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情你妹起来嗨》 第一章 被电话吵醒的时候,宁朗有一丝的恍惚,他迷迷糊糊地摸了半天手机,都没有找到。半梦半醒地睁开眼,发现自己睡在一个有些熟悉的地板上,再挣扎着张大眼睛,便看见了在沙发上睡的像猪一样的罗永宁。 宁朗晃了晃脑袋,坐了起来,摸到了电话,按了接听。 电话那端的声音有些嘈杂,宁朗对着电话喂了一声,半天才听见一个清亮的女声:“是乐松客栈的老板吗?” “对的,请问您有什么事吗?”宁朗清了清有些干涩的喉咙,尽可能温和的回答道。 “是这样的,我在网上定了今晚的房间,想问一下您今晚方便去车站接一下我吗?”女声微微有些羞涩,“因为时间有些晚,我一个人又有些不安全,我会正常付给您车费的。” “一个人?”宁朗皱眉,随即说道,“没关系的,正常订了房间也是包括接站的。您告诉我时间车次,到时间我会在出站口等你。” 女声开心的道了谢,留了时间车次,欢快的挂了电话。宁朗握着电话发了会呆,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发现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 昨晚跟罗永宁在酒吧喝了个爽,之后回到客栈又续了个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宁朗回头看看在沙发上睡的正爽的罗永宁,抬脚将他踹了下来,昨晚两个人都喝了烂醉,结果罗永宁睡了沙发,让自己居然在地上睡了个爽。 罗永宁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宁朗放大的脸,吓得整个人一个激灵,“操,你他么要吓死老子。这才几点,你不睡也就算了,踹我干蛋?” 宁朗从冰箱里拿了瓶水,喝了一大口,将手机送到罗永宁眼前,“你看看几点,睡的跟猪一样,你到是给我解释一下,为啥你睡在我的沙发上,我睡在地上?” 罗永宁揉了揉眼睛,嘟嘟囔囔地回答:“我连昨天晚上怎么到的你这儿都不记得,上哪记得你为啥睡地上,你没睡门外大街上就高兴去吧,自己家地上有什么可嫌弃的?” 宁朗扔了一个抱枕砸在罗永宁脸上,“昨天熊蛋在这撒了一天的欢,鬼知道它尿没尿在地上。算了我去洗个澡,你也别睡了,起来弄点吃的。” 罗永宁抱着抱枕瘫在沙发上,“宁朗,你一个人管着一大间客栈,就不能学学做饭,保证一下独立生活的能力?” 回答他的只有哗哗的水声。罗永宁只好晃荡着起身,先到卧室把被关了一整宿,挠门挠的正开心的熊蛋从屋里放了出来。然后起身进了厨房。 宁朗洗完澡出来,就看见熊蛋正屁颠屁颠的跟在罗永宁身后,看见宁朗出来,立刻转向朝着他扑了过来。 宁朗揉了揉熊蛋毛茸茸的大脑袋,给它倒好了狗粮,打开了门,阳光洒进屋子,暖洋洋的。 现在是淡季,昨天晚上整个客栈除了他跟罗永宁这两个醉鬼,只有一对毕业前出来旅游的小情侣。宁朗探头看了一眼,房间门已经上了锁,大概一早起来就去镇上转了。 宁朗靠回沙发上看着熊蛋吧唧吧唧的吃着正香,感觉到自己的肚子也唱起了空城计。正想着,罗永宁从厨房端了两碗面出来,放在茶几上,撇撇嘴,“大少爷,您的早餐好了。” 食物的香气让宁朗心情大好,顾不上与罗永宁斗嘴,便端起面碗吃了起来。 “对了,林子昨天打电话,说明天回来,一起去接他?顺便凑个局一起吃个饭?”罗永宁一边吃饭,一边开口道。 宁朗皱了皱眉,“古镇搞了一个什么旅游节,我刚才看了一眼订单,今天还好,只有两单。明天房间都订满了。人多了事儿肯定多,我得在这盯着。等过几天人少了,再聚吧。” 罗永宁将空碗扔到茶几上,“成,好歹你也算是有个正事儿的人。林子也不是外人,过几天再聚也一样。” 吃过饭,罗永宁拍拍屁股就走了,说是要回去补个觉,晚上约了一个大美女一起泡吧。宁朗百无聊赖的抱着熊蛋,靠在沙发上发呆。 毕业至今也就不到半年,他这个小客栈到开的还算火热。最起码,能让他一个人一条狗保持着超过温饱线的生活水平。外公去世前留下这个院子给他也只是想给他个念想,大概也没有料到,他会把这里变成一座客栈。 霞绍古镇是国内有名的旅游景区,靠景区吃饭几乎是古镇内居民的本能。宁朗从小在外公家长大,眼看着古镇变得越来越商业化,越来越陌生,但是在毕业后,他还是回到了这里。 外公留下的院子距离商业街只有几百米,宁朗大学毕业后,就把几间屋子翻盖成了一栋看起来古色古香的二层小楼,开了这家客栈。临街的这间屋子是外公以前的房间,宁朗没舍得拆,重新装修了一下,便住了进来,既有自己的空间,又方便照看客栈。 客栈刚营业的时候客人不多,宁朗经常一个人在这个院子里过夜,罗永宁来看了他一次,第二天就送过来一只两个月大的小金毛,被宁朗取名熊蛋,这才小半年,就从一个小毛球长成了一只大肉团。 宁朗靠着熊蛋发了一会呆,终于起身收拾了一下院子,给自助售货机里添置了点东西,又牵熊蛋出去巡了巡街,吃了点东西,天色就暗了下来。 回到家的时候宁朗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七点半了,上午打电话的女生晚上八点到站,宁朗把熊蛋关进屋子里,准备出门。 正处于秋末,天黑了以后气温也明显地降了下来,冷风嗖嗖地吹到身上,宁朗不自觉地裹紧了外套,快步向停车的地方走去。 等到了火车站,宁朗才知道,火车晚点了半个小时。他靠在车门,抬头看了眼火车站外大屏上的晚点提示,点了一根烟。 在火车站门口等人,他已经很熟悉了。客栈开起来之后,为了更多的招揽客人,宁朗跟古镇内其他的客栈一样,入住就包接站,大多数客人都不会拒绝这样的方便,当然也有例外。上午下单的那位男士到现在还没打电话过来,希望不会在半夜打电话过来,告诉宁朗他在车站了,让他立刻来接。 这种客人宁朗也不是没遇到过,但是开门迎客,又是自己定好的包接站,遇到这种客人,也只能自己承受。 待接到那个有些聒噪的小女生赶回古镇的时候,已经将近十点了。把车停在古镇外的停车场,宁朗在前面带路,领着那个小女生朝客栈走去。 回程的一路上,宁朗已经知道了这个小女生大四在读,想在毕业前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就买票一个人跑到霞绍古镇来了。 宁朗不是一个话多的人,跟陌生人更是。一路上一直是小女生在说话,他偶尔回答几句。冷风吹在身上,宁朗忍不住加快了脚步,拐到客栈的小巷上,他一眼便看到了客栈大门口昏黄的灯笼下,靠墙站着一个黑色人影。 霞绍古镇的治安一直都还不错,尤其是客栈的这个位置,周围都是多年的老街坊了,只一眼,宁朗就看出来这是一个陌生人,他皱了皱眉,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繁华的商业街,对身后的小女生说道:“你先在这里等一下。”说着大步朝着那个人影走去。 听见脚步声,那个人影抬起了头,看见宁朗走过来,站直了身体,率先开口:“你是这客栈的老板吗?” 宁朗一愣,随机回神,“你是,上午定了房间的那个人?” “是。” 隔着昏暗的路灯,宁朗看到那是一个看起来还算年轻的男人,身材高大,眉眼淡漠,这种季节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修身针织衫,手上提着一个双肩包,正淡淡地看着宁朗:“麻烦能先开门让我进去吗?你应该也看到了,我现在并不是很温暖。” 宁朗回过神,急忙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客栈的大门,又回头叫了还站在巷口的小女生进来。 带两个人分别看了房间,登记了身份证,宁朗把钥匙分别交给两人,嘱咐道:“那把大的钥匙是大门的,剩下的那个是房间的。院内有自助售货机,有什么其他的需要可以叫我,我一般就在那个屋子里。” 小女生拿了钥匙,有些兴奋地回了房间。宁朗看了眼那个正要回房间的男人,回想了一下,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好像叫,“凌盛。”宁朗下意识开口。 叫凌盛的男人回头,疑惑地看着宁朗,宁朗递了一瓶水过去,“刚才让您在院门口等了那么久,实在抱歉。” 凌盛挑了挑眉,从宁朗手中接过了水,笑了笑:“谢了。这几天可能还要麻烦。” 宁朗耸了耸肩,“没关系,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您尽管开口。” “放心,我不会客气的。”凌盛笑着回答,然后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第二章 第二天一早,宁朗是被砸门声吵醒的,他闭着眼睛晃晃荡荡打开了门,感觉到熊蛋从自己身边挤了出去,才睁开了眼,还没来得及叫住熊蛋,就看到几乎伸到自己面前的一张脸,他怔了一下,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才发现是那对小情侣中的男生,“啊,是你啊,什么事?” 那个男生将一张纸伸到宁朗面前,“老板,退房。” 宁朗睁大了眼睛看了那张纸一会,才反应过来,那是押金票据,他接了过来,伸手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摇摇晃晃地走到那个房间,推开门随便看了一眼,然后在裤子口袋里掏了半天,摸出来皱巴巴的二百块钱,递给那个男生。 那男生看了他一眼,又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女朋友,伸手拿了钱,两个人头也不回的出了大门。 宁朗愣愣地在院中间呆了一会,正准备回房间再睡一觉,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宁朗被那突然的笑声吓得整个人一激灵,猛地转过头,才发现院中间的石凳上,正坐着那个叫凌盛的男人,自己刚才迷迷糊糊地转了半天,居然都没看见他,更让宁朗无语的是,熊蛋现在正趴在他脚下,欢快的打滚。 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才早上六点,宁朗清了清喉咙,“起挺早啊。” 凌盛从熊蛋的身上分出一丝注意力,看了宁朗一眼,“养成习惯了,最起码不会在清晨被叫醒的时候,光着上身就出来了。” 宁朗愣了一下,一低头,靠,怪不得觉得今天这么冷,迷迷糊糊的,他居然就这么出来了。还好前一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穿了睡裤,不然一大早起来在院子里遛鸟,他这客栈也没脸再开了。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凌盛,发现他正好整以暇地看着自己,唇边明显挂着一抹笑意。宁朗不知道是该骂这个明显看热闹的人,还是该骂自己糊里糊涂,在原地站了几秒,最他转身回了房间,换了一身衣服,收拾了一下才出来。 出来的时候,凌盛还坐在石凳上,洗过脸恢复了意识,宁朗才看清,他面前的石桌上还放着一个茶壶一个杯子,大清早起来喝茶,宁朗不知道该不该说他好情趣。 注意到他又出来,凌盛重新抬起头,拿了茶杯喝了一口,朝宁朗伸了伸下巴,“喝吗?” 宁朗回头拿了瓶可乐过来,在凌盛对面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起这么早,不出去逛逛吗?去爬爬城墙挺好的,这个时间游客少。” 凌盛笑了笑,开口:“爬完了。”顿了一下,他看了宁朗一眼,“早上起来空腹喝可乐,对胃不好。” 宁朗拧可乐盖的手停住了,正想着,凌盛将不知道放在哪的另一个杯子递了过来,“尝尝,我从家带的茶叶,据说是特供的。” 宁朗想了想,接过了杯子,喝了一口,清香中夹杂淡淡的苦涩。宁朗恍惚中想到,好像自从外公去世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喝过茶。 小的时候,每天午后,外公也会泡上一壶茶,坐在院子里,一边喝茶,一边给自己讲故事。也是在这个石桌旁,外公教自己书法,教自己下棋。而自己,也会在外公喝茶的时候偷偷地喝上几口,然后嫌弃地吐在一边,惹得外公哈哈大笑。 “你怎么了?茶不好喝?”凌盛有些诧异,低头又喝了一口茶,有些疑惑,“没有什么怪味啊,你怎么是那种表情?” 被从思绪中打断,宁朗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我是哪种表情?” “仿佛我的茶里有毒。”凌盛给宁朗又倒了些茶水,“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宁朗笑笑,“其实我不太懂茶,你这特供的茶叶在我喝来,跟十块钱一大包的也没什么区别。” 凌盛撇嘴,“喝茶喝的是一种心情,你喝了,觉得心里舒坦,那这茶就值了。” 宁朗将杯子放到桌上,伸手招呼熊蛋到自己面前来,一边揉熊蛋的脑袋,一边随口说道:“我昨天看你身份证是b市的,跑到千里之外大清早喝这么壶茶,我想你心里一定特别舒坦。” 凌盛愣了一下,忍不住笑弯了唇角,他将手里的杯子也放到桌上,伸手摸了摸熊蛋的头,“这狗叫什么?” “熊蛋。”宁朗漫不经心的回答,“我一会要带熊蛋巡街去,我看你也很闲,要不要一起去?” 凌盛抬头看了一眼宁朗懒洋洋的表情,回答:“既然被你看出来了,那我就跟你们一起吧。” 宁朗起身抻了个懒腰,“那成,你先跟熊蛋玩会,我去把刚退的那个房间收拾了,今天客人挺多的。” 凌盛随意应了一声,低头跟熊蛋练起了握手。只一会,他就发现,眼前这只传说中应该很聪明的金毛,跟它的主人一样,有些呆呆蠢蠢的,练一个握手,他整只右手都被这只狗舔了个遍。 凌盛正想起身回房间洗个手,突然听见刚那个房间传出了一声气愤的骂街声,凌盛正犹豫,看见熊蛋已经嗖的一下蹿进了那个房间,凌盛想了想,也跟着过去。 探头进去,就发现那小老板正站在地中间,手里举着一个避孕套的空盒,而他面前的地上,明显正摊着几个用过的避孕套,还有满地的用过的卫生纸,熊蛋正好奇的凑过去,被那小老板拉住。 因为职业原因,凌盛是有点洁癖了,看见这一地场景,他忍不住挑了挑眉,“这得是一宿没睡的战果吧?” 宁朗愤愤地将手里的空盒扔到地上,脸涨的通红,“白用了老子一盒套套也就算了,还留了个战场,whatthe*!” 骂街突然骂出了一句英语,关键发音还挺标准,凌盛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待他忍住笑意的时候,那小老板愤愤的目光已经转了过来,凌盛急忙摆手,“我帮你把熊蛋带出去,不让他添乱,这里,你只能慢慢收拾了。” 宁朗点头,伸手拍了拍熊蛋,“去,跟这叔叔出去,你爹得在这打扫战场了。” 凌盛将熊蛋带到院子了,听着那小老板一边收拾屋子,一边骂骂咧咧,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小老板还真有意思。看起来年纪不大,还有点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开这么一家客栈,还没被饿死的。 过了大半个小时,宁朗才拎了袋垃圾从房间里出来,在院子里的水池洗了洗手,刚才的气愤好像也随着屋子收拾好而散去了。看见凌盛还坐在石凳旁,唇畔露出了点笑意,“不好意思让你等半天,我请你吃早饭吧,巷子里有一家老店,只有当地人才知道。” 凌盛起的早,去爬城墙之前在商业街边找了家店,口味不合,也只随便吃了一口,此刻看着这年轻人脸上还沾着汗珠,两颊露出两个酒窝,一脸真诚的看着自己,忍不住就点了点头,“好。” 听说要出门,熊蛋急忙蹿进屋子,叼来了自己的链子,朝着宁朗不断地摇尾巴。宁朗低头给熊蛋套好项圈,听见凌盛在后面带着好奇的语气问道:“原来你这狗不傻啊?” 宁朗被那充满好奇的语气堵的半天没说出来话,终于忍不住问道:“我儿子从哪让你觉得它傻?” 凌盛伸手朝宁朗比划了一下,“呐,刚我教它握手,它把我整只手都舔湿了。” 宁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低头朝着熊蛋开口:“儿子,握手。” 熊蛋果然抬起爪子,放在了宁朗伸出的手上,然后一人一狗都抬起头,看向凌盛。凌盛对上两双亮晶晶的眼睛,有些哭笑不得,忍不住开口:“好,我道歉,你们都很聪明。” 宁朗直起了腰,瞪了凌盛一眼,一手牵着熊蛋,一手摇着钥匙,“走吧,先去吃早饭。” 凌盛跟着宁朗并肩出了小院,熊蛋欢快地跑在两个人前面,跑一会,又回头,绕着两个人转一圈,继续向前跑,两个人几次都被要被狗绳绑到一起,还好都还算身手敏捷,及时绕开了。 走了几步,凌盛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开口:“哎,对了,小老板,你看过我身份证知道我叫什么,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宁朗歪头看了他一眼,“宁朗,宁夏的宁,明朗的朗。” 凌盛点头,记下了这个名字。“我看你年纪也不大,怎么不上学,开起客栈了?” 宁朗脚步顿了一下,“大叔,你希望工程的吗?要送辍学儿童回去上学吗?” 凌盛被这称呼叫的一愣,随即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看你年纪不大,一个人开客栈感觉还挺辛苦?” “余家贫,上不起学。”宁朗有点娃娃脸,加上两个酒窝,看起来确实还像一个学生,他也明白这男人没有别的意思,大概只是想随便聊聊天,还是没忍住那么回答了一句。 凌盛突然有了翻白眼的冲动,他低头看了一眼扯着绳子拼命向前冲的大胖狗,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家贫的样子。其实他也不是对别人的*好奇的人,只是看着他一个人照看一家客栈,又不怎么熟手的样子,便问出了口。 但是看宁朗的样子,自己好像有点多事儿了。凌盛耸了耸肩,没有再接这个话茬儿。 第三章 从客栈出来并没有经过商业街,宁朗带着凌盛一路穿小巷,最后在一家十分不起眼的小店前停了下来。店门口稀稀落落地放着几张桌子,竟也坐满了好几桌。宁朗将凌盛按在一个空位前坐了下来,将熊蛋的狗绳塞到他手里,“看着熊蛋,我去端早餐。” 熊蛋在凌盛脚旁蹲坐下来,一边张着大嘴哈气,一边有些兴奋地盯着隔壁桌上的早餐,凌盛忍不住担心,它会不会趁自己不注意,扑到人家桌上。 不过凌盛担心的一切并没有发生,直到宁朗端着早餐回来,熊蛋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没有动分毫。宁朗将早餐放在桌上,见凌盛的注意力都在熊蛋身上,笑着说道:“熊蛋虽然馋,但是机灵着呢,离开了家门,别人喂得东西一口都不会吃的。” 凌盛挑眉,显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有点蠢的狗居然还有这么实用的技能。 宁朗将一碗粥放到凌盛的面前,“尝尝吧,虽然只是普普通通一碗粥,但是喝起来还是不一样的。” 凌盛端起来喝了一大口,“点了点头,米尝起来挺香的,味道确实不错。” 宁朗扬起唇角,有些骄傲的语气:“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推荐的。” 凌盛被他小孩子般的语气弄得有些好笑,噙着笑意吃起了早饭。 只吃了一会,凌盛就发现宁朗有些挑食,一边漫不经心地喝着粥,一边把小菜里不喜欢的萝卜条扒拉到一边,连吃包子也只吃馅儿不吃皮。 注意到凌盛的视线,宁朗拿筷子的手顿了顿,然后没话找话地说道:“明天旅游节,今天开始镇上游客就多了,你要在四处逛逛吗?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些游客比较少的地方,另外你要买什么特产当礼物的话最好让我陪你一起去,不然我不敢保证你会不会被骗。” “礼物的话就算了,我想,也没什么人需要我的礼物。”凌盛盯着粥碗,视线有些飘散,随即回神,“到时候我随便逛逛就好,有需要我会麻烦你的。” 吃过饭,凌盛掏出钱包想要付账,却被宁朗按住了手:“我已经付过了,说好我请客。” 凌盛失笑,也没有再和宁朗争抢,看着宁朗神清气爽地牵着熊蛋起身,便也跟了上去。 宁朗遛狗走的都是游人稀少的小巷,路过很多院子,门口都坐着看起来很清闲的古镇居民,有的三三两两的闲聊,也有的一个人叼着一根烟蹲在自家门口发呆,这是游客熙攘的商业街上所看不到的闲适与清闲,凌盛忍不住想,这里大概才是霞绍古镇最真实的面貌吧? 宁朗的确对这里很熟悉,几乎每走一段,都会遇见有人跟他打招呼,凌盛听着他操着一口熟练的方言,跟这些老乡们对话。 这两天宁朗与他说话都是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凌盛以为他跟自己一样都是外地人,因为什么小清新的原因跑到这里开了家客栈,此刻,他才相信,面前的年轻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 怪不得他早上跟遛狗叫巡街,这里是他的地盘,他只是带着他的狗例行巡视。 “这么对比,你普通话说的还不错。”听了一条街的方言后,凌盛终于忍不住开口。 “昂,我以前在b市上的大学。”宁朗随口回道。 “哦?”凌盛轻笑,“不是家贫,上不起学吗?” 宁朗回过头看了凌盛一眼,笑道:“那不是想让希望工程来的叔叔能够给我些援助吗?” 凌盛简直哭笑不得,宁朗长得脸嫩,看起来就像个初入大学的新生,听他这意思,已经毕业了。这次倒真是自己看走了眼。 “在b市上大学,怎么毕业没想着留在b市?”凌盛倒不是随口问的,在原来单位,他见过太多的还没毕业的实习生,想方设法的想要留下来,就为了能够在b市立足,他倒是有些好奇,面前这个年轻人为什么偏偏独树一帜。 宁朗挑眉,有些疑惑:“为什么在b市上大学就一定要留在b市?生活压力大,竞争大,人活在世,做点喜欢的事情,过得轻松点不好吗?” 凌盛倒是没想到,宁朗年纪轻轻,出口倒是有些老成,笑了笑,接道:“这到的确是,相比而来,的确是这里更加悠闲,更加适合生活。” 两个人走走逛逛,偶尔闲聊几句,在镇中转了一大圈,最终又绕回了客栈。 宁朗进了院门就摆了摆手,打着哈欠,牵着熊蛋往自己屋里走,“我要回去补觉了,半夜还有一家人来玩要接站的,您自便吧,有什么事儿招呼一声就成。” 凌盛点头,看着宁朗回了房间,关上门,又重新在院里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自便?其实他也不知道现在要做点什么。出来散散心也只是临时起意,毕竟发生了那些事儿,即便是淡定如他,也是要好好消化一下的。 至于到霞绍古镇来,也只是因为顺便吧。 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凌盛突然想起来,先前还有一篇论文写到了一半,之后发生了那些事儿耽搁了,还扔在电脑里。不管以后怎么样,论文总是要写完的。 想到这,凌盛忍不住摇了摇头,以后能怎么样呢,虽然他有些措手不及,但是,对他来说,只要他想,以后的生活总能按着他想要的方向走。 等凌盛写完论文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他发现院子里变得格外的热闹。他站在二楼的楼梯上,看见宁朗正坐在早上的石凳上,旁边坐着昨晚他接站回来的那个小女生,正眉开眼笑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从凌盛的角度看过去,能够明显地看到那小女生通红的耳根。 凌盛笑了笑,视线转回宁郎身上,从外形上来看,他的确是那个年纪的女生容易喜欢的类型,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笑起来还有两个好看的酒窝,如果自己再年轻几岁,说不定也会被他吸引。 意识到自己思维跑偏的时候,凌盛已经不知不觉地下了楼,在宁朗对面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看见凌盛下楼,宁朗挑了挑眉,“你在啊?还以为你出去逛了。” 凌盛摇头,“我不喜欢人多。” “昂,好巧,我也是。”宁朗支着下巴趴在石桌上,整个人显得有点懒散,大概是睡醒了中午阳光暖,他换上了一件白色的连帽t恤,胸前印着凌盛不认识的卡通,整个人看起来温顺又乖巧。 院子里不知道哪个位置连了音响,此刻在温柔又婉转地放着一首凌盛未听过的英文歌。午后的阳光照进小院之中,宁朗伸了个懒腰,面上的表情,让凌盛总有种去挠挠他下巴的冲动。 那女生见到凌盛坐下,倒也不怯生,笑着开口打招呼:“你好,也是一个人出来玩吗?” 凌盛点头:“你也自己?怎么不找人做个伴?” 女生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大家都忙着弄论文,找实习,只有我忙里偷闲,想趁着没毕业时间还算多,出来逛逛。” “是啊,”凌盛感慨道:“工作之后,这么清闲的日子的确不多了。” 宁朗一直半趴在桌上,不知道是在听两个人说话,还是在发呆。院门被推开的时候,他腾地弹了起来,凌盛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男生正大咧咧地站在门口。 宁朗瞥了他一眼,又重新坐回了石凳上,“你不是要去接林子吗?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林子说跟你好久没见了,既然你没时间见他,他就来见你了。”罗永宁说着向旁边侧了一步,一个外表清俊又带着点书生气的年轻男人站在门口,微笑着开口:“好久不见。” 宁朗面上的表情僵了一下,慢慢地站起身,露出个笑容,慢吞吞地开口:“好久不见。” 凌盛明显地感觉到宁朗并不如他表现的那样,对见到久别重逢的朋友感觉喜悦,因为他的笑,只是努力的在扬起唇角,连酒窝都没露出来。 叫林子的年轻人唇畔挂着笑容,“听罗儿说你这几天有点忙,我想着从上大学之后,咱们就没怎么在一起聚过,正好我也想看看你的客栈,就过来了。” 罗永宁在旁边抢着开口,“我从机场接了林子,陪他回家放了行李,他就非要过来看你。哎,宁朗,林子刚说你们好几年都没聚过了,你们都在b市上大学,一直都没聚?” 宁朗的手不自觉地抓着自己的衣角,正要回答,林子抢先开了口,“我不是刚上大学就准备出国的事儿吗,后来就出国了,哪有时间跟宁朗聚啊,啊,这么说来,我这个朋友还真是……” 宁朗扯了扯嘴角:“说这些就没意思了。这几天旅游节,客栈离不开人,本来还打算等忙过这几天再去找你,既然你过来了,今天就在这,我做东,好好聚一下。” 林子向前走了几步,视线在那个小女生身上掠过,在凌盛身上停住,想要说话,凌盛先站了起来:“我正好要出去逛逛,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小老板。” 宁朗侧头看了他一眼,还未说话,凌盛已经出了院门,那小女生看了宁朗一眼,也缓缓地起身,“那我也不打扰你们了,我正好准备去吃饭。”说完便走了。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了宁朗跟罗永宁和林子,音响里,一个男声正缓缓地唱着: “w,wereyou, you''''re……” 宁朗伸手指了指身边的石凳,“坐吧,站着说话多累。” 罗永宁大大咧咧地走了过来,拉着林子在石凳上坐了下来,“怎么样,林子,宁朗这个客栈怎么样?哎你还记得这儿吗?咱们当初老跟宁朗到他外公家玩,没想到会被这小子改成这样。” 林子四下里看了一圈,点头:“确实不错,宁朗还是很有想法的。” 罗永宁看了宁朗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有些不对,“哎,你发什么呆,我干儿子呢?” 宁朗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屋子,“今天客人多,我把它关屋里了。” 罗永宁起身走到屋门口,拉开屋门,熊蛋就从里面扑了出来,罗永宁高兴地把它抱在怀里,一人一狗就在院子的角落玩了起来。 林子将视线从罗永宁身上挪了回来,看向宁朗:“你这几年好吗?我在国外一直也没机会跟你联系。” 宁朗抬起头,看了林子一眼,“挺好的。” 宁朗有些冷淡的语气让林子一顿,半天才继续开口:“宁朗,当年的事儿,我想跟你道个歉,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说那些话也是无心,我只是……只是太吃惊了,这些年,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道歉,但是我怕你……” “够了。”宁朗站起身,“当年的事儿,我都不记得了,我希望你也能忘了。你先在这坐会,趁着现在没人,我去前面馆子叫几个外卖过来。” 林子跟着起身,想要开口叫住宁朗,他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第四章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五章 宁朗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天色一点一点的暗下来。 凌盛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昏暗的院子里,宁朗坐在石凳上,怔怔的发着呆,他的面前是一片杯盘狼藉,脚下散落着一堆空的啤酒罐。 听见脚步声,宁朗稍微回了神,朝着凌盛笑了一下,“回来了。” 凌盛点头,“你朋友走了?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 宁朗抬头,直勾勾地看着凌盛,半晌,突然站了起来,“那我回去睡觉了,有事儿您叫我。”说完,径直朝着自己的屋子走了过去。 凌盛看着他进屋,关门,回头打量了一下空荡荡的院子,笑着摇了摇头,转身上了楼。 