弱正贴墙听着里面的对话。 明日,等待师徒三人的不知会是怎样的征途。 第二十三章 擅作主张 不知是谁传出的消息,一大早,师傅就被村民堵在院子里,小小的院子此时已围得水泄不通,落英起来洗漱的时候,看到这么多的人,吓得又躲进屋子,连洗脸水都是拜托阿婆给送进去的。[.超多好看小说] “看来这镇上的人真是被急坏了啊!”落英望着窗外熙攘的人群对扶弱感叹道。 “但愿师傅能找到治好他们的药方。”扶弱若有所思道。 “可是,我们俩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而且,在这里根本就看不清外面的情况。” “我也挺想帮师傅的,不如就出去看看吧!”扶弱提议道。 “也好。” 说着,二人就去了院里。 杨云舒摆了一条黄梨木长桌在正堂内,前来寻医的村民都整齐地排好队伍,一个挨一个等着。医师今日穿了一件淡青色长衫,他的手指因为常年接触中药,已经染上了黑色的药渍,也正因为手上的这些痕迹,才让他看起来更加可信。 察颜切脉,已经是雷打不动的流程,可是今天,他似乎更加注重询问病人的生活习性,特别是饮水这一块,落英心想,师傅定是确定这里的水有问题了。 杨医师一向秉承“不知已病治未病”的原则,他既然愿意给许多人开药,就说明这种病还不算不治之症,这里的村民有很多都是有生还希望的,一想到这些,落英便觉得浑身充满力量,“我要去帮师傅!”她信誓旦旦地对扶弱说。[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你怎么帮?”扶弱早就习惯她这种三分钟热度的陋病,完全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肯定不是去给那些村民看病,再说,以我们俩的资历,人家也不愿意让我们看啊。”落英总算是说了几句实话。“不过,我觉得这里的水,肯定有问题,趁师傅现在正忙,我们赶紧出去打探一些情况!”说着她站起身来,做出欲拉扶弱走的动作。 扶弱犹豫了,他一向这样优柔寡断,什么都听杨医师的,就算让他背着师傅去干好事,都跟押注半条命似的。这一点,落英跟他绝对是不一样。 “走啦!”落英又使劲拽了拽他的衣袖,细声道:“我昨天晚上刚发现,这家后院还有一个小门的,应该是阿婆赶鸭子的出口,门口有好多鸭笼呢!待会我们偷偷从那里溜出去,不就得了!” “要不,你自己去吧!”扶弱想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口,那副表情好像在说,我就是这样子啊,宁愿做缩头乌龟,也不愿背着师傅擅作主张。 “喂,别让我看不起你啊!你要再这样的话,下次我就不光是抢你的伙食了,我要把你的洗澡水,私房钱通通抢走!”落英抓着衣服恐吓他,把扶弱吓得瞪大眼睛,表情扭曲地十足的滑稽,他大概真以为落英知道他的私房钱是放在哪里的吧。 “我去就是了!”淫威之下,岂敢不从? 扶弱摆正自己的领口,拂去衣衫上的褶皱,便随落英一起偷偷溜出了阿婆家。 二人出了后院门,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幼稚,没有目标,没有计划,没有充分的准备,两人就像是无头的苍蝇,在小镇里转来转去,转去转来,偶尔碰到一两个路人,还都是挑着水桶刚从镇外赶回来,想跟别人打探些什么情况,人家也都是没空搭理。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了一座宅邸之前,琉璃彩瓦,雕梁画栋,就是因为看起来就不够素气,才在这么多的房屋中脱颖而出,格外显眼。 “去看看!”落英用眼神示意扶弱,扶弱即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在墙根处弯下膝盖,落英便踩住他的肩膀爬了上去。 他俩所处的墙根是在后院,江南人家的后院一般都被布置成小桥流水式的园林景观,这家当然也不例外,只是抬眼望去,院落西南角一个小小的莲花池中竟然光秃秃的,看起来一点生气都没有。 虽然脚下开始传来扶弱难受的呻吟声,但任务要紧,落英还是决定不管他,继续定住神仔细观察,她觉得那个莲池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如果只是废弃的池子,不至于把凋败的残叶全都清理干净,虽然莲池的形状设计的颇为独特,宛如一个迂回的天然湖泊,上面的一些彩色壁画也是修建时由技术老成的工匠精心雕画而成。但是,整体看上去一点都不像莲花池,反倒像一只装水的大水缸。 对了,就是水缸,水质干净的和平时吃用的水绝无差异。落英肯定的点点头,她往墙内继续挪动了一指长的距离,竟发现水池内有一圈圈的涟漪出现,难道是,这水里有东西? 落英感到非常奇怪,养鱼不在鱼缸里养,偏偏养在光秃秃的莲池中,不说情调了,真是一点审美逻辑都没有。 这时,有人来后院了,落英隐约听到老头说话的声音,她肩旁一酸,正想往下缩,不料被那蒋老头撞了个正着,他指着墙头上趴着的落英惊呼道:“有贼,抓贼!快来人啊!” 落英一听到蒋老头的惊呼,吓得腿也酸了,一屁股坐在扶弱的脖子上,她上半身拼命贴住墙,才保证自己没有掉下去,但身体的重量却瞬间把扶弱压得跪在地上,屁股底下不断传来哎呦哎呦的呻吟声,此时她心中即便有一千个不好意思也来不及道歉了,情急之下,只好拉着他往偏僻的小道上逃。 逃了不知有多远,更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不过估摸着应该不会有人追来了,落英才敢停下来,想他们平日练功也不是白练的,这不关键时刻还是救了自己一命嘛。 “哎!好渴啊!”落英一屁股坐在一棵梧桐树下,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遭这种罪,挨渴和挨饿有什么区别啊,至少对自己来说,不喝水的时候,就跟不吃饭一样,必定是有气无力的。 难以想象,这里的村民是怎么挨过这一年断水的艰难日子的。 还好初冬的季节,天气一点都不热,这样的气候最适合保存体内的水分,虽然跑了一身的汗,但还不至于累的虚脱,两人正在树下歇息时,一滴水珠不经意打在落英的手背上,水珠是透明的,不过黏黏的,有点滑腻。 第二十四章 雪鲤 “该不会下雨了吧!”落英自言自语,仰起头要看个究竟,谁知一滴水珠又啪嗒一声落在了额头上,眼前只有稀疏的黄叶和虬老粗壮的树干,“是下雨了吗?”她看向扶弱再次发问。[.超多好看小说] 扶弱也发觉到不对劲,立刻站起来警觉地绕着这棵梧桐树看了一整圈,是很正常的梧桐树,他内心肯定道。 “小心!”正当他要放松警惕,继续坐下休息时,树后忽然传来落英的尖叫声,扶弱猛然坐起,赶到她身旁去看,只见师姐指着的一根树干上,缠着一根碗口粗的大蟒蛇,蟒蛇的颜色和梧桐树枝干的颜色一模一样,真是善于隐藏的家伙,刚才从树叶上滴下来的水正是这只巨蟒的涎液,一想起刚刚那幕情景,二人就一身冷汗,亏得刚刚还浪漫地以为是老天有眼,要给这里的村民下一场大雨,没想到,险些落入虎口了。 “还愣什么,快逃啊!”扶弱吼住已经吓得瞳孔幅散的落英,抓住她往不知名的方向拔腿就跑。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天寒又增瓦上霜,我们到底是得罪谁了啊!”落英气喘吁吁道。 接连逃了两次,全身的力气已经用光,早上吃的早饭大概也都消化完了,师姐俩瘫倒在石头上,等喘过气返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跑到一个山洞口,洞口不大,准确地说,只能容一人身,稍微胖些,都难以钻进去。 好渴好想喝水,此时落英的心中就只有这么一个念头,虽然又饿又累,不过口渴的痛苦程度已经把那些无关紧要的知觉全都抹煞掉了,望着漆黑的洞口,落英仿佛听见了隐约的流水声,她咽了口唾沫,口水划过干涩的喉咙时的刺痛感使她立刻清醒起来,她集中精力再仔细听,竟发现这不是幻觉,而是真的有水声,她惊喜地对扶弱说:“师弟,这里面有水耶,我们进去看看!” “山洞里很危险的,万一再遇到蟒蛇怎么办?”扶弱看起来一点都不想进去。(.) “不可能,今天天气这么暖,蟒蛇应该都出来晒太阳了,况且,你不渴吗?听说山洞的尽头一般都有溶湖,地下河什么的,那里的水都很干净的。”落英安利道。 扶弱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已经没有多余的唾液能湿润即将开裂的嘴唇了,口干舌燥,说的就是自己。其实,他还是很想去的。 磨蹭了半天,终于还是进去了。 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到处充斥着潮湿,腥臭,腐烂,黑暗,危险,未知的气息,令人从头到脚,都是不安,可越是这样,就越想要朝前走。 他们俩刚进入洞口,就捡到一根烧了半截的火把,扶弱用最古老的方法把它点燃后,便举着火把走在前面,即便他很害怕,但为了保护比自己更弱小的人,这时也应该表现出男子汉的样子。 洞口从一开始的一人宽,逐渐变得开阔起来。虽然流水声越来越近,但泥土和空气也越来越潮湿,幽幽的火把扑闪扑闪,像是眨着大眼睛的猫咪,落英的心中,开始忐忑起来。 “扶弱,前面还有路吗?”落英在身后抓着他的衣角,声音颤抖着。 “嗯,”他点点头,“只是,前面的路越来越泥泞了,你要当心点。” 落英也点点头,扶弱看到洞壁上他们的身影被放大两三倍。 突然,落英踩到一个坚硬的东西,她让扶弱停下来用火把照着,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那个东西从泥土中抠出来,谁都没想到,竟然是一把小刀,刀刃大概只有男人的手掌那么长,小刀上沾满了稀泥,落英擦了好久才擦干净,她举起来仔细检查,只见刀把上清晰地刻着蒋记的字样,是镇上人家的,但是,姓蒋的那么多,会是哪一家呢? 此时,找水最重要,二人收起了狐疑,继续向前走。 这个山洞很平坦,从头到尾都没有岔道,两个人没用多久竟然就走到了尽头。水声,仿佛就在耳边,可是,明明已经走到了尽头啊! 扶弱用火把环顾了四周,只有怪石嶙峋的洞壁和吊在洞顶张牙舞爪的蝙蝠。落英不相信,抬脚对着四面墙一阵猛踹,刚开始没什么异样,踹的落英脚都疼了,石壁还是一动不动,可当她蹲下来揉脚踝的瞬间,左边的一面墙轰然倒塌,“我就说吧,这里一定不是尽头!”她高兴地看向扶弱。 沿着这个新洞口走了大概有十几米,眼前竟豁然开朗了!一条瀑布从天而降,滔滔的浪花顺着湍急的水流一齐卷进了一面望不见尽头的地下湖泊中,氤氲的水汽弥漫了整个空间,落英觉得此刻连自己的呼吸都是水的味道。 他们二话不说,立刻奔向湖边喝个痛快。 等到意识完全清醒的时候,落英躺在湖畔上,望着遮天盖地的瀑布,和一望无垠的水泊,心中开始微笑,这下,村民终于有救了! 水花打在她疲惫的脸上,落英屏息,瞥见离自己不远处的岸边停靠着一只小渔船,虽然船身已经长满了绿茵茵的水草,却仍然遮挡不住它崭新的迹象,能开到山洞里的船,不用说,也是在这里造出来的。 落英小心翼翼地跨上那条船,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空荡的船舱里,除了密密麻麻满挂着泥垢的渔网,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一个小鱼干的尸体横躺在舱尾中,山洞里的光线不是很好,火把也燃尽了,落英之所以能看到它还是因为鱼干的体内有着一团亮晶晶的球状物,鱼的身体本来是雪白的,因为时间太久变得有些发黄,透过黄白相间半透明的干肉片,球状物的光亮显得愈加柔和,落英拿在手里,除了好奇,更多的是,爱不释手,她感到非常奇怪,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是什么物种,当下就决定把东西拿回去给师傅看。 前来寻医的人大部分都已经回家了,院里又恢复了宁静。 “师傅,你看!”落英捧着鱼干,欢快地跳到师傅面前。 “你们去哪了?”杨云舒一脸的质问,“午饭在锅里热着,阿婆已经睡了,你们自己去吃吧。” “我不,师傅,你得告诉我这是什么鱼我才吃饭!” 医师望了她一眼,就跟平日授课时一样面无表情地回道:“这是雪鲤,”他并没有显得不情愿,而是很乐意地说:“鱼类本来就有净化水质的能力,雪鲤的效果犹为显著,它体内的那颗明珠是一种生物,叫做冰梧子,因为体型像梧子般大小,故有此名,净化水源的奇特功效就来自于它。冰梧子因为通体雪白,夜晚又极其明亮,因此被很多人奉为珍品,其实它本身也有很珍贵的药用价值,为了钱财,捕杀这种鱼的事情并不少见。” “这么说,这种鱼跟水有很大的关系了。”落英望向远方呢喃着,脑中浮现出一个人的面孔。 “本来数量就极少,又因为捕杀过度,近些年,这种鱼很少见了,我正好奇,你们是从哪里得到的?”杨医师感叹道。 “师傅,你怎么知道有这种鱼的,我以前从来没听你提起过啊!”扶弱疑惑道。 “十二年前,我来过这里。” 第二十五章 少女心事 当晨曦的第一道阳光洒向大地,整个世界都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紫灰色的夜衣渐渐褪去后,万物开始接受阳光的洗礼,鸟儿鸣唱着,鱼儿欢游着,美好的天空下,谁都不想荒废一丝一毫的呼吸。(.) 落英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从被窝里钻出来,一边摸着自己油乎乎半眯着的睡脸,一边懒洋洋地感叹:“哎,天怎么越来越冷了,我都变得这么赖床了!” 察觉到半晌都没人理她后,才知道屋里原来一个人都没有,自己果然又是最后一个起床的,她在心底无奈道。 都没来得及洗漱,落英就跑到院子里,她从小就是这样,早上起来只要看到身边的人都不在,一定会坐立不安,通俗地讲,就是依赖性太强了。 阿婆家的房子不算大,平时除了他和小孙子住在一间屋,只有一间房是空闲的,还是早年她老伴为了儿子和儿媳成亲才盖的,只是儿子儿媳去了外地很久都没回来,房间也早已落满灰尘,鲜少打理。如今落英师徒三人落脚后,她决定把那间房再清扫一番,没想到,打理一番后,房子看起来竟还算宽敞明亮,足够医师和扶弱两个人住下的,而落英,因为是女孩子家的缘故,就只好和阿婆挤一挤了。 落英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要去找师傅,这大概是习惯使然,从十四岁到十八岁的这四年间,她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去师傅家,等到练功完毕后,再跑回家吃早餐,只为了把爹爹给应付过去。拜个师傅,可真不容易,落英有时候会这样埋怨,可是,毕竟还是值得的,想到师傅的种种温柔和对自己的笨手笨脚无可奈何时,落英总是会美滋滋地傻笑起来。 她连门都忘了敲,直接就推门走了进去。[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咦,怎么没人呢?”落英歪着脑袋四下环顾这间老房子,房子就这么多大一点,在门口就能一览无遗了。 她失望地离开后,又回到院子里,阿婆正在洗衣服,她的小孙子正在一旁掰着黄灿灿的玉米粒。落英走过去,沉默着拿起一个玉米棒也象模象样地掰起来,她可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她一向活的真实坦率,敢做敢言,这一点是落英最颇为自豪的,也是她易于与人相处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阿婆注意到落英站在身边时,不觉吃了一惊,阿婆的耳朵不好使了,有时候连人走路的声音都听不到。落英咧嘴对她投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在晨光里显得格外可爱,充满着生命的朝气。 阿婆望着她的脸,眼神中满溢出喜爱之情,她一直觉得这个小姑娘与自己很投缘的,阿婆肩膀不好,她便会给她按摩,有时候阿婆身体的某个部位被磕碰到,落英也会自己给她上药,阿婆一直都很欣慰,这个小姑娘很有热情很有朝气呢! 落英收起笑容,露出了急切的目光,她问道:“阿婆,师傅去哪了,还有扶弱,他们一起的吗?” 阿婆的眼珠虽然变得深黄而浑浊,却依然闪动着矍铄的目光,皮肤上深陷的褶纹,明显是生命舞动过的痕迹,她的身体已经缩水,喉咙已经干瘪,但声线却依然饱满有力,她平淡地对落英说道:“我也不清楚哩,他们起的比我还早,不过不用担心,两个大男人在一起,还怕什么,小英啊,厨房里有玉米粥,还有酸菜叠饼,趁还热着,你快去吃吧!” “唔,”落英轻轻点头,回应道:“没事的,我现在还没胃口,等会儿饿了再吃!” 她说完后再仔细回味阿婆的话,竟然意外地发现今天的早饭都是自己爱吃的,她认真地问道:“阿婆,你平时都会做这些早饭吗?” 因为听力不好,阿婆总要先愣一下,等在心里把落英的话都串过一遍后,她才抬起头来颤微微地回答道:“不是啊,是杨医师拜托我的,他说自己的徒弟喜欢吃玉米和酸的食物,希望我做饭的时候能考虑一下,我还寻思着,他有两个徒弟,到底是哪个徒弟喜欢吃呢?你喜不喜欢啊落英?”阿婆望着她,很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落英起初凝住眉头怔在那里,听阿婆仔细说完后,心中才豁然开朗,原来都是师傅的意思。可是阿婆既然当面问这个问题,她就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急匆匆地回答道:“没有啊,我还可以啦,大概是扶弱喜欢吃!” “那个,我先去吃饭吧,怎么突然有点饿了!”落英自言自语着,其实她刚才心里激动地砰砰跳,估计脸也红了个通透,只好借个理由先闪为妙,说着,便把手中未掰完的玉米棒放回了木盆中。 阿婆见她急忙走掉,缓缓屈起嘴角,卷起袖管继续搓衣服。 落英草草吃完早饭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躺在床上,拿出那面一路随行的小镜子,对着镜中的自己,端摩来端摩去。我还很年轻呢,皮肤还是嫩嫩的,她捏着自己的小脸蛋在内心肯定道。 每个女孩大概都是这样,看到镜子的第一眼时不是在意自己美不美,而是在意自己有没有变老一点。因为,即便不是倾国倾城的脸蛋,只要青春无敌,自信不减,就依然可以拥有强大的杀伤力!更何况,我根本也不丑啊!虽然不算沉鱼落雁,但至少也算清秀可人。落英对着镜子,越发地着迷起来,因为心中想着喜欢的人,她便不知不觉中学会用对方的眼光来看自己,这样看着看着,便能找出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来,优点再放大一点,缺点再修正一点,一直这样下去,绝对会越来越完美!所以说,恋爱中的女孩子是最美的,这句话不无道理。 只是,她又想起了阿爹和娘亲,这张脸毕竟是他们给的,虽然她极力想压制住,却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起他们来。这是第二次重量级的任性了,落英心想,希望阿爹阿娘看到自己留下的信能够给予一定的谅解,毕竟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不是曾经那个臭丫头了,现在的我,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有自己喜欢的人,有主见,能明辨是非,我生活得很快乐,这样想过后,落英又觉得自己很矫情,“有点自卖自夸了吧!”她对着镜子吐吐舌头,“而且,也不总是一直快乐的,有时还是会很烦恼的。”想着想着,她又嘟起了嘴巴。 其实,她的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临走前那晚,她将思虑再三才写好的信塞在窗台底下后,就早早入睡了,为了怕第二天赶路没精神,落英很努力地让自己沉入梦乡。白夫人发现她今天睡的这么早,突然感到很诧异,便悄悄进去看了看,于是乎,就发现了落英留在窗台上的那封离别信,白夫人看完后,又不动声色地把信装好,放回原处,因此,才有了她在睡前和白老爷提议去旅游的事情。 白夫人,大概是太在意她了吧,因为太爱她,知道她想要什么,所以才决定松开她的翅膀。爱一个人,从来都不是把她拴在自己身边,而是感受她的感受,喜欢她的喜欢,梦想她的梦想。落英和自己一样,都是渴望自由渴望追求渴望爱情的小小鸟,也许,是时候,将她放飞了! 白夫人想着,轻轻捋了捋柔长的发丝,手指所过之处,几根脆弱的青丝缠绕在指尖,她凝望着,轻笑着摇摇头,不必说情深义重,更何况,是时候让她适应,我不在的日子了。 第二十六章 赤焰鸟 窗外响起熟悉的声音,那是一连串轻快的脚步声,和竹篓放在地上发出的哐当声响,虽然声音轻得微乎其微,但落英还是很敏锐地辨识出来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她拿开镜子,偏着头望向窗外,只有穿过房檐的光秃秃的树枝在微风中向她招手,落英索性从被窝里爬了起来,她整理好衣衫后,欢快地走到院子里去迎接师傅和师弟。 升在半空的太阳下,杨医师和扶弱正在用湿了水的面巾擦拭脸颈,看到他们累得赤红的脸颊,落英心想一定是去采药了。 “师傅,你们去哪了?”落英不知自己是关心还是质问,总之紧张的连语速比平常快了好多倍,一向细心的医师大概是察觉到了这细微的变化,脖子处不禁抽动一下,惊讶地看着她问:“咦,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师姐,你每次都问我们去哪了?我只要一回来,都猜得到你会说这句话!”扶弱擦好脸,呵呵笑着,定定地望着她。 “你们走的时候干嘛不告诉我!”落英愤愤然,做女生的好处就是,可以跟喜欢的人,跟熟悉的人撒娇卖乖,就算稍稍过分也不会被嫌弃。 杨云舒正色道:“我们以为你要睡到正午,就没敢叫你,谁知这才食时你就醒了,真是令人刮目相看,你放心,下次为师再也不敢把你落下了!” 扶弱看着师傅一本正经地嘲讽落英,扑哧一声忍不住笑了出来,这表情,也只有师傅能做到了,既嘲讽她又做了道歉,既教训她又做了让步,师傅果然是师傅。 落英撅起嘴来,眼前立刻冒出三根黑线,她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但心中却在忿忿不平着:“师傅你这样真的好吗?总是这样说别人。。。[.超多好看小说]。。” 医师见她低头沉默不语了,于是先开口道:“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回去了!”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扶弱望住落英的眼睛,似乎是在问她开不开心。 当然开心!落英高兴地简直要蹦了起来:“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家咯!” 不过,我好像基本上没帮上忙,她心底另一个声音响起。 “感觉这次伏疫很顺利耶,虽然我都没派上什么用场!”落英搓着手笑嘻嘻地说。 “没关系的,反正师傅本来就没打算让你做什么!”扶弱道。 “那多不好意思啊,”落英走过去掐着他的脸说,“我可是脸皮很薄的人,光吃饭不做事这种事我是绝对不会干的!” 扶弱疼得嗷嗷叫,喉咙中不停地往下咽唾沫,那双看着落英的眼神仿佛在抱怨说,我就知道,有一个吃软怕硬的师姐,今后的人生绝对会是不见天日的,你老是这样欺负我! 杨医师笑着摇摇头,他早已习惯了他们之间这样互掐,说实话,要是没有这师姐俩的打打闹闹为生活添油加醋,他不知会变得有多冷漠。 “对了,这是什么啊?”落英得意洋洋地松开手转身时,碰巧瞥到了竹篓中的一朵花,那朵花看起来比平常见到的药花要大很多,简直装满了半个药篓子。花的形状看起来很奇特,朱红色的花瓣上隐约泛起灰色的细点点,当她挺起腰时,花瓣失去了阴影的遮挡,再次暴露在阳光下,上面的灰点点又瞬间消失了,好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好神奇哦!”她痴痴地咬住食指的指甲喃喃道,这种花似乎在阳光下就会显得愈加鲜艳呢! 落英抬眼看向正在清洗面巾的师傅,问道:“这是什么花,你们今天刚采的吗?”说着,她又把角度转换到扶弱的脸上。 “是,”扶弱回答道,“不过,这种花有什么用处你还是得问师傅,我不大懂!” 杨云舒充满磁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正要跟你们说,这种花我以前只在医书上见过,十二年前我来蒋镇的目的就是为了要采到这种珍稀的药花。家父生前叮嘱过,这种花生长的条件极为严苛,她只生长在火山口旁边,且在火山频繁活动的局部区域才会出现,因为花性喜热,火山爆发时,活动处经常会因为高温而产生特殊的雾气,这种雾气中含有许多的矿物质和一定量的水分,因为土壤的温度异常灼热,花枝无法扎根,她的根茎部只能贴着地面生长,但花瓣却因此而进化成能够吸收养分的器官。它已经适应了这种条件,一旦被采摘后,不出一个钟头便会因体液冷却凝固而死亡。因为外形看起来颇像一只飞鸟,顾得名为赤焰鸟,虽是植物,却被冠以动物的名称,这也是它的一大特别之处。” “她喜热,怪不得刚刚被我的阴影遮住时,就出现萎焉的样子,一暴露在阳光下,就鲜艳如初了!”落英不禁啧了一声,深深感叹道生命的神奇与强大。 “那为什么,就只有一朵呢?”落英遗憾地感叹,见到这种好东西,她自然是巴不得采个精光。以前有一次,师傅告诉她何首乌在这个季节比较珍贵,她连续好几天跑遍了整座山就只为了采何首乌。 “好多呢!”扶弱惊呼道,“只是那里真的太危险了,师傅冒了好大的风险才踩到这一朵的!” 此时,杨医师已经把那朵花拿在手里端详,落英定定地望住它,发现它已经变硬了,垂下的花瓣无论怎么摆弄都一动不动,仿佛刚烧好的瓷器因为冷却而定型了一般。 “师傅,我可以摸一下吗?”落英的眼睛里充满着好奇。 师傅默许,将赤焰鸟伸到她面前,落英的指尖轻轻触碰了下它尖尖的花瓣头,花瓣竟也回应式地微微摇了下,落英大惊,她揉揉眼睛,仔细再看一眼,花瓣明明是纹丝不动的,也许刚刚是幻觉吧,看着师傅平静如水的表情,落英再次肯定是自己刚刚产生了轻微的幻觉。 “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了,赤焰鸟新陈代谢的周期很短,目前几乎处于死亡状态,这个时候是它药效最强劲的时候!”杨医师摸着花瓣,目光炯炯有神道。 “药效?”落英怔住,她因为没见过这新奇的物种,刚刚一直都在留意它的外观,却差点忘了问师傅这种花是用来治什么病的。师傅以前交代过,他们不是学花艺的,药草的外形固然重要,但药效才是一株药材的精髓所在。落英忆起师傅的教诲,便屏息听他介绍这药花的功效。 “医书上对这种植物的介绍基本和这次疫情不沾边,我也是今天采药时才碰巧发现,俗话说物性相克,这种花在疫病爆发时盛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预示,说不定它能攻克这种疾病,我一开始只是猜测,后来验证了一下,果真是有效果。” 落英听到这里,起初是开心,后来仔细一想,瞬间有些发懵,似乎是发觉到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悄然贴近,她严肃地看向师傅,问道:“师傅,你怎么知道它可以治这种病的,难道你?” 扶弱看出师姐的担忧,便想顺势将真相说出来,他着实看不下去了! “扶弱,住嘴!”话说到一半,他就被师傅的厉喝镇住了。 扶弱气红了耳根,便低着头不再说话。 看到师傅的反应这般激烈,落英更加坚定了内心的想法,只是不敢再问他,此时察觉到一些事情的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第二十七章 最后一包药 纵然杨医师想要瞒天过海,可当病情发作时,他依然骗不过落英的眼睛,在落英眼里,他从来都是焦点般的存在,甚至连眼角那颗小小的泪痣,都清清楚楚记得是长在哪里,更何况,这剧烈到让人痛不欲生的病状呢!只是,他不说,落英就永远不敢提出来。(.无弹窗广告) 这种病,杨云舒将它取名为水毒,他按照早先研制的药方配好了药,分装在不同的包袋中。黄彤纸的一列清单上仔仔细细记着他连夜抄下的药方:姜黄同桂末,醋服,辰时用药,或以乌梅煮服代之,根治心腹痛,需三日见效;苍耳子,蜜丸服,治诸风头晕,闷绝不醒,为末酒服,能通顶门,巳时正点用药;韭汁生饮,轻胃脘恶血,或以黄芪熬粥以代之,可逐五脏间恶血,申时用之,半月可缓症;柴胡,秦艽,薄荷,并解五劳七伤,戊时用之。诸上药方,皆非根治水毒,而为缓除副症,根治水毒,须取赤焰鸟粉末一捻,掺半两陈酒和之,于午时正点服用,一次便可驱疾保命。一日之内,于不同时辰准时用药,久之,副症必除。切记,天庭黑如墨烟者,体内元气已经严重衰败,东西两岳现赤霞者,此乃极凶极险之状,服之病虽小愈,必加速猝死,此二者,万万不可将药开与他,应送给有生还希望的人服用。 落英缓慢踱着步,拿着师傅给的清单,和扶弱一人提一个药箱,稍显疲惫却劲头十足地走在蒋家镇陈迹斑斑的石板路上。 街道,一如既往的冷清,就像这里的人心一样。灾病面前,人心到底是会变得温善还是狠毒,不得而知,不过变得冷漠,这倒是不假,处于自身难保的形势下,冷漠也许才是人们最好的相处方式,处于生死离别中脆弱的灵魂,谁都不愿轻易开口,生怕一不小心就触及到心底那块致命的伤疤。 当落英一次次敲了门,户主一次次小心翼翼地出来开门,问清来者缘由后,纷纷表现出无尽的感激之情。[.超多好看小说]起初,二人还会有新鲜感,行医之人受到病者感激时,内心总是会充满神圣之情的,那种神圣之情,是臣服于拯救生命的大爱而产生的,但多送几次,便也麻木无感了,只知道把药送到,尽了责任即可。 半日过去,日头已爬上正空,空气不知不觉间暖了起来,落英和扶弱已经全身发汗,只好都把棉衣脱掉,边走路边吹风。微风所过之处,汗津津的内衫便紧紧贴在了湿热的肌肤上,不一会儿就变凉了,师姐俩脊背一阵哆嗦,连忙又把外衣给匆匆套上。 落英提着空药箱,知道自己已经送完了,只是不知扶弱的情况怎么样,她漫不经心地问道:“你那里还有药吗?” “还,还有一份。”扶弱告诉她。 “可是我们已经把镇子都给走访遍了,这剩下的一份药看来是没用了!”落英低头喃喃道。 扶弱连忙说:“不,还是有用的!” “怎么说?”落英看向他的眼神中,似乎带着某种摄取力,想要摄取他话中所隐藏的秘密。 就在这时,“喂!”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小孩的声音,接着,又完美衔接起一个男人浑厚的声音:“你们是杨医师的徒弟吗?” 师姐俩愕然,纷纷转过身,看到眼前竟出现一个满嘴胡茬的黑脸大汉拉着一个小孩的手,小孩带着帽子,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双大眼睛温和地扑闪扑闪,仿佛凝固在深雪下的湖泊般平静湛蓝,只是,这幅模样根本分不清是男孩还是女孩啊。 “正是!”落英急忙点头,她立刻猜出了他们的意图,言语间便显得温和起来,这是师傅教导过的,对待病人,无论何时何地,切记要温和耐心。 “姑娘,你这里还有药吗?治水毒的药,孩子的母亲病了好几天了。”大叔的声音浑厚,但声线却是嘶哑而颤抖的,想必,这药对他来说很重要吧! 一瞬间,落英有种预感,如果还有药,她不想给他,她发觉到身边的扶弱,此时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扶弱的眼睛垂下,睫毛眨呀眨的,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对不起,我们没有药了!”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那个孩子却突然间伸出冻得蜷曲的红红的小手拉住落英说道:“漂亮姐姐,可不可以给我们一包药,爹爹带了钱的,娘亲好多天,都吃不下去饭了!” 孩子的眼神,让落英心底深深地一颤,四年前,她不正像这个孩子一样,为了母亲的病而悲痛交加吗?如今,这个站在她面前不幸的孩子,竟让她看到了自己年少的影子,意识,在这一刻开始动摇。是共鸣的力量吧,她想,可是,无论多么理智地去分析自己妥协的想法,她都无力再改变了,她决定,把最后一包药给这个孩子的母亲。 冬季,偶尔只有小麻雀在房顶叽叽咋咋,这里的麻雀,是守护的象征。麻雀会飞,这正是落英所羡慕的,但它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家人和家园,这却是落英永远也做不到的。 望着那只小麻雀,落英心想,我的心大概是谁也拴不住的吧,就连我自己好像都不是那么了解我自己,因为我总要辜负许多许多人,让他们一次次地失望又失望。 帮助那个孩子,或许是一种救赎吧! 石板路上渐行渐远,落英掂着手里的药箱,使劲晃了晃,药箱早已空空如也,不再发出几呀几呀的声音,她转头问向扶弱,像是一种侥幸的期盼:“师弟,你那里还有药吗?” 明知故问。 “你问过好多遍了。”扶弱淡淡地回道。 落英轻笑,拧住眉毛瞥向扶弱稚嫩的脸蛋说道:“扶弱,你差我一个秘密。”。 半晌,扶弱才缓缓开口:“师姐,我告诉你,你千万不能让师傅知道!”他定定地望着她,像往常一样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那当然了,任何情况下,我们俩都是同一战线的,绝对不能出卖对方!”落英伸出弯成鱼钩的小拇指,揽上几乎和自己一般高的扶弱的肩膀,看似说笑着,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扶弱望向她,眼睛里腾起幽幽的雾气,那是因悲伤而蒸腾的泪水,落英看得很真切,他说:“师傅得了水毒,为了试药,他瞒着我们偷偷喝了有问题的水,那份药,本来是我故意为师傅留下的!”说着,扶弱嚎啕大哭了起来。 落英一直觉得他是男孩,理应多吃点苦,多受点罪,就算一直欺负他也不存在任何心理负担,没想到,当扶弱扑在她怀里失声痛哭的时候,她猛然惊觉自己的师弟才是世间最脆弱的孩子,脆弱到,连泪水都不敢轻易流出来。 他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啊,他和自己一样,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都渴望永远和师傅在一起,都渴望亲密的关爱,脑中浮现这种种感悟时,落英心中的愧疚全部如决堤的波涛般涌上心头,她伸出右手,轻轻拍在扶弱瘦弱的背上,用温柔的触摸抚慰他。 “对不起。”半天,落英才吐出这三个字。 落英多想回头去找那位满脸胡茬的大叔和可爱的孩子,可是转头望去,路上已经没有任何踪影,就连无数车辙脚印都在她氤氲的泪眼中消失不见。 扶弱的哭声渐渐止住,大概是出于男孩子的自尊心,他并不想在人来人往的大路上出洋相,即便这路上根本就没什么人,他收拾好悲伤的心情,用手背抹干满脸的鼻涕和眼泪,哭肿的眼睛像核桃般充满了红血丝,嘴巴还在不停地抽动着。 “扶弱,”落英轻拍他的头温柔地说道,“不要哭了,我们回家吧!” 我们回家吧,说到这里的一句话,让扶弱稍微平复的心情又再次失控,哗一声,他又将哭地无比沉重的脑袋倒在了落英的怀抱中。 第二十八章 青春笔记 这一晚,不如落英想像中的那般平静,但却是喜气洋洋,热闹非凡的。[.超多好看小说] 一道道绚丽的烟花似竞赛的飞鱼般你追我赶蹿向无垠的夜空,在体力不支到达终点时,乓的一声,便争相释放出全身的能量,化身成一朵朵与星空争艳的银花雪柳,转瞬即逝。忽明忽暗的苍穹下,站满了密密麻麻观看烟花的人,有在路上的,有在房顶上的,有在自己院子里的,有搓着手,端着茶,抱着孩子的,一眼望去,到处是一派大病初愈的祥和之景,病了一年的蒋家镇,如今终于恢复生机,重新站起来了! “是真的要恢复生机了吗?”落英在心中反问道。 可是,此时的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心力再去思索蒋家镇的水质问题了。 在万家灯火璀璨之时,有些人还是不能感觉到一丝丝的幸福和温暖。也许,繁华烟火,才是真正迷惑人心的假象吧!落英捧着脸坐在窗前,望着房檐之上浩渺的天穹,止不住的出神。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呢! 我对阿宝明明没有爱的感觉,却偏偏要和他做好朋友,一味地接受他纯洁无私的好,不知没有我的日子里,阿宝在过着怎样的生活,会不会遇到其他让他心动的女孩,有没有心疼他的佳人为他缝衣做饭,天冷了,他实在缺一个为自己暖被窝的人啊!何况,阿宝如今远在北疆,每天起床一定冷的不得了,吃饭也必定简陋的不得了,他跟舞刀弄剑的敌人打斗时,有没有受伤呢?一想到北方的冬天,落英不禁打了个寒颤,让我在那里生活简直比刮骨剜肉还痛苦啊! 她斯斯吸了一口冷空气,恢复宁静后的夜空,一轮明月乍现人间,这轮月,使她响起了阿宝寄来的那封信,落英一边回忆,一边在心中默念着。(.$>>>棉、花‘糖’小‘說’)其实,那一字一句早已深深刻在自己的心里,有时候,我真想紧紧地拥住他,告诉他,我是在乎的,可是,我总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是勇气吗?是自信吗?难道说,是我认为自己不够漂亮?想到这里,落英轻轻摇了头,笑了笑,其实我也不知道原因的,只是跟师傅在一起,总觉得比和阿宝在一起要轻松许多!原谅我阿宝,也许,我唯一能为你做的,就是对着我们头顶共同的天空祝愿你一生幸福平安了! 还有阿爹,阿爹虽然非常凶,但他一直把我当成自己的宝贝,顺天府内,除了皇宫里的公主和格格,大概就只有我有幸过了十八岁的生日,大概也只有我才摆脱了寻常女子要裹小脚的厄运。阿爹,应该还是会为了酒庄的生意熬到很晚,应该还是会为了陪朋友去赴不必要的应酬吧,想到阿爹的朋友,落英又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李巡抚。 李宗明第一次来到白府的时候,还是为白家的江米酒慕名而来,江宁是鱼米之乡,家家户户都会酿酒,可白家的酒却有一种清凉爽口的特别之美,一飘出这酒的香味,便能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中脱颖而出。 “我是循着酒香而来的!”这便是李宗明对白老爷的第一句称赞,李巡抚城府高深,疑心极重,可他却喜欢与说话直来直去,做事率真明朗的白老爷做朋友。落英起初并不喜欢他,觉得他身上的世俗之气太重了,总是避而远之,后来因为阿宝的存在,倒也渐渐接受了他。 最让落英揪心的,便是娘亲了,娘亲是我最最在乎的人,她在心底不断地呼唤。一阵冷风吹起她散落的发段,但落英心里却是暖暖的,有冷风,就尽管吹好了,来吧,来为我伴奏吧! 趁着风起之时,她轻轻哼起了小时候阿娘教给她的一首歌曲,她说这首歌在许多年后才会出现,是她年少时颇为喜爱的一首歌。 歌词,随着风的涌动飘向夜空。 我看见,天空很蓝, 就像你在我身边的温暖, 生命有,太多遗憾, 人越成长越觉得孤单, 我很想飞,多远都不会累, 才明白爱的越深心就会越痛, 我只想飞,在我的天空飞, 我知道你会在我身边。 回忆的画面,记录的语言, 你说要我学着勇敢一点, 偶尔哭红双眼,你一定会了解, 眼泪是我心中,另一种完美。 娘亲说,这首歌叫做《笔记》,就像年少时所写下的笔记一样,是所有人青春成长的印记。 落英还把这首歌唱给了三哥听,三哥却说她唱地非常难听,落英就再也不唱了,不过后来,三哥竟学会了这首歌,他唱的居然还不错,所以,懒洋洋的落英决定不再唱了,每次想听歌的时候,直接去找三哥就好了!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听到了,三哥一直想要一个女儿,不知道最近嫂子有没有怀上呢,会不会长得像我呢? 落英擦干眼角的一滴泪,被冻地冰冰凉了。 她把出门时带走的一块小金锁拿了出来,取出垫底的绸布,小心擦拭一番后,又平整地放回了和田玉盒中。这是满月时,家里的亲戚送她的,因为外形小巧可爱,且从婴孩期一直戴到五岁,陪伴了她半个童年,虽然现在戴不上了,可落英却一直带在身边,这上面,满满的都是回忆啊!她决定,把这个金锁送给自己的师弟。虽然平常老是欺负他,可对扶弱,她真的是像对待亲人那样真诚的,也许每个人的表达方式都不尽相同吧。我得让扶弱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坏师姐,万一因为我而让他对女生产生恐惧的心理,那就太不幸了,我虽然不能造福人类,但也不能造孽啊,想着,落英便在玉盒的盒盖上大方刻上“落英师姐赠”五个大字。 啪嗒,啪嗒,窗外悄然落起了细碎的雨点,冬季的雨点,是碎碎的,很清脆,很美好,落英伸出手接了几滴,凉凉的,打在温热的手心里,很舒服。 活着,真的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呢! 就像面对一面镜子,你却可以摸到镜子里的那个人,极富弹性的肌肤,扑通扑通的心跳,鼻孔里不停呼出的温热的气息,就连体温都是热热的,你可以看到她在哭,她在笑,听她说出流淌在血液里的文字,人活着真好,哪怕是握着手中冰凉的雨滴,你面对的也不会是一面冰冷冷又死气沉沉的镜子。 落英拉下窗户,侧眼望进屋内,阿婆和小孙子已经睡去。她吹灭了摇曳的灯火,这夜,她唯一不愿想起的人就是师傅,那是一个会让她一想起就无比心痛连踮起脚尖都无法触摸到的人。 第二十九章 独上血沉峰 落英有一种直觉,这座山似乎就是原先和扶弱一起逃进去的那座山,只是山上怪石林立,山脚下洞口数不胜数,在清晨鱼肚色的天空中,她分不清自己曾经去过的山洞处在哪个方位。(.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不过现在要探索这些也没有什么用处了,只是耽误时间而已,她可是费了好大功夫,提前做了充足的准备才找到这里的。落英拉紧肩上的包袱,望着离自己还差至少一个钟头的山路,深深呼了口山间清灵的气息,细弱的双腿顷刻间卯足了劲。 她要去的地方就是华恩山上的血沉峰,血沉峰本是一个古老的休眠火山的火山锥,因为椎体占了整座山的三分之一,这里的人们便把它当成了一座山峰来看待,至于为什么要起血沉峰这么凌厉的名字,据阿婆所说,是椎体表面沉积着血红色的岩石,且常年没有植被覆盖。远远看去,就像是大地的血管被狠狠撕裂开,喷薄而出的鲜血洒落在山口周围,永远的尘封在那里。如此看来,取这个名字也是合情合理,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她心想。 落英悄无声息地爬着山路,就像这森林里无数悄无声息的生灵一样,为各自的信念而不停前进。山里的大树,野草,小动物们,大动物们,老动物们,都会有自己的信念吗?他们会不会也有痛苦的想要忘记一切的时候。想着,落英便笑了起来,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爹爹把她打地很重的时候,她竟然跑到后院,跟水池里的金鱼诉起苦来,她多么羡慕金鱼只拥有七秒钟的记忆,这样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很快便忘却了。不过,阿宝却说他一点都不羡慕,金鱼是可以很快地忘掉痛苦,可他所拥有的美好的回忆也通通消失了,这样不是亏大了吗? 落英点了点头,阿宝说的是对的,每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所以,他们要活下去,并不需要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金色的太阳在东方露出脸孔,它辐射出锯齿状的光芒,普照在云海苍茫的华恩山上,失去了翠绿渲染的华恩山,在萧肃静敛中依然透露出一种娇羞的俊美,黑夜中她端重如超凡脱俗的菩提,可阳光下她华丽如天真无邪的仕女。 落英只觉得自己的呼吸声越来越重,天色晕开了轻暖的白光,但湿气却愈加浓郁,冬天的好处就是没有蚊虫,可是看看自己穿的像大灰熊一样的棉袄,她还是叹了口气。 山顶,不知不觉竟然就到了,落英左脚踩在一尊石头上,将手掌平放在额前,仰望着“鲜血淋漓”的血沉峰,不禁赞叹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来,血沉峰上果真是寸草不生,可是它跟树木林立的华恩山完美地拼接在一起后,根本就让人难以相信这是千百年前暴虐的火山所留下的遗迹。 血沉峰上有一条陈旧的小路,落英知道,这是师傅留下的,他不止一次来过这里,十二年前,他就来过了,可是,脚印却是新鲜的。 落英收起沉重的心情,她不想让任何冗杂的心绪干扰她的神智,她要一心一意地去血沉峰上寻找赤焰鸟的活体。 峰腰上,华恩山已一览无余。 鸟儿渐渐闹腾起来,扑棱着翅膀在山谷间飞来飞去。越靠近山顶,就闻到越加浓重的臭鸡蛋的味道,那是硫磺的气味,落英知道。 最美的地方,总是最危险的。 硫磺的刺激让落英头痛不已,她拿出包袱里的棉纱,将口鼻紧紧包住后才觉得好受一点。峰顶上除了呜隆隆山风怒吼的声音,还隐约传来哗啦啦的水声。落英撰紧拳头,抿住嘴唇,用尽全身力气,迅速爬上了顶峰,那里,是一个一百多尺宽的火山口。从山口下喷出来氤氲的水汽,带着臭鸡蛋味的热腾腾的水汽,水汽从洞底疏散到四周,赤焰鸟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出来的。 只是,落英绕着火山口走了两三圈,依然不见赤焰鸟的踪影。她没有泄气,只要没找到,再失败也不算失败。她向火山口内俯视,只见山洞里有冒着热气的水花不断喷上来,那应该是间歇泉,落英心想,休眠火山虽然很多年都不会活动一次,但是山口里的间歇泉却是经常出现的。 落英抓着石头,一步步地向下爬,她不去看自己现在处于多么危险的状态,她怕看了之后会忍不住临阵逃脱。 洞里的景色让她疲惫的身心有了一丝慰藉,这里完全是另一个天地。脚下无数的间歇泉从地下喷涌而出,投射到洞顶成弧形的穹壁之上,然后像烟花一样散落下来,由于洞口实在堆积的太高,所以才没能飞射到那里,落英终于知道那砰砰砰如飞天瀑布般的响声是从何而来了。 突然,眼前一片彩虹色的天空吸住了她的眼睛,与其说天空,不如说是巨幅的彩画,像是万千只飞鸟的羽翅缠绕勾勒而成,震耳欲聋间,不断流动着斑斓色彩,宛如上古艺术家遗落人间的星海巨画。 “祝我好运吧!”落英呢喃道,对着上古遗留下的星海。 一瞬间,星海又消失不见,当下一次的喷泉再次飞流而上时,眼前又惊现出让落英意犹未尽的那幅画面。 她低下头,定了定神,不顾胃里咕噜咕噜翻肠的饿意和喉咙的干痛,将弯成猫咪爪子般的十指,狠狠地扣住露出尖角的石头,喷泉溅起的水花有少许落在她细嫩的手面上,烫出深红的斑迹。还好洞里的石壁是直上直下的,如果稍微倾斜一点,落英可能就因体力不支而坠入洞底了。 地下水长年溶蚀石灰石,在圆形的洞壁中化生出色彩旖旎的方解石结核,她一次又一次借着被高温加热的冰洲石所发出的光芒审视四周,生怕错过每一寸角落。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古人不会轻易骗人的,谚语里说的没错!落英瞥到她左脚边正生龙活虎地摆动着一株赤焰鸟的花瓣,不注意的话,还真的以为它是一只火红色的大鸟呢! “真的好坚强啊!”她忍不住惊叹。这朵花有令人起死回生的能力,那是经受过沸水焚身,毒雾侵袭所激发出的巨大能量,那种强大的能量足以让千万人从噩梦中苏醒过来! 落英一步步挪动被烫地剧痛的手脚,脸上的汗珠已经涩酸了她的眼睛,她腾不出手来擦,只好使劲地眨眼让视线快点清晰起来。她嗅到了一种甘苦相间的气息,于是缓缓伸出左手,心疼地,神圣地,欣慰地,迅速拔下了那株赤焰鸟。 落英将它装进包袱中,趴在岩壁上深深舒了一口气,流星是会实现愿望的,这个世界没有骗过我。落英望着漫天的流星,不住地在心底大声呼喊道:“我做到了!” 当她如释重负准备向上攀岩时,火山口外传来失声呼唤的声音:“落英,落英!” 第三十章 坠落的爱 白落英知道,那是师傅的声音,虽然她瞒着所有人半夜偷偷溜出去,就是怕师傅来找自己,可当她听到那一声声满溢着焦急悲哀的呼唤时,心中还是生出了抑制不住的惊喜。[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她屈起嘴角,满足地笑起来,是意料之外的幸福哦。 哎,光顾着高兴了,落英砸吧了下嘴唇,急忙回应杨云舒:“师傅,我在下面呢!” 杨医师此时已经急地热血沸腾,他惊慌中听见落英回声重叠的声音,不禁更加慌张起来,温和如水的眼睛里,透出熹微的泪光。可当他循着回声俯瞰进岩洞内,望见落英那张嬉皮灵动仿佛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的小脸时,瞬间隐去打在眼眶中温热的泪水,他的脸又变地像他家的大铁门一样,高冷无神。 落英怔住,一瞬间,仿佛被吓掉魂似的,忙不迭失去了笑意。她心中不解,师傅这是怎么了,我又做错了什么事吗?他并不知道我知道他生病才来寻药的原因啊! 落英嘟起嘴,眼巴巴地望着他,虽然此时离洞口只有三米远的距离,但漫天弥漫的水雾依然阻挡了她看向杨云舒无辜的眼神。 眼神用不上,那就只好说点好话咯。 “师傅,对不起,回去之后,你再罚我吃三天的胡萝卜好不好?”落英以认错的口吻向师傅搭话。 杨医师的沉默让落英愧疚满满,师傅害怕他们擅自出行,就是担心会出什么意外。(.无弹窗广告)他总说他们这些年轻人不懂得珍惜生命,老是梦想着到外面的世界去冒险,可冒险真的有那么容易吗?自己既然是过来人,最清楚不过了。 恍惚间,头顶传来一丝微弱却回荡许久的回答:“好。” “师傅,你一直都把我当小白兔养着,我真是太开心了!”落英舔着脸用她自以为幽默的方式坚持不懈地讨好师傅。 可是,火山口之上却传来杨医师冰冷的反问句:“你是不是不想上来了?” “哪有?”落英低声埋怨道,说话间,一只脚突然踩滑了石头,险些落空的那一刹,她双手死死地抓住岩石,不敢让自己有一丝松动。 危险浮现的瞬间,才会意识到自己身边原来还潜伏着更多的危险。随着太阳的高升,洞里的间歇泉竟然越升越高,宛如夕阳下努力振翅想要触碰炫丽晚霞的飞鸟,又像是受到月光的牵引而日复一日朝退夜涨的海潮。看到这幅情景,落英心中怕极了,她害怕汹涌灼热的喷泉将她疲惫的身躯一口吞噬掉,她害怕自己生长了十八年的生命一瞬间就消失殆尽。恐惧从她的头部通过血液传递到全身,她甚至发现自己的双腿抖了起来,上半身麻木到完全失去知觉,恐惧的力量,实在太大了! 意识聚焦在两手之中,无论周围有多么喧闹,她的耳朵什么都听不见,肌肤和器官什么都感受不了,眼前,没有什么所谓美景了,只是一道道炫目的刺眼的光线,正步步紧逼地想要侵蚀她的意志力而已。 不知过了多久,她发现身边多了另一种急促的呼吸声,那不是自己的,她很肯定地分辨出来。 一只大手轻轻拂去她眼角的发丝,之后,又轻轻揽住她的腰身,一切,都是那么地轻,轻地仿佛不带有一丝感情。 “师傅。”落英有气无力地开口道,温馨的气氛在山洞间蔓延开来。 “不要怕,我在的。”这是四年来,杨云舒鲜有的一次温柔。 落英勾起嘴角,露出整齐洁白的小贝齿,对着杨云舒一味沉默地微笑,她已经疲累到说不出更多的话了。 “师傅,我可以亲你一下吗?额头,脸颊,鼻子,眼睛,或者嘴巴也挺不错,总之,一下下就好。”落英心中调皮地想着,差点就脱口而出。可是,当她看到杨云舒冷峻的侧脸时,终究是黯然了,她瞬间淹没了所有非分的想法,星星般闪耀的眼睛在云舒的脸上晃来晃去,却只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说,不要说,不可能的,我和师傅,从一开始就没有可能。” 落英抱住他,这是她渴望了很久的怀抱,如今抱在怀里,却温暖的像是生离死别的前兆。 也许,只有走到最亲密的那一刻,人们才会清醒地发现,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她本就知道和师傅不可能,而当她无所畏惧地承认这一点时,才明白,自己是真的释然了。从今以后,他就是师傅,他给的怀抱,只有师傅的味道,从今以后,我不再留恋一个人的背影和侧脸,纵然他冷到冰天雪地,我亦能安之若固。 随着当的一声闷响,杨云舒的三尺鱼头刀嵌进了洞壁中足足一尺半,只看深处就足以窥探到杨云舒的内功之深厚。落英贴近他的胸口,身体的重量传递给师傅一部分后,她的感觉舒缓过来,意识也渐渐清晰起来。 “师傅。”她又唤了一声,她每唤一声,杨云舒的内心就增添一份力量,不管怎样,得让她活下来,她此后的人生,应该还要像现在这样去唤自己的父母,爱人和孩子。 他死扣着鱼头刀一步步地向洞顶攀爬,杵掉的岩石灰被喷泉打湿后,掉落在师徒二人的脸上。害怕迷伤眼睛,落英紧紧合上了眼,直到空气中的水气渐渐轻盈之后,她才知道是到洞口了,可是,她依然不愿意睁开眼,任凭沉重的身体被师傅拉扯着。 喷泉,升地越来越高,高到偶尔会触碰到落英的鞋底,落英觉得烫烫的,浑身燥热难耐。就在这时,杨云舒高高一举,将她腾空到火山口边缘的岩石上,落英往地上一滚,摔了个屁股朝天,满嘴红泥,抬手一看,指甲已经出了血,汩汩地流着,她对着手指心疼地吹了口气,心中不停埋怨师傅干嘛要摔得这么重。 也许是对师傅太过自信,在这生死攸关的节骨眼上,还能埋怨他对自己不够温柔的,全天下大概就独有白落英一人了。 在地上扭滚了足足一分钟后,她才想起师傅还没有上来。于是搓搓满是泥灰的手心,颤巍巍地站起来,趴在火山口往洞底探望。当她看见火山口下面的间歇泉已经升到了离自己不到两尺的地方时,心头咯噔响了一下,像是不顾一切飞升到洞顶的间歇泉又重重落回了最底部一样,但却再也没能升上来了。 第三十一章 从扶弱到古索 夕阳下,晚归的山鸟开始活跃起来,今天的云层很低,当火红色的余晖把形状各异的云朵映照地如同金灿灿的锦缎一般时,美得连鸟儿都流连忘返。[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落英望着迫不及待归巢的鸟群们,脑中只有嗡嗡的一片空白。她从中午等到日落,就这么一直等着,却未曾等到师傅的出现。 “呵呵。”落英等地不耐烦了,她对着远方薄雾笼罩的山峦冷笑一声,连望都没有望一眼身后的火山口,就径直走下山去。 扶弱坐在阿婆家的大门口等待的时候,落英师姐正提着一个包袱袋从路口处气冲冲地赶回来。夜幕早已拉下,可微弱的灯火依然让扶弱瞧见眼前人面如死灰的模样,他心中不禁升起一丝怜悯,可当落英目中无人地走到自己跟前时,他还是收起了这难得的一丝怜悯,不知所措地问候道:“师姐,你回来了!” 落英一句话没说,只是拼命地望进他的眼睛,那闪着仇恨火焰的泪光在黑暗中使扶弱不禁打了个寒颤。 “对不起,”扶弱低下头,睫毛一如既往忽闪着上下开合,他生气得时候,悲伤得时候,思考得时候,愧疚得时候,总是会眨眼睛,好像他天生就必须要眨眼睛一样,根本不会让人生出多余的想法。落英别过脸,没有留任何余光去审视他脸上的真与假,她只知道,伤害之后的道歉只会让人更加心痛。 落英静静合上眼睛,像抓着捕蝉的竹竿一样缓慢伸开右臂,纤长的食指顺着笔直的墙檐指向路口处的那一刻,泪水被她沉重的眼皮盖住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你走吧!”她想说却不敢说出口,她知道此情此情无论自己说什么,声音都会是嘶哑的,她要用沉默的气场吓倒他,她不想给一个让自己完全失望的人任何机会。 扶弱惊异地瞪大眼,他望住白落英微微垂下的绝望的脸庞,复杂的心情难以言表,和白落英相处了四年的一瞬瞬光阴,此时全部如集市上奔走的车轮般错乱地穿梭在脑海。他深深地抖动了几下嘴唇,便抬起脚步,朝落英所指的方向远去了。 扶弱转身的那一刹,落英的泪水才如喷涌的间歇泉般夺眶而出。她失魂落魄地踱进院子里,将木门重重地一把插上后,便屈膝跌坐在门槛边。她揪住自己的胳膊,狠狠咬着不知何时已撰地铁紧的拳头,直到牙缝间渗出斑斑点点的血迹时,才有了松口的意识。 好心痛好心痛,为什么会这样?仿佛一觉醒来,发现心脏被莫名掏空了一样。师傅为了救我,被间歇泉吞没了,落英的脑子一整天都被悔恨和愧疚满满地充斥着。 杨云舒,是她一直以来精神上的依靠和信仰啊!他在落英和扶弱的眼里,甚至是在所有受他拯治的病人眼里,都是高高在上不可亵渎的星辰般的存在。 上天真是会开玩笑,一不小心,就将人打入地狱,从此万劫不复。她决定要走的前三天,村民们合资为杨云舒举办了稍迟的葬礼。落英一心想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可无奈,作为唯一一个徒弟,她必须要额外地付出三天三夜的时间为师尊守灵。 前来吊唁的人群中,落英看见了蒋佬的身影,可是心灰意冷的她已决定不再对这里的任何秘密产生兴趣了。原来人心失去了依靠时会是这样的颓丧啊!落英在烛火通明的灵堂前望着装载师傅遗体的灵柩自嘲道。她突然发现自己不再愧疚了,而是充满了恨意,她恨师傅一声不吭地就走掉,留她在世上忍受无尽的痛苦,仇恨的怒火使她浑身充满了力量,甚至连苍白的蜡烛在她眼中都是熊熊燃烧着的。 蒋家镇,已经没人再得水毒病了,这是师傅生前的愿望。服过药的病人喝了有问题的水,此后都没有出现过异常,但是没染过水毒,没服过赤焰鸟的人却依然不敢取用镇上的井水和河水。杨云舒本来的计划是要双管齐下,可无奈在那种燃眉情势下,他只能将重点放在病危的人身上,谁知,还没采取第二步行动,就与世长辞了。如今的蒋家镇,像是一位治标未治本的病患,落英无奈地想,师傅已鞠躬尽瘁,仁至义尽,此后村民是福是祸就听天由命吧! “奇怪,什么时候白落英也开始有愿意听从老天安排这种庸俗的想法了?她不是已经自命清高到无人能及的境地了吗?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达肯瑟里站在阿婆家的屋顶上,望着正低头跪在杨云舒灵柩前的白落英,肆无忌惮地嘲弄。 扶弱似乎有些看不下去,他侧脸反驳道:“如果嘲笑别人能让你脆弱狭窄的心灵得到些许慰藉的话,那我劝你还是趁早改行好了,这比你买卖灵魂要容易得多吧。” 达肯瑟里抿住嘴唇,毕竟白落英是他的师姐,他们之间有着人类所创造出来的微妙的感情所联系,自己这般露骨地落井下石,实在是不识好歹。 他似童蒙无知般问向身边的扶弱:“明明杨云舒是为救她而死,而这个孩子,心中却对他充满了恨意,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他摇了摇脑袋,黑色帽子里仿佛透出求知的欲望,毕竟学无止境,没有谁是大彻大悟的,佛亦是,神亦是,魔亦是。 这点倒让扶弱很是欣赏,现在应该要改口叫做古索了吧!古索信任达肯瑟里的重要原因就是他从不自大自满,他虽是魔鬼,但却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信仰的魔鬼,跟这样的人合作,前途还算有点光亮。 古索微微一笑,饶有深意地啮住下嘴唇,思考良久后才说道:“你交给我的任务我已经圆满完成,但是出现的意外,你要为我弥补,就当是酬谢,可以吗?”古索望进达肯瑟里发着冰冷白光的眼睛内,那里分明空洞无物。 “哈哈!”达肯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事,最近古索郁郁不欢,不是因为被他的人类师姐赶走的糗事,而是他还恋恋不忘自己死去的师傅。他的诞生不过是棋盘上的一小步,但他和师傅的相遇却源于纯洁而美好的缘分,那是一个将他抚养长大的恩人,古索一直这样跟达肯瑟里强调。 “那么,你想要什么样的补偿呢?”达肯也不是不通人情的。 “我想,与他的灵魂做一次交易,我想让他主动为自己的人生做一次选择,而不是毫无反抗之力地就被夺去珍贵的生命,毕竟,他值得好好活下去。”说着,古索闪着星光般的眼睛再次看向达肯瑟里,那种曾经让命运魔法师不屑的眼神此时却栖息着丝丝神秘动人的光彩。 第三十二章 神秘的女僧人 落英走的那天清晨,天气并不是很好,天空灰蒙蒙的,像是初雪的前兆。[.超多好看小说]阿婆执意要多留她几天,说是等到暖和的大晴天再走也不迟,可落英心意已决,她上马扬鞭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蒋家镇。 林木萧条的小道上,大部分的落叶已腐烂在泥土里,那是经受过一次又一次风雨催化的烙印。青骢马奔跑地并不算快,看着它慢悠悠的步伐,落英心中一阵烦意油然而生。 “又不是来散步的!”,她怒斥一声,狠狠抽了它几鞭,马儿觉到疼痛后,才迅速挺直背,昂起头,嘶鸣着奋力向前狂奔。 昏暗的天空下,让人一时分不清时间已流淌到哪里,只知道凌厉的寒风刮地越来越凶狠,毫无防备便穿透了落英的胸前腋下,其实就算有所防备,也没什么用的。落英因身体颠簸而产生的热量终究还是抵不住寒风的吞噬,她只好把上衣的领口拽地紧紧的,这样脖子暖和一些后,双臂不至于会失去知觉。她麻木地抽动着马鞭,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调节力度了,只是一味地向前赶,向前赶。 当经过来时作为歇息处的一条石板桥时,天空突然飘起了小雪。她看到从密不透光的乌云里飘下数不尽的细碎晶莹的雪瓣时,住了满心的精灵便瞬间飞舞开来。 “好美啊!”就像是守护灵魂的天使般,那么洁白,那么纯净。落英轻轻勒住缰绳,她不由得发现,自己因看到初雪而感动地连心情都温柔了许多。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这几天,她的意志每况愈下,一场雪,竟将她灵魂深处的渴望重新勾引出来。 冬季虽然没有百花争艳,白鸟争鸣,绿林葱郁的旺盛生命力,但因着雪的存在,还是让人无比期待它的来临。 “越下越大了呢!”才一小会的功夫,落英就看见小湖上已经结满了厚薄不均的冰晶层。雪瓣划过嘴唇的一霎那,她的心头微微波动起伏,她伸出舌头,试着接了一小片,化在口齿间,凉凉的,很美好。 “这位女施主,雪下得如此之大,你为何不找个地方避一避?”身边突然冷不丁出现一位右手转着星月菩提,左手行佛礼,五官端正的女和尚时,着实把落英吓了一跳,可胯下的坐骑青骢马见到这位生人时倒显出意外的安详。 “我只是觉得这场初雪下地很美,所以才停驻下来观看,一会儿还要继续赶路的。”落英礼貌性地回与她微笑,继而也双手合十,向着那女僧人行一番佛教礼法。 “原来如此,请问施主是要去往何地?”和尚虽喋喋不休,但面带和色,不容易让人心生反感。 落英觉得自己在路上突然遇见一个和尚就已经很神奇了,竟然还要被和尚追问要干什么,去哪里,况且还是个女和尚,她不由得生起疑心来,收回了刚才的尊敬,冷冷答道:“我要回江宁城!”继续看她的雪景。 “阿弥陀佛!贫僧法号星野,于天地间独来独往,无牵无挂,无影无踪。”女和尚一句话非要掰成两半说,“不过,贫僧想在此提醒施主,你若今日执意前行,必将招来杀身之祸!”说完后女僧人行了个佛礼,落英看着却有些恶心,她不悦地想,我要去哪里关你屁事,你一个女和尚独自一人荡来荡去,就不拍遇到坏人吗?还信口开河,说我会招来杀身之祸,有病吧你! 落英看着她认真的表情,想骂却骂不出来。算了,她想,我还是继续赶路吧,不跟出家人一般见识,反正他们本来就精神不正常。 “多谢了,可我有急事,必须尽快赶路!”落英使劲荡了荡缰绳,两腿一夹,就要向前走。 “请等一等!”女和尚一声急促的恳求,竟让青骢马止步不前了。落英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迅速跳下捂得热乎乎的马鞍怒斥道:“你也太过分了吧!出家人很了不起吗?别以为你是女的我就不敢对你发脾气,老娘这几天心情特别不好,你让我别走我就不走了,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干嘛要咒我有杀身之祸,还有,你刚刚对我的马做了什么,为什么你一说话它就死活不走了?”落英气得双手叉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她思索着自己刚刚说出的那些话,虽然重了点,但也是有理有据的,于是便继续叉着腰,还向前挺直胸脯,示意对方自己说得并不算过分,而是你太过分了。 女和尚依旧是一如既往善良温润的表情,她看着落英,情绪并没有丝毫的退缩与高亢,而是平和地回道:“施主或许不认识我,但我与你娘亲却有一面之交,令母名叫苏为雪,江宁福递人,生年三十五周岁,是吗?”和尚娓娓道来,言语之间字字确凿。 落英怔住,她说的全对,难道这和尚真有这么神?可不管怎样,她还是不能理解自己平白无故会招来杀身之祸的原因,只好回道:“确实是对的,但你为什么要说我有杀身之祸,平白无故就咒别人,你以为大明朝的法律都是案桌上的花瓶摆设吗?” 和尚此时已经由微笑变成大笑了,她说道:“出家人从不打诳语,女施主若是不信,且赏脸在此等候一刻钟,一刻钟后必有贵人出现,至于为什么会招致杀身之祸,施主切莫纠结,世间因果相生,循环往复,答案日后必然揭晓。” 落英眼珠骨碌着上下打量这个和尚,她思考良久后,决定就在此先等候一刻钟,反正一刻钟也不算多长,跟她磨叽了半天后,落英倒是提起了兴趣,想看看这和尚葫芦里卖地到底是什么药。 “那好吧,我暂且在此地等上一刻钟,要是一刻钟之后没人出现的话,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说着,落英示出随身佩戴的长剑,怒目凝眉地盯住她,“反正一刻钟的时间,你也走不了多远!。” 女和尚恭恭敬敬作了个揖,带着有节奏感的步伐向前赶路了。 此时,湖上的新雪已积了厚厚一层,有些地方足足有一个小谷堆那么高,落英怔怔地望向堆得较高的那一块雪地,心中浮起的迷雾经久不散。 第三十三章 重返蒋家镇 眼下没有计时工具,可落英并不在意这些,她既然决定要等了,在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就会一直等下去,哪怕是三刻钟四刻钟,只要最后有人出现,她都不会觉得和尚是在骗自己。[.超多好看小说] 她约摸着时间还没过去多少,就有踏踏的马蹄声从不远处传来。落英屏住呼吸,等待一位提前就知道的神秘人物出现,让她的心跟阅读言情小说一样心驰神往。虽然自己今天遇见的事情有点像冯梦龙老先生笔下《三言二拍》中的荒诞寓言,或是已经撒手人寰好几十年的吴老先生所作《西游记》中的狗血剧情,落英依然觉得新鲜感满满的,这是她从未遇到过的事情,也是内心深处渴望遇到的事情,突然出现一个和尚对自己的命运指手画脚,落英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 她微微伸直脖子向与来时相反的方向望去时,竟发现踏雪而来的是一位魁梧的大叔。骤雪纷飞中,她看不清那人的模样,直到对方放慢了马步,几乎与她的青骢马头碰头时,落英才知道这人是谁。 “白姑娘!这场大雪下地真及时,要不然,就算我紧赶一天的路,也没法追上你啊!”大叔一边嘘嘘喘着粗气,一边急切地跟落英解释。 “你是来找我的吗?”落英指着自己的脸,非常不相信地问,“有什么事吗?” 没想到,我的贵人说的就是这位面孔黝黑的大叔啊!我还以为是谁呢!落英由吃惊到虚惊,差点没笑出来。 “白姑娘,你还记得我吗?”大叔和以前一样看起来憨厚实诚。 “肯定的啊!”落英笑了,自豪地说:“我的记性才没那么差呢!不过,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走?” “我是猜的!”大叔拿出羊皮套的水壶,喝了口水,润润喉咙才说:“杨师傅的葬礼一结束,白姑娘肯定要回自己家乡的!对不对?” 落英点了点头,她觉得大叔应该还有话要讲。(.无弹窗广告) “我早上去阿婆家找你,她说你走了有一会了,我一着急,就马不停蹄地赶来了!”他抬起胳膊抹一把额角上的汗粒,顿顿地说:“我听说杨师傅是和你一起采药时,在血沉峰上被水柱冲走的,连尸首都没找到。”说着他低下头,像是在整理心情,一会儿又抬起头说:“杨师傅是蒋家镇的救命恩人,我们连恩情都没来得及报答,他就走了,老天没有眼啊!” 黑脸大叔说地声泪俱下,似乎是动了真格。落英看着他抽泣的模样,压在心底的悲痛和愧疚险些又爆发出来。她多想递给他一张手帕,可惜没有,只好把包住马耳朵的棉缎子解下来,递给他道:“大叔,您节哀吧,师傅在天上,肯定也不想看到我们这样为他伤心,他毕生的志向就是救死扶伤,这不,愿望实现了吗。师傅在世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我想,他走后的每一天应该还会一样开心的!” 落英顿住,她不知道自己何时竟开始学会安慰别人了,大概是葬礼那几天安慰前来吊唁的村民时所形成的条件反射,她一看到别人为师傅哭,就强迫自己要忍住泪水。 “孩子的母亲,病好了吗?”落英轻声问,喉咙硬硬的,声音很沙哑。 “托医师和白姑娘的福,完全好了!”他眼里闪着光,看得出提到了令人开心的话题。 “嗯,那就好。” “罗某就是一个粗人,我没什么能感谢杨师傅的,但就是有一个心结不能解开,我也是考虑了好多天才决定来找白姑娘。” “是?”落英试探道,她好像觉察到了什么,但又不太确定。 “我觉得有一个地方应该能找到他的尸首!”黑脸大叔定定地说。 “真的吗?”落英的眼睛仿佛失了神,在纯白一片的世界中摇摆不定,摇摆着摇摆着,仿佛就看见了希望。是真的吗,如果这样的话,师傅就能安息了。 此时的天空,宛如一面巨大的灰镜子,倒映出一片密密麻麻的棉花地,灰白相间的天空之上,太阳似乎被雪藏了一样,只有鹅毛般的大雪在无声宣告她将占领这个世界的独一主权。 “瑞雪兆丰年啊!好兆头!”大叔一边驾马一边感叹。 “可是,这场初雪下地有些大了,有点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白姑娘是第一次到我们蒋家镇来吧!你大概还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气候确实有些特别,虽然同在顺天府,和江宁城也相距不远,但到了冬天,却是出奇的冷,这场雪,还算正常的,有一年,雪下地那叫一个大,雪灾严重时冻死了好多人呢!” 黑脸大叔这番话让落英惊异不已,照这样下去,一场大雪覆盖地面后,简直可以和蒙古国的雪原相媲美了,中原地带竟然还有如此不合常理的地方! “为什么呢?”落英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反常的天气,你们镇上从来都没人怀疑过吗?” “也不是没有,”大叔砸巴下嘴唇,“可我们小老百姓哪有本事知道老天爷的心思,能听天由命地活下去就不错了。” “也是。”落英诚恳地附和道,说听天由命这句话倒是贴合自己的心意。 沉默间,大叔打开了话匣子:“说来也奇怪,那还是两年前冬天的一个早上,镇上的集市突然出现一位十岁左右的孩子,带着一条在鱼缸里的鱼摆起摊来。当时,我正和老爷一起去一户大户人家送货,他家足足买了有三百匹丝绸,府上虽然请的布工比较多,但紧赶慢赶也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做完,害怕超过期限,我们赶路赶地确实急。但到了集市的时候,看到这么多人围在一小个摊子面前,把大马路都给堵着水泄不通,老爷就坐不住了。他是个爱凑热闹的人,立刻叫我跟他一起下车去看看什么情况。那孩子不是做生意的料,除了反反复复说自己的鱼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外,其他一概不知,老爷问他什么问题他都说不知道。围观中也有博学多识的人看出老爷想买,怕他上当,就告诉他这种鱼是雪鲤,鲤鱼的一种,虽然有点价值,但绝对没有这孩子说地那么神奇。老爷犹豫了,但确实对那条鱼很动心,我看着也挺漂亮,根本不像人间的东西。孩子看出有人想砸他的生意,连忙抬高声音说:‘谁买了这条鱼,我就告诉他一个大秘密!’老爷被吸引住,他想着万一是个升官发财的天机该多好。于是张口就问价钱,这孩子就跟神机妙算似得,一口价五百两,我和老爷当场就愣住了,今天一单子买卖下来不多不少正好五百两,老爷觉得玄乎,又加上在场的没一人敢买,当机立断就买回来了!” 落英惊恐地望着黑脸大叔,像是听故事一般半信半疑,可脑袋里却晃来晃去地满是雪鲤这两个字。 “哎!”大叔叹了一口气,又说:“这个秘密,老爷谁都没有告诉,但我后来一直跟着他做事,关系处地还算亲密,就了解到一些。大冬天的时候,雪鲤才会出现,我疑惑着,咱们这儿的气候是不是跟这事有关?” “跟什么?”落英急切地问。 “跟雪鲤,这不是一般的雪鲤,它肚子里长得可是夜明珠啊!”大叔惊呼,他的语气诡异中透露着莫名的欣喜。 天哪!不会就是自己那天捡到的那种鱼吧,落英想,师傅当时不也是看到了! 落英深吸了一口气,一不小心吃了一嘴的雪花,她呛得嗓子直疼,在疾驰的马背上喘着粗气咳起来。 大叔这才止住了声音,他安慰落英道:“白姑娘,你先坚持住,再往前一小段,就到我家门口了,我请你去屋里歇息歇息。” 落英说不出话来,但还能坚持住,只好强撑着痛苦的表情,对着他默默点头。 第三十四章 黄泉路上再离别 佛曰,人死后灵魂分为三种,好的,坏的,还有更坏的。[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不管是哪一种灵魂,死后都将堕入地狱,像参加古老神明的仪式般,路过三生石,走过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在六道轮回中往复循环。此后,好人入天道,人道,恶人入畜生道,更恶的只能入饿鬼道和地狱道。 地狱系统直到今天,之所以能发展地如此完善,全都要仰仗地藏大人的功劳。佛经中记载过,地藏菩萨曾经发过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这句话,当初不知感动了地狱里的多少工作人员,你以为天天跟恶鬼打交道是件很轻松的事吗?现在的社会都讲究民主了,霸权只能起到一时的效果,却无法让人心服,还会带起一系列的副作用。若不是地藏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毅力和真诚感动着身边每一个灵魂,这种高强度又枯燥乏味的工作给多少福利也没人愿意长久做下去! 地狱的大本营设在古老东方的中原地带,那是一个与人类世界相差二百七十三度的异度空间。所谓异度空间,和本空间没什么不同,无非是流淌着不同速度的时间罢了。地狱里的时间,并不是静止的,但与人类世界比起来,那里会缓慢地多,就算地球灭亡一百次,它距离一个生命周期的结束也相差甚远。 地藏大人说:“信我者,入我之门!”无论是修炼有成的灵魂,抑或是怨孽深重的苦魂,只要真心渴求地藏菩萨的宽恕与洗炼,地藏大人通通收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扶弱找到杨医师魂魄的时候,他正走在黄泉路上,由无常带领着朝地狱大门的方向前进。扶弱看到师傅温文尔雅的背影和轻缓扎实的脚步时,自然而然便露出孩童般的笑脸。 黄泉路上阴雨纷纷,魂来魂往,有忧伤的,有沉默的,有低着头的,有昂首阔步的,有失声痛哭的,有编着打油诗骂人的,还有胆敢对无常拳打脚踢的,最后只能落得狠狠的一顿鞭子。不管鬼魂们怎样抵触,怎样的不甘心,都无法挣脱无常的锁链。为何灵魂要像犯人一样被对待,为何他们死后更加没有了自由,他们戴着沉重的枷锁,被领往一个未知的令人恐惧的世界,在那里等待自己的会是褒奖,还是惩罚,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 你以为这就是不幸吗?可活着的时候,明明拥有那么多的自由和幸福,为什么从没见你有多么珍惜过!沧海桑田中皆有秩序存在,宇宙广阔无边,也因乱中有序,才得以无止境地存活下来。给灵魂铐上枷锁,并非坏事,而是秩序使然,经历了人世间风霜雨雪的灵魂们早已与那个世界的一点一滴紧密相连,惯性的力量使他们无法割舍活着时所拥有的一分一毫。