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之传奇》 第一章 世事无常 风不大,气温却低。官道的泥土路面被冻得硬邦邦的,马蹄子踩在上面发岀的声音,便如同踩在条石路面一样。 李长风掀开马车的帘子向前看了看,二十八骑此起彼伏在前开路:马蹄声、恺甲抖动发岀的声音、兵刃轻撞声、士兵们低声交谈声……夕阳斜长,鱼鳞甲将这落曰的余晖四下反射,让李长风不禁眯了眯眼睛……他叹息着将车帘子放下。 “好风景啊!这原生态的古代风景竟是如此壮观,比起那些高楼大厦,悬浮飞车,激光霓虹,宇宙飞船,却更显得这才是真实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才是火热而富有激情的!” “公子……” 车外略带恭敬地呼唤声打断了他的异想。回过神的他自嘲地笑了笑,用手使劲搓了搓脸庞,这才沉声答道: “何事?” “公子,天色将晚,离前方集镇还有四十里不到,是再赶一程还是就地宿营,请公子示下?” “小福子……”李长风顺手掀起马车窗帘,伸岀手招了招。 “公子,小的在!” “我问你,我们此去目的地在哪里,尚有多少行程?”李长风装着不经意地问道? “回公子,公子此去接任横口镇守,离此约五百余里。” “那离规定到仼时间还有久?” “月底到仼,尚有二十多天。” “五百余里,十天时间怎么都够了。即不赶时间,那就近找个地方宿营吧。”李长风轻舒一口气,挥手打发小福子去办事。 放下马车窗帘,他将自己埋进车厢里的黑暗中,默默地思量:“张氏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即将第一个拥有开发矿藏星权力的大家族长子嫡孙,前途无量,意气风发!然而这一切随着一声巨响统统都烟消云散了。一艘云级太空穿梭机竟在十秒针之内就完全爆炸粉碎,这是意外?还是阴谋?呵、呵……好手段啊,好手段,也不知是买通了自己身边的哪个,竟让自己连反应的时间也没有就命丧黄泉。段家?周家?还是……二弟?” 想到这里,他本已平静的心不禁又抽了抽,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呀! “停!所有人下马,左方小树林扎营,第一小队伐砍收集树木,第二小队……”马车缓缓停下,亲卫队长何方同大着嗓门安排宿营事项,一切条理分明,忙而不乱。 侧耳听着何方同发号司令,亲兵们各自按令行事,李长风暗暗点了点头:还是很不错的了,战斗力怎样不知道,但号今分明,令行禁止这些基本素质分明培养得不错。 “公子,宿营地找到了,您下来看看可还合心意!”小福子恭敬地声调适时传来,接着马车帘子缓缓掀开。昏黄地光线中,小福子那张圆圆的大脸庞出现在他眼前。年龄大约十七八岁,体形稍胖,尤其一张大脸带着些许讨好地笑容,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嗯!”李长风看着这张讨喜的大脸,不禁感到些许亲切——从穿越过来睁开眼看到地第一 个人就是他了,随侍左右,尽心尽力。 微笑着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开口道:“脸上这么凉,都冻红了!待会烤烤火,渴口酒暖一暖,可别给冻坏了。 “谢公子关心,小的皮糙肉厚冻不坏的。公子您下车看着点脚下!”听到这关心地话语,李福似乎全身都轻了二两,眼睛更是笑得连缝也没有了,赶紧伸手将李长风扶下车。 下车站定,他抬眼向左边扎营点看了看:那边已经点起了火把,正热火朝天打桩支帐篷,营地中央也燃起了一堆煹火。 “去那边吧。”招手示意李福跟在身边,边走边说: “小福子呀,你也知道公子我前二天喝醉酒摔了一下,这脑袋好像也不大灵光了,跟我说说,这横口镇守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有些记不清了!” 李长风几乎是横着心将这些话问了出来的——没办法呀,穿越过来占据了这个躯壳,却一点这人以前的记忆也没有,连名字也还是刚醒过来时假装不清醒从李福嘴里问过来的,不过幸好,说的话写的字都还是汉语,不至于连话也听不懂。 “公子呀,你……你可别吓我呀,你真一点也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李福带着哭腔,声音在喉咙里打着颤。 “胡说,怎么一点不记得,我不还记得你吗!你是小福子。还有,爹娘我总是记得的。 不过,你记得吗?”李长风斜着眼,用一种怀疑地眼光看了看李福。 “怎不记得:你是得风候李临李候爷的长公子,今年十七岁。主母赵氏……”小福子神情激动,满脸涨红一路滔滔讲了开去…… 李长风心头窃笑,随着李福的话语终于将身处世界的大致环境了解清楚: 丰澜大陆,土地辽阔。身在国家为‘烁阳帝国’。帝国地处大陆西端,与四个国家土地接壤,分别是:归兹帝国、莫南帝国、朔风帝国、大昌帝国。烁阳之地四面不靠海,水气不足,因此气候多干旱,土地贫脊。烁阳国民生贫困,生活艰难,因此国民皆坚韧耐劳,且民风飚悍习武成风。而邻国大桑国一面邻海,且有当罗山脉挡住北来冷空气,因此气候温暖湿润,土地肥沃,是有名的大粮仓。三十年前烁阳大帝孤封南迫于国内现状,悍然发动对大桑帝国的吞并战争。 由于一开始就突袭抢占了大桑重要门户‘冲箭关’,至使烁阳军大占先手,随后十多年里一路坷坷坎坎过关斩将,最终将大桑国吞并。而‘冲箭关’之战正是李长风之父李临的成名之战。此后一路浴血,随烁阳大帝一起成就这赫赫灭国之功,被大帝赞叹战场之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最后竟以一平民身份得以封候,是为‘得风候’。 李临官场得意,情场却是失意。当初首立大功得封官位,风风光光回归乡里欲娶一直与自己情投意合的邻家小妹赵氏赵蓉。然而他十六岁离家当兵,六年后方得回转。赵蓉父母岂会让只小他一岁的赵小妹一直等成老姑娘,于是哪怕以死相逼,赵蓉也不得不在二十岁时悲悲切切地嫁给了县城一不得志的穷书生周颜。 心上人嫁作他人妻,李临大失所望,回归部队后更是拼命作战,身负多伤却总能捡回性命,直至战后封候却依旧孑然一身。 此后之事却又峰回路转:那赵蓉丈夫突然因病去世。李临知道后仰天大笑三声,竟是将烁阳四大家族之一的蒋家提亲的婚事推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式将寡居家中的赵氏娶为正妻。引得京城云波城差点没为此事翻了过来,百官弹劾,儒生讨伐……百姓却交口称赞,说他不愧为‘平民候’,发达却不忘本。此中纷纷绕绕闹了差不多一年,直到赵氏怀上了李长风,这才慢慢平息下来。当然这其中烁阳大帝孤封南一直力保李临才是问题的关健。 李长风出世了,大帝孤封南却于第二年去世。太子孤世杰却没能继位当上皇帝,四皇子孤世鸿于大帝去世当晚发起宫廷政变,称太子失德不堪重托,大帝遗召由四皇子继承大统!‘得风候’李临于大帝去世前一个月一直闭门谢客,直到尘埃落定…… 火光闪烁,将人的脸照得阴暗不定。李福足足讲了一个多时辰,李长风开始时听得津津有味,到后来却面色沉重: “又是手足相残!却原来不管到哪个世界,对权力的欲望都是没有底线的。究竟什么样的世界才能过逍遥自在的生活呢?” 将手中把玩的树枝掰断扔进面前的煹火堆里,他缓缓站起身抬头望向天上闪烁地星辰,没有牛郎星,没有织女星,更没有北斗七星,一切都是陌生的…… “但是,一切也都是新的!即然地球的张传宇已经死了,那么就让丰澜的李长风过一个精采的人生吧!” 将右手高高举起,他缓缓地捏紧了拳头。 第二章 初试身手 天色缓缓放亮。各种噪杂声渐渐响起:说话声、马嘶声、脚步声、甲冑撞击声……这是在收拾营地准备上路了。 李长风将手中大剑半竖着挥出一圈,手腕一抖顺式反握住剑柄,左手下压收住招式。 “嗯,这具身体还不错,肌肉结实,柔韧性强,爆发力一流,力量估计比前世的自己还要更强一点。” 他一早起来在离营地不远的小块空地上试了试身手——宇宙时代虽然科技发达,但对个体力量也非常重视发掘,各种擒拿格斗技巧,甚至各种古老相传武功秘传,都已开发到了极至的高度。他身为大家族子弟自是资源不缺,平时也在请来的特种兵教官指导下进行过严格的格斗和生存训练。 “只是没想到这些用来以防万一的训练,现在竟成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手段!” 感叹地笑了笑,他收回了有些放飞的思绪,转头看向已经收拾好东西的队伍。亲卫队长正大步向这边走来。 “小候爷,都收拾好了,是否岀发?” 何方同身材魁梧,身高一米九以上,满脸的络腮胡子,粗声粗气地问道。 “出发!” …… 队伍沉闷地向前移动,多曰行军已经使人疲惫不堪,让士卒们连说话地兴趣也无。起风了,不大,但低温却让这风分外显得寒冷刺骨。天空中有乌云在堆积,看样子,也许要下雪了。 李长风掀开车窗帘,正准备找李福过来说说话,然而目光望向车外的一刹那,却看见道旁的小坡上猛然站出一堆人,人人手拉弓弦,只见那张开的弓上箭头寒光一闪: “嗡……” 他目中瞳孔瞬息一缩,想也未想,身体一躬之间已迅速穿出马车。那马车帘子被他顺手大力扯下向身旁一卷,将几支跟随射来地箭支卷飞。 “敌袭”! 何方同大声嗥叫,手中大箭翻飞,将射来的箭支拔飞,口中大喝道: “下马,迎敌,保护小候爷!” 与此同时,一个身高超过二米的巨形大汉,手中托着磨盘大一块巨石,从小坡上直冲而下,在离马车二十米的地方顺势向前一扔,口中“嗨”地一声呼喝。巨石猛地砸到马车侧面,将车壁砸穿,余式不竭,又生生将车底板砸穿。 “轰……” 木屑四渐,那车无法承受如此巨力打压,竟垮塌四散。 李长风伏身躲过乱飞地木屑,心头暗自庆幸:刚刚要是反应慢一点点,必定被砸成肉饼! 抬头看向何方同那边,所见情形却让他怒气上涌,双目充血:敌人刚开始那一轮箭雨,让毫无防备的亲卫队措手不及,顿时便有十几人中箭跌下马,剩下的人匆忙下马将马围成一个圈子,连拖带拽正将受伤的人拖进圈中保护起来。李福那胖胖的身子也正在其中,背部中箭,面孔朝下一动不动,死活不知。这个让自己在这个世界唯一熟悉并感到亲切的少年,难到就这样…… 他眼角狂跳,全身气血翻涌,这一瞬间仿佛连头皮也要炸开了。紧接着,好像有什么开关打开了,他瞳孔深处,蓦然间闪过一丝碧芒,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脑海深处响起: “个人生物辅助智能系统开启,系统自检中……” 李长风心头一跳,接着不禁狂喜,直欲恨不得仰天大笑——个人生物辅助智能系统,是他以前所处时代的新鲜产物之一,它完全生物化,殖入人体便能慢慢地与身体基因融合,然后自动调节基因,使人始终处于最隹健康状态,并能帮助全面增加计算方面的能力。最重要,它能自动成长升级,发展到最后,甚至可能使人得到一些不可思议的超能力,比方说能‘控火’、‘控水’、‘念动力’这些。现在这个系统的开启,等于是开一个‘作弊器’,让他有了一个超越所有人的本钱。 系统自检很快,李长风脑内映射出来的画面,忽而开始转换。现在每一块肌肉,每一条血管经脉以及神经,都在他脑内纤毫毕现。小到那些细胞的分子新陈代谢,大到心脏的每次跳动,血液在泵压下,经由动脉流经全身地过程,都完整无比的展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何方同一个纵跳窜到李长风身边口中急急道: “小候爷,有没有受伤?” “无妨……”顿了顿,斜眼瞄了一下正从道旁杀过来那一群黑衣刺客,他接着道: “他们上来了!你去拖住那个扔石头的大个子,留五个人护住伤员,其余人随我杀敌!” “嗯”!重重点了点头,一句废话没有,何方同旋风般起身朝大个子扑去,手中巴掌宽的大剑斜指身后,大步向前。 李长风随手操起一个伤兵手中的阔剑,脑内随即出现几幅格斗画面,他这一剑刺出,会遭到怎样地反击,接下来又该怎样变化,都在反反复复的模拟推演着,以找寻出最隹的一种方式。此外还有一连串的数据在旁边显示着,使用这些剑式时,对肌肉构成的负担,血液流转补充的强度,都详细无比的排列出来。 怒喝声中,他蹬腿向前,身形如电,弯腰,挥臂,右手“当”一声挡开砍向自己的大剑,整个人合身向前猛扑那黑衣刺客怀里,暗扣在左手的一根箭支从那人肋下捅了进去,用力一搅…… “啊……” 那人疼得狂呼出声,却只来得及叫一声,喉咙便被大股大股的鲜血堵塞,旋即倒地抽搐。 李长风借着两剑相击地荡力,扭转身子,躲开旁边一刺客刺来地一剑,身体突然失去平衡一般向后一倒,手中大剑从下向上一轮,脱手向那刺客飞去,那人哪料到他会将兵器当暗器般扔过来,毫无防备之下被大剑穿透心腹,扑地倒下。 双方人马此刻正战在一起,搅成一团,谁也没料到他如此快速便将他的对手解决掉,黑衣刺客们不禁一呆,亲卫们却士气大振。 李长风毫不停留,抓住死去刺客手中大剑,向旁边正与一亲卫拼斗地黑衣人扑去,那刺客吓得一跳,心中慌乱起来。李长风见他大失章法,哪里还不明白,手中大剑斜劈过去,那人挥剑来挡,他却突地剑路一变,直直向下然后一个横扫,将那人整个左脚小腿砍断,鲜血喷涌中,亲卫一剑削下那人脑袋。 片刻之间,李长风连斩三人,手法凶狠,身手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之处,一时间黑衣刺客士气被夺。他乘此机会,冲进黑衣人之中,势若疯虎,左劈右刺,又连杀二人。 何方同扑到那大个子跟前,只见那人比他还高了一个头,满脸横肉却无须,赤着上身,胸前一道疤痕从左肩直画到右肋,手中提着一柄铁匠打铁用的重锤,见到敌人也不说话,手中重锤劈头盖脑直砸过来。 何方同抽了一口气,顿步,扭身,双手执剑向上横扫,“当”地一声大响,一股巨力从剑上传来,人不由自住后退了七、八步,几乎将他那口阔剑从手上砸飞。虎口一痛,他知道定是己经裂开。如此大力,让一直以来自恃力大的何方同眉头大皱,甩了甩手,不敢再和对方比拼力气,脚步快速移动,缠着对方游斗起来,只求能拖住此人。 战场突然静了下来,李长风手执大剑,横眉怒目,满身是血的站在一个刚刚差点被劈成两断的黑衣人旁边,这是他斩杀的第八个刺客了,如此威势,无论敌我,都是凛然。黑衣人缓缓后退,有人唿哨一声,大家忽的转身一哄而散,不战而逃去了。 亲卫们大喝一声,正要追击,李长风大声道: “不要追了,打扫战场,救治伤员要紧。” 亲卫们停住脚步,齐齐躬身应诺: “是” 李长风敏锐地注意到士兵们流漏出来的那一丝拜服恭敬之意,暗暗点头,当兵的历来只服从强者,这一场厮杀下来,顿时将威望也在这些人中竖立了起来。 “小候爷……” 何方同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拱手低头说道:“属下惭愧,没能留下那刺客。” 李长风曾留意他那边的状况,知道他不是那大个子对手,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道: “能拖住那人就是大功一件,你做得很不错。” 何方同感激地咧嘴一笑。 李长风挥挥手,说道: “你去看看还有没有活口留下,这刺杀来得蹊跷,看能不能问出点什么。” “是” 何方同恭身应答退下。 第三章来龙去脉 “公子,你……你没事吧?” 身后传来李福怯怯地话语声。李长风早就知道他站在身后,他微侧身体用眼角余光瞄了瞄,只见李福满面灰尘,额头上撞了一个大包,身上血迹斑斑。听他的声音中气充足,没有流血受伤过重的迹像,心中不由微微松了口气,只道他假装受伤畏敌避战,不由又好气又好笑,故意板着脸道: “我还死不了……我说小福子,刚刚我怎么没有看到你,你杀敌几人哪?” 李福一听少爷这语气不对呀,心头一紧,眼珠子转了转,忽地扑过来抱住李长风大腿放声大哭,嚎道: “公子没事就好,可担心死小的了。公子……公子呀,不是小的不尽心保护公子,只是刚开始措不及防之下中箭跌下马,脑袋撞在一颗石头之上晕了过去,公子你看……” 抬起头可怜兮兮地指着额头上的大包,泪眼婆娑,嘴角还委曲的向下撇着。 李长风见他惫懒的样子,哭笑不得,抬腿挣了挣,笑骂道: “我要你保护个屁,滚起来吧你!” 李福讪讪的站起身来,嘴里大拍马屁: “公子英明神武,武功盖世,刀枪不入,翻手之间便将贼寇打得屁滚尿流,哪有什么人能伤得了公子!不过小的我对公子是真的忠心耿耿,忠心不二,忠义无双,忠贞不屈,此心可昭曰月,公子你不可不察。” 李长风哈哈大笑,抬腿轻踢他屁股一脚,笑着道: “忠义无双,还忠贞不屈?我看你是马屁无双吧。拍马屁拍得这么露骨,肉麻,我看你这功夫也不怎么样嘛,还得再练练。” “谨遵公子吩咐,我一定再作努力!” 李福撅着屁股生受一脚,毫不脸红,得意洋洋恭身应答道。 无奈的摇摇头,李长风收住笑容,关心地问道: “我见你跌下马的时候背部中箭,伤在哪里,有没有事?” “谢公子关心。那刺客弓箭力道并不强,小的里面穿了家传的护身软甲,箭支只是扎在上面并未穿透,所以未曾受伤。” 说着解开外衣,露出里面的软甲,颜色深黄,李长风用手摸了摸,应该是某种动物的皮制成的皮甲,能挡住弓矢穿透,应该是很不错甲冑了。 “好,没有受伤就好!” 拍拍李福的肩膀,他欣慰地说道。 “公子,这软甲穿着舒适,我脱下来给您穿上吧!” 李福眼圈泛红,有些激动地就要将软甲脱下。 “不用了,我不缺这个,这可是能保命的东西,你也不要脱了,将外衣换一换吧。” 挥手制止他的动作,李长风转身朝另一边走去。那边何方同正大步朝他走过来。 “将士们伤亡怎样?” 不等他说话,李长风开口便沉声问道。 何方同脸上稍露感激之色,能如此关心士卒伤亡的上官,自能使人为之拜服卖命。 “五人阵亡,受伤的有八人,其中二人重伤,恐怕……” 神色有些黯然,他轻声答道。 沉默了一下,李长风开口道: “带我过去看看。” 官道上零乱的战场已草草收拾了一下,受伤的士卒被安置在道旁缓坡的空地上,阵亡的五名士卒一直排开躺放在另一侧。死亡的黑衣刺客则胡乱堆在一起,看情形约有十几人。箭矢、兵刃、那架被砸散架的马车,这些东西都还留在原地没动。几个士卒正合力将一匹眼眶中箭死亡的马匹拖向路边,其余散乱走失的马匹则被人寻回圈在一边。士卒们见他过来,纷纷举手轻锤左胸行军礼,李长风一一回礼。 缓步走到那群伤兵中间,李长风开始挨个探视,神情却是越来越凝重,伤兵们有的手腿中箭,有的胸腹部被剑刺伤,最轻的一个,左脸颊被割了一条口子,头部包住了半边,血迹渗透了绷带还在往下滴血水,而这些都还只是轻伤员。 “大人,我们没事,等养好了伤,还能再继续为您战斗!” 见李长风神情肃穆,一个精瘦伤兵忍不住说道。 点点头,李长风站直身体大声道: “诸位放心,大家是为我出生入死,我李长风绝不会亏待了大家,定要让你们得到最好的医治和抚恤。” 随着他的话语消失,伤兵们齐齐一静,半晌,一个伤兵猛地跪了下来,道:“多谢大人,愿为大人效死。”随第一个的话语,伤兵们齐齐说道:“愿为大人效死。” 李长风摆摆手:“大家都安心养伤,等到了前方集镇,我会为你们请最好的大夫疗伤。” 走出伤兵集中地,他心情沉重,总共才三十人的队伍,这一下倒下差不多一半,这往后走还有四百多里路程,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何方同见他脸色阴郁,以为还在为伤兵挂怀,宽解地道:“大人,当兵打杖,受伤流血是难免的事,大人不必过于担心。” 摆摆手,李长风转头问道:“不是还有二名重伤员吗,在哪里?” 何方同叹了一口气,摇头道:“伤太重,已经走了。” 李长风脚步一顿,少顷,轻叹着说道:“就地安葬了吧,记住,要厚恤其家人。” 何方同点点头。 二人走到那堆积着黑衣刺客尸体的地方,停住脚步。李长风倒背着双手,看着脚尖前一截断臂,嘴角抽了抽,问道: “有没有活口?” “有三个,其中一个伤势太重,没审几句就死了。另外二个我分开审了审,问出了一些东西……” “哦,具体说说,我倒要看看是谁想要我的命?” “是,小候爷。这事说来倒真透着奇怪,据他们交代,他们都是‘出云州’这一带的流浪武士,干的就是拿钱替人办事的买卖,这次他们是被一个叫‘姚先生’的聚拢在一起进行刺杀,一共有四十多人,这些人分属七个小团体,因此相互之间并不十分熟悉。那个‘姚先生’他们也不认识,见面时对方遮住了面容,不过听口音,应是京城一带的人。” 李长风静静听着,眉头皱成一团,说道: “我此次横口就任镇守,只不过是父亲大人在我成年礼后希望我在军历练一番,虽然是在边军之中,但这几年帝国一直承平,没什么危险。一个小小的横囗镇守,不是什么有油水的位置,相反那里条件艰苦,根本就是父亲因为我在京城闹的那件事太大,将我赶去避风头的地方……” 为尊者讳,何方同听他说起自己的糗事,只好摸摸头尴尬地笑笑。 顿了顿,李长风挥挥手道: “不会是因为我要去的地方阻碍了什么人引来的杀心,那就只能是因为那件事了!” “公子,那件事我知道……”李福不知何时来到了旁边,开口插言道: “只不过是因为您和相府公子吕应礼在京城名妓上官茹茵那里遇见,争风……咳、咳……那个争执起来,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就算您这次手稍微重了那么一点,将他腿给打折了,候爷不是也给了对方一个交待了吗?将您发配到那么远的地方受苦,难到他们还不肯尚罢干休?” “是啊……”何方同拱拱手接道:“吕家应该不会这么过份,小打小闹也就罢了,真要出了人命,整个帝国怕不都会有一翻震动,这结果他们也承担不起。” 李长风抬头望天,脑内智能系统快速分析着,结果令他苦笑不已:分析认为,吕家动手的可能性不足百分之二,反倒其它世家动手的可能性有百分之五。 眯了眯眼睛,他淡淡地问道:“那些死去的刺客身上搜了没有?还有没有别的线索?” “搜过了,只有少量的银钱,兵刃弓箭也没什么特别,都是些随处可买到的货色。还搜出了一封信,不过被血浸过,内容有些模糊不清了。”何方同说着招了招手,旁边一个士兵走了过来,手里托着一个小圆盾,盾面上摊开放着一张被血浸透的信纸。 李长风饶有兴趣的看向那封信,信的上半部还能看清的部分和口供倒也相符,下半部墨色被血浸开,已经无法看清。他开启智能系统仔细分析辨认…… 第四章仙人传说 天空中的乌云压得更低了,稀稀拉拉开始下起了雪粒,这个冬天第一场雪终于落了下来。风也大了起来,将几面插在路边的将旗吹得猎猎作响,藏青色的旗帜在风中翻飞,上面一个斗大的红色“李”字若隐若现。李长风抬起头看向那几面将旗,悠悠地说道: “开始时风很小,吹不开旗面,那将旗耷拉着的时候,上面的字应该只能看到一半,一半的“李”字…… “是个‘木’字。”李福凑趣般接过话头。 李长风一拍手,道:“对了,正是‘木’字,方同,我来问你,这附近有哪家将军是姓木的?” 何方同想也不想,答道:“前方‘牧鹿镇’是‘出云州’和‘斯州’交界之处,进了‘牧鹿镇’就算是到了‘斯州’地界,而‘斯州’州台大人,正是姓木。他的第三子木振雄,就是‘牧鹿镇’镇守。” 李长风呆了一呆,半晌才叹了口气,苦笑道:“好家伙,竟是这样!” 何方同和李福对望一眼,迟疑着问道:“大人,这是……” 李长风指着那封圆盾上的信,说道: “你们看,这信后半段仔细看还是能分辨出一些字来的,再猜一猜,你就会发现,这些刺客要伏击的目标,其实是……姓木!” 何方同和李福大吃一惊,李福叫道:“公子,那我们岂不是代人受过?” 李长风微微点头,若有所思的盯着那封信,沉默不语。 李福气得大叫,上窜下跳嚷嚷着要找姓木的讨公道。何方同也是满脸涨得通红,手背上青筋暴跳。 李长风却半点激动的神色也无,半晌忽然抬手点了点那封信,慢悠悠说道: “仙药?你们说,这世上真有这种东西吗?即然有仙药,自然会有仙人了,你们听说过吗?” 话语落音,李福顿时停住了跳动,何方同也是面色一清,两人惊诧的望着李长风。少顷,何方同沉吟着拱拱手道: “回小候爷,仙人之事,飘渺难寻,民间倒是有不少这样的传说,也不知是真是假……”顿了顿,见李长风望向自己示意继续,他吞了口唾沫,接着道: “据说莫南国在某年,有一位大仙下凡,钦点当朝状元郎为弟子,传授一卷天书。状元郎苦思冥想十载,忽然一曰大彻大悟,放下凡俗,就在金銮殿前飘然破空而去,一时间惊动满朝文武,上至皇帝下至朝臣,皆尽跪倒参拜,口称活神仙。另外,寻常百姓家的故事也有,如:某年,有一位仙女下凡,相中了某家寒窗苦读的穷书生,欲与其永结同好,却遇到邪恶妖人阻挠折散,一仙一凡历经无数劫难波折,最终渡过难关,白头恩爱到老。这样的传说还有很多,不仅仅只有莫南国,在归兹、大昌、我国,甚至极远的一些其他国家,都或多或少有这样的传说存在,可以说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道观寺庙,之所以香火鼎盛,善男信女络绎不绝,也与这些传说是分不开的……” “是真的,是有仙人的……”不待何方同说完,李福突然接口道。 李长风和何方同同时望向他,只见他双目望天,脸上一付悠然神往的样子,嘴里喃喃地道: “入李府之前,我其实是姓秦,住在一个叫‘秦家村’的小村子里,那时候我还小,大约五、六岁的样子。有一天村里来一位道人,邋里邋遢,也看不出个高人的样子。那道人在村里转了一圈,忽然跑到我堂妹家中,说我堂妹有那什么灵……灵……” “灵根!”李长风接道。 “对了,灵根!还说有仙缘什么的,总之是要带我堂妹离家去修仙。伯父母哪信呀,还以为遇到了人牙子,操起锄头菜刀要和那人拼命,谁知那道人哈哈一笑,大袖一挥,竟然……竟然带着我堂妹飞到半空之中,脚踩一柄法剑,就此飘然而去。我当时就在我堂妹家中,亲眼看到了这一切,那时候我就躲在……” 李福此时完全沉静在见到仙人的亢奋情绪之中,絮絮叨叨说着。何方同在一旁听得目瞠口呆,双眼发直。 李长风此时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修真!修仙!这世界竟真的有这些传说中的东西!前世无论科技怎样发达,修真这种事仍只存于人们的异想当中,网络小说大书特书,现实中却谁也没见过。想不到呀想不到……” 他狠狠地捏紧拳头,心头一个声音狂叫着: “无论如何,上天入地,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一定要找到办法——修…仙…” “……唉,可惜我当时太小,只知道害怕,天大的机遇就这样错过了,如果我……” 李福还在自怨自艾地说着,何方同也是一脸惋惜。 李长风回过神来,见他们认真入神的样子,不由会心的微微一笑,也不打扰,自顾自沐浴更衣去了。 …… 收拾停当,李长风将何方同招到一边坐下,沉声道:“方同呀,我们伤亡十余人,损失惨重,这事后续……你怎么看?” 何方同嘴角扯动,目露怒色,挣了一挣,最后却又如泄气皮球般闷声道:“如今之计,也只有找木家讨个公道了!” 李长风微微一笑,忽然话题一转,道: “那个大个子与你对仗之时,我看他虽然身材高大,但运转之间却颇为灵活,你估计,以他的力量和身手,当时如果全力冲杀,你能拦得住不让他冲到我这边来吗?” 何方同仔细思索一会,忽的面露愧色,回答道:“确实拦他不住,就算拼着重伤……咦……大人是说,那大个子并没有尽全力来刺杀您?” 点点头,李长风道: “不仅大个子,那些黑衣人也是如此。那些人都是亡命之徒,哪有我杀他们几个人,竟吓得畏缩逃跑的道理。” “这……这是为什么呢?”何方同一脸迷惘。 “因为他们后来其实已经发现,杀错人了;还因为……他们要保存实力。”李长风道。 “恕我直言。”何方同拱拱手道:“这种事情,就算错了,也肯定只能将错就错,杀人灭口,怎么会……?” “我们有三十几人,而刺客人数比我们多点,也多得有限。这些人手执的兵刃都是些普通货色,弓箭什么的也只是寻常的猎弓,这么近的距离,却软绵绵的连盔甲都射不透,那砸马车的石头甚至就是路边随意找的一块……这一切都说明,他们根本没准备好。这样的刺杀,与其说是刺杀,还不如说一场遭遇战来得恰当。没有准备好也要强行蛮干,说明什么?说明他们的目的不是求刺杀成功,而是为了拖延时间。为什么要拖延时间呢?因为他们还有后续的人马和物质没有赶到。发现错了的时候,他们也想过要杀人灭口,但没料到我们实力如此强劲,如果硬来,只怕他们自己也剩不下多少人了。因此,才有了后来他们的退却,他们是要和后续人马会合,然后……再去刺杀真正的目标!” “还要刺杀?” 何方同听得目瞪口呆,喃喃地道:“究竟是为什么要搞出这么大的场面,这里可是帝国腹地!” “为了仙药!”李长风接道:“那封信上面提到了‘仙药’二字。如果是真的,我想那些人哪怕为此发动‘国战’,也在所不惜。” 何方同瞪大了眼睛,满脸震惊看着他。 第五章又见刺杀 李长风肯定地点点头,沉着脸道:“所以,其实我们最终还是会被灭口的,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而已。他们不怕我们飞上天去,我们举着旗帜在路上走了这么久,随便探听也知道我们是谁了。这么大的目标,只等他们腾出手来,就是我们的死期到了。” 何方同震惊到说不出话来,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嘶声道:“大人,那我们……?” 李长风满脸酷厉之色,狠狠地道:“反击,只有将他们统统杀光,不让消息扩散开,我们才有一线生机……谁想要我们死,那我就先让他死!” 何方同死灰的脸色慢慢涨红,咬着牙说道:“好,未将听凭大人吩咐。” 李长风拍拍他的肩,淡淡地说道:“放松,放松点,其实没你想像的那么难。你想一想,刺客们注定是要去刺杀那姓木的,我们只要找到地方,等他们拼得你死我活,两败俱伤的时候,再狠狠从背后给他们一家伙……” 何方同听得眼睛发亮,喜道:“大人英明,果然好主意!”顿了顿,他有些迟疑地道:“只是……他们会在哪里打伏击呢?” 李长风站起身来,向小坡方向走了几步。何方同连忙起身跟了过去。 李长风指着前面的小坡,道:“这里是个适合伏击的好地方,站在官道上根本看不到坡后面的情况……当然,他们在这里摆了个大乌龙,所以也不可能再在这里设伏,等我们走了,留给他们时间也肯定不够了。除了这里之外……方同,你想一想,我们一路过来的地方,最近的适合设伏的地方是哪里呢?” 何方同低头沉思,少顷,突然眼睛一亮,道:“营地!我们昨晩扎营的地方,离这里只有十几里远。这一路道旁都是田地,敞亮亮没个藏身之所,只有那里有一片小林子,正是藏身的好地方。” 李长风赞许地笑笑,道:“我们现在出发,应当还赶得及当这个‘渔翁’。” 何方同重重一点头,大声道:“未将这就去安排!” …… 天色越来越阴沉,稀疏的雪粒却逐渐变成了片片雪花,扑天盖地飘落下来。风更大了,卷集着雪花乱飞,刮到人脸上如同刀割般生疼。 李长风站在大道中间,看着由五个士卒护送的伤兵队伍在风雪中渐渐远去,李福也在其中,一步三回头,眼泪汪汪地不停招手。直到看不见他们的背影,李长风这才和留下的十几个人掉头向相反的方向行去。 何方同跟在背后,看着他埋头行进的身影,暗暗思量着他不久前给自己作出的分析和决定,不由越想越佩服—— “这还是那个在京城中出名的只知争风吃醋、顽劣不堪的纨绔公子哥吗?身手高强倒也罢了,毕竟是‘马上候爷’的公子,家传武艺定是不错。但这思维之清晰,智慧之高深,简直如同传说中的天才般令人高山仰止。如此人才,却为何一直声名不显,要韬光养晦,莫非因为……” 想起那些高官们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何方同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颤,甩甩头,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 “这鬼天气,还让不让人活了!” 漫天风雪中,陈巩将披风往身上使劲裹了裹,嘴里嘟嘟囔囔。尽管全身裹得只剩下眼睛露在外面,但寒风雪扑在身上,仍让人从骨子里觉得寒嗖嗖的。马一颠一颠的走着,有些无精打彩,陈巩也懒得去催它,任由它随着队伍慢慢恍着,自己静静地想着这二天发生的事: “这次任务还算顺利,那小村子也不知谁得罪了木将军,竟惹得他越过‘斯州’地界去将整个村子屠尽杀绝?不过,跟着将军办事就是痛快,搜出的钱财尽归各自所得,还有那些小娘子……!” 想起那些村姑白花花娇嫩的身子,陈巩不由得心头一阵火热,连风也仿佛没那么冷了。 “总算没有白跑这一趟,看将军高兴地样子,回去后应该还有不少赏赐。只是,那村子也有狠人哪,那个满脸凶悍的青衣汉子一人便杀死好几个围杀他的士卒,杀得满身是血居然还能走脱藏起来,这样的人我一个人遇到又怎是对手。当兵而已,但凡有点办法,也犯不着拿命去拼!只是,那汉子从我守着的地方溜走的时候,应该没有旁人看见吧……?”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心虚地左右瞄了瞄。 “那是什么?” 陈巩这一瞄之间,突然看到一个人从道旁猛地站起来,白衣白披风,手里弯弓拉成满月,那箭头上闪着寒光…… “敌袭!” 他声嘶力竭狂叫起来,一颗心直接吊到了嗓子眼那里,也顾不得其它,从马上横翻着滚下马来,箭矢飞来,擦着他脸颊飞过,射到旁边士卒的身上。 “呯……” 与此同时,一支巨大无比的弩箭从路边小林子里射出,瞬息便将后面的马车射了个对穿,箭杆有儿臂粗细,箭头更是如铲子一般,余势不竭,将一名护在车旁的骑马士卒大腿铲断,穿入马腹之中。马车射穿的孔洞,还有那名士卒的断腿处,人血、马血一起狂喷,寒风吹过,吹起一些血雾,竟将飘风的雪花也染红了一片。 “将军……将军死了!” 陈巩呆呆地看着马车射穿的孔洞,还有那喷出来的鲜血,一时间不敢相信!将军武艺高强,三、四个自己加起来也不是其对手,竟就这样轻易被射死了! “将军死了,我们也活不成了。啊……我活不成了,我和你们拼了……呀……!” 疯了,全都疯了!帝国军制,上官若身亡,身边亲卫未死者,斩绝!士卒们断了活路,唯有拼一个是一个了。 队伍轰一下散开,也没人再顾得摆什么队形军阵,嚎叫声中,大家亡命迎向那些刺客! 白衣刺客挥舞着大剑从路旁扑了上来,照面之间只见一片白色晃动,也不知有多少人。 一个身材魁梧的士卒迎住了一名白衣刺客,那刺客身手敏捷,晃动之间便转到了士卒的侧面,一剑刺去……士卒却转过身正面朝向敌人,任由那剑刺入自己腹中。刺客一呆,士卒左手抓住剑入腹中的剑,口中鲜血喷涌,右手大剑猛的向前一刺,同样刺入那刺客腹中,两人双双倒地。 陈巩脑子里已不能思想,活路已绝,一切皆休。他左手提剑扑向一个白衣刺客,右手忽然伸进怀里,抓起一把铜钱碎银向对方砸去,嘴里咕嘟着:“没用了,都给你吧!” 铜钱碎银份量不轻,大力飞砸之下也能将人砸个头破血流,这么亮闪闪一大片洒去,那人不禁骇然,措不及防之下,匆忙低头避让。陈巩左手大剑横扫,“咔”一声砍在那人右臂上,却未将手臂砍断,卡在骨头里。那人“嗷”一声痛叫,大剑松手坠地。陈巩松开剑柄,扑过去抱住那人,张口一把咬住那人脖子…… “看,这就是为什么要先将头领打掉的道理……” 小树林边上,一个身着灰衫,面罩白巾的老者眼带笑容,手中马鞭指了指血肉横飞的战场,对着旁边一个身材瘦长,身着银衫,同样白巾覆面的青年说道: “没了头领,便没了指挥。头领死,他们也要亡,绝了退路,人便会疯狂。疯狂虽使他们血性上涌,悍不畏死,但也同样使他们丧失理智。没了埋智,纪律也就无从谈起,真要他们团结一致组成军阵,也是极不好打的。但此时他们这样……” 老者说到这里,双手轻轻一合,笑道:“大事成了!” 银衫青年目露佩服之色,赞赏地道:“姚先生高才,连这冲锋陷阵,排兵打仗之事竟也这么熟悉精通,令狄萧大开眼界啊!” 摆摆手,姚先生叹道:“不是我厉害,只是帝国承平已久,十多年没打过仗,现在军中那些真正见过血的老卒没有几个了。自打下‘大桑国’之后,这边生活舒适,连国都也迁到了南方的‘临安城’,这些年,南方的暖风,只怕连人的骨头也吹酥了!” 狄萧微微一笑,道:“帝国耗心费力,将士们舍生忘死,抛洒热血,不就是因为以前生存条件恶劣,生活太苦而发动那灭国之战吗!即然打下来了,改善一下生存环境,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先生认为呢?” 姚先生闻言一怔,露出思索之色,半晌,苦笑着挥手道:“扯远了,扯远了,这课题太大,太复杂,也不是一时能分辨清楚的,大家求同存异,待有时间再来讨论可好?” 狄萧点点头,拱拱手道:“即如此,便说说眼前吧,先生,那仙药……” 姚先生面色一变,忽的抬手竖掌制止了他的说话,左右看看护卫在旁的白衣侍卫,喝道:“你们也上,快点将事情办了,迟则生变,此地不可久留。段彪,你留下。” 待侍卫们纷纷拔剑奔出,姚先生将留下的精壮汉子段彪招到跟前,低声道:“你去马车上搜一搜,有一个玉盒,巴掌大小,用青布包裹着,应该在那车上死人身上。如果没有,就留意看车上有没暗格。搜到后拿来给我,快去吧!” “遵命” 段彪拱手应诺,快步朝马车奔去。 笫六章黄雀在后 待侍卫们去远,姚先生这才转过身,一脸肃穆地对狄萧道: “贤侄呀,此事重大,不可轻言出口!你放心,你师父那里,王爷的承诺自会兑现。你的好处,我也已经准备好了,只等事成,回到‘出云城’后,定能让你满意!” 狄萧面露喜意,拱手躬身道:“承先生照顾,日后定有回报,多谢先生了。” 姚先生点点头不再说话,将目光向战场方向投去…… ………… 李长风的士卒们此时正趴在小树林后方。大家来时都换上了灰布衣衫,早早下了官道绕了一大圈绕到小林子后面,此时潜伏在林子边缘,离姚先生他们约有五十丈的距离,伏地埋首,雪花不断飘落下来,一会功夫就将人掩到了雪下面,半点痕迹也不露。而李长风艺高胆大,借着风雪的掩护,竟兔窜蛇行般的潜到了离他们不到二十丈的地方,身处他们的下风头,那风儿将他们的对话一字不漏的送进了他耳朵里。 …… 官道上传来的厮杀声逐渐小了下来,三十多名士卒现在只剩下八个,他们背靠背退守在一起。四十多个白衣刺客此时却也只剩下一半,挪动脚步围成一圈将士卒们围在中间。 “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为什么要偷袭我们?”一个士卒大声喝问,声音凄厉,受伤的左臂垂着,鲜血一滴滴往下淌。周遭的同伴也是激愤满面,双目几欲喷火。 白衣人沉默,没人开口回答士卒的问题,只是手中大剑越抬越高,脚步坚定的向着士卒们移去! “呀……一起死吧!”士卒们发出最后的声音…… 有风吹过,呜咽出声,打着旋儿从人们身旁卷过,带起一堆雪花乱飞,像是为士卒们送去阴司冥府开路的纸钱。 “叮隆,咣当……”兵刃交集相撞,发出沉闷得令人惊心声音…… 一面藏青色的旗帜斜插在道中间,寒风呼号,吹得旗面猎猎作响,翻飞之间,一个斗大的红色‘木’字若隐若现…… …… 段彪左手拎着一个青布包裹,急步向姚先生走去。姚先生见他过来,不禁面露喜色,嘴里念念有词:“是了,就是它,就是它了,神佛保佑,可算到手了!”脚步移动,向段彪迎去。 李长风眼睛一直盯着在马车上翻找的段彪,身形也一直向道旁蠕动,段彪找到东西走过来的时候,他的位置甚至已经比‘姚先生’还要靠近道路边…… 二十米…… 十米…… 五米…… 就是现在!! 李长风扬身,抬手前投,一道暗诲的光在空中一闪而过,手中大剑发出犹如利箭破空的声音向段彪射去,紧接双脚在地上一蹬,如同出膛的炮弹般窜出。 袭击来得那么突然,段彪大惊之下,勉力扭转身体,还没来得及做下一个动作,只觉得手上一轻,一道灰影从面前一闪而过,包裹已经易手。 “混蛋,你敢……” 姚先生眼看着一切在自己面前发生,顿时气得双目通红,全身毛发上竖,怒斥声直欲将自己胸腔都吼破!! “上天入地,毁家灭国,什么都好,给我抓住他,抓住他……呀……我要将他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对着闻声赶过来的众白衣刺容疯狂扬着手,双腿乱蹦,声嘶力竭,乱叫乱喊,他状若疯狂。 李长风包裹到手,身体在空中轻巧一缩,倦成一团落地,就势在雪地一滚,卸去力道,双脚着地后借着这股冲力,去势如电,向着林后方向急奔而去。 段彪失了包裹,一时间急怒攻心,大喝一声将右手中拿着的大剑胡乱向李长风砸去。李长风侧身避开,大剑打着旋儿带着“呼、呼”地风声飞过,“唰”的插在他前方雪地上。李长风哈哈一笑,身体飞速掠过,顺手拔剑在手,嘴里大声道:“谢兄台赠剑!” 段彪见姚先生闻言对自己怒目而视,欲待解释却又无从说起,浑身烦闷得直欲炸开,大吼一声,闷头向李长风狂追不休。 …… 树林后方边缘地带,何方同领着十几个亲卫士卒埋伏在这里,漫天飘落的雪花已将他们的身形完全掩盖住。将遮在头上的灰色布巾悄悄顶开一条缝,看着李长风飞掠而来的身形,他的心几乎吊到了嗓子眼里,抓着大剑的手青筋毕现,越抓越紧。 好了!! 快了!! 马上就 到了!! …… 随着李长风身形风一样掠过,白衣刺客们紧随其后过来,呼喝声不绝于耳,从眼前鱼贯而过。 就是现在!! “杀……” 何方同怒叱一声,顿时这一块雪地上埋伏的十几个士卒同时暴冲而出,身上掩盖的雪花抖开,被寒风一搅,四散飞舞,刹时间白茫茫一片将人的视线暂时隔断。 “射……” 何方同热血沸腾,只觉得仿佛回到了千军万马乱战,血肉四处横飞的战场,发号司令,士卒遵从,如臂使指,一切得心应手! 箭矢乱飞——这箭矢却不是由弓弦射出,而是每个士卒手拿着三、五支箭矢,徒手向前扔出。敌人就在眼前,这么近的距离,这样扔出的箭威力竟也不小。 白衣刺客半点防备也无,七、八人顿时中箭,有倒霉的同时被十几支箭射中,虽是大多力道不足难以至命,但也有插中头眼要害的,惨号声中,倒地抽搐不起。 “阵……” 何方同毫不停歇,大声发令。士卒们飞快聚拢,组成三角阵形,外侧士卒左手扣着圆盾护住心腹,右手大剑平端,内侧站着的几个士卒,却是手端长矛。 “冲……” 三角阵几乎瞬间成形,向着那一片人仰马翻的白衣刺客锥子般插过去。 白衣刺客们经过这一番摧残,已只剩下十几个人,刚刚稳定住身形,何方同已带着‘三角锥子’狂风一样杀了过来。惊怒交加之下,只能反身迎了上去。 “定……” 随着号令,三角阵停下。 “刺……” 阵中内侧长矛一吞一吐,朝着白衣刺客一通乱刺,外侧士卒用圆盾挡住攻来的兵刃,手中大剑却是上下翻飞,连刺带砍。一个白衣刺客不懂军中号令,以为即然号令为‘刺’,那士卒定然不会有其它动作,结果他面前的执盾士卒手中大剑突然横扫,将他肚子划破,肠子唰地流了出来,那刺客手捧肚子,脸上犹自一付不信的神色。那执盾士卒凶狠的啐了一口,脸上的表情就象看傻瓜一样,抬腿将他蹬开。 段彪简直要疯了——二十几个人追过来,转眼间就被射倒了七、八个,再一眨眼间,居然又有几个被战阵放翻。天呐,这是怎么啦!怎会变成这样?!他想不通。旁边传来一声惨叫,只见平时关系极好的好兄弟宋三肚破肠流,被人一脚踹出老远。他顿时红了眼睛,狂嗥着矮身一个翻滚,躲开刺来的长矛,蹲身,侧跃,扑倒在地,手中大剑狂扫,将一个阵中士卒的小腿砍断。那人惨呼着倒地,他奋力将大剑一刺,将那人腹部刺穿,鲜血狂飙中,他左手顺势将死者大剑捞起,一跃冲向那个露出的军阵缺口。 第七章杀戮场 迎面二支长矛急刺而来,段彪不避不闪,双手各执的大剑上下一格,“当”地将长矛挡开,脚步不停,眼看就要冲入阵中。缺口旁的一个士卒急了,圆盾前挡,合身向他撞来。段彪冷冷一笑,右手挥剑从上往下直砍,那士卒右手执剑上迎格挡,却不想这一剑势大力沉,竟是格挡不住,大惊之下,左手圆盾往上抬,欲要借力,段彪等的就是这一刻,左手剑急刺,刺入那士卒腹中,鲜血狂喷,淋得他满头满脸通红。他左手松开剑柄,在脸上一抹,凶悍之气四溢,顾盼之间,形若厉鬼。 “散……” 军阵被连杀二人,缺口大开,何方同见势大喝,急令散开军阵,众人轰然散开,各扑对手厮杀…… 李长风夺了包裹,心中畅快,按先前的安排引着白衣刺客朝埋伏点奔去。身形腾挪,一闪掠过埋伏地,只听到后面怒叱声、撞击声、惨叫声、倒地声响成一片,知道何方同已经得手,也不回头,直直向前方一棵二人合抱的大树冲去,冲过去后围那树绕了一圈,从另一边绕了出来,长长吁了一口气,这才定睛向战场看去。 段彪连杀二人,心中积郁之气稍稍释放了一点,左右看看,手中大剑舞出一片剑影,向最近的士卒攻去。 李长风见段彪如此凶狠,心中大怒,纵身飞扑过去。 段彪用剑拨开一士卒刺来的大剑,身形前抢二步,拱入那人怀中,肩膀猛的撞过去,将那人撞得一个踉跄,手中大剑紧跟着挥臂猛砍…… “呛……” 李长风及时赶到,挥剑挡下。段彪见到他,正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也不搭话,挥剑便刺。李长风抬剑迎上,心念忽然一动,手中剑划出一个小圈,在两人兵器堪堪交锋之际,剑身突然一沉,接着一搅,待得二人错身而过的时候,段彪的大剑已旋转着抛向高空,直到十几丈之外才落了下来…… 刚刚李长风忽然动念,忆起了前世的太极剑法,借力打力,以柔克刚,四两拔千斤这些道理在前世连小孩子也是耳熟能详,但这个世界的人不懂啊,果然一试之下,效果辉煌。 段彪大剑莫明其妙地脱了手,心中还没回过味来,正是二人身形交错之际,李长风伸脚绊了他一下,段彪摔在地上,接着心口一痛,眼前慢慢变黑…… “为什么会脱手呢??” 死前,段彪还在想着这个问题!! 李长风轻吁一口气,抬头看向周围。白衣刺客们已只剩下七、八个,和已方人数差不太多。鼓了鼓劲,正待一鼓作气殿定胜局,就在这时,却蓦然生变…… 一支剑如电光般突然插入战场,划破了十数丈空间,那剑尖上有一尺长的气流吞吐不定,闪亮耀目,剑还未至,却让人有如切肤般,早早就感受到一股欲摧毁一切般的凛然霸气。 剑气如霜,势如银龙,一个士卒毫无防备,剑光闪动之下,喉头被切开,鲜血喷涌。士卒们大惊失色,另一士卒见剑光临近,挥剑欲挡,剑光毫不停歇,直划过去,只见那士卒手中大剑两断,额前到下巴一条红线慢慢裂开,脑袋竟被劈开,红的血,白的脑浆冲天喷出,凄惨倒地。剑光一转,光影闪动中再将一士卒拦腰斩成两断,大片大片的鲜血泼洒开来,染得雪地一片红色,宛若修罗场。片刻之间,连杀三人,那剑光一时间威势如虹…… 何方同目眦欲裂,狂吼声中,操起一面盾牌迎了上去,手中大剑飞舞出漫天剑影。那剑光如飞流瀑布般倾泻过来,“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少顷,何方同倒飞一丈多远,身上四、五道伤口鲜血涌流,盾牌抛飞,手中大剑寸寸碎断,只余一个剑柄在手中。 “练气士……” 何方同面现惊骇,惊呼出口。 剑光收敛,现出一个人影,身材瘦长,身着银衫,面覆白巾。手中宝剑抖了抖,抖掉上面的血珠,那人抬手拉下覆面的白巾,现出一张脸干净,俊俏,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仿佛这世间一切都不放在他的心上。 “即然都是些死人,也不必再盖着这劳什子了,死人是最会保守秘密的,对吧!” 头微微向后仰,却是对着身后跟来的‘姚先生’在说话。 姚先生苦笑,嘴里说出地话却冷酷无比: “贤侄即然已出手,还请斩尽杀绝,不留活口!” 眼角向战场中斜斜瞥去,言下之意,竟是连白衣刺客也不放过。 “即定之事,应有之意。”银衫人面上一片风清云淡,仿佛即将碾死的只是一群蚂蚁。两人数语之间,已定了在场数人生死。 …… “狄萧!练气士?” 李长风是首次听到这个名词,也是第一次见到练气士的威势。 “应该是内力练到极高深的地步,内劲化气外放。只是,这人看年纪不过二十四、五岁,怎能有这样高深的内力?” 心中存疑,手脚却毫不迟疑,抬腿将一人踢倒,正待上前补剑…… “大人快躲……” 何方同撕心裂肺地吼声传来! 一道闪烁着小太阳般光芒的剑身,在李长风身前循着一种蛇形的轨迹刺来,周围的空气如漩涡般疾速汇聚过去,那执剑的狄萧整个人,也仿似染上了一层青色的光泽。 李长风瞳孔蓦然紧缩,狄萧剑还未至,他就已感受到了一种如滚滚巨浪拍岸的剑意。生死瞬间的压力,令他体内大量肾上腺素被分泌出来,刺激着全身每一个细胞。 心念急转之间,他不退反进,几乎化成长虹,迎向这一剑。脑中智能系统飞速分析计算,身体作出诡异的扭动,手中大剑画着圆圈,正是太极剑。 二人身形弹指间已交织在一起,“当、当”双剑交集撞击的声音响成一片,少顷,分开…… 李长风如喝醉酒般步履不稳倒退了数步,左胸处绽开了一朵艳红,执剑大手微微颤抖,面色苍白如纸,显然是用力过度。他看看手中已变得满是锯齿的大剑,不由苦笑,面对如此强劲的敌手,想要四两拨千斤,那本身也必须有着千斤之力的根本才行。所以面对段彪那种普通的武士,他可以挥洒自如,可碰到狄萧这种‘非人’的敌手,已频临到他所能控制的极限。他使尽了浑身解数挡了下来,却依然中剑受伤,不但手臂酸软,一时间几乎无法用力,甚至手中大剑不堪重负,已是近乎毁灭破碎的边缘。 “你,很不错……” 双脚轻踩雪面,狄萧仿佛全身没有重量般钉在原地,脸依然似笑非笑的样子。旋动手腕将宝剑转了一个圈,藏在肘后,眼中露出一丝看到新玩具的新奇目光。 “一个武士居然能挡我一剑,相当不错。你使的什么剑法?晤……不管怎样,你有资格最后死!” 恩赐般的语气,仿佛这世界上一切都是他的。李长风听得哑然失笑,摇摇头,道: “其实……” 狄萧露出感兴趣的样子,作倾听状。 “我不得不说,你还个样子,真的很欠揍!” 李长风眼皮也不撩一下,面无表情地道。 狄萧不怒反笑,左手食指朝李长风点了点,道: “有意思,越来越有意思了!” 李长风突然动了,右手反扣剑柄朝前一抡,那大剑电光火石般,朝着狄萧射去。 “走……” 与此同时,他向何方同及士卒们喝令道。 狄萧嘴露出一丝哂笑,手一翻,宝剑闪出一片亮光挑飞射来的大剑, “哗……嚓……” 兵器交集相撞发出的声音,如同铁棒敲在烂铁锅上,低哑刺耳。那大剑本就近乎破碎的边缘,哪还经得起如此大力相撞,顿时四分五裂,金属碎片四散飞溅。狄萧一愣……再看李长风,前冲的身形一顿,旋风般掉转身形,急遁而去。 第八章逃亡 李长风前世身为大家族继承人,其实是在各方面都经过了严格训练的——凡事考虑周详,谋定而后动,永远预留退路,这种本领几乎已刻入骨子里成为一种本能。这次埋伏袭击,前半段完美无缺,几乎照着剧本在演。可惜他猜中了开头,却没猜到这结尾…… “资料不足,非战之罪呀!” 心中苦笑,只能自我安慰。 “幸好给何方同他们留下了处理紧急意外情况的预案,希望老天保佑,大家都能成功脱身!” 眼角余光瞄去,见士卒们果然在自己下令撤退后,按照预案,四下散开,分多个方向撤走。心里稍稍放松,轻吁一口气。 …… 狄萧的心终于感到有一丝恼火:一些蝼蚁罢了,自己亲自来杀他们,他们竟然反抗,还敢逃跑,这简直是无法无天了!!神态变得稍稍认真起来,目内开始闪烁出深刻的杀机。 深吸一口气,狄萧脚尖轻轻在地上一点,整个人闪动的身形变得飘飘忽忽,模糊不清起来,残影连成一片,这是动作快到了极至所产生的视觉残留效果。手中的剑却没再发出耀目的光芒,变成了一股青色气流覆在剑面上,流转不休。 剑影自众人眼前划过,带起数篷血雨。狄萧鬼魅般的影子一穿而过,这个方向上前面逃的士卒,后面追的白衣刺客,身体纷纷抛飞,鲜血飞溅中倒地摆出各种怪异的姿势,死到不能再死。 模糊身影再转,换了方向朝另一群人杀去。 “你干什么?” 白衣刺客没料到狄萧连自己人也杀,一呆之下,被他追到身后的一个白衣人停步,转身,大声喝问。 嘴角牵出一丝冷笑,狄萧毫不停歇,手中宝青芒大盛,漫天剑影忽的汇成一束,宛如一道长虹般一划而过。那白衣人只来得及抬抬手,咽喉上一点嫣红绽放,慢慢倒地。 旁边和他一起追击的白衣人悲愤地怒喝一声,忽然扬手射出一把钢针。这钢针在开始时无论拼斗得多凶狠他都没有用出手,显然是秘密武器救命之物,此刻大难临头,自是将压箱底的本领使了出来。 钢针疾射而来,狄萧目露轻蔑之色,手腕转动,手中宝剑画出一个圆形,体内真气随之运转。一股诡异无比的吸力从剑身上散开来,那数十支刚针中绝大部分,竟是尽皆被其引动,转向宝剑所在的方位,宝剑侧带之下,被引偏向一边。而狄萧本人,身形微微一晃,穿过引走钢针后所余空间,青光闪过,一个蒙着白巾的人头翻飞抛起,血光冲天…… 李长风此时已快奔到先前那棵大树跟前,尚来不及松口气,眼角余光瞥见的情形却让他手脚冰凉,目眦欲裂……转眼之间,本来在疾驰撤退的士卒几乎已死绝。那模糊身形在场中荡来荡去,如像皮擦一样将立着的人影尽皆擦倒! 何方同双手各执一把大剑,停住脚步,看着狄萧那闪着青芒的剑光向自己卷来,眼神充满绝望。转过头,看见李长风顿住脚步,似欲向这边奔来,不由大急…… “大人快走,走啊……!” 李长风其实心中犹豫,返身救人的后果是什么,他心中清楚得很。但袍泽之义,战友之情不能不顾,他有些难以决择。理智?情感?…… “……走啊……走……如能……来生……” 何方同彻斯底里的嚎叫着,转眼之间,声音越来越弱…… 李长风牙关紧咬,双目充血,拳头死死捏住,指甲将掌心血肉刺破。他狠狠跺了跺脚,最后朝那边看了一眼,转身朝着大树方向奔去。 …… “我说了,要让你最后死,说到做到。哈哈……呃,什么……你敢……给我站住……” 狄萧一剑刺穿何方同的心脏,将剑一寸一寸拔出,甩了甩上面的血渍,歪头看着李长风急急掠走快要消失在树后的背影,晒然一笑,不急不慢的跟过去,像是猫戏老鼠般高声说道。 谁知绕到树后一看,李长风却不见踪影,一个前端削尖的大木排急速撞来,带出一片破风之声。狄萧身形急跃向上躲避,头顶大树的树冠一阵摇动,“唰”一片黑影从空中罩落下来,却是一大张盖车的防雨油布——物尽其用,多余的物资尽量利用起来。这些李长风布置出来只是以防万一的陷阱手段,此刻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狄萧身陷其中,脸上神色终于变了,空中无处借力,他惊怒之下,手中宝剑发出耀眼的白芒,向头顶扫去,顷刻之间布屑横飞,他身影穿过其中冲天而出。转头看去,只见李长风正骑在马上朝西飞奔,旁边,居然还牵着一匹备用的马匹,此刻,已奔出离他五十多丈,眼看着越去越远…… 西方,是当罗山脉。 …… 京城,临安。 烁阳皇宫,位于华文殿的御书房中,帝国最高统治者皇帝孤世鸿半卧在榻上,面色潮红,不时轻咳一声,显然是有病在身。在御榻的一侧,坐着当朝宰相吕正观。而在御榻之下,鹰卫都统宋战勇正跪在那里,低声陈述着什么。 孤世鸿一边听着宋战勇的陈述,一边看着一本折子,除了时不时用锦帕遮掩一下咳嗽的嘴唇,脸上看不到其它任何表情。看完折子,随手递给吕正观,道:“你看看吧!” 吕正观躬身接了过来。 “你说完了?”孤世鸿转头看向宋战勇。 “回禀陛下,下官说完了。”宋战勇低头回答。 “屠灭了整个村子,木庆农这是想干什么?无法无天了?还是说这只是他儿子私下里的行为?”孤世鸿话语中听不到任何的感情色彩。 “下官无能,祥细情况尚未查清。”宋战勇叩了一个头,回话道。 孤世鸿哼了一声,转头看向吕正观:“相国,你怎么看这件事?” 吕正观微微欠身,道:“屠村灭户,人神共愤,此事的确非同小可!但木庆农身为‘斯州’州台,帝国封疆大吏,所涉之事若没有确凿证据,却是不宜轻动。” 孤世鸿点点头:“相国言之有理啊,木庆农有二个儿子在军中,大儿子木振威已身处三品‘御使将军’高位,所辖兵马就驻在‘斯州’的木府所在地‘洛沙城’。三儿子木振雄则驻守‘牧鹿镇’,扼住交通咽喉之地,整个‘斯州’几已成为国中之国,成了他‘木’家的‘家天下’!” 说到激愤之处,手掌重重拍在御榻之上。 “陛下息怒!”吕正观和宋战勇同时恭声说道。 吸了口气,孤世鸿挥手示意宋战勇站起身来。沉思片刻,道:“宋爱卿啊,你诸事繁杂,这段时间很是辛苦,这案子我看就交给姚鼎吧,下去后将相关文案移交刑部,由姚鼎来处理。” 宋战勇一惊,姚鼎是刑部右侍郎,那可是木庆农的人,陛下也不是不知道,将这案子交给姚鼎,这就是要息事宁人了。想要争辨两句,但一抬头看见皇帝慑人心魄的眼神,心中不由一悸,低头道:“是,下官告退。” 看着宋战勇退下,孤世鸿的脸色一点点沉下来,道:“相国,你看出这折子里的蹊跷了吧?” 吕正观点点头,道: “被屠灭的村子叫‘秦家村’,在‘出云州’镜内,‘牧鹿镇’距‘秦家村’足有五百里,木振雄越界如此之远去屠灭一个村子,所冒风险无疑是巨大的,甚至他自己也知道根本瞒不住。而明知如此还要强行为之,只能说明一件事——所得利益特别巨大,大到了让他不顾一切,丧心病狂的地步!” “究竟什么事能让他如此呢?金钱?美女?不……这些东西都不会让人如此丧失理智,那么……” 孤世鸿呼吸慢慢有些急骤起来,抬头向吕正观看去,却发现吕正观也正望向他,眼睛发亮! “仙人!仙药!” 两人同时低声惊呼。 第九章各方云动 斯州,洛沙城。 木府,木庆农的书房内。 雪渐渐停了,天空却依旧阴沉,让书房内显得有些晦暗不明。木庆农五十多岁年纪,身材干瘦,脸呈腊黄色,此刻他倒背着双手站在窗前,脸色阴沉得仿似要滴岀水来。他的大儿子木振威三十多岁,方型脸,上唇两撇短髯修剪得整整齐齐,此刻正满脸沉痛的垂手侍立在一旁,眼神望向木庆农的背影。 “愚蠢,如此大事也不多作计较,冒冒然行事,还自以为得计。现在,恐怕全天下都知道了!平白搭上自己的性命……” 木庆农好似喃喃自语般地说着,太阳穴上青筋却突突直跳,暴露出此时的心情激荡。 “父亲,弟弟是因为您身体一直不好,知道了这件事后,这才……”木振威声音低沉,在一旁轻声说道。 “我知道,我都知道……”转过身,有些疲惫的叹口气,木庆农伸手点了点书桌,书桌上躺着一封信纸。 “接到这封信,我知道大事不好,急令木武前去阻止,终是晚了一步。唉,你弟弟故意将信晚送回二天,想是就怕我会阻止他,但如此大事,又岂是他能担得起的,终是将命也丢在这件事上……” 缓步走到书桌前坐下,他眼神怔怔地看着桌上书信,叹息着接着道: “仙药,我要仙药干什么?我要那么长的命干什么?我只要你们好好活着,你们好好活着,我就什么都够了,什么也不缺!” 眼泪终于从眼眶旁滴落下来,流过腊黄的面庞,滴落在信纸上…… 木振威早已泪流满面,他恨声道:“我定要将害我三弟的凶手找到,将他碎尸万段!” “凶手?凶手倒是好找,只是恐怕杀不动他。有能力在这事上这么快便插上手的,整个帝国也就那么几个人……” 抬手拭了拭眼睛,沉思片刻,木庆农抬头对木振威说道: “你去,找人将这件事在京城大肆宣扬。记住,不要提你弟弟,重点是‘仙药’,知道怎样做了?” “明白,我这就去办。”狠狠咬着牙,木振威躬身告退。 “哼哼,杀不了你,咬也要咬你一口。仙药,仙药是那么好吃到嘴的吗?” 木庆农目光投向窗外,眼神中暴出一道阴冷的精光。 …… 京城,临安。 二王爷府,孤世泰的书房内。 沾在手上的棋子“啪”地一声轻响,掉在了棋盘之上,笑容瞬息冻结在脸上,他一点一点地转过头,歪头看着跪在地上的灰衫老者,那个“姚先生”。 “姚青山,我很看重你的,平常好吃好喝贡着,绝不敢亏待半分。好家伙,要你办点事,你居然敢告诉我,办砸了!被人抢走了!好……好得很……” 冰冷的话语如同一蓬冰渣子般砸过来,让房间内的气氛瞬息冷得渗人。 “王爷,是属下办事不力,属下,没什么好说的!” 姚青山跪直身子,索性将腰杆挺得笔直,抬眼望向王爷,脸色平静静地朝上拱拱手说道——事到如今,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看淡了生死,他平静面对一切。 “你……” “王爷,先别急着发火,这事还有挽回的余地,不是吗?” 坐在王爷对面的是一个中年人,四十多岁年纪,一身青袍,面像普通,唯有一双眼睛如同婴儿的眼睛般清澈见底,让人一见难忘。此刻他背靠在椅子上,语气淡淡地道。 转过头,孤世泰拱了拱手,语气中居然带着一丝恭敬,道:“山主说得是,此事多亏令徒尽心追逐,才没令那人失了踪迹。” 那山主淡淡一笑,道:“‘栖凤山’呆久了,小徒根本不知这天下英才何其多!这次他是吃了暗亏,面子上过不去,这才发恨不死不休罢了,谈不上尽心。” “总是要多谢令徒的。” 孤世泰说罢,转过身看着姚青山,眼睛里神色阴阳不定,良久,他冷冷地道: “给你个机会,去将事情圆回来。如果再办砸了,我就将你给砸了!唔,调‘红带卫’五名,人你自己选,去吧!” 一块金属令牌扔在地上。 “是!” 长吁一口气,他拾起令牌,深深的拜了下去——人,终究是怕死的! 待姚青山退下,孤世泰走出门外,转头向西望去,那里,一条山脉若隐若现—— 当罗山脉! …… 出云州,芸娘镇。 芸娘镇原名朔望镇,据说有此镇之女芸娘,被仙人看中带走学仙。有一回,镇子遭妖兽袭击,损失惨重,危急时刻,芸娘从天而降,救民于水火之中,后人感佩其恩德,改镇名为芸娘镇。 芸娘镇位于“出云州”西南,镇上人口不下五万,是帝国少有的大镇。 今天镇上发生了一件奇事,街上行人在一家店铺前面围观,议论纷纷: “哟,见过抢钱的,抢物的,抢吃的,抢姑娘的,还没见过抢书的,今天可算开了眼界了!” “是呀,你说这书不能吃不能穿的,抢这玩意干什么,烧火吗?!” “还真说不定,瞧这天冷得,前几天可是下雪了,也许是冷疯了,抢几本书烧烧。” “去你的,枯枝稻草到处都是,随便烧不要钱。脑袋抽抽了才会来抢书烧,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傻。” “咳、咳,这不没事说着玩吗。我说媳妇,外人面前给点面子行吗?” “瞧你……” 这是一对夫妻在对话。 “可算有人干成这事了!早就想抢了这鸟店,平时进去瞧瞧,问那店家有没有‘春·宫图’卖,居然敢斜嘴歪脸轰人,看你下回还轰不轰我了!” 这是一地痞在说话。 “有辱斯文,实在是有辱斯文,买不起书可以找我来借嘛,怎么能这样干呢!虽然我的书也不多……唔,话说回来,这书店的书确实有点贵。不知道这是谁干的,也不知能不能找他买几本便宜的书。” 这是一坠落书生在说话。 …… 云来客栈,是芸娘镇最大最好的客栈。此刻,客栈上房内,狄萧坐在房中一把椅子上,仍是一身银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盘成道髻,用一根发带箍紧。这是五天来他第一次能舒舒服服洗个澡,收拾一下自己。 “五天了,那个该死的家伙像条泥鳅一样,滑不溜手,自己使尽手段,也只能是紧紧缀住不让他失了踪迹。幸好,他没有钻进‘当罗山脉’那繁茂的原始森林,听说那里有妖兽出没,要不然,自己跟不跟进去还两说?” 心中暗暗思量,他脸色阴阳不定,那丝若有若无的笑容早已不见,只剩下满脸的阴霾。 敲门声响起,姚青山换了一身青袍,出现在门口。 “怎么样,查到什么?”狄萧眼神热切地问道。 “应该是他,凌晨时分,破门而入,抢了一批书藉。有人看见他的样子,中等身材,衣裳褴褛,左胸处有血迹。没错了,就是他。” 姚青山进屋坐下,看着狄萧,声音平静地说道。 “抢书?为什么呢?有时间不赶紧跑,干这些没有意义的事。”狄萧自言自语问道。 “从以往的接触来看,他相当狡猾,绝不会干没意义的事。” …… 第十章真正目的 “这事意义大了!” 在远离官道的一个小村子里,李长风躲进村口处一间破茅草房,屋子里家徒四壁,除了一张床,一张缺腿桌子,还有几条凳子外,其余什么也没有。他身上穿着偷来的粗布青衫,蓬头垢脸,面色有些苍白,左胸伤口处用一根布条紧紧包裹住。此刻,他正翻看放在桌上的一小堆书,嘴里兴奋地念叨着: “问草集、帝国史记、大陆游记、帝国详图、当罗山脉图略、胭脂香粉不求人,呃,这个没用……” 挑挑捡捡,将有用的书挑出来放到一边,他轻舒一口气。身后的尾巴今天总算消停下来,趁着这段时间,正好给生物智能系统补充补充资料,可不能再这样两眼一抹黑下去了。 初到这个世界,他简直就是一张白纸,什么都不清楚。还来不及了解更多情况,却又被人追杀得像狗一样,现在…… 李长风操起一本帝国史记,飞快地翻阅起来。 生物智能辅助系统的成长升级,其所需要的营养就是——知识。一个新的世界,它所拥有的知识体系自然也是全新的,智能系统如果没有这些基础知识,其所能给出的分析判断其实有限。这就是李长风为什么甘冒大险,也要去抢书店的真正原因。 很快,一堆书在他手上翻过——李长风其实一个字也没有去记,他所要做的,只不过是通过他的眼睛,将所有内容复制进系统记忆库就好。 “练气士……” 复制完毕,他第一时间将这个名词的资料调出来在脑海中翻看—— 在这个世界,存在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游离于世俗之外,却又与世俗权力圈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一切,是因为他们掌握着这世界最高端的武力,能气劲外放,斩金削铁,据传练气到最高阶,一招下去,可使河水断流,山崩地裂,几近神仙之境了。 神仙之事虽然时有传说,但终是虚无缥缈,非常人所能见到。但“练气士”可是实实在在能见到真人的,因此,也成就了他们超然物外的独特地位。 “河水断流,山崩地裂?这与神仙也没什么区别了!” 心里暗暗咋舌,智能系统飞快运算,推演着可能靠谱的结果。 远远的有人声传来,惊醒了沉思中的李长青。他飞快地将东西收拾好,抹掉一切可能暴露行踪的痕迹,拉开窗纵身跃出,迅速消失在远处。 …… “他抢的书很杂,有象帝国史记、大陆游记之类的传记,有象问草集、经络释疑之类的医书,还有些诗书子集、人文小说之类的儒书,另外,就是些格物致理、地图画册之类的杂书了。” 姚青山有条不紊的将李长青所抢之书分门别类罗列出来,语气平静得几乎没什么起伏。 “他胡乱抢这么多书,也许正是要掩盖他真正所需之书,会是什么呢?唔,地图,也许他不认识路,需要地图指路!” 狄萧语气兴奋起来。 抬起眼皮撩了他一眼,姚青山面无表情,道: “当罗山脉绵延一千多里,站在哪里都能看到,直奔过去就是了,哪用得着地图。至于当罗山脉的地图……” “怎么样?” “当罗山脉有妖兽出没,所以一直没有详细地图,只有略图,就是个样子货,根本没什么用。”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究竟要怎样办?还有,他的身份到底是谁?” 狄萧烦躁起来,起身背着手在房中走来走去。 “好办,不管他是谁,找出他的踪迹,追上去,抓住他!就这么办。” “这我自然知道,问题是他太狡猾,想要在他窜进当罗山脉之前抓到他,很难!咦,抢书店会不会是他故布疑阵,其目的是转移视线,让人摸不清他要去的方向,要知道这‘芸娘镇’可是偏离了他先前走的方向,拐了一个大弯了。也许,他根本不是要去当罗山脉。” 姚青山摇摇头,道: “这次随我来的人有一个叫任梅沁的‘红带卫’,是个追踪好手,从没有人能从他手上逃脱。他已勘查过了,那人逃出芸娘镇后所走方向,正是西方。” 轻吸口气,他站起来拱拱手,道: “我想他们应该准备得差不多了,我们这就出发吧?” “好!” …… 这是一条乡间驰道,属于那种走的人多了,自然走出来的路。 李长风躲在道旁的草丛中,眼睛盯着一辆在道上慢悠悠走过,拖着稻草的牛车。待它经过眼前时,身形轻跃,一闪到了高高的稻草堆上。那坐在车辕上赶车的老汉一无所觉,依旧在打着磕睡。 放松四肢休息了一下,待牛车走出二、三里路后,经过一片小树林时,他从车上站起,双腿用力一蹬,双手上伸,纵身抓住斜伸出路面的粗大树枝,翻身骑到树上。也不落地,攀着树枝象猿猴一样一荡,荡到下棵树上。如此反复,如法泡制,身形逐渐远去。 “追踪的人定有高手,这样高来高去虽然去掉了气味,终究只能拖过一时,浪费他们一点时间而已。看来,那什么王爷手底下人才济济呀!” 苦笑暗忖着,脚步不停,向着当罗山脉方向奔去。 …… 李长风饿了! 这是离事发第八天,前五天狄萧虽然紧追不舍,但他只不过仗着身法快蛮追罢了。李长风略施小计,经常能摆脱他一下,留出时间休息,找点吃的。但自三天前从那个小山村出来后,虽小心翼翼,连施巧计,但心中那股子若有若无,被人从后面缀上的感觉,始终挥散不去,逼得他一刻不得停歇,亡命奔逃。马目标太大,早被他放弃了。干粮昨天吃完了,却没时间找吃的。形势,严峻了…… 饿,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李长风没挨过饿,无论前世今生,他生活优越,挨饿什么的,自是不存在的事。只有尝过了挨饿的滋味,才知道饿是什么感觉。 现在,他知道了! 一天多的时间,只是喝了点水,什么东西也没吃,李长风觉得现在自己的眼光一定是绿的,看见什么都想啃一口。 现在他所在的地方,应该是最靠近当罗山脉的一个小山村了,山村背后,插天而起直入云霄的那座山峰,叫做“碧落峰”,而上山的路,就在村后。 伏在草丛中,李长风眼睛盯着前方山村。小山村宁静而安祥,连狗吠的声响也没有一声。 “哼,正午时分,没一家升起炊烟,狗也全都关了起来——陷井做得这么明显,看来“王爷”手底下也不全是人才。” 想到炊烟,他肚子又不禁“咕、咕”叫了两声,顿时满脸苦色,赶紧伸手按住。 小青草 青又青 小兔子 最爱吃 …… 李长风正悄无声息后退,准备远离小山村,忽然从背后传来一个稚嫩声音,他转过头看去: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在身后十多丈处,一蹦一跳地走着,右手里提着个小篮子,左手拿一张咬了几口的面饼,嘴里还轻轻哼着歌,显然是给什么人送饭回来的路上。 “吃的!” 李长风盯着小姑娘手上的面饼,几乎挪不开眼睛。转头看了看山村方向,依然是毫无动静。他想了一想,潜身过去,出现在小姑娘面前。 “你是谁呀?”小姑娘站住,望着他,一双眼睛天真无邪。 李长风喉头动了动,吞了一口唾沫,终于艰难无比地说道: “抢劫……” …… “你是猪啊!不让人做饭,还将狗全关起来,你怎么不干脆写个牌子挂在村口,写着:这里有陷井!” “白带卫”小头目钱猛低着头,迎接姚青山劈头盖脸口沫飞溅的训斥,一个小姑娘在一旁缩成一团,吓得连哭声也停了。 “好嘛,人没抓到,倒是便宜了这些村民免费品尝了一顿军用干粮。”狄萧也是心中恼火,在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 “好了,这里虽没堵住他,但他也没有了安全进山的线路。如果他还想进山,那就只有一条路走……” 挥了挥手,姚青山重重地说: “穿过黑山沼泽,从那里进黑山。” 钱猛一惊,出声说道: “黑山沼泽?那可是九死一生之地啊!” 点点头,姚青山轻叹着自言自语,道: “九死一生,那也要追啊!” …… 第十一章黑山沼泽 是一个睛天。南方的冬天并不寒冷,北方吹来的冷空气被当罗山脉挡住,使得南方气候温暖而湿润。前几天下的那场雪在连续几天阳光的照射下,早已没了半点踪迹。 李长风渴了! 水到处都是,但水里泡满着腐烂的水草,时不时鼓出一些泛着臭味的气泡,老鼠、毒蛇及蚂蚁在草丛中窜进窜出,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虫子在水中飞快滑动,旁若无人的忙着自己的生活。这就是黑山沼泽,一个死寂,却又充满生机的地方。 没有风,雾却很大,是温暖的阳光将水气蒸发,厚厚一层弥漫开来,将人的视线也阻隔了,一眼望去,最多只能看到十数丈外的东西。 冬天冷空气下沉,让沼泽毒瘴无法升起,所以空气中的雾是无毒的,智能系统的分析让李长风放心吸着气,将湿润的空气吸入肺中。舌头感受到一丝凉意,舔了舔嘴唇,他满足的叹着气,将身体缩回草丛之中藏好。远远的,传来了隐约的人声…… 沼泽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的毒瘴和无处不在的烂泥潭,能悄无声息地夺人性命。但黑山沼泽不是这样——这里有路,只要是能踩人的硬实地面就可以称之为路,小心些,沼泽烂泥潭总是可以避开的,所以,也可以说这里有无数条路,而冬日里,毒瘴也不再成为威胁。 黑山沼泽最可怕的地方,在于无数盘踞在里面的沼泽大鳄。成年沼泽大鳄体形长达二丈,如此庞然大物,力量是非常可怕的。