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左相逢》 第十一章 仗剑江湖 从沛县赶往吴中,需要经过一大片的水域,这片浅水湖群叫做富陵诸湖。 富陵湖在两汉以后称破釜塘,隋大业十二年,隋炀帝下江南,其时正值大旱,行舟十分困难。当龙舟经过破釜塘时,突然天降大雨,水涨船高,舟行顺畅。炀帝大喜,自以为洪福齐天,恩泽浩荡,于是便把破釜塘改名为洪泽浦。到了唐朝,又改称洪泽湖。 此时黄河尚未改道,富陵湖还远没有后来洪泽湖的壮阔,却也是万顷湖平常似镜。 船缓进,水平流,一茎竹篙剔船尾,两幅青幕幅船头。叶风有点明白为什么古人一坐船就爱写诗了,这风景确实不错,而且站在船头真的没事可干啊。 “小哥,怎么称呼啊。” 撑船的渔夫是个少年,看年纪比叶风还小上几岁,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发亮。 少年闻言扶了扶头上的斗笠,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我叫姬余。” “鲫鱼,水里游的鲫鱼?”叶风愣了愣神,秦国的爹妈取名字倒真不讲究。 “客官,是周天子的那个姬,剩余的余。”少年认真解释道。 剩余下来的姬氏,看来是个有故事的人哪,叶风顿时来了兴趣,问道:“姬是大姓啊,不知道小哥祖上是哪位?” “不知道啊,阿爹没跟我讲。” “娶媳妇了吗?” “家里穷,阿爹说我可能娶不上媳妇了。” 秦国人民也不容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叶风想想自己也没女朋友,多少有点同病相怜,一时间反没了说话的兴致。 叶风不问,姬余便也不再说话,只是撑船。 过了一会儿,姬余轻声唱起了船歌,用的是吴语。叶风一句也没听明白,只觉得语调婉转,甚是悦耳,便微微的眯起了眼睛,任凭湖面的风吹拂在身上,带着水草的气味。 小船往湖中央走着,湖水慢慢变深,姬余收起长篙,换了船桨。 叶风忽然有点理解了黄杉的贤者时光,发呆还真是让人享受,人如果没有梦想,跟无忧无虑有什么区别啊。 船忽然停了下来,叶风转过身向姬余投去一个探寻的眼神,正好迎上姬余凶狠的目光。 此时姬余早就放下了船桨,手里握着把明晃晃的尖刀,冲着叶风作势虚劈了一下,喝道:“朋友,兄弟要出趟远门,身上还差点盘缠。识相的话,把铁箱子和包袱留下,自己跳下去,我保证不伤你性命。” 哎呀,竟是个水贼,刚才装得还真像。亏的自己还想着等下船的时候给他留点金子娶老婆,还是太天真啊。 叶风叹了一口气,抽出倚天剑握在手里。金老爷子要是知道我用倚天剑对付小毛贼,一定哭晕在厕所里。 “哟,还挺不含糊,看样子非得给你放点血才老实。”姬余脚底一踩船帮子,照着叶风分心便刺。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显然是个练家子,并非普通的小贼。 要是放在半个月前,叶风免不得闹个手忙脚乱,这时候他的《三生剑诀》已有小成,姬余飞扑过来的身形在他眼中有如慢镜,长剑挥洒,“嚓”的一声轻响,牛耳尖刀断作两截,刀刃斜飞出去落入水中。 姬余手握着一截刀柄直愣神,身体却依着惯性还在往前冲,叶风毫不客气的当胸一脚,直接把他从船头踹到船尾,四肢抽搐了一下晕死过去。 船身一阵剧烈的晃动,“噗通”一声,叶风暗叫不好,果然,传送箱掉进湖里,“咕嘟咕嘟”冒着水泡就沉了下去。 “我的装备!”叶风惊呼一声,不及多想,跟着一个猛子扎进水里。 传送箱用高密度合金打造,里面又装满了武器弹药和黄金,入水之后直溜溜的往下坠,等摸着箱子盖的时候,已经到了湖底。 湖底满是厚厚的淤泥,一脚下去,直接糊过膝盖,完全无从接力,叶风换了几种姿势,也没能把箱子拔出来。好在五级强化人的身体对氧气的利用极其高效,一时半会倒不用换气。 叶风在湖底来回折腾了半盏茶的功夫,仍旧找不到半点头绪,最后只得悻悻地放弃,在水里摸索着启动回收装置,把传送箱先单独送了回去。 装备全没了,叶风心里窝了一肚子火。 想不到我堂堂二十一世纪有为青年,和兵器谱顶尖高手切磋武功,和汉高祖刘邦称兄道弟,今日竟然栽在一个小毛贼手里。不免恶向胆边生,上的船去,定要将那小贼好生招呼,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叫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等到冒出水面,叶风彻底傻眼了。只见四面波光粼粼,湖面如镜一览无余,哪里还有小船的踪影。 叶风一声哀叹,这下子全完了,箱子送走了,包袱也跟船走了,带走了他的换洗衣服和所有的钱。现在全身上下一贫如洗,只得一把宝剑,真的是仗剑走天涯了。 就这么回去怕是要成为大家的笑柄,又是不甘心。怕什么,难道还能把小爷饿死?他把心一横,游吧。 看四面景物都差不多,白茫茫一片水一眼望不到边,也不知道岸在哪头。抬头望了望头顶的太阳,大致判断了方位,朝着一个方向游去。 等上了岸,找个地方烘干了衣服,天都黑了。 随便找个地方,在树底下对付了一宿,第二天起来又是一路走,终于到了一处集镇,已经是快晌午了。拉住个行人一问,原来是盱眙县,还好方向并没有走错。饿了一天一夜,摆在他面前的现实问题是找地方吃饭。 他自诩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道学先生,吃霸王餐这种事别人干得偏他干不得。只不过那是在黑暗时代,可以乱来,因为大家都在乱来。这里是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秦国的捕役也不是吃干饭的,自己拳头硬是够硬的,真要是嘴里塞了馒头被人撵的满街跑,实在丢不起那人。 正一筹莫展,忽听得远处传来女子的声音。“小贼,别跑!” 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冲着自己这边就过来了。吓得叶风一哆嗦,心想怎么来得这么快,转念又一想,不对呀,吃霸王餐这个事情我正在构思还没付诸行动啊。 没一会,街角跑出一个男人,披头散发样子极其狼狈,紧跟着后面追出一个年轻女子,飞起一踹在他背上,把他踢了一个趔趄,扑在砖墙上又弹了回来。 女子停住了脚,双手拄着膝盖,气喘吁吁。“还跑,再跑啊,怎么不跑了。” 那人转过身来,一指那女子:“别再打了啊,再打我可还手了,别以为小爷不打女人。” 叶风一瞅,乐了。这人认识,不就是姬余那小子嘛。 序章 未来,不过是往昔。逝水流年,谁在岁月里长长叹息,所谓命运。 叶风从睡梦中醒来,望着卧室天花板呆呆地出神。吊灯的样式有些熟悉,只是比记忆中旧了许多。 三天前,他被一对中年夫妇从路上强拽了回来。 他们的儿子也叫叶风,失踪了两年多。 他没有时间纠缠,甩手就要离开,抬头间却发现两人的相貌,依稀和自己的父母有几分相似。 如果没有那场浩劫,他们大约也是这个年纪吧。 女人流着眼泪,一个劲的说都是妈妈不好,以后再也不会反对他跟那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他忽然有些硬不起心肠,于是鬼使神差的跟他们回了家。 翻过床头柜上的iphonex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半。手机是新买的,白色,跟他之前在废墟里捡的那部一模一样,不同的是有网络功能可供使用。 打开新闻客户端,没有任何相关的报道,在意料之中。 身旁的年轻警花不知梦到些什么,咯咯咯地笑出了声。她的睡相很差,一条腿压在他肚子上,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挣了一下,发现挣脱不开。女孩嘴里发出轻微的抗议,他只好放弃努力。 她是他从街上捡回来的。 买完手机回来的路上,一名路人突然狂性大发,逢人就咬,周围的行人惊叫着四散奔逃。 这座城市的警察效率很高,几分钟后一辆警车赶到了现场。车上下来三名警员,持枪与他对峙。 战斗发生的毫无征兆,那名路人展现出惊人的爆发力,瞬间咬断了两名警员的脖子。剩下的一名女警显然没有处理类似事件的经验,一边胡乱开着枪一边后退,惊慌失措中,绊到地上的一具尸体,仰天摔倒。 路人发出一声低吼,一步步逼近。她的枪法更加散乱,一连几枪都没有打中要害。 终于,一颗子弹穿透了他的膝盖,路人向前扑倒,伸出手抓住她的脚踝,拖过来一口重重的咬在她小腿上。女警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叶风摇头叹了口气,该来的还是来了。 接下来的一年内,这样的场景将在全球范围内不断上演。他只是一个人,怎么可能顾得过来。 最后再看了她一眼,她很年轻,正是花朵绽放的年华,秀丽的容颜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不可能啊,怎么在这里遇见熟人。不及多想,他抡起街边的一个铁皮垃圾桶,向那路人掷去。 垃圾桶撞在那人身上,爆出一团血雾,带着他远离地面,砸碎了商场巨大的落地玻璃,狠狠地跌了进去。商场里一阵稀里哗啦的响动,不知撞塌了多少货架。 女警的警员证上标注的姓名是郭可颐,人已经陷入了昏迷。 这样的伤势在这个时期无药可救,如果不是遇见他,半个小时后她将会毫无意外的变异成一头丧尸。 他抱着她,找到一家还没关门的药店,买了一支针筒,又寻了个僻静的地方,用随身携带的合金匕首割破了手指,抽出一管血。他的血液里有强大的抗体,应该可以杀死她体内的病毒。 注射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小意外。她忽然醒转,瞪大着布满血丝的双眸,张开口没有大叫非礼,而是恶狠狠的朝着他的脸啃了过来。牙齿无法突破他坚韧的皮肤,从他的鼻尖滑落,咬合在一起发出“嗒”地一声轻响,一点朱唇亲在他嘴上。 两人的姿势很旖旎,对叶风来说却谈不上香艳,她的口里有一股异味,让他无福消受。 他左手按住她的头,右手握住针筒插在她的手臂上,拇指一按,把血液推送了进去。她挣扎了一会,渐渐安静下来,在他怀里沉沉睡去。 一通折腾,回到家已经过了午夜。关上卧室门的时候,他听到了身后轻微的房间门合拢声。如果他不回来,也许他们就会一直守着吧。 虽然晚了十几年,但是生化危机终究爆发了。这一年,就是这里的黑暗元年。 管他呢,天早就塌了。好久没有睡的这么踏实了,再睡一会儿。 第十二章 霸王 街道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酒肆、茶寮、脚店、花坊,店铺林立。行人络绎往来其间,听得这边喧闹便三三两两的围拢过来,纷纷对着姬余指指点点。 有路人大爷热心询问:“姑娘,要不要帮你报官?” 有路人大婶怒其不争:“年纪轻轻的不学好。” 有路人小孩拍手唱起了童谣:“黑小子,当扒手,扒了荷包往外走……” 叶风叉着胳膊听的有趣,那边已经打起来了。 只见姬余和那女子拳打脚踢你来我往,动作迅疾如风,一息间便交换了数招,竟然两个都是高手。之前姬余被叶风打了个措手不及,要么来不及发挥,要么就是留了一手。这时只见他一招一式恢弘大气,一进一退法度严谨,隐隐有大家风范。 再看那女子,叶风的眼睛不由眯了起来。这个女人不简单,攻守间举重若轻,俨然一番宗师气象。 女子显然根本没发力,纯粹是猫捉老鼠的戏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围观的路人只觉得过瘾,叫好声此起彼伏。 两人激斗了一番,那女子失了耐性,欺上前去,一个巴掌扇在姬余脸上,把他扇的原地打了个旋,“哎哟”一声捂着腮帮子倒在地上。 姬余一骨碌爬起来,一阵头晕目眩又跌坐在地,双脚撑着努力的向后挪动了两下,指着女子颤声道:“你,你,你,你别过来!” 女子上去又要拿脚踹,只听得一声断喝:“兀那女子,休伤我主公!”一个铁塔般的大汉分开人群走了出来。 众人见他背着大斧,纷纷往两旁避让。 “你又是何人?” 大汉并不理会,径直朝姬余走去,伸出手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又帮他掸去身上的土,叹了口气:“主公,你这又何苦。” “英大哥小心,这婆娘不好对付。” 大汉在他手臂上轻轻拍了拍,示意无妨,转过身来对那女子说道:“某家英布,看你一介女流,让你三招。” 黥面贼英布! 叶风细看那大汉,果真在右脸颊上有一块伤疤,依稀是方金印的形状。还真是个群星灿烂的时代啊,动不动就遇到名人。 女子面色稍显凝重,望着英布若有所思。 英布的名头虽然比不上项籍,却也是楚地数得上的人物。 “既如此,那就得罪了!” 众人只觉眼前一花,女子已然持剑在手,银色的光华化作流星点点洒向英布:“第一招!” 英布倒退一步,长剑从他身前划过,却是一招虚招。 女子奉剑正中央,娇斥道:“第二招!”手中剑绽出万点寒芒,将英布罩于剑网之中。 英布向后又倒退了三步,剑光如冰雪消融,却依旧是一招虚招。 “第三招!”一剑直刺,迅如闪电。 这一剑仿佛刺穿了虚空,十分突兀的到了英布面前。 英布大骇,向后疾退,一点寒光如影随形,始终不离他眉心三寸。他怒吼一声,从背后抽出大斧,横过斧面覆于面门,却没有听到兵刃相击,这第三招还是虚招。 女子垂剑俏立,冷声道:“不过如此,三招已过,出手吧!” 叶风心道,还真是个骄傲的姑娘啊。说让三招,一连三招英布都没有看出虚实,被逼退了十几步,最后一招还被逼出了兵刃,两人高下立判。英布若是没有其他的手段,必败无疑。 英布暗暗心惊,再不敢小觑这女子,自己就算全力施为,怕也未必奈何得了她。当下不再犹豫,双手持斧,腾身而起,大斧挥出一片绚烂的光幕,朝着那女子狠狠砸下。 斧影纵横,剑光交错,金声大作连成一片。 众人早已看不清两人的招式,忽然一把斧子飞出战团,翻滚着砍在酒肆的招牌上,须臾间胜负已分。 英布扶着右臂,缓缓的后退到姬余身旁,鲜血透过指尖滴落在青石板上。手臂上的伤不算严重,女子下手时收了力,否则那一剑就卸了他整条胳膊。 就要开口认输,却瞥见姬余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知道少主人始终割舍不下那劫来的财货。虽明白少主人为何挖空心思的敛财,怕只怕这大志终究是水中花,井中月,到头来却是一场空,这时却不忍心违拗了他的意思。 英布摇头叹息,三张符箓出现在手中,在风中一晃点燃,丢向那女子。也不多看,挟起姬余就走。 三柄巨剑在女子头顶上方凭空出现,中间一剑当头斩落,左右两剑各自划出一道弧线,错落斩来。 叶风目瞪口呆的望着空中的巨剑,竟还有这等操作!本已坐进一间茶寮,见两人要逃,顾不得再看热闹,抓起桌上的剑就追了出来。 女子显然并非第一次见识这种手段,也不慌乱,手中挽出剑花,把三柄巨剑一一磕飞。被这么阻了一阻,英布拎着姬余已经跑出了十多丈远,女子一撩裙摆,提气便追。 倚天剑忽然在剑鞘中剧烈的震荡起来,发出阵阵剑鸣,叶风脚下一滞。 记得古长风曾经说过,上古神兵皆有灵性,遇到危机时会向主人示警。叶风当时就问是不是自己每次刺杀他都是逝水剑告的警,致使功败垂成,古长风的回答是并没有。所以叶风以为那不过是传说罢了,就没放在心上,想不到真的发生了。心中疑虑脚步便慢了下来,果然空气中似乎有危险的气息。 又见那女子奔来,下意识的伸出手去,一把拽住她的手臂。“前面危险,姑娘小心。” 女子猝不及防被他拽了个趔趄,挣了一下没有挣脱,转身恼怒道:“你干什么!” 正拉扯间,前面离开两丈远的地方,一阵电闪雷鸣,十几道碗口粗细的闪电劈了下来,劈的空气中一股焦糊味,叶风的毛发全竖了起来,“我的妈呀!” 女子也是吓了一跳,雷符! 雷符制作不易,威力固然惊人,只是激发后还需三息方才在原地发动,实战中几乎没什么价值,所以制作的人很少,用的人更少。 英布先用巨剑符拖住她,再在逃走的路上留下激发的雷符,等自己摆脱巨剑符追来,刚好三息,端的是好算计。 凭她的修为,这种程度的雷符并不致命,但这么多道雷轰在谁身上也不好受,受伤恐怕在所难免,灰头土脸那是肯定的。女子都爱惜容颜,想到亏得叶风拉住了她,心里很有些感激,就准备开口道谢,忽然见到叶风的头发,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执行秦国任务的克隆体都是留长发的,盘了发髻跟秦人无异。叶风的脑袋上除了发髻盘住的部分,头发根根直立,如同大号的毛球,蔚为壮观。 听见笑声,叶风回过神来,望着她露出古怪的神色,于是两人瞬间都明白了多半君体也相同,相对无言唯有哈哈哈。 “在下叶风,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小女子蓝月溪。” “好美的名字。” “谢谢,方才多亏了你。” “咕噜”叶风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 “时候不早了,不如我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谈。”蓝月溪很善解人意。 连番恶斗把街面弄了个鸡飞狗跳,两人也没好意思再进这条街的店铺。快步穿过了这条街,又走了一阵,发现周围已经没人认得他们了。于是找了户人家,借了梳子简单梳洗了一下,两人的兴致又高了起来。 蓝月溪很少出门,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这里看看,那里问问。 叶风每次到秦国都是行色匆匆,很少有机会这么缓步慢行,加上从没有陪女孩子逛过街,此刻美女在侧,倒也乐在其中。 蓝月溪找了一家酒楼,见叶风没什么意见,就跨了进去。 酒楼装修的颇为雅致,看上去生意不错,虽然过了吃饭的时间,店里依然有不少客人。门口伙计热情的迎了上来,把两人引到靠窗的桌子落座,蓝月溪研究了一下菜谱不得要领,就叫来了伙计,吩咐挑店里拿手的小菜只管上来。 伙计见她衣着华贵,不敢怠慢,不一会儿各色菜肴便摆满了一桌,还烫了一壶酒放在旁边。 叶风的吃相向来不太讲究,一天一夜一粒米都没见着,也是饿的狠了,抓起一个鸡腿就往嘴里送。咬了几口,发现蓝月溪细嚼慢咽吃的斯斯文文,有点不好意思,讪讪的把鸡腿放回碗里,拿起筷子去夹,夹了几下没夹起来,尴尬的手足无措。 蓝月溪看得有趣,放了筷子,学叶风用手取了个鸡腿来吃。 见蓝月溪低头捧着个鸡腿,叶风松了一口气。 两人虽然一同一路走来,却一直没有机会,这时正好仔细打量。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不同于赵绾青的飘逸出尘,和万芬的精英女性形象,蓝月溪给他的感觉是很清纯,很舒服,有点小俏皮,感觉很亲切,就像是认识了很久的领家女孩。 回想之前渊渟岳峙持剑俏立的风采和殴打姬余的英姿,还真是同时具备御姐和萝莉两种特质,外加太妹和淑女的矛盾综合体啊,心却不争气的剧烈跳动起来。 蓝月溪放下鸡腿,抬起头正好迎上叶风发怔的目光,微微有些羞恼。给个眼神暗示下,竟然不管用,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脸却不由自主的红了。 各自想着心事,一顿饭终于在安静而古怪的气氛下吃完了。 该结账了,蓝月溪一摸腰间,却掏了个空,回想了一下和姬余交手的过程,糟糕,又是那小贼。压低了声音小声问道:“这个,你,带钱了吗?” 叶风涨红了脸,心想不是你请吃饭吗,我哪儿有钱。“我,行李被刚才那小贼偷了。” “我,我的钱袋子,刚刚也被那小贼偷走了……”蓝月溪羞愧的低下头。 “你……吃过霸王餐吗?” “什么是霸王餐?” “看我口型……” “哦……” “一……二……三……,跑!”叶风说完,拉起蓝月溪就往外跑。 背后一个伙计正在传菜,躲闪不及,一盘菜全扣在叶风身上,烫的他“嗷”的惨叫了一声,也顾不上了,埋头只管向外冲。 伙计就喊:“掌柜的,有人吃饭不给钱!” “在哪儿哪!”一阵人仰马翻,掌柜的、厨子、伙计手里抄着菜刀、笤帚全追出来了。 两人牵着手一通狂奔,直跑出三里多地才停了下来,追赶的人早没了踪影。互相对视了一眼,想想有趣,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蓝月溪越笑越大声,到后来眼泪都笑了出来。生于皇家,长于宫闱,整日勾心斗角,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像今天这样欢畅的笑过。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又见叶风满身的汤汁。还真是个有趣的人儿,“噗”地一声又笑了出来。 第一章 暗器 古长风,当世用剑第一人。剑名逝水,长三尺三,上古神兵,二十七岁以剑入道,世人尊为剑仙。 齐国剑圣曹秋道的后人曹三公子作兵器谱,古长风的剑列兵器谱第三。 曹三曾挑战古长风,战败后弃剑改练飞刀。剑圣的后人不用剑用飞刀就是一个笑话,但是曹三用自己的实力把它变成了一段佳话。三少爷的剑兵器谱排名第十一,而三少爷的飞刀排名第四。 没有人会质疑这个排名,兵器谱并不是品评出来的,而是打出来的,随时都会有人向兵器谱高手挑战,曹家只是忠实的记录每一次比斗的经过和结果。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没有人可以向兵器谱排名第一的扶苏挑战。太子扶苏为人仁厚,监国后帝国朝野内外气氛为之一松,但他依然不会容许有人直接挑战他的威严。 此刻的古长风没有半分剑仙的出尘飘逸,反倒很有些狼狈,长剑拄在地上,粗重的喘着气。午后阳光正烈,洒在身上却有淡淡寒意。刚刚挥出的那一剑汇聚了他的毕生功力,威力惊人。尘烟稍稍散去,空气中仍留有空爆音,那是裂空斩的余韵。 一条九尺宽的沟堑,从他的脚下一直向前延伸,尽头是一面青石峭壁,山壁上布满裂纹,蛛网一样朝着四周蔓延,蛛网的中间嵌着一个人形,四肢张开像一个血肉模糊的“大”字。 古长风拖着剑朝前走去,逝水剑在地上擦出一片火星。忽听得机括脆响,接着是一声轰鸣。暗器!他侧身闪过,左手拇指中指虚扣,把那暗器弹飞了出去,似乎是一颗梭形的金属。脚步向前,右手寒光一闪,手起刀落,人头滚落在地。 真的结束了吗,古长风不能确定。 到底是第几次杀死了他?大约从半年前开始,这人就一直阴魂不散。每次古长风都把他杀的死的不能再死,但是要不了多久,他又会在某一天从某一处阴暗角落活蹦乱跳的突然窜出来。 虽说半年来他的修为并没有任何的增长,但是刺杀的技巧越来越纯熟,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手段,对自己造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 “这到底是人是鬼,何时才是个头啊。” 古道长亭,石几上的茶已微凉。古长风握着手里的暗器微微发怔,这是从那刺客的尸身上找到的。暗器通体乌黑,泛着淡淡的金属光泽,握在手里非常舒适。上面有几个机括,并不复杂,约莫一盏茶的时间他就掌握了它的使用方法。 让人惊异的是它的威力,再次轻轻扣动机括,一声轰鸣,梭形的金属物激射而出,带着巨大的冲力将三丈外的一棵松树拦腰轰断。 整个过程没有一丝灵力波动,显然并不是灵器。他可以肯定哪怕墨家最好的工匠大师也没有这么精细的工艺,能够做到的只有炼器大师。 翻过暗器仔细端详,只见侧面篆刻了几行铭文,不属于他掌握的任何一种文字。铭文的后面是一个圆形的图案,那一定是一个家族徽章。 想到这里他的眉头紧锁起来,任何一个拥有炼器大师的家族,都是一方恐怖的势力。他还没有自负到可以无视这样的家族,自古以来决定生死的并不只有个人勇武。 这种敌暗我明的处境让他觉得很不舒服,“要不要避一避?”这个念头很快就被他否定了。 就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山里,有一条完整的灵脉。 灵脉并不同于普通的灵石矿,很多年前一个极其偶然的意外,他发现了这种只见于古书记载的神奇矿脉,并误打误撞的打开了护山大阵。 这是一笔大到无法想象的财富,没有人能不动心,哪怕是远在咸阳的那位已经闭关一百多年的始皇帝陛下听到这个消息,也会立刻出关。 古长风默默的守着这个秘密,每年他都会回到这里,在充满灵气的矿洞中修炼一段时间,并带走少量的灵石。 这是他最大的秘密,不能和任何人分享,除了赵绾青。她是他唯一毫无保留信任的人,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事,如果赵绾青要拿走他的灵脉,他不会有任何的犹豫。 赵绾青受了极重的伤,筋脉尽断根基尽毁,古长风见到她的时候她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把她带回了这里。 “幸好有灵脉,绾儿一定会好起来的。”他握了握拳头,不能走,虽然有大阵保护,但是他不能冒这个险。绾儿现在不能离开他的保护,绝对不能让那样的事情再发生。 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 广阔的天宇下,古老的砖墙随着群山绵延跌宕,高大的城楼傲视长空。叶风站在一片草地里,呆呆的望着远处夕阳余晖下的城墙,这熟悉的造型。风吹乱了他的头发,心里有数万头神兽呼啸而过,“这,这是长城?!三哥你能更不靠谱点嘛。” 他解开绑在肩上的绳子,把背上的一个硕大的铁箱子重重的卸到地上。自己出现的这么突兀,恐怕城墙上的士兵已经看到,戍卫在这里的据说是大秦帝国第一强军。虽然并不需要怕他们,但是一旦被缠上恐怕也不太好脱身,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他快速的思索着,“不好,有马蹄声。” “饕餮!饕餮来啦!饕餮来啦!”左前方的山丘下探出三匹战马,马背上的黑甲骑士神情惊恐,大声呼吼着,声音中充满了绝望。 远处沙尘滚滚,升起一条黑线,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边际,潮水一样向自己涌来,整个大地都在颤抖。黑色的战马无视目瞪口呆的叶风,载着黑甲骑士越过他的身侧,朝着城墙没命的奔去。 跑!心里想着跑,身体却不听使唤,脑部强烈的眩晕感还没有完全消除,手脚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协同,他摇摇晃晃像个鸭子一样跑动了十几步。 “不对,城墙那头对我来说却不是什么好去处,拼了!”想罢收住脚步回过身来,定了定神,抽出长刀握在手里,撩起衣襟撕下一根布条,一圈一圈的缠在手上。 黑色的兽潮由远及近,恐怖的吼叫声带着浓重的腥臭味包裹了他。 背后的城墙上响起了凄厉的号角和急促的擂鼓声,略微凌乱的鼓声显出鼓手的慌乱。鼓声慢慢稳定,汇聚成一个节奏,越来越大直至振聋发聩,却掩盖不住那此起彼伏的吼叫声。 一阵破空声,是城头上在发射投石车。 巨大的火球从叶风的头顶划过,流星撞地球一样落入兽潮中,把一头头巨兽砸的东倒西歪,然而并不能丝毫迟滞兽潮的前进,兽潮依然以一种一往无前的决然推进着,不可阻挡。 叶风已经可以清晰的看清眼前的怪兽,“什么饕餮,这特么明明是暴龙好嘛。” 一头突出在大队之前的迅猛龙朝着他蛮横的冲撞过来,叶风快刀闪过,一道弧线准确的落在迅猛龙的脚上,削飞了两个脚趾。在它丧失平衡的瞬间,高高跃起,手腕一翻刀背狠狠的拍在它脸上,把它拍的横贯出去。 又是两头暴龙一左一右向他猛冲过来,人在空中无法腾挪,他一脚踢出正踹在其中一头暴龙的眼珠上,暴龙发出一声惨烈的嚎叫。 叶风乘势借力将身体拔高了一米多,向前一个跟斗翻去。 一个巨大的爪子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他面前,躲不过去了,高速奔跑的暴龙带着巨大的惯性,把他狠狠的拍在地上,头也不回的朝前奔去。 他像个球一样滚了出去,大口大口的吐着血沫子,翻身想要坐起,一只大脚无情的踏在他的胸口,把他的肋骨踩的向内根根折断,刺入了他的肺部。紧跟着无数的巨兽从他身上踩过,把他踩的支离破碎,内脏从肚子上的破洞,嘴巴里挤出来,又被后面的大脚踩的稀烂。 意识渐渐远去,心头仍带着疑惑,刚刚拍飞自己的那只暴龙眼光中明明带着一丝困惑,可以感觉到它皱了皱眉头。 天知道一只恐龙怎么会皱眉,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表情,它又没有眉毛。 第十三章 帝国往事 渭水之北,咸阳宫,大秦帝国的中枢。 夜色凉如水,大殿外细雨横斜,监国太子扶苏站在雕栏前,伸出手接住下落的雨,感受着指尖的微凉。廷尉百里毅站在他身后,身形隐匿在他的阴影里,仿佛是影子的一部分。 扶苏生于秦王政七年,百里毅生于秦王政九年,比扶苏小两岁。 扶苏认识百里毅的时候还是垂髻孩童,百里毅是父王给他指派的侍读。百年匆匆如白驹过隙,岁月并未在他们脸上刻下痕迹,两人的样貌都停留在三十出头,这得益于长年累月的修炼。 五十年前的今天,他终于搬去了帝国前进道路上的最后一块绊脚石。 扶苏对李斯的感情是复杂的,李斯功在社稷,是大秦帝国的缔造之臣,晚年锐意尽失,却贪慕权势,把持丞相之位九十七年仍然恋栈不去。 他还记得儿时李斯教他念的《荀子》,里面有一句“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这些昔年的肱骨之臣终于长成了帝国的毒瘤,染黑了整个朝堂。 李斯也是修士,修士寿元绵长,活得远比普通人更久。 然而修炼并不等于长生不死,俗世的荣华富贵也并不是纯粹的过眼云烟,有隐于野,自然也有显于朝,出仕的修士并不在少数。 修士的寿命动辄三五百年,一位执政上百年的重臣,门生故吏遍布朝野上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顷刻间就能颠覆社稷,这对于任何一位君王都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更何况,修炼需要灵根,并不是每位国君都是修士。 事实上,历朝历代,不能修炼的国君要远比修炼的多。很多国君在退位时,回想多少年来因为修炼而荒废了朝政,愧对黎民百姓,愧对列祖列宗,反思过往得失,情愿传位于没有灵根的子嗣,好让他专心的治理国家。 这种君臣间在寿命上的不对等,一度造成了很多四朝元老、五朝元老,权臣尾大不掉,加剧了国君和臣子之间的矛盾。 所以自三代以来,在付出了无数惨痛的教训后,君臣之间终于慢慢有了默契。 当臣子的到了一定时候会主动的请求致仕,当国君的当然也不会吝啬爵位封赏,送别时再好生勉励几句:“当国家危难时,卿家务必要响应征辟,出来为国效力。”于是皆大欢喜。 太子秉政伊始,因为秦统一六国后又继续向外开疆拓土,帝国的疆域比老秦时期何止扩大了十倍,军队的补给线越拉越长,以往行之有效的那一套渐渐开始失灵,政令也再不复通达。 长城内外危机四伏,六国权贵蠢蠢欲动,扶苏在咸阳宫里整日忧心忡忡,夙夜难安。 面对新的局面,势必要有所变革。然而朝堂里也是纷纷扰扰,始皇帝给他留下的这些个班底,对于扶苏提出的想法,动不动以你老子定下的规矩为由给顶了回去。 老臣们的处处制肘让他不胜其烦,偏偏又下不了狠心,干不出血洗朝堂的狠事,只好处处忍让。好不容易熬到一干老臣死的死,退隐的退隐,到李斯这里却坏了规矩,装傻充愣,赖着不肯走了。 在李斯看来,扶苏只是监国而不是皇帝。身为丞相,只要不犯谋逆的大罪,皇帝动得,你太子动不得。再说大家都是修士,你又比我年轻,功法比我高明,要论活得久我肯定拼不过你,对你完全构不成威胁。 却不去想,自己屁股下面的位子就是原罪。 扶苏暗示了几次不见效果,终于忍不住,找人上李斯家里把话挑明了。 李斯没办法,知道必须给反应了。第二天就带了贵重的礼物,觐见太子,并当面向太子个人宣誓效忠。 李斯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认为自己这个应对应该是落在点子上了。你不是担心指挥不动我吗,我认怂,听你的还不行吗? 而正是这个李斯自以为以退为进,充满了政治智慧的应对,让扶苏最后下定了决心。 对于李斯的处置,扶苏可以有很多种更为温和的办法,他并不缺少这方面的智慧。但是这一次,扶苏已经耗尽了耐心,决定亮出自己锋利的爪牙,向世人展示自己的雷霆手段和帝王的无情。 几天后,一个疯疯癫癫的汉子,手持木棍闯进丞相府,一路见人就打,直冲书房。李斯听见动静,从书房走里出来就要呵斥,被他二话不说一棍闷翻在地,上前又是一顿乱棍。 可怜一代名相,被打的全身骨折,脑浆迸裂而死。那疯汉行凶后,弃了凶器逃去无踪。 这就是著名的“梃击案”。此案子疑点重重,矛头直指监国太子。有心人还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布置困阵的痕迹,说明当时有高级阵师出手。这种阵法能够有效的限制修士的能力,否则李斯堂堂修士也不至于被一个疯汉打到毫无还手之力。 然而这些人只能自由心证,并没有真凭实据,自然没办法帮李斯讨回公道。这正是扶苏要的效果,等到李斯一系的官员纷纷上表辞官,所有声音都沉默了。 对于李斯的遭遇,朝廷深表遗憾,并对李家作出了抚恤,赏赐丰厚。再后来,李氏举家搬出了咸阳城。这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关心这件事了。 只是没人知道,李斯死的那一夜,扶苏朝着骊山始皇帝闭关的方向,长跪了一个晚上。 “你还是那么喜欢站在暗处。” “这么多年,老臣习惯了。” “武安君的死,真的是项羽做的?”扶苏口中的武安君,就是北望射天郎商离。 秦历三年,始皇帝途经商鞅故里,感慨商鞅对秦国作出的贡献,命人寻访商君后人。商鞅被秦惠文王嬴驷下令五马分尸满门抄斩,按理说全家早就死绝了。可能老天也不忍心商鞅绝后,当年真的逃出了一个庶子。派去查访的人,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在魏国旧地找到了那名庶子的后人,带回了咸阳,就是商离的曾祖父。 当时商离的曾祖父还是少年,为了躲避搜捕,全家以先祖封地为姓,改姓商。 少年很聪慧,也不惧怕皇帝,君前对答得体。始皇帝非常欣慰,一连说了好几声“商君有后”,当下龙颜大悦下令为商鞅平反,并由少年继承武安君爵位。 至于少年这一脉并非嫡子,始皇帝出口成宪,说出来的话就是规矩,没人敢反对。 “武安君当日正追赶一名叫做高子木的剑手,项羽是高子木的义兄,所用的兵器是一杆铁枪,与武安君胸前的伤口吻合,项籍的嫌疑极大。” 扶苏扶了扶额头,苦笑道:“寡人这个女儿啊,还真是让人头疼。” “蓝月郡主自幼习武,和武安君又有师徒之义。听得武安君死讯,激愤之下也是人之常情。只是此事咸阳城尚未传开,只怕是天机殿走漏了风声,是老臣的失职。” “去查一查吧。”扶苏淡淡的道。 廷尉,位列九卿,掌刑狱。百里毅另外一重身份,是为扶苏掌管天机殿。天机殿独立于秦廷之外,只对太子负责,是扶苏亲手建立的特务组织。 大秦帝国承平日久,秦军战力却不降反升,靠的是不停挑起周边局部战争。 这个办法同时解决了练兵和军队换防的问题,被作为一项国策,坚决的予以执行,直到饕餮出现,牵制住了秦国的大部分国力。 秦历一百零三年,秦国攻打月氏国。秦军势如破竹连下十几城,重兵把守的月氏国都城昭武城,也不过坚持了半个多月。 这场秦国的局部战争,对月氏来说简直是灭国战,直接导致了月氏的西迁。 凯旋的秦军从月氏王宫中带回了一件非常重要的战利品,音珪。 音珪成对出现,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灵器,只要少量的灵石激发就可以在两块音珪间建立联系,传递声音。音珪的来源已经无从考证,审问被俘的月氏王族也说不出个所以然。音珪的传音可以跨越千里,毫无疑问是军国利器,可笑月氏只把它当成有趣的小玩意收藏在宫中。 几年后,秦国炼器大师终于掌握了音珪的炼制方法,扶苏下令把音珪列为绝密,开始批量制造,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天机殿。 天机殿无孔不入,是高悬在大臣们头顶上的一把利剑。又因为行事诡秘,多年来饱受诟病。百里毅为扶苏背了数不清的锅,以至于他在秦国诸臣心目中的形象如同魔鬼,背后受千夫所指,可止小儿夜啼。 扶苏一直觉得对百里毅有所亏欠,只是找不到其他人托付。天机殿泄密是大事,但是泄密的对象是蓝月郡主,就不想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缠了。 “叫韩信进来吧。”扶苏拂了拂衣袖,挥去了上面的水珠,转身进殿。 韩信早已在宫门外候着,没过一会儿,宦官就领了人进来。韩信在大殿中单膝跪地,高呼千岁。 “起来吧,地上凉。” “谢殿下。”韩信伏低身子,向扶苏施了一礼,恭谨的站起身来。 “韩信,寡人命你去走一趟会稽,把蓝月郡主给寡人完好无损的带回来。还有,去查清楚项羽跟武安君的死到底有没有干系,查到后不要轻举妄动,先报于寡人知道。” “诺!” “用什么方法,寡人不理,带什么人,你自己挑。若有调动不了的人,告知廷尉,他自会给你安排,去吧。” “末将领命!”韩信肃然一礼,倒退三步转身出了大殿。 目送韩信离去,扶苏并不掩饰眼中的欣赏,心里想着:“这小子似乎很喜欢溪儿,看着倒也相配,不知道溪儿是什么主意。” 转过头来对百里毅说道:“弘远啊,说起来你也是溪儿的师傅,等溪儿回来,你要多费心啊。”弘远是百里毅的表字。 “老臣惶恐!” 扶苏也是随口一说,倒也不以为意。“你看这韩信,可否大用?” 百里毅略作沉吟,斟酌言辞回答道:“此子有大才,假以时日,或可为一军统帅。只不过,依老臣所见,韩信还是太傲了,表面恭谨谦卑,骨子里仍旧羁傲不逊,殿下若要倚为鹰犬,还需磨砺,方可委以重任。” “这样啊,那再看看吧。” 第二章 绿光 山腹深处别有洞天,赵绾青盘坐在寒玉床上,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床边的石几上摆放这一盘辟谷丹,就在她伸手可及的地方。 她的伤势有了明显的好转,苍白的脸上也有了些许血色,最让古长风惊喜的是,他觉察到周围灵气流动中明显的牵引,说明她的修炼根基已经开始恢复,可以运行功法慢慢吸收灵脉中的灵气。 “应该去买壶酒好好庆祝一下,小酌一杯绾儿一定不会反对吧。” 古长风好酒,为人四海,常呼朋唤友喝的大醉归家,当时那其实并不是家,只是一所房子而已。直到他遇到了赵绾青,那所房子才变成了家。 再后来他就很少喝酒了,因为绾儿不喜欢他一身酒气。 最近的村镇离这里一百多里,御剑飞行来回要不了半个时辰,相信即使兵器谱前一百名齐聚,也没有可能在半个时辰内打破大阵。镇上有个大胡子酿的酒很醇很烈,上次喝这酒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非常让人怀念,说走就走。 走出护山大阵,古长风抬起右手遮在额头上,适应了一下刺眼的阳光,左手一扣绷簧,逝水剑缓缓出鞘。 忽然心中升起警兆,下意识脚下横跨一步,一枚暗器几乎擦着他的肩头飞过,“轰”地一声巨响,身后的一块山石陡然炸裂。 “好厉害的暗器!”神识迅速散布出去,一草一木一览无余,没有?冷汗下来了。 不能停下,脚踩七星朝不远处的一块山石掠去。又是一声炸响,在他身后地上轰出一个大坑,显然他的移动速度超过了刺客的预判。眼角余光捕捉到极远处山坡上的一处阳光反射,一闪而逝,找到了! 此刻的叶风正伏在一堆乱石中,身上覆满枯叶,透过巴雷特的高倍瞄准镜快速的追踪着猎物。 目镜中的古长风终于静止了下来,十字星成功锁定,距离两公里,风速稳定,叶风的嘴角上翘,只要轻轻一扣扳机,这该死的噩梦就结束了。 忽然镜头里的古长风微微抬了抬头,“他正在望着我,这怎么可能!”叶风的心脏几乎跳出喉咙,被发现了,跑!提枪就走,枪没有提起来。 他是个做事严谨的人,做任何事情都一丝不苟,力求细节完美。为了这次狙杀,提前几个小时就到了这个山坡准备,包括用随身带来的钻头在石头上打了眼,再用两根粗大的钢钉把巴雷特的支架牢牢的固定在地上。 很显然已经没有时间拆卸了,他当机立断,枪,不要了,扛起身后的大铁箱扭头就跑。 古长风一脸沮丧的站在山石上,脚下是一把奇形怪状的兵器,刚刚那霸道的暗器就是用它发射出来的吧,如果拿去给曹三看,估计能上到兵器谱,排位还不低。 从快速远去的背影依稀可以分辨出这人正是那个打不死的小强,而他竟然跑了。 男儿大丈夫行事,分胜负也分生死,你一个悍不畏死的死士,竟然一言不合就逃跑。跑了就跑了吧,反正迟早还要杀回来。 绿光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天文现象,有人说绿光代表着幸运,代表着希望。 黑暗历,黑暗纪元十九年,陕西渭南,绿光基地。基地由一个大型的建筑群组成,足有三十米高的钢筋混凝土围墙把一百多栋建筑围在里面,在这里生活着七万多人,两万军队,五万多平民。 围墙唯一在南面开了一扇大门,厚重的铁门内衬高强度钢板,120公分的厚度带给人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正对着铁门的是一栋十七层高的建筑,黄杉站在楼顶天台上,左手端着咖啡,右手夹着一支烟。 轻轻的风吹在脸上,带来空气中的些许异味。黄杉并不介意,对于大部分烟民来说,鼻子对气味并不怎么敏感。 这是他最喜爱的贤者时光,放空自己,让思绪自由行走,什么也不做,听见等于没听见,看到等于没看到,发呆就好。 午后的基地并不喧闹,几个端着自动步枪的士兵在围墙上来回巡逻,在他们的周围一些十来岁的半大孩子三五成群的嬉闹。 孩子的手里也有枪,手枪,步枪,样子五花八门,士兵们对此习以为常,面带微笑的看着孩子们,一幅和谐温馨的景象。 不远处的街道摇摇晃晃的走出一个人,一个男孩最先发现了他,激动的大叫起来。“呯!”不知道是谁先开了一枪,子弹打在他脚边的混凝土马路上,溅起一小蓬烟尘。接着枪声大作,孩子们兴奋的叫嚷,手指不停的扣动扳机。 那人身上爆出一层层血雾,以各种姿势不停的扭动着,如同尬舞,最终慢慢扑倒在地。黄杉的嘴角微微上扬,“这帮臭小子,干得不错。” 关于让儿童学习枪支,拥有枪支,基地方面一直有两种观点争论不休。支持的一方认为小孩子也应该学会战斗,这样才能够在残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反对一方则认为,让小孩子学枪,太浪费子弹了。 至于平民不允许拥有枪支这一法则,在黑暗降临之后就被选择性无视了。 黄杉目光忽然扫到一个穿着水兵服的男孩,这小子蹦的最欢腾,还高举着手枪朝天空放着枪,“我打到了,我打到了!” 黄杉的眉毛竖了起来,大吼道:“黄欢欢!作业做完了吗?!给我滚回来!” 那个男孩正是黄杉的小儿子黄欢欢,十二岁,念小学六年级。 生化危机爆发后,全球损失了超过70%的人口,其中最少有一半以上变成了丧尸。各个幸存者营地各自为战,绿光基地也早就和上级部门失去了联系,然而绿光基地管理层仍然固执的坚持在基地内执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黄杉还清楚的记得陈中将拍着自己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三儿啊,孩子们是我们的未来,绿光是我们的希望,而文明的传承是承载这一切的意义。教育,不管多么艰苦,九年制义务教育必须坚持下去。如果条件允许,我们还要在基地里建立初中、高中乃至大学。” 望着老所长希翼的目光,黄杉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我明白了,请首长放心!” 陈中将是黄杉的老领导,在整件事情的推动过程中,黄杉坚定的站在陈中将身后,连带着后来对自己小儿子的读书成绩也特别上心,马上要大考了,要是考的不好,自己在陈伯伯面前脸往哪儿搁。 想到这里黄杉再也呆不住了,把烟头一扔,就要下楼逮人。 这时候衣领传来一阵震动,发出“嗡嗡”的轻响,黄杉按了一下按钮,通讯器里传来悦耳的女声,略带点沙哑:“上校。” “嗯,万芬,你说。” “叶中尉回来了。” 第十四章 使者 章台宫位于渭水之南,是皇帝接见各国使臣的地方。 这一天,章台宫迎来一位特殊的使节,饕鬄使者。 对于饕餮的入侵,起初秦国上下并不太重视,认为不过是来源存疑的怪物兽潮。骄傲的帝国军人并没有把它看做是一场战争,实力强横的修士将领甚至把它当成一次狩猎的盛宴。 一开始情况也如同大家预料的那样,长城防线在饕餮的连绵攻势下稳如磐石。直到那一天的到来,那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战场上,身披猩红战甲。 原本各自为战的饕餮纷纷脱离战场,向后退却,在那猩红战甲前慢慢聚拢,汇聚成一个一个的军阵。猩红战甲之后,更多的饕餮源源不断的加入进来,形成更多的战阵,漫山遍野,层峦叠嶂。天空中有云气翻涌,军阵中忽然传出一串古怪的音节,跟着所有的饕餮都嘶吼出相同的音节,潮水般向着长城涌来。 这轮进攻的猛烈远远超出了秦军的预料,第一波攻势就打破了一处长城护阵,尽管秦军很快反应过来,补了缺口,还是有两百多头饕餮翻越过了长城。越过长城防线的饕餮迅速深入秦地,在秦国腹地肆意杀戮,给平民造成了惨重的伤亡。 帝国军方立即组织军队进行围剿,这支部队人数多达上千人,全部由修士组成。清剿行动进行的很不顺利,当最后一头饕餮倒在秦军剑下,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四个多月,共有三万多秦国无辜百姓在这场浩劫中丧生。 随着时间的推移,饕餮渐渐展示出它恐怖的战争潜力。 根据蒙恬发回来的奏报,长城外聚集的饕餮大军数量已经超过了五十万之众,并且还有持续增兵的迹象。各处关隘连连告急,长城守军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 最终,秦国方面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自己所面对的是一支训练有素、规模庞大的正规军,这是一场战争,一场旷日持久的国战。 大量的军队和阵师被源源不断的送往前线,帝国被迫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这无休止的漩涡之中,而饕餮也正式取代匈奴,成为北部边疆乃至整个大秦帝国最大的敌人。 三十多年了,这还是饕餮第一次流露出了对话的意愿。这一次,扶苏决定亲自见一见这名使者。 太子端坐在大殿中,文武大臣分列两旁。 扶苏的目光穿过大殿,落在殿外的广场上。礼官正引导着使者穿过宫门,朝着大殿缓缓走来。通过负责朝觐事务的典客扶苏已经知道这次的使者是一名人类,所以看到使者时并没有表现出意外。 使者大约四十多岁,样子看上去和秦人无异,头上随意挽了个发髻,身上穿着宽袍大袖。衣服的样式不太正式,出席这样的场合显得不伦不类,不像个出使的使者,倒像是个外出访友的夫子。说起来对方并不是礼仪之邦,甚至连蛮夷都算不上,倒也没法计较。 进入宫门前早有人检查过随身携带,所以殿门口的甲士朝使者看了一眼,并不阻拦。使者昂然直入大殿,站在玉阶前,却不行礼。 负责朝会礼仪的谒者见状出班喝道:“饕餮使者,既见我王,缘何不拜!” 扶苏知道这年头当使者的行事常常出人意表,春秋战国那会他们就特别爱玩这种小把戏,用来吸引君王的注意。当下也不以为意,摆了摆手道:“先生远道而来,寡人赐你免礼。” 使者朝扶苏笑了笑,也不道谢。 “先生怎么称呼?” 使者发出几个古怪的音节,扶苏一个字也没听明白,很好奇人的喉咙怎么能够发出这样的声音。于是又问:“先生既然是人,为何会代表饕餮而来呀?” 这次使者终于说话了:“我乃是龙族。我的名字方才已经说了,不过想来殿下也听不懂,殿下可称我为殇。”使者说话字正腔圆,声音浑厚颇为悦耳。 扶苏心想区区缙云氏之子,也敢妄自称龙族,却不想在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上浪费时间,只确认了一句:“商?” “国殇的殇,近来我读屈原的《九歌》,颇有感触,就给自己取了个你们这里的名字。” “殇先生虽身为妖族,却能以这样的样貌示人,莫非已经修炼到了传说中化形境界?” 虽然不想在龙族还是饕餮的问题上纠缠,但也不愿就此承认对方是龙,于是乎折中取了“妖族”二字,反正不管是传说中的龙还是饕餮,都属妖族,倒也两可。 殇笑道:“不过是雕虫小技,障眼法耳。”说着从脖子上解下一个符箓。 异变突生,本应站在殿中央的殇已失去了踪影,留在原地的是一个巨大的身形,身高足有三丈,身披猩红色战甲,头盔上的尖刺几乎就要刺穿大殿的穹顶。庞大的身躯遮住了殿门外投入的阳光,把殿内众人置于一片黑暗之中。 群臣哗然乱作一团,执掌宫中侍卫的郎中令大骇,朝着殿门外狂呼:“有刺客,卫士护驾!” 殿外衣甲铁叶摩擦和脚步声大作,黑衣甲士蜂拥而入。郎中令心下稍安,回头再看去,只见殇站在原地,手里握着那张符箓,不由得用力揉了揉眼睛。 在场有位将军曾经驻守过长城,对这身猩红战甲印象无比深刻,见状便不由回想起那回荡在战场上的古怪音节,正是方才殇开口吐出的那几个字,嘴里倒吸一口凉气,手指着殇惊呼出声:“饕餮王!” 殇手握符篆如拈花微笑,不慌不忙的把符箓放入怀中,又张开双手示意没有威胁,才从容道:“本王显露本相,只为示之以诚,并无恶意,诸位无须惊慌。” 当听到有人喊出“饕餮王”的那一瞬间,扶苏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 他注意到殿内的群臣脸上神情各异,文臣震惊之余若有所思,武将们则纷纷望向自己露出热切的目光。饕餮王并不只是普通君王这么简单,应该还是某种形式上的精神领袖,对比饕餮王出现前后,饕餮大军的战斗力几乎相差了一倍。 “要不要趁着这个机会将他拿下,一劳永逸的解决饕餮之祸。”这个念头一经产生,便像野草一样疯狂生长,在扶苏的心中恣意蔓延。 仿佛察觉到了扶苏流露出的杀意,殇若有深意的望着他,不动声色地说道:“即便本王现在动手,以殿下的修为,本王也奈何不了殿下。” 扶苏微微诧异:“他竟然能看破我的修为。” 虽然顶着一个兵器谱第一的名头,事实上扶苏从未在世人面前展示过自己的个人武力。之所以上到兵器谱,纯粹是因为商离的一次无心之失说漏了嘴。 作兵器谱的曹三公子,在很久以前和商离两人便是好友。曹三公子对商离的武力向来推崇备至,有一次两人喝酒,那时候曹三还未作兵器谱,却已有了品评天下英雄的念头,就对商离说道:“若是把这天下英雄一一列数,论个高低,商兄你要是只认第二,怕是没人敢认第一。” 这时候,商离已经三碗酒下肚,说话大着舌头:“愚兄自认遍识天下英雄,从不妄自菲薄,可要说这天下第一,却万不敢受。只说我大秦监国太子扶苏,我即便使处浑身解数,在他手底下也走不过十招。” 曹三公子闻言大惊,他实在无法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然而事实不由得他不信,江湖上人人都知道商离从不说假话。 后来商离果真打败了兵器谱上所有的高手,包括那个天才剑仙古长风。于是曹三公子又想起了商离当年所言,扶苏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兵器谱第一。 然而江湖是江湖,朝堂是朝堂。侠以武乱禁,历朝历代剑客游侠儿的地位都不高。商离知道太子因为自己的缘故上了兵器谱,后悔不迭。但是话已经说出口,再也收不回去了。 好在扶苏并没有深究,听到后也只是一笑:“你武安君有爵位,又不在朝堂供职,落得清闲,只晓得东游西荡整日和武林人士厮混在一处。寡人哪有那闲工夫陪你们这帮江湖人胡闹。” 商离的话也不尽不实,两人唯一一次切磋,是商离主动请求的。扶苏对商离的箭术也颇有点好奇,所以一连让他射了九箭,结果大失所望,出手将商离一招撂倒。 事实上,商离连扶苏的一招都没扛住。 见被对方看破了修为,扶苏下意识的望向殇。 扶苏修炼的功法擅长望气之术,破妄眼之下一切无所遁形。只见那殇的气息浩如烟海,修为深不可测,自己竟然看不出他的深浅,心里不由一惊。 见扶苏脸上阴晴不定,殇又笑道:“殿下若想留下本王,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况且本王不在,我龙族自然另有统帅执掌大军,想来太子殿下也不愿见到孩子们疯狂报复。” 扶苏强压下心中的怒意,环视一圈大殿内的群臣,那是整个大秦帝国的精英。如果现在动手,恐怕大部分人都要给殇陪葬,帝国无法承受这样的损失。 扶苏轻轻的摇了摇头,尽力把脑中的杂念驱赶出去,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露出一个笑容。“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殇王殿下多虑了。” 挥了挥手,对围住殇的甲士吩咐道:“这里没你们的事了,都下去吧。” 第三章 苍茫世界 深入地下1200米,这里是绿光基地的心脏,也是绿光基地最大的秘密所在。 全部的建筑结构都由高强度合金打造,每一层的层高都超过了五米,并拥有良好的通风系统,虽然是全封闭结构,身处其中并不会让人感到多少压抑。 黄杉看到叶风的时候,他正坐在传送仓的盖子上,手里拿着一个大杯子大口大口的喝着水。 看到黄杉和万芳进来,叶风放下杯子站起来,尴尬的笑了笑:“我知道从生理角度来讲,我并不渴,但是从心理上讲,我需要水。” “坐吧,别坐那儿,坐坏了你可赔不起。”黄杉指了指旁边的椅子。 “三哥,不好意思,我把枪弄丢了。”整个基地只有叶风这么叫他,别人都不敢这么叫,黄杉并不是像看上去那么好说话的。黄杉也很喜欢叶风,把他当弟弟看待。 “哦,丢了就丢了吧,反正没了子弹,那就是一大号烧火棍。让秦国那些炼器大师慢慢去研究吧,研究个一百年也研究不出个屁来,这个责任三哥帮你担了。”黄杉浑不在意,大手一挥大包大揽。 旁边的万芬有点幽怨的白了黄杉一眼,心想:“没想到上校你是这么没有原则的人,你是在你兄弟面前有面子了,这报告回头还不是我写。” “三,三哥……”叶风的舌头有点磕绊,“那一盒子弹也被我丢在那儿了,满满一盒100发,我只开了两枪。” 黄杉有点抓狂了,“你小子特么是皇协军派来的吧,你这是给八路当运输大队长啊。上回丢了把手枪,后来丢个传送箱,现在把巴雷特都丢秦朝去了。再这么丢东西,下次你给我光着身子去什么都不准带。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 “三哥,传送仓又升级啦,还能带狗?” “滚,再哔哔把你打成狗。”黄杉吼道,这里只有我能讲段子,你小子敢这么贫,懂不懂规矩。 “三哥,兄弟跟你商量个事儿。咱能不能不要跟那个耍剑的死磕了,我都已经被他宰了二十八回了,每次都是大招,想起来都疼。现在我看见他腿肚子都打哆嗦,我估计再有个这么两三回,我就不敢面对他了,直接望风而逃。” “不行,我们的能量晶石快要用完了,再不拿到晶石矿,这里整个地下基地都会变成一堆废铁。” 说到这个,黄杉面露忧色。“本来我们有五套传送仓,最多可以同时传送五个人过去,但是启动并行装置的蓝色能量石在一年前就耗尽了。光靠白色能量石只能启动一套传送仓,而你是我们这里最强的战士了。” “哥哥,您可别忽悠我啊。你说我的克隆体已经是五级强化,按理说我已经是超人了,上天能揽月,下海能捉鳖。为什么我到了那儿还是怂的跟个孙子似得。” “重力,关键是重力。从你带回来的数据分析,苍茫世界的重力是我们的3.19倍,这造成那里所有的东西密度和强度都要远超过我们,那里随便一把菜刀就等于我们这里的绝世神兵。你带过去的那些武器都是用特殊材质的高密度金属制造的,不然你的刀连树枝都砍不断。如果是没有经过强化的人类躯体,地上随便弹起颗石子都能在身上砸个洞。” 说到这里,黄杉顿了一顿,续道:“嗯,这么说可能比较容易听明白一点,苍茫世界不是有个兵器谱嘛,根据你带回来的数据和影像资料,专家组大致判断你的克隆体实力可以在兵器谱上排到五十名左右。” “可那个剑人排第三啊。”叶风有点想哭。 “你有枪。”黄杉撇了撇嘴,掏出一根烟点上。 “你不知道那小子有多狠。” “你有枪。” “得,直说了吧,我还有几副克隆体可以糟蹋?” 黄杉竖起三根手指。 “我还要被虐杀三回这事儿才算完哪。” “不要担心,新的克隆体还在培养。” “......把我的毛还给我!” “我说你们这些个坐办公室的,不是我说你们啊,真是死脑筋不接地气。就好像一伙人打游戏,明明开了挂,还要对着个boss拼命怼。今天我趴在山里吹风的时候,想到一个好主意。” 说到这里叶风特意作了个停顿,露出一个预备来夸我的表情。 “看看这什么,穿越仓!”大拇指一挑自己鼻梁,冲着万芬扬了扬下巴。 “哥是谁?时空游侠!别管那剑人,绿光一闪,咱往前穿一百年,一百年不够两百年,那时候那货怕还没生出来,即使生出来了也一定没找到那个晶石矿。咱过去就把那矿给直接占了,用皮卡一车一车的往回装。” “你失忆啊,谁说传送仓可以穿越到过去的?!”万芬没好气的说道。 “我本来就失忆,你不知道啊。” 叶风说到失忆,黄杉的表情疆了一下,随即笑道:“失忆又怎么了,反正你这二十几年连个女朋友也没有,没什么好回忆的。”又转头对万芬说道:“万芬哪,以叶中尉的级别,按照条例,可不可以解锁这个姿势,哦,不,这个知识点哪?” “他本来就该知道,对战斗小组成员来说这是基础常识。” “好吧,那我来解释一下吧。要想讲明白这个事情,首先要从这里说起。” 黄杉走到传送仓旁边,伸手轻轻拍了拍仓盖,“这是什么?我们习惯叫它传送仓,你心里一定觉得叫做穿越仓更合适,绿光一闪,去到另外一个时空,就跟几十年前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确切的说,它在系统里的名字是转换仓,在里面的屋子里还有一个交换仓。” 黄杉把猛吸了一口烟,把烟头扔到脚下,狠狠的踩灭。 “转换仓和交换仓是成对出现的,缺一不可。转换仓把你的脑部意识进行转换,以某种形式载入到交换仓里躺着的你的克隆体,由你的意识操纵着这个躯体,让他代替你去挨刀。看你平时爱看近代小说,说夺舍懂了吧,就好像夺舍。” 看着叶风一脸求知的表情,黄杉翻了个白眼,“不要追问我原理,我特么问谁去,这东西是我们捡来的,又不是我们造的。关于意识啊,灵魂啊这类的课题我们现在一片空白,你当个知识点给我背下来。憋说话,听我接着跟你吹,哦,不,讲解。” “只要装载在克隆躯体内的返回装置不损毁,即使克隆躯体被摧毁,你的脑部意识依然会返回这里。也亏得上一次你带队去到我们后来命名为仙界的未知世界,带回来的那小半颗红色能量晶体,我们才解锁了这部分科技。” “仙界,我完全没印象了。” “忘掉也好,那时候的我们并不拥有这项意识转换技术。你们都是本体去的,去的时候五个人,回来只剩下两个人。带回来的资料显示那里的重力高达89倍,没有进行过基因优化的人体无法承受高等级的强化,以你们五个人三级强化的体质,估计在那里站都站不起来,我想你不会愿意记得那段经历的。” “接下来我要讲的重点来了,交换仓,为什么是交换而不是传送或者是穿越。因为它并不是把你送过去就完事儿了,在送过去的同时还会把同等大小的空间和空间里的所有物质带回来。专家组的李博士曾经提出一个假设,世界与世界之间存在某种空间守恒,当你把一定大小的空间塞入到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就会把相同大小的空间吐回来。即使你降落的位置什么也没有,也会把这个什么也没有带回来。所以,所谓的传送,只和空间有关,和时间无关。” “那为什么我能去到秦朝?” “讨论这个没有意义,因为没有基准时间。谁能证明苍茫世界的秦朝就是在相当于我们这里的公元前221年建立的?你只需要知道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是相等的就可以了。” “这就是说我这一刀还是躲不掉罗。” “不要想这么多,你刚刚出完外勤回来,累了吧。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诺,这里有一张出差补贴表,回去填一下,明天放你一天假。” 说完对着叶风嘴角不经意的朝着万芬方向努了努,“咳,万芬哪,这几天你也辛苦了,明天也放你一天假。” “万少尉,不知道你明天有没有空,我想……” “没空,别想。” “少尉你妹啊!”黄杉恨不得一个耳光扇过去。 万芬刚刚从别的部门调来不久,黄杉看出来叶风明显对她有意思,有贼心又有贼胆,只是完全不知道怎么下手。 黄杉有心撮合这一对,刻意给两人制造了不少机会。偏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搞的,两人的关系不但没有进一步,反而搞得万芬对他时刻充满警惕。 “万芬这丫头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说话带点沙哑,听着特别性感。一套裁剪的恰到好处的军装身上一穿,妥妥的制服诱惑。三哥我要不是已经娶了你嫂子,儿女都有一双了,这种好事哪里轮得到你。看万芬平时对二组的岳明倒有点不一样,别是看上那小子了吧。也难怪,阿明走的型男硬汉路线,这世道乱,这种男人更讨女孩子喜欢。叶风这小子虽然也很能打,只是气质看上去过于柔弱。唉,还是顺其自然吧。”黄杉有点郁闷的想着。 第十五章 廷议 众人各自都在心里飞快的计算着得失,大殿内诡异的安静下来。 扶苏轻哼一声,打破了寂静:“我大秦与妖族交兵数十年,多有攻伐,死伤盈野,生灵涂炭恐非两族之福。殇王此番亲自前来,不知可有教我?” 殇并未在意扶苏咄咄逼人的目光,直视他的双眼,说道:“本王来自一个大帝国,”接着发出一串晦涩的音节。 扶苏估计殇后面说的是帝国的名字,不置可否的“唔”了一声。 果然殇转身面向群臣:“你们可以叫它炎龙帝国。” 殇张开双臂:“炎龙帝国,纵横万里,有亿兆黎民。大秦帝国虽也算幅员辽阔,若在我炎龙帝国,不过一中等诸侯国大小。” 群臣中传来一阵嗡嗡的讥讽声。 秦国是中央帝国,领土继承自商周,并向外扩张到空前庞大的地步,可谓前无古人。在场众人多是饱学之士,并不一味地固步自封,对天下格局多少都有了解,自然明白在帝国军力覆盖不到的地方,还有一些老大帝国,譬如极西之地的泰西。可要说有一个帝国大到可以藐视秦国,又哪里肯信,纷纷嗤之以鼻。 只有丞相张良等几个谨慎的臣子,从殇的语气中隐隐觉出,这位饕餮王讲的未必全是大话。在脑中飞快的检索听过的上古秘闻和民间传说,一时间也不得要领。 殇并不意外众人的反应,顿了一顿又续道:“炎龙帝国并不存于这个世上。” 扶苏差点被气乐了:“还请殇王殿下自重,万勿说笑。” 殇不以为忤,自顾自的说道:“本王花了十多年的时间,走遍秦国大江南北。” 听到这里扶苏情不自禁的“咦”了一声,又想到殇能幻化人形,恐怕真的没办法阻止他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来去自如。忽然便有点信了饕餮大军领兵的未必就是眼前这位饕餮王,恐怕真的另有其人。 “本王到过秦国的极南,穿越烟瘴之地,又向西横渡海峡,到了一块更大的陆地。我终于确定,这里已经不是我们原来所处的世界。” “等等,殇王殿下是说你们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丞相张良实在忍不住了,不顾礼仪插口问道。 殇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哀伤:“是啊,当我和孩子们穿过了那一道门,就再也回不去了。” “于是你们就来谋夺我大秦?!”太尉周亚夫厉声喝道。 殇苦笑道:“秦国的领土对你们秦人来说当然是富饶肥沃,却并不适合我们龙族生存。”知道周亚夫不信,又说道:“当然,一开始我们并不知道。只看城墙重兵把守,城墙后面一定是好地方。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争了那么多年,原来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说到这里殇的心情未免有些沮丧,也不自称本王了。 扶苏不免哭笑不得,原来城墙修得好也是罪孽。“寡人相信殇王的诚意了,既然如此你我两国是否就此罢兵,握手言和?” “本王正有此意,只不过还有一事相求,要请太子殿下行个方便。” “殇王但讲无妨。” “皇图霸业转头成空,自从我来到这里,也断了争霸的念想。只想着找一块清静的土地,让孩子们繁衍生息,就此安居乐业。这些年我到过很多地方,只有海那边的那个地方土地广袤,森林繁茂,气候湿热,正适合龙族生息。我相信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龙神赐给我们的应许之地。本王今日来,就是希望太子殿下念在两国百姓不易,行个方便。请太子殿下下令打开关隘,让我们通过。我可在此当众立誓,率领全族迁往应许之地,永不返回中原。” 扶苏还未开口,周亚夫冷声道:“打开城门?借道给你?那我大秦数十万将士的血就白流了吗?!” “往者已矣,生者何辜?人死不能复生,本王愿以龙族重宝酬谢。” 周亚夫还要上前理论,扶苏摆了摆手:“列位臣工,议一议吧,谁同意,谁反对?” 虽然心里大致有了主意,但扶苏还是打算让大臣们先发表一下意见。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扶苏需要掌握大臣们的立场,即便是假的立场,只要讲出来就有迹可寻。 大臣们朝着左右相互看着,好几道目光投向百里毅。 只见百里毅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安静的数着木地板的花纹。百里毅说的往往代表了太子的意思,这个时候当然不会随便发话。 太仓令陈平终于忍不住,抢先出班奏道:“臣以为万万不可。” 扶苏微微讶异,如果说在场有谁最想尽快结束这场战争,那毫无疑问非陈平莫属。为了支持长城防线,各种物资像流水一样运往前线,就快要把府库搬空了,都快把陈平愁死了。 “陈卿家认为此议不可?” 陈平朝着扶苏施了一礼,朗声道:“陈平以为,妖族大军越过长城进入秦境,沿途我军根本无力约束。此一去,路途遥远,日久必生事端,如有不测,后果不堪设想。” 扶苏朝陈平微微点了点头。 “然臣有一良策可保无虞。”陈平一边讲,一边小心地观察扶苏的神色。 扶苏微微欠了欠身,换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示意陈平继续。 “殿下可下令打造楼船,走海路将妖族运往栖身之地,沿途命水军战舰护送。虽更废时日,但也不过区区数年,便可解决北部边患。” 见扶苏微微颔首,陈平的心落下了一半。扶苏未必就认可了陈平的建议,不过他很欣赏陈平的思路,不拘一格每每都有新意。 当陈平就要把另一半心也放回去的时候,张良愤然出班,指着他怒斥道:“荒谬,一派胡言!” 转身面向扶苏:“殿下,殇王既然自承龙族,焉知在海中没有手段?此计置我秦国于险地,若水军不测,教妖族夺了战舰,我大秦万里海疆皆落入敌手。” 陈平心中不忿,涨红着脸道:“丞相未免武断!” “即便如陈平所愿,一路无事到了妖族之地,若干年后,妖族休养生息卷土重来,我大秦南疆没有万里城关,到时拿什么守卫。莫非要在南方也建一座长城?”朝着陈平一拂袖:“军国大事如此儿戏,简直其心可诛!” 陈平心中大恨,指着张良“你,你,你……”却无从辩驳,一甩袖子退了回去。 张良的“其心可诛”四字悬在头上,原本支持议和的大臣纷纷缩了回去。 正如陈平所言,沿途一旦有变后果不堪设想,想出来的对策却未必比得上陈平,连陈平都被骂的狗血淋头,谁还敢出来说话。跟着又有几名大臣出列,都是附议张良的。 眼见着殇的面色越来越难看,扶苏抬手止住了议论,微笑着对殇说道:“大臣们的意见也未尝没有道理,此事恐怕还需从长计议。殇王殿下,寡人倒有一策。” 殇悻悻道:“太子殿下但讲无妨。” “极西之地有一国名曰泰西,有沃土万里,树木繁茂,气候适宜,对妖族倒是一个好去处。”就要把祸水引向泰西,让泰西皇帝头痛去。至于妖族能不能在西方站稳脚跟,若干年后会不会卷土重来,都留给以后考虑吧,反正秦国现在实在是耗不起了。 殇眼前一亮:“此话当真?” “寡人从无虚言。殇王远道而来,一路劳顿,且先去住下,待明日寡人设宴为殇王殿下接风洗尘。” “如此多谢太子殿下了。”殇朝扶苏拱了拱手,就要转身离去。 “殇王殿下请留步。”张良叫住殇:“张良还有一问。” “请讲。” “殿下可否告知,那匈奴人都去了哪里?” 殇的脸上露出几分赞赏:“大秦帝国果然人才济济。”顿了一顿,嘿嘿笑道:“世上已再无匈奴人了。”说完径直跨出了大殿,自有礼官跟了过去。 望着殇一路走出了宫门,张良回过身来:“老臣请殿下即刻下诏,命王离、章邯两位将军各率十万大军,前往长城巩固防线。” “丞相老成谋国,甚善,拟旨吧。”张良和殇的一问一答,在场很多人听的莫名其妙,扶苏却是懂了。妖族多为肉食,又不知牧民不事生产,三十多年了,草原的牛羊恐怕早就吃完了,剩下的就是吃人了。 张良问的是:“匈奴人都吃完了吗?” 殇答:“吃完了。” 妖族就要断粮了,这就是为什么殇会亲自到咸阳做最后的试探。 如果妖族最终没有听从扶苏的建议去祸害泰西,那么剩下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举倾国之力猛攻长城。 偏殿,宦官和宫人都已经退了出去,偌大的宫殿中只剩下扶苏和百里毅。 扶苏揉了揉太阳穴:“寡人还是有点不甘心哪。” 百里毅眼中精光一闪,便要说话。一名穿着天机殿锦袍服饰的卫士匆匆跑来,跪在殿门外:“报!” 百里毅朝扶苏看了一眼,对着卫士说道:“进来吧。” “启禀殿下,那殇王一出了宫门,就失去了踪影。” “还是弘远你知道寡人的心意啊。”扶苏苦笑道:“这个殇王,还真不简单。” 百里毅挥了挥手,让卫士下去,转身对扶苏说道:“要不要老臣传信给夜宗主。” “还是不要烦劳夜宗主了。” “其实,夜宗主她……老臣……” 知道百里毅犹犹豫豫地想要说什么,但是有些话扶苏并不想让他讲出来:“别一天到晚老臣老臣的,回去拿镜子好好照照你这张脸,哪里看上去像老臣了。” “微臣……” “行了行了,天色也不早了,早点回家歇息吧。前些天赵佗的孙子赵无忌从南疆捎回来几块茶砖,难得他老想着寡人啊。寡人知道你平日里也好这一口,回头让人送些到你府里。” “多谢殿下。” “赵家一门忠烈,赵佗走了那么多年,赵家的几个男丁又都在南疆,老赵家留在咸阳的家眷,你有空帮寡人多照看着点,别叫人给欺负了。马上要端月了,今年蜀地新贡的蜀锦很不错,你带点去,代寡人去赵家走一趟,记得去得时候要让人看见。” 第四章 夺书 大秦南海郡番禺,禺山松林,夜色向月浅,暗香随风轻,高子木却无心欣赏这美景。 半柱香之前,高子木踌躇满志,剑在手,横竖皆为因果,一剑斩却天下事。 半柱香之后,他倒在血泊中,手里握着半截断剑,哆哆嗦嗦的指着面前的紫袍人,“我与你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为何要痛下杀手。” “我叫商离,且让你死的明白。” 高子木的心沉了下去,知道今天再无幸理。 射天郞商离,射天弓兵器谱排名第二,商离既然报出了名号,就绝不会放任自己活着离开。全身上下被商离散发出的恐怖威压笼罩着,高子木生不出半点反抗的念头。 “把《玄天图录》交出来吧,省的我动手。”商离看着浑身是血的高子木微微皱了皱眉,他并不忌杀,只是不喜欢手沾到血。 果然是为了《玄天图录》,高子木不由悲从中来,本以为得了《玄天图录》,大仇有望,不曾想竟成了催命符。“想不到我堂堂高氏子孙,今日竟要命丧于此,子木愧对先祖啊!” 忽然,商离手中长弓一摆,低声喝道:“什么人,给我滚出来!” 从树丛中屑屑索索走出一人,正是叶风,面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拍了拍衣服上的落叶,举起双手道:“大侠,别紧张,我是好人。” “可我不是什么好人,既然来了,就一起送你上路吧。”商离阴测测的笑道,横过射天弓,一支乌黑色长箭突兀的出现在弦上。 “呯”地一声枪响,开枪的瞬间叶风身体一个翻滚,带着优美的弧线一道残影向商离冲去,“呯,呯,呯”手枪连射,“哎哟”,优美弧线中间折断,叶风滚落在地,大腿上插了一支箭,箭羽兀自颤动。 “嘶,麻蛋,痛死了,再往上偏十公分可以直接进宫了。这破手枪下次再也不带了,一次都没打中过。”又一支长箭出现在弓弦上,商离脸上带着残忍的笑意。 兵器谱上的果然都是狠角色,太快了,根本避不开。 叶风眼中闪过一丝无奈,“跑了八百多公里,就是来当靶子的吗,真的不甘心哪。” “呯”,又一声枪响,带着空气压缩的轰鸣,是重型狙击枪近距离发射。 “哥哥,你总算来了。”叶风眼睛一亮,这样的配合他们演练过无数次,几乎是条件反射般从地上跃起,右手抛掉手枪长刀出鞘一气呵成,左手探向腰间。 射天弓在间不容发之际挡住了子弹,商离的样子有点狼狈,箭离弦掉落在地上,弓身“嗡嗡”作响,带动着他的手臂微微颤抖。好厉害的远程兵器,速度和威力恐怕不下于自己的射天弓。 商离放开神识,双目怒睁施展瞳术,眼中的一切仿佛都开始变的慢了起来,看着叶风手里抛出个东西,好像没抛好,刚刚脱手就掉向地面,似乎并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视线却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跟着那颗东西看过去。 一道耀眼的白光,眼前一片白茫茫,施展瞳术的时候眼睛对光的敏感比平时高了好几倍。 “啊”商离发出一声惨叫,接着“呯”的一声枪响,商离感觉心里一空,全身的力量像潮水般退去。 叶风把刀扛在肩上,一脸惊异的凑上去看商离胸前的破洞,这个位置原来应该是心脏,现在那里什么也没有。 “咦,这样都不倒,哥哥来帮帮你。”刀光一闪人头飞起,属于兵器谱第二射天郞辉煌的一生就此谢幕。 “哥哥这一枪怎么样,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树丛中走出一条大汉,正是第二特勤组的队长岳明。 叶风迎上去重重锤了他一拳,把他打了一个趔趄。“明哥,你特么是爬来的啊,你是打算来给兄弟我收尸的吧。” “我说叶子,你知足了好嘛。你运气好落在南海郡边境,哥哥我可是从江郎山赶过来的。来,我给你看看腿上的伤。” “回去再弄吧,你去看看那个boss爆了什么装备,那东西在不在他上身,我来对付这只肥羊。”说完走到高子木旁边蹲下来,“来,这位兄台,把剑放下来,哎,对,慢慢的。” 高子木欲哭无泪一脸生无可恋,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老祖宗,你在天上都看到了吗。” “看你的年纪应该断奶了吧,别整天把老祖宗挂在嘴边,祖上阔过?我爸爸还是马云呢。”叶风闷着头在高子木身上一顿乱掏。 “劳驾,手抬一抬。这是什么,油布包那么好,玄……天……后面这个字怎么念?” “家祖高渐离。”叶风的手顿住了。 每个人少年时都曾中二热血,向往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英雄传奇。 风萧萧兮易水寒,荆轲刺秦王的事迹脍炙人口,《史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始皇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矐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朴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一个羸弱的音乐人,在乐器里灌铅,刺杀秦王,为国家为兄弟报仇。 每当读到这一段叶风都会击节不已:“真猛!手持钝器,朝着嬴政的头部猛击过去,光想想都带劲。” 叶风一直认为像荆轲这样的用剑杀人的专业杀手更适合脑袋一根筋的岳明去崇拜,而叶风的偶像是高渐离,任何东西都能成为自己的武器。 把册子卷成一卷塞回高子木的怀里,又从腿包里掏出一瓶伤药放在他手里。 这是叶风上回出任务刚好围观到两个门派大乱斗时的战利品,没吃过,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笑道:“这瓶药凑合着吃,哥们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回去代我给你老祖宗高先生上柱香,我是他的粉丝。” “找到了!”那边岳明兴奋的举着一本书册,朝叶风跑了过来。 叶风站起来一把接过,入手感觉材质很特别,不像是纸张,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秦国有没有发明纸张和印刷术,也不是丝绢之类的织物或者兽皮,封面上写着《论语》,随手一翻,“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 “还真是论语。” 基地方面得到资料,商离随身携带着一本《论语》,时不时的拿出来翻阅。 虽然这个时候距离焚书坑儒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太子扶苏执政期间对言论的管制远没有始皇帝那么严厉,但是民间读《论语》的人并不多,属于非主流,所以基地方面认为这本书有问题,这次任务的目的就是从商离手中夺取《论语》带回去研究。 鉴于这次行动的成功,叶风终于说服高杉,派出五人战斗小组,由叶风带队执行狙杀古长风的a级任务。 由于并行传送还是不能启用,不能保证五人出现在相同的地点,同时因为技术限制,落点误差半径达到2000多公里。 一个半月之后,小组五位成员终于在白山黑水的目标地点完成集结。 战斗小组武装到牙齿,小组配备了两把巴雷特狙击枪,两把自动步枪,一挺班用重机枪,每个人都配备了副武器m1911手枪,并携带了大量的手榴弹、烟雾弹、闪光弹、步兵地雷。 是的,闪光弹,鉴于上次的成功经验,基地方面把闪光弹作为武装外勤人员的标配。 随着闲庭信步的古长风进入了瞄准镜视界,叶风对着通信器发出指令:“兄弟们,干死丫的!”并打响了战斗的第一枪。 枪声四起,惊慌失措四处逃窜的古长风触发了一个步兵地雷,枪声足足持续了一盏茶的功夫。 然后,就没有什么然后了。 绿光基地,地下十一层3号会议室。 黄杉的拳头重重的砸在桌子上,把茶杯盖子震的跳了起来,咕噜咕噜转了几圈,掉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说说看,你们几个,都有谁挂了,谁没挂。” “我”, “我”, “我”, “我”, “还有我”,叶风最后一个垂头丧气的举了举手。 “五个五级强化人,武装到牙齿,对付对方一个人。” “头儿,虽然我们损失了五个克隆体,但是……”岳明很讲义气,打算冒头出来帮叶风分担一点火力。 “但是什么?!克隆体怎么了,克隆体特么不要钱?你知道现在物资多少紧张,你知道现在基地外面都在吃人肉了,你知道外面黑市上人肉卖多少钱一斤吗?真想把你们五头猪剁碎了卖掉!” 叶风掏出烟盒,抽出一根讨好的递过去,“三哥,抽根烟消消气。” 香烟在这个时代可绝对是稀罕物,叶风平时不抽烟,这香烟是专门给黄杉预备的,岳明开玩笑管它叫出气烟。 “整包拿来。”会议室里都是体己人,也不需要装。 香烟在手,黄杉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回去每人给我写5000字检查,自己写,手写。” 听到自己写三个字,正在做会议记录的万芬松了口气。 “前面那句不用记。”黄杉扫了一眼万芬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屏幕。 万芬一头冷汗,自己刚刚怎么走神了,连忙把“黄上校说,整包拿来。”几个字删掉。 被这么一打岔,气氛轻松了不少。 叶风见机到:“三哥,这回那个剑人他不是一个人,另外还有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放黑枪,”说到这里叶风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巴雷特,应该是上次我丢的那一把。” “是啊,头儿,”旁边的小钱乘机补充道:“枪法还特么超烂,打是没打到我,把我给吓的。” 坐在岳明旁边的小钟一听不乐意了,“谁特么说他枪法烂我跟谁急,老子中了三枪,半边身子都没了。” 黄杉给气乐了,“你们五个活宝,给人当活靶子练枪,人都练出手感来了。” 与此同时,灵脉深处的洞府内。古长风正一脸怜惜的望着赵绾青,她正喜孜孜的抱着那杆长兵器。 从刚刚那伙死士发出的惊呼声中古长风知道了它的名字“狙击步枪”。“嗯,枪,步卒用的枪。方才的情形实是凶险,真是个恐怖的家族,拥有如此惊人的实力,若是没有这把步枪,今天和绾儿怕是要交代在这儿了。好枪!” 她轻抚着枪身,那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像极了抱着自己的孩儿,看的古长风都有点嫉妒了。 绾儿的伤已经大好,虽没有修为尽复,但已然行动无碍,剩下的只需要假以时日。唔,孩子,是时候去一趟赵家庄向赵老爷子提亲了。 第十六章 风雨兼程 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高子木愁容满面的独坐在茶肆里。 茶肆很简陋,只在路旁用茅草搭了一个小窝棚。草棚外的风裹挟着雨水溅落在他的衣衫上,伙计过来用布抹了抹桌上的水渍,放上一壶茶。 自打从商离的手下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他的好运气仿佛一下子就到头了。 街面上的扒手专挑他下手,走到大街上,不知哪里就会伸出一根扁担很不小心的朝他横扫过来,跟着就会有人大呼小叫着撞到他怀里。街边的小楼上常常会不经意的倒下一盆脏水来,溅他一身。旁边恰好有一个好心人,手里恰好有一块抹布,面带着微笑走上前来嘘寒问暖,热心的帮他摘掉肩膀上的半片菜叶子,再拿着抹布把他浑身上下摸了个遍。 一走到僻静地就有人敲闷棍,虽然每次不过三五个小毛贼,但这次数未免也太多了点啊。 高子木感受到来自世界的深深恶意,几乎快要崩溃了,就连上茅房如个厕都要四处观望,恨不能背后也长上一对眼睛。 到了荒郊野外就更不要说了,秦国的治安好像一夜之间就崩坏了,遍地盗匪,不管走哪条道都会碰到剪径的贼人。好在他手底下也不含糊,拿商离是没办法,对付几个小贼绰绰有余。 高子木不是蠢人,隐隐觉得这是有人在搞他。 那些小贼不过是投石问路,想要掂掂他的分量,正主怕是正躲在一个黑暗的地方,冷冷地微笑。 高子木拎起茶壶倒了碗水,端在手里有一股子异味,高子木微微皱了皱眉,这茶可真够劣的。 穷乡僻壤却也顾不了讲究,口里觉着干燥,就要往嘴边送。忽然瞥见伙计正瞧着这边,心里一动,再分辨这气味,猛地一惊:“不对,是蒙汗药!” 高子木不动声色地放下碗:“伙计,过来。” “哎,客人有什么吩咐?” 等伙计凑到近前,高子木伸出手一把揪住伙计的衣领子,拽过来就按到了桌子上,抄起边上的茶碗“啪”的一声直接拍在他脑门子上。 