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常嫁到》 第1章 与魔为妻 “舅,你放心,我是失忆,不是变弱智,车怎么开还是知道的。再说还有导航,这么大活人丢不了,就是路不太好走,估计天黑才能到。”傍晚,一辆迈巴赫在险峻的盘山路上行驶。尽管车速很慢,狭窄不平的路面和起伏过大的弯道依然让人精神紧张。 吴临水握着方向盘,小心驾驶的同时,还得跟舅舅报平安。 “小混球,都说让你等两天,这边忙完了送你去,偏要自己走。吃的都带上了吗,衣服穿得够不够,车里干燥记得多喝水。安神汤在保温罐里,别嫌味道奇怪不好喝,治病的东西,不按时吃当心我削你。”电话那头传来咆哮,语气中却带着担忧和自责:“哎,都是舅舅没照顾好你,才害你变成现在这样。你要再出点什么事,我怎么对得起姐夫啊……”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啊,起码烦心事都忘了,好多人想忘都忘不掉呢。”吴临水干笑,受不了这种充满内疚的气氛,连忙掉转话头:“我保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深思熟虑不管闲事,集中精力小心驾驶,一到姨妈家马上给您打电话报平安。现在挂了啊,得专心开车!” 接着趁对方出声之前,火速挂机。 “跟老妈子一样,也太保护过度了吧。”虽然知道都是为自己好,可他毕竟是成年人,有点受不了这种程度的关爱。特别是想起获救以来的这两个月,被人贴身保护加细心照顾饮食起居,弄得跟软禁一样,就浑身不自在。 两个月前,吴临水在乌蒙山风景区一处巨型天坑中被人发现。 获救时他身无分文,记忆全失,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采药的好心人费了不少力将他救出来,带到当地警局。但他只记得生活技能,学过的知识,关于自己和亲戚朋友的事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姓谁名谁,家住哪里,靠什么谋生,全都成了未知数。身上没有证件,口音也不是当地人,还一问三不知、警察只好拍了正面照,上传电脑做比对。 一查不要紧,他居然在失踪人口库中。到被人找到那天,整整失踪了三年! 警方很快联系到他的家人,核对信息,安排见面。 一天后,赶了上千里路,满脸焦急冲进警局的人叫菅元子。二十出头,个子不高,一张白嫩男神脸,自称是吴临水的舅舅。 “你叫吴临水,今年25岁,妈妈十几年前就去世了,爸爸是知名考古学教授,常年在世界各地跑,基本上见不着面。你从小就跟我住在一起,舅舅是又当爹又当妈,不敢马虎地把你抚养成人,就算不是亲亲的父子,也是相依为命。对了,你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平时来往得少,我已经通知他们了,回去再找时间见面。至于你爸,几个月前去斯里兰卡搞研究,他是那种一进入工作就埋头苦干的人,暂时联系不上。不过把心放在肚子里,他可没失踪。”自称舅舅的人这么介绍完,赶紧翻开相簿。 一张张相片,记录了过去的时光。 尽管失去了记忆,吴临水看到这些合影时,依然有种温暖的冲动。就算忘记了很多事,本能里依旧带着对血缘的眷念,这种感觉骗不了人。 这些人,是他的亲人! 菅元子又翻了一页,指着一张大合照露出笑容:“看,这是姐姐在世时,我们拍的全家福,是人到得最齐的一次,画面都快装不下了。这是外公外婆,这是几位姨妈,这是两位舅舅,还有这些,都是你的表亲们。这是我,和你妈妈长得很像吧……这边抱着玩具的小孩是你,牵着你手的就是你的父母。还有这些,是你从小到大的留影,你小时候最喜欢圣斗士和忍者神龟。” “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菅元子哗啦哗啦把家里的事坦白出来,两手捧着吴临水的脸,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他,眼里含着一包泪水。 他吸了几下鼻子,鼻头红红的:“可怜的外甥,从小没娘疼没爹管,舅舅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格斗技能、百种兵器,一样样手把手地教,最后考上名牌大学,还以为终于要光宗耀祖了,结果刚大学毕业就失踪。好不容易找回来,又什么都不记得了……呜呜,我可怜的外甥呦……早知道就不让你出国了……这些年,舅舅找你找得好苦……不过总算苦尽甘来,平安无事地回来了……身上也没少点啥器官……真是太好了……” 乱七八糟的信息,弄得人头疼。 而且这人话也太多了,大妈一样八卦的性格,和花美男的脸搭不起来。虽然有个二次元术语叫反差萌,不过反差成这样,估计是萌不起来了。 吴临水默默吐槽,不断告诫自己面前这位是长辈,不要出言不逊。可他想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又开口说:“您老人家教我传统教育就算了,教格斗和武器使用是几个意思?难怪总觉得自己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原来是真会,不过为啥有种感觉,就是我和人干架是输多赢少呢。” “世道险恶,不会几样防身怎么行。输得多倒是真的,不过不怪你,是对手总开挂,反正跟那种玩意肉搏输了不丢人……”菅元子越说声音越小,最后一把抱住外甥,把鼻涕擦在他衣服上以后,一字一顿地说:“我的好孩子,跟舅舅回家吧,我给你炖肥美小母鸡吃,饭桌上咱们爷俩再慢慢聊。” 这人说得倒是合情合理,也有户籍证明和照片为证,看似煽情的泪水也不是装不出来的。可吴临水还有个疑问,不问清楚他不打算乱认亲戚:“你真是我舅舅?看着也太年轻了,跟二十几年前的照片比,脸上都没多少变化!” 菅元子抹抹眼泪,从兜里掏出身份证,出生日期够吓人:“我只是天生面嫩,今年都45了。” 边说边委屈,嚷嚷着又不是他愿意长成这样,谁不想自己高大威猛,符合自然规律,多少岁数有多少岁数的该有的样貌,可惜事与愿违。顺道又说了许多吴临水身上的体貌特征,哪有颗痣,哪有道疤,哪有块胎记,就连小丁丁往那边歪都知道,样样准。 为了不让对方继续唠叨,吴临水只好跟着这童颜巨啰嗦的话唠回了家。 回家后,他发现自己居然是个富二代。刷的黑卡,拖鞋镶钻。住在带游泳池的独栋别墅里,位置在能看到城市夜景的山上,还有个设计高端的空中花园,一年四季花开不断。车库里数百万的豪车停了一排不说,居然还有驾直升飞机。别人家养宠物是猫星人汪星人,他养白老虎! 吴临水在豪气十足的家里转了圈,被各种精美的陈设闪得合不上嘴。他驻足在一顶金丝蟠龙翼善冠前,只看一眼,就知道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工艺比博物馆现存的那顶更精美。看来专家们拍胸口保证的绝无仅有,在这里被破了例。 他不过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他爸也只是一个大学教授,何来这么多国宝级的收藏? “原来考古这么赚钱啊,难怪我也学了这专业,真是虎父无犬子。”吴临水貌似不经意地说了这么句,其实有些深意。他抬眼看菅元子,用目光催促他接话。 对此,菅元子只是尴尬地笑,难得地没有打开话匣子。 之后的日子,除了吃喝睡补身子,就是听各种忆当年找记忆。天天如此,吴临水被烦得都开始掉头发了,就盼着能出去浪几天。可是怕他又走丢了,或者再失忆一次,舅舅死活不让出门。就在快憋疯的档口,嫁到一个偏僻小镇的姨妈来电,说表妹再过几天要定亲,让回去聚聚。 这可是喜事,不能缺席。于是,找到借口的他趁人外出,立即飞奔出门。 他其实有事瞒着菅元子,就是那次获救的事,因为没说实话,每次看到舅舅这么关心自己,总是觉得有负罪感。在家呆的越久,心里就越难受,再不出去透透气,怕是要憋死。 吴临水并不是在天坑醒来的,他记忆中能搜寻到的第一件事,是身处漆黑潮湿的石洞,怀里藏着一包东西,两只胳膊紧紧地护着。不知道为何,他忘记了自己是谁,不知道怎么来到这里,想不通在做什么,却知道这里是座古墓,怀里的东西是陪葬品。 他在黑暗中摸索,石墓里没有明显的出口,但能感觉到风,不多时就发现一条长长的隧道。不断往外走,又来到一个更大的洞室,石壁上到处都是只能供人爬行前行的洞。他先后进了几个,都是急转直下,往深到不知何处的地底坠,只能往回退。最后才算撞运,总算找到出路,拨开云雾见青天。 只不过,那天和他之间,还隔了几十米高的悬崖峭壁。 洞的出口,在一个巨大的天坑里! 吴临水在坑里呆了好几天,靠喝泉水,吃野果活了下来。直到遇见下坑采药的农民,这才获救。 至于他从洞里带出来的包袱,里三层外三层包得严严实实,打开却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一颗要黄不黄的珠子,在黑暗的地方能发出微小的光芒,只有蚕豆那么大,圆滚滚的,质地坚硬,不是他知道的任何一种宝石。 虽然不知道是个什么物件,但失忆前当命根子一样抱在怀里,失忆后也没撒手,自然不会丢弃,随身就带走了。回家后,发现家里那么多珍奇古玩,吴临水才意识到他们父子可能干着盗墓的勾当,手里这玩意,虽不起眼,但多半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不然,一个搞学术的老师哪来那么多收藏。光靠上课和科研,怕是干几辈子也买不起车库里的一辆车! 第2章 与魔为妻 妈蛋,原来我是个盗墓贼! 因为产生了这种想法,屡次想找舅舅问清楚,但都没好意思出口,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再加上要是对方爽快承认了,他现在心里一团乱,实在不知道怎么面对做过的一切。盗窃亡者陪葬品这种丧尽天良的勾当,太违反自己的道德观。 虽然失去记忆,吴临水依然觉得自己是个有正义感的好人。 看到有失公正的事件会义愤填膺,想法和三观也很正,还特别愿意帮助老弱病残。回来后他开始管理自己的财产,又发现许多笔捐款记录。加上从最近联系上的朋友那得知,过去也做过不少行侠仗义的事。这样的自己,就算不是人人称赞的大善人,应该也不坏。既然如此,究竟为什么会去盗墓?如果不是为了盗窃财宝,家里这些名贵的收藏品又从何而来? 加上向菅元子询问过别的事,他总闪烁其词,只挑不痒不痛的说。所以就算直截了当地问,对方也有可能有所隐瞒,不告诉他真相。 许多疑问,就这么被耽搁下来了…… “落石镇应该就在附近了,怎么还没到。”出门已经好几个小时,盘山路像没有结束一样,九曲十八弯。他脑子里想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这条路居然还没到头。窗外是相似的风景,转完一圈又一圈,树木和山峦相互交映,满眼的绿一点也不和蔼可亲,变得有点渗人。 不多时,夜幕降临,远光灯也照亮不了多大块地方,车在迷宫般的山区中绕来绕去。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导航总把他指向一座悬崖,手机也没了信号,地图虽然看得懂,却找不到他正在跑的这条路。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确实迷路了。因为心中烦躁,他开始加速,并且打算放点音乐提神。忽然,头顶传来一声巨响。有什么重物落在车顶,强大的撞击让车一下偏离方向,合着冲击力向大树撞去。 直到安全气囊弹出,吴临水才反应过来,他的车顶被人踩出两个凹陷,脚印清晰可见! 这是哪家熊孩子在飞机上脱鞋,落下来砸到车? 吴临水只有半秒的时间耍宝,因为车顶的重量在移动,显然不是死物。他可不是什么学龄前宝宝,有着可怕的求知欲,非得搞清楚是什么玩意,最后好奇害死猫。 不管那是什么鬼东西,能从高空落下而不死,绝对不是人类! 在那东西跳下干翻他之前,只能不顾一切发动车辆,哪怕视野不全也要风骚跑位,飙得尘土飞扬,就为了甩掉上面的不速之客。 不过顶上的人也没闲着,唰地一声,锋利的长剑刺破车顶,擦过吴临水的耳朵钉上右肩。剧痛袭来,可是被气囊限制了活动范围,在车里展不开手脚,只能本能地将身体往下坠,踩下急刹车。刺耳的刹车声中,车辆骤停,一个黑影从车顶滚下来,有点狼狈地摔在路面上。 那是个皮肤苍白,身着华丽长袍,满头红发的男人。他的指甲很长,微微弯曲着,一看就很锋利,额上还长了两只角,绝对不是人类该有的样貌。 这是个什么东西啊,鬼吗? 啊,不对,这不是幽灵鬼魂妖怪,这家伙是魔,还是个修为很高的大魔头! 问他为什么知道,难道是恢复记忆了?并不是,吴临水只是在看到这个人的那一瞬间,脑海中闪过许许多多零碎的片段。虽然没有完整的情节,却能大概确认对方的身份,并且可以肯定,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人类还有许多未知生物,不管是东方的妖魔鬼怪还是西化的丧尸狼人吸血鬼,包括诸天神佛都是真实存在的。 而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奇观。 他也不知道哪冒出来的念头,是幻想癔症,还是真实经历过?没法确认,但内心深处有种感觉,那就是没少和这样那样的邪恶力量接触过。只不过之前做了什么,具体内容全都成了浆糊,现在也没空仔细挖掘,眼下还是逃命要紧。 为了尽快脱困,不得不加足马力,一脚把油门踩到底,不顾一切撞过去。 但男人很快站起来,躲也没躲,仅用单手就挡住引面而来的车头。 汽车像撞在十几吨重的桥墩上一样,后轮飞起半米高,又重重落下。面对单手逼停汽车,轻松把引擎盖捏出一个坑,满脸杀气腾腾的大魔头,某人知道自己摊上大事了! 大概是怕人再跑,男人一拳砸到车报废之后,伸手一拉,把车门卸下来。吴临水还没反应过来,就感到胳膊上传来一阵剧痛,接着就被人拖下车,扔在路边。 “跑啊。“男人用一种掠食者戏弄猎物的眼神,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那是一种复杂的眼神,不光是愤怒,还带着其他难以解读的情绪,包括纠结和不忍,还有些疑惑。看了一会,男人目光中的怜悯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寒气。大概是怒气得不到缓解,为了解气,他冷不丁提脚踢过去:“继续跑啊,你不信心满满,认为我一辈子都抓不到你吗!” “你认错人了吧。”虽然用手臂挡下这一脚,但胳膊被震得发麻,没能躲开接下来的膝击。 攻击正中面门,血花在脸上炸开。鼻梁碎裂的疼痛让吴临水蜷伏在地上,鲜血源源不断从鼻腔往外喷,生理性的泪水也充满眼眶。这种力量和速度,是人类无论如何锤炼*,都达不到的巅峰状态。而且对方就是随意踹了下,根本没用力打,要是认真起来,估计早没命了。 接下来那些又快又狠的攻击,他躲得很狼狈:“等等,我真的不认识你,这中间肯定有什么误会。冷静点,有什么事坐下来谈!” “认错人?“男人嘴角抽动了一下,顿时怒不可遏,伸手抓住他的头发,强迫他抬起脸与自己对视。那双蓝绿色的眼眸像荧荧燃烧的鬼火,表面上的平静只是爆发的开端:“吴临水,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你。” 完了,叫得出名字,搞不好是失忆之前惹下的麻烦。但他究竟做了什么,才让对方跟追杀父仇人一样追着自己暴打一顿?还是往死里打! 见他一脸懵逼,男人终于暴怒:“行啊,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过河拆桥的把戏我见多了,只是像你这么不要脸的,还真少见。” 男人一脚踹在吴临水胸口,皮笑肉不笑地说:“当年你闯下大祸,被数百滞留鬼追杀,身受重伤,倒在雪地里奄奄一息。我好心将你救下,留在从不许外人进入的圣域养伤,好吃好喝地供着,一住就是三年。没想到你不但不心存感激,还睡我的姬妾,杀我的炉鼎,盗我养了998年的灵珠。怎么,你以为那点下三滥手段和毒就能把我放倒,从此不来找你麻烦?” 说完脚下用力,把人踩得吐血。 原来自己失踪三年,是跟这么个暴力狂住在一起啊。要是他说的是真话,那失忆前的自己也太坏了。不过眼前这人,一身邪魅狂拽的反派气质就算了,还是个修魔的,也不像什么好人! “等等,杀我之前、先听我说一句。”吴临水双手抓住对方的脚踝,试图减轻胸口的重压,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他鼻腔被血堵得呼吸困难,胸腹剧痛,肩上血流成河,腰像断了似的使不上力气,别说摆出反击的架势,连说话都费力。可是为了活命,不得不强迫自己发声:“我失忆了,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你就算要杀我,也得让我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吧。你说我睡你姬妾,有抓奸在床吗,说我杀你炉鼎,证据确凿吗,盗你灵珠这事,怎么说也要人赃俱获吧。要是真的干过这些坏事,我认,但我坚决不背锅。不然你找些借口来坑我,我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吴临水说这话的时候是很心虚的,因为他从石墓里带出来的珠子,八成就是这魔头的灵珠。但他不能承认啊,认了就死路一条了! “原来是失忆了,可以理解。”男人恍然大悟般点点头,把脚挪开。 看来这人也不是蛮不讲理的杀人狂,只要能坐下来慢慢谈,也许事情还有转机。吴临水盘算着要如何与对方交涉,把这些麻烦解决掉。但男人只是笑眯眯地看着他,等他摇摇晃晃地爬起来,才又一脚把人踹飞几米远:“找借口也找点新鲜的,失忆这梗都用烂了,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肋骨断了,一用力就痛,内脏肯定也受了伤。最可怕的是呼吸的时候肺部像坏掉的手风琴,呼哧呼哧地,还不停呕血。然而被打成这样,他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根本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我没说谎,真的不记得了、” “好歹朋友一场,我最后再问你一句,为什么这么对我、”男人似乎很执着想要知道答案,他眉头紧锁,表情很严肃:“好好说,根据你的答案,我会决定是让你死得痛快些,还是想死也死不成!” 不想死,可是空荡荡的脑袋什么也想不出。 这时候该说点什么,哭泣?求饶?煽情?解释?装可怜?还是坦白从宽?到底怎么才能活下去! 吴临水抬眼看他,才发现这疯子眉清目秀,身形挺拔,长得还真好看。他呆呆地看着,鬼使神差地说:“因为我喜欢你。” 这句话说完,对方虽说没有太大的反应,但吴临水还是捕捉到他眼神中细微的闪烁。说不清是惊讶还是不可置信,总之先前的尖锐收敛了几分,似乎也没有要大开杀戒的意思。听说魔生性放纵,是及时行乐的类型,而且男女皆可,也许假装喜欢他这招能有戏。 “身为一个男人,却喜欢上同性的你,还使出许多手段,你可能会觉得我很恶心。”他试探性地说了一句,见对方表情柔软了几分,干脆来个会心一击:“但我做这些,只是因为我喜欢你,不想看你和别人在一起啊!” 第3章 与魔为妻 面对他的告白,男人不置可否,虽然杀气收敛很多,但没有完全卸下来。吴临水心中忐忑,然而话已出口,覆水难收,只能硬着头皮往下编。 “你以为我愿意使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吗,还不是因为……和你那些貌美如花的姬妾比起来,我根本没有胜算……”吴临水越说越入戏,情到深处,喉咙中还恰到好处地发出哽咽,听起来真是痛彻心扉:“我是个男人,虽然长得不错还很有钱,性格温柔体贴没啥缺点,但我是汉子啊,不能为你生下继承人,拿什么跟天仙似的美人儿比?若不彻底毁了她们,你如何能看我一眼!” “那些女人都是圣主派来的,名义上是侍奉饮食起居,实则监视,我根本不会碰她们一下。你我相处三年,这里面的关系,还以为你能看明白。”男人口气还是冷冰冰的,但嘴角上扬的幅度说明他现在很愉悦,特别是藏在眉眼之间不易察觉的得意,一切都表明他听到这些话后,相当爽! 不过这人解释什么啊,吴临水听完也傻眼了,他该不会对我也有意思吧! “再说那炉鼎,我确实精心养了好些年,不过并不是为了自己。家姐苦修合欢术,需要大量年轻貌美的男修,本想将他送给家姐做采阳补阴之用,不过人都让你杀了,也就算了。先说好,我可没有碰过他。”男人说完,把人从地上捞起来检查伤势:“我修的功法需内聚纯阳精华,怎能随意泄与他人。” 那边解释,这边听得一愣一愣的,原来炉鼎是个人,不是炼丹的炉子;原来这位看起来邪魅狂拽的大魔头,还是个纯情小处男! 不好,重点放错了。 吴临水捂着脸,表情扭曲地望着男人,没有太多回应。一是痛狠了反射神经变得迟钝,二是怕说错什么,引得不必要的误会,到时候这憋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魔头兽性大发就不好了。虽然他潜意识里一点也不排斥同性之爱,但不代表想试试菊花残,满地伤的感觉。 “是不是打痛了?”男人微笑着摸摸他的头,口气有点宠溺的意思:“我下手是重了些,不过究其原因,都是你自找的。明明把事情说开就好了,何必给我下毒然后逃跑呢。那些姬妾你不喜欢,我就让她们全部搬到偏殿去。炉鼎看不顺眼,早早送出去就是了。至于灵珠,只要你想要,我就算走遍千山万水也寻一颗适合的给你,别拽着那没满千年的次货当宝贝。” 妈呀,好肉麻,他是真对我有意思啊! 吴临水打了个巨大的寒颤,不是因为痛,而是恐惧。不是怕被活活打死,而是害怕招惹到这个烫手山芋。此刻他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用这么奇葩的借口为自己开脱,现在好了,矛盾虽然解决了,却多了个大麻烦! 对上男人的眼睛,发现里面有笑意。吴临水顿时头皮发麻,一股寒意从脊椎蹿上后脑,背部肌肉不受控制地收紧。好可怕,总觉得事情朝更不妙的地方发展了…… “别用力喘气,你现在内脏受损,失血过多,我先替你处理伤口。”男人的手掌上发出微光,轻轻覆盖在伤口上。原本撕心裂肺的痛处顿时传来一股凉意袭来,伤口慢慢止血,疼痛跟着减轻许多。面对这么神奇的场景,吴临水却没有太多惊讶和不可置信,只是好奇过去的自己经历过什么,居然这么临危不惧。 做完简易处理后,男人才开口说:“你伤的太重,单靠我的灵力治不好。“ 治不好?这话是什么意思! “放心,肯定不会让你死在荒郊野外。”男人用纤长漂亮的手指轻轻抚摸他的额头,一点点拨开被汗水和血液打湿的前发:“临水,别害怕,我会救你。但我需要一件东西,你拿走的灵珠在哪里?” 男人的声音很温柔,语调中完全没有杀气,根本看不出来他几分钟前还大发出手,想将某人大卸八块,挫骨扬灰。 “什么灵珠,我真的不知道。”这情况有些不对,吴临水也警觉起来。也许对方只是故意装出这幅样子,让他放松警惕,交出灵珠后便杀之而后快。所以他不能承认,不可以全盘托出,这灵珠对大魔头来说一定很重要,留住它,也许是保住性命的最后一个砝码。 生死关头还在打算盘,真不知自己是机智还是爱算计…… “别闹,你现在伤得很重,就算我帮你止血,再送去距离最近的医院,你也是凶多吉少。你要知道,现代医学技术不可能治好这样的伤。”吴临水被胖揍了一顿,浑身都痛是真的,但这样就会丧命,多少有点危言耸听。 见他不信,男人叹了口气继续说:“被我的魔气伤到的人,三天之后皮肤会开始溃烂,内脏腐蚀,肌肉逐渐溶解,不出七天便会化为一滩尸水,而且这过程痛苦万分。到时候你受尽折磨,又错过救治时机,最后只能在懊恼和苦痛中离开这个世界。” 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可信度似乎不怎么高! “你怕我拿了灵珠就杀你了,对吗?“男人摇摇头,口气很失落:“就知道你在疑我。” “啊……我没有。”吴临水想了半天才挤出这么句话,说得很心虚。 “也罢,是我出手太重让你惧我。不过现在救你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以后再说。”说完掌心向上,一颗浅黄色的珠子便凭空出现在在手里,正是从石墓带走的那颗。 吴临水瞪大眼睛,知道什么都瞒不住,被吓得心脏砰砰地跳。 灵珠好好的藏在家里,并未带出,魔头却能隔空取物,可见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前因后果什么都知道。不过,他虽能直接收回物品,却没有出手,可见来揍自己不是为了讨失物,是真的气坏了。这样看来,也许男人在乎的并不是丢了什么东西…… “这颗灵珠有强大的治疗功能,不管多严重的伤,哪怕是肢体缺失,爆头斩首都能再生。乖,吃了就不痛了,吃完你就是打不死的小超人了。”说完强硬地送到嘴边,某人却不敢轻易咽下。 “不用了,这个很贵重吧。我现在没什么不舒服的,都是皮外伤,养几天就能好。我这人没什么长处,就是皮糙肉厚好养活。”开什么玩笑,莫名其妙吞下来历不明的球状物,有没有后遗症会不会死他不知道,只知道吃下去就会欠大魔头一个人情,说不定得用菊花来还啊! 这么可怕的事,还不如直接打死他算了! “你还是不信我,要我怎么做,你才能放下戒心?”男人垂下眼睑,表现得很失落。 他侧过脸,似乎不想让人看到与身份不符的神色。然而从吴临水的角度望过去,正看睹见他又密又长的睫毛在微微颤抖,无端端生出许多怜惜来。 “绝对不是怀疑,只是这颗灵珠太珍贵了,怎么能用在我身上。你别难过了好不好,我也不是故意的。”直觉告诉他,这东西吃下去准没好事,可是不知为什么,看到大魔头低落的样子,心里居然有些不忍。在这个看脸的时代,长得好看的人不容易被拒绝,这句话原来是真的! 吴临水凑过去,小心地解释。 话还没说完,男人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地将灵珠丢到他嘴里。他正在说话,口腔进入异物,本能往外吐。但灵珠像有生命一样,自己顺着嗓子眼往下跑,干呕都没用,吐不出来。等那玩意下肚,体内升起一股热流,丹田像烧了把旺火,暖气流经四肢百骸。又过了几分钟,通体舒畅,身上好像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好神奇,真的全好了。”他站起来,身上一点也不疼,动动胳膊,骨折的地方也完美地痊愈,行动一点阻碍也没有。 “没骗你吧,真是好东西,可惜没满千年,不然效果会更好。”男人眉眼都在笑,有点玩味抚摸吴临水的脸颊。他的动作很缓慢,比起暧昧,好像又多了些别的成分。 吴临水尴尬地闪避,虽然不是自愿吃下去的,但总是吃了,少不得道谢:“这东西要怎么才能拿出来,现在伤也好了,还是要物归原主。” “灵珠吃下去就跟服用者的肉身融合,除非把人丢炼丹炉里炼化,不然是取不出来的。你又不是孙猴子,进炉子恐怕凶多吉少,怕是囫囵进去,变成灰才能出来。”男人发出啧啧的感叹声,手渐渐向下,最终停在心脏的位置按着:“怎么样,还要完璧归赵吗?” 听起来好可怕,吴临水拨浪鼓一样摇头。 “给你服下,自然是不需要还了。如何,我对还你好吗?”他凑上去,用低沉的嗓音说话。吴临水咽了咽口水,不知该作何反应,俊美的脸近在眼前,好看得找不到一点瑕疵,可是那双眼睛,总让人毛骨悚然。 “好,可是我怎么好意……啊啊啊啊………”话才说了半句,男人忽然发起攻击。吴临水只感觉前胸一阵难以深受的剧痛,才发现那魔头的手,活生生把他的胸膛给穿透了。 接着,男人抽出鲜血淋漓的右手甩了甩,把血珠子都弹到痛得摔倒在地站不起来的某人头上,开始奚落:“好个鬼啊,给你根竹竿就往上窜,给你三分颜色就开染房。我说你失忆就失忆吧,居然好意思假装喜欢我,为了活命不要脸皮和节操就算了,居然连贞操都不要了。不过是陪你演演戏,耍着你玩,居然一脸神魂颠倒被迷住的样子,要不要脸。” 就在魔头变脸的这两分钟,吴临水胸前的伤口逐渐康复。他这下总算明白男人为什么要给他吃灵珠了,因为一下子打死了不解气,当然要慢慢琢磨才能出胸中那口恶气! “一脸世界末日的表情是几个意思,该不会脑补我会变态地折磨你吧。不要那么害怕,严刑拷打是能让你痛不欲生,可是没什么意思。”男人单手擒住吴临水,轻易地把人压在地上,扯下他的裤子,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在后腰白嫩的地方烙下一个印记。 “痛!”灼烧般的刺痛,而且不会被灵珠治愈,持续的痛楚让吴临水不断扭动挣扎,偏偏又看不清魔头干了什么。 “你吃了我的灵珠,就是我的私有物,给你打个印记,免得你记不清自己是谁的人。烙的是我的名字,知道你现在失忆,脑袋空空什么都记不起来,好心再告诉你一次。本尊姓犯名无赦,犯我者杀无赦的意思!”男人说得理所当然,摊开一份卷轴,率先在上面按下指印,接着又捉住吴临水的手,在上面按了一下。 这是……卖身契吧…… “签了这个,你就是我天魔族魔尊犯无赦的合法配偶。”男人郑重地,一字一顿地说:“从今天开始,你是我的,只能看我、爱我、尊敬我、崇拜我。只有我能欺负你,折腾你,让你干嘛就干嘛,明白了吗,我的小妻子!” 哈?妻子是什么鬼? 第4章 与魔为妻 “这份天魔族婚书不同于你们人类的结婚证,虽然也是一张纸而已,但它有法术约束力。一旦签约,结为配偶的双方必须完全忠诚,不管是*还是心灵出轨都会遭五雷轰顶。当然你修为足够高的话,雷是劈不死你,但也要灰头土脸好一阵子,成为众人唾弃和谴责的对象。”这段话与其说是解释,更接近陈述,因为男人根本没有商量和询问的意思:“婚书签字之后即刻生效,且婚姻关系无法解除。天魔族没有离婚这一说,就算配偶死亡也不能再与他人结合。所以,从现在这一刻开始,你生生世世都是我犯无赦的妻子。” 画风突变,刚才复仇剧,转眼就成强取豪夺,这剧情已经看不懂了。 吴临水用看怪物的眼神盯着眼前这家伙看了好久,满脸困惑,可一句话也不敢说出口。 一个修为极高的大魔头,还长得这样引入瞩目,人生应该也没什么缺憾,有权有钱有貌。要什么美人没有呢。不去过坐拥三千后宫的帝王生活,签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婚书。再说这天魔族,名字邪魅得要命,婚姻生活却这么忠贞不二是几个意思! 最关键的是,这人的报复方法不是揍他,虐待他,折磨他,使唤他,而是结为夫妻?等等,两个大男人结个鬼的婚啊! 吴临水反应过来,伸手去抢婚书。犯无赦自然不会轻易给他,侧身一闪,轻松避过,顺势把人拉到怀里搂着,一副霸道总裁做派地低头啄吻:“我的小妻子真热情,这么快就急不可耐地投怀送抱了,为夫很欣慰。” “神经病,要发疯滚回去找你妈疯去!“满肚子脏字忍不住往外涌,被打成狗是他自己能力问题,打不过别人没什么好说的。但被当成女人对待,这份羞辱让他感觉一股怒气直冲脑门。他是不反感同志,但喜欢男人因为他是男人,喜欢女人因为她是女人,为什么一定要把男人当女人来用,这太羞辱人了,自尊心接受不了! 虽然又放错了重点,不过不影响男人继续调侃他。 “眼睛瞪这么圆做什么,还能用眼神杀人不成。”犯无赦忍不住笑起来,一双美目微微上挑,真有点面若桃花的意思。可惜人长得比天仙还好看,心肠却坏得很:“再看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反正挖了还会长,不用担心变成瞎子看不见东西,只不过,活生生挖出双目的滋味,怕是不好受。为了让你舒服点,我可以用勺子挖,不动刀。” “我不知道之前是怎么得罪你的,但让人恼羞成怒到这种地步,想必是死不足惜。只是你恨我如此,不如一刀杀了干脆,何必这么羞辱人。”某人气得耳朵嗡嗡作响,脖子青筋暴露,头面发红,双手抖得握不成拳。 他抬起下巴,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宁愿被活活打死,也不想被当成狗戏弄。 犯无赦没有说话,只是缄默地凝视着他,看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般开口:“魔族生活在人类无法抵达的地底深处,我们虽然为魔,却不主动害人,也不愿生活被其他生物打扰。三年前你闯入禁地,不但破坏了封印多年的通道,将我们暴露在危险的环境当中,还把大量滞留鬼带到魔域,挑起幽冥鬼界和魔族的争斗。我身为天魔族的族长,为了你不得不与魔域圣主对抗,最后舍弃族长之位,将我族的命运拱手送与他人才保全你。” 男人说这些话时,收起先前开玩笑的表情,变得很严肃:“临水,我做这些并不是要你回报什么。当初我救你,理由很单纯,当你是知己之交,自然愿意鼎力相救。而你却背叛我,伤我那么重。” 他的表情和语气都说明这些事的确真实发生过,可失忆的吴临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自己做过的一切。 犯无赦知道他失忆,触碰到他身体的第一下,就用读心术得知了原委。可他还是很生气,气他背叛,气他逃跑,气他给自己下毒。也气自己掏心挖肺,倾尽所有却换来欺骗。 他胸中哽着一团受伤的难过,不是愤怒,而是痛心,然后凭着这股郁痛继续说下去:“你明知道我不碰那些女人,是因为她们只是牺牲品,我希望有一天能放她们自由的时候,可以用清清白白的身子再嫁个好丈夫;你明知道我姐姐病入膏肓需要炉鼎救命,而她只吸取男修精华并不会害人性命,被她吸食的男修也因为从她体内获得灵力而修为大涨。明明是双赢的事,你却嚷嚷着正邪不两立,最后还是把炉鼎杀了;你明知道我这颗灵珠炼了998年,只差两年就能大功告成,还是二话不说盗走了。你做了这么多对不起我的事,我只戏弄了你这一回,你却指责我羞辱你。吴临水,我就想问你一句,你的良心呢!” 一个魔头大谈良心,虽然有些荒唐,可是顺着男人的话仔细一想,自己还真他娘的坏啊! 吴临水越想越觉得对不起犯无赦,越想越觉得自己罪无可恕,越想越觉得心口疼痛万分。啊,这突如其来的剧痛不是幻觉,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很快就发展到无法忍受的程度! “心很痛?这就对了!”犯无赦在痛得打滚的吴临水身边蹲下,捡了根树枝乱戳他,像是在逗狗:“你知道这颗灵珠有如此强大的治愈功能,为什么我却不吃它吗?因为啊,这东西虽然自带特效,不但能疗伤,还能吸取自然精华转化成能量,但有个巨大的副作用,就是会产生一种坑爹的诅咒。受到诅咒的人一旦良心不安,就会心口剧烈的疼痛。痛得厉害了,可是会死的。” “你……”心脏像被人狠狠捏住一般,血液循环受助,疼痛却扩散到每一个细胞。他说不出话,浑身冒汗,像虾米似的蜷缩身体,直到男人轻轻摸他的头,说我暂时原谅你了,剧痛才有所缓解。 过了好久,浑身湿透的吴临水才慢慢坐起来,一肚子火想发作又不敢宣泄。 这个见鬼的诅咒,良心不安就会活活痛死什么的,也太悲剧了吧。这是逼着他走向圣母的康庄大道吗,他是喜欢打抱不平,可不是每件事都想去管闲事! 某人脑内活动太丰富,表情也跟着千变万化。 犯无赦就在旁边看大戏一样盯着瞧,跟着乐呵:“为了让可爱的小妻子成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为夫真是煞费苦心,还不爬过来感谢我,赶紧磕头邪恶!” “你……个……”混蛋两个字硬是嚼碎了没吐出去。 吴临水痛够了,累狠了,全身脱力,虚脱一样瘫软在地上。这时候要是再惹魔头不高兴,怕是凶多吉少,估计就交代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里了。人这种生物真的很奇怪,有时候想一死了之,可真的接近死亡时,又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哎,说白了他还是,不想死! “这个诅咒帮我解除好不好,不然生活该多不方便啊。”拳脚打不过,只好服软:“你想想,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那么多,我管得过来吗。而且人性复杂不能简单地用黑白对错来判断,比如一个碰瓷的老大爷走在街上故意摔倒,围观的人没扶,结果老大爷真的摔断腿,这是谁对谁错呢。遇到这种事,我就算良心不安又能怎么办,事情解决不了,还搭上我一条命,多不划算啊。” “这还不简单,打死碰瓷的老大爷,再秒杀见死不救的围观者。”犯无赦一拍大腿,笑呵呵地给出解决方案:“为夫果然厉害,遇到老人扶不扶的问题一下就解决了。反正扶也是死,不扶还是死,还不如拉着老大爷同归于尽。” 解决个屁! “既然你想弄死我,何必签那份婚书。我要是良心不安死了,你不就活活守寡了?再说你是魔,寿命这么长,我就算不出点什么意外健健康康的,也就能活到□□十岁。我两腿一蹬走了,你孤零零活在世界上,还不能再娶,这么亏本的生意不能做好吗!”吴临水已经无语到乱说话,为了整他赔上自己的一生,听起来根本不合理。 “你也是念过大学的人,怎么连常识都没有。死了老公才叫守寡,死了妻子的男人叫鳏夫。”面对一脸正色纠正的魔头,吴临水苦笑着擦擦泪水:“我该感谢你,还是该称赞你啊。” “为夫如此博学多才,是不是惊艳到你了。呵,眼下先说正事,鉴于你之前给我下毒还逃跑,这次得再给你点约束性的好东西。”说完伸手去脱吴临水的裤子,吓得某人声音提高八度,扯着嗓子喊到破音:“你,你,你要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戴婚戒喽。”说完亮出手上两枚造型朴素的戒指,还主动把其中一只戴到无名指上:“为夫先戴上了,现在该给你戴了。” “你往哪戴啊混蛋。”内裤连着外裤一起被拉到膝盖,吴临水吓到不顾后果地架起拐子肘击,当然是碰都没碰到就被完美化解。打不过,那只有跑了。他虚晃一招,提着裤子狼狈地逃了。没跑两步,一头撞上已经瞬移到他前面的犯无赦的胸膛,硬得跟撞了大理石一样。 他眼冒金星地跪倒在地,又被男人按住,不知施了个什么法术,几根树根状的东西从地底伸出,牢牢缚住他的手脚,把人大字型绑在地上。 “你冷静点,拜托你冷静点。”吴临水眼睁睁看裤子被撕破,重要部位袒露无疑,一股恶寒从背后升起,全身汗毛耸立:“我半个月没洗澡了,还有狐臭脚臭口臭。对了,上个月开始便秘到现在都没拉,你进去了只会碰到屎。又硬又脏的,真的很恶心,你不要这么糟蹋自己!” “你在想什么呢,为夫的精华这么宝贵,当然要选个黄道吉日才能给你。乖乖的,今天不着急,先把婚戒戴上。”犯无赦笑呵呵地取出戒指,小小的戒圈在他手上变大到瓶口那么粗,看来是有着收缩自如的特性。 “你疯了,往哪里戴,赶紧放开我!”冰凉的金属碰到小丁丁,意识到男人要把那东西戴在哪里的时候,吴临水终于崩溃了。他疯狂地挣扎,用尽蛮力想挣脱束缚,发现没有效果后只能语无伦次地乱喊:“饶了我,对不起,饶了我……我再也不敢了……” “这是对戒,我手上的是雄戒,你的是雌戒。这两只戒指能感应到对方的所在地,而且有距离限制,如果离开得太远,雌戒就会像紧箍咒一样收缩,这个范围大约是半径一公里。不想让你的宝贝受伤,最好乖乖跟在为夫身边,不然雌戒收缩起来,有可能会活生生勒断你的命根子哦。”说明完毕,犯无赦又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要给你套手指头上,你估计能为了逃跑把手砍了。但你再厉害,也下不了手阉了自个吧。” 这人啊,还真不能以貌取人。眼前这家伙长得那么好看,可是心肠却比蛇蝎还狠毒! 吴临水一脸苦大仇深加生无可恋,却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犯无赦见他乖巧听话了,凑到他耳边说:“乖孩子,别害怕,失忆也没关系。来日方长,我们有的是时间重新了解对方。” 第5章 与魔为妻 美名为戒指的金属圈套上雄性象征之后,立刻缩紧,变成刚好环住那根柱体的大小,然后就像生根了似的,牢牢固定。这是什么婚戒啊,根本是满清十大酷刑才对。 整个过程并没有产生疼痛和不适,可是心灵上的摧残无法预估。按照大魔头的说法,只有在雌戒离开雄戒太远才会产生类似紧箍咒的效果,只要不逃离男人身边就不会有危险。可是,紧箍咒放在头上已经是痛不欲生,现在转移到命根子上,不用试效果如何,就已经一身冷汗,脊背发凉了! “士可杀不可辱,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你痛快点给我一个了断。”吴临水只觉得人生一片灰暗,了无生趣。丁丁被上环,简直是奇耻大辱,要让别人知道了,真是丢脸到死了算了。 “一死了之这种事不适合你,想用这种办法推卸归还灵珠的责任,是不是有点过分。”犯无赦解开束缚,把面色苍白的吴临水拉起来,替他穿好裤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一个有道德观,有良心的人,你怎么能随意侵占他人财物而不归还呢。只是灵珠已经与你融为一体,你又没有等价的物品可以交换,所以为夫网开一面,上面吃下去的灵珠,只需要用下面来还……哎呀,这买卖划算吧!“ “放屁,东西又不是我自己要吃的,是你硬塞到我嘴里的,现在还好意思要我还。”被强盗逻辑弄得爆发,某人终于发出咆哮,而且没有引起心脏疼痛。看来就这件事而言,他没有什么良心上的负担。 “事实是你吃了灵珠不说,还主动签了婚书,自愿戴上婚戒,死乞白赖地成为我的人!”男人晃了晃手里的卷轴,根本不管他嘴里说出的句子和事实真相差得有多远:“白纸黑字,休想赖账,不然你良心会受谴责,到时候痛得死去活来受不了,为夫可没办法救你。” 谴责个屁,他一个被下药、逼婚、上枷锁的受害者,还要受良心的谴责,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而且这哪是结婚啊,活脱脱被打入十八层地狱! 再说就算结婚,都是男人,为什么他是做妻子的那一方?不管是体型还是长相的阳刚程度,他都比那美若好女,雌雄难辨的大魔头更强壮,更像男人。可是他怂啊,不敢说,不敢有异议! 吴临水知道自己吃了大亏,但他打不过,逃不掉,骂不赢,处处在下风,被打压得跟落水狗一般。而对方呢,俊美的脸上笑里藏刀,举手投足游刃有余,摆明耍他还不解气,一定要玩死才甘心。所以再笨的人到现在也应该明白,既然是对方制定的游戏,就没有公平可言,只有配合,再钻游戏规则的漏洞,也许能在一面倒的局势里将上一军。 “在这里同性婚姻无效,我是中国人,你得按我们国家的法律来。”他想了又想,才找了这么个站不住脚的理由。 男人用袖子掩着嘴笑,两只眼睛形成好看的新月。 要不是心肠这么坏,光看那张脸倒是秀色可餐,可以来一发:“可是我们天魔族寿命很长,一旦活得太久就什么都看开了。世界这么大,能找个合心意的人共度一生可不容易,还管他是男是女,是人是兽。再说天魔女生育下一代后会吃掉丈夫,为了活得长长久久的,还是找同性或者外族的好。所以在我们一族,和什么玩意结婚都可以。” 男人顿了顿,继续说:“再说你的国家,即使目前不承认同性婚姻,但总有一天也会合法不是吗?上个世纪初,输血还是违法行为,现在却是极为普通的治疗项目。看法和观念会随着时间、社会形态、化而改变,你不必太过担忧。而且我认为人有掌管自己生死的权利,当然也有决定自己爱谁的权利,只要不伤害别人,不违反社会规则和法律,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卧槽,这是动物世界之螳螂的一生吗?而且他说得很有道理,良心在上,无法反驳。 “没想到你身为魔族,三观还挺正的。”有点出人意料。 “魔也有自己的律法和规则,并不是顶着魔的头衔就可以胡作非为。之前我们就讨论过这个问题,只是死脑筋的你不相信罢了,在你眼里,只有好和坏两个绝对的对立面。可是人性复杂,好人也会做坏事,坏人也有幡然醒悟的一刻。而且人有好人坏人,魔当然也有好魔坏魔,善良与否看的是个人的品性,而不是种族。对和自己不一样的生物抱有排斥性,那是你们人类喜欢做的事,所以才会有种族屠杀,才会有歧视。”不折磨人的时候,这魔头似乎还不错,讲道理,有想法,也不偏执。 “我失忆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听对方提起之前的自己,吴临水多少有些好奇。 不过从目前的种种证据来看,他似乎算不上好人。 “是个爱干架的神经病,爱憎分明,有股侠气,就是脾气太倔强,认定的事死也不肯回头。”犯无赦翻了个白眼,在他身边坐下,两人肩并着肩。没了斗殴和争吵,在徐徐的夜风下,这场面看起来还挺和谐:“但是很勇敢,也很强大。” “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啊、”没有具体的答案,可后面那句话让人安心,只是可信度不高:“强还被你揍得满地找牙,我看我的强项是当职业沙包吧。” “拜托,我们俩的实力可不在一个次元上,和我这么强的非人类打,对于你来说属于不公平竞争。你要跟同类比试,基本不可能吃败仗。”魔头一点不害羞地夸完自己,得意挑眉,凑到吴临水耳朵旁边,故意用气音说:“为夫不光肉搏厉害,法术还很高强。重要的是,那东西生得威武雄壮,万里挑一的好,在床上绝对能满足你……” “一个处男说什么满足,不是快枪手就该偷笑了。”这句话当然有点嘲笑的意思,结果魔头也不屑地反驳:“说得你已经脱处了一样,好意思奚落别人。” “滚,爷十年前就脱处了好吗!”打肿脸充胖子,犯无赦呵呵地笑,也不揭穿他,只是那眼神能射穿人。 两人又聊了些其他的东西,性格上居然很合得来。 可是吴临水嘴上聊着别的话题,心里却在意刚才的事。按理说他的年龄也不小了,长相虽比不上妖孽一般的大魔头,在人类世界中却是英俊挺拔的代表。不光有才华是学霸,家里还很有钱。作为一个高帅富,多的是妹子自荐枕席。但他对男女之事居然一片空白,丁点记忆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 他虽然失忆,却记得自己掌握和体验过的事。比如驾驶,文物鉴定,和到世界各地的印象。但床笫之欢完全是零,似乎连爱情动作片都没看过,女性的躯体和某些本应该很吸引人的器官,在他脑海里就是个打马赛克的问号,而且一点好奇心和向往也没有。 正常的年轻男性肯定不会这样! 那么自己,是哪里有问题?该不是真的是gay吧! “我还想多知道一些,关于以前的我,跟我说说好吗。”问舅舅,对方闪烁其词,问之前的朋友,说得也是好多年前的事。自己失踪的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前因后果只有犯无赦清楚,但男人似乎不想说得那么透彻,大概是怕一下子把话题说完了,以后没得聊。 “既然都忘了,就别寻思着找记忆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失忆了就面向新的生活。反正失忆也死不了,找回记忆还可能面临未知的选择,何必呢。”魔头倒是看得很开,扯着吴临水的胳膊把人拉起来:“走吧,别在这耽误时间了,你不是要去姨妈家?” “你能不能不要随便读我的内心世界。”没有*的感觉真的很糟糕,而且车也报废了,用什么代步:“可怜我900万的绝版车,被你哐哐哐几下,就成废铁了。” “钱财乃身外之物,不要太在意这些东西。”犯无赦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你应该看开点。 “照你这么说,灵珠也是身外之外,为什么还追着我要呢。”用男人自己的话堵他的嘴,只是效果一点也不好。因为他抬手打了个响指,撞成废铁的豪车瞬间恢复原状:“我的财迷小妻子,为夫现在把车还你了,少拿这个事跟我讨价还价。你就洗干净屁股,等着还灵珠吧。” “洗也没用,是人就会拉屎撒尿。你敢做什么,我立马涂你一脸,还是水状带颗粒的。”看样子婚书的事靠他自己是无法改变了,只能先离开这个地方,再想别的法子解决。 “你能不能别这么恶心,以后都不能愉快地吃花生酱了。”面对如此倒胃口的对白,犯无赦一脸无语,抢先坐进驾驶室:“为夫也曾游历人间,不过那也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也没有机会试试几百万的豪车是个什么感觉。从今天开始,你的财产我接收了。房子、车、信用卡,统统是我的!” “我是无所谓,但你会开车吗?”安全带还没系上,魔头已经兴奋开跑,把盘山路当成练漂移的绝佳场所,甩得吴临水头昏脑涨,胃部翻腾。 “落石镇,前方50米处左拐。”字正腔圆的导航把车引向一处悬崖,车很惊险地停在没有护栏的路边上。吴临水抬眼看了下,黑布隆冬,看不到底:“导航可能坏了,之前也乱指路,害我瞎跑了几个小时。”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失忆不是变脑残啊,怎么连这么明显的鬼打墙都看不出来?”犯无赦斜眼看他,皱了皱眉:“此处黑云翻滚,妖气冲天,不是导航有误,而是我们进了别人的*阵。” 第6章 深潭恶妖 “有妖气?我怎么没看出来!就算有,你这样修为的大人物还不能解决这等小麻烦?别闹了,赶紧开路回家,不然我舅舅又要啰里啰嗦半天。你是没见过能连续说四个小时不喝水不休息,用词还不重复的神人,烦都能烦死。”伸长脖子往外往望,夜空漆黑一片,只有孤零零的几颗星远在天边,光芒很微弱,眼神不好的很容易就错过了。 不过冬天的夜晚不是差不多都这样吗,算算日子,今天正好是看不见月亮的初一,夜晚比平常暗也可以理解。再者,空中并无异象,妖气之说从何谈起。就是真的有妖怪出没,身边坐了这么个大魔头,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 “看来你这次失忆连带天眼也瞎了,这么明显的妖气都看不出来!”犯无赦伸出手,在吴临水额头上狠狠地弹了一下,不用读心术也能一眼看穿他心里的小九九,断然拒绝出手相助:“先说好,我不能在人间跟异族发生争斗,抓鬼除妖这种事肯定是不会插手的,遇到麻烦你得自己解决。我只能保证你在危急时刻的人生安全,但是战斗这种事,亲爱的,勇敢地上吧!” 卧槽,留你何用! 吴临水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就感到一阵猛烈的颠簸,接着是底盘撞到什么硬物的砰砰声,最后哐当一声,后轮掉进低洼处。 农村的土路修得不好,长年累月被拉煤的大卡车碾压,路面坑坑洼洼,又缺乏维护,一路走得异常颠簸。晴天跑还好,一旦下了雨,水混着山上的泥把凹陷处填满,根本看不出底下是个大坑。新手开过去难以估计深浅,常常中招。比如现在,轮胎空转半天,车也没脱离那个小陷阱。 “下去推车。”犯无赦扭头,理所当然地要求某人做苦力。 “开什么玩笑,一拳能把车打飞的人不去推,让我去!”吴临水怒了,可是怒归怒,车还是要乖乖推的,不然僵持在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在山里耽搁太久,手机又没信号,菅元子联系不到自己,不光会担心,还会开启老妈子模式念上几个小时。一想到话唠舅舅吹胡子瞪眼的样子,就反射性地眼花头晕产生耳鸣。为了早点与家人团聚,为了大家都舒坦,还是老老实实做苦力去吧! “用力啊,是不是男人,娘们都比你能干。”男人悠闲地靠在驾驶座上,一双美目半睁半闭,嘴里说着风凉话。 “我已经够用力了!”发动机突突地响,车轮呼啸着飞转,可车就是前后挪动了几下,硬是出不了地上那个坑。坑不大,也不算深,感觉有点邪门。如果不是车上那位整人的心思又犯了,就是冥冥之中有东西不想让他们离开这里。要是前者,最多再吃点苦头,起码不会伤及性命,后者嘛,估计得花点时间和精力解决。 倒不是害怕,妖魔鬼怪之类的生物,他似乎早早就免疫了,一点恐惧的感觉都没有。能和这些东西过招,甚至还有点热血沸腾。这种感觉,说是期待?好像也不完全对,更像是集邮,收集到新的藏品时,会不由自主地感到喜悦。不过藏品也有好坏之分,遇到没什么价值的,总有种白费力的失落感。 不过怎么和妖作战呢,妖又长了个什么模样? 感觉自己很少和妖打交道,脑子里没有特别有效的方法,特别是不知道对方是什么种类的情况下,不好制定作战计划。不过有犯无赦在,就算不出手,总得给点提示吧。 他稀里糊涂地想着这些事,脑补遇到妖怎么办,用什么方法降服对方,打败以后是杀死还是关起来等等。最重要的是,他似乎失去了分辨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天眼,如果遇到非人类物种,又该如何辨别?然而脑子里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有点麻烦。 想得多,手上的力气就慢慢减弱了,立刻引起男人的强烈不满:“饭菜没少吃,力气却只有这么点,养你还不如养头二师兄,起码还能当储备食物。” “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然换你下来试试。“被轮胎扬起的尘土喷得灰头土脸的吴临水,一边使出吃奶的力气猛推,一边暗骂自己技不如人,以至于被人奴役成这样。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有朝一日,只要给他个翻身的机会,绝对把今日所受屈辱百倍千倍地讨回来! 到时候,他要让这个不可一世的大魔头也尝尝跪下舔鞋学狗叫围着自己转圈讨吃的屈辱。刚这么想,还没来得及脑补一下胜利的喜悦,心口的剧痛让他跪倒在地。 “让你推车,没让你吃土,搞什么啊,深更半夜折腾这么久,连我都觉得累了。”见他半天没动静,男人只好下车查看,用脚尖踢了踢倒在地上的某人:“没死就起来,少在心里暗算我,良心会惩罚你的!” “你都下车了,干脆就帮帮我吧,明明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把车顶出去了,何苦为难可爱的小妻子呢。”这魔头硬的不吃,不如服软试试,也许装可怜这招有用:“别人结婚都是三书六礼,八抬大轿正儿八经嫁出去的。我聘礼没收着,三金没看见,房车还要倒贴不说,家里的体力活都要自己做。身为丈夫,却把事情都丢给妻子,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你可是顶梁柱,家里都得靠你,比如推车这件事!” 犯无赦摸摸下巴,若有所思地看着故意装出无辜眼神,牢牢抱住自己大腿的家伙:“为了偷懒,居然搬出这么多歪理。你一个手脚健全的大男人,不寻思着独立自主,创造社会价值,光想别人出钱出力好吃好喝养着你,该羞耻的是你好不好。不劳而获是很可耻的,靠结婚赚钱更可耻,婚姻应该以感情为基础,要钱财能结为伴侣的,那是卖身!为了不用推车这种小事,你居然能放弃身为男性的尊严,不但屈居人下,甘愿雌伏,还把脸皮都撕下来踩碎。