只有枷锁的力量,强硬的力量,才能使嗔痴之念有幸脱离本心。 扶弱清了清嗓子,他对无常有一种莫名的敬畏,踌躇许久才喊出师傅这两个字。杨医师听到有人在背后喊他,立刻停住了脚步,那音靡深入心腑,虽近在耳边,却恍若隔世。 他的耳朵被风刮了一下,黑白无常也是,可黄泉路上,请君切莫回头! “扶弱!是你吗?”杨医师杵在原地,静静地喊道,声音在绵绵细雨中显得异常沉闷。无常见有亲故跟来,也就体贴地停下了步伐,飘飘然的身体在地面上摇曳不已。 扶弱没有回答,而是煽情地诵起了一首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无论声音有多大,路上都没有一人看他,人们都各往各的归宿,来自心灵之外的声音再也无法接收到了。只有情深义重的师徒二人,一个面对着,一个背对着,眼里闪着混沌的泪花。 “师傅,这是扶弱五岁时,你教我念的那首诗,你还记得吗?” “当然,”杨医师回道,“我还记得,扶弱学了好多天才会念的呢!”他的微笑像涟漪般绽开。 “扶弱真的太笨了,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心二意,为这个没少挨师傅的板子!”扶弱嘿嘿一笑,完全就像一个孩子般,他摇着头,当年不能释怀的,如今提起来倒像是拿自己打趣一般无所谓起来。 “如果重来一次,师傅宁愿你学不会,也不愿打你。”杨医师叹了口气,像是悔过,更像是回望。 师傅,终究还是那么善良。 “没有,师傅,扶弱很感激师傅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师傅教我的东西,扶弱全都铭记在心,从未忘却过!”扶弱的声音有些沙哑,师傅,是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人。当年,他从化骨池中第二次蜕化出人形时,一无所依,达肯瑟里虽然是他唯一的朋友,却也只是一个有形而无相的能量体,他绝对没有本事将一个婴孩抚养成人。 “扶弱,天色不早了,回去吧!为师还要赶路。”杨云舒打断他的话,透出彻骨的冰冷。地狱的夜晚就是人间的白昼,时辰一过,黄泉路自会消失,他怕耽搁久了,扶弱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师傅!”扶弱万分心痛,给我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好吗?他想。 没想到,之前他准备了好久的话,如今到了师傅面前竟全都像是笑话,那些有关交易的想法,帮他回魂重生的想法,此时竟显得如此卑劣与肮脏,师傅的声音,圣洁到让自己难以开口的地步。 “什么活也好,死也罢,不过是莽莽天地间,不留一丝痕迹掠过的飞鸟。”杨医师晃了晃脑袋,感慨地说起来,“扶弱,我们师徒的缘分到此为止了,你走吧!” 扶弱望住师傅的背影,怔怔出了神,他嗫嚅着嘴唇,沉默地一开一合。他多希望这些话不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他多希望师傅能重新活着,他大可去跟落英师姐赔礼认错,求她留下自己,他大可放弃自己那荒诞不经的复仇之梦,做一个平凡的学医徒,他们师徒三人还可以像以前一样,充实地,快乐地,度过每一寸锦绣光阴。 可是,一切都只能像泡沫裂开了,像主观的臆想般,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当当当!”随着一串清脆绵长的铃音响起,意会到杨云舒的意思,无常二人迅速挺直身板,上下跳动一番后,拉动指尖的黄铜铃铛,继续向前开动了。 扶弱站在原地,他的心绪在一片昏黄中越飞越远,回忆是汹涌的潮水,目送杨云舒的背影远渡天边,直到一切都消失在巍峨肃穆的地狱之门内,那里,是海浪日夜不息敲打推移的无边彼岸。 第三十五章 又见火山瀑布 再回到蒋家镇时,白落英的心情倒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糟糕,看来自己也并不像自以为的那么脆弱嘛! 罗大叔热诚地邀请她去家里取暖休息时,落英以时间紧为由断然拒绝了。[.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以她的心情,此时根本就坐不住,她一心只想着赶快找到师傅的尸首,然后永远离开这里。自师傅走后,她第一次感到有家可回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罗大叔拗不过她,只好直接带她去了蒋家镇外那条断隔山涧的小河边。落英一早就知道有这条河,可惜从未来看过。如今亲眼见到时,终究是被震撼住了,冰天雪地间,它像一条鲜泽绵软的纯白绸带,镶在俏丽挺拔的雪峦之边,诡异而惊艳。这么美丽的一条河,竟然是有毒的,落英想想都觉得心痛。 听说,下雪天时,景色美得可以让人忘却所有的疼痛与寒冷。 这条河看起来像是一条无尾河,它的尽头流向镇子里,可源头却在山涧深处不知名的地方,至少,站在这里,落英根本就看不见源头在哪儿。 “罗叔,这条河的源头在什么地方,不会是在华恩山里吧!”落英问道。 “当然!”大叔爽快地回答,完全没有犹疑,大概是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当她知道这条有毒的河真是从华恩山的山涧中流出来的时候,脑中轰的一声鸣响,她瞬间想通了一件事情,是以前思考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想通的事情。(.无弹窗广告) 落英急切地问:“那这里的地下水,也是华恩山里的初生水吗?” “对啊!”大叔惊奇道,“你竟然还知道初生水呢!我还是以前跟打井的工友打井时,才知道什么叫初生水的!” “没有啦!”落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一点点小常识,大叔未免也太大惊小怪了吧!“是师傅教我的,水毕竟是生命之源嘛,我们行医的可不得了解地透彻一点?” “对对对!”罗大叔连忙点头。 大叔和落英将马儿栓在河边的一座草棚里,就决定上船了。这条河周围没什么人迹,白茫茫的一片天地间,就只有这么一小间斗篷式的草屋时,看起来倒有点荒村野地的错觉。 不过草棚所在的地理位置还是蛮不错的,在这里,不仅可以看到华恩山背后重叠起伏的小山峦,还可以纵观整条河从源到尾的流向。落英很轻易便发现了自己正前方的河岸边锚着一只小木舟。 小船被积雪覆盖到几乎只剩两只尖尖的小角,但罗叔还是轻而易举就找到并解开了船锚。当落英对他投去赞叹的目光时,罗叔谦虚道:“闺女啊,你别看大叔长得粗鲁,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手艺人啊,这造船的功夫,蒋家镇没有几个能与我相上下的,只是后来。” “后来怎么了?” “后来跟着蒋佬做事,就有更挣钱的营生了呗!”大叔憨笑着,把船划正后像落英乐呼一声:“行嘞,白姑娘快上船吧!” 河水的流速比较快,雪块不容易沉积硬结,河中央更是不见雪花的踪影了。雪势很是凶猛,可河面上的寒风倒不够合拍。落英心想着,这不正好吗?我们是向西北方向逆流而上的,万一刮起了冬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驶到源头处,虽然无风时船速慢了点,但是行地安稳,她可不想出什么差错,额外再耽搁更多的时间,她真的,很想很想回家了。 当小船驶进华恩山山阴处一面不起眼的涧洞里时,落英突然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虽然这次入山洞是过水道进去的,但洞顶和洞壁上凹凸不平的棱石骗不过落英的眼睛,甚至是倒挂着的数不胜数的蝙蝠群都和上次那个山洞相差无几。 洞顶越来越开阔,直到前方传来哗哗不止,沸沸腾腾的水声时,落英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想。她提着罗叔自带的镀铁羊皮灯,欠着身子探望前方的景物。 忽然,一道侧向自己,宛如少女散落肩上的垂挂髻般的瀑布,由近乎千尺之高的悬崖上飞流而下,跌水溅落在湖面上时,撞起一片片白皑皑闪亮亮的珍珠滩。这个瀑布,就是当时她和扶弱一起见过的,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们沿着山洞的洞口正欲驶入这片如蓝玉般湛蓝通透的地下湖时,大叔开口道:“白姑娘,这条瀑布,就是由血沉峰上的间歇泉的泉水汇聚而成,你看,它从千尺之上火山口的洞隙中落下来,到这里时水势已经很强劲了。从火山口内到外界,除了血沉峰峰顶处,就只有这条瀑布所汇集而成的地下湖能延伸到华恩山之外了!”说着,他看向瀑布的脸转而看向落英,“所以,我猜想杨医师的尸体一定会顺着瀑布流到这片湖泊中!” 借着羊皮灯微弱的光亮,落英失神地望住湖泊中灯光褶皱的影子,她不知道自己此刻在想什么,所有的巧合在她脑中迅速构成一部阴谋论,她觉得这是一个阴谋,河水和井水同时来源于火山口内的初生水,赤焰鸟偏偏长在陡直的洞壁上,我和师傅为了求药就要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而谁都不知道,间歇泉是随着太阳的移动而逐渐变化的! 突然好心累,感觉这场博弈中,自己注定是要输的。人要救,水也要救,师傅为了试药必定得染上水毒,可一旦师傅遇难了,这两件事中就只能做成一件,没有可以喝的水,蒋家镇的人注定命途多舛,到底是谁,要跟这个镇子上的人过不去? 不过,在落英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一个疑点突然在她脑中闪过一道光。她发现一件不同寻常的事,当初她和扶弱都渴得迫不及待跑到这条湖边喝足了水,如果说蒋家镇的河水和井水都来源于这条地下湖,那么这条湖里的水肯定也是有毒的,为什么自己和扶弱喝了之后,却都相安无事呢? 是不是我的体质和别人不一样啊?落英心中发问道,不禁感到脊背发凉。 她立刻决定再确认一下,于是悄悄提起船上的破木桶,打了一桶水上来,落英盯着水桶,猛猛地灌下去一大口,不料被罗叔看见了,他立马打翻落英双手捧着的木桶。 第三十六章 迷雾终散 “你在干嘛?”罗叔大叫,可惜太晚了,落英已经饮用了足够的中毒量,他不解地看着落英,眼里满是指责与心疼。[] 落英慌慌张张,她不想让罗叔看出自己是故意的,只好无辜地瞪大眼睛望着他问:“罗叔,我只是喝口水而已,你干嘛要打翻我的桶?” “你个傻姑娘呀!”罗叔气愤不已,“你既然知道这里是外河与地下水的源头,为什么没想到这水也是有毒的呢!你让我说什么是好?” 罗叔气得一屁股坐在船头上,垂头丧气。落英眨巴着眼,看上去是有些害怕,可实际却在观察自己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异常出现。最终,疑惑与释然各占一半,自己喝了这水确实没有问题,但为什么没问题呢?连落英自己也不知道,她心中顿时划过一万种可能性,难道说我是妖怪?不可能,难道我是神仙?更不可能,落英心中巨摇头,她反问自己,我有神仙的气质吗我!到最后,终于达成一个比较中肯的猜测,我应该只是体质比较特殊而已吧!可是,那扶弱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喝了也没事?或许,是师傅为他配了一份药吧!落英心想,如此一来,师傅知道他得了水毒,自然就知道我也得了水毒,为什么师傅却对我不闻不问呢?落英又开始想不通了,她顷刻间发现师傅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好像知道许多事情一样,甚至对我的了解比我对自己的了解还要多! “哎!”罗叔止不住地叹气,别过脸去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忽然,落英伸出手掌在他面前晃了晃,笑着说:“罗叔,你别生气了,我没喝到水!” 罗叔瞪大眼睛,仿佛看到了一丝光亮。[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落英继续说:“真的,你看,我不还是活蹦乱跳的?我刚送到嘴边,就被你打翻了!”说着,她在船上轻轻蹦了蹦,不敢蹦太高。 罗叔一看她确实没事,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放下了,他可不想再经历心灵的煎熬。罗叔立刻稳住船身说:“那就好,我们去找杨师傅吧!”经过这么一折腾,罗叔的劲头也没有那么足了,大概是因为担心落英消耗了些许热情,落英心想,他的确是个良善的人。 正当罗叔摇浆的一刹那,他发现木浆边似乎出现了什么东西,一会儿撞上去,一会儿又逆向顶住船桨,罗叔低头一看,是鱼!一大群鱼!他由惊喜变为惊讶,最终又变为惊恐。就在同一瞬间,落英也看见了,可她没有像罗叔那般惊慌失措,她迅速站起身,从高处俯视这群鱼。她知道,这种鱼正是雪鲤,它们是一大群一大群游来的。落英观察着,突然发现这群鱼开始有规则的排列起来,它们似乎是在写字,写一串字,从船底延伸到湖泊的尽头,一瞬间从水底钻出更多的雪鲤,它们肚里的夜明珠,幽幽发着白光,像是坠落湖底的星月,美不胜收。 雪鲤在湖面上排列出一行诗句,落英看到时,忍不住念了出来,“莫问雪为白,去留云舒意。” 她思忖了几分后,喃喃道:“师傅!是师傅!”师傅心里一直装着娘亲,为雪正是娘亲的名字,莫问雪为白,说地是师傅对娘亲纯白如雪的感情;去留云舒意,是说师傅自己,他的去与留全是自己决定的。我明白了!落英心想,她咬住嘴唇肯定道,师傅一定想说,他走地没有任何怨言,希望我们不必为他悲伤。 谜题,像是剥豆子那般嚯啦啦全解开了。 当罗叔看到湖中出现一大群会写字的雪鲤时,吓得魂都差点没了,他以为是山神显灵,害怕自己会遭报应,立刻带着落英划船离开了这里。 哪里有什么报应,杨云舒当初是自愿跳下悬崖的。他早已发现了雪鲤的秘密,无奈找不到解决办法,只好作出最坏的打算,喝过孟婆汤,即将入人道,一旁的小鬼差不无艳羡地偷偷告诉他,自己生前是九世难得的好人,这次投胎,一定会是一个好归宿!谁知杨云舒轻轻一笑,使个小计将那鬼差支开,他打翻了孟婆汤,绕过人道,径直跳进畜生道了!他决定作最后一搏,投胎成雪鲤,尽绵薄之力,保一方百姓的安危。 师傅的一生,在落英看来,既让人心痛又让人景仰。他是昆仑山上圣洁的莲花,不容世人一丝亵渎。 罗叔吓得着实不轻,回去之后大病一场。这场病,也让他想通了许多事,于是,他的病刚好,就把那个所谓的大秘密告与了落英。 那天在清晨的集市上,男孩告诉蒋佬的秘密是:华恩山下有一条地下湖泊,湖泊里生长着数不尽的这种鱼,先到者先得,你若去,那些宝贝就都是你的。 罗叔知道秘密后,也偷偷去补过几条,不过是为了鱼肚子里的夜明珠,拿去换些银两。谁都不会想到,生存在火山里的雪鲤,肚子里会长出夜明珠。这个秘密,直到蒋佬把地下湖中的雪鲤赶尽杀绝后都没有透出一丝风声。 落英那次爬到墙头上看到的,便是蒋佬留下的独只,他希望留个种,为自己的发财梦再锦上添花。可惜,离开了火山的雪鲤,很快就因为不适应环境而死掉。蒋佬一开始去找杨医师时,还抱着忏悔的态度,那时候,他已经怀疑到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对自然造成了影响,毕竟他也是读书之人,知道生物之间有着怎样紧密的联系,他觉得,能救活镇上的人,也算是一次救赎。可惜,后来他的儿子也染病身亡,蒋佬终于心灰意冷,见到杨云舒师徒居然翻脸不认人。这也难怪,他拼命挣钱努力生存的动力没有了,哪里还有心思去理会做人的良知和诚信呢! 千百年前的火山爆发,使蒋家镇的土壤山岩中留存一种含硫的物质,这种物质经过肠胃的变化后,会产生危害人体的剧毒物,而雪鲤正是净化水源的山间精灵,它体内生长出的珠子也因为与这种物质的结合进化成了夜明珠。 后来落英将这件事禀报给了蒋家镇的官府。从此,雪鲤受到人们的保护,再也没有人因为一时贪念而去捕杀它,那可是维系着蒋家镇世代人生命的神物啊! 落英走的那天,雪后的初阳露脸了,她笑着摸着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橘色日光,绝尘而去。 第三十七章 家难 白府门前,已然是一派萧然落寞的景象。[]不必说能像从前一样门庭若市,人来人往,现在看去,就连寥寥几个过路的行人经过时都不免要加快脚步,避而远之。冬季本就给人一副阴晦的沉闷感,落英看到此情此景时,心中顿时躁动不安起来。她将马儿停在数十米之外的路口处,远远望见平日高高悬挂着刻有白府两个大金篆的院门门匾不翼而飞,视线下移的瞬间,她发现门口那两只用以镇宅的雌雄双狮也不见了踪影,唯一多出来的,是穿着铜盔札甲,把守在自家门前两行威严冷武的士兵。 “出什么事了吗?”落英望着全然陌生的家门口失神地呢喃道。 她轻轻下马,心中像是压了一块巨石般,提不起一丝力气。阿爹曾经说过,世事无常,如果有一天,家中有人遭遇不测的话,活着的人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千万不要留顾将死之人,做出不必要的傻事。蓦地,落英心中竟蹦出阿爹说过的这番话,她虽然不相信自己家会发生什么意外,可直觉像狂风掠动水波那般牵引着她的手脚,使她丝毫不敢再向前靠近半步。 无处可归的落英用棉布将口鼻包住,她牵起已赶了两天两夜路程同自己一般疲惫的青骢马,绕着白家大院的青砖院墙漫无目的地缓缓徐行。当望见那棵从前被自己攀爬过无数次的香樟树从墙头上露出满覆皱纹的树枝时,落英顿住了脚步,一幕幕回忆从心间跃然而起。(.)两只麻雀正在枝丫上并排而立,它们时而互相啄着嘴叽叽咋咋,时而追逐着从树顶嬉闹到墙檐,落英心中不禁升起一丝感激,她感激这两只小鸟,就算时光荏苒,时过境迁,它们依然不曾离去。不过,落英又笑着摇摇头,她在心中嘲弄自己道,说什么感激的话,怕是我羡慕它们羡慕地不得了吧! 她走掉,决绝地别过头,就像离开蒋家镇的那天一样,落英发现有了第一次,第二次明显就轻松很多了。不管会遭遇什么,眼下最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吃饭啊,然后再喂喂这只跟着我受苦受累许多天的小小青,落英揉了揉马儿冰冰凉又平滑的嘴毛,肯定地向他点点头,命令式地征求同意。 她穿越过整条集市,走到一家店面装饰颇为简陋的面馆前,才停住脚步。面馆在江宁城一片繁华喧嚷的街市中的确不够起眼,可门口一块店匾和门框上的一副对联倒是吸足了人们的眼球。店匾用红漆以草书的字体模着“陈家面馆”一行大字,门框的右联写道:“面如人生,长来长往。”左联是:“笑傲百川,浴火生香。”虽然还没到晌午,可屋里已经开始飘出令人陶醉的牛肉汤面的香味,香味从鼻孔通过食管传达到胃里,每一秒都让落英意志迷离,她已经饿了一天了。不是路上没带干粮,只是在马背上颠簸地厉害,她吃什么都会吐出来,就只好忍住不吃。落英咽了口唾沫,任凭分泌出一大股一大股酸液的肠胃翻搅不息,拴好马儿后径直走进店内。 “老板,一碗牛肉面要多少钱?”落英撰着干扁的钱包,没敢数还剩多少,只是轻声地问。 开面馆的夫妻俩,一个负责做面,一个负责端面,端面的老板娘听到一张脸被包地严严实实的小姑娘问道多少钱一碗面时,顿时楞了一下,不过瞬间又恢复正常的表情,她笑着打趣道:“平常来吃面的人都说,‘老板,来碗牛肉面!’,你倒好,一进门就问我,‘这面多少钱一碗?’是不是害怕带的钱不够我会把你给扣下啊!” 老板娘朝落英眨巴下眼睛,她放下手中擦桌子的抹布,抿住嘴唇朝她笑,落英的眼泪瞬间啪嗒一声落了下来,汩汩地淌着止都止不住。老板娘伸出食指对她做出嘘声的姿势,往门外看了几眼后,便拉住落英的肩膀,从一个小门走出,穿过小巧的内院后,将她领进自己和丈夫平时住的卧房。 里屋显得安静许多,放在房屋正中间的一个火炉明显是烤了好久。 “天气越来越冷了,这火炉烤了一夜我还没舍得熄掉。”老板娘望着火炉喃喃道,又将那火炉往落英的板凳前挪动许多后,摘下她潮潮的白色缀花披风,放在火炉上一边烤一边问:“这么多天,你跑哪儿去了?” “我,,,,,,”落英吞吞吐吐了半天,终究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低下头以沉默回应。 老板娘有些气愤地看着她,可那愤怒的深处也夹杂着无可奈何的心疼,“你那天走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阿宝少爷又寄来了一封信。”当她说到阿宝的时候,落英蓦地抬起头,刚刚哭红的眼睛又泛出几许泪花,她声音沙哑地问道:“阿宝他,还好吗?” “怎么能好!他可是在蒙古打仗呢!应州大捷一炮打响后,北疆一带到处是战火硝烟,阿宝少爷可是每一分都在战场上拿血肉跟敌人拼命!” 落英又垂下头,眼泪止不住地在眼眶里打转,“那,他说什么了吗?” 老板娘的鼻子里发出一声叹息,她转身走到梳妆柜前,将一封铺地整整齐齐的黄彤纸信封抽出来递给她,落英接住,屏住呼吸地拆出来看。 “你走后,很长时间都没来取信,我就到白家找你了,谁知,去了以后才知道,白家一夜之间竟出了这种大事!”此时,落英已看到阿宝所写要事,再听到老板娘沉痛的叹息和怜悯时,眼里的泪花终于忍不住,她揉卷着怀中的黄彤纸瞬间哭得泣不成声。老板娘看到这幅情景,眼圈也红了个七七八八,连忙将她搂在怀中安抚道:“苦命的孩子,好落英,你想哭就哭出来吧,哭完了就不会难过了!”落英将头深深埋在她系着丝襜的怀抱里,呜呜地发泄这些天积聚的所有伤痛。 此时,窗外的天空上,荫蔽的云层像狂风一样分散推移,只是,云层之后的冬阳依然戴着深色的面纱,他躲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像是做错了事情逃避世人的囚徒,巨大的眼睛里发出令人心寒又谨慎的目光。 第三十八章 乞丐朋友 “陈姐,我必须要走了!”两天后,落英终究是按耐不住心中的焦切,执拗地向她作别。(.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 “你要去哪里?你能去哪里?”面馆的老板娘陈姐看着收拾好行李的落英,谆谆道:“我和当家的虽然没多少钱,但也不缺你吃住,你在这里等上几个月,再不行,就等上一两年,把阿宝少爷盼回来了,一切不就都好了吗?” 一提起阿宝,落英的眼睛便遥向远方,阿宝,我还有资格见他吗?还有资格再拥有他的爱吗?险些失去一切的落英在想起这最后一丝温暖时,竟显得极度自卑与局促不安起来。她只好以其他的缘由硬声拒绝道:“我不能对阿爹阿娘不闻不问,我得找到他们,我们是一家人,有福的时候一块享,如今大难当头,就要一起受苦。况且,我还要查清事实,我要还阿爹一个清白,我才不相信他会!” 落英越说越激动,陈姐急忙捂住她的嘴,才止住她险些说出的话。落英坚定地望着她,陈姐也回以坚定的目光,那目光里有的是数不尽的怜悯,慈悲,心痛,无能为力和屈服。 陈姐为她披上那件洗地干干净净的白色披风后,既没有哭也没有笑,而是转身进屋,拿出一袋盘缠。落英看到后直摇头,她不想拿她的钱,可陈姐却一把塞到落英手里,紧紧握住她的手说:“你要走我不会强求,只是,路上一定要多加小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好好地活下去!”落英抿紧嘴唇,顿顿地对她点头道:“我知道,陈姐,多谢你的照顾,如果有可能,”落英停下,又继续说:“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 “好了,走吧!”陈姐将她推上马背,狠拍下马屁股,马儿便一溜烟地窜出很远。疯狂呼啸的晚风一阵阵在夜市里席卷而过,凝望着落英单薄伶仃的背影,她多想再次叮嘱她:“一定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争取幸福,才能见到阿宝,你的命运已经这么苦,不可以再错过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了啊!” 那时,落英已经消失于弥漫在冰冷星河下的马蹄声中。她径直去了江宁城城门附近的农市,那里有许多无家可归的流浪者靠捡拾菜叶为生。 落英一遍遍在农市里溜来溜去,溜去溜来,夜晚的农市已经了无人烟,这里不像市区那么热闹,那么灯火辉煌,这里只是城郊的一个流浪者聚集地。晚上,他们躲在农市的角落里,卷着席子,或是别人扔掉的破棉被,或是一丝不盖,就蜷缩在极度肮脏的角落里熬过一整个深冬。 落英觉得,在这里应该能够找到白家的人,虽然不算肯定,但她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马不停蹄赶来了。 落英停在一个鲜少有人经过的路段,她前瞻后望确定没人后,断然朝地上扔了一块碎银两,随着丁的一声脆响,本来沉寂的夜晚,因着一块碎银子的效应竟奇迹般地躁动不安起来,散发着难闻气味的漆黑的角落里开始出现窸窣的响声,一眨眼的功夫,落英竟看见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正目光呆滞却充满欲望地盯着她,落英被这目光盯得浑身不舒服,一时间竟头皮发麻。这群乞丐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分明是冲着她身上的钱来的嘛! 有些乞丐开始莫名其妙地哼唧起来,要不然就是嗡嗡啊啊地叫着,落英真没想到会这么困难,本来天就黑得看不清模样,要是再都不会说话的话,那不等于大海捞针吗?可若是白天再来,农市里这么多人做买卖,自己的身份万一暴露可就麻烦了!落英只好作最后一搏,她才不相信乞丐都不会说话,再穷的人那也是人,乞丐虽擅于伪装,可这个世界上比乞丐聪明的人多了去了!落英抽出一把长剑,气势汹汹地挡在自己胸前,长剑在星光的映衬下,发出锋利瘆人的寒光,照出她冰冷的一双眼,乞丐们果真都吓退了好几步。 “你们这里,有认识白银杉的人吗?谁要是知道的话,我就赏他一两银子!”说着,落英掂起手中的布袋,哗啦啦晃动着满袋的碎银两。 乞丐们受到赤裸裸的诱惑,仿佛炸开锅一般,立刻积极地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地问来问去,许久,还是没人知道。 这时,人群中一个熟悉而高昂的声音响起,虽然这声音没什么力气,可落英却觉得出奇地好听,是牛叔的声音,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记错! “小姐!小姐!”黑暗中一个摆着双手大声呼喊跳跃的身影穿过一群乞丐排成的队伍,来到落英面前,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动作稍缓但也非常激动的人影,落英看到,那是玲玉。 “牛叔!”落英看清那人的确是牛叔时,急忙跳下马,她接住牛叔粗糙的手,像是久别重逢的家人一般,兴奋道:“牛叔,我只是来试一下,没想到,你真的在这里,还有玲玉!”说着,落英开心地看向玲玉,玲玉穿着不合身的破旧棉袄邋遢地站在落英面前,她垂下头哽咽地抽泣起来,落英连忙把肩上的白色披风解下,轻巧地披在她身上说:“走吧,我要带你们走!。” “我们这样,能去哪里啊?”牛叔为难地说。 “去我师父那里!”落英并不是不假思索,她已经在心里考虑过很多遍了。 “可是,这样不好吧!”牛叔低头看看自己,一副邋里邋遢灰头土脸的样子,还满是酸臭的味道。他连忙摆手道:“平白无故就住在杨师傅家里,怎么都说不过去,况且,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牛叔的瞳孔在黑暗中放大,显得更加可怜。 “没关系的!”落英不想和他们提起师傅已经走过的伤心事,只好找借口说:“师傅回老家了,他不会再回来了,现在的老房子只有我一人守着,我们去那里落脚!” 牛叔总算相信了,可他望望身后站着的足足有十几人的丐帮队伍,声音有些沙哑地说:“可是,还有他们呢,我和玲玉无处可去的时候,还是这群人收留了我们俩,你也知道,这个世道,没有钱,连占个乞讨的摊位都要挨打,要不是他们收留,我们俩早就饿死冻死了,现在有地方可以住,我不能丢下他们不管啊!” 落英真没想到会这么麻烦,这会儿倒换成她为难了。她望着这群看起来一头雾水呆呆傻傻的丐帮朋友,心中发了难,牛叔的恩人也算我的恩人,可是眼下,我真没有本事,更没有那个心思去为他们谋生存。速战速决,落英决定把手中的盘缠全分给他们就算了。于是走到人群中,将袋中的银两均匀地分给了每人。谁知,乞丐们拿到盘缠后,依然不肯罢休,别说回去睡觉了,就是往后挪一步都不舍得挪,一群人还是站在原地,眼巴巴地望着落英。 落英冷冷瞥了他们一眼,“太过分了!”她在心中愤愤然。于是对着牛叔的耳朵小声道:“牛叔,我看咱们还是先走为妙吧!你这群丐帮的朋友不好应付啊!”落英脸上露出难为的神色,简直有一种被人讹诈的既视感。 牛叔不住地点头,自己刚才只是客气一下,真要走的话那是再赞成不过了!落英看向玲玉,她的眼神似乎也在说,还是赶紧走吧! 三人意向达成一致后,便一声不吭地转头快步走掉。没想到,那群乞丐竟然一步一紧地跟上来,生怕落英三人突然驾马疾行将他们甩掉。落英欲哭无泪,她叹了半天的气,思索良久后,最终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 “牛叔,玲玉,我看甩也甩不掉,不如就让他们跟我们一起走吧!”落英的提议,顿时让牛叔和玲玉惊掉了下巴。 第三十九章 伤心夜谈 落英一干人等在师傅家安顿下来之后,已然是深夜时分。[.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直到家中住满人后,她才豁然发现原来杨家竟有这么大,可是,曾经这院里只住了两三人她都没觉得空旷,如今灯火通明地住满了人,她倒感到莫名的冷清起来。 玲玉早已在原先扶弱的房中沉沉睡去。落英把牛叔叫到南书房,那里曾是她年少离家出走时,师傅专门为她腾出的可以留宿的地方,其他人则住在了客房和接诊处。 烛光在密闭温暖的书房里散发出柔亮的光辉,照在落英脸上时,仿佛一副涂抹了淡黄色墨彩的灯下仕女图。世事有过现,熏性无变迁,时过境迁以后,房间里依稀残留着杨医师在世时颇为喜爱的蜜蜡迦南香。落英望见那紫木香几上,棕红小巧的熏炉中还粘余着尚未燃尽的犹如苍璧之绿的香片时,嘴角处微微抽动几下。她断然移开视线,不顾胸前深动的起伏,薄唇轻启,心情沉重地问道:“牛叔,这些天,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总觉得有很多事情不像外面的那些人说的那样。”落英的视线在烛焰的摇摆间沉浮不定,她发现,自己的语气柔弱了好多。 牛叔交叉着双手,低头垂思,嘴巴嚅动良久,才抬起双眼凝视着落英回复道:“小姐,你走的那天清晨,夫人去世了,当时是在卧房中走的,连床都没有下,老爷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哭了好半天,要不是得张罗葬礼,估计都没人能把他叫出来!” 牛叔的话还没说完,落英已经惊恐地捂住了嘴巴,她觉得自己的热泪仿佛流血一般温热无声地满溢出来,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呼吸再容许心脏肆无忌惮地发出哭腔。(.) 牛叔看到她哭了,眼神无奈地扫过,这是意料之中的,这样的事情放在谁身上都是不小的打击,可是,他知道小姐有权利了解这些事,想要愈合就得制造出伤口,他既然说了就要全部说下去,于是继续道:“全府上下都为葬礼忙地不可开交,你知道,夫人生前对我们这些下人们就像对待家人一样,大家心情虽然很悲伤,可也都卯足了精神想要让夫人走地风风光光的。可惜啊,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葬礼的第二天,府上突然闯进来一群官兵,看那装备和气势,不是宫中的侍卫,就是哪位大将军的队伍。他们不顾葬礼的进行,粗暴无礼地把全府上下收查一番后,说是查到什么重要的罪证,硬把老爷和三少爷给逮走了!我们这些下人,少数几个撑不住的都走了,剩下来的人,因着念及旧情,只好团结起来,各自分工,想方设法让葬礼顺顺利利地结束。果不其然,两天后,那群官兵又来了,这次来是带了圣旨来的,圣旨上居然说,老爷欺君犯上,勾结乱党,意图谋反,当诛九族!”牛叔悲愤地说完后,忍不住冷笑一声:“哼!谋反?你觉得好笑不好笑?” 落英泪尽无声,她狠狠屏住呼吸,想听清楚牛叔的话,可无奈耳朵里到处是嗡嗡鞥鞥撕裂耳膜的噪音,只好疑惑一声:“啊?”。 牛叔似乎听到了,却又似乎没听到,他垂下眼帘继续自己的不满:“别说什么意图造反了,就光是欺君犯上这一条也是空穴来风啊!“ “为什么?为什么要污蔑我们,难道他们真的找到什么证据了吗?” 牛叔说到激愤处,狠狠拍下桌子说:“奇就奇在证据上!我们白家的酒坊一直都为皇宫供应贡酒,这么多年了,从没出过差错,如今莫名的一次搜查就查出问题来了,说是咱们在供应的酒里下了毒药,还是一滴致命的霍云香!就是想谋害圣上!查出来的时候,别的都没问题,唯独供给宫廷的那间酒窖全部下了毒,酒坊的管事和酿酒师全都疯了似得为自己辩解,可证据确凿,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好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这还不算,后来竟扯出更离谱的,说咱们老爷意图没那么简单,他是跟蒙古蛮人勾结好的,想篡位谋权,真是天大的笑话!” 落英颓然了,她左手扶住额前,右手松垮地耷拉在大腿上,面无表情地问道:“牛叔,后来呢?后来,我爹和三哥怎么样了,他们被关在哪儿了?娘亲的墓地在哪儿,烧过头七了吗?我可不可以去看看?” “小姐!”牛叔见她显然是受到刺激,语气便轻缓下来,讨好地说:“小姐,夫人的墓地就在城郊,不远但就是偏僻了点,你也许没去过那里,日后,我会带你去看她。” “不用了,你把地址告诉我,我明日自己去吧,想必我也是不能在此久留的。”牛叔看到她脸色苍白的样子,心中着实吓得不轻,他连忙抖着双手说:“这些你就不要再管了,生者庆余年,无论发生什么事,老爷肯定是希望你能过得好好地活下去啊!” 好好活下去,又是这句好好活下去,走的人撒手人寰说走就走了,就知道让别人好好活下去。 “不能再自欺欺人了,”落英笑道:“现在整个顺天府大概都在通缉我这张脸吧,”她指着自己的脸说:“想要?我给他们就是!反正一条人命也值不了多少钱!” 牛叔跨开双腿,痛苦地暝闭眼睛,深深叹了一口气。 落英也不想让牛叔担心,可她完全没有了需要好好活下去的信念,这些话不是妄言,她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她知道不能再自欺欺人,她知道,独活本就是多么艰难的一种使命。可她还是虚伪地,坚强地,抬起脸向牛叔不停地笑,笑容在烛光下,透着深不见底的寒气。她用嘴唇摩擦的气息喃喃道:“牛叔,你回去歇息吧!我想好好睡一觉了,我没事的,你不用再担心!” 牛叔一听落英说要睡觉,立马提起精神,他瞪着圆目满怀希冀地说:“那好,我回去了,你一定要好好休息,不要太难过!” 落英点点头,烛光的投影下,她看见自己宛如一只落水却并不挣扎的小鸟。 白家的江米酒,起初是李宗明推荐给皇帝朱厚照的,朱觉得风味不错,便钦点白家酒坊为宫廷供应此酒。落英当时虽小,可也知道是莫大的荣耀,无论去哪里都会跟别人炫耀说:“你看,我们家的酒可是卖给皇上的!连皇上都说好喝,你想不想试试啊?”如今,这份荣耀倒成了致命的毒药,杀人不见血的厉匕! 落英吹熄蜡烛,她睡不着,可又不想让住在对面的牛叔看到自己没入睡,只好摸着昏黑的脚步,缓缓坐在陈旧的雕花窗柩前。望着月光如水的江南冬夜,落英心中静了,静地如同月亮的清光一样,冷冷地,无声地,悄然地,在寒风中波动暗涌。 她知道,这是积蓄的怒火爆发之前最后的平静。 第四十章 大闹公堂 “你知道击鼓鸣冤的由来吗?这个勇气可嘉的先例还是由一位少女所开!” “不,我不听我不听!你说话怎么总是这样老气横秋,跟你爹一样!”落英捂住耳朵,表情痛苦地嗔怪着。(.) “哎,那我不说了。”阿宝合上书卷,碰了一鼻子的灰尘,却还是偷偷转过脸去看落英,她的小耳朵真的气红了。 落英没有去城郊看望长眠的母亲,亦没有打算现在冒着生命危险勇闯牢狱去救阿爹和三哥。她唯一想到的,便是阿宝教过她的这个历史典故,因为跟阿宝有关,她竟义无反顾的去了。 公衙之上,惊堂木震天一响。 “门外何人,敢在此击鼓鸣冤?”直到门内传来县官老爷的怒吼时,落英才停住手里敲着鸣冤鼓的双棰。 随着班头大呼:“升堂!”落英缓缓踱进公堂,进入人们的视线。 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边,坐在公案之上,一位身着藏青圆领衫,束镶璧环腰带的县官老爷正伸手微整着头上那顶乌纱便帽的两只帽翅,他见落英不慌不乱地杵在堂前,狠狠拍了下案子,怒目圆睁道:“堂下何人,明镜高悬,为何还不下跪?” 落英一寸步子都没挪,理直气壮地回他:“我又没做错什么事,为什么要下跪?” 县官老爷气得一跃而起,他欠着身勾着头对落英说:“你可知鸣冤者要受何刑罚?” “不知道!”落英一字一顿地说,注视县官的双眼冒着火气。 “给我打二十大板!”说着,两个虎背熊腰的衙役便要上前来押住落英。[]落英一个反肘突击,直捣入衙役的脖子,他手一松,掌中的木棒一头嘭当落了下来,落英顺势接住,一个神龙甩尾,将两个衙役的肚子瞬间轮了个遍。县官老爷惊讶不已,他实在没想到这么细弱一个小姑娘竟然有如此大的胆量和力气,他更不会想到,愤怒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能让一个冷静理智的人瞬间变得无所畏惧。 场面一下子炸开了,落英真没想到那两个硬汉竟是这么不堪一击,她的心扑腾扑腾地跳跃起来,一直提到了嗓子眼,可是这开头的一棒下去,便再也没有退路了。她的耳朵又开始嗡嗡鞥鞥地弥漫起噪音,听不见任何声响,只看见,排列整齐的一班衙役随着县老爷的指指点点全都叫嚣着一拥而上,落英没理会他们,她飞奔直上县老爷乌沉色的公案,一个筋斗翻到他身后,电光火石般拔出长剑擦着那县爷的脖根处,恶狠狠地喊道:“再敢动,我就要了他的命!” 堂下的一干人等也是被落英的凶狠镇住了,不敢再上前,县官老爷连忙摆手,嗫嗫嚅嚅地说:“别别别,别动手!都放下!” 话音刚落,衙役们果真都放下了。 “你是谁,你到底想怎样?”县老爷吓得身体发软,脑袋丝毫不敢动弹,他眯着眼瞥向身后的落英。 “你管我是谁?我来,当然是有事要求你!我要告一个人!”落英把重音加在了最后一句上。 “你要告谁?有话,不能好好说嘛?”县老爷看见与自己有着肌肤之亲的利剑正闪着噬命的寒光时,脸上又是一阵酸苦的表情,他仿佛是在抱怨,自己怎么就不会武功,偏偏在办公时被一个小丫头欺负,以后要是传出去了我这县官老爷的老脸该往哪搁? 没办法,落英是不会跟他好好说话的,看到命在旦夕的县老爷还要求自己跟他好好说话,她简直变态地要笑出来,不过还是忍住了,这种情况下,严肃一点比较好。落英语气稍缓地调侃道:“不需要好好说话,我觉得这样审案挺舒服的,你不喜欢吗?”她摇着头贴近县老爷的耳朵,又抬眼扫视堂下的一干人等,看见个个都缩着脖子,皱着眉,不敢轻举妄动。 “好好好,你说怎么审就怎么审!不过,你说你有冤情,要告状,总得有状纸吧!”县老爷句句斟酌地对她说。既然想平冤,就得照着流程来。 “当然有啊!”落英不屑一顾道,随后,从胸前掏出一张黄彤纸,一把打在那老爷脸上说:“你自己看吧,顺便,再读给本姑娘听听,我都忘记自己写的是什么了!” 县老爷颤巍巍地伸手拿开那张挡住自己视线的黄彤纸,他微微抖了抖,左手端在眼前一看,惊地一对眼珠子都要掉下来,可是,他瞥了一眼身后掌握自己命运的小丫头,至少现在是掌握着的,深知淫威之下,不敢不从。于是急促咽了几口唾沫,用他那文人特有的无病呻吟而又异常细腻的嗓音朗诵道:“朱*照,我草你大爷!” “哈哈哈哈!”县官老爷千年等一回的倾情朗诵刚刚完毕,落英就忍不住大笑起来,她看见底下的衙役们也都差点笑喷出来,碍于县老爷的权威,只得捂着嘴偷偷地面面相觑。落英得意洋洋地说:“哎,这下好了,县官老爷冒犯当今圣上,这条罪该怎么罚呢?是直接挨板子,还是由我亲自押送给皇上惩治?真是感谢我们亲爱的朱重八老爷爷,发明了这么多的酷刑,估计你一辈子都享用不完吧?” “哎呦!”那县老爷眼睛一闭,下嘴唇气得都要撅到天上去了,估计这辈子也没被女人这么欺负过,就是家里那只母老虎发起威来也不带这样的! “你到底要干嘛?你要真想告皇上,我拼了老命也没办法帮你啊!”县老爷这句话几乎是带着哭腔喊出来的。他一喊,落英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坏了,可也没办法啊,她现在除了暴力和一肚子坏水,什么都用不上。 见时机已到,她这才说明自己的意图:“我想让你带我去看看白银杉和白小照,你认识牢狱的狱长的,对不对?” “你要我带你去见犯人?我可不敢!” “谁让你明目张胆地去干了,你不会偷偷摸摸地啊?”落英一声怒斥,把县老爷吓得不轻。 “就是偷偷摸摸,我也不敢啊!”县老爷简直要举双脚投降了,真没想到自己遇到的是一位亡命之徒。 “我不管,反正你得帮我去办!” “万一你带着那两个犯人逃走了怎么办?查到我头上,那可是杀头之罪啊!” “要是朱厚照把你杀了,”落英顿了顿,心中闪过一万种可能,才定定地认真道:“我会为你报仇。”这句话,是她唯一有能力做出的保证了。 第四十一章 狱中寻人 落英知道,若她这次真去了牢狱,就不可能再回来了。(.)其实,她倒挺愿意呆在里面的,最起码,她可以跟阿爹和三哥住在一起,即便是住在不见天日的牢狱中,她也能想象到与家人在一起同伤共苦的幸福。 虽然被视为****级的人物,她还是在临走前对县太爷作了一番感谢之礼,她感谢县太爷大人不计小人过,虽然被自己百般强迫,却还是答应让她去看望已被判处死刑的阿爹和三哥,这份恩情,她说她会记在心底。 这种事也只有人品爆发时才有可能发生。气得差点吐血的县老爷大概是被吓通透了,竟然还叮嘱她,切记于今晚子时,在距虎头狱一墙之隔的运河边第三棵杨柳树下等待,到时,自会有人去接应她。他说自己能力有限,虽然费尽心力跟监狱长去打了交道,但还是只争取到半个钟头的时间,仁至义尽,其他的,他说一概不能过问了。 半个小时,已经足够了。 落英坐在北风呼啸的运河边,寒风已经吹得她全身没有了知觉。这里,应该也快要下雪了吧!望见漫天阴蔽的云层把月亮都不知挤到哪里去了时,她想起曾经在蒋家镇看到的那场初雪,继而,又想起那位在小桥处偶遇的女和尚。如今的她总算明白了,那和尚说自己有血光之灾真是一点没错,掐指算算,自己要走的那天,正是罪旨下达的前一天,世间,竟还有如此神机妙算的人物呢!落英深呼吸,轻轻一笑,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拥有再高深的智慧和能力,也不及拥有尘世间最简单而平凡的幸福,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我要的,不过是简简单单的幸福而已。 这应该就是对没出息这个词最中肯的解释吧!落英无聊向水里扔了一块石子,嘭地一声,河面溅起大大的一圈水花,像是倒挂在天际的烟花那般,勇敢绽放。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虽然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可她还是想听那一声声石子击水的声音,这声音可以在静寂无声的午夜带给她孤单的心灵一丝慰藉。 “在干什么?扔石子比赛吗?”突然,身后传来一位陌生男子的声音。 落英肩膀一颤,吓地浑身打了个激灵,见那人的脚步没再靠近,她才满怀戒心又装作毫不在意地说道:“一个人,跟鬼比赛啊!” “哎!都这么多年了,脾气跟个子一样,还是有增无减啊!”声音虽然很陌生,可这调侃的语气却越发熟悉起来,落英微微一怔,迅速在回忆里搜刮人影,可无奈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她只好抱紧双臂,蜷起双腿,侧出半张脸,小心翼翼地问那人:“请问你是?” “白落英,你看我是谁?”那人急忙摘下戴笠。 “呃,,,,,,,,小胖!”落英听到这句请求后立刻转头,晚上的光线很不好,她在他脸上巡视半天后,才看清,这人就是曾经阿宝的好朋友于小胖。 “是我!”小胖开心地对落英笑了,薄薄的嘴唇向上弯曲时拉扯出灵动的光泽。 可是,落英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她记得县老爷让她在这里等的是看管牢狱的人,然而来的人却是于小胖,她有些错愕。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耽误一丁点的时间,只得开门见山地问他:“你知道我在等谁吗?” 小胖点点头,如今的他已经比落英高出一头,看起来是一个大小伙了,他听到落英这么问,眼睛里微微闪现出怜爱的光芒,也许,小胖已经知道我们家的事情了吧!想到这,落英忍不住垂下头。 小胖看到落英显然失望的神情,顿时紧张地解释道:“落英,我大哥就是狱长,你找县太爷的事我是一不小心撞到他们谈话才知道的。我知道是你,就自荐而来了,落英,你还记得阿宝吗?” 落英没有回答,也没有看他,她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复杂滋味。 小胖见她无动于衷,情急之下,只好用朋友特有的关切的口吻命令道:“落英,走吧,待会进去了一切听我的就好!”说着,小胖的眼中又匆匆闪过一道光,那道光瞬间触动到落英的心底,使她放下防备,她没有回答,只是回礼似得朝他点了点头。 柳树下,二人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 随着狴犴神像下那一串油黑的钥匙声音响起,落英看见双重门在自己面前缓缓打开,长长的过道里,顷刻扑鼻而来一阵阴湿腐烂的臭味,落英用厚重的袖口捂住鼻子,她不敢和小胖说话,因为一说话,肯定就要吸入那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落英紧紧跟在小胖身后,弯下腰低下头穿过头顶那面四尺八寸高的阴森双重墙,他们悄悄地走在过道中,两面肮脏的囚房里,不时发出男女混杂的鼾声和打骂声。落英竖起汗毛,她透过毛袖深深吸了一口气,两眼直视前方,时刻紧跟小胖熟练的步伐。当他们穿过走道,又避过好几个亮着黄灯的狱衙工作区之后,才来到后院一处挂有森严醒目重漆色虎头牌的重犯牢房。 这里的牢房,更加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牢房外的一处角落里,是狭小的死囚洞,有几个牢役正娴熟地把一具高大松垮脏乱不堪的尸体从里面拖出来,落英看得出神,却被小胖一把拉住向前走去。 认到第三个牢门后,她在虎头牢之外仰视许久,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她只觉得自己的大脑第一次受到这么强烈的冲击,牢狱这个独特的地方,真的是依靠着它的污秽,肮脏,阴森,残酷与腐烂,才得以让世人心生敬畏。 “快走!”小胖侧过脸低声提醒落英,虽然落英进来之前已经穿上了小胖带给她的狱衙专用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以暂时隐蔽自己的身份,可在这种监犯重地,牢役们个个机灵地跟鬼似得,凡事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 落英轻嗯一声,表示自己已经意会。可是,当她抬起头看到头顶上方那张覆盖全室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铁丝网时,心中顿时咯噔一下,险些叫了出来。铁丝网上不隔七寸方便挂着一个轻风一过就会剧烈摇动的拳头大小的铜铃铛,她心底断定了,如果这次出不去,基本上就真不可能出去了。 重犯牢房里依旧是那一股污浊不堪的怪味,小胖拿起挂在门后的油灯笼,快速点燃后,他弓着腰一遍又一遍地左右巡视,每一间牢房都是同样的十二尺方大小,也都是同样的低矮潮湿。想在这么多房间里找到关着阿爹和三哥的房子,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囚房里的人一见到有灯光亮起,许多都从地上爬起来,像是乞食的野狗那般大张着嘴巴抖索着双臂向栅栏外的落英和小胖呼叫呻吟。落英看到他们那副如行尸走肉般污秽肮脏又惨不忍睹的模样时,心头上又是痛不欲生的一阵抽搐,她根本想象不出阿爹和三哥会在这里过着怎样生不如死的苦难日子。 忽然,左侧一间最漆黑的牢房里,一张被油乎乎已经粘成拇指粗细的头发丝盖住整张脸的眼神引起落英的注意,那张脸隐约看上去有着好几道新鲜的裂痕,可眼神却是异常熟悉的,落英盯住许久后,她才在心中肯定地惊呼,是三哥!一定是三哥! 因为只有三哥,才会有那双世间独一无二,与世无争而又慵懒懦弱的眼睛啊!落英凝视着那张脸,良久,灼热的泪水从黑暗中泉涌而出,烫地她冰凉的脸颊又慢慢恢复了知觉。 第四十二章 地狱游荡 “哥!”落英趴在铁栅外哭喊着,不知道除了这些还能说什么。(.) 白小照受过牢狱生活的百般摧残后,本就慵懒的眼睛变得更加无神,曾经与世无争罗仙慕道的灵气不知被什么给吸光了,空洞洞的黑色眼珠看得落英心里直发憷。 三哥经历的什么落英心里很清楚,当她看到那些结块脏乱的发丝和发髻上沾满了发亮的油水,还有远远就看到的脸上那几条鲜旧各半的裂痕中正缓缓爬出蠕动的蛆蚜时,落英感到自己已经无力呼吸了,她的心抽痛到极点,命运为何如此无情,上一秒它还会对你友好的微笑,可下一秒,它就变成你无力对抗的死敌,它会强大无理到让你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哥!我们一起走好不好!”落英迫切地望着三哥的眼睛,右手伸进栅栏内,五指弯曲却抓了个空。 白小照嘴唇微微抖动了几下,可眼神还是无动于衷,他看起来与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落英很担心,她担心三哥受到的刺激太大,会失去神智,会连他最疼爱的唯一的妹妹都不再记得。 “走吧。”肩膀猝然搭上一只手,落英用余光扫去,便知道是小胖喊她走了,可是,她的腿像是变成了两条细长的石柱,丝毫也挪不动。 她的眼泪顺着眼角划过鼻翼又躺进嘴唇的缝隙里,落英抿一口,咸咸的,还有些苦,像是冬季卢姨没有腌好的苦瓜菜。 “嗯!”落英重重点了一下头,她将难过都咽进心底,落英不是没脑子的人,眼下,还是自保其身比较好,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动脑筋将阿爹和三哥救出去,虽然直到现在,她还没有看到阿爹的一角影子。(.) 转身的瞬间,她朝三哥微笑,那一霎,她仿佛看见三哥也朝她笑了一笑,那笑是温暖的,毫无怨恨与自怜,就像曾经的三哥一样,是块玉,即便碎了,还是会晶莹剔透的。落英鼓起了力量,她觉得自己都闻不到监狱里腐烂的臭气了,她的眼前开始发亮,浮现地尽是曾经家人所给予她无穷无尽的回忆与力量。 那是人间至爱所发酵出能与美酒媲美的生命滋补品。 嘈嘈咋咋中,耳朵又开始轰隆作响,像是黄河大壶口的高阔瀑布席卷着火舌般的浪花狠狠撞击两岸千年不朽的岩石。 头顶的百会穴像是其中被撞裂的一大块石头,瞬间迸裂开来,落英所有的知觉和力气在那一秒全部喷薄而出,急促逃离自己的身体。鲜血在触觉里汩汩而出,是热的生命在欢快地逃离肢体,她软绵绵地倒下了,眼前昏暗的那一瞬间,全世界都变得很安静,只有房顶的风铃却不约而同,为她欢呼摇响。 时空使她漂移进无间的梦境,这一幕没有繁华落幕的萧索,却是永不翻身的地狱。 “这么快就到地狱了啊。”落英缓缓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躺在一条船上,船外满是煮的翻滚沸腾冒着热气热火的铁水,还有铁蛇,铁狗,铁兽,它们张牙舞爪,龇牙咧嘴,极尽世间恶物之可怖,只为了吓倒让它们也心生恐惧的地狱恶灵。 落英爬起来,发现有一个人正站在床尾朝她微笑,他长得有些熟悉,可是发型,衣着,举止,表情又全然是陌生的。 “是你在保护我吗?”落英小心问道,她真的很好奇为什么所有铁船上的灵魂都被痛不欲生地撕扯着,而自己却安然无恙,难道地狱花钱请的这些劳力也会偶尔不尽职吗?那我这酱油打得未免也太高尚了,这纯属灵魂层次的打酱油了啊! “你别太高兴了!”那人似乎能看穿她的小心思一般,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地狱中恶灵所受的痛苦,皆为业力所感,你既没有业力,即便身处十八号狱层,也不见得会沾染一丝仇罚!” 仇罚,好贴切的一个词,我倒也想知道自己是和谁结下仇了!落英想想这陌生人的说话,不禁苦笑起来,她发现自己思考的事情,越来越不一样了,脑子里装的东西果然跟镜子里的自己毫无差别。 “原来这样,那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落英转着圆溜溜的眼睛继续问。 “你实在很想来,所以就来了!”那人回答地很敷衍,但是看起来确实不像在骗人。 “你为什么不阻止我呢?我才不想待在这种烂地方!”落英环顾四周,本来就被压抑的一点好心情都没有,再听到这无厘头的话,简直要火冒三丈了。 男人瞪大双眼,表情同样气地几乎扭曲,仿佛是在说这小姑娘也太没大没小了吧,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有你撒野的份吗?他憋了一口气,立刻回斥落英道:“你自己毫无征兆地就来了,挡不挡不住,还能怪别人?” 落英也是无奈,深深叹口气,毕竟现在她也不同以往了,没有那么多闲心去同别人争三辩四,只好放轻语气妥协道:“算了,那就是我不对吧,可我也不想来到这种地方啊!” 落英摆摆手,她心里寻思着这人看起来说话也挺端重的,应该算是地狱里头头一类的人物,于是好声问道:“大叔,你一看起来就像是法力高强的人,一定知道是怎么出去的吧?” “我?”气氛总算缓和了些,大叔垂头看了看自己,不知是出于对落英叫他大叔的惊讶,还是碍于落英夸赞他的不好意思,总之眼睛里竟满是惶恐,他吞吞吐吐道:“我怎么会知道!我只是地狱中的一个小职员,不管事的!” “真的?”落英眼神不相信地盯着他问。 “当然是真的!”大叔简直不耐烦了,“这地方这么可怕,我平时都不敢来的!不过我说你也太胆大了,这可是十八号地狱啊,千古三界闻名遐迩的!” “我哪里知道!”落英气得别过头去,这话说得,简直不知道是夸她还是骂她了。“我要知道的话,我就不来了!” “不过,万事皆为缘分使然,你既然能来到这里,必定是心灵深处的某个愿念指引你来的。” “说的那么玄乎,我都开始对你刮目相看了!”落英调侃道。“不过你到底是谁啊!真的只是小职员?” “那当然,骗你干嘛!刚刚上级下了一条通知,让我来看看这狱河到底来了何方神圣,没想到,我好心来看你,你竟然一醒眼就骂我,真是人心难测,好人难当啊!” 落英倒错愕了,弄到最后反而是自己的不是了,她慌忙问:“这里不是你管辖的区域?” “是啊!” “那就惨了!”她差点没哭出来。“要是连你也不熟悉路线的话,看来是真出不去了。”她扶住焦灼的额头,平生第一次这么绝望过,顿时心中涌起一百分不甘心,人世间那些杂七杂八的苦难统统算什么啊!老娘现在莫名其妙闯进地狱出不去了! 第四十三章 摩耶之泪 “哭是没有用的,眼下还是想想怎么出去吧!”落英叹了一口气,蓦地站起身来。[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小职员听到这句话时,耳廓都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大概他也很为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小姑娘身上的镇定和勇气而感到些许震惊吧! “可以啊,这个想法很不错!”小职员说着抱起双臂,“不过,我想应该由你来带路,我对这块区域基本上没什么印象了,只是,如果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兴许我可以帮上一点忙。”他真诚地望向落英,微微笑点了点头。 落英半信半疑地看了他一眼,还是无奈地默许了,她一边划起老旧的船桨,一边嘟哝着:“这什么破地狱啊!自己的员工对组织的地形都不熟悉,看来老板很快就要遭殃了!” “欸,那是什么?”落英本想使点小聪明把船划到河中央一道没有人的地方走,却发现眼前尽是高高低低,闪亮锋利的刀刃,变换的速度之快,分布之密麻,全然让人背脊发凉! “这是刀山路,两边是火海,中间自然是刀山了!”小职员解释道。 “你怎么一早不告诉我!”落英嗔怪道,显然很后悔把船划到这里。 “我都说了我不熟悉,你就别怪我了,往前直走吧!” 落英看着那些刀刃,紧张的双臂都颤抖了,她闭上眼睛想大哭一场,可利刃的威胁迫在眉睫,船的速度已经达到难以控制的地步,再害怕也没有退路了。(.$>>>棉、花‘糖’小‘說’) 小职员顿了顿,良久,他从身后轻拍落英的肩膀,安慰道:“你别太难过,虽然我懂得不多,但我知道也不是毫无生路的,刀山路是条捷径,只要能成功闯过去,很快就能找到走出地狱的大门!” “真的吗?”她立刻睁开眼,咬紧嘴唇,在风声中神圣又惊喜地问向那小职员道:“地狱的大门是什么样子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不一样的世界,因此,会遇到不一样的地狱之门。” “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我来掌舵,你划船,顺便断后,帮我看着点,别有什么怪物跟上来!” “嗯!” 落英吸紧肚子,胸前鼓满了力气。当她抛弃了恐惧之后,才发现恐惧原来是那么不堪一击,相反,跨越刀山火海的刺激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无所畏惧。 落英机灵地调转船头,一次又一次避过会生长的刀刃,经历几次惊险之后,她越发游刃有余了,有时候还会时不时地看向后面,对那个长的帅帅的小职员说道:“划快点,再快点!” 瞬间,船只的码力加大了,加上落英出色的反应能力,小船越行越远,落英觉得胸前背上都出满了粘腻的汗珠,她还是笑着,笑着,一直望向前方,找到地狱大门的愿望让她浑身充满力量。 就在这时,她感到船身微微抖动了一下,落英和小职员都下意识地审视船身的四周,没发现什么异样,只好又闷着头继续配合着前行。还没过一分钟的时间,船身又开始动了,这次是剧烈的抖动,像是有东西想上船来。 “怎么办?”落英惊恐地望向小职员,他淡定地说:“没关系,这里是地狱,肯定什么东西都会有,你继续掌舵,出什么意外我来应付就行!” “你自己可以吗?”落英霎时竟有些心疼这位自称是地狱小职员的男人。 “没问题的,我毕竟比你待得时间要长嘛!” 落英转过身,继续把握船舵的方向,即便她听到身后有霹雳巴拉,哐哐当当,凌声吼叫的声音,也丝毫没有回头。 很快,四周寂静下来了,落英这才敢小心翼翼地问:“你,把它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一个痴心妄想的小鬼而已,我把它打地魄散魂飞了!” “...........” “你继续直走,如果前方遇到一棵大树就停下来,那是摩耶树,传说地藏菩萨将自己的心脏放在刀山火海中,那心脏竟然沉入河底,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如果能走到摩耶岛的话,你很快就可以出去了!” “你为什么急着要跟我说这些,待会再告诉我也不迟啊!”落英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我杀了一个恶灵,要去死神那里请罪了。” “恶灵难道不该杀吗?你为什么要有罪?” “地藏大人规定过,恶灵只惩不杀,如果都杀了,要地狱还有何用?” 听到他的话,落英心底像海潮般涌动,她竟有些舍不得,只好在暴风中提高声线问道:“我们还有机会再见面吗?” 然而,身后就只剩一片风声了,风不会说话。她用眼角的余光瞥去,船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狂风逐渐消停,小船不再逆风行驶,虽然没人划桨,可慢悠悠地也能一步步向前。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小岛果真浮现在眼前,岛上有一棵参天大树,树上挂满了干枯的叶子,当落英靠岸走到小岛上之后,才发现这棵树大有死亡的趋势。树身上传来一阵阵清香的味道,落英翕动鼻子吸了好几口,真的很香很香,有柠檬桉的味道,却又闻起来更清醇。 “摩耶树啊!你就是地藏的心脏吗?为什么你会枯萎成这样呢?”落英望着参天的大树,独自呢喃着。 一阵微风吹过,树上的枯叶又一圈圈地被暖风扫落下来。 落英接起一片叶,她将手掌端放在眼前,仔细凝视这椭圆的,黄绿相间的,尚存着生命气息的树叶子。 “好温暖啊!”落英自言自语,她在内心呼唤它:“把你握在手里,就好像握住自己的前世今生一样,好安稳,好温暖!” 耳边响起了祥和的佛乐,那是发自内心的对佛的崇拜与向往所生,纯净,透明,波澜不惊。 “摩耶树,你能告诉我怎么回去吗?我不属于这里。”落英像祈祷一般望着它说话。 摩耶树岿然不动,高大的像是一座山,落英话音刚落,从树上就滴落下几滴雨水。 “这里也会下雨吗?”落英捧住一颗望着天空疑惑道。 雨越下越大,越下越大,像是生气的孩子不想理会所有人那样,大到落英的耳朵里只有密密麻麻仓促的雨声,她慌忙跑到树干下躲雨。一刹那,时间断流一般,像是跌落山谷的夕阳,拽走留恋人世的最后一抹余晖,眼前的世界,像梦一样,从地平线被撕开,消失不见了。 你可曾听过地狱的歌谣? “从未见过天堂,倒是熟闻地狱。 花不常开春自来,木无常绿夏又归。 灵魂生来困苦,何不勇敢面对? 刀山火海,血肉洗礼。 摩耶不死,地狱永开。 狱河中的暴风雨,摩耶树的前尘泪。 为爱的人闯祸,你是否高估了自己?” 第四十四章 让我做你的全世界 昏暗的角落里,沉闷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当鞋底摩擦地面的搓搓声忽然消失于耳际时,哗地一声,一盆冰水将落英从头灌到脚。[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落英打了个激灵,从梦中清醒过来,这是她被囚禁在这处人间地狱的第八十二天。她颤抖着伸出冻得皲裂的手指,鼻孔里发出不自觉的对严重鼻塞的反抗声,缓缓揭掉眼皮上湿滑腐烂的菜叶和鱼鳞,噗噗噗使劲吐掉嘴缝里的脏水,无可奈何地看着眼前的两位狱倌,等待他们的下一步发落。 那嘴角带着一抹冷笑的穿着怪异的狱倌向身旁的一位同事调侃道:“命可真够硬的,新伤加旧伤,少说也够她下一百层地狱的了,这几天病地不省人事的,我都以为她死了!” “哼!贱命就是硬,连阎王爷都不愿意收!”一旁的狱倌照样是冷笑,满脸蔑视地瞧向落英,抬起脚尖猛踢她的腿,叫道:“五号犯人,磨蹭什么,还不快起来,有人来看你了!” 落英的腿本来就没有知觉,被人这么狠狠一踢,倒是恢复了血液的流动。她强忍着疼痛哼唧了两声,并没有像监狱里其他人那样欣喜若狂,而是默默朝两人点了点头,扶住身边的破床站了起来。 梦醒之后,落英对身边的一切都迷迷糊糊的,可她依然清晰记着监狱里的这条路,这条泥糊的,肮脏的,腐臭的道路。随着镣铐相互碰撞所发出的沉闷声响,落英的意识逐渐恢复起来,跟着他们俩,我就可以走出去了是吗?到底,是谁要见我啊?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会在乎我吗?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房顶斜射进漆黑的狱堂中时,落英的眼睛被刺激地又酸又痛,她咬紧牙关伸手遮住光线,不由得问那两位态度粗鲁的狱倌道:“两位大哥,请问我在这里睡了几天了?” 两位狱倌面面相觑,看起来是没有对她太为关注过,不过他们俩一直是管辖落英所处那块狱室的人,怎么着都得有点印象的,一点都不记得倒显得太不负责任了,只好随口回了一句:“四天吧!” “我竟然睡了四天。[]”落英独自喃喃。 “那我爹和我三哥在哪里,他们怎么样了?”落英继续焦急地问。 “谁他妈知道你爹和你三哥是谁啊?你这些天一醒眼就问这个问题,从冬天一直问到春天,你烦不烦啊!”一个狱倌被落英问地不耐烦了,张口就骂。 “我爹和我三哥,叫白银杉和白小照。”落英胆怯地默默低语。 那两位狱倌终究是没有听到,更懒得再回答她。 铁链的声音依旧沉重地响着,离牢狱的大门越近,落英的心就被越敲越紧,越敲越紧,在黑暗中的时候,她是绝望的,但当她走到久违的阳光下时,心中却升起了期待。 阳光,可以给人心以希望。她望着亮得发黄的高高的屋顶,心中怔怔地想。 走到牢狱的大门之外时,白色耀眼的冬晨日光照地她浑身暖洋洋的。狱倌熟练地解下她手脚上缠满的冰冷的铁链后,落英的视线也因为自由带来的轻松而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她看到眼前空旷白亮的空地上站着一个人,那个人五官清秀,体型矫健结实,只看穿戴就知晓是位养尊处优的少爷级的人物。 落英有些害怕,可她还是慢慢,从脚面一直轻轻地向上看,直到看清他棱角分明,小麦色皮肤的脸,乌黑浓密的头发,还有那一双坚定的,温柔的,喜悦的,久违的深褐色眼睛。 落英曲起嘴角,嗓子出于一时激动竟有些发痛,但她还是开心地唤他:“阿宝。” 阿宝走上前去,紧紧抱住落英,直到这一刻,落英都失神地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她生涩地砸吧下嘴唇,似乎想问他什么,可阿宝将她抱得更紧了,在她冻得发紫的耳边低语:“不要说话,落英,就让我这样抱着你,就当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和你。” 良久,落英才反应过来,怀抱的温暖让她不在乎梦与现实的分别了,当她感到自己眯着眼所看到的,那亮得发出一圈圈光晕的阳光刺到她的瞳孔生痛时,才敢毫不犹豫地相信,这一切都是自己此时正拥有着的。 汹涌的泪水,夺眶而出,在每一个满怀思念的梦里,她都这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痛哭过。 “都这么大了,还流鼻涕,羞不羞啊!”阿宝咧起嘴角面对着她,他捧住她的脸,撰起袖管为她搽掉鼻涕后,温柔地恳求:“我们回家吧!” “人家感冒了啦!”落英开心地埋在阿宝的胸膛里,眼泪浸湿了他黑色的皮革短襟,贴在脸上滑滑的。 阿宝又使出好大的力气才把她从胸膛里拔开,不顾落英的不情愿,他只想争分夺秒地看着她的面孔,他要牢牢地记住,一刻都不允许自己再偷懒。于是,他直视她的眼睛喃喃道:“你会对春天感冒,那,你会不会对李阿宝感冒?” “唔!”落英羞得一脸粉红,只好又栽进他怀里,呜呜哝哝地叫着:“你怎么变得那么讨厌啦!” “我一向如此啊!”说着他横抱起落英,想把她放在马背上,可落英却蹬着双腿极不情愿地喊:“我才不要骑马嘞!” “那你想干嘛?连家都不回了!”阿宝诧异地瞪着她,仿佛时间就定格在自己的怀抱里。 “我没有家了。”落英回视他的目光,那表情仿佛还在说,怎么办,这下你麻烦大了! 阿宝刮了下她多肉的小鼻头,严肃地说:“从今以后,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迅速把落英转移到自己的背上后,带着一副冤家路窄的语气道:“不愿意坐马,就只能背着咯!” 落英听到阿宝自我调侃的那句话,不禁捂起嘴嗤嗤地笑起来。 她笑地,仿佛所有的悲伤都可以忘却,时光又回到了少年时代,那些天,每天都会有阿宝的陪伴,虽然那时,阿宝在她的心里,还没有那么重要,最多算是两棵离得很近很近,虽然能分享同一片阳光,雨露,土壤和空气的小树,但是他们之间的交集,也只是风儿吹过时,两片树叶之间的握手,而如今,小树变得枝繁叶茂了,不仅树叶儿离得更近,在深深泥土下的缝隙里,两株如生命般坚韧的根蒂,也将紧紧地缠绕在一起。 阿宝背住身后的落英,在牢狱之外空旷的运河边,在久违的新鲜和暖的春阳下,他开心地,放肆地,狂喜地,和他此生唯一深爱的女孩,转了一圈又一圈对命运的回礼。 那一刻,笑容也在空气里,凝成一片惊艳的烟花。 第四十五章 终究是你 当落英洗漱完毕,换上干净整洁的新衣走进厅堂时,她竟然看见了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一个朋友。[.超多好看小说] “呀,原来点点跑到你这里了!牛叔还告诉我她走丢了呢!”落英喵喵学着猫叫,咕噜噜的眼珠子一直绕着肥猫点点在屋里乱转。 阿宝一边沏茶,一边笑着说:“前天我刚回来,就看见她蹲在窗台外面,瘦小的爪子蜷在肚子下面都快看不见了,估计是饿了很多天,现在已经不算肥猫了,以后叫竹竿猫好了!” “才不要呢!”落英把点点抓过来抱在怀里抚摸着,蹙起眉头心疼地说:“人家好歹是女孩子,叫竹竿的话也太难听了吧!” “我叫她竹竿你都这么激动,怎么就不见对我这么紧张过,哎!”阿宝摇了摇头,把刚刚煮好的冒着熏熏热气的枸杞红姜茶端在落英面前说:“快喝吧,这种茶最抗感冒。” 落英接过茶,细细抿了几口,阿宝则在一旁出心地看着,生怕烫到她。点点伸出白色的小爪子调皮地去抓落英的手背,嘴边的胡须顽皮地一跳一跳的,落英拿下杯子,凝视点点蓝盈盈的大圆眼睛,嘚瑟道:“真好喝啊,你想不想喝一口啊?” 点点被她这么一挑拨,爪子挠的更放肆了,连叫声都变得凶厉起来,阿宝连忙将她抱过来,紧张地对落英说:“差点抓到你,快喝吧,喝杯茶都那么调皮,果然是一家人。” 落英对他撅了撅小嘴,便笑盈盈地一口气喝下去。 喝完热茶后,落英觉得整个人都暖了很多,就连冰冷的脚心都像装了个小火炉一样。她看着这间陌生的屋子,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冷不丁地问阿宝道:“阿宝,以后你都会住在这里吗?” “这边的几处园子都是为兵部官员提供的临时住所,公务繁忙的时候我一般就住在这里,很少回家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我住在这里,不太合适吧!”落英再次环顾四周,气氛看起来确实老气横秋的,应该还是前几任官员居住时期的陈设,没有太大改变。 “不会!”阿宝听到落英的话,显然不太高兴,他的表情瞬间冷下来,落英注意到他的冷漠,心里有些发紧。 阿宝随后才解释道:“这里现在已经是我的私人住所,前任的兵部尚书绥德明前辈退休还乡之后,就没人住在这里了,就算是平时,除了寥寥挚友来此叙旧,根本不会有人随意踏足这里。” “这墙上的字画,就是前辈留下的吗?很漂亮耶!”落英仔细端摩墙壁上被裱装的完美无瑕的四幅字画,赞叹不已。 “前辈不仅是我的恩师,还是我的伯乐,有机会,我会带你去潮乡探望他。”看到落英对这里的事物产生兴趣,阿宝的神情又逐渐恢复了欣喜。 “哦,可以啊!但是我今天晚上睡在哪里?这里只有一张床耶!”落英指着里间那张一目了然,铺设简洁的床铺,不解地问他,眼睛里满带着不情愿。 就在此时,阿宝的嘴角升起一抹邪笑,他深褐色的瞳孔自然地眯成一条长长的绚丽的海平线,看得人心意盎然,薄薄的,唇线有致的口中像闪电般吐出一句暧昧极深的话:“当然是跟我睡!”。 落英连忙闪过这道邪魅的目光,她垂下头,十指仿佛不听使唤似得,慌乱地拿起刚刚才放在玉几上的青瓷杯,迅速放在嘴边抿上几口,茶液划过喉咙的声音咕咕作响,却还是挡不住双颧下那抹醉人的绯红。 阿宝并没有因为刚才的话而变得有丝毫退缩,他居然越来越靠近,直到眼睛将她肌肤白皙的整张脸都容纳进视线的时刻,才停下步步紧逼的脚步,炽热的气息像火焰般迅速蔓延道:“有人给你暖被窝,还不愿意啊?” 唔!好害羞啊!无处可逃了!不知道是出于自尊还是强势,落英索性放下矜持,拿掉手里颤抖的茶杯,反正紧张地也握不住,她鼓起腮帮子气呼呼地说:“喂,李阿宝!我还没出嫁呢!怎么能跟你睡啊!” 阿宝早就料到落英会有这种反应,他不由得瞪大眼睛,将双手背在身后,不以为然地说:“我只说是睡在一起,又没说要占你便宜,不过要是你想占我便宜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拒绝的!”说着,他轻轻背过了脸,眼睛里简直要笑出一朵花来。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男人,落英被阿宝气得又想哭又想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才好了。 良久,阿宝发现身后一直没有动静,当他的耳朵灵敏地捕捉到丝丝微弱的啜泣声时,才知道自己又坏事了。 “你真哭了啊!我刚刚开玩笑的!别哭了,明天我就给你找地方住行吗?”阿宝一边忙着给落英抹眼泪,还要拿着手帕帮她搽鼻涕。 落英也不说话,就是一直地哭,像是没完没了似的,阿宝只能把她搂在怀里。边哄边批评自己道:“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说话那么轻浮的,还有,更不该说点点是竹竿猫!” 落英的眼泪很快就没了,她睁开一只眼,偷偷地盯着阿宝的下巴,泪眼朦胧中,她看见他的脸急红了,不知道怎么回事,落英就是喜欢看到阿宝被自己欺负的惨样子,看到他为自己着急,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感。 “你真的会带我找地方住吗?不准反悔!”落英亮晶晶的眼泪还定格在滋润的脸颊上,就霸道地警告他。 “真的,不把你照顾好,我怎么能睡得着?”阿宝洁白的牙齿在唇瓣间若隐若现,落英感受到他扑面而来的温热的气息,心中又是一阵悸动,这一次,她主动伸手搂住阿宝,在他小麦色的嘴唇边亲了一口。 她紧紧搂住他的脖颈,就像是抱住自己最后的生命一样,看起来好在乎好在乎。 清澈如水的眼眸中,深深印着的,只有对方青涩的面孔,青春在这一刻,从模糊的泥潭中,开出一朵出色的莲花,亭亭玉立,不予亵渎。 每一根睫毛的影子,每一次呼吸交错的缓急,都在默默欢舞,每一次眼神的交汇,都预示着肯定与准许。 那一刻,阿宝垂下头,深情吻住了她。 落英的眼睛飞快地眨呀眨,在鲜红的唇瓣与舌尖缠绕交错的那一瞬间,她的睫毛都在灵动地扑闪扑闪的,在午后温煦的阳光下,宛如一尊美丽动人的陶瓷娃娃。 深深的韵动里,满溢着陶醉与宠爱。 征北之战大胜,李阿宝将军功不可没,武宗喜不自胜,当朝下令要赏赐他千亩良田,加官一等。但当阿宝得知白家被满门抄斩的惨案,以及落英被困在牢狱中已经三个月的事情后,一向性格刚强的他在朋友面前流下了眼泪。他什么都不想要,李阿宝深知,白家的事情,跟他父亲脱不了干系,他欠落英的实在太多太多。就算不是这样,他依然不能对落英不管不顾,爱一个人,从来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当他毅然决然地走进紫禁城,向武宗恳求要舍弃满身荣耀,换取牢狱亡徒白落英的性命时,所有的眼睛都为他感到不值,可他,也只有他,才能给落英整个世界啊! 她再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来拒绝接受他的爱了。哪怕是白发苍苍,满脸皱褶,哪怕是身负重罪,永不翻身。