那碗四分五裂碎片散了一地,伙计“嗷”的一声捂住额头,血顺着手指就流了下来。 蒙汗药的气味很淡,这茶拿在手里就闻着味儿了,里面不知道下了多少蒙汗药,都快稠成糊了。 高子木气不打一处来,真当我是傻子啊,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羞辱。 “下次记着招子放亮一点。”高子木恶狠狠的道。 茶肆里原本三三两两的散坐着几个客人,都是身高体壮的大汉,这时候一齐站起身向高子木围了过来,原来全是一伙的。 茶肆掌柜手里提了刀从屋里冲了出来,阴沉着脸向众人发了一声喊:“动手!”当头一刀砍将过来。 高子木抄起还在大声惨叫的伙计,朝着人多的地方就轮了出去,跟着脚下运劲,一脚把桌子踹的飞起来,桌子狠狠地撞在掌柜的身上。 掌柜一个滚地葫芦跌出店外,刀早不知掉去了哪里。 再看高子木,如同猛虎下山,扑上前去对着一众贼人一通拳打脚踢,连日来的阴郁在这一刻全部宣泄了出来。 这些人不过是普通的悍匪,哪里经得起高子木这么放开了打,没一会儿就东倒西歪躺倒了一地,哭丧着脸各自捂着骨折部位,哼哼唧唧的爬不起来。 高子木在桌上取了宝剑,踩着水洼一步一步向掌柜的逼去。 前几次贼人逃的快没抓到活口,这回既然拿到了人,非要好好拷问一番。却见不远处皂色衣角一闪,没入了小树林。 正主既然出现,高子木再顾不得这些小脚色,当下弃了掌柜提气追去。 《玄天图录》分为九重天,对应九层境界。从一重天到九重天,越到后来越难突破,初期却是不难上手。 高子木很早以前就是小有名气的剑客,五岁开始修炼,九岁筑基,十几年勤练不辍可谓根基牢固,只可惜一直缺少机缘久久未能突破。风云际会之下得到《玄天图录》,也算是苦尽甘来水到渠成,很轻易就修成了第一重玄天。 他背负国仇家恨,自知前途荆棘坎坷,得到《玄天图录》后无一日停止苦修,皇天终不负苦心人,此时的他已隐隐触碰到了第二重天境界。 他施展身法在树林中飞快的穿行,前面那人身手竟也不弱,晃动着身形如同猿猴,在树影间飞速穿插。 高子木的身子凭空掠起,就像是被一阵风吹起,足尖在树干上轻轻一点又向前弹射出去。 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高子木在空中长剑出鞘,一点寒光向那人肩头刺去。 刀芒一闪,一柄长刀斜砍在剑锋上,把他的剑荡了开去。那人舞了个刀花护住身前,横跨数步转身面向高子木,持刀而立。 “你是什么人?”高子木喝问道。 眼前的人相貌平平无奇,浑身上下没有流露出一丝杀气。手握凶器,却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错觉,相信只要混入人群,就会像一滴水珠落入大海,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是……” 那人的说话声很含糊,高子木没有听清,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说你……” 高子木还是没听清楚,忍不住的向前跨了一步。当左脚抬起在空中,身子微微前倾的时候,忽然心中警兆大起,一柄飞刀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面门。 来不及改变左脚向前的趋势,索性身子顺势向左边倾倒,闪过飞刀,双眼目送着它贴着鼻尖划过,钉在他身后的树上。 一柄长刀突兀的出现在他左侧,就好像那刀早就在那里,是他自己拿身体往刀锋上凑,便要将他拦腰斩作两段。 要是放在两个月前,这次他恐怕就要交代了。 这时的高子木《玄天图录》已有小成,反应比之前快了几乎一倍。虽然危险却并不慌乱,右手剑横翻,间不容发之际架在刀刃上,发出“铮”的一声脆响。 那人忽然手指离开刀柄,长刀以刀剑相交处为支点,诡异的转过一个弧度,斜斜的砍在高子木的左腿上,带出一团血雾。 高子木疼的一龇牙,好悬没一头栽倒。手中剑急挥,在身前舞出一团剑芒。 那人找不到机会,果断抽身后退,在一丈外站定,好整以暇的望着他。 高子木踉跄了两步,终于站稳了身形,心中大恨。这显然是个非常高明的刺客,千万不能再掉以轻心了。 见那人空着双手,心道:“连刀都弃了,你当是吃定我了?信不信一会小爷弄死你。”又见那人慢腾腾的从背后摸出一把短刀,不由脸上一黑。 刺客满意的看了一眼他腿上的伤:“识相的把身上的宝物交出来,我可以不杀你。”声音清越,哪里还有刚才的含混不清。 果然是那话儿,高子木心里一紧。 《玄天图录》的事情果真已经传了出去,难道就要一直这么逃亡了吗?转念又一想,不对,商离不可能如此托大。《玄天图录》如此重宝,会惹来无数觊觎,即便是商离也应付不了,势必不会张扬出去。应该只是商离追杀自己的事情传了出来,有心人便动了心思,怀疑自己身上有什么要紧物事。又因为商离死在追杀途中,他们害怕自己有什么底牌或者跟什么厉害人物在一起,所以先派了一帮小喽啰来送死。 高子木也是心思缜密之人,只凭那刺客一句话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想了个通透。 先诈他一诈:“什么宝物,我身上有好几样宝物,不知尊驾说的是哪一件?” 刺客目光闪动,答道:“我也是拿人钱财受人所托,痛快一点,把身上的东西都交出来。” 这里没有旁人,无需避讳,可刺客仍然不说出到底是什么东西。 想到这里高子木亦喜亦忧,喜的是这刺客果然不知情,忧的是此人仍非正主,这幕后之人到底知道多少。不管怎样,先把眼前这人拿下再做打算。 雨又渐渐大了起来,衣服湿答答的黏在身上很不舒服。高子木把宽大的袖子卷了卷缠在手上,雨水顺着长剑向下垂落成一条水线。长笑一声:“打赢我,全部都是你的。” 长剑一抖泼出一片水珠,蹂身而上。 这次高子木不再留手,《玄天图录》全力流转,灵力充溢剑光盛开,剑意绵绵不绝。 刺客一路尾随高子木,对他观察了很久,高子木虽然不弱,但是凭自己拿下他至少有七分把握。这时候高子木所爆发出的战力却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一时间手忙脚乱。 忽然见高子木长剑离手,向着他身后飞出,微微一愣不明所以。 瞥见刺客目光中闪过的疑惑,高子木嘴角上翘露出寒冷的笑意。 那剑在刺客身后荡了个圈又飞了回来,快如闪电从他的右肩穿过,把他整条持刀的右臂削了下来。 刺客扶着断臂处踉跄着倒退两步,喉咙咯咯作响:“御剑术……”自己这是招惹了怎样一个怪物。喉头耸动,嘴角沁出一丝黑血,仰天倒下。 高子木上前两步扶住他的身体,用手探了探鼻息。刺客服下的毒药很猛烈,不过一息便毒发身亡了。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把尸身平放到地上,上下翻了一遍,除了找到一些钱币外一无所获。 他用手拈了钱币在刺客衣服上擦干净血迹,一枚一枚装回口袋。逃亡了好几个月,身上的钱快花完了,搜出来的钱虽然不多,多少也是个贴补。 又将那两把兵刃仔细看了一遍,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也在意料之中。 回到茶肆,果然早已人去楼空。 高子木进屋翻了翻,找到一些钱,毫不客气的都收进怀里。就着柴火烘干了衣服,又草草的包扎了一下伤口。 灶台上还有些煮好的食物,不知道有没有被下过药,周围又没个狗啊猫啊什么的可以试毒,想了想还是不要了。 第五章 天神之手 一辆悍马彪悍的行驶在省际高速公路上,不时的把一些障碍物撞的向路边翻滚出去。 高速公路经过一定的清理,在中间隔离带的两侧各留出两个车道可供使用。道路两边各种车辆东倒西歪,劳斯莱斯也好,兰博基尼也好,不管是奥迪还是奥拓现在都是一堆锈迹斑斑分不清颜色的金属残骸。 不时的可以看到一些人类的骸骨,被食腐动物清理的干干净净,露出灰败的白色。“基地内外完全是两个世界啊。”岳明略微有些感慨。 基地给外勤小组的五名队员都放了大假,虽然死的是克隆体,但是阵亡时的各种负面意识会毫无保留的带回到本体,对队员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 根据条例,克隆体阵亡的外勤人员必须接受军医的心理辅导,并根据鉴定结果,强制休假五天到六十天不等。 没有人会故意阵亡或者在心理辅导期间作弊以获得休假的机会,对军人来说,这代表了懦弱,如果有哪一位军官真的因此放了两个月的假,那肯定成为一个有效期很长的笑柄。 岳明被强制休假了十五天,没办法,这一次死的实在太惨了。 他最近很烦恼,选择了独自驾车一路向东,去看看海。 对此黄杉自然不会干预,虽然每一名外勤武装人员都是基地的宝贝疙瘩,却绝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在这一方穹顶下,能够威胁到三级强化人的存在并不多。 黄杉能够理解他的烦恼,叶风喜欢万芬,万芬喜欢岳明,而岳明和叶风是最好的兄弟。更要命的是,这次岳明回来后,万芬就跟他表白了。 非常狗血的剧情,清官难断家务事,年轻人的事情让他们自己解决吧,去散散心也好。每次想到这个破事儿黄杉都会无奈的摇摇头。 外形冷酷不等于不解风情,女追男隔层纱,要说岳明对万芬没那心思肯定是假的。只不过他知道叶风正在追万芬,在他看来这多半没戏,即便没有自己的因素,叶风也明显不是万芬的菜。但是补这一刀的不能是自己,绝对不行。 叶风是他最好的兄弟,没有之一。 “要么一起走,要么一起死在这里!”岳明的耳边时常会回响起叶风的那一声怒吼,岂曰无衣,与子偕行。 仙界行动在岳明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心灵创伤,这些年他一直都没能从那阴影里真正的走出,那不是残酷的战斗或是惨烈的牺牲,而是万念俱灰的绝望和身为蝼蚁的悲哀。 那是怎样的炼狱。 队员老殷不小心绊到颗小石子,那颗石子纹丝不动,老殷朝前一个踉跄,一片树叶刚好挡在他面前,悄无声息的把他的脑袋削成了两半,好像切开的半瓤西瓜一样,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树上的一颗熟透的野果落了下来,把小杰砸成了一滩肉泥。 张少是基地的自由搏击冠军,依然干不过一只蚊子,那只蚊子看上去很普通,并没有很大,却瞬间把他吸成了一具干尸。 生命在这一刻显得如此的卑微,死亡轻如鸿毛。 大地的吸引是如此的磅礴,两名幸存者无法保持站立,岳明迅速扔掉了身上的辎重,自己的体重仍牢牢的把他压向地面,膝盖磕在地上,一阵剧痛,岳明知道自己的膝盖骨一定碎了。 叶风第一时间启动回收传送,失败了,有一种神秘的能量隔绝了他们和基地的关联。 “快走,离开这里。”叶风失声嚷道。 逃离的念头是如此的强烈,然而逃离的过程只能用爬。 有位诗人曾经曰过:“真正让我们疲惫的,不是遥远的路途,而是鞋里的一粒沙。”此时这些沙石并没有让岳明感到疲惫,它们在撕裂他的皮肉。 鲜血在他们身后拖出长长的轨迹,岳明感觉自己肚子被割破了,肠子流了出来。 “叶子,哥哥不行了,不要管我,你自己走吧。” “要么一起走,要么一起死在这里!”叶风嘶声吼道。 岳明的意识时而清醒时而模糊,清醒时那种剥肤之痛,让他宁愿立刻昏厥过去。 不管他怎么恳求叶风放手,叶风都不为所动,依旧拖着他一寸一寸的往前挪动。 如同过了一整个世纪,他们终于穿过了一层凭空出现的透明的膜,表面荡漾着水波纹,泛出层层异彩,很美,只应该出现在梦幻中。 这个时候,岳明看到了一个人,穿着古代人的服饰,身高超过两米。 只远远的站在那里,一股仿佛来自远古的神圣气息扑面而来。 那气息恢弘浩大,“天神!”岳明惊骇莫名,脑中抑制不住的出现这两个字。 神明,凡人最伟大的君王只配匍匐在他的脚下亲吻他的鞋子,这是神! “咦,回收传送可以启动了。”叶风惊喜道,岳明听到了系统提示音“并行回收传送启动……” 天神显然发现他们两个,无视空间距离,骤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岳明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脸,看上去很年轻,带着英武的气质,眼睛很亮,岳明无法分辨出其中闪动的是善意还是恶意。 是啊,当一个人类的小孩看着两只蚂蚁,不会出现善意或是恶意的情绪,有的可能只是好奇吧,却能轻而易举的带给它们灭顶之灾。 天神伸出手慢慢的探向了他,岳明吓得魂飞天外,与此同时,一道绿光亮起。 编号dt093274的“天神之手”是绿光基地最重要的样本,长度67厘米,重达853公斤。 当绿光亮起时,它距离岳明的额头2公分,处于空间交换范围,被交换空间切断带了回来,当空间静止后,断臂落下,糊在他脸上造成了颅骨骨折。 后来叶风开玩笑说那是“神之耳光”,“你小子长得太帅,连神仙看了都想抽你。” 再后来,叶风把这些都忘了。 这次行动的损失是巨大的,损失了三名精英队员和全部辎重,侥幸逃回来的岳明和叶风身受重伤,岳明在医疗仓躺了三个多月,后者的情况更严重,足足躺了一年。为此黄杉在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上咆哮,拍着桌子痛骂动议这次行动的委员是刽子手杀人凶手。 然而收获也是巨大的。研究人员在附着在断臂上的衣袖里找到了一个口袋,口袋里有半颗红色能量晶石。这是一种从未发现的晶石,蕴含的能量纯净、稳定而磅礴。 当专家们战战兢兢的试着把这颗晶石放入地下基地能量池的时候,奇迹发生了,基地的一块未知区域被解锁了,同时解锁的还有一批科技资料,其中就包括脑部意识转换技术。 但是对“天神之手”的研究一开始并不顺利,无论是金属切割还是高能光刀,都无法在皮肤表面留下哪怕一丝痕迹。断臂处的切口光滑如镜,由于密度过高,血液并没有渗透出来,分析血样的尝试也失败了。 甚至对那一截衣袖,实验人员也同样对它一筹莫展。 最终研究还是获得了成功,这归功于红色能量石解锁的那部分科技。 实验取得了大量的成果,通过对细胞和血液的研究,基地方在四级强化药剂的基础上研制出了五级强化药剂,非常可惜的是五级药剂和四级一样,只能用于基因改造过的克隆体,自然人无法承受它的威力。 最高委员会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室内将星璀璨,专家组组长李博士站在正中间侃侃而谈:“天神之手的皮肤、肌肉强度分别相当于硫化碳炔的80多倍和60多倍。” 说到这里李博士停顿了一下,补充道:“硫化碳炔是目前地球上已知物质中强度最高的,其强度远高于钻石,这里用作对比以便给大家一个直观的感受。最夸张的是骨骼,它的强度达到了硫化碳炔的173倍,而衣袖织物的强度是20多倍。我这么说吧,如果世界上真存在内裤外穿的超人的话,他在天神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天神用手就能把他撕成碎片。” 顿了一顿,李博士续道:“另外我们有一个推论,这个推论的得出并非通过科研手段,纯粹基于逻辑,仅供各位首长参考。关于天神的身份猜想,衣袖上没有任何的纹饰,在袖口位置我们发现了一处破损,应该是长期穿着的磨损,上面打了一小块补丁。从刚才的检测数据可以看到,织物的强度远远低于天神自身皮肤的强度,所以该衣物不会对肉体起到任何保护作用......” “所以我们认为,如果在仙界存在类似人类文明的社会结构,我们遇到的这位天神显然过的很落魄,是社会的底层,恐怕实力同样处于仙界的底层。” 听到这里,委员们集体沉默了下来。 最终最高委员会通过了一项重要决议,不再派遣人员进入仙界,仙界的坐标加密封存,秘钥分割成11段,分别交给11名委员各自保存。也就是说,除非最高委员会全票通过,否则进入仙界的通道将永远关闭。 会议通过的另外一项决议是对叶风、岳明两人的嘉奖令:少尉叶风、少尉岳明被提升为中尉,并颁发一级英雄勋章。 对此自然不会有人反对,黄杉痛失爱将,没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去触他的霉头,更何况他身后还站着陈中将。 仙界的可怕,给每一位知情者心头笼罩上一层阴霾。 黄杉受到的刺激最大,那天晚上他喝掉了一整瓶五粮液,抽掉了珍藏十几年的最后一包大前门。黄杉最爱大前门,一直认为这个烟够劲,男人就应该抽大前门。 他独自一人在楼顶上又哭又笑闹了一宿,打跑了前来探视的十几个军官,嘴里嚷嚷着:“太强了,太强了,&*……%%¥@#@#......”,这个时候他早就喝大了,口齿含糊不清夹杂着大量的本地方言,除了其中的脏字没人知道他到底说了什么。 关于“天神之手”的事情,岳明是听黄杉转述的。 虽然他的军衔提升到了中尉,按照保密条例仍然没有权限接触这些机密。但是黄杉认为作为本次行动的幸存者和最大的功臣,岳明和叶风有权了解这一切。 正胡思乱想着,忽然前面隔离带里跳出一个人,朝着岳明一边挥手一边大喊:“停车,停车!”听声音是个女人。 岳明踩下刹车,右手握向腰间的手枪。 第六章 交易 悍马发出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停在那女人身旁,岳明摇下车窗,“什么事?” “弟弟,载姐姐我一程呗。”那女人笑着说道,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牙齿稍微泛黄,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没有条件保持自己的口腔卫生。 女人看上去三十来岁,风尘掩盖了本来的肤色,眼睛里带着淡淡的血丝,显出几分疲惫之色。 岳明注意到她胸前挂着微型冲锋枪,背上背了一柄长刀,肩头露出黑色的刀柄,“浪人?” 虽说现在全人类的共同敌人是丧尸和变异的黑暗生物,但并不等于人与人之间就值得信任,在这个秩序崩塌人性扭曲道德沦丧的世界,很多时候人比丧尸更加可怕。 “怎么,怕姐姐吃了你啊。”说罢瞅了一眼岳明作训服上的肩章,笑道:“哟,还是个军官哪,中尉,特勤部队的?”说罢一拉后车门,跳上了车。 女人的笑容有一种自然的亲和力,没来由的让岳明的心跳了跳,装作没好气的说道:“你知道的倒是挺多的。” “没办法,讨生活不容易,来,认识一下,沙紫。” “啥子?沙子?”岳明一下子没听明白。 “沙紫,沙子的沙,紫色的紫,别把姐姐的名字叫错啦。” “岳明,后座的包里有水和干粮。”岳明无奈升出手来和沙紫轻轻握了一握。 “谢谢弟弟,对姐姐真好。” “得,这算是摊上一姐了。”岳明有点郁闷的一脚踩在油门上,心里却有了一丝莫名的情绪。 很多事情,就是这么没来由的突然发生了。 绿光基地,黄杉的办公室位于地下十七层,这是基地的最深处。 按照黄杉的说法,这个世界就是个地狱,而他黄杉就坐镇在地狱的最底层,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豪迈古风。叶风背地里开玩笑说三哥这是惜命,黑暗生物要是攻进来,得一层一层踩过所有兄弟们的尸体才能见着黄boss。 这时黄杉正端坐在老板椅上,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吃的热火朝天,不时的抹一把汗。 在他的对面叶风正襟危坐在会客椅上,额头上也有两颗汗珠,手里却并没有泡面,“三哥,你听我解释,我以前哪儿认得什么高子木。我哪儿知道我们这次找的《论语》里面藏着《玄天图录》的下册,而上册刚好就在那小子身上。三哥,你无论如何得相信我。” 黄杉也不说话,一口一口的吃完方便面,“滋溜”一声把最后一根面条吸进嘴里,满意的拿起旁边的毛巾擦了擦嘴,把空面碗端起来放到一边,又打开电脑开始看文件。 叶风知道,这叫学习时间,领导在考验你的态度,垂头丧气的等候发落。 看把叶风晾的差不多了,黄杉把键盘一推,手指扣了扣桌面,又翻过手朝上立起两根手指。 叶风见机立马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递到他手里,又摸出一个打火机,凑上去给点上,顺手把烟盒摆到黄杉手边,心里松了一口气,“估计这回问题不大。” “小子挺机灵的嘛,存货还不少啊。” “嘿嘿,三哥教的好。” “我说你小子聪明人怎么老办糊涂事儿,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嘛?” “知道,看到有好东西一定要先拿回来给三哥看,不能自己擅作主张。” “嗯,认识的比较到位。说吧,这个叫高子木的是怎么回事儿?” “他是高渐离的后人,三哥,你知道的,我是高渐离的脑残粉,一听心就软了。” “你不是失忆吗?” “哦,哦,选择性失忆。” “那上次你跟我借五千块钱,不会也选择性失忆了吧。” “三哥,不带这么坑兄弟的,明明才借了五百。”叶风哭丧着脸。 “哎,不糊涂啊,利息不要钱么?” “你放心,我这就去把高子木做了,一定把书给你抢回来。” “这事儿就这么算了,这个责任三哥帮你挑了。” “三哥,你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好了,别贫了,实话跟你说了吧,专家组评估《玄天图录》应该确实是一本了不起的修真功法。” 黄杉停了几秒,直到叶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才淡淡的续道:“但是,它对我们没有用。” 叶风心说三哥今天你非玩死我不可啊,故意说话大喘气,跟着眼睛一亮,“修真功法呐,怎么会没用哪。上次我看那剑人踩着飞剑,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得,给我试试,兴许我也能飞起来。” “修炼修真功法,需要灵根,你没有灵根。” “三哥你不要这么主观好嘛。” “我左边上衣口袋里放着什么?” 口袋看上去比较瘪,应该不是香烟,“打火机?” “是能量晶石,秦国土著管它叫灵石,本质上是同一件东西。” 黄杉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颗白色的能量晶石,摊在手心里,“你们几个上次出任务的一个半月里,我让剩下的所有外勤人员试着修炼《玄天图录》,整整一个多月,没有一个人找到气感。对此专家组也很困惑,专门分析了苍茫世界的所有资料,得出一个结论,修炼修真功法,必须要有灵根。并且发现了判别灵根的方法,拥有灵根的人,靠近灵石五米之内,会有微弱的感应。我们测试了全军两万多人,又以体检为名,测试了一万多平民,没有发现一个人有灵根。”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结合在地球各个角落,都没有检测到灵气,我们推测在地球上的人类中根本就不存在灵根。刚才你和我距离不超过三米,所以你也没有。” 黄杉抛了抛手里的能量晶石,“这次就派你个任务,干好了,前账一笔勾销,干不好,我看你肩膀上星星多了一点,看着晃眼睛,回头给你摘掉一颗。” “请领导指示!” “这本《玄天图录》我们这里已经有了备份,你带着它,去找古长风,和他交换灵石矿。如果他不愿意,给你的谈判底线是不得少于两万枚能量晶石。顺便观察一下,这个人能不能争取过来,我们在秦国需要代言人。古长风兵器谱排名第三,为人任侠,在秦国有一定的号召力,如果可行的话,可以适当的给予扶持。” “他会直接杀了我。” “带着善意去,这次就不要携带任何武器了,反正带什么你也打不过他。” “不去行不行?” 黄杉不说话,定定的望着他的肩章。 “好吧,我投降。” “这次去,给你三个月的时间,除了搞定古长风,再给我去找到高子木,把《玄天图录》下册带回来,专家组需要进一步分析。既然他是你偶像的后代,只要肯配合交出图录,可以留他一命。” 秋日的晨曦带来清新的气息,迎面吹来的风也有少许寒意。叶风把手凑到嘴边哈了一口气,搓了搓手,扣起了风纪扣。 今天他没有穿战斗服,而是换了套军官礼服,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没有携带武器。锃亮的制式军靴在石板路上刻意的踩出清晰的脚步声,向此间的主人宣示自己的到来。 转过一片茂盛的红松林,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的平台,三面悬崖,一面是山壁,空谷清幽,有绝世独立之感。 古长风正在练剑,不远处有一间茅草搭建的小亭子,亭子里赵绾青手捧着一杯茶安静的望着他,脸上带着笑意,巴雷特斜靠在石桌边。 只见剑走龙蛇,一招一式泾渭分明,攻则绵密,守则严谨,剑意绵绵不绝,直看的叶风心驰目眩,忍不住喝彩道:“好剑!” 古长风闻言收了剑招,似乎觉察到叶风没有敌意,朝他微微颔首。 叶风松了口气,心道:“还好没有一上来就动手,看样子有得谈。” 见古长风并没有开口的意思,叶风只好挤出一个笑脸,微微欠身说道:“在下叶风,见过古大侠。” 古长风望着他,神色中闪过一丝复杂。 对于叶风来说,古长风简直是恶魔一样的存在,杀了他一次又一次,对古长风而言,叶风又何尝不是噩梦。杀了一个叶风,又会冒出一个叶风,无穷无尽,古长风觉得自己的道心都开始有点扭曲了。 “后生可畏,你我之间并无交情,无需寒暄,说说你的来意。” “在下想跟古大侠谈一桩买卖。” 古长风沉声道:“我不和来历不明的人谈交易。” “古大侠想必看出来了,我来自一个大家族。” 绿光基地经营秦国多年,培养了不少耳目。 生化危机之后,世界金本位金融体系崩溃,各大幸存者基地在一定范围内发行的军票都是基于粮油物资的通兑,金、银、铜之类的贵金属除了少量应用于机械电路之外可以说一文不值。 这些一文不值的金属在秦国可是硬通货,绿光基地以极低的代价把它们收集起来,大量运送到秦国,收买各色人等作为眼线。 情报科针对古长风的档案叠起来有一米多高,分析人员对他以往的经历、言行以及社会关系进行了梳理,建立了性格模型,并对这次谈判进行推演,给出了一整套预案。 资料表明他和商离之间,除了同列兵器谱之外没有太多交集,更谈不上什么交情,这是本次交易的前提。 此外,古长风修炼的功法“三生剑诀”是一门非常高明的武功,却并不是非常高明的修真功法,剑仙古长风的成就更多是靠自己的天赋和领悟,所以他没有理由会对送上门的《玄天图录》置之不理。 想到这里,叶风清了清嗓子,面带自信的续道:“我黄氏一脉是隐世家族,传承数千年,向来行事低调,在世俗声名不显,古大侠可能没有听说过,不过黄家的一些作为古大侠想必有所耳闻。黄家虽是隐世家族,但一直秉承入世的祖训推动天下大势,当年武王伐纣的牧野之战,还有后来的三家分晋都是出自黄氏之手。” 古长风眼睛跳了一跳,“竟然是隐世家族。” 看三句话就把人唬住了,叶风心里更添了几分底气,正色道:“古大侠是前辈高人,在下就直说了吧,黄家需要古大侠的灵石矿,想用修真功法跟你交换。” 心道果然如此,古长风怒声道:“休想,汝自来取,且看我手中长剑会否答应。” 一股霸道无比的气势陡然升起,直压的叶风胸口一窒,身不由己的向后倒退两步。 “古大侠不妨先看过再说,若不愿意,在下即刻离去。” 一道寒光,逝水剑已抵在叶风的咽喉,古长风对他层出不穷的手段忌惮不已,不由得对他说的功法兴起了几分好奇,“慢慢的递过来。” 叶风一脸黑线的打开公文包,翻出《论语》递了过去。 “咦?”古长风发出一声惊疑声。 叶风松了一口气,见过啊,那就省的我解释了。 “是商离派你来的?”古长风目光阴晴不定。 叶风心想这两人怕是不对付,赌一把了,硬着头皮说道:“商离死了,我杀的。” “你能杀了商离?”古长风语气不善。 “他是一个人。”叶风说着朝赵绾青方向瞟了一眼,那意思是在说:“上次要不是她,你以为我们就干不掉你?” 古长风还剑入鞘,不再言语,接过《论语》眯着眼翻看起来,旋即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惊呼道:“《玄天图录》,竟然是九天玄女的《玄天图录》,想不到传说竟然是真的。”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叶风有点无语,口袋里还有一瓶专门配制的显影药剂没有拿出来呢,原本想看古长风的笑话,没想到秦朝人还有黑科技。 “你没用神识查探过?” “哦,我用其他方法鉴定的。” 古长风把《玄天图录》递回给叶风,“功法是真的,我现在相信商离已经死在你手里。东西你先收好,走,我们到亭子里喝杯茶慢慢谈。” “无妨,就放在古大侠这里吧。” 古长风闻言哈哈大笑:“好,好,好!叶兄弟光明磊落,叶兄弟,请!” “古兄,请!” 第七章 三生剑诀 早在先秦时期,巴蜀一带就出现了茶文化的萌芽。在秦国,茶又叫做“仙饮”,不仅仅是用来饮用的,还用作祭祀先祖和神灵之物。 按照秦国的习俗,请茶的礼仪颇为繁复,赵绾青身着一袭白衣,清逸脱俗,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素手纤纤,动作庄重一丝不苟,显然把叶风当作极尊贵的客人。 叶风不由想起《卫风·硕人》里的描写:“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再看那古长风,以往见面都是兔起鹘落须臾生死见分晓,现下放下仇怨,发现他长相颇为不俗,英气逼人,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出尘与洒脱,两人郎情妾意,好似神仙眷侣。 二人的态度让叶风颇为费解,好在赵绾青并没有让他等太久,敛色开口道:“多谢先生,手刃仇人,师妹大仇得报,请受绾青一拜。”说完便站起身来,朝着叶风盈盈一礼。 竟然赌对了,这一把赢大了。 叶风侧身避开不受她这一礼,装作讶然道:“莫非嫂夫人的仇人是,商离?” 赵绾青咬牙切齿道:“正是那狗贼!” “好嘞,妥了!想不到商离这厮还是个色胚,倒帮了大忙。”叶风心里暗道侥幸。 赵绾青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微微欠了欠身,收拾心绪娓娓道来。 原来叶风的胡乱猜测虽不中地,却也相差不远。故事里确是有一登徒子,只是并非商离,而是商离的大弟子。 登徒子闹市偶遇外出采买的赵绾青和她的小师妹,一开始是撩妹,调戏失败后打算用强,一路尾随到僻静处。商离的弟子身手自然不差,这两姐妹却也非善茬,两个打一个把人暴揍一顿,还割了只耳朵。 结果没过多久姐妹俩就被商离堵在路上,射天郞出名的护短,不由分说就要拿下二人,姐妹俩自然不从,江湖事一言不合就开打。 赵绾青虽说也是一流高手,却哪里是商离的对手,只三招就被打的重伤吐血。 小师妹毕竟江湖经验不足,眼看情形不妙,一着急就亮出未来姐夫的名号,指望能震慑住这凶徒。 这不说还好,一说可就坏了,商离对古长风是极为忌惮,一看自己把人媳妇打成这样,这仇可结大了,当即就要灭口。 循声赶来的古长风眼睁睁看着小师妹被一箭射穿前胸香消玉殒,赵绾青倒在地上生死不知,顿时睚眦欲裂,好似一头被激怒的狮子,招招以命相搏。商离越打越是心惊,无心恋战,向后急退,一箭射向赵绾青,乘着古长风手忙脚乱之际遁空而去。 古长风急于救治赵绾青,无暇追赶,只好从长计议。只是那商离武功高绝,又有秦廷背景,再谈报仇之事又谈何容易。 叶风对商离自然没有一点好感,一边听,一边就骂,倒是同仇敌忾。说起自己大腿中了一箭,就要解开皮带脱下裤子给赵绾青看伤疤,被赵绾青红着脸啐了一口。 叶风讪讪的笑,忽然想起自己后来又死过一回,那具克隆体早被古长风砍成了好几段,现在全身上下光洁的跟个婴儿似得,又哪里有疤可以给人看。 这时候古长风插口道:“叶兄弟,我一直有个疑问,不知当讲不当讲?” “古兄要问的想必是我为何可以死而复生吧,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这些都是我的分身,小小法术而已,不值一提。”这套说辞是和黄杉在出发前就商议好的,答来没有半点犹豫,倒显得心里没有半分芥蒂。 “了不起,”古长风赞叹道:“隐世家族果然底蕴深厚。” 却也不便再细问,各家都有自己的秘密,他愿意讲出来已经颇为不易,再要刨根问底就讨人嫌了。 不由又对叶风看高了几分,正色道:“叶兄弟于我和绾儿有大恩,今日又不计前嫌你我握手言和,倒教我不知如何自处,之前多有得罪之处,还望叶兄弟海涵。” “古兄言重了,哪有别人一刀看来不还手的道理。不过,古兄手可真黑,一提这个,兄弟全身都疼。” 古长风不禁莞尔,展颜道:“我见你出手果断,大开大合,走的好像是军中路数,然而刚猛有余,灵动不足。” 叶风笑道:“正要向古兄请教。” “叶兄弟似乎并未练气,莫非是没有灵根?” “是啊。”说起这事叶风不免露出几分沮丧。 古长风也不在意,在秦国灵根也并不是烂大街的,不能练气的人比比皆是。 “无妨,叶兄弟天赋过人,倒可以从剑道另觅蹊径。”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这是我修炼的《三生剑诀》,于剑道一途,应该对你有所裨益。” “多谢古兄,”叶风喜出望外,双手接过。这可是绝世武功啊,这下虽然不能天下无敌,下回军中比武冠军怕是没跑了。 古长风又道:“叶兄弟,不知黄家要灵石矿是为了灵石还是灵脉?” “嗯,是灵石,灵石关系到黄家存亡,不然我们也不会……” “并非愚兄不肯,只是这下面并非普通的灵石矿,而是灵脉。灵脉比灵石矿珍稀百倍,若开采过多,灵脉会有损伤甚至枯死,实在可惜。不知道黄家需要多少灵石?” “家主的意思是不少于两万。” “确实多了点啊,”古长风沉吟片刻:“你看这样可好,离此处三里多地,另外有一处灵石矿,我之前查看过,如果全部采出的话,应该不会少于二十万枚。” 叶风大喜,“但凭古兄安排。”一座完整的灵石矿,超额十倍完成任务目标啊,肩膀上的星星算是保住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添一颗上去。 古长风又从怀里取出两个巴掌大小的圆盘状金属物摆在桌子上:“那里有迷阵和护阵,只有用这两枚阵盘才可以开启,你先收好。现在天色尚早,山里雾气弥漫,你且稍坐,待过了午时我带你去。” 正事都谈完了,两人便随意聊些江湖趣闻、朝堂轶事,叶风听得津津有味,偶尔发表一些见解,颇有独到之处,让古长风刮目相看。 不知不觉气氛越来越融洽,茶也换成了酒,三杯下肚,“古兄”和“叶兄弟”也便成了“长风兄”和“风兄弟”,好不亲热。赵绾青的称谓也由“嫂夫人”变成了“嫂子”,直叫得赵绾青心花怒放,对叶风越发顺眼。 平日里最讨厌酒气的她,这次破天荒的倒了酒,敬了叶风一杯,端着酒杯浅浅喝了一口,笑道:“以后行走江湖,遇到难处,只管报你哥哥的名号。” 忽然想起了小师妹,神色一黯。 第八章 长剑倚天 “风弟年少侠义,风采俊朗,师妹她钟灵毓秀,蕙质兰心,若是……”赵绾青摇头叹息:“只可惜师妹命薄没这个福分。” 古长风自然明白赵绾青的心意,牵过她的柔荑握在掌中,柔声道:“你陪风兄弟稍坐,我去去就来。” 很多看上去很高冷的人,一旦混熟了就会发现,她很啰嗦。 在等待古长风的时间里,赵绾青提出了各种问题,包括家住哪里,家有几口人几亩田几头牛,父母高寿,兄弟可相亲,邻里可和睦,劳作可辛苦,是否婚配,有否定亲,有无钟意的姑娘,成功对单身狗叶风造成了几万点暴击伤害。 在叶风二十几年的人生经历中从未遭遇过七大姑八大姨,不免有点手忙脚乱,只好拿些别人的故事胡乱搪塞。倒也不是有意欺瞒,只是作为一个黑暗时代的幸存者,基地几乎就是全部的社会关系,而基地的事情又哪是一时半会解释的清的。 当赵绾青在叶风心目中的仙女形象渐渐崩塌的时候,古长风终于回转,手里捧着一个狭长的木匣。 “打开看看。”古长风把木匣摆上石桌,推到叶风面前。 木匣不知用什么木料制成,质地坚硬,有一种微凉的触感。匣子呈黑色,四面漆绘了一些意义不明的图案,线条颜色暗哑只能依稀分辨出些许红色。 叶风扳起搭扣,轻轻打开,不由眼睛一亮。匣子里是一把造型古朴的剑,剑鞘和剑柄上没有任何的装饰,大巧不工,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大气。 剑入手很重,叶风第一下没有提起来,“咦,这么沉,怕是不止三十斤了。” 手里加了几分力道,宝剑铮然出鞘握于掌中。 相比剑的重量,剑刃显得很薄,剑身上泛着寒光,即便是对冷兵器没有怎么研究的叶风也一眼看出这绝对是一把神兵利器,不由赞道:“好剑!” 剑刃靠近剑锷处刻有一行小字,特勤部队因为要出秦国的任务,专门培训过先秦时期的各种文字,评估考试叶风还拿了高分。只是这几个字明显超纲了,叶风一个都不认得。 “剑名倚天,天外陨铁打造,剑长二尺八,刃宽三指。” “倚天剑?”不是吧,难道我要成为武林至尊了? 叶风知道的倚天剑有两柄,一柄出自近代小说《倚天屠龙剑》,另一柄是三国时期曹魏之主曹操的佩剑,与青釭剑齐名并称绝世双剑,均为曹操所有。前者是小说家虚构,后者虽然真实存在,只是年代不对。 “此剑最早现于殷商废都,被一伙盗墓贼带出,几百年间辗转无数。数年前我追杀括苍山巨盗,无意间救下了一名读书人,这书生死里逃生,便以祖传宝剑酬谢。” “绝世名剑啊。” “非也,倚天剑绝世神兵,却籍籍无名。从来剑因人成名,而非人因剑成势。若无专诸刺王僚,今日谁人记得鱼肠剑。” 古长风傲然道:“若是倚天剑在我手中,自然名动天下。只可惜几百年来得到倚天剑的都是碌碌之辈,更多文人商贾,置于书斋藏于府库,徒使神剑蒙尘。” 忽然想起什么,续道:“说起文人,你有没有听过宋玉这个人?” “楚国宋玉?”宋玉,中国古代四大美男之一,叶风自然听过。 “对,宋玉以辞赋闻名,也是倚天剑众多主人中名声最大的一个,曾作《大言赋》里面有一句‘长剑耿耿倚天外’,这句话就出自倚天剑上的金文。” 原来剑上的铭文是“长剑耿耿倚天外”,传说后来曹操佩剑倚天就是以这句话命名的。 叶风随手挥舞了两下,感觉非常的趁手,更是喜爱。“原来我手里这柄才是正版倚天剑,曹操那柄是盗版。” 古长风望了一眼赵绾青,见她轻轻的点了点头。 “我已有逝水剑,绾儿不爱用剑,这柄剑原打算留给小师妹的。只是小师妹尚在学艺,若持此剑,如同三岁孩儿持金过市,惹人觊觎反而不好,所以想着待她学成出师再交给她,没想到……如今就将它赠予吾弟,我想小师妹在天之灵也会高兴的。” 叶风是真喜欢这把剑,便也不推脱,还剑于鞘,深施一礼:“多谢兄长、大嫂,叶风却之不恭了。” 古长风大笑道:“好,好,拔长剑兮倚长天,吾弟当不负倚天之名。” 叶风在山上停留了七日,下山的时候心中很有些依依不舍。 从一开始为了完成任务虚与委蛇,到后来渐渐的真情融入,不知不觉中,叶风真的把古长风、赵绾青当成了兄嫂。 这七日,在古长风的指点下,叶风的剑技一日千里,已经隐隐领悟到了一丝剑意。古长风笑言叶风虽无灵根,却很有慧根。 对秦人来说,离别是大事。 每一次离别,都不知道何时才能再相聚,前路漫漫,也许就成了永诀。因为容易失去,所以格外珍惜。 古长风搬起大铁箱,放到叶风的背上,帮他扣好背带。 那是叶风带来的传送箱,现在里面装满了新采出来的灵石,足有三千多枚,更为难得的是,其中还有一百多枚蓝色能量石,在这里它们被称作上品灵石。 有了蓝色能量石,就能启动并行传送和精确传送,传送落点坐标误差缩小到半径100公里以内,这也是叶风选择先回基地,而不是直接从这里跋涉几千公里去找高子木的原因,高子木在南方,那样的话,三个月怕是不够啊。 伸手接过赵绾青递过的包袱,里面有她摘的一些新鲜野果和几张新烙的面饼,还有一小坛子酒。 这坛酒是古长风最后的存货,既然风兄弟走了,就不允许再饮酒了,全部打包送走。 叶风张开臂膀和古长风拥抱了一下,又朝赵绾青伸开了臂膀,被赵绾青一记爆栗敲在脑门上:“臭小子,再过几日我们也要走了,记得到蜀中江州赵家庄来看我们。” 叶风嘻嘻笑道:“一定,大哥大嫂的喜酒,小弟定要来喝的。” 第九章 泗水亭长 在茫茫人海中找寻一个人,即便是在装满监控的二十一世纪阳光时代,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是在秦朝。 高子木侥幸捡回一条命,又身怀重宝,现在不是躲起来了,就是在躲起来的路上,所以叶风要找到他,需要线报。 好在叶风有一个很好的线人,刘邦,沛县泗水亭长。 这一年刘邦三十九岁。 这个刘邦会不会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汉高祖,叶风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虽然在年代上完全对不上号,然而这个世界的人和时间关系错综复杂,如果一定要用太史公的《史记》去对照,很多人早就作古,而另一些人根本还没有出生。 周围的人也称其为沛公,不过这个沛公并非义军首领的沛公,而是江湖上人送的绰号。刘邦仗义疏财,很有点及时雨宋江的意思。 叶风第一次看见刘邦的时候,他正在一家路边小酒肆里和一帮狐朋狗友高谈阔论。 刘邦喝了不少酒,兴致很高,一只脚踏在条凳上,高高卷起了裤腿给人看,于是他有幸见识了传说中的七十二黑子,真的是黑漆漆好大一片。 叶风沽了一坛子酒凑到跟前,当确定眼前这个吹牛逼的正是汉高祖刘邦时,他无法掩饰脸上的震惊,这恰好符合了一个最佳听众的表现,极大的满足了泗水亭长的虚荣心。仗义疏财的沛公其实很缺钱,喝酒豪爽又年少多金的叶风轻易地获得了刘邦的友谊。 至于刘邦以后还有没有机会成为汉高祖,叶风觉得基本没戏。倒不是因为刘邦那一脸衰样,汉高祖在发迹前一直都很衰,而是这个时空的嬴政并没有在巡游途中病倒,最后死在沙丘行宫。 时势造英雄,没有时势,就没有英雄。 始皇帝闭关一百多年,但余威尤烈,大秦帝国的统治稳如磐石。 三年前爆发的大泽乡起义,并没有演变成为席卷全国的大事件。 一开始,陈胜、吴广率领叛军攻克了两座县城,于是成功的引起了扶苏的注意,扶苏以监国太子的名义发了一道手令:无论是谁,只要杀了陈胜、吴广,赦无罪,赏万金,封关内侯。 消息传到叛军大营的第三天夜里,陈胜、吴广的亲兵一拥而上,割掉了两人的脑袋,一场原本轰轰烈烈星火燎原的大起义就这么灰飞烟灭了。 在扶苏眼中,这两人不过是跳梁小丑,弹指可灭,完全不会想到在另一个时空,正是这二人给大秦帝国掘了墓。 在扶苏的统治下,秦人和六国百姓的矛盾逐渐趋于弱化,经过几代人生息,仇恨也慢慢被淡忘。由始皇帝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似乎真的会传至二世、三世乃至千秋万代。 然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间的脚步永不停止,未来会怎样,又有谁人说得清呢。 再见刘邦的时候,他正席地坐在一座新建的坟头前,手里攥着一壶酒,长吁短叹。 “沛公!”叶风轻唤了一声。 “叶贤弟,你怎么来了。”刘邦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叶风,不免有些喜出望外。 “小弟途径彭城,心想着许久未见兄嫂,顺道前来拜会。沛公你这是?” “敬伯去了。”刘邦沉默片刻,黯然道:“敬伯临行前还念叨你,说与叶贤弟一见如故,离别经年,不知道何日再能相聚。来,给敬伯上柱香吧。” 敬伯是曹参的表字,叶风接过刘邦递来的香,愕然道:“怎么会,我走时还好好的。” “唉,都是我害了敬伯。你走后,县里路过一位姓何的阵师。何阵师和县尊大人是旧识,县尊便邀了一干好友设宴款待。敬伯在县里有差事,有幸跟随县尊面见了何阵师。阵师身份尊贵,加上一身阵法修为着实了得,敬伯就动了拜师的念头。敬伯从小聪慧过人,何阵师见他根骨清奇,欣然答允,还特意在沛县多留了一月,教授敬伯阵法。本来这是大喜事,只是后来……” 原来,刘邦有位同里,名叫卢绾,卢绾的亲戚与刘邦之父交好。卢绾与刘邦同日生,跟刘邦、曹参、夏侯婴等人皆是好友。 说起这卢绾,在《史记》中大大的有名,刘邦当泗水亭长时,常随出入上下。楚汉战争中,官至太尉,刘邦建立汉朝,被封为燕王。 卢绾领了差遣,带了一批乡丁,去长城服徭役。去了一年多渺无音讯,眼见着就要入冬,卢家娘子就想着托人去看望,顺便带去过冬的衣物。 从沛县到长城千里迢迢,秦国对人口管制严厉,一般人哪能这么轻易的穿州过府。刘邦想着曹参已是阵师身份,带着阵师的牌子,一路官府不会留难,就商量让曹参走一趟。曹参也不推脱,带着行李就上路了。 谁曾想,曹参这一去也是音信全无。直到几天前,有民夫返乡,才带回了消息。 曹参到了长城,亮明了身份,得以进到军营,找到了同去的乡里一打听,原来卢绾半年前就死于一场意外事故。曹参无奈只好收拾卢绾的遗物,准备返回沛县。 巧不巧,正好遇到饕餮攻城,守城阵师伤亡惨重,曹参被强征入伍,结果战死在了沙场上。 曹参死的凄惨,尸骨无存,眼前这座是衣冠冢。 叶风听完一阵无语,看来大汉帝国真的完了,这还没起兵,就死了一个丞相,一个太尉。 远处跑来一条大汉,一路跑一路喊:“刘三哥,叶兄弟来了,嫂子让你赶紧回去。”到了近前,看清了叶风,上前一把抱住。 “叶兄弟,原来你在这儿,倒教我好找。”油腻腻汗津津蹭了叶风一身。 “樊兄!”叶风也是好一阵激动,仗义每多屠狗辈,樊哙的脾气很对叶风的胃口,两人很是投缘。 “好,樊哙,叫上萧主史,夏侯婴。叶贤弟,走,一起去尝尝你嫂子的手艺。”刘邦骨子里毕竟是枭雄,自有一份洒脱,悲伤过后,也不再做儿女态。 樊哙先走一步,刘邦领着叶风边走边聊,随意指点些沛县的风物。秦人的生活节奏很慢,距离上一次叶风到沛县过去了快两年光景,周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刘邦家的小院落离的并不远,一盏茶的功夫就到了。 夏侯婴已经先到了,隔着老远就听见樊哙和夏侯婴的大嗓门,众人相见自有一番寒暄。又过了没多久,萧何交代了县里的差事也赶了过来,还带了一大坛好酒,还是过年前县令赏的,刘邦眼馋了很久萧何都没答应拿出来,倒借了叶风的光。 刘邦在院子里张开了案几,招呼大家坐下。 吕雉裹着个围裙忙里忙外,叶风有点过意不去,就要去厨房帮忙端菜,被吕雉笑着赶了出来,只道是君子远庖厨,厨房男人进不得。 吕雉的长相以叶风的审美来看,算不上美女,五官倒也清秀,只是线条过于硬朗,有点偏女强人的形象。眼眉间带着风霜,身上穿着的都是粗布衣服,在不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些补丁,可见日子过得很艰辛。 叶风来的时候,给刘邦带了五百金,院子里人多不方便,就得了个空,把包袱交给吕雉。 吕雉一开始不肯受,推脱了几次,见叶风态度坚决,就收下了,脸上的笑意便更浓了。 第十章 汉室家宴 普通人家吃饭,没有那么多的食具,所以并不讲究分食。几人围着桌子坐成一圈,推杯换盏一时好不热闹。 桌上的酒菜很丰盛,樊哙带了一条新杀的土狗和几斤熟牛肉,吕雉又把夏侯婴拎来的一尾草鱼做成了鱼脍,蘸了葱芥,味道分外鲜美,还有一些叶风叫不上名字的时鲜蔬菜。吕雉的厨艺非常好,吃的叶风大呼过瘾,边吃边招呼吕雉一同来坐。 小户人家倒也没那么多规矩,萧何几人平素也都惯熟,刘邦便挪了一下位置让吕雉坐下。见叶风吃的酣畅,刘邦心想叶贤弟虽说富有,整日奔忙怕也是常顾不上吃,就又夹了几片牛肉到他碗里。 秦国虽不以美食著称,但饮食文化渊远流长,远非绿光基地的食堂饭菜能比。 由于调料的稀缺,基地的食堂很少会考虑食物是否可口,对大部分平民来说,在黑暗时代,每天还能吃到三餐饱饭已经是莫大的幸福,没有人会挑剔食物的味道。即便受到特殊对待的特勤队员,平日的供应也更多的偏重于高热量,口感同样不敢恭维。 对于叶风等人来说,乘着外勤的机会,到秦国大吃一顿是重要的福利。 席间免不了谈到曹参,众人又一阵唏嘘。 提起饕餮,叶风不免多问了几句,这种凶猛的远古生物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叶风当然知道所谓饕餮其实是暴龙,只不过秦人并不认得,便附会成了传说生物,更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对于饕餮的来历叶风同样感到好奇,这种本应灭绝了六千五百万年的爬行动物,为什么会出现在秦国。 好在萧何和夏侯婴都在县衙当差,有机会接触官府邸报,多少有些了解,你一句我一句,叶风听了个八九不离十,总算大致明白了来龙去脉。 长城修筑的历史可上溯到西周时期,发生在首都镐京的著名典故“烽火戏诸侯”就源于此。等到了秦国吞并六国统一天下,始皇帝下令把原本齐、韩、魏、赵、燕、秦、中山等大小诸侯国修建的诸侯互防长城连城一片,形成了现在的万里长城,目的当然不是防备饕餮,而是抵御北方的草原游牧民族。 最早出现饕餮大约是在三十多年前,雁门关秦军巡边探马发现,往日在周围游弋的匈奴骑兵仿佛一夜之间全部失了踪影。老将蒙恬意识到情况诡异,当即派出五百骑兵向北搜寻。 搜索队伍深入草原三百多里,不幸遭遇了饕餮大军,五百侦骑几乎全军覆没,侥幸逃脱的十多骑拼了命把警讯带回了边关。 这种恐怖的生物形体庞大行动敏捷,用于抵御游牧民族的长城,即便巍峨险峻,也没有可能阻挡它们的脚步,好在秦国还有阵师。 大秦帝国拥有数量庞大的阵师,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阵师自身的战斗力非常弱小,其个人武力往往还比不上秦军的普通校尉。 阵师的能力是布置阵法,长城绵延万里,秦军一共布设了多达一万多个防御大阵和三千多个攻击阵法。正是这些威力巨大的护阵,环环相扣守护住了长城要塞。 阵师在秦国的地位极高,这种受万民敬仰的尊崇,是用无数鲜血换来的。 阵师总是守在最前线,随时修补因遭受持续攻击而破损的护阵,在饕餮猛烈的攻势下往往伤亡惨重,三十多年间,共有五万多名阵师血洒长城,永远长眠于北部边疆。 这是一场铁血而漫长的战争,布设大阵和修补长城需要大量的物资和材料,漫长的补给线给秦帝国的经济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而大秦的铁骑也再没能大规模的冲出长城。 见气氛有些压抑,刘邦端起酒敬了叶风一杯,岔开话题:“叶贤弟难得来一趟,这次务必要多住几日再走。” “怕是要辜负了沛公的一番美意,小弟此番出来,倒是有件事要办,家主催的紧,顺道看过诸位兄长后,明日就要动身。” 刘邦闻言笑道:“如此倒不便勉强,正事要紧。在坐的没有外人,如有能帮得上的地方,叶贤弟万勿客气。” “正要跟沛公打听,不知沛公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高子木的人?” “高子木,高子木,这个名字好熟悉,好像就在嘴边。”转头问萧何:“萧主史,我好像听你提起过,你还有没有印象?” 萧何若有所思的望着叶风,沉吟道:“不知叶贤弟找高子木,所为何事?” 叶风心道老萧果然是知道高子木的,只是这里头似乎还有些说道,好在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小弟与高子木有一面之缘,那日恰好看到他手上有一本古籍,当时借来随意翻阅了一下,也没太在意。家主素来喜爱藏书,近日我随口提及,家主便起了兴致,细问之下,原来正是我家收藏的一套孤本中丢失的一册。早年先祖外出时随身携带,不慎遗落在外面。家主特命我找到高子木,欲以重金购回。” 说着叶风苦笑一下,叹道:“我与那高子木不过萍水相逢,也不知他何方人士,家住哪里。萧兄,你说我不是没事找事么。” 萧何虽也是读书人,却只关心经世济用,对典籍之类并无兴趣,也不多问,倒省去了叶风的一番说辞。 印象中高子木是诗书人家,家中有本珍稀古书倒也平常,不疑有他:“如此倒也无妨,只是叶贤弟如遇高子木,定要好言相劝,若他不愿,万勿用强。” “萧兄,这又是为何呀?”叶风知道萧何并非迂腐的烂好人,这么说肯定不是出于道义。 “这高子木我也是未尝谋面,不过他有位义兄却是很了不起的人物,说起他叶贤弟想必也有所耳闻。” “他的义兄?” “他的义兄,是会稽项羽。” 叶风倒吸了一口冷气:“西楚霸王项羽!” “西楚霸王?项羽虽是英雄豪杰,只是这西楚霸王未免僭越了。” “家主对他评价颇高,哈哈,哈哈!”叶风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连忙打了哈哈。 言者无心,听者也无意,倒也没人深究,被他糊弄过去。 萧何怕叶风不明白,又多说了一句:“沛公和我都曾与项羽打过交道,项羽武功盖世,对自家弟兄又极为护短,叶贤弟若非不得已,还是莫要得罪的好。” “据说项羽一身武功霸道无比,可入得兵器谱前十?” “项老弟在兵器谱上位列第二十七。” “二十七呀。” 刘邦对项羽也是知根知底,见叶风的脸上有些不以为然,心道叶贤弟到底年轻气盛,少年郎好高骛远,别不知天高地厚再吃了亏,好心提醒又怕扫了他颜面,略一思量,插口道:“项老弟乃是故楚名将项燕之后,一身家传武艺都在马背上,对江湖排名又不太在意,从未主动向兵器谱高手挑战,故而曹家只有项老弟应战的纪录。可若要论骑战,天下能敌得过项老弟的不过一掌之数,屈指可数。” 叶风心中一凛,暗自警醒,自从成功干掉商离后,自己的信心有点过度膨胀了,未免小觑了天下英雄。 只说这上到兵器谱上的人物,有哪个是简单的。那商离若不是误中了闪光弹,又哪是那么好杀的,闻言正色道:“多谢沛公提醒,小弟省得了。” 刘邦见叶风明白了自己的意思,略感安慰,展颜道:“项老弟此时应在吴县,叶贤弟可前去寻他打听高子木的下落。稍后我予你书信一封,项老弟和我有旧,当给我三分薄面。” “正有此意,有劳沛公了。”叶风心想高子木惊弓之鸟,前往会稽寻求义兄庇护的可能性非常大,守株待兔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当下拿定了主意,端起面前的酒盏,向刘邦施了一礼:“小弟再敬沛公一杯。” 第十七章 韶华易老 高子木思虑再三,还是打算先去会稽吴中投奔项羽。 只要《玄天图录》没有暴露,盯上自己的人就不会太多,应该不至于再招来那些站在兵器谱顶端的猛人,凭借义兄项羽的威名足以震慑余下的那些人。 快到太湖的时候,高子木忽然转向进入章郡,做出西进的姿态。他打算先摆平那个躲在幕后的人,尽量不要把麻烦留给义兄,这人实在太能搞事情了。 章郡,鸠兹,青弋江畔,高子木站在一处废弃的大宅前。宅子的大门早就破败不堪,两扇木门歪歪斜斜的倒向一边,从外面能够一眼望到里面的院子和厅堂。 鸠兹,在春秋时属于吴国,战国时先后归于越国和楚国。 诸侯国来来回回打了几百年,搞得民不聊生百姓流离失所,战争年间十室九空,到处都是废弃的村庄。 但是此一时彼一时,秦国统一后章郡已经多少年没有战乱了,百姓大都安居乐业,像这样的地方虽然稍微有些偏僻,却也不是什么荒山野岭,出现偌大一座废园,实在是很有些突兀的。 天色渐暗,已是黄昏。 院落虽说破败不堪,好歹胜在地方清静,稍微收拾收拾,倒是个宿夜的好去处。 高子木满意的点点头,背着手信步踱了进去。 院子里有点阴冷,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让他微微感到有些不适,这种不舒服的感觉越往里走越明显,等到进了厅堂,阴冷的寒意已经犹如实质。 如果是普通人身处在这样的环境,用不了多久就会患上重病,怪不得这里没人住。古人信巫卜,其于周尤甚,及秦可见。 秦人没有不供奉祖灵敬畏鬼神的,高子木当然也不例外,不由得萌生了一丝退意,又自嘲的摇了摇头:“胆小若此,成得了什么事。” 小时候高子木很胆小,每每受了惊吓就会哭着去拍奶奶的门,奶奶便打开门把他搂进怀里,慈祥的**着他的头,帮他抹去脸上的泪痕。温暖的怀抱让他找回了安全感,每次他就这样躺在她的臂弯里睡着了。 这样的温馨场景在高子木七岁那年就戛然而止了,父亲不再容忍他的眼泪,只要他一哭,就会招来一顿毒打。 父亲其实也很疼爱他,但是高家子弟只能流血,不能流泪,更不能害怕,因为他们要做的事,如果害怕就等于死亡。 刺杀嬴政是他的宿命,可嬴政岂是那么好杀的。 昔年始皇帝东游,有力士椎击博浪沙,坊间传闻是误中了副车,嬴政才侥幸躲过一劫。高子木却知道,那不过是六国余党给自己脸上贴金,真实版本的故事里并没有什么副车。 力士投的很准,重达一百二十斤的大铁椎准确的命中嬴政的座驾。然后力士看见了一根手指,嬴政伸出一根手指抵在了铁椎上,大铁椎拼命的颤抖着,仿佛充满了不甘,却再不能寸进。 嬴政轻轻一挥,大铁椎飞了出去,击在一辆运送货物的车上。 后来,始皇帝气急败坏,大索天下,求贼甚急,这部分倒是真的。 嬴政最喜欢的一件青铜酒具恰好就装在那辆车上,被大铁椎砸成了一块铜疙瘩。 既然打定主意住下,高子木便提着剑出去,先在宅子里巡了一圈,又去后院查看了一番。这时候已经入冬,后院内满目的肃杀之意,回廊早塌了一半,地上积着厚厚的灰尘,院中铺满枯枝败叶,院墙上也爬满了枯萎的藤蔓。 除了同样的阴冷,倒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异样。 院子里最不缺引火之物,高子木收拢了一些枯枝,捧回屋子里生着了火。 火焰带来一些温暖,稍稍驱散了些许寒意。他紧挨着火堆盘膝坐下,掏出两块灵石握在手里,开始每天的修炼。 灵石牵引着四周的灵气慢慢的向他聚拢过来,缓缓流入他的体内,纳入丹田,再散向四肢百骸。《玄天图录》不同于一般功法,不虞中途被人打断,所以尽管危机四伏,他的修炼一天都没有落下。 他有一种迫在眉睫的危机感,商离那肆无忌惮的笑声仿佛一直在他耳边回荡,时刻提醒着他,只要没有练成三重天,再努力也不过是蝼蚁。 这阴冷的寒意似乎对他的修炼有所裨益,高子木不自觉的流转灵力抵御寒气,很快他就发现了好处,功法愈发的圆转起来,索性起身熄了火堆。 天已经完全黑了,高子木闭上眼睛,渐渐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不知过了多久,他仿佛再次触摸到一丝突破的迹象,心中一动,连忙聚集灵力,想要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机缘一举冲破桎梏。 一连向第二重天境界冲击了数次,每每只差了一线,却终究是差了一线。 他明白欲速则不达,只能颓然放弃,收拾了心情,站起身来走出屋外。 漆黑的夜空,星已稀,月亮高悬在天幕上,恐怕早就过了子时。 高子木忽然想起一晚上都没吃过东西,还真是有些饿了,就从怀里掏出半张发硬的饼,又从腰间摸出水袋。 水袋很轻,打开盖子举到嘴边倒了倒,一滴水都没有,果然早就空了。 刚才在后院好像看到有一口井,不知道里面的水还能不能喝,去碰碰运气。 来到后院果然看见一口井,井被枯叶覆盖了一半,月光洒在上面,依稀露出半个井圈。 这景色透着几分诡异,仿佛井里有什么东西在吸引他,一个声音在心底不停的呼唤:“走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就在哪里。” 高子木大骇,就要拔腿逃去,却硬生生忍住。他运起玄天神功,全身戒备,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终于挪到井边,心里的声音越来越躁动,有一种强烈的指引明确的指向那井,就要他跳进这井里。 他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猛地向前一扑趴到了井台上。 井里有一汪水,水面平静如镜,月光照在上面上泛出一片银光,映出一张狰狞的面孔。 高子木吓得惨叫一声跌坐在地,嘴里大口喘着粗气,立刻便意识到那是自己的脸。“还真是没用啊,自己吓自己,好悬没把自己给吓死。” 是机缘,还是陷阱?是下去一探究竟,还是转身马上离开? 修炼本来就是一条崎岖坎坷路,若是不能放手一搏如何逆天改命,一味求稳终将一事无成。 想到这里,高子木把心一横,抽出宝剑,纵身一跃跳进了井里。 井水冷的彻骨,高子木头朝下脚朝上,抵着宝剑往下沉。 这井比一般的井要深一些,数息之后剑上传来轻微的触感,似乎到底了。高子木挽了个剑花,搅起一阵水流激荡,大着胆子翻转身体落到井底。 借着月亮投入的淡淡微光,高子木注意到靠近井壁的地方有一块隆起,斜斜地插在淤泥里。伸出剑去轻轻地把它挑起来,依稀是一把剑的形状。 高子木在井底又摸索了一会,没有再发现其他的东西,应该就是它了。 他小心翼翼的剥去裹在外面的淤泥,里面露出一把充满古意的宝剑。 井下黑漆漆的看不太真切,高子木抓起宝剑,脚踩井壁,几个纵身跃出了井。迎着月光将宝剑高高举起,缓缓抽出。 他隐隐觉得这把剑不简单,或许跟《玄天图录》有关,和他的玄天神功之间存在着某种共鸣。当宝剑出鞘的那一霎那,有一种大欢喜瞬间充满胸臆,那剑似乎也喜悦于重见天日,发出一声欢快的脆鸣。 剑身非金非铜,却有一种淡淡的金黄色。 剑刃上镌刻着铭文,高子木文武双全对上古文字也多有涉猎,依稀分辩出“韶华”二字。 “韶华易老,逝水流年。”莫非是逝水剑那样的上古神兵?心里更加欣喜。 高子木手持韶华剑信手舞了几下,只觉轻重短长无一处不趁手。 剑柄上传来的坚实触感,有一种血脉相连的体悟,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韶华剑仿佛也在殷切的回应着,这种感觉就是所谓的人剑合一吧。 再回想起树林里和刺客的对决,本来只凭一重天的修为想要驱动御剑术极为勉强,自己取了个巧,先用剑招迷惑了那刺客的心神,然后方才使出御剑术,一翻算计终于把他拿下。 如果当时用的是韶华剑,只需要直接祭出飞剑,哪里会赢的这样费劲。想到这里心里一阵雀跃,立刻就要试着将剑祭出。 将一丝灵力注入剑身,韶华剑微微颤动。 忽然异变骤起,高子木只觉得剑柄上传来一股巨大无匹的吸力,跟着全身的灵力不受控制的疯狂宣泄,顺着手掌向韶华剑奔涌而去。 他暗道一声:“不好!” 五指张开就要撒手弃剑,剑却牢牢的吸附在掌心。 他慌忙掏出一颗灵石握在手中,灵光闪耀,不过片刻灵石便化作齑粉。等到再想要掏出一颗,却半点都动弹不得。 不远处传来沙沙的脚步声,有一个人影在快速接近,绕到他背后又停了下来,似乎在观望。 高子木全身上下已近虚脱,心里却如同明镜,不用回头就能猜到,这人多半就是那个隐在幕后的人,自己等了他半月有余,想不到在这个要紧关头跳了出来,还真会挑时候。 生命力在一点一点的流逝,韶华剑吸取的不光是灵力,还有他的本命精元。 双腿再也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高子木无力的跪坐在地,死亡从未如此接近,这一刻心中追悔莫及:“造化弄人,莫非我高子木今日竟要命丧于此?” ? 第十八章 青丝白发 那人从高子木的背后转了出来,来到近前,一脸关切的问道:“这位朋友,你的气色很差,可是哪里不舒服?” 高子木斜着眼睛上下打量,只见这来人仪表堂堂,相貌颇为英俊,身着锦衣华服,显然不是寻常百姓人家,深夜出现在这里,即便不是那个算计他的人,恐怕也不是什么好路数。 这个时候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有见招拆招了。 他没有掩饰声音里的虚弱,有气无力的说道:“练剑闪了腰,麻烦你扶我一下。” 锦衣男子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并不上前:“我这里有一瓶跌打药,你拿去试试。”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向他抛了过去。 瓶子去势极快,锦衣男子装作失手的样子,惊呼一声:“哎哟,朋友你小心。” 高子木眼巴巴的瞅着那瓶子迎面飞来躲闪不得,正中鼻梁,把他打得眼冒金星,连鼻血都流了出来。 见到他的惨相,锦衣男子松了口气,笑道:“原来是走火入魔了啊,倒害我小心了半天。” 肉都到了砧板上,也无须再掩饰,望向他手里的剑,面上流露出贪婪的神色:“端的是柄好剑,难怪连商离都动了心思。” 这人不知道有《玄天图录》,只以为商离追的是这把剑。 这对高子木来说算是个好消息,只不过到了这时已经没有多少分别。不论是《玄天图录》还是韶华剑,都足够让对方下决心杀人夺宝。即便他能够顺利的交出韶华剑,也免不了一个被灭口的下场。 “那些人都是你派来送死的吧。” 锦衣男子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脚色,杀了就杀了吧。倒是我那黑子兄弟......” 高子木估计他口中所说的黑子,就是那日树林中的刺客。 又听那男子续道:“我那可怜的黑子兄弟......还欠着我两百金没还呢。 ”边说边从身后摸出一截铁棍,拿在手里掂了掂,又交到左手:“连黑子都不是你对手,也算值得我亲自动手了。” 锦衣男子的速度极快,一晃就到了高子木的近前,左手短棍自下而上反手向他袭来。 高子木奋力抬起手中长剑,无奈力不从心,只递出数寸就再也送不出去了。 这一剑要走空了,这一棍打在身上估计不好受,下意识的微微眯了眯眼睛,却发现手底下一震,“铮”的一声,短棍正磕在剑刃上,把剑向外架了开去,原来这一招只是虚招。 高子木的心头闪过一丝悔意,早知道刚才就应该顺势松手。只要韶华剑离手,让自己聚起三份灵力,未必没有一搏的机会。 锦衣男子却没有再给他机会,右手化掌,一掌印在他的额头上,把他推的向后一仰,劲力一吐就要将他毙于掌下。 得来全不费工夫,锦衣男子的嘴角扬起,露出满意的微笑,忽然笑容凝固,转而变为惊异,又化作惊惧:“你,你,你......” 掌心送出的灵力如泥牛入海,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想要收手已经来不及了。 手掌牢牢的吸附在高子木的额头上,全身的灵力抑制不住地疯狂外泄,涌入高子木的体内。 “魔,魔功......”锦衣男子颤抖着道出“魔功”二字就再也说不出话了,眼神中充满惊恐,近乎哀求的望着高子木。 高子木被挡了视线,自然看不见他面上的神情。 一炷香之前,这人还是他的心腹大患,处心积虑的想要谋夺他的宝物,一炷香之后,恐怕就要陪着他一同去死。 黄泉路上有人作伴,倒也不愁寂寞。 万籁俱寂,在月光下,两人就这样僵持着,以一种尴尬的姿势相互支撑着。 时间静静地流淌着,像是一种煎熬。 锦衣男子灵力充沛,却也终于快要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 终于还是走到这一刻,高子木的内心无悲无喜。恍惚间,灵力流逝的速度仿佛慢了下来。 高子木的心里一动,微微收拢五指,握紧剑柄,那种阻塞的感觉消失了。 韶华剑上溢出一丝灵力,迅速的被他捕捉到了。 高子木福至心灵,急忙运转玄天神功,小心翼翼地引导着这一丝灵力慢慢收入掌心。灵力不断从韶华剑中吐出,像一道小溪,缓缓流入他的身体,再聚入丹田。再次感应着和韶华剑之间的微弱联系,他觉察出了不同,韶华剑似乎更强大了,或者说更完整了。 这种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回味无穷,只可惜大约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剑上的灵气便黯淡了下来,收拢的灵力还不到失去的十分之一。 虽然心里多少有些失望,但是也不敢再强行汲取,要像先前那样再来一遍,真要欲哭无泪了。 再次回归体内的灵力纯净无比,像是经过了萃取,这样精纯的灵力对于提升境界的帮助是难以想象的。他还从未听说过有哪一件神兵有这样的神奇,这简直就是神器。 感受着身体再次充满力量,高子木毫不客气的一把推开锦衣男子,拍拍身上的衣服站了起来。 锦衣男子有点不知所措的望着高子木,感觉这从头到尾就像是一场阴谋,事情已经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这让他很有些无所适从,身体摇晃着找不回平衡,终于失了重心缓缓坐倒在地上。 高子木一脸玩味的俯视着他,这人看上去似乎没有刚才那么讨厌了,但是这并不会影响他的决心。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既然你选择和我作对,就不能怨我手黑。韶华剑迟早会被人发现,但是在拥有自保能力之前,他还是不想过早的被太多人知道。 感受到高子木目光中如有实质的杀意,锦衣男子急声道:“别杀我!” 高子木不置可否的“哦”了一声。 “你杀了我,我姐姐不会放过你的。” 高子木微微有些失望,本还以为这是个人物,既然事有不谐自当慨然赴死,想不到死到临头如此不济。 “留下姓名,等你姐姐来报仇时也好教我知道。” “我叫虞子期,我姐姐是虞姬。” “虞姬......”他当然知道虞姬,越女剑传人,一杆青竹杖在兵器谱排名第十九,还在他义兄项羽之上。 高子木摇了摇头:“事情不好办了,还是先杀了吧。” 放了他?笑话,难道留着他去找姐姐告状? 就要动手,忽然虞子期面露喜色,朝着他背后大叫:“姐姐救我!” “唬我呢!”高子木大怒,手腕一翻就要当胸刺下。 只听得身后风声大作,一声娇斥:“狗贼,休要伤我弟弟!” 他慌忙回头,一片青绿色竹影布满他整个视野。 “好强的剑气!”高子木只觉得四方云涌,根本无从防御,向后急退两步,足尖一挑,一脚把虞子期踢飞了过去。 青竹杖在虞子期腰间一带,卸了去势,虞子期顺着竹杖旋转滚落在地。虞姬脚下不停,带出一道红色残影。 眼前一团红影迅速放大,一点绿色从中穿出。“叮,叮,叮......”高子木疾速斩出十余剑,每一剑都落在青竹杖上,却如蜉蝣撼树,青竹杖不容置疑的向他心口刺落。 一股凌厉的杀意锁定,让他无从闪避,只来得及翻手横剑挡于胸前。 青竹杖点在剑脊上,去势不绝,推着韶华剑向前,狠狠的拍在他胸口上,把他拍的倒飞出去。高子木在空中鲜血狂喷,不等落地,抽出随身配剑朝着虞子期的方向掷去,同时疯狂催动灵力注入韶华剑。 韶华剑闪出一道耀眼的金光,带着他急速攀升,往夜空中遁去。 虞姬斜退数步,一杖击落宝剑,又向前追了几步。眼看着一点遁光急速远去,再回头望了望躺在地上的虞子期,跺了跺脚。 高子木紧紧抓住韶华剑,一口气飞出十几里地,看后面没有追上来,惊魂稍定,在空中变换了身形将韶华剑移到脚下,踏着宝剑御空飞行。 “还真是强大啊。”虽然交手的时候自己实力未复,只是这差距也未免太大了吧。 好在自己有大机缘,凭着《玄天图录》和韶华剑,相信只要假以时日,定可以将这些昔日高山仰止的高手统统踩在脚下。 烦恼既去,只觉得浑身畅快。逆风飞行,远山如黛,见脚下波光粼粼,当即按下飞剑在湖畔落下。 半跪着鞠起一捧水,忽然瞥见湖里的倒影有些陌生,疑惑是哪里出了问题,又凑过去细看。只见水里的人影已是满头华发,霜白如雪,想不到竟是一夜白头。 他对容貌并不甚在意,只自嘲道:“倒不使伍子胥专美于前。” 伍子胥后来报得大仇,将楚平王掘墓鞭尸,这是个好兆头啊。始皇帝嬴政闭关这么多年没消息,说不定早就死在骊山了,到时候也把他刨出来,鞭上那么一鞭。想到这里,大笑三声,仅有的些许沮丧也一扫而空了。 废宅后院里,虞姬给弟弟检查了伤势,发现伤的着实不轻,全身灵力消耗一空,修为也跌落了一个境界。好在经脉未曾受损,只要修炼的根基没坏,稍假时日应该不难恢复旧观。 见她阴沉着脸,虞子期惴惴道:“姐,你是怎么来的。” 虞姬怒道:“你还说,要不是半道上遇到你鬼鬼祟祟,一路跟了过来,明年的今天就要来给你上坟了。” “就知道姐姐你最疼我。”虞子期讪讪地笑。 虞姬没好气的揪过他的耳朵,狠狠的拧了一把:“说说吧,都怎么回事。” 虞子期平日里最怕的就是这个姐姐,知道她会问,早就打了腹稿。 只说是数月前和高子木起了争执,对方人多,结果吃了眼前亏。前几日,刚好在路上又撞见了,就一路尾随过来,打算寻个机会,趁着高子木落单把场子找回来。没想到几月未见,那高子木竟然修为大涨,这不又吃亏了嘛。 “为了什么事起的争执?”虞姬问得很仔细。 虞子期心思缜密,编起瞎话来也是滴水不漏:“我在酒肆里喝酒,正好听见他在隔壁桌跟人吹嘘,说他义兄项羽如何如何英雄了得,就在旁边嘀咕了一句:‘不过是二十七,不知道的还当是天下第一呢。''他一听就不乐意了,于是吵了起来。说起来姐姐你可能不信,是他先动的手。” “这个高子木是项羽的义弟?我这弟弟出息了,连兵器谱二十七都入不得你小子的法眼了。” 虞子期见她信了这番说辞,松了口气:“嘿嘿,姐姐你这么厉害,我这当弟弟的眼光自然就高一点。” 只撒了一个慌,倒连着之前的漏都堵了,心里不免有点小小的得意。 虞姬从小看着他长大,知道这个弟弟平日里的行事,先信了七成,再回忆起前阵子虞子期确实叫人给打了,当时因为有事没顾上问。两下里一对照,顿时信了个十成十。又哪里会想到,前一次是虞子期在青楼与人争风,遇上了硬茬被人打了出来。 想来那个叫高子木的多半也是仗着义兄撑腰在外面胡作非为,肆无忌惮惯了,自己这个弟弟不就是这德性吗。 看着虞子期的样子又有些心疼,弟弟被人打成这副模样,总不能白打了。想到这里,冷哼一声:“项羽,我倒要会会他。” 第十九章 逍遥游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雨,把叶风和蓝月溪淋成了落汤鸡。两人嘻嘻哈哈的跑进一间林中小屋。 小屋里没有人,主人似乎外出访友了,走的日子应该不长,屋子里虽然简陋,收拾的非常的整洁。 堆在炉膛边的柴火还是干燥的,叶风生了火,两人分别烘干了身上的衣服,就着炉火热了热带来的食物,简单吃了点。 这时候天色已晚,叶风让蓝月溪去里屋休息,自己打算在地上对付一宿。蓝月溪笑着摇了摇头,挨着他坐下。 跟叶风在一起的这几天,是她这辈子笑的最多的。平淡,无忧无虑,喜乐安康。他没有问她要去哪里,她也不知道他的目的地,就这么一路走来,似乎让她淡忘了此行的目的。 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就这么安静的坐着,望着炉火摇弋,忽明忽暗,拖出两个长长的人影,镌刻在墙上。 火苗渐渐的小了,叶风打算起身去添把柴火,却发现她已经抱着他的臂膀睡着了,头斜斜的依靠在他的肩头。 叶风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防水袋打开,里面是一个iphonex。 基地当然不会把有限的产能浪费在这种无聊的民用奢侈品,这是他一次深入城市废墟的战利品,这个老古董带回基地充上电居然还能用。那时候全球通信网络早已瘫痪,打电话是不可能了,不过还能拿来听歌。他非常喜欢,就算是出任务的时候也一直随身携带,好在上次落水的时候没有弄坏。 从袋子里摸出耳塞插上,捋了捋线塞进耳朵,打开电源。轻柔的音乐传来,是许巍的《旅行》。 谁画出这天地又画下我和你 让我们的世界绚丽多彩 谁让我们哭泣又给我们惊喜 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 总是要说再见相聚又分离 总是走在漫长的路上 叶风沉静在歌声里,身子不自觉的跟着轻轻打着节拍。 蓝月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好奇的望着他。他微笑着没有说话,取下一个耳塞给她戴上。 她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 “好听吗?” 她调整一下身子,重新闭上了眼睛:“真好听。” 火已经熄了,屋子里尚有余温。雨停了,月亮又挂上了枝头,月光洒进一片银色,有一种淡淡的情愫。 一夜无话,叶风醒来的时候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 清晨的空气中带着些许湿意,两人出了树林,沿着小径行了一段,眼前出现一片不大的村落,耳中传来郎朗的读书声。 两人进了村子,循着读书声来到一个院子。柴扉虚掩着,叶风推开门走了进去。 院子不小,里面错落的摆放了几张书案,有十五六个童子正席地而坐,手捧着书大声诵读。有一个十来岁的童子看见了他们,放下手里的书,迎了上来:“客人可是来寻庄师?” 叶风眼睛扫了一下,见一个老头斜靠在屋檐下的书案上,枕着一卷竹简睡的正香,估计就是童子口中的庄师。 听童子说话文绉绉的,便也客气的回道:“在下和同伴只是路过,听到这里有读书人就来看看,若是不方便...... “庄师说远来是客,客人请坐,待我去唤醒老师。” “不敢叨扰,我们坐坐就走。” “既如此,客人请稍坐,待我去奉茶。” “多谢了。” 叶风和蓝月溪找了个地方坐下。 虽然到过秦国很多次,大多是跟一班江湖豪客打交道,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古代的读书人,未免有有些好奇。 童子读的是《庄子·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此大年也。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 叶风见一班童子摇头晃脑念的认真,觉得甚是有趣。蓝月溪看了看还在酣睡的庄师,秀眉微蹙若有所思。 “这位庄师,怕是不简单。” “是吗?” “秦人塾中很少有教庄子的。”见拿童子捧着茶出来,便没有接着往下说。 叶风接过茶道了声谢,说道:“在下叶风,这位是蓝姑娘,不知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那童子放下茶托,学着大人的样子施了一礼:“小生姬冰,见过二位客人。” 叶风大感兴味:“可是周天子的姬?” “正是。” “我有一位故人也姓姬,叫姬余,小兄弟可认得?” “正是家兄。”姬余的朋友很多,姬冰听了倒也不疑有他,只不过姬余的朋友里恶客不少,免不了又多看了叶风几眼。 庄师醒了,伸了个懒腰,砸吧砸吧嘴,拿起面前的茶杯发现已经空了:“茶来。” 姬冰向叶风告了个罪,端起茶壶小跑过去,给老师斟了茶。庄师端起茶吹了吹,喝了一口,赞道:“小冰啊,今天这个茶煮的不错。” 又看向了叶风:“客从何处来啊?” 叶风见他一副高人模样,忽然起了恶趣味,促狭道:“从来处来。” “欲往哪里去啊?” “往去处去。” “唔......”这种段子在二十一世纪烂大街,在秦代可并不多见。 庄师不置可否,沉吟起来。这个回答听上去很妙,似乎饱含哲理,又一思量,发现说了等于没说,原来是废话。 庄师上下打量着叶风,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精光,大笑道:“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妙哉,妙哉啊!” 叶风暗自腹诽:“这就装不下去,开始掉书包了吗?”心里又隐隐觉得有些不妥,庄师那一眼意义不明,仿佛包含深意。 唉,装神弄鬼,差点把自己带沟里去了。 本来见着当学生的认真诵读,当老师的只知道倒头大睡,就觉得他太离谱,忝为人师,这时候便要开口讥讽。就听“咣”得一声,院门被人一脚踹开,五条大汉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领头的黑脸大汉提了一把鬼头刀,拿刀一指庄师:“姬余呢,叫他滚出来见我。” 黑脸大汉这一嗓子声势很大,正在诵读的几个童子都停了下来,有些惊慌的看着他。 “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打扰老师授课。”见来人找的是姬余,姬冰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只是面色有些苍白,毕竟年纪还小,见大汉凶神恶煞,心里难免忐忑。 黑脸大汉很满意自己出场的震慑效果:“家里大人都死绝了吗,轮到你这小屁孩子说话?” 叶风虽然也要找姬余麻烦,但是黑脸大汉冲着一屋子的老人小孩耍威风,实在有点看不下去,就要站出来说话。蓝月溪拉住了他,轻轻摇了摇头,意思是且看那庄师如何应付。 庄师微不可查的向她看了一眼,对着黑脸汉子淡淡说道:“姬余不在,你下次再来吧。” 叶风满头黑线。 黑脸大汉气得鼻子一歪:“你当老子是来串门的吧。”一步一步走到庄师面前,恶狠狠的盯着他。 “你们干什么的?”有个路过的村民发现不对劲,过来喝问。“哎,哎,怎么还打人啊。”乒铃乓啷一通乱,跟着外面又进来一个汉子,估计是望风的,黑着脸禀报:“老大,没拿住让他给跑了,好像去叫人了,怎么办?” “废物!把这里的人通通带回去,叫姓姬的拿钱来赎人。” “滚!” “哟,老头,想死是吧!”黑脸汉子上前一步,抡起鬼头刀向着庄师左肩砍去,这一刀势大力沉丝毫没有留手的意思,竟是要把庄师的手齐肩砍下来。 叶风没想到他说动手就动手,有些大意了。隔着有点远,出剑已经来不及了,急忙把手中的茶杯向他背后掷去。 他并不擅长暗器,只能寄希望于他会闪避或者回刀来挡,阻上那么一阻,至于能不能救下庄师,实在是没有半分把握。 庄师面上显出一丝怒意,手中竹简闪过一道微光,跟着浮出一行小字,依稀是“今子之言大而无用”,其中的一个“言”字迅速放大,激射而出,没入黑脸汉子体内。 黑脸汉子忽然停住了,没有减速的过程,完全无视惯性,手里握着鬼头刀还保持着下劈的姿势,就这样突兀的静止了。 叶风的剑也到了,剑尖虚指着黑脸汉子。眼前的一幕实在太过诡异,让他感到很不安。 蓝月溪和叶风心意相通,几乎是和他同时出手,人影穿梭,一眨眼功夫就把那五个跟班全部打倒在地。 很快叶风便意识到自己的不安来自哪里。 倚天剑指着黑脸汉子,就像指着一面镜子,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从侧面指着一块幕布,黑脸汉子只是这幕布上的虚影,没有厚度。 庄师缓缓伸出一根手指,点在黑脸汉子的额头上,额头上出现一条裂痕,跟着裂痕蔓延开去,瞬间布满全身。 黑脸汉子的身体,就像一面镜子一样,碎成无数碎片,跟着碎片变成一条条细线,又化作细细的砂,被风一吹消散的无影无踪。 “这......”叶风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颠覆了。 “老夫不善与人动手,只能用些保命的小手段,倒让小友见笑了。” “庄师,还收弟子吗?” 庄师若有深意的看着叶风,微笑道:“小友说笑了,你的道,与我不同。” 现在叶风已经知道庄师不是装逼,而是真牛逼,怕是真的看出了什么,不敢再多纠缠。 蓝月溪自告奋勇去审问那几个跟班,她见过天机殿行事,逼供几个小毛贼自然不在话下。 过了一会儿,刚刚逃走的村民喊了一大帮人抄了家伙过来帮忙。庄师出去对村民们的热心好生感谢了一番。 楚地民风彪悍,那个村民也不是善茬,进来把刚刚动手打他的人狠狠揍了一顿,临走又踹了好几脚,才心满意足的带着人走了。 那几个人很快就全招了,让蓝月溪很有些不尽兴。 原来这伙人都来自钜野湖泽,钜野湖泽的强盗在当地算是比较大的势力,有好几百号人,首领叫彭越,平日里除了杀人放火,也做些走私的买卖。前些日子,有批货让姬余带人给劫了。彭越认为姬余应该不知道这是谁的货,不然胆子不会这么大,就打算先礼后兵,于是派了个小头目带着人上门讨要。 事情不大,庄师也没打算为姬余出头,警告了一番就把人放了。让他们回去带话给彭越,叫他自去和姬余算账,不要再来骚扰村子,否则他会亲自去钜野湖泽找他。 几人见识了庄师的手段,哪有不从,自是连连应允。 叶风和蓝月溪在村里多留了一晚,吃饭的时候忍不住又问起庄师的手段,庄师倒也不隐瞒,稍稍解释了一下。 “小友可知六合?” 强化人的记忆检索非常惊人,叶风略作思索,答道:“《庄子·齐物论》里提到,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六合,指的是天下。” “小友说的没错,上、下,东、南、西、北四方,合称六合。即天地四方,意为天下,或为宇宙。上、下、东、西、南、北亦可作前、后、上、下、左、右,若是把前后去了呢?” “若是把上、下、左、右再一一去掉呢?” 