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若初见》 第一章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林清,别看了,吃饭去吧,我肚子都快饿死了,一天到晚捧着纳兰容若的诗集有什么好看的,在不去食堂就没菜了。”室友陈晓燕不断的催促着。“好了好了,等我穿下鞋啊。”我赶忙的把手上的书放着,穿好了鞋,拿着饭盒我们两风风火火的往食堂冲去,真是的,平常上个体育课,跑下步她都嫌累死累活的,可现在去脸不红心不跳的。等我们两个到食堂时看到那漆压压的一片,甚是觉得恐怖。“都是你在那里磨叽,才害得我们来这晚的。”晓燕不断的抱怨着,“好了好了,我错了,我还不是为了那毕业论文,等我过了以后请你去打吃一顿。可以了吧,”“说起那毕业论文我头都大了,你写纳兰容若,我都还不知道写谁了。”晓燕嘟着嘴说道。排了许久的队伍才打到了饭,吃完了饭,我们慢悠悠的往宿舍方向走,就权当消化,正所谓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虽然说不想活那么长,但有利于减肥。 晚上宿舍熄灯了,校园都安静了下来,我们宿舍四个人却开始活跃了,大家谈论着以后就业方向,顾里家里有安排,毕业了直接回老家的企业,欧阳却要继续读研,而我和陈晓燕都已经找到了实习工作,就等着以后转正了,我在一家报社当实习记者,而陈晓燕在百货公司上班。 毕业的时间很快就到了,这天,晴空万里,艳阳高照,大家那天穿着学士服,一起拍照片,齐声的喊着茄子,只听咔嚓一声,我们大家的头像就被照了下来,笑容是那么的纯真,或许这是最后一次了吧,以后大家想见面都很难,晚上去聚餐的时候,大家你一杯来我一杯去,就连平时有意见不合的同学此时都是一笑泯恩仇。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看着迎面走来的同学,大家脸上的那股稚气早已不见了,成熟与稳重不知何时已经写脸上,简单的寒暄之后,便是各自匆匆而去的脚步声。 回到宿舍,那些熟悉的痕迹和味道像电影的回放,把你一幕幕拉回去,好像一切都没有变,看着熟悉的宿舍越来越空旷,校园越来越冷清,还好,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我们宿舍几个都学会了,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殇。大家约定以后结婚要做对方的伴娘,我们都没有哭,我和陈晓燕含泪送欧阳和顾里一一离开。送别之后,我和晓燕望着对方,幸好,你还在。 生活也逐渐的走上了正轨,我们两个人都被公司录取了,都成为了正式的职员了。从此我们便踏上了白骨精的道路了,为了庆祝,我们两个买了一些食材自己回到租的地方好好的犒劳自己,我们两个人在公司的不远处租了一套小房子,晚上,我们对酒当歌,讲述着公司一些搞笑的事情,谈论着以前的同学现在都过的如何,某某在某某公司上班,早知道当初他是一个优质股,就应该答应了的。可这都是我们的假设而已,我们终究是回不到了哪些青葱的岁月了。 ------题外话------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希望大家多多指点,谢谢大家的捧场 第二章 生活每天都是这样继续,上班,下班,回家,三点一线,有时候,不想做饭,就买些零食边看电视边吃,陈晓燕最近谈论一个朋友,每天都忙着约会,日子过得甜甜蜜蜜的。她怕我闷得慌,她总是带我去参加她的约会,要么就帮我介绍她的同事,去了多我也觉得没意思,还不如宅在家里看我的电影了,日子还逍遥自在点。陈晓燕总是不断的说,不管对异性有多少失望,但没有理由对爱情失望,因为爱情本身就是希望,永远是生命的一种希望,爱情是你自己的品质,是你自己的心魂,爱情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永远的动词,无穷的动词。我总是笑而不语,不理她,不是不谈恋爱,只是没有碰到那个可以让我为之心动的人。爱情不想将就,记得以前读大学谈过的几个朋友我都忘了长什么样了。 如同往常,下班后沿着路边的人行道慢慢走回家,心情不好不坏,陈晓燕打电话过来说今晚不回家吃饭,挂掉电话,心里暗自骂她有异性没人性,但看在她经常跟我打包宵夜回来的份上,我就原谅了她,走进那家常去的小饭店,在空位上坐下,点一份我爱吃的小吃,要碗米饭,安静的吃着,将没吃完的饭菜打包,向前走了些,看到有位年迈的乞丐坐在地上,把手里的东西放着,“给你。”