得不到全世界也罢,时间已经告诉她,有一个人会不离不弃。 世间最好的爱,莫过于兜兜转转之后,你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人能够代替,那个让你落下无数热泪的人。 爱情,也许不只是感动,真正的爱情,从未离开过,在每一个被忽视的孤单深夜里,它独自守着一座空城,只为那人回头时,再为她盛开一片满城的似锦繁花。 第四十六章 旧人难忘 落英从楝木床上醒来的时候,夕阳已经偷偷钻出房间,向天空的西面逃走了。[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冷风寒本来就使她头部晕乎乎的,喝了阿宝煮的不知放了什么药材的红姜茶之后,她很快就昏昏欲睡了。 睡了一大觉,鼻塞明显缓和许多,喉咙也不再干痛,连心情都瞬间舒畅起来。 女人所作的决定大都是看心情,虽然初春的傍晚气温尚寒,可落英还是决定下床,出去走走。 她穿上绣着淡黄碎花的雪青色短棉靴,披上纯白色镶套着绒领绒袖的雪兔毛披风,坐在梳妆台前,端端地拿起眉笔。 她望见铜镜中的自己,恬淡若菊,眉目不再如年少时稚嫩,反倒平添几分沉稳。笑纹在铜镜反射的光影下如水纹般沉浮。她轻轻撩起额前那一簇簇如玉饰流苏般的乌黑长发,向后盘起一株骄然的螺髻。 “我好像长变了。”落英喃喃自语。 是因为遇到了爱情吗?她在心中自问,不再像少女般纯真,而是拥有了敢于背负承诺的自信与成熟。 一阵晚风吹过,摇动着庭院小长廊的红琳琅瓦檐之下那几串旧的发乌的银铃叮呤作响。 落英放下眉笔,抬眼看去,视线刚刚好,一排小银铃都撑起了裙摆,稀疏遒劲的云骨背景下,它们仿佛在风中踢腿舞动的精灵,为其伴奏的,是一曲不知名的好听到没天理的葫芦丝古乐。 这乐曲真的好熟悉,记得十八岁生日那天,娘亲还为她弹奏过,她说,这首曲子很神秘,它一直没有名字,也没人会起,但只要用心听的话,你会知道它在诉说什么的。 落英莫名地打起十二分精神,她循着乐音匆匆踱步,来到庭院之中时,声音听得更加清晰了,仿佛只有一墙之隔,又仿佛在此间横下一整个天际。奈何墙垣深深,她又答应了阿宝不会到处走动,只得坐在石凳上,竖起耳朵,用心听这漫天悠扬的乐曲。(.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无论是人是物,有很多时候,我们都不是初次相识,茫茫人海间,也许早已擦肩而过,甚至相视一笑过,只是时间过得太久太久,就渐渐淡忘了,一直淡忘到,恍如隔世般陌生。 “但愿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落英合起十指,虔诚地面向吞没太阳的天空,那里,即便闭上眼也能寻到一片绝尘圣地。 天色将暗时,葫芦丝的音乐渐渐隐去了。落英刚想进屋去点一盏油灯,就听见有人开门的吱呀声,随着,一道灯笼的暖光伴着脚步声从小长廊里打进来,借着余光,她看见是阿宝回来了。 只是半日未相见,目光再次撞上他的一瞬间,心头还是撰地紧紧的,像少女的肌肤般,紧致地极富生命力。 “怎么出来了,外面那么冷!”阿宝看到她的时候,落英还愣愣地站在原地。 确实挺冷的,她不由得搓起冻得冰凉的双手,回道:“刚刚听见外面有人吹葫芦丝,我就出来听了一会儿,你的事情忙完了?” 阿宝走过来,脱掉身上的皮袄为她穿上,上面还附着着他暖暖的温度和体贴的气息。 “本来就没什么重要的事,陪几位大臣应酬而已,我们回屋吧!”阿宝一手扶住她的肩,一手提着灯笼。 “隔壁,还住着其他人吗?” “没有啊!” “可我刚刚听到有人吹葫芦丝的声音,很清楚呢!”落英固执地说。 “那我就不知道了,也许是新搬来的吧,这里是紫禁城,自然有很多人向往!” “噢!” “不过,隔壁倒是有一只鸟,我刚来不久就看见过,一只很大的青鸟,一直住在空院里不肯走,其他人都说,那是天神贬下凡的青鸟,囚禁在这里受惩罚的!” “真的吗?”落英睁大眼睛,虽然是在问他,却是一副深信不疑的表情。 “故事而已啦!”阿宝笑着回应。 落英侧向他的脸,问道:“你饿了吗?” “干嘛问这个,你要做饭给我吃啊?”阿宝露出孩子般开心的笑脸。 “才没有!”落英显得很慌张,当即否定了。 出于刚刚对阿宝冷漠的愧疚,她才喃喃地解释:“我做的饭,实在太难吃了,你还是不要尝试比较好!” “这样啊,那我做饭给你吃吧,你不是一直很想吃吗?” “你怎么知道的?”落英很诧异,她虽然一向欣赏阿宝的厨艺,可基于羡慕嫉妒恨的原因,从来都没有当他的面夸赞过。 “陈姐都告诉我了,现在不承认也罢,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承认!”阿宝有些得意洋洋看着落英,现在的他可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打着灯笼都能看见满面春风了。 也是奇怪,落英倒越来越喜欢他现在这样得寸进尺的嚣张姿态了,不仅不讨厌,还有些迷恋。 完了完了,这样下去会不会越陷越深啊?落英懊恼地简直想拿砖头拍自己的脑瓜子。 当屋里的烛灯陆续被点亮之后,阿宝才把灯笼熄灭。 “我去做饭了啊,你要在这里乖乖的。”他捧住落英的脸,恨不得在她脑门上留下自己性感的唇印。 “那个,我想到要去的地方了!”性子急的落英才刚想好这件事就要告诉阿宝。 “去哪里?我今天帮你留意了几处房子,还没来得及问你同不同意?” “不用找了,我想回师傅家住!”烛光下,落英定定地望着他,眼睛里,有一层水雾。 她还喜欢杨医师吗? 阿宝的目光幽幽地下垂,一直垂到地面,此时他心里想的东西,落英很清楚,她顿了顿,语气过分冰冷地说:“师傅过世了,现在在杨家住着的,是牛叔和玲玉,我想和他们住在一起,我一个人住的话会很孤单!” “医师什么时候过世的?”听到这个噩耗,阿宝显得比她还要惋惜,的确,一个善良的对社会有用的好人过世,总不会缺乏为他感到惋惜的人,但极少会有人真正的,为他的离去而痛心。 这是世道身为好人的悲哀。 落英默然,她的思绪被颤抖的烛焰牵引着左右摇摆,本以为能承受的起的,最终还是高估了自己,她强忍着泪水,倔强地直视着阿宝的眼睛说:“师傅在蒋家镇行医的时候为了救我掉进了火山洞里。”随着声音,她的最后一抹泪光也湮没在烛火中。 “还有机会去看看他吗?”阿宝走近几步,只是没敢再近,也许医师的死对他来说,并不是无关紧要,因着落英悲伤情绪的感染,他总觉得自己也应该难过。 “连尸首都没有找到,都是我的错。”落英终于没忍住强忍着的泪水,她倒在阿宝的怀里,失声痛哭道:”是我太任性了!我真的很对不起师傅,呜!” 一整个屋里,霎时充满着剧烈抽噎的声音。 “怎么办?怎么办?”她一连串的怎么办,让阿宝深深感受到她内心压抑许久的自责与愧疚。 呆头呆脑的阿宝发现,落英真的变了,她不再那么野蛮霸道,不再那么自以为是,不再那么天不怕地不怕,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倔强,率真,毫无保留。 “你哭地这么难看,不怕我嫌弃啊!”许久,待她哭声渐缓,阿宝才安慰起来。 “呜!你敢嫌弃我就试试看?”落英一边哭,一边还不忘跟他拌嘴。 “好了!人有生离死别,月有阴晴圆缺,看开一些。”阿宝轻拍她的肩膀,像是哄孩子似得。 “是人有悲欢离合啊!笨蛋!”怀中突然响起一句笨蛋,把阿宝又吓了一跳。 “对对对,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真是个笨蛋!你那么聪明,以后一定要多栽培我!”阿宝不会让她知道,自己是故意念错的,读书的时候,他就经常把这首诗背错,搞得落英老是训斥他脑子装的全是浆糊。现在,他想让她多多回忆起他们曾经的岁月,恋爱中的人毕竟是自私的,他也妄想让落英心里只存放属于他们的过往。 第四十七章 爱恋升温 “饭好了,快来吃饭咯!”阿宝将炒好的四盘菜都一一摆齐后,又忙着端上一锅还在翻滚着的小米粥。(.) 厅堂里就只有一张深红色的圆木桌,平时吃饭和工作阿宝都是在这里解决。 落英看到热气腾腾的盛着香喷喷小米粥的瓷煲,连忙走到阿宝身边帮他盛饭。 小小的古板的房间,有了美食和小情侣的加设后,果然温馨了不少。 “还是我来吧,会烫到你。”阿宝看到她拿着汤勺的小手红红的,心疼地又接过来。 饭菜都摆齐后,两人才端坐在圆木桌边开始晚饭。 “阿宝,今天的菜做得好丰盛啊,到底有什么开心的事?快告诉我!”落英看到桌上摆的佳肴都是用自己喜欢吃的食材做的,心中又是一阵暖流翻腾,对阿宝的感动一定把勾人的食欲都给打败一百次了吧! “把你接回来,算不算开心的事?”烛光下,阿宝深情地看着她,眼睛里像是藏着一个深邃的星河。 “嗯,能回来我确实挺开心的。”自从这次相聚之后,阿宝就发现落英说话开始有些语无伦次,不过就算这样前言不搭后语,流露着满满的逗逼气质,他依然很喜欢。 在阿宝的注视下,落英微微低下头,她心不在焉地夹着一双竹筷,假装在挑菜,其实心中早已经烦恼地不得了了,为什么还是习惯不了阿宝这样子的挑拨,明明都已经吻过他,明明都已经吐露了心意,为什么还是招架不住呢,我是不是太没出息了! 唉,没想到,得到了想要的东西,等到了想要的人,还是有一大堆的烦恼! 落英返过神来,没等她下手,阿宝就已经向她碗里夹了好几道菜了,“这个好吃,我记得你爱吃菌类,就烧了茶树菇和蟹菇。” “都这么长时间了,你还记得啊?”落英边嚼边问他。(.) “有关于你的回忆,我大概此生都不会忘记了。”阿宝大概也很无奈自己今天为什么会说这么多煽情的话,说完后他的耳朵早已泛起鲜艳的红热。 “嗯,那个,天色很晚了,我们还是先吃饭吧!”听到这种肉麻的情话,落英当然是兴奋地不得了,可她还是狠下心给温度骤升的气氛泼了一盆冰水,不能再腻歪了,再这样腻歪下去,吃到半夜也吃不完啊! 对于吃货来说,此时此刻,品尝美食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烛光在饭菜的热气中悠然地摇啊摇,这样浪漫的气息它们一定也感受到了,所以才会这么欢快的吧!快要烧到底座的几支身材变胖的蜡烛们燃地愈加热烈了,它们卯足了劲想要把屋里的光线调节地更加明亮起来。 “这道清水煮秋葵很不错哦,时间把握地刚刚好,既不生也不面,蘸醋的话会有一种酸酸的清香味,现在很难找到这么嫩的秋葵耶!” “我今天下午特意去宫中的御膳房选的,是侍女送过来的,你喜欢吃,以后我天天做。” “以后,我们都会这样坐在一起吃饭吗?” “你愿意吗?”阿宝不答反问,眼睛里勾勒着落英青春无敌少女般羞涩的面孔。 是啊,只要你肯,我甘愿奉陪一生,从遇见你的第一刻起,我便有了这样缺心眼的理想。 “嗯。”落英略微矜持地点了头,便低头继续喝粥。 “你想喝酒吗?”吃到半饱的时候,阿宝冷不丁抬头问了一句。 “好啊!”一听到喝酒,落英立刻很爽快地答应了,关键时刻,女汉子的粗犷本性果然还是暴露无余。 阿宝起身续了几支蜡烛,便转身去书房取酒,一望见他的背影,落英就连忙起身道:“我和你一起去吧!” 这是爱情磁场的神奇魔力。 书房最靠窗的角落下面藏着一个隐秘的地下酒窖。那是这间房子的前任挖出来的,他可是个爱酒如命的人。 “绥德明前辈的另一个身份是一位酿酒师,这些酒就是他留下来的,你看,这坛是米酒,这是高粱酒,这是果酒,这种瓶口套着金黄色锦布的叫桑葚酒,是他祖传的独门手艺!” “这么多啊,果然很厉害!但是喝那么多酒,他会不会发酒疯?”落英一边赞不绝口,一边眼花缭乱地观赏,一边还不忘记神经兮兮地八卦一下。 “应该不会吧,我和他对酒比诗过几次,都很正常,酒品还算不错的!” “真是挺特别的一位前辈啊,我还以为所有老年人酒品都像我爹一样烂。” 听落英提到他爹,阿宝的神色一瞬间敏感地黯淡下来,他连忙选中一个不起眼的深褐色小酒罐。指着它故意避开话题道:“不如今天就要这坛桑葚酒吧,我怕你喝不了太烈的。” “也好,我正想试试呢!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剩下的,我们俩再慢慢品好了!”落英开心地回应,一不小心就说出了心里话。 这就很尴尬了,落英仿佛受到惊吓一般,吃惊地,懊悔地,慌乱地捂住自己的嘴巴,完了完了,说出这般略带挑衅的话语,阿宝接下来一定会有所行动。 果然,阿宝蓦地转向落英,炽热的目光落在她紧张的红彤彤的脸上,看得她浑身阵阵发热,他问:“你刚刚说什么,你说我们?是吗?” 落英看见,那一秒钟,仿佛银河里所有的星星都落在了这个男人的眼睛里,看到自己能带给他幸福,落英其实也很开心的,不用那么害怕啦!当然,也不能再退缩,她望着他,悄悄舒了口气,放下心中的胆怯,鼓起勇气回应他道:“是,我说我们,以后,都会是我们!” 泪水又一次从眼角滑落,烛光的照耀下,宛如一颗颗坠落尘世的流星。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对一个男人如此允诺,就算是在对师傅满心迷恋的那段时光里,她也未曾爆发过如此的胆量。 阿宝将落英深深搂在怀中,他感到臂弯都注满了力量,血液都在身体里加速奔跑着。他任凭她的温软细滑的发丝一根根划过喉结,他将下巴温柔地抵在她的头顶,每一次呼吸都充满着她独特的香气。 “你听到我的心跳声了吗?落英。”阿宝轻声呢喃。 落英点头,她当然听得到,那心跳如此剧烈,每一次颤抖都撩拨起她内心深处的无限渴望。 “我爱你,很爱很爱。” “阿宝,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是吗?” “是。” “可如果有一天,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怎么办?” “我会在奈何桥边等着,一直等到你出现为止。” “傻瓜,你不喝孟婆汤,不去投胎了吗?”落英抬起头发愣地看着他,真是个大傻瓜。 “我不想忘记你,更不能放过你。” “那样的话,你会遇到更好的女孩。” “我一定会遇到更好的女孩,只要你答应下辈子你还与我继续纠缠。”阿宝的深褐色的眼睛望进落英湿润的双眸中,一寸也不愿挪动。 好啊,落英在心底答应着,她欢欣地闭上眼睛,环起双臂,揽住他笔直的腰身。 好想就这样,一直一直抱下去,今生,永远都别再醒来。 “咚!咚!咚!”热恋中的小情侣正酝酿着情绪,屋外就不应景地想起了敲门声。 “这么晚了,会是谁啊?”听到急促的敲门声,阿宝也很诧异。他望了望窗外漆黑一片的夜空,沉思片刻,对落英说道:“你先去吃饭,我去看看是谁敲门,等会儿回来再给你温酒。” “嗯。” 第四十八章 痛下决心 夜已深,奈何不知是何人不约而访,墙外只是隐约传来马儿打响鼻的声音,阿宝怀着忐忑的心情在门内踟躇了几步,还是决定开门迎接。[] “父亲,怎么是你?”当阿宝看到门外打着灯笼站得笔直的人是自己的父亲时,表情还是流露出不小的惊讶。 一身银灰色的金边装束,让李宗明看起来格外冷峻,他年迈的面孔不再英俊,通身却还是散发出一股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气场。李宗明并没有正眼看阿宝,而是很生气地背过脸,利索地将马儿迁到马棚里拴好后,定定地对他说:“跟我来书房!” 落英还在厅堂里抱着点点喝粥,没注意到院子里来了什么人,可生性机敏的点点却立刻焦躁不安起来,她望着漆黑庭院的眼睛谨慎而惊恐,仿佛看到了仇敌一般,沾了米糊的嘴毛像打了鸡血似地通通直竖起来。落英不知道怎么回事,还以为她是不喜欢吃今天的食物,只好一个人自问道:“也对,猫怎么可能喜欢喝粥呢?” 落英赶紧抚摸她柔软的小脑瓜关心道:“点点怎么啦?干嘛这么激动啊,快点乖乖喝粥,来,要听话哦。” 落英越是安抚她,点点的情绪就越发激动,真是孩子气。落英索性撑起胳膊将它架在面前,直视她的眼睛,点点蓝盈盈的瞳孔比平时放大了不少倍,而且正固执地仇恨地望向书房的方向。 忽然,落英一个不留神,点点就挣脱她的手,从椅子上一跃而下,淡黄色的小米粥砰地一声洒落一地,点点哪里会顾这些,它白色的爪子刚一触到地面,就拼命地飞奔向那间烛光隐隐的书房。(.棉、花‘糖’小‘说’) “啊,点点你要去哪里,书房里有客人,不要乱跑,小心阿宝揍你哦!”落英着急地一边恐吓一边追赶。 点点的叫声越发凄厉,动作也加快好几个节拍,跟平时受到欺负的样子一模一样,她疯狂扒住书房的门槛,不停地用锋利的小爪子挠门,昏暗的光影下,坚固的金丝楠木门都被抓出好几道明显的痕迹来。 “你养猫了?”听到屋外的猫叫声,李宗明以为有一只猫在外面玩耍,便好奇地问向阿宝。 “是的,一个朋友刚送的。”阿宝回应。 李大人显然是聊得太过投入,只是轻描淡写地问了一句便开始继续刚刚的话题。 落英见书房没人出来,不禁拍着胸脯长舒了一口气,她悄悄踮起脚尖走到点点的背后,抻出的双手像抠开的小钳子一样瞬间把她夹住了,点点疯狂地蹬着四只腿想要挣脱,落英解开身上的棉袄一边把她头套住一边得意道:“下次再这么不听话,我就把你丢掉,阿宝也不会去找你的,哼!” 蒙住头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闻不见的猫咪果然听话很多。落英本想躲在门后,观察一下里面有没有人发现刚刚在这里玩闹的点点。忽然听到书房里传来李老爷严厉的怒斥声:“你这个逆子,非要把我逼上绝路你才善罢甘休吗?” 烛灯下,一边坐着低头沉默的阿宝,面对他的是怒不可遏的李大人。 “从一开始我就警告过你,离那个丫头远一点,你不仅不听,反而愈演愈烈,你把我这个父亲放在眼里过吗?为父并不是铁石心肠,念在你多年来一直听话读书,苦练箭术,又为国效力的份上,我没有怎么追究她。可如今,你竟然为了那个贱人跟皇上也对着干,今后,满朝文武大臣都会怎么看待我这个当爹的,你知道吗?你问问你自己,到底安得是什么心,为什么一定要给我们家蒙羞!” “让家人蒙羞的不是我,是你。”阿宝的话终于打破夜的静谧,也打破了李宗明一直以来的自以为是。落英的背影在无风的寒夜里颤抖,她望着那个房间,多希望有人注意到她,然后,不要再继续说下去,可是屋内的人却看不到她。 阿宝终于不再沉默了,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忍受下去。落英没错,他更没有错! “我救出白落英,跟你丝毫关系都没有,是我自己跟皇上交换的!”阿宝一副淡淡的表情,他本来就不想跟任何人争论。 “跟我没有关系?好,那今后的血缘关系,父子关系通通没有了!”李宗明指着自己,满眼通红,像失去了理智一般,嫉妒心使他越陷越深。他以为,那是我的儿子,是我一手养大的,他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听我的指使,都应该接受我的安排,因为只有我才是真心全意地为他好。 听到父亲的气话,阿宝的心一瞬间像被撕裂般抽痛起来,他看向父亲怒色赤红的脸,上面早已刻满岁月的痕迹,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到处追着阿爹跑的那些日子,泪水在红热的眼眶里不住地打转,可是,他不能让它们落下来,不哭泣,是这两个男人之间共同的默契。他张开微微抖动的嘴唇回应道:“您一直是我最敬爱的父亲,所以,我以为你会尊重我的选择,世上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像她那样,如您和母亲一般,给我最好的温暖。” 这些话,倒说的李宗明哑口无言了,没错,谁又不渴望温暖?这和身份地位样貌金钱完全无关,这关乎心的抉择。千言万语像是扼在嗓子里一般,再也没有勇气说出来。这是孩子的选择,他说,他已找到生命的温暖。 “很好,你的选择。”父亲看似屈服地微笑,却颓丧地垂着肩膀,比起这样,阿宝倒是更愿意看到他发火的样子,因为,那样的父亲,至少不会显出脆弱,也至少不会让自己动摇。 “希望您保重,孩儿日后,会倾尽全力弥补她。” “你都知道了。”李大人仰头望向窗外,今夜,没有一丝风吹过,连尚未发芽的枯枝都沉睡在空气里,不愿醒来。 “母亲,都已经告诉我,我会瞒住她,我好不容易才找回她的心,再无退路可言,更不想她,因为父辈之间的恩怨,日后也对我拔刀相向。”阿宝笑了,一脸的苦笑,世间再也没有什么,是比爱上白落英更让人心痛的吧! 第四十九章 不放手 门外,落英如梦初醒一般,想起了牛叔的话。[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是李大人发现白府酒庄里的酒是下了毒的,是他向皇帝举告的,是他带兵来抓走了老爷和三少爷的,是他害我们白家被满门抄斩的!” 对,是他,还有比这更明显的证词吗?落英终于明白为什么点点看到李宗明的时候会那么激动,它也是好不容易才从血口逃生的,她一定深深记住了残害自己一家人的恶魔是什么模样! “咳,咳!”也许是夜太深,心太寒,李大人不住地咳嗽起来,也好,可以走了,远离这个逆子一段时间。 他侧向阿宝道:“我该回去了,正如你对我说的,你也保重。” 本已冷静下来的点点,一听到他咳嗽的声音,竟比刚才更加激动了,落英没有阻止她,惧怕和仇恨已经让她的意识纷纷粉碎,她的脑袋是空的,骨髓是空的,身体是空的,世界,也是空的。 点点疯狂抓门的声音再次响彻庭院,它喵喵吼叫的凄厉声不再像生命,仿佛发出一种被仇恨掌控的怨灵嗷嗷嚎叫的错觉。 一圈又一圈,黑夜有了黑色的光,在眼前欢呼着打转。 门终于被打开,映入眼帘的,是阿宝和李宗明惊讶的灰色脸孔,落英麻木地微笑,泪水从笑脸中汹涌而出,竟也毫无违和感,面对仇人,还有比微笑跟让人心寒的吗? 她毅然转身,揉了一把眼泪,再也不愿去管这个虚伪的世界,随你们怎么样好了!我不想再看到你,也不想再恨你,不想再为你付出哪怕一分一秒! 冷艳的玫瑰花瓣,被狂风吹散,消失在暗夜里。 门外,是长长的深深的古老的巷道,紫色的夜光,紫色的冷风,毫不输给地狱呼啸的魔鬼。稀疏的黄叶在地上簌簌地打圈,它们经历一整个冬天,竟然还没有腐烂,真是够可笑,可笑得就像我和李阿宝的爱情,不是吗?已经注定消失于泥土的东西,干嘛还要这么倔强地留在人世间作笑话! 落英踩了一脚,心里便觉得舒坦一些,再踩一脚,看到树叶被自己踩碎了,就又觉得舒坦一些。[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她头也不回地继续大步地向前走,直到发现肩上和臂上已经落满了白色的雪花,睫毛上,鼻尖上,嘴唇上,凉凉的东西滑下来,那是雪花融化的冰水。 “我不爱你,不爱你,不爱你!”她抱住脑袋,痛苦地对风声呼喊。 落英望着地面上铺起的洁白耀眼的雪层,一遍又一遍,狠狠地看着她,就好像雪花也欺骗了自己一样。 “我爱我自己!”她搓着手,心里冷地发抖,却蓦然发现自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正对面的,是一扇历史感极重的旧门。怎么办?回去的话,一定会遇到阿宝和他那死爹,我祈祷他们一辈子都不要再出现! 落英索性坐在门前,屁股下面的雪花瞬间湿成了一滩水,好不舒服!可是,还是要坐在这里,不要被任何人发现,等到夜深了,所有人都睡了,我就可以走掉,就可以去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 永远都不回来了吗?心中有另一个声音问她。 “我才不会再回来!” 杀父之仇也不报了吗?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到哪一天我把李阿宝的好完完全全忘记了之后,我一定要把那只李老狗给杀掉!” “连我也杀掉吗?”雪地里,眼前,耳边,一个男人扣住她遮着头顶的胳膊,沙哑地问。 落英猝不及防地想拽回胳膊,可是,连空气都告诉她,别费劲了。她撇过脸,不想跟他废话。 “我知道,如果满城地去喊你,你一定会偷偷躲起来,我不说话,就永远会是一个成功的猎人,这是你教我的。”他垂下脸,快要触到她的额头。 “真可笑,你别自以为是了,谁是你的猎物?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关系!”落英还是不停地挣脱,胳膊被这样吊着真的很难受。 “我换回了你的命,怎么叫没有关系?” “你也可以把我送回去啊,反正我现在也无家可归!”落英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表情,竟然使紧张的气氛缓和了许多,连她自己都感觉怪怪的。 “如果我不是李阿宝,你会跟我走吗?” “不会!” “为什么?” “我不会再爱任何人!”雪越下越深了,渐渐地,没过了脚面。说爱的一瞬间,落英的心跳蓦然加快,可一想到在牢狱中受苦的阿爹和三哥,还有含冤惨死的白家人,她的心就剧烈地撕扯。 为什么会这样啊?原来我还是太脆弱,太无助,太没出息。 “我爱你。” “哼,别开玩笑了,你留着去爱其他门当户对的姑娘吧,把你爹气死了,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到时候别又怪是我的错!喂,你!”她的谩骂像****,只会让他越爱越深。 阿宝的唇将她覆盖后,再也听不见她对自己轻慢的侮辱了,对她,这一招还是有点用处的。 落英伸出小爪子,抓他的肩膀,肩膀硬的像块石头,反而将她搂地更紧,她只能去抓他的头发,头发被抓乱了,就抓他的耳朵,反正一定要让他感到痛,我才不是这么好欺负的呢! 阿宝丝毫没有反应,只是抱着她在雪地里深吻。 不能这么没出息,落英心想,她狠下心,蜷起舌头,当阿宝的舌头向她口内探寻的时候,她果决地,一触即发咬住他的下唇,鲜血瞬间从唇齿间无声地流淌出来。 如果这些能代表你的怨恨,就让它们尽情流淌好了,我还是不会放手。 李阿宝疼痛地颤抖,可他宽大火热的手掌丝毫没有放松,只是更用力地揽住她冰凉的身体。落英被堵得喘不过气来,她胸前阵阵发抖,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她不停地捶打他,嘴唇挣脱着地发出反抗声,心中不断怒骂,快点松手! 松手?怎么可能!他可是说过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凝固在嘴角冰凉的血液,很快又被阿宝吃进嘴里,两个人的口中满满充斥着血液的腥气,好鬼魅的一幕画面!直到沾染了最后一丝腥味的唾液也被咽进发痛的喉咙里时,阿宝才不情愿地松开手,落英机智地躲开,也躲开他的脸,她抱着自己的肩膀气呼呼地望着他,全然一副受伤的虎口脱险的小白兔模样。 “还说你不是猎物?”阿宝微微地笑,笑里丝毫没有愧疚,只有挑衅。 “你到底有没有良心?我是你爹最恨的人,你想把他气死吗?”落英振振有词地对他说。 提起他爹,阿宝本来红扑扑的俊脸又冰冷下来,许久,他才对着落英温柔地说:“我们私奔吧!” 是恳求,是命令,还是,有其他的寓意? 说着,他伸出洁白而修长的右手,无名指上赫然出现一颗闪闪发亮的星星。 “我送你的,现在你还我了,不过我接受。”阿宝对她说完后,又从脖子上取下一个项链。 “我一直放在陈姐那里的。”落英无奈地回道,其实根本就没想要还给他,只是怕自己弄丢而已。 “我还要送你一颗。”阿宝把项链放在雪窝里,一个透明的白色的琥珀映入眼帘,他拿起石头,轻轻一敲,没有任何预兆,琥珀便碎在了雪地里,没有星光的耀眼,琥珀像被丢弃的孩子,他粉碎的肢体下,藏匿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灵魂。 阿宝细心地将一枚戒指捏出来,这颗星星,比原先的那颗还要大,还要亮,还要冰冷。 落英的指尖受到感应似得,在玫瑰色的衣角下细微地动弹,阿宝拿住她的手腕,对着戒指吹了一口气,便将它套在她细弱苍白的无名指上。 “好美!” 落英没有看他,只是看着那枚戒指,无声地哭泣。 被戒指套住的玫瑰,是只属于情人的收藏品。你只看到她的露珠和美艳,太多恨,太多无奈,包裹在脆弱的躯体中,永远不会,被世人看到。那是玫瑰和戒指的约定,她为他放弃自由和梦想,他给她所有星星的光芒。 “我们私奔吧!忘掉一切恩恩怨怨,离开这里,寻找一个落脚之地,只要你喜欢!我想拥有一个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雪漫过了脚踝,还在放肆的飘洒。 你是我的宿命吧,阿宝?落英在心中喃喃,这个男人,为什么总是让她恨不起来,又总是让她狠不下心。 没有默许,没有回应,只一个眼神,就足以让他背弃全世界,从此的从此,过往的过往,将来的将来,心中再难舍弃一个面孔。 欺骗自己,忘掉仇恨,因为一个人,全宇宙的河流都流不过一颗心的宽广,所谓真爱,不过如此。 春雪无声,夜莺悲鸣,紫色的天穹下,一袭白衣的男人,决然抱着一株冰粉色的玫瑰,脚印,在背影之后,永无止境地蔓延。 第五十章 去度假吧 “到底去哪里比较好呢?不如我们来一次蜜月旅行吧!”阿宝小麦色的皮肤在温馨的光影下显得黑黑的,再配上这句台词和他那副傻兮兮的笑脸,全然一副倍受宠幸的妃子笑。(.) “谁要跟你蜜月旅行啊?我还没答应呢!”落英气呼呼地捶他。 这明明,戒指都已经戴上了,怎么又反悔了呢? “咦?敢情你是要退货吗?”真是女人心,海底针,阿宝不明所以,小心翼翼地问。 “不是!” “那为什么不答应?是我不够好吗?”阿宝紧张地拽住她的手,手心黏黏的不住地冒汗。 “没有!”落英猛摇头,手掌被握的发烫,好不舒服,她只好急切地解释说:“你已经很好了,阿宝!” “为什么还不肯做我的妻子?”阿宝的热气打在她的耳边,很热,很暖。 “我只是,还在挂念阿爹和三哥,我现在还没有找到他们,怎么能一声不坑地就成亲了呢?我不奢望能拥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可是阿宝,我希望,我们的将来能得到亲人真挚的祝福!”落英抬起脸,怔怔地看着他,这些话,她已经埋在心里好久好久。 “我答应你,一定会帮你找到他们。”阿宝搂住她温柔地承诺。 如水的目光下,落英开心地睁大眼睛问道:“真的吗?你真的会帮我找?” “所以,你会答应跟我一起吗?” “一起什么?” “............” 落英的再次装傻果然让阿宝发怒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他挑起直长而浓密的眉毛,语气强硬地警告道:“虽然成亲的时日可以推迟,但是蜜月旅行绝不能拖延!” 好呀!这么厉害了!还没成亲就这么霸道了!落英也不甘示弱,她振振有词地反驳道:“凭什么就要你说了算!以后到底是谁当家?” “啊!好痛!”阿宝痛地表情都扭曲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他低眼一看,落英的手指正狠狠掐住自己的半边脸,丝毫也不留情。 看到他喊痛,落英心一软,立刻就松了手。 “疼不疼啊?我的力气很大吗?”她边揉边心疼地问。 “当然疼。” “那我以后还是不掐你了。”也许因为愧疚,阿宝看到她耳朵红红的。 “其实,可以掐的。” “为什么啊?”看到他灯光下一张粉红的英俊脸孔上却挂着一副少女般的羞涩表情,落英笑地太阳穴都痛起来,她迫不及待想得到答案,于是神经兮兮地问他道:“你是不是有被虐倾向?” “才没有!” “骗人!” “我喜欢被你这样管着。” “..........” “那好,我答应你,明天就去度假!”女人只要一开心,果然说什么都不会经过大脑思考。 “恭喜施主,你终于醒悟了!” 落英送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继而沉下目光满脸忧心地问:“可是,你的工作怎么办?你老是不去上朝的话,万一皇上哪天一个不开心,或是听了谁的坏话,岂不是要把你给开除?” “放心,战争已经平定下来,我可以请个长假好好休息,至于工作,就算我不去上朝,照样可以拿到俸禄!要不然,怎么有信心养你?” 果然还是低估了这个男人。 “唔!那我们明天去跟牛叔告个别吧!”落英似妥协地建议道,然后紧紧地拥住他,一只脚丫也不顾形象霸道地跷在阿宝身上,脸上满满洋溢着恋爱中女人不约而同的神秘光彩。 “好,依你!” “睡觉啦阿宝!”落英咽了口唾沫,撒娇道。 “不行!” “为什么不行?已经很晚了啊!”落英简直要发疯了,她在心底愤愤不平道:“难道你不累吗?都已经折腾一整天了拜托,我得赶紧睡觉啊,熬夜会变丑的!” “你还在,生病,,,,所以,不能睡觉。”半晌,阿宝才吞吞吐吐说出一句话。 我的天,落英生无可恋一般捂住黑成木炭的额头,闭上眼睛无奈地谆谆解释:“我说让你睡觉,又没说要那样子睡觉!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哦,这样啊,那睡觉吧!”被浇了一桶冷水,阿宝欲扬先抑的小诡计夭折在失望的余音里。 夜深了,黑夜命令孤独的灵魂寻找归属,树根都缠绕在一起,纵是莺语微微,鹭鸶婉转,世间最动听,不过那日依依情话。 清晨,太阳刚从密不透光的鱼肚色云幕中悄悄钻出来,落英就已经睁开了眼。阿宝睡了一夜,依旧很累,落英知道他累,就没打算叫他,只好自己先钻出被窝,在晨曦布谷鸟的交响乐中悉心梳洗。 可是,等落英完全打扮好,肚子也饿得咕咕叫的时候,阿宝还是没有醒来。落英抱起双臂,踮着脚站在床边,气冲冲地看着他睡得昏天黑地油乎乎的臭脸。然后,猝不及防地(想防也防不了啊!)猛然地掀开被子,阿宝宝贵的人体艺术处女作就这样粉墨登场! 额,委屈的阿宝默默擦掉眼上的污垢,看到面前是一位身穿玫瑰色锦缎棉衣,面部表情极为冰冷的女子的重影,他再定睛一看,呵呵! “是落英啊!”阿宝呵呵地傻笑。 “不然呢!”落英凶狠地瞪着眼睛责怪道:“说好了要去找牛叔的,你都睡到什么时候了!” “我很累啊。”可怜的阿宝只能默默心疼自己。 “难道我就不累吗!大家睡得时间不都是一样吗?” 实在有道理,听着落英的训斥,阿宝一边点头称是,一边收起被子,乖乖穿上衣服。 终于可以出发了,遇见一个人,生命重新开始,遇见一段旅行,生活更要重新开始! 可是,待到敖修马不停蹄地赶到去往杨柳岸的路口方向时,落英和阿宝都不敢相信自己走的是记忆中那条熟到不能再熟的青灰色石板路! “我们是不是走错了?”落英转回脸问道身后的阿宝。 “应该没有吧,要错怎么会错得一样呢?”阿宝露出一脸尴尬,这路是他带的,真要错了肯定会被落英嘲笑。他立刻指着路边的商铺给落英瞧:“你看,这条路上的每家商铺都挂着统一样式的朱砂色蛹型灯笼,而且,包子铺,烧饼摊,鱼店,面馆,都丝毫没有变化,当然,杨柳岸虽然我不熟,可是也没什么变化啊,门口还是有那么多花枝招展的阿姨!唯一变了的,”落英顺着阿宝的手指方向望去,“就是杨医师家!” 第五十一章 一个温暖的家 当阿宝带她环顾四周的时候,落英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女人的直觉让她感到强烈的不安,她觉得就在身边,或者是不到五米的距离之内,隐匿着一双眼睛,正死死盯着他们。(.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可是,周围商铺的嘈杂声很快将她拉回了现实,也许是没睡好吧,我一定是想多了,落英这样安慰自己。 她将视线定格在杨家的位置,不禁疑惑道,那里,真是师傅家吗? 落英一直以为像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是永远都不会受人瞩目的,就算曾经师傅在家,除了看急病的人来敲门,也鲜少有人登门造访。 敖修迈着优雅的步伐悠然前行,很快,就停到热闹的杨家门院前。门庭若市,人来人往,院内的楝树枯枝不再勇敢,怯怯地缩回覆满青苔的白色墙垣内。麻雀们站在枯枝上唧唧咋咋地跳来跳去,就在下一秒你以为树枝将断的瞬间,它们却得意地猛然飞起来,吓得你要猛吸好大一口气。 “喂,是小姐,是落英小姐!”院子里,好像有人透过拥挤的院门看到坐在马背上的落英和阿宝。 他慌忙把客人安排好,便一路摇着手臂便边打招呼边跑过来。直到阿宝戳了戳她,问道那人是不是牛叔,落英的视线才楝树枝上转回来。 “是牛叔,我们快下马吧!”落英淡淡回道,并没有多少激动。 “小姐,你可真不让人省心啊,这些天,你跑哪里去了,我和那群丐帮的朋友们,满城地托人打听,就是没你的讯息!”牛叔的白发已经清晰地从额际线爆露出来,落英发现,它和额头纹的生长速度竟一样快。 “牛叔,我一切都好。”落英微微笑,很贴切地向他道安。 牛叔看了阿宝一眼,便孩子气地将脸转向落英,那一瞬,落英发现,他对阿宝的态度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尊重客气,反正也是意料之中,落英故意打破紧张的氛围问候他:“对了,你和玲玉过得还好吗?那些朋友住在这里还能不能习惯?” “托小姐的福,我们都过得很安定,平日就是些柴米油盐的琐事,哪里会不习惯,你看,我都吃胖了不少呢!”牛叔拍着他微微隆起的小肚子,动作着实有些滑稽。[.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落英还是抱之一笑,继而关切地问起玲玉的近况,说到玲玉,落英想起自己和她还是同岁的,不知道那个丫头有没有遇到意中人,如果爹娘还在的话,肯定早已为她许配一个好人家了吧! “都好着呢!小姐,你看这里人那么多,声音太吵,咱们还是进屋叙吧,也好暖和一些!” “嗯!” 阿宝从头到尾一直被牛叔惨淡地无视,甚至进门的时候都没被正眼瞧过,人心都是肉做的,不管再怎么宽心,受到这般待遇,都免不了会心寒,毕竟他是未婚妻的亲人。 落英一直死死地拉着他的手,却像护着一个珍贵的宝物。 “不如你们进去聊吧,我就在这院子里转转,牛叔是从小看着你长到大的,去和他叙叙家事,我在的话着实不妥。”阿宝怕自己进去会惹牛叔不高兴,便主动提出回避。 “阿宝。”落英有些不舍地唤他,眉梢凝上一抹心疼。 “嗯?” 她看了看斜前方牛叔走地正欢快的步伐,只好松开手,应许他道:“你去吧。” 落英看到,师傅的房间一直是空的,牛叔正在仔细开锁。她紧步追上去,越是走近心里的滋味就越复杂,也是,曾经相处那么长时间的一个人怎么会说忘就能忘得了? 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扑面而来的一股清香潮湿的浓重药味,落英看到屋里的灰尘仿佛受到惊吓一般都从桌上和房梁上俯冲而下,晨光里,闪着微亮光芒的星尘粉末们,又沿着弧形曲线跃然腾向半空。 落英捂住口鼻,一边扇去眼前稠密碍眼的灰尘,一边问牛叔:“这间房子,一直锁着吗?” “对,因为是医师的卧房,我一直锁起来,没敢让外人住进去。你看,一直太忙了,都没经常打扫,小姐,你要回来住吗?” “我,我可能不回来了。”落英黯然回道,她觉得自己的语速有些加快。 “为什么?是因为李家的人吗?”牛叔一边抹椅子一边问。 “嗯。” “老爷和三少爷,至今还生死未卜,小姐,你真的决定要离开我们?” “牛叔,我一直都把你当成自己的亲人,怎么会舍得离开?可是,阿宝他没有做错什么,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恨他!”落英此时的心境真是两难,她说的即便再有理在牛叔面前都显得那么牵强附会。 然而,牛叔却意外地转过脸,他轻轻拍了拍刚刚擦好的椅子,以老者的口吻对落英道:“小姐,我一辈子都没勉强过别人,再说,您对我,白家对我也一直是至仁至义,你若非要选择跟他在一起,我也无话可说,老爷不在,我就是你的长辈。但是,如果有一天,您受欺负了,或是后悔了,一定不要放不下面子,只要我这条老命还在,就永远给你留一个家!” “叔,干嘛这样说,”落英感动地鼻头酸酸的,一直以为牛叔是一个只会看门思想顽固的老管家,没想到,他还有如此宅心仁厚的一面。“我会好好的。” 落英没哭,牛叔倒哭了,他握住落英的手长满糙皮,因为年级渐老的缘故不停地颤抖,落英感受到,他真的老了。她清楚地瞧见,浑浊的眼泪从他沟壑纵横的面孔上悄无声息地滑落,该是有多在乎,才会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牵挂至此。 “牛叔,我差点忘了问,为什么这里会突然多出这么多人,热闹的好像集市一样呢!” 牛叔擦了一把鼻涕眼泪,哈哈笑道:“我们家的姑娘真笨,都进来这么久才看出来不一样了!” “我一直在想别的事情嘛!”落英尴尬地挠头。 “肯定是怕我对阿宝少爷有什么意见,所以才着急着跟我解释,对不对?”牛叔拍着落英的小脑瓜,无可奈何道。 明显说的是实话!落英抿着嘴腼腆笑起来,连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外表笨拙内心细腻的牛叔能感受到,那种笑是有温度,有生命的,是下定了决心拼劲全力才绽放的,她的将来,决不会输给今天的笑脸! 牛叔环顾一眼这间屋子,才兴致勃勃地开始感慨:“说起来,还得感谢我们那一群丐帮的朋友,有句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那些人,外表看起来邋里邋遢,不拘小节,实则都是难觅的民间高手啊!你记得有个叫柴火的家伙吗?好家伙,力气真大,果真是人如其名,砍柴那叫一个速度,一劈一个准,还能连劈两段新鲜的大树干!如今我们这个饭馆多亏了有他在,现在已经开始给学徒传授技术,都做别人的师傅了!” “那么厉害啊!不过既然开了饭馆,那主厨是谁呢?”一想到主厨,落英就迫不及待了。 “主厨当然是我们的老前辈三胡子了,他比我还大十岁呢!”牛叔一边感叹一边伸出手指比划给落英看。 “牛叔,你的厨艺也很不错啊,为什么你不做主厨呢?” “我和人家可差远了,我也就只能做做家常小炒,三胡子是逃难过来的,祖辈就是西北赫赫有名的大厨师,要不是前几年西北大旱,干死了不少人,哪里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就是那一身好手艺,也够他吃穿不愁了!” “那他都做了哪些招牌菜,吸引这么多人?” “多许是因为新鲜,我们这江南地带的人都吃惯了清淡口味,一尝到那肥厚的正宗酸辣味儿,都欢喜的不得了,自然就被吸引来了!你闻到了吗,这就是芝麻辣油炖肥肠的味儿!” 果然很香!招牌菜的香味是锅盖遮也遮不住的,要不怎么叫招牌菜呢! 听到牛叔惟妙惟肖地向她讲述家里的新闻,落英感到很欣慰,很知足,这座院子,不仅没有落得空无人烟的下场,反而被打理地越来越像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幸运地,一个个愿望都如她所愿。 “落英啊,今天要是没什么事,就留在家里吧,我让三胡子给你烧几道好菜,尝尝新鲜!” 落英迟钝半秒,眼神逐渐放空,她没有立刻回允,只是听到牛叔接着说:“让阿宝少爷也留下吧!” 阿宝,落英心中咯噔一下,不觉默默点了头。 第五十二章 一走了之 落英出去找阿宝的时候,心神就一直恍惚不安,当她把整个院子转了两圈还是没有看到人影后,就更加心神不宁了,她甚至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紧张地连手都撰不紧。[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正午的太阳挂的老高,虽然触不可及,却还是将铺满青石板的干净院落照地白白的,白的甚至有些晃眼,她掐着腰站树下,独自疑惑道:“奇怪了,这院子又不大,阿宝会去哪里呢?” 这时,一个扎红绳小辫子的嘟嘟嘴小男孩从门口的方向摇摆着朝落英跑来,他手里拿着一只沾满湿泥巴的小铲子,显然是在玩过家家的游戏。 嘟嘟嘴一看到落英就喘着气歪着头问道:“请问,你是落英姐姐吗?” “是啊,你要干嘛?”落英不禁疑惑,小屁孩找她能有什么事情。 “这个!”他伸出右手,说话的声音奶声奶气的,落英瞧见,他红润的掌心里静静躺着着一枚透亮的戒指,小孩子的眼睛像是夏夜波光旖旎的暗黑色湖泊,那么净,那么美。 落英看呆了,她惊诧地望着嘟嘟嘴的圆眼睛,大声道:“这是阿宝的戒指,怎么在你这里?” “是一个大哥哥交给我的,他说他有急事要走,让我把这枚戒指交给一个叫落英的姐姐。” “什么急事?” “我不知道,”嘟嘟嘴摇头,“那个哥哥好凶,我在一旁玩泥巴,他就一把抓住我,让我立刻去找你,我的脖子后面现在还是疼的!”嘟嘟嘴一边埋怨一边委屈地去摸自己的脖子,结果左手的泥巴全都沾到了衣领上。[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落英一脸尴尬,只好将他抱起来,想看看他的脖子是不是受伤了,还好,只是勒红了一点,没什么大碍。 看来阿宝走地很心急,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不然他不会都来不及跟我说一声就走掉。 嘟嘟嘴抓着落英的头发咯咯地笑,显然是当成自己的玩具了,落英继续问他:“你看到大哥哥是怎么走的了吗?” 嘟嘟嘴撅起肉嘟嘟的嘴唇,撒娇地说:“是骑马走的,还有一个人跟他一起!也骑着一匹马,那匹马好大哦,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马!” 落英听着他说话,眼睛却失神地望着门外的方向,真的走了吗?就在刚才,她和阿宝还一起站在那里说话,可是现在,他就丢下我一人。落英虽然善于安慰自己,可她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缺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 也好,兴许他忙完了,就真的有时间去度假了! 落英不舍地收回视线,她放下嘟嘟嘴,摸摸他毛发稀疏的小脑瓜,便转身回屋,她决定,先住在这里,等阿宝回来。 吃完午饭后,牛叔和一群朋友们还在兴致勃勃地喝酒聊天,落英却一点心情都没有,阿宝不在,她觉得吃饭都味同嚼蜡一般,只好先找个借口回屋歇息了。 师傅的屋子,还是那么静,无论外面有多吵,只要你走进里面,就一定能感受到一种与世隔绝的静谧之美。 落英躺在床榻上,一闭眼,眼前浮现地就尽是阿宝的面容,他喜,他怒,他静,他笑,都让她的心紧紧相随。她将戒指包好后放在怀里,暗自庆幸,幸好没有粘上泥巴,这一次,一定要随身保管好! “小姐,你睡了吗?”睡意朦胧中,落英听到玲玉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她看清门外站着一个人影后,便立刻回允道:“还没,你进来吧!” 落英一开门,玲玉便急匆匆地走进来,那副精练利索眉眼灵动的模样还是一点都没变,她双手呈上一封书信,便一字不落地交代说:“小姐,这是刚刚专门有人快马送到的,说是阿宝少爷亲笔,一定要交给你看!” “好,放在桌上吧!”落英一边抚着茶杯抿茶一边温柔地吩咐。 玲玉很乖巧地将那封信纸平摊在木桌上,伶俐地微笑道:“小姐你早点午休吧,我先回去了!” 听到她细碎的步伐,落英突然想起什么一般,她立刻合上茶盖,侧过半边脸,亲切地问道:“玲玉,你一个人在这里,孤单吗?” 说完这句话,落英的心就砰砰直跳,她从来没问过玲玉这种问题,也可以说,是从来都没有机会问,她们同龄的女孩之间问这些总有些不妥,毕竟,又不是亲如姐妹的关系。 “不啊!”玲玉回答地很干脆,“我在这里一直有牛叔照顾,他像爹爹对我一样好!而且,家里现在有那么多的朋友,大家住在一起很热闹的!”玲玉用一向很平和的口吻解释道。 落英却觉得她笑得太勉强,心中直郁闷起来,她想着,哎,算了,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说东你说西,我问你孤不孤单,是想问你有没有意中人,又不是那个意思,看来不想说就算了,直接问的话,这种事情我也不好意思开口! 落英轻轻摆手道:“嗯,我知道了,你回去吧!” 待玲玉合上半拉开的门栓后,落英才缓缓站起懒散的腰身,她拿过那封署名李阿宝的信封,麻利地撕开封口,里面,果真躺着一页黄彤纸。 黄彤纸的清香味和墨水混合在一起,让落英醉地出神。她对着打开的封口轻轻嗅了嗅,好香好香,不禁满怀期待阿宝都写的是些什么? 倏地一声,信纸被翻开,落英的食指便巧妙地落在折痕处,她望见满屏清秀的字迹,心头,又是一阵悸动,绯红的脸蛋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收到情人的第一封书信那般时而浓时而淡。 反正屋里就独有她一人,早春的午后,静地出奇,落英便大胆地轻声读出来: “落英,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希望你已经原谅了我的突兀。 昨夜凌晨,潘王朱晨濠起兵造反,他手下的宁王卫队不到天亮就顺利抵达顺天府。晚间父亲来找我的时候,情势已然不绝如带,我没有放在心上,还是毅然答应你一起去旅行。可当下,叛军的队伍已经驻扎在京府,直逼紫禁城,早上派去的第一批护国兵正在拼命厮杀!燃眉之势,步步紧逼,若今次我不能保命而归,与你相守,心中就只留一个愿望,唯愿你莫为阿宝伤心,忘记过往,去寻觅一个真正值得你托付一生的人。——阿宝” 落英挣开信纸,哗啦啦一声,从中间撕开,叠起,再撕开,当撕成四半碎纸的时候,落英便没有力气再撕了,她颓唐地双膝落地,将信纸狠狠摔在地上,寂静的屋寰里,便只余一人绝望的哭声。 第五十三章 要振作啊 早晨,落英听到布谷鸟的叫声从刻意打开的窗崖下传进来,很清脆,很空灵,可是,她却连一点点欣赏的兴趣都没有。[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她的喉咙干干的,嘴唇也裂开苍白的皮,一咽口水,胃里就是一阵酸痛,细瘦的双腿像是和床板长在了一起,想动弹一下,都丝毫知觉也没有。 落英勉强撑着床帏边才坐起来,她看到门外有人在对话。那些话,她早已听了好几遍了,索性不耐烦地闪过眼睛,低头穿鞋。 “落英还是没吃东西吗?”牛叔声音不高,却满溢忧心的语气,连嘴巴都板成一块坚硬的石槽。 “嗯,饭菜没动过,茶水也坏味了,我都收回来了!”玲玉一一回道。 “这碗粥,是三胡子特意煮的,养气活血,你端进去,问她吃不吃,实在不行的话,我来应付,再这样下去,迟早会饿死!” “好!”玲玉端正姿势,准备敲门,不料门却吱呀一声在自己跟前打开了。 落英挂着苍白的一副脸对着光线,活像面具,把玲玉吓了一大跳,慌乱中退后好几步。 “你们在干嘛?”落英面无表情看了玲玉和牛叔一眼,明知故问道。 “来给你送饭!”牛叔毕竟是长辈,说起话来毫不含糊。 “我不吃!”落英冷冷道。 “你三天没吃东西了小姐!”玲玉语气有些激动。. “没关系,反正我抗饿。” “饭也不吃,你还要上哪里?”牛叔看到她穿戴整齐,一眼便知道她要出门。 “我去江边走走!”落英背过脸理直气壮地说。 牛叔不放心,眼神示意玲玉道:“玲玉,去跟着小姐一块!” 玲玉还没点头答应,落英就愤愤然:“不用跟着我,我想自己出去走走!一个人静一静。” 玲玉嗫嗫嚅嚅,不知所措地看着牛叔。 那天,牛叔虽然看到了所幸没有被落英撕成碎片的四瓣信纸,也深知这孩子心里到底藏着多大的苦,可是,他毕竟是过来人,他知道,这封信虽然具有一定的破坏力,但对于落英而言,还不足以造成能将她摧毁的力量。 主动提出要出门了,是一个好预兆,说明她还留恋着外界的风景。 “让她去吧!”看到落英毅然远去的背影,牛叔妥协道,这妥协里,藏着一种微妙的信任。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落英发现,白居易的名作《忆江南》,被这个春天里的长江绘画的淋漓尽致,似幻如真。 好久没来了!你还好吗!落英欢快地奔跑在江岸线上,对着久违的活泼有力的春潮忘情欢呼。是啊!从来都是,时光如梭人似梦,一年年冰封的严酷始终也割不断风华正茂的大好时光。 青春,总要有个过程,我们好不容易才拥有这一次生命,千万不能轻易荒废。所以,去你的悲伤忧郁,去你的浑浑噩噩,我还是我,还是那个敢爱敢恨的白落英啊! 落英越呼吸就越兴奋,她每行进一步,背后就多出一个大大的脚印,脚印像一个深深的酒窝,不到几秒就被沙滩下冒出的江水灌地满满的。等她穿过了吆喝着准备过江捕鱼的船队,一群在长滩上边晒渔网边嬉闹的姑娘们,还有好些个志趣相投的正在江边腥臭的腐泥中撅河蚌的孩子们后,回头再望一眼自己的脚印,已然排成一条蜿蜒的曲线,长的望不到尽头了! 落英朝它一笑,心中觉得舒畅许多,我要继续向前走,一直走,绝不回头!她定定地告诉自己。 忽然,她瞥到一个并不起眼的东西正在江面上上下浮动,虽然不起眼,可今天的晨光实在太充足,使那个不起眼在闪闪发亮的江面上低调地宛如太阳的倒影。 反正离得也很近,落英决定走过去看看,她麻利地将裤管卷到膝盖的位置,本就打算今天来这里散步的,暗暗庆幸自己机智地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米白色短袄。 风声在耳边狂舞着呼啸,二月的春风煞似艺人手中锋利的绣花刀,剪开了冰面,剪掉了枯枝,剪出了红花绿草,也,剪断了风筝! “哦!是一只风筝啊!”落英惊呼道。一定是哪个放风筝的孩子把风筝放地太高,以至于他小小年纪的力气没能驾驭得了鱼线,所以才掉落到这里。落英暗自脑补各种事发场景,不禁一个人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淌着被自己的搅浑的江水想去拉回那只风筝。 “落英,你在干嘛?快点回来!”落英听到附近有个人喊她,是男声,很着急的样子。风声扰乱了她的听觉,她一时辨不清在哪个方向,只好停下来四处观察,果真,就在自己来时的方位,有一个骑马的蓝衣男子正在火速扬鞭,马儿跑地越近,落英就越是肯定那人是于小胖,因为于小胖,最喜欢穿蓝色的衣服了啊! 落英其实淌的也不远,她立刻向小胖招招手,提高分贝回应他道:“我在这儿!小胖!” 等小胖彪着快马停到跟前的时候,马蹄溅起的水花打地落英一脸一身都是,落英撰起袖子擦擦脸,还不忘调皮地去摸大红马黑色的鼻子,她笑呵呵地对小胖说:“你怎么来啦?而且,还跑得那么拼命,是不是惹什么麻烦被人追杀了?” 小胖苍白的脸上不停地往下掉汗珠,他一边气吁吁地喘气,一边严肃地回道:“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啊!我怎么可能被追杀,倒是你!你在这里干什么?好好的,干嘛要往江里跑!” “我往江里跑怎么了?”落英指着自己,一脸的不明所以。 小胖收了收辔头,调转方向后,转头对落英道:“快上来,我带你回去!” “我才不回去!”落英淘气地指着落水风筝的位置,定定地看着小胖说:“那里!” 小胖不耐烦了,瞪着眼睛回她:“什么那里,你快点上马跟我走!” “我说那里!”落英无语,她深深叹了口气,又着重地有气无力地指了指那只风筝说:“拜托,快点帮我捡风筝好吧!” 第五十四章 暗中的敌人 “你看,这只风筝多可爱啊,一个长发飘柔的美人鱼抱着小男孩坐在色彩斑斓的石头上,笑得那么开心!给这只风筝画画的,一定是个超有爱心的人!”落英纤长的手指爱不释手地摸着这只刚刚才被捡到的湿漉漉的风筝,被水泡地发白的脚丫不停调皮晃漾着江岸线上浅绿色的浪潮。[] 小胖牵着缰绳,看到拿着风筝笑得跟孩子似得的落英,挠着耳朵不好意思道:“原来你是在捡风筝,我刚刚还以为你要跳江呢?” “你脑洞也太大了吧!我活地这么潇洒,干嘛要去寻短见?”落英听到小胖说出这种话,简直没被笑死。 “是我想多了,嘿嘿!那个,落英,有件事情我一直还没跟你说!”小胖的神情蓦然严肃起来。 “什么事?” “那天,在牢房里要走出去的时候,是我把你打晕的,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了!” 小胖一脸惊讶地望向落英,眼睛里打满了问号。他低头转念一想,也对,阿宝肯定都已经告诉她了!不过,就算是这样,他心里还是很介意,那天的事做得实在太鲁莽!因为偷听到他哥和县官的对话,小胖才得知县太爷已经跟李宗明告密了,如果真被李大人探得行踪的话,落英再住在外面绝对会出问题!操之过急情商不高能力又有限的小胖决定,干脆把落英打晕算了,将她作为重犯关在里面,一时半会也不会被处死,只要阿宝一回来,一定能想办法把落英救出来。以他对阿宝的了解,小胖觉得这场局值得一赌! 这几个月来,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跟落英解释,可是,一想到落英那副无依无靠,失神落魄的样子,小胖的心里就愧疚不安,几乎没敢露面。看到今天的落英对自己的态度还算不错,小胖觉得是机会跟她解释一下了,于是就问道:“那,你怪我吗?” “不怪,阿宝说,仇人一直在暗地里虎视眈眈,我在牢房里待着,比在外面要安全,而且,在牢房里的时候,你一直都在暗中关照着我的,对吧?” 小胖以疑惑又默许的目光看向落英,似乎是在问你怎么知道的? 落英自信满满地曲起嘴角说:“如偌不是你关照的话,我这么弱的体质,怎么可能在里面活过三个月?” 小胖赞许地回个微笑,落英果然是落英,还是那么聪明,不过,更让他感动的,是朋友对自己的信任。(.无弹窗广告) “对了,你不是说阿宝让你来找我的吗?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事,而且还是很重要的事,他让我问,戒指你有没有收到?” “这也算重要的事啊?”落英漫不经心地继续趟水,显然很无趣。 “他不是都说接受了吗?干嘛还还给我?”她虽然一脸的无所谓,却还是掩藏不住准备倾听的小耳朵。 小胖轻松地回道:“那枚戒指之所以还给你,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还欠你一个完整的婚礼。你知道的,阿宝是一个观念传统的人,他不会对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礼敷衍了事,更不想亏欠你一个美满的人生!” 江边的风声依旧很大,小胖顿了顿,提高声线继续道:“在西方国家,只有戒指互相交换了,才能代表彼此已向对方托付真心!” 落英仰起头,看向飞过眼前的白色鸟群,脑海里,定格着一枚小小戒指的模样,她没有说话,很久,才轻轻点了一下头。 小胖也跟随她的目光看去,他出神地说:“所以,你要等着他,无论怎样,都要等着他,阿宝绝对不会食言!” “这些,真的是他说的话吗?为什么他给我写信的时候自己却不说呢?”落英不禁苦笑,她真不知道这个男人到底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给你写信?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白纸黑字,字字确凿,难道你还要怀疑我辨认字迹的能力吗?” 小胖像是嗅到什么不可言说的信息一般,他再次确认地问道:“他真的给你写信了?” “嗯,”落英点头,急切地解释说:“不过,信纸被我撕了,要不然你看到的话,肯定也会被气死!” “.........,他说了很过分的话吗?” “岂止是过分,那简直不是人说的话!”落英一想起那封信就气不打一处来。 小胖皱了皱眉头,许久,他才定定地看着沙滩自言自语道:“我明白了!绝对有问题!” “你在说什么啊?”落英伸手晃了晃他的视线,还以为这娃脑子进水了。 小胖不答反问:“落英,那封信,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比如,书信习惯跟阿宝有差别?” “不对劲?没有什么不对劲啊。”落英轻声嘀咕着,脑海中开始搜寻一连串与那封信相关的细节:第一,黄彤纸是我一直喜欢用的,很少有人知道;第二,字迹绝对是阿宝的字迹,就算不是,想模仿地那么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想起信的内容,落英踟躇了,她转而推敲地说:“只是,我一直有种感受,那语气不像是阿宝会说出来的,他不会说出让我忘记他之类的话,阿宝做事一向是倾尽全力,特别是对自己喜欢的事,就算最后输的一败涂地,他也从不会说出放弃这个词!” “落英,我一直有个推断,有人想暗中施计要在你和阿宝之间划出一道银河!”小胖的眼睛格外有神,简直跟看懂了天书一样。 经过一番讨论和指点,落英只觉得越想线索就越多,那天回师傅家的时候,她就深切地怀疑周围有人在跟踪他们,只是想不出合理的动机,她一直都不敢断定。如今,再把这些线索整理清晰之后,她终于能想通了,即便那天上午阿宝不走,那个人还是会趁他们分开之际找机会下手的。毕竟,阿宝已经和皇帝请了假,皇上既然肯答应,心中自然是有底气,朝廷里那么多百经沙场的大将军,区区一个潘王造反,还用得着再把他招回去吗? 综上所述,落英断定,这个暗中操控的人,不仅讨厌自己,还有些怕自己,他因为害怕暴露身份,一直都不敢挑明了直说。 她挽起耳边被风吹乱的发丝,说道:“我觉得,能做出这件事的,应该就只有一个人!” 她看向小胖,小胖也肯定地说:“我也怀疑,这个人就是阿宝的父亲!”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漫过江滩,走到回家的路口,阿宝说:“你还光着脚,这种路走不来了,还是上马吧!” 落英将鞋子放在马鞍底部的布袋中,便熟练地跨上马背。 一路上,小胖一直叮嘱落英要注意安全,如果敌人的目的没有达到,他接下来一定还会有所行动,换一种说法,达到目的反而好一些,这样落英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 “小胖,你说,我爹和我哥,他们会在哪里呢?会不会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落英的声音有些沙哑。 “不会,你别瞎想,上次不是在牢房里见着你哥了吗?” “可是,我爹呢?我都快半年没看到他了。” “你放心,李宗明手里虽然有些权利,但你爹和三哥可是犯了谋杀皇上的死罪,既然这样,那皇帝老朱一定恨得牙痒痒,绝对要亲手处置,所以,他是不敢把轻易插手这件案子的!” “喂,你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我爹才没有谋杀皇帝好吧!”落英气得腮帮子鼓鼓的,跟牛蛙一样。 “这个,我也只是就事论事,打个比方而已,我当然是站在你这一边了,站在皇帝那边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啊!” “就算你站在我这边,我也没什么好处能给你!” “这就由不得你了,你是我铁哥们的人,他愿意给我好处不就得了!”小胖哈哈大笑,不停地扬起马鞭加快前进的步伐。 第五十五章 未婚先孕 晴朗的午后,天空的颜色犹如风平浪静的海平面一般柔和唯美,层层叠叠似波浪卷一样的云朵越聚越多,渐渐地,长成一片茂盛的白茫茫棉花地,仔细一看,又有点像一个身穿白衣的牧羊人在追赶羊群,惟妙惟肖呢! 透明的风丝丝滑过脸庞,凉凉的,很清爽,半月前的一场大雪之后,春风也变得温和许多,擦过眼角时再也不是沙沙的感觉了!落英坐在窗前,一遍又一遍回忆着阿宝说的那句话:“落英,我一定会帮你找到你爹的!”。 好肉紧好肉紧,落英一会儿心动一会儿又莫名紧张,她发现,当牵挂的那个人不在身边的时候,她惟有依靠回忆来养活自己。 谁说这世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人明明,只靠爱情就可以坚强又乐观地活下去了啊! 落英捧着小脸,日光照得她懒洋洋的,很快就眯着眼睛昏昏入睡。 睡梦中,她看到了阿宝,他们相约一起到江边去放那只捡到的风筝,天空没有太阳,江面上的风却很大,天空高处的风更大,风筝追着风飞地很高很高,落英非常自豪,她一口气把手里的轴线放到了头!忽然,嚯地一声,轴线被挣断了!落英拧住眉头望着那只风筝,它正开心地加速逃向天空,晃荡的白色轴线在视野中消失不见! 落英蓦然从桌上爬起来,看到天色早已黯淡,她默默擦掉嘴角的口水滞,想起这个并不开心的梦,埋怨自己又浪费了半天的好时光,可是,摸着饥肠辘辘的小肚子,她还是妥协地想:“这样也好,又可以去吃饭了!” 一家人围在一张桌子吃饭的感觉的确不错,从去年到现在,很久没有过这样的生活了!深冷的夜色中,只有家的烛灯才最够温暖,她痴痴望着窗外,偶尔还会听到寒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这里,就像一个港湾,我在港湾里,等待着一只渔船。 “落英,看什么呢!来,这个好吃,给你多夹点!”牛叔一边给落英夹菜,一边帮她拿掉衣袖上粘着的米粒。 “咦!都这么大了,吃饭还能洒米!日后成亲了,一定会被婆家人嫌弃!我看啊,你以后别走了,让阿宝少爷一起留下,就跟我们一块生活吧!”三胡子开玩笑地调侃落英,落英也不生气,只是一边嚼着菜,一边嘟着嘴回道:“才不会呢!我一定能做一个特别贤惠的媳妇!”。 “哈哈哈哈!但愿如此啊!”众人都有说有笑地聊个不停,落英却陡然发现自己一直在吃,她看向对面的玲玉,玲玉虽然也在吃,但却是细嚼慢咽的,而自己,吃地满嘴油乎乎的,精心打扮的淑女形象早已崩溃。 酸着脸闷闷不乐的落英,还没等饭菜上完,就悄悄在脑子里统计今晚的饭量:一个鲜煮的玉米棒,一个红烧鸡头加红烧凤爪,一碗黄豆猪脚汤,里面还盛着两瓣猪蹄,半盘酸辣黄瓜,两个羊肉馅饼,再加上杂七杂八无法统计数不胜数的小炒们,落英简直要晕了,天哪!为什么饭量比平时多了一倍还要多呢?再这样下去,我就不叫白落英了,让阿宝知道的话,他一定会给我取名为白小猪或小肥猪诸如此类难听到烧耳膜的名字! 牛叔看到一旁正低头专心掰手指的落英,皱着眉头问道:“落英,你在干什么呢?多吃点啊,你最喜欢吃的羊油馒头端来了!” 羊油?落英怔住,再在脑海里仔细描绘一番后,她不禁撰紧双手,顿觉一股酸酸的东西开始在食管里上下浮动,堵得胸口阵阵发慌,不住地恶心。等一股羊油馒头的味道真的传到她灵敏的小鼻子里时,那股酸味儿终于爆发了,它急促地从胃道里直冲而上,不到一秒就全部倒灌而出! “咕!呜!啊!”落英右手捂着肚子赶紧跑到门外,她睁眼一看,真不敢想象这满地的污秽都是自己吐出来的。 “怎么样了,还要吐吗?”牛叔端来一杯水,弯着腰问她。 呕吐实在是个体力活,落英的脸难受地一阵红一阵黄,食管的剧烈抽搐使她的脖子无力地来回抽动,她痛苦地闭上眼睛,直摇头。 “不想吐了,就喝点水吧!”牛叔递到她手里,落英才试着拿住。 落英这么一折腾,好不容易吃进肚里的晚饭又浪费了,她心想着,待会儿半夜,说不定又要挨饿。 玲玉将她扶进屋里,备好热水后,满心狐疑地问:“小姐,你怎么会受凉呢?被子这么厚,难道你现在睡觉还蹬被子吗?” “怎么可能!”落英简直要笑死,谁蹬被子了,又不是小孩子,再说,事发突然,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吐。 “那就是你吃隔夜的东西了,下次我一定吩咐厨房只做新鲜的糕点,隔夜的食物一定要扔掉!” “也不怪那个。”落英淡然回道,喉咙还是沙沙的。 “趁着药房没关门,我去给你抓点药吃!” “不用了玲玉,我自己就是学医的,这症状还用不着大题小做地去煮药呢!” 玲玉想给落英倒杯水,转身拿杯子的瞬间,蓦然看见墙上挂着的黄历,她顿时恍然大悟道:“哦!我差点忘了,今天是初九,药店还没开门呢!上次我听说,他们怕清明节忙不过来,提前回老家扫墓了!” “今天是初九了?”落英似乎想起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 “对啊!”玲玉走到那副黄历跟前,一边伸手仔细摩挲上面的红字,一边不假思索地回道。 “额!”落英心头一惊,预感要坏事了,她慌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踮着柔弱的小碎步跑过来,不停地把黄历乱翻一通后,果真发现自己上月作的标记已然翻到了好几天之前! “完了完了,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历史!”落英不禁扶额哀叹。 “什么完了?”一头雾水的玲玉看到初一的那页黄纸上标着黑色的浓墨大字时,也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玲玉羞赧地望向她道:“小姐,你似乎真得去看医生了!” “怎么办?月假都过了好些天,我最近那么能吃,还那么能睡,玲玉,你知不知道有什么病的症状跟这个极为相似的?”落英拽紧玲玉的胳膊,生平第一次这么紧张又兴奋,害怕又期待。 “小姐,我哪里懂这些,我也没见过有什么病是这样的,可我知道,女人怀孕的时侯就是这样的!” “...........”落英双臂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小姐,你为什么要难过啊,如果怀孕了,这孩子肯定是阿宝少爷的,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啊?” 落英全然没听进去,她无奈地想:就只有那一晚,就怀上了啊?开玩笑吧!说好了要等阿宝回来一起度假的,他答应自己的婚礼还没头绪呢,这就未婚先孕了,要是被外人知道,岂不得丢死人! 落英长叹一口闷气,右手不自觉地抚摸起吐得扁扁的小肚子。 “再看看,”她说,“再观察两天,看我是不是真的怀孕了,还有。。。” “还有什么?”玲玉急切地问。 落英咽了口唾沫,满眼期待地看着她说:“待会儿能不能再拿些果丹皮来,我想吃酸的了。” 第五十六章 怀孕是件好事啊 被未婚先孕事件折腾到没食欲的落英,又开始躲在房间里两天都没出来,玲玉答应她要暂时保守秘密的,所以到现在,牛叔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他看到落英裹着棉被,躺在黄玉髓屏风后面的卧榻上不肯起来,嗔怪道:“你这孩子,怎么又不出去吃饭了呢?” “我这几天有点不舒服,想多休息会儿。[]”落英捏着嗓子回道。 “让你看医生你也不愿意,光靠休息就能扛过去了?” “也不是不行,我以前就扛过去一次。” 牛叔拗不过她,留下一碗粥,便叹着气离开。 落英偷瞄着他远走的背影,不禁拍着胸脯长舒一口气,这两天,过得还真是胆战心惊,她简直开始同情老鼠了。。。 不多时,玲玉又被落英唤来,不用说了,玲玉现在是她唯一能倾诉的对象,她甚至觉得就只这短暂的几天,已经不知不觉对玲玉这个从前接触不多的姑娘依赖很多。 “小姐,这是果丹皮,我早上又去市场上给你挑来最新鲜的!” 落英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纸,礼貌地答谢道:“多谢了!”。 “你现在,已经确定了吗?”玲玉想了好久还是决定问一问。 “还没有,虽然这几天的症状越来越明显,可我还是不相信自己会怀孕,我跟阿宝明明就只有一个晚上。” “一个晚上!那也很有可能啊!”玲玉惊呼道。 “喂,小声点!”落英伸出食指,轻声嗔怪着,差点没被嘴里的果丹皮呛到。 “我真想不明白,阿宝少爷对你那么好,怀了他的孩子,你不仅不高兴,反而跟要你命似得!” “我知道他对我好,可是,我们还没有成亲,要是被人知道未婚先孕的话,岂不被笑话死?”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你为了他,都可以不在乎李宗明抄家灭口的恩怨,这点流言蜚语,就把你吓到了?” “难道你不会吗?” “当然不会!”玲玉撅着嘴气冲冲回道,显然是为阿宝少爷打抱不平。. 落英也不是不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世界上最了解自己的人莫过于自己,她的固执一向是让所有人难以理解的。玲玉这番话,不禁让落英对她刮目相看,她羡慕地瞧着她,心想,我也可以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都不怕,可纵然这般又能如何?你是你,我是我,每个人顾虑的东西本就不同,不一定做什么事情都要用勇气来衡量对错与真心的。 落英没办法,只好恳切地说:“原谅我的怯懦,我实在没有你那种勇气,我还是,太在乎自己了!”这句话,也是她对自己最贴切的评价,和阿宝比起来,她的爱和勇气差的可不止一点! 转眼间,半个月很快又过去,因为衣服穿得厚,体型看不出什么变化,可落英呕吐的次数却越来越频繁。再笨的人也能察觉到什么,牛叔这次终于不再妥协,硬是逼着落英看医生。 等落英闭着眼睛表情痛苦极为不情愿地听那医生宣布结果后,牛叔和玲玉竟出乎自己意料地激动起来,玲玉已经是知情者,自然淡定许多,牛叔却还不相信似地,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问医生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落英心想,怎么一个个都比我还高兴,将来孩子长大了,一定不会想到,在他最初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最不开心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亲娘! 那也没办法,落英傲娇地想,谁让你在我还没做好准备的时候就提前出现了? 不过,拒绝归拒绝,说什么不想要孩子的话,那也只是在接受现实之前最后一丝不甘心的表现罢了。 那天,当落英一脸嫌弃地向玲玉倾诉小孩子有多么麻烦多么可恶的时候,玲玉却故意对她说:“你要实在不想要,我倒是有一个最简便的方法,隔壁街上的大药房里卖的堕胎药各种各样,应有尽有,怎么样,要不要我去帮你挑两副回来?” 看玲玉说地那么认真,落英却开始心虚了,她慌忙嗫嚅着拒绝道:“算了算了,这种事情我可做不出来,小孩子毕竟是无辜的,他可是条生命啊!” 这下,落英意欲留住小宝宝的事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整个院子里传开了,所有人都开心地期待,再过大半年,这个平时不爱说话但却活泼好动面容清秀的姑娘就要当娘亲了,家里就又会多出一个开心果! 雷打不动的,怀孕后的优待果然很多。比如,可以成天什么都不做还不被嫌弃,再比如,就算很贪吃把身材吃地走成熊样也不用有愧疚感,只要在家里,无论做什么事情,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过来帮忙,最主要的,伙食真的变好了很多啊! 不过,小烦恼之类的种种,终究还是避免不了的。要不是有了打发时间逛集市的习惯,落英都不知道,隔壁茶馆的王大妈,包子铺的李大姨,烧饼摊的鸟哥,都对她怀孕的事情一清二楚!落英每次去买烧饼,或者路过烧饼铺的时候,总要先被李大姨抓过去亲切地问候一番,然后,亲爱的李大姨就会悄悄打开无所不能的话匣子,交待落英妊娠期间要注意哪些事情,说着说着,还不停念叨起自己怀孕那会儿,比如,“我怀孕那会儿啊,天天都睡到大中午,,,,”一听到这些话,落英的脑袋简直要爆炸了。 有时候,她真的很想求饶,各位大姨大妈,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小市民,真的不是唠嗑那块料好不! 不禁如此,她还发现,自己比从前更喜欢出去走动了,每一次躺在床上无聊感爆棚的时候,她就会强迫自己出去活动,白落英,要多呼吸新鲜的空气啊,这样才会对胎儿的生长更有利! 兵荒马乱的适应期正逐渐远去,现在看来,原先的那些顾虑和惊慌失措,显然都是多余的。牛叔和饭馆的朋友,以及附近的邻居们,不仅没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反而更加关心起来! 越来越习惯的落英,也表现地越来越像一个孕妇,屋里不知不觉堆满了甜食和补品,连住的并不算近的小胖都来得频繁许多,且每一次来,都要依落英的要求带上好吃的。 小胖对落英保密的想法很不理解,“你真的不打算告诉阿宝吗?” “当然不了,我可是深刻思考过的,现在还不是时候!”落英一边吃着绿豆糕,一边卖关子。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你也真够奇葩的,孩子在肚子里都快一个月了,他爹还蒙在鼓里呢?”小胖一脸无语。 “........”落英嫌弃地望向他,心里却深深悲哀道,这世上真是没有能懂我的人! 也是,你那么奇葩,谁会懂你呢?毕竟这个世界上正常人是比较多的。 