见叶风低头若有所悟,庄师脸上露出几分赞许,微笑着不再说话。这个年轻人悟性奇高,自己当年想明白这个关节,可是花了上百年的时间。 蓝月溪插口问道:“不知道庄师可曾见过庄子?” 天机殿秘档,庄子仍在世,修为深不可测。所以她见到庄师后一直有一些猜测,见气氛融洽,便借机问了出来。 庄师捋了捋胡须,也不隐瞒,笑道:“老夫就是庄周。” 叶风一拍桌子,骇然道:“降维打击!” 忽然意识到刚才庄师的话:“啥,庄周?!” 第二十章 异度 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一整夜,到早上终于停了。 叶风在村外的小山坡上练了一会三生剑诀,又打了一趟咏春拳。 克隆体虽然是可以抛弃的,但并不是一次性的,常年坚持不懈的练习,无论是对克隆体还是克隆体承载的意识体,都有莫大的好处。 雨过天晴后的天空格外的蓝,叶风记得基地的天空也是这么蓝,只是空气中时不时的会传来异味,不像这里,这里的空气仿佛有一种清新的香甜味。 阡陌间孩童追逐嬉闹,鸡犬相闻,一派田园牧歌景象。等退役了,就跟三哥申请一次单向传送,就留在这世外桃源,种几亩田,养一条狗,扎上一圈竹篱笆,如果,还有蓝姑娘。 正遐想着,一声咳嗽打破了宁静:“小友好雅兴。” “庄师,早。” 庄子好像永远带着那卷竹简,这一次叶风多瞧了一眼,发现这并不是普通的竹简。简的颜色不是竹子那种暗哑的黄,而是淡淡的翠绿色。 庄子注意到他的目光,就把简递了过来:“这是玉简。” 玉简入手温润,质地晶莹通透,每一片玉都是完全一般大小,表面光洁莹亮,没有一处瑕疵,显然制作玉简的工艺相当的高明。即便叶风不懂玉,也能感觉得到这玉简的不凡。 轻轻展开玉简,里面是黑色的小篆,字迹不是刻在玉的表面,而是映在玉中。 叶风轻声念道:“北冥有鱼,其名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原来是《庄子·逍遥游》的开篇,想想不免有些好笑,整天把自己的作品拿在手里,庄子老先生还真是有点自恋啊。 别看叶风跟人动手时有股疯癫的狠劲,其实骨子里还是个宅男,在基地除了出任务和训练,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看书上。他看的书很杂,先秦诸子中,这篇《逍遥游》是他最喜爱的作品之一。 很多人喜欢星空只是因为银河的壮丽,后来才去认真抬头思考星空,先哲们到底有着怎样的胸怀,才能留下这壮美的文字。 鲲鹏,多么伟大的生物,这是远古失落的传奇,还是庄周梦蝶时的冥想? 庄子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感慨,微笑道:“我见过鲲鹏,并不只在梦中。” 信息量很大啊。 叶风刚要追问,忽然玉简上的字微微抖动了一下,那一句“不知其几千里也”上闪出一道微光,仿佛从玉简上浮了起来,一个“知”字急速放大。 庄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歉然,但是叶风已经看不到了。 “警告,警告,视觉丢失。”叶风眼前爆出一片耀眼的白光,接着便陷入了黑暗。 系统的告警越来越急促。 “警告,自动启动紧急回收程序......” “警告,波函数崩塌......” “警告,回收失败......” “警告,自动启动意识体回收程序......” “警告,回收失败......” “警告,听觉丢失......” 这是叶风最后听到的声音。 蓝月溪上山来唤叶风回去吃早饭,正好远远地看见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惊骇欲绝,大声喊道:“你在干什么,快住手!” 庄子收回了手指,望了她一眼,又伸出手,在空中虚划了一道符文,摇了摇头,背着手向山顶上走去。 叶风的身体如同那个黑脸汉子一样,化作漫天砂砾,在风中飘散,终于再无痕迹。就好像这天地间,从来就没有过叶风。 蓝月溪心中大恸,拔出佩剑拼命的向山坡上狂奔。眼泪无声的涌出,瞬间模糊了她的双眼。 她脚下疾步如飞,耳边的山风鼓荡起巨大的风噪,眼前的景物却没有丝毫的变化,眼睁睁的望着庄子的背影踏上了虚空,向着远方越行越远。 “咫尺天涯!”竟然是传说中的仙家手段。 纵使真的是仙人又如何,他杀害了叶风,就必须给他陪葬。 “老贼,纳命来!”蓝月溪奋力御出宝剑,向庄子投去。飞剑在空中带出巨大的破空声,却是分毫不前。 蓝月溪疯狂地催动灵力,一人一剑已化作两道残影,依然前进不了半步,眼睁睁的看着庄子越来越远,终于消失不见。 她颓然跪倒在地,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喃喃道:“叶风.....” 飞剑失了神识控制,无力的从空中跌落,斜插在她脚边。 不知不觉中,叶风早已经在她的心中占据了极重要的位置,这块地方现在被人挖去了,只觉得心像刀割一样的痛。 就这样呆坐着一动不动,她想不明白,明明是初次见面,明明是宾主尽欢,庄周为什么要突然发难,用如此酷烈的手段杀害叶风。良久,蓝月溪终于站起身来,拔起宝剑归回剑鞘。 这一次,她要恳求父王动用天机殿的力量,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割下庄周的人头,为叶风献祭。 地上有一株两尺多高的枯草,蓝月溪向前迈出了一步,跨过了这株枯草。刚才她拼尽全力也无法越过这一线,“咫尺天涯”显然已经失效了。 循着蜿蜒的小径,不过三十多丈的距离,就到了刚刚叶风站立的地方。现在这里已经空无一物,只有一些杂乱的脚印和倒伏的野草,那是叶风晨练留下的痕迹。 不远处的山石上横放着一柄宝剑,蓝月溪认得是叶风的倚天剑,应该是他练拳的时候把它放在了一边。 这是叶风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也是她和他之间剩下的唯一联系,她轻抚着剑柄,不由得心里又是一恸。 “蓝姑娘,蓝姑娘,村里来了很多人,说是找你的。”姬冰气喘吁吁的跑来。 蓝月溪猛然回首,姬冰看到了一道择人而噬的目光,吓了一跳,赶忙道:“他们很客气,应该没有什么恶意。”说完转身逃也似的跑了。 回到村里,一群人早就在村口候着,原来是韩信他们到了。 “末将韩信,参见郡主。” 蓝月溪皱了皱眉。 韩信见蓝月溪面露不悦,以为是不高兴他来干涉她的事情,连忙解释道:“殿下怕郡主缺少人手,命末将带人前来,随时听候郡主调遣。” “你就带了这点人来保护本宫?” “卑职怕打扰到郡主,所以抽的都是军中好手。” 忽然意识到蓝月郡主的语气似乎不是反话,又小声补充道:“明面上是这二十八骑,还有五百人在三里外待命。” 蓝月溪满意地点点头,这才是韩信的行事风格:“很好,立刻传令,让人包围这个村子,把所有人抓起来严加审问,不准放走一个。” “诺!”韩信不敢多问,直接掏出音珪传令下去。 “让天机殿调取庄周的秘档抄录一份送来,还有,发动全国的暗桩,全力追查此人的下落。” “这,卑职恐怕没有这个职权。”韩信有点为难。 “无妨,你联络百里叔叔,我来跟他说。” 天机殿拥有覆盖整个秦国的情报网,从来不会放过任何可能的目标。庄周固然有杀死商离的实力,但是有密报表明商离遇刺的时候,庄周正在帝国北部,应该嫌疑不大。 韩信心想这老头是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搞得郡主发这么大的火,看样子比武安君那件事情还要大条。 当天机殿把村子搞得鸡飞狗跳的时候,叶风正处在一种诡异的状态。 他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仿佛又不是不存在。如果存在,为什么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如果不存在,那么是什么在思考这些存在? 他似乎漂浮在一处空间,似乎又不是。这里没有上下左右,没有前后之分,好像无限大,又好像无限小,又好像根本不存在。 我为什么来这里? 这个问题,好像并没有意义。 要是没有意义,就没有我的存在…… “这是什么地方?”叶风的意识疑惑道,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 “这是阴阳转化的节点。” 叶风依然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却明明“听”见了。 “谁,谁在那里?” “我是元。” 忽然叶风“看”见了,所有的一切都亮了起来,那不是光,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情形。 叶风仿佛又有了视觉,没有了眼睛,这种感知是全方位的。 视觉中仿佛出现了一个无穷无尽难以描述的世界,很多个不同的方位不停地转变着,扭曲翻转着,那是一种自然而然形状上与运动轨迹上的运动。 过于丰富的细节带来了巨大的信息量,以至于叶风的意识中没有形成任何有意义的图像。 “这,是四维空间吗......”叶风估计要是他的眼睛还在的话,这时候肯定已经瞎了,这不是夸张的修辞,而是真的瞎了。 人类的视网膜和大脑,根本不可能处理如此庞大的信息。接着他看到了一道门,旋转着翻滚着,无法区分里和外,但是他可以确定那是一道门,因为有一个人从中走了出来。 这个人居然完好无损,他的样子并没有在四维空间中遭到破坏,更惊人的是,他居然保持着三维形态。 “这,这不可能!” “愚蠢的凡人!”元的语气中没有半点讥讽,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件事实。 第二十一章 魂牵梦萦 元一步步走来,仿佛带着远古不变的韵律。 只见他身着暗金色锦袍,腰间系着一根墨色蟠离纹束带,一头长若流水的发丝无风而动,眼眸深沉睿智,唯天下而存,不为世事动容,不为疾苦寒心,不透一丝温润。 他的气息如此浩瀚弘大,让叶风有一种顶礼膜拜的冲动,心里不免燃起了希望:“你是神仙?” 他现在的这种状态,最适合神仙搭救了。除了神仙,谁也救不了。 元不置可否:“你可以称我为元君。” 这应该是一位神仙,忽然又有些担心他跟自己一样是被困在这里的,到时候泥菩萨过河,未免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又追问了一句:“你一直都在这儿?” “我只是路过。” 叶风喜道:“元君要去哪里,如果不麻烦的话,可否带上我。” 只要能离开,去哪里都行。 “你太弱了,我去的地方你去不了。”元君俯下身体,伸出手握住了他,手掌一翻摊开,将他托在掌心里。 “好虚弱的魂魄,是什么在牵引我,为什么我会感到一丝因果的羁绊。” 元君审视的目光让他微微有些不适,然而似乎兵没有恶意,于是他不打算放过这个机会。蓝姑娘找不到我,不知道会不会伤心。 “那你能把我送回去吗?”如果能够回去,那再好不过了。 “你要去一个叫苍茫的世界,那里有一个地方叫秦国?” “咦,你怎么知道?” “只要你想,我就会知道。” “可是我明明连想都没想。”叶风有点抓狂。 “只要我想,我就能看到。” 叶风一阵无语,这种连思想都无所遁形的感觉,就好像赤身露体在大庭广众下。 “无意义的羞耻感,你连身体都没有。” 还真是个让人讨厌的神仙,讲话要不要这么实诚。 “唔,有意思,竟然是起源世界。” “起源世界,那是什么?” 元君没有回答,似乎又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你们世界里的凡人还真是狂妄,竟然认为用一种叫做核弹的低能级造物就能毁灭脚下的星体,真是莫名其妙的危机感。” “低能级造物......” “虽然只是低等世界,但也远比你们想象中坚固,你们似乎误入了歧途,就算走到极致也不可能有能力摧毁那颗你们叫做地球的星体。” “原来是没有灵气,竟然是一个末法世界,怪不得。” 他像是在读一本有趣的书,一边读一边点评,而叶风就是那本书,这种情形很怪异。 这位神仙好像有演变成话痨的趋势,难道是很久没有跟人聊天了?这让叶风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又不敢打断他的优越感。 元君继续饶有兴味的翻阅着叶风的记忆,自顾自的喃喃道:“一定发生过什么大的变故,封神之战?” 叶风终于忍不住道:“灵气很厉害吗,苍茫世界有灵气,我见识了也就那样吧。” “愚蠢的凡人。” 如果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点,叶风会很乐意和他探讨这个话题。毕竟以神仙的阅历,见识自然不凡,又有这闲情和他讲古,是难得的机缘,只是这时候他急着找出路回去,哪里还有心思听他扯淡。 “元君哪,你是不是跟我一样困在这里出不去啦。” 元君面容一僵,果然被他戳到了痛脚。 “糟糕,失去肉身后我好像不太能够控制情绪。能力越大,越不负责任,神仙不发威,我怎么能当他病危,他不会恼羞成怒灭了我吧。” 元君沉默了下来,直愣愣的盯着他,眼眸中闪动着愠怒,忽然又露出惊异的神情。 “好,这就好,继续看我的记忆吧,先消消气。这个哀伤的表情又是什么意思,我的回忆里有言情感人的部分吗?” “师兄......” 在这样的语境下,这两个字显得很突兀,叶风完全把握不到重点,不明所以的重复道:“师兄?” “原来如此,怪不得如此羸弱的魂魄能够脱离肉身而不散,怪不得我会感到熟悉。” 见他失神的喃喃自语,叶风有点担忧,比发怒的神仙更可怕的是发疯的神仙,看这样子别是要疯吧。 “元君,上仙,你看到了什么,你不要紧吧?” “唔,无妨。”元君脸上依旧带着哀伤:“你的魂魄中有我师兄的神魂。” “你师兄已经去世了吗?” 叶风小心地问,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不是想要夺舍吧!” “你有肉身可以夺舍吗?” 元君没好气的说道:“师兄已经陨落了,在你魂魄深处的只是一丝残魂,没有意识,只有一些讯息。如果不是我仔细查看你的魂魄,恐怕还发现不了。你去过很多世界,在你的记忆里有很大一段空白,空白的开始处刚好是师兄神位崩碎的时候,我想那时你一定出现在师兄陨落的战场。” 叶风心里咯噔一下:“你不会怀疑我跟你师兄的死有关吧。” “毋庸多虑,事情的经过我已知晓,既然你与我师兄弟有缘,听听也无妨。师兄的名讳是奕,帝君奕的威名,你们凡人或许没有听过,可在仙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数年前师兄得到线索,去一个凡人世界追查一桩旧案,结果中了埋伏,被三名仙君围攻,才知道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局。” 忽然大声喝道:“哎,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师兄与我情同手足。” “兄弟起萧墙的事还少么。” “凡人的心思还真是复杂!”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啊,我当时一定死的很难看。话说是帝君厉害还是仙君厉害?” “帝君是对仙帝的尊称,仙帝和仙君相差了一个大境界,实力天差地远,仙帝要灭仙君,不过弹指一挥间。” “这样的实力碾压,怎么可能被几个仙君暗算?” “只因世界的限制。” 元君叹了口气:“当修为越过仙君境界,就能得到大自在,在世界之间穿行。然而对于凡人世界来说,仙人动辄毁天灭地,举手投足间星辰破碎,一旦介入就会引发莫大的因果。即便是仙帝证道后已经站在世界的顶端,依然无法抗衡世界本源的因果之力,轻则被弹出世界,重则身陨当场灰飞烟灭。” “这么说来,你师兄帝君奕根本无法进入那个世界啊。” “那桩公案干系重大,师兄为了进入那个世界,强行压制了修为。中伏时,他和那三名仙君都是修真者巅峰境界,这也是那个世界能够容纳的极限。除了战技,他没有任何的优势。” “你们神仙不都有法宝吗,什么盘古幡、太极图、混沌钟之类的。” 元君皱了皱眉,显然没有听过他说的这些东西:“那个世界同样不能容纳太过强大的仙器。” “这么说来,你至少也是仙君,打算去那个世界了?” “我已经去过了,被弹了出来,这里是乱域。” “其实,你已经迷路了吧。”果然是个泥菩萨啊......“你们不是可以压制修为的吗?” “看到师兄的神位倒塌,我心情激荡,就忘了。” 忘了......这个理由很强大,叶风无力辩驳。 “你自身难保,说了半天,还是帮不上忙啊。” “如果不是遇见你,我可能永远无法知道真相,作为感谢,我会帮你达成愿望。你拥有师兄的神魂,他日或许前途无量,也当结个善缘吧。” 他祭出一件宝物,跟着浑身金光大盛:“我传你一道仙诀,可保你魂魄三月不散,你要尽快找到肉身夺舍,否则时间一到魂飞魄散。” 叶风感到意识中多了一样功法,没有文字,没有图形,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整个空间都充溢着金光,折射出光怪陆离的景象,他听见元君吟出一串冗长的法诀。 “还真是急性子啊,早知道你这么厉害,就多要几样功法了。这功法只能保魂魄不散,看上去不咋地啊。” 无数道五彩斑斓的光线向着他飞来,跟着便陷入了一片黑暗,元君的声音在他意识里响起:“这道仙诀的好处,你以后会知道。不要太贪心了,师兄的神魂里还有一部绝顶功法,如果机缘到了,你自会见到。” “靠,又是机缘!” 似乎穿过了什么无形的障碍,周围骤然亮了起来。 叶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三维空间,正处在半空中,下方是一大片湖泊,看上去好像是富陵湖,不由赞道:“到底是神仙,比三哥靠谱,落点误差小多了。” 大致辨明了一下方向,朝着东南面飞去。 一直羡慕古长风的御剑飞行,现在他的情形显然要更高端了。没有了肉身,感觉不到重力和风阻,速度完全不受限制,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那个村庄,看到庄周的院子就落了下去。 院子早就被蓝月溪征用了,几张书案前坐着十几名天机殿校尉,各自用音珪把一道道命令传递出去,又把收到的消息记录下来,俨然是一个指挥所。 蓝月溪坐在屋檐下庄周的那张书案前,手支着额头一脸疲惫。 韩信站在她身后,小心地说道:“附近的几座山都已经搜遍了,他应该已经离开了。” “嗯......” “郡主,你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了,进去休息一下吧。这里有末将盯着,一有消息立刻向你禀报。” 叶风见蓝月溪的排场,就估计她的身份不简单,想不到还是位郡主。不过他并非秦国子民,对贵族也没有敬畏,只是看着她一脸憔悴有些心疼。 “旁边这小子一副小鲜肉模样,好像还是个将军,干脆就夺舍他吧。哎哟,不对,看他一脸贱兮兮的样子,明显是对蓝姑娘有意思啊,夺了他的身体,算不算给自己戴绿帽子啊?” 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不管夺舍谁,都会面临同样的难题。“还是先等等吧,反正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三哥应该会再派人来吧。” 这个时候,绿光基地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会议室里,黄杉拍着桌子咆哮:“怎么还没有联系上岳明,不是叫他出门的时候给卫星电话充满电嘛!” 万芳蹲在地上捡着散落一地的文件,小声的说道:“还是没有开机。” “小熊呢,怎么还没有回来!” “熊杰他们才出发了三天......” “不行,我得亲自去一趟。” “那里情况不明,而且您不是外勤作战人员,并没有克隆体。” 黄杉双手抱着头,用力的抓着。 万芬站起身来,看着他的样子一脸担忧:“上校,请恕我直言,这个时候您更应该冷静。叶风这次恐怕凶多吉少,要是您再出事......基地承受不了这样的损失。” 黄杉举起一根头发:“拿去,马上去办。” “对不起,上校,培养克隆体最少要六个月。” “你想气死我啊!” 第二十二章 思君 假如说意识体的意识和认知是自然逻辑的局部表现,则意识对物质的性能的把握和利用都是为了了解或者说融入这无限的逻辑世界。 意识体是看不见的,叶风现在的情形,或许更像是一只鬼。 这个世界有没有鬼?如果是鬼应该可以托梦吧。 看着蓝月溪日渐消瘦,他很想和她见一面,见面后说什么呢?要她不要伤心,他现在过得很好?他现在算是死了,还是活着? 事实上,这种状况也不算太差,就算是一只鬼,也是一只能够修炼的鬼。 他发现自己居然可以修炼了。 也许灵根只和肉体有关而无关乎灵魂,失去了肉身,反而摆脱了束缚?也许是仙诀的玄妙? 不同于他以往见过的其他功法,没有法诀,没有灵气运转的指引,灵气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吐纳着,如同呼吸。 灵气去了哪里,又从哪里汇出,这个问题远远超过了他的认知,似乎是在另外一个维度。 他的意识体日渐强大,开始困惑于为什么会有三个月的期限。照这样下去,他只会变得越来越强大,或许有朝一日会练成阴神一样的存在。 这个问题他同样没有答案,元就好像是一个极不负责的老师,敲了敲黑板,写下几行字就走了。 当务之急是解决托梦的问题,对此他一筹莫展。 托梦不应该是鬼的天赋技能,死来就会的吗,然而他并不会。如何进入另一个人的梦境,这不需要原理,不需要解释吗? 如何梦的解析,弗洛伊德同学,这个问题你来回答,弗洛伊德朝他翻了翻白眼。 这条路短期内怕是走不通了,只能换个法子,他决定借用一具躯体。 院子里依然在忙碌,有一名校尉正在整理卷宗,样子看上去很忠厚,叶风来了有几日了,知道他叫陆白。 老实人开口会更容易让人相信,就他吧。 叶风毫不费力的占据了他的身体,然而控制这具躯体作出动作并没有想象中容易。他花费了一些时间适应,终于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向蓝月溪的屋子走去。 旁人只以为他有了发现要去禀报,这样越过韩信有些不合规矩,也许是立功心切,虽然引起了关注,却并没有人过来阻止。 蓝月溪正在发呆,发现有人未曾通禀就直接推门进来,微微有些不悦,抬起头问道:“什么事?” 叶风竭力控制住情绪,开口道:“唔……” “啊……” “呢……” “&……@#¥%*……” 越是着急就越是语不成调,他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以目前意识体和肉体的契合程度,想要精准的控制口腔和咽喉的肌肉群让声带发出清晰完整的句子,根本办不到。 蓝月溪的心情本来就不好,哪里有心思应付这种无厘头:“滚出去!” 外面两个校尉飞奔了进来,二话不说扭了他的臂膀押了下去,自有人去通传韩信。 叶风挣扎了几下发现无济于事,只得放弃,控制着意识从陆白的躯体中退了出去。 等到韩信火急火燎的赶了回来时,陆白已经清醒了过来。他被吓坏了,又哪里讲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韩信审问了半天不得要领。 这次带出来人都是韩信亲自选的,自然知根知底,最后鉴于他身家清白,世代的老秦人根正苗红,请示过蓝月溪后,判了个间歇性思觉失调在郡主面前失仪,罚了半年的俸禄了事。 罚俸倒是小事,老秦人现在大多阔了,他家里也有不少产业,并不靠俸禄过活,然而既然郡主没有特别交代,这件事循例将会录档,并最终影响到他日后的仕途。 这个老实人也是无妄之灾,陆白心里苦,不知道跟谁去说。 这次失败的尝试给叶风敲响了警钟,事情远比他预料的复杂。 控制躯体的时间不够长则达不到足够的契合度,如果占据的时间过长又无异于夺舍,一旦夺舍,是否还能够全身而退则完全是未知数。 刚才只有短短半柱香,当他脱出肉身的时候就已经觉察到隐隐的束缚感。 意识体似乎是某种量子形态,长时间失去依托会呈现溃散的趋势。 他又尝试了一些实体,比如一棵树,一盏灯,还有蓝月溪的头饰、衣服,后者让叶风感觉有些猥琐,然而既然已经认定了她,就又多尝试了一遍。 没有选择依附到她的身体,他觉得自己还是有底线的。 经过大量的样本试验,他总结出一些规律,比如他不能长时间依托在不能吸附灵力的物体上。最终他选择了倚天剑,作为一件上古神兵,毫无疑问是一个理想的承载体,更重要的是,蓝月溪整天把它带在身边。 有时候他会想,要不就变成倚天剑的剑灵吧,就这样永远跟着她,守护着她。 时间一天天过去,他始终没有放弃沟通的努力。 他试过聚拢灵力,控制一粒石子,在地上划出字迹。石子微微颤动了一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白白浪费了他收集了一天的灵力。 第二天他又试着控制桌上的水迹,发现这同样很难,意识体能够直接操纵的灵力过于渺小,对物质世界的影响实在有限。 他把心一横,控制住一名正在伏案疾书的校尉。校尉的手如同痉挛,抖抖索索地坚持完最后一笔就晕了过去,只留下一团意义不明的杂乱线条。 这是军队里第二次出现癔症,韩信忧心忡忡,特意请人来跳了一天大神。陆白为此倒是大松了一口气。 终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空气中的浮尘相对比较容易操纵。这项工程同样不小,但好歹是切实可行的。 村里的空气本来就好,加上整间院子都被征作郡主临时别院,洒扫的一尘不染,要收集点粉尘颗粒物着实不易。他大老远的从村子的另一头收拢了一片灰尘,小心翼翼的运回来,结果倒霉催的,被走过的校尉吸去了一大口。 校尉发觉喉咙里的异样,狠狠的咳嗽了几声,又舞起袖子用力的挥了挥,吹散了叶风大半天的努力。 凭着毅力,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叶风终于把一团灰尘运进了她的屋子。 飘落的浮尘,在案上慢慢积累,汇成一行小字:“我很好,勿念。” 蓝月溪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像断了线的珍珠跌落下来,瞬间模糊了字迹。 “叶风,是你吗......“ “我很好,很好.......你不要哭......” 他絮絮地诉说着,她仿佛在倾听,螓首微扬,就好似他就站在那里。 她终于恬静地睡去,在睡梦中她又遇见了他,脸上慢慢露出了笑意。 一个月的时间匆匆而过,庄周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半点消息,案子似乎走进了死胡同。然而蓝月溪不走,众人自然也不敢离开。 韩信终于忍不住了,他发觉郡主越来越不对劲,总是时而秀眉微蹙若有忧思,时而掩面轻笑喃喃自语,这是要疯啊。 他认为很有必要重启另外一桩案子,来转移她的注意力。 本来他是不希望她亲身犯险去招惹项羽的,只不过两害相权取其轻,况且这段日子他也大致想好了对策,又提前做了一些布置,这时候硬着头皮提了出来。 蓝月溪听了他的建议,说是要考虑一下,其实是想去梦里征求一下叶风的意见。 然而一夜无梦,醒来看见案上一个淡淡的“好”字,这是叶风折腾了一晚上的成果,于是高兴的打开门宣布出发。 韩信是个谨慎的人,事先又调集了一批人手,除了按照蓝月溪的吩咐留下两百人驻守,其余三千多人一同拔寨,化整为零,分作数十小队杀奔吴中。 ? 事实证明,这一次韩信的小心是多余的。此时的项羽还蒙在鼓里,没有一丝一毫的警觉,因为,霸王恋爱了。 半月前,虞姬上门寻仇。虞姬一身红妆,美艳绝伦,飘逸若仙,项羽为之倾倒。待到到问明缘由,知道无关性命,并不是什么生死大仇,心里就有了计较。 项羽在江湖事上向来低调,虽然兵器谱排名在虞姬之下,真实实力远在她之上。在两人交手时处处留手,最后假作一着不慎败于剑下。又是拿低身段,代义弟高子木赔礼道歉。 虞姬哪是不知好歹的人,何况又不是化不开的仇怨,见他武功高强,为人又光明磊落,加之谦逊有礼,更显风采照人气度不凡,也是大为倾心。 项羽又设宴赔罪,顺势请她留下多住些日子。见她欣然应允,项羽便放下所有事务,陪着她尽情游览会籍风物。 一个郎有情,一个妾有意,也是夙世因缘,几天下来已是如胶似漆。 大队人马将项府围得水泄不通的时候,两人正在院子里赏梅。 接到下人通禀,项羽带着虞姬匆匆赶到客厅,他的叔父项梁先到了,见他进来冲他轻轻点了点头。 客厅里站着十来个人,中间是一名女子,衣着华贵,吴中县令顾炎小心翼翼地陪侍在侧。看见项羽,便恭敬的向女子介绍,却并不向他介绍女子的来历,让他微微有些恼怒:“这老狗,平日里拿了项家那么多好处,待到有事,竟然一点消息都不放出来。” 那女子微微点了点头,顾炎扫了一眼项梁,又向前跨了一步,避过其余人的目光,朝项羽使了个眼色。 心说项老弟你可不要怪我,我堂堂朝廷命官,郡主虽然身份尊贵但并非上官,本不需要做的如此谦卑,这番做作已经给足了你暗示。你最好不要反抗,免得没了斡旋的余地。这次能否平安度过,还得着落在郡守殷通身上。 想到这里,也顾不上项羽有没有读懂他这一眼的复杂含义,朗声道:“今查会籍吴中人士项羽,涉嫌谋害本朝武安君,即刻带走,打入大牢羁押候审。” ? 第二十三章 克星 “武安君是谁?”项羽脸上一片茫然。 大秦武安君的身份,在商离本人的刻意隐瞒下,江湖上知之甚少。 毕竟堂堂朝廷勋贵,整日跟江湖人士厮混一处有失体面,再者秦国等级森严,比斗时若是对方缚手缚脚有了顾忌,还哪得快意,他这兵器谱第二的名头未免就掺了水。 事实上,不比白起和商鞅的名动天下,商离这个武安君早成了闲散爵位,即便在朝堂上知道的人也并不多。 所以,项羽不知道武安君才是正常反应。 然而,项羽是知道的。 要说这世上的事,总瞒不过有心人。 商离遇刺已有数月光景,事发又是在南方,消息根本压不住。项家人脉遍布黑白两道,这种大事自然会过问一下,稍作打探,除了蓝月郡主南下这等机密以及叶风这个变数,其他的来龙去脉早就一清二楚。 事情既然牵扯到项羽的义弟高子木,就极有可能会连累到项家,项梁老谋深算,立刻便着手做了安排。 算算差不多该来的却一直没来,便渐渐地松懈下来,毕竟项家这么大的摊子,要操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哪会想到是因为叶风的缘故,韩信在路上拖了一个多月。 项羽并不擅长作伪,韩信一直紧紧地盯着他的脸,果然捕捉到了一丝破绽。心虚就对了,也免得事发突然作出些过激的事来。 这些都在韩信的算计中。若是直接跟着蓝月溪上门寻仇,便成了江湖事。 江湖事,江湖了,手底下见真章。 要是明火执仗动起手来,那项羽又岂是浪得虚名,自己带的这班军中高手拿下他一个人都有些勉强,再加上个虞姬还真不够看的。 用官府的名义上门,则项家家大业大必然有所顾忌。 唯一的变数是蓝月溪,说起来韩信也是被主公坑的宿命。 本来他只需要派一个可靠的人看住顾炎不让他乱说话,根本不用进府涉险。如果顾炎能把人带出来最好,要是事情有变,这次带来的人中还有一百名阵师,可以瞬间开启困阵,加上两千步卒手持秦弩,势必以雷霆之威将项府一干人等统统就地格杀。 虽然没有拿到证据就灭人满门,必为太子所不喜,若事情真到了这一步,却也顾不得了。 结果到了项府门口,蓝月溪非要亲自进去,横竖劝说不通,他只好舍命相陪。 听到项羽的话,顾炎回头朝韩信看了一眼。 这县令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韩信心里暗暗冷笑,朗声道:“无需多言,你若是清白,到了县衙自会还你公道,跟我们走吧!” 拿定主意项羽要是暴起发难,自己拼了命也要护着她脱身。 陆白一身吴中衙役打扮,一抖锁链,就要上前拿人。 他是老实人,可毕竟也是老行伍,官场的规矩都懂。被放出来后,就找人凑了五十金给韩信送了过去,对韩信的回护表达感激,并求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韩信这几年冒起得太快,失之根基太浅,军中没有自己的势力,既然有个老军头主动来投诚,自然就顺水推舟做了人情。 这时候陆白手心微微冒汗,心里激动不已。这可是兵器谱第二十七的项羽,教自己给锁了,回去能跟兄弟们吹一年。 这锁链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大有名堂,是由天机殿炼器宗师所造,上面刻满了阵法,又用隐匿阵法屏蔽了气息,不显露一丝灵力波动。 这要是被锁上,任你修为再高也用不出半点,唯有任人宰割。 项羽心高气傲,哪堪这等折辱:“尔等安敢!”额头青筋暴起就要发作。 韩信抬手止住陆白,目光绕过项羽,望向项梁:“项家主,项氏打算公然与官府为敌吗?” 上兵伐谋,要兵不血刃的拿下项羽,项梁的态度才是关键。 年轻人可以热血,可以不顾一切,项梁早过了冲动的年纪,身为一家之主必须考虑的更多。 外面军队围困是造势,让顾炎进来拿人则是攻心。 大秦以法家强国,最重法制,凡事都要依秦律。项家在会稽经营多年,在官面上岂会没有后手。拖上顾炎,让当地县衙出面拿人,是为了让项梁心存侥幸。 只要不让他绝望,不愁他不乖乖就范。若是天机殿出面,搞不好要狗急跳墙争个鱼死网破。 一切的布置都只为项梁,只有他能阻拦项羽的反抗。 项梁沉吟片刻,问道:“这位大人,如何称呼?” “项家主无需客套,何去何从,还请早做决断。” 项梁在脑中飞快的盘算着,眼前这困局竟然一时无解,只得从长计议:“想我项氏闭门家中,却祸自天降,其中恐多有误会。” 又向项羽道:“羽儿,你且去县衙把话说清楚。我大秦朗朗乾坤,清者自清,相信诸位大人定然不会颠倒黑白。” 项羽相信叔父不会出卖他,想来定是另有计较,于是强压怒意,躬身施礼:“诺!”又按住虞姬扶剑的手轻轻拍了拍,示意无妨。 韩信点了点头,陆白一抖手“哗啦”一声锁了。 项梁苦笑道:“何须如此,请大人为我项氏留些颜面。” “职责所在,请项家主见谅。” “诸位大人远来辛苦,今日既不便为大人洗尘,些许薄仪权作劳军,还望大人万勿推辞。”说着拍了拍手,下人托了一盘金子出来。 韩信面露笑意,点点头示意身边的校尉收下,一抱拳:“项家主有心了,告辞!” 倒不是他贪财,要贪也不会当着郡主的面。一方面是要安项梁的心,莫要再生枝节,另一方面也是淡化郡主的存在,免得项家动心思。 姑奶奶总算信守约定没有说话,好歹没添乱。 “项公子,请吧。” 项羽不再说话,拖着锁链“哗啦,哗啦......”向外走去。 韩信松了一口气,只觉得背后微凉,才发现刚才竟出了一身冷汗。 望着项羽孤寂的背影,虞姬心里一颤,忍不住轻唤道:“项大哥!” 他停了停,没有回头:“妙歌,不要冲动,记得听叔父的安排。” 铁链声渐行渐远,终于出了院门。 只听外面一阵传令声,衣甲铿锵,不一会儿大队人马走了个干净。 “叔父......” “虞姑娘莫要担心,老夫这就去找郡守殷通。” 项梁和殷通素来惯熟,这段时间为备不时之需更是增加了走动。按理说殷通不比顾炎,乃是一方大员,又素来胆大,没有道理瞒着消息不敢传出来。难道这件事情连他也蒙在鼓里,那样就有点棘手了。 不管怎样,眼下两眼一抹黑,总要见过殷通后再做道理。 两千甲士押送着一辆马车向城外驶去,路上乡里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为了避免刺激到项羽,韩信放下了车帘。 “这不是县衙的方向。”项羽沉声道。 韩信笑了笑:“放心吧,项公子,不是拉你去砍头。” 项羽冷哼了一声,转过头去不再说话。 不得不说,韩信把项羽吃的死死的,若论单打独斗,十个韩信也不够看的,可要论斗口,一百个项羽也只能吃瘪。 虽然隐隐觉得不妥,但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刚刚他试着运了一下气,发现这锁链很是古怪。现在人为刀俎,口舌之辩徒增笑柄,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希望叔父那边尽快寻到对策。 队伍在城外十数里停住了。项羽下了马车,入眼是一间大庄园。 这个地方他来过,印象中是吴中一位富商的别院,现在显然已被征用,往来都是军卒。韩信事先分了一千甲士在此布防,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俨然是一座军营,四面若隐若现有军气暗涌。等走进院门,这种感觉愈发得强烈。 “嘶!”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是军阵!这绝对不是郡兵。 整座庄园仿佛迷雾笼罩,不知布置了多少困阵、迷阵,不要说他现在五花大绑,就算是解了锁链任他自由行走,若是没人带路恐怕也是出不去的。至于从外面冲进来抢人,那是想都不要想。 他苦笑一声:“项某不过一介武夫,何至于斯?”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项公子结交甚广,不必妄自菲薄。当然,若是有人胆敢来劫狱,正好一并擒下。” 会籍一带六国余孽,隐隐有以项氏为首之意。对于韩信来说,动用五百人和动用三千人,并没有太大的分别。太子既然授予他全权,差事办好了是应该的,若是出了差池自己的仕途恐怕也就到头了。 如今正值太平年景,男儿功名当自马上取,他韩信的志向在塞北,在西域,统千军万马,取敌酋首级,那里才是他一展胸中抱负的广阔天地。 “你们就这么肯定武安君是我杀的?” 韩信却不答话,向着前方施礼道:“嫌犯项羽带到。” 原来不知不觉已进了厅堂,那女子坐在主位上,似笑非笑的望着他。 韩信沉身道:“见了大秦蓝月郡主,还不下跪!” 项羽正自疑惑,忽然腿弯一阵剧痛,韩信不知何时取了一根铁棍,狠狠的敲在他腿肚子上,把他打的向前踉跄了两步。 这个时候的项羽,还不是那个叱咤风云的西楚霸王。 这个时候的秦国,国力昌盛,也不是那个烽烟四起大厦将倾的腐朽帝国。 人在矮檐下,怎能不低头。 虽然极不情愿,他还是跪了下来:“草民项羽,参见郡主。” 第二十四章 酷吏 太湖,入冬的第一场落雪。 湖面上还有雪花轻轻地飞舞着,殷通白衣胜雪,寒江垂钓。一名红衣美婢服侍在侧,红漆小几上用泥炉煨着一壶酒。 殷通,会籍郡守,银印青绶,秩二千石。 郡守的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权力使人年轻,常年的养尊处优,让他看上去只有四十出头。 雪天垂钓是件极风雅的事,通常这个时候他的心情都比较不错。 “瑞雪啊。”他示意婢女端过马扎,请项梁坐下。 “项翁今日如何得空,来看我这老头子。” 项梁笑道:“殷兄好兴致,再过些日子就是蜡祭,我估摸着大人能得几日清闲,特意过来讨杯酒喝。” 蜡祭是年终祭祀,秦人是不过春节的,过完蜡祭就是新年。 “知道你要来,刚就有条五斤重的鲈鱼咬了钩,正好拿来下酒。”殷通朝身后招了招手,自有厨娘过来取了竹篓去料理。 婢女斟了一杯酒,殷通接过来递给项梁:“天寒,先暖暖身子。” 项梁道了声谢,先敬过殷通,饮了一口,放下酒杯从怀里掏出一份礼单送了过去:“小小心意,殷兄勿要嫌弃。” 殷通打开礼单扫了一眼,笑道:“项兄大手笔啊。” 这份礼单上光金就有一万镒,更有各种奇珍以及二十名美貌婢女,为了这个侄儿项梁也是不惜血本。 两人十几年的交情,说话间无需诸多试探,项梁的意思他自是懂得,微微沉吟道:“令侄的事我也是才得知,此事颇为棘手,既然牵扯到蓝月郡主和天机殿,便是我去也无甚把握,只能尽力而为了。” “如此先谢过殷兄了。” “对了,公子胡亥要找的那名女子,可有下落?” “那女子名叫柳昔,身手了得,羽儿亲自出手也未能把人留下。恕我直言,此女恐非公子良配。” 殷通苦笑道:“公子胡亥又岂是听劝的。”又道:“近日会籍来了一伙赤甲贼人,来去如风,连着劫了好几家富户,项家名声在外,令侄不在,项翁也要多加小心哪。” “倒也有所耳闻,有孟将军在,区区贼人,想来不足为患。” “这伙贼人俱是实力强横的修士,孟凡高已经与人交过手,还吃了不小的亏。恐怕还得交由天机殿出马,前几日已经报了上去,迟迟未见动静。本来令侄大可帮手维护地方,百里廷尉也真是,放着正事不办,尽给我添乱。” 他是看着项羽长大的,这小子傲的很,从来宁往直中取,不向曲中求。若是他做的断不会不认,多半真是吃了冤枉官司。 ? 韩信并不认为项羽是冤枉的,人犯从来不会老老实实的承认罪行,只有酷刑才能让他们面对现实。 天机殿武士在清理庄园的时候发现了一处地下密室,这是庄园最初的主人为了躲避吴越之战建造的,现在被用作审讯项羽的场所。 不知道为什么,韩信对项羽有种骨子里的厌恶。 这或许是一个历尽艰辛从底层脱颖而出的奋斗者,对另一个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幸运儿的天生排斥。在他看来,项羽的傲气纯粹是不识时务。 整整五日,他把酷吏二字发挥的淋漓尽致,项羽如同铁打的汉子被折磨的不成人形。 项羽实在是无妄之灾,有苦说不出。 虽然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但是不知道项梁会用什么办法帮他洗脱罪名,到时万一口供对不上,白白枉费叔父一番苦心,只好咬紧牙关硬撑。 开始蓝月溪还来听审,几次之后就没了兴趣。 只有叶风明白项羽是冤枉的,要不要说出真相呢?说出来之后他和她就成了仇人,该如何相处?这个问题一想起来就很烦躁。 离开元君所说的期限只有一个多月了,仙诀越来越纯熟,能够掌控的灵力也越来越多。当他终于修炼到神识外放时,忽然明白了这是一门专门针对神识的功法,同时也发现了问题出在哪里。 他快要突破了,一旦突破到第二层境界,爆发的神识将超过意识体承受的极限,只有躯体配合形成识海,才能容纳如此强大的意志,否则突破之日也就是他魂飞魄散之时。 然而他已经骑虎难下了,不运转功法,意识体就会有溃散的趋势,继续修炼则等于慢性自杀。 基地方面依然没有消息,于是他只好预备了一条退路,人选还是倒霉蛋陆白。 陆白最近常常断片,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中邪了,总是忽然发现自己从一个地方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却完全不记得中间的过程。严重的时候,他甚至回想不起整个下午到底干了什么。 他不敢告诉任何人,要是让人知道他疯了,一定不会再让他留在军中,整个家族都会为此蒙羞。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要尽快想办法战死,这样至少能留下体面。 叶风对他的身体愈发的掌控自如,就算当着他同僚的面也是谈笑自若,不虞被人识破。 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和蓝月溪来一次促膝长谈。 只是他开始不敢面对她,于是经常在外面晃荡,离得远了又会牵挂。 偶尔也会飞去远一些的地方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机会遇到其他特勤组队员,大部分时候,他的活动范围基本上就围着这座庄园。 事实证明韩信的谨慎并非多余,收押项羽引来了大量的目光,不断的有人在庄园四周逡巡,其中不乏江湖高手,甚至还有数百人的马队。 结界接连触发,进入警戒范围的人无一例外的或被擒获,或被当场射杀。 这给韩信增加了不少刑讯的负担,他故意解除了声音屏障,受刑者的惨呼此起彼伏,衬托的庄园如同炼狱。 天机殿展示出的酷烈震慑住了众人,终于没有人再敢轻举妄动。 姬余带着英布和彭越也来查探过,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如果有可能他不介意花费一些代价来获得项羽的友谊。 他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居然收服了彭越,三人中隐隐以他为首。 拥有阵法保护的军队,对江湖人士和小股马贼来说就是不可战胜的存在。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三人同样无计可施。 ? 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很舒服,叶风只有借助陆白的躯体才能享受到这种温暖。 今天是陆白值星,负责巡查四面的哨岗。 叶风往手里哈了口热气,拍了拍衣服上的雪,又使劲跺了跺脚。 这份差事并不辛苦,秦军素来军纪严明,更何况是身为太子亲军的天机殿武士,见韩信如此重视没有人会懈怠,倒是身为风纪官的他反而可以偷些懒。 正想着上哪儿找个光照充足的僻静地摸鱼,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如同爆豆的急促响声,那是5.56毫米mk262mod0远射程高精度子弹出膛的声音,传在他耳朵里如同天籁。 这是来自故乡的讯息,只有背井离乡的人才能体会这种喜悦。 叶风热泪盈眶的朝着声音跑去,地上湿滑的积雪让他跌了好几个跟斗。 穿过一小片树林,果然看到了久违的迷彩作战服。 那是四组的二牛,二牛原名牛耳,他老爹当然也姓牛,不知哪里听来一句书袋子:“诸侯盟,谁执牛耳?”听完解释觉得意头很好,就给儿子取了这个响当当的名字。却没有明白牛逼的是执牛耳的手,而不是被执的牛耳。 牛耳平时热血中二,于是就得了这么个外号。 二牛的造型很拉风,身上至少中了三十多支铁矢,把他插成了血葫芦。 手中一把mk18步枪怒吼着疯狂地倾泻着子弹,脚下秦军步卒躺了一地。狂飙的鲜血迅速的带走他的体力,用枪托狠狠的砸翻了身边最后一名秦卒,又在脑袋上补了一枪,终于力竭,怒目圆睁着跪倒在地。 他的身上浮现出一片绿光,叶风大急,连忙喊道:“二牛!” 没等他说出自己的名字,绿光盛开,回收程序完成,二牛失去了踪影。 闻讯赶来的另外一名校尉正好看到了这一幕,也听到了叶风那一声喊,觉察到了异样,手按剑柄就要上前质问。 “轰”地一声巨响,空气中带着音爆,狙击步枪巨大的推力把他带出一丈多远。 远处的熊杰用瞄准镜观察了一下结果,收起了巴雷特。他心思细腻,见叶风举止古怪,直觉告诉他不能留下目击者。 忽然发觉出一丝异样,空气仿佛凝固了起来,手臂动作明显感到迟滞,空气的阻力无处不在,如同身处在水中。 “不好,快走!” 身后两名队员迅速爬起来,端起步枪,三人成品字队形,就要撤离。 已经来不及了,无数道风刃从四面八方袭来。 韩信铁青着脸盯着地上校尉的尸体,尸体的胸口部位有一个大洞,如同天机殿密报里对商离的描述。 一名穿着高级阵师服饰的男子抱歉的说道:“韩将军,是在下疏忽了,没能留住那三个人。” 虽然难掩胸中的怒意,但是也不愿意随便开罪一位高级阵师,韩信淡淡道:“范师无需自责,只要项羽还在我们手里,这伙人就一定还会再来,届时还要仰仗范师出手。” 范师欠了欠身,带了手下离去。 那三人逃走时使用的遁符甚为奇特,交代完这边的事情,他要再去树林查验一番。符篆一旦发动,总会留下蛛丝马迹,遁符涉及到空间奥义,任何阵师都无法拒绝这种诱惑。 “陆白呢?” 叶风终究还是暴露了。 一名负责监控大阵的阵师发现了他的异样,不敢怠慢,立刻报给了韩信。 “回禀将军,拿住了,正关押在地牢里,是否需要提审?” 韩信摸了摸额头:“这厮居然真的有问题,倒是我大意了。” ? 第二十五章 合会 秦代对于审讯中动用大刑是有严格限制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载:“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笞掠为下,有恐为败”,大意是说,审理案件,能根据记录的口供进行追查,不用拷打而察得犯人的真情,是上策,施行拷打以取得真情的,是下策,这是因担心屈打成招造成错案。 然而,天机殿不在此列。 他们审理的多为特殊案件,刑讯过程中使用的酷刑种类繁多,可谓集大成者。对于处理内奸,更加不择手段。 地牢里,陆白伤痕累累。 作为天机殿的成员,他清楚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内心无比煎熬。 韩信是洞察人心的高手,一句话就轻而易举的击溃了他的心理防线:“上个月,你的三夫人又为你添了一丁,说起来还没有恭喜你呢。你可以豁出命去,但是陆家在咸阳有三十七口,他们全部都要给你陪葬。” 所有的委屈都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对家人命运的深深恐惧。 陆白愁眉苦脸的交代了这些日子的遭遇,一切都要从那次思觉失调开始,他怀疑庄周的那间院子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古人总是把无法解释的现象归于鬼神,更何况,这个世界貌似真的有神明存在。 力乱怪神么,鬼神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存在,韩信坚信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亲自审问过的犯人不下百人,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没有人能在他面前保留秘密。 他不认为陆白在说谎,然而这样的理由对他没有任何帮助。 向着身后的校尉低声交代了几句,韩信转身离开了地牢。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没有时间干耗在这里。 昨日抓获的一名叫做钟离眛的悍匪,招架不住酷刑,刚刚供出了一件惊天大案。想不到看似升平的会籍,局势竟糜烂致斯。 亏得殷通还有脸来求见郡主,为项羽求情么? 客厅内分宾主落座,殷通放下茶杯,拱手笑道:“此剑名曰龙渊,又名七星龙渊,乃是铸剑大师欧冶子所铸,原为吴国大夫伍子胥佩剑。下官近日偶得,素闻郡主爱剑,原想着送去咸阳府上。郡主芳驾抵临,会籍之幸,也教宝剑早日得见名主。” 殷通是封疆大吏,口称下官,姿态放得很低,蓝月溪倒不好拿乔,展颜道:“殷大人太客气了。父王常赞大人敦厚长者,乃是大德之士。今日一见,大人风采依旧。” 宾主间寒暄了一阵,殷通见气氛融洽,便切入正题:“下官得知郡主着人拿了项羽,想那项家在会籍多年,秉公奉法,不知其中是否有误会。” 韩信忽然插口打断道:“大人可熟知项羽为人?” 一位郡守的能量实在太大了,他不能等着殷通把自己装进去,站到项家那边。 这个举动非常失礼,殷通不悦道:“这位将军,还未请教。” 蓝月溪笑道:“这位是天机殿的韩信将军。” 殷通来之前做足了功夫,当然知道韩信的底细,明知故问不过是上位者应有的做派。见她没有申斥韩信,微微皱了皱眉。 韩信向他跨出一步:“大人学富五车,乃天下读书人之楷模。韩某虽一介武夫,却一直很是仰慕大人。” 殷通鼻子里“哼”了一声。 “信亦喜读书,只苦于无人指点,故多有不明之处。今日有幸得遇大人,还望不吝赐教。” “韩将军年轻有为,想不到还是文武双全。” 韩信仿佛没有听出他语气中的嘲讽,自顾自说道:“《墨子·所染》有言,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此言似有所指,韩信愚钝,还请大人解惑。” 殷通博览群书,当然知道这段话的意思。这是在指责他识人不明,言下之意似乎还不止于此,不由得又皱了皱眉。 韩信又向他跨出一步:“大人可知道合会?” 韩信咄咄逼人,让他无法保持沉默:“莫非是江湖人的一个帮派?” 韩信再往前跨出一步,隔着案几居高临下俯视着他,一字一字地说道:“合会拥兵五万之众,大人的好友项梁便是会主。合即是合纵的合,郡守大人可还记得函谷关之险!” 秦惠文王七年,魏王驱逐张仪,改用公孙衍为相,行合纵之策。次年,魏、赵、韩、燕、楚五国共推楚怀王为纵长,尽起联军五十四万,与秦军决战,史称函谷关之战。同年,义渠君乘五国攻秦之机,出兵袭击秦国李帛。 这一战虽以秦国获胜而告终,但合纵的倾覆之威,深深为历代秦君所警惕。 殷通霍然站起,颤抖着伸出手,指着韩信:“你,你,你,危言耸听!” 韩信往后退了一步,深施一礼:“请大人传令孟凡高将军,率大军剿灭项氏乱党!” 殷通踉跄两步,冷汗岑岑而下。 “为大秦江山计,也为大人的身家性命,还请郡守大人速做决断。” 殷通颤声道:“此事,廷尉可曾知晓?” “待大人下令后,韩某便传讯给百里大人。”言下之意,你若不从,便是从犯。 面对这样一位大人物,韩信丝毫不落下风,从始至终都保持着绝对掌控。 他不担心殷通反水,殷通是秦人,又身居高位,项梁给不出足够的筹码,从贼对他没有半点好处。 “好,好,好!” 殷通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向蓝月溪望了一眼,见她低着头若有所思,叹了口气,颓然道:“果然是后生可畏。” 现在的年轻人为搏前程,竟然决绝到这种程度,看来自己真是老了。 他失魂落魄的走出庄园,汗水浸湿了冬衣,寒风吹在身上彻骨的冷。抬头望了望天,依然是艳阳高照,却没有一点温度:“这会籍,怕是要变天了。” ? 叶风决定离开了。 当一群如狼似虎的天机殿武士把他按倒在地,他就从陆白的躯体里飞了出来,在空中幻化出了身形。 这个形体由意识生成,属于量子范畴,跟他原来样子一样,身上穿着基地的作训服。虽然除了他之外没人能感知到这个形体,这样做至少能让他自己觉得舒服一些。 他一路跟到了地牢,想看看有没有机会操纵着陆白的身体逃出去,毕竟用惯了么。 仔细研究了一下地牢的防卫力量,他发现不光外面冲不进来,里面也冲不出去。 只能放弃陆白了,他不能继续呆在这里,即使二牛没有听见他的喊声,单兵作战系统也会忠实的记录下周围发生的一切,黄杉一定还会派人来。 这里如同一座军事堡垒,即使是装载重武器的满编五人小队也不可能突破进来,要打破外围的防线,除非调一个重炮营来。 他不离开,他们就只会白白送死。但在走之前,他还要再办一件事。 韩信对陆白说的那句话,让他产生了一丝内疚。如果有一天他夺舍,那是情非得已,他没有道德洁癖,死道友不死贫道,既然一定要死一个,只能算陆白倒霉。 然而牵连他的家人,他的良心会不会痛? 他坐在蓝月溪的身旁,安静的看着她,直到天色渐暗,落日的余辉透过窗棂,洒进满屋的晚霞。 临走时他给了她一个拥抱,并在桌上留下了一行字:“我走了,还会回来的。另外,陆白是无辜的。” 这就足够了,陆白只是个小人物,蓝月郡主的一句话,应该就能保住他的小命。 他现在可以有更好的办法与她交流,但是,这样就足够了。 他不知道如何面对离别,都留待以后吧。反正,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一定。 无视有形的屋顶,穿透无形的阵法屏障,他飞上高空,悬停在庄园上方。 神识散开,遍布庄园的阵法一览无余,高大的院墙上,参差的树木上,地面上,虚空中,到处都有符文忽闪明灭,所有的阵法勾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罩子,把整座庄园倒扣其中。 “还真是固若金汤啊。”他由衷地赞叹道,就要转身离去,忽然看到远处出现一片红色。 那是一支大约两百多人的步卒军队,暗红色的战甲,暗红色的战旗,十八名骑兵呈一直线走在队伍的前面。中间一员赤甲战将,身披血色披风,手中长枪向前一指。军阵变幻,向前突出如满弓,形成一个锋矢阵。 “竟然在三里外发起冲锋,这个指挥官是不是白痴,想跑死那些当兵的啊。” 接下来的一幕,完全超出了他对冷兵器战争的理解。 只见赤甲骑兵疾如迅雷,步卒竟然和骑兵保持着相同的速度急速推进,阵型分毫不乱,加速,加速,再加速!如同一把尖刀,狠狠插向大阵。 外围预警结界触发,警报声响彻云霄:“敌袭!” 天机殿久历战阵,仓促应敌,并不慌乱。 一支五百人的队伍快速集结起来,在两名校尉的带领下组成雁形阵迎了上去。防护大阵开启,发出一片耀眼夺目的光华。 韩信跳上屋顶,望着夕阳下迅速接近的红色,战旗上斗大的“楚”字已然清晰可辨。秦军高级将领都懂得军中望气,韩信虽然不是大将,却是立志成为名将的人,自然深谙此道。 只见敌军上方黑云翻涌,军气凝结犹如实质。好大的手笔,竟然是一支全部由修士强者组成的军队,这就是合会的真正实力吗? ? ? 第二十六章 盾击 残阳如血,侵略入火。 楚国余孽吗,来势汹汹,想要打我个措手不及? 韩信的手向前挥动了三下,传令官一直在等候命令,见状立即高喊着传令下去。 “一轮抛射,二轮平射!” “嘭”地一声闷响,箭出如蝗。“嘭!嘭!”又是两声闷响,如同巨锤击出。 抛射为白羽雕翎,平射为破甲铁矢,铁矢后发而先至。精锐秦卒携带一弓二弩,三轮依次射出,次第落入敌阵,间隔不会超过一息。 这是韩信的改良战法,三矢合一,集中爆发出三倍于兵员数量的攻击力。 密集的箭雨如同黑色的巨浪拍在礁石上,撞击声连成一片,箭矢四处飞溅。 赤甲战阵中无人举盾,无视天空中落下的羽箭,只用手中剑拨挡迎面飞来的铁矢。 羽箭落在盔甲上发出“丁零当啷”的脆响,更多的羽箭撞在战袍上,裸露的躯体上,没能形成有效的伤害,无力的跌落在地上。 只有破甲矢构成了一些威胁,铁幕般的箭雨中终于有零星的铁矢透过剑式屏障,带着巨大的冲击力贯穿了战袍。然而也仅仅是一些威胁,这种帝国最强的单兵远程武器,入肉尚不足一寸,伤者恍若未觉,依旧举着剑向前,仿佛连步伐都未曾改变。 韩信不为所动,朝着不远处的范师点了点头。 范师运指如飞,在虚空中飞快的勾画着。 随着最后一笔完成,一个巨大的青色符文凌空具现,疾飞而出。身后三十六名阵师同时掏出阵旗,向前投出。 赤甲军周围迷雾四起,白茫茫一片将他们裹在其中,无数风刃从四面八方袭来,带起一蓬蓬血雾。 “盾!”赤甲将一声断喝。 一阵风刃撞击声,如同刀刃砍在金属甲胄上。 战场上白色迷雾向内急剧收缩,跟着猛地向外膨胀开来。三十六名阵师全力发动的迷阵、杀阵只支撑了极短的时间就崩溃了。 赤甲再现,如一轮红日跃出云海。 “玄武遁甲!”一名负责监视战场的阵师惊呼道。说着双手张开将手中的虚影拉伸放大,推上半空,好让其他人看见。 虚影中,一名赤甲军士的身上浮现出一层透明灵甲,灵甲覆满全身,风刃击在上面火星四溅。 这名军士的服饰和周围士卒略有不同,应该是一名什长之类的下级军官。 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片片灵甲向外张开,从身体各个部位向胸前汇聚,边与边合拢,结成一面足有一人多高的六边灵盾。 跟着数名士卒身前的灵盾飞出,与之结合,形成一面更大的盾。 “不,不是遁甲,是盾击,玄武盾击!”另一名阵师惊呼出声。 这下连范师也无法保持镇定了。 玄武遁甲只是高级的防御法术,还无法让他动容,玄武盾击则不同,虽然名字相近,却是完全不同层次的东西。它是一种军阵法术,只存于古文献中,西周之后就再没有实战记载。 其成立的条件极为苛刻,包括发动人数不少于百人,士卒彼此间修为差距最多不超过一个小境界,由一名化神境强者主持,主将必须拥有九黎血脉等等。 玄武盾击一旦发动,整个军阵将通过魂锁联结成一个意志,主将,就是战场的主宰。 战场上,灵盾不断合拢,最后化作七面高达十数丈的巨盾,分别为斗、牛、女、虚、危、室、壁七神之宿,紧接着依次重叠,七宿合一具现出实体,是为玄武盾。 玄武盾上泛着金属光泽,古朴的龟甲纹章组成优美的图案,让人深切地感受到自身与所膜拜的自然之间,出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和谐一致。 赤甲将左掌平推向前,玄武盾出。接着他反掌向天,手指虚扣屈伸三下,高声喝道:“矛!” 赤甲军中浮现出一道道虚影,虚影上升,如同一个个赤甲军形象,纷纷投向主将,没入他的体内。 他的气势不断攀升,双臂大张如弯弓,胯下坐骑一声嘶鸣,人立而起,手中铁枪电射而出。 虚空中符文闪耀,一道屏障具现,那是防御主阵。 铁枪划过一道绚丽的弧线,猛烈的撞击在屏障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尖啸声。 玄武盾紧随其后,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拍在铁枪的尾部。 铁枪崩碎,和铁枪一同崩碎的还有防御大阵,屏障化作无数碎片在空中飞散。 韩信只觉得地动山摇,屋顶上的瓦片如同雪片一样往下掉落。他脚下一个踉跄,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臂膀。 他一直全神贯注的观察着战场局势,没有注意到蓝月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他身后。 “郡主,这里危险,快下去。” 蓝月溪大声说着什么,他的耳朵里嗡嗡作响,充斥着震耳欲聋的炸裂声,什么也听不见。 玄武盾打碎大阵后去势未绝,带着毁灭一切的力量向着秦军横扫过去。如同末日来临,遮天蔽日,不可阻挡。 天机殿武士纷纷露出了绝望的神色。 范师把手探入怀中,犹豫了一会,慢慢伸出手来,掌心托着一块金色的阵盘。每一位高级阵师都有底牌,他的底牌就是流光。 流光的作用是改变时间,作用的范围很小,可以调整形状,但是不能超过一寸见方的空间,这一寸见方内的时间会比外面慢上一瞬。 流光有很多种用途,最典型的用法是攻击。比如让流光掠过一个奔跑的人,当他跑出一丈多远,他的心脏还停留在原地,这毫无疑问会导致死亡。 事实上,任何事物在上一刹那和下一刹那都是不同的,即便是静止不动亦是如此。流光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刀,没有人可以阻挡流光,就算是神明也不例外。 这是世间仅存的最后一块流光阵盘了,抛出去后世上便再无流光,也再无领悟时间奥义的机缘。 大道无情,然而他无法漠视这么多大秦勇士在他面前死去,终于长叹一声,抛出了手中的阵盘。 金色阵盘在空中流转着异彩,接着华光一闪,化作一块三尺大小的透明方形平面,旋转着向玄武盾飞去。 流光切在玄武盾上,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从中间穿透了过去。 玄武盾完美的结构瞬间崩塌,无声无息的碎成无数灵甲碎片,散落一地,激起漫天尘土。 流光未竭,穿过尘烟朝着赤甲将削去,赤甲将不及躲闪,狼狈不堪的从马背上滚落。 身后一名骑士下意识的抬枪去挑,流光划过长枪,划过他的腰间,掠过他背后的两名同伴,向着远处飞去,终于消失在天际。 枪尖落下插在冻土里,骑士的上半身跟着滑落,两颗人头在地上翻滚着,把枯草和残雪染出一片红色。 秦军阵中爆发出一片欢呼声,统兵校尉精神大振,高呼传令:“剑!” 秦军弃弩出剑,准备短兵相接。 赤甲将默然无语,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损失了袍泽。 他面色铁青的翻身上马,长枪向前虚指:“禁卫军,必胜!” 赤甲军激荡回应:“禁卫军,必胜!” 一团红色如同火焰,撞入黑色军团。 迎面的数十名秦卒被大力冲撞着倒飞了出去,鲜血狂喷着越过袍泽的头顶。 大秦帝国最精锐的部队是蒙恬统率的北方军团,那是战火洗礼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铁军,而单兵素质最高的则是天机殿的铁鹰锐士,铁鹰锐士不单剑术超凡,且要马战步战一样精通,任何兵器到手也都是一样娴熟,其中修士占到了六成。 修士的境界,分为筑基、炼气、化神、合道四个大境界,每个境界又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小境界。 达到化神境的修士凤毛菱角,已经是塔顶的存在。 这次韩信带出来的人,主要从铁鹰锐士中挑选,除了一些特殊才能的人,其他都是军中的佼佼者,修士比例更是达到了恐怖的九成。什长以上的下级军官都是炼气初期修为,几名校尉更是达到了炼气中期。 然而修士的战斗力并不与境界严格对应,由于功法和战技的不同,低级修士越级打败高级修士是很平常的事。 战争中,高级修士的性命更是如同草芥。 不停的有炼气修士被斩杀,肢体破碎的倒在地上,卑贱的被人践踏成一滩形状不明的血肉。 又一名百将被人挑飞了长剑,从侧面斜穿过来一把利剑,狠狠的插进他的小腹,跟着一柄长剑横扫过来,削去了他的头颅。 这是今天战死的第三名百将,韩信的心在滴血,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这些人以后都将是他崛起的班底,就这样白白的断送掉了。 五百人伤亡过半,眼看就有崩溃的迹象,而对方不过付出了不到十人的代价。 韩信毫不犹豫的把刚刚整队完毕两个千人队投了进去。 修士军队不同于常规军队。普通的冷兵器部队,即使人数再多,能够使得上劲的只有交锋的锋面上那部分人,其他人只能在后面慢慢排队。 几千年冷兵器战争史所谓的地形、战阵、战术,都是围绕着扩大或者限制锋面展开,人数多的一方希望扩大锋面,可以投入更多的兵力,人数少的一方则希望限制锋面,极端情况就是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是对地形运用到极致。 相反的战例则是设伏与围困,围的必然是人多的一方,被困的是人少的一方。 随着包围圈不断压缩,被困方越来越多的兵员被迫退出锋面,而外围一方则可以肆无忌惮的用弓箭杀伤受困的后方人员。 由高级修士组成的军队则全然不同,御剑术的存在,将人数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全部的下级军官加上部分士卒中达到炼气初期的强者,共有一百多柄飞剑在战场中穿插。在御剑术精准的操控下,误伤情况极为少见,铁鹰锐士可以完全无视袍泽的飞剑,而赤甲军不免手忙脚乱。 战争的天平开始倒向天机殿,韩信转过头和蓝月溪商量了一会,获得她的首肯后,又唤来一名传令官,低声交代了几句。 韩信善于扩大每一分优势以获取最大的利益,既然战局开始扭转,那么是时候考虑如何结束这场战斗了。 第二十七章 魔神 红与黑,扭曲交织在一起,血雾漫天飞舞,哀号遍地流淌。 叶风悬浮在半空中俯瞰整个战场,不时有飞剑被磕的激飞出来,他不太确定附着了灵力的飞剑会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保险起见又向上升高了一点。 见蓝月溪暂时没有危险,心下稍安,索性仔细的观摩起来。 这样的机会毕竟不多,可惜没有摄录装备,不能留下这些非常有价值的影像资料。 在分析了刺杀商离的影像资料后,基地上下一致认为处于苍茫世界顶端的武力不过如此,不久后便下调了秦国任务的基准危险等级。现在看来这显然是个错误,没有考虑修士军团作战的战斗力叠加效果,以五人小队的实力,放在这样的战场上绝对是分分钟被秒的节奏,恐怕连渣都不会剩下。 ? 一名赤甲士卒在他的主将身边倒下,赤甲将发出困兽般的咆哮,剑招愈发的狂烈和狠厉,似要与周遭的恶敌同归于尽。 一柄飞剑绕过他的手腕,疾速闪电般环上他的脖颈。 他低头避过,飞剑击落了他的头盔,发髻散落,乌黑的长发垂下来覆在他的面上。 游走着的天机殿百将迅速捕捉到了战机,一招霸道无比的剑式冲着他的眉心刺来,劲风将他的长发向后带起,露出狰狞嗜血的眼眸。 他不退反进,朝前斜插一步,肘部凶狠的击打在这名百将的胸口,把他打的肋骨尽折,向后倒飞出去。手中剑反撩,一截断腿落下,血在空中疯狂泼洒,溅在他的脸上顺着面颊滑落。 他伸出舌头舔去嘴角的鲜血,笑容中带着癫狂。 围住他的九名天机殿什长莫名升起一股寒意,齐齐向后退了一步。 他们的任务是缠住他,而不是送死。 恐惧一旦滋生便如野草蔓延,赤甲将向前逼进,九人下意识的又后退了两步。 终于一名什长忍受不了这种屈辱感,铁鹰锐士的荣誉不允许他再后退,他足尖点地电射而出,灵力疯狂的注入手中长剑,嘶吼着向前斩出。 赤甲将一步疾冲,带出一道残影,侧身闪过剑势,抬起膝盖重重地顶在他的小腹上,将他顶的佝起身子向前扑倒,顺势一剑带落了他的头颅。 正要继续前冲,耳听得一声断喝:“兀那贼将,还不给我住手!” 赤甲将停住脚步,闪过两个火球术,挥剑荡开一柄拦腰斩来的飞剑,循声望去。 一众天机殿武士如释重负,后退着往两边分开,让出一条通道。 通道的尽头,韩信押着五花大绑的项羽缓缓走来,在二十丈外停住,拔出宝剑架在他脖子上,朗声道:“立刻弃械投降,否则我现在就砍了他的头。” 四周的激斗渐渐地慢了下来,一道道目光投向赤甲将。 三名浑身是伤的赤甲士卒横着剑,背对他,倒退着缓缓靠拢过来,形成一个防御阵势。一名士卒低声道:“将军,怎么办?” 赤甲将恶狠狠的盯着韩信:“是你!” “哦,你认得我?”韩信过目不忘,印象中并没有见过这个人。 赤甲将面上阴晴不定变幻了数次,终于深吸了一口气,语带沙哑的沉声道:“放下项......爷,我饶你不死!” 韩信放声大笑,俄而狂笑,仰天长笑,仿佛遇见了什么极其荒谬的事情:“哈!哈!哈!哈......” 异变突起,赤甲将身侧那名满脸血污的伤兵手中忽现出一柄短剑,避开甲胄,狠狠地插入他肋下。原来是一名铁鹰锐士偷偷换上了赤甲军的服饰,趁乱混到了他的身边。 这是韩信的斩首计划,方才的一番做作只为了配合这名死士。 赤甲将大叫一声,手中剑柄倒转,重重地砸在刺客的头顶,将他砸的脑浆迸裂。知道若不当机立断,恐怕一众兄弟今日要尽陷于此地。 赤甲将缓缓闭上双眸,全身灵力激荡,一头长发无风飞扬。 在他的身后,一尊巨大的魔神虚影缓缓升起,魔神双目紧闭,似在沉思。一道道不屈的意志从战场的四面八方汇拢过来,投入魔神虚影,杀意不断攀升。 “快阻止他!” 空中的虚影和赤甲将同时睁开双目,一声长啸,长剑脱手向韩信掷出。 剑,一往无前,画出一道无以伦比的夺目流光,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都凝固了。 韩信的脸上闪过明悟。 魔神凝视着他,又仿佛看在别处,那目光中带着藐视一切的意志,意义晦涩难明,又仿佛空洞黯然,似乎还有一丝悲悯。 他无法动弹,只能引颈就戮。 范师看得真切,心中大急,抓出一把六甲符,不管不顾的洒了出去。 如同切开纸片,数十道高阶灵甲层层碎裂,剑的去势分毫未减,然而光华终究暗淡了少许。 十数名持盾武士拼命抢出,挡在韩信身前。 一阵金属轰鸣声,血雾弥漫,一面面盾牌破碎,长剑重重的刺在最后一面盾牌上。须弥盾,天机殿镇殿之宝,自相矛盾典故的真正原型,天下无剑可破。 为了保护蓝月郡主周全,百里毅可以说是有求必应。 须弥盾虽然架住了剑,持盾的校尉却无法抵挡这巨力,被连人带盾砸飞,撞在韩信身上。 韩信鲜血狂喷着倒贯出去,撞塌了院墙又翻滚出数十丈,扑在地上生死不知。 一条银色绳索卷出,环在项羽腰间,赤甲将往后一带,将他拉离了地面,跟着急速向前奔去。 蓝月溪最先反应过来,倚天剑御出。 项羽身在空中瞥见寒光闪动,大惊失色。无奈腾挪不得,修为被锁,连运气抵御都办不到,直道是我命休矣。 赤甲将大骇,剑已不及回转,绳索松弛又借不得力,连忙散出神识调动地上最近的一把宝剑。 终究是慢了一步,眼睁睁的望着倚天剑追上项羽贯入了他的前胸从后背穿出,睚眦俱裂。 他抢上数步接住项羽的身体,来不及检查伤势,高呼道:“禁卫军,保护项王,走!” 天机殿失了主将,已是乱作一团,无法组织起像样的进攻,被赤甲军趁乱突了出去,只留下数十具尸体。 天边最后一抹斜辉掠过阴霾,流连在鲜血染红的土地上,断剑和残肢零落遍地,死亡的气息弥漫。 阵师开启了明光阵照亮战场,帮助铁鹰锐士救治受伤的袍泽。是役,天机殿损失了八百多名铁鹰锐士,军官死伤过半,还折损了二十多名阵师,余者人人带伤,赤甲军只留下了六十多具尸体,战损超过了十比一。 赤甲军的铁血酷烈给每一个生还者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打扫战场时没有发现一个活口,赤甲军的来历仍然成迷。 这是天机殿从未有过的败绩,阴霾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 韩信依然处在昏迷之中,蓝月溪临时指派了一名校尉暂代他的职责,一面安排阵师重新布置阵法,一面向百里毅发出密报,调派援军。 ? 叶风同样震撼于战场的惨烈,然而他无法对死者的苦难和生者的哀伤感同身受,毕竟他们与他并无瓜葛。 此刻他的注意力正被另一伙人吸引,他发现了熊杰。 熊杰正在指挥他的同伴收拾地上的器材。 叶风在基地见过这种器材,是用来观测灵力的,还处于测试阶段。 他稍微想了一下就明白了大概是怎么回事,他们一定是想记录下阵法带回去给专家组,看看能不能找到破解的方法,却意外的摄录到这场大战。 按照基地的条例,外勤人员如果得到重要资料,必须第一时间带回基地。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他们这是要收拾东西走人了。 他急忙飞了过去,还没等他考虑好交流的形式,只见绿光连续闪动,地上哪里还有人影。 又来晚了一步,叶风在心里骂道:“兄弟,你是熊杰,不是兔子罗杰好不好,每次跑那么快干嘛。” ? 项羽从梦中醒来,仿佛经历了百年孤独,梦中的情形早已模糊不清,只有那一抹浓重的血色依稀可辨,压在他胸口上,使他艰于呼吸。 他闭上双眸,仿佛又见到了那一剑,这是死了吗? 只觉得胸前隐隐作痛,用手摸了摸,那里缠满了绷带。 复又睁开眼,挣扎着坐起,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山洞之中,篝火散发着淡淡的光辉,照的洞壁忽明忽暗。 “项王,你醒了。” 项羽想要回头,轻微的动作依然牵动了伤口,痛得他拧起了眉毛。 赤甲将连忙上前扶住了他,帮他重新披上滑落下来的兽皮,那是一张白色的云纹虎皮。 “你是......” 他确信自己没有见过面前这个人,只是莫名的有一种熟悉,那是信赖的感觉,仿佛相伴多年的伙伴,又或是袍泽。 赤甲将后退一步,拜伏在地:“属下龙且救驾来迟,请项王降罪!” “龙将军......” “属下惶恐,项王唤我龙且便可。” 项羽不是拘泥小节的人,闻言点了点头说道:“龙且,项某一介武夫,你为何称我为项王?” “项王乃我大楚之王,西楚霸王!”龙且昂起了头,眼中闪动着狂热。 “西楚霸王?”听上去很威风,项羽很喜欢。 有朝一日起兵伐秦,当以此号令天下。只是,现在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四个字仿佛带着无与伦比的魔力,让龙且陷入了回忆,半晌才喃喃道:“那日我楚军兵困垓下,外有齐王韩信的百万汉军,四面楚歌……虞姬娘娘自刎殉国,霸王率领吾等突围......” “等等,你说妙歌怎么了!” 项羽霍然抓住他的手,胸前伤口迸裂,鲜血渗出绷带殷红了一片。 ? 第二十八章 九黎 残冬未尽,初春既望。怨旷新土,咨嗟旧乡。 项王终于沉沉睡去,龙且盘膝坐在山洞外守卫,宝剑平放在身侧伸手可及的地方。望着不远处的营帐,他的眼里流露出淡淡的哀伤。 想当年大楚兵锋所指,所向披靡,安营扎寨处绵延数十里,灯火宛若游龙,现如今只剩下这区区几十帐。 怅故国之壅隔,恨年岁之弥往。如今故国已然在望,可是家乡呢? 火红的篝火掩盖不了他面上的苍白,肋下这一剑极为歹毒,养了数日一直没好全。 项王的伤更重,倚天剑差上半分便会刺入幽府,那样就是神仙来了也难救。好在偏了半分,也多亏龙且是九黎血脉。 九黎血,生生不息,乃是疗伤的无上圣药。军中原本还有另外一人拥有九黎血脉,可惜死在了铁鹰锐士的剑下,就只能靠他一人了。 连日来,他每日割破手腕放出一大碗鲜血给项王服用,如今早已是虚弱不堪,就快要支撑不下去了。 天见可怜,项王终于醒了。 一名年轻的士卒,有些腼腆的凑了过来,满怀期待的望着他,脸上还带着青涩的稚气。 龙且笑了,站起身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阿豹,项王醒了。” 阿豹的笑容瞬间绽开,高兴的蹦了起来:“项王醒了!” “小声些,莫要惊动了项王。去吧,去告诉兄弟们。” “项王醒了!”阿豹下意识的小声重复了一遍,龙且微笑着点了点头。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有些迫不及待地向他的将军行了一个军礼,便欢呼雀跃着跑去,在地上跌了个跟斗又敏捷的跃起,依然在笑着。 他的笑感染了龙且,心中的阴郁仿佛一扫而空:“是啊,项王醒了!” 虽然这里已经不是他们原来的世界,但是他们的王回来了,还有什么再值得担心的。 或许,苍天终不负我大楚,给我们重来一次的机会。 龙且素来信奉仗三尺青锋逆天改命,这时也不免敬畏于命运的莫测,心中充满了对上苍眷顾的感激之情,虔诚的向着天地鬼神跪下,郑重的拜了下去。 叶风依然在庄园周围逡巡,希望熊杰能够尽快想到对策回来。 对策什么的并不重要,最主要的是能回来。 与此同时,熊杰带领着三名组员,正在地底下挥汗如雨。 虽然携带了自动化的挖掘工具,毕竟不是大型的工程器械,想要避开外围预警结界,必须从庄园围墙的三里外开挖,这是一项极其浩大而又艰巨的工程。 熊杰一边挖,嘴里一边骂骂咧咧,把专家组那帮家伙从便秘到肾亏诅咒了个遍。 自己冒了这么大的风险,把庄园周围的能量波动全部录制了回去,这帮老家伙研究了好几天居然说无解,最后给出的建议就是挖地道。 这是什么破主意,虽然他也想尽快找出叶风的下落,可是这地道未免也太长了点吧。看着身后长长的地洞,黑漆漆望不到头,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打洞的老鼠,干脆塌方把他埋土里算球。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基地有一项高科技手段,往挖好的地洞壁上喷洒一种液体,这种液体在凝固后可以达到合金的强度,就算是地震都塌不了。 折腾了三天三夜,终于挖到庄园内部。 熊杰拿出仪器对了对坐标,找准后院的一个角落挖通了地面,没曾想四人刚跳出地道就触发了警报。 信息不对称往往会造成误判,土遁这种玩意并不算高端,这个世界上懂得人不多,但是会的人也不少,作为经验丰富的高级阵师,范师在规划阵法的时候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这几天援军还没到,天机殿的人都有点神经质,没等熊杰他们反应过来,无数火球术、风刃、飞剑丢了过来,瞬间把他们杀的四分五裂。 叶风闻讯急急忙忙赶来,只见到一片绿光乱闪。 叶风又等了十天,熊杰他们没有再出现。 他开始痛恨基地的通信技术,那是一种不依赖地面基站或者高空卫星就能实现超远距离通信的高科技。每次他们出任务都是全套通讯装置,以至于从来都没有人提出过像江湖门派那样约定一套暗识标记用来应急。 高科技害死人哪。 又等了三天,实在等不下去了,境界突破的迹象越来越明显,再不找到合适的人选夺舍,他的生命将直接进入倒计时。 他不想再去找天机殿的人,看他们如临大敌的样子,一旦夺舍了铁鹰锐士,估计很长时间都不会有行动自由。 他将意识体具现成人的形体,捡起一柄残剑,飞到了熊杰前一次出现的地方,找了棵树,削去一块树皮,在上面恶狠狠的刻下“熊杰你是猪”五个大字。 他留了个心眼,用的是小篆,这样万一其他人看到有可能会当作顽童间的相互谩骂。 发泄完他的心情稍微好了点,这次真的要走了,他远远的朝蓝月溪的方向望了望,已经告别过了,这次就算了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鬼应该更喜欢黑夜吧。 他自嘲的笑了笑,转身离去。 他在空中飞着,看到有人的地方就落下来,学着常人一样走路。在人群中东挑西拣,有一种菜市场买菜的感觉。 他发现自己骨子里原来很邪恶,鬼怪故事里吃人的妖怪大概就是他这个样子吧。 越是看的多了,越是选择困难。 女人首先不在考虑之列,他是要娶媳妇的人。年纪大的他嫌人老,年纪小的他嫌人嫩,这要是回到基地每个人都摸摸他的头,还活不活。文质彬彬的他嫌人娘炮,五大三粗的他嫌人丑。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用发愁吃喝拉撒,日子倒也逍遥。仙诀的运行已经变成一种本能,如果不去刻意抗拒简直停不下来。 是夜,月朗星稀,又是好天气。 他正在密林中优哉游哉的闲逛着,忽然心有所感,突破的时机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四面一个人都没有。 慌忙飞上半空,还好天无绝人之路,三里外有微弱的光线闪动,似乎是有人提着灯笼在走动。 他迅速移了过去,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这下还能二选一挑一挑。 提着灯笼那个眉清目秀的一副书生模样,用近代的说法叫做明星脸。看他畏畏缩缩一副怕黑的样子,这个直接略过。 再看另外一个,叶风暗赞一声:“好一条汉子!” 只见他皮肤黝黑,肌肉健硕,身高足有一米九零,看上去高大威猛。 大约三十来岁的样子,剑眉入鬓,目若朗星,嘴唇上一撮浓重的小胡子,更添几分英武。面部线条稍嫌刚硬,这显然不太符合阳光时代的审美,不过放在黑暗时代那叫铁汉,深受女孩子追捧。黑暗时代的女性更注重安全感,这要是回去,万芬看了会不会尖叫? 算了,我已经有蓝姑娘了,就不要再去招惹她了。 当下不再犹豫,飞身落下,投入那汉子的躯体。 这一进去,顿时发现看走眼了。他感受到一股磅礴的灵力,这汉子竟然是一个实力极其强横的修士。 汉子觉察到了异样,大喝一声:“何方妖孽!” 从怀里掏出一张黄色符篆,咬破舌尖就要喷去。 叶风大骇,这厮竟然还是魔武双修,阵师的厉害他可是刚刚见识过。这时候骑虎难下,想要退缩已经晚了。 且不说这荒郊野外的能不能再找到合适的人选,就说这汉子手段一旦发动,鬼知道还能不能脱身。当即运转仙诀,控制住他的全身肌肉,不让他这口血喷出,一面疯狂的侵入他的意识。 汉子的意识拼命的反抗,和他展开激烈的争夺。 书生发觉背后汉子的脚步声停住了,觉得有些疑惑,就回过身举着灯笼来照。正瞧见他一脸狰狞,大冬天的斗大汗珠顺着额头往外直冒,吓得灯笼都抛了。 灯笼落在地上,燃了起来。火光自下而上映在汉子的脸上,如同厉鬼。 书生惊叫一声,撒腿就跑。一溜烟跑出十几丈远,似乎觉得就这样逃走未免有些不仗义,又停了下来,将身体藏在树后,小心地探出头来,颤声问道:“燕兄,你,你怎么样?” 汉子心里懊悔万分,哪里还顾得上他。 实在太大意了,小看了那老妖的手段,想不到不但施法将他弄到这么个鬼地方,竟然还有后手。 书生见他不答,更是慌张。走又走不得,留又不敢留,摆出一副随时预备逃跑的姿势,扭着头紧张的盯着汉子。 须臾,胜负两分。 汉子虽然修为高绝,毕竟不以神识见长,比不上叶风专门修炼神识的仙界玄功,败下阵来,魂飞魄散。 在书生的眼中,汉子终于又缓了过来。 只见他扭动身体,作出各种奇怪的姿势,还兴致勃勃的打了一套极难看的拳法,那是叶风活动完手脚即兴打的军体拳。 “燕,燕兄?”书生试探着问道。 这一次他得到了回应:“嗯,那谁,你过来。” 叶风语气温和,似乎没有什么恶意。 书生壮起胆子慢慢挪了过去:“燕兄,刚才你是怎么了,跟发癔症似得,吓到小弟了。” 刚才他的行为有些不够意思,他觉得有必要撇清一下,免得恶了他。 “唔,老毛病犯了,以前降妖除魔落下的病根。” 叶风得了满意的躯体,去了心病,心情甚好。想着以后可能会撞见汉子的熟人,不如先套套话,了解一下汉子的来历,多点准备总没错。 “你叫我燕兄,那让我来考考你,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燕兄,燕大侠,别玩了,你不是叫燕赤霞吗?” “燕,燕赤霞?!” 