你的礼义廉耻,尊严节操呢!” “别……别说了……好痛……我推,我推就是了……”胸口的剧痛让他不得不屈服,同时也深深感到这个诅咒有多么的坑爹。一旦离开这个地方,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尽一切方法,把这该死的诅咒解除。 “啊啊啊………”原来想解除诅咒也不行,真的会痛死。 “我推,我听话……”因为太痛,某人捂着胸口爬起来,即使痛得话都说不完整,第一件事还是去推车。 “再用点力,马上就出去了。”大魔头又钻回驾驶室,这次似乎有用,马达轰鸣了一会,车就驶出凹陷。不过车跟离弦箭一样射出去就跑得没影了,剩下吴临水一个人站在黑夜里看着远去的车尾灯傻眼。 “犯无赦,我要宰了你!”男人主动跑了,本来是好事一桩。某人甚至希望他就这样走掉再也不要回来,可是没多久小丁丁上的环开始收紧,比疼痛先到来的恐惧让他一边朝车离开的方向猛跑,一边大喊大叫:“草泥马啊,滚回来,我要把你这个混蛋千刀万剐!” “叫什么啊,我又没丢下你。”过了一会,大概是两人的距离缩短了,环又恢复正常状态。吴临水刚松了一口气,又发现新的问题:“你在哪,为什么我能听到你的声音却看不到人?” “对戒有通讯功能,有点像你们人类的无线电对讲机,不过没有距离上的限制,千里之外也能自如通话。声音可直接传到对方脑海中,不用担心被窃听,保护*的情况下,信号还很清晰哦。”男人十分得瑟地介绍其中的玄机,继续补充道:“不过要是离开我上千里远,你的宝贝玩意估计早被勒断掉下去了。哈哈哈,传说中的人鞭啊,别浪费,要是断了洗洗干净,和人参鹿茸一起泡酒喝,大补的好东西!” 还大补,恶心死了好吗! 而且脑补那个场面,只要是个男人都会产生巨大的恐惧,哪里还笑得出来! “怎么,怕得说不出话了?”犯无赦笑得很讨打,声音很愉悦:“那你就求我啊,求我别离开你。如果你苦苦哀求,我也许可以考虑下,留在你身边。” 鬼才会说! “不说是吧,那我走了,再见。”发动机的声音响起,同时还有男人的斩钉截铁的告别。同时,语气略带嫌弃的吐槽,是关于车的不满:“我说你这辆车也不是越野车,为什么跟跑拉力赛的车一样叫唤,咔咔咔响成这样。还骗人说是900万的豪车,好意思吗,豪车就这样?我看你还不如拿这900万给自己的智商缴个费,免得被人骗了还帮着数钱。” 明明不响,是你砸坏了才开始响的,这也要怪我! “别走。”本想喷几句,可私密部位被遏制住的感觉真的很糟糕。感觉到环正在持续不断锁紧,虽然过程缓慢,但越慢,恐惧感越强:“回来啊,我知道这指环的厉害了,你快回来。” 本以为男人是想给个下马威,让他知道对戒真的能限制人身自由,才会把车开走,没想到犯无赦忽然压低声音说:“听着,我估计那妖察觉我的力量不敢现真身,我不走得远一些,你如何降服他?” 第7章 深潭恶妖 “我只是路过,又不是专业的捉妖师,为毛要去降妖。这么莫名其妙没好处又很危险的事,谁会做!”被男人理所当然的话语气得炸毛,虽然觉得遇到妖怪打一架也是可以的,但他并不想主动找麻烦。 遭受攻击时,保护自身的反击叫做自卫,而跑到人家的地盘,主动找麻烦叫讨打! 他绝对不要当一个讨打的人! “从幻境的规模看,此妖道行颇深,盘踞此地怕有好几百年,想必已是害人无数。就这么放着不管,不知道还有多少无辜百姓要受害,想想那些本应该过着幸福生活却死于非命的受害者,你的良心不会不安吗?”又是这一套说辞,耳朵都要起茧了,偏偏还挺管用。 吴临水捂着纠结抑郁的胸口,半天才想出一个推托之词:“你怎么知道他害人无数,刚才还说人有好人坏人,魔有好魔坏魔,就不许妖里面有个把善良的好妖?也许人家就是个默默修炼的小角色,不小心漏了点妖气,你不要赶尽杀绝好不好。这么武断判定一个人有罪该杀,那和抓白素贞的老和尚有什么区别。真是法海你不懂爱,连雷峰塔都要倒下来。” 叽里咕噜一大堆借口,说完吴临水自己也惊呆了,他这是要向话唠舅舅靠近的节奏…… “天眼瞎就算了,居然连这么强烈的杀意都感觉不出来,哪个心地善良的好妖会放出这么邪恶的气。也罢,反正这里不是我的故乡,要死也死不到我的亲人头上。”犯无赦一副满不在乎的口气,说得事不关己。 只是话音刚落,又补上一句:“不过我已经走出妖气制造的幻境,现在人在国道上。这种*阵没什么难度,唯一麻烦的是入口会随机变换位置,一旦出来要再进去就很麻烦,为夫决定在外面等你。对戒有追踪定为功能,我可以保证不离开你太远。另外说一句,我现在的位置和你正好重叠,你开始移动后,我会根据你的行动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不让你的宝贝受罪。” “你是故意的吧!”吴临水没有着急赶路,而是就地坐下:“还有,这里不是我的故乡,只是是我姨妈家。她一年前带着表妹改嫁到到落石镇,我失踪三年外加失忆,根本没来过好吗!” “那也有很多无辜的普通人,你没撞见就算了,既然遇到了,难道不应该为民除害?再说为夫修炼到如今,已在平台期止步不前好些年,十分需要功力深厚的内丹突破瓶颈。你多替天行道几次,名正言顺夺点内丹回来,既行侠仗义,又能满足丈夫的需求,一举多得的好事啊,还不赶快去办。”这是什么大魔头,不但三观正,还正义感爆棚。最可气的是他要管闲事却不亲自出手,全部都丢给别人干,一副领导做派。跑腿的是手下,荣誉自己拿。 妈蛋啊,好想揍他一顿! “呃……好痛……”刚冒出这个念头,锥心刺骨的疼痛立刻爆发。 为什么这样也会良心不安,痛得死去活来?吴临水觉得自己要被良心这个小妖精折磨死了,由于搞不清楚良心的底线和标准,根本不知道什么情况会引发疼痛,只能不断深呼吸,强行把脑回路板正,才让痛苦缓解。 不想那些办不到还会让自己难受的事,那就专心解决眼前的问题! 按照犯无赦的说法,他们现在坐标相同,但一个在真实的现实世界,一个在妖气制造的幻境中。对大魔头来说,小把戏自然困不住他,想走,长腿一抬拍拍屁股就走了。可吴临水是普通人,该怎么出去呢? 所谓妖气幻境,在民间有个更通俗的说法——鬼打墙。简单地说,就是某种超自然力量制造出来的幻觉。这种幻觉直接影响人类的脑电波,制造出逼真的感官世界,甚至连听觉、触觉、嗅觉也能影响。被迷惑的人,往往会在一定范围内打转,最后精疲力尽,饱受惊吓之后死于非命。 不过鬼打墙并非无解,因为没有实体伤害,大部分人都是困死累死吓死,只要克服心理因素,战胜恐惧,即可逃出生天。 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用骂脏话,撒尿等简单的方法打破困境。 只是吴临水叉着腰巴拉巴拉喷了一通,又热腾腾地洒了一地,周围的景色依然没变。尝试着走了一段,没多久又绕回原地,路边湿漉漉的痕迹还没干。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犯无赦离开之后,温度忽然降低,能明显感觉到寒意,空气中还有说不清楚的臭味,让人很不舒服。 “都说这妖道行很深,哪有这么容易解决。”男人笑,忍不住夸奖:“不过你骂人挺厉害,以前怎么没见你用这技能,都是二话不说上去就打,绝对不耍嘴皮子功夫。” “有奚落人的工夫,不如告诉我怎么出去。”尽管可以施法破除幻术,但这前不见人后不见鬼的荒山,既没有工具也没法器,画个符也要纸。 “困了,我睡会,先挂了。”虽然不知道对戒要怎么当手机用,但男人切断通讯以后,周围就只剩下死一般的宁静。黑暗无声的世界,死寂中偶尔会有些不知名的鸟类发出尖锐的的啼叫,让人本能地心脏收紧。这种气氛下,多少会产生一些压迫感。特别是夜风寒凉,吹在脊背上,能起一身鸡皮疙瘩。 黑暗中,吴临水捡起一根木棍,当做防身武器,绕了很久才走到先前导航指引他们去过的悬崖。 现在有两种可能,人被困在幻境当中,但导航没有受到影响,所以能正确指出方向。只要朝那个方位走,估计能逃出困境;但这只是推测,也有可能是妖气强烈到连现代设备也未能幸免,指路只是为了把人引向绝境。就像肉食植物,张开捕食器,只为等待自投罗网的猎物…… 低头看,悬崖深不见底,踢块石头下去,半天没听到落地声。 无法判断底下的情况,最好别冲动,不然会自寻死路! “救命……救命啊……谁来……啊啊啊啊啊……”正在他打算离开,另寻出路时,崖底传来声嘶力竭的求救声,是个女人。吴临水赶紧掏出手机,想看清下面的情况。无奈距离过远,实在不好辨认,而且那呼救很快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让人头皮发麻的惨叫。 隐约能看到山崖底下有巨大的条状物,弯弯曲曲的,像蛇,但蛇绝不可能这么大。这就是妖的真身吗,吴临水探头,虚起眼睛想看得跟仔细,但下面的生物似乎在移动,发出金属撞击般的响声,带来地震般的晃动。复杂的撞击声和山石滚落的声音不绝于耳,诡异的震动后,一股潮湿泥土的气味迎面扑来,里面有相当浓烈的血腥味。 不好,他握紧棍棒站起来,全身都进入备战状态。由于周身的肌肉都因为用力而绷劲到极致,又被诡异的气氛感染,本来不感到害怕的他,心脏也砰砰地胡乱跳动,额头上全是冷汗。 “犯无赦,妖已经出现了,我该怎么办!”由于不知道如何打开戒指的对讲功能,他只能先冥想,无效后再小声呼叫。也不知道是打开方式不对,还是男人故意不回答,总之没有任何回应。 一阵风吹过,他打了个寒颤。 空气中除了血的味道,还有水气,隐隐约约透着腐臭。许多种气息交汇,好像沸腾的下水道液体,熏得人脑仁疼。吴临水咽了咽口水,慢慢退后,找了个掩体蹲下,目光不敢从前方移开。他不打算盲目离开,因为在鬼打墙的幻境中,即使逃跑也会转回原地,所以不如保存体力,见机行事。 过了好久,妖没有爬上来,悬崖下慢慢恢复平静。 “不好意思,我忘了你这家伙打怪得靠装备。”漫长的寂静后,犯无赦忽然开口,声音显得格外提神:“当时你给我下完毒,匆匆忙忙就跑了,连吃饭的家伙都没带走,还好我帮你收拾起来,现在还你。” 接着空中掉下一个半旧的腰包,某知名户外品牌的基本款,厚实的藏青色帆布料子,除了特别实用外,没什么特别的。 “乾坤袋!”吴临水捡起来,一股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几乎可以肯定,在他忘得一干二净的人生中,这个腰包从小陪伴他,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拿到包的同时,先前有些悬空的心此刻放松下来,紧绷的情绪也逐渐平缓。没什么好担忧的,只要有这个东西,等于背了一间武器库在身上。不光是杀伤力强的各类兵器,逃跑自保的法器也不少,可谓攻守兼备,做什么都方便! 乾坤袋,袋内有乾坤。 这小小的腰包能装下数千件法器,不光有捉鬼除妖的宝贝,还有各种工具和生活用品,甚至连干净的饮用水,干粮也有存货。总之除了有生命的活物,什么都可以往里面放。但不管装多少东西,腰包就这么大,这么点重量,不但携带方便,还不容易引人注目,着实是个宝贝。 吴临水赶紧把乾坤袋系在腰间,仔细扣好袋子,再从里面掏出一捆五色线编织成的绳索。受加持的绳索比一般麻绳坚固得多,不用为承重能力担忧,也不怕遭受外力破坏而断裂。但这么神奇的物品,在乾坤袋里也只属于最基本的配备,没什么稀罕的。有了这个宝贝,他算信心大增! 就像犯无赦说的那样,要是没撞见妖伤人,他可能破了幻术就离开此地,但眼皮底下发生了惨案,不得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所以,他要下悬崖一探究竟! 第8章 深潭恶妖 孤身涉险,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但他就是莫名其妙对犯无赦很自信。 反正自己搞不定,还有个强大的天魔做靠山,虽然对方叽歪了半天说绝对不出手,不过真到了危急关头,也不会见死不救。再说这事是他怂恿的,必然会负责到底! 吴临水有种感觉,男人救过自己,不止一次,而且还会继续这样做。虽然才被这人胖揍一顿,可不知为什么,他还是很信任他。 不过靠别人总觉得不踏实,所以他从乾坤袋里取出许多装备,从头到脚武装起来。准备就绪后,才从山势较缓的地方,借助绳子往下探索。虽然悬崖看上去深不见底,但下降的过程并不长,没多久就到底了。从底部往上看,也就五六层楼的高度,看来鬼打墙还会影响对距离的判断。 “这是什么,好恶心。”刚跳下地面,脚就陷进一堆像呕吐物的粘液中。 粘性极强的不明液体到处都是,像黄中带绿的鼻涕,特别恶心,味道比馊掉的饭菜还难闻。除了粘液,地上还有许多血迹和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看就知道这里发生过很不妙的事。他蹲下查看,发现半只耳朵躺在血水中,不远处还有两根手指,从残缺的伤口看,应该是某种牙齿尖锐的生物咬断的。 这些残缺的肢体,是不是刚才呼救的女人? 一个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变成破碎的尸块,除了对滥杀无辜的妖感到愤怒,吴临水心中还有许多自责。如果他足够强大无畏,就能救这个可怜的女人,不让她死于非命。这个念头一旦升起,良心上的疼痛就源源不绝涌上来。虽然他不必背负责任,但诅咒让他别无选择。 有受害者,说明鬼打墙里不只一个人受困。而且这块区域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又都是山林,到处是藏身的地方,也许还有其他生还者。找到他们,并把这些人带到安全的放,成了缓解痛楚的唯一方法。 由于能见度不高,无法更仔细地搜查,吴临水打算点燃火把,当然不是用普通的木棍。 他从包里取出一只□□,将枪头浸在一个做工精美的银罐中,涂上层金色的油后点燃,立刻把冷兵器变成了威力加倍的火焰枪。这下不但可照明,遇到危险时,削铁如泥的玄铁枪也能进行防御。而且这种油十分特别,在烧尽之前不会被外力熄灭,无论多大的狂风暴雨也拿它没办法,只需要一点点就可以燃烧很久。 这东西通常用做古墓里长明灯的燃料,手上这一罐,点一盏灯的话,够用上千年了,是非常珍贵又实用的燃料。 有了光源,他朝黑暗中的巨物走去。那东西静止不动很久了,也感觉不到生命的存在,恐怕不是妖的本体。但深山老林里,什么玩意这么长,还会动呢。怀着疑问,他一步步接近血腥臭味笼罩的黑影。 巨物被火光照亮后显出了原型,并不是想象中骇人的怪物,而是一列老式的绿皮火车…… 火车扭曲地堆在低地,车身遭到严重的破坏,几乎每一扇窗户都碎了,但里面没有人。一阵疾风从空洞的车厢里钻过,发出骇人的尖啸声。再靠近一些,能看到车厢里一片凌乱,行李杂物散落满地,四周还有斑斑血迹,凄惨得像地狱才有的场景。其中一扇窗户上,还残留着一个较为完整的血手印,从残留的痕迹看,那个人扑向窗户想要逃走,却被不知名的生物活生生拖走,挣扎的血痕格外触目惊心。 “有人吗,还有人活着吗?”吴临水朝前走了几步,看到一辆破碎的婴儿车卡在角落,觉得特别揪心。 他跳进车内,开始奔跑,一直到头也没有幸存者的身影。 在这里困了几小时,不知触发什么开关,吴临水居然能分辨幻觉和真实物件的区别。说不出具体的感觉,但他就是知道这列火车不是制造出来的幻觉,车是真实的,上面的人也是真实的,而且凶多吉少。 “喂,犯无赦,能听见吗?幻境里有列火车,上面的人全部死光了,尸体也不见踪迹!”鬼打墙的范围通常不大,落入陷阱的多为落单的行人或者独自驾驶的车辆,因为要迷惑对方才能使其沦陷,人太多不容易成功,因为总会有人保持清醒。一列火车,少说有上百人,要同时让这么多人进入鬼打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就算司机中招,那也是他自己被迷惑,不会带着全车人一起遭殃。 “这附近确实有铁路,离我大约一百米,还有条很长的隧道。大概是隧道增加了磁场,才让火车进入幻境。”这次男人没有视而不见,很快回答:“这妖如此伤天害理,胃口这么大,留不得他。你先查探情况,我吃碗肠旺面就来和你会合。说句题外话,虽说是乡野小店,味道居然很不错,泡菜也好吃。“ 男人说得慷慨激昂,弄得吴临水以为他要马上来为民除害,结果那边传来吸溜的吃面声,气得嘴角抽搐。刚要发作,对方就把通讯掐断了。 犯无赦不在,他也没有更好的主意,只能继续查探情况。虽然包里有《中华妖怪大全》和《世界妖怪图鉴》这种百科全书,不但图文并茂,还详细描述了妖的习性和降服办法。但目前没有任何迹象能推测出这只妖的种类,光是鬼打墙和爱吃人这两条,符合条件的就不知道多少,根本没时间一一筛选。 他转了一圈,目光落在车身上。 在高铁覆盖全国的今天,这样老式的绿皮火车并不多见,基本只跑短途。这列火车也不长,应该是省内专列,看看路线,说不定能有帮助。 染川往返落石?这条线有点奇怪啊! 染川是省内著名旅游景点,因树状杜鹃花带而闻名,方圆百里随处可见,又名百里杜鹃。每年春末初夏,漫山遍野的花朵争相开放,花瓣落入奔腾而去的米底河,仿佛将河水染色一般,因此得名染川。早些年就听说染川全力开发观花旅游,这列火车想必是穿越花海的观花车。从旅游景点出发并不奇怪,奇怪的是目的地为什么是落石? 落石镇只有几千人,位置偏僻,也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这里既没有少数民族风情,周边也没啥可玩的景点,特产不过是些小鱼干和虾干,也不好吃。既然是旅游专列,总该从一个风景区到达另一个风景区吧,跑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嘛? 这个地方,能专门去玩的大概只有镇中那个漩潭。这漩潭虽然有个潭字,但面积不小,可与湖媲美,而且有些挺有意思的传说。 据那些地理学家称,漩潭的来头不小。一万多年前,陨石撞击地球,在此地砸出一个深坑,正巧那年洪灾,便成了堰塞湖。经年累月后,面积越来越大,最后演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这片水域资源丰富,盛产鱼虾,有渔民携妻带子定居在此,慢慢形成小村落。经过几百年的时间,人们在潭的周围修建许多房子,形成一个包围圈。渐渐的,昔日的小村落也欣欣向荣起来。当地人给这个地方重新命名为落石镇,倒是挺形象的。 至于漩潭,除了特别深,水质特别好之外,每月初一十五,潭心还会出现巨大漩涡,带动整个潭顺时针旋转。此时驾船捕鱼,会被水流卷入潭心,被深不见底的水域吞没。虽然场面壮观,但设备有限,加上水流湍急十分危险,没法在水上观察奇观,很难成为景点。 而且这是地下暗河引起的自然现象,不是超自然力量作祟。 排除这个需要时间,还只能在岸上看的湖,这里真没什么可玩的了。那么之前没有通火车的偏僻小镇,为什么会有直达列车?只是巧合,还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阴谋? 怀着许多疑问,吴临水继续寻找线索。 绕到另一边,赫然发现地面有个直径两米的深洞,洞口全是恶心的液体,数量比其他地方多得多,地上还有许多脚印,看来怪物是从这里进出。 他小心靠近,发现洞不是垂直向下,而是l型,拐弯之后不知通向何处,里面全是令人作呕的气味。这种幽深诡异的地方,实在不想下去,但拐角处隐约能看到一条沾满污迹的腿。不是残缺的部分,是个人,不知是死了还是昏迷中,几块石头丢下去都没反应。 整个通道都被粘液覆盖,又湿又滑,这时候冒险,如果妖怪折返,在狭窄的空间里无法施展拳脚不说,估计连退路都没有。但眼睁睁看着可能是生还者的人躺在那,又不能不管,他决定选择更保险的方法。 现在必须感谢犯无赦把乾坤袋还给他,丰富的工具可以应对各种状况。吴临水取出吹箭,当然用的是无毒的箭头,对着那条腿来了一发。 “啊!”伴随尖锐的叫喊,腿抽筋一样扑腾了几下,然后有只手伸过去把箭头拔掉。 人还活着,太好了。 大概是看到外面的火光,那人立刻爬出来,是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女,虽然一身脏乱,表情却很镇定。吴临水连忙把绳子抛下去,她抓住后,动作敏捷地往上爬,手臂很有力,看得出有些功夫底子。 “小心。”就在这时,洞内忽然涌出几只怪物,发着奇怪的嘶嘶声向少女扑去。吴临水不敢松开手里的绳子,往胳膊上牢牢绕了几圈,同时把手中的火焰枪投下洞底。那东西不知是怕火还是被意外袭来的武器震慑到,面对熊熊燃烧的□□,居然急急退到通道中,可还是虎视眈眈看着他们。 “快把手给我!”此地不宜久留。 少女抓住吴临水的手爬上去后,正要道谢,看到救命恩人的脸后却十分惊讶地喊:“临水表哥?你怎么在这里!” 第9章 深潭恶妖 哈?不但知道他的名字,还张口叫表哥?这姑娘到底是…… 见吴临水一脸懵逼,少女抓住他的手往火车那边跑:“瞧我这记性,你现在失忆中,肯定记不得我。我叫菅初夏,是你的幺舅菅呈子的女儿。” 记得菅元子说过,母亲那辈一共有十个兄弟姐妹。三个儿子,七个女儿。三子分别是大舅菅禅子,二舅菅元子,幺舅菅呈子。七女各嫁他人,除了大姨妈常有联系外,其他人鲜少来往。这次订婚的,是大姨妈的小女儿。虽然知道长辈有哪些,但下一代的表亲们他并不熟悉。可面对眼前这个少女,吴临水居然一点敌意也燃不起来,总觉得女孩很亲切,这种感觉就是传说中的血浓于水吧。 “你怎么到这里的?”两人同时发问。 “我本来坐火车去姨妈家,路上莫名其妙就睡着了,醒来发现车厢里全是怪物。而我不知道是中了什么妖术,居然浑身无力,无法反抗,被怪物抓住脚往刚才那个洞拖。好不容易靠咬破舌头的方法找回一点力气,想用雷法劈死这些怪物,没想到洞里空间太小,把自己弄晕了。”初夏说完,很淘气很伸出舌头,展示上面那个大血泡。 明明很紧张就气氛,因为少女的出现,不知不觉轻松许多。 不过吴临水并没有完全放松警惕,不光是洞里还有许多怪物,也因为眼前这位表妹的出现实在太巧合。整车的人都死不见尸,唯一的幸存者偏偏是亲戚,总觉得有些奇怪。而且她还会雷法,这个家族是怎么回事! “你在怀疑对不对。”初夏眨眨眼,一点也不生气:“怀疑是对的,如果我失忆了,忽然冒出一个人自称表哥,同样会心存疑虑。可我现在也没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坏人啊,不如等我把洞里的怪物劈死,离开这个鬼地方,再去找二舅求证。” 少女说完,跳起来施法。 只见她默念口诀,从空中召唤出三道闪电,金色的闪电像一把划开黑暗的利刃,正中洞口,发出巨大的爆炸声。威力这么大,难怪要跑这么远才能施法。 “临水表哥,咱们扛一具怪物的尸体走好不好。”初夏一定要检查洞里的情况,两人又返回原处,发现里面躺了好几具被烧焦的尸体:“这些怪物很像人却又不是人,全身洁白没有毛发,力大无穷,背上还有一根长长的管子,不知道管子那边连接着什么。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怪物,既不是妖也不是鬼,把尸体带回去解剖一下,了解情况才能一网打尽。” 我去,这个妹子好专业。相比之下,某人觉得自己真是弱爆了。 带上怪物尸体,收回玄铁□□,初夏从吴临水的乾坤袋里找到一个手提式的应急灯,咬破手指,用血画上符咒。打开灯,光源透过咒文产生法术效应。灯光照到的地方,黑暗立刻被驱散,露出真实世界的景象。那一片光明和周围的景色有着鲜明对面,整个画面很玄幻。 “是加油站,往这边走。”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破解鬼打墙的法宝,不到十分钟两人就走出幻境。 “没想到都天亮了。”困在里面不知时间,外面已是艳阳高照:“感觉像死了一回,累死了。” “临水哥哥太夸张了,你以前做的事不知道比这些危险多少,再苦再累都没见你抱怨过呢。”初夏这么说,吴临水当然不能放过追问的大好机会,顺着话题往下接:“我之前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你这样一个小女孩也能用法术,我们这个家族究竟是干什么的!” “啊,二舅还没跟你说啊,那我也不能说。”少女像说错话一样捂住嘴,表情特别萌,可某人一点欣赏的心情也没有。 他现在好奇心被勾起,就想知道一切,不然要憋死。 纠缠好久,初夏才缓缓说:“我们的祖先是名震九州的巫觋,后代中也出了许多能人异士,后期自成一派,发展成地方上颇有名气的风水世家。只是到现代,反封建迷信是基本国策,谁家弄这些事,是要被□□的。再加上外公也不想子女们再过这种刀口舔血的危险生活,所以这门手艺就没再往下传。” 基本情况介绍完毕,她继续说:“可是呢,你九岁那年偷了几本书,没两年便自学成才,又过了几年还当上走无常。外公看你学得有模有样,心里高兴,难免点拨几下。可这样做,儿子们就不乐意了,哪有不传儿子传隔代的孙子呢,于是只好一碗水端平,全员都教上。不过舅舅们和你可不能比,临水表哥你可厉害了,我缠着爹爹学雷法,也是想跟你一样做个走无常。” 走无常,属于冥使,但非真正的地府鬼差。他们是活人,做鬼差的事,简单来说就是地府的人间代理人。工作范围主要是清扫恶鬼,处理不肯进入轮回接受审判的滞留鬼,勾魂使者忙不过来的时候,也负责引导死者的灵魂,保护他们顺利进入冥界。 这个词出现的时候,吴临水脑子里自动出现好多画面,难怪觉得自己没捉过妖怪,因为管不到那些事。隔行如隔山,他是个职业打鬼的! “那几位舅舅也是走无常?”他想知道更多,可初夏摇摇头:“想当上走无常要经过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战三项,比考公务员还难,咱们家就你一个人当上了。” 接着她主动说起细节:“这份工作虽然特别危险,可是收入很多,地府不给现金,是拿法器、灵丹妙药、或者各朝代的文物当工资。根据抓获的鬼的等级和任务难易度评定分数,多劳多得,越危险的任务报酬越高。表哥你才做了十年就有一座金山了,我好羡慕。不怕你笑话,我也想赚很多钱,然后在我们那办一间女子学堂,让十里八乡的姑娘都来学文化学手艺,学好了,自己养活自己,就不用跟不喜欢的人结婚了。我的一个小姐妹,最近嫁给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光棍,就因为她家里贪图那几万块钱彩礼。” 原来自己不是盗墓贼,听到这些信息时,吴临水明显轻松不少。可是看表妹天真地说着自己的愿望,心里又有点难过。 虽然社会进步,重男轻女的思想减轻不少,可在农村,许多人家依然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根本没必要送她们去读书,见世面。这些女孩子早早就许下人家,父母根本不管他们有没有感情基础,有钱就行,把女儿当成商品。很多姑娘还没见识过人生的美好,就进入了婚姻的坟墓,和比自己大不少的男人过着苦巴巴的日子。 “学堂的钱,表哥帮你出好不好。”忍不住摸摸表妹的头,不光觉得有义务帮助表妹,也认为一个女孩子做那么危险的工作实在不妥。 可初夏又摇头,笑着说:“爹爹说,自己的梦想要自己努力实现。依赖别人会形成习惯,我明年就成年了,不能总依赖别人。男女都一样可不是口号,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一样可以做,还能做得很好!” 好坚强的孩子,年纪不大,相当有志气。 “当街调戏未成年,你是想被碎尸万段,还是想被五马分尸,还是想被凌迟处死呢。说,为夫绝对满足你。”正想夸初夏几句,没想到犯无赦忽然出现,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男人恶狠狠地瞪着两人。那眼神锋利得跟刀子一样,剜得人生疼。 大概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围观,他现在的形象已经变幻成普通人类的样子。头发是黑色,指甲的颜色和长度完全正常,头上的角也没了,虽然那张脸还是好看得人神共愤,但至少不会满头红发那样张扬。 “表哥,他是谁,长得好帅啊!”初夏张大眼睛,小脸红扑扑的,带着羞涩用不敢置信的声音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电视上那些偶像明星也没这么美。” “凡夫俗子能和我比吗,哼!”犯无赦猛地伸手按住初夏的额头,本来以为他要发动攻击,吴临水差点就一拳招呼过去了。毕竟打他可以忍,打亲人忍不了。但男人啥也没干,就是把手放在少女头上读了一下内心,笑着说:“没想到真是表妹,啧啧,这丫头还挺崇拜你。” “哇,你会读心术。原来是同道中人,失敬失敬。“并不在乎自己被人看个透彻,初夏缠着犯无赦,两人一会儿就混熟了。 看见男人和别人聊得热火朝天,吴临水忽然一阵五味杂陈,就算那个人是自己的表妹,依然觉得很不爽。尽管他也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不悦从何而来,但心里就是升起一阵苦涩。 “你把车开到哪去了,这么沉的东西我可不扛。”硬挤到两人中间,把装着怪物尸体的袋子往前一扔,口气不好:“你不是号称见多识广吗,来看看这到底是什么玩意。” “不就是个变异人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犯无赦瞟了一眼,一脸嫌弃地说:“在幻境呆这么久,妖没抓到,就弄回这么具没有价值的尸体,为夫对你很失望。” “明明亲自出手就能轻易解决的问题,为了吃碗面,全部推给我。现在搞砸了吧,还好意思怪我。我一个凡夫俗子,能力有限,还特么失忆了,你神经到底多大条,居然敢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一个人类。”和为了吃肠旺面不来捉妖的大魔头吵嘴,简直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生命,吴临水觉得自己一定是天底下最有病的人,可又忍不住抱怨几句。 正吵着,一辆大客车驶过,压过水坑,溅起半米高的水花。 虽然三人都成功躲过污水攻击,但装尸体的袋子被淋湿不少。看着口袋上的泥水,某人气不打一处来,因为扛袋子的铁定又是他这个苦力。他上前,因为心情不好踹了袋子一脚,没想到里面的东西忽然有了反应,猛地伸出手,抓住他的脚踝! 第10章 深潭恶妖 “卧槽,好恶心!”本能往后退,那只手却牢牢拽住不肯松开。 吴临水一身鸡皮疙瘩暴起,抬腿猛踢,把袋子踹飞几米远。可那只手,即使从肘关节处断裂开,依然保持抓住脚踝的动作。而滚到路边的口袋,因为口袋里的东西再次乱动,咕噜噜掉到小山坡下的河沟里,没了动静,可能是死透了。 “我去捡回来!”初夏二话不说追上去,犯无赦则帮吴临水把那只断手硬掰下来。近看断手,虽然皮肤一半被雷击烧得焦黑,另一半又像被水泡了很久一样苍白而且皱巴巴的,关节也扭曲得厉害,但能看出手掌手指,绝对是人。握在手里,触感也是捏着一块带骨肉的感觉。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诡异得让人感到不舒服。 “都跟你说是人,一脸不相信的表情是几个意思。人死以后不好好处理尸体就会变成僵尸、丧尸、血尸,然后死而复生,祸害人间。虽然暂时还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变异,但他死之前肯定是人。”其实吴临水没有不信,他只是想起那个洞里的场景,想到还有许多这样的怪物,一股恶寒就从头升到后脑勺。 “啊!”正想着,河边传来初夏短促的叫声。 因为初夏有些功夫防身,又能施雷,加上尸体摔下去以后就不动了,所以才放心让她去捡。可谁也没想到袋子里的东西钻出来,把她扑到水里按住,想置于死地。这里车来车往,虽然小河位置较低,也不能保证不让别人看到。吴临水冲男人喊了一句别用法术,当心别人看见,人就冲下去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初夏已经靠自己的力量暂时脱困,之后两人合力对付怪物。 奇怪的是,先前一动不动的怪物,此刻变得力大无穷,动作十分敏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满血原地复活?十几招下来,虽然把怪物撂倒在地,但拳拳到头的攻击一点效果也没有,不怕痛的对手真的很糟糕,耗都能把人耗死。手断了就脚踢,脚也断了用牙咬,牙都打碎了还在地上蠕动着继续攻击,生命力比剪断都死不了的环节动物还强。 “我用雾气做了屏障,外人看不到里面发生了什么。你放心打,尽管打,千万别手下留情。”犯无赦说完对初夏招手,用无法抗拒的语气说:“小丫头还不过来,你表哥这么强,哪要你帮忙。” “可是……”初夏用眼神询问吴临水,可对方一颗心全在揍怪物上,根本没理她,只好自己跑到岸边。她在犯无赦身边坐下,用手梳了梳湿透的头发,假装漫不经心地问:“你是不是喜欢我家临水表哥?” 一点也不惊讶少女会选择这样的开场白,男人点点头,感叹道:“女人的直觉真可怕!” “因为你看他的眼神,就像我爹在看我娘亲一样。”少女双手托腮,若有所思的样子:“不过我爹对我娘是爱,爱到害怕。怕她吃得不好,穿得不暖,怕她遇到危险,怕她不开心,怕她生病受累,怕她爱上别人。而你对临水表哥更多的是占有,怎么说呢,这两种都是爱,可是你的爱有点太沉重了。” “恋爱都没谈过的娃娃,装什么爱情咨询师。”看她一本正经地分析,不由得想笑。 “谁说我没谈过,我看了好多好多的小说,早就和主角谈过不知道多少次恋爱了。从古到今,穿越未来,什么花风雪月没见识过。你这种行为,在小说里叫强取豪夺!你这个人的属性,就是高冷霸道总裁!”巴拉巴拉吐出一串台词,说完还一本正经地补充:“你放心,我们家的人都很开明,对同志没偏见。反正临水表哥从小就不喜欢跟女生玩,虽然没明说,大家都看出来了,他喜欢男人。据我所知,他还暗恋过高中同班的一个男生,名字特别奇怪,叫什么余咬咬。” “哦?这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说给我听听,我教你读心术做交换……”那边打得热火朝天,这边聊得起劲。 “你俩挺投缘啊,要是闲的蛋疼没事做,不如去找找这东西的老巢,我估计跟漩潭脱不了干系,今天是初一,正好去见识见识。”拳脚实在搞不定,只好用武器,最后把怪物切成一筐碎肉。 切的时候,吴临水发现怪物背上有一根长长的管子,中空的,里面有很多黄绿色的粘液。所以他大胆推测,在暗处有一只妖作为母体,用这些吸管控制尸体为己所用。如果推测成立,那么妖的本体可能不善于移动,一定藏在某个人类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至于为什么这么肯定是妖,因为鬼杀人不会这么大阵仗,魔则是些自视甚高的货色,不稀罕弄这种把戏。 当然了,没见到本体之前,一切都只是猜测。 另外,怪物尸体在陆地上处于无力状态,被水泼到之后能动,掉到河里后变得跟开了外挂一样。不难推测,母体一定是水系的妖怪,才能利用水补充能量。在鬼打墙中,空气也十分湿润,永远被一层水雾包裹,相信这怪物一定无法长时间离开水。 初夏也说,她乘坐的火车在经过隧道时,隧道中积水多到反常。这恐怕是妖提前布置好的陷阱,好让自己的能量发挥到最大,连庞然大物也能收入囊中。 根据这些线索,最适合藏身的地方,就是落石镇中央的漩潭。漩潭面积虽然不大,算不上一望无际,但称得上深不见底,普通人类无法在没有设备的情况下潜入湖底。再说这里并不是潜水的地方,谁没事会下去探个究竟?是个绝佳的藏身之处! 最重要的是,漩潭底部连通地下暗河,地下水在这片区域简直四通八达,妖呆在潭底深处,再通过地下水控制尸体,简直是四通八达,来去无踪。 他说出想法,男人没表态,初夏站起来抢白:“你失踪三年不知道,现在漩潭已经不是初一十五才出现漩涡了。三年前潭心莫名其妙出现一个大洞,大量的水往里倒灌,航拍的画面像个巨大的黑洞。令人称奇的是,尽管水流量大,24小时不停地消耗,潭水却没有一丝一毫减少的迹象。有人拍了照片发在网上,于是就火了,还有人说这个大洞通向地狱,闹出不少危言耸听的网络谣言。也因为这个奇观,现在落石镇成了旅游胜地,许多人争先恐后来一睹奇观。” 有火车直达,原来是因为这个! 线索都指向落石镇,一行人决定先到吴临水姨妈家,安顿下来再做打算。 姨妈一家都是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和灵异神怪之事不沾边,初夏请他们一定要保密,千万别吓着家人。至于那一筐碎肉,在僻静处烧成灰烬,不会再兴风作浪。 到达目的地,吴临水迫不及待要去见识潭心大洞。可是水流湍急,没有船家愿意冒险。 “不就看个水洞吗,看把你急的,来,为夫抱你飞过去。”找不到愿意出船的人家,某人一脸有钱花不出去的愤怒。男人找了个僻静处,将他拦腰抱起:“放心,施了隐身咒,不用担心别人看见。” “麻烦不要用新娘抱!”尴尬到脸红,奋力逃出怀抱:“过来背我!” “要求还挺多,从明天开始少吃点,这么重,都要赶上二师兄了!”男人嘴上抱怨个不停,还是背起吴临水,快速朝潭心飞去:“这个地方四面环山,但山上寸草不生,都是尖锐的独立山峰,是最凶险的风水。周围不光妖气四溢,还有阴气,尸气,糟糕得不得了。回去以后,最好劝你姨妈搬家,就算没妖作乱,这地形也是大凶。” “看不出来你还能看风水,不过听起来很不专业的样子。”那个风水先生说话这么大白话的。 “我不懂,是你教我的。你没失忆的时候,经常用一些偏门的知识跟我换法宝。我学了你的风水术,回赠一把胜邪古剑,还附带剑谱。”他们相处三年,肯定交换过各自掌握的知识。不提这个话题还好,一说他又好奇:“你待我这么好,我为什么要背叛你呢。” “我要知道就不追来揍你了!”男人翻了个白眼,相当无语。 “你还生气?”这个问题有点多余,如果男人依然怒火中烧,又怎么会背着自己到处跑。 “我心眼小,会一直记住这件事,然后千百倍地讨回来。吴临水,你的皮给我绷紧了,为夫只要不高兴,就拿你出气。”谁知男人恶狠狠地回答,一点温柔之情都没有。可是经过这一天的相处,吴临水几乎摸清他的脾气,完全是刀子嘴豆腐心,而且性格傲娇不肯说实话。 他说讨厌就是喜欢,说我恨死你,要宰了你,其实是我要对你特别好的意思。 口是心非的家伙! 吴临水暗笑,把头埋在男人的肩膀上,惊讶自己一点也不排斥,还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他以前总是这样靠着犯无赦,在风景如画的圣地,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烦恼和责任,没有条件和妥协,也没有阴谋和背叛,有的只是简简单单的生活,满满都是幸福。 那么,究竟是什么切断了他的幸福生活,让他变成一个没有过去,脑袋空空的人? 他的记忆,他的喜怒哀乐,他的爱恨情仇,谁把这些偷走了? “为夫活了这么久,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但眼前的奇观,连我也要感叹一声真壮观。”犯无赦在半空停下,目光注视着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黑洞。吴临水咽了咽口水,紧紧抓住男人的胳膊,这附近的气压让他感觉不舒服,即使看不到妖气,依然能察觉到此地就是一切的源头。 那深邃的黑洞中,藏着强大的,邪恶的,古老的,无法想象的生物…… 第11章 深潭恶妖 黑洞太过巨大,湍急的水流也无法覆盖它。 水面没有出现传说中的漩涡,只有个一看就很不正常的凹陷。如果是大型漩涡还不至于那么诡异,挺多是个难得一见的自然现象,但现在,地壳无端端破了个大洞,空洞的圆锥体异常地嵌在潭心,疯狂彰显着存在感。它在展示自己,向周围释放能量,好像有生命一般! 流水从破洞周围倾泻而下,形成圆形的瀑布。如万马奔腾般咆哮的大水,涌向不知道多深的潭底,发出能震动大地轰鸣。吴临水的耳朵里全是水声,时而尖锐时而澎湃,变化多端无法用语言形容。 声音无法阻挡地钻进耳朵,鼓膜像被蚊虫叮咬一样又痒又痛,不能排解的苦闷流遍全身。 只要仔细聆听,不难发现看似大自然发出的咆哮中,实际上带着无法辨别的其他音频。那声音像竭尽全力的呐喊,也像低到听不清的絮语,又或许是某种持续的呼唤。不知来自何种文明的语言持续地进行,伴随着其他喧哗,声波诡异得让人浑身难受。 深处的怪物,正在和外界对话! 不断地重复,呐喊着,这股力量到底在述说什么呢? 他们飞到黑洞上空,往下看,人好像会被吸进去一样。会随着流水,被那个藏在黑暗深渊中的漩涡狠狠吸进去,卷到未知世界,遭遇人类根本想象不出的种种灾难。在神秘的,无法抵达的混沌中,究竟藏着什么秘密?吴临水的脑袋里涌出太多可怕的幻想,只是看着那个黑洞就觉得头皮发麻,脖子后面的皮像被人紧紧揪住一样,因为紧张而绷到极致。 偏偏这时犯无赦还和他玩,忽然松手把他从背上丢下去。虽然不到一秒又捞回来,可是比过山车还惊险的高空垂直掉黑洞游戏,着实让他惊到心脏要跳出胸腔。 他脸色发白,难以置信地瞪着犯无赦,一时间说不出话。 把人狠狠楼到怀里,男人一脸不在乎地挑眉,恶劣地笑着说:“谁叫你不让我抱着你,背着容易掉下去啊,这可不怪为夫!” 放屁! 吴临水双眼瞪得跟牛一样大,气得眼珠子泛血丝,眼看就要发作。男人见他这样,又起了捉弄的心思,手上再颠几下,让人心悬到嗓子眼。某人虽然经历过许多艰难险阻,可从高空掉落时会产生失重感,这种让心脏无法控制地产生悸动和刺激的行为,无论来几次都难以习惯。 尽管让同性抱在怀里是件尴尬的事,可是不想掉下去,只能用手环住对方的脖子,脚也盘到他的腰上,整个人紧紧抱住男人的身躯,像只抱住桉树的考拉。 在这里悬空让人很没有安全感,加上眼前震撼的画面和诸多谜团,现在只想赶紧离开,根本顾不上这动作有多难看,多羞耻。 吴临水觉得自己文笔口才都不算差,却很难描述此刻的感觉。恐惧、不安、焦虑、不知所措,许多负面情绪同时在内心深处爆发,交织在一起,感染着每一个细胞。他想表现得镇定,但某些黑色物质在身体里叫嚣,奔腾,企图让他投降,屈服于畏惧。 与此同时,许多疑问也接二连三冒出来:这些流水通向何方,不为人知的地底世界又居住着什么样的生命体?他们靠什么生活,有没有社会规则,控制尸体残害人类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突入到人间,会带来怎样的浩劫? “放松点,你太紧张了,就算天塌下来,也还有我顶着不是吗。”犯无赦拍了拍紧紧挂在身上某人,为了轻松气氛,来了个下流的调侃:“你这盘腿的姿势是多么标准的老树盘根啊,为夫真没想到可爱的小妻子竟然这般火辣热情。不过男人的器官位置受限,比起这么不好进入的姿势,我更喜欢传教士。” 妈蛋! 都什么时候了,还用调戏他,虽然想喷几句,可是万一说过火了这鬼畜魔头又玩几次丢丢接接,心脏病会吓出来。 还是忍了吧,反正不会少块肉。他服软,轻言细语哀求:“回去吧,这个地方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亲眼目的这样震撼的画面,吴临水的身体不可抑制地微微发抖,心脏朝负荷地运转,血液来不及循环全身就泵回心脏,导致手指末端痛得无法弯曲。仅仅是作为旁观者,就给身体带来巨大的负担。他无法想象,如果必须和这样恐怖的生物作战,结局会如何。 太渺小了,不光是自己,就是犯无赦在黑洞面前也显得虚弱无力。他们面对的是未知而强大的生命体,生物的本能在直面危险时,不断释放出恐惧。 巨大的黑洞像一只从地心深处往外窥视的眼球,怀着不为人知的情绪看着外面的世界,并且散发着不祥的气息。这个地方很诡异,一旦进入它的领域,好像时间空间都发生了扭曲。此地气温非常低,特别是飞到黑洞上方,能明显感觉到刺骨的寒意。 冰冷,没有感情的低气压环绕着他们,连犯无赦也露出严阵以待的表情,如临大敌。 “回去吧,我真的觉得很不舒服,总感觉……他在看着我们。”黑洞越看越像眼球,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有股目光从里面射出。高傲,不屑,藐视一切。 “你知道一句话吗,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犯无赦忽然文艺起来。 不过接下来的对话,就有些深意了:“人类向来有着极大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努力地求知,研究历史、地理、生物、自然、天文等诸多学科。不但自称地球的主宰者,还认为自己是食物链顶端的智慧生物。你们确实创建了足以自豪的文明,用科技改变了世界,这很值得嘉奖。但自以为是的你们从未想过,地球并不属于某一种生物。别说浩瀚无边的宇宙了,就是深海和地心,你们也没有完全了解过。渺小而自大,真是人的特性。所以你们以为在窥探宇宙万物,实际上却被其他生物窥视着。“ “渺小而自大……”吴临水重复了这五个字,心中百感交集。 一瞬间,他的脑海中出现走马灯。 那是物种的起源,是生物的进化史,是这颗星球的一生。 他仿佛看到混沌初期的地球,那是一团充满杂质,没有大气层,荒凉而缺乏生命的星云。在漫长的自转中,较重的物质沉入地心,形成地核。在矿物质的作用下地核有了磁场,迈出成为行星的第一步。之后的岁月,孤独旋转的星球慢慢壮大,质量增大,引力也越来越大,为成为可孕育生命的星球打下基础。 很多很多年后,在另一颗小行星的撞击下,毁灭性的破坏却带来生机。地球内部产生化学作用,地壳释放出大量气体,上升到外部后形成大气层。 再之后,水蒸气不断上升,遇冷成为雨水不断下降…… 地球接受了生命之源的洗礼,珍贵的水源填满尽是疮痍的大陆,从里面诞生出生命! 吴临水的脑海中,不断飞速闪现画面,从单细胞生物的诞生,到角马在非洲大草原上奔腾……他的脑子被物种起源填满,被波澜壮阔的大自然震撼,为人类的渺小不断叹息。而这段走马灯,仅仅用几秒钟,就经历了几十亿年。各种各样的信息在头脑里飞速而过,信息量太大,几乎要把头颅胀破。 高速回放后感到异常疲倦,吴临水把头搁在男人肩膀上,两手抓住他坚实的后背。 犯无赦侧眼看他,发现他状态很不好,决定放弃进入黑洞探索的念头,先回落石镇再做打算。还没到姨妈家,吴临水已经睡着了,很不安稳的样子,眉头一直锁得紧紧的。男人将他安顿好,一直守在床边,手里翻着几本私藏的古籍,想从中找到关于落石镇或者漩潭的任何线索。 活了数千年,经历无数的他,也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对手。 野兽是能预知危险的,这称为本能。已经许多年没有感受过恐惧的他,在黑洞上方停留的那段时间,再次体会了失去已久的感觉。 不光是恐惧,还有敬畏! 他有种感觉,在自己面前的生物需要所有人仰望的存在。那不是神,也不是魔,更不是妖,不是他知道的任何一种生物。但他存在了很多年,生命也许比地球本身还漫长。那是既古老又邪恶,充满智慧和野心的毁灭者。 如果真是这样,世界必定会掀起血雨腥风…… “感觉好点了吗?”吴临水睡到晚间才醒,张开眼就看到男人守在身边,正想说点什么,对方变戏法一样端出许多好吃的,还冒着热气:“先吃东西,晚上有工作要做。初夏闹着要去,不过她毕竟是个没什么经验的小女孩,我不想带上她,出事了不好办,就我们俩去吧。” “呃……不会要去黑洞探险吧。我这个人没啥好奇心,你别拿良心那套说辞来对付我,其实良心这东西主观性很强的,自寻死路的事少做为妙。”某人眉头拧成川字,显然不想同行。 “并不是。”斩钉截铁三个字打消顾虑:“你睡着的时候我四处转了转,发现这个落石镇有点意思。沿湖一周共有十座灯塔,间距相同,塔顶有铜镜,朝向和角度略有不同。我回来查了下古籍,这是十方血印阵,一种用于封印上古妖神的大型法阵。可惜古籍残缺,能阅读的部分说得太简略,没有更多的情报。我们先去实地查看一下情况,再做打算。” “十方血印阵?”吴临水说完一下坐起来,想起什么一样从桌上拿起落石镇的旅游宣传单,盯着上面的图片说:“当初看这些图的时候就觉得灯塔的位置太奇怪,没有港口的地方,修这么多灯塔做什么,原来是个法阵。这个名字我确定看过,没记错的话,要让这个封印产生作用,还需要处女的心脏和鲜血!“ 第12章 深潭恶妖 “之前初夏提了些关于我家先祖的事,让我想起外公是个风水先生。他老人家有许多关于玄学的藏书,都是祖传的,数量庞大到可以媲美图书馆。”吴临水仔细回想,虽然记不得关于亲人的具体内容,却能从脑海中翻出阅读过的书籍和已经吸收的知识:“我想想,十方血印阵,确实有这个东西。” “你外公也是个能人。”犯无赦一点也不惊讶,只是若有所思地说:“恢复记忆了?” “没,但是记得这件事。有本书上确实记录着十方血印阵的相关信息,但有没有详细的法阵操作方法我忘了。东西在老家,离这有好几百公里。“这是句真话,没必要骗人,要是能恢复记忆,他也就知道自己到底干过什么,不用每时每刻都这么纠结了:“可以叫我舅舅赶过去拿了送来,但是中间会耽误时间。你不是会飞吗,还有隐身咒,不如咱们去一趟,这样省事得多。” 他用了咱们这个词,两人的关系似乎亲近许多。男人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既没说好也没拒绝,中间的沉默弄得吴临水很尴尬。 “之前揍了你,抱歉。”他忽然伸出手,像安抚惊恐的小动物那样,轻轻摸着吴临水的头,揉了半天没松手。 “谁叫我狼心狗肺,背叛了你,就当赎罪了。“停留在头上的手不像一般男性那样骨节分明,手掌厚实。犯无赦的手有点阴柔,十指修长,指甲饱满,皮肤苍白得透出青色的血管,体温也很低。这样的手感觉不食人间烟火,高冷而且有距离感,可是摸头的时候指法柔情似水,特别舒服。 要不是有人一脚把门踹飞闯进来,某人真像化身为猫,享受这神奇的抚摸! “小混球,翅膀长硬了啊,这一晚上跑哪里去了,知不知道我会担心。电话打不通,打通了没人接,再打居然关机。你说,是不是嫌我管你,嫌我烦。我追着赶着照顾你的饮食起居还不是为你好,你要是再出点什么事,我拿什么脸面去见姐夫。他把你托付给我,我却没照料好你,想想都内疚好吗!”合着狂暴的怒吼而来的,是说曹操,曹操到的舅舅。 露出和平常截然不同的恐怖表情,菅元子凶神恶煞地揪住吴临水的耳朵,把人拖到窗边教训。开口就是二十分钟,训完才发现房内还有其他人。 “子元,好久不见。”犯无赦还在伪装中,形象和人类没什么区别,但菅元子在听到他开口说话后,惊恐毫无掩饰地写在脸上,连一向利索的嘴皮子也开始打哆嗦:“你……为……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们认识?看着两人的表情,不但认识,还有很深的渊源,不过犯无赦为什么叫舅舅子元? “你认错人了吧,他叫菅元子,是我的舅舅,不是坏人。”气氛一下变得很有压迫感,用剑拔弩张来形容也不过分,当然散发出杀气的只有男人。 见情况不对,吴临水连忙跳出来打圆场:“除了话多,零缺点的男人,超级无害的。上次买了只芦花鸡说给我补身子,结果不敢杀,只能好吃好喝地养在家里,还起了个名字叫眉卫姬,现在都成宠物了。” “呵,认错?商朝有大巫,侍奉帝辛,得赐子姓。牧野之战大败后,为了躲避屠杀,举家南下,辗转逃到荒芜贫瘠的西南山区,躲在一人高的菅草丛中逃过一劫。恐子姓透露行踪惹来杀身之祸,改姓菅,又不舍丢弃原本的姓氏,于是将子字放在名字最末。所以我叫他子元,何错之有?”男人冷笑,忽然出手钳住菅元子的咽喉:“元冕答应饶你一命,前提是你永远不能出现在我们面前。” 犯无赦口气冰冷,语气中充满嘲弄和不屑。虽然刚见面时他也是居高临下的口气,但吴临水能听出此刻的怒气和恶意,与对待自己完全不同。 “有什么话坐下来慢慢说,你先放手。你是魔尊啊,有身份有地位,又不是低级趣味的虐待狂,不要一见面就折磨人。“舅舅一副病弱花美男的模样,跟皮糙肉厚的自己不一样,不耐打。怕他被不知轻重的男人打死,吴临水根本没时间猜想两人之间有什么纠葛,只能先拉开再说。 菅元子楞在原地,不知道逃也不懂反抗,眼神一瞬间空洞得像被人抽走三魂七魄。 “元冕……他……他……他过得还好吗……”吴临水奋力把人抢回来,护在身后,正想问个究竟,舅舅却结结巴巴开口:“这些年……其实我……我也……” 不知是给吴临水面子,还是顾虑其他什么事,男人没有再发动攻击,只是冷笑着说:“心肝脾肺肾都掏出来给你了,你却拿脚踩得粉碎,现在还有脸问他好不好。我说过河拆桥、见利忘义、利欲熏心、恩将仇报还真是你们家的传统。外公是这么个人,儿子一模一样,孙子也是个忘恩负义的!”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能不能说清楚明白点,不要这么模棱两可,我都跟不上剧情了,这么又扯上外公了!”听起来,这里头有好多八卦。吴临水难得三八地想挖掘一下饭后谈资,可这两人说的跳跃性太大,完全听不懂:“卧槽,好痛,我就好奇心强一点想知道点八卦,就这样良心也会痛?” “什么!”听了这话,菅元子一改方才理亏的态度,冲上前去,一把抓住男人的衣领:“你居然给我外甥吃灵珠,我要杀了你!” “这招可是跟你学的。”犯无赦扬起嘴角,露出一个邪魅至极的笑容:“你怎么对元冕,我就怎么对他。不过区别是,我会对他负责,而你糟蹋完别人以后就跑了!” 信息量好大,吴临水在旁边听得目瞪口呆,所以说这是个报仇雪恨,以牙还牙的故事?自己这么倒霉被毒打被下药被上环,都是因为男人在报复舅舅?听到这里他心凉了半截,直到对方说会负责到底才稍微安心。等等,他又不是*的女人,为什么会对负责两个字有反应! 而且这段对白好熟悉,好像以前也讨论过。 虽然具体的时间地点内容想不起来,但能模糊忆起犯无赦这样说:“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就算我再恨子元,也不会把气撒在你身上。我答应要保护你,说到做到,一生一世,永不反悔。” 回忆突破缺口,越来越多的信息涌上心头,像无声的哑剧。 吴临水忽然想起不久之前的一天,犯无赦为他挡下致命一击,几乎死去。而他把人带回地宫后,从怀里取出一包□□,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尽数撒在疗伤的药碗里。不疑有他的男人饮下剧毒,发觉不对劲时,毒液早已遍布全身。他痛苦地张嘴,话未出口咳得满床黑血,脸上全是不可置信的悲伤。 那张脸像定格一样,美貌被痛彻心扉的剧痛扭曲,不光是来自身体的痛,还有心…… 脑海中的画面越来越清晰,他清楚地记起离开时的情形,男人虚弱地从床上撑起来,狠狠地摔倒在地,朝他离开的方向,一步步爬着。每移动一步,他的嘴里都会呕出大量血液,痛苦更明显地展示在面部。他的五官已经歪曲,取而代之的是绝望。 临水,别走…… 求你了,别离开我…… 答应你的事我都做到了,为什么还这样对我…… 男人的哀求像魔咒一样钻进耳朵,疯狂刺激鼓膜,如一把冰冷的利刃将他凌迟。他身体晃了晃,使劲摇晃脑袋才从回忆的潮水中挣脱,遗憾的是,除了这段撕心裂肺的背叛,还是没能想起其他事。 从这些片段来看,自己还真是个人渣啊! 思绪收回,他逐渐恢复神智,犯无赦和菅元子还在对峙。 