落英只好解释说:“我只是想给他一个惊喜,又不是不把他放在心上,并且,他忙得连封信都没时间寄来,知道这件事了还不得分心?总之,你一定要帮我保密,这叫善意的谎言!懂不懂?” “我真是服了,怪不得阿宝会被你哄得团团转!” “喂,你这人,这样说话可就不好听了,什么叫我把他哄得团团转?我一直都是真心的好吧!” “鬼才信你,可怜我那兄弟,现在还在生死场上替皇帝老儿卖命呢!” 落英擦掉嘴边粘着的糕粉,赌气地说:“话不投机半句多,等阿宝回来,我一定要跟他告状!” “我又没欺负你,干嘛告我的状?” “你惹我生气了,我要是生气了,就会影响到宝宝的生长!”落英摸着小肚子,心疼地说。 “好了好了,我闭嘴行了吧!就没见过你这么野蛮的。” 小胖刚说闭嘴,落英就话题一转,一惊一诧地问:“对了,有我爹的下落了吗?” 小胖吊儿郎当的表情转而变得凝重起来:“还没有,不过,你哥的刑期就要到了!” “怎么这么快?不是说要等到芒种之后再作决定吗?” “已经延迟很长时间了,按理说,这种级别的罪犯,去年入冬前就当问斩,能拖到现在,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可?” 落英还没说,小胖就拮据地打断道:“我很想帮你做些什么,但我能力实在有限。” “没关系,或许,一切都是命吧,如果真是这样,希望那天,你能陪我去看他。”落英抬起眼感激地微笑。 小胖点头答应了,他看到,落英很努力地在笑,只是,这笑容真的好勉强。 第五十七章 初次交心 春日的下午就是这么懒洋洋,连太阳都想眯着眼多睡会儿,这还没到日落西山的点呢,天空的云层里就已然不见小红日的身影了! 落英今天反常地睡不着觉,就只好摆了一桌子缤纷的瓜子茶糕,和玲玉相对而坐,聊起天来! 她撑着下巴无聊道:“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玲玉,您能不能帮我找点有趣的事情做?” “有趣的事情?我还真不知道除了舞刀弄棒还有什么东西是能让你感兴趣的?”玲玉坏坏地调侃她。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喂,说的好像我跟泼皮流氓似得,我可是个姑娘家!”落英板着脸不情愿了。 玲玉一边嗑瓜子一边回道:“你还真把自己当姑娘啊,我还以为你怀孕的这几个月每天都要早起去练功呢!原来,你跟我以前想的还挺不一样的!” “你都知道我那些事情?”落英双目炯炯,惊得猛咽下去好大一口口水。 “何止是我,白家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哎,看来我这转型的目标是遥遥无期了!”落英歪着头颓丧着脸。 “不用担心,来日方长啊!再说,即便你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乖巧,也没那么糟糕嘛!想塑造成贤妻良母的形象,你还是有希望的!嘿嘿!” 玲玉头头是道地安慰她,殊不知落英耳朵一尖,听到糟糕这个词,登时黑着脸问住她:“你以前把我想成什么样啊?” 玲玉是个牛心的人,一向想什么说什么,就不假思索道:“你看啊,我从小就来到白家,可以说,是和你一起长大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但是,我每天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或是和别的丫鬟一起玩耍,都很少见到你。一开始,我以为你成天被关在屋里读书画画,没时间跟我们这群人嘻嘻哈哈,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你鬼鬼祟祟从后院的大樟树那里翻墙进来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家小姐并不是什么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而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疯丫头!哈哈哈哈!” 听着玲玉这般大实话,落英不好意思地挠头道:“原来这些黑历史,你早就知道了啊!” “那当然!后来,我以为年龄大了,小姐起码会收敛一些,可你居然胆子越来越大,还弄得我和夫人满城地去找你!” 落英尴尬地听着她将自己年少无知时的闯祸事件一一道来,不住地凝眉努嘴,可转而又觉得是在听着另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跟自己无关一样。 玲玉叹了口气继续道:“我还一度很怕你呢,因为老爷都已经那么凶了,连老爷都不怕的人那得凶成什么样!所以,之后再遇见你,我都是避而远之!” 落英被玲玉说的肚子都笑痛了,她摇着头惋惜道:“真是可惜,原来你以前不愿意和我相处,就是因为这个啊?又因为误解,失去了一个可以成为好朋友的机会!” 听到落英说成为好朋友,玲玉乐地满心开怀,可她又问道:“不过,我挺想不明白的,在家里过得那么舒服,干嘛老往外面跑呢!” 落英曲起嘴角,耐心地解释说:“因为家里没有我想要追求的东西啊!我爹每天让我抄些什么《论语》,《楚辞》之类的板砖,我现在看到那些眼睛都直发绿!不过,那个时候我倒背着爹看了好多少女禁书呢!例如《三言二拍》,《聊斋》,《西厢记》!”落英一一数来,兴致满满地问:“这些你都看过吗?” 玲玉摇头,腼腆道:“我不认识字的,小姐。” “哦!我差点忘了,没关系,从明天早上起,我教你写字!”落英抓住她的胳膊,豪气地拍拍胸脯。 “真的吗?”玲玉高兴地要跳起来。 “当然了,落英一言,驷马难追!不过,作为回报,你得教我学刺绣,毕竟,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实在任重道远啊!” 玲玉立即点头答应了,顷刻,她若有所思地说:“我有时候觉得,你真的和别人不一样,不过,这次说的是好的一面!嘻嘻!” “不一样吧!”落英得意洋洋地侧起小脸。 “不熟悉你的人,会认为你固执,倔强,自作主张,但熟悉你的人,又会发现你善良,乐观,直率,敢作敢为!” “我真有那么好啊?你可别骗我!”落英伸出小食指做出警告的样子。 “没骗你!我之前也和其他人的眼光一样狭隘,可自从上次,你去城郊的市场上找我和牛叔的时候,我才真正重新认识你!” “那你现在不怕我了?” “当然不怕,不仅不怕,还很喜欢呢!”玲玉抬起小脸,满是宠溺她的幸福。 “好吧,我也要告诉你一句心里话,我以前也对你很不理解的,总觉得你做事太胆小,又不喜欢笑,还成天哭鼻子!后来我才知道,你是因为从小就离开爹娘,来到我家太孤单了,所以才会那样。那时候,你老是跟着卢姨跑来跑去,我和院里的其他小伙伴还把你叫成卢姨的跟屁虫呢!哈哈哈!” “原来你们那么坏啊!”玲玉瞅着她嗔怪道。 “彼此彼此啦!”落英吐吐舌头,“反正现在不一样了,女大十八变,变得可不只是容貌,还有与人相处的心境,现在再和你坐一起,就觉得很亲切了!因为我还发现,你和我一样,都喜欢说真话!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小姐。”玲玉被夸地有些不好意思了,开心地握着她的手咯咯笑个不停。 此时,太阳余留的最后一点光圈也被越聚越黑的乌云完全遮住,屋外的树枝开始摇摆,井边的木桶也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刮得嘭一阵倒下。 起风了!落英猛然想起晒在外面还没收进来的被子,忙对玲玉说:“小玉,起风了,看来要下雨,我们赶紧去收被子吧!” 白色的墙垣下,落英一面背着风,一面收被子,隐约听见震天的锣鼓声从墙院外传来,她正掀着被角抬高的左臂突然暗自松下来,问玲玉道:“外面怎么了?听起来那么热闹!” “我也不知道,你想去看看吗?” “好啊!”落英想,这里是城郊,难得有可以凑热闹的地方,反正现在是傍晚,牛叔他们都忙着饭馆的生意,收完被子就可以偷偷出去玩一玩咯! 第五十八章 平定宁王之乱 红色金边的“明”字幡旗在狂风中剧烈滚动,宛如一条翱翔于天穹的巨龙,浩然向全天下昭示它强大无畏的气场。这支气宇轩昂声势浩大的凯旋军队显然是在江宁城内游街庆贺的,落英拉着玲玉向前走近了一些,靠近马队的路段更加热闹,也看地更清楚了! “好壮观啊!”落英望着正往这边移动的排列整齐的队伍,心里紧张地咚咚直跳,她看到的第一眼,脑海中冒出的问题便是,阿宝回来了吗? 落英勾着脖颈,不时偏着头急切地往正前方瞭望。那里,一个英姿豪迈,将军模样的男人正披红挂锦,高头大马地朝着离自己更近的距离缓缓前行。 落英看地出神了,一不下心就越过了防护线,一位横眉怒目的小吏撑着蛰棍吼住她道:“往里面去去,别挤!别挤!” 玲玉撅着嘴白了他一眼,忙把落英往后拉,安慰她道:“小姐,我们在后面看,有什么了不起的!” 落英拍了拍她的手背,莞尔一笑,示意自己没生气,“我是想看看,里面会不会有我认识的人。” 她这么一说,玲玉当然知道说的是阿宝少爷,看到落英的视线不停地来回穿梭于人海之中的那副着急模样,玲玉便有心地问小吏道:“喂!你知道这是干嘛的吗?” “还能干嘛?没长眼吗?这是奏凯回师的队伍!真是丑人多作怪!乡下来的吧你!”小吏瞪着眼,吼得玲玉一阵哆嗦。 玲玉气呼呼地嘀咕道:“问个问题而已,至于那么凶啊?乡下来的又怎样,没越线,你不还是那么凶嘛?” 落英看到耿直的玲玉气得红扑扑的脸,不禁笑了出来。[.超多好看小说]她听到是奏凯回师的队伍,心里便暗自多了几分信心,她向身旁一个正在侃侃而谈的白胡子老者问道:“爷爷,你知道这是为哪位将军举行的回师仪式吗?” 白胡子老爷转过身来,激动地对落英说:“当然是王阳明大人了!听说就在昨天晚上,王守仁的帝国军队把宁王在南昌的老巢给一锅端了,今儿早,宁王回京入朝的船队就在长江上被烧个精光,皇上亲自去把他擒住的!” “王守仁是谁?”没打探到阿宝,落英神色有几分黯然。 “这你都不知道?他可是赫赫有名的大学者,大将军啊!为当朝皇帝立过不少功的!” 落英并不感兴趣,她期待又耿直地问道:“那,你听说过李阿宝吗?这次朝廷也派他去带兵平反了!” “这我倒一点都不清楚,不过早先有人透露说,这次为了彻底击垮宁王朱濠宸的势力,皇上可是发动了三支军队,一支在紫禁城外暗暗把守,一只去了长江上游的安庆解围,还有一支就是王守仁带领的帝国军队,直捅宁王的府据南昌!四十七天啊,经历了四十七天的征战,这场叛乱终于平定了!” 此时,队伍已经走至跟前,老爷爷指着那些跨坐军马满面荣光的明军说道:“你看,这就是帝国军队,他们后面啊,是皇家的阵队,不仅有皇上,所有的王爷,公主,格格,能臣武将们都来了,皇上可是带着这班皇亲国戚早早就出城十里去迎接的!” “哦!”听到宁王造反被平定,落英自然很开心,只是,找不到她的阿宝,却是相比之下更让人难过的事。落英又不甘心地看了两眼,才悻悻然地抓住玲玉的袖子,示意她回家吧。 淅沥的小雨此时正悄然从天上飘下来,队伍行进的速度也随之加快许多。 落英转身的一刹,听见老爷爷用沧桑的嗓音在后面叫住她道:“小姑娘,你不要难过,战争已经胜利了,去安庆的那支队伍很快也会回来的,你要等的人,只要你相信,一定能等到!” “嗯!”落英微笑地点头,表示记住了他的话。 地点,安庆。 自古是:“万里长江此封喉。”在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的战场上,一直流传着一个百经锤炼且从未被质疑过的定理:攻下安庆,南京方唾手可得! 当李阿宝带领的第一支帝国军队火速赶到安庆城的时候,围城四面早已被宁王的主力军紧紧包围,此时的安庆,活脱脱一座孤城,阿宝赶到的时间,说迟也不迟,说早也不早,只不过,不是那么好而已。阿宝深知,安庆作为南京的桥头堡,在地理上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尤其是今次,皇上采取王守仁声东击西的战术,表面上是大刀阔斧声势浩大地向安庆方向指派援军,实则将主力全部派到长江以西的南昌,那里,就是宁王朱濠宸的老家。 还是那句老话,攻其利害,方能无往而不利!这段计谋用的如此妥当又合乎时宜,自然无一人质疑。 但是,七分之四在江西,七分之二在江北,如此不妥当的兵马分配,又使得决定胜负的关键落在阿宝身上。按理说,只要阿宝能够拼尽全力牵制住准备重点攻夺安庆城的宁王主力,那么等到王阳明带领的帝国军队的第二支队伍完全剿获深处南昌的根患后,一定会北上来支援自己,如此一打算,倒也能多出几分胜算。 其实,不管有没有援兵,阿宝想,他都会倾尽全力,他向来不愿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凡事做一个最坏的打算,万一另一支队伍惨败,自己依然要拼死博弈。不如现在就做好心理准备全力以赴,争取以自己的队伍独立取得全胜。再说,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比比皆是,自己这个目标也不算什么难以实现的奇迹。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他的队伍在一天天锐减,粮草不足,兵马不足,信心不足,但宁王君所侵占的大小城门却被江北军队逐个击破。第二十天终于来临的时候,他意外听到信兵双手举着一张鲜活的战报跑到自己身边说:“报告将军!南昌之战大胜,王阳明带领的江西军队,此时正朝安庆方向赶来!将军还说,他们这次的损失不小,希望我们务必坚持,一定要守住安庆!” 听到这个消息,阿宝放心地笑了,这就好,主要任务完成了,希望自己这个辅助任务也能加把劲,争取守住安庆! 在战争面前,不管孰强孰弱,不愿主动出击的一方,就注定要失败! 不能再耽搁了,迎难而上,视死如归,方能浴血重生!阿宝望着舞旗壮势的敌军,坚定的目光闪闪发亮。 “兄弟们,最后一天了,只要我们再坚持一天,江西的第二支援军很快就会赶到!加把劲,冲了!”狂风暴雨夹杂着敌军的击鼓声不绝于耳。阿宝望向身后只剩下不到三百人的队伍,嘶声为勇士们鼓劲呐喊。 一瞬间,风声,雨声,锣鼓声,嘶喊声,马蹄声,嚎叫声,刀戟碰撞的火花声,和着四处横飞的泥水和猩红流淌的血河,惊泣全城,震人肺腑! 第五十九章 昆仑皓玉心 “刚才那一秒,你心里在想什么呀?”阿宝隐约听见,耳边有一个女人在说话。(.无弹窗广告) 他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望见天空中到处都是流动的灰紫色硝烟,以为是做梦一般,闪动的眼睛又蓦然合上。穿身而过的利剑沾满了猩红的血浆扎在自己的腹部和胸前,他痛苦地想伸手拔掉,无奈丝毫都动弹不得。 女人微笑却又极其冷漠地看着他道:“别费劲了,你动不了的!” “你是谁?”阿宝呻吟几声,刚刚才抬起的头又重重倒在地上,视野中,渐渐明晰出一张女人的轮廓。 “我是死神!”女人郑重其事道。 阿宝不禁敛额道:“死神?人如果看到死神,是不是说明自己已经死了?” “不是啊,看到阎王爷才是,看到死神,只是说明你快要死了而已!”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刚刚在你心脏将要骤停的一刻,我把你救活了呀!” “你为什么要救我?”阿宝的瞳孔适应光线后舒展了些。 “因为我选中了你!” “嗯?” “哎!我已经找了二十多年,就为了寻觅这颗心脏,你知道有多不容易吗?”死神一本正经地感叹,阿宝却一脸茫然。 “我真的不懂你在说什么。” “不懂没关系,我先说,你听着就好!我呢,来自地狱,是地藏菩萨的下属,也就是为他效力的死神!我的工作就是专门跟灵魂打交道,当然,偶尔也跟顽固不化的活人交手。总之,我的任务就是让他们乖乖跟我下地狱!” “那你的工作一定很不景气吧,毕竟没有多少人是甘愿下地狱的。”阿宝无奈地笑了。 “的确,这是最让我头疼的一点,不过,还有更让人头疼的一件事,那就是每过五百年,我都要帮地藏找到一颗心脏,那颗心脏一定要纯洁剔透,出尘不染,坚强乐观,而且,要善良慈悲!” “你找到了吗?” “当然,那颗心脏就在你这里啊!”死神直指阿宝血肉模糊的胸膛,全然一副认真的模样。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咳!咳!”阿宝顿时被吓得咳了好几声。他苦笑着问:“你觉得我有你说的那么好吗?” “那当然,我可是考核你好长时间了!完全符合条件,堪称完美!” 这话说的,阿宝不禁惊出一身冷汗,难不成自己活的这二十年间,每一天都身处在这个人的监视里? 他无奈地笑道:“你还真是无聊,不过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你趁早放弃吧,我真没你说的那么好。”说着,阿宝便避过脸去,想继续睡。 “这可不是由你说了算!”死神摆弄着她的手指,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道:“古有比干的七窍玲珑心,今有李阿宝的昆仑皓玉心!这是夏章中明确记载的!” “夏章?你脑子没问题吧,我从来没听过有夏章这本书!” “喂!我才不是傻子呢,我说那么多,不就是想让你相信我吗?夏章这本书,你当然不会听过了,这是地狱珍藏的,一本记载着人间古往今来所有重要事物的千古奇书!”说着,死神的眼睛闪出熠熠的星光。 “你说吧,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是死神,当然是为地藏效劳,我可是一点好处都拿不到的!” “快说。”阿宝气息微弱,却显得极不耐烦,毕竟身体真的很痛,根本没有精力听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废话。 “说起来也不怕你笑话,地藏的心脏本来在狱河中感化生根,长成了一株摩耶树,那棵树可以为地狱提供能量,只要有它在,地狱就能生生不息地存活下去,地狱中的灵魂也就能够得到净涤。可是,昆仑皓玉心每过五百年,就会寿终正寝!而且,谁也不知道,它下辈子会长在哪个人的身上!” “所以,这期间已经换过数不清的心脏?” “对,必须要换,这和大自然的新陈代谢是一个道理!如果摩耶树死去,整个地狱都会像恒星一样塌缩,我和地藏也将不复存在?” “咳!咳!我还不是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能不能再简单一点。” “简单说呢就是,我,地藏,地狱众生,都靠昆仑皓玉心来维持生命,如果那颗心死了,一切都会随之湮灭。” “这倒是个难题,难道夏章中就只记载了李阿宝的昆仑皓玉心?”阿宝饶有深意地看向她。 “不是,这颗心最初属地藏所有,每当昆仑皓玉心几近枯竭之际,佛祖会用法力再生出一颗崭新的心脏,赐予结缘的肉体凡胎!” “刚好此劫中,这颗心长在我这里,所以,你们要完璧归赵取走对吗?” “嗯!”死神认真地点点头。 “反正我已是将死之人,这颗心最终都会腐烂,你拿去好了!” “可是,我还有一件事情要说,心要和灵魂一起,才能产生力量!” “我的灵魂也要带走?”阿宝差点失声喊出来。 “那个,我早就猜到,你肯定会不情愿,不过,我们做事还是很讲公道的,所以,我会答应你一个额外的要求,不论什么,我都会帮你做到!” “那我岂不是在用灵魂做交易?” “这个,如果你不情愿的话那也没办法,昆仑皓玉心难得才出现一次,我若错过这次机会,就要等你再次出生,我倒是不怕等,可地藏等不起,这事关地狱存亡大事,若不是他非要逗留人间,变成一只什么鱼,可能现在跟你说话的就不是我了!况且,那棵树,真的要枯萎了!” 阿宝瞬间怔住:“你刚刚说什么?树?” “对啊,”死神显得很没有底气,“毕竟我也能体谅,谁愿意五百年间只守着一棵树生活?” 死神见阿宝沉默了,只好摆出稍微强硬的态度:“总之,事已至此,即便你不愿意,我也会一直跟着你,昆仑皓玉心的磁场太强,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如果我不答应,你就会一直跟着我,直到有一世我会答应你为止。”阿宝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冷笑。 “我也是身不由己啊,例行公事而已!” “限期就只有五百年?”面对她喋喋不休的执着,阿宝的态度似乎有些转变。 “当然,五百年一到,我立刻就还给你!”死神显得很开心。 “好,我答应你,五百年之后,你要重新还我自由。” 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让死神笑开了花,他一定想不到,阿宝之所以会答应,是因为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说过的话,一句刻在脑海中久久都不曾抹去的话。 死神本以为阿宝现在就可以跟她走了,但看他还是一副恋恋不舍的表情时,便体谅地问:“你是不是还有放不下的心事?” “是,我有一个爱人,她还在等着我回去。” “唉!你们这些人类啊,我就知道!以前的每一次也都是这样,既然你舍不得,那就回去见她一面吧,大不了我帮你!” “我没有资格了。”阿宝叹气。 “为什么这么说?爱一个人难道还需要资格吗?” “当然需要,爱情需要承诺,我当初承诺会活着回去娶她,可是,我却没有做到。” “‘承诺是爱情的毒药,如果没有实现它的解药,很快便会枯萎。’”死神若有所思道:“我似乎听谁说过这种话。看来,承诺确实挺重要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帮你照顾她吧!” “真的,你怎么照顾?你能帮她找到一生的幸福吗?” 死神摇摇头,“至少我会保护她的生命安全!帮别人找到幸福,实在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这要看她自己的福分了!” 良久,阿宝才喃喃道:“好,这样也行,只要你帮我照顾她,我愿意交出我的心脏。只是,我能再回去见她最后一面吗?” “你放心,我一定不会食言的!接下来,请你躺好,我要再为你延续一天的寿命!” 说着,一道海蓝色氤氲滚动的磁场便从死神的手掌蔓延到阿宝的四肢全身。 第六十章 水落石出 落英与玲玉一路细心扶着,前脚刚踏进门,就听见那夹道之外传来快马扬鞭的声音。(.$>>>棉、花‘糖’小‘說’)她不经意扭头一望,但见那朱紫门闱之外,风尘仆仆之人竟是小胖。 小胖勒住马绳,虽汗如雨下,却喜不自胜地奔至落英跟前,道:“落英,快,快跟我走,我找到你爹的下落了!” “我爹?”落英按住他的手,简直不敢相信,“你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快点上来吧!等会我再跟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落英当即辞别玲玉,凡事都嘱托一番后,便随着小胖一路火速朝京城运河的方向疾驰。谁都知道,运河旁边就是阴森恐怖提起名字都让人闻风丧胆的京城第一大军牢! 时间紧迫,可人的心情更加紧迫,一路上,小胖一直忙不迭为落英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今日宁王造反的失败,让一切真相都水落石出。白家酒庄里的毒药根本就不是白老爷意欲刺杀今上所为,而是早年与宁王勾结的应天巡抚李宗明,在得知圣上发现他为臣不忠的端倪后,故意施计陷害白家的。他这样做,无非是使皇上转移注意力,由证据不明的怀疑,转向对“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李宗明更加信任。白老爷一向待他如亲挚,未想到却是位拙眼牛,识不穿奸人,反招陷害。 此案本就扑朔迷离,事发突然,又全由李宗明一人谋划,局外人虽觉不公不妥,碍于他在朝野的势力,也无一人胆敢插手。因此,皇上草草调查一番后,得到早被掉包设计的证据,竟也不分青红皂白信以为真,一怒之下,即刻下令通缉白家,才有了这起应天府满门抄斩的冤奇之案。. 李宗明可谓是一举两得,但他就是没有发现落英的行迹,况且,爱子阿宝一向对落英情深义重,自然是对他说不得的,只是,李大人的妻子却是位正义耿直之人,她有没有对阿宝提起过这件事情,也未可知。 后来,当他得知落英已被关进大牢的时候,就更没有办法了,这件案子早已由圣上亲自接手,皇上一向小心多疑,胆敢谋害他的人势必要仔细审察一番的。因此,他眼皮底下的人,当然是动不得。 老谋深算的李宗明或许因为年事已高,又或许是因为阿宝已长大成人,他心中顾虑的便重担了许多。所以,当朱濠宸一次又一次意欲同他再策划谋反之案时,他总是犹豫不决,要不就是以时机未到之类的理由来搪塞,要不然就是也劝他趁早放手。毕竟,有过前一次坎坷十分的经历,也消磨掉他不少信心,他觉得冥冥之中,总有一股力量在阻挡自己前进的步伐,比如,白落英。 一心要造反的宁王索性不再管他,举兵安庆那日,他也只给李巡抚传去一纸书信。李宗明自然很害怕,若是造反成了还好,自己不再求宏图大愿,不管今后谁当位,只要落得安居乐业就已知足,只是,万一事情败露,别说毕生苦谋的官职难保,脖子以上的位置估计也坐不稳了。 侧卧难安的他,当晚即快马加鞭去中堂找阿宝,希望阿宝能跟他一同回家,为自己出谋划策,至少,不要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或许是阿宝已经知道父亲忘恩负义嫁祸白家的丑事,他并没有答应。他一向憎恶蝇营狗苟之辈,当那人是自己的至亲时,便更觉爱恨交织。 一想到落英,他便狠心拒绝了,决心坚定自己的立场。 李宗明果真是个跳墙的,此番不成并不罢休,他立即请求深夜觐见圣上,暗示阿宝愿意为此次平反效尽犬马之劳,只因前次牢狱救人之事不好开口,由自己来代说。 却说皇上也是位通情达理之人,他原来一直并未为那事生气,反倒因此而更觉李阿宝是位重情重义之人,如今听闻他愿意回朝为自己效力,更是喜出望外,当夜便下了旨。 殊不知,李巡抚早已吓得失魂落魄,他的眼里是万万容不得一粒尘沙的。接到圣旨后,他便派人一路跟踪,刻意避开白落英,用圣旨将阿宝劝走。 如果不能全身而退,至少,让阿宝带兵去帮助王守仁平定宁王之乱,皇上看在这份情面上,说不定能念及君臣旧情,饶自己一命。狗急跳墙的李宗明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为自己的儿子阿宝着想。 如今,宁王在长江上被皇上亲自活捉,二人勾结数年的种种奸谋自然就败露风尘,李宗明此刻,大概还在牢狱中等着他的儿子回来为自己求情吧! 听闻这些消息的落英,早已是腿脚麻木了。 风声刮过她的耳朵,簌簌作响。 不哭,一定不要哭,等会儿就能见到我爹了。落英不断地安慰自己,她捂住胸口,原来人心,真的能痛到失去知觉。 不求平冤昭雪,只要留得青山在,心中一片清明,也就不枉此生所遭受的种种劫难了。正如阿宝说过的,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不是吗? 时间在伤痛中竟也过得飞快,转眼间,虎牢黑漆静穆的大门便如极凶猛兽的血盆大口般移至眼前。 第三次,这是第三次,落英行经这条路,依然是那么阴暗,潮湿,腐烂,狭窄,论谁走过,都会压抑得难以呼吸。 小胖在前面领路,他对着已经披上官服疾步紧随身后的落英低声道:“就在九号牢房,那里是这座虎牢的重点囚禁处,环境极其肮脏恶劣,李宗明把他关在那里,可想而知安得是什么心!。” “好了,别再说了!”落英心头一阵寒意,不时催促着他快走。 小胖一路示出他大哥的军牢通行令,很快就行至严密把守的九号囚禁点,他与一名狱倌交头接耳一番后,沉重朽烂的栅门才咿呀着被打开。 狱倌小哥很快从里面揪出一个人,他满身泥垢,疯乱的长发已经完全盖住了脸孔,两眼黯淡无光,嘴角流着粘腻的哈喇,气味极其恶潮,就连唯一能见光的手和脚上都长满了深红密麻的疱疹。 落英步步紧逼,每走进一步,她心头便又揪紧一分。那人似乎很安静,一直耷拉着头不说话,如此安详,落英都误以为他是因为感受到女儿的亲近所以才那么温和。 可是,当囚犯抬起下颌的一瞬间,落英惊住了,她愕然地杵在原地,一丝都不再动弹。 小胖也看到了囚犯的面容,他试探地问:“落英,是他吗?” “不是,这不是我爹,他的眼神和我爹不一样!”落英疯狂地摇着头,泪水决堤而下,然后,她抽泣着说:“什么都不一样,我现在才看出来,轮廓不一样,嘴巴不一样,头发的长度不一样,手脚的尺寸不一样,连身高都不一样,这人根本就不是我爹!” “呜呜呜............” 小胖扶住几乎瘫倒的落英,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分明看到了县官给我大哥的那封信,说的就是这里!” “什么在这里,本来就不是这里!”二人正失落绝望之时,身后竟传来一把沧桑厚重的男音。 第六十一章 阿宝归来 看到黑暗中突然冒出一张熟悉的轮廓,小胖惊慌失措地挪了几步,惊道:“你怎么来了?” “我是狱长,为什么不能来?” 背着大哥擅做主张被当场抓住的确是件再难堪不过的事,小胖内疚地垂下头,嗫嚅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狱长缓慢地踱至落英跟前,冷冷地对她道:“这人的确不是你爹,我知道你爹在哪里,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难道?”小胖听闻此话,顿觉略知一二,方欲言又止。 落英一直失声痛哭,却也仔细听他叙说:“我这个狱长当得不够尽责,你爹被抓进来的第一天就已经被替换了,这人是一个聋哑人,不会说话。我当时没有察觉,后来却发现越来越不对劲,只好又派人去调查,果然,就在附近的秀澜山上,发现了横尸荒野的白银杉,是李宗明害怕诡计泄露,亲手将他杀掉的。” “那落英的三哥呢?他也被替换了?”小胖不禁急问。 “没有,他被逼服下毒药,得了疯病,早已不理人事。” “唉!要是那天能看守严紧一些的话,熬到今日,皇上一定会隆恩大开,平冤昭雪把他们放出来的!”小胖遗憾地叹气,重重地撰起拳头敲打手心。 “谁说不是,只是未曾想到,李宗明是这等心狠手辣之辈,防不及时啊!” “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恨白家的人?”落英抱紧双臂,坐在墙角呜哦地嘶喊,她的声音已经因为痛哭变得异常沙哑而凄凉。 “你爹没做错,错在世恶道险,奸人难辨,李宗明不过是在寻找脱身之计时恰好看准了白家的可用之处!他这种混迹官场的能人,过河拆桥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 他越是说地十分体恤,落英就哭地愈加厉害。(.) “哥,你别说了,落英不能再承受这么多了!”小胖看到蜷在墙角的落英,心疼不已。 狱长背起双手,五味杂陈地看着她瘦弱的身影,良久,才长叹一声道:“如今还有一事,算是我这个局外之人的一番怜意,你若愿意,我亲自带你去看望他安息之处。” 安息之处?很久很久,落英才抬起眼睛,怔怔地望着远方那不知名的地方。 秀澜山虽不是什么名山大川,但坐落在长江南岸,青山秀水,倒也是应天府百姓眼中一处宝贵的怡人风光。但愿白老爷安息此地,也能落得个清净安宁之所。 天色早已墨迹斑斑,落英三人赶到后山的黄土陇头之地时,尚可借着一丝余晖看清墓碑上的纪文。 悲伤自不多提,眼下,她很感谢狱长大人能够为父亲寻此安息之地。 道谢一番后,便忙卷起袖管为亲父除去坟边的杂草,春草已深,落英看着那些生机勃勃随风摆动的新嫩野草,自然生出一种沧桑之情。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诗人早已为逝者的亲挚埋下了一粒希望的种子。 它们根茎里的生命***是否就是家父入土化泥而生?这脆弱又坚强的绿色朋友啊,你能否告诉我,父亲在九泉之下,过得还好吗? 落英握住冰凉的野草,心中不住地呼唤,阿爹,你能听见吗?春风吹起来了,落英也来看你了! 小胖见落英仔细拔着草,却又时不时隐约啜泣起来。便要急着跟过去一起拔,顺便也靠近,说些安慰的话。可狱长却瞬间拉住将动身的小胖,低声道:“让她自己静一静,你勿要多言。” 小胖努了努嘴,只好又退了回来,道:“哥,这里白杨森森,到处都是墓地,还是不要久留为好,我们劝她回去吧,我怕她太过伤心,会影响身体。” “嗯?” “落英有孕了,是李阿宝的孩子。” “可就是那个近年刚刚崭露头角,深得皇上喜爱的年轻将领李阿宝?李宗明独子?” “正是!” “真是一段孽缘!这下不知他们两家会有怎样的造化!我只听说李将军还在拼守安庆,不知今次能否平安归来?”狱长听闻此事,也只忍不住仰天叹息。 “哥,我还有一事相求。”小胖的目光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着一束光芒。 “什么事?” “我想带上些许盘缠,去北方找阿宝!” “傻小子,你可知道军队所走的路线,那边山路如织,水涧星散,你就不怕狼豺虎豹把你这瘦弱的小身板叼了去?” “这有什么好怕的!阿宝是我最好的朋友,落英也是,我帮他们一把,顾虑这么多干嘛?况且,我都已经二十出头了,正是出去闯荡山水的好时候,怕这怕那的,将来怎么做一个男子汉?” 看来弟弟真的是长大了,做事已经有自己的主见,想要为朋友两肋插刀。 这是好事!狱长曲起嘴角,悦然道:“既然你这样想,我便为你安排好白银细软,你择时启程!” 说着他拍了拍小胖的肩膀,脸上露出说不尽的欣慰。 当晚,小胖把落英送回家,安顿妥当之后,便收拾行李即刻出发了。 说来也幸运,亏得他有这番同甘苦共患难的心意,当夜才走出应天府的边界,便迎见了辛劳一路正凯旋归来的阿宝的队伍。小胖一见到这副萧条的惨状,便也能想象到阿宝都经历了什么。 只是,挚友相见,更是值得高兴的事,小胖决定,所有破坏气氛的消息一概藏于心底,绝不说出来。彼此寒暄一番后,便共同朝紫禁城的方向行进。 这几个月来,小胖心里早已积蓄了许多想说的话,有趣的,幽怨的,时事的,八卦的,特别关于是落英怀孕的事,他真想现在就说出来,不过,李宗明身陷囹圄触犯死罪的事,小胖却丝毫不敢提起。 “阿宝,你可知道,落英怎么了?”小胖肉乎乎的脸上撑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给阿宝看。 “她怎么了?”阿宝立马倪现一脸的紧张。 小胖卖作惊喜地道:“她怀孕了!” “什么?你当真吗?”阿宝惊喜地简直合不拢嘴。 “当然没骗你!不过,等会儿你回去见到她,可得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她硬要我向你保密的!” “这个丫头。”阿宝低眉呢喃,摇着头淡淡地笑起来,心里却不知有多欢喜了。从未想过,这一天会来的那么快,那么突然,与她结成自己的骨肉,竟是这般前所未有的感受。 “话说,你们俩的喜酒什么时候才能喝到啊?这还没过门呢,就有孩子了,到时候,是不是得两份喜酒一起办,补偿我们一下啊?”小胖忙不迭地叫苦。 “当然,别说两份,三份四份我都补得起!”阿宝捶胸约定。 “好,就这么定了!” 小胖一直刻意回避沉重的话题,二人这么一路说着笑着,很快便到了巍峨森冷的紫禁城南门之外。 “我就不送你了!改日相聚,一定不醉不归!”晚风鼓动着幡旗轰轰作响,小胖提高声线对阿宝笑着,搭在他肩上的手,迟迟不肯放下。 “一定会的!”阿宝微笑着欣许,笑容里竟有几分说不出的冷静。 小胖不愿多想,只是微笑着目送他继续前行。 此时,紫禁城门伴随着震耳的摩擦声缓缓打开,瞬间从里面射出无数道滚滚而来的橙黄色光路,阿宝开动队伍,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光影交错中,只余下一道深沉而决绝的黑色背影。 第六十二章 一夜之后 回城后,似乎所有消息都不约而同地对阿宝专向封锁起来,在他跋山涉水的这一路上,有关李宗明的死罪,自是无从知晓。[]直到当晚凯旋归来,应邀到归长宫觐见皇上及诸位为自己接风洗尘的文武大臣后,才不得不面对未知的一切。 皇上虽不是一向都黑白分明,可李阿宝为他出生入死,尽瘁鞠躬的这份忠心他早已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莫不说君臣之义,就是这份亲如兄弟般的友情横亘此间,也让他沉重踌躇到不忍开口。 晚宴间,人们举杯相邀,纷纷为凯旋者庆贺,众人寒暄之际,有人竟突然将此事说漏了嘴。其实,关于父亲的事情,阿宝心里一直有数,如今噩梦成真,他也无可奈何,只是一味装作镇定地迎酒碰杯。 只是,皇上却放心不下,他趁着这个气氛欢庆人多眼杂的当儿,派侍者悄悄呈上一份最新出版的邸报,上面详细记载着与此次平反有关的人物事件。 阿宝本来心存不解,只当圣上是要他将此事仔细了解一番,并无多大兴趣。可是,当他翻到油纸的背面时,却看到了另外一句话,那句话,让他将邸报紧紧撰在手中,迟迟未敢松开。 也许所有人都以为,阿宝知道实情后肯定会傻眼,毕竟欢笑满堂的宴会上,实在坐着太多道貌岸然极擅落井下石的观众。以他们看来,众目睽睽之下,虽不至于悲痛欲绝,但至少也应该沉默,哀伤,或是郁郁寡欢,那才符合常理,才让人看得高兴对吧!可是,阿宝没有,他知道了一切真相后,竟愈发喝地出奇尽兴,就好像,许久许久都没这么尽情释放过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晚宴散席后,众人纷纷离去。失去谈笑声的归长宫,连拼命燃烧的烛焰都冷色了许多,狂风撞击着玉砌金堆的轩长甬道,趴在窗崖上嘶吼个不停,残月在深如墨海的云湖中悄无声息地流淌,只剩一片清冷的星光挥霍得满地凄凉。 皇上留步在甬道外的玉殿门前,叹息道:“怎今夜,竟如此凄凉啊?” 阿宝面朝他仰面观星的颀长背影,亦醉亦醒地回道:“心悲凉,景亦殇。” “阿宝,”皇上刻意唤他的亲名,侧过半边脸颊顿顿地说:“星月已无辉,你要作何打算?” 阿宝轻笑,并未思考半分,而是即刻回道:“臣,毫无异议,愿皇上依法处置。” 他不是戏子,却能表演地完美无缺,不带一丝情感。 那晚,阿宝记不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了,他只知道,这一夜,过得很漫长很漫长,回到中堂旧园的住处后,他在漆黑屋内的窗前一直站到天明。 心痛,胃痛,头痛,绞刑般的阵痛不时向自己袭来,可是,神志是无比清醒的,清醒到,连酒精都无法麻木,连自己都无法控制。 只一夜,段段青丝泛起了白斑,他不愿看到自己是怎样,还是一直站着站着,直到双腿失去知觉。 窗外初生的粉玉色绿底花苞长出来了,阿宝看到后,温柔地笑开,认真呢喃道:“落英啊。” 那正是落英啊,初开的花骨朵儿,亮晶晶,水嫩嫩,满含着无限希望。 良久,当霞光初现的东方映入眼帘时,他才猛然醒来,自己只剩不到一天的时间了。 阿宝想,这一天,我该如何补偿? 昨晚,落英见过父亲的安息之处后,竟不比自己预想的要坏许多,大概人心的承受能力,也是会成长的。 逝者安息,生者庆余,她不时摸着小腹微鼓的部位,傻傻地笑,呆呆地想。 不管怎样哭过痛过,还是要平静地去度过每一个闲暇又慵懒的下午。 “玲玉,小满就要到了,我们要赶在那天之前把阿爹的供品都购置完备哦!”落英坐在紫面大理石圆凳上,微倾着上身,一边用石青色绢布仔细搽着香炉,一边出心地嘱咐。 “知道了小姐,后天清早,我们一家四口要一起去秀澜山为老爷扫墓,你都说了好几遍了!”玲玉咕噜噜转着亮晶晶的眼珠,瞧着她道。 “哪里有一家四口哦?净胡说。”落英停住手,一脸的不明所以。 “当然是你肚子里的这个小宝贝啊!怎么能把他给忘了?”玲玉一边抚着落英像竹叶那般微微凸起弧线的小腹,像模像样地看着他慨叹道:“唉!可怜的宝宝啊!看看你这粗心大意的娘亲,心里不知道成天在想谁,都把你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落英的眼角悄然眯成一弯月,怒而不嗔地说:“才没有忘记好吧!只是,他还没有出生,还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呢,对吧,宝宝?” “就你歪理多,这怎么就不算一个完整的人了呢?幸好宝宝听不懂,他要是明白的话,肯定要躲在娘亲肚子得角落里偷偷抹眼泪呢!不过我说吧,老爷在天之灵,要是知道他还会有一个小外甥,那得多高兴!”想着想着,玲玉便乐呵呵地想出了神。 落英也不理她,只是孩子气地努了努嘴,便埋下头又做起清洁来。 二人平日独处一室,爱好习性一概交流分享过,早已不觉得无聊了。眼看着太阳就要西落,玲玉竟莫名其妙突发奇想地对她道:“小姐,记得上次你说过,最喜欢我为你化妆,正好现在没什么事做,要不,我们试一试?” “现在?都已经傍晚了啊!”落英望向窗外倾斜的落日,凝神细思道:“等我们化完妆,天就全黑了,况且,你那种化妆的方法又那么麻烦,睡觉前我还要再洗一遍,你也不是不知道,我现在有多懒..........” “小姐!”玲玉声音猛地低沉下来,听得落英一转头,见到她嘟着嘴埋怨道:“我很少提要求的,你就应我这一次嘛!” “可是,”落英心中还是有些不情愿,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别可是了,你可真是越来越啰嗦了.........”玲玉拉着她手又谆谆劝道:“哎呀,就当是做一次婚前演练,我们把成亲那天的礼仪,规矩都大致练习一遍,好不好?”玲玉拖着落英的胳膊,不住地撒娇。 落英害羞地问:“这么早?成亲难道还需要提前演练吗?” “那当然,哪个女孩子家不这样的?” “可我就没听说过啊!” “唉!既然没听说过,那我更得带你长一长见识了!” “..........”落英无辜地看着她,道:“我算是怕了你了,那,第一步要做什么?” “第一步?第一步,当然是沐浴了!”说着,玲玉猛地竖起食指,古灵精怪地朝她眨眼。 第六十三章 伊人红妆 说罢,落英便同玲玉携手去了东厢的浴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原来,那浴房中早已放满了花瓣与香料,玲玉再帮着落英将热汤一瓢瓢舀向木桶中盛地将满后,便急着要回屋取衣物了。 落英独自一人在房内沐浴,倒也清静安宁的很,热水与蒸汽四散流动着,不时加速全身毛孔的呼吸,她似乎感到,近来的疲惫与忧郁正一点点被蒸发掉。半个多钟头后,水温逐渐降了下去,落英才坐起身子,散着半湿不干的一头乌发,服好中衣,回至內帏。 天青色的晚空衬地屋内那座三尺高青绿铜鼎之上新燃起的三支花烛格外明亮晃眼,落英遥望光线普照的边沿,那光影氤氲的窗台下,玲玉正俯着上身,往梳妆台上认真摆放饰品。 她望见,一台如茶盘大小的葱黄色镂金玉匣中,整齐列放着好几件优雅华贵的金饰。比如,麦芽绿盘螭璎珞圈,雪银三凤吐穗钗,玫瑰紫双色蝴碟挂珠簪,秋香色簇锦云步摇,对红石骨雕挂五色流苏翠宫绦,还有零零散散的一些玉串金镯,发针扎带,不待美物尽收眼底,落英心中便生出一股疑惑,纳罕道:“怎么这么多贵重的首饰,你都是从哪里得来的?” 专心致志的玲玉回头一望落英楞在那里,便恍然笑说:“这些首饰啊,当然是我自己的了!” “你自己的?”落英不禁走上前去,仔细一瞧还真是精致无暇,她转而又问:“可我为何从没见你戴过呢?” “这些东西那么华丽富贵,我平时当然戴不得了,况且,小姐你跟我们又不一样,我们这些庶人家的女儿,出嫁那天,父母是买不起这么多首饰的,只能靠自己今天攒些钱明天攒些钱,一件一件地买,将来出嫁那天,自然就用得着了!” 这么一说,落英倒也有了头绪,她望着那团繁花簇锦的饰物,怔怔地出了半天神。[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玲玉也不知她在想什么,收拾完毕后,便扶住她纤直的肩角,柔声道:“快坐下来吧!新娘子化妆要开始咯!” 落英望住她咯咯一笑,眉眼间流出一股清亮的华彩,便听话乖巧地坐在椅上,止不住地频望镜中二人旖旎的倒影。 天色完全漆黑后,面部妆容便已经完成了,落英看到眼前那面青玉满框的黄铜镜里,映出比平时更为雪润玉亮的面容时,也不觉吃了一惊。 玲玉也察着镜子,满意地大加称赞道:“哇!真是天女下凡啊!你看那眉毛,似黛如青,眼眸,润如桃瓣,鼻子,皓腻如脂,墨色弯折的鬓角,好像新裁的燕尾!”说着,玲玉还开心地拍起掌来。 落英竟禁不住她这般夸了,忙止住道:“好啦好啦,你说的也夸张了吧,哪里有那么美,明明就是一个涂脂抹粉的平凡女子罢了,较之昭君西子,差远了呢,你把古人称颂她们的那些词拿来形容我,我可受不起!” “小姐你还不信是吧?”玲玉见她还如此谦虚,不服气地抿嘴道,“那好,我现在就开始为你绾发,等发型衣装全都打扮好后,你再看看,是不是真的仙女下凡?” 说罢,玲玉又站直腰身,笑语依依地为她绾发。她先是灵活地将落英一头齐腰的黑亮秀发全束挽到后脑,扎成简单的盘髻再用金卡固定后,又拿出长金蕃红璎珞穗遮住她上部的额头,再挂上一株秋香色簇锦云步摇,整个人的气质立马高贵大气起来。 这还没结束呢,你看!”正说道,玲玉又轻巧地揭开桌缘边一张盖着物件的大红锦布。 落英乜斜一瞧,那端端正正摆在桌上的物件竟是凤冠霞帔! “凤冠霞帔!”落英惊艳地呢喃,眉眼间流露的满是惊喜。 “这是我去裁缝店为你借来的,快戴上瞧瞧!”玲玉简直迫不及待了。 “咦?”落英却不慌不忙,撅着小嘴,仰头止问道:“这凤冠霞帔不是女子成亲时才用的吗?你怎么借到的?” “额......”玲玉顿时愣在一旁,手里的锦布都不知该往哪放,落英又步步紧问道:“我怎么觉得这像是预谋已久的呢?快说,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她手尖猝然一指,玲玉便更加惊慌失措起来,慌忙解释说:“哪里有,我就是想着,反正迟早都要试一试嘛,所以就提前借来了!” 落英还是用一副不相信的眼光看着她,玲玉定了定神,又抚着她的肩膀道:“哎呀,是真的!这件事的缘由,稍后再跟你解释吧,总之快别磨蹭了,我都迫不及待要看你穿上了!” 看到凤冠霞帔,落英心中自然很惊喜,可当自己真正要穿戴这件光鲜华丽梦寐以求的嫁衣时,她还是扭扭捏捏犹豫了起来,她只觉莫名害怕,心砰砰跳个不停,满脑子都混乱夹杂着离奇古怪的想法。 眼看玲玉双手将那霞帔撑起来,落英才回过神,幽幽站起身,一件件温柔又小心地套上凤冠霞帔。 她对着窗户西斜处那面背光的全身镜,望着镜中的自己,沉默地观赏。镜中的伊人,最里面穿着一件水蓝色藕粉镶边长棉褂,配天青色缀玉马面裙,又露出一段简单的叠领洋绉对格短襟的素色领边,再披着这件绣着双色金丝云锦,纹着七彩长尾山雉的大领霞帔,配那头顶上一座缨络垂旒的凤冠,真个是“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好不倾绝啊! 明烛烈焰下闪着熠熠星辉的凤冠霞帔不觉让落英晃了眼,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瞬间,泪水竟由白皙细嫩的脸颊无声流淌下来。 玲玉望见铜镜中的小姐哭了,知道是因高兴而哭,喜得慌忙拿来丝帕为她拭泪,哄道:“别哭别哭啊,一哭这辛辛苦苦画的红装就该全花了!” “怎么这么逼真,真的就像要出嫁一样,干嘛把我打扮的这么漂亮?” 玲玉也不说话,只是帮她擦着眼泪欣欣地笑。 不多时,只听从门外隐约传来的钟声响了有七八下,玲玉在唇边竖起食指,悄声道:“嘘!小姐,不要哭了,你快听!” “嗯?”落英仰着泪眼星眸望向她,正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院外竟突然热闹了起来,像是从大门前的街市上传来的。 那声音是锣鼓声夹杂着丝乐,渐行渐近,落英越听越认真,也就不哭了。 此时,玲玉扁了扁嘴,莞尔一笑,恋恋不舍地望着她道:“小姐,傻瓜小姐,我不逗你了,快点出去看看吧!” 第六十四章 意外的婚礼 落英恍然望住玲玉,怔怔地想着她刚刚那番话,顿觉双履沉重如铁,鼻头一酸,轻褪掉玲玉的手,便迟缓缓地站起身来,一步重一步,紧紧挪向门外。[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入夜的街市上红光满天,吵吵嚷嚷,像是在迎接一场盛典。院里的人简直都轰动了,无论是食客还是饭馆的伙计们,全围在那门口门侧旁此起彼伏地踮足观看,连石狮上都坐满了调皮的孩子呢! 众人见落英穿着一身隆重的凤冠霞帔,正摇摇向门口走来,纷纷迎着笑容向她道喜,落英却蹙着眉不明所以,只觉耳边轰隆隆喧响个不停,脑袋一片混乱,任谁和她打招呼都看不见一般,直直地穿过人群向那铜门外的石阶走去。 她看见,漫天飘洒的红花彩纸在灯火通明的街道上空摇摇欲坠,伴着温热的初夏晚风簌簌飞落人间,在彩雪的旖旎映衬下,有一行高头大马,奢华无比的迎亲喜队,引得两侧街邻争相捧喝,热闹非凡。 队伍最前方是一支捧唢拉呐,鸣鼓震天的乐队,鼓乐夹杂着鞭炮的喜庆声,让人身心阵阵清爽起来。落英不禁踮起脚,挽住从额前垂帘而下的几株玉穗,向更前方望去,光影交错间,浮现一前一后两对马蹄儿迈着轻越悠扬的步伐,极为熟眼,她一眼便认出了是敖修,落英不觉撰紧胸前的襟领,咬唇屏息,刹那间,她几乎从喧嚷中听到自己澎湃的心跳。 夜间的光线虽明亮,却是极不自然的,落英越看越觉得眼睛模糊酸涩,她立刻向前走近了几步,才隐约看见,小马敖修那焕然一新的马鞍之上,坐的一位披红挂彩,仪容非凡的新人正是阿宝! “阿宝?”落英轻声呼唤,她虽然一早就猜到过,可还是来不及相信,阿宝真的会给自己这样一个巨大的惊喜。[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落英正蹙着眉头出神间,迎亲队伍已行至眼前,阿宝先是翻身一跃从马上跳将下来,恭恭敬敬向一旁的牛叔及亲友行了个礼。 落英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只是双目依依地看着他,眼里满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缠绵之意。阿宝站在离她半米之外,同样沉默地凝视她惊喜又感动的月牙弯弯的杏眼。 “原来你们,”落英努了努唇,含怒似喜地对他道:“都在骗我这个大傻瓜!” 阿宝朝她伸出手,悬在半空,恳求道:“对,大傻瓜,嫁给我好吗?” 那瞬间,落英垂下眼,望住他那只伤痕累累的左手,眼里又噙满一簇闪烁的泪花,她沉默着迟迟不肯抬头。 旁侧看热闹的人,以及白家如今新结的一行亲戚朋友,此时倒看不下去了,纷纷起哄地助势喊道:“答应他!答应他!” “就是!快答应啊!” “新娘子赶快牵手咯!” 这声音如倾盆大雨般落在耳边,落英不禁缩了缩脖子,粉脸羞得更加红晕了。她本来是踟躇的,可一受到亲朋好友,围观邻众的祝福鼓舞后,竟也深深吸了口气,微微抬起下颌,指尖一扬,触碰到他的肌肤,一瞬间,一道电流从指间穿身而过,直击落英的心脏,她的心突突地抽动起来,隐隐作痛。阿宝毫不犹豫,他修长的手指瞬间蔓延到落英的手腕,紧紧扣住后便一把将她搂入怀中。 幸福,在人们的欢闹声中蔓延开来。传说,如果出嫁的那晚,天上是万里晴空,明月高照,连星星都比平时多出许多的话,说明逝去的亲人正在天上看着自己,悄悄为你守望祝福,照亮回家的路。 落英回望一眼身后的夜空,便坐进一乘金幔红帘的花轿里,后面跟的是牛叔玲玉,队伍离开京城中心后,很快便朝一个陌生的方向走去。 她知道,有些地方是永远回不去了,前方,等待自己的会是一个崭新的家,一个只属于她和阿宝的家。 一路上,她傻傻地笑着,竟一点都不觉得无聊! 有什么好无聊的?对啊!有什么好无聊的,此生唯一的幸福就降临在眼前,这般恩赐,好好享受都享不尽呢,又怎会觉察到无聊呢! 如此想来,她又嘻嘻一笑,掀开盖儿帘儿,向那正前方马背上的人频频望去。 迎亲队的速度虽不慢,却也颠颠簸簸行了好几个钟头,待司仪吆喝一声“停轿!”后,落英赶忙掀开帘布向外瞧,只见四周一片漆黑阴冷,完全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她凝神一望,不远处就隔着空荡悠长的一道悬崖山涧,落英惊得视线一转,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座玉殿生辉,凤霞满堂的锦绣楼阁! 落英深深吸了一口气,凝望着这座出落人间的新厦,要多感动就多感动,它虽不像海市蜃楼那般壮美,但是真的好梦幻,梦幻的宛若身处绝尘的仙境。 真是越看越喜爱,这里真好,远离尘世,亲近自然,好的一看到便让叫人心旷神怡,叫人心花怒放,叫人流连忘返! 尔后,待成亲仪式一一行过,亲朋好友也都悉数款待完备后,阿宝便携玲玉去了三楼的卧房。 三楼被设计成入寝的地方,只见四面都围着金丝玉幔,屋内横亘着一条长长的青玉石叽,玉叽前方,就是宽敞新亮的卧榻,晚风拂来,吹动着雪白柔软的锦幔如波浪般汹涌起伏。 二人站在朱紫色的檀香木栏栅之前,遥望远方深冷静谧的星月,好一幅浪漫唯美的彩画! 落英凝望着阿宝的眼睛,嗔怪道:“新家为什么要选在这里,出轿的时候,把我吓了一大跳呢?” 阿宝捏住她的小鼻子,潇洒自若地回道:“当然是为了你!” “啊?为了我,你怎么就能确信我喜欢住在山窝里?”落英不服气地问。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你有了我们的孩子。”阿宝贴近她的耳廓,轻声呢喃。 落英只觉咯噔一声,一股滚烫的暖流随阿宝的呼吸由心底悄然流出,可是,一想到阿宝父亲的所作所为和白家的惨绝人寰,她顿时又全身冰冷起来,不觉倒吸一口气,定住神,泪眼氤氲地哽塞道:“可我不想让你知道?” “我怎么不能知道?这么多天,你连封书信都不寄来,害我有多担心,你想过吗?” “就是要让你担心!”落英气冲冲地望住他,眼里深埋着恨意,那恨意,在映出他俊美轮廓的泪眼中若隐若现。 落英心中不断呼喊:“阿宝,要是只有我想着你,而你却不想着我的话,那得多不公平?你知道吗,我虽拥有的不多,却已给你了所有。” 阿宝认真地看着她,棱角分明的唇瓣宛若冰冷的玉珠,爱之深,恨之切,他哪里会不知道?只是,他也许永远都来不及补偿了。 来不及补偿?那么,就珍惜此刻吧,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凝望间,他收紧双臂将落英搂紧,未待她闭上眸子,便急切地覆上那瓣清澈的朱唇。 第六十五章 银杏树下 一番温存之后,落英果然乖巧了很多,她绯红的脸颊上沁出冰凉凉的汗珠,在阿宝怀里不住地喘气。(.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阿宝凝视她汗津津的侧脸,嘴角勾起一抹绵绵的笑。好甜啊,跟她在一起的感觉总像是吃不腻的蜜糖。 他遥望一眼远方,此时,夜更深了,林间不时传来山猿此起彼伏的哀鸣声。阿宝抱紧了落英,问:“你怕吗?” “不怕,我很喜欢这里。”说着,又朝他怀里挪了挪。 听她说喜欢,阿宝的眼睛瞬间眯成一弯月牙,却又突然郑重其事地说:“落英,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你都要记得,我从未离开过。” “干嘛突然说这些啊?”落英蓦然仰起脸,指甲深深嵌入阿宝的肩膀,委屈地看着他道:“我不许你再离开我!” “哈!生气了啊?我只是说说而已的。”阿宝愕然无语,眼前冒出一团黑线。 落英忽然想起了一件事,睫毛忽闪忽闪地问他:“对了,我们的孩子,以后取什么名字啊?” “唔,我都差点忘了!”阿宝登时拍住额头,满心内疚地说:“取名字的事嘛,当然都依你!” “真的都依我?那我取小猫小狗之类的名字你也不会生气吗?” “小猫小狗?”阿宝捏住她肉乎乎的粉腮,含威似喜地瞪大眼睛。 “哎!我逗你的啦!说是那样说,但是真要取名字的话,还是要郑重一点比较好,取得太过华丽,将来对孩子的影响不好,取得太低俗,又不够雅致,总之,还是像阿宝之类的名字最好听了!” “这算是告白吗?”阿宝坏坏地盯着她。 落英突然不认账了,黑葡萄似的眼珠咕噜噜地转溜,问道:“咦?我刚刚说什么了?” 阿宝顿时哭笑不得了,只好沉默地看着她,一直看到落英的目光由闪躲变为正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阿宝,谢谢你,谢谢你给我一个幸福的家,给我所有的梦想。”落英急促咽了口唾沫,每一个字都说地那么慎重。 “不要说谢谢,落英。”阿宝的眸子里泛起湿雾,他喉咙沙哑道:“不要再对我这么客气,你是我的女人,理应拥有我的一切。” “你的一切?”落英扬起深眸,望进他深褐色的瞳仁里。 阿宝微点下巴,轻抵住她的额头,无言地抿起唇角。 “你的一切,也包括你吗?”说话间,落英的目光已由注视变为占有,她占有着阿宝的眼眸,她要让他温柔的原野上中只余她一人驰骋的背影。 他的每一次眨眼,落英都记在心里,他眨一下,她的心便突突地猛跳一声。直到第四次眨眼,他不允许他再这样看着自己了,于是伸出宽大炙热的手掌猛然捧住落英的后脑,命令道:“闭上眼!” 话音刚落在耳边,落英便看到他逐渐靠近的深红色嘴唇,烛光覆住他的半边面孔,轻轻地,柔柔的,淡淡地,泛着黄橙橙的光。 她乖巧地闭上眼,任由他的爱意如雨点轻敲莲叶般触碰她的唇。落英敏感地颤抖起来,双臂不听使唤地予他以回应。继而,阿宝的攻势不再是雨落清荷,而变成交缠在云雾中的闪电,流连于落英的呼吸间,那样湿热,强烈,狂野,每一次充满力度的冲击都放射出巨大的火花,越缠越紧。 落英细喘微微,水墨色的鬓角间泛出一颗又一颗晶莹的汗珠,她只觉阿宝将她挽地更紧了,他贴住她的前身,手掌拂去她颌下的汗水,温柔地松开唇瓣,在耳边呼着热气喃喃道:“如果有一天,我不在这个世上了,你还会记得我吗?” 她尚未从刚刚的激情中苏醒过来,只半睁着眼,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缓下来道:“你还记得你说的话吗?如果我死了,你会在奈何桥边等着我,如果你死了,我也要在奈何桥边等着你啊!” “傻瓜,为什么?” “我爱你,阿宝。”落英轻声说完这句话,便害羞地钻到他怀里,紧紧贴着他的胸膛,仔细倾听他为自己心跳的声音。 阿宝眼里发出流星般的光芒,他笑着将她的小脑瓜贴在手心,遥望窗外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选在这棵大树下建一座楼庭吗?” 落英猛然抬起头,怔怔地望向那棵树,又拧着眉看了看阿宝,不解地摇头。 阿宝勾起玉棱般的唇角,喃喃地说:“我记得,有一年大雪,我们一起去山上捕雪狐狸。你和我一人背着一只大包袱,笨笨重重的,好像黑熊一样。在山脚下的一条溪涧旁,我们看到了一只全身纯白的雪狐,在雪地里若隐若现,很漂亮,我拿出一对弓箭,你拿着一把银叉,我们俩追啊追啊,一直追到小山腰,直到狐狸停下来,我们也累地气喘吁吁了,结果一不留神,那只狐狸还是钻进了树洞里!” “我想起来了,那棵树很大很粗呢!还是是一棵千年古树。” “是银杏。” “对,白白的树茎,摸起来滑溜溜的,上面长满了沙沙的小凸点,我还记得,我对它说了好多话呢?” “那你记得你说什么了?” “不记得了,”落英摇头,“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早忘地七七八八。” “傻瓜,你抱着那棵树说,我好喜欢你哦!” “真的吗?”落英抓了抓后脑,羞赧地垂下头,呵呵地笑起来。 阿宝的喉结划过一道深深的棱角,继续回忆道:“那天,你望着那棵树,呆呆地对我说:‘阿宝,如果有来生,我也要变成一棵树,你看他们多执着,多专一啊!只要生在哪个地方,就会一直扎根在那里,即便过了几百年,几千年,风霜雪雨,旱涝虫灾,他们从来都不会离去。那只小狐狸,真的好幸福,躲在古老又宽敞的树洞里,想怎么打滚就怎么打滚,就算冬天过去了,夏天离开了,就算她因为寿命将近快要死去时,那棵树还是会在那里,还会做她最后的依靠。” 落英的眼里闪出星星的光芒,她似乎想起来了,想起那些年少纯真的回忆,唯美的,仿佛前世的传说。她仰头凝望他认真的眉眼,听到他说:“如今,这棵树长得更加苍擎遒劲了,我把我们的家建在树下,就像那只在树下安家的小狐狸一样,我们的落英,也可以永远有一个依靠了。” “阿宝。”落英泪眼潸潸地叫他,喃喃道:“你是怎么记得的?” 阿宝轻轻一笑,哪里有什么记得记不得,能毫不费力就印在心里,是命中注定无法忘却了。 落英又撒娇道:“你对我这么好,我将来该怎么偿还啊?” “你真的想还啊?” “那当然!”落英果断地点头。 “好吧!既然这样,我就给你一个偿还的机会!”说着,阿宝将她横抱起来,靠在耳边魅惑道:“我倒要看看,新婚之夜,你要怎么补偿我?” 那一刻,花烛仙逝,帘幔轻阖,月光悄悄地闯进来,伴着空气的芬芳,冷艳的湿雾,氤氲交错在这栋温馨的楼阁。夜,是星落长空般壮阔的海洋,它睁开眼,看见满山待放的花苞静开在林海。 是啊,人间何其苦,但,何似在人间。 第六十六章 白色的山茶花,开了 山林里的鸟儿到底是比笼中的莺雀更为活泼,天将亮,落英就被窗外大树上传来的啾啾咋咋的鸟叫声给吵醒,她掀开银红色的团花棉毯,裹起一件轻薄的鹅黄色淡紫流苏纱衣,打着哈欠,赤着脚丫,迫不急待地走至栏栅前。(.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白色帷幔被静悄悄地挂起,一瞬间,东方的朝阳如涌动的潮水般豁然向屋内流淌进来,落英倏地伸手遮住眼,又向前行了几步,坐在那面朱紫色的檀香木围栏之上,双腿蜷进怀中,深深地吸一口山野间清凉的空气。 一双翠尾红喙的山雀鸣叫着从头顶飞过,落英蓦然抬起眼,望见檐外那株嫩叶青黄,苍荣秀美的千年银杏,正在晨风中亲切地摇摆,她开心地抿起唇角,也朝那树儿回了一个微笑。 忽然,她看见远方的山岭上,到处都盛开着纯白的山茶花,漫山遍野的白色茶花儿,好似夏日的初雪,照耀地满山翠绿越发灵秀动人。落英心中顿时惊喜万分,她提着裙摆跑到屋内,站在床边喊道:“阿宝,你快起来看啊!你最喜欢的山茶花开了,好美啊!” 阿宝安静地睡在床上,没有丝毫回应,房梁下,只余她一人空荡的回音。 “阿宝。”落英索性摇晃他的肩膀,趴在耳边调皮地说:“快起床啦!快一点!” 可是,他依旧没有动弹,落英便伸出手去摸他的额头,想看他是不是发烧了。但是,他的肌肤仿佛冰凉的玉石,散乱的发丝像空气一般轻柔,修长的胳膊沉甸甸地伸直在枕边,那里,印着落英昨晚睡过的痕迹。[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落英蓦地抿起嘴角,紧紧捏住他的小鼻子,她心想着,还装睡,不让你呼吸,看你还睡不睡了? 可是,阿宝连鼻息都是静止的,嘴唇也没有自然反应地张开。 落英的手登时顿在半空,脸色猝然由红变青,眼角也随心跳的节奏加快频率地跳动起来。 “突,突,突。”心跳一声又一声,每一次共振,她的心都仿佛被利刃穿透般疼痛。 她捧起阿宝埋在枕间的白色面孔,跪在榻上失声地叫他:“阿宝,你怎么了?快起来啊!听话,不要吓我,快起来!” 说话间,落英的泪水早已夺眶而出,眼泪静悄悄地落在他的脖颈,发髻,和耳廓上,透明的泪滴润湿了他的肌肤,润湿了他的毛孔,可是,他还是没有睁开来看一眼。 她的心里静悄悄地流血,像每一个深夜不约而至的秋雨,绵长又凄凉。 无论如何落英都不敢相信,阿宝会出什么意外,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消失不见,她也不愿意相信,他会离开自己。 他还那样年轻啊,还那样的正直,善良,富有理想。他们,还有一大把一大把美好的时光等着一起去挥霍!他们相约好了,永远都不会忘记对方,可是,如今的承诺却像跌入深海的流星,再也无法发光了! 爱情,是月下的海潮,来来去去,停停涨涨。 难道,他们注定不能在一起吗?回望过去,总是磕磕绊绊,聚少离多,一直以来,她都以最淡泊的情感去回应他。她给他的还那么少那么少,如今,当她决心要做出改变的时刻,他却离自己而去了。 一想到这些,落英便觉全身直冒冷汗,连血液都凝固起来,她惊慌失措地喊叫着,完全模糊了眼前的世界。 她的哭声很快被楼下的人发现。牛叔一行人赶到三楼时,看到落英正抱着阿宝少爷失声痛哭,急忙走来瞧看,只见阿宝的眼皮已经发紫,面色苍白如雪,完全不见一丝血色。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落英一概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抱着阿宝一直哭一直哭,无论旁人如何劝阻,她都无法控制,只是紧紧地抱着不让任何人接触,直到哭晕了过去,人们才得以将她握住阿宝的手给掰开。 落英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已是亥时的光景,她看到房子的四周空荡荡的,如同地狱般冰冷,只有玲玉,还陪在身旁,眼圈红肿的拉着自己的手。 “玲玉。”落英喉咙干涩,眼皮松塌地望住她,喃喃道:“我的阿宝呢?” “阿宝,阿宝少爷,”玲玉哽咽着说:“被送走了!” 落英嘤嘤地哭起来,直望着天花板,发愣地问道:“送到哪里了?” “小姐!”玲玉见她流泪,便哭得更着急了,慌忙握紧她的手,道:“你不要这样子,阿宝少爷被送走了,皇上得了消息,命人将他的遗体送进宫里,余公子也跟着去的。被抬走的时候,那几个帮忙的大叔都说,他好轻好轻,轻的就像没有了心脏一样!” “呜呜呜。” “你骗人,我才不会相信,他活着的时候,我们不能在一起,难道死了,也要被别人抢走吗?”说着,落英苍白的脸上绽开一抹冷笑。 玲玉索性不回话了,只是一味地抽咽起来,引得落英心头阵阵忧郁和痛楚。 她真的不想理会,也不想面对,更不想承认,她只知道,阿宝不会骗自己,想到他曾经那些美丽的承诺,依然甜蜜真实,犹在耳畔。落英蹙紧眉心,定了定神,目光坚定地自言自语道:“阿宝不会离开我的,他一定是在开玩笑,他说会陪在我身边,不会把我丢下。” 玲玉哭嚷着道:“小姐,你不要说傻话了,阿宝少爷真的走了,他不会回来了!” 落英气呼呼地看着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他一个人,他说不会走,就肯定不会走的!” 说罢,落英转过脸去,望了一眼窗外茫茫的夜色,挽起袖角揶掉一把眼泪。 良久,她干涩的嘴角徐徐曲起,竟如往常一样若无其事地说:“好了玲玉,天色不早了,我想沐浴,你快些帮我放水吧,等会儿,阿宝应该就要回来了!” 玲玉听到小姐说话变得如此疯傻,不觉愣住半秒,由心底生出阵阵寒意来,她硬生生咽了口唾沫,又思量着,想要沐浴最起码是件好事,于是赶紧擦掉眼底的泪花,连连点头答应道:“好好,我就去帮你放热水,你要在这里乖乖地等我回来!” 落英朝她莞尔一笑,又转过身去,那时,眼底已满是无边的憔悴与苍老。 第六十七章 飘摇的命运 不一会儿,玲玉便三步并作两步地走来了,她小心翼翼地扶起落英,一面喜颜悦色地说着这新家的浴肆有多么精致华美,水有多么干净温暖,一面又挽着她的胳膊,一路径直走进隔间那处冒着腾腾热雾,散发着幽幽麝兰香气,缀满天蓝色方形玉砖的圆弧形水池边。(.无弹窗广告) 落英解衣坐进浴池中,掩着微肿的杏眸,深深吸进一口混着花香的热气,锁骨处的汗珠便如玉露凝结般夭夭而出。玲玉偏要留下来陪她,说是沐浴时让她一人独处实在放心不下,况且,牛叔也是万般嘱托过要小心看管的,不管玲玉如何劝与她好意,还是被落英找了个想寻清净的理由搪塞掉了。 她一向喜欢独自一人在屋里沐浴,因为她说过,烛光打在白色墙壁上那一抹抹沉默的影子,就像光的朋友,他们如影随形,互相厮守,他们以另一种连人类最发达的电脑都无法琢磨的媒介来传递讯息,落英知道自己听不懂,可当她看到光和影在以同样的韵律和节奏无声地摇摆跳动时,她还是能想象到,他们是身处于怎样优美的韵律中,所以,她从来不忍心去打扰。 落英轻启樱唇,露出一排玉洁无暇如石榴子般的皓齿,略略朝四下望了一眼,只见水面飘满了今日新摘的山茶花,那些雪白的花瓣都卯足劲喝饱了水分,慵懒地舒展在旖旎水光里,享受着温煦的漂移。(.无弹窗广告) 她困乏地闭上眼睛,花瓣的醇香便透着潮湿的热气,钻进她的鼻孔,深入肺腑,落英只觉得,这花香,居然很苦很苦,苦的像是灌满泪水的白玉壶,倾尽了满池。 看到山茶花,不禁又让她想起今早的那幅场景,阿宝沉睡在玉榻上,满山遍岭的白色花朵齐齐为他绽开,他们是约好的了吗?她突然觉得,竟连山茶花,都比自己更关心阿宝。心中又是一阵悔恨和内疚,眼圈不禁由酸涩变得湿润起来,落英痛得哼出低吟,紧忙抓住胸口,猛呼了好几口气,波动的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 不是只有肌肤流了血才叫痛的,心脏流血的时候,谁也看不见,可是,它却痛到你的灵魂里。 烛光的影子,在墙上闪呀闪,闪呀闪,他们越过熠熠生辉的蓝玉石,又飘过满溢花香的水纹,才调皮地爬到落英的白皙而疲乏的脸上。光影下,她正看着水中的倒影,嗤嗤地笑。 可是,她不想看到自己的面容,于是捧起一簇水花,倏地往上抛洒,水花洒落地满脸都是,她笑着,叫着,仿佛从这漫天星落的水珠里上看到了阿宝的面容。 阿宝,只要一想起这个名字,她的心脏都满是不安分地,剧烈地,失频地,起伏地阵痛。昨天,他还是好好的啊,会笑,会闹,会耍帅,会那样温柔地把自己搂在怀里。他的体温,气息,耳语,都是那么炙热又温暖,他答应了我好多愿望还没有一一实现呢,怎么可能就走了呢? 落英笑着出神,临睡前,我还打算告诉他以后要一直住在这里,然后,他做他喜欢的事,我做我喜欢的事,我们就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如果太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看到孩子长大成人,儿孙绕膝的那一天。可是,一切都像玻璃泡沫一般,完全碎裂了,碎片紧紧扎在人的心上,拔都拔不掉,我不想离开你啊,阿宝,我还想和你在一起,和你度过所有的幸运与不幸,无论生或死。 落英的眼泪顺着脸颊啪嗒啪嗒,落进水里,她看着眼泪滑落的方向,不断地向下沉,感觉沉得不够,就再向下沉,直到发丝在水中完全漂漾开来,直到她再也听不见啪嗒啪嗒的声音了。落英默然睁开眼,望见面前波光旖旎的水波里,阿宝在朝自己微笑。他笑地就像那年随他父亲造访白府时,初见落英一样,傻傻的憨笑。 落英也笑了,她高兴地呼唤:“阿宝!”可是,那声音却湮没在水里,连她自己也听不见,只化成一串又一串转瞬即逝的气泡,落英伸手去摸,却把气泡都抓碎了,她不服气地向 前挪动,心想,阿宝一定在跟我躲猫猫呢,一定是我一直以来不够努力,所以他才生气了不理我, “阿宝!”落英又唤他的名字,她不知道眼睛里是泪水还是热水,只看到气泡越来越多,像是一大串一大串透明的葡萄,出现了又消失。 屋外,玲玉守在窗台下,听着落英在里面失魂地一声声叫着阿宝少爷,满心的不是滋味,可是,她还是没敢进去打扰。 落英看见阿宝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就像昨晚一样,可她当时竟什么都没有察觉。我真是个傻瓜,落英想到,一时竟内疚地呜呜哭出声来,她一张嘴,猛喝了一大口水,喉咙瞬间被卡住,呼吸变得无比困难,她想呼吸,却又喝了一口是,双手无意识地在水中胡乱扑棱,意志却不准许她向上, “不能上去,不能上去!”上去了,就再也看不见阿宝,她宁可不要呼吸,就让眼前的世界越来越暗,就让她沉下去,就让她的四肢和心脏都与生命脱离,就让那肚里的孩子,永远怨恨她的娘亲,她痛苦着对他说,孩子,如果你要恨,就恨我吧,下辈子,我一定会尽力偿还。 时间,在这一刻,也凝固了,烛光摇摇欲灭,黯淡地宛如凄冷的灵堂,晚风清飕飕的刮起白色的帘幔,从窗崖下吹进来,翠色新池里的水波微微皱起一道道冰凉的微笑,你看见了吗?那抹淡黄色的纱巾还在水中飘摇。 第六十八章 死神来晚一步 “你到底傻不傻啊!” 落英只觉到眼前一阵白色耀眼的光束闪过,而后身体轻飘飘地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抽离到空气中,她惊吓地赶紧闭上双眼,任凭身体被扭曲地不成形状,当耳边豁然响起这句相当陌生的责备声时,她才有意识地睁开眼。(.) 落英的视线由模糊逐渐清晰起来,她看见,屋里的一切都和刚才一样,只是世界安静了许多,水池里汩汩冒着新鲜的热水,热气升腾凝聚成白色的雾霭,可她却什么都闻不到,麝兰的香气,水的温热,她通通感触不到!有的,只是自己身上湿哒哒又粘腻的极其不舒服的感觉,她看着黄色的纱裙变成透明的纱布紧贴在白皙的胳臂上,湿漉漉的头发,在发梢凝结成一颗颗闪亮的水珠,“吧嗒,”“吧嗒”,敲打着同样整洁又湿润的地面。 眼前一个黑色的人影逐渐清晰起来,她好像是由一股黑雾凝结而成,又好像是在浓雾散去后,自然而然出现的血肉之躯。 落英好奇地看着她,她的眉眼间有一股强大的威慑力,看起来很冷峻,很严酷,比衣服还要黑亮华丽的头发全部束在发顶,以白紫相间的缎带绑成优雅简约的马尾,干练的气质让人感到神清气爽,她的唇是淡红色的,皮肤虽不白皙却透着健康的血色,鼻子像雕塑家最满意的艺术品,挺拔俊逸,在明亮的烛光下极为抢眼,如她整体的身形一样! 还没等她开口,落英便试探地问:“刚才,是你在和我说话?” “对!”那人背起双手,一边迈着高贵优雅的步伐在落英面前踱起步来,一边侧着头自言自语地叹气道:“我才晚来了一步,你就自行了断了。说句实话,大家都是女人,我也就不拐弯抹角的了,为了一个男人,搭上自己年轻的生命,你觉得值得吗?”说着,她严肃地看向落英,好像在教育自己的女儿一样。(.无弹窗广告) 落英瞬间避开她的目光,忸怩着望向一边道:“你不懂!没有什么值不值,我觉得值得就行了,感情的事情是别人无法评断的!” “好吧,你可真有本事啊!”那人表现出一副无可奈何的反应。正要转过脸来张口说话,却被落英的问题堵住。 “对了!” “你先说。”她顺手指了指落英,示意让她先说。 落英只好继续刚才的问题:“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 那人整了整衣衫,又清了清嗓音,正色道:“看我的这身森严肃穆的装扮你也能猜到,我来自地狱,是一名死神!” “死神?”落英的眼睛瞬间发出惊喜的光彩,着实把面前的死神吓了一跳,要知道,其他死去的灵魂见了她可不带这么兴奋的,要多害怕有多害怕。 “对!就是死神,而且是一位貌若天仙,魅力超凡的死神!”说完,死神自信地扬起棱角分明的小脸,俨然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 落英却嗤之以鼻地看着她整个耍酷的过程,不以为然地矫正道:“貌若天仙我看就算了,你虽然有几分姿色,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刁蛮霸道又蛮不讲理的主,倒是浑身上下确实是有一种超凡脱俗与世隔绝的魅力,我相信你是从地狱来的!” “你这小丫头,嘴巴真是挺伶俐,一点不饶人!” 面对她如此中肯的评价,落英却自以为傲地撅起嘴巴,想说什么就敢说什么,而且还能说得准确到位,不得罪别人,可是她的重大优点之一,一般人学不来的。 “我不过喜欢说真话罢了。”落英黑色的眸子骨碌碌转向一边,又像讨债似地问:“你还没回答我第二个问题呢?你为什么会出现?” “当然是来救你了!不过,我来晚了一步。”死神的语气低沉,略带内疚地刻意避开落英急切询问的目光。 落英却还是步步紧逼地望向她,意味深长地问:“你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因为,”死神抿了抿苹果色的嘴唇,顿时恍然大悟道:“我是死神啊!我的工作就是要救赎不幸的灵魂!” “听起来很伟大的样子,不过,我一向对伟大的事情不太感冒,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来救赎我?” “我觉得你挺可怜的,老天爷对你太不公平了,你年少便父母双亡,无依无靠,好不容易坚地活下去,新婚之夜,爱人却又离你而去,一般人总会承受不了的,你选择自杀,我很理解。” “你并不理解,”落英似乎生气了,她的眼神泛起一丝阴冷,喃喃道:“你看起来确实很了解我,因为你也只能看到我表面的经历,我的内心,你永远都看不到的,我根本不需要别人可怜,如果你真是这样认为,那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了,谢谢你的好意!”