它伪装技巧高超,潜伏在烂泥中、水潭里,静待猎物上门…… 当智能系统提醒李长风前方有危险后,他瞪着眼睛找了一圈,才勉强看出那截烂木头原来是一只沼泽大鳄的嘴,就在前方约三丈处,杵在那里,一动不动。 李长风望着那大鳄,心念一动:好地方呀!即然你们要穷追不舍,那我就从这里开始反击,正好弄点东西吃喝! ……声响渐渐近了,雾气翻腾之中,走过来三个人,一前两后,黑衣,腰束白带,手中大剑出鞘,一付小心翼翼的模样。前方一人拿着根木棒,时不时在地上插一下,显然是探路。 “小心些,这里有个烂泥潭,看这烂木头都陷进去了半截!” 探路的人打着招呼,手中木棒向那截烂木头拨去…… 蓦然之间,异变突生。沼泽低洼处的积水水面轻微震动起波澜,紧接着一股腐烂淤泥猛烈“哗啦”一声闷响,一条巨大黑影冲天而起,夹杂着恶臭闪电般冲到黑衣人旁边,一口咬住他的大腿。 “啊……救命,快救我!” 黑衣人大惊失色,手中木棒和大剑统统掉在地上,发出凄厉地惨叫,双掌疯狂地朝着大鳄头部拍打过去。但这丝毫没给大鳄造成任何伤害,那大鳄咬住黑衣人便向烂泥中拖去。 “快,快救人……” 后方两人中,左边那位嘴里大声呼喊,一扬手中大剑,飞快向着大鳄冲过去。大鳄虽力量巨大,身体却并不灵活,那人大呼着冲到大鳄旁边,扬起手中大剑猛的砍在鳄头上。 “砰……” 一声闷响,砍中皮革的声响传出,竟如同斩在橡皮之上,大剑高高弹起,那人被反冲力带得身体向后一仰,却只在鳄头上斩出了一道白印。 大鳄遭袭,虽然没有破防,头部也是剧痛,刺激之下,口中紧咬不放,长长的鳄身猛烈翻滚,连续在地上滚了二个圈。被咬住的黑衣人惨呼声骤然变大,接着一下下低沉下去,二圈过后,声音渐渐消失,只余大片血迹泼洒得到处都是。 大鳄咬碎了嘴里的黑衣人,庞大身躯慢慢爬动,头部对准执剑的黑衣人,眼神冷酷无情地望向他。 “严二愣,快……快过来帮忙!” 执剑黑衣人死死地盯着大鳄,双手抓紧大剑,脚步慢慢向后退,嘴里紧张的招呼身后的同伴帮忙。 身后悄无声息,根本无人回应他。他有些恼火地一回头,却只见后面空空如也,鬼影也没一个,顿时愣住了…… “哗……” 大鳄抓住机会,巨大身躯卷起一片风声,闪电般向前冲去,大嘴张开,牙齿上还挂着碎肉,散发出阵阵腥臭。 黑衣脚步急向后退,手中大剑胡乱挥舞想要逼退大鳄。就在这时,却突然感觉心口一疼,低头看去,只看见一截剑尖从自己心口刺出,身形不由一呆,大鳄腥臭的嘴巴在眼前放大,接着眼前一黑,一切都远离而去…… 李长风从四、五丈外的草丛中站起身来,脚旁躺着一个被敲晕的黑衣人。刚刚正是他掷剑偷袭,让那个黑衣人死得糊里糊涂。他冷冷地看着大鳄拖着食物退回到烂泥潭中,慢慢地沉入淤泥里,冒出一串水泡。 一切,归于平静。 …… 一把双手大剑,一个水囊,一个装食物的皮囊,一个警哨,一把铜钱和一些散碎银子,还有一根小指粗细的麻绳正捆在旁边倒卧在地上的黑衣人身上。这些,就是李长风这次冒险伏击的全部收获了。 “你醒了……” 左手的水囊灌一口水,右手的干面饼咬一口,李长风舒坦得直眯眼睛。 “你……你是谁?” 黑衣人蠕动身体,费力地坐起来道。 “我猜,你一定知道我。” 转过身,他笑眯眯地对着黑衣人道。 黑衣人:“你……你想干什么?” 李长风:“你猜?” 黑衣人:“……” 李长风竖起三根手指,说道:“三个问题,答对有奖。” 黑衣人咽着口水,小声道:“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李长风不理他,自顾自说道:“如果你说了,我就杀死你;如果你不说,我就不杀死你。” 黑衣人眼睛一亮,大声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死就死了,我什么也不会说。” 李长风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悠悠地道:“沼泽的生活苦哇,那些老鼠、毒蛇、小虫子什么的,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你说,如果我将你绑在这里,身上拉开几条口子放点血出来,那些玩意闻着味过来,它们钻进你的身体里,大口喝血,大嘴吃肉……它们会不会兴奋得将自己胀死呢?!” 黑衣人听得浑身颤抖,哀声道:“不……你不能这要,不要……不要这样!” 李长风竖起三根手指,面无表情,道:“三个问题!说,痛快的死。不说,痛苦的死,你自己选。” 黑衣人沉默,过了半晌,他艰难地道:“你问吧。” “你们是谁的人?” “京城,二王爷府。” “你们有多少人?” “红带卫,五名。白带卫,三十名。” “谁是负责人?” “姚青山。” …… 京城,临安。 烁阳皇宫,华文殿的御书房中。皇帝孤世鸿坐在垫着锦被的御椅之上,身前书桌上,一边堆满了码得整整齐齐的奏折,中间,则放着一本摊开的折子。孤世鸿一只手掌压在折子上,另一只手拿着锦帕捂住嘴唇,剧烈地咳嗽着,随着咳嗽声一张脸涨得通红。 宰相吕正观站在一旁,见状,探身端起放在书桌上的茶杯递过去,嘴里轻声说道:“陛下保重龙体!” 停住咳嗽,捂住嘴唇的锦帕拿开之时,雪白的锦帕上绽开一朵殷红的触目惊心的血花。孤世鸿不动声色地将锦帕纳进袖中,接过吕正观递过来的茶杯喝了一口,点了点桌面上的折子道:“姚鼎的折子,说是查无此事……” 将茶杯重重地顿在桌子上,他声音突然高亢起来:“好一个查无此事,几十口人的血泼红了大地,几十个人在天上看着呢,几十条人命呐。这便是朕的股肱之臣么,这便是朕的忠贞之臣么?当朕是痴儿还是傻子,竟是连理由也不屑找了,就这么直愣愣地想要将一切都抹掉。” 奏折摔在早已跪倒在地的吕正观的脸上,吕正观脸上神情不动,将奏折捡了起来,膝行几步,放在桌子上,而后垂下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任由皇帝发泄着怒火。 怒骂一阵的孤世鸿将胸中的闷气发泄了不少,深吸一口气,看着跪在御前的白发老臣,不由心生歉意,道:“相国,我心里不快,委屈你了。来人,赐坐!”一边胆战心惊的内侍飞快地搬上锦凳,搁在吕正观面前。 “谢陛下!” 吕正观有些吃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整了整衣袍,侧身在锦凳上坐了下来。他是前朝老臣,孤世鸿当朝十余载,他就当了八年的首辅。前朝皇帝孤封南虽是战功赫赫,但各大世家专权的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孤世鸿坐上宝座本就是世家角力的结果,因此各大世家更是把持朝政,皇权日渐衰落,很多政令一出临安便烟消云散,根本得不到贯彻。吕正观战战兢兢,勉强凭自己在天下读书人中的威望支撑朝政,维持皇室威严,但想要限制世家横行,却是力有不逮。眼见着帝国是一年不如一年,只能忧心如焚,却是如之奈何,殚精竭虑之下,身子骨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陛下息怒,折子的事,容老臣稍后再禀,眼下却有一事:京城内近日议论纷纷,传得沸沸扬扬,说是有‘仙药’出世,就在某位大人物手中。如此机要之事却在坊间传闻,令老臣惊诧啊!” 孤世鸿忽然眼露笑意,接道:“那木庆农他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次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的三子木振雄越界五百里夺了仙药,不料被人半途截杀,弄了个全军覆没,连木振雄也送了性命。稀奇的是:截杀之人‘仙药’还未到手,又被另外的人在眼皮子底下抢走,此中情形,真是精彩万分,令人击节赞叹呐!木庆农不但没有得药,还痛失爱子,大怒之下,将消息公布出来。一则,可以混淆视听,转移目光。二则,让那抢药之人成为众矢之的——我没了好处,你也别想好过。” 吕正观睁大眼睛,听得目瞪口呆。 孤世鸿顿了顿,接着道:“至于这最后抢到仙药的人……”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吕正观,道: “……据查,得风候李临之子李长风赴任途中被人刺杀,下落不明。” 吕正观苦笑,道: “陛下是怀疑李长风?虽然他有些和犬子不对付,但老臣不得不说,一个纨绔公子哥罢了,他有这能力吗?” “不是怀疑,是肯定!朕的鹰卫现在还在牧鹿镇,李长风的六个亲卫伤兵就在那里。” 停了半晌,他忽然又一语双关地道: “有些事和人,不能只看表面!” 吕正观迟疑了一下,道: “陛下,那这事……?” 孤世鸿沉默着,右手放在书桌上,手指在桌面轻敲,发出“笃、笃”地声响,沉吟良久,他吸了口气,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道: “相国,有一件事,是关于我的身体……最近很是不好:头痛、全身乏力,这几天还咳了血。太医开的药喝了,不怎么管用……也许,仙药可以让我好起来!” 吕正观猛抬起头,满脸震惊。半晌,他回过神,想了一想,道: “陛下万安,还请多多保重龙体。老臣这就去‘得风候府’,定要让那李长风献药!” 摇摇头,孤世鸿道: “李长风没那么傻,早就跑远了。但那李临若是得知,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陛下的意思,是要……?”吕正观面现狰狞,抬起手掌轻轻往下一斩。 孤世鸿目露寒光,脸色阴阳不定,良久,终是叹了口气,说道: “不必了,毕竟是帝国的有功之臣,监视即可。记住,不能让李临派出一兵一卒援助李长风!” 吕正观站起身来,拱手,躬身: “谨遵陛下吩咐,老臣告退。” 待吕正观退岀,孤世鸿抬眼望向西方,嘴里轻吟: “当罗山脉,黑山沼泽!” …… 第十二章危机临近 得风候府。 “逆子,在京城闯祸还不够,这才出门多少天,又将天都捅了个窟窿!” 李临满脸铁青,望着跪在跟前的李福大声咆哮: “那东西,也是他能碰得的吗?他这是在给我们全家招祸,你知道吗?你这狗奴才,让你时常劝谏一下你家公子,你都在干些什么?” 一脚将李福蹬倒在地。 “不是,候爷你听我说,公子他不一样了,这次出门之后,公子他就非常英明、果断、勇敢、聪明、伟大、有主见……” 声音越来越小,李福哭丧着脸,倒在地上也不爬起来,低声道: “我哪劝得动公子呀!” 李临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李福道: “这是什么事?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劝不动?劝不动就由着他胡闹吗……” “老爷……老爷你要救救风儿呀!” 话音未落,一个凄厉的女声从门外远处响起,飞快的接近书房过来。 “夫人,夫人你怎么来了?” 李临急迎二步,伸手搀住一阵风扑进来的夫人赵氏。 “儿子被人追杀,我怎能不来?要不是李福托人送信给我,你是不是准备儿子尸体被人送回来再告诉我?风儿若是不幸,我……我也不活了!老爷,老爷你快救救风儿呀!” 赵氏抓住李临手臂,说话声音又快又急。 安慰地拍拍赵氏手背,李临转头对李福怒目而视,道: “是你告诉夫人……” “老爷……”李福忽然翻身跪正,以头叩地,大声道: “……这一切都是公子的安排。当日与公子分开后,公子令小人密秘潜回京城,说是如果‘那事’在京城传开,就让小人回府将事情禀告老爷。要小人在见老爷的时候,赶紧托人带信给夫人……” 偷偷看了一眼李临,李福闭上眼睛接着说道: “……公子说夫人慈爱,定不会让老爷为难小人。公子还说,此事看似凶险,其实不然,老爷、夫人只需安坐家中,自然万无一失。公子让老爷千万不要派人救他,说是到时就算想派人,人恐怕也出不了京城!让老爷装作什么也不知道,自能保府上平安。” 李福一口气说完,闭着眼等候发落,却半天没有回音。睁开眼一看,却见老爷和夫人怔怔地望着他,一付不可思议的表情。半晌,赵氏忍不住问道: “这是风儿告诉你说的话?” 拼命点着头,李福胖脸露出一付崇拜地表情,道: “公子这次出门后真的不同了,变得非常英明、果断、勇敢、聪明……” 李临没有理会他,招了一个家丁说了几句话,家丁躬身领命而去。 良久,家丁过来回报: “候爷,府外布满暗哨,小人出去转了一圈,至少发现三拔跟踪盯梢的人。” 挥手让家丁退下,李临沉默良久。转头看着夫人,缓缓地道: “也许,风儿真的长大了……!” …… 第十二天。 有一棵树。李长风已经在沼泽中能陆陆续续看到树了,智能系统的分析,应该是到了沼泽边缘,马上要进入黑山森林了。 他在休息,不是在树下——那样的好地方,地势略高于周围,地面干硬,将树下杂草压倒,人躺在上面睡一觉,那可真是给个咸面饼子也不换啊。这样的好事,又岂是他一个“逃犯”所能享用的?这样明显的目标,只怕是地还没躺热,就被人生擒活拿了。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离树八十丈远,找了一个草丛中稍微干燥点的地方,垫上一块防水油布,倦着身子躺下。 防水油布是个好东西,可惜李长风一想到防水油布,心里却充满了忧虑。这玩意是军用品,是昨天他从一组五人,身穿青袍的大汉手上夺来的。昨天他在一棵大树那里设了几个连环陷井,本想害一害姚青山的黑衣“白带卫”,看能不能捞点便宜。没想到来了这五个青衣大汉,身手敏捷,孔伍有力,人又机敏,比“白带卫”还要强一些。让李长风差点便宜没捞着,还搭上一身肉。他利用陷井做翻二个,拼着左臂受伤砍翻剩下三个,却被青衣大汉吹响了警哨,只来得及在一个青衣大汉身上胡乱搜了搜,就赶紧落荒而逃了。警哨声造成的后果很严重,现在,敌人确定了自己大概位置,包围圈越缩越小了。 “虎卫!” 手上把玩着一块金属腰牌,上面有明显的皇家标志,李长风面露苦色。 “这日子没法过了,皇帝也来插一脚。自己现在成了‘唐僧肉’,谁都想扑上来咬一口。” 摸了摸左臂,那里被用一块木板牢牢固定住——昨天青衣大汉中有一人是使的两根短铁棒,正是这种武器让他很不适应,左臂被一棒子砸折。幸好他未雨筹谋,以前削了块木板放在身上备用,这才能在智能系统的帮助下接正骨头后有东西固定。现在伤痪处有一种麻麻酥酥的感觉,是智能系统正在调动细胞修复伤处。 “智能系统就是好啊!要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 自我安慰着,李长风鼻息渐长…… …… 昼伏夜出,这是“逃亡者”们必备的基本技能。太阳下山的那一刻,李长风准时睁开眼睛。也不站起身来,躺在原地弯臂曲腿活动身体,舒活躺得有些僵麻的四肢。待浑身血液活动开,他这才站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开始清除自己在这个临时小窝点留下的一切痕迹——将东西收拾好,将压倒的草茎扶正,将休息前布下的几个触发式报警小陷井收回……至于气味,他早就全身涂抹了烂泥潭中捞起的淤泥,让自己的气味和这沼泽融为了一体。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什么遗漏,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趁着夜色小心翼翼地朝北方潜去。 北方,黑山森林已经不远了。 月亮出来了,是全月。它大大的脸庞挂在天空中,散发出白惨惨的光线,照得人心里发慌。月亮是“昼伏夜行”者们的大敌,李长风从没有如此刻般痛恨月亮,月光下几十丈外都能看见人影,与白天也没什么分别了。 “不行,不能再这样走下去了。” 弯着腰在草丛中走了一段路,他骤然停住了脚步。智能系统虽能让他避开小到毒蛇,大到沼泽大鳄等危险动物的威胁,但却无法避开草地里无处不在的各种小飞虫,每当他经过,小飞虫们便四散窜开,让李长风每一步都心惊肉跳。 抬起头向前方望了望,空荡荡一片沉寂,远处的黑暗如同一只巨兽张大了嘴,正等着人送上门。一只水鸟从草丛中忽然飞起,扑腾着翅膀迅速远去。李长风视线追着它,一直到它没入黑暗中,嘴里咽了咽口水。 “有多久没有吃过肉了,那鸟如果打下来,也能够吃个半饱……咦,不对,夜鸟惊飞,前方有埋伏!” 心中一惊,他在草丛中伏得更低了,眼睛向前四下扫射。也许离得太远,智能系统并没有给出什么提示,李长风无奈放弃,不过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看来也不能太过依赖智能系统,这事是个教训!必须赶快脱身,尽快提升自己本身的能力,自身强,才是真的强。” 摸了摸紧挷在腰间一直没来得及查看的玉盒,李长风心头一片火热。其实他有机会查看玉盒,只是一直没有个安全的环境,他怕看了也白看。再说这也是条后路,只要盒子没动,就算有个万一,总还是一条保命的手段。 换了个方向,李长风走了几步,却又停住了脚步:“不对,即然停住不动设下埋伏,而不是到处搜寻,那就很可能他们已经肯定了我就在这片区域,埋伏便不可能只在一个方向。”转头四下看看,他心中一片冰凉——被包围了,出路全被堵死! 心念急转,他紧张地思索对策,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滴在衣襟上。 “不行,不能流汗,那会留下气味的。” 蹲身潜到不远处的烂泥潭边,捞起一把淤泥抹在额头上。 “有了皇帝的‘虎卫’加入,他们现在有足够的人手将这片区域控制住。沼泽不象树林有那么多遮挡之物,如今四面被围,想要找到空隙不惊动任何人溜走,那是千难万难。除非能飞天遁地……” 抬头望天,他满脸苦色。 “……飞天遁地……等等,飞天不成,这遁地也许可以!” 低头看看眼前的烂泥潭,他眼睛慢慢亮了起来。 第十三章自由的空气 防水雨布被用剑割成一件简陋的雨衣,用布带在身上捆紧,手脚袖口也都扎紧。一根儿臂粗细,四尺多长的木棍被打入不远处的硬泥地里,只留下半尺长的一截露在外面,系上绳子,然后将绳子拖到烂泥潭旁边放下。回头将木棒头和绳子做好伪装,检查一遍身上再没有碍事之物。李长风就地躺倒,开始闭目养神起 来。 …… 有一棵树,大树。 狄萧双手抱胸,背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树下铺着一大块油布,姚青山盘腿坐在油布上,神情有些焦急的样子。 “任梅沁,你说那人必定被圈在了这片区域,说是只要四面围住埋伏好,他自然会自投罗网。这天眼看就要亮了,怎么还是不见人影呢?” “大人,晚间视线不明,这么大片区域如果大肆捜索起来,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何况我们人不多,虎卫那边也只是勉强合作,配合上定有不协之处,若是再让他钻空子跑了,前面可就是黑山森林了。因此一动不如一静,晚上他若是自投罗网自然最好,即便不行,等天亮了视野开阔,这么多人在这么点地方搜索,怎么也能把人给揪出来。那人是个聪明人,定是闻着味了,想和我们比比耐心。但那又怎样?大人请看,太阳就要出来了,是一个大晴天呢!” 任梅沁慷慨激昂,激动得脸放红光,仿佛已经将猎物牢牢的抓在了手中。 …… 天亮了。有风,风不大,柔柔地吹过,带动草儿微微摇曳,发岀“唰、唰”的声响。 李长风睁开眼睛,翻身坐起,侧耳听了半晌,却只听到草儿的轻吟声。 “不能再等了!” 李长风开始做最后的准备工作。他将皮囊里的食物尽量往嘴里塞,水囊里的水一口气灌下半壶,直到肚子微微鼓起。然后将两只皮囊挷上石头,沉入烂泥中。将手中的大剑挥手扔出去,大剑在空中翻滚两圈,插入泥潭中沉了下去,泡也没冒一个。 …… “还真是有耐心呢!不过,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任梅沁站在高处极目远眺,嘴里轻声念叨着。抬头看了看天,他露出了笑容,转身朝姚青山拱拱手,道: “大人,可以开始了。恭喜大人,马上就要立下大功。” 姚青山闻言微微一笑,说道:“若能抓到人,你当居首功。” 挥挥手,唿哨声响起,一个个人影站起身来,隐约围成一个大圈,向前搜索前进…… …… “那么,就让我们比比耐心吧!” 李长风抓住绳子,口中叼着一根空心草管,一步步走到烂泥潭中,慢慢地沉了下去,烂泥潭泛起一连串气泡,最终归于平静。 …… 一天过去了。 当最后一丝光亮隐入到黑暗之中,姚青山的耐心终于耗光了! “这就是你说的一定能将他揪出来?这就是你说的马上立大功?现在这一片已经反复搜索了几遍,就差挖地三尺了,你告诉我,人呢,人在哪里?” 任梅沁揪着自己乱蓬蓬的头发,一张脸苦得快要滴下汁来,拍着脑袋,他咬牙道: “我有感觉,他还在这一带,请大人叫人再搜一遍,一定还在的,我相信我的直觉。” “你的直觉?你的直觉让我们在这里耽误了一天一夜,是不是要让他再走远些你才甘心?若是抓不到人,王爷面前,你吃罪得起吗?” 一连串的质问,任梅沁被问得面红耳赤,想要争辩几句,但看到姚青山阴沉的眼神,终是化成一声叹息,拱了拱手道: “任凭先生做主吧!” 姚青山沉着脸,转头看向狄萧。狄萧挑了挑眉,沉吟道: “如今之计,只有进黑山森林了。” 点点头,没有说话,姚青山向北方看去。 那边,是黑山森林。 …… “大哥哥,你为什么给我糖吃呀?我不认识你。” “可是大哥哥认识你呀!” “你为什么会认识我,我没见过你。” “见过呀,那天大哥哥饿了,还找你‘借’了半个面饼吃。”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坏人,抢面饼的坏人。你干什么?我今天没有面饼给你抢。” “大哥哥不是坏人,那天‘借’了你的面饼后,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以今天我来给你赔理道歉,这糖就是赔给你的。” “那……那好吧,我原谅你了。你能给我二颗糖吗?这样我就可以给我弟弟一颗了。” “这些全都给你。” …… 李长风心情愉快的走在“碧落峰”上山的小路上,嘴角笑意正浓。 那天他在烂泥潭里潜伏了整整一天加半夜,直到即使有智能系统调节,身体也快撑不住了的时候,才拉动绳索爬出泥潭。已是后半夜,天空中有乌云堆积,将月亮的脸遮住,夜色浓得伸手不见五指。李长风大喜,稍微活动开身体,便朝着黑山森林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二天后,李长风走出了黑山沼泽。 一天后,他来到了“碧落峰”下那个小山村前。中途他顺便在路过的镇上有钱人家摸了些银两和衣服,找客栈痛痛快快洗了个澡,大吃了一顿,采购了一些必须品后,他上路了。 然后他在小山村意外遇见了那个小姑娘。当日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今天却衣冠楚楚,满面笑容,难怪小姑娘认他不出。他将自己买来补充热量的桂花糖给了小姑娘几颗,赢得了小女孩一家的友谊…… “这世界的空气真是干净啊!” 用力吸着气,将泛着甜香的空气吸进肺里直到再也装不下,他这才长长的将气吐出来。这是自由的空气,真好! 是的,自由的空气。姚青山他们此刻恐怕还在黑山森林转悠,而自己现在在碧落峰。 “不可能再追上了,那么……” 他将手掌抚住挷在腰间的玉盒上,一颗心开始“呯、砰”乱跳起来。 上山的路,是村民们平时砍柴踩出来的小路。小姑娘的爹告诉李长风:不可深入山中太远,深山里有妖兽! “妖兽?人们谈之色变, 那究竟是一种怎么样凶猛的动物呢?如果遇上,又应该怎样应付?唉,还是资料不足啊!” 有些发愁的叹着气,脚步却一刻也不停。路早就没了,有智能系统时刻分析计算,倒也不怕迷了路。 “迷了路又如何!在这个世界上,自己终究只是孤零零一个人,也没什么牵挂。那么……随便吧,找个地方,提升自身实力要紧。” 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明亮,透过树枝照射下来,在满是枯枝树叶的地面上,投射出一个个斑斑驳驳的光影,让沉寂阴暗的树林突然变得生动活泼起来——各种小动物无论是地面爬的、地上走的、半空飞的、在树与树之间纵横跳跃的、在高空中盘旋不休的,大家各自忙碌,努力生活,一股生机盎然的气息扑面而来。有风吹过,将树梢刮得摇曳不定,“唰、唰”的林涛声不绝于耳,惊起一堆栖息在树上的鸟儿扑腾着翅膀乱飞。 “啪!” 一个不知明的果子摔落在李长风脚前,朝上的部分,还有一个咬了一口的牙印。他抬头一看,一条黄影在晃动的树枝间一晃而过,少顷,在树叶间探出一个头,尖嘴猴腮,满面红色,一双眼睛滴溜的灵活转动——是一只黄毛小猴子。 李长风哑然失笑,突起逗弄之心,他在身上左右摸摸,摸出一颗桂花糖,托在手上,向小猴子招招手,指了指桂花糖。小猴子大概从没见到过人,也不知害怕,迟疑了一下,从树上下来,窜到李长风面前,抬爪抓住桂花糖送进嘴里。 “叽、叽!” 香甜的味道让小猴子兴奋起来,它欢蹦乱跳,抓耳挠腮,围着李长风转圈。李长风微微一笑,又摸出一粒给它,然后摊摊手,表示没有了。 这是进入“碧落峰”的第二天,他估计自己已经走了上百里的距离。 “应该安全了,就算他们现在赶到‘碧落峰’,也不可能再找到我了。” 挥手告别了小猴子,李长风继续上路,眼睛四下张望,希望找到一个安全的栖身之所…… “是时候了!” 拍了拍腰间,他踌躇满志。 第十四章林中惊魂 太阳西沉,光线慢慢暗了下来,落日的余晖射进树林,不再是亮闪闪的光斑,变成了一个个哑黄色的光球。周遭一片沉静,那些时不时可以见到的大食草动物,和欢快扑腾的小动物们全都不见了踪影。 “难道全都回家睡觉了,这时间还早啊,怎会全都不见了?” 李长风停住脚步,四下看了看。 “不对,一定有古怪……” “危险……” 智能系统在脑海中发出警报,让他心中一紧,“呛”的将手中大剑拔出,全力戒备。 “嗷……” 一声低吼传来,从左侧方向,转出一只动物。这是怎样的一只动物呀:野猪样的嘴,脖子一圈狮子样的鬃毛,粗长尾巴尽头带着一个碗大的圆球,上面裹着一层干硬的泥巴,它巨大的身形长达丈半,全身皮毛火红,皮上毛发如同钢针一般,四肢象四根小柱子,移动之间地皮颤动,眼睛泛着一种漠视一切的神色,冷漠的注视着李长风。 “这就是妖兽?!” 李长风倒抽一口凉气。 那妖兽没将他放在眼里,也不作势,直接猛扑过来,粗壮的前肢抬高,狠狠对着李长风胸膛踏去。 李长风大吼一声,向左侧身,飞跃,就地一滚,避开这一扑。那妖兽一下扑空,前肢落地,震得地皮一抖。接着,它转动方向,人立而起,后肢着地再扑,动作连贯,捕猎技巧高超。 李长风后退几步,待妖兽前肢着地,手中大剑全力横扫。 “嘭……” 大剑砍中妖兽左前肢,发出闷响。他定睛看去,只见那妖兽中剑部位断掉了几根毛发,大剑入肉极浅,竟是连皮也没有砍破。 李长风心中一沉。 妖兽中剑,疼痛之下恼怒不堪,“嗷”地发出大吼。退回几步,忽的猛力向前冲刺,后肢用力腾空而起,张开大口直撞过来。 李长风故伎重演,侧身避开。不料那妖兽撞过之后,错身而过之时,一甩尾巴上的圆球,带出“呼、呼”风声向他砸过来。智能系统急速运算给出最佳应对方案,怎奈身体已来不及反应。无奈之下,竖起大剑硬挡过去…… “当!” 一条人影倒飞而出,李长风撞到一棵树上止住身形,狼狈落地,一时间无法起身,嘴角汩汩流出鲜血。 妖兽见猎物倒地,以为食物到口,于是不慌不忙踱过来,在李长风身前不远停下,眼神依旧是一片冷漠的望向他。 李长风左手撑地,费力地站起身来,微微躬身,眼望妖兽,冷冷地和它对视。 妖兽从他眼中看不到猎物临死之前的害怕哀求之色,感觉尊严受到挑衅,不由大怒,它裂嘴低吼一声,后肢着地,前肢抬起,再次猛扑过来。 “就是现在……” 智能系统分析,妖兽头部如铜,背部似铁,只有腹部没有硬毛覆盖,应该是个弱点。李长风孤注一掷,身体前冲,弯腰,挥臂前刺,感觉到剑尖刺入受到的阻力后,果断松开剑柄,人向一侧翻滚。一连串动作做下来,除了胸口受伤处翻滚时被压得生痛外,竟是连毫毛也没掉一根。再看妖兽…… “嗷……” 一声震天巨吼,妖兽四肢着地,腹部处地面上有一滩殷红的鲜迹。 “全中!” 兴奋地抓攥紧拳头,李长风心中暗暗庆祝了一下,神情却丝毫不敢放松。躬身戒备,脚步不动声色地向身后一棵大树慢慢移去。 妖兽仰天一声痛吼,看向李长风,一双眼睛慢慢变成腥红颜色。它的猪嘴微微张开,嘴上面没毛的猪鼻蓦然间变红,越来越红。空间中这一刻起了一些奇妙的变化,仿佛有某种力量正被抽走,一种仿似火焰燃烧后变热流动的空气慢慢朝妖兽嘴唇附近聚集,越聚越快,形成一个漩涡,然后…… “这是什么……?” 妖兽嘴巴张开,一团红光蓦的射出,无声无息,却触目惊心。李长风不及细想,拼尽全力向树后一闪…… “砰……” 一声巨响,大树一阵摇动,树上树叶纷纷飘落。目光所及,大树被炸开一道豁口,二人合抱的大树足足炸开有四分之一那么多。豁口处还有火苗燃烧,发出阵阵焦糊味。 “法术?魔法?” 李长风目瞪口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在苦苦追寻修仙,就是想能施展这拉风至极的法术。没想到第一次看见法术,却是一只妖兽发出来的。 “法术的威力原来这么大,这都快赶上火箭筒的威力啦,看这……妈呀!” 斜眼瞥见那妖兽嘴前又在聚集元素,李长风拔腿便跑,落荒而逃——用火箭筒单挑,这谁受得了哇! “哗嚓……呯……” 受伤的野兽是危险的,受伤的妖兽更危险。李长风在树林间夺命狂奔,腾挪、跳跃、纵身、翻滚……所有能救命的动作,他尽情施展。妖兽红着眼睛,喘着粗气,狂暴地在后面奋起直追,任何障物都被它忽视,眼中只有前方那个四处乱窜胆敢让自己受伤的猎物——见到石头,跃过;见到荆棘,撞过;见到大树,呃,避过,嘴里时不时释放出法术火球。火球炸响声中,李长风叫苦连天,时常的翻滚躲避也耽误了他的时间,妖兽越追越近,已是不过十多丈远。 “……敌方法术释放,准备躲避,倒计时三、二、一,躲避……躲避成功,身体受损程度,轻微。妖兽法术释放次数,第十一次。强度:百分之五十三(以第一次的释放强度为基准),强度下降,威胁减弱,建议开始反击……” 智能系统被调成主动模式,直接在脑海中生成声音,李长风机械的按照指示行事。听到建议反击的指示,他心中一动,眼角向妖兽瞥去,只见那妖兽喘息声越来越沉重,舌头伸出,嘴角溢出白沫,口涎成串往下滴落,一付体力透支的样子。 心中暗暗下了一个指令,眼睛飞快四望,系统提示找到目标。李长风改变方间,向前急冲十多丈,腿部用力一蹬,身体腾空而起,右臂伸出,抓住一根在大树间垂下的藤蔓,双手抓紧交替上升,转眼间爬到一棵大树上。 妖兽狂风般冲过来,头抬起,围着大树转了一圈,前肢抬起猛的朝树干一扑。大树一阵晃动,树叶“唰、唰”落下,随后恢复平静。 李长风骑在大树粗枝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双手紧抓树枝不让自己被震下树,眼睛一刻不停紧盯着那妖兽。 妖兽见扑不动大树,狂怒长吼,后退几步,抬头对准李长风,嘴前元素漩涡再现,誓要打下这可恶的猎物。少顷,一道红光闪现…… 李长风撇撇嘴:这道法术可比开始时弱多了!蓦然向后翻身躲开火球,身体眼看从树下坠下,他伸手一抓——原来他坐的地方有一根藤蔓垂地。他双手抓住藤蔓向上一用力,又再骑坐到了老地方。 妖兽办法用尽,却奈何不了李长风,急得围着树团团乱转,口中嘶吼连连。 李长风盯着妖兽,心念急转,思索对付的办法。忽然,树枝一阵晃动,树叶间露出一张猴脸。他抬头看去,不由感到一阵亲切,正是他先前喂糖给它吃的小猴子。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又回到了这一片区域!” 微笑着招招手,李长风摸出一颗糖托在手上。小猴子认出了他,欢快地蹦过来,一爪接过糖,另一爪递过来一枚果子。李长风眉开眼笑,接过果子一看,顿时苦了脸:那果子儿拳大小,半红半青,卖像十足。问题是,那上面有一个牙印,已被咬了一口。 “你太不讲卫生了!” 李长风哭笑不得,只能假装咬一口,趁机收入怀中。 “嗷……” 树下妖兽又再发威,发出吼声。小猴子一惊,一下窜到李长风背上,从他肩头探头探脑向下望去。 “快走!” 李长风见那妖兽又准备释放火球,无暇顾及小猴子,匆匆说了一声,身体向侧方一跃扑倒。那火球擦着树枝从树叶间腾空而去,将树叶一扫而光,留下一个空洞。 “叽,叽……”小猴子受惊,在树上乱窜发出叫声,那叫声尖锐高亢,声响竟是出奇的大。 “我实在是不敢相信:这么小的身体,怎么能发岀那么大的声音!”李长风苦中作乐,自言自语。 “叽……” 又一声响起,却不是小猴子在叫,那声音在极远处嗥叫,迅速向这边接近。李长风坐得高,看得远,只见一阵树枝乱颤…… “你妈妈来了?”李长风眨眨眼,望向小猴子。 不大功夫,一阵“噼、嚓”乱响之后,声音停下,林中空气也仿佛跟着一沉,李长风转头看去,顿时瞪大了眼,张大了嘴,全身僵住:他看到了一只大猴子,一只很大很大的猴子:身躯直立足足有二丈高,脸庞呈铁青色,有脚盆那么大。两只爪子攥成拳头,有脸盆那么大。大脚踩在地上,陷进枯叶中半尺,像两只小船那么大。全身毛发不是黄色,却是一种灰青色。最过份的,头顶额前,居然长出一尺来长一支角,斜斜朝天杵着。李长风只能摇摇头感叹地道: “这世界太疯狂了!” 大猴子停在那里,瞪着两只碗大的眼睛,一眼便看住那只猪脸妖兽。猪脸妖兽顿时如临大敌,口中低吼,身体前倾,尾巴高高翘起,尾端大圆球左右摇摆,嘴前元素涌动,准备释放大招。 “叽……” 大猴子一声怒叫,纵身便向猪脸妖兽扑去。如此庞大的身躯,身形腾挪却快得离谱,竟在空中幻出残影,长臂挥动,带出一片风声。 “嘭……” 猪脸妖兽火球尚在酝酿,大猴子已一爪拍在它头上,将它拍飞三丈远,撞到树上,再弹回地上。不等它站起身来,大猴子腾空跃起,带起一堆枯叶细枝乱飞,两只大脚狠狠踩在猪脸妖兽身上。 “嗷……” 猪脸妖兽被踩得鲜血狂飙,头向上仰,发出垂死的吼声。 “叽、叽……” 大猴子踩在猪脸妖兽身上,仰天大吼,两只前爪在胸前一阵乱拍。随后,弯腰张嘴,一口咬住猪脸妖兽的咽喉,头部乱摇。 “好,妙杀!” 李长风看得目不睱接,热血沸腾,拍手叫好。 声音惊动了大猴子,它松开嘴,抬头看向李长风。慢慢地,喉咙发出低吼,嘴唇掀起露出獠牙…… “喂,喂喂,我们不是敌人,我和你儿子是朋友!” 李长风急急解释,手在身后乱捞,要拉小猴子出来作证,但却捞了一个空,回头看去,哪还有小猴子踪迹,顿时全身凉了半截。 转过头,只见大猴子呲着牙,满眼冷漠地盯着他,身体微向下躬,这是要发动进攻地前兆了。 李长风乐极生悲,没想到才脱虎口,又入狼窝。一时间心中充满绝望,他两眼茫然,嘴里喃喃念叨: “你儿子不乖,不讲卫生,自己吃了的东西又给别人吃……” “叽、叽……” 突然,小猴子熟悉叫声传来,直接将李长风从地狱拉回了人间。只见小猴子从大猴子后面一窜而出,站在大猴子肩头,又叫又蹦。少顷,大猴子巨掌回手将小猴子捞起,托在掌中,一个纵跃上树,闪动之间,飞速去远。 “这就走了?!” 李长风又惊又喜,抹了把额头冷汗,小声嘀咕: “我都告状了,也不知教育下儿子。” …… 第十五章初窥修真 猪脸妖兽倒在血泊之中,只见它身体被大猴子踩过的地方,微微向下蹋陷,喉咙处开了一个大洞,这里是致命伤,眼睛半开半合,一付死不冥目的样子。 “咦,记得我在它肚子上刺了一剑,怎么没看到伤口呢?” 奇怪之下,李长风趴在妖兽肚子上一阵好找。半晌,他站起身来,无语的摇摇头。 “原来那一剑伤得它根本不重。不过,在这么剧烈的运动之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伤口居然能愈合到止住流血,这不能不说自愈能力超级强悍了。” 李长风拿出一柄短剑,开始解剖这只妖兽,这可是了解这个世界的珍贵资料。心、肝、肺、胃……各种器官被取下。他注意到,除了正常的他所能认知的器官外,妖兽身上也多了一些他不知道起什么作用的器官。也不求了解,只是用智能系统将整个过程记录,以完善资料库。最后……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妖丹’了!” 他手指上捏着一枚“妖丹”,是从妖兽脑袋里找到的,豌豆大小,呈不规则圆珠状,通体透红,晶莹剔透,仔细观察,仿佛能看到里面有能量在流转不休。 “好东西呀,这可比什么宝石之类的东西漂亮多了,就是不知有什么作用?” 欣赏了一会,他在妖兽身上割下一块后腿肉包好,妖兽的皮早被剥下来放在一边,将东西收拾好后,检查一遍,这才满意的飘然而去。 满地残肢碎肉,是留给森林食腐动物们的饕餮盛宴! …… 一个小玉瓶,里面装有三粒黄豆大小的丹药;一本小册子,用白绢包裹住了;一块玉石,呈半圆状,拇指大小,圆润通透,品质极佳。 这些,就是玉盒里的全部秘密了。 其它东西先放一边,李长风拿起那本用白绢包裹的小册子,深吸一口气,吐出来,然后动手拆开白绢,露出里面的书册。只见封面上写着四个字:修真之始。字迹娟秀,应是女子手笔,翻开: 修真之始,始于资质,何为资质?资者,资格也。修真之人,须有灵根,灵根为元气之引。天地元气,凡人不可触之,唯身负灵根之人,可引元气入体,改善自身,脱胎换骨,逆命增寿,是为开元。然灵根有优有劣,影响修行,此为质。质者,质量也。天地初成,开阴阳,分五行,五行者:金、木、水、火、土…… 册子约有手掌厚,李长风看得津津有味。也终于明白这册子的来由: 这户人家,出了一名修仙者,应该是女性,离家多年后回乡探亲。这次探亲也许是最后一次,因为她即将远行很难再回来。于是,她决定给家中子孙后代留点东西: 丹药名为“汇元丹”,是初级修土提升修为的辅助药物。玉石名为“聚元石”,是汇聚收纳了天地元气的某种变异玉石,能辅助修行,能快速补充元气,妙用多多。册子是她亲手抄录的一本修行秘笈,名为“五行要诀”。修行需要灵根,凡人又无法知道自己有没有灵根,那位修仙者便想了一个让凡人自我检测的办法写在秘笈前面,就是那篇“修真之始”了。她让后人自行按秘笈修行吐纳,一年为期限,若是一年还不能感受到灵根引元气入体的气感,那就是没灵根了。而引元气入体的快慢时间,就是检测灵根资质好坏的办法。 一般来说,最好的灵根为纯灵根,引入体内的五行元素只有一种,因为单纯,所以修行速度极快,一般二到五天时间就能修练出气感。其它都是杂灵根了,二种元素入体者,修练出气感的时间,一般需要十至半个月,三种的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四种的一般为三个月左右,最差的是五行具全的杂灵根,需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修练出气感,而且以后的修行速度也极慢,基本就是修行者中垫底的货色了。当然,勤奋是基础,再大的天才,不努力的话,最后也只能变成废物。 引元气入体之后,开元成功,这才算是真正拥有修行的资格。元气在体内循环不休,能慢慢洗骨伐髓,脱胎换骨,让人体变成更加亲近元素的体质。而凡人,是无法亲近元素的,即便元素无处不在,凡人也看不到摸不着。 修练分为几个大的阶段:练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再往后,就是传说中的境界了,暂且不提。练气期,其实就是牵引元气打通开拓全身经脉的过程。人体一百零八处奇经八脉,要在炼气期九层之内,一一打通。打通之后,才能化气为液,筑基改命,告别凡胎,踏上真正的修仙之路。 修真之始看完了,李长风掩册感叹,是为这户人家感概:如此天大机遇,只因处事不秘,反倒化为天大祸事,世事无常,莫过如此,真是可悲可叹。也给自己敲了一记重重的警钟! 收回心神,李长风大声咳了一下,伸手慢慢将修行秘笈“五行要诀”翻开——修真大幕,徐徐开启。 …… 这是一个瀑布,很高很大。水流从五十多丈高的地方飞泄而下,将下方冲积出一个大的水潭。水声轰鸣,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让人心萦摇动。水花四溅,带出水雾氤氲,阳光照射之下,时常会现出一道七彩霞光。因此,李长风给这里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霞飞瀑布。 现在,他光着膀子,只穿着一条裤衩,右手举着一根头上挷着短剑的木棍,站在水潭中齐腰深的水里,全神贯注的看着水面。 “发现目标,一点钟方向……” 智能系统提示音在脑海响起,李长风手中木棍蓦然投出,化为一道暗影一闪而过插入水中,棍尾连着一根绳子。拖动绳子收回木棍,前端串着一条二尺多长的青色大鱼。将大鱼抓住,李长风微微一笑,也不贪心多抓,拖着东西回到岸上。 这里是一片山谷,四面被山围住,只有一条小道通向外面,所以寒风全被挡住,外面纵然是天寒地冻的隆冬季节,这里却温暖如春。水潭边是一块坪地,面积约水潭的一半大小,坪地上的小草斑斑驳驳,东一块,西一块,这都是被络绎不绝前来喝水的各种动物踩成这样。是的,这里是山谷内唯一的水源,水潭的水应该是通过地下河流走了,并未形成溪流。因此,这里成了动物们聚在一起的喝水点,无论是食草动物,食肉动物,大家在水潭边都相安无事,各自喝水。李长风当然也不会破坏规则,要打猎吃肉的话,他都是去山谷外面。 “嗨,缺角,你还活着?好样的,继续加油,争取活得长长的,气死那些想吃肉的家伙们……喂,缺耳,你怎么又插队,先来后到懂不懂?小心告你破坏公共秩序……咦,缺德,眼怎么红了?莫非你妈妈今天不给奶你吃,哭红的?” 手里提着鱼,他一路走过一路打着招呼。缺角是只山羊,缺了一只角,所以给它取名叫“缺角”。缺耳是只狼,左耳不知怎么缺了一个口子,因此取名“缺耳”。缺德是只兔子,倒不缺什么,只是有一次不知受了什么惊吓,乱窜之下一头撞在李长风腿上,将自己给撞晕了,李长风说它不遵守交通规则,太缺德了,给它取名叫“缺德”。并将它尾巴上的毛剃了,说是给它的惩罚,其实是做个下次能认出它的标志。同种的动物都长得一个样,没个明显的特点,谁认得出呀! 动物们自顾自喝着水,没谁理他。李长风嘴角含笑走远,嘴里还在嘟嘟囔囔胡说八道: “给点反应好不好,真是太没礼貌了。” …… 回到住所。他的住所远离瀑布,是一个山洞,洞口离地约有三丈,洞口小,洞腹却宽敝,是一个非常理想的住所。当初发现这个山谷,花了二天时间确定这个山谷没有妖兽之后,他又花了三天时间才找到这个山洞。山洞当初被一条碗口粗细的莽蛇占据着,李长风趁它外出,在洞口附近做了个绳套陷进,轻而易举地将它收拾掉,清理山洞内时他还找到了几颗蛇蛋,被他用一口石锅煮着吃了。 山洞里面虽大,但并不很深,进去只十几丈就到头了,顶上洞壁高度有大约三、四丈,宽度有约七、八丈,一个人住着倒也不挤。山洞一侧比较平整的地面铺着厚厚一层枯草树枝,上面垫着那张猪脸妖兽的皮,几张动物皮毛胡乱扔在上面,这就是李长风的卧室了。洞的最里面,有一块地方额外凹进去了一点,从上方不停的沁水出来,往下滴到地上一个小池里,积了大半池清水。小池是李长风弄出来的,有了这池水,平时生活用度方便多了。水池不远处,几块石头磊成的灶上,架着一口石锅。石锅是他吃腻了烧烤后,用大剑一点凿出来的。自从杀了猪面妖兽后,他特意找回了这把大剑,在这荒无人烟的深山里,这可是珍贵的生产物资。 第十六章修练轶事上 用小剑将鱼剖了,洗干净放入石锅,加入水和盐,盐是进山前他准备好的,买了一大包。不过,经过这么长时间,也已经剩下不多了,得省着点用。 再放入一点去腥提香的草药,草药是他自已在山中采的。 这就要归功于在“芸娘镇”抢到的书了,那里面有一本专门介绍草药的“问草集”,介绍的草药种类繁多,李长风在山中对照找到了很多,只可惜没有制药工具,只能采些止血收疮的草药晒干备用,其余的就只能选些特别稀少珍贵的采一些,以备后用。 石锅不易传热,锅壁又厚,烧开一锅水需要很长时间,李长风耐心的在旁边坐下看着火,双手托腮陷入沉思。 三个月了。是的,他已经在这里修练了三个月。那天他翻开秘笈,通读理解后开始了第一次练功:双腿盘坐,胸腹挺直,运气吐纳,流转经脉,气沉丹田,纳气入海…… 第二天,李长青继续打坐运功,默默运转“五行要诀”功法,进行大周天循环。 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感觉到一丝温暖的气流,在体内随着他的呼吸吐纳流动。 那一丝气流虽然微弱无比,但却韧性十足,仿佛一根线连通外界,无论气流在经脉内游走多远,后面总有源源不断的气流跟进补充,让所经过的经脉充满气流。 李长风心中一喜,忙默运口诀,让气流在体内运行一个大周天循环,气沉丹田,纳气入海。元气入体循环导入丹田后,可形成气海。 心中默念观想,循元气流经经脉窥探便可内视。他如法内视,只见气海内进入的气流五色夹杂,形成一道五彩漩涡。漩涡旋转不休,慢慢缩小体积,最终紧缩成一团,化为一个针头大的银芒停在气海中央不动。 李长风睁开眼睛,心中喜悦至极,暗暗思索:“这应该就是开元成功了。也不算很难嘛,二天时间搞掂。莫非我是纯灵根,修真者中的天才? 不过,为什么我气海中的元气是五色的呢?也许,本来就是这样吧!哎,不管它,成功了就好。接下来,就是壮大体内元气,争取早日突破了。” 开元成功,李长风喜上眉梢,于是更加努力。稍事休息,又再打坐练功,直到经脉感觉疲软酸痛,方才罢休。 过了一夜,一早弄了点东西吃后,他又兴匆匆地开始修练。 盘腿坐好,吐纳运气,开始时一切顺利,元气顺利导入体内,大周天循环一周后,进入气海。李长风内视的目光跟随进去一看,不由大惊失色:昨天修练出来的那点元气银芒竟然不见了,只余一个空荡荡的气海!迷惑不解之下,他翻遍那本“五行要诀”,却找不到解释。无奈之下,只好自我安慰——也许大家都是这样。 虽然岀了些意外,李长风并没有丧失信心,每天仍勤练不休。 中间他试着吃了一颗“汇元丹”,丹药入体后,明显感到体内元气流转加快,进入体内的元气更多,让他经脉都有一股肿胀之感,直到元气进入气海后这种感觉方才消失。而元气进入气海的量也明显感觉比平时多。 只可惜无论多还是少,元气银芒总在他睡过一觉之后消失不见。 他曾试过一晚不睡,第二天一看,银芒还在,但只要睡过一觉后,银芒立马消失。现在就算不问别人他也知道这情况不对了,但又找不出原因,只好先这样练着。 倒也不是完全没好处,他能感觉到元气流经的经脉被拓宽了好多,差不多是最开始时的两倍了。 “究竟为什么呢?跑到哪里去了呢?” 李长风又在喃喃自问,这是自问题发生后他说得最多的两句话,都成了一块心病了! 石锅发出“嘟、嘟”开锅的声音。李长风回过神来看去,锅应该开了不少时间了,汤汁炖成了乳白色,香气四溢。他用自制的筷子挟了块鱼肉尝了尝,软嫩多.汁,入口即化,绝对的纯天然无污染绿色食品。 吃罢东西,收拾收拾,李长风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床”前,叹息一声,上“床”盘腿坐好,开始今天的修练…… 良久,他睁开眼睛,眼里闪过一丝喜意:经脉又拓宽了,明显感觉到今天进入休内的元气量大增,周天循环进入气海后,今天形成的银芒比以前大了二倍。 “元气量增加这么多,也许能多坚持一下,到下次练功时能给我留下一点。” 这样想着,脸上露出苦笑,自己也知道这想法不靠谱,只能算是自我安慰。 “检测到能量已充足,满足升级条件。系统开始升级,将暂时停止工作,系统开始关闭,倒计时,三、二、一……” 心中如炸雷般响过,李长风呆若木鸡:明白了,全明白了!原来是智能系统“偷”走了他的元气。 它将元气当成能量给自己升级,之所以李长风醒着不“偷”,只是因为李长风醒着,它就必须“工作”,却苦了李长风差点没被打击得失去信心! “我说哥们,你要吃肉,也给我留点汤呀,三个月,三个月啊,哥们差点没郁闷死。这么一声不响的全拿走,让我情何以堪啊!” 无语望苍天。 转念之间,却又欣喜若狂:“从今以后,翻身的农奴把歌唱,劳动所得全归自己,不劳不得,多劳多得。打倒吸血虫,打倒地主,打倒资本家!” 胡思乱想中,拔腿向床边走去,先练一个试试效果。 …… 第二天,李长风从床上睁开眼,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功夫没有白费,刚刚引气入体,竟是一举冲开第二层窍穴,正式踏入练气期第二层。 “看来拓宽经脉也是很重要的,像我这种情况,尽管气海聚集的元气不是很足,但经脉够宽,引入的外界元气就多,内外相加,因此能一举冲破窍穴升级。” 将这些经验暗暗记在心里。现在他又开始无比想念智能系统了,有系统在,哪还需要自己记什么东西!说到系统,也不知升级时间还要多长时间?这都一天多了,也没个动静。 …… 二天后。 李长风拿着“五行要诀”正在翻看。 修行的运气口诀只有几百字,而这本手掌厚的册子后面,附录了几种基础法术的施展口诀和方法,还有一半的篇幅则是炼器基础的一些介绍。 元气入体之后,修真者便可以调动体内元气施展法术了。附录共记录了七种基础法术:灵眼术、火焰术、水雾术、风行术、塑形术、控物术、锐金术。 这些法术并不是他现在都能练习的,练气期第一层,所能施展的法术只有唯一一个——灵眼术。 这个法术没有任何攻击力,只能对自己施展。但它的作用其实是相当重要的,施法之后,便能让人用眼睛看到元气在这世间存在的痕迹,是辨认各种亲元素物质的必备技能。 所谓亲元系物质,是指能吸收元气并利用元气改善自身的,各种能被修真者所用的物质,如灵药、灵兽、灵矿等。 所以,这个法术,是关系到修士炼丹、炼器、制符等等技能的前提条件,先要见得到元气运行的轨迹,才能谈得上炼制东西。 练气期第二层,所能施展的法术多了几个,册子里面有的,能学的法术有火焰术、水雾术和风行术三种。 李长风感兴趣的看着这些自己当前阶段可以学习的法术,正准备试一下,脑海里突然响起了智能系统久违的声音: “智能系统开启,系统自检中……” 李长风欣慰的笑了:宝贝,总算回来了! “……自检完毕,系统升级完成。宿主身体检测中……检测完毕,检测到宿主气海有元气生成……” “喂喂,不会又要我的元气吧,我才刚练岀一点点?!” 李长风大骇,惊叫出声。 “系统升级需要能量。初次升级完毕后,以后所需能量,经宿主同意才会进行补充,回答完毕。” “那还差不多。”李长风抹着冷汗。 “检测到气海元气混杂,对宿主修行不利,将进行调整分类。调整中……” 李长风莫名其妙,歪头想了一阵,忽然若有所悟:自己其实是杂灵根,而且是五行俱全的那种,要不然进入气海的元气漩涡怎么会是五色的呢,系统正在进行的调整,也许正是针对这方面。 不过,不是说五行俱全的灵根修练很慢吗?想想自己两天练出气感,也不慢啊! 想来想去想不明白,只能先放下。 第十七章修练轶事下 无风,无云,天空如洗过般,清爽干净。 李长风呆呆地抬头望天,右手抬起,食指中指并拢直直指着前方。如此一个令人莫名其妙的姿势,他已经保持半个时辰了。 这是他在练法术。 没想到法术的练习并不是想像中那样容易,只要有元气、会法诀就能用出来。 它涉及到元气的调动、运行、口中口诀配合、手上法诀配合等等一系列条件,需要多练习才能掌握熟练。 他现在练的是“火焰术”,之所以先练这个法术,却是因为生活所迫:他带进山的火折子昨天用完了,现在烧在洞中的火堆根本就不敢熄灭,要不然下次升火麻烦就大了。 火堆不熄,弄得洞中整天烟熏火燎,让他烦闷不已,也没法安心修练。 念动口诀,掐动法诀,调动元气,游走经脉——这施法的经脉和练功的经脉是不一样的,要不然练功时一个大周天循环下来就是一、二个时辰,施法要这么慢,敌人早回家洗洗睡了。 体内元气流经施法经脉的速度是很快的,一瞬间,这时口诀完成,手指晃动掐出的法诀刚好停在最后一个动作。 于是,外界元气在手指间汇聚,形成元素漩涡,体内元气像一粒种子,喷涌而出投入漩涡,顿时如汽油遇着火星般剧烈燃烧起来。这就是火焰术的施法过程,可惜李长风到现在也没成功过一次。 不是口诀念完,手上法诀还在动;就是法诀完了,体内元气却调动过早。总之,很不熟练。 垂头丧气地往回走,他很不甘心:刚刚差点就成功了,他能感觉到指间的外界元素在消散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休内元气种子穿入,空气中火光闪了一下,这说明已接近成功的边缘了。 当他正准备再接再厉,体内气海却一阵空虚——得,没得玩了,回家打坐练功去吧! 第二天。 李长风下了决心,今天一定要练成。为此他破釜沉舟,将洞内的那堆火给灭了。 第一次……失败。 第二次……火光一闪,有门! 第三次……又失败。 第n次…… …… 右手食指、中指并拢直直竖在眼前,一小团火苗在指间闪烁跳动:鸡蛋大一团,橘黄色,无烟,热力惊人,比普通火焰温度高很多。 李长风很是好奇地看着这团火焰,原来“火焰术”生成的法术就是这样啊,可将人练惨了。 “气海元气调整分类完毕……” 智能系统的声音突兀地响起,李长风心中一动,正准备内视一下,系统的声音还没停止: “……调整分类耗费能量过多,请求补充能量。” 李长风顿时气结,敢情这分类调整还要“收费”的哦!想了想,咬牙切齿地下指令: “修练所得,给你一半!” 没办法,不是他不让系统升级,实在是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浩渺黑暗的气海,有五个针尖头大小的亮点,围成一个圆圈,缓缓旋转。修练导入体内的元气,直入那圆圈中央,旋转陡然加快,再慢慢恢复正常,亮点似乎更亮了一些。 “五个亮点是代表五行属性的元气点,也不知那亮点中央是什么东西,元气怎会先进入那里呢?” 心中思索。问了问系统,系统回答是它根据研究元气特性,自行制造的简易分离装置,可以将元气五行分开。 并警告宿主由于装置太过简陋,无法承担过强元气的输入和输出,建议宿主尽快补充资料和升级系统,以便完善装置。李长风顿时苦了脸——穷啊! 山谷里有一块巨石,相当巨大,足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巨大。 平卧在地面上,高度离地不过三尺多,非常的平整,是平时李长风锻练身体、散步、晒太阳、发呆以及练习法术的地方。 现在,他正站在巨石中央,头左右转动,眼睛四处乱看,一付好奇宝宝的样子。这是他刚刚对自己施展成功了另一个法术“灵眼术”,想要看看施法后的效果。 自“火焰术”第一次成功后,他就像开了窍一样,接下来的施法就很少失败了。但他并不满足,接下来的几天,仍是将这个法术苦练不休,直练到不但不会失败,而且施法速度也大大提高的程度方才满意。 这以后,他将目光投向了“灵眼术”这个法术。这大山中人迹罕至,各种天材地宝也不知有多少,以前肉眼凡胎根本不认识,这“灵眼术”正是寻材探宝不可缺少的必备技能啊! 由于火焰术学习的艰难,他有足够的心里准备再来一番苦练,才能掌握这灵眼术。谁知第一次失败后,第二次居然就成功了。 心中欣喜,体内元气源源不断供应,维持住法术,四处乱看——四周的景色除了更显得青翠、生动些外,也没什么不一样。 低头再观察自己,这回有些不同了,只见一层淡淡的白光笼罩在身上,越是靠近气海丹田的地方,白光越显得浓厚明亮。 他伸手摸了摸那白光,手掌一穿而过,没什么触感。良久,好奇够了,他收了法力,发现灵眼术所耗元气相当少,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以他现在的层次,维持一天也不成问题,不愧为练气一层就能施展的法术。 接着练,成功!再练,再成功!再再练,再再成功……连续十次,次次成功。 李长风忽然明白了:自己以进高考考场的心态来考试,试卷发下来一看,却是小学生的考试题目。 这根本就是小题大作了——自己先练了练气期第二层才能掌握的火焰术,再回过头练第一层就能施展的灵眼术,先难后易,那当然是水到渠成了。 …… 今天是个好日子,修行又再突破,正式进入练气期第四层。第三层早在四个月前就突破了,当时也没什么感觉,因为修行时间还不长,认为突破就应该这么快。 但进入第三层往第四层突破的时候,这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突破四层所需要的元气量大大增加,要冲开的窍穴也越来越坚韧难破,让他在三层巅峰停了一个多月不得寸进,最后他一发狠,又吞了一粒汇元丹,这才得以突破。现在,他手上剩下的丹药就只剩一粒了。 “难怪那些网络小说要把修真的主角都写成‘炼丹宗师’啊,这丹药的效果果真是了得!” 心中感慨,却是毫无办法,谁叫那小册子后面录的是炼器而不是炼丹呢! 关于丹药方面,自己是两眼一抹黑,什么也不懂。即便是能利用灵眼术在山上找到些灵草灵果什么的,也不知道功效和用法,胡乱吃药是会死人的。 说到册子后面的炼器篇,李长风不由暗暗打上了主意——即然不能从自身想办法,那就从武器方面入手提升自身的战斗力,这样说不定能弥补一下自己与那些正规修行者之间的差距。 在他的心里一直认为,自己这种没人教没人管,全靠自学成才的修行者一定是事倍功半,效果极差的。 …… 李长风决定去旅行。 练气期四层刚刚突破,要到第五层还须要时间积累。所以他决定到大山里走走,一来散散心,更重要看能不能碰运气找到些炼器材料,学着炼炼器。 当然,在这之前,先要将能学的基础法术全学会。到这个阶段,七种基础法术只剩下塑形术、控物术和锐金术没学了。进入四层后,也达到了学习的条件,自然要全学会。 说到这七种基础法术,李长风那是相当郁闷,他后来才注意到,七种竟都是没攻击力的辅助法术: 灵眼术不用说了,火焰术只能在手指上面燃烧,离指即熄。 水雾术能身前形成一丈方圆的一片水雾,除了遮掩一下身形,也看不岀有什么别的作用。 风行术还不错,加持己身,能使人加快速度,身形如飞,不过也没攻击力。 至于剩下还没学会的,一看名字就知道是和炼器有关的法术,攻击力?不用想了。 …… 美女峰。 这么恶俗的名字,不用想,当然是李长风起的。在山中这么长时间以来,他走到哪里,名字就起到哪里。 反正也不知道它们原来的名字甚至有没有名字,所以他随口乱起,连“狗屎峰”这样的名字他都敢起得出来。 这美女峰的名字名不付实,只能隐隐约约看岀点人的样子,在这大山群峰当中其实并不起眼。 李长峰之所以对它感兴趣,是因为刚刚他站定远眺地时候,发现那美女峰接近峰顶的山腰处好像有亮光闪了一闪。反正是出来碰运气,所以他决定去看看,爬爬山,就当减肥了。 第十八章美女峰美事 风行术的特点,其实就是让风元素在身体表面萦绕,产生一股向上的推力,让人身体变轻。体重变轻了,而人的力量不变,自然就能行动如飞了。 风元素是水元素变异而成的,其实就是一种混合型术法。这个法术用来攀山那也是很不错的,李长风前世也曾进行过攀岩运动,但从未像今天这样轻松过。 美女峰是座孤峰,又高又陡,他也未使用什么保护措施,徒手轻松的便攀了上去。元气对人身体的改造是很大的,现在他的力量比进山前足足大了一倍左右,耐力也变强很多。 猿猴一样灵巧的攀到印象中闪亮光地方,先用灵眼术看一遍,没看到什么有元气反应的东西。 不死心,仔仔细细在那一片搜索一番,当他将几根挡住视线的杂草拂开来一看,笑了,果然是好奇心害死猫呀—— 那里一块磨盘大小的“晶石”嵌在岩壁上。晶石是一种低档宝石,呈白色半透明状,在阳光照射下可反射光线,凡世人用来雕刻成装饰物后,也是很漂亮值钱的。 不过这玩意对李长风没什么用。他笑了笑,也不懊悔,探山寻宝嘛,这种事总是无可避免的。 抬起头看看上面,离峰顶不远了,于是干脆向上攀去,登顶看看风景也不错。 峰顶上凹凸不平,稀稀拉拉长着几棵不大的树,杂草丛生,除了山风贯耳,也没什么别的东西。 李长风决定歇歇再下山,他抬眼看了看想要找个避风点的地方,只见左前方有一块大石,突兀的耸立在那里,在强劲的山风下岿然不动。 顺着风,他绕到大石后面一看,果然风平浪静。背靠大石坐下,舒展手脚,眯着眼轻吁一口气。 休息了一会,他习惯性的施了一个灵眼术四下瞧瞧,这一看不要紧,惊得差点跳起来,只见离右手二丈多远的地方,有一小片区域寸草不生,正是那里冒出微弱的淡黄色元气光芒。 淡黄色光芒是代表金属性元素的颜色,说明那里有金属性质亲元素材斜。李长风兴奋的搓搓手,裂着嘴笑得很开心: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探宝之旅这就开张了。 走过去,拂开杂草一看,只见那里有足球大小一块黑黝黝的石头,一半埋在土里一半伸出地面。 用大剑挖,用手拔,忙活了半天才将它弄出来。圆柱形,半人高,黑色中夹杂一些黄色和红色,这就是它的全部面貌了。 让智能系统查一查,系统显示,这是一块含有大量杂质的玄铁。 练器篇记录了一些练器材料的式样和特性,李长风早就将这些信息存入了资料库。 玄铁,正是基础材料之一,大量用在练器期修士所用的“灵器”上,是现阶段李长风最希望得到的材料之一。 不过,面前这块还不能称之为玄铁,充其量算是一块含量较高的玄铁矿。 李长风摸着下巴,围着玄铁矿转了二圈。他在发愁,怎样将这玩意弄下山呢? 玄铁密度大,质量重,这么一大块,重量足有一千多斤,搬动不难,背着它下山——还是别说笑了! 思忖片刻,决定了,就在这峰顶将它提纯制器。 修士炼器,自然不可能如凡世人一样升个火炉子打铁,一切自然是用法术搞掂。 提纯和制器所需用到的法术,是塑形术。施展法术后,能排除材料所含杂质,改变材料的形状而不破坏材料本身的特质…… 一个时辰后,李长风停下施法,无语的望着面前缩水一圈的玄铁矿。 杂质排出了一些,却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按这速度,没有个四、五天时间那是别想将它提纯了。 体内法力已耗费一空,却只得到这么个结果,他无语长叹,干什么都不容易,这练器不但要技术,还要耐心啊! 躲到了大石头后面盘腿坐下,打坐恢复元气。良久他睁开眼睛,脸上有一丝喜色。他发现了一个好处,法力耗空后,再修练时元气增加量比平时多了半成。 不要小看这半成,积少成多,坚持下去也是不小的收获。顿时来了精神——接着干,就当是修行了! …… 十天后。 一柄镐头。 这就是李长风第一次炼器炼出来的东西,之所以先炼这个出来,那当然是因为用大剑挖玄铁矿出来的时候挖伤了脑筋,先制个工具出来用着方便,就指着它在大山里发财呢! 镐头一头扁一头尖,只有一尺来长,显得小巧玲珑,象是登山镐的样子。别看它小,重量可不轻,足有二百多斤。这么重,就是修士用着也吃不消啊! 不要紧,这还只是没刻符文的原器,刻上符文,让它能被法力操控,这才能称之为灵器。 镐头上用得着的符文只有二种,一为“轻灵符文”,可以用来减轻重量,是用量最广的符文之一。 一为“破碎符文”,作用是在着力点上产生一种局部冲击波,达到破碎东西的目的。 刻符并不需要工具,而是使用控物术这种法术来进行操作。如果说塑形术是进行大面积改变物体形状的法术的话,那么控物术就是在局部小面积进行精雕细作的法术。 刻符文是个精细活,李长风先用木头练习了很多次。刻在木头上的符文并不会产生什么效果,因为它不是亲法材料,无法聚拢元素。 符文最好是一口气刻完,断点越是少,效果就越佳。现在,木头上的练习他已经很熟练了,一气呵成不成问题,是时候检验一下成绩了…… 刻符所用的时间并不多,二个时辰后,李长风刻下最后一道“破碎符”的最后一笔,灵眼术下,符文先是爆出一道耀目的亮光,然后再迅速回缩,最后缩回的亮光沿着符文刻画出的轨迹,流转不休。 一道“轻灵符”,二道“破碎符”全部搞定,最后那道耀目的亮光,说明刻符是成功的。 将镐头拿在手上输入法力挥了挥,轻若无物。灵器最大的好处,是不再需要使用者念口诀,掐法诀,直接输入法力就能产生效果,省掉很多时间。 随手用镐头在旁边的石头上一挖,“咔”人头大的石头应声四分五裂。吐了吐舌头,李长风满意地笑了。 剩下的提纯玄铁还有不少,李长风想了想,决定炼制一把刀。到这世界后,他发现这世界的武器中只有剑没有刀,让前世喜欢刀的他用着很不舒服。 可以想一想,用玄铁制成的唐刀二、三百斤重,劈砍直剌,简直无物不摧,怎一个“爽”字了得! …… 五天后。 唐刀的式样,与日本刀近式,据说日本刀就是根据唐刀发展出来的。 这一把刀,二尺多长,二指宽,一边开刃,头呈锐角三角形,是柄直刀,自重二百八十斤左右,通体黝黑发亮。 符文也已经刻好,刻了一个“轻灵符文”和三个“撕裂符文”。“撕裂符文”是触发式符文,刀口砍入或刺入物体的瞬间,产生一种局部爆炸的效果,输入法力够多的话,甚至能一下将人手脚炸断。 李长风用一棵树试了试,效果很不错。这世上第一把刀出世,当然要取个名字庆祝一下,想了想,他决定了,就叫“大唐”! 他还另外炼制了一把小刀,匕首式样,用来护身、解剖、投掷、切菜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炼制完毕,就只剩最后一道工序了,对一大一小二把刀施展“锐金术”。 锐金术就相当于凡世人的磨刀石,如果用磨刀石来磨修士用的灵器的话,那可真是磨掉一座山也不一定能磨锋利,再说也太掉价,有损修士形像。 那怎么办呢?锐金术来了,法术施下,二把刀顿时锋利得不知说什么好,总之,一切搞定。 站在山峰边缘,李长风又傻眼了,三件灵器,加起来五百多斤,还有二百多斤没用完的玄铁材料,灵器不输入法力的话,重量是一点也不会减轻的。 得,又回到老路上了。他有些想不明白了,别的修士用的灵器如果也这么重,那平时怎么带呀? 带把剑,别在腰间,二百多斤重,那还不把裤腰带给坠断?总不能时时刻刻输着法力来减轻重量吧! 其实,这倒真是他乡巴佬没见识了:别人哪有用纯玄铁来炼制灵器的,重量又重,亲法度又低,简直是“傻、大、笨、粗”的典范,都只是少量参在别的材量一起,用来增加硬度而已。 再说了,都修士了,谁还会拿着把刀剑互砍那么粗鲁。自然要用小巧玲珑半根筷子大小的“飞剑”御敌,那才显得飘逸潇洒,“御剑术”什么的很高阶修士的才能学会吗? 可惜这些李长风都不知道,那“炼器篇”也就介绍了些材料和符文的用法,至于怎么炼器,对不起,自己琢磨去吧! 这就是自己琢磨的后果,没见识,还穷,那自然是有苦头吃了。 李长风现在吃苦头了:美女峰,峰高三百多丈,他爬了三趟才将东西运下来。 那块材料还是用塑形术塑成了一柄剑的粗胚,这才捆在背上弄下来。爬得他哭爹喊娘,叫苦不迭。 哎,这真是叫化子背不动米,幸福的烦恼! 第十九章武器狂想 李长风现在觉得很幸福。二个半月,在避开有妖兽活动的区域的情况下,他又找到了好几种炼器材料。 这让他很幸福,有一种穷人发财的感觉。现在,他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山谷,坐在床上正研究这些材料。 自从美女峰吃过苦头后,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危机,自已手上有的修练资料太少,越往后,和那些正规修士的差距就会越大。 功法方面,修行秘笈只有练气期的功法要诀,往后怎么办,怎样筑基,就算能筑基,筑基后的功法要诀从哪里来? 丹药方面,完全一片空白,想都不知从何想起。 炼器?想起这个就令人烦恼,练器篇介绍的基础炼器也太基础了,只有一些材料和符文的介绍,其它一概没有,这叫人怎么炼嘛? 一切还是只能靠自己啊! “检测到能量已经充足,满足升级条件。系统开始升级,将暂时停止工作,系统开始关闭,倒计时,三、二……”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李长风的沉思,他不由大骇: “等等,等等,不是已经升过级了吗,怎么又升?” “检测到能量已经充足,满足二次升级条件,系统将开始再次升级,回答完毕。”系统回答。 “你哪来的能量,不是说没有指令不会自动吸收吗?哦……你又偷了我的元气,怪不得我修练这么慢!”李长风气得快发疯。 “遵从宿主指令吸收能量,系统执行无误,请听回放。” 脑海里传来李长风自己的声音:“修练所得,给你一半。” “那是让你补充消耗掉的能量的,补充满了你倒是停啊,怎么还吸上瘾了。”李长风听得牙痛,哼哼唧唧地说。 “宿主的指令不明,系统执行无误,回答完毕。” 李长风无语。 …… 修练没指望了。被“偷”了这么多元气,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突破四层进五层。想靠升级来增强自身实力,短时间内别想了。 看着面前一堆练器材料,李长风心里暗暗发狠:那就炼器,老子炼颗原·子·弹出来,炸不死你丫的! 想到原·子·弹,他忽然精神一振:对呀,谁说练器只能炼些刀呀剑之类的,我可是穿越过来的,知识就是力量,那些枪呀炮的威力可不小,系统资料库里就有制造方法,我再想想办法,用练器的方法将它练出来,应该有些作用吧。 想到就去做,李长风翻着小册子,望着材料开始琢磨。 火爆石,火属性材料,一般在火山深处生成,质脆,亲法度特定于火属性,用于研磨后嵌进灵器符文内使用,对于火属性施法者能起到法术增幅翻倍的效果,有使用次数限制。 此材料由于蕴含大量火元素,故不能与水元素类材料接触,否则会引起元素混乱,造成不可控后果。 “元素混乱,应该就爆炸了,跟火药一个原理嘛。嘿嘿,好东西呀,最起码可以先造个手雷玩玩。” 李长风左手拿着册子,右手拿着块红色拳头大石状材料,双眼放光。没想到一下子就找到块合用的材料,顿时欢欣鼓舞,好!再接再厉。 乌铂,金属性材料,性软,质轻,亲法程度中等,与火爆石伴生,耐高温,延展性强,可与其它材料合炼制器,一般用于火属性施法者所用灵器,能有效减少法力消耗。 “这也不错,可以考虑与玄铁一起炼成合金,看看能不能造一把枪出来。”点点头,将一块黑色材料放在一边。 夺风石,水木混合风属性材料,一般在大风峡谷之地生成,质脆,亲法度中等,用于研磨后嵌进符文内使用,对飞行类灵器起到很好的加速作用,有使用次数限制。 此材料兼容性强,能与除火属性外所有属性材料搭配使用,有一定的节省法力效果。 “加速?可惜我没有飞行灵器,暂时想不到怎么用。”一块青色材料放到一边。 焦木,木属性材料,由多种灵木断枝埋入元素充裕的地下生成,质地好坏由埋入时间长短决定,最少万年方可成形,质软,亲法度高,用于研磨后嵌进符文内使用,能增加灵器亲法程度,大幅节省法力,火属性法器不可用。 水灵石 精铜 绿钡…… 总的来说,都是比较常见低阶的材料。李长风却盘点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地研究。 …… 三天后。 李长风终于等到了系统开机,顿时大喜,赶紧调出资料库的军火资料细看…… “手雷原理倒不复杂,先做一个试试。” 想到就做:先用塑形术将玄铁做成个手雷的外壳,外面呈龟壳纹状。灌入火爆石粉沫,顶部用小木片隔开。 小木片是普通东西,对元素亲和力极低,用来做隔断层蛮好。再在小木片上灌入水灵石粉沫,水灵石是水属性材料,正好用来引爆火爆石。 用一个装着顶针的盖子旋紧盖好,顶针外露部分用卡簧卡住保证安全,用时撤掉卡簧扔出去,顶针受力顶掉隔断层,火爆石粉沫和水灵石粉沫接触发生爆炸。 手雷做出来了,鸡蛋形状,刚好一握的大小,玄铁外壳黝黑发亮,卖相很不错。 欣赏了一会,他脸色一肃,咳了一声,朝设在一百米外的实验场地一扔,人躲到大石头后面…… “一二三四五……”数了十个数还没爆炸,李长风急了,这怎么个情况,怎么不炸呢?刚准备岀去看看…… “轰……”一声巨响。 李长风凉了半截。这么长时间才炸,威力再大也是白搭。 垂头丧气地查看了一下爆炸场地,效果倒是不错,炸点周围二十米范围内摆放的木人、石块统统一扫而光,破片在五百米外还有杀伤力,深深嵌进了树身里。 只是,这时间久得让人哭笑不得。 之前做过实验,水灵石粉沫和火爆石粉沫接触,产生反应的时间是极快的,应该比火药燃烧的时间还快。 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李长风把玩着从树身上拔下来的玄铁破片陷入沉思。 