下午的时候,凌盛在古镇里随便逛了一圈,便找了家咖啡店,看起书来,大概是白天咖啡喝的有点多,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他依旧没有困意,索性继续把白天那本书看完。 不知道过了多久,院子里突然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接着是熊蛋的嚎叫,凌盛走到门口,还听见宁朗刻意压低声音让熊蛋安静。 看了一眼手里的书,凌盛把它扔回床上,然后打开了房门,房间里的灯光照进院子里,宁朗下意识地抬起头向上看去。 凌盛站在二楼的过道上,俯身看向宁朗,发现他一觉醒来,居然又换了一件衣服,身上裹着一件蓝色的牛仔外套,正拉着熊蛋的项圈,要扯它进屋。 “这么晚还遛狗,年轻人果然精力旺盛。”凌盛抱着胳膊,笑吟吟地开口。 宁朗终于将熊蛋关回屋子里,抬手朝着凌盛摇了摇自己手里的车钥匙,“开门迎客没办法,半夜也要去接站的。” “接站?”凌盛挑眉,“你喝了一下午的酒,我离你这么远都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这么上路,是自杀吧?” 宁朗忍不住低下头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发现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但确实感觉到自己并不怎么清醒,尤其是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的厉害,嘟囔道:“那算了,我打车去吧。” 凌盛轻轻地叹了口气,从二楼走了下来,伸手从宁朗手中拿过钥匙,“你给我指路,我给你当司机,代价是明早你继续请我吃早饭,这个交易还算划算吧?” 这么近的距离,借着昏暗的灯光,宁朗将凌盛的表情全部收入眼内,他混沌的大脑里此时居然只有一个念头:原来他比自己高啊?那他是不是得有? 见宁朗对着自己发起了呆,凌盛忍不住伸手敲了敲他的头,“我上去换双鞋,你坐这里清醒一下。” 宁朗顺着他的视线低下头,看见凌盛的脚上还穿着房间里的一次性拖鞋。 凌盛很迅速地换好了鞋下楼,宁朗已经蹲在大门外,漫不经心的划拉着地上的石头,凌盛悄无声息地站在门边看了他一会,忍不住失笑,还只是个小孩吧? 宁朗的车还停在古城外,从客栈穿过商业街步行过去不过十分钟。这条路宁朗不能再熟悉,多少个白天黑夜,他一个人从这里走到停车场,然后再带回一批批陌生的游人。 而此时,他身边却多了一个人,其实归根到底,这个人也还算是个陌生人,除了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来自b市,宁朗对他再不了解分毫,可是此刻,告别了白日喧嚣变得宁静的商业街上,夜风冰冷地吹在脸上,宁朗此刻却多了那么一丝的暖意。 坐上副驾驶,看着凌盛娴熟地发动车子的时候,宁朗突然开口:“哎,凌盛,你是做什么的?” 凌盛将车子驶离停车场,侧头看了宁朗一眼,“你觉得我是做什么职业的?” 宁朗歪头,将自己靠在车窗上,想了想,说道:“最开始你一个人拎着个双肩包等在客栈门口的时候,我就想,这大概又是一个说走就走的文青吧?家里条件优越,随便一个工作混混日子,呆腻了就换个地方溜达几天。不过这两天看起来,你并不怎么像。” 大抵因为下午喝了酒,宁朗今晚格外的话多,不似往日的沉默和故作老成。 凌盛忍不住笑了起来,“哎你知道吗?我刚看见你的时候,也以为你是个文青,到一个古镇,开一家客栈,养一条大狗。” “我?文青?”宁朗闻言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我开客栈是因为我这院子的位置,还有大小,开客栈最合适,而且对我来说,开客栈会比开其他的店省很多的麻烦。我要求又不高,混口饭吃,养活我跟熊蛋到也足够了。” “我看这几天人多的时候,你也很辛苦,这不,大半夜的不睡觉,还要出来接站。”凌盛说道,“这几天一直见你一个人,怎么不找家人来帮忙?” “之前有朋友给介绍了个阿姨,每天过来帮忙收拾房间打扫卫生,前两天她家里有人生病,请了假。”宁朗伸手按了按钮,副驾的车窗缓缓地落了下去,夜风将他的头发吹起,也将他的声音吹散在夜空中,“我小时候妈妈就去世了,爸爸现在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忙。” 凌盛忍不住转过头看向宁朗,车窗外的路灯照在他的脸上,让这个年轻人显得格外的落寞与孤寂。 “抱歉。”凌盛轻声说道。 宁朗笑笑,摇头:“没关系。妈妈去世的时候我还小,现在提起来,也没有多伤心了。” 凌盛几次扭过头看向宁朗,总有一种冲动,伸手去摸摸他的脸,好像这样做了,他就能不难过。 宁朗察觉到他的视线,伸手敲了敲车窗,“哎,你好好看路,不要光顾着看我英俊的脸。” 凌盛笑着摇了摇头,专注地开起车来。 待将这一家客人接回客栈,安顿下来的时候,已近午夜,宁朗站在小院中,看着凌盛朝着楼上走去,背影里带着些许的疲惫,他忍不住开口:“凌盛。” 凌盛顿住脚步,回头,“什么事?” “今晚谢谢你了。”宁朗仰着脸,朝凌盛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明天请你吃早饭。” “好。”凌盛应了,向上走了几个台阶,突然顿住,回过头,看向院中间的宁朗,“晚安,宁朗。” 宁朗听见自己的名字被那个人用温润的声音叫出来,忍不住扬起唇角,“晚安。”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大早,宁朗再次被电话吵醒,他按了按太阳穴,忍不住想仰天长啸,自己只不过想踏踏实实地睡到自然醒,人生为什么如此艰难? 他伸手摸过电话看了一眼屏幕,晃了晃头,让自己变得清醒一点,然后按了接听:“爸爸,什么事儿?” “最近忙吗?昨天你阿姨还说,你很长时间没回家了。”宁爸爸的声音显得有些严肃,却掩饰不住对宁朗的关心。 宁朗打了个呵欠,坐了起来,“最近古镇办了个旅游节,客人还是挺多的,等过几天人少了,我就回去。” “好,回来提前打电话,让你阿姨给你做点好吃的。”宁爸爸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过几天得空了,先去看看你爷爷,有好几个月没去了吧?爷爷也该想你了,前几天我们过去,他还念叨你来着。你去给他买点爱吃的东西,哄哄他开心,钱不够爸爸给你报销。” 宁朗失笑:“爸爸,你是不是还是觉得我这个客栈养活不了自己,买点吃的还跟你要钱,我连宁然都不如了。” 宁爸爸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怎么可能,爸爸只是担心你委屈自己。” “放心吧,客栈收益还不错。”宁朗又打了个呵欠,笑着说道。 宁爸爸听见宁朗的呵欠声,“你是不是被我吵醒了,看我这记性,忘了你们年轻人都睡得晚起得晚,你快继续睡吧,我正好要出去散散步。” “好。”宁朗应了一声,听着电话那边挂了电话,看了手机一眼,才早上五点多,老宁倒是起的越来越早了。 不过刚才老宁说什么,让他去看爷爷?宁朗摇了摇头,将手机扔到床上,想他?从小到大,他这个爷爷,什么时候想过自己? 一通电话,让宁朗彻底变得清醒了,他从床上爬起来,从窗子向外看了一眼,又是一个大晴天。 给熊蛋添了狗粮,宁朗看了眼时间,突然做了个决定,拿了钥匙跟钱包,径直出了门。 凌盛这一宿睡的不错,大概因为睡的太晚,起床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洗了把脸,他突然想到,前一天晚上,那个年轻人答应要请自己吃早饭,但是只怕现在人还没起来吧? 换好了衣服,推开房门,让阳光洒进房间,凌盛站在二楼的过道上,看见宁朗正坐在院里的石凳上,石桌上前夜留下的杯盘狼藉早已收拾干净,取而代之的是冒着热气的早餐。 看见凌盛推门出来,宁朗仰起头,笑吟吟地开口:“早啊。” 凌盛扬起唇角,阳光洒在他脸上,让他整个人像是发着光,他缓缓地开口:“早。” 第六章 早饭很是丰盛,两个人的心情也都很好。凌盛工作的原因,饮食一直不是很规律,最近一段时间休息,就尽可能的少食多餐,却没想到一顿早饭,会将自己吃到不想动。 他站起来转了一圈,最终又跑到院子的长椅上,靠着椅背,整个人没有形象地瘫成一片。宁朗被他的样子逗笑,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开口:“今天的早饭,您可还满意?” 凌盛笑着摇头,“我都多少年没一顿吃过这么多东西了,我感觉我今天可能不能活着离开霞绍古镇了。” 宁朗脸上的笑意淡去,“你今天就走了?” 凌盛侧过头,将他的表情收入眼底,说道:“当然要走了,我又不是真的文青,这几天的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是很奢侈的一种逃避了,回去还有一大堆烂摊子在等着我呢。” “哦。”宁朗低下头,觉得自己的失落有些莫名其妙,虽然这几天他跟凌盛的接触比较多,但是归根结底,他只是一个客人,对于宁朗的人生来说,可能连一个小插曲都算不上吧。 一时沉默。 “老板,能给我送瓶矿泉水吗?”二楼的一个房门打开,探出来一个脑袋,打断了院中的两个人的沉默。 宁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拿了瓶矿泉水,送上了二楼。凌盛盯着他的背影,低低地叹了一口气。 等宁朗从二楼下来的时候,情绪已经恢复了正常,他拿了两瓶水,递给凌盛一瓶,装作漫不经心地说道:“你中午的飞机吗?一会的时候没什么事儿,我可以顺便送送你。” 凌盛摇头,“我不去机场。如果你方便的话,送我到天安市市区就好。” 天安市?宁朗扭头看向凌盛,“你去市区干什么?你不回b市了吗?” 霞绍古镇隶属于天安市,到市区开车也不过半个多小时,但是市区到机场,就要比从古镇到机场多花一个多小时了。 “有些事情要办。”凌盛简短地带过了,宁朗也不好再问,只好点了点头,“那好,你一会上楼收拾一下,我们就出发。” “谢啦。”凌盛朝着宁朗笑了笑,“这几天多谢你的关照。” 宁朗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露出脸上的两个酒窝,凌盛怔怔地看着他,突然伸出手指,戳了一下宁朗的脸。 宁朗被凌盛的举动吓了一跳,一脸懵逼的瞪大了眼,脸上的酒窝也消失不见了。 凌盛笑着将手指缩了回来,“想戳你的酒窝好几天了,今天终于成功了,突然感觉神清气爽。我上楼收拾东西去了。”说着,站起来,径直上了楼,留下宁朗一个人呆坐在院子里,没有回神。 过了一会,凌盛就拎着一个双肩包从楼上走了下来,将收据票子递给宁朗,“上去看一下吧。” 宁朗将准备好的押金递给凌盛,摆摆手,道:“不用了,没什么可看的。” 凌盛撇嘴,“你不怕昨日重现吗?” 宁朗转过头,对着凌盛的眼,认真地说道,“要是你自己,也能弄出一个战场来,我再白送你几盒避孕套都没关系。”说完,嚣张地笑了起来。 凌盛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那走吧。” 宁朗的笑意顿住,缓缓地点了点头,“好。” 今天的古镇简直算得上人满为患,电瓶车在街上呼啸而过,到处都是背着包,扛着相机的游客。还有导演举着小旗,带着一大队人马从身边穿过。 宁朗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凌盛,“跟他们对比起来,你真是一点都不像一个游客。” “我本来也不算一个游客,我大概算是,一个过客?”凌盛突然伸手,将宁朗拉到自己面前,一辆电动车从刚刚的位置嗖的驶过,凌盛放开手,低声嘱咐道:“小心一点。” “哦。” 宁朗第一次觉得,从霞绍古镇到市区的路这么短,将车停在凌盛指定的位置,熄了火,“到了。” “嗯。”凌盛解开自己的安全带,伸手从后座上将自己的双肩包拿了过来,从里面翻了一张卡片,递给宁朗,“如果以后有事的话,可以联系我,当然,我更希望你联系我只是因为想念我。” 宁朗低下头,看了一眼那张卡片,发现那是一张名片,上面印着:天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凌盛。 宁朗诧异地抬起头,发现凌盛已经下了车,正站在车门边笑着看着自己,宁朗挑眉:“你不是b市的吗?” “以后就不是了。”凌盛将车门关上,唇边带笑,“再见啦,小老板。” 宁朗手里捏着那张名片,看着凌盛将双肩包甩到自己后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远。 宁朗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心情,他好像因为凌盛在天安市工作感到开心,但是又因为觉得被涮了一样而懊恼,最后,他跟自己说,就算他在天安市工作又怎么样?你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你还真拿着这张名片去找他?说什么,凌医生,我觉得我脑子可能不太好? 这么想着,宁朗打开了置物箱,将名片扔了进去。 车开了半路,宁朗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屏幕,见是罗永宁,就按了免提:“什么事儿?” “不是说这两天忙的很吗?那怎么还不在客栈?说,背着小爷去哪里浪了?” “浪你妹,送一个客人去市区。你怎么这么闲,又跑客栈去了?不然你干脆留在客栈替我打扫卫生好了,正好阿姨最近请假。”宁朗笑着开口。 罗永宁在电话那边大声地“切”了一声,回道:“你不是都接站吗,现在怎么还管上送站了,好嫌自己不够忙吗?” 宁朗下意识又看了一眼置物箱,然后慢慢收回视线。“管你屁事儿,有事儿说,我开车呢,马上回去了。” “我哪有那么多闲时间去你那儿?是林子,他说他到你那儿了,发现你没在,他又没有你电话,就打电话给我了。哎,不是,你换电话了怎么都没告诉林子啊?他现在还在你家院里蹲着呢吧,你快点回去。” 宁朗忍不住握紧了方向盘,半天才开口:“好,知道了,挂了。” 电话被挂断,宁朗想了想,将原本80多迈的车,开到了40迈,过路的车都忍不住从车窗里探头,想看看这是一个怎样的神经病在开车。 当又一辆车朝着自己鸣笛的时候,宁朗终于被自己弄笑了,车开的再慢,他今天终究还是要回到客栈的,而且就算逃避的了今天,他真的能躲着一辈子不见林子吗? 这么想着,宁朗终于还是恢复了车速,朝着古镇驶去。 回到客栈的时候,宁朗果然见到林子正等在院子里,还跟不知道哪轮的客人漫不经心地聊着天,看见他走进来,唇畔露出了笑意,“回来了?” “嗯。”宁朗朝着林子举了举手里的钥匙,“进屋聊吧。” 林子朝着那个聊伴儿说了几句,就起身跟着宁朗进了房间。 宁朗将热情扑向林子的熊蛋拖了回来,关进了卧室,然后大咧咧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朝着还站在门口的林子抬了抬下巴:“坐吧。” 林子应了,在宁朗身边坐了下来,“你这儿变化都很大,唯独这个房间,看起来跟以前几乎没什么区别。” “外公留下的东西,我不想动。”宁朗下意识地向旁边挪了挪,拖了一个抱枕过来,掩饰自己的不适。 “你这几年好吗?”林子看了看宁朗,开口道。 宁朗微微笑了笑,回道:“叙旧的话昨天不是都说过了吗?我看你这个状态,昨晚回家说不定又来了一轮,宿醉没醒就跑我这儿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昨天罗儿在,有好多话我不好开口,我今天过来,是想认认真真地跟你道个歉,宁朗,我当时真的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太惊讶了,我并不是想伤害你,也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我那时候……只是年纪太小了。这些年在国外,我也接触过一些……同性恋,我现在终于明白,性向不同没有什么关系的,所以我想替五年前的自己,跟你道个歉。”林子看着宁朗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宁朗看着林子,微微笑了笑:“你说的没错,那时候年纪太小了,我也是。其实说道歉,应该我向你道歉,那时候让你受到了惊吓。我也希望从今天起,你能将这件事儿忘了。”宁朗缓缓地说道,“毕竟我那时候年纪太小了,错误的把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当成了喜欢,给你我两个人都造成了困扰。你说的没错,性向不同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知道,我,并不是同性恋。” 林子面上的表情有些错愕,他看着宁朗,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些什么,宁朗朝他点了一下头,“所以,我接受你的道歉,也为我的不懂事向你道歉,并且,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你我二人能将那时候的事情全部忘记,你看这样,成吗?” 第七章 那天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之后,宁朗就客气的将林子送出了客栈。即使他明白,那时候的林子并没有恶意,他今日的道歉也是真心实意的,他仍旧不想面对林子,因为只要见到他,就忍不住想到自己当日的彷徨与恐慌。 他不是那个游荡在街头的少年了,他是一个成年人,一个正常的,与任何人都无异的人。 日子又恢复了以往的平淡,宁朗发现,凌盛来的这几天,虽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儿,却让他的生活变得有些不一样,以至于,当他又重新变成一个人守着这家客栈时,看着游客来来往往,他开始感觉到有些空虚和寂寞,感觉对什么事都生不起兴趣。 某天罗永宁打电话过来,听见宁朗百无聊赖的语气的时候,忍不住出口嘲笑,“不如哥哥晚上带你去泡个妞,排解一下你的空虚寂寞,你觉得怎么样?” 宁朗无语,回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吗?精神上的,我说的是精神上的空虚,你懂吗?” 罗永宁的笑意更甚:“别人我不知道,你我肯定知道啊,就你那跟小女生拉拉小手的胆子,你也就只能追求一下精神上的充实了,哎,说真的,宁朗,你是不是有什么隐疾?要是真有的话,一定要告诉我,我们家老头子认识市一院的院长,肯定给你安排个最好的医生。” “我觉得你才该去看看吧,从大学开始就夜夜笙箫,早就被榨干了吧?”嘲讽完罗永宁,宁朗的心情似乎好了些,想了想,又问道:“你说市一院,是天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你认识那儿神经外科的人吗?” “神经外科?怎么了?你终于发现自己得了精神病?”罗永宁疑惑地问道。 宁朗沉默了一会,缓缓地开口:“没事了,我觉得自己可能也是精神病了。” “你可能就是最近没得闲出来浪,心里不舒坦。旅游节也该结束了吧,什么时候约一下,宠幸一下小人?”罗永宁笑着打趣。 宁朗看了一眼窗外,旅游节结束,客栈里的客人也都走的差不多了,天气越来越凉,这个时间段,古镇的游客也不会再多了,“看看吧,我得先回趟家了,老头子挺长时间没看见我,再不回去,又该打电话催了。” “那你哪天回去?今天下午我没什么事儿,去你那儿呆着也成。” 宁朗思索了一下,回道:“成吧,你下午过来吧,我中午得去看一眼我爷爷,你也知道,一会就回来了。” “靠,你怎么又去看那老头儿?你从小到大跟他能在一起呆超过十分钟吗?天天去演什么孝顺孙子,你孝顺了人家也不稀罕。”提起宁朗的爷爷,罗永宁就忍不住替他不平:“你等我,我现在就过去,陪你一起去看看他老人家。” 宁朗听着他在电话那边有些气势汹汹的语气,忍不住笑了起来:“那成,我等你一起过去。” 罗永宁的家在市区,大概是挂了电话就开车过来了,不出半个小时,就已经推开了客栈的大门,宁朗从窗口探头看了一眼,“你速度还挺快,那成,你开车我就不开了,咱们走吧,对了,顺便去趟超市,买点水果什么的。” 罗永宁慢悠悠的在院子里坐了下来:“我干儿子呢,我好久没看着它了,想的很,带着一起去吧。” “带它干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爷爷最不喜欢狗了。”宁朗伸手敲了一下罗永宁的头,“你要是想熊蛋,那你就在客栈呆着陪它。” “你爷爷那是不喜欢狗吗?他只是不喜欢你,这狗要是你老叔家那个弟弟,叫什么来着,宁什么?”罗永宁皱着个眉头,努力地思考。 “宁明。” “对,宁明。”罗永宁一拍大腿,“你看这要是宁明养的狗,你爷爷喜不喜欢。我是真不知道,你那个破弟弟有什么好的,你爷爷从小宠到大,将来你弟要是进看守所了,也是你爷爷惯的。” “你弟才进看守所了。”宁朗翻了个白眼,“一会你去了,别说话,你要是一张嘴,把他气死过去,我怕我家老头子能宰了我。” 宁朗的爷爷跟他老叔一起住在离古镇不远的一个村子里,原本他们家在古镇也有一座不小的院子,据说是祖上留下的老宅,东西两间屋子,后来他叔叔结了婚,宁朗的爸爸就发扬了长兄如父的精神,带着一家三口,搬出了老宅,四处找地方住。 宁朗到现在都还记得他小时候,跟着爸爸妈妈东奔西走。爸爸当时没有正当职业,四处找生计,宁朗也只能跟着漂泊,后来还是外公看不下去,把宁朗接到自己身边,一手带大。 至于他们家的老宅,听说在他没多大的时候,老叔也不知道从哪听说了一个致富的消息,硬是蛊惑着爷爷把老宅卖了,拿钱承包了一片果园,一家人住到了村子里。 那老宅要是能留到现在,在成为了著名景区的霞绍古镇上,一座挨着商业街的大院子,只怕再抬高当初十倍的价钱,也有人抢红了眼吧? 也不知道老叔后来会不会后悔到吐了血。宁朗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 罗永宁一向比较懒,不嫌古镇的青石板路颠簸,每次过来都直接开车径直停在宁朗家巷口。今天宁朗倒是庆幸起来,指挥着他先把车开到了超市,然后懒懒地靠在副驾驶,罗永宁看了他一眼,“算了,不就拿点水果吗,你在这等着,我去买。” 宁朗也省的麻烦,挥挥手,任由他去了。 不出三分钟,罗永宁就抱着两个箱子扔进了后备箱,宁朗回头看了一眼:“你买箱装的水果也不怕里面都是烂的?” 罗永宁一边发动车子一边不屑地说道:“烂就烂呗?烂了也轮不到你吃。你小时候去他家,他什么时候舍得拿点好吃的给你?宁可藏到烂了,不也得给宁明留着?” 罗永宁说的倒是实话,宁朗记得高中的时候有一次爷爷过生日,一大家子人都过去给他庆生,各式的水果饮料营养品堆了满屋子,那天他也是人多有点烦躁,就随手拆了箱可乐,拿了一罐喝了起来,后来,想要给妹妹宁然再拿一瓶的时候,发现可乐箱子竟然已经空了。 他回过头,发现他爷爷正把一罐可乐塞进床头的大箱子里,然后扣上箱盖,挂上了大锁。 爷爷是从来不喝这些东西的,但是宁明喜欢喝。而那天,宁明因为上初三要补习,所以没有赶回来。 那时候的宁朗家里的条件已经不错了,他早已不稀罕这些东西,可是看见爷爷理所应当,没有一丝不妥的表情,他还是觉得有一点不舒服。 他笑了一下,低头摸了摸宁然的头发,说:“然然,哥哥这个饮料你喝了会长不高,哥哥带你出去买果汁喝好不好?” 那时候宁然也是个小学生了,宁朗想其实她什么都明白,她瞪着圆圆的眼睛看了一会自己的爷爷,然后朝着宁朗甜甜地笑了,“好。” 有时候宁朗也想知道,他那个破弟弟有什么好的,他爷爷从小宠到大。 他跟宁明就差两岁,可是从小爷爷对他跟宁明就完全是两个态度,小的时候,他会想是不是因为自己不够好,于是,他好好学习,乖巧有礼貌,上上下下的邻居乡亲没有不夸他的,可是爷爷依旧不喜欢他。 那时候,他每隔一两周,都要独自穿过大半个古镇,走到村子里去看爷爷,看着爷爷给宁明洗澡洗衣服,看着宁明赖在爷爷怀里,打滚要吃零食,要喝饮料,然后爷爷笑吟吟地答应。 直到有一次烈日炎炎,不到十岁的他走到爷爷家的时候,就有点中暑,而爷爷依旧只是漫不经心地跟他说了几句话,就急急忙忙去给满地打滚的宁明买冰棍去了。 那次宁朗是哭着回到古镇的,他记得外公把自己抱在怀里,耐心地哄他,他也记得,他哭着问外公,为什么爷爷不能像对宁明那样对自己,然后外公给他擦干了眼泪,笑着安慰他:“没关系啊,有外公疼你啊。” 从那以后,宁朗再也没有试图去讨爷爷的喜欢,依旧例行公事地去看望,带点水果,随便聊几句天,坐上几分钟,然后没有留恋地离开。 因为他终于明白,有些时候,别人不在乎你,是你做多少努力,也改变不了的。 不到五分钟,汽车就开到了爷爷家,罗永宁将车停在大门外,跟着宁朗一人一箱水果进了院子,然后他们才发现,宁朗爷爷正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不住地向外张望。 “爷爷,我来了。”宁朗打了声招呼,跟罗永宁一起把两箱水果找地方放好,然后才指了指身边的罗永宁,“这是我同学,小时候跟我来玩过,您还记得吧?” 爷爷仰着头,眯着眼睛看了罗永宁一眼,“年纪大了,想不起来了。最近不忙了?刚你爸还打电话过来,说你这几天能过来呢。” 宁朗“嗯”了一声,觉得自己站在这里跟坐在板凳上的爷爷说话的姿势有点不舒服,皱了皱眉,“这大中午的,您坐这儿干什么呢?老叔老婶呢,又去果园了?” “嗯,去果园了。剩我一个人没什么意思,坐这儿呆会。”爷爷仰着头,宁朗跟罗永宁一左一右地站在他身边,他想了想,按着膝盖,慢悠悠地站起来,“进屋吧,都在这杵着。” 三个人进了屋子,宁朗爷爷常年抽旱烟,整个屋子有一股让他窒息的气味,他挑了挑眉,忍下了。 “你那小旅馆现在还好?要我说,你爸认识那么多人,随便让他给你安排个工作多省心,实在不行去你爸那厂子里,不也能帮帮忙,开那么个玩意儿,也赚不了几个钱,还不如把那院子卖了,我听你老叔说,那位置现在得值不少钱呢。”爷爷坐在床上,随手点了一根旱烟。 宁朗的眉头紧紧地皱起来,他身边的罗永宁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却被宁朗按住了,“那是我外公留下的院子,我不能卖。”宁朗语气寡淡,靠在墙边开口,“宁明呢,他最近怎么样?” “昨天他给我打电话还说最近在忙着找实习单位呢。要我说你爸爸,你不想上班也就算了,明明现在大三要实习,学校让自己找单位,他一个穷学生,去哪能找到,你爸个当大伯的,也不知道尽尽心,还不是他张张嘴的事儿。”提到这里,爷爷有些不满,随手在床边弹了一下烟灰。 罗永宁听到这里,忍不住轻笑出声,宁朗掐了他一下,都没能让他闭嘴,“宁爷爷,看您这话说的,宁叔叔要是能帮上忙,早不就帮了,他就一个白手起家的小厂长,天安市能人那么多,他能说上什么话呢?不知道以为他老人家当上市长了呢。” 爷爷抬头有些不高兴地看了宁朗一眼,“那不成,就在厂子里给明明安排个位置,别的地方,你爸说了不算,自己的厂子还说了不算吗?” 宁朗觉得自己多年在爷爷这里养成的耐心,此刻快要消失殆尽了,他努力地笑了笑,回道:“我倒是听说厂子里最近在招车间工人,宁明要是想去,我做主就让他去了。” “你自己当小老板,让你弟弟在车间吃苦。”爷爷伸手指了指宁朗,“真是自己过好了,就不希望别人好过。你爸爸也是,自己当了厂长,让自己的兄弟在果园里累死累活。” 宁朗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觉得十分钟的时间应该差不多到了,他今天多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多呆,他怕他多呆一刻都会忍不住爆发,他可以忍受爷爷对自己不疼不爱,但是他没法忍受他这么对自己的爸爸。 他扭头看了罗永宁一眼,然后回头说道:“爷爷,我客栈那边现在没人看,我赶着回去了,您要有什么事儿,就给我打电话。” 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坐到车上,罗永宁嘭的一声关紧了车门,摸出根烟点燃,然后冲着宁朗说道:“这是我第二次近距离接触你这混蛋爷爷,我真是不理解,就这么个……,你是怎么做到,按时关心,给钱送礼的?” 宁朗从罗永宁身上摸出烟盒,给自己也点燃了一根,看着烟雾在自己面前慢慢地散开,他才开口:“我觉得,如果有一天,他去世了,我也不会觉得难过的,但是我爹会,他会觉得自己没照顾好他,会遗憾,我爹那么大岁数了,我怕他扛不住,所以,就当是让我爹开心,我也要按时来装孙子,就这么简单。” 第八章 这次的慰问又搞得自己心情郁闷,宁朗也是忍不住想给自己的爷爷点一个大大的赞,他总有本事,在很短的时间里,让所有人都不开心。 当然,宁明除外。 回了客栈,宁朗就懒懒地靠在沙发上,连熊蛋在自己身边转来转去求陪玩都懒得搭理。 罗永宁伸手将熊蛋拉了过来,揉了揉它的大脑袋,说:“你爹今天心情不好,过来干爹陪你玩。” 熊蛋在罗永宁怀里拱来拱去,终于逃出了他的大手,然后转身跑到自己的狗窝里,叼出一个脏兮兮的娃娃,放到罗永宁面前,可怜巴巴地看了那娃娃一眼,转身跑到宁朗腿边趴了下来。 罗永宁低头看着那个沾着口水的娃娃,不可思议地睁大眼:“不是,宁朗,你儿子这是什么意思?” “我儿子可是把最喜欢的娃娃给了你,意思自然就是,娃娃给你,你不要再烦它了。”宁朗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扯了扯熊蛋的大脸,“儿子乖,一会爹给你拿鸡肉条吃。” 熊蛋开心地舔了舔宁朗的手,又乖顺地在他脚下趴了起来。 罗永宁在另一侧沙发上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摸出烟盒,“要是还郁闷,哥陪你喝点?” “你谁哥?”宁朗漫不经心地瞥了罗永宁一眼,“你把烟给我放回去,我儿子还小,少当着它抽烟。” 