说罢,落英便掂掂脚尖,一副要立马离开这间屋子的架势。 “可你,”死神本想反驳,向她解释一番,但看到落英那副严肃又愠怒的表情时,嘴里的话又咽了下去,“算了,”她叹气,“也许我真的经验不够,还是看不懂人心,连地藏都说,我的工作向来一塌糊涂,乏善可陈。”她妥协地垂下头,那模样竟深深震撼到了落英。 落英瞧见自己似乎占了上风,语气便有些减缓,只好又提起刚才不算沉重的话题道:“死神,你可以带我去地狱吗?” “你要去地狱干嘛?”这下换成她不明所有了。 “我要找我的相公,他叫李阿宝!” 听到这里,死神纯黑色泛着星光的玻璃眼珠立刻暗淡下去,她满脸焦虑和窘迫,心想,看来这次,心脏主人的家人可不是那么好应付的! 不过,她还是勇敢地正视了落英,大声而无畏地回答:“我不知道!生死薄上,人的名字就像天上的星辰一样,又乱又多,就算你找上半年,也很难找到你想要的那个,而且,你根本没有机会去找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机会,难道地狱里的事都由你说了算?”落英傲慢地抱起双臂,不服气地反问她。 “这倒不是,不过眼下,地藏可不在地狱里,就相当于是我说了算吧!” “这不就更好了!”落英立马欣喜地拍了下巴掌,眼角带笑喜不自胜地说:“你只要把我带到奈何桥边,就不用管我了,我自己去找不就行了!” “啊?”死神惊讶地松掉下巴,实在不得不佩服她的胆量和毅力,“你可真够执着的,要是你一直找不到,又不愿意去投胎的话,错过了机会,下次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我不在乎!”落英的语气里确实满都是不在乎,和她认真的表情一样。 “你为了他,愿意放弃轮回的机会,我实在挺好奇,他到底是有多好啊?”死神再次困惑地盯住落英苍白又倔强的小脸,她实在搞不懂,李阿宝,也不过和先前许多次心脏的主人一样,为人善良正直罢了,可那都是昆仑皓玉心的作用,真要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话,未必就见得有多好了,更别说,能把一个小姑娘迷得神魂颠倒,连命都不要的嚷着要去地狱里找他,试问,天底下,有几个这样的人存在? “他的好,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落英喃喃说着,失神地陷入了回忆里,她苍白柔弱的嘴角,泛起一抹橘色的,动人的涟漪。 第六十九章 光年之路 “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你一定愿意去的。(.)”死神双手掐腰,眉眼间满是自信。 此时,窗外的星空逐渐深邃,夜露在山茶花瓣上凝聚,滑落,滚在泥土里,消失不见,悄无声息。落英抬起胸脯,望见死神坚定的目光,迟疑道:“去哪里?” “地狱的第三层空间有一座庄梦台,那里,是存放生死簿的地方。” “你为什么会突然答应我?”落英想起来,死神刚刚还是拒绝的,不仅拒绝,还冷漠无情地狠狠打击了自己。 看着落英乌溜溜如紫葡萄般的大眼睛,死神的心头蓦然抽动一下,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为了给她一些心理安慰吗?还是自己真的心软了,觉得很内疚,忍不住想要帮她,要知道,这种事情一旦开头,就很难再停下来。 她只好习惯性地甩了甩总会搭在肩上的马尾,安然自若道:“你别想太多,我没那么善良的,只不过地藏刚好去了人间,我自己一人也闷地慌,不如,你就先来陪陪我!” “这样也行?你就不怕被发现?”落英扬起凝重的眉毛,一脸的不信任。 死神可没管那么多,“说吧,你到底去不去?机会仅此一次哦!”她凑近落英的脸,鼓惑地朝她笑了笑。 眼下也来不及考虑那么多了,落英只好一半迟疑一半情愿地点了头。死神得到默许后,抿起嘴角挺直腰板,独自向窗前挪动了几步,她左手的指尖由肤色变成透明的白色,随后,像是沾满了星星的碎屑,闪耀着,流动着,生长着,攀结着,指尖的浮光不断地掉落,与空气交融缠绕,一秒钟也不愿荒废,直到一条淡紫色的光路出现在眼前,落英才从刚才那幅梦幻而神异的情景中喘过气来。[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她看见,紫色的浮光沉淀了,变深了,还和满屋子橘黄色的温暖烛光相互冲击,交映出一幕氤氲的彩雾,犹如夜空中融化的流星! “好美啊,像是坠入凡间的星辰!” “别看了,快走吧,等会儿有人进来,你又舍不得走了!”死神一边忙着编织光路,一边回头催促她。 不知不觉,落英已经跟上死神的步伐,她小心翼翼又充满新奇地踩上那条光路,双脚踏上的瞬间,居然没有了轻飘飘的感觉,仿佛重新找回血肉之躯般,沉重,充实,温暖,安心。 “灵魂总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血肉之躯的,你不可能永远待在地狱。”死神一边行进一边喃喃。 “为什么?”落英发现她们已经走到窗外的空气中,她认真探寻着光路中颜色较深的区域,生怕自己踩空了。 死神还在前面默默唠叨着:“身体产生了感官,而感官,可以传递爱。” “爱?” “没有爱,一个灵魂是很难存活的,就像狱河中那些冥顽不化的恶灵,没有经受过数不胜数的痛苦和锤炼,他不会明白,爱才是解脱。” 爱是解脱,原来,爱才是解脱,落英在心中不断地默默重复。 “可是?”她突然打断了死神的叙说,“我总听世人说,只有心向佛祖,才可能得到解脱啊!” 光路延伸地越来越快,快地甚至赶过风声吹过耳边的速度,脚下的景物开始迅速移动了,紫色的波涛汹涌着翻滚,逐渐弯曲,扭曲,变形,裂开一团花苞样的旋涡,旋涡泛着明亮的深粉色光芒,缠住落英单薄的脚腕,落英闭上眼睛,她忽然听见一阵又一阵嘈杂的声音,不知是由脚下移动的景幕中传来,还是自己脑海中莫名发出的,总之,那里有士兵的厮杀声,有男人的窃窃低语,有少年少女的纯真欢笑,有...... “咚!”一滴眼泪悄然从眼角滑落,掉在正紧密收缩的光圈里,溅起无数透明的,精致的,有着绝美圆弧曲线,色彩旖旎的玻璃珠。 落英看到,自己的眼泪掉在光路的磁场中,竟然撞击出许许多多同样的泪珠。 “落英,不要哭,我们正走在光年之路上,不要在这里留下你的任何东西!”死神听见眼泪掉在光里的声音,急忙回头警告她。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落英抬起内疚的双眼,像做错了事的孩子,她刚想问死神会有怎样的结果时,便觉到身体已经停滞不前,脚下的旋涡旋转地越来越快,死神的轮廓也越来越模糊,身影越来越遥远。落英很害怕,她不住地摇头,胸膛里满是无助的哼声,但就是止不住眼泪!她双脚疲软地耷拉着,两臂蜷曲无处可伸,只有背后的一股神秘引力死死吸住身体,将她的发丝完全抛在空气中,直到与光揉为一体。 “你怎么样了?”忽然,手腕被一个人及时抓住,她急忙睁开颤抖的眼皮,望见死神温柔的笑脸。 “你没走?”落英惊讶不已。 “当然,我都说了要带你去地狱的,怎么会扔下你不管?”死神淘气地向她眨眨眼。 “可是,这样的话,你就回不了地狱了!”落英忽然想起什么重要的缘由,表情立刻转变地凝重起来,竭力要甩开死神的手指。 “不会的,要是连死神都找不到地狱,那真是本世纪最大的笑话了,只不过,我们也许会找到一个迥然不同的地狱哦!”说罢,死神便拉住落英的身体,随着那股强大而无形的吸引力,一同坠入无尽的深空。 黑色,迷茫,无尽,空洞,扩张,包围,吞没,落英只能感触到死神手掌的温热,其他的,她一概看不见,不过,就算看不见,她也根本不会害怕了。 当一条淡紫色的旋涡再次出现时,她仿佛可以看见脚下的风景显现出模糊的轮廓,只是,这些风景和记忆中的完全不同,难道,这就是我跌入的另一个时空? 落英正沉思着,死神却转过头来看她,她的表情已经被光速扭曲压迫地完全变了个模样,看起来可滑稽了,就像沸水中的倒影!落英忍不住笑出来,喃喃地问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葛念!这是我还是人类时的名字!”死神的声音穿透嚎叫的风,落英看到,她在转头朝自己呼喊。 葛念,她在心底呢喃几遍后,默默朝她点了头。 第七十章 穿越到2007年 黑暗,再次吞没了一切,落英觉得自己正被无与伦比的急速之光所瓦解,她的头痛痛的,身体又变回轻飘飘的样子,摇摆不定。(.无弹窗广告) “看来你需要好好补补身体了,真虚!”死神戏谑的语气又在耳边响起。 当她急切地睁开眼时,发现她正安好如初地站在自己身边,还捋着柔顺的马尾辫,调皮地说:“如果你能在地狱找到一份工作,并得到地藏默许的话,就不用这么可怜了。” “我很可怜吗?”落英用不理解的眼神紧紧盯着她,完全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不过,有一点她倒是很好奇,“我们现在,到什么地方了?” “你猜!” 落英无奈叹了口气,悲哀道:“你不是说,我们会进入另一个时空吗?” “对啊,落英小姐,托你的福,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来到了2007年,准确的说,现在的时间应该是公元2007年,地点,中国!” “中国?” “总之,就是明朝了,只不过,是经过五百年的历史变迁,沧海桑田之后的完全不一样的明朝!” “你怎么会知道?” “我怎么会知道?我也只是在夏章中看过而已,其他的,对我来说就像是冬天的稻田,夏天的冰川,生平头一回见识!” “好吧,既然来到了这里,那我们要不要先去地狱?” 死神望着身旁的青铜色大门,满脸拒绝地说:“当然不要!既来之,则安之,我们还是先去外面逛逛好了!” 落英又叹了一口气:“没想到,你还是这么贪玩的死神,我以为你只是会臭美呢!” “何止是贪玩和臭美,我还很!” “还很什么?” “这个,我不好意思说啦,你自己会慢慢发现的,嘿嘿。[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说着,死神竟露出羞赧的神色,真是活久见。 落英挑起眉毛,道:“刚刚你说你叫葛念,那我以后就叫你小念好了,或者念念?” “绝对不行!”死神立刻摆出一副完全拒绝的动作,立场坚定地说:“我可是死神,你这样叫的话,也太没大没小了吧!” “哎!我怎么闻到了一股腐败的味道呢?原来地狱和人间一样,都是这么虚伪。” “这可不是虚伪,这是礼数好不好!” “好啦好啦,那就礼数吧,老说死神也太难听了,超级不吉利,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黑白无常是一伙的呢!” “随他们怎么想好了,我的工作就是怎样让人们死的更好,叫死神岂不是很妥贴?” “你觉得,人应该死吗?” “哪里有应不应该?这根本就不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一切,都是神的旨意。生死轮回,自然规律,根本就无法论及。重要的不是活多久,而是活着的这一生,你有没有拼尽全力,有没有辜负自己和所爱的人。” “可是,偏偏就是有太多的人,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到头来,只剩一副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的皮囊。” “大概,他们爱地还不够热烈吧,放弃今生,总期盼来生能重新来过,殊不知,来生来生再来生,都是一样无止境的痛苦,地狱,何尝不是人间的倒影?地藏收留人们的灵魂,甚至说是教化,就是为了能让他们明白,幸福,是从苦难里开出的花朵,抱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唯有爱,才是解脱。” “对,你学的还蛮快嘛!” 死神的那番话,她当然觉得有道理,岂止是有道理,简直完美贴切的不得了! 可是,望着森严肃穆的青铜门,她的心情还是很沉重,她不敢向前一步,更不想向前一步。 死神看出了她的心思,温和地劝道:“它其实没你想的那么恐怖,每个人都要经历的。” “我知道,”落英望进她深灰色的瞳仁,喃喃地说:“我刚刚只是在想,五百年后,阿宝会在哪里,我还能找到他吗?” 五百年,五百年,五百年,等一等! 死神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极为重要的线索,她惊恐地瞪大眼睛,仿佛在说,还真被你给歪打正着了! 死神喜出望外,握紧拳头,那眼神简直把落英吓住了,愣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 “喂,你怎么了?”落英小心翼翼地问。 “额,没什么。”她知道自己刚刚有点太激动,只好扫光脸上兴奋的表情,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道:“既然你现在不想进去,没关系,我刚好也想出去转转呢!要知道,对这个未来的世界,我也只是在夏章中才了解过!” “可我们要去哪里呢?”落英露出为难的神色,心想,虽然咱俩不是从外星来的,可是,这毕竟不是明朝了,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实在不能太乐观。 “我相信,天神创造女人的目的,绝对不只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所以,我们绝对不是一无是处的,当然,就不用为逛街感到内疚了!” “逛街?” “好吧,这也是在夏章中学到的,那是一本宇宙历史百科全书,囊括了宇宙万物的起源与未来。逛街呢,就是我们古代人所谓的赶集!” “好,那就去逛逛吧!” 说走就走,这里,完全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嘛! 她们不知道来到了一个什么路的路口,只见四周全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在灼热的阳光下闪闪发光。落英觉得好吵,好刺眼,好热,以前的夏天虽然也很热,可也不至于晒到这种要掉皮的程度。她用手背遮住额头,远处的景物才摸索着进入眼帘,落英发现,身边的行人,都各自匆忙地来来往往,根本就看不见她和死神。 “为什么他们看不见我们?” “笨蛋,我隐身了啊,你真希望被他们看到,那样会引起骚乱的!” 落英深深吸了口气,垂下头盯着发白的水泥路面,道:“你说的很有道理。” 她们辗转来到一间装饰华丽考究的店面前,落英看到,精雅的玻璃橱窗上,镶满了闪亮的白色水晶,那些水晶,比娘亲最昂贵的玉簪上的宝石都要大好多倍呢!橱窗里整齐排列着身材玲珑标志的假模特,她们的塑胶身体用来展示那些面料精良,裁剪优质的昂贵衣裙。落英抬眼望去,那些连衣裙,简直美的不可方物,和自己曾经穿过的一点都不一样,那针线丝丝紧扣的纹路,在镭光灯的映射下,简直要渗出光来,让人一看见,便忍不住想穿在自己身上! “动心了吗?”死神鼓惑人心的表情还真是一点都不含蓄。 “当然!”落英也毫不示弱,果断承认了。 喜欢就是喜欢,承认一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好吧,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个共同的爱好! “要记住,天神创造我们的目的,绝对不只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 “当然,女人并不是一无是处的!” “所以,再怎么疯狂购物都不要觉得内疚!” “我们必须要对自己好的不能再好!” “yes!” 第七十一章 现代生活的体验 马不停蹄地换装,照镜子,换装,又照镜子,再嘻嘻哈哈指指点点地对对方评头论足,两个人总算做了一回现代女性最应该做的正常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一番精心挑选后,落英终于找到一件令她较为满意的裙子,那是一件纯白色底料镶衬有碎花蕾丝边的连衣裙,浑圆精巧的领口使她优雅的脖颈更显修长,材质稍硬的袖口刚好能扣住小巧的肩部,使整个人看起来顿时精神许多,落英娇小韵致的曲线将腰处的弧线撑满,从上往下看去,波浪卷似的裙边宛若盛夏里等待绽放的花苞。 “太完美了!简直无可挑剔,这条裙子似乎就是为你量身定制的呢!” “哈,你夸起来人来还真是一点都不含糊啊!”落英一面对着镜子来回审视,一面敷衍地回应她。 “那当然,地藏认可我的一大半原因可都是归功于我的口才。” “好吧,我可对那些不感兴趣,不过,葛小姐,衣服既然已经买好了,那么接下来,我还要期待什么精彩节目呢?” “嗯~节目倒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关键是看你到底有没有愿意奉陪到终场的热情!” 落英双手朝天,立刻摆了个无奈的手势,鼓着腮巴道:“我要是敢不奉陪,估计你会把我扔在大街上晒成蒙古烤肉干。” “这才听话嘛!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跟着我走,保证让你吃好喝好睡好玩好,还不用花钱!” 吃好喝好睡好我看就算了,我现在可不是人,还能体会到人世间的享受之乐吗?想着,落英便耷拉着肩膀并不情愿地跟在死神身后。 当她们离开挂满全身镜的试衣间走到前台时,落英简直惊呆了,她看见死神表情平静而满足地提起紫粉色丝绒沙发上那一排整齐放置的包装袋,转过身来对自己微笑。 “你竟然买了那么多!” “嗯哼~简直不敢相信是不是?”死神表情滋润地点点头,看得出来,她很开心,如果这样都不开心,那就真不太正常了。(.无弹窗广告) “小姐,这是您的会员卡,您的本次积分已满8813,这是送您的小礼物,七夕节将至,本店还会有优惠活动的,欢迎下次惠顾哦!” 死神接过会员卡,又淑女范十足地接过女店员手中那副包装精致扎有果绿色蝴蝶结的鹅黄色礼盒,直接递给落英道:“喏,曼微林的发卡,白色水晶搭配公主风,挺适合你。” 落英看见,她的眼睛里其实藏着很细腻很柔美的光。 “你喜欢购物,而且,还挺懂女孩的心思。”落英笑不出来,她甚至愣住了好几秒。 这是赞许吗?死神想,管她呢,我可是死神,除了工作,没有人有资格可以对我提出意见,我开心就好,如果连个性都要用来迎合他人,那就不能称之为个性了。 “我自己就是女孩,不能不懂吧?”死神努了努嘴,拉开皮夹装进会员卡。 “也是。”落英垂下头,猜想接下来死神还可能会带她去哪里。她虽然不愿再多问,可她承认自己确实对死神产生了不小的疑惑。她的内心深处应该藏着许多尘封的事吧,并非落英喜欢浮想联翩,这都怪死神做的事情看起来太疯狂,而疯狂,通常都是为了掩饰和逃避内心的某种痛苦和残缺。 她们穿上洋式的连衣裙,踩着高跷的尖头皮凉鞋,戴上元气满满的遮阳帽,腕上挎着售价昂贵的奢侈小包,看起来完全没有了从古代穿越而来的那股傻子气。更何况,死神走起路来,简直就跟橱窗里那些金发蓝眼的模特没什么区别,她天生就自带巨星范儿,以至于漫步在宏伟的城市街道上时,引得路人不时回头注视。 这种感觉,还真是蛮爽的!落英第一次认识到,原来女人可以如意轻易地就自信起来,即便仅仅是因为刚好换上了一件最喜爱的连衣裙。 “怎么样?”死神在落英耳边悄悄询问穿越后的体验,仿佛在征求售后评价。 “还不错。”落英扬起嘴角,露出一排皎洁的贝齿。 “咣!”一道黑影贸然从身边疾驰闪过,那是一辆摩托车,落英话音刚落,就被死神一把拉在路边。 “现代人,貌似眼神都不太好。”落英瑟瑟发抖,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反应过来。 “活该!眼神不好是他们自作自受。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死神抓过她的手臂,仔细察看上面有没有留下擦伤。 “没事的,我还没有那么娇气。”落英莞尔一笑,抽回了手臂。又问道:“对了,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总不能一整天都要遛大马路吧?” “当然不是!”死神抬头看了看上方的广告牌,怂恿着扬起眉毛说:“就是这里了!” 一转眼,她们便来到了三楼窗边的一张咖色木桌旁。 皮质的黑色软沙发低调而深沉,屋顶的镂空铁雕吊顶更添一种西洋复古气质,午后暴烈的阳光经过暗色玻璃窗帘的筛滤,只透出浅淡的几抹橙黄,轻柔地打在地板,墙幕的装饰相框,还有角落里矗立着的那株孤零零的盆栽上。清淡的熏香在空气中徐徐流转,和冷气混合在一起,不断刺激皮肤的触感,周围人都在安静地看书聊天,看起来,这个空间的确是夏日休闲的极致之选。 死神一把坐下,落英面对着她问:“你刚才那么快,会不会被人类发现?” “放心,他们才没那么聪明,看到女人,他们只会观察长得漂不漂亮,身材够不够火辣诸如此类的问题,神经病才会相信我有法力呢!” 落英无奈看了她一眼,逼问道:“你来过这里是不是?” “怎么可能?我都说了,我是在百科全书上看到过的。” 说话间,眼前已走来了一位穿着巧克力色工作服,皮肤白皙面容姣好的微笑服务生。 她端着一本厚重的玻璃清单,超级礼貌地问道:“两位小姐,请问你们要喝点什么吗?” “嗯~”死神满是期待地看向对桌的落英,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泛出幽幽的红光,可爱极了,她忍不住摆起阔来:“你来点吧,我请客!” 落英平静地打开玻璃清单,手指按着一行又一行价目表,翻来翻去翻去翻来,菜单都翻到终点页好几次,她还是拿不定主意。 “简直要眼花缭乱了!”落英一边苦恼地抓着头发,一边想,在我们那里,可没有那么多选择的,当然,除了皇宫。 一旁的服务生趁机说:“如果两位是头一回来的话,我可以为你们推荐这款下午茶套餐,它包含一份抹茶奶酱卡布奇诺,还有本店的招牌香蕉蛋黄派,松露坚果慕斯,和一份清凉薄荷绿茶。” 落英耐心听完服务生的推荐,抿着干燥的嘴唇思考了一下,便点头答应道:“好吧,就要这款了,你觉得怎么样?”说着,她看向对面的死神。 死神当然是没意见了,她直接对服务生道:“就来两份一样的吧!” 西式甜点的味道果然很独特,落英吃完后便有种意犹未尽的感受,她摆好餐盘里的刀叉,满意地说:“吃饱啦,你呢?” “我当然也饱啦!”死神优雅地用纸巾拭去嘴边的蛋糕和奶渍,发现落英正怔怔地望着窗外的某个地方。 她伸出手掌打乱她的视线,问住:“你在看什么?” 落英转过脸,眼神却空洞着,喃喃道:“我刚才似乎看到了一个人,他的侧脸,好像扶弱。” “扶弱是谁?”死神不明所以。 “那是我曾经的一个朋友,总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我可以出去看看吗?” “不行!”死神毫不含糊地对落英说:“你不要胡思乱想,这个世上,长得像的人实在太多了!” “那算了。”落英耷拉着脑袋,本来也没抱多大希望的。只好问道:“我们现在可以回地狱了吗?” “再等一会儿。”死神双手交叉着贴在胸前,表情十分严肃。 “等什么?” “再等一会儿,我要先去办一件正事,好了,1,2,3!”数着,死神立刻拉起落英的手臂,像乘着风那般,一瞬间,她们已经转移到店门外。 第七十二章 意外拥有的能力 当然,这不是在刚才那家欧式咖啡屋的楼下了,落英的灵魂虽然自脱离身体后一直模模糊糊,可以她霸气凌人的记忆力还是足以分辨出来的,另一条嘈杂的拥堵老街,另一家陌生水吧的店门,另一行高耸苍荣的阔叶梧桐树。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酷夏稀薄低矮的云层最容易使人联想到冰山上的千年积雪。她们并排站在勉强可以躲避烈日的,从贴满红砂瓦的短屋檐的边沿所延伸出的藏蓝色旧布雨棚下,然而,阳光依然死皮赖脸地追赶着她们疲懒的双眼。 死神屏着呼吸,一丝不苟地向四周扫射,直到她紧绷的眼角闪过一丝兴奋,落英简直能看见,从她额前折射出一匹嗅觉敏锐的蒙古狼盯住无知猎物时企图跃跃欲试的影子,她忍不住顺着死神的目光一路看去。 人行道树枝叶茂盛却难抵高温的蒸发,萎焉着近乎昏昏欲睡,写字楼和大厦的高度与被阳光截短的短小身影完全不够搭配。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一个诡异的身影玩命般穿过迷宫式的车流。 “有人在呼唤我,跟上他!”死神的表情立刻变得冷峻了,像极了她那束干净利落的黑色马尾。 落英站在她身后,寸步难迈,也许是因为刚刚吃饱饭,凝望着密密麻麻的长街日景,她突然有种想吐的感觉。 不适应,太多的不适应,天空蓝的实在太诡异,空气又有些浓稠,黑色的摩的速度飞快,连草原上的雄鹰都不一定能追上。 她羡慕死神弹指一挥便能够凭借光年之路来回穿梭于时间和空间,即便她知道,这背后必然是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超多好看小说] 她当然对这一切也没什么好奇心,只是,黑色身影给她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那个人,他不想活了!”落英对着死神呼喊,喊出来,她才感到舒服了一些。 海蓝色的磁场和光雾一消失,死神便条件反射地睁开眼,优雅地瞥了她一下,若无其事地问:“你说谁?” “那个全身黑色开车飞快的男人,我能感觉到,他的意念。” “什么意念?”死神顿时兴致满怀。 “离开,离开这个世界,他的内心,似乎充满了蔑视,仇恨,内疚......还有,一点慈悲!” “只不过,仇恨占据地更多?” “对!”落英点头。 “我的天!”死神的脸色几乎苍白了,“该不会是因为你吃了这里的东西吧!” “吃的东西!你说咖啡和蛋糕?跟这有什么关系?” “你吃了这里的东西,就会和这个时空有所牵连,所以才能感受到别人的意识啊!”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突然拥有了一种能感知他人意识的能力,落英无法推断,她觉得有许多事情都不由自主地陆续发生了,完全没有预兆,除了被动接受。 此时,死神已携她来到随时有地铁通过的狭长甬道,远处的黑暗中不时传来哐当哐当的铁轨撞击声,昏暗的灯光,沉闷的空气,地下通道的潮湿气味,没有一处是让人好受的。 忽然,哐当声逐渐尖锐和刺耳,热风鼓动着铁锈味的灰尘穿过发丝,还来不及跌落轨道,前方弯道处便闪电般射出两束刺眼的灯光,钠灯的鲜黄色强有力地充斥着整个空间,那是车头,一辆略有历史的地下高铁的前照灯。 死神专注着车头自言自语般说:“向后退,他来了!” 落英立刻又朝那车头看了一眼,除了眼睛被高强光刺激地一片茫然之外,她什么都看不见。 “乓!轰!”近在耳边,像极了重物义无反顾被抛进深渊的巨响。 那个全身黑衣面戴口罩的男人再次出现。他纵身一跃,紧随跌入铁轨的黑色编织袋乘风飞落。 地铁内的目击乘客瞬间张大惊悚的嘴巴,尖叫,怒斥,惊跳,疯狂,他们扒住厚重碍眼的钢化玻璃,无所不用其极地向后方瞪眼望去,血浆溅满铁轨的两侧,明目张胆,放肆流溢。 落英吓得往后踉跄了好几步,她甚至听不见任何细微的声响,直到地铁渐行渐远,直到一切都安静如初。 她颤抖着嘴唇,撰紧拳心,里面满是粘腻的汗水,风一吹,就不见了。 “不用害怕,血浆溅不到你。” “有什么关系吗?我已经看见了。”落英无趣地回复,完全不想接受她的关心。“你带我来,就是想让我看到一个正常人是怎么自杀的,是吗?” “一半一半,我要你看的,是一个杀人犯如何体验自杀。” 铁轨压过的尸体变成粉身碎骨的浆液。一个透明的灵魂从废墟中缓慢趴起来,他的衣服和死亡之前一样整洁如新,只是走起路来,很轻,很轻。 男人向她们走来,面露和色,死神庄重又礼貌地朝他伸出手,问候道:“你还好吗?卧轨自杀,不太好受吧!” 落英看见,死神的这副表情和她们第一次见面时毫无差别,她难受地转过眼,又朝远处那辆刚刚驶过的地铁望去,可是,那里只留下黑漆漆的一片荒芜,仿佛连接着地狱的天空。 “我罪有应得。”男人沉下胸脯,看起来一脸失意。 “每一个犯下罪过的人都会这么说,可你得用行动表示出来,才有怜悯之人愿意接受你的忏悔。” “我没有机会了,我杀了她!”忏悔,确实正不断地从他眼球深处涌现出来,可是,死神不屑于观察这些,她只要行动,只要结果,只要证明。 “倒也不是,只要你愿意,或许还有机会。” “什么机会?重生?转世?时间倒流?” “不是,不是什么方法,”死神摇头,“我说的机会是一个结果,要你不留遗憾。” 男人温煦地笑了,暗红色的唇边还覆盖着刚刚刮过胡渣的新鲜痕迹,痕迹的边缘线随着皮肤一字一句地收缩,扩张,又收缩,“我不希望她恨我的,无论天国还是地狱。我的下场如何,都不重要了,但我希望,她不要带着恨离开。” “所以,你有准备什么行动吗?” “有过,”男人忸怩起来,腼腆道:“可眼下,我已经是亡魂,还能做些什么呢?” “我可以让时光倒流。” 男人当然很惊喜,可他还是露出不敢奢望的神色。 死神再次问:“你想回到什么时候?” “如果真的可以,我最想回到那一天。”说着,他的双眼陷入回忆的旋涡。“那时候,我们的感情还没有出现任何裂缝,我还没有任何颓废的念头。” 第七十三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一) “时间,从来都是神出鬼没,它难以捉摸,稍纵即逝,从不与阳光和土壤所见略同,然而,时间又是最执着,在每一个寂寥无声的夜晚,它都要妥帖地出现在你身边,贴近你的肌肤,触及你的感官,扰动你的意识,它势必要得到一个人屈服的眼泪,才足以证明自己的伟大。” 《时间时间》,落英不禁想起了在咖啡屋里闲看的那本杂志上刊载的散文,它像一记警钟敲在正脑门上,一瞬间让自己豁然清醒。 本来就是嘛!说什么都不管用,说一万遍也不管用,只有当你真正看到时间,才会心服口服惊叹于它的强大。 “为什么,那个男人不见了?”四周雾茫茫一片,仿佛置身悬崖边的云海,又冷又静。 “他在用灵魂的力量,调动存储在时间里的记忆,现在很虚弱,如同透明的空气,你先不要管这些,待会儿能看见或听见什么,都一定要告诉我!”这像是施令,又像是鼓励。 落英点了头,无声地暝闭双眼,她认为,自己从未像现在这样认真过。 四周如同掀起一场风暴般晦暗不明,可是,时间依旧平缓无声,无声流淌,仿佛这就是一场事不关己的暴风雨而已。 落英胸前阵阵起伏,原来,感受别人的命运,比探知自己的未来轻松不了多少,谁的命运都够隐秘,谁的命运都够了不得,谁的命运都够神圣而不可触及。 “葛姑娘,我好像能听到什么了!”落英括起耳朵,慎重地低语,生怕吵醒幻境里传来的声音。 “别慌,再仔细听!”死神的嘴角上扬微笑,她欣慰地看着落英站在铁轨边的单薄背影,在比她早一秒发现白雾中出现的浅蓝色磁场圈时,悄悄一推,猝不及防地,落英被推进了另一个世界。 老旧的半圆形小花园里,到处弥漫着孩子的笑声。绿藻斑驳的水泥墙上,育儿图画粉刷地整齐有序,青灰色的砖板路凹凸不平,被孩子们调皮的脚丫踩起来哐当作响,就算是树荫下的棕黄色长凳,看起来,也已经和泥土深深连接在一起。 这里,还真是颇有历史感呢! 应该是盛夏的季节吧,要不然,附近高地的原野上,怎么会开满如此绚丽唯美的薰衣草小花!千帆尽过的海平面上,缠绵着古老的水雾,又浓又淡。海风裹挟着氤氲的咸湿味,还有青草的淡淡香气,以及说不明的鲜花的魅惑,汹涌而来。 落英忘情地嗅着,好美的清晨!从小就一直渴望,能够住在一个每天一睁眼就可以看得见大海的地方,如今,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虽然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可就算是梦,就是在地狱,能完成未了的心愿,终究不失为一种圆满啊! 对了,这是哪里?她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可是,什么都没有带来,顶着脑袋一想,自己刚刚是被葛念给推进来的好吧!那个无厘头的死神,真的是,简直不想说她,不是说好了不会把我丢下吗?现在却让我孤零零一人了。落英双手掐腰,气呼呼地看着花园里正在捉迷藏的七七八八的孩童,愤怒的心情又慢慢平复,她尝试着走近他们,于是择了樱花树下唯一的一条鹅卵石小道,满怀期待地走近。正当她马上要接近花园的一角时,画面却突然消失不见。 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简陋的办公厅的窗户,透过半开的推拉窗,可以清楚地听见里面传来的说话声,只是,所有人说的话,落英都不能听懂,如果死神想让她有所收获回去复命的话,看来是注定要泡汤了。不过也是,白落英才没有那么听话,她才不会任人摆布,听不懂是我笨,不想告诉你是理所应该,管你是谁。 想到这儿,落英便理直气壮地继续偷看了。 顷刻,院子里开始播放音乐,所有的小朋友都整齐排队跟着老师走进体育馆,只有一个穿着浅绿色t恤,白色帆布鞋,剪着运动短发的小男孩留了下来,一个老师模样的人带他走进了办公厅。 当老师为他介绍那对陌生的夫妇时,小男孩神情很惊诧,显得很忸怩,他紧张地握紧双拳,不住向老师身上靠。虽然落英能看出来,他对那位老师也不是太信任,可相比之下,他更害怕接触那对陌生人,就更别说是要接近了。 他的表情如此痛苦,以至让落英感到,自己刚刚还愤愤然在闹小情绪的胸口此时就像被鱼刺狠狠扎了一针,深入血肉,难以除去。 眼看着,天真稚嫩的脸庞就要孕育一场暴雨,年轻夫妇却突然拿出一张照片来应急。侧对着他们的落英,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可是,她能察觉到,男孩脸上的痛苦不见了,他瞪大着的眼睛仔细凝视着照片,惊奇,讶异,开心,幸福,伤感,勇敢,所有人类能够想出的形容词通通不足以形容他复杂的反应,仿佛全世界的糖果都不如那张照片更重要! 小男孩终于是被带走了。落英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可是她猜想,这里,应该是一个收养孤儿和领养孤儿的地方吧,要不然,就是一个让希望从开始生长直到破灭的地方。 新父母的家里,过得还算不错呢!至少以落英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个家庭,是个有教养,且极为讲究的家庭。大概是为了庆祝新成员的到来,今天的晚餐是一桌非常丰盛的中国菜,称不上满汉全席,但是咸酸鲜辣,样样俱全,如此其乐融融的气氛,任谁看了都会为他拍手叫好。 落英一直认为,陈设与装饰,不足以体现一个人的尊贵,可是,那墙上挂满的琳琅满目的旧相片,以及相片上年轻人烂漫无邪的笑脸,却足以证明,这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家,还有值得信赖的家人。 落英为小男孩感到高兴,她甚至忘记了是否要知道这个小男孩是谁,是否要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她甚至也忘记了自己还要去追寻什么。看到这个孩子从痛苦转变为幸福的笑脸时,她觉得,这样的结局,是不错的了。可是,生活不是看电影,人生,也不是在做梦,梦里的好与坏,总是一刹那,就像沉睡中窗外下过的一场雨,清晨醒来,阳光一洒,便了无痕迹,现实,总要与血肉相连的,它注定要留给我们不可磨灭的痕迹。(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二) 同样让落英高兴的是,安定下来的他,也有了一个新名字——渡边毅,那是睡觉前,小毅慎重写在日记本上的,毕竟在这个说话让落英难以捉摸的家庭里,也只有小毅写的字,是她能够看懂的了。 两天后,家里来了一个小姑娘,她背着粉红色的书包,毫不见外地扭转开门的钥匙,蹬蹬蹬满是兴奋地跑上旋转楼梯。 推开门的一刹那,小男孩的眼神简直凝固了,这就是新父母口中常提的,刚从外婆家回来的妹妹吗?原来,她本人比照片更好看,更可爱。 那一年,她的笑脸像是流星划过他的心迹,她使他相信了,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美好,永远都值得人们去追寻,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不管曾经有多少人为此牺牲过宝贵的生命,也不管,它最终带来的结果是好还是坏。只要还有力量,谁都必须要为它扬帆起航。 小毅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使他胸口深处奄奄一息的火星,瞬间蹿腾起巨大的火焰。 每一天,他们都会骑着单车相伴去上学,娇生惯养的妹妹,再也不要爹爹送宝贝女儿了,为了能和小毅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点,她也费了好大努力才学会了骑单车呢!林荫下,小道旁,车轱辘压过的水洼里溅起抛物线一样的水珠,落英伸出纤长的食指,水珠便乖巧地附着在指纹上,她感受到,里面满是青春无敌的笑脸,只看着,都叫人好羡慕。 两个小生命,悄无声息被命运之线连接在一起。他们的性格如此合得来,以至于早已做好心理准备的连渡边夫妇都感到很诧异。小毅是个有上进心的孩子,他爱学习,有爱心,也很喜欢钻研。每每因为参加学校兴趣小组的活动或是校外比赛的培训而很晚回来时,渡边先生都会站在能够俯瞰到路口的落地窗前感叹:“小毅,真是和他父亲像极了!” 相反的是,妹妹就比较顽皮,常常要看漫画书看到很晚才睡,既不喜欢学习,又不喜欢运动,老老实实的阿宅一枚,总是被爸妈拿来和哥哥作比较。这也就注定了,一到期末,她就总要哭着闹着找哥哥帮忙。可是,对于他,妹妹却是嫉妒不起来的,她知道,不管哥哥再优秀,他都是最亲的哥哥,都会毫不保留地宠溺着自己。每次看她拿着用心做好的贿赂品,大张旗鼓溜进他的房间,抱着小毅的手臂噘嘴撒娇的时候,落英都觉得,自己的心简直要融化了,这样的女孩子,谁会不喜欢呢? 确实,陪伴他的,一直都是她,对他哭,对他闹,让他生气,让他在乎,更让他牵挂,他们之间,是否已经有了超越亲情和友情的存在?落英拿不定主意,可是,不管怎样,她都是包容的,看过了世间那么多的分分合合,她相信,缘分自有安排。 时间,像一艘轮船,把我们从此岸送到彼岸,只要坚定不移朝着一个方向不懈地前进,不管想不想要,我们最终都会到达一个未知的目的地。 七年之后,两个孩子都升上高中了,这是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小毅找到了自己的梦想,他想学好计算机知识,将来能够回到魂牵梦萦的祖国,进入军事领域,为通讯事业贡献上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妹妹还是没有什么目标,也是,家境优渥,父母又如此优秀而善良,还有什么是值得她去努力争取的,即便真的有,她也不一定想要吧! 圣诞节前后,北海道一年一度的暴雪如约而至。学校宣布停课一周,刚好,紧锣密鼓的期末复习也要开始了。小毅觉得,在家的这一周,又可以独自做出很多作品来,比如,可以做一个检测学校食堂三明治新鲜度的检测仪。哎呀!这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妹妹老是抱怨食堂的面包不新鲜,其实,师傅顶多是把昨晚的面包也拿来一起滥竽充数,倒不至于会把做了好几天的面包卖给学生嘛,那也太大胆了点。不过,就算是这样,小毅认为,他还是要勇为人先,试一下,说不定揪出什么证据来,正义感爆棚的校长就能把承包食堂的黑心老板给辞掉,也算是自己为学校做了小小贡献。但其实啊,就连落英也看出来了,最能驱动渡辺毅的,还是妹妹跟他抱怨的那句话吧! 圣诞节那天,家里张灯结彩,到处挂满了彩灯和玩具。雪花沾满了落地窗的下半部分,吹不散,抚不去,美的动人心魄。小毅常常望着窗外想,北海道最值得自己留恋的,除了海,大概就是雪了吧,那每一年冬天都如期而至的雪花,隆重地笼罩这片静谧的土地,这片让他纠结着情感,深爱不已的土地。 “小毅,江水,我们准备出门了哦!”爸妈的公司有一个联谊晚会是在东京举办的,估计他们明天下午才会回来。 “ok!”妹妹江水一直跪在客厅的蓝丝绒地毯上忙着装饰圣诞树,瞥到他们装扮隆重,提着大包小包准备开门的背影时,很敷衍地应了一声。反正有个安全感爆棚的哥哥在,你们什么时候回来都无所谓的啦! 落英也跪在她身边,看她仔细地在每一根树枝的枝杈上挂上彩色糖果,那副微笑的样子,还是足以融化一颗心,时间,似乎使她变得越来越动人了,就像温室的窗台上含苞待放的花朵。 她像幽灵一样,跟着她漫步到二楼,江水还是肆无忌惮地推开小毅的门,她看见,光线集中的台灯下,他在埋头钻研一块电路板,那么认真,不为外界任何不相干的声音所动。不知不觉地,落英发现,小毅已经戴了眼镜呢,看起来像是一个考究的小科学家,让人心生敬佩。 “小毅,我们去过圣诞节吧,我已经把圣诞树做好了!圣诞老人说,今天是个重要的节日,允许学霸们偷懒哦!” 小毅抬头看看她,江水的笑容比橘色灯光还要暖,他顿了一秒钟,便关上台灯,很绅士地站起来。 进入夜晚,温度降地更低了,白天一直断断续续的雪花现在越下越大。关上窗帘和玻璃门,暖烘烘的壁炉下,他们围坐在圣诞树旁的小桌子边,桌上摆满了颇显节日气氛的糖果,饮料和葡萄酒,还有妈妈自制的曲奇饼干,以及江水满心准备的蛋糕,三明治,炸鸡,和海藻鲑鱼子寿司。 这是第一次真正属于两个人的节日,落英的胸口怦怦直跳。(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三) “换一首格里格的音乐吧!”小毅不断搅动酸奶杯里的玻璃勺,这样建议道。他喜欢往半杯酸奶里加满红酒或黑啤,嗜酸的人口味总有些古怪。 “为什么?我觉得他的音乐很伤感哩!” “嗯?”小毅微微抬起下颌,示意她继续说下去,他希望能不断找到他们之间的共鸣。 “每一次听格里格,就好像看见了挪威海面上空纯蓝色的天,一尘不染,很深邃,很忧伤,比水彩画还要难以勾勒,他太清醇,太空灵,太纯粹了,有时候我想,格里格应该是一个活在森林里的精灵吧,我们凡夫俗子是涉足不了他的世界的!”江水趴在薄荷绿格纹的桌布上,越说越投入,她眉尾跳起来的样子让小毅不由得一惊。“既然如此,那我们还是不要听了吧,这么好的节日,就应该听听俗气的叮叮当嘛!对不对?” 小毅自然很满意她的评论,可是,他还是故意沉下脸来,问道:“你有没有听过,‘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 “没有。”江水不住地摇头。“不是没有听过,而是不明白,爸妈不是刚走吗,你为什么还要倍思亲?” 江水的头简直快要伸到对面了,她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有多笨吧!可是,落英却看到小毅的眼球深处藏着看不清的东西,好像一面结了霜的玻璃,混沌,模糊,冰冷。也许,他在思念流淌着共同血液的亲人,传说,只有流着共同的血液,才会在思念对方的时分,引起更强烈的感应。 小毅生硬地抿了一口红酒,迅速抬起额头微笑说:“没什么,一句古诗而已,吃饭吧!圣诞快乐!” 他举起酒杯,江水也示意性地举起了杯子,杯口碰撞的声音缓慢敲打出一段离散却富有活力的节奏,直到桌尾那一排粉紫色的烛灯近乎燃尽。 屋子,总算黯淡了下来,门外咆哮的风雪还在愈演愈烈,可呼吸声和心跳却更让人难以自拔。 圣诞树的小彩灯随着时间无限循环地流转,窗外的暴雪也在一层层无声地降落,覆盖,堆叠。这个夜,没有月光,也没有星星,就连路口的灯光都是寂寞的,烟花在繁华的街道和天台上肆意燃放,却怎么,都穿不透这层钢化玻璃。没有谁会在意这里正发生着什么,将要发生什么,只有我们自己,才会在意我们自己。 小毅和江水背靠在一起,蓝丝绒的毯子被壁炉里的橘色火光照得深红。 其实,这样的气氛,单是不说话,也很美好。 “小毅,你帮我补课好吗?” “期末不是还没到?这么紧张干嘛?” “我想好好学习,将来和你考取同一所大学,你成绩那么优秀,看来我是任重道远了。” 小毅的胸口猛然一缩,他若无其事地安慰道:“没有人逼你,你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 “我很想要,这就是我想要的!”江水迫不及待了,她扭过头,想要跟哥哥解释。 小毅的眼角,闪过一道星光,消失地很快很快,“江水,做什么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哦!” “那当然,说吧,这次你想要什么礼物?” “嗯,那好,我先教你学一句中国话吧,你学会了,算是送我的礼物。” “这么简单?”江水瞪大眼睛,简直不敢相信。 “可不简单哦!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说了,就不准反悔!” 看到哥哥这么认真的样子,江水很乐意就伸出左手,吐着舌头道:“来吧,就写在手心里!” 小毅弓起身子,随意从桌上的笔筒中抽出一支万宝龙钢笔,借着壁炉里的微弱火光,他小心翼翼写下了“我喜欢你”四个字。 “跟我读,‘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江水每读一个字,都要偷偷瞄他一眼,小毅的鼻梁很挺,睫毛弯弯的,映在挺拔的鼻根上,很好看。 “可是,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吗?”江水歪起小脑瓜,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 “嗯,暂时保密!” “喂!太没道理了吧!说好了是教我学中国话,为什么不告诉我什么意思呢,这算什么教嘛!”江水气坏了,拿起绒毯上的抱枕就要往小毅身上砸,小毅猛然躲开的瞬间,却又被死死挣了回去,他的手,早已和她紧握在了一起。就在刚刚,就在他在江水的掌心里写上“我喜欢你”四个字之后,他们的手就紧紧交叉在了一起。 小毅撞在她的胸口上,软软的,江水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娃娃领针织衫,她细幼的发丝搭在额前和耳后,衬出精致的鹅蛋脸,宛如橱窗里的陶瓷娃娃。小毅拿起他们紧握的双手,深情一吻。他无法再让她远离自己,就算这样的距离,就算贴地如此之近,就算能彼此感受到对方的呼吸,心跳和温度,他还是不满足,他想要更多。 是的,他想要更多。 豆蔻年华的江水,自然读懂了他的眼睛,因为,这早也是她梦寐以求的。每一个思念的夜晚,她都会浮想联翩,墙的那一面,他到底在干什么,心里在想谁。而这一秒,终于不用再煎熬了,他的唇与身体,就近在眼前,垂手可得。 小毅的肩膀遮住壁炉的火光,他的眼睛像两颗紫黑色的葡萄,新鲜诱人,蜜意浓馥。他揽住她纤细的腰,轻贴上那片柔软的唇瓣。爱情,在体液中交缠,传递,融合。她微卷的亚麻色头发,散发出幽幽的薰衣草香气。薰衣草,曾经是小毅的最爱,而江水,从此为他爱上薰衣草。 客厅里的圣诞歌还在自我陶醉地唱着。不知什么时候,落英已经随他们去了二楼,看着他们一步一步步入小毅房间的背影,她的心底划过一丝抽痛,总有一个时间点,人生的错误必然出现,像是决了堤的洪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可是,关上门的一霎那,她还是停住了脚步,她想,随命运去吧!如果,这就是命。 房间里的吊灯熄了又开,开了又熄,不时传来少年少女的欢闹声和满地跑的脚步声,最终,在夜完全黯然了之后,她才听到,里面寂静了,就像整个世界的声音和光亮,都被黑洞永远吸走。 落英不知道该怎么做,她慢悠悠来到楼下的客厅,抱着双臂,窝在沙发的一角。这里,的确是个看雪的好地方,远处的风景自然是无法遥望,但偌大的落地窗前,早已堆满了厚厚的积雪,不知道明天一早起来,又会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四) 那天,江水放学回来的很早,当发现妈妈既不在客厅又不在厨房的时候,她顿时有些慌了,立刻放下书包飞奔上二楼,果然,她正在打扫自己和小毅的房间。 江水心神不定地杵在门框上,站定双脚,扶着门板喊道:“妈!” 听到气喘吁吁的声音,妈妈抬起眼睛,微笑着说:“江水啊,怎么今天回来这么早,你哥呢?” “哥?嗯,他应该还在和同学讨论问题吧!”江水不自然地抓了抓头发。 妈妈若无其事地继续铺床,沉默了好几秒钟后,看江水还愣在那里,才用很和缓的语气说:“江水,你都已经长大了,以后不要再随意把袜子扔在哥哥的房间了,多不像话,是不是?” 袜子?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江水的心脏简直都要跳进喉咙,隔着一层单薄的米白色t恤,她甚至能看见胸口的剧烈抖动。还好,还好只是袜子,她真想忍不住拍拍胸脯安慰一下自己,“好,我知道了,我,我也不是故意的。”江水吐了吐舌头,飞快地跑下楼梯。 今天的午饭,爸爸居然破天荒地没有打开电视,这让江水更加吃不下去饭了,可是小毅回来后,却显得比她要淡定许多,他还是像往常一样,不声不响地坐在面朝西北的座位上,向爸妈问好,拿起餐具,认真吃饭。 “小毅,你应该快要升高三了,今后有什么打算吗?”爸爸放下手中的刀具,突然很关切地问他。 打算?听到这句话的小毅把刚拿到嘴边的鸡块又放下,端端正正地回道:“我准备报考东京大学,专修通信工程。” “很好,我正要和你商量一件事,我有个朋友,就是东京大学通信相关专业的教授,他们实验室现在正准备自招对这方面感兴趣的高中生,我看你一直都很努力,所以想问你,有没有这样的意愿,当然,这取决于你自己。” “东大?我真的可以去吗?”小毅扶了扶镜框,很不确定地再次问了爸爸。 “当然!”爸爸微笑着点头,银色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显得异常和蔼,“学校方面的推荐信,我自会帮你安排,只是,面试还要看你的实力咯!”说着,他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小毅的肩膀。 妈妈在一旁欣慰地笑着,只有江水,安静地吃着饭,一声也没敢吭。 “没问题,我愿意,非常愿意!”小毅高兴地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激动地拿起桌上的刀叉,戳开卤汁四溢的鸡腿,狠狠地吃了好大一口。 有人欢喜,自然有人愁,夜深了,当楼下爸妈的房间结束声响之后,江水总会抱着她的兔子抱枕来到小毅的房间,她轻轻踮起脚尖,毫不费力就能打开那扇门,那是为她留着的,从九年前江水第一次推开门的那瞬间开始,就一直为她留着了。 “怎么了?”小毅知道是她,可这一次,他并没有抬头,而是继续埋头于他的开发板,他身后书柜上,那一整排乖巧陈列着的,全部都是他的创作品,江水知道,她也很害怕,将来,那一件件精巧又完美的小工具,也许都只将成为他们青春的纪念品。 “你真的,要去东京?”江水手中的抱枕被她攥地紧紧的,扭曲的变了形。 “嗯,”小毅轻轻回应,台灯下,他的头似乎垂地更低了一点,显得很没有办法。 “为什么一定要是东大,北海道不好吗?可以不去吗?” “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如今爸爸愿意帮我,我很感谢他。”小毅终于转过脸了,他望着她,却让江水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 “我们可以再和爸爸商量啊,他又不是外人,好好解释一下,他肯定可以谅解的。” “我们?呵,这明明是我自己的事情!”小毅冷笑一声,叉起双手,十分不悦地靠在转椅的靠背上,转而望向窗外。刚过青春期的他,连声音都是那么富有磁性。 “砰!”轻轻地一声,江水手中的抱枕掉了,和她的泪滴一起,掉落在地板上。 她走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句话:“记得拿走你的抱枕,我不想再让妈妈发现,我的房间里藏着你的袜子之类的物品。”他的话越是肆无忌惮地直接,她的心就被戳地更深一厘米。 原来,从心痛到心死,就只差了一句话而已。 从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说过话,虽然抬头不见低头见,可每次见面,也只是像陌生人一样,冷冷地看了对方一眼,然后,低头继续走自己的路。 就连爸妈都察觉到,这两个孩子,最近是不是在闹什么情绪,青春期的孩子,那些莫名其妙的小心思可不是大人们能够拿得准的。只是,不管爸妈怎么问,他们都异口同声地回答:“没有!很好!” 是的,没有,很好。可只有落英知道,怎么会没有?又怎么会很好?明明,他在赶走了她的那天晚上,一个人抱着枕头痛哭到天明;明明,他在日记里写道,他也是身不由己,爱恨两难。他知道她爱他,他也知道他对不起她,可是,他终究是没有办法的,他想去东京,他想要进修,他想回到他心爱的中国,他心爱的家乡,因为那里,才是一片最值得落叶归根的土壤。 其实,为了哥哥,江水完全愿意舍弃自己的自尊,可是,每当她习惯性地抱着抱枕走到隔壁那扇咖啡色的门前,她就停住了,那天的场景,早已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小毅说过的那些话,都像足以致命的鱼叉,穿透她的胸腹,无法自拔。 其实,从爸妈决定收养你的那一天起,我就该预感到,将来,这个人会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我拒绝不了,也无法拒绝,我的人生,注定要输给一个我最爱的人,那个人带给我多少快乐,就将带给我多少伤害。如果这是你的选择,如果这能让你得到真正的快乐,那么,我会尝试着,做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再打扰你。望着门缝里透出的那束清冷的灯光,江水撰紧拳心,悄悄走开了。 从来,你都是贪婪的猎者,而我,甘愿做了食物链最底层,那个任人宰割的弱小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五) 小毅本以为,时间会为自己冲刷掉所有的错误,可其实,时间就是一个狡猾的收藏家,他会把古老的东西都保存完好,然后选中一个日子,出人意料地将其展示在世人面前。 江水生日的第二天,正好是小毅准备去东京面试的时候。 那天晚上,她刚从生日聚会上回来,整个人喝地醉醺醺的,满脸都是清澈的粉红,可是,小毅却没有多看她一眼,甚至连一句嘲讽都没有,他的漠视,终于让她忍无可忍。 “你就那么恨我吗?就那么,想把我从你的生命中抹去吗?渡边毅,你看着我,好不好?”她面对着他,摇头晃脑,疯疯癫癫,半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 “你还是收敛一些,爸妈就在楼下,我不想被他们听到什么。”小毅的语气很稳,稳得让人心酸。 “为什么要收敛!凭什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你把我当什么了,我们又不是亲兄妹,又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你为什么不敢承认对我的感情,为什么?”江水泣不成声,她的眼泪止不住向下蔓延,很快浸湿了雪白色的连衣裙。 落英站在她身后,她多想去扶她一把,可是,她根本什么都触及不到,在这个由记忆的片段组成的世界里,她只能充当一个旁观者,即使,入戏太深的时候,她甚至都觉得,当一个旁观者,就已足够心伤,更不要说,还在那份感情中摸爬滚打的主角们。 “你够了!”他的怒吼,却换来她的拥抱,江水匍匐在地板上,像藤蔓缠住赖以生存的树干,她搂着他,一刻也不敢放松。 小毅紧绷的神经,终于失去弹性,彻底断裂开来,他的手臂瘫软下来,任她拉扯。 “不要,不要走,不要离开我,哥,我是最喜欢你的江水啊,唔......”江水的眼泪从未像今天这样勇敢过,它发誓要做最后的尝试,最后的挽留,最后的赌注。 “江...”小毅颤抖着喉结,欲言又止,他伸出空出来的那只手臂,轻轻揽住江水的脑袋,“听话。”他说。 原来,她的头发那么柔软,比棉花糖,比云朵还要软,她的耳朵烫地发红,下巴上挂满了涩涩的泪珠,每一寸肌肤都足以让他呼吸急促,小毅捧起她的脸,眼神很温柔很温柔:“江水,不要哭,我不离开。” 江水的眼睛通红,活像她的小兔子抱枕,她瞪着眼看他,虽一言不发,但噘嘴的样子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小毅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着,将她揽入怀中。 后来,他们自然有了自己的计划,小毅依旧要照常去东京参加面试,而不管面试成不成功,他都准备,回来之后,就向爸妈说明他对江水的心意。在这个世界上,感情从来都是最经不起考验,要不然,就是破碎在风中,永远被恋人遗忘,要不然,就是深入血肉,从此像氧气和心脏,难以离舍。 这天晚上,两个孩子都不约而同地失眠了,一个在认真考虑他们将来的种种可能,一个在仔细回味这失而复得爱情的甜蜜。 江水很庆幸,她庆幸自己虽一无是处,却唯独拥有深受小毅青睐的真诚和勇气。“我们注定是分不开了吧!也许,命运早就已安排好,就像九年前的那个夏天,上帝将你带到我的身边一样,你注定是属于我的。”想着,她便微笑地阖上双眼,滑进被窝。 第二天清晨,在闹钟响了第六遍之后,江水立刻起床,飞也似地奔向小毅的房间,她看见,深蓝色的真丝窗帘像垂挂的摩周湖随风轻轻摆荡,桌上的书本和器件早已收拾的整齐有序,转椅被拉到桌下,显得角落里更加空荡了,平时,放置书桌的那个角落里,总是有他埋头看书的身影,今天,竟真的要看不见他了。 江水踱着极缓慢的脚步,她拉开椅子,莫名其妙想坐在那里,她决定,她要重新接触,所有和小毅有过肌肤之亲的物品。 一封信,出乎意料地从椅子上掉下来。 既然署字是江水收,那就拆开来看好了。 “江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昨天是你的生日吧!五月十七日,和我只差了九天。我还记得,来到这个家里的第一年给你过生日的时候,你哭着闹着跟爸妈告状,说我没有给你买礼物,其实,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很窘迫啊!转眼,九年已经过去了,我们都长大了许多,也共同经历了许多。我很庆幸,在如此重要的年纪,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虽然将来要为此付出许多代价,包括今后与家人的聚少离多,可是,我却是一万分情愿的。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你还像小时候一样,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天真,活泼,率真。其实,我从来都没有讨厌过你,也从来都没想过要抛弃你,因为,我是你的哥哥,永远都是。只是,有些事情,恐怕我们都身不由己,如果,我再不顾一切地放任自己,那就真的没有勇气再面对你和爸妈了。我也希望你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礼物,我早就准备好了,如果你还愿意接受的话,就请联系这位叫石田三福的同学,他为了帮我做好这个礼物,也花了不少心思,一定要代我向他表示感谢!――毅” 江水还没读完最后一个字,泪水便已经浸透整面信纸。别说是迟了一天,哪怕是过了一年,十年,几十年,只要是你给的,我渡边江水都会奋不顾身去找回来! 落英拿起那张纸,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感情的确可以剪不断理还乱,可一个人的心,却足以决定这将是一个怎样的结局。 石田三福的家虽然住在离市区不远,可偏偏离学校就很远,江水下午放了学立刻马不停蹄直接坐地铁过去,等找到地址上所说的那个居民区附近的街道时,天色已然深不见底。 她果断拨通了石田的电话,还好,电话那头的男孩声音很亲切,也很热情,他用了好几分钟,才耐心和江水解释清楚住址的具体方位,这么热心的同学,多多少少让不习惯接触生人的江水松了一口气。(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六) 来到他家之后江水才发现,原来,石田就只有一个人在这住,他不是本地人,看样子,每个看似轻松的笑脸背后,都隐藏着一段不算容易的辛酸史。江水暗自庆幸,幸好带了从学校美食街买来的精品寿司作为见面礼,要不然,岂不是很给平时做事极为较真的哥哥丢面子? 房间不大,甚至可以说是简陋,进了走廊,裸露的客厅便尽现眼底,尽头处,应该是石田睡觉和学习的房间,里面叮叮呛呛传来电子游戏的金属音乐声。屋里到处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煤气味和厚重的鱼腥味,就算站在门外也能闻得到,这大概是他喜欢在客厅生火煮饭的缘故吧!江水早就注意到了,客厅的菜板上,还放着几段未切片的三文鱼。说实话,看到眼前打扫的并不算整洁的地板时,江水很不情愿脱鞋,可碍于礼貌,她还是脱鞋进去了,石田说,礼物就放在里间,他们可以一起去看。 等他用个人电脑将所有步骤一一完成之后,浅白色的节能灯突然熄灭了,房间里顿时漆黑一片,却猝然响起生日快乐的水晶音乐,江水的眼睛,简直没有办法再移开,这份迟到的礼物,比全世界最先进的天文馆里所模拟的广袤星空还要惊艳! 雪白的墙壁上规律性地划过一幅幅画面,那是立体的,富有活力的,以及充满旺盛生命力的见证。原来,小毅把北海道最出名的那片薰衣草花海每一季度的景象全都录了下来,从冬到夏,从秋到春,四季往返,生生不息,从未懈怠,就像他对她的感情,从来都没有懈怠。 好美的寓意,好美的祝福!除了最最深爱你的人,有谁会用心做出如此不可方物的礼品。不管怎样,落英真的是被惊艳到了,她第一次见识到人类的力量竟能如此不可小觑,那胆大妄为的创造力,即使不能够偷天换日,但呼风唤雨,也不在话下了。 从来,这世界上最难得的奢侈品,背后都承载着一颗甘愿为爱奉献一切的赤子之心。 “小毅,你真是笨蛋,难道不知道,因为你喜欢薰衣草,我才会爱上薰衣草的吗?”江水目不转睛地欣赏,满脑子都浮现出她和小毅曾经的温存,她甚至忘记了这间屋里还有其他人的存在,甚至忘记了空气中还有音乐的流转,她只知道,今天好开心好开心,开心到,她绝不会允许自己再流泪。 “江水!”落英在她身后用力嘶喊,一遍又一遍,可是,她们之间像是隔了一整个星系,交叉在这一毫米的地方,近在咫尺,却又无法触及。 那一瞬间,江水的世界彻底昏暗下来,上一秒还身处人间圣地,此时,却猝不及防地被黑暗吞没,乙醚的刺鼻香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麻痹她全身的神经。的确,这一切,早已是命运的安排,只是,命运从来不会按照谁的想法来安排,命运是命运,你就是你。 耳边又恢复了叮叮呛呛的金属音乐,还有难闻的潮湿腥气。 “身材不错嘛!老实说,你的胸是不是被你哥揉大的,哈?”浅白色的灯光下,石田兴奋地在摆弄一台红色索尼相机,他叼着烟的嘴角露出一丝邪魅,令人发冷。 江水窝在被子下面,一丝也不敢动弹,他顺势扔过来一个手机,刚好砸在江水的腹部,极不耐烦地命令道:“这个女人是你妈吧!真他妈烦,立刻给她回个电话,说你待会就回去!” 她这才颤巍巍地拿起手机,失魂似地按下了未接来电。对江水来说,撒谎不是一件有难度的事,她很轻巧地,就向在家等得心焦的妈妈撒了一个谎,因为妈妈知道,江水这孩子一定不会骗她。 通话完毕,石田才转身离开,不一会儿,他端来了一盘通红的三文鱼,不要说那生冷的腥味让人无法接受,只看它诡异的颜色,都足以令江水作呕。 “著名学者渡边先生的女儿,应该还没吃过这种低级的食物吧?”石田的嘴边沾满了生鱼片的浅红色汁液,完全没有刚见面时的那副绅士模样,或者说,现在才是他最真实的状态。 为了不看他的眼睛,江水迅速将头扭到一边,她气愤地问道:“你凭什么可以这样伤害别人?” “伤害你?我伤害你了吗?你哪里流血了,给我看看,是那里吗?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吧,来告诉我,你和他,有过多少次了?”他每说出一个‘他’字,江水的心都会像一万只蝼蚁在拼命嗜咬。 石田越是放纵地嘲讽她,羞辱她,江水的头就垂地越低,她不知道,不知道石田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事,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针对自己,只是,她真的没有办法了,为了小毅,为了这个秘密,她必须沉默,不能默认。 “我求求你,让我回家好吗?你缺什么,我都会尽力帮助你,可是,请你不要这样。”江水哭得泣不成声,可依然勾不起石田的同情心,也是,他哪里会有同情心。 “你吃一片,我立刻让你走!”说着,他用手指捏起一片三文鱼放在她眼前,恨不得一股脑塞进她嘴里。 江水含泪吞了下去,她一边艰难地吮吸鱼肉苦涩的汁液,一边慌乱地套上衣服,低眼处,私处早已红肿不堪,下床之后,她感到寸步难行,浑身的血液全部都冲到头顶。 石田把那台小巧的粉色投影仪粗鲁地塞进她怀里,便重重地朝床上一躺。江水将它捧在手心仔细端详,果然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桃心形的底座上,整齐地刻着小毅的字迹――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一如那年圣诞树下,壁炉边,他曾为她写过的一样。 “对了,你手机里存了我的号码,记住,以后随叫随到,我想渡边先生一定不愿意知道,自己这一对乖巧的儿女,到底有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秘密吧!另外,给你拍的写真,这次就不收费了哦!”江水站在门口,她瞥到身后躺在床上的石田,还在兴致勃勃地摆弄那台索尼相机,只好抱紧怀里的生日礼物,深深吸了一口污浊的空气。 从市中心到郊区的地铁还剩最后一班,江水忘记自己那天是怎么辗转回到家里的,她只记得,回去之后,她再也没敢经过小毅的房间。(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七) 时间以无尽的分秒为单位,换算成人类的白天和黑夜。白天为生活,夜晚为自己,可见,时间一向公平又体贴。 小毅再次听见江水的声音,是在三天之后了,面试进展的很顺利,录取通知势在必得。在东京的这几天,他才真正认识到,一直以来,都是他高估了自己,九年的相伴和习惯,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闲下来的每分每秒,他都无时不在牵挂着江水和家人,有那么一瞬间,他真认为自己要妥协了,其实,日本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这片土壤养育了自己十七年,或许早已结下深深的血脉。 屋内隐约传来格里格舒缓的钢琴乐章,那是较著名的一首《夜曲》,传说,忧郁之人听了会更加忧郁,为小毅顺利归来而开心不已的妈妈循着夜曲迈上阶梯。 “江水,看哥哥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是海胆哦,还记得小时候你总是爱抢哥哥的那一份吗...”妈妈一边托着印有紫色东京银座字样的包装盒,一边轻轻地敲门诱惑小馋猫。 可是,屋里似乎没什么动静,除了还在跌宕起伏的乐章,以及门缝里透出的橘色灯光。这不符合常识,她果断扭开门把,橘色玻璃灯孤零零地悬在头顶,鹅黄色的窗帘正在夜风中婀娜起舞,这孩子,去哪儿了? 一整晚,一家人都在客厅里等着江水一个人回来,计划好的晚饭,只好变成夜宵,到最后,连夜宵都不是了,三个从一开始心生不满的人,陆续变成了提心吊胆,看着满桌用来庆祝的丰盛食物,谁都难以下咽。 就在小毅准备去学校找她的时候,江水却回来了,玻璃门外,她正用力抖落那把粉紫色雨伞上的水珠,在门廊下换鞋。 小毅赶忙推开门,朝她微笑说:“来,书包给我!” 江水高调地漠视了他的关心,理都没理,这一次,她装地很不一样,显然认真许多。小毅的手悬在半空,直到她都进屋好几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只好心神不定地关了门。 “我吃过了,上楼休息了。”江水背对着沙发上的爸妈,扶着旋转木梯的扶手,她的声音好像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含混不清,但却,犹在耳边。小毅抬眼望去,乳白色的光晕下,她细长的双腿比往日更加纤瘦。 只是三天没见,为什么,她廋了那么多,也变了那么多? 还是像从前一样,应爸妈的要求,小毅负责和江水谈心。这一次,换成了他去敲她的门。 “进来吧。” 他快速推开门,台灯下,江水正蜷在椅子里看漫画,鹅黄色的窗帘在她身侧随风浮动,也卷起她细幼乌黑的发丝。 “怎么了吗?”她侧开脸蛋,定定地望着他,眼神像是蓝黑色的水面,大概是光线太暗的缘故吧。 “你今天去哪里了?”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毕竟,这样说话和冷漠的江水让小毅觉得很不自然。 “去朋友家了。” “女生?” “你问那么多干嘛?” “啪!”江水不悦地合上漫画,转身靠在床头的小兔子抱枕上。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今天似乎有些不对,是有什么烦心事吗?告诉我好吗?”小毅握紧双手,莫名其妙地紧张,可是,江水连敷衍的应付都不愿意表达了,她紧闭双唇,一丝不苟地继续看她的漫画,连睫毛都眨慢了好几个节拍。直到小毅看见她的床边就放着那台粉色投影仪的时候,他没有打算再说下去了,给她一些空间吧!他垂头想着,转身轻轻关上了门。 是的,一向那么后知后觉的他,一定不会知道,睫毛眨动的节奏之所以会慢好几个节拍,是因为在强忍眼角的泪水。 他转身之后,她便溃不成堤。 落英端坐在转椅上,望着蜷缩在被窝里强忍着哭声的江水,无以言表。 银座寿司被她扔进了垃圾桶,那天晚上,她红肿着杏核般的一双眼,盯住面前的粉色投影仪发誓,那将会成为她接受他的最后一个礼物。 尘埃落定的小毅,明显比其他的高三学生要轻松许多,江水经常要上晚自习上到很晚,他也就成为了护送妹妹安全回家的不二人选。 那天是十月三十号左右,天气有些冷了,窗外刮起的风,甚至有点寒冬的味道。小毅打开推拉窗户,昏黄的路灯下,路口那一排笔挺茂密的黄杨树,不知不觉,早已落叶萧萧。穿着棒球服的他坐在屋里都感到双手冰冷,何况江水今天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娃娃领衬衫去上学呢,想着,他便果断走进江水的房间,从衣柜中取出一件针织衫,带上钥匙出了门。 等放学铃声打响的时候,小毅便站在校门两侧半米高的花池上俯瞰。可是,直到所有学生走光了,他都没有看见江水的身影,会不会还没出来?难道是自己看漏了吗?他决定再等一会,终于,在人群稀释了好几分钟之后,校门里又重新走出来一批学生,小毅实在等不下去了,他果断跳下来,拦住一个独行的女生就问:“你认识渡边江水吗?” 女孩被他吓了一跳,继而又很吃惊地说:“江水,她今天没有来啊!” “你是她同学?” “是,你该不会,是她哥哥吧?”女孩眉角挑起来。 小毅没有理会她的惊喜,蹙着眉头继续问:“你知道她平时在班上有哪些关系不错的同学吗?会不会是和她们在一起,你有联系方式吗?” “不可能!”女孩很确定地摇头,“今天晚上是模拟测验,我们班上根本就没有人缺席,江水,她失踪了吗?”女孩眨着眼睛问道。 小毅没有回答,他撰紧拳心,站在原地想了好长时间,他在脑海中搜索所有她可能会去的地方,但是,每一个有可能的,又都被他立刻否定。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我听说,江水最近和我们年级的一个男生走地很近哦,那个男生,似乎有些怪僻,没人见过他的样子。不过,这些都是流言啦,我是相信江水的,她性格那么乖巧,还有这么优秀的父母和哥哥,怎么可能会像那些缺少管教的女孩子一样随随便便啊!”说着,女孩抿嘴露出了讨好的微笑。 性格怪僻,粉色投影仪,小毅立刻想起了他在实验组的一个同学,他是一个编程高手,当初,就是他主动提出要帮自己做好那件作品的!(未完待续。) 第八十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八) 一想到平日少言寡语性格孤僻的石田,小毅就很肯定自己的预感,他连谢谢都没来得及说,便拔腿奔向城区的方向。 繁华市区并不总像广告牌和文明标语诠释的那样和谐,川流不息的霓虹灯背后,到处匍匐着形形色色的生物。他的脚步浮空着,心脏也浮空着,全身上下,只有脑袋是有重量的,且重的,让人承受不来。 这栋深埋在华丽外衣下的老旧居民房,是外地学生和打工者的最佳聚集处,靠近市区交通方便不说,连房租也比附近便宜了三分之一,据说,房东早些年就已移居到国外。 小毅望着从三楼窗户里射出来的浅白色灯光,全身的血液立刻冲到头顶,那灯光与他似乎之间有一种感应,让他越加确信自己的推断。他知道,知道是自己疏忽了,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一个怎样无法弥补的错误。 “石田!”他狠狠踹了一脚防盗铁门,上面,有着新刷上的泡立水的味道。 门立刻被打开,让人讶异的是,这扇门,连同它的主人,完全没有表现出丝毫惧色,从里面露出的,是一张三角形布满红色痘痕的极其削瘦的面孔。“喔!是渡边君啊,没想到几天不见,你又俊朗了许多,怎么,去东京回来了?快进来坐!”单薄如纸的嘴唇,嘲弄般地上下翕合。 看到这副虚伪的面孔,渡边毅简直能感受到内心的抓狂,他胡乱抓住他的衣领,一把将石田推到地上,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死死踩住他胸口的部位,他真的很想知道,这个人的身体里,到底长着一颗什么样的心脏。 只穿着一件粉色睡衣的江水,闻声从屋里跑出来,当看见门口地板上正蜷缩在小毅脚下的石田时,她惊吓得捂住嘴巴不知所措。 挨打的石田,竟也没有任何反抗,他乖乖地躺在地板上,任凭发落。 “她是我妹妹,你知道吗?你凭什么这么做!”看到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江水,小毅顿时失去了理智,他狰狞的面孔,以及野兽般的狂吼,让深陷惊恐的江水连连后退了好几步,这种模样的小毅,是她未曾想象过的。 猩红的液体顺着石田的嘴角不断流溢出来,他满不在乎地用手擦掉后,便冷笑着望了江水一眼,淡淡地说:“还愣在那里干什么。” 浅白色的灯光下,她白皙的皮肤更加苍白,仿佛被抽干血液般,冰冷的让人发抖。小毅站在门口,站在蜷曲着的石田身边,活像一头暴虐的野兽,一呼一吸似乎都在蓄生心底更剧烈的仇恨。 他无限膨胀的愤怒,却丝毫没有唤来她的体谅和心疼。除了第一眼,江水便再没有看他,她踉跄着走进里屋,很快,拿来了一沓纸巾。 小毅深情地凝视着她走路的身影,还是像从前的每一秒钟一样,那么轻柔,不慌不急,仿佛起风时,摩周湖岸边轻轻摇荡的花海。那个时候,花海的美丽,还是为他一人而绽放的。 