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人偶师》 第一章 进城打工 公元前221年,刚刚39岁的秦王嬴政完成了统一天下的大业,并建立起了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秦。 始皇帝建立了大一统的帝国,兵力强盛,幅员辽阔。夏王大禹所铸九鼎,被秦王手下的能人异士收罗于阿房宫中。震惊后世的骊山秦王陵,已经紧锣密鼓地修建了起来。 坐拥天下的始皇帝,心中却一直都有不为人知的疑虑。从赵国的质子成长为天下的帝王,他经历了太多。征战天下,固然少不了强兵悍将,但在平平终日之时,时刻改变和影响始皇帝的确实那些纵横诸国、独领风骚的思想家。 这些人在不知不觉中就将自己的处世哲学和经世谋略教授给了嬴政。是的,始皇帝很感谢他们,在很大的程度上,纵横战国的思想家以及他们的继任者,可以称得上是嬴政的老师。只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嬴政不再是赵国返秦的质子,这些优秀的老师们已经教导出了一个始皇帝,而这个皇帝不希望他们教会第二个人。 公元前213年,秦国的虎狼之师毫无征兆地将天下游学的“诸子百家”囚于咸阳,并大肆搜查流于民间的诸子著作。公元前212年,史称“焚书坑儒”。坑杀诸子,所著之书皆被焚毁。 公元2010年,文化圣地同时也是孔老圣人故乡的曲阜,炎炎夏日,吹来的风都带着燥热。吴村镇这类的小县城,却也与十年前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一幢幢农家小楼中间,略显老旧的院子则格外显眼。 明眼人一望便知,这家住户定是家里没人在外打工,要不然几万块钱的小楼,怎么也都盖起来了。 盖起了小楼,也经常能看见小汽车穿梭在县城内外。可是大半辈子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们,还是改不了之前的习惯。烈日当头,早都已经结束了今天的劳作。淳朴的老农们搬着自己的小板凳,捎上几锅炒好晾干的烟丝,三五成群在门口的大树下乘凉闲聊。 “老田,你家娃啥时候出去打工?要不跟俺家老二去深圳?俺听老二说了,深圳大城市,在工厂做工,一个月能赚3000块钱呢!没有几年恁家的小楼也就能盖起来了。再给说一房媳妇,小子日越活越有奔头。你还愁啥的?”一个老农咧着嘴,露出满嘴的黄牙,笑呵呵地说道。 乡里乡亲的,大家日子都过得好了,也都不忘相互帮衬一下。他嘴里的老田,自然是村里没起小楼的人家。老田家里虽然没盖起小楼,但平日里大家一起下地干活,倒也关系不错,再加上谁家里有个红白喜事,老田热心肠,经常跑在前头,大家也都愿意帮忙。 不过老田本人好像对这个事情却不那么上心,眯缝着眼,憨憨地笑着:“娃大了,俺也管不了了。娃说要去大城市闯荡,赚点钱给俺起小楼,旁的俺也不操心。” 旁边闲聊的老农也笑起来:“老田,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不去管旁的。种好地,过好咱小日子就行呀。”老田吧嗒吧嗒抽两口旱烟,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几个老农旋即又聊起了小时候的事情,放佛说道了谁的糗事,大家哄然大笑,笑声传出去老远。 田悯农,是个地地道道到的老农民,大半辈子几乎没怎么出过县城,终日田间地头。可他又不像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闲聊话语间,经常有发人深省之语,乡里乡亲的文化都不高,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知道这是很高级很高级的学问。