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丹士》 第一章:圣诞节前的劫案 圣诞节前的夜晚,美国纽约街头到处都弥漫着过节的气息,所有的店面都被装饰一新,以此来吸引四面八方的来客,大街上和商店里,都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hsd广场的圣诞树高达10多米,上面挂满了成千上万条闪闪发光的彩色led灯带,树下的溜冰场上有许多溜冰者,沿着逆时针的方向,在音乐声中欢快的滑行着,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祥和、美好。 每年的这个时候,纽约人外出时总是得特别小心,因为这是纽约一年里抢劫犯罪率最高的时间段。 在纽约的布朗克斯区阿瑟大道执勤的一个白人警长弗兰克,此刻,正用他那小眼睛警惕的打量着眼前过往的人群,时不时的对着几个形迹可疑的“黑鬼”露出凶狠的表情,右手搭在腰间的枪套上,以此来表达“最好不要在我的地盘闹事,否则我可以一枪崩烂你的脑袋!”的美妙忠告,嘴里还不停的低声碎碎念:“噢,该死的混蛋们,千万不要在今晚闹事。”脑中回想起早上在署长办公室被署长特别关照过的话:“今晚会有一辆泰坦保安公司的车,要带着货物穿过布朗克斯区,所以,管好自己的地盘,如果这批货物在谁的辖区内出了岔子,那么明天这个人就可以卷铺盖滚蛋了!” 臭名昭著的布朗克斯区阿瑟大道就是弗兰克的辖区,这里的治安一直很不好,一到晚上,那些非裔的黑人就会三五成群的出没,他们似乎特别有体力从事某些不好的活动,譬如抢劫、杀人、放火等等。 枪支毒品交易充斥着整条阿瑟大道,色情业尤为发达,随处可见衣着暴露的站街女在街边拉客,街边的小巷子里偶尔会传出几声女高音般的求救声,但没人会去理会。 不过,弗兰克不需要管这些,他只需要维持好表面上的秩序就好了,偶尔阻止几个不成气候的小喽喽打架斗殴,或者可以抓住几个毒贩子就可以保证他不被警署炒鱿鱼,他可不会去管有多少犯了大案的通缉犯躲在这里之类的事,那关他什么事。。。。。。不出意外的话,过了今晚,他就可以穿着花衩裤去夏威夷的海滩晒晒太阳,享受圣诞节的短暂假期。 此时布朗克斯区的大广场大道开始堵车了,直接堵到了阿瑟大道,似乎这里的市民们对纽约的交通并没有很好的耐性,司机们默契的用刺耳的喇叭声演奏起了交响乐,身为纳税人的他们,嘴里蹦出无数曼妙的词汇献给了美国交通部门和警察局的爹地或者是妈咪,以此来发泄他们的不满。 离弗兰克最近的一辆牧马人吉普车上,几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白人小鬼,汽车音响里嘶吼着金属摇滚音乐,嘴里叼着大麻,对着弗兰克鬼叫着:“要你这警察干嘛”,“小心我干掉你全家”之类的话语,弗兰克正要过去教训一下这帮混小子,却愕然发现坐在副驾驶室上的那个小子,手里晃荡的不是别的,而是一把沙漠之鹰手枪,他们不怀好意的盯着弗兰克警长,我们的弗兰克警长只好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尴尬的转过头去看向别处。 一个散漫的身影从弗兰克身旁不远处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从身形上看是个年轻人,穿着松垮的卫衣,帽兜将他的头罩住了,一根耳机线从帽兜中延伸出来,穿入了卫衣的前兜里。