良久,他目光忽然停在手上的玄铁片上,一拍大腿,恍然大悟: 这玄铁可是用来造灵器的材料,密度、硬度在低阶灵材中也算是顶尖的,手雷那么小一陀,还是空心的,重量也有几十斤。 用它来做手雷外壳,那火爆石能将它撑破,已经很了不起了,花的时间长点,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找到了原因,那就好办了,找了块以前为了给自己造个铁锅,而特意用普通铁矿石提炼出来的精铁。 至于铁矿石哪里来的,这玩意山上倒是不难找,出谷向左,翻过一道小山岭,前方有一座不大的山峰,叫做“狗屎峰”。 整座山峰的石头,当然不可能全是铁矿石,有一部分是。如法泡制,又做了一个出来。 “轰……”又一声巨响。 检验成果,却发现威力小了很多,只有玄铁手雷的一半。 原因嘛倒也好猜,玄铁外壳,那火爆石被玄铁憋得够久,蕴酝时间长了,这爆炸起来自然不同凡响。 而精铁外壳就起了个装东西的作用,爆炸后连个破片也没有,全被火爆石的能量给气化了。好处是引爆极快,除了在空中飞过所耗的时间,触物就炸。 “嗯,没有破片,那就给它加点破片,用玄铁弄成小薄片参在火爆石里面,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试了一下,手雷太小,装不了多少薄片,杀伤力增加有限。如果放大,又不方便携带了,最后只好先这样了。 第二十章招惹妖兽 手雷造出来了。接下来李长风的想法是造一支手枪。 手枪具有枪身轻巧方便携带,射击角度灵活,能在近战中发挥作用等诸多优点,是他目前最佳的选择。 李长风的资料库里,手枪式样有很多。有老式的使用火药击发弹头的样式,还有新式的使用能量发射高温射线的样式。 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用老式样,主要因为目前条件有限,只能因陋就简。 一天后。 这是一把很丑陋的手枪。 是的,很丑陋。此枪的枪柄倒也正常,握手处刻有符文,符文用“夺风石”粉沫填充,再在上面覆盖上两片用“焦木”做的护手,呈微微发黑的木质颜色,上面有细细的防滑纹路。 再看枪管,这就比例不对了,枪管足有一粒核桃那么粗,用乌铂和玄铁的合金制成,一尺左右的长度,黝黑发亮的颜色。 整支枪看上去不像手枪,而像是“手炮”,放在那里,散发出一股子粗犷、狂野、狰狞、凶狠、蛮不讲理……的味道! 没办法呀,李长风是被那头“猪面妖兽”刺激到了,那妖兽随随便便弄个火球出来,一下就将二人合抱的大树炸缺四分之一。 自己这人类修士,又是炼器又是高科技的,弄出来的东西要是不能将那树炸掉二分之一,那怎么好意思见人! 如此拉风的枪,当然要起个好听的名字。李长风拿着它左看又看,决定了,就叫它——大嘴! 枪出来了,接着是子弹了。 按照构想,玄铁做成弹壳,精铜做的底.火,最底层填入水灵石粉沫,隔开,再填入火爆石粉沫。 弹头分二截,中空,后面一截灌入火爆石粉沫,用隔板隔开,再灌入水灵石粉沫,前面一截用精铜和乌铂的合金制成。 精铜乌铂合金软硬度适中,受力后变形向后挤压,顶开隔板引起爆炸。 这就是李长风想要的结果,他的想像中,修士身体进化,自愈能力超强,要是弄个普通弹头在身上钻个眼,只怕架还没打完,人家就痊癒了,那有个屁作用。 要就弄成现在这样,一枪过去,打进身体,钻不死你,我炸死你! 一切妥当,李长风手执这柄大枪,对准目标大树,接着,输入法力——是的,大枪是用法力激发的。 灵感来自那块“夺风石”,即然他具有加速效果,那就是能产生一股向后的冲击力了,利用这股冲击力来带动击锤工作还是能办得到的,法力输入可比扣扳机快多了,还安全。 至于扳机,也有,不过是个样子货,你就是扣断手指,也休想扣得动它。 “啪……” 一道红光闪过,二百米外一棵二人合抱的大树,什么动静也没有。停了一下: “呯……” 这回的声响大很多。李长风无奈地摇摇头,这玄铁外壳延时爆炸的问题依然存在啊! 不过不要紧,弹头只要进了身体,慢点爆就慢点炸吧。至于为什么不用精铁做外壳……这问题不予回答。 子弹爆炸,在树中间炸出一个大洞,目测了一下,大概有树的四分之一大小,和那“猪面妖兽”发出的火球威力差不多。 也只能这样了,再加大威力,子弹就得加大。子弹加大,枪就只能做得更大,那就真成炮了,用着也不方便了。 大嘴是左轮式,一次能装弹五颗。只能做成这个样子,子弹太大,只比核桃小一点。 这么大的子弹,要是做成弹匣式样,那枪柄就太大了,没法握住,只能扛肩上了。 说到子弹,李长风就心疼得不行,手上能用的材料加起来拢共做了八颗子弹,刚刚试验还用了一颗。这哪是子弹哪,这简直就是心头上的肉。 他决定了,不到要老命的时候,决不动用!得,厉害武器做出来了,却舍不得用了,还是先拿那把“大唐”凑合吧,那玩意用着不要钱。 材料没了,新的武器也没法再研制,李长风决定检验一下这段时间的修练成果,看看自己的综合实力到底有多强。 说来真是可怜,也没有别的修真者对照,想找一些别的修真者交流一下,或者干脆加入修行门派也省得一个人瞎摸索,却不知道那里有这样的人或门派。 再说他也不敢一个人在大山中瞎转,大山里面的妖兽可不是吃素的,他活动的地方都是好不容易探索出来的安全区域。 所以,他对自己的战斗力根本没什么概念,现在,他要找一个参照,而参照的对象,是一条蛇。 …… 很好的一个天气,有阳光,却并不毒辣得晒脱人的皮。 有风,却并不很大,轻柔地吹拂就如同情人温柔的手在轻抚。 有云,白云,东一朵西一朵的飘着,看着真是养眼。 有山坳,呃,这跟天气没什么关系,这是李长风选来做陷井的地方。 小心使得万年船,别到时候做个实验将自己的命都做进去了,还是多留点退路的好。 一条大蛇。 二个水桶粗细,约四十米的长度,青色鳞片,头顶部中间有一条白线从后向前延伸至口上端处,会入蛇口上端处一颗白色圆形疑似肉瘤的物体里。 现在,李长风正站在一百米远处看着它。 那蛇象座小山样盘在一起,头部高高昂起,口中蛇信吞吐,碗大两只眼盯着李长风,看不出有什么表情。 如同平常捕猎一样,大蛇的头仿佛懒洋洋地前后摆动二下,蓦然便向李长风弹射过去,行动之间竟是快如闪电。 李长风早有准备,待到腥风扑面,一道黑影在眼前放大之时,他身体向左侧跃,身体在风行术加持之下,轻盈得如同月光下跳舞的精灵。 大蛇擦身射过,李长风人在空中,他伸手,手腕轻转,抓住空中早就准备好从大树上垂下来的一截绳索,身体在惯性之下向大树树身急荡过去。 李长风身形略转调整好方向,脚尖在树身上轻轻一点,又急荡回来。此时,大蛇正从他脚下急掠而过。李长风松开手,双手握住“大唐”刀柄,刀尖向下,整个连人带刀的重量狠狠往一压。 “噗……”一声轻响,刀身整个没入大蛇身体,法力全输之下,撕裂符发生作用,刀身进入之处血肉一震,裂开一条一尺来长大口子,鲜血喷泉般涌出,淋了李长风头脸一身。 大蛇急速游走的身体猛地一抖,停了下来,头部昂起大口张开,发出无声的痛嚎。 李长风拔出刀来,正准备再给它来一家伙,那大蛇头部反转,大口张开,向着背上的李长风飞速咬过来。 李长风不等大口临身,身体向右侧一翻,纵身跃下蛇身,落在大蛇中段的腹侧位置,想也不想,手中唐刀猛地刺下,直没入大蛇体内,又给它开了一条尺多长大口子。 大蛇身体疼得猛的弓起,再重重下落,扭了几下,尾巴部位带起一股狂风,横扫过来。李长风早已急退,见蛇尾扫来,身体又是轻轻一跳,故伎重演,再度抓住绳索荡向树身。 大蛇这回不再上当,身体一阵乱动,却是重新盘成蛇山。 李长风身体吊在树下荡了几下,见大蛇不再过来,也不着急,手一松,落在地面。 再抬头看那大蛇,只见它头忽向后仰,头部顶端那个肉瘤处白光微晃,接着,它头向前急伸,白光大炽,闪电般向李长风射来。 李长风瞳孔蓦的缩到极致,身体化成残影,人向大树后面全力躲避过去。 “啪!” 声音不大,像是蛋壳破碎的声音。李长风却忽然间感到一阵极度的寒冷,身体瞬间竟被冻僵,一时间动弹不得。 “这是水系变异冰属性术法,属于范围性法术!” 一瞬间便想通了大蛋的属性,不过却于事无补,眼角瞄去,大蛇疾风一样向这边游来,看那大嘴,一口吞下李长风那是绰绰有余了。 危急之中,李长风拼命调动气海中火属性元气,但体内经脉僵木,气海内旋转的元气亮点快速转了两下,又缓了下来,竟是调不动元气,李长风大骇! “紧急情况,能量输岀加大。” 系统的声音及时响起,元气旋转蓦然加快,瞬间便连成了一个亮光圆圈。一股元气迅速冲出气海,沿着经脉开始流转。 李长风身体一震,能动了。他不及细想,拔枪便朝离自己已不到十米的大蛇头射了一枪,身体同时向一侧急跃,人在空中,手上又射出一枪。身体落地,接着一个翻滚缷去冲力,人乘势站起,头也不回,拔腿便跑…… 纵身、侧跃、翻滚、跳跃…… “怎么还不炸?”弹头延时爆炸的时间是三秒,这三秒对此时的李长风简直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他在前面跑,大蛇在后面追,追得他心里哭爹喊娘,求神拜佛: “子弹老大,快炸吧,咱别闹了,行不?” “呯、砰……” 世界安静了。 大蛇追逐的声音停止了,李长风直接四仰八叉瘫倒在地上。 第二十一章寻宝之旅 大蛇头部被炸得稀烂,子弹的威力还是很令李长风满意的。 想到子弹,他禁不住心疼起来,这一下子去掉了四分之一还多的财产,能不心痛吗! 早知这样,还不如直接引大蛇去陷井……想到陷井,他心更的加疼了,撒了大半颗“火爆石”粉沫在那个山坳里,原本想着来一 个“烤全蛇”,没想到大蛇竟那么够劲,还来不及施展后续手段,就被它逼入了绝境。 撒出去的粉沫收回不回来了,打出去的子弹也就这样没了,这蛇除了吃吃肉,也不知其它东西有什么用,算一算,这生意亏本亏大了! 围着大蛇尸体转了几圈,下了决心——今后再也不没事去招惹妖兽了,那玩意打着太费钱! 动手在那大蛇尸体上面翻翻捡捡,想要将它的“妖丹”找出来,弄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找到。想来是子弹威力太大,给炸飞了。 这下本亏得更大了,虽然不知“妖丹”怎么用,但这玩意值钱是肯定的,原本想弄几颗放在身上,说不定哪天进入了“修真圈”,也可以傍傍身不至于一无所有,现在,连这点念想也没了! 垂头丧气的将大蛇扒皮抽筋,肉也不放过,挖了水缸大一陀。也只能弄这么多了,再多也吃不完,回头别给放臭了。 回到洞府,将大蛇身上的零件放下,他又琢磨开了: 这枪用不起,自己便没有远程武器,远程武器可是对敌的重要手段,这远程武器除了枪之外……他眼光盯到了大蛇的筋上。 有了!没有枪,那就用箭,弓箭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流啊! 自我安慰着,心里却有一种一朝回到解放前的酸楚。 想要射出箭,首先要有弓。弓分为弓身和弓弦二大部分,弓弦不用愁,大蛇的筋做十付弓弦也够了。 问题是这弓身……唉,还是没材料啊!再出去找?这附近安全的地方都搜遍了,基本不可能再找到。其它地方…… 想到这里,他突然眼前一亮:对呀,这大蛇盘踞的区域以前是禁区,现在可是解禁了。 再说了,这大蛇的家还没抄呢,这么大的妖兽,家里要敢不收几件宝物,它好意思在那一带称王吗?! …… 一个大山洞。 大蛇当然是住在大山洞里,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奇怪的是,它居然敢真的穷得叮当响。 李长风在大蛇的卧室里一通乱翻,除了一张大蛇脱下来的皮,就只剩下些大蛇餐后的排泄物。 “这不对,太不科学了。妖兽待的地方不都应该有天材地宝吗?网文上都这么写的。莫非没人投红票,作者准备让这条妖兽蛇连天材地宝也懒得守了?!” 摸着下巴站在洞中央寻思半天,李长风突然摸出他的小镐头,走到左侧洞壁挖了起来。 这是要干什么?莫非没找着宝贝,要拆人家屋泄愤?! 当然不是,主要是他感觉到这洞子太深了,曲里拐弯进山腹足有几十里。蛇性一般是比较懒惰的,要没点好处,要它每次出到门口晒晒太阳都要爬上几十里,那是打死也不会干的。 最重要,李长风明显感觉到这洞里的元气要比外面充足很多。这些原因加起来,要是他还不明白这里面有古怪,那他也不佩号称本书的主角了! 小镐头一如即往的给力,法力加持下,一镐下去,就能挖开脸盆大一块石头。 左一下右一下,挖了半天,挖进去差不多二米多深,李长风不挖了。怎么不挖了?废话,那边挖穿了,外面是悬崖! 换了一面,继续挖…… 二天后。 要说李长风还是很值得表扬的,为了增加点实力让各位观众看得过瘾,他硬是在不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坚持了二天。 当然,支持他挖下去的动力不仅有观众,还有元气。当他顺着洞底往里挖了不久,便明显感到元气又浓郁了一些,这让他精神大振,劲头十足。 “哗……” 又一大片石块垮下,灵眼术下的洞子里闪出一片柔和的白光。 李长风一个箭步跨过去,顿时呆了! 只见洞壁上星星点点嵌着的,全都是“聚元石”。好多的聚元石这么聚在一起,那柔和的光芒仿佛能亮瞎人的眼睛,李长风幸福地倒在地上——睡着了! …… 一颗、二颗、三颗…… 李长风快乐的用小镐头将嵌在石壁上的聚元石一颗一颗扣下来,那感觉,比农民收获粮食……还要爽! 二十八颗聚元石。 这就是他在这一片地方的全部收获了。不是他不想多挖点,他已经从这里继续向前又挖了一天了,元气却感觉越来越淡薄了。 “看来是没有了。奇怪,不是说矿藏之地应该有成千上万,扑天盖地的矿物吗?这片怎么就这么点,莫非只是偶然才产生了一点?” 想不明白。 不甘心的换了个方向又挖了一天,除了一身灰,什么收获也没有,这才死心的收了手。 二十天后。 山谷洞府老巢。 李长风从打坐中睁开眼睛,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回到洞府后,心想即然刚刚发了财,弄到不少聚元石,那自然要试试用它来帮助修炼的效果了。 于是脸也来不及洗一下,迫不及待地爬上床开始运功吐纳。 这一试却让他又喜又忧。喜的是:聚元石的确很强大,用它来辅助练功那元气是哗哗地往气海里流。 忧的是:元气溢散太厉害了,聚元石散发出来的元气如果是十,那人体最多只来得及吸收其中之一,其它全溢散到空气中去了。 “这样修炼,太败家了,万贯家财也修炼不起啊!” 望着手中那块被吸得光芒有些暗淡的聚元石,李长风只能无奈苦笑。 刚刚这一个周天大循环下去,这元石里所聚的元气就消失了差不多一半,也就是说,一块元石只能提供二次修炼的元气。 算一算手中的元石,李长风只好打消了用元石修炼的念头。还是留着以后当钱用吧,元石就是修真界的货币,小说里都这么说的。 叹着气,生活又回到了原点。那大蛇还真是个穷光蛋,除了这些聚元石,它那片区域竟什么天材地宝也没找到,让李长风白费一番功夫。 望着大蛇筋,他发愁了:难道要用一般的树木做一张弓身?那也太丢修士的脸了,拿出去怎么好意思见人?! 不管了,反正这里也没别人,试一下也不会少块肉! 李长风厚着脸皮,调看资料库里关于弓的记载。别说,还真找到了有用的: 铁铧木,制造弓身首选材料之一。密度大,韧性足,用之所制的弓,是战场杀敌,猎场杀兽,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绝世良弓! 当然,这段介绍是经过翻译和艺术加工后再说出来的一段介绍。 铁铧木李长风曾见过,不就是出谷向左,翻过一道小山岭,前方有一座不大的山峰,叫做“狗屎峰”……呃,错了,那是产铁矿石的地方! 总之,是见过的。具体哪里,再去找找不就得了! 二天后。 弓做出来了。是一柄大弓,一米五的长度,弓体呈微黑的木纹色,中间把手处用一块大蛇妖兽的皮包裹住,大蛇筋崩得笔直从两头系住。拿在手上,显得……那个,比较简陋。 当然简陋了,光溜溜的弓身上什么花纹装饰也没有。哪像那些王公贵族用的弓,黄金宝石什么的,不要命的往上嵌。太阳光一照,直接亮瞎人的眼,那才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不是! 两头向与弓身弧度相反的方向弯成两个圆圈,这是系弓弦的地方。 这两个圆圈可是李长风的得意之作,凡世人是没法将木从外部将它弯成圆圈的,李长风能啊,法术之下,分分针搞定! 得意洋洋地欣赏了一阵。 第二十二章烦恼的研究 弓制好了,接下来是箭。 这箭李长风可动了不少脑筋,箭杆是铁铧木制成,这不用说了。 铁铧木在凡世间虽是难得的珍品树木,但他这可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里,别的不多,各种木材随便用不要钱。 一人合抱那么粗的铁铧木树,直接伐二根拖回家。 箭尾燕翎李长风用的是一种白色大鸟的毛,为了这些毛,他满世界抓大鸟拔毛。这些大鸟回去后,受惊吓不轻,开会一致同意从今往后,将李长风所住山谷划为禁区! 弓箭威力大不大,可全指着箭头了。箭头他决定采用手雷的办法,制成一撞就炸式。 至于原材料,李长风忍痛拆了三颗手雷,将里面的火爆石粉沫和玄铁片拿岀来加工成箭头。 箭头分两截,呈圆锥形,中空,里面灌满粉沫。后半截用普通精铁制成,前面却是用了一点玄铁,以增加穿透力。 弓箭成型,实验了一下,效果也算不错,大蛇筋弹力强劲,射出二百米能穿入树身。爆炸之后,将树身炸了个碗大的洞口。对付普通人措措有余,对付修士……估计没戏。 射弓箭是个技术活,纵然是修真者,那也得练习才能出好成绩。 身为修士,好处也是有的,力量、耐力、双手的稳定性、眼睛的清晰度…… 这些都是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之上,要还练不岀一手好箭法,那可真是——回家洗洗睡吧。记住,睡地板,太笨的人只配睡那里! 李长风可以睡床。 他制了一些普通箭用于练习,五天时间,他可以在一百五十米的距离上箭箭射中靶子红心。 再多加锻炼,估计对天上鸟儿来个一箭穿眼也是很可能的。可惜那些大鸟将这里当成了禁区,天上空荡荡的连鸟毛也没一根,想要试试手也不可能! …… 符文。 武器的事暂时告一段落,李长风眼光又投向了符文。 法术太少,没有攻击法术。这是他心里一根刺,刺得他浑身难受——什么强,也不如自身强。这道理连小孩子也知道。 问题是,没得学啊!只能自己研究了。 也不是瞎研究。他问过系统,据系统分析,法术跟符文有很深的关系。系统又升一级后,已经能够根据一些条件解析简单点的符文了。 像现在,李长风盯着的是那张猪脸妖兽的皮。猪脸妖兽死时头部保持得比较完整,令他印像深刻的是这妖兽释放火球法术的情景。 释放法术的部位是头部嘴上鼻前的位置,李长风盯着看的就是这个位置,他想找找看有没有符文在这里。 如果能研究出点结果,说不定能学到一个火球术的法术。 说到这火球术,李长风是怨念颇深:看那猪脸妖兽嘴前凝聚元素,转眼之间,射出一道火球,直炸得敌人,人仰马翻,抱头鼠窜。这是何等的潇洒爽利! 再看自己,好不容易在指间凝出一团火焰,甩手扔出去,直接消散在风中。这是何等的悲苦凄凉! 都是火,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系统飞速的在运算,这种情况是需要消耗元气的,消耗的元气还不少。让李长青不得不每过几个时辰就得停下来打坐,恢复元气。 每当系统有了一点进展,还必须时不时盯着猪皮的嘴看一阵,这是在进行实物对照和深层分析。 五天后。 “猪嘴妖兽火球术符文不完整解析完毕,结果如下……” 系统声音终于响起,李长风如闻天籁。这科研工作,果然不容易呀! 根据系统的解析结果,他才明白了为什么两种火差距巨大: 火焰术是单纯的术法,所用到的符文只有一种,就起到个聚集火元素的作用。 而火球术是个比较复杂的术法,它是由三种符文构成: 一种是聚集火元素的符文,作用不用再说了,李长青给取名“聚火符文”。 二种是“压缩符文”,这火焰要变成火球,是需要大量压缩火元素,让它达到一定的浓度才能办到的。 三种是“释放符文”,火球成型后,并不是简单的甩手扔出去就行的,那太慢,也不安全,有一套专门的发射办法,就是释放符文。 这个也是系统唯一尚未完全解析出来的符文。李长风让它赶紧解析,系统回答,符文太过复杂,能力不足,须要再次升级才能完成解析。 李长风听得牙痒痒,最后没办法,捏着鼻子同意再让一半元气出来让它升级。 系统升级需要的时间还长,李长青也不敢去试这火球术——释放符文没出来,这压缩符文也不敢试啊,要是火球在手上压缩成了,却没法释放出去,那还不把自己命给试没了! 想来想去,他又想到了炼器,有了这压缩符文,那是不是可以压出火球来当成子弹用呢,这要是弄成了,那还不就是无限子弹了! 只是怎么发射出去呢?还得等释放符文。得了,老老实实等吧。 慢慢地一点点时间修练,自身要进阶,系统要升级,这所耗时间太长了,于是他又将主意打到了聚元石那里。 聚元石辅助修练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只要解决了溢散问题,不造成那么大的浪费就成。 李长风决定用包裹的办法看行不行。 手上剩余的材料逐个实验,最后发现绿钡能裹住元石让它元气不溢散,问题是这对修练没用,修练时元气的浪费是因为吸收的速度跟不上溢散的速度造成的。 包裹住了,只开条口子让它释放元气,元气倒是沿着口子释放出来的,问题是手掌不能全方位握住元石,竟是根本吸不到元气了。 实验全面失败,人也老实了。 …… 秋天来了,山中林木开始显露萧条之色。有风吹过,黄色的树叶片片飘落,让树下堆积的陈叶又增加了厚厚的一层。 各种果树上的果实开始成熟,沉甸甸的挂满枝头,让这林间的空气中充满馥郁的水果清香。 需要冬眠的动物们开始了一年中最忙碌大业——积蓄过冬的能量。 食草动物将各种青草、树叶,嫩枝、果实尽量朝胃里塞。而食肉动物们也一改往日吃饱后不再捕猎的懒惰,拼命将能看到的能吃到嘴的各种肉食变成自己身上的肥膘。 在下雨,是一场缠缠绵绵的细雨,没完没了的四散飘洒,一点点带走空气中的热量。凉意,越来越深了。 李长风现在却在出汗,是大汗。 周遭散发着硫黄味的空气刺目呛鼻,尽管不停的施展水雾术,但在这充满火元素的高温火山的山腹内,法术效果有限得很,不等他多吸几口润润喉咙,雾气便消散得差不多了。 火爆石效用非凡,用途广泛,是目前让他最重视的材料,没有之一。为了多弄几块这东西,他将主意打到了火山口山腹内,这种唯一盛产火爆石的地方。 “只要再攀下去一点点,再坚持一会就能找到了!” 拼命给自己打着气,心理却已濒临到了绝望的边缘。攀在火山内的岩壁上,他远远的已看到了岩浆星星点点散发出的红光。 “不能再往下攀了,必须留下返回的体力才行!” 不甘心的最后看一眼,李长风正准备承认失败打道回府,目光所及,却是突然一怔: “乌铂?!” 他一直想着火爆石,所以只注意红色的东西,没想到却差点露掉了这银灰色的乌铂。 “乌铂和火爆石伴生,它岀现了,火爆石还会远吗?” 精神大振之下,他返回山顶休息一阵,又信心满满地下到山腹内。这回不用一边攀爬一边寻找了,直接沿着绳索下降到发现乌铂之地。 这一天,他在这里上上下下寻找了五趟,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让他找到了五块火爆石和一块乌铂。 李长风这才发现,乌铂是比火爆石更难得的矿种。 第二十三章下山 这是一把手枪。不同于“大嘴”的怪模怪样,这是一把正常大小的手枪,正常的枪柄,正常的枪管,正常的板机……总之,它就是一把正常的柄装弹匣手枪。 这是李长风研制出来的最新产品,元石供能发射火球术的练器手枪,命名为:火.枪一号! 此枪具有小巧灵便、射速超快、无后座力、无发射声响、一块元石供能,射击次数达到五十次等等诸多优点,实在是居家旅行……好吧,凑字数的话就不多说了。 即然有火.枪一号,在李长风的想像中,将来还会有冰枪一号或别的一号什么的问世。那条大蛇发出的冰球的冰冻效果,让他眼馋不已。 只可惜现在没弄到冰球符文,想法暂时没法实现。 系统将“释放符文”研究出来了,但李长风还是没能学会火球术。要将符文还原成施法用的口诀、法诀,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想要凭空猜测,难度自然大。 但这不妨碍将它用在炼器上。经过长时间琢磨,李长风终于将元石用绿钡包裹后,将它作为能量弹匣用在了火.枪一号上。 包裹后的元石实现了元气输出的有序化,这让它不但解决了元气溢散的问题,也让它作为能量弹匣的可能成为了现实。 火.枪一号不再需要使用者输入法力,只要扣动板机就能实现发射。当然,为了安全,李长风设计了一个需要输入法力才能开启的保险装置,这样也避免了落入普通人手中也能使用的危险,维护了修士的尊严。 火.枪一号的威力,经过实验,也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分为二个档次: 一是扣动扳机,直接射击,碗口粗细的树木可以一击而断。此种方法射速较快,能达到一秒三发。 另一种是输入法力,对火元素进行进一步的浓缩,射出的火球颜色变淡,有更高的温度,威力能达到“大嘴”子弹威力的一半。不过,此种方法射速变慢,只有一秒一发。 另外,火球术发射出去的飞行速度,明显的比“大嘴”子弹射出的飞行速度要慢,这是因为“释放符文”释放出的火球术飞行速度固定,不是加大.法力输入就能加快速度的。 因此,“大嘴”的地位仍然是无可替代,它子弹飞行速度快,爆炸威力巨大,并且带有一定的穿透功能。唯一的缺点,就是子弹制造困难了。 幸好上次去火山冒险,让他弄到几颗火爆石,这种重要的原材料的补充让他大大大松了一口气。又多制了几颗子弹,也没多制,这玩意制多了放着不方便,也危险。 …… 下雪了。 雪下得不大,只有几片白色时不时懒洋洋在空中飘落,雪之所以下得不大,是因为前二天一直在下大雪,而现在,只不过是这场大雪的尾声而已。 李长风站在一块大石上,回眸远眺,而他所看之处,是住了三年的山谷入口。 是的,三年了,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记得刚来的时候也是冬天,三年时间,将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掌控法力的修真者,这其中有多少艰辛、痛苦、欢乐、酸楚…… 他不得不离开了,修练已经进入了第六层境界,以后只要按步就班就好。而寻找新的筑基后的功法秘笈,也到了必须提上日程的时候。 炼器方面,没有更多的资料和原材料,也让他感觉到已经进入了一个发展的瓶颈。不能再闭门造车下去了,必须要走出去,到外面广阔的天地闯一闯,才能让自己更进一步,实现飞跃! 要走了,再最后看一眼山谷,这里虽然没有朋友和更多值得留恋的东西,但住得久了,总也还是有感情的不是吗? 走了! …… 登仙城。 这是烁阳帝国南部大城,城墙高大,人口众多。城内马道纵横,又宽又直,两侧店铺鳞次栉比,街上行人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好一派兴旺热闹的景像。 李长风站在街边,正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他是在发愁,身上的衣服是三年前的,已穿得褪色阵旧,上面还有几个小破洞。 从山上一路走下来,一双布鞋粘满泥巴,再穿上下去,估计就要穿底了。 这浑身上下的行头,都该换换了,问题是,他没有钱,进城的二个铜钱也都是从别人身上“借”来的。 怎么办,再去“借”?那不行,事急从权可以,平常没事要再干这种勾当,那可就是人品问题了。 去打工?李长风在那些店铺前面左瞄右瞄,还是摇摇头,倒不是放不下架子,前世受到的教育和训练,让他的心理可是强大无比。主要是太耗时间,收入又低,不划算。 “这位兄台请了,看这风和日丽,风淡云清,风起……那个,这么好的天气,你我能在这街头相遇,实是有缘,何不酒楼共谋一聚,把酒言欢,岂不快哉!” 李长风正低头寻思呢,突然听见一破锣嗓子,粗声粗气说出这么一段文绉绉的话,心下好奇,抬头一看: 只见一条大汉,膀大腰圆,手长脚长,身高一米八以上,黑不溜秋。大嘴唇,粗眉毛,偏又长着一双眯缝眼,那形象——实在不怎么样! 再看他对面: 一个身穿月白长衫的书生,身材清瘦,个头不很高,一米六左右。瓜子脸,眉如轻黛,唇似涂丹,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旁边还跟着个青衣小厮,也是眉清目秀。 李长风看罢,稍一转念,明白了:那书生容貌俊俏,没有喉节,傻子也看出她是一女子了,黑大汉这正泡妞呢! 那书生睁大眼睛,拿着折扇的纤纤玉手抬起,抱拳拱了拱——那指甲上居然还涂着红! “兄台请了,素不相识,不敢打扰,还望多多海涵,兄台请便。” 这声音,如乳莺啼谷,清脆宛转,那大汉听得全身都仿佛酥了,迈前一步,搓着手,尽量将声音放柔: “这位兄台,实不相瞒,我今日读书偶有所得,所以要庆祝一下,决定请我出门后遇到的第一位书生吃饭。而你,就是我遇到的第一位书生了。” 李长风听得撇撇嘴:这理由编得,太烂。 白衣书生声音响起: “不敢当兄台如此厚待,小生尚有急事在身,先告辞了。” 这是看出情况不妙,想走了。 大汉哪能让她走,一抬胳膊,挡住她的路。 “兄弟,我徐建飞在这一块多少有点名气,人人遵称一声飞哥,你这么不识抬举,我这面子可过不去啊! 得,见软的不行,要来硬的了。文绉绉的话也懒得再说,直接满口江湖术语。 白衣书生女子哪见过这个呀,顿时慌了神,直往后退。青衣小厮挺身而出: “不得无礼,我家小……公子说了有事,怎还如此纠缠不休,赶快让开,小心我到官府告你!” 声音清脆,也是一名女子。 大汉尚未说话,他身后忽然响起一阵怪笑: “嘎嘎……哎哟喂,这可真是将人吓坏了。官府,官府你家开的呀?快去快去,看是我家公子名气大,还是官府威武足。” 这是大汉身后的小厮,这话说得,整个一楞头青。 黑面大汉倒也不笨,回身敲了那小厮头一下,嘴里说道: “不会说话就别乱说,没人当你是哑巴。” 转身又满脸堆笑道:“小兄弟别生气,我这跟班没读过书,你别和他一般见识。看这天色不早了,肚子也饿了,你赶紧劝劝你家公子,早点到酒楼,也能占个好位置不是?” 黑面大汉如此死皮赖脸,软硬兼施的,让那白衣书生女子进退不得,双方竟是僵在那里。 李长风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偷笑不已。见他们僵住,眼珠转了转,脚下不动声色的退后几步,忽然猛的冲到那白衣女子身边,气喘嘘嘘地道: “哎呀小姐,小姐呀,你怎么不打招呼就从家中出来,让老爷夫人好生着急。快,这就随我回家去吧?” 白衣书生女子一看:这谁呀?也不认识就乱认小姐,我这样子像是小姐吗?一抬手,却忽然看到指甲上的涂色,不由脸上一红。心念忽又一动,再看那人,正挤眉弄眼。 “你……” 青衣小厮女子见突然来了一人,也不认识乱认小姐,还敢挤眉弄眼,当下柳眉倒竖,一手插腰,一手伸出,手指点了点就要发作…… 刚出口一个字,白衣书生女子赶紧压下她的手,说道: “钱多,你怎么来了?我只是在家中待得烦闷,出来散散心而已。你即已找来,那好,我们这就回家。” 李长风心里好笑,暗道: “还不算太笨,这么快就明白过来了。不过这名字起得……我喜欢!” 青衣小厮女子在一旁看得迷惑不解,听小姐说要跟他走,顿时急得面红耳赤,却被小姐眼神死死压住不让说话。 黑面大汉傻了:突然冒出个人,破衣烂衫一身,洗得连颜色也看不清,冲过来就将要到嘴的鸭子劫走了。 最可恨,他竟一口叫破那假书生的女子身份。这就不好办了,真要再纠缠不休,那可就是耍流氓了,这可是大街上呢! 有心说点什么,张嘴抬手,却是什么也说不出,只得眼睁睁看着那人,从旁边屋檐下提起一个大大的,样式奇特的包裹,带着人扬长而去。 第二十四章摆地摊 转过二个街口,见黑脸大汉没有追过来,白衣书生女子放下了心,她轻吁一口气,停住脚步。 李长风在后面不急不慢的跟着,见她停步,便微笑着走过去,停在她面前。 “你是谁?”女子问道。 “一个救你的人!”李长风笑着回答。 “你为什么要救我?”女子又问。 “因为你穿的衣服很好,手上的折扇也很值钱。”李长风笑容不变,眼光却变得意味深长。 女子愣住了:这算什么解释? 李长风望着她,悠悠地说: “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能穿得起好衣服,用得起这种折扇的。能用得起它们的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富人’。而除了富人,还有一种人有另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穷人’。” 青衣小厮女子在旁边听得忍不住插嘴道: “你就干脆说你‘要钱’得了,啰啰嗦嗦说那么多干什么!” 白衣书生女子掩嘴一笑。 李长风笑着摇摇手指头,道: “错了,这不叫要钱,这叫索取酬劳,可是我劳动所得。要钱,那是叫化子才干的事。” 白衣书生女子又是一笑,接着忽又脸色一敛,轻声道: “我没钱。这次离家匆忙,没带钱出来。” 李长风一呆,笑容僵在脸上。 似乎很满意李长风的反应,白衣书生女子停了停,这才慢悠悠地接着说道: “不过……我家里有钱,如果你肯送我们回去,自然少不了你的报酬。” 李长风苦笑,摸了摸鼻子,道: “也罢,送佛送上西。你家在哪条街?” 白衣书生女子笑道:“洛沙城。” 李长风一愣,道:“有这样一条街名吗?” 白衣书生女子摇头道:“不是在这里,是‘斯州’的‘洛沙城’。” 李长风脸顿时垮了,道:“那我不要银子了,我看你这折扇……” 白衣书生女子忙将折扇往后背一收,尖声道:“不能给你,这是我……就不给你。” “那……” 李长风眼睛在她俩身上上下乱扫,实在再看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他轻叹一声,道: “算了,当我倒霉!”转身欲走。 袖子却忽然被人拉住,那白衣女子一脸着急,道:“好汉,你就送我们去吧!到了那里,我给你五百……不,一千两纹银,到了就给,好不好!” 李长风沉着脸,忍不住道:“你真当我是傻子?你们两个女子,身无分文,却一身齐整在街上乱晃,我来问你:你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一看就知道是城中哪个富家小姐,没事翘家玩呢。我这真将你们送到了洛沙城,你家人知道,那还不找我拼命!” 女子闻言,顿时傻了,嘴里低低地道:“你,你怎么知道?” 李长风轻叹,道:“回去吧!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呐。外面,风雨大啊!” 女子恍若未听见,眼角含泪,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李长青,你为什么不来提亲?!” 仿佛一个炸雷在耳边响起,李长风一震——李长青,这可是“得风候”二子,自己弟弟的名字。他急急追问: “说谁?李长……” 转念一想,却是不能这样直愣愣地问,人家肯定不说呀! 稳了稳神,他道:“你你你,你别哭,我这人最怕别人哭了。特别是女人,只要一哭,再求一求我,我就心软得不行。” 白衣书生女子噗嗤一笑,娇声道:“大哥,你就送我们一送,我知道你最好人了!” 得,称呼都换了,叫上大哥了,还发好人卡。 李长风神色不动,道:“送可以,不过路途遥远,这盘缠你得出吧?还有,此中事由,你可得告诉我,我不能糊里糊涂,到时惹来麻烦。” 女子面色一苦,半晌才道:“大哥,我们真没钱,要不,你先垫上,到时我一定双倍奉还行吗?至于事由,只要出了城,我一定告诉你。” 李长风神色再也绷不住了,怪声道:“不是吧,负责送,还负责出钱,我,我那个我,那什么……” 女子见他脸都绿了,赶紧安慰,双手合什: “大哥,大哥你最好了。我一定还,到时还奉上大大的酬金。真的,大哥求你了。” 这安慰,也太没水准了! 李长风哭丧着脸,不死心的问: “银两没有,首饰总带了两件吧?” “没有。出来得急,什么也没带。” “你们什么也没带,就想去洛沙城,这一路上吃什么呀?” “没想过!” “洛沙城在哪个方向……” “不知道!” “那遇着坏人……” “跑!” “好吧,等到晚上月亮出来了,我们摘月亮吃!” …… 李长风在摆摊,街边拐角处,一件旧衣裳摆地面上,上面摆着些石头雕的小人、小鸡、小狗、小兔子……什么的,中间空心,用嘴一吹,还能呜呜直叫。 李长风苦哇,本想着脑袋一转能弄俩钱花花,没想到钱没挣着,还缀上两个拖油瓶。 没办法了,堂堂修士,沦落到用法术塑了些石头,到街边摆摊的地步。 “快来瞧一瞧看一看了,大师亲手雕刻,为‘登仙城’小朋友们带来福音,请看这稀世难求的玩具,吹一吹,还带着哨呢!走过路过,机会不要错过。诸位,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这广告词吆喝得,不愧为穿越人士。 俩女子在不远处听得笑弯了腰。 别说,这种能吹出声音的石头,还真是个新玩意,路过的小朋友们顿时走不动道了,赖在摊前就不走。 家长没办法了,只得掏出钱包准备买一个给小祖宗,先问价: “这玩意要价几何呀?”还挺斯文,一听就是有教养的人。 “一两银子一个。” “什,什么……你怎么不去抢?”教养顿时没了,一蹦三尺高。 李长风斜眼瞄瞄他,慢条斯理地说: “这可是大师作品,看这雕功,听这声音。要你一两银子,那就是半买半送。嫌贵,嫌贵你别买呀!” 手上没闲着,作势要拿回小孩手里抓着的小人。 小孩不干了,往后直缩,眼睛可怜巴巴望向父亲。 一咬牙一跺脚,那人哼哼道:“一两银子俩,卖不卖?” 不出声,手继续往小孩那里伸。 “算你狠,别让我再遇见你!” 那人心疼得声音直打哆嗦,扔下钱带着小孩头也不回去了。从此以后,这片地方被他划为禁区,宁愿绕远也要绕着走。 一两银子到手。 二女看得眼都直了。 疼孩子也有底线,大多数家长一听报价,脸色立马铁青,孩子要敢耍赖,大巴掌啪就到了小屁股上:翻了天了还,这是玩具吗?这是一个月的肉钱! 所以,半天时间,李长风还好开了个张,卖出一个,得银一两。 “这位兄台,你看这风和日丽,云淡风清的,你我能在这街头相遇,实是有缘,何不酒楼共谋一聚,把酒言欢,岂不快哉!” 李长风记性好,将那黑脸大汉的话给背了下来。 旁边一路过的屠夫也看出白衣书生是个女子,见一衣衫褴褛的小子也敢当街搭讪,心里暗骂: “小子,就你这样也敢乱泡马子,看人家不大耳刮子抽你!” 谁知一眨眼,那女子竟咯咯娇笑,答出的话差点吓他跌一跟头: “我要吃阳春面,还有红烧松江鱼。” 李长风一昂头,扬了扬那两银子,道: “吃,想吃什么都行,咱不差钱。” 一顿饭吃下,一两银子没了,还差一钱。李长风死皮赖脸退了一壶酒,这才摆平,灰溜溜岀了酒楼。二女早跑了,假装不认识他。 下半天。 李长风垂头丧气继续摆摊,有人问价: “这玩意要价几何呀?” “半两银子。”得,降价大甩卖了。 “什,什么……你怎么不去抢?”都一个语气。 李长风斜眼瞄了瞄他,慢慢地道:“那你看着给吧。” 叮当一阵乱响,扔下十个铜板……拿走俩。 李长风无语。 第二十五章劫道 一匹老掉牙的马,一辆破平板车,连个车篷子也没有,一路走一路咯吱乱响,仿佛下一刻就会散架。 二女坐在马车上,冬天的寒风吹着,冻得直哆嗦,白衣女子叫道: “钱多,我冷……冷死了。” 钱多是李长风现在的名字。 那日李长风卖石头的计划宣告破产,逼得没法之下,突然想起那个装功法秘笈和丹药的玉盒还在。 拿到当铺一问,别说,还真值几个钱,当了一百二十两银子。 欢天喜地拿着银子正要岀城,这回那白衣女子脑袋瓜子不知怎么开了窍,一问到洛沙城有五百多里地,不干了,不能走着去呀,那还不把脚板给磨没了,非让李长风想办法。 能有什么办法,只能使银子买辆马车呗。他心疼银子,可着劲找便宜的买,就这也花了四十多两。好不容易找到便宜的,天又黑了,只得在城里又住了一夜,这才上路。 其间事情的原由李长风也弄明白了,故事很老套,无非是:佳人才子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正是春天,莺飞草长,松江河畔,游人如织,佳人如酥。 女主角宋梦茵,就是这白衣书生女子了,这一日正与贴身侍婢清眉,正是那青衣小厮。乘着这风和日丽,春浓美好之日,到松江河畔踏青散心。 游人络绎不绝,来来往往的行人一多,互有碰撞的事总是难免。这不,清眉就被人撞了一下,只见一个青衣汉子,撞人之后头也不回,若无其事向前走。 清眉柳眉倒竖,正要发作,转念一想,这事不对,伸手腰间一摸,果然钱袋子不见了。她哪里肯依,上前一把拦住那青衣汉子,要他交还钱袋。 那汉子本是地痞流氓,当下只是斜眼歪嘴,耍赖洒泼,让清眉搜他的身,若是搜不出,他自然也要搜搜清眉的身,以示公平。 主仆二人被这人气得面红耳赤,浑身颤栗说不出话来。 正在此时,只见一个身材高大,虎背熊腰,身穿一身月白色长衫,浓眉大眼容貌颇佳,盼顾之间,英气逼人的男子挺身而出。 也不多说话,只三拳二脚便将那青衣汉子打得口吐实言,赶紧奉还钱袋抱头鼠窜而去。 这个英武男子,正是到登仙城办事的男主角李长青。 这一场英雄救美之后,下面的事自然不难猜测:两人一个英武俊郎,一个面容娇美,接触之后,竟是一见钟情,难舍难分。 李长青想办法在登仙城足足待了二个月,其间又和宋梦茵见了几次面,俩人互换信物,李长青给宋梦茵的,正是那把折扇,约好李长青回去之后就差人前来提亲。 谁知这一等就是一年,眼看就十八岁了,还没等到李长青来提亲的信,却得知家人要为她定亲了,对方却是同为烁阳四大世家的蒋家三代嫡二子蒋文夕。 作为宋家第三代的庶出之女,嫁给蒋家嫡子,要说这门亲事还是不错的。但宋梦茵心有所属,眼看定亲之日临近,一急之下,离家出走,要去找李长青问清楚…… 李长风问清楚原由,心里暗自庆幸:幸好这次多管闲事一把,要不然这弟媳妇可就飞了! 宋梦茵也曾问过李长风名字,李长风哈哈一笑,说钱多这名字很好,他很喜欢,就叫钱多了。 宋梦茵在那里哼哼唧唧叫冷,李长风被缠得没法子,只得安慰许愿: “看见前面路边的小片树林子没有,到了那里,我伐点树技做个车篷子,保证你就不冷了。” 宋梦茵站在车上极目远眺,只见前方远处黑沉沉一片,哪看见什么树林子…… …… 小树林子。 黑脸大汉徐建飞带着十几个手下,拿着大剑棍棒等武器等在这里。 他这是在等李长风他们。 那日他眼睁睁看着李长风将人带走,他越想越不对劲:那小子破衣烂衫,还带着个大包裹,风尘仆仆的样子,怎么看怎么不像大府人家的家丁出来寻人的。 疑惑之下,差人跟去看看。这一看差点没让他气背过气去:好嘛,这小子带着俩女子,又是摆摊,又是进当铺的,最后还买了辆马车……上当了,上了那小子大当了。 越想越气,一咬牙下了决心:抢回来,绝对要抢回来,要不然老了以后,我会为这事后悔的! 打探清楚他们的去向,带着人骑马赶到前面,在这小树林子等着。 时间还早,那辆破马车咯吱声老远就能听见,也不怕错过,这一行人坐着聊上了: “飞爷,您真是英明。对,不能这么放过他们。那俩小妞,那身段,那容貌,那水灵劲,真是……让人流口水啊!”说话的是愣头青跟班。 “唔,确实水灵……嗯,喂,孔青我警告你,那是你嫂子,不许打她主意!” “不是吧,飞爷,您吃肉,汤总得留一口给我们喝吧?”孔青苦了脸,撅着嘴嚷嚷。 “汤,什么汤?” “那主子归您了,那个婢女您看……” “可以考虑。嗯,还是不行,爷我这回动了真心,是要娶那女子为妾的。这要将人家婢女给你,她肯定不会干。” “飞爷您又动真心,这都第十二房了!” “爷真心多,要你多管。” “飞爷……” “行行、行了,回去后那小桃红归你了,知道你就在这等着呢!” “谢飞爷……” …… 老马有一个好处,韧性十足。虽然慢慢悠悠,但它总在走,这不,终于看见小树林子了。 二女坐在马车上,散开一床棉被披身上,二人挤成一团,小鼻子冻得通红,耳朵竖直听坐在车辕上的钱多正在唱歌: 山也迢迢,水也迢迢 山水迢迢路遥遥 盼过昨宵,又盼今朝 盼来盼去魂也消 梦也渺渺,人也渺渺 天若有情天亦老 歌不成歌,调不成调 风雨潇潇愁多少 …… 歌声萧瑟,清眉听得眼角含泪,抱着宋梦茵胳膊轻泣。宋梦茵呆呆发怔,嘴里喃喃念词: “天若有情天亦老……” 转过头,她迫不及待地问道: “钱……大哥,这词是你写的?” 李长风回过头,悠悠地道: “这是以前我隔壁家他三姨写的,是一个受人尊敬的阿姨。” “写得真好呀,她叫什么名字?” “琼瑶阿姨……” …… 咯吱响着的破马车声音传来,孔青第一个听见,赶紧起身。 “来了没有?” “来了。” “是不是他们?” “是的。” “抄家伙……” 一行人一字排开,挡在大道上。待马车走近,孔青上前一步,正待吐气开声。 只见那马车停住,一个穿着崭新的青布长衫,脚踩一双崭新的千层底布鞋,头戴一顶崭新的皮帽子,脸上黑布巾遮住口鼻的汉子跳下车来,手执马鞭,大着嗓门一声吼: “啊哈……咳,咳,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孔青一口气没喘过来,差点憋死。缓了缓,张口要说话,再一想不对呀,我的话呢?怎么让他给抢了!回头看向徐建飞。 徐建飞瞪了他一眼,大声咳嗽一下,慢条斯理地走上来: “我说兄弟,也别装疯卖傻了,两条路:一是留下人,让我打断你的腿,我绕你一命。再是上来拼一拼,我保证不一个人和你单挑,要不,你试试?” 李长风背靠着马车,小手指捅耳朵眼里掏掏耳朵,道: “打人不好,打死人更不好,罪很重,官府那边可不好交待,要赔命的。” “哈,哈……你真幽默,要不这样,你死之后,我挖个深点的坑将你埋了,这样没人找得到你,自然我们就没罪了!” “哦,还可以这样?好吧,这天也不早了,肚子也饿了,你们快点将财物交出来,我好早点上路,前面有一羊肉馆听说味道不错,早点去还能占个好位置。” 徐建飞笑了,点点头,道: “不错,很有胆色。我决定了,等会留你一口气,挖出你的胆子来,我们一起看看有多大。” 挥挥手,自己朝后退几步,抱着膊子等着看戏。 第二十六章风起 李长风遗憾地耸耸肩,回头看了看二女,只见她们脸色煞白,抱成一团发着抖。笑了笑,他安慰道: “别怕,我很厉害的。一个人打他们一群,一点问题没有,放心吧!” 二女抖得更厉害了。 孔青站在前面,冲得最快,手中大剑高扬,嘴里高喊: “呀、呀……看我的厉害,去死吧!” “咣!”这是大剑落地的声音。 “嘭!”这是拳头入肉的声音。 “噗!”这是口吐鲜血的声音。 “砰!”这是人倒地发出的声音。 “咣、嘭、噗、砰……”这是一群人四散乱飞发出的各种声音。 李长风甩了甩拳头,将一滴溅到手背上的血,在一个倒在地上的汉子身上抹了抹,摇头叹息道: “手法生疏啊,竟让血溅到了手上。” 徐建飞两眼发直,张开的嘴能塞下一个鸭蛋,抱着膊子的手也放了下来,垂在两边。他向前急走二步,直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口中大叫: “好汉,好汉呐,请问好汉,您有何吩咐?” 好嘛,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 斯州,洛沙城。 木府偏房客厅内。这个小客厅,叫做“盘松厅”,是木庆农招待贵宾才会打开的,一年之中,启用的时间曲指可数。 今天,盘松厅房门大开,上菜的仆丁络绎不绝的往里送上一盘盘做功精致的菜肴。房内一张圆形大餐桌上,却只坐了三个人。 上座位置,只见一个圆头圆脑的大胖子,正踞案大嚼,右手拿着筷子,不停往嘴里夹菜,左手拿着一个蹄膀,不时伸嘴边啃一口,吃得满头大汗淋漓。 木庆农和木振威两父子坐在他下首相陪。不过他们筷子放在桌子上根本没动,看这一大桌足够十几人吃的菜肴,竟似是那大胖子一人吃下去的。 木庆农相比三年前头发又白了几分,不过精神饱满,脸上腊黄之色几已淡不可见,倒多一丝红润。 木振威样貌依旧,不过神色盼顾之间,比以前更添了几分不怒自威的神彩。 桌上菜盘已大半清空,那胖子将手中蹄膀最后一丝肉用嘴撕下吃完,骨头扔桌边上,端起一杯酒一饮而进,这才在旁边侍女端着的铜盆内净了净手,白巾擦干,又抹了抹嘴,轻吁一口气笑道: “饱了,木州台府上这菜肴做功精细,味道鲜美,令人回味无穷啊!” 木庆农微笑摆手,道:“不过是些普通寻常菜罢了,不值一提。勾殿主今日初到,老夫这接风宴设得简陋,实在是怠慢得很呐。” 胖子哈哈一笑,道: “本人没有别的什么爱好,对这吃可是研究颇深,今日这三十六道菜,没有一道主料是重样的,菜式搭配之间,也是颇具匠心。州台大人,你有一个好厨子啊!” 木庆农抬手拱了拱,笑道:“能得您夸讲,回头我就给他涨工钱。” 木振威在一旁坐着,也不插话,只是微笑看着两人,听他们讲着这些没营养的话题。 见他们寒喧得差不多了,他拱手笑着道: “勾殿主,还请移步,咱们一边喝茶一边聊如何?我父亲新得了一两“清云茶”,正好借您光我也尝尝鲜。” 三人齐齐大笑…… 到一边分宾主坐下,气氛便陡然凝重起来,那勾殿主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沉声道: “木州台,形势难道真的变得如此之严重,竟至于要我们‘奉灵山’直接插手战事?” 点点头,木庆农向木振威指了指,道: “此中原由,犬子身为帝国‘御使将军’,最是清楚不过,便由他来向你分说。” 木振威点点头接过话题,道: “烁阳、归兹、莫南、大昌四国如果看成一个整体的话,在丰澜大陆位于西南方向。但由于‘黄云沙漠’的阻隔,四国只有一条‘黄金走廊’与其它国家相通,因此一直以来偏安一隅。大陆中央国家林立,一直大战不断。现在,控制黄金走廊另一端的大国‘魏国’吞并了他周围几个小国,实力膨胀,竟将主意打到了我们这四国头上,不宣而战,将黄金走廊上大昌国所设七道关卡破去四道。大昌国求救信件飞送其它三国,唇亡齿寒的道理大家都懂,因此决定联合起来,打掉魏国野心。但近日传来迅息,魏囯竟有‘练气士’参战,短短数日,又破掉了一道关卡。不得已,四国只能决定请各自国家的‘练气士’出手,对付对方练气士,要不然普通士兵可抗不住练气士的手段。” 一口气说完,他端茶喝了一口。 木庆农接着道:“此次麻烦‘奉灵山’各位道长出手,帝国已与余山主谈妥条件,只是不知跟随勾殿主下山的道长们……?” 呵呵一笑,勾殿主摆摆手道: “木州台不必担心,我奉灵山总共五殿,此次有火云殿、水云殿、风云殿三殿弟子下山,共二十三人。其中一十七人在邓殿主和风殿主的带领下,都已奔赴大昌国‘合萨城’聚集,我在此正是等候其他散落各地游历的弟子到此集聚,再带他们去合萨城。” 木床农哦了一声,拱手道: “如此,勾殿主且安心住下,明日还有些新鲜吃食要请殿主品尝评价。” 勾殿主闻言,顿时眉开眼笑,道: “州台大人深知我心,如此有劳了。” 木庆农笑道:“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勾殿主点着头,感叹地道: “州台大人好福气呀,令郎如今身居高位,这且不说。而令媛在奉灵山水云殿众多女弟子当中,也是矫矫者,一身功力听说已突破至五层境界,年纪如此之轻,能有如此成就,当真天资罕见呐!” 木庆农笑得眼睛都不见了,连连拱手,道: “小女还要承您多关照,多多关照!” 勾殿主笑眯眯地答道:“那是当然,州台放心。” 二人笑声稍敛,木庆农又道: “说到了小女,这次在登仙城还发生一件趣事。” “哦,什么事?”勾殿主问。 “此事说来话长……”木庆农声音忽然低沉下去,说起了往事: “……三年之前,老夫三子木振雄因为焦虑老夫身痪顽疾,不知从哪里听说一户人家收藏有‘仙药’……” 仙药二字出口,勾殿主浑身一震,忙侧耳细听。 “……犬子连夜出发,奔行五百里找到那户人家,不惜高价买下仙药。不料事有不秘,被人得到消息,回程途中被半途截杀,我那可怜的雄儿……” 说道伤心之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 “……天道不爽,报应马上临头,那截药之人药还未到手,却被人抢先一步,截走仙药并逃走。那孤世泰事情做了,药未到手,顿时恼羞成怒……” 激动之下,一不小心连孤世泰的名字也说了出来,见儿子直使眼色,这才省悟。但话即出口,也收不回了,干脆没了顾虑,一路滔滔讲下去: “……他出动了大批的人手,最后听说连皇上……咳、咳,将那人藏身之地黑山沼泽翻了个底朝天,折损不少人手。最后却被那人玩了一个回马枪,逃进‘碧落峰’无影无踪。” 说到这里,好像出了口气般轻吁一口,端杯喝茶。 勾殿主正听到精彩之处,忍不住追问道: “后来怎样?” “后来才知道,那夺药之人正是‘得风候’长子李长风。他得药之后,在碧落峰山上躲了三年。可能他觉得没事了,前些日子居然大摇大摆的从山上下来。却不知那山下各方眼线一直没撤走,此刻,恐怕该知道消息的人,全都知道了!” 勾殿主又问道: “那这事跟令媛的关系……?” 木庆农微微一笑,道: “小女正好在那一带游历,听到信息,我便让她使了个计策,与那李长风一路同行,逛他到洛沙城来。一来仙药之事还抱着万一的想法;二来犬子之死虽然与他无关,但即参与了此事,想不付出点代价怎么成?!” 话音落下,目中寒光闪了出来。 第二十七章云涌 京城,临安。 烁阳皇宫,华文殿御书房内。皇帝孤世鸿背靠绵被,半躺在御榻之上,一个玉质药碗端在手上,满脸苦色正看着那碗药。 “陛下,身体要紧,药虽苦口,有利于病呐!” 宰相吕正观半侧着身子坐在御榻边,手拿一本奏折,嘴里正劝着皇帝。 “有什么用呢?三年了,朕喝的药怕是能将御花园中的锦鲤池都填满了……” 端药的碗送到嘴边,一昂脖子,孤世鸿将药喝了下去。吕正观探身端起茶杯递过去,说道: “陛下喝口茶,清清嘴里的苦味。” 孤世鸿接过茶喝了一口,接着道: “这药啊,只能治病,无法救命呐!” 叹了一口气,轻咳了两声,问道: “相国手上这折子,是不是又有什么坏消息要告诉朕?” 苦笑一下,吕正观将折子双手递给孤世鸿,一边说道: “回陛下,这是四大世家中最后一家宋家的态度,说是‘松烟石’近年来越发开采困难,一年十斤的上缴量恐怕是难以完成。” 孤世鸿手指慢慢抓紧,保持脸上神色不动,问道: “那他能上缴多少?” 吕正观担心的看着皇帝,答道: “回陛下,折子上说,最多七斤。” 抓紧地手慢慢又松开,孤世鸿点点头道: “还不算太坏,没有超出朕的底线。” 吕正观眼中担忧之色更浓,接着道: “折子上还说,其中有一半……是碎石。” “什么?……咳、咳……咳……” 孤世鸿猛地从榻上坐起,接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让他半天说不了话。 “陛下,陛下你怎么样?御医,快去叫御医……” 吕正鸿从床榻边一弹而起,嘴里连声高呼。 孤世鸿右手拿着条白绢捂着嘴,左手摇了摇。慢慢地止住咳嗽,他松开捂嘴的白绢一看,那上面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陛下,这……”吕正观忧心如焚的看着那血迹。 “不要紧,还死不了。三年多了,早就习惯了!” 孤世鸿脸色苍白,将手上白绢扔到旁边火盆里烧掉。返身又躺回榻上,他望着屋顶,眼里尽是一种孤寂的死意,仿似自语般地说道: “世家,这就是世家。国家正将陷入危难之中,他们还在那里只顾着自家的利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难道不懂?不,他们懂,比谁都懂,只是利益遮住了他们的眼睛,蒙住了他们的心。难道一定要等人家兵临城下,才知道着急,才知道疼?!” 轻叹一口气,吕正观轻声道: “陛下身体要紧,不宜如此大动情绪,万望多加保重呐。世家之事,也不是一日二日就能解决。此次之事,据臣猜测,他们的态度其实是有点摇摆不定……” 孤世鸿收回眼光转望向他,说道: “怎么个摇摆不定?” 吕正观整理了一下思路,吸了口气,道: “正如陛下所说,道理他们都懂,但涉及到具体各家利益,难免犹豫不定。这主要是因为战火没烧到家门口,他们还没有切肤之痛造成的……” 孤世鸿点头,问道: “相国可有对策?” 吕正观略略站直身子,老眼忽然精光一闪,道: “那就让他们痛!陛下可下诏各大世家,让他们自行招募军队赴大昌国前线,并一定要让各家直系子弟领军,让他们见一见战争的可怕,被打疼了,自然就心齐了。” 孤世鸿震惊地看着吕正观,半晌,说道: “相国,私军之害,犹胜于虎,这是有教训的啊!如此行事,只怕不妥。” 吕正观一躬身,说道: “陛下,如今的情形,陛下不让他们蓄养私军,他们就真的照做了吗?皇命不出京城,已成事实,反正已经这样,不如趁此机会,削弱各家实力,一石二鸟,何乐不为?” 孤世鸿脸上神色变化不定,思索良久,忽一咬牙关,左手在榻上一拍,下决心道: “好,便依相国。如何安排,相国写个折子来,朕再斟酌。” “是……” 沉静了一下,吕正观迟疑地又说话了,道: “陛下,昨天鹰卫统领宋战勇前来求见,正赶上陛下睡着了,他便将事报到了我那里。” “何事?”孤世鸿翻着折子,头也不抬的问道。 “是关于三年前的‘仙药’之事……” 吕正观话未说完,孤世鸿啪地合上了折子,头抬起望着他。 “……那个‘得风候’的长子,名叫李长风的,从‘碧落峰’山上下来了。” 孤世鸿默不作声,半晌,他说道: “恐怕没什么作用了,已经过去三年,应该什么都没留下了。” 吕正观弯弯腰,恭声道: “回陛下,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此我令宋战勇前去宣召,要那李长风到皇宫觐见陛下,也好将事情问个清楚。” 挥挥手,孤世鸿漫声答道: “随便吧,唔,见一见也好。” …… 二王爷府。 孤世泰正在钓鱼。冬日寒冷的天气,让鱼儿们懒洋洋的不爱活动,他伸到出去的鱼竿一直保持着一个资势,而飘在水面上的浮标,已经很久没有功静。 他也不作急,宁神静气,闭目养神的坐在钓鱼池边,一动不动。 良久,他忽然睁开眼睛,手上的鱼杆飞快地往上一抬,接着略一停顿,再缓缓往回收。钓钩处,一条一尺来长的金色锦鲳鱼在那里蹦跳翻滚,作垂死挣扎。 将鱼拖到池边,他用网兜将鱼网住收了,再将鱼钩换上饵食,重新抛入水里,就着池水洗洗手,这才轻吁一口气,转头对一直躬身等候在旁的,一名腰糸红带的中年男子说道: “任梅沁,事情都办妥了吗?” 任梅沁低头一拱手,道: “回王爷话,全都办妥了,那‘郭四海’已经关进城外‘晓春别庄’的地牢内,一切万无一失。” 点点头,孤世泰赞许地说道: “你办事很妥当,我很放心,看来还是你们武人办事的执行能力更强些。想当年那姚青山一张嘴说起来头头是道,办起事来却一团糟,枉费了我的一番信任!” 听孤世泰说起这位,最后被他用铜锤活活砸死的前辈,任梅沁心中不免升起一阵兔死狐悲的凉意。 默不作声地等孤世泰说完,他并不接过话题,而是说起了另一件事: “王爷,还有一事。当年在‘碧落峰’山下留着的眼线回报,那个李长风下山了,现正在‘登仙城’中。王爷,这事要如何处置?” 孤世泰有些意外的看着任梅沁,说道: “哦,他竟然真的有胆量回来!那好,给我将他抓来,你亲自带人去。哼,吃了我的东西,无论何时,都要给我吐出来!” “遵命!” …… 寒风、老马、破车。 宋梦茵现在很暖和。 马车上终于装上了车篷子,这是徐建飞一伙人的买命成果。 那天被打得跪地求饶后,李长风让他们砍树伐枝,十几个人足足忙活三个时辰才在马车上搭起了一个车蓬子。 主要是李长风要求太高,他说弄完了要检查,一处地方漏风,就砍徐建飞一只手来堵漏,二手二脚,可砍四下,超过四处,直接就砍脑袋。 这还得了,这是要命呐,坚决不能让他得手! 徐建飞于是又亲自动手又是监工,木板做好框架后,用树叶、杂草、衣服等物将车厢板之间的缝隙堵了又堵,还不放心,又在外面再用木板多做了一层,再用杂物堵一遍,这才请李长风过来验收。 马马虎虎! 这就是李长风的评语。其实他心里暗暗偷笑:没想到这么一逼,竟逼出一个带夹层的车蓬,比自已设想的可强大多了。 车地板垫上一床棉被,身上再盖上一层棉被,四周是带夹层的车厢板,坐在里面果然密不透风,暖和得很。李长风赖在里面就不出去了,说天色已晚,今晚就睡这里了。 第二十八章山谷战事 李长风的“阴谋”没有得逞,二女拳打腿踢将他赶出车厢,他大叹命苦,站在外面吟诗一首: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清眉没听懂,小声问宋梦茵什么意思,宋梦茵吐了吐小香舌,笑道:“这是在怪我们霸占了他的劳动成果,发牢骚呢。不过这诗不错,记下来。” …… 一剑峡。 一剑峡是黄昏山中的一条峡谷,据说以前这山并不是这名字,传说中有一回二个仙人黄昏时分在此山斗法,一剑之下,斩岀一道山谷,因此有了一剑峡的名字。而山,也改名叫做黄昏山。 李长风赶着马车,现正走在这条峡谷中。峡谷修有官道,路况还不错,两侧是竖直的悬崖峭壁,果真如传说中被一剑砍出来般齐整。不过,前方那个大拐弯算怎么会事? 马车走过,咯吱声在这山谷中显得格外的刺耳 “来了,禁声,准备!” 任梅沁挥挥手,一旁路边散坐休息的二十名甲衣士卒纷纷上马,少顷,四个人一排,排成一个方阵,在任梅沁身后排开。 长矛朝天竖起,宛若枪林。人虽不多,阵势展开之后,一股肃杀之意四散开来。 咯吱声不断,大拐弯处,一辆马车缓缓岀现,又缓缓走过来。 “老马,你真是老了啊,这都慢得有点不像话了哦!” 李长风拍着马屁股,仿佛没看到前方道路上执矛骑马的甲衣士卒一样。 马车走到离任梅沁五丈之处,停住不动。 任梅沁没有骑马,身穿一身白衣,腰间红带的颜色格外显眼耀目。他倒背着双手站在路中间,眼神如两道利箭般投向李长风,问: “你就是李长风?” 坐在车辕上,李长风背靠车篷,懒洋洋地答话: “你是谁,我们见过吗?” 任梅沁目中寒光一闪,似乎被他不在乎的样子激怒,身子动了动,又止住,忽地一笑,语气平静地说: “没有,但我们交过手。” 李长风眼光在他腰间红带上扫了一扫,道: “哦,‘红带卫’,二王爷府上的人?” 依然神色不动,任梅沁话却忽然凌厉起来,道: “我耐心有限,废话不多说,二王爷有请,我们这就走吧!” 手一动,将马鞭插在车辕边的插孔上,李长风跳下马车,慢慢走到任梅沁面前,面无表情地道: “有二点:一我并不欠你们王爷什么,要我去作客的话,拿张拜帖来请,如果用长矛大剑来请的话,我会不喜欢,很不喜欢;二即知我的名字,当知我的身份。说话要恭敬,态度要诚恳,这是对贵族最基本的礼仪。你是个什么东西,敢在这里呼呼喝喝,没有主子教吗?” 镇定的神色瞬间全盘崩溃,任梅沁脸色顿时变得铁青,背在身面的右手抬起,伸出指头指着李长青,想要说话,一时竟找不到说词。 “所以,我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李长青的话如同火上浇了一桶油,任梅沁干脆的收回手让到一边,嘴里高呼: “上,给我打死他,要尽快!” 马阵离李长风的距离,大约是五丈,这么近的距离,要让马冲刺起来根本不可能。但士卒们要对付的只有一个人,所以并不需要借助马跑起来的撞击力。 只见他们长矛前倾,催马小跑,前排马卒抬臂端平矛,探身向前直刺,只刺一下,不管结果如何,带偏马头二人一组,便向二侧奔走,后排马卒跟上,重复先前动作。 这便是军阵的威力,这样一波接一波的挺矛直刺,看上去便如同浪击海岸,无休无止,最适合这种以多打少,小范围的战斗使用。 无人喧哗,无人高喊,这二十人的马卒像是二十个机器人,只是抬臂、直刺,精准而高效,沉默之中却有一股猛烈的杀气扑面而来, “这才是真正的军队!” 李长风感叹了一声,然后…… “这是什么武功?” 任梅沁忽然看到李长风变模糊了。不,不是模糊,而是速度太快化成了残影,马卒的长矛矛尖刺穿残影,而后残影消失,李长风,却不见了。 李长风觉得自己化为了风,在骤风暴雨般的枪林矛尖之中自由穿梭,毫无阻碍。 那些满脸杀气的带甲士卒,仿佛只是一群无法动弹的泥偶雕塑,他伸伸手,推倒一个;耸耸肩,撞倒一个;抬抬腿,踢倒一个。一切,就是如此简单。 当面前一群马上再没有一个能坐立着的士卒,他只觉得一股舒畅之意从腹底涌起,直涌入胸腔,化为一声长啸从喉咙口涌出。 “风行术用于战斗,果然要在实战中才能领悟其中三昧呀!” 李长风旋风般的身形骤然静止,头微低,身稍前倾,左手背在背后,右手垂在身侧,偷偷地甩了甩:刚刚最后一下用多了力,有点疼。 地面上满是从马上摔下的士卒,他们手撑地、脚蹬地、身子拱地……但无论哪种挣扎的姿势,却无人能从地上站起来。一时间无人喧哗地肃杀,化为了满地的呻吟。 任梅沁也变成了雕塑,他眼瞪大,瞳孔紧缩;嘴张开,却没法发声;面色苍白,拳头死死抓紧。那神情,仿佛突然看到了一个魔鬼出现在眼前。 李长风消化完刚刚若有悟的,风行术在战斗中运用的一些心得,这才收了思考的架势。一转头,却发现任梅沁一付见了鬼的样子,不由莞尔一笑。 他缓步走了过去。任梅沁虽心中惊恐,却强忍着没有后退,只是毫无血色的脸庞出卖了他此刻的心情。 “练气士?!” 从任梅沁喉咙里吐出的这三个字,却如同砂纸在金属上摩擦发出的声音,沙哑得他自己都陌生。 李长风闻言,笑得很开心。他终于为自己在烁阳帝国存在这段时间,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身份。笑了一下,他开口道: “现在,你学会礼仪了吗?” 任梅沁无言以对。 “回去告诉二王爷,如果想要见我,拿拜帖来请。” 不再多言,转身朝马车走去。到了马车跟前,他跳上车坐好,马鞭子拿在手上,眼睛却冷冷地看着任梅沁,不发一言。 任梅沁神色暗淡,轻叹一声,挥了挥手。那些相互掺扶勉强站立的士卒们,这才让开道退到一边。 缰绳一抖,马车缓缓启动。路过任梅沁身边之时,他终于忍不住感叹一句: “一群好士兵呐!” …… 咯吱声单调地响在官道上。现在,已经岀峡谷很远了。车篷里自峡谷岀来,便一直没有动静,仿佛马车里没了二个人。 李长风背靠车厢板,如同睡着了一般,默不作声,只有身形随着马车的走动起伏,偶尔调整身姿。 天色,已近黄昏。 马车没人催赶,越走越慢,终于老马好像厌倦了这无休止的赶路前行,慢慢停了下来,刨了刨蹄子,不安的甩了个响鼻。 李长风闭着的眼睛没有睁开,声音却忽然响起: “一个世家大小姐,带着个丫鬟,从家里失踪了一整天,居然没人问没人找,你说这事奇怪不奇怪?” 没人回应。 “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见到鲜血横飚的战斗场面,虽然叫得很大声,脸色却依然红润可爱,一点不见苍白,这事真是很奇怪呢!” 没有动静 “号称勾魂神曲的琼瑶阿姨歌词,居然没能让一个为爱离家出走的小姑娘感叹到落泪,这所真让我不敢相信呢!” 车厢里“咚”响了一下,似乎有什么撞在车厢壁上,一个冷冷的声音传出: “你算计我?!” 李长风毫不理会,继续道: “最奇怪的是,我居然不知道,我的家什么时候从京城搬到了洛沙城?” 终于再也憋不住,车帘子“呼”地掀开,宋梦茵甜甜的笑脸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张平静得似乎不蕴含任何情绪的脸。 第二十九章府门难进 “你想干什么?” 宋梦茵这个问题问出口,李长风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他悠悠地道: “你不惜被人调戏,使尽千般手段,将我骗到这荒郊野外,渺无人烟的地方,然后问我要干什么,这可真是很奇怪的问题呢!” 脸上忽现笑容,他接着道: “你随便叫,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我是不是应该这样回答你才满意呢?” 微微后仰,身体靠到车厢壁上,宋梦茵冷冷地道: “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李长风淡淡地说:“幽默感是女人保持青春的密秘武器,你,值得拥有。所以,当别人说笑话时,你应该认真的笑。” 宋梦茵笑了,是冷笑,道: “如果你现在交出‘仙药’来,我一定笑给你看。” 李长风神色不变,道: “你是说三年前那瓶仙药吗?如果是,很遗憾,时间太长,它过期了。” 宋梦茵微微一哂,道: “没关系,仙药嘛,过期了也想看一眼,没见过呢!” 耸耸肩,李长风一付吊儿郎当的样子,道: “药物过期,就会变成毒药,为了安全,我挖了个坑将它埋了……没有立碑!” 宋梦茵眼中终于露出失望的神色,沉默了一下,她道: “有人想见你,没有拜帖。你去不去?” 李长风跳下马车站直身体,背对着宋梦茵,仰头望天,道: “我这个人很有原则,无论是剑矛相逼,还是美人引诱,从来都是……看情况处理。” 宋梦茵笑了,真正的笑,她道: “家父那里有好茶,你会喜欢的。” 李长风转身,望向宋梦茵,眼中充满疑问,道: “家父?” 宋梦茵也跳下车,走到李长风面前,直直与他对视,道: “家父,木庆农!” 李长风眼也不眨,道: “我们之间没有仇恨……你知道事情的经过吗?” 点点头,宋梦茵说道: “我知道。所以,只要没有了仙药,一切事情最终都会平息下来。而这事,必须由你当面说清楚,别人才会死心。” 李长风脸上似笑非笑,道: “如果我不是突然成了‘练气士’,事情恐怕就说不清楚了吧?而死的也不会是心,而是我!” 宋梦茵看着他,半晌,认真地点了点头,道: “实力本就是事实的一部分,这虽然很不公平,但这本就是事实。” 话很拗口,不容易听懂,李长风却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他微微一笑道: “最后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什么年纪,和李长青的事是真还是假?” 宋梦茵给了他一个大白眼,转身朝马车走去。李长风跟在后面,化身八卦猛男,连连追问。宋梦茵上车坐好,纤纤玉手在将车帘子放下之前,终于说话了: “你问的是三个问题……我只回答一个,你自已选!” 李长风一脸难以决择,思想斗争半天,最后一咬牙说道: “名字。” 纤纤玉手缩回,帘子随即落下,车内一个声音传出: “木惜茵” …… 洛沙城,木府。 木府位于洛沙城南城的‘君恩街’,整条街也只有这一处府弟,所以,能来这里的除了上门求见办事的各色官史,鲜有旁的闲杂人等。 木府的门脸又高又大,门口一边蹲立着一个石头雕刻的‘暴钧兽’雕塑。暴钧兽是一种长相威武,性情凶猛的食肉野兽,为兽中之王,塑成雕像,是大户人家镇宅驱邪的象征。 铁十三今天轮值。铁十三并非排行第十三,他其实是家中老三,之所以起这个名字,当然是因为他老爹希望多子多福。 他的确很有福气,在州台大人家看大门,是一项很有“钱”途的工作,那些上门求见的不论什么人,都会知趣地打点好这门神,要不然,那门前的硬石地板站着等久了,也是会让人腰酸背疼的。 冬天的风有点冷,所以他一直躲在值守房中避寒,火盆烤着,小酒喝着,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 时间还早,门前街道很是冷清,所以当远处隐隐约约有声音传来,他一下就听出,那是马拉马车发出的声音。只是有些奇怪,那夹杂其中咯吱作响的,又是什么声音呢?铁十三心中涌出一丝兴奋,不管怎样,一大早的就有钱拿,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出门站好,全身黑衣快靴,手拿大剑,抬头挺胸,目不斜视,站得笔直。这叫“范”,气势上让人觉得威严,就能让人不自觉的生出讨好之心。有了这心,给起利事来自然就大方,这可是经验之谈。 声响近了,的确是一辆马车。铁十三却看得眼珠差点鼓岀眼眶:只见车前面是一匹马,老马。老得连毛都差点掉光了,走起路来马.眼睛一眯一眯的,让人怀疑它是不是随时会睡着。 