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隐阁》 第一章 我是阁主 寒风凛冽,如针刺骨,不住呼啸肆虐在苍茫的大地,阻挠着行人前进的步伐。 但这吹不散那股如同炽火一般执着的信念。 风不住,雨水倾洒。 此时屋外风雨交加,雷鸣电闪,方才巳时,天空已是黑压压的一片,像极没有星空的夜。 云层降得很低,沉重压抑得让人透不过气来,今日实在不是一个外出的好天气。 可有时候,人在江湖,就像浮萍挂在树梢,是停是落,是飘是散,往往都是身不由己的。 暴雨将行,或是那些已经走在路上的人,多多少少身上都背负着无奈。 今天小镇客栈的生意格外火爆,来来往往的行人们为了躲避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纷纷来此歇脚,顺带点上三两斤牛肉,要了一壶上好的陈年温酒。 几位同行的旅人一道坐着饮酒茹荤,谈天说地,静待这场初秋乍凉的萧瑟冷雨停下,倒也是一份难得轻松惬意的时光。 这些人中十之七八都是过着“刀口舔血”生活的江湖人,外头日子不易,却仍想让自己显得更为豁达,豪迈一些,所以他们都大口大口的吃肉,大碗大碗的饮酒,连带着说话,也都各个中气十足。 一个身材肥胖的青年男子撕下一块牛肉塞入嘴中,吧唧嘴道:“俺听说前些日子有个卜刀门的弟子仅凭一人一刀就单枪匹马灭了江东黑虎堂的总部,你们说这事可信不?”黑虎堂一直以来都是江东的地头蛇,势力强大不说,当今三大当家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高手,各个实力不俗,有万夫莫挡之勇。是而即便黑虎堂被人歼灭的消息传遍了江湖,胖青年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坐在他对面的黄脸男子眸中闪烁着精光,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崇拜之意,道:“千真万确的事,你说的卜刀门弟子正是卜三刀辰荣,传闻两年前辰荣刀法初成踏涉江湖,却不知其中险恶,被黑虎堂大当家设计砍去一臂,好不容易得以脱身,却再不能使引以为傲的双刀了,那滋味,真叫一个地狱般的煎熬,即便如此,他依旧没有放弃使刀,潜心回门中闭关了两年,方一出关,竟以独臂练就了传说中的卜氏三刀,刀光一出,犹若白虹惊现,第二天就将黑虎堂杀得片甲不留,第三刀‘昼夜未卜’更是引得天地变色,三大当家合力对抗,竟落了个两死一伤的下场,堂中手下当时都吓傻了,纷纷抱头鼠窜,自那以后,江湖中便再没有黑虎堂这号势力了。” 桌子另一侧的负剑少年听得出神,大笑道:“早就听说黑虎堂的人作恶多端,最好仗势欺人,辰大侠此举,当真大快人心,来!让我们干了这杯酒庆祝庆祝。” 三人端起碗来,将其中酒水一饮而尽。 豪情万丈的英雄故事,大都为人赞颂景仰,每每提起时,这些人的内心何曾没有冲动,没有向往,那般提酒芦策骏马,仗剑天涯的江湖梦,皆是游子的初心啊。但往往初心易泯,太多的理想正义,都被江湖险恶侵蚀殆尽了。 但听嘎吱一声,一位身穿蓑衣的八尺大汉推门而入,朝着小二吩咐了一声,随后步履匆匆地朝着胖青年那桌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摘下了斗笠,仔细一瞧,这大汉虬髯如戟,皮肤黝黑,一双大眼犹如金刚怒目,神情不怒自威。 胖青年被他的模样吓到,不自住地颤巍巍盯着那人,负剑少年目光如炬,右手悄然放在剑柄之上。 虬髯大汉缓步向前,道:“请问”,他的声音与他的身形一样粗犷,“这个位子没人坐吗?” 三人未来得及反应,却听一道温和的声音从旁边那桌传来,一位身穿亚麻色衣衫的青年朝着蓑衣大汉道:“他们那桌太挤了,兄台要就餐,不妨来我这桌。” 蓑衣大汉将视线移到那位青年的身上,只见他的脸上始终挂着和煦的笑容,眸子弯起明亮如月,面善的模样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再看那桌子之上仅他一人,而前面这桌却是只有一个位子需要挤挤,也就没有拒绝他的好意。 那三人登时长呼一口气,敢情那大汉是看到空位子才往这儿跑的。 虬髯大汉坐下时看了青年一眼,表情依旧没有变化,只是不停地回头张望。 亚麻衫青年看着他,问道:“你似乎有急事。” 那虬髯大汉点头,也不避讳,道:“自家三弟出了点麻烦,得赶过去帮他。” “可有什么帮忙的地方?”亚麻衫青年的声音一直都很温和,似柳摇曳,似波荡漾。 虬髯大汉愣了会,似乎诧异这个素未谋面的青年为何三番两次要帮自己,直觉告诉他,此人一定是个图谋不轨的伪君子,这样的想法连带他的语气也产生了变化,不客气道:“不必了,吃了些东西,就该继续上路了。” 亚麻衫少年拿起筷子递给他,笑道。“你要是不介意,可以先吃我的菜,之前点的东西,吩咐小二退掉就是了。”。 虬髯大汉心中的警惕更强烈了,“这小子有猫腻,菜里肯定有毒。”表面却不发作,只是摇头不语。 亚麻衫青年“嗯”了一声,也不再理他,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虬髯大汉暗中留意他吃饭的细节,愣是没有看出什么端倪,直到自己点的小菜上来,这才不去管它。狼吞虎咽地吃完后,他又重新穿上蓑衣,也不顾外面的风雨,就这般冲出去了。 那位三弟对他而言一定很重要。亚麻衫青年望着他离开的方向,眼神变得有些飘忽。 过了半晌,大雨终于停了,亚麻衫青年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饱嗝,出门沿着大路一直走到了一座庭院。 朱红色的大门上方,檀木牌匾龙飞凤舞地刻着硕大的一个“李”字,行文健挺,笔走龙蛇。两侧石狮各踩绣球,张牙舞爪,栩栩如生,脖间铜铃宛若二郎神生得第三只眼,浩浩荡荡,正气凛然,任何邪门歪道见着都会退散。 这派头定然是个大户人家。 他提起铜黄门环敲了三声,过了一会,便有一位驼背老仆开门迎接,轻唤道:“是凌先生吗?” 亚麻衫青年似乎认得这老仆,朝他笑道:“顾老,是我啊,凌有衣,家父前些日子刚刚退阁,带着一群好友云游四海去了,所以侠隐阁现在就我一人,阁主之位也暂时由我担任着,前些日子我在阁中收到您的飞鸽传书,这就连夜赶了过来。” 一听到侠隐阁,半只脚已然迈入黄泉的老仆脸上竟然露出的罕见的激动神色,待到他看清凌有衣的脸,心头顿时谋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嘴中呢喃,“像呐....真的好像,记得当年初见你爹爹时,你还是个襁褓里的娃,总是嘤嘤哭泣、时光荏苒,没想到一眨眼就长这么大,足够继承凌阁主的衣钵了。既是如此,那这任务就委托你了,随我来,家主已经在大堂恭候多时了。” 凌有衣点点头,跟在后面看着老仆健步如飞的脚步,不禁哑然失笑:“顾老您慢些,可别崴到脚了。” 老仆得眉毛舒展开来,呵呵笑道:“无妨无妨。” 庭院小路曲径通幽,四周假山环绕,风景宜人,好在去往大堂的路并不长,没过多久就快到了。 李府大堂中央的上段阶层上,一位身穿锦衣,腰系白玉绸缎的中年人正摆着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右手放在唇间,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来回踱步。正中间椅子上,却是坐着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小女孩,模样清秀,如墨的黑色眼珠滴溜溜地不停转动,嘟囔着嘴,大大咧咧道:“爹,你再这么晃来晃去,我头都要被你转晕了。” 中年人停下脚步看着小女孩,无奈道:“爹这不是着急么,要是这回祖传的宝贝真这么丢了,爹怎么对得起李家的列祖列宗啊。” 小女孩躺在大椅上,摆弄着葱白小脚丫,道:“爹爹不是飞鸽传书请了侠隐阁的高人帮忙吗,据说侠隐阁是个专门帮忙江湖救急的组织,只要能够满足它的条件,不论多少困难,都会尽力帮忙的,而且从来没有失过手呢。” 中年人看了眼花瓶里枯萎的紫薇花,解释道:“那都是顾老说的话,能有几分可信?反正爹是从未听说过江湖上还有侠隐阁这么个地方,请人过来,也就是死马当活马医。” “家主,凌先生到了。” 就在这时,顾老仆的声音宛若沙漠里的甘泉流入中年人的耳中,话虽说得不好听,李家主仍是笑逐颜开,可一转头看到凌有衣孱弱的身躯后,不免疑惑道:“你是侠隐阁的人?” 凌有衣走上两步,道:“是的,在下侠隐阁凌有衣,李家主遇上了什么麻烦事,不妨与在下说说。” 李家主咳嗽了两声,没有后话,反倒是小女孩在一旁干着急,扯着他的衣袖,撒娇道:“爹,侠隐阁的人都来了,你怎么又没话了呀。” 李家主心想小孩子坏事,闷哼一声道:“小孩子懂什么,到一边坐着去。” 小女孩自讨没趣,哼了一声,一把甩开他的衣袖跳到椅子上,扭过头不睬他。 李家主无奈叹了口气,将目光移到凌有衣身上,开始眯起眼睛打量对方,怎么瞧,怎么都不觉得对方是顾老口中有着莫大神通的高人,再者凌有衣这样的名字,实在是太土太没追求了。 李家主看得入神,心思密集之下,竟啧啧出声,连连摇头,心想:家传宝贝之事事关重大,若是被一些不相关的人知道了,可是有大麻烦。 凌有衣被李家主一直盯着,只能尴尬地笑笑,虽然大概明白他心中所想,此时却也不好说什么。 还是活了大半辈子的顾老仆阅历丰厚,一眼就看出其中端倪,道:“家主,侠隐阁阁主年事已高,前些日子已经退隐江湖了,这位是新任侠隐阁阁主凌有衣。” “新任阁主?”李家主眉毛一挑,似乎来了兴趣,显然他还不知道现在的侠隐阁只有凌有衣一人,他不是阁主还能是谁呢。 “既是阁主,武功定然不俗啊。”李家主笑眯眯地看着凌有衣,言下之意是要他露一手展现下自己的身份。 一听到武功,古灵精怪的小女孩登时来了兴致,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不停眨动地朝着凌有衣方向看去,就像嘴馋的小猫咪在向主人要鱼。 侠隐阁门人不轻易动武,这点顾老是知道的,早在二十年前,若非自己面临生死浩劫逼得凌勋出手,他怎么都想不到温柔和善的侠隐阁阁主,竟是那种杀人不见血的优雅刺客。 即使已经时隔多年,再次回想起当时的画面,顾老仍旧觉得心渗,那种宛若掉入冰窖之中的绝望,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还是算了吧。”顾老方要阻止,却看凌有衣微笑着点了点头,随后右手轻轻扬起,一缕碧波便自门外小泉荡漾开来。 