在他的身后跟着一条半人多高的大狗,样子长得跟阿拉斯加的狼差不多。。。。。。 就像所有出门遛狗的美国人一样,年轻人步伐随意,边走边用纯正的美式英语对身边的“狗”念叨着:“嘿哈利,跟紧我好么,该死的圣诞节,街上人怎么这么多,天呐耶稣过个生日而已嘛,为什么所有人都要跟着起哄呢?你说呢哈利?”那条“大狗”发出了几声不明所以的呜呜声,不紧不慢地跟着那个年轻人。 一人一“狗”经过弗兰克警长的时候,这个散漫的年轻人脚步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去,借着街上车灯的光线,弗兰克依稀看到了帽兜里一张东方人的脸,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柔和的五官,黑色的瞳孔中透着一股子坚毅。一米八左右的身材显得有些弱不禁风。 弗兰克警长觉得这个看上去有些羸弱的年轻人应该不会在这里闹事,但眼尖的弗兰克发现这个年轻人身后跟着的“大狗”脖子上竟然没有挂狗牌,这在美国纽约州的法律里是不合法的,弗兰克上前拦住了这个年轻人准备找点茬狠狠的教训一番,顺便重重的罚上一笔钱为美国的政府收入做点贡献:“嘿,年轻人,该死的!这是你的宠物么?为什么没有挂牌!你不知道这会将你心爱的宠物送进动物救济站么,现在出示一下你的证件!” “不好意思尊敬的警长,哈利它不喜欢戴那该死的狗牌,至于我的证件,请看!”年轻人说着将一本证件递到了弗兰克手里。 弗兰克没有翻开证件,而是取出了简易的扫描仪,对着证件背面的条码扫了一下,“oh,我的天呐!”正准备开罚款单的弗兰克仿佛突然被鱼刺卡主了喉咙一样说不出话来,扫描仪的资料上显示,眼前这个来自东方的小伙子名叫尹一,是个拥有美国绿卡的美国公民,这些都很平常,让警长脸上的表情尴尬的是资料的后半段,爱德华制药公司的大股东,还是这次新上任的纽约州州长在竞选时的最大赞助商! 弗兰克警长的态度立刻变了,一张肥猪般的脸前一刻还十分凶狠,这一刻却堆满了笑容,连忙恭敬的将证件还给了尹一:“哦,尊敬的尹先生,您的狗。。。天呐看这毛色,血统绝对十分纯正,上帝在上!他叫什么?哈利,对,好孩子,是谁叫你戴该死的狗娘养的狗牌来着,没人。。。哦不!没有狗愿意戴不是吗?” 尹一微笑的看着弗兰克蹲下身子,对着哈利一顿马屁,也不管哈利听不听得懂,哈利则是露出了獠牙,恶狠狠的警告着还要对它做进一步亲密接触的弗兰克警长。 “啊哈,没事呢,尊敬的警长,它确实该戴上一块狗牌了,可是它似乎好像一直觉得自己跟它的同类有很大的区别。” 尹一俯身摸了摸哈利的头,哈利立刻配合的摇了摇尾巴,享受的闭上了眼睛:“那么尊敬的警长还有什么事么,如果没事的话,我可以带着哈利离开了么?”说着从口袋里“掉”出几张绿油油的美钞,随意飘落在地上。。。。。 “当然可以!”弗兰克飞速的弯腰捡起了美钞对着一人一狗离开的背影势力的喊道:“尊贵的先生,如果你的狗需要证件的话可以来纽约警署找我,我的名字叫弗兰克,本杰明.弗兰克愿意为您效劳!” 尹一没有回头,但他身边的“大狗”哈利回过头盯了弗兰克一眼,弗兰克感觉仿佛大冬天被人扒光了丢到北极圈一样的寒冷,差点让弗兰克心脏停掉。 “oh,见鬼,这样子的狗不是应该在警犬队么。。。。。” 哈利跟着尹一走过了两条街边的深巷,走到第三条巷子口的时候,确定里面没有什么活人后,一人一狗转身进去了。 