罗永宁撇了撇嘴,把烟盒又塞了回去,“怎么样,喝点?” 宁朗摆了摆手:“你不觉得咱俩凑在一起除了喝酒就是喝酒吗。今天就随便吃口,然后安静地看会电视剧,怎么样?” 罗永宁抬手,比了个“ok”的手势,就在另一边的沙发上缩成了一大团,一边玩手机,一边漫不经心地看起电视来。 窗外淅淅沥沥地开始下起雨,而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外面一片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罗永宁从窗口回过头,“得,这天也没法出去买吃的了,我看看冰箱里还有什么,咱们将就吃口吧。” 宁朗懒洋洋地点了点头,继续将注意力转向电视。 罗永宁转了一圈,煮了两碗面出来,放在茶几上,这大概是他少数能拿得出手的食物之一了,当然,即使这样,他也比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宁朗要强的多。 最起码,宁朗对他煮的面就很满意。 两个人吃着面,随口评论电视里男女主角的演技是不是太浮夸了,宁朗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他看了眼屏幕,有些诧异,但还是语调和气的接了电话,然后,罗永宁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几乎是带着强压的怒意地开口:“好了,这事儿你们不用管了,交给我就行了,有问题我会给你们打电话的。”说完,将电话扔到了沙发上,将一直端在手里的面碗扔到茶几上,面汤溅了一地。 罗永宁急忙抽纸去擦,“怎么了,谁的电话?” 宁朗直起身,进卧室拿了一件厚外套出来,冷笑一声,开口:“你说,是不是只有需要的时候,他才能想起来他还有我爹这么个儿子?他从来就想着自己好不好,我老叔好不好,宁明好不好,就从来不会担心一下我爹吗?” 罗永宁站直了身子,伸手拉了宁朗一下,“外面那么大雨,你干嘛去?” “我那个宝贝爷爷,躺在家里说胃疼胸口疼脑袋疼,总之没有不疼的地方,让我爹现在开车去接他去市里做检查。他记不记得他大儿子现在也是五十多的人了,腰上还有旧伤,这么大雨天从市里开车过来,就不怕他出什么意外?”宁朗将外套扔到沙发上,感觉自己心底的忿忿快要溢出,无法控制。 罗永宁起身从冰箱里拿了瓶水,递给宁朗,“你先喝点水,冷静一下。你那爷爷作起妖真是一点都不让人失望。他怎么不让你老叔找个车送他去市里?” 宁朗喝了一大口水,稍微平静了一些,然后开口:“他说了,我老叔白天刚在果园辛苦了一天。找车还得花钱,我爹有车方便。” 罗永宁都忍不住被这个借口弄乐了,“你爷爷可真是……” “我爹接了电话立刻就要开车出门,还是阿姨担心他,才给我打了电话。”宁朗一口气喝光了半瓶水,把水瓶放到茶几上,“我走了,外面雨那么大,你今晚就呆在这儿,明天走的时候把门给我锁一下就行。” “快得了,外面那么大雨,搞不好还得折腾到市里,还是我陪你去放心点。”罗永宁拿了自己的车钥匙,“走吧,哥们陪你去看看,你爷爷到底作什么妖。” 出了门才感觉到这场雨来势有多汹涌,从客栈走到车上,短短的十几米,宁朗两个人就湿了个透。 拿车里的毛巾随便擦了一下头上的雨水,宁朗侧头看了一眼正在发动车子的罗永宁,半晌开口:“这次谢了啊。” 罗永宁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你是宁朗吗,你居然跟我这么客气的说话?” 宁朗失笑,伸手锤了一下罗永宁的肩膀,“开车吧。” 雨势很大,路上漆黑一片,连古镇里面的静的可怕,宁朗等着落在玻璃上的雨水,忍不住说道:“真是没办法想象,这要是我爹一个人开车从市里过来……你说,我对他没感情怪我冷漠吗?” 罗永宁耸了耸肩,“这有什么可冷漠的,要是我爷爷这么对我,我早就不搭理他了。人这一辈子这么短,把时间用在对自己好的人身上不好吗。” “我可能真的不是什么好人。”宁朗向后靠在椅背上,轻声说道:“我外公去世,我跟我爹研究着葬礼乱七八糟事儿,他听见了,冷嘲热讽说,我妈妈早就去世了,我爹跟阿姨也结婚了这么多年,还在前岳父身上花那么多心思干嘛。” 雨水敲打着车窗,宁朗的声音跟窗外的天气一样冰冷:“那时候,我脑子里突然升起了一个念头,为什么去世的人不是他,为什么要让我外公离开我?” “宁朗。”罗永宁伸手拍了拍他的腿,宁朗笑着摇头,避开了他的手,“其实就是那一刹那的念头,要让我爹知道,能活剥了我。我知道奶奶去世的早,爷爷一个人带大他们兄弟两个人不容易。但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那个家,其实是我爹一个人扛起来的,他心疼他爹,照顾他弟弟,却不知道,我只心疼他。” 两个人认识太多年了,宁朗家里这点事儿罗永宁其实清清楚楚,但是此刻,他觉得宁朗只是堆积的情感太多了,而只能在他这儿,才能把这些说出口来。 宁朗沉默了一会,伸手把音乐打开,低低的歌声在雨夜之中显得格外的寂寥。 因为雨大,车行的缓慢,多费了一段时间,罗永宁才将车停了下来,宁朗看了眼窗外:“到了?” 罗永宁点头:“我在车里等你吧,你先进去看看。” 宁朗点头,头也不回地冲进了雨幕之中,罗永宁点了根烟,随手换了首歌,就看见院子门又打开,宁朗跟一个年轻人一起扶着他爷爷从里面出来,即使撑着雨伞,也被浇的难受。 罗永宁急忙按灭了香烟,跳下车,将后座的门打开,看着那个年轻人将他爷爷扶进了车里,宁朗站在一旁,面色寡淡。 “在这站着干什么,上车。”罗永宁拉开副驾驶车门,将宁朗塞了进去,自己也绕到另一边上了车。 发动车子之前,罗永宁从后视镜看了一眼他爷爷的表情,觉得跟白天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倒是身边面色苍白的宁朗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病人。 “走吧。”宁朗将毛巾盖在自己头上,向后靠在椅背上,淡淡地开口。 车子慢慢驶离,坐在后座的爷爷突然开了口:“这大晚上你折腾过来,我还以为是你爸爸来呢。” 宁朗的声音闷闷地从毛巾底下传了出来:“雨太大了,他腰不好,我不让他过来的。”宁朗将毛巾从脸上拽了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后座,“宁明什么时候回来的?” 宁明笑了一下:“下午的时候。”他顿了一下,又说道,“这是罗哥吧?大晚上的折腾你过来不好意思了。也是爷爷实在不舒服,家里又没车。” 罗哥?宁朗轻笑,长这么大,宁明也没跟他叫一声哥吧? 罗永宁态度不明地笑了一声,“我无所谓,都是看宁朗面子。” “你们交情倒是真好,这么多年了,还这么铁。”宁明状似随口说道,“罗哥你也毕业了吧,现在在哪上班呢?” “在家啃老。”罗永宁淡淡地回道,然后突然伸手,调高了音乐的音量,转头对着副驾驶的宁朗说道,“你要是难受就先睡会,我看你脸色发白,搞不好要感冒的。” 宁朗点了点头,慢慢地闭上了眼睛。车厢里一时间只剩下音乐声。 第九章 宁朗感觉自己昏昏沉沉半睡半醒,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罗永宁在一旁冷漠的声音:“到了。” 宁朗腾地弹了起来,睁开了眼,罗永宁扭头看了他一眼:“你没睡着啊,怎么我那么轻的声音,你还听见了。” 宁朗摇头:“睡了一会,没事,下车吧。” 罗永宁把车停到了医院的正门口,宁朗下车拉开后座的车门,看着宁明扶着爷爷下了车。 市一院是天安市数一数二的医院了,为了提升服务理念,还贴心了开了夜间门诊,不然,宁朗真不知道,就自己爷爷这看起来挺正常的状态去看急诊,是不是得被忙得要疯了的急诊医生当成捣乱的? 宁朗拿了爷爷的身份证去挂号,宁明陪着爷爷坐在候诊椅上,罗永宁面色寡淡地站在一旁,宁明几次想要张口说话,都被罗永宁面无表情地瞥了一眼而憋了回去。 过了一小会,宁朗拿着一沓单据走了过来:“走吧,先去让医生看看,还有用不用做什么检查之类的。” 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在前面,罗永宁几步跟上,站在他身侧,宁明扶着爷爷远远地跟在身后。 夜间门诊的人并不多,所以医生很耐心地给看了看,但是因为夜间只能做一些紧急的检查,其他的项目还是要等第二天上班之后。 做了几项检查,又赶回去给医生看结果,医生仔细看了一遍,然后开口:“老人家的身体还是不错的,只是血压有点高,如果家里不放心,可以留院观察一下,正好明天把其他的检查也做一下。” 宁朗回头看了一眼坐在椅上的爷爷,又低头看了看时间,点了点头:“好,麻烦您了医生。” 爷爷在身后突然开了口:“我不住院,我要回家。” 宁朗挑了挑眉,淡淡地开口:“明天还要做检查,再说您现在血压高,在医院有医生护士,家里人也放心一点。” “那我也不住院。”爷爷不耐烦地开口,“住院又要花多少钱,浪费钱。” “我去交住院费,宁明,你劝劝爷爷,然后带他去病房。”宁朗说完,扭头就出了门。 夜间的医院没有了白日里的喧闹,宁朗交完费,回头看了一眼跟在身后的罗永宁,轻声叹了口气:“今晚让你跟着折腾了,我还得上去看看,你就别跟着我烦心了,回家吧,路上小心点。” “你爷爷可真是一朵绽放的奇葩,我没见过谁家老头血压高折腾的全家不得安宁的。”罗永宁从口袋里拿出烟盒,叼了根烟在嘴边。 宁朗朝他伸了伸手,也拿了根烟,医院里禁烟,两个人只能干叼着,坐在候诊的长椅上,宁朗盯着急诊室门口的一堆家属,轻声说道:“他不是想让全家不得安宁,他只是想要我家不安宁。明天我爹肯定来看他,到时候,他在病床上跟我爹说跟宁明安排工作的事儿,我爹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操,你爷爷还会演苦肉计呢?”罗永宁翻了个白眼,“你说这是图什么,宁明那么大人了,他们学校虽然是个专科,但是好歹专业不错,找个工作也没那么困难吧?” “你不知道,从小我爷爷就这样,每次我爹去看他,就会说哎呀,宁明这次考试又进步了,宁明今天给我倒洗脚水了,宁明怎样怎样了,我爹一高兴,就几大百的给宁明扔零花钱,屡试不爽。”宁朗把唇上的烟拿下来,放在鼻前闻了闻,“他那个专科也是当初我爹找人给他弄进去的,这两年下来,他除了泡妞花钱还会什么?挂的科无数。有一个人傻钱多的大伯不用,自己找工作不是智障吗?” 罗永宁伸手推了推宁朗,“你就这么说你家老头人傻钱多,不怕他知道揍你?”顿了一下,又开口,“那你就任由你爷爷这么作?” 宁朗耸耸肩膀,“作去吧,他开心就好。有空我会跟我爹聊聊的。”低头看了看时间,又开口,“回去吧,我也该上去了。” “那你今晚咋办?在这儿陪床吗?”罗永宁站起身低头看着宁朗。 宁朗忍不住笑了:“我陪床,那今晚谁也别想睡好了。这表现的机会,留给他的宝贝孙子吧,一会我上去看看没事儿了,我就回我爹那儿,明天一早他肯定要过来,我回去也方便点。” “那成吧,那我也回家了,有事儿你打电话。”罗永宁拍了拍宁朗的肩膀,转身走了。 宁朗看着罗永宁走出医院大门,叹了口气,转身朝着住院部走去。 宁朗一路叼着根未点的烟,突然有人在后面叫住了他:“哎,这位先生,我们医院全院禁烟。” 宁朗转过身开口:“我这烟不点,叼着还不成吗?”话说完,他就顿住了,“凌……凌医生?” 凌盛也微微挑眉,看着宁朗:“你怎么跑医院来了……还弄的这么狼狈?” 在客栈的几天,凌盛就看得出来,宁朗是个格外在意外形的人,每天就是宅在客栈,也要把头发吹好,每天换不一样的衣服,清爽干净的出门。但是现在,他明显是刚淋过雨,头发湿漉漉的还没有干透,连外套都看起来有些潮湿,面色更是苍白,看起来格外的疲惫。 宁朗微微笑了下:“家里有人住院。没想到你真在这里上班,还以为你是骗我呢。” “骗你有什么好处?”凌盛笑,然后皱了皱眉,“你这是刚淋过雨吧,衣服还湿着,不抓紧换会感冒的。” 宁朗伸手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还好,一会这边忙完,我就回家了。” “你先跟我去办公室我找件衣服给你换上,然后你再去忙吧。”凌盛不由分说伸手将宁朗拉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指了一张椅子给宁朗,“坐。”然后转身去衣柜里拿衣服。 宁朗盯着凌盛的背影,有些许的出神,半天才开口:“凌医生,谢谢你了。” 凌盛转身,将一件t恤一条裤子扔到宁朗面前,“你把衣服换上就是谢谢我了。” 宁朗盯着那条裤子,有些许的犹疑,“裤子,就不用了吧?我的裤子……还好,没怎么湿。” 凌盛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转身去给宁朗倒了杯热水,放到桌上,“喝点热水,然后把衣服换上。” 宁朗端起纸杯,温热的感觉,让他这一夜疲惫不耐消散了不少,喝了一大口水,他才慢吞吞地将外套脱掉,抬头看了凌盛一眼,发现他的视线仍旧落在自己身上,不知道为什么,耳根就红了起来。 将湿的快要滴水的t恤也脱掉,然后换上了宁朗拿来的t恤,告别了湿漉漉粘在身上的衣服,宁朗感觉舒服了不少,又喝了一大杯水,慢慢驱散了寒意。 凌盛找了袋子将宁朗脱下的湿衣服装好,皱了皱眉开口:“我办公室没有多余的外套,外面可能有点冷,一会你出门最好直接坐车,再着凉你估计还是要生病。” 宁朗伸手扯了扯身上的t恤,笑了起来,再次露出两个小酒窝,“已经足够了,真的,凌医生,谢谢你。” “你去病房吗?我陪你一起去看看吧?”重新看见那两个酒窝,凌盛感觉自己的心情也好了很多,笑着朝宁朗开口。 走到病房门口,宁朗突然顿住了脚步,朝着凌盛笑了一下,“凌医生,我到了,你忙去吧?” 凌盛看了一眼病房号,又看了一眼宁朗的表情,敏锐的察觉到宁朗并不想让他认识那个病房里的人,所以他也停住了脚步,“那好,我去忙了,有事,你可以打电话给我,那张名片你还有吧?” 宁朗愣了一下,想起被他冷落在车里的那张名片,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我忘带了。要不,你给我留个电话,明天我好还衣服给你。”宁朗说着,将手机拿了出来,睁着大眼睛认真地看着凌盛。 凌盛被他这种表情逗笑,缓缓地将手机号报给了宁朗,看着宁朗专心地将那几个数字记下,然后存上凌盛两个字,忍不住弯了唇角。 “那我走了。”宁朗将手机收好,转身刚要推开病房门,门突然从里面打开,宁明从里面探出头来,看见凌盛愣了一下,“医生,有事儿吗?怎么不进来?” 凌盛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一下宁朗突然变得晦暗的表情,微微笑了一下,“要说的我已经说完了,我还要回去值班,再见。”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宁朗看着他的背影慢慢地走远,微微笑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宁明,“进去吧,站在门口干什么?” “那是谁啊?”宁明有些疑惑的问道。 “医生。”宁朗推开病房门走了进去。市一院的床位还不算太紧张,最起码能给爷爷找到这么一间单人病房。 爷爷已经换上了病号服,躺在病床上正在看电视,听见脚步声,扭头看了宁朗一眼,又将视线挪回到电视上,宁朗拎着袋子的手紧了紧,然后慢慢地放开,开口道:“爷爷,今晚您先在这儿安心的住下,宁明会在这儿陪您,我先回趟家跟我爸爸说一声,省的他担心。” 爷爷挥了挥手,“走吧走吧,跟你爸说明天也别过来了,我这把老骨头还死不了,他厂子要紧就先忙他厂子去。” 宁朗听出他语气里的不满,没有说话,回头看着宁明,“我先回去了,住院费什么的我都交完了,你好好照顾爷爷。” 宁明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了宁朗一会,然后笑嘻嘻道:“给我留点钱呗,出来的太急,没带钱包,明天我跟爷爷还得吃早饭呢。” 宁朗从钱包里摸出二百块钱扔到宁明身上,淡淡地开口:“医院食堂一般都不好吃,你明天去外面饭馆买点,等爷爷抽完血检查完再给他吃。” 宁明将钱塞进口袋里,摆了摆手,“知道了,你回去吧。” 宁朗回头看了一眼看电视好像已经入迷的爷爷,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宁明那个德行,他早就习惯了,老叔一家都是一个样的,从小到大,一家人不管在一起干什么,只要他老爸在,就没见老叔带过钱,现在宁明也学会这样了,很好特别孝顺。 宁朗出了医院大门,雨已经停了下来,但是冷风吹在身上还是冰凉。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t恤,宁朗忍不住扬了扬唇,伸手招了一辆车,报了地址就缩在后座一声不吭。 宁朗现在的家是爸爸跟阿姨再婚之后,在天安市里买的,市中心,精装跃层,足够一家四口人住下。尽管现在宁朗大多都住在客栈里,但是这里还是有他的房间,算是他的家。 宁朗打开家门,果然看见爸爸没有睡,正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看电视,明显是在等他的消息,看见宁朗进来,迎了上来开口,“你爷爷怎么样了?” 宁朗一边低头换鞋,一边回答:“送市一院做了检查,医生说除了有点血压高,其他都正常,医生说最好观察一晚,明天再做具体检查,我给交了住院费,宁明在那儿陪他。没什么事儿,您不用担心,安心睡觉去吧。” 另一边也坐在沙发上的阿姨笑着开口:“你看我就说没什么事儿吧,你爸爸还非担心。小朗晚上吃了吗?我给你热点东西吃吧?” “阿姨别忙了,晚上我跟罗永宁吃了点,现在还不饿。”宁朗换了拖鞋,拿着手里的袋子扫了一眼,“我身上的衣服是别人借的,我先去洗了,明天给人还回去,你们没什么事儿睡觉去吧。” 阿姨的视线在宁朗身上扫过,“这是淋雨了吧?我去给你煮碗生姜水喝了,不然要感冒,衣服脱下来,等我给你洗,你自己别动了。” 宁朗弯唇笑了:“那就麻烦您给我煮碗生姜水,衣服我就自己洗吧,反正有洗衣机,我这么大人了,哪还能让您给我洗衣服。” “你多大在我跟你爸爸眼里不都还是个孩子。”阿姨笑了笑,起身进了厨房。 宁朗回到自己房间换了睡衣,出来的时候看见爸爸已经倒了一杯热水,拿了药放在茶几上,“快吃了,别感冒了。” 宁朗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朝楼上看了一眼,“然然睡了?” “哪能睡这么早,写作业呢。”爸爸抬头看了一眼时间,“你客栈最近怎么样?” “最近旅游节,人不少,到还不错。”宁朗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对了,老同志,我有件事儿要嘱咐您,您最好能听进去。” “我儿子说的话,我什么时候听不进去了?”爸爸有些好笑,伸手从另一边扯过小毯子改在宁朗身上,“说吧。” “嗯,我没有别的意思,但是就是今天白天我去看爷爷的时候,他跟我提了几嘴想要你跟宁明安排工作的意愿,被我转移了话题,下午宁明回了家,晚上爷爷就浑身不舒服了,大概是需要您关心了吧?”宁朗将毯子向上扯了扯,淡淡地开口。 爸爸挑眉:“你什么意思?” 宁朗看着他,微微笑了笑,“明天您去看他,他肯定会再提宁明工作的事儿。那是您亲爹,您想怎么孝顺,那都是应该的。但是就算您觉得自己钱多,想给别人再养个儿子,最起码也得养个然然那么乖的我才同意。宁明想让您安排工作可以,去车间,不然就就继续啃老。老叔老婶跟爷爷二十多年的时间把他惯成了一个废物,您就不要再填一把力了。”宁朗抬起胳膊,抻了个懒腰,“小时候您给过他多少零花钱我都无所谓,但这件事儿,不成。这就是我的态度,不能妥协的那种。” 爸爸瞪大了眼看了宁朗一会,似乎才慢慢消化了他的话,伸手在他胳膊上拍了一把,“臭小子,你现在都这么跟你老子说话了?” 宁朗微笑着看着爸爸:“就这件事,别的我懒得管。” “行,我答应你。其实宁明工作的事儿我本来就懒得管,你老子就是一个小破老板,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哪有那个本事。”爸爸微微低着头,想了一下,“我发现,你在宁明的事儿上格外的在意。” 宁朗弯唇,笑了笑,没有回答。其实他不想承认,他就是看不上宁明,最起码,他觉得宁明已经得到的很多了,人总不能,什么都想要。 第十章 宁朗知道,从小到大,爸爸对自己几乎是百依百顺。大抵是因为小的时候一家人颠沛流离,让他不得不在外公膝下长大,缺少父母陪伴,又或者因为,母亲早逝,爸爸对他更多的心疼和宽容吧。 不过宁朗也很少跟爸爸提什么要求,他从小到大都是闷声干大事的人,最起码在爸爸眼里,他懂事听话成绩好,格外的让人省心。 喝完了阿姨端来的生姜水,宁朗起身看了眼时间,还不到九点,他打了个呵欠,朝着爸爸跟阿姨挥了挥手,“我去看看然然,然后就去睡了,您们也早点休息。” 宁然是宁朗同父异母的妹妹,阿姨生她的时候,宁然也不过十岁,又一次当哥哥的宁朗恍然发现这次的妹妹是跟宁明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软软萌萌,格外的可爱,便对这个妹妹格外的宠爱。 宁然也十分喜欢宁朗这个哥哥,每次只要宁朗回家,便粘着他不放。只是现在小姑娘也升了初中,学业忙得很,加上宁朗现在忙着客栈,回家的次数也少了,两兄妹见面的机会倒是更少了。 宁朗轻轻地敲了敲门,开口道:“然然,我可以进来吗?” 房间里有一刹那的沉寂,然后就是急促的脚步声,房门被一下子打开,一个穿着粉红色睡衣的小女生笑着扑进了宁朗的怀里,“哥哥,你回来了!” 宁朗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作业写完了吗?哥哥是不是打扰你了?” 宁然急忙开口,“不打扰不打扰,作业我早就写完了,我在预习明天的功课。哥哥你快进来!” 说着不由分说就拉着宁朗进了房间,宁朗在书桌前坐了下来,随手翻了翻宁然的作业,便放在一边,笑吟吟地看着宁然,宁然抱着自己的娃娃,乖乖地坐在床上,满脸都是欢欣,宁朗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听着宁然絮絮叨叨地开始讲自己在学校的事儿来。 宁朗都是带着笑听着,偶尔回应几句,直到宁然说道,有个男生在放学的路上拦住她,递情书给她的时候,脸上的笑意蓦地散去,他皱了皱眉,“那你是怎么回答他的?” 宁然笑嘻嘻地开口道:“我又不认识他,我为什么要回答他?” 宁朗忍不住被她的语气逗笑,“那你要是认识他呢?” “那就等他什么时候成绩考过我再说喽,我还是个宝宝嘛,我哥哥都没有女朋友,我怎么会早恋。”宁朗满不在乎地说道。 宁朗挑眉,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脑门,“你这个小鬼灵精,希望一直不要让我担心。以后再有这种事儿,一定要提前告诉我,不能未经哥哥允许,被奇怪的小男生骗走。” “我知道呀,哥哥你放心吧。”宁然伸手将宁朗的手指拿了下来,抬手揉了揉自己的脑门,想了想突然说道:“哥哥,你是不是快交女朋友了,那你有女朋友了还会对我好吗?” 宁朗失笑,“哥哥跟你保证,不管交不交女朋友,你都是哥哥唯一一个小公主,可以吗?” “好,说话算话!”宁然伸手跟宁朗勾了勾手指,窝在床上,笑的很开心。 宁朗抬头看了眼时间,“好了,不早了,然然你该睡觉了。” 宁然乖巧地躺下,宁朗为她掖好被子,笑了笑:“那哥哥走了,你好好睡觉。” “哥哥。”宁然软软地开口,“你明天还在家吗,我明天休息,你能陪我吗?” “明天?”宁朗顿了顿,俯下身来,轻声道:“然然,爷爷生病了,明天爸爸应该会带你去看他,就是再不开心,你也要乖乖跟着去,答应哥哥好吗?就像以前一样。” “好。”宁然眼里的光暗淡了不少,但还是乖乖的点头。 “那晚安啦。”宁朗将灯关上,放轻脚步出了门。 爷爷对宁然的态度跟对宁朗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因为宁然是个女孩子,爷爷对她的忽视里面更多了一丝不喜,宁然小小年纪,但是心思敏感,早已明白了爷爷的态度,却从来都不多说。 想到这,宁朗翻了个白眼,忍不住想道:我妹妹那么可爱,我们一家人对她好就足够了。 爸爸跟阿姨已经回了房间,客厅里昏暗一片,宁朗慢慢地回到房间,看见了自己床上堆着地换下来的衣服。 将自己的衣服塞进了洗衣机里,看了一眼凌盛的那件t恤,宁朗突然就不想把他跟自己那些湿漉漉的衣服一起扔到洗衣机里,便放了水,开始专心地用手洗起衣服来。 宁朗从小到大自己动手洗衣服的次数少的可怜,也不知道现在迷了什么心窍,居然大晚上的窝在洗手间里洗一件别的男人的衣服。 宁朗自己都忍不住挑了挑眉,但仍然尽心尽力地将衣服洗干烘好,然后挂好,才安心的去睡觉。 明天大概又是不会安生的一天。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就都起了床,吃过早饭,宁朗就开着家里的车,拉着一家人赶去了医院。 多年以来,全家人都知道爸爸在爷爷身上的心思,所以也都学会了配合。宁朗想不管是阿姨,还是宁然,也都是跟自己一样,希望老爸开心吧。 推开病房门,宁明正大赖赖地缩在沙发上睡的正香,而爷爷已经醒了,把电视开了静音,正眯着眼睛看电视。 推门进去的老爸看见这一幕就皱起了眉头,宁朗上前,伸手推了宁明一把,开口道:“起床了。” 爷爷皱眉看了他一眼,朝着爸爸说道:“让他再多睡一会,昨晚送我过来折腾到那么晚。” 宁朗在心里简直要冷笑了,又伸手推了宁明一把,宁明才懒洋洋地伸了伸胳膊,睁开了眼睛,不满开口道:“才几点啊就叫我?” “宁明。”爸爸淡淡地瞥了宁明一眼,一家人都站在病房门口,看着宁明一个人占满了整个沙发这种事儿,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了。 “啊,大伯。”宁明此时仿佛才清醒,翻了个身,从沙发上下来,昏头昏脑的穿鞋。宁朗看了他一眼,搬了个凳子放在一边,开口道:“来然然,坐这里。” 爸爸跟阿姨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宁然坐在宁朗搬来的凳子上,看了一眼病床上的爷爷,忍不住向后缩了缩身子。 爸爸伸手拿了床头的检查结果,一边翻看,一边问道:“您现在感觉怎么样?还难受吗?” “我好着呢,哪也不难受。我说了不住院,又乱花钱。其实去挂几瓶水就好了,又来这里一顿折腾。”爷爷靠在病床上,不满地开口道。 爸爸将检查结果扔到一边,严肃道:“不是跟您说了,没事儿少去卫生院挂水,您要是不舒服,今天就好好做个检查,让医生好好看看怎么回事。卫生院里的医生看点小毛病没什么问题,别的就算了。再说我上次回去也问了马医生,她说您没什么事儿,就是挂水也没什么用。” 爷爷的眉头挑了起来:“挂水有没有用,你们还有我这个病人清楚吗?我又没让你给我出挂水的钱!” 爸爸凝眉,阿姨伸手拍了拍他,笑着对爷爷开口:“爸,宁刚也是为您好,卫生院的水平终究还是不够,而且总挂水对身体也不好。他不是担心您吗?” 爷爷抬眼看了看阿姨,视线又转向穿好鞋一直站在门口的宁明,想了想说道:“要是担心我,就把宁明的工作给安排了,他马上要毕业了,他同学都有了实习的地方,你们当人大伯大妈的就看着这孩子没工作吗?” 爸爸扭头看了宁明一眼,忍不住有些不满,对这个侄子,他没有多喜欢,有时候也对弟弟一家无底线宠孩子的太多颇有微词,不过别人家的孩子他终究不好开口。但是因为老人一直在自己面前念叨着这孩子有多好多孝顺,为了让老人高兴,倒是也顺手对他好了点,但是想起了宁朗昨晚的话,爸爸开口道:“当初宁朗大四实习,也是自己找的地方,没用我管,宁明这离毕业还早,自己踏踏实实地投几次简历,多跑跑人才市场,总能找到个称心的工作,现在孩子不都是这么找工作的吗?” 宁朗听见老爸的回答,忍不住露出了笑意,看来自己前一晚的嘱咐,他还是听了进去,那自己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爷爷拧着眉头还要说话,宁明在门口倒是开了口:“大伯,宁朗当初不是在b市实习吗,b市那么大,找个合适的工作当然容易,但是天安市哪有那么多合适的单位。再说,宁朗最后回来不也没找到工作,才开了客栈吗?” 爷爷也跟着点头,“你看,你别欺负我不懂这些,你这就不是自己儿子不想费心思。” 爸爸脸上的表情已经有些不耐,但是面对自己的父亲,他还是笑了笑,道:“我就那么一个小厂子,宁明要是乐意,就去车间上试试,要是觉得辛苦,我也没什么办法了。” “你是不是要气死我?那车间都是什么人呆的,你就让明明去?”爷爷伸手指了指爸爸,突然看了宁朗一眼,开口道:“不然你就先拿点钱出来,让明明也开个什么店,做点小生意,我看宁朗现在也挺悠闲的,也不怎么吃苦,钱也不少赚。” 正低头玩手机的宁朗突然抬起了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爷爷居然好意思开口说这些,他扭头盯着站在门口的宁明,见他面上并无什么表情,但是眼睛亮晶晶地,显然对爷爷这个提议很是满意。 宁朗轻轻笑了笑,缓缓地开口:“我不工作是因为我不想,我的院子是我外公留给我的,开客栈的钱是我大学的时候攒下来的,我爸是想给我钱,我不需要。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家钱多到可以到处乱扔了,宁明你找不到工作是你废物,但是我爹没有义务,拿钱给你挥霍。” “你怎么这么说自己弟弟?”爷爷按着床,明显要站起来,坐在一边的宁然被吓了一跳,忍不住跳下凳子,躲在宁朗身后。爷爷看了宁朗半天,终于缓了缓语气说道:“宁明也姓宁,你爸当大伯的,拿点钱给他也是应该的。你现在不需要跟你爸要钱了,宁然一个小姑娘早晚要嫁给别人家,你爸赚那么多钱,帮帮自己侄子有什么不对的?” 阿姨听见这话,面上已是明显地不满,宁朗闭了闭眼,看了阿姨一眼,然后开口:“爷爷,我希望你明白一件事,哪怕你再不喜欢女孩子,也改变不了然然是我爸的女儿的事实。