胡子,符篆,又摸了摸背后,一个硕大的剑匣,轩辕神剑!叶风脑子里嗡的一声,完了,这下我把燕赤霞玩死了。 又一想,不对啊,燕赤霞是小说家虚构的人物。 《聊斋志异·聂小倩》里描述:“士人自言燕姓,字赤霞。宁疑为赴试者,而听其音声,殊不类浙。诘之,自言秦人,语甚朴诚。” 这个秦人也不是秦国人,而是指陕西关中人士。赴试就是参加科举,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正式诞生于隋炀帝时期,真正成型是在唐朝。虽然苍茫世界的人物和时间有点乱,但年代相隔了这么远,燕赤霞绝无可能出现在秦朝。 心里存了一份侥幸,叶风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你的名字,不会叫宁采臣吧。” 好吧,你爱玩就陪你玩吧,宁采臣正了正衣冠,作势深施一礼:“燕大侠请了,小生宁采臣这厢有礼了。” 叶风没有理会他语调中的戏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全乱了,这到底是怎么个说法。” 第二十九章 水逆 绿光基地,黄杉倒背着双手,焦躁的在会议室里走来走去。 他的两员最得力的干将叶风和岳明到现在生死未卜,哪里有心思陪人开会。会议是陈中将召集的,不来又不行。 万芳一双明眸随着他来回摆动,好像二次元的猫头鹰。 叶风的克隆体和意识体回收均告失败,这种情形应该认定为阵亡。一开始的营救行动往上报备的理由是追查真相,黄杉在报告里的说法是叶风为国家立过功,不能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他不希望叶风的个人档案用“死因不明”四个字结尾。 他不得不欲盖弥彰,否则作为指挥官的他将会因失去判断力而停职。 直到二牛的单兵系统影像公布,才正式发布为营救任务。 事实上,二牛同样参加过无数次秦国任务,被人认出喊出名字,可以有很多种其他解释,跟叶风有关反而是最牵强的一种。 陈中将曾经私下里约谈过黄杉,希望基地为叶风举行隆重的葬礼。这是属于军人的荣誉,叶风因公殉职,理应得到英雄的待遇。 在理智上,黄杉认为陈中将或许是对的,但在情感上,他无法接受。 黄杉的另一员爱将情况同样不妙。 作为军人,服从纪律是天职,岳明的假期早就结束了,没有赶回来就一定是出事了。 黄杉很后悔在他出门时没有要求带上外勤专用通信装备,这种晶石充能的装置要比卫星电话可靠的多。 “去他的条例!” 熊杰回来后表现的很暴躁,被军医诊断为b级心灵创伤后遗症。这让他很没面子,坚持自己没事要回去找天机殿算账,军医摇了摇头在b后面重重地添了个加号,于是熊杰就被强制放大假了。 黄杉对此也很无奈,虽然从任务角度来讲,再次派出熟悉情况的队员更为有利,但是他没有立场去反对军医的决定。为了营救一名队员,让另外一组队员去承担条例禁止的风险,在道德上站不住脚。 道德,在这样一个乱世,弥足珍贵。 黄杉一直认为叶风是他的小兄弟,更是他的福将,偶尔有些不着调,却很少真正掉链子,往往错有错着,屡立奇功。 叶风出事了,仿佛直接影响到他的气运,他好像进入了水逆期,而且快要被逆死了。各种坏消息接踵而至,全凑到了一块儿。 他急于找出叶风的下落,然而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环扣一环,终于打成了死结。 熊杰在苍茫世界挖地道的那几天,基地外爆发了五十万级别的大规模尸潮。 自从基地对外围的丧尸开展了多次清剿后,已经太平了好几年,很多下级军官缺少应付尸潮的经验。 一名新提拔的少尉军官慌乱之下开启了大功率激光集束,这个举动引发了连锁反应,一大批的基层指挥官来不及判断是谁下达了命令,纷纷启用激光武器。 集束激光的威力巨大,能耗同样惊人,非到万不得已极少使用。 事实上,当时的情形,还远没有危急到需要动用这个大杀器。指挥部没有相应的调度用电部署,基地内大量的高功率设备还在正常运转着。突发的巨大电流造成了核心电路过载,导致大面积停电。 事后军事主管部门对违反操典的少尉进行了追责。这只是个小插曲,当时大家都忙于清理尸体,并没有人在意,毕竟类似的停电故障以前也因为各种原因发生过多次。 数日后,特勤三组接替熊杰的四组继续营救任务。 启动传送后,系统忽然提示定位装置失效,进程无法中止,自动修改为随机传送。 五分钟后第一名队员传送了回来。 他掉在了太平洋里,一看仪器上的坐标,距离最近的陆地也有上千海里,果断的选择了放弃。 另外三名队员不知落在哪里,接下来一连十多天都没有消息,显然还在坚持。 黄杉倒宁愿他们放弃,这样的坚持毫无意义,时间都空耗在赶路上,这得耽误多少事儿。 然而凡事都有两面,入选特勤部队的最重要一项评判标准就是性格坚毅,使命必达是他们的座右铭,谁会轻易放弃? 故障不难排查,事故发生后工程部只花了一个小时就找到源头。 起因是大停电,黄杉负责的部门属于重点保障单位,电力中断后立刻自动切换到了后备电源,电流异常烧毁了某块老化的电路板卡。 为什么远超时代科技的传送系统会采用落后的电力,要从两年前说起。 基地的地下部分不知道存续了多少年,从上到下都由能量晶石提供能源,这是一种极其高效的安全无污染能源。只可惜坐吃山空,找遍全球都没有再发现哪怕一枚能量晶石。 库存日渐减少,委员会终于通过了一项决议,利用一切现有的技术和资源,把地下基地大部分外围设施都改造成了电力供能。 事实证明,这纯属多此一举,能耗大户全部集中在不能改造的部分。 节约是传统美德,没有人会触这个霉头提出再改回去,于是沿用至今。 烧毁的板卡属于阳光时代产物,黑暗降临后,基地的科技树早就点歪了,想要重新制造一块替换上去,需要补全技术断层,专家组保守估计需要三个月。 黄杉进退维谷,只剩下一个传送仓,而且是随机传送,再派一个人过去根本于事无补。 当年委员会举手表决的时候,他也投了赞成票,眼下这个局面他不知道能冲谁发火,只好一边暴走一边生闷气。 会议室里已经坐满了人,坐在上首的陈中将终于忍不住用手指敲了敲桌面:“黄上校,你走来走去,晃得我头都晕了。快给我坐下,李博士有重要发现要宣布。” 黄杉气鼓鼓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抓过茶杯闷头喝水。 李博士走到会议室中间,清了清嗓子:“各位委员,部门长官,大家知道,利用地下基地解锁的部分技术,我们已经能够使用仪器观测到灵力现象。专家组反复研究了特勤四组带回的珍贵影像资料,通过晶石释放能量作对比测试,我们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 他停顿了一会,等众人都把注意力集中过来,才郑重的宣布道:“灵力,就是暗能量。” 暗能量,是一种充溢空间的具有负压强的能量。 按照相对论,这种负压强在长距离类似于一种反引力。这个猜想是解释宇宙加速膨胀和宇宙中失落物质等问题的一个最流行的方案。暗能量和暗物质都不会吸收、反射或者辐射光,所以人类一直无法直接使用现有技术进行观测。 在坐的上了年纪的大多拥有高学历,余下的即便对暗能量不甚了解,多少也有听过。 灵力属于遥远的仙侠世界,而暗能量则属于自然科学范畴。 事实上,除了特勤队员,苍茫世界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只停留在影像资料和纸面报告上。两者忽然就画上了等号,不禁让人产生一种荒谬绝伦的感觉。 众人脸上表情各异,只有黄杉不以为然。 他对于专家组在上一次营救行动中没有给出有效的技术方案耿耿于怀,连带着对李博士很有些不待见,闻言只淡淡的说道:“然后呢,这对我们有什么实际帮助?” 李博士很不满意他的反应,大声道:“这是人类科学史上,基础物理学的最伟大发现!” “然后呢?” “暗能量如同火种,充分激发的威力不可想象。基于这个认知,只要有足够的灵石供给,我们就能批量制造威力巨大的暗能量武器。” 黄杉终于动容。 陈中将带头鼓起了掌,接着会议室里响起了持久的掌声。 “现在,我们投票表决,支持研发暗能量武器的请举手。” “我同意!” “同意!” “同意!” ...... 一番鸡同鸭讲的对话后,叶风终于大致搞明白了来龙去脉。 燕赤霞和宁采臣果然来自另一个世界。 那里正处在五代十国,是一段大分裂时期。唐朝灭亡后依次更替的位于中原地区的五个政权,即后梁、后唐、后晋、后汉与后周。 至于具体属于哪一段,宁采臣浑浑噩噩的生活在消息闭塞的小地方,也讲不清个所以然。 数日前,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燕赤霞带着宁采臣在兰若寺和一众妖魔鬼怪发生了激战。 燕赤霞剑道法术冠绝一时,黑山老妖带着众小妖久攻不下,便且战且退,将他二人引至一块黑色的石碑。 燕赤霞发动天地无极玄心正法,就要结果她的性命。 黑山老妖取出一件法器,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带偏了他的法术,轰在了黑色石碑上。 黑色石碑剧烈晃动,碑身冒出大量黑气。 燕赤霞正自惊疑不定,黑山老妖抓起身畔的聂小倩用力向石碑贯了过去。宁采臣慌忙去抢,黑气大盛,一人一鬼被吸入石碑不见踪影。 燕赤霞一剑逼退黑山老妖,冲上前去救人,跟着也被吸入了石碑。 黑气散去,两人便出现在这树林。 宁采臣央着燕赤霞一同寻找聂小倩,寻遍了整个树林,鬼影不见。 宁采臣颇为胆小,于聂小倩一事却极为执拗。 叶风无奈只好接替前任未尽的事业,继续陪着他转山头。 转悠了半个多月,叶风实在是有些忍不住了,他要回去找蓝月溪,哪能一直陪他耗下去,可要说抛下他独自离开,又有些于心不忍。 原始丛林多猛兽,这个文弱书生野外生存能力基本为零。 宁采臣要是死了,聂小倩怎么办,人鬼情未了变两鬼过家家吗?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叶风终究是狠不下心,于是便耐着性子劝说:“小倩姑娘或许有什么缘由离开了,这样找下去也不是办法。我有位朋友为人急公好义,人面又广,不如请他帮忙多安排些人一同寻访。” 这里靠近蜀中,就把宁采臣这个烫手山芋甩给大哥吧。嫂子提及赵家的时候只用了蜀中江州四个字,可见是大户人家,安排些人手应该不成问题。 宁采臣失魂落魄早没了主意,既然不是叫他放弃,就点头答应了。 两人也没什么行李要收拾,叶风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就要飞起。 脚尖一点地,蹦起来三寸高。 “咦”了一声,做鬼的时候习惯了飞来飞去,重新脚踏实地的做人反而不习惯了。 燕赤霞大概会飞吧,可我不会啊,御剑,也不会啊。 见他涨红了脸,宁采臣连忙问道:“燕兄,可是有何不妥?” “唔,好像没力气,飞不起来了。” 宁采臣听他这么一说,想起他平日里最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如今陪着他风餐露宿了大半个月,心里多少有些愧疚:“都是我连累了燕兄,不如我们走着去吧,沿途正好打听。” 叶风心想:“打听,打听个鬼?” 第三十章 夕颜 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司马错带兵灭巴之后,屯兵江州,筑江州城。 江州以丹砂出名,其无关国计,无关民生,用今天的眼光看属于奢侈品。 丹砂的需求量非常大,是炼制丹药的重要材料。 丹药金贵,一颗上好的丹药,在合适的时机服下,可以抵得上数年的苦修,修士趋之若鹜。 始皇帝统一六国的时候,巴蜀地区出现了一些超级富商,其中最有名的一位,就是寡妇清。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 太史公这是一句牢骚话,字里行间充满着知识分子酸溜溜的味道。 丹砂业的兴盛,成就了江州的繁华。 江州城内行人接踵,往来客商络绎不绝,巴人、秦人混杂其间。 巴女多妖娆,艳丽的服饰充满了别样的风情,让叶风赞不绝口:“还真是赏心悦目,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 发现宁采臣没有跟上来,于是就回过身去,在他的后脑勺上拍了一记。 “哎哟,燕兄!” “采臣啊,看什么呢,瞧你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宁采臣觉得燕赤霞自打上次发了癔症之后,人就变得轻浮了许多,这让他很有些不适应:“那名女子,长得很像小倩。” 叶风循着他手指方向望去,只见一名轻盈袅娜的白衣女子。 那是一个远离世俗的几近精灵的女子,宛若夕颜花,黄昏盛开,翌朝凋谢,悄然含英,阒然零落,让人忍不住想要小心呵护。 “你确定没有看错吗,这大白天的。” 宁采臣讷讷地道:“不是小倩,就是长得真的很像。” “小子挺好色啊,眼光不错!” 女子的风采让人心折,和宁采臣一样驻足的不在少数。这只是旅途中的一道靓丽风景,叶风并不打算多做停留。 目光掠过人群,不经意的看见两道异样的目光,那眼神里分明不是欣赏、倾慕或是觊觎,而是......不对,这是要对人姑娘不利。 回想这几年,在秦国境内干得都是杀人越货的勾当,恍惚间早已模糊了正义与邪恶的界限。然而大侠情怀未死,执剑江湖行侠仗义,每念及此一颗心蠢蠢欲动。 要不要补了这些年的缺憾呢?当然要! 大街上人来人往,这两个家伙肯定要等到僻静地再下手。等他们一动手,嘿嘿! 想到这里,只觉手心发热。 剧本他都想好了。 救命之恩姑娘肯定要拜啊,先伸手把她扶起来,示意她不必多礼。这时候表情要保持严肃,要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名大侠,再得意也不能笑场。 接下来得说点什么,嗯,就说:“行侠仗义本是我辈中人分内之事,学武之人,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后面那句好像匪气太重了,要不再改改? 万一姑娘无以为报,要以身相许怎么办。当然是拒绝了,拒绝的时候一定要婉转,不能伤了姑娘的自尊。 越想越激动,江湖中闯名号我从来不用刀,千斤的重担我一肩挑。 姑娘却不走了,莲步轻移进了一间茶肆。要了一壶茶坐下,茶来了也不喝,怔怔地望着窗外,看上去满怀心事。 怎么不走了呢,叶风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心急,不能心浮气躁让那两个贼人看出了端倪。 看样子一时半会走不了,得找点事情打发一下时间。 “燕兄,还走吗?” “不急,再看看,看看……” 四下里一踅摸,正瞧见河边有人在下棋,旁边围了几个看客:“走,看下棋去。” 下棋的是两个老头,一个花白胡子,一个胡子全白,下的是六博棋。 这种棋由两人对弈,双方各有六枚棋子,其中一枚相当于王的棋子叫“枭”,另有五枚相当于卒的棋子叫“散”。 六博棋是最古老的棋戏之一,也是世界上一切有兵种盘局棋戏的鼻祖,诸如象棋、国际象棋、将棋等等。最早出现于商代,在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都非常盛行,但在东汉末年却突然神秘绝迹。 叶风在基地见过图文资料,却不懂六博棋的规则。 两人下的很慢,一下子也看不明白。好在一盘棋哪边占优,哪边处下风,光看棋手就明白了。花白胡子神态自若,应该胜券在握。白胡子老头举棋不定,应该就要输了。 两人貌似身份地位悬殊。只见那花白胡子锦衣裘袍,器宇轩昂,白胡子老头一身破布袄,油腻腻的,胡子黏在了一处,上面还有些饭后残留。人以群分,按理说都差了好几个阶层,怎么会同在小河边下棋? 这样想着,再看那白胡子老头,便发现了不同。老头初看邋遢,细看之下,眉宇间不掩潇洒疏狂,竟有出尘之意。大隐隐于市!再往那花白胡子瞧去,面上看似成竹在胸,右手却下意识的紧握成拳,分明是很紧张。 看来这局棋不简单。 又下了一会,白胡子老头伸手拂乱棋盘,叹了口气:“第二局。” 花白胡子松开拳头,微笑着道了声好,看样子是赢了。 两人重新摆上了棋子。 这一局是从头开始,叶风渐渐地瞧出些门道。 白胡子老头棋风凌厉,花白胡子棋力略胜一筹,棋盘上杀的难分难解。 正看得入迷,宁采臣拉了拉他的衣袖,小声道:“燕兄,那女子出来了。” 宁采臣有点死心眼,人可不傻。 虽然不知缘由,但叶风这番做作明显是冲着那白衣女子去的,就留了心思。见女子起身出了茶肆,连忙出言提醒。 她一走,两名贼人跟着就动了。 叶风拍了拍宁采臣的肩膀:“你在此处等我,我去去就来。” 女子往出城的方向去,叶风远远的缀着两名贼人一路跟出了城。 四周的山连绵起伏,小路上行人渐渐稀少。待到无人处,贼人提速赶了上去,一人越过那女子,两人一前一后将她截在路中间。 前面一人开口道:“柳姑娘,跟我们走一趟吧。” 她空洞的眼神从他身上掠过:“滚开!” “那连九只好得罪了!” 终于轮到出场了,叶风疾步上前,一声断喝:“呔!兀那贼子,放开那姑娘,让我来!不,冲我来!” 后面那人侧过身扫了他一眼,沉声道:“爱管闲事的人,一般命都不会太长。” 连九不耐烦道:“西门,送他上路!” 西门拔剑。 叶风在潜意识里,一直把这两人当作送人头的路人甲,想不到持剑在手,西门的气势完全变了。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他仿佛看见了西门吹雪。 竟然玩的这么拉风,得把他比下去。 回想看过的老电影,左手捏了一个剑诀,高声吟道:“天地无极,乾坤自在,轩辕神剑,出鞘!” 没有任何反应,好像开启方式不对。 一点寒芒已到了近前,只好抓住背带,用力把剑匣抡到胸前。一声闷响如中败革,剑匣化作碎片漫天飞舞。 叶风探手穿过碎屑,抓住剑柄,倒持太阿。 长剑“叮”的一声抵在了剑脊上,剑身弯曲,复又涌出一股大力向前弹出。 脚下倒踩七星,借着后退卸去剑势。 叶风一翻手,奉剑正中央,摆出《三生剑诀》的起手式。 女子投来一个讶异的眼神,苍白的脸上闪出一丝动容。 西门心中涌起战意,挺剑而上。 西门的剑迅疾如电,叶风剑法灵动飘逸,两人走的都是快剑的路子。 一阵眼花缭乱的快攻,各自在对方身上留下了几道浅浅的伤痕,谁也没有讨到便宜。 叶风得到古长风的指点后剑术大进,就是在兵器上吃了点亏。 轩辕神剑是好剑,可惜太大,并不适合《三生剑诀》。 连九弃了那女子,将兵器持在手里。 叶风用余光扫去,那是一个直径大约一手的环,环身暗哑,内圈泛着淡淡的金属光泽,似乎是锋刃。 古怪兵刃一般都有古怪的用法,心里暗自警惕,当即分出一点神识在他身上。 连九迅速捕捉到一个战机,使出一个诡异的身法插入战团,古怪兵刃往轩辕神剑上环去。他的眼光毒辣,等的就是叶风一招用老,锁他的剑。 叶风撤剑向左横移一步,步伐有些散乱。 西门与连九素有默契,一剑疾刺向左肋。 叶风不及横剑连连倒退,连九早就候在那里,一掌狠狠地印在他背上。 这一掌势大力沉,把叶风打的向前飞扑出去。 却听得连九惨叫一声,翻滚着向后跌出数丈远,口里鲜血狂涌,淹没了颤抖的尾音。左手断成了好几截,奇怪的扭曲着。 西门一剑如影随形,叶风挥剑荡开一记杀招,跌跌撞撞地连冲了好几步才稳住身形,嘴角沁出一丝殷红。 西门用剑指着叶风,眼中惊疑不定,却不敢回头:“连九,怎么回事?” 叶风同样震惊于燕赤霞的强大。刚才中掌的一刹那,他只觉体内一股澎湃的灵力喷薄而出,轻而易举的卸去了大部分掌力,顺带着把连九反震了出去。 连九颤声道:“好强的灵力,绝对不是炼气境!” 虽然不懂他说的炼气境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语气中的惊恐让叶风十分快意。现在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 化神境,那是传说中的存在。西门想要逃走,心里又存着侥幸,刚才明明打成了平手......再要上前,却无论如何鼓不起这个勇气。 正在进退两难,耳边响起破空声。一人御空踏剑而来,迅速由远及近。人在空中,脚踢飞剑探手抓在掌中,凌空向叶风袭去。 连九大急,慌忙喊道:“钱大人小心,他是化神境!” “说多少次了,在外人面前不要叫我大人,要叫老大......什么,化神境?!”剑已经收不住了。 叶风冷哼一声,霸气无比的一剑当头斩落。 钱大人听到“化神境”三字,心里叫苦不迭,手忙脚乱的把一剑凌厉无比的杀招转为守势,堪堪挡了这一剑。 咦,劲力倒是十足,威力却比预料中小多了,难道是留手了?壮起胆子试探着攻了几招,叶风立刻险象环生。 叶风哪里想留手,只可惜空有一身灵力不会使用,半点也运不到剑上。 古长风考虑到他没有灵根,教的时候刻意避开了灵力运行部分,甚至还作出了一些改动,以便他发挥出剑招的威力。 当实力相差到一定程度,战技已经无法弥补劣势。又奋力架住了一剑,轩辕神剑险些脱手。 叶风左躲右闪不敢再硬接,堂堂大侠,是个人就能欺负,今天这脸算是丢大了。 钱大人哈哈大笑:“不用怕,他只是空架子,一定受过重伤。一起上!” 西门和连九对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热切。这可是化神境,要是杀了他...... 忽然,一直没人注意的白衣女子动了。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把剑,无声无息的出现在钱大人身后。一截剑尖突兀的从他胸口突出,刺透了他的心脏。 他的眼中划过一丝不甘,呼出了胸中最后一口浊气,垂头扑倒在地。 西门顾不上连九,拔腿就走。 连九的脸上还残留着兴奋的表情,眼神已化作惊恐。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跑的比西门还快。 “你......”女子欲语还休。 “姑娘不必多......”突然意识到彼此间角色已然互换,叶风苦笑一声:“多谢姑娘出手相助。” 女子怔怔地望着他,迟疑半晌,终于开口道:“你是古大哥的弟子?他,他还好吗?” 这一刻,叶风在她的脸上读出了许多表情,倾慕、怀念、黯然、神伤、眷恋,心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糟糕,这别是小嫂子吧。本来都要离开了,这又叫我给勾起了心思,嫂子不会杀了我吧,完了,这下完蛋了......” 第三十一章 长风染指 赵府依山而建,楼台周阁,座落重重。 叶风跟着赵府的管事穿过高大的门楼,迈上九重石阶。环目四顾,绿树掩映中尽显奢华,由衷赞叹道:“有钱人啊。” 宁采臣衣衫单薄,缩着脖子搓着手:“这大户人家就是大,走了这许久,还进不得屋子。春寒料峭的,冻杀个人。” 正自抱怨着,一阵爽朗的笑声,隔着老远就传了过来:“哈,哈,哈,叶贤弟果然是信人。” 两名僮仆在后面气喘吁吁一路小跑:“古爷,你慢点儿。” 叶风泛出笑意,张开双臂迎了上去:“兄长!” 古长风停下脚步:“这位兄台如何称呼,可是叶贤弟来不了,托你捎来口信?” “我就是叶风啊。” 宁采臣疑惑道:“燕兄?” 古长风面色转冷:“莫非老兄是来消遣古某的?” 叶风心里暗道一声糟糕,一路上都在为大嫂子、小嫂子的事情忧心,竟然忘了这茬。如今顶着一张燕赤霞的脸,教古长风如何认得,慌忙道:“此事说来话长,请容小弟解释。” “你既背负大剑,当为剑道中人,先接我三剑再来说话。出剑吧!” 宁采臣和管事、僮仆一齐往后退开:“燕兄,我看好哟。”果然是个没义气的。 人的勇气,往往来源于无知。 随着剑技的不断提升,叶风越来越明白古长风的可怕之处,以前是有多愣多二,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这样一位千百年不世出的天才。 他瞳孔缩小,头皮发麻,然而拒绝是不存在的,只能寄希望于古长风点到为止,下手不要太重,眼下的这具皮囊可不想轻易舍弃。 见他慢吞吞的从背上取下大剑,古长风轻斥一声:“第一剑!” 这一剑君临天下,惶惶如明月照大江。 叶风早见识过厉害,不敢硬接,虚晃数步错身闪过,反手还了一剑。 古长风长剑圈转,在他的剑尖上点了一下,轩辕神剑发出一声悲鸣,向右荡开。 一股巨力透过剑身传来,叶风含胸紧腰,摇臂踏跳,凌空翻转数周才卸去了剑势,心道:“大哥比以前更强了。” “第二剑!” 寒光大盛,剑出如电。 叶风连滚带爬的堪堪避过,左掌在地上一按,贴地前纵,手中剑朝着古长风腿弯掠去。 基地的搏击教官在第一堂课就反复强调:“进攻!进攻!再进攻!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进攻,放任对手攻击只会让他更加肆无忌惮。” 这句话刻在每一位学员的心中,反击意识如同本能。 古长风立剑架开,抬腿一脚踹在他肚子上。 灵力迅速化解了伤害,却没有办法抵消冲撞,叶风飞跌出去,横着滚出三丈开外,轩辕神剑丁零当啷在地上磕出一串火花。 古长风轻轻“咦”了一声,不知是为了他执着的反击意志,还是怪异的护体灵力:“不堪一击,拿出你的真本事来!” 叶风热血上涌,体内涌动的肾上腺素与神经递质交相辉映:“竟然被鄙视了,豁出去了,了不起一会夺舍宁采臣的。” 宁采臣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恶意,脑后阴风阵阵,打了个哆嗦,又把书生方巾用力的往下压了压。 望着他眼中熊熊燃烧的战意,古长风笑了:“好,第三剑!” 叶风的剑不再躲闪,兵刃交击声大作。他早就忘记一共递出了多少剑,《三生剑诀》愈发的圆转流畅,原本运剑中的一些生疏也渐渐融汇,只觉得酣畅淋漓。 宁采臣终于忍不住数道:“一百八十七,一百八十八,一百八十九......” 古长风虚晃一招,跳出战团:“且住!好小子,有长进。” 叶风微微错愕:“啥?” 立刻恍然大悟:“你!” “和你交手几十次了,还是一点亏都吃不得,一着急就乱了章法,跟泼皮斗殴似得。” 叶风的古怪多,连分身这种法门都会,换个样貌这样的事,也是见怪不怪了。 叶风眼角带泪,肌肉拉伤给疼的。 这可是跟剑仙掐架,全力施展倒没觉得,一停下来浑身都痛:“那你还打。” “许久不见,看看你是否偷懒,剑术可有长进。这二来么,也不记着来瞧瞧我和绾儿,不踢你一脚怎生解气。” 事实上,要不是看他使完一套《三生剑诀》,古长风也不敢肯定。 这部剑法世上没有第三个人会,叶风学的时候有几处瑕疵,纠正了很多次都改不过来,见他连错都错的一样,方才信了。 叶风发现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理解还是太肤浅了:“兄长,你如此腹黑,嫂夫人知否?” “来,来,来,外面凉,进屋喝杯热茶。” 古长风打了个哈哈,又问宁采臣:“这位小兄弟,还未请教。” “在下宁采臣,见过古兄。古兄剑术盖世,着实令人眼界大开。” 这样干瘪的恭维实在无法搔到痒处,古长风都要听出老茧了,随口谦逊了几句。 记得方才他称呼叶风为“燕兄”,估他未必知道底细,便吩咐管事:“赵四叔,宁兄弟穿的单薄,你着人准备热水,请宁兄弟沐浴稍事休息,晚一些再来叙话。” 打发走了宁采臣,古长风领着叶风进了偏厅。 一进屋就拿眼睛上下打量,看的他心里直发毛,惴惴道:“兄长,这个,小弟不好男风。” 古长风兀尔道:“为兄也不好这一口。” 仆役端来了火盆,又上了茶,古长风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笑道:“上回见你明明没有灵根,不能修炼,为何区区数月未见灵力充沛若斯,快与我从实道来。” “唉,一言难尽,直如隔世啊。” 叶风苦笑着叹了口气,挑些要紧的地方大致讲了一遍。 听到庄周突然发难害他性命,古长风重重地拍了一下案几,怒道:“这老匹夫,若教我撞见,定要一剑杀了他。” “多谢兄长,此事小弟自会与他做个了断。兄长若是遇见,要小心他手里的宝物。” 之后在乱域中的经历,叶风简单一笔带过。只说是遇到个仙人,得了一部仙诀。 关于帝君奕的事情只字未提,倒不是顾虑什么,似乎奕的神魂多少在影响着他。 又提及连九说的炼气境,古长风是剑道中人也是修士,正好讨教。 说到这里他有些腹诽基地的情报工作,在这方面几乎一片空白,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失误。 事实上,鉴于资料收集的局限性,基地方面一直错误的以为苍茫世界是一个高武世界。修士的境界并不能通过外表区分,只有在双方灵力接触时才有可能察觉。 这个认知,在得到《玄天图录》之后才进行了修正,黄杉已经在着手安排这方面的任务,只不过一直没有腾出人手。 古长风对他的修为也颇为好奇,抓过他的手腕,用灵力查探了良久,方才沉吟道:“竟然是化神初期。你的仙诀果真了得,连化神境强者都着了你的道。” “那连九和西门是什么境界?” “连九是炼气初期,兵器谱排名一百九十七。至于你说的西门,兵器谱上一共只得两百人,并没有复姓西门的,所以可能实力在连九之下。那个姓钱的既然被称作大人,极有可能隶属秦军,军中人物大多不在榜上,倒也情有可原。当然,西门不在兵器谱,也有可能是这个缘故。” “兄长一身惊人艺业,必定也是化神境高手了。” 古长风赧然道:“为兄苦于功法所限,多年来一直困在炼气后期,无法突破。说起来,贤弟正是我的大机缘,图录玄妙无比,于修炼一道大有裨益。数月来,每每释卷,多有感悟,境界终于再次有了松动。” “恭喜兄长!”问得有些唐突了啊。 转念一想,炼气后期都猛成这样了,又问道:“若是我习得修真功法,会不会也很厉害?” “可惜《玄天图录》只有下册,不能直接修炼。你且住下,我先教你使用灵力驱动《三生剑诀》。” 叶风喜道:“多谢兄长,往后兄弟也能横着走了?” 古长风大致给他介绍了一下修士的境界划分,怕他轻敌,又补充道:“修为只是一方面,境界再高,也要相应的功法配合。《三生剑诀》只能发挥出炼气境的威力,以贤弟的修为悟性,假以时日,对上炼气中期可保无虞,若是炼气后期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小弟省的了。”看来最后还是得着落在高子木身上。 “你若没有要紧事,不妨多住些时日。再过半个月就是我和绾儿成亲的日子,观了礼再走。” 正说到赵绾青,赵绾青一挑帘子就进来了:“听你的长随说,风弟来了,人呢?” “可不在这儿么。” 叶风苦笑一声,站起来见礼:“见过大嫂。” 古长风见她脸上一副活见鬼的神情,赶忙解释了一番。 赵绾青凑到叶风跟前,伸出手揪揪他的大胡子,回头对古长风笑道:“风弟现在看上去比你年长啊。” 叶风脸上一阵抽搐,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要不要回头把胡子给剃了,不然以后姑娘们见了都喊大叔,未免也太酸爽了。 “贤弟侥幸大难不死,绾儿莫要再取笑了。对了,适才在院中遇见老爷子,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可是遇到了什么为难事?” 赵绾青到他身旁坐下:“你这位乘龙快婿啊,要名望有名望,要才干有才干,人品样貌样样拿得出手,父亲大人满意的不得了,逢人就说。前些日子听说你要冲击化神境,就想着为你觅一枚空灵丹。打听来打听去,找到了正阳门的长老卢生。那卢生是高级丹师,为人倒不难打交道,就是有些怪癖。父亲带着重礼找他求丹,卢生爱棋如命,听人说父亲也好此道,非要赌棋。父亲先胜了一局,后面关心则乱,连负了两盘。丹药没求到,倒白白搭进去一大堆珍贵的材料。” 她伸出素手,环住他的臂膀:“这可是老爷子的糗事,你听过就算了,可千万别往外说,连累我吃挂落。” “老爷子一番美意,我如何会不知好歹。” 叶风如今摆脱了单身狗行列,两人抛洒狗粮,倒也能泰然处之。 见赵绾青纤纤手指上涂了漂亮的指甲,忽然想起一个典故,长风染指。 说是有一个叫长风的人,每日里替妻子小燕涂指甲,感情好的不得了。这是继韩寿偷香、相如窃玉、沈约瘦腰、张敞画眉的第五大风流韵事。看两人的样子,这指甲保不齐就是古大侠涂的。 几千年悠悠华夏,史书为文人所写,对武人素来偏见。江湖中人若不搞个刺杀君王,诸如专诸、要离、聂政、荆轲,早晚埋没在历史尘埃中。还要防止被文人夺了功业,君不见博浪沙只余张良之名,真正卖命的唯有大铁椎三个字。 那个叫长风的现在一定还没出生,要不要给老哥宣传宣传,夺了这雅事,也混个名留青史? 赵绾青见他神情古怪,笑言道:“接下来照着族里规矩,我不能往这边来了。你哥以前风流的紧,你可帮我看好了,别教人给拐跑了。” “领命!”叶风一脸正色,笑得赵绾青花枝乱颤。 白衣女子的事,迟早纸包不住火,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第三十二章 巴女多情 琴清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女人。 像她这样的人,世上并不多。有人羡慕她,有人妒忌她,然而她只是寂寞。 有人说:“寂寞使人衰老。” 这句话在她身上并没有见效,她的鼻梁还是很挺,腰还是很细,一双修长的腿也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肉,全身上下的皮肤绝没有丝毫皱纹。 她的眼睛还是很明亮,见到她的人谁也不相信她已是快两百岁的女人了。 琴清是望门寡,尚未过门,丈夫就战死了。她一个人守着族中产业,凭雄厚财力护佑一方。 始皇帝表彰其守贞之节,封其为贞妇。 出于对生母赵姬的厌恶,这个“贞”字,还投射了始皇帝心里母亲的形象,坚贞,独立。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并非独立,她的坚守也并非为了那个只有匆匆一面的亡夫,而是另外一个人。 马车停住了,侍女在窗边小声禀告:“会主,卢老家到了。” 耳听得不远处传来叫骂声,琴清微微皱了皱眉,吩咐道:“去看看,是何人在卢老门前喧哗。” 正在骂娘的人是叶风。他今天一大早就出门,一路打听卢生的家。 叶风身边没有多少钱财,不过轩辕神剑可是宝物,反正也不趁手,倒不如换了空灵丹当作贺礼。 地方不难找,没一会就到了。 主人家一开门,见过,就是河边下棋的白胡子老头,想来那个花白胡子的就是赵老爷子了。一开始老头还算客气,谈话的过程却很不愉快。 对于绝世神兵老头一点兴趣都欠奉,换空灵丹?想多了吧。 叶风好说歹说,最后把老头说烦了,表示愿意出一百个大钱收下宝剑,就当作酬谢他跑腿的辛苦费。 “不乐意?门在那边,请便。”不由分说就把他轰了出来。 那侍女是琴清的贴身婢女,也是颐指气使惯了的,叶风更是气不过,三言两语就吵了起来。 琴清有些生气,这么点事情都办不好,是不是平日里太宠着她们了。 一掀车帘下了车,忽然就怔住了。 侍女见她面色不虞,知道主人不喜,不敢再多言,低着头退到一旁。叶风也不好再口出恶言,讷讷地神情有些不自然。 琴清的声音有些颤抖:“先生,可还认得琴清?” “琴清?当然听说过啊。”基地专门组织集中观看过tvb连续剧《寻秦记》,一来是为了激发特勤队员们学习先秦史料的热情,二来也有点当作早期生活指南的意思。其实都是胡扯,主要是黄杉喜欢看。 她热切的眼神黯淡了下来:“只是听说过吗?” 叶风却来了兴致:“你可认识项少龙?” “未曾听过,可是像先生一样的英雄人物?” 不对,自己现在的相貌是燕赤霞。她怎么会认识燕赤霞?宁采臣不是说他们到这个世界才没多久,一直在树林里转悠吗,难道老实人也会说谎? 琴清见他默不作声,以为他不高兴了,收拾心情,柔声道:“先生随我来,好吗?”叶风也有些好奇她跟燕赤霞是什么关系,就答应了。 上了马车,琴清似乎满腹心事不知从何说起,叶风在陌生异性面前向来嘴笨,几句话就把天聊死了。好在时间并不煎熬,美人在侧,暗香浮动,总教人心旷神怡。彼此间的缄默,反倒让气氛中多出了几分暧昧。 马车顺着大路出了城,城外的道路有些颠簸,经过了一片树林,车身倾斜上了山路。 叶风掀开窗帘,只见崇山峻岭,一边是悬崖绝壁,另一边则是万丈深渊。 翻过了山,眼前豁然开朗。 大约又走了一个多时辰,马车驶进了一座城池。琴清在城中拥有极高的地位,车驾所过之处,行人、武士纷纷驻足行礼。在驰道的尽头,有一座巨大的宫阙。马车直入宫门,一路奋蹄扬鞭,终于在宫内的一间院落前停住。 “这是何所在?” “这是琴清的家,先生请。” 叶风下了车,见她纤纤弱质的样子,忍不住伸出手相扶。 这个下意识的举动,让她满心欢喜,皓腕轻移搭在他手背上,轻快的跃下马车,顺势牵住了他的手。她的手柔弱无骨,指尖传来的温润,让叶风心里生出一些异样。 步入庭院,古逸婉曲的庭院里,小桥流水巧纳方圆,布置的极为雅致。院内只有一间屋子,屋前一丛蓝色的花开的十分娇艳。 “这是什么花,开的这般早。”叶风假装指给她看,借势抽出了手。 “蓝色鸢尾,代表宿命中的游离,精致而美丽,易碎且易逝。这个院子里埋了灵石,故此一年四季花开不败。” 叶风迈上小桥,随口问道:“为何带我到此处?” 等了一会,却没有得到回应。 待要回首望去时,耳畔传来动听悦耳的歌声,歌声中带着淡淡的哀伤,是琴清在低声清唱。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 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玫瑰枯萎 冷风吹 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叶风愣住了。 不是说没有项少龙吗,这《虫儿飞》是谁教的。燕赤霞?那谁教的燕赤霞?心中翻江倒海,猛然回首。 她凝望着他,脸上越来越温柔,心里越来越肯定。 终于,泪水涌了出来,歌声无以为继,哽咽道:“这里也是先生的家。” “这个,大姐......” “我看上去老了吗?” “不老,小姐......” 琴清抬起头,幽幽的望着他:“叫我小清,好吗?” 望着她眸中恳切的目光,眼角泛出的泪花,叶风无法拒绝,轻声唤道:“小清。” “叶风,你肯认我了!” 叶风如遭雷击,涩声道:“你,你喊我什么?” 她的笑容刹那绽放,张开双臂,转了个圈儿,喊道:“叶郞,我终于等到你了!” 漫长的等待,在这一刻换得了圆满的结局。那么,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这,这不可能!”脑中飞速闪过无数念头,下意识的认为这是个阴谋。 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是大哥、大嫂,还是赵府的下人? 一团温香软玉扑入他的怀中。 佳人投怀送抱,叶风却手足无措。 琴清闭上双眸,踮起脚尖,脸上带着初恋少女般的红晕,等待幸福的降临。 《虫儿飞》是怎么回事,是其他队员在秦国传唱出来的?如果这是个局,谁布下这么大的局,竟然请动了琴清这样的人间绝色,她自己吗?然而,这样荒谬的设计,岂非漏洞百出。时空穿梭的结果吗?不可能,绿光是空间交换,并不具备时间跳跃能力。 叶风的脑子里填满了问号,如同一团乱麻,想遍了各种可能性,依然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期待中的甜蜜拥吻迟迟没有到来,她失望的睁开眼,松开手后退一步,重新拉开了彼此间的距离。 借着整理散乱的云鬓,稍稍平复了一下心绪,苦涩道:“是我太心急了。” “对不起,太突然了,我一下子……”叶风有些内疚,瞎子也能看出她眼中的情谊,我到底在疑神疑鬼些什么。 她伸出手指掩上了他的嘴唇。 最难消受美人恩,他认为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我只是......唔!” 琴清飞快的踮起脚尖,蜻蜓点水般的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就这样被人夺去了初吻,好像并没有什么吃亏的。 然而该说些什么呢,谢谢? 琴清红着脸说道:“你先进屋稍坐,我去取样东西。” 两人的关系并未就此确立,叫“叶郎”似乎唐突了些,再叫“先生”又不愿意,仿佛这样一个称谓会把彼此重新拉回陌生的原点,于是便成了你呀我呀的没了个礼数,也没有再把他当作客人。 叶风点了点头。 这一天里的经历,如同一场绮丽的梦,要是回去讲给黄杉听,肯定会笑他在发春。 目送她离去,叶风信步走进屋子。 屋子里收拾得十分整洁,墙角边放一张床榻,应该是一间卧室。案几上有一幅卷轴,他绕过案几,将它展开。 这是一幅画,画中人英气逼人,正是他眼下的模样。即便不懂画的人,也能看出作画之人笔力不凡。纸上没有题字和落款,有几处遇水墨色渗开的痕迹。 是谁用情如此之深,在他的画像前暗自垂泪神伤?心里没来由的一痛。 太感性了啊,都不算太熟。 作为一名出色的特勤人员,情感过于丰富容易失去判断力,绝对不是什么好现象。不算太熟吗,刚才可亲上了。不行,得想些其他事情分下心。要不练会功吧,立刻就否决掉了,找死啊,心乱如麻的铁定走火入魔。 琴清去了怕是有半个时辰了,怎么还不来。幻想着头顶落下来一张大网,门外涌进五百刀斧手,该如何脱身。 怎么还在往坏处想,潜意识里一定对她有排斥。毕竟蓝姑娘比她先出现,总有个先来后到。 “在想什么呢。”琴清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门口。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见她似乎补过了妆,信口道:“仙女不照镜,愁来看深井。井底那得风,摇波乱人影。” 这是明人刘崧的诗,用在这里颇有几分调笑的意味。 琴清心中欢喜,嫣然道:“小清去的久了,让你久候了。” 她在他身旁坐下,卷起了画轴搁在一边,将一个布包摆到他面前,摊了开来:“这是你先前留下的。” 叶风将那物件拿起来,入手很重,是一个金属圆盘,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这是一块阵盘?” 他不太肯定,跟之前见过的阵盘很不一样。 “不知是何物,你走时并未交代。” 叶风自从可以修炼之后,对这种身外物就不太感冒,更何况他正为情所困。琴清的情让他动容,他无法决定要不要接受这段感情。 爱情,从来不是由一方付出,而另一方得到。 如果其中另有缘故,如果是她弄错了呢? 叶风思索着该如何开启这个话题,斟酌字句道:“我失去过一段记忆,也许你就在那里。与我说说我们初识时的情形,好吗?” 这个理由只是托词,这样的可能性并不存在。 “清与君初见,便如相识过了一生。”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既不愿再讲,他也不便追问,只得作罢。 这一夜,叶风在小院住下。花前月下影成双,琴清流连至深夜,方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叶风松了一口气,如果她坚持留下,他可能就此就沦陷。 其实她何尝不愿,只是若自荐枕席,又怕他由此轻贱了自己。 是夜,叶风梦中娶妻。同时娶了琴清和蓝月溪,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生生从梦里笑醒。 真是一夫多妻万恶的旧社会啊。 第三十三章 风起 顺着似成相识的回归线,依然轮回在过去,忘却了本来是谁。 三日后的清晨,叶风带着那块不知为何物的圆盘和一瓶空灵丹,离开了琴清的城。 他必须要走了,与其说离开,不如说是逃走。 但凡是选择的离开,必然有不可避免的逃离情节。 世间若有轮回,那么这一世和那一世,没有了彼此一同经历的那些事,他和那一世的他还会是同一个人吗? 他开始明白了琴清为什么会不肯讲述他们的过去,也许只有由他自己找回过往,才会真正变回她等候的那个人。 离别时她低头为他整理衣衫,抚平衣襟上的褶皱,如同送别夫君的妻子,只说了一句:“早点回来。” 或许她已经习惯了等候,或许这一次不会太久。 他朝着远处孤寂的身影用力挥了挥手,大声喊道:“我会回来的!” 飞身上马,拨转马头,用手按了按怀里的瓷瓶。 他只随口打听了一下空灵丹,她就为他觅来了一整瓶。琴清不但是高级丹师,还是巴蜀丹会的会主。江州盛产丹砂,巴蜀丹会是秦国最大的丹会,空灵丹自然罕有,于她而言却算不得太大的难事。 大哥、大嫂应该会高兴吧,做兄弟的可是牺牲了色相的。 这样想着,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好像亵渎了什么。 然而终究是没有发生些什么,还真是禽兽不如啊。 ? 按辔徐行,入目处群峰环绕起伏,林木葱茏幽翠,又是另一番心境。 抵达江州城时已近黄昏,一到了饭点,街上全是人。 酒肆、饭庄的伙计大声招揽着生意,叶风一看走不了马,正寻思着换条小路,忽然看到一个背影。怎么会是他? 上一次见到他是在吴地,这人名叫楚升,是天机殿百将,也是韩信最初带来的二十八将之一。被韩信派出去办事一直未曾归来,倒避过了那场大战,想不到在这儿又碰上了。 与他同行的还有两个人,操着本地口音,相貌平凡,衣着既不奢豪也不显寒酸,初看就像普通平民。然而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二人并未刻意掩饰浑身上下的干练之气,行走间步履矫健,一看就是出身行伍,多半也是天机殿的人。 三人拐进一间酒肆入了雅间,叶风横竖没什么要紧事,就打算跟上去瞧瞧。 把马缰绳交给门口的伙计,随手抛过去一枚半两钱,那伙计谢了赏,自去拴马,另有一名伙计将他迎了进去。 隔壁的两间雅间都还空着,叶风就要了左边的一间,随意叫些酒菜打发了伙计,一边留心着那面的动静。 楚升对其中一人态度很是客气,称其为吕兄,那人则唤他楚兄,身份地位估计相差仿佛。等酒菜上齐后,姓吕的就吩咐伙计带上房门,莫要教人进来打搅。 在他们的寒暄中,叶风隐约听到高子木三个字,立刻就来了精神。 他的听力极佳,两人谈话间刻意压低了声音,仍旧一字不差的落在耳朵里。 原来,高子木一踏入会稽境内,就被天机殿的暗桩发现。 韩信做事的风格从来是千斤压四两,尽管资料显示高子木只有筑基后期的修为,还是派出了拥有炼气中期实力的楚升。 韩信许诺事成之后向百里毅保举他为千人,直接越过五百主进入中级军官序列。 为了千人将亮闪闪的官帽,楚升也是下了死力,短短几日就寻到了高子木。本以为手到擒来,哪知一动手事与愿违。高子木已经修成了第二重玄天,修为相当于炼气中期,加上韶华剑神兵利器在手,竟与他斗了个旗鼓相当。 两人大战三百回合,楚升凭借强悍的战技终于险胜一招。 高子木负伤后御剑逃遁,数月间领着他飞遍大半个秦国。他足足用去了三十几张追踪符才侥幸没有跟丢,一路追进了巴蜀。 正听到紧要关头,隔壁忽然没了响动。 叶风见他们并未走出房门,也没放在心上,给自己斟了杯酒,惬意的喝了一口。这次走运了,接下来只要跟定楚升就能找到高子木。大哥说了,炼气中期随便欺负。没去想,他此时还没有学会灵力运剑的法子,这二人的武力,恐怕还要高过那个做了鬼的钱大人,哪个他都不是对手。 又等了一会,还不见动静,叶风越想越不对劲,猛然一拍脑袋。我是不是傻啊,有神识不去用,偏要巴巴的听墙根。 当下散出神识,刹那间,四周的情形一览无余。 只见隔壁雅间里笼罩了一层淡淡的雾气,他默运仙诀探了进去。果然,谈话还在继续,在那姓吕的身前的案几上摆了一个阵盘,估计是开启了隔绝阵法,屏蔽了内外的声音和神识。 好在百将层次的下级军官,拿得出手的也不会是什么高级货色,叶风的神识本就超过一般的化神境强者,加上融合肉身后,又形成识海将仙诀推到了第二重境界,轻而易举就突破了屏障。 这个时候,有关高子木的话题早就结束了,姓吕的正在讲另外一桩事。楚升一直在空中飞,没有收到过消息,不时的插话打断,问的极为仔细。 叶风越听越心惊,在他离开后的这段时间内,会稽的局势急转直下,简直可以用天翻地覆来形容。 先是项羽在安阳山誓师,聚兵一万,攻击韩信所部。彼时天机殿援军已开始陆续抵达,然而韩信依旧未醒,部将苏角临危受命,统领八千步卒御敌。项羽勇冠三军,神力无匹,阵斩秦将苏角,秦军大败。 此时秦军中再无可用之将,蓝月溪只得亲自领兵上阵。战阵中,为龙且言语所激,斗将力尽被擒,落入贼手。秦军大乱,是役,贼兵阵斩秦军七千余人,连范师也死在乱兵中。一干亲卫将昏迷中的韩信抢出,下落不明。 叶风听的直拍大腿,傻姑娘,你怎么能一时冲动答应跟人单挑呢。 就你那两下子,也就欺负欺负姬余那种小脚色,宫里长大的孩子都是从小被人奉承惯了,不知道天高地厚啊。 然而,这一切只不过是刚刚开始。 吴县守将孟凡高出兵救援,于城外中伏,两万郡兵被打的丢盔弃甲,全军尽墨。孟凡高身披数十箭,领着数百残兵突出重围,杀回城下。哪知项梁早有准备,趁着城内空虚,里应外合拿下了城门,孟凡高无奈败走彭城。 孟凡高既败,殷通派去包围项府的一千郡兵望风而降,殷通本人也没有走脱,全家三百余口被悉数被擒。 终于,老谋深算的项梁掀开了他的底牌。翌日,尽起合会十万之众,于会籍郡治所吴县举起大旗,奉项羽为王,上尊号西楚霸王。 项羽挟大胜之余烈,率领大军连克十余城,铁枪所指,挡者披靡。 项家军一路打到彭城,孟凡高再败,彭城失守。项羽于彭城中犒赏全军,论功行赏,封项梁为上柱国,季布、桓楚、龙且、曹咎为将军。钟离眛因泄露机密,被当众腰斩。 同时,指派殷通出使咸阳,要求扶苏下旨为其王爵背书,并把整个会籍郡划归他的封地,否则将处死蓝月郡主。 项羽并未在书信中口诛笔伐,没有历数秦国残暴的罪状,也没有提出讨伐的口号。这无非是缓兵之计,希望在秦廷的犹疑中静待事件的发酵,等待号令天下的时机。 扶苏没有给殷通开口的机会,直接将其下狱。接见,等同于给予项家正式地位,如同承认其为一国,会给朝野内外传递出错误的信号。监国太子老于政事,当然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作为一位父亲,他对蓝月溪的安危忧心如焚,但身为一名君王,他必须对叛军明确的表达出强硬的姿态。 会籍的局势一片糜烂,周边的郡县不约而同的加固城防、招募士卒,大量的退伍军人被征召入伍。 秦国的上空阴云密布,战事一触即发,所有人都在等待扶苏的决断。 叶风再也听不下去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立刻马上赶赴彭城。 骑马,太慢了!御剑,还不会,找大哥! 风风火火的跑出了酒楼,后面伙计追了出来:“这位客官,还没给钱哪!” “差点又吃了霸王餐。擦,你丫霸王,敢动我的女人,老子宰了你!” 随手丢出一串铜钱,伙计身手敏捷的接在手里,喊一声:“客官慢走!” 出门找马,马呢?一看刚才拴马那伙计还在,一把拎了过来:“我马呢!” “这不在这儿嘛,哎,哎,马呢?”伙计也傻眼了。 马是匹好马,琴清亲自挑选的,连同马上用的鞍具都是最好的。 然而,重点不在这儿,时间耽误不起啊。 “黑店哪!”叶风心头火起,一个巴掌把伙计重重地扇了出去,跌进门一连撞翻了好几张案几。 酒肆的掌柜慌忙出来交涉,这事儿叶风占着理,事情也不复杂,三句话就讲清楚了。掌柜回头望了伙计一眼,见他躺在地上捂着腮帮子,一脸委屈地说不出话,却没有愤慨之色,知道多半理亏。 这掌柜倒也光棍,没有推诿,只是要求叶风留下住址,给他一天的时间,不管找的到找不到,都上门赔礼谢罪,给他一个交代。 叶风估摸着这事多半是酒肆外面的人干得,谁教他的马扎眼,秦国一匹好马可值得不少钱。伙计固然失职没看好,但掌柜的反应让他挑不出毛病,只好悻悻地自认倒霉。 ? 第三十四章 云涌 古长风好游历,好结交,快意恩仇,这些年结了不少仇家,也交了很多朋友。 仇家差不多都死了,朋友大多还活着,所以每到一处落脚,便有许多相厚的友人前来拜访,更何况这次是娶妻,登门道贺的人更是络绎不绝。 叶风赶回赵府的时候,古长风正在招呼客人。叶风让下人进去通禀,说是有要紧事。 不一会儿,古长风就出来了,一见面就锤了他一拳:“好小子,一走三日人影不见,有事才想起我了。说说,都上哪儿去了。” “一言难尽。” 古长风见他神态忸怩,笑道:“好事儿?” “不算坏事吧。” “那你方才火急火燎,又是为何?” 叶风将他拉到一边,大致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古长风听了直嘬牙花,秦国已经多少年没打仗了。项羽名气不小,虽说平日里无甚交集,但多少也有了解,想不到不鸣则已,一动就搞出这么大阵仗。 “莫要慌张,先随我进去,正好天机殿的人在,问清楚再做打算。” 客人名叫周谦,天机殿校尉,古长风曾经救过他的命,两人是生死之交。这次天机殿本部传出军令,在全国范围内紧急抽调精英支援会籍战场,他素有勇武之名,也在征召之列。 此一去山高水远,也不知何时才能返乡,古长风成亲的日子肯定是赶不上了,于是临行前匆忙的备了贺礼,一来是提前道贺,二来也是话别。 周谦一开始不肯讲,毕竟军国大事岂同儿戏。最后,终究是抹不开情面,加上古长风话里话外叶风与蓝月郡主有旧,挤了挤眼睛意思你懂的,搞不好还是未来郡主驸马,于是把心一横,就把话说开了。 天机殿通过音珪传信,周谦得到的都是最新进展。 原来,会籍郡的局势固然糜烂,蓝月溪本人倒暂时没有性命之虞。 叶风关心则乱,在酒肆里没等把话听完就冲了出来。 扶苏在羁押殷通后并没有马上派遣大军围剿,只通令周边各郡各县固守待援。 项羽忌惮的无非蒙恬的长城军团和赵无忌的岭南军团,既然这两大军团都按兵不动,那么形势依然对项家有利。项羽一边保持对周边城池的低烈度攻势,一边派出大量说客,四处奔走游说。 只要六国势力答应举事,届时秦国遍地烽烟,当能乱中求活,火中取栗或可开创一代霸业。 此时项家与秦廷正处于某种微妙的平衡,或者说是项羽和扶苏双方都在维持克制。短时间内,项羽不会杀了蓝月溪祭旗,以免过渡刺激到扶苏。 叶风听他一番分析,心下稍安。 周谦起身告辞,准备即刻动身。 古长风本想留饭,然而军令如山,也不便强留,只叮嘱万事小心,等他回来再畅饮一番。 三人出了客厅,送至屋外的开阔地,周谦停了下来。 叶风心中一动,问道:“周兄打算如何去?” “战事紧急,自然是御剑前往。” 叶风喜道:“可否带小弟一程。” 古长风止住他,轻轻摇了摇头。 周谦倒是解释了两句:“周某的佩剑只是下品飞剑,若多带一人,恐力有不逮,抱歉。” 古长风朝他拱了拱手:“此事长风另有安排,周兄自去。” 周谦点了点头,对两人一一抱拳,转身踏上飞剑。一人一剑腾空而起,须臾融入夕阳霞色,消失不见。 见叶风欲言又止,古长风正色道:“我知你心中急切,然而凭你眼下的实力,又没有携带步枪之类的兵器,恐怕应付一名校尉都勉强。乱军中若不能自保,何谈救人。” “请兄长教我。” 古长风点头道:“御剑之道,以意为体,以剑为用。意是主,剑为从,意是纲,剑是目。神识倘若不成,剑术再强,总归落于下乘。修士要达到炼气初期才能凝练神识,御剑术方可小成。你于机缘巧合下,迈过了这最难的一道坎,余下的不过水到渠成。” “那要几日可成?” “我当年修炼至踏剑凌空花了七载。” 修炼一途靡费光阴,修士的境界都是无数岁月堆积而成,短短七年就达到炼气境,只能用天才来形容。 可是七年,蓝姑娘的坟头草都换了好几茬了。 古长风微笑道:“你不同,你是化神境的底子,三日足矣。” 磨刀不误砍柴工,也不差这三日。 说到化神境,叶风想起了空灵丹,从怀里掏出瓷瓶递了过去:“小弟恐怕也赶不上兄嫂的喜酒了,区区丹药,权作贺礼,请兄长万勿推辞。” 古长风摆了摆手道:“我自是与你同去,来去不过数日,耽误不了事。救了弟妹,一同返来饮酒。这礼,等到了那天再送不迟。” “我拐跑了大哥,嫂子非剥了我的皮。” “毋庸多言,此事就这么定了,绾儿那边我自会去说。” 大哥范儿啊,叶风心里感动。 有了大哥出手,救人又多了几分把握。若是易地而处,我亦会如此,便不再劝,笑道:“就依兄长,先看看丹药吧。” 古长风见他一副献宝的样子,倒有些好奇,接过瓶子打开,倒出一颗,摊在手心。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有些不敢置信,又用神识扫去,感受到丹药中浩瀚如星而又平和如水的灵气:“竟然是空灵丹,你如何得来?” “小意思啦。”叶风笑呵呵地打了个马虎眼,却闭口不提琴清的事。 “这丹药过于珍贵,你虽是化神境的底子,以后也有用得着的地方,我留一颗就成了,余下的你拿回去收好。” 叶风把瓶子挡了回去,拈起古长风掌中那颗空灵丹收到怀里:“那我就留下这一颗吧。” 这么奇怪的东西,带一颗样品回基地,让他们去化验分析一下也好。 古长风叹了一口气:“那为兄就承了你这个情。” 抬手招呼下人过来,吩咐去将他的逝水剑取来。想了一下,又叫他取个空瓷瓶来给叶风。这么贵重的丹药就这样随手一放,散了药性就可惜了。 没一会儿,下人取了剑和瓷瓶来,又招呼其他仆役一齐退了出去,关上了院门。 偷看传授武艺是大忌,大户人家的下人,这点眼色都是有的。 “我先教你运用灵力的口诀,你听仔细了。丹田气足,督任并行。防危虑险,依脉运行。周天循环,畅通身融。气归丹田,功成法明。此为灵力运转一周天,你先试着做一遍。” 古长风教的是最基础的法诀。 叶风不缺境界和战技,只需将丹田的灵力激发出来,这样就容易的多,越简单越是有效。 从普通人到修士,感知灵气并聚拢灵力是第一道门槛,叶风体内灵力充沛,做来全不费力,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学会了。 于是,古长风又教他灵力运剑之法。 如同打开了一扇窗,一个全新的世界扑面而来。 剑,原来是这样用的。一剑挥出,千军辟易,天地间充溢的灵气和附着于剑身的灵力交相辉映,仿佛贴合某种韵律。 再使出《三生剑诀》,同样剑芒点点,威势大不相同。或风雷阵阵,或细雨绵绵,一招一式都蕴含着惊人的破坏力,这才是《三生剑诀》的真正威力。 天渐渐黑了,叶风浑然不觉,剑意连绵,物我两忘。 古长风打开院门,让仆役进来掌了灯,又送来酒菜,坐在廊下自斟自饮。这个兄弟悟性奇高,又有大机缘,他日成就不可限量。 看到兴起处,逝水剑龙吟出鞘,大喝一声:“看剑!” “来得好!”叶风精神大振,轩辕神剑如匹练挂落,重重地斩在逝水剑上。 空气中激荡出连串爆裂音,剑气化作一圈圈波纹四面荡开,所过之处,乱石崩飞,树木连根拔起,古长风的一桌酒菜扫的到处都是。 “好!”古长风喝一声彩。 他已是半步化神的实力,叶风全力一剑爆发出的威力,竟然毫不逊色。 胸中生出豪迈之气,腾身而起,将脚下青石板踏的四分五裂,一剑凌空虚度,气吞山河。 认真起来的古长风是非常可怕的,叶风的压力陡然倍增。他是愈挫愈勇的性子,虽苦苦挣扎,却如狂风暴雨中一叶扁舟,每每飘摇欲覆,又化险为夷破浪前行。 “停,停,停!”古长风忽然收了剑,跳出圈外。 叶风喘着气道:“怎么不打了,我,我还扛着住。” 古长风苦笑道:“可是我扛不住了。” 叶风愕然,顺着古长风的目光转头望去,只见倒塌的院墙外站着一个翠绿衣衫的婀娜身影,讪讪道:“嫂子,你什么时候来的。” 再一看,四周一片狼藉。要想说些什么,身后轰隆隆一通响,屋子塌了一半,不由一缩脖子。 赵绾青叹了口气,摇摇头无语的走了。 “今日就先到这儿吧。” “小弟不累。” 古长风打了个哈欠:“我累了。” 他是真的有点累了,迎来送往了一整天,一停下来顿时觉得乏了。 叶风有点抱歉的说:“兄长早些休息,小弟方才又有心得,再练一会。” “别,千万别练了,一会儿再把老爷子招来。” 看他满脸的意犹未尽,年轻人真是精力旺盛,我是不是老了,想了一想说道:“这样吧,你的运剑练得差不多了,接下去试试御剑。” 提着逝水剑在他的脚下划了一道线,再走到他左、右各自三丈远的地方分别画了个叉,形成一个三角:“立于此地,御剑过那两处绕行一周,方为初成。其间以神识操纵,不得以手触剑,剑不可及地,明白了吗?” 叶风连连点头称是,古长风又交代了些要领,临走不忘嘱咐道:“小心莫要伤到花花草草。” 第三十五章 星空之炎 清晨,阳光透过淡淡的雾气,温柔的洒落在万物上,别有一番赏心悦目。 古长风背着手踱过回廊,婢女、仆役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微笑着向他行礼。 他开始有些喜欢这样的居家生活,远离江湖的刀光剑影,不会从梦中惊醒拔剑,安宁、平静而祥和。 视野中倒塌的砖墙与干净整洁的环境有些格格不入,一会儿得交代管事找人来修葺。围墙里静悄悄的,没有了破风声。 这个不知疲倦的家伙,终于知道去休息了吗? 古长风小心地跨过瓦砾,入眼处,叶风木然呆立,蹙着眉头盯着手里的剑,脸上满是困惑。 “可是有何不妥之处?” “兄长你看。”掌中剑脱手掷出,轩辕神剑转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飞回来落入手中。 “不错,手腕不要使巧劲,靠神识操纵它折返。再投一次,从另一处绕回来。” 叶风沮丧道:“我办不到。” “勿要急躁,万般开头难。我做一次,你瞧仔细。” 古长风接过剑,潇洒的舞了个剑花,五指舒张平摊,手臂静止不动,轩辕神剑电射而出,带出一道绚丽的流光溢彩。 剑影在三丈外突兀地折出一个锐角,向右疾速划出第二条边,再次尖锐转折,形成第三条边,在空中留下一个完美的三角形轨迹。 他满意的伸出手,轩辕神剑从他指尖一尺远的地方掠过,“哚”地一声斜插在石板上。 “呃......”笑容嘎然而止,气氛陷入尴尬。 “这个,人有失手。” 见他犹自一脸悻悻,又道:“小弟昨夜练剑太吵,害兄长睡不安稳。不如,一同先去吃了早饭再来吧。” 圆场很失败,古长风很羞耻。兀自不信的拔起宝剑,注入一丝灵力,又挥舞了两下:“竟然只是一把凡剑。” 叶风装作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古长风从他眼中读到一丝笑意,脸上分明写满了不信,觉得有必要好好解释一下,免得被当作狡辩。 他决定先抛出一个疑问:“人可御剑千里,亦可踏剑凌空,然人非能飞,何解?” 这确实是个问题,叶风试探着问道:“能飞的是剑,而不是人?” “剑乃短兵之祖,至尊至贵,人神咸崇。始自轩辕黄帝时代,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然而最初的剑是不能御空的,直至有夏一朝,才出现了第一柄飞剑。” “一直到夏朝,才有了能炼制飞剑的铸剑大师?” “非也,但以炼飞剑需用星炎金。世上本无此物,至夏禹时才有。《竹书纪年》载:‘夏禹八年夏六月,雨金于夏邑。’天降赤炎,星辰坠地,雨金三日,由是得名。落于九州,共计三十六枚,合天罡之数,故此又称天罡星炎金。” 古长风对剑的典故知之甚详,信手拈来,一讲就讲了大半个时辰。 叶风略去细枝末节,捕捉到了关键所在。 星炎金在落下后并没有撞入地表,而是悬浮在空中,说明它有反重力特性。而剑之所以能飞,是因为在铸造过程中融入了星炎金,从而获得了浮空属性。 那么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轩辕神剑来自另一个世界,或许彼世界并没有发生夏禹雨金事件,所以不存在星炎金这种物质。另一种可能性是轩辕神剑真的与黄帝有关,或者在铸造年代上早于夏禹。 由此又想到了现实世界,似乎同样不存在星炎金。反重力物质一旦出现,必然是轰动全球的大事件。当然,真相也许被掩盖了,谁知道呢。 苍茫世界是一个修真者的世界,很多现象看似荒诞离奇,无法用自然科学作出解释,这只不过是因为规则的不同,所有的事情依然存有内在的逻辑。 如果把飞剑比做运载火箭,会更加便于理解。 飞剑御出时灌注的灵力,是火箭发射时搭载的固态或是液态燃烧剂,星炎金则是火箭推进器。星炎金的反重力特性随着灵力的变化发生改变,就像推进器的工作原理。飞剑需要从虚空中持续汲取灵气来获得续航能力,如同火箭上运载的卫星通过太阳能充电来补充能源。 神识好比远程操作系统,每个人不同的灵力注入方式也是加密手段,避免非法入侵。 只要在神识覆盖范围之内,飞剑就能一直保持飞行状态。 千里之外,取上将首级,并不是理想主义的浮夸,而是真实不虚的军事实践。 叶风本来一直觉得轩辕神剑造型拉风,再看就有些碍眼:“还以为是绝世神兵,原来不过是破铜烂铁。”难怪卢老头看不上,倒是错怪他了。 “倒也不是,飞剑本就罕有。你这把剑锋锐无比,除了不能飞,无论选材还是铸剑师的功力都是上上之选,配的起神剑二字。” “兄长莫要安慰了,上回天机殿一次就出动了一百多柄飞剑。” “这里面倒是有些缘故。自东周以降,列国群雄并起,衡量一国的国力,一是车,所谓千乘之国;二是剑,万剑之君,莫可匹敌。这剑,就是飞剑。始皇帝一统六国后,曾下令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铸十二金人。最主要的目的,是收尽可御之剑。帝国以铁血手段,共得飞剑三万七千余,其余散落民间的微乎其微。故此,天下之剑,尽在秦廷。” “而剑与剑,又有不同,祭剑伤敌只需米粒大小的星炎金,如要载人,则需百倍。秦廷三万七千剑,后者尚不足千。那日天机殿所用,多半均为前者。” 怪不得周谦的下品飞剑只能搭乘一人,星炎金太少,超载了嘛。 “原来如此!”同样的四个字,这一次心悦诚服。 古长风费了好一番唇舌,终于免去欺世盗名的嫌疑,很是欣慰,解下逝水剑抛了过去:“先用我的,回头再寻一柄来。” 秦人对于御剑的理论自成体系,而叶风的逻辑虽是附会,却更为通透。理解之后,再练就不难,不一会逝水剑就满院子乱飞,惊的婢女仆役四散奔逃,还好没伤到人。 等到古长风借来了赵老爷子的佩剑,叶风早已学会了踏剑飞行,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望着围墙上新撞出来的破洞,古长风先预备起了腹稿,回头得跟老爷子解释。 叶风离开时动静很大,满府的目击证人。 古长风问明了方位,一路寻了过去。绕了几圈,终于在后山找到了人。 古长风收了剑在他身旁落下,刚要开口,却发现周围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打斗过的痕迹。 “怎么回事?” “我也是刚到。” 古长风注意到他的脚下,横躺着一把狙击步枪:“是你们的人?” 叶风用脚尖勾起巴雷特,抬手抓住,顺势抛给他:“是嫂子的那一杆,上面的数字441669,我有印象。” 古长风大急,一把抓住叶风:“绾儿,她,她怎么了?” “兄长先不要急,现场并没有血迹,嫂子应该没有性命之忧,多半是教人抓走了。” 古长风松开了手,一拳砸在身畔的树干上:“是谁!” “地上有只有一颗弹壳,嫂子只来得及开出一枪,对方的身法一定很快。那里有一块冰,好像不是自然形成的。我刚刚计算过,不在打斗的轨迹内,可能是对方故意留下的。”叶风受过专业训练,观察的极为仔细。 他领着古长风来到一处山石壁。石壁大约两丈多高,中部有一片冰雪覆盖,形状隐隐像是某种抽象的图案。 古长风失神喃喃道:“摇光北望,天下皆冬。” 叶风知道摇光是北斗七星中的第七星,只是不明白古长风说出这句话的含义。 古长风心乱如麻,伸出手掌,手指轻轻掠过。冰面泛过一道灵光,冰晶闪烁,渐渐浮现出一行小字:“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他倒退两步,缓缓跌坐在地上。 这句话出自诗经,文字浅显,字里行间浓浓的都是女子的哀怨别离。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不能主动来? 这妥妥的一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故事啊,难道是小嫂子?叶风不安道:“我在来的路上,遇到一位白衣女子,好像是姓柳。” “真的是昔儿,昔儿抓走了绾儿,这可如何是好。” 认识古长风这么久,叶风还是第一次在他脸上见到手足无措的样子。清官难断家务事,齐人之福果然不是这么好消受的。 说起脚踩两条船来,哥俩还真是一丘之貉,二哥别说大哥呀。 “这个,柳昔姑娘就是小嫂子吧。都是一家人,关起门来说开了就行了,兄长万勿过于忧心。” 说着,他把逝水剑递了过去:“兄长的剑快,赶紧追上去吧。” “只是,弟妹......” 叶风笑道:“我这就去把她接来,拜见兄嫂。” 古长风点点头,这个兄弟永远是这么乐天。 然而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样简单,摇光的恐怖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如果摇光介入......只不过,事已至此,担心又能如何。 他接过逝水剑,把手里的剑抛了回去:“此剑名为犀照,是老爷子的佩剑。虽算不上神兵,却也是难得的利器,你拿去用吧。” 叶风“嚓”得一声拔剑出鞘,但见环边星文动,赤色照人寒,赞一声:“好剑!” 古长风微微颔首,逝水剑凌于足下,腾身而起,一展衣袖,转身向北而去。 叶风冲着他的背影喊道:“把两位嫂子一同带回来。” “切忌轻敌,一定要活着回来。”古长风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叶风笑着摇了摇头,不用这么悲观吧。 小心操控着犀照,歪歪扭扭的升到半空,大致判别了方向,跌跌撞撞地朝着东方飞去。 一去江湖远。两人一个北上,一个东出,却不知这一别,再会已是经年。 第三十六章 问道 剑本凡铁,因执拿而通灵,因心而动,因血而活,因邪念而死,御剑之术,在于调息,抱元守一,往复循环,生生不息…… 蓝姑娘,我来了。 加速,加速,时速突破两百公里,还能更快,也许能突破音障。然而不能再快了,风实在太大了。 叶风扯开喉咙:“远离地面,快接近三万英尺的距离......”风噪迅速吞没了他的声音。 事实上,此刻他离地不过三十米。虽然是头等舱,然而买的是站票,保持平衡是项技术活,再高掉下去就没命了。 一连发生过几起翻车事故,好在都是丛林上空。衣服上倒是干干净净,片叶不沾身,能吹的都吹走了,连一粒灰尘都看不到。 不远处似乎有人迹,他决定降下去问问路。 他开始怀念起基地的单兵装备,离开卫星的电子地图当然谈不上精准,好歹有些参考,不像现在跟瞎了一样,导航全靠嘴。 普通秦人百姓的生活圈子很小,大多数人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往往一问三不知,希望这一次运气能好一点。 距离迅速拉近,总觉得哪里不对,这马...... 叶风踩上草地又往前走了几步,回手接住了剑。这马,不就是被盗的那一匹吗。 神识放出,不远处树丛中蹲着一个人,像是在解手。好小子,看不把你打出屎来。 自从和古长风斗剑不落下风之后,他的信心再度膨胀,天王老子都不怕。拨开横七竖八的枝叶,大喇喇的走了过去。 打草惊蛇?你倒是快过我的剑啊。 “呯”地一声闷响,叶风心中一惊,肚子上一痛。尼玛,中枪了。跟着树丛急速分开,一把雪亮的长刀从中穿出。 叶风手腕疾翻,犀照挥出架住长刀。 “男人婆,怎么是你?”来人一头长发盘作秦人发髻,面部经过了伪装处理,出于先入为主的印象,叶风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楚胜男,特勤三组,也是部门里唯一的女性作战人员。 作战部队里,男人当牲口用,女人当男人用,平时都是兄弟相称,很少有人把她当女人看。别人一般都管她叫阿男,叶风就叫她男人婆,男人婆嘛,和阿男意思也差不多。 有一次不小心当面喊了出来,本来也没什么,大家这么熟,玩笑都是开惯了的。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她就生气了。于是就约架,两人在操场上狠狠打了一架。都是三级强化人的体质,男人比起女人来,在体能上的优势并不明显。 楚胜男的彪悍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叶风怂了,答应以后见面都叫她阿胜。只不过在背后还是管她叫男人婆,刚刚一激动,就喊了出来。 叶风用的是普通话,口音跟秦人大为不同。 楚胜男脸上闪过一阵惊异,立刻警惕的喝道:“你是什么人!” 还是面部识别的老问题啊,叶风苦笑道:“你把刀放下,听我慢慢给你解释。” 见她反而把刀握的更紧了,也只能由她。 想要说明自己就是叶风,在存有敌意的情形下是很难办到的。 好在,先证明自己来自现实世界要容易的多,毕竟很多东西,秦人是讲不出来的。 听着听着,楚胜男的脸上柔和了下来。 忽然,把刀一抛,上前一把抱住了他:“叶风,果然是你!” 哦,还没说到这茬啊,真是可怕的直觉。 楚胜男后退一步,扶着他的肩膀,上下打量一番:“臭小子,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容易死。借尸还魂?说说都怎么回事儿。这幅样子不错嘛,没那么娘炮欠揍了。” 你才娘炮,都被你脑补完了,我还说个毛啊。 “哎哟!”叶风突然想起刚才中了一枪,慌忙低头,只见袍子上破了个大洞。 把楚胜男也唬了一跳,连忙撩开他的衣服,肚子上只有一个浅浅的红印,松了一口气,笑道:“皮还真够厚的,什么时候练出来的。” 多亏护体灵气挡了一下,叶风暗道一声侥幸。 抬眼时扫见她的衣服松松垮垮,裤子只提了一半,捏住鼻子道:“这个,你,要不要,去洗洗?” “流氓!”楚胜男满脸通红的跑了开去。 叶风这才意识到男人婆其实是个女人,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小妮子这么会害羞的。 不远处就是小河,叶风冲着她的背影吼了一嗓子:“需要帮忙你喊我。” “滚!” 没一会儿,楚胜男收拾停当,还洗去了脸上的易容物。 叶风就问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至于偷马的事倒不用问,出任务的时候事急从权,鸡鸣狗盗的事谁没干过。 楚胜男见他仿佛满腹心事,就尽量挑些重要的简单讲述了一遍。 原来那一次传送的误差极大,直接把她丢在了古埃及。 她的消息比较闭塞,没有新的情报来源,只能继续熊杰的坐标,准备去吴县联络那个可能是线人的天机殿校尉。 万里迢迢从埃及赶赴中原,她的样子又黑又瘦,虽说是克隆体,一路上的艰苦和磨难都是实实在在的。 这次任务是营救叶风,她吃这么多苦可以说全都是为了他。 叶风心里感动,习惯性的伸出手去摸她的头:“阿胜......” 楚胜男熟练的避过:“找到你,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我现在就回基地覆命,请黄上校尽快安排接你回去。” 对此叶风自然没有异议,只是交代他接下来的行程,让她直接到彭城接头。 临走时楚胜男把全套装备都留给了他,主要是通讯器、定位仪和单兵影像,武器有一把手枪、几枚手雷、闪光弹和步兵雷。 手枪的子弹只剩下两个基数,他退堂验了一下弹夹,别在腰间。步枪的子弹已经打空了,夜视仪他如今也不需要了,防刺服的尺码太小,何况用处也不大,都让她带回基地。 他最需要的是定位仪,电子地图的原理似乎跟地磁场有关,同样以经纬度标识坐标,误差也不是太大。 有了地图,叶风一路不停歇,吃喝拉撒全在天上,又花了一天一夜,终于赶到了彭城。 远远的望见城头招展的“楚”字旌旗,他在两里外按下飞剑,走了一段,悄悄混入进城的人流。 彭城历史悠久,尧封颛顼后裔彭祖于此,称大彭氏国。大彭氏国历经夏代,至商末为商所灭,纣王封其臣崇侯虎改建为崇国。周代在此建吕国。春秋时,吕亡于宋,为宋彭城邑,即为称彭城之始。 城门口驻守一队穿着红色号衣的楚军士卒,对进城的百姓挨个盘问。 秦人身材高大,普遍要高于南人。叶风一米九的个头在人群中很是扎眼,很快就引起了守城队官的注意。 大意了啊,叶风很有些懊悔,早知道不从城门进了。 他学过楚地方言,可尽管他一口楚人腔,那名队官还是不肯轻易放他离开。就在叶风耐心消磨殆尽,准备暴起发难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不由心里一动。 回头望去,果然是英布。 英布跟几名守城卒似是故人,一边打招呼一边往里走。 “英布兄,请留步。” “这位兄台,你认得英某?” “英兄贵人多忘事,在下燕赤霞,是姬公子让我来找英兄的。” 没人认得燕赤霞,叶风决定以后就用这个假名了。 英布眼中的犹疑一闪而逝,展颜道:“原来是燕兄,你怎么来了。” 又对队官说道:“庞兄弟,这是我朋友,还请行个方便。” “英大哥的朋友,自然没有问题。方才多有得罪,请!” 英布的面子很管用,姓庞的队官二话不说就放行了。 叶风跟着英布进了城,英布低着头不说话,叶风当然也没兴趣套近乎。 街面上人来人往,彭城在极短的时间内陷落,战况并不激烈,城内没有留下多少战争的痕迹。承平日久,百姓早已忘记了战争的残酷,征兵告示前围满了人,项家开出的条件让不少人心动。 英布领着他穿过了几条街,拐进一条无人的小巷,回过身来对叶风做了个请的手势。 叶风漫不经心地走了进去,果然是条死胡同。这样也好,大家省事。 英布横跨一步拦住出口,沉声道:“说吧,谁派你来的,有何企图?” 叶风没心情和他废话,一个纵跃从他身边掠过,错身时一掌切在他脖颈上,把他打晕在地,拍拍手踱出了巷子。 打听消息当然要找人多的地方,叶风寻了间最热闹的酒肆,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此时彭城风云际会,全天下的目光都聚焦于此。年轻的楚人仿佛与有荣焉,兴奋的讨论着西楚霸王的神武,有说魔神蚩尤转世的,有说楚国王室血脉流落民间的。当年楚国兵败,项燕护着少主突出重围,项羽名为项燕之孙,实为楚王负刍的后人。 讲事实、摆道理,说得有鼻子有眼,连叶风都差点信了。 老成一点的则面有忧色,战乱一起,苦的都是百姓。 关于蓝月溪的故事也有不少。 有人说霸王派殷通赴咸阳是提亲,求娶蓝月郡主为妻,以后两家做了亲家,这仗估计打不起来了。 马上有人反驳,霸王要娶的是虞姬姑娘,这一种说法支持者众多,前面那人就讪讪的笑,谁说霸王只娶一个的。 一列步伐整齐的新兵走过,路人纷纷避让。 楚军扩张过速,合会秘密筹措多年,兵器粮饷充足,军服却来不及赶制,大部分新兵还是穿着百姓的服饰,只在头上缠了一块红布,如同红色波浪上下耸动。 红色波浪移出视野,露出了街对面的行人。咦,这不是陆白吗。 叶风笑了,楚地总共认识这么几个人,全凑一块儿了。 第三十七章 名将之后 叶风将一缕神识投在陆白身上,出了酒肆,不紧不慢地缀在后面。 一路尾随至城北,见他进了一间荒僻的宅子,叶风侧耳听了听,轻轻一跃翻过了墙头,无声无息的贴着墙根落下。 往东转弯,穿过一条东西回廊,向南的大厅之后,仪门内是一个大院落,上面五间正房,两边厢房鹿顶耳门钻山,四通八达。 陆白在左边一间正房前停下,推开门走了进去。 叶风将身形隐匿在假山石后,收敛了气息,探出神识。 屋子里有十来个人,都穿着寻常百姓的便服。坐在下首一人正是刚刚分手不久的周谦,其余几人都是生面孔。 “韩将军还没到吗?”陆白找了个空位跪坐下来,侧过头问旁边一人。 “来了。”屋内众人一起站了起来。 韩信领着一位年轻人走了进来,给众人介绍道:“快来见过蒙天放将军。” 不管见过或者没见过的人,大多听说过这个名字。 同为秦军年轻一代翘楚,蒙天放这三个字,出现的频次远远高过韩信。 他有着显赫的家世,大秦上将军蒙恬嫡孙,太子妃蒙丽君的弟弟;也有着彪炳的战功,曾在西南战场独领一偏师,大破姜戎,阵斩羌人万夫长。 这样的人物,于公于私都值得结交。众将纷纷上前见礼,韩信为他逐一引见。 蒙天放没什么架子,不论官职高低都一一还礼。 韩信深谙用人之道,在介绍完姓名、军职后,都会附带上几句点评,说的都是每个人的生平得意事,彰显主从之余,还让下属感受到上官的重视,由是大生知遇之感。 其中有一名校尉,叶风听过他的名字。 李左车,赵国名将李牧之孙,史书记载是韩信的谋主,想不到这么早两人就有了交集。 这样一个身份背景的人,居然可以加入到天机殿,不知是百里毅失察还是用人不拘一格,多半是后者的可能性居多。 韩信请蒙天放入座,又结结实实地把他捧了一通。却是句句言之有物,并不使人反感。 蒙天放笑道:“韩将军过誉了,愧不敢当啊。临行时家父曾再三叮嘱,天放此来,但凭调遣,当唯将军马首是瞻。” 韩信很满意他的态度。这次抽调蒙天放是蒙恬的意思,那么他的来意就很好判断了。 长城防线仍处于艰难的守势,太子只可能增兵,不可能抽调长城军团的一兵一卒。但是作为蒙恬本人,必须要表达出为君上分忧的姿态,于是就派出蒙家最优秀的子弟,参与到营救郡主的行动。 既然是表忠心而不是争功,自然不会刻意掣肘。鉴于蒙天放以往展现出的个人能力,拥有这样一位搭档还是非常令人愉快的。 项羽谋反这件事,虽是合会密谋多年,倘若硬要牵扯的话,他韩信恐怕脱不了干系。 朝中传出声音,兵连祸结皆因他韩信举措失当,要求将他下狱问罪的奏章堆满了太子的书案。 太子没有动他,并不等于他圣眷未失。 一来他还有用,楚地的情形只有他最清楚,二来是他在项羽的处置上一直是雷霆手段,态度强硬。 这个时候撤换他,太子有示弱的嫌疑。再加上廷尉的求情,最后不但没有将他押回咸阳,还继续增派人手,委以重任。 至于会不会秋后算账,就要看这件事最终如何收场了。 龙且那一剑差点要了他的命,他一连昏迷了半个月才醒转过来,然而这并不足以让他脱罪,朝廷要的是结果。 胸口断掉的肋骨还没来得及愈合,他一直强忍伤痛不敢表现出来。 一旦被认定为伤势过重无法继续履职,就会被剥夺指挥权,那么他将彻底失去翻盘的机会,等待他的命运将会是惨淡收场,死后还要背负一个贪功冒进累死千军的骂名,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如果他死了,香姬怎么办。 扶苏以为他爱慕蓝月郡主,这只是一位慈父一厢情愿的错觉,天下青年才俊尽数拜倒在爱女的裙下。当然,这种错觉也是韩信刻意营造的,为的是进入监国太子的视野。 事实上,嬴溪这样深宫中长大的女子,太过复杂,并不值得他去爱。一个满腹心机的男人,是不会真心爱上另一个同样重心机的女人的。 只有香姬的朴实和善良,才是值得他珍惜的。 她在他最苦难的时候出现,并在他快要放弃自己的时候,给他鼓励,使他有了活下去的欲望。 她一辈子都希望她能够出人头地,并非奢求荣华富贵,只是心疼他满腹的才华得不到施展。 想到这里,他望了李左车一眼。 如果不是这位忠心的下属拼了命的把他抢出,他早就糊里糊涂的死在了乱军之中。 “左车,将舆图挂起来。” “诺!” 这是一张手绘的彭城县衙布防图,上面详细的勾勒出内部的通道和建筑分布,并重点标注了士兵把守的哨卡和巡逻路线。 韩信示意众人一起围到地图前,用手指着图中央的朱砂标红:“诸位,郡主眼下被关押在县衙的大牢中。县衙内外驻防兵力共计两千人,主持防务的是季布,匹夫耳,不足为惧。所虑者......” 他的手在图上划了个大圈:“此处均为阵法笼罩,由高级阵师布下了大量的困杀阵。” 陆白叹了口气:“如果范师在就好了。” 韩信也是戚然:“是啊,若是范增先生在就好了。” 叶风心头一震,原来范师就是范增。范增还是逃不开宿命,终因项羽而死,然而,这样就没有亚父了吧。 韩信清了清嗓子,续道:“然则,吾等别无他法,唯有强攻。三日后项羽将会亲自领兵攻打滕县,彼时,就是动手的良机。众人听令!” 众人一齐躬身施礼。韩信对着地图逐一交代,周谦欲言又止,等轮到他时,终于忍不住道:“可是,韩将军......” “嗯?”韩信不怒自威。 周谦不敢再多言,低头道:“卑职领命!” 韩信环视一圈,沉声道:“事关重大,时不待我。望诸位尽心竭力,以报君恩。” “诺!” 众人依次离去,只留下韩信、李左车、蒙天放三人。 韩信握住蒙天放的手郑重说道:“得蒙将军来助,信如肋生双翼。将军适才所言,可依计行事,拜托了。” “天放定不辱命!” 韩信送客,三人一同出了屋子。 叶风一直在等这个机会,连忙从假山后闪出,使出身法数个纵跃,轻轻地落在屋子里,用单兵摄录快速的拍下地图,转身飞速离开。