滴咚! 凌有衣再食指一勾,一个宛若豆大的水滴仿佛被他吸引,从泉水激射而出,一瞬穿过了大门,停在他的指尖。 水滴晶莹剔透,在雨后初晴的阳光下散发着七彩光芒,煞是迷人亮眼。 李家主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一幕,确定这不是戏子所用的障眼法么? 小女孩则是毫不吝啬地“哇”了一声,随后开心地笑了起来。 凌有衣嘴角勾起,在阳光下的笑容格外灿烂,手指指向了小女孩身旁的花瓶,轻唤一声,“去吧。” 水滴似有了生命,就这样随着凌有衣所指的方向飞了过去,在花瓶上方定格,滴落。这一瞬仿佛回到了过去,又好像跨越了未来,饱含的爱心使得秋天变成了春天,使得垂暮化作了青年,枯萎的紫薇花竟神奇地再度绽放,枝叶舒展开来,好像穿着紫衣的曼妙舞女。 家主,小女孩,老仆三人不自禁张大嘴巴,一瞬看得都痴了。 第二章 第一个任务 “阿凉,是你吗?”李家主失神般得望着重新绽放的紫薇花,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朵花已经死了,却是他妻子生前最爱的花,记得每日清晨,她都会来这里探望,为这株紫薇花浇水施肥,裁剪枝条,就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关怀呵护无微不至。 阿凉的心很温暖,笑容和初晨的阳光一样灿烂。 有时候他为了生活的压力而烦恼,却都因为看见她的笑而释怀。 然而好景不长,一场夜雨随同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夺走了阿凉年轻的生命。 人走茶凉,花也伴着枯萎了,但它依旧被伫放在大堂最显眼的地方,下人们每次打扫大堂时,李家主都会吩咐她们仔细擦干净花瓶,每天为这株紫薇花换上肥沃的土壤,浇水灌溉。 起初她们都很不解为何要样做,直到偶然一次碰上年幼调皮的小主人,才明白其中的深沉,原来那位尖酸刻薄的主人,也会有柔情的一面。 睹物思人,一直都是这世间最伤感的怀念方式。即便如此,能够怀念比之渐渐忘却,一定更来得温柔岁月。 小女孩似乎再次看见了母亲的身影,激动地无以复加,一双漂亮灵动的大眼睛不停闪烁地盯着凌有衣,就差冲上去狠狠抱住。 李家主在本地商场纵横多年,虽不会武功,多少也会一直跟它打交道,对于武学之道向来自诩见多识广,直到今天见了青年的手段,才知自己原是个井底之蛙。 他很好奇,却没有多问,肯定的眼神已然给予了凌有衣充分的信任。 顾老仆站在一旁若有所思,似乎想起了什么,传说中只有修成侠隐没世诀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侠隐阁阁主,但是上代阁主凌勋,修炼的却是神秘莫测的道法阴阳篇。 道法太极都有阴阳两面,凌勋修的是阴诀,这孩子,应当是修了阳诀。 他猜的不错,侠隐阁代代传承的神奇功法侠隐没世诀早在三百年前就已失传,而没有那道宛若枷锁一般的束缚,阁主之位的传承就显得随意很多,向来都是能者居之,或者说是愿者上钩。 江湖中知道侠隐阁的人并不多,而侠隐阁的人也真正贯彻了其中的“隐”字,虽是自号江湖救急的组织,但是管的都是些琐事,如若真的涉及到江湖仇杀或是门派之间的恩怨纠葛,侠隐阁素来是不会出面的。 而这样一个不图名,不图利,争不到半点权力的位子,谁愿意去坐? 凌勋决定退位时曾经问过那几位并肩作战的其他的成员:“谁愿意接手我的位子?” 结果那几个大都上了半百岁数的老爷老太纷纷缴械投降,宣称自己老了老了,这般光荣伟大的使命,就交给年轻人去吧,咱们几个一道游历江湖混混日子,一生也就这样过了。 凌勋大笑,随后就带着好友一道游山玩水去了。 凌有衣一想起当时的场景,就觉得这几人一定是串通好的,好在他个性随和,并不计较太多,加之这些年一直修炼道法阴阳篇中的阳诀,觉得自身实力足够,就将阁主之位接手了。 侠隐阁就此推陈翻新,理念观点与上代截然不同,父子二人虽练同法,可凌勋的阴诀修的是修罗道,而凌有衣的阳诀,修的是天道! 不管怎么说,李家主已然将凌有衣视为天人,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变化,不仅邀请他到上座坐下,还亲自跑到门外沏了一壶茶,恭恭敬敬地为其倒上,将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不得不说经商的人口才都不会太差,李家主三言两语,就把故事的梗概以及请凌有衣前来的目的说了个明白。 从他的话语中,凌有衣知晓自己接手侠隐阁后的第一个任务是要找一本书,一本名为《神农典》的书。这本书是凌家的传家宝贝,相传乃是上古炎帝留下的武功秘籍,一入江湖,必然引起一番腥风血雨,之中言辞虽有夸大之说,但也足够证明这本书的价值。 只是到了凌勋上一代,凌家就已经弃武从商,家中人不再习武了,这本书的价值自然也就直线下跌,除了收藏之外别无它用,万一被有心人知道了,还是个巨大的祸根。 恰好凌家三代世交宋家是一个传统的武学世家,前些日子也不知从何处弄到了几本珍贵的从商要领,两家交流了一番,决定互相交换。 宋家在城中而李家在乡下,水往低处流,可人,还是要往高处跑的。 李家主浸淫经商一道太深,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带着女儿以及几位侍从二话不说主动上门,不想半路遇到了山匪,倒了大霉。 那山匪头头本是来劫财的,却发现这么个意外之喜,当时钱也不要了,抢到之后扭头就跑,生怕对方有人支援,李家主当时气疯了。 这可是再多钱财也买不来的宝贝啊。 好在之后几天,府中有人打听到那位山匪头头叫作王林,就在附近一带的山营扎根。 李家主一听,心想就这么算了肯定不行,便狠心花钱雇了十几个江湖人,准备来个夜袭山寨,谁知大晚上跑了个空,那山匪早就卷铺盖跑了。 最强的强盗向来不是有最硬的手段,而是事后有一颗如同小偷隐匿的心啊。 实在没辙的情况下,才不得已求问顾老,请了凌有衣过来帮忙。 “这事还挺难办。”凌有衣挠头思索,问:“可知那山匪头头长什么样。” 李家主撇撇嘴道:“那还能长啥样,一副山匪混混的模样呗。” ......... “我记得他长什么样。”关键时刻还是小女孩靠得住,手指在半空一边描绘,一边脑瓜子飞转地说道:“那人长得很高,大概比爹高出一个头。” 小女孩用手比划着,却发现自己不够高,索性站到椅子上,左手与李家主的头部持平,右手高出一截,示意这个高出头部的大小。 李家主被自己女儿比划来比划去,不由哼一声,却只能在肚子里生闷气:“死丫头。” 凌有衣点点头,小女孩继续道:“那人穿着一件棕黄色的衣服,呃..,方脸,然后胡子很长,都长到鬓角上了,有点像戏子中的张飞脸。” “哦?”凌有衣似乎想起了什么,让顾老仆拿来笔和纸,当场画了一张人像。 凌有衣画的速度并不快,却是在一点一滴回忆着其中细节。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凌有衣将画摊开,问小女孩:“这山匪可是长这样的?” 李家主和小女孩瞪大眼睛看着画像,不约而同道:“就是他。” 小女孩从未经历过像今天这么神奇的日子,看向凌有衣道:“真是神了,我只是讲了个大概你就能把人画出来了,而且还一模一样,大哥哥,你是天庭派来的菩萨吗?” 凌有衣笑着摇头道“菩萨可不是天庭的人哦。”看了眼图中画像,“我哪有这等本事,只是这画中之人曾经见过。”正是先前客栈中急匆匆而来,坐在他对面却不带走一坛酒的蓑衣大汉。 记得那大汉出客栈后,似乎是朝着东南方向行进的。 凌有衣知道那个方向有一个人烟罕至的小村,而那人之前说过自家三弟出了些麻烦,有急事要回去。那个三弟很可能就是那村里的人。 一定去那里了! 凌有衣心下有了判断后,与李家主三人大概说了下情况,便告辞离开。方一走出李府大门,却发现那调皮的小女孩一直跟在后面,凌有衣颇是无奈,蹲下身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看着他清澈如水的眼睛,竟耳朵一红,道:“我..我叫李青梅。” “青梅如豆柳如眉,好名字,但是这次旅途危险,你可不能跟过来哦。” “为什么!”李青梅嘟起嘴,道:“不是有大哥哥保护我吗,大哥哥那么厉害,难道连一个小女孩都保护不了。” 她仰头看着他,一脸神气。 这妮子,怎么这般牙尖嘴利,凌有衣方想解释,李青梅一把抱住他的胳膊,娇蛮道:“我不管,反正你得带上我,而且你一个人去,万一拿到《神农典》就跑了怎么办,总得有人监督吧。” 凌有衣的手被她晃得厉害,又发现自己说不过她,只好摸摸她的头,笑道:“人小鬼大,就带你一起好了,可是路上得乖,一切都听我的。” “嘻嘻,大哥哥最好了。”李青梅一副“奸计得逞”地说道。 李府通达东南小村的路段崎岖不平,不宜雇用马车代步,再者距离不远,沿途稻田遍野,金黄色麦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风一吹过,掀起层层麦浪,连带着空气,也充满了稻田的香味。 此次旅途的目的是找一位山匪讨还秘籍,那本秘籍很珍贵,山匪实力也不俗,显然不易,免不了有一场鏖战。按说如此紧张的氛围,凌有衣却显得格外轻松,或许是因为那回客栈的短暂一面,在潜意识里,他就觉得那位名叫王林的蓑衣大汉不是什么大凶大恶之人,这样的感觉很微妙,像风捕捉不到,却真实扑在脸上。 凌有衣沿着原路先回到了之前那座避雨的客栈,远远地,就听到了此起彼伏兵器碰撞的“叮当”声,登时提醒李青梅跟上自己,加快脚步冲上去。 推开门,却是见到了三个熟悉的面孔。 “又是这三人,他们竟还没走。” 凌有衣有些诧异,他口中的三人,正是之前坐在另外一桌上的胖青年,黄脸男子以及负剑少年。 此时三人的表情都很凝重,抱团缩在一角,眼神中充满了畏惧。 在他们的对面,有一位黑衣男子,身躯挺拔地站立,持一柄木剑指向三人。 木剑看似钝拙,但是很可怕,它根本不需要锋利,因为剑客的眼神,已经冷酷到可以斩断一切,如此剑客手中的剑,就是这天地间最可怕的剑。 江湖中人最爱看热闹,尤其是看高手的热闹,但此刻屋里只有他们四人,莫说其他旅客,就连小二都跑了。 凌有衣站在门口观望着,并未有所动作。 黄脸男子勉强抑住喉咙间的蠕动,朝着胖青年轻声道:“那...那家伙竟然真的冒着风雨追过来,我们究竟哪里得罪他了。” 胖青年一副快哭出来的模样,脸上肥肉一颤一颤,根本得不到解释,“俺也不知呐,疯子,这人一定是个疯子。” 