然后我就走了,看到前面有一位老人摆地摊,都没有什么人去光顾,蹲下来看看有没有我喜欢的东西。看到了一块很别致的玉,粗看很普通,但拿在手上却很别致,透过路灯,这块玉泛着白色的光,通体透明,细看之下发现上面写着“过客”两字。问了老板多少钱,岂料老板说:“小姐,你一眼看中了这块玉,是你前世跟她的缘分,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怎么能够收钱了。”奈何不了婆婆,我只能硬着头皮收下了。 回到家,把她戴在脖子上,觉得很是舒服,秋雨一直静静的下着,微凉,有些寂寥的味道。 睁开眼睛,一股淡淡的香气袭来,仍然有秋雨轻声的作响,风轻轻的吹着,视线有些朦胧,这一觉睡的好长啊,感觉全身酸痛,头也昏昏沉沉的,难道昨天晚上睡觉着凉了,忘了关窗户? “小姐,你醒了。”一阵悦耳的声音传来,语气中夹带着一些关心。 小姐?我懵了,我一觉醒来怎么成了小姐,我抬头望着她,脑子一片空白,床前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裙子,梳着两个小鬟,面容清秀俊丽,和古装电视剧里的装扮一样。 我一头雾水,两眼直盯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许久才一字一字地说道,“你是谁?” 小姑娘一脸惊讶的表情,颤抖地说道,:“你怎么了,小姐,怎么不认识我了,我是秋月啊,我去找老爷夫人过来。”说完一阵风的跑了,不久,就看到一妇人进来了,眼睛都还是红肿的,望着面前着华服的女子,年纪尚不足四十,眼底眉梢处仍有妩媚个样子,看着仍是那么的动人,一把把我抱住:“我苦命的儿啊,你怎么失去了记忆。” 被匆匆请来的太医隔着手帕诊脉之后,斟酌了一会,才慢慢说道:“令千金的贵体已经无甚大碍,至于不记得以前的事,想必是因为大病初愈的缘故,想来再休息一段时日后就会好的。”看着我面露疲倦之色,那妇女便嘱咐丫鬟好好地伺候我,有什么情况及时通知。 第三章 从丫鬟秋月口中得知,我是两广总督卢兴祖的女儿名叫卢菀吟,今年十六岁,现在是康熙十一年,我本来是要参加今年的选秀,但由于我落水了,于是乎就错过了选秀,家里有还有两个哥哥,一母同胞,都已经成家了,父亲还纳了几个妾室,也有一些子女,但父母亲的关系很好,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听闻我落水了,父亲和哥哥都很担心,正往家里赶回来。 我叫秋月把镜子给我看下,望着镜中的人,细致乌黑的长发,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松散的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这要放现代肯定是一校花,现代,我该怎么回去了,想到此心情便低落下来了。或许这只是一个梦吧,梦醒了,我依然是林清,不是什么卢菀吟,也不是以后什么纳兰容若那短命的妻子。 支退了秋月,我趟在了床上,细细地思考着这一切,不久,我便睡着了。 醒来后,才发觉已经是下午了,肚子饿了,秋月为我准备了一些吃的:“小姐,你刚刚醒来,大夫嘱咐说要吃些清淡点的食物,奴婢为您准备了一碗小米粥,还有一些小菜,来,奴婢扶您起来。”“恩,麻烦你了。”我回道,“小姐,着是奴婢分内的事情,您这是折煞奴婢了,奴婢怎么承受的起。”秋月紧张地说道。这里是封建制度严厉的王朝,等级制度十分明显,这话要搁在现代,肯定很正常,可这确实清王朝。 吃完了以后,我叫秋月扶我起来,睡了几天,全身都酸痛,我想要起来活动下,了解这周围的环境,毕竟不知道我会什么时候回去,既来之则安之,我不想去改变什么,只想这样安安静静的过。 记得以前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一段话;要做这样的女子:面若桃花,心深似海,冷暖自知,真诚善良,触觉敏锐,情感丰富,坚韧独立,缱绻决绝。 由于这几天我生病了,母亲免去了我每日的请安,我到也落得了闲适。 过了两日,父亲和哥哥都回来了,都一脸的懊悔,望着那所谓的父亲,四十岁出头,英俊挺拔,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而我那两个哥哥也是人中龙凤,也难怪,父母基因如此好,生出来的小孩定也是好的。