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韩信带着李左车慢悠悠的晃了回来。 “人走了吗?” “走了。” “你怎么看?” “来人修为太高,我们留不住他。可是属下不明白,大人为何一定要让他看这张废弃的舆图?” “图是真图,只不过我们的计划改了而已。此人敌我未明,若是项羽那边的人,让他们三日后守株待兔去;若是来救郡主的,不妨让他去试试,也可为我等分担一些。” “大人英明,属下佩服!” “其实,你明白的。”韩信回过身来注视着李左车:“左车,你我之间无须如此。” “左车明白了。” “此地不宜久留,你即刻安排全部人离去。在院外留下暗记,教回来的人到下一约定处汇合。” “诺!” 这个时候,叶风已经混出了城。他收到楚胜男的讯号,让他在城外五里接头。 叶风按照坐标一路寻去,来到一片树林。两人一直保持着通话,楚胜男早就等在路口。 叶风跟着她来到一间民居,一进屋就看到一男一女倒在地上,看样子应该是一对夫妇。 “你不会把他们弄死了吧。” “我有那么滥杀无辜嘛,只是电晕过去了。” 叶风一龇牙,这酸爽,还真不是一般秦人享受得了的:“怎么找了这么个地方?” “我们的传送点在这儿,你过来,总好过我们去找你。” “还有谁?” “进去就知道了。” 叶风一挑布帘进了里屋,只见里面架了不少设备,三位基地的专家正在埋头摆弄仪器。几位老先生都是各自领域里的权威,分别是先秦历史学家范俊绍,物理学家高柏霖,生物学家韩坤。 “哟,几位怎么都来了?” 范俊绍上下打量着叶风,笑道:“小叶吧,这样子挺好。精神多了,以前蔫了吧唧的。” 叶风心说,都怎么说话的,我以前就这么不遭人待见?嘴里可不敢得罪:“范教授好,老爷子越活越年轻了。” “老咯,要不是强化药剂,现在走路得扶着墙了。” 楚胜男在旁解释道:“是这样的,这是基地的一套鉴别系统,用于失联情报人员回归,主要是判断有没有变节。你的情况史无前例,没有专门的手续,只能套用这套程序。尽管我们都愿意相信你,但是条例就是条例。” 叶风倒是无所谓:“那还等什么,来吧。” 高柏霖抱歉的说道:“小叶,你先坐,还要再等一会儿。” 等了大约半小时,高柏霖终于调试好了仪器,引出一堆电线粘在他身上,给他戴好了头盔。 “看上去科技含量好低啊,你们不会把我电死吧。” 范俊绍在他脑门上敲了一记:“少贫嘴,开始了。” 三人轮流给他做了测试,各自问了一些问题。韩坤对他的情况很感兴趣,问的特别仔细。 前前后后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一致通过。 叶风摘下头盔,问道:“我是不是要等下一趟车?” “不用。”范俊绍解下腕上的手环,在侧面按了一下,用突出的一枚细针在食指上刺出一滴血,又在手环上输入了一串密码。 “把你的手给我,精神放松。” 叶风伸过手去让他采了血样,忍不住吐槽道:“教授,这样的授权方式华而不实啊,万一被人抓住了,或者手被人砍了去怎么办。” 这个顾虑合乎逻辑,范俊绍耐着性子解释了一句:“如果意识中存在抗拒,血液里会释放一种微量物质,系统能够鉴别出来的。” “对了,你把回收手环给了我,你怎么回基地?” “不回去了。” “啥?”叶风脑子一下子没转过弯来。在场的其余人显然事先都知道了,并没有表现出惊讶。 “我向委员会递交了申请,已经批准了。” “可是外面正打仗呢。” 范俊绍走出屋外,满意的望着远方的景色,深吸一口气:“我活了大半辈子,皓首穷经,一抬头才发现,太多精力浪费在学术上,错过了太多风景。人老了,不想再留下遗憾,我打算去看看先祖范增,然后留在秦国,度过余生。” 这老家伙别是读书读傻了吧,叶风觉得有必要尽到提醒的义务:“教授,范增死了,就在几个月前。” “哈哈,人生自古谁无死,那就去先祖的家乡看看吧。” 叶风忽然懂了,他追寻的并不是范增,而是范增走过的道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就由他去发疯吧。 范俊绍换上了带来的秦人服饰,宽袍大袖,还真有几分先秦士大夫的风采。 “老夫走了,诸君珍重。” “哟,老爷子进入角色挺快的。”楚胜男不禁打趣道。 范俊绍拍了拍叶风的肩,笑道:“这丫头不错。” 不待他答话,一甩衣袖,仰天高歌而去。 后皇嘉树,橘徕服兮。 受命不迁,生南国兮。 深固难徙,更壹志兮。 绿叶素荣,纷其可喜兮...... 第三十八章 若柳扶风 范俊绍的离去,多少让人唏嘘。 临行时,他并未带走任何的通讯工具,中央之国幅员万里,这一别或许就是永诀。 高柏霖没有参加送别,而是独自留在屋内拆卸仪器,默默地将组件一件件的装入传送箱。 辞去已无年少日,多年的老友,此情此景让人无法处之泰然。 韩坤来到他的身旁,低声道:“老高,我们也该回去了。” 他们不属于外勤作战人员,没有克隆体。本体就算注射了三级强化药剂,在秦国也不过等同于普通平民,并不具备自保的能力。 叶风附和道:“是啊,项羽已经造反了,这里处于交战区域,秦、楚两方的军队都有可能随时经过,非常危险,必须尽快离开。我还有些事要处理,阿胜,你陪两位教授先走。” “你需要人协助,我留下。” 叶风认为有必要强调一下军衔:“楚少尉,这是命令!” 楚胜男不屑道:“切,你又不是我的上司。我的任务是带你回去,指令由黄上校直接下达,你无权更改。你要么让我留下,要么现在跟我回去。” 叶风举手投降:“好吧,说不过你。” 韩坤误以为叶风还在执行任务,基于保密条例,他无权获知具体细节,所以并没有过问,只是善意提醒道:“小叶,我知道由于克隆体意识转换系统的存在,你们特勤部的人在执行任务时都不把拼命当回事。这套系统,确实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但是这一次,你的情况不同,你的意识体回收程序已经失效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组织语言,尽量避开专业术语:“这种无视空间的连接,只有依靠基地的设施才能重建。意识体的分离、转换和回收在原理上极其复杂,我们也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穿戴装置的回收程序都需要主动开启,一旦发生意外肉体突然死亡,导致手环不能及时启动,能不能重现你上一次的情形很难说。” “那种情况很特殊,多半和庄子的玉简有关,属于独立个案,并不具有普遍性。以我的专业认知判断,大概率的结果是伴随着肉体的死亡,意识体也会彻底消亡,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怕他不明白,韩坤又郑重的补充道:“小叶,这一次你不再是不死之身,凡事量力而行不要逞强,不要随随便便的拿命去拼。” 叶风点了点头:“谢谢,我会注意的。” 他知道韩坤的推论多半是正确的。在完全融合了燕赤霞的躯体后,他曾经尝试过传说中的元神出窍,让意识体再度脱离肉体,然而不管怎么努力,根本办不到。 送走了高、韩二人,楚胜男迫不及待地搬出她的传送箱,打了开来:“不知道你要干什么,所以多准备了一点。” 好家伙,战争狂啊。 传送箱比常规的尺寸要大上一号,里面塞满各种枪支弹药,甚至还有一门迫击炮,简直是个小型军火库。 叶风苦笑道:“这次要去救一个人。” “高子木?”楚胜男对他之前的任务多少知道一些。 “不,是个女孩子,叫蓝月溪。” “哟,看不出来啊,叶子。新撩的秦国妹子?” “她是秦国的郡主。” 接下来,叶风给出了一个思维缜密、逻辑严谨,具有大视野、大战略、大格局的理由:“项羽抓了扶苏的女儿,秦国方面迟迟没有派大军来围剿,很可能是投鼠忌器,搞不好两边就打不起来了。这不符合基地的利益,我打算去把她救出来,让扶苏和项羽放开手脚好好干一架。” 楚胜男似笑非笑地望着他:“那我们潜进去杀了她不是更好?” 叶风翻了翻白眼,你笨一点会死啊:“好吧,她是我朋友。” “女朋友吧。” “女性朋友!” “说说你的计划。” “我......好的。” 叶风操作单兵影像,打开虚拟屏幕投影出地图,把偷听到的情况大致讲了一遍。 楚胜男皱眉道:“就这些?” “刚刚拿到地图,还没来得及实地勘探。” “我带了点东西,或许用得上。” 她抽出传送箱底部的夹层,从里面取出一个精巧的盒子,递给叶风。 “今天什么节日,送我巧克力啊。好久没吃到了,还真是怀念啊。” 叶风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毛茸茸的爬满了蜘蛛,看得人头皮发麻,吓得手一哆嗦差点丢到地上:“多大了,还玩这个。” “瞧你这胆子。” 楚胜男满不在乎的拈了一只,摊在手心里:“这是机械蜘蛛,用来绘制地图的。” 叶风凑近了细看:“新玩意啊,做的跟真的一样。” “纳米材料,仿生技术,除非剖开,否则凑到鼻子底下都分辨不出。” 基地的科技发展非常畸形。生化危机爆发之初,科研人员感染病毒的几率并不比普通人低。在随后的几年中,由于生存技能低下,更多的科研人员死于非命,直到幸存者基地的建立才被保护起来。 绿光基地专家组成员并未囊括大多数领域,以至于后续的研究严重偏科。在某些方面一直停滞不前,比如武器技术,作战部队依旧采用动能武器,使用的还是阳光时代的制式枪械,又比如航天技术,这么多年来连个推进器都造不出来;在某些方面却充满了超越时代的黑科技,比如新材料技术,比如精密仪器技术。 楚胜男从盒子里取了一副眼镜戴上,在空中比了几个手势,将蜘蛛洒了出去。 蜘蛛迅速散开,有几只爬过叶风的脚面,他强忍住把它们抖落下来踩死的冲动,任由它们爬了过去。 等了大约五分钟左右,楚胜男打开单兵系统,调出绘制好的全息地图,拉伸旋转。 叶风如同身临其境,树叶上的脉络纹理纤毫可辨,忍不住赞叹道:“好东西啊。”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再等等,等天黑了再进城,带着口大箱子太显眼。” “说说你的小女朋友呗,怎么勾搭上的。” “有啥好说的,回头不就见着了嘛。对了,你也老大不小了。” “丧尸未灭,何以家为。” “太高调了,有点过了啊。” “切,你又不要我。”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终于熬到天黑。 叶风主动背起了箱子,楚胜男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挺绅士的。” “少臭美,我是怕你背了箱子,一会儿爬不上城头。” 两人尽量避开了大路,顺着田间小道疾行,五里的路程须臾即至。叶风挑了一段远离城门的城墙,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巡逻的队伍间隔非常大。 这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某位专家的说法,先秦时期的城防,以现代军事视角来看,到处都是破绽。 毕竟城墙这么长,总不能把十万楚军全部摆到城头上。 他瞅准空当飞快的奔到城下,贴着墙根蹲下,双手交叉前屈摆好姿势。 楚胜男默契的一个助跑,踏在他手腕上,叶风用力一托将她送了上去。她探出女墙,伸出手准备接住他。 叶风腾身而起,灵力流转,在城砖上虚按一掌,提气跃上城头,看的楚胜男直咋舌:“我估计已经打不过你了。” “别怕,我还是叫你阿胜,不会叫你男人婆的。” “嘘!”楚胜男拉住叶风缩进了阴暗处,躲过了一队巡城士卒。 两人借着月色悄悄地下了城,朝县衙方向摸去。 大牢和县衙隔了条街,附近的民宅全部被楚军征用了,到处都是哨卡。韩信的地图只标注了阵法范围,并没有说明是否存在预警结界。 叶枫怕惊动守卫,在外围选了户人家翻进院墙。 主人家还没睡,楚胜男驾轻就熟的把一家四口电晕,怕他们醒来呼救,找来绳子捆成一串,嘴里塞上布条丢进小黑屋。 楚胜男在院子里架设了天线,要搜索的范围很大,她把机械蜘蛛一次性全部散了出去。 叶风看她眼镜后面眼珠转个不停,怕她操作不过来:“还有没有眼镜,我帮你控制一部分。” “不用,它们是人工智能的,定好坐标后不需要再干预。”说完,她摘下眼镜递给他:“戴上试试。” 叶风戴上眼镜,视野中的是一只机械蜘蛛的主观视角,旁边有一张缩略地图,上面密密麻麻正在移动着的三角形箭头估计是蜘蛛的分布,其中一个箭头外面标着闪烁的红色圆圈,应该就是当前选中的那只。 他用手指点中一个箭头,果然切换到另外一路。 视角很低,三维图像中的守卫看上去异常高大,在他的眼部位置有两个绿色的示廓框,蜘蛛就像一名经验丰富的特工,充分利用视觉盲区,灵巧的避开守卫的目光。 他忽然意识到下午那几只爬上脚面的蜘蛛,明显是楚胜男故意的。 这次探索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 叶风轮播频道找到了蓝月溪,关押她的牢房深入地底十多米,这里的人好像都喜欢把牢房修建在地下。 他控制机械蜘蛛从多个角度观察,确认是她本人而不是替身。 牢房内干净整洁,她除了精神有些萎靡,应该没有受太多罪,以项羽的骄傲,也不会刻意为难一名女子。 “啧,啧,啧,果然是我见犹怜。”楚胜男不知什么时候调出了单兵装备上的同步影像,手里还捧着一包瓜子。 叶风相当无语,摘下眼镜还给她:“地图应该绘制的差不多了,我不太会操作。” 楚胜男非常专业,立刻进入工作状态,调出全息地图,把几处重要的地方一一标注出来指给他看:“这几个人好像是楚军主要将领,我没有见过,你能不能认出来。” 项羽、项梁和赤甲将赫然在列,其余都是生面孔。项羽正和虞姬腻在一起,果然是爱江山更爱美人。 可惜机械蜘蛛上没有搭载攻击武器,应该建议基地在上面安装毒针,一针一个多省事。 他趁着夜色绕县衙走了一圈,机械蜘蛛不能分析灵力波动,探测阵法只能靠神识。果然,防御阵法的范围和韩信的地图标注出入不大,天机殿是下了功夫的。 预警结界通常比较隐蔽,他不敢贸然闯入,还需要从长计议。 返回临时驻地,他决定先睡一会儿。机会也许会突然出现,他已经连续好几天没合眼了,必须尽快把体力恢复到最佳状态。 楚胜男同样缺少睡眠,虽然更换了新的克隆体,然而精神上的疲惫并不能就此消除。 楚胜男拗不过他,将十几只蜘蛛分布到院子四周形成警戒线,合衣在里屋的床上躺了下来。 叶风也是累惨了,睡在外间不一会儿就鼾声大起。楚胜男辗转反侧,听了一宿的呼噜声。 第二天一早,叶风满血复活,精神饱满的爬起来,看见楚胜男顶着黑眼圈站在院子里,打趣道:“你不是一晚没睡,偷看项羽和虞姬不可描述吧。” 一声脆生生的“滚”,毫无悬念。 楚胜男毫不客气的借用主人家的厨房做了早餐,两人端着碗一边吃一边商量对策。 “这豆饭盐放多了。”叶风吐出一口盐巴。 “哦......” “你找个位置,把狙击枪架起来。” 楚胜男划拉了几口饭,含混不清道:“没有合适地点,都不够高。” 叶风本想让她当狙击手,避免近战风险会小一些。把地图仔细研究了一遍,确实没有制高点,周围最高也就二层楼,前面建筑物一挡啥也看不见。 吃完早饭,两人扮作路人在县衙外逡巡,寻找混进去的机会。 长兵器就算用布包着都太过显眼,容易引起守卫的警觉,他们随身只带了把手枪和一些手雷。 转悠了大半天,正在没着落间,一个声音仿佛来自四面八方:”项羽何在,滚出来见我。” 声音悦耳动听,出自女子之口,语调平淡,落在耳中却如裂石穿云。 猛然抬头,一名蓝衣女子凌空而立,翩若轻云出岫,千秋倾国无颜色,惊为天下人。 不是说剑能飞,人不能飞嘛,想不到浓眉大眼的古大侠也会睁着眼睛说瞎话。 这下有好戏看了,项羽出来没有。他纵身跃上屋顶,看不见,连忙朝着楚胜男招手:“眼镜,快!” 龙且冲了出来,暗红色甲胄的禁卫军疯狂涌出。 项羽不慌不忙的走了出来,虞姬和项梁跟在他身后。 龙且长剑一指,喝道:“何人如此大胆。” 项羽勃然变色,惊恐的望着她手里的五明扇,哑声道:“若柳扶风,你,你是夜宗主。” 第三十九章 易水寒 晋崔豹《古今注·舆服》:“五明扇,舜所作也。既受尧禅,广开视听,求贤人以自辅,故作五明扇焉。公卿、士大夫,皆得用之。” 然而以扇为兵器的,世上只有一人,摇光宗主,夜遥。 没人能直呼其名,以至于世人几乎忘记了她本来的名讳。 若柳扶风,为虞舜亲手所制,早已超出了兵器的范畴。 项梁倒吸一口冷气:“摇光北望,天下皆冬。” 龙且悄悄退到虞姬身旁,项王似乎招惹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看样子在场众人只有自己尚不知深浅,他压低声音问道:“虞夫人,这女子什么来头?” 虽然这个世界的项王还未大婚,但他仍旧习惯称虞姬为夫人。 虞姬小声道:“此人是摇光的宗主,实力恐怖。夜宗主一怒,伏尸千里,早年曾以一己之力,击败齐国十万大军。是役,齐国武修死伤殆尽,堂堂万剑之国就此一蹶不振,摇光北望的名头也从此传遍天下。” 半空中,夜遥轻启朱唇,吐出天籁之音:“项羽,你妄兴兵戈,求一人之利而置万民于危亡,罪在不赦。既知吾名,无谓反抗,跪下自裁吧。” 项羽只觉一股强大的威压当空落下,带着不可抗拒的意志。 他拼命挺直身体不让膝盖弯曲下来,汗如雨下,浑身骨骼咯咯作响。 虞姬和龙且大惊,同时拔剑。 项梁连忙张开双臂拦住二人,对着空中遥遥施礼:“摇光乃是隐世宗门,超然物外,不问天下事。凡尘争霸于夜宗主而言,不过浮世云烟。想我项氏从未招惹贵宗,为何要苦苦相逼。” “你就是项梁?” “正是在下。项某斗胆问一句,暴秦无道,夜宗主堂堂燕国宗室,当年不助荆轲刺秦也就罢了,今日反助秦国,何不惜乎身后名?” 这是一桩旧事。 以刺客之名诸留青史的荆轲,本来是一位纵横家,如果没有长歪,正常的发展轨迹应该是张仪、苏秦一样的璀璨人生。可惜造化弄人,投奔的主公却是燕太子丹这样的无聊人物。 太子丹在秦国当人质的那几年,被秦军的威势吓破了胆,早就堕落成一名只剩下刺杀念头的阴谋家。荆轲武功不弱,又胆色过人,立刻被太子丹当成了刺杀嬴政的不二人选。 这和荆轲的职业规划不符啊,他是一个立志成为士大夫,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人,如何肯允。 一出闹剧本该就此收场,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荆轲卖了长剑,回家去准备下一场面试。 然而,情急之下,影帝太子丹使出了他过人的演技。先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让荆轲百炼钢化作绕指柔,又哄骗的荆轲的好友樊於期乖乖献出了项上人头,事情终于演变的不可收场。 再要转身离去,已经不可能了,樊於期的帐怎么算? 荆轲是个敬业的人,既然宿命让他走上了刺客这条不归路,他决定无论如何要把事办成了。 于是,他提出了一个要求,嬴政武功盖世,没有一把好刀可不成。 太子丹早有准备,匕首?有,徐夫人的,粹了剧毒见血封喉。地图?有,督亢的,名匠绘制精美无比。 人头、匕首、地图三件套在手,尚缺一人,一位高手,真正的高手。 荆轲在易水边等了这个人整整十天,不能再等了,太子丹催了好几次,杀手助理?好办,猪队友秦舞阳带走。 走吧,再不走就是人品问题了。 于是,风萧萧兮易水寒,此一去,壮怀激烈,以卵击石,壮士再不复还。 哪里有秦王还柱而走,哪里有药囊提轲,哪里有王负剑,一切尽皆虚妄,不过是史官的意淫罢了。 而那位失期的高手,就是夜遥。 假如她没有失约,或许荆轲、嬴政乃至全天下人的命运都将为之改变,然而并没有假如。 刺秦的计划很隐秘,了解背后真相的人少之又少,能活到现在的更少,而项梁恰好就是其中之一。 项梁的话似乎戳到了夜遥的痛楚,她微微变色,轻叱道:“无知小辈,夏虫岂可言冰。” 她的失约,自然不会是畏惧嬴政,个中内情却不足为外人道。 龙且忽然开口:“你自诩前辈,说得好听,还不是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欺负我等后辈。” 夜遥可不是那么容易挤兑的,不屑道:“徒逞口舌,是又如何?” 龙且仰天大笑:“叫你一声夜宗主,可敢容我结阵?” “忠勇可嘉,楚地倒是出了号人物,报上名来。” “楚将龙且!” “好,莫要叫我失望了。” 玄武盾击威力巨大,最大的缺点是发动缓慢。 龙且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五指上翻,高举过头,一声断喝:“盾!” 禁卫军齐声呼应,在他的身前迅速结成方阵。 灵甲浮现,片片升起,在空中化作一面面灵盾。灵盾依次拼接合拢,清脆的金属撞击音不绝于耳,七神之宿具现。 在和韩信的初次交锋中,由于对天机殿的实力估计不足,加上流光这个变数,致使禁卫军损失了不少人手。攻下吴县后,龙且从十万楚军中挑选高手补入禁卫军,扩充至满编,日夜操练,眼下人数高达五百人。 只有献祭五百人的本源意志凝结而成的七神之宿,才是真正的完美形态。 在外形上,要比上次小的多,只有五丈多高,宽不过三丈,却更加的厚重。古朴的纹理星罗密布,氤氲弥漫其上,带着某种远古的气息,仿佛来自魔神对献祭的回应。 七神之宿朝龙且的掌心方向汇聚,却没有再度拼接,而是一层覆一层,层层叠加。 一连串沉闷的重物坠地声,七神合一,盾成! 夜遥饶有兴味的望着他:“倒有些门道。” 一尊巨大的魔神虚影在龙且的身后缓缓站了起来,一道道熊熊燃烧的战意在禁卫军方阵中升腾,投入魔神虚影,虚影越来越凝实,越来越高大,几乎和高空中的夜遥平视。 魔神向前跨出一步,右手向后扬起,手指虚张,掌中拉出一条长长的黑色细线。黑气如沸,黑线不断加粗,化作一支数丈长的巨戈。 魔神五指收拢抓起巨戈,咆哮着向夜遥掷去。 龙且大吼一声:“矛!” 魂锁联结下,龙且的意志就是全体禁卫的意志,如臂使指,五百支长矛激射而出,像张开了一面闪烁着寒光的网。 他很想将玄武盾一齐推出,构成绝杀之势。然而,作为禁卫军首领,项王的安危始终都是摆在第一位的。他不能冒险,除非这一轮试探攻击能够伤到对手,希望徐师不要让人失望。 与此同时,虚空中一阵扭曲,夜遥瀑布般的秀发在拂动中出现了一丝不自然的迟滞。 一只从她身侧掠过的飞鸟,忽然如同深陷泥潭,不管它如何拼命挣扎试图震动翅膀,却好似镶嵌在空中,移动不了半分。 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自生万象......困阵启! “八卦甲子,神机鬼藏。徐福,原来你还没死。” 没人回应。 徐福亲历过那场大战,正是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 这女人发起疯来,杀化神境高手来如同切鸡屠狗,他这点斤两还不够她一根手指的,哪里还敢出来送死。 光是被她道破行藏,就够他心惊肉跳好几年的了。 夜遥动了,若柳扶风划过一道玄妙的曲线,宛如一种玄之又玄的法,仿佛亘古不灭的永恒。 一阵空间波纹荡漾,犹如涟漪拂乱了湖面,朝着四面八方漫延开来,顷刻间笼罩了整个战场。墟成! 这一处空间自成天地,独立存在,游离于世界之外。 墟之内,她就是唯一的主宰,掌管一切的神祗。 黑色巨戈裹挟着旷世无匹的贯穿力,撕裂空间,狂躁的劲风带起了她的长发恣意飞扬,龙且紧张的握紧了拳头。 巨戈在她面前一尺处突兀地顿住,戈身上散发着的恐怖毁灭意志瞬间枯萎,再不能寸进。长矛蜂拥而至,诡异的静止在她身前,如同一面闪闪发光的墙。 夜遥轻舒皓腕,纤纤玉指点在巨戈上,留下一粒冰晶。冰晶有如活物蔓延生长,须臾间冰雪覆满戈身,冰雪越过虚空,将五百长矛染成了白色。 若柳扶风轻轻一挥,巨戈、长矛化为白色碎末,噗噗掉落,宛若初春盛开的雪。 空气中一松,鸟儿如蒙大赦,扑扇着翅膀仓惶的逃去,箭一般冲出了涟漪尽头,却从另一头穿了回来。 龙且眸中闪过绝望,嘶声道:“是合道境,快保护项王离开!” 项羽单膝跪地,一股沛然莫御的大力将他死死的按在地上。 项梁连声催促:“虞姑娘,快带羽儿走!” 暮然回首,伊人早已不见踪影。项梁踉跄一步,喃喃道:“大难临头,各奔前程吗……” 机械蜘蛛的视频信号中断了。叶风摘下眼镜,入目处,一个明亮的半球体,将整座县衙倒扣其中。 光线接触到半球体时发生了某种混乱的反射现象,在它的表面镀上了一层古怪的膜。 如果高柏霖有幸带着地下基地实验室进入半球体,就会发现这片区域范围内的宇宙常数发生了改变。引力场方程产生背离,光速也不再是29.98m/s,而是27.31m/s。这是暗能量的某种极致运用造成的后果。 此时县衙门前围满了闻讯赶来的楚军士卒,一名小校正在高声呼喝着维持秩序。 突然发生的一切,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他小心翼翼的用长剑刺入光膜,剑身没有触碰到任何实体,毫无阻滞地透了过去,又完整无缺的抽了回来。他试探着将一只脚伸了进去,没有感觉到疼痛或是其他异样,于是壮起胆子走进了光膜。 移形换影,他揉了揉眼睛,辨认出眼前的景物,还是在县衙外,却是县衙的后门。 猛然回头,半球体赫然就在他身后。 第四十章 伊人 楚军不安的鼓噪着,一名什长大声地对身前的袍泽说着些什么,不经意抬头间瞥见了叶风,厉声喝问:“兀那汉子,你在做什么!” “我吗,我在看热闹。啊,不,我在忧心我王的安危。” “手里攥着什么?” “这个啊?” 叶风扬了扬手里的眼镜:“这可是好东西,你等等,我拿给你看。” 起身时立足不稳,“哎哟”一声从屋顶上翻了下来,又十分奇葩的沿着屋檐一路七高八低的滚向一边,“啊”地一声跌进了院墙。 那什长招呼了四名手下,分开人群,一脚踹开大门涌了进去。 只见叶风从地上哼哼唧唧的爬起来,一边唉声叹气,一边用手拍着衣服上的土,那怂样把他给逗乐了:“身子骨挺结实的,怎么没把你小子摔死。给我拿下!” 楚兵迅速包抄,占领四角将叶风围在中间。 什长上前一步,轮起剑鞘冲着他的后背恶狠狠地拍了下去。 彭城属于故楚旧地,项羽是打算当成大本营来经营的,楚军进城后对百姓一直比较友善,然而非常时期却顾不得了。 这一下势大力沉没有半分留手,挨在普通人身上估计半条命都没了。 叶风眸中闪出精光,错身避过,拔出手枪对准什长的头。 什长虽然不明白那是什么,却本能的察觉出不妥,下意识的将脑袋往右一偏。 他的反应早在叶风的预料中,扣动扳机时预留了提前量,枪火一闪,“噗”地一声,子弹射入眉心。 这是一把加装了消音器的glock18c手枪,射速极快,当选择自动射击时,射速高达每分钟1200发,最适合用来施展枪斗术。 真实的枪斗术原本并不存在,这纯粹是基地的枪械教官在看完某部电影后付诸实践的一个脑洞。结果歪打正着,枪斗术配合强化人的高速反应能力,在实战中效果极佳,很快俘获了大量拥趸,叶风正是其中之一。 杀戮不可避免,叶风不再犹豫。 他一个前冲,枪柄磕在一名楚兵的太阳穴上,楚兵闷哼一声像米袋子一样栽倒。 侧移一步,在第二名楚兵的胸口推了一掌,将他推得飞跌出去,不待他落地,枪声尾随而至在他胸前射出一排血洞,枪口顺势下滑,在倒地不醒的楚兵脸上补了一枪。 脚步前移,一枪打碎了第三名楚兵的膝盖,斜跨两步,右肘重重地顶在最后一名楚兵的腹部,顺着反推力,手臂前扬打爆了前者的头。 后者弓着身子痛苦的往前扑倒,叶风朝他的背后连开数枪,干净利落的结束了战斗。 真正的战斗,才刚刚开始。这几个都只是会武功的普通人,不值得在他们身上浪费灵力。 外面街上全是楚军,他看了一眼单兵装备上的队友坐标,楚胜男已经偏离了原来的位置,距离他大约300米。 从脖子上取下挂着的通讯器,掰下耳麦戴上,按下了呼叫请求,过了十秒钟左右,楚胜男确认了通话。 对面的背景非常嘈杂,她的声音有些急促:“叶子,我被围住了,在想办法脱身,你不要过来。” “你等我......” 没等他说完,对方已经掐断了通话。 他纵身跃上屋顶,踩着屋檐飞步疾奔。 突然斜刺里一支羽箭飞来,他一个侧翻如猿猴般灵巧闪过,只听背后一声怒喝:“项庄在此,贼子可敢与我一战!” 紧接着宝剑铿锵出鞘,瓦片轻响,已然上房追了过来。 叶风不愿与他纠缠,脚底运劲踏碎顶瓦,无数碎块飞溅起来,他一个鞭腿扫出,带上了灵力,将碎瓦不管不顾的朝着声音方向糊了过去。 只听“哎哟”一声惨叫,瓦片乱响,项庄中招跌了下去。 飞檐走壁,坐标近在咫尺。 忽听得耳中传来呼喝声,夹杂着“噗、噗、噗”地沉闷声音,偶尔几声金属脆响,前者似乎是手枪子弹射中了盾牌,后者则是击中了兵刃。 一阵弓弦余音,叶风暗道不好,几下兔起鹘落,快速无伦。终究是晚来一步,足有上百名楚军弓箭手围成一个扇形,将楚胜男逼在墙角。 她眼看不行了,浑身插满了羽箭,如同盛开的蒲公英,绿光一闪,风吹散了蒲公英,白色的羽毛在空中飞扬。 人没事就好,叶风松了一口气。 “什么玩意?”一名年轻的弓箭手茫然道。 “土包子,那是秦狗的遁符!”另一名弓箭手不屑道。 “叫她给跑了?”年轻的弓箭手有些不甘心。 “都插成豪猪了,死定了。” “豪猪是什么?”年轻的弓箭手显然没有见识过这种生物。 一名眼尖的弓箭手发现了屋顶上的叶风,高声喊道:“兄弟们,这里还有一条秦狗,杀了他!” 箭出如蝗,乌泱泱飞了过来,吓得叶风一缩脖子。一大群的弓箭手跳上屋顶,看的他一阵无语,轻功的门槛好低啊,都哪个师傅教的。 杀光这些士兵毫无意义,白白耽误事儿。 然而实在是太讨厌了,他在前面逃,后面一边撵一边还要呼朋唤友。更多的士兵加入了追捕行列,上不了房的就在底下包抄。 叶风追忆起了峥嵘岁月,那时候也是这样,他一个人在前面没命的逃,无数丧尸在后面要命的追。 魔神向前跨出一步,那些誓言仿佛再度响起,遮住了眼角,模糊了视线。 赫赫九黎,不遑启处。 求民之瘼,逐离四空。 今吾往矣,托体山阿。 岂曰怀归,同化苍梧。 他愤怒的咆哮着,那飘然若仙的人影和宿命中的死敌不断重叠,赤色的眼眸中燃烧着不屈的意志和沸腾的战意。 赤色漫延,由双目至面颊,漫过赤裸的胸膛,漫过虬张的手臂,漫过五指,漫过足踝,将全身染成一片暗红。手掌疯狂生长,遮天蔽日,怒吼一声,泰山压顶般向夜遥砸了过去。 夜遥微微动容:“魔神瞿的英灵!” 天地之初先有神,后有魔,所谓魔神,亦是神!上古魔神,蚩尤居首,座下八十一席,以魔神翟最为声名显赫。 魔神身陨心不死,化作英灵,徘徊人世间。 巨掌如苍黄化陨,亭台楼阁尽为齑粉。 夜遥依然俏立当空,仿佛连姿势都不曾改变。 魔神手掌中心出现一个触目惊心的破洞,伤口四周冒着彻骨的冰寒,寒气旋转翻涌,所过之处血肉剥离,散作飞雪随风飘扬。 “终究不过是英灵。” 魔神英灵面容扭曲,痛苦的嘶吼着,声音中充满了不甘,山岳般的身躯支离破碎,终于归为虚无。 龙且喷出一口鲜血,挺直了身子不让自己倒下。 “倒也难为你了。” 若柳扶风向前虚指,一支三尺长的冰箭具现,带着五彩流光激射而出。龙且拼命抬起玄武盾,挡在项羽身前。 冰箭插在玄武盾上,发出刺耳的刮擦声。玄武盾剧烈颤动,“咔嚓”一声,斗宿破碎。 龙且后退一步,汗出如浆。破碎声越来越快,牛、女、虚、危、室、壁依次崩溃,玄武盾灭! 龙且鲜血狂喷,倒飞出去。 龟甲碎片四处飞溅,冲击波带着恐怖的破坏力将县衙夷为平川,禁卫军哀鸿遍地。 项羽眼睁睁的望着冰箭迎面飞来,不可抗拒,无力闪躲。 他忽然笑了,笑容中满含着无奈和苦涩。皇图霸业转头成空,他无惧于死亡,却从未想过会死得如此憋屈,如此卑微,就像被碾死的蝼蚁。 一个红色人影飞身而出,挡在他与冰箭之间。 虞姬坚定的举起手中的盾牌,完美无瑕的脸庞上全是决然之意。 她的离去,并非逃走,而是为了取回须弥盾。 龙且对于能够阻挡魔神一剑的须弥盾非常感兴趣,击败天机殿后把它作为重要的战利品献给项羽。项羽随手一丢,虞姬却珍而重之的收藏起来,只为了或许会有用到的这一天。 须弥盾很是奇妙,轻易击碎玄武盾的冰箭竟然无法突破它的防御,可惜它同样无法消除冰箭巨大的惯性。 虞姬持盾时留了个心思,将盾面向外倾斜,卸去了大部分冲击力,然而剩余的力量仍旧不是她所能承受的。 这一箭极为古怪,完全违背了冲撞原理,须弥盾倒卷回来的方向丝毫未曾改变,狠狠地拍在她胸口上,拍碎了她的肋骨,带着她直直的撞进项羽的怀里。 两人翻滚进墟的边界,又从另一头跌了出来。 “妙歌......”项羽挣扎着向她伸出手,这段距离却遥远如生与死之间。 虞姬寻着声音努力的想要转过头去,终究还是无法办到,遗憾的闭上了双眼。 项羽筋骨尽折,心脉寸断,手臂无力的垂落,泪水滑过他的脸颊。 他张大了口,像一匹受伤的孤狼,在深夜的旷野中凄厉的嗥叫,带着无尽的愤怒与悲伤,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伊人香消玉殒,龙且、五百禁卫重伤倒地不起,只有项梁失魂落魄地兀自站立。 不是他的实力最强,而是夜遥刻意为之。这方天地如在囊中,众人皆为蝼蚁,生死只在她一念之间。 西楚根基尚浅,项羽一死,失去灵魂的楚军,覆灭不过是时间问题。倘若无人主持大局,楚军势必分崩离析,变成无数股流寇四处逃窜为祸地方,不利于围剿聚歼。 项梁无疑是担当领头羊的最佳人选,由他带领楚人这群绵羊送入秦军的屠宰场,再合适不过了。 “今日吾躯归故土,他朝君体也相同。”痛苦狰狞中,项羽耗尽了最后的生机,伏倒在地。 夜遥忽然有些意兴阑珊:“到此为止吧。” 轻轻将扇一搖,冰雪消融,光晕溃散,莲花微步伴轻风而去。 第四十一章 巷战 十里长街市井连,一匹战马分众而出,马上楚将拂铁甲落尘,提一柄盘满蛟的大斧。 燕四平,善用斧,斧名鬼工,列兵器谱三十三。 鬼工与其说是神兵,不如说是鬼斧,充满了不祥和血腥杀戮。 燕四平是商朝贵族后裔,几代人过着避世隐居的生活,又和邻村的女子订立了婚约,本该与世无争老来子孙绕膝平静的过完一生。 他的丈人是炼器大师,得知女婿擅长用斧,就打算铸造一柄斧子送给他。老爷子人逢喜事,如有神助,一造就造出了绝世神兵。 这本是足慰平生的大乐事,却不料世事福祸相依,神兵降世,天现异象,招人觊觎惹来了杀身之祸,一夜之间惨遭灭门,全家三十余口死于非命。 燕四平狂性大发疯狂复仇,千里追凶连杀百余人,不但夺回了斧子,还教三位成名的兵器谱高手做了斧下亡魂。 曹三公子循例做了一次人物专访,登门时燕四平正用斧子为他未过门的亡妻雕像,曹三惊叹于其技艺的鬼斧神工,提议他为斧子取名,毕竟兵器无名会影响到兵器谱的书写美感。 燕四平泪湿沾衣,仰天长啸,鬼工由此得名。 街上躺了不少楚军尸体,众人见到燕四平顿时找到了主心骨。 领头的校尉单膝跪倒:“燕将军,我等发现一名秦国奸细,追踪至此。秦狗甚是凶悍,害了不少兄弟,如今躲进了院子。” 燕四平沉吟道:“只有一人?” 校尉面有愧色:“是。” 燕四平加入楚军时日尚浅,眼前这人不是自己的属下,倒不好过于责难。见院中浓烟四起,不停往外弥漫,有些奇怪:“是谁纵的火?” 校尉恨恨道:“就是那秦狗!” 这间院子,正是叶风的临时落脚处。楚军遍布大街小巷,无论他怎么辗转腾挪,身后始终缀着尾巴,甩也甩不脱,干脆把心一横,不兜圈子了,直接逃进院子,戴上面具,丢出几枚催泪瓦斯。 楚人哪见识过这个,顿时屁滚尿流,咳得连肺都快要吐出来了。 然而,楚军中也不乏好手,一阵慌乱过后,几名高手闭气提剑摸了进来。 屋子里,叶风正在抓紧空当换装,脱了宽袍大袖,换上数码迷彩作训服,脚蹬步兵靴,攻击背包、腰包、腿包一应俱全,里面塞满弹药、步兵地雷和各种有用没用的装备。 突击步枪带两把,一把挂胸前,一把挂后腰,左侧大腿枪套别上手枪,战术背心上挂满手雷,反正有的是力气。 冷兵器自然少不了,犀照、轩辕神剑斜插腰间,鞋帮子里还藏了把军用匕首,多半用不到,但是习惯了。 把头盔一扣,配上防毒面罩,活脱脱一只吃饱的苍蝇。 穿戴停当,他抄起地上的重机枪,摆了个终结者造型,一推门,乐了。 只见门外几名楚军下级军官如临大敌,背靠着背,紧闭着眼,一手提剑一手在身前小心的划拉。原来他们虽懂得闭气,修为却不高,最多不过筑基境,放不出神识,被烟熏的彻底睁不开眼,弄得跟瞎子摸象似得。 叶风一拉枪栓,枪管转动,毫无悬念的解决了战斗。 院子外,燕四平听见枪声皱起了眉头,忽见院墙内飞出一物,似乎是个黑色的罐子,在空中翻滚着落向人堆。 一名持盾的士兵眼明手快,盾牌轻轻一轮将它磕了出去,“咣”地一声撞在砖墙上又弹回来,滚落在地上“滋滋”冒起了烟。 “不好,烟里有毒!”靠近的楚兵泪水横流,捂着鼻子后退。 “他出来了,放箭!” 烟雾中影影绰绰显出一个黑影,弓弦乱响,“噗,噗,噗!”一阵箭矢入肉的声音。 人影还在一步一步地往外走,楚军中一阵骚乱。 “装神弄鬼!”燕四平神识扫出,早就发现了那是一具楚兵尸体,后面缩着一个人影,身着奇装异服。 想也不想,鬼工离手飞出,翻滚着向黑影砍去。 这一斧势若奔雷,叶风不敢托大,劈手甩出尸体,向右一个侧翻,单膝跪地抬枪怒射。斧影过处,尸体拦腰两段,威势丝毫不减。重机枪喷吐火舌,子弹打的斧子火星四溅。 斧身剧烈颤动,猛地向上弹起,吊诡的转向折返,泼风一样旋转着朝叶风的脖子环来。 “御斧术!” 叶风不清楚是不是这么叫,显然原理跟御剑术相同,遇到狠角色了,心里懊悔不迭:“干嘛非得走门口,翻个墙会死啊。” 他狼狈的反向滑步,鬼工陡然加速,几乎是贴着他的面颊掠过,劲风刮的脸生疼。 这不是斧子,整个一回旋镖,兜了一圈又回来了。“还来,有完没完!” 叶风忍无可忍,举起重机枪招架,“嚓”地一声轻响,机枪断头,斧刃滑过肩头,血花飞溅。要不是关键时刻沉了一下肩,估计胳膊就要被卸掉了。 忽然钻心的痛,膝盖上中了一箭。这一箭同样附着了强大的灵力,直接突破了他的护体灵气。 “哪个兔崽子暗算小爷!” 街道的另一头,马背上一员楚将收起了弓,摇了摇头,似乎对结果不太满意。 这人长得面如冠玉,看服饰地位还在燕四平之上。 你们的主子都快叫人打死了,居然还有闲功夫跟老子耗。两个都是硬茬,不能让他们联手,必须尽快干掉一个。 直觉告诉他,使斧子的更危险,想要跑路,还得着落在后来的楚将身上。 燕四平抬手抓住迂回的鬼工,纵马冲来。 叶风掷出半截重机枪撒腿就跑,燕四平随手挑飞,鬼工顺势后扬,便要再度挥出。就在他视线被吸引的同时,一枚铁疙瘩贴着地面“骨碌碌”滚动,待到惊觉,已到了马蹄下。 他本能的察出古怪,想要提缰跃马,只觉一股汹涌的大力袭来,连人带马被抛飞了出去。战马被弹片溅的血肉模糊,在炸裂的余音中痛苦的嘶鸣着。燕四平灰头土脸的爬起来,耳朵里全是尖锐的啸叫。 以往的经验告诉叶风,对于燕四平这样的高手,这种程度的伤害远非致命,不过也够他晕乎一阵子了。 持弓楚将身前簇拥着持盾甲士,应该是亲兵之类的私人卫队,人数大约在五十人上下。 半分钟,叶风按下手腕上的计时器,液晶表面上显出30秒倒计时。 30,29......叶风端起胸前的突击步枪,一个点射,将一名冒头的亲卫打爆了头。 扳机一扣到底,子弹横扫倾泻,前排亲卫猝不及防,鲜血狂飙,纷纷倒地。scar-l突击步枪,弹夹容量30发,射速每分钟550至600发,3秒钟打空。 叶风右手一抖,空弹夹甩出,往腰间一卡换上新弹夹,左手连挥抛出三枚手雷,向后一探握住了侧腰的hk416c。 23,22......左手扣动扳机,枪火吞吐。 亲卫训练有素,仓促立盾拉出一条防线,子弹射在精铁盾面上“叮当”直响,在兽首图腾上留下触目惊心的坑洼起伏。 一众亲卫望见空中划来的铁疙瘩,惊慌失色,燕四平的样板就在眼前,如何敢让它落地。亲卫队长抢过一面盾,一个箭步轮了出去。盾牌准确的迎上手雷,将它带离既定轨迹。 然而,他们的好运也到此为止了。 层层叠叠的盾护住了正面的安全,也遮挡了他们的视线,两枚手雷从众人脚掌的空隙间滚入,磕到谁的脚踝,又轻轻弹起撞到旁人的小腿。 “哎哟,什么玩意儿!” “轰,轰!”两声震响,手雷在密集的阵型中爆炸。 弹片肆虐,冲击波带着残肢断臂向四面推开,二十多名亲卫当场身亡,余者人人带伤,滚地哀嚎。 16,15……硝烟密布,甚嚣尘上。 叶风已欺到了近前,左右开弓,子弹逐个点名。一支羽箭从尘烟中突出,他吃过一次亏,早就全神戒备,灵力灌注枪身,舞出一团虚影护住面门。手里微震,鱼骨护木击中箭矢,将它劈飞了开去。 忽然一声闷哼,还是中招了。 那楚将的箭法十分阴毒,一弓二矢,一明一暗,第二支箭不但隐匿了破风声和灵力波动,甚至还避过了他的神识。 这一箭射的极重,刺穿了他的肺叶,他不确定强行拔出会不会让他瞬间丧失战斗力。 7,6......他吐出一口血沫子,强忍疼痛,高高跃起,在空中松开双手,任由突击步枪顺着背带自由挂落,宝剑铿然出鞘。 距离迅速拉近,已经可以清楚地看见对方嘴角微微的抽搐。楚将弃弓拔剑,战马人立而起。 “去死吧!”轩辕神剑凌空斩落,在长剑上斫出深深的豁口,灵力激荡澎湃,狠狠地压下。 战马承受不住巨力,哀鸣着跪倒在地。 叶风拔出手枪对准他的眉心就是一枪,楚将侧头闪过,枪口下移朝着他的胸口又是一枪。 这一枪无论如何也躲不开了,沙漠之鹰抵近射击,子弹冲击力轻易的撕裂铁衣,撞断了他的肋骨。他的胸口可怖的向内凹陷,鲜血狂喷着向后栽倒。 2,1...... 身后破风声响起,鬼工带着庞大的惯性由远及近。 叶风挥剑劈出,剑斧交击发出刺耳的声响,轩辕神剑几欲脱手。他不敢恋战,脚下一点,纵身跃上一间饭庄的屋顶,几个起落,脱离了对方的神识范围。 燕四平抢上一步,扶起那员楚将:“桓将军......” 这人正是西楚大将桓楚,桓楚不以武力著称,却是计智过人,在楚军中地位极其重要。 桓楚吐了一口血,笑道:“不碍事,死不了。” 护体灵力在最后关头阻住了弹头,总算捡回条命。 燕四平沉声道:“末将无能,未能留下那厮。” “自家兄弟,说这些做什么。你若算是无能,我这样子岂非无脸见人。” 桓楚剧烈的咳嗽起来,过了好一会才平复了翻腾的气血,用虚弱的声音续道:“你不用管我,快去襄助项王。今日城中多有秦人作乱,显是早有预谋刻意为之。你告诉季布将军小心提防天机殿趁乱抢人。” 第四十二章 此间少年 风六一直是很风流的,年少多金,素有才名,一手楚辞作的团花簇锦,加上模样俊俏,深受彭城一带秦楼楚馆的姐儿拥趸。 有次飘香苑一位新来的小姐姐硬是不肯收取度夜银两,这哪儿成,到底谁是消费者。风少二话不说留下一镒金,心里却很有些窃喜。 然而,最近风六欢场不可撼动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自打项羽带兵进城后,彭城的青年男性不在头上缠块红布或在脖子上系条红巾,见面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好在风少有门路,毫不费力的弄了套楚军号衣。楚军扩军备战,编制膨胀的厉害,他用金子开道,没多久就混上了小军官。 今天轮到他当值看守大牢侧门。楚军释放了饱受暴秦苛政荼毒的所有在押犯人,现在牢里关的只有一人,蓝月郡主赢溪。 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上千的楚军,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来劫狱,对于不差油水的风六来说,这无疑是再好不过的清闲差事,隔三差五的还能找个理由一睹大秦郡主的芳容,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他照例沽了一壶酒,喜孜孜的品着。只要不撞见一板一眼的桓楚将军,都是乡里乡亲的,也没人叫真军纪。 正寻思着是不是叫手下的什长去酒肆叫两盘花生米,忽然瞥见一个女子,穿着花花绿绿的奇装异服,跟草丛里刚钻出来似得。 “站住,干什么的!”外面那群夯货是怎么搞的,怎么把人给放进来了。 “奴家楚胜男,给我家夫君送饭的。” “你夫君是哪个?” “我夫君......”女子并未停步,娉婷的款款走来,马尾形的发辫一上一下的晃动,撩的风六的心跟着一上一下的扑通扑通直跳。 英姿飒飒,英姿飒飒,想我风少也是花丛老手,阅女无数,竟从未见过如此风采的女子,此生虚度,此生虚度啊。 心里想着,手就不由自主的摸了过去:“小娘子......” 楚胜男骤地伸出手抓住了他的手掌,风六的心脏顿时漏跳了半拍。 这,这就牵上小手了。跟着胯下一阵剧痛。 楚胜男飞起一脚,把他踢的像虾米一样弓了起来,拔出消音手枪指住他的头顶,一个动念,松掉扣住扳机的手指,手腕翻转,一枪托将他打晕。接过酒壶仰起脖子倒了一口,任由风六的身子无力的软倒:“唔,眼光不错。”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队友坐标,叶风的位置很近。 春秋战国时代的监狱叫做“圄”,到了秦朝,因为法律严酷,犯罪的人增多,所以“圄”也比以前增加许多,郡县基本上都有大牢。 这一次,叶风汲取了教训,决定翻墙进去。 选中的这段围墙在5分钟之前窜出了一名黑衣人,身后飞檐走壁追出来六、七十号人,羽箭、铁矢、飞刀、各种暗器明器蔚为壮观,不要钱一样死命招呼。 他有些不大明白光天化日穿一身黑色行头的意义何在,以目前街面上的主基调,按理说红色才是安全的保护色。然而,这个g亮眼夺目,提供了实质性助攻,把怪都引开了。 守卫们杀声震天的从他的左面奔过,从他的右面奔过,从他的全世界路过,不一会儿全跑没影了。 护阵里似乎还有别的阵法,对神识形成了干扰,意识中接收到的画面反馈极度扭曲,不再可靠。 叶风带上眼镜,指挥附近的几只机械蜘蛛爬了过去,热感应成像显示墙里头还有两人。 楚胜男带来的这把加大威力的沙漠之鹰不能安装消音器,他从背包里另外掏出一把手枪,旋上了消音器,脚下一点越过墙头,轻松的撂倒守卫。 这两名守卫之所以没有追出去,并非出于职业操守或是战术素养,纯属怕死,结果反倒死得更快了。 通往内监的走位,早在叶风的脑中预演了无数回,地形熟烂于胸,他巧妙的利用视觉盲区避开巡逻队伍。 沿途驻守的人数明显比昨夜蜘蛛扫描到的要少的多,他立刻意识到黑衣人并非孤立事件,是韩信提前发动了,引开守军的过程恐怕是经过精密计算的,黑衣人也一定不止一拨。 真是神一样的队友,幸亏这一次,他们不是敌人。 内监是个四方形的院子,东、西、南三面的普通监房,北面关押待解死囚的两幢无窗监房,全都门户洞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地牢位于内监的下方,照壁后有一条长方形的孔道,露出十几级向下的台阶。入口处于地面之下,厚重的大门由整块巨石切割而成,严丝合缝就像嵌在墙上。 韩信的人如果要动手,现在应该到了才对。难道已经进去了,也不知道给哥留个门。 早知道开诚布公的约他谈一谈,光明正大的入个伙,也不至于添这许多麻烦。 然而韩信会信他吗,多半是不会信,多半会想要把他吊起来打。 内监有五名守卫,这五人显然和外面那两个不同,精兵还是兵痞,从站姿就能分辨出来。解决他们稍微麻烦一点,也只是稍微麻烦一点而已。匕首派上了用处,并未在地上留下血迹。 他把五具尸体拖进了空牢房,拾阶而下,来到石门前。 石门的中央有道锁,外形是一尺见方的正方形金属框,被分隔成“井”字形的九个格子。每个格子中有一枚活动的转子,拨一下就翻转一面,每一面上都有一个篆书的文字,一共九面。 叶风和楚胜男第一次在回传画面上看到它时,曾经饶有兴味的研究了好一阵子。 从监视录像中一共找到了两次开锁记录,一次是送饭,一次是打扫,蹊跷的是两次的打开方式并不相同。 作为县城级别的地牢,这样复杂的锁具不太可能是原有的设施,多半跟韩信提到的那名高级阵师有关。既然跟阵师有关,几乎能够肯定是奇门遁甲。 古人的奇门遁甲中将一切事物的成败归纳为五大因素,即天时、地利、人和、神助,格局组合。其中,以九宫代表地利。九宫既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及中五宫。 两人各自作出一些推断,初步达成了共识,这是一道题,极有可能是三阶幻方,而转子的每一面都代表一个数字。 可惜信息量不够,光凭两个样本不足以推演出文字与数字之间的对应关系。 另有一处解释不通,开锁的只是一名普通杂役,没道理懂得如此复杂的数术,其中必定有他们接触不到的理由。 人不能被数学题憋死,叶风的解题思路就是来硬的。 他从背包里掏出几枚遥控炸药,在手里掂了掂,放在一边。炸药当然有用,不过不能直接炸门,韩信费那么大劲引开了大部分守卫,“咣”一炸全招回来了,这不成猪队友了。 把眼镜的频道切换到预先滞留在地牢里的那只蜘蛛。画面中出现一条甬道,两侧石壁上燃着松明。镜头中的火焰是倒置着的,蜘蛛正倒悬在甬道的顶部,对着石门的背面。 他操纵着蜘蛛转了个向,甬道的另一头连接着向下的台阶,过了台阶甬道继续向前延伸,尽头是一处拐角。 甬道里没人。他把镜头停留在拐角处,从腰包里摸出一套激光切割器,通上电源。 切割很顺利,不消片刻就抠出一个直径80公分的圆弧。燃烧点沿着弧度慢慢向起点靠拢,再烧一下就大功告成了。 诶,激光怎么灭了。 叶风烦躁的拍了拍切割器,没反应。仪表盘上的电量图标跳成了红色,忽闪忽闪,竟然没电了。 怎么可能,男人婆这个马大哈出门竟然忘了充电。 居然掉链子了,怎么办。还剩下不到一公分,死马当活马医吧。扶了扶眼镜,再次确认甬道里没人,他扎了个马步,灵力灌注掌心,一掌按了下去。 “咔”地一声,最后一截圆弧断裂,圆面塌陷了进去。掌心劲力转为吸附,黏住平整的石面,一点一点将切面拽了出来,用双手托住,小心的立在一旁,足有一米高。 呼出了憋着的一口浊气,手心滑腻腻的有些冒汗。他捡起脚边的炸药,撕掉背胶,在门的四角一一粘好。 石门厚度为一米,如果计算正确的话,引爆这些炸药刚好可以崩碎石门,而不会引致甬道塌方。 一般地牢不会有两个出口,出来时势必原路返回,外面的情况随时会有变化,倘若还是钻洞,搞不好洞外就候着把钢刀。 一切准备就绪,他一猫腰钻了进去。里面比想象中黑,松明的照明效率有点低啊。 怎么会有星星,两颗星星闪闪发亮。 不对,是眼睛,一双人的眼睛。 有个人正缩着脖子,蹲在洞的另一头直愣愣的盯着他,肥胖硕大的身躯挡上了后方投来的光线。 见鬼!叶风心头一凛,转念间就释然了。 这人本来就在甬道里,站立的位置刚好处于蜘蛛的下方,所以不管朝哪个方向转动蜘蛛,都不会看见他。 他露出阳光的笑容:“朋友,吃了嘛。” 两根手指闪电般戳在这对眼珠上。一团白胡子扬起,对方仰天栽倒。 “有刺客!”甬道里回荡起凄厉的尖叫,跟着一声惨嚎:“嗷,我的眼睛!” 叶风在洞壁上一撑,鱼跃而出,抬腿想要补上一脚,却发现找不到目标:“咦,人呢?” 他摘掉眼镜,甬道内一目了然,哪里还有那人的踪影。从洞口到拐角处至少相隔30米,人类不可能拥有这样的速度:“真活见鬼了!” 第四十三章 困杀 一个白胡子老头出现在地牢里,显见不是什么好路数。 叶风试着放出神识,雾蒙蒙的,一米之外几乎连物体的轮廓都分辨不清,这里应该是阵法的核心区域了。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他拔出轩辕神剑,反手横在身前,左手握枪搭在右手背上,猫着腰快速向前探去。 军靴在石板上发出轻微的声响,转过拐角,是一段阶梯。比他印象中深的多,一直向下,黑洞洞的,仿佛直通往地狱。 他摸出一只手电,安在手枪的战术导轨上。手电射出的光线很昏暗,难道男人婆也忘了给战术手电充上电? 阶梯的尽头连接着一段甬道,过后又是一道阶梯,然后又是甬道,又是阶梯……周而复始。 不可能,一定是哪里不对了,他似乎陷入了某种无休止的循环当中,甚至怀疑正行走在一条莫比乌斯环上,永远没有终点。 折回往上走,阶梯......甬道......阶梯...... 十三段甬道,十三道阶梯,仍然望不到尽头,然而刚刚往下明明只经过了九个最多十个阶梯。 他停下脚步,戴上眼镜,搜索不到画面。 传说中的困阵吗? 他摘下眼镜,扶住墙壁,倒转剑柄敲了敲,是实心的。 好像有个声音在呼喊他,隐隐约约中充满了焦急,分辨不出男女。 蓝月溪吗,在墙壁的后面? 他把头贴近墙面,脸上传来冰凉的触觉,声音的方位愈加的飘忽不定了。 他掐着嗓子,小声问道:“蓝姑娘,是你吗?” 好像有枪声,沉闷的在甬道里回荡,他茫然的转过头,甬道里依然空无一物。 忽然腿弯一阵剧烈的疼痛,膝盖被推着向前弯曲,失去平衡,跌了一步。头顶有破风声划过,神识出现一把剑,几乎是擦着他的头盔掠过。他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如果刚才没有低头,这一剑恐怕就插在后脑勺上,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 他晃动手枪朝身后连开数枪,只听到枪响,没有射中任何物体的反响,子弹不知飞去了哪里。 跟着手腕一痛,中了一剑,手枪脱手掉落。低头一看,手枪消失了,地上干干净净,连枚弹壳都不见。 背上一痛,又挨了一剑。 叶风舞动长剑护住周身,喝道:“有种给我出来,藏头露尾,算什么好汉!” 声音在甬道里孤独的回荡,没有任何回应。对方就仿佛一位经验老道的猎手,安静的守在暗处,默默等待时机。 剑芒一闪,又在他手臂上添了道口子。鲜血顺着手背滑落,胸口、肩头、膝盖、后背,各处新旧伤口都在流血。这样下去不用对方出手,干耗就能把他耗死。 要瞎一起瞎吧。手探进腿包,握住一枚催泪弹,拇指挑开保险甩了出去。和催泪弹一同飞出的,还有一把沾染了血迹的黄纸。 没有铁罐落地的声音,没有烟雾,催泪弹似乎丢入了另一个维度。 黄纸在空中飞舞,忽然数张黄纸凭空自燃,迅速烧成一团灰烬。恍惚间闪过几道耀眼的白光,跟着几声惨叫。 燕赤霞的攻击符篆!幸亏一直没丢掉。 好小子,这下总算轮到我了。 他恶狠狠的掏出一张符纸,就着伤口抹了点血,丢了出去。没有动静,这张不知道是什么功效,显然不是攻击符,别是燕赤霞带的厕纸。 不管了,走你!他一把甩出了所有的符篆。符纸在空中纷纷燃烧,亮起五颜六色的光华,煞是好看。 一会儿出现一面金光发亮的盾,一会儿出现一把银光闪闪的剑,“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有五只小鬼路过,其中一只小鬼捡起银色的剑,表演了个口吞宝剑的绝活。五只小鬼丑陋的脸上齐刷刷露出献媚的笑,向他鞠了个躬,又齐刷刷的走了。看的他一愣一愣。 地上凭空长出一株桃树,竟然还开花了。这些玩意别是燕赤霞用来街头卖艺的吧。 总算有道雷,闪了一下,一声闷哼,有人中招了。 眼前的景象忽然一阵扭曲,不知道是哪张符起了作用,就像撑破了一个肥皂泡,“嘭”地一下碎裂了。 他看到了自己正处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大厅中央,两个对角一边躺着一个人,另一边跌坐着一个人。躺着的是楚胜男,跌坐的是一个中年汉子。两人的头发都像鸡窝一样,袅袅冒着青烟。 “阿胜,你怎么来了。” 楚胜男哼哼了两声表达不满。中气挺足的,看来只是被电翻了。 “不好意思啊,不知道你也在。你稍等下,我先弄死他。” 他提着剑,一步步逼向那人。雷符的劲儿显然还没过去,在那人的身上间或划过一道电弧。这下看你还能往哪儿跑。 那人抬起头,脸上毫无惧色,双眼闪着寒芒。 “哟,还有几分视死如归的豪气。就充这点,值得表扬。爷给你个痛快,来,走你!” 轩辕神剑大开大阖的劈了下去,那人侧身一滚撞向了墙壁,一剑走空。 “唉,唉......” 墙壁如液体般荡了荡,那人竟就此滚了进去。叶风一剑追了过去,“叮”地一声刺在实处,那墙瞬间又恢复了坚硬。 叶风无奈的摇了摇头:“奇人异士何其多啊。” 好在并非没有收获,那人仓惶间留下了宝剑。叶风剑尖一挑,把它接在手里,正是他的倚天剑。不远处还丢了一个剑鞘,好了,都齐了。 楚胜男站了起来,走路腿有点哆嗦,劲儿还没缓过来:“你的腿怎么样。” 叶风想起来这茬,还真疼。裤子上有个洞,卷起裤腿,腿上血肉模糊,汩汩往外飙血。 楚胜男歉意的说:“他要杀你,你傻呆呆的也不晓得躲。我射不中他,只好打你了。” “什么枪这么猛,我记得我防弹的来着。” 楚胜男扬了扬手里的突击步枪:“我换了达姆弹。” 她忽然蹲下来,捡起了一个东西,忧心道:“你的回收手环碎了。” 叶风接过手环,仪表部分已经粉碎了。想起刚才手上中了一剑,估计就是那时候砍坏的,笑了笑:“不要紧,等办完事,你回去再帮我捎一个来就行了。” 地牢其实并不大,从大厅穿过一条甬道,就到了关押蓝月溪的牢房。 面对佳人,叶风首先抛出两个问题。 “孔子与孟子有什么区别?” “孔子的子在左边,孟子的子在上边。” “什么事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 “鞋底破了。” 这是之前两人独处时,他给她讲的冷笑话。 蓝月溪激动的问:“是叶风让你来救我的吗?” 叶风抑制住心情,故作平淡道:“我叫叶云,是叶风的哥哥。” 这个时候,最缺的是时间,单方面认证通过就成了。 “他,他还好嘛?” “他很好,出去再说。” 牢房倒没什么古怪,只是在原本的木栅栏外面又加了一层铁栅栏。这铁栅栏不知用什么材质制成,倚天剑和轩辕剑轮番砍了几次,只留下深浅不一的几道印子,离砍断还差十万八千里。 叶风回过头问楚胜男:“阿胜,你带电板了吗?” “没有,我带电板干嘛?” 好吧,激光切割器还是用不了。按理说牢里总该有个人值班吧,果然,在墙角的阴影处有一个压抑的呼吸声。 明晃晃的宝剑拥有充分的说服力,牢头乖乖的掏出钥匙开了锁,打开牢房,又老老实实的站定,等着叶风一掌把他劈晕。不得不说,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爽利。 忽然牢房地面一阵水波荡漾,叶风立即警觉:“还来,怕我弄不死你?!” 地下冒出一个头,叶风一个纵身蹿进牢房,兜头便砍。“铮”地一声,地下伸出一把剑架住了宝剑。 “咦,周兄,怎么是你?”来人竟然是周谦。 “咦,叶兄弟,怎么是你?” “周兄果然厉害,上可飞天,下可遁地。“ “叶兄弟说笑了。” 噌,噌,地里又跳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人有些吃惊的问:“周兄......” “蒙将军,这位是叶兄弟,自己人。” 听得是自己人,这人便不再多问,朝叶风点头示意,转身对蓝月溪恭谨施礼:“蒙天放救驾来迟,请郡主赎罪。” 另一人跟着行礼:“下官凌云,参见郡主。” 蓝月溪雍容的颔首:“辛苦蒙将军、凌大人了。” 叶风在韩信等人密议时,曾经用神识“见”过蒙天放。只不过神识的工作原理类似于声呐,通过灵力场的伸缩效应来探测信息,获得的图像就像未经补色的照片负片,所以一下子没有认出来。直到他自报家门,才对上了号。 蒙天放急声催促:“此地不宜久留,请郡主......” 忽然传来一阵阴恻恻的笑:“来了,就都别走了。” 来的好快,是燕四平。叶风有点头皮发麻。 铁叶摩擦,脚步声纷乱,一队楚军涌了进来。 “快!”蒙天放捏了个法诀,一掌按在地上。沿着掌心荡出一圈波纹。波纹仿佛受到了什么阻碍,震颤了两下,又骤地收缩回来。 “有高级阵师发动了禁术,凌大人,靠你了。” 凌云大喝一声:“移星易宿,龙蛇起陆!” 一掌狠狠地击在地上,决然道:“蒙将军,快带郡主走!” 叶风只觉地面摇晃了一下,“咔”地一声,仿佛有什么无形的东西裂开了条缝。那一圈波纹剧烈的颤抖着,终于顽强的向外张开。 一蓬羽箭射了进来,周谦拨打雕翎,连声催促:“快走!” 蓝月溪向叶风伸出手:“叶大哥,跟我们一起走吧。” 凌云汗涔涔下:“郡主,此处全部为禁术封禁,下官打开的通道,只够蒙将军带走一人。” 周谦面色灰败,凌云的这句话,已然断绝了剩下所有人的生机。 叶风毅然道:“你先走,我来挡住他们。” 将倚天剑抛给蓝月溪:“这把剑,你带着防身。” 蒙天放冲他点了点头,这样的人物,原本是值得深交的。他很想留下来和他们并肩作战,只可惜他的使命是安全救出郡主。这一别恐怕就是诀别,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手掌往前轻轻一推,将波纹滑到蓝月溪的脚下,跟着跨上一步踏进波纹。两人仿佛落入水中,沉了下去。地面迅速没过头顶,荡漾了一下,复又归于平静。溅起的液体在空中回归固态,碎石颗粒淅沥沥落了一地。 第四十四章 绝境 牢房外的甬道长约20米,宽不过3米,一头通往外间的石室,另一头是死路。被燕四平带人在石室里一堵,塞的严严实实,挤都挤不出去,简直就是瓮中捉鳖。 燕四平好整以暇的扛着斧子。 走脱了蓝月溪,固然后患无穷,然而那是季布该头痛的事。就算季布想要拉人垫背,也得先过了桓楚这一关。 他是武将,只管杀人。 晃来晃去的迷彩服成功的勾起了他的不痛快,令他想起了惨死的战马。那匹马跟了他许多年,死的时候肠子都流了出来。他现在只想用最酷烈的手段,弄死这两个穿的花里胡哨的家伙。 牢房里众人面上的表情各异,或焦急、或茫然、或绝望,使他非常快意享受。他波澜不惊的下令道:“不用留活口,给我统统弄死!” 楚胜男的胸膛高低起伏着,脸色有些发白。在以往的行动中,一旦小队面临无解的局面,行动长官会当机立断下令放弃任务。然而,这次不同,叶风失了手环,走不掉了。 她望向叶风,得到一个肯定的眼神。到了这个时候他仍不忘安慰她,不由心里微微一颤。我绝对不会让你出事的,楚胜男默默下了决心。 她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下情绪,取下战术背心上悬挂着的手雷,朝叶风晃了晃。左手指向自己的胸口,比了个数字三,又伸出食指指了指叶风,五指收拢再张开呈碗状,手掌快速上移遮了下眼睛。 战术手语表达的意思是:“我会丢出三枚手雷,你负责抛闪光弹。” 叶风手肘屈伸握了下拳,表示明白。 他掏出闪光弹,压低声音对周谦二人说道:“我会丢出一样东西,请两位闭上眼。” 他的视线回归到楚胜男身上,在她的脸庞上觉察到一丝愠怒,立刻意识到她之所以用手语,未必没有留下二人当替死鬼的意思。从她的立场,队友的安危才是该优先考虑的,不抛弃、不放弃的并不包括秦国土著,他们不过是npc罢了。 然而他并不后悔,这两人都是好汉子,他不希望他们死的不明不白。 楚胜男无法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郁闷的投出三枚手雷。第一枚向上抛出,两枚沿着脚下滚去。 事实上,先前叶风采用过的这种一上二下,欺负楚人没见识过手雷的作法,正是楚胜男首创的。 燕四平吃过苦头,军中自有配合的章法,迎面飞来的那枚铁疙瘩交给其他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贴地滚来的三枚东西吸引。中间那枚银色的是什么,阵盘吗? 耀眼的白光瞬间充斥视野,他痛苦的捂上眼睛,忘却了手中还持有兵刃。斧子闷在脑门上,砸的七窍生烟,神识一片絮乱。 刺耳的惨叫声此起彼伏,顷刻间被震耳欲聋的爆炸声盖过。弹片肆虐,密闭的空间加剧了冲击波的威力。石室之内哀鸿遍地,残破的肢体翻滚蠕动,血肉横飞的场景如同炼狱。 楚胜男端起突击步枪率先冲了出去,子弹开出一条血路。凌云紧随其后。 周谦的反应终究慢了半拍,还在思索为什么要闭眼,闪光弹就爆了。双目一片茫然,两耳轰鸣作响。慌乱间,有人抓住了他的手,刚要挣扎,耳中听得叶风的喊声:“周兄,跟我走。” 燕四平口里惊怒连连,盲目的挥舞着斧子。 破败的甲胄如同乞丐残破的百家衣,暗红色的甲叶残片,东一块、西一片,凄惨的悬在身上摇摇欲坠。血污和焦黑斑驳相间,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 叶风越过他的身侧,试探着砍了一剑,对方闭着眼睛本能的横斧架住,又反手轮了回来。两人快速的交换了几招,遍布全身的可怖伤口并未瓦解燕四平的战斗力,剧烈的痛楚反而激发了他的野性,招数愈发的刚猛狂暴。 周谦闷哼一声,中了一斧。 叶风不敢恋战,快攻了几剑,乘着对方招架之际,一把拽上他就跑。 燕四平暴虐的怒吼着,鬼工脱手而出。斧子将一名晕头转向的楚兵劈成两半,在空中泼洒着血浆,向甬道内飞去。 叶风挥剑一挑,斧子旋转着轰击在石壁上。碎石崩飞,斧刃切入墙体直没斧柄。 斧柄剧烈的颤动着,“铮”地一声脱出,倒飞而去。 叶风不敢等他再次御出,扛起周谦夺路狂奔。 通道里回荡着密集的枪声,间歇夹杂着零星的爆炸声。一路上到处都是楚兵的尸体,叶风的鞋底沾满了鲜血,湿漉漉的不停打滑。好在甬道不算太长,出口终于隐隐在望。 楚胜男端着步枪半蹲在甬道的拐角处,探出头警惕的向外戒备着,一边不时的向身后张望。 看见叶风出现,她轻舒了口气,小声问道:“外面全是人,你有什么计划?” “你马上启动回收程序。” 楚胜男急声道:“可是你怎么办,你没有回收装置。” “我跟他们一起冲出去。” “不行!” 叶风沉声道:“阿胜,不要感情用事!” 楚胜男的情绪明显的开始有些失控,语调中带着哭腔:“我不同意!” 周谦突然出声道:“叶兄弟,放我下来吧。” 叶风发觉他话音中的异样,小心地将他放下:“周兄,你怎么样?” 周谦捂着腹部,血水顺着手指缝不停往外流淌。他重重地吁了口气,苦涩道:“我不行了......” 刚才燕四平那一斧正中他的腹部,差一点就将他拦腰斩断。 “周兄......” 通道里传来尖锐的破风声。 周谦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抽出长剑,决然道:“你们走吧,我来殿后。” 这样的伤势,以武修强悍的生命力,倘若及时得到医治,或许还有机会保住性命。然而,在这样的情势下,不过白白拖累众人。他周谦虽做不得舍身取义,事到临头,亦非贪生怕死之辈。 叶风想要拦阻,周谦一把将他推开,怒喝一声:“快走!” 叶风一探身捞了个空,眼睁睁地看着他迎着斧子冲了上去。一剑高高举起,重重斩落,却走空了。 鬼工如同鬼斧般凭空消失,又突兀的忽现在他的膝盖部位,无声无息的削去了他的左脚。 他失了重心向左栽倒,斧子上旋掠过肩头,将他持剑的右手齐肩斩去。鲜血淋漓如注,断臂与剑跌落尘埃。 周谦发出凄厉的嚎叫,仅存的左手暴长而出,死死的抓住斧柄,嘶声狂呼:“快走啊!” 叶风的眼眶湿润了,模糊的视线中,鬼斧带着不容置疑的巨力,环过周谦的脖子。他的手指依旧执着的箍在斧柄上,如同他自己削去了自己的头颅。 斧子凌空轮了一圈,没能摆脱犹自紧握的手,拖着无头的尸体往甬道深处飞去。 楚胜男双手不停,眼花缭乱的将背包里的投掷弹药一股脑儿的倾泻了出去。密集的爆炸声响起,叶风如梦惊醒,摸索着按下了引爆开关。 一声巨响,地牢入口的石门崩塌,无数碎石顺着甬道阶梯滚了下来。 “走!” 叶风一个纵跃掠了出去,挥舞长剑护住周身。 楚胜男跟着就要冲出,被凌云死死拖住。 楚胜男怒道:“你干什么!” “稍等一下。” 叶风冲破尘烟,视野陡然变亮。东、南、西三面的牢房窗户中探出无数弓箭手,北面的牢房前也站满了楚兵。空中一张挂满尖刀的网落下,羽箭如狂风骤雨泼来。 他怒吼一声,高高跃起,挥出寒芒。那网非金非铁,却坚韧异常,竟斩之不断。剑式四面受阻,他身披数箭,无奈落下。 楚胜男眼看着那网向叶风兜头罩落,忍不住惊呼出声,忽听得身后法诀吟诵:“天地反覆,万化定基。” 空间微不可查的荡了荡,那网在接触到叶风的刹那,仿佛在虚实之间来回摇摆了一下,如虚像般毫无阻滞的越过他的身体,软软的垂落在他脚下。 凌云松开手:“可以出去了。” 楚胜男一个箭步冲了出去,脚尖勾到了那网,绊了个趔趄。 “小心,网是真的。” 叶风剑式暴涨,舞出一团剑幕,生生抵住箭雨,高声喊道:“冲出去!” 楚胜男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用点射冷酷的收割着生命。凌云不停的祭出六甲符,格挡后方飞来的羽箭。 一柄飞剑悄无声息的划过叶风的腰间,带起丛丛血雾。连绵的剑式一滞,背后传来压抑的闷哼,楚胜男连中数箭。 叶风怒声道:“何方鼠辈,可敢出来与我一战!” “秦狗休要猖狂,季布在此!”一名中年男子越众而出,正是地牢中逃走的那人。 叶风冷笑一声:“手下败将......” 一连串爆炸淹没了他的话音,那是他潜入时在沿途布设的地雷。 基地对破片型反步兵雷的改良主要体现在触发方式上。由制式地雷的接触式,升级为感应式,并采用遥控挂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基地外围的雷区误伤到平民。这项设计,同样给实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新型地雷无须埋设,只需要在目标区域任意抛洒,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构成规模庞大的雷区。 地雷接连触发,证明更多的楚军正在赶来,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这是一场完全不对等的交锋。困阵单方面的压制了他的神识,不足一米的探测范围,连戒备对手的偷袭都做不到,更遑论御剑攻敌、驾剑远遁了。然而,对方却能不受干扰的运用飞剑、飞斧,肆无忌惮的攻击他。 他回头望了一眼凌云。蓝月溪称凌云为大人而不是将军,以他展现出的手段来看,极有可能是一名阵师。 叶风的心中升起一线希望:“凌兄,你有没有办法破掉这里的困阵?” 凌云闻言苦笑道:“叶兄说笑了,我若能破了这阵,早就驾遁符逃走了。”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癫狂的笑:“还想走?!” 叶风猛然回首,只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形,从地牢出口一步一步的升了上来,形同地狱中走出的厉鬼。 他的一条腿诡异的扭曲着,五官血肉模糊,嘴角一直裂开到脸颊,残破的嘴唇可怖的向外翻着,露出阴森森的牙齿。 杀意沸反盈天,凝结犹如实质,大斧翻卷呼啸而来! 第四十五章 将星陨落 绿光基地,黄杉脸色铁青,额角的青筋随着呼呼的粗气一鼓一张,像是一头被激怒的狮子。 特勤三组组长沈侯一声不吭的低着头,脸上、衣领上挂满了唾沫星子,也不敢伸手抹一把。 万芬捧着平板电脑,有些不知所措。 会议室里烟雾袅绕,桌上的烟灰缸里插满了烟蒂,像一朵饱满的向日葵。韩坤吐出嘴里的烟,重重地按下烟头,将向日葵又向外撑开了一些。 黄杉的语气中带着浓重的火药味,如同火山爆发的前兆:“谁允许你私自启动传送程序的?是谁,是谁给你的权力!” 沈侯的头垂的更低了:“我一时糊涂。” 黄杉怒极反笑:“一连糊涂了三次?!” “前两次的落点坐标误差太大,所以......” “为什么不向我汇报!” 沈侯无言以对。 黄杉的眼睛里闪动着无法遏制的怒火,手指朝着沈侯连比了好几下,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猛地挥出一拳砸到他脸上,跟着一脚踹在他肚子上,把他踢的倒飞出去,狠狠地撞在合金墙上。 很少有人见过黄杉出手。他的拳脚快如闪电,沈侯即便真心想躲也躲不开,更何况闯下这么大的祸,他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墙面留下一个人形的塌陷,沈侯重重地跌落在地上,吐出两枚带血的牙齿。 黄杉跨步追上前去,掏出手枪对准他的额头:“我现在就枪毙了你!” 沈侯第一次抬头正视着他,惨然道:“上校,我不信,我不信阿男就这么没了,我想过去看看。” 万芬借机劝道:“是啊,上校,毕竟回收失败有过先例,叶风不照样没事么。我想,至少要派人去确认情况。再说,叶风那边也要想办法再次联络上。” 韩坤摇了摇头,知道他还在寄希望于系统日志出错。可惜,这一次系统回传的信息和叶风那次全然不同,很难存在侥幸。然而,他不能点破,希望总比没有好,否则暴怒的黄杉真的可能会开枪。 黄杉哑声道:“如果他们两个没事,我会删掉日志,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否则,我会亲自押你上军事法庭。” 彭城,城外三里。 冬去春来,正是麦子拔节抽穗的时节。麦田在微风里泛着绿浪,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 绿浪中间陡然分开,蓝月溪和蒙天放如鱼儿跃出水面。 蓝月溪轻舒双臂,贪婪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 蒙天放环视一圈,松了口气,笑道:“郡主,这里应该安全了。韩将军会带人前来接应,应该就在前面不远处。” 蓝月溪还以微笑:“此番为救我脱困,累将军亲身涉险,赢溪着实过意不去。回宫后定要禀明父王,重重酬谢将军。” “郡主言重了,都是末将分内之事。” 蓝月溪噗嗤一笑:“你呀,老这么一本正经。年纪不大,倒活脱脱像个老臣子。说起来,我们自幼便相识,大了倒反生分了,总也不见你进宫来瞧瞧我。若非我出事,也不知几年才见上一面。” 她的语调轻柔,不再是拒人千里的矜持。笑容如春风化雨,明艳中带着妩媚,更见楚楚动人,看的蒙天放心里一荡。 蒙天放尴尬道:“天放知错了。” 蓝月溪叹了口气,幽幽的说道:“不知凌大人......” 蒙天放与凌云私交甚好,闻言很是唏嘘。凌云冒死断后,此刻身陷重围,恐怕早已凶多吉少。虽则战场之上生死别离本是寻常,然而终究无法教人轻易释怀。 正被她撩拨的心绪起起落落,蓝月溪突然拔剑指向他身后,轻叱道:“什么人!” 蒙天放慌忙回头,迅速在视野中捕捉目标。忽然后背一痛,利剑精确的避过了肋骨,锋刃切开他的心脏,从前胸透了出来。 蓝月溪松开剑柄,退开两步,一脸戒备的注视着他。 蒙天放颤巍巍地回过身,茫然的望向她:“为什么......” 蓝月溪后退一步,咬着嘴唇不说话。 蒙天放抽出宝剑,向前逼了一步,寒声道:“为什么......” 生命力在迅速流逝,然而他握剑的手依然稳定。剑尖缓缓抬起,指向蓝月溪。 蓝月溪忽然情绪失控,歇斯底里地大吼道:“你们蒙家的人都该死!你是她的弟弟,你更该死!” 蒙天放的眸中闪过一丝明悟,长剑如灵蛇出洞,寒芒一点停在她咽喉处:“我杀了你!” 蓝月溪挺起胸膛,脸上全是倔强:“来啊,来杀了我!” 蒙天放的手剧烈颤抖,耳边仿佛回响起儿时爷爷讲过的话:“天放啊,你要记住,赢氏是大树,我蒙家是藤蔓。藤蔓无依无靠,必须依附于大树生长,树有多高,藤蔓才能长多高。” 他不甘心成为宫廷斗争的牺牲品,就这样白白的死去。然而从小接受的正统忠君教育,让他这一剑无论如何也递不出去。 支撑他犹自不愿倒下的复仇意志溃散消弭,刹那间抽干了他的力气。长剑颓然滑落,他跪倒于地,缓缓地垂下了头颅。 大秦帝国一颗本该冉冉升起的将星,就此无声陨落。 这一幕,正好被走出树林的四人看在眼里。 李左车脚下一软,望向身旁的韩信:“将军,我们......是不是避一避。” 他的牙齿咯咯作响,话音中带着抑制不住的恐惧。郡主谋杀帝国上将军的嫡孙,这样的事情,搞不好牵扯到皇家和军方的角力,凡人唯恐避之不及,一旦沾染上,怕是逃不过粉身碎骨的下场。 韩信回过头看了一眼另外两名手下。郦食其面色煞白,早已惊得说不出话来。陆白更是不堪,身子抖得像筛糠一样。 郡主和蒙家的恩怨,他隐隐约约有些猜想。当年郡主的母亲,也就是前任的太子妃死的蹊跷,宫内讳莫如深,其中似有些说道。然而这样的宫闱秘辛,以他当时的身份自然无法知晓真相。 他苦笑道:“躲不了的,郡主已经看见我们了,走吧。” 他拍拍李左车的肩头,越过他走到了最前面,朝着蓝月溪迎了上去。 韩信一边不紧不慢的控制着步速,一边快速的盘算着得失。 杀了蓝月溪? 只要手尾做的干净,短时内倒不虞暴露。然而,郡主一死,楚地叛乱的罪责毫无疑问的将由他一人背负。这是个死局,连廷尉都保不住他。 逮捕蓝月溪? 首先过不了扶苏这一关。监国太子无法承担和蒙家突然决裂的后果,多半会将他灭口。就算侥幸躲过了追杀,上了朝堂被她反咬一口,众臣是选择相信金枝玉叶的蓝月郡主,还是出身白丁的韩某人? 即便忠直如太尉周亚夫,恐怕也会为了朝廷来之不易的平衡局面,毫不犹豫的牺牲掉他。 投靠蓝月溪? 根据韩信得到的可靠消息,扶苏的修为在很多年前就达到了化神后期。一旦他突破到合道境,势必会放弃执政,专心向道,帝国权柄将会交由皇太孙接掌。 嬴溪一母同胞的弟弟赢野,深得太子的宠爱。而太子妃蒙丽君的嫡子赢浅,因为脾气暴躁,反为太子所不喜。相形之下,嬴野的机会要大的多。 至于宗室中的另一位热门人物胡亥,太子在退位时,多半会参照始皇帝处置皇弟子婴的先例,为儿子解决掉这个后患,差别无非是手段温和或是酷烈罢了。 赢野对这位姐姐可谓言听计从。如今看来,此女心计手腕均为一时之选,若假以时日,风云际会之下,秦国很难说不会再次出现一位宣太后芈月一样的强权人物。 这未尝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许也是唯一的选择。 打定主意,他加快了脚步。待到了近前,抢上一步施礼道:“郡主吉人天相,吾等幸甚,秦国幸甚。” 蓝月溪默不作声,眼神中的意味晦涩不明。 韩信顺着她的视线,将目光投向已然气绝的蒙天放,露出悲戚的神情:“只可惜了蒙将军。” 他的悲伤并非全然做作,同为帝国军人,蒙天放的死法,多少令人有些兔死狐悲。 蓝月溪轻轻的“哦”了一声。 韩信朗声道:“蒙将军为保护郡主,力战群寇,无奈追兵势大,终因寡不敌众,身死当场。将军虽陨,名可垂于竹卜。吾辈当承其未竟之志,克复失地,诛尽乱贼,还天下以清平。” 蓝月溪红了眼睛,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戚然道:“我视蒙将军若兄长,这次却是我害了他。” 李左车见两人演的投入,只觉阵阵恶寒。以郡主这等心机,之前如何会为龙且一介武夫言语所激,答应阵前斗将? 想到这里,他扫了一眼犹自死不瞑目的蒙天放,没来由的心中一凛。难道说,这一切都是郡主的一个局?这女人何其恐怖。 韩将军对郡主素有倾慕之意,若他日得遂心愿,娶了她回家,从此以后,夫妇二人各怀鬼胎的日夜相对,光想想就教人胆寒。 不对,不对,她再怎么说也是大秦的郡主,总不至于为了杀死一个蒙天放,连累数万将士陪葬。是不是想的有点过了? 他将探询的目光投向韩信,正好迎上他闪烁的双眸。韩信使了个眼色,嘴角不经意的朝着陆白的方向努了努。 他立刻会意,微微点了点头,悄悄摸上剑柄,往后退了一步。 郦食其率先发难,一刀狠狠地砍在陆白的背上,将他劈的朝李左车的方向跌了一步。李左车长剑闪电般刺入他肋下,直没剑柄。雪亮的钢刀如匹练挂落,兔起鹘落,热血泼洒,陆白身首异处。 蓝月溪面露惊讶,旋即明白了韩信的意图。 陆白多半不是韩信的心腹,必须灭口免除后患。一来是封口,二来是输诚,正好借他的人头,交出把柄,表明心迹,以此消解她的戒备和疑虑。 韩信的两名心腹,亦都是人精。那使刀的汉子第一刀没有直接砍下人头,是为了留给另一人出手的机会。只有两人的兵刃同时沾上袍泽的血,才能真正将彼此的命运牢牢的困在一起。 这样的人才,日后无疑是强大的助力,倒算是意外的收获了。更何况,韩信的背后,还站着百里毅。 她轻舒了一口气,淡淡道:“韩信,本宫可以信任你吗?” 韩信单膝跪地,李、郦二人抛去兵刃拜倒其后,齐声道:“吾等誓效犬马,粉身碎骨,纵死不悔!” 第四十六章 审判日 这世界和他的贪欲都要过去,但那履行天主旨意的,却永远存在。 ──《新约·约翰一书》 叶风躺在床上,双眼注视着天花板,始终找不到焦距。整个下午,他就这样一动不动,保持着醒来后的最初形态。 楚胜男死了。 他看见她眸中的执着狂热,化作浓得化不开的血色,在他心里留下最后一笔浓墨重彩,以及无尽的悔恨。 曾几何时,九死一生的越境作战,在他们的眼中变成了一场身临其境的虚拟游戏。被npc杀死的最坏结果,不外乎丢失任务进度。 曾几何时,鲜血淋漓的惨烈牺牲,在他们的口中不过是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资。彼此间最爱玩的节目,就是在聚餐时绘声绘色的描述某人在某次任务中血肉横飞、肠穿肚烂的样子,借以恶心对方的胃口。不管得逞与否,总能惹得大家开怀大笑。 克隆体技术投入实战后,许多人产生了一种错觉,就像老电影里不死的超级英雄,无论过程多么艰险波折,结果总会赢得最终的胜利。 然而,这一次没有绿光,楚胜男就这样死了。 这是一场战争,没有人得到命运的眷顾。 扬声器里传来万芬的声音:“叶中尉,上校要见你。他在楼顶天台等你。” 约谈通过万芬传达,说明这是一次相对正式的谈话。地点有些奇怪,黄杉很喜欢上天台,但从来都是一个人。 叶风按下通话键:“好的,我现在过去。” “上校让你去之前,把胡子刮了。” “知道了。”这家伙怎么什么事都要管。 天台上,黄杉抛掉快烧到手指的烟头,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叼在嘴里点上,顺手递给叶风一支。 “三哥,你知道我不抽烟的。” “无谓的坚持,抽一支吧,你现在需要这个。这操蛋的世界,抽完之后,你会发现,更操蛋了。” 叶风接过黄杉递来的打火机,点上烟吸了一口,有点呛。 黄杉沉默了一会,叹了口气说道:“胜男死了,你心里一定不好受。”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回收失败。” “传送,是一种基于暗能量的空间科技。而所谓阵法,本质上是暗能量场。你们周围出现的困阵,可能是某种具有空间束缚特性的暗能量场,它对跨域连接形成了干扰。 按理说,意识体传送属于更高的层面,有较大概率不受这种程度的暗能量场约束。只不过…… 系统日志显示,当时回传主体,也就是胜男本人,存在剧烈的精神扰动。拒绝离开的意志过于强烈,甚至超出了系统阈值,最终酿成了悲剧。 跟你说这些,并不是为了增加你的负罪感。地球上已经死了快五十亿人了,就在我们对话的这几分钟,又有无数人死于非命。 这么说,或许你会觉得我冷血。我想告诉你的是,你身边的每一个熟悉的人,都可能随时死去。” 叶风沉默不语。 黄杉背过身去,扶着栏杆,望向远方的夕阳:“有些话,我原本打算烂在肚子里的。直到我看到你的这副新形象...... 你需要保证,无论你接下来听到什么,不能泄露给任何人。” 叶风很少见到黄杉这么郑重其事,他点头道:“我向你保证,绝对不会泄露半个字。” 黄杉用脚跺了跺地面:“这里之所以会建一个基地,是因为地下的遗迹。” “遗迹?” 虽然很多人有过这样猜测,但是官方对此从来含糊其辞。 “确切的说,这是一处失落文明的遗迹。” 叶风微微动容,黄杉接下来要说的,肯定属于基地的核心机密。 黄杉笑了笑:“你一定以为,我下面说出的内容,是只有基地领导层才有权限接触的秘密。事实上,这些连最高委员会都不清楚,你是世界上第二个知道的人。” 叶风疑惑道:“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委员会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让你知道?先不要着急问,我会慢慢讲给你听。 这个遗迹,是我发现的。最初进入基地的只有我一个人。人工智能识别出我使用的语言,自动进行了文字转换,所以我能够看懂一些简单的操作引导。” 叶风插口道:“没有遭到攻击吗?” 似乎过于顺利了,就如同走进一家便利酒店。所谓遗迹,不是应该危机重重,杀机四伏的嘛? “没有,这个种族相对友好,又或许因为那里已经被废弃了。 当时大部分设施都处于关闭状态,只有传送仓还亮着。 我对传送仓很好奇,没有多想,就启动设备跳了进去。” 叶风皱了皱眉。这样冲动的举动,跟找死没多大分别,好像并不是黄杉的做事风格。 黄杉察觉到他的表情,解释了一句:“我那时像你一样年轻,开始并不认为有什么问题,后来回想起来才觉得后怕。好了,我们回归正题。” “我的运气不错,传送仓保留了最后一次传送的坐标,也就是原主人去往的那个世界。于是,我见到了工程师莉蓓琳。” “听名字似乎是一名女性?” “是的。以人类的眼光来看,她很漂亮,拥有完美的五官和魔鬼的身材。” “你爱上了她?” “你都在想什么,她的身高足有三米多。” 黄杉重新点燃一支烟:“一开始的沟通,有一些小小的不愉快。” 叶风发现他的眼角抽动了一下,显然这些小小的不愉快,并不小。 “那是一个极具未来科技感,同时又充满了古朴气质的建筑。行走其间,我的所见所闻远远超出了人类的认知,所以我无法向你正确的描述。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他们很强大。人类在他们面前,就像蹒跚学步的婴儿。 我有些担心有一天他们会回到地球,就小心的引导话题,试着套出他们的情况。 