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行山河》 序 松涛观是一座小小的道观,在天下道门之中,根本没什么名气。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在青城山北麓的深处,还有这样的一处所在。 小道观不知存在了几许年头,看那些木墙砖瓦的颜色已经深得发黑,只怕时日短不了。观外是一大片针松林,常年郁郁葱葱,站在观门口的石阶上远远望去,竟然看不到边。 石阶很高,数一数,竟有百二十级,暗含天干地支之数。只是那最上面的一级,却只剩下了半截,那微斜的截面光滑如镜,竟像是被人用利器削出来的。 常年清净的小道观,今日里却来了访客。 ………… 武都侯元绍很是春风得意。自从八年前偶尔结识了那个仙长,自己的前程便似扯起了帆的航船,顺风顺水。五年前死了老子,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老大老四老五打的头破血流,没承想,最后却让他这个幺弟占了便宜,有惊无险的袭了爵位。 彰化十七年正月,便是今年年初,元绍接到京里的诏书,皇帝陛下心血来潮,忽然想起来要见见这个远在西藩的宗亲。自从太祖皇帝登极,元绍的先祖被分封到西川以后,武都侯的这一支还从未进过京。历朝皇帝都很难想起来远在西川还有这么一个宗亲,历代的武都侯也就落得个自在,闷声的在西川当自己的土皇帝。 初接诏书时,元绍心里很是忐忑。洛阳城里的那位当今是出了名的昏君,今日想要召见自己,只怕没安什么好心。当年的仙长也早就离府而去,这进京的吉凶祸福,便变得诡谲莫测起来。 谁知道,进京小半年,都没接到觐见的诏书。那皇帝当日只不过是闲的无聊,偶尔翻起宗室的名册,见到武都侯的封号,便随口说了句,朕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门子亲戚,有空的时候倒要见上一见。皇上虽是随口一说,当值的秉笔太监却不敢大意,这位主子喜怒无常,哪知道他的话里是不是有什么深意。要知道,这些年来,杀的关的宗亲可不在少数。于是一纸诏书便到了西川,好在那太监还算谨慎,没有安排大队的禁军随行,要不然元绍可能就吓得直接一根白绫挂了房梁了。 皇帝说了那句之后,一直也没再提这茬,底下的人当然不敢擅自做主。于是元绍在洛阳一住小半年,整日一颗心都挂在嗓子眼,差点没吓出毛病来。又不敢花钱走门路,深怕落个外藩结交内宦意图不轨的罪名。后来实在熬不过,抱着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的想法,硬着头皮上了道折子。 接到折子,那糊涂皇帝懒得去想有没有召见过这位宗家,既然来了,便就见上一见。也是元绍的时运高,他那张圆圆的胖脸本就有些讨喜,加上奏对了几句,深得圣心,不仅放他回了西川,还大大的晋了他的爵位。 回川之后,元绍记起当年那位仙长提起过青城山松涛观,便派人寻到这里,欲来求个祸福。 ………… “师兄见是不见?”松涛观观主三心道长正盘座在一张矮几前,一身纯白的道袍,头顶乌黑的发髻上端正的插着根紫木钗,三缕长髯径自垂下,将将落在胸前的太极两仪图上,真似神仙中人。不过他此时却正看着对面,满脸尽是恭敬之意。 “将死之人,有什么好见得?好好的武都侯不做,偏偏要当什么西川王,免不得是个横三刀竖三刀的下场。”说话的是个老道人,三角小眼正斜吔着左手里一本破了封皮的书,不知是不是观外松林里的蝉声越来越聒噪,老道的眉头皱的厉害,右手的破蒲扇也加快了摇动的节奏,似要把这酷热的暑意与闹人的蝉鸣一同驱去。 三心道长沉吟了片刻,道:“也好。这等俗物,值不得师兄费心。我也是看在二师兄当年与他有过些尘世俗缘,才放他进了观里。这就叫人,将他打发了。” 蝉鸣愈噪。 老道更加的不耐,“知了知了,老道我活了一辈子,都没怎么弄明白,你们倒是能知道?木丙,你去将那些烦人的虫子赶开了去。惹得老道性起,别说那些百年的针松,就连这破道观,我都一把火烧了去,看你们还能不能在这里聒噪。” 三心道长苦笑一声,摇头不语。 室外正在熬药的小道童放下手中的竹扇,顺手抄起身边的一根竹竿,便向院中那颗古松行去。看他的动作,异常的纯熟,想必这活没有少做。 蝉声骤歇。 “别提那个不成器的东西。当年不过与他拌了几句,倒好,就此下山,做那闲云野鹤去了。那也罢了,偏偏又惹下这些麻烦,还要你这当师弟的来擦屁股。”老道的心情似乎平复了些,嘴上却丝毫没放松。 “我且去将那俗物打发了,免得惹师兄烦恼。”三心道长知道,一提起那下山去的二师兄,平时心静如水的大师兄就会无由来的大发脾气,自己再不走快些,只怕要殃及池鱼了。 院中有风吹过,似从西北来。 老道心头微动,眉头皱得更加厉害。那风吹过院中,吹开小窗,吹荡起老道油污的青衫。 “这天下,将要乱了。” “嗯?”已走到门口的三心道长闻言,有些不明所以。他回过身,师兄已然不见,屋内的矮几上仅余一册破书,一叶蒲扇。 院外蝉声顿时又欢快的响起,随着阵阵松涛的波动,传遍了青城山的北麓。 ………… 寒山有寺,是名寒山寺。 寒山寺外没有姑苏城,自然也不会有夜半到客船的钟声。 今日是寒山寺开座讲经的日子,十八声晨钟响过,大雄宝殿前的蒲团上早就座无虚席。首座却是一个年轻的僧人,一身月白僧袍,双手合十,低眉闭眼,却不看清面容。 殿中忽有风过,单百零八斤的黄钟咚的一声,无人撞击,却骤然摇动,响彻寒山。饶是这班高僧大能如何定力高深,也不免吃了一惊。只有那首座的年轻僧人,巍然不动,只是轻咦了一声,原来合十的双掌微微变化了手势。 钟声缓缓停歇,余韵刚了,那首座的月白僧袍已然不见,似是随钟声消失在空气之中。 ………… 河北郡,大梁城。 城北的关帝庙早就断了香火,这年头,拜佛信道的人越来越多,这义薄云天的武圣人却似乎被人遗忘了。 已是五月天气,北方虽不似南方已经酷热,却也早过了晒太阳的时节。可这关帝庙破损的土墙根边,正坐着一个晒太阳的汉子。看模样,明显是个乞丐,一头乱遭的枯发,浑身紧紧地裹在一件破旧棉袄里,只有底下没穿鞋,赤裸的那一双脚板却晶莹似玉,白的不像话。 墙外忽有风过,吹起那破棉袄的下摆,隐约露出五彩斑斓的内里。大汉抬头,天上的日头依旧刺眼。他眯着眼看了会儿,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随风而起,消失不见。 只有那原本被汉子靠着的土墙欢欣起来,被挡了这许久,终于可以见到久违的阳光了,虽然这日头也着实毒辣了些。 …………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长瀑尽头,白云生处,赫然矗立着一间草庐。那些围庐的茅草根根通体碧绿,宽三指,皆斜指向天。 “东海边似乎有事,那三人都已经赶了过去。不知师尊何时动身?”庐前站立的中年文士温文尔雅,身体微躬,带着无限的恭敬。 庐内的大汉麻衣古冠,一脸的虬髯,根根如剑似刺,叫人一见,便会想到豪气干云四字。 “天下将乱,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破不立,不乱不治,那些人岂不是杞人忧天。再说了,就算要乱,也还不在眼前,又何必如此着急。不必理会。” “师尊教诲的是。只不过……” “琴一啊,师父知道,这些年你虽人在天山,却始终心系天下。要是不去看上一眼,怎么也不会放心。这样吧,你便去一趟,看看也好。” ………… 东海边的一块巨石,一僧、一道、一乞丐,皆负手而立。只有中年文士略略靠后,一脸恭敬的站立,身体微躬。 “你师傅没来?” 不待文士搭话,老道自嘲的一笑,“世间都道他是离神最近的男人,这等世俗小事,自然动不了他的心思。” “家师不问世事,便差了晚生过来,伺候三位前辈。”中年文士仍是一脸的恭敬。 “琴师兄过谦,以师兄的修为辈分,自在小僧之上,前辈二字,叫小僧如何当得起。”声音如黄莺出谷,却是那面白须净的年轻和尚。 “你那老鬼师傅也是,怎么就让你这么个嫩生生的小和尚承了衣钵?”说话仍是老道,不过这次却是向那年轻僧人。 “道长说的极是。小僧天资愚钝,自知难以当此大任,是以实在惶恐。只是师命乱违,也只好勉力而为之。阿弥陀佛……”年轻僧人仍是一脸平静,如古井不波。 有风忽至。 原本平静的海面顷刻间变得起伏不定,那波涛随风而至,恶狠狠的砸在巨石之上,瞬间散落成无数的水花,却没有一滴溅落在四人的身上。 远处原本黑暗的天空骤然间出现了一点微弱的星光,却渐渐亮了起来,俄尔分作两点,一南一北分投而去,在暗黑的天空划出两道赤红的轨迹,如同有人拿刀将这天割开了两刀一般。 四人脸色微凝,沉默不语。 “原来是这样。”一直没出声的乞丐,这时却开口道:“只是不知气数当应在何处。” “运气初生,今日还看不清端倪,待那气运凝结成实,便自有分晓。” 又是一浪至,崖上已空无一人。 没人注意到,那被两点光亮划开的伤痕愈合之后不久,又有一丝微弱的光亮出现在天边,它挣扎着向南或北,却被一股黑色的暗流卷住,终于沉向了茫茫的大海之中。 ………… 大魏彰化十七年,丙申年。入秋,京都洛阳发生骚乱,彰化帝被弑,是为“丙申之变”。不过动乱来的快,平息的更快,三日后,彰化胞弟安亲王殿下廓清京都,传檄天下,登上九五之位。次年,改元绍统,上彰化帝谥号为孝哀皇帝。 卷一 江湖之远 第一章 郝大树的树 厅中有炉,炉上有酒。 炉中火正旺,城中鲁铁匠亲手打造,值得八两银子一把的雕花酒壶已被烧的微微泛红,很明显,这已经不是第一壶酒了。 壶中黄酒尚未见滚,隐隐的酒香却压抑不住的从壶中散出,若是有好酒之人在此,定然识得出那是绍州上等的陈年花雕,从南方运至孟州城,最低也得三钱银子才能沽得一斤。 花厅四角各摆了一盆火炭,加上身前酒炉,故而虽是腊九时节,厅中却觉不到一丁点的寒冷。 孟州大豪郝大树盘坐在花厅正中,身批一件裘皮大髦,内里除了一条贴身的亵裤,没有多余的一丝一缕。以至于长满黑毛的胸膛上,几道斑驳纵横的刀痕都是清晰可见。 孟州不大不小,在南齐也算得上是中下的州城,虽地处江北,却无守土之忧,在更北的北面,还有淮州这座南齐的屏藩之城。 如今时局还算太平,南齐与北魏这一对冤家,经过长年的战争,耗的精疲力竭,也都需要缓口气了。近五年来,两国的边境偶尔小有摩擦,并没有大的冲突发生。这种暂时的平静并不让人觉得安心,反而预示着有什么大的变故即将发生。 不过这些事是庙堂之上那些食君之禄的读书人要操心的,跟郝大树的关系不大。他更应该关心的,是如何将这孟州城牢牢抓在手里。 不知道是不是厅中火气太旺的缘故,坐在郝大树身旁的两个美妾,也脱得只剩下贴身的亵衣,低首俯身之间,常常露出胸前的一片雪白。奇怪的是,她们没有像往常一样,用那软如花蛇的身子缠上郝大树,而是乖乖的坐在那里,安静的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虽然她们不知道府里发生了什么事,可当平日里最得宠的七姨娘,因为仗着老爷的恩宠,跟往日一样耍了几句小性子,便被老爷令人掌嘴五十,撵出府去之后,这偌大的郝府就再没人敢在老爷面前说上一句闲话。 郝大树搂着两个美妾,双手习惯性的搓揉着,一双大的出奇的豹眼里却没有丝毫的原始欲望,只是静静的盯着面前樽中的半杯残酒,仿佛这杯酒中藏着什么天大的秘密,直欲将其看穿。若再细细望去,那看似平静的眼底,深处却透出一丝极冷的寒意,就连着炉中炭火、壶中烈酒也没能将其融去。 ………… 郝大树本不姓郝,也不是孟州人氏。他原是越州南海镖局的趟子手,十余年前跟着镖局来江北走趟镖,谁承想刚过江北,便遇上了一伙不知名的江北悍匪,将三十余人的镖队杀的一个不剩,全部送到长江里喂了虾鳖。 也许是运气好,又或是命不该绝,郝大树却没死。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他活了下来,虽然醒来的时候胸口多了两道深入骨肉的刀口。更巧的是,悍匪们来去匆忙,却遗漏下了一箱红货。 郝大树醒了之后,见镖局的人一个没剩,又见到这箱红货,心里便动起了心思。他在附近的农家养好了伤,便带着那箱红货继续向北,隐姓埋名一直来到孟州城。 凭着意外之财与狠辣的手段,外来户郝三很快在孟州城站稳的脚跟,有了自己的势力。经过十余年的经营,竟成了这孟州的一方大豪。 既然是大豪,那就不能再叫郝三这么俗气的名气,因他新置的宅中有棵冠盖如云的参天大树,于是趟子手郝三变成了郝大树郝爷。 郝大树很看重这棵大树,甚至从郝府下人口中传出的消息,郝爷之所以买下这所宅子,完全是因为这棵大树。 大树不知道有多少年头,树干已经是微微弯曲,身体上还斑驳着无数道的痕迹。虽然是冬天,原本郁郁葱葱的树冠早已零落的光秃秃,但被白雪压满的树杈枝头却散发出浓郁的生机,整个树身挺拔向上,透出一丝不屈的意味。 郝大树觉得这棵树很像自己,又或者他很像这棵大树,将根狠狠的扎在孟州的泥土中,拼命的汲取养分来壮大自己。 他今年已过五十,生命中最好的十几年时光是在这座孟州城里渡过,他很满足。虽然已知天命,他却从未觉得自己老,精力旺盛的还像二十出头的年青人,每日能喝十余斤好酒,每晚至少要有两房姨娘陪侍。他认为自己一定还能快活的活上很多年头,就像那颗树一样。 所以他将这棵树保护的很好。为了照顾它,郝大树请了二十几个下人,专门服侍这棵树。因为他是孤身一人来到孟州城,没人见过他对自己父母的样子,但府里下人中有几个胆大的,曾在酒后议论过,就算是老爷的父母在这里,也未必能照顾的像那棵树般周全。 郝大树将自己保护的更好。自从发迹之后,他便请了五个教头,募了一百多壮丁充作看家护院。虽然朝廷早有规矩,地方豪族私兵不能超过一百之数,不过此地天高皇帝远,那孟州知州又是他的拜把兄弟,谁又管的到他? 所以郝大树就是孟州城最大的那棵大树,是孟州城的土皇帝。在孟州城,没有人敢捋他的虎须,普通百姓不敢,就连代表朝廷的孟州知州也不敢。不是因为拜把兄弟的名义,而是知州宦囊里多出的银子超过七成是郝大树给的,新娶的两房姨太都是郝大树送的。 这样的人物,本来不应该有太多的烦心事,有什么问题,会有很多人愿意帮他摆平。 可是郝大树最近有些心绪不宁,虽然没有刻意的表现出来,府里的人都还是能够感觉的到。不过他们都想不通,这座孟州城还有能让老爷烦心的人和事? ………… 炉中火越烧越旺,壶中酒也开始咕咕的吐出气泡。 郝大树没有动,面前仍旧是那半杯残酒。伺候在旁的两名美妾也没有动,没有像往日一样不停的添酒换盏,她们知道,老爷今日的心思不在酒上。 事情已经过去七八天,从接到那封书信时起。郝大树一直想不通,他不知道那个少年为何要找上自己。虽然这些年暗地里做了很多昧良心的事,但那些事情进行的非常隐秘,只有少数心腹之人知道。近些年来,郝府在孟州城的口碑还是不错的,对府里下人约束也严,几乎没有什么欺凌弱小之事。遇到灾年,郝府甚至还拿出为数不少的粮食来救济一番,如今大厅中任侠之风的匾额就是朝廷因为此事而赐下的。当然,这件事少不了他那位知州把兄弟的功劳。 信是二百里外郎州城送过来的,走的是朝廷驿路,二分银子的花费。此时信就在郝大树面前的矮桌上,酒樽的旁边。 郝大树摇了摇头,终于不再盯住那半盏残酒,既然想不明白,也就没有必要再想。轻移目光,视线就落到了那张纸上。信纸很普通,就薄薄的一张,一眼就能看清全部的内容。 “腊月十八日,孟州郝大树”。字很普通,甚至有些难看。 没有抬头,没有落款。或者并不能说没有落款,在那信纸最下方的空白处,模糊的画着一些简单的线条,细细辩去,却隐约是一柄小剑的形状。只不过此人的画技太差,仿佛是小孩的随手涂鸦一般。 就这简单的一张纸,郝大树已经看了七天了。 ………… 两个月前,没有人知道这张纸代表着什么,因为它的初次出现就是在两个月之前,十月十七日。就在那一日,地处东海边的鲁州城出了一件大事。城中的大豪孟青海在府中与人比试,被击成重伤,从此闭门谢客。 这件事虽然被孟府下了极其严格的禁口令,但纸哪里能够包的住火,渐渐的便传了出来,一时在鲁州引起轰动。有消息灵通的人士透露出,那日之前,孟青海曾接到过一封书信。 这件事的始末还未完全的弄清楚,带来的后果却清晰地显现出来。孟青海在鲁州一家独大多年,占据了无数的好处,早就让其他的几方势力红了眼。只是孟青海经营多年,势力强大,自身的武道修为又极为强横,故而鲁州城里没有人敢当面挑衅。 如今他被击成重伤,虽不知道消息真假,但总有几个不甘心的要乘机试探一番,结果孟府毫无动静。这样一来,鲁州城里的几方势力便大打出手,争抢地盘,城里早就乱成了一锅粥。 鲁州城的事还未了,接着济州、黄州又出了事。 冬月十日,济州城李宝雄在府中被人击败,断去一支手臂,从此闭门谢客。冬月二十三日,黄州刘通在府中被人击败,生死不知。 几次交手的情形,好像都没有人亲眼看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此之前,他们同样都接到过一封书信。 就是现在,摆在郝大树面前的这张纸。 不同于普通人,郝大树作为一方大豪,当然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当孟青海被击败的第三日,他就已经得到了消息。不过当时他并不在意,他没有觉得这件事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甚至内心深处还有些隐隐的高兴。 当济州、黄州的事情接连发生后,郝大树才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于是他马上做了一些安排,那时候他还并没有接到信。但他已经有所预感,下一个接到信的人,一定会是自己。 “吱……”的一声,门被人从外推开,一股寒风猛烈的灌入,室内的温度马上降了下来,两个美妾将身体向郝大树又靠紧了一些。 郝大树没有起身,他知道来人是谁,可以进他的房间不敲门的人,只有一个。 来人站在门口,背对着屋内,正在抖落黄纸伞上的落雪。看着他的背影,还有雪片在黑红色的披风上渐渐融化,郝大树稍显不安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经历过风雨,但只要有这个人站在身边,郝大树就会觉得很安定。 “回来了?这几日的雪一日大过一日,辛苦你了。” 来人转身进屋,将已经收拢的黄纸伞靠在门边的角落,拂了拂身上的落雪,又转过头看了看漫天飞舞的雪片,仿佛是在回应郝大树的话,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看情形,明日这雪,还要大过今日。” 第二章 传说中有座山 美妾已经不见,郝大树依旧坐在原来的位置,他的对面却多了一个人。很明显,就是刚才冒风雪推门而入的那个人。 来人坐在一张高脚椅上,此物乃北方胡地独有,近年来才传入中原,豪门士族对此蛮夷之物当然是不屑一顾,在民间的土豪之家却能够偶尔得见。 郝大树对此物原本是不以为然,但吴先生却是对它情有独钟,所以郝府内唯一的一张高脚椅,此刻就坐在吴先生的屁股下。 矮桌上的酒樽,此时已经被吴先生拿在手中,樽中的酒已经见底。光鉴照人的杯底,映照出吴先生那略显落寞的脸,眼中的思索之意甚深。 “不能确定。”不知道过了多久,吴先生终于打破室内有些许尴尬的宁静。 自从吴先生进屋,郝大树的视线将一直没有离开过他,他想从吴先生的口中听到自己想听到的答案。此时吴先生说出这四个字,郝大树却是没有想到。这些年来,只要是吴先生亲自出马,还没有什么办不妥的事情。 “不能确定么?”郝大树轻声重复了一遍,脸上看不出悲喜,眼中却带着一点点失望、却又夹杂着略显释怀的情绪。 “不能确定。”吴先生加重了语气,把视线从杯底收回,又移向了桌上的炉火。火光摇曳间,他的脸色也变得阴晴不定。“孟青海的伤在左胸,伤势令他到目前为止,还是难以开口说话。一剑从胸腹之间穿过,却没有伤及任何内脏,看的出这一剑很快很准。从我而言,绝对没有见过这么快这么准的剑。至于是何剑法,却无法看出。或者出手的人没有使用任何剑法,只是简单的刺出这么一剑。” 郝大树也看向了炉火,静静的出神。 南海镖局是南齐第一大镖局,郝大树当初能成为里面的趟子手,手里的功夫自然不会差。自从到孟州后,虽然仗着财力雄厚招兵买马,自己的武道修为却没有落下。他很清楚,那些用钱财组建起来的力量在平时看着用处极大,一旦到了关键时刻,只有本身的力量才是最靠得住的。 他在想象那一剑,就连吴先生都说很快很准,那想必是极快极准的。不过他有信心,再快再准的剑,只要不是超出了武道的范畴,总是会有些破绽的。既然吴先生看过了伤者,那么他总会找到这些破绽的。 “刘通我没有见到。刘府已经完全封闭,没有人可以见到他。不过这也无所谓,我想就算见到他,也只不过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哦?刘通真的死了?”郝大树不是不相信吴先生的判断,他这样问只是想知道吴先生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的。 “三百两银子买到的消息,自然是不会错的。” 对此郝大树丝毫没有怀疑,三百两银子,足够买到这个国家里的大多数消息。要从做买卖的角度来说,这个消息还远远不值这个价钱。郝大树却不这么想,吴先生既然肯花这么多钱,自然有他的理由。 仿佛看出了郝大树心中所想,“三百两买的当然不止这些。刘通的致命伤是在咽喉,外力将他的喉骨完全击碎,窒息而死。”“虽然没有人见到交手的场面,但我们都知道,那个少年的武器只有一把剑。” 郝大树的眼睛亮了亮,又暗了下去,“那就是说,刘通是被那少年用剑击碎了喉骨?” “而且是用剑尖,因为喉咙表面看不出任何外力击打的痕迹,只有一个极小极微的红点。如果验尸仵作不是家传的手艺,这个红点根本也不会看的出来。” 一柄剑快而准并不可怕,那本来就是剑的特质。这天下绝大多数练剑之人,走的都是快速准确的路数。可是用剑尖击碎喉骨,就脱离了用剑的本意,那种绝对的力量及对力量的绝对控制,一般的剑手绝对无法做到。 郝大树的眉头微皱,觉得事情有些棘手。但如果只是这个程度,他还是有办法应付。不过他知道,吴先生的话一定还没有说完。 “这二人都无法说话,自然无法从他们的口中知晓详细的情形。三人之中唯一可以说话的李宝雄受伤最轻。只是断了左臂而已,可他却一句话也不肯说。” 天色渐晚,室内的光线也越来越暗,酒炉中的炭火早就烧过了火性,炉上的酒壶也渐渐温了下来。外面的风雪之声却是越来越大,根本没有任何停下来的意思。 “不知道这次你又是怎样让他开的口,像李宝雄这样的人物,银子能起到的作用应该不大吧。” “我给了他两个承诺,在他受伤期间尽力帮他稳定济州城的局势,如果以上这点不能做到,至少会维护他一家老小的性命安全。” 作为一方大豪,李宝雄虽然称霸一时,暗地里却不知道得罪过多少人物。还有那些觊觎他在济州地盘的人,都在暗中窥视着。当他的权势大到无法撼动的时候,那些暗地里的势力只有小心翼翼隐藏好贪婪的目光和凶狠的爪牙;一旦这种权势出现了裂缝,那些涌动的暗流就会马上浮出地面。 郝大树深知这一点,所以他知道李宝雄也一定清楚这一点,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人物。一只老虎可以成为丛林之王,是因为它的尖牙利爪,一旦这些被人拔掉,其他猛兽对它的畏惧就会很快消失,眼中剩下的只不过是一顿美味的大餐。失去了武力的江湖大豪,也是如此。 所以不管李宝雄是因为信守什么或畏惧什么,而不肯透露交手的详细情形,在眼前的局势下,这样两个承诺对李宝雄来说都是无法拒绝的。 至于李宝雄会不会相信吴先生的承诺,郝大树一点也不担心。因为吴先生叫吴千诺,“一诺千金”的吴千诺。 ………… “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会这样用剑。他就这样挥剑砍来,仿佛手里不是一柄剑,而是一把柴刀,而我就是他面前的一根木柴。那一剑不快,甚至有些慢,以至于我都能看清楚他挥剑的每个动作。可是我完全不记得那些动作,然后,我的手臂就断了。我知道,他砍的要是我的身体,断的肯定不止是我的手臂。” “在他出剑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做出反应?” “有什么反应,能有什么反应?在那样的一剑之下,没有人能做出反应。至少我不能,郝大树也不能。” “为什么你不愿意说出交手的过程,是他交代或者说威胁你什么了?” “自是至终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都没有看过我一眼。他就这样走来,轻轻的砍出一剑,然后转身离开。我只是感觉,也许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些事。可是这种感觉很可笑,像他这样的人物,根本无须害怕或者隐藏什么。所以我对你说出这些,并不是因为你的承诺,而是我忽然明白这件事根本无需隐瞒。如果他要找上郝大树,那你无论做什么都没有用,根本不可能改变些什么。” “他为什么要找到你?” “…………” “他是个修行者吗?” “…………” “他是……是那座山上的人吗? “…………” 第三章 杀人这点小事 “以上是我和李宝雄的全部对话。”屋里的光线已经暗到坐在对面几乎都看不见彼此,可却没有下人进来掌灯。 “击败三人,分别用了三种不同的方式,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但根据我的判断,他应该就是个修行者。”吴千诺将手中的酒樽轻轻放下,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郝大树的眉头皱的更紧,皱纹深得如同院中老树斑驳的表皮。他一向很信任吴先生,所以他相信吴先生的判断,虽然这个判断是他最不愿意听到的结果,但必须得接受。 天下习武之人分九品,而其中,有道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六品以下,被称之为武道,而六品以上,则被视为修行者。一般的武道中人,就算天资再好,达到五品的巅峰已是极限,却几乎永不可能跨过那道鸿沟。 修行的条件极为苛刻,所以世间的修行者也是极为罕见。而且除了当朝的几位大将军,一般的修行者,很少会涉及世间的事情。 所以修行者,对于普通的武道高手来说,存在着碾压般的优势。当然,,历史也不是没有出现过五品巅峰的武道高手胜过才踏入门槛的修行者的事例,只不过那都是一些极端的个案,并不能以常理论。 因此对于境界只不过三品中上的郝大树而言,惹上一个修行者,无异于自寻死路。 当初失镖的时候,镖局的几十个兄弟几乎在顷刻之间覆灭,事后郝大树回忆那一幕,经常怀疑劫匪当中就有修行者。所以虽然他从没有见过一个真正的修行者,却能想象得到他们是如何的恐怖。 郝大树还是想不通,像他这样的人,在一座州城里可以称王称霸,但对于一个修行者来说,几乎就是蝼蚁般的存在。所以那个问题一直困扰这他,这样的人为何要找上自己?郝大树的心里有种绝望的情绪在慢慢升起。 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他是那座山上的人吗?”郝大树的声音带着一丝很难觉察的颤抖。 在世间有个传说,传说中有座山峰,山峰却不知在何处。山峰上住着一群用剑的仙人,偶尔会来到世间,赏善罚恶。 郝大树也听过这个传说,但他知道那些人不是仙人,而是一些境界极高的修行者。至于有多高,完全不是他所能够了解的。 “应该不会,高在天上的神仙,怎会关注到我们这些俗世的灰尘。”吴千诺的脸色依旧平静,嘴角却泛起丝丝的苦笑,“要真是那座山上的人,那我们就真的什么都不用做了。” 郝大树明白吴先生的意思,要是神仙想对凡人做些什么,凡人除了认命,没有其他任何的出路。现在吴先生排除了那种可能,郝大树依然感到绝望,但绝望与绝望还是有所不同的。 “只要不是那座山上来的人,我们就还有很多事要做。那个人就算是个修行者,有一柄很厉害的剑,他也只不过是一个人,而且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 老韩是个老军,早年间也曾征战沙场,由于胆小怕死,疆场上虽没能博得军功,混上个一官半职,却也留得一条残命回到了孟州城。回乡之后,便在城内谋了个看守城门的差事。这样的风雪天气,进出城门的人寥寥无几,老韩便缩在城门洞里,间或灌几口烈酒暖暖身子,只等时辰一到,便落钥走人。 已近日暮,风雪却越来越大,天地之间尽被那无穷无尽的白色所充斥。便在此时,孟州通往城外的官道尽头,出现一个极小的黑点。那黑点在不断的移动,随着与孟州城的距离拉近,也在逐渐的放大。 老韩从未见过这样的一个人。腊九天气,那人居然穿着一身黑色的单衣,在这连天的风雪之中,似乎丝毫不觉寒冷。他走的不快,每一步却都很稳,以至于在身后留下一连串深深的黑洞。那人的身形有些消瘦,由于被连着衣袍的斗篷所遮挡,并不能看清眉眼,但老韩总觉得,那斗篷下应该是一张少年的脸。 少年背上斜背着一个长形的黑色包裹,以老韩的经验,绝对看得出那是一柄剑。本来这样一个背剑的陌生少年,出现在孟州的城门口,上前盘问一番是职责所在。老韩也是这样以为。看的出他正要起身,却不知为何又将身体缩的更紧,不去看那少年,却抓起手边的酒葫芦狠狠灌了几口,骂道“这见鬼的天气。” 在这样一个风雪的暮夜,一个黑衣少年背着剑,在城门守老韩的目送下,走进了孟州城。 ………… 黑暗中的孟州城有些沉寂,寥寥灯光从沿街的民居中透出点点,却照不到任何一个寒冷的角落。 那平日里永远紧闭的两扇朱漆大门赫然洞开,里面却无一丝光亮,远远望去,却似一张择人而噬的漆黑大口。 雪渐渐小了起来,风势却不止,将门前悬挂的两对硕大灯笼吹摆摇晃的更加厉害,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坠落地面。 郝府中的谈话已经结束,吴千诺不在厅中,渐渐冷却下来的酒炉旁边,只剩下郝大树一人。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不知道是不是厅中渐冷的缘故。 “既然来了,那就来吧,这漫天的风雪虽然猛,却总会有停止的时候。每次风雪过后,院中的那棵老树总还是会站在那里。”想起院中那颗老树,郝大树忽然生出一种悲凉的情绪。是啊,树是老树,那人呢? 不知道默坐了多久,郝大树忽然抬起头,看向雪夜的深处。在那里,一个背着长剑的黑衣少年,从转角处出现在长街的尽头,身后留下两行深深的脚洞。 ………… 长街其实不长,从街头到街尾不过里把路的脚程,却是孟州城最为繁华的一条街。因为郝府就在这条街上,而且是这条街上的唯一住户。沿街的店铺都是郝家的产业,此刻已近子时,那些商家自然是早就闭门打烊了。 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这样的风雪天气,一壶加了姜片的老酒,一个粗手大脚却略显肥腻的婆姨,一盘烧的刚刚好的热炕头,就是生活的全部。不管外面正在发生什么或是将要发生什么,关上那扇有些破旧的木门,这些人便只生活在自己的生活当中,谁也无法打扰到他们。这是普通人的幸福。 所以这样的风雪,这样的夜晚,孟州城的路上根本不会有行人。 长街也是如此。 除了郝府门前那两对灯笼在风雪中透出惨淡的红光,整个长街没有一丝光亮。 月黑风高杀人夜。天上没有月,满地的积雪却反射出冷清的光。这样的夜晚,也许适合杀人,却绝对不适合暗杀。 接到吴先生的命令,知道今夜要伏击的人是个少年,郝大树豢养的这些死士们,都有些不以为然。杀人这点小事,也值得二十几把好手在这风雪之中等上大半夜? 不过既然每个月要拿人家几十两白花花的银子,那么就算是再有意见,也只能舍弃被窝里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婆娘,守在这里吹着冷风。只是心里却不停在咒骂着,这见鬼的天气和见鬼的吴先生。还有那见鬼的少年,怎么不早点来被我杀死? 他们的心情都有些迫不及待,挂在弓弦上的长箭箭头在雪光的映照下,发出跃跃欲试的幽光。 所以当少年走入长街的时候,两边本来空无一人的屋顶上,立刻现出了两排持弓的白衣人。 伏击变成了明杀。 ………… 第四章 神仙?妖怪? 负责在长街两边伏击的是郝大树手下的丁字组,最擅长便是强弓硬弩,射杀敌人。前年的鹞子河一战,二十几张长弓,硬是把连云寨的一百余好汉阻在了河对岸,等到城里的援军及时赶到,才保住了郝大树从南方运来的一批红货。最值得夸耀的是,连云寨里坐第七把交椅的金毛犼,被丁字组教头呼延一箭射穿了能提七十八斤鎏金镗的右胳臂,才带着余众逸回了山林。 事后,郝大树连赏了三杯酒,道呼延颇有李广遗风,若非如今疆土清平,定能在沙场上博得个封妻荫子。 所以丁字组最厉害之处就是盯住敌人,钉死敌人。呼延则是那颗最长最硬的钉子。 此刻二十余颗钉子,死死的盯住了长街,盯死了那个渐渐走近来的黑衣少年。 少年的脚步依然不疾不徐,每一步的间距都像是像尺子量过的那样精确,稳定的向前方一步一步迈出。 呼延勾着弓弦的右手渐渐向后拉开,三尺余长的杨木箭就挂在弦上,箭头正指向那长剑上的黑衣少年,随之缓缓移动。奇怪的是其余的人并未拉弓,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幕,或许在他们的眼里,这样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年,在呼延教头拉开弓的那一瞬间,就已经是个死人了。有的人甚至已经在想,等完事了回到那还暖着的被窝,怎样去折腾那个浪骚的小娘皮。当然,有更多人对那因为这点小事而让他们在这里冻了半夜的吴千诺,心里生出了不咸不淡的牢骚。 呼延却不这样以为。虽然在雪夜里冻了近一个时辰,他那双修长的双手却一直放在胸前的暖炉里。所以此刻挂着长箭,依然是那么的灵活而稳定。可是在看到少年的那一刻,他的心头却没由来的泛起一阵异样的感觉,对自己曾经射杀无数强敌的双手,竟然没有了往日的那种信心。 他没有立刻射出那一箭。 雪势愈发的小了,几乎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只有点点碎屑还在掉落,却在离呼延身体还有尺余距离的时候,被那满身的杀气瞬间消融。 风却越来越大,从地上卷起阵阵的雪沫,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这雪开始从地面往天上下。 杀气已经满溢。呼延知道,这个时候再不放手,那满满的箭意将会不停溢出,消失殆尽,到那个时候,就再也没有勇气射出这一箭。他轻轻的呼了口气。 手松,箭出。 那长箭在空中旋转着,不断破开被寒风激起的雪沫,看似并不如何凌厉,却异常准确的射向了少年的胸前。 少年依然前行。 他前行的时候微微低着头,一直看着前面的路。就算如此,长街两边的屋顶上冒出这许多的人,虽然并未闹出太大动静,他也也该有所察觉。 可他依然低头。难道他是个聋子,一双眼睛已经用来看路,自然顾不到头顶上发生了什么事? 长箭已经当胸射到,近在咫尺。 近在咫尺是个比方,往往形容两件事物或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很近了。可是在这里,这并不是个形容词,那支箭离少年的胸口真的只有一尺的距离。 不多不少,恰好一尺。 少年似乎动了动。又似乎没动,只是偶尔加快了一下脚步。不过是一刹那,便又恢复正常的步速。 这一刹那的变化,没有人看的见。 长箭消失不见。少年身后的雪地上出现一个细小的黑洞,周围的积雪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那是残余箭意在散发出炽热的温度。 长街忽然静了下来,那种没有一丝声音的绝对安静。 还没有来得及欢呼,屋顶的箭手们张开的嘴忽然就合不上了,精神有些恍惚,怀疑自己刚才究竟看到了什么。在他们的眼里,那一箭毫无意外的射中了黑衣少年,并穿过他的胸口。按道理,此刻那少年应该倒在长街的雪地上,流出的鲜血将绽放出一朵妖艳的雪花。 可是少年依然在前行,走的不疾不徐。那一箭射中他之后,他仿佛变成了空心的,箭从胸口一穿而过,不知所踪。 难道这少年会使妖法? 呼延并不这样以为。虽然他不知道少年是如何避过这一箭的,那种速度绝对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想象的,更不用说是看清楚。可他多年来搏杀的经验告诉他,这少年绝对不是会使什么妖法,而是一个异常厉害的高手。 他忽然明白了自己初见少年时的那种感觉是如何出现的了,那种信心全失的感觉。这个少年是杀不死的,或者说不是自己能够射杀的。这一刻,他更加的确定了这种想法。 杀不死不代表不去杀,既然接受了郝大树的命令,那唯一的做法就是要将这个命令执行到底。何为死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将死以身赴之,是为死士! 呼延再次拉将长弓拉至满月,长箭的羽尾夹在食指与中指间。不止是他,其余的二十余箭手同时拉弓,虽然脸上都还带着不同的惊诧之色,那手里的劲道却是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渐停的雪须臾之间又大了起来,毫无征兆,天地间又被那茫茫雪白所充斥。寒风将雪片卷起来,又狠狠的砸向箭手们的脸上。 箭手们毫不在意。所有的视线透过漫天的雪花,锁定在长街那个略显消瘦的身影上。此前的慵懒、漫不经心,还有见到那一幕的惊恐,此刻都已经消失不见。只要羽箭在弦,他们就是百战死士。所有人的戾气都似乎被这漫天的风雪所激发,虽然不知道那少年是人是妖,是魔是鬼,这里的二十余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二十余支长箭齐齐射去,就算真的是神仙,也难保不被射成刺猬? “放”,呼延的声音在深夜的风雪里并不响亮,却足够所有的箭手都听见。二十余支长箭一起离弦,破开风,卷起雪,狠狠的射向了长街的少年。 看得出,这些箭手都是杀人的老手,而且配合的非常默契。从不同角度射出的长箭,覆盖了少年身前身后的丈余范围,至于左右,便是那郝府高高的围墙。所以,少年已经被封死了所有的退路,就算是会飞,也躲不开那些箭,因为箭是从头顶射下的。 看起来,少年必死无疑。就连呼延也对自己之前的感觉产生了怀疑。 少年依然微低着头,一步一步的向前行。没有人看得见,他那秀气的左眉轻轻的弯了弯,似乎有什么事让他觉得有些不喜。 长箭已至。 少年依然在行走,行走的方式却有所变化。他身后的脚洞不再是笔直的两行,有些弯曲交错起来,像是顽皮小孩故意在雪地里的涂鸦。 风雪已经大的使人难以睁开眼,片刻的眨眼之后,丁字组的箭手们依然瞪大着眼睛。他们不明白,那少年明明之前就在眼前,本应该倒在箭雨之下,可为何会随着箭雨的落下而消失不见。难道他被刚才那一阵忽来的风雪带走了?之前他站立的地方,只剩下二十余大小黑洞,积雪太厚,长箭射下,就连羽尾也消失不见。 少年没有死。既然他没有死,那么死的人会是谁?答案显而易见。虽然是死士,随时做好了去死的准备,但真正当死亡要来的时候,呼延心里还是泛起了阵阵悲凉和一丝压抑不住的恐惧。如非无奈,谁真的愿意去死? 想象中的死亡没有来临。呼延与他的手下们依然站立在屋顶,少年已经不在眼前,只有漫天的风雪声在他们的身边呼啸来去。 ………… 长街不长,郝府的两扇朱漆大门就在长街的正中。两对大红灯笼仍旧高高悬挂,手臂粗细的红烛只剩下寸余,随着风雪的摇曳,依然透出光亮,照的门前积雪上一片惨红。 夜至子时,少年已站在大门的前面,那一片惨红,正在他的脚下。 