她行至门口处,跪在石田的腿边,叠起纸巾,小心翼翼为他擦掉嘴角的鲜血,她的每一根手指,每一步动作都是那么温柔,那么认真,比从前所有她缠着他的手臂哭闹的样子还要温柔,还要认真。石田瞬间勾起她小巧的下巴,眼神中满是火一般的炽热,他的唇,火焰一般急促蔓延到在那片苍白干燥的嘴唇上,江水,出乎意料地没有躲开,好像他们已经有过无数次在众人面前亲热过的经验,再也无需顾忌任何人的眼光。 石田,给站在他面前的渡边毅展示了一个最致命的战利品。 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小毅便成为石田心中最想打败的竞争对手。他实在太优秀了,他有着好的家庭背景,好的性格,好的长相,甚至连让自己最引以为傲的智商,渡边毅都要毫不留情地将其掩盖。每当一个人躲在出租屋的时候,他总会辗转反侧地想,凭什么?凭什么他什么都要比我强,凭什么大家都那么喜欢他,欢迎他,凭什么我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人来疼爱,难道我就这么不值得吗?难道我永远都比不上渡边毅?他有什么了不起。每想一次,石田都要陷入无法自拔的疯狂嫉妒中,何况,他还有那么天真可爱的一个妹妹,让自己日夜思念着,可是,那种女孩实在是太高傲了,她怎么可能会多看自己一眼,即便天天和石田待在一起,她的眼中永远都只会有哥哥的光芒吧!陷入极度自卑与绝望的石田,甚至想过要退学回家,他真的很痛恨,这个没有一丝温度的城市。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实验室里的小毅正在摆弄一台粉红色的机器,那种颜色,显然是属于女孩子的。石田好奇地凑上前去问,才知道原来这是为妹妹渡边江水准备的生日礼物,一想到笑起来眼睛弯地像月牙一样的江水,石田便按耐不住内心的冲动,主动提出要帮小毅一起搞定。刚好,小毅要为几天后东京的面试做准备,就放心把半成品交给了编程高手石田。 他真的疏忽了,心形底座下大大方方刻着的那四个字毫不留情地出卖了他,那薰衣草罗曼蒂克般的颜色也出卖了他。哪有兄妹之间,会交换如此暧昧的礼物。石田不是不知道,小毅是渡边夫妇早年收养的孩子,这件事,整个学校早已传开,为此,他终于有资格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丝慰藉,慰藉他那颗被嫉妒迷惑到无法自拔的心。 能从白玉无瑕中找到哪怕一丝小小的尘垢,也会让石田感到无比的快乐与满足。 浅白色的灯光下,石田与江水交缠的唇瓣终于分开,空荡狭窄的走廊里,似乎还回响着刚刚那般火热的无法抹去的摩擦声。 石田站起身来,他极暧昧地揽住江水的腰腹,用力扯下那粉色睡衣的一角,细幼的卷发中,于是露出一段白皙的肩颈。 “请你,不要再打扰我的生活。”粉色的背影消失了,他的太阳穴突突直跳,整个世界都回荡着那声关门的巨响。 第八十一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九) 又是一年入学的季节,这年春天,北海道漫山遍野的杜鹃花都不约而同地呈现出比往年更为欣欣向荣的景象。因此,还没到旺季,就迎来了从世界各地前来观赏花海的游客数量的最高峰。新千岁机场人潮汹涌,爸妈站在离登机口最近的位置和小毅道别,他知道,踏上这层阶梯后,人生的道路,便要重新起航了。 眩窗外的风景比任何时候都让人感到忧伤,彩云始终弥漫不去,宛如萦绕心头的情意般,绵绵不绝。江水的志愿是要留在这里的,她顺利被北海道大学的日语文学系录取,留下来的理由当然很简单――“北海道的拉面比较好吃,我喜欢吃拉面。”而且,江水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导游,能为游客们介绍北海道的瑰丽风光,在她看来也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小毅记得,她曾不止一次地提起过,世界上最令她羡慕的生物,就是树了,树生长在哪里,便一生都不会再离开,所以,他们才能够无所畏惧地活上百年,甚至千年。 既然是她的选择,他便认命了,只是,唯一让小毅担心的一点,是石田,他不知道,这样一个心术不正的人,将来会给江水带来怎样的人生。 东大的生活很快步入正轨,学习,做实验,参加活动,每一天都活在自己的梦想中,单调而充实的生活节奏,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 三年的时间,简直像昨夜睡梦中偷偷下过的一场暴雨,一夜醒来,便杳无影踪了。刚从实验室里出来的小毅,套上厚重的深灰色羊毛外套,便迫不及待地往学校收发室的方向走去,今天,他将收到从家里寄来的签证,教授的留学推荐和申请信早已办妥,如今万事俱备,回国之事指日可待了! 安静饱满的信封里,同签证一起寄来的,竟还有一封粉红色的皮纹纸,封面上的百合花描绘地清秀典雅,惟妙惟肖,小毅一眼便认出那是江水的笔迹。他疯狂地打开来看,上面用钢笔字清清楚楚写着的,果真是渡边江水和石田三福的结婚邀请词! “12月25日,如果您能抽出时间的话,希望来参加我的婚礼。”一张粉红色的便条掉落在脚边,小毅弯腰捡起,他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便紧紧攥起那张便条,犹如撰着十三年的生命般,踏上了飞往北海道的航班。 江水的样子再不如记忆中那么单薄清瘦了,如今的她,样貌打扮均称得上美艳动人,正如所有深陷甜蜜爱情中的女人一样,她的眼神,是高脚杯里缠绵的红豆冰沙,馥郁,浓密,通体晶莹。 小毅一直都不愿意相信,他有自己的直觉,江水是不会爱上石田那种人的,可是,她的表情和眼神明明又是那么的现实和残忍,让他不得不妥协,即便是演技最炉火纯青的话剧演员,也难以演绎地如此入木三分吧! 婚礼如约在海边的教堂里举行,每一位出席的来宾,都怀抱着对新人最真挚的祝福和赞美。一向酷爱薰衣草的小毅,这次破天荒从花店买来了一束白玫瑰,节日毕竟是节日,还是要按规矩来的。捧着白玫瑰的江水,站在从圆穹中射进的那一束浅白色的阳光下,面对小毅,露出无比幸福的微笑,她的幸福,常常令他惶恐不安。 他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是开心,是祝福,是悲痛,是嫉妒,是忏悔,还是通通都不属于?他只知道,也许,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多余的吧!刚一退场,小毅便禁不住缺氧般的窒息感,大步逃向离教堂最近的那片海岸线上。 午后的阳光,就算被吹散在海风里,也还是足够温存的。 他遮住额头,白色的发电风车在蓝天下安静地旋转,远处的海面上,数以百计银光闪闪的渔船正在慢悠悠地与潮水同行,心脏抽搐的感觉似乎不那么明显了,他突然发现一个秘密,只有在没人的地方,他才敢真正地面对自己。 海水凉飕飕的,却又很柔软。 “喂!一个人吗?”肩膀突然被人狠狠拍了一下,惊得小毅赶紧回头。 浮现眼前的,竟然是一个身穿和服的女子,这让他感到诧异又好笑。面对陌生女孩的搭讪,小毅面无表情地点了头,顺便问道:“你是游客?” “你怎么知道?”女孩瞪着圆溜溜的浅棕色大眼睛,显得很不可思议。 小毅当然不傻,说着一口不够正宗的日语,帽子上画着“ilovehokkaido”的英文,就连身上穿的和服一眼看上去也像是从景区租来的低档品,再说了,哪有人大白天在海边散步还穿和服的,就算是刚刚婚礼上,也没见过这样戴着遮阳帽穿和服的女士,因此,小毅果断又直接地回答了她:“你的和服,看起来实在太廉价了。” 他知道自己说话不太礼貌,可是,谁让自己今天心情那么糟糕呢,这个女孩,简直是来找死的。 “咦?你会说中国话哎!”没想到,她不仅没生气,反而对自己的回答更感兴趣了。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是中国人?”女孩侧着微红的脸蛋,目不转睛地又盯着他问,其实,多看几眼的话,她的眼睛真的蛮好看。 “猜的。”小毅淡淡地回了一句,便沿着海岸线继续走。 “喂!”那女孩还是跟上来了,她跟在小毅身后气喘吁吁地说:“你走那么快干嘛?今天阳光那么好,要赶着回家吗?我觉得老天真是很眷顾我耶,第一天来日本旅游,就碰见一个会说汉语的日本人,老实说,你是不是对汉文化很感兴趣?” 我觉得,老天真的很眷顾我耶!这句话,竟让他冰封多年的大海瞬间掀起狂风巨浪,一切为埋葬回忆而堆砌的堡垒都轰然倒塌。曾经,有一个人也对他说过同样的话,就在五年前的今天,在整个世界都被雪花包围的暖烘烘的壁炉边,江水靠着他的肩膀说:“我觉得,你真是老天送给我最好的礼物,它真的真的,太眷顾渡边江水。”(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十) 小毅停下脚步,胸口处像被海浪猛烈撞击的礁石,眼前瞬间一片空白,女孩很快追到了他身边。 “你是哪里人?”他沙哑着声音问她。 “我?”女孩惊讶地指着自己,不假思索地说:“我当然是中国人啊!” “我知道,我问你是中国哪里的?” “广东,可是现在,我在上海上学。” “大几了?”他问话的速度霸道又急切,气氛似乎变得越来越不一样,女孩机智地凑近一些,加入他富有节奏的步伐。 “大二。”看着身边西装革履成熟稳重的帅气男生,女孩好奇地问:“你呢,在哪里上学?还是已经工作了?” 小毅轻轻一笑:“我在上大三,今天是来参加亲人的婚礼。” “哦!你说的就是刚刚在那个教堂里举办的婚礼吗?我在外面偷偷看了几眼,新娘真的好美哦,她就是你的亲人?” “她是我妹妹。” 女孩顿时捧起脸来,羡慕不已地说:“有这么漂亮的妹妹,你一定很宠爱她吧!老实说,你是不是因为舍不得她,心情太压抑,所以才一个人逃到海边的?” “哈!”小毅又是一笑,便没有再回答,他也许,默认了吧。 “哎!”女孩看他不回应,又将双手背到身后,若有所思地感叹道:“北海道的海风好像真的能吹掉一切烦恼,我也是因为有放不下的心事,才一个人跑来日本旅游的。” “哦?有那么神奇?” “有!”女孩坚定地点头,看起来深有感触。“前不久,我的前任和别人结婚了,虽然分手后我一直都心有不甘,但直到收到请柬的那一刹我才明白,原来,人真的是会变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发现他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我们初中高中六年的感情就好像深海鱼吐出的泡泡一样,越变越大,越变越大,直到浮出水面的那一天,才发现,原来它脆弱得一碰就碎!” 女孩坦荡地说着,反而让小毅觉得没有继续聊下去的兴致了,他实在找不到一点共鸣。 小毅仰起脸,继续遥望远方,从他嘴角闪过一丝不屑和释然,仿佛这世间所有的事过境迁都不足以再勾起他的一丝感慨。 女孩可能是来日本憋地太久了,好不容易逮到一个会说汉语的人,便滔滔不绝锲而不舍地从海岸线的东面一直说到西面。即便小毅一直沉默不语,甚至连一个表示自己在听的眼神都没有,她还是执着地倾诉着。终于,当面前出现一面挡住去路的峭壁时,两人才不约而同地顿在原地,砂石越来越多,没法再继续向前走了,女孩知趣地收起话匣子,问道:“先生,请问你贵姓啊?” “鄙姓渡边。” “那,可否留一下联系方式,我可能还要在日本多待几天。”女孩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和反应,简直把察言观色这句成语展现地淋漓尽致。 小毅强忍住快要爆发出来的笑声,从内胸袋中抽出一支钢笔,毫不客气地拿过女孩的左手,在上面写下了姓名和电话。 “我就在东大上学,有机会再见。”他双手插进西装的口袋,面朝大海,边往后退边向她道别。 阳光下,女孩白皙的皮肤被蔚蓝的海水衬托得极为清澈,她凝视着那个越变越小的黑色身影,直到他消失在浅棕色的树林深处时,才反应过来,还没做自我介绍呢!真是糟糕! “我叫江紫贝啊!” 渡边毅收到女孩的第一条信息,是在一周之后,一向有着话唠精神的她,毫无悬念地了用完了一条短信的限制字数。 小毅开始只觉得好笑,但闲暇时,竟也不知不觉地拿出手机,盯着那条短信,看了又看。 女孩竟然在临走的那天,来到了东京,她说,京都机场的机票更便宜。 不一会儿,第二条短信又发来了,她说,如果能和那天在海边偶遇的男神再见一面,也不枉此次日本之行了。 什么?男神!看到这两个字眼的时候,小毅简直要火冒三丈。真是没想到,这个看似乖巧的女生竟会随意把在海边偶遇的路人当做自己的男神?虽然在学校里,从来都不乏对自己无比崇拜以至于疯狂追求的迷妹,可是,那是建立在她们对自己有所了解的基础上。试问,智商超群,仪表非凡酷似流行天王木村拓哉,家境优渥,同时又是学霸界扛把子的渡边毅,有谁能对他的炙热光芒视若无睹? 然而,小毅还是认为这个女生太过轻率了,明显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就算做普通朋友也绝对不可以!他在心底不断地琢磨,不断地否定:我可是一个很讲究的人,这种疯子,还是离她远一点比较好。想着,渡边毅便拿起手机,准备向她发些,自己今天很忙,脱不开身,希望她一路顺风之类的话。可是,这边语言还没组织好,一条短信又摩肩接踵地发来了,小毅连忙点开来看。 “渡边先生你好,我已经在东大的校门外面了,请问临走之前能有幸约您吃顿饭吗?我卡里剩的钱不多了,又不知道东京有哪些值得一试的餐厅,所以一直在犹豫不决,现在肚子真的好饿啊,咕咕~” 砰!小毅感到自己的脑袋简直要炸开,他抓狂地捋起耳边的头发,差一点就要在实验室里咆哮出来,这个女生,也太不会照顾自己了吧!出国旅游不带够钱,肚子饿了还要随便找一个海边遇到的路人陪她吃饭!真的是.......小毅越想越生气,只好立刻关上电脑,拿起那件深灰色的羊毛外套,气冲冲地向校门走去。 今年的东京其实有点暖和,就连路灯的光线都显得柔和许多。虽然只见过一面,小毅还是一眼就能认出那个出门散步要穿和服的背影,不过她今天倒是正常得很,穿着一件浅紫色的双排扣大衣,乳白色的针织围巾把脖颈处围地严严实实。 “倒也不傻嘛!”小毅双手插进口袋,一边故意减慢步伐,一边在心里嘲弄地想。 这次,换成他去拍她的肩膀,女孩转过头来,看见七天前偶遇的帅气男生又出现在面前时,兴奋地简直要跳起来。 “哇!你真的来了!”她抓住他的手臂,力气大地简直能把衣领给扯开,小毅忽然想起,上次在海边她拍他那一掌的部位,现在都还隐隐作痛呢! “你不是没吃饭吗?”他故作高冷地问。 “是啊,快说!东大附近到底有什么好吃的?”女孩顿时兴致勃勃,眼睛里简直像是落了一场流星雨。 苍天!小毅的脸色顿时铁青下来,其实自己是想问,你不是没吃饭吗?为什么力气还那么大?没想到偏偏误打误撞被她以为自己是在关心她! “这样,我带你去吧。”悲愤到极点的渡边毅只好努力挤出一个微笑,绕过她手舞足蹈的身体,乖乖地走在前面带路。(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十一) “你很喜欢拍照?”看着手捧浅蓝色相机爱不释手的女孩不停对着路边或近或远的景色咔擦咔擦拍个没完,小毅终于忍不住问她。 “是啊,我记性不好,所以要把身边所有美好的景物全都记录下来,而且,东京的风景真的很不错啊,等我回去之后一定要熬夜写一篇游记,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吃货的寿司之旅”!” 啊?小毅立刻摆出一副难以理解的表情,本来大晚上的拍照片就已经很让他不理解了,“为什么是“寿司之旅”,而不是“东京之旅”或“日本之旅”?” “哎!”女孩沉下脸来,将相机搂在怀里,又摆出一副将要长篇大论的架势:“我也很想写啊,可我来日本的这几天,天天都是吃寿司,根本就没吃过其他东西,写游记又不是写小说,让我胡编乱造,岂不是要被那些朋友骂?” “为什么,只是吃寿司?” “没有钱啊,我还只是一个没有断奶的学生。”女孩歪着头,很无奈地望住他深黑色的眼睛。 小毅没有再说话,或者说他真的是无话可说,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种人,出门旅行不带够钱,只为看风景的!如果是自己,绝对做不到,他宁愿不旅游也不愿意去受这种罪!看着身边不时路过的匆忙行人,女孩收起相机,叹了一口气,她还准备再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刚刚插进大衣口袋里的左手,突然被小毅紧紧拉出来,随后,她反应迟钝的身体也一把被他拽到路边,好久好久,女孩胸口处剧烈的心跳声都没有平息,看着站在身边铁青着脸一言不发的渡边,她只觉到一阵危险的气息萦绕四周,便立刻缩回手,刻意站地离他不那么近,女孩别过脸看向远方,她想借助风景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远远望去,夜市里来来往往的车辆竟比天穹下的星星还要夺目! 过了很久,她才注意到这里是站台,被冷风吹地稍微清醒了一些,内心才又重新萌生了想和他说说话的欲望。 “喂,你刚刚抓那么紧干嘛?”女孩真地是被抓疼了,眉头紧皱着,脸颊两侧满是绯红。 小毅咽了一口唾沫,还是用一种无动于衷的口气,问道:“很疼?” “你说呢?有话就不能好好说吗?干嘛动不动就使这么大力气,我可是血肉之躯,又不是路边的石头木头!”她一脸抱怨地揉着手臂,还不忘义愤填膺地为自己诉苦。 当看见渡边拦下正向前行驶的一辆出租车时,女孩才停止了抱怨,她诧异地望向小毅的侧脸,问道:“你打车干嘛?你要走了吗?”女孩还以为他生气了,揉着胳臂的手也立刻停下来。 “不是。”小毅跳下站台,毫不犹豫地将车门打开,背对着女孩轻声命令道:“上车。” 她虽然内心很忐忑,总是摸不清这个男生心里在想什么,可情况既然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也只能唯命是从了,看着他还站在车门外等待的背影,女孩只好捋了捋脖颈处的相机绳,乖乖跟他上了车。 夜晚的筑地的确是和想象中大有不同,缺少了清晨鱼市的热闹和喧扰,黑暗中,这片填海而造的新世界到处笼罩着一层朦胧而神秘的面纱。一路上,渡边一句话都没有说,他抱着双臂仰靠在椅背上,眼睛似闭非闭地凝视前方,女孩真的觉得很无聊,她的本意是要在东大附近随便吃顿饭,然后再随意地散散步,这场邂逅也就称得上不留遗憾了。只是,每当她时不时地侧过脸想对他说些什么,一看到渡边那副要死不活的表情时,她又瞬间失去了想和他进行任何交流的欲望。 直到目的地越来越接近,街道两侧的风景不知不觉已变成十几层屋高的银灰色大厦,以及商店橱窗里旋转不停的华丽模特时,女孩才迫不及待地开口道:“那个,渡边先生,我叫江紫贝!”。 话音刚落,小毅便抿起嘴角,棱角分明的脸侧向一边,继续默不作声,女孩一个人,尴尬透顶。 他带她去的地方,是筑地最有名的一家海鲜餐厅――夏河滨。小毅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这家餐厅由北海道人所开,陈设和装饰满满都是北海道浪漫优雅的气息,大学三年,他早已对这里的和味道和环境了然于心。 坐在窗边的位置,刚好可以俯瞰到东京烟火繁华的夜景。 点餐完毕后,紫贝便兴奋不已地问他:“这家餐厅你来过吗?味道怎么样?” 小毅简直想白她一眼,味道不好会带你来这里吗?“你只负责吃就好,味道好不好吃完了再说。” 紫贝只好知趣地不再问他,她转头望向窗外,透明模糊的玻璃窗把世界分隔成了两半,一半是令她曾经无限向往的世界,至少这几天也都是这样,一周前,她怀着对日本文化,风光与美食的纯粹期待而独自漂洋过海,而此时,当她再次将视线转移到餐桌对面的时候,却惊恐地发现,那种渴望俯瞰万家灯火与世隔绝的高傲心情早已不复存在,她开始留恋一个人具体的眼神,声音,和气味。 砰!砰!砰!心跳在一瞬间不期然地盲目加速起来,她连忙端起沏满大麦茶的陶瓷杯,大口大口地往喉咙里灌,小毅看他喝得那么急,只好放下手机提醒她,没想到,本来想用杯子遮挡脸色的紫贝一听见小毅跟自己说话,紧张的心情更加不可收拾了,一激动,杯里的水全部洒了出来。 ........ 等所有的海鲜全部上完之后,紫贝的脸色才渐渐变好许多,看来食物确实有培养好心情的魔力。海鲜饭热气腾腾的诱惑自不必说,光看着满桌浩如星海的鳗鱼,蟹脚,虾卷,海胆,生鱼片,炭烤扇贝,以及让自己想念已久的鲜榨果汁和冰淇淋卡布奇诺,就足以让紫贝饿的饥肠辘辘的肚子再一次翻江倒海。(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犯下一个苛求完美的错(十二) 她一边狼吞虎咽一边直勾勾地盯着餐盘看,直到整桌的海鲜已被自己消灭到四分之三的时候,她才发现,渡边先生一直都坐在对面喝着大麦茶,他面前的那份食物丝毫没有减少。 “你怎么不吃啊?”紫贝嚼着嘴里的饭,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酒足饭饱的幸福感,小毅看着她这副表情,又想笑又感到无奈,从来都没有一个女孩子在她面前这么不顾形象的进餐过,就算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早已彼此熟悉的江水,吃饭也总是细嚼慢咽,温文尔雅,突然出现这样一个女孩,让他感受到一种震撼,那是对以往观念和思想的冲击,似乎在她的世界里,快乐是那么简单,失恋了,只要出国游玩一周就会安抚伤痛,没有导游和伴侣,甚至路边偶遇的路人也能找来做朋友,人来人往的西餐厅里,她甚至可以不顾任何人的眼光,大快朵颐。她是一个和江水完全不同的女孩,小毅想,尽管某些地方有那么一些相似,可是,他还是肯定了,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 紫贝的话,打断了他的浮想联翩。“你在想什么呢?干嘛不吃啊?” 小毅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呆呆地看着她盛满食物大张着的嘴巴,女孩又说:“快点吃嘛!” 故作严肃的小毅只好冷冷地回她一句:“你先吃完再说话!” 被训斥的紫贝只好乖乖坐在座位上继续享用她的美味。 等到桌上只剩下一片狼藉的时候,她才确定,这次东京之旅的确是毫无遗憾了,身体和精神同时得到满足的她,摸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笑嘻嘻地说:“你刚刚为什么一直不吃啊?” “我不饿,已经吃了晚饭。” “真是,那也可以吃一点啊,只让我一个人吃有什么意思?我还以为你是怕不够我吃,所有才没敢开动呢。”女孩毫不掺假的回答又让小毅感到一脸雾水,什么时候?变成我这么关心她了?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吃完饭,应小毅的要求,他们又在筑地的市区里逛了一会街,四通八达的街道,搭配上千篇一律的乳白色路灯,很快便让人炫目不已。 紫贝跟在他身边,一句话都不敢开口,这大概是因为刚刚白吃了人家好大一顿海鲜的缘故吧。两人沉默了很久,直到前方的路口突然燃起绚烂的烟花,引得围观群众一阵骚动时,小毅才突然说:“其实筑地并不是东京最好玩的地方。” “你觉得不好玩,为什么还要带我来这里?” “感觉吧,突然觉得,今天就应该来这里。”说着,小毅抬头仰望面前的烟花,眼睛里满是缤纷的色彩。 “那你最喜欢哪里呢?” “北海道。” “果真被我猜中了,每个人一定都是最爱自己家乡的,是吧!” “北海道不是我的家乡,我是中国人。”小毅抬起头,烟火的画面仿佛又在他眼睛里重新燃烧起来。 紫贝感到很诧异,虽然第一眼看到渡边的时候就让她感到很亲切,可是,她从来都没有多想过。他就是日本人,对此她一直都深信不疑。 “你是中国人?”紫贝急切地上下打量他,随即问道:“可你,明明日语说的那么好,明明还去北海道参加亲人的婚礼,就连气质和长相都和日本男生一模一样啊!” “哈!那是因为我在日本长大。” 紫贝没有再追问下去了,她只是觉得,再谈论下去就要涉及到渡边的个人隐私,而他们的关系,显然还没有上升到那种程度。 又是一阵沉默,这次,烟花燃放的剧烈声也消失了,街上的行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越来越少。 紫贝双手插进大衣里,深夜凛冽的寒风让她不敢再拿着相机拍来拍去,两人默默地走着,很快就走到地铁站。浅白色的灯光下,车站的电子时钟上显示着十一点一分,小毅仰头靠在站牌上,侧着脸说:“如果我没记错,十分钟后应该还有最后一班去机场的车,要我送你吗?” “行吧,”紫贝说:“刚好我的航班是明天早上,就在机场附近休息一晚,刚好我也累了。” 他们来到的这家酒店是离机场最近的一家,紫贝说近点好,她怕明天早上找不到去机场的路。 “你好,请帮我开一间单人房。”既然做了一次好人,渡边毅就决定将这个好人做到底。 “先生,”前台小姐瞬间睁大原本昏昏欲睡的小眼睛,十分怂恿地说:“今天是我们酒店的三周年店庆,本店特别推出了情侣双人限时优惠,如果您在十二点之前订房的话,不仅可以享受五折低价,还会免费赠送一套玫瑰香水浴哦!” “什么?有玫瑰香水浴!”没等小毅开口,站在身后的紫贝就突然凑上前来,她睁着一双渴望的大眼睛乞求道:“我都一整天没有休息了,好想躺在温暖的香水浴缸里,搓着五彩缤纷的泡泡,嗅着满屋子玫瑰花瓣的香气,静静地聆听细胞的呼吸声。”反正前台小姐又没有能听懂中国话的本事,紫贝大可拿出看家本领尽情地渲染了。 “停!够了,”忍无可忍的小毅实在不想听她继续说下去,就算在场全都是日本人,那也是公共场合,从一个女孩子嘴里脱口而出这种段子怎么说都不够得体。 本来就有些故意的紫贝立马停下来,她歪着头问道:“你生气了?” 被她折磨得无可奈何的渡边毅根本就到了词穷的地步好吗,他只好选了正在做活动的豪华双人房。 小毅开了房门后,立刻把屋里的灯和暖气都一一打开。等他做完例行检查确定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就准备离开了。换上睡衣的紫贝也准备一起去楼下的洗浴间。 可是,小毅却突然顿住脚步,“妈的!”他低吼一声,让紫贝觉得很莫名其妙。 “怎么了?” “刚刚室友发来一条信息,说宿舍区已经禁止出入,让我不用回去了。” “真的吗?”听到这个悲惨消息的紫贝简直不能再开心,这下终于有人陪自己睡了,再也不用通宵达旦地开灯睡觉了。 就这样,那一晚,她睡得特别特别香,而他,躺在另一张同样柔软的床上,却一整夜都难以入眠。(未完待续。) 第八十五章 从新起航(一) 一年的时间,其实流逝地很快,小毅伸展开修长而白皙的手掌,阳光下皮肤泛着健康润泽的光芒,他眯起眼角,心中随之生出一大把的感慨。自江水结婚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回过家了,倒不是没时间,而是与江水的疏离和对她不起的那种惭愧,使他更加把自己当成一个外人来看待。每每节假日父母发来短讯向他询问回乡之期的时候,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推脱。为了有在东京安定下来的存在感,他早已在东京的同学家定居,搬出了学校。 虽然通讯技术已经很发达,可渡边和家人之间还是坚持用书信保持来往,尤其是江水,她自小喜欢这种习惯,在她看来,过程缓慢,才足以体现它的难得。因此,年少的时候,即便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江水也会常常写上几封匿名的书信,寄给自己,或者,寄给哥哥;作为消遣,或者,作为恶作剧。 然而,她好久都不曾来信了,渡边闲散地走在公寓附近的林荫小道上,望着米白色居民楼外那株绿油油的邮箱,他总会满怀期待地望上几眼,信,是通往心灵的钥匙,即便什么文字也不写,它也能暗示出寄信人试图表达的东西。 江水,到底还是他心中抹不去的一道疤痕,他撰起拳头,鬓间泛起一道青丝。 渡边今天去学校,是为了办妥留学手续,一周后,他就要漂洋过海,踏上那片与日本一衣带水遥遥相望的祖国了。 清凉的晨风犹如绵软的丝绢拂过脸庞,他感受着阳光的热度,微闭上眼,辽想起尘封的往事。记得爸妈说过,他们当初是为了工作才来到日本的,二十三年前,国防部特务科要派出两名技术员到日本北海道的一家公司潜伏,据说,那家公司表面上经营为军事武器行业提供零部件的小买卖,实质上却是专为日本海军部研发专用于海战的秘密武器。爸爸的工作一向做的很出色,为人正直乐观,在组织中也算是年轻有为的潜力派,深得前辈们的厚爱,因此成为担此重任的不二人选。当时,妈妈已经有孕在身,可她把工作看得极为重要,也强烈要求要跟随丈夫一同去日本。本以为任务完成之后就可以顺利回国,可没想到,滴水穿石,并非一日之功,一个个重大阴谋的揭露向他们警示道,这项任务的完成将任重道远,也许,会遥遥无期。一旦回旋在工作和家庭之间,爸爸便陷入了忧虑,他不止一次地提过,要妈妈尽快回国休养身体,为即将而来的分娩作准备,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妈妈已经爱上了北海道的风景,她说,这里的雪和别处不同,很吸引她。的确,住久了才会发现,这个四面环海气候并不算讨人喜欢的小岛屿竟然有着如此优雅唯美的风光,尤其是北海道的薰衣草花海,她第一次见时是便已经沉溺于它的美好。 北海道的美丽,仿佛是被世界遗忘了似得,她在海浪的包围中安静地,优雅地,自我满足似地生长而繁荣着。也许将来的孩子在这里出生也是一种缘分呢,是自己一意孤行坚定不移的决定,因此她才取作这个名字,毅。 既然选择了,就把这条路勇敢地走下去,方才称得上毅。 木槿叶落了满满一地,渡边知道,学校很快就要到了。 是来的太早了吗?清晨的校园里本应该书声朗朗,树丛里,湖边上,还有古老的贴满苔藓的阶梯上都应该站满埋头读书的学生们才对,然而,今天并没有什么人来往,就连个自行车都少见。小毅疑惑地拿出手机,这才发现,又是一个周末了!他总喜欢周末的时候,去收发室看一看,经过校门旁的收发室时小毅调转方向,走了过去,白色整洁的大字报上,真有自己的名字!他立刻欣喜若狂般钻进里屋。 “大叔,请问有我的包裹吗?” 一脸黑色胡渣的大叔缓缓抬起脸,仔细打量渡边的长相。 渡边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说道:“哦!我叫渡边毅。刚刚,我在外面的信息栏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渡边毅啊,渡边,毅,”大叔一面用沧桑的嗓音念叨着,一面帮他查看柜台上的编号。小毅顺着他的手望去,直到他取下来一个浅棕色的纸盒。 “喏,信息和地址是对的吧?”他把纸盒上的信息指给小毅看。 “是的,谢谢!”小毅迫不及待地接过纸盒,他迅速扫一眼便知道这是江水寄来的,不知怎的,看到渡边江水四个字总会让他立刻全身沸腾,连血液都要燃烧起来,小毅压抑住兴奋,小心翼翼从纸盒中拿出一个布偶,他翻前翻后的寻找,终于找到了布偶脖子后面缝着的清秀小巧的江水二字。就算不署名,我也能看出来这是你呢?渡边心疼地想,江水一向笨手笨脚的,应该费了很大功夫才把你做好吧!圆圆的大眼睛,短小丰润的鼻头,樱桃色的嘴唇,还有,卷卷的亚麻色的齐肩短发,穿着雪白的学生装式的百褶裙,像极了江水小时候的模样! 小毅爱不释手地抚摸着,他的心中此刻充满了怜爱,脑海中浮现地尽是江水小时候肆无忌惮对自己微笑的样子,眼睛里闪闪生光。 “这个包裹好像是一位姑娘专门送来的呢!”大叔貌似现在才反应过来。 “什么时候?”小毅很诧异。 “前天晚上。” “前天?”小毅不禁陷入沉思,难道江水真的来过吗,她真的会来自己的学校吗?她为什么不亲自送给自己? “我怎么这么笨啊,现在才发现!”小毅恼怒地狠拍下自己的脑门,前天和昨天,一直都在实验室里忙着做项目,半夜才回家,哪里会想到要注意这些,也许江水是想在门口等着,想给自己一个惊喜呢,这样想来,小毅不禁叹了一口气,抱着布偶急急忙走出了收发室。 那天,他一整天都犹豫不决,要不要给她回一个电话,可是,自她有了家庭之后,他便不再那么牵挂她了,而是更加专心于学业。自己一直以学业繁忙为由从未关心过家人,如果冷不丁地打个电话,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想到这么没有人情味的自己,小毅的心头便如同深深地划过刀片那般,不由抽搐起来,他看见,拿着布偶的苍白嶙峋的一双手,在寒风中静静颤抖着。 罢了,就此相忘罢,或许江水,还是没能原谅自己。他因着愧疚,将头垂地更低,只是把那布偶更加深深地藏匿于胸膛里。(未完待续。) 第八十六章 从新起航(二) 当一望无尽的海面与辽阔的金红色天穹衔接在一起的时候,小毅知道,航程已经接近一半了。他选择坐轮船的唯一原因是,父母当年来日本,就是坐的轮船,他很想体验他们曾经体验过的生活,无论苦与乐,包括回国之后,包括即将从事父母所热爱的事业,都让他心中升起了无限期待。或许,自己的选择,也只是一种对亲情的依赖与延续吧!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就连这个到如今唯一能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梦想,都是为了与远在天堂的父母更加贴近而已。 望着夕阳下此起彼落的彤色海鸟,他不禁挽起嘴角,无奈轻晃着脑袋想,就让我被世界遗忘吧,让我无依无靠,让我独自漂泊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天。 一觉醒来,拥挤而茂密的港湾便在晨雾中若隐若现了,海岸上不时传来清脆悠扬的鸣笛声,遥望着那片渐行渐近令自己日思夜想的土地,渡边的身体立刻充满滚烫的血液,上一秒还因旅途劳顿而浑身无力的他,这一秒就完全变了个人似得。他的眼角泛起明媚的光芒——希望这片崭新的土地,能给我带来一个崭新的人生! “嗨,渡边,赶紧收拾东西了!”拍他肩膀的,是一位同行的,和渡边一起来中国留学的校友,一路上,两人相互关照,倒也减轻了无聊许多。 渡边点头回应,便走下了甲板。 研究所的总部设在北京,隶属于中国国防部,然而他要去的地方是上海的分部,上海,更靠近家乡,也许闲暇之余,他还可以去苏州的老家看看呢! 上海港的港口外,早已等待着为接待自己回国的学长和前辈们。之所以只有他一个日本人愿意来这处研究所深造和发展,是因为也只有他才能申请成功。这间特殊的研究所,是从不接收外籍留学生的。 父母当年去世的时候,只给他留下了两张能够证实中国研究员身份的工作证,他们早就未雨绸缪似得一再嘱咐过渡边,今后,他们如果离开了自己,他只有拿着这唯一一份资料,才能重新回到研究所,才能证实自己的身份,才能得到国家的照顾。这份资料,渡边一直暗自收藏着,为了回国,他做出过很多努力,父母刚离开人世,他一个人在北海道无亲无故,终日流离失所,倔强的孩子,不肯接受他人的照顾和帮助,更不愿意弯下胸膛去行乞!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即使在异国他乡,也要有骨气地活下去,他还不懂什么是爱国,可因为父母的熏陶,国家在他心中却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那是绝不能含糊的!最大胆的一次,渡边一个人步行去了港口,六岁的孩子,很多人还不能认路,他却依靠自己的胆识和记忆力步行到了港口,天真的渡边,因为上错轮船差点被偷渡的外国人拐卖去,经历这次险中逃生,他终于认识到外面世界的可怕,他终于妥协地告诉自己:家,是回不去的了。选择去孤儿院,便是他经历重重失败后的无奈之选。 被时间染黄的蓝色工作证上就只印刷着研究所的名字——国防部信息技术研究处,其他信息一概空白。小毅在东京上大学的时候,也从同学和老师那里搜寻过有关研究所的招生政策,因此,当他得知研究所并不招收外籍学生的消息时,便预知到这条路的艰难了。可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要赌一把,于是便在申请信中注明了已故父母的信息,表达了自己的愿望,还将父母的技术员证件也一并作为证据寄了去。 没想到,这封信一送到,便立刻在研究所甚至总部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谁都知道,当年踌躇满志的吕志涛夫妻肩负使命,远洋日本,为了完成特殊任务最终双双为国丧命的事情,他们的孩子,至今还下落不明。因为当时中日的外交关系还非常紧张,两人能够依靠自己的实力进入公司实属不易,一旦有什么意外,只能作为牺牲来处理,研究所根本就没有胆量冒这个风险去寻找什么英烈的后代,吕志涛同志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为了将来这项特殊任务还能后继有人,继续探索下去,他选择了牺牲自己和爱人的生命,这是靠血肉换来的,绝不能再露出丝毫马脚,致使前功尽弃。因此,当得到民族英雄的后代不仅顽强在异国存活下来,而且出人意外地选择继承父母事业的消息时,不知让多少老前辈声泪俱下。 由于有前辈们的扶持和关照,渡边很快便在研究所扎根落地,他名义上虽然还叫渡边,可实际,研究所里的同事和领导,早已习惯于叫他吕毅了,他们才不管那些虚浮的条框,在人们心里,小毅就是吕毅,他是中国人的后代。 在各项能力和潜质都通过考核之后,小毅便接到上级发下的第一个任务,这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他等这一天,等地实在太久太久,可是,拿到任务书的那一刻,他的内心还是难以言喻的激动。 三四月份的江南,不知不觉,已是杨柳岸,晓风残月。吕毅坐在窗前,紧蹙眉头,苦苦思考着研发方案。据情报科来电,日本的一家傀儡公司正在研究一种新式鱼雷,这种鱼雷杀伤力极大,一旦与目标舰艇触发,将会对目标区域三十公里以内的所有敌方军舰造成毁灭性的伤害,不仅如此,由于原子弹本身的危害性,也会危及到整片海域海洋生物未来的生存!重点就在于,这种鱼雷的表面覆盖了一层耐腐蚀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有效期高达一般鱼雷水下服役期的三分之二,在深海中对声波的吸收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七,且会发出极具干扰性的噪声波,根本就不可能会被敌方探测到!这种武器,今后如果用在海战中,一定会给海洋造成无法修复的伤害! 海洋可是生命之源啊! 小毅真的很头疼,但是他更心痛,他实在不敢想象,养育自己二十多年的那片土地上竟会诞生出如此丧心病狂的兽类!一想起待自己亲如骨肉的养父母,还有善良单纯的江水,他就不会相信,他们的身体里是流淌着同一种血液的。这种武器,甚至说,自己曾在互联网上所了解的有关二战时期在日本天皇领导下的日军侵略中国的惨痛历史,竟然都是不争的事实! 面对着a4纸上密密麻麻的黑字,小毅只觉头脑眩晕,额头顿时冒出大颗大颗的汗珠,他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去研究所的图书室里拿了几本有关抗日战争的历史书籍。(未完待续。) 第八十六章 从新起航(二) 当一望无尽的海面与辽阔的金红色天穹衔接在一起的时候,小毅知道,航程已经接近一半了。他选择坐轮船的唯一原因是,父母当年来日本,就是坐的轮船,他很想体验他们曾经体验过的生活,无论苦与乐,包括回国之后,包括即将从事父母所热爱的事业,都让他心中升起了无限期待。或许,自己的选择,也只是一种对亲情的依赖与延续吧!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就连这个到如今唯一能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梦想,都是为了与远在天堂的父母更加贴近而已。 望着夕阳下此起彼落的彤色海鸟,他不禁挽起嘴角,无奈轻晃着脑袋想,就让我被世界遗忘吧,让我无依无靠,让我独自漂泊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天。 一觉醒来,拥挤而茂密的港湾便在晨雾中若隐若现了,海岸上不时传来清脆悠扬的鸣笛声,遥望着那片渐行渐近令自己日思夜想的土地,渡边的身体立刻充满滚烫的血液,上一秒还因旅途劳顿而浑身无力的他,这一秒就完全变了个人似得。他的眼角泛起明媚的光芒——希望这片崭新的土地,能给我带来一个崭新的人生! “嗨,渡边,赶紧收拾东西了!”拍他肩膀的,是一位同行的,和渡边一起来中国留学的校友,一路上,两人相互关照,倒也减轻了无聊许多。 渡边点头回应,便走下了甲板。 研究所的总部设在北京,隶属于中国国防部,然而他要去的地方是上海的分部,上海,更靠近家乡,也许闲暇之余,他还可以去苏州的老家看看呢! 上海港的港口外,早已等待着为接待自己回国的学长和前辈们。之所以只有他一个日本人愿意来这处研究所深造和发展,是因为也只有他才能申请成功。这间特殊的研究所,是从不接收外籍留学生的。 父母当年去世的时候,只给他留下了两张能够证实中国研究员身份的工作证,他们早就未雨绸缪似得一再嘱咐过渡边,今后,他们如果离开了自己,他只有拿着这唯一一份资料,才能重新回到研究所,才能证实自己的身份,才能得到国家的照顾。这份资料,渡边一直暗自收藏着,为了回国,他做出过很多努力,父母刚离开人世,他一个人在北海道无亲无故,终日流离失所,倔强的孩子,不肯接受他人的照顾和帮助,更不愿意弯下胸膛去行乞!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即使在异国他乡,也要有骨气地活下去,他还不懂什么是爱国,可因为父母的熏陶,国家在他心中却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那是绝不能含糊的!最大胆的一次,渡边一个人步行去了港口,六岁的孩子,很多人还不能认路,他却依靠自己的胆识和记忆力步行到了港口,天真的渡边,因为上错轮船差点被偷渡的外国人拐卖去,经历这次险中逃生,他终于认识到外面世界的可怕,他终于妥协地告诉自己:家,是回不去的了。选择去孤儿院,便是他经历重重失败后的无奈之选。 被时间染黄的蓝色工作证上就只印刷着研究所的名字——国防部信息技术研究处,其他信息一概空白。小毅在东京上大学的时候,也从同学和老师那里搜寻过有关研究所的招生政策,因此,当他得知研究所并不招收外籍学生的消息时,便预知到这条路的艰难了。可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要赌一把,于是便在申请信中注明了已故父母的信息,表达了自己的愿望,还将父母的技术员证件也一并作为证据寄了去。 没想到,这封信一送到,便立刻在研究所甚至总部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谁都知道,当年踌躇满志的吕志涛夫妻肩负使命,远洋日本,为了完成特殊任务最终双双为国丧命的事情,他们的孩子,至今还下落不明。因为当时中日的外交关系还非常紧张,两人能够依靠自己的实力进入公司实属不易,一旦有什么意外,只能作为牺牲来处理,研究所根本就没有胆量冒这个风险去寻找什么英烈的后代,吕志涛同志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为了将来这项特殊任务还能后继有人,继续探索下去,他选择了牺牲自己和爱人的生命,这是靠血肉换来的,绝不能再露出丝毫马脚,致使前功尽弃。因此,当得到民族英雄的后代不仅顽强在异国存活下来,而且出人意外地选择继承父母事业的消息时,不知让多少老前辈声泪俱下。 由于有前辈们的扶持和关照,渡边很快便在研究所扎根落地,他名义上虽然还叫渡边,可实际,研究所里的同事和领导,早已习惯于叫他吕毅了,他们才不管那些虚浮的条框,在人们心里,小毅就是吕毅,他是中国人的后代。 在各项能力和潜质都通过考核之后,小毅便接到上级发下的第一个任务,这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他等这一天,等地实在太久太久,可是,拿到任务书的那一刻,他的内心还是难以言喻的激动。 三四月份的江南,不知不觉,已是杨柳岸,晓风残月。吕毅坐在窗前,紧蹙眉头,苦苦思考着研发方案。据情报科来电,日本的一家傀儡公司正在研究一种新式鱼雷,这种鱼雷杀伤力极大,一旦与目标舰艇触发,将会对目标区域三十公里以内的所有敌方军舰造成毁灭性的伤害,不仅如此,由于原子弹本身的危害性,也会危及到整片海域海洋生物未来的生存!重点就在于,这种鱼雷的表面覆盖了一层耐腐蚀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有效期高达一般鱼雷水下服役期的三分之二,在深海中对声波的吸收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七,且会发出极具干扰性的噪声波,根本就不可能会被敌方探测到!这种武器,今后如果用在海战中,一定会给海洋造成无法修复的伤害! 海洋可是生命之源啊! 小毅真的很头疼,但是他更心痛,他实在不敢想象,养育自己二十多年的那片土地上竟会诞生出如此丧心病狂的兽类!一想起待自己亲如骨肉的养父母,还有善良单纯的江水,他就不会相信,他们的身体里是流淌着同一种血液的。这种武器,甚至说,自己曾在互联网上所了解的有关二战时期在日本天皇领导下的日军侵略中国的惨痛历史,竟然都是不争的事实! 面对着a4纸上密密麻麻的黑字,小毅只觉头脑眩晕,额头顿时冒出大颗大颗的汗珠,他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去研究所的图书室里拿了几本有关抗日战争的历史书籍。(未完待续。) 第八十七章 从新起航(三) 接受了十几年日式资本主义教育的渡边,虽称不上喜欢,但早也习惯了那种流畅优美的语言和近乎军事化教育的严厉方式,不得不说,有许多方面在他看来还是值得欣赏和感激的。然而,历史容不得半点虚假,在历史和民族恩怨面前,一切个人感情都要缩减至最小化。 这是渡边第一次给江水写信,了解了历史真相的他,此刻居然更加意识到这份感情的宝贵,不管是出于亲情还是其他的什么感情,他觉得,一定要将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延续下去。 有了明确的目标之后,他的工作做的更加出色了,拿到任务书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渡边一直在研究如何揭露这款新式军用武器表面所涂高分子材料的神秘面纱。到底什么才是能够吸收声波的物质,且防腐性如此之强,连深海水都无可奈何,一向精通于通信领域的渡边,为了能够弄清楚这些问题,又把与声学有关的书籍自学了一遍,应他的一再要求,研究所的资料部门也购买了大量珍稀的外文文献资料,全力支持渡边的科研工作。 有一天,渡边终于感到力不从心了,他看着半尺高的科学文献,抓着脑袋,一脸的苦不堪言。 “小吕啊,最近有点用力过猛了吧,找个时间好好休息,或者和上级请个假也行,我会帮你说明一下的。”刚好李伯正路过实验室,看到疲累不堪的渡边,就顺道走了进来,在所有前辈中,他算是较为热心肠的一位了,不仅工作踏实勤奋,也一直热衷于栽培年轻一辈。他看起来白发苍苍,皮肤黝黑松弛,但却丝毫挡不住眼睛里射出来的那种炯炯有神的光芒,并且,他还是渡边爸爸的好朋友,曾经,他也喜欢这样称他为小吕。 吕毅摘下眼镜,熬了一个通宵的他,眼圈里布满了血丝,他仰头靠在椅背上,轻轻撰起拳头笑着说:“请假什么的还是不用了吧,马上十一黄金周就要到了,去哪里旅游都是人山人海,我是去看风景还是去看人啊?”他看起来又无奈又焦虑。 “你这觉悟挺高,那么,单位组织的公费出游也不准备去了?” 小毅顿时使给他一个眼神,仿佛在说,知我者,非你莫属!随后,他又很认真地提道:“不过,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不情之请,我们所的设备和资源相比之下其实已经很殷实了,但美中不足的是,缺少了专门翻译外文文献资料的翻译员,我虽然是在日本长大,日语精通自不必说,英文也是必须要掌握的语言,但是学习过程中,仍有许多专业术语翻译起来极为困难,更不要说什么法文,德文之类更晦涩难懂的语言了!” “所以,”老伯瞬间意会,便中途打断他慷慨激昂的言论:“你是想和所里申请,再多入几个专门翻译资料和书籍的小翻译,帮大家都减轻些负担?” “正有此意!”小毅顿时来了精神,两人的想法一拍即合!他的姿势于是更加靠近老伯,用谦虚而诚恳的语气道:“李伯,你说话一向很有分量,何不就此与其他领导商讨一下,如果这个方法可以走通的话,对所里的同事,以及整个研究所将来的发展都是锦上添花的一笔啊!” 明亮的灯光下,小毅的眼睛里满是乞求,那种乞求不同于对心灵契合的乞求,而是如绝境中对生援者的请求。 不到一周的时间,李伯的电话就打来了,那是周末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研究所的实验室里还有好几个埋头钻研的背影。 “喂,李伯,是我,小毅。” 铃音一断,电话那头便传来李伯和蔼可亲的声音:“小毅啊,上次你提出的那个想法,所里已经有了回应,并且也交代由我来全权负责招聘和考核的工作,这样,明天上午你就和我到附近的外国语大学走一趟,事不宜迟啊!” “好的,我知道了。”小毅心里一直不停地呼喊太好了,因此也一直对李伯说着不胜感激的话,直到电话那边传来嘟嘟的声音,他才合上了颤抖的嘴唇。 有关能够吸收声波的高分子材料的发现,早在一年前,就有一位法国的化学家在国际联合科学日报上发表过一篇证实自己研究发现的科技论文。尽管这篇论文被翻译成很多英文版本,但是,在涉及到一些多义词方面,小毅总觉得那些资料都翻译的不算精准,甚至说,有些句段,根本在逻辑上就行不通!科学领域的翻译人才实在是凤毛麟角,太多翻译在进行文字转译工作的时候,往往只是为了应付工作,为了拿到该有的酬劳,但很少有人是真正本着对其负责任的态度去完成的,况且,即便他们有决心做得尽善尽美,因着专业知识的匮乏,终究是做不到精准这二字的,因此,面对这次研究所翻译员的招聘,小毅决定,一定要在翻译员工作素质还有学习能力这两个方面严格把关! 第二天一早,小毅便热情高涨地起床了,平时都是他去参加一些学校或部门的考核,今天却要代表研究所去执行招聘工作,心里便有说不出的新鲜感,此时在他眼里,连道路两旁那几颗松树都变成了薄荷味的呢! 华东外国语学院位于上海市的闵行区,正是研究所附近最有知名度的一所外国语大学,从这里走出来的高级翻译官和外交人员数不胜数。小毅刚踏进校门,便感受到一种超凡脱俗的学术气息扑面而来,腹背相接的双子湖清澈见底,中秋季节,湖上一排郁郁葱葱的阔叶梧桐遒劲苍乃,金黄璀璨,正如全世界所有的大学一样,湖边上早已站满了高声晨读的学生们,小毅凝望一眼,便顿时生出回到东大的亲切之感。 “待会还需要你发挥一下。” “嗯?”小毅还不明所以。“我们不是还没看到简历吗?” “简历我都已经刷选过了,不是怕你工作分心嘛!”李伯的声音依旧和蔼可亲。 小毅挽起嘴角,不知道该如何感谢,只好说道:“既然是李伯筛选的,那我大可放心了!” 沥青路两旁随处可见稀疏的落叶,他们沿着路标一路走,十分钟之后,便到了学工办大楼,二楼最左边的一间是学校外联部的办公室,在里面等待的正是今天来面试的几位大四应届生。(未完待续。) 第八十七章 从新起航(三) 接受了十几年日式资本主义教育的渡边,虽称不上喜欢,但早也习惯了那种流畅优美的语言和近乎军事化教育的严厉方式,不得不说,有许多方面在他看来还是值得欣赏和感激的。然而,历史容不得半点虚假,在历史和民族恩怨面前,一切个人感情都要缩减至最小化。 这是渡边第一次给江水写信,了解了历史真相的他,此刻居然更加意识到这份感情的宝贵,不管是出于亲情还是其他的什么感情,他觉得,一定要将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延续下去。 有了明确的目标之后,他的工作做的更加出色了,拿到任务书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渡边一直在研究如何揭露这款新式军用武器表面所涂高分子材料的神秘面纱。到底什么才是能够吸收声波的物质,且防腐性如此之强,连深海水都无可奈何,一向精通于通信领域的渡边,为了能够弄清楚这些问题,又把与声学有关的书籍自学了一遍,应他的一再要求,研究所的资料部门也购买了大量珍稀的外文文献资料,全力支持渡边的科研工作。 有一天,渡边终于感到力不从心了,他看着半尺高的科学文献,抓着脑袋,一脸的苦不堪言。 “小吕啊,最近有点用力过猛了吧,找个时间好好休息,或者和上级请个假也行,我会帮你说明一下的。”刚好李伯正路过实验室,看到疲累不堪的渡边,就顺道走了进来,在所有前辈中,他算是较为热心肠的一位了,不仅工作踏实勤奋,也一直热衷于栽培年轻一辈。他看起来白发苍苍,皮肤黝黑松弛,但却丝毫挡不住眼睛里射出来的那种炯炯有神的光芒,并且,他还是渡边爸爸的好朋友,曾经,他也喜欢这样称他为小吕。 吕毅摘下眼镜,熬了一个通宵的他,眼圈里布满了血丝,他仰头靠在椅背上,轻轻撰起拳头笑着说:“请假什么的还是不用了吧,马上十一黄金周就要到了,去哪里旅游都是人山人海,我是去看风景还是去看人啊?”他看起来又无奈又焦虑。 “你这觉悟挺高,那么,单位组织的公费出游也不准备去了?” 小毅顿时使给他一个眼神,仿佛在说,知我者,非你莫属!随后,他又很认真地提道:“不过,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不情之请,我们所的设备和资源相比之下其实已经很殷实了,但美中不足的是,缺少了专门翻译外文文献资料的翻译员,我虽然是在日本长大,日语精通自不必说,英文也是必须要掌握的语言,但是学习过程中,仍有许多专业术语翻译起来极为困难,更不要说什么法文,德文之类更晦涩难懂的语言了!” “所以,”老伯瞬间意会,便中途打断他慷慨激昂的言论:“你是想和所里申请,再多入几个专门翻译资料和书籍的小翻译,帮大家都减轻些负担?” “正有此意!”小毅顿时来了精神,两人的想法一拍即合!他的姿势于是更加靠近老伯,用谦虚而诚恳的语气道:“李伯,你说话一向很有分量,何不就此与其他领导商讨一下,如果这个方法可以走通的话,对所里的同事,以及整个研究所将来的发展都是锦上添花的一笔啊!” 明亮的灯光下,小毅的眼睛里满是乞求,那种乞求不同于对心灵契合的乞求,而是如绝境中对生援者的请求。 不到一周的时间,李伯的电话就打来了,那是周末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研究所的实验室里还有好几个埋头钻研的背影。 “喂,李伯,是我,小毅。” 铃音一断,电话那头便传来李伯和蔼可亲的声音:“小毅啊,上次你提出的那个想法,所里已经有了回应,并且也交代由我来全权负责招聘和考核的工作,这样,明天上午你就和我到附近的外国语大学走一趟,事不宜迟啊!” “好的,我知道了。”小毅心里一直不停地呼喊太好了,因此也一直对李伯说着不胜感激的话,直到电话那边传来嘟嘟的声音,他才合上了颤抖的嘴唇。 有关能够吸收声波的高分子材料的发现,早在一年前,就有一位法国的化学家在国际联合科学日报上发表过一篇证实自己研究发现的科技论文。尽管这篇论文被翻译成很多英文版本,但是,在涉及到一些多义词方面,小毅总觉得那些资料都翻译的不算精准,甚至说,有些句段,根本在逻辑上就行不通!科学领域的翻译人才实在是凤毛麟角,太多翻译在进行文字转译工作的时候,往往只是为了应付工作,为了拿到该有的酬劳,但很少有人是真正本着对其负责任的态度去完成的,况且,即便他们有决心做得尽善尽美,因着专业知识的匮乏,终究是做不到精准这二字的,因此,面对这次研究所翻译员的招聘,小毅决定,一定要在翻译员工作素质还有学习能力这两个方面严格把关! 第二天一早,小毅便热情高涨地起床了,平时都是他去参加一些学校或部门的考核,今天却要代表研究所去执行招聘工作,心里便有说不出的新鲜感,此时在他眼里,连道路两旁那几颗松树都变成了薄荷味的呢! 华东外国语学院位于上海市的闵行区,正是研究所附近最有知名度的一所外国语大学,从这里走出来的高级翻译官和外交人员数不胜数。小毅刚踏进校门,便感受到一种超凡脱俗的学术气息扑面而来,腹背相接的双子湖清澈见底,中秋季节,湖上一排郁郁葱葱的阔叶梧桐遒劲苍乃,金黄璀璨,正如全世界所有的大学一样,湖边上早已站满了高声晨读的学生们,小毅凝望一眼,便顿时生出回到东大的亲切之感。 “待会还需要你发挥一下。” “嗯?”小毅还不明所以。“我们不是还没看到简历吗?” “简历我都已经刷选过了,不是怕你工作分心嘛!”李伯的声音依旧和蔼可亲。 小毅挽起嘴角,不知道该如何感谢,只好说道:“既然是李伯筛选的,那我大可放心了!” 沥青路两旁随处可见稀疏的落叶,他们沿着路标一路走,十分钟之后,便到了学工办大楼,二楼最左边的一间是学校外联部的办公室,在里面等待的正是今天来面试的几位大四应届生。(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从新起航(四) 学工办的狭长走廊内安静又严肃,光线从窗户外面照进来,却体会不到丝毫温度。小毅踌躇满志地走着,却又隐约感受到走廊尽头有一种莫名的气息在吸引着自己。 办公室的门大开,靠窗站着一排面孔青涩的女孩。 怎么全是女孩?这是呆瓜吕毅的第一反应,然后,他才敢抬起生涩的目光一一打量灯光下的应聘者。 “怎么都不坐着?”李伯很诧异,语气却比平时亲切好几倍。“放松一些,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些问题而已。” 他这么一说,六七个拘束的女孩子倒显得放松多了,于是一一微笑着点头,坐在了茶几前的黑色沙发上。 “都吃过早饭了吧?”李伯关切的一问,又引得女孩们连连点头。 “那么,我们就展开正题咯!”说着,李伯便从办公包里拿出一沓形似简历的资料,走向里间的办公桌。 小毅真没想到,准备的那么充分的自己,看到这些女孩的时候竟然会腼腆起来,难道是在所里一直醉心于研究,接触的异性太少了?要不是刚刚李伯一直在掌控局面,他真不知道这屋里的氛围会尴尬到什么程度。 “那就一个一个来吧,第一个,林新月,举个手我看看!”李伯沧桑有力的嗓音一喊,立刻像极了大学课堂上点名的场景一样,屋里的氛围一下子又缓和许多。 小毅的眼睛不敢往外瞧,轮到谁面试,他才敢正视谁,并且还要略微不自信地问那几个准备了好几天的问题。比如。 “林新月同学,我们看了你的简历,你的英语能力确实不错,完全我们的要求,但是你喜欢与科研有关的工作吗?” “当然喜欢了!”女孩显得很自信,肤色看起来健康又洁净。 “你平时会看与科学有关的书籍吗?或者,尝试翻译过一些科技论文吗?”小毅知道自己有些心急,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提了出来。 “这个倒没有,我在学校里通常都是花时间准备一些英文演讲比赛,侧重于口语翻译,不过,我对科研领域一直都抱着很憧憬很崇拜的态度,认为那是很神圣的一件事,我也挺喜欢看科幻小说的,所以看到学校发这条招聘信息的时候,就直接投简历了啊!” “这样啊。。。”小毅叉起双手,陷入沉思。 李伯看出他显然不太满意,于是立刻转移话题道:“没关系,我们对你的条件其实挺满意的,那来谈谈其他的,你平时喜欢翻译哪方面的英文资料?” “我就比较随意啦,之前一直在报社兼职,翻译一些娱乐性的新闻,因为那些文章都是比较通俗,翻译起来也会方便许多,不像科技论文,要查好多资料的!” “那你喜欢查资料?喜欢钻研吗?或者,有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林新月摇摇头,不假思索地否认道:“还真不怎么喜欢,不过,如果你们出的薪水很高的话,我是可以认真考虑一下的!” “行吧,我的问题就这么多了,你回去好好休息,等待通知!”李伯投来一个很体贴的微笑,女孩这才舒了一口气,迅速站起身朝排在后面的同学打了招呼,就离开了。 第一个女孩,实在让小毅不太满意,其实,没经验也没关系,只要能让他看出对方愿意在科研方面大干一番的决心,他说不定也会被感动的。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依旧如此,小毅重复地问着同样的问题,总是能收到五花八门的回答,有的回答简直能都让他和李伯笑出声来,所以,即便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他也觉得不虚此行,其实,人力资源也是一项挺有意思的工作嘛! 轮到第七个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没什么激情了。不过这个名字,好像似曾相识过,但又完全想不起来是谁。小毅抬头准备打量一下她,却看到面前的女孩笑得异常热情,差点没把自己吓到,就连身旁的李伯都没由来地升起一丝疑惑,八字胡傲娇地撅了起来。 “喂,你不记得我了吗?”女孩的手掌在桌子上空乱晃。 听她这么说,李伯顿时瞪着眼睛满是怀疑与不解地盯着小毅看,小毅本来就一头雾水,再看到李伯这么看自己,不免得紧张起来,他顺手拿起桌上的简历,假装镇定地看着简历说:“你叫江紫贝,是吧?” “是啊!”紫贝微笑着猛点头,眼睛里简直要漫出火星来。 “请坐好您的位置,我们现在开始了!”请注意,小毅这次用的居然是“您”字,这再一次引起了李伯的疑惑与不解。 紫贝乖乖坐回了座位。 小毅扶了一把总是往下溜的银框眼镜,脸颊升上一抹红晕,这个女孩,真的和前几个有些不太一样,她好像,不那么怕人。因此,他也决定问几个与之前大不相同的问题,思索一番后,小毅开口道:“你在简历上说,比较喜欢日本文化,那么,为什么之前不选择日语专业?” “这个,当然不是我能决定的了,只怪我智商不高,高考考得分数又太低,选了日语专业没有被录取,只能接受调剂了!”女孩一脸无辜,小毅专心看着她说话,发现她粉色的嘴唇嘟嘟的,深黑色的眼珠仿佛一汪清澈的泉水,一眼便能望见底。 清澈的眼神,忽然有一秒又那么像江水。 进入正题后,女孩显得不那么兴奋了,她也慢慢陷入如何回答问题的思考之中。 “高中的时候,你最喜欢哪一门课?” “当然是物理了!” “物理?”小毅和李伯不约而同地惊讶起来,“可你的简历上明明写着你是文科生。” “对啊,我喜欢物理,可是我物理学的不好,所以才选了文科,要不然我怎么考进这所大学啊?”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小毅的语气显然让紫贝有些尴尬。 李伯立马对女孩微笑着说:“不过,这也叫做有先见之明,叫做忍痛割爱,顾全大局是不是?” “对!还是老伯您有眼光,我当初不就是这么想的吗?为了拿到这所知名大学的通知书,还能有什么办法?”紫贝噘着嘴,可有理了。 “那好,”小毅显然还没有问够,便接着说:“你为什么喜欢物理?” “因为我喜欢天上的星星,喜欢天体运动,我觉得,星星是世上最美好的事物,你相信亲人去世之后会变成星辰吗?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它就会在天穹中眨着眼睛,望着你睡熟的样子。”紫贝说的有些忘情,当她发现自己岔题后便立刻住口了,有些害羞地看着对面的两个面试官。 但是,小毅和李伯却很安静地望着自己,眼神中竟然满是亲切与祥和。 紫贝清清嗓子,又抬头问道:“那个,还有什么问题吗?” 又问了好几个与兴趣和职业规划有关的问题后,小毅才收尾道:“没有了,有关您的简历,我们都已经了解过,请回去等待通知吧!” 通过对两位面试官一丝不苟地察言观色,紫贝心里此时已有了百分之七十的把握,可是,她脑海里还是升起了一团疑云——难道,他真的不认识我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从新起航(四) 学工办的狭长走廊内安静又严肃,光线从窗户外面照进来,却体会不到丝毫温度。小毅踌躇满志地走着,却又隐约感受到走廊尽头有一种莫名的气息在吸引着自己。 办公室的门大开,靠窗站着一排面孔青涩的女孩。 怎么全是女孩?这是呆瓜吕毅的第一反应,然后,他才敢抬起生涩的目光一一打量灯光下的应聘者。 “怎么都不坐着?”李伯很诧异,语气却比平时亲切好几倍。“放松一些,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些问题而已。” 他这么一说,六七个拘束的女孩子倒显得放松多了,于是一一微笑着点头,坐在了茶几前的黑色沙发上。 “都吃过早饭了吧?”李伯关切的一问,又引得女孩们连连点头。 “那么,我们就展开正题咯!”说着,李伯便从办公包里拿出一沓形似简历的资料,走向里间的办公桌。 小毅真没想到,准备的那么充分的自己,看到这些女孩的时候竟然会腼腆起来,难道是在所里一直醉心于研究,接触的异性太少了?要不是刚刚李伯一直在掌控局面,他真不知道这屋里的氛围会尴尬到什么程度。 “那就一个一个来吧,第一个,林新月,举个手我看看!”李伯沧桑有力的嗓音一喊,立刻像极了大学课堂上点名的场景一样,屋里的氛围一下子又缓和许多。 小毅的眼睛不敢往外瞧,轮到谁面试,他才敢正视谁,并且还要略微不自信地问那几个准备了好几天的问题。比如。 “林新月同学,我们看了你的简历,你的英语能力确实不错,完全我们的要求,但是你喜欢与科研有关的工作吗?” “当然喜欢了!”女孩显得很自信,肤色看起来健康又洁净。 “你平时会看与科学有关的书籍吗?或者,尝试翻译过一些科技论文吗?”小毅知道自己有些心急,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提了出来。 “这个倒没有,我在学校里通常都是花时间准备一些英文演讲比赛,侧重于口语翻译,不过,我对科研领域一直都抱着很憧憬很崇拜的态度,认为那是很神圣的一件事,我也挺喜欢看科幻小说的,所以看到学校发这条招聘信息的时候,就直接投简历了啊!” “这样啊。。。”小毅叉起双手,陷入沉思。 李伯看出他显然不太满意,于是立刻转移话题道:“没关系,我们对你的条件其实挺满意的,那来谈谈其他的,你平时喜欢翻译哪方面的英文资料?” “我就比较随意啦,之前一直在报社兼职,翻译一些娱乐性的新闻,因为那些文章都是比较通俗,翻译起来也会方便许多,不像科技论文,要查好多资料的!” “那你喜欢查资料?喜欢钻研吗?或者,有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林新月摇摇头,不假思索地否认道:“还真不怎么喜欢,不过,如果你们出的薪水很高的话,我是可以认真考虑一下的!” “行吧,我的问题就这么多了,你回去好好休息,等待通知!”李伯投来一个很体贴的微笑,女孩这才舒了一口气,迅速站起身朝排在后面的同学打了招呼,就离开了。 第一个女孩,实在让小毅不太满意,其实,没经验也没关系,只要能让他看出对方愿意在科研方面大干一番的决心,他说不定也会被感动的。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依旧如此,小毅重复地问着同样的问题,总是能收到五花八门的回答,有的回答简直能都让他和李伯笑出声来,所以,即便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他也觉得不虚此行,其实,人力资源也是一项挺有意思的工作嘛! 轮到第七个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没什么激情了。不过这个名字,好像似曾相识过,但又完全想不起来是谁。小毅抬头准备打量一下她,却看到面前的女孩笑得异常热情,差点没把自己吓到,就连身旁的李伯都没由来地升起一丝疑惑,八字胡傲娇地撅了起来。 “喂,你不记得我了吗?”女孩的手掌在桌子上空乱晃。 听她这么说,李伯顿时瞪着眼睛满是怀疑与不解地盯着小毅看,小毅本来就一头雾水,再看到李伯这么看自己,不免得紧张起来,他顺手拿起桌上的简历,假装镇定地看着简历说:“你叫江紫贝,是吧?” “是啊!”紫贝微笑着猛点头,眼睛里简直要漫出火星来。 “请坐好您的位置,我们现在开始了!”请注意,小毅这次用的居然是“您”字,这再一次引起了李伯的疑惑与不解。 紫贝乖乖坐回了座位。 小毅扶了一把总是往下溜的银框眼镜,脸颊升上一抹红晕,这个女孩,真的和前几个有些不太一样,她好像,不那么怕人。因此,他也决定问几个与之前大不相同的问题,思索一番后,小毅开口道:“你在简历上说,比较喜欢日本文化,那么,为什么之前不选择日语专业?” “这个,当然不是我能决定的了,只怪我智商不高,高考考得分数又太低,选了日语专业没有被录取,只能接受调剂了!”女孩一脸无辜,小毅专心看着她说话,发现她粉色的嘴唇嘟嘟的,深黑色的眼珠仿佛一汪清澈的泉水,一眼便能望见底。 清澈的眼神,忽然有一秒又那么像江水。 进入正题后,女孩显得不那么兴奋了,她也慢慢陷入如何回答问题的思考之中。 “高中的时候,你最喜欢哪一门课?” “当然是物理了!” “物理?”小毅和李伯不约而同地惊讶起来,“可你的简历上明明写着你是文科生。” “对啊,我喜欢物理,可是我物理学的不好,所以才选了文科,要不然我怎么考进这所大学啊?”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小毅的语气显然让紫贝有些尴尬。 李伯立马对女孩微笑着说:“不过,这也叫做有先见之明,叫做忍痛割爱,顾全大局是不是?” “对!还是老伯您有眼光,我当初不就是这么想的吗?为了拿到这所知名大学的通知书,还能有什么办法?”紫贝噘着嘴,可有理了。 “那好,”小毅显然还没有问够,便接着说:“你为什么喜欢物理?” “因为我喜欢天上的星星,喜欢天体运动,我觉得,星星是世上最美好的事物,你相信亲人去世之后会变成星辰吗?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它就会在天穹中眨着眼睛,望着你睡熟的样子。”紫贝说的有些忘情,当她发现自己岔题后便立刻住口了,有些害羞地看着对面的两个面试官。 但是,小毅和李伯却很安静地望着自己,眼神中竟然满是亲切与祥和。 紫贝清清嗓子,又抬头问道:“那个,还有什么问题吗?” 又问了好几个与兴趣和职业规划有关的问题后,小毅才收尾道:“没有了,有关您的简历,我们都已经了解过,请回去等待通知吧!” 通过对两位面试官一丝不苟地察言观色,紫贝心里此时已有了百分之七十的把握,可是,她脑海里还是升起了一团疑云——难道,他真的不认识我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章 从新起航(五) 通过考核的名额很快被确定下来,最令小毅和李伯满意的是江紫贝和林新月这两位女生,之所以做这个决定,并非她们俩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天来面试的几个女孩其实都是半斤八两,只是小毅通过聊天的过程发现,新月和紫贝也许更乐于接受研究所繁重的工作任务以及艰苦的条件,其他几位女孩一听说如此枯燥的工作内容以及不算太突出的薪水,都有些垂头丧气。的确,做这份工作,是需要很大一份精神层面上的热爱的。 本来所里没有打算要设置这一部门,因为大部分引进的人才都是精通两门以上的语言,且考虑到经费的分配问题,转译员的招聘也一直没有得到过重视。 小毅看着电子版表格上寥寥可见的两个名字,不由得叹了一口气,是啊,能够加设两名资料翻译员已经是雪中送炭,仁至义尽了,自己还是不要期望太多,先利用现有的资源将工作做好再说。 李伯将人事方面处理好后,剩下的就全都交给小毅来置办了。中秋节过后,满院的桂花树早已盛开,秋风送来一阵阵浓浓的香气,不断涌进窗户里,小毅拿着扫把,一遍又一遍地打扫地面和墙角。办公室一时腾不出来,他只好申请把这个废弃的实验室清理一番,给两位新来的小同事创造一个像样的工作环境。为了使房间看起来更有格调,不那么沉闷,他又叫花店送来了一束粉紫色的木槿花,连同搭配的白色花瓶都一同买了下来。 对了,那个叫江紫贝的女孩好像还很喜欢物理呢,想到这儿小毅又立刻马不停蹄地跑去借阅室拿了好几本通俗的物理学科普读物,他犹豫再三,不知道这书到底合不合她心意呢?太考究的自己看都要费好大脑筋,更不用说她了,还是拿一些通俗的吧!想着,小毅便微笑着将它夹在了书柜上的那一排书本里。 房间刚布置好,就有人给自己打电话了,来电的人是林新月,他接通后,电话那头立刻传来兴奋又羞涩的口音:“是吕毅先生吗?我现在在研究所的外面,请问,我现在要怎么走啊?” 小毅有些紧张,没想到这么快就打来了,他放下手中的抹布,一边拿起电话一边打开水龙头洗手,以前辈的口吻对她说:“是新月吧!进了院子,找到三号楼,直接上电梯坐到五楼,然后再左拐就会看见一个化工实验室的牌子,我就在里面。” 女孩一一应允,即刻挂了电话。 当她站在门口气喘吁吁的时候,小毅看见这个叫林新月的女孩比前天看起来要成熟许多了,大概是因为身份的转换,也因为化了点妆的缘故,整个人看起来都精神许多。 “就你一个人来吗?”小毅以关心的口吻,却显得很诧异,他以为,新月会和紫贝一起来。 “嗯,不是说还有一个女生也被录取了吗?怎么,她还没有来吗?”女孩轻轻走进屋里,将肩上的挎包放在沙发上。 小毅顿住几秒,心中升起一团疑雾,不过,他还是敞开微笑很随意地说:“她可能还没到吧,既然你先到了,就先熟悉一下环境,待会我会给你分配任务!”说着,他转过身,走出了屋子。 几分钟后,小毅再回来的时候,发现女孩已经选好了办公桌,她将挎包里的水杯和纸巾都取了出来,放在了靠右边的桌子上,还有一本深蓝色文件夹,也端端正正地放在了桌子正中央,明确宣示这已经是她的领地,而在她左边靠窗的那张一模一样的桌子,除了一台电脑外,依然是空荡荡的,小毅知道,今天或是明天,那张桌子上也将充满生机。 “这个盆栽是你买的吗?”新月指着电脑旁的墨绿色陶瓷小花盆。 小毅点点头,回道:“我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样的多肉植物,就只好买了两盆仙人掌,听说,仙人掌放在电脑旁可以防辐射。” “据说是这样,不过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效果,”女孩托起那盆仙人掌,显得不是那么满意,但还是努力挤出了一个微笑。 “你,对这间办公室还算满意吧?” “当然,已经很不错了,挺安静的!”女孩一边赞美着,一边环顾四周,嗅了一口从窗外飘进的桂花香气,又问道:“以后能经常见到你吗?” “我就在这层楼,信息实验室。” “好的。”新月坐回了椅子上,随后,小毅便给她拿来了厚厚的一沓英文资料。 借阅室就在旁边,窗户也是采光面积最大的一间屋子,总归来说,这间办公室的地理位置还是很不错的,小毅尽量在为这两位研究所来之不易的助手提供方便。 下午上班时间刚过,又有搬运公司送来了饮水机,一盆铁树,看到铁树的一刹那,新月真的诧异极了! “那个,您很喜欢铁树吗?”她有些不解地看着小毅。 “对,这盆铁树其实不是我买的,是一位老前辈送的,一年以前我刚来的时候,他就对我说,这盆铁树已经长了有二十年了,不久后就可以开花,可是,”小毅有些失望地瞥了它一眼说:“我把它放在家里养了一年,一点开花的迹象都没有。” “所以,你是想换个环境,看看它是否真的可以开花?”新月扬起又粗又浓的眉毛。 “我是挺感兴趣的,说不定是它不太喜欢我,或许换个新主人,它会更开心一些。”小毅漫不经心地说着,不时朝窗外的方向望去,那里可以俯瞰到沥青路,正通向研究所的大门,他的眼神里,显然流露出某种期待。 “对啊,植物也是有灵性的,那就留下来吧!”