马后面是马车,破破烂烂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那车辕上干开的裂缝足有手指宽隔着老远也能看见。 最奇葩的是车蓬,车厢板凹凸不平,一看就知道是用斧头大剑之类的利器生生砍出来的木板拼凑而成。那缝隙处居然是用杂草、树叶、细枝等物塞紧填充,铁十三甚至看到了一件衣服袖子露出一角在风中摇呀摇。 “有创意!” 他在心中暗自赞叹。脸上却神色不动,依旧站得笔直。 马车走到府门前,停住。车辕上赶车的青衣人跳下,满脸笑容的走过来。 “这位门房大哥,劳驾往里通传一声,就说……” 李长风话未说完,铁十三突然打断他: “可有拜帖?” “没有。” “可曾预约?” “未曾。” “那这可难办了,州台大人现在未有空闲,无关人等,是不会见的。” 说完,铁十三抬首挺胸,又是站得笔直。 李长风苦笑摸摸鼻子,道: “这位大哥,就没办法通洽通洽?” 铁十三斜眼瞄了瞄李长风,道: “也不是没办法。也罢,待我亲自到后院为你通传,让你早点将事办成,不过……” 话说到这里,却是不再多说,又是站得笔直。 李长风鼻子仿佛更痒了,又使劲摸了模,道: “咳、咳,那个,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不知……是多少?” 铁十三没有作声,偷偷伸出二根指头。 “哦,二个铜板。” 差点气得趴地上,他再也保持不住姿势,气极败坏地直嚷嚷: “二两银子!二个铜板,二个铜板我让你在门外等一个月!” “是谁准备让我在门外等一个月?” 一个清脆宛传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车帘掀开,清眉先跳下来,伸手再将木惜茵搀下。 “我……” 心中火大,张嘴刚要开骂,眼睛突然看见一个白衣书生下车,相貌有点熟悉,使劲眨眨眼再一看…… “大小姐!” 翻身跪倒在地,铁十三心丧若死:从今以后,这份有“钱”的工作没了,还不知道是不是连工作也没了。 面若冰霜地“哼”了一声,木惜春却狠狠瞪了李长风一眼。随即她轻喝道: “还不赶快进去通传。” 铁十三连滚带爬地去了。 第三十章素手调羹汤 木府,待客大厅。 “小候爷,你果然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材,令人一见难忘呀!” 客厅内,木振威笑得很大声,满嘴地赞叹之词,一付神交已久的神态。 “木将军谬赞,小弟不敢当。” 李长风嘴角含笑,一付如沐春风的样子。 “哪里,小候爷自是当得。舍妹这一路承蒙照顾,愚兄这里当面谢过。” 说完,一抬胳膊略一拱手。木振威礼仪虽淡,眼神中却露出真诚。 “应当之事。木将军兄妹情深,令小弟万分羡慕呀!” 感受到他眼中真意,李长风心有所感,不由感概一句。 “想当年,舍弟……小候爷身手不凡,机智百岀,令愚兄佩服,佩服!” 木振威脸上笑容不变,却忽然话风一变,眼神也显得锐利起来。 “这人间世上,凡事必有因果。有时候,付出了努力,未必就能结出好果。木将军何必执着。” 李长风端着茶杯随意喝了一口,仿佛在和知交好友谈心一般,淡淡地道。 “执着……” 木振威笑容收敛,声音低沉下来,道: “拿走了别人的东西,吃完后抹一抹嘴,然后再跑来告诉别人,‘不要太执着’。这样的逻辑……嗯,值得我学习!” 李长风嘴角微微一哂,看着木振威饱含深意地道: “有多大的脚,就穿多大的靴,尺码不对的话,那是会撑破鞋子的。木将军,不可不察呀!” 木振威闭眼,再睁开。常年身居上位的威严猛地散发出来,没有高声,嘴里吐岀来的字,却能让人分明感受到一种暴风雨来临的前奏,他一字一句地道: “那么你猜,你的脚是否会撑破你的鞋呢?” 李长风神色不变,轻轻将茶杯放回原处,道: “身为将军,情报收集是第一要务,这才能谋定而后动。事到如今,将军是打算在情报不明的情况下,就做出某些决定吗?” 木振威没有回答,紧紧盯住李长风,神色阴阳不定。犹豫片刻,他忽然脸现狰狞,手慢慢向茶杯伸去…… …… “练气士?!” 书房内,木庆农听木惜茵说完一路上的经过,不由惊讶出声。 点点头,木惜茵脸上神色却有些奇怪,似喜,又似担优。 “哦,还有这等奇事?不知修的是何种功法,练到了第几层?” 胖子勾殿主坐在一旁,闻言放下拈在手中的精致小糕点,感兴趣地转头望向木惜茵问道。 木惜茵面对勾殿主行了一礼,边整理思路边慢慢地道: “回殿主话,他应该是水系变异风属性功法,至于第几层……弟子看不出来,感觉不会比弟子差。” 勾殿主面容一肃,道: “这不可能,木州台不是说他三年前还只是普通武士吗?难道三年时间能溶气成功之外,还将功力提升至五层以上?!” 说完他转头看向木庆农。 木庆农迟疑了一下,道: “根据情报,三年前他的确不是‘练气士’。不过,只是推测,也许是情报有误也说不定。具体……不好,你兄长在客厅外埋下伏兵,摔杯为号,要捉拿李长风。快,惜茵你快去阻止他!” 木惜听得脸色一白,不及多说,身形一晃,已消失在书房之中。 …… 李长风神态自若,眼皮低垂,眯着眼看向木振威的手。 木振威的手慢慢伸向茶杯,手指端起茶杯托碟,略一用力,茶杯缓缓离开茶几,越端越高…… “住手!” 木惜茵风一样从门外掠进来,嘴上轻喝一声。 木振威端杯的手微微一颤,随即稳住。不动声色地送到嘴边喝了一口,轻咳一声,道: “何事?” 木惜茵看清厅内情形,悄悄松了一口气,欠身施了一礼,道: “爹爹在书房等候兄长,有要事相商,命小妹前来传唤。” 木振威将茶杯放回原处,脸上重又露岀笑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他看向李长风道: “小候爷稍待,愚兄去去就来。” 转头望向木惜茵,道: “小妹要陪二哥去吗?” 木惜茵摇头,道: “二哥自去,小妹陪着客人。” “那好,我先去了。” 木振威说罢,朝李长风点点头,转身大步走出客厅。 客厅安静下来。李长风抬眼向木惜茵看去,却不由眼前一亮:只见她换回女装,一袭淡绿色长裙,盖住足尖。头顶发丝盘起,只在鬓间插了一个金簪子,移动之间,簪前吊坠轻摇,给人凭添一丝妩媚。娥眉淡描,腮若桃花,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露岀一种似怨还喜的神情正看向自己。 美人当前,明艳照人,李长风一怔之间,竟似看呆了! 木惜茵见他呆呆看着自己,心弦仿佛被勾动了一下,脸色微红,她轻声嗔道: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一路之上还没看够么?呆子!” 李长风收回心神,赞叹道: “云想衣裳花想容,九天仙女下凡尘。木小姐穿回女装,真是美得让人感叹呀!” 轻啐一口,不由脸更红了。心中暗暗咀嚼诗中含意,思想飘忽,竟是痴了! …… “练气士?” 书房内只剩木氏父子。木振威惊讶地念了一句,缓了缓神,他沉吟道: “如果是这样,事情却是需要另作手段处理了。不过,练气士也分高下,不知这李长风……?” 摇摇头,木庆农说道: “具体如何,还不清楚。不过,这种事情,试一试便知道。” “怎么试?” “勾殿主是在此等候‘奉灵山’散落弟子汇合,就这几天应该就会到了。这其中有一个弟子叫做‘狄萧’的……” 声音低沉下去,渐至低不可闻…… ………… 木惜茵在学做羹汤。 下厨房这种事,还是她生平第一次。不知为什么,今天她就是想下一回厨房,亲手做一碗羹汤。 李长风在研究星星。 今晚月朗星稀,并不是研究星星的好天气,但他仰躺在木府客房的屋顶上,盯着天上却是看得入神。 “钱多,你在哪里?快出来,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 木惜茵兴冲冲的端着碗,推开客房的门。屋里却不见一个人影。 “钱多不在家,有事请上房顶。” 李长风的声音适时响起。木惜茵走岀门一看,屋檐处露岀一个脑袋,正是钱多那张永远挂着微笑的可恶面孔。 “你在那里干什么?莫非天气太热,你到那里歇歇凉?” 寒风轻拂,将木惜茵的话送上屋顶。 李长风缩回脑袋重又躺好,说道: “我正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你要不要上来和我一起想一想?” 木惜茵端碗的手不动,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人已掠上房顶,站在李长风脚边,问道: “什么问题?” 李长风垂下眼皮望向她,道: “你站着,我躺着,这样居高临下的,我压力很大的呢!” 木惜茵略一迟疑,移步缓缓在他手边坐下,微笑看着他。 李长风复又抬眼望向夜空,露出一付困惑的神色,悠悠地道: “我记得那天我们将天上的月亮摘下来吃了,怎么这天上现在又有一个呢?” “噗嗤”一笑,木惜茵回忆起当日情形,不由心中微甜。她故意板着脸孔说道: “坐起来,将它吃完。” 将手中羹汤塞到坐起身的李长风手上。 “这是什么?” 李长风就着月光,看着手中这碗里面飘着几根花瓣状物体,颜色微微泛黄的羹汤问道: “‘毒药’……你竟然敢取笑我,罚你将这碗‘毒药’喝掉,一点不许剩。” 木惜茵脸色泛红,凶巴巴地说道。 李长风一呆,小声地问道:“那个,请问一下,你以前做过这种‘毒药’吗?” “没有。” “啊!不喝行不行?” “不行!” “那喝一半……” “不许讨价还价,快喝!” “哦!” 李长风苦着脸喝了一口,果不出所料,咸得舌头都麻了。他咬了咬牙,装出一付喝到世间美味的样子,开心地笑了笑。 木惜茵紧张地看着他,见他露出笑脸,不由轻嘘一口气,柔声说道: “怎么样,甜吧?我放了很多糖的。” 李长风一听,赶紧将碗中羹汤一口喝尽——这要让她发现放的是盐不是糖,说不定会要重做一碗。重做一碗之后……李长风打了个寒颤。他将碗放到一边,口中低吟: “此羹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 木惜茵甜甜微笑,声音娇媚,甜化人心,她柔柔地道: “是吗?那我明天再给你做……” 李长风闻言,顿时全身瘫软。 第三十一章挑战 狄萧很不开心。 三年了,他就没开心过一天。被一个蝼蚁戏耍,这事成了他心中的一根刺,刺得他心痛,刺得他仿佛有一团火在心里一直燃烧。 “什么,李长风,练气士?” 狄萧发出一声怪叫,惊异之中却带着一丝兴奋——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他,没想到还有能拔掉这根刺的机会。尽管他也成了练气士,但那又怎样,自己十二岁上‘奉灵山’,至今已有十几年时间,功力深达先天第六层,岂是他一个半途岀家,修炼不过三年的新人所能比的。 “敢问木将军,那李长风现在何处?” 迫不及待地一拱手,他急切的望向木振威。 抬右手往下压了压,木振威露出一付为难地样子道: “我知道你曾和他有些恩怨,但那李长风现正在我府内做客,你和他都是贵宾,伤了和气总是不好……” 见狄萧脸色渐沉,木振威微微一笑,话风一转道: “……不过,习武之人,相互切磋一下,却是一件对彼此都有好处的事。只要下手知道个轻重,倒是无妨。” 狄萧听完,精神一振,轻吁一口气道: “即如此,木将军请放心,我一定好好地和他切磋切磋!” 话声落下,眼中的寒光却怎么也抑止不住四射。 ………… 李长风在吃饭,蛋抄饭。 抄得金黄的饭粒,每一粒都圆润饱满,吸足油脂,鸡蛋成丝状混在饭里面,再加入一些小葱翠绿的颜色点缀其中,热腾腾香气四溢,令人食欲大增。 这李长风特别提出要吃的早餐,当侍女用托盘托着饭碗送过来,他吸了吸鼻子,赞道: “好饭,这手艺,硬是要得。” 早晨。 冬日的早晨容易起雾,不是很浓,但隔得远了,看人总不免朦朦胧胧。 “记得三年前那天,也是有雾,姚先生就是在雾中走的。我想,雾天,是一个上路的好日子。” 狄萧倒背着双手,站在李长风对面。这里是客房的客厅,李长风正踞在圆桌边,津津有味地吃着他的蛋抄饭。 狄萧等了一会,见李长风低头扒饭没有理他,不由心头火起,一拍桌子大声问道: “你有没有听见我说话?” 李长风吃得很仔细,他将碗里的最后一口饭扒进嘴里,嚼碎吞下。拿出一方白绢,在嘴上擦了擦,这才抬起头看向狄萧,说道: “正常程序是,你应该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能进门。只有不懂规矩的下等人,才会胡乱闯进别人家,你是吗?” “你!” 狄萧额上青筋顿时暴出,脸色胀.红,气得连话也说不出来。顿了顿,在李长风坚持的目光中,他转身一步步走出房门。 “笃、笃……”在门上飞快敲了二下,他高声道: “我可以进来吗?” “请进。” 再进来面对李长风,他脸上居然恢复了平静。 李长风嘴角挂上了微笑,一指桌边的凳子,说道: “请坐。不知,有何贵干?” 狄萧不敢再说废话,面无表情地道: “我想找你切磋一下武艺……”怕他拒绝,顿了一顿,又加了一句: “……听说你也是练气士了。” 李长风神色不变,往后靠了靠找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坐稳,道: “我们是朋友吗,或者我们是敌人?都不是。那我为什么要答应和你切磋?” 狄萧眼中又忍不住冒出火光,他重重地道: “你不敢应战?” 李长风哂笑,不急不缓地道: “不是不敢,而是不值。” 狄萧紧盯着他,说道: “你要怎样才肯和我切磋?” 李长风手指在桌上一下下轻敲,说道: “如果你一定要切磋,也不是不行。我们都是客人,在别人府上动手动脚,总要经过主人的同意。我想,必须要有木州台父子在旁观战,做个见证。” “好,全都依你,我会去请。” “另外……” “还有什么?” “打架可是件很辛苦的事,总得有点动力才好卖力。你不觉得,加点彩头才会更加刺激吗?” 李长风的话让狄萧面容一肃,他仔细看了看李长风,道: “你很自信?” 李长风呵呵一笑,道: “打败你,不是问题!” 哑然失笑的低下头摇了摇,狄萧道: “如你所愿!” ………… 夜晚,屋顶。 “什么,你要和狄萧动手切磋?不行,他可是‘风云殿’三代弟子中的二师兄,修炼时间长,功力深厚已至中阶六层之境。你,你怎会是他的对手。不行,我要……” 木惜茵的声音又快又急,担心之意溢于言表。 李长风躺在那里,双手抱头当做枕头,眼睛望着夜空,打断她的话,说道: “行,肯定行。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 木惜茵一呆,问道: “什么?” 李长风继续道: “修行之人,最重要是什么呢?天赋、环境、外物、勤奋……这些是很重要。但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却是有一颗心,无论何时,有一颗自信的心、无畏的心、永不放弃的心,这才是修行,这才是成为一个强者的真正基础。” 木惜茵怔怔望着他,眼中慢慢闪出一丝异彩。 李长风眼睛转向她,露出一丝温柔之色,轻声接着道: “所以,只是一场比斗而已,走过去,打败他,就这么简单,你不必担心。” 木惜茵沉默。半晌,她悠悠地开口说道: “你一直都是这么自信么,这世间难道就没有让你感到困扰之事?” 李长风淡淡一笑,说道: “困扰么,怎么没有!” 木惜茵来了兴趣,急急追问: “哦,是什么?” 李长风轻叹一声,悠悠地道: “比方说这屋顶真的很冷,有心弄床被子上来盖盖,又怕弄脏了被子,这让我很困扰。” 木惜茵吸了一口气,大叫道: “李长风……” 一个人影翻身而起,落慌而逃。 ………… 木府,演武场。 演武场很大,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是泥土地面,用碾子压得平平整整。边缘一排武器架,剑、矛、斧、棍……这世界已有的武器样式,基本都能在这里找到。 有风,风很大。 李长风和狄萧面对面站在演武场中央,相互对视。风吹过,将他们衣角吹得飞扬飘舞,两人虽站立不动,像是暴风雨前奏般的气氛已压得在旁观战的人喘不过气来。 “勾殿主,你认为他们二人如何,谁胜算更大?” 木庆农父子,还有勾殿主一行人坐在场边设的椅子上。此刻木庆农嘴角含笑,望着勾殿主问道。 勾殿主胖脸也是含着微笑,摇着头道: “这其实是没有悬念的。狄师侄在灵山修炼多年,功力深厚,已至中阶六层之境。听说他师父风远航风殿主,有意培养他做下一任‘风云殿’殿主。而那李长风,修炼时日不长,修炼资源更是谈不上,再强也有限呐。” 木庆农闻言,笑意更浓,说道: “如此,那就希望狄萧贤侄能手下留情,不要下重手才好。” 随意点点头,勾殿主目光飘向场中。 第三十二章比试 狄萧慢慢抬起手,将手中的剑亮出来。 “慢着……” 李长风断喝一声。狄萧目露轻蔑之色,哼了一声道: “怎么,怕了?想要求饶的话,我可以给你机会。” 李长风微微一笑,说道: “总要打不过了,才好求饶。还没开打先求饶的话,那多丢面子。” 狄萧手腕一转,将剑收回贴肘,冷冷看着李长风。 顿了顿,李长风接着道: “先前所说彩头之事,不知狄兄准备得如何呢?” 狄萧冷笑一声,说道: “你只管准备好你的彩头,至于我……有必要准备吗?” 李长风脸色一变,沉声道: “狄兄,人无信不立,纵然你武功高我十倍,若失了信,终究不过是个小人而已。今日这场切磋,不比也罢,告辞。” 说完一转身,竟是作势要走。 “站住,你……” 狄萧只觉得一团火从腹部一直烧到他的头顶,烧得他浑身颤抖,烧得他满面潮.红。接连吸了几口气,他勉强压住翻腾的心神,接着道: “……你先将你的彩头拿出来看看,我这里,自有应对。” 李长风回转身来,盯着狄萧看了一阵,忽哑然一笑,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木盒托在手掌上,道: “‘松烟石’,能提高练气士淬体溶气的速度,产量稀少。这木盒里装的,是八钱整颗的松烟石。狄兄认为,这彩头够不够?” 这种有微弱元气反应的石头,是李长风在山上无意中发现的,练器篇里没有介绍,也不认识。当时并不重视,只是随手拿了一块带出来,昨晚拿出来给木惜茵看了,才知道是一种练气士需要的高级材料。 狄萧沉默。其实他倒不是真没有准备,只是那些世间俗物,与李长风拿出的东西比起来,还真是拿不出手。 李长风等了一下,见他沉默不语,微微一笑道: “狄兄不必为难,如果……” 狄萧听出他话中轻视之意,顿时血液上涌,头脑一昏,从怀中掏出一物,大喝一声打断李长风的话,说道: “这是我狄家家传宝物,若你赢了,它就是你的。” 李长风定睛看去,只见他手中托着一块长条圆柱形玉石,小指大小,色泽翠绿。偷偷施了一个灵眼术看看,只见那玉石上有元气白芒凝聚不散,于是笑眯眯地点点头。 长吸一口气,狄萧收回东西,一句话不说,长剑晃出一道白光,直指李长风。 “慢着!” 又是一声断喝。狄萧眼中闪过愤怒之色,仍是一言不发的剑指李长风。 李长风恍若未见他的愤怒,笑嘻嘻地道: “你这剑不错,不介绍一下吗?” 狄萧神色稍缓,脸现傲色的收回剑,左手食指与中指弯成一个圆圈,在剑身上一弹,那剑发出“当”的一声,声音清脆悠远,余音连绵不绝。他一脸陶醉侧耳倾听片刻,这才傲然道: “剑名碎雪,长三尺三,重十六斤八两,见血不沾,吹发立断,是我师父早年所用兵刃,如今赐下予我,你很快就会见识它的厉害。能与它对阵,是你的荣幸。好了,亮出你的兵刃,不要再想着拖时间,拖得再久,也终是需要面对!” 李长风慢慢将‘大唐’从刀鞘中拔出,黑不溜秋,样式奇特,竟只有一边开刃,狄萧看得一怔,问道: “这是什么兵器?” 李长风懒洋洋地答道: “这是刀,刀名‘大唐’,长度二尺多不到三尺,重量没称过,锋不锋利没试过,是我自己没事胡乱打造出来凑和着用的。嗯,你是它开张第一客,真是荣幸之至。” 狄萧冷冷一笑,道: “废话完了,可以开始了吗?” 李长风脸上神色一肃,道: “开始!” 话音落下,狄萧人立刻化成一道残影,手中长剑爆出耀目白光,剑身轻颤之下,那白光如同一片波涛般,一层层向着李长风汹涌而去,刹时间,演武场中央只剩下这白茫茫一片剑光,连人影也仿佛被吞没其中。 “啊!” 木惜茵一直紧盯着场中,此刻见狄萧出手便是如此狠辣的大招,不由腾的站起身来,口中惊呼岀声。 李长风动了,一刹那间,他身子仿佛化为一道清风,那波涛不论如何汹涌,却总也无法淹没这清风。他腾挪、侧身、后仰、纵身……如同在丛林漫步,气定神闲,从容不迫。 “这是什么步法?” 木振威在一旁看呆了眼,忍不住出声相询。 勾殿主脸上轻视之色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片凝重,他沉声回答道: “这不是步法,这是功法。那李长风风系功法已具火候,已能调动元气加持己身,所以身法超快,这才能在进攻之下进退自如。” 木振威心里一沉,道: “那依殿主看来,现在这胜负……?” 嘴角动了动,勾殿主斜眼瞥了木振威一眼,道: “这才刚开始,真当我‘奉灵山’培养十几年的弟子是白给的吗?” 尴尬地笑了笑,木振威掩饰的咳了一下,道: “那是肯定,肯定能赢!” 场中忽然间又起变化,那狄萧见久不见功,身形一退,白光忽的收敛,再次合身逼上时,剑光忽的变成青色,淡淡的青光不但在剑身闪烁不定,连他的身体也有了一层青光流转。 于是,他仿佛化成了一个没有实体的幽灵,缠着李长风的身形飘来荡去,手中剑爆出一尺多长的青色剑芒,划破长空,发出一声声尖锐的破空之声。 这是狄萧眼见白光剑法威力虽大,速度上却奈何不得李长风,于是身法一变,换成速度更快的青光剑法,要以快制快。 李长风侧身,将当胸刺来的一道剑芒避开,然而不等他下一个动作做出,那剑芒已横扫而来,尚未及体,鼓荡的劲气已扑面压来。 “好快!” 心下暗叹,无奈之下,李长风一直拿在手上未曾动用的“大唐”刀当胸竖起,“当”地一声脆响,挡开这一剑。 狄萧听到到这刀剑交集发出的声音,却感受到“碎雪”剑仿佛如同撞上一座山般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手掌发麻,剑身乱颤,让他心底不由一沉。紧接着听见李长风发出一声长笑,不再只是一味避让,手臂抬起向他迎面劈来,带出一片成扇形的乌光。 大唐刀二百多斤,纯玄铁制成,锐金术下锋利无比。光这重量就不是普通人能抵挡,再加上锋利程度……这就是李长风一直不用这刀和狄萧的剑接触的原因,接触之后,结果只有一个—— “当!” “呯!” 刀剑相击,然后一截断剑落地。 狄萧呆住了!勾殿主呆住了!木氏父子呆住了!连木惜茵也呆住了! “这是什么武器?不,你作弊……” 少顷,狄萧缓过神来,毁剑的巨大伤痛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他顿失理智,一边狂喊一边用手中只剩半截的剑,朝着李长风乱劈。 “当、当、当……” “呯、呯、砰……” 李长风挥动手臂,如削豆腐般将狄萧的剑削成几段。 惊呆了,死心了,救不回来了……狄萧呆若木鸡,心如死灰的望着手中只剩个剑柄的“碎雪”剑。 良久…… 李长风等了一会儿,看见狄萧仍旧呆呆不动,他“唰”的将刀入鞘,淡淡地说道: “虽然我很同情你,但我必须提醒你,该是履行承诺的时候了。” …… 第三十三章屋顶的故事 “什么,你将师父的剑毁了,还将家传宝物给输掉了?” 木府侧院狄萧住的客房客厅内,五个人围着圆桌坐成一圈,桌子上放着那把断成五截的“碎雪”剑。狄萧显然还没从断剑的打击中回过神来,对坐在他旁边发问的身着茄色缎袍的男子的话不闻不问,只是怔怔看着剑出神。 “唉,狄师兄,我知道这剑是师父交给你的,但事已至此,还是想办法看能不能从新接好吧。无论如何,这么多师兄弟在这里,大家不会袖手旁观的。” 茄色缎袍男子拍了拍他的肩,一脸同情之色。 “段师兄说得对,狄师兄你不必难过,我们都是从‘奉灵山’出来的,虽然我和你不是一个殿,但有什么事,我们一定会帮你”。 坐在对面的一个白衣男子开口说道,一脸慷慨。其他几人也都纷纷劝说,表示一定同甘共苦。 深吸一口气,狄萧声音低沉地开口说道: “谢各位师弟好意。这次事情,唉,说来惭愧。不过,有此一败,并非败在狄某技不如人,而是那人有一把奇特的兵刃,叫做‘刀’……” 顿了一顿,见大家注意力集中过来,他缓缓接着道: “我这把‘碎雪’剑,虽不是绝世宝剑,但也是天外陨铁,加入冰寒铁精,还有其它几种珍贵金属请名师铸造而成,坚固异常,削铁如泥。但是,如今它却被别的兵刃如泥般削断,能做到如此的兵刃,我简直不能想像那是什么材料铸成的,也许,只有传说中的‘仙器’……” 说到这里,他停住放眼向众扫去,只听“仙器”二字出口,众人呼吸为之一窒,眼神中闪现出一片灼热之色。 缓了缓,让众人消化了一会,他接着道: “他拿出来与我对赌的彩头,是一块八钱重的整颗‘松烟石’,看他轻松的语气,这种东西肯定还有。” 话音落下,房内一片安静,只剩下拼命压抑着的沉重呼吸声。半晌,那位姓段的师兄开口道: “狄师兄,你说这些话的意思……?” “断剑之仇必须要报,家传宝物必须收回,除了这些,其它我一概不要,只要各位师弟能帮我,那些东西你们自己分。” 狄萧果断开口说了出他的目的。众人相视对望一阵,达成默契,还是那段师兄开口道: “好,我们帮你!” 狄萧面色一松,露出笑容,道: “如此,狄某谢过各位。我知他近日必回京都‘临安城’……” 声音低了下去,渐至不可闻。 …… 夜晚,月亮,屋顶。 “我要走了。” 李长风坐在屋顶瓦面上,木措茵坐在他旁边。听他说岀这句话,呼吸不由一顿,半晌,她幽幽问道: “就这样走了,你……没有什么话要留下吗?” 李长风仰头向天,望着月亮说道: “知道修真者吗,或是修仙者,总之,这方面的事你知道吗?” 点点头,木惜茵脸上毫无惊讶之色,她平静地说道: “练气士其实就是修真者的预备人选。修真需要资质,没有灵根者是不能修真的,但这世上有灵根者万中无一。所以,不知哪位先辈想出一个办法,创出一些功法供普通人中的有天资者修炼,到最后可以补全灵根,得道升仙。当然,这能修行练气的也不是一般常人,据说都是要拥有半灵根的人才行。而将练气士聚在一起修行,一国设一座山门,本就是仙人的安排,以方便他们每隔十年进行一次挑选,引修炼有成的人入仙门。” 李长风大讶,他没想到练气士居然是这么回事,不禁追问: “练气以补全灵根,还怎么做到的,是怎样的功法呢?” 木惜茵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说道: “你也是练气士,怎会不知道功法。” 李长风淡淡一笑,说道: “你先告诉我,我再告诉你。” 木惜茵白了他一眼,理了理鬓间落下的一缕头发,说道: “师父曾告诉我,修真者有灵根,可直接引元气入体内,开辟气海,是由内而外的修练。而炼气士无法引元气入体内,只能先从皮肤,血肉,骨骼这些练起,引元气进行淬体,慢慢改变体质,到最后也能开辟气海,进行修真。这种方法不但事倍功半,淬体时很是痛苦,而且,最后能成功者不及一半……” 话说道这里,她眼光发怔,显然是想到什么痛苦之事。李长风伸出手,略微迟疑了一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木惜茵轻微一颤,随后又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说道: “这样练气虽然麻烦又痛苦,但据说一旦成功,短时间内便能达到修真者练气境九层巅峰,而且不但战力比普通同境修真者强,筑基也更快更容易,算是一种补偿,先苦后甜吧。练气士和练气期,连名字都差不多,我想也是含有这种意思在里面。” 李长风有一种长了见识收获不浅的愉悦,他微笑着说道: “原来是这样!不过,即然练气士与修真者关系如此密切,要得到修真者的一些比如丹药之类的东西,应该不难吧,那你家三哥怎么会……” 轻叹一声,木惜茵摇摇头道: “仙凡有别,纵然练气士知道一些事,但要得到仙人赐下的东西也是难上加难。或者有吧,但我从未见过。” 点点头,李长风听完了想知道的,不由暗暗思忖:如此说来,练气士六层和修真者练气期六层应该差不多了。但练气士修炼资源却又远远不如修真者丰富,所以修炼起来才无比艰难…… 木惜茵说完,等了好一会却不见李长风吭声,转头一看,只见他正若有所思的发呆。伸手推他一下,她道: “想什么呢?你还没告诉我开始的问题,快说!” 李长风回过神来,转头紧盯着木惜茵的眼睛,认真的道: “我想告诉你,我,其实是修真者。” 木惜茵呆住了,如此震撼的消息,让她张开的小嘴半天合不拢,消化了片刻,她结结巴巴地说道: “修……修真……修仙者,你……?” 点点头,李长风忽又脸露笑容地道: “有必要这么吃惊吗?其实你自己也算半个修真者不是吗,这样算来我们其实是同道中人。” 定了定神,木惜茵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地点头说道: “是,我们是同道中人,相距不远。” 笑容不变,李长风抬手行了个道礼,说道: “木道友,相逢是缘,我这里有缘礼送上,还望道友笑纳。” 说话之间,手掌一翻,手心托着一个小玉瓶,正是那个还装着剩下的一粒“汇元丹”的丹药瓶。 木惜茵疑惑的望着他。 李长风点点头,笑道:“仙药。” 倒吸一口凉气,木惜茵伸手捂住嘴,眼睛盯向玉瓶,满眼不可思议的神情。 李长风微微笑着,手向前伸了伸,道: “它是你的了,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拿着吧!” 木惜茵忽然浑身颤抖,她仿佛虚脱般地往后缩了缩,嘴里念叨着: “不,我……我不能要,这是……这……这太贵重!” 李长风轻叹一声,将玉瓶放在瓦面上,低低地道: “我要走了,前路漫漫,变幻难测。也许我们还有再见的一天,也许……谁知道呢。一切,多多保重吧!” 木惜茵看着他从屋顶一跃而下消失的背影,突然间泪如雨下。 第三十四章截杀 这是一辆很华贵的马车。 马车的车厢用上等金铧木制成。据说铁铧木成长千年之后,色泽逐渐由灰黑转成金黄,这就成了金铧木了。此木产量极少,只有皇宫拥有少量用金铧木打制的家具,极其珍贵。 但这车却是用它制成车厢,不能不说奢侈至极。车厢上每一处地方都雕刻上花纹,再镶嵌以金玉,阳光之下,闪亮耀目,华贵到了极点。 拉车的马是两匹高头骏马,浑身上下的皮毛一团乌黑,不见一根杂毛,洗刷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如绸缎般发亮。 李长风换了装束,穿了一身紫色缎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发带在头顶束了一个发髻,剩余部分披在肩上。看上去果然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李长风其实是个很会享受的人,此去京城临安路途遥远,如果骑马,固然能去,但马上颠簸动荡,远不如坐着马车舒服。于是木振威问他有什么需要时,他毫不犹豫要一辆马车。在他想来,只需一辆普通马车就够了,没想到木家出手如此大方,这辆华贵马车,怕是万金也难求。 坐在车辕上,想着临别时木惜茵那双哭红的眼睛,偷偷躲在一旁注视自己,他不禁有些甜蜜,又有些头痛——难道刚刚开始修仙,就惹上一身情债,这正事还干不干了!” 抬头望天,天上的浮云飞快飘过,似在躲避着李长风向它们发问,问出如此难的大难题。 …… 隔日。 木府,木庆农书房。 木庆农和木振威看桌上的小玉瓶,齐齐发出开心大笑。木振威畅快地道: “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别人打生打死求之不得的仙药,小妹勾勾手指头,那小子就乖乖献上了。” 木庆农笑着接道: “不错,此次茵儿功劳极大,也受了不少委屈,茵儿你……” 转头看去,却见木惜茵毫无喜意,一付魂不守舍的样子。 笑容收敛,木庆农和木振威相互对视一眼。木庆农沉声道: “茵儿,你这是怎么哪?莫非……你对他动了真情?” 木振威一脸阴沉,语气沉重地说道: “小妹,莫要忘了三弟的事。三弟生前待你怎么样,你可仔细想想清楚。那李长风牵涉其中之事,难道真就可以一笔勾销?” 木惜茵眼眶泛红,垂泪欲滴,张了张嘴,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 “好了,茵儿你也累了,休息去吧。” 木庆农不欲逼她太紧,让她去休息一下冷静冷静。 木惜茵垂下头,无声的福了福,转身退出书房。外面天气阴沉,冬日的寒风迎面吹来,让她精神稍稍清醒。走了一阵,她双手互握搓动一下,才忽然发现刚刚心烦意乱之下,竟将戒子遗落在书房中,那戒子是母亲留下的遗物。停步想了一想,她转身朝书房走去…… 待木惜茵走远,木振威低低地对木庆农道: “不能让小妹陷入其中,这事就算我们答应,皇帝那里也不会答应。他可不会让帝国出现四大家族之外的第五大势力。况且,我木家人丁稀少,大哥走了,三弟也去了,我们再经不起折腾了,那自取灾祸之事,不做也罢。” 点点头,木庆农说道: “不必担忧,这事其实已有人替我们解决了。” 木振威目露奇怪之色,仔细想了一想,忽然眼前一亮,道: “父亲是说……那狄萧和他的师兄弟们?难怪,今天一早就不见了他们的人影。” 木庆农接着道: “他们偷偷在房内密谋,要半途截杀李长风,瓜分他的东西。这些事又岂能瞒得过我这做主人的,昨天夜里他们离开……” “嘭!” 话音未落,书房门猛地被推开,木惜茵满面泪痕的站在门口。 “你为什么不阻止,为什么?你们知不知道,他是……” 话说了半截,她却突然止住不说,咬咬牙,猛一跺脚,转身朝外飞奔而去。 “快,快拦住她,此事万万不可让她牵涉其中。” 木庆农大急,对着木振威疾呼。 木振威一言不发,追着木惜茵背影狂奔。然而哪里还来得及,身为练气士的她身法何等之快,不一会功夫已出了木府,朝城门口疾驰而去。 ………… 冬天的寒冷总是为人们所不喜,没事的时候,大家都愿意猫在家里烤火。就像现在,整条官道上空空荡荡,一个人影也没有。 李长风赶着他的豪华马车,正行驶在这条空荡荡的道路上。 “倒也好,不管怎样占道乱开,也不会有警察来抄本罚款扣车。” 故意想这些无聊的心事,想要驱赶走脑中时常闪过的一个倩影,然而…… 马车性能上佳,走在路上除了发出正常的车轱辘碾压路面的声音,再听不见其它一丝杂音。马车不急不缓的走着,前方道路出现了一个大拐弯。 李长风蓦的睁开了半眯的眼睛,他感受到前方传来一阵浓重的杀气。 “杀气,是谁呢?木府?二王爷府?还是皇帝?” 摇摇头一一否认,他缰绳轻轻一带,马车缓缓停住。 “他停住了。” 狄萧一行人站在道路中间,其中一个满脸长痘的师弟转头对狄萧说道。 狄萧阴冷的盯着前方,考虑了一下,慢慢说道: “即然他不敢过来,那我们就过去。” 说罢移动脚步,众人缓缓朝前走去。 五个人从拐弯处现出身形,一步一步走了过来,步伐不快,却很坚定。李长风脸现凝重,反手从车厢里拿起武器,跳下马车迎上去。 “狄萧,你还要不要脸,比武输了,竟然输不起,还玩起这以众凌寡,半途截杀的下三滥手段。” 不等狄萧开口,李长风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一付气愤难捺的模样。 狄萧站住,师弟们在他身后一字排开。他冷冷地看着李长风,道: “李长风,我知道你很聪明,知道自己实力不济,便想方设法激怒对手,让对方乱了方寸你好乱中得利。不过,今天这招不好使了,我已经了解你,又怎会如你的愿呢!” 李长风脸上愤怒的表情消失,变得什么表情也没有,他点点头,道: “不错,知道从失败中汲取教训,不愧是‘奉灵山’培养出来的精英。” 顿了顿,他接着道: “怎么,不介绍一下你的同伙们给我认识认识吗?” 狄萧侧身让出半个位置,脸上带着一丝狞笑,说道: “当然,你可以记住他们的名字去地狱,不会让你做个糊涂鬼。” 抬手伸出食指指着最左边那位,嘴里依次介绍道: “万千隆万师弟,水云殿弟子,练气中阶五层境界,兵器为剑;万师弟旁边这位,是孙同辉孙师弟,我风云殿弟子,中阶四层,使剑;中间是段锐段师弟,火云殿二师兄,中阶六层,兵器为,斧;右边最后这个,是赵行健赵师弟,风云殿弟子,中阶四层,善使,弓箭。” 狄萧在那里饶有兴致地介绍,李长风却越听越心里沉重,听到道最后一个,他心不禁扑通猛跳一下,暗暗叫苦: “妈呀,人多势众也就罢了,还有大斧这样的重兵刃,更过份的,居然连使弓箭这样远程武器的也有,如此搭配相宜,让我这仗还怎么打?!” 李长风当然想不到,这样远近兼顾的搭配,正是狄萧他们针对李长风特点想出来的,兵刃是临时调换使用。大斧针对的是他的‘大唐’刀,你不是刀很锋利吗,我弄个重兵刃让你随便砍,砍酸你的手也休想砍断。弓箭针对的是李长风超快的身法,不求伤敌,但求限制他的速度,只要拖慢一丝,这么多人一拥而上,堆也堆死他。 第三十五章血与情 李长风心中叫苦,脸上却不露声色,眯了眯眼睛,他淡淡地道: “怎么样,你们是一个一个车轮战,还是干脆一拥而上呢?” 狄萧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畅快,哈哈狂笑,手指点着李长风道: “小子,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给你机会,和你单打独斗的。” 李长风闻言微微一笑,从身上掏出“火.枪一号”,也不多话,对着他们其中一人扣动扳机…… 狄萧见他突然从身上掏出一个奇怪的东西,巴掌大小,一根小圆管下面接着一手柄,握在手上小巧玲珑,倒也显得蛮可爱。他开口问道: “什么……” 话未说完,只见那小圆管前端红光一闪,一道火球朝拿着弓箭的赵行健飞射而去。如此近的距离,虽是全神戒备,但哪能想到他弄的这玩意竟如此之快,赵行健大喝一声,拼命扭动身体…… “砰!” 火球在赵行健身上炸开,他扭动身体还是发挥了一点作用,火球炸在他左肩之上,顿时血肉横飞,直接将整个左臂炸掉,鲜血如喷泉般汹涌而出,他大叫变惨叫,扔掉右手的短弓捂住伤口,人已倒在地上翻滚挣扎,口中叫着救命。 师兄弟们楞住了,不敢相信眼前事实,还没开打呢,怎么就减员一名了。狄萧久经考验,最先醒悟过来,眼角瞥见李长风枪口移动,他毫不犹豫拔剑前扑,口中大叫: “快上,近身缠住他,不能让他再发出暗器。” 李长风正欲开枪再偷袭一人,下一瞬间,他的目光和全部心神,就已被身前突然亮起的青光所吸引。狄萧的速度,比他想象的还要稍快些,右足一踏之后,只一个起落便已到了他面前。手中的长剑,化作一片肉眼难辨的青芒,削向他的颈部。 李长风可以确定,这一剑狄萧为了阻止自己,用上了全力。毫无疑问,他如此不留余力,正是自持身后有同伴做为后援,只要挡住自己片刻,待师弟们跟上,后续手段自是延绵不绝。 李长风毫不畏惧,眼中透出丝丝兴奋。事情即已发生,自当迎难而上,如此强压之下,正好检验一下自身战斗能力。 他脑海中,海量的关于狄萧的身体动作,真气爆力情况,以及后续可能的变化等相关数据,正在智能系统运算之下一一呈现。 同时,周围十米范围之类详细的地形,大到一块石头,小到一片树叶所在位置,都以一种立体画面的形式,出现在他脑海中。 他风行术早已发动,元气流转之下,身体化为一缕轻风,诡异的一闪,手中长刀从狄萧左侧劈下,直劈向他的左臂。 狄萧不闪不避,右手长剑顺势追着李长风胸前急刺,打的是一条手臂换一命的主意。李长风心头一沉,没想到他竟如此拼命。无奈之下,收刀仰身避开这一剑,左脚却无声无息地的踢向狄萧下体。就算收不到租,也要先收点利息。 脚还未踢上狄萧身体,一股极度寒冷的剑气朝着左腿急袭而来。李长风眼角瞥去,只见那名叫做万千隆的水云殿弟子正执剑朝他大腿刺来,那剑尖喷吐出一寸多长的蓝色剑气,还未及体,方圆丈内的温度,竟是骤降到冰点以下。瞧这人一付矮矮胖胖的样子,没想到行动如此敏捷,而练的功法竟是威力颇大的水系变异冰属性功法。 李长风轻吸一口气,被冰系功法击中的后果他可是领教过的,那大蛇妖兽差点要了他的命。那种迟缓身体动作的效果,在现在这种时刻可真是致命的。 毫不犹豫,他缩腿,脚尖点地却并不上跃,而是违反身体惯性向左侧跃。果然,上方头顶处一道青色剑气横扫而过,却是那名叫做孙同辉的风云殿弟子算准他的后招,刚刚只要他顺势朝上跃,定是一个被斩首的下场。 李长风向左侧跃的同时,人在空中,左手手枪朝着万千隆连连扣动扳机,“啪、啪、啪”三声脆响,师兄弟们见识了他手枪的厉害,一直严密防备,见他枪口红光闪动,万千隆停步,侧身,让过二枪,同时身体前瞬息间布满一层冰蓝色气劲,那气劲贴着身体表面略一流转,剩下的一颗火球“呯”急速撞上炸开,冰蓝色气劲和红色火球同时消散。万千隆被劲道推得向后退了几步,却是毫发无损。 他稍微检视一下自己,当即大喝道: “他的暗器外放的护体真气可以挡住!” 李长风也看到了这结果,只是冷冷地一笑。这时他侧跃落地,手中长刀挽出一片刀花,挡向狄萧削过来的一剑。狄萧怎敢让刀剑相击,手腕下压,剑影随即向下避开长刀。剑影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柄闪动着火红色劲气的大斧,那斧头足有磨盘大小,夹杂着一股狂暴的劲风,呼啸着向李长风长刀撞过来。 正是一直未出现的火云殿二师兄段锐。他脸现狞笑,显然是一直等着机会全力一击,要将李长风长刀一下子砸飞。面对这蓄谋已久的一击,李长风再变招已来不及,当下暗暗加了一分力道,迎着大斧挡去。 “当!” 一声闷响,刀斧终于相击,强劲的力道之下,一条人影猛地倒飞而出,却是那手执大斧的段锐。段锐人在空中,吐了一口鲜血,心中大惊:那究竟是把什么兵器,八十斤的大斧撞上去,被撞飞的反而是自己。 李长风也不好受,这种纯力量的对撞,不是法术所能消减的。他倒退三步,执刀的手臂发麻,动作不免迟缓了一瞬。 …… “快,一定要阻止他们!” 木惜茵头发散乱,脸上泪痕早已风干,她沿着道路向前疾驰,但她速度越快,风的阻力便越大,冬日的寒风此刻扑天盖地,将她包围。 …… 斧刀相击的严重后果显现出来,师兄弟们见他动作稍稍一缓,立刻抓住机会,狄萧长剑当头竖砍,封锁他向上跃的机会;孙同辉长剑青光吞吐,从左侧向他后背横扫,封锁了李长风后退的空间;万千隆长剑剑尖蓝色剑气涨到二寸有余,全力出手,从右侧向他腹部横削,封锁了他向前冲的可能。 这一瞬间,上下左右,四面八方,所有可能移动的位置全被师兄弟们封锁死,无处可逃了。 脑内智能系统运转到极至,李长风瞬间作出选择,他身体向后疾退,右手长刀抬起,挡向狄萧砍来的剑。左手抬起朝身侧万千隆扣动扳机,这次是他使用了输入法力的模式,射出的红光亮了很多。 万千隆一直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见他抬手举枪,心中不由一声冷笑,不闪不避,运转真气外放,在身前布下一道蓝色气劲,手中长剑去势不变。 “当” 刀剑相击,狄萧的长剑不出预料断成两截,人在空中无处借力,被两件兵刃相交产生的劲道弹得向后飞去。 “呯” 火球炸响。万千隆眼见长剑即将斩入李长风身体,还来不及高兴,火球在身前炸响,护体真气消失。但这次那火球竟未消散,只是体积变小,瞬息间便撞在他胸前,再次炸开。万千隆被正面击中,身体撞得倒飞,胸前血肉模糊,被炸开一个深可见骨的肉.洞。剧痛如潮水般将他淹没,他惨呼出声。 “嘭” 李长风后背中剑,发出如钝器击体的声音。他曾经将大蛇妖兽的蛇皮做了一件背心穿在里面,此刻却是救了他一命。但孙同辉全力挥臂砍出的一剑岂是那么容易抵消,蛇皮虽消去大半力道,但也被斩得破裂,余劲割在肉上,孙同辉再用力一拖,一条半尺长的伤口割了出来,顿时鲜血喷涌。 鲜血大量流失,让李长风面色一白,尚来不及止血处理伤口,就在这时,闪动着红色劲气的大斧迎面斩来,带出的暴猛劲风将他的头发吹得向后飞扬。 …… “快,快,一定要阻止他们!” 木惜茵的耳朵被寒风吹红了,脸颊火辣辣的针刺般疼痛,但她下顾不管,只是疾驰向前。长裙太长阻碍步伐,她拔剑割掉一截,任由这截残布在风中飘飞,她眼望前路,前方,他在哪里? …… 任由鲜血飘洒,李长风向右侧身避过,大斧从鼻前一擦而过,却一顿停在他胸前,原来那迎面一斧竟是虚招,后劲留足之下,自是想停就停。接着大斧横摆,斧面向他胸前撞来。 伤势终是迟滞了李长风的动作,如此出乎意料的一招让他避无可避—— “嘭!” 身体被斧面撞得倒飞而起,大口的鲜血喷出,染红尚在面前的大斧斧面。 李长风跌倒地面,来不及起身,狄萧已急追而来,不知何时换了一柄长剑,此刻他手中长剑剑尖尺长的青光闪烁,刺破空气,竟发出尖锐的破空之声,向着他腹部疾刺。 已经来不及站起身了,李长上身微微向上躬起,两只脚交替连蹬,将身体蹬离原位,左手抬起举枪连连扣动扳机。 狄萧剑尖的青光剑气眼看就要刺入李长风腹中,忽然一串火球迎面射来,他遗憾地发岀一声怪叫,身体侧翻避开火球。 李长风逼退眼前危机,稍松一口气,体内元气运转,暂时封闭住后背伤口止住流血,胸口刚刚被撞的地方却有如一团火在里面燃烧般疼痛,感知一下,应该是肋骨断了二根。 做这一切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然而这稍息的耽搁,却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倒在一边胸口受伤的万千隆离他不远,此刻他忽然停住呻吟,手中长剑悄无声息的朝着李长风左大腿一刺。 没有剑气,他此刻受伤太重,也运转不了真气,然而这普通一刺来得毫无预兆,李长风措不及防之下,只来得及动了动左腿,避过了被刺穿的命运,却避不开被刺中的结果,长剑锋利的剑锋在腿上拉过,一条巴掌长的口子被割出来,鲜血跟着一冲而出。 大腿受伤,影响行动,李长风侧身翻滚,躲过随之而来的段锐一斧,斧头斩在地面,砍出一米多长的裂缝,劲风压出一片尘土飞杨。李长风翻滚不停,狄萧突然发现,他翻滚的方向竟是朝着受伤倒地的赵行健而去,不禁骇了一跳,口中大叫: “快挡住他,他要杀赵师弟!” 言罢纵身向李长风追去。其余二人听到呼喊,也是迅速靠拢过来拦截。李长风见调动了他们的步伐,翻滚的身体忽然一跃而起,与他们迎面对冲,却在瞬息间与他们擦身而过,左手同时抬起,对着躺在地上的万千隆连开五枪。 万千隆毫无防备,重伤之体连护身真气也调动不了,眼睁睁看着火球一闪射中自己身体。 “呯、砰……” 爆炸之声不绝于耳,万千隆转眼间被炸成一堆碎肉。狄萧刚止住身形,回头便看见如此凄厉的场景,不由目眦欲裂。 “万师弟!” 他放声狂呼,声音嘶哑,师弟的惨状让他狂若疯癫。只见他身上白光大盛,手中长剑更是冒出半米来长的耀眼白光,整个人像发光的太阳般合身向李长风砸来。段锐和孙同辉也是双目通红,一言不发的随着狄萧向李长风扑去。 李长风站稳身形,见狄萧浑身发着白光扑来,右手长刀一摆,晃出一片刀影迎着狄萧冲去。 “当、当、当……” 一阵乱响,这次狄萧手中长剑竟没有应声而断,这是他超负荷运转真气护住剑身的结果。随着最后一声响,两条人影分开,狄萧披头散发,左臂一道伤口鲜血直流,右手微微颤抖,少顷,手中的长剑“叮”一声响,断成一截截碎片掉落在地上。 李长风连退五步,口中止不住“哇”的吐出一口鲜血,浑身被血色覆盖,见不到哪里受了伤,但他所立之地,转眼间便积了一小滩鲜血。 …… “快,快,快,一定要阻止他们!” 木惜茵心中对自己不停的催促,但一天时间不停疾奔,已让她真气耗尽,身体疲乏。双腿如灌铅般沉重,鞋底已磨穿,细嫩的脚底板被粗糙布满石砾的路面磨破,一步一点血痕。快了!她安慰自己,就快赶到了。耳畔隐约传来刀剑碰撞和呼喝声,她不禁侧耳细听——真的,快了吗?! …… 毫无停歇,剑气破空声音尖锐而刺耳,向着李长风刺来。他血将流尽,气海内空有元气,却一个攻击的法术也施不出来,他头一次如此痛恨没有学会攻击法术。身形不动,他抬手举枪扣动扳机,一连串的火球将攻来的孙同辉避退。 然而,丝毫不给他喘息的时间,右侧段锐的大斧冒着红光,带着劲风向他狂砍而来。李长风动了,他尽力跃起,右手长刀忽然抬起,一刀点在斧面上,身形借力飘岀老远。在此同时,一个黑色圆球状物体被他抛向孙同辉。 “什么东西?” 孙同辉警惕的看着袭来的物体,抬手一剑削去。 “轰!” 比火球爆炸还响数倍的巨大响声,将狄萧和段锐的耳朵都震麻,紧接着一股气浪将他们掀翻在地。赶紧抬头看去,只见孙同辉半边身子都不见了,只剩下满地鲜血碎肉。 他们还未缓过神来,忽见李长风刚刚落地,又从身旁挂着的一个口袋中掏出这种东西,一人一个向他们扔了过来。来不及多思考,两人毫不犹豫地向一边飞窜,避开这可怕的暗器。圆球落地,他们早已闪开老远。 “轰、轰!” 同样震耳的爆炸,却连他们衣服角也没炸到。两个见状,对视一眼,已明白这暗器的缺陷。李长风暗自摇头,这手雷的作用只要修士见过一次,下次就休想发挥作用。修士的防御力太强,速度也太快,他暗自给手雷贴上淘汰产品的标签。 见李长风没再扔暗器,狄萧和段锐两人又缓步慢慢逼向他。狄萧满面狰狞狠狠地道: “小杂种,再扔呀,还有什么手段全使出来,你放心,待会我一定让你死个不痛快。” 李长风嘴角哂笑,空着的左手缓缓抬起,掌心向上,伸出食指勾了勾。 猛吸一口气,狄萧步伐骤然加快,手拿着从万千隆尸体上捡来的长剑急掠而上,口中大呼: “快,打死他!” 一个黑色物体迎面扔来,狄萧吓了一跳,连忙闪身避开。只听“呼”地一声,却是李长风的长刀从身边呼啸而过。 再看李长风,已经猛扑到段锐身前,面对段锐横斩的大斧,他“扑腾”一声顺着斧砍的方向倒卧在地,随即一滚,滚到段锐脚边,伸开双臂抱住段锐的双腿一用力。段锐顿时双脚被迫一并,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两人纠缠在一起。 狄萧见两人缠在一起在地上滚来滚去,有心要插李长风一剑,却又找不到机会,正暗自着急。片刻之后,段锐忽然发出一声惨叫,双腿一阵抖动,随后便不再动弹。在狄萧震惊的目光中,李长风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右手握着一把乌黑的匕首。 狄萧只觉得天都黑了,这些师弟们可全都是自己忽悠来的,如令死伤怠尽,回去之后铁定连皮都会被师父剥了!一时间,他连愤怒的情绪也没了,只剩下一个念头:杀了他,杀死李长风!! 他抬手,举剑,运转真气,向前刺…… 李长风心神恍惚了,他仿佛听见一个声音在呼唤他,急切中带着关心,那是他一直隐隐期盼声音。李长风眼睛花了,他仿佛看见一个熟悉身影向他飞奔而来,一身白衣,飘飘欲仙,那是他一直想忘不能忘的身影。 …… “一定要阻止他们!” 木惜茵用尽全部心神维持着这个信念。前方拼斗的声音已清晰可闻,但长时间的奔跑已榨干了她身上每一分力气。近了,就快到了!她这样告诉着自己,但呼吸已经供不上身体需要的氧气,她心神恍惚了,仿佛看见那个自己拼命要救的人,浑身血痕,摇摇晃晃马上要倒下的样子,在他面前,他的敌人正举剑向他刺去……一瞬间,所有的疲惫仿佛都消失不见,她像一阵风,她像一团火,她像一块岩石,她飞身挡向那刺出的剑!她所有的全部,都化成一个信念——一定要阻止他们,用我的生命保证! …… 李长风笑了,原来这就是死吗?原来死之前可以见道自己想见的人呀!这世界,真好呀!他张开双臂,迎接这老天赐予的美好。 “噗!” 剑尖刺入肉体的声音响起,狄萧却呆住了,眼看要将心头的刺斩断,眼看将要达成心愿,眼看就可以杀死这个恶魔,剑尖前面怎会多了一个人体?怎可多了一个人体?怎能多了一个人呢?! 定睛看去:是她,木惜茵。她怎么来了,她为什么呢?狄萧呆在那里。 张开的双臂忽然多了沉甸甸的重量,将恍惚的李长风惊醒,他定睛看去,这是一张多么熟悉的面孔!他不由呆住了,幻想怎会变成现实?她怎么会来?她怎么可来?她怎么能来呢?李长风呆在那里。 终于到了,终于没有迟了,终于可以安心了,终于可以休息了,木惜茵觉得,一切都值得了。世间一切都变得很轻,很远,身体仿佛回到了母亲的子宫,周围的一切都那么柔软,胸口那被剑刺穿的疼痛也不能让她惊醒。她只是看着那一张牵挂的面孔,就在眼前,却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木惜茵笑着,闭上了眼睛。眼角处,一滴泪悄悄滑落。 第三十六章懵懂 李长风懵懵懂懂地走着。 这是哪里,现在什么时间,这一切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张脸,那张带着笑含着泪的脸,她就在眼前,她没有走远。 山岗,河流,村庄。他只是朝前走着,要去哪里?不知道。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前方,长发飘飘,裙角飞扬,要跟上去,要拥着她。 本能的,他昼伏夜出,尽量少与人接触。饿了,有草根、树叶,有老鼠、蛇。渴了,有河水,有井水,还有山泉。这一切怎样结束,他脑中偶有画面闪现:凄厉的狂嗥,挣破的眼角,满眼的血红。那个人,就是凶手,冲上去,抱紧他,用拳打,用脚踢…… 前方,有声响,拼斗的声响,口中呼喝,兵刃相击。那是谁,为什么拼斗?这一切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凶手,还在还击,还在挣扎。这是一件多么不可容忍的事啊,让这凶手活在这世间每多一分钟,都让自己多一分刺痛,屈辱和疯癫。要他死,尽快的死,痛苦的死,凄惨的死……死、死、死。于是,张开嘴,咬下去,拔起来。鲜血的味道腥咸而苦涩,但却让自己兴奋而畅快,那凄厉至极的惨叫,也变成世上最动听的音符…… 翻过一道坡,前方霍然开朗。有人,是一群人打一个人。这与当日是多么的相像,一样的剑风霍霍,一样的叫声凄厉,一样的鲜血淋漓。 于是,他愤怒了,他要拯救这无望的结局,他要打破这世道的不公平,他扑了上去,什么也不说,一把大剑砍来,他侧身,伸手,用力一拧,执剑的手腕折断。他接住大剑,横扫、坚劈、直刺……身如鬼魅,人如旋风。他兴奋了,舒服了,畅快了!!就象当日,他最后看到了那人的喉咙,那凄厉至极的惨叫,就是从那里发出。他皱着眉头,依依不舍地一口咬了上去…… 叫声停止了,世界安静了。他环顾四周,只见周围横七竖八,躺满尸体,鲜血横流。满意的点点头,他抛掉手中大剑,正欲转身离去…… “这位好汉……” 一个声音传出,他顿时面色一紧,眉毛倒竖,张目四望。 从一棵大树后面转出一人,黑衣黑裤黑靴,身上血迹斑斑,貌相凶横。那人满脸赔笑,双手直摇,大声道: “不要误会,我不是敌人,我就是你刚刚救下之人。” 自己刚刚救了人吗?想不清了。他摇摇头,想让自己清醒一点,然而,一切仍旧昏昏沉沉。 黑衣汉子见他摇头,以为他责怪自己临阵逃脱,连忙开口: “没错,你救的就是我。那个……刚刚我见好汉武艺高超,英勇异常,我……那个,我在这里也帮不上忙,所以就在树后替你压阵。” 嘴上解释,心中却暗自嘀咕:就你那样,满脸凶悍,双目通红,见人就砍,简直敌我不分,要不是我见机得快,赶紧躲起来,此刻恐怕也成了躺在地上的一员。 李长风见他满面笑容,释放善意,紧张的神经得以放松,他平静下来望着那人。 “这位兄弟,小弟名叫贺剑,谢过兄弟救命之恩,不知兄弟贵姓大名。” 李长风望着他,不出声。 “呵、呵……即然不愿相告,小弟也不勉强。看兄弟孤身一人,怎会在此兵凶战危之地呢?” 李长风望着他,不出声。 贺剑见他没什么反应,不由心中暗暗疑惑,试探着问道: “兄弟你不会说话?” 李长风望着他,不出声。 “兄弟你能不能听见?” 李长风望着他,点点头。 贺剑轻嘘一口气,暗道:还好不能说却能听,不至于无法交流。忽又心中一动,最近军中死伤惨重,急需补充兵源,这汉子身手不凡,岂非正是最好人选!看他样子有点头脑不清,但于我有救命之恩,正好带到身边照顾一二,也省得他一个人四处流浪,缺衣少食。心中想定,他轻咳一声,道: “兄弟你即然能听见,那小弟我就将这里发生的事向你说明一下。这里是大昌国正与魏国交战的边境,我是大昌国镇北军唐军旗下的一个云麾校尉,带着手下一哨人在这一带巡逻。地上的这些人都是魏国斥候,化妆潜入我国刺探军情。” 说到这里,想起死去的手下,声音不由低沉嘶哑,他定了定神,接着道: “两军相遇,也没什么好说的,自是拼个你死我活。只是魏军能派过边境的都是精英,一战之下,我手下兄弟全死了,剩我一人也是垂死挣扎,幸得兄弟你搭救才得以全身。” 缓了一缓,见李长风没什么反应,也不在意,继续道: “兄弟说话不便,我就不绕弯子了,我见你武艺高强,又是……那个,孤身一人,有意让你加入军中,这样你我兄弟在一起,也好相互有个照应,不知兄弟你意下如何?” 李长风望着他,半晌,点点头。 …… 寒月关。 寒月关是大昌国守卫“黄金走廊”的七道关卡中最后一道关卡。距李长风被截杀事件已经过去了半年,而这短短半年时间,尽管西南四国联合起来,并出动“练气士”帮助守关,却还是抵挡不住魏国凶猛的攻势,丢掉了七关中的第六关“藏谷关”,退守这最后的雄关“寒月关”。 此关若破,身后便是一马平川的大昌国内地,再也无险可守,因此,此关已可说是此场战争的关健所在。 寒月关与其说是关,还不如说是城。黄金走廊至此,已是包夹走廊的“长岭山脉”靠大昌国这边的最未端谷口。谷口地势开阔,面向魏国这边的关卡城墙,绵延一十五里,高度达三十米,是七关中最雄伟最险要的一关。 无畏营。 李长风此刻就在这个营中。贺剑身位云麾校尉,统带一哨人马三十人,也算是最小的官了,征召一人入伍当兵还是不麻烦的。 带着李长风去营中文书官那里报备一下,领了军牌,这就算是正式的大昌国镇北军左协无畏营二翼三哨校尉贺剑手下的一名士兵了。至于名字,贺剑随意给起了一个叫做“剑无敌”,算是夸赞他手执大剑横扫无敌的英姿吧。 叫什么名字,李长风无所谓。这是哪里,他不想管。要干什么,他也不愿想。每天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懵懂的,茫然的随着贺剑操练、巡逻、守城墙、冲阵、杀敌。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也不去管自己受了多少伤,只感受到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对自己越来越敬畏,自己的敌手也越来越强大难杀。 “贺参将,唐将军令你率‘无畏营’,随‘蓝宗主’带领的练气士一起,在大军左翼压阵,务必不能让魏国练气士冲乱大军军阵。” 营地内,已升任‘无畏营’主将的贺剑送走传令之人,等来人稍走远,他‘啪’一巴掌拍在条案之上,气愤难捺地对下座众将官道: “这仗没法再打了,这种面对对方练气士,九死一生的任务,居然又落到我无畏营头上,这是这个月第几回了?别的营一个月轮不到一回,我们一个月轮三回。莫非我无畏营是后娘养的,要往死里整!” 下首一个红脸将官闻言,苦笑一声,道: “营率,这事只怪我们以往战绩太强,每次执行这几乎必死任务,死的人却比别的营少得多。唐将军这是好钢用在剑刃上呢。” 贺剑仍是气愤难平,道: “死人少,那都是我无敌兄弟拿命拼回来的,哪一次不是他一人架住大多数的攻击,让士卒们少受伤害。又哪一次他不是浑身伤痕累累,鲜血淋漓的回来。” 下座众将官纷纷点头。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将官敬佩的道: “说起无敌兄弟,那可真是没得说,武功高强,为人仗义,在座诸位哪个没承过他的救命之恩。只可惜头脑……若非这样,凭他的战功,就是协旅副将也做得了。” 说起这话题,众人纷纷开口,议论热烈,感叹不已。红脸将官接口道: “说来这无敌兄弟也真怪,那身体的恢复能力简直吓人,无论多重的伤,他回来睡几天,最多半个月,一样又活蹦乱跳,屁事没有的上阵杀敌。” “是呀,是呀……” 众人附合。 贺剑见状,伸出手往下压了压,忧心忡忡的道: “好了,无敌兄弟的好我们记在心里就行。现在我们讨论的是明日上阵之事,听上回和练气士一起左翼压阵的‘冲锋营’营率说,形势很是严峻呐,对方久攻不下‘寒月关’,已经有些不奈了,上次他甚至看见了修真仙人的身影出现,悬空踏剑而立,这要真……” 李长风很悠闲,不上阵的时候,周围每个人都对他很好,饭有人端到手里,衣服有人洗,甲胄兵刃有人打理。他什么也不用操心,营中各个地方,他也哪里都能去。这不,散着步,他就散到了营主将营帐,守卫的士卒见到他,只是行礼微笑,任由他进出自如。 “贺兄弟在里面呢!” 相处久了,心中对身边熟视的人朦朦胧胧有了印象,他伸手挑帘准备进去…… “看见了修真仙人……” 话语声如同一连串炸雷在他心中炸响,炸得他定住了,就这样伸着手,一动不动在那里。然而心中,如同掀起了惊涛骇浪般一波一波冲击着,冲出了心田,冲向了脑海,冲开了迷雾…… 第三十七章战场 上 第三十七章战场上 “修真……仙人……修真者……练气士……狄萧……木惜茵……” 在脑中,一个个名字闪出,一幅幅场景闪现,就像是拨开了蒙住真相的轻纱,最后,定格在一张脸上。 那是多么熟悉的一张脸啊—— “我要吃阳春面,还有红烧松江鱼。” “看什么看……呆子!” “这是毒药……罚你喝掉它。” “就这样走了,你没有什么话要留下吗?” 往日的情景,往日的话语,如潮水般一波一波在脑海中涌现,让他脑袋如针刺,如捧击。他放下准备挑开门帘的手,双手捂头踉踉跄跄地从来路走了回去。卫士们见怪不怪,任他离去。 穿过人群,走出营地。画面越转越快,脑袋越来越疼,终于,“轰”地一声,一切都回来了。 “啊……木……惜……茵!” 他停住脚步,狂叫出声,跪倒在地,一股哀伤之意扑天盖地将他包围。 “检测到宿主脑域重新开启,系统关闭自主运行。” 系统久违的声音响起,让沉静在悲伤之中的李长风不由头脑为之一清。原来,一直陪伴着自己不离不弃的,只有它了! “宿主自我封闭期间,系统解析出对宿主有益的新功能,已自行做主运行,一种……” 系统的声音继续,将他自我封闭这段时间解析出来的新功能一一说明。 这段时间系统共解析开发了二种有用的功能,一种是由“灵眼术”开发出来的“侦测术”,这种法术源于李长风早期的一个想法,即然系统能检测自身状态,那为什么不能利用灵眼术检测别人状态呢?他将设想交给了系统去研究开发。现在,系统真的将这种功能研发出来了。 侦测术的主要作用,是在施展了灵眼术的基础上,侦测别人的修行功力,施法后身体状态,气海剩余元气等等一系列情况,以数字形式在脑内呈现出来。对方修为越高,侦测准确度越低。当然,修为与自己差不多层次或者更低的,那准确度肯定是百分之百了。 另一种功能就厉害了,系统根据宿主修练时经脉运行元气的状况,再加上一些别的因素,研究出了身体在系统操控下修练的功能。换句话说,就是李长风从此不必再打坐练功了,系统会自主根据外在元气浓度,身体承受能力等等一些条件,随时随地的修练。 这可是不得了的功能呀,这让他的修练时间比别人多了很多,想一想,谁也不能只修练不休息不是,但李长风能,只要经脉承受得起,系统就会不停操控练功,而且,随着功力的提升,承受能力越来越强,这种修练方面的优势就会将别人拉得更远。 接连的好消息让李长风心情慢慢回复,他找了个无人的空地盘腿坐下,要内视一下这段时间系统自主练功让自己功力增长了多少,这一看吓一跳,不知不觉中,功力已从练气期六层突破到了第七层。 沉吟片刻,他给系统下指令,分一半元气给系统升级。系统升级后的好处他现在体会到了,简直比提升自身功力的好处还要多。何况,有了系统帮助修练,他提升自身功力的速度照样不比别人慢。 站起身来,站在一处小土坡上,心中默念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名字,目光投向遥远之处。也许,那遥远之处就是修真国度,也许只有那里,才能让他快速提升实力,增长力量。 是的,力量,惨痛的经历让他迫切需要力量。为了不让悲剧重演,为了能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为了在这天地之间自由自在的——活着! 李长风高举右手,慢慢地抓紧拳头。 …… 悠长的号角接连吹响,遮天蔽日的旌旗迎风招展。寒月关前宽达十几里的平地上,密密麻麻站满了对阵双方人马。一眼望去,满目皆是士卒,似乎连边际也望不到。 这是李长风第一次真正清醒的站在战场上。那号角,那旌旗,那一个个整齐的步兵方阵,还有骑在马上的骑兵阵营。还没开战,肃杀之气已扑面而来,将那些刚补充的战场新丁,压得两腿颤颤,呼吸急骤,似乎连兵刃也拿不稳了。 老兵们则神态自若,面色平静,有的对新兵们露出微笑以示鼓励,有的则微眯双眼闭目养神,利用每一分机会将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 这一切,让李长风暗自赞叹,真正的战争,又岂是几人或几十人的争斗所能比拟的。这前锋,中军,左右两翼,径胃分明却又能相互支援。那战马,那朝天挺立的矛尖,如海似林,只看一眼,也能让人热血沸腾,斗志勃发。 鼓响了。 没有阵前互骂,也没有大将单打独斗,号角声一变,人马开动。魏国是进攻方,首先出动的是骑兵,马蹄声响起之时,本来还算肃静的战场转瞬间声响震天,骑兵们呼啸冲锋,喊杀助威声不绝于耳。 联军这边从容应对,待骑兵冲过中场,首先是隐于阵后的投石机发威,几百台投石机同时甩出五、六斤重打磨成圆形的石弹,刹时间石弹扑天盖地向骑兵砸去。骑兵们早已散开阵形,每骑相距十米以上,然而石弹密度太大,有限的空间内总有人躲不过去。 石弹砸在人身上,不论是身体哪里,马上骑士立马血肉横飞,惨呼落马。石弹砸在马身上,无论多强壮的马,立刻骨折筋断长嘶倒地。落地的石弹并未停止行凶,圆形让它可以一路滚动,将倒地的骑士,或路过的马腿,统统撞扁,撞折。于是,它途经之处,成了一条血色通道。 没有畏惧,没有救助,仍完整的骑兵继续向前,倒地的只要还能站起,爬上无人的空马又再冲锋,仿佛前方就是一团火,而他们就是扑火的飞蛾,不管不顾,只为刹那的光明。 联军号声再变,第二排的弓箭手抬手举弓,弯弓搭箭,随着令旗挥动,“嗡”羽箭遮天蔽日放出,成抛物线划过空间。于是,人仰马翻,惨叫连连,冲在最前的骑士几乎全数落马。然而,前面的倒下,后面的跟进,没有犹豫,没有迟疑。 骑兵之所以是战场运用最多的兵种,就因为他们的机动性和快速性。弓箭手只来得及射出三轮箭,战马已冲到了前锋方阵之前,号令之下,箭手们收弓后退,停止射箭,以免误伤已方士卒。 与骑兵正面接触的是大盾方阵,大盾为全身盾,大小能遮住人的大半个身体,上部长方形,下部为倒三角形,可插入土中固定,增加抗力。守中有攻,方是正道,盾牌缝隙间,布满了长矛矛尖,站在盾手后面的长矛手手执矛柄抓紧,斜伸向前的如林矛尖将盾阵变成了一个刺猬,等着骑兵冲阵要将他们刺成筛子。 第一个骑兵冲了上来,见此情形,在接触相差丈许之时,提缰,脚跟在马腹一磕,早被眼罩遮住了眼的战马腾空而起,向前方跃去。盾阵内长矛如林抬起向上刺去,将腾空跃来的战马连带骑士刺穿。但这连人带马一千多斤猛冲过来的惯性岂是那么容易抵消,于是战马落下,压得矛断,骨折,几名士兵被当头压住,顿时鲜血飙溅,惨死当场。 一冲之后,此处战阵松动,后续骑兵源源不断,纷纷冲过来…… 李长风此刻所在的营处于大军左翼,一般情况下,两翼之军是作为压阵或中军占优时包抄所用,安全性相对是较高的。但自从有了练气士加入战争,两翼却成为了练气士们争斗之地,练气士们能外放的剑气,有护身的真气,这些不可思议的手段,岂是普通士卒所能够抵挡,所以这反倒让守护两翼成了死亡率极高的任务。 时间已是午后,从早上厮杀到现在,半天时间过去了,中军那边两军各个兵种陆续上阵,绞杀纠缠在一起,喊杀声震天。 漫长的等待之后,两翼也开始有了动静…… …… “关掌门,这一次总能让我上阵玩玩了吧?” 魏军大军右翼这边练气士聚集之地,一个身穿银色锦袍,面像俊俏,二十岁左右,满脸骄傲之色的青年,正转头望向旁边一个蓝袍中年人问着话说道。 蓝袍中年人是魏国请来的练气士头领之一,“寻道门”掌门人关辉。此刻闻听那年青人之言,不由满脸为难之色,道: “郑少城主,邓护法临走之前吩咐,一定要保护好少城主安全,这战场之上凶险万分,您千金之体,还是不要以身范险吧?” 银袍青年斜眼瞄了一眼血肉横飞的战场,不屑地说道: “不过是凡人的战争罢了,连个会放法术的也没有,想我修真国度的战场,那才是……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明白。总之,这对我是没什么危险的,我有这个。” 说着,从挂在腰间的一个兽皮口袋中,掏出一柄长剑。兽皮口袋只有拳头大小,而长剑却有二尺多长,真不知他是怎么装进去的。手提剑柄往空中一扔,口中念念有词,法诀一掐,长剑悬浮空中。青年跨步踏在上面,引得周围练气士们羡慕之情溢于言表,让他一时间意气风发,脸上骄傲之色更浓。 关辉心中暗暗叫苦,心说这小祖宗,前几天初见战场上血肉模糊的样子,吐得一塌糊涂,恐怕是个连人也没杀过的新丁。这两天适应了一下,却又兴奋起来,仗着修真者身份会二手法术,尾巴翘到天上。却不知道他练气期修士的修为,在这满是练气士的战场之上,根本没什么优势。练气士要是也能御剑,那真是要杀了他也不稀奇。只是眼前这事…… 关辉看了看银袍青年,仍不死心的作最后努力,劝道: “郑少城主,这战场虽不一样,受伤死人却没什么不同,兵刃无眼,到时万一磕着碰着您可怎么办,我可没法向邓护法交待呀。” 银袍青年闻言顿时面色涨红,扬声到: “你,你看不起我?别说我有飞剑,就算没飞剑,我照样在这战场上杀个七进七出,不信走着瞧!” 关辉闻言心里格登一下,心说坏了我说错话了,瞧他激动得那样,我要再劝,说不定当场就会翻脸,这这这……眼睛左右瞄瞄,想要找人帮忙劝劝,却见四周围的人纷纷转过脸去。谁都心里有数,这郑少城主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少爷公子,谁敢逆了他的意,天王老子他也敢翻脸,这谁还敢劝呀,大伙纷纷躲得远远的。 关辉这下没辙了,一咬牙下了决心,沉声道: “少城主即然执意要去,那也不是不行,不过上了战场,你不可离我太远,也不能独自行事,要听从指挥,还有……” “知道了,你就瞧我的吧!” 青年一听能上了,兴奋不已,一付磨拳擦掌的样子,哪还听得进关辉啰唆什么。 关辉一看,得,什么也别说了,待会找人贴身保护他吧,还不能只找一个。 第三十八章战场 中 第三十八章战场中 李长风手拿着大剑,沉默的站在贺剑身边。已经清醒的事他并没有告诉贺剑,封闭期间自己所做所为隐约还记得,自问对得起这位兄弟了,他准备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去。至于怎样走,这战场之上人踩马踏的,失踪个把人连冒个水花泡都不算,以他的身手,悄然离开不算难。 只是让他苦笑的是,他亲手炼制的武器,大唐刀,大嘴手枪还有火.枪一号这些,包括那些炼器材料和十几块聚元石,统统都遗失了,想起在山上辛苦炼器的情形,不禁有些心疼。 贺剑有些紧张,每次接到这种守护两翼的任务,他都禁不住紧张,必竟面对的不但有普通士卒,还有练气士这种超越常人的存在。即便是自己,对上他们也走不过十招,也只有无敌兄弟,能硬碰硬不落下风。 想到无敌,他不由用眼角瞥了李长风一眼,见他一脸平静,站在那里虽默不作声,但自有一种沉稳肃杀的气势在那里,仿佛天塌下来也能毫无惧色,安稳顶住。看了一眼,心中马上安定了一些,贺剑不禁苦笑,这都有定心丸的效果了。 …… “关掌门,秦将军请你自择时机,可以随时出动了。目标,对方左翼练气士,我军自有军队跟进冲击对方军阵。目的,杀死或引走对方练气士,以便我军能冲垮对方军阵,为包围对方中军鼎定胜局创造条件。” 来传令的是一名协率副将。魏军和联军军制都一样:一军三协、一协三营、一营三翼、一翼三哨、一哨三果,协率领副将衔,已经是真正的将军了,让一个将军来传令,也算是对这些练气士们的一种尊重。对这群高高在上的高端武力,魏军最高指挥秦将军也是小心侍候,不敢有一点细节上的马虎。 关辉注意到了这细节,心中满意,脸上却不露声色,只是淡淡地点点头,答道: “知道了,告诉秦将军一柱香的时间后我们会出动,让军队先行开始攻击吧。” 