尹一继续自言自语的对着空气说着话:“发现目标了么?在什么位置呢,我亲爱的打手哈利先生,你嗅到那东西的味道了不是么。” 一个粗壮浑厚声音突兀的出现了,“是的主人,我嗅到了,那东西刚刚进入阿瑟大道!这次泰坦公司变聪明了,竟然没有用安保专用车。。。。。还有刚刚那个叫弗兰克的警察认出了您的身份,并且看到了您出现在阿瑟大道。。。。要不要考虑把他干掉?” 那条“大狗”一边说话,一边双腿站立而起,昏暗的光线下,影子边缘发生一阵蠕动,细密的毛发闪过一道乌光后变成了一套西装,合身的穿在了一个彬彬有礼身高近1米90的壮实大汉身上。 很显然尹一的“打手”哈利已经谈论到点子上来了,这也是他经常一整天坐在冰冷僵硬的地上的真正原因。无论是作为一匹狼还是作为一个打手他都是严格服从与尹一的。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不会相信,除非这话是由尹一口中说出。可是现在他的主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思考了几分钟后,尹一修长的手指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燃,美美得抽了一口后靠在了巷子边上的墙体上,嘴里吐出一股绵长的烟雾,隔着烟气认真的看着哈利说道:“哈利,问题总是应该从自己身上找起,我觉得刚刚那个弗兰克警长说的对,我该给你弄个狗证了,这样我带你出来干活更方便。” 哈利的脸上显露出一种尴尬的表情,似乎想说什么,但被尹一打断了:“不是吗?放松点,这没什么,你是一只吃了造化丹的狼,按照我以前所在的中国宗派内的说法,你只是一只刚刚化妖的小狼精!虽然有妖丹,但如果在中国,任何一只化灵境界的小妖精都可以轻易的干掉你,见鬼!现在你竟然有高狗一等这种复杂的情绪,上帝啊,我不是告诉过你,尊严是对有实力的人说的,天啊!一匹狼竟然对佩戴狗证这件事感到羞耻!怎么样?戴一次一万美金!” 说着,尹一掏出一张银行卡,抛给了哈利,“里面有5千万美金。”哈利冷峻的脸立刻被这银行卡融化了,“成交,明天您有空吧,我会跟您去纽约警署的,狼神在上,您在我心里如狼神一样可爱,尽管我知道狼神是个无恶不做的混蛋!” “哦,好了,亲爱的小伙子,我的得力干将,我想我们得干活了,交通快要恢复了!”顺着尹一的眼神看去,一辆奔驰车随着车流缓慢的移动着,正好移动到了尹一和哈利所在的巷子口,透过半透明的玻璃,可以看到前座驾驶室里的司机十分着急,频繁而疯狂地按着喇叭。 尹一摸索着从怀里掏出一颗拇指指节大小的丸子,抛了出去,这是一颗泛着绿色邪恶光华的丸子,当这颗丸子沿着抛物线轨迹落到那辆奔驰车上方一米处时,随着尹一一声轻喝”爆“,伴随着一声”咔“响,这颗丸子爆裂,化成绿色的雾气,四散开来,几秒钟后,大半段阿瑟大道被笼罩在了绿色的雾气中。。。。。伸手不见五指,伴着呛人的气味。 很多在阿瑟大道上行走的人都跟警长弗兰克一样,眼泪鼻涕横流,阿瑟大道顿时陷入一片混乱。 ”呼叫总部,咳咳咳,阿瑟大道发生恐怖袭击,催泪瓦斯,这肯定是催泪瓦斯,请求增援。“弗兰克边猛烈得咳嗽,边拿出对讲机向纽约警署报告。 车外面嘈杂的环境让抱着金属箱子的比尔感觉很不安,看到外面绿色的不明气体,他本能的把箱子抱的更紧了,同时把手铐的钥匙含在了嘴里,这副手铐拷住的是他的手和金属箱,这么做的好处就是随时可以吞下钥匙,这样除非有人彻底的干掉他,才能把钥匙从他的胃里取出来,不然谁都没办法把他和金属箱子分开。 