新月本来不怎么喜欢铁树,她认为铁树实在一点都不算美观,哪怕是放了一盆滴水观音或者龙舌兰在屋里,她也勉强可以接受,可是,既然是人家的一番美意,又怎么好意思拒绝,况且,自己初来乍到的,能有人这么出心的照顾已经很不错了,哪里还敢提什么意见?这么一想,新月又朝小毅笑了笑,表示自己没什么意见。(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章 从新起航(五) 通过考核的名额很快被确定下来,最令小毅和李伯满意的是江紫贝和林新月这两位女生,之所以做这个决定,并非她们俩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天来面试的几个女孩其实都是半斤八两,只是小毅通过聊天的过程发现,新月和紫贝也许更乐于接受研究所繁重的工作任务以及艰苦的条件,其他几位女孩一听说如此枯燥的工作内容以及不算太突出的薪水,都有些垂头丧气。的确,做这份工作,是需要很大一份精神层面上的热爱的。 本来所里没有打算要设置这一部门,因为大部分引进的人才都是精通两门以上的语言,且考虑到经费的分配问题,转译员的招聘也一直没有得到过重视。 小毅看着电子版表格上寥寥可见的两个名字,不由得叹了一口气,是啊,能够加设两名资料翻译员已经是雪中送炭,仁至义尽了,自己还是不要期望太多,先利用现有的资源将工作做好再说。 李伯将人事方面处理好后,剩下的就全都交给小毅来置办了。中秋节过后,满院的桂花树早已盛开,秋风送来一阵阵浓浓的香气,不断涌进窗户里,小毅拿着扫把,一遍又一遍地打扫地面和墙角。办公室一时腾不出来,他只好申请把这个废弃的实验室清理一番,给两位新来的小同事创造一个像样的工作环境。为了使房间看起来更有格调,不那么沉闷,他又叫花店送来了一束粉紫色的木槿花,连同搭配的白色花瓶都一同买了下来。 对了,那个叫江紫贝的女孩好像还很喜欢物理呢,想到这儿小毅又立刻马不停蹄地跑去借阅室拿了好几本通俗的物理学科普读物,他犹豫再三,不知道这书到底合不合她心意呢?太考究的自己看都要费好大脑筋,更不用说她了,还是拿一些通俗的吧!想着,小毅便微笑着将它夹在了书柜上的那一排书本里。 房间刚布置好,就有人给自己打电话了,来电的人是林新月,他接通后,电话那头立刻传来兴奋又羞涩的口音:“是吕毅先生吗?我现在在研究所的外面,请问,我现在要怎么走啊?” 小毅有些紧张,没想到这么快就打来了,他放下手中的抹布,一边拿起电话一边打开水龙头洗手,以前辈的口吻对她说:“是新月吧!进了院子,找到三号楼,直接上电梯坐到五楼,然后再左拐就会看见一个化工实验室的牌子,我就在里面。” 女孩一一应允,即刻挂了电话。 当她站在门口气喘吁吁的时候,小毅看见这个叫林新月的女孩比前天看起来要成熟许多了,大概是因为身份的转换,也因为化了点妆的缘故,整个人看起来都精神许多。 “就你一个人来吗?”小毅以关心的口吻,却显得很诧异,他以为,新月会和紫贝一起来。 “嗯,不是说还有一个女生也被录取了吗?怎么,她还没有来吗?”女孩轻轻走进屋里,将肩上的挎包放在沙发上。 小毅顿住几秒,心中升起一团疑雾,不过,他还是敞开微笑很随意地说:“她可能还没到吧,既然你先到了,就先熟悉一下环境,待会我会给你分配任务!”说着,他转过身,走出了屋子。 几分钟后,小毅再回来的时候,发现女孩已经选好了办公桌,她将挎包里的水杯和纸巾都取了出来,放在了靠右边的桌子上,还有一本深蓝色文件夹,也端端正正地放在了桌子正中央,明确宣示这已经是她的领地,而在她左边靠窗的那张一模一样的桌子,除了一台电脑外,依然是空荡荡的,小毅知道,今天或是明天,那张桌子上也将充满生机。 “这个盆栽是你买的吗?”新月指着电脑旁的墨绿色陶瓷小花盆。 小毅点点头,回道:“我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样的多肉植物,就只好买了两盆仙人掌,听说,仙人掌放在电脑旁可以防辐射。” “据说是这样,不过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效果,”女孩托起那盆仙人掌,显得不是那么满意,但还是努力挤出了一个微笑。 “你,对这间办公室还算满意吧?” “当然,已经很不错了,挺安静的!”女孩一边赞美着,一边环顾四周,嗅了一口从窗外飘进的桂花香气,又问道:“以后能经常见到你吗?” “我就在这层楼,信息实验室。” “好的。”新月坐回了椅子上,随后,小毅便给她拿来了厚厚的一沓英文资料。 借阅室就在旁边,窗户也是采光面积最大的一间屋子,总归来说,这间办公室的地理位置还是很不错的,小毅尽量在为这两位研究所来之不易的助手提供方便。 下午上班时间刚过,又有搬运公司送来了饮水机,一盆铁树,看到铁树的一刹那,新月真的诧异极了! “那个,您很喜欢铁树吗?”她有些不解地看着小毅。 “对,这盆铁树其实不是我买的,是一位老前辈送的,一年以前我刚来的时候,他就对我说,这盆铁树已经长了有二十年了,不久后就可以开花,可是,”小毅有些失望地瞥了它一眼说:“我把它放在家里养了一年,一点开花的迹象都没有。” “所以,你是想换个环境,看看它是否真的可以开花?”新月扬起又粗又浓的眉毛。 “我是挺感兴趣的,说不定是它不太喜欢我,或许换个新主人,它会更开心一些。”小毅漫不经心地说着,不时朝窗外的方向望去,那里可以俯瞰到沥青路,正通向研究所的大门,他的眼神里,显然流露出某种期待。 “对啊,植物也是有灵性的,那就留下来吧!”新月本来不怎么喜欢铁树,她认为铁树实在一点都不算美观,哪怕是放了一盆滴水观音或者龙舌兰在屋里,她也勉强可以接受,可是,既然是人家的一番美意,又怎么好意思拒绝,况且,自己初来乍到的,能有人这么出心的照顾已经很不错了,哪里还敢提什么意见?这么一想,新月又朝小毅笑了笑,表示自己没什么意见。(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从新起航(六) 所里的同事们一听说新招了两个大四的女学生负责为他们翻译资料,全部摩肩接踵地在转译室进进出出,一时间,这间办公室成了整栋楼层人气最旺的区域,对于这些资历较老的研究员来说,能看到年轻人,对他们来说,本身就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 第一天的工作新月很顺利就完成了,小毅认为应该先给她们俩一个适应的阶段,毕竟磨刀不误砍柴工,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他嘱托同事们先捡出一些通俗易懂的资料,不要太为难别人,等工作进入正轨之后,再一同攻克难关也不迟。 因此,第一天的顺利,给新月增添了不少信心,本来,她也有好几个打算的,研究所实际上并不是她的首要之选。 下午六点半,她关上电脑,准备下班了,小毅却走了进来。 “今天的工作还顺利吗?”明明看到她脸上挂着愉悦的笑容,他还是决定按步照班地关心一下。 “还不错,转译好的资料我已经一一发给前辈们了,他们的反响也还是不错!”新月的眼睛眯起来,好似一弯浅浅的月牙。 “那就好,只是,今天下午还是你一个人吗?”说着,他又下意识地朝左边的那张桌子瞄了一眼,心中生出许多期待。 “是啊,那个叫江紫贝的女孩跟你请假了吗?今天是上班第一天,不应该迟到啊!”一提起紫贝,新月也开始焦虑起来。 “嗯...”小毅想了想,才回答说:“她是给我请了假,暂时有些事情,这几天,你就先适应一下环境,她那边你先不用管。” “好的。”新月此时已经收拾好了,她背起挎包,有礼貌地点头,就匆匆走了出去。 新月走后,小毅一个人在屋里踱着步子来来回回,他实在想不通这个叫江紫贝的女孩为什么还不来上班,难道是自己发的通知有问题,让她感到不满意?不应该啊,自己用的是很正式的口吻,完全不带任何个人感情的,为什么林新月就没有问题?想来想去,小毅决定要给她打个电话问一下,在这之前他可是从未给女孩子打过电话,平常有什么要事也都是给男同事打电话,女同事一一用短信交流,这次,终于要将自己的巩固多年的规则打破了。 一个电话拨过去,两个电话拨过去,三个,四个,小毅心急如焚地打着,对方却丝毫没有想接通的意思。“好啊,江紫贝啊江紫贝,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子敢挂我的电话,你上班缺勤就算了,现在连电话都不肯接,这工作是不是不想要了!”小毅心底怒斥着,眼睛里满是燃烧的的火焰,窗外的夜色已如宣纸上的泼墨画那般覆水难收了,他按下挂断键,决定不再给她打,转而,手机又收到一条短信。 “吕毅先生,我今天回家乡了,我奶奶去世了,现在正在家里给伯伯们帮忙,我本来是想和你请假的,但是一想到自己上班第一天就要请假,就非常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我一整天都没敢给打电话。” “.......”看见这条短信的小毅可真是无语了,从来就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宁肯丢了工作,也不愿意请假。自己又不是不通情理的人,难道脸面就比饭碗更重要吗? 他一边蹙着眉头一边又呲呲笑了起来,只好回信道:“不敢打电话,难道这工作你不打算要了?” “我是想,要是你们真的生气了的话,那我就不去了。” “......”果真是一个傻瓜,但是,小毅还是决定要挽留,他耐着性子回道:“我们没有生气,只要你好好说明原因,请假在任何时候都是准许的,何况亲人去世这么紧要的事情,等你忙完,继续回来上班吧!” 小毅打完字,便倒在椅背上舒了长长一口气,他等了许久,短信栏上才发来一个“好”字。 三天后,紫贝果然来上班了,小毅早把地址和她说了明白,因此她也没打个招呼,直接就找到了办公室。这天,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风衣,纯黑色西裤,挎着一个很简约的米白色帆布包,看起来和在学校里没什么两样。 新月早已进入工作的状态,她看到她在认真阅读资料,也就明白了旁边那张只放了一台电脑和仙人掌盆栽的桌子就是自己的,于是也靠窗坐了下来。 “嗨!”新月看到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同事终于来上班了,于是很兴奋地向她招手。 紫贝转过头来,朝她淡淡一笑,也很礼貌地回了一句:“你好!” “你前几天为什么没有来啊?”新月看到紫贝脸上挂着些许忧伤的痕迹,便很小心翼翼地问她。 “家里有点事呢。”紫贝一边拿纸巾搽桌子,一边垂着脑袋回她。 “和吕毅先生说了吗?” “嗯,说了。”紫贝顿了下,随即点了点头。 这时,新月站起身来,她走到紫贝的桌边,很主动地朝她伸出右手说:“我叫林新月,也是华东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以后我们俩就是同事了,握个手吧!” 紫贝惊慌失措地伸出左手,也做了一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叫江紫贝,来自福建。”看着新月温柔似水的眼睛,她雪白的脸上立刻化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对了!毕业以后你准备留在上海发展吗?” “嗯!”紫贝坚定不移地肯定道。 “上海老公很不错哦!” “不是啦,我要留在上海,是因为,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怎么了?” “嗯...”紫贝想说些什么,可是,一想到才初次认识就和别人说那么多不是太好,于是就回道:“这里有我的母校,有很多同学都留在这里,还有许多美好的回忆,我当然舍不得离开了,难道你不是吗?” 新月说:“算是吧,我留在这里是因为我家就在上海,爸妈也不赞同我离开啊!” “好吧,上海确实挺好的。”紫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随口敷衍一番,便埋头开始翻阅放在桌边的资料。(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从新起航(六) 所里的同事们一听说新招了两个大四的女学生负责为他们翻译资料,全部摩肩接踵地在转译室进进出出,一时间,这间办公室成了整栋楼层人气最旺的区域,对于这些资历较老的研究员来说,能看到年轻人,对他们来说,本身就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 第一天的工作新月很顺利就完成了,小毅认为应该先给她们俩一个适应的阶段,毕竟磨刀不误砍柴工,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他嘱托同事们先捡出一些通俗易懂的资料,不要太为难别人,等工作进入正轨之后,再一同攻克难关也不迟。 因此,第一天的顺利,给新月增添了不少信心,本来,她也有好几个打算的,研究所实际上并不是她的首要之选。 下午六点半,她关上电脑,准备下班了,小毅却走了进来。 “今天的工作还顺利吗?”明明看到她脸上挂着愉悦的笑容,他还是决定按步照班地关心一下。 “还不错,转译好的资料我已经一一发给前辈们了,他们的反响也还是不错!”新月的眼睛眯起来,好似一弯浅浅的月牙。 “那就好,只是,今天下午还是你一个人吗?”说着,他又下意识地朝左边的那张桌子瞄了一眼,心中生出许多期待。 “是啊,那个叫江紫贝的女孩跟你请假了吗?今天是上班第一天,不应该迟到啊!”一提起紫贝,新月也开始焦虑起来。 “嗯...”小毅想了想,才回答说:“她是给我请了假,暂时有些事情,这几天,你就先适应一下环境,她那边你先不用管。” “好的。”新月此时已经收拾好了,她背起挎包,有礼貌地点头,就匆匆走了出去。 新月走后,小毅一个人在屋里踱着步子来来回回,他实在想不通这个叫江紫贝的女孩为什么还不来上班,难道是自己发的通知有问题,让她感到不满意?不应该啊,自己用的是很正式的口吻,完全不带任何个人感情的,为什么林新月就没有问题?想来想去,小毅决定要给她打个电话问一下,在这之前他可是从未给女孩子打过电话,平常有什么要事也都是给男同事打电话,女同事一一用短信交流,这次,终于要将自己的巩固多年的规则打破了。 一个电话拨过去,两个电话拨过去,三个,四个,小毅心急如焚地打着,对方却丝毫没有想接通的意思。“好啊,江紫贝啊江紫贝,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子敢挂我的电话,你上班缺勤就算了,现在连电话都不肯接,这工作是不是不想要了!”小毅心底怒斥着,眼睛里满是燃烧的的火焰,窗外的夜色已如宣纸上的泼墨画那般覆水难收了,他按下挂断键,决定不再给她打,转而,手机又收到一条短信。 “吕毅先生,我今天回家乡了,我奶奶去世了,现在正在家里给伯伯们帮忙,我本来是想和你请假的,但是一想到自己上班第一天就要请假,就非常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我一整天都没敢给打电话。” “.......”看见这条短信的小毅可真是无语了,从来就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宁肯丢了工作,也不愿意请假。自己又不是不通情理的人,难道脸面就比饭碗更重要吗? 他一边蹙着眉头一边又呲呲笑了起来,只好回信道:“不敢打电话,难道这工作你不打算要了?” “我是想,要是你们真的生气了的话,那我就不去了。” “......”果真是一个傻瓜,但是,小毅还是决定要挽留,他耐着性子回道:“我们没有生气,只要你好好说明原因,请假在任何时候都是准许的,何况亲人去世这么紧要的事情,等你忙完,继续回来上班吧!” 小毅打完字,便倒在椅背上舒了长长一口气,他等了许久,短信栏上才发来一个“好”字。 三天后,紫贝果然来上班了,小毅早把地址和她说了明白,因此她也没打个招呼,直接就找到了办公室。这天,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风衣,纯黑色西裤,挎着一个很简约的米白色帆布包,看起来和在学校里没什么两样。 新月早已进入工作的状态,她看到她在认真阅读资料,也就明白了旁边那张只放了一台电脑和仙人掌盆栽的桌子就是自己的,于是也靠窗坐了下来。 “嗨!”新月看到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同事终于来上班了,于是很兴奋地向她招手。 紫贝转过头来,朝她淡淡一笑,也很礼貌地回了一句:“你好!” “你前几天为什么没有来啊?”新月看到紫贝脸上挂着些许忧伤的痕迹,便很小心翼翼地问她。 “家里有点事呢。”紫贝一边拿纸巾搽桌子,一边垂着脑袋回她。 “和吕毅先生说了吗?” “嗯,说了。”紫贝顿了下,随即点了点头。 这时,新月站起身来,她走到紫贝的桌边,很主动地朝她伸出右手说:“我叫林新月,也是华东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以后我们俩就是同事了,握个手吧!” 紫贝惊慌失措地伸出左手,也做了一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叫江紫贝,来自福建。”看着新月温柔似水的眼睛,她雪白的脸上立刻化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对了!毕业以后你准备留在上海发展吗?” “嗯!”紫贝坚定不移地肯定道。 “上海老公很不错哦!” “不是啦,我要留在上海,是因为,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怎么了?” “嗯...”紫贝想说些什么,可是,一想到才初次认识就和别人说那么多不是太好,于是就回道:“这里有我的母校,有很多同学都留在这里,还有许多美好的回忆,我当然舍不得离开了,难道你不是吗?” 新月说:“算是吧,我留在这里是因为我家就在上海,爸妈也不赞同我离开啊!” “好吧,上海确实挺好的。”紫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随口敷衍一番,便埋头开始翻阅放在桌边的资料。(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从新起航(七) 临近正午的时分,阳光透过稀疏的香樟树干射进了窗户玻璃,打在紫贝的头发上,她觉得头顶暖烘烘的,很舒服,仿佛许久都没有和阳光这样亲密接触过了,于是就放下手中的钢笔朝外面看了几眼,伸了个懒腰,打算稍作休息。 新月看她总算停下来了,也放下手头的工作,毕竟,她们只知道自己都来自同校的英语专业,还没有互相了解过,既然要长期相处,总要抓住机会多沟通的,新月拿起一份资料,走到她身边说:“紫贝,你能帮我看看这一段吗?我思考了很久,也查了网上一些人翻译过的版本,但都觉得不太准确,‘fantastic’在这里是做动词还是用做形容词呢?” “嗯?”紫贝接过资料,她将上下文都认真通读一遍后,当即推断这个词在这里是做动词。 “你看,”她拿笔点住句子上方那一句中的单词‘borate’,细心分析道:“虽然这一句怎么翻译都显得模棱两可,可是你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这一句和上面那一句是并列句,‘borate’和‘fantastic’虽然意义不同,但在句中却起着同样的作用,第一句的表面意思是‘这种古老的方法使得出的结论更加严谨’,后一句是这位科学家满怀自信地说‘自己所使用的方法却使得出的结论更加有趣’,那么,到底是实验结论更严谨还是得出结论的过程更严谨呢,通过这一整段所要表达的主旨可知,它主要讨论新旧两种实验方法的利弊,因此是更侧重实验方法证明的过程,而不是说谁得出的结论有没有趣或者严不严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足以体现他所发现新方法的过人之处了!” “太棒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新月拍起手掌称赞不已,不时向紫贝投以钦佩的目光。 紫贝抓着后脑勺谦虚道:“其实这些小技巧我们平时做阅读的时候经常用到的,也许你是太重视如何将那些专业术语翻译的更准确,所以才一时忽视了吧!” “没有啦,我面试的时候就说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口语,其实,翻译方面真的是有所欠缺,本来接受这份工作我就不太自信的。” “有欠缺才可以进步嘛,这只是一个小问题而已,你看你都翻译了大半天,才遇到这一个想不通的问题,说明你已经很厉害了!” 新月被她夸得有些摸不着头脑,本来是她要感谢紫贝,现在反倒成她对自己赞不绝口了,她有些尴尬地说:“那个,我能看一下你的资料吗?他发给你的都是些什么方面的文献啊,有趣吗?” 紫贝还没说话,新月便把她摊在面前的那张纸夺了过来,她草草浏览一番后,脸上顿时生出不满的表情:“不对啊,你的资料怎么和我的完全不一样呢?” “怎么了?”紫贝慌忙凑过去。 “我的资料都是一些学术性的期刊读物,深奥难懂,可你的资料,都是一些报社上发表的科普文章,根本就不公平嘛!” 紫贝本来没有注意这些,可听她这么一说,便要求把她的资料也拿来看一下,对比之后,发现果然是真的,看着新月气鼓鼓的样子,她也觉得有些难堪,那个吕毅到底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样分明是要引起同事之间的不和嘛,她决定要去找他好好理论一番! 紫贝分别拿走两人的一份资料作为证据,在手里卷着,气冲冲地往信息实验室走去,新月也劝了她几句,她说,虽然这是不够公平,但吕毅前辈也许不是故意的,万一说穿了或者闹出了误会以后见面得多尴尬啊!可是,听着走廊里传来紫贝噔噔作响的高跟鞋底的声音,新月还是躲在了办公室里,她一向不乐于去参与这种纠纷。 实验室里寥寥几人,都在埋头做研究,紫贝站在门口,瞪着一双大眼睛看来看去就是找不见吕毅的身影,紫贝有些心急,可又不想去打扰大家,她就只好站在门口,等着有人主动来问自己。 过了很久,当照在窗户玻璃上的阳光渐渐转移并完全消失后,那少许的几个人才陆续站起身收拾桌面,准备去吃午饭。一位身形干练,穿着深紫色羊毛衫的大叔首先看到了紫贝,他很诧异,看这小姑娘眉头紧蹙,一脸不开心的样子,他拧住眉毛问道:“你要找人吗?” “嗯,”紫贝的怒火也被消磨地差不多了,她抿着干燥单薄的嘴唇,点了点头,很有礼貌地问道:“请问,吕毅在吗?” “小毅啊,他今天去户外了,”说着,大叔和蔼地笑了起来,看着很友善,有一种沉稳宽厚的气质,深深触动到了紫贝,他又转头向身后的几个同事再次确定地问道:“吕毅是去户外做测试了吧?” “是啊!”大家纷纷抬头应和。 紫贝确定之后,眼神出不禁露出失望的神色,大叔瞄了一眼她手中卷起来的资料,又看了她的表情,怜爱地说:“你是找他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嗯!”紫贝再次点头。 大叔有些为难地低下头,仿佛在自言自语:“可是,他这几天暂时都不会回所里了啊。” 他这么一说,紫贝更加难过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其实,如果真的不在的话,她可以先回办公室等他回来的时候再理论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是特别想看到他。 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撅起嘴巴简直要哭出来,一双眼睛都仿佛被乌云遮住似的。 大叔连忙哈哈大笑:“怎么了啊?哈哈,你要是真想找他的话,就去郊区的杨树屋农场,那里有一个机场是作为我们所的专门试验场地,最近啊,他在那里做测试,你是所里新来的学生吧,只要有工作证,说明一下,工作人员会准许你进去的。”说着,大叔拍了拍她的肩膀,便走出门去了。 “那个,前辈,我可以留一下你的联系方式吗?要是我找不到路的话,还可以再问你。”紫贝感激地望着他。 “当然可以。” 后来,紫贝才知道,那位大叔,是信息部的部长,徐沐雨先生,在军事通讯领域可是战功卓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制造的反雷达装置后来被应用在越战中,简直可以与美国空军的反雷达导弹相媲美。 第九十一章 从新起航(七) 临近正午的时分,阳光透过稀疏的香樟树干射进了窗户玻璃,打在紫贝的头发上,她觉得头顶暖烘烘的,很舒服,仿佛许久都没有和阳光这样亲密接触过了,于是就放下手中的钢笔朝外面看了几眼,伸了个懒腰,打算稍作休息。 新月看她总算停下来了,也放下手头的工作,毕竟,她们只知道自己都来自同校的英语专业,还没有互相了解过,既然要长期相处,总要抓住机会多沟通的,新月拿起一份资料,走到她身边说:“紫贝,你能帮我看看这一段吗?我思考了很久,也查了网上一些人翻译过的版本,但都觉得不太准确,‘fantastic’在这里是做动词还是用做形容词呢?” “嗯?”紫贝接过资料,她将上下文都认真通读一遍后,当即推断这个词在这里是做动词。 “你看,”她拿笔点住句子上方那一句中的单词‘borate’,细心分析道:“虽然这一句怎么翻译都显得模棱两可,可是你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这一句和上面那一句是并列句,‘borate’和‘fantastic’虽然意义不同,但在句中却起着同样的作用,第一句的表面意思是‘这种古老的方法使得出的结论更加严谨’,后一句是这位科学家满怀自信地说‘自己所使用的方法却使得出的结论更加有趣’,那么,到底是实验结论更严谨还是得出结论的过程更严谨呢,通过这一整段所要表达的主旨可知,它主要讨论新旧两种实验方法的利弊,因此是更侧重实验方法证明的过程,而不是说谁得出的结论有没有趣或者严不严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足以体现他所发现新方法的过人之处了!” “太棒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新月拍起手掌称赞不已,不时向紫贝投以钦佩的目光。 紫贝抓着后脑勺谦虚道:“其实这些小技巧我们平时做阅读的时候经常用到的,也许你是太重视如何将那些专业术语翻译的更准确,所以才一时忽视了吧!” “没有啦,我面试的时候就说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口语,其实,翻译方面真的是有所欠缺,本来接受这份工作我就不太自信的。” “有欠缺才可以进步嘛,这只是一个小问题而已,你看你都翻译了大半天,才遇到这一个想不通的问题,说明你已经很厉害了!” 新月被她夸得有些摸不着头脑,本来是她要感谢紫贝,现在反倒成她对自己赞不绝口了,她有些尴尬地说:“那个,我能看一下你的资料吗?他发给你的都是些什么方面的文献啊,有趣吗?” 紫贝还没说话,新月便把她摊在面前的那张纸夺了过来,她草草浏览一番后,脸上顿时生出不满的表情:“不对啊,你的资料怎么和我的完全不一样呢?” “怎么了?”紫贝慌忙凑过去。 “我的资料都是一些学术性的期刊读物,深奥难懂,可你的资料,都是一些报社上发表的科普文章,根本就不公平嘛!” 紫贝本来没有注意这些,可听她这么一说,便要求把她的资料也拿来看一下,对比之后,发现果然是真的,看着新月气鼓鼓的样子,她也觉得有些难堪,那个吕毅到底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样分明是要引起同事之间的不和嘛,她决定要去找他好好理论一番! 紫贝分别拿走两人的一份资料作为证据,在手里卷着,气冲冲地往信息实验室走去,新月也劝了她几句,她说,虽然这是不够公平,但吕毅前辈也许不是故意的,万一说穿了或者闹出了误会以后见面得多尴尬啊!可是,听着走廊里传来紫贝噔噔作响的高跟鞋底的声音,新月还是躲在了办公室里,她一向不乐于去参与这种纠纷。 实验室里寥寥几人,都在埋头做研究,紫贝站在门口,瞪着一双大眼睛看来看去就是找不见吕毅的身影,紫贝有些心急,可又不想去打扰大家,她就只好站在门口,等着有人主动来问自己。 过了很久,当照在窗户玻璃上的阳光渐渐转移并完全消失后,那少许的几个人才陆续站起身收拾桌面,准备去吃午饭。一位身形干练,穿着深紫色羊毛衫的大叔首先看到了紫贝,他很诧异,看这小姑娘眉头紧蹙,一脸不开心的样子,他拧住眉毛问道:“你要找人吗?” “嗯,”紫贝的怒火也被消磨地差不多了,她抿着干燥单薄的嘴唇,点了点头,很有礼貌地问道:“请问,吕毅在吗?” “小毅啊,他今天去户外了,”说着,大叔和蔼地笑了起来,看着很友善,有一种沉稳宽厚的气质,深深触动到了紫贝,他又转头向身后的几个同事再次确定地问道:“吕毅是去户外做测试了吧?” “是啊!”大家纷纷抬头应和。 紫贝确定之后,眼神出不禁露出失望的神色,大叔瞄了一眼她手中卷起来的资料,又看了她的表情,怜爱地说:“你是找他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嗯!”紫贝再次点头。 大叔有些为难地低下头,仿佛在自言自语:“可是,他这几天暂时都不会回所里了啊。” 他这么一说,紫贝更加难过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其实,如果真的不在的话,她可以先回办公室等他回来的时候再理论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是特别想看到他。 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撅起嘴巴简直要哭出来,一双眼睛都仿佛被乌云遮住似的。 大叔连忙哈哈大笑:“怎么了啊?哈哈,你要是真想找他的话,就去郊区的杨树屋农场,那里有一个机场是作为我们所的专门试验场地,最近啊,他在那里做测试,你是所里新来的学生吧,只要有工作证,说明一下,工作人员会准许你进去的。”说着,大叔拍了拍她的肩膀,便走出门去了。 “那个,前辈,我可以留一下你的联系方式吗?要是我找不到路的话,还可以再问你。”紫贝感激地望着他。 “当然可以。” 后来,紫贝才知道,那位大叔,是信息部的部长,徐沐雨先生,在军事通讯领域可是战功卓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制造的反雷达装置后来被应用在越战中,简直可以与美国空军的反雷达导弹相媲美。 第九十二章 从新起航(八) 徐叔叔本来只是想安慰她一下,希望她知难而退,没想到这孩子还真找去了。 叮铃铃一声电话铃响,随之传来一阵腼腆又坚定的话音:“徐叔叔,我好像找到了那个什么农场,可是,机场在哪啊,机场不是都很大吗?我怎么就是看不到呢?” 徐老的表情先是吃惊,无奈,后来又随之转为钦佩,他清了清嗓音,耐心地说:“你应该才到了农场最外围的标识牌那里吧,农场很大的,站在那里不要动,每半个钟头就会有一班公交车经过,可以直接坐到科技所鹿平机场。” 紫贝在电话另一头不停地点头应和,说巧也巧,她抬眼一看,刚好一班公交车正向自己所在的方向驶来,她连忙把电话给挂了。 “你要耐心一点,这个公交车可只有一路啊,挤一挤也要上去,还有,你带零钱了吗?喂!”大叔还在乐此不疲地交代着,电话里却只剩下嘟嘟的声音了,他看了一眼黑掉的手机屏幕,摇摇头,无奈地收起了电话。 这个女孩子,可是有点固执又可爱,她该不会对吕毅有意思吧?想到这儿,徐叔叔有些涨红了脸,又坏坏地笑了起来:“果真如此的话,那我也要牵红线配合一下。” 紫贝果真找到了,可是,已经是下午的傍晚时分了,她看见空旷的机场上停着好几架披着迷彩服的军用飞机,在夕阳下闪闪发亮,简直被帅到!自己可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壮观的场景,还以为只能在部队演习或者在阅兵式的时候才能一睹军用直升机的英姿呢! 紫贝忍不住在空地上转了好几个圈,晚风拂过脸颊的感觉简直不能再清爽! “是你找我啊?”她还沉浸在兴奋中无法自拔,耳边不知何时出现了吕毅的声音。 那副模样越来越清晰,直到眉毛和眼睛都近在眼前,她才睁开眼睛大叫一声,险些摔在地上,想起自己刚才的囧样,紫贝只好收起脸上的红光,冷静下来哆哆嗦嗦道:“是啊,我找你。” 刚才还是一脸迷醉的表情,见到自己就故作高冷姿态了,一定是有什么麻烦要找来,而且,还是专门针对自己的,这么一分析,吕毅也没给她好脸色,还是冷漠地说:“有什么事吗?这么远你就不嫌累?” 紫贝有些生气,她微张着干燥的嘴唇,想说什么但又咽了下去,真怀疑这人是不是国际间谍,明明他就是渡边先生,却丝毫不承认,且每一次说话都像刻意针对自己似得,尖酸又刻薄,一定有问题! “是很累啊,不仅累还很渴呢!你们这里有水喝吗?我得喝口水才能说话。” 小毅没有看她,或者说根本就没心情看,他沉默地从紫贝身边走过,示意她紧随其后。 休息室里,光线亮得有些晃眼,空气中都有一种浓烈的工业橡胶的味道,紫贝真的不能适应,只好眯起眼睛,靠在沙发上休息起来。 “速溶咖啡,茶叶,白开水,你要哪种?”饮水机前,小毅停下动作,侧着脸庞对坐在沙发上的紫贝说话。 “就喝茶叶吧!”说完,她还装腔作势地咳了几下嗓子,表示自己此时真的很渴。 “有什么事,就直接说吧,我待会就要去忙了。”小毅站在一旁,把纸杯递给她,语气明显温柔了许多。 “吕毅前辈,你是不是对我的能力很不信任啊?” “嗯?此话怎讲?”小毅差点没笑出来,我一个做事堂堂正正的研究员,为什么要去针对你一个初进社会的女大学生呢? “那好,就算是没有吧,”紫贝有些不服气地扬起脑袋,继续说道:“可是,你干嘛要给我和新月布置不同的任务呢?”说着,她还把装在包里的资料拿了出来,有好几处都被揉皱了,紫贝把它们一一抚平后,拿到小毅眼前,理直气壮地说:“就是这个,我们俩的文献资料根本就不是一个水平的!” 小毅本来就很不解,看过后也顿时表现出惊讶的表情,紫贝看他这样又以为是在装腔作势,老奸巨猾,于是把他想的更糟了,刻意又问:“学长?前辈?你,作何感想呢?” 可是,他对这些根本就不知情啊!明明拿过去的时候,是所有资料都混在一起,不经过任何流程直接到手。难道是林新月?想到这儿,小毅又开始鄙夷自己,新月才不会是这种人,要不然,就是有人偷偷分类了,不管怎样,他还是决定小事化了,只好冷静地问:“嗯,确实是的,所有的资料都是这样的吗?” “是!新月为此也很委屈呢!” “那好吧,也许是我大意了,最近有些忙,可能脑袋一时不清醒,就没把整理好的资料混总,这样,你回去也和新月解释一下,就说完全是一个误会,行吗?” 看着吕毅认真的表情,紫贝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难道真就只是疏忽了? 小毅见她仍犹豫不决,又下了一粒定心丸道:“你就不用纠结了,要是不好开口的话,回头我去和她解释一下,这种事,我保证不会再发生了!”听他语气如此肯定,紫贝才肯点头,默默收起了资料。 这里属于比较偏僻的地带,六点半之后公交车就不再经过了,小毅也不放心她一人回去,只好带她去食堂简单吃了晚饭,晚上十点钟,等小毅下班之后,他们才一同坐所里的班车回去的。 车上的人很少,路面时而尘土飞扬,但却挡不住昏黄路灯下朦胧的夜色。两人没怎么说话,小毅一直偏着头望向窗外。不知何时,当他看到路边闪过一面显示距离闵行区还有十公里路程的荧光标识牌时,才略显兴奋地看向紫贝,然而,此时的紫贝已经昏昏大睡了,一路上,他还很担心她会因为路程的遥远和枯燥而烦躁不安呢?在他印象里,紫贝是个直来直去的女孩,有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总是会表现出来,虽然,她通常生气的样子都很好笑,让人既不会怕也不想躲。 他摸了摸她有些发烫的耳垂,紫贝丝毫没有动弹,没想到,睡得那么香,睡熟了的紫贝,比平时安静很多,小毅一直认为自己喜欢安静的女孩子,可其实却总被活泼好动的那类打败,就像江水一向活泼的不得了,说话还肆无忌惮,他才因此而深陷到无法自拔。 看着灯光下紫贝白皙的皮肤,单薄的嘴唇,还有缠在脖颈上细幼的发丝,吕毅心中又生出一抹悸动,他故意装作不记得她,故意对她冷漠,此时,看着她微醺的脸庞,他还是将她的头贴上了自己的肩膀。 第九十二章 从新起航(八) 徐叔叔本来只是想安慰她一下,希望她知难而退,没想到这孩子还真找去了。 叮铃铃一声电话铃响,随之传来一阵腼腆又坚定的话音:“徐叔叔,我好像找到了那个什么农场,可是,机场在哪啊,机场不是都很大吗?我怎么就是看不到呢?” 徐老的表情先是吃惊,无奈,后来又随之转为钦佩,他清了清嗓音,耐心地说:“你应该才到了农场最外围的标识牌那里吧,农场很大的,站在那里不要动,每半个钟头就会有一班公交车经过,可以直接坐到科技所鹿平机场。” 紫贝在电话另一头不停地点头应和,说巧也巧,她抬眼一看,刚好一班公交车正向自己所在的方向驶来,她连忙把电话给挂了。 “你要耐心一点,这个公交车可只有一路啊,挤一挤也要上去,还有,你带零钱了吗?喂!”大叔还在乐此不疲地交代着,电话里却只剩下嘟嘟的声音了,他看了一眼黑掉的手机屏幕,摇摇头,无奈地收起了电话。 这个女孩子,可是有点固执又可爱,她该不会对吕毅有意思吧?想到这儿,徐叔叔有些涨红了脸,又坏坏地笑了起来:“果真如此的话,那我也要牵红线配合一下。” 紫贝果真找到了,可是,已经是下午的傍晚时分了,她看见空旷的机场上停着好几架披着迷彩服的军用飞机,在夕阳下闪闪发亮,简直被帅到!自己可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壮观的场景,还以为只能在部队演习或者在阅兵式的时候才能一睹军用直升机的英姿呢! 紫贝忍不住在空地上转了好几个圈,晚风拂过脸颊的感觉简直不能再清爽! “是你找我啊?”她还沉浸在兴奋中无法自拔,耳边不知何时出现了吕毅的声音。 那副模样越来越清晰,直到眉毛和眼睛都近在眼前,她才睁开眼睛大叫一声,险些摔在地上,想起自己刚才的囧样,紫贝只好收起脸上的红光,冷静下来哆哆嗦嗦道:“是啊,我找你。” 刚才还是一脸迷醉的表情,见到自己就故作高冷姿态了,一定是有什么麻烦要找来,而且,还是专门针对自己的,这么一分析,吕毅也没给她好脸色,还是冷漠地说:“有什么事吗?这么远你就不嫌累?” 紫贝有些生气,她微张着干燥的嘴唇,想说什么但又咽了下去,真怀疑这人是不是国际间谍,明明他就是渡边先生,却丝毫不承认,且每一次说话都像刻意针对自己似得,尖酸又刻薄,一定有问题! “是很累啊,不仅累还很渴呢!你们这里有水喝吗?我得喝口水才能说话。” 小毅没有看她,或者说根本就没心情看,他沉默地从紫贝身边走过,示意她紧随其后。 休息室里,光线亮得有些晃眼,空气中都有一种浓烈的工业橡胶的味道,紫贝真的不能适应,只好眯起眼睛,靠在沙发上休息起来。 “速溶咖啡,茶叶,白开水,你要哪种?”饮水机前,小毅停下动作,侧着脸庞对坐在沙发上的紫贝说话。 “就喝茶叶吧!”说完,她还装腔作势地咳了几下嗓子,表示自己此时真的很渴。 “有什么事,就直接说吧,我待会就要去忙了。”小毅站在一旁,把纸杯递给她,语气明显温柔了许多。 “吕毅前辈,你是不是对我的能力很不信任啊?” “嗯?此话怎讲?”小毅差点没笑出来,我一个做事堂堂正正的研究员,为什么要去针对你一个初进社会的女大学生呢? “那好,就算是没有吧,”紫贝有些不服气地扬起脑袋,继续说道:“可是,你干嘛要给我和新月布置不同的任务呢?”说着,她还把装在包里的资料拿了出来,有好几处都被揉皱了,紫贝把它们一一抚平后,拿到小毅眼前,理直气壮地说:“就是这个,我们俩的文献资料根本就不是一个水平的!” 小毅本来就很不解,看过后也顿时表现出惊讶的表情,紫贝看他这样又以为是在装腔作势,老奸巨猾,于是把他想的更糟了,刻意又问:“学长?前辈?你,作何感想呢?” 可是,他对这些根本就不知情啊!明明拿过去的时候,是所有资料都混在一起,不经过任何流程直接到手。难道是林新月?想到这儿,小毅又开始鄙夷自己,新月才不会是这种人,要不然,就是有人偷偷分类了,不管怎样,他还是决定小事化了,只好冷静地问:“嗯,确实是的,所有的资料都是这样的吗?” “是!新月为此也很委屈呢!” “那好吧,也许是我大意了,最近有些忙,可能脑袋一时不清醒,就没把整理好的资料混总,这样,你回去也和新月解释一下,就说完全是一个误会,行吗?” 看着吕毅认真的表情,紫贝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难道真就只是疏忽了? 小毅见她仍犹豫不决,又下了一粒定心丸道:“你就不用纠结了,要是不好开口的话,回头我去和她解释一下,这种事,我保证不会再发生了!”听他语气如此肯定,紫贝才肯点头,默默收起了资料。 这里属于比较偏僻的地带,六点半之后公交车就不再经过了,小毅也不放心她一人回去,只好带她去食堂简单吃了晚饭,晚上十点钟,等小毅下班之后,他们才一同坐所里的班车回去的。 车上的人很少,路面时而尘土飞扬,但却挡不住昏黄路灯下朦胧的夜色。两人没怎么说话,小毅一直偏着头望向窗外。不知何时,当他看到路边闪过一面显示距离闵行区还有十公里路程的荧光标识牌时,才略显兴奋地看向紫贝,然而,此时的紫贝已经昏昏大睡了,一路上,他还很担心她会因为路程的遥远和枯燥而烦躁不安呢?在他印象里,紫贝是个直来直去的女孩,有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总是会表现出来,虽然,她通常生气的样子都很好笑,让人既不会怕也不想躲。 他摸了摸她有些发烫的耳垂,紫贝丝毫没有动弹,没想到,睡得那么香,睡熟了的紫贝,比平时安静很多,小毅一直认为自己喜欢安静的女孩子,可其实却总被活泼好动的那类打败,就像江水一向活泼的不得了,说话还肆无忌惮,他才因此而深陷到无法自拔。 看着灯光下紫贝白皙的皮肤,单薄的嘴唇,还有缠在脖颈上细幼的发丝,吕毅心中又生出一抹悸动,他故意装作不记得她,故意对她冷漠,此时,看着她微醺的脸庞,他还是将她的头贴上了自己的肩膀。 第九十三章 从新起航(九) 深夜,上海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这在深秋时节是不常见的。 下车之后两人才发现,衣服穿得实在有些单薄,深秋到初冬的过渡期,晚风早已不知不觉的凛冽,太繁华的城市对季节的更替始终不够敏感,仿佛只有衣橱里的消费新品才是唯一起作用的信号。或者,就是深夜出没的人们,才有机会用自己的皮肤去体会这温度的悲喜,紫贝揪住衣领弯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活像一只小猫咪。 小毅走在她前面,不时会朝后看几眼,生怕她没有跟上步伐,当看到紫贝冻得有些发紫的嘴唇时,他果断将外套脱下披在了她肩上。 “你不冷吗?”紫贝笨手笨脚地套着,脸上的痛苦才稍稍减轻。 “还好,并没有觉得多冷。”他双手插进藏蓝色工作裤的口袋里,迈着同刚才一样速度的步伐。 “那个......”紫贝咬着嘴唇颞颥着,她其实想问,你真的不是渡边毅吗?但是,看着他瘦长而孤单的背影,她还是忍住了。 小毅听到微弱的一声呼唤,便侧过脸,示意她继续说下去,然而,紫贝却低下了头。 两人之间的空气凝固许久,当进入灯光渐起的市区内,小毅才缓缓开口:“我,送你回学校吧。” 那一晚,就这么平常地结束了。 第二天,紫贝看起来好像比往常更加开心,连走路的步伐都要轻快许多,要知道,奶奶去世的事情可给她造成不小的打击呢!能重新找回这种欣欣向荣的感觉,对她来说,着实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她打开电脑,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等新月一到她就要把资料的事情给解释清楚。 “咦?你今天来的挺早呦,而且,气色也很不错呢!”新月将包包挂在衣架上,对紫贝投来一个赞美的微笑,转身,她走到饮水机旁接了一杯热水。 “你也是,对了,我昨天去找到吕毅了呢!”紫贝叉起双手,准备提起正事,她的双臂趴在桌子上,眼睛里满是明媚的晨光。 “我猜也是,要不然,你怎么又会一下午都没来上班?怎么样,快告诉我你是如何控诉成功的!” 新月一把拉过椅子就坐在她身边,脸上满是期待,紫贝只好将吕毅的意思一一传达清楚了,既然是保证不会再犯,那么放在谁也都愿意相信这只是一次疏忽而已,因此,她的语气也很自然。 “好吧!”听她说完,新月的唇角顿时泛起奇怪的笑容,她抿了一口水,急切地应和道:“其实,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多心,既然真是场误会,那就当它过去了吧!” 紫贝心头忽然咯噔一下,本来自己极为看重这件事,为它缺了半天的班就是为了要弄清楚,生怕新月因此受半点委屈,可误会澄清的时候,新月却像局外人一样,仿佛真相好与不好都和她没有太大关系,她非但一点感激都没表现出来,还说的这么风轻云淡。为此奔走了一天的紫贝心中当然不悦,她很失落,叉起的双手慢慢松下来,摸上桌角的那一叠资料。 新月见她是要准备工作了,也知趣地起身离开,她将没有喝完的那杯水倒进了花盆里。 “新月,这盆铁树是什么时候放进来的?”紫贝这才发现原来角落里还默默放着一盆铁树呢! “是吕毅送的!他说自己不会照顾花草,铁树迟迟不肯开花,就只好丢给我们了!”新月做出很无奈的手势。 “我觉得,她很可爱呢,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和我们一样大的年纪吧!” “还真被你猜对了,不错啊你!”新月显然对这棵铁树没有太大的兴趣。 此时,紫贝已经走过来了,她摸着铁树的叶子,心疼地说:“幼叶都有些发黄了呢!你看,叶肉几乎都变成了土黄色!”她捏住一片细长的叶子指给新月看。 新月虽然不感兴趣,却还是走了过去,她摸了摸那片叶子笑着说:“应该是秋天了,所以才变黄的,这很正常。”说完,她又转身回到办工桌。 “可是,”紫贝却担忧起来,“我觉得不像,记得奶奶说过,铁树的幼叶如果发黄的话,通常是因为缺铁,如果给它浇上一些硫酸亚铁水溶液,会缓解很多!” “哪里有硫酸亚铁水溶液?” “这里是研究所,最不缺的应该就是化学试剂,以后我再去问问吧!” 新月此时已经表现出些许不耐烦了,她是觉得挺可笑,到底这个女孩子是来工作的,还是来照顾花花草草的,见紫贝这么热心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她发现对她的好感也比开始要少多了,于是也懒得回答,只是更专心地继续阅读,装作没听到。 第二天,新月看见,一个装着浅绿偏黄液体的玻璃瓶果真摆在了紫贝的桌子上,并且,还多了一个水壶,她这回可是彻底清楚了,这个女孩有点不简单,她想做到的事情一定要做到,最起码,她一定是个不吝于付出的人。 一周以后,小毅的测试任务才算圆满完成,回到研究所,他又开始投入到紧张的研究中,关于那篇法国科学家的论文,他早就研究的透透彻彻,可是,即便找出这种能吸收声波的材料又怎样,他和目标还是差了一步,那种高分子化合物,可不只是简单吸收而已,它可以将声波的波长改变,以产生干扰信号进行反击,日本人一向善于模仿和改进。唯一途径还是从田中科技内部入手。 然而,日本方面的情报人员却迟迟没有探得有用的资料。小毅心急如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他决定要去找李伯询问一下情况,到底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自己能不能帮上忙。 这家傀儡公司叫做田中科技,小毅听来总觉有些熟悉,但又不太能想的起来,他好像只在高中时听养父提起过。为了弄清楚,他斗胆向李伯要了该公司的一些资料,比如,它内部的高级管理层人员清单,公司股市情况以及财务报表等等。 可是,这并不是一家上市公司,再加上财务报表一般都受到严格的保护,因此,唯一一份资料就只是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名单而已。 小毅仔细浏览一遍,每看见一个人名总要谷歌一番,他希望有一些重要的发现,然而,浏览了将近一半,还是没有发现什么重要人物,所谓重要人物,即是在他看来和自己有点关系,或者,可以通过在东京的人脉探知其背景的人。 小毅果断翻到背面,灯光下,令他深恶痛绝的几个字赫然出现,研发部技术总管——石田三福。 小毅不自然地撰起拳头,额角顿时爆满青筋,一幕幕深刻入骨的回忆又再度浮现在眼前。 第九十四章 从新起航(十) 石田三福,他居然在为这家傀儡公司卖命! 那天晚上,心绪复杂的小毅,抱着江水送给他的布偶思考了一整夜,他决定要利用这个机会,完成自己未敢实施的报复计划。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联系江水,然而,电话打了很多次却没有人接,第二天,反而是江水不期然地打来了,他颤抖着点开接听键。 “渡边...”电话那头传来江水温柔的话音,已为人妻的她明显多了些沉静与贤淑。 “是江水吗?”小毅听到她的声音,心脏依然紧张地砰砰直跳。 “嗯。” “爸妈,现在过的还好吗?” “他们,”沉默了许久,电话那边才传来隐约的啜泣声:“他们,早就失踪了!” “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江水,你再说清楚一点!”小毅着急透顶,满脸通红。 石田和江水从北海道大学毕业之后,爸妈希望他们能够找一份安稳的工作,一家人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然而,石田偏偏要进入一家叫做田中科技的公司,那是他在上大学时一位室友透漏给他的,田中科技是由日本军部掌控的一家专门研发新式核武器的机构,虽对外宣称是一家生产电脑零部件的公司,实际却是日本法西斯分子意图复兴的武器。该公司行事一向低调隐秘,虽没有人敢在公众场合提及,但是只要一提起傀儡公司,很多人都会想到田中,毕竟,商场里的一些电脑上也常常可以看到田中的商标。 渡边夫妇当年就在那里工作过,不然他们也不可能会认识小毅的亲生父母,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价值观的偏岐和个人想法的不同,他们坚决选择离开那里。 那是个什么地方,他们比谁都清楚,如今石田坚持要去,他们怎么可能不反对?为此,渡边夫妇还执意要女儿和他离婚,结果,不但婚没有离成,江水却在石田入职的一个月后发现父母离奇失踪了,是彻底失踪,没有一丁点征兆,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江水用尽了所有办法,包括报警,请私人侦探,然而都不行,距今,整整一年了,她每天只能抱着父母的照片期盼一家团聚。 如今,江水和石田生活在一起,却和囚禁没什么两样,本来日本女人婚后不用工作很正常,可石田却连江水的个人生活都要限制,哪怕是去参加高中同学的聚会。 对于江水的遭遇,小毅既同情又心疼,如果当初勇敢一些,她是不是就会答应自己一起去东京了?反正又不是亲兄妹,只要他们一同和父母解释清楚,这段感情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结局。只是,他还是想不通,为什么当初江水会突然对自己那么冷漠,那天真的是太突然了,他一直都无法接受,难道她真的是爱上了石田?小毅不相信,也从来不敢相信。 石田三福他是了解的,他虽然聪明绝顶,理想远大,富有野心,可是,他不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嫉妒心极强当年在班上是出了名的,即便牛毛大的争执也会让他记恨许久,这样的人,江水不可能会喜欢。 吕毅不打算立即和江水吐露这些事情,或者说,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刻,他永远都不会让江水参与这场纠纷。 这段时间,他和江水的联系更亲密了,他们之间仿佛又回到了数年前,回到了那段纯真的岁月,他们无话不说,有什么快乐和痛苦都要一起分享,从来不分彼此。他知道,江水现在正需要他,甚至,他还有把江水接到中国来的打算。 “你有没有发现,吕毅最近很少来了?”新月搁下钢笔,挑着眉毛突然发问。 紫贝顿了一顿,立刻回道:“是有点少了,不过,他应该也很忙吧!”紫贝有时候也会这么发问,可她还是安慰自己没什么的,吕毅先生本来就很忙。 “你说,他是不是有没有女朋友啊?” “应该有吧,像他这么优秀的人,有女朋友还不正常?他最近不来,应该就是去陪女友了吧!”紫贝装作漫不经心地回答。她想,也许吕毅真的是有女友,自从上次他送她回家之后,两人再也没什么进展了,虽然她也不清楚,为什么吕毅要一次次地对自己冷漠。 这段时间,紫贝除了工作之外,最大的乐趣就是照顾那棵铁树,虽然新月总是调侃她眼光奇异,哪有女孩子会喜欢铁树的。可紫贝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铁树看起来很坚强,实则像一个小女生,在南方的热带,她可以生长得很好,常年开花,可是一到长江流域,铁树开花就成为一件极为罕见的事情,她实在太傲娇了!新月固然劝她,人人都说,淮南为橘,淮北为枳,这是自然法则,你还是顺天道而为之吧!紫贝却又从另一方面反驳她,再固执的人都有一颗柔软的心,只要对他好,他一定会感动的。 不久,情报科又有了新收获,他们探知,这项核心技术就掌握在技术部主管石田三福的手里,可是,想要得到那份资料却并不容易,石田的办公室可谓是层层封锁,除了一些担任秘密研发的技术要员外,其他人根本无权接近。因此他们决定,希望国内的本部能够协助他们铤而走险一次,用调虎离山之计将资料拿到手。不管最后是谁能回国,只要能把资料带回去,这项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1997年香港回归,举国上下都沉浸在一片盛大的喜悦中,亚洲金融危机却早已黑云密布。趁着日本正处在经济调整的混乱状态中,研究所决定,他们要伺机行动,趁火打劫。二战后,日本军部的法西斯分子早已是国际重犯,它们是见不得阳光的,可是,仍有不少满怀野心的魔头依旧在暗中操纵,暗中整备,意图东山再起。这些法西斯分子的思想一向激进,行事手法之残忍令人发指。一旦牵涉到民族和国家利益的,就注定是一场持久战,甚至说,是长久战。 小毅也听闻了这项计划,他忽然想到了江水,关于石田方面,也许江水可以帮上这个忙,他也动摇过许多次,不愿她再为自己冒险,然而任务迫在眉睫,他最终是妥协了,反正江水现在对石田也是恨之入骨,不如利用这一条件顺水推舟。他决定,等这项任务成功后,他一定要把江水接到中国,他一定要重新弥补所有对她缺失的爱。 第九十五章 猎鲸(一) 根据潜伏在田中内部的情报人员所收集的可靠资料,因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剧烈影响,该公司目前正面临着裁员危机,裁员名单大体已经拟定,石田三福等均在其列。 吕毅可以想到,石田是多么要强的一个人,他必定是呕心沥血才能走到技术部部长的位置,并且,他的抱负也不可能仅限于此,公司高层既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必定也是出于对他的深刻了解与斟酌。石田本性贪婪,刚愎自用,狂妄自大,让他掌握权利对公司没有什么好处,也许幕后的操纵者是预见到了后顾之忧,才想借助这次危机将他果断铲除。他的性格中存在着太多危险的因素,才注定会遭遇坎坷。想到这里,小毅再次坚定自己的想法,同时也更加赞同徐沐雨前辈所敲定的a计划。 初冬的季节早已到了,每天早上,院里泛黄的树叶上都会覆上一层浓郁的白霜。a计划在这个时节紧锣密鼓地进展开来,不禁让人心跳加快了些许火热的节奏。田中科技的幕后操纵者早已被证实是二战期间残存的法西斯分子,当年,东条英机以及土肥原贤二等人被远东军事法庭处以绞刑之后,让多少渴望和平的世界人民拍手叫好。然而,日本军部在这条军国主义的路上是回不了头了,东条内阁及其幕僚的支持者与狂热崇拜者,犹如燎原大火之下未受致命侵害的嫩芽,前辈的牺牲只是成为他们奋力生长的肥料而已,哪怕再赐予一丝雨露和阳光,他们都会让生存的希望再次发光。 生存?生存算什么?他们的毅力和决心早已强大到无所畏惧,他们要的才不仅仅是生存,他们想要实现的是野心,是抵制共和征服东亚的野心。 尽管计划开展起来艰难又棘手,让很多人伤透脑筋,奔波不已,然而,这还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持久战是需要做好心理准备的。研究所经过两天两夜的商讨,最终成立了一个行动小组,并将此次秘密行动命名为“猎鲸”。 猎鲸,目的就是要猎取到这只大海中的鲸鱼。由于这次行动需要加入台独的因素,而徐沐雨先生是台湾籍,需要他从中沟通许多人脉和门路,自然而然就担起了组长的职务。他们将佯装成一批潜伏在台湾省国民党内部的分裂野心家,身份证资料,学历,以及党员证明均是委托私人机构假造,足够以假乱真。 田中的性格,小毅虽不是十分了解,但有些还是让他印象极为深刻的,以至于经年以后,再回想起来,他还是认为,这些弱点必定会成为他理想路上的绊脚石。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田中也是十分有才华的,他的技术小组是自己一手带大,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无人问津,到后来成为整个公司科技部的核心,实在让人不得不叹服此人的实力。不仅整个小组的技术人员都对他俯首帖耳,言听计从,就连公司其他部门以及管理层也要对他礼让三分,正因为青年得志,石田的脚才会翘到天上,才会不把所有人都放在眼里,他要做的项目,从没人敢出面阻挠。可是,即便孙悟空也逃不过五指山,有一项规则他还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无论何时都不能背叛公司,田中最让人闻风丧胆的不是他的武器有多么残暴,而是在其内部存在着一个有着六十多年历史的暗杀小组——紫流星。 紫色的流星,有点梦幻,有点不可思议,它划过夜空,转瞬即逝,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据说这个名字来源于一个古老的故事。 紫流星的战绩显赫,无论是卧底还是内部的背叛者,只要危及到幕后者的利益,通通都会遭遇无声的暗杀。 石田想起它的时候不禁心肺一搐,呼吸凝固起来,他知道,小毅的亲生父母死在它手上,江水的父母也死在它手上。然而,拿着手中那张单薄的通知单,他还是冷冷地笑了起来,我石田有什么好怕的?他将手中的纸紧紧揉成一团,皱巴巴如同他此刻苍白的表情。 他是爱江水的,是吧?不爱,当初怎会使劲一切卑鄙的手段和她结婚,不爱,怎会甘心屈服于这种奇耻大辱? 在他们所处的领域,消息传得更是飞快,兴许是许多人都得知了石田被辞职的消息,不二日,便有其他黑色公司纷纷投来了橄榄枝,石田是不愿意考虑的,田中是他大学时代的梦想,还记得第一次听室友谈起它的时候,他觉得整片天空都亮起来了,他多么渴望去那个神秘的世界里大显身手啊!做着不为人知的工作,不用被外界的媒体和公众所打扰,最重要的,它的基地就设在北海道,北海道是江水喜欢的城市,他甘愿留在这里,同江水共度一生。 那个时候,因为年轻,所以看到什么都是充满希望的,他一旦认定这是归宿,便会倾尽全力。 然而,只有用情至深之后才会醒悟,一切不过是大梦一场。 只是,其中有封邮件吸引了他的注意,有一家来自台湾的公司愿意以高价购买石田的技术文件。 那份关于隐形鱼雷的技术?看着电脑荧屏上的文字,石田不禁**般哈哈大笑起来,这份技术,他连高层都没有完全交付,也唯有这一份没有完全交付,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他多少年来积累下的心血啊!又有谁会这么不自量力,在此时和自己乞求?可是,看到对方所出的条件时,石田动心了,“我们出的价格会是田中奖励与你的十倍,并且,只要你们愿意移民到台湾,我们可以保证你和家人今后的人身安全,石田先生是否考虑?” 人身安全,意味着可以躲过紫流星的暗杀,是吗? 他大概是动摇了的吧,虽然还对公司抱着一线希望,希望他们能体恤自己的辛苦,突然改变决定,然而,这种想法实在是太戏剧化了。石田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是回不去的了,即便是将来有一天组织要求他回去,他也做不到再像曾经那般的卖力。 第九十六章 猎鲸(二) 敲下决定前,他为江水精心准备了一次烛光晚餐。他说,自己平日一直忙于工作,从没有真正的陪过她,那天,既不是谁的生日,也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节日。 然而,石田却穿的很庄重。纯黑色的西服衬出白衬衫衣领的皎洁,宛如暗夜中的一抹淡月。 他的皮肤既不白也不黑,在灯光下有种病态的黄色,可是,兴许是精于钻研的缘故,他看起来总是精神抖擞,双目炯炯的样子,丝毫都不屈服于外表的丑陋。 “江水,你喜欢台湾吗?”石田看着江水白皙的嘴唇,微微地笑着。 江水正吃着石田为他盛好的浇满蜂蜜的鹅肝,不觉感到好奇,她拧住眉毛,问道:“怎么会突然问这个?” 石田当然不好意思告诉她自己辞职的事情,况且又是被辞职,他不敢想象江水对自己的失望,不敢去伤害男人固有的自尊心。他动了动下颌,久久抿住嘴唇,纠结地盯着蜡烛的火焰。 江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今天,他有些出奇地热情和讨好,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江水对他虽没有多少兴趣,可是生活在一起那么久,她也能看出来,石田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了,她只好主动开口:“你,今天是怎么了吗?有什么事情想跟我说?” “有!”听她这样说,石田立刻定住目光,不再去看忽闪忽闪的蜡烛,而是强势地望进江水温柔的眼光里。“我也许因为工作的原因,要调去台湾。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台湾?那里是中国啊。”江水的嘴唇不自然颤动起来,她很惊讶,可是,她的语气依然是那么镇定。 “也不全是,台湾和中国大陆并没有合体,由不同的政党领导,他们的生活和教育方式也是不同的,准确来说,更贴近日本。”石田轻轻呷了一口红酒,沉默片刻又说:“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他一贯如此,江水在他面前是注定拿不下主意的。 “你现在的工作?”江水正准备探讨他的工作问题,却又立马被石田打断:“我现在的工作已经出现了不可挽救的变故,我们必须离开北海道才会有出路!”说着,石田迫切握住江水纤细的双手,恳切地说:“你知道,我必须要给你最幸福的生活,谁的事业都不是一帆风顺不是吗?除此之外,我别无他选。” 灯光下,江水沉默了,连同她的表情,只是心湖上还在不停地转着涟漪,散开,散开,又重现。 “你要去吗?请告诉我答案,明天我就可以把你送走。”他的手越握越紧,让江水有些透不过呼吸,大脑一片空白。 哈!这到底是恳求还是强迫啊! 他向来软硬兼施,无所不用其极,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这样,难道是江水太软弱了吗?又或者是正因为江水的软弱,才使本就处事霸道的他愈演愈烈? 烛光越来越暗了,可两人都没有注意,只见阴影里,江水脆弱地点了头,犹如冰雪积压下蓦然折断的松枝。 那晚,他竟然前所未有的温柔,从前,他都是霸道地去索有,索有她的一切,连她的家人他都要嫉妒,而今天,他却像捧着一只刚孵化的小鸟,小心翼翼地将江水揽入怀中,覆上她苍白的唇,贴近她馨香的脖颈,钻进她柔软的身体。 江水啊,你到底还爱着谁呢?落英又在角落里出现了,她心痛地看着江水的表情,那副暗藏着无奈与悲哀的,总是面无波澜的表情。 石田在她耳边气喘吁吁,他汗涔涔地告诉她:“我本以为,你会逃脱的,即便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依然很清楚,你忘不了他,我也早已做好让你逃走的准备,然而,你没有。” 不知是失望,还是自嘲,石田冷笑一声,便翻身点燃一支烟,朝阳台走去。 江水背对着他,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她的眼泪,冰冰凉掉进了耳廓里。 也许,她也不知道自己是爱着谁的吧。 太阳如约醒来了,机场内一如既往的喧扰,江水和石田乘的是同一日的不同航班。他把她送进去后,才安心地跑去了自己的登机口。 希望她能玩得开心吧,如果交易成功,我立刻办理去台湾的手续,如果不成功,我也要确保江水最近都不在日本,所有后果,必须要由自己承受,只有全部由自己承受,才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 他拿着登机牌,第一次笑得像一个孩子那样开心。 交易地点设在东京的一处馆子里,知悉台湾人早已专专包下一间安静的小屋。 石田带着一个助手匆匆忙忙赶到时,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辰。来不及相互寒暄,他开门见山地提出要看到合法合同,然后再讨论细节。 果然是日本人的作风啊!徐沐雨一向善于和人打交道,再加上一口地道的台湾话,很快就给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虽然对方主动提出会支付十倍的价格,可石田依然对保密工作表示怀疑,他毫不忌讳地询问起紫流星的事。年轻一辈当然不会清楚,他们还以为这是一种首饰,但徐沐雨却完全知情,他知道,石田担心的一定是那个略有年代的暗杀小组,田中内部专用于斩除内外根患的隐形部门。 徐沐雨立刻答应会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但也只限于他和他的妻子,其他人则无能为力。 这当然没关系,毕竟石田小组的技术人员本来就是无辜的,核心技术只掌握在他一个人手里,交易也是他一人愿意来谈的。 对方不断地做出保证,不断地拿出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可靠,石田险些就要答应了,可是,他还是决定换个地方冷静一下,做事一向果决的石田此时竟也出现罕见的犹豫,就在交易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提出要去卫生间。 站在明晃晃的半身镜前面,他脱下外套准备洗把脸,却突然从胸带里掉出一只针孔摄像头,小小的摄像头在地上痛苦地打着滚,石田看得心脏怦怦狂跳,他知道出事了。 回到会议室,他立即用暗号告知助手,很快两人找了一个勉强的理由将交易的决定时间推迟,便迅速开溜。 第九十七章 猎鲸(三) 回到北海道,他第一件事便是查看电脑,果然,备份的文件已经被窃取。办公室里,他独坐到天亮,一夜无言。近午时分,石田不动声色地开车回了家,江水正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杂志。 家里真的好空荡啊,大概所有来过的客人都会认为这家人不喜欢买家具吧! “你为什么没有走?”他站在门口,一脸的质问,丝毫没有想进去的意思。 江水没有抬头看他,她知道是他,便认为没有必要去看,只是冷冷地回:“我在等人。” “等谁,我吗?”石田冷笑一声,显得很可怜。他即刻阴沉下脸,若无其事地说:“不喜欢台湾没关系,该吃午饭了,今天我来做吧。” 厨房里,抽烟机轰轰地响着,石田心里一直在挣扎,他要不要把那只针孔摄像头拿给她看,想着想着,刀刃不小心切进手指,石田低吟一声,把江水引来了厨房。江水还是不说话,她拿来消炎药和创可贴将伤口包扎好后,要求自己来切菜,可石田不肯,他霸道地夺过刀把,不许她靠近,江水只好又默默地坐回沙发上看杂志。 饭做好了,屋子里满是热腾腾的酱油汤的气味,还有生鱼片的味道在处处暗涌。看着那猩红的生鱼片,石田果断将摄像头扔进垃圾桶,他仔细清洗双手后,便端着瓷碗走进了客厅。 一个月后,江水去世了,直到她走的前一天,石田才从医生那里得知江水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她是服药自杀的。石田将她的遗物全部烧了精光,一点都没有留下,他不要留下她的任何物品,哪怕是一丁点痕迹。 可是,在江水的衣柜里,在所有层叠的毛衣和衬衫下面,居然深埋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石田颤抖而好奇地拿出那只木盒,里面沉甸甸的,有什么东西碰撞盒壁的声音。 他真的好恨她啊!就连死去,都不能让他满怀希望地怀念她,为什么要伤我这么深,为什么还要背着我去爱他,为什么从来都不拒绝我,为什么从来都不选择逃离?你难道不知道我早已经做好让你逃走的准备了吗?泪水将木盒的表层浸湿,变成了浓烈的咖啡色,石田暗暗地谩骂着,诅咒着,他谩骂着渡边江水,谩骂她的每一寸温柔,谩骂她的每一刻呼吸,每回忆她一瞬间,他眼里的怒火都要燃烧地更加剧烈。 啊!他该怎么办?他终于还是孤独了,终于还是流离失所了,终于还是失去了温暖! 一切,都好像大梦一场。 石田去东京赶赴交易的消息泄露了出去,这是早就意料到的,他并没有离开家门一步,他等着那些人来收拾自己。 可是,一切都好像进入冬眠,外面的世界悄无声息下着暴雪,屋里连一丝动静都没有。一天天过去了,他意图解脱的愿望再次破灭,他开始不吃不喝,抱着江水的骨灰沉睡一夜又一夜。 江水的好朋友再见到石田,是在十年之后了。他在街上维修因连日大雨而塌陷的公路。看着石田黝黑瘦削的模样,那位朋友决心要请他吃一顿饭。 石田没有拒绝,因为那是江水的好朋友。 “你知道,渡边毅现在怎么样了吗?”朋友满脸都是怜悯,甚至说是内疚,搞得石田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看着自己,他甚至觉得她再这样看一秒,自己就会因冲动而没有礼貌地离开。 可是,他还是坐定了,笑着问道:“他怎么了吗?我听说,他早就去了中国。” “是啊,是去了中国,他现在过得很不错呢,你看!”说着,她拿出一张报纸,上面登载着一则国际新闻——华裔科学家再度震惊中外,照片上带着眼镜充满学者气息的人明显就是渡边毅。 石田不太感兴趣地将报纸拖到眼底。草草浏览一番后,他却笑着说:“这小子现在混得不错呢!”那笑里竟没有一丝妒忌和羡慕。 “其实,我认为你也可以这样的,只是......”朋友低下头,不忍去看石田的目光。 “哈!我嘛,我这个人不靠谱的。”石田无奈了,他摆摆手,毕竟,他此刻只有自嘲的资格。 “那时候,如果我知道江水得了抑郁症,我是绝不会答应她的!”朋友的语气突然有些诡异,石田敏锐的嗅觉立刻觉察到什么。 “你答应她什么了?”他弓起上身,恨不得凑到她面前去问。 “十年前,她突然打电话要我帮忙,她说,自己可能生病了,要和你一起去医院看病,可是又有一件事必须得那天完成。” “什么事?” “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还是不要再说了吧。”朋友眼光暗沉下来,有些不情愿。 “正是因为过去这么多年,你才要跟我说清楚,不然,江水如果是因为我出事,我到死都不会原谅自己。” “石田君,你要知道,这不是你的问题,”朋友吞吞吐吐,可还是说了出来:“那次,她让我帮她将你的办公室房卡拿去复制,我问她为什么不自己去?她只是托词说这件事没什么,只是不能被你知道,否则她定要和我断交。我实在没办法,就去帮她弄了,可是,我不知道她后来竟得了如此严重的抑郁症,如果我知道,就一定会告诉你!她那天求我帮忙的时候,整张脸都那么苍白,我应该察觉出什么的!”朋友越说越激动,直到悔恨的泪水流个不停。 石田不知所措,他尴尬地望着她,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我听说,石田君后来还丢了工作,会不会也是因为那次?” “不,不是!”石田左手握住玻璃杯,开始大口大口地灌水,汗珠沿着他的背脊哗啦啦地滚落开来。“是我自己的工作变故,和江水没干系。”他再次摇了摇头,肯定地说道。 朋友深吸一口气,沉下了头,沉默良久后,石田坚持要付账,两人才做了告别。 家里没有了女人,仿佛从人间一下子堕入地狱,他窝在沙发的角落,猛吸着屋里发潮的空气,回想着曾经的一切。 那天,江水主动要求他陪她去医院做体检。石田于是去了,他应江水的要求换了一件更厚些的外套,将平时工作穿的西服留在了家里。那件西服里,就装着石田办公室的房卡。 针孔摄像头,房卡,他可以这么肯定了,那份文件是江水窃走的,可是,她要它干嘛呢? 石田发疯似地将整套房子都翻了个遍,却什么都没有找到,该烧的都已经烧光了,不该烧的,呵呵,还有什么是不该烧的? 身份证,对了,还有身份证呢!石田拿着渡边江水的身份证,一个个跑去查证。银行,邮政局,快递公司,手机营业厅,凡是江水当年有可能去的地方,他一个都不肯放过,他一定要找到什么线索出来! 第九十八章 猎鲸(四) 吕毅并不知道江水去世的事情,a计划虽然输得一败涂地,但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小毅竟然凭一己之力揭开了隐形鱼雷的神秘面纱,这大概就叫做意外之喜吧!因为这件事,小毅开始得到研究所高层的重用,他逐渐地被要求参加一些大规模科研武器的研发,一路扶摇直上。 工作之余,他也会摘掉银框眼镜,望着窗外雾蒙蒙的夜色,无奈又满怀希冀地想:“江水,到底是什么原因又不理我了呢?她的电话也停机,会不会是出了什么意外?还是,还在跟我赌气,愿意冒风险帮我窃取文件,说明她是在乎我的,只是,傻丫头还在跟我赌气是吗?” 他颇有节奏地揉着太阳穴,脑袋中又乱成一团麻了,不敢想,不敢想,一想就是错,倒不如深信她就是爱着自己的,倒不如一直这样赌气下去,从此相忘于江湖。 可是,他还是订了机票,清明节那天,小毅在家都收拾好行李准备赶去机场了,一通电话又不应景地打过来,那是徐叔叔的。 “小毅啊,清明节没有什么事吧,和我们一起去看看前辈吧,就在木子山上的墓地。” 小毅颞颥着嘴唇,看着地上的行李箱,他真的很想当即拒绝,可是,电话那边又传来近乎乞求的声音:“我啊,清明节准备和你阿姨回一趟老家,有个项目还要辛苦你帮我接管一下,就当是帮叔叔一个大忙了,行吗?” 听到这里,小毅犹豫的心情瞬间消失,徐叔叔回老家他是见识过的,他家里亲戚一大群,网布全台,上次不是一去就请了两周的假吗?可是,谁让他是一个工作狂呢,一听到有工作需要自己帮忙,他立马应声了。 就这样,唯一一次回日本去看望江水的计划也泡汤,拿着手里的机票,他暗骂自己活该,又预感着与江水的再会必将是遥遥无期。 清明节虽不是喜庆的节日,但在国人心目中的分量却是很重的,大家纷纷赶着回家扫墓,研究所里空空荡荡,好像衣柜里被遗弃的旧衣服,一副冷清落寞。 小毅独坐在四楼的信息实验室,尽头则是紫贝的工作室。 午饭前,他突然决定要去看看,没有什么意图,就是突然决定要去看看,他仿佛好久都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了。 