传令将官抱拳应是,传身离去。 关辉转头看了看银袍青年郑少城主,见他仍是一脸兴奋,手掌却是紧张的不时抓紧又放开。越看越不放心,不由发愁的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 李长风身上穿的甲胄只是皮甲,看上去与普通士卒没什么不同。不同的是他是整个无畏营唯一的自由人,也是救火队员,哪里战况最激烈,最危机,他就出现在哪里,是将士们心目中的保护神。 此刻,魏军中号角声又起变化。其实,号角声几乎从未断过,只有将官和老兵们,才能分辨出每种号角所代表的不同意思。 这一次号角声响起,贺剑马上变了,本来略显焦灼的神情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满脸肃穆和沉稳,嘴唇紧抿,目光坚毅紧盯魏军方向。老兵们也变了,本来微笑的脸收敛,微眯的眼也睁开,放松的身体开始绷紧,眼内渐渐露出杀意。新兵们不知所措,却在带队校尉的大吼声中明白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整队,检查装备,准备接敌!” 吼声此起彼伏,接敌前最后时刻,连空气也紧张得仿佛要凝固了。 李长风却好像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依旧岿然不动。他思想上虽是刚刚清醒,但身体却早经历连场大战,这铁与血的战场,也已是如呼吸般熟悉和适应。 吸了一口气,他微微睁大了眼睛,目视前方。前方战鼓声响起,震天的鼓声之中,魏军犹如泰山压顶一般,排着整齐的方阵,向前缓缓推进,数千柄长矛斜斜向上举着,形成一片枪林。进攻,开始了! …… “他们开始进攻了。” 说话的是联军左翼这边练气士的领头人,来自莫南国“归灵宗”的宗主蓝万彩。 站在他旁边的,是一个高高瘦瘦,面色有些苍白的中年男人,是来自烁阳国“奉灵山”风云殿的殿主风远航。此刻他闻言,略一拱手,笑着道: “无非是前几次的翻版,我们无法将他们包圆,他们们也休想奈何得了我们,势均力敌而已。” 点点头,蓝宗主沉稳地道: “话虽如此,也不可大意,这里是战场,是要死人的,前几次较量,我们已经损失十几人了。” 旁边一个蓝袍青年,三十岁左右年纪,正是蓝万彩的大弟子赵轻山,此刻他接口道: “他们也未讨着便宜,损失只怕比我们还大。此次有师父带领,我有信心一定能多杀他们几个。” 风远航笑着接道: “好,不愧是归灵宗弟子中的大师兄,果然是豪气冲天。” 蓝宗主脸带微笑,摇了摇手道: “承你谬赞了,劣徒年纪还青,虽不乏血勇,却是匹夫之勇,还需历练呐。” 顿了顿,他面色一肃,开始指派任务: “风殿主,等会儿你带你“奉灵山”弟子打头阵,务必缠住他们的头领和几个身手高强的弟子,你风云殿弟子身法较快,只求缠敌不求杀伤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没问题。” 风远航点点头,应承下来。 转过头,蓝宗主对蓝袍青年道: “轻山,你率剩下的人,尽可能的灭杀对方低阶弟子。注意,要想办法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尽快杀死敌人。有风殿主帮你吸引主力,你知道怎样做了?” 重重点了一下头,赵轻山大声道: “我明白,师父请放心!” 点点头,不再言语,蓝万彩转过头看向前方。 …… 前方,魏军步卒方阵越来越近了,交战双方已可看到对方士卒头盔下的面容。 “抬弓,目标正前方,三轮齐抛射,预备,放!” 联军传令兵来回传令,指挥将官随即手执令旗大吼,随着令旗压下,羽箭顿时放出,如雨般向对方步卒方阵射去。 魏军方向几乎同时向这边射来羽箭,于是,一瞬间,天上疾飞的箭羽似乎连天也遮住了,天色都随之一暗。双方来往的羽箭太过密集,以致有羽箭在空中相互碰撞,发出“叮”的撞击声,双双抵消力道跌落地面。 双方方阵斜举向天的长矛画着圆圈乱摆动,将临头的羽箭拨落。而总有漏掉的羽箭箭头闪着寒光,一头钉入下方士卒的身体,于是,惨呼声响起,受伤士卒鲜血涌流,倒在地上。运气好的只是受伤,还可以惨呼呻吟,运气不好的被射中要害,一声不吭的栽倒下去,再也爬不起来。 几轮箭雨过后,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忽然间,箭雨一停,将官声音急骤的大喊响起: “准备接敌,盾起。” 前面两排士卒手执的圆盾交替抬起,护住胸腹要害。大喊声刚刚落下,魏军方阵突地快冲几步,借着冲力猛的和联军撞上。后排士卒执着长矛伸缩乱刺,前排执盾士卒另一只手拿着大剑猛力挥砍。刹时之间,鲜血狂飙,血肉横飞…… 李长风没有动,他面无表情的看着前面士卒们奋勇拼杀的身影,心里却是感概万千:这是生命,对个人来说宝贵到不可再生,唯一的一次生命,就这么毫不吝蔷的抛洒在这战场上。那些死去的士卒,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场战争,也许只是为了高高在上的帝王们的一个念头,也许只是帝王们为搏身边美人的一笑……这一切,究竟值得吗? …… “值得!必须确保这位少城主的万无一失,他如果有什么损伤,我们统统都不要想活命了,那修真国度一城之主所拥有的力量不可想像,一旦发怒,岂是你我所能抗衡的。” 关掌门做完了战斗布署,却是挑了五个功力深厚的练气士弟子对郑少城主贴身保护。旁边身穿白色缎袍的“云莱宗”长老申万物当即提出疑议,认为主力抽调太多,定会导至战局不利,只为一个人,太不值得。而关辉意味深长的回答,让他无可奈何。 顿了顿,关辉突然撇撇嘴,笑着道: “这战争胜负对小人物来说,比命还重要,但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眼里,这只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胜固然可喜,败了亦是无妨。而少城主的命,比胜负更重要,你明白了吗?” 申万物闻言,面上表情一肃,想了想,郑重的点点头,答道: “明白了,等会儿我会亲自保护他。” 关辉摇头,道: “亲自保护他的人是我,而你,就是尽力多保住几个弟子,这将是一场苦战呐。” 不再言语,转过头,他的目光投向血肉战场。那里,双方士卒交战正如火如荼。 …… “出发!” 关辉手一挥,魏国练气士们鱼贯冲了出去,而郑少城主周围,五个弟子围成半个圆圈,将他护在中间,关辉一马当光,位置却在他的前面。郑少城主一脸兴奋,对这些保护毫无所觉,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人,只要杀了人,在战场建了功,就会有在朋友们面前吹嘘的本钱。就可以在父亲面前挺起胸膛,接受父亲赞许的目光。 第三十九章战场 下 第三十九章战场下 “出发!” 蓝万彩手一挥,身后联军练气士们纵身飞奔而出。他双目爆出逼人的精光看向前方,口中喃喃念到: “关辉呀关辉,就让我们见一见真章,看谁才是真正的强者!” “来了,无敌兄弟,你要小心。” 贺剑看到魏军一群身着便装的人出了阵营,向这边飞奔而来,不由转过头望着李长风,叮瞩他当心。李长风看向他,目光平静,沉默无言。 “轰” 漫天剑气冲宵而起,在联军军阵中扫出大片空地。鲜肉、断肢乱飞,一击之下,竟是瞬间将军阵险些冲垮,将官令旗翻飞,士卒迅速向后收缩组成密集阵形,再度顶住敌军前进的步伐。而刚刚被魏国练气士联手扫岀的那片空地,联军练气士飞快顶上,敌住对方。刹时间剑气纵横,长剑相击的“叮当”声不绝于耳。 “关辉,上次你我未分胜负,来来来,这次再来斗上一场,你可有胆量?” 蓝万彩一眼望见关辉,大喝一声扑了上去。 关辉放声长笑,手中宝剑一抖,尖剑竟放射岀二尺多长的黄色剑芒,也不答话,挥剑直刺过去。蓝万彩身体表面蓝光闪烁,护体真气流转,手中长剑吐出冰蓝会剑气,手腕一转,剑身小幅横摆,将关辉刺来的剑挡开。关挥剑势借力一荡,画了半个圆圈,又再从左至右横削,蓝万彩侧身避过……别看两人剑气凌厉打得热闹,其实根本未尽全力,都分出一只眼睛盯着下面的弟子。 风殿主负责缠住对方主力,他一眼便看见申万物申长老正凶悍的扑向一个奉灵山弟子,招式狠辣。那弟子挥剑直刺,申万物竟是不顾长老脸面,就地一矮身团成一团朝前一滚,直接滚到那弟子脚边,手中宝剑金芒一闪,从他小腹处斜捅上去,直没入剑身一半捅入心脏,鲜血喷涌中,那弟子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便头一垂死了。 风远航看得目眦欲裂,高喊道: “申老贼,你还要不要脸,对一个弟子用这种下三滥招式,不要走,我来陪你打。” 哪知申万物看也不看他一眼,假装没有听见,转身又向旁边正以二敌一的其中一名归灵宗弟子冲去,手中长剑剑芒爆出三尺长,竟是全力以赴要在风远航赶来之前再杀一名。 那弟子见势不妙,提聚全身功力,双手抓住剑柄拼命向上一挥,“当”的挡住申万物这当头砍来的一剑。两剑相击瞬间,一股强大到无可抵挡的力量冲击而来,将他震得整个身体倒飞,人在空中,口中鲜血狂喷,重伤不支。 这一挡,阻住了申万物片刻,风远航狂风般追过来,苍白的脸气得更加没有血色了,也不搭话了,长剑青芒大盛,幻出一片剑影朝申万物杀去。 郑少城主脚踏飞剑,风驰电掣般的冲入战场,手中拿着一把半尺长的小剑,见到敌人,兴奋的一声大叫: “看我攻击飞剑!” 手中小剑抛出,掐动法诀,小剑在空中一定,随即闪电般向前面一名青衣练气士射去。那青衣练气士是风云殿的弟子,头次与这种能御使飞剑的修真者对阵,那小飞剑急射而来,他措不及防之下,只来得及偏了偏身子。小飞剑从他胸前一擦而过,带出一条半尺长的血沟,当即鲜红的血液急涌而出。 小飞剑伤敌而过之后,郑少城主法诀再掐,那小剑掉了个头,竟又是急射而回。那青衣弟子这下有了准备,手中长剑一挥,“当”的将小剑磕飞。小剑翻滚几下,在郑少城主法诀之下急速飞回到他身边,围着他旋绕飞行。 一剑伤敌,郑少城主得意洋洋,大声道: “你们练气士果然弱小啊,竟还拿着把长剑在手上砍来砍去,连个飞剑也不会使。看来也不用打了,赶紧投降吧,要不然我飞剑之下,一戮一个窟窿,那是会死人的,到时再后悔可就晚了。” 他脚踏的飞剑速度太快,此刻保护他的弟子才赶过来,闻言不由直翻白眼:这可是战场,不趁着占优势时趁胜追击殿定胜局,反在这里啰里八嗦说些毫无作用的劝降词,人家理你才怪。这得有多菜的菜鸟,才会如此贻误战机呀!再看那青衣弟子,手在伤口周围点几下止住血,又从怀里掏出药吞下,就差没用布裹住伤口了。 青衣弟子处理完伤口,手中长剑一横似乎要冲上前来厮杀。五名保护弟子赶紧上前准备拦住,谁知那人作了姿势,身形一晃向后退去,转眼退入人群,竟是脚底抹油溜了。 五名保护弟子刚松口气,拼斗人群中联军练气士忽的冲出六人向他们扑来,其中一人正是赵轻山。原来,赵轻山刚好带人赶到这一片,一眼便看出那个脚踏飞剑的银袍青年修真者,是对方重点保护的人,瞧那五人的神态就知道了。 即然要重点保护,地位肯定很重要,而且修为不会太高,要不然也用不着保护了。如果能抓住这人,说不定是一个致胜的机会,至不济也能调动对方主要战力牵制在这里,为别的地方取胜创造条件。 想通了这些,赵轻山毫不犹豫挥手让带来的弟子一人一个缠住对方护卫的弟子,自已则脚尖点地,风一样向郑少城主飘去。 郑少城主正说得高兴,却只见转眼间风云变幻,那青衣弟子跑了,对方一窝蜂上来五、六个人,缠住自己这边同伴,一个身着蓝袍的男子风一样向自己飘来。他不屑的撇撇嘴,手上法诀一掐,右手两指并剑向前一指,围绕周身飞行的攻击小剑忽闪着向来人射去。 赵轻山见飞剑射来,不由脸色凝重。修真者的传说太多,说很厉害的有之,说不如同境界练气士的也有,今日遇上了,不由他不慎重对待。 真气运转,布满长剑剑身,剑尖一截二寸来长的白光剑气蓦然盛放,赵轻山手腕挑动,长剑“当”一下就将射来的飞剑挑开。他只感到剑身微微一颤,却并不觉得小剑力道有多强,不由意外的轻“咦”了一声。 再看那被挑开的小飞剑,在空中翻滚了几下,转头又急射而来。赵轻山沉住气,身形不动立在那里,只是用长剑格挑,再次将飞剑挑开……如是几次之后,赵轻山眼见那银袍对手脚踏飞剑,却始终一动不动立在原地不动,只是乐此不疲的一次一决催动攻击小剑向他射来。 他终于恍然大悟:这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战场小菜鸟,毫无对敌经验可言,以为打仗是在家练习玩呢,只要一次次操控着飞剑乱射就行,连脚踏飞剑行动超快这一点也不会利用。行了,可以搞定了! 心中想通,脸上毫不露声色,见小剑又再射来,便照前几次的样挥剑格挡,暗底里却突然全力运转真气,长剑剑芒大盛,猛地一下将小飞剑砸出老远,身体同时突然动了,旋风一般向对手卷去。 郑少城主正打得高兴呢,心说可遇到个可以战几招的对手了,将遇良才哇,正好大战三百回合。谁知事情不按他设想的来,那人突然发力,将他的小飞剑一下砸得连影子也看不见了,虽说还在操控范围之内,但去得远了,回来需要时间呐。他会给自己时间吗? 答案马上就看见了,那人已经旋风般向自己卷了过来。郑少城主只是没经验,也不傻,见此情景明白形势危急了,当下怪叫一声,催动脚下飞剑就要躲开。 赵轻山蓄谋已久,岂能轻易让他脱身,身体如陀螺般旋转,手中长剑剑气再次爆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他胸前钻子一样钻来,看那架势要是被刺中,胸口铁定被钻出一个大窟窿。 郑少城主躲闪不及,眼看着就要完蛋,就在此时,两道剑光从赵轻山身侧两边亮现,一刺头部,一刺他执剑的手。原来,守护郑少城主的护卫弟子一直注意着这边动静,见形势危机,有二人拼着受伤摆脱联军练气士的纠缠,眼见已来不及挡在少城主前面,无奈之下,只能急刺赵轻山,如果他不变招应付,自己也难免身死。 赵轻山来不及多想,只能身体下沉,避开刺向头部一剑,执剑右手缩回挥剑挡开刺手的一剑,左手却同时向着郑少城主一拳隔空打去,一股气劲如铁锤般击在少城主胸腹处,将他打得倒飞,从飞剑上跌落地面,“哇”的吐了一小口鲜血。 关辉注意到了还边情况,大急之下,猛挥两剑稍稍避退蓝万彩,正要回身去救郑少城主。蓝万彩见他突然发威,面现焦急,斜眼瞄见赵轻山那边情形,哪还不明白打正了关辉要害,大喜之下纵身扑到关辉去路前面,全力纠缠不让他脱身。关辉急得满通红,急切间却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得使尽浑身解数冲击。一时两人周围剑光大盛,剑气纵横,竟似是要拼命的模样。 第四十章 诱敌 李长风发现自己变强了。 清醒之后检查到自身修为又深了一层,一直没有机会试试这功力加深后的变化。现在,机会来了,一个身着青袍的魏军练气士落入联军士卒军阵,长剑剑气光芒闪烁,放声狂笑,执剑横扫半圈,剑下联军士卒格挡的长矛、大剑纷纷被斩断,有士卒被剑气扫中,顿时口吐鲜血栽倒在地。 这练气士在普通士卒中发威,果然如虎入羊群,无人可挡。那青袍练气士一剑建功,畅快之下正欲再接再厉,长剑刚挥出一半,只听“当”的一声,被人半途挡了下来。他只觉得执剑之手被震得发麻,定睛看去,却见对面一个身着皮甲的普通士卒,满脸乱糟糟的络腮大胡子,手拿一把普通军用制式大剑,正冷冷看着他。 青袍练气士心中暗暗惊诧,心说什么时候普通士卒也可以挡住练气士一剑了?认定对方也是练气士假扮的士卒,不由大声喝道: “对面道友,堂堂练气士假扮士卒干什么,很好玩吗,还是准备搞偷袭?可惜你的阴谋破产了,我已经知道你了。” 李长风依旧冷冷看着他不说话,其实此刻他正开启侦测术侦测对方呢。脑海里出现一排数字: 等级:练气士中阶五层。 功法属性:土属性。 武器:剑,位置,右手部位。钢针,位置,左侧腰部针 囊。 元气损耗情况:百分之三。 李长风没想到连对方暗藏的武器也能侦测出来,不由暗暗欢喜,又增添了几分信心。听到对方叫嚣,他不言不语,这装哑巴好像还装成习惯了,只是右手抬起,剑尖直指对方。 青袍练气士叫嚷声戛然而止,脸色涨红。剑指对手,这是挑衅加藐视的动作,顿时让他怒气上涌,当下也不再多话,右手长剑黄芒一闪,身体前冲,宝剑吐出寸长剑芒,当胸便向着李长风刺去。 李长风开始与他对拼一剑已大略试出对方深浅,估计可以很快解决对手。但他不想锋芒太露引起注意,当下收住部分实力,向旁一闪避开这一剑,手中大剑则横扫向他腰际,那人一跳躲开,回剑斩向李长风头部……两人你来我往,缠斗起来。周围普通士卒无论敌我,早已见机远离两人比拼之地,免得遭受池鱼之灾。 …… 郑少城主终于怕了,赵青山那狰狞的面孔,旋风般的身法,不施法诀纯靠肉身便能利用元气形成气劲,一拳将自己打一跟头,这一切都太可怕了,超出了他平常在家和人对练的经验太多。当然,在他的认知中,主要也是因为和他对阵的那人太过凶悍,修为肯定深厚无比,这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于是,他飞快的从地上爬起来跳上飞剑,“嗖”一下远离了这块战场,远离这个凶悍的人。有着护卫弟子的拼死栏截,倒也顺顺当当的跑了出来。 他心里想着:我打不赢你,我躲着你,要打也要找修为弱的打,柿子拣软的捏,弱者杀起来多爽快,一剑一个照样杀敌建功。至于那些高手,傻子才和他们硬碰硬,留给己方的高手去对付吧。 心中打定主意要找弱者,抬眼四下一望,哟,差点没笑出声来,只见前方一个穿青袍的魏军练气士,正和一个联军普通士兵斗在一起,双方你来我往,斗了个旗鼓相当。他心说居然连普通士兵也拿不下,这练气士也太弱了吧,这要让别人看见,还不笑死。也罢,看在同一阵营的份上,我帮他一把吧! 这时郑少城住的攻击小飞剑也回来了,绕着身边正转着圈,这让他信心也回来了。他轻咳一声,嘴里一声大喝: “看我攻击飞剑!” 右手双指并剑一指,小飞剑顿时向着那联军士兵便射过去。 李长风与那青袍练气士对拼,打得游刃有余。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忽见一个银袍青年,居然脚踩飞剑而来,不由心头一震: “修真者!” 飞剑正是修真者最著名的标志,此刻猛然看到,不由他不震动。待他用侦测术看过那修真者属性之后,却又不禁大喜: 等级:修真者练气期第五层。 功法属性:水属性。 武器:长剑,位置脚步。小剑,位置,悬浮周身。其它,遇到无法侦测物体,位置,腰部。 元气损耗情况:百分之十。 身体损伤度:轻伤。 原来只是个练气期五层的修真者,如果能将他拿下问询一番,岂不是能知道自己一直渴望得到的“修真界”消息! 李长风的心热切起来。 不动声色的继续和青袍练气士周旋,心里盘算着怎样想个办法将那修真者引过来。没想到正磕睡呢就有人送枕头,那银袍青年居然主动朝他杀了过来。 李长风大叫一声,翻身在地上打了一个滚,模样狼狈地躲开射来的飞剑,站起身来对银袍青年怒目大喝: “突然袭击,还以多打少,还要不要脸了。” 反正现在贺剑他们离着他老远,也不怕他们听见,此刻他装模作样,自是想引得那银袍修真者与自己单打独斗。 这一声大喝,郑少城主还没怎么样呢,那青袍练气士先不好意思了,扬声对郑少城主道: “这位仙长,谢您的缓手,我自己能应付过来,请一旁观战即可。” 青袍练气士虽见过银袍青年,知道他是修真者,却并不清楚他身份的重要性,所以只当他是一般战友那样对待。 李长风一听他的话不干了,心说别呀,我可不想与你斗,就算三下两下将你放倒,那人还不吓跑了,我到哪里再找个修真者问信去。心念急转,忽然一抬手抱拳对那青袍练气士道: “这位道长光明磊落,修为高深,在下佩服得紧。不像有些人……” 说道这里他顿了顿,斜着眼睛瞄了瞄银袍青年,接着道: “……只会从旁偷袭,想来定是修为不济,也只能用些偷偷摸摸的手段了。” 郑少城主身为城主大人的儿子,一直养尊处优,想要什么有什么,想打谁就打谁,也没人告诉他想打就打是偷袭,是不道德的。没想到到了这儿被人贬得一文不值,还说他修为不行,这还了得,顿时气得满脸通红,吱哇乱叫着催动脚下飞剑一扑而上。 青袍练气士在旁看得一呆,心道这位怎么回事,刚说过偷袭是不好的,他话也没一句就扑上来,不知道这又算不算偷袭呢? 李长风见激将法成功,心里暗喜,嘴里大叫: “来得好,看我收拾你。” 私底下却收住力道,要将他诱到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再将他擒住逼问信息。 郑少城主猛冲而来,李长风侧身避过,心中暗叹:这位怎么回事,这么赤手空拳踩着飞剑就冲过来,连护住上身的架式也不摆一个,刚刚自己闪避时只要顺势一剑,他岂不就要受伤。再转念一想,不对,哪有人会露出如此明显的破绽,莫非诱我岀手,他另有后招?当下倒真谨慎起来,仔细观察对手。 郑少城主冲过之后,回转身又将小飞剑射出,被李长风大剑格开,他一掐法诀,小飞剑掉头再次射来,李长风再度挥剑格开……如此反反复复。李长风估算着小飞剑射来的力道,系统一直计算着对方可能的后续变化,算来算去李长风也明白了,这位是真没什么跟人搏杀的经验,也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少爷想见识战场风光,跑这儿玩来了。 心中想清楚了,计划还得进行,现在也没人在这碍事了,那个青袍练气士见有人接手,也不能站在这里闲着,早就找对手厮杀不见了踪影。 郑少城主小飞剑疾如闪电,疯狂朝李长风一通乱射,射得敌手叫苦连天,狼狈不堪。只见他挥剑、后翻、侧纵、下蹲、上跃、地上打滚……各种动作层出不穷,看得郑少城主大呼过瘾,小剑射得更卖力了,随着李长风的动作慢慢移动,离战场中心越来越远而不自知。 李长风诱着银袍青年边打边走,渐渐的周围厮杀的声音小了很多,他分心四望,发现已可看到峡谷一侧的悬崖峭壁,四周只有零零散散几对练气士在剑来剑往拼斗,普通士卒的战斗已经离得老远。 是时候了! 李长风眼中蓦然暴岀精光,翻滚的身体忽然站直,手中大剑猛的挥出“当”一声将射到身边的小剑挑得无影无踪。 郑少城主吓了一跳,这情形太熟悉了,就在不久前刚经历过一次。 又是个高手! 他欲哭无泪,心说怎么这么倒霉,碰到的这都是些什么人哪,你说你高手就高手吧,还假装弱者将我骗到这荒郊野岭……想到骗,他抬眼飞快地四望一下,看清周围情况,冷汗“唰”一下就流了出来。二话不说,催动脚下飞剑就要逃跑。 李长风花费大时间精力布下这个局,哪里还容他轻易脱身,挑飞小剑后,大步向前跨跃,只二步就跨到银袍修真者身旁,这时郑少城主刚醒过神准备逃走,李长风手中大剑已如闪电般横扫。 郑少城主大叫一声,身体急速向旁一纵,躲开了这一剑,人却从飞剑上跳到了地下。李长风嘴角含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要不然修真者踏在飞剑上,催动起来快若疾风,自已两条腿可追不上。 即然将他逼得弃了飞剑,剩下的事就好办了,李长风紧追过去,趁郑少城主刚下飞剑立足未稳,左手一拳砸过去。这下他不敢用大剑砍了,怕一剑将对方砍死。拳头打中郑少城主腹部,发岀“嘭”的一声,然而却什么伤害也没造成。 只见他挂在腰间的一块玉佩白光一闪,刹时间在身体表面形成一个透明护罩,李长风一拳下去,打在这护罩上,只是稍微凹下去一点,接着复原反弹,将他弹得倒退二步。 李长风毫不停歇,见拳打不动,挥剑便砍,剑刃砍在透明护罩上,下凹比拳击时多一点,但反弹力更强,直将大剑弹得倒冲,若不是他连忙手掌加力握紧,只怕就会脱手而出了。李长风二击无果,心头不由一沉。 郑少城主这块玉佩,是他父亲交给他的保命灵器,先前被赵轻山拳劲击中,措不及防之下来不及激发,现在当时情形再现,他第一时间便激发了出来,总算及时保住自己免受伤害。 第四十一章消息 第四十一章 郑少城主见护罩激发防住李长风的攻击,总算放下心来,他轻嘘一口气。只见李长风停手不攻,站在那里略一思索,忽然转身走到那把犹自悬浮在原地的长剑边上,抓住剑柄将长剑拿起。他不由大急,口中嚷道: “喂喂,那是我的专用飞行飞剑,打上了我的神识烙印,你拿去也不能用,不如还给我吧?” 李长风毫不理会,提剑朝着护罩猛刺过来。只见剑尖刺中的地方亮光大盛,一股无可阻挡的反弹之力传来,将他弹得倒飞一丈多远。 郑少城主哇哇乱叫: “别乱来,这是飞行飞剑,不是攻击用的,会弄坏的!” 李长风终于停住手,冷冷地看了他一阵,半晌,开口说道: “你很在乎你的这把剑?” 郑少城主愣了一下,想了想,说道: “也不是啦,不过没有飞行飞剑,我拿什么赶路,我可不会炼器。” 李长风一鄂,心中暗暗好笑,没想到还有如此老实的人。心中对他印象却是好了起来,这就是个没出过远门,不知世道险恶的孩子。沉吟着想了一下,他放下戒备的姿态,露出一点笑脸说道: “虽然我们现在在拼斗,但我们并不一定是敌人,你明白吗?” 郑少城主迷糊了,问道: “怎么可能,都打起来了还不是敌人?” 李长风道: “当然可能,你看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我们并没有仇恨。我之所以在这里,只不过是顺便帮帮朋友的忙,随时能走的。你呢?” 郑少城主老老实实的回答: “在家呆腻了,每天只看着几张老面孔,想出去历练一下,父亲大人又不让。这次听说凡人国度这边有事,缠了父亲好久才同意让我和邓护法一起出来玩玩。” 李长风脸上笑容更甚了,道: “好玩吗?” 郑少城主抱怨道: “好玩什么,坐着邓护法的‘灵犀飞梭’,一路上什么也没看到就来到了什么魏国的都城‘衍城’,就是一座没什么看头的破石头城。邓护法整天忙忙碌碌也不陪我,无聊死了,还不如在家里呢!” 李长风道: “那你怎会上了战场?” 郑少城主有些兴奋地道: “我是来杀人的。长这么大还没杀过人呢,朋友们都笑我了。我就是要杀一杀给他们知道,我可不是吃素的。” 这么奇葩的理由,让李长风直接无语。良久,他才继续问道: “那你杀了没有?” 郑少城主沮丧的道: “还没来得及呢,就遇到了你。你即然说我们不是敌人,那让我走吧。” 李长风答道: “放你走,然后你去杀我们这边的人,那不是敌人也变成敌人了。” 郑少城主道: “那你究竟想怎么样?” 李长风笑了笑,突然转变了话题,道: “你刚刚说这里是凡人国度,那你是从修真者国度来的吗?” 郑少城主胸一挺,脸现傲气答道: “那当然。我爹可是‘郑十八城’城主。” 李长风道: “是吗?那可是真厉害。” 顿了顿,他接着缓缓地道: “其实,我也是修真者。” 话音落下,郑少城主吃惊的望着他。李长风也不多言,只是举起右手,一团拳头大小桔黄色火焰从指间显现出来,连李长风自己都吃了一惊,没想到进阶七层后,一直没有试过的‘火焰术’这个法术由原先的鸡蛋大一团,变成了拳头大一团,这增幅可不小啊。 郑少城主反倒不吃惊了,眼中露出一丝他乡遇故知的亲热,说道: “还真是呀,你怎么也到了这里?” 李长风不动声色的道: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我和你一样,修真国度呆腻了,跑到这里来玩玩而已。” 郑少城主断然说道: “还不可能,普通修真者怎能随意来到凡人国度?再说了,没经过许可拿到通行令谁也来不了这里。” 李长风摸摸鼻子,没想到这里面有这么多门道,谎言一下就被揭穿。想了想,他干脆说了实话: “其实,我就是这凡人国度本士的修真者。” 郑少城主点点头,毫不吃惊,道: “这还差不多,凡人国度本士出的修真者虽不多,但也总还有几个。你是想去修真国度吧? 李长风吃了一惊,没想到他一下突然变聪明了,居然还能猜到自己的想法,不禁好奇的问: “你怎么知道?” 郑少城主倣然地道: “我当然知道,魏国这块本就是我们‘郑十八城’的属地,接引这里的修真者入修真国度也是我……哦,是邓护法的职责。” 李长风趁他高兴,赶紧问道: “那你能将修真国度的事告诉我吗?” 郑少城主有了卖弄的机会,极为得意,当下滔滔不绝说了开来…… 原来这世界分为二个部分,凡人国度和修真国度。凡人国度主要是普通人、练气士和极少数低阶修真者。据说因为凡人国度这里空间不稳固,经不起修真者们大威力法术的催残,否则会引起空间崩塌,轻则毁城灭国,重则整个世界都泯灭。而修真国度则空间很稳固,不会因为修真者的施法引起严重后果。 因此修真者中的一些巅峰存在们联手制定规则,严禁修真者踏入凡人囯度,就算凡人国度自然产生的修真者,也是发现一个就接引一个到修真国度,以免对凡人国度造成破坏。而凡人国度和修真者国度之间,隔着一道“升仙门”,跨过升仙门,就进入了修真者国度。而升仙门的位置有好几个,最近的就在魏国北面“大荒沙漠”里面。 修真国度虽幅源辽阔,却是一个名义上统一的地方,已知的一片大陆上只有一国,名为“大衍国”,并非帝王制,而是合议制。国以下分为七个州,有州主一名,每个州的州主占一个议席,所以国家议会设七个议席,政策、法规和各种重大的事务,都必须由议会通过才能执行。 州以下是城,总共八十一城,由城主管辖,每州拥有的城并不是相同数量,也不固定,州与州之间相互竞争,城与与城之间也相互争夺,而争夺的东西,当然是资源,拥有的地盘大,资源占有量就多。城以下就是镇了,镇的数目可就多了,有上千个。 凡人国度虽然空间不稳固,但并不是没有修真者用得着的东西,相反大量的低阶练器材料和灵草灵果在这里都有出产,所以凡人国度的管辖权也相当重要。虽然大衍国议会大致划定了各州各城在这边的拥有范围,但竞争无处不在,大家自是不会老老实实按照分配只拿自己那份。 并不是说在凡人国度就不能施展法术,金丹期修为以下的低阶修真者,只要不是太多人一起施展法术,还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因此各州各城以各种名义派出一些低阶修士,到凡人国度参与战争争夺地盘,就成顺理成章的事。这次魏国入侵西南四国,其战争根源也在于此。 郑少城主口吐白沫,说得眉飞色舞,却没注意到腰间玉佩发出的光芒越来越暗淡,最后一闪熄灭,而护体光罩也随之消失。他声音戛然而止,表情惊鄂不已,接着想起什么,眼现恐惧忘向李长风。 李长风笑了笑,缓步走到他身边,慢慢抬起拿着飞行长剑的右手。郑少城主惊恐的向后缩了缩,嘴里小声念叨: “你说过我们不是敌人的!” 李长风笑意更浓了,停了一下,终于开口道: “是的,我们不是敌人。这是你的飞剑,你不想拿回去吗?” 郑少城主瞬间从地狱回到人间,张开嘴望着李长风,半晌,语无伦次地道: “原……原来……你是想还……飞剑,可吓死我了!” 越说越流利,面色也由死灰变成一片红润。李长风点点头,说道: “我们不但不是敌人,希望以后还能成为朋友。” 郑少城主经历大喜大恐,心中竟对李长风产生一种亲切感,他笑呵呵的说: “为什么我们现在不可以是朋友呢?” 李长风道: “我们……” “少城主别慌,我来救你!” 李长风话未说完,忽然只觉一股劲气从身侧突袭而来,尚未及体,劲风已强烈到似乎连人也要刮动,眼角余光瞥去,只见一道金光急射而来,眼看就要被打中。李长风不及多想,整个人向侧方横倒下去,倒卧在地,那道金光险之又险的擦着他身体射入地面,竟将地面砸岀一个脸盆大的坑。 人影一闪,一个蓝袍中年人落在郑少城主身边,左胸处衣裳被划破一条口子,有血迹涌出,正是发现少城主失去踪影后,拼着受伤摆脱蓝万彩纠缠,到处来寻找的关辉关掌门。只见他满脸焦急,一手抓住郑少城主肩头上下打量。 郑少城主总算见到亲人了,想起上战场以来的这些遭遇,心中又是感慨又是委屈,眼圈泛红竟一时说不出话来。关辉见郑少城主欲哭无泪的样子,以为他被刚刚倒地的士卒欺侮狠了,不由大怒,大声道: “少城主少待,看我给你出气。” 也不等他说话,转身便一剑向李长风斩去。李长风刚刚从地上站起身,心中暗暗惊异对方的修为深厚,竟能将元气离体形成气劲释放出来。要知道这可不是法术,练气士是无法调动外元素共鸣产生法术效果的。 正要施展侦测术看对方的底细,哪知他忽然转身,抬剑就斩,一道半月形的金光顿时呼啸而来,没有声音,但给李长风的感觉便如流星迎面坠来,竟是连空间也仿佛要斩破一般。 大骇之下,李长风不敢正面抵抗,刚站立起的身体仰身向后翻倒,倒地之后也不敢停留原地,向一侧急急滚了几滚,果然倒地的地方有一道剑气划过,划痕足有巴掌宽一米多长。 关辉见二击不中,不禁有些意外,看对方一身联军普通士卒装束,没想到身手倒是不错。再想到郑少城主的样子,却又一阵释然,想来定是练气士假扮士卒搞偷袭,难怪少城主委屈成那样。当下心中怒气更盛,下决心要将这无耻之徒至于死地。 这下误会可大了,李长风连解释的机会也没有,便被关辉一剑紧似一紧,杀得左纵右滚。有心要拼一拼,手里却连把武器也没有,原先的大剑在拿郑少城主飞行长剑的时候,被他扔到了一边。 郑少城主在一怔之后,其实已经缓过神来,见李长风被打得狼狈不堪,刚欲张口叫停,忽又想起开始李长风打自己的情形,便想着使坏小小报复一下,于是闭了嘴,饶有兴趣的在一旁看起了热闹。 李长风一直试图移到仍大剑的地方,好拿起武器一拼,但关辉经验何等老到,一直不给他机会。李长风百忙中瞥见郑少城主兴致勃勃的站在一旁看热闹,不由心中气苦:真不该心慈手软放过他,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劫了他做人质,好过现在这样被狗一样追杀。武器到不了手,法术又没有攻击法术…… 想到法术,他突然心中一动,会的几种法术中虽然没有攻击法术,但辅助性的还有几种,反正死马当活马医,不如试试有没有用。想到就去做,他一边拼命躲闪,一边念咒施展法术,幸亏这些法术当年他练得极其熟练,这种一边剧烈运动一边施法的本领他也是专门练过的,这一刻终于到了远用的时候。 李长风施展的是“水雾术”,此刻施展出来的水雾术与当年刚学会时已不可同日而喻了。当年施出来只能在身体周围形成一片一丈方圆的薄雾,这次当他施法之后,只见以他身体为中心,一片二丈方圆的浓雾迅速形成,将他身影遮掩得严严实实。 关辉本已是越打越心惊,没想到对方一付不起眼的样子,看上去在自己剑下腾挪翻滚,挣扎求生,但每每总能毫厘之差躲过致命伤害。自己已经用出八分功力来对付他了,其实这已经相当于全力出手,要知道一个有经验的练气士永远必须留二分力,以防备对方的反扑。 这不,反扑来了。突然生起的浓雾让关辉大骇,他反应迅速,伸出一足,脚掌向前猛踏地面止住前冲的身形,左掌竖起一掌向前推去,鼓荡起一股劲风推向浓雾,劲风到处,那雾气排涌翻滚,却并没有就此消散,一分之后又再合拢,竟是有如实质一般始终聚在那里。 李长风终于得以喘口气,当下大声喝道: “前辈你不分青红皂白,见面就大下杀手,事情的前因后果你可知晓?郑少城主就在一边,你问问清楚再动手不迟。” 关辉执剑而立,闻言斜眼瞄了瞄郑少城主,见他一脸尴尬的模样,想到他不靠谱的公子哥性格,不由疑惑起来,收了剑问道: “少城主,这是怎么回事?” 郑少城主张张嘴,顿了一下,这才小声道: “其实,他没怎么样我,我们在聊天。” “你……” “别生气,别生气……其实他是修真者,在问我关于修真国度的事。” 关辉闻言更气愤了:无缘无故得罪一个修真者,就因为一个误会。这让他气得满脸通红,却又不好对郑少城主发作。 李长风见此情形,趁机说道: “误会即然说清,在下先告辞了。” 也不待关辉答话,转身大步而去。关辉一怔,想了一想,这才恍然大悟:事情虽是误会,但双方敌对关系可没改变,那小子怕自己想起这茬,赶紧先溜了。抬头再看时,己只能看见一个背影…… …… 第四十二章情殇 第四十二章正篇情之伤 魏国,大荒城。 张成满身是血的从“角斗场”侧门走了出来,肩头和胸前裂开的伤口处血迹斑斑令人触目惊心,让他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似乎随时会倒地摔倒。但他的脸上却挂着笑,很开心的笑。 角斗场是魏国特有的娱乐项目,那些饱食终日的富豪达官们过腻了灯红酒绿的太平日子,便想着要找一些刺激的事来玩玩,而总有聪明人想出各种办法来满足这些人,于是,角斗场应运而生。 这里充满了暴力和血腥,可以让你热血沸腾直至喊嘶喉咙,这里也蕴藏了数不尽财富的机遇,如果你是观众,你可以在这里押赌,每天十场的角斗也许可以让你一日暴富。如果你是武士,你可以在这里参加角斗,只要打赢,高额的奖金就可以拿走。 当然,机遇与风险总是并存,押赌有可能输掉,而角斗更是可能丢掉性命。这,就是角斗场,一个最让人爱也最让人恨的地方。 张成是一个武士,也是一个穷人。父亲是谁不知道,甚至连他母亲也不知道是谁,他母亲是一个妓.女,迎来送往一不小心便有了他。他二十岁了,而他的母亲却老了,长年不正常的生活让他的母亲疾病缠身,妓.女做不成了,生活的重担便压到了已初长成人的张成身上。 张成并不是废物,在妓院长大的他最是会察言观色讨人欢喜,加之从小便喜好武艺,总幻想着有一天能风云化龙叱咤天下,于是缠着妓院的护卫们学武艺,护卫们也大多乐意随便教二手给这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所以长大的他倒也真身手不凡,很是能打翻几个人。 不错的身手让他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跟随“大荒城”最大的富商王家组织的商队做护卫,一年中花半年时间走一趟大荒沙漠,穿过大荒沙漠将货贩运到沙漠那边的“大司国”。他已走过二趟了,却好运的没有遇到过沙漠中最可怕的沙盗。半年的收入,足可以让他和母亲衣食无忧了。 张成最近有一个密秘,这密秘让他的钱又不够用了,他喜欢上了一个人,是邻街香油铺老板吴掌柜的女儿吴青儿。一个有着鹅蛋形脸,圆圆的眼睛,笑起来很甜的女孩子,张成深深沉醉在了她的笑脸里。 女孩子从不给他承诺,却隔三岔五会看上城里各种商铺里的某样东西,胭脂水粉、衣服裙子乃至各种闪闪亮能晃花人眼的漂亮首饰。张成总是脸含微笑,大手一挥:买! 穷是一种罪。 当前几天吴青儿又看上一件首饰,而张成辛苦二年的积蓄却已花光,再也没钱满足她的愿望。看着吴青儿冷下来的俏脸,一语不发无声的谴责,张成觉得自己的罪简直太深了,内心的煎熬让他撤夜难眠…… 摸了摸腰间胀鼓鼓的荷包,那里有十个金币,这是一场生死角斗胜利后的成果。他看向远处,心头一片火热:小青儿,我们有买首饰的钱了。 “成子,你怎么弄成这样,和谁打架了?” 张成满身是伤,却是不敢回家,他拐到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刘式家中。刘式见他如此模样,不禁吓了一跳,连声发问。 张成笑了笑,露出一个满不在乎的神色,道: “没什么,死不了,不过是到角斗场玩了一圈,弄几个钱花花。” 刘式闻言大惊失色,叫道: “你疯了,角斗场你也敢去,不要命了吗?那里可是……” “好了好了,不去也去了,没看见我受伤,还不过来扶我!” 张成不耐烦的打断他,朝里屋走去。刘式无奈住口,从屋角拿出一个箱子,从里面掏出伤药粉和白布。张成练武经常受伤,回家又怕母亲担心,所以将这些伤药和包布存在刘式这里以备不时之需。刘式一边帮他上药包扎,一边叨叨道: “成子,你干了什么缺钱缺成这样,非要上那地方……啊……” 刘式忽然想起什么,惊叫一声,满脸严肃的望向张成道: “你……你不会是因为她吧,她又问你要给她买什么了?” 张成笑了,一脸幸福的样子,道: “你不懂,给心爱的人买东西,那是一种快乐!” 刘式顿时跳了起来,气愤的叫道: “快乐?快乐个屁,那个女人,你知不知道……” 张成收住笑容,望着刘式道: “住口,我不想听到有人说她的坏话!” 刘式一滞,呆呆的看着张成。良久,他咬了咬牙,大声道: “不让我说也要说,谁让我们是朋友,我要不说,就没人会提醒你了……” 顿了一顿,见张成低下头没说话,便接着道: “那个女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也不做,整天只知打扮,这也就罢了。你为她花了多少钱,她有问过你一句赚钱辛不辛苦的话吗?你为了给她买首饰,去角斗场拼命拼到受伤,如果让她知道,你猜她会不会说一句关心的话?” “会,一定会,她一定会心痛的,所以我不能让她知道。” 张成似是喃喃自语般说道。 刘式气苦反笑,叹息着劝道: “算了吧兄弟,那种女人天生就是大户人家的花瓶,是要花大价钱养的,你养不起啊!” 见张成埋头一声不吭,刘式终于忍不住道: “我说件事你别激动啊兄弟,昨天我看见吴青儿和王家子弟王阳在“秋叶街”一起逛商铺来着,那样子看起来……哎,哎,你别跑啊,伤口还没裹完呢!” 张成早已如一阵风跑远不见踪影。 秋叶街。 这是大荒城商铺最多也最热闹的街。已经是黄昏时分,街道上仍是人流不断,各家商铺也是客人进进出,一片繁忙景象。 张成向前跑着,跑到这条街上,这是吴青儿最喜欢逛的一条街。他跑着,脑子里只一个念头,这一切是不是真的,他要问个清楚。 在人流中急冲而过,撞了人也不回头,当他撞到第十八个人时,他突然停住了脚步,看着眼前的一切,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王阳得意地说着笑着,眼睛看吴青儿就像看一只即将到手的猎物。吴青儿甜甜地笑着说着,不时抬手掩唇,手腕上,一只翠玉琢子在阳光下翌翌生辉。然后,她看见了张成。 张成眼睛盯着那手腕上的翠玉手琢,那正是前几天吴青儿看上而他却无钱购买的首饰,他呆呆地看着那手琢,嘴里喃喃问道: “为什么,为什么只有几天你都不能等?我现在有钱了,我有钱……” 他掏出金币捧在手上,捧到吴青儿面前: “你看,有钱了。我们去买饰好不好,好吗?” 吴青儿别过脸。 “小子,你什么玩意?趁大爷我没发火之前,赶快让开路,别自找苦吃。” 王阳是王家的嫡三子,也是富商王慎言最小最疼爱的儿子,平时娇生惯养,成了大荒城有名的纨绔花花公子,别的本事没有,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这二天看上了香油铺老吴的女儿,一通油嘴滑舌加金钱攻势,顿时将吴青儿给勾上了。今天又花了一大笔,正想着如何收回点“利息”呢,没想到眼前冒岀这么个人来,看样子是“前男友”,又是拦路又是表白的,让他很是不爽,皱着眉头就喝骂上了。 张成双目通红,捧钱的手微微颤抖,强忍着问道: “王公子,我知道你是谁,请马上从青儿身边走开,她是我的!” 王强放声大笑,道: “哈,哈哈,她是你的?就你这样,一身破破烂烂,捧着两铜板在手里就想人跟你走?想女人想疯了吧。瞧见没有,街边那垃圾桶旁边正趴着一个,也是母的,正眼巴巴等着你呢!” 街边垃圾桶边趴着的花皮母狗,见有人指着它,抬起头看了一眼。 这话太阴损缺德了,张成气得大吼一声,捏紧了拳头,一付要扑上来拼命的架式。 王强见状,连忙伸长右手臂竖起手上的折扇,左手抬起弯曲竖掌摆了个架式,怪叫道: “哟嗬,这就受不了了,还想动武,吃牛屎也不估估堆,这么大一陀,小心胀死你……啊,呸!” 突然察觉好像连自己也骂进去了,连忙呸了呸,接着喝到: “保镖,有人欺负你家少爷,给我打他。” “是!” 一个黑衣汉子从旁站过来,满面憋笑,正是李长风。 李长风怎么成了这花花公子保镖了? 这事倒也不夏杂:那天他在战场开溜后,一路打听来到了这离“大荒沙漠”最近的城市“大荒城”。 他是个严谨的人,知道没做准备进沙漠那就是送死,何况他也并不知道“升仙门”在沙漠里的具体方位,当然要先准备准备打听打听。却没想到这升仙门根本就没人听说过,让他无可奈何。 但这沙漠还得进呀,于是他决定跟随别人一起进沙漠,一来熟悉一下沙漠环境,二来也可以和这些“老沙漠”多接触,学习一些沙漠存技巧,为将来一个人在沙漠中闯荡积累经验。 打听到城中富商正组织商队进沙漠,需要聘请随队护卫,于是报名参加进去,凭他的本事,这进队考核自然是小菜一碟。 这一天,王阳要出去泡妞,心想弄个护卫在旁保驾兼提东西,那在女人面前是一件多风光多有面子的事。但他爹只是城中一个富商,也不是什么官,没有给儿子配备专用护卫的习惯,要找护卫还得另想办法。 什么办法?使钱呗,五个银币一天,在准备进沙漠的随队护卫里招。这钱不少了,护卫们都动心了,纷纷报名,连李长风也不例外。为啥,因为穷啊,李长风可是有原则的人,不想靠着一身本事行歪门斜道去弄钱,所以他很穷,进沙漠要做准备的钱还没着落呢。 王阳一看这么多人报名,犯愁了,人太多啊,十好几个呢,这要都请了,那还不连泡妞的钱也得搭进去给护卫。想了想,有了,出个题目考一考,答得好的就请。于是他出了一题目:什么是护卫? 这题简单啊,大家纷纷作答,有的说是保护主家财产安全,有的说是保护主家生命安全,聪明点的就主家财产生命一起保,却没一个让王阳满意的。大家这才发现,这题目看似简单,其实不然,答案太多了,但要能结合目前情况,给出让王阳满意又喜欢的答案可就不容易了。 这时李长风慢慢站了出来,开口答道: “护卫就是保镖……” 没人出声,都没懂保镖这词怎么来的。 “……保镖的职责就是:跟着主家走,别人欺负主家,就揍他。主家欺负别人,也揍他。” 话音落下,王阳欢欣鼓掌,当场拍板。众护卫目瞪口呆,惊为天人。“保镖”这词王阳也觉得听着极为顺耳,于是成了称呼李长风的专用词,一口一个保镖的叫上了。 第四十三章初临大漠 李长风哭笑不得的挡在张成面前,他没想到自己一语中的,真成了传说中纨绔公子欺男霸女的打手“狗腿子”,看面前这位,身上带着伤,还没全裹好,满面激愤,一付苦大仇深的样子。见自己上来,更是蠢蠢欲动,大有一言不合,便要拔拳相向的冲动。 李长风看向他,正准备劝几句,后面忽然传来一个惊异的话语声叫道: “张成,怎么是你?这几天就要出发了,你不好好在家做准备,跑这凑什么热闹?” 说话的是另一个护卫老张。四十多岁年纪,一脸大胡子,是个专职护卫商队的“老沙漠”了,和张成一起护卫过一趟商队,因此两人也是极为熟悉的。刚刚他在商铺里结帐提东西,出门便看见了张成一付要打人的样子,赶紧出声制止。 “老张!” 张成红着眼,声音嘶哑的叫了一声。老张刚在店里事情的经过全听在耳里,此刻赶忙将他拉到一边,小声劝说。 李长风嘘了一口气,事情总算暂时压下来,至于以后怎样,那就不关他的事了。王阳得意洋洋,拉着吴青儿正准备走。吴青儿这时忽然走到一直朝她张望的张成面前,迟疑了一下,开口说道: “张成,我们不适合的,你,你放弃吧!” 张成闻言,如遭雷击,顿时呆住了! …… 从“大荒城”出发,浩浩荡荡二百余骑峰驼组成的商队穿过一片草原,翻过草原与沙漠的最后一道屏障“晨光山脉”,随着草原的草逐渐稀薄,便可看到地平线的远处,隐隐约约可见一道黄线,那是沙漠的影子。热风迎面吹来,让人感觉晨光山脉这一边,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了。 “就地扎营!” 接到领队王家大公子王晨的命令,负责执行的黄管事大声下令扎营。走了差不多一天了,进入沙漠之前,必须保持充沛的体力做最后的准备,在沙漠旅行,决非闹着玩的事。 李长风帮着扎好营帐,做完一些琐碎事后,找了个辟静的角落坐下。背后是连绵不断的晨光山脉,前方远处则是沙丘万顷,千里空寂,终年热浪滚滚,即可怕又充满神密感的沙漠。 这些天收集的资料在脑中一一掠过:凶悍的沙盗、可怕的沙漠飓风、食人的沙漠妖兽、还有神秘的沙漠居民“沙人族”,这些都是他这些天一点一滴从商队的老人们那里打听出来的。 “钱多,过来吃点东西。” 钱多这个化名,尽管让李长风充满了甜蜜和痛苦的回忆,但他还是决定拿岀来用。每多听别人叫一次,就可以让脑深处某个地方多填充一点记忆,好让自己永不会忘记。 叫人的是老张。李长风在护卫队中认识的人不多,必竟时日尚短,除了老张,还有二个和老张关系不错的朋友,孟余和老弓。另外还有一个为情所苦的小伙子——张成。张成对李长风倒是没什么成见,只是一直心情不好,也没打招呼,只是默默坐在一边吃着东西。 李长风微笑着走过去,一一的和人们打着招呼,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在负责膳食的人那里打了一碗羊肉汤端着,右手拿着一个拳头大小的馕馍,这就是晚餐的食物了。馕馍为了易于保存,风得极干,一咬全是碎屑。喝了一口汤将口中的馍送下,李长风望着红彤彤将要下山的太阳,眼睛投射向远方,那边,是即将要面对的沙漠。 “在想什么呢?” 旁边坐着的老张见他怔怔出神,出声问道。 李长风回过神来,答道: “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沙漠,正在想该如何去面对这‘第一次’。” 说完,他一口喝完碗中的汤,放下碗,用空出来的手拍了拍旁边仍在发呆的张成肩膀,意味深长地道: “人这一生有许多‘第一次’要面对,无论是沙漠,还是爱情。” 张成一震,转头望向李长风,李长风笑了笑,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太阳渐渐落下,夜晚来临。 第二天。 稀薄的草原也逐渐没了,代之而起的是黄褐色的砾石,再往前走,砾石忽尽,滚滚黄沙展现在眼前。 所有人都换上了厚厚的白袍,连头也给罩住,脸上覆上白布,以抵挡天上的骄阳和沙砾反射的阳光。日夜由踏进沙漠那一刻起颠倒过来,尽量避开正午时分沙漠可怕的酷热。 当破晓前朦胧的光线洒在大地上时,长长的驼队穿过砾土带,踏上了如花粉般细腻的沙粒。一轮红日从右方冉冉冒出头来,曙光照在眼前无穷无尽的沙海里。 使人颤抖的大漠夜寒凉由迅速提升的温度所取代,不一会人们便变成了如在蒸笼中的可怜动物。老张和其他人全都沉默起来,眼神呆滞地望向前方。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只是机械地向前迈步,这也是沙漠中节省体力的办法之一。 时间仿佛愈走愈慢,到后来似乎完全静止了下来,天地也像没有任何改变,所有眼前不断出现的景象,只是前面景象的一个重复。 太阳升上中天前,驼队安营休息,在特制的帐蓬里,苦抗沙漠的炎热,人畜喝水进食,黄昏时再继续行程,午夜后休息一阵,又再继续行程,如此停停行行,十多天后终于挺进到沙漠的腹地。 这一天,又到了午夜休息的时候。 人们围坐在篝火前,烧着狼粪和随队带来的不多的柴枝,饮水进食补充体力,一边小声的说着话。 老张小心地喝了一口水,抹了抹并不存在的唇边水渍,道: “由明天开始的四十天内,是最危险的一段路程了,沙漠腹地变幻莫测的天气,令人恐惧的沙漠飓风在这里时有发生。而且我们要经过沙盗盘踞的‘明珠湖’附近,必须在那里补充水和休息。” 李长风有些奇怪地问道: “你们并不是第一次走这条路,沙盗要动手抢劫的话,以前怎么没事?” 老张道: “没有人会傻到去明珠湖补充食水,那里是沙盗的老窝,‘沙漠王’熊劲的凶名,可是在大荒城中也能止小儿夜啼的。幸好这明珠湖周围,地下水源丰富,所以在它附近百里方圆,有着无数的小绿州。王家之所以敢一次次穿行沙漠经商,正是因为有一条秘密路线,在其中一些小绿州上打了几口井,就是靠那些井,才有可能在中途得到补给。” 一口气说这么多,老张拿着水囊的手动了动,想喝一口水,但想了想,又放了下来,叹息一声,接着道: “这些井掩藏得很好,那些沙盗们并不知道,又或者是无暇理会吧。” 张成经过这十几天,有众人的开导,情绪变得稳定,此刻他裹一张羊毛毡毯在身上,以抵抗午夜的严寒,好奇地问道: “沙盗是否真的有那么可怕呢?” 老张和旁边的老弓、孟余他们都笑了。老弓伸手拍了拍张成的肩,道: “小伙子,你还年轻,在沙漠中的历练还太少。没有见过沙盗的人,永远不知道沙盗的可怕。” 老张点点头,收住笑容道: “沙盗便如同这沙漠里的飓风一样,来无踪去无影,每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岀现。他们疯狂杀戮、抢掠、奸.淫,你永远不要想向他们讲条件留买路钱,一旦遇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据说住在这一片沙漠中的‘沙人族’也大都被迫迁往他处去了,留下来的只有极少数。” 李长风问道: “沙盗即然如此凶狠,沙人族怎还会有留下来的呢?” 老张摇头答道: “谁知道呢,也许他们有自己要守护的东西吧。” 李长风听得心中一动:守护,守护什么呢?这沙人族世居沙漠,对这里应该是极熟的,也许…… 他抬头望天,眼睛里闪出丝丝希望的光芒。 十天后,驼队在筋疲力尽,食水将尽的情况下,抵达了离明珠湖南面六十里的第一口水井,在连绵不绝的沙海中,令人不可置信的有一块方圆四、五里的小草原,稀疏的长着树木。绿州周边是一些沙岩,靠西的方向有一座由巨岩堆成像顶帽子一样的小山,正是这些高高低低的岩石围绕之下,才奇迹般保下这块小绿州,令人一见印象深刻。 张成和一些年轻人已是齐声欢呼,策动沙驼抢头而去。连李长风也禁不住催促坐骑加快了步伐,在被黄沙闷得发慌的一个月之后,植物绿油油的颜色实在是一种令人难以拒绝的视觉享受。 众人不待吩咐,扎营生火,在井中取水,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久违的笑客。黄管事大声宣布,宰一头沙驼来打牙祭,让吃干粮吃到反胃的人们又是一阵欢呼。 李长风看张成和一群人欢呼雀跃的样子,由衷替他感到高兴:年青就是好,虽然容易受伤,但也好得飞快。忽又哑然失笑,莫非自己已经老了,竟生出老人才有的感慨之心! 将所有水囊加满水,驼队又再出发,所有的一切又再恢复了死寂般的沉静。 忽然,领头的头驼停止了移动,让紧随其后的驼队全都缓缓停了下来。李长风坐在沙驼上,不解地转头望向后面的老张,眼有询问之色。老张此时满脸凝重,指着天边远处道: “你看!” 李长风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此时正是上午赶路的好时候,只见那边天际原本清澈澄蓝的天空,竟变得昏黄污浊,尘土像静止了似的,李长风一呆,道: “沙漠飓风?” 黄管事的大吼声适时响起: “飓风将至,准备防风!” 所有人闻言下驼,准备迎接沙暴的来到。 第四十四章飓风与沙盗 风起了,大风,大得令人心惊的狂风。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渐渐的将沙尘带到空中漫天飞舞,天空开始变得昏暗起来,本来明亮耀目的太阳此刻变得只剩下一团微弱的白光。满耳都是声音:“呜呜”的狂风呼啸声,“噼里啪啦”沙尘打在驼身上,扑到人身上的撞击声,唯独旁边老张大叫呼喝的声音,却一点也听不见。 驼队躲在沙丘后面,沙驼被赶得跪卧在地,缰绳全部连在一起,而人躲在沙驼一侧,紧紧抓住沙驼的骑鞍,防止自己被风刮走。人们倦着身体,将头埋在胸前,苦苦捱着等风过去。 李长风调动气海内元气流转,让元气在身体表面形成薄薄的一层护罩。这方法是他见过郑少城主的护罩后,交给系统研究出来的新成果。此刻施展出来,果然抵御风沙的效果不错。 他轻嘘了一口气,终于可以睁眼看东西了。抬眼四望,只见人和沙驼都不时拱动一下,以防止被沙淹没。飓风没有停止的迹像,似乎越刮越烈了。 忽然,一块碗大的沙岩在空中呼啸狂舞,绕了个弧线之后,向着边上的张成急砸而去,在如此强劲的风力之下,岩石产生的动能足以将他砸扁。李长风眼中瞳孔急缩,来不及细想一个纵身跃过去,抓住张成脖颈后的衣领一带,将他带离原地。 张成骤然之下被人带动,不知发生何事,忙睁眼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只见一颗岩石如流星般砸在他呆过的地方,砸出一个大坑。 不等他说什么,狂风已将他被带得站立起来的身体吹得欲离地面,蹲身却已来不及。大惊之下,他伸手四下乱抓,希望能抓到点什么稳住身子。这时,一只手伸过来,他一把抓牢。 李长风此时也是吃惊不小,元气护罩虽能抵御风沙侵蚀,却并不能增加身体重量让他钉牢地面,竟似要被风吹走一般,只来得及抓住张成的手臂,呼啸的狂风之中,两人转瞬便被刮到空中,一会儿便不见了踪影。 一个时辰后。 飓风终于开始变弱,慢慢的逐渐消失。被埋了半截的老张使劲拱动着,将身体从黄沙中拔出来,拍打一下身上的沙尘,抬头看着恢复了如洗般碧蓝澄清的天空,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心中充满度过劫难的喜悦。 “各小队整理驼队,清理损失,检查一下看有没有人失踪。” 黄管事大声呼喝着跑来跑去。小队队长们开始忙着整理检查。 老张正是一个小队的队长,此刻他一眼望去,周围不见了钱多和张成的身影,不由心头一沉。又仔细在周边找了一圈,还是没找到,他终于沉不住气大声喝问: “谁看到钱多和张成了?” 老弓、孟余以及旁边的人相互对视,然后纷纷摇头。老弓沉声说道: “糟糕,恐怕是被风卷走了!” 老张阴沉着脸不出声。半晌,他忽然将手中的缰绳一扔,大步向前赶到黄管事面前。 “哦,失踪了二个?还好,这次损失人员倒不多,加你这里也只有四人。” 黄管事听了老张的话,自顾自在那里说道。 老张气得满面通红,忍了忍,说道: “黄管事,必须派人去找他们,也许他们被风吹走不远,就在这附近。如果不管,他们就死定了。” 黄管事闻言,斜眼瞄了瞄他,道: “就在这附近,可能吗?老张,沙漠行商,生死各安天命,你是老护卫了,这些不会不懂吧?如果这也找那也救,最后只能是将大家全都拖累死。” 老张何尝不明白这些规矩,挣了挣,无力的做最后努力,道: “就不能破例一下?那张成,还是个孩子呀!要不,给我一天时间,我自己带人找一圈?” 黄管事摇摇头。见老张伤心难过的样子,轻叹一口气,上前拍了拍他的肩头慢慢走开。 看着老张垂头丧气地走回来,早知会有这样结果的老弓和孟余相对无言的摇摇头,只能叹息着准备接下来的行程。 一天后。 又到了正午停歇休息的时候,众人忙忙碌碌的支好蓬帐,食物是清水就着干粮。没有人说话,酷热的太阳光仿佛将人的说话欲望也烤没了。老张坐在一边,呆呆地望着远方不知想些什么。老弓担忧的望了他一眼,正准备过去找他说说话。 “敌袭!是沙盗!” 凄厉的示警声突然响起,众人闻言如弹簧般从地上弹起,营地里顿时一阵骚乱。 “快快,将沙驼围成一圈,商队的人在里圈,护卫们在外御敌!” 黄管事声嘶力竭手臂飞舞地安排着,惊恐之色溢于言表。 “慌什么!兵来将挡,大家齐心合力才能趟出一条生路。” 领队王家大公子王晨此刻站了出来,虽然收在衣袖里的手微微颤抖,仍故做镇定的安抚人心。别说,还是起到了作用,慌乱的人群安静了一些。 咬咬牙,王晨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一付胸有成竹的样子,大声安排道: “会射弓箭的马上拿起弓箭准备,等我信号,记住,没有信号不许射箭。其余不论护卫还是商队的,拿得动武器的人都给我抄家伙,这一回,看来是要拼命了!” 说到最后,终不免露出一丝悲观绝望的情绪。 沙盗来得很快,远处一阵尘埃漫天,不久已可看到隐隐约约的一群影子向这边移动。再一转眼,沙盗们“哟嗬”的吆喝怪叫声不绝于耳,越来越近了。 “他们骑的是马!” 黄管事绝望的大叫着,几乎要瘫软在地。马在沙漠中不能持久,但骑马意味着高速度和冲击力,用来冲阵却是几乎无敌。黄管事的叫声,让所有人心里一沉。 王晨手提一柄宝剑,阴沉着脸站在那里,,眼见得沙盗近在眼前,他踏前一步高声叫道: “不知是哪方的好汉,大家有事好商量,你们只是求财,我这里备有礼物奉上,请……” 沙盗们毫不停歇,没人搭理他,只是一个劲的催马冲锋,速度越来越快。竟似是连话也懒得说,直接就要冲阵杀戮。 “是血狼!” 人群中终于有人认出,沙盗手中执着的迎风飘扬的黄色旗帜上,那个血红色的狼头标志。 沙盗并非只有一群,最大最有名的当然是“沙漠王”熊劲带领的“血色飓风”沙盗团。而“血狼”关维的沙盗团却是以凶狠血腥著称,所过之处,杀人夺财,鸡犬不留,连骨头渣也要吞进去。碰上他们,唯有拼命抵抗一条路走了。 王晨终于死了谈判之心,神色惨然的喝道: “放箭,射死这些王.八蛋!” “咻、咻……” 箭矢飞驰向沙盗们射去,效果却差强人意,沙盗们骑术精湛,一手控缰,一手挥舞手中兵刃格挡箭矢。二十几人射箭,只有一箭好运射中一名沙盗眼窝,惨呼着落下马,其余大部分被格飞,就算有射中的,也是软绵绵没什么力道,沙盗们受箭在马上微微一晃,随即坐正继续冲锋,竟是屁事没有。 只射出了二轮箭,沙盗已冲到了近前,血红的眼睛,狞笑地面孔清晰可见,举起手中大剑,向着连接沙驼的缰绳猛挥。他们舍不得砍杀沙驼,因为从现在起,这是属于他们的财产了。 护卫们职责所在,奋不顾身的挥动兵器挡住沙盗们的攻击。老张手执一柄长矛,向着一名额头有疤的沙盗胸前猛刺,沙盗在马上侧身一避,让过矛尖,手中大剑一挥,欲砍断长矛,老张缩手抽回,第二下却刺向马头,沙盗忙挥剑挡开…… 老弓正如他的名字,射得一手好弓箭,开始射中沙盗眼窝那一箭正是他的杰作。此刻沙盗离得近了,他更是一箭一个,箭无虚发,转眼就将三个沙盗射落马下。 沙盗们久有默契,见他弓箭利害,突然间分出三骑向他直冲,同时拿着挂在鞍边的短投矛向他猛掷过去。老弓手中只有弓和箭,那短矛力大势沉飞过来,让他无法格挡,无奈之下他纵身向一侧翻滚躲避,百忙中还不忘射出一箭,正中一个沙盗肋间。 那沙盗疼得大吼一声,身子在马上摇晃一阵,最终却又坐稳。马速飞快,老弓避开短矛的这一耽搁,三名沙盗已策马冲到了他面前,老弓面色惨白,自知再无幸理,狂吼一声,将手中的弓箭向一个沙盗扔去,人也合身跃起想要扑倒马上沙盗。那沙盗脸现残忍的狞笑,挥剑刺去,将他刺胸口刺个对穿,后面赶到的二个沙盗从旁急掠而过,一人一剑将老弓斩成了三截。 “啊……” 熟悉的声音惨叫着,老张眼角瞥去,只见孟余被一个手使铁钩的沙盗勾住肩头锁骨,在那沙盗策马急奔之间,仰躺倒地,就这么勾着向远方驰去,不一会儿,惨叫声戛然而止。 老张连悲愤之情也来不及升起,一群沙盗已策马从他身旁经过,每一个经过的都向他挥动一下兵器。他挡住了二下,当第三下砍来,他却再也无力挡住,眼见大剑从自己胸前掠过,半边身子都几乎砍透,第四个接踵而来,一剑削飞他的头,脑袋在空中打着旋飞出老远,无头的身子脖颈处鲜血冲天喷涌而出。 围成圈的沙驼被沙盗们赶开一个缺口,沙盗沿着缺口鱼贯冲入,刹时间哭喊声震天,血流成河…… 第四十五章噩耗 “来,喝点水吧。” 李长风解下腰间水囊递给张成。张成接过水囊,摇了摇,并不往嘴边送,望着李长风感动的说: “将全水给我了,你怎么办?这里面剩下的水不多了。” 李长风摇摇头笑而不语,眼睛望向前方。 这是他们被风卷走的第二天。由于李长风在飓风中一直紧抓着张成的手不放,所以两人并没有分散。并且落地时在李长风的帮助下,张成甚至连伤也没有受,让他事后连呼奇迹。 不过,张成的水囊被压破,这让他忧心不已,被风卷得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现在又没了水,这在沙漠几乎已可预见只有死路一条了。 李长风却并不担心这些,系统一直记录着方向,让他不至于迷路。至于水,一个水雾术直接施在水囊里,就能得到小半壶水,这是他早就经过实验的。 倒是两人身上没有一点食物,这事让他有点头疼,沙漠中可食之物稀少,可能几天也碰不到能吃的动物或者植物,而且,法术也不可能凭空变出食物来。几天不吃自己倒是能顶住,但张成就不行了,所以必须尽快找到驼队。 现在他们站的地方,其实就是当时他们被风卷走的地方,沙漠飓风席卷过后,地形地貌已完全改变,让张成一点也没认岀来身在何处。李长风却心中有数,但到了这里之后,系统没了座标,往后怎么走却是没办法了。 收回目光,李长风将身处何处告诉了张成,问他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张成惊讶得跳起来,连声说这不可能,要知道他们才只不过走了一天就回到了原位,这几乎是一点弯路没走,直奔这里了,就算再老的商队“老沙漠”也做不到这点。 “好了好了,别再乱蹦乱跳,你若是不信,仔细在周围找找,应该能找到他们留下的一点痕迹。” 李长风见他像见了鬼的样子,懒得和他啰唆,让他自己去找线索。不敢相信的张成果然在周边寻觅起来……良久,手里拿着一个破布口袋的张成走了过来,那口袋向上的一面,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和王家商队标志。站在李长风面前,他尴尬地笑了笑,道: “这个……还……还真是这个地方啊!” 顿了顿缓和了一下情绪,他又变得兴奋起来,道: “你是怎么做到的?这太不可想像了!” 李长风抬眼看了他一下,面无表情的道: “这是我的特殊本领……如果你不想饿死的话,最好赶快想出找到他们的办法。” 面对现实问题,张成不敢怠慢,认真的仔细想了想,说道: “下一个补给点,应该是一直向西。” 李长风闻言,转面望向西方,入眼之处,依旧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沙丘。 两人继续赶路,张成在第五次喝水的时候,终于察觉到不对:自己喝了这么多次,中间李长风也喝了两次,水囊里的水却总也不见少。 这让他奇怪得要命,但又不敢多问,只好闷在心里。又走了一大段路后,李长风再次将水囊递了过来,这次张成长了个心眼,故意大大地喝了一口,水囊的水少了很多。递回给李长风之后,他睁着一眨不眨的盯着水囊。 李长风接过水囊后,摇了摇,抬眼看了一下张成,忽然笑了笑,毫不在意的用手按住皮囊口,施法制水。张成眼见着瘪瘪的水囊底部,在李长风弄了一下之后,肉眼可见的又稍稍鼓了起来,终于忍不住指着水囊惊叫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声音中竟蕴含着一丝恐惧。 李长风本就不打算再瞒他,两人相处的日子还长,总这样遮遮掩掩也不是个事,太不方便了。于是,他随手将水囊又递给张成拿着,说道: “在魏国,有关于修仙者的传说吗?” 张成掂着手上的皮囊,想也不想的答道: “修仙者,你是说仙人吧?有,有很多。” 李长风眼望天空,悠悠地道: “其实,我就是!” 如同一个炸雷在张成耳边炸响,他整个人都炸蒙了,呆呆地望着李长风,一时间竟连话也说不出来。李长风赶紧将他手上的水囊抢过来,怕他一失手摔破了,没了装水的工具,那可真连神仙也要没辙了。 动作惊醒了张成,他一把抓住李长风的手,激动地问道: “你……你真是神仙?” 李长风苦笑一声,道: “什么神仙!不过是个修真者罢了,离神仙那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话即然说开,他当下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了一下。张成听得羡慕不已,眼中流露出的渴望却让李长风心中一动,不由想到:自己一直单打独斗,看这小子品行倒也不错,如果能够培养起来,倒也不失为一个帮手。 轻咳一声,他慢悠悠问道: “你也想修仙?” 张成也是机灵过人的人,闻言不禁大喜,直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口中大呼: “师父在上,请受……” 李长风一把将他拦住提起,笑骂道: “你小子,给你根竿,顺着你就往上爬,我话还没说完呢,急什么。” 张成被提着跪不下去,双手抱拳乱拱道: “师父,有话请直管吩咐。” 叹了口气,李长风松开手,面色凝重起来,道: “修仙,修真哪有那么容易,首先必须具备修真资质,要有灵根,不然修到死也修不成仙……你有吗?” 张成愣住了,呆了一呆答道: “我……我不知道,师父你给我检查一下不就行了?” 李长风无奈的摇摇头,答道: “我没学过,不会。” 张成傻眼了,怔怔地说不出话。李长风笑了笑接着道: “所以,只能用笨办法:我告诉你修练方法与口诀,一段时间要能练出气感开辟气海,那就算成了,不行的话,那就只能是你与修仙无缘了。另外,就算能修出气海,我也不会当你师父。我法力低微,自己还想找个师父系统的学一学呢,怎能成为别人之师。” 张成闻言,顿时面色涨红,大声道: “那怎么成,授业之恩,恩同再造,你当我张成什么人,猪狗不如的畜生吗?不管结果如何,我当永对你以师父侍之,如违此誓……” 好家伙,连誓都发出来了,李长风栏住他头疼地道: “好了好了,誓就不用发了,这事以后再说吧。嗯,我先传你口诀。” 张成闻言站起来不再多言,但看那表情显然是决心已定,李长风内心还是很欣慰的,不管怎么样,此人重情重义,也不用担心将来教出个白眼狼了。当下将“五行要诀”教给他,又讲解一番,然后让他自行修练。 此时已差不多到了中午时分,两人停下休息。李长风没了顾忌,于是在一处沙丘下挖了一个大洞,用控物术固定洞子不让它垮塌,两人得到了一个躲避酷热的休息场所,效果比帐蓬还要好得多。 张成按照方法修练一番,当然是什么效果也没有。由于李长风早告诉他会有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也并不灰心沮丧,只是暗下决心要勤修苦练,争取早日修出气海。 黄昏时分,两人又再出发。这时二天没吃东西的饥饿感终于让张成开始感到恐惧,趁着还有些体力,他加快了步伐。李长风听到了他肚饿肠鸣的声音,也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想了想,他为自己加持了风行术,操着张成疾风般向前驰去。 “那是什么?” 张成被李长风带着,也不用管方向如何,便转头四处张望,突然他指着左方沙地,惊叫一声。李长风转头看去,不禁心头一突,沉声道: “是一只手臂!” 只见这一片平坦的沙地上,一只手臂突兀的向上伸着,手掌弯曲虚抓,像是要抓住什么。李长风急步奔过去,张成不等停稳,便跪地拼命用手挖沙,李长风叹息一声,蹲下在一旁帮忙挖了起来。 老张、老弓、王家大少王晨、黄管事……一个个熟悉的人被挖了出来,沙地上并排摆了足有五十多具尸体,几乎没有一具是完整的,不是缺胳膊少腿,就是身首分离,最好的也是肚破肠流,勉强算是全尸。李长风看得目眦欲裂,激愤满胸。 张成还在拼命挖沙,双手指甲都已掀翻鲜血淋漓,但他若无所觉,泪流满面的嘴上喃喃念叨: “头呢,在哪里呢?老张你别急,我这就找到你的头,很快的……” 李长风颓然住手。 不用再挖了,商队的人应该全在这里,看他们死无全尸的样子,不用想肯定只有最血腥,最凶残,最没有人性的沙盗才干得出来。 走到张成旁边,见他伤心欲绝的样子,李长风也很不好受,他拍了拍张成的肩,道: “好了,不要挖了,留点体力吧。” 张成抬起头,哽咽道: “老张……老张的头不见了,我……找到了他的身子,却找不到他的头,我没用……” 李长风叹息着,摇头道: “别再挖了,老张不会在意了,就让他们在这里安歇吧。” “啊……” 张成站起捏拳仰天狂吼,声音如受伤离群的孤狼般凄厉动魄: “……报仇啊!!!” 吼完,仰天倒地昏迷不醒。 …… 据说沙漠的蛇都有剧毒,但李长风知道再毒的蛇,肉也不会有毒,所以当他看到一条在沙面上游移的蛇时,不禁喜出望外。这蛇一米多长,核桃粗细,身上是一个个黑色的圆圈,底色是黄色蛇皮,三角形的脑袋上两只眼睛凸出眼眶,头部稍稍昂起,冰冷的注视着拦路的李长风。 李长风漫不在意地伸手朝他的七寸部位捉去,哪知那蛇反应迅速,一扭脑袋闪电般向他的手咬去。李长风不想它竟有如些快的速度,不加思索急急缩回手臂。那蛇一口咬空,身子忽然在地上一弹,整个蛇身弹离地面,向李长风头部急射而来。 李长风心中恼火:只是想弄点食物而已,你老实待那儿让我捉不就完了,竟如此凶悍法,这是想干什么,莫非还想反过来将我当食物不成?翻了天了还!当下轻啸一声,风行术发动,身子轻盈地转了半圈避过射来的毒蛇,同时飞快伸手一把捉住蛇身上部。 那蛇被捉,蛇身一阵扭动,盘旋着将李长风手臂缠住,蛇头扭过来,忽然张嘴喷出一股毒雾,隔着老远,一种甜腥的怪气味传来,让李长风头脑一晕。 “妖兽!” 外喷的毒雾让他想到了这个词,额头顿时冒出冷汗,不敢再大意,身形一晃飘出老远,避开那蓬毒雾,在手顺势拔起一把插在地上的半截大剑,再不给毒蛇机会的一剑削下蛇头。蛇身没了头,猛地收紧一下,然后终于软绵绵地垂了下来。 第四十六章大漠明珠 大剑是李长风在商队被害的地方特意找岀来的,由于剑尖部分断了,所以被沙盗们随手抛弃。有了这把断剑,很多事就方便多了,遇敌时它是武器,现在它又成了一口锅。李长风将蛇剥皮摘胆,蛇胆随手扔进嘴里,地上垫块布将蛇砍成一段一段,然后将大剑平放在沙地上,蛇肉放在剑身上,开始施法烤肉。 是的,正是用法术来弄东西吃。 现在这世道太难了,不会两手法术简直寸步难行,喝水要用到它,打猎要用到它,将食物弄熟也要用到它。李长风操控着手中的火焰,一边在心里和自己开着玩笑。 这用火焰术烤肉也是个技术活,火焰术的火温度太高,那可是能溶金溶铁的,一不小心,连大剑也能烤没了,那可真是哭也来不及。所以只能找准距离,慢慢烤肉。 已经是晚上了,沙漠终年无雨,所以几乎没有云彩遮住月亮,这让月光总是异常皎洁明亮。月光下,张成牙关紧咬,脸色惨白的躺在那里,李长风故意没去叫醒他,让他可以多休息一下,要知道剧烈的情绪变化也是很消耗体力的。 现在,不用李长风叫了,慢慢烤得金黄的蛇肉开始散发岀诱人的香气,飘到张成那里,从他鼻孔钻进去,引得他饥肠碌碌的肚子发出两声大大的肠鸣声。张成哼了一声,慢慢张开眼睛。 “呀……” 睁眼后的张成猛地跳起来,四下张望。李长风头也不回,嘴上招呼道: “醒了?醒了就好,过来吃点东西。” 张成听到声音,这才回过神来,接着注意到李长风在做什么,连忙走过来,眼睛盯着的却并不是烤肉,而是李长风手上那团火焰。李长风见状在心中暗暗点头:饥饿不堪的情况下还能如此,是个可造之材。并不多言,熄了火将一块蛇肉递过去…… 远处天边泛起了一丝鱼肚白,天快亮了。两人从休息的沙洞里钻出来,早晨的时候也许是沙漠最好的时分,温度不冷不热,迎着亮光的方向,李长风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张成经历这翻变故,人显得沉稳了许多,此刻他站在李长风旁边,沉声道: “师父,我们现在去哪里?” 李长风从他话语里听出了一丝热切,沉吟半晌,这才答道: “张成,我知道你想要报仇,是的,这仇一定要报,但不能盲目行事。我们并不知道沙盗们在哪里,一时也找不到,所以,我们还是按原先的计划,先找下一个补给点。” 默默点点头,他没有反驳,只是接过李长风手上提着的断剑,用布条缚好背在背上,李长风迈开步子,当先向前行去。 新的一天,新的征程,开始了。 …… 格丽莎娜是沙人族“启陀部”大长老的女儿,她有着姣好得能让月亮躲起来的面容,也有能让受刺激狂暴的沙驼都安静下来的歌喉,她是整个部族最美丽、最漂亮的明珠。 格丽莎娜最近很烦恼,她马上就十八了,到了嫁人的年龄。部落生存艰难,需要人口壮大自身,这是身为部落女子的当然责任。追求她的人很多,这让她无从选择。 是诺铁吗?这个雄壮的汉子,是部落里最勇武的人,一人可敌三个部落勇士,能空手撕裂沙漠狼。但想到他粗野的言行,那永远散发着酒臭的身上气味,格丽莎娜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也许占吉不错,斌斌有礼的言词,洗得干干净净的脸,笑起来脸颊上还挂着两个酒窝。但他太弱了,是别人欺负取笑的对象,这样的人,做个闺中蜜友也许会更好。 巴鲁赫、呼布莱、柯丁……一个个名字,一张张面孔在她脑中走马灯似的闪现,却都只能让她摇头否定,难道这世上就没有即勇武过人,又温柔儒雅的男子吗? 想到这里,她不禁笑了笑,也许是自己太过苛求了,这世上哪有这么两全其美的好事呢?!停住了脚步四下看了看,发现已走出部落驻地,来到了自己经常过来散心的部落后面的一片小树林子。 “果然是不愧是‘大漠明珠’,这笑容让我都快醉了。” 一个声音突兀地从身侧响起,让格丽莎娜不梦面色大变,她飞快的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剑,转身娇喝道: “是谁?快出来!” 一个人从旁边一颗树后转出来,土黄色的衣袍,额上勒着一根布带,手提一柄大剑,满脸邪恶的笑容。 “糟糕,不认识,莫不是……” 格丽莎娜心下一沉,有了不好的预感。 那黄袍汉子现身后,说道: “小明珠呀,你可知道为了你,哥几个受了多少苦?我们在这里足足等了三天了。你要再不出来,头领发起火来,说不得就要带人连锅端了你的部落。” 格丽莎娜冷笑,道: “你们也只有本事欺负一下弱女子……你们到底是谁,别的部落,还是……沙盗?” 那黄袍汉子哈哈一笑,道: “聪明!你猜对了,我们是……‘火蝎’沙盗团!” 格丽莎娜的心沉到了谷地,开口道: “你们……” 话未说完,一只手掌砍在她的脖颈上,人软软的倒在地上,身后站着一个脸上有疤的男人。 男人收回手掌,笑道: “好你个刘七,见到美人就迈不开腿,聊天还聊上瘾了。这可是头领要的人,你还是别想了!” 刘七笑骂道: “老疤你放屁,要不是老子在前面吸引她的注意力,你有这么容易得手?要知道这虽是个女人,却也是朵带刺的玫瑰!” 说笑中,两人扛起格丽莎娜,一步步走远。 “这是哪里?” 感觉面上一点冰凉,格丽莎娜悠悠醒转过来,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帐蓬之内,手脚都被绳子挷住。 “小宝贝,你醒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格丽莎娜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男人坐在侧边,大鼻子大嘴三角眼,头顶是一头浅红色的头发,胸襟敞开露出里面长满浓密浅红色胸毛的胸膛,两块胸肌高高贲起。格丽莎娜看着他那满头标志性的红发,不禁吸了一口凉气,脱口叫道: “‘火蝎’昆朗!” 昆朗笑了,大嘴裂开露出黄色板牙,笑得极其丑陋,他放下拿在手上的酒囊,道: “你认识我?好,好得很。你可知道,自从听到‘大漠明珠’的传说,我睡不着觉很久了,今天见到,果然没让人失望。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昆朗的夫人了。” 格丽莎娜又气又急,身子挣扎着退向一边,嘴里骂道: “呸,我死也不会做你的女人,快放开我。” 昆朗哈哈大笑,道: “放,肯定要放的。不过要等你成为我的女人以后。小宝贝,我们这就成了好事吧!” 大手伸出,抓住格丽莎娜胸前衣襟向两边一用力,衣襟顿时敞开,露岀里面粉色抹胸,胸口两团隆起有小半外露,那一抹白腻的软.肉让昆朗看得眼角直跳,他叉开手掌,向那高高隆起的小丘罩去…… ……… 李长风翻上一道高高的,如同小山脉般延绵不绝的大沙岭,站在沙岭最顶端向下望去,突然一缩身趴倒在沙上,顺手将张成拉得趴下。 “怎么啦,师父?” 张成尚未看清下面的情况,不禁开口问道。 李长风沉声说道: “下面有人,很多人。还有沙驼和马……你确定这是一个补给点?” 张成有点尴尬地笑笑,道: “这个……其实我也只是跟着走过二次,应该……等等,师父你说你看见了马?” 李长风向旁让开一点身子,道: “你自己看。” 张成往前爬了几下,仔细向下看去。半晌,忽然身体一阵颤抖,他低叫道: “是沙盗!只有沙盗才会骑马,还有那旗杆上的旗帜,这样奇形怪状的旗帜只有沙盗才会用。老天有眼呐,师父……” 他转头看向李长风,眼神急迫而热切。 李长风看着下面迎风飘扬的旗面上绣着的一只火红色的蝎子,沉吟半晌,毅然道: “好,我们端了它。虽然并不一定就是谋害老张他们的凶手,但只要是沙盗就都该死,让我们送他们去地狱吧!” 说完,盯着下面的双目露出慑人的寒光。 张成重重点着头,解下缚在背上的断剑,红着眼就要往向冲。李长风赶忙拦住他,伸手将他手中断剑接过,语重心长地道: “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要保持理智,冲动只会坏事,让你死得更快。记住,我们是去杀敌的,不是送给敌人杀的。” 停了一下,让张成消化了一下自己说的话,见他慢慢冷静下来,李长风这才接着道: “那里有岗哨,从这里下去他们老远就看到了,不能让他们有准备,所以……” 他指着另一个方向道: “我们从那里绕下去,只要摸进营地就好办了。” 回身拍拍张成的肩膀,他笑了笑道: “不用太紧张,对我们来说,他们只是一群蚂蚁而已。我在前,你在后,准备好了吗?” 张成深吸一口气,小声答道: “准备好了!” “走!” 两条人影快速奔出。 …… 格丽莎娜眼中泪水止不住的从眼角滑落,她惊恐到了极点,胸前那不曾被人触碰的所在,一只肮脏的大手正向它们罩去。她拼命扭动身子向后缩着,心中祈求老天帮忙,降下一位勇士将自己救离苦海。 “啊……” “当、当……” “敌袭,快叫头领!” 祈祷灵验了,外面传来各种声音:惨叫声、兵器撞击声、示警声……这些声音让昆朗猛地缩回手,他腾一下站起来,恼火的叫道: “哪个王.八羔子坏我好事,我要剥了他的皮!” 随手拿起靠在帐边的一柄大斧,急冲出去。 格丽莎娜松了一口气,转眼却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是谁来救自己了呢。诺铁吗?他那样勇武,也很爱我,如果知道我被这可恶的沙盗挷走,一定会不顾一切来救的。不过,他一个人肯定打不过沙盗,也许部落的勇士们都来了。只是不知占吉来了没有,不行,他那么弱小,来了也是送死,不不,不能让他来。老天保佑,让勇士们都平平安安不要受伤……只是,如果这次能平安回去,我到底该选择谁呢?! 想到羞人之处,她双颊泛红,目光飘忽,竟是浑然忘了身在何处! 这就是少女。唉,少女! 第四十七章获救 帐蓬的门帘被掀开,阳光照射进来,照在格丽莎娜的脸上,让她不禁眯住了眼睛,随后帘子落下,进来一个人。她又不禁心中抽紧,心中不停祈祷着,眼睛偷偷睁开一条缝看去: 只见一个男人,满头满脸浑身是血,手里提着的大剑剑尖也在往下滴着血,看不清面貌,但肯定不是沙盗也不是部落里的勇士们。这让她怔住了,不知该以什么心情来面对。 张成是第一次杀人,当他根随着李长风旋风一样杀进沙盗营地,满怀的激愤,满腔的仇恨充塞满他的头脑,他喘着粗气,红着眼睛,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一柄大剑,一剑砍掉一个已被李长风刺倒在地,受伤只能哀嚎的沙盗的脑袋。 “咔嚓!” 剑刃切入皮肉,砍断骨头的声音传出,一个头颅掉在地上,鲜血疯狂喷涌,将张成淋得满头都是。然后,他怔住了:角斗场他也曾经亡命博杀,将对手打成重伤,但那毕竟是只伤不死,和现在不同。 当死亡的声音响起,当被死者体腔内热血淋透,他觉得自己心底里有什么东西也跟着“咔”的碎了,一股凉意升上来,让他无所适从,让他茫然失措,甚至让他惊慌恐惧,这凉意瞬间遍布全身,让他手脚冰凉,让他浑身颤栗,让他—— “哇……” 他吐了,强烈地呕吐止也止不住,他“扑通”跪倒地上,吐得连胆汁也呕出来了。一声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了一下,一股暖暖的热意从那里传入进体内,让他好过了很多,抬起头,入眼是李长风温暖而淡然的脸,将手中的剑扬了扬,李长风轻喝道: “起来,战斗!” 说完转身朝已被惊动从四面八方各个帐蓬里钻出来的沙盗们迎去。张成悚然而悟:是啊,现在我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呕吐,我要做的事是杀敌,是报仇! 血又再热起来,他狂吼着,紧跟李长风身后砍、刺、劈、削,将一个个被李长风打倒受伤未死的沙盗送入地狱,没有迟疑,没有怜悯,不再呕吐…… 沙盗伤而不死,这当然是李长风故意留手的结果,要培养一个人的战斗意识,有什么比实战更快更合适的呢! 杀这些沙盗,对李长风来说的确不比杀只鸡更麻烦多少,即便是那个有着浅红色头发,身体看上去结实魁梧一脸凶悍的沙盗头子,他也只是二剑便用剑身板面将他拍晕倒地,半个多时辰,这个有着一百多人的沙盗团便只剩下一个活人,就是沙盗团头领‘火蝎’昆朗。 李长风将昆朗随便拖进一个帐蓬审问去了,张成四处搜索看有没有漏网之鱼,当他又掀开一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帐蓬,一眼便看到被捆在床上衣裳凌乱的格丽莎娜。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外面那么多的沙盗怎会连一点声音都没有了,难道全被他杀了?那他身上怎会连一点血迹也没有?嗯,剑上有血,一定是杀人了。他的脸怎会那么好看,脸上一点胡茬子也没有,还有他的笑,怎么那温暖,让我一点也不感觉到害怕……” 李长风被张成叫了过来,此刻格丽莎娜打量着他,而他也观察着格丽莎娜。 “姑娘,你别怕,我不是坏人,不会伤害你。” 李长风尽量让自己笑得和蔼可亲,柔声对格丽莎娜道。 格丽莎娜睁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扑扇两下,露出一点微笑,道: “我知道。你们是哪个部落的勇士,是来救我的吗?你们怎会知道我在这里呢?” 李长风尴尬地摸摸鼻子,转移话题道: “你不觉得这样挷着很不舒服吗,还有你的衣裳……” 格丽莎娜这才记起胸前正风光乍露,不禁一阵面热心跳。 …… 五十多匹战马,一百多头沙驼,还有兵器若干,值钱的财物二十多箱,以及美女一名,这就是火蝎沙盗团的全部资产了。这些财产里,并没有属于王家商队的东西,说明他们并不是杀害老张还有商队其他人的沙盗,这让张成很是失望。 李长风此刻正感兴趣的看着从昆朗帐蓬里搜出来的一个描金木盒,木盒里躺着一块暗金色拳头大的不规则金属。让他感兴趣的事,灵眼术下这块金属竟散发出元气光芒,说明这是一块修真者用得着的,珍贵的亲法材料。 “咦,这是‘金乌铁’,竟有这么大一块!” 自从了解李长风他们的来历,可爱的格丽莎娜同情他们的同时,也已将他们当成可以信任的朋友了,特别是对李长风,已经有将他当成亲人发展的趋势。 她围绕着他,帮他们清点财物,吱吱喳喳说着,甜甜笑着,有时还快乐的唱起歌来。歌声宛转动听,如同百灵鸟声音般清脆让人沉醉,张成听得发呆,手中东西“啪”地掉下,砸在他脚上,疼得直跳。却没有人笑话他,因为另一个听众李长风,也已经听得入了神。 此刻她站在李长风旁边,正用灵巧的双手为自己织着辨子,她那满头小辨子究竟有多少根,简直让人数不清。她一边织辨子,一边睁着大大的双眼,惊异地说道。 李长风精神一振,问道: “金乌铁吗?这种东西哪里还有,是沙漠的特产吗?” 格丽莎娜答道: “这是‘狂风峡谷’才出产的东西,那里常年刮着能将人皮肉也刮掉的大风,只有最坚硬的石头才能经受得住这样的风,在峡谷的深处,便埋藏着这种金属。产量很少,据说以之打造的兵器,可以削金断铁,吹毛立断。我们部落就有一把金乌剑,是以前族人花了很大的价钱才凑足金乌铁,请名匠打造的。” 李长风边听着格丽莎娜的介绍,手里把玩着那块金乌铁,发现他比玄铁要轻得多,但亲法程度比玄铁好,不由心中暗喜:如果能再找到一些这种金属,便能重新打造一把刀了。想了想,他问道: “你们部落还有这种金乌铁吗?或者知道谁手里有?” 格丽莎娜摇摇头,道: “这种事,只有部落长老最清楚,到时你可以去问他们。” 李长风点点头站起身来,道: “那好,我们这就出发,早点送你回家。” …… 诺铁觉得自己快要疯了,他一直爱慕的‘大漠明珠’,愿意用一辈子去保护的小莎娜不见了,已经失踪三天。在这茫茫沙漠,一个没有准备的人失踪三天意味着什么,这让他只是想想就不寒而粟。 “不不,你不会有事,也不能有事,不管到天边尽头,我也一定要找到你。” 在心里给自己打着气,他眼睛直盯着前方,希望可以在下一瞬,看到小莎娜美好的身影出现在那里。然而前方除了连绵的沙丘,始终什么也没有。 巴鲁赫看着诺铁向前眺望的样子,不禁有些头痛,他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策动沙驼赶到诺铁旁边,一把抓住他坐下沙驼的缰绳猛地带住,大声道: “诺铁,不要再往前走了。大长老吩咐,只找二天,如果二天找不到就必须回去。但现在已经岀来三天了,昨天我劝你你不听,今天你无论如何要听我的,部落勇士随着你出来,你就有责任将他们带回去。你自己看看,勇士们都累了!” 诺铁闻言回头看去,果然随行的十几个部落都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一付疲惫不堪的样子。喉头动了动,他转回头声音沙哑地对巴鲁赫道: “巴鲁赫,我们是好兄弟,你知道我的心思,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她,不管她是生……还是死!所以,你带勇士们回部落吧,我一个人也要去找她。” “你……” 巴鲁赫气得差点没闭过气去,他接连长吸了几口气,终于让自己稳定住心神,说道: “你这头犟沙驼,你迟早会把我们都害死的。好吧,好吧,就再陪你找一天,明天如果再找不到……你,你不要逼我用绳子捆你回去!” 露出一点笑容,诺铁使劲拍了拍巴鲁赫的肩膀道: “果然是好兄弟。” 一段小插曲之后,勇士们继续上路,每个人都将遮住口鼻的防沙白布罩好,沙驼沉闷的向前迈步,除了沙原上永不停歇的“呜呜”风声,再也没有其它声音,一行人越走越远。 皓月当空,风变得小了些。忽然,在前探路的部落勇士呼布莱高高举起右手,同时勒住沙驼停步。跟在后面的勇士们默契的停住沙驼,没有人问话,只是静立在那里等待着。呼布莱停了一会,像是在观察着什么。忽然,他猛地拉动缰绳调转沙驼回头,手中皮鞭毫不怜惜地狂.抽,让沙驼狂暴的奔驰起来,他一边嘴里还大声呼喊: “快走,是‘沙漠巨蝎’!” 诺铁和巴鲁赫闻言对望一眼,脸上露岀惊恐之色,诺铁毫不犹豫的勒转驼头,大喝: “快走、往回走!” 沙驼蹄子扬起一片沙尘飞扬,部落勇士们毫不吝惜驼力的狂奔,后面一片静寂悄无声息,仿佛并没有什么危险。然而,坐骑上的诺铁和勇士们脸色却越来越苍白,像是什么大恐怖马上就要临头了。 巴鲁赫满头是汗,突然大声道: “不行,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沙驼很快就会脱力的。” 诺铁头也不抬,大声答道: “前方二里处有一片沙岩地带,我们在那里停下杀蝎。” 巴鲁赫答道: “好!” 狂暴的沙驼速度快若奔马,前方已可望见黄沙中几块突起的巨大沙岩。待到差不多临近,诺铁狂喝道: “准备,跳!” 有经验的沙漠人都知道,狂暴的沙驼是勒不住缰的,此刻形势危机,只能直接从驼上跳下来,幸亏下面是柔软的沙地,倒也不会受伤。 诺铁跃下沙驼背,人在沙地上几个翻滚消去力道,头也不回的朝最近的一块沙岩石奔去,巴鲁赫和其它勇士紧随其后。 这是一块大约三丈方圆的沙岩石,突出沙地有二尺左右,上间凹凸不平只是勉强可以站人。诺铁跳到岩石上不等站稳,急急问道: “人都齐了没有?” 大家互相望一望,一个声音突然大叫道: “忽里呢,忽里怎么不见了?” 诺铁闻言,转身便要跳下岩石寻找,巴鲁赫一把捞住他的胳膊,摇摇头道: “来不及了,你看!” 惨白的月光下,平坦沙地忽然隆起一个个小沙丘,紧接着沙子漫天飞扬,一只只足有狼狗大小的黑色‘沙漠巨蝎’从沙地下面钻出,数量密密麻麻,最少有一百只以上,它们迅速汇聚到沙岩周围将部落勇士们包围,高高翘起的蝎尾前端,那根毒刺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第四十八章沙漠巨蝎 见到沙蝎数量如此之多,勇士们一个个脸上不禁显出绝望之色。巴鲁赫面色死灰的看了看诺铁,问道: “诺铁,现在怎么办?” 诺铁紧张地盯着下面的沙蝎,闻言咽了口吐沫,扬起手中的大剑道: “只有战死的勇士,没有吓死的男人,还能怎样,拼了!” 诺铁的话终于激起了勇士心底的血勇之气,大家齐齐低声喝到: “拼了!” 沙蝎仿佛被岩石上猎物们的杀气所激怒,围在最前方的几只沙蝎长足一弹,弹跳向岩石上的人们攻去。 ………… 美丽的鸿雁 你要去向何方 请带上我的思念 寄给远方的情郎 让他知道 在那遥远的家乡…… 格丽莎娜又在歌唱了,歌声依旧娓宛悦耳,让人不知不觉沉醉其中。李长风微笑看着她骑在沙驼上,走在最前方带路的,无限美好的背影,不禁感叹造物的神奇,竟能让贫瘠干旱的沙漠诞生出如此美丽水灵的姑娘。 清脆的驼铃,伴随着歌声还在飘荡,李长风却忽然面色凝重下来,他侧耳细听了一下,策动沙驼赶上格丽莎娜,在她肩上轻拍一下。歌声停止,格丽莎娜转过头不解地望着他。 “你们听那边传来了声音,应该是有人在打斗发出的声音。” 李长风招呼了也赶上来的张成一下,对他们说道。 两人闻言侧耳细听,除了呜呜风声,却什么也听不到,李长风这才省得自身早已超越一般人太多了,当下也不多做解释,只是转头四下看了看,指着右侧方向道: “这里应该没什么危险,我到那边去看一看,你们在这里等着。” 沙驼和马总共二百多匹牲口,不能没人看顾,所以李长风想让他们等在原地。 张成神色微动,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格丽莎娜已抢先说道: “羊儿不能离开牧人的看顾,女人怎能离开勇士的保护,尊敬地勇士,请让我随在你的左右,莫让这夜晚的寒风将我吹走。” 这话说得像唱歌一样,张成听得在一旁猛点头。李长风摸了摸鼻子,无奈地答道: “好吧,那就一起过去看看!” 队伍掉转方向,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行去。 …… 沙漠巨蝎有一身坚硬的外衣,武器击打在上面,往往要三、四下才能砍开它的甲壳。但这并不是它最可怕的地方,沙蝎最可怕的是它那只嚣张摆舞的蝎尾,动作灵活,快疾如风,受到重击后,还能喷射毒液。那毒液奇毒无比,落在沙岩上便会冒起一股白烟,将岩石蚀出一个小坑。落在人身上,更是—— “啊……” 一股毒液朝一个部落勇士疾射而来,躲避已经来不及,情急之下他用手臂挡住,那毒液便结结实实淋在他手臂上。随着一声惨叫,手臂的皮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溃烂腐蚀,并迅速向上漫延。 巴鲁赫当机立断挥剑砍断他的手臂,手臂掉在地上一会功夫便只剩下一截白骨。然而即便这样也救不了这名勇士的生命,大量的失血却又没时间停下来治伤止血,结果只能是死亡。 诺铁眼见着断臂武士面无一点血色的倒地死去,这已经是死去的第五名勇士了,他悲愤地大叫道: “是我对不起你们,是我将你们带进了死地。苍天呐,要惩罚就惩罚我一个人吧!” 巴鲁赫一剑将一只弹过来的沙蝎砍飞,抹了一把脸说道: “诺铁,你说什么疯话,大家都是一个部落的好兄弟,今日死在一起,却也痛快。” 诺铁刚要答活,一只沙蝎忽然朝他喷出一股毒液,他怪叫一声便欲闪避,突然察觉身后有一名勇士与他背靠背站着,他只能惨然一笑,却是耸立不动,要用身体挡住这股毒液。 千钧一发之际,一件衣服团成一团扔过来,拦在他前面将毒液挡掉。原来巴鲁赫发现毒液对衣服的腐蚀并不强,于是便撕了一个死去勇士身上半件外衣,准备用来抵挡毒液。还没来得及将这发现告诉大家,便发现诺铁遇险,于是随手将衣服仍过去,救了他一命。 像这样的情况很多,大家相互帮助,互相支持,这才挺到了这个时候。然而,形势越来越不乐观,越来越危急。沙蝎已经攻占了巨石的边缘地带,勇士们剩下七人背靠背围成一圈,手中武器没有一刻停歇地舞动着,将此起彼伏不停弹射过来的沙蝎拍飞。 巴鲁赫喘着粗气挥动大剑,此刻身体已经疲惫,手臂也已酸痛,看着仍源源不断爬上岩石的沙蝎,一股绝望之意再也抑制不住从心底升起,他惨笑着,大剑越挥越慢,马上就要放弃这无谓的坚持…… …… 近了,已可听到前方打斗的呼喝声。更近了,已可见到月光下一些人挥舞兵刃隐隐卓卓的影子。 “啊,诺铁,我听到有人叫诺铁的名字。天呐,他们一定是来寻找我的,他们遇到危险了!风大哥,求求你救救他们!” 格丽莎娜忽然大叫起来,她一把抓住李长风的手,满脸哀求之色。 李长风点着头,沉声道: “你放心,我会救他们的。不过,你看看围攻他们的是什么,你认识吗?” 格丽莎娜放开手,策动沙驼向前急走一段,当她终于看清楚那些围住沙岩不断弹起攻击的东西,不禁又是一声惊叫出声,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喃喃地道: “是‘沙漠巨蝎’!怎会是这种东西,怎么能……” 忽又急急转身拦住李长风,焦急地道: “不,你不能去,那是‘沙漠巨蝎’,是大漠最可怕妖兽之一,没有人能挡住它们的猎食!” 李长风闻言一怔,接着微微一笑,拍了拍格丽莎娜抓着自己的手背,安慰她道: “妖兽吗?不要紧,你风大哥本领大得很,区区几只妖兽还不放在眼里。你看,你的族人还等着我去救呢!” 格丽莎娜流下泪来,她哽咽说道: “风大哥,我知道你是好人,但……” 抬手将她的泪拭掉,李长风打断她道: “相信我,一定能救他们的。他们坚持不了多久了,我要赶快过去。” 不待格丽莎娜再答话,他人已如一支离弦的弓箭般瞬间去远,同时,发出一声穿云裂金般的长啸! “听,啸声!有人来了,是谁,谁来救我们了吗?” 啸声惊动了濒临绝境的诺铁他们,一个部满勇士激动地叫了起来。巴鲁赫也听到了啸声,心里不禁重新燃起了希望,像是有一股力量突然灌进了身体,让他精神一振,慢下来的大剑又飞快舞动起来。 “不要急,我格丽莎娜的朋友,我来救你们了,坚持住!” 靠近沙蝎群外围,李长风随手一剑砍向一只沙蝎,一边高声喊话。 “当!” 大剑如风砍中沙蝎的背部,竟发出如金石交击般的声音。 “咦!” 李长风不由感到惊诧,没想到这沙蝎外壳竟是如此硬法。沙蝎遇袭,转眼间分出一部分掉头向他围来,竟似有人指挥般进退有序。 “快跳到沙岩上去,这东西能钻地。” 诺铁的提醒声响起,然而却已晚了,围过来的沙蝎足下飞快蠕动几下,转眼间没入沙地不见了踪影,不一会,李长风站立的地方便隆起一个个沙丘,蝎尾纷纷摆动向他疾刺而去。 李长风冷冷一笑,足尖用力挑起一蓬沙子迎着一个方向的沙蝎射去,手中大剑矮身横扫,这一次他用足力道,“咔”地一声轻响,二根蝎尾连同上面的蝎刺掉落地面,犹自不甘的弹动几下这才不动。 那蓬沙子虽无法击伤沙蝎,却也将它们动作打得一滞,李长风人已如旋风般转过身,只见剑光闪过,又有三根蝎尾掉落地下。 蝎尾纤细相对脆弱,的确是沙蝎的弱点所在,但问题是蝎尾机动灵活,速度超快,一般人想要削到它可不容易。如今碰上李长风这么个能借助风行术加快身法的修行者,正是碰上了克星。 当下李长风身形如电,转眼间又是三只沙蝎蝎尾被断,没了蝎尾的沙蝎便如同拔掉牙齿利爪的老虎,除了弹起用身体硬撞,便再也没有其它手段可言。 找到沙蝎弱点,李长风长笑一声,元气流转在身前布下护罩,大踏步向前,身影到处剑影漫天,沙蝎不是被砍飞,就是蝎尾被断。不大功夫他已冲到诺铁他们被困的那块岩石边上,长啸声中,绕着大石转了一圈,将围住他们的沙蝎一一断尾挑飞。 诺铁、巴鲁赫和部落勇士们早已是强弩之末,全凭一口气硬撑着,此刻突觉手上一轻,顿时泄了这口气,一个个瘫倒在地。 沙蝎群遭到致命重创,竟似真有智慧般知道害怕,围在巨石下踌躇不前。少顷,突然后退散开,纷纷钻入沙地不见,竟是撤退跑了。 驼铃声响起,隐隐传来格丽莎娜焦急的呼喊声: “诺铁,巴鲁赫,是你们吗?是我呀,格丽莎娜来了!” 诺铁耳朵动了动,忽然猛地睁大眼睛,疲倦欲死的身体仿佛瞬间充满能量,他腾地站起来,大叫道: “格丽莎娜!” 第四十九章晚宴 “诺铁,你知道吗,我被抓去之后情势有危机,当时我都想到死了,后来……” “诺铁,你不知道风大哥他们有多厉害,‘火蝎’沙盗团,整整一百多号人,风大哥他们二个一人一剑冲入营地,将他们统统杀光……” “巴鲁赫,你知道吗,风大哥他本领可大,你看这是他用石头雕刻的我,怎么样,像吧……” 劫后余生和相遇的喜悦过后,一行人将遇难的勇士就地沙葬,找回失惊跑出老远的沙驼,然后趁着太阳升起还有一段时间,踏上了回程。 沙漠人处境艰难,生死看得很淡,最初的伤心捱过去之后,格丽莎娜又恢复了开朗活泼的性子,向部落勇士们说起了自己的情况。到后来,她一口一个风大哥叫着,满嘴全是风大哥做了什么,听得诺铁脸色越来越难看,听得李长风苦笑不已。 那石头人像只是李长风用塑形术随便弄出来哄格丽莎娜玩的,不过略具人形,勉强看得出是个女人,哪像格丽莎娜说的是专门雕刻的她,只不过是她要这样说,任谁也没办法。 李长风又不是瞎子,自然看得到诺铁那张快滴出水的臭脸。他还想着和沙人族搞好关系好打听事呢,自然不愿现在和他们关系搞僵,于是向张成使了使眼色。张成何等机灵的人,赶忙策动沙驼和格丽莎娜说话,岔开话题。 …… 玥玛古城。 这是一座半废墟的古城,面积并不大,只有方圆不过五里的面积,与其说是城,还不如说是一个大点的寨。如今,这座曾经是沙漠最有名也最神秘的古城,已被沙漠黄沙淹掉了大半,城墙也是破破烂烂,有的地方甚至倒塌露出缺口。这里正是格丽莎娜他们的部落,沙人族启陀部落的聚居住。 黄昏时分,李长风和张成、格丽莎娜以及诺铁等部落勇士们,来到了这散发着苍凉古意的废城前面。一路上每个制高点都有启陀勇士的岗哨,利用哨火鸣镝等物,将他们到达的讯息,传回聚地里去。 李长风驻足看去,只见城墙约七、八米高度,用大块的沙岩磊成,上面布满了箭孔和剑痕斧印以及烟熏火燎的痕迹,显然不止经历过一次战争。城门有十米宽度,上面修修补补钉满铁皮,应该是木质结构外面包着零碎的铁皮。城门右边有一小段城墙应是在战争中损毁倒塌,被启陀人用巨木填充堵住。 沉闷苍凉的号角声响起,城门蓦然大开,从里面鱼贯走岀一群人,领头的是一个四、五十岁老者,正是格丽莎娜的父亲,启陀部大长老则布兰。 李长风一行人虽不多,但马和沙驼足有二百多匹,占据在城门前黑压压一大片,带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围在城门口的几百启陀战士一言不发,只是紧盯着他们。 则布兰和另外两名应该也是长老身份的中年人并非迎了上来。 李长风和张成按照格丽莎娜教给他们的沙人族礼节,下驼立定,拔剑出鞘,持剑指天,向长老们表示武者的敬意。 他们在驼队前十米的地方停住。 则布兰满面激动之色,忽又向前急走二步张开手臂,颤声说道: “格丽莎娜,我的小羊羔,你终于回家了!” 格丽莎娜早已是泪流满面,此刻便如乳燕投怀般冲过去搂住父亲的脖子,放声大哭。 良久,别离后的惊恐傍惶都在哭声中得到了释放,格丽莎娜这才依依不舍的放开了父亲。另一边,诺铁等人已经将此次在外面的遭遇情形向二位长老诉说清楚,其中一个特别高瘦健壮的长老走到则布兰身边,低低地说了几句,则布兰闻言动容的看了李长风一眼。随后三人后退几步并排站好,一起举起右手高声喝到: “我,启陀部长老,则布兰,脱脱格,左格尔,谨代表沙人族启陀部落向营救了我部族人的英雄致敬,欢迎您的到来,尊贵的客人。” 话音落下,后面的几百启陀战士一齐举起武器大声叱喝,一共九喝九举,这是沙人族迎接最尊贵的客人才有的礼节。 欢迎的盛大晚宴在城中平时族人们用来聚会的一片大空地上举行,全族上下男女老少共二千多人,围成近百个大圆圈,席地而坐。围圈中心点着篝火,烧烤着羊肉,香气四溢。牛角盛载的美酒在人群中传递痛饮,气氛热闹至极。 负责递送水美酒肉食的都是启陀部美女,她们身材热辣,面罩轻纱,转动之间裙角飞杨,如穿花蝴蝶般在人群轻盈来去,让张成简直看花了眼。 突然之间,胡茄胡笛等乐器奏出的音乐之声响起,热闹的人声为之一静。中央特意留出的大块空地上,一群身着盛装,面罩轻纱的启陀美女开始翩翩起舞,舞姿灵动悦目,让人不知不觉陶醉其中。 忽然乐声一变,节奏加快,一直围一圈舞动的美女们如花朵盛放般蓦然散开,露出中间的一个舞者,身材均称完美,穿着大胆热辣,下身长裙,上身竟是一件只遮住丰胸,露出半截腰肢的紧身小衣,小衣下端垂着金色流苏,舞动之间裙裾飘飞,流苏飞扬,随着音乐的节奏全身灵活扭动,如水波般起伏做出各种难度极高,却又极其优美的动作,一时间所有人都看得呆了。 李长风心中赞叹:如此舞姿,只怕连瞎子也会看得睁开眼睛了。细细再看,只见那舞娘满头小辨,面上罩在轻纱下容貌虽隐隐卓卓,但对她已是极熟的李长风一眼就认出,正是格丽莎娜。 乐声渐歇,舞者们陆续退下,人们这才舒了一口气,场面又再热闹起来,各种娱乐接着上演,摔跤角力,叫声笑声震天。 则布兰和高瘦长老脱脱格分陪李长风左右,不住劝酒劝食。 脱脱格用匕首在羊肉盘中,割了一块热腾腾的羊腿肉插住递给李长风,微笑着说道: “怎么样,我启陀部美女的‘天灵舞’看得是否还满意?” 李长风接过羊肉,含笑答道: “岂止是满意,如此舞姿,实是世上难得一见,你瞧,面对如此美妙的舞蹈,连月亮也羞于见人了。” 一块云彩飘过,正将月亮挡住。脱脱格和则布兰闻言,齐齐哈哈大笑。尤其则布兰,得意之情溢于形色,如得宝般畅快。 脱脱格也是有眼色的人,接着不动声色地笑道: “你可知那领舞的是何人?” 李长风故做不知,笑着答道: “定是请动了天上的仙女下凡一舞,你启陀部好大的面子!” 脱脱格一下没控制住,一口酒从口中喷了出来,赶紧转头用手抹了抹嘴,大笑道: “哪是什么天上仙女,那是我们的‘大漠明珠’,则布兰的宝贝心头肉,格丽莎娜!” 李长风神色不动,喝了口酒答道: “原来不是天上的仙女,却是凡间的精灵呀!” 脱脱格摇头大笑,朝他竖了竖大拇指。则布兰虽没说话,耳朵却竖得笔直听着,此刻更是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风大哥,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说出来我也高兴高兴。” 格丽莎娜换了一身衣服,手托一角美酒,俏生生地站在背后说道。 则布兰回头笑道: “快过来我的小羊羔,敬救命恩人一杯酒。” 格丽莎娜微笑不语,只是将手中牛角递到李长风面前。 李长风含笑接过,一饮而尽。一瞬间,少女特有的芳香仿佛溶入酒中,让他心中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 诺铁很烦闷,一股不知如何是好的情绪让他仿佛有一口气堵塞在胸口不知如何发泄,他只能拼命灌着酒,想让自己醉倒以便逃离这一切。然而,今天的酒仿佛失去了它应有的功能,他越喝越清醒,眼睛又不自觉的瞄向另一边。 那边,格丽莎娜在和李长风低声说着,浅浅笑着,时而斟满美酒端到他面前,如花儿一般在他身边尽情盛放。 诺铁看得妒火中烧,再也抑止不住冲动,他端起一角美酒,大步朝他们走去。 来到李长风面前,他高声说道: “我诺铁,代表受突特救命之恩的部落战士们,敬尊贵的客人一角酒,向苍天起誓,我们将永生铭记李突特的恩惠,但有所请,无往不前!” 突特是沙人族对外族勇士的一种尊称,只有勇武过人并对沙人族有过极大帮助的人才能得到这种称呼,但诺铁此时如此突出的叫出这称呼,其实还有提醒格丽莎娜的意思:他只不过是个外族人而已。然而大漠人极重承诺,他此时发下誓言,他日李长风有事,他们这些人就会勇往直前,即使拼掉性命也在所不惜。 众位沙竭攻击下余生的部落勇士此时也一一走过来,端杯敬酒。李长风端杯含笑起立,略作回礼,将牛角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 诺铁将杯中酒喝干,见格丽莎娜目光始终围着李长风打转,却不曾向他投来一眼,不禁心中气苦,伸手抹掉嘴上酒渍,他大声道: “李突特,我知你武艺高超身手不凡,我诺铁,愿以启陀部族第一勇士的身份,向突特请求一场公平比斗,以证明谁才是真正的第一勇士!” 此言一出,周围人群发出轰然叫好声,气氛一片热烈。沙漠环境恶劣,人们平时少有娱乐,因此个个好勇斗狠,最是尊崇勇者,公平比斗也是划分地位高低的一种方式。 李长风却是鄂然,这种毫无来由的比斗实非他所愿,但见诺铁虽是对他说话,眼睛却不时瞥向格丽莎娜,顿时明白:诺铁这是想打败自己,只要败了,自己形像自然会在格丽莎娜心中大打折扣,不由心中一阵苦笑。 大漠人尊崇勇者,如果拒绝,无疑是对对方极大的蔑视,也会让人瞧不起,沉吟片刻,李长风正容答道: “我尊敬启陀部的勇士,故此我愿意接受这场公平的比斗。” 四周启陀部落族人齐声尖啸,忽而同声叱喝,高高举起右手,连喝八次。这是沙人族对外族人的敬礼,代表认可对方是朋友,次数越多,敬意越深,最多是十喝十举。 第五十章惊变 酒醉食饱,却是不宜大动干戈,比斗之事于是约定明早再在这片大空地进行。则布兰此时站起来说道: “时辰不早了,月亮也将回家睡觉,李突特一路劳顿,让他早点歇息去吧。” 李长风其实还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长老们,闻言也只能站起身来,向各位祝安告退。 带路的是一位启陀部尚未升上勇士之位的年青小伙子,只有十五、六岁年纪,可能是从未见过什么大场面,此刻他一语不发,带着李长风和张成穿过热闹的大广场,一路向后面僻静的住人区域行去。 大漠白天的炎热褪去了,夜晚的寒意涌了出来,天空中一轮明月将光辉洒向大地,即便不点火把也能看清楚路。带路的小伙依旧无言,领着他们在这废城内的街道沉默前行。 良久,又转过一个街口,李长风回头后望,大广场星星点点的火光已看不见了,甚至连声音也微不可闻。周围一片安静,住所却依然未到。 张成抢上二步,捅了捅李长风的手臂,李长风早已心存疑惑,见连张成也瞧出了不对劲,当下停住脚步,朝前问道: “这位小兄弟,还有多远,怎会…… 话声未落,变敌突生,前方领路的青年忽然身体朝侧边一闪,隐入屋子阴影之中。几乎同时: “咻、咻……” 是箭矢破空的声音。 五道箭矢划破空气疾从旁边屋顶疾射而来,三道对着李长风,还有二道却是冲着张成而去。这在常人眼中迅疾几不可躲的弓箭,落在李长风眼中却只是如苍蝇一样慢慢飞来。 他哑然一笑,左手伸出划了个弧形,将射到近前的箭矢抓在手中。张成没他这样的本领,大喝一声,手中大剑来不及拔出,就这么连着剑鞘猛一挥动,将箭矢格飞。 攻击当然不会到此为止,随着又是五支箭矢射来,道旁房屋内冲出七、八道身穿黑衣的人影,手举大剑,一言不发的朝着他们攻来。 李长风将抓在手中的箭矢扔掉,脚步微动身形一转,躲开随后的箭矢,同时右手大剑连鞘一挑,将射向张成的箭挑飞。口中大喝道: “你们是谁,为什么偷袭我们?” 对方仍然不发一语,剑刃闪着寒光猛扑上来,最靠前的一人照头直劈。这种招势势大力沉,但其实却将胸前空门全都露了出来,但他不怕,自有同伴会弥补空缺。 果然,一柄大剑从他肋下伸出,向着李长风当胸刺去,再后面的黑衣人身体微微下蹲,大剑横扫带岀一股劲风削向李长风大腿。 这短短的一瞬间,黑衣人竟是上中下三路全部封死,要取李长风性命之心显露无疑。 不屑的笑笑,李长风只做了一个动作——后退一步。这一退,三柄大剑的攻击便全落到了空处。黑衣人毫不气馁,一击不中,前面三人向两面分开,露出后面一人,手执一柄长矛,闪电般刺向李长风腹部。 李长风眼角瞥去,见有二人围住张成,而张成大剑出鞘左砍右劈,腾挪翻滚,样子虽有点狼狈,暂时却无性命之忧。 放下心来暂不去管他,李长风出手如电,向攻来的矛尖抓去。持长矛的黑衣人手上一抖,矛尖幻出一片影子,竟让李长风一下抓空。 “咦!” 没想到在此碰到了高手,李长风惊诧的轻叫一声,当下提起几分精神。 那黑衣人想来平时也是心高气傲之人,有他出手,其他黑衣人便不再上前,竟一股脑的向张成杀去。 ………… 广场上。 待李长风他们去休息之后又过了一会儿,则布兰一口喝干杯中的酒,侧过身与另二位老老商量: “今日已经尽兴,夜寒会越来越浓,脱脱格,左格尔,你们看是不是该散了?” 左格尔喝得醉醺醺的,闻言挥手说道: “散吧散吧,今日喝得差不多了,好久没举行这样盛大的宴会了。只可惜图吐鲁那老家伙不在没有口福,只希望他回来不要怪我们才好。” 脱脱格打了一个酒隔,说道: “图吐鲁去‘呼什额’大集交易商品也有大半月了,算算时间应该就这二天回来了。” 则布兰点点头,说道: “愿苍天保佑他一切顺利。好了,散吧,脱脱格你来宣布一下。” 脱脱格闻言站起声来,高举双手刚要说话…… “大长老,快……沙……沙盗……来了……救……” 一个部族勇士狂奔过来,所过之处人群纷纷让路,奔到近处,只见他满脸是血,身上衣裳被兵刃划破也是血迹斑斑,话未说完便欲向前扑倒。 则布兰迈步上前将他抱住,现岀那人背部插着三支羽箭,已气若游丝。 则布兰沉声向脱脱格他们说道: “是柯丁!” 脱脱格惊声道: “柯丁,今夜守城门的不正是他么?!” 则布兰没有回答,面色沉重望着柯丁道: “还能不能挺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柯丁提住一口气,艰难说道: “图……图长……老……打开……城门……放……沙……沙盗……” 说到这里,却是再也坚持不住,双目圆瞪,不甘死去。 则布兰没有丝毫迟疑,放下柯丁厉声大喝: “所有战士快拿上武器去援救城门,女人们带上孩子,躲往‘仙人洞’,快、快行动起来!” 广场上人群刹时轰然散开,各自行动。 左格尔酒醒了大半,满头是汗问道: “大长老,怎么回事?” 则布兰面色沉痛,紧握双拳答道: “图吐鲁……背叛了部族,放沙盗入城!” 脱脱格和左格尔顿时惊得目瞪口呆,刚要再问,则布兰一竖手掌道: “当务之急不能让城门有失,我们各带一队,守住各个方向,待会叫诺铁也带一队人去一个方向。” 说话之间,三人身后已站满取到兵刃的部族战士。简单分了一下各自任务,三人加上诺铁正欲分头行事,忽然间喊杀声震天响,大片火把照亮夜空,向他们急速靠近过来。 则布兰面色刹时间一片惨白,咬牙说道: “图吐鲁,你这个叛徒,苍天会惩罚你的!” 脱脱格和左格尔也是面无人色,左格尔喃喃道: “城破了,沙盗来了,全完了,启陀部要被灭族了!” 脱脱格焦急地道: “不好,女人和孩子们还没藏好!” 则布兰回过神来,突然大喝道: “慌什么,我们还在,战士们就在身后,男人没死绝,谁也休想动女人和孩子!” “哈哈……大长老不愧是曾经的第一勇士,果然豪气冲天!” 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一面旗帜从黑暗中显现,一大群人成扇形迅速围了过来,扇形的凹底一个男人嘴角含笑,轻鼓手掌缓步走过来。 待看清那面旗帜上绣的图案,则布兰终于神色大变,苦涩地说道: “沙漠王,熊劲!” 熊劲长得一点也不似他名声般可怕凶残,中等身材,微微有点胖,相貌普通,笑起来略带一点亲切,总之就是一个丢在人群中一点也不引人注目的存在。如果一定要找出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眼神中偶尔会露岀锐利的精光,直慑人心魄。 此刻他放下手掌站定,依然面上带笑,说道: “则布兰大长老,我久闻大名,今日相见,幸会了。” 见他如此惺惺作态,则布兰更是满口苦味,这说明对方已是成竹在胸,轻松得有闲暇戏弄一下对手了。吸了一口气,他稳住心神,沉声说道: “沙漠王,你为何而来暂且不提,我想见见图吐鲁那个叛徒,问问他可对得起我启陀部为族人流尽鲜血的先辈们!” 熊劲笑容滞住,沉默了一下,转头看向旁边。 图吐鲁一直隐在黑暗之中不敢面对,只想这一切赶快过去,现在全场的人都望着他,让他没法再躲了,只得咬咬牙,磨磨蹭蹭地走了出来,一张胖脸上已布满大汗。 则布兰见他出来,并没有马上厉声喝问,只是用一种哀痛的眼光看着他,问道: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这是生你养你的部族,这里有你的亲人孩子,大家对你不好吗?你已经是长老了,平时你代表部族做交易,偷偷摸摸做些损公肥私的事,我们不知道吗?不,我们知道,只是看你女人多孩子多,只要你不做得太过份,大家睁一眼闭一眼就当没看见。好了,让着你,供着你,倒供出个丧心病狂的叛徒来了……” 则布兰越来越激动,声音越来越高,厉声喝道: “……叛徒,你睁开眼睛看看,你的部族即将血流成河,等我们死了,两千多启陀部族人都会死不瞑目,我们会一直等着,等到你下地狱的那一天!” 声音如炸雷般向图吐鲁砸去,他两股颤颤,汗如雨下,喉头吞咽好几次,却始终不能说出一句话。 熊劲见状,上前一步,先哈哈一笑,接着道: “人只能死一次,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像图长老这样识时务的人士,我倒是蛮欣赏的。” 则布兰冷哼一声,不屑地道: “这样的狗还是你留着慢慢欣赏吧,我启陀部二千余众,再没一个怕死的,想要达到你的目的,拿命来拼吧!” 熊劲笑容不变,道: “哦,没有怕死的了吗?” 转头对图吐鲁喊道: “图长老,让则大长老看看,他的部族究竟还有多少‘识时务’之人!” 图吐鲁将头上的汗擦掉,忽然下了决心:即然事已至此,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他大声说道: “大长老,放弃抵抗吧,这次‘沙漠王’早有谋划,‘血色飓风’和‘血狼’联合,足有一千多人出动,已将这里团团包围了,抵抗也没什么意义。我保证只要你们放下武器,熊当家一定会给你一个良好的待遇的!” 则布兰冷冷地道: “然后呢?我们的战士成为他们的奴隶,任由欺凌,我们的女人成为沙盗的玩物,任他们玩弄,我们的孩子从此忘记沙人族启陀部身份,长大后变成双手血腥毫无人性的沙盗。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图吐鲁一滞,恼羞成怒的叫道: “那也比现在就死强得多。则布兰,你不为自己考虑,难道就不想想老人妇孺们吗?” 见则布兰不为所动,只是不屑的看着自己,图吐鲁猛一挥手。他身后有十几个人从黑暗的阴影中上前站了出来。 则布兰定睛看去,不由大吃一惊。左格尔这时在后发出一声惊叫: “呼布莱、腾扎、由尔额……你,你们站在那里干什么?” 这群人中身材最为魁梧的呼布莱苦笑着,涩声答道: “对不起,我,我们也没办法,图吐鲁控制了我们的女人和孩子,还有我的老母亲,我们真的没法子呀!” 说到后来,已是泪流满面,弯腰谢罪。 第五十一章惊变中 左格尔面若死灰,浑身轻颤,一时间气得说不出话来,后面的部族战士也起了阵阵骚动。 则布兰闭上眼睛,半晌,蓦地睁开直视熊劲,开口说道: “沙漠王,你大动干戈到底有何目的,难道真只是为了我部这半破残旧之地?” 熊劲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似愤恨,又似期盼。停了一下,他忽然笑了笑,答道: “大长老说笑了,这玥玛古城背靠绿州,又有城墙作为依托,易守之攻之极。这次要不是里应外合,我也难以站在这里和你对活,如此风水宝地,怎会是半破残旧呢!” 则布兰手指蓦然收紧捏成拳,慢慢地道: “启陀部多少勇士洒下鲜血奉献了生命,才让我拥有了这容身之所,这是我们的生存之地,是我们的家,无论谁要来强占去……” 他猛地转身,举手大声叫道: “告诉我,启陀勇士们,我们该怎么办?!” 脱脱格满面激愤,振臂高呼: “启陀勇士,绝不屈服,誓护家园!” 后面战士们高举手中兵刃,齐声大吼: “启陀勇士,绝不屈服,誓护家园!” 熊劲微微一笑,说道: “敬酒即然不吃……那就只有罚酒了!” 语音落下,面露狰狞,双目暴射出慑人精光,右手缓缓举起…… ………… 李长风生气了。 他初来乍到,不懂沙漠风俗,但知大漠人崇尚勇武,认为一定是巴鲁赫等人替自己吹嘘战绩,再加上格丽莎娜睡子也看出来的好感,惹起了某些人的不服与不满,因此才有了这场偷袭,目的自然是要教训教训自己,来一个下马威。 但他现在察觉不对了,这些人下手狠辣,招招奔着取人性命而去,教训人哪有连命也教训掉的。特别是现在,那长矛黑衣人一柄长矛上下翻飞,矛尖暴出点点寒光将他周身罩住,要将他牵制住,其余人一拥向张成奔去,自是要速杀了他,打的是各个击破的主意。 即知对方是敌人,李长风手下再不留情,当下风行术发动,身形如鬼魅般一闪,脱离长矛的笼罩瞬间便出现在张成身边。左手伸出,一下便捏住一个黑衣人的颈部,五指收缩一用力,将那人的喉结捏碎,那人捂着喉咙倒地翻滚,却连声音也发不出。 与此同时,他右腿无声无息抬起踢出,正踢在另一黑衣人胯间。这要命的地方受到重击,那人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捂裆弯腰。张成瞧出便宜,一剑刺去,那人叫声戛然而止,倒地死去。 这一切的发生如电光火石般那么快,后面赶来围攻的三人见状心中吃惊,却已止不住冲势,只得咬牙扑上,三人配合默契,手中剑大剑挥出漫天剑影,从各个角度向二人攻去。 李长风冷冷笑着,右手拿着的连鞘大剑伸出,贴上一个黑衣人的剑在空中划出半个圆弧,那人只觉手中的剑不自觉的随着他摆动,力道竟被消散一空,接着剑鞘前伸,一下点在他手腕上,长剑“啪”掉落地上。 李长风上前半步,左手在他肩头一拨,那人身不由已转了一圈,却刚好转到了一柄刺向张成的大剑剑尖前面,那剑无可避免刺入他的腹中。刺他之人不由一呆,张成抓住机会,挥剑便砍,“咔”一下便将那人执剑的手臂齐肘砍断。 接着张成挥剑再刺,那人倒也悍勇,紧咬牙关一声不吭,侧身避过这一剑,抬腿踢向张成……急切之间,张成竟一时杀不死他,两人你来我往,战成一团。 剩下最后一个持剑的黑衣人见李长风转瞬间便将己方的人杀死大半,知道自己不是对手,心中顿时萌生退意,大吼一声,手中大剑舞出一片剑影,只待稍迫退李长风一点,好寻机逃跑…… 手执长矛的人是“血色飓风”沙盗团的三当家“无影矛”姜维。此刻他是气愤难当,想自己一柄长矛横扫大漠,矛下之人无不拜服,今日奉大当家之命前来杀这一人,还是偷袭,哪知对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简直丝毫没将人放在眼里,如此被人蔑视,怎不让他气恼。 当下姜维迈步朝战团奔去,到得近前,他大喝一声,手中长矛晃出大片矛影,从正在攻击的黑衣人手下身边穿过,扑头盖脸朝李长风罩去。 李长风一步不退,右手连鞘大剑猛挥,将那攻来的大剑磕得倒弹而回。左手闪电般伸手一抓,漫天矛影消失,矛头被他抓在手中。 姜维吃了一惊,此人手法怎会如此快法?心中吃惊,手上一点也不迟疑,双手抓着矛柄向右一拧…… 李长风抓住了矛头,正欲上踏步伐抢到那人身前近身,谁知手上一轻,那矛头竟然脱落,接着长矛头上又闪出一点寒光,当胸急刺过来。 原来这就是“无影矛”这个称呼的来历,这矛是特制,分为二截,矛头在按动机关之下能够弹射岀去伤敌,当然也可以像现在这样脱落。矛头脱落之后里面套着的是锥形尖头,锋利无比,此刻正向李长风刺去。 如此机关实是出人意料,措不及防之下已来不及躲避,幸好李长风对战斗从不轻忽,元气罩始终开着,此时他不闪不避,体内元气流转,胸前顿时爆出耀眼光芒,姜维只觉得长矛好像刺到了绵花堆上。 “练气士!” 见到李长风胸前发出光芒,他惊呼出声。 这一矛岀人意表,力大势沉,竟然一直到李长风胸口将他衣服扎破一个小口,这才止住进势。李长风眼也不眨一下,抬手又将矛头抓住,身子侧偏肩头沿着矛柄一路向前撞去。 姜维自发现对方是练气士,马上斗志全无,见李长风撞来,他双手一松,竟连这特制长矛也不要了,扭转身便跑。 “想跑?哪那么容易!” 李长风冷喝一声,身形闪动,一瞬间便追到姜维身后,抬手向他后颈衣领抓过去,想要抓活口问问情况。姜维后背如长了眼一般,低头弯腰向前翻滚,让李长风抓了个空。 此刻两人一逃一追,已到了刺杀刚发生时的那间房屋前面。此时那房顶蓦地有弓弦之声响起,那些射箭的弓手竟一直没有撤走,五支箭矢向着李长风暴射而来。 距离近箭速快,李长风无奈停步,手中连鞘大剑急挥挑飞二支箭,身子诡异的扭动一下,便从挑飞箭矢留出的空档处一闪而过,让射来的箭全部落空。再看姜维,翻滚之后人借势立起,双足点地接着向前一纵,从房屋的窗户口一纵而入不见了踪影。 李长风正欲再追,忽听得远处喊声震天,他转头看去,只见启陀部人聚会的广场方向,火光通明,想是无数火把的火光照亮夜空。 知道定是发生了大的变故,他想了想,放弃了继续追赶,当务之急是赶到广场看看究竟何事。转头看张成那边,此时他已将断臂的黑衣人杀死,正与最后剩下的持剑黑衣人缠斗。 那黑衣人急于脱身,偏偏张成死缠着他不放,惊怒之下,他大剑发狠狂舞,直刺劈砍,恨不得将张成劈成两半。张成左挡右格,险像环生,就是不肯后退一步。 李长风最是欣裳他的狠劲和韧性,暗自点头,也不耽搁,几步飞纵到他们旁边,在黑衣人绝望的目光中,一把扣住他的咽喉,喝问道: “说,你们是谁,谁派你们来的?” 黑衣人面色惨白,却紧闭双唇什么也不说。 李长风估计他们和广场上发生的事有很大关系,只要去到广场就什么都清楚,也不必再多问。当下点点头,道: “想充英雄?好,我成全你!” 不待那人反应,手指一用力捏碎那人喉结,任他在地上无声翻滚,一抓张成手臂,朝着广场急驰而去。 ………… 熊劲正欲将举起的右手重重挥下,左侧包围广场的外侧沙盗突然起了一阵骚动,兵刃撞击和呼喊声中,五、六个沙盗倒在地上。包围圈露出一个缺口,两条人影从缺口处一闪而出,朝这边急驰过来,其中一人高喊道: “住手!” 眨眼间便奔了过来站在则布兰旁边,正是李长风。 熊劲身边一个身材壮实,长相凶狠,一头短发根根竖立的大汉跨前一步,手里提着的长柄斧头竖直朝地上重重一顿,骂道: “你是个什么东西,这是随便来个小猫小狗也能插手的事吗?” 李长风面无表情看也不看他一眼,对着熊劲道: “大当家,管好你的人,别惹我不高兴。至于我有没有资格……” 他“呛”一声将大剑拔岀鞘。 那凶脸大汉斧头一横,叫道: “你干什么?” 李长风轻蔑地瞥他一眼,也不答话,元气运转手中大剑白光闪现,剑尖吐出二寸多长的剑芒。 原来李长风赶到广场不远处,将他们的对话重要内容听了个大概,知晓了对方的身份。他现在人在启陀部做客,便是想值身事外也不可能。但要帮启陀部渡过这场劫难可不容易,即便自己武力滔天帮他们打赢这场仗,启陀部估计也剩不下几个人,因此最好的办法是让这场仗打不起来,于是他便想到了给自己先定位一个有话语权的身份。 果然剑气一出效果立杆见影,那凶脸大汉倒抽一口凉气,竟拖着斧头倒退一步。身旁的则布兰惊呼一声: “练气士!”声音中充满惊喜。 唯有熊劲仅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接着神色不动。 第五十二章惊变 下 李长风将元气一收,剑光敛去,他将剑收回剑鞘,望着熊劲说道: “大当家,我和启陀部是朋友,我想问问,今天这事是否还有回旋的余地?” 熊劲一脸淡然,神色不动说道: “哦,你想怎么个回旋法?” 李长风淡淡一笑,说道: “刚刚我和朋友想去睡个觉,哎呀,这床可真远呐,走了老远都没到,最后居然还有人搞偷袭刺杀,幸亏我命大才没受伤。抓住一个问了问,他说他是‘血色飓风’的人,老大叫熊劲,上面有人罩,叫我识相点快放了他。吓得我手一抖,将他喉咙捏破了,真是不好意思了。” 熊劲无动于衷,也不说话,等着李长风继续说。 “听说刚刚你们进来的时候,将人家门打破了,还杀了好几个部落战士。唔,你看这事,你杀了我们的人,我也杀了你们的人,这事就算扯平了,大家和和气气道声别,各自回家睡觉你看怎样?” 李长风当然知道自己说的都是废话,人家傻了才会答应。但谈判嘛,漫天要价,坐地还价,先谈着再说。 熊劲还没说什么,他旁边那凶脸大汉已哇哇直叫,喊道: “你疯了吧,让我们走,你知道我们为了这事谋划了多久,耗了多少时间财力,你一句话让我们走,哈……” 李长风眼皮抬起瞭他一下,懒洋洋地道: “看来你很不服气呀,要不这样,沙漠的规矩不是谁打得赢听谁的吗!我们打一架,谁打赢了就按他说的办。” 凶脸大汉气血上涌,长斧一顿,却又突然想起对方练气士身份,自己肯定不是对手,一时间僵在那里,憋得满脸通红。 熊劲终于说话了,声音平静地道: “这位朋友高姓大名?” 李长风答道: “李长风。” 熊劲拱拱手,说道: “李先生,你不是启陀部人,甚至不是大漠的人,犯不着趟这浑水,如果能袖手旁观,我熊劲愿交先生这个朋友,事后重礼相谢,你看怎么样?” 李长风望着他,认真地说道: “朋友这个词,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客套的称呼,只有彼此认可了,才能成为朋友。启陀部的人我认识时间不长,但他们很真诚,让我感觉到温暖,所以我认他们做朋友。至于你,很抱歉,我不认为我会和沙盗成为朋友。” 一番话说下来,熊劲脸色终于变了,忍了忍,他道: “你要怎么样才肯不多管闲事,说出来,我都满足你。金钱?还是美女?” 李长风嘴角哂笑,说道: “你要怎样才肯离开这里呢?这样吧,我还有几头沙陀几匹好马,送给你们当辛苦费,行了吧?” 则布兰在一旁急声说道: “李突特,那怎么行,那是你的私有财产。” 扬扬手,李长风没有说话,望着熊劲。 熊劲脸色铁青,长吸了一口气,道: “我尊重你练气士的身份,但你不会认为,凭你一个人,就能改变这里的结局吧?” 李长风冷冷地道: “能不能改变这结局我不知道,但我保证我能活着。只要我活着……” 他顿了顿,眼晴向沙盗群扫视一圈,肯定地接道: “……我会报仇,今天参与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斩尽杀绝,绝不留情。相信我,我有这个能力!” 如此赤裸裸威胁的狠话,让熊劲神色大变,他厉声喝道: “你嚣张,真以为练气士就能横着走了,这里不止你一个练气士!” 说着手朝旁一伸,有人递上一柄宝剑,他接剑“呛”一下拔剑出鞘,剑尖抖动之间,淡淡的红芒一闪而显,射岀寸长剑芒。他手臂朝身前地上一挥,剑芒闪过“轰”的一声大响,地面上划出一条一米多长的浅沟,划痕边缘有明显的如火灼烧般的痕迹。 左格尔刚有点血色的脸又变得惨白,失声惊叫道: “你也是练气士!” 凶脸大汉哈哈大笑,高举长斧吼道: “大哥威武,战无不胜!” 沙盗们齐声应合,一时间喊声震天,气势如虹。 熊劲腰杆挺得笔直,脸现傲气,待手下们连喊三次,这才举手示意行了,沙盗们停声安静下来。他斜眼瞄向李长风,傲声道: “李兄弟以为如何?” 李长风神色不变,淡淡地道: “这又如何,无非是你能挡住我少杀你几个手下,但我要走,你拦得住吗?今日杀不了沙盗,那就留下日后慢慢杀,总有一天能杀光,我有的是时间,不急。” “你……” 熊劲没想到今日碰上个滚刀肉,油盐不进也就罢了,偏又实力强劲,说的话还真有可能实现。又是愤怒又是头痛,竟不知该拿他怎么办。场面一时僵住。熊劲脸色阴阳不定地思忖片刻,一咬牙,刚要下决心,旁边的凶脸大汉忽然拦住他。 凶脸大汉是“血色飓风”排行第二的“狂风斧”万得风,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一脸凶像,其实心思很细腻,要不然李长风的激将法怎么对他没用。 刚刚李长风的话他细细琢磨之下,越想越觉得不是危言耸听,不由暗自着急:这练气士可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真要将他逼得下了决心,天天孤魂野鬼一样缠着沙盗团,见天杀几个,自己这千多号人还真禁不起几下杀。大哥也许能抗住他,但大哥又不能当护卫用,事是别人的,命可是自己的。 因此他一直留神注意熊劲的表情,生伯他一时冲动不顾一切开打,见他果然一付下定决心的样子,连忙上前拦住,低声说道: “大哥,再想想,咱再想想行不行?兄弟们的命虽不值钱,但这么明知是火坑还往里跳的事咱也不能干不是!” 熊劲定定的看着他,半晌才恼火的低声道: “你以为老子是傻子,为这破事将自己人马全搭进去?你知道我要干什么?滚开,别挡着视线。” 万得风讪讪地退到一边。 这一打岔,倒让熊劲脸色恢复了平静,他望向李长风说道: “李兄弟,你看这样如何:我让启陀部连人带财产全都撤走,绝不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只要‘玥玛古城’这块地方,怎么样?” 这话出口,旁边的万得风脸上露出心疼的表情,沙盗生存全靠劫掠,这一放人走,这一趟的收益等于全都没了,还得搭上这么多手下人吃马嚼的费用。亏了,亏大了!这让他心疼得脸直抽搐。 这边脱脱格和左格兰闻言不由心中大喜,则布兰也是颇为意动,望向李长风低声说道: “李突特,你看这事……?” 李长风看向他,低声问道: “如果依了他们,你们撤往哪里?还有,这古城是不是有什么古怪,让他们不惜如此代价也要占了去?” 则布兰苦笑道: “还能撤往哪里,只能向北迁徙远离这片区域了。至于这古城,据说已有千年历史,是仙人所建,五百多年前仙人消失后,这地方多次易手,部落和沙盗都曾占据过。除了地势不错后面有块绿州,并且有城墙围住,也没什么其它的了。如果真有什么好东西,这么多年过去,来来往往住过的人多得数不清,早就该被人发现带走了。” 听到“仙人”二字,李长风不由心中一动,追问道: “什么也没有吗?图案、雕刻、古怪的物件,你想想这些有没有?” 则布兰摇头道: “我在这里岀生,长大,这里的每一寸地方都熟悉无比,的确没有你说的这些东西。哦对了,几年前城中有一处地方突然塌方,露岀一个洞口,里面是一个比较大的石室,堆着些破木头烂兵器什么的,估计是以前城未废弃之前用来放杂物的地方,现在是我部族放粮食的储存室,因为建得比较坚固,也成了临时避难所,现在我部落的妇孺孩子便藏在那里。” 见李长风对古城很感兴趣的样子,则布兰尽量详尽的回答。李长风则听得心潮起伏,仙人的传说,突然出现的建得很牢固地下室,再加上沙盗们誓在必得的情形,仿佛有一条线将一切串在一起,端倪初现了。 定了定神,李长风不再追问古城的事,面容一肃郑重地问道: “对于沙盗说的事,你们怎么想,答应,还是不答应?” 则布兰转身和脱脱格以及左格尔商量了一下,很快转回来,沉重地说道: “此事我们答应,一切拜托李突特主持了。” 叹了口气,李长风有些无奈地点点头。此事能如此结局已是他尽最大的能力了,毕竟真打起来,也不可能凭一已之力扭转乾坤。这不是单打独斗,他法力低微,个人的力量终是有限。 商议即定,他转身朝熊劲说道: “大当家,即然你拿出你的诚意,我也不再多说废话,这事我们答应了。不过……” 他拖长声调,熊劲听得心火一冒,自己如此退让,对方如果敢再提什么过份要求,那可真是佛也有火,真当沙盗不敢杀人吗!当下脸色一垮,眼中喷出怒火。 李长风稍一顿,接着说道: “……启陀部落在此城世代居住,家当肯定会有一些,这仓促之下哪搬得走,还望大当家宽限些时日,好让人搬家!” 熊劲脸色稍稍缓和,这要求倒也在情理之中。转念一想,对呀,我让你们走,可我不给你们搬家的时间,到时候留下的还不全是我的,道理上也讲得过去。 心中想定,脸上冷冰冰的开口答道: “不行,天亮前必须搬走,到时不走的,杀无赦!” 李长风闻言大怒,他争取时间多留几天其实是想利用这时间探一探那地下石室,熊劲如此一说,岂不是断自己财路! 当下脸上一沉,也不说话忽然“呛”地拔出大剑,脑中想也没想施了一个‘火焰术’的法术,那大剑腾的冒出的不再是剑气,而是实质性的火焰,元气全力运转之下,剑尖火焰喷出一尺多长。他轻叱一声,朝身前沙地猛一挥剑,火焰触地爆出一声巨响,地面被划开一条一米多长手掌宽度的裂缝,缝隙边缘的沙子竟已被烧成结晶化。 第五十三章谈判 这一剑挥出,熊劲呆住了,万得风呆住,连李长风自己也有些发呆,他没想到无意中将法术附到兵刃上,竟产生如此强大的效果。心中有些恍然大悟:是了,这才是火焰术的正确用法,哪有法术只能用来点点火当火折子用的,全都因为自己没找到正确的用法而已。那么其它法术……想到这里,心中升起一股热切,恨不得现在就找个地方仔细研究一下。 熊劲心中升起微微地恐惧,他算一下面对如此凶猛的攻击自己能挡几剑,仔细一想发现居然连一剑也挡不下,不由暗道侥幸,幸亏没打起来,要不然说不定连命也丢在这里了。 万得风傻了,他发现和这一剑比起来,自己那平时得意的武力简直是些小孩子玩意。稍缓过神却又开始着急,心中暗道:大哥哎,你说这都谈好了,人家提的要求也不过份,答应不就完了,偏要另起波折,真要引得这猛人发起狂来,可怎么收场呀?! 李长风眼神扫去,将各人情形看在眼里,知道达到了震慑效果,冷冷地道: “十天,十天后给你们让地方!” 熊劲毕竟见过大风浪的人,转眼间稳住心神,讨价还价道: “一天,最多给你们一天。” “九天。” “二天” “八天” …… 二人卖买小菜般讨价还价一番,最后熊劲咬死了三天时间不松口,李长风知道这恐怕真是他底线了,当下拍板同意。 ……………… 天边现出丝丝曙光,包围广场的沙盗如潮水般退去。 以则布兰等长老为首的启陀部族人跪倒在地,口中高呼,双手向天弯腰深深对李长风拜服下去,向拯救整个部落的英雄行沙人族最崇高的礼节,九呼九拜,这已是仅低于谨敬神灵的十呼十拜礼节了。李长风推托不过,只好站立不动受了这礼。 当事情过去,一切还得照常运转,广场上的战士们也慢慢散去。一晚未眠,李长风和张成被人带着朝休息之所走去,这次是由则布兰亲自带路,终于没有再出现什么意外。 中途他有些奇怪地问则布兰,沙盗怎会特意派人来袭杀自己这个来了还不到一天的人。则布兰猜测定是和他一起回来的勇士们将他曾经的战绩到处宣扬,而熊劲从图吐鲁布下的暗线口中得知他战力高深,这才派人偷袭以防发生意外。 这和李长风自已的判断不谋而合,他心中有很多问题正欲再问,住所却到了,想到则布兰年纪不小也是一晚未睡,不忍他太过劳累,于是住口不言让他去休息。 待则布兰告辞走后,却发现张成双目泛红神色有些激动的望着他,一付欲言又止的样子。李长风微笑着道: “什么事说吧,你我之间还有什么不好说的。” 张成蓦地长吸口气,捏紧拳头说道: “我想我可能找到杀害老张他们的凶手了。” 李长风几手瞬间就想到是谁,说道: “你是说‘血色飓风’?” 张成点点头,道: “商队有些衣服和物件很有特色,我在沙盗中看到好几人穿着或者戴着这些东西。” 李长风沉默一下,问道: “那你想怎么办?” 张成这次倒未很激动,只是将拳头捏得更紧,缓缓地道: “忍,我知道要忍,必须忍,现在不是报仇的时候!” 李长风点点头,道: “只要活着,就总有报仇的一天。你终于学会不再冲动,我很高兴!” 重重点着头,张成弯腰行礼告辞,回房休息去了。 房间是巨石磊成的,墙很厚,能很好的隔绝外面的气温变化,使房内保持一个相对舒适的温度。自听到古城关于仙人的传说后,李长风便开始留意这里的一切。 此刻他在房间内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发现造房子的巨石很大很重,绝非普通人能轻易移动,难怪千年的风沙侵蚀房子也没倒塌,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此城是仙人所造的传说。 但除此之外,却再没有其它发现。 李长风也不失望,没发现是正常,有发现才真是见鬼了。 和衣倒在床上,他尽量放松自己,身体素质虽然强悍,几天不睡也没什么问题,但有条件的时候他从不勉强自己。睡眠不仅能解除身体的疲劳,也能使精神得到休息,对现在的李长风来说,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 合上眼睛,慢慢进入梦乡。 再睁开眼的时候,已是午后时分,房子里的温度明显高了不少。李长风翻身坐起,用水囊里的水随便洗漱了一下,然后坐在床边,略带兴奋的抽出大剑。 火焰术发动,大剑表面无声无息的生成一层桔黄色火焰,吞吐之间,热力逼人,温度估计融化金铁不是问题。他左右看看,没发现有什么可以试剑的东西,也不在意,只是维持着火焰仔细观察。 火焰在大剑表面跳动,大剑本身却并未承受火焰的温度,这么一会,普通的精铁制成的大剑早该融成铁汁了,但此刻这大剑依然如故颜色也未变一下。 “这应该是元气沿着剑身向外发散,有一股冲力形成一个隔绝层,将火焰的温度隔绝开了,如此说来,即便是一柄木剑,也能达到同样效果。” 心中暗暗思忖着,想找到一种利用普通材料施法的办法。正想着,忽然感到体内一滞,元气流转竟有供应不上的感觉,他忙停下施法内视一下,发现就这么短短四、五分钟时间,体内元气已差不多耗空,不由一惊,按说自己已是练气期七层的修为了,不应该这么快就元气不济啊!转念一想明白了:这普通材料对元气的阻力太大,施法之后恐怕大半元气都用在了冲破阻力之上。 心中哀叹,怀念起“大唐”刀来,那可是真正亲法材料炼成的灵器,不知用它来加持法术对敌,会是何等威猛的场景,想到深处,不禁意动神驰。 叹着气将大剑插回剑鞘,放到一边。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块“金乌铁”,亲法程度很高,要是用它来炼制一把兵刃……想到这里,他从放在一边的随身包裹中翻出木盒,打开看着这块拳头大的金乌铁。 左算又算,这么点材料最多炼一把大点的匕首,要想打把刀还差不少。不由犹豫不决:是先炼把匕首用着,还是等凑齐材料炼一把刀? 正想着,忽然传来敲门声。 他收好东西站起来,走过去打开门一看,是则布兰站在那里,身后跟着诺铁,怀中抱着一把剑。 将人让进房,围着桌子坐定。则布兰含笑问道: “李突特休息得可好?” 李长微笑着答道: “当然。很久没睡得这么安稳了。” 看了看一旁的诺铁,紧紧抱着那把剑一语不发,开玩笑地道: “诺铁勇士莫非是来找我履行昨晚约定的,这个还是……” 诺铁一张黑脸臊得通红,连连摇头急说道: “李突特你还提这个干什么,是我有眼无珠冲撞了突特,您就别笑话我了。” 李长风和则布兰一齐大笑。 少顷,笑声收住,则布兰望着李长风道: “我听格丽莎娜说过去,李突特想要打听哪里有‘金乌铁’对吗?” 李长风点点头,满怀希望他道: “不知启陀部有没有,我愿高价收购?” 则布兰摇头道: “这东西产量稀少而且采集困难,用它制成的兵器就算大的部族也会当成传族之宝,哪是轻易能见到的。” 李长风略感失望,说道: “也对,是我贪心了。” 则布兰此时忽然正色说道: “我启陀部全族受李突特大恩,免于灭族灾祸,无以为报,所以我们商议后决定……” 说到这里停住,朝诺铁伸出手,诺铁将怀中抱着的长剑递到他手上。则布兰接过后眼望长剑,轻抚了一下,然后递到李长风面前,郑重地接着说道: “……将我部落保有的这把‘金乌剑’赠送给你,以报你的大恩之万一!” 李长风蓦然动容,接过剑轻念道: “金乌剑!” 伸手稍一用力,将剑拔出仔细观看:和平常用的阔剑不同,这是一把宝剑的样式,二指宽窄,差不多一米长,通体暗金色,如此暗的颜色,剑体表面却泛着一层若隐若现的光芒。稍作晃动,剑锋处便仿佛有一团奇异的亮点在来回流转不休,给人一种异常锋利的感觉。 “好剑!”欣赏了一会,李长风赞叹了一句,然后将剑归鞘,放在桌子推到则布兰面前道: “这是启陀部的传族之宝吧,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 则布兰说道: “若没有李突特,哪里还有什么启陀部,比起你的大恩,一把剑算什么。收下吧,也只有突特这种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这把剑,放在我部族这里,只会埋没了它!” 李长风沉吟半晌,说道: “这样吧,我带过来的沙驼马匹还有那些财物,就赠送给贵部族了,算是我们交换礼物吧。” 则布兰微笑颔首,并不拒绝,道: “如此正好,我部要迁徙,正需要大量的畜力,多谢李突特的礼物。” 二人都没有过多的客套,但彼此都感觉到了只有真正朋友才会有的真诚。 李长风关切的问道: “此次迁徙,对部族的损失会不会很大?” 