莉蓓琳拥有极高的智慧,轻易就识破了我的意图。然而,她并没有在意,依旧有问必答。 我们聊了大约一个小时,或许不到,因为我的手表停了。 她来自另一个世界,属于符文科技范畴,已经进化到了相当高的层次。文明的名称如果翻译成中文的话,差不多就是工匠的意思。 工匠文明有着完善的教育体系,经过培训并通过认证的专业人士被称为工程师。 莉蓓琳是最高级的工程师,相当于阳光时代的两院院士。 工匠文明的世界、我们的世界和当时我所在的世界,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或者说是不同的独立宇宙。 他们的宇宙,因为某种原因毁灭了。莉蓓琳带领的五人科学小队,正好在地球执行勘测任务,幸存了下来。 我们脚下的地下基地,原本是他们的工作站,主体部分已经拆卸下来,搬迁到了新世界。 现在,你可以理解为什么传送仓是五个了吧。 她的逻辑中有一个漏洞,我认为她在欺骗我,就当场质问她怎么会放弃地球。 她笑了笑,嗯,那个表情应该是在笑。 她告诉我,他们曾经花了一些时间,观察地球上的初等智慧生物。唔,也就是人类。在观察样本中,经常会看到我称之为欺骗的行为。 欺骗,在他们文明进化的初期,同样普遍存在。然而,这种行为严重降低了协同的效率,所以在数万年前就被她的种族摒弃了。” 叶风问道:“那么他们为什么选择离开地球?” “你问到点子上了,这正是我要说的重点。我们的世界,即将迎来审判日,并最终走向毁灭。” 叶风不解道:“因为生化危机?我们并没有被打败啊。” “我当然不会相信,就问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她说按照我们的历法,大约是一千年前,也就是北宋年间。于是我更不相信了。直到她给我看了证据。” “证据?” “在此之前,需要提到工匠文明的一项科技,全变量推演。原理有些复杂,我只能试着解释我的理解。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事物之间,都存在关联和相互影响。 比如,你不小心碰倒了桌上的一个玻璃茶杯。正常情况下,杯子会掉到地上摔个粉碎。在你碰倒杯子的一刹那,这个结果已经可以被预测到了。 这个时候,我站在你的旁边,存在接住杯子的可能性。我伸手,或者不伸手,是一个变量。想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必须把这个变化因素考虑进去。 我正好把头转向别处,因为万芬出现在门口。万芬来找我,也是一个影响结果的变量。 万芬是来通知我开会的,于是陈中将召集会议又是一个变量。 我们简化逻辑,假设在杯子落地的事件中,一共只有这三个变量。显而易见,只要少计算一个变量,就会导致结果测不准。反之,如果纳入全部的三个变量,就能得到确定的结论,杯子将会摔碎。 这就是全变量推演。 当然,现实的逻辑要比这复杂的多,涉及到的变量数目达到天文级别。但是,只要拥有足够的计算能力,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好吧,我看你的样子好像还没懂。” 叶风挠了挠头:“我好像有些懂了。” “嗯,这无关紧要,我直接说结论吧。 她向我展示了推演的结果,一组虚拟实景。模拟运算的细节完整,图像和声音非常的真实。 画面中,黑暗生物进化到无比强大的地步。全世界幸存者基地都沦陷了,再也看不到一个活着的人类。 我越来越绝望,一直翻到了最后一幅图景。我看见了一个高大伟岸的身影,带领着人类最后的战士,向黑暗军团发起冲锋。 那人是如此的强大,一个人击穿了上百万的黑暗军团,就这样一直冲到了黑暗王座前,一剑砍下了黑暗君主的头。” 黄杉杀气腾腾的用力向前挥舞了一下手掌,就好像他就是那名勇士。 这个动作感染了叶风,只觉一阵热血沸腾,喝彩道:“杀得好!” 黄杉似乎沉浸在这壮丽的画卷中,久久没了下文。 叶风忍不住催问:“后来呢?” “莉蓓琳没有再给我看后来的画面。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她告诉我,那名勇士是一个无穷大的变量,导致全变量推演无法得出后续的准确预测。或许,他就是最后的希望,人类的救世主。” 黄杉回过身来面向叶风,落日的余晖在他轮廓上映出神圣的光辉。 他的双眼闪动着异样的神采:“我对她的话一直将信将疑。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这个人。今天,我终于相信了。他就是你,叶风!” 第四十七章 病毒起源 “全世界几乎所有预言都提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将出现一位救世圣人,称其为末世圣人、救世主或者弥赛亚,并且圣人将来自东方,所以很可能西方预言的弥赛亚与佛家预言的弥勒、道家预言的紫薇圣人是同一位救世圣人。” 黄杉的语速越来越快,语调抑扬顿挫慷慨激昂,充满了蛊惑人心的力量。 他奋力的挥舞着拳头,样子就像一名神棍:“这一切并非巧合,这一切必将兑现。而你,就是唯一的救世主。” 救世主震惊于突如其来的身份转变,瞠目结舌的望着眼前的神棍:“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 “救世主不太好当啊。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黑客帝国》里的尼奥被机器人像拖死狗一样拖走,丢在废墟里……” “你肩负的是整个人类的未来,牺牲或许在所难免,然而你要相信自己将会拥有改变这一切力量。” 叶风惴惴道:“三哥,你今天的画风我有点适应不了啊,总感觉像在忽悠人当炮灰。其实,工匠文明这么牛,你是不是问他们讨点黑科技,一劳永逸的解决掉病毒。” 黄杉沉吟道:“事实上,他们也对付不了末日病毒。 我们目前对病毒样本的研究结论,都只停留在表象,真实的情况要复杂的多。 首先值得推敲的是病毒的来历。 在幸存者中普遍流传着阴谋论观点。内容大同小异,某个邪恶政府或者邪恶组织雇佣了一群邪恶的科学家,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秘密研制杀人的生化武器。结果病毒意外泄漏,最终酿成了全球灾难。 这种观点在逻辑上能够自洽,并且满足了大众情感宣泄的诉求,因此大有市场,基本占据了主导地位。 然而,二十年过去了,罪魁祸首始终没有浮出水面,真相到底如何仍然存疑。 这些想必你都知道,我就不展开了,重点要说一说的是工匠文明的观点。莉蓓琳的原话是:‘病毒并非人为制造,而是由世界创造出来的。’” 叶风失望道:“只是自然进化产物?真相就这么简单?” 在这一点上,他同样不能免俗。如果存在主谋,那么一旦抓到元凶,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黄杉摇了摇头:“不是这么简单。你有没有听过一种说法,世界是有意志存在的。 这是一种图腾的演变。耐人寻味的是在资讯封闭的古代,几个彼此间孤立的古老文明,分别诞生出了相似的思想,诸如佛教的阿赖耶识,古希腊神话衍生出来的盖亚意识等等。 古人的思维,毕竟局限在视野可以接触到的天空和大地。 工匠文明同样有类似的推论,并且把范围扩大到整个宇宙,认为宇宙是有生命的。 假如把宇宙比作人体,那么星球就是人体器官,智慧生物则是寄生在某个器官上的微生物。 在进化初期,智慧生物定居在某个星球上,对环境的改变,或者说破坏是有限的。然而,当他们的文明进化到一定阶段开始迈向星空时,就好比人体内的细菌开始向其他器官扩散。自愈机制被触发,免疫系统开始工作,释放出大量的白细胞吞噬细菌。 世界对人类展开了清洗,审判日降临。站在人类的角度,末日危机爆发了。然而对于世界本身来说,这是一个通过自我治疗回归健康的过程。 白细胞就是末日病毒,这就是病毒的起源。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前后发生的重大事件,就会发现‘旅行者1号’探测器飞出太阳系的时间,刚好和第一例病毒感染的时间点相吻合。 这或许并不只是巧合。我个人更倾向于观点佐证,正是这个标志性事件,触发了生化危机。 工匠文明的世界,同样爆发了生化危机。两个世界的病毒或许在形态上有所差异,本质上却是同一种东西。 莉蓓琳判断宇宙毁灭可能与此有关,可惜没有足够的信息,所以只能停留在猜想。” 叶风质疑道:“最多只是文明灭亡,说宇宙毁灭似乎夸张了一点吧。” 黄杉非常肯定的回答:“宇宙确实毁灭了。 至于原因,就像我刚才所说的,仍然停留在猜想。有一些已经证实的病毒特性,可以作为推理的依据。 首先,末日病毒是存在意识的,并且具有意识共享特性。同一个寄主体内的所有病毒共享一个意识,称为‘业’。 ‘业’,可以看做聚合意识,或者集体意志。 其次,‘业’之间存在某种形式的联系。比如一具丧尸体内的病毒可以感知到一名处于潜伏期的感染者体内已经存有病毒,不会驱使丧尸再次感染。所以,通常情况下,丧尸不会攻击丧尸。 工程师通过观测发现,‘业’甚至可以感知到数十万公里外甚至更远的同类。 当一片区域内不再存有潜在寄主时,丧尸开始互相厮杀,强者吞噬弱者,消除分歧。‘业’相互融合,开始进化出智慧,诞生了黑暗生物。 进化到高阶层次的黑暗生物,继承了‘业’的特性,共享意识。这解释了黑暗军团在战争中的恐怖协同能力。 基于上述特性,莉蓓琳得出最后一个推论。当工匠文明陷落后,整片星域内所有潜在寄主全部被感染。于是,黑暗生物开始大规模吞噬进化,最终聚合为唯一的‘业’。大概率事件是这个唯一的意识体,毁灭了宇宙。” 叶风咋了咋舌:“意识体强大到可以毁灭宇宙,这......” “我对毁灭的过程很好奇,可惜莉蓓琳非常的严谨,或者说是死板,不管我怎么追问,都不肯说出缺乏依据的凭空猜想。 我只好自己接着往下推演。 ‘业’和世界意志之间是什么关系? 如果两者是独立的,那么它过于强大了。会不会再次触发清洗机制? 它很强大,它的强大甚至超出了我们的认知。但和整个宇宙相比,它又过于渺小了。两者之间的交锋甚至不能称之为战斗,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反之,如果两者是统一的,它是世界意志的一部分,甚至就是世界意志本身。那么,可以试着用量子理论来解释宇宙的毁灭过程。 我们知道,在宏观世界同样存在量子态,量子态叠加效应跟尺度有关。 早些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研究团队成功地让原子云处在相距半米的两个状态进行了叠加,这将量子态叠加效应的最大尺度纪录从1厘米扩展到了54厘米。 于是,我提出一个假设。假设工匠文明所在的宇宙,量子态叠加效应在更大的宏观尺度上普遍成立,则该宇宙的存在,和观察者介入后的宏观量子态坍缩有关。 关于这个假设,我向莉蓓琳进行了求证。然而符文科技的理论体系跟我们完全不同,她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所以,姑且当它成立。我们接着往下推演,当唯一的意识体和世界意识融合,宇宙彻底失去了观察者,重新回归宏观量子态。 所有的一切变得不确定,宇宙的质量可能是无穷大,也可能是无穷小,甚至无法确定到底具有几个维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宇宙熄灭了。” 叶风疑惑的问道:“不是还有外星人吗?” “这个问题问的好,可能外星文明同样毁于生化危机,工匠文明刚好是最后一个。也有可能工匠文明本来是唯一的。 关于外星文明的问题,我询问过莉蓓琳。宇宙太大了,她也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只是告诉我在他们探测过的已知星域中,的确没有发现其他文明。 所以,至少到目前为止,这个推演还是成立的。除去不可能之外留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真相。” “我还有一个疑问,在智慧生物诞生之前,宇宙是怎么样的呢?” 黄杉大笑道:“谁知道呢,量子态本来就是不确定的,你随便怎么想象都可以。” 他的心情很好,一个秘密憋在肚子里十几年,任谁都是种煎熬。今天一次性倒了出来,顿时整个人都松快了许多。 尽管他说的有鼻子有眼,叶风还是觉得有点扯,好在事情委实遥远,弄不弄的明白无关紧要,他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三哥,你看到的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样子?” “可不是嘛,要你原来的样子,我至于今天才发现?就是时间隔得有点久了,印象稍微有些模糊,所以让你刮了胡子。” “可我想换回自己的身体。” “别想了,早埋了。” “什,什么......” “哦,不小心说漏嘴了。” 黄杉的眼睛里分明闪动着狡黠,哪有半点说漏嘴的歉疚。 “是这样的,本来怕你接受不了,一直瞒着你。现在看你高大威猛,阳光帅气,也就没什么好担心了。” 叶风都快哭了:“我还是接受不了啊。” “其实都埋了好些年了。你刚好失忆,所以我们就顺便瞒下了。 当时,克隆体技术还在测试阶段,没有正式投入使用。你的任务是探测一个未知世界,从单兵影像看,落点是个战场。交战双方总共是四个人,战斗力非常恐怖,简直就像在看封神大战。 这种层次的世界,不是我们能够插手的。你只是在很远的地方被战斗的余波波及到,就受了重伤。 你的伤势实在太重,医疗部门束手无策。最后是韩坤提出死马当活马医,把你的意识体转换到实验克隆体上试试。 总算你的运气不是最坏,第一批克隆体名单里就有你。结果,竟然还成了。” 叶风哭丧着脸道:“也就是说,这些年我一直是克隆人?” “不用介意这个,我们这儿不搞种族歧视。” 见叶风还要嘟囔,黄杉立起了眉毛:“你小子,别特么身在福中不知福了。自从换了克隆体,这几年你连感冒都没得过,别人想换都换不来呢。要不是长期占用克隆体会有排斥反应,多少人排队求着换呢。” “三哥,我好歹是救世主,多少留点面子。” “什么主也是我手下的兵。说来也怪,上回沈侯那愣小子在秦国耽搁超过了半年,回来后在床上昏迷了好几个月。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意志力比较坚定。” “滚蛋吧!” 第四十八章 临河令 咸阳宫,灯火摇曳。 扶苏收起了奏章,揉了揉太阳穴:“弘远,什么时辰了?” 百里毅答道:“宫人刚来换过了香,已过了子时。” “唔,都这么晚了。” “殿下,太子妃那里......” “唉,不去了。” “这也不是办法。” “寡人知道,就是丽君整日哭哭啼啼的,见了有些心烦。” 一桩典型的政治联姻,往往谈不上有多少感情在里头。 百里毅劝解道:“娘娘姊弟情深,也是人之常情。” “好了,好了,一会儿就去。会稽的战事,你怎么看?” “项羽既死,楚人军心溃散,余者乌合之众,不足为虑。殿下只需择一良将领兵前往,再调度各郡守军,贼人覆灭,不过反掌之间。” “能否招降?” “臣以为不宜怀柔,楚人桀骜,当施之雷霆。臣请殿下,用十万乱民血,换楚地五十年太平。” “何人为帅?” 百里毅说的是将,而扶苏说的是帅,显然是打算将主持周边各地郡兵的权限一并授予。 百里毅将人选在脑中迅速盘了一遍,答道:“蒙毅可为主帅。” “善!” “韩信熟悉楚地情势,可辅之。” “不可!” “是,臣明白了。” 百里毅希望通过韩信配合蒙毅,来缓和天机殿与蒙氏的关系。这个方案没有得到扶苏的认可,或者认为没有必要。 扶苏又拿起一份奏报,皱眉道:“项梁没有把项羽葬在彭城或是吴县,反倒命龙且抬了棺木,鞠舟沿江而上,多少有些蹊跷。” “殿下之意,项羽的死尚存变数?” 扶苏沉吟道:“夜宗主既然说他死了,他就一定死了。只不过......” “臣已着人尾随,是否将其截下?” “不用,你做得很好,继续盯着吧。” “诺!” 扶苏想了一下,吩咐道:“你去安排,后日出发,我们去长城走一趟,看看蒙恬。丽君也会跟着一起去。” “蓝月郡主返回咸阳,殿下尚未召见。” “不见!” 百里毅松了口气。他并不是要劝扶苏见蓝月溪,相反是提醒他不能见。 这次死的并不只是普通的蒙家子弟,而是未来的蒙氏家主。蒙天放不管怎么说都是为郡主而死,太子必须要表达出足够的姿态,蒙家的人可都在看着呢。 三日后,咸阳城西,青衣巷。 韩信府前门罗雀,再没了往日的车马喧嚣。 与往日的炙手可热不同,如今的韩信病在家中无人问津,连个探视的人都没有。 官场,本是最现实的地方。自从朝廷颁发了韩信的调令,此次会籍之行的功过评价已然盖棺定论。官员们基本达成共识,韩信,失势了。 从天机殿将军,到九原郡临河县令,牵涉的不止是级别上的的落差,更重要的是远离了帝国中枢,对政坛新贵韩信来说无异于流放。 如果没有逆天的机遇,韩信这辈子算是翻不了身了。 而身为风评议论主人公的韩信,此刻没有半点被雪藏的觉悟,正袒胸被发跣足而坐,一边惬意的饮着茶,一边美滋滋的品尝着精细的各色糕点。 “唔,刚才给我吃的是什么?” 香姬一脸紧张的问:“这是我亲手做的桂花糕,不好吃吗?” “好吃,太好吃了,再来一块。” 香姬喜盈盈的用竹签子签起一片桂花糕送到他嘴边。 他吃东西的时候很慢,细细咀嚼的样子,有一种肃穆的仪式感,让她想起了过去一起飘零的那些日子,眼中一阵迷离。 韩信猛地一把拽过她,她“啊”地一声娇笑倒在他身上。 “香姬,等到了临河,我们就成亲,我娶了你!” “嗯......” 香姬红着脸,把头深深地埋在他怀里。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荣华富贵也好,平平淡淡也好,她只要他。 春日苦短,门外下人的通禀声打断了屋内的旖旎时光:“老爷,有客人求见。” 韩信不悦道:“是什么人?” “太仓令陈平陈大人。” 怎么是他? 墙倒众人推,这个时候连一帮子称兄道弟都唯恐避之不及,陈平与他韩某人不过点头之交,怎么反倒想起他来了。 “请他到前厅吧。” “诺!” 香姬连忙支起身子,被韩信微一用力,复又鬓发凌乱的跌倒,不由薄嗔道:“郎君快让我起来,奴家为你更衣。” 韩信哈哈大笑:“无妨,且让他等会。” 前厅里,陈平等了差不多有一盏茶的功夫,丝毫不见心浮气躁,一脸饶有兴味的四处打量。 韩信不由暗赞一声,无怪乎朝野上下恶评如潮,多少年陈平左右屹立不倒,光这份养气功夫就教人佩服。 陈平闻听脚步声回过身来,朗笑道:“韩兄别来无恙。多日不见,韩兄风采更胜了。” “下官有恙,恙的很。” “韩兄真乃妙人!” 韩信疏淡道:”陈大人此来,不知是来看韩某人笑话,还是来烧冷灶的?” “韩兄说笑了。韩兄不过薄云蔽月,何来失势一说。” “那陈大人是......” “攀交情!” 这陈平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啊,韩信有些无奈的摸摸唇角的胡子茬:“下官与大人并非一路人,深交就不必了吧。” “不知在韩兄眼里我是哪一路人,韩兄又是哪一路人?” “韩某人要脸啊。” 这话是讽刺他私德有亏,不屑与之为伍。 陈平不以为忤,哈哈大笑:“韩兄果真想示人以孤臣啊,我并没有看错。” “哦......” “张良之流老迈昏庸,或许蒙在鼓里,陈某却不眼瞎。太子的处置,除了平息众议,恐怕更多是保全之意,而外放临河,则必是廷尉大人的意思。” “哦......” 陈平暗骂一声小狐狸,非得掏点干货出来了:“韩兄简拔于行伍,原本在武职积功升迁,外放领军都是题中应有,可谓仕途光明。 只可惜,蒙天放死在彭城,如此便恶了蒙家。蒙氏在军中势大,再走这条道恐怕多有坎坷。 据我所知,韩兄自入天机殿以来,廷尉大人对你每多苛考,又刻意放缓升迁,以廷尉的处事,显非刁难,而是另眼相看。 天机殿掌印是文职,百里大人趁势将韩兄转入文职,同时补全地方履职历练,在我看来,分明是为接掌天机殿铺垫。” 言下之意,你将军当的再大,其实也落不到我眼里,天机殿大佬才是值得我放下身段抱大腿啊。 太仓令不简单哪,韩信收起玩味,展颜道:“陈兄,请入座。” 第四十九章 日记 叶风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衣服。 三级强化药剂注射后的72小时留院观察终于结束了,各方面反应良好,唯一的不良反应就是饿了。 尽管在住院期间补充了大量的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还是饿得跟狗一样,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像饿了几年没吃东西一样。 本来他要求直接注射五级药剂,不过被韩坤制止了。 韩坤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他彻底打消了念头:“如果失败,你就只能做回克隆人了。” 太欺负人了,说好的不歧视呢,这都成了梗了。 这具躯体原本的肌肉、骨骼密度就非常高,按照韩坤的初步测算,燕赤霞的老家重力至少是地球的3倍以上。 强化之后的各项检测指标都非常令人满意,肌肉和骨骼密度远远超过了四级强化标准,本体力量和反应速度无限接近五级克隆人。 简单说来,在地球环境下,力量方面可以手撕钢铁侠。在速度方面,如果全速奔跑的话,普通人不借助高速拍摄仪器,光凭肉眼几乎无法捕捉到任何有效图像。 唯一的缺点是实在太能吃了。当韩坤在食堂里看见叶风面前像堆的像小山一样的馒头,忍不住眼角直抽抽,深深地庆幸自己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强化人的食量惊人,一名三级强化人如果敞开了吃,消耗掉的口粮差不多可以养活上百个普通平民了。一旦发生剧烈战斗,这个消耗还要翻倍。 这对后勤造成了巨大的负担,所以基地方面一直严格控制二级以上强化人的数量,非重要人员(如基地管理层、科研组核心专家、特勤战斗人员)不得注射二级以上强化药剂。 之所以能够维持那么多五级克隆体,是因为克隆人长期处于休眠状态,从来不在地球上激活,要开饭就上秦国吃去。 经验值表明,叶风如果进行五级强化,实际达到的标准将超过六级甚至七级,估计一个人就能把后勤吃垮。 到时候基地就养不活他了,最高委员会恐怕会全票通过一项决议,把这个超级吃货从基地赶出去。 吃完饭,叶风在楼顶上吹风,突然有些想念烟草的味道。不得不说,带坏一个人是很容易的。 正想着上哪儿讨根烟抽,回头看到沈侯出现在楼道口。 没用,这也是个不抽烟的。 沈侯手里捧着一个纸箱,径直向他走来。 “找我的?” “嗯,万芬告诉我你在这儿。” 万芬就好像是特勤部的管家,大小事务,事无巨细都管。 叶风想起以前那些懵懂的情愫,似乎有些遥远。随着半年来经历的这许多人和事,渐渐变的淡了,就像桌面上的水渍,在空气里挥发,最终只留下若有若无的残痕。 他现在的形象看上去非常硬朗,性格变得沉稳了许多,万芬对他的态度也有所改观。万芬单独找过他,她很担心岳明,希望他能够帮忙寻找。 沈侯郑重的将纸箱交到他手里:“这是阿男的私人物品。她没有亲人,就交给你保存吧。” 叶风疑惑的问道:“无人认领的烈士遗物,不是应该交由基地统一保管吗。” 沈侯的眼圈有些发红:“你看了就知道了。” 叶风回到宿舍,将纸箱放到床上,轻轻打开。 里面只有三件东西,一支笔,一本牛皮封面的笔记本,一台iphonex手机。 iphonex手机和他的一样,是白色的。外壳磨损的厉害,估计楚胜男经常拿在手里把玩。 手机是关机的,按了下电源开关,没电了。他鼻子一酸,男人婆老不记得充电。 他从床下翻出自己的充电器,插上电摆在一边,再拿起笔记本。 这是一本日记,前半部分记录的都是她来到基地之前的事情。字迹歪歪扭扭,有很多错别字。那时候的她,并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 日记里没有提及她的父亲。算起来,黑暗元年时她只有三岁,很可能她的父亲死于生化危机初期,所以幼小的她并未留下任何记忆。 一开始她和妈妈生活在一起,那是一段东躲西藏的日子,每时每刻都生活在黑暗恐惧和死亡的威胁之中。在她的字里行间,充满了一个小女孩的惊恐和无助。 后来,她们来到了一处幸存者营地。营地里的人不太友善,大部分都很凶,好在妈妈终于找到了工作。 生活开始变得平静和安全,唯一的缺憾是妈妈总把她关在屋子里,不让她出去。 楚胜男这样写道:“今天,妈妈带回来一小块蛋糕,告诉今天是我的生日,过了今天,我就十岁了。 妈妈总是工作到很晚,回到家里总是很累很累,有时候连站都站不稳。今天她又受伤了,我很心疼。妈妈说不要紧,下次她一定会小心的。” 叶风当然知道她妈妈所谓的工作到底是怎么回事。黑暗时代,人的尊严一文不值,女人通过出卖身体来换的一点可怜的食物,一包早就过期的饼干,就能让她们心甘情愿的脱光衣服。 这还算是好的。运气不好的话,就不是沦为男人的玩物,而是食物了。 平静的日子过了差不多有一年。有一天,营地附近爆发了尸潮,死了很多人。尸潮过去后,妈妈继续她的工作,只不过带回来的食物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工作了一整天,却一点食物也没带回来。 直到有一天,都是深夜了,妈妈还没回家。隔壁的王伯伯来敲门,说是妈妈有事回不来了,担心她一个人怕黑,让她晚上住在王伯伯家。 王伯伯不像其他人,平日里待她们母女很和气,于是她就放心的跟了过去。半夜里迷迷糊糊醒来,听见厨房里在磨刀。“嚓,嚓,嚓”地磨刀声不紧不慢,在静夜里格外的瘆人。她很害怕,就偷偷爬出窗外,顺着下水管攀下了楼。 黑夜里,人本能的向往光明。她跌跌撞撞地往远处的篝火跑去。 篝火上支着一口大铁锅,锅里煮着肉,肉香飘出很远。一群衣衫褴褛的人,端着盘子围着铁锅。火光映在他们脸上,妖异莫名。 正当她准备大声呼救的时候,看见了终生难忘的一幕。铁锅旁的桌子上,摆着妈妈的人头。 楚胜男的妈妈,就这样死了。 死的时候,双眼依然怒睁着。她这辈子受尽了折磨,唯一放不下的,恐怕就是年幼的楚胜男。 这一幕后来成为楚胜男的梦魇,无数次的将她从梦中惊醒。 叶风叹了口气,这样的故事,在这样的末世不停上演,多到几乎教人麻木。只有当事人,才会体会到那种痛彻心扉。 他又何尝不是。他本来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活下来的只剩他一个。那时候的他,太过弱小,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亲人。 今天的他,好像足够强大了,却依然保护不了楚胜男。 记得两年前,楚胜男残忍的虐杀了一名中年难民。事件影响极其恶劣,为此她受到了严厉的处分。 当时,她没有解释。现在,他终于懂了。 第五十章 第一书 十一岁的楚胜男,一个人开始了危险的流浪。 儿童,处于食物链的末端。她不敢再相信人,不敢在幸存者营地多做停留。楚胜男的童年,就这样在不停的辗转中度过。 这样的经历,叶风感同身受,因为他同样有着类似不堪回首的过往。 期间的日记很少,仅有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的全都是怯懦、软弱、迷惘、惶恐、悲伤的负面情绪。 也许,在某个无助的夜晚,她会像她的亲人一样在绝望中死去。 直到,她遇见了一个人。 那是个阴沉沉的下午,太阳那么红,为什么还那么冷。空气中弥漫着腥臭的味道,到处都是腐烂灰败的气息,就如同这死掉的城。 她在瓦砾堆里发现了一枚食物罐头。裸露的金属部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外观看上去完好,应该还能吃吧。 她警惕的四处张望,没有发现丧尸或者其他人类,后者往往比前者更加危险。 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经验,让她本能的感觉到危险。她有些坐立不安,然而饥饿最终打败了恐惧,她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罐头近在咫尺,她咽了口口水,伸出手去。 忽然,脚踝一紧,跟着头晕目眩。整个世界翻转了过来,破败的楼房、倾斜的路灯、废弃的车辆、疯长的野草,一切景物都在左右摇摆。她看见天空出现在脚下,灰色的云朵在脚底飘荡。 “抓到了,抓到了,是只嫩羊!” 兴奋的叫嚷声伴随着杂乱的脚步声。 这就是结局吗......全身的血液涌向头部,她失去意识晕了过去。 无尽的黑暗...... 在黑夜的尽头,她又见到了光明,有阳光,有水波,有白衣,还有那些花儿。 于是,她见到了白衣。 白衣是一个人,一个老人。白头发、白眉毛、白胡子,纯白的衣服笼罩在一种圣洁的白色华光之中。 他的手里握着一段翠绿色的竹子,晶莹剔透,温润如玉。竹子散发出馥郁的清香,饱含着生命的力量,让她觉得很舒服。 “你是神仙,来接我去天国吗?” 老人慈祥的笑了,用手摸了摸她的头:“我叫庄白衣,你可以叫我庄爷爷。” 看到这里,叶风叹了口气,这显然是女孩的臆想。神仙下凡救人于水火,也许是身处苦难的最后一点精神慰藉。 翠绿竹子,玉笛?碧海潮生黄药师?小女孩的床前故事居然是《射雕英雄传》? 然而,接着往下翻,他又不那么肯定了。 关于庄白衣的篇幅有很多。他们在废弃的城市中生活了下来,在老人的悉心照顾下,楚胜男平平安安的长到了十六岁。 他教她读书写字,教会她求生的技巧,还教了她拳脚功夫。 叶风想起了那次操场约架,简直是被楚胜男压着打。她用的不是军中格斗术,拳法非常高明,叶风一直以为是她家传的武艺,想不到是出自这名神秘的老人。 庄白衣似乎招惹上一些麻烦,不断有人来寻仇。每次杀退仇家后,他就立刻带着楚胜男离开,搬去别的地方。 来的仇家越来越厉害,庄白衣开始经常受伤。 有一次,仇家绑架了楚胜男,庄白衣杀进对方老巢把她救了出来。在路上他们遭遇了高手伏击,庄白衣身受重伤。 按照日记的描述,叶风判断这名高手应该不是人类,而是一名黑暗武士,甚至是黑暗领主。 庄白衣告诉楚胜男,再带着她只会连累她。 楚胜男哭着问:“爷爷,为什么这些坏人总是不肯放过我们。” 庄白衣苦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她:“他们想要抢夺这本书。” 楚胜男拿在手里,看了一眼封面,又翻了几页,诈异的问:“《格林童话》?” 庄白衣微笑道:“好孩子,你看到的是《格林童话》吗?” “是啊。” “你心里想着什么书,它就是什么书。他们管他叫第一书。” 叶风心里一凛。几年前,克隆技术尚未投入实战,基地探索新世界的过程非常不顺利,为此损失了大批精英。现役的特勤作战人员,除了四名组长,清一色都是后来重新招募入伍的。 在此期间,基地内各种杂音甚嚣尘上。呼声最高的就是将战略重心重新转移回现实世界的开拓。于是,“寻找第一书”的任务应运而生,而主持这项任务的正是刚刚升任为第一组组长的叶风中尉。 第一书竟然真的存在! 叶风迫不及待的往下翻阅,可惜之后楚胜男再也没有提到与之有关的内容。 在庄白衣的坚持下,楚胜男独自上路,寻找爷爷口中的人类世界最后的净土:渭南基地。 黑暗时代,社会秩序彻底崩塌,一路上她目睹了各式各样鲜血淋漓的人伦惨剧,让她愈加体会到人性的阴暗面。 她甚至对目的地产生了怀疑,一度偏离了目标。那里真的有爷爷说的这么好吗? 也许,世界上只剩下爷爷一个好人了吧。 在又一次被人出卖后,她幻灭了对人性的最后一丝幻想,像躲避丧尸一样躲避人类,只有远离人群她才能找回安全感。 这一年,她十八岁。 黑暗纪元进入到第十五个年头,阳光时代留下的食物早就消耗殆尽,远离人群意味着远离食物来源。 连续一个多月,她都没有找到像样的食物。终于,她倒在路边再也没有动弹的力气。 这一刻,她的心里只有恨。 一辆汽车由远及近,她无力起身躲藏,只能听天由命。 汽车在她身边停下,落下一双铮亮的军靴。一名年轻军官走到她的身旁蹲下,柔声道:“你怎么样?” 他的眼睛纯净如水,是她从未见过的清澈。 她涌起一丝希望,干涸的嘴里却只吐出一个字:“水......” 军官返回车里取了一瓶水,打开盖子递给她。 楚胜男贪婪的喝着水,水很凉,喝进肚子里却格外的暖。 军官走到车边,似乎在跟人交流着什么。声音压的很低,她听的断断续续。 他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开始大声,对方依旧坚持不为所动。 军官回到她身边时,脸上挂着沮丧:“很抱歉,我们还有任务,不能带上你。” 楚胜男挣扎着坐了起来:“谢谢,谢谢你......” 军官留下两瓶水和一大袋食物,带着歉意坐上车走了。 仿佛冥冥中的天意,叶风从渭南出发,执行寻找第一书的任务,楚胜男离开第一书,赶赴渭南。 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在中途匆匆相遇,来不及互道姓名便各奔东西。 这一刻,她的心里没有了恨,只有感激。 这是她离开爷爷后,得到的最大的善意。她对未来再次燃起了希望,因为她看见了他胸前的徽章:渭南。 她要去渭南,那是她心中的圣地。 第一次遇见的场景,在她的心里刻下难以磨灭的烙印。 而叶风对此一无所知。 流亡中的楚胜男,总是故意把自己搞的很脏,脸黑的跟锅底似得,以至于叶风一直无法将她和之后的少尉军官联系到一起。 第五十一章 刹那芳华 绿光基地是内部的称谓,对外宣称的则是渭南基地。 高大的围墙和强大的防御武器系统,为基地提供了坚实的安全防护,就像一座小型的城池。 慕名而来寻求庇护的难民不计其数,然而围墙内的生活设施只够容纳7万人,更多的人被阻挡在围墙之外。 难民和守军发生了激烈冲突,死了很多人。一些人失望的离去,更多的人选择留了下来,在城外自发聚集成大小不一的难民营地。 几年后,这种格局稳定了下来,城墙内外形成了某种平衡和共生关系。城外的难民多达上百万,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工作,产出除了自给自足之外,剩余部分用作交易以换取生活必需品,其中大部分流向了基地。 基地发行的军票,是难民营主要的流通货币。 基地方除了提供各类黑科技高产农作物种子之外,还为难民营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比如在难民营外围构筑采用钢筋混凝土地堡和铁丝网隔离带组成的永固工事,以及纵深的庞大雷区。 外围防线由民间武装团体驻守。基地派驻了数量庞大的士官团,训练民兵和指导作战,同时保证了对这批武装力量的绝对掌控,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充足的武器弹药供给。 不可避免的,营地中存在着各种黑市和地下势力,有着各种各样的阴暗面。总体而言,这部分黑势力在军方的管制下,始终保持着某种默契的自我约束。作为回报,军方也默许他们的存在。 这样的环境,对于渭南以外的人来说,依旧是世外桃源般的地方。秩序,是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基地、难民营和外面的世界,如同天堂、人间和地狱的分野。 每年慕名投奔的难民络绎不绝,外围防线已经修到了第三环,并且还有拓展的趋势。精兵简政的既定策略面临新局面的挑战,成为摆在最高决策委员会桌上的新课题。 为了缓和城墙内外的敌视,基地方面决定每年提供一百至五百不等的名额,挑选作出突出贡献的平民加入到基地。同时,允许城外的平民参加军方的征兵选拔。 楚胜男正好赶上了新一届扩军,凭着过人的身手,她轻而易举的通过了比选。 在军中,她了解到那套军服代表的含义。加入特勤部,成为一名光荣的特勤作战人员,是每个军人的最高荣誉,更是她的理想。 因为,叶风就在哪里。 一年后,她的努力获得了回报,以全优的成绩通过了内部遴选。唯一的遗憾是分配时,她被归入了三组,而不是叶风所在的特勤一组。 她激动的心情无以复加,日记本上全是无语伦次的兴奋。 她总是制造各种机会接近叶风,可惜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反而给他留下了各种无厘头的印象。甚至,他还管她叫“男人婆”。 于是,他被暴打了一顿。 这一场切磋彻底带歪两人之后的关系走向,竟然发展成了不打不相识的好哥们。 对此,楚胜男欲哭无泪。 随后的日记,解开了叶风许多长久以来的疑窦。 比如,为什么万芬好端端的会在楼道里被人敲了闷棍;为什么明明他在高等数学笔试中作弊被教习抓了现行,最后会不了了之。 楚胜男的文笔明显的偏于男性化,没有一般怀春少女的柔情似水和细腻婉约,这与她的成长经历有关。然而,其中蕴含的丰富情感依然让叶风动容。 满纸荒唐言,只余辛酸泪。 叶风掩卷无语。 他欠她的,永远也还不上了。 他的脑子里全是一幕幕的回闪。关于楚胜男的所有古怪,全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真是个傻姑娘,总是那么的笨拙。上文化课故意弄丢了橡皮再找他借,借书的借口用了五次,不小心撞洒他的饭盒七次,按错呼叫器十几次。 她老是记错实弹训练的场次,然后赖在他的场地里射击,说是超爱开枪的感觉。这个行为,更加确凿了他心目中暴力女的形象。 经常有人莫名其妙的被她暴打,原来,他们在背后说了他坏话。 手机的电已经充满了。 打开电源,壁纸亮了起来,是她和他的合影。 背景似乎是一场庆功宴,楚胜男媚眼如丝,艳若桃李。叶风醉态可掬,脸上挂着迷之微笑。对此,他全然没有印象,一定是断片了。 手机相册里除了楚胜男的自拍,大部分是叶风的照片,另外还有一段视频。照片里的他眼睛都望在别处,很显然都是偷拍的。唯一的一张合影,被加了各种特效和相框,存放了几十个版本。 视频的时间戳紧接在合影之后,环境声音嘈杂,周围几乎每个人都喝高了,可劲的喧闹。 楚胜男对着叶风的耳朵大声喊:“我爱你呀!” 叶风通红着脸,迷登着眼嘟囔:“嗯,嗯......” “我做你女朋友好吗?” 叶风大着舌头:“嗯,好!” 楚胜男的笑容瞬间绽放:“真的吗?” 叶风叫嚷道:“好,好酒!干!” 说着高高的举起了杯子。 楚胜男使劲的捶了他一拳,他应声而倒,“咣”地一下,脑袋扣在菜盘子里。 楚胜男的表白,就这样失败了。 一连三天,叶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黄杉来看过几次,又摇了摇头离开了。 黄杉隐约猜出了楚胜男日记的内容,作为部门长官,他失察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本多好的一对。 如果叶风明白楚胜男的心意,就会知道让她参与这次行动是多么的危险。 也许,这个悲剧本该可以避免。 然而,事情终究无可挽回,这道坎也只能靠他自己迈过去,谁也帮不了。 三日后,基地为楚胜男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黄杉隐瞒了楚胜男私自行动的细节。在官方的记录中,楚胜男的英勇行为没有任何瑕疵,毫无疑问的被认定为烈士。 陈中将亲自主持了葬礼,在悼词的结尾他这样说道:“ 过去的不可改变,但未来就在我们手中。生于这样的时代,是每个人的不幸。然而,只懂哀叹的是懦夫,勇敢改变的就是英雄。 楚胜男少尉牺牲了。她来不及等到胜利的那一刻,却在历史中留下了光荣的一刻。这是属于她的不灭荣光,也正是我军的军魂所系。” 数日后,叶风向黄杉请假,准备去楚胜男的家乡看一看,同时沿途寻找岳明的下落。 黄杉拒绝了他的请假,而是把此行发布为一项任务。这样,叶风就能带走全套的单兵装备,避免像岳明一样的失联事件再度发生。 临行时,叶风去墓地鲜了花。 在楚胜男的墓碑前,他终于泣不成声。 第五十二章 新的征途 基地的车辆充足,叶风选了辆防弹的凯迪拉克,车里装满了食物、水和急救药品,还有一些枪支弹药。 在地球环境下,枪械已经很难对现在的他构成实质性威胁,同样的,对他提供的帮助也不大,一股脑的全部丢在了后座。 主要的武器是轩辕神剑,斜靠在副驾驶座上。地球上没有灵气,御剑根本不用想,带上犀照剑只是累赘,倒不如交给专家组做研究,连同空灵丹和那块金属盘都留在了基地。 出发前,黄杉偷偷塞给他一个小布包,里面装了灵石,大约有一百多枚。 汽车缓缓驶过难民营地。过去的死城,如今早已恢复了生机。川流不息的街道,闪烁的霓虹,劲爆的音乐,鳞次栉比的商店,琳琅满目的商品,卖力吆喝的商贩,讨价还价的妇女,宛若热闹的集市。 叶风在他们脸上读到了对未来的憧憬。他忽然明白了,黄杉为什么要隐瞒工匠文明的末日预言。 社会的基石,从来不是教化、法律或是机枪,而是希望。 这里之所以能够维持良好的秩序以及较高的道德水准,只因有了希望。来自工匠文明的馈赠,联结了多元世界,为这方狭小的天地打开了一扇窗户,带来了无限可能。 人们坚信苦难只是暂时的,人类终将获得胜利。一旦他们知道了没有所谓的未来,眼前的美好恐怕就会像肥皂泡一样崩碎。 出了闹市,叶风踩下油门,车窗外的景物飞快的倒退。 道路两侧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沉甸甸的麦穗随风轻轻摆动。这是从秦国带回的种子,对外的说法是转基因高产品种。在低重力环境下,成熟的麦子颗粒达到乒乓球大小,大大的缓解了粮食短缺问题。唯一的缺点是对地力消耗极大,不能连续种植。 麦田的尽头是基地外围的最后一道防线。带着红袖箍的民兵搬开了道闸,汽车引擎轰鸣,带出一道尘烟,像风一样驶了出去。 年轻的民兵用力挥了挥飞扬的沙尘:“真拉风啊,要是有一天我也这么威风就好了。” 另一名民兵笑道:“你小子羡慕不来的,那是特勤部的人,都是拿命拼回来的。” “这么威风,死也值了。” “别扯淡了,再过两个钟头就到点换岗了,哥带你去夜店找妹子,让你好好开开眼。” “真的假的。” “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一路向东,渐渐远离基地的势力范围。入目处尽是荒凉疮痍,成群的丧尸漫无目的的游荡,听到引擎声,纷纷怪叫着扑了上来。 凯迪拉克四面加装了防护网,叶风毫不客气的撞了上去。一张张丑陋空洞的脸糊在前挡玻璃上,留下污秽的血迹。他按下雨刮,把黏在玻璃上的血肉碎块甩到一边。 丧尸越来越多,无穷无尽仿佛汪洋大海。他无奈的启动了车上安装的链锯,锯条像弓一样在车头处张开,宽度达到五米。 这套装置的杀伤力非常可怕,画面极度恶心。他在首次试用后,留下了长达半个多月的后遗症,食堂里一见到肉类就想吐。 就像开进了一间用血浆洗车的洗车房,所有的窗户都看不见了。雨刮彻底罢工,可能被卡住了。 车子剧烈的颠簸,在断臂残肢上疯狂跳舞。 他只能尽力的操纵方向盘,按照gps导航提示,控制凯迪拉克行驶在公路中央。撞到废弃的车辆在所难免,幸运的是道路本身还算完好,没有出现大坑。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铺天盖地的嘶吼声小了下来,他再次听见了车载音响中传出的音乐。 又过了大约五分钟,车身一畅,冲出了丧尸海。 放缓车速,继续向前行驶了几公里,将车停了下来。推开车门,等了一会儿,待门框上不再有东西淅淅沥沥的滴落下来,才捂着鼻子跨了出去。 他在附近找了些树枝铁片,简单做了清理,在挡风玻璃上抠出一小块视窗。 实在是太臭了,简直待不住。电子地图显示往东南十多公里有条河,他打算到那里好好洗洗。 想到这里哑然失笑,什么时候变的这么爱干净,这几年基地的生活质量有点把人惯出毛病了。 忽然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带着淡淡的敌意。 他本能的放出神识,神识在空气中逸散,并未收获任何信息。神识通过灵力场伸缩效应实现探测,没有灵气也就没有反馈。 猛然回头,远处一个黑影一闪而逝。强化后的他目力极佳,瞬间捕捉到大量细节。 黑暗武士! 他足尖点地,整个人向炮弹一样弹射出去,几个纵跃,落在刚刚黑影出现的位置。 没了!放眼望去,哪里还有黑暗武士的影子。 难道是黑暗领主? 他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凝神静气,一步步往前搜索。 每一名黑暗领主都有特殊的天赋技能,非常的难缠。这名黑暗领主要么速度极快,要么拥有诡异的隐匿能力。 十五分钟后,他不得不选择放弃。 身处陌生地带,情况不明,万一附近有黑暗生物的巢穴,等来了对方的同伴,再要摆脱就麻烦了。 就在叶风最后驻足处不远,虚空中一阵突兀的扭曲,一名黑暗领主跨了出来。 他的身材颀长,身高接近两米。形容俊美,耳朵尖细,长发如瀑布垂落,就像传说中的精灵族男子。 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他的脸上阴晴不定。 虚空扭曲中跟着走出一个身影,竟也是一名黑暗领主。他的脸上带着贵族式的骄傲,质问前者道:“沧海大人,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动手?” 沧海对他的语气有些不悦,称呼间干脆连敬语都省了:“磨人,你不是他的对手。” 磨人的脸上似笑非笑:“加上你也不行吗?” 沧海沉声道:“你我联手,或许可以留下他,不过我们中间恐怕要死掉一个。” 沧海的眼光一向很毒,这点连磨人都不得不佩服。听他说的这么严重,磨人有些不淡定了:“什么时候人类中,竟然出现了这么强大的战士。不行,得尽快禀报冰飒大人。” 这一段路程没有再遇到大规模的尸群,叶风顺利的到达了河边。 河水干涸到了河床,水面只剩下六、七米宽。他下车踩了踩板结的河泥,发现可以承重,干脆把车子一直开进河床,从后备箱里取出水泵接上高压水枪。 冲刷下来的血肉将河水染成了红色,慢慢露出黑色的车身,防撞网变形的不成样子,一会儿还得好好掰一掰。 远处传来“咣当咣当”地声响,他关了水枪警惕的望向声音来处。 只见一个人背着口巨大的铁箱子,正不紧不慢的从河堤上走来。箱子比基地的传送箱还要大上一号,足有一米半高,上面刻着奇怪的花纹。 什么玩意,圣斗士星矢? 那人显然瞧见了他,兴奋的挥了挥手,加快脚步朝他的方向跑了过来。 到了近前,那人“咣”地一下卸下铁箱,重重地呼了口气:“可把我累坏了。” 叶风特地留意了一下箱子上的图案,虽然看不懂,好歹不是天马座之类奇怪的东西。 “哥们,捎上我一程吧。” “去哪儿啊?” “往东,到你不顺路的时候把我放下就行。” 箱子有些古怪,人看着倒还顺眼。 叶风笑道:“行吧。” 那人伸出手:“我叫杨北冰,江湖人送绰号北冰洋。” 这绰号取的,好像没怎么走心啊。 叶风伸过手去握了一下,信口道:“叶风,江湖人称一阵风。” 第五十三章 非法使用者 加上杨北冰帮手,叶风很快就把车子清理干净了。 叶风收好东西,招呼一声:“上车!” 杨北冰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我这箱子......” 叶风扳起铁箱掂了掂,很沉,估计至少得有半吨重。他没有问里面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除非这个秘密会威胁到自己,否则他并不打算八卦。 基地的后勤处经验丰富,改装车辆的时候考虑了各种场景,照顾到了方方面面的需求。车子的各个部位包括车顶都焊接了数量不等的挂钩,正好派上用场。 他从工具箱里翻出一捆绳子丢给杨北冰:“绑车顶上吧。” “好嘞!” 杨北冰搬起铁箱稳稳的摆上车顶,单手攀住,一个侧身轻松的翻了上去。 叶风眯起了眼睛,力量、敏捷都远超常人,一级强化人! 人体强化技术来自工匠文明,全世界只有绿光基地掌握了配方。基地方面对于强化药剂的发放、注射以及流向控制极其严格,每一支针剂和对应的使用人都会建档存底。 在表面上,一级强化药剂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管制也宽松一些,于是就有少量的针剂通过各种地下渠道流出了基地。 这种情况是管理层默许的,甚至有部分根本就是官方卖出去的,每一支都代价不菲。堵不如疏,一味的垄断只会引来各方的反弹,使基地成为众矢之的。 真实的情况是这些流出的针剂仍然在基地的掌控之下,同样的全部记录在案。 以叶风的安保等级,自然有权限查阅这个密级的数据。数据占用存储不大,他的单兵系统里就有。 叶风戴上眼镜,系统迅速捕捉了杨北冰的面部特征。没有登记,这是一个非法使用者。 流通环节出现了问题。 关于如何处置非法使用者,基地没有指导意见。通过强化使自己变强是普遍诉求,非法使用不等于对基地存有敌意,一级强化者也远远谈不上威胁。所以,叶风暂时不打算采取行动。 杨北冰跳下车:“老叶,墨镜不错啊。” 老叶......叶风差点一口血。 上车发动了引擎,叶风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装作不经意的问道:“老杨,身手不错啊。” “一般,一般。” “谦虚了,我见过练了一辈子武的,跟你一比差远了。” 杨北冰听了很受用,反正也算不上秘密,便起了卖弄的心思:“听说过强化药剂吗?” “厉害啊,老杨,这东西一般人可是有钱都买不到。” 这话搔到了痒处,杨北冰得意道:“兄弟我有路子,光有路子还不行,足足花了我这个数!” 杨北冰伸出三个手指头在他面前晃了晃,露出一脸肉痛的表情。 “三百?” “三千,还是绿币!” 叶风听了一呲牙。 他不太清楚黑市上一级强化针剂的价格,却明白三千绿币代表着什么。 绿币是基地发行的渭南军票,主色调是绿色,俗称绿币。凭借着精美的印刷水准和先进的防伪技术,加上币值异常坚挺,很快成为幸存者世界认可度最高的货币。 同等面值的绿币,购买力大约是阳光时代本币的一千倍,三千绿币的价值相当于三百万大洋。 在阳光时代或许很多土豪随随便便就能丢个几百万出来,然而,这是在金融消亡的黑暗时代,财富不是那么容易积累的。 以叶风为例,津贴标准在基地处于第一序列,绝对的高薪阶层,每月领到手的也不过一百三十绿币。 “老杨,有钱人啊。” “哪儿啊,不瞒你说,弄完强化药剂和上面那套行头,兄弟这算是赤贫了。” 说着手指了指头顶。 叶风对铁箱子确实有些好奇,顺着他的话头问道:“你这箱子里头装了啥?” 杨北冰嘿嘿一笑:“容我买个关子,有机会让你见识见识。对了,你这是要上哪儿?” “泉城。” 杨北冰一听高兴了:“那完全顺路啊,我跟你说,咱这么走......” 杨北冰是自来熟,为人很健谈,走过不少地方,讲起来滔滔不绝。 叶风最近两年基本都耗在秦国,对基地外的世界很有些脱节,刚好补补课,倒也听得津津有味。 “就这么跟你说吧,这河东地界,最牛逼的就是洛阳城了。” “不对啊,洛阳不是在河南吗,怎么跑河东去了?” “我说老叶,你这消息得有多闭塞呀,那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 “我还真不知道,你给说说。” 杨北冰讲的绘声绘色,叶风的脑子里很快就拼出了个大概。 原来,大约在三年前,河东一带出现了一股势力,为首的人名叫李湮。 这个李湮很有些本事,带着人和黑暗生物干了几架,竟然还赢了。虽说是伏击,但赢了就是赢了。在有心人的刻意传播之下,李湮的战绩被不断渲染,渐渐成了救世英雄的形象。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投向他控制的地盘。 李湮在短短的两年内迅速崛起,以雷霆之势收服了周边的大小势力,并且在城市废墟中重新建起了一座城,取名为洛阳。 洛阳,代表了华夏的辉煌,寄托了人们无限美好的期待。 两人正聊得兴起,忽然一声巨响,车身右侧被一个庞然大物撞个正着。 高速行进中的车辆被撞的凌空飞起,翻滚着栽进了草地里,又斜着往前滚出十几米。车子侧翻在地上,摇摇晃晃。 杨北冰的反应极快,没等车身稳定,一脚踹开车门蹿了出去。 叶风那侧的车门被压在底下,他抓起轩辕神剑,慢吞吞地跟在后面爬了出来。 四面已经被围住了,一名黑暗领主,三名黑暗武士,一头恶魔。 黑暗领主一身流线型的黑色铠甲,手里提着一把巨剑。看样子应该是一名黑暗男爵,更高级别的黑暗领主除非参加正式决斗,一般很少穿甲。他们自诩为贵族,更在意的是风度和优雅。 三名黑暗武士一名持斧,一名刀盾,还有一名是用剑的。 最扎眼的是那头恶魔,身高接近三米,全身覆满鳞片,虬结的肌肉蕴含着恐怖的爆发力。刚才那一次猛烈撞击显然出自他的手笔。 这是一头力量型恶魔,相对来说威胁反而最小。 恶魔普遍智力低下,在黑暗军团中属于仆从角色,力量型恶魔更是炮灰一样的存在,地位远在黑暗武士之下。 杨北冰脸色发白,这样豪华的阵容也太看得起他杨某人了吧。 逃跑是不存在的,那样只会死得更快。 杨北冰望了一眼叶风,心想我们两个中间肯定有一个正在走霉运,就是不知道谁连累了谁。 他硬着头皮,一指黑暗领主:“嘿!你,就是你,我要跟你单挑!” 卑微的人类竟敢冒犯主人,恶魔大怒,咆哮一声就要扑出来,被黑暗领主抬手止住。 一名黑暗武士疑惑道:“大人?” 黑暗领主缓缓抽出巨剑,桀桀怪笑:“有趣的人类,很久没动手了,活动活动也好。” 杨北冰连忙摆手:“等一下!” 黑暗领主不悦道:“你又有什么花样?” “等我换件衣服。” 第五十四章 万花战甲 黑暗领主满意于自己展示出的风度,决定适当保持下去:“鉴于你的勇气,我允许你死的体面一些。动作稍微快点,别磨蹭,我还没喝下午茶。” 杨北冰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如果我赢了,我也会留你全尸。” 黑暗领主显然对斗嘴兴趣欠奉,优雅的摊了摊手,示意请便。 杨北冰退回车边,掏出匕首割断了绳索,搬起铁箱挪到旁边的空地。 黑暗领主饶有兴味的问道:“冰箱里装的什么?” 冰,冰箱?! 杨北冰眼前一黑,僵硬的回过身来,旋即摇头喃喃道:“你不懂的。这里面装的,是战斗不息的热血,是守护家园的无畏......” 他举起挂在脖子上的兽牙形吊坠,轻轻按下,语调转而慷慨激昂:“是鲜血与荣耀,是牺牲与奉献......” 箱子的顶部亮起一线微光,光线伸展沿着对角线切出一个十字,将顶面分作四个三角形向上竖起,紧接着箱子的四条棱边裂开,透出明亮的光芒。 “咔”地一声,箱体大张向四面垂落,露出一具纹满鲜花的白色战甲。 杨北冰舒展双臂,仰天道:“是力挽狂澜,是背水一战......” 战甲高高弹起,在空中解体。胸甲一前一后飞出,发出“铮”地一声脆鸣,在他的胸前合拢。跟着是肩甲,臂甲,裙甲,腿甲,战靴......金属撞击声大作。 “是雄壮浑厚的战鼓,是锋利尖锐的利剑......” 剑已在手,奉剑中央。 杨北冰踏前一步,头盔上的面罩落下覆住面部:“是无法回头的归途!” 一声沉闷的怒吼,剑如蛟龙出海。 叶风松开了剑。 按照以往的经验,一级强化人对上黑暗武士都有些吃力,在黑暗领主面前根本一点机会都没有,即便只是男爵级的领主。然而,看杨北冰信心满满,战甲造型拉风的样子,莫非还有凭仗,不由生出些许期待。 杨北冰穿上战甲后的身高达到了两米五,动作却一点不显笨拙。大剑宽度超过40公分,长度大约130公分,这个比例加上灵动无比的运剑,在视觉上造成了如同短剑的错觉。 “来的好!”黑暗领主迎了上去。剑与剑交相辉映,电光火石间两人错身而过互相交换了位置。 杨北冰左手同时搭上剑柄,双手举剑当头斩落,黑暗领主毫不示弱的挥剑横扫。 这一剑双方都没有留手。十字相交,两股巨力猛烈地碰撞在一起,劲气激荡四溢,脚下的野草向外翻卷,倒伏出一个巨大的圆圈。 黑暗领主向后滑出了五米多,目光中浮现出几分凝重,跟着露出玩味的笑意:“有意思!” 杨北冰只倒退了一步,似乎高下立判。 叶风却有些担心起来。 显而易见,杨北冰的倚仗正是这套布满鲜花的战甲。确切的说,应该是机甲,里面搭载了强劲的动力系统,硬是把他一级强化人的战斗力推高到接近三级水准。 然而,如果这就是他所能发挥的真正实力,而再没有其他底牌的话,恐怕接下去就危险了。 黑暗领主看似处在下风,实则一进一退之间展现出了极其高明的技战术,对敌经验十分老到。 几乎每一名黑暗领主的上位,都历经无数生死搏杀,最终才得以脱颖而出。更何况,他的天赋技能还是个悬念,往往胜败只在一念之间。 恶魔全神贯注的盯着杨北冰,怒睁的双目仿佛择人欲噬。 叶风扫了一眼黑暗武士,正好迎上一道恶狠狠的眼神。尽管叶风一直表现的很低调,那名使剑的黑暗武士还是本能的觉察到一丝威胁,始终对他保持着警惕。 叶风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偏过头去望向场中的激斗。 不得不说,认真起来的黑暗领主非常可怕。剑法变化多端,时而棱角分明,时而圈转圆融,剑光闪烁始终不离对手的周身要害。 杨北冰顿时险象环生,腰部、腿部接连中剑。所幸的是战甲坚固厚实,只是在表面留下道道可怖剑痕,并未砍透。 他的剑法是野路子,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根本谈不上章法,唯一的优点是快。 叶风感觉这套机甲还可以更快,估计是杨北冰拖了后腿。毕竟只有一级强化,这样的表现算得上超水平发挥,再快恐怕他的反应速度就跟不上了。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然而,黑暗领主并不比他慢多少。 杨北冰左突右挡,剑式愈发的散乱。 叶风慢慢扶上剑柄,准备出手。 “砰,砰,砰!” 杨北冰的左手腕下,不知道什么时候突出一截粗大的枪管,子弹把黑暗领主的胸口射的火星四溅。 叶风摇了摇头,可惜了。 偷袭的时机把握的非常好,如果击中面门或许有机会直接反败为胜,胸甲实在太硬了,这么大口径的子弹打在上面只有一个浅坑。 枪击彻底激怒了黑暗领主。卑鄙的人类,竟然在公平比剑中开枪。 “去死吧!” 咆哮声中,杨北冰如同被疾速行驶的火车迎面撞个正着,连人带剑被劈飞了出去。 “神力技!” 刚才那一招爆发出的速度,以叶风的目力也只捕捉到一片残影,初步估计力量至少是原来的三倍以上。 黑暗领主余怒未消,大声喝令道:”给我拖回来!“ 无人回应。 “噗通,噗通,噗通!” 黑暗领主猛地回头,瞠目结舌地望着三名黑暗武士依次跪倒,头颅滚落在地。恶魔胸前蹦出血花,胸部以上沿着平整的切口滑落。 “你?”黑暗领主第一次正视叶风。 对于马上要死的黑暗生物,叶风并没有交流的兴趣。 寒光一闪,还剑于鞘。 “好快的......剑!” 黑暗领主的额头现出一道伤口,泛着淡淡幽蓝色的鲜血喷涌而出,尸体从中裂开分为两半。 远处草丛里,一个身影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这小子,命挺大的啊。叶风松了口气,要是杨北冰因为他看热闹被砍死了,他恐怕要内疚很长一段时间。 “怎么样啊?” “还行,死不了。” 杨北冰摘下头盔,满头是血跟个血葫芦似的,倒把叶风吓了一跳。 杨北冰在脸上抹了一把,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咧开嘴露出白牙:“没事,吐了几口血,都糊在面罩里了。” “哟,这都怎么回事儿啊,谁干的?老叶,你干的?” “如果不是你,估计就是我了。” “行啊,哥哥。以后你就跟着我干,不,我就跟着你干。咱俩搭伙,发大财去。” “发什么财?” 杨北冰一指地上的尸体:“瞧瞧,这都是钱啊!” 第五十五章 鸢尾 “哦,黑暗生物的尸体还能卖钱?” 杨北冰刚才被叶风震的不轻,这个缺乏常识的提问终于让他挽回了一丢丢自信。 没错,哥们是没你能打,但是哥们比你懂的多。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嘛。今后就这么分工,你负责打打杀杀,哥们负责打理生意。 对,以前管这叫经纪人。 面对亮闪闪的摇钱树,杨北冰格外的有耐心,笑眯眯道:“黑暗生物的肉有毒,卖不了钱。主要值钱的有两样,一样是黑晶,还有一样是脊髓灰液。” 他爬进车里翻出挎包,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摆了出来,挑出一把手术刀和一盒注射器递给叶风。 “老叶,搭把手。我的手弄破了,不能碰到他们的血,我告诉你怎么弄。” 叶风明白他的谨慎并非多余。 人类在生化危机中经历了残酷的淘汰,活下来的幸存者通过注射抗体,对病毒具备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但是,如果让病毒进入血液,照样死路一条。 黑暗生物不像丧尸那样浑身是毒,他们的病毒全部集中在血液。在宿主进化的过程中,病毒发生同步变异,越是高级的黑暗生物,血液中的病毒越是凶险,感染性也越强。 一旦开放性伤口沾上黑暗领主的血,就算是强化人也难以幸免。 叶风接过手术刀拿在手里看了看,应该是特制的,样式和材质都不同于普通的手术刀。 “挺专业的啊,专门干这个的?” “讨生活不容易啊,这活危险是危险,来钱快啊。以后我们一起干,五五分账怎么样?” “行吧。” 叶风也不矫情,反正要沿路打听消息,顺道杀几个黑暗生物赚点外快也好。 “我先练练手,要不从那个黑暗武士开始?” “这样最好,弄坏了也没那么可惜。” 杨北冰简单交代了注意事项,主要是防止破损,品相不好会影响卖价。 叶风捡起一个黑暗武士的脑袋,按照他的指点,从后脑上抠下来一块坚硬的物体。 形状很特别,外观呈八面体,大约一张麻将牌大小。 叶风擦干净表面血污,对着阳光照了照。光泽暗黑如同染了墨色,有一定的透光度,难怪被称为黑晶。 托在掌心有种温润的触感,似乎蕴含着某种纯净的能量。 “应该是这个吧,给!” 杨北冰用镊子夹起黑晶,又用棉花蘸了酒精仔细擦拭了一遍,才小心翼翼地收进一个铺了减震材料的金属盒子里。 叶风取出一支注射器:“脊髓灰液怎么抽?” “第三节和第四节脊椎之间垂直刺入,只抽两毫升,后面的不要。” 杨北冰又不忘叮嘱道:“抽之前要切开皮肉,先把周围弄干净。针头千万别沾到血,病毒污染了就没用了。” 这是水磨工夫,叶风差不多忙活了半个钟头。 过程还算顺利,唯一遗憾的是黑暗领主的晶体被那一剑劈成了两半。 杨北冰拨弄着碎片长吁短叹:“只能六折卖了,这可是蓝晶啊,有价无市,最少损失四百绿币。” 叶风听了也是咋舌,这就三个月工资没了? “算了,老杨,损失算我的。” “这什么话,今天要不是你,哥们就挂了。走,等到了洛阳城,我请你喝酒。” “好,我去看看车。” 既然显露了实力,叶风也就不藏着掖着了。轻轻一推把凯迪拉克翻正,钻进车里试着点火开了十几米,发动机没毛病,就是车轴歪了。 也只能将就了,放眼望去全是车,能开的就这一辆。 杨北冰卸了机甲,有几处严重变形,装箱的时候没法固定了,只好拔了些草填进去。 车子开在路上除了音响不响了,其他哪儿都在响。 机甲在头顶上听令哐啷响的特别厉害,杨北冰有点不好意思:“老叶,要不我来开一会儿吧。” 叶风确实开的有些烦躁:“好吧,累了就换我。” 中途迷迷糊糊车好像停了:“老杨,到地方了?” 一睁眼,天已经完全黑了。看了看表,凌晨三点。 “车子快没油了,这里停的车多,我下去找找。” “后备箱里还有几桶备用汽油。” “找过了,就一桶,已经加了,其他的会不会翻车的时候飞出去了?” 叶风有些无语:“算了,我和你一起去。” 公路上加油是件很麻烦的事。加油站是不用想了,一般幸存者营地建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出人手找加油站收集燃油。另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从废弃车辆的油箱里凑,找得到找不到全凭运气。 他们的运气不太好,照着手电走了五六公里,空壶倒找到两个,汽油加起来不到十公升。 “老叶,那边好像有灯光。” “看见了,可能有人。” 杨北冰兴奋起来:“走,我们去借点油。” 借的意思,往往是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 两人关了手电,压低脚步声掩了过去。黑灯瞎火的,被人一顿乱枪招呼就不好了。 那是一排乡间小别墅,隐约还能分辨出原来的轮廓,灯光来自其中一栋三层楼的二楼。 院子不像有人住的样子,栅栏门锈的不成样子,脱落下来歪倒在一边。 门外停了三辆十一座的依维柯,看上去有些旧,不过车子有没有保养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附近的地形并不适宜建立营地,里边的人估计跟他们一样只是路过,人数不少于二十人。 “好大的血腥味。” 叶风点了点头:“你也闻到了。” “咔”,鞋底踩到一枚弹壳。 打开手电照去,到处都是弹壳,黄澄澄的泛着光。颜色很新,不久前一定发生过激烈的枪战。 地上躺着一把95式突击步枪,不远处还有一把警用手枪。 这样的制式武器在黑暗时代随处可见,无法表明持有者的身份。 “有人吗?” 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回荡,回答他的是一声低沉的嘶吼。 两头丧尸摇摇晃晃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剑光一闪,分作四段。 叶风侧耳倾听,没有呼吸声,里面估计没有活人了。 他叹了口气,迈进了屋子。 血腥味更浓了,密密麻麻的弹痕和遍地的血迹,无不诉说着屋子里的人当时内心的恐惧和歇斯底里的绝望。 两人顺着楼梯走向二楼,门口一大堆的实木碎片,依稀还能分辨出原来曾经是各种红木家具。 “他们把这些家具推在楼道里,试图阻止对方冲上来,结果被轻而易举的撕碎了。” 叶风的判断跟杨北冰差不多:“是的,他们遭遇了黑暗生物。” 墙体上触目惊心的爪痕足以说明问题,楼下那两头丧尸并不具备这样的破坏力。 二楼同样一片狼藉,一盏应急灯倒在阳台口。 “老杨,走吧,去门口看看那几辆车还有没有油。” “等等。” 杨北冰从脚下捡起一个登山包。借着手电的光线,叶风看见左上角拓印了一株花的图案。 他在琴清的院子里曾经见过这种花,鸢尾,代表恋爱使者。 “怎么了,老杨?” “糟了......” 第五十六章 谁在窥视 “你认识背包的主人?” “这是小白脸的包,花是小尾巴印上去的。” “小尾巴?” 杨北冰一看叶风的表情,就知道他想歪了:“小尾巴是我妹,小白脸叫宋明元。” “唔,你妹。” “你妹!别瞎猜了,亲妹妹。另外,我也不是妹控。” 杨北冰固然不是妹控,但相依为命十八年的妹妹,教人三言两语给拐走了,对宋明元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腻歪。 腻歪归腻歪,真的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没了,小尾巴那里不好交代啊。 “我说,老杨啊......” 叶风见杨北冰着急上火的样子,觉得接下来的话不太好说出口。 “没事,你说吧。” “小宋的情况,恐怕有些不妙。楼下那两头丧尸,多半就是小宋的队友,都变异成那样了,事发的时间距离现在至少六个钟头。” 杨北冰点了点头,这是常识。 “整栋房子里一具尸体也没留下,说明黑暗生物的攻击不是发泄杀戮,而是为了捕食,而且带队的是黑暗领主。黑暗生物中,只有贵族才吃熟食,才会把食物带回领地。” “他们会不会逃出去了?” “你说呢?” 杨北冰想了想,无奈的摇了摇头。 从战场残留分析,弹道散布范围极大,那么就有两种可能性,一是遭遇了敏捷型黑暗生物,二是对方数量很多。 无论哪一种,都不可能只损失了两个人。 楼上没有更多的线索,叶风提议再到楼下看看。 院子里黑暗生物的脚印很容易分辨出来,到了外头,脚印愈加清晰可见。 至少有四头恶魔,七名黑暗武士走动的痕迹。 中间有行很浅的足迹,步子间的间隔精准的相同,应该属于一名黑暗领主。 水泥路面上有几条长长的拖痕,进一步证实了叶风的推测,人都被带走了。 情况基本明朗,叶风直起身来:“我追上去看看,你留在这里等我。” “一起去吧。” “万一追进了对方的老巢,我不一定顾得上你。” “见机行事吧,大不了到时候我不进去。” 叶风明白他的心思,何况这里也未必安全,也就不再多劝。 两人一路追出三公里,来到了一片开阔地,向前延伸的脚印忽然中断了。 黑暗生物就像凭空消失了。 杨北冰疑惑道:“难道到地方了?” “分头找找看。” 凌晨五点半,天边泛起微光。 两人依旧一无所获,没有发现任何隐蔽入口或是其他可疑的东西。 杨北冰抬腿将脚下的一枚空罐头狠狠地踢了出去,罐头远远的飞去,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草!” 如果这里不是黑暗生物的巢穴,剩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那名黑暗领主通过某种秘术抹去了痕迹。 黑暗领主有很多诡异的手段,叶风无意于猜测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更在意的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做? 掩饰行踪一定有理由,莫非这并不只是一次单纯的捕猎行动? 回去的路上两人各自想着心事,失去了交谈的兴致。 目视着杨北冰加好了油,把剩余的油桶搬上凯迪拉克,叶风打破了沉默:“有烟吗?” 杨北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烟盒:“最后两根。” 叶风接过烟点上,吸了一口,将烟雾和胸中的浊气重重地吐了出来:“离洛阳还有多远?” “不清楚,宋明元他们是从洛阳出来的,应该不会太远。” “他们是干什么的?” “跟我一样,捕猎黑暗生物。我是单干,他们有三十几个人。” 杨北冰沉默了一会,语调有些伤感:“也许,我不该对他态度那么差的。” 叶风的视线穿过袅袅的烟,望向远方:“每一个猎人,同时也都是猎物。” “他这么拼,都是为了小尾巴。小尾巴厌倦了东躲西藏的日子,他就盘算着在洛阳城里买一所大房子。他来找过我,想跟着一起干,我没答应。” “你打算怎么跟你妹妹说?” “我不知道......” 叶风待要说些宽慰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 生逢乱世,没有谁比谁更幸运,只有谁比谁更不幸。 忽然心里一动,猛地抓起脚下的轩辕神剑冲了出去。 杨北冰连忙从车里取出步枪,把子弹推上了膛。 过了一会儿,叶风低着头若有所思的折返回来。 “老叶,怎么回事?” “有人在窥视我们。” “追到了吗?” “没有,什么也没有发现。” “会不会是错觉?” 叶风摇了摇头。 一定是某种黑暗生物,阴冷的感觉跟上次一模一样,唯一的差别是这次没有感受到敌意。 或许,更加强大。 “走吧,这回换我来开车。” 河东,洛阳城。 落日斜阳,余晖在高大巍峨的城墙上,笼出一层淡淡的金色。 一座座巨大的炮台,漆黑的机关炮口向外倾斜着。 城楼上,一群军官簇拥着身穿陆军制服的将军。将军手指向远处,似乎在交代着什么。 “快看,是李湮将军。传闻他有意扩建洛阳城,说不定是真的了,要是能把小尾巴的工坊一起圈进来就好了。” 叶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城门口的守卫认识杨北冰,客气的拦下车:“杨哥,不好意思,你们的车要先去城里登记,领了通行证了才能进。” 杨北冰笑道:“规矩我懂。” 说着从车里扔出一包饼干:“给你们家小弟吃。” “哟,谢谢杨哥。” 叶风扶了扶额头,这是我的饼干。 杨北冰又关照道:“一会车就停旁边,帮我照看下,别让人拿走了车里的东西。” “好嘞!” 叶风忍不住小声问杨北冰:“车里有枪,不要紧吧?” “没事,洛阳城只禁止平民携带重武器,不是炮就行。” 城门连接着主街,街道上热闹非凡,行人摩肩接踵。人们脸上洋溢着的平安富足的微笑,让他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这种发自内心的幸福感,他只在绿光基地见到过。 这样的联想,连带着他对洛阳的控制者李湮将军也产生了一丝好感。 黑晶和脊髓灰液属于特殊物品,城内专门设有官方的交易所。 不过,像杨北冰这样的独行猎人,更喜欢在黑市交易。一来是可以获利更多,二来是财不容易露白。 杨北冰从一间不起眼的商铺里走出来时,腰杆挺得笔直。 “运气不错,正好有人预订了枚蓝晶,要做成吊坠。本来就嫌大要切成两块,要的又急,价钱都好说。哈哈,光这一枚,就卖了一千两百绿币。” 他把叶风拉到僻静处,数出一叠绿油油的票子:“总共卖了一千八,我们一人九百。” 又掏出张一百的纸币:“黑晶我没全卖,留了枚给小尾巴,算我跟你买的。” 叶风挡了回去,笑道:“算我送你妹妹的见面礼吧。” 杨北冰推脱不过只好收了回去,心里对叶风又看高了几分:“走,请你喝酒去。” 叶风拍拍他的肩膀:“老杨,你好像故意在拖时间啊。要不,小宋的事情,你妹妹那里我来说?” 杨北冰下意识的点头:“好啊。” 立刻又摇了摇头:“哎,先喝酒,喝酒去!” 第五十七章 新能源 杨北冰进饭店要了间包间,两人关起门来大快朵颐。 作为一名强化人,杨北冰的胃口自然不小,可跟叶风一比就小巫见大巫了。 “哥哥,你怎么这么能吃,到底是几级强化人?” 叶风埋头对付一只烧鸡,头也不抬:“三级。” “三,三级!” 杨北冰羡慕不已:“有门路吗?” “暂时帮不了你,看看再说。” 叶风打算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合适的话可以考虑介绍他加入基地。 杨北冰听他没有把话说死,就动了心思:“大概得多少钱,我好有个数,先预备起来。” “唔,不要钱。” 不要钱的东西往往更贵,杨北冰知道里面肯定还有说道,举起手里的酒杯:“哥们可靠你了,来,走一个。” 叶风望着满桌杯盘狼藉,有些不好意思:“这顿算我请吧。” “哪儿的话,哥们现在不差钱。” 说完拉开包间门,吼了一嗓子:“服务员,再切二十斤牛肉。” 外面大厅里纷纷为之侧目,嗡嗡的说话声顿时小了许多。 在阳光时代,这么能吃的是饭桶,而在黑暗时代,异于常人的食量通常代表了强化实力,有实力就有地位,就该得到相应的尊重。 这一顿差不多吃掉了三桌酒席,结账的时候,叶风见识到了绿币的购买力。 杨北冰豪气干云的掏出两张一块钱的纸币:“不用找了,多的当小费。” 俊俏的小姑娘脸上笑成了一朵花,一直把两人送到门口,一个劲的欢迎下次光临。 “你留在此处,我去买几个橘子。” “走吧,车上有一箱。” “好吧。” 杨北冰垂头丧气的跟了上去。 出城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和小尾巴的家,在城外一个废弃的工厂。围墙的上面用铁丝网加高了两米,四面立了一些杆子,上面加装了红外摄像头。 厂区外围并未开启照明,没有足够的武力保护,在野外亮灯是极不明智的。 “你这样留她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太危险?” “她的家当比较多,城里要找这么大的地方,实在太贵了。” 如果他不买强化药剂,那些钱应该能在城内置办一处很大的院落,只不过这样做就未免舍本逐末了。别看现在洛阳城的房价炒的老高,一旦丧尸破城,立刻一文不值。 乱世中存身立命,靠的还是自身的实力。 “其实,只要小心一点,也没那么可怕。” 杨北冰指了指工厂后面的高耸的大烟囱:“那顶上的摄像头能监视到几公里外,安防系统能根据图像识别异常情况,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告警。” 说话间,围墙的铁门自动打开了。 “你们家的安防系统很高级啊,这工厂原来是干什么的?” “就是一普通的机械加工厂,主要是看上了里面的机床。这些东西,都是后来小尾巴一个人捣鼓出来的。” 车子沿着工厂内的水泥路行进,道路两旁杂草丛生,兄妹二人显然没有浪费精力打理环境。 草堆里几只母鸡大摇大摆的走过,不时有兔子跳到路中间,叶风甚至还看见了两头羊。 “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啊。” 杨北冰叹了口气:“要是能一直这样,也挺好的。” 他小心的控制着车速,拐过两个弯,在唯一一栋有灯光的厂房前停了下来。大门敞开着,里面是一间车间。 杨北冰卸下装着机甲的铁箱子,领着叶风往里走,一面嚷道:“小尾巴,我回来了!” 车间里一个穿着蓝布工作服的女孩放下手中摆弄的物件迎了上来。 “都让你不要叫我小尾巴了。” 女孩用毛巾擦了擦手里的油腻,朝着叶风大方的伸出手来:“你是我哥的朋友吧,我叫杨小琪。” 兄妹二人初次见面给叶风留下的印象都很好,显得很有教养,应该在成长时期有过一段安定的生活。 叶风和她轻轻握了下手,微笑道:“叶风,老杨一路上一直在说你。” “没什么好话吧。” “把我羡慕的不得了,我要是有你这样一个妹妹就好了。” 叶风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如果还在的话,该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 杨北冰见他神色有异,知道多半勾起了什么伤心事,打岔道:“小琪啊,哥这次遇到个狠角色,机甲打坏了。一会儿你给看看,还能不能修,缺什么零件,明天我进城去买。” “怎么这么不小心,人没事吧。” “没事,这次多亏了老叶,收获不小,卖了九百块,绿币。” “拿来。” 杨北冰老老实实的交了出来。 杨小琪接过军票,把零钱递回给他,剩下的装进口袋:“我帮你存起来。” 杨北冰又掏出黑晶:“我特意给你留了一枚。” 杨小琪欣喜道:“这几天我又有了些眉目,很快就能改完发动机,到时候就能用黑晶供能了。机甲的威力至少提高70%,如果有更好的金属材料,力量和速度还能更高。” 叶风疑惑道:“黑晶还能当能源?” 杨小琪点点头:“明元真是个天才,这些设计大部分都是他想出来的,实验用的黑晶也是他提供的。” 叶风咳嗽了一声:“关于小宋......老杨,你说还是我说?” 杨小琪不明所以:“明元怎么了?” 杨北冰犹豫了一下:“还是你说吧。” 叶风整理了一下措辞:“我们在路上见到有一支捕猎队遭遇了黑暗生物的攻击,我们去的太晚了,现场没有留下生还者。” 杨小琪生出了不好的预感,心里却还报了一份侥幸,强做镇定道:“这和明元有什么关系?” “我们捡到了他的背包,老杨。” “哎。” 杨北冰钻到车里取了登山包,递了过去。 杨小琪直愣愣的盯着背包上的鸢尾花,后退两步,把手藏到身后,仿佛不去接,噩耗就不会变成真的。 “我不信......” 杨北冰伸出手去:“小尾巴......” “别碰我!” 杨小琪猛地甩开他的手,双眼朦胧的自顾自向后退去,撞倒了一个柜子,扭头跌跌撞撞地跑进了休息间,“咣”地一声关上了门。 不一会儿,传出了抽噎的哭泣声。 “老杨,要不要去劝劝?” “劝不了。” 杨北冰搬了把凳子坐下:“老叶,来支烟,我记得你在城里买了的。” 叶风分了烟,各自点上,彼此沉默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短促的铃声打断了两人的愁绪。 杨北冰来到车间中央的监视器前,只见围墙大门前的摄像头画面里站着一名少校军官,身后的汽车大灯将他的肩章照的闪闪发亮。 杨北冰按下通话键:“你找谁?” 少校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我是洛阳卫戍部队少校军官令狐阳,请问叶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李湮将军有请。” 第五十八章 将军 军车在一栋大厦前停了下来,叶风打开车门。 大厦的进门处是十几阶台阶,左右立着两只威武的石狮子。大门两侧悬挂了牌子,分别是洛阳卫戍部队第一军和洛阳军政自治委员会。 门上方拆除的标识还残留下一些痕迹,射灯照射下隐约可辨是某某银行。 他回想起曾经读到过的一段话,“古代的村落中最高大宏伟的建筑一定是宗祠,而在基督教徒聚集的城镇,最辉煌最美丽的建筑一定是教堂。因为无论宗祠还是教堂,都是存放信仰的地方。反观今天的城市,最奢华的却一般都是银行。对许多人来说,银行里面所存放的,也正是他们的信仰。” 这个存放阳光时代信仰的地方,如今存放的又是什么? 门口的军装卫兵向两人敬了个礼,令狐阳认真的回了个礼,一边往里走一边笑着说:“每天进进出出的敬礼回礼挺累的,不过将军很在意这些细节。” 叶风点头认同道:“军队需要通过仪式感来强化纪律,能够有效激发官兵内在认同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叶兄也当过兵?” “是啊。” 令狐阳按了一下电梯,“将军在办公室等你。” 叶风看了一眼手表,十点二十分,真是个工作狂。 两个细节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心里不免对见到这位李湮将军生出一些期待。 电梯一共二十七层,李湮的办公室就在顶层。 一名参谋捧着文件走了出来,见到令狐阳点了点头,“将军在等你。” 令狐阳领着叶风来到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敲了敲门。 “进来。” “将军,叶风带到。” “欢迎,欢迎。” 办公室很大,面积超过了一百平米,估计原本是银行总裁的办公室。 李湮绕过宽大的办公桌,迎上前和叶风握了下手,他的手掌刚健有力。 叶风注意到他佩戴的是上将军衔,不过这个时代的将衔都是自授的,只在关起门来有效,倒无需太过在意。 “阿阳,去叫小赵泡杯茶。” 令狐阳应了一声,带上门退了出去。 “坐吧,叶先生,抽烟吗?” 叶风道声谢,接过了烟。堂堂一城之主,应该不会大半夜的特意找自己来发支毒烟吧。 李湮点上烟,开门见山道:“叶先生是强化人。” 果然,是那顿饭引起了关注,搞不好黑市也在他的掌控之下。 “是的。” “三级强化人。” “是。” 李湮往沙发上靠了靠,调整了一个舒服些的姿势,“冒昧的问一下,叶先生的来意?” “我说路过,不知道将军相不相信?” “相信。” “将军不怕我对你不利吗?” 李湮洒笑道:“我也是三级强化人。强者自有强者的骄傲,我想你不需要撒谎。” 言下之意,在我的地盘上,我也不需要怕你。 除了绿光基地核心成员外,没人知道还有更高级别的强化药剂。在大众的认知中,三级强化人已经是人类顶端的存在。 叶风没有问他是怎么得到三级强化药剂的,心里却大致有了些猜测。 三年前,一名中校在河东执行任务时遭遇了黑暗生物的伏击,为了掩护队友,身负重伤。 他的伤势已经无法移动,自然也不可能送回基地救治。 基地方面为了挽回战斗英雄的生命,决定火线晋升他为上校。按照条例,他将获得一支三级强化药剂。 一名少尉受命携带委任状和针剂奔赴河东,结果一去不回。为此少尉的家属受到了牵连,被隔离审查。 事后,追查小组分别找到了少尉和中校的尸体。两人都没有注射三级药剂,现场也没有找到那支针剂。 少尉终于沉冤得雪,被追认了烈士,家属也被释放了出来。然而,那支三级强化药剂,就此下落不明。 这桩旧日无头案,今天终于有了结果。 当日的报告明确表明两名军官都死于黑暗生物袭击,所以即便明知针剂落在李湮手里,基地方面也没有任何理由发难。 女秘书敲了敲门,端了茶盘进来。 “小赵啊,把热水壶留下就可以了,一会儿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好的,将军。” 