当然,这也给平日里貌不惊人的老田又增加了些许传奇色彩。 儿行千里母担忧,娃他娘走的早,是老田一路将儿子拉扯大的。见儿子要出远门,一向没啥闹心事的老田也絮叨了起来。早上早起,衣服被褥的装了慢慢两个大蛇皮麻袋。又好像不放心似的,检查了好几遍,确实没有什么遗漏。便轻轻地叹了口气,冲外屋喊道:“娃,你来,爹嘱咐你几句。” “唉,来了。”一个黝黑壮实的小伙子小跑进来。看见老田,也不多说,只是有点憨地笑了两下,眼睛也直往地上看。 小伙子是老田的儿子,也是田家的独苗,叫田昊。浑然不似庄稼人该有的名字,隐隐透着一股子大气。老田看着儿子,目光闪烁,却也不知道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吧嗒吧嗒”掏出陪了自己大半辈子的烟袋锅子,老田用力地吸了两口道:“儿,你这一去,准备出外干点啥?” 田昊抓抓脑袋:“爹,俺给邻村的高大哥都打听好了,他带俺去大城市。虽然俺没什么手艺,但是高大哥说当保安一个月给3000块钱!还管吃住。有个一两年,咱家就能盖个小楼。”说道前途,田昊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眼睛里透出的都是憧憬。 老田从怀里掏出个皱皱巴巴的纸包,外面的报纸已经泛黄,肯定是有些年头的东西了。他小心翼翼地将纸包递给田昊:“娃,爹跟你说过,咱家的规矩,三年之内,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准回家。如果发生什么事,你就打开纸包,里面有你大爷的地址,你去找他。记住,能不回来的,就别回来了。” 不明白老父亲的意思,那就不要想了,照着做就可以了。这是田昊从小在心里种下的观念。 农村的娃,生的皮实,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出门打工,顶多的背上两个蛇皮麻袋,带上一捆家乡的煎饼。可能唯一和平日里不一样的地方,便是早上能吃上一大碗鸡蛋面,香甜的味道,传出老远去。 田昊走了,似乎所有人都没有察觉。老田依旧田间地头上忙活,闲下来还能和老伙计们在门口的大树下乘乘凉、拉拉呱。 曲阜是孔老圣人的故乡,每年慕名而来的人络绎不绝,交通还是比较便利的。不过现在有个很大的问题摆在田昊面前。邻村高大哥让他到青岛,已经帮忙联系好保安的工作,但是田昊到了火车站才知道。曲阜到青岛全是动车和高铁,最便宜的票一张都要179块。这个价格对于全身上下只有300块钱的田昊来说,着实有点贵了。 “青岛!济南!一个80,来了就走!”火车站四周根本不缺四处接客的私人中巴。田昊没得选择,肉疼地交掉80块,坐进破旧的小中巴。一切都好像做梦一样,这就进城打工了。 第二章 故人来 在全国闻名的滨海城市,田昊借邻村高大哥的手机给家里去了唯一一个电话。老旧的通讯设备,兹拉兹拉地响个不停,父子的对话断断续续,更多地是靠着默契理解对方的意思。 老高大哥是个很热心肠的好人,多年之后田昊还是这么想。对一个刚出村子,什么都不懂的大孩子来说,找一份工作真的特别重要。 保安,可能对于城市生存并不是那么友好的职业,却变成了田昊最后的依靠,至少能在完全陌生的城市里面给予他足够的安全感。 大海,向来都是这个陌生城市的标签。田昊从小到大都没有出过生活的小镇,更不用说见过大海。高大哥帮他找的是个好活,至少在乡下人眼中,能在这样的地方工作,是要有大本事的。 扛着两个大蛇皮麻袋包,田昊跟着高大哥进到了宿舍。不是水泥地,地上都是好看的瓷砖。这让田昊心里美滋滋的。 “田昊,以后你就住这里了,四个人一间,不要钱。拾到拾到,我领你吃饭去。”高大哥熟练地安排,田昊也不说话,只是笑。实际上,他是高兴的不知道说什么话的。 