这次要护送的货上头也没说是什么,只是告诉他们,货很重要,必须平安的送达,是一个大主顾的单子,所以派出了他们三个好手过来,并且他们的头要求他们不准开公司的车,因为开保安公司的车子目标太明显了。 要不是后座上的另一个同伴建议司机走这条阿瑟大道超近道,他才不会被堵在这该死的地方。 “噢,天呐,为什么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司机正回过头想问问他的同伴比尔这预感怎么来的,“哦,上帝啊!”一只粗大的手打碎了车窗玻璃,从后车窗里伸了进来握住了抱着箱子的比尔的脖子,一把把比尔连带金属箱拖出了窗外。 一个大汉站在后备箱盖子上,掐着比尔的喉咙,将他的身体如同拎小鸡般悬在半空中。一块黑色的方巾蒙住了这个大汉的半张脸,这人比尔想起了很久之前中国电影里的江洋大盗。 大汉拎着比尔迅速的隐入了绿色的烟雾当中。哀嚎声,求救声充斥了阿瑟大道。 失去了车窗的保护,比尔吸入了不少绿色的气体,这让他感到全身瘫软无力。大汉的手太有力了,让比尔连咳嗽也做不到,只能浑身抽搐着,被这个大汉拎着在浓雾中前行了数米,这时比尔才想起含在嘴里的钥匙不知道掉在哪里了,这让比尔很放心,至少短时间内可以保住货物,他的同伴应该有足够的时间通知公司和警察了。 不过很快,比尔开始憎恨起教他这招用手铐铐住货物和自己身体的教官,因为眼前这个掐着他脖子的大汉似乎并没有要用钥匙打开手铐的习惯和欲望,在发现有手拷后,大汉直接把比尔的手臂活生生撕扯了下来,剧痛让比尔直接晕死过去。 哈利像扔垃圾一样把晕死过去的比尔扔在了巷子的一角,尹一微笑着提醒哈利他只需要这个箱子里面的东西,不需要那只该死的血淋淋的手,于是,熟悉人体构造的哈利“大狗”又把那只手从手腕处掰开了,导致箱子上全是血。。。。。。 爱干净的尹一指间冒出一道三味真火,在箱子上扫了一遍,箱子上的血液不见了,甚至看不见血渍,哈利瞪着大眼睛惊讶的看着这一切,以他低位的修为,怎么也想不明白他的头儿是怎么做到用那“有三种味道的火”来清洗东西而不烧坏东西的,如果换成他来干,这箱子恐怕已经连渣都剩不下了....... 哈利又再度变成了一条“大狗”跟在尹一的身后,一人一狗,伴随着远处传来的警笛声消失在了巷子的另一头。。。。。。。。 第二章:纽约的中医馆 5分钟后,离阿瑟大道两条街远的一条马路边上的一个巷子口出现了两个人影,一前一后的走向马路对面,那里的拐角处停着一辆悍马车。 哈利早就变成了人形,边走边整理着皱巴巴的衣服,和有些乱了的头发,样子十分狼狈。 边整理边诅咒着:“该死的上帝,愿他有天被狼神干掉。那群该死的母狗.......要不是看在它们身上有一丝丝微薄的狼族血脉,它们就死定了.......” 布朗克斯区阴暗的小巷子里到处都是流浪狗,而且大部分都是母狗.......于是,这匹英俊潇洒的狼精一路上不断的被发情的母狗纠缠骚扰着,最后不得不变成人形....... 最后在高大的哈利用拳头打发了几个眼神不怀好意,拿着锋利小刀子意欲从尹一和哈利两人身上获得点什么财富的黑人“小伙子”后,两人终于可以舒服的上车了,哈利熟练的替尹一打开车门,躬身将手贴在了悍马车的门框上,以防止悍马车的门框撞到尹一的头,尽管悍马越野车的高门框让哈利这个动作完全成了多余的。。。。。。。。 