负剑少年从未感受过如此强大的剑意,同样都是学剑的人,那份如同山岳倾倒的压迫感对他来说更强,但他的表情还算镇定,一字一句道,“阁下的剑很强,只不过认错人了。” 黑衣男子没说话,挥剑一挑,那负剑少年的脸上多了两道极细的交叉伤口,鲜血顺着滴下,与此同时,那一身锦衣华服顷刻间“嘶啦啦”地裂开,在胖青年错愕的眼神下,如丝如絮缓缓飘了下来。 这一剑到底有多快! 不仅是胖青年三人,凌有衣都瞪大了眼睛,目光牢牢盯着那位黑衣男子。 此人的模样不过三十出头,比起凌有衣也就大上了七八岁,可是单凭这一剑,他就足以名列剑神之位! 第三章 李青梅的感悟 负剑少年被吓傻了,那一瞬的感觉就像已经坠落悬崖掉入了谷底却没能死成,恍若千钧一发,生死一线之间。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本该庆幸,然而负剑少年的内心遁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因为这一剑,几乎把他的信念全部摧毁了。 黄脸男子与胖青年看到黑衣男子出了一剑,负剑少年却是看到了两剑,第一剑划破了自己的脸,第二剑撕裂了自己的衣衫。 第一剑划出了一道交叉的伤口,说明黑衣男子实际上是使了两剑,这一剑虽快,负剑少年还是觉得有一战之力。 可第二剑... 一招可以把衣服斩成丝絮的剑,何止是一剑,定是千万剑,可在这千万剑中,我却只能看到一剑!负剑少年觉得自己学剑这么多年都白费了,当场怔在原地,脑中一片空白。 凌有衣若是知晓他心中的想法,定会哭笑不得。 一秒挥出千万剑?他手不得抽筋抽到死啊。就算是铁打的手也被扭断了。 那第二剑,准确地说是第三剑,其实就是一剑,只是那剑中有罡,劲似狂风的罡气撕碎了他的衣服。 天下间能够使出剑罡的剑客不算多,却也不算少,真正让觉得凌有衣感到佩服的,是黑衣男子对于剑罡的控制力,那剑一出已是锋芒毕露,却仅仅碎了衣裳,不伤人一丝一毫。如此手段,就算比起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天下第一剑神莫笑也不遑多让。 何况他手里的,仅仅是一把木剑! 黑衣男子收起了剑,冷冷道:“以这样的实力去挑战顾山,结局只有死路一条,你的剑道尚未成形,就算拿到了流云剑,也不过是一具废铁。” 说罢,黑衣男子转头离开,目光恰好对上了门口的凌有衣。 没有碰撞,也没有火花,黑衣男子深深瞧了他一眼,而凌有衣对此还以一笑。 二人擦肩而过。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李青梅躲在凌有衣身后抓着他的衣角,忍不住回头看向那位神秘的黑衣剑客,轻声道:“大哥哥,那个大叔好厉害呀。” 凌有衣摸摸她的头:道“小妮子,没被吓到吧。” 李青梅仰头气鼓鼓道:“才没有,还有,大哥哥不要随便摸我的头,母亲说过小孩子一直被摸头会变笨的。” 凌有衣哈哈大笑。 二人一道走进客栈,朝着胖青年三人打了个招呼。 黄脸男子回过神来,一眼认出了凌有衣,竟有一种劫后余生回到过去的感觉,立马热情地回应:“是你,你怎地又回过来了?” 凌有衣道:“事情办完便原路返回了,倒是你们怎么还在这客栈不走,那黑衣剑客你们认识?” 胖青年没好气道:“俺们才不认识那个奇奇怪怪的家伙,就是路上偶然碰见了一回,那人就对我家少爷穷追不舍,本以为是仇人家派来的杀手,可是如今看来又不像,俺也不懂咋回事了。” “他是来帮我的。”负剑少年抬起头,终于开口了。 胖青年与黄脸男子一脸愕然。 “这少年还算有些悟性”,凌有衣看了他一眼,道:“如果猜的没错的话,你们几人此行的目的地应当是洛阳。五年一度的少年试剑大会将在洛阳召开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江湖,三月之后,二十岁以下的少年剑客都会齐聚洛阳比武论剑,而作为头名的彩头,正是流云剑神的成名利器流云剑!” 流云浮动蕴紫电,天下无不抬头见! 关于流云剑神以及流云剑的传说有太多太多,最出名的,莫过于百余年前的一场惊天大战,传闻当时魔教正兴,武林浩荡,天下第一剑神姜流云孤身一人前往大煞魔教,与魔教上千人众大战了三天三夜,那一战太过惨烈,鲜血不断溅出,染红了白色长袍,猩红了清澈的眼,到最后一战面对魔教教主时,浴血奋战的姜流云已然筋疲力尽,绝境之中,姜流云竭力将流云剑抛向空中,一招流云飞电竟然真的引动天上惊雷斩杀了当时称霸天下的魔教教主,天下为之震动,一代武林神话由此而生! 尽管百年前的事迹没有史书记载,其中言辞或许有夸大的成分,流云剑都已经成为了剑客的信仰,同样地,也是江湖中权利的象征。 这样的一柄剑竟然作为少年试剑大会的彩头,三月后,只怕不会是一场单纯的比武论剑。 顾山,无门无派,是一位浪迹天涯的游侠。然而年仅十八的他,却已用一柄铁剑败尽无数成名的剑客。 两年前,顾山曾来到九剑门挑战门主张放,当时的九剑门门主已是江南一带成名剑客,而顾山却是个初出茅庐的少年,看似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试,结局的确也是如此。 一招,顾山就把张放击败了。 那一剑无迹可寻,如同羚羊挂角,一样都是快剑! 负剑少年名叫张重,正是九剑门少门主,张放之子。自从父亲被一位十六岁少年击败后,两年时光,他一直都在门中潜心修剑,目的就是为了击败顾山,为父亲找回尊严。 此次洛阳试剑,顾山必然会参加,张重赶往洛阳,就是为了一对一地击败他。 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卜三刀,原以为自身实力足够击败顾山的张重,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强。黑衣男子以快剑的形式羞辱他,其实就是为了告诉他,你还不足以击败顾山,更不用提洛阳夺魁拿到流云剑了。 这是要让人知难而退的意思。 张重将这些事一一道了出来,所有人就都明白了,唯一的疑点只不过是黑衣男子的身份,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张重坐着沉默了很久,最终起身决定离开,临走前,凌有衣拿出画像问及蓑衣大汉的消息,三人表示那人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凌有衣点点头,更加确信他去东南方的小镇了。 待到他们走后,李青梅抬头看向凌有衣,忽然道:“大哥哥,江湖似乎很可怕呢。” 凌有衣笑道:“哦?你之前不是说不害怕的么,现在后悔跟过来了。” 李青梅道:“我不后悔,只是我在想,江湖中,似乎有太多东西比性命更重要了,尊严,仇恨,神兵以及秘籍,就像那柄流云剑和我家的神农典,都会让人蒙蔽双眼,认不清自己。” 凌有衣喝了一口酒,轻笑道:“你这妮子,小小年纪考虑这么多做什么,世间诱惑本就很多,却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被迷惑的,有时名利就像吸铁石,只有那些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被它吸引,而某些内心充斥着温暖阳光的人,对此都是无动于衷的,走吧,我们该出发了。” 李青梅小朋友不是很明白凌有衣说的话,还是乖巧地“恩”了一声,二人一道离开了客栈。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二人来到了小村。 小村虽然人迹罕至,市集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却是很多,街头贩子不时扯着嗓子吆喝着:“来来来,走一走,瞧一瞧,看一看咯,本摊新到的唐伯虎真迹画,价格公正,童叟无欺,假一赔十!” 凌有衣走上前瞧了一眼,眉毛微皱,这画用得颜色染料较之真迹都差的太多,一看就是赝品,若在城中贩卖,定是要被巡逻的衙役抓起来的,也只有在偏僻的小村,骗骗那些老实不懂画的人。 恰好有个中年人一块凑了上来,一听到真迹两眼泛光,询问道:“这画卖多少银两。” 贩子乐呵道:“大爷眼光真好,不贵,就十两。” 中年人失声道:“十两!”这几乎是他一年赚的钱了。 那贩子点头哈腰道:“嘿,大爷,十两真不贵了,这真迹要是拿到城里当铺,准能当个三五十两银子,我这已经是亏本卖给您了。” 中年人道“兄弟说笑了,我买这画也不是为了去变卖赚钱,只是家中小女自幼喜爱画画,眼下生日快到了,想送她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十两便十两吧。” “好咧,您女儿收到这礼物一定很开心的。”贩子心里乐开了花。 中年人乐呵呵地笑了起来,正要付钱,却被人拍了下肩膀,他回头一看,只见眼前有一副画,画中有一个人,一个熟悉的人。 “王林?”他不自禁地将画中人的名字说了出来。 “大爷认得这个人?”说话之人正是拿着这幅画的凌有衣。 中年人点头道:“是啊,村里人谁不认识他呢。” “咦?”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看看眼前的画,又看看贩子口中的唐伯虎真迹,都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这话放在哪都是通用的,眼前这副王林画像虽然很普通,可是不论从画功,颜料亦或是纸张都比贩子那副画强上许多,即便中年大爷不识画,也该瞧出其中端倪了。 凌有衣这时候又添油加醋,指着李青梅道:“这画是这位小姑娘画的。” 李青梅“啊”了一声,而后捂嘴忍住笑,大哥哥实在太坏了。 中年大叔再傻也不会认为一个小姑娘画的画能比唐伯虎画的好,顿时不要贩子的画了。 那贩子的神情转瞬由惊喜化作失落,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好,默默收起这幅画,转头离开。 凌有衣望着他驼起的背,忽然叫住他,道:“那副画是你的画的?” 贩子转过身,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的画卖不了钱,所以只能来这种偏僻的村子骗人,现在被人知道了,这村子也就呆不下去了。 这时凌有衣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随后在上面写了些什么,合上递给贩子,道:“拿着这个去杭州灵栾画坊找一个叫苏轻烟的人,以后跟着她好好学习,不要再干这些坑蒙拐骗的事了。” 