吩咐完,刚要出门的高大哥回身叮嘱道:“还有个事,咱在外面打工,老板就要求咱们说普通话。你得多学学,要不让人笑话的。” “唉,俺知道了哥,俺跟你多学。” 家里带的东西看起来多,但都能派的上用场,还没收拾好床铺,房间的门就被打开了。进来的是个干瘦干瘦的年轻人,和田昊的黝黑壮硕对比。现实的情况是,田昊把这个年轻人吓了一大跳。 “你好,请问你是?”年轻人话语间有些唯唯诺诺,可能也是田昊的体格给了他极大的压力。 田昊却不以为然,露出大白牙笑笑道:“俺叫田昊,来这干保安。”农村长大的孩子,可能没见过市面,但是也有个更大的好处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害怕,质朴的很。 两人一番攀谈,当然更多的是干瘦干瘦的小年轻说,田昊听。听到感兴趣的东西,田昊最多也是咧嘴笑笑。干瘦干瘦的年轻人叫杨晨,带着一股生机的名字,和他那小体格严重不符。 可能都是穷苦家庭出身的孩子,两个人聊天并没有初次见面的生疏感。杨晨知道原来是高队长带来的人,自然态度也不差。田昊嘴里邻村的高大哥,是这里的一个保安小队长,说是权利不大,但是在他们这样的小保安眼中,也算是大人物了。 “兄弟,俺有个问题,咱单位是干什么的?”之前跟着高大哥,田昊就没好意思问,现在终于逮着一个投脾气的人,田昊当然想弄明白,总不能连自己单位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杨晨掏出皱皱巴巴的烟盒,递给田昊一支,他摇摇头:“俺不会。” 点上跟烟,杨晨眨巴眨巴小眼睛说:“咱单位是有钱人唱歌的地方。嗨,那地方,可不像咱乡下的小歌厅,最小包间都有两个,哦不,有三个咱这个屋那么大。”说着,他对着宿舍比划了一下。“你是不知道,有钱人唱歌都要有漂亮小姑娘陪着哩。”说漂亮小姑娘的时候,杨晨的眼神瞅向地面,地上只有刚刚弹落的烟灰,在他的眼中似乎有不一样的东西。 只不过这些事情对于田昊这样从没出过小县城的农村娃来说,实在是有些不好理解。他打定主意,工作以后一定找机会悄悄地见识一下那个包间,三个宿舍那么大,岂不是比自己老家的老屋大了许多?那么大的地方只是用来唱歌?他摇摇头。 两个年轻人正聊的热乎劲,邻村的高大哥,或许该叫高队长了。闯了进来,有些不耐烦地抱怨道:“小田,咋拾到个东西那么慢呢?还吃不吃饭拉?你要不去我可自己去了啊。” 看到队长进来,杨晨倒是像老鼠看见猫一样,赶紧踩灭了点着不久的烟,干笑两声:“高队长。” 高队长点点头,也不怎么理会他。田昊也懂事,咧嘴笑道:“高大哥,俺早拾到完了,刚才遇到这个兄弟,就聊了几句。咱这就走把。” 还算懂事,只不过有点太木了。这是高队长对田昊的评价。能在高级娱乐场所做段时间的保安,谁都能锻炼出自己的一点小思想。 “行了,先吃饭吧。这个屋现在就你俩,有的是时间让你们聊。哎,杨,你吃了没,没吃一块去。”高队长招呼田昊往外走,顺口问了句。 “队长,我吃了,您去,您去。”杨晨陪着笑,把他们俩送出宿舍门。 别看这只是一个宿舍,但是能靠着海边,在寸土寸金的地界上,自然条件也是差不了的。躺在床上,窗外微微的海风吹来,还有些腥味。如果不算晚上太潮这个缺点的话,在这个地方住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了。 也不知道眯了多久,杨晨被开门声惊醒。东西还真不少,田昊怀里抱的有新发的制服、警棍什么的。 看来是睡了好大一会的了,外面和煦的阳光早都不见了踪迹,天已经撩黑。杨晨一点都没觉得饿,今天又赶上轮休,晚上不用当班,想出去耍耍,无奈兜里没有什么钱。田昊是刚来大城市,在门口还迷路呢,更是只能呆在宿舍里。两人正好接着中午,又闲聊了起来。 田悯农,一个老实的庄稼汉子。儿子出远门打工,他每天入夜之后的生活,也就只能看看带雪花的二手彩电打发打发时间。