第五章 半杯残酒,怎抵它、晚来风急 暮夜已至,戌时。 往日这个时辰,郝府上下早就已经灯火通明,热闹无比。郝大树是个好热闹的人,再加上家大业大,几乎没有一日不是宾客满座。所以在孟州城内,都说郝府内没有白天与黑夜之分,只要有郝大树在府中,永远都是喧闹非常。 今日的郝府却不一样,应该掌灯的时候,府内却漆黑一片,除了郝大树面前那炉将灭的炭火,竟然没有半点的光亮。就连平日最忙碌的厨房,也是异常的寂静。整个郝府寂静在风雪之中,仿佛阖府的都已经沉睡。虽然就连府里的很多人都不明所以,但是只要这是郝大树的命令,就没有人会违抗。 “要对付这样的一个少年,有多少种方法?”唯一能够听的见动静的地方,还是两个人对坐的花厅。 郝大树视线看向上下跳动的炉火,那炉炭火烧了整整三个时辰,依然没有了多少火力,却依然不屈不挠的发出光和热。果然是一分银子一分货,连云山上好的栎树烧出的火炭,很显然值得这个价钱。 吴千诺的神情有些恍惚,没有立刻回应郝大树的话,仿佛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郝大树常常说自己是个耐性非常好的人,大家当然也是一致认可。至于当初一名门客因已经过量而没有及时饮下他敬的酒,被他一刀砍下右臂,那不是因为郝大树的耐心不好,而是那名门客太不长眼,郝爷敬的酒,就算是喝的吐血,难道不是福分?何况事后郝大树还连声后悔酒醉孟浪,又亲手赏了那门客三百两银子。 所以郝府上下谁都知道,郝爷是个耐心极好的人。可是这要分对着谁,至于是不是自己,倒也不必尝试。于是没有人会让郝爷等,郝府最不缺的就是银子,自己的手臂却只有两支,而且断了就不能复长,谁知道郝爷什么时候又喝醉了? 吴千诺是唯一一个可以让郝大树等的人,郝爷的耐性极好,看看他对吴先生就知道了,这时郝府内口耳相传的话。 用手指在酒樽中蘸了些残酒,吴千诺修长的手指在矮桌的面子上点点画画,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要对付一个修行者,实在找不到更多的办法。”吴千诺轻轻的叹了口气,终于开了口,时间长的就连好耐性的郝大树都快没有了耐心。 “长街是一个狙杀点。丁字组的二十几把长弓硬弩,在这里能够排得上用场。” 郝大树对吴千诺有种近乎变态的信任,“不错,呼延是个值得用的人。由他带着丁字组,定能将那少年射杀在长街。” “不然。要是这般好杀,那些人又历经千般苦万般难,去修行来做甚么?”吴千诺嘴角露出一丝苦涩的笑意,眼中却透出难以言说的苍凉。俗世中的人知道修行者的多,但真能了解他们的,却是少之又少。不知为何,吴千诺对于他们的了解,似乎要比常人多的多。 “除非那少年起先便察觉到埋伏,在发动之前将他们斩杀殆尽。否则二十几支硬箭暴雨般轮番射将过去,就算有飞天遁地之能,还能够逃的过去?”郝大树不是在质疑吴先生的话,只不过只有这般说辞,才能够让自己绝望的情绪稍许消散一些。 吴千诺眼中苍凉之色并未退尽,“你没有见过那些人,永远不知道他们会有些什么手段。那种手段,不是凭空能够想象出的。” “先生见过修行者?”郝大树问出了已搁在心头许久的那个疑问。五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郝大树救下了身负重伤的吴千诺。此举不过是郝大树当日心情不错,一时兴起之举,起初对此人却是毫不在意。吴千诺在郝府中蛰伏了一段时日,虽然毫无武力,却凭着胸中韬略崭露头角,渐渐得到郝大树的青睐。 后来郝大树与城中其他几大势力角力,在吴千诺的谋划之下,竟然获得全胜,由此一支独秀于孟州城。吴千诺也由是成为了吴先生,成为郝大树最为倚重的心腹之人,名声也随之在孟州城里鹊起。 人怕出名,那什么怕壮,便有人去翻吴千诺的底细。查来查去,却如镜花水月,看不真切。后来不知怎地,城里有了个传闻,说到吴千诺原是某一门派的修行者,因犯事被废去修为,逐了出来。传闻来的快,去的更快,传了几日便不见踪影。一般人也不当回事,却在一些有心的心里埋下了疑惑的种子。 郝大树自然听到了这个传闻,明里暗里试探了几次,却被吴千诺轻轻带过,也只好作罢。郝大树也不十分在意,毕竟修不修行的,跟自己太过遥远,只要吴千诺能够助自己这颗大树在孟州城永远不倒,那便就一直是吴先生。 此刻,郝大树又问出这句话来,而且问的如此直接。此情此景下,有此一问倒也不显突兀。 “二十几张硬弓,或许能够阻得他片刻。要是能够让他留下些许的轻伤,便是万幸。至于射杀,那是万万不敢想的。” 意料之中,吴千诺并未就郝大树的问题作答,郝大树也没有再追问。他很清楚,眼下什么问题才是亟需解决的。“那为何先生要有此安排?” “我不过是想要确定一件事。” 门外的风雪声又是大作,吹打在窗棂上,格格作响。毕竟不是习武之人,在室内的火盆渐灭之后,身子骨略显羸弱的吴千诺有些不抵这越来越重的阴冷,将裹在身上的貂裘紧了紧。 虽然思绪一直在别的地方,这细微的动作仍没有逃过郝大树的眼睛,“先生怕冷,我让下人们抬些新烧的火盆进来。” 吴千诺轻轻的摆了摆手,“这点风寒,还能经受得住。若是身上暖烘烘的,头脑恐怕就没那么清楚了。”言语之间,又拿起面前的半杯残酒,略略的啜了一口。就算再好的酒,冷了这半天,只怕味道也不大如何,故而微微的皱了皱眉。 “那少年自东一路行来,穿州过府,除李宝雄孟青海受伤、刘通身死之外,并没伤及到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我心中便有个疑惑,是不敢杀、不愿杀又或不忍杀?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这是目前看来,唯一一处可以利用的地方。” 吴千诺眉头稍松,接着道:“这种事没有亲眼得见,就不能妄下决断。长街的伏击,便是为了证实这件事。如若那少年从此时便痛下杀手,只怕只好选择那最后一条路了。” 最后一条路是什么?郝大树很清楚。离开孟州城,放弃十余年用血与火打拼回来的基业,如一条丧家之犬隐姓埋名,飘落江湖。 他不甘心,留下来最坏的结局无非就是一个死字。留得一条性命,如蝼蚁般苟且偷生,难道真的比死容易? 一句话用上如若两个字,往往代表之后的事情有可能会发生,既然只是有可能,当然还会有另外的可能。郝大树知道,另外的可能性,才是吴千诺想要表达的重点。 “如若跟我得到的消息一致,那少年不是妄杀之人,事情的转机才真正开始到来。” 吴千诺忽然直视郝大树,“为了解决这件事,府上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 郝大树略一沉思,便有了答案,“只要能够解决,我郝府的身家愿意交予先生手中,但由先生做主。” 对于郝大树的回答,吴千诺似乎没有感到丝毫的意外。“既然府上如此信的过我,那我必当竭尽全力,替府上渡过此劫。有些事情,我已经提前准备了。府上可曾听说过奈何桥?” 奈何桥,这三个字恐怕世上只有极少数人没有听说过,它所代表的意思绝大多数人也都清楚不过。可是吴千诺在这里提到奈何桥,恐怕并不是郝大树平时所知道的奈何桥那么简单。 吴千诺一眼便看穿郝大树所想,有些隐秘的事情,不是郝大树这种层次所能接触到的,“正如府上所想,这奈何桥并是不传说中横贯阴阳两世的那座石桥,不过它们所代表的意思却也差不多。” “奈何桥是个做买卖的组织,不过他们做的买卖较为特别而已。用钱买命,有时候买别人的命,有时候买自己的命。这次我便是用三千两黄金的价钱,同他们做了这笔买卖。只因事情紧急,事先来不及禀告府上,便擅自拿了主张,还望府上恕罪。”吴千诺口中告罪,脸上却无一丝惶恐的意思。 ………… 第六章 戴珠帽的雪人儿 在这世上有两种最古老的职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杀手便是其中一种。吴千诺口中所说的“奈何桥”,便是当世最厉害的杀手组织其中之一。要单论规模之庞大、组织之严密,恐怕是当世无双了。奈何桥组织在天下几国中都设有分支,号称只要出得起价钱,便没有不可杀之人。 传说中的奈何桥连接着阴间阳世,杀手组织奈何桥同样决定着生死。 身在江湖,对于这种专做人命买卖的事情,郝大树当然知道。可是奈何桥这个名号,他却是闻所未闻。三千两黄金,郝大树将所有的现银全部拿出,也未必凑的齐。既然能开出这样的价钱,奈何桥想必来历一定非比寻常。像这样的组织一般都是极其的隐秘,很少有人会知道,就连郝大树这样的一方大豪都没听过,却不知吴先生为何能够和他们联系的上,看来这吴先生身上也有着极深的秘密。 这些念头只是在郝大树的脑子里转了一转,便被他按了下去。三千两黄金虽然数目大的有些离谱,但只要将青山留下了,哪里还会愁没有柴烧? “先生哪里话?能替郝某考虑的如此周到,郝某感激都来不及。三千两黄金而已,府里近年来虽然用度颇大,却也还能凑的出。关于这一节,先生不必过虑。”郝大树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郝某知道先生办事一向妥当,如今能请到这些高人,想必就算那少年是修行者,肯定是没问题的了。” 吴千诺的脸上却看不出表情,仿佛已经被这冰冷的空气冻僵了一般,“既然他们肯开出价钱,自然会将这买卖做成功。” 郝大树心中猛地又想到一事,“既然先生请出了高人,那长街的伏击是不是就没有必要了。呼延那些人跟了郝某许久,万一…………,郝某倒也有些不忍。” “府上养他们千日,不正是为了用在今日一时?”吴千诺缓缓站起身,坐了许久,身子也冻得有些僵硬,脸色更是白如纸片,“如果能证实吴某所想,也算是他们为府上出了力。”顿了顿,轻轻呼出一口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快速的凝聚成团,让他的五官看起来有些模糊,“一个不肯滥杀的人,被别人杀的机会就要大上很多。” 兵者,凶器也。剑乃兵中之王,若不杀人,所练为何。难不成是用来砍柴?若是砍柴,倒还不如一把柴刀来得顺手。 ………… 子夜时分的雪地里,不像平日那样漆黑。少年从洞开的朱漆大门缓步走入院中,没有遇到任何的阻拦,就如晚归的孩子,回到自己家中那般轻松。 郝府的前院很大,曾在春风里争奇斗艳的花木,在风雪的肆虐下早就不见原本的模样,只剩下满院高高低低的雪垛。 一道笔直的青石大道处在院子当中,却只有薄薄的一层积雪,似乎刚刚才被清扫过。大道很宽,却不长,二十余步的距离,就算夜里的风雪中一眼也能看到头,那里矗立着一块极大的影壁。影壁下站着一个人,不高不矮,却一动不动,仿佛根本不在乎这漫天的风雪。 少年的眼睛亮了。十四五岁的年纪,本来应该是最为贪玩的时候,可平时在师父的严厉之下,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练剑上,哪里有功夫去弄这些小玩意。再说,他住的那个地方,常年难见如此的大雪,哪里又能堆出这般惟妙惟肖的雪人儿来? 常见的雪人儿通常不分雌雄,可影壁下的这个,绝不是常见的那种小矮胖子,那婀娜的身段,一眼便能看出是个女孩。女孩戴着一顶珠帽,五官极其清晰,看得出眉眼鼻子。眉毛上落满了雪片,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那之下的一对眼珠却是黑漆漆的,真似活物一般,不知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 少年看得有些晃神,他没有想到,这里竟然会有这般好看的一个雪人儿。依稀记得五岁时节,那里下了至今唯一的一场大雪,他便嚷着让师父堆个雪人儿。有了这场久违的大雪,师父的心情似乎也有些不错,一改往日的严苛,不仅没有责罚,反而应了他。师父的修为极其高明,堆雪人的手艺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即便如此,那个不哭不笑、上下几乎一般粗的小丑胖子,却是他有过的唯一玩伴,让他高兴了好一阵子。要不是从小师父便不准哭,它化成雪水的时候,定要掉上几滴眼泪。却也因此,往后几日的饭量都减了一些。 那雪人似乎也感受到了少年的善意,眉毛一挑,积雪便落下了几片,似乎又将眼珠一转,回应般的对着少年笑了一笑。 虽然在这之前,他从小到大也就只见过一个很丑的雪人,可他知道,就算是再好看的雪人,也是绝对不会笑的。所以他呆了一下,难道那雪人下藏着一个真正的女孩儿? 一个人会发呆,一定是他走神的时候,若是刺杀,此时便是最好的时机。三千两黄金的杀手,一个漂亮至极的雪人,难道就是为了这一刻? 除了风雪声又大了一些,并没有别的动静。 少年往前走去,他决定去好好的看看那个雪人儿。兴许还要摸上一摸呢,忽然转出这个念头,又想到那里可能会真的藏着一个女孩,脸上便有些发烫。 青石板铺成的路,踩上去很踏实,不会发出积雪中那样“咕吱咕吱”的声音。少年穿着一双布鞋,已经有些旧了,行了这么远的雪路,却保持的非常干燥。 二十几步的距离,转眼便至,那可爱的雪人儿便在少年的眼前。 ………… 孟州知州李子仁出身寒门,凭着十余年苦读得中两榜,跳入龙门。原以为从此可以一展胸中抱负,平步青云。却不料朝中的显贵位置早就被士族门阀的子弟所占满,就连朝廷也不过拿这些寒门出身的进士当做点缀,以塞天下读书人悠悠之口。 李子仁原本心高气傲,对那些士族纨绔不屑一顾。可做了十余年的穷苦京官之后,胸中锐气早就荡然无存。于是后知后觉,腹有诗书又如何,胸藏韬略又如何,在士族门阀的金子招牌面前,这些都算个屁。心里一想通,面子便也可以落下了,便找门路抱了一颗粗腿,成了朝中一族巨阀的门生。果然立竿见影,过了没半年,孟州知州出缺,便外放了他。放在原先,这个位置便是等上两辈子也轮不到他。 当然门生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既然拜了老师,便要时常的孝敬。要不然,朝中的穷苦京官多如过江之鲫,为何单单要收了你。 常言道,一通百通,本来读书人的心思就是极巧,李子仁既然最难的那一关能想得通,这官做起来就得心应手了。几年下来,不仅多了郝大树这个结义兄弟,又将京里老师孝敬的颇为舒心,常与人言李某人是个人才,倒也会做官做人。除此之外,自己的宦囊还无端多出了几万银子,府中也新添了两房佳人。 官做的稳当了,自然要爱惜自己的身子,要是早死了,前几十年吃的苦便弥补不回来了。李子仁给自己定下死规矩,亥时之前必须卧榻。至于是休息还是双修,就难说的很了。 今日州衙里却有些反常。子夜时分,李大人的书房里还亮着烛火。更奇怪的是,大人正手持一本圣贤书夜读,旁边没有红袖添香,却枯坐在一个干巴的瘦老头儿。 大人座下的红人赵副将顶风冒雪而至,将门敲了两敲,不待里屋答应,便推门而入。 “情势如何?”李子仁放下手中书卷,他本来就无心看书,深夜枯坐,等的不过就是这个人。 赵副将抖了抖身体,掉落一地雪片。“回大人,那少年已经走过长街,进入郝府。郝大树在长街埋伏的丁字组射手并未伤到他一分一毫,可自身也并未受损。” 李子仁皱了皱眉,将头偏向一边,“杏翁,你如何看?” 那被称作杏翁的干瘦老头儿,装模作势的捋了捋颌下几根残存的花白胡须,微微一咧嘴,却露出缺了几颗的枯黄门牙,“消息果然不错,那少年并不是个好杀之人。看来大人这算盘要重新的打上一打喽。” “大人,标下五百儿郎已将郝府团团围住,只等大人一声令下,便冲入郝府。管那少年是个什么妖蛾子,定要他乱刃加身。”赵副将一抬手,身上的战甲哗哗作响,配合着这番言语,倒也有些气势。 李子仁将左掌竖起,做了一个停止的动作。他将目光移向书案,那里一方鸡血镇纸下压着一张白笺,烛火摇曳中隐约可见寥寥数行字。沉吟了片刻,微皱的眉头一直没有舒开,“你且去郝府前,记住,无论发生何事,一步也不许踏入府中,有什么动静只管回报于我。” ………… 第七章 那一刀轻叹的惆怅 风雪又大作起来,稠的已经分不清天与地。 雪人儿就在少年眼前,却是一动不动,看来刚才的挑眉转眼都只是错觉。少年还是满心喜悦,伸出手,要去触碰那依稀清瘦的脸庞。一阵骤风忽至,将雪人儿头顶的珠帽吹向半空,少年的视线随风而动,眼中却有一丝惆怅。 便在此时,场中变故横生。 少年身后的石板无声无息的碎裂开来,一袭青衫裹着一柄长剑,由下至上疾刺少年的后背。同时,少年身前影壁上的浮雕也动了起来,却不是真正的浮雕,却是两个灰衣人伏在壁上,此时暴起发难,两柄长剑从左右向少年斜刺而来。 三柄剑分左右后三个方向向少年刺去,看剑的来势,绝非一般的剑手,力量、速度、角度都拿捏的非常准确,出手的时机也配合的十分完美。 要想躲过这一击,少年必须向前冲,那样势必是会撞上雪人儿。如果雪人儿中也藏着一个持剑的杀手呢,那岂不是会撞在剑尖上?既然这个局布置的如此巧妙,布局的人难道会想不到这一点?所以这是绝杀的一击,似乎不管怎么样,少年都躲不过去。 少年根本就没有躲。虽然视线跟着飞起的珠帽一同飘起,在杀手动的那一刻,少年也动了起来。甚至有种错觉,少年还要比三个杀手先动那么片刻。他勾起右脚向后踢出,正好踢在刺来的剑尖上,长剑顿时如一张铁弓般弯曲起来,回击在青衫人的额头。两手同时向左右伸出,食中二指便夹住了两支剑尖,微一用力,向后断作两截。由于速度太快,剑尖虽断而未掉落,却往回射向持剑的灰衣人。那两名灰衣人显然没有料到会有此变故,想要躲避,却已是不及。那剑尖并未伤人,如同长了眼睛一般,擦着两名灰衣人的左右脸颊射入影壁,不见踪影。灰衣人吃了这一惊,似乎没了杀人的心思,往上一跃,便消失在影壁后。 那青衫人被向后弹起的剑面击中脑门,虽然并未头破脑开,却被一股大力带着往后飞出。这人倒也狠辣,身子飞起的同时,手中一发力,锋利的长剑如离弦之箭一般,向少年背后飞射而出。那剑去势甚急,少年眉头微皱,身体向前微微冲出,猛然间想到一事,身子不做停顿便向上笔直拔起,脚尖在飞射而至的长剑上轻轻一点,长剑便掉落在地,离那雪人儿不及半尺的距离。 这一番动作都在电光火石之间,本以为藏着杀手的雪人儿,却始终没见有长剑刺出。 少年跃在空中,头顶一股大力传来,那一片空间里的风雪都被这股大力压缩,狠狠砸向少年的脑袋。一名巨汉从影壁顶上飞扑而下,手中的银锤在风雪中拉出一道白槽,宛如从天而降的。 这才是致命的杀手。三千两金子的花费,果然不冤。一般的高手,这样跃在空中,旧力已老,新力未生,除了被那柄巨锤砸成肉酱,似乎没有别的结局了。 少年不是一般人,所以他并没有被砸成肉酱。巨锤夹着风雪呼啸而至,少年右手成拳,不退反上,一拳便砸在那巨锤上,巨锤向上弹起,同时激起一阵金铁之声。巨汉也不知受没受伤,却识时务,必杀的一击没有奏效,也不恋战,借势向后一个翻身,消失在风雪中。 硬抗了这一锤,少年的身形终于落下,脚下的青石板碎裂如蛛网,有点点鲜红滴落在脚边。看着那雪人儿依然完好的站立在自己面前,少年心里顿时轻松下来,此刻却听到轻轻的一声叹息。 ………… 谁家少年不做梦?谁人春梦不含羞? 一声叹息,轻如飞花,是梦中的呓语,又或惊醒了经年的梦? 少年怔了一怔,那一声轻叹仿佛叹到他的心里,紧攥的右手缓缓松开,点点滴滴的殷红顺着指尖滑下。 风雪已经大到睁不开眼,一把纤细的短刀从雪人儿的手中刺出,刺破风雪,瞬间便到了少年的身前。那一刺的风姿,优雅的让人不忍心躲避。 刀名轻叹。 少年急退。少年练的是直剑,一剑来,一剑去。自出山以来,对敌时却从未退后过半步。如今面对这把不过半尺的短刀,却是一退再退。那刀却如影随形,始终跟随着少年的势头,在少年胸膛的三寸之前。 转眼便退至府门处。双脚踏实进府的石阶,少年便不再退,双手在胸前虚抱,将短刀围在其中,那刀便再也进不得半分。 少年的剑仍然背着身后,并未拔出。 那雪人儿一声轻笑,笑声中的风雪都停歇了片刻,手中不再用力,将刀轻轻抽出,便随着漫天的雪花飘回。她似乎知道少年不会追赶,飞回到影壁的上面,将身形顿了顿,对着面前的少年又是莞尔一笑,才消失在风雪之中。 少年没有目送她离去,只是怔怔了看着影壁下,那里依稀留下些凌乱的雪屑,那个可爱的雪人儿已经不见。 少年轻轻叹了口气,在风雪之中凝结成冰,心中泛起丝丝的惆怅,若有所失。 ………… 后院的大树压满了积雪,那粗壮的树桠似乎也有些承受不住这重量,微微的往下弯去。往年时候,一遇到大雪时分,树下便有十余院丁持着长杆,不停的将落雪拨下。今日郝爷却一反常态,将后院的闲着人等都通通赶了出去,就连这往日视作祖宗的老树,也不让人打理。 郝大树依旧坐在花厅当中,厅中的炉火已经完全熄灭。吴先生自离去以后,便没有再返回。郝大树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虽然他知道吴先生已经在这府前院内埋下重兵,只待那少年自投罗网,可这种奇怪的感觉告诉他,这偌大的郝府,此刻只剩下自己一人。 这种感觉很孤独。郝大树是个害怕孤独的人,所以他的身边总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很少会一个人独处。 习惯性的将酒杯抓在手中,杯中已经没有了酒。很奇怪,明明很想喝酒,却又没有喝酒的兴致。平日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他喊一声拿酒来,明明他身边空无一人,却立刻有最好的醇酒端上来。这不是戏法,是权势、是财富的力量。他知道,在他身边十余尺的距离内,时刻都有几个最贴心的人在随时听候他的差遣。 郝大树习惯性的张口,准备喊一声酒来,话到嘴边,又被咽了回去。他忽然有些害怕,如果这一声喊出去,并没有往日一样的醇酒端上来,甚至没有人来,他该如何自处? 通常一个人上了年纪,会喜欢回忆往事,去重新欣赏自己生命中逝去的那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郝大树已经过了知天命,却很少去想以前的事,他总认为一个人活着,应该一直往前看,挣钱争权抢女人才是正经,靠着往事消磨时光是老娘们的活法。 独坐在黑暗的花厅,厅门半掩,外面的风雪声不绝于耳,郝大树却没来由的想起了以前的事。是以前的事,不是来到孟州城后,而是很久很久以前,还在越州镖局时候的往事。 ……………… 第八章 满身风雪,我从海上来 那时的郝大树还不叫郝大树。庄户人家的孩子本就没什么大号,因生下来身体瘦弱,父母便唤他猴崽子。南越的田地本就稀缺,尤其是在生下了第七个儿子之后,郝大树的父母再也无力抚养如此一大家的孩子。 于是郝大树便成了越州城南海镖局的一个小小学徒。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镖局干的是刀头舔血的活计,更是江湖中的江湖。郝大树没后台没本事,一开始是干些帮工打杂的活,自然少不了挨苦受累,遭人白眼更是家常便饭。不过相对于乡下那填不饱肚子的日子,这里已经是天堂了。 所以郝大树很满足,哪怕这种满足是用无数的白眼和辱骂换来的。 在白米饭能管够及累年体力活的锻炼下,瘦小的猴崽子越来越壮实。于是壮起来的猴崽子,被一个不出名的老镖师看中,收入了门下。从此,他有了自己的师傅,再后来他便成了镖局的一名趟子手。 既然是回忆,自然少不了会有一个女子,就算郝大树只是一个最普通的趟子手。 长大后的郝大树体壮如牛,自然不再像猴崽子。可知道他底细的师兄师弟们依然都叫他猴崽子,虽然他确实是叫这个名字,可是他还是喜欢那个叫如花的师姐“小猴子、小猴子”的唤着自己。 猴崽子既然不再像猴崽子,如花当然也不是真的貌美如花。 如花是老镖师的女儿,长了郝大树两岁,是他唤做师姐的。师姐时常用头发遮住自己的半边脸颊,因为那里有一块硕大的红色胎记。郝大树曾趁师姐睡着时偷偷瞧过,他也没觉得那些师兄弟口中嘲笑的对象有多难看,倒是觉得那块红斑真的有些像朵花。至于是什么花,他也说不上来。 师兄弟们常常打趣,猴崽子,将来你要娶了师姐,好给你师傅当上门女婿,养老送终啊。 师傅师姐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至于父母,自从他被卖到南海镖局,就再也没有想起过。师傅既然收了自己作徒弟,自己自然是要给他养老送终的。可是要娶师姐,她能够答应嫁吗,自己可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 郝大树偷偷的看向师姐,师姐不例外的向那些人翻起白眼,却也没有骂人,只是露在外面的一只耳朵似乎有些发红。 郝大树开始攥钱,那些路途远危险大没人愿意去的活计,他也抢着去。师姐没说什么,只是每餐的白米饭下都会多上两块的红烧肉。 于是便有了当年的江北之行,有了那场劫难,也有了如今孟州城的霸主郝大树。当年发迹以后也曾惦起师傅师姐,只是这世上早就没了猴崽子,孟州郝大树与那些人那些事又能扯上什么关系呢?也许只是做过的一个梦罢了。 到后来,时间越过越久,久的连那个梦都淡了,淡的都只剩一丝模糊的痕迹。 ……………… 如今算算年头,师傅应该早就故去了,那叫如花的师姐呢,如果还在,是否还能记得自己这个小猴子? 郝大树回过神来,自嘲的笑了笑,怎么会想起这些事,难道自己也老了? 门外的风雪声似乎小了些,也许是个好兆头,只要能够了今天这个坎,我郝大树依旧是那颗一柱擎天的大树,郝大树腰身直了直,将脑海中那些漂浮的影像尽数的驱散了去。 门外有脚步声传来,不急不缓,却很稳定。郝大树精神一振,是吴先生来了,终于有消息了么? 厅门被从外轻轻推开,冻的时间久了,连木轴都有些僵硬,发出吱呀的声响。看着门口那道身影,稍显瘦弱,裹着满身的风雪,却散发出无比年轻的气息。很明显,来的人并不是吴千诺,郝大树瞬间又老了好几岁。 ……………… “可以问一个问题吗?”看到眼前的少年,郝大树整个人都陷入到一种绝望当中,那是一种绝望的绝望。他不明白,吴先生的那些安排为什么没能起到作用,而吴先生和门下养的那些死士此刻又去了哪里。不过他很清楚,既然少年能够走到这里,那就说明自己今夜的命运已经注定。 只是,他不甘心,他不甘心自己这半辈子的打拼,就这样一夜之间化为泡影。所以他想问。 “嗯?”听不清是从口中还是鼻中发出的声音,少年似乎有些疑惑,不知道是对郝大树即将问到的问题感到疑惑,还是对郝大树发问本身感到疑惑。 “为什么?我不记得与你结下过任何仇怨,甚至我从来都没有与你有过任何交道。所以,像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找上我?”郝大树虽然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没有像那些骂街的泼妇一样竭嘶底里,但声音忍不住提高了几分,且带着明显不甘的怨气。 少年将手伸入怀中,摸索出一张叠的整整齐齐的方块。他认真的将方块打开,动作很轻柔,生怕弄坏了那张纸。看着那纸上满满的字迹,少年眉头皱了皱。想了想,本欲开口说话,却终究没说,只是将那张纸缓缓递到郝大树的身前。 郝大树没有接过少年递来的纸,只是看着他的脸,微白,略显青稚,似乎还有些紧张。郝大树轻轻的叹了口气,终于将视线转向那张纸。厅内早无灯火,就着雪地内反射进来的光亮,倒也勉强看得见字。片刻之后,郝大树的脸色忽然僵硬,又重重的叹了口气,整个人迅速地从紧张的状态松弛下来,就像一棵挺拔的大树突然间枯萎了一般。 “你是那座山上的人吗?”郝大树问出了心头的最后一个疑问。其实这个已经无关紧要,可不知为什么,此时他还是想知道。 片刻的沉默之后,少年的声音响起,有些生涩,“我从海上来。” 外面的风声大作,一阵风雪将半开的木门猛然间推开,却又迅速的带上,厅中顿时一片黑暗。一道亮光闪过,仿佛一片雪花划过眼前,眨眼的功夫便消失不见,厅中又变得黑暗而安静。 ………… 腊月十九日的清晨,大雪。 整条长街被积雪塞满,几乎难以通行。看来吴千诺说的没错,今日这雪,确实还要大过昨日。 李子仁站在郝府的门口,门前的那两对大红灯笼早就不知被风雪卷至何处去了。 望着空荡荡的偌大院落,李子仁沉默不语。 院中的大树因无人清理落雪,早就不堪重负,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下倾倒,被那腐朽的老树根带起的泥土,在雪地里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息。 轰的一声,大树终于完全的倒下,重重的砸在地上。被砸到的那些房屋由于被风雪覆盖,竟然没有扬起一丝的烟尘。 孟州城晚起的百姓被这一声响动惊醒,望着郝府上那一片光秃秃的天空,再也没有冠盖如云。是郝府的大树倒了么? 是啊,再大的大树,只要是年头久了,也总会有倒下的那一天。 郝大树的结局,在李子仁接到石头城的那寥寥数行书的时候,就已经料到。只不过他没想到,这个结局是由那个偶然出现的单衣少年写下了最后一笔。 不,或许不是偶然。更或许,他写的是第一笔? 李子仁更没有想到,在自己如此严密的盯守下,郝大树却失踪了。 失踪的意思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想起放在自己案桌镇纸下的那纸书信及写信的人,如此酷寒的天气中,李子仁的额头竟然有点点冷汗冒出。 一骑南去,去势甚急,只是不知报的是喜还是忧? ………… 第九章 腊六不迁居 当阳不过是个小县城,算得上是个贫瘠之地。在这样一个苦缺的任上,若做官的手段不是十分老辣,不仅捞不到好处,甚至还要将别处刮来的地皮填进去一些。这里还有一桩坏处,周围山高林密,便多了山贼土匪。这些歹人们人多势众,呼啸来去,除了不敢明目张胆的攻打当阳县城,那打家劫道的勾当,可都是家常便饭了。 城里也有驻军,五十余的老弱病残,不过是体现了朝廷的脸面。平时里收个钱粮,拿个鸡鸣狗盗之徒,倒也凶神恶煞,至于出城剿匪,那是万万不敢的。 可这当阳县里不知积了几世的阴德,偏偏又出了一个大人物。如今朝中红极一时的侍中边道边大人,那可是天子跟前时常奏对的近臣,便是出身在当阳的一家寒门。不在士族而能凭一己之力身居高位,在如今来说,可谓是凤毛麟角了。这样的君臣际遇,便成了天下寒门学子的口中美谈,那边侍中自然也就成了这一班人物的翘楚领袖。 边侍中在当阳长大,既然食了这里的米水,便有了隔不断的香火情。朝中有了这样有分量的乡亲,当阳县百姓活的自然也就理直气壮了些。俗话说,天子也有几门穷亲戚,嫡亲的自然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那些八竿子才打的到的虽说顾不到许多,但既然沾了那么点关系,人前人后的腰杆总是要硬气一些。 于是连续三任的当阳知县都没能坐满任期,半截的就稀里糊涂丢了官。原因无非是当地的一纸家书送到金陵城边府,内容不过是地方官鱼肉乡里,又或者放纵匪患。边府接到信,哪有功夫去详堪许多,不过既然是家乡的事,总得要有个交代。便又出一角公文,连同原信,送去了御史台。侍中大人本就是那班清流言官的主心骨,他的公事,自然不能怠慢,自有人在御前祥参。 所以当阳知县,成了那些品秩在七品上下官员的谈虎色变之地,别的地方出缺,都是使劲的花银子去求缺;当阳县出了缺,那些合适的却生怕吏选司想起来还有自己这么个人。 ………… 当阳周围的山名驻马山,相传前前朝的太祖皇帝在这里起兵发家。传言真假不可得知,毕竟过去了几百年。可那驻马山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倒是不假,往前推五十年,南边还是前朝的时候,这里便是与北魏的边境。后来今朝出了个书生出身的名帅虞世文虞少保,硬生生的将边境往北推了三百余里,如果不是因病早故,现今这天下的格局如何便难说的很了。 虞少保当年也曾经在驻马山侧扎过大营,为了方便粮草器械搬运,在当阳县外开了一条便道,横穿驻马山,将山南横海郡与山北鲁阳郡的脚程缩短了三百余里。北伐大计未酬,这条小路却留了下来,也算是虞少保对这江北几郡的些许余荫了。道路如今虽然年久失修,经不得大队的人踩马踏,小型商队单人匹马的通过,只要能交足了买路钱,倒也比走西边的通衢大道能多省下几文脚力钱。 ………… 时至年关,十余昼夜的大雪终于停歇下来,久违的太阳也露了头,照的小小县城有些暖洋洋,加上逐渐热闹起来的集市,也颇有一番年节的景象。 谚语云,腊六不迁居,说的是一年当中,腊月和六月是不适合搬家的。虽不知出自何处,口耳相传了这许久,终归是有他的道理。不过也有那不信邪的,又或许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在冬月刚刚过完的头一日,当阳县城便新搬来了一户人家。 这家人不多,就两口子,都是四十上下的年纪,看模样也是过惯了拮据日子的人。房子赁在城东头,房主是当地老户头,转个七八上十道弯,与那边侍中也算是亲戚。 小城里的人算不上好客,好奇心总是有一些的,于是便有些有心无心的,去与那租房家的男人闲扯一番。那男人文士打扮,总是一身长衫,洗的已经发白,边角有多处的破损,却是干干净净。为人虽然不十分健谈,倒也不拒人千里之外。 几日下来,这一带的住户们大致清楚了,老陈家里新来的租户,姓吴,是个教书先生,虽然未曾中过举,倒也有个秀才的功名在身。家乡原在江南,头几年应故人之邀,在横海郡的一座州城里寻了个不错的馆地,也过了几年的清闲日子。谁承想因故得罪了当地的一方同姓豪族,不仅断了钱粮来源,在当地立足都成问题,无奈之下,才在这腊月皇天的时节,搬到了当阳县。 于是当地人便称他吴夫子。 由于边侍中的缘故,这里的百姓除了喜欢与地方官较劲之外,对一般的读书人总是更加的多了些敬畏。这吴夫子算是个读书人,不过只是个秀才,那畏字就谈不上了,敬总还是有几分的。于是民风还算淳朴的邻居们,特别是户主老陈头,会时常让家里的婆子炒上几碟小菜,再沽上一壶老酒,去那个小院里邀了吴先生来坐上一坐。 通常读书人是不屑于与一般百姓喝酒闲聊的,百姓也不敢主动去寻读书人攀谈。可有了边道这个天下读书的楷模,当阳的百姓胆气也壮了些,加上吴先生并不与那一般读书人那样眼高于顶,见了邻居也是和和气气的,虽然可能有几分是因为如今落拓的缘故,总的来说还算是与人亲近。 受人请了自然要回请,一来二去就熟络了。老陈头一个老百姓,到底嘴拙一些,翻来覆去的无非是谁家老二的媳妇不守妇道,今天集市上的猪肉又比昨日贵了两文之类的家长里短。吴夫子教授学生还算中肯,可对于闲谈一道也并不在行,故而两人是喝酒的时候多,说话的时候少。不过二人都不算十分善饮,于是几杯老酒一下肚,那力道便激发出了谈兴,话也就渐渐多了起来。 对于当时如何得罪了当地豪族的事,对于吴夫子来说,算是个禁忌,不管喝再多的老酒,也从来不会提起之言片语。那老陈头虽然大字认不得几个,倒也还识大体,隐隐的问了一回,被吴夫子用其他言语搪塞过去,便识趣的不再提起。不过一旦谈到儿女,那吴夫子老是愁着的一张青脸总会难得的舒展一回,因喝多老酒而浑浊的眼珠也会明亮起来。 老陈头由是知晓,吴夫子老两口还有个女儿,今年不过十四五岁,本来一直跟着身边,前几年吴夫子到南边就馆的时候,因出门在外多有不便,便留在了家乡叔父家中照看。如今也到了要出阁的年纪,吴夫子看看估计短期内也难以回转江南,便一封纸信让她到当阳来相聚,将来也好在这边择个好人家。那信两个多月前吴夫子还在南边州城的时候就送走了,当时便定下搬来当阳,让丫头来这里取齐。算算时日,估摸这几天里头能到,吴夫子的那口子白日里便整天守着城门口,好候着自己闺女。 听吴夫子的口气,那小女是老两口的心头肉,如今几年未见,自然是思念的紧。 “先生家里出来的,自然是大家闺秀,模样才情一定是极好的。将来寻的相公,一定是做大官的。冲这个,这杯酒清了清了。”灌了一大杯廉价的黄酒,老陈头一想起自家老大那个蠢丫头,不知道将来是不是能嫁个好人家,眼中带着艳羡,心里却暗自发愁。 “过量了,过量了。那丫头嘛,自小模样也还算周正。至于才情甚么的,谈不上,不过自幼跟着我,识的了几个字,这几年不在身边,也不知荒废了没有。”吴夫子端起酒杯,身子有些摇晃,却也毫不犹疑的一饮而尽,眼神却越发的明亮起来。 是夜,当阳小城多了两个酒醉的男人。 ………… 第十章 盛小年的大志 城池的城郊一般总会有个小酒馆之类的所在,一来供远来的行人在进城之前休整一番;二来这种闲杂之地也是了解当地风土人情的最好去处,当阳城也不例外。去城二十里地的官道边杵着两间土屋,门口的空地上搭着一张竹蓬,杂放着三五张木桌,便是一家买卖了。竹蓬上挑着一张破旧招牌,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上书“浑不入”三个大字,却不知是甚么讲究。 大雪初晴的时日,难得小店还有生意,一张破桌子的旁边,居然围坐了四五个客人。奇怪的是,小店上了客人,那掌柜的却不见踪影,只一个拖着半截鼻涕的半大小子,看模样是个店小二,拎着一个已经烧得漆黑的铜皮大壶,取几个粗瓷大碗,冲了满满几碗热茶,便转身回了土屋,再未露面。 “这些时日一直暴雪不断,这不雪才刚刚歇住,这几日一直等在这里,路上别说行人,连个鬼影都见不到。今天要是再不发发利是,大当家那里交代不了不说,大家这个年都没法过了。冯二哥,你说那肥羊到底能不能来?” 听说话的口气,这伙客人居然是驻马山上的一窝土匪。看穿着打扮,几乎都身着破布棉袄,刚刚说话的年轻人甚至连棉袄都没穿上,只在身上胡乱裹了几件单衣,使本来瘦小的上身显得有些臃肿,看上去颇为滑稽。一双长满脓疮的手冻的通红,正捧着那热茶碗取暖。 寒冬腊月临近年关,山上的大寨早就搂足了过冬的粮食,正在寨子里里搂着女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一小伙山贼如此寒酸,这种天气还出来碰运气,一看就知道是山里混得差劲的,而且是最差劲的那一种。 穿单衣的年轻人眼巴巴的看着被称为冯二哥的匪首,眼中充满着殷切。 几人之中唯一穿着皮袄的中年人坐在当中,那皮袄的毛倒有大半已经脱落,头顶还围着块白羊肚的毛巾,怎么看也不像是呼啸山林的大王,说是那放羊的老羊倌倒是有人能信。 冯二哥一双白多黑少的鱼泡眼斜了斜,一张嘴,带着明显的中原口音,“你这憨娃,跟你说过多少回,莫叫冯二哥,要叫二当家的。那冒军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前推一千年、后算五百载,是天上的神仙转世,他说的话,能有错?” 仿佛是应着冯二哥的话,那原本寂静无人的官道尽头,出现了一顶青衣小轿,轿中人的身子似乎有些沉,那抬轿的两名轿夫甚为吃力,每一次抬轿都会在雪路上留下深深的脚洞,同时发出“咕吱咕吱的”响动。 这声响在冯二哥一众人的耳中无疑天籁,一齐将视线朝那小轿来的方向转过去,心中不由暗呼到点子来了,冒军师果然是神机妙算,连那点子是坐轿子来的都算到了。有这样的人物在,虽然目前山寨的情势看上去有些尴尬,却未必没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一天,于是众人对冒军师又多了些敬服,对寨子的忠心也多了几分。 青衣小轿颤颤悠悠,说话的功夫便到了酒馆的门口。那靠前的轿夫看见路边挑出的酒帘,向后打了个手势,小轿便缓缓停下。 一众山贼只是眼睁睁的盯着眼前的这只肥羊,生怕它从自己的口中溜走,却没注意到,一个穿着黑衣的少年又出现在官道的尽头。 ………… 齐天寨这名字听上去颇为霸气,实际上在驻马山两侧几十股大小草寇中,算是最末的一等。特别是近些年来,处境更是每况愈下,有些入不敷出,连寨子里的兄弟们填饱肚子都成问题。于是众人对老寨主盛齐天颇有微词,幸亏这寨子是盛老寨主一手草创,兼之他为人又是十分的厚道,才不致让众人砍倒了大旗散了去。 其实齐天寨初创的时候也不是这番景象,在驻马山虽不是数一数二,倒也算得人才济济、兵强马壮。只是后来随着盛老寨主的年岁越来越大,这寨子的规矩也越来越多,那些有斤两的人物便觉得被束缚了手脚,讲义气的向老寨主及众人敬上一碗辞行酒,也不枉了兄弟一场,才下了山去;那些不十分讲究的,便来上个不辞而别,投去了别山他寨。 