贩子接过凌有衣的纸,当场怔住,眼眶竟有些湿润了,生活上的沉重压力压垮了他的背,却未曾让他落泪,而今他哭了。 每每贩卖假画被人揭穿后,哪一次不是受人凌辱,遭人踢打,何曾有人还用这么温柔的目光看待自己。 贩子羞愧地低下了头,他忽然回忆起小时候拿着竹竿在沙地里画着丑小鸭的场景,当时不管画得多丑,他都会开怀地笑,放肆地笑,可是不知何时起,越画反而心中越苦,明明要比以前画得好上千百倍,却怎么也找不回最初的乐趣。 李青梅走上前,朝着贩子说:“其实你画得很好,以后也要加油!” 凌有衣低头看向她,二人相视一笑。 李青梅小朋友似乎有些明白了,什么叫做心中充斥着温暖的阳光。 对于落魄的人而言,一句鼓励就是阳光。 第四章 两种东西 小村的天空一碧如洗,偶尔有几朵白云悠闲地飘过,空气一片清新。 凌有衣回头看向买画的中年人,那略显苍老的容颜饱经风霜,皱纹如线缝在脸上,只有三十出头的年龄,看上去却是五十多岁的模样。 时光待人可能真的不太友好,可他笑了,是不自禁地笑,笑得仿佛再次容光焕发。 农村人其实认人很简单,无非就是好人与坏人之分。眼前那位小哥在自己上当受骗的时候帮了自己,说明他是好人。而他本可以当场揭穿别人,对那卖画贩子予以羞辱,可他顾及别人的尊严,以一种巧妙的形式告知自己,说明他是大好人。再然后,他竟然又帮了那位卖画贩子,而且还不是单纯地给予银两而是让他继续坚持梦想,那可真就是活菩萨再世了。 这种笑容在中年人脸上维持了很久,直到凌有衣向他走来,再次问及蓑衣大汉王林的事,他的笑容才逐渐收敛,转而显得有些凝重。 中年人垂下头叹了口气,道:“王林从小就是在这村子长大的,记得那时候我也还年轻,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父亲经常告诫我不要与他一块玩耍,说他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坏事,惹得村里人都讨厌。不仅是我,所有大人都不让自己的小孩接触他,王林的童年,就是在这样人情冷漠的环境下长大的。他的父亲死的很早,母亲又疯疯癫癫,见谁对她好都能叫儿子,唯独认不得王林,一气之下,他长大后就这样不顾年迈的老母亲去当山匪头子了。抢杀掳掠,那可都是不可饶恕的大罪啊。” 凌有衣问道:“可曾确信他杀过人?” 中年大叔摇头道:“这倒没有,只是村里人都这么说,邻里间传着传着,连带他痴呆的老母亲都遭了殃,逢人遇见,便一个劲地说她是杀人犯的儿子,给村子蒙羞,甚至有人觉得留下她都是祸害,想要赶走她。指不定哪天王林的仇家杀过来,到时村子都不保。还好老村长瞧她可怜,没有采纳那条意见。” 李青梅愤然道:“这王林真坏,偷了我家东西不说,还不好好善待老人。我想那母亲认不得他,一定是他自己不孝。怨不得别人。” 凌有衣将拇指靠在唇间,若有所思道:“今日可有村里人见过王林?” 大爷摇头:“没有听说。” “那他是否有个三弟?” “三弟?也没有,王林是他们家独子,如果真有两个弟弟,或许他都不会去当山匪了。” 中年大叔一直觉得王林本性不坏,可在这世间有两种东西最能让人改变,一种是孤独,另一种是背叛。 难道他没来这里! 凌有衣一瞬间感到自己的判断有误,可是如果那个蓑衣大汉没有弟弟,他口中的三弟会是谁?又能够出什么事呢? 李青梅忽然道:“会是他寨子里的弟兄吗?” 凌有衣蹙眉道:“有可能,但既然是山寨的兄弟,为何会在这里出事?” 中年大叔曾说王林在村里没有朋友,那这所谓的寨子中的三弟也没可能是他的发小,一道与他上路当山匪的。 凌有衣从不觉得那位蓑衣大汉在客栈时说了谎,那唯一的解释.... 他略一思索,眼神猛然瞪大,忽然道:“不好,那人有危险了。” 李青梅一脸茫然:“谁有危险?” 凌有衣急促道:“王林”。 就在这时,一道尖锐的惊叫声振聋发聩般地划破了小镇的宁静。 “山匪来啦,大家快逃!” 中年大叔心头一震!难道真被人给说中,王林的仇家前来寻仇了。 凌有衣目光一凝,似乎更加确信了心中所想,朝中年大叔道:“大爷不用太担心,先暂且回家避一避,那些人应该不是来找村民麻烦的。” 中年大叔点头,说了句你们小心点,扭头离开。 “王林的母亲住在何处。”临走前,凌有衣又问了他一句。 “村子东北处有一间围着篱笆的小院子,那里就是。” “谢谢。” 中年大叔走后,凌有衣忽然蹲下身子,背朝李青梅道:“趴上来,抱紧我。” 李青梅登时面红耳赤:“大..大哥哥,你要干嘛,我..我还小呢。” 凌有衣一愣,颇是无奈道:“别问了,快上来,时间紧迫。” 李青梅瞧见他认真严肃的样子,点了点头,像小猫一样趴了上去。 凌有衣迅速将她背起,起身朝着村子东北方向一路疾驰。 时值黄昏,夕阳西下,余晖映着秋色穿过篱笆院落,枫叶飘零,洒得沿途一片萧瑟。 这条路似乎很长,而且已经被人走过。 尽头院子的门前,有一位矮小精瘦的男子站着,静静地等待一人。 他昂首看向远方,捏着拳头,假装坚定,目光却闪烁不定。 “三弟!” 随着一声热情的呼唤,他知道他等的人来了,正是蓑衣大汉王林。 王林刚一见到那精瘦男子,双手便拍在他的肩膀,目光仔细地左瞧右瞧,随后大笑道:“哎哟喂,我的三弟,之前你说你被人打断了腿受伤寄宿在我娘亲家,可把我给吓坏了,没想到康复地这么快。” 三弟抬起头看着那位比自己高一头的人,露出了惨淡的笑,“大哥,你为什么还是这么蠢呢。” 王林不解道:“怎么了,三弟。” 他的神情显得很茫然,不一会,茅屋的门被打开,出来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位上了年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只见她的目光有些游离,不停吐着舌头,状若痴呆。另一个却是个眼睛狭长,生了对倒三角眼的男人。 那位老奶奶正是住在此地的王林的母亲,而此刻的她,正被那倒三角眼男人绑住了双手抓住,全身不得动弹。 王林全身一颤,眼神一瞬入了冰寒,他顿然松开放在肩膀的手,盯着远方的二人,随后又将目光回到眼前之人,陷入到极大的震惊之中,“为什么。”他先是呢喃,继而再次狠狠抓住三弟的肩膀,咆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三弟猛地将他手甩开,回应道:“还不都是为了神农典!” 远方那个倒三角眼男子抓着王林母亲缓步上前,嘴角勾起邪笑道:“三弟果然识时务,先前一直帮你那笨大哥说话而与我这二哥作对,想来也是一时糊涂.” 王林沉声道:“窦云,快放开我娘亲,有什么事尽管冲我来。” 窦云并未搭理王林,继续道:“三弟啊三弟,你可知那一趟劫货,大伙可是冒了多大的风险,只求各自一顿温饱。结果却是那武功最强的家伙抢到一本书就这么跑了,剩下的兄弟哪里斗得过李家的侍卫,只得仓促逃跑,大伙回过头来一瞧,哟,不得了,书名神农典,少有的武功秘籍。大货转瞬都释然了,就是那家伙私藏着自己学了都没啥怨言,只要以后能跟着一块吃香的,喝辣的,少一顿温饱又有什么关系。呵呵,可笑的是,那家伙竟把这武林宝典当做了医书!” “我说得没错吧,大哥!”窦云狠狠盯着王林,最后二字咬得特别重。 王林与他对视着,没有说话。 窦云笑了起来,笑得面部抽搐,神态癫狂:“自己都觉得惭愧,对不起兄弟了?,你算什么大哥,抱着一本神功不顾兄弟们的死活,还妄想用它救治痴呆的老母亲。你是真痴还是装傻?来啊,你娘现在就在我手里,也别说我窦云是小人,今儿个就给你这么个机会,只要你当场能治好她,我当众给你跪下道歉。如若不行,我也不会为难大哥,只要把神农典乖乖交出来,我便放你离开” 嗖嗖嗖! 话音一落,便有一群人自四面八方窜了出来,将这座篱笆院落团团围住,他们的脸上,各自都掺杂着复杂的神情。 王林望着一张张熟悉而陌生的脸,惨淡一笑,可他的目光异常坚决:“我治不好娘亲,也知道自己对不住兄弟们,但这本书,我还是不能交给你。” 第五章 兄弟 “平生豪气斗云彩,敢与大圣争齐天,这王林,是条汉子。”凌有衣站在远处的树荫下目睹了一切,不由发出一声感慨。 事态果然如他所料,这些山匪并非是与王林抢占地盘的仇人,相反都是他自己的兄弟,有些人甚至比亲兄弟还亲。 只可惜宝物动人意,美色惑人心,酒肉尚能同吃同饮,钱财亦可挥洒一地,宝物与美人却是万万不能与人分享的东西。 凌有衣早就料到《神农典》落入山匪群里必然会引起一场内讧纷争,而那些人来到这偏僻小村的目的也只有一个,正是王林的母亲!但是他还是没有猜到两点,一是这场预谋的真正策划者并非是王林口中的三弟,而是那生了对倒三角眼的邪魅男子,第二点更令他惊讶,王林抢夺李家宝贝的缘由竟是以为《神农典》是医书,想要以此治好母亲的病! 神农尝百草的传说人尽皆知,莫不是这名字起了误导作用? “青梅,你们家的《神农典》真是武功秘籍吗?”凌有衣也表示怀疑了,这书名乍一听还真像是医书,毕竟人家神农不是黄帝,可以拿着轩辕剑到处称雄称霸,主营的还是农业以及医药方面的事儿。 李青梅一听,登时就不乐意了,这还能有假,立马狠狠点头道:“这书就是武功秘籍,爷爷还说是本了不得的内功,一般人都学不了呢。” “内功?”凌有衣饶有兴趣地点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 江湖人都知道武功秘籍一般都分为内外轻三种,其中外功主练刚劲,锻筋固骨,轻功主练身法,步履轻盈。至于内功,修的多是柔劲,行气入膜,以充全身,初学虽不足以制人,仅以养生为道,但到一定炉火纯青的境界后,却可以拳出生风,挥掌即动,而至大成者,更能百毒不侵,周身罡气环绕护体,作用功效,都不是一般外功可以比肩的。 这也是为何内家高手稀少的原因,若是江湖中人人都百毒不侵,身子铁打不动了,那些个卖刀卖枪以及灵丹妙药的商家岂不全都去喝西北风了。 一般的内功练至大成都已相当可怕,莫说是李家爷爷所谓了不得的内功了。 窦云忽然放声大笑,将王林母亲的头发抓起来,目露凶光道:“王林,你真的以为自己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王林的母亲还是那副舌头吐在外面,满脸无辜的模样,如今面露痛苦的神色,更让人感到心疼。 “窦云,我再警告你一次,快给我放开她!”王林攥紧拳头大声怒吼,恨不得马上冲上前救下自己的娘亲。 李青梅看得眼泪水都快掉下来,狠狠拧着凌有衣手臂上的肉,着急道:“大哥哥怎么还不去帮忙呀。” 凌有衣皮糙肉厚,自然不在意她的手段,却是很能沉住气道:“小姑娘别着急,其中因果都还没理顺呢。” 夜色渐渐来临,天气一瞬凉了下来,四周风起,吹得满林子的树叶簌簌作响。 