听说宝贝外甥被强喂了灵珠,身为舅舅的某人愤怒到说不出话,可是他双眼圆瞪的样子,好像只跟妈妈走失的小鹿仔,杀伤力顿时减弱。长得这么软萌可爱的菅元子,到底做了什么才犯无赦这么愤怒,还有那个叫元冕的又是什么人? “既然事情牵扯到我,我就有知情权,能不能考虑下我的感受。你们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把话都说完了,我还蒙在鼓里,这样像话吗!”吴临水侧头,又冲犯无赦说了句:“你做那些事,是因为想报复我,还是想报复舅舅?” “你觉得呢。”男人不置可否。 “他不会是对你做了那种事吧……”听到这里,菅元子打断两人对话,眼泪鼻涕往外冒,一把抱住外甥嚎啕大哭:“我娘不在爹不管的可怜外甥噢,女人都没摸过就被男人夺走贞操。屁股痛不痛,快让舅舅看看,要是裂了得处理,不然会发炎感染,拖久了会烂成肛瘘的。来来来,舅舅随身带着马应龙,给你擦点。” “滚!”皮带差点被解,吴临水忍不住对长辈爆粗口。 “难道还没做?”菅元子明显松了一口气,这才沉下夸张的表情,对犯无赦恭恭敬敬跪下:“事到如今,我对你,对元冕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无论你想让我做什么都可以,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是念在我们过去的交情,求你放过我的外甥。他是无辜的,不应该为长辈犯下的罪过买单。” “舅舅,你在做什么,快起来。不管我和犯无赦之间有什么矛盾,也不能让你下跪为我求情。”虽然一头雾水,但吴临水直觉自己和犯无赦之间的恩怨和菅元子没多大关系,尽管他们之间确实有不少过节。 房间里暂时一片混乱,犯无赦冷眼旁观,时不时毒舌几句。菅元子狗腿状求放过,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吴临水见不得舅舅为了自己不要尊严和脸面,气得一个十字固定把人放倒。紧接着,初夏门也没敲就闯进来了:“大事不好了,落石镇所有的人都不见了!” 第13章 深潭恶妖 “姨妈说晚上做些好菜给你们吃,让我打半斤烧酒,再买点卤味回来。但我出门转了两圈,一个人也没见着,不光是路上没人,商店里也没人。等我挨家挨户找了个遍,整个镇子的居民,包括那些游客都不见了!”下午三点,正是热闹的时候,外面却是一片死寂,确实丁点人声都没有。 按理说这样明显的变化不该逃过三人的耳朵,但他们刚才精神集中在不太友好的叙旧上,加上犯无赦每到一个地方都习惯性设下小范围的结界,有一定隔绝效果,导致大家根本没注意外面。 “到处都不见人,我觉得肯定是出大事了,急急忙忙跑回来,只看见院门大开,姨妈一家也不见了。”初夏毕竟还是十几岁的少女,人生阅历就那么点,遇着大事容易心慌意乱。眼下她又急又怕,担忧得一张小脸都快哭出来:“这些人是不是都被卷进鬼打墙了,他们都不会法术,要是遇到那种吃人的怪物怎么办!” “暂时休战!”菅元子率先踢开钳制,跳起来询问情况,惹得犯无赦嘴里骂感情你的罪恶感都是装出来的,差点又打起来。 “现在不是揍他的时候,先解决眼前的麻烦才重要。要是舅舅真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找到姨妈他们后,我第一个帮你把他捆起来打一顿。看在我这么大义灭亲的份上,你先消停消停吧。”从后面抱住犯无赦,也不管这么说算不算胳膊肘往外拐,吴临水只想先稳住男人。真闹起来,这节骨眼上不好收场。 菅元子则趁机跑到楼下,一头钻进厨房。灶里火苗正旺,锅里还烧着菜,辣子鸡的香味伴随着吱吱声,宣告这道美味即将大功告成。案桌上放着洗净切好的肉片和各色时蔬,边上还有一篮剥到一半的豌豆荚,旁边是张横倒在地的椅子。 从现场迹象看,姨妈是在烧菜时,急急忙忙离开的,就连碰倒的椅子都没来得及扶。 没有反抗、挣扎的痕迹。看脚印她是大步迈出房门,在院子里跟丈夫、女儿汇合后,再一起走出院门。他们的步子间距很大,这不光是走得急,而是快走变成疾步最后改为奔跑。究竟是多急迫的事,才会连火都不熄灭,放任炉子继续烧着热菜,匆匆忙忙跑着离开。 出门左转,小街上有许多凌乱的脚印。追踪到这里,根本无法辨认是谁留下的足迹。但这些脚印有个共同点,大步朝前,方向一致。 “姨妈,姨爹,还有两个表姐的电话都打不通。”四人朝大批脚印离去的方向猛追,途中初夏不断拨打电话,一直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这里到底发生什么了,怎么搞得跟《我是传奇》一样,不说我还以为自己穿越到灾难片现场了。”转到商业街,眼前的景象让人吃惊。满地都是慌乱中遗落的物品。背包、鞋子、手机,到处是被掀翻的小摊位,四周都是踩烂的蔬菜水果和碎玻璃。街上还有摔倒的自行车、电瓶车,总之路面上一片狼藉。一点不夸张地说,这和电影里的世界末日没什么两样。 这里确实如初夏所说,什么都在,就是人没了。 “那边还有人!“忽然,犯无赦耳朵动了动,拔腿朝下一个街口跑。天魔的身体素质远远优于人类,听觉自然也好得多,另外三人想也没想,凭着信任跟他冲过去。 拐角果然有个身影,是个上了年纪的残疾人,看穿着应该是乞丐,由于腿脚不好没能跟上离开的大部队。但他没放弃,趴在地上,靠双手费力地向前爬,嘴里发出奇怪的叫喊,表情显得急迫和焦虑。 “老人家,你这是要去哪,你的家人呢?街上这么多的人都到哪去了,你知道吗!”吴临水蹲下,耐心地询问老人。 “大家都走了,去天堂享福了,不要丢下我,带我走,带我走。”可是无论怎么问,老人都只是重复这几句话,中间虽然有些奇怪的音节,但不是他们知道的任何一种语言。那声音几乎没有起伏,单调的,机械的,像在远古的祈祷或者呼唤,听上去有种指甲刮黑板的刺耳声,很不舒服。 “啊,又响起来了,那声音又响起来了。来不及了,带我走,带我走,求求你们带我走吧!”老人忽然激动起来,他不断捶打无用的双腿,咽喉中发出痛苦的呜鸣,更加奋力往前爬:“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带我走,带我去极乐世界。人世间太痛苦了,我的妻子儿女都死了,剩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留在世界上,太痛苦了,我要到极乐世界去!” “什么声音响起来了?”四人面面相觑,没有谁听到奇怪的响动。可老人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双眼放光,嘴里再次发出呐喊:“他在呼唤我,他在呼唤我们,我要到那里去,求求你们,带我到那里去!” “看来落石镇的人都是被一种我们听不见的神秘音波勾走了。”犯无赦两手插在口袋里,没说不管,也没有太主动,不过却给吴临水吩咐任务:“还愣着干什么,我们都听不到,就这老头天赋异禀能捕捉到讯息,你还不抱起来让他指路。” 老人虽然不重,不过浑身破衣烂衫,还有一股异味。犯无赦这样的人物,自然不会伸手去碰。舅舅那小身板和十几岁的初夏,估计扛起来力不从心,这里就他一个青壮年劳力,不用说也要主动接下这活。 “老人家,你别着急,我们这就带你去。但我不知道路,你得跟我们说你要去哪。”吴临水倒是不嫌脏臭,只是怕动作太粗鲁伤了老人。他把人小心地背在背上,顺着手指的方向赶路,一边还细细追问他到底听到什么声音,引导他慢慢描述出来。 老人开始说不清楚,耐心沟通好半天,他才开始形容。据说那声音既遥远又亲近,既陌生又熟悉,温暖得像母亲的子宫,像大海的潮汐,又像海螺发出的嗡鸣,似乎还有号角的声音。总之不管是什么,那些声音在他耳朵里像漩涡一样疯狂地旋转,在诱惑,在召唤所有人! 很快,他们跟随老人的指引来到漩潭边,看到也许只有地狱才会出现的诡异景象。整个漩潭的水面,被成千上万个大大小小的漩涡覆盖,每个小漩涡都在自转,又连成一个整体,带动潭水跟着旋转。此刻,漩潭正以极快的速度旋转,那不可思议的速度带起水花飞溅,巨浪滔天。 潭心,巨大的水龙卷直冲云霄,连接水面与天际,半个天空被水雾环绕。 只是站在岸边,也能感受到潭水发出的咆哮。大地在震动,山石树木都发出战栗,目光所及的一切都在颤抖,地底深处的力量正在撞击地壳,世界像要毁灭一般发出绝望嗡嗡声…… “带我走,求求你带我离开这里!”就在这时,老人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扑向湖边。他的手臂抓住地面上凸起的石块,奋力向前爬,还举起双臂高呼:“求求你,带我走,带我离开这里,让我去天堂享福!” “危险。”面对海啸一样规模的巨浪,吴临水虽然想把老人拉回来,但一个大浪打上岸边,阻挡了行动。浪花退却后,哪里还看的到人影。就这么几秒,再回神时,老人已经被水流带到离岸二十几米地方,在一个个漩涡中载浮载沉,像潭心飘去。 “冷静点,太迟了,你救不了他。”见他想下水救人,犯无赦赶紧抓住他的胳膊,几人退到安全地带:“漩潭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正在吞噬一切能产生力量的物质,直到强大得能吃掉整个世界。这不是我们能对付的巨大能量,现在下去,也只是给他增加饲料。” “我同意。”菅元子一手抱住被眼前场景吓到的初夏,一面附和:“就算是肩负重任的正义使者,也不要做无意义的牺牲,何况你还不是超人呢。” 吴临水定了定神,知道自己莽撞了,心中既懊恼又羞愧,也深深感到自己的弱小。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渴望力量,想变得更强大,因为只有拥有绝对强大的力量,才不会像现在这样力不从心。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好想些对策,可脑海中像灌了浆糊,根本没有好办法,只能问:“;老人说的声音是什么法术?为什么我们没中招?” 关于这个疑问,菅元子则表示他正在查。 显然,漩潭发出某种能吸引人或者控制人脑的音波,把猎物都带到潭边,一网打尽。想到这里,恐怕姨妈一家已是凶多吉少。这样邪恶的怪物,恐怕不是他们几个人能解决的,但所有人都很清楚,绝不能这样逃跑。如果放任怪物继续发展,一定会给整个世界带来血雨腥风。 “你把地下书库的书都扫描了?“舅舅掏出手机刷来刷去,他探头一看,居然是众多pdf文件,再看书名,几乎都是外公的藏书。 “不然嘞,那么多书你能随身带着跑啊,再说这都是古籍,没事少翻,翻烂了可没有第二本。你不要露出这么羡慕嫉妒恨的表情,等会传你一份,没事多看看,早点把手艺都找回来。本来你失忆了,我不想你再沾染这些破事,没想到破事先找上了你,看来这就是命,躲不过的。关于咱们家干的这些营生,具体情况回家以后再跟你慢慢说。”菅元子难得只唠叨了几句,不过一副学考古的人还没我有文物保护意识的表情很讨打。 他埋头在众多书目中寻找,为了节约时间,吴临水想了想,报了个书名,翻出来还真有点线索。 “我的外甥呦,记忆力好果然是优势,没错,就是这本。这书由我们菅家先祖的毕生经历整理而成,记录了他降服的众多妖魔鬼怪,里面不但有怪物的详细情况,还有多种击杀方法。我找到一条疑是落石镇的降妖记录,那时这里叫深潭村,看描述应该就是此地。不过和其他记录不一样,这一页被挖掉了许多关键字。”菅元子举起手机,显示残缺不全的那一页。 根据剩下的文字,大家连蒙带猜拼凑了一下。 大意是说,深潭村这个地方,从上古以来就是用来镇压某位妖王的法阵。这位妖王非常古老,是邪恶的聚合体,以吞噬人类魂魄为生。被他吃掉灵魂的人类并不会死,从此失去大地的庇护,成为无法入土为安的怪物。这些怪物非人非兽,只有最原始的进食本能,力大无穷而且凶残嗜血。妖王控制并奴役变成怪物的尸体,靠它们给自己带来新的食粮。 由于他作恶多端,最终遭到众神讨伐。 众神与之对战,大败,偶然发现人类中有一族人,族中处子的鲜血与心脏对其有镇压作用。但妖王太过强大,无法杀死,只能削弱他的力量,使之沉睡。可封印也不是万全之计,妖王每三百年会苏醒一次。而人类的寿命有限,为了保证封印持续有效,学会封印阵的菅祖对子孙施下咒术,每到妖王即将苏醒之际,他就会先祖返魂,附体在子孙身上再次进行封印。 先祖返魂是意向触发性的法术,施术者跳出三界轮回,将自己的部分魂魄分成若干份,藏于子孙血脉之中。在合适的时机,或者到了设定的时间,菅祖的部分灵魂就会觉醒,暂时占用子孙的肉身,直到完成封印。 所以从理论上说,只要菅家还有一个人,妖王就不会冲出封印,世间就能永享太平! 第14章 深潭恶妖 书中没有提及妖王的来历,只将他形容得异常歹毒,作恶多端。吴临水翻了半天也没有详细记录,只能作罢。不过事情原委大概知道了,封印阵需要的物品也有记载,可是再最关键的地方,比如怎么操作法阵,这些字却被挖掉了。 菅祖生活的时代没有纸张,这些手抄本是历代后人整理出来的,原本早已失传。所以这缺失的重要部分,没有原稿可查,可能性就变得很多,就连寿命冗长的犯无赦也没有头绪。不过他们很快又找出一份封印年表,算算日子,最近一次封印应该在三年前进行,不知为何,菅祖却没有降临在任何一位子孙身上。 也许是这次疏漏,这才让妖王抓住时机,制造大量幻境,一点点吸食人类的魂魄,为再次壮大做准备。 书上说,他吃的魂魄越多就越强大。先不说鬼打墙里有多少人,这妖刚吞下一个镇,不知道补充了多巨大的能量,怕是马上要兴风作浪了! 菅元子倒是挺乐观,嚷嚷着反正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不如先找齐封印阵需要的材料,死马当作活马医。封印阵这玩意,操作方法几乎大同小异,他知道不少,姑且试一试。说着带上初夏,四处寻找所需物品去了。 送走舅舅,吴临水站在潭边,心中一阵翻腾,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心头。 三年前,他失踪。 三年前,漩潭出现潭中洞奇观。 三年前,本该降临的菅祖不见踪影。 都是三年,真的只是巧合吗? “在想什么,很担心?”看他两眼直勾勾瞪着前方,心思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犯无赦伸手把人揽到怀里。本以为他会奋力反抗,但是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站着,目光落在很远的地方:“这么多人,里面还有我的亲人,可我没能救他们……你说,我怎么就这么无能呢……” 吴临水的身体一点也不娇小,还练了一身漂亮的肌肉,跟小鸟依人之类的词语完全不沾边,可他现在露出的神色,实在让人心生怜悯。侧脸的忧伤让犯无赦看呆,忘了眼前这个人做过的一切,忘了他曾经多么残忍地背叛过自己。 男人心尖上最柔软的地方,因为一个表情而揪得紧紧的。 无数安慰的句子在喉咙里翻腾,最后都变得苍白无力,他想了半天只吐出一句话:“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老天爷决定的事,你们都无能为力。” “魔也信命吗?”不是奚落,也非嘲笑,语气中充满了无可奈何。 “车到山前必有路,你也不必太过操心,再说还有我,不会叫你出事。”本想多搂一会,但吴临水察觉姿势暧昧,很快躲开:“我不是怕死,只是心痛无辜受难的百姓,同时为自己的弱小感到羞愧。如果我能只手遮天,也许就能轻松摆平这些麻烦。” “世界之大,能人何其多,你我不过是沧海一粟,光是三界之内就不知道多少高手打不过,居然还想宇宙无敌!”不动声色再次出手,把默默躲开的人抓回来,这次改用两只胳膊环抱住:“世上没有常胜将军,畏惧并不可耻。相反,恐惧能让你明白生命的可贵,更加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你这些歪理邪说,我居然反驳不了。”大概了稳定了情绪,吴临水收起多愁善感,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舅舅想碰运气,但我个人觉得他要操作这样的大型法阵很困难。封印阵都有自己的窍门,方位,法器的朝向和顺序,口诀和咒语等等,容不得一点差错。别说那书缺页,不知道具体的方法,就是有,也不能保证完美无缺。所以我想用更稳妥的方法,请神上身。” “需要我怎么帮你。”不用细问,此时此刻,只需提供援助即可。 “我要请菅祖上我的身,让他来进行封印,但是这个术需要一点道具。”吴临水难得面露难色,纠结了一下说:“我要当事人的一点身体部件,头发、指甲、一小块皮肤都行。这么珍贵的物品我可没有,但我知道菅家的祠堂里有菅祖的肉身像。” “你这是要去掘自家祖坟啊,还好没告诉子元,不然他真的会用口水喷死你这个不孝子孙!”虽然是大逆不道的做法,但现在情况紧急,没有选择。加上时间不等人,犯无赦一把扛起吴临水,懒得问地址,直接用读心术读取信息后朝目的地飞去。 男人移动得很快,吴临水在慌乱中抬头,正好看见潭中巨浪滔天。这样规模的水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海啸要来了,谁能相信一片内陆水域,竟然有这般波澜壮阔。也不会知道那深渊之中,藏着多少人的白骨。 十几分钟后,两人抵达菅祖祠堂。 犯无赦把人往地上一扔,吴临水马上就趴在墙边吐酸水,被扛在肩膀上以高速飞行,失重感加刀子一样的寒风把他折腾得要死。看他要死不活的样子,男人忍不住嘲讽:“就这体质还想天下无敌,做梦呢你。” 无法反驳这句大实话,吴临水只能忍住恶心干呕,扶着胃进入祠堂。 通常祠堂只供奉排位,并无棺椁,但菅祖的遗体有些特殊,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他离世之后由工匠用铜,将尸骨做成肉身像供奉在祠堂中。这事外人恐怕不知道,族人却很清楚,大家都晓得祠堂供奉的铜像里藏有先祖的遗骸。 根据古籍记载,菅祖活了400多岁,远远超过一般人类的寿命。传说他已修得天道,登天指日可待。在他生命中的最后几十年,完全进入辟谷状态,不吃不喝却保持生命活力,甚至连容颜也越发年轻。子孙们认为他即将成仙,不分昼夜地守在菅祖修炼的地方。 因为有个传说——吃下仙人的肉,亦能长生不老…… 不知子孙邪恶心思的菅祖又活了半个世纪,终于有一天,他的身体和容貌都恢复到少年的状态,身体变轻,散发出谣言的光芒,慢慢向空中飘起。 见他飞升,蹲守的子孙立刻高呼,赶来的众人抓住菅祖的脚,将他活活拖下地面,疯狂撕扯能带来永生的*。被自己的血脉活活吞食的痛苦,让菅祖既悲伤又痛苦,愧疚自己一心修仙,没有教育好后代,居然养出这样凶残没有人性的畜生。 他摇摇头,拦腰斩断自己的下半身,上半身飞升而去。 留在子孙手里的下半身,立刻失去生命力,变得干枯没有血色,像风干已久的木乃伊。而吃下菅祖肉的人,无一例外,全都七孔流血,极其痛苦地死去。活着的人这才意识到他们犯下滔天大罪,不敢继续无礼,于是请来能工巧匠,用铜为残缺的菅祖复原,并修建祠堂,子子孙孙修缮维护,香火不断,以赎罪过。 所以,那铜像里有菅祖的肉身。只要一丁点,吴临水就可以请神上身。 “你确定要吃?”在犯无赦的帮助下,吴临水用最轻微的破坏,取出一些身体组织。他把那东西混合在施法所需的许多道具里,全部捣碎,做成药丸。正要吞下,男人抓住他的手:“不是我多嘴,吃下菅祖肉的人死得都很惨,我可不想看你口吐鲜血,痛得满地打滚的样子。虽说这肉会害死人是因为某种毒,灵珠能治愈你,但对第一次接触的毒,需要一段时间分析才可以治疗并产生抗体。这段时间你会异常疼痛,没有缓解的方法。” “你连这个也知道?”吴临水有点惊讶,根本不关心自己会遭遇什么,只好奇这家伙到底活了多久,还忍不住用目光打量看上去很年轻的男人:“你该不会认识我家先祖吧。” “胡说,我哪有这么老!”犯无赦眉头一皱,有点恼羞成怒。 “是是是,不老不老,一点也不老,也就比王八命长一点而已,虽然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其实已经活了至少三千年的王八精大人。”害怕被殴打,只能小声嘀咕着,同时将药丸服下,然后施法。 咒语刚念完,吴临水就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接着视角发生改变。回过神时,他的灵魂已经脱离肉身,漂在半空中。 怎么会这样! 请神上身,神却占了他的*? 他努力去拥抱自己的身体,手却从身上穿过,灵魂无法归位。印象里,这种小法术他没少用,但没有哪一次出现过这种事故。灵魂回不去,他会怎么样?而且菅祖真的到自己身体里面了吗,为什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临水,你怎么了?”看到自己的身体直挺挺倒在犯无赦怀里,吴临水既着急又有点害怕。 因为有天眼的男人,居然没有发现他魂魄离体,这太诡异了。 他试图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均已失败告终,呼唤犯无赦,对方也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胡乱尝试,不知道触碰到什么关键点,空间忽然开始扭曲,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吸力将他卷入漩涡。在不真实的,类似科幻电影中时空隧道一样的场景中沉浮了好久,吴临水才掉到一个漆黑的环境里。 等眼睛适应黑暗后,他才发现自己在一个巨大的洞中。 抬头看,很高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亮点,似乎能看到天空。上面不断有水花飞落,地上也被一层浅浅的水覆盖。他站起来,转过身,发现面前有一道很高的牢门。奇特材质的牢门闪着金光,每一根栏杆上面贴满了符咒,密密麻麻写着从未见过的咒文。 牢门里面,有个四肢被铁链锁着的,但是看起来很无害的年轻男人。 这里恐怕就是漩塘深处,里面的人,则是被镇压了许多年的妖王。尽管不明白身在数百里之外的自己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但从周围的环境判断,此地确实是谭心的黑洞。 他走过去,不敢太靠近牢门,从缝隙中观察传说中的邪恶存在。 那是个满头白发,有着倾世容貌的美人。听到动静,他歪头,带着好奇的目光慢慢起身,一步步朝牢门走来。近距离看他,吴临水更加被人间少有的容貌震慑,就连有张妖孽脸的犯无赦,站在这人旁边也会相形失色。他一笑,天地都为之动容,会让人看得出神,一时间忘了这是个杀人无数的恶魔。 “你……”他大概很久没有和人对话了,艰涩地开口,音节很古怪,句子断断续续。吴临水辨别了很久,才听懂他说了一个你字。 “对……不……起……”又过了好久,才挤出这几个字,然后像做错事的小孩那样,不断抠着手指。这个人露出乖巧又可怜的表情,委屈的样子惹人心痛。吴临水觉得心脏砰砰地跳,一种不明所以的怜悯飞速上升,忍不住问:“为什么要道歉?” “吃……了……”他用手摸摸肚子,瘪嘴说:“太……饿……了……但是……吃人……不……对……说好……不吃的……” 这真的是传说中的上古妖王吗,不但不邪魅狂拽,杀人如麻,说话动作还像个智商不高的小孩。他蹲下来,抱起膝盖,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吴临水,像只守在门口等主人回家的小狗:“你……快……走……” “为什么?”恨不起来,吴临水对自己的三观几乎绝望了,因为面对这个人他一点正义感都燃不起来,只想和他说话,想知道关于他的更多事。一种没有理由的自信支持着他,坚信这个白发男人不是吞噬上万人魂魄的妖王,这里面肯定还有玄机。 第15章 深潭恶妖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被关在这里?”一脸软萌小宠物的表情,哪像个上古妖王该有的模样,但如果不是罪大恶极,又怎么会被关押在这种地方。吴临水对他很好奇,换着方法问,想知道这家伙到底是谁。毕竟掌握的信息越多,越有可能解决麻烦。 “我……叫……女……”听多了,要分辨他含糊的腔调其实不难。 不过这名字也太奇葩了点,就一个字——女? 放眼中国神话体系,名字里带有女字的可不少,都是女神。比如女娲、女英、女歧、女魃、玄女、*等。怀着疑惑,吴临水用目光狠狠扫射对方,确定这是个美得人神共愤的汉子,而不是胸部平得像搓衣板的妹子后,继续在脑海中飞快翻阅各种资料。在他读过的书籍中,并没有单名叫女的大人物。 可是,就像犯无赦所说的那样,世间奥秘无数,人类掌握的知识如此浅薄,一定还存在有许多未解之谜。比如眼前这位就是个大谜团,书上没有记录,不代表他不存在,或者没有危害。 “我……醒得……太早……了……他会……不……高兴……的……”没有继续回答问题,而是说了句看似无关紧要的话。说完揉揉眼睛,身体缩成一团,做出要睡觉的姿势。那句话里似乎带了某个人名,但是很含糊,听不真切。吴临水想追问到底,究竟是谁会因为他提前醒来而不悦,无奈对方打了个哈欠,用舌头舔了舔尖锐的犬齿:“可……是……睡不着……我饿……了……很饿……” “我……饿……了……”他的语调忽然变得愤怒,猛地起身,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随着吸气,大量水凶猛灌进洞中,源源不断涌进他的嘴里。 许多物体混在水里一起汹涌而来,不管是什么,有多少,居然全数吞下。 那排山倒海一样奔来的水流,吓得吴临水躲到一旁。虽然浪花飞溅,只会穿过他的身体,不会对灵魂造成伤害,但是看见海啸一样的水流朝自己扑来,躲避完全是本能。也不知道吸了多久,水中渐渐多了其他物体,树木、石块、汽车、建筑物,最后连灯塔也顺流而下…… 完了,连封印道具都吃了,这家伙是要把整个落石镇吞下去啊! “停下,别吃了,停!”他大喊,好半天才让妖王停下动作。 对方舔舔嘴唇,打了个饱嗝,用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他,拍了怕吃得圆滚滚的肚皮,似乎说了句好饱。吴临水被眼前的场景惊得说不出话,脑筋短路,问了个很傻的问题:“你吃这些吃得饱吗,不是要吃灵魂才行?” “太饿……没……办法……自然的……精气……也……可以吃……”妖王摇摇头,冲地上吐了三个黄色的小圆球:“你的……家人……还给……你……尸体没……坏……还能……活……” 家人,是姨妈和两个表妹?如果他能吐出来,是不是说明人还有救,那么落石镇的其他百姓也能起死回生?吴临水一激动,冲上去打算捡起三颗灵魂球,没想到身体刚碰到牢门,一阵电击的剧痛将他抛向空中,接着空间再次转换。张开眼后,人已经回到身体里,地点是菅祖祠堂。 “卧槽,快回落石镇,人还有救!”吴临水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猛扑到犯无赦背上,催促男人快走,并在路上把刚才的见闻说了一遍。 “我觉得他的真名并不叫女。”听完,男人帮着分析:“你应该知道,女是个象形文字,形状是个敛手下跪的人,表示顺从和男尊女卑,有地位上明显的差异。虽然文字会因为文化发展而逐渐改变含义,比如到现代社会,这个字里面包含的歧视早已消失。但在古代,女不光表示性别,还可以用来羞辱男性。比如战败的人,改个女字,表示他愿为胜利者雌伏,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 “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那他究竟是谁?长得那么好看,为什么要干吃人这种事!”因为一直夸妖王的容貌,犯无赦不乐意了,声音一沉:“再好看能有为夫好看?” “你在他面前,就像萤火虫遇到月亮,光亮度差了几百个等级。”言下之意是没得比。 “萤火虫自己就能发光,月亮得靠别人,果然还是为夫厉害。”没想到男人的阿q精神这么强大。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斗嘴,吴临水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接二连三地吐槽闹得犯无赦差点炸毛,说小妻子现在一点也不怕丈夫了,为夫的尊严何在。两人正说着,口袋里的手机狂响起来。 掏出手机,32个未接来电,姓名显示是菅元子。 我去,多么可怕的夺命连环call。 “舅,你没事吧。”之前菅元子抱怨他不接电话,他解释在幻境中手机没信号打不出去,于是对方立刻拿出开过光的电话卡。说插了那张卡,无论什么环境都能保证有信号,二话不说就给换上。这话虽然不假,可他刚才灵魂离体,根本没接电话的能力。他有些埋怨地瞪了犯无赦一眼,意思是你怎么不帮我接听,万一舅舅那边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谁知犯无赦只回了他一个,这混蛋死了才好的眼神。 “又不接电话,你死哪去了。落石镇出大事了,你要没事就跑得远远的,再也别回来了!”话机那边传来的咆哮,能把鼓膜震破。吴临水忍不住把手机挪到最远,声音还是能吵死人:“我快到了,见面再说。” 为了保护鼓膜,他不顾后果,挂掉电话。 “我想子元给你打电话,大概是想说这个。”顺着犯无赦手指的方向,吴临水抬眼看了一下,差点惊到从半空摔下去。 原本是落石镇的那片区域,包括漩湖,湖边的林带和房屋,所有的一切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地面只留下如同龙卷风过境留下的残骸,绝大部分房屋都被连根拔起,小部分残留了一些建筑材料,四周残破不堪。潭水完全干涸,只剩下谭心那个荒芜的深洞,完全没有生命的痕迹。没有人,也没有动物,连植物都没有! “真的连灯塔也吃光了。”十方血印阵必须用到灯塔,没有最关键的标志性建筑物,就算找齐封印所需的材料也没有用,这下可怎么办。 “这附近的妖气开始散了,我感觉不到妖王的存在,底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下去看看?”男人悬在黑洞上空,感觉整个地区的气流都出现变化,一股力量正在吹散凝结此处的阴霾。而那个令人恐惧的深洞,忽然间少了让人战栗的邪恶感。没有之前直慑人心的力量,仿佛只是个普通的洞穴,那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吴临水也察觉到变化,两人进入深洞。飞了一会,便降落在洞底。 这里和之前灵魂状态前往的区域绝对是同一块,但没有巨大的牢笼。他环顾四周,发现地上有三个黄色的灵魂球,立刻跑过去捡起来。是这个位置没错,妖王吐出灵魂球的地方都没变。他伸出手,没有被雷电击打,看来封印妖王的地方和他们现在处在的位置,虽然是一个坐标,但不是同一个位面。 电话不停地响,吴临水只能停下寻找进入那个位面的举动,暂时安抚急躁的舅舅。 “你们到底在哪啊,如果在落石镇,快点逃,不然来不及了。”菅元子很少真正发出恐惧的声音,但此刻,他在发抖。一旁的初夏插嘴,十分急迫:“临水表哥你在哪,快看天上啊,好多山在天上,这里要被埋了。” 天上有山?这句话很违反自然规律! 听了这话,他和犯无赦同时抬头。无奈洞口过高,两人都没发现什么。就在迟疑的那几秒,一块巨石从天而降,重重落在潭底,发出巨响。 犯无赦脸色大变,抓起吴临水,用最快的速度冲出黑洞。 天空中漂浮着无数巨石,小的有三四米,大的完全是一座山。这些石块正慢慢聚集,有小部分已经开始往下落。前后不到半分钟,空中的群山忽然失去漂浮能力,一齐朝地面坠落。一时间风云变色,大地发出哀鸣,石块撞击地面扬起的尘土足足有数米高。为了躲避倾盆大雨般往下掉的落石,犯无赦不断提高速度闪避,实在躲不过,只能用法术击碎石块。 但攻击造成的碎石带来更多麻烦,为了保护吴临水,只能把他护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当肉盾。 噼里啪啦的石块砸在男人背上,他却像没有痛觉似的,只用小心地保护吴临水,一句废话也没说。两人在落石中飞行,不时与掉落的巨石擦肩而过,简直是惊险万分。 场面虽然惊悚,不过有男人在,最后还是有惊无险地抵达安全地带,顺利与另外两人会合。找到菅元子时,除了初夏守在身边,旁边还有姨妈及两位表妹的尸体。虽然已经僵硬,但无破碎,灵魂球也在手上,应该能活。 “我们找齐封印用品,回到潭边,发现整个镇子都消失了。正想去谭心探个究竟,一个满头红发,金色眸子的男人忽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不但把姨妈和表姐的尸体还给我们,还说落石镇马上要被填平了,让我们赶快离开。”初夏抓住吴临水的袖子,急急忙忙把遭遇说出来。 “红发,你的族人?”他转头,疑惑地望向犯无赦,印象里纯血统的天魔族全是火焰一般的发色。 男人则摇头,表示天魔族没那么大能耐,也不会管人间的闲事。他伸手按住初夏的额头,直接读取之前的记忆。那个画面看完,犯无赦的脸色不大好,考虑半天才说:“这个人是天帝帝俊,掌管日月星辰的主神,但他应该在几千年前就涅槃了。” 第16章 通灵游戏 吴临水等人都是凡胎,平日里接触过地位最高的官方人员就是黑白无常这样的冥使,对高位神了解不多,于是犯无赦花了点时间来解释。 地球上的神大致可以分成三类——新神,旧神,外来神。 最古老的是外来神,没有人知道他们从何处降临,为什么来到地球上。他们非常古老,拥有绝对强大的力量,创造了世间万物,是一切的起源。这些造物主很神秘,基本没有文献记录过他们,种种传说都来自于旧神留下的口谕。 旧神是外来神创造的第一批生命体,力量源于自然,只要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存在,就能不死不灭。这批神的数量不多,曾经扮演过人类守护者的角色。之前提到的天帝帝俊就是七位旧神之首,但旧神已失去王权数千年,一切都因为新神的出现。 新神,人类文化发展之后,从人民信仰中产生的神。他们依靠信仰的力量生存,信徒越多,能力就越强大。新神的种类非常多,系统也很复杂,基本上神话故事里的主角,包括希腊神话、北欧神话、印度神话,各种宗教和民间传中出现的都是新神。 新神逐渐取代旧神,在人类文明中占有绝对比重。 很快,一部分新神不满足只被人类崇拜,他们渴望更强大的自然之力,于是用计偷走旧神的力量。失去自然庇护的旧神一个接一个涅槃,逐渐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 “据我所知,帝俊最后一次现身是牧野之战,跟你的祖先并肩作战过。只不过失去神力的他,并没有改变局势的能力。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商朝的覆灭不避免,帝俊从此消失无踪,所有人都认为他也涅槃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时间点都很凑巧,总和菅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吴临水身为菅家的后代,不可避免地卷入纷乱的漩涡。 “那么他时隔三千多年出现,是正是邪?”吴临水疑惑地看着不远处,目光一直停留在被巨石填埋的漩湖:“不救人却开始掩埋犯罪现场,这位大人物真是好人吗?” “好不好我可不敢说,不过他插手的事,劝你们都别管了。帝俊心思缜密不说还心狠手辣,当年他与亲兄弟帝启同为对等神,两人平分天地,一个代表天地万物,一个管理日月星辰,能力和地位都一样。但帝俊不愿与人分享权利,从别人那抢了个倾国倾城的男宠去坑弟弟,最后还把两人都杀了。”犯无赦跟说书一样,不断爆这位上古大神的黑料,表情很精彩。 不过吴临水的关注点不在这些神身上,他现在只有两个疑惑。第一,妖王的气息消失了,是逃出封印还是被帝俊消灭了?第二,犯无赦知道这么多,他到底活了多少岁! “你的第二个问题是不是该换换?”用了读心术的男人一脸无语:“整个镇子都消失了,你不着急去向,却关心我的年龄。” “你们能不要在光天化日之下你侬我侬,打情骂俏吗!”菅元子不想当电灯泡,可眼前还有一大堆烂摊子要解决啊:“魂魄离体太久就不能返魂了,有什么问题先把人救了再说!” 一句话提醒了吴临水,先救姨妈要紧。 返魂术不难,菅元子一个人就可以操作,但事后安慰是个大难题。姨妈等人醒来后,一开始神智不太清醒,等慢慢缓过来,知道全镇就剩这几个人生还,顿时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其他人真的没有办法了吗?这么多人枉死,我会睡不着觉。”看到才改嫁没多久,又一次失去丈夫的姨妈,吴临水良心不安到极点。他曾经有那么好的机会,近距离接近妖王,却因对方的美色而看呆了,什么也没有做。如果他当时干点什么,比如偷袭,也许就能把问题解决。或者求求那个家伙,至少让他把姨爹的灵魂吐出来,别搞得人家夫妻分离。 刚这么想,良心立刻跳出来抗议。你的亲人可怜该救,全镇无辜的百姓就不该救了吗?这么双标简直人渣,我要痛死你! 被良心折磨得跪倒在地,吴临水觉得自己都产生幻听了,还能听到良心义正词严,正义凛然的指责。由于痛到无法呼吸,只能抓住犯无赦的裤腿:“你快想想办法,我这次真的要痛死了。” “方园二十里,除了我们几个人,感觉不到其他生物的气息。妖王肯定不在这里,镇上的人的尸体也不知道藏在何处。我就算有心复活他们,没有魂魄和肉身也是心有余力不足。”事发突然,不是他见死不救,而是能力有限。 再说他本来就是魔,虽然不至于凶残无德,也算生性薄凉。能帮则帮,帮不了就算了,不会有多大内疚感。可是吴临水不同,他被良心约束,稍有不对就痛苦不堪。见不得他这样,男人做出让步:“鬼哭狼嚎的做什么,赶快起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他若肯出手,大约还有挽回的机会。” 说完捞起痛得抽搐的吴临水,两人飞上云霄。不知飞了多久,云层之上出现几个人影。正中间那位有着火焰般的长发,颜色实在很扎眼。 看那装扮,估计就是帝俊了。 犯无赦飞过去,把人放下,朝帝俊恭恭敬敬一鞠躬:“无赦想问陛下,落石镇的人可还有救。” “叫得这么生分做什么,这么多年没见,也不知道撒个娇。”近看男人也是张妖孽脸,不过器宇轩昂,周身霸气侧漏,就算长成这样也是帝王气十足。至于他旁边那几人,容貌也是非凡,一看就不像凡人。天帝朝犯无赦招手,笑了两声又说:“你什么时候这么爱管闲事了。” “妻子的事,不算闲事。”听了这话,帝俊这才抬眼瞅吴临水。那是一种审视的眼神,态度却不明确。 过了一会,他缓缓开口:“菅家的后人?三千多年前,我教你的先祖十方血印阵,因为只有你们一族的血液能起到封印作用。为此我还传授他长生之术,希望他能守护这个封印。他确实也做到了,多年来兢兢业业,保此地平安。不过因为很多原因,如今封印已破,我只能在世间大乱前把妖王丢到其他空间去。这个法术需要耗费巨大的能量,开启次元大门已经让我精疲力尽,哪里还有让他吐出灵魂的余力。这些人肯定是没救了,求我也没用。” “我虽然是神,也不是万能的。”用这句话说结束语,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吴临水的良心一点也没减轻负担,反而更痛了。 可这位天帝虽然看上去和颜悦色,也耐心地解释着,但语气中藏着的威严不容忽视。那些看似平常的句子中,透着话已至此,识相的人少管闲事的意思。 妖王被关在其他空间,人间就安全了?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就结束了?上万人的性命就这样白白牺牲了,当真一点补救的方法也没有?堂堂天帝,只封印一个妖王就精疲力尽到没有余力?吴临水心中还有很多疑问,但不经意间对上天帝的双眸,居然一个问句也说不出来。那双眼睛好像在警告他,知道的越少,活得就越久。 “做好自己的事,尊重别人的事,少操心老天爷的事。人生就这么简单,别想得太复杂。”帝俊这么说,渺小的人类只能接受。 可吴临水不死心,因为心里还有个疙瘩。如果不是他家先祖掉链子,就不会惹出这么多纰漏,害死这么多人。那么,坚持了数千年的菅祖为什么没有按时出现,是不能出现还是不愿出现,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阴谋! “菅祖还活着吗?”他直截了当问。 请神上身灵魂却被弹出体外,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请到恶神被鸠夺鹊巢,一种是请不到,被回转的法术力量弹出去。犯无赦说他倒下以后,完全感觉不到躯壳里有东西,那么被弹出体外,就是第二种情况了。 果然,帝俊叹了口气:“他的灵魂,已经被吃了。” “被吃?”这是什么情况,听起来很糟糕。 谁知帝俊双手一摊,事不关己地说:“我怎么知道,要不是监测到此处水脉异常,我也不知道封印出了问题。本打算召唤你的先祖问罪,却只召回一些稀烂的残骸,根据上面残留的信息,他死得有点惨哦。” 与神对话比想象中容易,贵为天帝的男人似乎很接地气,行为举止也没有什么架子,虽然只是表象,但也能迷惑人。 见事情没有转机,犯无赦立即告辞,带吴临水离开。一路上还在嘀咕帝俊这么和蔼可亲是怎么回事,跟他印象里的完全不一样,简直像换了个人,弄得他都害怕了。和男人的疑惑不同,吴临水更关心这个烂摊子要怎么收拾。平白无故一个镇连带上万人一起消失,舆论是要炸锅的,而且会引起恐慌。 可是接下来该怎么办,他一个小人物,真不知道能做什么。 自从知道自己是走无常后,他也试图联系过地府,希望那边有解决办法。奇怪的是,按照之前的召唤方法,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负责他的无常,向地府投请愿书也是一去不复返,没有任何回应。 作恶的妖王忽然失踪,本该涅槃的主神从现人间,先祖莫名惨死。总觉得这些事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妖王真的如帝俊所说,再次被封印了吗?那个被囚禁的白发男子,他真的就是妖王?还有那全镇人的性命,就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太多的疑问没有出口,怀着复杂的心情,一行人离开了落石镇。 第二天,吴临水发现关于落石镇的一切,彻底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 不管是网络、书籍还是人类的认知中,都不存在落石镇和漩湖,有人完美地抹杀了这一切。曾经养育了上万人的小镇,就这样平白无故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没人记得那些受害者,没人关心他们的去向,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风平浪静,连痕迹都没有留下。 然而吴临水还是被良心折磨了很多天,一直没有从这次的打击中走出来。内疚感比想象中大,良心的折磨也比预期的痛苦得多。他暗自下定决心,下一次绝对不再袖手旁观,一定要用尽全力去拯救别人。 刚许下诺言,别人就找上门了。 “我和朋友玩了墙壁鬼的游戏以后,他们都死了……”一名女子跪倒在他面前,泣不成声:“帮帮我,不然下一个死的可能就是我了!” 第17章 通灵游戏 “你先起来,用不着这样求我,只要能帮上忙,我一定尽力。好了,有什么事进屋再说。再大的困难也有解决办法,只要不放弃,就还有回转的机会。”吴临水这个人有个弱点,就是见不得女人哭,特别是跪在自己脚边苦苦哀求的,简直要折寿。他把人扶起来,请进客厅,端上一杯热茶,打算等女人情绪平缓些再问话。 女人双手捧着茶杯,神色很焦急,身体也止不住地发抖。 按说房间修得如此富丽堂皇,还有这么多昂贵稀罕的摆设,普通人多少都会好奇心大发,四处打量一番。但她从进屋到现在,别说东张西望了,眼神里都没多少神采。那空洞的双眸中饱含的,除了源源不断的恐惧,还有面对即将来临的死亡的绝望…… “妹子,我想知道,你是从什么渠道找到我的。”他家住得这样隐蔽,外面也没有任何关于抓鬼驱魔的招牌,更不可能打广告。虽然干过走无常,可有直接服务的对象,从不对外接活。舅舅是风水先生,但以择吉和看阴阳宅为主,其他甚少接触。而且有自己的店面,不会把客人带到家里来。 这姑娘是通过什么门路寻来的,得问清楚! “对不起,我太害怕了,都没有自我介绍。”把茶杯放下,女人的手掌在裤子上狠狠擦了几下,抹掉手心的汗水才站起来:“我叫马薇,是师范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跟你的好朋友余警官的妹妹同班。你的事是听他们兄妹说的,余警官说,现在这个情况,大概只有你能救我了。” 说完她又噗通一声跪下,声泪俱下地哀求:“求求你了,要钱,要房子,要什么我都可以想办法,只要救我这一次。我还年轻……我不想死……” “你放心,咬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会竭尽全力助你脱险。”其实就算不下跪,吴临水也不会见死不救。别说良心不答应,他本质也是个捉鬼的,完成工作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不过这女人才大二?虽然知道这样想很无礼,但他没看出这是个才20岁左右的女孩子。虽然从眉眼、脖子、脚踝这些地方的细腻度能看出她还算年轻,可是要说才这个岁数,感觉很牵强。再仔细端详,才找到原因。大概是蜡黄的脸色和黑眼圈给人一种很没有精神的感觉,显得人非常的憔悴,操劳。 到底是遭遇了多么恐怖的遭遇,才让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变成这样? 安抚对方几句,吴临水嘀咕着怎么余咬咬也知道我是干嘛的,人活在世界上还有没有*权啊。当然声音很小,没让对面的人听见。 马薇嘴里的余警官,大名余咬咬,是吴临水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玩伴,父辈就是世交。后来两人考上同一所高中,足足当了三年同桌。关系好到可以吃一碗饭,穿一条裤子,结伴打一场架。虽然这些点点滴滴都被他忘得精光,不过两人再次见面时,熟悉的感觉不会骗人。这就是死党,是多年的铁哥们! 不过余咬咬这个人,和他那奇怪的听起来很弱智的名字不同,是个五大三粗不拘小节的汉子,个子还特别高,光看长相很有压迫感。他从小学跆拳道,十来岁就当上黑带高手,还拿过青少年组的世界冠军。后来考上警校,遵从他父亲的老路,也做了警察,是个相当有正义感的人。 可靠,值得信赖! 记得当时舅舅给他看相簿找回忆,除了家人,就属和余咬咬的合影最多。看到那些老照片,不难察觉出两人之间的友情。可以矫情的说,这个男人,陪伴了他的前半生,是无可取代的存在。 之前在家休养时,余咬咬那么忙,还是抽空来看望过几次,买的都是他爱吃的东西。 这女人如果真是发小介绍来的,少不得全力帮忙。不过口说无凭,得打个电话确认一下。他找了借口,只身走到书房,按下死党的手机号,只响了两声那边就接起来,豪爽的声音一如既往:“那姑娘找着你了?” “还真是你介绍来的啊,余大警官,解决不了的案子就往这边推,看上去有点过分哦。”他无奈地苦笑,心里埋怨着也不提前给自己打个招呼:“你之前来我家的时候,从来没说过这些事,还以为你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呢。看来你接受能力挺强啊,反封建迷信课白上了。” “你没失忆的时候,菅叔就帮我爸解决了好多案子,等我当警察后,你也帮过我不少忙,你家的事我清楚得很。不过菅叔说如果你都忘了,最好别提那些陈年往事,毕竟这工作损阴德不说,危险系数还很大,能退出江湖安享后半生最好不过,所以我就啥也没说。”那边哈哈大笑,又补充道:“不过我知道,你已经想起来自己是走无常了。本来这件事要找菅叔的,但他说你虽然没恢复记忆,却已经能重操旧业,我就把姑娘推荐到你那去了。都是年轻人,有共同语言。” 有共同语言并不是用在这里的好吗! 而且这人话多的程度不亚于菅元子,不过倒是没什么废话,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一句也没有。也没有听着不耐烦的感觉,就让他继续了。 只是话讲到一半,手机忽然被人从背后抢走。犯无赦眼冒凶光,咔嚓一下把无辜的通讯设备捏得粉碎,还把渣屑丢到吴临水脸上:“光天化日之下出轨,你还要不要脸,是不是想为夫一走了之,让你的宝贝玩意被活生生勒断掉下来!” 他不说,某人都快忘记自己丁丁上还有个□□了! “别,你走了我就成太监了,大爷您千万呆在小的身边,哪也别去。我家三代单传,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可不能绝后了。”一想到那个地方的环会因为男人的离去而不断收紧,就怕得冷汗直流。某人狗腿地讨好,目光落到手机上,可怜某水果最新版,到手还没两天就化为泡影。 虽然他不差钱,但也不想这样浪费资源,只可惜在男人面前,好多话还没说出口就痿了,不敢对着干。 虽然在落石镇,他想着大概要全军覆没,抱着都要死了还怕什么,一股豁出去的心思接二连三吐槽过犯无赦,对方也没怎么样。但那是特殊情况,现在可不一样,要是不小心惹恼了这个大魔头,后果不堪设想。 “初夏说的人就是他吧,余咬咬,以后不准和他有任何来往。”犯无赦脸色一点回暖的意思也没有,冷得让人打颤。 吴临水一头雾水,实在不清楚男人忽然大怒是几个意思,更不知道初夏背着他说了些什么。但他不想吵架,不想因为这点小事让丁丁受罪,因为这个大魔头脾气不好,说走抬腿就走的人。而且反弹过度说不定会连累死党受罪,所以他很快妥协,可是没把话说死,而是不动声色转移话题:“好好好,不说他了,以后只要在你面前我都不说他,这样行了吗。对了,外面那女孩看到了没,她说玩通灵游戏以后同伴都死了。” “少打岔,从今天起,你不准跟这个人通电话,不准见面,不准用任何方式联络。说,快说你当不认识这个人,从此和他老死不相往来。”可惜男人不吃转移话题那一套,他抓住吴临水的胳膊,又重复了一次,不许你再见他。 “他只是我的一个朋友。”这两人都没见过面,哪来这么大仇恨。吴临水觉得莫名其妙,少不得为死党辩解几句:“我朋友不多,从小玩到大的就这么一个,他人不坏,你不要把所有人都当成敌人好不好。” “你是我的!”男人忽然加大音量,同时狠狠抓住吴临水的胳膊。 以为要被痛殴,他反射性地抬起手做了个遮挡的动作。结果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袭来,反而看见犯无赦连五官都扭曲在一起。那表情让人难受,他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像打翻了最苦涩的酒,像把痛苦和烦恼一饮而下。再夸张一点说,好像男人马上要哭出来一样,虽然他并不会这样软弱。 这个人,为什么露出如此苦痛的表情? 吴临水一时间呆立在原地,任凭犯无赦的手抚上自己的脸颊。然后,妖孽一般的脸慢慢接近,近得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接下来,有什么柔软的东西碰到自己的嘴唇,就那么轻轻地啄了一下,很快就离开了。 我这是被亲吻了吗? 他还在疑惑,男人已经恢复平时高冷的姿态,看不出一点慌乱。 “那个女人应堂发黑,乌云罩顶,确实是撞鬼了,不过鬼没有缠着他。”他这么说,淡定地接上方才的话题,好像蜻蜓点水的吻从来没发生过:“这栋房子设有对付各种邪恶力量的结界,鬼魂进不来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她身上并没有被附体的痕迹。” 吴临水虽然看不见,但完全相信犯无赦,而且被亲过之后,他满脑子都是柔软得让人心颤的触感,搅得心烦意乱。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他快步走出去。 两人各怀心事,返回客厅,着手解决麻烦。 “看来这姑娘的确是被吓坏了,为夫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举世无双的大美人就坐在她面前,居然正眼都没瞧我一下。”这句话不是用嘴说出来的,而是通过对戒的对讲功能,直接出现在吴临水的脑海里。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说这些!”某人听得翻白眼,同时担心以后不能想心事,因为男人会监听。 “那个……你们肯帮我吗,我什么都愿意做,只要能活下去。”也许是看对面两个人表情各异地坐着,半天没开口,马薇主动挑起话头:“我知道这件事很危险,但余警官说你一定有办法解决。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求求你们。” “你得把事情经过说出来,我们知道发生了什么才能想对策。”马薇进来这么久,虽然可怜兮兮地哀求了半天,却没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出来,不知道具体情况怎么行动。 这句话提醒了被吓傻的女人,她仰起头,像回想什么一样缄默了半天才缓缓开口:“那是一个周末,我和寝室的几个女孩子去外面玩,因为太开心,错过了回寝室的时间……” 第18章 通灵游戏 马薇很喜欢音乐,平常最爱唱流行歌。基本上洗澡、看书、走路,只要不影响外人,嘴里都哼着喜欢的歌曲。但是这样还不够过瘾,所以只要有机会,她就和寝室的小姐妹们一起去ktv唱上几个小时。特别是周末,寝室楼关门的时间比平常晚一个小时,可以多玩会。 两周前的星期五,她跟往常一样,和姐妹们吃过饭,就去了学校附近的ktv。 但是这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出来玩的人特别多,等了好半天也没有空出来的包房。正打算失望而归,一个中年女人出现,主动叫住她们。这个人自称罗姐,四十岁上下,穿着一身月白底牡丹旗袍,说话很豪气,一看就是老江湖。她说自己约朋友谈事情,结果临时被放鸽子,点了一大堆东西也没人吃,房间也包到午夜,空着怪可惜。要是不嫌弃,大家可以到这间包房玩。 面对陌生人的邀请,马薇心里很警惕,毕竟天上掉馅饼不一定是好事,很可能是吃人的陷阱。 但是其他女孩一听可以白吃白玩,想都不想立刻就答应了,还劝马薇,这里人来人往的能出什么事。别说离学校那么近,就算远一点又有何妨,她们足足有五个人呢。