本来也是,大家上山落草为寇,不就是图个大秤分金、大碗喝酒,如今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抢,那还不如在家做良民,上山当土匪有个什么劲。有本事有能耐的都离开了,剩下的这些要不都是当初和盛老寨主一齐上山的老兄弟,要不是就是一些走投无路的流民,整个寨子拢共拢也就二三十人。 幸好年初的时候寨子里来了位高人,就是冯二当家口中的冒军师。不知为何,如此身负奇术的高人,不去高山大寨,却到了齐天寨这个破落户。不管怎的,这冒军师的到来,到底是给寨子带来了好处,经他的指点,既没有破坏了老寨主立下的规矩,又颇做了几单不错的买卖。于是寨子里的众人渐渐对他奉若神明,若是长此以往下去,说不定便多了几分中兴的指望,能恢复齐天寨往日的荣光。 盛小年打记事起,便在这齐天寨中厮混。据说那是在十多年前,有一次老寨主收到风声,说是山下有一票肥羊经过,老寨主便带着众兄弟下了山。谁承想,肥羊倒是有,不过他们赶到时已经全部成了死羊,看来是有同行已经捷足先登了。于是生意没做成,齐天寨众人又贴了半天功夫将那些死羊埋了。便是在那些死人中间,老寨主发现了还在襁褓中的盛小年,那时他已经冻的小脸发青,只剩下一口气,便将他带回了山寨。这孩子福大命大,居然就这么活了下来。那天恰好是腊月二十四,这孩子便叫了小年,随着老寨主姓盛。 那时的寨子已经在走背运了,于是盛小年成长过程中的必修科目之一,便是在墙根晒着太阳,听那些已经做不动生意的老人儿讲齐天寨过往的辉煌。初时,盛小年是一脸的向往。随着年龄渐长,身上的衣衫却越破越旧,于是对那些故事的真实性便越来越怀疑。不过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还是愿意相信那些故事,以至于他隐隐觉得,自己来到这里是命中注定,说不定寨子的振兴就着落在自己身上。于是他做梦都想着,要好好的做上几单大生意。 冒军师的到来,让盛小年感到无比的兴奋。他觉得,这老头定是那上天派下来辅佐他的高人,哪天夜里,老头就会避开众人,跪在自己面前说道臣护驾来迟,望少主恕罪之类的言辞。谁知道等了大半年,也没有发生这种事。盛小年也不失望,只道是时机还未到,心中的大志却未变过。 胸怀大志的盛小年,此时却是大大的失态。女子虽不常见,平常下山时倒也见过一些,可这般好看的女子却是梦里也未曾见到过的。于是一双倒也算明亮的眼珠死死盯着她,连转也不肯转动一下。嘴里的口水顺着口角流出,空气寒冷,似乎快凝结成冰了。 ………… 第十一章 我的冬天,在你的指尖 那女子便是刚从轿中下来的,捡了个离众匪最远的座位坐了下来。她看上去约摸十三四的年纪,模样未曾十分长开,却是眉清目秀,小脸冻的有些发白,两颊却各有一朵红云。身上紧紧裹着一件白貂,一直围到脖子,头顶却戴了顶珠帽。自从下了小轿之后,便一直坐在那里,眼观鼻、鼻观心。她身边还有个小姑娘,也是一般年纪,却是个侍女模样,为人倒是十分机警,两只漆黑的眼珠一直盯着盛小年那伙人,不停的打量。两个轿夫又另坐一桌,就着那拖鼻涕店小二端来的热茶,小口小口吃着自带的烙饼。 “寨子里的规矩,你从小就知道。可是抢钱不要命、劫财不劫色的。”头上猛地挨了一巴掌,盛小年才回过神来。冯二当家的黒着一张脸,在他耳边轻声道。 盛小年讪讪的收回目光,却忍不住不去瞧她,只好硬着脖子,将眼睛的余光一下一下的去瞟她。冯二当家的看着好笑,也不再去管他,半大小子正是怀春的时候,不过自己和寨规在这里,量他也不敢乱来。于是用眼神和几个伙伴打个招呼,看这只肥羊的穿着打扮,定是富贵人家的小姐,这趟差使的油水定然少不了。如今也不要节外生枝,只等做完生意,好回到寨子里去交差。 冯二当家的又张了张小酒馆的周围,除了那小女子一行四人,还有个穿黑衣的少年独自坐着一张桌子。那少年也不喝茶,只是坐在那里,呆呆的看着天。以冯二多年的山贼经验,自然瞧的出少年背后的黑布里,裹的是一把兵刃。他也没有太在意,这年头出门在外,不带点家伙实在是寸步难行。那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就算有些真功夫,也难敌自己这里的四五把好手,当不致被他坏了好事。 看看时机差不多了,冯二使了个眼色,便要招呼同伴们动手宰羊。那盛小年却一把抓住冯二的手臂,轻声道:“二当家的,你看这只羊也不是十分的肥硕,估计难得有几个油水。再说了人家一个小姑娘,我们要是仗着人多欺负了,传了出还不弱了我们齐天寨的名头?大不了我也不要过年的新貂皮了,回去后老寨主那里我去交代,你知道他最听我的话,定不会责罚我们。” “去,去,去,一边去。你这憨娃是不是看人家小姑娘模样长的俊,便不舍得了。干我们这一行的,只挑银子不挑模样。那寨规也说得很清楚,劫富不劫穷,谋财不害命,可没有长的好看就不准抢这一条。”冯二一边说,一边将盛小年的手扒拉开。 盛小年也知道这事很难挽回,山上的众人还指望着这单买卖过年呢,于是将到了口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只是将身体缩了缩,恨不得将头缩进衣服里。冯二有些好笑,“人家早就看见我们是一伙的了,你这时候想和我们撇清关系,恐怕晚了。”说罢,便拿起手边用布包着的短刀站起身,走向那小姑娘坐着的桌子。其余的山贼也一起跟上,只是盛小年依旧坐着那里,只是将头垂的更低。 “这位姑娘请了,我们是驻马山齐天寨的大王,今日下得上来,要问姑娘借上几两银子使使。姑娘放心,有什么金银细软的留下就行了,绝对不会伤害到你。我们齐天寨的口碑在这驻马山边都知道,做买卖绝对是童叟无欺的。”这是所谓的先礼后兵,齐天寨山众劫道的时候,都要先来上这么一套。一般人被这么一吓,自然就老老实实的把银子留下,也省得多费手脚。 一听这番话,谁都知道这是遇上山贼。那两个轿夫在道上常来常往,知道规矩,晓得他们不会伤人,也不十分害怕,只是远远的躲开了。 只剩下那两个女子。 戴珠帽的还未开口,那小侍女倒先说了话,一张小嘴伶俐的很,声音虽小,在场的倒也都能听见。“什么大王,不就是劫道的么?这么几个大男人,不敢去劫那大队的人马,倒跑来欺负我们这些弱女子。”话是说了,毕竟心里有些害怕,一张粉脸变得煞白。 冯二闻言老脸也是红了一红,想要交代几句场面话,提提气势,可一想在这两个小姑娘面前,实在没有什么威风可显。 旁边的贼众先忍不住了,抽出明晃晃的钢刀,凶神恶煞的在她们面前晃了晃,“啰嗦什么,有银子的赶紧掏出来,再磨蹭将你们一齐绑去了寨子里。” 见亮了刀,那小侍女真的害怕了,再也不敢言语,脸上身子微微发抖,往后缩了缩。 戴珠帽的女子倒还算镇定,只是心里暗暗盘算,从江南到这里的盘缠都花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些散碎银两,也不知道能不能打发的了他们。值钱的也就身上这件细毛貂皮,可若是脱了给他们去,这还有几十里的路怎耐寒冷?正思忖如何开口时,却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只见那握在贼人手中的几柄钢刀忽然之间都飞了去,插在雪地里排成一排,相当整齐,似乎是常常练过。 难道这些贼人有什么新的花样? 那一众山贼的脸色却都变了,就在刚才,他们直觉一股大力从腕上传来,那钢刀便脱手而去。 盛小年虽然窝在那边,却一直注视着这里的动静,见到这一幕,也是大吃一惊。怎地兄弟们练了新的唬人招数,连自己也不知道? 冯二到底是老姜,还是要辣上一些。钢刀脱手时,头上的冷汗便刷的流了下来。和冒军师闲扯的时候,听他说了江湖上的一些趣闻轶事,知道这世上有些高手,能够摄空取物。难不成自己今天碰上了?他一时有些拿不定,却不敢有下一步动作,只是向四周望了望。 两个轿夫依旧远远的蹲着,眼瞧着这边,也是惊的合不上嘴,看上去不是他们弄的鬼。只有那黑衣少年不再抬头看天,手中捧着一杯已渐凉的粗茶,正盯着自己。 正点子在这里了,冯二心道,原来是这少年弄的鬼。不过看他的年纪,怎么也不像那会隔空摄物的高人。既然来了,这单生意也不能白做,说不定那小子会变什么戏法,可不能被他轻易唬住。 戴珠帽的主仆二人随着冯二的视线,也瞧向那少年。少年似有感应,侧目轻轻的与那女子对视了一眼,又连忙转开,脸色却是微微一红。 冯二向那少年近了两步,还未开口,少年倒先说话了,“劫道不对。”冯二闻言一呆,心道我们做山贼的,劫道就是正业,不做如何过生活?这小子的口气倒是不小,看来要好好的吓唬吓唬他,要不然生意如何做的成?于是做了个手势,一众贼人便向少年围了过来。 少年眉头微皱,也不见如何紧张,只将端在手中的茶碗轻轻的转了一转,围过来的贼人们便觉得胸口一股大力涌来,一齐向后摔去,四散在雪地里。幸好积雪尚厚,倒没受什么伤。 盛小年一见同伙们吃了亏,心中大怒,一时也顾不得在那女子心中的形象,便要向那少年冲过去。可他念头转的极快,虽不知那少年使得是什么法术,不过那身手,自己万万是敌不过的,心中默道“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只是今天这单买卖看来是做不成了,心中的高兴倒比失落要多了几分。 不过作为齐天寨的中兴所在,输了人不能输气势,场面话还是要交代一下的。于是站起身来,冲那少年一抱拳,“青山不改、绿水长流,齐天寨盛小年在此,还请壮士留下姓名,将来也好报还今日之恩。”这之恩什么的,自是江湖上的说法,意思也就是将来我还要寻你报仇的。只是那盛小年三个字,说得含糊之极。 少年楞了一楞,不知如何答话,只知道他问起了自己的姓名,便道;“我叫叶厉,树叶的叶,厉害的厉。” 盛小年心中一惊,难怪这小子厉害的紧,原来是他名字叫的好。盛小年、盛小年,这名字听上去也没什么特别,看来这次回去后,得让那冒军师给自己改个厉害些的名字,只是不知道老寨主答不答应。 过去瞧了瞧同伙,并无大碍,便在冯二当家的耳边轻语了几句。冯二知道今天碰上硬点子,爬起身来后,不再言语,向众人打了个手势。 一众山贼踏雪而去。 戴珠帽的女子轻移莲步,走到叶厉面前,叶厉脸色又是一红。 “小女子姓吴,小字玉酌,在此谢过壮………少侠救命之恩。”吴玉酌朱唇轻启,脆生生的话语从中蹦出,经这冰冷的空气冻过,格外的清脆。说完之后又轻轻的福了一福。 叶厉也不知道如何还礼,连忙摇了摇头,“我不是什么……少侠,我叫叶厉,树叶的叶,……” 话未说完,又被另一个脆生生的声音打断,却是那个小侍女。“我知道,我知道,厉害的厉嘛。你很厉害吗,我看也未必见得。”小侍女嘟噜着嘴唇,对小姐与这个来历不明的少年搭腔似乎有些不满,虽然刚刚才脱离险境,满眼警惕之色的却未褪去。 吴玉酌浅浅的横了那小侍女一眼,小侍女便不再多话,只是将头偏向别处,懒得去看那叫叶厉的少年。 见到这寒冬的天气中,叶厉的身上似乎只穿着一件单衣,吴玉酌的眉头轻皱了皱,思忖了片刻,将手中一直握着的小小暖炉往前一递,“少侠的衣衫似乎略显单薄,这冰天雪地里的,不冷么?这个你且拿着,暖暖手吧。” 叶厉也未多想,便随手接了过来。他自幼在海岛长大,一直都在师傅的教导下修行,身体异于普通之人,从来也不觉得有什么寒暑之分。此刻从吴玉酌手中接过暖炉,却无意之中碰到她那如笋的指尖,微微冰凉,瞬时通透了全身。难道这便是寒冷的感觉么? 片刻的寒冷过后,暖炉在手,又是一股热流直达心底。 第十二章 火红的大年夜 新年将至,又难得遇到连续晴朗的好天气,当阳城腊月里的最后几日,由热闹变得喧闹起来。 这热闹与叶厉无关。他本不应该在这里停留过久,而是继续向北,去到南齐与北魏的边境,那里或许才有他要寻找的东西。 ………… 城东头的小院里,却因为新添了人口,气氛也与往日不同,多了些胭脂气与烟火气。听了小丫鬟叽叽喳喳的述说了这一路的艰辛,特别是当阳城外的惊险一幕,吴夫子老两口的心是上窜下跳的折腾了七八个来回。那当娘的硬是拉着闺女上下前后的瞧上了半个时辰,见没有丝毫损伤,一颗心才稍稍安稳下来,嘴里却不停的念叨,“菩萨保佑,菩萨保佑,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一路回城,吴玉酌与小丫鬟依然坐轿,叶厉却只是远远的跟着,再也没有上前与玉酌说过一句话,这让小丫鬟对他的也生出了些好感。此后平安进城,没有自己臆想中的意外发生,确定了那少年不是贼人的内应,这好感便又多了几分。此时听夫人不断的宣颂佛号,便轻轻一笑,道:“说起来,还真是菩萨保佑呢,那小哥估计就是菩萨派来搭救小姐的贵人。” 吴夫子到底是读书人,小丫鬟话音刚落,他便心道一声,倒是自己失礼了。自家只顾着闺女的安危,却对那救命的恩人不闻不问,不知恩图报,岂不是失了做人的本分? “不知那小哥姓甚名谁,家住何处,我们也好前去答谢一番。”吴夫子望向女儿。 吴玉酌一脸平静,只是目光有些幽幽,“只怕人家不稀罕我们答谢呢。走的时候,也没留下个确实的住址。” “这个倒也无妨,只要是在这当阳城中,我便托了隔壁的陈老伯去打听打听,一定能够寻得到。” ………… 晚饭时候,也不待吴夫子前去相请,那老陈头早就得到了讯息,自己寻了过来。手里还提着半斤卤煮火烧和两斤老酒,说是来恭贺吴夫子一家团聚。 玉酌性子好静,出来与老陈头见了个礼,道声陈老伯万福,便又转身进了内屋。做娘的自然将饭菜端了进去,好一边吃一边与闺女说些贴己的话儿。 两杯老酒下肚,老陈头就不住口的夸赞起玉酌的相貌人品,相较之下,心里对自己大孙女的婚事更加没有了着落。吴夫子记着那件事,便向老陈头多敬了两杯酒,央告他去帮自己打听那个人。 听了玉酌城外遇贼一事,老陈头作为当阳城的老人儿,自然是大为恼怒。说道这当阳城万般好,就是城外的匪患难以根除。这新上任的县令大人来得也有几个月了,却不见有如何剿匪的动作,这年关边还出了这档子事,实在是有损朝里边侍中的颜面。说不得过完了年,再邀些乡亲们联名写了信去,将这不管事的县令给撸了,换个能干些的过来。恐怕到时候还要仰仗老夫子费些笔墨。 吴夫子忙道,这朝廷之事,自有朝廷的体制,我这小小生员如何能干涉?想必那县令大人正有谋划,陈老哥不如再等上一等。 老陈头又是一口老酒下肚,已是脸红脖子粗,“怕个球,有甚么事自有边大人给咱当阳县撑着,一个小小县令管他作甚?” 话题转到寻人的正事上,老陈头将胸脯一拍,说道这当阳县里少了一个人咱或许不知道,要是多出来一个人,只要还是在这城里,不出两个时辰,咱老头就一定帮你打听出来,明天你就等着听信儿吧。 一场酒尽欢而散。 ………… 叫云来的客栈不一定客似云来,就如那客栈的门口一般都挂着宾至如归的招牌,但你肯定享受不到回家的感觉。 叶厉住的这家客栈就叫云来,是当阳县唯一的一家大客栈,平时倒也常常是名副其实的。如今只住了三四房客人,都是错过了归程的客商,一个偌大的客栈显得空荡荡、冷清清。没了客人,少了银子赚,那店家自然也就殷勤不起来。一个店小二倒常在店里,负责着客人的饮食起居,由于没有碎银的打赏,饭菜茶水常常是冷的时候居多。那掌柜的一天却只来店两次,早晚的时节来看看客人们的房费饭钱交足了没有。客人们对此也不太在意,年关将至,思绪都回到了家乡妻子儿女的身边,谁还在乎这些? 除了偶尔出门去逛逛附近的集市,叶厉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呆在客房里。他自小便习惯了独自一人的生活,偶尔出门逛逛,也不买任何的东西,或许内心里是想再碰上那个戴珠帽的女子吧?想到那女子,叶厉便觉得自己的剑心有些不稳。师傅这次让自己离岛,就是要磨砺自己的剑心,提升境界。如今境界没有提升,心性反而先自乱了。师傅若是知晓了,肯定又是重重的责罚。一念及此,方寸之间更加的慌乱起来。 ………… 除夕夜至。 天色尚未完全黑下来,城里的爆竹声却已经此起彼伏的响起。酒肉的香气从大街小巷的各个门口溢出,混合着爆竹中火硝的气息,似乎便是过年的味道。 叶厉已将这几日房费结过,背上依旧背着那把用布包裹着的长剑,站在客栈的门前,呆呆得看着火花绽放的天空。多看一会儿,便觉得多一分的欣喜,那浓浓的人间气息让他觉得浑身舒服无比。 “你这是要走了么?”脆生生的声音响起,一顶珠帽便出现在眼前,珠帽下的双眸直盯着叶厉,双唇微抿。 叶厉才安定下来的心湖,瞬间便又生起了涟漪。“我,我这是……,你怎么来了?” 小丫鬟的作用常常就是这种时候体现的最为明显。看着叶厉还是那副呆呆的模样,小丫鬟忍不住扑哧一笑,“厉害的叶少侠,你可真是会挑时候啊,居然在这大年夜里离城,你不知道此时城门已经关了么?差点害我们白跑一趟。不过倒也算你有口福了,我家老爷请你回去,吃顿年夜饭,报答你的救命之恩。”那救命两字特地加重了语气。 叶厉闻言,不知是该去还是该拒绝,欲言又止“我……” “不愿去么?那我们回去吧。”玉酌的声音依旧冷冷清清,后一句却是对小丫鬟所说。说完便转身要离去。 小丫鬟背着小姐,对叶厉使了个眼色,也不管他看没看见,又轻声道:“叶少侠,还不快跟上?” ………… 小院里迎来了它的第二位客人。 “快请,快请,这客寓之所,地方局促,怠慢了少侠,可莫要见怪。”吴夫子一张不苟言笑的青脸,难得的绽开了些许。 二人在外间落座,玉酌带着小丫鬟又进了内屋,厨房里传来玉酌娘烧菜添柴的忙碌声。待叶厉坐定,吴夫子又站起来,向他躬了躬身,“老夫代小女谢过少侠的救命之恩。贫家寒舍的,也没甚么拿的出手的谢礼,今日相请少侠回来吃顿年夜饭,略表寸心。还请少侠不要嫌弃。” 叶厉连忙站起身,将身子弯了几弯,口中却不知说什么好。吴夫子见他虽不知礼,为人倒是十分朴实,也算对自己的胃口。 一桌菜很快上齐,虽没有什么山珍海味,玉酌娘的手艺却是十分地道,将那些家常菜做的是满香扑鼻。这家里也没什么太大的规矩,一家四口加上叶厉都在桌边落了座。 “能喝酒么?”也不待叶厉答话,吴夫子便将他面前的空酒杯满满的圆上一杯老酒,“大过年的,应该喝点。” 两人都是寡言之人,于是不停的闷声喝酒,只有玉酌娘不停著的往叶厉的晚中夹菜。玉酌依旧冷冷清清,只有小丫鬟间或的说上几句话,才使气氛不至太过尴尬。 小院外面隐约传来嘈杂之声,像是有喝多了的醉汉在街边打闹。大年三十的,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压抑了一年的情绪,随着那酒劲肆意的释放出来,倒是十分寻常。 叶厉从来没有喝过酒。只觉得那一口口的下去,喉咙中有些辣,胃里有些烧,口中舌尖却有隐隐的余香。 看来这酒也不难喝,于是喝的便有些快了起来。一口下去,酒杯便能看见杯底。吴夫子本不胜酒力,见叶厉如此善饮,也只好舍命相陪,早就满面通红,眼睛发直了。三个女人却是小口小口的抿着。 那酒到底是要醉人的。叶厉不知深浅,没多久脑袋就变得有些沉重,眼睛也开始发花,看着眼前的人影慢慢的模糊起来,又看着他们慢慢的倒下去,心道他们怎么比自己醉的还要快。 ………… 老陈头也有些醉。今天的这顿年夜饭,家里十七八口人都齐齐整整,没病没灾的,吃得高兴。就连平日里蠢笨如猪的大孙女,也瞧得极为顺眼。那吴夫子有学问,闺女生的也齐整,却没有自己家这么人丁兴旺。过日子嘛,就应该这样红红火火。心里想着红火,眼睛里却真的红火起来。难道这是什么好兆头?看来来年定会有喜事。 倒是那蠢笨的大孙女最先叫了起来,爷爷,爷爷,隔壁是在放焰火么,今日这焰火比去年的要大许多咧。 “走水啦……”远处不知是谁发了一声喊。 老陈头一家老小这才反应过来,失火的地方便是自己隔壁,租给吴夫子的小院。 晴朗的夜里,风助着火势,在小院当中随意的肆虐,不过一柱香的功夫,便将小院淹没在火海当中。那火魔不甘被困在小小的庭院之中,挣扎着往外逃出,便翻过墙头,来到了老陈头自家的院中。院中堆满干燥的柴垛,此时成了那火魔的帮凶,助着火势窜上了房顶屋檐,将老陈头一家的火红日子烧的更加红红火火。 升腾的火苗盘旋着窜上半空,像一只巨大的火把,又像一束绽放的焰火,将当阳小城的大年夜照耀的一片火红。 第十三章 你在海岛砍柴,我在江湖牧羊 在这种有朝中大老撑腰的地方做官,那可是将功名别在裤腰带上,一不小心,就不知道怎么给弄丢了。严世林一榜出身,花了上万的银子,在京城部里当了几年的部曹,居然混到个七品的顶戴。谁知道今年气运不佳,本来说好的一个从六品主事,被别人横插一腿抢了去,一口气还没有平歇下来,吏选司一纸文书,又将他放了当阳知县这个缺。 自从到了当阳县,严世林便将这小县的县志,前几任是如何丢的官,特别是县里哪些人与边侍中沾亲带故,弄的个一清二楚。越是弄的清楚了,越是愈发的胆战心惊。于是他小心翼翼,不求有功,但求平平安安的度过这三年的任期,能保住自己的七品功名。 京官外放到地方,那地皮都是要厚厚的刮上一层,以补上在京里的亏空。严世林到了当阳,不仅不刮地皮,倒恨不得给百姓们送上两个。于是这大半年来,在百姓的口碑中还算是清廉。鱼肉乡里这一条常用的罪名,他算是躲了过去。至于剿匪,他可是万万没那个胆量。凭这城里的几十号老弱,恐怕非但没剿成匪,倒让匪把自己缴了去。于这一条上,他是百般的敷衍。那城里的山匪倒也知趣,这半年来没弄出什么大的动静,算是给足了严大人的颜面。 谁承想,这大过年的,城里居然出了这么大的一件事。听手下来报,说是城东头老陈家走了水,伤亡还不清楚,严大人吓得一杯酒全部洒在了自己的裤裆里。他清楚的记得,那老陈头与边侍中是实打实的亲戚,虽说多转了几道弯,要是按辈分论,还是表兄弟。这叫严世林如何不心焦,要是出了人命,别说这乌纱帽,下半辈子在哪里吃饭还未可得知。 严大人顾不得裆中的残酒,便招呼手下当值的去各大班头家中,叫各位差官们速到衙门点卯。又出了一支令箭,报于守城的营官,带着那五十兵丁速去救火。大年夜的,家家户户都喝的七荤八素,等到县衙的三班到齐,早就过去了大半个时辰。于是带着水龙直奔城东,倒有大半的差役还在打着酒嗝。 营兵们有军纪在身,到底要快上一些。再加上街坊们自行的扑火,等严世林带着衙役赶到现场,火势已经被控制。草草的估摸一下,老陈头自家连带出租给吴夫子的两进院落已经完全烧毁,其余的民房还算走运,只是波及了少许,并无大碍。 严大人紧锁的眉头稍霁。忽又闻报,院中发现烧焦的尸首。那才松开的眉头又紧紧的拧上,脸色黑的吓人。 一个多时辰过去,初步的勘验结果已经明了,大火烧毁两进院落、十三间房屋,五间民房轻微受损。东边小院发现两具尸首,一女一男;西边大院十七口男女全部丧生,似是老陈一家。 听完那勘验仵作的报告,严世林两眼一黑,当场便晕了过去。 ………… 醒过来的时候,叶厉迎着光,第一眼看见是一双眼睛。那一双漆黑的眸子似两道深不见底的漩涡,透过阳光中飞舞的灰尘,正盯着自己,似乎有种能看透人心的能力,直欲看到自己的心里去。然而这种感觉只存在了片刻,便消失不见。再看那双眼睛,也自寻常,只不过比旁人更加明亮些。 叶厉有些茫然,用手遮挡住正照在自己脸上的光线。正月里的阳光虽不强烈,直射在脸上也还有些刺眼。 “醒了?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问题想问我。譬如我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双眼睛的主人声音很年轻,也很好听,让人浑身暖洋洋的,很舒服。“不过不用急,在我回答你这些问题之前,我想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是谁?” 叶厉坐起身子,摇了摇自己有些痛的脑袋,想起了那戴珠帽的女子,想起了那满脸通红舌头打着结的吴夫子,想起了那顿自己从未吃过的好吃的年夜饭。心想自己不过是多喝了几杯老酒,难道便醉的如此厉害? 这里似乎是一间破庙,大过年的也没有什么香火,神案上的神像在透过破窗照射进来的阳光中,显得有些狰狞。叶厉靠墙坐着,身下是一堆干燥的草,看来自己酒醉之后定是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 一个少年蹲坐在对面,年岁似乎要比叶厉大上一些,身上穿着的一件青布棉袄打着一层层的补丁,却浆洗的很干净,看不到一点污渍。他的眉眼很好看,皮肤也很白皙,微薄的嘴唇微抿着,似笑非笑的看着叶厉。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叶厉将身体坐直,盯着对面少年好看的双眼。 “看来你真的伤了脑子。刚刚才向你说的话,居然这么快就不记得了。”少年嘴角微微上扬,弯起一丝戏谑的弧度。 叶厉回了回神,道:“我叫叶厉,树叶的叶,厉害的厉。” 少年又盯着叶厉,似乎想看穿他说的是真是假,过了一会儿,才轻轻嘘了一口气,“看来脑子伤的还不算太厉害。只是你不应该姓叶,姓树木的木倒比较合适。” ………… “说起来,我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了。昨晚城东起火,我本想去看看热闹,顺便捡些便宜,谁知道却捡回了你这个大活人。说吧,准备如何报答我?”也没等叶厉答话,那少年又自顾自的说道:“说起那场大火,倒确实挺惨的,听说烧死了二十几个人。知县大人到现在还在忙着验尸,三十的饺子没吃上也就罢了,连初一的面都没来得及吃上一口。” 叶厉闻言连忙站起身,脑袋却是一阵眩晕,又缓缓的坐了下去。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气海中的先天真气运转了一番,却不似平日那般顺畅。 “先别急着出去。听说衙门里已经查明了纵火凶手的来历,说是前几日才到县里的一个少年,他是驻马山上贼人的内应,乘着大年夜将那姓吴的外乡人打劫一空,才纵火烧了房子。又听说那姓吴的根本不是什么教书先生,而是江南一家巨号的二掌柜,昧了人家十几万的银子,才隐姓埋名躲到了当阳城。县衙一早就将那少年的画像挂在大堂的门口,赏银居然出到了三百两。现在细瞧起来,你倒与那画像上的人有八九分的相似。不知道你与他有没有什么干系?”少年还是带着淡淡的谑笑,看着叶厉的眼神颇有些玩味。 叶厉这才知道自己醉酒的这几个时辰里,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看来这里面肯定有些什么蹊跷。或许自己并不是醉酒,而是中了某种厉害的毒物,叶厉又暗自运转了一遍真气,那种不顺畅的感觉依然存在。 “你是谁?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的事情?” “唉,看来你的脑子还是没有完全好。这大年初一的,独自一人住在破庙里,又是这身的打扮,你难道看不出我是个乞丐?”那少年丝毫不以自己的乞丐身份而羞耻,反而有些炫耀,“我叫牧羊,对,就是那个放羊的意思。不过我可不是羊倌,好吧,我承认我以前是放过羊。不过我如今是混迹江湖的好汉,日后是要成为丐帮少侠的男人。” 说到丐帮,叫牧羊的少年一脸向往的神情。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各国都有他们的帮众,人数众多,据说那个神秘的帮主也是修行者中的高手。只是丐帮收徒有个规矩,只要那些无家可归的叫花子,而那些要饭的也都以能加入丐帮为荣。 “是乞丐嘛,知道的消息自然要比平常人多一些。我知道你与那把火没有干系,捡到你的时候,你正昏迷不醒,要不是我,早也就烧死在了火场里。哪里有笨到会放火把自己烧死的贼人?”牧羊抓过碗里的一个白面馒头,咬了一口在嘴里细细嚼着,话语便有些含糊不清。“不过现在全县的人都当你是贼人,要是你现在从这走出去,不出一炷香的时间,定会被绑去了县衙。” 叶厉又将真气运行了几遍,那种不顺畅的感觉依然存在,奇怪的是,能让自己不知不觉而中毒的药物,应当是相当厉害的,可除了气息不顺,其他地方看起来却并无大碍。 “谢谢你救了我,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我也会救你一次。不过现在,我要走了。”叶厉站起身,这次很站的很稳。 “我知道你想去干什么,可是你知道你应该去找谁吗?就算你要去杀人,最起码也要知道该去杀谁?” 叶厉闻言一怔,想开口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我还知道你喜欢那吴家的小闺女。放心吧,据我打探到的消息,火场里并没有发现她的尸体。” 叶厉稍稍的松了一口气。他忽然觉得自己身上有某些地方不太对劲,原来一直背着身后的长剑不见了。自练剑起,师傅给了他这把剑,然后便一直跟着他。虽然他不懂得相剑,但看着那剑刃上越来越多的缺口,也会知道这并不是一把什么好剑。后来他特意留心过,那些大州城的铁匠铺里,同样式的剑也只卖到四两银子一把。 “我要去寻我的剑。” “你那把破剑,不要也罢,免得将来在江湖上拿出来丢人。你的剑法很好?说起来,我小时候也练过剑,不过隔壁的二狗老是说我那木棍刺出来像蚯蚓,后来也就不练了。其实我觉得会使剑很潇洒,不知道你这木头怎么也会使剑。你是怎么练成的?” 叶厉没有注意到牧羊话语中的破绽,自己的剑从来都是裹在布里的,他又是如何知道自己背的是一把破剑?只是微微抬头,向东面的方向望去。不知道怎么的,这少年问出来的话总是有一种魔力,叫人忍不住的要去回答。 “砍柴。砍那一山一山的木柴,如此砍上十几年,你便也会了。” 第十四章 海对面的世界 人,生有气海,又名紫府,中有九窍。 寻常人的紫府九窍中能通其五,用以气息的畅通,其余的四窍皆封闭。是以常人再如何的苦练,也只能将气息练得悠长一些,将筋骨练得强悍一些。 世间的修行者却不然。这些人通过某种方式将紫府中封闭的窍洞打开,让气息在紫府中循环运转,凝聚成真气;高深者可将真气散诸四肢百骸,运用随心;至高者可真气外放,千里杀敌。 修行的第一重境界,便为破府。 ………… 叶厉自记事起的第一个画面,便是无穷无尽的海浪,而师傅抱着他站在一片山崖上。那山崖离天很近,浓厚的铅云就压在头顶,乌黑乌黑的充斥着整个天空,仿佛随时都会崩塌下来。那山崖离海也很近,巨大的海浪排山倒海,不知疲倦的一次又一次的冲向山崖,溅起的水沫甚至微湿了叶厉的小脸。 他觉得脸上有些凉,身体也有些凉,那一年,他四岁。他看着那片海中的巨浪,忽然觉得有些害怕,于是他决定不再看,便转过头来,看向抱着自己那个正在看海的中年人的脸。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师傅,也是他离岛之前在这个世界上所唯一见到的一个人。那一眼很深刻,当时他还不懂区分人的表情,不过他总觉得那是一种很特别的表情,仿佛包含着很多不可能同时出现的情绪,当然,这是他成人之后,回想当时情形所得出的结论。 从那以后,叶厉再也没有从师傅的脸上见到过那种表情。而且,他觉得师傅的样子好像变了,跟那天完全不同,以至于他怀疑那一眼是否真实存在过,还是他脑海不断出现的一种幻觉。 再以后,师傅扔给了他一把剑。 从那时候开始,他便日复一日的重复着一个动作,用师傅给的那把剑去砍那一山一山的柴。 叶厉不知道这剑到底是应该怎么使,但既然是师傅教的,总归是不会错的。不过他总觉得砍柴用剑很不顺手,他曾经偷偷的试过,那把生了锈的破柴刀用起来要方便很多。 小岛不大,从他第一次能够完整的绕岛一周时,他便只用了两个多时辰。当然,那是他八岁时,趁着师傅第一次离岛,才偷偷完成的。 师傅在岛上的时候,绝对不会允许他浪费时间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除了吃饭睡觉,其余的时候便是砍柴练剑。 师傅对他很好,就是严厉了一些。除了练剑,每天晚上,打坐也是必修的功课。师傅还会在他背上摸索半天,后来他知道,那是师傅在用真气帮他打通脉络。 随着叶厉逐渐长大,师傅离岛的次数慢慢多了起来,他也学会了在练剑之余偶尔偷偷懒。 十二岁的某一天,师傅又离岛了。他忽然想起记忆中的那片山崖,便想去看看。 它就在海岛的正西方,叶厉知道,那片山崖的对面就是大陆。师傅偶尔也会和他讲讲那里的事情,他才知道,除了小岛之外,原来还有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山崖很陡峭,叶厉花了半天的功夫,身上划出了十几道深浅不同的血口,才站到了山崖的顶上。崖顶上有块不大的空地,很平坦,一些细小的裂缝里长出了浅白色的小花,看上去有些弱不禁风。 叶厉不记得那晚师傅站立的位置,只是尽可能的将身体靠近崖边。 海面很平静,天空也很高很蓝,极目望去,海与天连接在一起,蓝白色交错着一直到视线的尽头。那一刻,叶厉没有看到想象中的陆地,只是觉得身体里的某个部分忽然破开了。 那是叶厉第一次见到师傅开心的样子,从师傅的口中,他才知道,那天他在山崖上看海的时候,完成了从一个普通人到一个修行者的转变。 他,破府了。 从那以后,每日的功课又多了一些,师傅会给他讲一些关于修行及修行界的知识,并且教给他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叶厉很开心,不是因为自己成为了修行者,而是师傅从来没有跟他讲过这么多的话。他很喜欢听师傅讲话,讲海那边的人与事。 随着懂的东西越来越多,叶厉常常会觉得奇怪,师傅从来没有教给自己任何一种剑法,而且使剑的方式也与一般的不同,不是用刺而是砍。师傅没有解释,他也不敢去问。 叶厉偷偷试过,刺果然比砍顺手很多,不过他可不敢质疑师傅的教学方式,只不过山中一些年久的大树上,时常会多上一些小洞。 于是,最主要的功课还是砍柴,砍那一山一山的柴。 看看那些砍而复生的柴,叶厉知道,自己怎么也没可能将这里的柴都砍完。不过他也不失望,因为能清晰的感觉到,随着这些新柴旧木的交替,自己的境界也在不断的提升。 最近几年,师傅在岛上的时间倒是比离岛的时间还要少,每次来去之间,师傅的情绪都有些许的变化,时喜时忧。 叶厉的境界也在寒暑的来去之间不断提升,直到到了破府的巅峰,却再也无法前进一步。叶厉自己倒无所谓,修行对他来说就与吃饭睡觉一样,不过是每天必做的日常功课,至于境界不境界的,他并不十分在意。 师傅的眉头倒是常常皱在一起,特别是在几次尝试着帮助叶厉提升境界,却都以失败而告终以后。 “修行终究是个人的事情,越往上走,外力能起到的效果果然越来越小,这些我很清楚。只不过你的资质太过一般,而时间越来越紧迫,那个契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你如果不尽快的强大起来,根本不能起到应该起到的作用。所以为师想尽快的使你成长起来,看来还是我想错了。” 叶厉不太明白师傅说的话,却能听出师傅对自己的修行不满意,他有些羞愧。于是他决定以后不再偷懒去绕岛,不再偷偷的爬上山崖去看海,而是一心一意的练好剑,或者说砍好柴。 “终究是世间之人,看来你的契机还是在世间。你不总是说着想去海的那边看看,为师想明白了,既然总要有离岛的那一天,迟些还不如早一些。” 叶厉听出了师傅的意思,想着海对面那个曾经无限向往的未知世界,他忽然有些惶恐。十几年来,一直生活在这孤岛上,现在忽然要去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恐惧往往是大于兴奋的。 “练剑终归是要用来杀人的,就算再砍上一百年的柴,也难以练成杀人的剑法。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做的事就是练习杀人,不停的练习。其实,杀人很容易,容易的就像你每一次砍倒木柴一样,当你砍倒第一根木柴后,再砍起后面的就会很顺手了。” 师傅盯着叶厉的双眼,想要看穿他的内心,“当然,杀人也很难。当你砍柴的时候,却忽然发现那些木柴都长了眼睛,一直盯着你看,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砍的下去?” 叶厉低下头,有些心虚,不敢去看师傅的眼睛。他长这么大都没见过除了师父以外的其他人,更别说杀人。所以他不知道自己敢不敢杀人,但如果像师傅说的那样,山上的那些木柴一齐长了眼睛看着自己,他多半是不敢砍的。可是他又不愿意在师傅面前表现出来,他更怕看到师傅对自己失望的表情。 “杀了这纸上的几个人,你便去北方,两国边境会有很多杀人的机会。你且记住,什么时候突破了破府境,什么时候就回来这里。” 话中未说的意思叶厉很清楚,什么时候破境什么时候回岛,如果破不了境,那便不用回来。 “杀不了人,终究破不了境。这几个人都是大恶之人,那纸上都写的清清楚楚,所以在杀他们的时候,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这是离岛前师傅留给他的最后几句话。 ………… 人世间有很多关于神仙的传说,那些传说中的神仙,有很多都是住在东面的大海上。所以,那些未知的海域,往往被称为蓬莱仙境。 蓬莱仙境中,有个无名小岛,某一天,一个打柴少年驾一叶扁舟乘风离开。 海对面的世界,已是寒冬时节,今年的冬天又比往年更冷一些。大雪覆盖了海岸线,将世界分为黑白二色。在那白色的尽头,一个黑色单衣少年,背着一柄长剑,越过那道分界线,向纯白的世界行来,渐行渐近。 第十五章 手中无剑,能杀人否? “我还是要去寻回我的剑。或许我现在不知道要去杀什么人,可总有一天我会知道。如果没有了剑,我便杀不了人。”叶厉看往屋顶,阳光从缺了一小块的瓦片中露了进来,飞舞着一片烟尘。 “杀人一定要用剑吗?” “可我只会用剑。” “你那把破剑只能用来砍柴。”牧羊还是一脸戏谑的神情。 “杀人有很种方法。用刀可以,用枪也可以。甚至还有些人,什么都不用,也许就是说一句话,写几个字,便可以杀了成千上万的人。”说到这里,牧羊的眼中难得的出现了一丝凝重,只是顷刻间便消失不见,“就拿昨晚来说,你有没有看见一个用剑的人?可是那十几具尸体,现在就躺在县衙的仵作房里。所以,杀人大可不必一定要用剑。” 叶厉沉默了片刻,“可我还是只会用剑。” 其实就算手中有剑,是否真的就能杀了那些人?叶厉觉得有些头痛,不愿去想这个问题。 “火场里没有发现任何的凶器。也就是说,那里没有你的剑。所以,现在就算你找遍整个当阳城,也寻不回你的剑。” ………… 就算手中没有剑,严大人此刻也很想杀人。 大年三十的纵火案初步查明,凶手已经锁定那个外乡少年。可是任由差役们如何的搜寻,只差把当阳城翻个底朝天了,那少年的影踪却是全无,如同从空气中消失了一般。 当阳城汹涌的民情却没有随着凶手的消失而平息,反而越来越激烈。往年这些贼人再怎么猖獗,不过也就在城外驻马山一带活动,如今却公然的到县城里来行凶,这就是挑战这当阳阖县的百姓……,不,是在挑战边大人的威严了。 匪患如此猖獗,负有守土之责的知县大人自然难逃干系。那些贼人找不到也不敢去找,可是你这偌大的县衙就在这里,难道还跑得掉? 听说城内几位年高德劭的乡绅已经在准备书信,当初那几位前任的功名可就是坏在这几个人手上,你说如何能让严大人不心焦。 如今的当务之急,便是寻出那少年,找到了元凶,才有些缓和的余地。 “城内里里外外的已经搜了三遍了,就这么丁点儿大的地方,哪里有藏人的所在?再说了,那个外乡少年,又是那么的惹眼。”县衙的刑名师爷吐出一口旱烟,缓缓的道。这老夫子历经三任知县,是看惯了风雨的,故而颇有些宠辱不惊的心境。 “唯一的解释就是,那少年早就已经出城了。只是年三十城门早闭,火案发生后更是严禁出入,他又是如何出得城去的?” ………… “我要去县衙一趟。” “你想去自首?” “你很清楚,那把火不是我放的。所以,我要去澄清这个事实。另外,我想亲眼看看那些被火烧死的人。” “就这样去?难道你没有觉得你的身体有什么异常的地方?你能保证你去了之后,还能像现在这样好好的走出来?” 叶厉皱了皱眉头,他似乎白牧羊的意思,但不能确定牧羊问的是不是那回事。