窦云冷笑道:“我就不明白那本书对你而言究竟有何意义以至于这般维护,甚至连自己娘亲的性命都不顾了。” 王林摇头道:“这本书对我而言什么都不是,谁想拿走,我都可以给他,但是唯独不能给你。” “此话怎讲?”窦云狭长的眼里透着阴森,一直以来,王林无时不刻都在打压着自己,无论是人望还是武功,永远都是高出自己一筹,而今竟还用这番话羞辱自己。 却看王林解开衣衫前的扣子,将怀中那本土黄色的书取出来然后高高举起,似乎想让在场每个人都看得见,但见他的嘴角勾了一抹自嘲的笑,道:“呵,《神农典》取有这样高雅的名字,却是本害人不浅的书,当真造化弄人,不瞒兄弟们说,当初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大哥的内心充满了激动与期待,可当看到其中内容后,才明白这不是我想象中的医书,心情失望肯定是有的,但还是继续看了下去,之后却发现自己被其中的图画内容深深吸引,一时之间竟无法自拔,而后我产生了幻觉,在一场幻境中,我竟学得神功,与兄弟们一齐成就了王图霸业,江湖中人无不对我们顶礼膜拜,走到哪儿,钱财粮食就跟到哪儿,再不用去偷去抢,再不用过着偷鸡摸狗,每吃一顿就为下一顿是否能够安饱而提心吊胆的生活,不必被人厌恶,不会受人嘲笑,原来生活可以这样美好!是人都会虚荣,那段时光的确让人享受,可终究是场幻境。好不容易从中走出来后,我发现自己的浑身都是汗水,精神也恍惚不定,仿佛精血被人抽干了一样,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本书的名字竟然是一个天大的幌子!” “老二。”王林忽然看向窦云,没有直呼他的名字,“几个兄弟里,就属你最好强,平时做什么都不肯服输,我知道自己依旧坚持这本书是医书的谎言瞒得过其他人,唯独瞒不过你,却没想到你竟煽动其他弟兄对我产生敌意,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你们好,只因为我经历过那样的痛苦,所以我不想让你们重蹈我的覆辙,尤其是你,老二。” 啪啪啪啪。 正当所有人都被王林刚才的话语带动,一时之间,仿佛全都相信了他,以为明白自己过错的时候,却被窦云的一阵鼓掌声打破,后者嗤笑道:“大哥的一番话语真是感人肺腑,难道你的意思是我窦云看了这本《神农典》,就会走火入魔而死?哈哈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你以为编了这么个故事大伙就会重新跟随你吗。如果事情真是这样,为何你先前不说,非得到如今即将鱼死网破的时候,说到底,你不过就是贪生怕死罢了。” 王林对此不说话,所有人也一同随之沉默了,究竟谁对谁错,他们的内心得不到确切的答案。 那位被唤作三弟的精瘦男子右手不停颤动,低垂着头,不敢正视王林的目光。 还记得当王林说《神农典》是医书的时候,大伙都没有怀疑,无理由的相信他,可是后来经过窦云的挑拨离间,有人动摇了。当这个人数及到半数的时候,三弟还是坚持相信王林大哥,不断与他的二哥据理力争的,可是后来,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被煽动了,人们都以为王林是为了私吞秘籍故意说那是医书蒙蔽大家,渐渐地,三弟被孤立了。 人心有时候真的很脆弱,很少有一种坚持,即便全天下的人都对其批判,你都认为这就是对的,这就是真理。 三弟最终还是被他的二哥说动,编造了这一场骗局引得王林自投罗网,可是如今,却感到自己才是那个被骗的人。 “大哥,你把秘籍交给我看,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我跟弟兄们都跟你认错。”三弟抬起头,鼓足勇气朝王林道。 “你可能会死。”王林盯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没有关系。”三弟的话斩钉截铁。 “好。”王林看着三弟的眼睛,不再废话,将《神农典》递到他的手中,这本邪门的书的确会害死人,但如果真正地了解彼此,就会选择去相信。 三弟在说出那番话时,其实就已经相信了自己,那自己也应该相信他,即便是陷入了那样的幻境,他依然能够勇敢地走出来。 “是我对不起大哥,可还有弥补的机会吗?” “当然可以!” 二人都读懂了彼此的弦外之音,而这,正是兄弟之间的默契。 凌有衣站在远处遥遥观望着,越发感到自己佩服王林的为人,一旁的李青梅小朋友由于没有内力听不到那么远的对话,可从凌有衣三言两语的描述里,也感受到了王林宽阔的胸怀。 原来真正的兄弟不是指一辈子都能一起喝酒,而是当酒碗酒坛子都被对方打碎时,依旧能拿出大盖碗,笑着问他:“今天我们改喝茶吗?” 王林抬头看了一眼广袤的星空,深深呼出一口浊气。 三弟翻开神农典的那一刹那,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仿佛时间就此停滞。只见他翻到第四页的时候,干黄的双手捧着书停住了,随后他的眼珠子开始泛红,像是充血一样死死盯着前方不再转动,身躯逐渐冰冷,僵硬了。 在这之前的一刹那,月光皎洁,凌有衣瞧见三弟的嘴角扬起了一抹明媚的微笑。 第六章 属于小村的幸福 真相终于在三弟的执着下浮出了水面,然而他自己,却坠入了难以想象的深渊之中。 山匪们感到两难的问题,终于在此刻得到了答案,只见其中一人瞧得着急,想要用手碰醒三弟,却被王林挥手拦住。习武之人走火入魔后,最忌受到外界干扰,此时能够拯救三弟的,只有他自己。 约莫一个时辰后,经过众人漫长的等待,三弟终于自粉红色的地狱中走出,缓缓睁开了疲倦的眼,脸色由潮红一瞬变成森然的骨白。他甚至连呼吸都很困难,将右手压在胸脯,不断喘着粗气。那般神情,仿佛刚刚从鬼门关里挣脱牛头马面的束缚一般。 王林走上前朝他后背处轻拍几下,后者顿时好了许多。二人相顾无言,一切尽在不言中。 往往误会皆由沉默而起,由沉默而终,唯有一个眼神的变化,道尽轮回,诉说其中。 山匪们感受到二人之间的兄弟情谊,仿佛又回到了最初刚刚加入寨子的时候,内心释然的同时,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然而窦云的眼中非但没有丝毫的羞愧之色,反而变得愈加狰狞,近乎癫狂的咆哮道:“王林,你不要以为这样你就赢了,别忘了,你的娘亲还在我手里,如果不想她死,立马给我交出神农典。” “二哥,你别再执迷不悟了,那《神农典》摆明了就是本邪门的秘籍,大哥那都是为我们好啊,之前他不说,或许是料定你不会相信,反而成了怀疑的说辞,如今事实就在眼前,你就跟我们一块向大哥道歉吧。”站在窦云身侧的山匪刚刚说完,眼前便有一道刀光闪现,在月光下迸射而出,只听嗖的一声,那人脖子处顷刻鲜血喷洒如泉涌,突地一下人头落地! 窦云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位“好心人”的尸首,冷漠道:“两个废物没有能力学会神功有何稀奇,那本《神农典》一定属于我,也只有我才能够驾驭那样霸道的神功秘籍。” 山匪们都怔住了,二哥他....他竟杀了自家兄弟,那可是他最亲,最为他马首是瞻的五哥啊! “那人已经疯了。”凌有衣摇头叹息,嘱咐李青梅等在原地,终于出手。 在等下去,只会有更多的无辜伤亡。 凌有衣很明白这点,脚下用力一蹬,身形在黑暗的隐藏下犹若一阵风飘过,方在十息间,便蹿到了窦云的身后。 这一步实在太快,李青梅应允时点头眨眼,再抬头时,凌有衣的身影就已经没入了黑暗之中。 窦云看似癫狂,实则已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王林的身上,他以为在场之中唯有那人对于自己的威胁最大,却怎么也想不到还有凌有衣这么一号人物。 窦云的反应还算迅捷,感受到身后有人时,立马以肘相击,左手腕一个翻转,反握刀刺向凌有衣。 凌有衣哪能给他这样的机会,凌厉地一脚踢向窦云的腘窝,这一脚看似简单,却蕴有道法阳决的无上内力,力道大如牛,直接让其疼地单膝跪下,随后轻轻一掌拍掉大刀,另外一只手死死按住窦云头部,瞬间将其制服! 那些山匪都看呆了,他们根本就没有看清凌有衣的动作,甚至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出现的,尽管是在这月黑风高,寒风呼啸的杀人夜,他们的内心不禁都激动澎湃起来,望着凌有衣衣袂飘荡的潇洒模样,只得感叹,这..这真是神人啊! 认真起来的凌有衣就连天下第一剑神莫笑都要警惕三分,几个身材魁梧的山匪在他眼里,自然跟小孩子没有差别。 王林借着月光看清楚凌有衣的容貌后却是惊呼:“是你!” “是我。”凌有衣同样看向他,微笑道“我帮你救人,你把书还给李家,这个交易对你而言应该算不上亏。” 王林怀疑道:“你是李家请来的人?” 凌有衣道:“如果你不相信我,应该相信另外一个人。” “你是谁,快放开我!”窦云被凌有衣不算粗壮的手死死摁住,却是使出浑身解数都挣脱不得,只得闷哼一声,强作凶悍。 凌有衣淡淡一笑,随手将绑着王林母亲的绳解开,反过来捆住窦云,并朝他嘴里塞了一块麻布。 处理妥当后,身形又是嗖的一下不见,过了会,才从远处的小林中缓缓走了过来。 此时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人,正是古怪调皮的李青梅。 李青梅一见到王林,气就没来由的一下提了上来,尽管凌有衣不断说那人怎么怎么好,在她的印象里,只有这“坏家伙”一抢到书就逃跑的猥琐模样。 就见她双手插在腰间,直白地伸出手道:“把书还给我。” 王林跟那些山匪都认得李青梅,此时此刻见着她气鼓鼓讨书的模样,竟一齐笑出了声。 “有什么好笑的。”李青梅气得直跺脚,双目无辜地望向凌有衣,却发现后者也在笑,而且比那些人笑得都欢,登时羞赧地朝他小腿踢了一脚。 凌有衣“哎哟”一声抱腿喊痛,惹得一群人更欢了。 事到如此,大伙都明白那《神农典》已然不是寻常人能够随便染指的东西,物归原主,封存起来或许是最好的选择,王林二话没说就将《神农典》递给了凌有衣,并连连对其道谢。 如果没有凌有衣的及时出现,他一定毫不犹豫地选择妥协,然而当时的窦云已经陷入痴狂,就算交了,对方也不一定会放了他的母亲,倘若窦云良知尚存,以他的个性必然也会受《神农典》所害,这同样是王林不希望看到的,所以他真的由衷地感谢。 从客栈的一面之缘开始,这位神秘的青年就一直在帮助自己,起初他还表示怀疑,而今想想自己都笑出了声。 