那个罗姐就算再厉害,一个弱质女流能把她们怎么样? 就是,我们可是人多势众。其他人这么附和,七嘴八舌说唱到九点就走,不会出事的。 虽然心里有疙瘩,可其他同学都进去了,她也不好一个人搞特殊,只好硬着头皮跟上。不过马薇在唱歌的时候很警惕,一只手揣在荷包里,手指按在手机的快捷拨号上,那个设置是110。 但罗姐为人大方,谈吐风趣,很快就和大家聊成一片。加上她自己也毫不顾忌地吃桌上的东西,不像要下药害人的样子,渐渐的,就连马薇也跟着丧失警惕心。 虽然她也注意着时间,可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家伙的兴致特别高,等发现该打道回府时,早就过了门禁时间。 “都十一点了,这下怎么办啊。在外面闲逛总不好,不如去网吧通宵吧,明天一早再回去。”周末寝室不查房,可以外宿。所以有人提议找个地方消磨时间,反正明天没课,正好可以补觉。这个建议得到所有人举手同意,毕竟都是年轻爱玩的孩子,偶尔这样放纵一下也没什么。 偏偏这时候罗姐又跳出来,说是因为她才害大家耽误了回去的时间,无论如何请让她补偿。还说有个朋友就在附近开网吧,设备很不错,让她去安排一下,给几个姑娘找个包房。累了可以有个相对私密的地方休息,也能避免在大厅和那些*丝一起玩游戏。 这个提议当然好,环境好还免费的事又一次诱惑了所有人。 接着罗姐把她们带离熟悉的街道。 上学两年,虽然不能说把附近都走遍了,但是周边有什么建筑物,开的什么商店心里还是有数的。可是罗姐绕了几个圈,走到一条巷口,从时间上推算离学校的路程不算远,却是从未去过的位置,周围都是陌生的店铺,而且这么晚了居然没有关门,灯火辉煌的样子,很热闹。 其中一家挂着着彩灯,有鲜花拱门和五彩气球的店最吸引人。那是个卖人偶的店铺,几个做得栩栩如生的娃娃摆在橱窗里,周围都是花瓣和薄纱做成的装饰,在如同梦幻般的彩灯照耀下,漂亮得冒泡,很能满足女孩们的少女心和公主梦。 “咱们学校附近还有这样的地方,我都不知道。你们看,这家店卖的娃娃真的好漂亮,好美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娃娃。趁现在还没关门,咱们进去逛逛吧!”一个女孩这么说着,兴趣盎然地趴在橱窗外,两眼放光地盯着做工精美的人偶们。 其他同学也被华丽的工艺品吸引,纷纷围上去,一边热烈地讨论。 大家都在热烈地讨论,相互交头接耳,猜测价格的高低,除了马薇。她从小就害怕娃娃,总觉得做的太逼真的人偶非常可怕,所以站在原地没动。见同学们打算进店里仔细观摩,立马找了个借口阻止:“罗姐还等着呢,要逛街明天再逛吧。” 这话一出,几个姑娘才意识到还有新朋友在等,稍微收敛一些,不过眼神还是流连忘返,一脸舍不得离开的表情。 于是善解人意的罗姐又站出来,笑盈盈地介绍:“这家店很特别,只有晚上才开门,你们要是有兴趣就进去逛逛,网吧那边不着急,我先给老板打个电话,让他给你们留间包房就行。对了对了,人偶店的老板也是我的朋友,你们要是看上什么娃娃,我让他给你们打八折!” “罗姐真是神通广大,到处都有你的朋友。”马薇这句话有点讽刺的意思,可惜别人都没听出来,兴高采烈钻进玩偶店。 那间玩偶店其实不大,复古风装修,进入店门就像走进时光隧道,一下回到维多利亚时代。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但能看出全是上了年纪的东西,一面浮法玻璃橱窗,一个实木雕花柜台,墙上都是开放型木架,娃娃一只挨着一只摆放在上面,内容很丰富。 各式各样的娃娃,说是商品不如说是收藏品,竟然没有一个重样的。里面有男有女,衣着神态各异,数量起码好几百个。 和兴趣盎然观看娃娃的同学不同,马薇自从进了这家店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好像四面八方射来许多视线,全部刺在她身上。那些玩偶,一个个睁着活灵活现的大眼睛,太像有生命的生物! “罗姐,好久不见,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不一会,店铺里间走出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一身考究的三件套西装,身形挺拔,左手握着一根白银制的蛇形手杖,礼帽压得很低,不太看得清长相。只不过,他那头微卷的金发和露在外面的白皙皮肤很吸引人,有种老电影里蓝血贵族的气质。 “说得这么见外干什么,就带几个丫头来看看你的宝贝。”罗姐哈哈大笑,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抚上对方的肩膀,身体顺势靠过去:“别说罗姐不照顾你,有好东西要大家分享嘛。” 他们在说什么? 马薇有种不祥的预感,悄悄跟同学耳语,不如我们翻墙回寝室吧,现在走还不算太晚。但其他姑娘都跟被洗脑一样,对离开的此地的建议充耳不闻。此时她们好像只关心娃娃的价格,拿起一个个人偶七嘴八舌地问,但男人却只是笑着,把视线转向马薇:“可爱的小姐,不喜欢我制作的作品吗?” “没有不喜欢,很漂亮也很可爱。”原来制作者就在面前,表现出嫌弃的样子显然很无礼。 “那就挑一个吧。”男人俯身做了个请的姿势,动作很绅士,却带着压迫感。 尽管心中十分排斥这些人偶,但在大家的催促下,她还是环视四周,努力找一个看起来不那么可怕的娃娃。 她搜寻了很久,目光终于落在货架最顶端的一个女性玩偶身上。 那个玩偶有一头浓密的黑色波浪形长发,长长的睫毛下面,是和其他娃娃比起来并不是很大的桃花眼。眼角弯弯的,配上微笑的樱花色的嘴唇,感觉很温柔。不但如此,娃娃还穿了一件桃红色的连衣裙,鲜艳的色彩,让她整个活了起来。最外面罩着一件有兜的围裙,上面有可爱的奶瓶图案。 她看着那个玩偶,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于是对老板说:“能让我看看那个娃娃吗?” “当然可以,她叫蔷,是我十分热爱的一个孩子。”老板取下娃娃,轻轻放到马薇手里,声音低沉有磁性,还特意补充道:“我喜欢东方人,你们的发色和眼睛很迷人。” “是吗,我倒觉得金发碧眼的欧洲人更好看。”马薇尴尬地搭话,又把目光转回到娃娃身上。她居然有名字,和自己的连起来不就是蔷薇了吗。一股无法言喻的诡异感从心中升起,她很想丢下就跑,可是看到娃娃深邃的眼睛,她又和着魔一样不肯放下。 而其他人,也都沉醉在自己选定的娃娃中,表情迷幻得不能自拔。 “我要买这个娃娃,不管多少钱,拜托卖给我吧。”忽然,马薇说出一句连自己都感到吃惊的话。从小到大,她家里别说人形玩具了,就连玩具熊这样的毛绒玩具都没有。原因是六岁时的一次遭遇。那是个雷雨夜,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回一个穿和服的玩具娃娃,漂亮得让人不肯撒手,眼睛亮晶晶的,像要把人吸进去一样。 她太喜欢这个娃娃了,简直爱不释手,连睡觉都不肯放开。可是到了半夜,父母却被她的撕心裂肺的哭声惊醒,冲进房间,发现那个娃娃的双手死死揪住马薇的头发。 马薇嚎啕大哭,她完全吓坏了,父母也吓蒙了。立刻开灯查看,结果娃娃其实没有动,只是孩子睡觉时不老实,长头发缠到玩具的手上,造成了头发被娃娃拉扯的错觉。但不管怎么说,这次意外在她有效的心里留下一个阴影,导致她从此恐惧人偶是不争的事实。 “打断一下,能快点进入正题吗!”犯无赦对外人没有太多的耐心,他出声打断马薇越跑越远的回忆,惹得吴临水用膝盖不动声色地撞了他一下。 “对不起,之所以说了这么多娃娃的事,是因为这件事和玩偶店老板脱不了关系。”讲到这里,马薇显然很激动,她先是站起来,浑身发抖,不断神经质地摩擦自己的胳膊,又坐下去:“那天,我们都被娃娃吸引了,无论如何也要买下来。可是老板说店里的娃娃全是非卖品,只送有缘人,给多少钱都不出售。” 她像陷入回忆一样,痛苦地闭上眼睛:“老板说,我们只要玩一个游戏,得到墙壁鬼的许可就能带走娃娃……可是,在玩过这个游戏后,仅仅两周,我的四个同学都死于非命……人们发现尸体的时候,那个娃娃就坐在她们胸前,脸上全是诡异的笑容……” 第19章 通灵游戏 “我根本没想过拿走娃娃就会惨死,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一定会阻止大家做傻事。可是现在后悔也没用了,你骂我自私也好,没用也好,看见朋友死得那么惨,我更害怕自己也会那样。还没体验过美好的人生,我真的不想死。”马薇一边说一边哭,声音哽咽。 “就为了一个玩具,他让你们去玩通灵游戏,你们就乖乖地玩了?既然不想死为什么不能少作死,光听通灵游戏这四个字,就不该乱玩吧。”吴临水皱眉,这帮人简直是自寻死路。 就算是无神论的大学生,不相信鬼神邪说这一套,出门在外也该有最基本的防范之心。不怕恶灵也要考虑罗姐和人偶店老板是不是坏人,深更半夜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僻静巷子里去,被下药强迫怎么办,被打晕拐走怎么办,被剜走一个肾脏怎么办,这年头糟蹋青年女子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的事又不少。 说来说去还是缺心眼,不知道保护自己,一听到又免费的便宜可占,就放松了警惕。谁知便宜没占着,反而把命搭上了! 之前某个知名执法节目播过一个案子,女学生失联十几天后,伤痕累累的尸体在远离市区的水库中找到。抓到凶手后,那人说没想到现在的学生这么好骗,说带她去吃麻辣烫,二话不说就跟着走了,就连看到车往深山老林里开也没有起疑心。 当然,最该强烈谴责的还是犯罪分子。但在这些案子中,受害人往往缺乏应有的戒心,很容易上当受骗,如果他们稍微思考一下,多问几个为什么陌生人要对我这么好,为什么要给我买东西,为什么要请我吃饭等等,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特别是女孩子,更应该少贪便宜,多保护自己! 可惜现在说这些太晚了,吴临水只能暗下决心,一定要抓住始作俑者,免得他再去害人。 “他很狡猾,一开始没有跟我们说这是通灵游戏,不过就算说了,大家也不会相信。毕竟这个时代还说什么鬼啊神的,又不是奇幻小说,谁信呢。”马薇长长叹了一口气,不难听出语气里的懊悔。 也许是回忆这些太过痛苦,她端起茶杯,猛灌了几口才放下。 直到情绪平复些,才继续往下说:“老板当时说,这只是个考验胆量的小游戏而已,绝对不勉强大家,要是不敢玩就算了,不过不玩的人就拿不到人偶。方法也很简单,店铺旁边有条巷子,每个人拿一枝香在巷口点燃,然后走进巷子。按照男左女右选择方位,每走一步就用手敲一下墙壁上的砖块,问,我可以拿走那个娃娃吗?如果没有回答就继续走,一直走到有声音答复说可以,记下那块砖的编号就能回来了。” “除了我,所有的同学都得到答复,很快用编号换了对应的玩偶。事后我们还讨论过这件事,并不觉得可怕,都认为是骗人的小伎俩。因为只要在墙壁上设置机关,弄成触碰砖块就能播放事先录制好音频的设定就行,这是鬼屋常用的把戏,一点也不稀奇。可是,这次我们都错了……”马薇越说越激动,眼泪不断往外掉,最后用手抓住头发大喊:“墙壁里真的有鬼,我们带回家的,是藏在墙中的恶鬼!” “别害怕,在这里你很安全,没有什么能伤害你。”见她怕成这样,吴临水主动坐过去,握住她的手表示安慰:“现在你深呼吸,对,冷静一点。告诉我,你没拿到娃娃对吗!” 其他人都死了,马薇却活着,很可能和她没有获得人偶有关。 没想到她却摇摇头,羞愧地说:“我实在太喜欢那个黑头发的娃娃了,虽然没有得到墙壁鬼的回应,还是不断哀求店主,求他把那个娃娃卖给我。我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脑子里只有一定要得到她的想法。而且在那一刻,我没有把她当做毫无生命的死物,而是像对待一个人那样,迫切地渴求着。我真的很想要把她带回家,和她一起生活。很奇怪对不对,现在想起来我自己也不理解这种情绪。” 像喝了*汤一样做出反常的举动,这是灵异事件中常常发生的现象。 马薇努力地回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我也不知道哀求了多久,不管是诚心还是毅力打动了老板,又或者是被纠缠得没办法,他居然破例将娃娃送给我。并且告诉我,这个娃娃很怕孤独,一定要随身带着,千万别把她丢下,只要有时间就要陪着她说话。还让我发誓,一旦带走,就要一生一世爱她,永远不抛弃。” “你现在就带着吗?快给我看看!”难怪马薇一直小心翼翼背着双肩包,里面鼓鼓囊囊的,好像装了很多东西。不过她表情有点为难,也许是害怕再见到可怕的人偶,所以迟迟没有动作。 为了鼓励她,吴临水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这个动作又惹怒了男人。 不过他还有点理智,没有迁怒已经惊慌失措的到极点的女人,而是挤到两人中间,一屁股坐下去。等她拉开背包拉链,取出里面的人偶,男人伸手接过,没有让两人直接接触。 玩偶拿在手里相当有分量,不像市售玩具那样轻飘飘的,大概40厘米高,做工非常细。连睫毛,手指甲,衣服的花边这种小细节都考虑到了。轻轻摇晃,眼睛还能开合,动作和真人眨眼很像,几乎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不过吸引犯无赦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这个娃娃的皮肤。纹理细腻,富有弹性,还能看见毛孔。 拿到手的第一秒,他就从触感上准确判断出——这是人皮,来自一个年轻女人! 看来这个案子与其说是通灵游戏,不如说是玩偶杀人。 “是偃师吗?”吴临水用心语和犯无赦交流,对方则回答:“偃师都是些不懂得跟随时代变化而改进技法的老古董,不可能做出这么西化的偶像。而且这种风格和制作方式,是很传统的法国人偶,虽然很少有人用人皮来做就对了。上面没有魔法残留,也感觉不到邪恶气息,跟巫术和黑魔法都没关系。” “那是傀儡师?但这个娃娃看上去不会变形啊,”两人继续交流,一旁的马薇不明所以,瞪大眼睛看他们。犯无赦告诉吴临水,现在考虑这么多没意义,到现场去看看就知道了,然后转头问女人:“基本可以肯定人偶店老板有问题,罗姐也脱不了干系。这两个人长什么样,你还记得吗!” “记得,只要再见到,我一定认得出。”她点头保证,犯无赦嫌麻烦,直接读取记忆,并把当时的形象传到吴临水脑中。 “有这么方便的技能为什么不早点用。”白了男人一眼,吴临水递给马薇一些东西:“这里有一个护身符,三个银币和一袋金刚沙。你把护身符贴身戴好,硬币遇到危险的时候丢在地上,它能帮助你暂时度过危机。至于金刚沙,回家以后撒在门窗的缝隙和床周围,可保你平安。” “我不能留在这里吗,求求你们了,别赶我走。”马薇眼泪汪汪地站起来,表示她不需要房间,杂物室也可以,只要让她留在这里。而且她愿意帮忙做饭,打扫卫生,干所有的家务。只求他们留下她,不然她真的会死的。 “不是我不想留你,但我们要去实地查看情况,你一个人呆在这……”吴临水的话说了一半,没说完又咽了下去。 不是怕马薇偷他家东西,而是这栋房子里有什么连他自己都没摸清楚。记得舅舅说过,这屋子建起来,本来就是用来镇压什么的。但菅元子没细说,也没把封印和机关告诉他,要是这姑娘四处乱闯不小心又惹出点麻烦,那更糟糕。再放出个把妖王级别的生物,世界真要天翻地覆了、 “那我和你们一起去,还有很多细节,路上可以慢慢告诉你们。多一个人,总是多点线索,我保证不拖后腿,也不需要你们照顾。”不想一个人回家的马薇自告奋勇,虽然还是很害怕回到事发地,但总比一个人回家来得好。而且她现在这种情况,万一把厄运带给家人,害了父母怎么办:“求你们了,现在让我独自呆着,我会发疯的。我真的不想再体验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吓得心惊肉跳的感觉了,看在余警官的面子上,你们就带上我吧!” “可是……”吴临水拿不定主意,生怕马薇提了余咬咬,又让犯无赦发怒。他斜眼看男人,对方倒是无所谓,说了句你不觉得麻烦就带上,然后去车库开车。 紧接着,吴临水做了些准备,带上宝贝乾坤袋,跟马薇一起出门。 走到屋外,在阳光照耀下,光与影叠加的一瞬间,他仿佛看见一双巨大的手罩在女人身上。那是一双白皙纤细的女人的手,在屋里时看不见,这一会才凭空出现的。两手慢慢合拢,牢牢握住马薇的身体。 那是什么? 他想看清楚一点,结果眨眨眼,神奇的画面就消失了。白白亮亮的阳光中,又只剩马薇一人。 第20章 通灵游戏 那双手肯定是个异象,不过给人的感觉并不阴森可怕,握住马薇的姿势也不是用力掐,而是轻轻护住,有种温暖的安心感。她成为五人中唯一的幸存者,或许就是这东西保护了她! “刚才那个你看见没,是结界还是守护神?”吴临水用心语问犯无赦,因为手只出现一瞬间,没法准确判断是哪种情况。 “什么?”男人此刻的注意力全在选择哪辆豪车出行上,根本没心思注意其他现象。既然如此,先把疑问搁在心里,有机会再做深究。几人车上,吴临水问了许多细节问题,特别是玩偶店的情况和地址。 可马薇却选择这样的开头:“陈闲是我们之中第一个出事的,那几天她表现得很反常,整个人都不对劲,好像受了极大的惊吓,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脸色苍白,浑身抖个不停。问她出了什么事,又不肯说。后来,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出去吃宵夜,问她去不去。她不去也就算了,还疯疯癫癫说了很多胡话,样子特别可怕,披头散发的,一直嘟囔什么冤有头债有主,当年的事是别人主使的,不要怪她。” 当年? 这个关键词让吴临水眼前一亮,看来这不是普通的灵异事件,还牵扯到恶鬼复仇。 “当年发生过什么,她的说是事情你知道吗?”吴临水追问,可惜马薇只是叹气摇头:“要是知道就好了,起码心里有底。我们五个人来自全国各地,上大学之前根本不认识,实在弄不清她想说什么。我之前问过其他人,她们都说那只是陈闲说胡话,根本没有的事,我也就没多想。” 马薇的语气,表情,眼神都很正常,应该没说谎。 但这样,就有个问题说不通。用了当年这个词,说明年代久远,有主谋,表示参加的人数起码在两名以上。这样看来,几位死者之间应该有联系,受害者的死肯定不是玩通灵游戏,召来恶鬼这么简单,而是有更深层的因素。但马薇说她们在上大学之前并不认识,如果是真话,那么到底是什么契机,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 “然后呢。”先把这个问题挂起来,多知道些情况更容易寻找遗漏的线索。 “她当时的情况真的很不对劲,眼睛异常地翻转,只能看见眼白。我被那模样吓坏了,想叫救护车,可她无论如何也不肯,还破口大骂不断撵人。见她这样,我们也不好勉强,只好离开,想说让她一个人静一静。回去时,她表情惊悚地躺在床上,胸前放着从店里拿回来的玩偶,手指紧紧抓住床单。开始我以为她睡着了,叫了两声没有反应,用手去推……才发现她已经……”说到这里,叙述再次中断,马薇看着窗外。 她不断叹气,不解地问:“我们既没有杀人放火,也没做伤天害理的坏事,大家都是本本分分的好人,为什么还会遇到这种惨剧。都说好人有好报,难道都是骗世人的假话吗?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如果有的话,为什么眼睁睁看着好人受苦受难。” “人世间每天都在发生悲剧,得了绝症的,妻离子散的,家破人亡的,数都数不清。神就那么几个,地球上有70亿人,管得过来吗。所以说靠谁都靠不住,求神不如求己。你现在必须坚强起来,不能被任何困难打倒,想活命就得拼命!”吴临水说了几句宽心的话,一边查看手机。 关于这个案子,余咬咬也传了份资料来。 四名受害者都是心源性猝死,没有中毒迹象,也没有外伤,现场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但看这份报告,基本可以定义为意外而非刑事案件。但是,每个受害者的表情都非常恐惧,怎么说呢,就好像她们是被吓死的一样! 吓死,这是鬼杀人的主要手段。 除了意念非常强大,怨气太深,日久天长积累成巨大能量的恶鬼外,普通的灵魂没有实体,根本影响不到现世的人。 鬼甚至没有颜色,像一团是无色透明的气体,只有在光源的折射下,才能显出大概的形状。绝大部分人看不见它们,只有拥有阴阳眼或者天生灵异体质的人才能察觉到,因为能力上的差异,很可能还看得不太清楚。 再说简单直白一些,游荡在世间的鬼魂,就是人死亡以后残留的能量,只要是能量就会消耗,鬼游荡得太久,也会魂飞魄散。害人只会加剧能量的消失,除非心中怨恨太深重,不然谁愿意用灰飞烟灭做筹码? 所以大部分鬼魂,都愿意放下心结,跟随鬼差前往地府,等待十王审判,轮回转世。 当然,以上是普通情况。不普通的呢,多半是枉死的冤魂,临死也咽不下那口气,一定要报仇雪恨。那是心怀恨意,带着不甘,由各种负能量集合起来的可怕聚合体,最后化为厉鬼。厉鬼的能量很强大,甚至能影响人类的脑电波,让原本看不见鬼的人产生幻觉。 不过即使是这样,鬼依然不能直接杀人,这些邪物害人的主要手段是吓! 利用各种幻觉,制造逼真的恐怖感受,活活把人吓死! 所以才会出现身体健康的人忽然心脏骤停,查不出死因,最后只能当意外了结的案子。除了吓,它们还喜欢俯身,让受害者杀人或者自杀。 这件事发展到这里,已经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毕竟他有清理作恶厉鬼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地府赋予走无常的职责! “陈闲出事以后,有人开始怀疑娃娃。燕菁是第一个把娃娃丢掉的人,结果当天晚上她就死了,被踩烂丢到河里的人偶又回来了,好端端坐在她胸口上。我把这些情况告诉警察,可他们都不信。后来还是余警官约我谈了一次,说他相信我说的话,还说这世界上有人类无法理解的生命体存在,是无法用科学去解释的。”马薇继续说着这次的事情,巨细靡遗,不肯漏掉一点信息。 “余警官还按照我说的地址去找那家人偶店,去了两次都没找着。虽然朋友们都不愿意再去那个地方,可我不能坐以待毙,独自去了好几次。别说那家店,就连那条巷子,周围的街道都不见踪迹。我明明没记错,那儿却变成一片废墟。”她的手紧紧握成拳头,脸上都是疑惑。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说子元话多,这姑娘是要破纪录啊,说了这么久也不知道口渴。”犯无赦挑眉,吐槽当然是外人听不见的情况下说的。 可是吴临水不这么看,她吓坏了,又想帮忙,肯定是恨不得把知道的细节全部说出来。 到达目的地,谈话暂时中断。 马薇先带着他们去看ktv,一边介绍:“还有个很诡异的事情,那天罗姐开的包房是514,可是警察来调查时,管理人员却说514是最角落的一间,数字谐音听起来又很不吉利,所以就拿来做仓库。平时都是堆放闲置的器材,根本不可能有人进去唱歌。后来调监控来看,确实没有罗姐的影子,进房间的只有我们几个人。” 听到这里,基本可以肯定罗姐有问题。 接着她带着大家,从ktv出发,前往玩偶店:“事后我来找过好几次,路线肯定没有错,但是你看……玩偶店本来应该在这里,现在却只有一片烂尾楼。” 顺着马薇手指的方向,能看到一大片被围墙圈起来的工地,外墙早已变得破破烂烂,仿佛闲置了很久。从缝隙往里看,里头的建筑物基本都推平了,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迟迟没有施工,垃圾和建筑废料堆得到处都是。 “姑娘,我们不能再带着你了,你找个地方落脚吧。”犯无赦这么说,不等马薇开口,又补充道:“你带着一个守护灵到处乱窜,等于开着警车呼啸而过,哪个犯罪分子听到警笛声还会跑到大街上给你抓。留在这里,只会让我们永远也接近不了人偶店。” “守护灵?”马薇满怀疑问看着他们,迫切需要一个答案。 “没时间给你解释,你只要知道自己暂时是安全的就行了。拿着这个,随便去哪呆着都行,有结果再通知你。”感觉男人的耐性差不多要被耗光了,吴临水赶紧接过他递来的东西。那是条红线编的项链,上面坠着两条木狗。 把东西递给马薇,再把这姑娘送到街口:“别看他那样,脾气好像不太好,可是法术高强。给你的东西多半是法器,拿好,别弄丢了。我之前给你的护身符和银币也随身戴好,金刚沙装在背包里以备不时之需。别回你原来的寝室,找个光照充足,窗外没有大树遮挡的房间。” “我有个朋友住的是两人间的寝室,最顶层,正好室友实习去了,我去找他借宿两天。”知道再哀求也不能留下来,马薇认命地装好东西,犹豫一会又问:“守护灵是什么?” “人死后如果对世间还有眷念,不愿进入轮回,也不愿当游魂野鬼,就会选择和自己有关系的人,比如至亲好友,或者有缘人作为自己守护的对象。守护灵依附被守护人,与其存在于现世。不过你不要怕,他们通常是有益而且善良的。虽然我看不见你身上的灵体,但知道有人在保护你。”原来那双手,真的起着保护作用。 “那我的守护灵是谁,你知道吗,会是我那些死去的朋友吗?”几位朋友遇害后,很有可能化作守护灵保护她,似乎也说得通。但他不清楚具体状况,不敢下结论。只是安慰马薇不要想太多,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现在是大白天,离学校又不算远,让她径直回去别到处乱转后,吴临水快步跑去找犯无赦。男人正在走访工地附近的商铺,似乎在打听情况。 “这个工地从拆迁到开工,不断发生诡异的意外事故,拆房子的时候就有钉子户在这*。等好不容易谈妥赔偿了,拆迁时又死了几个工人,工地附近接二连三发生车祸。接着开发商破产,差不多可以用家破人亡来形容。这块地辗转几次,又被收回拍卖,但是每次出售都会引发一系列血光之灾,最后没人敢买,就这么烂了快十年。”犯无赦收集情报的功力一流,很快摸清基本情况。 “拆迁前有巷子吗。”吴临水有点在意那条小巷,马薇说那条巷子很特别,入口大,越往里面走越窄,压迫感越强。后来回忆起来,形状像一只喇叭。 “没有,而且这里太干净了。”男人的目光慢慢扫过四周,说的可不是街头巷尾的卫生状况:“死过人的地方总该有些痕迹,强烈的意念,挥之不去的记忆,没完全消散的灵魂,只要存在过就会留下痕迹。但这附近一点残影都看不见,干净得不可思议。” 第21章 通灵游戏 连犯无赦都这么说,可见这里真的有问题。 那么马薇她们之前进入的是幻觉世界还是其他位面,又或者是传说中的山市和鬼界,甚至可能是某个充满罪恶的空间夹缝。眼下时间紧迫,唯一的幸存者命悬一线,而通往那个死亡之境的入口在哪,暂时还不知道。 不管怎么样,总得到事发地去看看,才能搞清楚众多疑问! “我想找咬哥了解下情况。”尸检结果虽然是猝死,但同个寝室的室友,在两周内接二连三地死亡,这么可疑的案子警方绝对要管,他那边肯定有各种详细的情报。现成的资料看一看,再去实地走访补上遗漏,能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为夫说过不准见他,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故意挑战丈夫的权威。还叫得这么亲热,是不是想我瞬移回魔域,让你的那玩意跟身体分家?”犯无赦皮笑肉不笑地抬起胳膊,一手揽住吴临水的肩膀,往怀里带。 这动作看起来很亲密,可惜语气阴森到周围的气温瞬间降了几度。连刚好跑到脚边的流浪猫都吓得喵的一声,浑身炸毛,惨叫着跑了。 某人头皮发麻,直接打了个寒颤,忙不迭地改口:“什么咬哥,谁叫了,我可没听见啊。我的意思是余咬咬这混蛋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办实事,整天游手好闲,玩忽职守,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才打算给他找点麻烦。谁叫他是警察,天生就该为人民服务,咱们不就是人民吗,正好折腾折腾他!” 某人嘿嘿地笑,表情很狗腿,可惜大魔头什么场面没见过,一眼就看穿他的小心思,根本不吃这一套。 男人大手一挥,吐出不容商量的两个字:“不准!” “那我想看监控视频怎么办,我又没有执法权,就算跑去ktv要,人家也不给我啊。”某人眨眨眼,很专业地摆出一副无辜:“马薇的性命还在咱们手上,不能掉以轻心,要是出点什么意外,良心的谴责又要整死我。” “这有何难,为夫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现在就满足你的要求!”天还亮着,这些藏在阳世与阴间的缝隙,通常只有阴气旺盛时才能进入,留在这里等也是浪费时间。所以犯无赦决定先施展神通,给可爱的小妻子弄点资料来,免得他总是心心念念想着某条鱼。 很快,吴临水拿到卷宗和ktv的监控视频,找了家环境优雅的咖啡厅,一口气给大魔头点上培根鸡肉卷、烟熏火腿煎蛋、明太子三明治,烤松饼和玫瑰盐奶盖红茶后。趁他被造型精致的食物吸引,开始研究资料、 如同所有公共场合的监控都不是高清的一样,这里的视频也模糊得够呛,比盗版动作片还糟。 走廊上的光线也很差,只能依稀辨认出,画面中那几个女孩正有说有笑地走进本该是储物间的514房。这段视频要是个粗心点的人来看,可能看不出问题,但是只要仔细观察,就能从这帮人的表情和动作发现,有个不存在的人站在中间,还和大家聊得开心。 “这女的阴气好重,长得还这么抱歉,感觉好恶心。”男人咂嘴,因为塞满食物而变得鼓啷啷的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用手戳了一眼吴临水的额头:“暂时给你开阴阳眼,自己研究吧。” 这一戳非同小可,原本察觉不到超自然现象的双眼,居然能看到画面中多出来的第六人! 被女孩们环绕的估计就是罗姐了,不过和马薇描述的长相不同,此刻画面中根本没有风韵犹存的女子,只有具穿着破破烂烂旗袍,身子有大半腐烂的骷髅。那骷髅身上全是令人作呕的污物,蛆虫在没有眼珠的眼眶中进进出出,还有一些黄色的液体从关节各处渗出。 吴临水学考古的,没少观察尸体现象,这场面是小意思,倒是还没到到胃口的地步。不过这女人确实散发出一股不祥的气息,身体笼罩在一团令人不舒服的紫色雾气中。 鬼,其实是有等级的! 之前说过,大部分鬼魂都属于无色透明的气状物,有些能力强一点的是半透明状态。这些鬼基本是自然死亡,对人类无害,就算遇到也不用害怕,只需祈祷可怜的游魂野鬼早日成佛即可。 如果遇到带有颜色的鬼,就得当心了! 鬼的颜色越深,代表他的怨气和戾气越重,仇恨也更可怕。多年的厉鬼可以直接影响人类的脑电波,制造逼真的幻觉,罗姐就是用这种方法让没有灵感的普通大学生看到她,从而进行迫害。 看来这次的案件没有想象的那么单纯,这个罗姐不但是个厉鬼,还是很不好对付的紫色厉鬼。厉鬼是最难对付的一类鬼魂,不过因为它们的能力也有高低,所以有许多种类。黄鬼等级最低,绿鬼稍厉害一些,红鬼则是害人无数的等级,基本上碰到它的人必死无疑。在红鬼之上还有蓝鬼、青鬼、墨鬼,世间少见。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紫鬼才是□□烦。 紫鬼据说好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出一个,因为形成这样等级的厉鬼有诸多条件和限制。 普通的人,凶死之后最多也就能变成红鬼,红鬼依靠吸取魂魄,或堕入邪道修炼禁术,能力会慢慢提升,变成更厉害的鬼。但无论害多少人,紫鬼都是无法达到的遥远目标。这种邪灵是与生俱来的,生前就得穷凶极恶,杀人无数,死时还需要外界推力。 要成为紫鬼,死亡过程必须非常缓慢、痛苦,死后还得葬于极阴之地,吸收足够的恶寒。期间需要不断制造杀孽,最后还不一定能成功。 从理论上说,人在临死之前遭受折磨,会产生剧痛和恐惧,绝望会变成巨大的负能量。这些汹涌而出的痛苦、仇恨、怨念,悲伤形成磁场,把周围相似的物质卷进去,一点点壮大。再加上足够的阴气,日久天长,就变成邪恶的暗物质,也就是紫鬼。 吴临水在一本古籍上看到,有一种邪恶的匠人专门制造紫鬼。他们精通针线技艺与缝合,古老的名字已经被遗忘了,后人称之为缝纫师。 这个名字听起来和制造业有关,不过和做衣服一点关系也没有。 缝纫师最早是刽子手的一种,处刑方式是凌迟,当然不是常规的那种。为了延长受刑过程,他们会把人的皮肉片下来,再用特殊技巧缝合上去,使受刑人遭受千刀万剐却迟迟不能解脱,最后受尽折磨,痛苦万分,凄惨地被人碎成一滩肉。 通常,手段再高明的刽子手,活剐一个人,最多也就能拖三天。但在缝纫师手里,受刑人少则数天,多则数年,每日忍受皮肉分离,割肉挫骨的巨大痛苦,想想都觉得可怕。 落到这帮人手里,比下十八层地狱还惨。 有句俗语叫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作为有思想,有远见,有进步意识的刽子手,缝纫师知道,不能满足于普通的刑讯折磨。于是在行刑的过程中,这帮人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开发新技术,逐渐成为全新的门派。开发出许多与缝合相关的技艺,包括制造紫鬼这样的邪术,并大量实施。 据说缝纫师把针线当做武器,攻防一体不说,还能杀人于无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只手遮天,权利无边。提别是紫鬼,简直是最好的杀手,一度被大量制造。虽然具体的制作方法已经失传,不过罗姐的出现,恐怕和这些邪恶分子脱不了关系。 至于缝纫师的其他情况,古籍上的记录有限,只好求教犯无赦。 男人想了想,狠狠咬了口炸鸡,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说:“这些人伤天害理的事情做得太多,手段又残忍,有违天道,终于引发神界与天界的不满。几百年前遭到清理,从此在历史上消失。现在想起来,那真是好一场大屠杀,整整持续了半个月,可以用尸横遍野来形容。” 连餐盘上装饰的薄荷跟胡萝卜也不放过,妖孽大魔头化身吃货,一边吃一边继续:“只要和缝纫师有关的人,上至百岁老人,下到刚出生的婴儿,不分姓谁名谁来自何方,全都不能放过。血流成河知道吗,天气又热,围剿到后面几天,到处都是腐烂的肉的味道,连我这么身经百战的天魔想吐,简直是人间炼狱啊。” “你也参与了?”身为天魔族,能不能有点魔的样子,居然会因为尸体反胃。 “神直接干预人间的事很少见,用膝盖想也知道事情重大,就连魔族也不好坐视不理,派了一众高手去助阵,我是其中一个。”看看时间,离天黑还早,犯无赦干脆把身子往旁边靠,舒舒服服枕在吴临水身上话家常。 啊,不对,是提当年勇! “缝纫师们虽然是凡人,身手却很了得,个个身怀绝技,还不怕死。知道那次围剿是谁领军吗,杀神白起啊,结果打了十天没把人家的屯堡攻下来。”男人的语气中,有点嘲笑的意思,不过话锋一转,剧情有新发展:“后来为夫参战,这才扭转局势!” 第22章 通灵游戏 “为夫上阵后,嗖嗖嗖,咻咻咻,嗖嗖嗖嗖咻咻咻咻,三下五除二就将缝纫师的首领乱世邪针白院飞生擒。群龙无首的邪恶兵团很快溃不成军,局势一面倒。接下来是大屠杀和收拾残局,直到这些恶棍从世界上消失,世界迎来和平。不过这场战役,要是没有为夫助阵,恐怕结局就不是这样了。”犯无赦得意挑眉,一脸在等夸奖的表情。 可惜吴临水满头黑线地听完过程无比简要的炫耀,脑子里只有两个疑问,嗖嗖咻咻是个什么鬼?世界上居然还有乱世邪针这么土鳖的诨名?笑死人了好伐! “不能用现代人的审美去衡量古代人的事嘛,你觉得这诨名低俗可笑,在当时可不得了,哪家孩子哭哭啼啼不肯睡觉,只要说乱世邪针来抓你喽,马上滚去睡,听话得不得了。”乱用读心术的男人勾住吴临水的脖子,鼻尖几乎凑到他脸上,姿势很暧昧。 在咖啡厅里,两个颜值颇高的男性组合总能吸引无数目光,特别是其中一个已经好看到可以用脸征服世界的程度。所以犯无赦凑上去时,吴临水的耳朵捕捉到不少细碎的声音——好养眼啊,好帅的基佬,不知道能不能跟他们要电话…… 欲哭无泪。 只不过犯无赦才不管别人说什么,怎么看他们,继续发表高论:“古人和现代人的审美差异还不止这些,比如唐朝以胖为美,而现在呢,女人们恨不得瘦成行走的骨架。不过就男人的眼光,都是皮包骨有什么好看的。妹子啊,还是要骨肉均匀手感好,该肉的地方肉,该瘦的地方瘦,凹凸有致才吸引人。” “说得你喜欢女人一样。”某人冷笑,引得男人窃喜:“怎么,我可爱的小妻子吃醋了?” “用得着吃醋吗,别说我不喜欢你,就算是喜欢,签了那么奇葩的婚书,根本不用担心你会出轨好吗!”这里毕竟是公共场合,来来往往的人多,吴临水只能压低声音回应。 他有些烦躁地侧头,没注意到犯无赦脸上的失落。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我的几个朋友想问问,能不能跟你们拼桌,我们有四个人。”沉默的气氛没能持续太久,就被身穿米白色连衣裙的少女打断。这姑娘看上去最多十七八岁,怯生生的,因为紧张,脸都胀红了。模样算不是顶好看,但是清纯可爱。 咖啡馆内空座还有不少,根本没到需要拼桌的地步。这姑娘不是玩国王游戏输了被惩罚,就是看上犯无赦这家伙了,后者的几率特别大。 “抱歉,我们正在谈事情。”吴临水礼貌地拒绝,与此同时,男人却冒出出人意料的回答:“可以啊,坐吧。” “你搞什么鬼!”他狠狠瞪了男人一眼,用心语怒吼,犯无赦却假装没听见似的单手撑头,把目光转到别处。相比他们的小矛盾跟不和谐,少女那边可以用欢天喜地形容。她招手,几个小伙伴连忙跑过来,全部挤在男人对面的座椅上,激动的心情好像忠实粉丝见了韩国欧巴。 要不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啊,一个个满脸花痴的样子,叽叽喳喳,问东问西,偏偏犯无赦还一一回答。 吴临水想继续看资料,可是耳边总是充斥别的声音,让人心烦。 他很不爽,凭什么男人对他这么鬼畜,动不动就暴揍一顿,对妹子却这么喜笑颜开,满脸温柔…… “你们在看乱葬岗的图纸啊,那块地是不是又要拍卖了?我太爷爷说乱葬岗可邪门了,以前死过好多人,平常都不让我去那附近,怕沾上不干净的东西。”其中一个女孩因为好奇,对满桌资料探头,吴临水有意遮盖了一下,依然被她发现那块废弃工地的鸟瞰图。 听话音,她显然知道点小道消息! “小女孩胡说什么,年纪轻轻就这么迷信。”两人对视一眼,技巧性地套话:“什么乱葬岗,怪吓人的。” “才没胡说八道,那块地方是块凶地,发生过好多玄乎的事,太爷爷跟我说过好多。”大约是被质疑,女孩开始哗啦啦往外倒本地历史。 原来,在上个世纪初,这一带还不属于城市的一部分,是个荒坡。也不知从什么年代开始的,那些家里穷没钱买棺材下葬的,凶死不能进家族墓地的,没儿女的孤寡老人,暴尸街头的流浪汉,还有被处决的囚犯。总之,没法找个风水宝地好好安葬的逝者,基本在山坡上挖个坑埋下了事。 时间一长,这里就成了远近闻名的乱葬岗,不光是本地的死者,渐渐地连外地人也把家族中枉死的亲人葬在这里。 只是年年有新生儿降生,自然就有人归于尘土。事故就在朝夕之间,谁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寿终正寝,总有抬到乱葬岗来的。由于埋葬的人太多,满山都是土馒头,到最后实在埋不下,不讲究的就用席子这么一裹,丢在哪算哪。还有些心肠比较坏不怕遭报应的,干脆把别人的坟掘开,行鸠占鹊巢之事。非正常死亡的人本来就带着一股怨气,还因为拥挤和破坏陵墓等原因,最后把这里变得极阴的大凶之地! 但乱葬岗的悲剧还不止这些。 有些人家重男轻女,生了女儿觉得是赔钱货,不想要了就丢到乱葬岗。还有些是嫌家里老人年纪大了,干不了体力活是个累赘,也带到这里丢弃。有胆大的白日里去岗间的松树林中拾山货,看见满地白骨,还有不少尸骸被绑在树上,看来是生前被人抛弃至此,活活饿死的。 因为这些原因,乱葬岗风水极差,时常闹鬼,附近的乡亲多半都见过。为了躲避凶地,能搬家的基本都搬走了,这附近越来越荒凉。 直到新中国成立,祖国一片欣欣向荣,封建迷信的说法也不准再提,乱葬岗的名声才没有以前那么坏。接着各地搞发展建设,城市规模越来越大,本来在郊外的荒坡慢慢变成城市周边急需开发的宝地。最后被规划为新城区,开始建设。 要修建房屋,坟墓就得处理掉,不然谁敢来住呢。 不过,由于坟茔多是无主孤坟,年代又久远,迁坟时完全找不到家属。政府没办法,就拨了一笔款,找专人负责,有墓碑的记录年代和姓名,没有的记录位置再编号。之后统一火化,暂时存在附近的庙宇里。 “我太爷爷家里穷,当时没办法,只能给迁坟队打工挣钱。他说这工作持续了一个月,吃住都在山上。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就怕出什么事。但是啊,人们常说怕什么来什么……”女孩忽然压低声音,表情阴沉,吓得旁边几个小伙伴一哆嗦:“一天夜里,他起来小解,看见一个穿旗袍的女人站在林子里……” 旗袍?罗姐也是一身旗袍,是巧合吗? “好可怕,别说了,我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了!”有女孩捂住耳朵,眼神却娇羞地扑在犯无赦身上。 吴临水就纳闷了,这种程度有什么好怕的,连鬼故事都算不上,充其量算民间怪谈。直到睹见女孩的表情,才明白醉翁之意不在酒。 “知道为夫魅力非凡了吧,看见这些小姑娘没,早经神魂颠倒,一颗心只装得下为夫了。”用心语炫耀时,这家伙还有余力朝对面抛媚眼,导致正在讲的故事被打断。 拜托,旗袍女的事还没下文! “继续说,你讲得特别有意思,我还挺有兴趣的。”知道吴临水差不多该怒了,男人才不疾不徐地追问。 “这个穿旗袍的女人四十多岁,涂脂抹粉的,手里还拿着个刺绣小包。你们知道,在我太爷爷那个年代是不许化妆,不能穿花衣服的,怎么会有花枝招展的女人半夜出现在乱葬岗?想到这里,太爷爷知道遇到的不是人,噗通一声跪下哀求,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为了养家糊口才来干迁坟的工作,如果惊扰了她,还请见谅。要是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只管说出来,只要能做到,一定竭尽全力,只求这女人大发慈悲,不要加害他。”大约是想在犯无赦面前表现一下,女孩讲得很卖力,语气抑扬顿挫,还挺能带动气氛的。 据说那天夜里,旗袍女对吓得趴在地上的太爷爷说——你放心,我从来不伤害无辜。这次现身,也是知道你是热心肠的好人,一定能帮我。其实我也没什么特殊要求,只求你们过三天再迁山顶那座墓碑朝正西方的坟。 说完,旗袍女就消失了。 太爷爷知道遇上了鬼,如果不帮她,怕是要被报复。可是直接把这话说出来,搞不好又会被扣一顶宣传封建迷信的帽子,最后惹上麻烦。思来想去,他动了些花招,硬是把工期拖延了整整三天。到第四天,人们才挖开那座坟。 和乱葬岗的其他坟墓不同,这座坟有雕刻精美的石碑,上好的棺材,而且棺材是竖着葬的。 但是棺材一打开,所有人都被可怕的画面吓坏了。因为是个被手臂粗的木桩穿通全身的女人,那木桩从下面穿入,嘴中穿出,血腥得让人头晕。 最可怕的是,那个女人还有呼吸,根本没死…… 第23章 通灵游戏 “都这样了,那女的怎么可能还活着。”本来花痴进行中的女孩们,都被这个故事吸引,竟然把注意力从男神转移到剧情,纷纷追问:“后来呢,接着发生了什么事。” 见大家被自己吸引,女孩得意地挺起后背,更加专注地叙述:“看到这么可怕的景象,所有人都吓坏了。明明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忽然风云变色,天空中黑云翻滚,不到几分钟的光景,正午就黑得像深夜一般。不知谁喊了一句闹鬼了大家快跑啊,众人便做鸟兽散,只有太爷爷楞在原地。他也想逃,可是那名女人的样子实在太过凄惨,善良的太爷爷无论如何也丢不下她……” “大姐,有什么方法能救你,是去找个大夫还是找个风水先生?”六神无主的太爷爷不敢随意搬动女人,可心地善良的他又不忍心独自逃走。 他注意到坟墓周围长满荒草,泥土没有翻动过的痕迹,心里清楚女人不是这几天被放进去的。看土层结构,这块地方怕是有好多年没有动过土。正常人不吃饭能活个把月,不喝水六七天就不行了,在没有食物,缺医少药又身受重伤的危急情况下,能坚持两三天就算奇迹。而这看似弱不禁风的弱女子,却在深埋地底的棺材中存活下来,被泥土覆盖了不知多少年,不用想也知道她不可能是人类! 但太爷爷知道女人不想害他,再加上看到如此血腥悲惨的画面,难免会动恻隐之心。 不管生前造过什么孽,死亡也该清算全部的罪恶,再不济还有地狱审判,怎么能留在人世间忍受这样非人的折磨。可女人拒绝他的好意,眼珠转了转,似乎在代替无法摇头的自己表达意志——她不需要帮助和拯救! “但你这样……也太可怜了……”见女人招手,太爷爷大着胆子过去。近距离看别人忍受酷刑的模样,冲击力可想而知,就是铁打的汉子也于心不忍。怜悯,很多时候是没有缘由,无关对错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段回忆,许多细微的小事都能触动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然后引发情绪上的爆发。 不过女人似乎不惧疼痛,脸上也没有悲伤的表情,她双手用力,原本被钉在棺底的手腕,连同手指粗细的铁钉一起拔起。接着,满是血污的手颤巍巍伸过去,在太爷爷掌心写下两个字——快走! 风越来越大,发出咆哮,呼啸而过。 山坡上泥石飞溅,碗口粗的树木被连根拔起,像千军万马在大地上奔腾。 太爷爷知道自己救不了她,留在此地也无济于事,恐怕还会卷入危险,所以不再坚持,撒开两条腿往山下跑。只是才到半山,好运就到了头,迎面撞上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那人穿着一件黑色的斗篷,身体藏在暗处,脚步不疾不徐,浑身散发出可怕的压迫感,全都是危险的气息。 面对那个男人,太爷爷感觉自己会命丧于此。他想逃,可惜脚底像生了根,动惮不得,那情形就跟青蛙遇到蛇一模一样。面对天敌时恐惧来自基因,无法抵御。 男人一步步朝山上走来,斗篷拖着地上,盖着绝大部□□体,有种慢慢移动而不是迈步的诡异感觉。他渐渐逼近,忽然一阵狂风吹来,斗篷被掀得飞扬,露出藏在深色布料下的半张脸和墨绿色的眼睛。深邃的五官和浅金色的头发,还有那苍白得能看见血管的皮肤,所有的体貌特征都跟亚洲人不一样,只在书上见过外国人的太爷爷知道,这是个地地道道的洋鬼子。 不过男人没有出手为难太爷爷,不,应该是他根本就不屑为平凡的小石子停下脚步。男人目视前方,神情傲慢,仿佛世间没有任何人或事能纳入那双像祖母绿一样发光的眼睛。 他与太爷爷擦肩而过,甚至没有为旁边那个被吓得尿裤子的乡野汉子分一秒钟的神。而太爷爷却在男人扬长而去后,双腿一软,瞬间跌坐在地上,眼睛也被生理性的泪水浸湿了。他浑身冒冷汗,像死过一回,腰骨化成浆糊,完全站不起来。 这个男人太可怕了,只是看到他就好像下了一回十八层地狱,好久都没能回过神。 得快点逃,他挣扎着站起来,没走两步,感觉背后一阵寒意。劫后余生的喜悦还没燃起就被新来的危机覆灭,那种来自骨髓的战栗感太过鲜明,不用回头也知道男人折回来了! 会死的,绝对会死,这次肯定没救了,太爷爷绝望地僵硬在原地,人生的种种回忆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轮番回放。他上有老下有小,兄弟们还很不争气,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要是死在这里,妻儿老母可怎么办…… 不过,就如同之前无视他一样,这次男人也没有把太爷爷放在眼里。他像来的时候那样风度翩翩地下山,不同的是手里多了个人。被木桩贯穿的女子已经去除刑具,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安静地躺在男人怀里,脸上的表情很安详,嘴角上甚至带着幸福的微笑。他们经过时,女人忽然张开眼睛,抛给太爷爷一只小瓷瓶,还说了句谢谢。 接着,两人就这样消失在迷雾中,再也没有出现…… 过了好几天,被吓跑的工人们才渐渐复工。山顶的墓穴虽然挖开,但大风已卷起尘土把坑填平,周围除了棺材和血衣和木桩还留在原地,没有任何能证明发生过怪事的物品。那时候,因为年代特殊不允许乱说话,大家只能守口如瓶,不再提及此事。后来乱葬岗被规划成住宅区,修了不少平房,可是住进去的人不是恶疾缠身就是疯疯癫癫,难得善终。 这样的事发生了很多,多到不信邪的人也在讨论其中的玄机。渐渐地,这块地就像被诅咒过一样,凡是长期居住在这里的人,一定会染上不祥,遭遇厄运…… “太爷爷虽然不说,但他心里清楚得很,知道这地方住不得,咬牙放弃政府分配的房屋,带着一家老小去了别的城市打拼。直到这几年,年纪大了产生思乡之情才回来,不过也不许我们到原先是乱葬岗的这一代瞎晃悠。据说啊,当年和他一起迁坟的工人都在三个月之内暴死,特别是拆迁队长,死状极惨。我想,如果不是太爷爷心地善良,每次迁坟之前都先为那些死者焚香烧纸,请罪之后才动土,又帮助了那个旗袍女,估计也是凶多吉少”女孩讲完长长的故事,连喝了几口饮料。 她抬起眼,偷看犯无赦,小声说:“今天要不是你们吵着要来这家咖啡厅,我根本不会走到这附近来。” “这就完了?那个女人后来怎么样了,洋鬼子是什么来历,那个瓷瓶又是干什么的?”和她把注意力转回男神身上不同,其他女孩们对开头精彩却虎头蛇尾的故事很不满,不断追问。 讲故事的女孩只好继续补充,好让同伴听个尽兴:“我觉得那两个人身上肯定还有故事,只是太爷爷只说到这里,剩下的三缄其口,绝不肯再透露半分。至于那个小瓷瓶,里面是一粒药丸,开始太爷爷不敢吃也不敢丢,藏在家里好几年。后来他遇到一位高人,帮忙鉴定了一下,才知道那是能延年益寿的灵药。太爷爷就把这药切成两份,分了一半给妻子。我太爷爷太奶奶现在都快百岁的人了,不但耳聪目明,头发乌青,身体健康,外貌看起来最多六十岁,不信给你们看照片。” “真这么神奇?哇,果然好年轻!”女孩们捧着手机,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那个外国人很有可能是缝纫师,虽然不知道他从什么渠道学习的技能。”吴临水思考了一会,用心语和犯无赦讨论:“罗姐绝对是他一手制造出来的,这两个人几十年前就勾搭在一起了。可恶,我现在就去把这两个罪魁祸首找出来!” 木桩刑,处刑方式是选用手腕粗的木棍,从人体下方的入口穿入大约半米,再将木棍立起来,让受刑人因为自己的体重,慢慢被刺穿。这一种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刑罚,手段骇人听闻,毫无人道可言。但由于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种私刑依然存在,没有被完全杜绝,依然藏身于黑暗之中。 被木桩刑处死,受刑人必须忍受巨大的痛苦和精神折磨,完全符合成为紫鬼的必备条件之一。 人偶店的老板精通人皮娃娃制作,想必针线活一定难不倒他,缝纫师的技能不就是缝缝补补嘛,所以他嫌疑很大。 “话虽如此,但我们还不知道他们的目的,犯罪手法,以及为什么选择女大学生作为目标。从之前取得的情报来看,这显然不是无差别犯罪,必须搞清楚缘由才能对症下药,肯定还有线索被我们漏掉了。”犯无赦摆出迷人微笑,把灵异事件说得像侦破案件:“我打算去调查乱葬岗发生过的诡事,你可以去找那个谁的太爷爷聊聊。”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直入虎穴还不会引起怀疑。”吴临水看了他一眼,不怀好意地笑:“我扮成驱魔人带上你直接上人偶店,告诉老板,小爷我抓了只貌美如花的天魔,不知道如何保存这份的美貌,所以帮我做一个等身玩偶吧!” 第24章 通灵游戏 “呵,就凭你也降得住我?为夫就是只剩一口气也不可能着你的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听过没,天魔的身体构造和能量来源比人类强太多,我们根本不是一个次元的对手。别说几个凡人,就算诸天神佛来了为夫也不惧。想当年,我与元冕联手破八王和十二上仙的连环阵,出阵时可是毫发无损,对方则溃不成军,早被我们打趴下了。”大魔头冷笑,就算是假设也不接受这个设定。 这自信满满的口气让吴临水楞了几秒,一个念头飞快闪过——既然他是这么强大无敌的存在,为什么还会被自己下药放倒? 按说修为这般高的大魔头,要分辨水里是不是有其他物质应该不是难事,就算一时没有防备喝下去,也不该产生多大的危害才对。可犯无赦却把自己说成可怜兮兮的受害者,不但中毒,还差点丢掉性命,这么弱鸡和刚刚才那番炫耀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难道根本没有这段往事,这一切是为了骗失忆的他而说的假话? 如果是这样,他这么做有什么目的? 对戒的通话功能还连着,虽然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脑内小剧场不通过心语传递给对方,但男人还会读心术,所以不敢深思,怕暴露心底的小怀疑。 吴临水打算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暂时不去想心里那个疙瘩。 “元冕是谁,好像和我舅舅还有点关系,也是天魔族的人吗?”这个问题他早就想弄清楚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菅元子不知是怕被逼问,还是不敢和犯无赦长期相处,从落石镇回来之后找了许多借口外宿,整天躲在别的地方。想问男人,时机又不凑巧,要是故意追问到这上面,他那脾气阴晴不定的,肯定不乐意回答。现在正好,居然主动说起这个人,可以借机打探情形。 “他是我同母异父的兄长,也是抚养我长大的恩人,还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英雄。”犯无赦只用了三句话,轻描淡写地概括两人的关系,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情谊和尊敬。 至于其他情况,男人没有提及,只是在长久的缄默后补上一句话:“一切都是子元的错!” “要真是他的错,你怎么不跟揍我一样,胖揍他一顿出气。”虽然在落石镇发生过不愉快,但两人并没有真正起肢体冲突。