尹一随意的把手里的金属箱丢在了后座上,舒服的把腿架在了挡风玻璃前,点燃一根烟,潇洒的向车窗外吐了一个烟圈,对着正在开车的哈利说道:“老约翰完蛋了,他这次死定了,没有这瓶不死鸟的血液,他的身体恐怕熬不过一个月,要不是有人出一亿美金要在一周内弄到不死鸟的血,我还真舍不得拿走老约翰这个恶棍的救命稻草呢!现在的不死鸟比龙还稀少,我想如果有人出一亿美金要龙血的话,我们窝的姜戈先生肯定第一个用刀子自残,放上20的血。” 哈利也跟着开起了玩笑:“那个恶棍龙肯定会把那一亿美金全部换成硬币,然后睡在上面。。。。。。” “钱真是个美妙的东西!”尹一笑着说道。 哈利开着车穿过了布鲁克林区进入了皇后区,在皇后区罗斯福大道附近的一条比较偏僻的街道停了下来,尹一拎着装有不死鸟血液的金属箱子下了车,站在了一家名叫“尹氏中医馆”的三层楼建筑门口,悍马载着哈利直接去了地下车库。 尹一从敞开的大门进去,里面的十几个魁梧高大的黑人保镖穿着唐装,一见尹一来了,巴结的在尹一的身后跟着,“老板,今天的营业额4万美金,一切都很太平”在美国你去医院治个脱臼,要n种检查,中医馆却只要几分钟咔给你来一下,美国很多穷人是没有医保的,这些人就会去中医馆和很多非裔开的神神叨叨的店 第三章:“和气”生财的丹鼎宗 唐易的师门丹鼎宗是在中国峨眉山上的一个古老门派,传承了上千年,虽然所修基础功法跟道德宗的那群牛鼻子老道同源,但如果单论医术和炼制丹药,丹鼎宗如果认第二,恐怕没人敢认第一! 丹鼎宗千年前从道德宗中脱离而出自立门户,当时的宗主丹财子只是道德宗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药童,因打扫道德宗的凌霄阁时,发现了祖师爷—老子飞升时遗留在八卦炉内的一颗神秘丹药,惊醒了一直沉睡的八卦炉炉灵,受到炉灵的指点,从那颗神秘的丹药中感悟出了《丹经》和《医经》。 然而,天才往往都有些怪癖,这位丹鼎宗开山宗主丹财子就是这样一个天才,他对金钱的迷恋程度不亚于西方的那种会飞的四脚蜥蜴。 当时的华夏大地正值战国时期,有一位在他国作质子的皇子叫赢政,他是个修仙迷!当他遇到了当时下山历练(其实是贩卖丹药疯狂敛财)的道德宗小药童时,就像下雨天的唢呐遇到了二锅头一样,丹药神奇的药力让这位后来万古一皇成为了丹财子的狂热粉丝。 花费了一大笔巨资,轻松的让自己做到了无病无痛,身体健康(异常强壮)后,不仅成功的从敌国逃脱,而且还受丹财子的指点,在争夺皇位的血雨腥风下成功的存活下来,并继承了皇位。 即位后成为秦始皇的他,又花费了大量的钱财让他的手底下的秦军成为了一支异于常人的军队,拥有这么一支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出来的军队,让他轻松的统一六国(当然这过程也不是那么轻松,丹财子没少出阴谋诡计).......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又想着成仙得道长生不死,丹财子本来可以将道德宗功法卖掉的,可是那样做会遭到道德宗长老的追杀,最后绞尽脑汁的他,竟然发明了十副丹方。 不得不说这十副丹方十分惊人,惊人到可以让一个普通人吃十颗按照丹方要求炼制的丹药之后直接达到天元婴后期,然后直接飞升。 这组被后世称之为升仙十方的组合丹药便是这位贪财宗主的成名作,也是在道德宗的毕业设计,里面只有最后一颗丹药不是丹财子自己创造的,是颗道德宗的避雷丹....