但是今天的老田,又和往日里有了些不同。 村里人都知道田悯农有个祖传的老烟袋锅子,一辈子烟袋不离手,但是从来都是滴酒不沾。可是桌子上摆着一个小坛子,坛子上还有些没清理干净的新鲜泥土,显然是刚从土里挖出来。老桌子上还有个大碗,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一股诱人的酒香。如果让长时间浸泡在酒坛子里的老酒鬼们闻道,当不得要称赞一声“好酒”的。 “抽了一辈子的烟袋锅子,还是掩盖不了身上的味道。你们的狗鼻子可真够灵的。”门外黑漆漆一片,不知道怎么,还刮起了风,大树叶子哗啦哗啦响,有些渗人。 明明没有人,老田却像是和老朋友说话一样,见没人答应,他一口闷了碗里的酒:“还不出来吗?都找到这里了,再躲躲藏藏,有什么意思?” “啪啪啪”黑暗中传来鼓掌的声音,还没进门,笑声就先传了进来:“田师兄墨门巨子,却不想也会神机妙算,佩服佩服。” 来人也是个老者,语气应该是和田悯农年纪相当,只是任谁都能看出老者的不凡。雪白的双眉,一身黑色的劲装,没有丝毫老朽的感觉,却让人心生干练的感觉。 放佛早已知道来人,田悯农依旧没有回身。老者也不着急,等着田悯农慢丝条理地抽完一锅烟。 “看来事情总得有个了结的时候,说吧,你主子准备拿我怎么办?杀鸡儆猴?让一帮老兄弟们看看?”田悯农回过身,混沌的眼睛里散发出摄人的光彩。 似乎是没感觉到这种紧张的气氛,老者继续笑呵呵地说:“田师兄,您这是说的哪里话?谁不知道墨家巨子手握私军三千。您的能量,怕是连上面都忌惮一二。小弟今日前来,只不过是想靠着往日的香火情分,请田师兄共襄盛举。” “共襄盛举?我田某人和你们有哪门子盛举?我要说不去呢?”说话间,两人气氛有了诡异的涌动。远处突然传来两声几乎不可闻的惊呼,田悯农向外瞥了一眼道:“看来今天来人不少啊,你确定要弄出那么大的动静?” 惊呼传来,老者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但他还是云淡风轻道:“田师兄,有些事情,不需要你教我。这次我们是志在必得,什么都阻拦不了我们。不妨告诉你吧,这次行动,内地的暗桩几乎全部启用,还有两队国际雇佣兵偷渡入境。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你。田师兄,如果不跟我们走,你觉得这次你有多大把握能全身而退?” 要挟的话语刚一出口,田悯农就仰天大笑,放佛看见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你啊你,多少年了,还是没有长进。你要以为能留得住我,不妨试试。” 见田悯农撕破了脸,老者气急败坏地喊道:“老田,你别后悔!给我上!” “噗,噗。”声音虽然不大,但是怪异的声响却让人毛骨悚然。田悯农的胳膊和腿上顿时多了两个黑洞。 狙击枪!这个年头居然有人敢动用狙击枪,揭露出来,必然又是一个惊天大案。即使是看见田悯农被狙击枪击中,老者却一点都没有轻松的表情。终于,震惊的神色让这个仙风道骨的老人也失去了分寸,他对着耳麦喊道:“妈的!是傀儡,他跑了,给我找,人一定还在附近!给我找出来!死活不论!” 当夜,小镇附近格外的安静,谁都没有发现自己的身边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 第二天,公安拉起的警戒线封闭了田家小院。不断有黑色着装的人出入,看热闹的群众想不明白,到底他们在干什么。这些人来的快,去的也快。当天下午所有人都撤走了,一切像是没发生过一样,只有时常一起在大树下拉呱的老伙计发现,老田再也没有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