如果是,他不明白,这个小乞丐怎么会知道自己已经中毒了。 运转了几次真气,那种凝滞的感觉依然存在,感觉就像某种黏糊的物体堵塞了自己气海中被破开的窍孔。叶厉试了几次,也无法冲开那处阻塞的地方。也就是说,他现在的修行几乎被废了,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武者而已。 看来自己确实是中了某种厉害的毒物。在岛上的时候,师父也曾告诉过他江湖上的一些鬼蜮伎俩,包括用毒这种手段。可自己中的这种毒,明显不在师父所说的那几种厉害的毒物范围之内。 幸运的是,这种毒物似乎只是作用于他的气海,目前还没发现对身体有任何的影响。 既然自己中了毒,看来昨晚的那把火便是针对自己而来的了。 一想到吴夫子老两口,还有隔壁那些无辜的人,因为自己遭受了无妄之灾,他便更加的不安了起来。 所以,他一定要去看看那些人。或许,他更想亲眼确定一下,那个赠他暖炉的女子,到底有没有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至于能不能看到,他毫不怀疑。就算他现在中了毒,一个小小的县衙,还不能阻挡他做任何事。 “看来你是打定主意了?还真是块油盐不进的硬木头。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少心思才躲过了那些差役的搜捕,你倒好,现在居然要自己送上门。”牧羊看着往外走去的叶厉,嘴里说着话,脚下也没闲着,跟了上去,“也罢,我就好人做到底,陪你走上这一遭。免得你被押入大牢,连个报信的人也没有。说到报信,还不知道你家住哪里,又有些什么人?” 叶厉的脚步顿了顿,“我不会被关进大牢,所以不需要你去报信。而且,我家里没人。” ………… 当阳县三班捕头程大眼当下很郁闷。 大年夜发生纵火案,当场烧死十余人,本来就是件泼天大案。自己在县里当差二十几年,从个小捕快一直混到三班总捕头,还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更可恨的是,明明已经锁定了嫌犯,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影踪。 手下的几位得力捕快都已经受到了知县大人的追比,结实的挨了一顿板子。要不是这案子着落在他的身上,说不定也已受了皮肉之苦。不过听严大人那口气,已经明显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严重的质疑,要是再寻不到凶手,只怕是前程难保。 在这样郁闷的时候,这两个小子居然找上县衙,要见知县大人,这不是添乱么? 不对,这少年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 程大眼看着眼前的黑衣少年,又瞥了眼县衙门口张贴的画像,忽然张大了嘴巴。片刻之后,他猛地反应过来,“快来人啦,将这放火的凶犯与我拿下。” 哗啦啦的一通乱响,片刻便围上来一群如狼似虎,手持锁链铁尺的差人。 人自然是拿不到的,那只好照他们所说的,带着他们去见知县大人。当看到手下们靠近那少年,锁链铁尺却忽然掉落一地,一个个捧着手腕呼痛之后,程大眼便明白了这个道理。 不过好歹总算是把人寻来了,至于是不是拿来的,倒也区别不大。 ………… “火不是我放的。另外,我要去看那些尸首。” 看着程大眼恭恭敬敬带来的两个少年,严世林有些茫然。在听到叶厉的话之后,他的茫然便变成了愤怒。 当了这么多年的官,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嫌犯如此大摇大摆的走上公堂,并如此理直气壮为自己开脱。他看向站在一旁的程大眼,眼神凌厉的可以杀人。三班总捕头将头垂的更低,只是将视线望外斜了斜。门外一群奔来的差人神情依旧如狼似虎,只是那平日举在胸前的锁链却拖在地上,发出铛铛的声响,好似牢里带脚镣的犯人常常发出的那种动静。 程大眼又偷偷的看了严大人一眼,希望他在看到这一幕之后,能够明白他刚刚才明白的那个道理。无论这个少年说什么,便照他说的做。 ………… 尸体已经烧的焦黑,很难辨清面容。好在严世林办案还算老道,将两边火场里的人分开来放置。一男一女的自然是吴秀才两口子,那边的十几具便是老陈头一家了。却没有发现吴玉酌主仆二人。 叶厉隐约记得自己失去知觉之前,见到吴家四口一起倒了下去,看来他们也是同时中了毒。只是如今被烧死的只有老两口,那主仆二人又去了哪里呢?难道凶手的目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个戴珠帽的女子? 不过不管怎么说,没有亲眼看见尸首,总算不是坏消息。 “亲眼看过了,该信我说的话了吧。”牧羊的表情忽然难得凝重了起来,“不管你现在在想什么,总之,这件事绝非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你之前说过一句什么话?” “嗯?”牧羊苦笑一声,他原本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今天,好像和这个木头说过很多话。现在无端端的问起,叫他如何摸得着头脑? “你是不是说过吴夫子根本不是什么教书先生,而是江南一家巨号的二掌柜,昧了人家十几万的银子,才隐姓埋名躲到了当阳城?如此说来,这件事会不会和江南有关?” “看来,你对那吴家的小闺女真的很上心。”牧羊的眼睛亮了亮,“我们要去江南?” 叶厉看了牧羊一眼,很是疑惑,道:“是我要去江南。” “你知道江南的那间巨号叫什么?又知道它的总柜在什么地方?你知道的,作为一个乞丐,我能够打探到的消息,肯定会比你这个木头要多上很多。所以,是我们要去江南。”牧羊看向南面的方向,似乎视线的尽头便是画不尽的风帘翠幕,道不完的烟柳画桥,“说起江南,我倒也很久没有尝过正宗的雨前野兰了。如今赶过去,应该正是时候。” 叶厉不知道什么叫做雨前野兰,要不然他一定很奇怪,一个小乞丐,怎么说起如此贵重的茶叶,却来得这般轻松。 第十六章 胡辣汤里谈风月 二月春风似剪刀。 能够剪出西子湖这样的人间美景,只怕是二月的春风也不能够。如果有一只拿着剪刀的手,一定是天上的神仙。 西湖之畔的印月坊,以一道西湖醋鱼而天下闻名。初春的时节,湖鲜还没有肥嫩,却也没有影响到印月坊的生意。 因为这里有一桩好处,百两银子的席面也做,三文大钱的馒头也卖。来的都是客,倒不十分的嫌贫爱富。只是那些穿短衣的也很识趣,不会真的花上三文大钱来这里就为凑个热闹,因此客人还是以富贵的居多。 叶厉和牧羊却没有这种自觉。 临湖靠窗的雅座,一盘白面馒头,一大碗胡辣汤,两个少年相对而坐。过往的客人不免都会多看上几眼,却丝毫影响不了牧羊的兴致。 “没想到,刚刚来到江南,就能够碰到这样的盛事。要不是跟着我,你这木头能有这么好的运气?”牧羊仍旧穿着那身补丁打补丁的青布棉袄,脸上永远带着一丝谑笑,只是在这西子湖畔的春风里,眼神愈发的明亮。 “三大花魁争奇斗艳,一舞动天下的殷舞姑娘更是要招入幕之宾,这般好事只怕是五十年也难得遇到一回。” “可是,这些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叶厉看着窗外,一阵轻风拂过,湖面微荡起温柔的涟漪。 牧羊嘴里正嚼着块白面馒头,口中有些含糊不清,“我说,天下好看的女子多的是,别老是惦着你那吴家小闺女了。等你见到那殷舞姑娘,保证你什么都忘记了。” 叶厉转过头,盯着牧羊的脸,看了一会儿,“记得当初是你自己说过,什么消息都能打探得到。可为什么我们已到杭州半个月了,却没听你提起过这件事?” “苏杭乃天下财赋重地,我们要寻的那家商号,就算总柜不在杭州,也一定设有分号。这几日我打听过,杭州城内上等的商号有百八十家,其中最顶尖的也有十数家。况且像丢了银子这种事,主家一定会瞒得严严实实,哪里有这么容易就打听的到。”牧羊也转头看向窗外,湖面上一艘画舫正缓缓驶过,因是在白日里,没有那些灯火的映照,终究少了很多的韵味。“不过,总算还是被我打听出一些事来。说不定,你要查的事情还真得着落在眼前这桩盛事上。” “听说江南百年老字号德盛隆齐家,那个号称“书剑双绝”的三少爷齐含风,仰慕了殷舞姑娘很久。只是由于殷姑娘入幕之门一直紧闭,才无缘亲近。此次殷姑娘高张艳帜,他绝对不会错过这个成为入幕之宾的机会。又听说江南的另外两大世家姚家余家一直和齐家不对付,特别是姚家的那个姚二愣子,和齐含风是死对头,这样的场面,他们哪里会让齐含风独自出尽风头?只怕这擂台要好好的打上一打。” “这两日,杭州城便是江南巨商云集之地,我们要寻的人只怕就在其中。所以,我们一定要想办法接近那些人,说不定便能探出端倪。要想接近那些人,便要先登上殷姑娘的画舫。若是能有幸再瞧到殷姑娘舞上一曲,嘿嘿……嘿嘿……”一说到殷姑娘,牧羊满脸的沉醉,仿佛此刻正是温软在怀。 “我听客栈中的客人闲谈,西湖中那些普通的画舫上去一次便要二十两银子,听你说来,如要见上那殷姑娘一面,花的银子只怕是不在少数。你有银子?”叶厉一脸认真的问道。 牧羊挠了挠头,表情略显尴尬,“这倒是个问题。” 踌躇不过片刻之间,很快他的神情又欢愉起来,“像我这样的江湖好汉,怎么会为银子这种小事而犯难,这件事就包在我的身上。若是不能办的妥妥的,倒叫你这木头小瞧了。快吃,快吃,吃完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说得激动了,却一不小心,打翻了桌子上的胡辣汤。 ………… 天下将本求利的生意中,有两种最赚钱。 一是钱庄,另外一个便是当铺。一般人却最不愿意和这两桩生意打交道,因为那往往是他们最为穷困潦倒之时。 看着眼前如意当三个斗大的金字,叶厉有些茫然。他知道这种地方是干什么的,只是不明白牧羊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想着这一路,这家伙倒是白吃白喝的时候居多,难道身上还有什么值钱的宝贝? 当铺门口的护院却是见多识广,什么样的客人都遇到过。有时候,越是穿着寒酸的客人,越是有利可图。前些时日,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去到韩家的顺义当,拿出一张破纸,经几位火候老道的朝奉上眼后,竟然是前朝颜桓之的真迹,当时便在这行当中疯传了开来,顺义当的东家也为此事暗自得意了好些时日。 所以,就算叶厉和牧羊的穿着实在不像是有钱人,也没人拦着他。 “有客到……”一声习惯性的呼喝后,也没人刻意上来迎着叶厉二位。那种捡到大漏的好事是可遇不可求,要不然这天下开当铺的个个都富可敌国了。当铺里的伙计首先练的就是眼力,自然瞧的出叶厉二人身上没有什么大的油水可捞。那些小物小件的,自然用不着太过殷勤。 “这家如意当,可是典当行中数得着的,光是在杭州城,便有好几家分号。”牧羊拉着叶厉,走到一张梨花木茶几旁,大喇喇的坐下,顺手抓起瓷碟里的糕点塞进嘴里,两眼向上一翻,“你家掌柜的呢?快快叫出来,少爷我有生意要谈。” 柜上坐着两个穿长衫的似乎正说到什么风月之事,谈兴正浓,且时不时露出猥琐的笑意。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外面来了这么两个人。 另外正打着算盘的朝奉,倒是听见了叶厉的言语,只不过面无表情的拿眼这么瞅了一瞅,又低下头噼里啪啦的打将起来。 只有两个在厅中招呼客人的伙计,相视苦笑了一声,心道这两位还真拿自己当人物了。不过毕竟是吃腿脚饭的,终究还是迎了上来。 “二位……公子,不知有何宝物要寄存小当,到那边的柜上去办便可。”这是当铺的客气话,在没见到东西之前,一概尊称宝物。一旦东西上眼之后,无论再好,都变成“虫蛀鼠咬、光板无毛”的一声吆喝了。这是开典当的老祖宗,自古传下的规矩。 牧羊也不答话,只斜了那伙计一眼,仍旧吃着糕点看着天。 那伙计心道,这小子别看穿的寒酸,模样倒挺周正,要是个女子,被他这么瞧上一瞧,只怕会闹个大红脸。听说掌柜家的二老爷不爱女色,就好断袖龙阳这一口,要是被他瞧见了这小子,说不得要收入房中好好的宠上一番。不过看这小子一番穷苦相,只怕没那个福分。 叶厉却有些坐不住了,拿眼瞧向牧羊,牧羊也不理会。 打算盘的老朝奉终于停下了噼里啪啦的响动,慢慢的从柜里踱了出来,打量了一番牧羊,脸上依旧没有丝毫表情,“这位小兄弟,有什么宝物不妨拿出来,让我瞧上一瞧,百十两银子的事,我还能做得了主。” “哦?那成千上万两的银子,不知道你做不做的了主?” 老朝奉心道,这是哪里来的两个疯子,居然敢上如意当胡搅蛮缠。脸上不露声色,却向那伙计使了个眼色,就要动手赶人。 牧羊将手伸入怀中,拿着一个小布包,放在茶几上,“不知这个值得几两银子?” ………… 这家如意当的掌柜原是老东家门下的一个小厮,伺候了老东家几十年,终于熬出了头,被遣出来掌了这家当铺。当过下人的,眼力最活泛,这边动静大了之后,便望外看了一眼。眼前这两个少年看上去并不起眼,却总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于是他决定亲自来看上一看,就算这少年没什么好东西,无非多打发几两银子,也算结个善缘。 掌柜的出来了,当伙计的自然退到一边。老朝奉欲要开口说些什么,掌柜却摆了摆手,径自拿起桌上的小布包,从中掏出一个小物件,随便瞅了一眼,便向着牧羊笑道:“这东西小当收下了。快给这二位公子包上三十两……”,说到这里,声音戛然而止。又将视线转向手中的物件,脸色越来越凝重,一向稳定的双手有些微微颤抖,似乎那物件的重量竟让他有些承受不住。 半柱香过去,掌柜忽然发出一声苦笑,对着柜里喊道:“文方兄,您来瞧瞧这个。” ………… 第十七章 谦山印、梅枝扇 被唤作文方兄的是个中年文士,模样颇为儒雅,看上去是个世家子弟。 待到走近身前,叶厉却隐隐的闻到一股土腥气。 原来这文方兄是个挖坟掘墓的土夫子,前些年运星高照,刨到一座大墓,很是发了一笔横财,便就此洗手不干。仗着自己多年与古物打交道的经历,练就了一些眼力,便在这杭州城赁了一所宅子,穿戴起衣冠,整日里同这班典当古玩行当里的人来往。 文方兄接过掌柜递过来的物件,略一打量,眼中便露出不一样的神采。他将那物又仔细的瞅了半天,眼神慢慢的复杂起来,神采却渐渐消散,浮现淡淡的失望。 掌柜将物件依旧包好,放在茶几上,对着牧羊二人客气道:“二位公子请稍坐,我与这位文方兄说上几句话,片刻就回。” 掌柜的拉着文方兄到一旁的角落,又是点头,又是摇头,还时不时的瞥向牧羊二人,嘀嘀咕咕了好半天,才又走了回来。 “方才倒是在下冒昧了。不知公子这方印鉴准备开价几何?”掌柜的脸上挂满殷勤的笑容,透着十分的真诚,只是那真诚之下却压抑着一丝不安。 “掌柜的既然上过眼,想必那边的先生也是位行家,自然瞧得出我这方印的价值。不知掌柜的能开出什么价格?” “怎么说呢?公子的这方印章说值钱也值钱,说不值钱也不值钱。” “值钱就是值钱,不值钱就是不值钱,掌柜的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糊涂了。”牧羊吃完最后一块糕点,拍了拍手上的碎屑。 “这方印章乃谦山十印之一,是谦山先生的绝世之作,这一方小小的印章,只怕价值便在两万两银子之上。公子的这方印章看着倒似谦山先生的手作,只是天下古玩行当的人都清楚,谦山十印一直收藏在大内,乃当今天子心爱的把玩之物,并未听说流落民间。因此,无论你这方印章出自何人之手,如何的足以乱真,也只不过是一件赝品。” “要是单论手艺,也算得上是件精品,倒能值上几百两银子。可惜的是,它只不过是模仿谦山先生的一件赝品,那可就完全的大打折扣了。所以在下说他既值钱,也不值钱。”掌柜说完这番话,似乎松了口气。 “不过公子既然有心照应小店,也不能让公子空手而回。这方印章且请公子收回。明先生,去柜上取上二百两银子,记在我的名下。”后面这句话却是对那老朝奉所说。 老朝奉颇为费解,这开当铺的是无利不起早,绝对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掌柜的那也是人精里打滚的人物,如今看情形是要白白的送这两个少年二百两纹银,不知道是什么讲究?不过掌柜的既然说明了记在他的名下,表示这账是算在他私人头上的,以后即便东家追究起来,也落不到自己头上。 二百两银子很快就摆在了叶厉二人的面前。 牧羊也不客气,将银子搂在怀里。又将那方印章拿起来瞧了瞧,又瞧了瞧一旁的掌柜。掌柜微微一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牧羊轻轻的叹了口气,仍旧将印章放入怀中。 叶厉的耳根有些微微发烫。他没想到,就凭牧羊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加上那一方不起眼的印章,居然让这当铺捧出一大笔银子来。不过既然有了银子,接下来的事情便要好办了很多,想来这些银子总可以登上殷舞姑娘的画舫了吧。 “两位公子请自便,在下还有些事务要与这位文方兄商议。”掌柜的笑着向牧羊二人拱拱手,便同那土夫子一起入了内堂。 ………… “有趣有趣,这么有趣的当铺,实在是少见。来来,我说老先生,少爷我这里有把折扇,乃前朝祝梅枝祝大家的手书,是当年他赠给杜纤纤姑娘的心爱之物,可也算的上是绝世之作了。如今少爷我看你这铺子顺眼,便算你一万两银子,赶快拿了去。”来的是个胖子,也就十五六的年纪,一张肥脸上挂满灿烂的笑容,十分的讨喜。一件质地上好的花团绸布长衫仿佛是裹在身上,没有一丝的空隙,胸前还有大块大块的油污。身边跟着个低眉顺眼的青衣小厮,模样十分普通。这一看便是哪户土财主家中的少爷,带着跟班出来遛弯了。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少年胖子手中却有模有样的摇着一把折扇。那扇子一瞧就是街边摊上买的普通货色,扇骨都是用头年砍下的新竹做成的。扇面上画着一弯梅枝,点上三两点骨朵,也还算有些笔力。不过要说是祝大家的手书,只怕是打破了脑袋也没人肯信。 胖子也不管那老朝奉肯不肯要,便将扇子往他手中一塞。然后往叶厉二人对面空着的一张椅子上一坐,两眼上翻,那气势,倒也不输给牧羊。这架势很明显,就是要在这里坐等着拿银子了。 今天这是撞了什么邪了?老朝奉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先是这两个乞丐般的穷小子平白无故的讹去了二百两白银,此刻不知又从哪里冒出个乡下的土老帽,拿着这么一把破纸扇,便要当一万两银子。真当这如意当是开善堂的了?要是再来个人拿张黄纸,说是皇上的诏书,那咱这铺子不是也要送了出去? “贵店既有生意上门,我们就不打扰了”,牧羊呵呵一笑,朝那胖子看了一眼,心道这小子倒也有趣,和自己也算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这位公子请留步”,见牧羊二人要离开,那胖子摊在太师椅上的肥胖身体居然一下子便弹了起来,动作快的似乎屁股下被人戳了一刀。 “公子是来当东西的?” “自然。” “公子当的是什么东西,能不能拿出来让我瞧瞧?” “哦,这位少爷也有兴趣?” “少爷我是大大的有兴趣。你放心,只要是少爷瞧得上眼,管它真的假的,保准不会叫你吃亏。” 牧羊的眼睛越发的亮了,笑意愈浓,“不知道少爷到这里是干什么来的?” “到当铺来,自然是当东西。” “为什么要当东西。” “当然是缺银子。” 牧羊笑着看看自己怀中的银子,又看看那老朝奉手里的纸扇,“似乎我已经不缺银子了,而少爷您的东西也似乎还没有当出去。所以我现在已经不需要卖东西了,而且,好像你也买不起。少爷,您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胖子怔了怔,苦笑一声,“你说得好像确实有道理。” “那么,再见。”牧羊也不待胖子再答话,便和叶厉一起走出了门口,只留下一个得意的背影。 ………… 老朝奉再好的定力,见了这莫名其妙的一番事情,也不禁的无名火气。一张毫无表情的老脸罕见的生动起来,将手中的折扇狠狠的丢在胖子的面前,“哪来的不长眼的东西,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样的所在,居然敢来胡搅蛮缠,还不快快拿着你的破扇子滚出去。” 欺软怕硬本就是一贯的做派,两名伙计看到明老朝奉发飙,自然配合着他凶神恶煞起来,眼神不善的盯着那胖子,一副一言不合便要大打出手的模样。 胖子似乎被这番举动吓到了,肥硕的身子往椅子里缩了缩。青衣小厮胆子更小,见到主子被恐吓,不但不敢站出来,反而将头垂的更低。 “都是来当东西的。他们就可以拿着银子出去,我却要被撵,看来你们这铺子也不是很讲究。都怪我爹,说什么一定要找如意当,这里最是童叟无欺,如今看来是大大的未必。”胖子有些委屈的道:“再说了,我这扇子,要你一万两也没有要多。” 老朝奉又好气,又好笑,“去去去,就你这把破扇子,三两银子便可以买上一堆。” 胖子从地上捡起纸扇,拿在手里反复看了几遍,神情将信将疑,“可是出门的时候我爹说了,银子花完了的时候,将这扇子拿到当铺里,至少得当一万两。这可是我爹的原话,就是一万两,我可没有多要你们一文钱。难道我爹敢骗我?” “莫不是你们看走眼了吧。要不,让你们掌柜的出来瞧瞧?”看样子,胖子还是很不甘心。 明朝奉大怒,自己入行几十年,如今在这行当也算是有些名头的人物。这小子如此惫懒,明摆着来羞辱自己,恐怕是哪位同行的冤家故意来捣乱的了。于是哼哼了两声,低声向伙计道:“拖了出去,吃些皮肉之苦,好叫他知道这里不是玩耍的地方。 “对了,这位掌柜的,你过来瞧瞧我这扇子,值不值得一万两?” 当铺掌柜和土夫子说完话,正从内堂出来,脸上的表情十分凝重。猛地听见这一声喊,再看到那胖子,顿时惊愕的张大了嘴,脸上的表情变的十分古怪,瞬间又变成三分的喜悦,夹带着七分的不安。 文芳兄看了厅中一眼,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时候,却再也没兴趣逗留,只是向掌柜的拱拱手,便步履匆匆的离去。 “扇子?”掌柜看着胖子手里的纸扇,苦笑一声:“既然您说值得一万两,那就绝对不会只值九千九百九十九两。” 一旁的老朝奉瞪大了双眼,两个正要动手的伙计更是差点连眼珠都瞪了出来。刚才已经白白送了二百两也就罢了,如今这一把破纸扇居然就要换走一万两,这掌柜的是不是患了失心疯? “不亏是大当铺掌柜的,眼力果然就是不一样。”胖子又恢复了初来时的气势,一副大喇喇的样子。 ………… 第十八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那个人很厉害。” “嗯?” “就是那个穿青衣的,跟在小财主的后面。” 牧羊皱了皱眉,刚才的注意力完全在那胖子身上,那青衣小厮本来就不怎么引人注目,自己居然对他没什么印象。现在回想起来,竟然想不起他的模样,甚至什么多大年纪都不清楚。 “有多厉害?” 叶厉拧紧眉头,认真的想了想刚才的情形。那青衣小厮本来一直很寻常,寻常的和绝大多数在大户人家当下人的没有丝毫区别。在经过他身旁的时候,这小厮却突然发出一股凌厉的气势,就像一把宝剑久在匣中,却突然被人被了出来。叶厉从小便开始练剑,这种感觉他最熟悉不过。 “没中毒之前,他打不过我。如今,我似乎打不过他。” 牧羊对这件事似乎没什么兴趣,瞬间又恢复了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却将话题转移到了叶厉的身上,笑嘻嘻的问道:“听你的口气,在没有中毒之前应该很强。到底有多强,是不是传说中的修行者?” 叶厉看了他一眼,“这些跟你有什么关系,反正你也不会武道。真不知道,一个不会修武的小乞丐,将来怎样成为丐帮的少侠。” 牧羊习惯性的挠了挠头,叹了口气,“这倒真是个问题。” “还有个问题,你中的毒还没有完全解开?” 叶厉摇了摇头。他也很奇怪,中毒已经几个月了,身体没有出现其他任何异样,只是依旧感觉到紫府被某种黏糊糊的东西给封住,怎么运行真气也不能破开。 牧羊也摇了摇头,“我的问题不急,你的问题才是真的要命。希望你能在寻到真凶之前将毒完全解开,要不然,一旦遇到厉害的对手,只好脚底抹油了。” ………… “看来我那老爹还是没有骗我,是不是老先生?”胖子一张肥脸绽开的像朵花,那笑容比午后的阳光还要灿烂,“他说这扇子能值一万两,果然便就值得一万两。其实你也不必自责,是人嘛,总有看走眼的时候。” 老朝奉看着胖子的如花笑颜,又看看掌柜那一脸的认真,神情根本不似作伪,精神竟有些恍惚起来。就算是压上全家人的身家性命,他也敢说那扇子不可能是祝梅枝的真迹,根本值不了钱。可是不可能的事偏偏就发生在眼前,“这……,这……”,他痛苦的捂着胸口,额头上竟有大粒大粒的汗珠冒出。 掌柜的又是一声苦笑,“我说少爷,你就别拿这些下人们寻开心了。明老先生身子骨弱,可经不起您吓。”说完,却是将脸一沉,对那几个伙计和护院的说道:“不长眼的狗东西,还不过来请少爷的安。” 明老朝奉和那几个伙计的神情更加得精彩起来。平日里大伙都知道,如意当的背后还有个大东家,掌柜的虽说是总领杭州城六家分号,也只不过是替人家做工。那东家既然能够开得起如此大的买卖,应该是何等样的世家,哪里能够想到,眼前这个土里土气胖小子,居然便是少东家?不过既然掌柜的说了是少爷,又哪里会错? 想想刚才差点将少东家撵了出去,还要让他吃些皮肉之苦,自然这话是要烂在肚子里了,打死也不能说出来的,几个伙计更加的不安的起来,扑通通的跪在地上,再也不敢将头抬起半分。 明老朝奉更是受不了这刺激,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一张老脸涨的通红,捂着胸口不停的大口喘气。 “杭州城果然是大码头。到这里做了掌柜的,举手投足间,便自有股威势了。”胖子仍旧满脸阳光灿烂,将手中折扇故作潇洒的挥了挥,示意那几个跪着的伙计站起来。 “小人哪里敢。到了哪里,还不是老爷和少爷跟前的一条狗。” “想不到七八年没见,西门不二,你这条老狗居然还认得我。” “既然是狗,哪里有不认识主子的道理。”掌柜低下头去,神情卑微的真似一条狗。低头的时候,眼神堪堪飘向胖子身后的青衣小厮,卑微中更藏着深深的恐惧。 ………… “西门不二,你这当铺开的好啊,看来是相当的发财。就这么挥挥手,二百两银子便送了出去。” 西门掌柜看着少爷笑嘻嘻的胖脸,一副天真模样跟小时候似乎没什么大的变化,只不过大了几圈而已,可看着那张依旧天真的脸,心底却无来由的生出一股寒意。 “这件事情透着十分的蹊跷,而且牵扯甚大,本来不欲让少爷您费心。可是少爷既然想知道,老奴只好把事情的原委告诉您。”西门掌柜略一沉思,便知道这件事是隐瞒不得的。本来这小少爷就来的十分突兀,不知道到杭州城是何目的。这样的情势下,要是让小少爷怀疑自己另有心思,到老爷面前说上几句,那时候再解释,恐怕跳到黄河也难以洗清了。 “那方印章是真的。” 胖子笑容僵了一下,脸上的肥肉颤了几颤,“真的?你说那小子手中的印章真的是谦山十印?” “是真的谦山十印,而且是十印中的第四印—烟水印。老奴跟着老爷几十年,见过的好东西无数,这点眼力劲儿还是有。再有,刚才出去的那李文方也是这里头的行家,绝对不会两人都看走了眼。” “既然是真的,你为何不将他收下?要知道,谦山十印可以算得上是绝品了,这等机会你为什么要错过?”胖子的神情终于变得认真起来,眼里透露出疑惑。 西门掌柜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苦笑了,“正因为是真的,所以我们决不能收下来。”没等胖子发问,他又继续道:“古玩行当里的人都知道,这谦山十印乃是在大内,这一点是绝对不会错的。而且,至今也没有传出流落民间的消息。所以,那少年拿着谦山十印的烟水印,只有两种可能。” 虽然内堂里没有其他人,西门掌柜还是习惯性的压低了声音,“要么那少年是宫中的人,而且跟当今皇上的关系匪浅;要么这东西便是他们从大内盗出来的。少爷您想想,这两种人,无论是哪一种,我们能惹得起么?” “所以,我和那李文方一口咬死那印是假的,并且白送了二百两银子给那少年。这样一来,不管他们是什么目的,只这要东西不在我们手里,总不至于惹火上身。” 胖子沉思了片刻,忽然哈哈一笑:“这么复杂的问题,少爷我想想就头疼,亏你这老家伙能想的出来。看来这些年在杭州,你也没白呆着。” 西门掌柜陪着笑道:“老奴虽没什么本事,不过老爷既然把这铺子交给了我,我总得替老爷和少爷把这门看好,不能惹了什么祸事进来。” “没想到,那两个小子还是如此的有趣。看来,少爷我倒是要和他们好好的结交一番了。”胖子似乎正经不了片刻,又是那副惫懒的模样。 西门掌柜闻言吃了一惊,欲要开口说些什么,又看了一眼胖子身后的青衣小厮,便住口不提。 “少爷此次来杭州,不知道是……” 胖子装模作样的摆摆手,又换了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我在老家呆着无聊,便出来闲逛闲逛,听说这杭州城早春的景致最是不错,就过来了。跟你这生意可没什么相干,你不必如此紧张。” 西门掌柜暗暗松了口气,也不再细问,“不知道老爷和大少爷可好,老奴惦得他们紧,要不是这里不敢丢下,恨不得能回老家去伺候着他老人家。” “我那老爹,也没什么好不好的,反正离死还远的很。至于大哥么……”说到这里,胖子眼中的神采顿时飞扬起来,充满了无比的崇拜之色,“据说要去京城的什么书院参加什么试,总之是些读书人的事,我是弄不明白。不过凭我大哥的才气,就算到了京城,那也是拔了尖的,绝对会给咱西门家大大的长脸。我想,此时他大概已经在去往京城的路上了吧。” ………… 第十九章 一舞倾人城,再舞倾人国 大齐泰和一十一年二月,杭州内最为轰动的消息有两桩。 其实,这两桩事情原本就是一桩。 头一桩,杭州城西子湖画舫上的三个最有名的清倌人,初雪、莫笑及殷舞姑娘居然要开门接客,招纳入幕之宾了。 这个消息一传开,不单单是杭州城,南齐境内所有的青年才俊、世家子弟、权贵纨绔都是闻风而动,想要乘机一睹芳容。其实不单单是南齐,就连北魏、西秦也难保有人乔装打扮偷偷的来到杭州。南齐与北魏、西秦虽属敌国,一来这几年关系还算缓和,二来这毕竟只是风月之事,就算有客人不请而入,南齐朝廷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只是私底下,朝廷銮仪卫的密探们有没有对这些人额外的加以关注,就不得而知了。 ………… 初雪、莫笑及殷舞姑娘是西子湖上相宜舫的三大头牌。相宜舫乃是风月行当的翘楚,专以姑娘绝色且多艺闻名天下。它与那些低贱的卖肉行当可不一样,姑娘们大多是卖艺不卖身的。所以这里是那些文人骚客的温柔乡,游侠浪子的多情冢。 初雪等三人本来是养在闺中无人识。谁知五年前,相宜舫上来了一位客人,见了舫中的所有姑娘,都不满意。那做妈妈的平日是被奉承惯了的,见这客人百般刁难,便欲翻下脸皮来撵人。好在那客人虽是挑剔,出手却毫不含糊,于是看在银子的份上,老鸨子也只好强忍着伺候。 那日朝中校勘院的赵柏穗柳大人正在舫中。南齐风气奢靡,士子官员皆以风流自居,所以游舫狎妓乃为常事。那勘校院乃是为皇上选书编册的衙门,其职最是清贵,虽无太大实权,却常常能在天子跟前奏对。所以此次赵大人回杭州省亲,自有一班当地的官员奉承。 赵大人在如厕时遇见一人,初时并不在意,只是觉得有些眼熟。回到房中,却越想越不对劲,最后终于让他想起一人。 ………… 想当年初登龙门,正是春风得意之时,遇到当时是皇子如今已是皇弟的靖王爷。那靖王年轻气盛,隐去了真名与一班士子下场比试,居然让他得中皇榜。兴奋之余,便邀了一班同榜去了京城里最奢华的沉香阁,赵柏穗也在应邀之列。 那日也怪,沉香阁居然没有姑娘来招呼他们这一班新贵。再一打听,才知道柳居然柳大才子就在阁中。这柳大才子身负绝学,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却无意仕途。初时先帝欲招他进宫,做个栋梁之臣,被他婉拒了数次。好在先帝为人极为豁达,柳居然既然不愿承奉圣恩,他倒也没有强求。 这柳大才子最是喜爱流连花间丛中,不愿与朝中阁老为伍,却与那些莺莺燕燕打的火热。柳居然又为青楼女子写就了无数的词曲,那字字句句都写在那些女子的心坎上,便被天下脂粉引为知己。 先帝听闻后,淡然一笑道,既然他不愿来伺候我这个天子,偏爱那些胭脂红粉之地,那就让他做个花间天子吧。 从此,花间天子的名号便传遍天下。 赵柏穗自然听过花间天子的名头。如今听闻这位奇人在此,定然要见识一番。于是便见到花厅中央那位被群美簇拥的年轻书生,处在万花丛中,场面竟是那样的和谐。仿佛那数十位绝色女子此刻都成了绿叶,而一身素衣的书生居然就是那朵盛开的白花。书生模样倒也平常,只是嘴角常含笑,有种特别的意味。最特别的是,他那种天生不羁的神情,仿佛除了眼前这些女子,别说世间,就连这天地也不在他的眼中。 那种不羁,让他同为少年的意气风发,也感形秽。 先帝驾崩,当今继位。这位新至尊却是个刻薄寡恩之人,自然容不得这南齐境内,竟然还有个人能与自己一样同称天子,虽然这个天子不过是一句戏言。銮仪卫开始四处打探,柳居然却不知所踪,消匿于江湖之中。从此世间再无柳三,柳三的词曲却红遍大江南北,更余无数的多情女子对纸追思。 ………… 刚刚那青衣书生,虽是一副愁苦表情,模样普通的让人转眼即忘。可那一瞥之下,眼中的不羁之色,仍与当年一般无二。世间除了柳三柳居然,哪里还有人能从骨子里透出那股骄傲? 赵柏穗年过五十,还是个清贵之臣,那宦海沉浮的游戏早就看得通透。再说当年事早已过去数十载,皇上自己恐怕也忘记了柳居然是何许人也。于是便断了将他重现世间的事密报上去,以求换取功名的念头。 这柳居然当年是传奇中的传奇,更兼诗词歌赋无一不精,那些留下的墨宝早就被得到的人当传家之宝珍藏,市面上根本难得一见。如今既然有幸见到,若是能得到他亲笔的书画,也算为后人留些传世之物。 一念至此,赵柏穗便让地方官将老鸨唤来,言语了一番。老鸨虽不知到这老先生是何人,但见杭州城的本官太守俞大人对他也是一副恭敬模样,来头自然小不了。虽是极不情愿,但总不能得罪父母官,也只好按他的吩咐去做。 于是便唤了初雪这三个还在雕琢中的心头肉出来,去招呼那看上去极为落拓却又十分多金的中年书生。只是心里老大的不明白,这小老头虽是银子不少,却如何能让那大官模样的贵人如此抬举? 谁知道这一番,便成就了初雪三人在天下的名声。 初见初雪,中年书生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睛顿时一亮,喝了声好,又说了句“初雪胜晴”,浮了一大白。 再见莫笑,连道了三声好、好、好,又呼道“拿笔来”。片刻之间,便挥就“莫笑人消瘦,春风最解语”十个淋漓大字,浮了三大白。 最后见到殷舞,却是不言不语,忽然叹三口气,又对天大笑三声,从袖中掏出一卷纸墨,放在殷舞手中,便跃入湖中,踏波而去,不知所踪。 那有心结识的赵柏穗赵大人在一旁看着,不禁扼腕而叹,连连顿足,却也无计可施。 殷舞打开那卷纸墨,封皮上书着“河山乱”三个大字。 ………… 后来渐渐有些风声传了出来,说道是花间天子重现人间,曾在西子湖的相宜舫春风一夜。銮仪卫也曾为此事详勘了一段时日,因无真凭实据,又是陈年旧案,便草草了解。 只是“初雪胜晴”、“莫笑人消瘦,春风最解语”两句却流传开来,初雪、莫笑也因这两句而得名,扬于天下。 更可叹的是,三年后殷舞姑娘凭着一曲《霓裳乱》之舞名动天下,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可见。那书剑双绝的齐家少爷齐含风,更是以一亲殷舞的芳泽为平生夙愿。 可是很多人都奇怪,既然初雪、莫笑是柳天子为二位姑娘留下的名字,殷舞二字却不知又出自何处? 没人知道,那卷《河山乱》的首页,及书着“殷殷切切,且行且舞。得女如此,夫复何求?一舞倾人城,再舞倾人国”几行字的卷末一页,却早就被殷舞付之一炬。 ………… 这头一桩,可以说是天下男人的幸事。只是不知道有多少人乘兴而来,却又要败兴而归。那最后的幸运儿,毕竟只有一个。 还有一桩事,便是仰慕殷舞姑娘日久的齐含风齐少爷,要来杭州了。对杭州城的怀春少女来说,也许不单单只是少女,这个消息无疑才是最令人激动的的。因为那齐含风不但家世好,有才情,年少多金,而且是个美男子,很美很美的美男子。 ………… 第二十章 却是旧相识 三月初三日,华灯初上。西子湖畔泊着的大小画舫,亮起了无数的粉红灯笼。那四处满溢的灯火,被早春新抽出的柳枝轻轻拨弄,将这一片湖水装扮得流光溢彩。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相宜舫。一条长长的跳板铺上波斯产的羊毛地毯,便将这大船与湖岸连接了起来。 牧羊此时的表情很是尴尬。他没想到,上这艘船居然需要请笺。更没想到,听说这请笺一共不过才六十张,而最普通的银笺,现时已经炒到一千两银子一张,而且是有价无市。 岸边站着一排带刀的护卫,看少去身手也都不弱。最前方是个穿紫袍的中年人,管家模样,满脸堆笑,在迎接持有请笺的客人上船。相宜舫作为行业的翘楚,自然也有着强硬的后台,所以这样的场合,他们根本不怕有人会来闹事。更何况,今晚能上船的客人非富即贵且有不少的武道高手,又有谁会不长眼敢来寻开心? “看来我们小瞧了这个问题。两张银笺便是二千两,我们只有两百两银子,而不是金子。而且,就算我怀里现在揣着的是金子,也不知道去哪里能够买到的那请笺。”牧羊看着叶厉,满脸的无奈之色。 “既然不能用钱解决,那就只能用其他的办法了。不管怎样,今晚我一定会登上这艘船。”叶厉看着那艘连外饰都极尽奢华的画舫,神情没有丝毫变化,仿佛对叶厉刚才的话并不怎么放在心上。虽然他已经知道这世上很多事情可以用钱解决,可他还是觉得用自己的方式最习惯。 牧羊看着那紫衣中年人及身后站立的佩刀护卫,苦笑一声:“就算你可以将这些人都扔到西湖里去喝凉水,却也不一定能够登上这艘船。你知道今晚有多少高手想登上这艘画舫吗,你觉得他们会让你搅了如此好局?好吧,就算你再将今晚慕名而来,那些明里暗里的高手全部打趴,登上了这艘画舫,那又如何打探出你想要的消息?” 叶厉皱了皱眉,关于这一层,他却没有想到。 ………… 齐含风也没有想到,自己在杭州城居然也有如此之大的名气。当他一身胜雪白衣,琚带飘飘,腰挎一柄镶满珠玉的名剑,施施然出现在西子湖畔的时候,猛地传出一阵带着浓烈脂粉味的尖叫。 紧接着,一群衣红着紫的年轻女子便出现在他的周围,仿佛凭空冒出来的一般。 “齐公子,齐公子”各种莺语燕啼顿时响彻西子湖畔,让这早春的春意又浓了几分。 江南世家德盛隆,这本是一家做买卖的老字号,历经百余年,积累起可以敌国的财富。齐家老祖宗因起家之时历经艰辛,知道银子再多,也抵不上那些朝中大佬的一句话,便立下条祖训,齐家的后代除了继承祖业,必须有人修武,有人习文。齐家人倒也争气,修武一途,百余年中出了不少武道高手,彰武年间甚至还出了一个修行者;习文之道,有十余人高中两榜,至高的官职曾做到前朝的司空。 到了这一代,齐家的三少爷齐含风更是人中翘楚,兼修文武,以相人极准而闻名江湖的岑铁口在见过齐含风一面之后,曾下了“假以时日,出将入相”八个字的评语。 所以,世居吴江的齐含风极少出门。因他每一次露面,常常会引起当地万女空巷的局面。当下这个局面,凭齐含风以往的经验,绝对不能纠缠,否则今夜能否从这里全身而退都难说的很。于是目不斜视,身形一动,在那阵香风中径自穿过,就如一只白色的蝴蝶穿梭在百花丛中,瞬间便到了那艘画舫之前。 