当然,这和菅元子当缩头乌龟整天东躲西藏有一定关系,但以魔族的手段,想找个凡人易如反掌,真要弄死他是分分钟的事,没必要拖这么久。 他不动手,说明内心不愿意伤害他! “我如果出手的话,一定会控制不住杀了他……”虽然是用心语交流,男人的表情还是跟着字句变得悲伤。 他的侧脸仿佛笼罩在无边的悲痛中,几乎要溺死:“我恨他恨得要死,巴不得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可子元要是真的死了,元冕也会肝肠寸断,跟着伤心而亡,我不想看到这种结局,所以会留下他的狗命。” “原来他们是这种关系。”不知为何,并不感到惊讶。 男人没有接话,而是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从未见过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可以爱到这种程度……他因为一件小事露出笑容,他就傻乎乎地跟着高兴好几天。他要是伤心难过,他定比他痛苦千万倍。他偶尔闹点小脾气,他就跟天塌了一样。他想要的任何东西,不管多刁钻古怪他都会满足。很多年前子元死过一次,那个痴情的傻子不惜逆天行事,宁愿忍受天谴也要救心上人。结果呢,被救的混蛋丢下在地狱业火中痛苦挣扎的爱人,独自逃走了。” “子元走的时候毁了元冕的不灭金身,导致他至今不能元神归位,如孤魂野鬼般游荡在虚空中,饱受痛苦。”比起愤怒,犯无赦的口气更接近绝望:“掏心挖肺地对一个人好,最后却换来这种结局,可见痴情是种原罪,所以修行的人得斩断情丝才能六根清净。” “……怎么会这样。”听上去,菅元子渣得连他这个旁观者都看不下去了。 “呵呵,反正背叛是你们家的传统美德,你外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机会再给你介绍他的手段。”犯无赦语句中的冷嘲热讽格外明显,连傻子都听得出挖苦的口气:“果然是从基因里就带着的毛病,一代传一代。” “那个,今天已经太晚了,我们得回家了,不然爸妈会担心。”空气中的尴尬因子暴增到最高峰,就在吴临水搜肠刮肚想找话题缓解气氛时,几位少女主动打开局面。毕竟还是群高中生,又听了可怕的鬼故事,想在天色暗下来之前回家。 “没想到都这个时间了,快回家吧,路上小心点。”犯无赦瞬间换上迷人的笑容,好像情绪上的不愉快从来没发生过,语句温柔体贴。 “能不能加你的微信或者微博?”虽然告辞,女孩们却没有立刻离开,扭扭捏捏好一会才有人开口:“拜托,加一下吧,只是偶尔聊聊,我们绝对不会烦你。” “可我没有手机啊。”犯无赦面带难色,说了句听上去简直不可思议的拒绝。 但他没说谎,手机这玩意吴临水还没来得及给他买。 “加我的吧,我们住在一起,找我就找得到他……啊……”不忍心看女孩们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吴临水主动开口。没想到大腿立刻传来一阵锥心刺骨的剧痛,导致他面部扭曲地发出惨叫,身子也不正常地颤抖。低头一看,犯无赦完全魔化的右手狠狠抓在他大腿上,尖锐的指甲陷进肉里几公分。 “他怎么了?没事吧!”由于某人吃痛的表情过于狰狞,直接吓坏女孩们。 “没事,胃痛的老毛病,一阵一阵地发作,吃点药休息会就好。”犯无赦乐呵呵地笑,冲刚才讲故事的女孩说:“我会照顾他的,别担心。你把手机号给我,之后给你打电话。” “好,不管什么时候打过来,我肯定第一时间接电话。”没想到男神会选中自己,女孩露出惊喜的表情,心思都写在脸上,实在有点太单纯。她傻傻点头,立刻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满怀期待递给犯无赦,眼神里都是闪亮的光芒。 接过纸条,男人才不紧不慢地松手,而吴临水腿上的血窟窿一点愈合的迹象也没有,还在往外汩汩冒血。 “不能互加微信真的很抱歉,为了表达歉意,这个小玩意送给你们,不嫌弃的话戴上吧。”男人收回去的手已经变回人类的模样,连血迹都没留下。他从口袋里掏出几串红绳编制的手链,每串上面都坠着一只小动物,可爱的造型立刻引起少女们的尖叫,接连点头说一定会珍惜。这些手链和给马薇的项链造型差不多,能感觉到强大的保护性法力,估计是男人自制的护身符,至少能抵御一次危险。 对刚认识的陌生人都这么好,为什么对我就跟杀父仇人一样。想着想着,吴临水悲从中来,一脸生无可恋。 此时的犯无赦谈笑风生,一副风流倜傥的男神样,撩妹技能恰到好处,展示了魅力却不会有任何低俗龌蹉的感觉,逗得少女们花枝乱颤。而旁边那个人,虽然也是个帅哥,却痛得说不出话来,满脸冷汗,狼狈地趴在桌上要死不活,跟男神两个字完全不沾边! 女孩子们离开后,犯无赦才收起脸上的笑容,瞬间变脸:“在我面前还敢要其他人的电话,你是不是想死!” “我错了,再也不敢了,犯大爷您就饶了小的吧。”知道辩解没用,只能低三下四求饶:“灵珠不是能治伤吗,为什么被你打伤的地方却好不了。不对,是有些伤很快就好了,有的伤却一直在痛,上次你烙我后腰那块,过了半个月都没好!” “为夫能力特殊,区区一颗灵珠而已,只要我想,当然能让它变得无效,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犯无赦想了想,换了一种更通俗的方式解释:“我单用拳头揍你一顿,造成的是皮肉上的普通伤害,灵珠能很快做出反应。但如果我在攻击中加入一点儿魔气,留下的就不是普通的皮外伤。你看伤口上是不是有层黑雾,那就是为夫的气,灵珠对高层次的攻击,特别是我这种等级的根本是束手无策。哎呀,我是不是好厉害!” “厉害个鬼,我管你什么情况,现在你在我大腿上戳了五个血洞,再不给我止血,我就要上西天了!”吴临水用手捂着大腿,又不能让周围的人看出端倪,一脸我要镇定却痛到扭曲的表情。 “闭嘴别叫,给你治就是了。”男人坐下,掌心收紧,伤口上的黑雾尽数被吸入掌中,灵珠立刻发挥作用,不到半分钟伤口便痊愈。为了不留下可疑的痕迹,男人还用法力修补破掉的裤子,擦干净地上的血迹。 “善后好麻烦。”犯无赦抱怨。 “别随便伤害我就不用善后了!”吴临水十分无语,总觉得这种事多来几次他真的要崩溃了。 “好了,回归正题。”收起调笑的表情,男人终于正经起来:“虽然扮驱魔人带猎物上门是个方法,但我这么强,你怎么可能抓得住,不合逻辑。” “知道你很强,这点毋庸置疑,不过让你当猎物那是因为你好看啊,和实力没有关系。会做这么多人偶收藏起来的变态,肯定对美人毫无抵抗力。我把你带过去其实是上个诱饵,那家伙要是看上了肯定会动歪脑筋抢,不就自己送上门了?”比起多方面调查,吴临水更倾向掌握足够线索后正面出击。 反正他们要干翻的生物不是人类,不必拘束在社会准则和律法的框架中,*律和证据是警察的事,他只负责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和电视剧里的不一样,破案之前不是该逐步调查吗?本来还想过过侦探瘾的,难得我这么喜欢看犯罪片,居然省略过程直接解决。”犯无赦单手撑头,摆出随意又无死角的好看姿势,似乎接受了因为长得好看才能做诱饵的说法,但还是很不满意直入虎穴这种做法。 “你还看电视啊,都看些什么?”在他家这段时间,男人电脑玩得很溜,不但能打wow,居然还有个装备很不错的满级号。一个魔族玩网络游戏已经够让人吃惊了,没想到他还喜欢看电视剧,难以想象! “《识骨寻踪》、《犯罪心理学》、《csi》什么的,爱看的多了去了。”大魔头追美剧,脑补一下犯大美人穿着居家服,慵懒地躺在沙发上,一边吃零食喝可乐一边看电视剧,这反差略萌。 吴临水笑嘻嘻地看他,又问:“魔域也有网络吗,没想到你们这帮魔族还挺赶时髦的。” “当然有,别说得魔域跟山沟沟里的闭塞小村庄一样好吗。哼,虽然人类既渺小又可笑,但电脑和网络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犯无赦表情严肃地发出一些列赞叹,看得某人一愣一愣的。 “我说,你该不会还喜欢网购吧。”本来只是试探性地问问,没想到对方很爽快地接话:“不瞒你说,我还真喜欢。网上买东西又快又方便,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都有,就是收货比较麻烦。得邮寄到魔族驻人间快递中转中心,由那边的工作人员接收后再发往魔域,中间会多耽误好几天。” 魔族驻人间快递中转中心?这什么鬼,吴临水彻底无语…… 第25章 通灵游戏 闲聊中,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已入夜,两人感到腹中饥饿,找了个地方吃东西。犯无赦对豪华的大饭店没什么兴趣,反而喜欢路边摊,热炒和烧烤是他的最爱,炸肉串再配上冰啤酒,简直是人间一大享受。这么接地气的大魔头,有时候让吴临水觉得很有意思。 “你这么迷刑侦剧,干嘛不让我去找余咬咬那混蛋,按照警察那套来不就是你最喜欢的吗?”不敢叫咬哥,男人绝对要怒,所以故意在混蛋两个字上加重读音。 果然,犯无赦没有计较,不过口气依然充满威胁:“说过不准提他,你要是嫌身体太健康,为夫可以帮你卸点器官下来,反正割了还会长。” “我皮不痒,谢谢!”始终不明白男人为什么对咬哥充满敌意,这两人甚至连照面都没打过,根本谈不上过节。不过魔族大多生性狡猾,喜怒无常,单纯看对方不顺眼而大打出手,甚至闹到种族大战的情况也不少。吴临水只能猜测,大魔头大概只是不爽这个名字。 “还算有点自知之明,这次就饶了你。”犯无赦嘴角上扬,凤眼微挑,笑容中带着一丝与男人无关的媚,可又不觉得娘炮和恶心,反而增加不少危险的诱惑力。 一笑倾城这个词用在这里毫不夸张,他一笑,世界都为之倾倒。 要是在脑残玛丽苏小说里看到这种描写,吴临水一定呲之以鼻,因为他想象不出美得惊天地泣鬼神的男人应该长什么样,也不相信有这种絶色美人存在。可墨菲定律就是可怕,或者说现实总打脸。这不,他眼前就坐了一个用世间最美好字句形容都会相形失色的美人,撩得他心尖上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痒痒的。 难道魔都是这样的吗,长得好看就算了,不分男女,骨子里都带着妖艳,又喜欢诱惑人。吴临水满脑子胡思乱想,思绪不知飞了多远,恍惚中听到男人问他会不会叠老鼠。 他回神,看见犯无赦正在跟手帕作战。 “你卷错边了,这里塞进去,两头交叠,那边打结,这里拉出来是尾巴。”原来他也有做不好的事,看见男人笨手笨脚的样子,吴临水忍不住帮忙。叠老鼠这个技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在哪学会的,没想到实际操作起来却很熟练,不到两分钟一只胖乎乎的老鼠就卧在桌上。 “还挺像,就是不知道好不好用。”犯无赦笑着捏起那只小东西,轻轻吹了口气,神奇的事情随即发生。一股黑雾从他嘴里溢出,缓缓钻进布老鼠的体内,只一会功夫,那个玩具就产生了生命,动动尾巴,敏捷地跳到地上。接着它左右晃动小脑袋,似乎在嗅什么气味,钻进下水道不见了。 “操控术我也会,不过不画符不行。”菅祖虽然自成一派,有自己的功法,但后人中有人修道,便将老祖宗那一套进行改良。所以吴临水学的法术,更倾向于茅山术,需要用纸符施咒才能驱鬼除魔。 “你要是想学,我教你啊。”男人笑着凑过来,贴得很近,鼻尖几乎挨着吴临水的脸颊,炙热的呼吸喷在皮肤上,形成一股暧昧的氛围。 近距离看大魔头的脸,某人又不可抑制地心跳不止,这感觉让他很害怕。渐渐对一个不该产生感觉的人有了反应,是很糟糕的状况。他不动声色推开大猫一样黏人的家伙,深呼吸了好几下调整情绪:“怎么样,找到入口了吗?” 鼠类嗅觉灵敏,身形娇小,适合探测环境。犯无赦放这只布老鼠出去,多半是为了找人偶店的入口。 面对询问,男人点头,说没什么难度。既然找到入口,工作上的事当然要放在第一位,两人不再废话,快速朝布老鼠所在的位置赶去。只是还没到目的地,犯无赦就皱眉掩鼻,满脸嫌弃:“腐烂的阴气,好臭。” 之前犯无赦帮吴临水短暂地打开过阴阳眼,但效果已经消失,现在的他既看不到灵异现象,也闻不到其他不同寻常的味道。不过看男人的脸色,这地方肯定不是什么好去处。他连忙把人拉到僻静处,低声说:“等等,结界开着吗,我先帮你伪装下。” 人偶店的入口就在那片废弃的工地里,连隐藏都没做,有点灵感的人都能发现那一片的不寻常。吴临水虽然看不见,但也感觉周身不适,进入工地之前,他从乾坤袋里拿出斗篷,快速把犯无赦裹个严实:“不知道老板的喜好如何,你先把脸藏着。等会去店里观察一下,看什么类型的娃娃多,你就变一个类似的。” “怎么,你嫌为夫真身不好看?”男人双目一沉,语气阴寒几分。 “你那模样要是不好看,那全世界没有敢说自己好看的人了。我只是担心,万一他是缝纫师的后代,你参与过清剿行动,搞不好会被认出来。”吴临水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是很在乎被识破身份。他只是有点私心,不想让别人看到犯无赦真实的样子,至于为什么,连他也搞不清楚。 “行行行,依你,快走吧,弄完我要回家打副本。”大概是出来转了一天,大魔头开始不耐烦。 “等会,再戴个项圈,这样才像被抓获的猎物。这种程度的符文对你没效,但你要装出被我控制的样子。”刻满咒文的法器完全是个狗项圈的样子,一头还连着铁链。东西拿出来,犯无赦的脸色立刻凶狠得要吃人,一副你敢带上来,我就在这里把你就地正法的表情。吴临水只好哄他,只不过好说歹说,费尽口舌,使尽浑身解数也没能如愿。 “戴上可以,回去得让我十倍讨回来!”最终,男人做出让步,不过开出的条件很瘆人。 “你……你打算用什么讨……”这次换成这边犹豫不决,不肯点头答应。 “你觉得呢。”犯无赦好看的唇角扬起一个危险的幅度,用力把吴临水推到墙上,来了个霸气侧漏的双手壁咚,用胳膊把某个表情纠结的家伙牢牢困在自己的臂弯中:“和项圈相关的游戏,不就是那几样……为夫虽然没有变态的兴趣,不过偶尔试试与众不同的玩法,似乎还是挺刺激的。” 男人说话时语调很慢,声音充满诱惑,呼吸刚好喷在耳畔,又痒又热,让某人忍不住从脊柱开始颤抖。 吴临水觉得自己变得很奇怪,一向不喜欢与人有亲密接触的他,为什么被犯无赦近距离碰触却没有任何排斥的情绪?他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会,确定面前的人换成其他人,一定会挥拳招呼过去。可面对妖孽般的大魔头,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劲,居然默默地接受,还产生不可思议的反应。 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发热,两个膝盖软得站不住,不断往男人身上靠。 “你只有这种时候才会乖巧……”犯无赦伸手搂住怀里的人,修长的手指像对待小动物那样轻轻抚摸对方的颈项。 好舒服,男人的温度和触碰原来是这么温暖、舒心的事。吴临水享受地眯起眼睛,表情像只餍足的猫。好想继续这样呆在他怀里,抛开一切,被宠爱,被细心照顾,被很好地呵护。因为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他忍不住回应拥抱,双手攀上男人的后背,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你看起来挺瘦,没想到肌肉练得这么棒。” 即使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到对方饱含力量的肌肉线条。 “怎么,为夫的身体让你这么神魂颠倒?”男人窃笑,却没有更激烈的下一步动作,他们只是互相拥抱着,似乎不需要太多更复杂的接触方式。只是这样,两人就很满足了,空气中充满甜腻得能融化一切的气息。 “该去人偶店了,你不是还要回去打游戏吗,早点结束工作好回家。”夜风大作,一个矿泉水瓶被吹得翻滚,制造出的声响让吴临水恢复理智。他推开男人,不留一点眷恋,除了发烫的脸颊和纷乱的心跳,刚才的温存似乎根本不存在。可他的声音微微颤抖着,体温和呼吸都没有平稳下来,整个人还沉浸在亲密行为中。 很显然,即使失去所有的记忆,吴临水的身体还记得犯无赦,虽然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男人苦闷地看着他,既不拆穿也不奚落,甚至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抬手帮他整理凌乱的头发:“走吧。” 两人进入工地,男人用心语指导吴临水如何靠近入口,自己则跟在后面,装出一副被捕获的猎物该有的样子。 本以为需要费点功夫才能抵达人偶店,没想到只是站在那个入口附近,一股吸力就将他们卷入另一个奇妙空间。周围的景物发生变化,废弃工地瞬间变换成热闹的商业中心,长长的步行街灯火通明,仿佛看不到尽头,世界都陷在五光十色的灯火中,既绚烂又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道路两旁是两层高的店铺,沿着街道整整齐齐向远方延伸,有穿着奇异服装的店员在门口揽客。 这地方晃眼一看和现代都市的夜市没什么区别,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店铺中出售的东西都很不寻常。蛇虫鼠蚁都是小意思,尸油、人头、巫术袋,各种邪物竟然随处可见。最离奇的是还有不少贩卖罕见生物的店,比如对面那家水族馆,当街的展示窗被改造成个巨大的鱼缸,里面关了条漂亮的雌性人鱼…… “这是什么,长得好奇怪。”吴临水在一家店门口驻足,眼睛盯着一只胖成球却行动迅速的毛绒动物。见他一脸发现新大陆的兴奋表情,犯无赦只能暗中掐了他一把:“别玩了,找人偶店要紧。” “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永夜市场吗?”虽然知道还有正事要办,可是面对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难免会被吸引。 永夜市场是一个面向非人类生物开放的黑市,规模大,商品种类多,在世界各地都有入口。吴临水早有耳闻,却从来没见识过:“听说在这里,只要有钱就能弄到任何想要的东西,是真的吗?” “你家里的宝贝都可以开几个博物馆了,还想要什么。”男人忍不住吐槽。 “恢复记忆的药。”吴临水想也没想,脱口而出:“我想知道一切,我到底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为什么要背叛和伤害你……” “巷子,外国人和旗袍女,我想我们找到人偶店了。啧,还有个受害者。”不知是故意岔开话题还是真的那么凑巧,犯无赦扬起下巴,指出一个方向。吴临水侧目,正好看见巷口站着三个人,除了人偶店老板和罗姐之外,还有个四十多岁看起来很落魄的男人。 男人手里拿着一只燃烧的香,表情既害怕又犹豫的样子。 他们又要害人! 第26章 恶鬼凶灵 “这位大哥,通灵游戏别乱玩,一炷香就是一条命,不管你想要什么,最好考虑清楚,值不值得拿自己的性命去换。”巷口,半路杀出的吴临水单手拍男人的肩膀,不轻不重地把话丢出去。虽说任务在身,打草惊蛇恐怕容易坏事,但眼睁睁看别人落入陷阱不是他的风格。 该出手时不能藏,能救一个是一个! “他说的是真的吗?”男人的手在发抖,香没拿稳,滚出去好远。 一旁站着的旗袍女俯身把香捡起来,轻轻攥在手里,没有说话,低眉垂目的样子和穷凶极恶的杀人魔毫不沾边。吴临水忍不住打量她,此人虽说四十来岁,保养得却极好。标准的鹅蛋脸,一双能说话的眼睛,唇红齿白,十指纤细,不难看出年轻时是个人见人爱的绝色佳人。即使到了这般岁数,依旧气质端庄,如幽幽盛开的兰花一般。比起那些锥子脸网红,吴临水觉得罗姐真是美极了。 只不过,再好的皮囊也掩不住一身尸气和比蛇蝎还恶毒的心肠! 至于旁边那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应该就是人偶店的老板。虽然散发出一股欧洲贵族的气息,但和罗姐的优雅不同,他身上只有神秘和邪恶。 “这位先生说的没错,通灵游戏确实有一定危险性,很可能会丧命。”大概是察觉到吴临水的目光,老板优雅地行了一个脱帽礼。随着动作,被黑色礼帽遮住的容貌显露出来,确实是让人过目不忘的英俊面孔。 男人虽然有着病态苍白的肌肤,却和娇弱没什么关系,隔着衣服也能察觉到他的强壮。这身形绝不是在健身房里扛几下杠铃就练得出来的,必定是身经百战,经过数次生死决斗才能淬炼出如此完美的体魄。 这个人,是真正的战士! 吴临水忽然有点亢奋,渴望战斗的本能在燃烧,以至于犯无赦不得不用心语提醒他冷静点,不要冲动。 “你答应我的事真的能做到吗?”中年男人的脸上浮现出复杂和纠结,看得出正在权衡利弊。 “合约上签订的事自然不能作假,你的愿望终会实现。”人偶店老板发出低沉的笑声,丝毫不掩饰自己的企图:“不过,在下并非慈善家,不能白白替人排忧解难实现心愿,自然会收取相应的报酬。凡是交易必然存在风险,想要得到就得付出代价。我这个人从来不干强买强卖那一套,这条巷子要不要进去看看,还请你自己决定。” “我……我……我的妻子和女儿都被那个混蛋杀害了……那家人有权有势,开出间歇性精神病的证明……法院就把他无罪释放了……”中年男人呆立在原地,回想起痛苦的往事,眼里都是绝望。 埋藏许久的愤怒和悲痛让他双手握拳,肩膀不正常地耸动,一个大男人哭得像个孩子:“我身体不好,到中年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虽然家里穷,但我愿意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她。我那可怜的孩子啊,走的时候才10岁……那个恋童癖,死有余辜……我要杀了他,我要将他碎尸万段!” 他怒吼,越来越激动,不断用双手撕扯自己的头发,痛苦地跪倒在地:“这场官司打了几年,女儿含冤不能入土,凶手却逍遥法外,仅仅在精神病院呆了几个月就出来了……我真的一点希望也看不到……妻子为了讨公道,去找他们理论,没想到这一去就成了永别,几天后才在护城河里找到她遍体鳞伤的尸体……明明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周身多处钝器击打的伤痕,警察却说这是自杀,不予立案……谁说公平和正义应该比太阳还要光明……在我眼里,人世间就是个炼狱……除了找恶魔帮忙,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许……也许用我的命去换他的狗命,才是唯一能进行的复仇……” 这个人的经历悲惨得让人无法直视,仇恨和悲痛都溢出来了。 他发泄似的叫喊,哭泣不止,夺走旗袍女手里的香,呆呆看了半天:“我这辈子没做过违法犯罪的坏事,孝顺老人、珍惜朋友、疼爱妻子、宝贝孩子。工作上兢兢业业,从不跟人红脸,能帮别人一定会帮。我不敢说自己对社会有多少贡献,可我至少是个好人呐……可惜好人没好报……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见他下定决心要走进深巷,吴临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我认识一个很有正义感的警察,你去找他,他肯定会帮助你的。” “帮我?谢谢你的好意!”中年男人苦笑着摇头,声音很无力:“以前也有不少好心人帮过我,但他们不是被威胁,就是莫名其妙地消失。替我打官司的律师也丢了工作,回老家开杂货铺去了。你的朋友就算有心,一个普通的警察又能做什么呢,螂臂挡车的事我已经不想再做了……也不想再连累别人……” 他说完,甩开劝阻自己的手,大步跑进漆黑的巷口。 “这是他深思熟虑后做的决定,旁人不该干涉太多,再说那香点燃的同时,契约已经签订完成,你就算把他拉回来也于事无补。永夜市场的规矩你应该知道,少管别人的闲事能活久一点。”单手拦住吴临水,人偶店老板的目光停留在裹着斗篷的犯无赦身上:“来卸货的?拍卖场在那边,你走错方向了!” 大概是把他当成来卖战利品的猎人,吴临水也不做解释,故意说:“开什么玩笑,这种世间难寻的极品能随便找个谁都可以出价的拍卖会卖掉吗,抓他可花掉我好几年的时间,还损失了十几个兄弟。别说卖掉,就是给人看一眼也舍不得。” “呵,口气还不小。”老板大笑,显然不相信他手里会有好货。 既然如此,吴临水也不能表现得太刻意,否则可能会被识破意图。他牵着拴住犯无赦脖子的铁链,抬腿就走,并用心语大喊:“快,犹抱琵琶半遮面那种美漏一点给他看,再来个欲拒还迎的惊鸿一睹。” “你还真拿我当美人计使啊!”男人不耐烦地吐槽,不过还是按照要求,在擦肩而过时让风吹开一点斗篷。本来计划抵达人偶店后,琢磨老板的喜好再变一个投其所好的形象,但现在情况有变,犯无赦又猜不透那家伙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只好以真身示人。虽然存在被识破身份的可能性,不过也没有多大问题,认出来就动手解决问题,反正不管怎么样最后都要开打。 吴临水走在前面,不清楚后面是个什么的情况,不过看人偶店老板两眼冒光的样子,就知道这事成了。 “先生,请留步。”果然,老板用手杖拦住他们的去路,口气虽然礼貌,态度却很强硬:“我的店就在前面,赏脸喝杯茶吧。” “阁下刚才还在怪我多管闲事,现在又想请我喝茶,该不会是要把我带到店里除之而后快吧。”欲擒故纵这把戏虽说老套了点,用起来还是很有效。 “伶牙俐齿的人类,我喜欢。”老板大笑起来,主动伸出手,自我介绍:“我叫利克斯·莱·斯图亚特,来自英国,在永夜市场经营一家贩卖梦想的店。” “邹市拟,猎人,兴趣是收集各个种族的美人。”吴临水张口说了个十分扯蛋的假名,欺负外国人听不懂这是揍死你的谐音。两人看似平和地握手,其实有点互相较量的意思。一场暗中的力量对决悄然升起,作为人类的那一方显然在身体素质上吃亏,不过他很快反转手腕,在落到下风之前技巧性地抽回手。 利克斯的手掌很大,从手指到虎口,前掌都被一层硬茧覆盖。这当然不是干农活干出来的,而是长期使用冷兵器造成的痕迹。不是说缝纫师的武器是杀人无形的针线吗,难道他和缝纫师无关?不过,就算不是大有来头的邪恶力量,一个身体素质极高,精通武器,还带着强大帮凶的恶棍,还是让吴临水燃起来了! “既然对美人有兴趣,更应该到我的店看看,收罗漂亮可爱的人偶也是我个人的爱好。”利克斯做了个请的动作,把吴临水引向人偶店。 与马薇叙述完全相同,这家店很梦幻,是女孩子看到就迈不动腿的地方! 特别是橱窗里的精美陈设,被布置成华丽的婚礼现场,穿着拖地婚纱的娃娃十分引人注目。不过夺走吴临水目光的,却是不起眼的角落摆着的四个玩偶。那是造型普通,穿着平凡的几个娃娃,放在一对精美的人偶中间,显得有些貌不惊人,普通人一眼扫过去,肯定不会注意到。 但吴临水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些娃娃是谁。 在之前的视频中,他见过这些人,她们是马薇的同学,已经遇害的四名受害者! 第27章 恶鬼凶灵 “我对玩具没多大兴趣,又不能用,做得再好看有什么意义,你还有更厉害的收藏吗?”虽然拿起娃娃端详了半天,还是装出不满意的样子,信手摆回原位。不过他的用词引起利克斯的注意,邪笑问:“你想怎么用?” “当然是……”凑到他耳边,如此这般嘀嘀咕咕一通。 “够污!”利克斯大笑,一脸在这方面我可比不上你的表情。 “身体健全的成年男性思想污一点才正常好不好,要是没那想法和太监有什么区别,小爷我血气方刚的年岁,干的又是高危险职业,正需要那事舒缓压力。只是找普通的女人吧,经不起几次三番的折腾,抓回来的猎物又反抗得太厉害,一点也不合心意,我还是喜欢乖巧听话又顺从的。”真没想到下三滥的事也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义正词严:“不过你这些小号的娃娃拿回去最多能当个飞机杯,多无趣,有等身会动的吗。” “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口味还挺重。”正巧罗姐端来茶点,利克斯便把话题转移到她身上:“这个怎么样,她是我目前为止最好的作品。有体温,皮肤触感与活人无异,能说会唱筋开腰软,家务万能温柔体贴,武力值还很高,可以独立行动不需要操控,忠诚度令人咋舌。” 罗姐居然是人偶? 这倒是有些出乎意料,本以紫鬼会抛弃残破的肉身,用来去自如,变幻多端的灵体行动。不过她在ktv时明明是灵魂状态,这会又钻进人偶里,真的只是因为主人的恶趣味? “听起来很有趣,不过她年纪大了点,你恋姐还是恋母?”这段抢白属于故意找茬,不过利克斯看上去只有二十七八,四十来岁的罗姐努力一下,还真生得出这么大的儿子,虽然这个洋鬼子恐怕已经活了几百上千年了。 “所以说人类很肤浅,无论多大年纪的男人都只喜欢年轻的小女孩,只是那种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实在勾不起我的兴趣。女人啊,还是要有些风韵才好。经过岁月洗礼的花朵,才能释放出最浓烈的香气。”利克斯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落在罗姐身上,其中包含了许多复杂的情绪,让人感觉他们的关系很不寻常。 大概是不满意被奚落为恋老,利克斯很快开始反击:“那只猎物是公的吧,你的癖好也不寻常。” “这么好看的脸,谁还管他下面的结构。反正男人也有洞,一样能用,还别有一番滋味。”出格的对话还在继续,污到一起的两人找到重叠点,聊得很欢畅。惹得不能说话不能动一直假装猎物的犯无赦用心语不断警告吴临水,再从语言上吃他豆腐,他要发飙了! “过来,让这位先生看看你的身体。”谈话间,为了炫耀自己做人偶的技能超乎寻常,利克斯招来罗姐,让她展示自己。 在主人面前罗姐简直言听计从,即使是如此羞耻的命令也不反抗。她走到犯无赦身边,原地转了几圈,好让对方看清楚自己的身体各处。然后屈膝跪下,解开胸前的扣子,露出肉鼓鼓的前胸。才说了那么多成人话题,这时候要是连女人也不敢碰一下,估计要露馅。所以吴临水不敢拒绝,硬着头皮乱捏了几把她的胳膊,嘴上称赞:“手感不错,真和活人一样。” “没骗你吧。”利克斯得意挑眉,用十分神秘的口吻说:“身经百战的女人绝对不一样,用起来*的很,要不要试试。” “哈哈,可惜我是个肤浅的人类,只喜欢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姐姐级的美人我是无福消受了。”好在还有年龄做借口,吓得满头冷汗的吴临水顺势把罗姐推开。 即使看到美丽的女性酮体,他也没有一点反应,虽不至于感到恶心,但真的提不起兴趣。我该不会真的喜欢男人吧,吴临水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吓得有好几秒处在分神状态,直到利克斯发话才把思绪拉回现实:“我的宝物你也看了,作为交换,也该让我看看你引以为豪的收藏品。” 原来在这等着他! 见利克斯伸手,作势要揭开披在犯无赦身上的斗篷,连忙伸手阻挡:“我这个人心眼小的很,我的东西别人不能随便碰。” “你都把他夸上天了,总得让我见识见识,不然今晚要睡不着了。”没有强行突破,利克斯坐回原位,胳膊搭在扶手上,手指不耐烦地敲打。他在控制越来越充沛的情绪,但没到撕破脸的地步。吴临水觉得线放得差不多,得给对方点甜头,于是掀开斗篷、 没想到黑布底下居然是本体,根本没变形! 红发露出来那一瞬间,吴临水心脏狂跳,一股愤怒油然而生。该死的,居然让别人看到他的本体。异常强烈的不爽写在脸上,让利克斯揶揄:“心眼果然小,我就看了几眼,用不着摆着一副要杀人的表情。” 利克斯嘴上说着放心,我不碰他,眼神却比刀子还锋利。他的目光在犯无赦身上来回扫视,意图强烈到让人感到十分不舒服。 “占有欲是人类的天性,连自己的东西都看不好还叫什么男人。”早知道男人会被别人这样详细观察,他绝对不会提出这么脑残的计划。一阵阵的心烦意乱,不舒服和不愉快此起彼伏,吴临水此时只想结束,快点离开这里。 “他的眼神怎么死气沉沉的,因为这个带封印的项圈?”因为设定是俘虏,所以犯无赦一直装出一副空洞没有灵魂的表情,这让利克斯不太满意:“能解开一会吗,我想看看他鲜活的样子。” “解开就跑了,再抓回来很麻烦。”果断拒绝,光是这样利克斯就看呆了,活蹦乱跳不是更吸引人,他才不要把犯无赦展示给其他人看。 “虽然用封印可以限制他的行动,但你带着的不过是一具美丽的躯壳,既不能产生互动,也不会为你做任何事,根本达不到你想要顺从听话的仆从的要求。这样的玩具还不如我的娃娃,有意思吗?”这段话的暗示性很强,果然,他接下来开始诱导,指着罗姐说:“看到她了吗,我可以帮助你把这个漂亮的收藏品变成那样乖巧的人偶。对你绝对忠诚,会满足你的一切要求。他会爱你,崇拜你,离开你的呵护就活不下去,只能依附你而存在。” “真的?”吴临水双眼发光,努力让自己表现出兴致盎然的模样。 “当然,但我不白做。”话题终于走到重点。 “你看上去也不缺钱,报酬肯定是更稀罕的东西,我只是个穷猎人,怕是满足不了要求。”虽然说出看似婉拒的对白,但口气中的期待很明显,容易让人产生他很想把犯无赦做成玩偶的错觉。目前的拒绝,只是一种讨价还价而已。 “钱,古董,艺术收藏品,你想象中的金银珠宝我一样都不要,只需跟我签订合约即可。过程很简单,在合同上签下你的姓名,人偶我马上动手帮你做。”待命一旁的罗姐很快拿出签约需要用到的工具,特质的笔和一卷羊皮,还有散发出奇异香味的香。泛黄的羊皮卷充满黑魔法的危险气息,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西方的巫术用品和东方的祭祀用品,你这人真有意思,这几件东西怎么看都不搭吧。”他没有动手,只是看着那堆东西,冷不丁冒出一句话:“签了会有什么后果?” “你没听过中西结合疗效好吗?时代在进步,民族都大融合了,中西合并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至于签下合约会发生什么事,我可不敢保证,一切得你走到那条巷子里才有定论。但我可以保证,你的命运我不会从中作梗。”利克斯在桌上展开羊皮卷,把笔塞到吴临水手里,凑到他耳边,嘴唇一开一合,字正腔圆地说出两个字:“签字!” “临水,这人会言灵术,可以用语言能控制人的行动,千万小心!”虽然犯无赦用心语提醒他,但他在听到利克斯说的最后两个字时已经中招。大脑当机,无法思考,思绪变成纷乱的漩涡,理智弃他而去。 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签字!签字!签字! “临水,要我帮你吗!”见他无法抵御言灵术的威力,犯无赦紧张得几乎要放弃计划,差点跳起来干架。不过在危急关头,吴临水用仅存的理智告诉他不用,果断签下自己的名字。 “原来你的真名叫吴临水,行走江湖用假名可以理解,不过你的假名也取得有技术含量一点好吗,真当我听不懂是揍死你啊。”利克斯笑着收好羊皮卷,将点燃的香塞到他手里:“现在,你只需要走到旁边那条小巷中,挨个敲打巷子左边的石砖。每块石砖上都有编号,敲到有回应的砖块,回来告诉我数字即可。” “要是走到头也没遇到回应怎么办。”签完合约,言灵术的控制就消失了,吴临水恢复神智。 “放心,即使没有拿到编号,我也会帮你做一个完美的人偶。”故意避开回答,就是不告诉他最坏的结局。 第28章 恶鬼凶灵 虽然利克斯拍胸脯保证,会将犯无赦制作成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偶,但狡黠的目光中还是露出私心。他确实会做个无与伦比的人偶,但绝对不会交给吴临水,这个人他要定了! 无奸不商这句话总有道理,做买卖的人,永远不可能做赔本生意。 “拿自己的命去换一个娃娃很不值得,不过谁叫我手贱签约了呢,就按照你的游戏规则来吧。不过既然是游戏,结局就有多种可能,说不定我最后会把你所有的收藏都赢走。趁现在还拥有这些宝贝,多看两眼,不然以后就没机会了。”吴临水也算见过世面的人,自然不会被小小的通灵游戏吓倒,还能反呛利克斯几句。 “有意思,不愧是干猎人这一行的,临危不惧。”利克斯假模假样地鼓掌,脸上带着笑容,可眼神就跟饿了半个月的野兽看见肉一样,恶狠狠地盯着犯无赦。 不难看的出他已经开始不耐烦,只想近距离观察罕见的美人,再动手制作最完美的作品,根本不想和别人废话:“巷子里黑,路也不好走,这样的宝贝磕着碰着太可惜。不如留在这里,我帮你看着。” “那可不行,除非我死了,不然谁也别想动他一根毫毛。阁下要是有硬抢的意思,我不介意在这里试试新武器的威力如何!”他从乾坤袋中取出一柄薄剑,执于手中。那剑十分奇妙,接触空气后熊熊烈焰环绕剑身,却不会伤主人分毫:“希望你做人偶的时候进行过防火处理,不然这把赤炎剑可不长眼,砍哪烧哪,到时候把这些杰作弄坏了,伤心欲绝的可不是我!” “你这要求也太刁钻了,不让碰,怎么做人偶。我又不是超能力者,可不会用精神力隔空制作。”利克斯的语气还算平和,看起来没有动手的打算。 由于对方不是善茬,要真打起来吴临水没多大胜算。不过这里是永夜市场,是个不允许斗殴的中立地带,有许多武艺高强还有异能的黑市守卫四处巡逻。客人在这里打起来,会被罚数额极高的罚款,拿不出钱的人只能抵押自己的器官、寿命和灵魂。这听起来很惨,但相比顾客的处罚,商家与人发生冲突会被永久性取消贩卖资格,这结局对商人来说更可怕。 所以他吃准利克斯不会冲动行事,才敢这样挑衅! “制作的时候我要在旁边监督,我和他不能分开。”用合格的猎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丢下猎物作为借口,吴临水硬是把犯无赦带进巷子。不然,把他单独留在店里,肯定会被心怀不轨的利克斯占便宜,就算没有真的动手动脚,那犹如视奸般的眼神也让人受不了。 虽然大魔头在白天也被几个少女围观过,但那是幻化的外形,是伪装,是躯壳,总之是假的,看几眼也没什么。 吴临水心里有个特别奇怪的想法,这家伙的本来面目应该是关系十分亲密的人才能看,才可以接触。随便展露在别人面前,他会很介意。特别是利克斯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兴趣,那些露骨到会产生羞耻感的称赞,让本来就很焦躁的心中升起一股说不出的不悦。这种情绪从何而来,为什么产生,他不是心理学家,搞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也说不出什么带有学术性的所以然。想了很久,才把一切归咎于独占欲! 不管是什么生物,只要是雄性,占有就是从基因释放出的本能。 领地、权利、财富,美人……古往今来,男人们都在争夺这些东西,他也不例外。所以他不是对犯无赦有了什么不该产生的感情,只是想独占这个美丽的妖孽而已。 对,只是这样而已…… 吴临水不断为自己混乱的内心找借口,想解开藏在心底的一团乱麻,最后又被缠得动惮不得,解不开一身束缚。他和犯无赦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在失踪的三年中两人曾经朝夕相处,情同手足,却以背叛告终。他失去记忆,找不到答案,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做。而他,明明可以报仇雪恨,杀之而后快,却在最后一刻停手,还签下不可理喻的婚书。 说不定,是两个人都疯了…… 撇开这些不合逻辑的不提,犯无赦来了以后,他总是被这个大魔头吸引,目光和心思不断流连在他身上,这种感觉让人害怕! 怀着复杂的心情,他走进巷子。 按照男左女右的要求,他们朝左边迈步,发现巷头悬挂着一块铁质的路牌,上面用楷体刻着八字巷三个字。这条小巷入口开阔,到中间逐渐收拢,越往里走道路越狭窄,确实像一个“八”字,名字还取得挺应景。 再往里几步,就是店主所说的刻有编号的青砖墙。巷内漆黑一片,不过才离开街口三四米而已,已经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那只袅袅燃烧的香,像只发光的夜虫,在暗中发出微弱的光芒。直到打开店主给的手电筒,才在暗无天日的深巷中制造一些光明。 先前进入的中年男人早就看不见踪迹,不知是已经遇害还是走到更深的地方去了。虽然没有旁人,但为掩人耳目,两人依然用心语进行交流。 犯无赦的第一句话,自然是充满担忧的埋怨:“你蠢吗,居然签真名!” “没办法,他给我一只真话笔,我不会破解魔法效果。”签合约时男人坐的位置正好看不到这一幕,所以并不知道利克斯下套。真话笔,顾名思义,就是只能写出真话的鹅毛笔,是来自西方的魔法道具。吴临水对魔法了解不多,平常也少见这样的对手,缺乏抵御方法。 知道男人在担心自己,他又补充:“签了也没什么,我应该有死替,就算中招也不会危及生命。” 死替是菅家的秘术,孩子出生后即刻刺破手指取数滴鲜血,用来浸泡一种神秘植物的种子。种子吸饱鲜血后,只消三五天就能发芽,这时找个旁人无法进入的秘境种下,每日浇水,不出数日便破图而出。一开始,这东西是普通植物的样子,有茎有叶有根。但在第一次开花后,会结出拳头大的肉色果实,果实成熟后,会跟血的主人一同成长,慢慢长出人形,并形成某种奇妙的生命连接。 虽然是人的样子,但它毕竟是植物,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当然也没有情感和思想,只要水和阳光就能生存。菅家的子孙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植物替身,当本体受到足以致死的攻击时,死替会分担伤害。吸收伤害后,果实便会掉落,植株随即枯萎死亡,失去作用。 虽然是逆天的法宝,但死替一次只能栽种一个,再培养一个需要十几年。 “你的死替在三年前就用掉了,你回来后子元肯定会重新种一个,但没有成型就无法抵御伤害。虽说灵珠也能护体,可是白字黑字签下契约,不知会带来什么后果,总让人担心其中有诈。”犯无赦叹气,忽然捉住吴临水的手腕:“也罢,万一出事,为夫护你周全就是了。” “你不是说在人间不能出手吗?”听到这句话,心里暖暖的,可惜吴临水不是感性的人,这时候还在煞风景:“我这几天好像隐约记起一些在魔域生活时发生的事,那边也有个很大的市场,烤深渊恶虫特别好吃,虽然那东西的名字和长相都有点奇怪。” “我的事你想不起来,无关紧要的事倒是记得清楚!”犯无赦扶额,有点无奈地摇头,居然没用心语而是直接说出来,声音中充满苦闷:“如果你有一天恢复记忆,一定要告诉我,不准骗我。” 他的表情快要碎了似的,也许是想起曾经遭受的背叛而产生巨大的痛苦,五官都要纠结在一块了,光是看就会跟着伤心。 吴临水不忍心直视那样的目光,只是看着男人的眼睛,就被一阵天旋地转的疼痛击溃。他的良心在叫嚣,在狠狠地惩罚他,折磨他。他咬紧牙关,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男人抢白:“不,你这小骗子的话一句都不能信,就算赌咒发誓,最后也能背叛我。真话笔我也得弄一只,每天早晚检查你是否在说谎!” “你就算信不过我,也对自己的观察能力有点信心,堂堂一个魔君不会看人就算了,居然还依靠真话笔。”大约是被真话笔这句话打乱气氛,胸口的剧痛得到缓解,不到两分钟就恢复正常。 如果是刚认识那会,男人说要用真话笔测试内心,吴临水一定会暴怒,因为不被信任真的很糟,还有种被羞辱的感觉。但现在,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慢慢发现犯无赦所作的一切只是因为太在乎他。 这是不是爱,他不知道,或许对方跟自己一样只是出于本能的占有,不愿自己的东西不听话? “我现在想揍你,可以吗!”大魔头关节捏得咔咔作响。 “别,利克斯肯定在观察咱们,别露馅。”赶紧结束这个话题,他开始挨个敲打青石砖,一连敲了一百多块都没反应,让人有点烦躁。因为越往里深入,两边的墙就越高,缝隙也越来越狭窄,压迫感也就越强。 他讨厌狭小的空间,只要身处这样的场所,脑海中就会出现许多血腥而混乱的片段。那是个被尸山血海覆盖的牢笼,满眼只有不正常的红,血水中漂浮着许多残肢,画面像地下电影一样不断颠簸,让他很不舒服! “吴临水,是你吗?”也不知道敲了多少块砖,静得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声音的黑暗中,终于响起一个男人急切的询问:“看到名字我还以为是同名同姓,没想到真是你,上面终于派人来调查了?” 一股白烟从钻缝中冒出,在他们面前聚集成半透明的人形,是个四十来岁,身体强壮的大汉。男人的长相很硬朗,属于侵略性很强的帅气,一头花白的短发不但不显老,还增加了不少沧桑男人味。他的身体结实得像摔跤选手,两条手臂上都是图案怪异的刺青。这样的人,只要见过一次,一定会过目不忘! 然而吴临水失忆的大脑顿时死机,完全想不起这个人姓谁名谁,但他在相簿中见过这家伙,舅舅还专门介绍过——他叫刀哥,也是个走无常! 第29章 恶鬼凶灵 “刀哥?”吴临水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完全没有他乡遇故知的喜悦,反而警觉起来。 能当上走无常的人都不简单,不敢说打遍天下无敌手,起码是身怀绝技。毕竟面对的是非人类的对手,没有两把刷子干不了这活。特别是刀哥,据说强大得不像人类,在走无常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已经内定为无常后补,只等阳寿尽了就能正式上任。 这样的高手怎么会出现在八字巷中? 利克斯再怎么强大,要禁锢走无常的魂魄还是有些困难,毕竟扣押阳世鬼差等于跟整个地府作对。只要不是脑子有洞,基本不会走上这条绝路。所以他十分怀疑这次重逢是个陷阱,得小心应对,避免露出破绽。 “好小子,还以为你活不成了,这不活蹦乱跳的嘛,害我白白担心这么久。赶快说说,这些年你都到哪里去了。三年前那件事解决了吗,你现在是不是还在干走无常,这次是来查办那个人偶店老板的吧。放心,我肯定竭尽全力帮你,这地方的肮脏交易我知道得太多了!”刀哥说完,用力捶了吴临水的肩膀一下。 这人脸上的表情,说话的语气,还有十分自然的动作都看不出破绽。 而且刀哥的拳头扎实有力,打在身上触感明显,有实体,不是灵魂状态? “他是生灵。”犯无赦用心语提醒。 生灵也是灵体的一种,区别是当事人并没有死,只是因为某种原因导致魂魄离体而已。普通人在遭遇外力冲击,比如车祸或者其他事故,可能会重伤昏迷。在失去身体控制力的这段时间中,灵魂往往会脱离*四处飘散。由于魂魄是一种能量体,如果不能尽快回归*,时间一长就会消散。不过刀哥是有修为的人,即使离体也不受影响,还能制造出和真实身躯一样的实体状态。 “不瞒你说,我失忆了。”不想绕弯试探,干脆直接和盘托出,正好观察对方最直接的反应:“我也是看过以前的合照才知道你叫刀哥,但关于你的其他事,真的很抱歉,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难怪,感觉你今天有点不一样。不过受了那么重的伤,情有可原。”刀哥点点头,爽朗地笑起来:“管他失不失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还活着就行了,也不枉哥舍命救你一回。” 舍命救人?原来他还欠着刀哥这么大的人情? “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吗!”感觉这个男人知道□□,虽然也有可能是利克斯安排的骗局,不过听听看也没有损失,还能从细节分辨真假,反正不亏。 “三年前,地府发生了一起很严重的事故,关押在枉死城中的十万滞留鬼集体越狱。这些恶鬼都是犯下杀孽,还没来得及审判的罪人,不但生性凶残,而且杀人无数,心中还充满无法化解的恨意。一旦逃亡人间界,将给人类带来极其可怕的浩劫。”三人席地而坐,在巷子里说起往事:“于是地府召集所有走无常,下达格杀勿论的命令,要求在十天内将所有越狱的滞留鬼清除干净……” 滞留鬼是对人间还有眷念,因为心愿未了或大仇未报等原因,不愿进入地府接受审判,再入轮回的鬼。走无常的任务就是找到这些东躲西藏的家伙,净化恶意后送往阴间,将其引向正途。 上天有好生之德,地府也如此,就算是穷凶极恶的罪人,也希望通过审判来消除其罪孽,最后送入轮回。通常不到无法解决的地步,不能毁灭滞留鬼,抓捕和感化才是主流手段。地府会下令清缴,这很罕见,一定有什么不得了的□□。 而且枉死城并非关押滞留鬼的地方,怎么会出现数量如此庞大的滞留鬼集团? 十万,想想都可怕! “当时我跟你是搭档,追着一大拨滞留鬼来到一个叫落石镇的地方。”从刀哥嘴里听到这三个字时,吴临水的眉头锁得很深,总觉得这些错综复杂的事件都有联系,可又理不清其中的关系。阴谋,诡计,一环扣一环的案子,解不开的谜题,他到底经历过什么? “那些滞留鬼到落石镇后,全都不见踪迹了,对吧。”吴临水忽然开口抢白,刀哥则露出惊讶的表情说:“你不是失忆了吗?” “是失忆没错,不过我最近见识过那地方的可怕,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以为人偶店是个独立的案子,没想到又跟过去有牵连,虽然不知道刀哥和利克斯是不是有关系,但在这里也能遇到熟人实在太过巧合。 “你说那地方有古怪,要马上联络地府。通报情况后,黑德和白因两位无常很快赶来。对了,你一定不记得他们了吧,这两位是负责这片区域的无常,算我们的直属上司。”大概是看吴临水露出完全不知道这两货是谁的表情,刀哥贴心地主动介绍。 地府形成之处,黑白无常只有两位,也就是黑无常范无救和白无常谢必安! 但随着生物物质的提高,世界人口暴增,死者越来越多,前往地府的魂魄数量跟着成倍增长。越来越多的工作量,光靠十王和一干鬼差根本忙不过来,所以扩招了许多手下,无常大军就是扩编后的主力。现任无常约三万,两人一组,每组管理一片固定的区域。根据能力高低不同,管辖范围可大可小,可能是个人口不多的小村落,也可能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市。 虽说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死后会被不同的冥界接收,东方和西方也有完全不同的地狱和审判系统。但中国人口众多,就算有其他地狱的管理人员帮忙,光靠那点无常也忙不过来。 所以无常们又开始扩招手下,就有了走无常。这些基本资讯,吴临水还是知道一些,只是印象很模糊,现在有人说起,脑子里的信息就变得清晰多了。 “两位无常来了之后,还没来得及汇报详细情况,你忽然变得很奇怪,开始胡言乱语,说什么再不封印就来不及了。”刀哥渐渐说到关键的地方,让人不由得产生一股紧张情绪:“我推测你当时被附身了,但用符咒也无法祛除附体的恶灵。你变得力大无穷,而且精通高深的法术,出手又快又狠,两位无常联手也没能把你制服。” 三年前,落石镇,被俯身! 这些线索加在一起,事情的脉络似乎清晰起来,难道说三年前菅祖选择先祖返魂的子孙就是他?可既然菅祖已经附体,为什么没能按时进行封印! “你们不会把俯在我身上的灵杀了吧!”吴临水一激动,噌地站起来,心中一股说不出的复杂情绪,那可是他的祖先啊。 “拜托,三人联手都打不过那东西,谁杀得了。”刀哥摇头,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提到这段战败的往事:“后来落石镇中的漩塘出现巨大的漩涡,空中狂风大作,出现水吸龙的奇观。你一见这场面,顿时脸色大变,顾不得和我们交手,匆匆忙忙朝湖心飞去。说得也奇怪,你们都是凡人,尚未练出仙骨,但你被附体之后却能御剑飞行。我追不上,后面的事情就不太清楚了。” 这人说得精彩,没想到在最关键的地方却不知下文! 吴临水眼珠子都瞪大了,一副要吃人的表情,刀哥赶紧说:“虽然我没能追上去,不过两位无常去了。没多久带回奄奄一息的你,附体已经解除。” “那俯在我身上的灵体呢,被无常杀了?”原来菅祖不是玩忽职守,不按时封印,而是遭遇不测。 谁知刀哥摇摇头,像是在思考该不该说下去,最后在吴临水的催促下才犹犹豫豫地开口:“这事我没看见,不过根据两位无常的叙述,你飞到湖心后,忽然被一道闪电击中。之后像开了外挂似的,双眼赤红地吸收周围的一切,附在你身上的灵是让你自己给吃了。无常有结界护体,才免于一难,不过也伤得一身狼狈不堪。” 天帝说过,菅祖的魂魄是让什么东西给吃掉了,吴临水假设了许多可能性,却没想到蚕食祖先的人是自己。真相太过残酷,让他一时间不能接受。如果刀哥说的是真话,那导致封印失败,放出妖王,害死落石镇全镇人的罪魁祸首就是他! “冷静点,别偏听偏信。”关键时刻,犯无赦用心语开解吴临水:“三年前的事我也知道一些,且听他怎么说,我再帮鉴别真假。” 大概是为了留一手,大魔头一直假装猎物,并未参与谈话。 “那后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我会重伤失忆,你又怎么弄成这样,还出现在这条八字巷里?”心中的疑问太多,多到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挑最想知道的问。 “无常说把你留在人间太危险,要带回地府深入调查,如果有必要还得关押起来。如果是别人,这事我不会管,但我不能眼睁睁看你被带走。阴曹地府能是什么好地方,活人怎么可以随便去。没想到就在我们争论的时候,数百滞留鬼忽然凭空出现,疯狂攻击无常,想要抢走你。这些滞留鬼和我们平时对付的绝对不是一个等级,手段恶毒不说,还凶恶非常。他们打起来,我找了个空挡,带上你逃了。”刀哥长长叹了口气,那表情十分严肃,不像说谎。 过了一会,他才继续:“没想到你跟唐僧肉一样,走到哪都有追兵,一看就是冲你来的。我一个人对付不了这么多滞留鬼,心想与其两个人都死在这里,不如用我的命换你一命。在最后关头,我用法阵把你传到别处去了。” 走无常有一种法器名曰传送符,可以将人传送到安全的地方,但一次只能传一人,且有三天的冷却时间。刀哥明明可以丢下累赘逃生,却在生死关头选择牺牲自己。 听到这里,吴临水有些动容,还很内疚。因为他,似乎很多人都遭殃了。 “滞留鬼越来越多,眼看就抵挡不住了,一个外国人忽然加入战局。”刀哥继续说,剧情发展到利克斯登场:“这人带着一只紫鬼,仅凭那只紫鬼就将数百滞留鬼收拾干净。当时我身受重伤,只剩一口气,他问我,愿不愿意缔结契约保命……” 第30章 恶鬼凶灵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天空被一层灰白的浓雾笼罩,空气中都是潮湿泥土的气息。