李湮将茶杯递给叶风,“叶先生,觉得洛阳城怎么样?” “耳目一新,洛阳的繁华让人叹为观止,这样的盛世气象我只在阳光时代留下的影片里见过。” 叶风说的是实话。绿光基地本质上是个大兵营,不是军人就是军人家属,而外面的难民营固然热闹,毕竟不如洛阳这样像是一个城市。 他由衷的称赞道:“李将军,你救了很多人。” 在来的路上,令狐阳大致向他介绍了洛阳的情况。 洛阳城面积达到了153平方公里,城墙周长超过60公里。拥有两百万人口,光从人口密度看,大约是阳光时代人口密度最高的一线城市的两倍。 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 李湮端起茶杯吹了吹茶叶,思索了一会,才缓缓的开口道:“生化危机以来,人们在无边的黑暗中挣扎,病毒、丧尸、黑暗生物每时每刻将我们的亲人朋友从我们身边夺走。 “很多人在绝望中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甚至不少人主动堕落,投向了黑暗生物。 “黑暗时代,人们最需要的是安全感。” 叶风迟疑道:“安全感?不是希望吗?” 李湮站起身来,踱到落地窗前,俯瞰街灯宛若游龙,“希望虚无缥缈,只是凛冽寒风中小女孩瑟瑟发抖的手里攥着的一根火柴,唯有真实的安全感,照亮万家灯火。” 叶风若有所思。 “一开始,我不明白什么东西能给人带来安全感。那时候的我整天东躲西藏朝不保夕,安全感对我来说同样是奢侈品。 “后来,我得到了强化药剂,打了几场胜仗,身边聚集的人越来越多,也渐渐守住了一些地盘。 “再后来,我和我的人建立了洛阳城。 “行走在城里的街道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我终于明白了。 “安全感,来源于对力量的信心和可以掌握的未来。” 李湮张开怀抱,如同面向欢呼的人群,“而我,将赋予他们这一切。” 叶风不明白他所说的可以掌握的未来和希望的区别在哪里,但是依然被他的情绪所感染。 然而,这样规模的幸存者基地以前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只不过,后来...... 叶风有种感觉,他并非空洞的蛊惑,忍不住问道:“李将军打算怎么兑现这个承诺?” 李湮笑了笑,“如果你愿意跳槽过来,我们共同来完成这项伟大的事业。现在却不方便说。” “你知道我从哪里来?” “是的,叶风中尉。” 第五十九章 双城 叶风的身体猛地一僵,随即又放松下来。 李湮没有理由大费周章的对付他,他只是个小角色,拿下他除了激怒黄杉外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李湮露出促狭的笑意,“不必紧张,我对你个人以及渭南基地都没有恶意。” “让将军见笑了。” 李湮重新坐回到沙发上,取过烟盒朝叶风示意了一下,叶风摆了摆手,于是他抽出一支烟点上,“你大可把这次会面,看作洛阳和渭南的一次非正式对话。当然,我刚才的说话是认真的,洛阳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叶风苦笑道:“将军未免太高看了,正如将军所言,我只是一名中尉。” 这句推脱,即表明自己并无资格代表渭南,同时也委婉的拒绝了对方的招揽。 “少壮军官,是军队的未来。” “将军大可放心,渭南对地盘并没有野心。 李湮在弥漫的烟雾中幽幽开口道:“这正是症结所在。” 他的语调中带着寂寥,“我并不认为那是野心。恰恰相反,渭南基地无论在军事上还是科技上,都远远领先于整个幸存者世界,几乎集中了所有的高端战士,理当有领导人类抵抗力量的雄心。 “我不明白,为什么甘心故步自封,偏安一隅。” “渭南的军力只够自保。” 李湮竖起夹着烟的手指摇了摇,“叶老弟,未免不尽不实了。渭南少说有青壮三十万,只需一纸征兵令,立刻就能拉起一支集团军。届时振臂一呼,吾等自当以附骥尾。 “年前我曾与贵部陈将军通过电话,将军虽年迈,然而身为三级强化人,无论精力或是体力都处于巅峰状态,却不知为何暮气沉沉。” 作为一名小人物,叶风从来只顾埋头赶路,较少抬头看路,不过对于基地的方向性策略大体也知道一些。 绿光基地并非陈中将的一言堂,由于工匠文明的存在,“广积粮,缓称王”,守好一亩三分地,专心攀科技树的观点在管理层中大有市场。 保守政策,同样受到了基地乃至外围营地的底层民众的广泛拥护。日子一天天在好起来,基地日新月异始终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这一切都是有目共睹的。 然而,对方的质问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不太好回答。 “这个,请为尊者讳。” 细想起来,这几年绿光基地就像守着财宝的土财主,确实极少主动为控制区以外的平民做些什么。 凡事最怕比较,跟李湮的以天下为己任的格局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心里不免有些悻悻然。 李湮似乎只是在发泄自己的不满和失望,闻言回过神来,略带歉意的说道:“抱歉,我有些激动了。” 李湮起身缓步窗前,望出窗外,“不管如何,我的初衷不改。” 他回过头朝叶风招招手,“你来看。” 待叶风并肩而立,他伸出手指向远处,“顺着这个方向往南30公里,有一座县城,那里曾经建立过幸存者基地,人口最多时据说达到了十万。城墙修建初具规模,可惜没等合拢就遭遇了大规模尸潮。” 叶风能够想象当时情形的惨烈,失去城墙庇护的军队在尸潮面前如同待宰牛羊,更遑论平民了。 “我打算利用一年时间,在那里兴建一座可以容纳百万人的新城,就命名为长安。” 叶风吸了一口冷气,“这么大的工程,万一遇到黑暗军团怎么办?” 其实,他更好奇洛阳城是怎么建起来的,即使城内的主要设施都是现成的,光那60公里的围墙就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简直是奇迹。 李湮笑了笑,“再过一段时间就不怕了,现在先容我卖个关子。” 李湮的话,叶风是相信的,毕竟洛阳城就摆在眼前。 原来下午进城时见到李湮在城头上视察,并非要扩建旧城,而是要建新城。 从位置上看,杨小琪的工坊正好处于两城往来之间,尽管没有直接圈进城墙,安全方面到底不可同日而语了。 这样一项举措,不知有多少人因此受惠,不禁由衷赞叹道:“将军的胸怀,着实让人钦佩。” 李湮云淡风轻的笑道:“今天请你来,主要是一尽地主之谊,叶老弟如果不急着走,不妨在洛阳多住几天。” 听他这么一说,叶风心里一动,“将军,我有个不情之请。” “叶老弟客气了,但讲无妨。洛阳的一亩三分地,李某人说话还是管用的,能帮得上的我决不推辞。” 叶风闻言大喜,连忙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岳明的照片,“我这次出来是为了寻找一位失联的战友,如果方便的话,想请将军安排人在城内发布一条通告,悬赏征集知情人。” 李湮接过照片看了一眼,露出古怪的神情,“这个通告,恐怕没必要发了。” 叶风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强忍不快道:“为什么?” “我见过他。” “哦......什,什么?” 叶风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将军,你见过阿明?”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会认出你了吧。” 叶风急声道:“他现在在哪里?” “不能说。” “为什么?” 李湮苦笑道:“如果有人救了你的命,而你又答应不会泄露他的行踪,你会怎么做?” “总不需要连我也瞒着吧。” “唔,尤其是你。岳老弟说你多半会找过来,让我告诉你,他很好,不用挂念。” 叶风骂了一句脏话,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这小子莫不是加入了洛阳城。别说他了,自己都有些心动。望向李湮的目光就有几分不善。 李湮读懂了他的眼神,笑骂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他要在我这儿,我会藏着不让见人?” “这......难道他有什么苦衷?” “也许是吧。” “要怎样才能见到他?” “我想,他认为合适的时候,自然会出来见你。” 叶风很想掐住他的脖子逼问,可是面对如此值得尊敬的人物,实在不方便动粗。 李湮拍拍他的肩膀,“我理解你的心情。不早了,我让人安排了房间,你就在这儿住下,明天我带你到城里转转。” “不用了,朋友家里出了点事儿,一会儿还过去看看。” “那就不勉强了。你那位朋友叫杨北冰吧,听说是个人才,早就想见一见了。请代为转达我对他的邀请,正式邀请他加入洛阳军。” 求贤若渴啊,估计是听说了杨北冰的机甲。 叶风点头道:“我一定带到。” 回程依旧是令狐阳驱车送他,到了工厂门口,叶风下了车回头致谢:“这么晚了还要麻烦你,实在过意不去。” 令狐阳笑言道:“三年前的这样一个夜晚,我被丧尸追的只剩下半条命。如果有的选,我宁愿天天晚上加班。早点休息,走了!” 杨北冰不放心他,开门迎了出来。 叶风就把李湮邀请的事跟他说了。可把小子乐坏了,抓着衣服一个劲的问:“真的假的,老叶你可别逗我开心。” “真的,我骗你这个干嘛。” “老叶你真是我的贵人啊,你一来,连偶像都亲自出面邀请我了。你再给说说,他怎么讲的。” 叶风心说总共一句话,你要我翻来覆去讲几遍才行,信口道:“嗯,李将军不光夸你能干,还说你人品好,长得帅,准备把妹妹介绍给你。” “李湮将军还有个妹妹?我怎么没听说过,长得漂不漂亮?” “漂亮,跟你妹妹一样漂亮。” “那也一般啊。” “去,有你这么当哥的嘛。” 第六十章 抱佛脚 次日清晨,阳光明媚。 叶风起的很早,在厂区里欣赏小鸡啄米,又撵了会兔子,惹的大黄狗朝他“汪汪”直叫。 杨北冰抱着膀子瞧了一会儿,总结道:“老叶,你的业余生活很匮乏。” “这叫童心未泯。对了,你妹妹呢?” “在捣鼓机甲呢。” “没事吧?” 杨北冰阴郁道:“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只说过两个字。” “哦,哪两个字?” “走开!” 叶风宽慰道:“找点事情分分心也好。” 说到机甲,基地方面一直有发展机甲部队的呼声,之所以毫无建树,遇到的还是老问题,缺少相关专业的人才,基础研究不到位。 “小琪还会弄机甲?” “嘿嘿,家传手艺,百年老字号,这可是我们兄妹俩安身立命的本钱。” 叶风顿时来了兴趣,出来一趟捡到宝,“厉害了啊,老杨你也会?” “我不会,没遗传到这个基因。我爸在阳光时代是这个前沿领域的权威,生化危机爆发后没过多久,我们全家就被一个秘密组织接走了。 “组织对他的课题很重视,尽一切可能提供设备条件让他继续完成研究。 “小尾巴是在组织的基地出生的。这段童年可以说是无忧无虑,小尾巴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这方面的天分,老爸就整天把她带在实验室。 “说实话,为了讨老爸欢心,我也经常去,可惜完全看不懂。小尾巴却真的入门了,十二岁就开始帮着打下手,成了老爸的得力助手。 “老爸的项目逐渐取得了进展,成功造出了第一套原型机甲。他在组织里的地位越来越高,我们的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 “三年前,基地遭遇了大规模尸潮。老爸让我穿上这套半成品的机甲,带着小尾巴突围......” 叶风拍拍他的肩,没有说什么。 杨北冰用力揉了揉脸,“没吃早饭吧,小尾巴心情不好,早饭没人做了。我刚烧开了水,饿的话就泡碗面吧。” “没事,我车上有吃的。” “泡面就你车上拿的。” “老杨,你还真不客气啊。要是搁在别的地方,这就足够引发一场血案了。” “到了这儿,就跟自己家一样。” “你家还是我家啊。” “不说这个了,老叶,有个事你的帮我。” “说吧。” “机甲修好估计还得有个两三天,我打算三天后去找李将军。” “还挺能忍的,我原以为天一亮你就去了。” “这不心里没底吗,要是将军考校功夫,我这三脚猫耍出来很丢脸啊。” “临时抱个佛脚?教你两招?拳脚还是剑法?” 杨北冰一叠声道:“对,对,拳脚怎么说,剑法怎么说?” 叶风抬起头,望向朝阳,他的目光平和安宁,温润坚定,一派宗师气象,缓缓开口道:“习武之人有三个阶段,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为什么武术叫功夫?功夫就是时间。 “叶里藏花一度,梦里踏雪几回。宁可一思进,莫在一思停。 “一念既出,万山无阻!” 杨北冰挠挠头,“好像挺厉害的,但是完全听不懂啊。” “不用在意这些细节,只是开场白而已。下面我教你军体拳两套。” “噗!哥哥,你这是挂着羊头卖老鼠肉哇。” “学不学?” “有没有什么咏春啊,洪拳、八极拳啊,降龙十八掌之类的?” “有,可我都不会。” 杨北冰耷拉下脑袋,“学吧。” 叶风笑了笑,“可别瞧不上,你要是觉得军体拳实战能力不行的话,就未免太小看部队了,在部队里不会让你学一些毫无战斗力的东西。 “渭南基地刚建立起来的时候,就是靠这个打天下的。后来,有一位计算机天才,以军体拳为基础数学建模,通过海量模拟运算,去掉多余的动作,推演出一系列直接有效的格斗技巧,形成了全新的格斗术。 “这套格斗术分为两个版本,仍然以军体拳命名,第一套针对普通士兵和士官,第二套是军官使用的。 “本来军体拳一套更适合入门,不过我也不会。” 杨北冰眼睛里亮起小星星,“学!” 叶风先演示了几遍分解动作,再放慢速度连贯起来打了一趟,让杨北冰照做,自己退到一旁指点。 不得不说,杨北冰在这方面极有天赋,半个小时后已经耍的有摸有样。 叶风点了点头,差不多了,“来,用你最快的拳头打我!” 杨北冰跃跃欲试,“我可来了啊!” 叶风一拳打在他肚子上,他吃痛闷哼出声,“你,你赖皮,说好的我打你。” “切,到了黑暗生物面前,你也这么跟他们理论?”毫不客气的一拳揍在他脸上。 杨北冰怒道:“你是不是故意找个由头揍我一顿。” 话音未落,叶风第二拳又到了他脸上。 杨北冰擦去嘴角的血,怒气冲冲的伸出一根警告的食指,“够了啊!” “生气了吗?那就用你最强的拳头来打我。” “过来,看我能不能打掉你的门牙。” 杨北冰怒气值全满,一个疾冲上前,拳头如暴风骤雨。 叶风随意挥洒格挡,冷不丁的抓住他的臂膀,一个过肩摔把他扔了出去。 杨北冰在草地里滚出老远,一骨碌爬起来,吐掉嘴里的草叶子,见叶风一步步的踱过来,慌忙摆手道:“停,别打了,门牙都松动了。” “怎么样?” “哥哥,你一个三级强化人,欺负我小小的一级,有意思吗?” 叶风心说我要是告诉你,我的真实实力是五级,会不会吓尿你,“我刚才把力量和速度都控制在一级强化水平,当年我的教官可比我现在狠多了。” 杨北冰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打了,哥们这不诚心找虐吗?” “你可想好了,李湮也是三级。他要是亲自出手试炼你的功夫,估计也会像我一样把实力压到一级,不过就你现在的样子估计一招都接不住。你是我的兄弟,别让他看扁了。” 杨北冰一咬牙,“好,再来!” 中午杨北冰吃了碗泡面,下午的时候被叶风揍的全部吐了出来。中间杨小琪出来看了几次,又默不作声的走开了。 一直到黄昏的时候,叶风终于收手道:“差不多了,可以去见人了。” 杨北冰如蒙大赦,往后一栽直接瘫在草地上。 “这套格斗术,就算你到了强化三级也同样有效,有空就多练练吧。” 杨北冰仰面朝天,比出一根中指。 “今天晚上好好休息,明天我教你剑法。” 杨北冰伸出另一只手,加了一根中指。 叶风自顾自道:“学不学随便你啊,这套剑法的来历我就不介绍了,简单打个比方,大约比独孤九剑厉害一百倍。” 杨北冰泪流满面,“学!” 第六十一章 百万雄兵 三天后,信心满满的杨北冰准备出发了。 这么短的时间,叶风当然不可能教会他整部《三生剑诀》,所以只挑了三招让他练熟。 第一招“穿云裂空”,绝杀剑技,刚猛无匹且霸道绝伦。 第二招“星月流沙”,群攻剑技,流沙千里百星拱一月。 第三招“松间霞举”,攻守兼备,凤泊鸾漂如云霞飘举。 这三招正是《三生剑诀》的精华所在。 叶风针对机甲特性做了一些调整,以能量传导模拟灵力流转,使机甲能够真正发挥出剑招的威力。 杨北冰学得了绝世武功,自信心极度膨胀,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仿佛不是去参加面试,倒像要去暴扁主考官。 杨小琪还在摆弄她的那些金属部件,似乎在组装一套新的机甲。 她依旧情绪低落沉默寡语,叶风见她忙碌的样子应该不会再想不开,于是决定陪杨北冰一起走一趟。 城门守卫还是上次那位,这回没把他们拦下,而是直接打开了道闸。 杨北冰奇道:“咦,不用登记了吗?” 守卫笑道:“杨哥,你面子可真大,令狐少校亲自来关照,看到你们的车牌直接放行。” 李湮做事还真讲究。叶风抬头望了一眼城门角上的监控探头,估计用不了多久李湮就会知道他们进城了。 洛阳的原址只是座三线城市,马路并不是特别宽阔。车子行进的非常缓慢,行人实在太多了。 好在路上的机动车非常稀少,间或驶过几辆军用卡车,几乎看不到其他车辆,倒不虞堵车。 这个时代,被遗弃的汽车到处都是,能开的却不多,不管原先什么车况,闲置了十几年得不到保养,统统报废成铁锈渣子,捡废铁都捡不了整块的。 行驶在大街上,如同穿越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闹市。 城市交通基本靠走,见得最多的代步工具是自行车。人们身上的服饰多以实用为主,颜色搭配优先考虑的是耐脏,毕竟在密集人口聚集区水是有限资源,实行计划经济式的限量配给,不能都用来洗衣服。 迎面走来一支送葬的队伍,死者的亲人穿着白衣行走在队伍中,像是抽掉了灵魂的空壳。 没有哀乐,没有挽歌,就这样安静的默默从他们的车前穿过。 路人纷纷驻足避让,目光中或多或少带着些戚戚然。 杨北冰小声解释道:“尽管城墙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护,还是有大量的人需要出城讨生活,每天都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死于非命。” 叶风叹息道:“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 “去,大清早的,触什么霉头。” “哦,这是海明威的名句。” “海什么威?” “等等!” 叶风忽然再次觉察到那种被窥视的异样,“停车!” 杨北冰连忙一个急刹停住了车身,叶风跳下了车往四周环视。 “怎么了,老叶?” 他坐回副驾驶座,“开车吧,可能是错觉。” 嘴上说着错觉,心里并不那么认为。这个人很强,强到足以威胁到他,才会令他有所触动。 到了洛阳卫戍部队军部,令狐阳早已等在楼下。 李湮在召开会议,两人在会客室等了大约半个钟头,一群军官捧着文件鱼贯而出,女秘书过来通知可以进去了。 令狐阳笑道:“原本的议程是要开一上午的,将军为你提前结束了会议。” “这怎么好意思呢,妨碍你们正事了。” “没事,将军刚好要找你。” 转头对杨北冰客气的说道:“小杨,你在这儿再坐一会儿。” 杨北冰正在忐忑,刚好借此机会喘口气,忙不迭的答应。 李湮完全是军人做派,既然是第二次见面了,便省去了寒暄,直入主题,“坐吧,叶老弟,我刚好有事要找你。” “将军请讲。” “再过二十天,就是洛阳奠基两周年纪念日,届时我会宣布一项重要决定。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我一直心神不宁,总觉得会发生些什么。” “将军在担心什么呢?” 李湮按下了桌上的传唤器,“阿阳,来一下。” 令狐阳的办公室就在隔壁,没一会儿敲门进来,“将军,您找我。” “去金库。” 李湮的命令简明扼要,又转向叶风道:“叶老弟,请随我来。” 李湮说的重大决定似乎跟金库有关,金库里有什么,黄金,钞票? 两周年庆典,给洛阳居民发福利,发金条?由于渭南基地收购黄金,金价略有回升,一根金条仍旧值不了几个钱。 发渭南军票?绿币最小面值一元,一人发一块钱,洛阳军政府就直接破产了。 增发洛阳军票?这个可能性倒是存在的。 若是小规模增发,无非执政当局正常事务,算不得重大决定。 若是大规模增发,一个封闭的脆弱经济体大量发行纸币,无异于掠夺民众杀鸡取卵,似乎不像李湮的行事风格。 反正答案即将揭晓,叶风便不多问。 金库位于大厦的地下,电梯直达入口。 循着阶梯向下,经过一条狭长的走廊,通道两边的金属墙面上密布着机枪射击孔位,显然不是银行本来的格局。 门口两名卫兵向李湮敬礼,李湮非常认真的举手回礼。 令狐阳用身份牌打开铁门,三人步入一间大约五十平米的白色房间。 房间里有三扇库门,李湮和令狐阳站在其中一扇门的左右两侧,各自掏出钥匙插入锁孔,对视一眼,一齐向右转动。 电机轻响,墙上伸出一块托盘,李湮输入了密码,朝令狐阳点了点头,后者扳动圆盘轮,打开了厚重的库门。 又是一条走廊,尽头正对着一扇金属门。 叶风赞叹道:“这里原来是什么银行,看上去安全等级很高啊。” 这扇门的加密是多因素认证,李湮验过掌纹,输入了密码,一边扫描虹膜一边解释道:“有一部分是原来的设施,大部分我们重新进行了改造。现在里面存放的东西,可比银行的金银财宝重要的多。” “是什么?”叶风忍不住问。 “未来!”李湮重重的按下开门按钮。 金属门“哗”地一声向左滑开,门内的灯自动开启,照亮了巨大的空间。 叶风虽说第一次见到金库,但是可以非常肯定银行的金库不可能有这么大。 白色的顶,白色的地,一排排置物架整齐排列,仿佛无穷无尽一眼望不到头。 李湮从置物架上取下一个金属盒子,郑重地交给叶风,“打开看看。” 叶风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整齐的排列着十二支蓝色针剂,不由疑惑道:“这是什么?” “强化药剂。” 叶风下意识的重复了一遍,“强化药剂?” 绿光基地的强化药剂是淡金色的,并没有蓝色的针剂。 李湮明白他的意思,解释道:“这批针剂并非出自渭南,而是朱烈刚教授主持研发的。” “原来是他!” 朱烈刚教授是生物学界泰斗,韩坤在他面前也只能自称学生。生化危机爆发后,此人就此下落不明,绿光基地认为他早就已经遇难了,想不到原来身在洛阳。 如果研究工作是由他主持,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李湮续道:“朱教授发现经过分离提纯的黑暗生物脊髓灰液,不但对人无害,反而能够激发人体向更快、更强的方向进化。 “只要小小的两毫克,就能让一个成年人达到完整的强化效果。” 叶风插口问道:“强化后有没有实测过数据?” “非常理想,以你们渭南的分级标准,大概相当于二级强化人,根据各人的情况不同,上下略有浮动。 “这两年我们一直在捕猎黑暗生物,慢慢收集脊髓灰液。这是一项漫长而危险的工程,无数人为此送掉了性命。” 李湮深吸一口气,“但是,所有的牺牲都是值得的。 “今天,我们终于完成了,在你面前的是整整两百万支强化针剂。 “我称它为‘初’,寓意一切的开始。 “二十天后,我将建立一支百万人的强化人部队,向黑暗世界全面宣战!” 他重重地挥舞了一下拳头,仿佛在向全世界昭示他的决心。 “历史将翻开新的一页!我们中间的大部分人,或许会在这场战争中死去,然而,人类将赢得最终的胜利!” 第六十二章 黑暗公爵 百万雄师虎踞龙盘,力压山河建不世功业。 作为一名职业军人,这辈子能为家园而战、为信仰而战,是身为男人一生最大的荣耀。 这是属于我们的时代,怎能不心潮澎湃? 然而叶风始终有一个疑虑,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将军,恕我直言,两百万强化人,您打算怎么解决粮食问题呢?” 李湮笑了笑,“若我们胜了,实际控制了大片耕地,养活两百万强化人又有何难。” “如果赢不了呢?” “若我们败了,自然也没有粮食问题了。” “我明白了。” 誓死反击,誓不言败。 如果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虽败犹荣。 叶风追问道:“既然心意如此,将军之前所担心的又是什么呢?” “我只怕万一消息泄露......” 令狐阳在旁正色道:“请将军放心,卑职等定当竭尽全力,保证......” 李湮摆了摆手,“阿阳,事情一旦启动,参与的人数实在太多,什么也保证不了。” 顿了一顿,续道:“我们为此准备了这么多年,断不可能推迟。然而,我担心黑暗公爵会亲自出手,到时候恐怕应付不了。” 他望向了叶风,“所以,我希望你留下来帮我。” 叶风倒吸了一口冷气。 到目前为止,绿光基地接触到的最强大的黑暗生物是黑暗伯爵。 当时,基地方面获知了这名黑暗伯爵的行踪,派出五人小队预先设伏,希望捕获回去用作研究。 结果不但没有将他拿下,还被对方反杀,五名三级强化人只逃出一人。 事后的战斗影像评估表明,伯爵级黑暗生物的实力相当于五级强化人。 如果黑暗公爵真实存在,伯爵之上还有侯爵,之后才是公爵,这样的生物未免太过逆天。 事实上,基地一直有一派观点固执的认为,地球环境根本不可能诞生这种级别的物种。 如今的叶风虽说今非昔比,对上传说生物,依然谈不上任何底气。 “您确定是黑暗公爵?” 李湮苦笑道:“如果我可以确定的话,恐怕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不过,她的服饰确实代表了公爵。黑暗生物等级森严,是不太可能僭越的。 “我知道让你置身险地,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叶风听出他话里的意思,黑暗公爵固然很强,若是两名三级强化人联手,未尝不能与之周旋一番。 这个认知盲目乐观的有点离谱了,恐怕是严重误判了对方的实力,他觉得有必要开诚布公,“将军是否清楚黑暗生物的力量层次?” 李湮皱眉道:“我们掌握的相当有限,只知道领主级黑暗生物非常强大,具体怎样却无从判断。” 叶风的神色有些凝重,“根据以往的实战记录,基地出具过一份分析报告。 “以强化战士做参照,黑暗武士对应一级强化,男爵对应三级强化,伯爵对应五级强化。 “按照“公侯伯子男”的分级,黑暗公爵到底强大到什么地步,简直不可想象。” “这......”李湮失神道:“难道说,吾等毕生所追求的事业,终究不过一场镜花水月。” 叶风说这些当然不是为了推脱,“只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未必能帮到将军,我们需要渭南基地增援。” 李湮的样子仿佛苍老了许多,摇了摇头,“恐怕徒增伤亡,于事无补。” 叶风望了一眼旁边的令狐阳,早已是没了主心骨的样子。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李湮要是垮了,洛阳可就真完了。 尽管敌人空前强大,也不能灭了自家的威风。 叶风尽量让自己表现出轻松的样子,“将军可知道渭南最高的强化等级是多少?” 李湮茫然道:“不是三级吗?” “在您的面前,正站着一名五级强化战士。” “真的!”李湮食指朝他点了点,“瞒得我好苦啊。” 忽然眼睛一亮,他看到的不光是眼前的叶风,而是破解死局的钥匙。 “我立刻联系陈将军,请求他支援几支五级药剂,洛阳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 事到如今,什么都顾不得了。 “等一下,将军,事情并不是您想的那样......” 叶风接下来的解释,兜头泼了李湮一瓢冷水。 冷静下来,他苦笑道:“就全仰仗叶老弟了。” “我需要将情况如实汇报我的直接上级。” “嗯,先上楼吧。” 李湮的办公室里,叶风刚刚接通了单兵装备上的通话器,黄杉劈头盖脸的骂声就传了出来,“小子,一连几天一个汇报都没有,要不是你的坐标还在动,我都当你挂了。” 叶风一脸尴尬的捂着耳麦走出了办公室,杨北冰听到动静冒出了头,“老叶,怎么样,到我没?” 叶风朝他摆摆手,女秘书善解人意的将他引导到另外一件空着的会客室。 通话器里叶风噼里啪啦把事情一说,黄杉一听不乐意了,“你找死啊,去秦国混了几招三脚猫,就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是吧。任务取消,给我滚回来!” 黄杉也是气话,真要放着两百万人的死活不管,事情传了出去,他黄某人乃至整个渭南基地的名声就臭大街了。 然而,事情确实不好办,出动三级强化人纯粹是送死。最后大手一挥,出动五级克隆人。 叶风又觍着脸讨要五级强化药剂,这回黄杉无论如何不答应了,三级直接跳到五级,克隆实验体都不带这么玩的。 四级、五级一起给?想多了吧,注射完四级要间隔一个月才能用五级,黄花菜都凉了。 先存在?滚犊子,到了你手里谁还管得住。 最后好说歹说,求到一支四级强化针剂。 到执行环节遇到了问题,四个传送仓被占用了,只能派了沈侯带着针剂赶赴洛阳。 临挂断前,黄杉再三叮嘱,“别逞能,该跑的时候就跑。另外,同一个世界是不存在回收的,克隆体挂了就真挂了,你给我看好沈侯,别让小子太拼。” 叶风听出他话里的味道,始终不太看好李湮。 因为如果李湮成功了,就不会是那样的结局。预言里只有叶风,没有李湮。 然而,叶风还是不服气,凭什么莉蓓琳神神叨叨的三哥就全信了呢,外星人就一定靠得住? 回去给李湮一说,虽然才一个援兵,但是必要时他叶某人可以变身赛亚人,变成空前绝后的六级超人。 听的李湮喜出望外,他这里缺的不是人手,而是高端战力。 在他看来,一个六级超人,顶的上几百名三级强化人,大大的超出了他的预期。 放下心头大石的李湮将军接见了粉丝杨北冰,并亲切的拉起了家常。 期间说起杨北冰跟叶风学了功夫,登时起了兴致。 自打知道叶风是五级强化人,他就熄了与对方切磋的念头。堂堂上将,被人打的满地找牙,面子上不好看。 然而对他的手段始终有些好奇,换种形式领教一番再好不过。 李湮对力量的把握没有叶风那么精准,虽然极力控制,打到兴起处难免有些没轻没重。 考校完毕,杨北冰早已鼻青脸肿,情绪却极度亢奋。他得到了来自偶像的“虎贲之士”四字评语,以及亮闪闪的少尉军衔。 以李湮此时的心情看,叶风估摸着原本他得到的军衔可能会更高,恐怕主要还是受了自己的连累。 李湮无权提拔叶中尉,所以叶中尉的朋友杨北冰的军衔只能少尉封顶了。 正所谓成也叶风,败也叶风。 第六十三章 和璞 大秦帝国,群山无名,山野间赤气出如匹绛帛。 龙且跪坐松前,望着不远处的山陵。魔神立在他的身后,身形如烟织暗淡,薄雾般若隐若现。 “翟,蚩尤就葬身于此?” 魔神默然不语,目光深邃宛若洞穿万年。 尘封的记忆大幕般拉开,迷蒙笼罩了天际。 天边耀眼的光电,由远及近连连绵绵,整个天空都在燃烧。 赤红色翻卷的云层中露出一艘黑色战舰,战舰出云,速度不减,呼啸着撞向不周山,山崩地陷,火光铺满众魔神的视野。 战场中鏖战的双方停住了手中的兵器,惊骇莫名的望着眼前震撼的一幕。 尘烟散尽,火影中飞出一名白衣女子,悬浮于虚空之上,如神祗俯瞰众生,清越的开口道:“吾名九天,臣服于我,或者死!” 黄帝望见女子白衣上金色的龙章图腾,欣喜的放下手中剑,拜伏于地,虔诚的祝道:“天降神灵,佑吾族人!” 蚩尤漠然道:“如此,唯战耳!” 魔神瞿收回了思绪,垂首道:“吾不知,然则此处必与首领有关,汝王既为首领苗裔,一线生机当应验于此。” 一阵纷乱的脚步声,龙且昂首伸眉,露出期冀之色。 山坡上,桓楚高高的举起手里的物事,奋力的朝着他挥舞,苍白的脸上带着病态的红晕,“找到了,是蚩尤矛!” 汉中郡,南郑。 战国始,秦取蜀南郑,秦厉共公二十六年秦左庶长筑南郑城,南郑地名始著。 行于廉水河畔,路边飘散淡淡青草香,树木无多,却枝叶葳蕤。 古长风愈发肯定带走的赵绾青的是柳昔。这一路行来,并非直奔摇光宗的方向,兜兜转转,不正是两人曾经一同走过的路么。 分别时,柳昔含羞道:“君若不来,吾将于此,俟汝一生一世。” 然而,当初先走的也是你。 天涯远不远?再远也会回来。 当他回到了小屋,门关着。 他忐忑的推开了门,小屋里空荡荡的,只有她留下的书简。 她说,她要回摇光接任圣女,勿念。 他找上了摇光,没有见到柳昔,只见到了现任摇光圣女花影。 花影对他说,“接我三招,你就可以见到她。” 可惜,他连一招都接不住。 他终于意识到,他的天涯,他的骄傲,兵器谱第三的荣耀,在摇光面前,什么也不是。 最终,他还是见到了柳昔,望着口吐鲜血委顿在地的古长风,她只说了三个字。 “你走吧。” 每当他喝得酩酊大醉,就会想起这三个字。 既然绝情如此,现在找来,又是为了哪般? 不管怎样,我们之间的事与绾儿无关,她是无辜的。 忽然,人群中一名看似普通的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连九,他怎么在这儿? 古长风之所以会认识连九,是因为此人刚好是他崛起的第一块踏脚石。 连九成名的很早,原本兵器谱排名第一百九十六,遇到古长风之后就变成了一百九十七。 之后就在江湖上销声匿迹了,直到最近从叶风的口中,古长风才得知他投靠了军方。 连九很机警,一连绕了几个大圈,显然是在规避可能存在的跟踪。可惜一旦被古长风盯上,绝对是走不脱的。 连九拐进了一间杂货铺子,跟掌柜的不知说了什么,掌柜领着他进了里间。 古长风跟进了铺子,佯装着挑选货物,悄悄将神识放了出去。 里屋坐着一个年轻人,神情间有种淡淡的懒散,随意指了指身前的地方示意对方坐下。 不知道为什么,古长风在这人举止中感受到一种类似叶风的气质,莫非是黄家的人? 叶风第一次正式拜访他的时候,谎称自己来自一个黄姓隐士家族,后来也未作澄清,故此他还是一直这么认为。 年轻人淡淡的开口道:“希望这次你带来了好消息。” 连九压低声音道:“幸不辱命。这次在下可是冒着掉脑袋的危险,熊爷......” 年轻人将案几上的包袱朝着连九推了推,“我黄家从来不会亏待为我们提供帮助的人。” 古长风心里一惊,竟然真的是黄家的人。 虽然上次叶风没有明说,他已然猜到连九与柳昔的出现有关。难道说,黄家一直参与在其中?想到这里,心里便有些异样。 任谁被两个身边亲近的人算计,都会觉得很不舒服。 连九打开包袱,黄澄澄的金光将他脸上的笑容映的格外的灿烂,“多谢熊爷!” “好了,说吧。” 连九迟疑了一下,问道:“黄家为何会对和氏璧的残片有兴趣?” 和氏璧?这个跨度有点大,古长风觉得自己的思路有些跟不上了。 年轻人不悦道:“规矩你懂的。” “好吧,我不过问。只不过,若黄家的目的是得到这些残片,恐怕不容易。 “当年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以和氏璧制玉玺,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作为皇帝信物。 “据宫里的老人讲,炼制玉玺的乃是一位炼器大师。 “玉玺初成,始皇帝天人感应,只觉帝国气运福泽绵延,心中大悦,便召来大师询问要何封赏。 “大师不要高爵厚禄,只要求带走和氏璧剩余的残片。始皇帝话已出口,自然不能反悔,当即便允了。 “此其一。其二么,大师在炼制玉玺时,同时还为太子扶苏制作了一枚云纹玉坠,名曰云初。 “这枚玉坠,如今挂在夜宗主的扇子上。” “摇光夜宗主?” 连九点了点头,“天下只有一位夜宗主。” 年轻人不免沉吟了起来,转而问道:“那名炼器大师叫什么名字?” “这就无从知晓了。此事并无记载,宫人也是听前人说的。” “我出一千金,买他的名字。” 财帛动人心,连九无法拒绝,“好吧,我再去想想法子。” 既然他们说的事情跟柳昔无关,古长风便失去了听下去的兴趣。 店里的伙计热情的过头了,让他不胜其烦,于是随便买了几样东西就离开了铺子。 沿着坊市一路打听,柳昔并未刻意隐匿行藏,他很容易的在一家茶肆打听到一名白衣女子带着一名绿衣女子曾经路过,大约一个时辰前往北去了。 他出了街市,寻了个僻静的地方,踏上飞剑追了上去。 第六十四章 救世军计划 河东南部,距离洛阳600公里。 玻璃幕墙的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霾,空气中有种挥不去的阴寒。 古朴的壁炉火华明灭,深红的地毯上,金色的纹章流淌着神秘的气息。中土世界唯一的黑暗公爵站在落地窗前,凝望着窗外,似乎沉浸在某种思绪中。 磨人朝着曼妙的背影微微的躬了躬身,“冰飒大人。” 一头瘦小的恶魔攀在窗外,用一块洁白的绒布卖力的擦着玻璃。脸上努力的挤出一个讨好的笑,五官皱在一起,愈发的丑陋了。 冰飒厌恶的挥了挥手,小恶魔“吱”地一声爬了开去。 她回过身,“那个叛徒,找到了吗?” 磨人低下头不敢与之对视,“还没有。” “嗯?” 她的声音暗哑低沉,不带有任何明显的情绪,磨人的头却垂的更低了,“半月前,曾有人目睹她在洛阳附近出现,属下已经加派人手......” “你明白她脱离我们的控制,意味着什么吗?” “阁下,请恕属下愚钝......” “如果不能活着把人带来,就把尸体带回来吧,她的,或是你的。” 洛阳,人类之城。 与往常相比,这些日子的气氛略显紧张。 洛阳当局以迎接即将来临的两周年庆典为由,将安保等级宣布为a级,任何人出入城门都需要持有军政府签发的临时通行证。 这项决议,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得益于李湮的个人威望,小范围的不满没有酝酿成群体情绪,城内依旧秩序井然,平静而祥和。 沈侯赶在中午之前抵达了洛阳。 与叶风不同,他的目的地明确,又是事先言明来助拳的,所以并未自带多少干粮。况且,五级克隆体太能吃了,整车塞满吃的也撑不了几天。 商务车的后座全部拆除了,腾出空间来装武器。武器只有一把,重0.5吨,长度3米,竖着放都顶到副驾驶座了。 这是绿光基地第一把暗能量枪,用灵石供能,最多同时搭载三枚灵石,每一枚灵石可以激发六枪。枪膛中射出的是暗能量束,实验数据破坏力极其恐怖。 考虑到对手是黑暗公爵,黄杉硬是把它从实验室调了出来。 严格说来,算是一门步兵炮了,只有强化人才能保证它的便携移动性。 叶风是枪械控,摸着乌黑的枪身爱不释手,“三哥真给力,这把大号左轮手枪是给我用的吧。” 沈侯撇了撇嘴,“我的。” “我用剑跟你换,轩辕神剑,上古神兵。” “去,我只会用刀。” 基地没有剑术教头,特勤部的主战冷兵器统一都是刀,只有叶风算是异类。 叶风想想也对,只好作罢,毕竟大战迫在眉睫,怎样发挥小队的最大战斗力才是正理。 沈侯的军衔只是中尉,却代表了渭南基地,加上五级强化人的实力摆在那儿,接待规格很高,李湮都亲自出面了。 杨北冰极力怂恿到靶场试枪,李湮虽未开口,明显意动的表情完全掩饰不住。 绿光基地现在财大气粗,灵石固然金贵,倒不是一点浪费不起。 沈侯推脱不过,就答应了。 午餐很丰盛,餐标就算放在阳光时代也够得上档次。宾主尽欢后,一行人兴冲冲的赶到城内设置的靶场。 靶场内,将星闪耀,洛阳校级以上军官悉数到场。 令狐阳负责清场,屏退了无关人等。按照沈侯的要求,开来了一辆准备报废的装甲车。 试射前,李湮做了一个简短的开场白,高度评价了洛阳和渭南的友谊,展望了人类的光明未来。 他的演说极具感染力。 不得不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崛起,闯出偌大的局面,除了本身三级强化人的实力外,跟他的演说能力也是分不开的。 一众军官热烈的鼓起了掌。 叶风注意到大部分的军官表现激动,也有部分军官有些不以为然,显然对渭南参与洛阳事务有所不满。 任何时代都不缺本位主义,作为一名外来者却也无从指摘。 沈侯从车上卸下了暗能量枪,端在手里打开保险,稍作瞄准,扣下了扳机。 枪身上的六格绿色指示灯闪烁了一下,第一格跳成了橘色,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反应。 李湮的脸上现出一丝尴尬,叶风依旧气定神闲,在刚才的一刹那,他感受到一股剧烈的灵力波动,远远超出了他预料中六分之一块灵石应有的能量。 似乎和空间产生了复杂的交互作用,如同一位高明的阵师,将灵力发挥到某种程度的极致。 叶风没有去看装甲车,而是带着些许恶趣味望向李湮。 果然,李湮的表情化为错愕,跟着惊讶的张大了嘴。 叶风的眼角余光捕捉到一阵凌乱的色彩光晕变化,转头看去,原本停着装甲车的地方已然空无一物。 人群中死一般的寂静,紧接着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唉,这事儿闹的,都没看清是什么情况。 接下来的几天,叶风和沈侯作为渭南代表全程参与了庆典的布置工作。 当然,主要是旁听,并没有什么实质性事务。 在最后一次准备会议结尾,李湮正式宣布本次行动定名为“救世军计划”,并开启庆典日倒计时。 倒计时第十六日,洛阳卫戍部队第一军第一师被列为禁区,无李湮将军手令靠近军营者一律就地格杀。 李湮带着叶风等人亲自坐镇第一师师部,启用第一批强化针剂,总共10129支。 李湮在坐立不安中度过了72小时,除了一名士兵因为药剂引发旧疾丧生外,没有发生其他意外。 拿到最终报告,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倒计时第十三日,全军尉级以上军官接受了注射,无明显排斥反应。 从注射顺序中,叶风感觉李湮还是有所防备。 倒计时第七日,洛阳二十万官兵完成强化并度过了观察期。 至此,“救世军计划”第一阶段达成。 唯一郁闷的人是杨北冰,早知道三千绿币就省了。 数千架无人机升上洛阳的天空,警备等级提高至s级,城门封锁,禁止出入。 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朝着天空指指点点。城内开始出现小规模骚乱,谣言四起。 当天傍晚,李湮通过广播向全城发表讲话,首次向公众披露全民强化计划。 凡是在黑暗历19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在册的洛阳居民,只要在征兵令上签字,志愿加入洛阳军,就能免费得到两支强化针剂。一支用于自身强化,另一支可以留给家人。 强化,是每个人的梦想。然而,高昂的黑市价格使无数人望而却步,更何况根本有价无市。 一时间,洛阳城内欢呼雀跃,人们奔走相告,将李湮的个人威望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顶点。 倒计时第四日,军方成功发放了两百万支针剂,并叮嘱领到针剂的平民最迟在当晚24点前注射,以免因为观察期错过了四天后的全城庆典。 倒计时第三日,预警无人机在城外发现了黑暗生物的踪迹。 “对方孤身一人,疑似黑暗伯爵。”负责视频监控的中校如是汇报。 第六十五章 英雄 磨人这辈子还从来没哟这么窝囊过,像只兔子一样被撵的到处跑,这让他的自尊心遭受了极大的挫折。 然而,为了活下去,他只能继续没命的往前跑。 沧海说的没错,这个该死的人类果真不好惹。他已经绕着洛阳外围跑了十几个钟头了,对方还是不紧不慢的缀在后头。 要不是紧要关头他及时发动了天赋技能,刚才那一剑就把他劈成两半了。 一想到这,背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 如果把这个小子引回偃池大本营,冰飒大人分分钟教会他做人。可惜只是想想罢了,真要这么干,怕是以后在沧海面前再也抬不了头。 破风声呼啸而至,他一缩脖子,一物从他头顶掠过,红灿灿的,竟然是一块砖头。 “你够了啊!”磨人回身,长剑出鞘。 堂堂高贵的伯爵,你当街头混混一样殴打,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道剑光斜斜地飞来,如惊芒掣电。他几乎可以嗅到剑尖上的血腥味,他的血。 心底涌起的纷乱寒意,顷刻间将那一丝勇气消弭的无影无踪。 瞬移,再瞬移! 托大了,如果邀上一名伯爵同来,就不用这么狼狈了。哪怕是沧海也好,他发现他不那么讨厌沧海了。 一个身影出现在路中央,怎么会是她? 不及细想,他向着对方冲了过去。 一边跑,一边急促的喊道:“帮我一起对付后面的人类,我为你在冰飒大人面前求情。” 她朝他看了看,又望了望远处迅速接近的人影,又看了看他,忽然尖叫一声,“救命啊!”手里的琐碎杂物劈头盖脸的丢了过来,飞一样的逃了开去。 尼玛!你一个女伯爵,装的跟个受惊的村姑似的,有意思么? 他很想飞扑上去按倒她,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跑,继续跑! 愚蠢的人类,光追我干嘛,那么美貌的女魔头瞧不见啊,瞎啊! 忽然意识到,她身上穿的正是人类的衣服,果然是叛徒! 管不了了,小命要紧。 他瞅准了方位,一溜烟的往偃池方向逃去。 沈侯在半道上遇见了叶风,见他情绪有些低落,知道估计是追丢了,“跑了?” “嗯,你怎么来了?” “我怕他有诈,所以跟过来看看。” “黑暗伯爵果然不简单,刚才爆起一剑,差一点就着了他的道。要不是一开始被我杀的胆寒了,真的缠斗起来还有些棘手。对了,强化药剂带来了吗?” “在我身上,刚才人多不方便。” “我想马上回城去注射四级强化。” 沈侯从挎包里掏出铁盒递给他,“我建议你最好不用,如果一定要用还是等黑暗公爵出现时再用。 “一来确实非常危险,一旦出现意外,洛**本不具备足够的医疗条件;二来四级药剂带来的负面狂暴能量,在战斗中宣泄出来,可以短时间内大幅提升你的力量和速度,不要浪费了。” 叶风点点头,“嗯,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再考虑一下。” 尽管他没能杀了黑暗伯爵,但是追着对方满世界跑的镜头,还是被无人机的高清摄像忠实的记录了下来。 宣传部门用最短的时间拿出了剪辑,并配了背景音乐和女声旁白解说。在高层的授意下,叶风五级强化实力的事实被刻意淡化了。 市中心广场的电子大屏再度开启,反复播放着激动人心的战斗画面,大量的民众聚拢到广场前。 宣传非常成功,这是首次公布的人类战士对战高级黑暗生物的实况。经过剪辑的画面中,叶风潇洒如闲庭信步,磨人惶惶如丧家之犬,观众叫好声此起彼伏。 各大军营专门组织观看了这段影像资料。再次步入军营的叶风,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 一米九的个头,本来在食物匮乏的黑暗时代就显得鹤立鸡群,再加上身上的光环,引得女兵们惊叫连连。 不知是谁带的头,军营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 叶风站在窗前,望着窗外激动的人群,心有余悸,“实在是太热情了......” 李湮笑道:“你现在可红了,不知道多少姑娘抢着要嫁给你。” 叶风一脸苦笑,“将军,您就别挖苦了,我现在都不敢出门了。” 李湮收起了笑容,正色道:“叶风,我希望你答应我一件事。” “您请说。” “在这个苦难深重的时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英雄。虽然,在人类的大旗下,洛阳和渭南不分彼此,然而,洛阳的民众更加需要一位属于自己的英雄。 “所以,我希望你能够接受洛阳军荣誉上校的军衔。” “这......我需要请示上级。” “不用担心,我和陈将军通过电话,他已经口头批准了。现在,只征求你个人意见。” “我服从上级安排。” “好!我会在纪念典礼上正是宣布。” “不能低调点吗?” 李湮端起了酒杯,“欢迎你,叶风上校。” 装备处连夜为叶风赶制礼服,还给他的轩辕神剑重新订制了剑鞘。 原来的剑匣在江州被西门击碎后,一直用布裹了背在身上,出现在正式典礼上就显得有些磕碜了。 倒计时第二日,叶风想起了小尾巴,十几天没见,不知道她怎么样了,就和杨北冰一起去找李湮请了两小时的假。 李湮特批了通行证,嘱咐快去快回。 杨北冰是少尉军官,提前得到了一支配发给家属的强化针剂,在口袋里放了十来天,一直没有机会带给小尾巴。 作为一名新晋军官,他表现的很努力,生怕被人认为靠关系上位。如果不是叶风拉着他,他还不敢请假。 说起来,两人都很惭愧。 到了城外的工厂,小尾巴开了门,除了仍旧不爱说话,精神倒是好了一些。 杨北冰帮她注射了针剂,观察了一个小时,没有发现异样。 针剂是相对安全的,已经注射的两百万人中,上报死亡共34例,包括第一师的那名老兵在内,全部与严重的心脏疾病有关。 尽管军方三令五申,他们明知有风险,终究抵挡不住强化的诱惑,终于导致了这些悲剧的发生。 小尾巴的身体一向很好,没什么好担心的。 提到进城的事,杨小琪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她难得的解释了两句,“新型机甲的制作到了紧要关头,现在我不能离开。另外,我也不喜欢热闹。” 她以前是很喜欢热闹的,然而人总是会变的。 杨北冰劝说了一会儿,眼见着时间快不够了,只好作罢。 临走时,叶风留下了卫星电话和李湮办公室的号码,那里有机要秘书24小时接听。 车子出了工厂,行驶了不到两分钟,从前面不远处的路边跳出一个人,朝着他们一边挥手一边大喊,“停车,停车!” 听声音是个女人。 叶风停下车,摇落车窗,女人很漂亮,瞧着有些眼熟,“什么事?” 第六十六章 异种 “你叫叶风对吗?” “是我。” “跟我走吧。” “哦,你是谁?” 女人眨了眨眼睛,笑道:“一会儿告诉你,你一个人来。” 女人能叫出他的名字不奇怪,现在全城人都认识他。只不过,如果是洛阳城里的人,怎么会在这儿出现,要知道现在正戒严着呢。 然而,她的笑容相当的具有亲和力,叫人生不出排斥。 叶风有些疑惑,更好奇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一刻,他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判断力正在被干扰。 他转头对杨北冰交代道:“老杨,时候不早了,你一个人先回部队吧。我去去就来。” 杨北冰本能的觉得不妥,却又说不上来不妥在哪儿,点头答应道:“好吧。” 叶风跳下了车,“去哪儿?” “跟我来。” 女人在前头走,叶风在后头跟着。两人离了大路,朝着远离洛阳城的方向往北走去。 日头正高,叶风用手挡了下阳光,“还有多远?” “就在前头。” 一架无人机从他头顶飞过。 咦,怎么就鬼使神差的跟人走了呢? 倒不怕她对自己不利,可万一是流莺呢? 城内正如临大敌,身负众望的洛阳英雄却在寻花问柳,说出去岂不是笑话。 他自嘲的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走了大约三公里,来到一片废弃的破败村落。 女人在一栋二层小楼前停住,“到了。” 跨进院门的一瞬间,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再次袭了上来,不由得心中一凛。 女人回过头笑容和煦,柔声道:“他在等你。” 他犹豫了一下,跨了进去。 抬头间,望见阳台上的一个人影,全身隐在黑色的袍子里,只露出苍白的脸,一双眸子闪闪发亮。 “黑暗领主!” 他猛地探手向女人抓去,女人“咯咯”笑着灵巧的往后一仰。 疾如闪电的一抓走空,不待招数用老,反手横掠向她的咽喉追去。 “叶子,住手!” 有些陌生的声音,却又莫名的熟悉,“明哥?!” 黑袍人轻轻地飘落在他身前,摘下了帽子。 叶风的喉咙咯咯作响,“不可能!” 然而,直觉告诉他,眼前的黑暗领主,正是他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友和兄弟,岳明。 “是我,叶子。” “这不可能!”叶风无意义的重复道,心里乱作一团。 女人浅笑道:“进去坐吧,我煮了咖啡。” “哦,谢谢!” 我在说些什么,我是来串门的吗? 等等,“你,你是昨天那个女人。不,你是黑暗伯爵!” 女人促狭的笑,“确切的说,这里有两个黑暗伯爵。” “这么说来,我们是敌人了。”叶风语带颤抖,手慢慢向剑柄握去。 黑袍人沉声道:“岳明,永远不会是叶风的敌人。” 叶风心中巨震,手松开了剑,颓然道:“怎么会这样?” “进去坐吧。” 屋子里粗略的打扫过,一张桌子擦的光可鉴人。 女人端了咖啡壶,“咖啡?” “有茶吗?” 岳明笑了,“就知道你不爱喝咖啡,给你准备了二十年的龙井。” “被你这么一说,感觉茶叶好陈啊。” 岳明叫起了屈,“最新鲜的了好吗,这年头谁种茶叶啊,都是以前留下的。” 叶风笑了,就好像回到了从前。他总爱吐槽,明哥每次都是一本正经的解释。 “一起坐吧。”岳明招呼女人。 “我给你介绍一下,沙紫。” 女人笑着接口,“沙子的沙,紫色的紫。叫嫂子。” 叶风惊疑的望着两人,“你们?” 沙紫佯怒道:“怎么,不门当户对嘛?” “对,很对。嫂子好!” 能不门当户对么,浓眉大眼的岳明都叛变了,还能说什么。 岳明的五官有不小的变化,鼻梁高了许多,眉毛也细了不少,给他的气质带上了几分阴柔,苍白的肤色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不是人类。 “乖!”沙紫泡好了茶递了过来,“嫂子奖励你喝茶。” “只是,我不太明白。” 岳明温柔的望向沙紫,“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 “不,爱情很伟大,可以跨越种族的界限。再说了,明哥你向来闷骚。” “叶子,你越来越不会聊天了。” “我只是不太明白,你怎么会记得我。” 人类感染成丧尸或是变异为黑暗生物,会失去所有人的记忆。不管从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是彻底的死亡。新生的黑暗生物和过去没有一点关系。 叶风不知道岳明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所以尽量委婉的表达出自己的疑惑。 岳明沉吟道:“我的情况很特殊。当然,你的情况也一定有些特别,我花了一些时间才确认你就是叶风。” 叶风想起了前几次被窥视的警觉,原来是岳明在观察他。 “新型克隆体?挺好看的,比以前强了不少。” 岳明的口气就像在评论一件新外套,听得叶风满头黑线,“唔,这个说来话长,以后有机会再说,就先当他是克隆体吧。” 岳明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好吧,先说我的事,从哪里开始呢?唔,就从那次休假说起吧。出发后的第二天,我遇见了阿紫。” 叶风忍不住插口问道:“那时嫂子就是黑暗伯爵?” “是的。” “打起来了?” “没有,你有没有意识到,她给人的感觉很特别?” 叶风揶揄道:“当然,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不是这个意思,你有没有觉得很亲切?” “好像是这样,似乎不管嫂子提出什么要求,都不想轻易拒绝。” “是的,这是她的天赋。” “竟然还有这样的天赋,闻所未闻。不过,说句实话,嫂子听了不要生气。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啊,要是嫂子主动攻击,我照样会还手的。” “并不是这么简单,如果不是你昨天见过她,心里本来就存有疑问,并且刚才过了一招,你会怀疑她不是人类吗?” 沙紫捧着杯子笑吟吟的望着岳明。她的肌肤并非黑暗生物的病态苍白或是死灰色,而是充满健康活力的蜜色,看上去非常的性感。 身材高挑,站起来估计能到叶风的肩膀,应该在一米七到七五之间,仍然属于普通人类女性的身高范畴。 叶风有种错觉,对面的人就像寻常人家的夫妇,而自己真的就是来串门的。 对话的过程就像平常的闲聊,整个语境有种荒谬绝伦的错位感。 “是哦,嫂子看上去一点不像黑暗生物。” “阿紫很特别,她的特殊性,可能是黑暗世界唯一的。因为这种特殊性,被黑暗世界称为‘异种’。 “一开始,这片土地上的黑暗领主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地。除了和人类幸存者基地摩擦不断,彼此间因为实力接近,很少发生大规模武力冲突。 “几年前,黑暗世界唯一的侯爵冰飒晋级为公爵,数量的优势不再能弥补实力的差距,领主之间的平衡被打破了。 “冰飒用三年时间统一了整个黑暗世界,这刚好是李湮风生水起的三年,也是绿光基地风平浪静埋头发展的三年。 “人类以为一切都在走向好的方向,其实平静的表面下,真正风暴才刚刚开始。 “战败的黑暗领主纷纷向冰飒宣誓效忠,阿紫也不得不低头。正式会面的时候,冰飒却突然发难,囚禁了她。” 叶风不解道:“因为嫂子看上去像人类?” 岳明摇了摇头,“并非这么简单。” 第六十七章 因为爱情 沙紫蹙了蹙眉,显然那是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岳明看了她一眼,直接跳过了这段细节,“一年后,她终于找到机会逃了出来,在路上正好遇见了我。” “明白了,你是自愿的。因为爱情,你选择变成黑暗生物。” 叶风可以理解他的选择,但不等于认同。背叛就是背叛,不论什么理由,都改变不了背叛的事实。 岳明苦笑道:“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不少人因为绝望,选择堕落成黑暗生物,但其中并不包括我。” 顿了一顿,他续道:“正如你想的那样,我们彼此间产生了好感。当时,我并不知道阿紫是黑暗伯爵,只当作是路过的浪人。” 失去秩序和道德约束的人类,往往比黑暗生物更可怕,幸存者营地未必就比野外安全。很多人失去亲人的人,宁愿选择居无定所的生活方式,毫无羁绊的活着,直至死亡。 这种人一般拥有不俗的武力,所以被称为浪人,如同东瀛幕府时期脱藩的武士。 遇见浪人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岳明的初判断属于正常反应。 “我们都没有特别明确的目的地,所以就结伴而行。不久后,冰飒的爪牙追了上来。带队的是一名黑暗伯爵,还有几名男爵和大量的武士。 “你知道的,以我当时三级强化的实力,根本对付不了这么强大的阵容。” 沙紫握住他的手背轻轻婆娑,“你都是为了保护我。” 叶风皱眉道:“是昨天那个家伙?”早知道拼了命也要干掉他。 岳明摇了摇头,“不是,他已经死了。我趁他落单的机会出手,那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沙紫温柔的望着他,“当时,我们两个都受了重伤。虽然在双方的冲突对话中,他已经知道了我是黑暗伯爵,还是拼了命的背着我冲了出来。 “他的伤实在太重了,我知道他活不了了,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救他。” 叶风已经猜到了答案,“你感染了他?” 沙紫歉然道:“是的,我是自私的。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所以趁他昏迷的时候,帮他作出了选择。” 岳明握住了她的手,“我并没有后悔。” 叶风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你没有失去记忆,是因为爱创造了奇迹?” 听说爱是一种力量,可以超越时空的维度。 岳明笑了,“你最近还老爱看电影吗?别那么唯心,任何事情都有合理的解释。” “这不被你带沟里去了嘛。” “前面我提到了阿紫很特别,她血液中的病毒跟其他的黑暗生物不同,感染者会保留作为人类时的记忆。 “这种特性不具备继承性,也就是说感染者的血液不再具有这种特性。所以,冰飒囚禁了她,从她身上抽取了大量血液。” 岳明握紧了拳头,“这样的日子,长达一年之久。” 叶风低头思索了一会,没有找到头绪,困惑道:“这种特性对黑暗公爵有用吗?” “是的,黑暗军团同样需要人类的科技。被他们抓到的人类专家大部分坚持不合作,甚至很多人选择了自杀。 “所以,用阿紫的异种血感染他们,既保留了学识,又改变了他们的身份。作为黑暗生物,他们不再有坚持的立场。 “另外,黑暗军团需要人类的叛徒。异种血被作为这些叛徒的终极奖励,即近乎永恒的生命。” 叶风望向沙紫,眼神复杂游移不定。眼前的女人,恐怕是人类最大的威胁。 杀了她以绝后患,意味着背弃了友情,明哥该如何自处? 不杀她,则等于背叛全人类。 怎么办? 岳明感受到了浓重的杀意,“叶子,你杀了阿紫也没用。整整一年,你想一下冰飒那里到底有多少异种血。” 叶风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对不起!” “没关系,换作我易地而处,也会面临同样的抉择。” 叶风想到一个更可怕的问题,“明哥你怎么会这么短的时间就晋级到了伯爵,嫂子的血,还会大幅提升黑暗领主的实力?” 黑暗伯爵相当于五级强化,基地全部出动也只有五名克隆人战士。如果伯爵能批量制造,这场仗就不用打了。 “不是的,最初感染的时候,我只是黑暗男爵。为了保护阿紫,我必须尽快提升实力。 “领主的晋级,最快的方式是吸收骨晶,也就是你们说的黑晶和蓝晶。 “我和阿紫一起捕猎黑暗生物,猎取骨晶,一开始很慢。 “后来,我救了李湮,开始和他做交易。李湮需要脊髓灰液,而我需要骨晶。 “你恐怕不知道,一开始洛阳是不收骨晶的。” 叶风恍然大悟,“怪不得,他提到你的时候,表情有些怪异。” “是啊,洛阳城主和黑暗生物做交易,说出来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叶风有些不以为然,“这有什么,毕竟这是双赢的事,况且你还救了他的命。” “不说这个了,我们要走了。今天联络你,主要是跟你告别。” “为什么,你不回基地了?” 岳明苦笑道:“回去干什么,让人解剖?就算上校能保住我,别人也会把我当怪物看。再说除了你,我也没有其他亲人了。” 叶风默然,基地不知有多少人的亲人死在黑暗生物手里,这样的仇恨岂是一下子能够化解的。 岳明有些落寞,“不管是黑暗军团还是人类的城市,都没有我和阿紫的容身之地。 “之前留在这里,是为了收集骨晶晋级到伯爵。现在到了伯爵级,骨晶对我的帮助就非常小了,也是时候离开了。 “也许,有一天等我们的实力足够了,还会再回来。 “小心冰飒,我见过她的出手。如果你遇见她,记得务必第一时间脱离她的视线。” 叶风没有告诉岳明,他们正在准备对付冰飒。 不要把岳明牵连进来了,他已经找到了归宿,就这样离开未尝不是最好的选择。 “你们打算去哪里?” 沙紫微笑道:“我们想去南方,我喜欢那里的天气。 “也许,再出趟国,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国呢。”她显然同样保留了人类的记忆。 叶风和岳明拥抱了一下,“那么,再见了。” “保重,叶子。” 叶风向沙紫伸出了手,她主动张开双臂和他拥抱了一下。 “嫂子,祝你们幸福。” “叶子,你是个好人。” 望着他们的背影,叶风用力的挥了挥手,“再见!” 希望还能再见。 第六十八章 荣誉上校 回到洛阳,叶风去李湮那里转了一下。 他见岳明的事情,李湮早就知道了。 岳明的样子具有明显的黑暗生物特征,不适合在洛阳公开露面,沙紫曾多次以中间人的身份出现。 一看到无人机传回的照片,就清楚怎么回事了。 “岳老弟还好吧?” 叶风叹了口气,此事无需隐瞒,“他走了,可能不会回来了。” 李湮点了点头,“嗯,走了也好。” 岳明和李湮不同,李湮背负了太多,而岳明了无牵挂。 明天的典礼,叶风有个接受荣誉军衔的环节,于是受邀一同去市民广场过彩排。 沿途的欢迎人潮如海浪汹涌,李湮很享受这样的拥趸,即兴发表了一段演说。 叶风有些招架不住,草草的走了台,就拉着沈侯开溜了。 杨北冰已经加入了李湮的卫队,不方便溜号,只能继续跟在偶像身边蹭热点。因为长相英俊,倒也消灭了不少相机储存卡。 集体强化后,洛阳民众胃口大开,和吃有关的铺子全都卖空了存货提早打烊了,只有酒吧还开着。 城里认识沈侯的人不多,叶风却是公众人物,临走特意借了墨镜,进了酒吧也没敢摘掉。 酒吧里光线昏暗,三五成群的坐了一些客人。 叶风要了两杯啤酒,随口跟吧台的男人闲聊了几句,“哥们,这么大的酒吧,怎么就你一个人哪,忙的过来吗?” “我是这里的老板,几个伙计昨天收到了入伍通知书,今天都不来了。” “那还得重新招人了。” “一时半会哪儿招的到人,等今天最后一批客人散了,酒吧就关门了。” “不打算开了?” “我也当兵去。” 叶风看他麻杆一样的身材,“你这身板能行?” 老板笑了笑,“底子是差了一点,不过强化之后感觉胃口特别好,我争取吃成个胖子。” 他从吧台下取出碟花生,“最后几碟了,送你的。” “谢了!”叶风端了啤酒、花生去找位子。 叶风和沈侯虽说同在一个部门,交集却并不多。聊着聊着,不知是谁先提到了楚胜男,气氛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尴尬。 叶风觉察出沈侯对楚胜男的感情超出了战友间的情谊,分明有那方面的想法,然而,现在再说这些不过徒增伤感。 于是转换了话题,讨论起配合战术。 值得商榷的部分主要围绕暗能枪,暗能束存在衰减特性,随着射距的增加,威力会不断减小。如果像重型狙击枪一样作超远距离射击,那么威力也就剩下狙击枪大小了。 所谓一寸短一寸险,果然是世上没有完美的武器啊。 正商量着,吧台那边吵了起来。 遇见这种事儿,叶风一般不会管。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发展成了全武行。 一边是五个人,一边是三个人。 人多的是刚进来的,看样子是街头混混,人少的是酒吧老板和原先坐在吧台附近喝酒的两个朋友。 一个酒瓶子冲着叶风飞了过来,酒喝不成了。 “都住手!” 一个拳头直接轮了过来,“你丫谁呀!” 众人眼前一花,刚刚动手的几个躺了一地,就剩酒吧老板抄着个酒瓶子愣在当场。那是花生米的功劳,吃人嘴短,叶风对他印象不错。 “怎么回事,你先说。” 老板讷讷道:“他们几个喝酒一直赊账,我想着店就要关张了,就让他们把帐清一清。” 一个混混哼哼唧唧的爬不起来,嘴里兀自骂骂咧咧,“大爷来,是给你面子......” “闭嘴!”叶风脚尖在他脑门上点了一下,把他踢晕过去。 叶风指了指地上躺着的另一个混混,看样子这群人是他领头。 “你来说。” “说你麻痹!”混混的眼神如同择人而噬的野兽。 “得,交给治安队吧。” 洛阳没有专门的警察,像这样的治安事件都是交给治安队来处理。 不一会儿来了几个军装,在现场拍了几张照,就要带相关人等回去录口供。 叶风摘下墨镜,“我是叶风。” “叶,叶风,您是叶风!”带队的军警当然也看过宣传片,激动的手不知道往哪儿搁。 叶风转头问老板,“谁先动的手?” 老板忙不迭道:“他们先动的手。” 叶风淡淡道:“嗯,他们先动的手。” 军警连忙点头道:“好的,明白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明摆着的,叶风不介意偏帮酒吧老板,谁先动的手,重要吗?他不过借此表明自己的立场。 “走了,这里就交给你了。” 军警毕恭毕敬的敬了个礼,“请您放心!” “叶风,竟然是叶风!” “我了个去,太快了,刚才他怎么出手的完全没看清。” “你注射的是假的强化药剂吧。” “你看清了?” “没有......” 叶风在“嗡嗡”地议论声中戴上墨镜,跨出了酒吧。 沈侯揶揄道:“看不出来,你还挺爱装逼的。” 叶风大笑,“感觉挺爽的,下次换你来。”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混混的眼神让他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一个街头混混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戾气。 慎重起见,两人对着地图,在洛阳城熟悉了一遍地形。 大街上到处是军官和士兵,在忙碌着最后的准备工作。 除了随机抽取的一万名平民代表作为嘉宾参加现场观礼外,其他的居民均被告知在庆典当日留在家中,通过遍布全城的高音喇叭收听现场实况转播。 庆典日,上午9点,典礼正式开始。 军乐激昂,军旗飘扬,欢呼声中李湮面带微笑步入讲坛,双手虚按了按。 广场上渐渐安静下来,他靠近话筒,“诸位......”高音喇叭将他的声音传遍了全城。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 “三年前,很多人与我一同站了出来,反抗那些看似无法战胜的敌人。与我志同者相继牺牲,正因为这些牺牲,我们才能站在这里。 “今天,我们所面对的敌人,前所未有的危险;然而,我们所拥有的力量,也从未如此的强大! “下面,请容许我介绍,人类最强大的战士,洛阳第一军荣誉上校,叶风!” 叶风身穿陆军上校制服,在雷鸣般的掌声中走上了主席台,从李湮的手里接过了委任状。 李湮亲手为他佩上军衔肩章,观众山呼海啸,“叶风!叶风!叶风!” 叶风拔剑,指天高呼,“洛阳军必胜!” 这一吼用上了灵力,直如裂石穿云,惊涛拍岸,声震四野,久久在洛阳上空回荡。 人群为之一窒,跟着沸腾了,欢呼声直冲云霄。 他原来准备的口号是“人类必胜”,李湮认为改成“洛阳军”会更有代入感,容易形成共鸣。 李湮对叶风的形象塑造极为上心,拔剑也是他建议的,轩辕神剑造型酷炫,极具视觉冲击力。 至于,叶风能不用麦克风喊出这样的效果,更是意外的惊喜。 远处传来隆隆的炮声,狂热的民众以为是军方在鸣放礼炮,气氛愈加热烈。 李湮皱了皱眉,今天并没有安排这个环节。 令狐阳匆匆走上主席台,附在他耳边小声汇报着些什么。 李湮脸色变了变,旋即露出自信的微笑,回到话筒前,“诸位,请静一静。” 观众渐渐安静下来,只听他续道:“典礼恐怕要暂时中断了,就在刚才,尸潮来了。 “黑暗生物还真知情识趣,晓得这里有上百万条精力过剩的汉子,正愁没处发泄,就自动送货上门了。 “我们先去揍他娘的,回头再来继续。” 人群中爆发出轰笑,“对,揍他娘的!” 是啊,我们从未如此强大,黑暗生物算个球! 第六十九章 丧尸围城 天光云影沉暗而寡淡,战云密布。 李湮阴沉着脸,望着远处密密层层的丧尸,目测不下百万之众,还在不断的集结。 这还只是一个方向,洛阳城的另外几面同样丧尸压境。 局势不容乐观,百万强化人不等于百万大军,成军需要时间,形成战斗力更加需要时间。 如今面对的并非普通的尸潮,仿佛无穷无尽的丧尸,都是黑暗军团驱赶过来的炮灰。 将没有经过军事训练的平民送上这样的战场,等于谋杀。这场仗,恐怕只能依靠现役职业军人。 潮水般的丧尸之后,是五个黑色的军阵。前排是体型巨大的恶魔,后面跟着队列整齐的黑暗武士。 每个军阵的黑暗生物数量都达到了一万,他听岳明提到过,这是伯爵级领主的扈从规模。 李湮眼角抽了抽,五个伯爵,黑暗公爵来了吗? 没有人遇见过如此规模的黑暗军团,就连神经最粗大的老兵心里都直打鼓。 一群飞行恶魔在天空中盘旋,连续击毁了几架无人机,洛阳军方不得不收回了无人机。 其中一头体型最大的恶魔猛地挥动了一下丑陋的肉翼,示威般的从城头上空滑翔掠过。 机关炮猛烈开火,恶魔如同高明的飞行员在密集的弹幕中穿梭,毫发无损。 叶风越众而出,“让我来!” 李湮点点头,虽然由叶风出手杀一头恶魔,未免牛刀杀鸡,然而现在士气很重要。 他传令下去,“停止射击!” 恶魔在空中转了个圈,朝着城头俯冲过来。 叶风轩辕神剑出鞘,足尖在城垛上一点,炮弹一样弹射升空,迎着恶魔挺剑直刺。 恶魔慌忙呼扇翅膀,迅速拔高身形。 叶风一剑走空。 恶魔发出嗬嗬的笑声,仿佛在嘲笑对方不自量力。 叶风嘴角带出一抹冷笑,剑离手而出, 一道绚丽夺目的光华,恶魔的头颅离体飞出。鲜血泼洒,无头的身躯重重地撞在城墙上,向外翻滚出去,跌落尘埃。 地球上没有灵气,轩辕神剑也不含有星炎金,不能长距离御剑。然而,这点距离,惯性足够了。 叶风降落在城垛上,接住飞剑,高高举起,宛若战神。 城上欢声雷动,军心为之一振。 李湮露出了笑意。他最能明白一员无敌猛将,对军队来说意味着什么。 最初他就是靠这个聚拢了人心,现在他很少亲自出手,因为他败不起了。 黑暗军团中,冰飒朝磨人招了招手。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人类?” 磨人望着远处的身影,眼中闪过恨意,“是的,大人。” 冰飒饶有兴味,“你们交过手?” 这是磨人的糗事,本不想提,冰飒既然问了,却不敢隐瞒,垂首道:“我不是他的对手。” 冰飒露出明媚的笑,“有意思。” 她举起手里的望远镜,镜头里反光闪了一下,正瞧见城楼上李湮的望远镜对了过来。 磨人躬身道:“属下愿率本部冲锋。” 这回他却会错了意,冰飒轻声浅笑,“不用,驱赶丧尸进攻吧。” “是!” 磨人吩咐下去,自有扈从挥舞旗帜传令出去。 数百名黑暗武士走到队伍的最前面,取出骨笛开始吹奏乐曲。 曲调晦涩莫名,细听之下却有种古雅悠扬之意。 绿光基地曾经分析过这种笛声,不论是通过设备录制下来原音重现,还是用骨笛模仿演奏,都起不到类似的效果,里面肯定还有其他未知的因素。 城外遍野的丧尸,茫然的眼珠中现出狠厉的光,嘶吼着向城墙方向扑了过来。 从城上望去,如同浑浊的海浪翻卷而来。没有经历过百万级尸潮的人,完全无法想象这种密集的视觉压迫。 机枪疯狂扫射,将丧尸像麦子一样一排排割倒。炮弹呼啸,尸群炸裂,数不清的丧尸被撕裂抛空。 活死人从来不知恐惧为何物,依然前仆后继的猛冲。尸身残骸在城墙外不断堆积,渐渐地堆成倾斜的坡面。 一头强壮的丧尸踏着同伴高高跃起,攀上了城头。一把突击步枪伸出来,枪口顶住他的脑门,火光一吐,轰碎了他的头。 如同开始的信号,无数丧尸冲上了城头。 士兵密集开火,军官高声呼喝,“炮手、机枪手坚守位置,近战部队弃枪用刀!” 后一条命令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士兵在慌乱中出于本能更愿意相信手里的枪械。 只有少数士兵不折不扣的执行了命令,很快他们就发现这项战术指导非常的正确。 经过强化的身体拥有足够的力量和反应速度,杀死一头丧尸只要一刀。如果技巧够好的话,一刀还不止一头。 当所有近战的士兵都选择了冷兵器,第一波攻势终于被顶住了。 骨笛再次响起,丧尸潮水般退了下去。 “怎么不打了?”一名脾气暴躁的伯爵一摔帽子,气哼哼地质问磨人。 磨人很不爽他的态度,然而这货是出了名的二愣子,偏还没法计较。他冷冷地发话,“沧海阁下传的令,你不服找他去。” 二愣子吼道:“沧海!” 沧海不紧不慢地踱过来,歪了歪嘴,“这是冰飒大人的意思。” 二愣子不做声了。 磨人心里腹诽,你丫倒不是真傻啊。 三名黑暗领主尽管出现了分歧,出发点纯粹是战术考量,并没有谁在意丧尸的损失。 丧尸是退化,而高贵的黑暗生物是完美的进化。自诩为贵族的黑暗领主,从来不会承认他们和肮脏的活死人属于同一物种。 城头上满是流淌的污血和腥臭的气味,士兵们默不作声的将战死的袍泽抬下城,医护兵奔忙着救治伤员。 死者和伤者,都需要经过六小时的观察。丧尸的病毒没有黑暗生物那么强,理论上强化人感染的几率不大,却并不是绝对的。 负责清理战场的辅兵们把丧尸的碎块用网兜装到一起,使用抛射机弹射出去。 没办法,外面早就堆到和城墙齐平,丢是丢不出去了。 几名新兵蹲在地上干呕,他们已经把能吐的全吐出来了。 老兵在他们身后点了香烟,美滋滋的吸上一口,“怂瓜蛋子,你们这一吐,浪费了多少粮食。” 杨北冰叉着手,白色的机甲糊成了血疙瘩,一个士兵提了水在帮他冲洗。现如今老杨也是有身份的主了,就像古代的欧洲骑士,专门有人伺候他这身甲。 李湮掏出了烟,散了叶风一支,又递给沈侯,后者摆了摆手。 他惬意的吐出个烟圈,“城墙下,差不多堆了上万吨的肉了吧。” 叶风被呛了一口,不满道:“将军,能不能别说的这么恶心。” 李湮笑了笑,“高温能够杀死病毒,你还别说,以前我们还真吃过这个,养活了不少人哪。” “听上去,总感觉像在吃人。” 李湮拍了拍他的肩,“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这种回忆想必不太愉快,李湮无意于继续这个话题。 沉默了片刻,他开口道:“刚才我看见了黑暗公爵。” 叶风闻言心里一凛,不自觉的摸向上衣口袋,硬硬的,装着针剂的盒子还在。 李湮面露惭色,“这种层次的角力,我已经插不上手了。最难啃的骨头,只能拜托二位了。 “我安排了军中最好的神枪手,狙击枪或许伤不了她,多少能对她形成些干扰。 “接下来只要她不动,下面不论打成多惨烈,你们也不要出手,尽量保存实力。” 叶风点了点头,“明白了。” 明哥临走时提到了冰飒,当时只顾伤离别了,居然没问清楚对方的天赋。 按照明哥的说法,似乎与眼睛有关,是什么呢? 第七十章 神一样的对手 残阳泣血,晚霞下仿佛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 叶风不明白这悲伤到底意味着什么。现在的他,正无忧无虑的在破旧的房屋间奔跑撒欢。 这是一座废弃的农庄,原来属于一名企业主,因为债务关系抵押变卖给现在的主人。 农庄将要重装开业,父亲是当地有名的设计师,受业主邀请主持整体规划,今天领着人到实地丈量勘测,正好把他一起带上。 叶风被远处嬉闹的声音吸引,悄悄地离了人群。 穿过一片偏僻的树荫,丛生的杂草后是一个篮球场。有几个人在打球,五男一女。 一个帅气的青年运着球飞快的从他的面前跑过。好高大,简直是巨人。 叶风伸出手指好奇的戳了戳球场的铁丝网,怀疑上面安了什么放大镜之类的东西。 “小弟弟,你在干什么?”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背后。 小弟弟...... “姐姐漂亮吗?”女人蹲了下来,摸摸他的头。 “漂亮......”叶风傻呆呆的回答,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人。 “你是不是在偷看姐姐?” 叶风红着脸偷偷瞟了她一眼,心里有些惴惴不安,“我没有......” “小孩子说谎可不好哟。” 女人笑嘻嘻的捏捏他的脸,纤纤的手指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卡住了他的脖子。 “疼......” 女人的笑意愈发的浓郁了,手指突然收紧,将他提了起来。 他的脚脱离了地面,悬在空中拼命的乱蹬。 “爸,爸爸......” 父亲从他面前经过,并没有看见他,接着几名设计师有说有笑的走过,渐行渐远。 在他最软弱无助的时候,所有人都离开了。 视野开始模糊,控制不住意识,就要死了吗? 忽然有种释然,就这样吧,就这样放弃吧,实在是太累了。 一阵突兀的灵力扰动,跟着后背遭到猛烈撞击,就像被一辆全速行驶的卡车撞个正着。 他飞了出去,眼冒金星的滚落在地。浑身上下如同散了架似的,几乎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会带来深入骨髓的疼痛。 他挣扎着抬起了头,抖动的视线拼命捕捉焦点。 我去,真的是辆卡车! 沈侯落在卡车前,胸膛起伏,剧烈的喘息着。 克隆体为了执行秦国任务全部蓄了长发,本来沈侯在脑后扎了个马尾,加上相貌儒雅,看上去像是搞艺术的名家,如今披头散发,就像押赴刑场待斩立决的囚徒。 “咳,咳,咳,什么情况!” 沈侯面色惨白,哑声道:“不用谢我!” “啧,两个大男人,联手对付我一个弱质女流。” 叶风猛地转回头,身后不远处亭亭而立,发话的正是那个漂亮到不像话的女人。 “冰飒?” 沈侯大吼道:“别看她的眼睛!” 叶风脑袋里搅成一团浆糊,“什么时候打起来的?” 沈侯难得骂了句脏话,“草!不是你喊冲的吗!” 叶风心有余悸,她的天赋就是恐惧,就是让人堕入充满负面情绪的梦魇吗? 一掏上衣口袋,铁盒不见了,“完了!” “什么?” “强化针不见了。” “不见你妹啊,要不是刚才你扎了针,你以为我们能撑那么久!” 已经强化了? 他摸了摸脖颈,指痕清晰可辨。 轩辕神剑就斜插在几米外的瓦砾中。他望了一眼冰飒,将视线控制在她的鼻尖以下,对方优雅的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脚下像踩了棉花。 定了定神,思路渐渐地清晰回归,一幕幕战斗画面如电影重现。 十分钟前,从冰飒的第一次出手,他就判断出彼此间的实力悬殊不可同日而语,果断地注射了四级强化药剂。 如同事先预料的那样,强化的瞬间,暴戾的能量恣意肆虐,他的气势不断攀升,爆发出的速度和力量几乎媲美七级标准的理论值。 他陷入了某种狂暴的情绪,赤红了眼,灵力疯狂的注入剑身,狂风骤雨般的猛攻了一百多剑。 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 冰飒身法灵动飘逸,在惊涛骇浪中游弋穿梭,脸上露出几分赞赏之意。 如此惊艳的剑法,简直称得上旷古烁今。 只可惜,他面对的是黑暗世界最强大的领主。尽管剑法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仍然久攻不下。 叶风决定孤注一掷,毅然使出了那招至刚至强的“穿云裂空”。 剑式一往无前,目光如影随形。 霸道无匹的绝杀之剑,终于真正威胁到了冰飒,她毫不犹豫地发动了天赋。 于是,叶风看见了她眼波流转中浩如烟海的深邃,刹那间陷了进去。 那一剑的绝代风华,尚未完全绽放,便已黯然谢幕,只堪堪斩落了半截斗篷。 若非沈侯见机得快,他恐怕会像个孩子似的被她掐死在梦魇中。 他的手再次紧握厚重的大剑,这一次并未带来踏实的依仗,心里空落落的,有种脱力后的倦怠,犹如再也无法掌控的命运。 冰飒解下斗篷,“可以了吗?” 她的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语气温和不带半点烟火气,仿佛好友间的关切问候。 叶风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冰飒动了,身体微微前倾,作出一个往前跨步的姿态,紧接着消失在原地。 叶风的视觉还停留在七级水平,依然可以捕捉到她的运动轨迹,遗憾的是随着强化效力的趋于平稳,他的反应速度已经跌落了一个层次,想要躲却躲不过去了。 拳头在视野中急速放大,砸断了他的鼻梁,将他打的倒飞了出去。跟着一条修长的腿追了上来,重重的踹在他的肚子上。 他在空中不停的被击飞,又被再次追上,再次击飞。 冰飒如同一个顽皮的孩童,兴致勃勃的追逐着一只翻滚的皮球。 他的神识开始溃散,意识中充溢了屈辱感。 一道剧烈的灵力波动。沈侯终于找准了机会,迎着冰飒的追击轨迹开了一枪,阻断了她行云流水般的追杀。 自从第一发暗能束偷袭失败后,暗能枪的攻击就失去了神秘性和突然性。 他清楚自己的定位,此时不论他的个人实力还是暗能武器,都不足以正面硬刚黑暗公爵,那么,就全力扮演好辅助的角色,为队友赢得喘息的机会。 冰飒在空中突兀的转折,幽灵一样的飘了开去。 叶风脱离了魔爪,在空中划过一条抛物线,带着巨大的惯性,狠狠地撞在地上。 沈侯一边冷静地扣动扳机,一边倒退着向叶风靠拢。 冰飒的身形介于虚实之间,宛若凌波踏步,不紧不慢的向他们逼来。 “砰!” 狙击枪的枪声响起,子弹精确的命中了她的头部。开枪的神枪手经验十分老到,提前预判了她的落点。 然而,射中的只是她的残影。下一刻她出现在十多米外的另一处,脸上带着几分恼怒。这样的偷袭,显然违背了贵族的竞技伦理。 她向子弹射来的方向冷冷的望了一眼。 神枪手急于修正目标,正好在镜头中对上了她的双眸,立刻陷入了深层的梦魇之中,两眼直插向额头,身体一僵,软软地伏倒在地。 