看着眼前行来的这名贵公子,那穿紫衣的中年人上前一步,脸上的笑意更浓,“有请齐公子。” 齐含风微一点头,便向船上行去。中年人却横移了一步,侧着身子挡住了去路,满面的笑意丝毫未减,“这规矩公子是知道的,还请公子见谅。” “你既然知道我是齐含风,自然知道我手中持有请笺。”齐含风秀气的双眉微拧,似乎有些不悦。 “公子自然是有请笺的。不过这规矩既然是见笺放行,若不看上一眼,被主子知道了定会说小人有亏职守,要重重的责罚。还望公子体谅。” 齐含风看了他一眼,从怀中掏出一张紫金色的卡片,递到中年人的面前,“都说常宽常大管事最是和气生财,怎么如今也变得古板了起来?” 常宽看过那张紫金卡片,双手恭敬的递还给齐含风,“公子请。”又对着船上喊道:“齐含风齐公子到……” 齐含风也不再看他,踏上那红毯铺就的跳板,便向画舫上行去,却余下岸边无数女子破碎的春梦。 ………… “银子多果然是好处极大。”牧羊看着那齐含风登船,叹了一口气,“人家公子就能醇酒佳肴美人抱,我们却只好在这里吹冷风。” 叶厉微低着头,似乎没有听见牧羊的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牧羊忽然眼前一亮,脸上顿时充满了愉悦的笑意,“这位小兄弟与我们真是有缘,居然在这里也能碰见他。” 当铺里的那胖子居然也出现在湖边,只是手中的纸扇已经不见,却换了一方布帕,一边不停抹着额头的汗,一边向画舫行去,那青衣小厮依旧跟在身边。 牧羊眼中的笑意更浓,难道这胖子也想去画舫上一睹殷舞姑娘的芳容?猛然间想起一件事,笑容便有些僵硬,再看向那胖子拿着布帕的手,难道那把扇子真的当了一万两银子? ………… 常宽更是意外,眼前这个土财主模样的小胖子,居然也想登船。脸上的笑意还在,笑容却减了几分,“这位小少爷,这登船的规矩你可知道?” 胖子似乎有些拘谨,那额头上的汗珠更多了,只好不停的用手去抹,“这几日在杭州城,听人说过那么一点,也不知道是不是。” “那便请小少爷将银笺拿起来瞧瞧,也好早点上船。” 胖子苦笑一声,“我可没有什么银笺。” 常宽怔了一怔,笑容从脸上消失的无影无踪。没想到,居然还真有敢来闹事的。不过看这小子呆头呆脑的模样,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 于是少见的将脸一沉,言语虽客气,口气却严厉起来:“小少爷,这里可不是玩耍的地方。要不您换个地方试试?” “银笺我没有,不知这样的请笺有没有用?”胖子从怀里掏出两张卡片,小心翼翼的问道。在灯光的映照下,那两张卡片泛出紫金色的光彩,正与刚才齐含风的请笺一般无二。 常宽错愕的差点连下巴都掉了下来。因为除了银笺,那金笺、紫金笺都是由主子挑好了人选送出的,并不是有银子就可以买得到。所以刚才他直接让这土财主拿出银笺来,因为他根本就不会想到,这土财主能拿出金笺来。谁知道他居然直接拿出了紫金笺,而且一下子便拿出了两张。 到底是八面玲珑的人物,带着错愕的神情检查完那两张请笺,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常宽的脸上又恢复那那一贯的笑容,一边思索这少年土财主到底是什么样的来路,一边客气的道:“既然是舫上发出的紫金卡,那公子自然便是这舫上的贵客。公子请……” “稍等,稍等,不知道这位小少爷,能否借一步说话?” 胖子正要上船,却听到有些微微耳熟的声音。 看着满脸含笑的牧羊和一身黑衣的叶厉,那胖子也笑了起来,“原来是二位公子。不知道二位找本少爷是要买东西,还是卖东西呢?若是买东西,我那扇子已经一万两当给当铺了。若是卖东西,我这当的一万两银子又换了这两张卡。所以就算是我看上你那方印章,也买不起。看起来,无论你们是要卖东西还是买东西,我都帮不上忙了。这位公子,您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 第二十一章 世家子的愤怒与骄傲 “少爷说得话,自然是有道理的。” “那么,再见。” 牧羊苦笑一声,“少爷请稍等。看您也是生意中人,既然这桩买卖做不成了,说不定我们还有另外的生意可以谈谈。” “哦?”听说有生意要谈,那胖子似乎有了些兴趣,一对小得可怜的绿豆眼眯成两条缝,“我现在可是身无分文,难道还有不花银子的生意可以做?” “没有银子,你这不是还有请笺嘛。”牧羊将胖子拉到一旁,神秘的说道:“少爷您一看就是个识货的,那祝梅枝的手迹,也只有你这样的行家才能拿的出来。所以你一定看得出,我这方烟水印绝对是谦山先生的真作,市面上最少也值得两万银子。” “你的意思是?” “我看少爷你的年岁还小,说实话,这风月之所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什么三大花魁,不过是那些酸腐文人吹捧出来的,其实女子都是那样,你再年长些便会明白。不如你将这请柬让给了我,我把这烟水印送给你,你还平白赚了一万银子。” 胖子似乎有些心动,却看了看一旁的叶厉,“看这位兄弟似乎与少爷我的年岁也相仿,难道他去得我去不得?” 牧羊低声道:“我与这位小兄弟实在是有要紧事,非要上船不可,要不谁稀罕去看那什么殷舞、殷六的?这可是白花花的两万两银子。” 胖子有些犹豫,想了一想,“我还是想去看看,我听人说那殷舞姑娘可好看了,要是不假,便让我爹给我娶了回家当媳妇。所以,这两张请笺我不能换给你。” 牧羊正欲开口,那胖子却接着道:“不过,我这倒是还有两张,你若是愿意,便给你换了去。” 胖子一边说,一边从怀中掏出两张卡片,却又是两张紫金笺。 ………… 画舫已经驶入西湖深处,那些嘈杂渐渐的远去,只余湖上游弋着的其它画舫,忽远忽近的将灯火映入眼中。 相宜舫上的舱房共三层,牧羊他们此时正坐在最上层的花厅中。那些拿着金笺、银笺的客人被小船接去另外的两艘画舫当中,相宜舫上只余下二十位持着紫金笺的客人,说是殷舞姑娘将会为客人舞上一曲《霓裳乱》,然后挑选一位客人作为入幕之宾。 花厅看上去不大,布置的异常素雅,和相宜舫奢华的外饰相去甚远。厅中点着西域胡地产出的香薰,香气清淡却有股独特的异域风情,让人有种很安心的感觉。 二十张紫金请笺,二十位客人,自然有二十个座位。如今二十位客人都已经到齐,却还空着一张座位。那个青衣小厮,仍旧低眉顺眼的站在胖子的身后。 一个二十左右模样的年轻人看看胖子,又看看胖子身后的青衣小厮,偏头侧向身边一位年纪相仿的青年,带着嘲讽的口气道:“余兄,你看如今的土财主也这般有钱了,能弄到紫金请笺不说,居然还带着跟班的进来,我听说这可是一笺一人。不是说这紫金笺有钱也买不到么,难不成是讹传?早知如此,我便将这二十张请笺全都买了下来,让给我牵马的打杂的小厮通通过来,都见识见识那位江南第一美人儿。” 说完之后,又瞟了瞟斜坐在对面的那位白衣青年。 被称作余兄的年轻人微微一笑,却没有答话。他知道这个同伴的秉性,姑苏姚家大房的二少爷姚伦,姚老太爷膝下最受宠的孙辈,人称姚二愣子,最是看不惯别人在他的面前显得比他还要狂傲。 其实也由不得姚二愣子不骄横,姚家是江南世家,传承近二百余年。晋室南渡之初,姚家联合江南其他当地的豪族,明里暗里与司马氏相抗衡,曾经让朝廷的政令一时出不了金陵城。司马氏无奈,许诺给江南当地豪族极大的好处,才使局面有所缓和,算是暂时坐稳了那把龙椅。 后来江南几度易主,却始终要笼络好这些当地的土霸主,所以这些家族历经百余年而不衰。只是时日久了,终有腐朽的迹象,那诗礼传家的气象已经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德盛隆的齐家,本以经商起家,因为世代恪守祖训,却后来居上,在朝中的影响隐隐有超过那些传统豪族的迹象。始终视齐家为爆发户的其他世家,打从骨子里瞧不起他们,再加上被超越的嫉恨,只要遇到机会,便不遗余力的打击。 自己是诗礼传家的世家子,那齐含风只不过是个暴发户而已。姚伦承认齐含风或许是比他长的好看些,可是一副臭皮囊凭什么便能夺取江南年轻一代所有的风采?在姚伦看来,其他方面他根本都不逊于齐含风。 所以姚伦常常觉得很愤怒,这种愤怒,源自于流淌在他血液里的骄傲。 于是,和齐含风针锋相对便成了发泄这种愤怒的途径,也可是说是重拾骄傲的台阶。他对殷舞本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心思,只是听说齐含风要来,便叫上了同为姑苏世家的同伴,前来搅局。 齐含风对姚二愣子的挑衅却是置若罔闻,坐在那里眼观鼻、鼻观心,一脸的淡然,倒显得十分大度。 姚伦讨了个没趣,脸上便有些挂不住,又不知道该如何发作,便欲拿那土财主模样的小胖子出气,“哎,我说这位小兄弟,我怎么没有听说请的有你这么个人物,你那请笺不会是偷来的吧?” 胖子见姚伦盯着自己,神情明显不善,确定是在跟自己说话,忙不迭的擦着额头的汗,有些嗫嚅的道:“这位公子说笑了,我这请笺可是正经的花了银子买来的。” 姚伦的神情更加阴冷,“谁说这请笺花银子便能买得到?” “这个我倒可以证实,这位少爷确实是花了银子的。他拿着一幅祝梅枝祝大家的手迹,整整当了一万两银子,才买了这两张请笺。”牧羊和叶厉坐在胖子旁边的座位上,笑嘻嘻的对姚伦说道。 一万两银子,对这种世家子来说,也不是什么大数目。不过听说胖子拿出了祝梅枝的手迹,心里也是有些一惊。毕竟这种东西,不是寻常有钱人家能够收藏的。再看那说话的少年,居然穿着一身破布补丁的旧棉袄,身旁少年的一身黑衣也十分破旧,姚伦脸色更加的难看起来。对他说的话便是十分的不信。 “看公子这身装束,倒也奇特,与我们姑苏的叫花子似乎有些相像,莫不是杭州城今春才风行起来的?” “姚公子抬举了,我这身衣衫本来就是叫花子穿的,因为我本来也就是个小乞丐。”牧羊丝毫不恼,仍旧是笑嘻嘻的模样。 “哦?公子倒也直爽,倒叫我有几分信了你的话。只是这相宜舫如此不值钱了么,连要饭的也可以随便上来?就算是来,也总要穿的像样些吧。” “姚公子是知道的,这艘画舫没有请笺可上不来。我能上来,自然是拿着请笺。只是在岸边的时候,那姓常的大总管也不曾说起,上这船还要换身衣裳。” “有请笺自然能上船。只是这位小兄弟的请笺若是花了银子买的,那公子的请笺又是如何来的?难道现在的叫花子也这般发财,能花上一万两去买两张请笺?这便叫人有些好奇了。”姚伦忽然对这小乞丐感兴趣起来。 牧羊一指那胖子,“我一个小乞丐,自然没有那么多银子。这两张请笺,也是这位小少爷送的。” 听闻此言,厅中众人的目光一齐看向这边,就连那一直云淡风轻的齐家三少爷,也不免向那胖子看了两眼。 ………… 第二十二章 荣华、富贵,皆学问 四张紫金笺,居然还送了别人两张,这胖子好大的手笔。就算是姚伦,恐怕也未必能做得到。且不说买这四张笺要花多少银子,问题在于,就算银子再多,去哪里能够买得到呢?能得到这张笺的人,绝对不会在乎银子,谁会放弃与殷舞姑娘亲近的机会,将请笺卖给这小胖子?这事着实透着些蹊跷。 见厅中的人一齐看向自己,眼神虽各不一样,却都有疑问的意味,胖子反倒镇定下来了,“这位公子说的没错,他们的两张请笺确实都是我送的。” “也是花了一万银子买的?”姚伦越发觉得这小胖子有些不简单,虽是一副嘲讽的口吻,却也抱着探个究竟的心思。 胖子苦笑一声,“哪里有许多的请笺可以买?我这两张确实是买的,那两张么,”忽然压低了声音,一脸认真的道:“也不怕告诉姚公子,却真是偷来的。” 姚伦先是一楞,而后忽然大笑了起来。他没想到小胖子居然坦承了请笺是偷来的,心里便觉得他也不算是十分的不顺眼了。 “这偷来的请笺不能用?”胖子弱弱的问了句。 “管他偷来的、抢来的,这里的规矩是见了请笺就上船,小兄弟大可不必担心这个。”姚伦也压低了声音,又仔细看了看胖子的体型,“只是看不出来,小兄弟这般身材,还能练成小巧的功夫。” “姚公子说笑了,我哪有那个本事。不过花银子的本事,我还是会那么一点点的。只要是花的银子够了,自然会有人替你将东西偷来。“ 姚伦又是一愣,“妙,妙,没看出小兄弟居然也是个妙人,”接着又是一阵大笑,笑声中透出一种遇到同道中人的痛快。 ………… “西门小少爷,你倒是真会说笑话。若是大家都请人去偷了请笺来,我这小小的相宜舫还不乱了套。”随着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人未到香先至,一个全身红衣的女子,从厅后的屏风里转了出来。 “原来是红姑娘。” 厅中的客人见到这女子,便纷纷起身相见。这几年来,相宜舫便是由这红姑娘主事。相宜舫能在江南的风月行当赢得偌大的名头,除了初雪、莫笑及殷舞三位的艳名之外,也与这位红姑娘的打理脱不开干系。 “西门小少爷?” 红姑娘居然能识得这小胖子,而且听口气还是十分的熟稔,看来他确实不是一般的人物。只是西门这个姓氏并不出名,在江南世家豪族里好像并没有这么一家。 只有齐含风听到西门这个姓氏后,先是微微的怔了一怔,然后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忽然间想起了什么事。 他认真的看了看那小胖子,居然没有那人的一点影子。不过既然是姓西门的,又能得到相宜舫的垂青,定是那家伙的家人不会错,只是不知道与他是什么关系。 ………… “原来你是姓西门的。说来也是惭愧,我们也算是有两面之缘的了,还有些生意来往,却居然没有请教尊姓大名。”牧羊端起面前的夜光杯,啜了一口波斯来的陈年葡萄酒,似乎有些沉醉于那微酸的芬芳中,看着胖子的笑容颇有些玩味。 “我叫牧羊,对,就是苏武牧羊的那个牧羊。”又看向登船后一直沉默不语的叶厉,“这位小兄弟叫叶厉,树叶的叶,厉害的厉。既然小少爷尊姓是西门,未请教大名?” 听牧羊问起自己的名字,胖子面带得意之色,“我是姓西门的,双名便是富贵二字。” “西门富贵?好名字,好名字,也只有这两个字,才能配得上小少爷您这身份气度。荣华富贵,世人皆心向往之,却又避嫌般的不愿挂在嘴边。如今您一人便独占二字,比那些一身铜臭之气,却故意取个高雅名字的要强上百倍。就凭这个名字,将来西门少爷定会光大门楣,令尊真正的好学问。”牧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 这一番话让胖子更觉亲近,“不瞒牧羊公子说,我还有个兄长,正是叫做荣华。” “西门荣华?”牧羊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听到西门荣华这四个字,齐含风却忍不住再次微微的动容。 ………… “红姑娘请了,我等今夜都是慕殷舞姑娘之名而来,不知殷姑娘何时出来与我等相见?”坐在左侧上首的一个儒雅少年,那风度又与在座的大不相同。举止温文尔雅,似是个寻常的士子,可一举手一投足间,总是透着一股那么自然的尊贵之气。看装扮,虽是江南士子常穿的儒服;看面容,却总不像是江左人士。 红姑娘那向那人道了个万福,“付公子请稍待,殷姑娘片刻便会出来。” 说完,将手掌轻轻拍了两拍。 花厅两侧的灯笼同时熄灭,只余下众人面前案桌上摇曳的红烛。 一阵悠扬的琴声缓缓响起,厅中正前的屏风被缓缓拉开,露出一段纤细的身影。那身影穿着七彩霓裳,飘飘欲仙,脸上蒙着块纯白的纱巾,叫人看不真切面容,一双眸子却似笼着一层水汽,如梦如雾。 众人的心思都凌乱了起来,特别是那齐含风,云淡风轻早已不见,只剩下一脸的爱慕之情。 牧羊还是那副谑笑的模样,笑容中却有别样的情绪在涌动。 西门富贵尽可能睁大绿豆般的双眼,嘴巴已经合不拢,心里不知道是不是在想着要定将这媳妇儿娶回家? 叶厉本来一直低着头,在想着自己的心事,此时听见琴声,才转眼看向那七彩的身影。他盯着那双如水明眸,忽然生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 身影随着琴声,将双袖轻轻摆动,缓缓的舞将起来。 琴声初如溪水,清澈明洌,那身影的舞姿便似在山涧,时而轻舒广袖,将那七彩绸缎抛向半空,镶嵌的珠玉碰撞出清脆的响动;时而撤步转身,秀足轻点,便似彩蝶飞舞,又如仙子凌波。 琴声渐骤,那身影便舞动的也越来越快,如玉的素手流连婉转,七彩霓裳纷乱飘飞,一双如雾的明眸欲语还休,流光飞舞,整个人便如镜花水月,缥缈朦胧,似触手可至,却遥不可及。 琴声愈急,那身影便以左足为轴,双臂轻舒,娇躯随之旋转,愈转愈快,忽自地上翩然飞起,玉手轻挥,无数的七彩缎带凌空飞出,在空中飘舞,却似七彩的波涛翻滚汹涌。 琴声愈发的急促,那波涛越涌越急,七彩身影也越舞越快,快到最后,连身影也不再可见,只余下无数的七彩流光在众人面前飞舞。 众人已醉,众人皆醉。 便在众人沉醉不知归路之时,那琴声却毫无征兆的戛然而止,就像是被人用刀猛地割断了琴弦。随着琴声停止,那飞在半空的七彩身影也是缓缓落下,而后便有人将屏风合上,花厅四边的灯笼又重新亮了起来。 烛影摇红间,在座的众人都觉得曾做了一个七彩的梦。梦醒时,却是满身的大汗淋漓。 ………… “一曲《霓裳乱》已经舞毕,殷舞姑娘已去房中更衣梳妆。请各位公子宽坐,稍后殷姑娘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在座的各位,若是哪位公子能有幸答得出,便能入得闺中与殷姑娘当面一叙。” 第二十三章 樽中有酒冷如血 人去香留,等琴声停歇下许久,厅中众人才缓过神来。 “果然是妙,这一舞,实在是不同凡响。余兄,这殷舞姑娘,我是要定了。”姚伦手拿一把折扇,不停的拍打着手掌,一脸的沉醉。这一次倒不是有心去刺激齐含风,实在是为殷舞的风姿所折服。 作为堂堂姑苏第一世家的二少爷,说这话倒也有些底气。殷舞姑娘纵使是色艺无双,说到底也不过是个风月女子,相宜舫的后台再硬,难道还能和这些对朝廷都有莫大影响的世家相抗衡? 明媒正娶是不可能的了,这些世家子的婚事是上一辈甚至上上一辈早就定好了的。能给个侧室的名分,不当做小妾,就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 心里正想着好事,眼角却猛地瞥到齐含风,好看的双唇噙着一丝讥笑,似乎对他刚才的言语很是不屑。 姚伦大怒。本来今夜就是抱着要搅局的心态来的,只是被西门富贵和牧羊打了岔茬,一只没有找到发飙的机会。如今齐含风自己倒找上门来,他如何不借题发挥? “齐大公子,小弟看这殷舞姑娘与我倒也般配,便想娶了回去做个侧室。小弟欲请公子做个伐,为小弟成说合桩亲事,你我两家世代交好,想必公子定会是成人之美的了。待美事玉成,这头一杯谢媒酒,定然是非公子莫属。”姚伦殷切的看着齐含风,脸上的表情认真诚恳之至。 江南人人皆知,齐含风齐三少爷爱慕殷舞姑娘至深,扬言非她不娶,还曾为此事差点和家中闹翻。如今姚伦却说要娶殷舞,还要请他做媒,岂不是当面打脸? 齐含风却是看也不看姚二愣子一眼,只是嘴角的讥笑又加重了几分。 “齐兄既然不出声,小弟便当做是默许了。不管事情成与不成,小弟先行谢过了。”姚伦是存心寻事的,见齐含风不理他,却踱到他的面前,将两手一抱拳,施施然的行了个大礼,“如此还请公子前去说合一番,你知道小弟我这性子是有些急躁的,还等着今晚便能洞房呢。” 在座凡是知道姚伦的,晓得他的二愣子脾气又上了来,也没人去理他。跟他来的余姓世家子,见他跟齐含风杠上,也不去管他,只做壁上观。 先前被红姑娘称作付公子的儒雅少年,却忍不住摇了摇头,“都道江南是礼仪之邦,晋室南渡以后,汉家千年的诗书之气尽迁于此。却没想到今晚如此风雅之所在,却能听闻这般不堪之言,如此唐突佳人,实在是有辱斯文。”说完,又摇了摇头,似乎对礼仪之邦这种说法很是不能苟同。 那正主没有搭腔,没想到却冒出个程咬金来。姚伦看了那儒雅少年一眼,正欲反唇相讥,忽然想到今夜的正主是齐含风,别被其他人带着跑错了道。于是便冷冷的瞪了那少年一眼,眼神中警告的意味甚浓。 少年脸上的神情丝毫未变,看不出一点畏惧的意思。只是却也没有再说话,坐在那里,低头沉思,似乎又回到对那惊天一舞的品味当中去了。 小小的插曲,并没有打断姚伦的兴致。见齐含风还是端坐如山,毫不理会,便端了一杯酒,“这杯谢媒酒,小弟先行敬过了,以示诚意。”说完,便将杯酒中一口喝下,把见底的酒杯亮给齐含风。 姚伦一再相逼,纵使是再好的脾气,也终于是有些坐不住了。齐含风英俊的面容一沉,似乎要暴起发难,最后却还是冷冷一笑,开口道:“既然姚兄能看得起区区,我岂敢不为姚兄尽心?只是江湖曾传言,殷姑娘的意中人当有冠军之勇、相如之才。我只知道姚兄家中藏富巨万,却不清楚姚兄是有冠军之勇呢,还是相如之才?如是殷舞姑娘问起,我也好如实告知。总不能说姚公子只有石崇之富吧。纵使姚公子能与石员外媲美,那也要看殷姑娘愿不愿做绿珠呢?” “什么冠军之勇,什么相如之才?说到底还不就是个勾栏画舫的下贱女子,不过是被些酸腐文人捧了几句,当真还就拿捏起来,有资格挑三拣四了?要是这么说,这个殷舞,本公子还真是要定了。” 齐含风再也忍耐不住,长身而起。 ………… “二位公子如此相争,似乎都忘记了一件事。”自殷舞出现后一直没出声的牧羊,忽然开口道。他端着半杯醇酒,一贯明亮的双眼蒙了层水汽,似乎有些微醺。 “记得那红姑娘曾说过,只有答得出殷姑娘的问题,才能与殷姑娘一叙。既然我们都是持着请笺来的客人,并不是破门而入的贼寇,那便需按主人家的规矩行事,是不是?” “当然是。”却是西门富贵的声音。 说完,牧羊将杯中的葡萄美酒一饮而尽,那眼中的醉意又浓了两分,接着道:“既然殷姑娘的问题还没有问出来,那便谁也不敢保证一定答得出,就算二位公子身份尊贵也是如此,是不是?” “正是,正是。”仍是西门少爷的声音。 “那么二位公子便不能保证一定会见到殷姑娘,所以,此时便讨论亲事的问题,似乎还为时尚早。二位公子,是不是?” “极是,极是。”还是那个西门死胖子的声音。 ………… 听了牧羊和西门富贵的一唱一和,齐含风若有所思,缓缓的坐了下去,再也不看姚伦一眼。 “难道你这小叫花,还想做殷姑娘的入幕之宾不成?”姚伦却更加的恼怒,冷冷的问道。 “这个倒也说不好。在殷姑娘的问题没有问出来之前,在座的谁都有机会,不论是小叫花也好,还是皇子殿下也好。姚公子,您说是不是?”面对姚伦明显口气不善的质问,牧羊丝毫不恼,脸上带着轻笑,眼神却将厅中的诸人都扫了一遍。 “说不准小乞丐我的运气好,那殷姑娘正好问道我的生辰八字,那便在座的谁都不知道,只有我能答得出了。” “又说不定那殷姑娘问我昨晚吃得什么,虽说在座的还有我这个小厮知道,但他一定是不会和我抢的,那么便只有我能答得出了。牧羊公子,是不是这个道理?” 牧羊笑道:“正是如此。” 姚伦看了二人两眼,罕见的没有再次发难,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将酒杯抓在手中,盯着杯中殷红如血的葡萄美酒,细细玩味。只是那眼神阴冷的有些异乎寻常,看起来似乎已经动了杀心。 ………… “各位公子,有劳久候,殷姑娘的问题已经问出来了。”红姑娘再次出现在花厅之中,脸上带着难以捉摸的笑意,缓缓的扫视了一遍在座的每一个人。 “殷姑娘问道,各位公子少爷,您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雪人儿,是在何处?” 众人都是一呆,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这算是什么问题? 牧羊一手抓着酒杯,将身子伏在案桌上,似乎已经醉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见清楚红姑娘的问题? 只有一直低头闷不做声的叶厉,在听到红姑娘的问题后,猛地抬起头来,眼中一股压抑不住的疑惑跳动起来。 “各位将答案写在案前的纸上便好,待我进去交给殷姑娘,稍后便自有分晓。” ………… 第二十四章 问渠哪得清如许 “好看的雪人儿?”殷舞姑娘怎么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众人皆茫然,有些摸不着头脑。 对这样一个突如起来的问题,齐含风显然也是没有丝毫准备。本来他天纵英才,加上家学渊源,不管是习文之道还是修武之途,都有很深的造诣,因此才得了个书剑双绝的美名。兼之自幼通览群书,所知甚博,所以一开始,他对殷姑娘的问题还是很有信心的。 其实他还有个隐隐的想法,世间皆知自己爱慕殷舞,殷舞姑娘一定也会有所而耳闻。虽然他们从未谋过面,但他相信殷舞姑娘知道自己的一番情义后,也未免不会动心,再说齐含风对自己的容貌才华还是颇为自负的。 所以他总觉得,今日这局面其实是殷舞姑娘故意而为之,好借这么个机会来与他相见。只不过一个姑娘家家的,面皮总是有些薄的,才有了这一系列的动作,不过是故意隐瞒旁人的噱头而已。 齐含风想了想,决定不去考虑这个问题的本身。 “在哪里见过最好看的雪人?”谁知道?每个人见过的雪人不会不同,甚至有些人见没见过雪人都很难说。 齐含风忽然灵光一闪,难道殷姑娘知道自己号称书剑双绝,更是写得一笔铁钩银画的好字?于是微微一笑,将搁在案桌上的湖笔蘸上饱满的墨汁,在面前的上好宣纸上挥笔疾书起来。 ………… 付姓少年却微一皱眉,想起来些许年幼往事。那个比自己年长五岁的兄长,带着自己在雪地上飞奔。自己年幼,怎么也跑不快,却还一跤摔在了雪窝子里。虽然并不疼痛,却也委屈的哭了起来。那怎样也止不了的哭声,在兄长堆出那个胖胖的雪小子后,才渐渐的停了下来。 那个雪人好看么? 也许是,也许不是。不过自己记得的,也只有这么一个。不知道这是不是殷舞姑娘想要知道的答案。 众人皆静,或书或思。 每个人心里都有个好看的雪人。或在故乡,或在远方,或在心里。却没有人知道,这些是不是殷舞姑娘想要的答案。 ………… “又在故弄什么玄虚?”才停歇不久的姚伦又焦躁起来,一脸阴沉的道,“不过就是个风尘女子,哪里有这么多讲究。我偏要现在就进去,看又能如何?” “我劝公子还是等上一等,这厅中这么多人,可都不希望有人坏了规矩。”说话的是个魁梧青年,自到厅中一直沉默不语,自然没人注意到他。 这人来自江北,是个姓魏的修武世家,武道已有四品的境界。他本就性格直爽,早就看不顺眼姚伦那骄横的做派,只是不善言辞,对于之前的唇枪舌战根本插不上嘴。此刻听到姚伦口出污言秽语,实在忍耐不住,便站起身来,冷冷的看着他。 “哦?未请教这位公子,又是何方人士?”姚伦阴阴一笑,口中正说着话,手中的折扇却如离弦之箭般,向那魁梧青年激射而去。 魏姓青年没想到,姚伦话未说完,便动起手来。一惊之下,来不及运起真气,只好空手向那扇子抓去。 谁知那扇子将到他的手旁之时,却突然的张开,在空中诡异的画了个圈,带起一道惊艳的血光。再看之下,那青年捂着右臂,鲜血滴滴答答,满脸却是激愤之色。 扇子划了一个圈,带着点点殷红,又回到了姚伦的手中。 姚伦将折扇合上,又轻轻的击打了几下手掌,带着嘲讽道:“这规矩嘛,都是人定的。如今我觉得这规矩有些不合时宜了,便想将它改上一改。这位公子,你说这规矩是改得还是改不得?” ………… “这规矩,恐怕还轮不到你来改。”齐含风刚刚落下最后一笔,仔细的看了看纸面上的字迹,有些满意的点点头。他将笔轻轻搁下,站起身,已与刚才大是不同,整个人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凌厉气息,就似一把即将出鞘的剑。 “终于要出手了么?我还以为你就这样一直当缩头乌龟呢。都说你是“书剑双绝”,这写字嘛,我确实比不上你,今日我却要将你那个双绝中的“剑”字去掉。” 为了这一刻,姚伦等了很久。自从齐含风将这江南年轻一代的风头占尽之后,他便一直不服气。他想向世人证明,他姚伦不光顶着一个纨绔的名头,他也可以堂堂正正的胜过齐含风这个天之骄子,最起码是在武道一途。 于是他一直在等待机会,直到今夜的到来。他要在齐含风心爱的女子面前,以最正当的方式,将他击败。他要将齐含风打的抬不起头来,要他在天下人的面前丢尽颜面,要让他一世翻不了身。 这便是世家子的手段,也是世家子的骄傲。 ………… “天下人都知道你有把好剑,今天我便要看看你的剑到底好在何处?”姚伦看着齐含风的腰间,那里悬着一把长剑,剑鞘古香古色,似乎有些陈旧,却镶嵌着无数的明珠良玉。不知道为何,姚伦似乎轻轻的嘘了一口气。 “你还不配让我拔出问渠剑,甚至你还不配让我拔剑。”就随随便便的往那里一站,齐含风整个人的神采便不一样,纯白长衫的下摆轻轻飘动,被那浑身散发的凌厉剑意激荡的不安起来。就连周身的空气流动都开始不畅,仿佛被齐含风身体里溢出的剑气切割得有些支离破碎。 齐含风号称书剑双绝,武道修为自然不弱。据说他早已达到四品巅峰的境界,甚至已经有可能越过那道门槛,达到的五品境界。 不过姚伦并不畏惧。为了挑战齐含风,他已经等待了许久,更是做好了十分充足的准备。以他现在四品巅峰的境界,想要正面击败齐含风,自然是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他早就留好了后手。他相信,只要自己的后手一出,就算是齐含风真的迈过了那道门槛,自己也能将他击败。 姚伦所忌惮的,不过是齐含风手中的一柄剑,一柄传说中能够荡寇除魔的剑。 剑名问渠。 “问渠哪得清如许”的问渠。 齐含风腰间那柄看上去虽是十分的名贵,却很显然不是问渠剑。只要不是问渠剑,就不能克制他手中的那件东西。所以不管齐含风拔不拔剑,结局都会是一样。 场中的空气开始凝滞,似乎烛火都不再摇曳。 ………… “有劳这位姑娘,我这答案不知对不对?若是对了,便带我去见那殷舞姑娘,我还有些事情想要请教他。”一个黑衣少年从案桌上拿起一张纸,怕那墨汁未干,还用力的吹了几吹。他拿着纸,无视那凝滞的空气,穿过厅中,走到红姑娘的面前。 纸片微微飘动,字数似乎很少,只隐约可见一个“孟”字。那字迹很是一般,甚至还有些难看,就如刚入学塾的孩童临摹的一般。 ………… 第二十五章 何如黑衣少年郎? 场中局面越来越紧张,似乎有失控的迹象,红姑娘开始暗自发愁。正思量要不要将那人唤出来,却见到这少年拿着纸片来到自己面前,便展颜一笑,“对与不对,我也不清楚,只有问过殷姑娘本人才知道。” 又向剑拔弩张的齐含风与姚伦道,“二位公子,不会是想要拆了这小小的相宜舫吧? “要见殷姑娘便要答出她的问题,是她亲自定下的规矩,这个我也无法通融。得罪姚公子之处,还望公子见谅。等此事过后,定会向公子好好的赔罪。” “如今这位公子已经有了答案,想必其他在座各位公子的也是如此。何不把这些答案都拿进去让殷姑娘瞧瞧,这幸运之人花落谁家,真是难说的很呢。要是错过一刻千金的春宵,那才是大大的不值。” “对了,还未请教这位公子尊姓大名呢,如是有幸得殷姑娘眷顾,我也好向她回话。” “我叫叶厉。树叶的叶,厉害的厉。” ………… 姚伦看着叶厉,这黑衣少年似乎是和那小胖子、小乞丐一起来的,只是从没说过一句话,便也没注意到他。可是刚刚他经过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却感到一阵无形的压力,体内正运转的真气居然变得缓慢起来,那是一种境界上的绝对压制。难道这不起眼的小少年,竟然是个五品以上的武道高手? 再看小乞丐此时正趴在案桌上,好像已经喝醉了。小胖子也正看着黑衣少年,一副错愕的表情,似乎没想到叶厉会做出如此举动。只有那青衣小厮还是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站在小胖子的身后一动不动,仿佛这里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他没有关系。 看来这几个人,一个比一个不简单。 姚伦是有些楞,可他绝对不笨。对于这样一些来历不明,又似乎隐藏巨大实力的人物,在没有弄清底细之前,还是不要轻易的招惹为好。何况自己的主要目标,还是那齐含风。 他忽然想起此前曾对小乞丐和小胖子动了杀机,背后便有些隐隐发凉。 “如此,便先看殷姑娘怎么说。如是不合我的意,休怪我翻脸。”姚伦冷冷的看了齐含风一眼,向红姑娘道,却是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齐含风自然也感觉到了叶厉的那股境界压制,心头暗暗的有些吃惊,却也并不在意。一切都按照殷姑娘的意思来办最好,如是有人想要依仗着武力来闹事,就算是境界比自己要高,他也不是没有手段对付。 他缓缓的坐回座位,又恢复了云淡风轻。 ………… 自红姑娘进去之后,花厅里难得的安静了下来。不过这安静的并没有维持太久,便随着红姑娘再次回到场中而被打破。 红姑娘又将众人轻轻的扫视了一遍,在扫过齐含风的时候,略做了些微的停顿,眼神中带着明显的遗憾和惋惜的意味,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愧疚。 不过她的神色很快就恢复正常,将视线定格在场中那个穿黑衣的少年身上,款款一笑,竟有别种风情,“这位叶厉公子,殷姑娘有请。” 场中哗然。 齐含风云淡风轻的笑容依然挂在那张俊美的脸上,只是看上去却是那么的僵硬。在他心里,或许根本没有想到,殷舞姑娘选中的人居然不是自己。 他这一生顺风顺水,从小就被众人捧在手心当做明珠一样,只有他不想要的东西,还没有他要不到的东西。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齐含风不仅没有成为纨绔,而且成功的走上了偶像与实力并存的路线。所以有时候,就连他自己也不得不佩服自己。 本来是一个充满期待的夜晚,他想象中的结局是抱得美人归,从此琴瑟和谐。谁承想,人生中最严重的一次打击却突如其来,他居然会输给这样一个模样再寻常不过的少年,这让他很是不能理解。 齐含风觉得此刻中所有人的眼光都在瞧向自己,带着讥笑,带着嘲弄,带着同情。 他甚至想到,今天过后,这件事情将传遍大江南北。 所有人知道齐含风齐三少爷对殷舞姑娘一往情深,而明天大家便知道了这只不过是他齐含风的自作多情。这一刻,齐含风忽然有种想要杀人的冲动。 事实证明齐含风想得有些多了。 在场的大多数人只不过是错愕了片刻,便一齐看向那黑衣少年。没有人刻意的去看齐含风,也许在他们的心中,想法都和齐含风一样,认定殷舞选的人定会是自己,此时怎么也想不通却是那个黑衣少年。 付姓公子微微的摇摇头,就连叹口气也是那么的优雅从容。以他的心智而言,自然比齐含风看得更深更远。 从殷舞姑娘问出那个问题,他就知道今晚的事情或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变故,自己和那齐含风都不一定能成为殷舞选中之人。此刻这个意外的变故,居然发生在那个黑衣少年的身上,看向他的眼神也是越来越有兴趣。 只有人一个是例外。 这个人自然便是姚伦。他先与众人一样错愕了片刻,然后便看着齐含风哈哈的大笑起来。他来此的目的便是要搅了齐含风的好事,所以不管殷舞选的是谁,就算不是自己,只要不是齐含风,他都一样能够接受。 “这位叶厉小兄弟,既然如此的好运气,让殷舞姑娘选中了你,那便要好好的珍惜,可千万别辜负了人家姑娘的一番美意。”姚伦故意看着齐含风,却向叶厉说到,口气也变得猥亵起来,“看你的年岁似乎不大,不知道有没有经历过人事?要不让公子我传授你几招,免得等会儿怠慢了美人。” 齐含风猛地抬起头来,明亮的双眼中已经泛起隐隐的血丝,那一缕杀机毫不隐瞒的展现在众人的面前。 ………… “众位公子请稍安勿躁,殷舞姑娘还有话说。”红姑娘明眸一转,玉手随意的撩了撩鬓边的几缕青丝,“殷舞姑娘请各位公子宽坐,她请这位叶公子去说上几句话,之后便会出来和各位见面。殷舞姑娘说要为各位公子敬上一杯薄酒,为怠慢了各位而赔罪。” 第二十六章 喝醉的人一叫就醒 月至中夜,如一瓣嫩芽儿。 西子湖的深处,湖面静谧,连微风都没有一缕。湖水深处慢慢升起淡淡的水雾,将相宜舫笼罩其中,如诗如画。 面前的这个女子也是如诗如画。七彩的霓裳已经褪去,一身寻常的湖绿钗裙,裹在那纤纤身影上,却又极不寻常。如水双目中的雾气已经不见,在红烛的映照下格外明亮。肤如凝脂,五官精致到了极致,微薄的双唇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带着些许俏皮的味道。 叶厉不知道怎么来形容这个女子,实在要说的话,便是好看二字。 “公子是姓叶的?”殷舞朱唇轻启,那轻柔的话语,带着一股糯糯的香味,让叶厉想起牧羊带他吃过的五芳斋甜粽。 叶厉的心头有些微乱。他记起孟州城的那个风雪之夜,记起郝府中那个好看的带着珠帽的雪人儿,记起风雪中那把优雅的短刀,还有那一声叹进他心里的轻叹。 叶厉的双颊忽然有点发烫,难道那个雪人儿,便是眼前这个好看的女子? “殷舞姑娘,我们是否在哪里见过?” 殷舞轻轻一笑,嘴角还是挂着那一丝俏皮,“没想到,看公子这般老实的模样,居然也是那些油滑少年的腔调。难道公子平常也是这么搭讪女子?” 看出叶厉脸色微显尴尬,殷舞的笑意更浓,“公子天性纯厚,还是别向那般无良少年学得好。殷舞从未离开过这相宜舫,又如何同叶公子见过?” 听殷舞矢口否认,叶厉略显失望,却缓缓的松了口气。自在花厅中见到殷舞,那双眼睛总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不知为何,进了这内室之后,虽然眼前这女子明显与花厅中是同一人,那种熟悉的感觉却再也不见。 “姑娘既没有见过我,却不知道,有什么话要与我说?” 殷舞伸手将小窗轻轻推开,看着船外渐浓的水雾,,幽幽的叹了口气道:“殷舞是刚才在花厅之中偶见公子,便觉得公子与厅中那些纨绔大不一般,让殷舞记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些事情。说出来也不怕公子笑话,殷舞曾经有个弟弟,若不是家中横遭变故,如今也是公子这般年纪了。记得幼年的时候,但凡下雪天气,便缠着殷舞陪他堆雪人儿。” “后来殷舞乘着舞动的间隙,越看公子,越觉得眉目依稀仿佛旧人。所以,殷舞请了公子来,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也许殷舞心中所想的,不过是那个生死未知的弟弟。叶公子如是有什么误会,还请见谅。” “恕殷舞唐突,不知公子家住何处,又有些什么人?” 叶厉低头想了想,“倒叫姑娘失望了,我恐怕不是殷姑娘所要寻的人。叶厉自幼便跟着师傅,在海岛长大,并不记得有什么其他的亲人。” 殷舞淡淡一笑,也不见有如何失望之色:“我那弟弟失踪时也有五六岁的年纪,应该会记得幼时的事,如此看来,与叶公子真的没什么关系。其实本来也不过是我自己痴心妄想罢了,天子这般之大,哪里有这许多巧合之事。” 忽然将脸上的笑容敛了敛,微微正色道:“既然公子乱了殷舞的心境,也算有缘,殷舞有句话便要正言相告。殷舞流落风尘,本是无奈。可公子年华正韶,却不应该来这种烟花之地。夜已深,待会儿我便让人送公子上岸。” 叶厉怔了怔,似乎没有想到殷舞会说出这番话来,站起身来道:“多谢姑娘忠告,打扰了。” 说完,叶厉便欲离开,忽然却记起一事。 自从见到这女子,便一直想着孟州城的那个雪人儿,心性便有些乱了,差点忘记自己来到这里的初衷。 “姑娘久居杭州,应该是消息灵通,不知道最近有没有听到江南哪家商号有丢失了巨银的事情?” “公子为何有此一问?” 叶厉总觉得对眼前这好看的女子有种莫名的信任,便也不对她隐瞒,便将当阳县大年夜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殷舞秀眉轻皱,“我虽深居闺中,久不见客,往来的相好姐妹倒也有几个。像这样大的事情,若是有消息传了出来,平日里闲谈她们定会提到。可殷舞却从没有听说过这件事。以殷舞来看,这件事有两个可能,要么这失银的主家将这件事隐瞒的极紧,没有丝毫的消息透出;要么,就是这件事另有隐情。” 殷舞顿了片刻,似乎想了些什么,又开口道:“江湖多险恶。以公子纯良的心性,许多的鬼蜮伎俩都没有看透。