细雨打在低矮的紫云英上,把叶子浸得透亮,初生的嫩芽在雨水的洗礼下带着春意和美好,不断摇晃着头,生出许多朦胧的美感。如果不是被数百滞留鬼围攻,眼前这些倒是个诗情画意的场景。 只可惜,将死之人根本没心情欣赏! 刀哥狼狈地趴在泥水中,腹部受创,开了个十几厘米的大口,再加上打斗中的冲击,肚中内脏捂不住,混着血和不知名的液体往外流。原来人的肚子里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啊,刀哥无语地看着躺在水坑里的肠子,纠结是该塞回去还是就这样顺其自然算了。 这种程度的伤,血跟不要钱的自来水一样流,换做普通人老早就坚持不住,一命呜呼了。还好刀哥有些修为,身体素质又比常人强得多,体内还有强大的精气护体,才没有死于非命。不过他也很清楚,就算能坚持个一时半会,在这么多滞留鬼的围攻下也苟延残喘不了多久。 命运似乎已经注定,那就是死路一条。 干走无常这一行,基本上就是在过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居无定所,说不定哪天就暴尸街头。考虑到各种原因,刀哥一直没有结婚,就怕连累家人。他的父母早已离世,又无兄弟姐妹,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类型,当然也是死在荒郊野外也没人收尸的那种人。不过这样也有个好处,没有妻儿老小就不会有牵挂! 所以说,没有家室也算某种优势,至少让他在面对死亡时分外坦然。 反正死后也会直接上任当无常,和现在的工作状态没差,没什么好怕的。在决定成为无常替补后,他的灵魂得到阎王的秘咒保护,就算敌人法术再高强也不能将其打到魂飞魄散。所以死对刀哥来说,只是结束现在的外勤工作,提前升职而已。 虽然他不惧怕一命呜呼,却担心吴临水没有逃出去。传送符不能把人传到千里之外,只能送到最近的施法点,离这里不过二十公里。如果滞留鬼找到昏迷不醒的他,恐怕会痛下杀手! 想到这里,刀哥无论如何也不愿坐以待毙,就算要死,也得多杀几个。 他掏出仅剩的法器作战,不断消耗体力和生命,混战中,仿佛应了那句诗——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本以为已是穷途末路,没想到利克斯与罗姐忽然出现,不费吹灰之力便扭转战局。处于劣势的刀哥总算摆脱滞留鬼的纠缠,但他的命运却朝更悲惨的地方倾斜。 “作为人类这种不值得期待的低等生物,你实在很强大,即使濒临死亡依然散发出强者的气息。啊,就是这股不服输的勇气,真棒啊,光是闻着你散发出的美妙体味,我就能获得至高无上的愉悦。”利克斯撑着一把黑伞,在刀哥身边蹲下,戴着皮质手套的手指在他脸上慢慢滑行,语气显得格外变态。 他用不疾不徐的声音发出诱惑,那低沉的嗓音仿佛某种魔咒,一直在脑中耳内循环回响:“跟我签订契约吧,我可以赋予你永恒的生命以及更加强大的力量。还能满足你想要的一切,美酒,金钱,女人,应有尽有!” “代价呢,我看你也不像乐于助人的大善人,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刀哥不傻,凡是天上掉下的馅饼都有问题,随便吃下去绝对会惹麻烦。 “哈,都这关头了还跟我讨价还价,怎么,你就不怕死吗?不过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我要的不多,只是你的忠诚。”利克斯嘴角带笑,显得很自信:“按照现在的出血量,你还能考虑一分钟!” …… “所以你跟他签约了?你死后就能做无常,没必要答应他的要求啊!”吴临水打断叙述,显得有点焦虑。昔日同事,还是救过自己的大哥,居然签下契约变成恶人的手下,搞不好以后得兵戎相见,这感觉可不好! “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大不了一死。但是这家伙的言灵术太强大,我根本抵抗不了,稀里糊涂在契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刀哥先是摇头,慢慢才说出个中原委。原来不是他要签,而是没得选择。 因为中过同样的魔法,吴临水在一旁点头附和,表示利克斯绝非等闲之辈。 “合约上全是看不懂的文字,它们是活的,在羊皮卷上跳动。像符号,又像是某种图腾,散发出一股古老而邪恶的气息。做走无常这些年,我也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没有什么能带给我这么毛骨悚然的感觉。”看来刀哥的契约和吴临水签的那份不一样,只是到八字巷里敲砖,签的只是很普通的合同。 “签下契约后,那个男人取出奇怪的针线,开始缝合我的伤口。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他却在短短几分钟内把皮肉接好,开始愈合。没多久,我肚子上除了留下一道蜈蚣般的缝合线之外,根本没有其他痕迹。这种技术前所未闻,似乎只有古书上才有记载。”听到这段叙述,吴临水又开始怀疑利克斯是缝纫师,就连犯无赦也这么想。 只不过,失传已久的邪术,怎么会传到一个外国人手里? “重伤痊愈,灵力也恢复许多,我刚想召唤无常好逃出这个神秘人的控制,灵魂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硬生生拉出身体。想回到肉身,却发现无论用什么方法也做不到。”刀哥继续说,开始解释自己为什么会以生灵的状态出现:“魂魄离体,我质问男人为什么这么做,他却笑而不语,只是将我的肉身就地掩埋。” “我被他生葬,却没有死,灵魂被禁锢在这八字巷中已经三年。这些年我不断尝试联络地府,不知是被什么法术干扰,总是不成功,直到今天看到你的名字才又燃起希望。”说得激动,刀哥一把抓住吴临水的胳膊:“这八字巷中禁锢了数以百万的恶鬼凶灵,虽然不知道利克斯有什么阴谋,但百万大军都听命于他,忠诚度极高,一旦他向人间界发动战争,后果不堪设想。这件事,必须马上报告给地府。” 百万?这数量也太夸张了吧! 一个小小的人偶店老板,竟然拥有百万鬼兵团?他养这么多恶鬼来干什么? “但我这次也不是地府派来的,我也很久联系不上无常了。”吴临水脑子里想着太多事,没经思考就说出这句话。 说完他就开始后悔,就算刀哥以前是可靠的同事,但他签卖身契给利克斯已经三年,谁也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或许熬不住严刑拷打屈服,也可能被美人计迷得晕头转向,也许被什么利益诱惑到背叛道义也说不定。这时候向他暴露自己没有地府撑腰,简直是自寻死路! “怎么会这样,难道大家说的都是真的?”刀哥皱起眉头,仿佛在沉思。 过了好一会,他才再次开口:“我一直觉得有件事很奇怪,自从我被关到八字巷以后,新来的鬼魂成倍增长,好像死去的人都涌到这里一样。我跟其中一些详谈过,都说外面根本没有勾魂使者,不管谁死后,魂魄都会留在现世徘徊。无论好人坏人,既不能上天堂也无法下地狱,人间充满了惶恐不安,没有去处的孤魂野鬼,秩序非常混乱。也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谣言,说是上古邪神即将重生,地府已经被攻陷,众神也抛弃了人类,人间界马上要完蛋了!” 上古邪神?妖王都没解决,怎么又冒出这么个不得了的大人物! “人间暂时还很正常,没听说出什么大乱子,说是世界末日要来了,这有点危言耸听吧。”大量灵魂滞留阳间,这点吴临水倒是没发现,因为他看不见灵体。但犯无赦却说过,这附近实在是干净得不正常。 “刀哥,你们聊得太久了,再不放你的朋友回去,不光他们会被发现,我们也要遭殃。”本想在交换些情报,问问更多的细节,但另一股白烟从墙缝中溢出,成型后是个年纪不大的小混混。和有实体的刀哥不同,他显得非常虚弱,好像一碰就会烟消云散。 “瞧我,久别重逢太高兴,说了这么多废话,都忘记告诉你最重要的事。这条八字巷其实是恶灵城的出入口,百万恶鬼都居住在城中,平时不能随意进出。只有利克斯要我们办事时,才会烧一张契约作为打开出口的钥匙。这时,所有的恶鬼都会得到任务信息,然后选择要不要接下这个任务。比如这次,他下达的命令是杀死吴临水。”刀哥也不犹豫,直接把利克斯的阴谋说出来。 “你敲响砖块后,有愿意接这任务的人就会回应你,接着他会得到离开恶灵城的许可,到人间去杀害你!”刀哥的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一字一句地说:“利克斯要杀的人,从来没有成功活下来的,你可要当心!” 第31章 恶鬼凶灵 “就知道他不安好心,意料之中的事。”吴临水冷笑,早就猜到利克斯会下黑手,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只是回应自己的人是刀哥,按照墙壁鬼的游戏规则,来杀人的必定也是这位亲如兄长的昔日同行。刚认亲就要兵戎相见,想起来心里有点难过,特别是知道他三年前还舍身救过自己,真不知道怎么对救命恩人还击。想了好半天,他才选了杀伤力不算太强的句子做回应:“你现在身不由己,各为其主的事我能理解。” “理解个屁,我怎么会对你出手!”刀哥长长叹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很受伤。 他抓过身边的小混混,解释道:“这次接任务的人是他,我借机来跟你谈谈而已。利克斯跟我签约,把我送到恶灵城,其实是帮他管理城中的居民。三年来我从未接过任务,也没离开过恶灵城一步,要是无端端跑来插手,多半会引发他的好奇心,绝对会深挖我们的关系。要是让他知道你也是走无常,事情就不好办了。所以我得安排一个人来接这个任务,好为你们的见面打掩护。这小鬼叫勇岩,是我的心腹,信得过!” “大哥,知道你见到老朋友心里高兴。不过详细的事以后再说吧,再不让他们回去老板会起疑。”小混混朝吴临水点头致意,一边劝依依不舍的刀哥:“再说隔墙有耳,八字巷也不是谈话的地方。” “勇岩说得对,记下编号就赶快回去吧。虽说勇岩不会袭击你,但他迟迟无法完成任务,利克斯便会开放更多通道,放大量有心领赏的恶鬼去杀害你。这里面高手不少,要特别当心。”刀哥说完从怀里掏出一本带有封皮的笔记本,只有女人的巴掌大小,密密麻麻写了许多页:“这里有我被困在恶灵城后写下的日记,我能观察到的情况都记录在上面,你想知道更多事,只要读这本日记就行。” 兄弟,保重!”交代完重点,刀哥一抱拳,便与小混混一起消失了。 “你觉得他说的都是真话吗?”若有所思地把日记藏好,吴临水忍不住侧头问犯无赦:“要说是假话,细节方面又很真实。说是真话呢,他已经跟利克斯签下契约,我又信不过他。但他救过我这件事好像是真的,虽然当时的事记不得了,不过直觉告诉我他没说谎。要真的变成敌人,我可不知道怎么对他下手。” “半真半假的话最容易骗人,不能不信,但也别全信。就算他真的救过你,这么多年过去了,人心总是会变,他可能早就不是你认识的那位好兄弟。战场上生死就是一念之间的事,妇人之仁只会害你送命,记住我的话能让你活得久一点。”大魔头可没吴临水这么感性,因为他脑海中浮现出三年前救吴临水的场景,和刀哥的叙述稍微有些落差…… 他看着吴临水,一股心酸涌现,忍不住把他拉到怀里:“我可怜的小妻子,为什么这么多人想要你的命,走到哪被追杀到哪。哎,要不是为夫,你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了,就是九命猫妖也该见阎王去了。我说你上辈子是做了多少缺德事,才会这么倒霉!” “一看我就是十世好人,还做缺德事呢,你看我像这种人吗?要说有什么缺点或者不足,我唯一的毛病就是太喜欢管闲事,太爱帮助别人。真是好人没好报的世道,我这么正义的人为什么会失忆?被追杀我不怕,但是想不起为什么被追杀,这感觉太糟了!”没有推开男人的怀抱,也许是心累,或者是身体疲乏,他给自己找了个需要休息几分钟的借口,把头靠在犯无赦的肩膀上。 一时间两人都没说话,只是享受彼此依偎的时光。 吴临水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报道,说上了年纪的夫妻,不需要做那种事也能维持良好的感情,因为比起直接的本能行为,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他们现在的状态,就有点类似结婚半个世纪的老人。不需要激烈的接触,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拥抱,一点安慰就能驱散心中的烦恼。 尽管对犯无赦是什么心情,他还没想好,可是他喜欢这样的陪伴,希望他能留在自己身边! “也许就是因为你太善良,上天才会抹去你的记忆,让你忘掉那些不开心的往事。”用手指梳理吴临水后颈的头发,犯无赦忽然升起一股想要亲吻他的冲动,可惜身体还没行动,怀里那个人就毫无眷念地松开臂膀,丢下一句回人偶店,说完抬腿就走。 男人有些失落地站在原地,没有看到吴临水潮红的耳朵…… “居然拿到7492。”回到灯火通明的人偶店,吴临水把编号丢给他,看到号码的那一刻,利克斯脸上的表情很有意思。不过那个似笑非笑的模样只停留了非常短暂的一秒,很快又换上其他神情:“这个人偶我不喜欢,所以收到仓库里去了,你等我找找,很快回来。” 要让契约完成,似乎还需要带走人偶,吴临水也没推脱,在沙发上坐下等待。 他的目光在店内的玩偶上一一扫过,想寻找类似刀哥的玩偶。因为他不相信利克斯会掩埋那么完美的肉身,这种变态一定会忍不住制造刀哥的身体。 从利克斯看犯无赦的眼神就能发现,这个人热衷制作超越一切的艺术品! 不过店内那几百个娃娃,翻来覆去看了两次,就是没有相似的。是真的掩埋了还是藏在别处,不好说,只能慢慢调查了。这边,犯无赦坐在沙发上,目光落在对面的壁柜上,那里摆放着一块紫色的水晶饰品,看着那块晶石,不免想起三年前的事…… 早在上古时期,地球上的生命体多种多样,许多不同的种族混居在一起。但因为资源分配不平均,部族间的军事力量和财富越来越悬殊。再加上各部族的信仰和习俗的不同,矛盾不断加剧。大部族渴望扩大领土,理所当然要吞并小部族,小部族为了活命只能联合更多小部落反击。 战争一触即发,拥有强大力量的异能者们混战数百年,把这颗美丽的星球破坏得千疮百孔…… 孕育无数生命的地球垂死挣扎着,痛苦的哀嚎响彻大地,昔日的美好祥和化为灰烬,只剩下战争和死亡。面对满目疮痍的家园,旧神不得不出面化解危机。以天帝为首的七位旧神把各方人马集结起来,开启长达百年的和谈。那是一条艰难而充满荆棘的道路,帝俊在耗费巨大的耐心和精力后,终于爆发,一举毁灭掉所有不听话的部落,只留下那些愿意坐下来谈谈的家伙。 以暴制暴的神开出条件,想活下去就得遵守他制定的规则! 帝俊将世界分成三大区块,新神和他们的追随者得到天界,包括魔、妖、精怪在内的异族分得魔界,人类则留在人间。这样,神佛仙魔妖人都有了自己生活的领地,互不干涉。 为了避免不遵守规则的好战者出现,再次引发战争,天帝封锁了天界与魔界通向人间的通道。不过随着时间流逝,封印的力量减弱许多。虽然封印壁还存在,但能量墙上已经出现许多稀薄的区域,最后被有心人挖出小洞,可以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人间。 与此同时,天界也以同样的手法侵入人间界,并开始干涉人类的正常秩序。数千年前,新神大量降临人界,以人无法理解的神迹统治人类,获得无数凡人的爱戴和赞美。新神的力量源泉来自信仰的力量,所以当人们越来越崇拜他们,这些神就越强,强到可以取而代之,除掉所有维持秩序的旧神! 旧神涅槃后,封印形同虚设,新神打破封印壁,为争夺信徒引发一次又一次的战争…… 相比神的争夺,厌倦了战争的魔族却在不断加固封印,禁止魔界的人逃到人间去作乱。虽然也有少量从魔界跑出去的非人类生物混居在人间界,但都属于偷偷摸摸过自己小日子那种,低调不惹事。 除了围剿缝纫师这样的联合作战之外,犯无赦也很少到人间来。天魔族所在的魔域,位置又处于魔界最偏僻的地方,通往人间的道路只有一条。 三年前,犯无赦前往通道检查封印是否运作正常,却发现封印石被人打碎,满地都是紫色的晶石碎片。当时留在那的除了两个联手作战的人类,还有数百凶神恶煞的滞留鬼。拼命逃跑的自然是吴临水,跑到自己跟前就因失血过多而昏迷。大魔头本来不想多管闲事,可是看到那张脸不由得想起子元,鬼使神差地出手。 这些都不是什么值得叙述的故事,重要的是当时留在那的另一个人,那是个外貌十分出色的中年男人,只要看一眼就不会忘。 那是刀哥! 按照他的说法,他冒死传走吴临水,最后被迫跟利克斯签约。如果他说的是真话,那他为什么又会出现在魔域通道?在犯无赦出手绞杀滞留鬼时,这个刀哥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 实在太可疑了! 第32章 恶鬼凶灵 “你在想什么?眼神凶得跟要吃小孩的老妖婆一样,好可怕啊!”犯无赦假装猎物时眼神应该是空洞无神的,但他现在视线凌冽,死死盯住对面的壁柜,不知道在盘算些什么。 由于那双眸子中放射的杀气太明显,刺得人脊背发凉,吴临水只好提醒他不要做出太显眼的举动,小心穿帮,顺便还吐槽几句缓解气氛。 “没什么,只是错过今天晚上的团队副本有点不爽而已。还有,不要把自己的丈夫比作丑陋的老妖婆,你就不能夸我邪魅狂拽一身霸道总裁范吗!”大魔头的借口听上去挺像那么回事,因为他来到人间之后十分沉迷网络游戏,所以某人也没有起疑,只当他没玩到游戏冒火而已。 “不就是几件装备吗,去金团买,我出钱。”人民币玩家就是这么拽,哪怕没时间没经验没操作,照样能称霸服务器:“能用票子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 本以为买点极品装备就能讨犯无赦的欢心,没想到听完这句话,大魔头居然翻了个白眼,十分鄙视地说:“为夫是那种只会混迹于金团,靠钱来装逼的低端玩家吗,你再侮辱我的操作,我就把你活生生操到跪地求饶,痛哭流涕为止。pk从来没赢过我的人死一边去,惩戒骑这么吊炸天的职业被你玩得这么糟,佛丁要哭了!” 这句话的前半段感觉带有许多暗示性的句子,吴临水听到耳根发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总觉得这么直白的对话好羞人。结果后半段出来,他才知道自己完全会错意。男人说的根本不是床上那种操,只是游戏上的决斗而已…… 被自己的自作多情弄得很不好意思的某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聊游戏,生怕被男人看出一点端倪。 他的脑袋里像灌满浆糊,无法思考的同时也感到很羞愧,因为听到那个字时居然产生某种期待,简直太糟糕了。难道他渴望和这个动不动就揍人,脾气不好,还蛮横□□的大魔头来一发?不对不对,一定不是这样的,他只是头脑发热,冒出不可理喻的想法而已。只要好好睡上一觉,或者洗个冷水澡冷静下来。 对,要冷静! 只要静下心就能分辨身体最真实的需求,他其实并不是想和犯无赦滚床单,只是憋太久! 男人太久不发泄,就算不是真的想要做什么,也会产生奇怪的妄想。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苦窑蹲三年,母猪赛貂蝉。他只是禁欲太久没有缓解的渠道,才会对大魔头产生期待,这只是正常的生理反应,不代表内心。 吴临水这样开解自己,结果想到床单两个字,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异常香艳的画面。 不知道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还是脑内冒出的幻想,总之,在一艘摇摇晃晃的小船上两人肌肤相亲,如同交缠的蛇,紧紧缠绕在一起,到死也不愿意分开。事后大魔头还把他楼在怀里,说着温柔的情话,许下至死不渝的诺言,他也紧紧回抱这个男人,画面看起来还挺幸福美满的…… 不对啊,犯无赦不是号称是处子吗,那他们哪有机会滚在一起! 欲求不满到产生这种幻觉,真的好丢人。吴临水绝望扶额,考虑回家以后自己撸上几次,免得一天到晚跟春天的小母猫一样,见谁都想伸出屁股。 要冷静,要镇定,不能胡思乱想,更不能朝可怕的方向发展。他内心激烈地交战,又不能表现出自己的动摇,只好把话题扯回游戏:“邪魅狂拽一身霸道总裁范的天魔族前任族长犯无赦大人,你的追随者要是听到你巴拉巴拉地讨论魔兽世界的内容,才真的要哭了。” “你还不知道吧,我那个工会的玩家全部都是非人类。”大魔头咧嘴笑,表示游戏中毒的人不止他一个。 在等待利克斯的这段时间里,两人又胡乱地聊了些别的事,直到犯无赦的目光又回到那块紫色水晶制作的摆设上。 他知道那块工艺品不是普通的陈设那么简单,那块晶石是结界石的一部分,货真价实的能量结晶。只是坐在沙发上,离了好几米远,也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禁锢的力量。难怪当年修补结界石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缺损的部分,原来缺的一块跑到这里来了。这么看来,当年打破结界的可能并不是吴临水,或者真的是他,也不是出于本意,而是被有心人误导的结果。 至于这个有心人,是刀哥还是滞留鬼就不得而知了。显而易见的是,不管是谁干的,都牵扯到一个巨大的阴谋! 打通魔界与人间的通道,只是个序幕而已…… “我还在想刀哥的事,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你说他是不是已经投靠敌人了?还有这个利克斯也很有问题,本来以为只是个爱做人偶的变态,没想到他不但是缝纫师还养了这么多恶鬼,储备数量众多的恶鬼,光是能量供给就是个大麻烦,还要镇得住他们,可见这个人绝非等闲之辈。他这么做,到底有什么阴谋?再加上三年前大批滞留鬼越狱,我吞噬菅祖灵魂导致妖王冲破封印,又联系不到地府,这些事搅得我头好痛。对了,我被你救下时应该还没失忆,我真的什么都没说过吗?”由于人偶店老板总不回来,吴临水又开始用心语骚扰犯无赦。 之前他很不喜欢这个功能,总觉得没有*,后来发现男人不会莫名其妙窥视他的内心,加上自己也已经熟练地掌握信息的输出,便爱上这个方便的对讲机。 “你很少说以前的事,只是提到自己是走无常,连为什么跑到魔界来都没有开口说过。可能是不信任魔族吧,你失忆之前是个刚正不阿,非黑即白,是非对错分明得很的人。而且我对你的过去也没有兴趣,所以没有追问。”犯无赦很快闭上眼睛,事情没弄清楚之前,他不想给吴临水带来太多困扰和烦恼。 虽然他知道的,其实更多…… 气氛变得古怪而沉闷,还好利克斯没让他们等太久,终于拿着人偶返回。那个人偶跟店里摆放的精美展示品不同,没有华丽的衣服,保养得也很糙,头发上甚至落满灰尘。看来利克斯说不喜欢他是真话,估计丢在仓库里已经很久没碰过了。 “有点脏,等我帮你擦擦。”只是轻轻抖了抖,灰就扬起半米高。利克斯有点尴尬地取来抹布,快速擦拭肉眼能看到的污迹。而罗姐只是站在旁边递东西,没有替主人清理。这很奇怪,店里的事基本都交给她打理,但从进店门到现在,从没看见罗姐碰过这里的娃娃,难道这里面还有玄机? “行了,给我吧,我不嫌脏。”吴临水伸手拿过人偶,丢进乾坤袋里:“你让我签契约我二话不说签字,让我敲石砖我也按照你的要求敲了,最后等了半天拿到这个人偶,事情应该办完了吧,你到底什么时候帮我做等身人偶?” “艺术的事急不来,得让我准备准备,制定个完美的方案,毕竟这样上乘的素材要是弄坏了就太可惜了。我会竭尽全力,让他发光发热。”这当然是个借口,一个经验丰富,制作过成千上万人偶的缝纫师,哪还需要时间准备。他拖延时间,不过是想等恶鬼杀死吴临水,独占犯无赦后再慢慢享受缝制过程。 这个死变态! 每次看到利克斯用露骨的眼神盯着犯无赦,某人就十分不爽,比如现在,他又在贪婪地观察,好像光用眼神就能把男人的衣服剥光似的。 “既然如此,那我过几天再来拜访。”吴临水起身告辞,却没听到身后有跟来的脚步声,回头一看,一股怒火直冲后脑,几乎把他的理智全部烧毁。利克斯用手杖拦住犯无赦的去路,单手捉住他的下巴仔细端详,两人的脸贴得很近,近到从背后看几乎以为他们在接吻! 已经装了这么久的被俘猎物,总不能在这节骨眼上前功尽弃,所以犯无赦没有抵抗,就那么站在原地,被人偶店老板吃豆腐。 同是美男子,和稍显阴柔的大魔头不同,利克斯的英俊更硬朗一些,还充满异域风情。两位美人耳鬓厮磨的样子确实很养眼,要是被花痴的少女们看见,绝对会引起一片尖叫。可吴临水不花痴,只有满肚子怒火无处发泄。这位大魔头虽然讨厌得很,但毕竟是跟他白纸黑字签下婚书的对象,当然就是他的人,利克斯那种死变态绝对不能碰! 尽管这时候用语言交涉恐怕更合适一些,但他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居然拔剑砍过去:“放开他!” 利克斯用手杖轻易挡下充满杀意的攻击,气氛变得剑拔弩张:“不懂得克制的小鬼真讨人厌啊,我的容忍是有限度的!” 第33章 恶鬼凶灵 利克斯比想象中的厉害太多,仅用单手便轻松化解竭尽全力的一击,接着只是随意挥舞手杖,一股强大的冲击力就把吴临水打飞到街对面。伴随玻璃破碎和人体撞在墙上的声音,许多行人都停下脚步,投以好奇的目光。估计大家都在想,究竟是谁这么大胆,竟敢在戒备森严不允许私斗的永夜市场上动武。 这种不要命的行为很值得围观,所有人都等着看好戏! 毕竟参与斗殴的客人必须缴纳巨额罚款,而这些人通常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后只能被迫走上拍卖台。 不管是切碎了卖还是整个卖,都是各路买家喜闻乐见的事。毕竟对这些黑市老饕来说,人类浑身都是宝,切碎可以吃,整个还是可以吃,虽然这两种吃法不太一样。 前者是死,后者是生不如死…… “居然敢在守卫面前动手,挑衅的还是斯图亚特公爵,这人是嫌自己的命太长了吧。我打赌他很快就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被送到拍卖行,成为牢笼里等待出售的商品,不用想也知道下场会很惨。”有人发出唏嘘,不远处巡逻的永夜守卫也停下脚步,把目光投向这边。 “不过他长得很不错,身体也强壮,调成人形犬应该很有意思。我迫不及待想看他装上耳朵和尾巴求饶的样子,那模样一定很诱人。呵呵,我愿意出500个金币买下他,让他变成甜美可爱的玩物。”人群中传来窸窸窣窣的讨论,似乎已经将吴临水视为砧板上的肉,就等出价后占为己有。 “这种类型一看就是爱炸毛的猫科,驯服这样不听话的宠物会很有成就感,我喜欢他的眼神,不动大刑不会屈服的样子。哎呀呀,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用各种刑具让他发出悦耳的哀求,或许会痛得尿出来呢,那画面真是太让人愉悦了。亲爱的朋友,这只小猫肯定是我的囊中物,收起你为数不多的金币回家吧,你不可能在财力上碾压我。”又一个充满私欲的声音钻进耳朵,内容既变态又恶心! 被当成商品评头论足,要是平时某人早就怒火中烧,跳起来把口出狂言的人教训到满地找牙。但他刚才吃了来自利克斯的沉重打击,现在别说回击,连理清思绪的功夫都没有。 他有点不明白人偶店老板的攻击原理,伴随手杖袭来的巨大冲击波不是魔法也不是法术,那根带有银色蛇形装饰品的棍子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法器。普通的手杖和普通的物理攻击,却把他的五脏六腑都震到错位。 那一瞬,仿佛有巨大的气流在体内乱窜,如果不是用金光护体保住命脉,这时候他应该四分五裂,变成一滩肉泥了。 他努力冷静头脑,像慢镜头一样回忆刚才的片段,确定利克斯只是挥舞手杖产生巨大的气流攻击他而已。其实人手挥动时也会带动周围的气流,从而形成风。但这种力量非常有限,赶蚊子可以,伤人基本不可能,没想到利克斯却做到了! 这是何等强大的*力量! 比起恐惧,吴临水此时有种止不住的兴奋。这个人是可以决一死战的高手,或许拼尽全力也打不过,但却叫他热血沸腾,产生期待。 作为一名刀口舔血的战士,他的本能在叫嚣,想战斗! “冷静点,千万别冲动。这家伙太强了,你不是他的对手,会吃亏的。”发现吴临水的眼神变得不服输而且凶狠锋利,犯无赦不得不用心语进行劝阻。 其实在吴临水被攻击的瞬间,大魔头就已经施展保护咒环绕他的全身,再加上他自己的金光护体,足足两层高密度的法术屏障。但是两重保护也没能完全抵御那一击,如此可见利克斯的强大。 “我知道,这次是我太冲动,没摸清对手情况就出手。但你要保持现状,千万别露馅。如果我被守卫带走调查也别担心,不就是罚钱嘛,爷什么都没有,就是钱多。”脑海中传来男人的声音,让他火山爆发一样战斗冲动慢慢缓解,同时也出现一个新的问题。 当初遇到犯无赦时,他也知道男人有多么强,但面对他时却没有与之一战的强烈意愿。被动地挨揍不说,最后还把这尊大魔头请到家里好吃好喝地供着。 这种差别待遇是因为什么? “我的超白金晶玻璃,又碎了!”利克斯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十分心痛看着满地碎屑,毫不在乎路上的人纷纷朝这边行注目礼。 “公爵先生,这个卑微的低等生物竟然敢冒犯您的威严,真是胆大包天,罪无可恕。请赐予我权利,让我代替您处决他,好让他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可以!”人群中有个狗腿的胖子,急急忙忙凑过去嘘寒问暖。 周围不少人点头附和,从这些人的态度和讨论来看,利克斯是个大人物。 “你的意思是我连一个普通人类都收拾不了,还需要你出手帮忙?”面对奉承和讨好,利克斯完全不买账,语气瞬间变得冰冷无情:“比起教训他,我更愿意收拾几个趋炎附势的小人。” “阁下,您误会了,真的误会了,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只是像您这样强大无畏的传说,根本不需要为区区一个人类弄脏手,您可是一个种族的始祖啊,在我们这些追随者眼里,您就好比是造物主,是我们的上帝!”拍马屁却拍到马腿上,踢到铁板的胖子吓得满头是汗,哆哆嗦嗦地解释。 不过胖子越解释利克斯的脸色越不好看,特别是提到始祖两个字时,连街对面的吴临水都感他在浑身散发出不悦和杀意。 他忽然抬手做出一个好像在抓什么东西的动作,胖子立刻捂住颈项疯狂地挣扎起来,脸胀成猪肝色。接着,利克斯手指合拢,咔嚓一声,可怜的胖子就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不光斗殴,还在大街上杀人! 吴临水看得目瞪口呆,其实他刚才脑子一热冲动出手时,真的没想到利克斯会还手,因为现在是永夜市场最繁华的时间段,来来往往的顾客特别多,所有守卫的数量也比平时多得多。特别是刚才,门口还有守卫巡逻,一共5个人,个个都是惹不起的货色。 利克斯把他打飞时,他的余光还能看到不远处守卫的背影,这些人根本还没走远,他就毫无顾忌地动手了。 吴临水虽然没来过永夜市场,但他脑海中储存着许多关于这个世界上最大黑市的资料。据说这里的守卫都是从世界各地,不同种族中招募的异能者,拥有一个人就能摧毁整座城市的战斗力。而且永夜市场的老板很神秘,没人知道他是谁,但每个人都畏惧他。再加上他拥有巨大的财力和无坚不摧的军团,可以说是只手遮天的大人物,所以不管什么人到了这里都得遵守规则! 然而利克斯在动手时,好像根本没考虑过后果一样。 肆无忌惮地展开战斗就算了,还毫无顾忌地当街杀人。一队战斗力突破天际的永夜守卫就在旁边,他还是眼皮都没抬地,咔嚓一声秒了个人! “阁下,您准备怎么处理这个无礼的人类。”最让人吃惊的还不是他的胆大包天,而是守卫对待他的态度。冲突告一段落后,两个黑衣人上来收拾残局,把气绝身亡的胖子抬走。另外两个人动手打扫,收拾人偶店内的残骸。剩下那个队长模样的人,恭恭敬敬走到利克斯身边请示:“是送到拍卖行还是……” “这事我也有错,算了,你们巡逻去吧,不用打扫了。”利克斯挥挥手,守卫立刻行礼退下,看热闹的群众也做鸟兽散,生怕惹祸上身。 “哎,冲动是魔鬼啊,我上好的超白金晶玻璃。”光听前半句话,还以为他为自己胡乱杀人感到后悔,没想到只是心痛玻璃而已。 这种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留在人间必是一患,如果不能找机会除掉他,肯定还有更多人遇害。吴临水暗下决心,一定要亲手消灭利克斯,但他也很清楚现在的自己不是这个人的对手。面对强敌没必要硬碰硬,所以他换了个战斗策略,就是狗腿服软:“刚才的事我也有错,一看到自己的东西被人碰就会控制不住生气,希望你别放在心上。为了感谢你帮我解决守卫,不让我被抓到拍卖行去,我可以用还原术帮你修玻璃。” 说完,他从乾坤袋里拿出朱砂和符纸,开始做法。 “茅山术,有点意思,原来你是道士?”透亮的玻璃窗完整如新,利克斯的心情似乎也好了许多:“会不会剪纸成兵,弄两个来玩玩。” “你看我这么污的人能是出家人嘛,偷学来的把戏。”吴临水哈哈地笑,剪了几个小人哄利克斯开心,两人又有说有笑回店里去了,好像刚才的不愉快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我看到他手杖上的纹章了。”刚坐定,吴临水就用心语和犯无赦交谈。 利克斯的手杖上刻有家族纹章,那是一面金色的盾牌,正中间是被恶魔之翼环抱的骷髅,奇怪的是,在充满邪恶的图案上却有着美好的东西,骷髅上缠绕着美丽的雪片莲,还飞舞着几只蝴蝶。 “我之前在一本书上见过,这是一个古老吸血鬼家族的纹章。”联系到刚才路人的谈话,公爵,始祖,大人物,利克斯难道是吸血鬼的源头? 第34章 恶鬼凶灵 “你看起来满脸疑惑,一定有很多问题。”利克斯拉了张椅子坐下,把剪纸成兵术制造的几个小人放到桌面,用手指逗它们玩,眼睛里都是笑意,看得出这个男人对中国风的东西格外有兴趣。 他的目光虽然没停留在吴临水身上,话却是对他说的,而且语气很渗人:“怎么,不想讨个明白?” “想,但你不会说,如果说了我就该担心自己的小命了。好奇害死猫这个道理我懂,少知道一些秘密能多活几年。你看我还年轻呢,还没浪够,不想这么快死于非命。”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反派嘚啵嘚啵把阴谋诡计全部说出来,然后就会大开杀戒。 毕竟,这世上只有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 “不想死的人行事会谨慎些,不会冲动到在永夜市场袭击别人,我看你是仗着自己有点能耐,天不怕地不怕。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虽然可贵,但也应该学会审时度势。”利克斯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纸片小人就被震得粉碎,其他几个小东西被吓得缩成一团,抖个不停。 “真有能耐就不会被你打飞十米远,我只是个认不清实力差距的脑残。”吴临水叹气,自嘲道:“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当我是个屁,放了小的吧。” “你哪能是个屁呢,从头到脚都被天魔族特有的保护咒包覆,*的恢复速度也很惊人,身上还有金光护体。你虽然否认自己是道士,不过看你运气的方法和金光的流转方式,还是练过阳五雷吧。”一眼看穿他的技能,可见利克斯对这方面的术颇有研究,骗不了他。 他脸上挂着微笑,语气似乎很平和,不疾不徐继续说:“不瞒你说,我对道家那一套有些兴趣,其中的门道略知一二。修炼阳五雷需要处子之身,清心寡欲的同时还得维持不动仙心,你要真污成那样就练不成这招了。哎呦,小处男同学,你到我店里找麻烦,恐怕不是为了做什么等身人偶。” 果然,在这个男人面前,什么小把戏不管用! “恭喜你成功勾起我的好奇心,说说看,你的目的是什么,也许我可以答应你的请求……”利克斯扬起嘴角,带着笑意缓缓说完,用两只手指夹起纸片人,朝吴临水飞去。 这人简直神经病,前一秒还和颜悦色,下一秒就变脸杀人! 面对急速而来的攻击,吴临水一惊,本能闪避。本来坐在对面的人偶店老板瞬间消失,猛然出现在他身体左侧,那速度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从身侧而来的拳头又重又狠,伴随剧痛和骨头碎裂的声音,他知道自己的胳膊彻底废了。这样下去可不行,虽然抬起手臂能挡住攻击,可是威力太大,导致半边身子被震得发麻,有好几秒不能灵活行动。 这速度和力量,比当初犯无赦揍他时更可怕! 剧痛、紧张、恐惧、亢奋,求生意志一起涌现,肾上腺素疯狂分泌,吴临水在逐渐加快的心跳声中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人类和怪物的差距,我可能真的打不过他! 这和跟犯无赦干架不同,大魔头并无杀意,就算把他揍得半死也不会痛下杀手要他的命,而眼前这个变态就不一样了。要是输了,估计会被折磨到恨不得自我了断,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只是几秒钟而已,他脑海中竟然出现走马灯一样的画面。 “你别动手。”利克斯紧接着又补上一拳,一个踉跄,吴临水被冲击力撞得连连退后好几步。他余光睹见犯无赦的身影似乎抖了一下,怕他忍不住出手,立刻用心语制止。 其实就算大魔头出手也没什么,毕竟利克斯已经看穿他们另有目的,继续掖着藏着也没意义。可是吴临水内心中还有那么点自尊心,不希望一遇到危机对方就站出来替他扛下所有的危险。就连初夏表妹那样娇弱的妹子都不靠别人保护,可以独自作战,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这么娇气。 再说,他也很希望能跟各种高手作战! 怀着各种各样的想法,他跟利克斯拳来脚往,打得很激烈。被击碎的手骨虽然在灵珠的帮助下快速恢复,但也有几分钟无法正常用力,导致他在肉搏战中落入下风。 利克斯不怀好意地盯着他的手,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笑容:“受伤能马上愈合的特殊体质啊,简直是打不死的小强。我一直想进行一项实验,就是测出人类的忍耐力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所以我发明了两百多种刑罚,并从不同肤色的人种中挑选最强壮的战士进行试验,结果这些人基本熬不到二三十样就死了。可怜我花了这么多年潜心研究,没有体验者真是太寂寞。就连她这么优秀的人才也只撑到第一百多种,再继续下去会弄死她,我可舍不得。” 他说完,含情脉脉地看了一眼罗姐:“你之前不是疑惑为什么我不在最美好的年华将她制作成人偶,而要等到四十多岁吗。那是因为我给她上刑的时候,她才十几岁,等一百多种酷刑用完,中间就过去了这么多年。人类的青春真的很短暂,一眨眼就过去了。噢,宝贝别难过,我不是嫌你年纪大,我不就喜欢你这样成熟有魅力的嘛。” 在提到这段往事时,罗姐的表情似乎有些悲伤,她侧过脸,什么话也没说。见她露出失落的神色,利克斯连忙开口解释,像极了妻管严的老公,虽然他并不是真的害怕什么。 明明是充满爱意的语气,这段话的内容却好渗人,果然施虐狂的脑回路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等罗姐走回里间,利克斯才把注意力放回到吴临水身上:“既然你有这么强的技能,不如来当我的试验品吧。看看是你身体恢复的速度快,还是我给你上刑造成破坏的速度快。我很好奇,在不间断的酷刑和快速治愈下,是身体先坏掉还是精神崩溃到无法恢复呢,真是好期待啊。” 老早就觉得利克斯是个变态,没想到丧心病狂到这地步。 这段话说得吴临水一阵阵地脊背发凉,好像自己真的变成解剖台上的青蛙,绝望而无助。 “看来我不能一直手下留情手下留情,不然捉不住你这只调皮的小东西。”利克斯似乎要动真格的,从不离身的蛇形手杖里内藏玄机,按下手柄的机关,抽出便是一把利剑。有了武器加持,威力成倍增加。他的攻击方法看不出什么套路,动作十分优雅,有点像击剑运动员,可是破坏力却很惊人。动作也滴水不漏,攻防合一没有破绽。 吴临水被逼到墙角,数次想从乾坤袋里拿出武器回击,都以失败告终。 赤手空拳对利刃很吃亏,好在他确实受过非常严格的训练,还经历过大量的实战练习,即使失忆,这些经验依然存在,这就是所谓的肌肉记忆。在生死之间他全凭本能反应,化解一次次危机,虽然动作显得有点狼狈。 虽然利克斯说他不会手下留情,但吴临水还是能感觉得到这人根本没有火力全开。他的动作游刃有余,攻击方式有许多保留,仿佛在试探什么。而这些蜻蜓点水式的攻击,却正面传达一个可怕的信息,他的力量深不见底! “以人类来说,反应能力和速度都很不错,就是肌肉的强度差了些。”把人逼到墙角,男人暂时停下攻击,给对方喘息的机会:“用什么武器随你,也不限制使用任何道具,魔法道术异能全部可以用。不管你什么流派,使出全力与我一战,不然真的会被我按到行刑台上去做实验哦。” “这里的守卫来来往往,要是被抓到拍卖行去,你就能名正言顺把我买回去进行*解剖,我干嘛要做跟自己过不去的事。”虽然从守卫对他的态度来看,这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会有人阻止,可吴临水还是要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不能再继续打下去,他怕犯无赦会为了保护自己出手,这样太危险。不是说大魔头打不过人偶店老板,而是怕他成为那个死变态的新目标。 一个活蹦乱跳的美貌天魔,诱惑力实在太大! “我铁定打不赢你,不管输赢都是沦为阶下囚,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这场比赛根本就不公平,我们的种族不一样,能力也有巨大的差距。而且你作为一店之主还出尔反尔,不帮我制作等身人偶就算了,居然想把我抓去当试验品,你的信誉何在。早这样你还签什么契约,直接把人打死算了。”吴临水倒不担心自己不能全身而退,逃还是逃得走的,可是这样跑掉会非常不爽。 “确实,这是场不公平的比试。这样吧,我放宽要求,如果你能接下我全力出击的三招,我就回答你三个问题,并且保证你毫发无损地从永夜市场离开。”利克斯舔舔嘴唇,猩红的舌头像邪恶的蛇:“如果不能,你和你的猎物都要变成我的战利品……” 第35章 恶鬼凶灵 这段话有许多漏洞,承诺回答三个问题,但没有答应绝对会说实话。可以放吴临水毫发无损离开,但只限离开永夜市场,出了黑市只能自求多福。而且同意放走的人也只有一个,不管决斗的结果如何,犯无赦估计没机会脱身。 不愧是奸商,开出让对方觉得很划算的条件,其实还是他占便宜。 不过看现在的情形,不动手估计走不掉,硬着头皮也得打一场。吴临水快速估算自己和利克斯的实力差距,想知道自己能不能接下三招。 从之前的攻击模式看,利克斯不是使用魔法的流派,比起变化莫测还很神奇的法力,他更愿意自己动手消灭对手。如果只是物理攻击,靠身上的保护性法术和快速治疗伤痛的灵珠或许能撑下来。就怕人偶店老板是个说话不算数的,到时候翻脸不认人,又不承认约定,反正一张嘴都他说了算。 如果这样,还不如现在就开打,省得挨揍以后消耗体力,导致战斗力下降! “知道你顾虑守卫,在这里绊手绊脚发挥不出实力,不如换个地方。”利克斯打了个响指,奇异的光芒螺旋状环绕他们。色彩斑斓的光晕慢慢退却后,场景已经发生变化,一股寒冷迎面扑来。 等眼睛适应刺眼的白后,吴临水发现自己身处一望无际的冰原。能把人从地面刮到天上去的狂风一阵阵袭来,扫到身上就像被无数利刃凌迟,每寸皮肤每个关节都开始出现剧烈的疼痛,冷得刺骨。 “好冷,这幻觉也太真实了吧,我感觉自己要被冻成冰棍了!”就算他身体比普通人强壮得多,也受不了这样的寒冷,才呼吸几下,鼻子就被冻到失去知觉,气管里面都在痛,四肢变得僵硬无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血管里的血液都被冻到半凝固状态,无法进行身体必须的循环,导致大脑缺氧,思维迟钝。 严冬时节去东北也没有被这样冻过,地球上少有这么冷的地方,所以他疑惑这是不是利克斯制造出来的幻觉。 身陷幻境时五感会被影响,但不是真的,也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只要仔细分辨还是能察觉出些许不同。而这片冰原,无论从那个角度观察都非常逼真,虽然某人不愿意相信利克斯有这种能耐,可以把几个大活人瞬间移动到遥远的冰雪世界。 不过男人很快给出答案,还指出确切坐标:“我们在南极!” “卧槽,南极?”吴临水一惊,差点忘记使用心语而大叫出来。张大嘴的那一瞬间,他硬生生把到嘴边的话咽下去,只吞了一肚子冷气,胃里面难受得要死。 “别说话,慢慢呼吸。”知道南方长大的人类绝对受不了这样的低气温,犯无赦赶紧将自己的气分了一些给他。天魔的气炙热如火,像一件贴身的保暖衣一样紧紧裹住吴临水,轻薄贴身还不影响行动,让他连心里也暖暖的。严寒隔绝后,某人忍不住抬头望去,天还是黑沉沉的,但空中有不少色彩绮丽、变幻莫测的光芒。 利克斯陶醉地看着如梦如幻的美景,深情地说:“我是个浪漫主义者,杀人也要选风景如画的地方才有兴致下手。怎么样,死前能看一眼美丽的极光也是不错的选择。啊,不对,我得特别小心别弄死你才行,我可爱的小白鼠。” 极光通常只发生在高磁纬地区的上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南北两极,利克斯能瞬间把人传送到这么远的地方,用的是什么把戏?而且他只把自己和两个敌人传送过来,没有带上得力助手罗姐,不管是看不起对方还是对自己的实力太有自信,都让人觉得很讨厌。 虽然没直接对付过吸血鬼,但吴临水其实有个不走寻常路的舅舅,在全家都热衷于斩妖除魔捉鬼镇宅这一行时,他漂洋过海去学新技术,最后当上驱魔人。 外公气愤他抛弃祖传的手艺,崇洋媚外,还不思悔改,一怒之下把他的名字从族谱里删除了,对外宣称自己只有三个儿子。 其实,还有第四个! 尽管连这个叛逆的舅舅长啥样叫什么名字都记不起来了,但他脑海中却有许多驱魔事迹。和东方的妖魔鬼怪不同,西方的麻烦主要是狼人、吸血鬼、食尸鬼、恶魔、邪灵这类的生物。那位离家数年的舅舅常年跟这些邪恶力量作战,累积了许多实战经验。 偶尔他会回国来看望吴临水的母亲,就会讲述在国外的经历。听得多了,也就知道吸血鬼绝对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即使有点对点的魔法传送阵,也不可能把人传送到上万公里以外的南极。 看来利克斯的真实身份绝不简单,能力也是深不可测! “如果你觉得接我三招也很困难,我可以再把规则再改一改。你先出三招,如果能伤到我哪怕一根头发也算你赢,没做到也不用害怕,我再出三招,你扛得住还算你赢。我都让步到这种程度了,你不会还不敢出手吧。年轻人,不用顾忌,放马过来。”利克斯把手杖插到冰层中,展开双臂,连防御姿势都没摆出来。 绅士手杖和拐杖不同,完全是个装逼的道具! 做工精致,镶嵌着名贵宝石的手杖在不同人手里有着不同的意义。可能是为了炫耀财富,也许是为了彰显地位,还有的是为了突出手中的权利。不过在人偶店老板手里,这把银制的有着邪恶双头蛇作为装饰品的手杖,就变成威力十足的武器。 眼下他放弃武器,或许是个出手的好机会! 但吴临水不是冲动的菜鸟,跟这种人打,光靠肉搏肯定行不通。既然他允许自己先出三招,不管胜算如何也应该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打到敌人的机会。 在使用法器和法术两个选择上,他最终选择后者。 就像利克斯说的那样,吴临水从小练习五雷掌,功法已修到九层。虽然失忆后从来没用过这招,但五雷掌威力巨大到至今仍留在他的脑海中。 这是一种依靠真气在体内高速运转,然后带动周围的自然气流,最后将力量实体化的雷法。攻击范围大,覆盖面广,可远程操作,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过和威力成正比的是损耗也很大,续航能力并不强。特别是吴临水这样靠天分学会掌法,却没有多年修为支撑的人,连着用两次,估计就精疲力尽倒下,成任人宰割的鱼肉。 而且五雷掌放在平时,打几个妖魔鬼怪根本用不上,实战的机会不多,他得特别小心不能失败。 吴临水开始运气,气流出现剧烈的波动,方圆两公里都是静电的啪啪声。 利克斯饶有兴趣地眯着眼,像欣赏艺术品一样看着头顶聚集的一小团带着雷电的黑色云团:“呵呵,你这个爱说谎的小骗子,不是道士怎么学得着这么纯正的阳五雷。出家人不打诳语,没想到你居然满嘴谎话,不怕烂舌头吗。” “接下我这一招,你再来管我是不是出家人。”他咬牙切齿地回答,全身都被金色的光芒覆盖。 其实五雷掌确实是道家的密功,用于降妖除魔、灭邪卫道,但不是人人都可以修行。在古代,只有高功及其嫡传弟子才能掌握完整的五雷掌,其他弟子只能学一半,就是为了避免功法外传。 这掌法,原理要说难其实也不难,用语言可以简单概括。 道家认为天地自然均有平衡,世界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组成,相生相克,缺一不可,称为五行。而人作为自然产物,自然也应该遵循自然法则。所以人体中也有个内五行,又叫小五行,是个独立运作的能量场。自然界中存在的五行称外五行或者大五行,能量当然也大得多。五雷掌就是用自己的内五行,与外五行的运转同步,内外合力,将力量最大化后对敌人进行打击,破坏对方的体内真气的运转,阻断及破坏内外能量的交换与吸收分解,从而达到镇压、炁灭、驱使、降咒等目的。 掌法听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却很难,必须从精神和*两方面修炼,没有修为的人很难达到境界。最重要的是,修行五雷掌要求修炼者洁身自好,不但终身不能行床笫之事,连有这种想法也不可以。简单的说,就是要有一颗不动仙心。 一旦在修炼中产生动摇,很可能会失败,让多年努力付诸东流。 由于限制实在太多,能练成的人简直凤毛麟角。可是这么强大的招数,总不能认认真真学了几十年还不一定能用,人生这么短暂,不能练了一辈子却打水漂。于是菅家有人习得此法后,对五雷掌进行了改良,让人快速掌握。 所以吴临水使用的五雷掌其实不是道家正宗,虽然威力会打折扣,不过那雷劈下来也是相当了得! 第36章 白昼傀儡 周围的空气越来越热,即使没有犯无赦的气护体,也感觉不到严寒。因为吴临水用的是阳五雷,会产生巨大的热量,攻击时甚至能制造出奔腾的岩浆的效果,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这是五雷掌的进阶版! 如果要简单易懂地解释,就得把五雷掌理解为最基础的部分,也就是人人可以练的初级阶段。 这部分掌法不限资质,有心就能练好。但是当功法修炼到一定程度后,差不多也就到顶了,想要取得更大的进步就要学习更深层次的掌法,相当于初级执照升中级。到这个阶段,只有少数优秀弟子可以学习升级版,不但身心都要接受严苛的测试和筛选,运气也占很大成分。五年一次选拔,众多参选者比拼到最后,取前四名抽签,最终中标者才有学习的机会。 所以正规的道家弟子想要学到吴临水这个阶段,已经是非常难的事了。 如果能顺利通过测试,也要面临选择。由于不是每个学习五雷掌的人都能保证自己是处子之身,还一直能守身如玉,特别是道教有些教派对男女之事并不是很忌讳,就有了不是处子也可以练习的五雷掌进阶版——阴五雷。 处子练习阳五雷,破了身或者打算破身的练阴五雷。 两种雷法一种是高温系,一种是严寒系,威力不相上下。但修炼之人均已练习阴五雷为耻,就算习得,轻易不肯施展出来。但学到这个阶段也只是中级而已,五雷掌还有第三部,只有阳五雷修炼到炉火纯青才可以更进一步。 虽说阳五雷和阴五雷在打击力上没有太大区别,都是十分厉害的功法,可是在继承天师位这种大事上,后者会成为极大的阻碍。 之前说过,全本五雷掌只有高功或者下任高功才能学习,但第三层五雷掌却只有修行阳五雷的人可以练。如果两名弟子同样优秀,都成为继承人候选,一名学了阳五雷,一名则选了阴五雷,下任高功的位置自然是前者。 “没想到你居然会使阳五雷,我们住在一起三年你从来没用过。话说我还没见识过终极五雷掌是什么样,听说要练完阳五雷,并且当上天师后才能学习最后一部功法,从古到今,学习全本的人也就几十个,稀罕得很。不过你施法的时候确实是丑到没边,不是为夫嫌弃你,但是真的很像吹胡子瞪眼的小青蛙,你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好意思用这招?”犯无赦长长叹了口气,觉得小青蛙这个形容真是太贴切了。 此时的吴临水浑身都是静电,头发一根根炸开竖立,血管也鼓胀起来,脖子上青筋暴露,表情扭曲得很厉害。最可怕的是气流充斥在他体内,让他的脸颊膨胀得厉害。说吹胡子瞪眼的小青蛙根本是美化,应该是练得走火入魔的□□功。 这模样真的好难看啊,犯无赦表情复杂地看着面目狰狞的小妻子,不断做自我建设——不要紧,他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嫌弃他! “虽然我不嫌弃你的各种外貌,可是对着这样的你,为夫硬不起来。就算不能美美的出招,起码也学下那些老道士那样道骨仙风地解决对手吧。”不知道是脑补到什么场景,大魔头居然一脸黑线地捂着胃蹲下,有种要呕吐的预兆。 不过他很快补上承诺,还很深情:“但你别担心,我不会因为你施法的时候像青蛙就弃你与不顾。为夫啊,虽然长得美出身高贵武力值高打遍天下无敌手,但这些都不是特别不得了的事。所以说,我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长处,就是有满满的责任心外加特别长情。就算你有一天阳寿尽了,投入轮回,我也会不断追寻你的每一次来世。不管你投胎成什么,变成花草树木还是飞鸟鱼虫,一定会把你找到,好好照顾你。” 面对大魔头看似情深意切的告白,吴临水虽然想回嘴,可是聚集体内真气消耗掉全部注意力,不敢分心,怕稍有不慎就前功尽弃。 毕竟他并不是修行了几十年的大师,能很快调理好自己的气息,他只是个投机取巧的偷学份子,各方面都差得远呢。 他更加努力地集气,将体内真气的运转与外界同步,不断增加云团中雷的密度和威力。毕竟对手强得过分,不敢轻敌,一心想把威力提升到最大,一举消灭利克斯。 