另一名隐藏的神枪手捕捉到目标的停顿,毫不犹豫地开了一枪。 冰飒挥了挥手,拂去了高速飞行的子弹,如同驱赶一只讨厌的苍蝇。 这名年轻的神枪手极具天分,挑选的时机比他的前辈更加高明,可惜他的心志远没有前辈坚毅,被冰飒扫了一眼,竟然直接吓死了。 叶风的眼耳口鼻不停的往外渗着鲜血,肋骨不知断了多少根,五脏六腑全都移了位。 想要站起来已经成了奢望,努力了几次,终于拄着剑撑起了上半身。 沈侯退到他身旁,焦急道:“能量晶石用完了。” “我这里还有。” 叶风从腰包里抓出一把灵石递给沈侯,这是临行前黄杉偷偷塞给他的。 他咳出一口血,说话有些断断续续,“这一回,恐怕走不了了,都是我连累了你。说起来,我真是你们三组的扫把星,上次是阿胜,这次是你。” 沈侯笑了笑,“那就死在这里吧。” 叶风惨笑道:“真是神一样的对手,如果临死前能拼掉她,倒也不算亏本。” 沈侯落寞的摇了摇头。只可惜,空负一腔热血,即便是明了死志,到头来恐怕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抬头间,冰飒已欺到了近前。 第七十一章 惊变 炮声隆隆,不绝于耳,街上的行人望着远处的硝烟议论纷纷。 酒吧老板兴冲冲地走着,手里攥着入伍通知书。 他并不认为这场防卫战役会出现什么意外,眼下当务之急的是要赶在日落前去洛阳第七十九师报到。 第七十九师是新成立的番号,相对来说,机会要多的多。 更重要的是,他个人有些小洁癖,听说军营的住宿比较紧张,早点去可以抢个靠窗的上铺。 新兵接待处就在前头,再过一个街区就到了。 “救世军计划”的扩军方案,并非一步到位。本来以他的身体条件,就算签了兵役志愿书,恐怕也进不了第一批的募兵名单。 眼见着负责征兵的士官拿起了桌上拒签的印章,他急中生智,说认识叶风。 士官笑了笑,“我也认识,洛阳城里谁不认识叶上校。” 他赶忙道:“不,不,是叶上校认得我,我们是朋友,一起喝过酒。” 士官表情严肃地望了他十秒钟,放下手里的印章,换了一枚重重地盖了上去。 酒吧老板不担心谎话被戳破,显得特别真诚。 一个酒吧里喝过酒也算一起喝过酒不是。叶上校哪怕叫不上我的名字,见了面总该认得出吧。 至于朋友么,关系都是走动出来的,店里还有两瓶珍藏的茅台一直没舍得卖,回头找机会给上校送去。 这年头,干啥也比不上手里有枪。酒吧老板喜滋滋地哼起了小曲儿,“锵令锵,我手执钢鞭将你打,锵锵锵锵……” 拐过了街角,迎面过来一个穿的流里流气的青年。 真是冤家路窄,酒吧老板的心里咯噔了一下。怎么是阿坤,这么快就放出来了? 阿坤,就是昨天在他店里闹事的混混头目,这一带街面上出名的烂仔,平日里没少欺负他。 但愿不会注意到我,要是对方突然发难,怕是要吃眼前亏。 他垂低了头,脚步尽量的往街边靠了靠,斜着眼角警惕着阿坤的一举一动。 阿坤的视线扫了过来,目光中透着阴狠凶厉。好在没认出他,视线并未停留,又望向了别处。 他松了口气,好像觉得哪里不对,阿坤的脸色惨白的可怕。 今天的日头有点毒,晒的人头昏脑胀,背上黏糊糊的全是汗,别是中暑了吧。 抬头望了望天,太阳并不大,严格说来只能算阴天。 忽然视野一阵恍惚,眼中的景物出现了重影。他跌了一步,用手扶住了墙,依旧保持不住平衡,脚下一软,坐倒在地。 城外,磨人站在远处,离开叶风至少300米。 一开始他的位置还近一些。本打算为冰飒大人掠阵,不曾想那个人类发起飙来跟疯狗似的,他躲闪不及被剑气波及,伤口到现在还在滴血。 结果冰飒大人还嫌他碍事,忠心没表到,反挨了训斥,真是何苦来哉。 还是现在这样好,高手对决当真有看头,要不是怕大人不高兴,他一定叫手下送瓶红酒来。 这小子坐在地下起不来,看样子是不行了。 哟,还冲大人丢砖头,一丢丢好几块。尼玛这么爱丢砖头,小时候铁定是个熊孩子。 哎唷,剑也丢出来了,果然是破罐子破摔。 这什么?没东西丢了,丢个包出来。 叶风鼓足全身的力气,将腰包向冰飒甩了过去,目光转向沈侯。没有时间交代了,靠你了,兄弟! 沈侯举起暗能枪,扣动了扳机。 幸亏还有神一样的队友,叶风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 所有的动作,只为了麻痹对手,让对方误以为这些无厘头的举动,不过是他临死前歇斯底里的发泄。 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交给天意吧。 一百颗灵石爆炸的威力到底有多大,谁也不知道,总该够他娘的喝一壶吧。 他已经无力再回头,只看见沈侯飞了起来,像断了线的风筝。 这是叶风见到的最后的画面,耀眼的光芒充斥视野,跟着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城楼上,已经彻底放弃希望的李湮,顾不上两眼的刺痛,猛地抓起望远镜,焦急的望了过去。 以冰飒的位置为中心,如同风暴过处,半径百米之内夷为平地,再也见不到一头丧尸。 冰飒、叶风、沈侯,全部消失了。 叶风在最后关头,祭出大杀器和敌人同归于尽。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威力如此巨大的爆炸,无人可以幸免。 李湮的眼圈湿润了。 为了理想,牺牲在所难免。然而,一路走来,多少生死离别,终究无法教人释怀。 他哑着嗓子下令道:“派一个连出城,不论死活,都要把他们两个抢回来。” “是!” 李湮听出声音不是令狐阳,诧异地回过头,“令狐阳呢?” 副官恭敬的答道:“令狐少校好像有什么要紧事,走的很匆忙,没有交代去向。” “知道了。” 一名上尉火急火燎地奔了过来,“不好了,不好了!” 李湮训斥道:“慌慌张张,成何体统。什么情况,说!” 上尉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城,城里,城里暴动了!” 周围的众人一片哗然,几名将军闻声一齐围了上来。 仿佛为了佐证上尉的话,数十名平民拥上了城头。他们的手里握着明晃晃的刀子,士兵们没有得到命令不敢开枪,举着枪高声呼喝,“立刻放下武器!” 年轻的士兵用抢指着一个女人,嘶哑的嗓音里带着哭腔,“小芳,你疯了,快把刀放下!”后者面无表情的一个纵身,刀子狠狠地捅进了他的小腹。 士兵不敢置信地望着对方,嘴里犹自喃喃自语,“为什么......” 李湮握了握拳头,眼中闪过一抹厉色,冷冷地下令,“冲击军事重地者,全部就地格杀!” 密集的枪声响起,冰冷的刀子在人丛中穿插,血花四溅。 枪声持续了大约5分钟,终于渐渐平息下来。 地上躺满了尸体,有平民,也有士兵。 负责查看尸体的军官站起身来,“将军,他们变异了,全部是黑暗生物。” 他小心翼翼地看了李湮一眼,补充道:“身上都没有咬伤的痕迹。” 第二军的林军长忽然指着一具尸体,“这是老冯,前几天我还到他店里吃过饭。” 众人脸上表情各异,正在这时,机要员急匆匆地走了过来,向李湮敬了个礼。 “将军,第十九师庞将军来电,城内平民大规模变异成黑暗生物,疯狂攻击部队驻地,第十九师损失过半。” 尽管他极力的控制情绪,说话的声音依然抑制不住的颤抖。 第十九师属于预备部队,受命维持城内的治安,防止大战期间有别有用心的人趁乱生事。 李湮眼前一黑,心里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林军长失声道:“一定是强化药剂!李湮……你好毒!” 在场的大部分人都生出了这样的判断,只有为人耿直的林军长一语道破。 “荒谬,一派胡言!” 李湮环视了一圈,几名将军悄悄地向后退了半步。 他摇了摇头,闪电般掏出手枪,抵住林军长的太阳穴开了一枪。 林军长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已经全神戒备,然而李湮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 “惑乱军心者,就地枪决!” 林军长的尸体身体应声栽倒。 众人骇然,李湮是三级强化,要开枪杀人,谁也躲不过去。 洛阳建城后,李湮对内的处事风格越来越趋向于温和,以至于很多人忘记了他当年是何等的杀伐果决。 李湮不再理会众人,向副官招了招手,“命令……” 副官连忙掏出纸笔记录。 “第七师师长唐向高暂代第二军军长一职。 “命令,第三军萧军长率领部队入城平乱。 “命令......” 杨北冰一直望着城外出神,叶风死了,小尾巴极有可能也出事了。 就在刚刚,他试着拨打了叶风留给小尾巴的卫星电话,无人接听。 现在除了将军的安全,其他的事情他不想管,也管不了。 城外,骨笛声再度响起,这一次黑暗军团动了。 以百万尸潮为前导,五万黑暗军团拉出长长的散兵线,混入尸群之中。 战鼓烈烈,最终决战拉开序幕。 第七十二章 痴人说梦 洛阳,就这么完了。 以前,没人相信洛阳会失守,因为在洛阳军的背后站着李湮,还有他们誓死要守卫的家园。 然而,当全城的百姓都变成了黑暗生物,信念就在天崩地裂中彻底消亡了。? 尸横遍野,骨骸成堆,二十万大军灰飞烟灭。 城里下起了雨,下的很大,透心的凉,如同李湮此刻的绝望。 他狼狈的站在雨里,有点想哭。原来,走投无路的感觉是这样的。 曾经显赫的洛阳城主,如今身边只跟了一个人。他成功的甩掉了整个警卫连,唯独甩不掉杨北冰。不得不说,老杨出身猎手,在某些方面极有天赋。 李湮终于忍不住发话,“小杨啊,洛阳已经完了。你不用再跟着我,去找你妹妹吧。” 杨北冰黯然道:“小尾巴可能已经变成黑暗生物了。” “我来问你,你觉得自己现在是人,还是黑暗生物?” “当然是人了!” “那好,我告诉你,你和你妹妹的两支强化针属于同一批次,甚至可能是从同一个盒子里取出来的,既然你用了没事,你妹妹就不会有事。”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杨北冰一下子高兴了起来。 “好了,你可以走了。” “将军,你现在需要人保护。” 李湮苦笑道:“我需要一个人静静。” “好的,我不说话。” “我说的是一个人。” “好吧,我去那边蹲着。” 李湮贴着墙根坐下,现在城是出不去了。 为今之计,只得先找个地方藏起来,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 街头巷尾传来零星的枪声,时不时的有黑暗生物三五成群的走过。 杨北冰猫了腰凑过来,“将军,我看见令狐少校了,要不要去喊他们过来。” “不用了,我现在谁也信不过。” “好吧。” 李湮现在不想去招惹这班老部下,脚步声却近了。 这群人是找地方避雨,并没有发现他们,直接一推门进了屋。 听他们说话,大约有十来个人,李湮只能辨别出其中两人,一个是令狐阳,另一个是中校丁荣光。 他们貌似以令狐阳为首,只听丁荣光问道:“令狐,沧海大人还需要多久才能到?” “老丁,你问了好几遍了,我哪儿说的准,在这儿等就对了。” 李湮心里咯噔一下,什么人被称作大人?他们等的这位,莫非是黑暗领主? 丁荣光抱怨道:“满城都是黑暗生物,我们现在很危险啊。” 令狐阳笑了,“要是等不了,我口袋里倒有强化针,要不给你来一支?” “去,那能一样嘛。” 一直盯着外头动静的士官回头小声道:“来了!” 几人一齐到门口,不一会儿迎到了人,把人请进了屋,纷纷见礼。 沧海开门见山,“这次你们做的非常好,答应你们的东西我带来了。” 令狐阳连忙客套几句,“辛苦沧海大人了,还要劳烦您这么大雨天亲自跑一趟。” 沧海笑道:“东西委实珍贵了点,其他人我不放心。” 他掏出一个盒子递了过去,“因为不知道你打算怎么安排,所以装在一起。空的针筒只预备了五支,若是不够的话,还要辛苦你再去找几支。” “不妨事,不妨事。” “好了,我走了。这栋楼周围的黑暗生物我全部调走了,不过新生的黑暗武士有些还不怎么听话,你们自己要小心一点。 沧海撑开了伞,“下雨天,冲淡了多少虚假的表演。令狐,等你成了黑暗领主,会像我一样喜欢雨天的。” 果然是叛徒!李湮暗忖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值得令狐阳他们出卖他李湮和整个洛阳。 正心乱如麻间,只听脚步声纷乱。 不好,被围了! 令狐阳咳嗽一声,“出来吧,将军!” “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将军,您也不用在话里打掩护了。小杨这么大身机甲,往哪儿藏啊。” 杨北冰本想躲起来,关键时刻给这帮坏怂来记狠的,闻言只好从藏身处站了出来,骂了一句,“叛徒!” 令狐阳神色不变,显然并未将他的话放在心上。 李湮呸了一口,“嗯,叛徒!” 同样两个字,出自李湮之口就无法令人安之若素了。 令狐阳冷笑一声,“将军,您可以骂我叛徒,然而洛阳之所以有今天,皆拜你所赐。” 李湮怒极反笑,“这话倒是没错,都怪李某人瞎了眼,信了你这白眼狼,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你,让你有机会在强化药剂里动手脚。” 令狐阳并未否认,“识时务者为俊杰罢了。” 李湮听沧海的口气,这几人干的事不小,至于说强化药剂里动手脚云云,不过是搂草打兔子,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他用手指着令狐阳,颤声道:“竟然真的是你这个畜生!” 令狐阳做了个请的姿势,“将军,外间雨大,到屋里坐吧。” 李湮只是冷笑,并不理睬。 “我纯粹是一片好意,否则刚才沧海在的时候,就叫破将军的藏身地了。” “怕是担心那个叫沧海的抢了你的功劳吧。” 令狐阳不置可否道:“将军堂堂三级强化,总不至于怕了我们几个吧。” 他再次做了请的手势,“这里路过的黑暗生物太多,沧海也不能完全节制,还是进屋去比较安全些。” 李湮哼了一声,抬腿跨进了屋子,找了张椅子坐下。杨北冰“清零哐啷”地跟了进去,在他身后站定。 令狐阳吩咐几个人去四处警戒,他们现在的处境比较奇特,既要警惕人类,也要防备黑暗生物。交代完毕,他拖了椅子坐在李湮的对面。 李湮打破了沉默,因为有个问题他一直没想明白,“你们做了什么,为什么病毒会在今天集中发作?” “我们在生产强化药剂的原液中注入了黑暗伯爵的血。” “不可能,最后一批强化针的大规模注射是在四天前......” 李湮说到这里,忽然没了下文。 令狐阳向前探了探身,“想起来了吧,两年前朱烈刚教授的一项失败的发明,只能抑制病毒将发作时间延缓四天的血清。” “怪不得......” “是的,我们只在最后一个生产批次的原液中投放了病毒。所以,你的军队一直还在战斗。” 令狐阳笑了笑,“将军想必一直以来,为洛阳城保护了这么多军民而感到自豪吧。” 对此李湮并未谦虚,“我这一生最值骄傲的,是为苦难的人类打下了一处容身之地。” “如果现在我告诉您,您这几年的努力,其实是为黑暗军团建了一座大兵营呢?” 李湮对于这样的说辞不屑一顾,“通过这样的狡辩,就能减轻你身为一个叛徒的负罪感吗?” 令狐阳站了起来,“请您回想一下,有哪一次黑暗军团进犯洛阳,达到像今天这样的规模?哪怕是五分之一的规模。 “今天出现的五名黑暗伯爵,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 “在此之前,您从未遭遇过黑暗伯爵,每次都是逢凶化吉,每次都是大获全胜。 “将军,请好好想一想,以您三级强化的实力,凭什么总是会赢? “事实上,您的胜利,都是黑暗军团制造的假象,一步步塑造洛阳牢不可破的桃源神话,将更多的人口吸引到洛阳。” “哦......” 李湮这几年顺风顺水,确实有一种命运主角的错觉,尤其是危难关头叶风的适时出现,更是加深了他天命所归的信心。 难道说,这一切真的只是黑暗军团的阴谋? 仿佛看破了他的内心,令狐阳有些落寞的说道:“当得知真相的时候,您知道对我的打击有多大吗? “原来战无不胜的李湮将军,并不是天命选中的人,真正选中您的是沧海。 “三年前,沧海选中了您。他杀死了渭南基地的人,故意让你捡到那支三级强化药剂。 “接着他把一些不听话的黑暗武士,派出来送人头,给你刷威望。 “您是否还记得,被你杀死的那名黑暗男爵,为什么实力刚好比您差那么一点,那是沧海提前打伤了他。 “所以,您不过是做了一个长达三年之久的梦罢了。 “有意思的是,沧海的梦想本质上与您相同,他想要的是百万黑暗武士。” 李湮疑惑道:“我不明白,沧海要得到百万黑暗生物,只要直接从丧尸变异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如此大费周章?” 令狐阳摇了摇头,“将军,您空有一腔热血,未免对您的敌人太不了解了。 “丧尸因为脑部萎缩,再次变异只会成为智力低下的恶魔,永远没有机会晋级成黑暗领主。 “只有贵族才是黑暗世界的基石,沧海要的是黑暗武士,必须从活人变异。” 李湮忽然笑了,“阿阳,你跟我说这么多,不会专门是为了给我解惑吧。” “将军要做的事,无异于痴人说梦。梦迟早会醒的,只不过我做了这个戳破肥皂泡的人罢了。 “您可以恨我,但是就算没有我令狐阳,也还有其他人,愿意干这事的大有人在。 “今天,您应该意识到了。黑暗军团远比人们想象中强大,人类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将军,是时候正视现实了。放弃无谓的理想,跟我们一起进化为黑暗生物吧。” “令狐阳,你脑子有病吧?你管那叫进化,你怎么不去自杀?” 令狐阳托起手里的盒子,“这是刚刚沧海带来的极其珍贵的异种血,注射后能保留作为人类的记忆,并且拥有黑暗生物的强大以及近乎永生的寿命。 “如果这都不算进化,什么才算是进化?” 第七十三章 尔国临格 李湮仰天大笑,“我还从未见过有人无耻到这么理直气壮的,令狐阳,你还真教我刮目相看。” 令狐阳叹了口气,“将军,您曾是我的偶像,直到今天,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尊重您。” 李湮冷笑一声,“说来说去,不过是想拖我下水。 “若我就范,就成了主谋,你这刽子手反成了从犯,从此不用再独自背负杀害两百万同胞的罪名。 “是了,若你所谓的进化真有那么神奇,这份内疚恐怕会深植入你的意识里,啃噬你的灵魂...... “即便记忆不再了,内疚会以另一种变形在你的身上像肿瘤一样蔓延开来,永远没有救赎,直至生命的尽头。” 令狐阳汗涔涔下,因为他深知李湮恶狠狠地诅咒,并不只是诅咒而已。 李湮,何尝不是操纵人心的高手。 “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就那么相信沧海没骗你?也许世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异种血,你手里拿的不过是另一瓶黑暗伯爵血。” 说到这里,李湮嘲弄的笑了笑,“这样也好,一针下去,就此结束你罪恶丑陋的一生。对了,还有你们几个败类!” 他用手指把屋子里站着的另外几人挨个戳了个遍,有人怒目而视,有人若有所思,有人望向别处,表情各异,不一而足。 令狐阳正色道:“多谢将军关心,我曾亲眼目睹注射异种血的进化全过程。说起来,倒便宜了宋明元那小子。” 一直默不作声的杨北冰忽然急声插口道:“宋明元怎么了?” 令狐阳看了他一眼,“噢,对了小杨,宋明元是你妹夫吧。你得谢谢我,沧海为了让我下决心,特意演示了一支异种血,你那妹夫本来要被做成宵夜了,临时被挑出来试针。 “要不说,这人的运气有多重要,我们几个拼死拼活争的东西,他就这样轻轻松松地得了便宜,真是让人羡慕。 “他现在可好着呢,说不定还有机会跟你妹子一续前缘。爱情,不分种族的么,对吧。” 杨北冰抢前一步,就要发作。 “将军,管管您的兵,太没规矩了。” 李湮摆了摆手,止住了杨北冰,叹了口气,“我的兵,早都没了规矩了。就剩下小杨,还听我的话。” 顿了顿,续道:“你说的这些,你的这班同伙,都见到了吗?” 令狐阳嘬了嘬牙花子,“将军,您这话就不地道了,这样的挑拨离间有意思吗?” 话虽如此,眼角不由自主的去看其余几人。 李湮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身体猛地前倾,椅子向后飞出。 一把m1911出现在手中,对准令狐阳的脑门就是一枪,嘴里吼道:“小杨,动手!” 天空划过一道闪电,照亮了整间屋子。 电光火石间,令狐阳一缩脖子,避过夺命的子弹,慌忙伸手摸向腰间。 李湮一个鞭腿追了过来,将他刚刚握到枪的手生生踢断,枪口前移,冲着他的胸口连开三枪。 令狐阳兀自不信的仰天栽倒,李湮动作分毫未停,弃了他扑向下一个目标。 屋外暴雨如注,屋内枪声,闷哼声,刀剑入肉的声音连成一片。 几番兔起鹘落,顷刻间,战斗结束。李湮重新拖了张椅子,在令狐阳面前施施然坐下。 令狐阳张开嘴,大口的吐血血沫子,“为什么……” 李湮淡淡地笑了笑,“和故事不同,现实世界的反派往往能笑到最后。可惜,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他捡起了脚边的盒子,打开看了看,“异种血是好东西,我就笑纳了。 “很抱歉,阿阳,我不能留下你。你曾是我最信任的部下,我也理解你只是一枚棋子。 “可惜,背叛过一次的人,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再背叛第二次,我不想被你再捅上一刀。” 令狐阳挣扎了两下,终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颓然地闭上了眼。 李湮垂下枪口,对着他的额头开了一枪,两枪,三枪…… 换了一个弹夹,开枪……一直打到弹夹打空,抛掉了手枪,长出了一口气。 “小杨,我准备注射异种血。” 杨北冰摘下了头盔,闻言不解道:“为什么,难道您也跟他们一样想?” 李湮摇了摇头,“梦醒了,我个人的生死荣辱也就不重要了。我的余生将只为一件事活着,杀遍黑暗军团,为两百万枉死的冤魂复仇。” “将军……” “你也见到了,他们如此强大,凭人类世界现有的力量,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异种血,或许是唯一的希望。” 杨北冰的眼眶湿润了。 是啊,这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永远都不会被打垮的英雄。 李湮拍了拍他的手臂,“这是我的选择,我不得不背负的使命。小杨,你不一样,你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不,您需要帮手,我将是您最忠实的追随者。异种血还不知真假,我愿为将军试药。” 李湮笑了,“试毒这种事,怎么能让自己人来呢。” 李湮走到丁荣光的旁边,抬脚踢了踢他,“好了,别装死了,丁荣光。” 丁荣光知道装不下去了,哼哼唧唧的爬了起来。 “胳膊撩起来。” 对于试药,丁荣光并不抗拒,显得很配合。 杨北冰给他扎了针,蹲在前面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约莫过了一分钟,丁荣光忽的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了痛楚的神色。 他倒在地上,痛苦的扭曲翻滚,黄豆大的汗珠往外直冒,表情越来越狰狞,终于忍不住呻吟了出来。 李湮掏出烟,分了一支给杨北冰。 抽到第三支烟,丁荣光终于安静下来。 李湮问道:“感觉怎么样?” “感觉非常好。” 丁荣光从地上爬了起来,撩起衣服,欣喜道:“连枪伤都好了,真是太神奇了。” “丁荣光,现在我问你,可愿向我效忠?” “卑职愿为将军肝脑涂地……” “对了,你原来在部队里的职务是什么来着?” “报告将军,洛阳第一军二师第九团中校团长……” “很好!” “砰!” 丁荣光眉心炸开一个血洞,脑袋猛地往后仰了仰,翻倒在地。 李湮吹了吹枪口袅袅升起的青烟,“肝脑涂地,这可是你说的。” 杨北冰愕然道:“将军,我还以为……” “收下他,怎么可能?如此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李湮淡淡道:“我只是确认一下他还记得以前的事。” 真是猜不透你呀,杨北冰决定以后还是干脆省点脑细胞,“将军,异种血看来是真的,我们现在注射吗?” “不急,你去令狐阳身上找找看,有没有他的身份牌,还有一把金库钥匙。” 杨北冰在令狐阳身上翻了一会,“找到了!” “好,我们现在去金库。” 第七十四章 洛阳之殇 零星的枪声彻底停了,整座城陷入了沉寂,就像死了一样。 空气中弥漫着浓到化不开的血腥味,诠释着这里曾经有过无数生灵。 雨水无声地落下,汇成血色的蜿蜒。 李湮由始至终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入眼处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惨烈地狱图景,任何人都难以将之同往日的盛世锦绣联想到一起。 昔日,桂花纷飞,漫了洛阳城。 那时,折纸鸢飞,风起自洛阳东,香过洛阳西,有人携酒长歌而醉。 曾经无限美好的洛阳,毁于一旦。 李湮的心中不再有憧憬,只有滔天的恨意。 平整的大街早已面目全非,到处都是断壁残垣,人类和黑暗生物的尸体扭曲纠缠。 每一名死去的士兵,凝固在脸上的全是绝望。 身为军人,拿起枪,这一次誓死捍卫的又是什么? 李湮用脚扫了扫地上的弹壳,开枪的士兵一定陷入了某种疯狂的歇斯底里,在一个没有任何掩护的位置以站姿一连打空了五个弹夹。 然后,飞去了那里...... 李湮转过视线,寻到了那名士兵血肉模糊的躯体。 最后一刻,士兵拉响了手雷。 这样的战场推演已经失去了意义,李湮避开逡巡的黑暗生物,继续前行。 再往前去,一路上见到不少儿童遇难者的尸骸。 在军方的安排中,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暂不强化,以免干扰到正常发育。 孩子们躲过了变异,却没有逃过变异生物的追杀。 幸运还是不幸,难以论处。 “救救我......”一只稚嫩的小手抓住了杨北冰的靴子。 杨北冰停了下来,“将军......” 李湮扫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小女孩,“你救不了她,她马上要变异了,送她上路吧。” 杨北冰迟疑道:“我,我下不了手......” 李湮叹了口气,“走吧,满城的黑暗生物,也不差多她一个了。” 街道两侧建筑物的楼顶、阳台、窗口到处是向外扑倒的士兵,临时构筑的街垒工事上尸体层层叠叠。 受命入城平乱的洛阳第三军,曾在此处与黑暗军团展开激烈的巷战。 如今这里成了魔鬼狂欢的食堂,足有数千头黑暗生物围在这里聚餐,发出“叽叽嘎嘎”令人作呕的咀嚼声。 李湮忽然注意到一个问题,自从决战进入尾声,城内就再也没有遇见穿着制式服装的黑暗生物,似乎黑暗军团击败了洛阳军后,就全部撤出了城外。 他隐隐有一个模糊的推测,以黑暗军团的战争模式来看,必然更在意高端战斗力。 莫非是养蛊选将? 封闭洛阳城,通过淘汰,选出第一批原生领主? 不论对方打的什么主意,对他来说,都算是好消息。 就目前城内的情形,新生的黑暗武士普遍智力水平不高,显然尚未完全觉醒。缺乏统一的指挥,不过是乌合之众。 理清了脉络,李湮的心里大约有了底。 两人舍弃了主路,在建筑群中穿堂入室,悄然潜行,慢慢地向洛阳军政府大楼靠拢。 大楼的入口处聚集了成群的黑暗生物,因为失去了攻击目标,散漫的游荡着。 李湮收集了材料,由远至近的布设了一些延时起爆的炸弹,轻而易举的将他们全部引开,招呼杨北冰飞快的冲进了电梯。 电梯下到地下,门开了。 金库外横七竖八的躺了几名阵亡的守卫,没有幸存者。 李湮松了一口气,如果在这里出现活口,倒不太好处置。灭口的话,多少要顾虑杨北冰的感受。 过了金属走廊,他打开了铁门,进入控制室,将走廊里的机枪全部设上防。对于普通的黑暗武士,这样的防御力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白色的房间内有三扇库门,其中一扇门的背后通向原本存放两百万支强化针剂的所在,现在已经失去了重要性。 李湮说明了开启方法,和杨北冰一起打开了另一扇门。 这道门的背后,是一间房间,空间比另一处要小的多,大约只有两百平米左右。 房间里有沙发和一些家具,靠墙的一面立了一排金属保险柜。 李湮在沙发上坐下,掏出一支烟点燃,将烟盒抛在茶几上,“要抽的话自己拿,这里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杨北冰茫然四顾,不解道:“将军,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李湮的身体向后靠了靠,终于彻底放松了下来,“我们一直在努力的改变命运,到头来发现,所谓改变的命运,早被命运写在了命运之中。” 杨北冰挠了挠头,“我不明白。” 李湮吐出一口淡淡的烟,“我认识一个人,这个人和你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叶风。” “老叶的朋友?”杨北冰提起了兴致。 “他叫岳明,渭南基地特勤部队中尉,跟叶风是最好的战友。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黑暗生物了,确切的说,是异种黑暗生物。他保留了身为人类时的所有完整记忆,关于叶风的一些事情,都是他告诉我的。 “所以,令狐阳一说到异种血,其实我就已经相信了。 “至于他为什么会变成黑暗生物,他没说,我也没问。相信他有他的苦衷,这样的人物,断不可能主动选择堕落的。” 岳明如果听到这句话,定然大生知己之叹。落在杨北冰的耳朵里,味道却大不相同。 他有点无法接受一向光明磊落的将军,竟然早就和黑暗生物有私下接触。 然而,这人又是叶风的朋友,一时间讷讷的不知如何是好。 李湮望了他一眼,收起了淡然,正色道:“什么是人类,什么是黑暗生物? “如果拥有人类的记忆,拥有人性的善良,那么,他就是人。 “反之,泯灭了人性,即使还保留了人类的驱壳,实则早就堕落成了黑暗生物。 “岳明打算对付黑暗公爵,他所做的事,不论从何种角度讲,对人类有益而无害。 “说到底,今天我们将要做的事,与他相同。只有迈过心里这道坎,才能坚守住本心。” 杨北冰面露惭色,“将军,是我狭隘了。” 李湮点点头,沉默了下来,没有再说话。刚才那番话,既是说给杨北冰的,也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于他而言,何尝不需要迈过心里这一道坎。 一直到手上的烟燃尽,他才缓缓开口道:“岳明让人来找我,希望我为他收集黑晶,帮助他快速晋升实力。他知道我需要脊髓灰液,表示愿以此作交换。 “在我看来,这事本就是双赢的,更何况他还救过我的命,就答应了。 “可惜,当他晋级到黑暗伯爵之后,黑晶的作用就微乎其微了,他依然不是黑暗公爵的对手。 “不久前,他离开了这里,去别处寻找机会。于是,黑晶也就失去了价值,原本过一阵就要销毁了。 “现在么,”李湮站起身来,走到保险柜旁,“这里封存了超过三千枚黑晶,有了这些,等我们再出去,就拥有了匹敌黑暗伯爵的实力。” 杨北冰眼前一亮,一拍大腿道:“黑暗公爵被老叶干掉了,这回我们杀上门去岂不是谁也挡不住,百万军中,杀他个七进七出!” 李湮微笑道:“是啊,命运早就作出了安排,不是么。” 第七十五章 大粽子 叶风梦见了沙漠。 日光下的沙海没有一丝杂质,空气里的冰冷仿佛来自遥远的北国,带着一些思恋,还有细微几至不可辨认的骆驼的铃声。 骆驼驮着婀娜的背影,渐行渐远。 当他闭上眼,再睁开眼,只看见沙漠,哪里有什么骆驼。 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没什么执著,本没有因果。 然而,没来由的些许惆怅,又有些心痛。 原来梦里也会心痛,能痛到醒来。 “真疼啊......”不止心痛,浑身都痛。 天空有一朵白云,不停的晃呀晃。 “怎么这么颠,这什么骆驼啊......” 骆驼不高兴了,停了下来。 叶风感觉一阵失重,好像到了地上,心里又惊又怒,畜生竟然尥蹶子。 一团黑影挡住了阳光,“叶风,你醒啦。” “太近了,你往后靠靠......” 黑影向后退了退,入眼是一张秀丽的脸。 叶风有点迷糊了,“你是......” “我是杨小琪啊。” “小琪啊......” 叶风想要转动脖子,发现很困难,好像伤到了。 他试图让自己坐起来,使劲挣扎了几下,无济于事,完全办不到。 大脑和手指、脚趾的联系若有若无,他有些抓狂,不会高位截瘫了吧。 “你别乱动,我好不容易把你包成大粽子。” 叶风脸色一黑,“对了,你怎么来了?” “我的机甲做成了,试穿了出来走走,正好看见你,捡起来就跑。” 叶风心说,怎么听着这么别扭,“没人追上来吗?” “当时战场上正在发起冲锋,一开始没人注意到,不过后来有个家伙追了上来。你不用担心,已经甩掉了。” “这是哪儿?” “不知道,可能进入山东地界了了吧。” “都走了这么远了......”他的状况依旧很差,说了没几句话就有点无以为继,“我......昏迷了多久?” “五天了。”杨小琪取过水壶,“先喝口水吧。” 叶风喝了一口,一阵剧烈的咳嗽,全呛了出来。嘴角一股浓浓的腥味,显然刚刚喷出来的还有血。 他努力平复呼吸,断断续续道:“要想办法联系渭南基地,我身上的通讯设备还能用吗?” “什么都没了,我见到你的时候,你身上一片布都没有,唯一没坏的就是这把剑了。” 乱世中男女授受不亲这种无聊事一般没人关心,不过叶风心里还有些期待,“我留给你的卫星电话......” 杨小琪摇了摇头,“可惜没带出来。” 叶风苦笑了笑,卫星电话就像夜壶,不用的时候空占地方,急用的时候直教人抓耳挠腮。 他微微的阖上眼,试着运行功法,发现体内的灵力几乎消耗一空。 经脉同样受到重创,运转周天中充斥了阻塞不畅,加上灵力实在太少了,对伤势的帮助极其有限。 半个小时后,他颓然地选择了放弃,有这劲头估计还是睡一觉效果更好。 现在的样子,大概就叫武功全废吧。说是大粽子简直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大粽子可比这灵活多了。 愣了一会神,忽然哑然失笑。十死无生的死局,居然能捡回一条命,简直就是奇迹,还有什么好不知足的。 就不知道沈侯怎么样了,希望吉人天相。 正患得患失间,耳听见杨小琪一声轻叱,“果然阴魂不散,给劳资滚出来!” 果然杨家都是小暴脾气,重剑拖地声,机甲铿锵,杨小琪悍然出手。 叶风很想瞧瞧和杨小琪动手的是谁,可惜不论他怎么努力都扭不了头。 没有听见预料中的交手声,他的身子猛地一轻,腾空而起,已被杨小琪拎在手里。 杨小琪虚晃一枪,抢了人发足狂奔。 叶风只觉眼前景物一阵拖拽,飞速向后倒退,斜眼扫去,正瞥见磨人一剑追来。 叶风叫不出磨人的名字,却并不妨碍他记得这员手下败将,眼中精光暴现。 磨人见叶风也是怕的狠了,完全没有体会出这一眼的色厉内敛,心里猛然打了个突,脚下连跌好几步,斜刺里冲出,一剑插在行道树上,终于收住了势。 再抬眼望去,杨小琪早就一骑绝尘,跑没影了。 尼玛,磨人一下没忍住,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这小子明明就剩下一口气,我特么是在怕什么,真是怂到家了。 叶风在杨小琪的背上上下翻飞,觉得自己爬上了飞快的火车,像骑上了奔驰的骏马...... “哐珰,哐珰,哐珰......” 那是杨小琪帮他固定身体用的十字形铁架子在机甲上欢快敲击的声音,如同列车行驶在铁轨上。 一个小男孩指着飞快远去的叶风,兴奋地喊道:“妈妈,快看,耶稣,真的有耶稣!” 河东南部,偃池,黑暗军团大本营。 “叮”地一声脆响,滑动门打开,两名黑暗伯爵跨出了电梯。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在走廊里响起,“羽吉光阁下,司寇阁下,两位深夜造访,所为何事?” 司寇停下脚步,向来人微微欠了欠身,“沧海阁下,我们有要事求见冰飒大人。” “冰飒大人休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羽吉光怒道:“沧海,你三番五次阻挠我们见冰飒大人,莫非你想隔绝内外!” “嗯?”沧海不怒自威。 “沧海,让他们进来吧,你留在外头。”冰飒的声音从走廊尽头传来过来。 沧海阴沉着脸不再说话,做了个请的姿势。 羽吉光和司寇眼神复杂的对视一眼,一前一后向内走去。 冰飒手里持着一支细长的酒杯,慵懒的依在红檀木的金边高脚椅上,淡淡地瞟了两人一眼,“有什么事,说吧。” 羽吉光垂下头,硬着头皮道:“大人受伤后一直闭门不出,外间谣言四起,我等忧心大人的安危,所以......” 冰飒疏淡的笑了笑,“等不及了吗?” 羽吉光心头巨震,额头沁出冷汗。难道情报有误?为什么她还敢这么有恃无恐。 常年积威之下,羽吉光只想夺门而逃。 洛阳之役后,冰飒的威望更加如日中天,倘若错过这次机会,那么便再也没有机会可以撼动她,也许,我们就只能永远受她的奴役了。 司寇忽然大声道:“别被她骗了,你看她的脸!” 羽吉光闻言一愣,抬眼望向冰飒,不由心中大振。 她竟然化妆了! 冰飒天生丽质,几乎是不化妆的,因为再好的化妆术也不及她素颜的绝代风华。 今天她居然画了这么浓的妆,唯一的解释就是她破相了。 黑暗领主拥有极其恐怖的自愈能力,而她现在连脸上的伤痕都恢复不了,说明她 的伤势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果然,再也感受不到那种高高在上的不可抗拒的强大。 那么,一切尽在此一搏! 羽吉光手腕一翻,一把银色的匕首闪电刺出。 司寇绕向冰飒的身后,一掌向她后心拍落。 第七十六章 黑暗王座 椅子带着冰飒向后滑去,匕首刺了个空。 司寇闷哼一声,倒飞了出去。 冰飒捂着嗓子,剧烈的咳嗽起来,脸上泛起阵阵潮红。 她掏出手帕,拭去嘴角沁出的血,优雅而寡淡的微笑道:“容易被无边无际的自由梦俘获的人,同样容易被厌世和愤怒的情绪所控制。 “你们卑微的灵魂,本可以进取却故作谦卑,软弱可悲却自认为生命的坚韧,虽不甘心,却又畏首畏尾。 “现在这样就对了,想要什么,就用手里的剑来取。” 司寇单手在地上一撑,翻身弹起,脑中飞速动念。 冰飒刚才那一脚,自己固然没能力躲开,但是终究有了轨迹可寻,再不是那种无法捉摸的高深莫测,现在的冰飒距离巅峰状态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然而,沧海为什么没有冲进来,是认为冰飒稳操胜券,还是打了渔翁得利的如意算盘? 不管如何,开弓没有回头箭,他望向羽吉光,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决然。 羽吉光动了,银光夺目,匕首一往无前。 司寇手臂下垂,一柄短剑落入掌中,一个纵身向冰飒袭去。 身在空中,他看见冰飒动了,确切的说,是她的手指动了。 手指突兀的出现在羽吉光的咽喉,刺穿了他的喉咙,血花飞溅。 冰飒顺势一提,把他像布娃娃一样拽到身前,低下头重重地咬在他的脖子上。 司寇亡魂大骇,在空中疯狂变招,硬生生地折转撞向落地窗。 楼层高达三十七层,司寇却全然顾不得了。 撞碎落地窗,冲出大厦玻璃幕墙的一霎那,他简直有种溺水者冲出水面重新获得空气的畅快感。 只听脑后劲风激荡,无数碎玻璃片爆射,在他背后带起层层血雾。 冰飒挥出一掌后,就不再去管司寇的死活,低下头重新专注于眼前的美食。 她意犹未尽的吮了下手指,伸手到羽吉光的脑后,掰下一块骨晶,用手帕擦拭干净,对着灯光照了照。 骨晶在灯光下流转着紫色的异彩,晶莹剔透,煞是漂亮。 冰飒赞叹道:“真美啊,简直有点舍不得吃掉呢。”说完丢进了嘴里。 黑暗伯爵的骨晶蕴含的纯净能量,对她的伤势恢复的作用是最直接有效的。要不是怕动摇到黑暗世界的社会基石,她早就忍不住抓几个来杀了。 这两个家伙还真是善解人意啊。 她稍稍清理了一下身上的血迹,按下桌上的传唤铃,等了几秒钟,沧海在外面敲了敲门,“大人。” “进来吧。” 沧海望了一眼地上的羽吉光,并不觉得意外,躬了躬身,“大人,有什么吩咐。” “把他拖出去埋了,再去楼下看看司寇死了没有。” “司寇逃走了,下面的人没能拦住他。” 冰飒笑了笑,也不以为意,“命倒挺硬的,发通缉令吧。另外,洛阳的事情,做的非常好,继续由你全权负责。从现在开始,我要闭关,任何人都不见。” “是!” 沧海抱起羽吉光的尸体,恭敬的退了出去。 冰飒重新坐回到椅子上,房间里一片狼藉,虽然只有短短数招,黑暗领主的破坏力委实惊人,然而,她此刻并无心关注这些。 一百枚灵石爆炸的恐怖威力,在重创她的同时,也带给她某种奇妙的体悟。 服下紫晶后,这种体悟带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向性,似乎是晋级更高层次的一线契机,那是迈向黑暗王座的阶梯。 成为王,是黑暗领主的终极理想。 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谁也不能保持淡然。即便是她,黑暗世界的顶端存在,也要为之动容。 荒郊野外,一座孤零零的小庙坐落在山坳里。 庙里供奉的神像已经难以辩识了,不知是土地还是财神。 十字架靠在墙上,叶风挂在十字架上,望着正殿中央的火堆,火上架了个铁罐子,里面煮了野菜汤。 火光映着杨小琪的机甲摇弋明灭。她由始至终都穿着这套机甲,须臾不离身,随时准备跳起来跑路。 “没办法,我打不过他。” 她难得的解释了一句,这让叶风很有种虎落平阳的感慨。 好在杨小琪的新式机甲已经解决了低碳出行问题,真正采用黑晶供能。虽说这个能源同样不好搞,好歹比充电靠谱多了。 一路上她阴掉了几波黑暗武士,如今口袋里不缺存货,多少有点财大气粗。按照她的说法,足够把他运回渭南了。 对于她的用词,叶风已经无力吐槽,反正在她眼里,他不管是不是个东西,总归是个货物。 “小琪啊,等到了渭南,你不如留在渭南基地吧。你喜欢研究机甲,那里有全世界最出色的材料科技,可以帮你作出最好的机甲。” 杨小琪拨弄了下野菜,“再说吧,不知道我哥现在怎么样了。” “他跟在李湮将军身边,应该很安全,你不用担心。” 杨小琪摇了摇头,“洛阳可能没了。我甩掉那人后,就想着把你送进城去治伤,可等我再绕回去的时候,城就已经被攻破了。” 叶风嚷了起来,“怎么可能!” 杨小琪有些烦躁道:“我骗你做什么,你现在的样子,还是先顾好自己吧,大英雄。” 两人本就算不上多熟,话说到这份上,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大殿里安静了下来,只有铁罐子里的野菜汤滋滋作响,香味越来越浓,飘溢开来。 门口有人咳嗽了一声,“不好意思,两位,借个地方歇歇脚,不介意吧。” 叶风叹了口气,自己的精神真是越来越不济了,对方一直走到这么近都没发现。 杨小琪警惕的望向门口,只见门口站着一个头发全白的老人,穿的衣服很破,收拾的还算干净,脸上带着温和的笑,看起来不算太讨厌。 “没事,进来坐吧。” 老人掸掸身上的灰,在火堆旁坐下,“好香的蔬菜汤。” 这回杨小琪就懒得接茬了,怎么着,蹬鼻子上脸了,要不要请你一起吃饭啊。 倒不是她小气,这世道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见得太多了。 老人从背包里取出一些食物,“小姑娘,我这儿有面包,跟你换碗热汤喝。” 杨小琪却不接面包,萍水相逢的,我知道有毒没毒啊。 叶风出声打了个圆场,“小琪啊,我看那边还有空余的碗,帮老爷子拿一个吧。” 不知道为什么,老人让他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似乎冥冥中存在某种因果羁绊。 杨小琪撇了撇嘴,“就你会做好人。” 她始终存了一份戒心,宁愿自己麻烦一点,亲手盛了汤递给老人。 老人道了声谢,接过碗吹了吹热气,迫不及待地喝上几口,舒服的叹了口气,开口道:“小伙子,你这伤不轻啊。” 叶风苦笑道:“是啊,这可不是一看就不轻么。” 老头放下碗,“介不介意我看看?” 杨小琪眼睛一亮,“老爷子还懂治伤?” “一点点,一点点。” “那辛苦老爷子了。”叶风自己知道自家的事,对此并不抱以期望,却也不好意思拒绝对方的一番好意。 老人走上前去,握住他的手腕,眯起了眼睛。不消片刻功夫,不可置信的睁开了眼,“嘶,不可能啊......” 与此同时,叶风失声道:“这不可能,你是什么人!” 第七十七章 第一书再现 光影明灭,破败的庙宇仿佛游离在古与今的边缘。 叶风的表情直如见鬼。 杨小琪提剑在手,直指老人后心,厉声道:“你干什么,快放开他!” 老人松开了叶风的手,向旁侧退开一步,平摊双手示意并无恶意,开口间却是石破天惊。 “这位道友,如今虽说身负重伤,原本的一身艺业却委实非凡了得,想必乃是同道高人。” 叶风沉默不语,目光在他身上反复来回,游移不定。 老人笑了笑,“地球上并没有灵气,我方才却在你的身上觉察到一丝灵力,道友的疑惑恐怕亦是如此。 “你的心里一定诸多疑问,我也有一些话要问,不如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叶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先不论对方是敌是友,就这份气定神闲,自己反倒落了下乘。 杨小琪对老人却一直好感欠奉,闻言讥讽道:“老头,你说话文绉绉的,扮文化人哪。本姑娘没那么多讲究,不管是老人还是文化人,该揍的时候一分不手软。” 被她这么一打岔,叶风倒是彻底放松了下来,点了点头,问道:“老先生怎么称呼?” “老夫姓庄,名白衣。” 叶风重复了一遍,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儿听过,“庄白衣......什么,你就是庄白衣!” “哦,道友听过我的名字?” 是楚胜男的日记,“你,你是阿胜的爷爷......” “你见过楚胜男?” 叶风涩声道:“是的,我叫叶风,来自渭南基地,是阿胜的,阿胜的好朋友。” 庄白衣欣慰道:“好,好,有几年没见这孩子了,胜男,她好吗?” 叶风心中一恸,“阿胜,她牺牲了......” 庄白衣的笑容一滞,“什么......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约一个多月前......” 庄白衣的身形摇晃了一下,缓缓地坐了下来。 “庄爷爷,请节哀。” 庄白衣沉默半晌,低声自语道:“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熟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 他仿佛是在试图说服自己走出悲伤,语调中却是道不尽的哀伤,说到后来,语带哽咽,终不成调。 杨小琪虽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却听出了他语调中的悲悼,那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失。 杨小琪并不认得楚胜男,依然受不了这样的压抑沉重,起身往火堆里添了点柴,走出了殿外。 静谧的夜晚,低垂的夜幕,繁星与皎月点缀,微凉的风拂过脸颊。 山间的花很美,让她想起了洛阳的花期,还有那个送她桂花的翩翩风华少年。 两颗孤寂的心从此便有了可以停靠的港湾,所有的对望时光,都于期盼处,缤纷成一路的爱恋。 然而,现实的残酷,却容不得半点缱绻诗情。 谁的声音高唱挽歌,一夕相隔,人鬼殊途。 如今,洛阳再无花期,世上也再没有那个风华少年。 山风吹拂在脸上,却吹不散心底的烦躁,她拔剑狠狠地斩在山石上,火星四溅。 月色掩映下,几条黑影飞速接近。 一个声音放肆大笑,“此地月色极好,又有清风相伴,正是绝佳的埋骨地。” “又是你!” 磨人的心情甚好,笑道:“小妹妹每回都走的这么急,倒让我一路好找。” “去死吧!” 杨小琪“啪”地一声合上面罩,一剑分心便刺。 磨人早有准备,一剑荡开,向后退了几步,跳出圈外,吩咐道:“给我拿下!” 这回他带足了手下,五名男爵,三十几名武士。 堂堂伯爵大人,要亲自出手对付一个人类小姑娘,说出去还不够丢人的。虽说这样的事已经干过好几回了,这不没人瞧见么。 杨小琪一个措手不及,哗啦一下被围在了中间。 一名黑暗男爵大吼一声,抡起战斧冲上前来,与她斗在了一处。 杨小琪打不过磨人,对其他人却是丝毫不怵。 以前她哥哥杨北冰只有一级强化的时候,就敢穿了动力战甲跟黑暗男爵放对。现在她是二级强化,新型机甲在力量和速度性能方面都加强了几乎一倍,加上怒气值全满,火力全开,登时打的对手嗷嗷直叫。 只不过,想要故技重施,进去抢了人就跑,却寻不到机会。 磨人回头指了一下身后的两名男爵,“你,还有你,一起上。” 两名黑暗男爵对视一眼,心里不忿,让我们三个打一个,我们不要面子的啊?动作却不敢慢上半分,磨人号称宰相肚里能撑船,可不是什么心胸开阔之辈。 两人一起朝他躬了躬身,手中大剑一摆,杀入了战团。 杨小琪出了跟她哥学过几天功夫,跟人交手的经验几乎为零。 可惜杨北冰自己也是三脚猫,教出来的徒弟自然稀松平常,以一对三,就有些手忙脚乱。 好在机甲在速度上的优势不小,力量方面也毫不逊色,险象环生的接了几招之后,渐渐地稳住了阵脚。 贵族是有傲气的,当然不可能专门研究什么三个打一个的无赖配合。三名男爵彼此间的战阵训练,主要针对战场上的大规模冲杀,用在斗殴上就不太灵光了。 一时间,火红色的机甲在黑色战甲中穿插腾挪。四人都是蛮干的路子,“听令哐啷”斗了个旗鼓相当。 杨小琪越打越是得心应手,兵刃上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轩辕神剑出现在秦国都算得上绝世利器,在地球的重力环境下简直是神器。所谓重剑无锋,剑身重量达到36.3公斤的重剑,偏还锋锐无匹,那就太不要脸了。 “叮”地一声,一截断剑飞了出来。 持剑的黑暗男爵收招不住,被杨小琪顺势一带,狠狠地在肩头上戳了一剑。 他闷哼一声,跳出圈外,换了把战斧,再次加入战团。 磨人眼睛一亮,“这把剑我要了,一会儿记得给我捡回来。” 他并不关心杨小琪,这只是个小角色,再怎么蹦跶也不过弹指可灭,叶风才是心腹大患。 在他的心目中,已经把叶风摆到了和冰飒同一个级别。 见他领着剩下的两名黑暗男爵往殿内走去,杨小琪大急,提剑猛冲过来,被一左一右两名黑暗男爵挥斧逼退。 磨人跨进了正殿,第一眼就瞧见了大粽子,满意的搓了搓手,“阁下,我们又见面了。” 叶风歪了歪嘴,“怎么到哪儿都有你,你不是那谁么,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磨人微笑道:“我叫磨人,请记住这个名字,因为,是我杀了你,这是我的荣幸。” 他望了一眼庄白衣,对于多出了一个人微感意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老头,出去。” 庄白衣淡淡道:“怎么,冰飒没来么?” 磨人闻言顿住脚步,“你是什么人!” 庄白衣探手入怀,摸出一根翠绿色的竹子,拿到手里已变成了一本书,“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竟然是《黑暗之书》!” 黑暗世界至高无上的秘典《黑暗之书》,传说得之可问鼎黑暗王座。 磨人的眼中露出了贪婪。然而,老人刚刚叫出冰飒大人名讳时,语气中的那种云淡风轻,让他心中深自警醒。 他向后退了一步,向前一指,“你们两个一起上,杀了他!” 第七十八章 蝶舞庄生 庄白衣站立的位置,距离殿门口不足十米。两名黑暗男爵同时发动,冲到他身前不消一秒钟的时间。 黑暗生物是新生的种群,并不存在所谓的x二代,每一名新兴贵族的崛起,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传奇。磨人的忌惮,这二人如何会不知,出手间早已使出了全力。 大殿正中央的火堆哔啵作响,被劲风一带,火焰猛地一窒,跟着高高蹿起,火星四溅。 剑光霍霍,一左一右分进合击,封死了庄白衣左右腾挪的余地。 叶风在背后看得真切,不由得为他捏了把冷汗。 庄白衣动了,远不够快,寒刃及身。 磨人的嘴角微微上扬,眼角盖不住的笑意,从他的角度已经可以看见两柄大剑直没入老人的身体。 “让开,后面那个留给我。” 杀死人类最强战士的荣耀,足够他回味整个夏天。 两名手下一动不动,磨人不耐烦道:“可以了,是不是还要我给你们拍照留念啊。” 庄白衣却动了,不紧不慢的卷起手里的小册子,在两人的脑门上轻轻地各敲了一记,好像在教育两个不听话的学生。 “咔擦”一声脆响,黑暗男爵的头顶出现一条裂痕,跟着裂痕蔓延开去,瞬间布满全身。 他们的身体就像镜子一样碎了开来,须臾间化为齑粉,如同有人抛了一把细砂,骤然落下,撒了一地。 磨人“嗷”地一声蹿了出去,速度之快,足以让中了箭的兔子汗颜。 这一幕何其的似曾相识,叶风心中惊涛骇浪,干涩道:“老爷子,你......不该解释点什么吗?” “雕虫小技,一些保命的小手段。” 一阵机甲急促的响动,杨小琪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你们都没事吧!” 大殿外打斗的动静很大,叶风在里面只能干着急,见她回来也是松了一口气,“我们没事,外头怎么样了?” 杨小琪蹙眉道:“那家伙跟见了鬼一样冲了出来,招呼他的手下全跑了。” “是庄爷爷出手,杀了两个黑暗男爵,把那个家伙吓走了。” “哟,老爷子,深藏不露,世外高人啊。”杨小琪就是这样的性子,倒也没太在意,忽然皱起鼻子闻了闻,“哎呀,野菜汤烧干了。” 叶风心里却一直记挂着这事儿,趁机把话题往回带,“庄爷爷可厉害了,冰飒都未必是他老人家对手。” 庄白衣摇了摇头,“刚才只是为了吓住那个黑暗伯爵,我不是冰飒的对手。” “您与她交过手?” “嗯,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她还是侯爵,现在的差距就更大了。”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当时我中了她一掌,自身难保,又被人盯上了,怕连累了胜男,就让她一个人去投奔渭南。她小小年纪,一定吃了不少苦。” 叶风想起了楚胜男的日记,里面曾经提到她被人掳走,庄白衣救出她后,在路上遭遇了高手伏击,身受重伤。 原来,这个高手就是冰飒。 杨北冰给汤里添了水,插口道:“老爷子,你这么厉害,帮忙看看他的伤,有办法治好吗?” 庄白衣沉吟道:“小叶的伤要治好倒是不难,可惜经脉重创,一身修为尽毁,我只能尽力而为,如要恢复旧观,却非我所能了。” 叶风倒很看得开,更郁闷的事都经历过,况且这身修为说白了也是捡来的,“没关系,没了大不了再练么。” “嗯,小叶你为人豁达,难怪年纪轻轻就到了化神境界。在没有灵气的地球,能修炼到这种地步,自有莫大的际遇和机缘,这个我就不问了。 “不过,若是方便的话,最好能告诉我你所修习的功法,医治时好有所针对,对你日后重回境界会有所裨益。” “是《三生剑诀》。” “什么,你是秦人!”庄白衣猛地一把抓住叶风的手臂。 杨小琪不高兴了,“老爷子,别动不动这么一惊一乍的,他这断胳膊断腿的哪儿经得起您老这么折腾。” 叶风苦笑道:“我不是秦人,我去过秦国。老爷子,您到底是什么人?” 庄白衣脸色变了数变,终于松开了手,“抱歉,我失态了。” “老爷子姓庄,莫非跟庄子有关?” “老夫就是庄周。” 杨小琪撇了撇嘴,“不要告诉我,您老已经两千多岁了。” “老夫虚度两百寒暑又七个春秋。” 果然,自己的猜测就算不中,恐怕也相差仿佛。叶风哑声道:“您的意思,您来自那个世界?” “正是!” 叶风盯着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您不可能是庄周,因为,我见过庄周这个老匹夫!” “哦,你见过庄周?说说看,你见到的庄周是怎么样的人。” 叶风咬牙道:“是个死胖子,长相极其猥琐!” 庄白衣笑着点了点头,“嗯,恐怕就是这个老匹夫了。” 杨小琪看看老的,再望了望小的,觉得他们都疯了。 叶风咂巴咂巴嘴,“说实话,您是阿胜的长辈,论辈分我管您叫声爷爷。您这样讲话没个谱,挺没意思的。” 庄白衣并没有在意他的无礼,追问道:“你见到他的时候,他手里有没有拿着什么特别的东西?” 叶风没好气的说道:“一卷玉简,上面刻着《逍遥游》,自恋的不得了。” “是不是这样的?”庄白衣把手里的翠绿竹子伸到他面前。 这次竹子还是竹子,并没有幻化成一本书。 叶风却看的分明,竹子并非竹子,而是一根玉简,上书一行篆书小字。 “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正是《逍遥游》的最末一句。 “这......” 他虽未说出口,庄白衣却已从他的表情中得到了答案,思索片刻,开口道:“我就是庄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见到那个是怀霜客。” “怀霜客?”叶风从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物。 “嗯,怀霜客,并非是那个世界的人。” 叶风很想说,贵国真乱哪。 “怀霜客是他在世间行走的号,他本来的名字,叫做‘霜’。其人修为已超越了合道境,我怀疑他来自仙界。” “嘶,仙人......”好像仙帝、仙君什么的名字确实都是一个字,只不知这仙人跟帝君奕的死有没有关联。 “他夺了我的《逍遥游》,幸亏最后关头我扯断了韦编,抓住了这枚玉简,才逃得性命,却不期坠入了这方世界。” 叶风听得直咋舌,连仙人都要觊觎,这玉简比想象中更不简单。他想到了一个问题,便问了出来,“庄爷爷,这篇《逍遥游》是您刻上去的?” 庄白衣点了点头,回忆道:“当年秦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以和氏璧制玉玺,作为皇帝信物。 “老夫的炼器手段,天下不做第二人想。李斯专程邀请我赴咸阳炼制玉玺,我本不欲与秦廷有何纠葛,却听闻和氏璧乃天地异宝,思虑再三,最终应允前往。 “玉玺炼制极为顺利,器成之日,天地异象,福泽祥瑞,始皇帝甚悦,欲厚加赏赐。 “我无意爵禄,当殿欲辞。正要开口,忽然心有所感,便改口求始皇帝赐下和氏璧残片。” 叶风接口道:“于是,您用它制成了《逍遥游》玉简?” “正是,至于为什么要制成玉简,如何制作,这一切的念头,在我拿到和氏璧残片时,俱都浮上心头。 “我当时心生恐惧,发觉有什么意志在影响我。然而,这意志煌煌正道,隐隐与我追求之道暗合,似来自世界宇宙本源。 “与之对话,如同与天地大道对话,让我获益良多。 “如此,既不违本心,我便放下戒备,潜心炼制,历五十载,玉简终成。” 叶风又问道:“据我说知,玉简有诸多神奇的功用,譬如您刚刚使用的攻击手段,是您在炼制时加进去的吗?” “我也不知道,似乎它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第七十九章 金匮遗书 翠绿色的玉简,不过一残牍,却夺天之巧,物不足以饰之,宛若世间亘古至美的存在。 叶风原先对庄周提到的疗伤一事并未抱有多大的希望,这里是现实世界,没有那么多的奇迹。然而,和氏璧和《逍遥游》的种种玄奇神妙,让他的心里忍不住生出些许期待。 玉简光华大盛,空气中弥散出馥郁的清香,饱含着生命的力量。是灵气,玉简中蕴含的灵气绵绵不绝,浩如烟海。 叶风眉心的一抹灰败死意数度枯荣,悄然流去,取而代之的是川流如织的生生不息。 “呲啦”一声,手腕上的绷带撕裂,叶风抬起了手臂,反掌观纹,皮肤光洁就像新剥了壳的鸡蛋。 大粽子往前跨了一步,裂帛声不绝于耳,粽叶化作无数碎片随风扬散。 久违的力量游走全身,叶风感觉自己像重生的战神。 庄周叮嘱道:“你的骨头还没长好,这段时间切忌与人动手,最好不要提重物。” 杨小琪望着他,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 一阵冷风吹来,叶风只觉胯下凉飕飕,才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赶忙伸手遮住要害,笑骂道:“死丫头,快去帮我找件衣服。” 杨小琪撇了撇嘴,“多稀罕,搞的跟欠你似的。” 穿上杨小琪找来的僧人起居服,手里捧着一碗热腾腾的野菜汤,惬意的喝上一口,叶风感觉自己如脱缰的野马般跑偏的人生轨迹,终于开始回归了正途。 “庄爷爷,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庄周苦笑道:“似乎也没什么好去处,这回走漏了行藏,又得躲一阵了。” 叶风知道庄周忌惮的是冰飒,她就好像一座越不过去的高山。他有种预感,她还没有死。 “您有没有想过,回去秦国?” “这些年,我一直在苦思回去的办法,之所以来到这里,多半跟《逍遥游》有关,可惜我手里只剩下一枚。” 说到这里,庄周忽然眼睛一亮,“你有办法?” “您若是没有其他安排,不如跟我去渭南基地走一趟吧。” 叶风不敢把话说死,万一基地不同意,或者系统出什么幺蛾子,少不得会生出些波折。然而,这个忙,无论如何是要帮的。 “好,好!”庄周捋了捋白胡子,大是欣慰。 “对了,您手里的玉简就是第一书吧,真的能见到每个人最想得到的那本书吗?这未免太神奇了。” 庄周笑着摇了摇头,“玉简虽是玄妙,却不能无中生有,不过是幻术罢了。老夫闲来无聊研究一下人心,以讹传讹成了什么第一书,倒惹来不少麻烦。” 叶风失望道:“哦,还想看看《降龙十八掌》呢。” 庄周把玉简递了过去,“相由心生,若你从未读过《降龙十八掌》,翻开来见到的只有白纸。” “咦,这是什么?” 叶风接到手里的却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方金色的匣子。 匣子入手极其沉重,疑似纯金打造,正面密布祥云纹理,还有一些晦涩莫名的图案。 金匮并未上锁,揭开盖子,里面是一幅卷轴。 叶风一探手抓住了卷轴,眼前忽然耀出一团金光,金匮消失不见,似乎它的存在,只为了打开的那一瞬的仪式感。 “你们看见了吗?” 杨小琪摇了摇头,她只看见叶风在煞有其事的抽风。 庄周莞尔道:“你看见的只属于你,旁人是瞧不见的。” 叶风重新低下头,把注意力放回手中的卷轴,轻轻展了开来。 卷轴上的文字十分古怪,他可以确定自己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见过类似的文字,却偏偏能够读懂它们的意思。 那是一种极度玄奥的体验,如同卷轴绕开了视觉,直接和他的大脑发生交流。 一个肃穆威严的声音,仿佛在他的识海深处响起,若远若近,四面八方。 “吾人谓奕......” 那声音浩瀚无涯,宛若神明俯瞰众生,不对,那便是神明本尊! 奕,竟然是帝君奕。 “得吾之书者,当为我诛尽仙君霜、仙君离、仙君谦之流。若立此誓,则下观之。” 果然,怀霜客就是仙君霜,是谋害帝君奕的元凶之一,自己误打误撞,竟敢不小心卷入了神话层次的角力,不知是该惶恐还是骄傲。 仙君又怎样,怀霜客老匹夫,暗算了老子,不用还的吗? 想到此节,叶风不禁生出一股豪迈之气,干了! 本来就要干的私活,这回还有人出经费,听帝君奕的口气,接下来会有大礼拜,有便宜不趁王八蛋。 “好,我答应你!” 话音方落,狂风大作,电舞龙蛇,一股浑然天成的气势,如波涌跌浪弥漫千里。恍惚间,他看见一条寂静无波的长河,蜿蜒于虚空之中,仿佛超越了时空,难以用寻常的度量衡来计算其宽窄长短。 长河一闪而逝,没入他的识海。 叶风心中升起明悟,这誓言恐怕没那么简单,刚才那一瞬间他分明感受到了命数的扭曲。 然而既出本心,却没什么好后悔的。 “从来散之必有其统也,分之必有其合也,以故天壤间四面八方,纷纷者各有所属,千头万绪,攘攘者自有其源。盖一本散为万殊,而万殊咸归于一本,事有必然者......” 这段话,叶风就完全不懂了,总之,听上去很牛逼的意思。 “当汝行矣君之誓,助吾雪仇,将尽得我之藏。” 最后这句却是听懂了,完成任务后,帝君大大还有大礼包相赠。 只不知宝藏在哪个世界,倘若是在仙界,却未必有命享用。 但是,不该先预付点定金吗? 再看那卷轴,忽的火苗一闪,迎风而燃,顷刻间化为灰烬。 灰烬中落下一本册子,“吧嗒”一声砸在脚面上。 莫不是那话儿来了? 叶风心里一动,定睛瞧处,只见封面上书八个大字:“万象万劫不灭神功”。 一看名字就是很厉害的样子,叶风心满意足的捡了起来,翻开第一页,白纸,沾点唾沫再翻一页,白纸,哗啦哗啦翻到最后,全是白纸。 坑爹呢,果然是没看过的书,再牛逼也是白纸啊。 陡然间,物换星移,周遭景物早换了模样。漫天繁星闪烁,璀璨如炽,数据流物化成道道流光,潮水一样向他涌来。 叶风如遭五雷轰顶,头痛炸裂,心里却如同明镜。 原来如此,元君说过,他师兄留下了一部绝世功法,机缘到了,就能得到。 这部功法,就是《万象万劫不灭神功》! 原来,帝君奕在他的意识体中丢了一个压缩包,一直在等待正确的打开方式。 “哈哈,哈哈,哈哈哈!” 忽然脸上一痛,挨了一记耳光,耳畔传来杨小琪关切的声音,“叶风,你疯了?” 傻笑完全停不下来啊,“哈哈,这回发达了!” 只不过,解压出来的信息少说有几百个t,如此海量的信息,学到猴年马月才是个头啊。 第八十章 归途 面对庄周和杨小琪的询问,叶风只大略解释了得到一篇功法。 至于是什么,他没有讲明。 黑暗时代的人,都恪守一个基本的道理:永远不要去考验人性。 如果条件充足,一个圣人也可以瞬间转变为恶魔。无所谓光明或是黑暗,纯粹都只是本性而已。 《万象万劫不灭神功》明显的不同于叶风以前接触过的《三生剑诀》和《玄天图录》,他不知道怎样描述这个不同,因为这部功法和元君给他的仙诀一样,同样无法用语言描述。 但是至少有一点,作为仙界的顶级功法,需要的灵气支持是难以估量的。 玉简蕴含的灵气仿佛无穷无尽,不过那是庄周的宝物,灵气在地球环境下得不到补充,万一对宝物本身造成损伤,实在不好交代。 庄周也不建议他现在开始修炼,经脉严重破损的情况下,盲目修炼新的功法等于自杀,功法越是厉害,死得越快。 叶风的境界跌落到炼气初期,随之而来的另一个后果是肉体的炼体实力也大幅削弱。 如果再遇见磨人,被撵成狗的就是他叶某人了。 他的实力在短期内不可能恢复,那么冰飒始终是悬在三人头顶的一把利剑。庄周提议立刻启程,连夜赶路。 一路上经过了几座废弃的城市,再没有像洛阳这样的城。 废墟中偶尔会见到结伴出来搜寻食物的人类幸存者,他们衣衫褴褛,目光呆滞,如同行尸走肉。 杨小琪忍不住喊道:“我们要去渭南,你们要一起去吗?” 没有人回应,他们麻木的活着,仅仅是活着而已。 叶风毫无疑问是个吃货,杨小琪二级强化的饭量也不小。收集食物花费了他们大量的时间,主要的收获是变异生物,变异兔子,变异老鼠。 高温可以杀灭病毒,味道却实在不敢恭维。 叶风开始想念洛阳的美食。 第七天的下午,洛阳城再度出现在地平线。 望着城头上来回走动的黑暗武士,他知道,奇迹消失了,没有人得救。 尽管事先有了心里准备,真的看见了,还是让人唏嘘不已。 三人商量了一下,在叶风的坚持下,庄周和杨小琪留在城外的工厂,由叶风偷偷潜入城内查探消息。 黑暗生物控制下的洛阳,并没有正儿八经的组织防卫力量。除了城门口附近因为聚集的黑暗生物比较多,不适合通过外,60公里长的城墙对叶风来说形同虚设,处处都是入口。 他把轩辕神剑背在背上,轻而易举的翻墙而入。 城内依然处于混乱之中,随处可见捉对厮杀的黑暗武士,胜利者会杀死对手,并取走脑后的黑晶,迫不及待的抛进嘴里大口咀嚼。 有少部分街区,产生了黑暗领主,开始一定程度的恢复秩序。黑暗武士有组织的清理街道上的尸骸,并有小规模的巡逻队伍维护领地。 转悠了个把小时,没有见到一个活人,叶风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如今的洛阳,不再是人类的城市。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李湮哪里去了,杨北冰还活着吗? 这些问题,没有人可以回答。 黑暗生物不是爱聊天的物种,几个黑暗生物凑在一起,往往半天都听不到一句对话。 抓个俘虏拷问,更加不切实际。 黑暗生物之间存在着某种奇特的联系,杀掉问题不大,抓住拷问的唯一后果就是暴露自己。 叶风现在的实力掉了一大截,一旦被堵上,能不能杀透重围还得两说。 他似乎失去了方向,搜遍全城当然不现实,不如去洛阳第一军军部去看看。 悄悄干掉了门口的几名黑暗武士,他进了电梯,直上顶层。 电梯门打开,走廊里到处都是血迹。地上的尸体被啃的面目全非,只能从破布一样的军服上大致判断出死者是李湮的女秘书和几名参谋军官。 从留下的痕迹看,李湮没有回来过。 他下了两层,去到监控机房,同样没有活口。 监控系统还在工作,他没有那么多时间翻看录像,只拆下一些硬盘,找了个背包装了起来。 磁盘阵列非常庞大,全部带走肯定是不现实的。他没有足够的专业技术进行筛选,拆下来这些硬盘有没有包含有用的信息,全看运气了。 最后,他去了李湮安排给他的房间。 房间的衣橱里挂着一套陆军上校常服,和他在典礼上穿的那套礼服是一起订制的。 他脱掉了僧袍,对着镜子换上了军服。 就当作是纪念吧,至少,洛阳第一军,还有一名上校。 走出大厦,他回头望了一眼。 再见了,洛阳军。 他不知道的是,此刻的李湮和杨北冰,正在地下金库,距离他直线距离不到五十米。 出了城,他特意去了和冰飒决战的地方。 他没有找到沈侯,离开的时候,脚踩中个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轩辕神剑的剑鞘,为了典礼,李湮特意让人订制的。 如今物是人非,伟大的“救世军计划”,终究不过南柯一梦。 既然没有发现杨北冰的机甲,理论上他还可能活着,然而这样的找法无异于大海捞针。 杨小琪不死心,又进城去找了两天,一无所获。 有的时候,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杨小琪离开洛阳的时候心情极其矛盾和复杂。 五天后,三人到达了渭南基地。 穿过外围难民营热闹的街道,叶风的心中恍如隔世。 接到消息的黄杉亲自迎到了基地大门口,看见叶风的上校军服,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三哥,有沈侯的消息吗?” 黄杉摇了摇头,基地得知大战爆发的消息已经是几天后的事情了,为此基地方面紧急调用了一颗卫星,然而得到的资料相当有限。 基地在地球世界的布局,始终是太少了啊。 回归基地有一些程序要走,主要是防疫方面的,完了就是大吃一顿了。 得知杨小琪在机甲方面的才能后,黄杉很感兴趣,把她介绍给了专家组。 正巧物理学家高柏霖是杨小琪父亲的好友,见到杨小琪后老泪纵横,高兴得不得了。 黄杉对庄周格外的重视,特意邀请他到办公室,关起门来聊了四个多钟头。 对于叶风这样跑惯了秦国的特勤人员来说,庄周也就那么回事,不就是位老先生么。 很快,他就见识到了庄周的威力。 这可是庄周啊,基地建成到现在,来过的大咖,有哪个腕儿大的过庄子的? 基地的管理层一个一个的请求庄周接见。最后,专门在大礼堂组织了一堂国学课,由庄周亲自讲述庄子的哲学思想。 当然,与会的大部分学员,都不知道讲坛上站的是庄子本人。 讲坛上的庄周仙风道骨,讲课风趣幽默,礼堂里掌声不断。后来,基地里兴起了国学热和庄子热,却是始料未及的。 第八十一章 神都洛阳 弹指千年,刹那沧桑。 谁参了天机,让因果露出明亮。 左手是轮回的前世注定,右手是宿命的今生绝唱…… ──《通天帝国》 “传送程序启动......” “警告,发现异常干扰源......” “警告,不能达到曲率连续......” “警告,曲率修正失败......” “警告,传送中断......” “警告,致命错误......” “警告,传送中断失败......” “啊,啊,啊,啊,啊......” “噗通!” 叶风从高空中坠落...... “敦,敦,敦,敦,敦......” “噗啦!” 冲破水面,叶风大口的喘着气,视线模糊,思绪彷徨。 战舰,庞然的战舰,千帆破浪,仿佛无穷无尽,泊满了整个港湾。 我了个去,这是秦国?秦国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夸张的水师?! 转头望去,一尊百丈高的大佛。 先上岸再说,叶风手脚并用,朝岸边游去。 “哎!” 胡子哥坐在石栏上,往嘴里抛了一枚干果。 叶风汤汁淋漓的攀上了一块堤石,“哎?” “说你呢!” “你在叫我?” “嗯,你是偷渡来的吧?” “偷,偷渡......” “你的服饰好生奇怪,倭国人?” “你才倭国人,你们全家都是倭国人。” 胡子哥有点生气,“我怎么会是倭国人,吾乃大唐人士。” “大,大唐人士?” “我叫狄仁杰。” “狄,狄仁杰......” “对,你呢?” “我叫叶风,这是哪儿?” 狄仁杰伸出手来,拉了叶风一把,把他提上了堤坝,“欢迎来到世界的中心,神都洛阳!” 果然,系统又乱来了,干扰源恐怕就是那枚玉简,不知道庄周怎么样了。 “狄哥啊,你有没有见着一个白胡子老头?” “白胡子?没有。白头发有一个。” “在哪儿呢?” “诺,来了。” “狄仁杰,你在这里干什么?” “东来啊,你这样整天没头苍蝇似的,不是个办法,要留给自己一些时间思考。” “你在思考什么?” “我在想,静儿现在在干什么?” “哦,刚刚静儿问我,狄仁杰在干什么,你们还真是般配啊。” “啊,差点忘了,我来介绍,这位是大理寺少卿裴东来。” “久仰,久仰,小弟叶风。” 裴东来见他虽有些狼狈,但眉宇间气度不凡,这洛阳乃是藏龙卧虎之地,倒不敢怠慢,“叶兄客气了。” 狄仁杰望了望天,“东来啊,天色不早了,不如我们去吃饭吧。” “不去了,我要趁天黑前再去贾颐的家里看看。” “诶,饭总要吃的,再叫上静儿一起吧,我有些天没见着她了。” “两位,稍等我一下。” 叶风一个猛子扎进水里,过了大概有一盏茶的功夫,等的狄仁杰都有些心焦以为他淹死了,才“哗啦”一下冒出水面,手里举了个包袱。 “行李掉水里了,还好找到了,这顿我来请。” 裴东来的注意力被他的轩辕神剑吸引到了,“叶兄这把剑看上去很是不凡,可否借东来一观?” “好说!”叶风初来乍到,正欲结交二人,自然无有不允,轻轻一抛将剑连鞘丢给裴东来。 裴东来轻舒猿臂抄在手里,入手陡然一沉,却是猝不及防,连忙原地打了个旋,暗运内劲,方才稳住身形。 “叶兄的剑,竟如此沉重,怕是不止两百斤了吧?” “哦......”叶风不明白裴东来这话的意思,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锵!”宝剑出鞘,一阵森森寒意,让裴东来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忍不住赞一声,“好剑!” 还剑于鞘,抛回给叶风,叶风随手接过。 裴东来的眼睛微微眯了眯,“叶兄好俊的功夫。” 叶风谦虚道:“常年出门在外,练了几手三脚猫的功夫傍身,让裴兄见笑了。” 他抬起头望了一眼大佛,装作不经意道:“这座佛像好生高大。” 狄仁杰望向大佛,神情有些复杂,“此乃通天浮屠,高六十六丈。世人皆知:浮屠落成之日,女皇登基之时。” 明堂(通天宫)乃武瞾为其帝王梦而处心积虑营造的神圣舞台,她从这里获得天赋权威,借昊天上帝之名号令天下,登基大典之在明堂举行无非是向朝野宣布我武瞾乃上天遴选,今起正式代李氏宗室而立于人极。 不管朝堂上如何腥风血雨,这个历史时期在民间,是相对和平稳定繁荣的。对叶风来说,是一个危险程度极低的世界,倒不忙着离开。 更何况,这可是盛唐,岂容错过。 开放、包容、自信,懂得享乐的唐人,美食文化和秦人不可同日而语。 上官静儿更是秀色可餐,虽然一身男装打扮,依旧美的不可方物。 “多面佳人”上官静儿,她一入眼帘便显尊贵,有人说她是武则天的完美复刻,她与武则天心灵相通,天后的一举一动她都能知晓其意,她硬气起来如“百炼钢”,又能在下一个瞬间“化为绕指柔”。 那是狄仁杰的女人,叶风可招惹不起,所以他埋头对付面前的佳肴。 上官静儿眼睛忽闪忽闪的盯着叶风看了一会儿,纯粹是出于职业习惯,叶风除了吃相比较有趣外,并没有太多吸引她的地方,她更在意的是狄仁杰。 “一会儿我帮你把胡子刮了吧。” 狄仁杰刚把杯子举到唇边,闻言被呛了一口,“噢,好,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有个人关心的感觉其实还蛮好的。 “去你那儿吧。” 裴东来咳嗽一声,“你们俩怎么回事,当我们是死人啊。” 上官静儿剜了他一眼,“话多的人,通常都死的比较快。” “唔,吃菜,吃菜。” 叶风发现一个问题,菜固然好吃,然而好像吃不饱。 不能再吃了,上官静儿是个有格调的人,旁边坐了这么一个吃货,已经让她开始有点不愉快了。 他端起酒杯,“小弟初到洛阳,就有幸认识几位人杰,真是一见如故,我敬大家一杯,先干为敬。” 喝完放下酒杯,“喀嚓”一声,白瓷酒杯碎成两半。 上官静儿多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裴东来笑道:“叶兄神力过人,恐怕用不惯这种小酒盏。” 狄仁杰唤声小二,“取个大碗来!” 叶风忽然回过味儿来,似乎是重力问题,这里的重力要低得多,属于低密度环境。 怪不得刚才一路走来感觉都怪怪的,还以为是传送带来的副作用。 之前裴东来说轩辕神剑有两百斤,事实上轩辕神剑在现实世界的重量是三十几公斤,也就是说这里的重力大概是三分之一? 第八十二章 太上无极 酒楼名叫望月楼,因为有叶风这个外人在,众人只闲谈些风花雪月。 问起叶风的来意,他托辞是外来的客商。狄仁杰等人与他并无利害交集,却也无人多问。 旁边几桌聊得热火朝天,说话都跟打了兴奋剂一样。谈理想,谈人生,谈世界格局,尽在掌握! 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是联合国秘书长,拿500亿救市?行,反正公仓私廪俱丰实,小邑犹藏万家室。 有的是钱,明天咱买了突厥吧?借他钱,让他拿黄金悍马换。 这叫什么?这叫盛唐!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有个宫人急匆匆寻来,原来是天后传唤上官静儿。 刚巧大家也吃的尽兴,就散了。 付账的时候,出现了个小插曲,叶风包袱里的钱,一种是仿制的秦半两钱,一种是金锭子。 半两钱当然是用不了的,就掏出一枚金锭,“啪”地一声丢在桌上,不料直接在桌面上砸了个洞出来,直出溜到地上。 凡是要带去秦国的黄金,全部是经过特殊的材料科技加工过的,密度是地球上黄金的3.19倍,要不然秦人可不会认为那是黄金。 放到这个世界,密度接近正常黄金的10倍。一枚五两的金锭,实际重量达到了五斤。 裴东来疑惑的捡起来,在手里掂了掂,指尖稍稍运劲,只觉质地坚硬。以他的指力,居然无法在表面留下痕迹。 “叶兄,这是什么金?” 大家一桌上吃饭,他当然不可能当着店小二的面拆台,所以不问这是什么,而是问这是什么金? 叶风一时语塞,怎么没想到这茬,忽然急中生智,笑言道:“这是星金,《竹书纪年》载:‘夏禹八年夏六月,雨金于夏邑。’天降赤炎,星辰坠地,雨金三日,是为星金。小弟也是偶得之。” 这套说辞,却是古长风解释星炎金的来历时说给他听的,套用在此处,倒也严实合缝。 “原来如此。”裴东来不疑有他,这么重的金属,的确闻所未闻,于是递给小二。 小二支支吾吾不肯收,“客官这金,小人不识得,却不知如何作价。” 狄仁杰接过金锭,举在手里对着灯火照了照,嘴里啧啧称奇,“如此宝物,叶兄竟然拿来会钞,也算明珠暗投啊。” 叶风苦笑一声,“不瞒狄兄,小弟的货船翻了,丢失了贴身财物,只捞起这一包星金,原本是打算找个识货的人变卖的。” 狄仁杰打了个圆场,“叶兄远来是客,这顿不如我来请吧。” 掏出一块碎银打发了小二,又道:“叶兄既然有心发卖,不如将这枚星金转让于我,不知叶兄能否割爱。” 叶风自然无有不允,“既蒙狄兄不弃,便赠予狄兄了。” 狄仁杰哈哈大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我这里有黄金五十两,望叶兄也莫要推辞。” 狄仁杰前些日子刚觐见过天后,得了不少赏赐,如今也算是个土豪。 叶风知他一片好意,况且出门在外,无钱傍身确实寸步难行,便也不矫情,道了声谢,接了收进包袱。 出了望月楼,叶风开口告辞,狄仁杰叮嘱若有闲暇,可到城中驿馆寻他。 裴东来牵了马,说是天色尚早,还是想去贾颐家走一趟。 叶风抬头望了眼月儿高,心说都快半夜了吧,还真是个敬业的人。 他对唐代的历史并不熟悉,虽然听过狄仁杰这个人,对他查过的案子却没什么概念,自然没办法剧透。 于是拱了拱手,预祝顺利。 裴东来望着叶风的背影,开口道:“狄仁杰,这个人不简单啊。” 狄仁杰不置可否,“你莫非还打算查上一查?” 裴东来笑了,“等下次吧,最近忙坏了。” 叶风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洛阳夜间并无宵禁,唐人的夜生活极其丰富多彩,让人目不暇接。 沿途行过一座正在修建的教堂,内外都是脚手架,顶部的十字架尤为醒目,形制是华人世界最多见的所谓“拉丁十字”,横竖两端都有若干圆圈,不带有耶稣受苦像。 在唐代,发源于西亚的耶教大体有了西方基督教和东方基督教之别,传入唐朝的是东方基督教的一个分支,称东方教会,即景教。 景教始入华在贞观年间,到唐武宗灭佛,便连同祆教、摩尼教等于中原大地消失了。 武则天继承了贞观以来的开放政策,景教方兴未艾,于神都洛阳各处都有教堂兴建。 逛着逛着,不知不觉到了城西,行人稀少,树木繁茂,月色下,又是另一番清雅景致。 忽然,从道路一侧闪出一员军官,手中配刀连鞘一举,喝道:“前方禁止进入!” “哦,这位军爷,前面是什么地方啊?” “你无需知晓。” “好吧。” 叶风假装原路退回,脱离了对方视线后,向左侧树林绕去。 本来只是瞎逛,去不去都在两可,军官搞的神神秘秘,倒勾起了他的好奇。 在密林中走着,他意外的感受到一丝灵气。 咦,这是个有灵气的世界? 越往里走,灵气愈发的浓郁。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眼前豁然开朗,一片开阔地,中间是一个建筑群,俨然是道家道场的所在。 道观入口处,一头玄武石龟驮着一块巨大的石碑,上书“太上无极圣地”六个大字。 他放出神识,道观周围并无兵丁把守。 过了石碑,是二十八星宿的雕像,以一种古怪的位置排布着。也里面估计有些说道,不过于叶风这样的门外汉来说,也就看个热闹。 这地方透着一股子诡异的味道,换个人或许就萌生了退役。叶风在此地无牵无挂,倒是不怕事儿大。 反正了不起拍拍屁股走人,谁栏得住。 在他的心里,隐隐有种优越感。尽管尚未与人动过手,然而,在低密度世界里,自己或许会是无敌的存在。 更重要的一点,雕像群中的灵气愈发的凝实了,远远的超过了秦国世界。或许,搞清楚这里的灵气来源,会是个修炼《万象万劫不灭神功》的绝佳所在,如此,便不枉来唐朝走一遭。 一抬头,硕大的匾额已在眼前:无极观。 眼角余光扫到一头鹿,虽说“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而叶风总共当过一天的上校,并没有为将的觉悟,目光不自觉的转了过去。 却听那麋鹿口吐人言,“你是何人,闯入禁地,该当何罪?” 哟,畜生会讲人话,妖怪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