大哥卢彦晞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丝俊美,帅气中带着一丝温柔给人一种春天如沐春风的感觉,二哥卢彦晟皮肤有点黑,或许是常年在外的原因,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幽暗深邃的眸子,显得狂野不拘,给人感觉很酷很冷,但从他们的言语之中,我却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他们是真心地关爱着这个妹妹。 他们嘱咐我好生的休息,等明日再来探望我。 第四章 日子过去了好几日了,我的身体也逐渐的好起来了,陆陆续续的有好多人来看我,大家都面露可惜之色,若不是因为我病重,恐怕我就不会错过选秀。却笑而不语 而我却笑而不语,因祸得福吧,紫禁城的生活不适合我。我的父母也都看得很开,对于这件事情,他们希望我能找一个简单点的人,过着平淡的生活,这样就足够了,没必要为了家族的荣辱兴衰而赔上自己的幸福。有这样的父母真好,我想,既然我现在是他们的女儿,那我得要尽到我的职责,代替原先的卢菀吟。 想开了,日子也就过的容易多了,不过值得我庆幸的事情是我头脑中还带有卢菀吟的记忆,我发觉她是一个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骑马射箭也不赖。 每天早上最让我头疼的事情就是一大早要起来去请安,秋月为我梳洗完了以后,我来到了父母的玲珑阁,“阿妈。额娘,女儿来给您请安了。”“恩,快坐下来吧,今天你额娘为你准备了你爱吃绿豆糕。”“额娘,你太偏心了,就只记得妹妹。”大哥打趣道,“你要是给我娶一个媳妇回来,别说这绿豆糕了,你就是要吃天上的星星,我也要想办法。”“额娘,那算了,我还是不要拿天上的星星了。”大哥最怕的就是母亲催他娶亲了。 早饭在我们的嘻嘻中度过了。大家其乐融融,就连一向沉默的二哥也偶尔的插几句话。 吃完了早饭,告别了父母,我和哥哥们都各自去忙了,在园子里面逛了一会,园内玲珑精致的亭台楼阁,清幽秀丽的池馆水榭,映在青松翠柏之间,假山怪石,花坛盆景,藤萝翠竹,点缀其间,还有大假山,古戏台等,无一不透着美丽,园子太大了,一时半会还逛不完,累了,就沿着回敏枫阁的路就回去休息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来逛,来日方长。 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杂记看看,上面还有一些笔记,字迹很清秀,可以看得出是出于一女子的手笔,俗话说的好,见字如见人,想必那卢菀吟可真正的担得上“生而婉娈,性本端庄。” 看了一会书,倦了,就躺在了那贵妃椅上眯一会。 不久,就听到了一阵阵箫声传来,把我的睡意都搅得没了,循着箫声的脚步,来到了一片翠林,再往前走就是一片高墙了,想必那箫声应该是从外面传过来的,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仿佛有无穷的伤心事,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我在想,那墙外是怎样的一个人,竟然吹出如此凄凉的声音,听着,听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地就落了下来,不只是为他还是为我。 不久就便听到了秋月来唤我的声音,檫干眼泪,回了一声,我便走了。 第五章 第二天,早早的起来了,睡不着,觉得这日子太无聊了我来了这么久,也都还没有去过街上,没有体验过古代的风土人情,我也决定要效仿那些穿越前辈,古装出行。 换来秋月,叫她去准备一件男装,我要出去,秋月听到后嘴吧张得很大,觉得很不可思议,:“小姐,这,这,” “没什么这啊,那的,赶紧的给我去准备。” 迫于我的淫威之下,秋月拿了套衣服,换好衣服后,秋月看着玩的男装,道:“小姐,你真俊啊。” “我可不是什么小姐,现在你要叫我卢公子。” “是,公子,奴婢遵命。” 我们两个偷偷的从后门溜出去,来到了街上,只见街道两旁店肆林立,街边的小摊人满为患,呼喊声此起彼伏,街道两旁,各种各样的小贩子,有卖古董的,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卖饰品的,各种商品琳琅满目,尽是热闹非凡。 拉着秋月穿梭于各种小摊贩,逛累了,我们俩走进京城中最好的酒店,据说这里的叫花鸡很是出名,当初皇上吃了以后赞不绝口,而且还亲自为酒店提名——醉玲珑。 我选了一个比较靠窗的位置,窗户开着,我可以尽情的欣赏外面的风景。 秋月不愿意坐着,我也随她,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有些思想是无法改变的。 