(那是可以避开天劫雷罚的丹药,宗主想的还是相当周全的,因为通过丹药提升修为的修士修为是到了,可是心境没到,雷劫之下,肯定必死)。 很显然,道德宗对这个小道童的所做所为极为厌恶,任何的修炼功法讲求循序渐进,《道德经》的法门清静无为,修炼者更是要求清心寡欲,每个门人都是从入门的修心修德期(除了每天替道德宗扫大街,学雷锋做好事之外,还得学习《道德经》的初级版《太上感应篇》),达到开灵台的标准后,才能进入到凝气筑基期,再经历几十年或者上百年不等的苦修,攒够真元凝结金丹,从此就可以踏上不死不灭的金丹大道。 天赋好一点的人过个一二百年,没日没夜的用神魂孵化温养金丹,最后都会修成地元婴,又得过了两三百年的时光,地元婴吸收了足够的天地灵气成长为天元婴,然后只需要耐心等待,少干坏事,等到神识变成三朵纯洁的小莲花与天元婴融合时,就会经历让每一位修真的大神心惊胆颤的天劫(如果运气好,你有亲戚在道德宗,或者干脆你有勇气与大多数情况下长得跟猪一样的道德宗女修士结为道侣的话,想来就可以弄到一颗避雷丹),淘汰掉一批心中有鬼的甚至是略微有鬼的大神之后,就可以飞升仙界了。 如此繁复的步骤当然不是很适合丹财子这么一个无贼俱全,欲念横生的修士,他老人家可是连开灵台都是贿赂长老,靠长老私授法门才通过的。 这样一个修士,从老子遗丹中领悟了《医经》和《丹经》,发明了升仙十方后,每天无所事事,下山随手解决一两个疑难杂症收取高昂的诊费,再给山下有钱人炼炼丹药,倒也是过的悠闲。 道德宗的掌门和长老们也懒的管,最后这个每天练练丹,磕磕药的小道童,竟然默默无闻,极为低调的在一百年间就达到了天元婴大成,变成了连道德宗掌门都惧怕的存在。 不过这些都不构成丹财子与道德宗决裂,终于,闲来无事修炼轻松的丹财子还是触碰到了道德宗的底线,他“胆大妄为”的打破了千年来老子传下来按步就班的修炼传统,竟然自己将《道德经》的所有版本简化归纳,突破创新(当然省去了他老人家最讨厌的部分——该死的扫大街和学雷锋),自己造就了一种与《道德经》的内容有很大出入的修炼法门,也就是唐易现在正在修炼的功法《浮世经》。 这让奉行道德至上,弘扬真善美,摒弃假丑恶,追求高大尚的道德宗高层极为不满,于是在掌门亲自出手被丹财子轻松打成重伤,所有道德宗门人找麻烦单挑丹财子,被丹财子打得屁滚尿流后(小部分被丹财子收买,跟随丹财子),丹财子选择聪明的选择离开道德宗,在峨眉山一个靠近罗目镇的山头自立门户开宗立派,开创了纵横千年的丹鼎宗。 此刻,唐易停止了吸收外界的天地灵气,小心翼翼的从丹田分出一丝丝真元,偷偷的避开了锁元丹的监视封锁,进入经脉中,按照师门的心法《浮世经功法篇》的轨迹运行在经脉中游走,修复着他修为被废的那些年颓废生活所造成的暗伤,再将真元调动起来,尝试着在丹田内结丹。 唐易已经在这被《浮世经》划分为练气化虚小周天境界中停滞了有一年了,每次想要进入结丹境,迈入新时代,那颗该死的锁元丹都会死死的锁住真元,让唐易无法结丹。 别无他法的唐易只好以自身的真元慢慢消磨锁元丹的药力,经过一年的消磨,丹田内的锁元丹已经濒临解体了,今晚,唐易再也按捺不住那颗骚动的心,再次准备结丹,丹田内的真元被唐易调动了起来,围绕着中心的漩涡疯狂的旋转着,逐渐真元被压缩,由银白色像金黄色过渡。 唐易发出一声轻喝“凝”,丹田气旋猛然间加速旋转,被压缩成纯金色的真元被一溜烟的吸入到丹田气旋中,一颗属于唐易的大道金丹即将诞生。 