我爸的钱,哪怕我一分都不要,那也是都留给我妹的,跟别人没有任何关系。” 顿了一下,宁朗转头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宁明,微微笑了笑:“爷爷,你知道为什么宁明成了一个连工作都找不到的废物吗?因为那都是你惯的。” “宁朗,你是不是要造反!”爷爷明显气结,伸手指了宁朗半天,除了这句,竟然再说不出来一句话。 爸爸半天的时间才反应过来刚刚爷爷说了什么,宁朗又说了什么,他站起身,瞪着宁朗:“你怎么这么跟你爷爷说话?快给爷爷认错。” 宁朗微微笑了笑,伸手拉过宁然的手,朝阿姨点了点头:“我带然然出去玩了,另外,爸爸,对不起,今天的事儿,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您开心了。” 说完拉着宁然头也不回地就朝门外走去,他的脚步声在清晨的走廊上格外的清楚,宁然有些小跑地跟在他的身后,走了没几步,身后突然传来宁明地暴喝:“宁朗,你他妈刚才说什么?” 宁朗停住脚步,面上是不屑地笑:“我说你是在爷爷的庇护下长大的废物。另外,这里是医院,麻烦你注意一下素质。” 说完,他拉着宁然又向前走了几步,突然又顿住,回过头,面色冰冷:“还有,再让我听见一次你骂我妈妈,我就能打得你妈都认不出来你。” 第十一章 宁朗牵着宁然一路下了楼,直到上了车,宁然才轻轻地伸出小手,摸了摸宁朗的脸:“哥哥你刚才好帅啊,不要再生气了!” 宁朗回头朝着宁然笑了笑,“哥哥没生气,然然刚才没吓到吧?” 宁然吐了吐舌头,开口,“其实最开始是有一点啦,但是哥哥在,我就觉得还好了。” 宁朗伸手摸了摸宁然的头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然,这么多年,你有没有难过,爷爷为什么不能喜欢你?” 宁然撇嘴,“不喜欢就不喜欢呗,反正我也不喜欢他,那我干嘛在意他喜不喜欢我。只要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对我好就好了呀!” “你倒是比我想的开。”宁朗失笑,“但是我今天还是太冲动了,爸爸大概会很生气吧。” 宁然摇头,小大人似的开口:“是爷爷太过分了嘛。我还小说话没有分量,妈妈为了照顾爸爸的感受什么也不能说,可是哥哥如果也不说,那将来爸爸是不是还要帮宁明买房子娶媳妇养孩子啊!” 宁朗愣了愣,倒是没想到宁然能说出来这种话来,他伸手点了点宁然的鼻头,说道:“你懂的倒是多。不过这些话,不要当着爸爸的面说。他其实也只是想让爷爷安享晚年而已。” “我知道哒,哥哥你放心吧,我可比你聪明多了!”宁然晃荡着小腿,笑眯眯地说道。 宁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好,你在车里坐会,哥哥……下车抽一根烟,就带你去玩,你正好想想去哪里?” 宁然皱了皱眉:“那行吧,看在你心情不好的份上,只许你抽一根,多了就罚款。” 宁朗笑着应了,伸手从杂物箱里翻了半天,才找到不知道多久之前罗永宁扔在车上的半盒烟,便拿着烟下了车。 其实宁朗并没有什么烟瘾,大概最近烦心的事儿有点多了。将烟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宁朗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从小到大,他跟爷爷的感情不好,其实爸爸也清楚,但是最起码,还能保持一个表面的平和,像刚才那样当着他的面顶撞还是头一次,只怕老爸也是气了够呛。 但是,他觉得自己是真没法忍下去了,他爷爷也是越来越天真烂漫了。如果可以的话,他恨不得把爸爸的所有东西,都卷给宁明吧? 但是凭什么? 不是他宁朗的东西,他不奢求,如果连他家的东西都想伸手,他还忍着,那可真是个乖孙子了。 算了,反正这事儿不能妥协,至于爸爸那儿,再说吧。 宁朗靠着车门,将烟灰随手弹掉,突然看见一个身影从不远处的小路上走过,他眯了眯眼,想起了什么似的拍了一下头,大声喊道:“凌医生……凌盛!” 凌盛似乎吃了一惊,他来到天安市没有多久,跟同事们都还只是个脸熟。顺着声音的来源望去,他便忍不住露出了笑意:“原来是你啊?” 宁朗挥了挥手,又急忙低头掸了掸甩到自己身上的烟灰,将烟按熄,扔到跟前的垃圾桶里,笑道:“要不是在这儿遇见你,我可能就把你衣服忘到脑后了,你等下我拿给你。” 凌盛走到宁朗跟前,看着他拉开后座的车门去翻东西。从副驾驶突然探出一个小脑袋,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然后开口:“哥哥,这个帅叔叔是谁啊?” 宁朗将一个袋子递给凌盛,回头朝着宁然说道:“你现在也不是小学生了,别逮谁都叫叔叔,这样很容易连累你哥我掉辈儿你知道吗?!” 宁然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嘟囔道:“人家明明还只是个宝宝。好吧,照顾一下你,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这个帅哥哥是谁啊?” 宁朗转头看了一眼凌盛,帅吗? 好吧,身材高挑纤瘦,剑眉星目,在人群里的确是吸引眼球的那一类人,但是,在妹妹眼里,不是应该他这个哥哥是最帅的吗? 宁朗感觉有些不满,但是当着凌盛的面争宠未免有点太……幼稚,只好忍在心底,开口:“这是哥哥的朋友,凌盛哥哥,是个医生呦,就是那种你不听话就给你打针的医生。” 宁然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宁朗,然后翻了个白眼,说道:“哥哥,你说实话,你是觉得我还小,还是觉得我智障?” 凌盛看着这对兄妹说了半天相声,终于没忍住,笑出声来:“看起来,你妹妹比你聪明多了。” 宁朗表示没法理解原来几乎兄控的妹妹,为啥遇见凌盛之后,开始嫌弃起自己来,但为了保持自己的形象,他还是温和地朝着凌盛说道:“还没谢谢你的衣服呢。这么早去哪里?” 凌盛低头看了一眼袋子里的衣服,似乎还能闻到洗衣液的味道,收了刚刚的取笑,回答:“刚下夜班,准备回家。” 宁朗刚要说话,宁然先抢着开口:“那帅哥哥,你是不是还没吃早饭?那让我哥哥请你吧?” 宁朗回头瞪了自己妹妹一眼,转向凌盛,就见凌盛认真地点了点头:“好啊,那多谢了。” 宁朗从没见过如此不会客气的人,只能顺手拉开了后车门,朝凌盛挑了挑眉:“上车吧。” 凌盛坐到后座上,宁然从前面探过头来,笑嘻嘻地问道:“帅哥哥你喜欢吃什么呀?” 凌盛认真地想了想,回道:“我都还好,你喜欢吃什么,我们就吃什么吧。” “那我们去吃kfc吧!”宁然一拍车门,就愉快地做了决定,朝宁朗伸了伸下巴,“开车吧!哥哥。” 宁朗觉得,自己晚上回去十分有必要跟这个妹妹谈谈心了。但还是发动了车子,朝着最近的kfc开去。 作为两个大人,宁朗跟凌盛对kfc这种地方显然并没有什么需求,找好位置坐下之后,宁朗掏出钱包递给宁然:“去吧,你说了算。” 宁然便蹦蹦跳跳地去点餐了。凌盛看了一眼宁然的背影,朝着宁朗问道:“不用过去帮忙吗?” 宁朗耸肩:“这点事儿她还是可以的。” “哦。” 一时之间陷入了沉默。 宁朗想了想,还是找话题道:“你是什么时候来天安市的啊?” “一个月前。”凌盛百无聊赖地看向窗外,“那天让你吃了一惊吧?” 吃惊其实是有的,其实更多的是……愉悦吧,毕竟天安市不大,以后见面的机会也就多了,就像现在,不就又坐到一桌吃早饭了吗? “2115病房的病人我问了一下,没有什么大碍,就是有点血压高,老年病都不算明显,所以,你不用担心。”凌盛转过来,突然说道。 “担心?”宁朗笑,“如果说担心的话,我倒是担心,他夙愿达不成,被气个够呛,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凌盛明显愣了一下,昨天看他大半夜淋的通透送一个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的人来医院,还以为那是他很在意的人,所以才多事的去打听了一下,不过看他现在的样子,反而不是。 “那你只能去问问他的管床医生了。”凌盛摊手:“我已经下班了。” 宁朗失笑:“没关系的,要是真出什么事儿,我们也不可能这么安生地待在这里了。” 正说着话,宁然端着餐盘回来了,将一堆的粥,咖啡,油条,汉堡摆在桌上,有些失望地说道:“这个时间居然只有早餐,看来又不能偷偷吃炸鸡了。” “下次哥哥帮你申请,补上一顿。”宁朗随口安慰,突然手机响了一下,他摸出来看了一眼,发现是罗永宁发的微信:“你爷爷怎么样了?又作妖了吗?” 宁朗失笑,回道:“没让你失望,作了个大的,日后告诉你。” “日谁?” “滚。” 将屏幕锁上,宁朗突然想道什么似的开口:“凌医生,我们加个微信吧?” 凌盛放下喝了一口的咖啡,将手机拿了出来,点了几下,放在宁朗面前。 宁朗如愿地加了凌盛的微信,突然觉得跟面前的人的距离又近了一点。 凌盛将手机收好,看了一眼有些愉悦的宁朗,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就一碗粥递到他面前,温声道:“吃饭吧?” 宁朗露出脸上的酒窝,笑着点头:“好。” 第十二章 吃过早饭,凌盛感觉自己空荡荡的胃舒服了不少,便跟那两兄妹告了辞,回了家。 所谓的家是他在单位附近租的公寓,步行5分钟的距离,精装的一居室,也足够一个人生活了。 将钥匙扔到鞋柜上,凌盛打量了一下这个空荡荡冷清清的房间,突然觉得有些无趣,果然是离开了那个灯红酒绿的城市,开始耐不住寂寞了? 靠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发了会呆,凌盛突然就想起,自己刚才跟宁朗加了微信,便忍不住将手机翻了出来。 对话页的首条上面显示着一句:你已添加了。,现在可以开始聊天了。 凌盛懵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标点错误,而是宁朗的微信名字就是一个句号,看起来倒是有点中二。 微信头像是穿白色衬衫的宁朗,靠在做旧古风的围墙上,用修长白皙的手遮着眼睛,露出两个酒窝,看起来格外的清新。 几乎是下意识的,凌盛就点了保存,甚至有种想法,想让宁朗换头像,这么好看的照片,只希望自己一个人看到。 存好了照片,凌盛忍不住翘起了唇角,想了想,又直接点进了宁朗的朋友圈,是谁说的,看朋友圈是了解一个人最好的方式。 最近的一张就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配上了一个微笑的表情,再向下翻,有很多的风景照片只配一个表情,其余的,大多都是熊蛋那只大笨狗的照片小视频,没有任何文字,整个朋友圈像是一个图片展,还真有点像宁朗的性格。 自我,还有点幼稚,特立独行,但是却很吸引人注意。 也许他们日后还会有更多的接触,从当日他将名片留给宁朗的时候开始,就注定了他不想两个人就此错过。 日子还长着呢,慢慢来吧。 凌盛这么想着,心情倒是好了不少,靠着沙发,竟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宁朗倒是没有这么好的命可以青天白日的就睡上一觉,吃完了早饭,又领着宁然去电影院看了场热映的动漫,还去书店买了一堆她喜欢的漫画,终于到了不得不将宁然送回家的时候。 拿钥匙开了门,阿姨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他们进来,脸上露出笑容:“回来了,然然今天听话吗?” 宁然无可奈何地看着阿姨,撒娇道:“妈妈,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当然知道在外面不要给哥哥添麻烦啦。” 宁朗揉了揉她的头发,“阿姨,然然是我妹妹嘛,她怎么样我都不嫌麻烦。” 阿姨点头,“你能这么疼她,我倒是也开心。” 宁然换好鞋,跟两个人打了招呼,就兴高采烈地回房间看漫画去了,宁朗站在门口,沉默了一下,而后开口:“爸爸在家吗?” 阿姨轻声叹气:“从医院回来就把自己关在书房,午饭也没下来吃。” 宁朗怅然:“大概是生我气了吧?” 阿姨摇了摇头:“其实你爸爸也清楚,你说的都没错,你爷爷现在,是越来越过分了,但是大概因为是自己的父亲,他又不能说些什么吧?” “我还是上去看看他吧,顺便劝他下来吃点东西。”宁朗朝着阿姨笑笑,“放心吧,阿姨,没关系的。” 爸爸的书房颇具一个暴发户该有的所有气质,红木的家具、靠椅,笔墨纸砚,一整面墙的书柜,还有一个占了半面墙的十字绣,内容是锦绣山河。 其实宁朗知道,爸爸未必是想要装成多有文化的样子,他只是真心想要学点东西,他初中勉强毕业,因为奶奶去世的早,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便辍学务工去了。他后来娶了妈妈,大概也是因为喜欢她身上的书卷气吧。 轻敲了门,意料中没有回应,宁朗探头进去,看见爸爸面前摊着一张宣纸,他正提着笔,在纸上写着什么,而书桌的另一侧散着一堆写满了墨字的纸张。 将手里的纸写完,爸爸才抬起头看了宁朗一眼,“回来了?过来给我写几个字。” 宁朗愣了一下,点头:“好。”便走到桌前,重新拿了张纸铺好,提起笔来,抬头看向爸爸,“写什么?” 爸爸看了他一会,叹了口气:“你想什么,就写什么吧。” 想什么?宁朗盯着纸怔怔地想了一下,而后提笔写道:霜殒芦花泪湿衣,白头无复倚柴扉。去年五月黄梅雨,曾典□□籴米归。 老爸盯着这四句话半晌,抬起头看向宁朗,“这首诗叫什么?” 宁朗将笔放下,在一侧的沙发上坐下,才缓缓地开口:“思母。” 爸爸的表情僵了一下,低下头又看了那几句诗一会,轻声说道:“你是在埋怨我吗?” 宁朗摇头:“诗人是僧人与恭,他出家后不久,父亲去世,独留老母亲一个人独守贫困。”顿了顿,他才低声说道:“其实爸爸,一直以来,我都在尽可能的体谅您,妈妈不在了,外公也不在了,您知道,我只有您了,所以我从来都不曾想让您不开心。” 这么直白的话说出来,宁朗耳根有些不自然的红了起来。 爸爸在他身侧的沙发上坐下,看着宁朗瘦削的脸颊,好像不知不觉中,他这个儿子就长大了,他从来就没让自己担心过,学习好,听话,懂事,因而自己也就忽视了他的感受。 宁朗在家一直话很少,也几乎不怎么提要求,像是此刻这样,父子二人坐在一起,好好的聊聊天更是从未有过。 爸爸闭了闭眼,轻声道:“你妈妈去世的早,那时候我又刚开始创业,大半辈子的时间都扔到厂子里了。其实,我也知道你爷爷有点偏心,但是,我当儿子的也不能开口,让他对你好点,也只能这么看着。不过你放心,今天的事儿,我怎么也不会答应他的。宁明那孩子,让你爷爷惯坏了。” 宁朗伸手拍了拍爸爸的手,摇头:“我知道您不会答应,只是我今天说那些话……大概让您挺难受吧?” “是啊,是有点。”爸爸轻声叹了口气:“最开始的时候,我真是吃了一惊,不敢相信那些话是你说出来的,不过后来想想,倒也是我儿子能干出来的事儿,你啊,从小话不多,倒是主意正着呢!”说到这,爸爸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都让您发现了。”宁朗也跟着笑了笑,而后才说道,“爷爷身体没事儿吧?” “后来我叫医生过来瞧了,昨天没来得及做的检查也做了一遍,没什么事儿,还是要回家多休息。”说到这,爸爸倒是松了口气。 宁朗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那既然这样,您也下去吃点东西呗,就当是陪我,早上陪宁然吃的kfc,中午又吃的麦当劳,我都没怎么吃饱,正想阿姨做的好吃的呢。” “那行,老爸就陪我大儿子吃点。” 解决了心事,宁朗心情大好,连米饭都多吃了几碗,饭后又被爸爸拉着聊了半天,最后才因为熊蛋还饿着急急忙忙地赶回了客栈。 熊蛋果然已经有些急不可耐,暴躁地将它最喜欢的娃娃撕碎了一地,然后没什么精神地趴在门口,到宁朗进门,都没有雀跃地迎出来。 宁朗失笑,熊蛋是一条有个性的狗,饿了一天,又没有出去巡街,现在正在表现它生气了。 添了狗粮,还喂了一点鸡肉干,在院子里玩了半天扔球,熊蛋才又贱兮兮地扑倒了宁朗身上,跟他一起赖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放着《甄嬛传》,换从前,他肯定对这类电视剧不屑一顾,但是刚才吃过饭,在客厅聊天的时候顺带跟着阿姨看了一集,倒是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正看着,手机响了起来,他摸过来看了一眼,能给他发微信的,大概只有罗永宁了。 “来啊,宁朗,出来浪啊,反正有大把时光!”跟着是一连串贱兮兮的表情。 宁朗看了一会,想了想,对着电视拍了张照片发了过去,回了一句:“朕现在并没有时间。”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罗永宁才回过来一只震惊的大眼睛兔子,“你是被你爷爷刺激疯了吗?” 宁朗笑了一下,盯着屏幕想要回复什么,突然顿住,对了,他是加了凌盛微信的人了。 其实好像并没有很值得高兴。 白天的时候没有注意,现在看仔细了,宁朗才发现,凌盛的微信头像,好像是,一盆花,一盆绽放着的,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花。 宁朗挑眉,用花当头像,得是他爸那个年纪的人干的事儿吧?凌盛虽然应该比自己长几岁,但是,怎么也不至于有一个上一辈儿的审美吧? 白瞎那么年轻俊朗的脸,还有比自己多那一丁点的身高了,真是可惜。 宁朗想着,手就戳进了凌盛的朋友圈,一个跟头像同样的背景,然后是,一片空白? 等等,这年头还有人一条朋友圈不发吗?所以凌盛是不是把自己拉黑了? 第十三章 如果不欢迎的话在自己加好友的时候就拒绝啊,加完又把人拉黑又有什么意思? 宁朗感觉有些不开心。 他想了想,对着电视拍了一张华妃娘娘的照片,配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发了一条朋友圈。 贱人就是矫情。 宁朗想了想,还是不怎么开心,还不如应了罗永宁的邀请,去泡泡吧,说不定还能遇上个妹纸牵牵小手什么的。 这么想着,宁朗随手划了一下微信,发现就这一会,朋友圈竟然出现了好几条回复,点开看了一眼,大都是平时一起玩的哥们,纷纷嘲讽宁朗怎么转性了,怎么朝着妇女圈发展了?宁朗漫不经心地回复了几条,突然发现了一个刚刚眼熟的头像,那盆开的绚烂的花,备注是:凌盛。 凌盛居然给自己回复了?他不是把自己拉黑了吗? 宁朗抓了抓耳朵,仔细看了一眼那条回复,发现凌盛只回了一个:?。 宁朗皱了皱眉,这是什么意思,想了想,还是点进了凌盛的对话,发了一个疑问的表情过去。 凌盛马上就回了过来,“怎么?” 居然还能发过去?宁朗挑眉,想了想,将凌盛的回复截图发了过去,一边伸手揉熊蛋的毛,一边看着电视,时不时的将手机解锁看一眼,但是半天都没有回复。 宁朗撇了撇嘴,想了想,又将手机解锁,点了罗永宁的电话拨了过去,“在哪?” 电话那端是极吵的音乐声,罗永宁对着电话嚷嚷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听不清你奶奶个爪! “我特么问你在哪儿?”宁朗怒从胆边生,对着电话吼道。 罗永宁回头对身边的人说了一句什么,才回答道:“哦,我好像在夜色,你要过来吗?哎,我跟你说,我今晚遇到一个超正的妞儿,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等着。”宁朗将电话挂断,伸手将电视关了,起身去卧室换衣服。 熊蛋摇着尾巴跟在宁朗身后,可怜兮兮的瞪着大眼睛,好像明白今晚自己又要一狗呆在客栈了。 宁朗翻了件外套出来,回过头就看到熊蛋摇着尾巴,可怜的样子,忍不住弯下腰捏了捏它的脸,“爹今晚得出去放纵一下,你乖乖呆在家,我争取回来睡觉好不好?” 熊蛋甩了甩尾巴,但是看起来仍旧不怎么高兴的样子,转头跑到狗窝里,屁股朝外趴了起来。 宁朗失笑,拿了钥匙出了门。 等打到车,再开到市区找到酒吧的时候,宁朗已经靠在车窗上快要睡着了,但是等迈进酒吧大门的时候,那点困意又全都消失了。 罗永宁在夜色有固定的卡座,宁朗走到那里,却发现那儿坐着一个打扮的格外青春的女生,黑长直,大眼睛,楚楚可怜。罗永宁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宁朗皱起眉头,看了那女生一眼,伸手摸了电话出来,给罗永宁拨了过去。 三分钟之后,罗永宁晃晃悠悠地从舞台那边挤了过来,“哎,你真过来了?你不是在家学习宫斗呢吗?” “学你大爷的宫斗。”宁朗伸手在罗永宁肩上锤了一拳,朝身后的卡座上看了一眼,“这美少女谁啊?怎么坐这儿了?迷路了?” 罗永宁隔着宁朗,朝着那女生笑了一下,那笑容,让宁朗觉得能把今天晚饭都吐出来,虽然他也不知道下午吃的那顿算不算晚饭。然后他听见罗永宁说:“那是林子女朋友,头一回来这种地儿,嫌舞台那边太吵了,就自己坐这儿了。” “林子?”宁朗挑了挑眉,“他也来了?” “对啊。”罗永宁伸手指了指舞台,“我给你发微信你不是狠心拒绝了我吗?正好林子给我打电话问点事,我就给他约这儿来了,没想到他小子在约会,就带着家属一起来了。” 那天之后,宁朗跟林子就没再联系,如果今天他提前知道林子在这儿也不能过来,但是现在来都来了,再说走,也没办法跟罗永宁解释,便索性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我下午吃的饭,现在有点饿了,你随便给我叫点什么吃的吧?” “那成。”罗永宁转身叫了服务生,嘱咐了几句,“哎,你不去舞台那儿吗?一人儿坐这儿多没意思?” 宁朗抬眼看了看舞台,“这乐队不还是之前那个么?凑那么近,我怕我聋。” “哎,不是,谁为了乐队啊。老板说,有人花了大价钱,要挽回旧爱,我占个位置凑热闹,刚跟林子在那儿喝酒等好戏呢。”罗永宁看了一眼手表,“估计时间也快到了,一起过去看看?” “不去,有什么可去的,这些男男女女的,再说,跑这种地儿挽回旧爱,对方能同意,那俩人也是绝配了。”宁朗显然对这些事儿并不怎么感兴趣,就像大学的时候,有同班的男生去女生宿舍表白,他被拉过去当拉拉队,就觉得简直是浪费时间。 不过显然,有些小女生就是喜欢这一套的,怪不得自己没有女朋友。 罗永宁摇了摇头,贱兮兮地笑道:“谁跟你说是男男女女啦,我跟你说,是男男男男,怎么样,一起去看看呀?” 宁朗怔了一下,扭头四下里张望了一下,“我的东西怎么还不来?” “跟我去前面坐着,我跟服务生说了,送到前面去。”说着,不由分说地就拉着宁朗朝着舞台跟前走去,而宁朗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竟然没有再拒绝。 宁朗坐下之后,看了一眼坐在另一边椅子上的林子,笑了一下,没有说话,正好服务生端着一堆东西走了过来,在桌子上摆了一大堆的啤酒,洋酒,外加两桶爆米花,鞠了个躬走了。 宁朗的那句“谢谢”在看见那桶爆米花的时候,硬是停住,扭头看向罗永宁,发现他竟然正盯着舞台,还跟着节奏摇摆着。 我怎么认识这么个傻逼朋友? 我的发小是智障怎么办,在线等,有救吗? 怎么能回到过去,跟面前的这个人绝交? 宁朗脑子里蹦出那几行弹幕之后,任命地捧起了爆米花,专注地吃了起来。 一曲终了,乐队的前奏一转,刚才欢快热闹的曲风竟然变成了宁朗熟的不能再熟的《说好的幸福呢?》。 宁朗诧异地抬起头,发现舞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身材纤瘦,模样清秀的青年,手里拿着麦克风,视线盯着舞台下面的某个角落。 宁朗挑了挑眉,看起来,好戏开演了,好戏跟爆米花最配了,便又低下头吃了起来。 青年的声音倒是很好听,歌唱的很有味道,只是,细听进去,能听到声音里的颤抖,看起来倒真的是投入了很多感情。 宁朗抱着爆米花桶,动作静止,自己这么多年,除了当日年少时候犯的傻,再没有对谁动过心,但是有时候,他倒是有些羡慕这样敢爱敢恨的人。 自己将来还是只希望能找到一个长得漂亮聪明可爱的女朋友就好了。 一曲终了,青年终于开口:“这首歌,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我知道,我可能让你伤了心,但是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你,所以我跑到这里,这个陌生的城市,站在这个陌生的舞台上,就是想问问你,能不能原谅我,给我个机会重新开始试试?” 下面的围观群众们短暂的寂静之后,又重新喧哗起来,有人高声吆喝着:“姑娘,原谅他吧,真爱无敌嘛!” 青年红着眼眶,仍旧固执地盯着台下的角落,连灯光都跟着他照了过去,起哄的群众们也纷纷被吸引了注意力,转头向那个角落看去。 罗永宁附在宁朗耳边说道:“这小青年看起来倒是真挺伤心的,你说对方好歹也是个爷们,就不能出来说一句?” 宁朗翻了个白眼,将手里的爆米花塞进了罗永宁嘴里,“看戏就不能闭上嘴。” 角落里的那个人站了起来,围观群众们才发现,这人好像并不是什么姑娘,那人却已经大步走上了舞台,伸手将那青年手里的麦克风拿了下来,关掉扔到了一边。 那青年想要靠过来,却被他的眼神制止,眼神里的寒意,让那青年几乎颤抖。 罗永宁激动地伸手推了推身边的宁朗,“哎,快快快,男主角终于登场了。” 宁朗漫不经心地抬起头,看了一眼舞台,整个人愣住,为什么舞台上站着的那个人那么像聊微信聊一半就消失了的那盆绽放的花? 凌盛站在舞台上,目光冰冷地盯着面前的青年:“米文,你过分了。你是不是真的以为,我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 叫米文的青年摇头,“凌盛,你听我说,我……” 凌盛轻笑了一声,“这里的烂摊子,我希望你能处理一下,当然,如果你想让之前的事儿重演一下,我也不介意。但是我希望你能清楚,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一次,不管在任何一个地方。” 第十四章 提起之前的事儿,叫做米文的青年眼神闪烁了一下,再看向凌盛的视线带着些许的畏惧,最终还是垂下了头,没有再说话。 因为麦克风被关掉,台下又格外的喧闹,所以两个人在台上的说的话,除了台上的乐队,再没人能听的到。 连罗永宁都一脸懵逼地看了一会,忍不住问宁朗:“这是什么情况?这是答应了还是拒绝了?我找了这么好的位置,居然还不知道结局?” 宁朗没有回答,只是半仰着头盯着凌盛看了一会,伸手摸了瓶啤酒过来,一口吞下去大半瓶,而后继续埋头吃爆米花。 台上的凌盛看了一眼米文的表情,微微笑了一下,伸手从乐队眼前又拿了个麦过来,对着台下说道:“女主角今天没来,大家还是散了吧。” 他的视线从台下扫过,最终在面前的座位上微微停顿了一下,最后只是笑了一下,扭头下了台,消失在昏暗的环境里。留米文一个人垂着头站在台上,而乐队们,面面相觑。 台下的看客们更是喧哗不已,有人高声叫道:“什么意思?女主角没来?那今天这出可太没意思了吧?” 米文握紧了拳头,突然抬起头,头也不回地冲下了舞台,顺着刚才凌盛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乐队在片刻的怔愣之后回过神来,一串连贯的鼓声之后,快节奏的音乐重新响了起来,场内的气氛重新恢复,消解了刚才的尴尬。 罗永宁撇撇嘴,有些失望地开口:“这也太没劲了,前面基调打得那么好,我还以为会有什么男男热吻之类的场景呢。” 宁朗扭头看了罗永宁一眼,刚要说话,视线却与正偏头要跟罗永宁说什么的林子对上,宁朗的动作顿了一下,把爆米花桶扔到桌上,站起身子,“这破玩意儿根本吃不饱,我出去吃点东西。” 罗永宁正跟林子说话,闻言点头:“行啊,那你去吧,一会找不到回来的路给我打个电话。” 宁朗穿过乱七八糟的人,挤出了酒吧的门,深深地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刚跟林子坐在一桌,他倒是能够忍受,只是,罗永宁那个智障偏偏拉他们去围观什么男男表白,还想看热吻,这让他不由得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夜色位于酒吧一条街上,一路走过去,除了酒吧还是酒吧,宁朗皱了皱眉,努力想了想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还没走几步,宁朗就听见一个男人的抽泣声,他愣了一下,回过头,就看到另一侧的路灯下站着两个人,宁朗以他1.0的视力一下就认出来,那两个人正是刚才舞台上的那两个主人公。 宁朗没忍住多看了几眼,那个青年扯着凌盛的衣服哭的梨花带雨,而凌盛,抱着胳膊,不动如山。 他的停留好像吸引了面无表情的凌盛,只见他向这里看了一眼,低下头在那青年耳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那个青年倏地转了过来,直勾勾地看向宁朗。 凌盛轻笑了一声,向后退了一步,将自己的衣服从米文手中解脱出来,声音不高不低地开口:“好了,现在,我想你可以离开了,米文,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了,不然你费尽心思得到的东西,就要小心了。” 米文看了宁朗一眼,又扭头看了看凌盛,终于还是转身,带着不知道何种心情离开了。 凌盛几步走到宁朗面前,面色已经和缓下来,开口:“你是因为我不回微信追到这儿来的?” 宁朗撇嘴,“我刚想说,好巧,在里面看了一会你主演的大戏,出来还给我演了个续集?” 凌盛似乎有些苦恼地开口:“果然没有瞒过你啊,我说第一次见面,就觉得我们可能是一类人,现在更是确定了。” “一类人?”宁朗诧异,“什么意思?” 凌盛回头看了一眼米文消失的方向,淡淡地开口:“我喜欢男人,你难道不也是吗?” 宁朗整个人愣住,他抬起头对上凌盛的视线,那里面带着了然,也带着询问,宁朗几乎来不及思考就开口:“你胡说八道什么?