则布兰笑容收敛,神色黯然的道: “迁徙对部族来说,就是一次生与死的较量,启陀部一直在这沙盗环视的地方挣扎求生也不愿意搬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李长风叹息道: “只可惜我力量有限,无法杀尽这些罪大恶极的沙盗。” 则布兰说道: “突特已经为我们做得够多的了,能够交上李突特这个朋友,是苍天在保佑我启陀部啊,突特放心,我们会好好的活着,活到沙盗覆灭的那一天!” 感叹了一会,李长风终于问起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说道: “大长老,你是否听说过‘升仙门’这个地方或者与这有关的事?” 则布兰沉思片刻,回答道: “升仙门没听说过,不过既然提到个‘仙’字,想来和仙人有关。我听族中老一辈人提到过,在沙漠中心深处的狂风峡谷,有仙人出没的传说。具体怎样,就不是我一个凡人所能了解的了。” 李长风若有所思的轻轻念叨: “狂风峡谷?” 仔细一想记了起来,格丽莎娜也曾提到过这里,正是出产金乌铁的地方。 第五十四章秘密与原由 这是一间地下石室,的确很牢固。 从一米见方的洞口沿着石台阶拾阶而下约五十米,就来到了则布兰所说的地下杂物室。很大,大概有二亩的面积那么大,东西已经全都搬走,站在石室中央空荡荡的显得很是空旷。 李长风用剑柄在墙上敲了敲,发出沉闷的声响,这说明墙很厚实。他用灵眼术先大略的看了一遍,什么也没发现,于是弯下腰,从墙根开始一点一点仔细检查。 一个时辰后。 即便以李长风超强的体魄,也已是感觉有些疲惫不堪,但结果却令人失望,什么也没发现,灵眼术一直开着,也没发现什么有元气反应的地方。 站直身体,李长风摸着下巴沉思:难道真的只是一间普通的石室?不,这石室造得如此坚固,绝不会只是用来做杂物室的,但秘密究竟在哪里呢? 他抬眼看了看天花板,一片平整,连条裂缝也没有,摇摇头,再看别的地方。 直到眼睛也几乎看酸了,他的目光忽然停在了进来时踩着的石质台阶上。倒数第三级台阶,颜色、大小与别的台阶并没有不同,唯一不同的是,它与墙壁相连的边缘有一条细小的缝隙,给李长风的感觉就是这级台阶的边缘向里延伸进了墙里面,而不是像别的台阶那样边缘是靠着墙的。 带着微微的激动,他蹲在那台阶上仔细研究。先是用力向里推了推,纹丝不动。站在上面使劲踩,没反应。用剑柄敲敲,声音沉闷,是实心的。 李长风伸出手指沿着缝隙掠过,感觉有些光滑,应该是台阶移动时留下的痕迹,不禁心中的把握又更大了些。换了一边,继续摸:有了,这边缝隙靠里的位置,有一块钱币大小的地方稍有松动,给人一种虚不受力的感觉。他手指点在上面,用力的按下去,那地方凹了进去,接着随着李长风手指回撤,它跟着很外弹出,最后形成一根突岀外面大约二寸长的石棍,停在那里再无动静。 李长风眨眨眼:怎么个情况,怎么与想象的不同呢?等了一下,见始终没有动静,他低头仔细观察这石棍。 灰白的颜色,看上去与周围石头没什么二样,但仔细看才看岀,这石棍表面异常光滑,质地细密,仿佛面上涂了一层腊般带点光泽。他伸出手指弹了弹,发出如金铁般的轻响。 “应该是某种金属!” 自言自语说道,手掌一把抓住石棍,左右摇摇,摇不动。向外拔,也不行。向里推,这回有动静,石棍推回到了里面,一切又恢复原状。 李长风不禁苦笑。 将石棍再按出来,他摸着下巴思忖良久,最后试探性地抓住石棍,输送元气。 台阶终于动了,无声无息地向左边滑去,露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洞口。李长风探头看去,里面有一个拳头大的玉盒,灵眼术下闪烁着柔和的元气光芒。 ………… 玥玛古城外。 沙漠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扎帐蓬的话根本不用太挑地方,将黄沙平整平整,就能在上面扎起来,也不用耽心地面潮湿睡上面会得病之类的。而且讲究的在地上铺块布,就是一张柔软适的床,不讲究的连布也省了。 沙漠王熊劲是讲究的人,而且也有资格讲究,所以他的帐逢里,垫在身下的是块兽皮,一块完整“暴钧兽”的毛皮。 帐蓬很大,里面桌椅齐全,此刻里面坐着三人,熊劲坐在上首,万得风和另一个瘦高精壮的汉子坐在下首矮椅上,精壮汉子面上愁眉苦脸,对着熊劲说道: “熊大当家,你招我‘血狼’部前来围攻玥玛古城,我罗轮二话不说全员出动来帮你,说好的酬劳是打下启陀部后财产分一半,现在启陀部是赶走了,财产却一分没有,这叫我怎么向兄弟们交待啊!” 说话的正是“血狼”沙盗团首领罗轮。他此时一付可怜巴巴的神态,说的话却像是一根根藏在绵里的针,扎得坐他对面的万得风赶紧端起杯子遮住脸。 熊劲却神色不动,淡淡地说道: “这次的情形如何,你也在场全看到了,出现这样的意外是谁都想不到的,罗当家不会是怪我当时自做主张吧?” 罗轮连连摇手,道: “熊大当家说哪里话,有‘沙漠王’的地方,我等自是唯马首是瞻,不敢有半句怨言。” 眼带傲色微微一笑,熊劲说道: “此次虽没什么收获,却也没什么损失。这次人马出动的费用,我会补偿给你。” 说到这里,闭口不言。罗轮等了一会,见熊劲再不提其它补偿,这才省得他的打算,竟是要白白用他血狼一回,顿时叫屈道: “不是吧大当家,就这样让我回去,那兄弟们的唾沫星子还不把我给淹死,你不能害我呀大哥!” 连万得风都用同情的眼色看了罗轮一眼,端着酒杯灌酒不发一言。 熊劲端起几上的酒杯喝了一口放下,眼睛直盯着罗轮,脸上的神色一点点冷下来,开口慢慢说道: “大荒城有一个王家商队,这几年靠着在沙漠中开辟的一条密秘补给路线,很是发了不少的财。我费了不少钱财心力,这才收买了商队的一个护卫,弄清楚他们的线路,带着人埋伏好,结果等了二天也不见踪影……” 说道这里他停顿下来,盯住罗轮看着。 罗轮闻言,本来一脸激动的神色不见,不自然地躲开熊劲的目光,端起酒杯喝酒。 一旁的万得风察言观色见他如此神态,顿时哇哇大叫起来: “好哇,我说怎么好好的商队突然不见了踪影,原来是你这只饿狼半路截了糊啊,不行,你得赔偿我们的损失!” 罗轮一听急了:哦,这边让自己白出工岀力,那边还要赔偿损失,这不欺负人吗!酒杯一顿,大声道: “是,前几天我血狼部是吃掉一个商队,我可不知他是王家商队还是李家商队,只是躲避飓风后走错方向偶尔碰到的,更不知道他们是‘血色飓风’的猎物。沙盗抢掠,天经地义,这,这也不能说是我的错吧!” 熊劲不急不慢地道: “抢劫不是错,但捞过界就是你的错了。不打招呼就到我‘血色飓风’的地盘上打秋风,真不将我熊劲放在眼里吗?” 越说越严厉,眼中开始射出逼人精光。 罗轮一呆,抗辩地道: “当时飓风刮得将地貌全改变了,我也不知道是到了大当家地盘。” 万得风跳起来,满面激红地叫道: “你放屁,我们后来找到那商队遭劫的地方,除了尸体,其它一点证明是谁干的线索也没有。不知道踩错了地盘,你收拾那么干净干什么,还不是怕被人查出来?” 罗轮气势低了下去,说道: “开始真不知道,和商队遇上得急,就先动手了,过后堪查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事情问清楚,万得风反倒不跳了,坐下来和罗轮一起望向熊劲。 熊劲将手掌平放在面前几上,坐直身子看着罗轮平淡地道: “从没有人敢在我沙漠王头上动土,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 罗轮的汗岀来,“沙漠王”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如今更知道了他是练气士,又在对方的地头上。算来算去,一个不好,竟只怕会有杀身之祸,更是汗岀如浆,忙大声说道: “那些从王家商队抢来的财物还在,我愿意全都还给大当家!” 熊劲没有说话,只是紧盯着他看,看得罗轮心里发毛,勉强端起酒杯喝酒,抓住酒杯的手指尖却紧得现出白色。 良久,熊劲忽然收回目光,微微一笑道: “好!即如此,那此财物你留下一半,算是此次出动的酬劳,你看如何?” 罗轮哪会说半个不字,听闻说还能拿回一半心中已是大喜过望,连声称谢,然后告辞而去。 待他走远,帐内两人相视一笑,万得风道: “大哥好手段,如此一来,即得了才物,也不致引起他们太大的怨恨,正是一举两得。” 熊劲得意之色在眼中一闪而过,摇了摇手没有说话。 万得风接着道: “只是我不明白,如今这‘明珠湖’一带,已是我们一家独大,大哥为何不将其它沙盗都合并了,以壮大我部声威呢?” 熊劲闻言露出一个微微地苦笑,答道: “什么一家独大,是树大招风吧,要不然这次那‘仙师’怎么谁都不找,偏偏只找上我们?全合并了听起来威风八面,在真正强者面前屁也不算一个,一个练气士就将我们逼到了墙角。要不是有‘仙师’胁迫和承诺,我情愿收手也决不愿得罪一个这样的强者,谁知道他过后会不会怀恨在心,真要动起手来,他说的那些还真能做得到。” 万得风闻忧心地道: “如此说来,那人始终是个威胁了。那怎么办,难道任由他这样卡着我们的喉咙?” 熊劲阴狠地道: “玥玛古城拿下了,我已叫老三.去请‘仙师’过来,到时如能请动‘仙师’出手对付他,哼、哼……” 万得风没什么信心的摇着头道: “那‘仙师’只对古城感兴趣,要请动他出手怕是难了。” 喝了口酒顿一顿,接着道: “倒是老三此次能从那练气士手下逃得一命,看来武功是大有长进呐。” 熊劲点点头,昏黄晃动的烛光之中,和万得风说说笑笑不再谈论先前话题。 帐蓬外.阴影下的角落里,李长风身体埋在黄沙里只露出个头在外面。他已经来了一段时间了,将他们的对话听了个正着。 他怎么会在这里?这话得从头说起了…… 第五十五章美人多情 李长风在地下石室中找到玉盒并没有在那里多待查看,踏着快要落山的夕阳回到暂住的房屋中。自和则布兰谈完话后,他就迅速前往那地下石室寻宝,这刻太阳还没落山,他在那里耽误的时辰也不算多。 回到居所关好门,稍稍检查了一遍房内各处,见没什么问题,他这才坐到桌旁,深吸了一口气,将得到的玉盒拿出来打开…… 里面只有一样东西,一个拳头大小的口袋,也不知什么材料制成,暗灰的颜色看起来并不起眼。李长风激动了:这莫非就是传说中“储物袋”?! 他曾在五行要诀附录的炼器篇里看到过简单介绍,修真者的储物装备有几种样式,除了戒子、项链、手镯、耳环等这些首饰式样外,最常见也是低阶弟子用得最多的,就是这“储物袋”了。 首饰类的储物装备比较稀少,最常见的是戒子样式,一般“元婴”期以上的高阶修士才会佩带,可设制专属自己神识烙印。神识烙印就如同秘码,秘码不对休想打开戒子得到里面的东西,如果暴力破解只会让里面的空间崩溃,即便是修为深厚者也很难用蛮力将别人的储物首饰破开,所以这类装备还是比较安全的。 “储物袋”就不一样了,一般里面的空间不会很大,而且也无法加持神识烙印,就是个不设防的袋子,当然价值就低得多了,是低阶修士必备的储物装备。 可怜李长风这乡下土修士,连这种低档货色也是第一次见到,激动得满面红光! 他将小口袋拿在手上,用神识小心翼翼地朝里探去…… 口袋里的空间约有二个立方米左右,白蒙蒙的一片,周边呈明显的黑色,神识至此穿透不过,被挡在口袋空间内。十几颗元石、一块巴掌大小的圆形盾牌,六个丹药瓶,一块玉简和一个尺多长的玉盒,这些东西静静的飘漂在袋内空间里。 李长风别的东西不急着看,心念一动,将那块玉简拿到了手里。玉简是修真者记录文字的工具,相当于普通人用的书籍。当然,比书籍高档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但经久耐放,保存几千年都不至损坏,特殊玉简甚至能记录影像和声音。 李长风手上这块只是记录文字的普通玉简,他将玉简贴近额前,神识探入仔细阅读…… 良久,他放下玉简长嘘一口气,心中的欣喜难以自抑,同时连猜带蒙大概弄清了这玥玛古城的故事和储物袋的来历: 一千多年前,有一位修真者名为“灵阳真人”的,为躲避仇家追杀,从修真国度逃到这凡人世界,当时他身受重伤,又担惊受怕唯恐被人追上,在这凡人世界东躲西藏好几年才养好了伤。 后来不敢再回修真国度,便在这凡人国度落地生根,还娶妻生子。也许是一直念着回修真国度吧,便在这离升仙门最近的大荒沙漠建起房屋暂居,却不知何等原因一直留了下来,暂居的房屋也慢慢发展成了一座城。 修真者自身虽强,生下的子女却并不一定有修行灵根,幸得他寿命悠长,直到四百年后才让不知第多少任的妻子生下了一个身有灵根的儿子。他大喜过望,决定着力培养。 凡人世界生活虽平静,奈何修练资源太少,这灵阳真人几百年来也未从筑基期突破到金丹,他寿元不多了,现在有了能修真的儿子,便下决心带他回修真国度。可能是担心修真国度的仇家吧,带儿子去之前他想自己先过去探探路,谁知这一去便再无音迅。 儿子修为并不深厚连筑基期还未达到,自父亲走后失去了强有力的靠山,以前抢夺修练资源时得罪不少人,这些仇家闻讯后联合起来策划多年,终将他击成重伤。 临死之前他逃回古城,将身上仅有的东西藏好,并将事情原由录入玉简,本意是将来家族若再能出一个修真者,也好有一笔重新起家的资本。 后来的事当然没了记录,不过李长风猜测这个家族应该是全被仇家灭了。而这个储物袋能保存下来,估计是当时古城中财富太多,足够人搜刮,所以这藏得还算隐秘的储物袋才没被搜走。 事情弄明白了,不过让李长风高兴的不是这个,而是玉简中有一篇修真功法“灵阳真诀”,还有灵阳真人修炼时的心得,其中包含了大量修真经验和常识,让李长风如获至宝。另外还有一些法术的施法口诀和法诀,这些东西都是他极想知道而不可得的东西。 修真功法是分级别的,他以前修练的“五行要诀”只是一种最基础最下品的修真功法,练到练气期便没了下文。而这“灵阳真诀”比它高了二个档次,有一直修练到金丹大成的功法。 这些功法固然让李长风欣喜,但不是一时半会能见到效果的,所以他不着急看,先放到了一边,而是看起了后面的法术要诀,没有攻击法术一直是他心里永远的痛。 火球术、风刃术、水箭术、土遁术、掌心雷……各系法术罗列了足有二十几种,而且多以练气期能施展基础法术为主。 李长风看花了眼,最后挑上了火球术试试手,这个法术以前就被系统破解了一半,他曾反复研究过,极为熟悉。果然试了十几次后,他成功的在手上凝岀鸽蛋大一个火球,浅蓝的颜色,热力相当逼人。 左右看看发现在房内不好实验威力,弄不好就会毁坏东西,只得吃力的控制着火球将它一点点散去,体内的元气狂泻而岀,一会功夫便耗费了他气海内三分之一的元气,这才让一切归于平静。李长风没想到不让火球发射要将它散去会如此困难,不由出了一身冷汗,这要是控制不好在手上炸开,还不把手都给炸没了。 打坐调息一阵等恢复元气后,他不敢再在房中实验,开门来到了外面。 此时月亮已爬上中天,月光将周遭照得清晰可见。他看着地面的黄沙,不由心中一动,这沙漠环境最适用的法术,应该还是土系的法术,土遁术、土墙术、土甲术…… 脑中回忆着看到过的土系法术,最后他选定一个土遁术决定先练练,这法术施展后能遁入土中穿行,无声无息的不会打扰到别人。 口诀、法诀、元气调动……足下的黄沙动了,淹没他的脚背,然后没了动静。笑了笑,李长风毫不气馁,继续练习。 法术的施展还是有很大的相通之处的,当初他一个火焰术足足练了几天才算彻底掌握,现在半个时辰后,这土遁术李长风已经能将身体完全遁入土中了。 体内元气源源不断维持着法术,他觉得好像掉入了水中,四周黑漆漆一片,将神识探岀,这才大略知道周边一丈左右的情况。试着行动一下,足下一蹬,身子便游鱼一样向前滑去,速度倒也不慢,而且他发现和风行术一样,这种辅助性的法术耗费的元气并不是很大。 玩得一时兴起,他不断向前遁去,结果钻岀来看时,已经到了城外,沙盗们支起的帐蓬就在不远处,想了想,他干脆继续向前钻到沙盗窝里,没费多少功夫找到个最大最好的帐蓬一看,果然是熊劲他们正在说话…… “仙师?看来应该是别的修真者了。” 见再听不到别的有用的信息,李长风往回循去,脑中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 回到住所前,已是下半夜了,月亮偏西将他影子拉得老长。半个夜晚的练习和行动让他有此疲惫,决定进屋歇息一下。 伸手推开门,月光随之洒进房内,李长风蓦地睁大眼睛:房中有一条人影,坐在桌子旁双手托下巴支着头,听到开们声一惊,忽地抬头看过来。 那人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在月光下闪着光,见李长风进屋,发出一声娇呼起身直扑过来,投入他怀中略带委屈地念道: “李大哥,你去哪儿了,我等你好久了。” 淡淡处子幽香,满头小辨子,怀中这温软绵香的小可人不是格丽莎娜还有谁。李长风措然不及之下,软玉温香抱满怀中,不由浑身一僵,抬起的手停在空中,停了一下,接着在心中暗骂自己一句:人家小姑娘都已经投到怀里了,难道还推开她不成。手慢慢放下,缓缓环住格丽莎娜的后背。 过了一会,格丽莎娜搂着他脖子的手轻轻松开,仰脸望着他,俏脸上竟满是泪痕,悲声说道: “部族要迁徙了,要离开这从小生长的地方,我不想走,我舍不得走。还有,等我们迁徙了,你是不是也会离开,我,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了?” 李长风抬手帮她擦了擦眼泪,一时间竟不知怎么回答:说是吗?面对这娇柔多情的姑娘这么说是不是太残忍了些。说不是吗?谎言终有揭穿的一天,那时将更加残忍。想了想,他避重就轻地道: “你别担心,我会保护你们的!” 格丽莎娜忽然离开他的怀抱退后二步,轻叫道: “那以后呢,是不是你就会离开?还有,还有我怎么办,我……我……” 格丽莎娜闭上眼睛,眼泪成串的往下掉,她喃喃说着: “……我不想离开你,不愿离开你,我要永远在你身旁!” 尽管早有所觉,李长风还是被小姑娘的大胆表白震惊到了,一瞬间他脑子一片空白,接着各种想法接踵而来,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一时呆住了。 格丽莎娜见他不出声,眼泪掉得更快更多了,说道: “李大哥,你不喜欢我吗?不愿保护我吗?要任由花儿被沙漠的干风吹得枯萎吗?” 李长风心都快被她说碎了,跨上一步抱紧她道: “不,你不要这样说,不要这样说!” 格丽莎娜将头枕在他肩上,吸了一口气,说道: “你知道吗李大哥,我好喜欢闻你身上的味道,每次闻到这味道,我就觉得特别安全、安心。听到你说话,无论说什么,我都会觉得很快乐,快乐得想笑,想唱歌。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点着头,李长风道: “是的,我喜欢。格丽莎娜的歌声是世上最美妙的声音,连鸟儿听到也会从旁应合不忍离去。” 这不算情话的赞美似乎让格丽莎娜高兴起来,她离开怀抱,带着泪,却含着笑,说道: “即然喜欢听,那我每天唱给你听可好么?每天唱,直到你离开的那一天,然后,格丽莎娜将永不再唱,只将歌声留给你一个人!” 第五十六章心机 李长风叫得心头一沉,心道这丫头不会干什么傻事吧?不由急声叫道: “格丽莎娜……” 格丽莎娜擦掉泪,只让笑容留在脸上,打断他的话说道: “我十八岁了,到了嫁人的年龄了,可是部落里的男人我都不想嫁,我总是在幻想: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即勇武过人,又温柔英俊的男人在我危难的时候救了我,那该是多么美的一幅画面呀,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嫁给这个男人……” 李长风听得鼻子酸了起来。 格丽莎娜的声音在继续: “……终于有一天,我的梦实现了,我梦想的男人他从天而将,将我从沙盗手里解救出来……可是,可是故事的开头是这样,但故事的结尾怎么变了呢?” 李长风无言以对。 格丽莎娜努力笑着,说道: “李大哥,我喜欢你,即使不能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也想要你在我身体里留下一粒种子,所以……” 格丽莎娜忽然将系在腹前的带子解了下来,于是她艳丽华贵的上衣和长裙变成了一件连体的长袍,不等李长风反应过来,她伸手在胸前一拉,长袍缓缓滑落,将她美好至令人不敢逼视的胴.体裸露在李长风眼前,李长风呼吸蓦地变得急骤,这是一付怎样令人心动的美.体呀: 那漂亮的大眼睛,红艳小巧的嘴唇,白晰的双肩,傲然耸立的双峰,平坦的小腹下……微弱的光线中,格丽莎娜直直的站在那里,脸上虽有羞意,更多的却是骄傲之色,她骄傲自己的身体能奉献在心上人面前,让他目不转睛,让他眼花瞭乱,让他眼中再也容不下别的一切,她轻轻说道: “来吧,你的小羔羊愿为你献上一切。请,怜惜我!” 如同汽油桶遇上了一粒火种,李长风轰然燃烧起来。 ………………… 三天后。 二千多人,一千多沙驼马匹等大型畜力,陀满各种物资,组成一个庞大状观的队伍,开始走上了未知前途的迁徙之路。 这三天倒也一切顺利,沙盗们除了守住城门外,并没有其它不安分的举动,而所说的“仙师”也未露面,让他们顺利踏上了路途。 李长风心中虽有隐隐的担忧,但与眼前快乐比起来,一切却又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是的,他现在很快乐! 格丽莎娜就是他快乐的源泉,她的大胆,她的火热,她的娇媚,她的温柔,这一切让李长风有一种如梦如幻般的感觉,让他快乐,让他沉醉,让他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此刻,他牵着格丽莎娜温软的小手,一同走到则布兰的身旁。 “你是说,你要带格丽莎娜走?” 则布兰对李长风的要求好似并不意外,只是含笑望着格丽莎娜道: “我的小羊羔长大了,要走自己的路了。格丽莎娜,我来问你,你愿意跟李突特走,从此相伴一生,照顾他的生活,为他生儿育女吗?” 格丽莎娜眼眶红了,眼泪掉下来,却异常坚决地点着头,答道: “是的,我愿意!” 接着哽咽着扑进则布兰怀里,放声大哭,道: “可是阿爸,我舍不得你!” 则布兰抚着她的头发,眼圈泛红,轻声安慰着她: “阿爸老了,保护不了我的小羊羔了,去吧,去吧,去找一双更有力的臂膀,让他保护你一辈子。” 良久,两人情绪稳定下来,则布兰牵着格丽莎娜的手放在李长风手心里,说道: “我把她交给你了,你要答应我,保护她,爱护她,不要让她受委屈,好吗?” 李长风肯定的点着头,答道: “我答应您,一定像守护自己的眼珠一样,守护她一辈子!” 欣慰地点点头,则布兰满脸欢欣之色。 李长风转头看看驿长的迁徙队伍,对则布兰说道: “大长老,迁徙要走多长的路,路上危险吗?” 则布兰神色黯淡下来,叹声道: “我们要一直向北迁到靠近‘大司国’边境的地方,那里有几个我沙人族以前迁过去的部落。这一次迁徙太过匆忙,补给路线也没堪测好,再加上不可知的天气,沙漠妖兽,沙盗等因素,所以这一路过去能有一半人到达目的地,就算是很好的结果了。” “什么……” 李长风大吃一惊,他一直认为迁徙只是物质上损失巨大,却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大的人员伤亡,心头不由一下沉甸甸的有些难受,必竟现在格丽莎娜成了他的女人,他也算半个部族人了。 想了想,他对则布兰说道: “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留在玥玛古城不走,我有一个想法……” 声音低下来,则布兰一脸凝重地听着。 ……………… “大哥,探马来报,那李长风只将那启陀部送出‘明珠湖’绿州所属范围就匆匆离开了,像是有什么急事。” 姜维脚步匆匆的走进然劲的帐蓬,一撩开门帘便急急地嚷道。 坐在一边的万得风猛地站起身来,大声问道: “什么,你说的可是真的,他们离此有多远?” 姜维猛点着头,答道: “没错,探子一直跟着那李长风,亲眼看见他走远。启陀部也走得还不远,只有二百多里地。” 万得风一击手掌,笑道: “好,苍天保佑,该我‘血色飓风’吃顿饱的。” 转头对一直没有言语的熊劲道: “大哥,这你所说的动手条件都达到了,你看:李长风有急事离开了,启陀部离开的范围没超过三百里,仙师那里再去说说,实在不行我们就自己动手。只要没了那练气士,启陀部还不就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啊!想一想,一个部落百多年的积累,那得有多肥呀!” 熊劲显然也有一些心动,想了想,提岀一个疑问: “这启陀部这么半个月才走了二百多里,会不会太慢了一点,这中间……?” 万得风急得直嚷嚷,道: “哎呀大哥,这是一个部落的迁徙,锅碗瓢盆的什么都带着,能走得快才怪了。你也太谨慎了吧!” 姜维在一旁附合道: “是啊是啊,大哥,干吧?” 熊劲笑了笑没有回答,低下头沉思。 帐蓬的门帘这时忽然撩开,走进来一个身穿蓝色锦袍的年青人,二十多岁年纪,丹凤眼鹰勾鼻,嘴唇很薄,长相虽不错却,给人一种刻薄寡恩之感。 熊劲站起来,和万得风及姜维一起躬身行礼,口中叫道: “仙师!” 锦袍青年一挥手,满脸傲色的扫视他们一眼,忽然眼神中露出一丝狠毒之色,开口道: “你们所说的那个练气士在哪里?我要撕了他的皮!” 熊劲三人对望一眼,目露喜色。 ……………… 五天后。 下午时分,离黄昏太阳落山还有一段时间,正是沙漠中最酷热的一段时间。熊劲带着他的“血色飓风”,另外还有罗轮的“血狼”沙盗团,总共一千多人,经过几天的急追紧赶,终于追到了离启陀部不远的地方。 姜维亲自前去探查一番后,一溜小跑来到熊劲前面,兴奋地压低声音道: “大哥,启陀部就在前方,翻过这个大沙丘,他们的营地就扎在沙丘后面,岗哨派得不多,看不到什么人,应该都在帐蓬里避暑,一切都很正常。大哥,干吧?” 熊劲点点头,转脸望向旁边的蓝色锦袍青年,堆笑说道: “仙师,你看……” 蓝袍青年眼睛也不转一下,挥挥手道: “你们怎么做我不管,我只要那个练气士和他身上的东西。另外,如果有什么能用得着的东西,我必须首先挑选。” 熊劲笑着道: “当然。仙师放心,只要我们打下这个部族,那练气士就一定会出现,到时就仰仗仙时出手了。” 见蓝袍青年微微点头,熊劲回转头轻吸一口气,对万得风姜维命令道: “好,我们动手,换骑马匹出击。” 又望着罗轮道: “罗当家,你的‘血狼’在前最先出击,可有异议?” 最先岀击者遭到的反击肯定是最猛烈,损失也是最大的,不过想到是自己主动要来助威,其实是想要分一杯羹,罗轮倒也生不出太多意见,当下点点头道: “好,大当家放心,我‘血狼’部定能将他们的防御冲开。” 熊劲点点头,罗轮不再多言,转身朝自己的队伍走去。 第五十七章战起 沙漠午后的阳光毫无遮挡的直射着大地,地面的黄沙已吸饱了热量,于是,多余的热量尽情释放到空气中,使空气看上去有一种火焰燃后的扭曲感,将整个空间的温度提高到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这样的时候,对沙漠旅人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躲在帐蓬中苦捱避热,等待这酷热时分过去。 就是这样一个不适合行动打斗的时刻,沙盗们出动了,他们骑在马上,脱掉了碍事的长袍,穿着贴身短打长裤,挥舞着兵刃,从大沙丘顶端一路冲下,向着沙丘底下那一大片延绵的营帐冲去。 远远的,几个放哨的战士惊慌失措的乱窜着向营地里面奔去,钻入某个帐蓬内不见踪影。罗轮见状绷紧神经,准备迎接启陀部的反击。 沙漠的地面柔软,马蹄子疾奔在上面连声音都不会发出,这也迟滞了奔马的速度,从沙丘顶到底部足有半柱香的时间。 然而,这么长的时间,下面的营地依然静悄悄地毫无声息,竟看不到一个人岀来迎敌的。 “不对,这事有蹊跷?” 罗轮猛然惊觉到这里面的不对,但再想阻止手下却已经来不及,沙盗们冲到了离营地不到二百米的地方,按照惯例开始高举兵刃在头顶转圈挥舞大声呼喝,将马速催动到最快。这时候命令停止无疑会造成无法收拾的大混乱,因此他将牙一咬,命令加速冲击,想要一鼓作气冲进营地,那时就不怕任何阴谋诡计了。 当马冲到离营地差不多一百米的地方,变故赫然发生,冲在前面的沙盗只觉得马蹄一软,面前竟出现了一条宽达二米的壕沟,惊呼声中,连人带马掉入沟中。不等人站起,后面的人马接踵掉落下来,重压之下,运气不好的人被压个正着,全身骨骼被压碎,血液如压爆的水囊般横飚四溅。 “有壕沟陷井,停止前进!” 随在后面的熊劲看得分明,不由大惊,他气沉丹田,运转真气大声呼喝。这扩大数倍的喊声传到周围部众耳中,便如炸雷在耳畔炸响,即使离得最远的沙盗也听得清清楚楚,众沙盗连忙勒紧缰绳。 然而不等他们停住马步,旁边一侧平坦的沙地忽然一阵起伏拱动,一块块木质盖板翻开,露出下面一个个藏人的洞口。启陀部战士从洞子里一跃而起,他们手中拿着的不是大剑,而是一柄柄投掷短矛,喊杀声刹时震天,短矛第一时间投掷出手。 启陀部战士出现的地方离沙盗们不过十几米的距离,如此近的距离,短矛几乎是直线射向沙盗们,速度之快让他们几乎没有反应的时间。于是,“噗、噗”之声不断响起,这是短矛射入肉体的声音,坠马倒地声,惨呼声不绝于耳,鲜血四溅,顿时将沙地染红,又在高温蒸发下迅速变成一块块黑褐的颜色。 熊劲惊怒交加,想要过去阻止,周围却战马交错一片混乱挤成一团,让他竟一时挤不过去。一马鞭将旁边一个沙盗抽飞,他咬着牙大喝道: “前队继续向前,后队不动,侧方迎敌的全都下马攻击,给我杀!” 真气加持下的声音传遍全场,混乱的场面顿时一清,沙盗们依言而动。 诺铁领着部族全部战士七百多人,将各人手中的五支短矛全部投掷完,见面前满是身上插着短矛倒地不起的沙盗,一眼看去这一会功夫只怕就杀了二、三百多,只觉得心中一阵畅快,被迫迁徙的仇恨仿佛刹时间得到渲泄。他裂嘴笑了笑,抽岀后背上的大剑,大喝道: “勇士们,别给他们喘息地机会,杀呀!” “杀啊……” 启陀勇士纷纷抽岀大剑,扑向刚刚下马还未站稳的沙盗们。 李长风和张成一身启陀部普通战士打份,浑在人群中杀着沙盗,手中的兵刃有点怪,赫然正是以前的“大唐”刀…… 原来那日李长风和启陀部几位长老商议,与其长途迁徙到时伤亡惨重,还不如就地一搏引沙盗来攻,虽也免不了伤亡,但若胜利一举灭了这股最大的沙盗,却能为部族拼出一个安定光明的前途来。 李长风将利弊分析,又给出一个歼灭沙盗的详细计划,长老们几番思量商讨,最后一咬牙决定拼一把。于是李长风在侦察出沙盗确有尾随的探子后,便和部落故意慢腾腾的走了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他将部落多余的铁器收集起来,用法术全部制成矛头,再装上一个木柄,这就成了开始时大量杀敌的短矛了。他还抽时间将大长老送给自己的“金乌剑”加上先前得到的那块金乌铁,重新炼制了一把唐刀。金乌刀重量只有十几斤,刻上符文后轻若无物却又锋利无比,亲法程度比玄铁还好,他试了之后极为满意。 半个月后,李长风佯装有急事离开,却又在二天后秘密潜回启陀部族,等着沙盗上钩来攻。 …… 战斗进入了混战阶段,血肉在这一刻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诺铁一剑将面前的沙盗砍翻,热乎乎带着腥味的热血淋在脸上,他抬手抹了一把脸,舌头伸出将唇边的血卷进嘴里,又咸又腥的味道让他赶紧“呸”地一口和着唾沫吐了出来。 转头四下看看,见李长风挥着他的怪兵器毫不费力的一刀刺进敌人的胸口,不由看了看自己手中已经有点卷刃的大剑,心中有点羡慕。但他又很安心:只要有李突特在,天塌下来也不怕。 一阵破空之声传来,身侧处忽然一片矛影向他罩来,速度快得几乎没有反应的时间。诺铁大惊,没想到只一瞬间的愣神竟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来不及多想,他挥剑急挡,然而却挡了一个空,那看来刺向自己脖颈的一矛只是一个虚影。 接着左臂一疼,他借着矛尖入体这短短一瞬,身体拼命向后一仰,矛头在他胸前一掠而过。不等他喘息,那矛尖抖成一团枪花,又向他小腹处攻来。挥动大剑挡去,却依然挡了个空,那矛尖诡异地消失,再出现时已到了他胸前…… 诺铁左臂被矛尖刺了个鸡蛋大的伤口,白肉翻转,血流如注,已是用不上力。那长矛使得神出鬼没,自己这部落第一勇士竟连人家长矛都砍不着,难怪这些沙盗纵横称雄大漠,的确不是自己所能及。这些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眼见那矛尖已快刺入胸前再难避过,不由轻叹一声,唯有等死。 “当!” 就在这时,一柄不知从哪里飞来的大剑准确的击在矛头上,将长矛荡开。诺铁死里逃生,不及多想,忙向侧一跃就地一滚,逃离长矛所及范围,这时冷汗才流了出来,他抬手擦汗,一边向那里看去…… 姜维心中的怒火快要将自己整个人都点燃了,本来应该如打猎般轻松的行动,怎会演变成这个样子:还没开始接触己方就被人家的短矛投掷弄翻了二、三百人,接着又一拥而上,利用局部人数占优,二个打一个甚至三个打一个,将自己手下又杀得死伤惨重。 这让他即惊又怒,憋着一口气,一连挑翻七、八个启陀战士。接着便看见一个启陀大汉,身体雄壮得像头狗熊,一柄大剑力大势沉,一连砍翻刺倒好几个沙盗。姜维大怒之下,乘他不知为何愣神的片刻功夫,提矛便攻向他,眼见就要将他刺死,哪知矛头一震,一股无可抗拒的大力将长矛荡开救了那人。 姜维心中微惊,一柄普通大剑掷出如此速度和准头,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他眼角瞥去,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由大惊出声: “练气士,李长风!” 二话不说,拔腿便逃。 李长风掷出大剑后,人已如风一般向这边飘来,路过诺铁身边,他略一停顿,诺铁早已连连叫道: “快追快追,我没事!” 李长风闻言放心,脚下用力,向姜维逃走的方向追去。 姜维身材精瘦,本就以身手灵活身法奇快著称,以前曾有奇遇学过一套轻身疾奔的步法,此刻要命关头,更是如游鱼般在混乱地战斗人群中游走,李长风起步较晚,一时追他不上。 一柱香的功夫,周围人群渐渐稀少,二人一追一逃竟出了战场中心,姜维忽然站住回头大喝一声: “李长风,你还真以为你练气士就天下无敌了,今日此地就是你的死期。” 话音落下,旁边突然出现一个蓝袍锦衣的年青人,熊劲阴冷笑着岀现在另一边,三人形成三角形将李长风围在中间。 原来熊劲看到启陀部竟敢设计埋伏之后,马上意识到李长风肯定没走,于是令姜维和万得风分头寻找将他引来,自己则按照那仙师告诉的办法将一块玉佩捏碎,招来仙师后一起等着鱼儿进网。 蓝袍锦衣青年一脸的漠然傲气,见了李长风后用一种不屑地眼光看了看他,说道: “你就是那个叫什么李长风的练气士?嗯,将你在玥玛古城找到的东西交出来,我可以考虑留你一条全尸。” 李长风眯了眯眼睛,灵眼术发动,系统显示对方为火系练气期第六层的修为,顿时让他心里有了底。又瞄了瞄熊劲,熊劲练气士第五层的修为他早就知道,此刻见他一付胜券在握的样子,不由心中哂笑,脸上却不露声色,淡淡地道: “你是什么东西,你妈没教过你做人要有礼貌吗?” 此言一出,全场一片寂静,只见那蓝袍青年脸色由白转红,又由红转紫。熊劲和姜维都是一付惊呆的样子,姜维忍不住道: “你疯了,你知不知道这位是谁?这是‘仙师’,仙师你不会不知道是什么人吧?!” 李长风依旧一付云淡风轻的样子,道: “仙师啊,呵呵,真是让人恐惧的存在呢!不过,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今天我和你们,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蓝袍青年忽然断喝一声,一脸狰狞的道: “死?你想死可不容易,不将你扒皮抽筋,割上一千一万刀,你以为你会死得成。” 李长风看看他,淡淡一笑道: “你是谁家孩子,从哪里听些小孩子玩意搬出来吓唬人玩?乖,还是回家多吃你妈妈几年奶再出来混吧!” 蓝袍青年浑身头发衣袍无风自动,嘴唇颜色都气得一片惨白,他也不多话,狂吼一声,手上一施法诀,一个火球对着李长风疾射而来。 李长风故意激怒他,自是有所准备,风行术早已早持己身,见对方手指点出,身体如鬼魅般向旁一闪避开,那火球穿过他幻出来的身影飞向远方。 第五十八章拼斗 火球没有击中目标落在沙地上,发出“呯”的一声巨响,沙地炸出一个脸盆大的洞口,将粉细的黄沙炸得满天飞扬。 李长风乘着沙尘飞杨阻人视线的片刻工夫,脚尖在地上用力一点,身形摆动间调整好方向,如箭一般向前急冲而去,手中唐刀所指目标,却不是那蓝胞青年,而是三人中最弱的姜维。 姜维知自己不是对手,从一开始就站得最远躲在李长风的侧后方,自以为应该很安全,却没想到会第一个找上自己,大惊之下急忙将手中长矛向前一刺,想要仗着兵刃的长度逼退对方。 李长风存心想要快速先除一敌,当下也不避让,手中之刀改直刺为横削,“叮”一声轻响顿时将矛头削断。 姜维惊怒交加,拼命扭动身躯想要躲开飞撞而来的人。李长风哪里还能让他逃脱,合身直撞在他身体左侧,左手顺势运起最简单自己也最熟悉的“火焰术”在他脖子上一抹…… “嗷”一声短暂的惨叫发出,瞬息便没了声响,能溶金断铁的“火焰术”烧在人肉上,只一下便将脖子以上烧成了飞灰,姜维的无头尸“啪”的倒在地上。 那蓝袍青年和熊劲从一开始便急速赶来救援,然而直到姜维倒下,他们竟还没有赶上趟,顿时被李长风鬼魅般的速度惊得脸色大变,急冲过来的身形不由一顿。 李长风哪会放过这大好的机会,手中长刀横摆,向着熊劲的腰间斩去,这是要各个击破。 熊劲虽一时愣神,倒也不是全无准备,大喝一声,手中宝剑坚直一格,“当”的一声荡开长刀,人向后急退二步,躲开李长风的追击。 蓝袍青年这时终于震惊中回过神来,见李长风又向熊劲直扑过去,顿时被他的无视激得羞怒不已,口中大喝道: “大胆,你敢……” 右手二指并拢剑指向着李长风一指,一条火红的细线便向着他疾驰而去。 李长风早就防着他了,当下攻向熊劲的长刀猛的收回,向着攻来的火线砍去。 蓝袍青年嘴角绽出一丝冷笑,手腕轻转,手指轻微勾动,那击到李长风身前细线化为一团红光,竟在急速中猛的停住,间不容发的避开了砍过来的刀刃,随后再向前急射过去…… 李长风虽早知修仙者定是不好对付,但事到临头仍是不可避免的被这诡异的招数弄得措手不及,再要躲开已是不能,只得拼命将元气调集到胸前,硬着头皮硬接这一击。 “嘭”的一声,那团红光撞在他的胸口,发出耀眼的红芒,李长风应声倒飞一丈多远,倒在地上。 红光静止停在空中显出形状,原来是一把三寸多长通体泛红的小飞剑。 李长风只觉得胸口如遭大铁锤猛击,剧疼欲裂,烦闷如堵,不由双手撑地猛的一挣,口中“噗”的吐出一口鲜血,这才觉得好过了一些。伸手柔了柔胸口,慢慢站了起来。 “什么,这不可能!” 蓝袍青年见李长风站了起来,胸前甚至连个伤口也没有,不由惊诧得大吼起来。 “看来这元气运用之法,还大有潜力可挖呀!”李长风站在原地,默默回想着刚才的感觉。原来刚才情况万分危急,护卫着全身的那一层薄薄的元气罩肯定是挡不住这一击的,情急之下,他也不知怎么竟让全部的元气聚集到了胸前。 那一刻他分明感觉到胸前的元气前所未有的雄厚,甚至隐隐发出微微的亮光,红色飞剑撞过来后,有这护体元气的阻隔,虽将他撞飞却只是钝力,并没有对他造成多大的伤害。只是这一切发生得飞快,再试着找到这种将元气聚到一起的感觉,却是一下子找不到了。 李长风站那里一动不动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对蓝袍青年的大吼大叫充耳不闻,顿时让他不由气结。 一旁的熊劲不愧是积年老盗,见李长风站立不动,虽不知是什么原因,但马上意识到机会来了。当下一声不吭,脚尖一点地面身体向前飞掠,手中宝剑发出濛濛红光,对着他用力刺去。 说着烦琐,其实时间仅是一愣神的功夫,李长风心中一凛,一股危机感袭来,熊劲的剑尖已是近在咫尺。 李长风疾退,手中长刀抬起坚直横扫想要将刺来的剑格住。熊劲手肘飞快的一缩,躲过他的格挡,接着又向前猛刺,剑尖更是突然冒出三寸来长的一股红芒。 李长风只觉得面前温度急骤升高,竟似陡然间有一团火在面前雄雄燃烧。这正是练气士的御敌手段“以剑御气”,却是将体内元气附在剑上增强剑支威力的一种方法。不要小看这剑尖上吐缩着的三寸红芒,打在人身上,绝对比“火焰术”的温度还要高,威力还要强大。 亮着红光的剑尖在李长风眼前急速闪动,眼看就要刺中。急切间他蓦的一声轻叱,空着的左手猛的扬起,指间射出一根亮晶晶的物事,向着熊劲的面门疾射而去,却是新学的术法“水箭术”。 熊劲看到李长风抬手指向自己,眼见得白光一闪,便知道机会已失。万分不甘的大喝一声,偏头躲闪的同时,剑尖偏离方向,再也无法刺中目标。 李长风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胡思乱想,聚集精神正要对熊劲乘胜追击,眼角余光却看到那蓝袍青年这时终于回过神来,手上飞剑正作势要射过来。当下不敢怠慢,长刀一收急退几步,站直身体与他对峙起…… 蓝袍青年经过这一阵对拼,知道他不好对付,这时终于收起轻视之心,飞剑缓缓绕体旋转,看向李长风的眼神杀意却更浓了。 “你,也是修仙者?” 蓝袍青年缓缓盯着李长风缓缓地说道。 李长风淡然一笑答道: “没错,我也是。怎么,知道怕了?” “怕?你以为像你这样连飞剑也没有的土鳖修仙者会敌得过我?我告诉你,你完了,你很快就会被我杀死。现在,如果你肯将东西交出来,再跪在地上给我磕一万个响头,到时候我如果心情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绕你一命。” 蓝袍青年越说越兴奋,仿佛真的看到了对手跪在地上求他绕命的情形,脸上显露出残忍的表情。 李长风露出如同看到傻瓜的一样的表情,将长刀横在胸前左手指在刀峰上一弹,发出“嗡”的一声轻响,嘴角轻扬答道: “白痴!” 语音落下不待蓝袍青年答话,身体周围忽然冒出淡淡的水雾,紧接着雾气越来越浓,不一会竟是连人影也看不到了。原来是他施展了“水雾术”,不过“水雾术”并不是发出就能见到效果的法术,它有一个聚集周围水气的过程,所以李长风以言语拖住片刻时间,让这个法术的效果达到了最大值。 李长风弯腰,双腿在地上用力一蹬,雾随身走,转瞬间便将在一旁小心戒备的熊劲罩进了雾气之中。 蓝袍青年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雾气翻腾,里面不时传出刀剑交集发出的声响,以及熊劲急怒着叫他帮忙地吼叫声,却是一时不知所措。 他想要发出飞剑,连人也看不到怎么发;想要冲前雾里硬拼,又怕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伤了自己尊贵的身体。左右为难之下,时间一分一秒的流失,熊劲的叫喊声越来越小,过得片刻,终于没了声息。 雾气慢慢散开,李长风一身是血的站在那里,手中长刀向下滴着血液。再看熊劲,胸前一个血洞兀自突突的冒着鲜血,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却是死不瞑目。 这一番突袭干净利落,手段狠辣,看得蓝袍青年背脊直冒凉气,见李长风眼光向自己望来,他 心中突然泛起一股不妙的感觉,急忙猛一甩头将这种感觉甩走,手偷偷向腰间摸去…… 李长风利用这蓝袍青年自私自利的心理,终于将三打一的不利局面生生扭转。现在只用面对一个敌人,虽说是最难对付的,但总算看见了胜利的曙光。 当下将手中唐刀上的血迹一甩,也不多说,人便如同闪电般向那蓝袍青年猛扑过去,丝毫不给敌人喘息的机会。 “等……” 蓝袍青年哪想得到他毫不停歇便向自己杀来,伸向腰间储物袋的手还没到达位置,情急之下口中急喝,想要拖延片刻。 李长风理也不理,长刀由上至下直劈过去,一时间劲风扑面,蓝袍青年再也顾不得维持他那高人一等的形像,侧身向旁一滚,再站起来时浑身沾满沙砂,连脸也花了。 不过这一滚却也并非全无作用,也为自己挣到一瞬的时机,身形尚未站稳,右手便急急的一挥,环绕身边的飞剑“嗖”的电射而出…… 李长风这一扑看似凶猛,其实招式并未用老还留有余力,电光火石间持刀的手腕转动,“当”的一声轻响,长刀间不容发的将飞剑磕开。 第五十九章胜利的欢呼 蓝袍青年的小飞剑力道虽然不大,速度却是奇快无比,被挡开的瞬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绕到李长风的背后直射而下。 李长风眼观四路,瞅见得那蓝袍青年的左手已摸到腰间储物袋的边缘,虽不知他要拿什么出来对付自己,但想来也不是容易应付的东西,当下大喝一声,对背后击来的飞剑理也不理,只是纵身向前扑去,拼着受伤也不让他将东西拿出来。 如此拼命的打法,让那蓝袍青年很是无奈——飞剑纵能伤敌,自己也定会被长刀刺个对穿,同归于尽可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只能侧身向旁,第二次被逼得在地上打了一个翻滚,那飞剑失了操控,从李长风身旁一闪而过。 李长风这时无比想念那些遗失了自制枪械,这时候要能摸出一把手枪,抬手给对方一下,局面定是能大大改观,又何至于打得如此艰难。而新学的法术要想发出,都需要时间,虽然只是短短一瞬,但在这高速激烈的博斗中却是万难实现。没人指点没学过正统的修仙之法的短处这时便显露无遗了——哪有修仙者像他这样,拿着把刀跟那些凡俗间的武夫一样拼命近身博斗的。人家都是脚踩飞剑,手拈剑诀发出一道道耀眼的法术光芒对敌,那叫一个潇洒,那叫一个意气风发…… 当然,这一切也只不过是李长风自己的臆想,具体如何他也不知道。 如此打法蓝袍青年也是很不适应,从没想过修仙者不靠法术对敌,却如此死缠烂打的。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脑筋急转还没想出对策,眼角却瞥见李长风居然又再次扑身杀了过来。 绝不给敌人任何的可乘之机,以最短的时间将危险遏杀在萌芽之中,这便是李长风的对敌指导方针。 没有废话,不留半点间隙,刹那间他腿部肌肉有力的伸张,爆炸般的力量作用到地面,将沙地蹬出一个大坑,沙尘飞扬间,人影已飞跃至蓝袍青年头顶之上,手中长刀寒光闪闪劈向他的脖颈处。 延绵不绝的攻势让蓝袍青年无所适从,慌乱之下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他缩头,扭身,双腿急蹬,想要逃出李长风的攻击范围。 李长风等的就是这一刻,看着蓝袍青年露出的后背空门,他甚至来得及眯眼瞄了瞄,长刀如一道划破天际的闪电般扔出…… “啊……!” 一声惨叫响起,长刀瞬息便从那蓝袍人后背插入,却从前胸出来,人直板板的扑倒在地不住抽搐,不一会便没了声息,只见鲜血从他身下沽沽流出,染红了下面的沙砂。 …… 一柄小飞剑,一个二立方米的储物袋,一瓶丹药,一张看不出用途的符箓,一根漆黑的绳索,一块玉简,还有五块元石,这便是那蓝袍青年身上所有的家当了。 李长风手上拿着那张符箓左右翻看着。 在从玥玛城得到的那块玉简中提到过一些修真界的基本情况介绍,里面就讲到过符纸和符箓。 符箓和普通的符纸不一样,符纸是一次性的东西,通常只能激发出一些最低阶的如:冰箭术、火球术、清心咒、风刃术……之类的法术,威力小射速慢,容易被人躲开,一般的修士只要稍微花点心思都能学会画符,因此不算珍贵。只有最低阶通常是练气期一、二层的修士才会用它。 但符箓不一样,这是一种用妖兽皮肤的某一些特定部位才能炼制的特殊法宝,经过补充元气后可以反复使用。这块妖兽皮上一定要含有此妖兽天赋技能的符文才行,根据不同妖兽的特点可以炼制出不同的符箓。 炼制此符对元气的要求很高,因此一般只有那些经过多年练习,功力比较深厚的专业“制符师”修士才能炼制得出来。 至于符箓的威力到底如何,李长风也没有见过,但想来是很不错的,要不然那蓝袍青年也不会拼命想要拿出此符来对敌,只可惜到死也没能完成这个心愿,杀手锏也成别人的战利品。 看了看被唐刀洞穿倒在地上的蓝袍青年,又望了望手上廖廖无几的几样物品,李长风不由叹息着摇摇头——怪不得要来凡俗界打劫了,堂堂修士竟然这么穷。 顾不得再研究手中新得到的东西,那边沙盗和启陀部的厮杀还没有停歇,爆烈的怒吼和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李长风迅速抽出插在蓝袍青年背心口的战刀,漫天的血珠浑洒中,纵身杀向战场…… 诺铁用脚踩住倒在地上的沙盗,将刺入他腹中的大剑用力拔了拔,却一下没有拔出来——这不知是他打倒的第多少个沙盗了,体力已将耗尽,纵是体壮如牛,这一刻也不禁头昏眼花,连提剑的力气也没有了。身体晃了晃,终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心中暗叫精糟糕,双手撑地使力挣了挣,却始终没能站起身来。 就在这时,周遭忽然安静了下来,厮杀声好像一瞬间全都消失,他努力睁大冒着金星的眼睛想要探寻是什么情况…… “羸了……?” 先是一个声音的带着探寻轻呼着。 “羸了……” “胜利了……” “我们打败沙盗了……” “万岁……我们羸了……” 更多的人呼喊起来,高呼胜利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终于集合在一起,转瞬间震耳欲聋,直欲冲破天际! “羸了……羸了……” 诺铁喃喃自语的念叨片刻,忽然猛的站起身来,右手握拳高举,用尽全身力气高声大呼: “万岁……” 随即直挺挺倒了下去。 ………… 半个月后。 钥玛古城。 石陀部又再回到了这曾经的家乡,虽然告别不久,当再站在这被黄沙半掩的故土,人们心中却恍若隔世——失而复得的喜悦,失去亲人的伤感,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各种感觉交杂在一起,便形成了人们各种各样的情绪在这一刻纷呈爆发: 欢笑 喜悦 悲伤 痛哭 老人们双膝脆地,弯腰亲吻大地;孩子们活蹦乱跳,急急寻找以前藏匿暗处各自的“宝贝”;女人们泪眼婆娑,手中却已一刻不停开始将自家的东西从陀畜身上往下搬;勇士们分散四周警戒周边,脸上露出坚毅的表情,眼角却怎也止不住时时望向家的方向…… 李长风嘴角含笑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所有付出的汗水、鲜血与艰辛都是值得的,孩子们的笑声就是最好的回报! 远远的,老族长则布兰满面春风正走过来…… ………… 沙漠的月亮是最勤奋的劳模,每当夜晚来临它便如约而至。虽然时圆时缺,但它几乎从不会让云朵遮住自己皎洁的身影,总是默默地注视着大地上发生的一切。 高处,沙丘上。 “小莎娜,你冷吗?” 李长风斜躺在沙地上,对着搂在怀中的格丽莎娜轻声说道。 将身子在他的怀中挤了挤,格丽莎娜闭着眼梦呓般的答道: “不,就这样别动!知道吗,我觉得我就像一朵长在土地上的花儿,而你就是让我扎根的大地。在大地的怀抱中是没寒冷和孤寂的,有了你的滋润,我觉得一切都好温暖,好温暖……” 李长风只觉得后脑勺有点发麻,禁不住抬手抓了抓——格丽莎娜的热情与大胆虽不是第一次领教,但这种直白到如同直接在骨头上刻字的情语,仍让他觉得有些吃不消。当然,那心中如蜜罐打翻后一样的甜美滋味,也让他迷恋不已。 良久…… 月儿没有停住它的脚步,自顾自移到了正头顶。 所有一切,该面对的终究要面对。叹息着,李长风伸手轻抚格丽莎娜的脸庞,低低说道: “小莎娜,部落现在已经稳定下来了,你知道,我还有自己的路有要走……” 格丽莎娜柔软的身躯忽然紧绷,小手紧悄悄抓紧李长风的胸前衣襟,轻声说道: “我知道,我都知道……雄鹰总是要在天空中遨翔,我不会阻止你,小莎娜是你的小羊羔,永远都会伴随在你的身边,但我只是……我只是……舍不得我的阿爸……” 泪水滑落下来,格丽莎娜放声大哭。 第六十章新的世界 “李大哥,你看,前面是森林,是森林啊,真是漂亮呀!” 格丽莎娜轻快的声音响起,李长风一行三人站在一片绿意荫荫的草地上,前方不远处便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森林入口。 在沙漠中辛苦跋涉二十多天后,李长风他们终于到达了凡俗界和修仙的分界处“狂风峡谷”。峡谷果如其名,里面狂风呼啸,甚至时不时飘斩出一道道风刃。 那是风元素压缩到一定程度形成的一种自然现象,要想出现这种情况说明这峡谷中有大量的“夺风石”存在,当这种能收纳风元素的材料在纳满风元素以后便会发生溢散,再在无处不在的狂风推动之下,便形成了恐怖的自然风刃,凡俗人对此几乎是无法抵挡的。 这玩意对修仙者来说威力并不是很大,放出体外的元气罩足以抵挡。不过李长风因为要护住张成和格丽莎娜,倒是吃了少不苦头,在里面险些出事,在付受伤的代价后,才勉强穿过了这地方。 不过当穿出峡谷看到眼前那一片郁郁葱葱,阳光普照的样子,与那种沙漠中千篇一律的土黄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这代表无限生机的绿色面前,所有的苦累和艰辛便立时被抛到了脑后,格丽莎娜惊喜得叫出声来。 “到了……终于到了……原来修仙界是这个样子!” 张成欣喜的念叨着,眼睛四下张望,对这陌生的新世界很是好奇。 李长风亦是满面喜色——不容易呀,经过多少的崎岖和坎坷才得到今天这激动人心的胜利! “修仙界,我来了……” 张开双臂,他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将这世界拥入怀中,激荡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良久…… “师父,我们往哪里去?” 激动过后,便开始要面对实际问题。张成开口提问道。 “不必着急,先找人问清楚情况,要先找一个落脚点才好谈其它问题。” 李长风沉稳的答道。 “好!”张风唯他的马首是瞻。 格丽莎娜这时突然一指左侧娇声道: “李大哥快看,有人来了!” 李长风闻声看去,只见二个身穿青袍的人向这边走来,显然是冲自己等人来的。 “你们是什么人?是从凡俗界过来的吗?” 来人速度很快,不一会便来到了他们身前。其中年纪稍大的那位开声问道。 “是的。” 李长风拱手答着话,同时施展侦测术查看出二人的情况,系统显示对方都是练气期的修为,一个第六层,后面那个年纪稍轻的是第五层。 “那你们是哪门哪派的弟子,或者是哪一城的外派人员?” 那人接着问道。 “不,我们不是从这边过去办事再回来的人,而是那边凡俗界的本土修士,偶尔修成仙术,因仰慕修仙界的繁荣,所以才不辞万难穿越狂风峡谷到这边来的。” “哦,竟是原生修士!” 那人听了这话,绕有兴趣的上下打量了李长风一眼,接着问道: “那你们的接引人是谁,怎不见他一同过来?” “呃……这个……我们并没有什么接引人,只是自己打听着过的。” 李长风哪知道过来这边还要什么接引人,当下只能无奈的实话实说。 “什么,自己过来的,没有接引人?” 那问话的青袍人闻言后,顿时眼中一亮,不觉转头与旁边年纪稍轻的同伴对望一眼,后面那人面上露出笑容,忽然说道: “呵呵,道友,即然你刚到此界,想必也是没有落脚之处,正好我们‘伴星门’最近大开山门广收弟子,我看你骨胳精奇,是个不错的修仙材料,不如加入我门中如何?” 李长风心头不由一沉,没想到刚到修仙界便惹上麻烦——这俩人眉来眼去,一付不怀好意的样子,不答就他们的要求,他们恐怕不会善罢甘休,但答应的话那简直就是送羊入虎口。警惕之心大作,暗暗向张成递了一个眼色。 张成与他相处日久,自是培养出了默契,当下不动声色将格丽莎娜护在身后。 李长风心念急转,想了一下忽然想出一个主意,于是拱着手沉声说道: “多谢二位的好意。不过我在凡俗界曾遇到了‘郑十八城’的郑少城主,是他指点我前来修真界的途径,并嘱咐我到了修真界一定要到‘郑十八城’去找他,所以,现在只能辜负二位的美意了。” “郑十八城……” 二人闻言脸色变了一变,那年纪小一些的青袍人犹不死心,强笑着说道: “不知道友与那郑少城主的关系……?” “自然是很好的,我二人曾一起历经生死。” 李长风查言观色,见二人脸上有忌惮之色,自然是使劲夸大。自己与那郑少城主战场拼斗一番,也算是“历经生死”了。 青袍人还待再说,那个年纪稍长的这时伸抓住他的肩膀止住他的话头,拱手说道: “即然道友去向已定,我二人也不敢强求,就此别过。” 说完不拉着另外一人匆匆往回走了。 张成小心戒备着,见二人离开,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脸上露出放松下来的微笑。 李长风看着那二人渐远的背影,却是眉头紧憷,满面担扰的样子。 “李大哥,他们已经走了,你还在担心什么呢?” 格丽莎娜走过来抱住他的手臂,面有忧色看向他,为了他的担心而担心着。 李长风拍了拍她的手背,苦笑着答道: “我们的实力太低了,低到随便来一个人便能欺压我们。修仙界不是天堂,今天这二人还能用言语忽悠走,但以后呢?没有实力,终有一天会被人吃得连骨头渣也不剩的。” 一边张成面露愧色,沮丧的低头说道: “师父,都是我太没用,到现在还没修练出气感来,也许我真不这块料。” 李长风摇摇头道: “时间还早,你才修练二个多月,还有希望就不要放弃,继续努力吧。” 张成用力点点头,脸上显露出坚毅之色。 “李大哥,你教给我的修行的法子,我好像修练出了一点气感来了。” 格丽莎娜这时在一旁忽然轻轻地开口说道。 “什么……?” 如同一声响雷炸开,李长风和张成异口同声叫着问道。 “你是说你修练出气感来了?具体情况如何,你与我仔细说说。”李长风欣喜异常,连忙急急的追问。 “是呀,我是在……” 格丽莎娜见李长风兴奋喜悦的样子,也是高兴起来,当下格格笑着说起练功的情形。 一个月前李长风教会了她引气入体之法开始修练,不过这修练之事要宁心静气盘腿打坐,枯燥无味至极。格丽莎娜性格活泼,又正是热恋之时,恨不得时时刻刻粘在李长风身边,哪能静得下心来枯坐,所以除了开始时因为好奇认真修练了几天,以后便时练时不练。 李长风因为没有观测灵根的手段,也不知她到底能不能修练出成果来,所以便随她高兴也不逼她。没想到就在进入“狂风峡谷”的头一天,李长风要准备入谷之事忙个不停,格丽莎娜无聊之下打坐修练了一下,没想到便修出了气感。当时因为急着入谷便没来得及说出来。 格丽莎娜将原娓缓缓道来,听得在一旁的张成羡慕嫉妒不已。他修练已经二个多月,每天勤奋刻苦不敢有丝毫懈怠,却比不上格丽东莎娜玩耍一般便修成了正果,这怎不让人感叹老天的不公呀! 对此李长风也是无可奈何。张成这么长时间修不出气感,想必是没那个天份了,这以后…… 李长风忽然想起以前自己制造出来的那些炼器枪械,心中忽然一动。 拍了拍张成的肩膀,他自信的说道: “别急,即便是你没有灵根,我也有办法让你提高实力,绝不比一般的修仙者差。” 张成只当他是安慰自己,神色黯然的点点头。 笑了笑,李长风也不多说,抬手指了指前方道: “走吧,我们向前,先找一个落脚的地方,相信总有一天能闯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 …… 正文 第六十一章林边小镇 南夕镇 李长风他们并没有进入前方那片森林之中,因为在他们走到靠近森林的地方,便看到环绕森林边上有上一条大路,沿着大路一直向前走,在傍晚时分他们见到了一个小镇,里面人来人往倒也热闹。 打听之下,知道这里是南夕镇。 森林名叫“丰宝森林”,是属于“汾西州”下辖“郑十八城”的地界。此森林方圆约有三千多平方公里的面积,在“大衍国”中算是比较小的森林,以盛产低阶妖兽闻名,所以是众多低阶修仙者历练和赚取修练资源的好地方。 这南夕镇是进入“丰宝森林”的前哨站和后勤基地,进出森林的修仙者大都会在此落脚,打听信息、获得补给、交换资源等等,这一切便让这个小地方显出异样的繁华。 踏进小镇,热闹的气息扑面而来。镇内道旁满是摆摊的修仙者,道路上人来人往,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 “习兰花,上品习兰花,一个晶币二株,还有各种灵草,都是刚从林中摘来的新鲜货,要买的快来呀!” “低阶妖丹,一品二品的都有,品种繁多,欲购从速。” “买符了,火球符、冰箭符、风刃符、地刺符……各种符纸应有尽有,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快来看看吧!” …… 吆喝叫卖声不断,如同置身大城闹市当中。三人大感兴趣的走走停停,被这热闹的景像所吸引。 只可惜小镇不大,街道并不长,不到半个小时,他们便从街这头逛到了街那头,将所有商品大致看了个遍。 “张成,你有没有觉得这里出售的东西好像少了什么?” 李长风逛完后总觉得哪里不对,于是转过头问张成。 “没有丹药,这里没有丹药买。” 张成肯定的答道。 点点头,李长风没有说话,脸色有点沉重。现在格丽莎娜也已经聚气成功,再加上自己,正是需要丹药提高的时候,这里却并没有看到。 “看来丹药就算在修真界也是稀缺资源呐。” 叹着气,脑子里想着解决的办法。 “李大哥,你发现没有,这里用来交易的货币并不是聚元石,而是一种叫晶币的东西。” 女人总是比较细心,格丽莎娜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轻声说道。 李长风当然也早就注意到了这种作为货币的东西,微笑着点点头道: “修真界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当然会发行自己的货币,只是不知道这‘晶币’是以什么东西铸成,想必也应该是对修行有帮助的东西吧。”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张成问道。 “现在,当然是要先弄到一些这个世界的钱再说。” 李长风回答着,眼睛看向左前方——那里有一家气势辉宏的店铺,门楣上方挂着几个金光灿灿的大字:通宝阁。 ………… “客官你到我们通宝阁就算你来对了,本阁是整个汾西州最大的修真物品商铺,无论是灵器、材料、各种丹药,甚至法器法宝,我们这里都有出售,而且保证都是上品好货,客官你只管放心。” 走进店铺里面,马上有一个青衣小帽的店员迎了上来,热情的向他们介绍着。 李长风转头四下望去,只见里面面积不小,足有一百多平方米,周围是一排排货架,中间留出走道。货架各种物品整整齐齐的码放着,果然如店员所说品种很是齐全。 李长风很是眼热的盯着排放丹药的区域里,那一瓶瓶丹药看个不停。 店员很有眼色,在一旁伸手指了指丹药道: “客官好眼力,我们这里的丹药都是请名师精心炼制,有聚元丹、回气丹、清心丹……全都是上等好货。” 收回目光,李长风不动声色的笑了笑,道: “唔,东西是不错。不过,我可没钱,买不了你这里的好货。” 青衣店员神色一滞,勉强笑道: “客官说笑了……” 不待他说完,李长风手心向上一翻,手中托着一块聚元石,递到店员面前笑道: “不过我有一些东西要卖给贵店,不知你们收不收呢?” 那店员看到聚元石,顿时眼前一亮,笑得一脸灿烂连声答道: “收,必须要收,客官有好东西只管拿出来,本店一定用最优惠的价格收购。” “哦,不知这样一块聚元石价值几何呢?” 李长风问道。 店员将聚元石接到手中仔细看了看,答道: “下品聚元石,一百晶币一颗,这是官方的兑换价格。” “哦,官方收购价?你们店铺的收购价应该不止这个数吧?”李长风试探着问道。 摇摇头,店员将聚元石还给李长风答道: “除非量很大,否则就只能以官方价收购。” 李长风查颜观色,估计这个价格变动不大,便点点头不再纠缠,从身上掏出十块聚元石递给店员,让他兑换成晶币。 晶币是一种似玉非玉的材料做成,质底轻盈却非常坚硬。此时也不便细看,李长风便将换来的一千晶币收入随身的储物袋,接着拿出一样东西。 这是一面小小的盾牌,盾面上刻着几道符文,绿色茵茵很是好看。这面盾牌是他从玥玛古城得的宝物之一,他曾试过用法,将元气输入进去,盾牌便大放光明有变大的趋势,只可惜任是他将全身的元气输进里面,也没能将盾牌变化运用起来,所以李长风断定这不是练气期所能用得了的灵器,应该是法器甚至更高一层的法宝。 对别人来说得到这样的宝物一定是会要珍藏起来的,就是现在用不了,也会在将来能用时再拿出来使用。 李长风却不能这样做,他初到修真界身无长物,一件现在不能用的东西,哪怕它再珍贵,也不如换成能用的资源提高自身实力,有了实力,今后什么样的东西得不到呢。 这面盾牌拿出来,店员接到手上稍一查看,顿时眼睛发直,双手恭敬的将东西递回给李长风,然后急急的说道: “客官请等一等,这个东西我有点看不准,必须要请掌柜的过来鉴定一下。” 李长风接过东西点点头。 店员将他们引到一旁的坐椅上,一人奉上一杯茶后,这才进到里间叫掌柜的去了。 “呵、呵,贵客上门,本店招待不周,实在是怠慢了,见谅、见谅。” 人还没出来,客气的招呼声已经传来,后间隔门的厚帘一挑,身材高瘦,一身黑色长衫,留着八字胡须的掌柜的应声而出,双手抱拳连声致歉,声音中透着一股子亲热劲,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做生意的高手。 “无妨,掌柜的客气了。” 李长风站起来回应道。 又是一番客气,掌柜的走过来伸手将他让到坐下,这才接过小盾牌仔细看了起来。 良久…… 掌柜的终于抬起头。 李长风喝着茶,不动声色的看了看他。 “是法器。刻有坚固和反震符文,而且不止一道。材质上佳,做工也还算精良,是上品的防御法器——你确定要将它卖给本店?” 李长风见他说得实在,不由生出一丝好感,当下点点头道: “掌柜的即如此爽快,李某也不娇情,你开个价吧,价钱合适的话,它就贵店的了。” 那掌柜的沉吟片刻,抬头望着李长风说道: “八万晶币,这是本店能给出的最高价了。” 李长风从他眼睛里看出了诚意,只思索片刻,便爽快的道: “好,便依掌柜的所言。” 掌柜的生意做成,心情大好,呵呵一笑抱拳起身说道: “道友稍待,我这就为你准备晶币。” 摆了摆手,李长风道: “不急,我还要在贵店买些东西,到时候一起结帐好了。” 见又有生意可做,掌柜的大喜道: “甚好,道友随便看,我叫人侍候着。” 伸手将一旁的青衣店员招过来,交待几句,朝李长风拱拱手,便笑盈盈背着双手自向后堂去了。 聚元丹,练气期修真者最重要的辅助丹药,没有之一。能提高修练时的聚气强度,以此便提高了修练速度,吃药一次,根据不同人的体质,能提高相比平时不吃药的修练速度三至八倍。 回气丹,战斗时使用的丹药,能有效补充战时所消耗的元气,是所有练气期修士出行打猎、战斗时必备的丹药。 韧脉丹,能开拓经脉,增强经脉韧性。此药药性有些霸道,据说开拓经脉时疼痛无比,非常人所能忍受,而且耐药性极差,一般吃过二次后就不会再有什么效果了。 聚元丹每瓶十颗,每瓶五百晶币,买了五十瓶,花费二万五千晶。 回气丹每瓶十颗,每瓶八百晶币,买了二十瓶,花费一万六千晶。 韧脉丹四颗,每颗二千晶币,花费八千晶。 各种炼器材料,包括玄铁、火爆石、乌铂、水灵石、焦木、精铜、绿钡…… 幸而这些都只是基础材料,价格不是很贵,林林总总一大包,共花费三万多晶币。 最后一算帐,打个折扣抹掉尾数,共计花费七万九千晶,买东西的八万晶币还没到手便花得差不多了,找回来的加上买聚元石得到的,拢共还剩二千晶,算是留下了一点吃饭的钱。 正文 第六十二章重炼武器 找了一间客栈要了二间上房,房间倒是不贵,二间上房每间一天只要一晶币。 其实这是李长风不了解行情,要知道虽然这里是修真界,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修真者的,大部分人也都还是普通凡人,凡人用的货币是铜、银、金三种币,而一晶币便能兑换一百金币。就算在大城市像这样没有特殊布置的普通房间,一天也不过十金币而已,而且还要高档豪华得多。这样算起来就知道这小镇客栈的房间有多贵了。 当然,这个小镇紧靠着“丰宝森林”边缘,往来的几乎都是修真者,所以用晶币做为基础单位倒也说得过去。 花了三个晶币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所用食材都是林中妖兽的肉,味道鲜美不说,关键还有提升身体体质,补充元气的作用,很是具有林边小镇的特色。 吃罢饭,三人在房间里集合,李长风将各种炼器材料一一摆放在桌上,笑着道: “各位,从今天起,我们就算在这修真界立足了,而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要让我们自己能在这里生存下去,你们有什么想法没有?” “我们狩猎妖兽吧,妖兽很值钱的,皮、肉、内丹,甚至骨头都能买钱。” 格丽莎娜娇笑着答道。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师父,你说呢?” 张成附合着说道。 “很好,狩猎妖兽。但狩猎是需要实力的,妖兽不会站在那里不动让你去打,而且……” 李长风停顿了一下,意味深长的接着道:“……修真界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实力,也许连自己的猎物都会保不住的。所以,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增强我们的实力!” 抓紧拳头,眼睛同时向桌上那些材料望去…… ………… 五天后。 丰宝森林。 这里进入森林不远,树木稀松,有大片长着青草的空地,没有妖兽,就连小动物也很少见到。 前面的李长风走到这里停住了脚步,回头对格丽莎娜和张成说道: “就是这里吧,很安全,而且也远离了小镇,不会有人听到我们的动静,在这实验我们的新武器正好。” 格丽莎娜闻言很是激动,飞快地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道: “能试了吗,快告诉我怎么用。” 这是一把小巧的手枪,和以前李长风用的那把火枪一号是同一类型,不过这把枪是改进型,扣动扳机,可以将装入的子弹发射;也可以利用自身法力激发,用元石供能发射出冰弹。一块元石可供发射五十次,射速最高每秒可达三发。但装子弹射击就慢了,只能手动装弹,每次一发而已。 这把枪所用的符文,是在买东西时通宝阁免费附送的一本“炼器基础要术”里找到的,那里面有李长风一直想知道的大量各种炼器基础知识和基础符文,让他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利用这些知识,也让他的炼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来,看到前面那棵树没有,朝那里开一枪试试。” 经过几天的修练,在李长风大量丹药的供应下,格丽莎娜已经修练到了练气期第二层,这把枪也算是根据她的能力量身定做的,激发开枪用的法力是很少的。 将开枪的要领告诉了格丽莎娜,让她熟悉了一下后,李长风要她开一枪检验一下成果。 “啪!” 开枪并没有声音,但射出的冰弹在射入树身后,发出了炸裂的声响,将那里炸出一个碗大的洞口,随即有一米来长一截的树干表面蒙上一片白霜,被冻结了。 李长风走过去看了看冰弹射入的深度,然后走了回来。 “怎么样,怎么样……?” 格丽莎娜急声问道。 “十五米远的距离,冰弹射入的深度约二到三厘米左右,靠这个伤敌很困难。冰冻范围一米左右,效果只能说一般,应该能让敌人移动速度受阻几秒的时间。总的来说,还算不错,这枪主要不是伤敌,而是困敌,能让敌人移动速度降下来,这就达到了所想要的效果。” 