王林不禁问道:“你究竟是谁?” 凌有衣哈哈一笑道:“在下侠隐阁凌有衣。” 王林道“侠隐阁?没听说过,不过凌有衣兄弟,在下王林记下你了。” 凌有衣点头,对于王林的反应并没有太多惊讶。 侠隐阁的先辈们确实太过低调,三条铁令一摆出,运作范围实在太小,这三条分别是:但凡与大门派染上一丝关系的江湖事,一律不接,但凡没有丰厚回报的任务,一律不接,但凡业主品性不良的,一律不接。 凌有衣的想法与他们截然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凌有衣希望侠隐阁的名字可以被江湖人都知道,因为只有将自身暴露在江湖之中,才能让更多有难的江湖人找到自己。侠隐阁的初衷一直以来都是“江湖救急”,而非中间的“隐”字。 《神农典》,只是一个开始。 “今后有什么打算?”凌有衣忽然向王林问道。 王林看了眼窦云,将受到惊吓的娘亲揽入怀中道:“自从老二将我与三弟孤立后,我们二人就已经脱离山寨了,虽然如今弟兄们都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可我已经回不去了,以后估摸着就在这村里种种田,找个心地善良的媳妇一起照顾我娘,过些普通平淡的日子。” 经过一系列的事件,王林真的倦了,离家太远会忘记故乡,明明至亲之人就在身旁,无心去往,也是天涯。 就在这时,一直吐着舌头的痴呆老奶奶忽然伸出干裂微黄的右手,轻轻抚在王林的脸上,久违的念叨宛若年少时的清风吹拂在王林的脸庞,“儿啊,你变瘦了。” 铁血铮铮的男人听到这盼了多年的一声呼唤,只觉得眼睛湿润,霎时热泪盈眶。 .......... 凌有衣就这样在不断地观望与打酱油中,完成了成为阁主后的第一个任务。 最后一次出手虽有一锤定音之效,然而即便凌有衣没有帮助王林,也一样能拿回《神农典》,圆满完成任务。 可结果既然都一样,为何不能让事情更加美好呢?凌有衣所在乎的,一直都是沿途花朵的盛开。 在那之后,王林真的按照自己所说的话解散了寨子,大伙重新开始,各奔东西。窦云在王林看来还是过于偏执,所以将他释放之前,同时也把他的武功一起废除了。 三弟总觉得不当了山匪自己就一无是处,决定与王林一道生活在小村,王林欣然答应,表示只要你小子不抢我媳妇我就行,惹得三弟嘀笑皆非。 临走之前,凌有衣忽然想到还有一件事没有做。 李青梅疑惑道:“什么事?” 凌有衣没有立马告诉她,而是在附近书铺买了笔墨纸砚,耐心画了一幅图画。 在他的画中,一位慈祥的母亲抱着初生在襁褓的婴儿,她的面容称不得貌美,可是笑得眉毛弯弯。在婴儿的下面,一位身形粗犷的男人半蹲着身子双手托举着,动作略显僵硬吃力,但是嘴角一样勾起了微笑。 这幅画有一个很奇怪的特点,所有的颜色皆都明亮,唯独那位男子,是用黑白线条勾勒而成的。 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幅画的名字叫做《孩子,今天你出生了!》 凌有衣带着这幅画来到一户人家的门前,李青梅静静地跟着,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年纪小小的李青梅有时候一直琢磨不透凌有衣的做法,他的每一处都显得很神秘,可是莫名地,又令人感到很安心。 那户大门敞开着,只见里面一个约莫豆蔻之年的小姑娘撅起嘴巴,朝一位中年男子生气道:“小红小黄生日的时候她们爹爹送给她们一件特好看的衣服,就我没有。” 那中年大叔正是之前要向卖画贩子买画,与凌有衣有过一面之缘的大叔,自从放弃那件价值十两的礼物后,他就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品,这会只得哄着女儿,:“下一次,下一次爹爹一定送你一件更好看的。” “下一次,下一次,你每次都是下一次。”小女孩胀红了脸,很不开心道。 中年大叔尴尬地挠挠头,不知怎么安慰。 便在这时,一道温柔的声音自门外传了进来。 “这位大爷,您之前在我们画坊定制的生日礼物已经给您送过来了。” 第七章 有缘再见 夜,深夜,秋天的深夜万籁寂静,月光为大地铺上一层白雾,黑夜之中带着迷蒙,更添了一分神秘的颜色。 乡间的沿途小路散发着桂花与菊花的淡香,沁人心脾。凌有衣轻轻地嗅着,身后背着恹恹欲睡的李青梅。 经历了一天的奔波,李青梅已经很困了,可是她睡不着。即便下巴已经完全搁在李青梅的肩膀,仍旧艰难地抬起,问道:“大哥哥,你是怎么知道那位大叔住在那间屋子的。” 凌有衣侧过头道:“那人离开的时候,我留意到他在西北方向的一个巷口拐了弯,后来跟过去发现那儿只有一条路,自然也就不难找了。” 李青梅“哦”了一声,又道:“大哥哥,你的武功那么厉害,为什么画画也那么好呢?我爹爹常说即便是天才也要浸淫武道三十载才可成为高手,一旦认真练武功,就没有时间做其他事情了。” “练武功?”凌有衣挺直了背,将月光下的影子拉直,笑道:“我爹爹有四位好友,分别深谙琴棋书画之道,很小的时候我就跟他们一块混,没事儿就跟伊姐姐学习音律,跟魏叔叔一起赏画,仇天大哥没事干就喜欢找我手谈两局,每天都被他虐得很惨他也不知道手下留情,忒可恶的一个人。可最古怪的还要数曾老头,明明眼睛都快看不清了,还非要拉我学书法,记得他最爱风驰电掣的草书,点画飞动,以快著称。除此之外,我还喜欢种花,修草,还有喂食流浪的小猫,这些事就已经忙不过来了,所以我没有时间去习武。” “啊!”李青梅惊叹一声,差点从凌有衣背上摔下来。 凌有衣赶紧拖住她即将下坠的身子,好笑道:“有必要那么惊讶么?” 李青梅点头,理所当然道:“我怎么能不惊讶。大哥哥,你果然是顾伯伯口中的高人,简直就是文能提笔那个啥,然后武能什么什么了。” “是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对对对,就是这句话。” 凌有衣哈哈笑道:“我爹一直对我说什么时候你能做到这一点就好了,不过话语之间有些出入。” “什么出入。”李青梅眨巴眼睛好奇地问道,与凌有衣聊着聊着感觉自己都不困了。 “文能提笔撩花魁,武能打擂抢新娘。” 李青梅一听,不禁也被逗笑了,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白兰花:“你爹爹一定是想让你早点娶媳妇回家呢?” “哦?这你都能领会到,可之前背你的时候怎么还说人家年纪小呢”凌有衣坏笑道。 李青梅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一瞬趴在凌有衣的背上,再也不肯出来了。 时间静静流淌,李青梅慢慢地睡着了。 凌有衣顺着小路回往李府,尽量放松自己的身体让她睡得舒坦些。 尽管已是大半夜了,李府依旧灯火通明,凌有衣敲了三声门,大门被打开,出来迎接的却不是顾老,而是不停揉着眼睛打呵欠的李家主。 “回来啦,回来就好,那边有一间空房子,我已吩咐下人铺好床褥了,你先去那边休息一晚,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李家主说完将李青梅抱起来,身子一扭一扭地走回自己的房间。 凌有衣不禁莞尔,随后走进李家主所说的房间,累得直接趴到床上呼呼大睡。 第二天清晨,天刚露出一抹鱼肚白,凌有衣本做着美梦,忽然感到大地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睁开眼一看,就瞧见李家主的大脸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哇”地一声惨叫,凌有衣从床头跳起来,无奈道:“李家主,一大早的你这是干嘛。” 李家主摊开双手,作一副乞讨状,满脸期待道:“神农典呢,神农典拿回来了吗?” “昨天回来时也没见你这么激动啊,今儿个才想起来这回事,真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 “凌阁主在嘀咕什么呢?” “没什么。” 凌有衣将神农典原封不动地还给李家主,同时也把昨天发生的事情大概告诉了他,当提到一句“建议烧毁”的时候。李家主登时就跳了起来,瞪大眼睛猛地甩头道:“不行,这绝对不行!” “这的确有些强人所难,可是你若真的与宋家达成交易,反而因此害死了宋家人怎么办?”凌有衣语重心长地与李家主分析利弊,一时间,后者原本坚定的眼神也露出了忐忑的神色。 “李家主可曾想过先辈门为何在这个以武为盛的年代选择弃武丛商,当真是另辟蹊径?还是出于无奈。”凌有衣看到李家主的手微微地抖了起来。后者看了眼手里的书,细思极恐。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有些印象,之前我爹一直说这是本了不得的内功,寻常人都学不来,即便是每任家主,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触碰的,家谱中曾经也记载过,早前那位第九代家主武功盖世,煊赫一方,族里人都认为他有资格学习神农典,结果却落了个暴毙的下场,当时人们都以为是那代家主或许还不够强,也就没有在意,只是将其重新封存了起来,难道真是先辈们发现了《神农典》的秘密,知我李家习武无望,所以才选择弃武丛商。”李家主在这狭小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竟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定是如此了,李家主如果不愿烧毁,不如就继续存放在家中,那些山匪们都被这本书吓惨了,估计也不愿提起这段往事。”凌有衣忽然想到了窦云,可他没有将其道出。 “如此也好。”李家主点头,问道:“凌阁主既然完成了任务,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如果我说我想要《神农典》,你会答应吗?”凌有衣正视着李家主的目光道。 “不会。”李家主眯着眼睛道。 凌有衣的心中还是有些担忧,这样一件可怕的东西留在身边实在是过于危险,可对方明摆了存在侥幸心理,自己说再多也是无用,只能无奈叹了口气,道:“顾老是我爹的好友,这个委托不需要报酬。” 自打凌有衣接手侠隐阁后,他便将阁中三条铁令全部废除了,不需要低调,不需要丰厚报酬,即便是坏人的委托,也会选择性地去接。 既然要改革,那就改的彻底些。 凌有衣说罢离开房屋准备离开,却见到一位扎着马尾的可爱小姑娘与驼背老人站在庭院静静得等候. 