所以不管这件事的真相如何,都不会像公子相像的那样简单。” 叶厉呆了呆,没想到连殷舞也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那个戴着珠帽的小姑娘,难道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吗? “公子也无须忧心,殷舞定会留意,如是有了消息,一定会着人去知会公子。公子还是先行离去,还有你那个同伴似乎喝醉了,我着人将你们一同送下船。” ………… 夜已深。 叶厉回到厅中的时候,一片安静,各人似乎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只有西门富贵吃一口点心,喝一口葡萄酒,似乎不管在任何场合,他总是会有一个好胃口。 见叶厉如此快便从内室出来,各人都露出微惊的表情。看来红姑娘说的不错,殷舞找这个黑衣少年进去,真的只不过是要说上几句话。 齐含风似乎很高兴,虽然没有刻意的表现出来,可那云淡风轻的笑容又恢复了几分,手中的葡萄酒杯也开始见底。 只有姚伦的神情最为复杂。有些不解,有些失望,还有一些愤怒。 牧羊仍旧趴在案桌上,似乎一直醉到现在。也不知道是他的酒量实在太小,还是这里的葡萄酒太易醉人。 叶厉将他碰了碰。 牧羊将身子直起来,有些茫然的看看四周,才清醒了一些,“没想到,这里的葡萄酒竟有如此的劲道。不知道我有没有错过些什么?” 叶厉看了看他,没觉得有什么异常,便道:“这里没有我们的事了。我要下船,不知道你走不走。” “殷舞姑娘呢?有没有见着?”见叶厉也不答话,不停步的往外走去,牧羊苦笑一声,只好跟上,只是脚下还有些虚浮,“既然同来的,自然要同去。只是可惜,怎么偏偏这时候醉了,要不然现在也许就在温柔乡里了。” 牧羊边说,便连连的摇头,似乎很是后悔。 “看来这里也没我什么事了。这媳妇儿虽好看,可是抢的人太多,我又不会打架。所以,我还是跟二位一起下船,也许赶得上品仙居刚出笼的蟹黄包。”西门富贵站起身,顺手拿起桌上的一块松子糕,塞在嘴里。 青衣小厮跟在后面,向门口行去。 ………… 叶厉站在船尾,看着相宜舫的灯火渐渐远去。周围一片宁静,只有青衣小厮摇动木橹的划水声。雾气渐渐浓了起来,前方的湖面已经看不清晰,那浓雾之中似乎有着某种凶残的怪兽,在待人而噬。 第二十七章 雾里有根绣花针 桌上烛影摇红,殷舞那张清丽异常的脸,在烛影的摇动间,却有些阴晴不定。 “小姐为何要将那少年放下船。这件事宗主定然是会知道的,到时候恐怕于小姐有大大的不便。”红姑娘看着殷舞,有些担心的道。 “那少年本来就是无关之人,何必将他牵连其中。”殷舞看着烛火,有些出神,“再说了,当初在孟州城,这少年明明可以杀得了我们,却始终没有拔剑。” “我也想不通,孟州城的事只不过是一场戏,宗主怎么会让小姐去冒如此的奇险?幸好是遇到这个少年,若是其他心狠手辣之人,凭他修行者的手段,小姐只怕是真的危险了。”红姑娘的表情带着一丝后怕,还有真切的关心。 “宗主的心思,我们这些人哪里能够猜得到?”殷舞婉颜一笑,清丽的笑容却有些哀怨,“说不定宗主早就知道那少年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让我们去呢。” 嘴里如此说,心中却是大大的疑问。 殷舞忽然又露出警惕之色,“那件事不要再提,隔墙有耳,恐怕泄露出去。” 红姑娘幽幽的叹了口气,“小姐终究还是心肠软了一些。那少年和小乞丐也就罢了,本来就不在宗主的名单上。可西门家的二小子,是宗主指名要要的人物,如今他也跟着下了船去,宗主那里却如何交代?” “西门富贵要下船,是我没想到的,却也不好阻拦。要不然让其他人起了疑心,那便要真正的坏了大事。”殷舞的表情也有些幽幽,“这件事我自会向宗主禀报,想来他也不会太过责罚于我吧。” ………… “没想到居然被你这木头,捡到这么大的便宜,看来我醉的真不是时候。”夜凉如水,牧羊看起来已经完全清醒了,那习惯性的笑容又挂在了嘴角。 “唉,大好的机会,就这么让你白白浪费了,也不知道你这木头是怎么想的。”一边听着西门富贵的讲说,牧羊一边发表着自己的感慨,“殷舞姑娘是谁,那可是名动天下的清倌人,独处一室,你居然都没有和她发生些什么。” 西门富贵费了两斤的唾沫,终于让牧羊弄清楚在他醉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在替叶厉不值了半天后,他忽然收敛笑容,板起脸来,郑重其事的问道:“你有没有向殷舞姑娘提起过我?” 叶厉看了他一眼,没有答话,只是心里很奇怪,为什么要和殷舞提到你? 牧羊看着叶厉,表情有些哀怨了起来,“你居然没有向她提到我?你居然没有向她提到我?” ………… 夜雾愈浓,浓的将天上的月牙儿都完全的遮去,视线所至,皆是如同纱帐的白色。若不是那一下一下的划水声,让他们知道自己还在湖面,便真的分不清是身在何处了。 浓雾中忽然起了风。那风很轻很柔,轻柔的便如拂过睡梦中情人脸颊的纤纤玉手。那一拂是如此的温柔,温柔的让人几乎感觉不到。 叶厉却感觉到了那股风。风从船尾来,吹向他的眼前。眼前便真的出现了一只玉手,手指修长,晶莹无瑕,动作轻轻柔柔,仿佛是个多情女子正要去触碰心上人的脸颊。 谁会拒绝这样一只手的**? 谁也不忍心拒绝,可是叶厉却不得不拒绝。因为在那只玉手的前面,还有一柄纤细的长剑。 那柄剑实在是细的不像话。或者准确的说,那根本不能称之为剑,只不过是一根三尺余长的绣花针。它被握在那只玉手中,向前轻轻刺来,是那般的随意,如同在缝补着归来游子身上有些破旧的征衣。 这样一柄纤细的剑,隐藏在浓雾之中,轻轻刺来,让人根本觉察不到。所以,这样的一剑,不管它的目标是谁,都不应该刺空。 只可惜,再轻柔的手,再纤细的剑,在动起来的时候,终归是有些微气流的变化。这变化,便是那一股轻风。 叶厉从四岁开始练剑,在海岛上砍那一山一山的柴,也不知道已经挥过多少次剑。而且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在重复那一个动作,所以他对于剑,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感知。 轻风乍起的时候,叶厉已经感知到那柄剑。 风未至,叶厉便有了动作。以他对剑道的领悟,这柄剑的主人境界算不是极高,也才堪堪五品,可却是他离岛一来,见过的最诡异的一剑。 若是他的境界未失,应对这样的一剑自然非常的轻松,可如今他也只不过是个普通的武道高手。更何况,他一直背在背上的那柄长剑,早就遗失在大年夜的当阳城。 风已至。纤细的剑尖刺破浓雾,无声无息。 叶厉轻轻的一顿足,就像是忽然想起某件追悔莫及的事。 船尾轻轻下压,一股湖水在这轻压下向上射出,堪堪落在叶厉的面前,瞬间散开,形成一面水镜。细剑便在这时刺到,正刺在那镜面上,离叶厉的脸不过半尺距离。 水镜消失,化成无数的水滴落回湖面。 那一剑的势道也已用尽,自然无法再伤人。于是如同来时那般,抽回时也是无声无息。只是那只握剑的手还在雾中,不知道何时又会刺出下一剑? 叶厉抓起船尾的一支木浆,横提在手,如同握住一把柴刀。 ………… “梧桐已经下船去了,是我让她去的。”红姑娘忽然开口道。 殷舞将手伸出推开的小窗,正看着那绕过指间的白雾,听到红姑娘这没来由的一句,脸色微微一变。 “我始终还是不能看着小姐因为这件事而受到宗主的责罚。西门富贵是宗主要的人,所以我不能让他离开。至于那个少年和小乞丐,既然知道了这件事,当然也不能活着离开。”红姑娘也看向殷舞之间的白雾,眼神有些空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我们的命运是由宗主掌握。而他们,也许变成这西湖底下的一堆烂泥,就是命运。” 殷舞看着红姑娘,神情很是复杂。 “那少年也许是个好人,也许真的很无辜。可对于宗主的大事,以及小姐的命运来说,这种怜悯之心来的毫无意义。” 第二十八章 寂寞梧桐 浓雾忽然从中裂开,如同有人将那纯白的纱帐划开了一道口子。 叶厉觉得口唇有些发干。 面前这女子云鬓有些蓬松,看上去十分慵懒,惺忪眼角的那一丝浅笑,若有若无,一只手正捂着口唇,浅浅的打了个呵欠。容颜虽不及殷舞那么清丽,却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风情。罗裳微微散开,隐约露出胸口的一抹雪白,那种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模样,忍不住让人猜测这女子之前正在做什么。 书中说的惹火尤物,也不过如此。 如此尤物,浅浅的笑容中却透出无比的寂寞,寂寞的让任何男子见了都忍不住想要将她搂进怀中,放肆的怜爱一番。当然,若是那女子手中拿着一把剑,又另当别论了。 看得出来,就算是尤物,这女子也是个要命的尤物。一个女人真要命,对男人来说通常有两种意思,这个雾中出现的女子,却包含了这两种要命。 她真要命,也真的能要了别人的命。 女子踏在一条小舢板上,左手正拿着一把剑,一把很细很细的剑,细的便如同一根绣花针。 叶厉没想到,这女子刚刚才偷袭失败,此刻却竟然现出身来。 牧羊和西门富贵坐在船舷的两侧,看着这似鬼魅般突然冒出来的女子,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待看清那女子的模样之后,小腹之中同时升起一阵无名之火。 青衣小厮却仍旧站立在船头,一下又一下的划动船桨,船身很窄,却长的有些异乎寻常,所以他似乎对后面发生的事情丝毫没有察觉。 船头挂着的一盏灯笼,轻轻摆动。 女子忽然展颜一笑,身形却是凌空飞起,手中长剑向叶厉疾刺而出。 叶厉没有动,因为这剑在离他三尺距离的时候,却突然拐了个弯。又直又细的长剑自然不会自己拐弯,而是持剑的女子在半空中改变了出剑的方向。 牧羊看着那一点纤细的剑尖在自己眼中放大,似乎是被吓傻了,一动不动,根本不知道躲避。看起来,下一刻,那柄长剑就会在他胸前刺出一个小小的洞口,然后带出一束温柔的血花。 这一幕并没有出现,因为一支木桨出现在牧羊的胸口。这支木桨出现的是那么理所当然,似乎它一直就在这里。 木桨的柄,自然是握在叶厉的手中。 那一剑的目标,是牧羊的胸口。此刻牧羊的胸口却出现了一支木桨,那剑自然便要刺进木桨当中。 事实便是如此。长剑刺入木桨之中,发出扑的一声轻响。 一剑刺空,女子好像也不觉得意外,却格格的笑出了声,向叶厉道:“差点忘了告诉公子,奴家是叫做梧桐的。”话音未落,一直空着的右手却突然出现一根树枝,直刺向西门富贵。 树枝看上去很寻常,只不是从梧桐树上随便剪下的一支。可这树枝却比最快的长剑还要迅疾,再也不留余力,去势如同负心男子说分手那般决绝。看起来,梧桐最初的目标便是西门富贵。 看上去根本没有修过武道的西门富贵,似乎无论如何也避不过如此决绝的一剑。 树枝刺入一只手中,那只手普普通通,皮肤微白,手腕的黑色袖口有些破损,五根手指却是无比的修长。 没有鲜血流出,是不是因为树枝没有刃口?要是知道了梧桐曾用这根树枝同时穿过三个高手的身体,恐怕便没有人会这样认为了。 没有鲜血流出,是因为那看似刺入手中的树枝,只不过是被那只手用三根手指轻轻捏着,而且捏的那么自然,仿佛握着的本来就是自己的剑柄。 梧桐的面颊有些发红,更加显得妩媚动人。可她自己知道,这不是在发出吸引异性的讯息,而是体内真气运转到极限的表现。长剑被叶厉用指尖捏住,无论女子如何用力,再也进不得半分。 西门富贵一张胖脸煞白,似乎被这一剑吓得不轻。可是就连叶厉也没有注意到,西门富贵自从上船后便一直拢在袖中的双手,其中握着把折扇的那只松了松。 左手细剑刺入木桨中,右手的树枝又被叶厉捏住手里,梧桐一时有些进退两难。最好的选择,似乎只有弃剑退去。 梧桐没有弃剑,更没有退。因为她清楚,叶厉此时的处境比她还要尴尬,他想要护住这小乞丐和小胖子,便要一直抓住她手中的两柄剑。 她还知道,这雾中隐藏的不止她一人。那个人直到现在还不肯现身,难道不就是在等这一刻? 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梧桐头顶,宽大的服袍微微鼓起,如同一双黑色的翅膀,飞舞间带着空气不断的流动,将那一片的浓雾完全驱散开来。 黑影手中握着一把巨大的黑刀,如同死神的那把铁镰,向叶厉当头劈到。 ……………… “或许我应该谢谢你,因为看来你真的很替我着想。可惜你根本不理会我在想什么。”殷舞将看着窗外的视线收回,转向红姑娘,那张熟悉的脸竟然有些陌生起来。 红姑娘名义上是相宜舫的主事人,实际上不过是是自己的贴身婢女。这些年,她从没有背着自己擅自行事,今日却是一反常态。是真的像她所说,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宗主责罚吗? 红姑娘迎着殷舞的视线,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幽幽的道:“等到今日事毕,见到宗主的时候,小姐便会知道我的良苦用心了。” “看来你早就做了很多的准备。既然如此,被你派去的,一定不会只有梧桐一人吧。” “小姐不必试探我。既然准备行事,自然要保证绝不失手。除了梧桐,乌鸦也一起跟了过去。” “想不到那个黑不溜秋的东西居然也会听你的使唤,看来宗主给了你不小的权力。也许你早就是这相宜舫真正的主人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不管小姐怎么看我,我做的这一切,全都是为了小姐。” “是吗?”殷舞又将视线转向窗外,似乎想看穿那浓雾下隐藏着的一切秘密,“不过只怕你还是小瞧了那少年,就算他因为某种原因失去了修行者的境界,但凭梧桐和乌鸦,或许很难留得住他。” “还是小姐看得通透。毕竟曾经是修行者,就算现在已经坠落凡尘,也不是什么人便可以轻易就能杀得了的。所以,就连那个杀神,此刻也在那条小船上。” “你是说,那个杀神?”殷舞清丽的容颜上出现一丝苍白,似乎听到什么让她极度震惊的消息。 “是的,那个杀神,自然是索清秋。” 第二十九章 一只乌鸦口渴了 在所有的传说中,乌鸦都是不祥之物。在它出现的地方,通常都会伴随着不幸或是死亡。 西子湖夜半的浓雾中,忽然出现的黑色身影,便如同一只巨大的乌鸦飞过梧桐的头顶。只不过,这只乌鸦的手中,抓着一把巨大的黑色镰刀。 这只乌鸦的出现,又会带来谁的死亡? ………… 梧桐笑了,笑容显得无比寂寞。她知道,正有一只乌鸦飞过她的头顶。下一刻,她便会见到巨刀带起的血花。 因为这个人叫做乌鸦,这把巨刀也叫做乌鸦,因为乌鸦口渴了。口渴的乌鸦不喝水,要饮血。 黑色巨刀劈开浓雾,带着与空气摩擦的嗡嗡声,向叶厉当头斩去。这一刀无比的凶悍,带着不祥的气息,仿佛面前就算是一座大山,也能将其劈开。 从梧桐在浓雾刺出第一剑到现在,叶厉一直在被动的抵挡。这一刻,叶厉终于动了起来。因为他不敢保证,如果不主动出击,他能不能避开这可怕的一刀。他能感觉到,这把刀的主人至少有着五品中的武道修为,甚至已到隐约到了五品上。这种境界,在普通的修武之人而言,算得是顶尖的高手了。 更可怕的是,那把黑色巨刀仿佛有着某种直指人心的魔力,给他带来了极大的负面情绪。那中深邃的黑,让他压抑在内心深处的不安和恐惧隐隐浮现出来,摇动着他的剑心。 叶厉的左手忽然抖了抖。手中那根树枝便剧烈的颤动起来,那端的梧桐顿时觉得自己握着一根烧红的铁条,烫的根本没办法继续抓住。 树枝完全到了叶厉的手中,仍旧是用三根手指抓住。他将树枝向上一荡,如一把柴刀,正好从侧面砍在那把刀的正中。这时巨刀离他的头顶,也不过半尺距离。 半空中的乌鸦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这一刻仿佛化身为黑夜里的一只巨大蝙蝠。他这一刀,不知道将多少高手劈成两半,这个少年,难道想凭手中的这根树枝便能挡住?虽然这是梧桐的梧剑,可在其他人的手中,只不过是根普通的树枝而已。 他仿佛已经看见鲜血滴落刀口的样子。 ………… 似乎是动静闹得太大,小船缓缓的停了下来。青衣小厮好像被后面的这一幕吓得不轻,蹲坐在船头,将脑袋微微埋在双膝之间。 ………… 右手松开梧剑的同时,梧桐忽然左手也觉得一松,手中的长剑仍在,只不过剑尖上穿着木桨已经不见。 梧桐微微一怔,一股凌厉的气势便出现在胸前,然后整个人向后飞出,口中溢出点点殷红,滴落在平静的湖面,却没有荡起丝丝涟漪。 通常一个人在受到巨大威胁的情况下,往往会激发出巨大的潜能,做出他不敢做或不能做的事。那把黑色巨刀的出现,便让叶厉感到了巨大的威胁,于是他第一次无比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蠢蠢欲动的杀心。 木桨在叶厉的手里,被他倒提着,就像提着他的那把破剑。木桨轻轻挥出,那一刻,叶厉就像是回到了那个生活多年的小岛上,重复着那个重复了无数次的动作,而梧桐,不过是他面前的一支木柴。 叶厉忽然想起离岛前师傅说过的一句话。“杀人也很难,要是那些木柴都长了眼睛看着你,你的剑还能不能劈的下去?” 他不想去看对面的那双眼睛,与好不好看无关。可他还是忍不住看了看。 于是在离梧桐身体只有三寸的时候,叶厉将手中的木桨侧了侧,横拍在梧桐的胸口。 宁静的月夜被梧桐落水的声音打破,在湖面传出很远。 ………… 刀口没有鲜血,甚至连一根头发也没有。 叶厉手中的梧剑横切在巨刀的正中,虽没有像砍柴一样将它砍成两段,却正好砍在刀势凝聚的地方,将那凌厉的势头硬生生的截住。 于是这一刀便落了空。 乌鸦落在船尾,似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巨刀,又看了看对面的叶厉,完好无损的站在那里,才确定刚才那一刀真的落了空。 他没想到,这少年仅仅凭着一根树枝便震开了他的刀。 乌鸦没有回头去看落水的梧桐,这一刻他才真正开始了解眼前这个少年的可怕。他怕自己一转身,便会见到那根树枝从自己的背后穿出。 浓雾开始渐渐变淡,月牙儿稍稍露头,照在乌鸦手中的黑刀上,印出点点幽光。 就算是再可怕,今夜也必须要杀了他 刀光亮起。 如一阵风。 那一瞬间,乌鸦的黑色巨刀连续砍出一十七刀,每一刀似乎都能将对面的少年砍成两段。可是,不管自己的刀如何变化,每当那一刀要砍中时,一根树枝便出现在自己眼前。乌鸦知道,如果自己不收刀,那树枝一定会先劈在自己的脸上。 于是,他连砍出一十七刀,也连收了一十七刀。 少年依旧完好的站在那里,左手捏着一根树枝,右手倒提一只木桨。 乌鸦很郁闷。那少年明明手里提着一把剑,可他却像是拿着把柴刀一样,每次都是那么简单的随手一砍,便能穿过重重刀影,来到自己的眼前。 有这么使剑的么?都说世间有有些高手,能把剑使得没有一丝烟火气。这少年倒好,将剑使出了柴火气。 乌鸦收刀,依旧站立在船尾, ………… 叶厉微微喘息。 只有他知道,自己的消耗有多大。 由于气窍被封闭,他的真气无法在紫府中循环往来,只能如寻常的武者一样,消耗身体里储存的真气。可是只有消耗没有补充,这一番动作下来,他的真气也是所剩无几。 毕竟在失去修行者的境界以后,他需要像个普通的武道中人那样去战斗,而这是他并不熟悉的方式。 或许他早就可以将那如一只黑色大鸟般的怪人劈成两半,可每次看到他那双泛着红丝的眼睛,就会想起师傅的话,那一剑便又砍不下去。 ………… 局面有些僵持。 不过只僵持了片刻,局面便再次发生变化。 乌鸦似乎对无法斩杀眼前这少年有些不耐起来,眼中尽是暴虐的情绪。 于是他一张口,喷出了一口鲜血。 口渴的乌鸦终于饮到了血,虽然这血是来自他的主人。 原本漆黑的刀有些明亮起来,带着一抹暗红,有些细微的火苗在刀口跳动,仿佛来自真正的地狱。 叶厉的眼神开始凝重,犹豫了片刻,似乎终于下定了某种决心。他提起自己本就有些破旧的衣衫,撕下一条黑布,蒙在了自己的双眼上。 第三十章 独钓一湖春 乌鸦一刀劈出。 刀口的火苗与空气激烈摩擦,一下子暴涨起来。 逾丈高的火焰将那一片的空气全部点燃,瞬间将叶厉笼罩其中。 紫红色火焰笼罩下的黑色身影,有些单薄。 叶厉丢掉了手中的船桨,将梧剑换到右手,紧紧握住。 那火焰越来越近,似乎下一个瞬间,便要将叶厉完全吞噬。 叶厉不退反进。他迎着那狂焰,挥动了手中的梧剑,向那火焰的正中砍了过去。 刀与剑碰在了一起。 刀口遇上了剑尖。 叶厉似乎忘记了一件事。他手中握着的梧剑确实是一把剑,可是在他的手中,却只不过是一根寻常的树枝。 一根树枝,如何能够正面迎上锋利的刀口? 于是梧剑丝毫没能阻挡住乌鸦的刀势,巨刀将梧剑破成两半,然后便一直向下劈落。 蒙住双眼的叶厉看不到这一幕,所以手中依然坚定的握着那根树枝。 巨刀已到叶厉的头顶,那炽热的火焰甚至灼焦了他散落在额前的一缕青丝。 可是,便在此时,乌鸦忽然觉得双肩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接着眼前便出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黑刀劈出的巨大火焰忽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像是被人猛的浇上了一盆凉水。黑刀却已经飞上了半空,自己的双手还紧紧的握在刀柄上。 乌鸦也忘记了一件事。他的黑刀虽然已经将梧剑劈成两半,可那把剑始终还是握在叶厉的手中,而且叶厉的动作似乎比他快了一点点。 所以当他的刀即将斩落在叶厉的头顶,那破成两半的梧剑已经悄悄的来到了他的双肩之上,接着便将他的双臂削飞了出去。 就算是被剖成两半的树枝,握在叶厉的手里,也比寻常刀剑要锋利的多。 乌鸦怪叫一声,向后急跃而出。只是身形已经不再灵动,被鲜血染红的黑袍也不再鼓起,软软的拖在身后,犹如一只断了翅膀的怪鸟。 叶厉拿下蒙在眼前的黑布,目送着他落在梧桐站立的舢板上,渐渐远去,消失在渐淡的雾气中,也不追赶。 ………… 小船又晃晃悠悠的动了起来,只是那小厮有些懒洋洋的,不再似先前那般卖力。 “你到底对殷舞姑娘做过些什么?”呆在一旁的牧羊此刻终于缓过神来,语气中带着埋怨,“怎么就惹了这些奇奇怪怪的人来。” 叶厉目光仍旧看向梧桐和乌鸦消失的方向,缓缓道:“那些人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牧羊知道,叶厉所说的我们,指的是叶厉和他二人。于是将目光转向西门富贵。 西门富贵不知道又从哪里掏出了那块丝巾,不停的抹着额头,似乎已经汗出如浆。见牧羊一副询问的表情盯着自己,不由苦笑一声:“我可从来没见过那两个人。虽然我是多看了几眼那殷舞姑娘,可总不至于因为这个而被人追杀吧。” 牧羊正欲开口,行进在湖面的小船又停了下来。 ………… 湖面的浓雾已经散去了大半,天色微微亮了起来。 小船的船头,横着一张竹筏。筏上坐着个穿蓑衣的汉子,手里拿根鱼竿,似乎是在夜钓。也许是没有鱼儿上钩,蓑衣汉子在那里一下一下的打着瞌睡。 春寒料峭,本来就不是钓鱼的时节,何况此刻已是凌晨时分。 所以只要不是傻子,应该都能看得出来,那个蓑衣汉子要钓的鱼只怕不在湖中。 蓑衣汉子手中的鱼竿忽然动了动,似乎有鱼儿正在咬钩。这一下将他从瞌睡中惊醒,猛地一提鱼竿,却是一无所有。 那汉子有些懊恼,将鱼竿放在竹筏上,伸了个懒腰。 ………… 划船的小厮见被人挡住去路,也不叫喊,默默的将船摇向一边,准备绕过竹筏。 蓑衣汉子似乎到此时才发现牧羊他们的小船,站起身来,却是个身材矮小的老头儿。他向着小船,开口道:“几位公子,老汉在这里打鱼,不见了一只鱼鹰,不知几位有没有瞧见?” 牧羊嘻嘻一笑,“我说老伯,我们可没瞧见什么鱼鹰,倒是瞧见过一只断了翅膀的乌鸦,不知道是不是老伯你的呢?” “公子瞧见过乌鸦?我可听人说过,这西子湖的乌鸦最是邪门,特别是夜晚的时候,要是遇见了,一定会死人的。没想到,几位公子如此的不走运。” “是吗?也许这人说的不一定对,你看我们这几个不都活得好好的。倒是那乌鸦,自己跌了一跤,却把翅膀摔断了。你说好笑不好笑?” 蓑衣老头没有笑,口气却有些阴森起来,“公子们年岁小,见过事情的不多。既然老人说过,见到那只乌鸦会死人,那么不管那乌鸦的翅膀有没有断,就一定会死人。公子若是不信,老汉愿意和你打个赌。” ………… “你很厉害,比刚才那两个人厉害。”叶厉忽的凌空飞了起来,落在到那只竹筏上,竹筏微微的荡了荡,“你和他们一样,是来杀我们的?” 老头叹了口气,道:“老汉不过是个打鱼的,又怎么会杀人。只不过既然你们见过那只乌鸦,那么终归是要死人的。” 叶厉道:“我也不会杀人,所以今天晚上这里不会死人。” 老头怔了怔,又叹了口气,道:“是不是现在的年轻人,都如公子般这么自信。”说完,一股带着血腥的杀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慢慢扩散至整个湖面。 牧羊有些不耐那极浓的血腥气,嬉笑的表情消失不见,捏着鼻子,皱了皱眉。 西门富贵转动着那绿豆大的小眼睛,一手擦着汗,一副准备开始欣赏好戏的表情。 青衣小厮又停下手中划动的木桨,蹲坐在船头。 ………… 梧剑已经被乌鸦劈成两半,所以叶厉手中提着的是那支木桨。 叶厉先动了。眼前的这个老头极不一般,自己的真气已经快要枯竭,如是不能将他击败,说不定今晚便真的会死人。 木桨横在胸前,注满了真气,虽然没有自己的剑来得习惯,总比空着手要好。叶厉忽然一挥手,木桨便如一柄真的长剑,向老头砍去。 老头却不见了。明明就在眼前,却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叶厉第一次出剑落空。 叶厉丝毫不觉得意外。那一刻,他清楚的看到老头动起来,瘦小的身体快得犹如一头灵豹。 他知道,老头就在他的身后,于是也不转身,手臂从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弯曲,一剑向后刺去。 叶厉在海岛砍柴练剑,一直将剑当做刀在使。在岛上的时候,他便有所怀疑,直到离岛之后他才知道,原来他想的是对的,剑并不是这般使法。他不明白师傅为什么会这么教他,但既然是师傅教的,总归有他的道理。 幸好在岛上时除了无数次重复那个动作,他偶尔也会瞎捉摸一回,结果就是在那些粗大古树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小孔。 这回手的一刺,便是他瞎捉摸出来的。 ………… 第三十一章 夜半索清秋 叶厉手中木桨,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向后刺出,那厚钝的木桨,硬生生的被他刺出了锋利的意味。 对这样突兀的一剑,老头很显然也有些意外,他再次从原地消失时,一块被割下的袍角还飘荡在半空中。 老头又站在了叶厉的对面,那股血腥气越来越浓,直欲令人作呕。 牧羊趴在船舷上,真的呕吐了起来。不知道是因为这股血腥气,还是昨夜的宿酒。 “我知道,你曾经是一个修行者。如果你的境界未失,我根本没有资格来招惹你。”老头看着叶厉,开口道:“就算你现在的境界已经不在,我也还是不愿来招惹你。可是,有些事情不管你愿不愿意去做,却还是要做。” “没想到,作为一个修行者,你居然不会杀人,居然不敢杀人。在这样一个险恶的江湖中,一个不敢杀人的修行者,便如同一条被扒光了尖牙的鲨鱼,由一个杀戮者变成了那些嗜血者争食的对象。杀死一个修行者,这种诱惑无疑是极其巨大。所以,就算没有其他的原因,今晚我也想试一试。” “你的剑很快,使剑的方式也很独特,像刀而多过于像剑。本来以你现在的境界,我也很难杀死你。很可惜,你完全不懂任何剑法,甚至都不知道真正的剑该怎么使。刚才这一剑才真正有些剑的意味,但这样一剑不知道你能刺出几次?我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教你,但这便是你今夜葬身湖底的原因。” 老头看着叶厉的眼神突然出现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说起来,知道我的人都称我为杀神,可我从来都不知道亲手杀死一个修行者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起来我很快便能知道了。” “杀神?你是居然是杀神索清秋?”已经停止呕吐的牧羊,看向那老头,似乎想起了些什么,眼中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老头有些诧异,“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居然知道我的名字。看你的打扮,莫不是丐帮中人?”说到丐帮二字,他脸色忽然露出一种极为复杂的表情。接着便摇摇头,“就算你是丐帮之人,这般年纪,也不可能知道老夫的名字。” “原来你真的是索清秋。”叶厉的眼中也露出一种难以捉摸的意味。 “虽然我很想知道你是如何知道的,可此时对我来说,还是杀死一个修行者的兴趣要更大一些。” 说完,老头又起了变化,原来垂老瘦弱的身体似乎重新焕发了生机,整个身体渐渐变得高大,散发出一股及其强悍的气息。 索清秋将身边撑伐用的竹竿抓在手中,轻轻一抖,一杆雪亮的银枪便出现在叶厉的眼前。那银枪长愈丈三,枪尖下拥簇着一朵殷红的缨花,不知道是不是沾染的鲜血太多,红得有些发黑。 他接着便将枪尖一摆,向叶厉疾刺而来。那一枪的身姿极为曼妙,犹若天外飞来的蛟龙。索清秋的身体也跟着银枪凌空飞起,原本藏在斗笠帽下的满头乌发随风飘散,带着无比强悍的气息,便如九天的魔神下凡。 叶厉连连挥动手中的木桨,却丝毫阻挡不住那一枪的来势。 于是他向后急退,那枪尖却如影随行,始终跟随着叶厉。 瞬间叶厉便已经退至竹筏的尾梢,在往后便是冰冷的湖水。 无法再退时,只有不退。 叶厉停下身形,双脚一用力,狠狠的扎在竹筏上。那竹筏因为受力不均,另一端脱离水面微微翘起。 叶厉将身体内仅有的真气疯狂的注入木桨当中,狠狠向那迎面而至的枪尖砍去。 枪尖微微偏离,擦着叶厉的耳边刺过,他甚至都能感受到那冰冷的死亡气息。 叶厉手中的木桨被激荡的真力绞成碎片,漫天飞舞,如同下了一场木屑雨。 手中没有了武器,叶厉却如闪电般的顺着枪身向索清秋的怀里冲去,右手握成拳头,如雷霆般砸向他的胸口。 这一击蕴含着叶厉爆发出的全部力量,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拳头砸中了目标,可是却不是那种击中肉身的感觉,而是砸在了某种冰冷坚硬的器物上。 索清秋落回到竹筏上,登、登、登的向后连退了五步,将脚下的木筏踏出了几个大洞。叶厉这全力的一击,终归是有些强悍。 可索清秋并没有受伤。 银枪仍旧握在他的右手,斜指向天,却似乎短了一截。 剩下的那一截不过尺余长,顶端的尖刃闪着锋利的幽光,另一端握在索清秋的左手。 原来是枪中枪。 叶厉的那一拳,便砸在这截短枪上。 而叶厉的拳头,此刻垂落在他的身侧,有点点的殷红滴落。 “不愧是曾经的修行者,虽然没有了境界,战斗意志却还是强悍如斯。你知道自己的真气已经不继,便诱我进击,好乘机贴近我的身体,做出搏命一击。也许你的策略是对的,可是你现在的境界实在太弱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花招都不过是个笑话。”索清秋的口气没有丝毫的嘲弄,只不过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体内的真气已经消耗殆尽,接下来,看你如何用肉体来接我这一枪。” 索清秋将左手一挥,那杆枪便又恢复了原状。枪尖斜指向天,暗红色的枪缨在微风中飘动,如一朵盛开的花。 无形的杀气在湖面蔓延。一只锦鲤翘起了头,想要呼吸这凌晨的新鲜空气,却猛地又沉入湖底,似乎是被这股杀气所惊吓。 看得出来,索清秋接下来的这一枪,将是至强的一枪。 叶厉微微皱眉,再次运转气紫府里的真气,可是那种被封闭的感觉依然存在。难道要动用那件东西吗?师傅一再交代过,这件东西干系重大,不到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绝对不能动用。 接下来的这一枪,叶厉知道自己有九成的机会接不下来。那此刻应该算是遇到生命危险了吧? 所以叶厉此时的情绪很低沉。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不过离岛几个月,便要动用这保命的手段。师傅知道后,定会责怪自己没用。一想起师傅那张严厉的面容,叶厉的情绪更加低沉。 杀气越来越浓,索清秋随时会刺出这一枪。 叶厉袖中一张寸余长的纸片滑入他的左手。 ………… 第三十二章 似是故人来 索清秋手中的银枪开始旋转起来,原本平滑如镜的水面不安起来,微微颤动。 天地间充斥着一股肃杀的气息。 牧羊的脸色异常凝重,好看的双眉紧紧锁着,似乎有什么事情很是难以决断。 西门富贵一只手不停的擦着额头的汗珠,一只手紧张得不停敲打这船舷,却敲得很有节奏。 ………… 索清秋动了,他手中那杆银枪不停的高速旋转,仿佛将周围的空气都绞成了碎片,缓缓的向叶厉刺过去。 有的时候快并不可怕,反而慢下来更是恐怖。 索清秋的银枪高速旋转着,看似很缓慢的向叶厉刺去,实际上那枪上散发出的压力已经将他周围的空间全部封锁。 在这样的压力下,叶厉已经无路可退。就算他能够退,那杆枪也会寻着他的气息如影随形,不将他刺于枪下,绝对不会罢休。 换句话说,叶厉此刻已经被那杆银枪牢牢锁定。 看来这次是真的陷入了绝境。叶厉握着那张纸片的手抖了抖,似乎已经忍耐不住要将那张纸片扔出。 …………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太过紧张的缘故,西门富贵一直很有节奏在敲打着船舷的手,突然重重的敲了两下。 听到这两声敲打,一直蹲坐在船头的青衣小厮忽然抬起头,有些疑惑的看向西门富贵。西门富贵眼光一直盯着那旋转的银枪,却似乎知道青衣小厮正在看着自己,犹豫不过刹那间,便微微的点了点头。 青衣小厮轻轻站起身,站立的船头。 那一身的青衣在晨曦的微风中轻轻鼓荡,脸上再也不是那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原来再寻常不过的面容变得棱角分明起来。 一股凌厉的气息从他微动的青衣中散发出来,哪里还有半分像那个跟在小少爷后面仗势欺人的小跟班。 ………… 索清秋的视线一直顺着枪尖,盯住叶厉。 此刻枪尖距离叶厉不过一尺的距离,想着即将有一个修行者会死在自己的银枪下,索清秋一直很稳定的双手,竟然兴奋的微微颤抖了起来。 便在此时,他的心头微微一荡,似乎有一种无形的气息穿过那重重的封锁,来到他的身前。 那股气息的异常危险,恐怕有什么变故要发生。 索清秋眼瞳微微一缩,决定暂时不理会那股气息,不管如何先将这少年刺于枪下再说。于是他将真气猛地灌入银枪当中,银枪便瞬间加快速度,如同一道霹雳,疾刺叶厉的面门。 青衣小厮轻轻叹了口气。右手一挥,一道凌厉的气势便脱手而出,迅疾无比的刺向那杆银枪。 银枪距离叶厉的面门不过半尺,叶厉的右手已经微微扬起。 那道凌厉的气息却是后发而先至,狠狠的刺在被索清秋用真气封锁的空间,发出滋滋的声音,如同一把锋利的剪刀正在剪开破布。 那破布丝毫没有抵挡,瞬间便被剪开了一道豁口。无形的气息没有停顿,狠狠的刺在银枪的枪尖处,顿时发出一阵金铁交鸣之声。 银枪被这一刺,震开了两尺有余。细看那枪尖被刺中之处,隐隐的出现了一道白痕,便如被一把真正的利剑刺中了一般。 叶厉握紧纸片的手微微松了松。 ………… “不可能!”索清秋脸色顿时巨变,“真气外放,化为实体,你是一个修行者,你怎么可能是一个修行者?” 索清秋顾不得再次追杀叶厉。他将银枪横在身前,体内的真气运转到极致,双眼异常警惕的盯着那船头站立的青衣小厮。 叶厉跃回小船。 他很是疑惑,能将无形的真气化成实质,确实是修行者才可以做到的事。他早就知道这个青衣小厮的武道修为很高,可是却没从他身上感受到修行者那种特殊的波动。因为叶厉本来就是一个真正的修行者,那种波动他最熟悉不过。 牧羊看着叶厉,眼中透出一种情绪,一种异常真诚的情绪。 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叶厉看懂了牧羊眼中那关切的意思,心头微暖,轻轻摇了摇头。 牧羊松了口气。 西门富贵也轻轻的松了口气。 ………… “不对,你不是修行者。”索清秋忽然又叫了起来。刚才那一幕实在是过于突兀,让也一下陷入震惊当中,此时已经缓过神来。 “你若是修行者,这一道无形的真气早就将我这枪头给削了下来。你的真气看似凌厉,却也只不过将我的银枪堪堪震开。”索清秋忽然像是记起了某件事,看着眼前的青衣小厮,仿佛比看到一个修行者还要觉得可怕,眼中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神色,那是一种极端的忌惮和恐惧。 索清秋突然怪叫了起来,有些竭嘶底里,“先天无形剑气,你是吕青阳,你是吕青阳!”那喊叫声在湖面传出很远,惊起了岸边觅食的一群水鸟。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索清秋,你居然还能记得我。”青衣小厮口气平淡寻常,似乎偶遇久违的老朋友,一起叙叙旧。 “我居然还记得你?”索清秋忽然冷静了下来,语气却变得异常怨毒,一阵晨风拂过,吹散他一头黑发,露出右耳下的一道狰狞疤痕,“我也想忘了你。可是这道瘢痕却时时提醒着我,就连睡梦中,我都不敢忘记你。” “八年前,你与紫默林在阳平川一战,被打落悬崖,都道你已经命丧黄泉。当日我得知消息,大笑了一场,大哭了一场。笑是因为终于报了这一剑之仇,哭是因为这一剑之仇再也无法亲手来报了。”索清秋死死的盯着青衣小厮,“没想到。今日你居然会在这里现身,还做了这个土财主的跟班。” “当年斩你这一剑,却留了条性命给你。本以为你会幡然悔悟,没想到你还一直在干着这没本钱的勾当。” “你以为你是谁,真的可以替天行道?要是如此,八年前你为何你会被紫默林打的生死不知?” 青衣小厮的眼神忽然有些落寞,“这件事你无须知道。不过你是不是早就忘记了,我这先天无形剑气来自何处?” 听完这句话,索清秋眼中再次出现恐惧之色,那是一种深入内心的恐惧。他强行压抑下这种恐惧,开口道:“可惜,你始终并不真正是那座山上的人。而且,现在的我,也不是以前的索清秋。” 索清秋将枪向前一指,不知从何处来的信心,让他压制住了心底的那种恐惧和忌惮,“所以,今日我倒要看看,这些年,你的先天无形剑气到底修炼到了何种境地。” ………… 第三十三章 不是山上人,欲行山中事 “看来世间很久没有出现过那座山的影踪,以至于你们这些人早就忘记了它的存在。”吕青阳微微摇头,看了看天色,已经微微泛白,似欲破晓。 “如我这般,哪里有资格成为那座山上的人?可是既然我这身修为都是那座山所赐,我自然必须以他们的宗旨行事。”提起那座山,吕青阳脑海里出现了很久很久之前的那段往事。 ………… 马蹄声乱。 西秦与南齐泗水一战,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六岁的吕青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不明白,干着农活的爹娘,怎么好端端的便倒在了血泊之中。 坐在田埂边的他跑了过去,却怎么也叫不醒自己的爹和娘。他似乎有些明白,爹和娘已经死了。用沾满鲜血的小手抹抹眼泪,他还来不及悲伤,一群模样可怕有如野兽一样的西秦人,手持弯刀,出现在他的面前。那时的他还根本不知道,这是犬戎人独有的弯刀。 