李长风总结着结果,对格丽莎娜送出一个鼓励的笑容,一边他掏出一颗子弹递过去,道: “来,小莎娜,将这颗子弹装进去试一下看看效果。” 子弹头体积小,在这么大点的地方李长风现在的水平,最多一次只能刻一个符文,所以现在的手枪子弹都只有单一效果。像这颗子弹上刻的符文是:锐锋。 锐锋符文所能达到的效果就锋利,体现到子弹上面,就是让它有了不同寻常的穿透能力。 “哒!” 声音很小,没有冰弹发出的那种炸裂声,看不见影踪的子弹连续射穿五棵一人合抱的大树,将第六棵树射穿一半,这才停了下来。 “好大的威力!” 格丽莎娜吐了吐舌头,高兴的道。 微微一笑,李长风道: “是不错。但用枪需要射得准,射不到敌人什么效果也白费,所以你还要多多练习才是。” 说着掏出一把练习用的子弹递过去。这种子弹什么符文也没刻,材料也是用的最普通的材料,李长风随手炼了一些,给他们练手用。 格丽莎娜接过子弹到一边练习去了。 李长风的目光望向在一旁急不可耐等着的张成。在他的肩膀上,背着一枝长枪——此枪全长约一米四,枪重十八点三公斤,枪托、枪栓、扳机、子弹匣、狙击瞄准镜……活脱脱就是一枝前世的巴雷特狙击枪。 这枪可让李长风动了不少的脑筋才炼成的,张成还没能成功引气入体,所以还不算是修真之人。不是修真者便没有法力,因此不能像给格丽莎娜的枪一样利用法力激发元气弹伤敌,于是便给这枝枪设计了全机械操作的模式: 全枪最出彩的地方是他的动能系统,枪托部分是中空,最里层用精铜炼成,精铜性软,亲法程度较高,易于刻画符文,所以在上面刻画了三个“旋风符文”。 精铜外包裹着一层薄薄的玄铁,用以固定形状,使之不易损坏。玄铁质地坚硬,但质量较大比较沉重,所以不宜多用,纸张那么厚一层足够了。 最外面用的普通铁楠木,色泽黄中带黑,质地坚硬不易磨损,是凡人制造武器时最好的把手用料,用来制作枪托正好。扣动扳机,便等于打开了安在枪托前端的元石能量仓,能量激发“旋风符文”产生强劲的动能,沿着与枪托连通的管道直达弹仓处,推动弹仓的子弹进入枪管,经过枪管来福线加速后发射出去。 这枪和格丽莎娜的手枪都是采用元石作为动能,所以不会产生火.药枪发射时那样的烟雾和爆炸响声,并且不再需要弹壳,子弹可以整个发射出,因此子弹可以做比较大。 大的子弹有很多好处,首先当然是大子弹破坏率更大。其次是大的体积可以刻画更多的符文,提升子弹威力。 李长风为张成的狙击枪准备了好几种子弹: 穿甲弹——刻画二个锐锋符文加风行符文。锐锋符文的穿透,风行符文的加速,这个不用说,就是为钻透坚固防御准备的。 破碎弹——刻画二个破碎符文加锐锋符文。破碎符文其实是用在开矿工具上的,有很强的震动效果,子弹入体后产生的震动能将人体内部搅成一锅粥。 冰冻弹——刻画了三个冰冻符文。和格丽莎娜的冰弹一样,是一种以困敌为主要目的的子弹,当然威力会大得多。 另外还有火爆弹、烟.雾弹等。 火爆弹以前做过,所以做起来轻车熟路,只不过是比以前做得大一点而已。 烟.雾弹其实和火爆弹的做法相同,只不过调整了火爆石粉和水灵石粉的比例,少量的火爆石各大量的水灵石相遇后,不会发生爆炸,而是会产生大量烟雾,这是李长风经过实验后得来的结果。 接过张成的枪瞄了瞄,通过二十倍放大的狙击镜将远处的景色看得清清楚楚。这个狙击镜可是费了老大的劲才做出来的,主要是材料不好找,试了很多方法也不行。最后无意中发现晶币中含有的某种物质可以提纯出非常透明的水晶,这才制出了狙击镜所需要的镜片,为此足足炼没了一百多晶币,算是代价非常昂贵了。 将枪递给张成让他试枪。 “通” “呯” “叭” “轰” …… 各种子弹试了个遍,效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穿甲弹穿透能力出色。 破碎弹进入时是一个小孔,出来时却搅出一个脸盆大的大洞。 冰冻弹的冰冻范围足有七、八米,最中心的部分甚至结出了冰晶。 火爆弹一枪命中大树,将一棵一人合抱的树生生炸断成两截,并将大树引发燃烧。 烟.雾弹制造的烟雾很是浓郁,烟雾中相隔一米便看不见人影。遗憾的是这烟雾没有呛人的效果,纯粹只能遮人视线而已。 总的来说,验证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接下来就是放开手脚大干一场的时候了。 “给你二天时间,将我教给你的那些狙击知识好好实践一遍,到时候别掉链子。” 李长风将一袋练习子弹递给张成,一边对他叮嘱着。之所以只是这样随便练一下便匆匆进入实战,一是因为晶币已经不多,急需要有进帐。二也是因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第二个狙击手,那些狙击手必须掌握的伪装潜行什么的知识现在根本用不上,所以只要枪打得准,懂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够了,其它的可以一边实战一边练习。 枪法这技能其实对修真者来说并不是很难,想要打得准最主要是手要稳,修真者进入练气期后身体素质大幅提高,力量也变得大了很多。 就算是张成现在暂时没有引气入体成功,但他也修行了这么久,加上李长风不计成本的给他吃过几次聚元丹,身体素质也是有了很大的改善,力量、平衡能力、眼力各方面都是大大的提高,所以练起来也不会很难。 接下李长风递过来的子弹,张成满脸肃然的回答道: “师父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正文 第六十三章狩猎妖兽 丰宝森林。 四五月的天,气温正好,不冷也不热。今天天气也很不错,万里无云,阳光直直的泼洒向大地,如果在太阳下站久了,还会感觉到晒人。 李长风不觉得晒,因为此刻他正在林子里穿行,格丽莎娜跟在他旁边,快活的牵着他的手轻轻荡来荡去,嘴里还小声哼着歌。 张成却不见踪影,也不知他躲到了哪里去了。 “看,那里有一株‘习兰花’,好漂亮的花儿呀!” 格丽莎娜惊喜的叫起来,放开李长风的手向前跑去。 进森林之前,李长风可是做足了功课的,不但用各种装备将众人武装到了牙齿,而且花大价钱买了一套“灵宝生物图鉴”。 是他从一个摆地摊地修士手中买来的。 当时那人因为没有光顾他的生意,便手捧着一本书在那里看,正是这本“灵宝生物图鉴”。 要知道修士记录东西一般都是用的玉简,像这样的纸质书那是很少有人用的,奇怪之下李长风便多看了二眼,结果一看是这样的书,正是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呀,当时就要买,那修士甚是奸诈,来了一个狮子大开口,最后他付出一百五十晶币才将东西买到手。 不过在他长风看来其实这钱花很是值得,森林那么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碰到珍贵的植物或者妖兽,如果当面而不认识错过了机会,那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 这书拿回来以后格丽莎娜和张成都只是粗略的翻了翻,认识了几种常见的灵药和妖兽。至于李长风自己,他可是有外挂的人,书在眼前过了一遍后,就再也不会忘记,因为智能系统自会将其全部录入资料库中。 习兰花是炼制聚元丹的主药之一,将其榨汁生吃也有一定的辅助练功的效果,所以很受修士青睐。 “左前方十八米,有妖兽‘青纹蛇’出没,正呈攻击状态……” 突兀的智能系统忽然响起提示音,李长风看去,正是格丽莎娜采‘习兰花’的地方。 “小心有妖兽!” 急声提醒着,手中已拿出储物袋中的一支手枪,想也不想,抬手便是一枪射去。 格丽莎娜找到一株灵药,心中正满怀欣喜,不加思索的蹲身弯腰去摘,根本没注意到灵药旁居然守护着妖兽,闻声后眼角瞅去,只见一道绿线从地上飞快的弹射而起,直奔自己胸前袭来。 绿纹蛇,一阶妖兽,成年蛇有三指粗细,约一米五的长度,全身墨绿色套着浅绿的圆环,只有头部靠近蛇嘴的地方有一圈金环。妖兽的定义就是——凡可利用元气形成攻击手段的动物,都可以称之为妖兽。 这绿纹蛇的攻击手段正是这一圈金环,可以激发出一道光环进行攻击。光环附带有腐蚀功能,灵宝生物图鉴中称之为腐蚀光环。 袭来的蛇是一条成年蛇,弹射强劲,还未近身,一股腥风已先扑面而来,格丽莎娜躲避不及,顿时花容失色。 “呯!” 李长风手中枪响,枪口冒出一团红光。 绿纹蛇离格丽莎娜的距离已不到五寸,蛇口大张,目标正是胸前高耸之处,措手不及之下,她无奈只能尽力扭转身体,心中却知道已经根本来不及了。 就在此时,随着枪响,一团发着亮光的火球如同划破天际的流星般击中绿线的上部,绿纹蛇如遭锤击,打着旋儿横飞出去,“啪”的撞在一棵树身上,将大树撞得“刷”的一抖,几片枯叶随之飘落下来。 李长风如风一般飘过来,一把将格丽莎娜搂住。格丽莎娜死里逃生,面色煞白的反身扑到他怀中,眼中泪光盈盈。 “好了,没事了,别怕别怕,一切有我呢!” 拍着她的肩膀小声安慰着,温柔的抚慰语调让格丽莎娜很快平静下来。 “对不起,你的小羊羔太鲁莽,让你担心了。” “没事。我知道我的小莎娜只是没有经验,下次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了,对吗?!” “是,是的。我一定会好好保护自己,不会再让你担心受怕的。” “我知道我的小羊羔最乖了。好了,没事了,来,亲一个!” “喔……” 一场小小的风波过去了,树林里二个年青男女的身影渐渐合而为一…… 绿纹蛇只是一阶妖兽,被李长风手枪发出的火弹术击中,早已是皮开肉绽死到不能再死了,倒也不用再补第二下。只可惜一阶妖兽体内还没有生成内丹,所以除了皮肉便再也没有别的收获。将蛇尸收进专门买来收纳猎物的大储物袋,又用玉盒将习兰花采下保存好,二人再次上路。 …… 森林深处 “轰!” 三眼力熊的熊爪结结实实的拍在胡金刚坚直挡在身前的大盾上。盾面白光闪耀,隐约间有一道符纹的影像一闪而逝,显示出这不是一面普通的盾牌。 然而三眼力熊不是一般的妖兽,它是四阶,而且以力量大而注称。这一拍之下,怕不有几吨的力量,胡金刚盾牌上的反震符纹只能将它的熊爪震得回弹一下,而他人却被这一拍之下,连人带盾飞出老远,直撞到一棵树身上停下,撞得这树“刷、刷”一阵抖动,树叶随之纷纷飘落。 胡金刚落地倒下,口中喷出鲜血,挣扎几下,一时却爬不起来。 这一拦让三眼力熊前冲的力道受阻,熊身顿了一下。 “快,困灵网!” 肖落云大吼指挥道。 语音未落,张遥右手上扬,抛出一道黄光,迎风涨大,转瞬间变成一张大网兜头向三眼力熊罩去。 “嗷!” 四阶妖兽已初具智慧,知道这网对自己有威胁,厉吼一声,近三米高的身体一点也不笨重,四肢落地向一旁闪去。 “别让它躲开,孟伟,攻击右边!” 肖落云一边说话,手中没有闲着,右手手指作剑指状向前一挥,一道白光划破空气,飞剑发出一道尖啸击向妖兽右边前肢。 一侧的孟伟站的位置有点不好,闻声后,弯腰曲腿脚掌用力在地上一撑,泥土翻飞间,人如利箭般窜出,人在空中手掌猛的一甩,一只圆环样灵器旋转着飞出,飞行过程中一路变大,刹那间变成脸盆大小,去势凶猛,击向力熊右肋处。 多重的攻击让三眼力熊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它反应不慢,就地一滚四肢向上同时一阵胡乱挥动,竟将袭来的飞剑和圆环同时拔飞。 然而这次攻击也达到了它的目的——将力熊躲避的动作打断。 有了这瞬息的停顿,困灵网扑天盖地便笼罩下来,将三眼力熊困在网内。 张遥一掐法诀,困灵网随即收紧让力熊不由自主的缩成一团。 “成了!” 孟伟面露喜色,就欲走上前去查看。 “小心……” “嗷……” 肖落云和三眼力熊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困在网中的力熊放声狂吼,四肢尽力向外伸展,困灵网黄光大作,随着它的伸展被抻得越来越大,控制困灵网的张遥手指翻飞急掐法诀,体内灵力急骤流失。 然而三眼力熊力量太大,眼看着便要控制不住,急得他豆大的汗珠从额间不断涌出。 “大地之力?!这三眼力熊竟有二个天赋技能!” 肖落云惊讶的大叫道。 那力熊此时从地上爬起直立,双足踏住地面,浑身黄光大作,明显是使用元气摧动了法术的表现。 三眼力熊顾名思意,有第三只眼长在额头眉间,平时紧闭,在浓密的毛发摭盖下很难发现,只有在情况危急的战斗中才会张开,可以发出一道黄光,威力奇大无比。 这是所有三眼力熊都一定会有的天赋技能。所以肖落云他们一直防着它使用这一招。 只有很少的四阶以下妖兽能觉醒第二道天赋,没想到他们今天碰上了一头。 孟伟经验不足,见到三眼力熊落网便以为万事大吉,笑嘻嘻不加思索的靠过去想要查看,没想到陡然之间异变突生,三眼力熊突然发狂,灵力激荡间,形成一股气浪向四周排开,他被这股气浪冲击得倒飞二丈,“啪”的摔落地面。 措不及防之下他连最普通的防御罩也没开,摔落的冲力作用在他身上,痛得他呲牙咧嘴,半边身子都麻了。 “这大地之力是什么玩意,第二天赋又是怎么一回事?突然之间来这么一出,吃春药了这是!” 揉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孟伟嘴里嘟囔着问肖落云。 肖落云对自己的这个子侄有些无奈,嗔怪的看了他一眼道: “现在是解释这些的时候吗?赶紧的,做好攻击准备。” “哦……” 不再理他,肖落云双眼紧盯着网中的三眼力熊,高声指挥道: “这样下去不行,困不住它的,别到时毁了宝贝。这样,老张你听我指挥准备放开困灵网。胡金刚,胡金刚你死了没有?没死就赶快过来,呆会老张放开这畜牲,你上前顶一下,打断它的进攻节奏。孟伟,你和我做好攻击准备,老张放开困灵网的瞬间打它一下,然后胡金刚顶住它的时候再打它一下,都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 众人答道。 “好的,现在,老张……” 张遥闻言法诀一收,困灵网化为一道黄光消失不见。 “孟伟,打它头部。” 口中高叫,手中的飞剑化为一道白光,向着三眼力熊的胸前射去。 正文 第六十四章屠熊 孟伟手一扬,圆环灵器飞到空中变大,化为一道金光向着三眼力熊的脑袋砸过去。 三眼力熊只觉得身体一松,原来束住自己的物事没有了,顿时兴奋的一声大吼,返身便扑向那些招惹自己的人,要将他们撕成碎片裹腹。 光芒闪过,接踵而来的攻击片刻间已到眼前,三眼力熊昂然不惧,摆首让过击向头部的圆环,同时抬爪往下一拍,要将射向胸前的飞剑拍走。 肖落云经验老道,早有准备的一掐法诀,疾射的飞剑陡然划出一道弧线,避过三眼力熊拍来的手爪,毫无停顿,白光大盛之间从力熊的肩部一划而过,顿时鲜血喷射。 三眼力熊一爪拍空,只觉得肩部一疼。 “嗷……” 受伤让它戾气大发,凄厉地吼叫着,双爪握拳往胸口重重一锺,额间毛发抖动,第三只眼瞬息睁开,一道黄光闪耀而出,向着伤它的肖落云射去。 肖落云向一侧跃起,人在空中身体急摆,双足落地后毫无停歇,足尖交替点着地面身向后仰,急速向后滑行一段,终于将这道持续三秒的“死亡射线”避过。 “啊……” 惨叫声响起,却是孟伟遭了无妄之灾。 孟伟年青,功力已至练气期七层,平时自诩天才,这次听说娘舅肖落云要来“丰宝森林”狩猎妖兽,便要跟着一起来。 肖落云一直不肯,主要是怕他没有经验会发生危险,到时可没法对姐姐交待。但经不住他死磨硬泡加上姐姐也同意了,最后只能无奈的带上他。 没想到这一刻经验不足终是害了他,三眼力熊的死亡射线可不是射一下就完的技熊,而是会持续三秒左右的时间。 孟伟见开始时黄光不是射向他便没有在意,也没有丝毫防患,顿时被横扫过来的射线扫中。死亡射线何等威力,所过之处连地面也被射出一道半米深沟,这一下击中他身体左侧,护体灵气罩只光华闪烁一下便告破灭,接着打在身上,顿时半边身子都没。“啪”一声,尸身直直的板倒在地上。 “小孟,孟伟啊,我的侄儿呀……” 肖落云眼见惨剧发生,刹时双目通红,眼角挣裂,发出凄厉号叫。 三眼力熊却不管人的情绪波动,能击中敌人让它很是高兴,当下得意的低吼一声,四肢着地向着这方直冲过来。 “畜牲,我要你赔命……” 肖落云红了眼,再不复先前的冷静英明的指挥着形象,手中飞剑疾射,身子迎着三眼力熊纵去,竟是要近身拼命。 “肖哥不可,要冷静呀!” 张遥大惊之下放声急呼,手向腰间摸去,要掏东西出来救命。 胡金刚身高近二米,是四人中当之无愧抵挡伤害的盾手,平时沉默寡言,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他本就是准备执行阻挡任务的,因此离三眼力熊最近,这时他一声不吭,手中大盾光华流转,高大的身材一点不显笨重,双腿微弯双足在地面有力的一蹬,身体如现膛的炮弹射出,抢在肖落云之前挡住三眼力熊去路。 “嘭……” 如同两辆火车相撞在一起,空气中气劲四散,连地面也在这沉闷的声音中抖了一抖。 三眼力熊身形停顿,甚至被撞得向后退了一尺多远,足部抓地抠出二道深沟。 胡金刚就惨了,三眼力熊前冲之力加上它本体差不多二、三吨的重量,再加上胡金刚本身向前冲锋产生的力道,这一切岂是轻易能承受得住的。 只见他和三眼力熊相撞的瞬间,那面盾牌放出一道耀眼光芒,伸缩不定一下,接着竟“啪”的一声碎裂,胡金刚随即撞飞,迅猛的力道让他体内一阵“噼、啪”乱响,一时间也不知断了多少根骨头,人在空中便一口口喷着鲜血,倒飞出老远才落到地面,当下便如同一滩烂泥般在那里一动不动。 “金刚……” 眼见胡金刚的惨状,张遥痛声大呼。 肖落云向前疾冲…… 撞击生出的劲风中,肖落云头发、衣袍被吹得向后飘飞。 肖落云向前疾冲…… 胡金刚被撞击后倒飞,还有随后张遥发出的痛呼,这一切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 肖落云向前疾冲…… 冲过去,打倒它。对,眼睛,用飞剑戳.入它的眼睛,这是它的弱点。一心一意,剑在前,人在后,一定要完成目标。 肖落云向前疾冲…… 手指翻飞,法诀急掐,飞剑如臂使指,前冲、急停、翻转、拐弯、绕行、继续急射…… 三眼力熊刚被撞退,飞剑已临面门,它探爪,抓、格、挡、拍……飞剑却如同灵活的苍蝇般四下乱飞,让它看得见却怎也抓不着。 “就是现在……” 飞剑终于找准机会,穿过三眼力熊乱拍的手爪,白光闪现中流星般怒射中目标,那是力熊的眼睛,顿时鲜血飞溅,伴随着的是三眼力熊痛苦的嚎叫: “嗷、嗷嗷……” 肖落云不为所动,向前疾冲…… 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长剑,他乘着三眼力熊受伤双爪捂眼的时机,身体前冲与力熊交错而过,长剑在它的心腹间一划而过。 “嘭” 如中皮革,发出沉闷的声响。三眼力熊皮糙肉厚,这一下竟未能砍穿它的厚皮。肖落云长剑拖动,也只是割下它几根毛发,在厚皮上留下一道白印。 毫不气垒,错身而过的瞬间,肖落云左手在三眼力熊身上一按,借力将前冲之势的身体改变成侧向纵跃之态,双足用力一点地面,身子腾空,转体,手中长剑借势横扫,目标对向三眼力熊头部双眼处,绝不放弃针对它的弱点。 三眼力熊的注意力从心腹间被袭的瞬间便被吸引过来,它睁开剩下的独眼看去,便见到剑光闪耀,正向自己的眼前扫来。 怪叫一声,三眼力熊以与它笨重的身体绝不相衫的灵活缩头,侧身翻滚,眨眼间四肢又再着地立起,头部对准肖落云,额头眉间毛发耸动,第三眼睁开,死亡射线再次狂射而出。 距离如此之近,射线速度如此之快,想要躲避已是万难。 肖落云遗憾的叹着气,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呯” 张遥此时终于赶了过来,不及多想,纵身撞在肖落云身侧,一把将他撞开,自己却是无法完全避开了。 悄无声息的黄光一射而过,张遥的左边肩膀眨眼间灰飞烟灭…… “老张啊……” 至亲、老友的连续损伤,让肖落云几乎无法承受这样沉重的伤心与悲痛,他眼中泪珠喷涌而出,呼唤声带着无比的哀伤。 张遥却仿佛失去的手臂不是自己的一样,推开肖落云后脚步踉跄着,完好的右手却毫不停歇的一扬,一根绳索状的灵宝在空中展开,灵动无比的向三眼力熊游去。 天赋技能的施展对妖兽来说其实是很沉重的负担,所以它们并不会轻易的使用。此次三眼力熊被迫连续施展技能,已是精疲力尽,加上刚刚重创敌人,又怎知敌人会这么快就展开反击,因此对张遥袭来的灵宝反应竟有些迟钝。 电光火石之间,捆灵索已经灵蛇一样游过来,刹那间便在三眼力熊身上绕了几圈,将它的一双前肢和身体捆在一起。 “快,我坚持不了多久。” 所有灵宝都是要配合施术者使用才能显出威力的,并且和施术者的功力深浅有直接关系。张遥才刚受伤,此刻勉强施法,已是强弩之末。 法诀掐动,捆灵索蓦的缩紧,使三眼力熊暂时无法动弹。 肖落云经验何等老道,在张遥甩出捆灵索的同时,身体已如箭矢般弹射出去,右手掐动法诀,一直插在三眼力熊左眼窝的飞剑顿时摇动起来,却又卡在眼骨中一时无法拨出。 “嗷、嗷、嗷……” 三眼力熊疼得头昏脑涨狂吼不已,双手却被捆住无法摸到眼睛,当下身子倒地要在地上打滚。 肖落云哪会放过如此好的机会,旋风般刮过去骑在它的身上,手中长剑毫不留情朝着露出在眼前的耳孔猛力捅进去。 “噗” “嗷……嗷……” 三尺长剑几乎尽数捅进了三眼力熊的耳中,剑锋进入了脑中,肖落云还使劲搅了搅。 三眼力熊发出垂死的长嚎,巨大的身躯剧烈弹动,在肖落云猛力搅动之后,终于向上拱起一个大大的弓形,接着重重落下咂起飞尘四溅,渐渐不再动弹,鲜血沿着剑孔沽沽流出,不一会地上便被染红一滩。 正文 第六十五章冲突 尘埃落定,肖落云心中却没有半点喜悦。他急步走向胡金刚的方向,快要到时却又步覆沉重的放慢了步伐,只因他看到了胡金刚一动不动的在那里,身下是一滩血。 “胡金刚,金刚啊,老伙计你可别吓我,讲好这次完事后就回家的。你不是喜欢喝酒吗?好的,好的,回家我陪你喝个痛快。来,起来,我们回家……要不,你应一声也行啊,别老躺在地上,地上多凉呀!” 嘴里不停叨叨着,终于一步一步挨到了胡金刚身边。 起风了,风从树冠上不停掠过,带动树枝摇晃,树叶纷纷下落。几片树叶打着旋儿飘飘荡荡,马上就要落到胡金刚身上。 跨步向前,肖落云伸手将树叶拍开: “走开,不要打扰我兄弟……” 迷蒙间,泪水终于滑落眼眶。 张遥背靠着三眼力熊巨大的尸身坐下,失去的左臂已止住流血,却止不心底血泪奔涌。看着肖落云垂首站在胡金刚身边一动不动伤心欲绝的样子,他禁不住泪眼婆娑。 ………… “哟嗬,好大的一只熊。咦,好像是四价妖兽呢。看了喂,连皮都是完整无缺的,这可不得了,是好东西呐。” 突兀的,一个略带轻佻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此时的沉静。 从林中转出几个人的身影。 走在前面的人一身白衫,二十四、五岁的年纪,面容俊俏,手中拿着把折扇,一付出来踏春赏景的模样。在他旁边身后跟着三个修士,左边那个身材清瘦,个头较高,穿着一身青衫;右边那人一身道袍,头挽道髻,手中拿着一把拂尘;后面还有一个壮汉,接近二米的身高,穿着一件对襟短褂,裸在外面的手臂和胸肌肌肉贲隆,一看就是孔武有力之人。 那白衫青年大摇大摆的走过来,站在那倒地的三眼力熊旁边旁若无人的品评一番,这才望了望靠坐在那里的张遥,语气清淡的道: “嗯,这头妖兽尸身我看上了,这里有一袋晶币你拿着,我买下了。” 说完挥挥手。后面的壮汉从腰间储物袋中掏出一个布袋子抛到张遥身前。 张遥看了地上的袋子一眼,不由一呆。 那边正凭悼胡金刚的肖落云终于回过神来,抬手抹了一把眼睛,缓步走了过来。 一眼看到地上装晶币的布袋子,心中不由大怒。 一只完整的四阶妖兽,拿到夕南镇卖的话,价值大约在二万晶币左右。如果带到大城中,更是可以卖出三万五以上的高价。 要知道一把极品灵器价值也就在六到八千晶币左右,三万晶甚至可以买到灵宝了。 而地上这个装晶币的袋子,看体积就知道哪怕装满了,最多也就装个三千晶币。 自己等人拼死拼活,付出二死一伤的代价,难道就值三千晶币? 这怎不让人怒上心头! 深深吸了一口气,肖落云尽力压下心头的火气,抱拳答道: “这位公子,这妖兽我们不打算买掉,另有它用,还请公子见谅。” 对于这种没眼力劲的人他也不欲多解释,说完拿出一个猎袋(装猎物的大储物袋),正欲施法将三眼力熊收走。 “慢……” 那人旁边的青衫修士突然出声,面无表情的一指白衣青年道: “这位是‘金谷宗’长老钱三清的弟子钱直,也是钱长老的本家堂侄。这次奉师命到丰宝森林历练,回头要交若干猎物才能回复师尊,还望行个方便,给我金谷宗一个面子。” 肖落云听得心头一沉,对方搬出金谷宗的名号,这事恐怕轻易不能收场了。 金谷宗是汾西州排得上号的大门派,派中高手众多,筑基修士过百,金丹期的修士也有几名,最重要听说还有元婴期的老怪坐镇。对他们这样的练气期修士来说,如果筑基期是想要达到的目标,金丹期则是值得仰望的对象,而元婴老怪简直就是不可想像的存在了。 “金谷宗又怎样?大门派也不能不讲道理,哪有这样强买强卖的。” 张遥终于忍不住,在一边高声反驳起来。 “哦,是吗……?” 那道士打扮的人眼神一厉,瞄了张遥一眼,语气森然的开口说道。 张遥也是刀头舔血,历经过生死的人,此刻火气上升,腾的一下站起来抗声说道: “四阶妖兽价值几何,大家心里都有数,这一点点晶币……” 用脚尖拔了拔地上的布袋子,他接着道: “……只能买这三眼力熊的一只脚。” 肖落云暗道要糟,急急的给张遥连使眼色要他压住火气,一边拱着手说道: “金谷宗威名镇天下,在下自然很是佩服的。即然相遇,那就是有缘。这样吧,这三眼力熊我就卖给各位了,作价一万五千晶币,你们看如何?” 一万五千晶币自然是心头滴血价,但此刻形式比人强,为了保一时平安,也只能忍气吞声了。 张遥闻言神色一拧,就要出声反对,肖落云忙伸手按着他的肩膀,眼神严厉的逼住他要说的话。 “嗨……” 张遥气极,独臂一拍大腿,猛的蹲在地上不再吭声。 “呵、呵呵……” 那钱直突然发出怪异的笑声,手中的折扇一指地上的妖兽,道: “就这玩意值得一万五千晶币,你们想钱想疯了吧?地上的袋子里有二千八百晶,这还是看在你们死了人的份上才给这么多。少爷我心怀慈悲,就吃点亏,也不和你们多计较了。裴大壮,去把我们货物收了。” 挥着手指使着身后的大汉,仿佛一切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眼神也不带多看肖落云他们一眼。 “我看谁敢?!” 张遥爆发了,一跃而起,满脸狰狞的看向对方,手中已握住那条捆灵索。 肖落云也是气得七窍生烟,用自己最后仅剩的理智控制着冲动,他做着最后的努力,沉声道: “朋友,不要太仗势欺人了,我们已经让了一大步了,若再得寸进尺,你就不怕鱼死网破?到时候大家都得不到好。” 其实平常时候如果碰到这种惹不起的势力,该退让他也就退让了。但这次不行,胡金刚和孟伟才刚刚战死,他们的战利品转眼间就被别人夺去,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再说还指望着用它换一笔晶币作为抚恤他们家人的费用呢。 之所以有鱼死网破的勇气,只因为肖落云早就用观灵术看过,对方四人中那青衫人和道士都是练气期八层,白衫青年钱直只不过练气期六层,而那个肌肉大汉更是六层都不到,只不过是第五层的小角色。 而自己有练气期第八层的功力,张遥是第七层的修为。虽然己方人数少,张遥还受了伤,但自己和张遥都是经常在外闯荡的人,刀头舔血惯了,打斗经验最是丰富,真要打起来,想必对方也不是全无顾忌的。至于说会得罪金谷宗,像这种事已形同如打家劫舍了,想来对方也不会到处乱说,所以倒是不必多想。 钱直显然平时是跋扈惯了的人,肖落云话音刚落他已是勃然大怒: “哟嗬,口气不小,要鱼死网破?呸,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们有那资本吗?我还告诉你们,今天这钱就这么多了,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要再敢说个不字,我看你们有几颗脑袋给我拧。大壮,还看着干什么,赶紧的,给我将货物收起来。” 那叫裴大壮的壮汉一声不吭,跨前一步拿出一个猎袋便要装东西。 肖落云脸色彻底变了,这人就是个纨绔公子哥,根本不懂得人情世故,出了门派便飞扬跋扈,仿佛老子天下第一,什么规矩也不顾,一切只依自己的心情。他身边的人想必早就知道他的脾气,连劝一句的话也没有,只是由着他胡来。 这种人根本没法讲道理,偏生又有一个好出身,背后有大佬罩着,任谁见了也要头痛。 叹一口气,肖落云伸手将走过来的大汉拦住,勉强笑着抱抱拳道: “各位道友,我们也不容易。今天为了这畜牲我们足足牺牲了二个同伴。诸位念在同为修行者的份上,拿出一万晶币来,这头三眼力熊你们拿走,怎么样?” 这话说出,已算是低三下四至极了,几乎等同于苦苦哀求。张遥在一旁听得双目喷火,牙齿咬得“格吱”直响。连那青衫修士听了也是颇为动容,转头看向白衣青年说道: “少主,你看这……” 钱直斜眼瞄了他一下,不咸不淡的道: “怎么,当少爷我说的话是放屁吗?说了多少就是多少,多一个子也没有。我说游勇,游护卫,莫非你这胳膊肘要往外拐不成?” 游勇一听这话,顿时脸色涨红,憋屈的转过脸去一句话不敢再多说。 那道士本来脸色也已经大为缓和甚至嘴角带笑,认为这事应该能就这么解决了。结果听到那少爷这么一说,立马将放缓的脸又绷得紧紧的,目露凶光向肖落云他们望去。 正文 第六十六章人渣纨绔 “岂有此理,简直欺人太甚。我,我和你们拼了!” 张遥再也无法忍耐,跳起脚来狂吼道。 肖落云也终于不再做无谓的幻想。既然忍气吞声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勿须再忍。 他深吸一口气,神色转为坚定之色,一声不吭的转身,越过张遥的身体来到三眼力熊的旁边,手一招,那三眼力熊已被他装进了猎袋之中。 这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一般,眨眼间便完成了。那钱直顿时勃然变色,眼角狰狞,双目冒出慑人寒光,冷冷地说道: “找死。” 身体向后退了一步,双手往前一挥,道: “上,给我打死他们。” 反应最快的是那个壮汉裴大壮。 话音刚落,他抬手便放出一件灵器,却是一只青色小鼎。那鼎迎风涨大,转瞬间砸向张遥。 张遥打斗经验丰富,一眼看出小鼎是一种以力取胜的灵器。对方刚一放出,他便马上应对,独臂一掐法诀,手指朝前一指,一股旋风平空生出,越变越大,向着那小鼎卷去。 小鼎被旋风卷中,虽未被吹走,却也已被吹得摇摇晃晃速度大减,再不复先前威势。 “雕虫小技。” 旁边的道士嘴里奚落一句,也不见他如何作势,抬手便将手中拂尘放出,光华闪烁间,前端的尘尖散开根根抖直如同刚针,向着张遥兜头罩去。 张遥却是理也不理,眼中只是盯着好小鼎。旋风术放出将之逼得减速后,手臂朝着腰间一探,已将捆灵索拿在手中。 “当……” 肖落云不知何时放出了一面精铁飞盾,飞旋着罩住张遥头顶上方,将那拂尘挡住,竟发出金铁交击之声。 二人搭挡日久,自是无比默契,上方相交的声音刚刚响起,张遥身形飘动移出拂尘笼罩范围,同时手中的捆灵索出手,灵蛇般向着裴大壮捆去。 “你敢!” 游勇刚被少爷奚落了一句,心中有些不痛快,所以动作不免慢了半拍,此刻见自己人有危险,再也顾不得闹情绪。嘴里大喝一声,放出一个黄灿灿的宝物,却是一小巧玲珑的黄金斧头,向着捆灵索砍去。 裴大壮身体高大壮实,却是有些头脑简单,一直与张遥放出的那股旋风较着劲。突然觉得一松,那旋风突然消散,心中大喜以为自己较力赢了,再定睛看去,只见张遥身形如电,正向自己猛扑过来。 原来他放出的捆灵索只是虚招,待游勇出手,他便放弃操控,身体一刻不停的冲向裴大壮。 游勇一斧头砍中捆灵索,那索子虚不受力,软软的直向地面掉落去,不由心头一沉,暗呼上当。 头脑简单也有好处,裴大壮见张遥冲不过来,昂然不俱一拳便向他砸去,砵大的拳头带出虎虎风声,倒也气势不俗。 “不可,快退!” 钱直自忖身份娇贵,退在一旁一直没有出手,冷眼旁观之下看得分明,那张遥冲过来哪里是要硬拼,他手中黄光闪耀,显然是要祭出灵器伤敌,情急之下他不禁放声提醒。 “喝!” 裴大壮吐气开声一拳打出,接面而来的却是一张大网,正是先前困住过三眼力熊的“困灵网”。 肖落云放出精铁飞盾挡住道士的拂尘后,竟也不再理会,任由那面飞盾失去操控掉落地上,随着张遥身后疾冲而去。 困灵网大张,瞬息将裴大壮网住,随着张遥法诀一掐,大网收紧,将他网成一团。 此时游勇和钱直的注意力全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吸引,没想到后面的肖落云身形如电,鬼魅般从裴大壮身边一闪而过,却对他理也不理,径直向钱直扑了过去…… 擎贼先擎王。 这一番动作电光火石,如操练多时般配合默契,充满战斗智慧,又岂是钱直这般生活在温室中的花朵所能想像的。 形势如些急转直下,让他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竟是连躲避也忘了。 这时道士一击落空,刚回转身来追在肖落云身后。 游勇想要阻拦却已经来不及。 “你敢!若伤了少爷,定叫你全家死无葬身之地。” 无论哪个世界都是这样,武力不行,那就拼爹。游勇情急之下这一声断喝,竟果真让肖落云心头一凛,手中就要放出的飞剑不禁又收了回来,前冲势头不竭,一探手抓住钱直的脖子,将他控制起来。 道士追击肖落云不及,但也寻着他的身形窜了过来,这一下竟来到了张遥的背后。张遥刚受伤不久,又发力狠斗一番,手上还控制着困灵网,已是精疲力竭,一时不察之下,被人欺到背后犹自不觉。 道士眼见要救钱直已经来不及,顺手一带,顿时将张遥控制在手中。 场面风云变化,转瞬双方各自控制了对方一人,一时之间都沉默下来,谁也不敢乱动。 半晌…… “误会,都是一场误会。要不这样,我们交换人质,大家各走各路可好?” 道士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长剑,搁在张遥的脖子上。这时口中打着哈哈,毫不脸红的提出了一个交换的建议。 肖落云小飞剑拿在手上,搂着钱直的脖子剑尖顶住他的下巴,一刻不敢放松。 听到道士的建议,他沉默半晌,望向钱直道: “你怎么说?” 钱直心中恼怒,但此刻命在他人手下,也由不得他胡来,忍着气嘶声道: “好,就这么办。只要你放了我,我保证即往不咎,咱们好说好散。” “好,那你们先放人。” 肖落云道。 “不行,万一我放了人你反悔怎么办?要放一起放。” 游勇这时在一旁说道。 肖落云想了想,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点点头道: “那好,我们一起放人。说好了,交换后大家各走各路,不得反悔。” “当然。” 道士答道。 “我喊一二三,大家一起放。一、二、三!” 双方同时放开,钱直和张遥都往前走去。 肖落云紧张的盯着钱直的背影,手中飞剑随时激发。 直到二人交错而过,并没有什么事发生。肖落云暗暗松了一口气。 就在此时,异变陡生…… 那钱直越过张遥二步后,突然转过身来抬起手,他一直拿在手中的折扇对准了张遥的后背。 “不……” 肖落云瞪目欲裂,口中发出绝望的嚎叫。 折扇白光一闪,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却如同一发炮弹击中人体,血肉四溅中,张遥的身子却蓦然间断成两截。 “老张啊……啊啊啊……” 肖落云跪倒在地,眼角挣裂,口喷鲜血,凄厉的嚎叫如同垂死的孤狼,带着生无可恋的凄惨。 钱直杀掉张遥,转身迅速向聚在一起的道士他们跑去。 “我受不了了,这实在是太卑鄙太无耻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李大哥,求求你,你帮帮那个人吧,他实在太可怜了。” 一个突兀的女声响起,钱直他们不禁同时寻声望去。游勇暴喝一声: “是谁?谁在那里鬼鬼崇崇的,给我滚出来!” 应声从一棵大树后转出来二个人,正是一脸激忿的格丽莎娜和满脸无奈的李长风。 原来李长风他们正高高兴兴的在林中打猎,运气不错,遇到的猎物不少,而且还没有太过厉害的,正适合他们练手。 后来见到了远处法术光华冲天,还夹杂着声声呼喝,等潜过去一看,却正碰上钱直等人在耍流氓干那强买强卖的勾当,事情经过全看在眼里。 依李长风的本意,本来是不想多管闲事。从双方的谈话内容可以听出,那钱直可是大有背景的人。自己初来此地,人生地不熟,当然是能不惹麻烦就不惹麻烦。 刚开始一切还好,格丽莎娜在他的嘱咐之下只是老老实实的躲在树后看戏,谁知看着看着却看到了这样一出。这下格丽莎娜再也忍不住了,心中正义感爆发,拉着李长风便粉墨登场了。 “哟嗬,好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不错,不错。敢问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找到婆家没有?” 钱直才刚逃离生死,却是毫不长记性。这一刻见到美女,顿时眼前一亮什么都忘了,出口就调戏起来。 格丽莎娜生相美貌,在南夕镇为了避免麻烦,李长风一直让她带着面巾,到了这人迹罕至的森林中才拿下,没想到还是招来了觊觎。 李长风不由心中感叹:这等四处惹事的纨绔人渣,也不他怎么能活到今天的。 格丽莎娜面如寒霜,冷声道: “你这大坏蛋,实在是太坏了,我,我恨不得杀了你。” “哦?哈,哈哈,好好,能死在如此漂亮的美娇娘手中,也算是一桩美事。你来杀我吧,来,快过来,来呀,求你了。” 钱直放肆调笑,丑态百出。他身边的人也是一脸戏谑,满脸淫.荡之色。 李长风在心里轻叹一下,接着脸上露出一丝狠厉:今天这闲事不管也管了,那就只能一管到底,永绝后患。 正文 六十七章枪械之威 拉住气得浑身发抖的格丽莎娜的小手,暗暗用力捏了捏,示意她先不必激动。 李长风没有理会在那里狂吠的钱直,却将目光投向了一直跪在地上低垂着脑袋一动不动的肖落云,突然开声说道: “这位朋友,你怎么样,还好吧?” 既然决定了介入此事,当然要将利益最大化。这一声呼喊既是将明显有些魔障了的肖落云唤醒,以便多拉一个战力在自己这边,又是在提醒他:我们可是为了你才卷入这场麻烦的,你总要表示一下才行。 这声呼喊李长风调动了一丝元气在声音里面,声波传过去,肖落云果然浑身一凛,缓缓抬起头看过来。 只是这短短的一段时间,他的脸竟像是老了十岁,双目通红,嘴角血迹犹存,显得憔悴而狰狞。眼神片刻后才聚焦,恢复一丝清明。 思索一下,他嘶声开口道: “不管你是谁,只要能帮我报仇,我以心魔发誓,从今以后就将自己买给你!” 连李长风也不由不佩服他的见事之快:这么短的时间,又是在精神遭到巨大打击的时候,还能够如此快的分清形势,抓住机会,只以一条本来保不住的性命,换取可能的报仇血恨的机会,还能将李长风他们拖下水,和自己站在同一战线上。 既然双方一拍即合,李长风也不多说废话,点头森然答道: “好,我答应你。动手!” 对钱直他连对话的兴趣也没有,直接右手举过头顶,握紧拳头猛一摇动…… “呯” 一声枪响,对方的那个道士额头上突然多出一个血洞,后脑勺在一声炸响中整个消失不见,来不及吭一声便被死神带走,尸身软软倒向地面。 原来是一直跟在李长风他们身后,担任狙击手的张成出手了。一颗“破碎弹”将毫无防备的钱直那方的道士击中身死,由于是静止目标,倒也一击而中,让初次试手的张成来了个开门红。 这种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狙击方式,是他们这些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当下不要说钱直他们,就连肖落云也不由惊呆住了。 他们呆住,李长风可不会。反手将格丽莎娜向后推一推,示意她自己躲好。身体如风般急掠而出,口中同时对肖落云大喝道: “等什么,还不动手!” 肖落云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不及多想随着李长风冲向对方。 到底还隔着一段距离,游勇在李长风他们冲到身边之前最先反应过来,暴喝一声,手中黄金斧头金光大盛,飞到空中朝着李长风劈头砍去。同时叫道: “少主快祭起护罩,动起来。” 显然想到了静止不动容易被那看不见的攻击所击中,反应倒也不慢。 李长风身形如电,侧身向旁一闪,避过当头砍来的斧头。 游勇手掌翻飞,法诀连施,黄金斧头一击不中后,原地拐弯,毫无停歇又向着李长风横撞过去。 李长风不知何时手中拿着了他的唐刀,抬臂,猛挥,狠狠向着袭来的斧头一刀斩去。 “当”一声脆响! 长刀格住斧头,法力操控的斧头到底没的手臂拿刀发出的力道大,被磕得向一旁横飞。 …… 这时肖落云已跟了上来,脚步不停,手中法诀施出,飞剑化为一道白光,向着钱直疾刺而去。但此时连大个子裴大壮也已反应过来,巨大的身形横移二步,挡在钱直前方。 手中小鼎放出,在空中变成桌面大小一只大鼎,“当”一下声将肖落云的小飞剑挡开。随即大鼎如一座小山般向肖落云砸了过来。 肖落云右腿向侧一撑地面,身体便向横飘出去,小鼎从身侧呼啸而过,带出呼呼劲风。 手指一勾,飞剑飞回身边,手臂扬起画了个半圆,猛的再甩出去,飞剑便又如离弦利箭,直向钱直射了过去。 钱直身前早已放出了一面玉盾,此刻迎着飞剑挡去,金玉交击声中,飞剑毫无悬念的被挡开。肖落云并不放弃,手掌翻飞间连施法诀,那小飞剑便左突右刺,在钱直身边攻击不休。 但钱直的那面玉盾显然不是凡品,也不见他如何操控,却异常灵活的在身边飞旋阻挡,将肖落云的攻击尽数挡住,盾面连个印记也没留下。 裴大壮的鼎力道虽大,却不易操控,一击不中后他索性不管,从储物袋中双摸出一件灵器,却是一根黑色小棍。他将小棍祭到空中,翻飞之间,小棍变成了一根丈许长的长棍,在他操控之下,向着肖落云便砸落过去。 肖落云无奈放弃对钱直的攻击,纵身向一旁避开砸来的这一棍。接着不等站稳身形,手掌一勾一带,飞剑如闪电般从裴大壮看不见的背后直刺而去。 “大壮,小心……” 钱直只觉得一松,一直攻击自己的飞剑突然一滞,竟掉转头刺向了裴大壮的身后,眼见得便要刺中,不由惊得开声大呼。 “噗” 飞剑刺入裴大壮身边一尺远的时候,却忽然如入水中迟滞不已,越向里越费力,最后到达他身体上时,所剩力道竟只能划破他一点皮,隐隐流了一点血。 原来他的护体元气罩竟是异常浑厚凝练,显然是因为知道自己身体远不及别人灵活,特地练了某种护体方面有很大优势的功法。 “嘿……” 裴大壮受了点小伤,毫不在意的吐气开声,大手一掐法诀,猛一挥,那黑色长棍便向着肖落云横扫过去,力大势重,带出呼呼风声。 …… 李长风刚磕开斧头,那游勇面露冷笑,手上法诀不停,那黄金斧头便又如车轮般飞旋着攻向他而来。 冷笑着,他弯腰躬身,面向下背心朝上,斧头打旋从他背心上方掠过。 乘着这一躬身的前冲之力,李长风就地翻滚,与斧头拉开一点距离后,猛地长身而起站直身子,右手高举过头顶握拳,不过这次他伸出了二根手指头。 “呯” 又是一声令人恐惧的枪声响起。 众人对望一眼,却发现没有人受伤或死亡,正奇怪间,突然…… 从游勇的脚边炸开一团冰霜,那寒气是如此强劲,连他的护体元气罩也无法挡住,瞬间他的双脚包上了一层冰凌,上身也泛起一层白霜。正在施法的双手一滞,那飞旋的黄金斧头失了操控,“嘭”的一声落在地上。 李长风在他被冻住的瞬间,便如风一样飘过来,手中长刀毫不留情朝他腰间猛力横斩。 光华四溅,游勇的护体气罩被斩得摇曳不定,光华暗淡了很多。 毫不停顿,李长风接着再斩,顿时气罩被斩得时明时暗,眼看就要破灭。 “你、你敢,快停手,快住手啊啊啊,敢伤我的话,信不信我要你全家死光啊……” 游勇双脚被困,身上白霜让他移动困难,面对这凶猛的攻击却是毫无办法,一时间惊慌失措,只能口不择言高声喝骂威胁。 李长风就当没听见,手中不停…… “啵!” 护罩破灭。 游勇呆住。 李长风面无表情,抬手,横斩…… “噗……” 头颅抛飞,满腔鲜血喷射而出,血雾漫天飘洒,将李长风淋得满头满面通红,一时间状若厉鬼。 转头望向钱直。 “啊……你是魔鬼,你、你不要过来,走开,走开啊啊啊……” 面对李长风此刻冷厉的目光,钱直终于怕了,他一边大叫大嚷,一边忍不住的向后退缩着,满脸惊恐。 “草包。” 不屑的敝敝嘴。李长风忽又伸手举过头顶,这次却是五指张开向上。 “不……” “呯!” 在钱直惊恐的叫声中,枪响了。 他慌忙全身上下摸了摸又摸:咦,不痛,也没有伤口。 不由松了一口气。 “嗷……” 一声痛吼声响起,却是裴大壮的左臂上被钻了一个洞,血花沽沽冒出。连他强化过的护体元气罩也挡不住穿甲弹的穿透。 “呯、呯、呯……” 接连的枪响。 裴大壮惨嚎连连,左蹦右跳,胡乱逃窜,却总也逃不过子弹的速度,身上不时冒出枪眼。 不多时,已全身都是鲜血。 “呯!” 最后一枪,从他的左边太阳穴穿入,右边穿出。鲜血喷涌中,尸身“嘭”的倒在地上。 “啊……” 钱直彻底崩溃,双手捂面蹲在地上,不敢再面对这一切。 肖落云也被这种武器的威力震住了,不敢相信的看着这一切,呆住了。 与此同时,李长风动了,他旋风一样跨步冲到钱直身边,毫不犹豫地抬手便刺。 “等……” 肖落云一惊,抬手想要制止。手刚抬起一半,只见李长风已经手起刀落…… 长刀瞬间刺穿钱直的脖子,接着一搅,大股鲜血涌出。这个嚣张不可一世的人渣纨绔就这样一声不吭的被杀死,竟连反抗一下都没有。 正文 第六十八章认主 钱直应声倒地,李长风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变故突然发生…… 倒在地上的钱直胸口忽然冒出一股黑光,迅疾的射向李长风,瞬息之间钻入他身体不见。 他不禁一呆。 肖落云在一旁苦笑,说道: “这就是刚刚我要阻止你杀他的理由……” “这是什么?” 李长风心头感觉不妙,见肖落云似乎知道,他沉住气问道。 “这种大门派大家族出来的重要弟子,往往在家中留有一种叫‘命牌’的东西,是至少金丹期前辈才能施展的手段。这东西和人的性命相连,身死牌破,家族中人就会马上知道出事……” “既然这样,我们赶快将这里收拾干净,然后转移地方,自然神不知鬼不觉了。” “如果只是这样,那也不用怕了。‘金谷宗’离此上万里,等他们赶到这里什么都晚了。但这‘命牌’还有一个功能,才是最麻烦也是最可怕的……” “哦,是什么?” “追踪。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被种下命牌的弟子被人杀死后会有一道诅咒附到杀他的人身上,化为一个印记。这印记根据制作之人的功力深浅,可以在八百到二千里的范围内感应到凶手的位置,所以……” 肖落云声音低沉下去。 格丽莎娜这时在一旁全都听到了,顿时满脸担扰之色看向李长风,紧紧抓住他的手臂不放。 沉默一下,李长风拍了拍格丽莎娜的手背,安慰的对她笑了笑,道: “其实也没那么可怕,不是说那‘金谷宗’离这里有万里之遥吗?他们的人赶到这里最少要二天时间,那时我早已经跑到不知多远了。” 肖落云也是聪明人,连忙强笑道: “是呀,是呀,只要早点跑掉就没事了。” 格丽莎娜眼泪涟涟地哽噎说道: “真的吗?真的可以跑掉吗?都怪我,我不该不听你的话,我……” 抬手抚在她脸上,将她的眼泪擦掉,李长风笑着道: “没事,一定可以的。你不要哭,再哭就不漂亮了,我想看到我的小莎娜每天都是漂漂亮亮的,好吗?!” 格丽莎娜擦着眼泪,拼命点着头,却怎么也止不住泪珠流下。 暂时放下心事,李长风朝肖落云拱了拱手,说道: “这位朋友,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肖落云面容一肃,忽然整了一下衣服,单膝跪倒在地,抱拳大声道: “漓水散修肖落云,拜见主上,敢问主上尊姓大名?” 李长风忙一把将他拉起来,道: “肖兄不必如此,你我兄弟相称即可。我是刚从凡界过来的李长风,这是我的妻子格丽莎娜。” 肖落云并没有乘势站起身来,而是坚持一拜到底,站起身来,又向格丽莎娜拜了拜,这才道: “主公不可,我已有言在先,发下心魔大誓,现在你帮我报了血仇,我自当履行我的诺言。如若不然,莫非你要我破了心魔大誓!” “心魔大誓?那是什么?” 李长风轻声问道。 肖落去一呆,显然是从未见过连这种基本常识也不懂的修真者。 李长风见他呆住,自然是知道为什么,苦笑一下,开始将自己的来历一一道出。 良久…… “……来到修仙界后,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的知识不够用,不说别的,这里修士人人都会的驭使法宝的手法我都不会,只能手拿着武器砍砍杀杀,即不方便又饴笑大方,实在是惭愧得紧。” 肖落云连忙道: “哪里、哪里,主上不必过于自谦,这些修真界的手段只要有人教,马上就能学会使用。但主上发明的那种看不出手法的杀人法术,那才是真正不得了的手段,如果让人知道,恐怕会在修真界掀起一股滔天巨波呀。” 李长风知他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能杀人于无形,微微一笑,道: “其实也没什么,也许你一看就明白了。” 举起双手在头顶摇了摇。 肖落云见他又再举手,不自觉的紧张起来,警惕的注视着周围。 不一会儿,远处一阵树枝摇动,迅速的接近,一个浑身绿色的人突然从一棵树上跳下走过来,手上拿着一把前端是圆管的奇怪武器。 正是穿着一身迷彩服的张成。 肖落云好奇的盯着他那一身衣服看了一会儿,感叹的说道: “真是奇思妙想,奇思妙想呀!有了这样一身衣服,在从林中岂不如同隐形人一样。” 李长风微笑着一指张成说道: “这是我的同伴,名叫张成。张成,这位是我刚结识的朋友,肖落云。他可是正宗的修仙界修士,以后有问题就可以向他请教了。” 张成一抱拳,道: “肖先生,请多多指教。” “不敢,我们相互砌磋吧。” 肖落云抱拳回礼,眼睛却盯在张成手中拿着的那把枪上。 李长风指了指那枪说道: “这种武器我将它命名为‘枪’,通过一些机关和铭刻小法术来击发一种叫做子弹的东西,从而产生破坏力和杀伤力。这样吧,我叫张成当面开一枪试试,你就大概能明白了。张成……” “明白,师父。” 张成答应一声,干净利落的一端枪,朝着远处的大树扣动扳机。 “呯” 枪口冒出的火光不大,但当子弹击中大树,顿时引发一声巨响,一人合抱的大树应声折成两断,火光熊熊燃烧起来。 肖落云张大嘴巴。 过了一会他激动难耐的吼道: “法器,这一定是法器。只有法器才能有如此大的威力。” 李长风苦笑摇头。 肖落云见他摇头,正要询问。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脸色一变,急急的施了一个法诀,手指在双眼前一抹,两眼发出微微光华看向张成。 “这不可能?!” 他失声惊叫起来。 “你、你、你竟不是修士。这、这怎么可能?” 李长风道: “你看出来什么了?” 肖落云一指断掉的大树,激动的说道: “只有法器才能发出如此大的威力。而法器只有‘筑基期’的修士才能使用得了,所以刚刚我用‘观灵术’看了看这位张兄弟,结果却发现他尚未开辟‘气海’,这、这究竟……” 肖落云说着话,眼睛中的光华还在闪烁着,无意间他从李长风的丹田处扫过,顿时话音嘎然而止,指着李长风面露惊骇,一时间竟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李长风见他如此模样,不禁奇怪的在自己身上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呀,只得开声问道: “怎么,我有什么不对吗?” 肖落云终于回过神来,深吸了一口气,满面肃然的拱手道: “主上,你确定你所学的真是修真之法,而且已经引气入体,修练有成?” 李长风想了想,也不答话,只是抬手一弹,一团青色的火球疾射而出,蓦的射在一棵大树上,炸出一个脸盆大中的洞口,还引发了火焰燃烧。他手上不停接着施法,一连二道水箭术射出,将火浇熄灭,这才停住手,转头看向肖落云。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肖落云被这一幕完全搞懵了,简直颠覆了自己的修真三观,一时间眉头紧皱,苦思冥想,喃喃自语。 李长风知道自己由于长时间一个人摸索修行,肯定有许多与正规修士不一样的地方,因此倒也不着急,只是拍了拍肖落云的肩膀,温言道: “不必着急,我想很多问题只要相互印证一下,也许就会有答案,以后还有时间。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收拾收拾离开这里再说,不是吗!” 肖落云一惊,省悟过来急忙道: “对,先离开。不能让人看到我们在这里,哪怕多争取一点时间也是好的。” 说道这里,突然想起格丽莎娜的担扰,不由向她那个方向偷偷看了一眼,幸亏她的心神全在李长风身上,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说的话,这才轻轻吁了一口气。 李长风一挥手,道: “那好,我们先打扫战场,抹掉痕迹,然后转移地方再商量下一步的行动。” 众人依言动起来。 正文 第六十九章山洞论仙上 三个时辰后。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已是黄昏。 李长风他们寻找到了一个山洞。洞里面有一些毛发、粪便和不知名的动物骨头等杂物,应该是某种食肉动物废弃的巢穴,打扫过后,倒也勉强能作为临时驻地。 “好了,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吧。张成,你去拾点柴枝,格丽莎娜,你来生火。我们将打来的妖兽烤一只当晚餐。落云,我们来剥皮。” 李长风从猎袋中拿出一只“盘角羊”,一边嘴上吩咐着众人各自的行动。 不一会儿,袅袅的炊烟升起,山洞里火光时隐时现。 妖兽也有食草的,盘角羊就是其中一种,它性情比较温顺,攻击性不强,并且肉质鲜美,是其它食肉性妖兽最佳的捕猎对像之一,李长风他们遇到一群自然不会放过。 此时这只盘角羊被剥皮洗净,用粗木棍串起放在火堆上方烧烤,张成细心的翻动着,不时用小刷子沾一点调味料抹在上面。 盐巴、各种香料、刷香料的小刷子,甚至配餐的酒这些野外用餐要用到的东西,都是李长风在进入森林前准备好的,对吃这方面,他是从来都不亏待自己的。 李长风靠着洞壁坐在一旁,格丽莎娜依偎在他身边,另一面是肖落云。此刻他看着地上摆满的烧烤调料和工具,面露赞赏地说道: “主上准备得好齐全呐!” 李长风悠悠地答道: “就算是神仙,也逃不过要吃东西。所以,不论到什么时候,吃饭都是头等大事,我们可不要亏待了自己才好。” 肖落云点点头。 李长风微微一笑,转变话头,说道: “关于修仙界的一些事,还要请落云你给我详细讲一讲可好?” 肖落云面容一肃,拱手应是。 于是在逐渐弥漫开来的烤肉香气中,他缓缓地讲了起来…… 原来在这修真界,修真分为五个大的境界:练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练气期细分为十层,突破练气期后,其它的境界每一境又分初、中、上三期。据说化神之上还有境界,但没有人能具体说出是什么,因为那都是传说中的境界了。 为什么人人想修仙,修真到底有什么好处?其实最大的好处就是能长生。想一想,就算你本领通天,但如果只能和常人一样活个百来年就挂了,那想来也没什么人能有动力修这动不动就盘膝打坐,枯燥无味的修行了。 一般来说,筑基期以下的都还算是凡人,寿命也不会有明显的增加,只不过练气期修士身体得到元气滋养,一生中基本不生病,比平常人多活个一、二十年那是肯定的。 筑基期的修士生命得到全面改造,不再是凡人之躯,寿命一般能有二百岁以上了。而如果能修练到结丹期结成金丹,那就最少能有五百年以上的寿命。 再往上,元婴期,更是寿命过千年,想一想这可是普通人十辈子加起来的时间,称之为神仙那是一点也不为过了。 至于元婴往上的化神境,那就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的了,也许就此长生不老也说不定。 修真界幅源辽阔,具体多大从没有人能说得清,但有边界是肯定的。现在整个修真界就是一国,称为“大衍国”,以下分为七个州,每州有州长一名。往下是城,共分八十一城,每城的城主最少都是金丹期的修士才能担任。 因为虽说是统一成了一国,但修真是要耗费大量资源的,资源只有这么多,想要到手就必须要抢夺,只有高手才能保住到手的资源,因此不到金丹大修士,是坐不稳城主之位的。 至于州长什么修为,谁又知道呢?也许全都是化神境也说不定。 元婴期的老怪物都会选择退隐潜修,只在幕后扶持各自选定的城主,而各自的城主再反过来供奉这些幕后主子。这样他们即不担误自己的修行,又有了足够的修行资源,一举二得。 另外就是山门了。门派有大有小,就全国来说,超级势力有七个,称为一阁二门四大宗,分别是:凌宵阁、洞天门、升霞门、灵兽宗、神符宗、冼丹宗、仙器宗。 这七大门派各有各的特点,其中凌宵阁是属于国家扶持的门派,相当于大衍国最高等级的学府,旨在为国家发现和培养人材。洞天门和升霞门听说是两位化神境前辈在三千多年前创立的,派中高手如云,拥有和凌宵阁相抗衡的强大实力。 四大宗一听他们的名字就知道其特点了,驯兽、制符、炼丹、炼器,是各自利用自身的长处发展起来的顶尖势力。 除了这七大超级势力之外,每个州也都有自己扶持的大门派,再之下就是各个中小门派了…… 这时烤肉熟了,张成用短剑将肉分割下来一一递给众人。李长风拿出一个装酒的葫芦打开,顿时酒香四溢,引得肖落云鼻子抽动,只差流口水了。 笑了笑,将酒递给肖落云,道: “只是在镇上酒家沽的一般的酒,将就着喝点吧。” 肖落云也不客气,接过来大大的喝了一口,这才一抹嘴角,吁一口气答道: “能在这荒效野外喝上酒,已经是最大的享受了,还有什么别的所求呢!” 微笑着没有答话,撕下一块烤肉放进嘴里,细细的品味了一番,李长风接上先前的话头道: “修真界的情况我已有些了解了,那么关于法术运用方面的事,落云你也给我讲一讲吧。” 肖落云在路上已经了解过一些李长风的情况,此刻略一思索便慢慢的说出自己的看法: “主上的情况有些特殊,没有气海却能修出法术,这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元气是一切法术的基础,主上你既然已经修出了元气,其它事倒也不忙探究真相,首要学会的事就是,如何运用元气……” 喝了一口酒,肖落云继续说道: “……各种基础法术的施展,只要学会了手印法诀就能运用出来,只是这些法术威力太低,所以在实战中并不是很适用。修士对敌一般都是使用宝物,宝物根据使用者功力深浅,分别对应的是:灵器、灵宝、法器、法宝、道器、仙器、神器。每一种又分为下品、中品、上品、极品这些品级。一般来说,练气期所能用到的宝物就只有灵器和灵宝了,再往上的法器,由于功力不够深厚,灵力的总量不够,根本驱使不动使用不了……” 李长风点着头,想到了自己卖掉的那件法器盾牌。 “……而驱使宝物和使用法术是有些不一样的,这也就是你明明有灵器在身,却无法使用的原因,那个原因就是……” 李长风其实身上是有几件灵器的,从凡人界大漠里杀掉的蓝袍青年手中得到过的一张符录和一根不知名的绳索,他都曾经试着朝里注入元气,只可惜虽然能让它放出光华,却根本无法离手,离手就会掉到地上。这样他空有宝物却无可奈何,要不然怎么逼得他只能自己做些枪械来用了。 现在听到肖落云就要揭开他不能使用灵器的秘密,不由得坐直身子认真倾听。 “……每一件宝物,哪怕最低等的下品灵器都会有它特定的控制法诀,我们称之为‘秘法’,这秘法一般只有器物的使用者和制造它的炼器师才知道,因为这本就是炼器师在炼器的时候特意加进去的,为的就是防止宝物落入别人手中后为别人所用。所以除非是深知此道的炼器师才能够破解秘法,一般的修士就算得到别人的法宝也是无法使用的。” 肖落云说道这里,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件灵器,正是张遥曾使用过的困灵网。抚模着这看上去小巧玲珑的小网,他眼神黯然的轻声道: “能将灵器的秘法毫不隐瞒相告的同伴,都是经过生死考验的兄弟。” 李长风终于弄明白了没法使用别人灵器的原由,心中找到了一丝平衡:原来不是自己不够聪明,而是别人都太聪明了,竟想出了这种使用“密码”才能解锁的办法。 见肖落云黯然神伤又在思念他以前的同伴,不由叹了口气,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道: “逝者以已,我们只能回去后多多补偿他们的家人,尽量让他们活得好一些。” 肖落云抬起头,眼神有些发炙的说道: “主上,我能不能将那头三眼力熊卖了,给我那帮兄弟的家小一点抚恤补偿?” 李长风毫不犹豫的点着头,道: “这是应当的。还有这次杀敌后得到的战利品,也一并卖了吧,也能多给他们点补偿。对了,这设有秘法的灵器应该也是能卖出钱来的吧,毕竟你刚才也说了这是有办法解密的。” 肖落云听李长风说得大气,心情不由好了很多,点点头道: “大的商铺都会有专门的‘解密师。”其实就是一些学过炼器,但又不是很精通也没法再进一步的人,他们便专门研究别的炼器师的设秘手法来解密,也算是一种谋生的手段。” “那照你这么说,在大衍国炼器师岂不是很吃香的?” “何止是吃香,炼器师地位崇高,只要能突破‘炼器士’,到达‘炼器师’的水准,那就是各大门派竞相拉拢争取的对象了。” “哦,莫非炼器师还分等级不成?” “那当然,炼器分为炼器学徒、炼器士、炼器师、炼器大师、炼器宗师、器神这些等级。 不过听说炼器是很难进阶而且特别烧钱的行当,炼器学徒只能帮师父准备材料打打下手,一般要几年才能开始学习真正的炼器。 这以后要能独力炼制灵器以上宝物的,就算是达到了炼器士的级别,但直到能独力炼制法宝,才能获得练器师的称号,所以能到炼器师这个级别的修士就算很了不起了。 再往上能到炼器大师的很少,需要能炼制道器才算是炼器大师,那是要被各大门派隐藏起来的宝贝级人物。 再有就是炼器宗师,那可是能炼制仙器的存在,整个大衍国也只有四位。有三位成为了超级门派的供奉,还有一位酷爱自由,听说整年四处漂荡难觅其踪影。至于器神,那就是传说中的等级了,有没有不知道,反正我还从来没听说过,之所以有器神这个等级,那是因为在大衍国有神器流传下来,而神器当然只有器神才能打造出来。” 正文 第七十章山洞论仙下 “既然炼器分了这么多等级,那想必其它行当也是会有等级划分的吧?” “是的,炼丹、制符、驯兽、阵法这些大项,参照炼器的等级划分,也是详细分出了等级,这些行当修练到高深的境界,也一样是地位崇高,人人仰慕的对像。” 李长风听得心驰神往,修仙者的世界果然多姿多彩,还有无数惊喜等着他去发现。 “对了,主上莫非是炼器师,我看那叫做叫做‘枪’的练器之物甚是奇特,是主上你炼制的吗?” 打听别人的隐秘其实是一种忌讳,但肖落云自觉已经关系不同,实在忍不住心中好奇,于是小心翼翼的问道。 从储物袋中掏出自己的手枪递给肖落云,李长风自嘲的说道: “我可不算什么会炼器,最起码我炼的这玩意就没有加入‘秘法’,任谁拿在手上都可以使用。” 恭敬的双手接过手枪,肖落云拿在手上左右翻看了一阵,却又将枪递回给李长风,道: “主下不必妄自菲薄。我虽不懂炼器,但也听说过不少这方面的事,要入门上道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有的人听说学了一、二十年还只是个炼器学徒,只能帮师父打打下手,连一件成品也还炼不出来。但主上你刚到修仙界,修练仙法也没有几年,就已经能炼制出成品,而且还是在没有师父教的情况下炼成的,绝对应该算是天才了。虽然不知道这武器等级怎样划分,但能伤害到修士的器物,最少也应该算是灵器。” 李长风闻言笑了笑,他只能笑笑。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这些枪打打偷袭还可以,一旦人们熟悉了它找到防患的办法,威力就不免大减,修真者的护体手段不要太多。 不过现在听闻了修真界这么多秘闻,见识也是大涨,以后要找到改进的办法也是可能的。 接着他又问了一个他比较关心的问题,那就是飞行。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离地飞行,也根本没有发现别的修士可以不借助器物就能飞行的。 肖落云回答道: “肉身凭空飞行,那是金丹大修士才能做到的事,连筑基期也还不行。金丹以下要想飞,就只能借助器物或符录,最常见的就是飞剑。飞行飞剑和攻击战斗用飞剑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其实利用飞剑飞行只是最简单也最方便的一种方法,一般只作为短途飞行或者是战斗时的辅助之用。它操作方便,制作成本相对较低,但因为在高空中的气流阻隔还有寒气都是很大的,站在飞剑上四面无遮拦,一边飞行还要一边运起元气罩抵挡风寒,一般修士根本抵挡不了多久便会元气耗尽不得不下地休息,那样还不如在地上飞奔来得快还省事。 想要长途飞行是有专门的飞行宝物的,一般都是全封闭式设计,速度快,稳定性高,没有寒风袭扰,这些都是它的优点。缺点是这种飞行器一般体积较大,制作成本相应高昂,只能用来赶路,无法在战斗中使用等等。只有一些门派才会有那个财力制作得起,单个修士很少有人能够拥有。” 肖落云的话让李长风陷入了沉思:看来就算在这修真界,一些物理知识也还是一样有用的,比方说重力,比方说阻力,还有一些自然现像,无不都说明物理规律还是那些物理规律没有丝毫改变。那么,自己究竟能利用这做些什么呢? 肖落云的话还在继续: “……修练到金丹期以后,便可凭借法力升空自由飞翔,但也只是在战斗时才会利用这法术在空中作战而已,没有哪个修士会傻到凭着自己的法力长途赶路。所以长距离飞行永远是飞行器的天下,能看到单独一人在空中飞的情形并不是很多。” 李长风点点头,将他的话消化之后,又问道: “一直以来,我身边的人有没有修行灵根我根本不知道。这观测灵根的方法是怎样的,你知不知道?” 肖落云道: “只要学会‘观灵术’就能观测到灵根。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的经验。” “哦,什么样的经验?你教一教我吧。” 对于学习新的东西,李长风总是很积极很上心的。 “首先是观灵术。其实就是灵眼术的升级版本,需要达到练气期六层后才可以学习。” 当下肖落云将观灵术的法诀及施法要点讲了一遍。 这法术没什么难的,只是在灵眼术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口诀和法印,最主要是施法时灵气行经的经脉,有几条是在练气期第六层时才会打通的,果然要到时候才能施展得出来。 半盏茶的功夫,李长风已经将它学会并能运用出来。又将肖落云所传授的经验回想了一下,他便施出观灵术,眼中冒出微微白光先朝格丽莎娜看去。 这观灵术果然不同,在他的眼中,格丽莎娜全身周围被元气包围,有极少一部分的元气能钻入她的身体,可以看到她的丹田处散发出弱弱的光茫,并有颜色呈现,是由淡淡的白色和比较浓郁的绿色组成,根据肖落云所说的经验,这说明格丽莎娜是双灵根水属性和木属性,木属性较强而水属性稍弱。 这是一个充满元气的世界,每个人其实都是被元气所包围着。没有灵根的人,元气便会被身体所排斥无法进入身体内部。而有灵根的人,身体便会不由自主的吸收一部分元气。 如果此人没有修练,那元气进入身体后便会溢散,什么也留不住。但如果开始修练,那进入体内的元气便会被留住一部分,成为他施展法术的根基。 所谓修练,其实就是一个储存元气在体内的过程。修练越久,留住的元气便会越多,功力自然便会越深厚。 根据丹田所散发出来的光茫强弱,便能大致判断出这个人的功力是几层。当然,筑基以后修士,便能用功法将自已的功力强弱遮掩起来,除非是功力比自己更深厚的修士才能用另外的功法破解看出。 元气进入人本后,便会在丹田中呈现颜色,不同属性的元气会有不同的颜色:金属性为金色,木为绿色,水为白色,火为红色,土为黄色。 像格丽莎娜显露出来的,便是水灵根和木灵根的双灵根拥有者。灵根的拥有,和体质有关,身体能接受哪种属性的元气,那么就会是哪一系的灵根。但一般不会出现只接受单一属性元气的体质,大多数人的体质都能同时接受几系元气。 究竟是几系灵根,这却只有在修练之后才能看得出来,因为元气在进入体内之后才会有颜色的分别,在那之前却是看不出来的。 同时接受几系元气的体质并不好,相反灵根越单纯,修练速度越快。 这是因为人的丹田气海是有限的,总量都差不多大,在同样大小的地方,培养一种元气和培养多种元气所花的时间和精力当然是后一种比较困难。 打个比方,一个单灵根的修练者开始修练后,专心将一种元气练到一颗米粒那么大,那么他就算是突破了一层关卡进入了下一层的境界了。 而另一个人是双灵根,他需要将二种元气都培养到一颗米粒那么大,才能算是进入下一层。三系灵根的就需要三倍的时间,以此类推…… 时间和精力成倍的增长,这就是单灵根和杂灵根的区别。 格丽莎娜是水、木双系灵根,算是非常好的灵根了,在修真界也是各门各派争相拉拢的天才弟子。这就难怪她随随便便便开辟气海成功,成为一个修仙者了。 观灵术看向张成,也有元气钻入他体内,说明他是有灵根的。但再看向他的丹田,竟五种颜色混杂,是最差的五系杂灵根。 这就难怪无论他怎么努力,到现在还是没有成功了。不过他丹田外已能看出颜色,说明他的气海已经快要开辟成功,所差的只是时间而已。 将看到的结果告诉张成,让他不要着急继续努力。张成听说自己能够修练,已是喜不自胜——只要能成为修仙者,努力算什么,辛苦算什么!只要有结果就行。 然后李长风深吸一口气,观灵术看向自已。 丹田处竟然平平淡淡,什么变化也没有。自己能轻易的运用元气使出法术,但所有元气之源的气海却没有光茫发出,这和确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再看向自己的周身,身体在不停的吞噬着元气,比格丽莎娜要快得多,甚至比肖落云都要快很多。心中有数,知道这是在智能系统的辅助下相当于无时无刻不在练功。练功时所吸收的元气量,当然要比别人的平常状态快得多了。 为什么看不到气海散发的元气颜色呢? 收了功法,李长风深思着这个问题。自己各别人不同的地方,当然就是多了一个随身智能系统。 回想当初开元成功时的情形,的确有很多不合逻辑的地方;首先是自己明明看到了五色夹杂的元气进入自己的丹田,那就是杂灵根了,而杂灵根怎么能在短短二天之内便成功引气入体开辟气海呢? 应该是智能系统在里面起到了某种作用。 想到这里,他靠着石壁假装闭目养神,暗暗调出智能系统询问: “系统,为什么我的气海和别人的表现得完全不一样,是不是和你有关?” “系统对宿主的气海进行过一次调整,为更好的利用元气,系统和宿主的气海进行了融合。让气海不外显是系统现在能实现的功能之一,需要关闭此功能吗?” 果然是系统搞出来的事。 李长风松了一口气。这功能不错,能隐藏自己的功力扮猪吃老虎。 他想了想,又问了问知道还可以自由选择显露几层功力,便让系统暂时关闭了此功能,现在自己功力还不深,没有必要隐藏。 夜已深。 除了火堆中树枝燃烧时不时发出的“噼啪”声,就只有洞外不时传来的动物嚎叫,却让夜色显得更加静谧。 张成坐在洞口守夜,格丽莎娜和肖落云靠墙而睡,发现轻微的呼吸声。 李长风却睡不着。 该问的都问过了,现在所有的情况都差不多摸清楚,那么就只剩一个最大的麻烦——追踪诅咒。 李长风翻开衣襟,在胸口的位置,蓦然出现一个黝黑的六芒星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