但力量在聚集时膨胀得太快,巨大的能量像颗即将爆炸的□□,让当事人也感到可怕的战栗! 空气中都是紧张的气氛,天上的黑云越来越多,金色的闪电时隐时现。风变得异常剧烈,把黑云搅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像个能把世间万物都吸进去的黑洞。那深邃神秘的黑洞开始疯狂吸收一切,大量的气体、冰块、海水统统涌入洞口,黑暗的深渊变得越来越大。 噪音、震动、能量波及到数百里外,仿佛连时间和空间都扭曲了! 大地绝望地开始颤抖,地壳运动越来越频繁,厚厚的冰层因为来自地心的力量逐渐破裂。毫不夸张地说,整块冰川都在挤压、移动,走向毁灭。 吴临水也感觉到能量的巨大化,他想停下来却做不到,那股力量已经不受他的控制,在疯狂成长。这真的是五雷掌吗?这种人类创造的功法有这么厉害?强大到能改变地形,造成地震、海啸、火山爆发等一系列自然灾害? “临水,快住手!”不知什么时候,犯无赦已经顾不上伪装成猎物,从后面紧紧抱住吴临水:“停下来,你会把整个南极毁掉的!” “不行,我试过了,停不下来。我已经没在施法了,为什么停不下来!”黑色漩涡的吸力越来越大,大到两人用灵力吸附在冰层上还是站不稳,差点被卷到天上去。大块大块的冰被吸到那个漩涡中,黑洞就变得越来越大。 “这里太危险,先走再说。”犯无赦懒腰抱起吴临水,想离开攻击范围,但巨大的吸力不肯放过他们。飞出不过二十米,一股无形的力量又将他们狠狠拖回。 大魔头大概没料到自己会摔得这么狼狈,一时没防范,脸着地滚了好几圈。还没等他翻转打圈停下来,吸力已经拖着他们飞向半空。关键时刻还是吴临水眼疾手快,飞出一把带绳索的弯刀,让刀刃牢牢卡在巨大的冰山上,这才暂时稳住,没有被卷入漩涡之中。 他一手拉住绳索,在胳膊上绕上好几圈,一手拽住犯无赦。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不肯放开彼此。 虽然这个大魔头莫名其妙出现,霸道地扎根在他生活中。不但动手揍他、折腾他还欺负他,又逼他签下卖身契一样的婚书,甚至带上搞不好会把命根子活生生勒断的枷锁。可是如果不抓住他,他有可能会死。只是想到这个字,吴临水心中就出现一股撕心裂肺的疼痛。 他愿意自己去死,也不希望大魔头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松手吧,这样下去两个人都会没命,还不如放弃我让你活下去!”大魔头忽然悲戚戚地开口,没等吴临水说我怎么可能丢下你,立刻跟川剧变脸一样换上另一幅表情:“你以为我会这么说吗,想得美,给老子抓紧了,敢松手我把你全身的骨头都抽出来喂狗!” 说完往前一撞,跟考拉抱桉树一样牢牢抱住吴临水。 真是感性不超过三秒的大魔头,吴临水一肚子火,心想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感动得想掉泪一定是脑子有毛病:“你不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魔君吗,赶紧带着我传送出去啊!” “不行,黑洞产生的能量太可怕,完全扰乱扭曲周围的能量场,我现在用不了法力。”犯无赦一本正经地回答,不反省他身为天魔在生死关头没起作用,还把错怪在某人头上:“都是你,弄的什么幺蛾子。你该不会是破了身子不知道,硬用阳五雷导致遭天谴了吧。” “屁勒,我就是破了身子也是被你弄破的。谁知道在你那三年,你这禽兽对我做了什么!”吴临水这样反驳,犯无赦立刻嚷嚷起来:“开什么玩笑,为夫守身如玉这么多年,你少污蔑我,随随便便就走泄元精这种事我才不做呢!” “这两人还有心情吵架。”亲眼看到猎物动起来,利克斯却没有心思纠结他的伪装被戳破。他的脸上不再有从容的笑容,只是用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吴临水,瞬间召出数千恶灵护体。鬼魂们组成的铜墙铁壁将他包裹,站在防御之后的男人满脸阴霾,自言自语道:“这股力量是怎么回事……他应该在多年前……就被我们摧毁了啊……” 第37章 白昼傀儡 “你的刀要松了,还不快想想办法!”吸力太大,又挂着两个大男人,嵌在冰山中的弯刀出现松脱的迹象。 “知道了,能不能少嚷几句,还有别抓我眼睛,看不到前面了。”要说大魔头无能没用吧,他除了嘴上叫喊得厉害之外,不但神色如常,也没有表现出特别惊恐的样子。暂时袖手旁观恐怕是为了试探吴临水在危难关头愿不愿意救他,好掂量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分量。 可惜这边测试得很满意,那边的某人却急得浑身是汗。 黑洞深邃无比像个没有底的深渊,那诡异的旋转方式一看就很不妙,被吸进去估计凶多吉少。本以为这边有个魔君能化险为夷,没想到关键时刻掉链子,一句施不了法就挂在他身上不动。也不能一脚把他踹飞减轻重量,只能继续背着大魔头挣扎求生。 “你能不能别看戏了,快从我的乾坤袋里找点能用的玩意出来!”等死也不是办法,吴临水朝大魔头侧腰,方便他翻找道具。男人也是精通各种兵器的人,知道什么能派上用场,很快掏出一把带链□□。 这是一把捕鲸枪,虽然是收藏用的老古董,好歹能派上用场。带倒钩的抢头射出后,牢牢陷入冰层里,尾端的绳索被拉得笔直,似乎又能坚持一会。捕鲸枪的拖绳连鲸鱼都能牵制住,韧性自然极好,虽然在黑洞的强大吸力下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但聊胜于无,争取到的时间或许能写张传送符。 “继续掏乾坤袋,拿毛笔,朱砂,两张符纸出来。然后读我的内心,按照脑海里的图案写传送符。”因为双手都拽着绳索,吴临水只能让大魔头制作符纸:“写完跟我念咒,符自动烧毁即成功,喊一声‘传’就能离开了!” “怎么还在这,哪个步骤出错了?”图案复制得很成功,几乎是一模一样,咒语念完的那一瞬间也燃起火焰。可是走字喊完,两人还在原处干瞪眼,根本没能移动分毫。 这会他们跟狂风中的风筝一样在半空抖动,线一断,马上就会被卷入黑洞! “我想起来了,传送符只能传到最近的传送点,距离不能超过一百公里。走无常平时只在国内活动,估计没有在南极设点,看来是传不走了。”吴临水一脸不好意思我失忆记不起细节的表情,嘿嘿地笑起来。 “傻子,居然还能笑出声,不想死的话赶紧想点其他麻烦!”在阵阵狂风的袭击下,犯无赦还是没有出手挽回局面,只是紧紧搂住怀里的人,催他快点动脑,别耽误时间。但是这么混乱的局面,光是抓住绳索就耗费极大的体力,还不能使用法术,吴临水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但他知道光靠蛮力撑不住,发麻的双手马上就要到极限! “被卷到黑洞里面会怎么样?”感觉自己马上要坚持不住,吴临水想知道下场如何。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有被卷进去过,你以为这么大个的黑洞能三天两头出现在世界各地,随便就能进去看看吗?”大魔头抱住自己的小妻子,把头靠过去,忽然张开嘴轻轻咬他的耳垂:“你说,要是马上就是世界末日,只有5分钟能活,你想做什么?” “五分钟还能干什么,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躺床上舒舒服服等死……喂,你个混蛋在做什么!别这样,很恶心很脏啊!”又热又湿的物体沿着耳朵的轮廓来回滑动,带着温度,最后钻进耳朵眼里,不断往里探索。 犯无赦居然像吃山珍海味一样舔他的左耳! 直到耳朵沾满口水,那条舌头才念念不舍地离开,转向另一边,照着刚才的行动轨迹舔得起劲。这本来是挺恶心的行为,却因为对象是犯无赦,让吴临水没法强硬地拒绝。比起大喊不要,他似乎更在意好几天没洗的耳朵有点脏,从而忽略了问题的关键——自从大魔头来到他的身边,他就没办法对这个人说不! “别闹……啊……”另一只耳朵也遭到袭击,酥麻从脊椎开始升腾,含着不知道是快乐还是痛苦的奇异感觉一下窜到后脑,害他牙关失守,叫出暧昧的短音。 “我活了很久,什么美酒佳肴没品尝过,所以食物对为夫没什么吸引力。如果马上就是世界末日大家都要死,我倒是很想夺走你的第一次。暴力、死亡和性,两具绝望结合的*,想想都觉得很刺激,还有点黑暗哥特的美感。有部电影叫《末路狂花》,虽然跟我们的处境没什么关系,不过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也喜欢在绝境中干出无比疯狂的行为。”不顾眼下的情况有多紧急,犯无赦依然不慌不忙地,用低沉富有魅力的声音低语。 更多羞人的对白从那张好看的薄唇涌出,那是不容质疑,不可拒绝的口气,满满都是充满征服性的雄性荷尔蒙:“比如现在,为夫很想把你按在冰层上,撕烂你的衣服,狠狠地刺穿你……” “才五分钟就完事,原来你是快枪手!”让人心跳不已的句子,既危险又充满诱惑。 害怕自己沦陷在男人的气息中,吴临水不断扭动身体,想从贴得太紧的大魔头身边逃开。无奈那个人比考拉还黏人,四肢一起上,也不管形象如何丑陋,就这么赖在他身上不肯松手。怕挣扎得太厉害又出什么意外,他只能奚落对方,好降低空气中暧昧的成分。 如果不这么做,就不能缓解体内的燥热,早就坚硬无比的某部位也藏不住,一定会被发现。不能被犯无赦知道他正在产生反应,不然内心有个出口会被打开,再也关不上那扇门。要直面自己真实的感情,是多么恐惧的事! 他不能那样,不愿那样,害怕那样…… “时间长短和质量高低没有关系,为夫有的是办法让你三秒就爽得浑身抽搐不省人事,从此爱上这种滋味。”魔族自然有些人类不知晓的高超本领,属于与生俱来的种族天赋,虽然他还没用过这项技能,不过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在不少场合见其他人使用,知道威力如何。而且他周围都是这方面的高手,花样很多,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没真正提枪上阵就学了十八般武艺! 魔界的夜生活没有人类这么丰富,在网络普及之前,大部分魔族还过着天刚擦黑就飞奔到床上嘿咻嘿咻,然后生下一窝又一窝小魔娃的日子。在这里,啪啪啪简直是家常便饭,禁欲简直是匪夷所思的行为。但每天啪,早晚啪,不换点玩法又容易厌倦。所以历代魔人孜孜不倦地研究,创造出许多不同功效的招式,最终集结成集,广为发售。 那书全套有好几十本,图文并茂,很多动作简直前所未闻…… 跑题了,其实犯无赦是想说——感谢电脑和网络进入魔界,有效控制人口过速发展,为计划生育做出伟大贡献! “三秒放倒我?呵呵,说得你好像身经百战的万人斩一样。从来没开过苞的小处男吹起牛来真是没谱,知道三秒什么概念吗,大概就是你握住我刚感受一下大小粗细,还没来得及动的时间。就这么几秒钟,你轻轻摸我一下我就爽了,那我不是有毛病吗!”吴临水桀桀地笑,算看明白了,大魔头只会吹牛! 犯无赦撩人的技能其实不行,他只是面如傅粉,美如冠玉,言行举止都因为颜值加了分,才产生魔咒一样的效果。看着那张漂亮非常的脸,自然会被蛊惑。如今他在自己身后,少了举世无双的外貌冲击,诱惑力大打折扣。 而且他别说技巧性地撩人了,连触碰的动作都显得很笨拙,一看就没有过实战经验。虽然刚才那招舔耳朵用得不错,不过舔完之后没有后续动作,让悄然升起的热度很快消散。 “处男怎么了,这年头要找个处男不容易,你该好好珍惜。为夫这清白的身子反正是交给你了,你得负责到底!”在两人打嘴炮的时间,黑洞已经扩大到遮天蔽日的规模。犯无赦知道让吴临水继续坚持太为难人,正打算出手,一道黑色的不明物质忽然缠上他的手腕。回头一看,这东西是从利克斯的亡灵堡垒中射出来的。 差点忘了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存在! 犯无赦反手抓住黑线,才发现这些不明物质是被拉长的恶灵。跟橡皮筋一样被绷直的恶灵,眼睛耳朵四肢都被扯到移位,看上去真够恶心的,男人嫌弃地五指用力一捏,一股烈焰顺着扭曲的恶灵烧向利克斯藏身的防御。不过对方也没闲着,很快切断牵连,将恶灵变幻成黑箭,朝空中的两人发射! “临水,赶快抱紧我。”不能留在空中当靶子,大魔头眼疾手快斩断吴临水一直抓住的两条绳子,带他飞到更高的地方,同时在身前召出防御盾牌,挡下来自地面的攻击。 “原来你能动,可以施法,刚才都是骗我的!”用力过度的双手痛得发麻,几乎要脱臼,而号称需要保护的犯无赦根本就没有被削弱。被骗的愤怒让吴临水咬牙切齿,瞪大眼睛,心中燃起一团怒火,抬起胳膊给可恶的大魔头一击肘击! “为夫错了,你别生气。我只是想知道如果真的遇到危险,你会不会丢下我一个人逃跑,毕竟你之前干过下药背叛的事,我实在不放心。但是我现在知道了,就算要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绝对不分开,所以你也别生气了好不好,为夫保证以后再也不试探你,会一直相信你。”就在这时,许多黑箭绕过盾牌,而正在道歉求饶的犯无赦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眼看黑箭穿梭而来,吴临水用尽全身力气撞开大魔头。 利箭穿胸而过,剧痛铺天盖地般袭来,无法控制的身体从空中坠落。犯无赦的脸越来越远,在吴临水眼里却异常清晰——他痛苦到扭曲的面容,充满了绝望和悲伤…… 第38章 白昼傀儡 好痛! 身体像过电一样,不光是被刺穿的伤口在疼,每一寸肌肉也跟着痉挛,浑身被剧痛包裹。犯无赦也曾经徒手穿透他的胸膛,当时痛到差点心脏骤停,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那种伤害跟此刻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吨位。 看来男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是真的想置他于死地。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他的双手本能挥舞,却抓不到空气之外的任何东西。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是一只被钉在标本夹上的蝴蝶,绝望地煽动翅膀,却逃不出那根大头针束缚。 刹那间,人生走马灯在眼前飞快跑过,许多画面纷纷出现。 从小到大,从亲人到好友,许多事许□□番上镜。最后,画面中的参与者越来越少,只剩他和犯无赦。 “正邪不两立,总有一天我们会变成敌人,你现在对我这么好,白白付出这么多心血,到时候收不回来怎么办。我这个人天性凉薄,没心没肝,根本记不住别人的好。等这里住够了,要走抬腿就走,绝对不会留恋任何人。”虽然记不得时间地点,周围的景物也很模糊,但这段回忆很真实,绝对是曾经发生过却又被他遗忘的一段记忆! 吴临水张大眼睛,看着画面中的俩人,觉得说出这么无情语句的自己很讨厌。 “古往今来,正义和历史只掌握在战胜者手里,你读的教科书里,多的是和真相背道而驰的谎言。即使如此,你还是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哪怕在做的事也许不是真正的正义行为?”犯无赦本想跟他讲大道理,说了一半又放下:“哎,你可真是我的克星啊,别说讲几句重话,就连反驳你的观点都舍不得。” 他苦笑着摇头,眼神中都是宠溺:“我对你好是我自个的事,你愿不愿意回应是你的自由,我这个人不喜欢强人所难,什么时候你对这里感到厌倦了,我打开通道让你回去便是。” “你舍得我离开?不是整天甜言蜜语说喜欢我吗,这么轻易就把我放走了?你好歹也是个魔尊,这么通情达理做什么。还不去挖个地下室把我关起来,这才是十恶不赦的魔应该做的事。”原来失忆之前他们就有感情上的纠缠,难怪对犯无赦狠不下心,或许自己对他也有好感吧…… “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他的一切,对我来说,只要你过得好,身体健康长命百岁,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我就满足了。你喜不喜欢我,在不在我身边,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我在乎的只是你幸不幸福而已。”回忆到此结束,以高空坠落的这一秒钟来说,内容足够多,人生片段完全是高速运转。 但吴临水却没有时间去思考,放任主义的犯无赦为什么会一反常态,硬要把他捆在身边才满足。能回忆起的片段实在太少,根本拼凑不起来,也许那次背叛才是根本原因。 可他偏偏记不起来! 混乱的思绪还没理清,后背眼看就要亲吻大地。不过在掉到地上之前,犯无赦俯冲而下,一把捞起他,两人降落到地面。把人平稳地放在冰面上,大魔头开启保护罩,暂时抵御利克斯的全部攻击,他现在一心扑在伤患身上,根本没有闲心去对付各处飞来的暗箭,不如全部挡住了事。 在暖黄色的半圆形保护层中感觉不到寒冷和狂风,利克斯放来的黑箭也无法穿透看起来很薄的半透明光圈。这不到3平米的范围,安全得像母亲的子宫,让人觉得很安心。 “临水,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刚才不应该分神的……”和祥和气氛不搭调的是男人的模样,吴临水从没见他慌乱成这样过,语无伦次地道歉,浑身抖得厉害,又害怕又自责:“快……快让我看看你的伤!” “我没事,你先别着急,不是有灵珠在疗伤吗。再说了,我的身体比铁打的还结实,一时半会死不了。”他抓紧胸前的衣服,不让对方看可怕的伤口:“现在已经不怎么痛了,估计一会就能好。你别把心思放在这,利克斯很厉害,一定不好对付。看他的样子也不打算放我们走,你千万别掉以轻心。只是我帮不上你了,你得孤军奋战,千万小心。” 他撒了谎,灵珠根本没起作用,伤口不但没有自愈的迹象,反而越来越严重。 “乖,让我看看,不看一眼我不放心。”男人显然不信他的话,强行突破。 吴临水毕竟是受重伤的人,坚持不了多久,手没力就松开了。衣服解开的那一刻,犯无赦倒抽一口冷气,又怕对方看到自己表情不对导致情绪变得不稳定,连忙用手捂住胸前破的窟窿:“灵珠倒是有些作用,伤肯定会好的,你别担心。现在痛得厉害是不是,我先给你吃另外一颗灵珠,吃完就不痛了。” 其实就算犯无赦不掩饰,吴临水也知道自己伤得多重。掉下来时就看到胸口破了拳头那么大个洞,虽然位置靠右,没伤到心脏,不过普通人受这么重的伤,估计早就一命呜呼见阎王去了。他能熬得住,还是和灵珠有关系。 “你可别给我什么伸腿瞪眼丸,就是济公在身上搓的那种陈年老泥。敢给我吃奇怪的东西,小心我揍你,虽然打不过你,我也会组团来揍你。”为了让男人不要那么自责,他痛得要死了还在努力活跃气氛。 “别说话,张嘴。”犯无赦根本没动手掏衣兜,他只是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扶起吴临水的肩膀,一手托着他的后脑,把自己的唇凑上去。 他们不是第一次亲吻,几小时前,在进入永夜市场之前,在那片废弃工地外的小巷里也曾亲得难分难舍。只是那次带着激情和冲动,这次只有温存和怜惜。不过不管心情如何,也不耽误两片嘴唇贴在一起舍不得分开,吴临水忍不住对比两次亲吻,同时大胆地伸出舌头,小猫一样舔犯无赦的薄唇。 好奇怪,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头顶有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对面还有个凶残得要死的利克斯正在虎视眈眈。在这么多危机环绕之下,他却不担心外界的困扰,一心只想尝尝男人的滋味。 不管发生什么事,这个人都不会让我陷入危险之中! 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此刻的吴临水就是莫名其妙很相信大魔头,知道他们有逃出生天的机会。所以有什么好担心的,享受当下才是最好的选择。反正就算真的要死在这里,死之前做个快活鬼也挺好的。 但是犯无赦的心思不在占便宜上,他并不是真的要接吻,只是想在吴临水没有防备的时候把灵珠推进去。见对方牙关失守,大魔头立刻运气,从自己体内运出一个红彤彤的珠子,猛地吐到吴临水嘴里。那东西直击嗓子眼,撞得某人差点出现生理性呕吐,因为没吐出来,就这么咽下去了! “你给我吃什么了,效果这么好。”珠子下肚不到两秒,伤口奇迹般复原。 缺了那么多血肉的洞逐渐长出新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覆盖残缺的部位,断裂的骨骼也开始弥合,一点也看不出受过致死程度的伤。 “灵珠啊,特别特别宝贵的灵珠。就连元冕不灭金身被毁时,我都没掏出来给他吃。要是当时给他吃了,估计能生出另外一幅肉身,也不用像现在这样飘荡在三界之外,活不成死不成地受苦。”犯无赦有气无力地回答,脸色不太好:“可我舍不得,他虽然是我的兄长,还是我最敬佩的人,但我也没给他……可是我愿意……给你……给我的临水……” “这到底是什么灵珠啊!”感觉不对劲,他开始追问,神色很是焦急:“老实说,不许骗我。” “当然不普通,全天下就这么一颗,这是我的魔灵珠。”看到小妻子恢复健康变得充满活力的样子,大魔头傻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那口牙和人类的不太一样,尖尖的,但不是很锋利,乍一眼看去还挺可爱。他嘿嘿地咧嘴,眼睛里都是喜悦的光芒,似乎想站起来,刚起身就一个踉跄跌在吴临水身上。 “卧槽,这玩意能随便给?给了我你会怎么样!”赶紧抱住男人,感觉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和虚弱,吴临水吓得大叫,玩命扣自己的咽喉:“魔灵珠吃下去怎么吐出来,别睡,快起来教我啊!” 可是犯无赦像精疲力尽后入睡一样,慢慢合拢双眼,吴临水只能不断摇晃他。 他的眼皮有千斤重,但是听到自家小妻子的声音又努力张开。对方的嘴巴一开一合,似乎在说很重要的事,表情很焦急。可是他听不清楚,听觉似乎丧失了,只能看到对方嘴在动。努力分辨了很久,才发现他在问自己没有灵珠会怎么样。会变成什么样呢?他不知道啊,因为他从来没把自己的魔灵珠吐出来过! 天魔族一生下来,体内就会孕育出一颗魔灵珠,这是天魔生命力和强大力量的源泉,是比性命还宝贵的东西。所以没有那个天魔会把自己的灵珠送人,当然也就没人知道送了会怎么样。 不过,这东西好像真的不能乱送…… 因为他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没了魔灵珠,搞不好会死! 第39章 白昼傀儡 “犯无赦,这个烂摊子我一个人解决不了。又是黑洞又是利克斯,打一个都够呛,怎么可能同时对付两个。拜托你快醒醒,这么关键的时候别吓唬我。”一开始吴临水还心怀侥幸,认为这是一个恶劣的小玩笑。因为男人方才为了试探他,故意装出无法使用法术的样子,现在晕过去估计也是装死。 但在大魔头彻底失去知觉后,周围的保护性屏障瞬间消失,他才知道事情真的大条了。 这家伙再喜欢开玩笑,也不会分不清轻重缓急,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撤销保命结界,把两人暴露在双重危机下。没有屏障的保护,来自头顶的吸力再度发威,犯无赦的身体被卷向空中。 吴临水刚伸手拉住他,利克斯又开始穷追猛打。 光是躲避对方的攻击就已经很费力,还要顾好大魔头的安危,情况变得十分棘手。不过也许是罕见的魔灵珠起了作用,那东西进肚后,吴临水觉得自己好像被打通任督二脉,一口气学完九阳神功,马上就要称霸武林似的,浑身都是力量。 他的身体等级瞬间达到最顶层,变得十分轻盈,动作比之前敏捷得多,五感也跟着大大提升。不管是听觉还是触觉都超出人类的范畴,敏锐异常,特别是那双眼睛,连最细微的晃动都能捕捉到。 好清晰,这跟看惯了动作片画质,忽然换到高清频道一样,世界在他眼里忽然换了一个呈现方式——高清、超大视角、能见度前所未有的远! “太慢了,这样可打不到我,在战场上不拿出真本领,是很失礼的行为啊。还是说堂堂斯图亚特家的公爵,只要没有得力助手在身边,就只会这几下三脚猫的功夫?”化解迎面而来的袭击,还能在空隙间反击,吴临水忽然觉得利克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恐怖、巨大跟无法超越:“我说你要么痛痛快快打一架,要么夹着尾巴逃走,选吧!” “你对自己也太自信了。”男人邪笑,单手一抬,数道黑色利箭高速发射。 不断袭来的攻击虽然变幻多端,几乎到了万箭齐发的地步,但在升级版的吴临水眼里,飞驰而来的凶器都成为慢动作。不但能正确地推测出武器的轨道,还能预估其造成的威力。如果是一个人,他有自信能躲避绝大部分攻击。少数躲不掉,用武器打掉就是,难度不大。 可惜他不是一个人战斗,身上还挂着一个毫无知觉的大魔头,行动受限。人在他背上摇摇晃晃的,怕打斗起来顾不上,不小心把他摔下去,吴临水用绳子把他和自己捆在一起。缠绕两人的绳子最终在胸前交汇,也许是巧合,那绳结正好打在心脏的位置,是个死扣。 大敌当前,可这么个不起眼的动作,却勾起他的回忆…… 前因后果都记不起了,只知道魔域的主人,至高无上的万魔圣主要他的命。犯无赦自然不肯交人,以一当百,跟一众魔将厮杀,带着身受重伤的他逃到魔域与人间界的交界处。当时大魔头也是这样背着自己,一直没有放开。 那时他失血过多导致手脚无力,连抓住男人肩膀的力气都没有,犯无赦便将披风撕成布条,把他捆在自己身上,系了个不用剪刀根本打不开的死结:“临水,别害怕,不管谁撕δ悖叶疾换嶙硬还堋r愕拿孟裙艺夤兀谴游沂迳咸すィ蝗幻蝗四艽吣恪! 男人说到做到,为他与圣主反目成仇,还将两颗稀世灵珠灵珠赠与他,一颗当场服下,才把命留住。另一颗藏在怀里,待第一颗灵珠与*完全融合再吃,效果可翻倍。 “你先走,我解决掉他们就来。”追兵越来越多,整个魔域都在搜查他们的下落,不得已,犯无赦冒险打开通向人间的通道,一把将他推出去,露出一个几乎要碎掉的笑容:“别等我,头也不回地跑,魔将不能去人间,只要见到阳光就能活下来。然后你就走得远远的,再也别回来了。” “你呢。”吴临水心里咯噔一下,千言万语哽在喉头,多的话怎么也说不出。 “小傻瓜,我得挡住他们啊,不然你很快就会被追上的。”他想骗他,说我一定会活下来,无论天涯海角都去找你。可是傻子也看得出当时的情况有多险恶,这种毫无安慰效果的谎话毫无意义。他不敢承诺其他,只是看着心爱的人,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吐出两个字:“快走!” “不行,我们一起走。”吴临水被推出去好几米,又奔回来。腹部的伤口因为活动而撕裂,钻心的痛,可这种痛苦远远比不上与犯无赦的分离:“我不能把你丢在这里。” 黑压压的魔军逼近通道,为首的人一身金甲,提着□□,正是御驾亲征的万魔圣主。犯无赦再强,面对千军万马也力不从心,更别提和魔域最强的人战斗。如果此时放手,等于生离死别,今生不能再有见面的机会。所以吴临水咬牙,一把抱住男人,决定共同进退。毕竟朝夕相处这三年,他的感情早已软化,就算嘴上不承认,心里却把一切交给他。 犯无赦同样心如刀割,哪里舍不得松手,可继续这样纠缠下去,两人都会死。 “临水,我真的很喜欢你,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所以……我不能让你死在这里……请你一定要平安健康地活下去,直到白发苍苍……”伴随男人深情的告白,回忆到这里画下一个句号,后面的剧情彻底断片了。可是不用细想,接下来的情节也能猜个七七八八。他最终离开犯无赦,独自逃生,不知经历了什么,最后失去全部的记忆。 记不全不要紧,重要的是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总是下不了决心去痛恨犯无赦的种种行为。即使被殴打、像牲口一样打上记号,套上可恶的环,还签了终身绑定的婚书。遭遇了这么多不合理,他依然狠不下心,舍不得拒绝,提不起恨意。 原因,只是因为他早就爱上了他…… “这时候分神不太好吧,一不小心脑袋可能就掉了哦,身首异处这种事想想都可怕,死得太难看了。”一不留神,利克斯已经攻到身前。吴临水赶紧收回惆怅的情绪,把全部注意力放在战斗上:“那也要你砍得到我才行,就凭那根手杖,想斩下我的头颅,恐怕是做梦。” 闪过攻击,吴临水一下散出许多爆破符,成功拉开距离。 虽然对自己的格斗技巧颇有自信,但跟怪物对战时选择近身肉搏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特别是头顶上还有个□□。 “我还真是小看你了,灵巧得跟小耗子一样,确实让人讨厌。不过对付阴沟里的老鼠根本不需要使出真本领,你能活到现在,只是我还没玩够而已。”利克斯冷笑,丝毫不把对方的挑衅放在眼里。对他来说这场比试这连过招都不算,只是单方面的戏弄。就像抓住猎物的猫,吃之前还要好好折腾一番,毕竟比起肉的美味,戏耍的过程更令人醉心其中。 可惜眼前这只不是用肉球就能捉住的笨蛋老鼠,不亮出爪子的话,说不定到嘴边的美餐就跑了。 意识到这点的利克斯改变攻击模式,威力提高不止一个等级。 他的动作快了许多,招架起来必须花费更多的精力和体力,根本没有空隙进行有效的反击,而且乾坤袋里的法器对他都不起作用。西方的银器、圣水、圣物,东方的符咒、法器都无效。由于不知道利克斯到底是什么生物,除了被动地闪避,也没有更好的对策。 但光躲也不是办法,吴临水看着天上的黑洞,虽然不明白为什么用阳五雷,却弄出这么一个巨大的隐患出来,但那东西既然是自然产物,就一定有运转方式。只要抓住它的周天运行模式,或许就能利用那股强大的力量。 他知道自己的能量有多大,肯定没办法弄出这么大的恐怖漩涡,所以猜想这股力量恐怕早就存在于此,只是处于休眠状态。因为使用阳五雷制造出气流,这才触发沉睡的黑洞。既然这样,说明它和自己的气之间有共鸣,不然不可能开启开关。 他边逃边运气,试图与黑洞的运转达到同步。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剧烈运动中调息本来就很困难,再加上身边还有个火力全开的怪物,每招都能置人于死地。要不是吃下犯无赦的魔灵珠,他肯定抵挡不住这么多次攻击。可是逃得越久,破绽越多,越容易被击破,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该死的,能不能别这么喘!”无法稳定气息让吴临水很烦躁,加上他不是修身养性那一派的,所以连调息吐纳的基本功都很差。越是着急聚集体内的气,越是聚集不起来。 偏偏这时他踩着碎冰,脚下一滑,吃了重重一击! 第40章 白昼傀儡 肋下传来剧痛,吴临水捂着腹部倒退好几步。定睛一看,利克斯不知什么时候冲到眼前,说好不用的手杖也拿在手里,照着他的天灵盖劈下去。不好,这个角度要是躲避的话,恐怕会伤到背后的犯无赦。 别无他法,只能正面迎战! 他双手接住迎面砸来的手杖,冲击力袭来的那一瞬间,简直跟泰山压顶没什么区别。这是什么怪力,震得他的手臂几乎要粉碎性骨折,而双脚接触的冰面,也因为压力太大而产生凹陷,并从凹陷处向四周放射性炸开许多裂痕。 好重,如果是之前一定扛不住,看来魔灵珠产生的效果的确非同凡响。不过如果早知道吞下魔灵珠会导致犯无赦昏迷不醒,甚至还可能有性命危机,他一定不会吃下去…… “真是情深意切的一对。”利克斯的头发被吹得很乱,帽子早就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领口也因为活动而松开了两棵扣子。现在的他野性十足,完全看不出一点儿彬彬有礼的绅士样子:“保护得这么周全,真让人嫉妒。其实丢下他,你会轻松得多。” 两人僵持不下,不过旁人一眼就能看出实力的差距。利克斯惯用右手,此时却是左手攻击,而且单手也能游刃有余。吴临水则是竭尽全力双手抵抗,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汗水,身形也在微微发抖,有点精疲力尽的趋势。但他嘴上不服输,非要讨个便宜:“放下他,我就没有限制了,会变得超乎寻常的厉害,这样跟你打不公平!” “第一次见到牙关发抖还在说大话的人,你没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颤抖到不行了吗,逞强也要有个限度吧,认输会死得舒服一点哦。现在求饶的话,我就小小地折磨你三五年好了,绝对不让你的后半生都求死不能,求死不得。”利克斯笑得不怀好意,故意用娇嗔的语气说话,内容却一点也不可爱。 他的目光毫不掩饰地盯着犯无赦,好像在宣誓主权。那眼神中透露出的信息十分明确——他终究会是我的! “小美人为什么不动,你把他怎么了?”他虽然喜欢人偶,爱的却是把活物制作成收藏品的过程,如果一开始就是死的,那就没有制作的价值了。 “收拾你,我一个人绰绰有余,根本不需要用到他。大敌当前还沉迷美色,让我怎么吐槽你,红颜祸水听过吗,越美的人越有毒。”吴临水咧嘴奚落几句,趁利克斯放松力道,一个侧踢脱离僵持不下的困境。他迅速闪开几米远,两只胳膊又痛又麻,关节处几乎伸展不开。 大魔头的结界向来看不到里面,所以吞灵珠的事人偶店老板不知情,只是好奇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美人这会怎么又蔫了,注意力根本没在战斗上,所以没有乘胜追击,穷追猛打。这个短暂的停顿,让吴临水抓住机会恢复不少体力。 “当权者自己无德无能,祸国殃民,最后搞得国破家亡是他的事,但是别把锅甩给美人啊,太不公平了。好比后世都在辱骂褒姒是祸水,但她一介女子,又没有能力选择自己的丈夫,被当成脱罪的贡品送给周幽王,关在那深宫大院中,跟不爱的男人滚床单。她整日不开心,情有可原。为了讨她欢心戏弄诸侯的是昏君,为什么骂名都在她身上?”利克斯笑嘻嘻地接过话题,转头却暧昧地说:“小美人的眼睛真美,那灵动的眼神我还没看够。” “看你妹。”露骨的视线缠绕在犯无赦身上,让吴临水怒火中烧:“小心我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啧啧,口气还不小,可你连我一成的功力都招架不住,真打起来还能全身而退吗?趁我现在还不想使出全力,识相点放下他,小心伤了我相中的宝贝。”这句劝说软绵绵的,却满满都是威胁。 “说好站着不动让我先出三招,我第一招还没劈下去,你就动了。这么明显的犯规不好吧,传出去,让大家知道您这样的大人物居然耍赖皮,怕是不好听。”两人过招的同时,嘴上也你来我往,唇枪舌战激烈得很。 “这有什么,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这不叫耍赖,叫合理利用规则。”利克斯话音一转,满是杀气:“况且,死人是不会乱说话的,只要宰了你,今天发生的一切就是永远的秘密……” “你这是霸王条款,小心我去永夜市场投诉你!”对方的攻击越来越快,如果不是魔灵珠提升了*等级,估计早就死于非命。 “那也要你能活着从这里回去才行。”也许是拖得太久,利克斯显得有些不耐烦,大有结束戏弄,早点解决敌人的意图。 继续纠缠下去,被打败是迟早的事,和不知战斗了几千年的利克斯相比,作为人类的吴临水显然太稚嫩。就算灵珠为他开了外挂,身体也跟不上这么大强度的持久战。周身的肌肉酸痛得不行,肌腱被拉伸到极致,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在叫嚣,几乎已经到达极限。疲劳让身体有点跟不上大脑的运转,很多时候,对方的动作能看得一清二楚,也知道该怎么避开,行动上不能达到完美。 好几次,他只能勉强避免要害受创,不被一招击毙而已。而利克斯还有所保留,并没有使出全力,这样下去情况会变得非常不利。 硬件干不过别人,只能寄希望于黑洞的力量。吴临水不断从乾坤袋里掏出各种道具、武器、法器拖延时间,一边努力与巨大的漩涡达到同步。 他的记忆中没有关系天地自然的修行方法,不是失忆,而是从未接受过道家的淬炼。可在紧要关头,他似乎无师自通,一下找到了窍门。他猛然记起小时候,外公给他说的大禹治水的故事,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治水的方法——堵不如疏! 面对浩瀚的大自然,渺小的人类应该顺应强大的力量,借力用力,而不是硬着头皮去抵抗,试图驯服自然。想清楚这点后,他的身体放松了,精神也变得轻松。 呼吸、思想、真气的运行都达到无比和谐,一股热流在体内产生螺旋。 利克斯微微皱了下眉头,暂时停下动作。 在他眼里,吴临水一直是块僵硬的门板,那么大一块站在眼前,行动缓慢,动作迟钝,怎么打都能随便击中他。可刚才被结界包围后,他似乎产生了某种细微的变化。木头门变成了铝合金材质,虽然还是一块门板,抗打能力却强了很多。不过这也难不倒他,带着游戏的心态就能拿下胜利,却在半分钟前,形势有所逆转。 门板一下子抛掉僵硬,周身变得充满旺盛的生命力。像高高耸立的大树,像不断延伸的藤蔓,像广阔无际的天空,像变幻多端的云朵,像无边无际的海洋,像不知通向何处的深渊…… 他发生了什么?在战斗中顿悟了? 利克斯静静地看着眼前的敌人,他的肩膀完全松弛下来,却绝无破绽。那场景应该怎么说呢,好像天,地,人都融合在一起。风雪成了他的力量,能量的螺旋扩散到不知多远的地方。 产生共鸣了吗?他抬头看着天空的漩涡,对吴临水产生极大的好奇。这个人的起始招数确实是阳五雷,可是在雷聚集的过程中触发了来自远古的黑暗能量,本该毁灭的存在,因为一个小小的人类再度出现。利克斯很熟悉这个场景,那个漩涡背后藏着古老、强大、邪恶的生物,怒火蔓延时能毁灭一切…… 吴临水的出现,会带来新的浩劫?这是偶然,还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不管是小美人还是这股力量,你都驾驭不了。”利克斯舔舔嘴唇,用修长的手指梳理凌乱的金发,说出可怕的寓言:“妄想驯服比自己强大得多的生物,是跌入深渊的第一步。” “就算下地狱,我也会把你拉下去。说吧,你要是死在这里,我通知谁来给你收尸?”不再对抗黑洞的力量后,吴临水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舒畅,温暖的真气充满四肢百骸。那种舒服和安心,仿佛是回到母亲的子宫。黑洞造成的吸力甚至不再对他产生作用,方才的狂风现在也入春风般温柔。 没有来由地,他知道自己一定会取胜,声音中充满自信。 “很好,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样挑衅了,你成功点燃我的杀意。”利克斯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把手杖□□冰层。他的表情跟语气和刚才完全不同,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吴临水知道他要拿出真本领作战,连忙摆出防御姿势。 “无赦,再等等,打赢他我就带你回魔域,一定要找治疗你的方法。”知道背上的人早已失去知觉,他还是用温和的嗓音对他说话:“我不会死在这里,也不会让你死。魔灵珠让我暂时用一会,等回魔域就找方法还给你,等我!” 第41章 白昼傀儡 “现在不是说甜言蜜语的时候,赶紧留下遗言才是最佳选择。”利克斯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时间,招招致命,吴临水全神贯注地闪避,再也没有打嘴炮的空隙。和之前的戏弄不同,这个男人明显不再手下留情,一心要早点结束战斗。 会死,不可能打得过! 身经百战的人,在对方出手的那一瞬间就能预估彼此的实力差。收起玩闹心思的男人强得逆天,绝对没有胜算。 不,我不能死在这里,不能把犯无赦交给他! 吴临水边逃边寄希望于黑洞的力量,在剧烈的运动中,也不知是触发了什么开关,黑洞中心忽然劈下一道威力十足的闪电。伴随刺眼的金光,闪电在地上开了一个十七八米深的大洞,紫黑色的火焰在冰层上燃烧,冒出的黑烟呛得人想流泪。察觉到空中袭击的两人早在被击中的前一秒分别跳到洞的两边,虽然没有受伤,不过都被眼睛的景象镇住了。 利克斯冷眼驻足,脸上的表情不太好看。 好厉害,吴临水更觉不可思议,他隐约感到这道闪电是因为自己的意志而落下的,却不知道具体的操作方式。要是能随心所欲控制黑洞的力量,也许解决眼前的敌人不成问题。 只要杀了他,一切就结束了。 那些被囚禁的灵魂,被禁锢的玩偶,以及可能马上就要死于非命的他们,都能逃出利克斯的魔掌。 刚这么想,黑洞开始加速旋转,更多的闪电自混沌的黑暗中穿出,目标全是利克斯。威力巨大的雷电在地面上造成难以修复的痕迹,也让一直游刃有余的敌人露出一点焦虑。他的动作不再风度翩翩,表情似乎有些畏惧,但更多的是疑惑,动作虽然比和吴临水对战时强了不是一两个等级,但在闪电的追击下,多少有点吃力的感觉。不过他并未完全落到下风,只是无暇再追击其他敌人而已。 我要更多,更密集,更凶险的攻击,不能让他活着回去。吴临水不知道控制黑洞的方法,但他的想法似乎能传递给对方,只要他集中精力冥想,深渊就会产生更强大的攻击。 伴随可怕轰鸣而来的闪电,像个巨大的毁灭性的灾难,在咆哮和肆虐,不带一点慈悲。 天空和大地都发出哀鸣,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了吧…… 无法思考自己这样一意孤行地攻击利克斯回带来什么后宫,吴临水只知道现在不杀死这家伙,绝对后患无穷。 风雨雷电交杂在这一片冰川之上,疯狂和混乱汹涌而来,即使没有处在战斗中也会一直受到波及。犯无赦还处在无知觉的状态,恐怕飞溅的物体伤到他,吴临水取出法器,制造出一个刚好困住两人的防御性结界。虽然不如大魔头的结界那么坚固,至少能暂时抵挡不少冲击波。 利克斯有这么强吗,为什么还不能杀死他。不能继续困在这里,犯无赦失去魔灵珠不知能撑多久,要速战速决。因为产生这样的想法,黑洞发出沉闷的声响,接着无数闪电幻化的武将从深渊中鱼贯而出,金色的兵人个个武艺高强。虽然以多欺少有点卑鄙,不过在战场上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吴临水才不会突发圣母病去制止屠杀。 情势忽然一边倒,就算是利克斯,要同时对付上百个高手也很吃力,吴临水根本不用出去帮忙,只要看好戏就行了。 人偶店老板被兵人围攻的同时,天下的雷电也没有停止过。而且闪电的攻击不是简单的劈下,雷电落地后还会追击,所到之处火焰丛生,一片狼藉。趁对方无法抽身,吴临水开始为逃离这里做准备。他取出联络符,写上十万火急,速来救命几个字,点火焚烧,终于与不知几千几万里之外的舅舅取得联系。 很快,烧毁的灰烬在地上排列出一行字——你在哪? 十分心虚地写下南极洲三个字后,吴临水开始反省自己为什么这么蠢。南极这么大一块地方,别说他不知道具体的坐标,就算知道,菅元子要如何在段时间内赶到。恐怕等他想办法找到这里,他们就算没被利克斯杀死,也渴死饿死了。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灰烬再次组成文字,是一段比较长的句子——在乾坤袋里找一罐金漆,加上你的血和朱砂,在地上画个这样的法阵,默念我的名字,使用召唤咒就把我召过去。 金漆,吴临水口袋里确实有好几罐! 这玩意虽然有个富贵逼人的名字,不过工艺品上面美不胜收的涂层无关,跟金子也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它其实是尸粉,经过特殊工艺制作而成,写符咒或者画法阵时用这东西做原料,能提高数百倍的法力效果。既然是尸粉,为什么不叫尸漆而叫金漆呢,一是因为不好听,二是所用尸体比较罕见,都是得道高人的不灭金身…… 因为制作金漆是件十分损阴德的事,加上原材料罕见,最终形成的成品更是少得可怜,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 既然能把菅元子召唤到南极来,那说明金漆的法术效果强大,可以把他们从南极带回国内。吴临水连忙把想法告诉舅舅,结果对方一句金漆全在你口袋里,我用什么施法,一举击碎美梦。 “这该不会是元冕的金身吧,这让我如何下得了手去用。”无奈,只能先把菅元子召唤过来,因为他说自己有带人回去的方法。只是取出巴掌大的罐子,上面的刻着的元冕二字让吴临水脊背发凉。听犯无赦说,舅舅是个忘恩负义的坏家伙,把深爱自己的人的金身毁了,害他成为孤魂野鬼在三界之外飘荡。 其实根本没毁,只是做成金漆了! 砰!一声巨响传来,冰层被整个击断,地形改变带来的波动让吴临水没有时间再纠结道德层面的事,赶紧画下法阵。 “你到底惹到什么大人物了,搞得要毁灭地球一样。”全副武装的菅元子抵达后被眼前的场景震到目瞪口呆,第二句话则是:“这种场面你把我叫来也没用好不好,连天魔族的族长犯无赦大人都跪了,我来也只是多个人陪葬而已。” “你不是有办法带我们回去吗,快走,他受了很重的伤,再耽误一会恐怕就来不及了。”本以为闪电兵人以多欺少,一定能获得压倒性的胜利。结果就分神的这么一小会,地上已经是尸横遍野,凄惨无比,而利克斯还活着。他的样子和刚见面时有很大区别,皮肤像裂开一样产生无数龟裂,缝隙中似乎透着黑色的不祥。怎么说呢,就好像身体里住着的恶魔,终于要冲破皮囊一样。 藏在里面的,才是他真实的样子。 不敢想象面对怪物的真身,两个人类应该如何作战。 逃,生物的本能告诉他现在只有逃,不顾一切地逃走才能活下去,不然肯定会死在这里! “这什么怪物,好可怕,你到底在哪里惹到这样的家伙。舅舅我美貌如花,还没活够呢,怎么能死在这里。啊,不好,飞行符怎么画来着,我忘记了。不管,先随便画一个看看能不能用。”菅元子不小心对上利克斯的视线,居然被杀气震到双手发抖,口齿不清,手里的笔也吓得掉到地上。 利克斯的眼神完全变了,深邃的眸子中带着异样的色彩。 空气中全是压迫感,吴临水不敢看他的眼睛,脑门上密密麻麻全是冷汗。他仔细分辨那股视线,想知道让人感到前所未有恐惧的原因是什么。想了很久,才发现那是权威。此时的利克斯就像宇宙的最高点,必须仰望的存在,一瞬间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渺小和可悲。 人类,真是如蝼蚁般弱小。 “作为低等生物,你做得很不错,竟然能让我进入第二形态。”利克斯拨动凌乱的头发,信步走到结界旁,仅用一根手指就把结界打破:“居然叫了帮手,还是个这么可爱的孩子,唇红齿白的东方人一直是我的心头好。小宝贝,让我把你做成完美的收藏品,可好?” 他伸出手,暧昧地摩擦菅元子的脸颊。 吴临水看到舅舅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不敢反抗,就知道那种骨髓中生出的畏惧无法抵抗。他们就像被天敌盯住的猎物,浑身僵硬在原地等死。他甚至忘记继续与黑洞沟通,进行下一步攻击。 “你这家伙是不是得意过头了,撒野也该有个限度。”低沉的声音响起,吴临水感觉背后闪出一道寒光,凌冽的剑气刺向利克斯。 动手的人是犯无赦,可是没有魔灵珠的他,是怎么站起来的? 人偶店老板松开擒住菅元子下巴的手,轻松拉开几米距离,饶有兴趣地看着爬起来的大魔头:“很强,但你不是我的小美人,你是谁?不对,应该说,你是什么神?” “问别人姓名之前,报上自己的名字是应有的礼仪。”虽然说话时的声音完全一样,但吴临水也发现这个人不是犯无赦,是谁操控了男人的*? “在下柯罗诺斯,是新神的始祖。”利克斯嘴里冒出一个不得了的人名。 “哎呦,幸会幸会。”犯无赦皮笑肉不笑地哈拉了两句:“在下帝俊,旧神的始祖。” 第42章 白昼傀儡 “哈哈,你是帝俊?不是长了头红发就能冒充天帝好不好,我还经常被人误会是血族呢。”利克斯忽然笑得弯下腰,接着瞬间变脸:“别闹了,这老东西都死了几千年了。” “仅存的记录告诉我们,外来神在几万年前纷纷涅槃,但你看,这不是还有他们残存的力量吗。死这种事情说不好的,只要没死透都能从地狱地爬出来。”帝俊抬眼望天上的黑洞,唉了口气:“一个月内连着处理几个时空爆炸物很麻烦啊,真是自己捅出来的窟窿含泪也要填完。早知道当年就把地雷扫完再隐退,时不时冒出一个简直太糟心了。” 这段话里似乎有很多秘密,但有点听不懂。 天帝帝俊,吴临水之前在落石镇见过一面,那时他就在处理妖王相关的事。别的不提,只说黑洞的运行方式,完全就是缩小版的漩湖。但帝俊现在的用词是外来神而非妖王,词汇的变化究竟代表着什么?是为了忽悠敌人故意夸大其词,还是妖王才是幌子?这里面有太多错综复杂的关系,年代久远,让人摸不着头绪。 妖王和外来神是什么关系,他们是一个人的两种称呼,还是根本就是两个?黑洞出现是因为什么,又为什么会被五雷掌引发?还有帝俊为什么会附体到犯无赦的身体上? 利克斯也报上了自己的真名——柯罗诺斯。这位古希腊神话体系中掌管时间的最高神,为什么会潜伏在永夜市场里,用一个人偶店老板的身份做伪装?他储备那么多恶鬼凶灵组织军队,又是在谋划什么? 许许多多的疑问,一个答案也找不到,但现在不是十万个为什么的时间。 两位神的始祖碰面,根本轮不到人类插嘴。 “我记得你哦,柯罗诺斯,很久以前,你是第一个向旧神借力的人类。”帝俊舔舔嘴角,声音充满能刺入骨髓的邪魅:“那时的你是多么弱小可怜啊,身为卑微的蛮族,因为小小的瘟疫而跪在我们脚下,俯首贴地祈求神拯救你的部落。我把力量分给你,让你变得比其他人强大,而你却以神自居。” “新神的始祖?真亏你说得出这种谎话!”帝俊的目光变得深沉,语气也充满威慑力:“从别人那借走的力量,永远是属于别人的。不知过了这么多年,你是否练出一点自己的本事。” 这句话说完,帝俊的身后出现一道高高耸入云的浮华大门,门扉上刻着千奇百怪的各种生物,既庄严又诡异。 大门缓缓打开,门后出现如同宇宙一样深邃的奇异景象。绮丽的星云遍布虚无的空间,仿佛过去和未来在那里交汇,也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有无止境的神秘和强大…… 天空中的黑洞忽然停止运转,像失去动力似的,吴临水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周天和黑洞断开联系,不再能控制它。接着,黑洞忽然分解成无数气体和云团,乱做一盘散沙,被更强大的力量吸入门内。 不仅是黑洞,利克斯身体上也涌出许多黑色的气体。不同的是这些气体没有钻进大门,而是被吸到被帝俊控制的犯无赦体内。 “我的力量借给你用了这么多年,现在才收回来,还不用付利息,你应该感激涕零才是。干嘛一脸要砍死我的表情,讲真,你打得过我吗?”帝俊蹲在失去力量而瘫在地上的利克斯身边,不知从哪里捡了根小棍子,一下一下戳他的脸:“说起来我也是喜欢这张脸,才忍不住宠爱你一下。没想到你这孩子一点不听话,根本不受控制,还给我闹出这么大乱子。你说你照猫画虎地制造那么多新神出来到底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他们推翻了。” 新神都是利克斯制造出来的?最后还被自己创造的神背叛?吴临水在旁边听得一愣一愣的,脑子跟不上事情的运转。如果是这样,那利克斯一定从很久以前就在谋划某件事,并且在不断筹备相关事项。制造神是为了给自己增加兵力,因为控制不了,现在把目标放到恶鬼身上,重新制造军团。 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收罗这么多孤魂野鬼的问题,但这个人的终极野心是什么呢? 统治世界?毁灭一切?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 吴临水是个普通人,心眼也不坏,当然代入不了这些活得太久,想法和行动都变态异常的神的思维。他猜不到利克斯想干什么是很正常的事,不过这些却瞒不过帝俊。 他单手擒住利克斯的下巴,态度忽然温和许多:“放弃吧,这对你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试试怎么知道。”此刻的利克斯狼狈不堪,早没有当初风度翩翩的潇洒模样,却还是硬撑着露出一个笑容:“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那你只有睡着的时候才能体会胜利了。”帝俊翻了个标准的白眼,这动作犯无赦是绝对不可能做的,没想到做起来和那张脸还很搭:“要不要我帮帮你,让你一觉睡下去,永远不再醒来。” “哈哈,就算是天帝,在别人的身体里力量也会打折扣吧。”利克斯艰难地跪在地上,他的表情很严肃,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你可以抽走属于你的力量,但我也有自己的能耐。” “这话倒是不假,什么都没有原装的好。”帝俊忽然伸手捏捏自己的胸,一脸嫌弃:“这破身体,颜值低就算了,身材也不好,其实我好嫌弃的呢。不过呢,跟没有信徒又失去借力的新神打,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下手的时候得小心点,把你打坏了,我也是要心疼的,毕竟我还是很喜欢你这张漂亮的脸。所以说,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长得好看的家伙,生存几率都会高一点。啧啧,以貌取人不应该啊。” “这么暧昧的对话,我该三跪九叩,谢主隆恩吗?”利克斯勉强站起来,右手紧紧握住手杖。 新神的力量来自于信徒的信仰之力,信徒越多,该体系的神就越强。古希腊神话虽然存在众多神明,可是发展到今天,人们只把这些当做神话传说而非宗教,谁会崇拜他们呢。没有人信奉,这帮神早就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了。对人类而言,利克斯可能是无法翻越的高山,但面对等级更高的旧神,胜算几乎为零。 利克斯大概意识到这一点,迟迟没有出手。他在权衡利弊,在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法脱身。 “要么打要么滚,你好烦啊,磨磨蹭蹭的。”虽然身体是犯无赦,可是说话的语气,脸上的表情,细微的身体动作都不同。只是换了个灵魂,就差别这么多。吴临水远远看他们对峙,虽然对逃过一劫感到庆幸,可又因为大魔头的躯壳里是其他人而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烦恼在心中升起,犯无赦绝对不会这样说话,不会做出这样的动作,不会笑得像青楼楚馆的头牌。