虽然吕青阳知道自己马上便要被这些西秦人杀死,他却一点也不害怕。他甚至睁大了眼睛,想看看那些人到底是如何杀人的。 因为那一刻,他忽然想学杀人。他听老人们说过,人死了是会有鬼魂的,他想若是自己学会了杀人,也许死了变成鬼魂之后,便可以寻这些人来为爹娘还有自己报仇。 狞笑越来越近,就在眼前。 吕青阳睁大了眼睛。 他没有被那柄弯刀劈成两半。 弯刀突然短成了两截。下半段还握在那西秦士兵的手里,上面一截却如被砍断的木柴一样,掉落下来。紧接着,那还带着狞笑的头颅突然从中折断,掉落在吕青阳的脚下。 吕青阳周围还有十几个西秦士兵,都是这般景象,似乎被一柄利剑同时斩下了脑袋。 不远处的西秦士兵头目,望着这恐怖的一幕,发出一阵急促的哨声,带着来这小山村打草谷的残兵游勇,仓皇的逃离。那奔跑的速度,如同后面有一群厉鬼在追赶。 一身青衣,一张温暖亲切的脸。 吕青阳看着眼前这个中年人,觉得十分安心。他觉得在这个中年人的身边,就算是天地崩于眼前,也没有危险。 “既然出世修行,那这俗世之事,便与吾等再无半点干系。琴一,若是你剑心勘不透此节,便永远不能到达那个境界。”中年人苦笑着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师父教诲自然不敢忘记,可是每每见到这世间之事,却总是忘了自己已是世外之人。” 中年人转身欲行,没料到青衫上却轻轻的抓着一只小手。 看着那沾满鲜血的小手,又看了看倒在血泊中的年轻夫妇,中年人和蔼的问道:“你想跟着我?” 吕青阳轻轻的点点头,却是那么的义无反顾。 中年人抬起头,嘴里说的话吕青阳似懂非懂,“没有师父的允许,我也不能私自带你上山。不过既然今日在这里撞见,又救了你,也不好叫你自生自灭。这一道先天无形剑气,便算是给你保命的手段。以后如何,倒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吕青阳忽然觉得自己的脑袋一阵眩晕,身体里好像多了些什么东西。等他在回过神来,眼前已经没有那中年人的身影。 后来踏入江湖路,吕青阳虽然没有机缘进入修行的门槛,却也达到武道的巅峰,凭这手先天无形剑气扬名天下。 江湖人自然知晓江湖事,世间世外并不是完全隔绝,俗世里也流传着修行者的事迹,其中有大半倒是真实的。以后的许多年里,他听到很多关于那座山的传说,于是回忆起当年的情形,愈发认定自己当日遇到的,便是那座山上的人。 于是他虽不敢以那座山传人的身份自居,却以传说中那座山的风格行事,游戏人间,赏善罚恶。 江湖中也没有异议。吕青阳的先天无形剑气,全天下武道中似乎只有他一人会使,这般奇妙的剑气,除了那座山,又还能从哪里传出来? 再以后吕青阳遭遇变故,与紫默林的对决中差一点命丧黄泉,却被这西门富贵的老爹所救。从此他也勘破了世事,便隐在西门府中做个小厮。只有西门父子知道,这个小厮有着如何恐怖的来历和身手。 今日若不是西门富贵示意,他也不会轻易出手的。只是没想到,他的模样容貌已经改变了大半,索清秋还是凭着一道先天无形剑气,马上便认出了自己。 ………… 索清秋将真气运转到极致,黑发向后飞散,那一道疤痕愈加显得狰狞。手中银枪一挥,身形飘动,向吕青阳疾刺而来。真气激荡,枪下的湖面形成一道浅浅的水槽。 吕青阳的身形轻动,也飞离了小船,两道身影在空中交错在一起。 索清秋手中的银枪越刺越快,刹那间不知道刺出了多少枪。吕青阳却一直空着一双手,一道道的无形剑气不断发出,如同一柄真正的长剑,在与银枪的交会中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两道身影甫又分开,同时落在竹筏上,一首一尾站立着。 索清秋气息微乱,身上的蓑衣出现十余道裂口,隐隐有血迹闪现。 吕青阳依旧气定神闲,只是垂下的右手轻轻颤抖,看来真气也是消耗不小。 “想不到,这么多年没见,你的修为居然没有落下。即便如此,你想要杀我倒也不容易。”索清秋桀桀的怪笑了一声,“不过既然知道你重现世间,自然会有人来对付你。” 说完,索清秋身形往身后的湖中一跃,似乎要退去。手中的银枪却脱手而出,如同离弦之间,向叶厉疾射而去。 吕青阳本意便不欲伤人,只要保护这几人周全便好。他见索清秋欲要离去,也不追赶。此刻索清秋却突然暗下杀手,他虽感意外,却也不惊慌,右手连连挥动,疾发数道无形剑气,将那银枪击落湖中,消失不见。 索清秋也趁此机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湖面忽然传来一声轻响,瞬间便变得急促了起来,似乎什么东西凌空而至,那急促的响声,便是穿越空气的摩擦声。 响声转眼间便在眼前。 吕青阳忽然脸色大变,双手连连疾挥,一道道的无形剑气,向身前的空中斩去,仿佛那里有什么可怕之物。 剑气却全部斩空,因为那里根本没有什么东西。 吕青阳却如同遭遇重击,一声怪叫,往后凌空飞起,然后狠狠的砸入湖中,一口鲜血喷洒在湖面。 叶厉手中又紧紧握住了那张纸片,神情比面对索清秋的时候要凝重百倍。 “凝气成实,这一箭是凭空射出来的。看来,这里有真正的修行者。” 看着那一箭射来的方向,叶厉感受不到那里的气息波动,却似乎已经听到了下一箭射出的声响,那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感觉。 便在此时,清晨的第一缕曙光出现在天边。接着,沉寂了整晚的西子湖苏醒了过来,各种代表着生机的声音嘈杂起来。 朝阳初现,点点金色洒在湖面,叶厉的心头忽然一松,危险的感觉已然消失不见。 西子湖仍是平日的西子湖。 ………… 第三十四章 一场情事引发的战争 消息传出的时候,已是三日之后。 能上得相宜舫的人非富即贵,自然有随从跟随。自己的主子上船之后,这些人便在杭州城内,等着自己的主子。 西子湖上却已经没有了相宜舫的影踪。就连它的两艘别号,弄晴舫和泛夜舫,也是不见踪影。 第一日的时候,岸上的人还不是很在意,只道相宜舫泊在湖心深处,干那风流的勾当。 当了第三日,相宜舫仍然没有靠岸,有些人便焦躁起来,心里生出了不祥的预感。 西子湖不大,那些人寻了舟子,只不过半日,便在湖心中央找到了那三艘画舫。只是那里已经是一片死寂,原本莺歌燕舞的画舫早就空无一人。船上的姑娘,及当晚上船的客人,全都消失了。 消息顿时轰动了整座杭州城。 从府衙到民间,到处都在谈论这个消息。明里暗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开始为这个消息可能带来的后果,而开始运转起来。 ………… 西秦的七皇子,也在这一晚失踪了。 当然,知道这件事的人极其严格的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 南齐礼部官员接到西秦通报的这个消息后,顿时目瞪口呆,一个西秦的皇子,居然在南齐的境内失踪了,而且据说这个皇子是西秦皇帝最宠爱的幼子。 年迈的老尚书忽然想起三十余年前的那场大战,一张褶皱的老脸顿时黑的有如锅底。 ………… “胡主事,你是两榜出身,倒是说说看这西秦的渊源。”老尚书稍微理了理纷乱的思绪,啜了一口惯喝的铁观音,向那礼宾司的胡主事问道。 胡主事知道顶头上司突然问起这个,自然不是要考较自己的学问,一定是另有深意。到底是进士出身,略一思忖,便开口道:“下官虽才疏学浅,对这西秦的出处,倒也略知一二。说得不到之处,还请堂官指正。” “西秦先祖原本是胡人,后乘着晋室丢失中原、群雄乱起之际,割据了北方的一隅之地,自号大秦。百余年前,大秦却出了一位天纵英才的神武皇帝,在江北第一谋臣王勇的辅佐下,只用了三年的时间,便混一北方。” “这神武皇帝野心勃勃,既得陇又复望蜀,平定北方之后,便御驾亲征率着百万铁骑,欲要渡江南下,取我江南。那大秦的柱石王勇知道我南朝虽弱,却是军民一心,又有王谢二族被倚为长城。北方虽强,内部却是尔虞我诈、暗流涌动,一旦出现变故,便有分崩离析之虞。故而王勇对神武皇帝苦谏,终未获准,只好勉力而为。” “后来果然不出王勇所料,苻秦军队在溧水一战中,被谢氏用计打得大败,神武皇帝只身带着八百余骑逃回了北方。神武皇帝经此一败,性情大变,夜夜在宫中饮酒到天明,不理朝政。脾气也越发暴躁,常常无故杀人。王勇苦谏无果,君臣自此有隙。” “终于有些人无法忍受神武皇帝的暴虐,勾结内侍乘他酒醉后,将他缢死在寝宫。主上既死,朝中大乱。那些苻氏宗族也各自暗怀鬼胎,欲从中捞到好处。” “苻秦治下的各方势力乘机反叛,各自占有地盘,偌大个大秦王朝一夜之间土崩瓦解。其中那鲜卑族的一支拓跋氏,乘乱而起,经过十来年的征伐,逐步消灭了其他的大小势力,建立了元魏朝廷,取代苻秦成为新的北方霸主。” “王勇独木难以支撑将倾的大厦,无奈之下,只好带着神武皇帝年幼的太子,在一班忠于苻氏的臣子护卫之下,向西渡过延水,在长安城安顿下来。眼看着复国无望,王勇只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将这关中的小朝廷打理起来,延续了苻氏大秦的一丝血脉。时日久了,天下别国便称这小朝廷为西秦。” “这大致便是西秦小邦的来历。”胡主事一口气说完,便神色恭敬的望着老尚书,知道他接下来一定还有话说。 老尚书似乎嫌这书房里有些闷,踱到窗前,推开窗门,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看着院内一株含苞的迎春,缓缓道:“大致也与你说的差不多。也便是从那时起,西秦与元魏便成了世仇,却与我南朝交好起来。” “那你可知道,三十七年前,我大齐为何又与西秦在泗水大战一场?” “这场大战发生时,属下还未出生。不过属下自入仕以来,也详细考究过这段史料,说是当时的西秦皇帝得位不正,欲与我大齐战上一场,以在国内立威。” 老尚书苦笑一声:“哪里又是那么简单,这其中的关窍之处,史书又怎会记载?这件事的内情在当时极为隐秘,所知之人不过双手之数。只是事情早已过去多年,如今说与你知道也不打紧。” 胡主事一听涉及到前朝秘幸,便整衣肃容,侧耳聆听。 “我大齐章皇帝开平十二年,西秦的一位皇子孤身前往金陵城游学,偶遇顺承郡主,两人一见倾心,结为百年之好。原来这也倒是一桩美事,谁知道,变故却由此而起。” “开平十四年,长安城里发生内乱,当时身为皇子的苻策乘着父皇病重,带领府兵诱杀太子。又领着府兵攻入长安宫,逼迫父皇写下传位诏书,接着便一束白绫送他殡天。” “苻策性子极为阴狠,登上大位之后,将皇族斩杀殆尽。只有在金陵城里的那位皇子,幸免于难。可是苻策却还是放心不下,一纸国书到了江南,名义上虽为请求,措辞却颇为强硬,要我大齐朝廷将那皇子送回西秦。” “经过朝中几位大佬的一番商议,大致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别国的家事引起纷争,便欲将那西秦皇子交出。那时我资历尚浅,却因一笔小楷被先帝看中,简拔在平章处行走。当时呈给先皇的折子,便是我草拟的。这奏章递上去以后,先皇当即便准了,着銮仪卫立刻拿人。谁承想,那顺承郡主是个极有主见的,早就收到了风声,便带着夫君从金陵城内消失的无影无踪。” “苻策大怒,认定我大齐借口寻不到人,其实暗地里藏着别的心思。于是起兵十五万,陈于泗水北岸,扬言南齐如果不交出人来,便要渡过泗水,直取金陵。朝廷派出銮仪卫,四处搜捕,却哪里寻得到?” “于是,便有了那场大战。本来西秦国力远不如我,谁知苻策收服了犬戎人,军力便强悍了起来。打了半年有余,难分胜负,却都打的精疲力竭。恰好这时又有銮仪卫的密探消回报,说是西秦皇子与顺承郡主早就投了北魏,如今正在大梁城中。” “估计西秦苻策也得知了这个消息,双方正好就此罢手,却也元气大伤。幸好当时的北魏是个庸主在位,要不然乘机南伐西进,那我大齐恐怕便十分的危险了。西秦虽与我罢兵,关系却大不如以前,一直到苻策驾崩,新主登基,才又慢慢的缓了过来。” 胡主事哪里会想到,那场大战的背后居然还有这样的内幕,一时听得目瞪口呆。不过他很快便反应过来,老尚书今日将这内幕说与他知道,自然便是与眼前的这件事大大有关。 一口气说的太急,老尚书有些岔气,不免咳嗽了几声。胡主事连忙端起铁观音,递到他的面前。 老尚书沧桑的双眼透出深深的忧虑,“听说西秦在位的也是位雄主,如今他的儿子在我大齐失踪,若是一个处置不当,恐怕又是一场莫大的干戈。你我如今便要想个完全之策,好进宫陈奏皇上。” ………… 第三十五章 君臣父子 与西秦七皇子同时的失踪,自然还有当夜在相宜舫上的十余位客人。 姑苏姚家的后堂中,姚老太爷正在大发雷霆。别看老爷子八十多的岁数,身板却硬朗的很,中气也足,那不断的训斥声传遍了姚府后院。 姚二愣子的父亲正站在下首,一身不吭,恭敬的听着老爷子训斥。 老太爷有三个儿子。 老大姚伯渐如今正在朝中,以吏部尚书入平章处,除了平章事吴庭轼吴大人,及内廷总管兼銮仪卫统领李鱼机,便属他在皇上面前最得宠。按说姚大人已经位极人臣了,可总是不能十分得老爷子的欢心。原因很简单,这姚阁老生了三胎,却都是千金。老太爷始终奉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祖训,丫头生的再多,也是替人家养的赔钱货。 老二姚仲渐接替老太爷掌管了姚家的生意,也生了个儿子,谁知道那小子却从小便神神叨叨,弱冠后更是迷信黄老之术,最终跟了一个游方的老道士,云游四海,得证大道去了。这事让老太爷狠狠的气了一场,说是老二教子无方,很是训斥了一番。 倒是这老三姚叔渐,便是姚伦的父亲,在仕途商道上都没什么作为,却因为生了两个儿子,反而最得老爷子欢心。姚伦的兄长自幼身子骨弱,不似姚伦这般活泼。这姚伦却从小一副混小子样,天不怕地不怕,颇有乃祖当年之风采。所以在这姚府之中,他最是老太爷的心头肉。 如今姚伦失踪,你叫他如何不心焦。 “好好的一艘船,就这么说没就没有了?”老太爷拿着黄花梨拐杖的手有些微微颤抖,不知道是急的还是气的。 姚叔渐眉眼之间也有一丝忧虑,却不敢过于的表露出来,故作平静的道:“父亲大人请宽心。我已经着人去了杭州城,便是将杭州城翻个底朝天,也要将伦儿找回来。” “都说失踪有好几天了,如不在杭州城内,你又如何去寻?”老太爷虎着一张脸,明显对老三的回答不满意。“听说齐家那小子也一起没了音讯?” 听父亲提起齐家,姚叔渐眼中闪过一丝狠辣之色,“说出来,都怪那小子。要不是他去杭州,伦儿哪里会跟着过去,又如何会发生这等事情。” “父亲,你看会不会是那姓齐的在搞名堂?”姚叔渐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念头。 老太爷摆摆手,“抓了伦儿有何用,对他们又有什么好处?你想事情就是不用脑子,如果没有好处的事情,你会不会去做?” “有没有给京城去信?”老太爷缓了缓,又问道。 “信早就送出去了,明日这时辰应该便能到大哥的手中。若是大哥调了銮仪卫去查,在这大齐哪里还有查不到的事情。所以父亲还是不要太过忧心,等着大哥那边的消息便好。” “銮仪卫也不是你大哥掌管的,哪里说调就能调。不过发生这泼天大案,估计圣上也已经知晓,李鱼机那条老阉狗怕是不能无动于衷。” “父亲说得是。” 老太爷忽然想通一个关节,挥了挥手,示意姚叔渐下去,“那些人既然抓了伦儿去,想必一定有他们的道理。既然他们有所求,自然便会找上门来。如今我们多想也无用,不如等他们寻上门来之后,再做理会。” 姚叔渐向父亲恭敬的行了个礼,转过身后,眼中的忧虑之色才完全表露出来。 ………… 金陵城的西秦礼宾馆中,西秦中书舍人梁征,已经在书房中踱了十几个来回。自从将消息知会南齐礼部的礼宾司之后,梁征的所有心思便一直在这件事情上。 这件事实在是太过费解,他作为出使南齐的使者,居然不知道七皇子来到南齐的消息。而七皇子,居然又在南齐失踪了。 如果来报的不是七皇子身边最亲近的侍卫,他肯定将那人当做疯子轰了出去。 出仕二十余年,梁征自然是见惯了朝堂内外那些明争暗斗的。此刻定下神来,首先想到的便是,这件事的背后是否藏着什么阴谋,这些阴谋是否又与自己有关。 所以他从最初的震惊之中反应过来之后,便要好好来权衡这一件事。 书房中除了梁征,还端坐着一个中年人。 作为幕僚,自梁征白衣开始,魏成衡已经跟在他身边二十余年。他知道,此时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这件事会朝着什么样局面发展,又会带来什么后果。自己和梁大人急着要做的,便是要理清这纷乱的局面,找出一条对自己最有利的路。 “听说皇上最近赏了七皇子一柄玉如意,还是皇上身边常常把玩的心爱之物?又听说太子殿下在元宵夜宴上代皇上向百官赐酒,自己却喝的酩酊大醉,说了些不君不臣的言语,被皇上一怒之下禁足三个月?”书房内仅有他们宾主二人,魏成衡便也没什么忌讳。 梁征停下脚步,看着墙上的一幅雪夜归旅图,“你是想说,眼下的这件事与太子有关?” 魏成衡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话,“太子渐渐失宠,而七皇子深得圣心,这是朝中人人皆知的事情,太子自己又何尝不知道?先朝被废的太子比比皆是,在这样的局势下,难道他不会考虑为自己做些打算?” 梁征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太子殿下与七皇子嫡亲手足,情分甚浓。况且太子早就正位东宫,君臣名分已定。七皇子也不止一次的表示,他的志向是读天下书,赏世间花,要做个闲散王爷。听说这次私服下江南,便是为了一个叫什么殷舞的风尘女子。太子虽不算贤能,却也还仁厚,并不是狠辣之人,我想不至于做出此等事来吧。” “七皇子如何想并不重要,关键在于皇上是怎么想的。要是他想将大位传于七皇子,那又有谁能拦得住?所以即便太子不忍心,也难保他身边的那班人,欲要做个从龙之臣。而太子想要登基,七皇子便是最大的威胁。皇上只有两个儿子,要是七皇子没了,就算太子如何的不肖,大位也只好传给他。” “你是说,太子身边的人擅自行事,来江南刺杀了七皇子?” “奉命行事也好,擅自做主也好,我始终认为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恐怕与太子极难脱开干系。要不然,事情哪里会有这么巧。而且七皇子下江南,连大人你也不知晓,想来必是极为机密,除了太子身边那些有心的,哪里还会有人知道?” 梁征沉吟了一番,似乎在思索魏成衡话中的可能性,却想起一事,“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只是听说当晚在画舫上的并不止七皇子一人,还有十余人也一起失踪,而且那些人多半都是江南江北的豪门权贵子弟。” “这也是我最疑惑的地方。”魏成衡眉头微皱,“按理说,他们的目标只是七皇子一人,又何至于闹出如此之大的动静来?” “七皇子的下落,我已经知会南齐朝廷,自然由他们去理会。不管结果如何,皇上总不至于怪罪到我身上。至于国中的局面,目前还是晦暗不明,我们不要急于决断,还是静观其变的为好。否则一个落子不慎,落个满盘皆输。”梁征似乎做了最后的决定。 第三十六章 也许遗憾 湖面的雾气已经完全消散,小船悠悠荡荡的漂在水面。 吕青阳一身青衣早就湿透,胸前衣衫洒满点点滴滴的血迹,出现了一个碗底大小的破洞,切口处利落得如同被利器切割出来的一般。胸口的皮肤上一片焦黑,似是被烈焰灼烧过的痕迹。 叶厉体内真气运转几遍,将手掌贴在吕青阳的后背。盏茶功夫,吕青阳苍白如纸的脸色才渐渐有了些红晕,一口气也悠悠的缓了过来。 吕青阳又扑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才缓缓的睁开双眼。 “吕叔,你醒了?”西门富贵见吕青阳醒转,一脸关切的问道。 自记事时,吕青阳几乎便一直跟在他身边,二人之间的情分极为浓厚。所以名义上虽是主仆,私底下他却一直将吕青阳当做师长。况且吕青阳也是他最大的依仗,如今被打的生死不知,西门富贵如何能够不着急? 吕青阳露出一丝苦笑,微微的摇了摇头,“吕某是见过生死之人,今日受的伤虽重,却还要不了命。只是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里见识到真正的修行者。” 回想起受伤之前的那一刻,那一支真气凝成的箭来得是如此诡异。他将先天无形剑气运转到了极致,连续斩出了五十六剑,希望能阻挡住那道恐怖的箭气。可是他却没有一剑能够斩实,仿佛身前什么都没有,那一支箭根本就不存在。 当可箭气击中他胸口的时候,那种真实的剧痛使他知道,自己确实被一支箭射中。好在最后关头,他将体内的无形剑气凝聚在胸口,硬抗了这一箭,才留下了一条性命。 修行者的实力,竟然恐怖如斯。挡无可挡,避也无可避。 吕青阳眼中露出无限的向往,又夹杂着些许遗憾,自言自语道:“那种境界,与我等相较,真是隔着一座巨山。只是如何仰望,此生再也难以看到那山后的风景了。 话语中带着一丝不甘,却又无可奈何的情绪。 回想起幼时的情形,他也曾经距离那传说中的圣山只有一步之遥。如果当时那个青衣文士带了他去,今日的他便又是另外的一番天地了。 可惜,咫尺终究是天涯。 “也许,这便是命运。”吕青阳想。 有些遗憾,又并无遗憾。 “我的性命虽然无碍,可是这一箭破了我的先天无形剑气。换句话说,从此刻起,我便是一个普通人。”吕青阳看着西门富贵,眼神中露出一种看着子侄的慈爱,“所以,小少爷,吕某以后再也不能在你身边伺候,这江湖,便要你自己去闯荡了。 “这两位小兄弟,虽然衣着普通,但绝非寻常之人,似乎身上都隐藏着巨大的秘密。不过以吕某多年的阅历来看,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小少爷倒可以与他们好好的结交一番。说不定将来,会对小少爷有莫大的好处。” 西门富贵瘪着厚厚的嘴唇,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吕叔莫要着急,我将你带回家,让我爹请天下最好的大夫,寻天下最好的药草,肯定会将你治好。” 吕青阳笑了笑,似乎有些欣慰,却摇了摇头。 ………… “你真的是个修行者?”牧羊看着叶厉,再一次问道这个问题。 叶厉不知在想些什么,没有回答。 “看来那索清秋说的没错,你真的是个修行者。”牧羊悠悠的叹了口气,“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也只有你这个修行者,才会惹来这么厉害的角色。不是说修行者都如天上的神仙一般,你怎么又会被这么多的人追杀?” 叶厉一直在看着渐渐近了的湖岸,“我说过,那些人和我没有关系。” “和你没关系?那总不会是冲我这个小叫花来的吧。”牧羊看了西门富贵一眼,西门富贵却正在和吕青阳说着话,并没有注意。 牧羊苦笑一声,没有就这件事情再追问下去,却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对了,和那只乌鸦打的时候,你为什么用布蒙着眼?总不会是因为那只乌鸦长的太丑了吧。” 叶厉怔了怔,才想起牧羊说的是那拿着巨刀的怪人,又怔了好半天,才缓缓道:“我不会杀人。可是如果我不杀了他,他便要杀死我们。所以我想,也许蒙上眼睛会好一些。” 牧羊不明白叶厉说的话,他不知道那个关于长眼睛木柴的故事,自然想不通不会杀人和蒙上眼睛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不过叶厉话中的另一些意思,却让他有些吃惊。 “你不会杀人?那么孟青海、郝大树那些人又是谁杀的?” 叶厉摇了摇头,“我是找过那些人,可是并没有杀他们。” “确实,李宝雄断了支手臂,郝大树也只是失踪,严格的来说都不能算是死了。可是刘通呢?当时便死在你的剑下。还有孟青海,重伤数日后也不治身亡。”牧羊看着叶厉,幽黑的双眸深不见底。 “李宝雄的手臂,确实是我砍下的,因为他不应该那样对待一个小女孩。其他几个人,我不过是出手惩戒了一番,甚至都没让他们受伤。至于他们的死,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我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们,但我很高兴。或许我心里本来是希望他们死的,可是又不希望他们死在我的剑下。因为我说过,我不会杀人。”叶厉似乎从来都没有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 牧羊似乎有些听懂了叶厉意思,他所说的不会杀人并不是真的不会,而是不敢。所以他相信叶厉说的话,既然他说没有杀人,那些人便一定不会是他杀的。 牧羊陷入沉思,这件事真如叶厉所说的那般,那些人的死便一定隐藏着某个巨大的阴谋。思忖了一番,却一点也理不清头绪,只好暂时不去想。 “可是,你为什么又要找上那些人?” 叶厉没有说话,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纸片,小心翼翼的打开,递到牧羊的面前。 牧羊接过来很快便扫了一遍,又将纸片递还给叶厉,口中说道:“原来如此。”脸色却没有丝毫变化,似乎纸片上的内容并没有让他感到吃惊。 “名单上便只有这几个名字,没其他人了么?”牧羊又问道。 叶厉摇了摇头,接回纸片,依旧叠好放入怀中。 牧羊忽然间又想起一件事,叹了口气,“有些人,便是太过聪明了。谁料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 第三十七章 谁家少年欲试剑? “公子是一位修行者?”吕青阳似乎恢复了些元气,终于忍不住开口向叶厉问道。 他在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年的时候,便隐隐感觉到一种极其危险的味道。特别是在走近他身边的时候,自身的无形剑气忽然毫无来由的自动释放出来,仿佛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事物一般。 当初在如意当,叶厉感受到吕青阳散发出一股凌厉的剑意,便是由此而来。 可当吕青阳可以去感受叶厉的境界时,发现他也不过五品中上,境界甚至还不如自己。只是那种极其危险的感觉,一直若有若无的存在,这使得吕青阳十分不解。 他怕这个少年的出现不是什么巧合,或许是要对西门富贵不利。于是他便一直守在西门富贵的身边,小心翼翼的戒备着。 不过看昨晚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证明事实终究不是他想象的那般。 梧桐剑刺西门富贵,叶厉单手抓剑的那一幕,还有他蒙着双眼斩断乌鸦的双臂,绝对不似作伪。而且最后在面对索清秋的时候,如果不是西门富贵示意自己出手,叶厉若是没有其他手段,一定避不开那一枪。 由此判断,这个少年对西门富贵并未恶意,或许他的出现真的是偶然。 ………… 对于吕青阳的问题,叶厉微感意外,却还是点了点头。 “可是以公子目前的境界来看,也不过五品中上,要不然别说是索清秋,就是那最后的一箭,也未必伤得到公子。”得到了叶厉的证实,吕青阳总算是解开了一道疑惑,可是接着又更加的不解,“吕某虽然孤陋寡闻,修行者的事也略知一二,却从未听说发生过修行者失去境界的事情。不知道公子这是……?” 叶厉道:“我中了毒。” 吕青阳眉头轻轻一皱,“能让修行者失去境界,这样厉害的毒物倒也没有听说过。不过天下之大,使毒的高手也多,也不算太过稀奇。只是一个修行者,怎么会被人下了毒而不知道,这倒有些令人费解。” 修行者的感知力要比一般武道中人强上百倍,所以能够被人下毒而不知的几率实在少的可怜,至少对于吕青阳来说,还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一个修行者被人下了毒而不知,又被这毒物弄得失去了境界,这个少年实在是有些令吕青阳捉摸不透。 牧羊却谑笑着,开口道:“若是一个修行者饮酒饮的醉了,只怕也与寻常人无异。那时候要是下起毒来,也就容易的多。” 吕青阳看了一眼牧羊,心道一个修行者怎么也会喝醉酒,却忍住没有问出口。 “不知道二位公子为何又要上相宜舫,我看得出来,你们并不是冲着殷舞姑娘而去的。”吕青阳想起这件事,又开口问道。 “不知道西门少爷与吕先生为何也要上船?我也看得出,西门少爷并不是那喜好风月之人。”牧羊没有回答吕青阳的话,却反问道。 这次开口的是西门富贵,“我接到了相宜舫的请笺,所以要上船去。既然我要上船,那吕叔自然要陪着我了。” “那我们的两张请笺呢,难道也是相宜舫送与西门少爷的?” “哪里有这么多的请笺可以送,那两张,确实是我花了银子找人偷来的。因为我想也许会遇到想上船又没有请笺的人,事实果真如此,便是遇上了你们。看来本少爷还是有些先见之明的。”西门富贵见吕青阳的状态似乎不错,情绪也开始好转起来。 “妙,妙,西门少爷果然是个妙人,不仅眼力好,居然还会神机妙算。”似乎忘记了刚刚才从死里逃生,牧羊又恢复了那副惯有的嬉笑模样。 “我们要上船,也是因为这位叶公子喝醉了酒。”牧羊对吕青阳二人也没有什么隐瞒,将当阳县里发生的事情,略略的说了一遍。 “我们久在江南,也没有听说过有哪家商号丢失了大笔银子的事情。这种事,就算是瞒得再紧,也会有些只言片语流露出来。如今半点风声也无,恐怕这件事并不如公子相像的这般,也许另有蹊跷。”吕青阳眉头皱的更紧,思索了片刻,开口道。 牧羊与叶厉对望了一眼,眼中皆有疑惑。 “不过事关重大,我也不敢枉下断言。叶公子既然见过殷舞姑娘,不知道有没有向她提起过这件事?” 叶厉摇摇头,“她也没有听说这件事。” “那便奇了。勾栏画舫这种场合,最是消息灵通之处,如是她们都不知晓,恐怕在别处也打听不到。”吕青阳忽然想来一件事,略微想了想,便又说道:“不过有一个地方,也许可以让你们了解到这件事情的真相。两位公子可曾听说过慕剑山庄?” 叶厉摇摇头,这个名字师父似乎从没有向他提起过。 牧羊的眼睛却亮了亮,“吕先生说的可是太湖之滨的慕剑山庄?” “正是。” 慕剑山庄在江湖中名气极大,牧羊知道也不算稀奇。 说起慕剑山庄,吕青阳也是一脸的敬佩之色,“太湖之滨的慕剑山庄是个古老的武道世家,代代都有修行者出世。只是那里常年闭庄,不与外界交往。说来也是极巧。这山庄却每三年要开庄一次,举办试剑大会,挑选山庄中出色的少年,接受天下英杰的挑战。这些少年通过挑战后,便可以行走江湖。” “山庄为了吸引天下的高手参加大会,来为自己子弟试剑,还开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若是能够打败山庄所有参与试剑的少年,便可以向山庄提出一个要求。当然这要求以不干涉朝政,不违背江湖道义为前提。除此之外,不管什么要求,慕剑山庄都会替你办到。” “另外胜出者还可以获得一件奖赏,有时候是柄宝剑,有时候又是本剑谱。从慕剑山庄出来的,不管是兵刃还是剑谱,自然都是千金难求的好东西。” “所以每次召开试剑大会,天下高手都是趋之如骛。只是那慕剑山庄人才辈出,听说还有些青年才俊,竟然已经成为真正的修行者,又哪里是那么好打败的?所以这些年来,能够得到宝物的人是屈指可数。绝大多数的人,都不过是去为山庄送上一块磨剑石。” 牧羊忽然打断了吕青阳的话,问道:“那有没有修行者去参加试剑大会,挑战慕剑山庄?” 吕青阳苦笑一声,“慕剑山庄的那些东西,在俗人眼中是宝物,可是修行者又怎么会看得上眼?” “二位公子若想知道那女子的下落,也许去趟慕剑山庄,便可知晓。还有叶公子身上的毒,那山庄或许也能解得。” “前提是我们要打败山庄那些试剑的年轻人?” “这个自然。以叶公子的境界身手,也不是没有机会。其实还有一件好处,我见叶公子于剑之一道天分甚高,却不知何故没有练过剑法。这次慕剑山庄的奖赏中,便有一套两重心字剑法,应该适合叶公子。” ………… 第三十八章 不如归去 小船靠岸,天色已是大亮。 湖面的微风夹杂着青草的香气,让人十分的沉醉。 因吕青阳受伤,叶厉四人也顾不上欣赏湖边清晨的美景,匆匆的到城中找了间客栈。 一夜劳顿,众人都是疲惫不堪,形容憔悴。好在西门富贵一出手便是个十两的元宝,那原本打着呵欠一脸不耐的店家,立马换了副嘴脸,好像对待自己亲爹似的,将几人迎了进去。西门富贵要了几间上房,众人暂且安歇了下来。 杭州城从沉睡中苏醒,渐渐的喧嚣起来。 叶厉站在临街的窗口,看着大街上的车水马龙,却暗暗想着自己的心事。 与殷舞的见面,湖面的追杀,青衣小厮居然是个武道巅峰的高手,这一连串的事情,让简单的他,一下子根本没法理解。 最令他挂怀的还是,“那个戴珠帽的女孩到底身在何处?” 他想起吕青阳的话,太湖之滨的那个山庄,那场试剑大会。 叶厉忽然决定要去试一试,如此一想,对那试剑大会,便有些迫不及待了。 牧羊也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从当阳县,再到杭州城,西子湖,牧羊将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又一一的梳理。他似乎渐渐的有些头绪,可是某个关键的问题让他很难想通,好看的双眉一直皱的很紧。 既然想不通,又何必在想。 牧羊忽然间想明白了这个道理,微微展颜,“不知道,那慕剑山庄是否如同传说般的那样神奇。如果真的能够解决问题,为何不去太湖边上走上一趟呢?” ………… 午饭时分,西门富贵过来敲门,后面却还跟着两个小厮,捧着厚厚的两叠新衣。 “两位的衣衫实在是太过破旧,就算是真正的叫花子,也不过如此。这身打扮,恐怕穿州过府会招致不必要的麻烦。”西门富贵也换了身绛色的新衣,看上去精神了许多,只是那新衣的胸口,依旧绣着个大大的福字,仍然是暴发户的做派。 “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们随便挑上一件,将就些穿吧。” 牧羊瞧瞧自己身上的旧棉袄,别说已经破乱不堪,还有点点血迹,就是现在这个时节,穿这身也不合时宜。他苦笑一声,“如果不是看在西门少爷元宝的面子上,我穿着这身,恐怕连客栈的门也进不来。” 于是也不推辞,挑了件湖蓝色的长衫,套在他修长的身体上。那长衫仿佛量身定做的一般,居然十分合体。 一件合身的长袍,配上他那清秀的面容,挺拔的鼻梁,隐隐含笑的薄唇,整个人顿时显得清逸出尘,让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 西门富贵似乎看得有些痴了,微微的叹了口气,“你要不是个男人,就算是年纪比我大些,我也要将你娶了回去当媳妇。” 叶厉也挑了一件,却与他原来的那件一样,依旧是黑色。 “吕叔请叶厉公子过去一趟,说是有些话想与你说。”看叶厉换好了衣服,西门富贵开口向他说道。 叶厉看了牧羊一眼,便向房外行去。 牧羊似笑非笑,“西门少爷将那根木头支开,是不是有话想与我说?” 西门富贵摇摇头,又点了点头,“倒也不是刻意支开他,吕叔确实是要找他说话。不过我还真有些事情,想和公子单独聊聊。” 小胖子和牧羊似乎是同一类的人,什么事情都不是很放在心上,除了极少时候,脸上都挂着那一丝欠揍的笑容。 他笑嘻嘻的从怀中掏出一件东西,放在桌子上,“这方印章太过贵重,公子还是收了回去。反正我那两张请帖,也没帮上什么忙。” 牧羊看了一眼印章,嘴角依然是那浅浅的笑容,“那两张请笺可是你花了真金白银买回来的,如今你将这印章还给我,岂不是吃了大亏。我看少爷你这桩生意,可是做的极不划算。” 西门富贵摆了摆他那双胖乎乎的手:“做生意嘛,自然是有亏有赚。这一桩亏了不打紧,下一次再赚了回来便是。” 他忽然眨巴眨巴那双绿豆大的小眼,压低声音,有些神秘的向四周看了看,“听说这谦山印来头可不一般,不知道公子是如何…………?” 牧羊笑意更浓,“你知道我本来就是个小叫花,若我说是别人施舍的,你信不信?” 西门富贵笑容僵在脸上,不过片刻,又笑了起来,笑容无比真诚,“公子说的话,我自然相信。就算你说是捡来的,那便一定是捡来的。” 两人相视一眼,不禁都大笑了起来。 ………… “吕先生找我?” 吕青阳半倚在床头,脸色似乎不错,只是双颊上的那两抹红,总有些病态的不正常。 “叶公子请坐。吕某也不拐弯抹角了,请公子来,是有一事相求。吕某虽于武道极为浅薄,看人却是极准,公子此时虽有些坎坷,日后必定人中龙凤。还有那位牧羊公子,表面上是个小乞丐,也绝非一般人物。”吕青阳有些气短,咳嗽了几声,又接着道:“西门小少爷虽然有些惫懒,性情却极为的敦厚,看似精于世故,内心却有若白纸。若是他以后遇到什么难处,还望叶公子能够出手一二。” 叶厉沉默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吕青阳以为自己猜到叶厉心中所想,又开口道:“自然不会让公子白白费心。吕某虽然先天剑气被破,一身修为全无,可这无形剑气的用法却还乱熟于心。剑气乃仙人所授,未得允许,自然不能外传。可这剑气的运用法门,却是我自己揣摩而来,公子若是愿意,我便传了给你,以做谢礼。我知道,叶公子这样的修行者,自然是瞧不上我这点微弱法门。只是如今公子身中奇毒,境界尽失,对运剑之道又所学甚少,如若想在那试剑大会上出露锋芒,只怕不太容易。或许,我这点法门可以帮的上。” 叶厉抬起头,缓缓说道:“吕先生不必如此。那小少爷也是个好人,若是以后能帮的上,我会出手。” 吕青阳大喜,又道:“如此,吕某便先行谢过叶公子。只是这先天剑气的运用法门于我已无用,小少爷虽也修过武,却不是我这路数,传给他也是无用。叶公子虽不精剑术,却对剑道领悟至深,学习这法门最是合适不过。所以还望公子不要推辞,就算公子看不上眼,若是以后遇见合适的,便传了给他,也算给吕某留个传人。” “吕先生为何不找个人,亲传给他?” 吕青阳眼中忽然生出浓浓的倦意,“吕某早年经历一番变故,早就看透了这江湖。此番若不是陪着小少爷,又怎么出来?今日回到府中,以后恐怕便只做个寻常人,与江湖再没有半点干系。” ………… 第三十九章 太湖三白 叶厉站在太湖边的望月楼,极目远眺,一望无际的湖面平滑如镜。一阵春风拂过,湖面便如一位娴静女子,穿着闻名天下的湖绣,却被顽皮的小子轻轻扯皱了衣衫。 如此良辰美景,当叫人心旷神怡。 叶厉却没有这样的感慨。此情此景,让他想起了东海上的那个小岛,那块那常常攀爬的悬崖和那个一脸严厉的中年人。 他忽然开始怀念过去,开始怀念在岛上砍柴的岁月。 牧羊正在大快朵颐。 摆在他面前的,是著名的太湖三白,他根本无法抵挡那鲜美的诱惑,不停著的将那些鱼虾塞入嘴中。 西门富贵却不在这里,他带着受伤的吕青阳,一起回了姑苏城的老家。 ………… 吴兴城临湖而建,往东约五里,便是半湖湾。从这里开始,禁止一切闲杂人等进入。 慕剑山庄便在坐落在半湖湾,独占半湖之景。 这座山庄极其的古老,也不知传承了多少个年头,历经了多少朝代的风雨。 可是不管江南的朝代如何更替,也不过管那天子姓刘还是萧,对慕剑山庄都是礼敬有加。原因有二:一来慕家祖训凡慕家之人一心修剑,不得参与朝政;再者慕剑山庄武道高手辈出,历代都有修行者,传说曾有一位老祖达到了璞真境。 像这样根基深厚的强大势力,既然它不主动来招惹,谁又闲得没事去招惹它呢? 到了前朝,开国的太祖皇帝为了笼络慕家,竟然将这吴兴城都封给了慕家,当做采邑。后来大齐篡了前朝,也将这规矩延续下来。 只是山庄里的核心人物常年闭关不出,一心修剑,与世隔绝。山庄一切俗务,均由外门弟子打理。 故而吴兴城虽然也有朝廷派来的太守,却只不过是个摆设。在这太湖之滨的方圆百里,真正做主的依然是慕剑山庄。 ………… 吴兴城是座小城,要不是慕剑山庄在此地,兼之太湖三白的美名,很难让人知晓。即便如此,平日城里也难得见到几个生人。 