点了一些菜,边吃边欣赏,一阵嘈杂的声音传来,撇过头看到好几个年轻的书生正从楼梯口上来,那小二殷勤的为他们带路,看样子他们是非富即贵。目光不期而遇的和一人交汇,我朝他点了一个头,他也回了我一下,然后就一群人走进了包厢。 吃的差不多了的时候,准备结账走人,才发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没带钱包,我愣住了,那小二脸色也不好看了 “看着挺斯文的一个人,没想到竟然吃霸王餐。” “喂,你怎么说话的,我们家公子今天不就是忘了带钱吗,你有必要说的这么难听啊。”秋月一脸气愤。 “我就这么说话的,大家评评理啊,吃了霸王餐还这么理直气壮的。” 大家听着这么说,都开始议论纷纷,绕我脸皮厚也受不了啊。 “你。”秋月似乎还要说下去,我拉了一下她。 这时,一扇门打开了,走出了一个人,说道:“记我账上吧。” “是,纳兰公子,今天算你们运气好,碰上了纳兰公子。”小二一脸谄媚样,临走时还不忘瞪我一眼。 循着声音望过去,此人就是刚刚的那人,只见此人器宇不凡一袭白衣胜雪,不浓不淡的剑眉下,狭长的眼眸似潺潺春水,温润的如沐春风,嘴角微微扬起,甚是好看。 我向他道谢,:“刚刚多谢公子,若不是公子,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他的声音听起来如他人一样,温润如玉,饶是在家见惯了我那英俊的哥哥,面对如此帅哥,我的脸还是禁不住红了。 “在下卢清,明日此时与公子在此见面,还公子的钱。” 他点头,然后便进去了。 我和秋月匆匆的回去了,得要趁着阿妈回家之前回去,回到房间,换回来了自己的衣服,乖乖的在房间呆着。 第六章 吃完晚饭后,在园子里散步,经过这么多天后,我把这园子逛的也差不多了。 现在是初夏时节,天气还不算是很热,走在院子里面,有一丝丝凉爽的微风吹来,甚是舒服,树叶沙沙的作响,院子里面显现出一片祥和的气息,花儿都开了,各种各样的花,一眼望去,甚是漂亮极了。 只恐东风能作恶,乱红如雨坠窗纱。 突然之间,又听到了昨天那箫声,是从竹林那边传来的,应该又是昨天那人,他今天似乎心情还挺不错的,和昨天相比之下。 我叫秋月把我的琴抱来了,放在亭子里面,坐下来,随着他的箫声,我也弹奏起了琴, 虽然我没有了卢菀吟的记忆力,但似乎她的才艺我都会,我也总算成了一次才女。 他似乎是感受到了我的音,音乐可以表达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我读懂了他的音,也明白了他的心境。 一曲完罢,琴声也就戛然而止了。 “小姐,你们刚刚真是天作之合啊,真好听,我好想知道那人是谁啊?”秋月一脸花痴样。 “收起你的花痴样,口水都流出来了。” 秋月立刻用手去擦,然后说道:“小姐,你竟然骗我。” “谁让你太好骗了。” 我边说边笑。 逛累了,我就准备回去休息。 半途中,遇到了我的两位哥哥。 大哥眼尖,看到了我,叫到:“妹妹,我们正找你了。” “什么事啊?” “确切的说是父亲找你了,正在书房里。” “哦,那我先走了啊。” 我到了书房,“阿玛,你找女儿有什么事吗?” “你如今也不小了,上次选秀因为突发事故就没有去成。”我心想:不会是为了我的亲事吧。可真是说什么什么灵。 “皇上下令给你赐婚,对方是纳兰容若。” “纳兰容若?”我问道。 “恩,” 父亲看我一脸吃惊样子,缓慢的说道,“此人的人品不错,而且相貌堂堂,仪表不凡,是个可托付终身的人,想必如果以后你嫁了过去,日子也不会很难过的,而且你还有我们做你坚强的后盾。” 我就只看到阿玛的嘴巴在不断的说,说什么我却没有听到,我感觉我的脑袋在不断地嗡嗡作响,我连我怎么回去的都不知道。 走到门口,大哥叫了我一声,“妹妹。” 我没有作答,任由丫鬟扶着我走回去。 趟在了床上,思考着这一切,原来冥冥之中都早已经有了注定,我还是避免不了这命运,脑海中阿玛的话都还在回荡着,圣旨明天就会下来。 悲伤的同时我有兴奋着,毕竟可以见到心目中的偶像。那也算挺不错的,或许这只是一个梦而已,明早醒来,我依然是一白领,林清。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那么,我将会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 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或许,我们真的可以一生一世一代双人。 不知不觉,我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