不一样的大魔头让吴临水心中翻江倒海,他的身体还存在,灵魂却换了一个人,变成了别人。 最重要的是,帝俊占了这具身体,还会不会还回来? “你愿意放我走?”战场那边,利克斯十分惊讶:“那我……走了啊。” “快滚,趁我现在还没改变主意,逃得远远的,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在暗无天日的缝隙中苟延残喘下去吧。”帝俊神了个懒腰,眼睁睁看着敌人在眼前消失,也不去追。神有自己的想法,凡人自然不能干涉,以为能看到世界大战的菅元子和吴临水,只能目瞪口呆地望着一脸提不起劲的天帝,什么也不敢问。 “坏蛋赶跑了,爆炸物也拆除了,现在来处理这家伙吧。”天帝指指胸口,对吴临水招手:“别跑,就是你,给我过来。” “天魔族的生命源泉是魔灵珠,没有魔灵珠,他们就会变成白昼傀儡。知道这是什么吗,简单说就是行尸走肉,没有自己的思想,但*不灭,空荡荡地被其他生物占领。不过附体只限白天,夜间灵气强大时,天魔族能守住自己的身体不让其他魂魄侵略,虽然也不会醒过来就是了。但他也没有真正死去,灵魂被困在虚无中得不到解脱,这个过程可能持续数万年,直到有人杀死他的*。”帝俊主动挑起话头,上下打量在自己身前,因为紧张而全身僵硬的凡人。 顿了顿,他继续说:“刚吞下去的话,我倒是可以吸回体内,不过你咽下去已经好长一段时间了,魔灵珠已经和你的身体融合在一起,分不开了。你现在只有一个选择,杀死犯无赦,别让他痛苦地被禁锢在虚无中。” 说完还遗憾地摇头,长叹一声,除此之外没救了! 这就没救了? 吴临水瞬间懵了,一串关于犯无赦的回忆在脑海中飞速掠过,他想也没想噗通一声跪下。这么没骨气的动作,换做平时绝对不会做,可是在听到大魔头可能会永远这样沉睡下去,就再也顾不得其他。 哀求的话说不出来,因为大脑已经混乱到无法言语的地步。他只是俯在天帝的身前,不断重复两个字,求你。 “其实办法还有一个,不过你会死哦。”也不知是被感动了,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天帝又开口:“把你放进炼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就能炼出一颗完整的魔灵珠,只要给无赦服下,自然能醒过来。” “好。”他想也没想脱口而出,急得旁边的菅元子一巴掌打在他后脑上:“好你妹,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你要死也得问问我同不同意!” “你又不是我爸。”吴临水无语地看着他。 “那也有别的办法,你别着急,舅舅帮你想……舅舅宁愿自己下地狱,也不能看着你年纪轻轻去送死……”菅元子的话匣子打开就不能关上,长篇大论的劝说滔滔不绝。帝俊看着他们,觉得特别有意思,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根本不:“人类就是这样才有意思啊,既胆小又脆弱,怕死却能为所爱之人毫不犹豫地牺牲性命。情谊,是他们最宝贵的东西,这些是神不具备的品质。” 第43章 白昼傀儡 “您是天帝,肯定无所不能,求您大发慈悲,救救犯无赦,也别让我的外甥送命。只要您肯出手救他们,我可以不惜一切为您做任何事。”因为劝不住脑子进水执意要自我牺牲的吴临水,菅元子只能砰地一声跪下,大胆地抓住帝俊的脚踝,把额头贴在他脚面上,有些暧昧地蹭了蹭。 他慢慢抬起头,用眼神哀求高高在上的神王,不光是一脸可怜,眼里还有点其他意思。那双闪烁的眸子,诱人得很。 “敢来□□本王,胆子不小嘛,只可惜我家那位是个醋坛子,不然凭你这长相倒是可以让我对你有求必应一回。”帝俊用脚尖踢了踢菅元子,言语中倒是没有厌恶的成分,接着话锋一转,是对吴临水说的:“其实除了炼丹这个法子,倒是还有条路可走,只是……” 说到这里,他卖了个关子,故意拖上半天,直到那两人脸上的焦急都藏不住才继续往下说:“这个方法虽然不用送命,但也会失去很重要的东西,就看你愿不愿意这么做了。” “让他死都可以,还有什么不愿意的。”听见能活命,又能救人的法子,菅元子顿时来了精神,也不管当事人愿不愿意,张口就抢着回答。 “要我做什么?恐怕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吧。”知道事情还有回转的余地,吴临水也来了精神。 如果非要他献出生命才能救人不可,他自然是愿意的,但能活下来的同时又可以唤回犯无赦,有什么好不答应的。不过他没单纯到以为一切可以皆大欢喜圆满结束的地步,他心里清楚得很,无论做什么总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知道天魔族为什么身为魔族,却要实行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婚姻制度,无论生老病死只与一位伴侣结合吗?”不着急解答疑惑,反而先提出疑问。见吴临水和菅元子纷纷摇头后,天帝才拉长语气说:“因为天魔在结婚当日,会把自己的魔灵珠推入对方体内,就跟人类结婚要交换戒指一样,交换魔灵珠是天魔族婚姻中非常重要的步骤。珠子只有一个,当然给不了多的人。” “可是没有魔灵珠他们不是会死吗?还是说吃别人的灵珠一样可以存活!”吴临水有些糊涂,既然随意吐出魔灵珠是很危险的事,为什么还要交换?只是为了表示自己忠心不二? “普通的妖或者魔在吸取日月精华,努力修炼千年后,确实会在体内生成由内力聚集而成的灵珠。这珠子富含灵力和能量,可以被他人夺走,但不会伤及本体的性命,最多是被打回原形,重头修炼而已。但天魔族的魔灵珠与众不同,那是出生就产生,随着年龄增长随之长大的宝物。当本体变得越来越强,灵珠也就越来越厉害。但这颗魔灵珠对别人没有用,就算给别人,也不能增长对方的功力。而失去魔灵珠的天魔族还会进入白昼傀儡状态,变成废人。”天帝解释得很详细,反而让人更难理解。 方才,吴临水吞下灵珠后伤口迅速恢复,体能迅速增长,这可不是错觉或肾上腺素的作用,绝对是灵珠的帮助。 大约是看出他的疑惑,天帝再次开口:“犯无赦这傻孩子,他以为魔灵珠如此宝贵,一定可以救你的命。但他不知道魔灵珠对凡人毫无意义,而真正让你复原的神奇力量是他的□□。治疗你的伤痛,提高你能力的都是他吐灵珠给你时,粘在珠子上的口水。他的□□,包括口水、眼泪、血液、尿液和元精都能让其他生物在短时间内提高细胞的活性和再生能力。根据摄入量的多少和浓度,效果保持的时间也不一定,不过口水这种稀薄的液体,最多也就二十分钟吧。不信你现在试试,保证和刚才打鸡血的状态不一样。” 说完也不管吴临水的反应,直接抬手给出一击。某人狼狈地躲过后,才发现他以为已经升级的身体状态,此时已经恢复到平时的水平。 “如果天魔族有这么逆天的异能,为什么犯无赦却不知道?”和天帝对话真麻烦,一个谜题没解开,越来越多的疑问涌上来。 “因为这不是天魔族的能力,对自己又不起作用,他当然不知道了。这孩子完全遗传了他那个举世无双的父亲的体质,拥有兴奋剂一样的□□,真棒。”天帝双手抱在胸前,头不耐烦地左右晃动,可能是对这段谈话感到厌倦:“刚他为了吐魔灵珠给你,带了点唾液进去,才让你这么神勇,其实和魔灵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原来不是天魔族的能力,难怪我和元冕亲过那么多次,根本没效果。”一旁的菅元子忽然小声嘀咕起来:“不过光看这么高大上的异能,就知道犯无赦的爹一定厉害得不得了,不然怎么生的出这么优秀的儿子。” “那是当然!”天帝嘴角带着笑意,露出一个十分得意的表情:“也不看看本王什么来头,天地万物都在我脚下,世间的一切都归我管。我愉悦,世界和平,我愤怒,风云变色。你们这些渺小的人类啊,我想灭,比碾死蚂蚁还轻松。所以这犯无赦呢,虽然是个没出息的蠢儿子,好歹也有我的血统,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什么,犯无赦是天帝帝俊的儿子?那他为什么不直接救犯无赦,众神之王要救个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我也想救他,可惜这蠢东西把魔灵珠吐出去了。这是原力产物,我再厉害也没办法复制一个出来。”天帝耸肩,做了个爱莫能助的表情:“不过呢,虽然灵珠换到其他人体内,对那个人来说没用,但天魔族却有个方法能把别人体内的灵珠的能量吸过来。所以,他们才会把交换魔灵珠作为对爱情的承诺……” “我知道了,你是想让我跟他睡觉吧。”拐弯抹角说了这么多,吴临水在这个节骨眼上却清醒得很,不用再点拨,顿时明白天帝的暗示:“这事的原理其实跟双修一样,可以从炉鼎那吸能量。不过我不是天魔族,也能这么做吗?” “可以啊,虽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魔灵珠已经和你融合了。”天帝拿眼神扫了吴临水几下,啧啧称奇:“有趣的体质,值得开发。” “谢天帝指点,如果方便的话,能否麻烦您离开犯无赦的身体,同时送我舅舅回去。毕竟要做那种事,有人围观还是挺奇怪的。”虽然记忆还处在混乱之中,但许多零碎的片段都表示他已和犯无赦吐露心扉,互定终身。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他记不起来,但不管是自己背叛了男人,还是中间有什么误会,眼下这个情况,他没有更多的选择。 此时此刻,只能把过去放下,全力抢救犯无赦。 “你要在这冰天雪地的地方干啊,好雅兴,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利克斯虽然不可一世,但他畏惧我,短时间内不会回来找茬,你可以在这安心地放开做。等我那蠢儿子吸饱能量,醒来后自然能带你回去。”天帝挑眉,化作一团火红的气体,从犯无赦口中钻出,再钻进菅元子口中。 眼睛再张开时,主导菅元子身体使用权的已经变成天帝:“记得让他吸你,要是你进入他就没意义了,这样他会吃不到灵珠能量。” “虽然利克斯不会跑回来赶尽杀绝,不过保险起见,我还是送你一个保护性结界吧。”天帝说完手指一点,一个半圆形的鹅黄色光圈罩住他们,接着便腾云驾雾离去。 让他吸我? 吴临水纠结了一下才明白,是要让犯无赦上他的意思吧。只是这个男人现在处于昏迷状态,要怎么让他硬起来办事。 我说天帝大人,你走之前就不能给我留点灵丹妙药之类的东西吗,现在让我对着软软的一团怎么办啊。吴临水望着躺在冰原上的男人吐槽,一时间没了主意。愣了几秒,他才从乾坤袋中取出帐篷和毛毯,临时弄了适合做羞羞的事的地方,先把人搬进去再说。 其实可以让帝俊把他们送回去,要怎么吸也能从长计议,还可以找个环境舒服的房间。可是看见天帝呆在犯无赦身体中的样子,他就有种不愉快的感觉。那是种嫉妒混合独占欲的复杂情绪,他不喜欢,也不许任何人占据男人的身体,哪怕是他的父亲也不可以。 “我绝对不会让你变成白昼傀儡,更不会让你成为行尸走肉!你就是你,如果你的身体里装上别人的灵魂,就再也不是犯无赦了,我不能让你变成那样……”吴临水俯身,在男人额头上印下一吻,近乎虔诚地说:“我要救你,一定!” 第44章 白昼傀儡 “你现在看起来好狼狈,都是因为我,不然堂堂天魔族族长,怎么会接二连三陷入险境。如果没有我,你定不会卷入这乱世的漩涡,不用舍身涉险。”他用手拂去男人脸上的血水,把他凌乱的长发捋整齐,看着平日不可一世的魔君此时脸色苍白地躺在那儿,罪魁祸首还是自己,不由得眼角发酸:“到底为什么要为我做到这种地步,你管我的死活干嘛,就不能自私一点吗!” 说到动情处,他忽然觉得心绪不宁。 这不是良心不安造成的心悸,而是内心深处被什么东西狠狠地触动了。他的脑海中不可抑制地浮现出许多画面,慢慢汇聚成一个片段,逐渐清晰起来…… 不知何年何月何地的一天,他枕在犯无赦的臂弯里,享受着不用刀口舔血的宁静日子,转头对身边的人说:“这里虽说是魔界,却像世外桃源一般,既没有无休止的争斗和杀戮,也没有四处奔波的工作,更没有生老病死愁苦离别。要是我能一直留在这里就好了,忘掉尘世中那些烦心事。我有时候会很害怕,怕现在的一切都是场梦,一觉醒来,我还是那个血雨腥风中的刽子手。” “看着我,不要想那些不愉快的事。在这里,和我在一起,永远,既不是梦也不是幻觉。”男人在他额头上啄了一下,蜻蜓点水般的吻,不过饱含深情。 “可我是走无常,而你是天魔,自古正邪不两立,我们就算在一起也不可能有好结果。”每次说到这个话题,吴临水总是心烦意乱。 他无情地翻身,留给男人一个寂寥的背影。 人类这种渺小的生物,天天把自由意志挂在嘴边,可是只要活在人世间,就得遵守某些规则。他清楚得很,有的人可以爱,有的却不可以在一起。曾经有走无常爱上滞留鬼,妄想双宿双飞,最后被双双打灭元神,从此万劫不复。有这样惨痛的案例在前,他可不想走上这样的不归路。 “我虽是魔,但不作恶,你跟我在一起这么久,还不知道我的为人吗。再说区区一个地府,你那些上司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何惧之有。”面对种种顾虑,男人不屑地反驳,像大狗一样凑过去,头埋在吴临水项间,用鼻尖轻轻摩擦。 “痒。”推开黏人的大魔头,即使沉醉于幸福的二人世界,心里也很明白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日子快到了:“如果……我说如果……” 吴临水张嘴,觉得很多话哽在喉头,吐出来也咽不下去,千言万语就这么成了一块心病。他看不够似的一直望着眼前的男人,最后才咬紧牙关问:“如果我接到必须杀掉你的命令,而我打算奉命行事,你该怎么办。” “杀了我可以让你升官发财吗?”犯无赦反问。 “应该……会吧。”其实做他这一行的,真正能升官发财的人真的是少数。大部分人死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小部分像他这样有能耐又幸运的虽然活了下来,也落不到什么好下场。 “那你得到了权利和财富,就会快乐吗?”这是男人的第二个问题。 “也许,我也不知道,权利是什么滋味我没尝过,但有钱的感觉很爽。”这倒是句大实话,一毛钱难倒英雄汉。在这个社会,吃穿住行样样要钱,就连做善事也离不开钱。有钱可以修学校,捐助孤寡老人,照顾留守儿童。还可以办工厂,扶持地方建设,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没钱当然也能行善,善不分大小。可是有钱,能让事情办得又快又好。 “如果你开心,一刀捅死我也无妨。”再次黏上去,男人的手紧紧抱住怀里的爱人,像要把他融进自己身体里一样:“临水,无论你对我做什么,我都会原谅你的选择,除了背叛。你要离开我或者杀了我都可以,只要提前告诉我前因后果,我不会反抗。这条命你随时可以拿走,去换奖赏,换权利,换金钱美酒,你要做什么都可以,但是不能骗我。” “你是傻子吗,哪有自愿被杀的,你当自己是割肉喂鹰的佛祖吗!”吴临水忽然觉得心中一股怒意,没有来由地焦躁起来:“你啊,明明是个大魔头,能不能变的心狠手辣一点。” “对你,我恶不起来啊。”男人依旧是笑,温柔得很。 “气死我了,你到底喜欢我什么。你身边这么多美人都不屑一顾,却看上了我这个凡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因为你不怕我,也不向我要任何东西。那些人,一部分是畏惧我的地位,不得不留在这里,一部分是有所图谋,想达成心中所想。我不喜欢怕我的人,更不喜欢包藏祸心的人。所以你的出现,让我人生第一次交到平等的朋友。一开始我确实只想和你当好兄弟,做把酒言欢的知己。可是越了解你,就越发被你吸引。你不但正义,善良,心中充满热情,还拥有非凡的魅力,简直把我的魂都勾走了。”这段告白没有花言巧语,却字字句句扎在吴临水心上。 “我到宁愿你只把我当朋友。”他轻轻叹气,眼神中有些忧伤:“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我说过,是我单方面爱你,追求你,不需要你回应任何事。”男人虽然长了一张妖孽般的美人脸,暖起来却能把最坚硬都冰山都融化:“我知道你不肯和我行房的原因,因为不是处子之身,就不能使用阳五雷了。那是你压箱底的招数,保命用的吧。” 男人说得轻描淡写,好像丝毫不介意两人无法达成*上的合二为一,语气中却藏着坚定:“真心爱一个人,就会包容他的全部,理解他的选择,接受他的缺点,原谅他的错误。连床上这点事都要强迫你的话,我又有什么资格说喜欢你呢。临水,我愿意等你,等到你不干这么危险的工作,等到你愿意放弃阳五雷,等你心甘情愿对我敞开一切,哪怕这需要几十上百年。就算你一辈子都不肯成为我的人,我也不会怨你恨你,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保护你,照顾你。请你记住,我犯无赦对你的承诺,至死不渝。” 温柔的承诺却比世间最美的情话还动人。 吴临水张开眼,从碎裂的回忆中回到现实。男人依然虚弱地躺着,死了一般毫无生气。他的身体十分冰冷,脸上全是憔悴。 他一遍一遍抚摸犯无赦的脸庞,有些湿润的东西在眼眶里打转:“我失忆之前到底是多畜生才会拒绝你,仅仅是害怕不能再使用阳五雷,就拒绝这样爱我,心疼我,照顾我的你。” “我真的太坏了,太可恶了。”他咬牙,把头贴在犯无赦胸膛上:“对不起,我忘了你,忘了我们之间的事,还背叛了你,狠狠地伤害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我是个人渣,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的声音越来越零碎,充满哽咽,满满都是悔意。 尽管记忆没有完全恢复,可是从现有的线索来看,他真的是个渣。除了道歉,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不对,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想起帝俊临走前反复叮嘱的话,千万不要拖拖拉拉,要早点办事。不然知道天魔族习性的利克斯可能派出恶鬼占据犯无赦的身体,到时候就麻烦了。一想到那些肮脏的生物会玷污他的男人,吴临水就知道不能再犹豫。 虽然下定决心救他,可是决心不能解决最关键的问题。现在的麻烦是,男人处在无知觉的状态,简单说就是个植物人,某些器官办不了事啊。 “我该怎么办。”他有些心烦意乱,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找天帝问清楚情况。他之前听说天魔族互换灵珠之后必须马上结合,吸取对方身体里的力量,不然也会进入傀儡状态,可帝俊没说已经变成这样要怎么解决问题。 亲亲看? 这么想着,他低下头,小心翼翼地印上自己的唇。男人的嘴唇很冰冷,这个触感又让吴临水心酸了好一会。仅仅是触碰没有任何反应,他只能越来越大胆,越来越主动。伸出舌头,像小猫舔舐食物一样,一下下地描绘那张完美的薄唇。他想进一步接触,可惜昏迷的那个牙关紧锁,根本撬不开。 接吻没有反应,那直接舔下面呢? 这个黄爆的念头让吴临水瞬间感到一股热血直冲头顶,忽然紧张起来。他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种情绪叫做害羞。可是得救人,不然等利克斯的恶鬼真的侵入犯无赦,那就什么都来不及了。到时候打起来,他打不打得过是个问题,关键是面对男人那张脸,下不去手。 所以他把目光移到下半身,慢慢解开男人的袍子,扯开腰带,露出关键部位。 真是让人倒抽一口冷气的尺寸! “明明是张美人脸,下面却是不得了的凶器,你到底吃什么能长成这样。”喃喃自语中带着一丝羡慕嫉妒的情绪,等他用手托起那物,又被沉甸甸的触感惊吓到了,根本不敢想象这玩意兴致勃发是有多可怕。 他用温热的手握住那东西,轻柔地包裹起来,并没有反应。也许摸一摸有不一样的结果,抱着这种心态,他专挑会让人兴奋的地方下手。毕竟都是男人,哪里爽还是知道的。可惜这招也不管用,小魔君一副软绵绵的睡相,头也不抬。 “我还不信治不了你,老子豁出去了!”无计可施,他低下头,一口含住那东西,卖力地吸起来。 第45章 白昼傀儡 【接上文,此处省略2500字】 “临水,你没事吧。”犯无赦从昏迷中渐渐恢复知觉,一开始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处在半梦半醒之间。睹见吴临水一脸痴迷地骑在自己身上运动,还以为产生了幻觉。但随着一股熟悉的力量源泉不断涌进体内,他的神智越来越清醒,而身上的那个,此刻正因为前所未有的体验而失神,身体向后倒去。 犯无赦吓了一跳,连忙把人捞进怀里。 这一动,两人的连接处契合得更深了,怀里那个人迷迷糊糊地发出鼻音,两手抓着他的胳膊,连指甲都陷进肉里。 “临水……”绞紧的肉壁带着滚烫的触感,让男人也发出舒服的喘息。他又不傻,当然知道两人在做什么事,但从不知道这种事有这么舒服。奇妙的感觉流转到四肢百骸,整个身躯都因此而热血沸腾,他的某个器官因为充血而不断跳动,催促他快点动起来…… 【此处省略1400字】 难怪人家说爱爱可以减肥,消耗卡路里的速度果然不是一般的快。完事后,两人浑身大汗,都脱力般躺在毛毯上。他们手环着手,互相依偎着享受余韵,温存了一会。 “天魔族得靠这种方法才能收回自己的力量,确实是只能一夫一妻制,根本没精力搞外遇。光一个伴侣就这么辛苦,再来一个估计要被榨干。”因为没有经验,无法比较到底是这件事本身很累,还是跟天魔族来一发格外累,但凭借想象,应该是后者负担比较大。他大字摊开,穿着粗气问:“总算醒过来了,不枉我这么主动卖力。怎么样,吸一次能量可以管几天?” 犯无赦绝顶聪明的人,不需解释太多,当然能明白他们之间形成了什么联系。 “说不定得每天充一次电才能维持运转,到时候可得请你多包涵了。”男人坏心地说着,把吴临水拉到自己怀里,用一种难以名状的充满深情的眼神看着他,操着被□□影响而变得低沉的嗓音沙哑地问:“后悔吗?为了救我做出这么大牺牲和让步。” “不就是不能用阳五雷了吗,什么也没有你重要吧。放弃阳五雷还能学比的必杀技,但如果不救你,我会后悔一辈子。”吴临水半咪着眼睛,像只餍足的猫。他侧着头,没发现自己平凡无奇的一句话,让犯无赦露出多么震惊的表情。 男人楞了半响,把头埋在他身上,低声说:“谢谢你。” “痛,你的角扎到我了!”不是不想感性煽情来点催泪的对白,而是大魔头在天魔形态下额头上长着两只尖锐的角,刚才他可能是太激动没注意角度,一头扑上去,在吴临水背上扎出两个血窟窿。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还痛不痛。”看到自己又给心上人带来伤害,他露出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用手不断抚摸已经被灵珠治愈的伤口:“是我疏忽了,以后在你面前我都变成人的样子,绝对不会再伤害你。” “不要,人形态有什么好看的,满大街都是人,当然要看稀奇的。”本来是很贴心的建议,可某人不领情:“我喜欢你现在的模样,而且不想和别人分享。利克斯用那种眼神打量你的时候,我真的恨不得杀了他。你答应我一件事,以后只在我面前才变成现在这样,好吗?” “你在……吃醋吗?”男人不可置信地张大眼睛,脸上的表情很精彩。 “咳,都这个点了,别在那磨磨唧唧的了。要是爽完就把裤子穿上,赶紧带我回去。”体力恢复得差不多,一把推开黏人的大魔头,他们还有正事要办:“利克斯虽然被你父亲打跑了,但谁也无法保证他不会回来报仇,那座□□一样的恶灵城也不能放着不管,肯定有巨大的阴谋……还有马薇的安全问题,等着咱们的活儿可真多啊。” “我父亲?你见到帝俊了?他怎么可能来管我的事!”失去魔灵珠那段时间发生的事,他一点也不知道。 “行了,回去把,不然我那个话唠舅舅又该念叨我一顿。”犯无赦一直不说混血的事,只称自己为天魔族,再加上他上次见帝俊时态度很生分,吴临水推测他和自己的父亲关系不好,也就不再提这个话题,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他不说,男人也不好追问什么,收拾好东西,尽最大可能地修复被他们打得满目疮痍的冰原,然后回到温暖的南方城市。 两人来不及回家就去了工地,本想再次进入永夜市场,没想到这个全年无休的黑市居然关闭了入口,看来利克斯确实不简单,不但能只手遮天,还早早做了防范措施。之后他们去了一次马薇暂住的地方,虽然感觉不到阴气,但学生来来往往的地方如果发生什么,恐怕要伤及无辜。 思考再三,最好的办法是把她带回家。 这样做,一来可以保护马薇的安全,二来能引蛇出洞,顺藤摸瓜。如果杀马薇的恶灵出现,他们也许能抓住一个,逼出利克斯的下落。 “这里虽然简陋一点,但生活用具一应俱全,风景也不错。电脑电视都有,也可以上网打发时间。再给你一个通话符,不需要手机,随时可以和我联络。”吴临水居住的地方有强力结界,把马薇安置在那,恐怕达不到诱敌的目的,所以他想了想,把这姑娘带到离家不远的另一栋房子。 据菅元子说,因为他家做走无常,难免有些仇家会找上门来,恐怕影响周围的邻居,于是把这一代的别墅都买下来了。虽说买下来,不过其他屋子也是空着,只做了简易的装修,里面的设施跟他那座豪华宫殿比差远了。 “你太客气了,肯出手相救,又提供我落脚的地方,这里比我那间宿舍强不知道多少倍,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了。”马薇大概是觉得自己白吃白住还享受保护有点不好意思,提出想帮忙。吴临水也觉得女孩子做仔细一点的工作可以分散她对未来命运的恐惧,就让她去找关于希腊神话的一切信息,从中筛选出关于柯罗诺斯的线索。 “柯罗诺斯,古希腊神话的顶点,超原始神,是凌驾于世间万物的神。”马薇查了半天网络资料,传来一份整理过的文件,吴临扫了一眼,看得那姑娘很尽力地整理,但是有用的信息还是太少。这不能怪她,人们耳熟能详的希腊神话,多半是宙斯之类主神的故事,对于这位最高神记录甚少。 他侧头,看着正在闭目养神的犯无赦,问他知道些什么。 男人缓缓张开美目,想了想才说:“他象征时间,又被称为混沌之父,妻子是定数女神阿南刻,其他的我也不清楚。要更详细的资料,恐怕得问帝俊了,不过我这么丢脸的样子让他看到了,少不得狠狠的奚落,缓缓再去见他吧。” 难得主动提起这个人,吴临水小心地追问下去:“你好像不太喜欢他。” “谈不上喜欢或者讨厌,我对他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熟悉的程度也就比陌生人强一点。”犯无赦显得很疲惫,不知是不是因为失去魔灵珠的关系,回来之后总是犯困。 他单手托腮,倦怠中带着妖艳的美,足矣蛊惑人心:“因为我们没有在一起生活过,所以感情不深,这个人没尽过父亲的责任,而我也是在他消失之前才知道他是我的生父。那段时间大概见过几次面,接着他就没了消息,人间蒸发一般。所有人都说他陨坠了,这么多年,他明明还活着,也没联系过我。我也是在落石镇那次才再次见到他,你说说,我凭什么叫他一声父亲?算了,这没意思的往事有什么好说的,不如谈谈你。” “你想听我的事吗?听说我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是个满世界跑的考古学家,我是舅舅养大的。”见不得犯无赦眼里的落寞,吴临水主动走过去,轻轻揽住男人的头,用两只胳膊护着:“舅舅为我付出了很多,可是我这个混蛋却把他的事情都忘了……不光是他,还有你……我怎么能把人生中最重要的人都忘了呢……” “其实你记不起来也好。”犯无赦叹了口气,顺势把人拉到怀里:“不然你又该嚷嚷着正邪不两立,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怎么能走到一起,拿你那些歪理邪说来拒绝我。” “可我……总该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坏,为什么要睡你的姬妾,杀你的鼎炉,偷你的灵珠,还给你下毒。”这些是大魔头给他扣的罪名,真假不知,但光听对方的一面之词,自己简直是个十恶不赦的畜生啊。 “哎,我当时气急了,才会拿这些话说你,想着你失忆了好让你无法反驳地内疚下。其实你心里应该清楚,明明还是个雏儿怎么睡姬妾啊,至于鼎炉嘛,那是被圣主杀的,灵珠是我自己要给你防身,都不关你的事。不过下毒这件事,确实是真的,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回想起吴临水决然离去的背影,男人不由得闭上眼睛摇头,好抹去那些不愉快的画面。 他的声音充满苦涩:“但我不想知道前应后果,不想知道你为什么背叛我。我现在只知道你是我的妻子,我们生生世世要在一起。我爱你,而你也愿意回应我们的感情,这就够了。过去的,我真的不在乎。” “好,那就不说这个了。”再想知道真相,想不起来也没辙,过去的一天中他们经历了太多,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不过再蒙头大睡之前还有个例行公事,看到犯无赦这么疲倦,大约也猜得到一次充能根本填不满。于是他大胆勾起男人的胳膊,把人往卧室带:“移动充电宝已经待命,快来冲一发能源呀,不然你变成白昼傀儡,我会伤心的。” 第46章 姐妹情深 “这么诱惑为夫,引兽出栏的后果怕你承受不起。”两人滚到床上,男人虽然很快掌握主动,却迟迟没下手吃眼前的美餐。 他在担忧,生怕频繁的激烈运动让心肝宝贝的身体劳累过度。毕竟自己的器物太壮观,底下那个又没有经验,先前那次就已经把他搞得筋疲力尽,现在又来,怕把他累坏了:“再把你撕裂了怎么办,好好休息吧,充能的事过几天也一样。反正我现在还能动,没到马上死机的地步。” 吴临水确实不喜欢高频率地给对方充电,那么大的棍子在屁屁里搅来搅去也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可是犯无赦的疲态太明显,怎么能放着不管。 “我这打不死的奇异身体,就算受伤也能马上愈合,我都不担心你怕什么。与其纠结这些,你不如跟我说说做一次能储备多少能量,我们要来几发才能让你跟以前一样生龙活虎。”因为不认识更多天魔族,只能问身边这个人的切身体会。要是充满电能用三个月,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能是因为你不是天魔族的原因,从你那里获取的能量无法实现快速大量的补充,只做一次,填充到我体内的并不多。打个比方,我现在要是手机的话,大概只有1%的电力,虽然能运转,可是很多功能都无法使用。”深深叹了口气,毫无保留地说着自己的身体状态,也不怕有人乘人之危:“我现在这么弱,你想杀我易如反掌。” 难道他还在记恨之前的事?听见这句话,吴临水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可是转念一想,犯无赦也许根本没有旁的意思。 他只是很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你要杀我,我就给你杀! 不知道该感动还是骂他傻,吴临水忽然心痛起这个只有外表邪魅,其实痴情又一根筋的大魔头。也庆幸自己能遇到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的人,更暗自发誓要好好珍惜对方:“我倒是想杀你去领赏,可我现在不能用阳五雷了,遇到强敌,杀了你谁来保护我的安全。” “看来我还有个免费打手的功能。”凑到吴临水身边,犯无赦特别喜欢嗅他身上的味道。其实就是很平常的肥皂味,带点檀香,可是百闻不腻。 真是应了那句爱屋及乌,爱一个人就会连他身边的一切都喜欢。 他居住的地方,他喜欢的东西,他身上的味道,连他呼过的空气也变得美好起来。因为他的喜悦而喜悦,连一个小小的笑容都可以带来幸福,只要看见他,就从心底升起爱意。 “我之前下重手伤了你,你恨我吗?那时我真的是太生气了,也不管你是不是失去记忆,一时控制不住就动手……我发誓以后不会再伤害你了,原谅我。”大魔头还记得刚重逢时的事,而且很内疚的样子。 “我这个人皮糙肉厚,记吃不记打,你说的那些我早不放在心上了。”一条腿大胆地勾住男人,他故意压低声音说:“看样子我们至少得做一百次才能让你恢复到全盛状态,不对,一百次应该还不够。因为你只要在活动,使用法力都会消耗储存在体内的力量,数据就会波动。这段时间你可别随便用法术,不然能量耗尽忽然倒地不醒怎么办。不管,快来快来,今天晚上我要和你大战五回合,至少让你不会随时死机。” “你在担心我。”难得大魔头眼里都是笑意,动作却一点不客气:“既然可爱的小妻子都这样说了,为夫就不客气了……” 于是这样那样的一夜就过去了! 第二天快中午,折腾一夜的两人才醒过来。男人因为多充了能量,精神看上去比昨天好多了,吴临水也因为有灵珠恢复,所以身体并没什么不适。 只要睡好,精力又变得很充沛! “好香,舅舅回来了?”走到客厅,两人被一股饭菜的香味吸引。桌上摆着七八盘美食,有竹荪炖鸡、土豆烧牛肉、回锅肉、琵琶鸭、红油肚丝、青椒炒肉,还有凉拌生菜和果盘,大部分是量大肉多好下饭,合他胃口的东西。以为是菅元子那个家务能手做的,没想到在厨房里忙活的是马薇。 和现在那些在父母宠爱下长大,毫无动手能力的年轻孩子不同,马薇不但会做各种家常菜,味道还相当好。 “对不起,擅自用了厨房。我想你们两个大男人,估计谁也不会做饭,就自作主张弄了这些,希望你们别嫌弃。”明白她在用这种方法来报答,可吴临水反而有点不敢吃。和犯无赦互通心意之后,他开始在乎男人的想法。在自家爱人面前吃别的女人做的饭菜,恐怕不太好。 所以他用目光询问对方,这饭怎么办,吃还是不吃? 不看还好,一看简直要气炸。犯无赦那家伙早已入席,端着一碗米饭,毫不客气地大吃特吃,嘴里塞满东西一边还忍不住夸奖:“小姑娘可以出嫁了,比得上五星级饭店的大厨。好吃,再给我添一碗!” 卧槽,这回轮到吴临水不爽了。 “你父……帝俊把我舅舅带走了,现在也没回来,我该去哪要人?”酒足饭饱之后,吴临水开始担心下落不明的菅元子。因为顾及到男人不喜欢叫天帝做父亲,话刚出口又硬生生嚼碎,换了个说法。 “虽然不知道这家伙落脚在哪,但是我能感应到他的能量波动,现在在离我们几百公里的地方,而且没有移动的迹象。”说完还拿出手机,开始查地图:“在这个城市,但是具体位置要等我到了才知道。用最快速度飞过去,用不了几分钟,可是我怕你受不了那个风速。本来是可以给你开个保护罩的,但我现在的能量还没法使用高级法术。” “那你去要人,我在这里查查利克斯的来历和下落,分兵两路怎么样。不过你给我套了那个东西,我没办法离开你身边,干什么都要一起行动,这样做事效率太低,你看……”这句话刚说完,犯无赦一度温柔了好久的眸子忽然变得凶狠。他的眼睑下垂,凶光外露,一脸要置人于死地的表情:“你是想趁机让我把雌戒给你摘下来吧,我告诉你,做梦!” 这斩钉截铁的拒绝。 见小心思被揭穿,吴临水也不害怕。反正摸准了大魔头的脾气,知道他心疼自己不可能真的发怒,干脆继续纠缠:“好,不摘不摘,你也别动不动就生气。我就这么一说嘛。可是套在那里实在太难受了,至少换个地方。既然是戒指,那戴在手指上好不好,我保证不会为了取下这东西把自己的手砍下来!” “不要。”大魔头扭头,丝毫不让步。 “你昨天晚上还一个劲说喜欢我,要为我做任何事,就算天上的星星也摘下来送给我。我不要星星,我就想要你把雌戒拿下来。”雌戒与雄戒不能分开太远,半径一公里是安全范围,超过这个数字,雌戒就会不断收缩。要是戴在手上,最多也就是勒断一根手指,可是套在命根子上,这玩笑就开不得了。 每天提醒吊胆的日子实在不好过,而且爱爱的时候也很不舒服,总觉得像被绳子捆住一样。他又不是有特殊爱好的抖m,一点也不喜欢这种玩法。 “取下来这件事你就不要妄想了,为夫虽然答应会温柔地对待你,但是我这个人独占欲很强,自己的东西一定要打上特殊的记号。”果然温柔都是假象,这才是大魔头的真面目。 “你不是在我后腰烙了名字吗,跟给牲口标记一样,这还不够宣誓主权?”想到当时的遭遇,冷汗都冒出来了。 “吴临水,我现在很严肃地跟你说,你再跟我讨价还价,我就设定功能让你能不能硬,可不可以上厕所都得听为夫的。到时候,你恐怕就不能像现在这样随心所欲地享受生理反应了。”大概是厌倦了这段对话,犯无赦忽然站起来,脸色一点都不好看,大有山雨欲来之势,吓得某人立刻闭嘴。 “不过你去要人,我怎么跟去呢。帝俊一看就挺变态的,我那身娇柔嫩的舅舅落在他手里能有什么好,等我们坐高铁过去,怕是已经被虐得体无完肤了。你虽然不喜欢他,但是看在元冕的面子上,赶紧飞过去救他一次吧。我知道你不放心我一个人留在家里,雌戒你可以先拿下来戴我手上,等回来再套回去嘛。咱们那种事都做了,我肯定不会逃跑。”嘴上是在争取火速营救菅元子,实际还是想取下雌戒。 “哎,拿你没办法。”男人无奈地摇头,转动自己的雄戒:“行了,我暂时取消对戒的距离限制,这段时间我们分开也无妨,回来再设置上。” ……原来这功能还可以取消啊,那看来拿掉雌戒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了。 想到今后还要过着戴环的苦逼生活,吴临水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流下,目送自家男人帅气地腾空而起,救菅元子去了。 第47章 姐妹情深 眼看犯无赦绝尘而去,自己的命根子却毫无不适,吴临水总算放下惴惴不安的心。毕竟□□上绑着一颗□□可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特别是之前有过差点被勒断当太监的经历,一看到男人走远就条件反射性地害怕一阵。不过他很快把注意力转到别处,毕竟是个闲不住的走无常,就算失忆也想把案子调查清楚。 对利克斯所知甚少,永夜市场又关闭入口,书本上也查不到有用的信息,吴临水觉得从受害者入手可能会有突破。可是马薇知道的也不比他多,而且都一五一十交代了,或许余咬咬那有些线索。 跟他见面讨论案情找突破口,这个建议当着大魔头的面是绝对不可能提出来,会被打得半死。至于那个家伙为什么这么讨厌面都没见过的人类,那还真是个谜。 吴临水想不通,也不可能猜得到——对方只是吃醋而已。 初夏大概是看多了*漫画,一心幻想自家表哥跟他的青梅竹马好兄弟从小一起长大,自然是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如胶似漆、难分难舍。 特别是表哥长帅余咬咬长得壮,正好是一对强攻帅气受,怎么看这么和谐,怎么脑补怎么养眼。只可惜他们一个是正儿八经的异性恋,只是因为神经太粗一直没有女朋友。而另一个虽然看上去性取向为男,可是懵懵懂懂自己也没确定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能确定的是他对五大三粗的糙汉子绝对没兴趣。 所以,这一切只是初夏的误会。可是她当真了啊,而且还跟犯无赦说了,接着大魔头也当真了,当然对余咬咬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剥皮吃肉,挫骨扬灰。 吴临水不知道细节,只晓得不能让这两人见面。倒不是担心犯无赦是天魔这件事被揭穿,是怕这家伙一时火冒三丈把余咬咬给打死,毕竟对方是人类,又没吃过什么灵丹妙药,不抗打,真的会死啊。 总的来说,人类是很脆弱的生命! 但是现在大魔头不在,正好找余咬咬了解案情,再喝点小酒叙个旧什么的。说干就干,他马上给对方打电话,刚好这位大忙人难得休假半日,这边立马带上马薇一同赴约。至于为什么带上这个妹子,一方面她是当事人,另一方面,要是犯无赦事后知道他们见面发怒要揍人,也可以说还有个姑娘在场,绝对不是单独会面。 其实他隐约察觉到男人对余咬咬不满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自己总提他。但他不敢确认,老觉得别人喜欢自己喜欢得不得了这种想法,有点臭不要脸。 “余警官是个好人,要不是他,我现在估计已经横尸街头了。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母亲很早就抛弃我和父亲离家出走,据说是跟情人私奔了。我对她几乎没有印象,但我理解她的决定。因为我父亲是个酒鬼,爱赌,每次输了钱就喝闷酒,喝完酒就打我出气。我是从小被揍到大的,根本没体会过家庭的温暖。所以我特别刻苦地念书,到处打工攒学费,就想逃得远远的。本以为考上离家远的大学就能摆脱那个恶魔一样的父亲,没想到我真是太天真了,这里有比父亲可怕千百倍的,真正的恶魔。”驱车前往目的地,一路上吴临水都在思考自己和犯无赦的事,什么话都没说。马薇可能是觉得气氛有点尴尬,主动挑起话题,只是说的内容,听起来格外伤感:“所以我不想死,我还没有享受过人生……” 她两只手紧紧地握着,看起来非常紧张。 吴临水最见不得女人这样,在他的世界观里,女性是柔弱需要呵护的对象,不应该遭受这样残酷的对待。 等红绿灯时,他伸手拍了拍马薇的肩膀,安慰道:“你很坚强,而且勇敢,一定可以度过所有的难关。我也向你承诺,一定帮你解决眼前的麻烦,保证你的人生安全。你如果相信我,就把我当成你的大哥,以后有任何难处都可以跟我说。” 听了这些话,女孩的眼眶有些红红的,但她很快转过头,快速擦掉那些湿润的液体。作为一个有着不幸童年的人,面对他人忽如其来的温暖,既紧张又感动还很不知所措。她还不习惯有人打从心底关心她。所以她深吸了一口气,好让自己显得镇定,然后低头说了句谢谢。 汽车发动,吴临水为了缓解她伤感的情绪,就问她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总是幻想脱离父亲的管束之后,努力读书,脚踏实地的赚钱,给自己置办一个可以落脚的小窝,养一条大狗。窗台上要放些绿叶植物,当清晨的阳光照进来的时候,白白亮亮的,整颗心都跟着雀跃。”她说这些时,眼睛里有些亮光,那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如果有可能,我还想见母亲一面,看看她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记得我。” “你不恨她吗?”对于抛弃自己的母亲,说心里没疙瘩都是假话吧。 谁知马薇轻轻摇了摇头,看来她很有自己的想法:“她也是被逼无奈啊,遇到那样的丈夫,长期忍受着家庭暴力,还要出外赚钱养家,太辛苦了。我想她抛下我一定要很舍不得,很痛苦。也许她当时想带我走,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达成,这样又怎么能怪她呢。就算她当时真的是一心想丢下我,也没什么关系啊,大不了我知道真相后跟她做一辈子的陌生人。她不抚养我,我也不赡养她就是,为什么一定要恨呢。恨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很痛苦。” “你想啊,我恨她恨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心里翻江倒海怎么都不舒服,可她照吃照睡可能还生活得很富裕,那我的恨有什么用,就是让我自己难受而已。”没想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倒是比很多人都看得开:“不过我也不是什么圣母,她若是不认我,以后有任何事我也不会帮助她。” “你的价值观我很欣赏,心存善意,也不当傻子。”吴临水点点头,对这姑娘又添了几分好感。对于独立有主见,不靠男人不卖肉的女孩,他总是很佩服。 “啊,今天太匆忙了,也没时间给余警官准备点礼物,不知道这些点心他喜不喜欢吃。早上烤的,都凉了。”马薇手上抱着一盒糕点,全是她亲手做的,有小熊饼干,杯子蛋糕,泡芙,造型都很可爱。 不过这盒萌物,感觉和马上要见面的那位糙汉子一点也搭不上! “这么好吃的点心,没有人会不喜欢。你在下厨这件事上很有天分,考虑过去国外进修吗,我可以替你出这笔学费。搞不好几年回来,能进米其林当大厨。”两人又聊了些有的没的话题,车驶进一栋商厦的停车场。 前往赴约地点,远远就看见身材高大的余咬咬坐在露天咖啡馆的摇椅上,正闭目养神。不过他们刚走进,警觉性极强的警官就张开双眼。他站起来,咧嘴笑,一拳砸在吴临水肩膀上:“小子,行啊,听说你泡了个比韩国欧巴还帅的美男子,还是同道中人。不错,了解这行就能理解你的工作,你身边也缺一个身手了得的帮手照看你。不过这人靠得住吗,你失忆以后什么都记不得,你表妹很担心你啊,要不要我帮你查查。” “初夏那个大嘴巴。”吴临水扶额,心想余咬咬要是插手管这事,那麻烦就大了,连忙拒绝:“谢咬哥关心,不过这事我心里有分寸,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可能说不上来,但是他绝对不会害我。” “既然你胸有成竹,我也就不多管闲事了。”说着掏出一本资料夹,里面都是不对外公开的机密,对话也进入正题:“人偶杀人案对外宣称是心源性猝死,属于意外而非案件,还有许多疑问但是上头草草结案的态度让我感到很奇怪。毕竟在段时间内死了四个大学生,再巧合也不可能同一所学校一起猝死这么多人。而且在网络传媒这么发达的今天,网上居然一点风声也没有。所以我就私下调查了一下,结果发现一些不寻常的线索。” 他翻开卷宗,问马薇:“你说你们五个人来自五湖四海,是上了大学才走到一起成为好朋友,之前并无交集,对吗?” 面对疑问,马薇连忙点头:“嗯,上大学之前我们都不认识。” “这就奇怪了,你看这四个受害人,陈闲、燕瑾、龚曼、莫娜娜。他去查她们的户籍,发现每个人的资料都被改动过,而且原始资料还是s级保密材料,我非了好大劲才搞到副本。上面显示这几个女孩是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的同学,家也住在一栋楼。明明从小就是认识,为什么不承认?不可能这么凑巧四个人都失忆吧,所以我断定她们有预谋地隐瞒了曾经是朋友的事实。至于为什么,鉴于这个案子的特殊性,恐怕有些说不得的阴谋。” 第48章 姐妹情深 “可是她们都是普通的大学生,家里也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没钱没权,能卷入什么阴谋?”马薇说完,忽然想起什么一样,忽然站起来:“对了,陈闲死之前一直在说胡话,其中有一句很奇怪,她说过去的事都是别人逼迫她做的,冤有头债有主,千万不要来找她报仇。我当时还和其他人讨论过这件事,但她们都说是陈闲吓傻了,胡说八道的话信不得。” “看来这些小姑娘不简单啊,是有些不能说的秘密,而且他们的家长也牵涉其中。”余咬咬说完,连忙翻到下一页:“小学五年级之前她们都住在常阳县,父母是邻居也是好友。但在五年级的下学期,这四家人忽然搬到全国各地,从此不再联络,甚至连之前的朋友也纷纷断绝关系。这些人的户籍资料也伪装得以假乱真,普通人去查档案的话,估计发现不了端倪。我也是凭借多年搞刑侦的直觉,觉得有点不对劲才深入了解下,没想到最惊人的是……” 话说到这里,当然要照惯例卖个关子。 所以这位警官大人就嘿嘿地笑起来,把话题岔到别处:“说起来我还没见过你男朋友,藏着掖着干什么,怕我横刀夺爱?放心,不管长得多么的倾国倾城,只要是纯平带把的我就没兴趣。你不知道我在警局宿舍,用的是公用澡堂,每天都能看到男人的屁股和丁丁,真是辣眼睛。别废话了,打电话叫你男朋友出来聚聚,正好哥今天有空,请你们吃麻辣小龙虾,管饱。” “你敢不敢正经点。”什么男人的屁股和丁丁,这种句子在大庭广众之下脱口而出也不知道害臊。他倒是对荤段子不介意,可旁边坐着个刚满20岁的姑娘,而且还不是很熟,说这些话太超过了。 不过吴临水不知是失忆的缘故,还是在世外桃源般的天魔圣域呆得太久,完全脱离社会。现在的女孩子,可没有他想的那么天真纯洁不谙世事。别说马薇都成年了,就算没成年,也有很多渠道知道羞羞的事。 “哈哈,是我疏忽了,我这个人就这样,典型的大老粗,别介意。”余咬咬性格豪爽,虽然有些不拘小节,但绝不会让人产生反感的情绪。 “怎么会呢,余警官为人光明磊落,又有正义感,说话也不会拐弯抹角,不知道比那些满肚子花花肠子的人好多少。要是世界上多几个你这样的人,肯定能少很多勾心斗角。要不是你出手帮我,我现在都不知道死在那个角落了。”马薇说这些话时脸颊红扑扑的,所以吴临水很快察觉她看对方时眼里闪烁着的爱慕之情,顿时明白这小妮子是看上余咬咬了。 所以他也就不再插话,翻开资料夹自己找线索,让那两人好好聊聊天,了解下彼此。 余咬咬年纪不大,虽然爱照顾人,但他和吴临水其实是同龄人。可是这家伙不知是操心太多还是工作太累,又总是一脸胡茬,叼着烟的样子根本就是个久经沧桑的中年大叔。但这些都只是欠缺一个帮他打理收拾而已,只要稍作整理,就能显示出这个男人真正的外貌。他有着阳刚而帅气的五官,高大挺拔的身躯,肌肉发达头脑却不简单,很像那些好莱坞警匪片里的硬汉。长相虽然不如阴柔美的犯无赦,但和普通人类比就出类拔萃了,再加上出色的工作能力,综合分很高。 可是这个人,心里装着百姓的安危,脑子里只想着如何抓到犯罪凶手,就连少有的休假也会拿来调查多年的无头冤案,希望能找到新的线索,替那些被时间淹没的受害者寻找公平和正义。就这样一个人,当然是个实打实的好人,却不是能吸引女性的好男人。 所以这么多年,他的初恋和处男身都还在。 这个人大咧咧的不在乎,但他爹妈着急啊。所以吴临水失忆这段时间,和余父余母关系不错的菅元子都在他耳边嘀咕过好几次,说你的好兄弟还是条单身狗,你敢不敢给他解决一下终身大事,实在不行给他买个越南新娘也好啊。 菅元子太啰嗦,出的主意也相当奇葩,气得吴临水大骂道执法人员买新娘成何体统! 他不是没想过做一次红娘,可是身边没有适合的人。特别是失忆之后社交圈一下子缩小得就剩几个人,让他上哪去找一个样貌品行都好的姑娘呢。就算有,介绍对象这种事也要俩人相互看得上才行。所以这事就搁下了,没想到现在有个喜欢上余咬咬的马薇出现,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马薇虽然才认识几天,但姿色性格都不错,而且家务万能,温柔体贴,不爱抱怨唠叨。她幼年受伤,肯定也很希望得到家庭的温暖,余咬咬的父母都是好人,绝对不会出现恶公婆虐待媳妇这种戏码。要是能撮合这一对,也算美事一桩。 他脑子里的如意算盘打得好,而百里之外用远程读心术的犯无赦知道他的想法后,却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 “你这当媒婆的爱好怎么还没改,想当年在魔域,每天变着法给我的姬妾们介绍对象。最后弄得全魔界都知道,只要嫁给天魔族的族长犯无赦,马上就能找到如意郎君。结果一堆人自荐枕席要给我做妾,不知情的人多羡慕啊,其实本尊头上的绿帽比牛毛还多。”这句话当然是大魔头用对戒的千里传音功能直接发送到吴临水脑海里的,并不会影响旁人。其他人既听不见,也感应不到。 接着那边又叹息,声音很是无可奈何:“连我姐你也不放过,硬是要给我找个万里挑一的姐夫,弄得姐姐看到你都心惊胆战,拔腿就跑。一位叱咤风云的魔尊,被你催婚催到跟见到猫的耗子一样,我该夸你还是骂你啊。” “咦,我这么厉害?你一直在偷听我们说话吧,那你觉得马薇和余咬咬在一起般配吗?”一点不气对方又擅自监视自己,反而有种松口气的感觉,他在听,表示他应该知道余咬咬是个直男,那股莫名其妙的厌恶感应该就消失,不然万一出现什么误会,打起来就麻烦了。 “别以为你岔开话题我就不会问你一个支开夫君擅自见混蛋的罪,等为夫回来之后,一定先打死他再打烂你的屁股。”看来大魔头还是不喜欢余咬咬,不过这句话玩笑成分居多,从语气就能听出来并没有杀意。 “那你来啊,有人请咱们吃麻辣小龙虾,还管饱呢。”他撑着头,注意力却无法集中在资料上,一心希望男人早点回来:“吃完饭我们去调查一下人偶案的四个受害者之前住过的地方,马薇就别带去了,让他们培养下感情。难得余咬咬工作那么忙,居然能抽出半天时间,我就不要一直当电灯泡了。” “啧啧,看不出来你还挺关心他的。”那边的醋意瞬间爆发,不过只持续了一小会。男人转念一想,要给这家伙解决下感情上的事就是除掉一个潜在的对手,还是挺不错的,于是答应赴约。 “对了,我舅舅呢。”两人用心语交流半天,吴临水才想起这茬。 “我还以为你玩得太爽都忘记受苦受难的舅舅了,看来你还算有点良心,知道问一句子元的事。”那边又是一阵奚落,说可怜的子元啊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把你喂养大,结果外甥只知道做媒和泡男人,根本不关心他的死活。说完还假惺惺的哭了一会,气得吴临水开始骂他才转回正题:“人我找到了,但没要回来。” “为什么,你不知道把人抢回来吗!”吴临水一着急,居然大喊出来,惹得周围的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马薇对玄学一窍不通,余咬咬却知道点皮毛,低声问他是不是有麻烦。 “没事,你们继续聊,我和别人讨论点事。”他说完才坐下,继续用心语问犯无赦到底出了什么岔子,同时听到余咬咬正在跟马薇解释,看来两人处得不错。 “别激动,先把你那颗七上八下的心稳一稳,不是帝俊看上他,把他压在床上这样那样不放回来。子元毕竟是元冕深爱的人,我怎么能让别人碰他一下。”男人一边解释,一边出现在广场那头,看来他早就潜伏在附近,就等时机现身:“帝俊那有个驭鬼者,最近捉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拼接鬼,由百鬼组合而成,穷凶极恶,已经杀了不少人。在研究这只恶鬼时,他们无意中发现制造他们的鬼母是一个叫彭玖仙的普通人类,再往下查,这个人居然是人偶案四名受害者的生母。所以我让子元留在那边帮忙,有什么进展好及时通知我们。” “这四个人无遗传学上的相似之处,居然是一个母亲所生?”看着资料上受害者的照片,相貌的差别十分明显,正常人要如何做到怀上长得完全不像的四胞胎?就算是异卵也有相似之处,而这四个人,明显是四个家庭的孩子。 “她用了什么邪术还不清楚,不过帝俊那边已经查出,除了这四个孩子,她还有成千上万的亲骨肉。看来我们的敌人,不止妖王和利克斯啊。”这句话说完,男人已经走到桌前,大方地向余咬咬伸出手:“我是吴临水的爱人,犯无赦。久闻余警官大名,今日得见,果然器宇轩昂。闲话咱们就别说了,找个地吃麻辣小龙虾呗,我会不客气地吃到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