正是李青梅与顾老,原来他们也知道任务一完成,凌有衣就要走了,于是一大早过来告别。 “大哥哥,你们侠隐阁缺人嘛?”李青梅侧着头,调皮地看着凌有衣。 凌有衣走上去摸着她的头,笑道:“缺人,不过你年纪太小了,还不能进来,我们侠隐阁是不收童工的。” 李青梅嘟起嘴巴,显得不是很开心,很快撇开话题道:“大哥哥,我以后也要习武,然后练得很厉害很厉害,厉害到只有你能打败我。” “哦,这是为什么?”凌有衣蹲下身子看着她,他觉得自己渐渐喜欢上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姑娘了。 李青梅仰着头,得意道:“这样我就能摆下擂台比武招亲,坐等大哥哥来娶我啦。” “哈哈哈!”凌有衣捧腹大笑,“好,那你可要加油哦。” 李青梅忽然垂下了头,轻声道:“大哥哥走好,路上小心。” “恩,有缘再见,李青梅小朋友。” ........... 凌有衣与顾老告别一声后,便离开了李府,事情既然已经做完,他也该动身回到侠隐阁了,父亲临走前什么都没做,就把侠隐阁这个烂摊子丢在一旁交给自己打理,所以有什么新的委托到来,飞鸽传书都只会飞到侠隐阁那儿,而不是飞到凌有衣的手中。 如此一来的确很不方便,可他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走出村镇一直向东,凌有衣来到了一片荒地之上,之前尚还暖风和煦,阳光万里,到了此处,四周一瞬变成了萧条肃杀的残败景象,只见得狂风四起,席卷枯草烟尘不断回荡在半空,怎么也不能落下,远方浓云密布,灰压压地仿佛天就要掉下来。 凌有衣忽然感觉后身后一阵凉风,转过身,就见一柄木剑直勾勾地向他刺来。 迅速脚下一个挪步避开,凌有衣看清了拿剑的人,惊讶道“怎么是你!” 第八章 突然到来的新任务 在这之前,凌有衣从未想过天下间竟有人能以一柄木剑散发出如此强大的气场,直到他遇见了眼前的人。 正是那位客栈偶遇,曾使出剑罡却不伤人丝毫的黑衣男子。 凌有衣微微皱起了眉头,对于这半途而来的截杀很是不解,刚想询问,那黑衣男子的剑又杀了过来。 他的剑依旧很快,直刺,平挑,上撩,斜挂。看似简单朴实,但是招招致命。 尽管凌有衣的脚步已经足够灵敏,在一招招宛若天罗地网的连环进攻下腾挪辗转,犹若猿猱飞渡,左腿仍旧被木剑划伤,鲜血如丝滑落。 黑衣男子古井无波的眼眸中闪过一丝讶色,然而手中的剑没有停下,但见他平刺出剑与肩同宽,左手牢牢握在右手手腕之上,如鹰般锐利的双眼直视前方,一股剑意,在天地间油然而生。 空中飘荡的枯草飞絮仿佛都被其吸引,盘旋环绕在剑身,引起狂风阵阵。 黑衣男子低沉一声:“破!” 随之木剑飞斩,长虹贯日,浓密的云层都被打破了一道缺口,朝阳初现。 这一剑竟比客栈那一剑还要强出数倍,此人对于剑的造诣,几乎与莫笑不相上下。 凌有衣的瞳孔骤然收缩,双拳交叉抵挡,竭力催动道法阳诀的真气护住心脉,力求接下这可怕的一招。 轰轰! 狂风呼啸而过,猎猎刮在凌有衣的脸上,隐隐生疼,然而那堪称石破天惊的一剑,迟迟没有到来。 他放下交错在胸前的手,却发现那黑衣男子已经收了剑,漠然站立在原地! 这怎么可能! 凌有衣瞪大双眼,再次惊讶了,那一剑的剑意威压分明已经将自己笼罩,岂能说收就收! 要知道任何武功招式一旦使出,就像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他为何能反其道行之? “兄台突然在此拦下我,是何用意?”凌有衣见黑衣男子不再有打架的念头,将心绪渐渐平复下来,淡淡问道。世间武学无奇不有,或许真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黑衣男子将木剑负于背部,答非所问道:“你的武功,似乎不止于此。” “兄台是在试探我?还是说,已经跟踪过我了。”凌有衣似乎被眼前的人看穿了什么,但毫不在意,微微一笑道。 黑衣男子点头道:“的确,制服窦云的那一招,要比你现在展现出来的实力强上太多。” 凌有衣身躯轻微一颤,随后抬头看向他,嬉笑道:“没想到外表高冷的神秘剑客,竟是个跟踪狂,难不成你是我的仰慕者?” 凌有衣随随便便玩笑的一句话,不想那黑衣男子竟认真的点头道:“是的,我很向往侠隐阁,其实那日在客栈见到你时,我就感受到一股很熟悉的味道,心下生了怀疑,于是就悄悄跟踪了一阵,没想到你真是侠隐阁的人,而且居然还是阁主。” “你认识我爹?”凌有衣看着黑衣男子约莫三十出头的年纪,怎么都不像是老一辈接触过侠隐阁的人。 黑衣男子摇头,也没过多作解释,径直走向凌有衣,正色道:“凌阁主,在下明归藏,想要委托阁主办一件事。” “什么!”凌有衣被惊得差点脚下一个趔趄摔倒,心底却是愤愤不平:“你说你求人办事就好好求,哪有一上来就吓唬别人的。” 难不成我不干你就杀了我? 凌有衣是好脾气的人,却也是吃软不吃硬的主,登时孩子气道:“不高兴。” 明归藏抱拳致歉,解释道:“在下无意冒犯凌阁主,只不过此事事关重大,还需真切的试探一下阁主的实力。” “哦?那你试探的结果是?”凌有衣闪着眼睛问道。 明归藏略一思索,简要回答了四个字“物尽其用”。 凌有衣叹了口气,无奈道:“好吧,看来我的真实实力是真的被你看穿了。” 原来那一日迅速降服窦云,凌有衣是借助道法阳诀第七重“乾坤古阳”短暂将自己的内力提升至圣乾境界,这才显得那样一副高手范,其真实水平在明归藏看来,不能说弱,但是也不够强,约莫就在浮屠与玄苍之间,位处中流。 窦云与王林的实力应当是处在武林人最低端的炼体境,炼体之上为浮屠,再上为玄苍,过了玄苍,才算是江湖之中一流高手,被称之为上三段境界,分别为道一,圣乾,以及最后的大陆神仙。 在凌有衣看来,明归藏的第二剑隐然有圣乾的味道,可是最终势成的一刻没有挥出,不好盖棺定论,天下第一剑神莫笑的水平应当在圣乾上游,距离大陆神仙看似一步之遥,实际上是天壤之别,原因无他,大陆神仙在江湖就是传说,就连姜流云都没有触摸到它的边角。 明归藏道:“此次委托你的任务不算太难,只需陪同张重一同到洛阳,保护好他的安全一直到少年试剑大会结束即可。” 凌有衣好奇道:“你的武功显然比我高出许多,为何不自己护送?” 明归藏的回答言简意赅:“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这件事只能由我单独完成。” 凌有衣撇撇嘴,直白道:“报酬?”他是好人,但绝非滥好人,对于这样来历不明的家伙,不收取点好处怎么行。 “报酬?”明归藏抬头思索了一会,嘴角轻微勾起,道:“如果你顺利完成了任务,等我做完手头的事情,我便加入侠隐阁。” “你的意思是把你自己卖给我?”凌有衣突然觉得自己不能和眼前的人说话,如果与他一边喝水一边说,恐怕这杯水的一半都是吐掉的,这家伙实在太语出惊人了。 明归藏只是淡然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知道这样的条件凌有衣是不会拒绝的,因为从《神农典》事件看来,这位少年显然是想将侠隐阁发扬光大的,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找到几位靠谱的伙伴。 很多事情,只有依靠团队的力量才能完成,如果凌勋没有那几位死党无条件的帮助,侠隐阁早就在江湖中不复存在了。 明归藏开出的条件足以触动凌有衣的小心脏,但后者还算比较理智:“你所谓要自己单独完成的事,需要多久?若是要十年二十年,难不成我也等这么久?” “不消半年,现在距离少年试剑大会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期间举办要进行七天,也就是说,在你完成任务后的三月之内,我必定会去找你。” 对于明归藏的回答,凌有衣还算满意,像他那样眼神孤傲的剑客,向来是不会撒谎的。 “好,这个任务我接下来!” 明归藏对其抱拳道:“有劳凌阁主,张重三人如今就在小村通往洛阳的官道,即便现在过去追不上了,到了洛阳打听打听,也能找到他。” 说罢,明归藏就欲离开,凌有衣伸出手一把拦住他,道:“你与那张重,究竟是何关系?” 明归藏沉默了一会,回道:“我是他大舅子。” “大...大舅子。”凌有衣瞠目结舌的看着他,还想再问,却瞧见那黑色的身影“嗖”得一声,转瞬即逝了。 第九章 天才云集 东都洛阳的锦绣繁华由古至今,未曾有过丝毫的落没。 沿着官道跨入雄伟的城门,就见一座高大的建筑矗立中心,两边屋宇鳞次栉比。 一条条十里长街,酒巷小弄阡陌交错,看得人眼花缭乱。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地洒在红砖绿瓦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洛阳城晚景增添了几分朦胧的诗意。 其实不必过多修饰,洛阳本就带着诗意,白居易先生的一句“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已然将洛阳牡丹的盛美写尽,而今,洛阳将会为剑疯狂! 再有三月,五年一度的少年试剑大会就将在这里召开了,不少少年英才耐不住寂寞,早早来到了现场观摩盛都,更多的则是找寻当地的感觉,熟悉对手。 由于此次大会的彩头实在太过诱人,不少大门大派的成名前辈都随同得意弟子一块来了。这些老奸巨猾的家伙们心里都明白一个道理:台上的比武切磋永远不是只看实力,关键时刻,还得看台下的勾心斗角哪方能够获得胜利。 傍晚时分,洛阳街道的行人依旧络绎不绝,大大小小的街道上,铁匠铺外突兀横出的飞檐试比天高,药材商铺的招牌旗帜随风而荡。两处风景,交相辉映,成了近来游客旅人出入最多的地方。 特别是藏锋阁,那个号称洛阳最负盛名的兵器铺,几乎已经挤满了人,摩肩接踵,脚不沾地,人们看戏时形容热闹都说座无虚席,而这简直都快站无虚席了。 一个肚子肥滚滚的青年人被挤得在人海之中翻来覆去,好不容易瞅见了一柄中意的大铁锤,却怎么伸手都够不着,只能胀红脸憋足气道:“别挤俺,快,都别挤了!” 这句话在如此场合之下显然没有任何意义,还好一位相貌英俊的负剑少年身材偏瘦,侧过身子肩部一沉,将围在大铁锤边上的二人震开,才得以开辟出一条新的大道。 胖青年伸出大拇指赞扬道:“少爷,还是你厉害。” 负剑少年不以为意,余光瞥了眼那柄外表普普通通的大铁锤,轻声道:“快去拿吧。” 胖青年嘿嘿一笑,迫不及待地扑了过去,他方一用手接触锤头,只觉一股淡淡的寒意涌入身体,沁凉舒爽。 此时正值秋日,藏锋阁却是被人生生挤成了炎炎夏日,加上胖青年的脂肪多,就更加感到炎热了,这不一摸铁锤,脸上就浮现出一缕刚逛完青楼的陶醉的模样,心下愈加喜欢了。 “就决定是你了。”胖青年心下打定了主意,右手迅速转移目标,抓住锤柄猛地一提,然而那锤子竟然未动丝毫! 胖青年犹豫了一会,将左手一道搭在锤柄上,几乎使出吃奶的力气,那锤子仍旧不动。 一个黄脸男子看着胖青年“呃呃啊啊”疯狂乱叫的模样,不由得大笑出声:“我说龙全,你就这点出息。” 被唤作龙全的胖青年松开手,挠头道:“这锤子也太重了,俺可拿不动,还是算了。” “拿不动很正常,这柄铁锤看似普通,实则是由深海精铁打造冶炼七七四十九天而铸成,所用锤柄的材料也是紫檀木黄花梨红木,重量非凡,光靠蛮力想要使动,不是什么易事。藏锋阁不愧是洛阳的神兵宝库,样样都是精品。” 说话之人穿着一件普通的亚麻色长衫,清秀的脸庞朝着三人露出了和煦的微笑。 “又是你!”负剑少年用手指向那人,讶然道。 “不错,我们又见面了,张重小朋友。” 说话之人正是凌有衣,在告别明归藏之后,他便一路沿着官道来到洛阳,稍稍在城中打听了几处人流最多的地方,就找打了张重三人。 “你又有多大,别叫我小朋友”张重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冷漠道。 凌有衣道:“不巧不巧,刚好二十有一。” “哦?二十三,那你不是来争夺流云剑的咯。”黄脸男子勉强挪到一个人少的地方说道。 少年试剑大会的参赛者没有规定一定要使剑,但必须是年龄二十岁以下的少年人,凌有衣的年龄摆在那,自然就无权争夺流云剑了。 凌有衣摆手道:“我不用剑,为何要争夺流云剑。” “那你来此所谓何事?”张重的眸里闪过一缕精光。凌有衣是何人?他一概不知,除了在客栈的匆匆两面,就没有其他的交集,然而对方却很了解自己,包括目的,以及实力,这样的人在他看来,太过于危险。 “你又是来干嘛?”凌有衣眯眼瞧着张重,反问道。 “我..”张重刚想说些什么,却中途止住了自己的嘴,黑衣男子的一剑已经彻底让他惊醒,再说击败顾山或是争夺流云剑,难免被人耻笑。 凌有衣相当明白他欲言又止的行为,淡然笑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观剑千局,可抵三年苦练,我与你的目的,是一样的。” 张重不自禁地点头回应,方才寄于内心的警惕感竟一瞬间如风飘散。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道惊讶的呼喊声。 “快看,那不是红云剑吗?彩云观竟然连镇观之宝竟都拿出来了,看来对此次的流云剑之争,是势在必得啊。” “嘿,早就听闻彩云七剑名动天下,光是三位彩云仙子所用的紫刹,蓝影,青光都已惊艳江湖,莫说更厉害的绿离,黄沙,橙霁,红云四剑,没想到这四把剑一直被寄放在彩云观中,方一出世,便是那最强的红云剑。” “据说那红云剑极端恐怖,出鞘即要嗜血,一旦掌握不了,还会以血毒反噬其主,能以二十岁以下的年龄驾驭红云,这位少女究竟是何方神圣!” 众人一齐看向街道那位手持红云的红衣女子,但见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却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修长的身姿曼妙窈窕,步履轻盈,乌黑长发如瀑垂下,月眉星眼,更显冷艳。 一人行走一街,无人敢于上前! 少女的身上仿佛带着血色,红云在昏暗的光线下散发着妖异的气息,她的目光没有看向任何人,而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一人陪着一剑,不算孤独地前行。 众人议论纷纷,随着少年试剑大会的临近,不少少年天才已经来到洛阳城了。 其中有那些成名很早的人,包括黑云谷的杜傲天,沧澜剑冢的谢芸霖,也有刚刚崛起之人,譬如练就“卜氏三刀”的卜三刀辰荣,而今,又多了一名不知名的高手,正是方才走过的神秘红衣少女。 大伙期待的剑道天才顾山依旧没有到达洛阳,作为本次夺魁呼声率最高的候选人,顾山在地下赌场未开盘时的赔率就达到了惊人的1:1,要知道本次试剑大会的预计参赛人数至少以千为单位,能在如此情况下达到这样的赔率,难怪明归藏会说张重没有一丁点的机会。 以往少年试剑大会只会吸引一些剑道天才前来参加,但这一次显然不同,或许这会是百年来最盛大的一次少年试剑大会。 “这个任务似乎越来越有趣了。”凌有衣望着红衣女子,嘴角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 第十章 莫让自尊,伤了青春 胖青年龙全最终还是因为自身臂力不足放弃了那把由深海精铁打造的“普通锤子”,此刻走出藏锋阁,脑袋耷拉着,神情略显沮丧。 随同而行的张重听闻这些坊间传闻的江湖轶事后,脸色俞发凝重起来。经过两年的苦修,他的剑法修为的确精进不少,可撑足了,也不过刚刚迈入淬体,与那些少年天才相差甚远。 九剑门的名字听着霸气,说到底也就是个偏隅一方的小门派,能提供给张重的资源实在有限。 更令他惊讶的是,顾山竟然是此次少年试剑大会的头号种子选手,实力深不可测。 比起诸多成名少侠仗着家底丰厚以及门派显赫的背景闻名江湖,顾山的名气,都是经过一场场战斗积累下来的。出道两年,九九八十一场论剑,未曾败绩,十八岁生日那天,他碰到了最近一场的对手,西北流浪剑客赵四郎。 赵四郎的武器是一把墨黑重剑,无锋无刃,看上去就像一把粗大的铁棒子。其剑法厚重沉稳,时常以守转攻,加之所修金刚诀使得自身固若硬铁,寻常人根本难伤分毫。赵四郎的剑法有时也会大开大合,呈现一幅万夫莫开的凶狂,招式多变,不拘于形,巨大的反差教人很难防范,其综合实力约莫已经达到浮屠中段,已然江湖鲜有。 二人相约在大漠决战,无名铁剑与墨黑重剑的碰撞引起漫天黄沙。孤烟自清明升起缭绕长河落日,一日交锋,二人竟还未分出胜负,顾山的剑灵动飘逸,赵四郎的则大巧不工,二人的比试仿若风拂山岳,谁都不能奈何谁,到了最后,似乎都成了体力与意志的比拼。 最终还是顾山笑到了最后,以半招险胜赵四郎,延续着自己的不败神话。 “那位名叫顾山的少年,当真是武林中百年难遇的奇才。”凌有衣走到张重旁边,突然感慨道。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阿坤,我们走,回客栈。”张重握紧拳头朝黄脸男子说了一声,天色已晚,也该打算回去休息了。 作为此次任务的首要目标,凌有衣自然不会让他轻易离开,掏着耳朵打趣道:“这样就想放弃了?你想为九剑门,为自己的父亲讨回尊严的决心都去哪了,还是说听到这些故事后,觉得自己的父亲败给顾山也不丢脸。” 张重沉默,胖青年龙全与黄脸男子阿坤的头也一道低了下来。 凌有衣的话如同一根针扎在他们心头,牢牢刺中要害。 曾经三人踌躇满志地出山,誓要扬九剑门威名,那一刻风起吹动秋衣,侠客意气,挥斥方裘。 却不想遇上了那位黑衣剑客的风骚一剑,几乎信念全失,被打回家,好不容易重拾信心来到洛阳,仍旧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到,甚至连一把武器都拿不动,那种感觉真的糟透了。 茫茫人海中,谁不曾想垫起一脚出人头地,谁不想站上台阶高人一等,却总发现自己被人流淹没,渐渐沦为了路人甲,更为可怕的是,甘愿成为路人甲。 “还记得我说的话么,观剑千局,可抵三年苦练,这或许是我来这儿的目的之一,我想来以此了解当今天下才俊的实力,了解那位顾山的剑道,但这绝非是你的目的,你或许觉得现在的自己太弱,就算参加少年试剑大会,也会落得惨败的下场,与其上台给九剑门丢人,不如就在台下好好学习,以待下一次的爆发,这本无可厚非,可是年轻人啊,你若现在不敢打敢拼,再过五年到了我这个年纪,就再不能参加如此盛典了。因为即便知道自己不敌,也不能轻言放弃。观剑千局或许真能抵过三年苦练,有时候,亲身经历过一场,就可以了。千万别让可笑的自尊给你的青春留下任何遗憾。”凌有衣深深看了张重一眼,说罢转身离开。 张重再一次怔住,出门不久,他已经连续好几回这样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龙全与阿坤原本暗淡无光的脸上再次散发出活力与光彩。 张重那副僵硬的脸,也将嘴角勉强抽动。 是啊,事到如今,我还在乎那么多干嘛。 ....... 凌有衣转身离开后并没有走远,而是等到张重三人离开后悄悄跟在后面,一路跟到了一间偏僻的客栈。 洛阳城中心的客栈早已爆满,如今也就剩下些环境设施相对较差的地方。 凌有衣并没有在意,在张重上楼后点了一个临近的房间住下,这种时候有的住就不错了。或许他本就是个容易知足的人,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凌寒的冬天能有衣服穿,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了。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凌有衣眼神迷茫地望着天花板,思绪飞扬,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与张重说那些话,可能是从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那一年,他刚好也是十六,正值花季,春心随风而荡漾,萌动地扑通通跳着。恰巧有一位美丽的青春少女头戴花环从他的身边路过,他转过头,惊鸿地一瞥留下了太多值得留恋的岁月。 他们都是养花学徒,一同来向当地花翁前辈学习的。 记得当时他们都喜欢满天星,那种浅绿色的叶子长满花盆,素雅的小白花星星点缀在绿叶丛中的花。 他说他是普通的绿叶,她像美丽的星星,她笑着摇头说:我才不要当星星,星星太小了。 他挠头说:那我们反过来? 她依旧摇头。 他不懂她的意思,可是悸动的心一直在跳动。 二人仅仅相处了一个月,学期就结束了,离开的那一刻他很想表白,却因为少女的神秘而犹豫。 他怕失败,怕伤了自己,最后那句话始终堵在嘴边没有开口。 凌有衣,也就是故事中的“他”,直到现在也仅仅知道那位女孩姓姜。 那一句“千万别让可笑的自尊给自己的青春留下任何遗憾。”或许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很幼稚,却也很真实。就像那株满天星的花语:深埋在内心的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