你喜欢男人,全世界的人就都得喜欢男人吗?” 凌盛挑眉,然后笑了一下:“没关系,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承认,但是,我的直觉不会错的,再不然,你就是个深柜,深到,连自己都还没察觉。” 宁朗突然觉得今天晚上的风格外的凉,让他忍不住想要发抖,他下意识地咬紧了下嘴唇,将想要辩解的话吞了下去,朝着凌盛笑了一下,“随便你怎么说吧,今儿晚挺冷的,我先回家了,再见。” 凌盛笑着点了点头:“那就下次见。” 宁朗看了他一眼,嘟囔了一句,“谁要跟你下次见啊?”朝着路边趴活的一个出租车招了招手,而后跟着那出租车一起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凌盛站在路灯下,盯着路口看了一会,也招了招手,上了一辆出租车。 难得休息一天,就算不想在家宅着,其实凌盛也不想这样度过,他以为以前的事儿都解决的差不多了,没想到米文居然还有勇气追过来。 不自量力。 到家的时候,凌盛的电话刚好响了起来,他摸出来看了一眼,嘴角不自觉地有了抹柔和的笑意,一边开门,一边接了电话:“喂,妈。” “臭小子,你还记得妈啊,你这几天怎么都不打电话过来?新工作怎么样啊?”凌母的声音极其的温柔,凌盛感觉自己的心情似乎更好了一点,换了鞋进门,靠在沙发上,耐心地跟老妈聊了起来。 “最近吕教授开始让我跟他手术了,有时候还轮夜班,实在是有点忙,也就是今天休息,不然您打电话过来我可能都接不上。”凌盛扯过一个抱枕,让自己靠的更舒服一点。 凌母听闻不禁叹了口气:“不知道你怎么就那么想不开,非要去那么远的地方,b市的医院那么多,就算不想再留在二院了,别的好的医院也是随你挑啊。” “我当初去二院就是因为那儿的神外比较好。发生那些事儿,其实我自己到是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不是当初跟老爸下了军令状,我总不能再给你们添麻烦。”说到这儿,凌盛的语气一转,“而且您知道的,我来天安市是为了吕教授来的。当年我导师就说,他是国内神外数一数二的专家,跟了他身边我才知道,即使我这些年也学了不少东西,但是实践方面的事儿差得远呢。” “那行吧。”凌母想了想回道:“既然你觉得对自己好,那我也不说什么,就是不想让你好像是为了那点破事儿躲出去一样,你也知道,只要你还想留在二院,那不是超容易的事儿吗?” 凌盛轻笑:“妈,您觉得,那点小事儿在我这儿会造成什么影响吗?我只是懒得搭理而已。” 凌母忍不住笑了一下,“行,知道你最厉害了。”顿了顿,又开口道:“儿子,你到那边也有一个月了,有没有什么新的目标?” “妈您到底觉得我来天安市是干什么来了?”凌盛失笑,“不过,最近到确实是觉得一个人很有意思,但是,还是看看再说吧。” 凌母好奇地“哦?”了一声,“倒是很少听你这么说过谁,不过,你自己开心就好。不过,双十一可是要到了,你要是在那时候还是单身狗的话,那今年还是只能给你美貌的母上我,清空购物车了,其实我还挺想把这个机会留给你爸的,毕竟,他看起来比你有钱多了。” 凌盛靠在沙发上笑了半天:“行吧,我刚出去了,才回到家,昨天夜班今天没睡好,我再睡一会,有空再给您打。” 凌母应了,又嘱咐了几句,挂了电话。 凌盛在沙发上靠了一会,突然又按亮了手机,在微信通讯录里找到了一个备注为“二”的人,发了一句话过去:“活着给个动静。” 几乎是立刻,那边就回了语音过来:“有事儿说。” “给我打听打听,谁把我来天安市的事儿告诉米文的。” 那边好像是愣了一下,而后回复道:“这事儿好查,不过查完之后你打算怎么办?要帮你解决吗?” “米文我已经警告过了。不过圈子里有这种人,以后也没办法好好玩耍了。” “那行吧。你在那儿怎么样?什么时候去看看你?” 凌盛抬头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回复道:“最近算了,有点事儿要忙,等搞定之后,我回去一趟。” 将手机扔到一边,凌盛抱着抱枕思考了一会,忍不住就想到了晚上看见宁朗的两次。 第一次,在喧闹的酒吧里,他抱着一桶爆米花,置周围的喧闹于不顾,吃的专心致志。 第二次,在昏暗的路灯下,他正不耐米文的纠缠,只一抬头就看到不远处一脸怔愕的宁朗,修身的机车皮衣,下面深色的牛仔裤勾勒出好看的腿部轮廓,修长纤瘦,更重要的是那张精致的脸。 于是凌盛出声打断了米文:“你看看你自己的样子,你都不如那边的路人长的好看,我凭什么,再给你一次机会?” 第十五章 宁朗刚打开房门,就打了一个响亮的大喷嚏,他皱了皱眉,回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客栈,因为最近没有客人,院里的灯也不常开,现在看起来,这个熟悉的院落显得格外的孤寂。 轻叹了一声,转回头,还好熊蛋还在摇着尾巴等待。 其实以前如果他晚上出去浪,一定会喝得烂醉回来,因为不然的话,从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中走出,回到这个寂静的院子,这种反差,会让人变得格外的脆弱。 就像是此刻。 锁好了各个门,洗漱完毕,宁朗抱着熊蛋缩到沙发上,继续看被打断的甄嬛传。 华妃娘娘给那个叫什么的常在赐了有名的一丈红,给宫中小白三人组吓得魂飞魄散。但是华妃一颦一笑,眼角眉梢,都实在是太好看了。 况且这深宫之中,还能如此任性恣意,随性却真诚,让宁朗忍不住更加喜欢华妃。 手机在茶几上突然震动了起来,昏昏欲睡的熊蛋吓得一激灵站了起来,四处张望了一下,又重新窝在宁朗脚下趴了下来。 宁朗懒洋洋地看了一眼屏幕,随手接通,罗永宁大咧咧的声音传了过来:“哪去了?吃什么这么半天?” “迷路了,转了一圈就回家了。”宁朗敷衍地解释。 “迷个鬼路啊。不是,你今天怎么了?怎么感觉不正常?”罗永宁疑惑。 宁朗看着电视,漫不经心地回答:“可能是大姨夫来了,所以我现在要休息了,改天说。” 电话被不由分说地挂断,将罗永宁的喧扰也阻断。 今天不正常吗? 都特么赖那个凌盛,自己演了一出大戏还不过瘾,临了还说别人也是同性恋。 他宁朗怎么会是同性恋?他又不是变态。 这么想着,宁朗还是忍不住撇了撇嘴。伸手揉了揉熊蛋的毛,打了个呵欠。 算了还是睡觉的爽,明早起来,所有的混蛋事儿都见鬼去吧。明天起来又是新的一天。 这一夜宁朗睡得不算安稳,一直断断续续做着梦,等醒来,又全都忘了个干净,他面色苍白的在床上坐了一会,阳光照在脸上,也没有让他的心情更好一点。 宁朗思索了一会,认为大概是最近糟心事儿连在一起了,那不如就出去旅行一次,散散心。 这么想着,宁朗就拨了个电话给罗永宁,电话那边明显宿醉未醒,罗永宁赖赖唧唧地问道:“大清早的干嘛啊?” “你最近有空过来接熊蛋过去呆一阵子,我想出去玩一圈。”宁朗看了一眼窝在床边的熊蛋,开口。 罗永宁挣扎着清醒了点:“靠,你特么又要丢下老子出去浪也得选选日子,我家老头子在s省弄的那个工程开工了,让我过去盯一阵,明后天就走。不然我给你找个靠谱的宠物店?” 宁朗皱眉,“算了,我再问问吧,熊蛋害怕别的狗你也不是不知道,在宠物店待几天回来瘦好几斤还得折腾好一顿才安生下来。它大概觉得我是要把它卖了吧。” “那行吧,我再睡会,昨晚跟林子喝了通宵,怕他那小女朋友都气跑了。”罗永宁随口嘟囔了一下,声音渐渐低了。宁朗哭笑不得的挂了电话。 看来找个偏远的地方好好散散心这事儿没可能了。阿姨对狗毛过敏,所以家里也不能去,平日里喝酒的那些狐朋狗友自己都照顾不好,没了罗永宁这个选项,熊蛋就只能自己照顾。 算了,为了儿子,当爹的牺牲一把也是正常。 宁朗一边赞扬着自己的伟大,一边漫不经心地发了一条朋友圈:附近适合一个人一日游的地方求推荐。p.s.一定要人少。 几乎是下一刻,就有了回复: 我靠我是不是瞎了,宁朗的朋友圈居然出现了文字,宁朗居然会打字? 跟着是一片“”宁朗居然会打字+1,”“+2”,“+3”,一直加到10086。 就在宁朗觉得不然自己干脆退出朋友圈这个社交娱乐的时候,下面终于出现了一条正经回复: 我知道一个地方,正打算休息去那儿爬爬山,要不要一起? 居然是凌盛那盆大花。宁朗现在看见这个名字简直是百感交集,其实他对凌盛这个人没有什么恶意,甚至因为那几日短短的接触,他的谈吐举止、他的善意等等而认为凌盛是一个很有魅力,可以接触的人选。 但是凌盛是个gay啊,而且他还言之凿凿说自己也是gay。 所以要跟这人一起爬山吗? 手机短暂震了一下,宁朗下意识地就戳了屏幕,看见凌盛发来一句:“我周末休息,提前一晚去客栈过夜,以便第二天早早出发,记得给我留个房间。” 宁朗冷冷地看了一眼满院子的空房,留个房间?留个鬼哦。 不过,等一下,谁答应要一起爬山了吗? 而且破山有什么可爬的? 宁朗握着手机发了会呆,最终回了一个“嗯”过去。 凌盛看到那个短短地回复,心情没来由地就好了起来,而且这好心情一直保持到周五,连下午上了手术台都忍不住翘着嘴角。 吕教授看了他一眼,疑惑:“心情很好的样子?”一边说着手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的含糊。 凌盛一边盯着他的每一个细节,一边回道:“想到明天终于要休息了,忍不住笑出声了。” 吕教授撇撇嘴:“跟着我比跟着你导师辛苦?一个周末就高兴成这样。” 凌盛急忙摇头:“我要真诚地表达,您这儿有些福利待遇可是要比b市好的多。” “快拉到吧。卫生局长家的公子,在b市顺风顺水的,谁知道鬼迷了什么心窍,跑到这儿来。”吕教授抬头看了凌盛一眼。 “那您是为了什么放弃在b市的前程来这儿?” 吕教授皱了皱眉头:“我能跟你臭小子一样吗?我当初不来,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b市再好没有你师娘有什么意思。而且救死扶伤,哪不行?” 凌盛抬起头,认真地看着吕教授:“您是为了师娘来的,我可是为了您来的,前程再好都没意思,不如多学点东西。” “就你会说话。”吕教授瞪了凌盛一眼,嘴角却溢出笑容,“好了,缝合交给你。” 搞定手术,送病人去了监护室,凌盛回办公室把手术报告写好,才换了衣服,带着早已准备好的双肩包出了门。 坐在出租车上,凌盛忍不住想,霞绍古镇到市区也就三十分钟,但是来回打车终究不是特别方便,是时候买了车了。 于是下车的时候,买车这件事已经提上了凌盛的日程。 古镇要比前段时间冷清的多,迈进客栈大门的时候凌盛也觉得空荡荡的,借着大门外昏暗的灯笼光才发现,院里的那几棵不知道是什么的树已经落了叶,光秃秃的格外的冷清,抬眼望去的几个房间都锁着门,只有宁朗的房间里门没锁,透出莹莹灯光。 他平时就这样一个人待在这个院子里吗? 凌盛皱了皱眉,走到房门口敲了敲门。 熊蛋汪汪汪地叫了几声,房间门打开,宁朗探头看了一眼,微微笑了一下,“这么快过来了?才下班吧?” “嗯。”凌盛坦然的跟宁朗对视,宁朗抬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院子,向后退了一步,“先进来吧,我现在不爱动,一会再给你拿钥匙。” 这还是凌盛第一次进到这个房间来,他站在客厅中央,熊蛋在他脚下打转,并且在认出他的气味之后,友好的开始扯他的裤腿儿了。 凌盛失笑,弯下腰,揉了揉熊蛋的脑袋,“这么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 宁朗从厨房端了水过来,看见凌盛满脸笑意的跟熊蛋说话,没来由的觉得这个画面有点温暖,也许是最近太冷清了。 将水放到茶几上,宁朗脸上的笑容不自觉地就温柔了点:“坐吧,外面挺冷的,我开了空调,暖和一下吧。” 凌盛将双肩包摘了放到一边,在宁朗身侧的沙发上坐下,“我看客栈里没客人?” “有一间,大概在哪个酒吧寻找艳遇呢。”宁朗往沙发上缩了缩,整个人有点懒洋洋的,“这个季节就这样,古城里游客也不多,能来个一两个我就待着,没有人就一锁门出去玩儿了。” “那这次怎么不去?”凌盛忍不住庆幸,要是去了,大概明天就没得玩了。 “还不是因为我毕竟是个当爹的人了,得对你脚下那一大坨负责。刚好它最近干爹也忙,我只能牺牲一下了。”宁朗想着,伸脚轻轻地踢了熊蛋一脚,熊蛋转过来,讨好地蹭了蹭宁朗,换得他脸上笑意满满。 凌盛怔怔地看着宁朗,忍不住伸手,又一次戳向了宁朗的酒窝。 冰凉的指尖让宁朗整个人一惊,他向后避了一下,躲开了凌盛的手指,皱眉道:“你这是什么毛病,这么喜欢酒窝,自己扎两个啊?” 凌盛微微笑了下,开口:“只是突然觉得你的笑很好看。” 第十六章 宁朗无语地看着凌盛,直到盯着他把手指放了下来,恢复正常的坐姿,才松了口气,并且出声警告:“你再这样,我放狗咬你哦!” 凌盛挑眉,低头看了一眼正趴在两个人脚下,一脸天真烂漫的大金毛,忍不住笑了起来。 宁朗翻了个白眼,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今天真的跟眼前这个人相处起来并没有他之前想的那么尴尬,大概是因为这人开始暴露他神经病的属性了? 宁朗靠回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漫不经心地开口:“你吃了吗?没吃的话我叫个外卖吧?” “外卖就不用了,你本来打算一个人吃什么,带我一口就行了。”凌盛歪着头靠在沙发上,回答。 宁朗回头看了他一眼,伸手将茶几下的一个册子拿了过来,扔到他腿上:“这是附近几家外卖的菜单,你看看你想吃什么?” “你……你平时就吃这些?”凌盛诧异地问道。 “那不然呢?我喝西北风吗?”宁朗用下巴指了指菜单,“你看看你喜欢哪家,我可以给你推荐特色菜。” “不然我们还是自己随便做点家常菜吃吧?总吃外卖不怎么健康。”凌盛将外卖单合上,皱着眉头看着宁朗。 “我们?”宁朗笑,伸手指了指厨房的门,“那儿是厨房,里面应该还有上次罗永宁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您尽管发挥,我就不打扰了。” 凌盛对上宁朗笑意满满的脸,将拒绝的话吞了回去,拿着手机,头也不回地进了厨房。 拉开冰箱门,凌盛对着里面满满地食材沉默了一会,低头在手机上搜索:西红柿鸡蛋面怎么做? 留学归来,智商超群的凌医生盯着菜谱看了一会,点了点头,其实也并不怎么困难嘛?话说,亲手下厨什么的,应该是可以加印象分的吧? 这么想着,凌盛的动作倒是更迅速了一点。 宁朗靠在沙发上,听见厨房传来的杂乱的声音,微微皱眉,饭做不做的好不重要,关键是,凌盛不会把他的厨房烧了吧? 但是有个人在厨房为你下厨,这种感觉倒是不错。 思绪混乱,宁朗闭了闭眼睛,竟然生起了些许的睡意。 等凌盛端着煮好的面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宁朗靠在沙发上,头沿着沙发的靠背一点一点地向下滑的状态。 凌盛将面碗放在茶几上,正犹豫要不要叫醒宁朗的时候,宁朗突然睁开了眼,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凌盛,诧异地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凌盛:…… 还没等他反应,宁朗晃了晃脑袋,坐直了身体,怔怔地看了看凌盛,又看了看茶几上的面碗,“哦?你还真的能做点东西出来呢?” 凌盛失笑,将筷子递给他,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尝尝吧。” 宁朗拿着筷子,先用力地闻了闻,“闻起来还不错。”便拿起了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 说实话,这碗面的味道也只能是一般,虽然对于新手凌盛来说已经很值得鼓励了,但是,凌盛还是并没有吃很多,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身旁的这个人身上。 宁朗吃得很开心,鼻尖微微沁出点汗珠,让凌盛又忍不住想要伸手替他抹掉,但最后他想到刚刚不自禁地戳的那一下,再来一次,只怕眼前这个人一定会炸毛。于是只好用自己超于凡人的意志力战胜了本能。 不过,这么看起来,做出来的食物被人喜欢,比吃到好吃的食物更有满足感,以后可以多试几次。 大概是因为真饿了,更有可能是长久以来油腻的外卖,让宁朗将一碗面吃了干净,还喝光了面汤。他擦了擦嘴,“我倒是低看你了。不过你们这些所谓会做饭的人技能点都加在煮面上了吗?罗永宁也是,你也是,只怕再来几次,我又该吃腻了。” 或许回去该买个菜谱了。 凌盛一边想着,一边匆匆将碗里的面吃光,站起身:“我去刷碗。” “还是算啦,我这个主人也不能太过分,你坐这儿歇会吧。”宁朗拿起两个人的碗筷,起身进了厨房,过了一会端了一盘洗好的水果放在茶几上,又重新缩回了自己的位置。 在凌盛近三十年的人生里,还从未有过一段记忆是他安静地坐在沙发上陪谁看一部电视剧的,而这一晚,他圆满的实现了。 看得出来,宁朗对这部几乎全是女人的剧很是感兴趣,一边专注地看着,间隙还会贴心地给凌盛解释人物关系,似乎很希望凌盛也能跳进《甄嬛传》的坑。 凌盛听的很认真,很快地了解了剧里错综复杂的关系,也了解到宁朗最喜欢的角色是那个动不动就赐人一丈红的华妃。凌盛摸出手机搜索了一下,看来这个华妃的结局并不好,不知道那时候宁朗会不会哭鼻子。 真希望能看看。 其实他对这部剧没有多大感触,但是却很享受两个人一条狗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感觉。 此时他突然想明白了为什么小时候上了一天班回来的老爸还要窝在沙发上陪老妈看韩国的看起来永远都不会结局的肥皂剧。 原来看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陪谁看。 不知道看了几集,连熊蛋都跑回狗窝睡着了,宁朗才意犹未尽地打了个呵欠,看了眼时间:“不早了,洗洗睡吧?你想住哪个房间?” 凌盛的视线在整个屋子里环视了一圈,最终转回到宁朗脸上,笑了笑,“还上次那间吧。” 宁朗起身将钥匙找了出来,递给凌盛:“还要什么就直说。”顿了一下又瞥了一眼凌盛正在掏钱包的手,说道,“今天的晚饭就抵房费了,你要是非要给我,那就去别家住吧。” 凌盛笑着摇了摇头:“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我回去了,你早点休息。” “晚安。” 锁好了门,简单洗漱,宁朗倒在床上,昏昏沉沉间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其实凌盛这个人,还挺好,而后便带着这个念头陷入了梦乡。 一夜好眠。 直到宁朗被敲门声吵醒,他眯着眼睛一路摸到门口,打开门看见凌盛神清气爽地站在门口,面上含笑:“早上好。” 早上好你大爷。 昨夜的好感在起床气下荡然无存。宁朗翻了个白眼,敞着门随凌盛自便,扭头又回了卧室,倒在床上,想再挣扎着睡会。 但大约是因为知道客厅里还有个男人,宁朗再没能进入梦乡,躺了一会之后,只能无可奈何地爬了起来,看见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凌盛忍不住黑了脸,“凌医生,您起的是不是忒早了点?” “要去爬山总不能中午去。”凌盛眯着眼睛不动声色地将宁朗现在衣衫不整的造型印到脑海中,穿的歪歪扭扭的白色t恤,露出精致的锁骨,下面穿着短裤,露出两条白皙却修长的腿。 宁朗对于凌盛的视线没有丝毫察觉,只是懊恼地抓了抓头发,嘟囔着:“鬼迷了心窍了才答应去爬山,除了土就是树,爬个鬼呦。”然后慢吞吞地转身,去卫生间洗漱。 凌盛耐心地等在客厅里,熊蛋早睡醒了,还没吃早饭的它正围着凌盛不断地转圈,凌盛朝它摊摊手,表明自己没有食物,熊蛋嫌弃地转身走了,跑到卫生间开始拱宁朗的小腿。 宁朗叼着牙刷,拎着熊蛋的项圈把它扯到客厅,朝着凌盛含糊不清地说道:“那边架子上有狗粮,能帮我喂点吗,不然我没法安生的刷牙了。” 凌盛看着他满嘴的牙膏沫,失笑:“好,交给我了。” 等宁朗收拾完,换了一身衣服出来的时候,凌盛已经倒好了狗粮,正蹲在熊蛋旁边,看它专心地吃饭,连宁朗走出来都没有察觉。 宁朗歪了歪头,“饿了?那袋子里还有,不然给你倒点尝尝?” 凌盛伸手在熊蛋头上揉了一把,站起身,“我还是不动你的储备粮了,咱去街上随口吃点,然后就出发吧?” “我还以为您今儿还打算下厨呢。”宁朗伸手拿了钥匙,“走吧。” “你就打算这么去爬山了?”凌盛挑眉看着宁朗,“不用再带点什么吗?” “就这周边的那几座山,一会就爬上去了,我难不成还配个登山杖?”宁朗伸手拍了拍凌盛的肩膀,“走吧。” 凌盛看了一眼搭在自己肩上的手,笑了一下,“那就走吧。” 第十七章 吃过早饭,宁朗坐到副驾驶上的时候,看了一眼凌盛的双肩包,觉得有点不可理喻,古镇附近哪里有什么高的山,一个个小山包,爬上去,拍几张照片,就算对得起今天的行程了,还背个双肩包,要秋游吗? 凌盛看了一眼宁朗,似乎把他的那点小心思都看在眼里,直接发动了车子,朝着目的地出发。 等车子上了高速,宁朗才觉得哪里不对,不是去附近的山吗?那是要去哪里? 车子在高速上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才下了高速,拐向了一条乡道,凭着刚刚在高速上看的标志,宁朗得知,两个人竟然已经出了省。 怎么有种预感,今天要爬的山和自己平时跟罗永宁去散心的地方不太一样? 车子在乡道上又行驶了不知道多久,最终在一个村子的尽头停了下来,凌盛熄了火,伸手从后座上将双肩包拿了过来,“到了,下车吧。” 宁朗站到柏油路上的时候,整个人还有点迷茫,不禁回头去看凌盛,凌盛被他求助似的目光讨好,笑了笑,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前面私家车就不能走了,得在这里买门票,然后电瓶车送我们到山下。” “哦。”宁朗将自己的头发抚平,跟着凌盛去买票,然后坐上电瓶车,全程一句话都没用说,只需要乖乖地跟在凌盛身后,其他的事情,就交给凌盛了。 宁朗坐在电瓶车上,头发被风吹起,眼角能看到凌盛的侧脸,显得格外的温柔。宁朗忍不住想到,他这个人这么细致,不然下次约他一起去旅行吧?有人负责规划路线,订酒店,找美食,自己只要负责吃吃喝喝,一定很美好。 电瓶车在一个入口处停了下来,宁朗仰头向上望去,发现一条水泥路径直向上,不由耸了耸肩膀:“看起来这座山就是个大上坡啊?” 凌盛笑着摇头,朝远处的一个山尖伸手指了指,“看见那座山了吗?咱们两个的终点就是那个山顶。” 宁朗看着那遥远的距离,沉默了一下,“今天不是要爬到山顶吧?” “看你体力吧?”凌盛笑了笑,“不过我看攻略这山其实也就九百多米,咱们来回两个小时,差不多应该下来了,你不会坚持不了吧?” 宁朗瞪了凌盛一眼,抬腿就向前走,凌盛笑吟吟地背着书包,跟在他身后。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水泥路消失了,眼前是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亭台楼阁,还有一架秋千,还有一个石头雕成的石洞罩在一座木板小桥上,四周都是茂盛的树木,树木之间一左一右两个方向有两条小路,蜿蜒向上。 宁朗怔了怔,盯着那两条藏在树木之间的小路,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刚才自己居然天真的以为,那条水泥路能够一直到山顶。 秋千旁边有个小木屋,一个大姐正百无聊赖地坐在里面,看见两个人顿住脚步,急忙开口:“要照相吗?这里是情人谷,拍张照片求求姻缘也是挺好的。” 宁朗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石洞,摇了摇头,凌盛看了他一眼,开口问道,“我们想去山顶,请问走哪条路?” 那大姐见生意又无望,顿时失了兴趣,懒懒地答道:“两条路都到啦。” “那哪条近一点?”宁朗抢着问道。 大姐扫了他一眼,懒懒地伸手指了指那个石洞,“从那里过去就好啦,那边比较近一点。” 宁朗瞥了一眼似笑非笑地凌盛,头也不回地就朝着那大姐指的方向而去。等钻过了石洞,他才发现,眼前的路变成了一级级地由石板组成的台阶,台阶两旁是数不清的树木,抬头向上望去,看不见尽头。 “怎么样,要休息一会吗?现在才刚刚开始啊。”凌盛从身后的双肩包里摸出了一瓶矿泉水递给宁朗,“喝口水吧?” 宁朗不客气地接过水,喝了一大口,有些渴望地看着凌盛的双肩包,想知道里面还有些什么东西。 凌盛见宁朗喝完了水,伸手从他手里将水拿了过来,仰头喝了几口,然后拧上了盖子,放回了包里。 宁朗有些诧异地睁大了眼睛,尽管刚刚凌盛的嘴唇并没有碰到瓶口,但他的耳根还是没来由的就红了。但是凌盛却好像没有察觉他刚刚做了什么,扭头看了宁朗一眼:“是太热了吧?你脸都红了。” 宁朗咬着牙回答:“是有点。”然后慢慢地脱下了身上的牛仔外套,转头继续朝前走去。凌盛盯着宁朗的背影,翘起了唇角,跟上了他的脚步。 最初的路还是十分好走的,但是走着走着宁朗就发现,路变得越来越窄,夹在两边的石壁中间,基本勉强只能一个人通过,而且不知是哪里来的水流滴到石板上,满是青苔的石板变得格外的滑,而且越向上走,路变得越抖,后面的路几乎是垂直向上的。 宁朗开始后悔自己早上出门的时候不知道想些什么,居然穿了一双帆布鞋,几次他都脚下一滑,抓住两边的石壁才没摔倒。 凌盛一直跟在宁朗身后,看着他几次踉跄,伸手要去扶,宁朗却已经抠着石壁顽强地站了起来,继续向上爬。 爬了不知道多久,宁朗顿住了脚步,靠在石壁上深呼吸,不知道是热的,还是运动的原因,他的额头沁出了汗珠,脸也涨的通红,一直拿在手里的牛仔外套,因为碍事绑在了腰上。 他的手因为用力抓岩壁,有几处几乎磨破,凌盛只瞥了一眼就发现了,他从双肩包里摸出来几个创可贴,一包消毒棉签,一把抓住了宁朗正在擦汗的手腕。宁朗一怔,瞥见了凌盛手里的创可贴,摇头:“不用贴了吧,没什么事儿。” 凌盛没有说话,用棉签将磨破的地方擦了擦,小心翼翼地粘上了创可贴,然后盯着那几处位置看了一会,轻轻地开口:“要是坚持不住,我们回去吧?” 宁朗撇了撇嘴,伸手来路指了指,“你以为我不想回去啊?你看看这条路,回去可能比上去还难呢。看来现在除了爬到山顶从另一条路下山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了。” 凌盛回头看了看,沉默了一会,突然握住了宁朗的手,“那我拉你上去。”说完侧身从宁朗身边绕到他前面。 宁朗这些年跟几个小女生拉过小手,却从来没有此刻的感觉。宽大温热的手掌,显得格外的踏实,被这双手拉住,心底莫名地就充满了安全感。 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双手紧握,一路向上。 不知道走了多久,石板路消失,从一处稍微和缓的土坡上绕到了山顶,一块石碑立在最高处,上面刻着:鸡鸣山顶峰。 凌盛伸手指了指那块石碑,“过去拍张照片吧?” 宁朗顿了一下,点点头,慢慢地将自己的手从凌盛手中抽了出来,朝着那块石碑走去。凌盛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空了的手掌,慢慢地握紧,然后放开,伸手拿出手机,为靠在石碑上的宁朗拍了张照片。 宁朗出去旅游的次数很多,但是几乎从来不拍这种到此一游的照片,觉得特别不符合自己的气质,但是却觉得凌盛为他拍的这张格外的好看,干脆把照片传到手机上,设为了微信头像。 凌盛盯着那张头像看了一会,突然开口:“给我也拍一张吧。” 宁朗愕然,给凌盛在同样的位置,以同样的姿势拍了张照片,然后看着他换掉了那盆父亲辈儿的大花,设为了头像。 宁朗觉得哪里不太对,但是人家可能只是很喜欢这张照片,便没再说什么。 二人靠着石碑坐了下来,从山顶向下望去,一片片云彩笼罩着周围的群山,山顶的空气格外的清新,让宁朗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舒爽,最近一段时间压在心头的阴霾好像也都跟着散去。 一块巧克力从身旁递了过来,“吃点补充补充能量,一会还要下山。” “谢啦。”宁朗一边吃着巧克力,一边拿凌盛递给的毛巾擦汗,突然觉得自己好像随身携带了一个哆啦a梦,甚至现在凌盛掏出来一个竹蜻蜓,他都不会诧异。 “怎么样,一会还能坚持下山吗?”凌盛颈上挂着毛巾,靠在石壁上笑着开口。 宁朗将最后一块巧克力吞下,喝了口水,“下不去也要下不是吗?不过说实话我倒是第一次爬这么高的山,但是感觉你都没什么问题。” “我在b市的时候,也经常约上朋友去爬山。那时候爬的山,难度要比这里大的多。”凌盛仰着头,看着湛蓝的天空,“如果以后有时间,我可以带你去试试。” 宁朗急忙摇了摇头:“凌医生,你还是放过我吧。不过一起搭伙去旅行我倒是很有意愿。” 第十八章 事实证明,下山的路要好走的多,是一条夹在树林中的小路,没有水流,没有青苔,也不用抠岩壁,简直是一路顺畅。 但是因为上山耗费了太多体力,即使这么好走的路,宁朗还是走的踉踉跄跄,凌盛并肩走在他身侧,侧头看了一眼他的手,却再没理由伸手去拉。 正犹豫着,发现宁朗已经从路边的树林里捡了一根木棍,作为支撑拄着下山。 宁朗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眼凌盛欲言又止地表情,挑眉:“你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别告诉我你包里还真带着登山杖?” 凌盛失笑,摇了摇头:“那到没有,没事儿,走吧。放心,我在你身边呢。” 宁朗看了他一眼,皱了皱眉,转身继续向山下走去。 等终于又走到情人谷的时候,宁朗终于坚持不住,在那个看起来有些破旧的双人秋千上坐了下来,抬头看了凌盛一眼,“哎,那大姐不在了,你说她刚才是不是故意给我们指那条路的?” 凌盛看了一眼小木屋紧锁的门,失笑,“也许大姐就是想让你锻炼一下身体,你应该谢谢她。” 宁朗忍不住撇嘴,“我真是要谢谢她哦。我觉得我这一个月的运动量都在今天透支了,接下来,我要在客栈躺一个月当一条安静的咸鱼。” “其实你平时真应该多锻炼一下身体,整体宅着,今天才会累成这样。”