这几日,城里却猛然间多了很多人,很显然,这些人来这里都是为了一个同样的目的,便是那试剑大会。 吴兴城里原本宁静的大街小巷都开始喧闹起来,最忙碌的自然是那些客栈酒肆。看着那还在不断进城的客人,掌柜们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停下的时候,心道这试剑大会要是一年举办一次便好,不,最好是日日都办。 望月楼是吴兴城最好的酒家,推开小窗,便是太湖美景。所以,吴兴城里最忙碌的地方是客栈酒肆,而客栈酒肆中最为忙碌的,自然又是望月楼。 二楼雅间早就满座,一楼的大堂也是挤满了人。 牧羊似乎有种天生的本事,不管在哪里,他都能找到一个最好的位置。何况他怀里揣着西门富贵临行时送的三千两银子,这本事用的更是得心应手。 本来是四个人的座位,却被牧羊和叶厉两个人占着,还是最好的临湖位置,任谁看上去都有些嚣张。那些六七个人挤在一张小桌的,早就有些忿忿,只不过这里是吴兴城,谁也不愿意为了点吃喝的小事,在慕剑山庄的眼皮低下闹事。 其实嚣张的不止牧羊二人,还有比他更加嚣张的客人。 因为那人独占了一个座位,也是临窗,甚至比牧羊的位置还要好,是这望月楼中最好的一个位置。 那人年纪不过与叶厉相仿,却生得眉清目秀,只是不知道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情,虎着一张俊脸,不停杯的喝酒。南方人不善饮,故而吴兴特有的湖春绿并不十分醉人。可那少年似乎酒量极浅,一口湖春绿下去,俊脸上便多一丝红晕。 早就有人看不管他独自霸占着如此好的一个位置,便欲和他商量要换个座位。那少年也不答话,只是将依稀有些朦胧的醉眼一翻,依旧低下头喝着闷酒。那些江湖豪客心中自然不快,可一想到这里是吴兴城,又只好悻悻的走开。 ………… 二楼忽然上来几个奇怪的人。 为首的中年人倒不稀奇,穿着对襟长衫,样貌普通,一副大户人家管事的装束。 后面跟着几个随从,手里都拿着不一样的物事。有的挑个担子,一头装着食盒,另一头装着锅碗瓢盆,若说是个街边卖杂食的,那食盒却十分的精美,恐怕便是太守府中也寻不出来。 有的挑着箱笼,看样子是装着衣物。虽见不到里面的东西,只看那木箱,都是上好紫檀纯金的镶边,十分贵重。 还有的捧着条狗,细看过去,却是条细毛的白面狐狸。 这模样,倒似有人搬家。可若说是搬家,却怎么倒搬上了望月楼? 更奇的是,后面还有人捧着个铜盆,盛着一盆清水,还有一块白净如雪的擦手布。 “早就听闻望月楼是个清雅所在,谁知道今日一见,却如那坊市一般嘈杂。”那管事模样的中年人,刚刚从楼道上探出头,便一边皱眉摇头一边道,“这样的地方,公子见了只怕不喜。” 那挑着食盒的随从道:“可是公子指明了要尝尝太湖三白,而且就要这家望月楼的。若是在湖北地方,或者可以将这些人都赶了出去,可这里是……” 中年管事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有再多说,看着满座的二楼,眉头皱的愈发厉害。当看到他俊俏少年的时候,眼睛却是一亮,“这个位置倒是不错,再用一块屏风隔上,公子来了倒也可以将就。去唤店小二,抬一扇屏风上来,要素雅些的,那是俗物公子不喜。” 于是踱到那俊俏少年的桌子旁,微微一抬手,口气还算客气,“这位公子,我这里同伴多,能否换个座位?” 那少年似乎没有听见中年管事的话,仍旧独自饮者酒,看样子醉的更加厉害了。 中年管事眉头一皱,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这次少年倒是听见了,把醉眼翻了翻那管事,并不答话,又接着低头喝酒。 中年管事的脸终于沉了下来,欲要发作,却还是忍住了。 他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约摸十两左右,啪的一声拍在桌上,“这锭银子虽不多,补偿公子这桌酒菜的,也还是够的。” 中年管事心道,你这面前不过三两碟小菜,加上两壶老酒,不过几钱银子的事情。这里十两银子,这样的够吃几十桌了,你有什么理由不让开? 少年却是连看都懒的看他一眼了,只顾喝酒。 中年管事的随从却忍不住了,心想以自家公子的身份,就算这里是吴兴城,慕剑山庄也要给上几分面子。如今这小子只不过是个不相干的人,山庄总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来为难公子。 于是便要上前动手撵人。 管事将手拦了拦,稍微压低了些声音,“我家公子看中了你这个位置,还望公子能够成人之美,以免扫了大家的雅兴。”言语虽然客气,口气却十分冰冷,透露出显见的威胁之意。 这次少年终于有了反应,仍旧将醉眼一翻,却看见那些奇怪的家伙什,不由的呆了一呆,接着哈哈的笑了起来,“有趣有趣,这望月楼开了几十年,如今要换东家了么,这就搬了过来?” 笑声却忽然止住,有些好奇的问道:“你家公子,是个什么东西?” 听到少年言语中辱及自家公子,中年管事终于动了真怒,不再开口说话,只是向旁边的随从使了个眼色。就算这里是吴兴城,他也准备好好教训这个不知好歹的少年一番。 “他家公子便是区区在下,却不是个东西。”楼下传来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语气听上去十分随和,片刻间已至二楼。 ………… 第四十章 桃花坞里封白扇 话音未落,众人眼前一亮,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已经走上楼来。 这男子长身玉立,神态潇洒自若,模样十分俊俏,与那独饮的少年相较,也不稍逊色。只是若细细的望去,眉眼之间有些许的阴柔之气,竟与先前那随从怀中抱着的玉面狐狸有些相似。 一身的长衫胜似白雪,只是袍角及袖口处绣着三两枝的桃花。那桃花也不似寻常的那般粉色,却是鲜艳欲滴,有如沾染上了斑斑点点的血迹。 男子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显得异常的优雅从容。 先前上来的中年管事及一众随从,见到这男子,立马退到一边,肃手而立,不出一声。 男子看着独饮的少年,心里也暗自叹了一声,这世间除了自己,居然还有这么好看的男子。幸好自己没有龙阳断袖只癖,要不然恐怕真会动了心。 于是缓缓走上前,将手中折扇打开,轻轻摇了摇,仍旧笑道:“下人们不知礼数,冒犯了公子,还望公子见谅。” 那扇子却与一般的纸扇不同,扇面上洁白如新,竟无点墨。 那少年却又似没有听见一般,一手拿着已经见底的酒杯,两眼看着窗外湖面上的一叶白帆,呆呆的出神。 青年男子神情却丝毫未变,一脸谦和的笑容依旧从容,“在下桃花坞封白扇,欲与公子拼个座,不知道公子意下如何?” 他口中虽是询问,也没等少年答应,身子却已经坐在了对面的空位上。 中年管事与众随从都吃了一惊。他们跟着这封白扇许久,最是知道自家少爷的秉性。少爷看似谦和,骨子里却极为的清高骄傲。却又有些洁癖,是以每次出门,吃穿用度的东西,都是从桃花坞里带出,故而才有了之前的那一幕。没想到,他竟然与这少年对坐在一张桌子上,而且那桌椅都没有仔细的擦拭过。 那只玉面狐狸从随从的手中跳下,一下子钻到了青年男子的怀里,呜呜的低声叫了几下,似乎是在讨好卖乖。 ………… “封白扇,这人居然就是桃花坞的少主封白扇。”望月楼在座的客人,除了极少人如叶厉这般初出江湖的,也都极为的震惊。 桃花坞在洞庭之侧,那里有十里桃林,住着桃花剑仙。 这桃花剑仙的修为极高,传说已经达到修行的第二重境界筑幽境,是世间少数为人知晓的修行者。只是这桃花剑仙为人亦正亦邪,又极少在世间露面,所以几乎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清楚,是以也有人称他为桃花剑魔。 可是世间皆知,桃花剑仙有一个传人,便是这封白扇。 剑仙对这个弟子是极其的溺爱,据说湖北道的某个修武世家,因为无意中得罪了封白扇,一夜之间被人灭了满门。虽然没有任何的证据留下,可是如此狠辣的手段,明眼人一瞧,都心知是那剑魔所为。 没想到,眼前这青年便是封白扇。只是看他如此随和的模样,倒是个谦谦君子,与传说中他那乖张的师父绝不一样。 ………… 见封白扇不请自坐,那少年终于收回了看向湖面的目光,紧紧封白扇看了许久,许是喝多了缘故,口齿竟然有些不清楚,“桃花坞,封白扇,又是什么东西?” 听了这句话,二楼的众人脸色都精彩了起来。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敢当面问桃花坞是什么东西。 封白扇的笑容有些发苦,不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真醉还是装傻,“在下刚刚说过,我不是个东西,只不过与公子一样,也是个人而已。” “既然不是个东西,我又没有请你,你为何坐在这里?” 封白扇的笑容终于有了一丝异样。 他到这吴兴城来,除了参加试剑大会,还有另外的一件要事。今日在望月楼遇到这少年,本想乘机展现一下自己的潇洒气度,留下个宽厚仁和的好名声,好让慕剑山庄里的人知晓。 本来封白扇单以容貌气度,走到哪里不是被人恭维奉承着,何况他还顶着桃花坞少主的偌大名头。 他想自己已经如此的放下身段,那少年自然应该是感激涕零,能以与自己同坐而极感荣幸。可没想到面前这少年居然丝毫的不领情,直要将他逼入尴尬的境地。 中年管事自小便跟着封白扇,哪里见过自家少爷受此大辱,再也忍耐不住,大声的呵斥道:“哪里来的狂徒,我家少爷要与你同座,不知是你几世修来的福气,居然敢如此的怠慢。” 说完,又换了副极其恭敬的模样,最封白扇道:“少爷,何必与这般不知好歹的小子啰嗦。我去将掌柜的唤来,将他轰了出去,您好清清静静的品着这湖鲜。” 封白扇用手轻轻捋那白狐背上的细毛,脸上虽然还挂着笑,却没有出声,似乎默许了管事的说法。 这时那少年却猛地打了个酒嗝,一股腥酸之气直扑封白扇。 封白扇微微皱眉,面色看起来没什么变化,心中已经是恼怒之极。 湖面一阵微风拂过窗前,少年的酒意似乎微微散了些,眸子开始明亮起来,俊脸上却依然挂着冰霜,“这座位好像是我先定了的。别说你把掌柜的叫来,便是把吴兴城的太守鲍大人请来,我说不让你坐,你还是不能坐。” 封白扇脸上的笑容终于不见,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公子没听过桃花坞?” “我没听过什么桃花坞,就算听过,和我又有什么关系。须知这里又不是桃花坞梨花坞,不过是个吃饭饮酒的所在。” 封白扇忽然又是展颜一笑,眼神中的阴冷却丝毫未变,“公子似乎有些醉了,不如让我这些下人送公子回住处。”手中的折扇却是轻轻一和,从桌下向那少年的一指,一股劲气直刺他的小腹。 那少年浑然不觉,似乎为了证明自己并未喝醉,抓起桌上的酒壶,又给已经见底的酒杯倒上了满满的一杯。 一丝冷笑爬上了封白扇的嘴角,片刻之后却僵在那里。他感到自己那道劲气刺出之时,有一道无形的剑气同时爆发,与自己那道劲气在桌底碰撞,却没有闹出太大动静,只是在临湖的墙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剑痕。 少年手中的酒杯又已经见底。 封白扇的脸色却完全的阴沉了下来。 ………… 第四十一章 慕家有女 “这位公子真正的好酒量,如是说你醉了,我便第一个不信。”牧羊从隔壁的座位看了过来,带着一脸灿烂的笑容,与先前封白扇的笑容又是不同,似乎能暖入人心,将这三月里的春风都比了下去。 “哦?”那少年一张俊脸早就红的不成样子,眼神却愈发的明亮,向牧羊道:“公子倒是好眼力,比不得这般无趣之人,何不过来同饮一杯?” 牧羊闻言,也不客气,幽幽的踱了过来,只剩下叶厉,依然静静的看着湖面。 封白扇的视线却一直盯着叶厉,他知道刚才那道剑气是从这里发出,在牧羊身上他没有感受到修武者的气息,那便是这黑衣少年出手的无疑。只是一时吃不准这少年的来历,不愿意盲目的动手。 “要是说到吃,在下很是有些心得。”牧羊大喇喇的在那少年旁边坐下,随手抓起了一粒花生,剥开壳放入口中,似乎根本没有看见对面的封白扇,向那少年笑道:“对于这杯中之物,却实在是有些惭愧。不过我那兄弟却十分的善饮,便如公子这般的好酒量,只怕也难是他的敌手。” 少年眼中满是不信的神色,“我看未必。” 说完,抓起手边的酒壶,也不用杯,直接对着嘴一股脑的灌了下去,然后用衣袖擦擦微湿的嘴角,“这样又如何,不知道你那兄弟使得使不得?” 话音刚落,身子却软溜溜的滑了下去,伏在桌子上,这次似乎真的是醉了。 牧羊笑道:“这醉酒的模样,倒是和那木头一般无二。” ………… “那位公子的酒量我不清楚,不过他的身手,倒是厉害的很。”封白扇收回视线,看向对面的牧羊,冷冷的道:“只是我这桃花坞的事情,二位确定能够管的了?” “封公子是吧?”牧羊似乎到此刻才注意到对面坐着封白扇这个人,“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这里不是吴兴城么,不知道你说的桃花坞又是什么地方?” “便是在吴兴城,只怕有些闲事公子最好也不要管。”封白扇的口气更加的不善。 “我只知道吴兴城是大齐的领地,由朝廷封了给慕家做采邑,倒没听说姓封的在这里也能够做主。” “如此说来,公子硬是要与我桃花坞过不去了?” “是谁与封公子过不去,在这吴兴城中,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一些。”忽然传来一道略显沙哑的声音,几个背剑的年轻人簇拥着一个中年人走上楼来。 “原来是刘主事。”见到上楼来的那中年人,相熟的便纷纷起身见礼,脸上的表情十分恭敬。 刘姓主事也不回礼,对那些人只是微微的颔首示意。 那些人也不以为意,因为这中年人便是慕剑山庄在吴兴城的主事刘半亭。在吴兴城里,除了姓慕的,便是那太守鲍大人,见了刘半亭也要恭让三分。 刘半亭见到封白扇,却是谄媚的笑了笑,“封公子到了吴兴城,怎么也不知会老刘一声,老刘也好伺候着公子。” “刘主事客气了,这吴兴城的庶务繁重,我岂敢烦扰了主事。”封白扇的笑容又挂在了脸上,言语也是十分客气。 “公子说的是哪里话,岂不是大大的见外。老刘先在这里给公子道过喜,以后还请公子多多的照应。” “哦?不知刘主事所说的喜从何来?”封白扇显然对此事心知肚明,脸上却故作惊讶。 “此次公子来到吴兴城,稍后见过庄主,与二小姐的婚事便算成了。难道这不是天大的喜事?”刘半亭满脸堆笑,“公子成了山庄的姑爷,便是老刘的主子,老刘伺候公子自然是应该的。” 场中一片哗然。 没想到,封白扇来到吴兴城,还有这样的缘故。 难怪这刘半亭平日里如何嚣张,见了这封白扇却是另外一幅嘴脸。单单凭着桃花坞的名头,倒也不至于能将他压制的如此,毕竟慕剑山庄的底蕴可不是桃花坞所能比拟的。原来这里头,还有这般缘由。 虽然没人见过二小姐,不知道相貌人品如何,但仅仅凭着慕剑山庄这四个字,便不是一般人能高攀的上。以这封白扇的容貌家世来看,这桩亲事倒也还算勉强。 “我此次前来,便是奉了家师之命,前来山庄向慕庄主求亲。虽说这亲事是庄主与家师早就定下的,这求亲过聘的礼仪却还是少不得。”封白扇的笑容愈浓,心里也暗自得意,不是谁都能够娶到慕剑山庄的二小姐。 “不知道斯若可好?”封白扇故意直呼二小姐的名字,以显得与她亲近。 “二小姐自然好得很。听小姐身边的姐姐们闲谈,说小姐还时常提起公子呢。”其实刘半亭不过是个外门主事,根本很难接触到慕家真正的人物,更别说是二小姐身边的人了。他这样说,只不过是为了显示自己在慕家的地位。 不过他对这个话题也不愿多说,便将脸一沉,沙哑着嗓子,冷冷对着牧羊道:“刚才听你说姓封的做不了主,我这姓慕的不知道做不做的了主?你是什么东西,居然敢对封公子如此的不敬。还不赶快将这个醉鬼带了出去,以免扫了公子的雅兴。若是让我们动了手,倒让人说我慕家欺生。” 牧羊并未起身,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就算你是姓慕的,也不能坏了自己的规矩吧。桌子是这位公子的,我也他请过来的客人,刘主事有什么理由赶我们走呢?倒是这位封公子,好像并没有人请他坐下。” 刘半亭闻言大怒,没想到,在亮明身份之后,这个年青人居然还敢顶撞他。他也不多言,向那几个佩剑的年轻人使了个眼色。 唰唰唰,几把剑同时出鞘,一齐对准了牧羊。 “小小年纪,居然这般伶牙俐齿。我倒要看看,是你的嘴快,还是我的这些剑快。” 封白扇却不愿这事情闹得太大,怕传到慕家的耳朵里,说是桃花坞与寻常人争斗,还要靠着慕家的人出头,那可就大大的失了颜面。 于是笑着对刘半亭道:“本来想来尝尝这闻名天下的太湖三白,此时也没了胃口。如此我便先行告辞,稍后去府上拜访主事。” 说完,便抱着那只玉面狐狸,带着一种随从走下楼去。 刘半亭却不愿就此罢休,神情阴冷的向那些持剑的年轻人道:“都给我带到太守府里去,请鲍大人好好的详勘一番,莫不是哪里来的贼人。” 这时一直伏在桌上的少年忽然坐起身,醉眼朦胧的嘀咕了几句,似乎向刘半亭看了一眼,却又伏在了桌子上。 这一眼却让刘半亭如遭雷击,怔怔的呆了半天,才缓过神来。 “这这这……我我我……“刘半亭一直流利的口齿忽然结巴了起来,”既然封公子不追究,那便就此作罢了。” 欲要再说些什么,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便带着手下匆匆的离开。 这一幕显得十分滑稽,以至于在场的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少年却又从桌子上爬了起来,抓住桌上的空酒杯:“你那个同伴呢,我还没醉,你问他还能不能喝。” 牧羊笑着道:“你们都没有醉,倒是我,还真的有些醉了。” ………… 第四十二章 吴兴街头的春雨 “这一碗醒酒的鲜鱼汤,公子趁热喝了。虽说公子的酒量十分之好,喝碗鱼汤暖暖胃也没有坏处。”牧羊向店家要了一碗热鱼汤,微笑着递在那少年的面前。 少年也没有推辞,端起鱼汤尝了尝,却差点烫着,连忙吐了吐舌头。 一碗热汤下去,少年的脸色更加红晕,酒意却消散了大半。 “小弟我姓沐,还未请教二位公子的尊姓大名?”少年抱抱拳,如同江湖人士般做豪迈状,动作却极其的生硬,看上去倒有几分俏皮。 牧羊笑着道:“这真正极巧了,我也姓牧,苏武牧羊之牧。这位小兄弟呢,虽然姓叶,倒也和块木头差不多。” 叶厉正一声不吭的坐在对面,呆呆的想着心事,那副模样确实有些木讷。沐姓少年看了看他,忽然笑了起来,声音却如银铃般清脆:“看来这真是缘分。三块木头遇到一起,寻常倒也难得见到。” 牧羊道:“正是,正是。如此缘分,按说应浮三大白。只是我实在是不胜酒力,沐公子的酒似乎也已经够了。” “今日便不喝了。”沐姓少年又看了看叶厉,“这位叶兄真的善饮?我却有些不信,倒要找个时日好好请教一番。” “如此甚好。”牧羊笑道。 ………… 刘半亭带着一众剑手出了望月楼,才觉得后背已经被冷汗湿透。 他怔怔的想了一会儿,时而摇头,时而点头,又不停的长吁短嘘。 旁边的剑手见他如此模样,心下均觉得诧异,却也不敢开口相问。 “这位小祖宗怎么会在这里?”刘半亭似乎有些魔怔,不停的自言自语,“也不知道他听见那些话了没有,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嘀咕了半天,却长长的叹了口气,“如今也只好听天由命了。只盼着这些年,他的性子变得好了些。” ………… “二位公子来吴兴城,也是为了参加试剑大会?” 牧羊反问道:“沐公子难道不是为此事而来?” 沐公子摇了摇头,似乎对那试剑大会有些不屑,“试剑大会有什么好玩的,我又没有事情求那慕家。还有他们家拿出来的那些破书烂铁,本公子可是一点也不稀罕。 他又看了看桌上已经见底酒壶,“我只不过在家里呆着无聊,出来散散心而已。早就听闻望月楼的湖春绿十分劲道,没想到也不过如此。” 牧羊听沐公子言语中对慕剑山庄不甚恭敬,似乎也不觉得诧异,笑着道:“公子说的甚是。我最不爱瞧的就是那些人打来打去,要说争斗,还不如拼酒来的实在。只不过这位叶公子有些事情,要向慕剑山庄请教一二。” “试剑大会虽然无趣,但听说那慕剑山庄的人,使起剑来却还是有一套的。我看叶兄年纪不过与我相仿,就算有些修为,只怕也很难在他们手里占到便宜。”沐公子又摇了摇头,似乎有些替叶厉担忧。 接着他的眼睛却是一亮,“不如叶兄还是与我比试酒量,要是赢了我的话,你有什么想知道的事情,或许我可以帮你打听的到。” “这件事,你恐怕帮不上。”叶厉呆坐在那里,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他心想,吴玉酌失踪的事情,就连殷舞、吕青阳等人都没有半点的消息,这沐公子年纪不过和自己差不多,又怎么可能会知道? 沐公子似乎看出叶厉心中所想,忽然就变了脸色,将俊脸一沉,“叶公子似乎不相信我说的话?” 牧羊在一旁苦笑道:“古人云,酒品便如人品。沐公子酒风如此之好,又岂会是那信口开河之人?沐公子的好意,我们十分的心领。只不过我这兄弟便是这木头性子,什么事情都欲自己试上一试。” “既然硬要去碰钉子,那也由得你们。” 沐公子的脸色忽然又转了过来,“不过我与叶兄的一酒之约,还是要作数的。” “我们便住在城中的兴隆客栈,随时恭候沐公子。” ………… 江南的天气便如同一位爱耍性子的少女,脸色说变就变。 刚才还是好好的晴天,走出望月楼之后,却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 花了二分银子,在街边的小摊上买上两柄油纸伞,牧羊便同叶厉撑着伞,走在吴兴城微雨的街头。 “那个桃花坞的封白扇实力如何?”一边走,牧羊开口问道。 叶厉想了想,“他那一扇不过是偷袭,并未尽全力,所以才被我轻易的化解。我想他的真实修为,应该在五品巅峰,而且随时可突破那道门槛,成为真正的修行者。” 牧羊忽然有些忧心,“如此说来,他岂不是比你厉害?我可听说桃花坞的人看似大度,实际上却十分的阴狠。此番我们得罪了他,只怕他不会如此的善罢甘休。” 叶厉又想了想,似乎并不认同叶厉的说法,“我现在已经有些明白怎么使剑了,所以,他打不过我。” 牧羊眼睛一亮,“吕先生的无形剑气,你都学会了?” 叶厉摇了摇,“无形剑气只有吕先生一人才会,我只不过学了些他用剑的法子。不过既然我学会了这些法子,只要对方不是修行者,我还是能应付得来。” “那个少年,我却看不透。”叶厉微微的皱眉,又开口道,“他看似没有修过武道的样子,可身上却若有若无的藏着一丝危险的气息。” “那个少年嘛,就算他是个武道高手,甚至是个修行者,要担心的只怕是封白扇,而不是我们。你唯一要担心的,便是酒量有没有他好?”牧羊又笑了起来,一双漆黑的眸子透过雨丝显得格外明亮。 雨势越来越大,街上已经行人寥寥。 “既然是参加试剑大会,你手里还是应该有把剑。”转过街角,看着眼前忽然出现的铁器铺,牧羊转头对叶厉道。 剑很普通,便是一般街头剑手常用的那种,四两银子的价钱,也还公道。叶厉看着手中带木鞘的长剑,又想起了自己的那一把破剑,遗失在当阳城大火中的那一把剑。 ………… 第四十三章 如梦令 吴兴城往东五里余路,便是半湖湾的入口。 一块巨石耸立在这入口之处,仿佛一尊巨大的门神,守护着这里几百载的沧桑。 封白扇站在巨石之前,看着那狂草如飞,直欲破石而出的巨大剑字,心底油然生出一股敬畏之心。 巨石后的青石路看似与寻常的路径一般无二,封白扇知道,若是贸然的踏了上去,绝对是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那一片空间里不知道穿梭着多少道凌厉的剑意,所以这入口处虽然无人看守,却绝对没有人敢擅自的越雷池一步。 这里自然是慕剑山庄,世间剑者心中的圣地。 ………… 一位白衣青年站在巨石之前,斜背一杯长剑。那剑穗呈金黄之色,看上去极其的耀眼。白衫的衣角被晨风微微拂起,与剑穗一同飘荡在空中,神态潇洒之至。 “这位可是桃花坞的封师兄?在下慕斯中,奉家师之命前来迎接。”那青年神情十分谦和,微微抬手,与封白扇见了一礼。 封白扇连忙躬身,“正是封白扇,有劳慕师兄。” 慕斯中微微一笑,笑容里却噙含这一丝难以捉摸的意味,做了个请的手势,便率先走上了那青石道。 封白扇连忙跟上。 只走了几步,他便觉得自己走入了一阵狂风之中。风中似乎藏着无数把的利剑,呼啸着向他刺来。 封白扇连忙将真气运转到极致,一声白袍无风自动,有如一张扯足了的白帆。衣角及袖口的那三两枝挑花,更是鲜艳的如同处子的落红。 利剑在狂风中来回纵横,封白扇不过抵挡了片刻,那凌厉的剑气便刺破他的白袍,将他的身体割出无数鲜血淋漓的伤痕。那些伤痕深至数寸,已经可见里面的森森白骨。封白扇大叫一声,一口鲜血狂喷而出,视线便开始模糊起来。 狂风骤停。 那些刺耳的剑气切割之声已然不见,封白扇缓缓睁开双眼。 自己依旧站在青石道的尽头,并没有踏上石道一步。全身的衣衫也是完好无损,身体上没有一处伤痕、一丝血迹,刚才的景象仿佛不过是做了一个梦,此时梦醒,便都消失不见。只是他知道,自己的后背早已湿透。 慕斯中站在前方的石道上,仍旧一脸谦和的望着封白扇,似乎还有自责,“倒是我疏忽了。我忘了封师兄不是我山庄中人,也还没有踏入六品的门槛,是极难穿过这幻剑门的。” “还请封师兄见谅。”慕斯中说得极为诚恳。说完又从怀中掏出一块晶莹的玉牌,递给封白扇,“这是我山庄的如梦令,封师兄拿在手里,便可以自由出入这幻剑门了。” 封白扇伸手接过,只见那玉牌中镶嵌着一柄青色的小剑,剑穗也呈金黄色。那小剑不停的流动变幻,犹如水中的活物一般。 “多谢慕师兄。”封白扇定下神来,脸色已经恢复如常。他知道慕斯中此前定然不是忘了将这玉牌拿出,只怕其中另有缘故。看来慕剑山庄似乎并不是很欢迎他的到来,于是心中暗生警惕。对这慕斯中也是暗生恼怒,脸上却丝毫没有表露出来。 其实封白扇有些想多了。慕斯中确实是故意不将玉牌拿出,一来他想试试这封白扇的境界;二来对这个前来向小师妹提亲的年轻男子,心里总有些难以言说的情绪。 这些只不过是慕斯中临时起意,并不是山庄的意思。 见封白扇闯不过幻剑门,慕斯中似乎有些失望,却又微微的松了口气。既然让他吃过了苦头,毕竟是庄里的客人,慕斯中也不再为难封白扇,将他径直的领了进去。 ………… 按说桃花坞虽在江湖中赫赫有名,却还是够不上与慕剑山庄结亲的层次。 谁知道,十三年前,极少出门的庄主慕剑真外出了一趟,回来后便告知庄内,已与桃花坞结下亲事。慕家是慕剑真尚在牙牙学语的二丫头,桃花坞便是那坞主的义子封白扇。至于是何原因,却一字不提。 桃花坞亦正亦邪,在江湖中名声也不算太好,慕夫人便打从心里不同意这么亲事。可不管是良言相劝,还是横眉冷对,平日对夫人还算依顺的慕剑真,这次却是铁石心肠,怎么相劝也不肯改口。 慕夫人一气之下,带着幼女慕斯若去了山庄后的浣剑崖,一住便是七年。只是慕斯若逐渐长大,继续住在后山多有不便,才带着她搬回了山庄。 慕剑真心中一直觉得对她们母女甚为有愧,,如今她们搬回山庄,大喜之余,更想着要补偿母女俩这些年受的苦楚。尤其是对慕斯若,百般的疼爱,以弥补这些年来的亏欠。 只是那门亲事,不管慕夫人如何试探,却仍旧不改初衷。 慕斯若既得庄主的百般呵护,又是山庄最幼的小师妹,众人如何不争着抢着宠溺她?如此一来,便养成了刁蛮任性的小姐脾气,在山庄里任谁也不怕,却单单只怕一人。 这人便是她的同胞大哥慕斯年。 慕斯年乃是慕剑真的长子,慕剑山庄年轻一代中的翘楚。他为人极为方正,不苟言笑,行事举止都是一板一眼,与慕剑真十分肖似。他虽然很喜爱这个幼妹,却也不失做兄长的规矩,常常搬出家训来教训慕斯如。 起初慕斯若还到娘亲面前告了几状,故作委屈的大掉眼泪,却被娘亲不咸不淡的推了回来,便知道拗不过这个大哥。 至于山庄里宠爱她的堂哥师兄,若是换作其他人,便是拼着庄主的责罚也要替她出头,可是慕斯年偏偏又是他们比庄主还要害怕的人。 于是,她便对这个兄长敬而远之。 自己的这桩亲事,慕斯若早就听娘亲提起过,当时因为年幼,却不放着心上。长大以后,这件事却成了她的禁忌,任谁也不能在他面前提起。三叔家的堂哥仅仅在她面前说了句桃花坞,便被她提着剑追的跑遍了整个半湖湾。后来答应去浣剑崖抓对金娃娃,再将庄后的十余株桃树通通砍去当做赔罪,这才做罢。 从这以后,山庄中无人敢提桃花、扇子之类的事物,便是连桃子也没人吃了。 可是如今山庄里的人都知道,桃花坞的封风扇要来提亲了。 于是慕斯如看见庄里的每个人,都觉得是在笑话自己。就算当面装作一本正经,背后肯定也在暗暗偷笑。可是自己又不能提剑将全庄的人都杀掉。于是在不停抱怨自己那个不负责任老爹的同时,对那姓封的更是恨之入骨。 终于她觉得忍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眼光,偷偷的溜出了慕家山庄。 ………… 第四十四章 谁人心里没个小师妹? 走完青石道,便是慕剑山庄的正门。 那两道古朴的黝黑大门,因为年头太久,早就失去了本来的朱色。院外几株垂柳,春来抽出的新枝,随风轻摆,竟也透出了几分剑意。 慕家的修行者常年在后山浣剑崖闭关,如今庄中的,不过是些年轻的子弟。 这些人见慕斯中带来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便立刻猜出,这人便是那桃花坞的封白扇。 慕家山庄内主事的人,对于封白扇的到来,似乎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善的态度,还派了慕斯中前去幻剑门迎接。可庄里的那些慕家子弟,却不这么想。虽为家规所限,不能做出出格的举动,看向这小师妹未来夫君的眼神却十分的不友好。 封白扇见到这些慕家子弟,脸上依旧挂着微笑,心里却有些发苦。没想到刚进慕家,便招惹了这么多的敌人。他心里自然清楚这是为了什么,谁叫你要娶人家的小师妹? 虽然桃花坞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传人,可小时候看见人家师兄妹一起习武练剑,心中却是艳羡的不得了,几次吵着要师父给自己收个小师妹。 可不是吗,修武之人,谁的心里没个小师妹? 封白扇明白,只要自己要娶慕斯如,这些敌意便就化解不了。 这些人看上去境界和自己也只不过是在伯仲之间,而且自己将来的岳父便是这山庄的主人,难道还是谁敢公然的对自己不利?也只不过是在心里想想罢了。 这样一想,封白扇微微提起的心便放了回去。 他转念又想到,这山庄最宠爱的小公主,马上便是自己的妻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对那些慕家子弟生出些许的同情。 这些念头在封白扇的脑中不过是一闪而过,他依然恭谦的跟在慕斯中身后,见到山庄的任何人都点头致意,只是那胸膛却稍微的挺了起来。 ………… 慕剑山庄的庄主慕剑真在闭关修炼,不能见客,却是封白扇没有料到的。 如今主事的是二庄主慕剑平。 这中年人有些微胖,笑眯眯的模样,看上去十分随和,不像是个修行的大剑师,却似哪家商号里的大掌柜。封白扇却清楚,这微胖的中年人是如何的可怕,一身筑幽境的修为比起自己的师傅,怕是只高不低。 “小侄封白扇,见过二庄主。”封白扇一揖到底,行了个大礼。不管是从辈分还是修为上来说,慕剑平也当得起此礼。 慕剑平仍旧笑眯眯,对封白扇瞅了好半天,才开口道:“封世侄果然是一表人才,容貌嘛,与我那侄女倒也般配。令师可好?” 封白扇听慕剑平上句还在赞赏自己的样貌,忽然便问及家师,连忙道:“家师原本要亲自上门来拜访几位庄主,无奈正在破境的关头,不能出关,便让小侄向几位庄主代为赔罪。” “没想到那老魔近年来修行又有精进,看来桃花坞确是块风水宝地。” 见慕剑平称自己师父为老魔,心中便有些不喜,脸上却没有丝毫表露。 “想必世侄是为了那桩亲事而来。”慕剑平忽然敛起了笑容,脸色变得有些古怪,“这桩亲事,我原本是不赞成的,而且,这庄子里大多数人想法和我一样。” 封白扇没料到慕剑平转眼便变了脸色,而且对亲事直接提出异议,饶是他心思敏捷,一时也不知道如何接口。 “这件事情十分的蹊跷,不知道大哥当年吃错了什么药,居然做了这么个决定。”慕剑平看着封白扇,轻轻的叹了口气,“你也不必紧张,这桩亲事既然是大哥亲口许了给令师的,不管大哥今日在不在场,慕剑山庄也不至于会反悔。” 封白扇微微的松了一口气,额头上却都是细细的汗珠。 “不过,斯若不可能嫁给一个无能之辈。”慕剑平的口气又严厉了起来,“否则的话,就算大哥出关之后,用家规来处置我,我也要撕毁这一纸婚约。” “我会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十日之后,便是我山庄的试剑大会,到时候斯若会亲自下场。你若是能在大会上击败她,那我慕家山庄便无话可说,八抬大轿风风光光的将斯若送至桃花坞。” “若是你连斯若都胜不了,我想你也没有脸面娶她回去吧。何况,我已经向斯若许诺,只要他胜的过你,这夫婿便由她自己挑选。他爹那里,自有我去说和。”慕剑平的两道眼光看向封白扇,虽未用力,封白扇却感到两柄利剑直刺过来,连长袍下的皮肤都有些隐隐作痛。 忍住那种刺痛,封白扇定了定神,心中也自生出一股傲气,却将脖子一硬,“这门亲事是家师定下的,小侄原本不敢擅自做主。不过若是小侄连斯若小姐都胜不过的话,又有何面目奢求其它。小侄在此起誓,若果真如此,就算家师如何责罚,小侄绝不会对斯若师妹再有半分的纠缠。” “如此甚好。只是没想到,你也倒还有几分骨气,不似你那个只会弄鬼的师父。若是你能胜了斯若,使她终身有托,也未免不是件好事。”慕剑平知道封白扇的话多半是言不由衷,可对他在自己的威压下,居然还能说出这番话,倒也有几分诧异。 “不过有件事情要先提醒你。斯若在我这山庄之中,人人视作掌上明珠,特别是那些师兄堂哥,早就将你这不速之客,视为仇敌。试剑大会上,你首先要闯过他们这些关。否则的话,你恐怕连斯若的面都见不上。” “小侄定然会勉力而为。” “既然如此,我也不再多说。这山庄之中不留外人,你若是有幸,将来也会有你一席之地。只是如今,还请你暂且离庄。” 说完,慕剑平将手一招,封白扇怀中的那块如意令便凌空飞出,被慕剑平抓在手中。 “这山庄之物,也不能外传,我先自行收回了。那幻剑门能出不能进,你也用不上此物。稍后我便着斯中,送你出庄。” 第四十五章 雨中有佳客 叶厉虽然没有先天无形剑气,但凭着他多年砍柴的经历,以及对剑道的领悟,很快便掌握了吕青阳传给他的运剑法门。 他的紫府虽然还被封住,全身的真气不能通过其中,而形成一个循环。可他的真气浑厚程度要比一般的武道高手强上太多,所以对于同一个境界而言,其他人很难是他的对手。 只是以往,他并没有掌握运剑的方法,所以对上索清秋的时候,全凭体内的真气,已经用剑的本能去硬抗,所以才会落入下风。 这些天来,他不断的将吕青阳传给他的剑法进行演练,细细的琢磨,已经大有心得。其实吕青阳的先天无形剑气太过霸道,所以他的剑招走的也是大开大阖的路数,并不十分花俏,练起来也还容易。 若是今日叶厉在碰上那索清秋,恐怕索清秋再也讨不到半分的好处。 离试剑大会还有几日的时间,牧羊似乎闲不住,虽然这吴兴城的春日时晴时雨,却挡不住他到处闲逛的雅兴。叶厉却好静恶动,开头陪了他两日,便再也不肯出门,一个人窝在兴隆客栈的房间里,默默习剑。 叶厉将真气灌入臂中,以手作剑,时而迅疾,时而缓慢,那剑气的在房间内不断的切割纵横,将空气划出一道道模糊的白痕,隐隐有风雷之声。练到极致之处,那指尖射出的一道剑气,从打开的窗户刺向雨帘,竟将那连绵不断的春雨拦腰两段,过了几息的时间才又重新落下。 这还是现在叶厉的境界不高,如果是在他受伤之前,还是六品的破府境,这一道凌厉剑气便可以将这方圆数丈的雨水全部蒸发。 叶厉微微的吐了一口气。 他又将体内的真气运转到极致,将剑气蕴含在其中,冲向封住紫府那黏糊糊的怪东西。可是不管他怎么冲击,那东西便如牛皮糖一般,死死的黏在紫府的气窍上,破不开一丝缝隙。看来这毒不是那么简单,叶厉也只好暂时作罢。 ………… “这么好的时节,难得又是丝丝的春雨,吴兴城里城外到处都是美景,叶兄不去赏玩一番,却一个人躲在这里练剑?”话音未落,望月楼那沐姓少年便从窗户中钻了进来,身上一剑淡黄长袍被雨微微淋湿了些,颜色显得有些暗淡。不过这样以来,道显得他一双漆若点星的眸子更加明亮。 沐姓少年似笑非笑的看着叶厉,手里还提着两个大瓷罐子。 叶厉没有回答,只是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沐姓少年将罐子向桌上一放,随手拍开了罐口上的封泥,一阵醇香顿时溢满了整个房间,原来是两坛好酒。 “那日尝过望月楼的湖春绿,也不过如此。如今这两坛这是我从家中搬来的,名字叫做醉千年,家传的秘方,外间根本喝不到。今日闲来无事,却正好与叶兄分个高低。” 叶厉皱了皱眉,那日牧羊在望月楼胡说了一通,没想到这少年却当了真,果然来找他拼酒,还带了这么两大坛。 “我不会喝酒。”叶厉微微皱眉,他想起了这辈子唯一喝过的一次酒。 沐姓少年闻言,原本如春风般的俊脸顿时沉了下来,“叶兄这是瞧不起人?那日在望月楼,沐公子可说叶兄酒量好的很,还与我定下了一酒之约。我这才从家中搬来了这两坛醉千年,好与你拼个痛快,你却百般推脱。” 叶厉无言以对,只好不做声,看着窗外的愁雨。 沐姓少年却自顾将桌上的茶碗取了两个,倒上慢慢的两晚酒,“如今我却不管。叶兄会喝也好,不会喝也好,总之今日不分出个高低,我是不会离开的。这一碗,我先干了。” 话音刚落,便将碗中的老酒一干而尽,两朵红云顿时便飞上了脸颊。 叶厉还想到这少年说喝就喝,呆了一呆,也只好将桌上的另一碗酒喝了下去。 沐姓少年见叶厉开始喝酒,眼睛一亮,不等他将碗放下,又倒了一碗,一饮而尽。 叶厉也只好又跟着喝了一碗。 如此那少年倒酒是越来越快,他喝一碗,叶厉也只好跟着喝一碗,不大一会儿的功夫,一大坛的老酒居然见了底。 沐姓少年的脸色早就红的胜过武帝庙的关二爷,身子也开始摇晃起来,舌头也有些打结:“叶兄果然好酒量,佩服佩服。” 叶厉却脸色如常,他觉得这酒如那晚在当阳县喝的又不一样,入口极其的香醇,喝下去觉得一股暖流直到腹中,然话化作气流散入四肢百骸,说不出的舒服。 于是他也不待沐姓少年动手,又将另一坛的封口拍开,倒了两晚。 “叶兄请慢。”沐姓少年却拉住了叶厉的手,“这酒不能再这般的喝法?” 叶厉有些不解的望着他。 沐姓少年又道:“既然是拼酒,总要分出过高低,那便要赌个东道。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不等叶厉答话,他又抢先开口道:“小弟先说我的东道。小弟家中世代悬壶,所以我对医术之道,也算略懂一二。刚才见公子的习剑之时,那剑气虽是十分凌厉,却少了一点雍容的气象。所以我仔细的看了看公子,有些境界不稳的迹象,又似乎不是中毒,更像是被下了某种封印。” “恰好小弟对这些门道有些研习,家中也还有些破除这些东西的药物。所以,若是兄弟输了,便帮公子破除了封印,恢复境界。” 这封印一说,叶厉却从来没有听过。不过这少年说的倒有几分道理,若是中毒,却无其他的一点征兆,只有封印才能说得通。 “如是我输了呢?”叶厉倒也不是十分在意少年说的话,既然他知道了是封印,就算不要这少年帮他,也总会办法破除,实在不行便先回海岛找师父好了。可他毕竟也还是个少年,总有些不服输的性子。 “那便要帮我做一件事。”听叶厉如此问道,沐姓少年展颜一笑,似乎很是高兴。 “什么事?” 沐姓少年想了想,却摇摇头:“暂时我还没想到,这样吧,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不过应该不用等很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