紫贝的双手在键盘上不住地敲打,那声音吸引了在门外驻足的他,他停留了好大一会儿,才拉平衣角,严肃地走了进去。 紫贝听见脚步声,抬头一怔,看见吕毅的脸庞,有些惊讶,更充满惊喜。 “你,难道没有放假吗?”紫贝傻傻地盯着他看。 小毅被她看得有些不舒服,很想避开她的目光,只是她火热得让他不得不正视。“是的,我有些事情要留下来做。”他差点说出自己在这里是没有需要去祭拜的亲人的事实,可他还是忍住了,还是不要让她知道自己太多的过去为好。 “好吧,你要不要喝点热水?”紫贝站起身来,饮水机里的水一会儿咕噜噜地沸腾起来,一会儿又恢复安静,如此循环往复,让人不得不注意到它。 “不用了。”他摆摆手,走近了些。 很久没来的人,总是习惯于环顾四周,突然,小毅像是发现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两只眼睛顿时发出光来,要知道,这种眼神,只有在他突破困难,探究出科研成果的时候才会出现。 “这棵铁树,是我曾经托人搬来的那棵吗?”他指着身旁的它,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 “对啊,就是你送的呢!去年你把它送来的时候,叶子都发黄了,我看着别提多心疼,现在是不是焕然一新,完全不敢相信了?”紫贝走过去,庆幸两人终于有了可以沟通的话题,一直以来,小毅在她心里的地位可高着呢,那是像科学家一样不容冒犯的尊贵。 小毅一脸赞许,他感谢地说:“承蒙你的照顾,我没想到,你还有这项长处呢!” “不用那么客气啦!”说话间,紫贝已经端起了一杯热茶,杯口冒着热乎乎的浅绿色清香。“铁观音,你尝一下吧!” 小毅接过水,他其实并不太渴,倒是饿了很久,本来因为工作的枯燥和孤单染了些烦续,此时看到铁树欣欣向荣的样子,他的心情莫名开朗起来,毫不胆怯地邀请她道:“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吗?等会一起去吃午饭吧,我请客。” 请客?他居然能把邀请说的如此不动声色。 “真的?”紫贝眼泪都差点出来了,他真的要请我吃饭吗?为了弄清楚自己不是在做梦,她趁吕毅喝水的瞬间,狠狠掐了下屁股,好痛啊!果然不是假的!她关上电脑,迅速收拾好背包,便随他一同去了。 于是,那几日都是两人单独去吃饭。 有时候他想,这个女孩倒也不错,自己是个无趣的人,有个活蹦乱跳,叽叽喳喳的朋友在身边陪着,也不失为一种乐趣,他有时候也会害怕的,害怕自己再这样孤独下去,真的会出什么事情,最主要的,她会照顾铁树啊,这个女孩可以让已经枯黄的铁树起死回生,本来就足够让他心生敬佩,刮目相看的了。 他去转译室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正如他不由自主想起她的次数一样。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所里的同事看在眼里,也都会为他们祝愿,偶尔,也会开玩笑地调侃。 三年后的一个夏天,铁树终于开了花。 转译室里,午后的阳光斜落进窗户,洒满整面白色的墙壁。他从背后抱住她的腰身,望着窗外呢喃:“铁树开花了,谢谢你。” “我也要谢谢你,让我品尝到为等待其开花所付出的苦与乐。”紫贝闭着眼睛,拼命感受他胸膛的温度。“你知道吗?新月辞职了,她拿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offer,我觉得她真厉害!”一想到新月,紫贝就赞不绝口,因为新月是一个动力很强的女生,她会为了喜欢的事情付出许多努力。 “我知道,她和你不一样,她是一个行动派,有为派。” “啊?什么是有为派?”紫贝有些不明所以,她眨着眼睛,不明白为什么又把话题转移到哲学上去了。 “有为派啊,就是指做什么事都相信靠行动就会有效果,很少去关注时机是否合适。”他的说话,现在竟也温和耐心了许多,偶尔还带着些小调皮,这大概就叫做相濡以沫。 “好吧,实在太深奥,但我觉得,不管有为派是褒是贬,她这种性格的女孩,就适合做一个勇往直前的攀登者,对吧?” “你总算说了一句中听的话。” “喂!难道我以前说的话都不中听吗?”紫贝有些生气了,她伸出小手,狠狠去捏他的下巴。 “疼不疼?疼不疼?”她一边伸缩着手指,一边示威地问他,这么多日子,他早已习惯她的小脾气了。 小毅不说话,屋子里除了紫贝的说话声,就是空调运作的呜咽声,他突然抓住她的手,放在嘴边呢喃:“我们结婚吧。” 第九十九章 罪罚(一) 我们结婚吧。 紫贝怔住了,连同她身边的空气,她胸口的呼吸,以及小毅那一瞬间的模样。 她吞吞吐吐,不敢相信地向他重复:“要结婚了,是吗?” 他点头,眼睛里满是坚定。 那一秒,紫贝的眼泪哗啦啦就流下来了,她扑进他的怀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么多年的委屈,这么多年的努力,这么多年的等待,今天终于结成了一个丰满的果实。 “犹豫了很久很久,最终发现,还是想要和一个人一起去做更多美好的事情,去想去的地方,看完整场人生如戏。”他的声音充满磁性,温柔无边。 紫贝边哭边不住地点头,她是相信他的,虽然关于这个男人的过往,她丝毫不了解,可是,这并不能阻挡她对他的迷恋。她崇拜他,崇拜到无法自拔,哪怕只在一封文件的签名线上看见他的名字,她都会倒吸凉气,心脏狂跳,生怕别人看到自己如此强烈的反应。 也许,老天是眷顾自己的,这是紫贝最深的感触,她常常在睡前告诉他:“也许,老天爷是很眷顾我的吧!”只要我们彼此相爱,他的过去如何又有什么大不了,他们要创造的本来就是只属于两个人的未来啊! 铁树开花了,你相信吗?这是紫贝在博客上写的第一篇文章,为了纪念他们的爱情。 七年之痒,他们恩爱如初。小毅的事业蒸蒸日上,不多久便成为了研究所举足轻重的人物,徐叔叔快要退休了,他正准备让劲头十足的小毅接替自己的使命。 紫贝的年纪也不小了,每当两人想要温存的时候,她总会缠着他要孩子,虽然这种话并不得体,可夫妻之间本就是一家人,何须在意那么多?都七年了还没有孩子,紫贝真的好着急,亲戚朋友着急,连邻居都为她着急。她有时候面对镜子,看到自己一天天在衰老的面容,总有一种悲哀于心底油然而生,那是只属于女人的悲哀。丈夫在外面越来越优秀,身边的仰慕者越来越多,一切都让她心慌不已,她开始想要一个孩子,稳住他们的关系,给感情增添更深一层的温暖。只是,吕毅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趁着年轻,应该好好珍惜只有两人的浪漫时光,孩子要等到事业稳定,年轻气盛的心脏都平静下来再说。 所以他总说:“我还没准备好。” 她也总是沉默,是的,你还没准备好,什么时候,才可以等你准备好。 这一天,一切都很平静,江水在家做好饭等他,却莫名其妙收到一封来自日本的包裹。包裹是一个小箱子,沉甸甸的,拿起来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碰撞盒壁的声音。 她不敢将它拆开,那上面署着收件人是吕毅的信息。 小毅下班回家后,紫贝将包裹拿给他看,当他看到寄件地址是北海道的时候,整个人的眼睛都浑浊了,他的表情一阵红一阵白,好像得了什么重病,他迅速拆开包裹,里面是一个小木盒,小毅打开盒子,拿出一封信来看,草草看完后,他立刻将信纸叠好,封进了木盒。 紫贝疑惑地看着他所有动作,但又不敢多问,话到嘴边几次,都被她咽了回去。 那一晚上,他们没有多少交流,小毅将信盒藏在了不知什么地方,可紫贝知道,他一夜都没有睡着,因为想起他今天不正常的反应,她也同样睡不着,同样没有听见他平日软软的呼噜声。 第二天,小毅沿着包裹上的地址寄回了一封信,他要直面这个匿名的寄件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出于什么企图? 没多久,那个地址果然又回寄了一份包裹,这次的包裹更小,只有一个薄薄的小信封。 只是,这次真的让小毅无法冷静了,包裹里装着的竟是十年前他和江水的国际通话记录,以及快递公司保留的江水为他寄去优盘的寄件条。他的手重重打起颤来,以至于薄薄的寄件条都发出沙沙的呜咽声来。 小毅还不敢相信这一切到底是因为什么。可是,有一点他终于是肯定了,江水已经出事,当年自己打不通电话的时候,就应该预料到江水的不测,可他当时居然还幼稚地认为,江水是因为跟自己赌气才不愿意接受,如今看来,他才是最可笑最悲哀的那个人啊! 哈!他瘫坐在椅子里,办公室里静得出奇,连呼吸声都听不见,窗外知了还在奋力地叫个不停,小毅却觉得它们的声音像来自外太空一样遥远。 那份回忆,在一瞬间,将他与现实世界狠狠剥离。 “请代我向她致以最真诚的问候和道歉。”这是小毅唯一能想到的话。 很长一段时间,那位匿名者都没有寄东西来了,也没有回复任何消息。可小毅的生活却从此堕入地狱,他的灵魂不再安稳,总是失眠,猜忌,开始不停和紫贝吵架。 每天晚上,当紫贝紧紧抱住他的时候,安慰他的时候,他都会觉得这是一种折磨,他只想要挣脱,觉得对不起她的爱。 可是,一想到紫贝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一个无辜的单纯爱着自己的女人,小毅便妥协了,就让她继续依靠这份温暖吧,他按耐住胸膛里的波澜,一如既往地让她裹在怀中。 日子平静不过一周,有一天,电脑上突然弹出一个窗口,来自一位陌生人的邮件。 他仔细读来,用户名只是一串号码:xz79031523. “啊!”小毅不知是喜是悲,经过一周的思想斗争,他决定要勇敢面对这位不善的来者。 “你是谁?”他第一次敲打地如此急促。 “你知道的。”对方很快回复。 “你是江水的朋友吗?或者,亲人?” “我是她的丈夫。” 是石田啊,小毅不自然地笑了。 “江水现在怎么样了?” “她过得很好,在天堂。” 他的十指顿时抽搐起来,不觉已浑身冷汗,小毅艰难地打着键盘:“她是怎么去世的,什么时候,是什么原因?” “因为你。”对方冷冷地发来一句话,小毅觉得当他看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崩塌了,头脑像是火山爆发般轰轰作响,反复地热胀不停。 嘤的一声,电脑被强制关机。 办公室里,到处笼罩着一片沉默的黑雾。 他没有想到,十年后,恶魔会重新找到他,来对他执行不可想象的罪罚。 第一百章 罪罚(二) 第二天,吕毅调整好心情再次打开电脑,果不其然,邮件已经占满整个电脑屏幕的一半空间。他点开,里面全都是江水的照片,她站在北海道紫色的薰衣草花海中面朝自己灿烂的微笑。 她的脸,原来好苍白啊! 为什么他从来都没有注意过,从高中那年开始,江水的脸色就开始病态地变白,为什么他从来都不去体谅她,反而是和她赌气,玩着自以为理所当然的幼稚游戏!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他知道,自己的报应来了,反而变得冷静许多。“要我赔偿你什么吗?” “我什么都不要,也不需要。” “那是要我辞去工作,从此隐姓埋名,才得以逃脱你的折磨?” “没那么简单,你即便辞去工作,我想让你身败名裂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那就是,想要我命?”小毅深吸一口气,他的眼底早已因为连日失眠而发黑。 “我要你亲手杀了你现在的爱人,听说你们感情很不错,杀了她你一定会很痛苦吧!” “可我不爱她,我和她结婚不过是为了生活,没有爱情。” “少来这套,你不动手,等待你的就会是更加不堪的结局。你和江水的事情,应该还没有完全忘记吧,要知道,这些年是谁为你隐瞒下来的。” 哈!他总算看开了,当一切都说穿之后才会明白,原来很多事情自然而然就可以看开,就像一只走到尽头的渔船,不管有没有收获,这次旅程,它已经走到尽头。 他翻开墙上的挂历,选中一个吉利的日子,私自提交了辞职信,他不要研究所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背负骂名。 那天回家后,他热心地做了满满一桌菜,紫贝既开心又害怕,从来都不愿意进厨房的大男子主义者,今天竟然也做饭了,虽然有好多都是从小区外的饭店里订来的外卖,可紫贝,依然很幸福地一一品尝起来。 不知是紫贝多心,还是事实如此,她第一次觉得小毅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粘腻,比他们第一次交出彼此的时候还要缠绵,深刻,不舍。 色泽娇媚的红酒被她拥进眼底一饮而尽,她欢欣一笑,仿佛第一次在北海道的海边见到渡边毅时的那副笑脸,血滴顺着她的嘴角呜噜噜滚落下来,她无声倒在吕毅的怀抱中。 童话故事里说,白雪公主和灰姑娘,即便吃了巫婆的毒苹果也不会死掉,只是,她们要沉睡很长很长时间,等到百十年后的某一天,一定会出现一位骑着白马的王子来为自己解除咒语。 “小毅,几十年后,几百年后,你会为我来解除咒语吗?我可能要永远睡去了。”紫贝的心脏在灯光下默默低语。 爱情是烟火的同类,为了一瞬间绽放的美丽,要付出多少倍的寂寞与心酸,你有想过吗? 所以啊,不要太贪心,不要太贪心,千万不要太贪心。有了,便迎着它,称颂它的美丽,没了,便要学会等待啊,小毅,永别了! 江水合上眼睛的最后一毫米,她知道,他的轮廓将会自此消失,今后,也将在某个崭新的世界里找寻重生。 小毅将藏在花瓶里的摄像头取下来,他将文件压缩后以保密形式传送到某个英文网址,那里,有什么在等待着这份美餐。 他知道,自己终究是不愿再生存下去了,于是带着紫贝的尸体骑着摩的,闯进陈旧的地下铁轨。 白雾渐渐散去,中年男人的模样也渐渐清晰起来。 “小毅,是吗?”落英朝他恳切地望去,她要问候他。 男人微笑,点点头。 “死神,”落英在浓雾散去的尽头,锁定她的踪影,她说:“我们有必要去一趟地狱,也许,很轻易就可以解除他的遗憾。” “你有什么头绪吗?要知道,这次是我有求于你,我可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以前,我是可以随意进出别人记忆的,对这个人,我丝毫没有办法。” “当然有了!”落英鼓足劲头,“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妻子的灵魂!只是,你一定要躲起来,等我探探她,好吗?” 男人朝她认同地点头,他愿意听她的安排。 奈何桥边,有一个简陋的小木棚,低矮的门前人来人往,桥上也是人来人往,桥边盛放着鲜红的芍药花,落英和死神站在桥头,一眼便望见了低洼处的小木屋。 “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啊!”落英嗅到一股不知名的气味,似新茶,似卤料,似瓜果之清香,似腐变之酸涩。 死神看出她的疑惑,卖关子地说:“这啊,就叫做五味杂陈,人生百味!” “切,卖什么关子嘛,没意思,我自己去问好了!”说着,落英拜拜手,向着桥下的方向走去。 木棚下,老桌旁,坐着一位白发桑桑的婆婆,婆婆腰间佩着一枚青色的玉饰,最为抢眼,模样绝似一只青狐。婆婆脸上皱纹丛生,行动迟缓,却丝毫挡不住她麻利的劲头。她的身旁杵着一只半人高的大陶缸,陶缸里冒着热腾腾的蒸汽,落英越走进就越肯定,刚才的五味杂陈就是从这里冒出来的,莫非,她就是孟婆? 落英又好奇又兴奋。她看着眼前神色各异的灵魂接踵而过,或急切,或迟犹地接过那碗滚烫的孟婆汤。 “吹一吹,别喝太急,暖暖身子,好上路!”婆婆一边盛汤,还不时看着他们喝汤的样子,切心地嘱咐。 “往事不可追啊,一笑似云烟!”喝了孟婆汤的人,婆婆袖子一挥,他便被瞬间移出冗长的队伍。 “好!”落英拍手,“婆婆好文采!” 闻声而来,孟婆不由得停下手里的工作,直面打量她一番,诧异地问:“你还没到投胎的时辰,为何要过这奈何桥,到我这孟家屋?” “咦?你怎么知道我没到投胎的时辰?” “何止如此,我还知道,你不是这个年代的人。” “为什么?”落英掐住腰,有些不服气。 “你的谈吐,气质,眼睛,都不像,他们都是一些现代人,这样一对比还不是轻而易举就能看出来,如此简单的答案还要我解释吗?” “那你觉得,我是哪里人?”落英想难一难她。 “如果没猜错,你来自明朝,正德年间。” “婆婆好眼力!”落英竖起大拇指,又问道:“那,婆婆你呢,你是孟婆吗,知道这么多古往今来的事。” “我啊,我是一个活了上千年的老人精了!”说着,她哈哈大笑起来。 此时,落英发现,桌边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了,长长的队伍不知何时早已消失,整个孟家屋都笼罩着空荡荡的一层薄雾。 第一百零一章 孟婆汤 佛祖说:“你心里有什么,看到的便是什么。”没想到这句话,在地狱里竟如此应验。 “婆婆,”落英眯眼一笑,找个最近的凳子坐下来。“我呀,的确不是来喝汤的,我是来找你帮忙。” “帮忙?倒不知,我这行动不便,人微言轻的老婆子能帮上你什么忙?” “那可不一定,这件事,就需要婆婆来帮,你看!”说着,落英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相片,上面是一幅年轻女孩的倩影,照片的背景似乎是在大学校园里,清波旖旎的湖边,捧书晨读的学生星星点点散步着,女孩和朋友抱在一起笑得清秀又调皮。 “莫不成,你要我帮你找这个孩子?”婆婆一语中的。 “正是!这个女孩她还去世不久,应该还没有来到奈何桥,婆婆,我想让你帮我留意一下!” “我这个老婆子啊,年老体衰,眼睛也不中用咯!”婆婆摆摆手,显然不感兴趣。 “婆婆啊!你先别那么悲观嘛!”落英连忙揽住婆婆的臂弯,鬼灵精怪地哄她道:“我在上面认识一家做冰糖葫芦的,味道特别不错,要不要,我现在就去帮您老买几串,尝一尝?” 人间都传孟婆喜欢吃冰糖葫芦,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落英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然而,婆婆还是一脸犹豫,“糖葫芦是不错,”她咽了口口水,语气竟有些像孩童,“可是,我老眼昏花,也顾不上这来来往往的过客啊!” 落英思索一番,终于下定决心:“那,我陪你在这里一起等,怎么样?” 她这么一说,婆婆脸上总算露出笑意,她抽出手臂傲娇地回道:“那好吧,你得先去买冰糖葫芦,我暂且在此等你一时!” 这么一来,落英便觉得已经迈开了第一步,她大可放心地去买冰糖葫芦,虽然她也不知道到底哪一家最好吃。 死神有些不愉快,她这样做分明是反客为主嘛,帮忙归帮忙,自己总不能什么都不知情。 “喂,买什么冰糖葫芦?我怎么不知道孟婆喜欢吃这个?”街道上满是车水马龙,喧闹的流行音乐在不同的店面间来回切换,流光溢彩的灯影下,死神的脸上满是不开心。 “我怎么知道你不知道?不过,人间却传得绘声绘色呢!” “就算是这样,但,你是怎么告诉孟婆江紫贝长什么样子的?” “这还不简单,我进入吕毅的记忆里之后,很快就把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吕毅想找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江紫贝,那个被他亲手害死的女人,另一个,我一时也说不清楚。总之,有次我看到紫贝拿出照片,就偷偷取了一张掖进口袋里,好留着将来当线索啊!” “真是一个心机鬼。”死神又不满又对她无可奈何。 “拜托,是你自己法力出问题了,我好心帮你,你居然还恶言相对,真是没良心!” “说你心机鬼,说的是事实啊!不过,我可没有贬损你的意思。要买冰糖葫芦,现在就赶紧去吧,事不宜迟!”说完,死神便在身边消失了。 落英买了一把冰糖葫芦,可算是累的两腿发麻,就直接回了地狱,她一过奈何桥,便看见死神正站在芍药花丛中,鲜艳欲滴的红药衬托出她白皙的皮肤,格外仙灵。 “你要一起去吗?”落英轻轻走近,冷不丁拍住她的肩膀,把死神吓得打了个激灵。 她拍着胸脯喘了好大一口气,眉眼间的兴致萦绕有余,居然没有生气,只是不温不火地说:“我还是不过去了吧!” “为什么?你不是一直埋怨自己不知情吗?” “我总觉得,我不想见到那个女孩。”死神一边摘花一边若有所思地推辞。 落英也劝不动她,只是抱紧怀里的糖葫芦,默默不语,眨巴着眼睛不肯走。 死神急了,背对着她说:“我是真的不方便过去,你不知道,我这些年欠了孟婆不知多少人情,简直比饭馆里的剩菜还要多!她要是知道这次又是我的事,绝对不会答应的!” “可她已经答应我了!”落英激动地反驳。 “那又怎样!你不懂她,她可是会反悔的,反正年龄那么大,也没人拿她有什么办法,你稍微不客气,她就会哎呦哎呦地说:‘我这个老婆子啊,人老眼花,不中用了,也没人把我放在眼里了!’。”死神一边摇头一边哀声叹气,学得简直不能再像。 “......”落英果真屈服了,她心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还是立马去找她为好,万一真的反悔那不就是前程尽弃了? 死神继续漫不经心地折花,待身旁没有一丝声响后,她才敢转过头去看。 哎!还好已经走了,死神重重舒下一口气,总算可以摆脱她,一个人开心地玩耍了! 落英下了桥,迈着小碎步朝那孟家屋走去,只见路上行人稀少,林中青烟缭绕,四处一派安谧的景象。就连鬼气最旺的孟家屋也一样空荡荡的,大陶缸上严严实实掩着一副半尺厚的石盖,缸口的缝隙中冒出袅娜的白烟,一遇到空气便消失不见,缸壁里不停发出咕噜噜热水沸腾的声音。 “婆婆?”落英委身朝门内望去,只见里面静悄悄地,没有一丝气息,窗棂外透着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亮光,碎裂不全,四面八方不时传出鬼魂猝然发出的尖叫。此时人间已已近白昼,地狱里,倒是怪惊悚的! “婆婆!”见没人应她,落英有些心急了,便一鼓作气闯进屋里。 “她已经休息了,孟婆说,有人要找我,便让我在这里等候她。” 厅堂里摆着一副齐整整的黄梨木桌椅,颜色洁净透亮,一位通身素色的女子端坐在左边。 “是!”落英立刻反应过来,她想,这个女孩应该就是江紫贝吧,虽然模样极为苍白憔悴,可轮廓与眉眼却极为相像。 女子生怕她不明白,于是又解释:“人间白昼,地狱便要休养生息。” 落英点头朝她嫣然一笑,她能理解,万物都有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地狱里的灵魂也需要休息的啊。 落英将糖葫芦放在一处高台上,便坐在她对面,道:“我一向不爱拐弯抹角,我找你正是为了你前生的爱人,吕毅。” 第一百零二章 曲终缘又起 紫贝沉吟不语,光影在她衣襟前不住流连婉转,衬她如异界的精灵。 “你恨他吗?” “不恨。”她回答地很坚决。 “那,你愿意见他吗?” 紫贝摇头,同样很坚决。 “这样,他怕是不能安心去投胎了。”落英的语气担忧起来,又稍加渲染,她但愿这样能重新勾起她对他的感情。 “为什么?” “因为,他觉得对不起你,没办法消除今生的遗憾啊!” “这没什么,喝了孟婆汤,一切前尘往事就都会了却。”女子舍然一笑,仿佛,她已经了却了似得。 “才没这么简单!你们的纠葛,才不是一碗孟婆汤就可以解决的,孟婆汤的确有让记忆消失的魔力,可是,你们的感情还存在于灵魂深处,你敢说自己已经完全摆脱了吗?再遇到他,你敢确保一定不会再陷入纠缠吗?” “别说这些危言耸听的话,我并不恨他,也许很多事情,你根本就不了解。”紫贝的颧骨上生出一抹粉红的愠怒,那是不赞同的表现。 落英挑起眉角,这个女孩的确令她钦佩,死在心爱之人的手里,她却毫无怨言。 “能说来听听吗?” 许久,她才启口喃喃:“我是死在我自己手里的,吕毅,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害我。” “一直以来,都怪我对他爱地太卑微,以至于,当那次,他收到两份来自日本的包裹,反应异常强烈的时候,我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翻东倒西将它们都找了出来,我的确有种后悔,看了那些东西。” “是信盒,还有通话记录是吗?” 女子点头,面色依旧一片沉郁,她扫了一眼空荡荡的桌子,上面漫布着阳光透过窗棂的阴影,和她胸前衣襟上的连在一起,断断续续,不可分割。她跃然起身,仿佛风中飘过一阵雪花,尔后,她端来了一壶茶。 青色的茶壶,通身弥漫着釉色柔美的纯白。 “喝些热茶吧!”看来,她是愿意继续聊下去的。 “我看到了他的惊慌失措,看到了他的胆怯与不安,看到他那副模样,在我面前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我的心脏却比刀割还要疼。难道我,永远都进入不了他的世界吗?我不甘心,于是瞒着他,给那人寄去了一封信。” “你说什么了?那人回你了吗?”落英似乎看到了不一样的情节。原来,所有她看见的,都只是吕毅的记忆,真相另有其说。 “当然,后来,我们通了很久的信。不过,信的内容已经不重要了,我也不打算再说给谁听。”她的双眼落寞,和桌上的阴影很搭。 “嗯。”落英垂头,抿了一口热茶,示意自己在认真听。 “之后,那个一直在电脑上用邮箱与小毅通信的人也不是石田。石田早在小毅收到包裹之后不久就来到中国,他当时已经准备要同归于尽了!”紫贝胸前阵阵起伏,呼吸急促,显然,那份回忆至今都令她难以平静。 “那为什么,最后他要害死的人却是你?” “因为,那个发匿名邮件的人,就是我。” 啊!落英总算大彻大悟,原来,紫贝早就知道了他的一切。 手中的茶杯已经凉地透彻,再不冒一丝热气,话终,犹同落幕的戏曲,台下唯留一片沉寂。 落英怔怔望着她苍白如雪的脸庞,思绪极为混乱,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有呼吸声,还在两人之间回转。 “后来我找到石田,成功说服了他。这没什么不可能,江水是他深爱的女人,小毅也是我深爱的男人,我们同病相怜,也同样是疯子,他害死他,我就会轻易放过石田吗?也不会。”江水肯定地摇头。“我照样会折磨他到不得好死。” “我把枪口对准他的心脏,我说:‘用我的命,换他的命,一切由我来安排,届时,会有人将杀人视频作为证据发给你的。’我哭了,他也沉默,之后就答应了我。”紫贝冷笑,笑容苍白清冷如她死去的皮肤。 她似乎没有说完,意犹未尽地上下翕动嘴唇,开口道:“我还知道,小毅没有如约,他在自己的红酒杯里下了毒,他还是不愿意我死,还是意图向我隐瞒一切。可他不懂啊,没有他的存在,我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义!我望着鲜艳的红酒杯,迟迟不敢开动,很快,从饭店订的外卖送来了,我趁他出去的时间,立刻将酒杯换了回来。” “我是无怨无悔的!”沉默良久,她终于叹了一口气,也笑了。 对桌的落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你为什么,要这么自私?”落英不解地质问她,连喉咙里的空气都凉丝丝的。 她还是笑,鬼魅地,冷清地,无所畏惧地笑。 “你知不知道,他爱你,他是不愿你去死的!因为对江水的亏欠,他已经背负了太多的罪痛,只有接受报复才能让他得到解脱,你却连唯一的机会都不留给他。你死了之后,他就去卧轨自杀了,这一切你知道吗?他迫不及待地想和你埋葬在一起,于是就带着你还残存着温度的尸体一同投下铁轨。你知道他想要什么吗?你这样擅作主张安排一切,他即便死去,也无法消除内心的愧疚,他找不到你,一直以为是你不愿意见他,以为你还恨着他!” “我没有!我只是,希望他今生,来生都不要再遇见我,我爱不起他,面对他,我太无法自拔了。”紫贝的眼睛里,全都是无奈。 爱一个人,竟爱到无奈。 “在爱情面前,有什么好逃避的?失去江水已经是他生命中极大的伤痛,他根本就不忍心再失去你,你以为为他付出一切就可以很洒脱地走掉吗?” “那我,到底该怎么办?”她双肩颤抖着,连同她的声音一样,泪水,在鼻翼处闪着光芒。 “去见他啊,为什么要逃避,今生你们爱地那么真切,好不容易确定了彼此,为什么要轻易放弃,或许,这段缘分还会有更好的结局呢?时间,还没有结束啊!” “那他,在哪里?”紫贝终于抬起头,她的眼圈泛红,恳切地望着落英的眼睛。 她是忘不掉他的,就连孟婆汤都无法消除感情的存在,何况凭一个肉体凡胎的力量,感情,是流淌在血液里的,它因灵魂而升华,最会缠绕你心魄。 落英开心地笑了,像浓雾散尽后突现的阳光。 “小毅。”她轻唤一声,仿佛等了很久,吕毅的灵魂立刻从墙角现出。 方才两人争论的一切,他已听得完全。 他们四目相对,目光依旧如初,相爱的人,是不会因为误解而决裂的,缘分,终会将他们牵引在一起,无论生或死。 “谢谢!”他拉住紫贝的手,朝落英深深鞠了一躬,便消失在袅娜的烟雾里。此时,孟婆汤的气味已经弥漫在整间屋子了,陶缸里咕噜噜的声响越来越大。落英舒了一口气,松动下肩膀,她知道,地狱里快要起工了。 新的一天正要来临。 第一百零三章 又见摩耶树 虽然已经耽误了很长时间,但第一次去见地藏大人,总归有些小紧张的,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毫无工作经验的毕业生赶着去参加招聘会一样,你会不由自主天马行空地想象面试者的样貌,性格,态度,以及可能会问到的刁钻问题。 落英发愁地叹着气:“死神,为什么一想到待会要见地藏,我就会很紧张呢?你说,他到底长什么样子?像钟馗,还是像阎王?” 落英边说边踮着脚步,她浑身发热,脑袋更热,生怕自己不能适应。地藏可是佛门中人,在她看来是很神圣的族类。当年孙悟空西游取经都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见到如来佛祖,而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见到地藏的尊容,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想找到你夫君,就别介意那么多了,见到他你就会知道,到底长得像谁咯!不过我可以肯定,他一定不会像钟馗那么丑。”死神一本正经,斜睨着眼去看她滑稽的表情。 她发现,落英这小丫头最近越来越喜欢偷偷看她了。 “你最近怎么老是喜欢偷看我,难道我长得跟她很像?” 死神一提起她,落英立刻心领神会,那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位歌手,只是,她同死神可不是一种风格,人家看起来精致小巧,倒像位邻家小妹妹。 “你才会不像她,人家唱歌可好听呢!你会唱吗?”落英故意挑逗她,她知道死神是最不愿在别人面前展露歌喉的了。 “切!有什么不会,不就是那首《隐形的翅膀》吗?大不了我唱两句给你听听。”说罢,死神便开始像模像样地哼起来:“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行吧行吧!”落英表情痛苦地打断死神的歌声,她毫不留情地说:“你的声音还是用来驱鬼比较合适!” 死神的脸颊瞬间雪白了,她委屈地问:“那你为什么老是看我?你这样总是会让我误解哪里没有打扮好。” “你打扮的还不够好吗?再说,你不也总是看我?”落英不想说什么原因,但听死神提到打扮的事,她可是有一大堆想法的,真希望她下次能把妆化地淡一点,绝对比现在这个样子好看。 “我看你,那是怕你出意外,地狱里妖魔鬼怪那么多!” 落英索性不说话了,她才不要承认。一直以来,她都不知道死神的前世是谁,虽然她说过自己叫葛念,可是,葛念又是谁呢?一个没有故事的名字,和纤墨不染的宣纸有什么分别。而如今,因为吕毅的事情,她总算有了那么一丢丢猜想,有了几点关于死神身世的线索,但也只是猜想而已,她不敢妄论。 “当当当当!你看!”落英肩膀一动,忽然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布偶,小女孩的裙摆看起来精致又柔软。 “欸?”死神眼睛一亮,慌忙拿在手里端详一番,认真问道:“你从哪里来的?” “这是我在吕毅的房间里找到的!怎么样,很可爱吧?”落英看着死神明显爱不释手的样子,微微有些得意。“我告诉你,这可是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呢!不过,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不说就算了,爱情故事嘛,反正我也见过不少!” “可那都是别人的,这个不一样,你有没有发现,她长得很像你!”说着,落英故意捏了捏布偶的小鼻子。 死神怔住了,她目不转睛地盯住布偶,开玩笑的一句话,竟使她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这只布偶的轮廓,似乎真的很像自己,就连那清秀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小巧圆润的鼻头都仿佛临摹而画。 可,她还是否定了:“哪里像我?我可是御姐范,这个小布偶,看起来太娇弱啦!” “好吧。”落英黯然失色地收回了布偶,她微微笑着道:“本来就是开玩笑嘛,你也别放在心上,对了,前面那棵树是怎么回事?”说话间,她突然看见前面出现一棵很茂盛的树,眼睛里满是惊艳。 一棵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赫然出现在眼前,在它身后,正隐约矗立着一座黑雾缭绕的宫殿。 “这就是摩耶树啊,是地狱里的生命之树,它为整个空间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空气!” 此时,她们已经离树很近,落英来不及听她解说,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她伸开双臂紧紧环绕着,却怎么都无法环住它。落英用白皙的手指去摩挲大树苍老的树皮,当她触到密密麻麻的毛孔时,一股沸腾的暖流竟神奇地从心底汩汩而出,那棵树,仿佛有触觉一般,也乖巧地贴住落英的皮肤。 落英开心极了,她像个孩子一样忍不住赞叹:“好听话的一棵树啊,好像有生命一样!” “笨蛋,它本来就有生命啊!”死神忍不住白她一眼,实在受不了她间歇性的白痴症。 可落英没那么想,她只知道,地狱里没有阳光,只有淫雨霏霏,湿雾重重,在这样的环境里,它一定过得很不开心,一定生存地很艰难吧!落英无法阻挡自己去心疼它,更不忍心放开与它亲密接触的身体,只是在心底默默地呢喃着,她能感受到这棵树的温度,失望已久的灵魂此时仿佛寻到一丝慰藉。 “好啦,我们快走吧!时间一过,就见不到地藏了!”死神在一旁掐着腰催促她,她实在看不惯这种肉麻的场面,更何况是和一棵树。 落英这才恋恋不舍地松开手,她一步三回头,总觉得那棵树,还有什么话要对自己说。 一路上,死神总在耳边唠叨不停,仿佛她这么多年来积攒的牢骚都无处可发,今天终于逮住一个倾诉对象了。她对落英说了不知多少八卦后,终于才提到地藏,而且还是带着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你知道吗?地藏最近可烦恼了,听说有只狐狸总趁他不在的时候闯进宫殿里偷东西。” “狐狸?”落英拧住眉头,不可思议地看着死神。 死神见她这么怪异地盯着自己,急忙确定道:“你难道不信吗?真的是有狐狸的。” 第一百零四章 新工作 此时,她们已经走到宫殿门前的空地上,眼前的宫殿,虽然不如画像里那般雍容华丽,但是,当你走近它的时候,会发现它的每一砖每一瓦都已覆满时光的痕迹,那是生命力的表现,是画家所无法想象无法描绘的,只能用身体的感官去感受。它通身散发出乌沉沉的气息,你若闭上眼,甚至能嗅到深秋雨季那种潮湿冰冷的气味,这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 “地狱里还需要空气?难道灵魂还需要空气?”看着它,落英不知怎么突然冒出这个念头。 “当然,地狱里可不只有鬼魂,譬如地藏大人,孟婆,都不是鬼魂,它们都是留着鲜血的生命。” “那?有妖怪吗?” “有啊,要不然,怎么会有小狐狸偷偷跑进来?我听别人说,还是只成年的青狐。” 说起青狐,落英立刻想起她第一次见到孟婆的时候,孟婆腰间就挂着一只青狐模样的玉坠,只是,落英相信,孟婆才不会是什么狐狸,更不可能是小偷。何况,地藏的寝宫里能藏着什么宝贝,值得那只小狐狸整晚整晚地冒险去翻找? “地藏家,是有什么宝贝吗?”她直言不讳地问。 “宝贝可多了,只不过,无关人是不可以知道的。” 说罢,死神拿出一面黑玉雕刻的椭圆形手牌,她捧着它,慎重地停在门中央的位置。落英看见,腐朽的铜门正中,嵌着一枚硕大的黑色蛇头,蛇头两眼发红,头顶的皮肤凹凸不平,血口大张,四颗利齿似乎随时都可致人于死命。死神将那枚玉牌平躺着放进蛇口,蛇口缓缓合上,竟又将玉佩倾吐出来,转瞬,铜门自动打开了。 吱呀,随着一声铜门被打开的尖锐的摩擦声,一阵冷风,裹挟着地面层层红叶,从庭院中打着旋涡迎面扑来。 焚香的味道,夹杂在冷风中,透着冰凉的气息,落英猛吸一口,舌苔不禁发苦。她吐吐舌头,一番有苦说不出的表情。 “这是地藏最偏爱的佛香,叫‘水竹’,若是香气旺盛,说明地藏今日定在殿内休寝。” “难道他常常不会回来吗?” “是啊,只要不是休息时间,都没人能找得到他,即便在休息,也免不了被打扰,我们现在不就准备去打扰他了嘛?” 死神又说:“别看这楼宇虽高,其实不过三层,第一层为焚香拜佛的禅舍,第二层是地藏的书房与卧榻,第三层才是藏宝阁。” “什么才算是宝贝,才能被收进藏宝阁?” “这我哪里知道,我到如今都没能进去看一眼呢!” 你都不能进去吗?看着死神颇为遗憾的神情,落英不禁浮想联翩,藏宝阁里到底藏着什么宝贝,今后我一定要去看一看,她扁扁嘴,神圣地仰望起眼前的楼阁。 禅舍里清净肃穆,一尘不染。祭坛两侧各摆放着一只檀香炉,香雾袅袅,沁人心脾,似乎已经习惯了苦味,落英觉得现在印在心里的就只余清香了。 她们二人沿着左边的木梯跃然而上,二楼陈设大减,看起来空旷而辽远,视野宽阔许多。靠窗一侧,地藏正襟危坐,在仔细翻阅经卷。 他的背影,在木具的反射下泛着灰黄。 “不是都说:‘地藏誓不成佛吗?’怎么他还要学习佛法?”落英悄悄问道。 “别说话。”死神立刻摆出禁声的手势。 待地藏将指下的那页黄卷尽收眼底后,他才放好经书,站起身来。虽未转身,却颇认真地对二人说:“有什么事,到楼下来谈吧!”说罢,他像阵风似地消失不见了。 落英跟着死神腾腾腾又跑到楼下,只见方桌上,一壶热茶早已备好,茶盅里,绿水摇摇晃晃,泛起腾腾热雾。 “请坐!”地藏摆出请坐的手势,看起来大方客气,颇有贤者风范。 落英见死神坐下,便也不吭声地坐在她身旁。死神神清气爽地说:“工作报告我已经提交了,你还有什么需要指示的吗?” “没有,还不错。”地藏的声音低沉,眼神深邃,叫人望不到尽头,也仿佛,没有尽头。 “我来找你,是有事情的。”死神顿了顿,看一眼身旁的落英,她才说:“我想让这个女孩留在地狱。” “因为什么?”地藏抿了一口茶,并没有看落英。 “因为,她不肯去轮回,我也说服不了她,只能来求你让她留下来。” “不愿意投胎的人每天都有很多,你难道没去孟婆那里看过吗?没有谁是注定要为别人的错误而买单的!” “我知道。”死神垂下头,呼吸有些紧张,可是,她依然义正言辞地反驳道:“可我的工作不就是让他们的灵魂走的更好吗?如今我无能为力,难道不可以找你帮忙?” 见死神这样固执,地藏才愠怒地扫视一眼落英,他实在不明白这个小姑娘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可以让死神来为她求情。他收起眼底的怒气,阴沉沉地说:“藏宝阁近日屡受妖孽觊觎,暂且让她留下帮我看守吧,若是有功我自会安排。”说罢,他扬长而去,只留下禅舍中冷漠的空气。 地藏一走,死神立刻像断弦的风筝一般,欢呼雀跃起来,连落英都没见过她这么兴奋的样子。 “喂!你刚才听见了吗?地藏说让你留下来看守藏宝阁!” “那岂不是很无聊?”落英一头雾水,看什么藏宝阁,是不是跟看大门一样,她忽然想起了曾经在白家看大门的牛叔,于是嘟起嘴巴,戚戚然地看着死神。 “哪里无聊了,这是你在地狱落脚的第一步,想要找到夫君阿宝就要从长计议,卧薪藏胆知道吗?越王勾践的故事,你听过没?”死神知道她不懂,因此才循循善诱。 “可我天天在这里看着,就算等到地老天荒也等不到阿宝啊!” “谁说!藏宝阁连我都没有进去过,可见它有多重要,你要真是立了功啊,说不定地藏还会主动帮你解决问题呢!” 落英恳切地望着她的眼睛,嘴唇蠕动着,她有些动心了。 “那当然!你就好好在这里工作吧,你若是不去轮回,又没有授职的话,很快就会沦为孤魂野鬼,会受人欺负的。” 落英知道,死神没有吓唬她,她有时候也会感觉自己的灵魂轻飘飘的,那是和这个空间没有交集的缘故。在这里有了工作,和其他人有了交往和联系,就不用做孤魂野鬼,她点头,似懂非懂地答应了。 第一百零五章 粗心大意 死神告辞而去,看见她闭门而出的身影时,落英才想起,忘记把小毅的布偶拿给她了。虽然她工作繁忙,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但落英有种预感,属于她的东西,有一天一定能重新回到她身边。也罢,落英安慰地笑一笑,便把小布偶收起来,她望着它的眼睛,自问道:一定会再见的,对吧? 落英的房间在第三层最外侧的一间,和藏宝阁的所有储物室只隔着一段幽长的过道,虽然房间不大,但因为有一面可以向着阳光的窗户,让落英感到很满足。 窗台上安静地放着一盆吊兰,床铺和梳妆台都收拾的干净整洁,墙角甚至连一面蜘蛛网都没有,看来,这里丝毫没有遭受落寞的痕迹。以前应该也有人住过吧!落英心想,是不是也有人像自己一样,做着枯燥又无聊的看守藏宝阁的工作? 地藏当日便给落英定下三条规则:不准擅自离开宫殿区,不准随意接触藏宝阁中储存的物品,不准向任何人透漏自己的身份,曾经,包括现在。 落英不高兴了,直言不讳地问他:“我和孟婆是好朋友,人家一眼就看出我的底细,难道这也要怪我透漏的吗?” “当然不算,我是说无关之人,地狱里人人各司其职,免不了打交道,你带上它,别人自然知道你的身份。”转眼间,落英面前的桌上出现一枚玉牌,和死神的竟一模一样。她迫不急待地问:“这种用来开门的手牌,也可以作为身份证明吗?” “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你前世的身份要对任何人保密,你现在的身份,更要保密。” 落英点头,她握住手里手里乌溜溜的玉牌,有一种很压抑的感觉,那种感觉让刚想安定下来的心开始隐隐躁动。 地藏一向独来独往,神出鬼没,基本不会在宫殿里,没有人会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做什么事情。即便休息,他也只是在二楼处喝茶,念经,休憩。 落英时常觉得好无聊啊,这里哪里像人间,没有阳光,也没办法买菜做饭,更不要说是种菜了,即便可以做饭,但,自己能吃得下去吗?地藏是佛身,自有佛食,而自己是鬼身,也应该吃鬼食,有些人间的习惯总需要慢慢改过来的。 她还记得,前阵子和死神一起去吃西餐,可没少吃苦头,不是呕吐就是拉肚子。如此一想,大脑中对食物的欲望果然压制掉许多。为了有乐趣可寻,她开始变通思路,研究各种茶水,什么酸梅红茶,百香花果茶,桂花绿茶,只要自己能想到的,她都会费劲功夫调制出来。有时候,做出味道不错的新茶品,她还会拿去给地藏品尝,就连他喝了也会赞不绝口。做着这些平凡而简单的事情,落英偶尔会生出一种错觉,仿佛回到了曾经给师傅和扶弱做西红柿炒鸡蛋的那些时光。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在藏宝阁中,无有季节的变迁。说什么偷东西的小狐狸?那是狐妖还是狐仙?男狐还是女狐?落英天天等他来,也没见有什么动静,应地藏的吩咐,储物柜的物品她每天都要清点一遍,数天也没出现过什么变化。 这天,实在是没什么事了,她决定去宫殿外面看看,透透气,顺便也看看那棵树。 很久不见,树叶已经开始发黄了,但根茎却依然健壮,是秋天来了啊,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它依然在坚持四季的变迁。 秋天居然那么快就到了,那么,中秋节应该也不远了吧!不知道地狱里是怎么庆祝的呢?它们会不会也吃月饼呢? 树下铺满黄橙橙的落叶,踩上去厚厚的,沙沙作响。落英觉得这番景致真是韵味十足,让人一眼便联想到人间秋高气爽的美景,虽然树顶的上空灰蒙蒙一片,可是,她此时饱含要坐下来喝茶的兴致。 然而,树下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这是一棵好树,更是一块好地方,虽然说不出哪里好,但只要看见它就会很开心,冥冥之中自有一种灵魂相连的亲密感。还好,院子里还有一副活动的石桌石凳呢,落英便一个个地把它们都搬来了。 石桌石凳,一壶好茶,再加上一本经书,此生也就圆满了,落英从来都没有像这样满足过。 和地藏相处这段时间,耳濡目染了不少,落英倒也看进去了些,只是,不知是佛香太过馥郁,还是经书太过枯燥,落英只觉脑袋昏涨涨的,趴在桌上很快便睡着了。 待她醒来后,热茶早也不见,人也是躺在床上的。窗外已是一片沉默的黑寂,伴着咆哮的风声,吊兰的垂影正在窗纸上摇摇欲坠。 落英满心疑惑地从床上爬起来,她宁可相信自己是得了梦游症的,不然,在这神出鬼没的地方,实在不敢往别的地方去想。 落英整理好发髻,准备打开门,门外的光影突然猛闪一下,她迅速将门拉开,走廊里阵阵阴风飘忽而至,将她刚捋好的发丝吹散开来,她顺着门框数去,只见第四间储物室一片黑暗,在烛灯明媚的走廊中格外显眼。 落英轻踮着脚步,蹑手蹑脚地靠近,她心里其实比谁都害怕,但为了工作,她还是勇敢地前进了。直到站在门口,落英心里还在打鼓,虽然没看见什么,可已经有汗珠从脸颊两侧滑落下来,她拿出手帕擦一把汗,小心翼翼地取下四号(落英为这些房间取的代号)门前的一只灯烛,推门而入。 凡是烛光能照到的地方,落英都仔细看了一遍,每一间柜子分成相同的方格,方格只有半米平方,里面全都放着一只玻璃瓶,透过格子的玻璃窗,可以清楚看见瓶子里发出的五颜六色的光,不同的光,代表不同类型的物品。 落英从没问过地藏这些都是什么东西,但是,只看地藏的表情,她就可以肯定,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东西,因此,即便偌大的宫殿里只有她一个人,落英还是鼓足勇气来检查了。 冷风不时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爬进落英的脖子里,可她不敢去看,只是聚精会神地数着藏品。落英数来数去,几乎把这间屋子里所有的方格都检查一遍,还是没有看见有什么东西少了。 第一百零六章 找线索 明明耳边只有自己的脚步声,忽然,屋里的灯竟亮起来了! 落英捏住蜡烛,整个人瞬间呆在原地,连呼吸声都不敢发出。她任凭那个沉重的脚步声一秒一秒地靠近,直到一个黑色的修长身影出现在面前,她才猛叫一声,甩掉蜡烛,捂着眼睛撒腿就往储物柜的尽头跑去。 “站住!”身后的声音很愤怒,但很熟悉。落英站住了,可还是不敢说话,她想再听一遍这人的声音以便确认。 那人见她乖乖站住,语气才缓和些,问道:“你鬼鬼祟祟在里面做什么?” 落英发出颤抖的声音:“检查东西啊!” “检查东西为什么不点灯?” “我点了啊!”落英又紧张又气自己,为什么还是听不出这人的声音,但她乖乖举起手中拿着的蜡烛,她想告诉对方,自己真的是点着灯的。 那人迅速走近,一把将蜡烛夺过来,扔掉了。 “你的脑子呢?你所谓的智商呢?”她这次总算听清了,是地藏在身旁训斥。 落英垂下头,颞颥着嘴唇不敢说话。 地藏走过她身边,一边以审视的目光看着一层层方格,一边背着手严厉地批评:“这就是你的工作态度吗?值班时间喝茶睡觉,看到屋里蜡烛灭了,却不知道要把它点亮,难道凭你的凡人眼睛就可以看出哪里出问题了吗?” 落英被一阵数落,心中极不是滋味,可地藏说的话句句一针见血,自己的确是这样粗心大意,又蠢又笨啊! 她戳着手指,说不出话来。 忽然,地藏停下了,就在几乎走到尽头的时候,他停住脚步,默默打开与自己齐高的一面玻璃窗格,从里面拿出一只瓶子,瓶子里并没有亮光。 落英感到不可思议,明明自己前几次路过那里的时候看见所有的瓶子都是发着光的啊? “这只瓶子,我刚才见它,是发着光的啊!”落英忍不住问他。 虽然声音很小,但地藏听见了,他纹丝不动地说:“东西被狐狸掉包了,现在放在里面的,是荧光液。” “对不起。”落英低着头向他道歉。 地藏显然不愿意接受,也是,他怎么可能会接受?才来这里工作多久,就出现这么大的疏忽,她恐怕是得不到原谅了。 地藏不理她,只是拿着瓶子,绕到另一面储物柜。 落英更内疚了,她深吸一口气,转身就走,一边气呼呼地想着地藏方才的话,一边跌跌撞撞地向门口跑去。 真没见过这么苛刻的家伙! 落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收拾东西,她准备去投靠死神,再也不要在这个偏僻的破地方继续待下去了,天天被关在里面不准出门已经够过分,现在,不就是一时大意丢了一件东西吗?至于说话那么尖酸刻薄,毫不顾忌别人的感受吗?真不知道这地狱活菩萨的称号是哪个不长眼的人送他的。 落英满腹牢骚地嘀咕,还不忘手忙脚乱地叠衣服,她甚至没有发现门口正杵着一个人影,只听门外忽的传来一把平和的声音:“藏宝阁的规矩就是,丢的东西一定要找回来。” 又是地藏,落英咬紧牙关,撇着嘴赌气地想:“谁要帮你找?就你那臭脾气,谁还能忍得住?我这次一定要走!” 想着想着,眼泪刷地落满了手掌心,滚烫滚烫。 可地藏好像能看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又说:“丢东西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你的确可以选择现在就走,但是,如果有人因为你的工作疏忽而受苦的话,我想你也一定不会安心吧!”。 算你厉害! 咣当一声,落英将门栓卸下,门被打开了。 地藏直面着落英的眼神,一丝感情都没有。 落英一把擦掉脸上的眼泪,信誓旦旦地告诉他:“我没说要走,丢了什么东西我一定会给你找回来的,你不要小看人!” 说完,她啪的一声又将门关上,地藏灰溜溜地站在门外,表情既落寞又有些愠怒,简直像吃了闭门羹一样。 “哼,别以为我好欺负!”落英背靠着门栓,想起自己刚才威武不屈,无所畏惧的一番作为,不觉翘起下巴得意洋洋地偷笑起来,总算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 这次去找东西也算是一件好事,因为不用再受人身限制了,第二天一早,她便整理好衣装,藏好玉牌,走向奈何桥的孟家屋。 想找到小狐狸的线索,当然就要去找孟婆啊!虽然自己只见过一个青狐玉佩,但落英觉得,现在是线索贫乏的阶段,任何一个微小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 远远看去,孟婆还站在原来的地方一如既往地忙活着。脑中再次刷一遍早就组织好的语言后,落英悄悄穿过冗长的队伍,霍然站在她面前。 孟婆看见落英,竟然满脸亲切,她停下手里的东西,两只眼睛炯炯有光。 “你这是又来看我了?”她问。 “嗯!”落英点头,眉开眼笑地说:“上次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 “你的糖葫芦啊,我已经尝过了,那的确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孟婆笑起来很温柔,仿佛泛着明月的光芒。 落英没想到,随随便便选了一家,孟婆居然会说好吃,她真是有些意外的。不过,她还是谦虚地说:“您觉得好吃我就放心了,以后,我还会再买的,只是婆婆,你为什么喜欢吃冰糖葫芦啊?” “因为,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了。” “嗯?”落英一脸疑惑,更显得尴尬,难道是因为很久没吃才觉得好吃的吗?她挠挠后脑勺,不禁呆笑起来。 “最后一次在人间吃糖葫芦,那在一千多年以前喽!”婆婆说起话来满是感慨,这话里似乎很有故事。 “好吧。”落英没敢继续问下去,她是有些可怜婆婆的,她一定,是独自一人在地狱里工作很长时间了吧! 闲谈之后,落英才假装漫不经心地问起婆婆的玉佩:“阿婆,这枚玉坠好可爱啊,是一只小青狐,这是什么人送给你的吗?” 婆婆低眉看去,莞尔一笑,听落英提起它,她不仅毫不忌讳,反而慢手慢脚地解下来主动拿给她看,用细腻的嗓音说道:“这是我的夫君留给我的,他早就离我而去了。” 宛如一声长叹,落英在刹那间仿佛看见了婆婆年轻时貌若仙人的模样。 第一百零七章 晓言(一) “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婆婆的话一直回荡在耳边,因着她的这句话,我决心来到平言江的入海处,传说,这里是狐仙的故土。 平言江由长江上游分支而下,横跨鄂赣二省,蜿蜒流转,直到汇入茫茫东海。 而楚山,是坐落于江尾左岸的一座样貌奇伟的峰峦,峰顶高耸入云,常年雨雾萦绕,气候寒冷,阴晴不定,久而久之,便鲜有凡人再入山探险,流传世间的,就只沦落成这段与狐仙有关的斋中闲谈罢了。 这段传说由何而来,早已不得而知,可巧是,春秋时期开始,山麓周围就已经记载着世代都栖居于海岸边的土著渔民留下的生活痕迹,那是部落的先民发现的,对他们来说,早也是历史之谜。 野树丛生,沼泽密布,这里到处滋养着野兽们的生存斗争,一副自暴自弃又自得其乐的原始生态,是婆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描述。蛮荒霸守在此地千百万年,直到战国时代的粉墨登场,才使它逐渐被纳入文明社会的领地。 我站在钟楼的角落,四面一片狂舞的夜风,眼下四处是灯火阑珊,疏影重重。我寻觅着江尾的方向,直到密集的橙红色流光映入眼帘,才蓦然想起她意味深长的嘱咐。 “狐仙从未离开过,她一直都守在江边的亭阁,如果你相信,说不定可以见到她。”她的眼睛像琥珀色的玉石,不热烈,流淌着淡淡的柔光。 “那,她在那里等谁呢?她为什么不去找那个人?” “这世间,女人,还会等谁?” 我倒吸一口气,仿佛做卧底的当面被人揭出底细一般,急匆匆问她:“那最后,她等到了吗?” “也许等到了,也许,又不算等到。” “您为什么说话总是模棱两可?若是好不容易等到了,怎么会不算?要是怎么等都等不到,那还留在江边干嘛,可不白付了好光阴?” “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 我哑口无声了,直到静静听她说完整段故事,才逐渐从空白中醒过来。 之后,我就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处江岸,传说中狐仙最可能出现的地方。我没有问及婆婆更多关于传说的取证,更不会贸然问她是如何得知。也许传说和历史本来就不相上下,身处同一时空都难得辨别真假,更何况是仅仅依靠那几本装模作样的故事书,和几块伤痕累累的陶器。 真真假假,结局好坏,都不是我所能评判。我在意的,是这故事的情节怎样跌宕起伏,人物之间又有怎样的爱恨纠葛。 自古以来,生命都乐于聚水而居。 渐入深夜,江边的烟火还是未见消散。 我在凉凉的亭下坐着,托腮,凝视,不言不语。许久不去接触人群,倒也没有不习惯的恐惧了,只当自己是一个看客,反正,什么戏落幕之后都是一样的荒凉。 要在这座人口五十万的城市里找到一只青狐谈何容易?可是,不去找,我心里的念头就会一直挣扎。我害怕有一天找不到阿宝,我会不能原谅自己,我会遗憾曾经没有用尽全力。 这时,游轮上居然有人放起了烟花,引得一阵阵欢呼飘散四野。 我愈发心烦了,瞅着那片江面,愤愤然起身离开。 可是,前走后走,却都不知道该去哪儿,这才想到自己原来没有地方可去。 酒店的招牌挂地满街都是,可我一看到那花花绿绿的广告灯就直反感,丝毫想落脚的念头都没有。 “租房?单身公寓!月租面议。急急急!”后面紧跟着的,是一大串的数字和地址,径直闯进我的视线。我瞪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看错,又多读了几遍,虽然头顶的路灯的确昏暗,可我还是辨别清楚了,这就是租房信息,刚好符合我的常住要求。 我想都没有再想,就拨了电话过去。 “喂,是许先生吗?” 电话那头传来回应。 “您还在租房吗?” “在,请问你是在哪里看到的信息?” “额,先生,我是在路边的灯柱上看到的,您为什么要贴在那上面啊,多不文明。” “呵呵,不好意思,我是找别人贴的广告单,我不知道他居然会贴在那上面去了,真是很抱歉。” “没关系没关系,那您什么时候有空,可以去看房?”我抓抓脑袋,第一次租房,真的是有些生涩。 就这样,时间敲在明天上午,为了省电,我关掉了手机,看着漆黑的屏幕,不禁哀叹连连,但愿今晚睡在这里,不要被人说成傻瓜,最好,也不要有流浪汉和我抢床位。 耳边的浪潮声越发浓郁了,我知道,人间已进入深夜。我侧耳倾听着,似在享受一曲难得的音乐,婆婆说故事一样和蔼的声音又重现在脑海。 “兵法中曾有九地之说,古人的眼光又大都一致,因此,这里就成为极有战略意义的围地。拱月形的山脉与江尾紧紧相邻,衔接着礁石散布的海岸,山路狭隘,两旁又峭壁林立,小道迂回,入则易,退则难。灵狐一族本来在山顶上过着得天独厚的悠然生活,它们从不愿意与人类有所来往,直到人间权利游戏的烟火蔓延到这里,才为传说的开始展开铺垫。” 战争,可以加快历史的演变,最后,又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命运真的是很奇妙,他要是来了,万水千山,夏雷冬雪,也都是挡不住的。” “王戍十五岁的时候,就主动追随他父亲铁马戎征,他领略过大小战役的惊险多变,也见识过精兵强将的勇气和智谋,他好学上进,连严格的父亲都叹服于他的天赋,那王翦是何等人物,能让他赞叹,必定是世间难得。也许,他的一生可以像历史上众多著名的将领一样,走上一条扬名万古的道路,然而,这种故事连小学生也不会相信的。父亲太过于偏爱他,又把精力过多地栽培哥哥王贲,对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当平言江之战拉开帷幕的时候,他就意识到,自己静候已久的时机真的要来了,他不愿再待在家乡的高原上靠打猎取乐,他也更不屑于纸上谈兵的学习方式,他向往黄金百战穿金甲的男儿气势,更想要在兵马嘶吼的沙场上流尽血汗,甚至指挥千军万马,他认为,只有那里,才是自己此生的领地。” “他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吗?” “是的。” “大凡男主角都是英气逼人,样貌堂堂,文韬武略,必有一精,那王戍是怎样一副模样呢?” “他呀,”婆婆轻笑,像是回忆一个旧友那般,“他好像,都不是呢,在我眼里,他更像一个淘气的孩子。” “好吧!”我只把婆婆的话理解成她对此人的评价,并未想太多,急急忙又问道:“他和狐仙是如何相识的?”。 “这些,便是后话了。”后来,任凭我怎么问,婆婆都没有再说,她说,是故事总要留个悬念。 第一百零八章 人狐之恋 许先生约我在一家咖啡馆见面。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白色封皮的书,蹙着眉细细品着。 “请问,您是许先生吗?” “是的。”他看见我来,才合上书本,仰起头望着我,脸上露出和善的笑容。 我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 许先生望着我道:“白小姐,你想喝点什么吗?” 我看了一下菜单,这些东西都是凡间的饮品,不比我在地狱里做的那些花果茶,虽然了无兴趣,我还是点了一杯名字好听点的。 “就要这个吧,卡布奇诺。” 他见我食指指着卡布奇诺,意味深长地笑一笑,亲切地说:“我太太也爱喝这个。” “哦。” “不知白小姐在哪里工作?” “emmmmm,”我仔细想了想,忽然看到桌上那本白皮的书,立刻有了灵感,果断地说:“我在市图书馆当管理员!” 许先生仿佛找到了聊天的兴致,微微惊喜道:“真的吗?那白小姐一定很喜欢看书吧。” 我有些害臊地垂下头,抓抓后脑勺,呜哝着说:“还可以,对某些书倒是蛮感兴趣的。” 我很佩服自己竟能毫无纰漏地把自己表现得那么具有文学气息,以至于完全撞上了许先生的聊天频道。 其实我所指的某些书只包括漫画而已。 他立刻来了兴致,拿起桌上的那本书对我说:“白小姐,这本书推荐你看一下,这是我刚刚出版的一本新书。” 许先生戴着一副银框眼镜,举止间透露着优雅的气质,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一位作家。 我恭敬地望着他道:“许先生,你真是太厉害了,看起来,您还不到三十岁,都已经出书了。” 许先生谦虚地摇摇头,笑道:“出色的人很多,我实在算不上什么,不过会点文字功夫罢了。” 我把他手里的那本书接过来,看到封面上写的是‘遗失的爱人’。 白色简约的封面上,是一副干净的素描画,身穿铠甲的男孩蹲在地上,抚摸着一只乖巧的小狐狸。 男孩的眼神看起来宠爱至极。 只看这幅画我便知道整本书要说什么。 “这是一段人狐相恋的故事吗?” “对。”许先生眼睛里忽然生出淡淡的哀伤来,他缓重地说:“从小,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狐狸,而且钟爱白色的小狐狸。” 我惊喜道:“白色的小狐狸,我也很喜欢呢,身材娇俏,古灵精怪的多可爱!” 许先生微微笑着说:“写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于一块古玉,我曾在一家古董店里见过一枚战国时期的青玉,那块玉是一个狐狸的形状。” 他继续道:“我有感而发,便写下了这段战国时期,人狐相恋的凄美故事。” 我想起了孟婆随身携带的那块玉,还有她跟我说过的故事,战国时,平言江畔,出现过一个狐仙,直到现在,狐仙还在痴痴等待她的爱人。 我请求道:“许先生,我能看看那块玉吗?” “当然可以,刚巧我今天带上了。”他很爽快地拉开外套的拉链,从胸前掏出一块青玉,取下来递给我。 我接过那块玉,手掌却止不住地颤抖着,那块玉,和孟婆身上的真是像极了! 纵使心里有千言万语,我却一句都说不出来,只怔怔地望着那块玉,喃喃道:“我有一个朋友,她,她也有一块和你一模一样的玉。” “真的吗?”许先生忽然认真地望住我,说道:“这玉的确是一对,我收藏的只是其中一块,另一块至今没人见过,你的朋友现在在哪里?” 我微微张开嘴,像在梦里一样,许先生的声音,孟婆的声音,白狐青玉,战国的凄美故事,遗失的爱人,在脑海里全都搅成一团。 许先生又催着我问了一遍:“白小姐,你知道那个朋友现在在哪里吗?” 我从那片混乱的意识中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的眼眶已经湿润,声音也变得低哑:“她已经去了很远的地方,不会再回来了。” “真是可惜。”许先生黯然失色,眸子转向窗外,淡淡地说:“不过也正常,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说着,他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我看着他失落的表情,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我想为他们之间争取一点联系,便问道:“许先生,这本书,您能借我看一看吗,看完了我会还给您的。” 许先生和蔼地说:“我送你好了。” 喝完咖啡后,我们去看了那套要出租的房子,我觉得很是满意,格局和装饰都是我喜欢的风格。因此,当天便签下了合同。 定居之前,我想回地狱看一看,不知为何,突然就想回去看看那棵大树。那本‘遗失的爱人’,我也要带回去,把它送给孟婆。 我相信她一定会很喜欢这个礼物的。 我把这次人间奇遇告诉孟婆后,她听着很是欢喜,当即便收下了这本书。还一直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带她去见见那位许先生。 我准备和大树告别后,就带她去人间看看。 那天天气很好,虽然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片,可清风徐徐,吹地人心里很是舒服,我煮了一壶茶,坐在树荫下的石凳上。 一片深黄色的叶子落在我脚边,我将它拾起来,放在手心。 “摩耶树,你的前世是什么?” 我只是无聊地那么一问,没想到耳边真的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是一个人。” “摩耶树,你在说话吗?”我开心地站起来,仰头绕着这棵参天大树转了一圈,想看清是哪里在说话。 可是,什么都没有,只有声音传来,像是来自遥远的天边。 “不用找了,我就在你面前。” 我欣喜地望着摩耶树,拘谨地问道:“你怎么会选择做一棵树,不去投胎呢?” “因为,我在等一个人。” “那么巧,”我傻傻一笑,憨笑道:“我也在找一个人。” 继而,我又问道:“你等的是前世的恋人吗?” 摩耶树没有说话,满树的叶子却摆动起来,哗哗作响。 我又喃喃地低声问:“你等到她了吗?” 这下,连叶子摆动的声音也消失了,只有轻微的暖风从耳边吹过。 一定是我问到了他不想回答的问题。 也罢,我坐下来,倒了一杯茶,自言自语地说:“你知道吗?今天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孟婆的前世原来是一只小狐狸。” “虽然她不肯说出来,但是我早就看出来了。” 我仰着脑袋,洋洋得意地说:“那本书我是故意送给她的,里面的故事我都已经看过了,等她看完,一定会来找我的。” 忽然,树叶又抖了一下,掀起一阵很大的凉风。 “摩耶,你怎么了?”我放下茶杯,望着他问道。 空灵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当然,说来听听。”我开心地合起手掌,不亦乐乎,听故事可是我的爱好。 “前世,我有一个心爱的恋人,我曾答应她,打仗回来就娶她,可是,在那场战争中,我不幸牺牲了,地藏找到我,问我是否愿意用自己的心脏换取七天的寿命。” “你答应了吗?” “为了娶她,我接受了。人一生中有上千个七天,而那七天对我来说确是弥足珍贵。” “和她成亲后,我才放心地离开。” “只是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怎么样了?” 摩耶树说完,深深叹了口气。 又是一段悲伤的故事,我胸前涌起惆怅,问他道:“你用心脏换取七天的寿命,值得吗?”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交换只是地藏的恩赐。” “恩赐?”我摇摇头,疑惑地说:“我不懂。” “直到死前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前世,我只是昆仑皓玉心的转世,人间一世,不过一场劫数罢了,地狱,才是我最终的归宿。” 传说,昆仑皓玉心是地狱的心脏,它为地狱中一切生灵提供空气,供其存活。 即便如此,我还是不相信他不在乎。 “可是,你不想她吗?” “我没有七情六欲,留下的只不过是记忆而已。” “可你拥有这样残缺的记忆,不会痛苦吗?” “一棵树,哪有痛苦可言。” “好吧。”我不甘心地垂下头,愤愤不平道:“可你的前世恋人现在一定过的很痛苦。” 树叶轻轻摇动了下,随即便缄默了。 摩耶树,历劫后重回地狱的你,真的不再有感情了吗?如果不再有感情,你为什么还要等她呢? 天色渐暗,我收起茶壶,准备去找孟婆。 第一百零九章 花海中相认 我来到孟婆庄,见孟婆家门窗紧闭,门上还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停业。 一长串排着队的孤魂野鬼,看到停业的标示后,全都原路返回。 什么时候孟婆庄开业,什么时候才可以去投胎。 难道孟婆真的辞职回人间了? 我抱着一丝希望推开木门,屋里却空荡荡的,没有人回应,也没有一丝烟火气息。 “孟婆,我回来了!” 我一边喊一边找,整间屋子都找了一遍,依然不见孟婆的身影,正厅的桌上放着一只玻璃瓶,瓶内发出淡紫色的微光,瓶底还压着一张信纸。 这是藏宝阁中丢失的瓶子,怎么会在这里? 我拿出信纸,上面写满了字迹: “小白,我走了,我知道你会来找我,因此留下这封信。谢谢你送的那本书,我已经看完。” “你还记得那个故事吗?其实那不是什么故事,而是我的真实经历,和王戍相遇时,我只是一个小狐妖,刚跑出森林就掉进猎人的陷阱中,是他把我救了出来。” “我告诉了他我的身世,王戍没有丢弃我,而是让我幻化人形,以骗过众人。我变成一个身姿婀娜的女人,日日住在他的帐篷里,白天他出去征战疆场,晚上回来会为我敷药疗伤,人们真的以为我只是他在山林里捡到的女人。” “一个月后,我的腿伤完全恢复,王戍问我想不想回到森林,军营中的生活非常枯燥,我当即便答应了他。回到家乡后,我很开心,因为又和亲人团聚了,可过了两三天,我开始陷入无边的思念,一闭眼,脑海里全是王戍的音容笑貌,我终于没有忍受住思念的痛苦,回到军营去找他。” “我还记得,那天他把我搂在怀里,目光温柔,几乎要将我吞没。我问他为什么不介意我是一只狐妖,他说,妖也是生灵,既然可以幻化人形和他在一起,为什么要介意?” “原来,这些天,他也同样思念我,那天,我们私定终身,结成了夫妻。” “后来,军营中有人发现我的身份,他向王戍的父亲告密,说他娶了一只山野中的狐妖,在他们眼里,狐妖是祸国殃民的不祥之物。” “王戍的父亲逼迫他将我送回山野,可我们的感情已经很深,根本就不能分开。王翦只好带领众人将我绑起来,他们举着火把,要当着王戍的面将我活活烧死。” “在那当头,王戍哭喊着求他们放我一条生路,可是,离开他和被烧死,我宁愿选择后者,离开王戍,等于生不如死。” “就在我做出选择的时候,王戍变了表情,他冷漠地告诉我,他从来都没有爱过我,和我在一起只不过是一时偷欢,而他,从未对我付出过一分一毫的感情。” “他还说,如果我不回去,便要亲自取了我的性命,那一刻,我彻底绝望了。” “回到山林后,我躲在山洞里一个人生活,潜心修炼。既然世人都无法忍受人妖相恋,修炼成仙总不会遭人诟病吧。我爱他,不管再过几百年,几千年,我还是想要和他在一起。” “王戍去世的时候,我跟着他偷偷去了黄泉,孟婆端出那碗汤时,我心底忽然莫名地害怕,如果他喝下了孟婆汤,从此便不认得我,我冒险闯了进去,将王戍带走了。” “我问他那日说的话是否真心,他一句话都没有回应,只是冷漠地看着我,那时侯我才明白,他已经不记得我了。” “佛祖说,王戍取出了一段痛苦的记忆,那段记忆被地藏放在藏宝阁中。” “我终于明白,他有多么恨我,以至于要彻底地忘掉我。” “两千年后,我终于修炼成仙,在人间寻觅许久,始终寻不到他,只好来到这黄泉,日日候着,期望再次见到他。” “我在这黄泉,等了数百年了,早已想过放弃。有几次,我去藏宝阁中取那瓶子,发现宫殿里戒备森严,费了好几次劲,才终于拿到。既然等不到他,能和他的记忆共度余生,也不失为一种美好。直到,你送给我这本书,在看到书名的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他从未忘记过,我们的爱情,一直都存在着,无论记忆有没有丢失,我知道,我已经刻在了他的灵魂里。” “小白,你把瓶子拿回去交差吧。我已经见过王戍,他过的很幸福。你不是问我,什么是爱一个人吗?爱一个人就是给他幸福。若你们有缘,你要抓住幸福,守在他身边,给他安稳的生活;若是无缘,你也需理智地放手,放他去寻找下一站幸福。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只要他过的幸福,无论陪在他身边的人是不是你,都不重要了。” 我连人间的房子都租好了,没想到,孟婆居然主动还回瓶子。我将瓶子带回藏宝阁,任务完成后,心头的大石头总算消失。 孟婆会去哪里?选择放下后,她会开始新的人生吗? 或许,我该为她感到高兴吧! 天色又要暗了,我百无聊赖地散着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宫殿门口。 摩耶树静静地矗立着,不知为何,每当看到他,便有一种十分安心的感觉。 我走过去,趴在石桌上,问他道:“摩耶树,你有名字吗?” 摩耶树纹丝不动,根本就不理我。 真是傲娇,我撅着嘴道:“不想说就算了,那我说,你听听可好?” 说罢,摩耶树的叶子微微动了下。 得到他的允许后,我开始倾诉藏在心里好久好久的话:“你知道吗?其实我跟孟婆一样,也在地狱中等待一个人,直到现在都没有等到他。” “我们结婚之后,他就离开了。我不知道命运为什么会开这样的玩笑,父母,亲人,爱人全都离我而去,我活得不开心,死的也不甘心,地狱,是死神带我来的,我相信,一定是心中的执念让她找到了我。” 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便征求着问他:“孟婆走后,留下一封信,我喜欢她写的那段话,读给你听听好不好?” 摩耶树的叶子欢快地摆动起来,他一定很想听。 我拿出信纸,认真读道:“你不是问我,什么是爱一个人吗?爱一个人就是给他幸福。若你们有缘,你要抓住幸福,守在他身边,给他安稳的生活;若是无缘,你也需理智地放手,放他去寻找下一站幸福。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只要他过的幸福,无论陪在他身边的人是不是你,都不重要了。” 读到这里,我停下来,深深呼了口气。 抬起脸望着他,摩耶树没有丝毫回应。哎,这棵笨树,它怎么会懂呢?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黯然地自言自语道:“我想,是时候放手了,找那么久都没有结果,或许我坚持的,也不过是执念罢了。” “阿宝,说不定他现在过的很幸福,会遇到一个真心爱他的女孩,陪伴他走完一生。” 摩耶树仍旧静默着,一片叶子无声地落下来,我叠起信纸,长舒了一口气,明明今天什么事都没做,却觉得好累好累。 天色已然黑透,远处深墨色的楼阁里亮起一盏盏凄美的灯光,我端起茶盘,宫殿里传来一阵阵暮钟的寒鸣声,该回去了。 突然,一片淡粉色的花瓣飘落下来,落在我的肩上。我轻捏下那片花瓣,从未见过的品种,粉花白蕊,每一朵都有九片花瓣。 我兀自往回走,可花瓣悄无声息地,一片又一片,从天空中雪一般地飘落,落在我的肩上,头发上,睫毛上,还有雪白的鞋面上。 不一会儿,地面上已经叠起一层薄薄的花瓣。 我忽然意识到什么,转身望向摩耶树,他竟然开花了,满树的粉花在暗夜中发出莹白的光芒,比晴夜里的月色还要惊艳几分。 “啊......”我惊望着这满树的花朵,在无风的地狱中纷纷飘落。 “落英,你还记得我吗?”树干中发出一声温柔低哑的男音。 我认出这声音来,眼底顿时涌出温热的泪水,望着这片落英如海的景色,声音颤抖地问道:“阿宝,是你吗?” 美丽无声的花海在天空中静静翻涌,我放下茶盘,奔跑过去,紧紧地抱住他,哽咽着说:“终于找到你了!” 摩耶树开花了,那沉寂亿万年之久的花朵,为了心爱之人,终于绽放出绚烂的生命。 ...... 有人说,人死后要过奈何桥,去桥那边喝了孟婆汤,前世的记忆便不复存在,如此,便可开始崭新的一生。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执着的人,爱到忘记生命的存在,爱到超越生死轮回,爱到举世无双。 或许你不会相信,但是,在这大千世界,某个地方,阿宝和落英的故事,也许正在上演。(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