凌盛在秋千的另一侧坐下,对比身边累瘫了的架势的宁朗,他反倒显得有些神清气爽。 “你们当医生的平时不是很忙吗?怎么还有时间锻炼身体?”宁朗有些不服气,“其实我也有锻炼啊,我大学的时候还打羽毛球呢,我还是校队的呢!” “那好啊,有空一起打一场吧?” “你也打羽毛球?”宁朗诧异,小声嘟囔道,“那不然再换一种吧?” 凌盛忍不住笑了起来,半天,才开口道:“其实以前在b市的话,有时间的确常常去锻炼一下,因为经常要在手术台上站很久,体力不够的话,可能连整台手术都撑不下来,还怎么救人的命?” 宁朗忍不住扭头看他,直看的凌盛有些发懵,问道:“怎么了?” “突然觉得你有些伟大。”宁朗真诚地说道,他向后靠了靠,仰头懒洋洋地靠着天空,轻声说道:“当初外公病重的时候,我人还在b市,得到消息的时候,就立刻冲向了机场。后来我听爸爸说,外公中途有一段已经撑不住了,推进了抢救室,足足抢救了四个多小时,才让他重新睁开了眼。 虽然他老人家最后还是没撑住,走了。但我给他的医生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谢谢他们给我机会,让我跟外公见了最后一面。” 凌盛扭头看着宁朗,他仰着头,眼睛微微闭着,睫毛垂下来在脸上留下一小块阴影,整个人显得格外的柔和,又有一点的难过。 “我到是要代表我的同行们谢谢这位家属的理解了。”凌盛微微笑了一下开口,“要借你一个肩膀靠靠吗?” 宁朗睁开眼,笑着摇头,“其实过了好几年了,除了偶尔想到的时候会有点难过。”顿了一下,他拍了拍凌盛的肩膀,“这么善解人意的家属你们遇到的不多吗?” “有特别理解的,当然也有胡搅蛮缠不可理喻的,只能说,因为要面对的人群太多了,所以多样性也就多了。尽可能理解呗,实在理解不了的,躲开点。”凌盛云淡风轻地说道。 “怪不得说你们这行风险大。”宁朗摊手,“其实我也不是多善解人意,我只是觉得,医生也尽力了,生死由命,谁都没有办法。” 凌盛伸手捏了捏宁朗的肩膀,笑了笑,站起身,“歇够了吗?回到山下,正好吃点东西。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入口那边的农家乐看起来还不错。” 宁朗伸了伸胳膊,站了起来,看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还拿在手里的木棍,笑了一下,伸手扔到了地上。 “你就这么对待自己的救命恩人啊?”凌盛摇头,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宁朗挺直了腰板,“就是这么过河拆桥,想到要吃东西了,就不禁神清气爽,我们快走吧。” 大概真的是食物在诱惑,宁朗的步伐轻快了不少,很快就走到了坐电瓶车的地方,二人乘着电瓶车来到了那家农家乐。 宁朗长这么大,还没在农家乐吃过饭,所以对着后院的鸡鸭鹅猪牛羊格外的感兴趣,趁着凌盛点餐,就一个人趴在围栏前面看了半天,整个人都有点兴奋。 过了一会忍不住对走到身边的凌盛说道:“其实小时候小叔家也养过这些,但是那时候宁明都拦着不让我去看,好像我多看一眼他家就少只鸡似的。” “宁明?”凌盛有些诧异地挑眉。 宁朗回过头看了他一眼,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把他当成罗永宁了,所以才什么都说出口了,只能随口回道:“啊,我堂弟。” “堂弟?”凌盛凝眉想了一下,“上次医院的那个?” 宁朗回忆了半天,才想起了凌盛什么时候见过宁明,点了点头,“没想到你记忆力还挺好的。” 凌盛弯唇,“看的差不多了吧?要进去抓一下过过瘾吗?” “抓?”宁朗回头看了一眼围栏里明显是粪便的物体,急忙摇了摇头,“不了,我怕抓完就没食欲了,咱们进去吃饭吧。” 菜全是凌盛点的,宁朗没有参与,这会他靠在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端菜的服务员来来回回,终于忍不住开口:“大姐,您挺忙啊?那边下班了还得来这边端菜。” 那大姐瞥了他一眼,“哦原来是你啊?爬山累的不行吧?正好补补。”说完扭头就出了门。 宁朗翻了个白眼,注意力就被桌上的菜吸引了过去,其实凌盛就点了四菜一汤,不过这家店的菜码实在是太大了,即使是两个大男人,也搞定不了。 “吃吧。这只土鸡就是你刚才围观的那些,这些蔬菜也是他们家现摘现做的,味道不知道怎么样,但胜在新鲜。”凌盛说着用公筷夹了只鸡腿放在宁朗碗里,又盛了一碗汤递过去。 这种被人仔细照顾的感觉有点陌生,宁朗抬头看了凌盛一眼,道了谢,便转向食物开动。 大概是前段时间的外卖激发了宁朗的爆发力,这几大盘菜,他几乎消灭了一大半,凌盛吃差不多后就坐在旁边一直为他夹菜添汤倒水,宁朗吃到最后只能靠在椅子上,不住地喊撑。 凌盛去买单回来,宁朗还靠在椅子上,见他进来,忍不住埋怨道:“你不是医生吗?眼睁睁地看着我暴饮暴食也就算了,还不断地给我添菜。” “抱歉。”凌盛摇头,“只是你刚刚吃的一本满足的样子让我忘了打断。我包里有消食片,一会你吃点。” 宁朗摊手,“也只能这样了。” 等宁朗吃了消食片,稍微缓了一下,二人才又上了车,踏上了归程。 宁朗靠在椅背上,窗户开了一半,风和缓地吹着他的头发,阳光照在脸上,不觉得耀眼,只觉得格外的温暖,让宁朗忍不住开始有些失落,今天的行程就要结束了吗? 他已经有太久没有这样的机会如此的放松,让他忍不住不舍这样的午后。 不知不觉他便陷入了梦想,凌盛侧头看了一眼,睡梦中的宁朗显得格外的乖顺。这个人,好像认识他越久,就越见到他不一样的面孔,然后不自觉的被吸引,忍不住想靠近。 宁朗的一缕头发,被风吹起,凌盛终究没能忍住,伸手将那缕头发抚平,又将他搭在腿上的外套向上提了提。宁朗皱了皱眉,朝椅子上又缩了缩,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 凌盛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翘起嘴角,专心的开起车来。 凌盛将车子停在古城外宁朗的常用车位,熄了火,转过头专心地盯着宁朗看了一会,才伸出手,轻轻地推了推他,“宁朗,到了。” 宁朗迷迷瞪瞪地睁开眼,擦了擦唇角不存在的口水,看了看凌盛,又看了眼车窗外,才清醒过来,“这么快到了啊?” “嗯,到了。”凌盛将车钥匙递给宁朗,“我就不跟你进城了,直接打车回市区了。” “哦。”宁朗将车钥匙攥在手心,看着凌盛从后座拿过双肩包,推开车门下车,突然开口,“凌医生,今天谢谢你了,改天,改天我请你吃饭吧?” 凌盛笑着看他:“不是说这种改天怎么怎么的都是客套话吗?你这句是吗?” 宁朗抓了抓头发,“我才不是那种人,这个改天就由你来定时间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告诉我,我去市里请你,够诚意吗?” “好,就这么说定了。”凌盛毫不掩饰唇角的笑意,朝宁朗挥了挥手,上了出租车。 宁朗站在车门旁,看着出租车消失不见,转头看向古城门,又要一个人回家了啊,为什么感觉今天的这段路格外的漫长? 第十九章 日子突然又变得平淡无奇,尽管跟以前的日子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每天起来溜溜狗,打点一下各种要求的客人,看看甄嬛传,练练字,爱动的话,就在附近的小店里随便吃一口,不爱动的话就瘫在沙发上叫个外卖,偶尔没有客人的话便回家住几天,领着宁然出去偷偷吃点零食,买几本漫画,之后再陷入漫无尽头的死宅。 明明是早已习惯了的生活,但是这一次宁朗却觉得格外的无趣,对什么都生不起来兴趣,格外的倦怠。 宁朗反思了一阵,认为大概是因为罗永宁那个智障最近不在,以至于他最后的消遣没有了,才会有这种莫名空虚的感觉。 也可能是最近真的太闲了,因为客人太少,每天除了对熊蛋嘟囔几句,基本很少说话,果然适当的社交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那个凌盛之前明明说好了有空请吃饭,结果一个多星期都没有动静,宁朗最初认为大概是他最近实在太忙了,结果他每次发朋友圈,凌盛都能在第一时间点赞,看着那个与自己同款的头像,宁朗的内心有些复杂。 他瞪着屏幕上已经成了太后的甄嬛,从华妃娘娘惨烈而亡之后,宁朗就失去了兴趣,也只是为了结局,坚持看完。犹豫了一下,终于摸出了手机,点了凌盛的名字,打了几个字发过去,“凌医生,在忙?” 半晌却没有收到回复,他有些懊恼地将手机扔到茶几上,抱着胳膊继续看电视。 凌盛这一段时间一直不得清闲,本来打算回来就立刻找时间找宁朗吃个饭,维持一下热度,结果却没想到,连着轮了好几个大夜班,难得白班还要在手术台上站一天,下班回家,只想立刻瘫倒休息。 不知道下次吃饭是什么时候了,也不知道到时候之前积累的那点好感是不是还有了。 工作太忙真是耽误培养感情啊,照这么下去,双十一大概真的还要给母亲大人清空购物车了。 换了衣服,凌盛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一眼,不自觉地扬起了唇角,立刻回复,“之前有台手术,现在完事儿了,什么事?” 很快就收到了宁朗的回复:“我一会要去市区办点事儿,之前不说请你吃饭,晚上有空吗?” 凌盛几乎是立刻就回复道:“我今天是临时安排的手术,现在手术结束就没什么事儿了,你下午要办什么事儿?我去方便吗?” 宁朗沉默了一会,回了一句:“领熊蛋去洗澡,场景有点壮观,要一起去吗?” “好啊,我到是挺感兴趣。”凌盛想着又回复了一句:“时间地点,我去找你。” 收到了时间地点,凌盛对着手机忍不住扬了扬唇角,看来一切预期的比自己想的好的多嘛。 等收拾利落,把手头的患者跟值班的医生交代了一下,神清气爽的打车到了宠物店。 在门口等了没几分钟,宁朗的车就在门口的车位停了下来,宁朗绕到副驾驶,拉开车门,皱着眉头道:“熊蛋,下车。” 熊蛋却像转了性一样,缩在副驾驶上,一动不动,最后还是宁朗忍不住伸手扯着项圈将它从车上拉了下来,才转头朝凌盛笑了一下,“到了啊。” 凌盛点头,有些诧异地看着不断往宁朗身后缩的熊蛋,“这是怎么了?” 宁朗没好气地开口:“怂,怕洗澡。每次来洗澡都要斗争一次,也不知道我怎么养了一只这么怂的狗。” 凌盛失笑,从他手里将狗绳拿了过来,“进去吧。” 熊蛋刚开始还跟着凌盛走了几步,等靠近宠物店门口的时候,明显反应了过来,拼命地往回跑,把凌盛整个人扯的一个趔趄,还是宁朗伸手扶了他一把,才没被拉倒。 宁朗黑着脸打开了宠物店的门,跟凌盛一起把熊蛋扯进了门,关上门之后才放开了狗绳。一只小泰迪站在柜台上对着熊蛋来客玩命地叫了起来,熊蛋只镇定了一秒,就扭头往外冲。 凌盛有些无语地看了一眼熊蛋的大体格,又转头看了一眼柜台上的小泰迪,完全不理解为什么它们的胆量不能跟身形成正比? 柜台里面坐了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听见声音抬头看了一眼,“哦,是熊蛋过来了啊,还是洗澡吗?” 宁朗点头,伸手将熊蛋扯了过来,“交给你了。” 熊蛋发出了几声惨兮兮的叫声,拼命地抱着宁朗的腿,想要找点安全感,结果,被宁朗硬塞给了那个年轻人。 看着熊蛋被顺利地拖了进去,宁朗忍不住松了口气,看了眼站在旁边的凌盛,“魔幻吧?我都不明白一到洗澡的时候它怎么就这样,你看它刚才叫的,好像我拖它来屠宰场似的。” 凌盛看了一眼熊蛋被拖走的痕迹,笑了半天,“你不用进去盯着吗?熊蛋这样,那年轻人自己能搞定?” 宁朗点头,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你别看这家店小,老板专业着呢。不用管,老板自己就洗好了,我要是进去,那熊蛋就以为自己有人撑腰了,今天这澡洗不完了。” 凌盛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听见里面传来东西落地的声音,忍不住皱了皱眉,那只嚣张的泰迪从柜台上蹦了下来,站在凌盛面前闻了闻,又靠近宁朗闻了闻,然后继续开始拼命的叫了起来。 宁朗的每天跳了下,他强撑着才没去踢这只玩命叫着的狗,朝凌盛摆了摆手,“我出去透透气,这狗可真是……” 凌盛点了点头,看着宁朗出了门,那泰迪看了一会,突然止住了叫声,回到柜台上,趴了下去。 凌盛起身,隔着玻璃门看见宁朗靠在车门上,手里夹了根烟,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这不是他第一次看见宁朗吸烟了,但是在他身上却从来闻不到令人讨厌的烟草味。 这年轻人看起来有些懒散,对什么都没有劲头的样子,但是细相处起来,却觉得他并不仅仅是外表看起来的样子。 原来只是觉得这小孩长得挺好看的,人也挺有趣,才起了兴趣,而这段时间的接触,却觉得跟他相处起来格外的舒服。这是以前都没有过的感觉,跟他在一起,哪怕只是一起宅在沙发上看个宫斗剧,都会觉得格外的开心。 所以,要抓紧下手搞定了。 凌盛想着,转了头,想去看看熊蛋现在什么样了,结果他刚探了个头,就被熊蛋看见了,满身泡沫地从池子里挣扎着向外爬,地面上还散落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碰掉的沐浴液。 老板扭头看了凌盛一眼,“家属快回去,别让它看见你。” 凌盛失笑,急忙缩回了头,重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翻出手机,找了个小游戏玩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熊蛋终于从浴室里解脱了出来,却被带到了另一个屋子,隔着玻璃,凌盛看见那老板将熊蛋放在一个桌子上,然后用桌子自带的吊杆上的固定绳将熊蛋套好,开始吹风。 吹风机一响,熊蛋开始玩命地挣扎,以吊杆为圆心,朝着四周冲去,桌子周围放的各种宠物用品,全都被熊蛋扑到了地上,凌盛惨不忍睹地捂住了眼睛,拉门出去了。 宁朗一根烟抽完,抬头看见凌盛出来,忍不住笑了一下,“你怎么也出来了?那泰迪为难你了?” 凌盛摇头,“你儿子在里面……我怕老板让我赔钱。” 宁朗摊手,“我都习惯那种画面了,老板也习惯了。所以一般我送熊蛋过来洗澡,都出去玩一圈,然后再回来接它。” “一会打算吃什么?”凌盛看着宁朗的侧脸,开口道。 宁朗偏头想了想,“带着熊蛋也不是很方便,带你去一家我熟悉的店吧。” 凌盛弯唇,“好。” 两个人在门口又站了一会,回到店里的时候,熊蛋终于吹干,金黄的毛吹的蓬松,看起来格外的英俊,那只小泰迪看了它一眼,又忍不住开始狂叫起来。 凌盛忍不住笑道:“个子不大,领地意识到很强。”说着伸手将熊蛋的项圈扯了过来,熊蛋忍不住靠在他腿后,跟在他身后出了门。 凌盛拉开后座的门,看了熊蛋一眼,“上车。” 熊蛋看了看它,又看了看后座,扭头去用爪子拍副驾驶的门,凌盛挑了挑眉,拎着熊蛋的项圈将它拉倒后门口,又说了一句,“上车,不然进去再洗个澡。” 熊蛋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宠物店,不甘愿地跳上了车,在后座上趴了下来,凌盛心满意足地拉开了副驾驶的门,坐了下来。 等宁朗从店里结完帐出来,上了车,看到熊蛋一脸被欺负的样子趴在后座上,倒是凌盛心满意足地坐在副驾驶,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凌医生,这个座位……” 凌盛挑眉:“怎么了?这是熊蛋的专位?” 宁朗低头看了看凌盛做工考究的西裤,低声道:“熊蛋来的时候坐这儿了,所以,上面基本都是它的毛,你的裤子……” 凌盛低头看了一眼,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句“靠”,然后微笑开口,“没事儿,开车吧。” 第二十章 下车的时候,凌盛终于认识到了狗毛的威力。为了见宁朗而专门换好的裤子上沾了一片金色的狗毛,并且,格外的难清理。 宁朗牵着熊蛋等在旁边,看着凌盛想方设法的想将狗毛抖掉,忍不住笑了起来,在后备箱里翻了半天,找出了一卷透明胶带,“用这个效果能好点。熊蛋掉毛掉的厉害,所以平时我一般都穿牛仔裤,即使粘上了,也看着不明显。” 凌盛只好接过了透明胶带,将自己目之所及的狗毛全部粘掉,才松了口气,故作镇定地朝宁朗笑了笑:“走吧,去吃饭吧。” 宁朗选的这家店在市一高中附近,一家看起来不能再普通的小店,此时还不是饭点儿,人并不多。老板看见宁朗牵着熊蛋进来,并没有什么反应,熟络地摆了摆手,“那就还是楼上包间吧。” “好。”宁朗轻车熟路地牵着熊蛋上了楼,凌盛的视线在小店上上下下地打量过,跟着宁朗上了楼。 小店并不算大,楼下大厅里放着不到十桌,从狭窄的楼梯上楼只有四五个隔断的包间,每个包间门口挡着个小帘子,就算是门了。 宁朗在一边椅子上坐了下来,熊蛋也乖顺地在他脚下趴了下来,宁朗将菜单递给凌盛,“这家店好多年了,当年我们上学的时候,还只是个大排档,我跟罗永宁还有……,跟以前的同学总喜欢来这儿撸点串,喝两瓶啤酒,啊,都是青春啊。” 凌盛失笑,“跟我比起来,你现在也是青春。”他将菜单又递给宁朗,“我不挑食,你觉得好吃的就点吧。” 宁朗抬头看了凌盛一眼,认识这么长时间,他能明显感受到眼前这人是在良好的家庭教育跟优越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但是,不管是路边摊还是这种小店,他都能淡然面对,倒是一个相处起来格外舒服的人。 宁朗照着菜单点了一大堆的东西,然后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凌盛,他现在对这人的感觉格外的复杂,总是忍不住想要跟他接触,却又不想去想是因为什么。 凌盛抬头就看到宁朗的视线,忍不住挑了挑眉,“在看什么?” “凌医生,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好好的b市不呆,跑到天安市这种十八线小城市。你跟我可不一样,我好歹算是落叶归根,可是你的根并不在这里。”宁朗一边说着,一边漫不经心地顺着地上的熊蛋的毛,来掩饰自己的情绪。 凌盛抬起头,对上宁朗的视线,尽管下一刻他就低头避开,“我现在跟的这位教授,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神外专家,我当时的导师认为我还需要在临床上多磨练一下,便把我介绍到这里,跟着吕教授这段时间,我的确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宁朗抬起头,皱着眉头问道:“那你将来还会回b市喽?” 凌盛面色平和,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宁朗的表情,而后,缓缓答道:“未来的事儿我并不敢确定,就像我当初不曾料到我会离开b市,我现在也无法预料以后的我又会不会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留在天安市。” 宁朗睁大眼睛看着凌盛,他总觉得深层次里,凌盛还有什么别的特殊的含义,可是他却并不想理解。 正想着,老板端着餐盘走了上来,各式各样的烤串摆满了桌子,宁朗的注意力被烤串吸引,朝着凌盛点了点头,“吃吧?管够。” 凌盛失笑,“好,那我就敞开肚皮吃了。” 两个人一时都忙着吃串,反倒陷入了沉默,凌盛正想着要如何开口,改变一下此刻的气氛,熊蛋不知什么时候从桌底钻了出来,两只前爪搭在凌盛的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凌盛手里的肉串。 凌盛被它的表情逗笑,抬头看宁朗,“它不能吃吧?” 宁朗点头,将嘴里的东西勉强咽了下去,才开口,“是的,所以它才机智地扒了你的腿,而不是我的,它知道我不会理它的。” 凌盛明了,在熊蛋的注视下,将肉串塞到了自己的嘴里,然后看着熊蛋的嘴里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滴了下来,扯成了一根长长的线,直落在凌盛的裤子上。 凌盛握肉串的手僵住了,但是对上熊蛋明亮的眼睛,又说不出什么训斥的话,只好张嘴叫宁朗,“宁朗,把你儿子叫下去。” 宁朗不明所以地抬头,忍不住乐了起来,拍了拍手,“熊蛋,你给我下来,别再□□你凌叔那条可怜的裤子了,来,到爹这儿来。” 熊蛋回头看了看宁朗,又遗憾地看了看凌盛手里的半根肉串,从他腿上下来,重新趴回在宁朗脚下,还发出了一声类似叹息的声音。 凌盛诧异地挑了挑眉,“它刚才不是叹了口气吧?你这狗是不是成精了?” 宁朗将纸巾递给凌盛,笑道:“凌医生,你怎么都应该是个无神论者吧?不过我看你这裤子,不然就别要了。” 凌盛无可奈何地擦了擦裤子,但是还是能感觉到那一大块口水渍,忍不住摇头,“算了,我也实在没办法了。只不过下次再有熊蛋的时候,我一定穿的破烂一点。” 这顿饭尽管出了个小小的插曲,但是接下来两个人还是吃的十分满足,中途宁朗还有些遗憾,“撸串不喝啤酒,感觉味道都没以前好了。” 凌盛看着他遗憾的表情,忍不住笑,“你想喝的话喝就是了,一会我开车送你回去。” 宁朗想了想,摇头,“算了,你送我回去还要一个人回来太麻烦了。”顿了一下,又说道:“你平时都不吸烟不喝酒吗?” “烟的话,基本不吸。酒的话,如果第二天有手术,一定不喝。”凌盛笑了一下,“以后第二天休息的话,我可以陪你喝点。” “我也并不是很像酒鬼啊。”宁朗小声嘟囔着,伸了伸胳膊,看了眼时间,“天还早,我们在附近转转吧?” 凌盛点头,两个人结了账,牵着熊蛋出了门,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居然飘起了雪。两个人都忍不住裹紧了身上的外衣,倒是熊蛋看见雪兴奋的很,凌盛都几乎拉不住它。 宁朗看见凌盛有点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还是熊蛋第一次见到雪,你要理解。前面有个小公园,去那儿让它撒撒欢。” 凌盛显然没有什么异义,跟着宁朗去了公园。天不知不觉地暗了下来,大概是因为下了雪,天有些冷,公园里的人并不算多,广场舞大妈们也还没有出来,只有零星的几个人在遛狗。 到了公园,宁朗就放开了绳子,让熊蛋凑过去跟那几只狗玩,他跟凌盛站在不远处,看着熊蛋,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 雪花洋洋洒洒地飘落,不一会,两人的肩头都有了积雪,凌盛侧过头,看了一眼,转过身子,跟宁朗面对面地站着,伸手将他肩头的雪扫落,“冷吗?” 宁朗微抬头,对上凌盛的视线,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里多了一点不一样的光彩,让他忍不住有些沉沦。二人就这样面对面对视着,许久,宁朗喃喃地开口,打破了这种沉默,“凌盛,你到底一米八几啊?” 凌盛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的手随意地搭在宁朗的肩膀上,轻声开口:“宁朗,我要吻你了。” 宁朗怔住,睁大了眼,“你说什么?” “我说,宁朗,我要吻你。”话落,凌盛俯下头,冰凉的嘴唇印到宁朗的唇上,另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揽住了宁朗的腰,将他锁在自己的怀里。 宁朗只感觉到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面前这个男人的气息,唇舌交织,对方的手紧紧地锁住了自己的腰,让自己几乎无法呼吸。 不远处狗叫声、嬉闹声,让宁朗的脑袋突然清醒过来,一种莫名的恐慌袭上心头,他下意识地就将身前的这个人推了出去,惶恐地向四周看去。 熊蛋仍贱兮兮地跟在一只雪白的萨摩后面,那些狗的主人也只忙着嬉笑说闹,并没有人注意到不远处的这两个人到底做了些什么,宁朗才松了一口气,转头瞪向凌盛,“你在干什么?” “我说了,我要吻你。”凌盛目光灼灼,落在宁朗脸上。 宁朗咬牙切齿地看着他,“我不是警告过你吗?你是gay,我不是!” “不是吗?”凌盛轻笑,“我不可能看错的,更何况,刚刚我吻你的时候,你的反应,并不像你以为的那样。” “不,我不是。”宁朗急切地开口,“凌盛,你别太自以为是了。我不可能是gay,也不会是gay,不是!” 凌盛嘴角微微翘了翘,“我还是笃定地认为,我并没有自以为是,我喜欢你,想要跟你交往,而你,应该对我也有好感,为什么不答应我?” 第二十一章 宁朗的手指下意识地搭在自己的唇上,怔怔地看着凌盛,他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哪里来的自信,又为什么说这些话,他只是下意识地想起了几年前的事儿,想起林子满脸惊恐地跟他说,“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对,变态,他不想再被人说是变态了,所以他这么多年一直努力做一个正常人,跟女孩子谈恋爱。为什么眼前这个男人要打破他这种挣扎跟努力?为什么非要把他也拖到那种万劫不复的境地? 难道非要再一次地被人指着鼻子说他变态,让人恶心才好过吗? 宁朗闭了闭眼,目光冰冷地看了凌盛一眼,回头朝着不远处的熊蛋招呼了一声,熊蛋恋恋不舍地从萨摩身后跑了过来,在宁朗脚边乱转起来。 “走吧,我们回家。”重新给熊蛋拴好了链子,宁朗再没看凌盛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凌盛一个人站在原地,看着那人牵着狗的背影,熊蛋似乎有些诧异他为什么不跟上来,向前冲了几步,就顿住脚步歪着头看着凌盛,下一刻又被宁朗拉走。 一人一狗就这样,慢慢地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凌盛抬手抚上自己的嘴唇,微微笑了一下,转身朝着主街走去。 这人还真是能逃避,如果自己要一直跟他这么耗着,只怕到了学成的时候,他们也不可能有什么进展了,也只能迈这么一步了。 宁朗一路将车速飙到限速的最大值,整个脸都阴郁的不行,熊蛋坐在副驾驶,似乎感觉到它爹的情绪并不怎么正常,乖的不能再乖。 客栈今天没有客人,他不想一个人回去,想了一下,方向一转,将车子开向了自己家。 开门进去的时候,老爸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他牵着熊蛋过来,有些诧异,抬头看了一眼楼上,“还好你阿姨睡了,今天怎么想着带它过来了?” “刚带它去洗澡了,之后外面下了雪,懒得开车回去,回家住一宿。”宁朗换了鞋,低声警告熊蛋,“不准乱跑,弄哪都是狗毛,阿姨又要过敏了。” 熊蛋像是听懂了他的话,在老爸脚下趴了下来,老爸其实格外的喜欢狗狗,但是因为阿姨过敏,一直没有什么机会来养。 宁朗去洗了把脸,看见老爸已经跟熊蛋玩的不亦乐乎,上前把熊蛋扯了过来,“我把它关我房间,不然明早阿姨出来,到处都是狗毛。” 老爸想了想,只好有些失望地点了点头,看着宁朗将熊蛋关到自己房间。 宁朗换了睡衣,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发现老爸在看一个看起来闹心巴拉的家长里短的电视剧,撇了撇嘴,“最近爷爷又找您了吗?” “前几天有空去看了他一次,你小叔果子都收完了,在家的时间多了,你爷爷有人陪,就好多了。”老爸叹了口气,“其实有时候,他也是一个人天天在家觉得没意思吧。” 宁朗心想,一个人在家的老人多了,像他爷爷这种作的所有人都不得安生的,却没几个。但他没把这些心里话说出来,从茶几上拿起个苹果,啃了一口,含糊道,“那宁明的工作怎么办了?” 老爸看了他一眼,答道:“上次去听你爷爷提了一嘴,说是宁明的什么学长给他介绍到自己单位去了,好像是个房地产网站。” 宁朗挑了挑眉,“反正不管干什么,他自己能坚持做下去,别打什么歪主意也就行了。” “你客栈最近怎么样,淡季了吧?”老爸看着宁朗,“其实你赚多少钱,我倒是不介意,但是宁朗,你有没有觉得你现在有点,荒废人生,每天就这么恍恍惚惚的过?以后呢?” “以后?”宁朗回过头看向老爸,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认真的跟自己谈这个问题,又啃了一口苹果,回道,“别看现在淡季,但是算上旺季的盈利,我一个人活着也足够了,将来给您养老也没什么问题。” 老爸伸手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我说了你赚多少钱,我不介意。但是你年纪轻轻的,总该有个奔头。你当年上学的时候,还想着考研,后来因为你外公去世,感觉你的整个人生轨迹都受了影响。”老爸轻轻地叹了口气,“儿子,我不指望你有什么大出息,但是,我想就是你外公还在,也不希望你每天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 浑浑噩噩吗?宁朗有些茫然,其实也算是吧?最初回来开客栈,可能只是一心想回到古镇,回到自己长大的地方。也曾想着把客栈开大开好,怎样怎样的。 可是后来,愈发的懒散,过一天算一天,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不想去想第二天做些什么,也不去想未来怎么办,有时候都想不明白,自己每天这么混来混去的意义到底是些什么?就这么混一辈子吗? 按自己这个年纪,这应该算是虚度光阴了吧? 宁朗叹了口气,“行,我知道了,我会好好考虑这个问题,会给自己找个方向,让自己的人生有点意思。” 老爸点了点头,“其实,哪怕你去谈个恋爱也行,我不是催你结婚,我只是觉得,有个人陪着,也比你一个人这么混着强。” 谈恋爱? 几乎是下意识的,宁朗就想起来刚刚小公园里那个微凉的吻,想起凌盛说,“我喜欢你,想要跟你交往。” 交往你大爷。 老爸看了看宁朗的表情,跟他不知道想到什么而红起来的耳根,挑眉,“怎么,现在有女朋友了?” 