这时,同在丹田内的那颗锁元丹似乎发现了什么,顿时散发出一股极强的威压,瞬间崩碎了唐易快要凝成的金丹,碎片散落到丹田内,很快又被丹田气旋搅碎,化成了银白色的真元,重新在丹田气旋的带动下慢慢的旋转。 于此同时,唐易一口鲜血喷出,洒落在修炼室的地砖上,化成一抹嫣红。“法克,该死的锁元丹,万恶的师叔祖,迟早有一天,我也要破了你的修为,不过我不会给你吃锁元丹,我会直接在你的丹田上戳1000个有视觉效果的整齐小窟窿,再把你卖给非洲草原上的食人部落,非洲黑鬼会乐意慢慢折磨你的,这样你在死前也可以欣赏一下非洲部落在进食之前跳的乱七八糟的舞蹈,嘿嘿嘿。”唐易狞笑着想到。 修炼的时间总是消磨的非常快,此时的天已经亮了,唐易估摸着已经到了早餐的点,因为他看到了器灵甄维斯已经完成了不死鸟血液的复制,应该是去准备早餐了。 客厅的八仙桌前,斯文的哈利正对着一盘已经煎成12分熟的牛排发呆,他明明记得他跟甄维斯说的是两分熟的牛排,姜戈依旧往嘴里灌着那种来自中国绍兴的黄色酒精饮品,然后面前的餐盘上放着一叠美金,无奈的哼哼着问候甄维斯母亲的美妙话语,远在仙界的妖后女娲一阵喷嚏,奇怪的自言自语:“难道是感冒了?可是我怎么会感冒呢?奇怪?” 原来,这条龙要求甄维斯给他的早餐里必须有十五个汉堡包,十五份炸鸡,十五份薯条。甄维斯直接从外面的保险箱里取了一刀美金放在餐盘里,恭恭敬敬的放在姜戈的面前,空气之中传来了甄维斯略带个人感情色彩的解释:“对不起,伟大的姜戈大人,您的要求太高了,我不乐意办,但我有钱,有钱的就是大爷!这是钱,您自己出门过三个红绿灯右拐,那里有家白头发老爷爷开的店,那里有你想要的!不用找了!” 斯坦福博士的眼镜已经被器灵修好了,白大褂变成了雪白的颜色,只是有点皱,此时真卖力的对付着一盘所有菜品中最正常的土豆泥,沃夫今天早上起来的有点晚,本来他是想坐在哈利身边的,跟他继续讨论昨晚没有讨论完的关于如何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他们好像讨论到了要在30个国家中发动政变的细节,无奈发现与哈利之间隔着姜戈,他不想被龙当早餐吃掉,所以聪明的选择闭嘴,吃着一个裹着整只番茄和半根没有削皮黄瓜的三明治,旁边还有他的网购咖啡。 一夜修炼后的唐易整理着疲惫,带着轻松愉快的表情坐到了当中,尽管结丹没有成功,但至少不是成功不了不是吗?修炼这种事情讲究随缘,生意还是要继续,对于在美国摸爬滚打的唐易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赚取大笔大笔的美金,让自己过的更加舒服来的实在的了。 可是现在唐易极度尴尬,因为甄维斯这个小混蛋竟然没有给他准备早餐,刚想吩咐甄维斯给自己来一份热腾腾的煎蛋和牛奶,甄维斯却借口爱德华公司的药厂需要它的控制,也不知道是真去了,还是假装去了,反正怎么都叫不应。 没早餐吃的唐易,突然想起了自己公司的对头史莱克公司的董事长老约翰就快结束他那罪恶的一生,不由自主的想要去榨取他的最后价值,于是,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坐在边上的姜戈发现了这个表情,这条西方孽龙暗自想到:“不知谁又要倒霉了!是的,老板每次露出这种表情时,就会有人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