宁朗回过神,镇定地回答,“哪有女朋友?要是有,早就带回来给您看了。” 老爸笑了一下,“其实,对我来说,什么样的女朋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跟她在一起你能觉得开心。就像,我觉得,你做什么职业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因此而获得满足感,觉得充实,儿子,你明白吗?” 宁朗咬着嘴唇,看着老爸,认真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老爸,你放心吧。” 老爸点头,“你这么应了,我就放心了。从小到大你都是最有主意的那个,你外公把你教的好呢。” 提起外公宁朗微微低下头,随即又笑了一下,继续啃苹果,他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快去睡觉吧,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跟年轻人学的天天晚睡。” 老爸瞪了他一眼,“站起身,你也早点睡,你看看你那黑眼圈,不知道熬了多久的夜。” 宁朗吐了吐舌头,朝老爸摆了摆手,“快去洗个澡,别把身上的狗毛带到卧室里。明天起早我就带熊蛋走了,就不吵你了。” 老爸应了,起身去了浴室。宁朗听着关门声,脸上的笑意垮了下来,也许真的像老爸说的,他之前空虚的太久了,没有目标没有方向,连个作伴的人都没有,才会下意识地靠近凌盛,却也给凌盛造成了那种误解,以为他们是一类人。 可是连他自己都理不清,他对凌盛到底算是什么感觉,是喜欢吗?不可能,也不能。 只是凌盛实在是一个相处起来十分舒服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感觉会忍不住让人留恋。只是为什么他是个男人?而自己为什么又对一个男人产生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宁朗忍不住叹了口气,电视里那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不知道在为什么厮打在一起,吵的他脑仁疼,宁朗关了电视,将啃了一半的苹果拿上楼喂了熊蛋,然后便倒在床上,昏睡过去。 这一宿睡得及其的辛苦,做了一整晚的梦,一会是十七八岁的林子难以置信地指着自己说,“你是个变态”,一会是快三十岁的凌盛目光深深地盯着自己说,“我喜欢你”。 到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老爸又出了场,深深地叹气,然后说,“宁朗,爸爸只希望你跟喜欢的人在一起。” 再后来凌盛不知道为什么又出场,张着嘴朝着自己扑了过来,舔了自己满脸口水,让宁朗惊慌不已,坐了起来,然后发现熊蛋正双爪扒着床,而自己的脸上似乎真的黏糊糊的,很明显是眼前这货的成果。 真是大早上就日了狗了! 宁朗去浴室收拾了一番,在一家人起床之前,牵着熊蛋回了古镇。 雪后的古镇变得更加的沉寂,但是老旧的城墙城楼在雪的掩映下更加清新美丽。 照旧在城外停了车,牵着熊蛋摇摇晃晃地朝客栈走去。走到门口,宁朗顿住了脚步,客栈门外的雪地上,不知道为什么散落着纷杂的脚印,大门看起来也像是被什么撬开过。 宁朗皱着眉头推开了大门,进了院子,发现院子里也果不其然多了很多的脚印,他怔了一下,摸出手机,报了警。 等警察来的过程中,宁朗掏出手机,挨个房间溜达了一圈,发现除了靠近大门的几个房间被人撬开了锁,大概是发现里面并没什么可偷的东西,便将目标集中在宁朗的房间里。 地上满是混着泥水的脚印,装零钱的盒子被人掏了个空,放在电视柜里一条未拆封的烟也被拿走了,随手扔在沙发上的ipad就更不用说。损失不算大,但是却足够让宁朗本来就乱糟糟的心情更加的暴躁。 等警察过来的时候,他才发现院子里的自动售货机被人砸了玻璃,掏光了里面的饮料零食。 宁朗觉得自己真是倒了血霉才遇上了这么穷的贼,一边跟警察说着话,一边伸手对着自动售货机拍了张照片,发了朋友圈。 一边的小警察忍不住乐出了声,“哥们,心态挺好啊,这时候还想着发朋友圈呢?” 宁朗撇了撇嘴,将手机揣好,回道:“不然怎么办,我这么大人了,蹲这儿哭也太丢人了。” 第二十二章 (含入V公告) 小警察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旁边一位年纪稍大的警察轻咳了一声,“你这儿不是镇上第一家报警的了,昨天晚上可能因为下雪,天冷游客少,这伙人就打了主意。不过丢东西的都是些超市小卖店什么的,毕竟现金多点,实在不行还能拿点商品,你这客栈倒是头一家。” 宁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还真是荣幸呢。” 小警察笑了一下,安慰道:“我看你这儿有摄像头,一会调出来给我们,看跟那边超市的能不能对上,这几个小贼,我估计很快就能抓得到了。” 宁朗应了,按着警察的要求调出了记录,上报了损失。 道了谢,将几个人送了出去,宁朗看着一片狼藉的客栈忍不住叹了口气。 丢东西就丢东西,还要打扫卫生真是倒霉! 熊蛋正在院子里玩已经被踩成黑色的雪玩的开心,宁朗黑了脸,给熊蛋擦了擦,关进了屋子,联系了自动售货机的售后,看看那机器还有没有拯救的可能。 然后挨个房间收拾了一遍,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一地的脚印,忍不住骂了街,索性瘫倒在沙发上,假装自己瞎了,什么都看不见。 正瘫着,手机响了起来,宁朗摸过电话看了一眼,“什么事儿?” 罗永宁急吼吼地在电话那边嚷嚷,“客栈进贼了?你没事儿吧?我干儿子没事儿吧?” 宁朗看了一眼现在还明显有点兴奋的熊蛋,“你干儿子没啥事儿,开心的很,我昨晚带它回家住的,早上回来发现大门让人撬了,丢了点东西,主要现在屋里院子都弄得乱七八糟的,我现在十分暴躁。” “哎呀,人没事儿就行。不是有摄像头吗,看清贼长什么样了吗?” 宁朗将扑到自己身上的熊蛋赶到一边,回道:“刚给警察调监控的时候看了一眼,几个看起来跟咱们差不多大的臭小子,有放哨的,有撬锁的,娴熟的很,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镇里还有几家超市什么的也被偷了,警察说回去对比一下是不是一伙人,等有消息了再联系我。” “那你现在住着还安全吗?那群人不会再过去了吧?”罗永宁语气有点担忧,“老子现在也回不去,不然抓出来这群臭小子,好好教育他们一顿。” “让他们来呗,反正昨晚之后家家户户都警惕着呢,送上门来的话,大家就一起锻炼个身体。”宁朗伸了伸胳膊,“你那边怎么样,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过个三两天我就回去了,等哥哥回去给你报仇。” 宁朗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但是暴躁的心情好了不少,“你是谁哥哦,快要点脸吧!行了,没事儿挂了吧,我这儿还有一片战场要收拾,一会还得找人换一下大门的锁。” 挂了电话,宁朗终于有了点动力,从沙发上爬起来,开始打扫房间,熊蛋跟打了鸡血一样跟在他身后转来转去,尤其对他手里的拖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拖到哪里,跟到哪里,宁朗忍不住有一种想炖了它的冲动。 正忙乱着,有人叩响了大门,宁朗探头出去,发现是一个背上背着工具箱的中年人,看见宁朗,急忙开口,“是宁先生吧?是您这里要换锁?” “我是要换锁啊,但是我还没打电话呀?”宁朗皱了皱眉,“是谁告诉您我这儿要换锁的?” “不是您打电话吗?”那中年人诧异,将手机翻了出来,念了个电话号,“还指明要最好的c级锁,加急让我过来。” 宁朗在手机了搜索了一下,沉默了一会,指了指大门,“就这个门,您换吧。” 锁匠师傅扭头去研究锁芯去了,宁朗握着手机,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他发朋友圈也是想自嘲一下,却没想到,凌盛一声不吭地就找人来换了锁。 正想着,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宁朗有些慌乱,但还是接了电话,那边凌盛温润的声音传了过来,“宁朗,你现在还好吗?” 宁朗的手不自觉地抠上门框,轻声应了,“没什么事,昨晚没在客栈。还有,换锁师傅是你找的吧,谢啦。” 凌盛在电话那段似乎是笑了一下,而后回道:“我今天要上班,没法过去看你,想来想去,东西反正已经丢了,那也只能换一下锁,保证一下以后的安全。我跟那师傅说好了,大门和你的房间都要换上最好的c级锁,那种锁很难被撬开,我也好放心。” “嗯。”宁朗沉默了一下,“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了。” 师傅很迅速地将两个锁都换好了,宁朗要付钱的时候,他摆了摆手,表示打电话的那个人已经在网上支付了。 宁朗有点想吐槽,现在换锁的师傅居然都这么高端,能够网上支付了。又有些无可奈何,欠的人情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居然还欠钱,这两把锁,又得一起吃好几顿饭呢吧? 送走了师傅,宁朗靠在门口,发起了呆。前一天晚上的事情,他还有些耿耿于怀,可是对于这种时候,凌盛送来的好意,他却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开口拒绝,即使他心底也暗自清楚,越是这样下去,他们之间的牵扯越多,很可能有很多东西的走向也会因此改变。 可是现在,他还是想纵容自己一次。 宁朗叹了口气,转头回到房间继续打扫卫生,等里里外外都清理了一遍,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去周围的小店随便吃了口,就又躺回了沙发上,雪后的古镇还是有些冷,还好已经供暖,室内外两个温度让他根本就不想再出门。 昏昏沉沉地睡过去,等宁朗再醒来,发现天已经暗了下来,不知不觉就把一下午睡了过去,屋内光线昏暗,从窗户望出去,能看到朦胧的天空,屋子里外都格外的安静,连熊蛋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床脚边睡着,宁朗突然感到没来由的孤寂,好像整个世界就剩下自己。 还没从这种感觉里回过神,电话就响了,摸过电话,按了接听,电话那段,凌盛的声音传过来:“宁朗,我在大门外,开门。” 宁朗怔了一下,将电话扔到床上,就跳下了地,跑出去开门。等将大门打开,看见凌盛的脸的时候,宁朗才反应过来,自己从床上跳下来,根本没来得及穿鞋。 下一刻,他整个人就被悬空抱了起来,紧走了几步,进了房间,放在了沙发上。 宁朗整个人都在状况之外,等坐到沙发上,凌盛抓起茶几上的纸巾要去擦他脚上的泥水的时候才回过神,急忙拦住了凌盛,“我自己来就行了,你,你别这样。” 凌盛这才得空把刚刚手里拎的东西放在茶几上,笑了一下,“就算你着急见我,也不用光着脚就出门啊?这算是向古人致敬?古有曹操跣足迎许攸,今有宁朗跣足迎凌盛。” 宁朗没好气地瞪了凌盛一眼,“我还没睡醒,接完你电话,整个人都是懵的,还没回过神。” 凌盛了然地笑了一下,“没关系,我都理解。我刚在单位附近的那家店里买了手工的水饺,煮点当晚饭吧。” “饺子?”宁朗皱了皱眉,翻出手机看了一眼,“今天什么日子,要吃饺子?” “谁说吃饺子还要挑个日子?”凌盛失笑,“门锁换好了吗?” 宁朗点头,“提起这个……我发红包给你吧?非亲非故的,总不好让你付钱。” 凌盛摇头,“不付钱,那师傅不可能加急过来。你要是真觉得不好意思,请我吃饭吧,什么时候你觉得抵了,什么时候算。” 如宁朗所料,凌盛的打算果然如此。跟这个人的纠葛一时半会算是扯不清了。 等宁朗皱着眉把自己的脚擦干,凌盛已经拎着饺子去厨房煮了,宁朗到卫生间洗手的时候忍不住探头忘了一眼,昏黄的灯光下,热气蒸腾,将凌盛的轮廓都显得格外的温柔,宁朗忍不住靠在厨房门口,看着凌盛出了神。 凌盛回过头,对上的就是这个样子的宁朗,因为屋内有暖气,穿了一件短袖,露出两条白皙的胳膊,脑袋顶一缕头发顽皮的翘起,配合他此时怔怔出神的表情,显得格外的懵懂。 凌盛笑着摇了摇头,将煮好的饺子盛了出来,伸手在宁朗眼前晃了晃,“饺子好了,我们吃饭吧。” 宁朗回过神,对上凌盛的脸,不自觉地点了点头,跟在凌盛的身后回了客厅。 白胖胖热腾腾的饺子让宁朗食欲大开,食物真的是让人心情变好的一项利器,在温暖的房间里,吃上美味的食物,所有的坏心情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凌盛安静地欣赏完了宁朗的满足,低头看了一眼时间,站起身,“好了,我回去了,你一会记得锁好门窗。” 宁朗诧异地挑起眉,“你这就走了?” “你舍不得?” 舍不得个鬼哦,只是奇怪而已,大老远的坐车过来,只为了坐在一起,吃一顿饺子吗? 这样真的值得吗? 第二十三章 不管宁朗何种的疑惑,凌盛的确是在吃完饺子后,又冒着寒风赶回了市里,留下宁朗一个人对着一茶几的狼藉还有空荡荡的房间,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 然而随后宁朗就发现这一切还仅仅是个开始,接下来的每天一到了下班时间,凌盛都会拎着点不知道从哪儿买的半成品跑到客栈来,一个人跑到厨房做好,陪着宁朗吃完,聊几句天或者安静地看一会电视,便又回到市里。 熟练的让宁朗都有些恍惚,自己那天是不是混乱之间还跟凌盛说过什么,然后忘记了? 还没等宁朗想好到底要怎么面对凌盛,罗永宁就欢快地打电话过来宣告了自己的归来。宁朗还没等收拾好东西等罗永宁过来,就又接到了上次那个小警察的电话,说是上次的几个小毛贼抓到了,让宁朗再去走一下相关程序。 宁朗有些吃惊,还以为这事儿最后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警察这次的办事效率如此之快。罗永宁得知之后,兴冲冲表示,要陪宁朗一起。 宁朗虽然不理解罗永宁对于这事儿的热心原因,但还是跟他汇合之后,一起去了派出所。 监控录像里的四个小毛贼全都被抓住了,据警察所说,这几个人都是周围村镇的几个小混混了,职中毕业之后一直没有正经工作,就在街面上偷鸡摸狗,东混一日,西混一日。这次也是几个人手头没钱花之后,商量了一下,就想起来到古镇上偷点东西。 宁朗听完没说话,倒是罗永宁忍不住开口,“那他们没说,为什么偷到我兄弟这个小破客栈上?” 小警察看了宁朗一眼,答道:“这我倒是问了,他们说他们以前有个关系挺好的哥们家里有亲戚是开客栈的,常跟他们说开客栈多有钱,他们从超市偷完出来,就顺手摸到了你家。” 宁朗的表情微微凝滞,就算是觉得开客栈的有钱,那古镇大大小小的客栈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摸到了他们家?“您刚刚说他们是职中毕业的?他们多大?” 警察想了想,答道,“二十二三岁吧?怎么了?” 罗永宁回头看了宁朗一点,恍惚间好像明白点什么,扭头看他,宁朗摇了摇头,朝警察笑了笑,“没事儿,随便问问,这次辛苦你们了。那我们就先回去了,后续的事儿您再联系我就行,随叫随到。” 一路出了门,上了车,罗永宁终于忍不住开口,“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那个缺心眼堂弟就是从职中考的大专吧?这伙人是不是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宁朗笑了一下,“无非是他随口跟这几个混蛋说了一下我这个堂哥多为富不仁欺负他,那几个小子反正要偷东西,就顺手给他报了个仇,再不然,就是他故意撺掇,反正他跑不了。不过不管是怎么,无凭无据,警察也不能抓他,再说,就算真有证据,为了避免气死我爷爷,我也不能把他送进去。” “靠,他还真是长行市了,那怎么办?这事儿这么就算完了?”罗永宁皱着眉点了一根烟,“那他以后岂不是更猖狂了?” 宁朗盯着罗永宁的脸看了一会,开口道,“一会天擦黑的时候,你陪我去个地方。” 因为进入了冬天,天黑的很早,罗永宁在宁朗的指挥下,将车开到了一个有些偏僻的小巷,关了车灯停在巷口,宁朗下车在后备箱里翻了半天,只翻出了一个睡袋,扔到罗永宁身上,“一会你负责套头,把脸给我挡住了,动手不用你。你这睡袋等改明儿我还你个新的。” 罗永宁看了那个睡袋一会,忍不住笑出了声,“没事儿,这睡袋算我贡献的。哎,不是宁朗,你怎么想到这么个主意?你怎么知道他会走这条巷子?” “上次我爸带阿姨跟然然回去看我爷爷,他当着然然的面念叨很久,宁朗新工作赚的少,租的房子特别偏僻,言外之意想要去我家住,被阿姨以然然现在是大姑娘了,家里住着个小伙子不方便拒绝了。但是然然记住了这事儿,那天领她出去玩给我随意念叨了一下。” 宁朗又在车里翻了半天,翻到一副手套,戴在手上,接着说道,“上次的事儿其实我就懒得跟他计较,但是我发现再这么下去,他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罗永宁将睡袋拉链打开看了一眼,“我还真有点心疼我这睡袋,不然一会你让我打几下过过瘾吧。” 宁朗瞥了瞥他,摇头,“算了,我还不知道你,下手没轻重,你把他打住院了我以后麻烦着呢。” 两个人正说着话,看见不远处巷子里走过来一个人,宁朗看了一眼,就点了点头,“是他。”罗永宁从另一侧滑下了车,候在路口,等着那个人影走近,突然提速冲了过去,用那睡袋猛地将人罩住,然后将宁明按倒在地上。 宁明倒地之后还在剧烈挣扎,一边骂骂咧咧地,一边想将扣在自己头上的东西掀掉。但是很明显罗永宁这些年的吃喝玩乐一点都没浪费,依然紧紧地把持着局面。 宁朗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看了地上那一大团,动起了拳头。看在可怜的血缘关系的份上,宁朗下手格外留了分寸,专挑那些当时感觉疼痛,但是过后除了淤青不会造成其他损失的地方下手,直打的地上的宁明满地打滚,嘴里更是不干净。宁朗挑了挑眉,在他肚子上又给了两拳,看着他整个人抱着肚子蜷缩在一起,深吸了一口气,拉着罗永宁上了车,迅速地发动,离开了小巷。 路上罗永宁禁不住有点亢奋,“你看他那个怂样,那么大个块头,一点都不禁打。” 宁朗跟罗永宁要了根烟,点燃,“其实从小到大,想揍他的次数太多了。但是你也知道我爷爷那个样子,要是真动手打他,那还不得领着他赖在我家不走了。” “那这次你不怕他发现是你打的?” 宁朗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笑道,“发现去呗,自己做了什么自己清楚,他要是敢再有什么动作,那我正好有理由再收拾他。” 罗永宁一拍大腿,将车子开到了夜色门口,“那进去玩会吧。哥们终于回来了,正好庆祝一下刚才的行动,陪我喝点。” 宁朗低头看了眼时间,想了想,便跟着罗永宁进了酒吧。 这里还是一如往日的喧闹,乐队还在台上不知疲倦地唱着歌,相识的不相识的男男女女纠缠在一起,嬉笑怒骂,格外的热闹。 宁朗喝了一会酒,盯着舞台忍不住想到,上次来这里,凌盛就站在那里,然后…… 凌盛,凌盛…… 宁朗突然整个人一惊,“靠,现在几点了?” 罗永宁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才七点多,你有事儿啊?” 七点多……平时这个时间凌盛应该已经到了。宁朗闭了闭眼,他今天还会去吗? 将手里的酒杯重重地放下,宁朗猛地站了起来,朝着罗永宁开口,“突然想起来点事儿,我今儿就先回去了,等改天再约。” 罗永宁一脸茫然地看着宁朗,“这才几点啊,你着急回去干吗?别跟我说你家里烧了水,忘了关火。” “就当是吧,反正我必须得回去,改天再约吧。”说完摆摆手,扭头就朝外走,把罗永宁要送他的话抛在脑后。 等上了出租车,酒意随着外面的温度冷静下来的时候,宁朗忍不住笑了起来,自己真是发了疯,就算他会来,那又怎么样呢? 而且如果人家今天没来,自己这兴冲冲地赶回去,也未免太傻逼了? 第24章 城 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宁朗还忍不住在想,这要是今天凌盛压根就没来,自己是不是有点太自作多情了? 可是当他拐到巷口,看见客栈大门外昏黄的路灯下站着的那个人影,忍不住顿住了脚步。 时光轮转,他闭上眼睛仿佛就看到了初次见面时的凌盛,一件单薄的黑色针织衫,抱着肩膀站在那里,显得格外的冷漠疏离。 而此时,这个人还站在那个位置,穿着一件修身的黑色大衣,将整个身形显得修长而挺拔,他的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因为天冷,一只手放在大衣口袋里,另一只手放在唇边哈气。 原来不知不觉之间,他们已经如此熟稔。宁朗怔怔地盯着凌盛,甚至脑子里还在不受控制地去想,他今天又带了什么东西来呢? 还不等宁朗有所动作,凌盛就先发现了他,弯唇朝他笑了笑,“回来了?” 宁朗慢慢地走到凌盛面前,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你来多久了?既然我不在,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或者干脆回去?” “我以为我每天过来你应该已经习惯了,如果你担心我,就会及时回来,那等一会也没什么关系。如果你不担心,打电话也没什么用吧?”凌盛笑了笑,“开门吧。” “那如果我不回来呢?”宁朗从口袋里翻出钥匙开了大门,忍不住说道:“如果我真的有什么事儿耽搁了,就是回不来了呢?” “那我也只能活该冻一宿了。”凌盛无所谓的笑笑。 宁朗皱着眉头盯着他,“你是在演苦肉计吗?” “也许是美男计呢?”凌盛忍不住笑了笑,“少爷,快开门吧,再不让我进到温暖的室内,可能真的是苦肉计了。” 宁朗愣了一下,急忙将大门打开,又去开房间门,将凌盛放到温暖的室内里。 凌盛将手里的袋子放到桌上,站在屋子的最中央,直到自己完全被热气包围,才感觉到自己终于恢复了一点知觉,将大衣脱掉,如释重负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宁朗从进了室内开始一直在看着他,此时终于忍不住开口:“天儿这么冷,干嘛每天下班都跑过来?是做手术不够累,还是患者不够多?” 凌盛摇头,笑了一下,回答:“大概只因为客栈老板长得太好看。” “喂!”宁朗挑眉,“你差不多就行了。”他顿了一下,忍不住看了一眼桌上的袋子,“今天又带了什么?有时候真不理解你这人,明明是我该请你吃饭,结果你天天带吃的过来,不知道图些什么。” “图开心呗。”凌盛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手有点冻僵了,一会暖和点给你做。” 宁朗顺着看向他的手,大概因为在室外太久,修长的手指现在有些发红,可以预料到有多难受,宁朗皱了皱眉,回头喊道,“熊蛋,过来。” 熊蛋屁颠屁颠地叼着自己的娃娃从卧室里过来,宁朗伸手指了指沙发,“上去。”熊蛋便乖顺的在凌盛身边的沙发上趴了下来。 宁朗满意地拍了拍熊蛋,转向一脸状况外的凌盛,“把我儿子借给你暖手了,今天的晚饭我来做。”说完,提着塑料袋进了厨房。 宁朗对自己的厨房简直是熟悉且陌生,这里面的每样器具都是他重新装修的时候亲手采购回来的,然而它们之间并没有过什么互动,大概不管是罗永宁还是凌盛应该都比他跟这个厨房熟悉吧? 这么说自己还真有些对不起这些高端厨具,宁朗有点忍不住想叹气,尤其是在面对这一大堆的乱七八糟又无从下手的时候。 凌盛的袋子里面这次装着的居然是几盒不知道从哪个饭店打包来的菜,荤素都有,种类齐全,色泽浓郁,看起来格外的诱人。只是大概因为凌盛在室外呆的时间太长了,几个菜都已经凉透了。 用微波炉热一下自己总该是没问题的吧?宁朗微微松了口气,将一盒菜全都倒进盘子里,依次放进微波炉里去热。 等关上微波炉门的时候,宁朗的动作又凝滞了,他盯着几个按钮看了看,从口袋里摸出来手机快速的搜索了一行字:微波炉热菜要几分钟? 万能的搜索引擎立刻就跳出来一堆答案,有分肉类和菜类的,有常温还是冷藏的,并且大概是个人经验不同,答案也不尽相同。宁朗翻了半天,最后决定综合一下大家的意见,加热五分钟。 等把几盘菜都加热好,时间已经过去半天了,宁朗看着几盘看起来并没影响食用的菜满意地点了点头,端到了茶几上,回过头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凌盛已经靠在熊蛋身上睡着了。而熊蛋也闭着眼,不知道是在小憩还是深睡。 但是此时的画面格外的和谐,让宁朗几乎不忍心打扰。说来认识凌盛这么久,他一直是一副衣冠楚楚地社会精英的样子,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褪去精明与理智,毫无防备地睡着的样子。 宁朗盯着凌盛的脸,看着他纤长的睫毛垂下来,而后才发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太累,他眼睑下面有了淡青的黑眼圈,看起来有些憔悴。 宁朗正想着,熊蛋先睁开了眼,似乎有些不理解自己的亲爹为什么悄无声息地盯着自己身边的这个人看,它长长地打了个呵欠,想要从沙发上下来,宁朗才仿佛回神,伸手轻轻地拍了拍凌盛的肩膀,“吃饭了。” 凌盛似乎是被惊醒,倏地睁开眼,另一只手下意识地就附上了被宁朗拍过的位置,有些茫然地看着宁朗。 宁朗盯着他的举动,有些迟疑地开口,“我没用力啊,你肩膀怎么了?” 凌盛慢慢地放开手,笑了一下,回道:“没什么事,我条件反射。” 宁朗盯着他的笑脸,眉头锁了起来,有些严肃的开口:“我最后给你一次演苦肉计的机会,希望你能珍惜,不然你可能丢失你这段日子积累的存在感。” 凌盛失笑,只好回答,“昨天有个患者家属跑到办公区找吕教授发疯,我刚好在身边就挡了一下,右肩被砸了一下,不过没什么大事儿。” 宁朗看着他无所谓的笑脸突然有些烦躁,明明是昨天的事儿了,他还是刚刚“逼供”了一下才知道。昨天他还能装作没什么事儿的样子跑过来,给他做饭。 既然什么都不想告诉自己,那还天天凑过来干什么? 凌盛打量着宁朗有些严肃的表情,忍不住开口:“宁朗,你怎么了?” 宁朗看了他一眼,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勉强挤出个笑容,“没事,吃饭吧。” 等碗筷都拿上了桌,宁朗才发现,因为凌盛没有打包主食,而自己也忘了煮,他们现在就只能对着这几盘菜喝白开水了。 还没等凌盛说话,宁朗先跳了起来,“我去看看冰箱里还有什么能当主食。” 凌盛没有拒绝,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知道宁朗能把这几盘菜热好已数不易,他显然没什么更高的要求了。 过了一会,宁朗举着一个面包站到凌盛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问道:“明天周六了你还上班吗?” 凌盛下意识地摇了摇头,宁朗哦了一声,转身又从冰箱里翻出几罐啤酒放在茶几上,“今晚因为你耽误了我的酒局,那就勉强让你陪我喝点吧。” 凌盛拿了一罐啤酒打开递给宁朗,又自己开了一罐,与他捧了杯,面带笑意地回道:“恭敬不如从命。” 大概是凌盛这次打包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所以哪怕微波炉加热之后,依然让人食欲大开。宁朗继续了往日大胃王的画风,而凌盛,依旧慢条斯理地吃着菜,不时地与宁朗碰碰杯。 吃了一会,垫了一下宁朗之前已经空荡荡的胃,他终于放下筷子,端起了啤酒罐,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凌盛,轻声问道,“凌盛,你现在,算是在泡我吗?” 凌盛失笑,“我以为自己表现的已经十分明显了。” 宁朗将手里的这罐啤酒一饮而尽,眼角有些发红地盯着凌盛,轻轻地摇了摇手指,“那你还是尽早放弃吧。你是个好人,可是,你不会成功的。” 凌盛闻言,忍不住轻轻笑了下,“时间还早,何必这么笃定呢,宁朗,我从来不打无准备的仗。” 宁朗依旧摇了摇那根手指,又为自己开了一罐啤酒,喝了一大口之后才说道:“那不说这个,我问你,你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开始喜欢男人的?” 凌盛歪着头,想了一会,认真地回道:“具体我记不清了,大概是初中?或者是高中?” “那然后呢?”宁朗忍不住握紧了手里的啤酒罐,“然后你就坦然面对了?你从来没觉得,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吗?” “不正常?”凌盛轻笑,“谁给正常下过定义,说过所谓正常的人该是什么样吗?大千世界,物种多样,要是每一个人都按着所谓的正常的模板而生活,那这世界也太没趣了。” 宁朗皱了皱眉,“不对,你这是在强词夺理。你知道即使物种多样,但是,仍然有所谓的大多数,在那些大多数的人眼里,像我……像你这样的人会被当成异类,被质疑,甚至被排斥,被伤害,你从来都不害怕吗?” “害怕?怕什么?”凌盛坦然的看着宁朗,“即使性向让那些所谓的大多数满意了,但总还是会有些别的地方跟别人不一样,难道要一直为了跟大多数人一样或者被大多数人认可而生存吗?人一辈子这么短暂,按着自己的想法活着不是更好一点吗?” 宁朗沉默地将自己的视线转开,闷头喝了一会酒,突然抬起头,回道:“可是谁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是真空的活着,就算你可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那你的家人朋友呢?如果有一天,连他们都指着你的鼻子,说你是变态呢?你还能坚持自己的想法无所顾忌的活着吗?你还能像现在表现的这样坦然吗?” 凌盛将手里的啤酒罐放下,目光一眨不眨地看着宁朗,缓缓地开口,“所以,这就是一直以来,你不肯承认,也不肯面对的原因吗?” 宁朗下意识地想避开这个话题,但是凌盛却目光灼灼地看着他,似笑非笑,好像只要宁朗此刻逃避了这个话题,那么,从此他们的问题将无法解决。 宁朗闭了闭眼,起身去冰箱又抱了几罐啤酒过来。凌盛没有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宁朗,看着他连着喝了好几罐啤酒下肚,耐心地等着他,终于慢慢地开口。 和凌盛预料的差不多,宁朗的性向果然跟自己一样。只是他却没料到,宁朗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被几乎是鄙夷的语气拒绝,也因而促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性向,甚至在以后的生活之中选择自欺欺人的逃避。 凌盛忍不住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按住了宁朗正要往嘴里灌酒的手,轻声说道,“宁朗,你应该知道的,这世上有很多人,像是你我,对自己的性向都是无法选择的。但是这从来不代表我们做错了什么。喜欢一个人,是本能是天性,没有必要因此而觉得惶恐,更没有必要强迫自己来改变,假装自己是一个正常人。” 宁朗垂下眼帘,“可是我没办法想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得知这件事后的表现。只怕他们会比当日的林子一样对我避之不及。” “可是,如果一个爱你的人,归根结底,更希望的是你能按照自己的本心,开开心心的活着。”凌盛将宁朗的手握在手里,才发现室内的暖气如此之足,宁朗的手竟然冰凉,凌盛想了想,温声继续说道: “我想你那个朋友,如果真的拿你当朋友,在他了解了同性恋这个群体之后,一定会后悔当日说的那些话。而且他应该也不曾想到,他当日口不择言的几句话,会让你怀疑人生。我们希望那些人能够尊重我们的不同,但是其实我们也该同样尊重他们对于不同性向的人的不了解。我们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可我们,但是最起码,应该保持着彼此不同生活方式的尊重。” 宁朗抬起头,看着凌盛的眼睛,那里面亮晶晶的,让他忍不住想要沦陷进去。他忍不住想起那日老爸的话,他说对他来说,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不重要,重要的是跟他在一起会觉得开心。 所以,哪怕是个男人,也可以吗?宁朗忍不住觉得有些迷惑,他自欺欺人了这么多年,不敢去面对自己的性向,只是因为恐慌,他不想再成为别人眼中的变态,不想再面对别人那样的眼神,可是,他们真的能够理解他吗? 凌盛看着自己握在手里的那只手,宁朗大概是喝多了酒,今天显得格外的乖顺,刚才的一番谈话可能已经让他头脑混乱,陷入怀疑,该说的道理都已经说过了,而以后,也只能慢慢地用行动去改变他了。 凌盛想着,微微扬了扬唇角,对性向的认知有误差没什么关系,最起码现在看起来,宁朗对他这个人的认知并没有什么误差,所以只要解决宁朗这个心结,那么眼前这个人,自然会勇敢地跟自己在一起。 不过这种进度自己居然也觉得很满意,不知道是不是疯了。凌盛正想着,突然有什么靠在自己的肩上,他扭过头,发现宁朗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两个人还保持着拉着手的姿势,宁朗顺着就倒在了他的肩上。 凌盛笑着摇了摇头,放开了宁朗的手,伸出手扶着他的头,小心地让他靠在沙发上,然后自己直起身体,半跪在沙发上,伸手将宁朗抱了起来。 熊蛋跟着站了起来,似乎有些不理解它爹到底怎么了,急吼吼地跟在凌盛身后,想要扒他的腿看他怀里的宁朗。 其实以宁朗的身高,还有看起来纤瘦但其实也很结实的身体,凌盛将他抱起来还是有些吃力的,尤其左肩膀上受伤的位置吃力之后痛了起来,在加上熊蛋的捣乱,凌盛脚下一个趔趄,但还是勉强站稳,皱了皱眉,将宁朗一路抱到卧室里,盖好了被子。 熊蛋扒在床边,几次想要伸爪子去扑宁朗,都被凌盛及时发现,握住了爪子,最后赶出了卧室。 睡着的宁朗安静美好,白皙的脸颊上因为喝酒带了些许的红晕,睫毛纤长,鼻梁挺拔,还有嘴唇……凌盛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地点了点宁朗的嘴唇,那日品尝过这里之后,他一直念念不忘,但是,明显此刻还不是时候。 凌盛在床边站了一会,最终只是弯下腰,在宁朗额头上留下一个轻吻,又替他掖了掖被子,站直身体看了看宁朗身边的空位,笑着摇了摇头,扭头出了房间。 客厅里一时之间只剩下一人一狗,凌盛把客厅的一片狼藉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抬头看了眼时间,回去只怕是也打不到车了,又看了看被熊蛋占据了一半的沙发,终于还是下了决心,扯过大衣盖在身上,在另一半沙发上躺了下来。 这不是他第一次在这个客栈过夜了,却是第一次在宁朗的房间里,与他一墙之隔。凌盛忍不住嘲笑自己,居然纯情的像个刚谈恋爱的小伙子,只因为离心上人更近一点,居然如此的兴奋。 如凌盛所说,他很早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向了,理智如他立刻利用现有的条件查询了很多资料,理清了同性恋只是性向与大众不同,甚至可以算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而且,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更不是一种疾病,无需治疗。 既是如此,凌盛所有的顾虑全都消失。于他来说,他为人堂堂正正,无愧于天地,更不会因为性向而给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影响。 这些年,他谈过几次恋爱,不管过程怎样也都算是好聚好散,就连出柜,也很快就得到了父母的理解,他周围圈子里的人也都了解他的性向,也都能相对表示尊重。 他的确没办法设身处地去理解宁朗的感受,甚至忍不住去感慨,如果自己能早认识宁朗几年,如果宁朗第一个喜欢的人能够是自己,那么自己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牵住他的手,宁朗也不至于这么懵懵懂懂的过这些年,还选择逃避。 不过终究是过去的事儿了,他空自遗憾却也不能改变。他只能从现在开始陪在宁朗的身边,给他引导,给他陪伴,也给他从未有过的深爱。 半梦半醒之间,凌盛突然感觉到自己露在外面的胳膊湿漉漉地,睁开眼,借着窗外昏暗的光线,便看到熊蛋的大脸正对着自己的脸,见凌盛睁开眼,更是开心地拿脑袋去拱他的胳膊。 凌盛忍不住伸手去捏了捏熊蛋的大脸,看来以后跟宁朗在一起,无论如何都要适应这货的存在,毕竟这是一个随时制造惊喜的生物。 胡乱想着,多日以来的疲惫渐渐袭来,凌盛捏着熊蛋的大脸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梦乡,熊蛋歪头看了他一会,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轻车熟路地走到卧室,推开了卧室的门,扒在床边看了宁朗一会,在宁朗床脚属于自己的位置趴了下来,也渐渐陷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一客栈,还有一夜好眠。 宁朗是被渴醒的,每次宿醉之后,早上他都会被渴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发现天才蒙蒙亮,确认了一下自己睡着的是自己的床,而熊蛋,跟以前的每一天一样,正扯着小呼噜睡在床脚的小毯子上。 宁朗坐在床上迷瞪了一会,才回忆起自己前一晚是跟凌盛一起喝的酒,然后呢?然后自己好像就睡着了,那是凌盛把自己抱进卧室的了,那他人呢?又暗自打车回去了? 想到凌盛的肩膀,又想到外面的温度,宁朗有些后悔,客栈那么多房间,自己睡着之前为什么不能开口留他一句? 懊恼地抓了抓头发,宁朗光着脚下了床,决定还是先把水喝了再考虑剩下的问题。熊蛋不知道昨晚作了什么幺,或者宁朗醒的太早,睁开眼看了他一眼,就又继续睡了。宁朗揉了他一把,晃荡到了客厅。 倒了杯水,喝了几口,扭头发现茶几上的狼藉已经收拾了,再一抬头,宁朗的动作整个僵住,为什么,他的沙发上睡着一个人? 宁朗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那个人是凌盛。大概是因为夜里室温下降了,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勉强盖着他那件大衣。修长的身形缩在窄小的沙发上,怎么看都有些可怜。 宁朗看了看外面的天,又忍不住想到这个人连日疲惫,轻声叹了口气,走到沙发前,轻轻拍了拍凌盛,凌盛迷茫地睁开眼,看了宁朗一眼,笑了一下,“怎么起这么早?” “我起来喝水,天还早,这沙发太窄了,你去卧室床上再睡会吧。”宁朗说完转身进了洗手间,凌盛坐在沙发上微微扬起了唇角。 等宁朗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发现凌盛已经躺在了卧室床上,却没有盖宁朗的被子,但是眼睛已经闭上,看起来又要进入睡梦之中。宁朗忍不住摇了摇头,转身从柜子里又拿了床被子,替凌盛盖好,犹豫了一下,在凌盛身边重新躺了下来。 待他合上双眼,努力想让自己再睡个回笼觉的时候,他感到自己身边的床垫子似乎是动了一下,下一刻,他便被拥入了一个隔着两层被子依然温热的怀抱。 宁朗的身体僵直,回过神就想把自己从凌盛的怀里解救出来,可是凌盛收紧了胳膊,将头埋在他的耳畔,轻声说道,“让我抱一会,宁朗。” 温热的气息扑在宁朗的颈项,大概因为晨起,凌盛的声音有些沙哑,就像是带着什么蛊惑,宁朗动了一下身体便没有再挣扎,两个人就保持着这种姿势陷入了梦乡。 等再次醒来,已经是晌午,凌盛一直作息习惯格外的正常,这还是第一次睡到中午才醒来,可是当他睁开眼,看见怀里的这个人,更有一种睡到天荒地老的天真想法。 宁朗也睁开了眼,下一刻,他便翻身坐了起来,回头看了一眼凌盛,微微笑了一下,“早,早上好啊。” 凌盛唇畔溢出笑容,刚睡醒的模样有一些慵懒,“早上好,宁朗。” 宁朗咬了咬嘴唇,跳下了床,“我去洗把脸。” 凌盛点头,“好。想吃什么,我给你煮。” 宁朗皱了皱眉,这种老夫老妻的口吻是怎么回事啊?他好像昨晚并没有答应什么事儿吧?却只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进了洗手间。 凌盛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掀开被子下了床,看见叼着饭盆侯在卫生间门口的熊蛋,忍不住上手揉了揉。 真是美好的一天。 等宁朗从卫生间洗漱出来,凌盛已经将粥煮上了,同时将卧室收拾了一番,见宁朗出来,笑了一下,也进了卫生间。 宁朗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嘱咐道:“下面柜子里有备用牙刷和毛巾,好像还有一个新买没动的剃须刀。” 凌盛应了卫生间里便传来了水声。宁朗站在自己干净整洁的卧室里,有一些茫然,回头看见熊蛋,才想起给自己可怜的狗儿子添早饭。 凌盛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宁朗已经换好了衣服,将脏衣服扔进了脏衣篮了,而后看了凌盛一眼,回头从卧室衣柜里找出了一件t恤,一条休闲款的长裤递给他,“换一下吧。都是新买的,没穿过。” 凌盛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邹巴巴还沾了点狗毛的衬衫,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接过了衣服。 等换好了衣服,粥也煮好了,配上几个煎蛋,还有冰箱里的小菜,就算是一顿简单的早饭。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餐桌前,宁朗端起粥碗,喝了一大口。 凌盛看了他一眼,突然开口道:“今天也算是咱们两个在一起的第一天了,你想怎么过?” “什么?”还没咽下去的粥把宁朗呛住,他剧烈的咳了起来,将粥碗放下,挣扎着瞪着凌盛,“咳咳……你说……咳,你说什么,我什么时候答应你在一起了?” 凌盛翘起了唇角,“你跟我坦诚了你的性向,我也知道了你的心结,我可以保证,林子的事儿不会再发生,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迷茫度日,更不会让你逃避人生。我会让保证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本心,开开心心的生活。我这么好,你为什么不答应我?” “可是……不对,你在绕我,我还没想明白……”宁朗语无伦次地指着凌盛,简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凌盛面上的笑容有些温柔,他放缓了语气,认真地看着宁朗,“宁朗,我想带你去重新认识你的性向,让你重新认识我们这群看似是少数人的群体,让你面对那些可以尊重你的性向的人,给你一段终身难忘的爱情,领你开始一段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可是,我需要你给我这个机会。你还这么年轻,你真的不愿意尝试一下无所顾忌,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试试吗?” 宁朗怔怔地看着凌盛,他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以前一定是学习辩论队的,又或者这个人一定有毒,不然为什么自己忍不住要被他蛊惑? 要试一次吗?哪怕还有可能会失败,哪怕最后还是一无所获,也要去试一次吗? 可是,眼前的这个人是凌盛啊,他那么好,他…… 宁朗慢慢地咬紧了自己的下唇,慢慢地点了点头,轻声开口,“好。” 凌盛翘起了唇角,隔着桌子摸了一下宁朗的手,夹了一个煎蛋放到宁朗面前,“吃饭吧。” 宁朗看着那个煎蛋,唇边不自觉地就溢出了笑容,露出了两个酒窝,然后开心的吃起了早饭。 一旁的熊蛋扭头看了一眼餐桌,继续埋头吃起了自己的狗粮,他还不怎么清楚,从此以后,他短暂的狗生里,就又多了一个人的参与。 吃过早饭,宁朗主动收拾了餐桌,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一身休闲的凌盛,想了想,说道,“陪我去遛狗吧。” 凌盛想到自己第一次陪着宁朗遛狗的场景,忍不住笑道:“不是巡街吗?” 宁朗翘起唇角,“那宁大王就带着你跟熊蛋一起去巡街。” 自那场雪后温度一直没能回升,但是胜在天气还算不错。凌盛裹着宁朗的羽绒服,牵着熊蛋,跟双手插在口袋里的宁朗并肩在古镇上闲逛。 熊蛋乐此不疲的东闻闻西嗅嗅,四处撒尿占地盘,完全没有察觉身后的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完全的不一样。 半路路过了一家超市,老板出来拿货看见宁朗,打了个招呼,“唉,小宁,警察联系你了吗,那几个小混蛋找到了。” 宁朗笑了一下,点头,“我昨天去了一趟派出所,走了一下程序,到时候等着他们那边流程走完,就等着赔偿了。”那几个超市都不比宁朗的小客栈,损失要大的多,听说还有一家守夜的人发现那几个小贼追了出来被打破了头。 老板也点头,“那几个小混蛋,最好别出来,等出来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宁朗又去老板聊了几句,才拉着凌盛继续向前走,凌盛这才开口问道:“那几个小偷抓到了?认识是什么人吗?” “几个街边的小混混,天天偷鸡摸狗的,早不是第一回了。”宁朗撇了撇嘴,忍不住想到了宁明,昨天那顿打不算重,但还是希望能给他个教训。 凌盛点了点头,“那就等着警察那边处理吧。” 宁朗看了凌盛一眼,有些犹豫不知道要不要跟凌盛说宁明的事儿,但是潜意识里,有这么一群糟心的亲戚,他并不怎么想让凌盛知道,正想着,他电话响了起来,接起来老爸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儿子,你爷爷快过生日了,到时候这些亲戚都会过来,不然,你提前过去看一眼你爷爷,毕竟,上次那事儿他可能还气着,稍微去哄他一下,省的到时候亲戚们来了,大家难堪?” 第25章 城 宁朗握着电话沉默了一会,他知道老爸没有别的意思,即使他再不想认那个爷爷,可是老爸毕竟还要认那个爹,他也根本不可能从此以后就跟爷爷那边断了联系,这样只会让老爸觉得夹在中间难过。 反正宁明也收拾过了,大家就继续保持以前的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好了。 这么想着,宁朗便应了,听见老爸在那边忍不住松了口气,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其实这种小事儿,看在老爸的面子上,他装也会继续的。 挂了电话凌盛扭头看他,“怎么,家里有事儿?” 宁朗耸了耸肩,“我爸爸让我有空去看看爷爷。” “哦。”凌盛想了想,开口道,“不然我陪你去?”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以朋友的身份。” 宁朗皱着眉头看了凌盛一会,说道:“其实,我跟我爷爷的关系并不算怎么亲密,他那个人也算不上怎么好相处,所以我也不希望你跟我去……哪怕以朋友的身份过去,那应该并不是一种什么好的体验。” 凌盛笑了一下,点头,“你不希望我去,那我就不去。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不管是什么样的体验,只要是因为你,我都愿意面对。我只是想,参与到你的生活里,希望你以后不管遇到什么状况,最先想到的人都是我。” 宁朗看着凌盛,慢慢地翘起唇角,露出酒窝,“我希望,以后你看到的是什么样的我,你都能保持今天这个态度。” 凌盛伸手揉了揉宁朗被冻的有些发红的耳朵,将帽子扣在他头上,笑着点头,“那是自然。” “那我便勉强考虑带你去吧。”宁朗微微抬着头,眼底的倒影里清晰的印着凌盛的身影。今天算是他跟凌盛的一个新的开始,他一刻都不想跟他分开,反正以前也不是没带过罗永宁一起,有他在,不愉快的事情,大概也可以变得愉快吧? 这么想着,宁朗的心情倒是更好了些,将熊蛋送回家之后,拖着凌盛去超市买了两盒中老年保健品拎在手里,歪头看着凌盛笑,“凌医生,我带你锻炼一下身体吧?” 凌盛挑眉,“什么意思?” 宁朗抬手指了指脚下的路,说道,“从这里开车到我爷爷家大概三五分钟,步行的话却要走上半小时。但是我小时候常常走着去,今天要试试吗?” 凌盛翘起了嘴角,“好啊。” 宁朗没有说谎,小的时候,从古镇到爷爷家的客车不是很方便,一天只要那么几趟,车费还要好几块钱。那时候宁朗家里的条件还没有好起来,很多的时候都是外公给他几块钱让他坐车,他就把那几块钱省下来,一个人走过去,不管严寒酷暑。 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这条路可真长啊,常常出了古镇之后,一路上一个人都见不到,只有他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时候他就想过,什么时候,他不用再一个人走过去? 长大之后,交通变得更方便,他也有了钱,有了车子,也有朋友陪过他一起,却只有现在,只有凌盛,重新陪他来走这条路。 宁朗领着凌盛兜兜转转,然后从一个偏门出了古镇,踏上了一条乡道。道路的两边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甚至可以看见路的尽头似乎有一个村子,炊烟袅袅一片宁静。 宁朗忍不住伸了个懒腰,伸出手指了指,“就是那个村子,我们走到那里就好了。其实算算路程,也就大概两公里,不算远。” “好。”凌盛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能理解宁朗的心理,也愿意容他任性一次。他不能回到过去陪着那个小不点的宁朗一起走这条路,但是现在,他能站在他的身边,走以后的每一条路。 虽然温度不高,但胜在天高气爽,阳光也还算温暖,两个人又裹得严实,所以一路走过去,居然也没觉得冷。宁朗手插在口袋里,摇摇晃晃的,甚至开始哼起了歌,凌盛都忍不住被他的那种情绪所感染,变得有些雀跃。 走了一会,离村子越来越近,宁朗想了想,开口道:“嗯,我还是要跟你说一下,我爷爷可能不是很喜欢我,所以,对你也不会很周到,所以一会去了,希望你能不介意。” 凌盛点头,“我明白的,你放心。” 大概是因为两个人一起,所以这一路变得格外的短,转眼间就看到了爷爷家的大门,宁朗开口,“就是那儿了。” 推开大门进去,一个中年男人正在院子里喂牛,眉眼之间,跟宁朗似乎有一些相似,宁朗笑了一下,但从凌盛的角度可以看的出来他的笑容不曾达眼底,格外的客套。 “老叔。”宁朗伸手拉了一下凌盛,跟那个中年人打招呼,“这是我一个朋友,最近在古镇玩,我要来看爷爷,他非要陪着过来。” 老叔放下手里的活,朝着宁朗笑了笑,又朝着凌盛点了点头,“外面冷,快进屋吧。” 凌盛客套地打了招呼,跟在宁朗身后进了门。这是一座三间的平房,看装修到还算现代化,只是一进到内屋,就闻到一股浓浓的旱烟味,凌盛不着痕迹地挑了下眉毛,面色却如常。 宁爷爷正靠在床上一边抽旱烟一边看电视,听见有人进屋,也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又转头继续看电视了。 倒是老叔看了看爷爷,忍不住开口,“小朗带朋友过来看你,你就把那旱烟灭了,那么大味道,谁能闻得惯?” 爷爷重新转过头来,将自己的旱烟按灭,淡淡地朝着宁朗开口:“过来了。” “嗯。”宁朗的面色不再如刚刚那样的好,面上的表情也比较的平淡,将手里的保健品放下,“给您带了点东西,没事儿喝点,对身体好。” 爷爷顺着看了一眼,“净买这些浪费钱的东西。” 凌盛一路被宁朗嘱咐祖孙关系的二人并不亲密,可却没想过宁爷爷的太多竟然如此的冷淡,宁朗被这种态度对待,让他多少有些不舒服。但他终究是个外人,只是微笑着站在旁边,没有开口。 老叔也在房间里让气氛多少没有朝着更难堪的方向走去,宁朗打起精神跟着老叔聊了几句。自小他跟老叔的关系也大概是这样,说是多关心算不上,但毕竟是亲叔侄,两个人又都有心维系这种关系,所以相处起来到也不算困难。 正说着话,房门被从外面拉开,一个人迷迷糊糊地探头进来,“爷爷,我饿了,家里有什么吃的吗?” 宁朗的面色一凝,随即笑了一下,看向门口的那个人,“宁明在家啊,不是上班了吗?” 宁明看了宁朗一眼,点了一下头,“过来了啊。我还没睡醒,先回屋了。”说完,又朝着爷爷嘱咐了一句,“爷爷,你找点吃的给我送去啊,我要饿死了。”扭头关上房门,回房间了。 老叔看了凌盛一眼,又转向宁朗笑了一下,“这不是周末休息吗。这小子前几天下雪不知道在哪儿摔了一跤,嘴角都磕破了,正好赶着周末,回家养养。” 爷爷已经不复刚才一副没有精神的样子,从床上下来,看了宁朗一眼,“我去给明明煮完面,你跟你老叔聊吧。” 宁朗微微扯了扯嘴角,“那正好,我们也回去了,我这朋友还要在古镇上逛逛,我们就先走了,等您生日的时候,我再跟我爸他们一起过来。” 爷爷语气不明的嗯了一声,自己先起身去了厨房,倒是老叔起身一路将两个人送到了大门外,还有些诧异,“小朗你打车来的?怎么没开车?” 宁朗忍不住看了凌盛一眼,笑了一下,“就看今儿天气挺好的,溜达过来的,当锻炼身体了。” 老叔皱了下眉,“天还挺冷的,就拉着你朋友一起挨冻,一会路上看见车,赶紧打车走吧。” 宁朗随口应了告别了老叔,跟凌盛一路出了村子。 一直沉默的凌盛终于开口,“一直都是这样吗?” “嗯?什么?” “一直以来都是要这样明明不开心,勉强自己过来尽孝心吗?”凌盛眉头锁着,“我不好说老人家的是非,但是……” “我爷爷是挺让人一言难尽的吧?”宁朗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凌盛的肩膀,“其实也没什么关系,我毕竟是个成年人了,一般的时候可以正常的应对这种场景,也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影响。” 凌盛看了宁朗的一会,最终忍不住,伸手将他揽进怀里,附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很抱歉,我不能帮上你什么。” 宁朗任由自己在凌盛的肩上靠了一会,然后抬起头,笑了一下,“凌盛,已经很多了。最起码,这一次,我从那里走出来,我的心情还是十分愉悦的。” 凌盛嘴角稍微露出些许笑意。二人并肩走了一会,凌盛突然说道:“刚才那个男生,是你弟弟还是哥哥?” “哦,我堂弟,怎么?” “你刚才见到他的表情不对,而且他那个嘴角,怎么都不像磕的。”凌盛转过头,有些笃定地看着宁朗。 宁朗扯了扯嘴角,最终忍不住轻轻笑了下,“这都被你发现了。那好吧,我坦白,昨天我把他套麻袋揍了一顿。” 凌盛有些诧异地睁大了眼,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却没有问宁朗原因,只是问道:“那揍完解气了吗?” 宁朗点了点头,“确实有点。” “那就好。” 第26章 城 两个人在一起,大概连瘫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都显得格外的浪漫,一直以来特立独行的宁朗第一次发现,他居然能够如此顺畅地接纳了另一个人进入自己的生活之中,并且还为此觉得,欢欣。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勇气,又或者,只是因为凌盛那个人在不知不觉之中润物细无声地一点点侵占了他的生活,更侵占了他的心。让他忍不住迈出来这一步,忍不住想要跟这个人在一起,想要体验他带来的每一天。 他的心结还在吗?也许还在的,他依旧害怕别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害怕事发之后受到别人的指责,更不知道要如何去面对老爸。 可是,现在,那些他都不想去想,他所能看到的,只有眼前的这个人而已。 天马上就要黑了,凌盛今晚肯定也是要留下的了,并且,当然不可能再让他睡沙发。宁朗忍不住看了凌盛一眼,想起了起床的时候看到的凌盛,这个男人明明已经快三十岁,却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吸引力。 凌盛察觉到宁朗的视线,有些疑惑地眨了眨眼睛,“怎么了?” 宁朗张了张嘴刚要说话,凌盛的电话却响了起来,凌盛把电话摸出来,看了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然后按了接听。 宁朗靠在他的身边,依稀听到那边的声音有些忙乱,而凌盛的神情也变得有些严肃,最终应了一声,“好,我知道了,你先酌情处理,我马上赶回去。” 挂了电话,凌盛转头,看了一眼宁朗,微微笑了一下,“实在抱歉,医院那边接了一批连环车祸的患者,有几个颅内损伤比较严重。急诊的人手本来就不够用,所以我现在必须得赶回去,不然……” 这还是宁朗第一次见到凌盛这样有些凝重的表情,急忙点了点头,“我现在就送你回去。” “我还是打车吧,你送了我还得赶回来,我……”凌盛一边急匆匆地穿外套,一边说道。 宁朗拉上羽绒服的拉链,拿好了钱包钥匙在门口换鞋,“这个时间你不好打车。好啦,凌盛,你能不能把我当自己人?” 凌盛愣了一下,随即笑道:“我只是不舍得你奔波。” 宁朗瞪了凌盛一眼,唇畔却漾出些许笑意。 两个人急急忙忙地出了门,几乎一路飙车开到了医院,看见医院的大门,宁朗终于松了口气。凌盛推开车门,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宁朗一眼,“路上开车小心,早点休息。” 宁朗点头,瞪着眼睛看着凌盛一路小跑进了医院的大门。 天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算是市内数一数二的医院了,但是赶上这种大型的伤患极多的车祸就足够让急诊手忙脚乱了。凌盛跟急诊的医生急忙地沟通了几句,查看了患者的情况,接下了最需要抢救的患者。 凌盛不是第一次做手术的新手了,但是每次站在手术台前,他的态度都跟第一次手术时一样。因为他握手术刀的手掌握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生命,甚至是一个家庭。 就像是此刻手术台上的这个人,一个大货车的司机,35岁,他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上有年迈的父母,下面有还在读书的孩子,还有温柔的妻子,只有救活他,才能挽救整个家庭。 凌盛轻轻吸了一口气,开始了手术。 手术持续了好几个小时,缝合好伤口之后,凌盛扭头示意身边的护士帮自己擦了擦额上的汗滴。他抬头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晚上十点半了。 把患者送到了监护室,嘱咐了几句,回到办公室,凌盛看了一眼窗外昏暗的夜色,终于下班了啊,那个人,现在应该已经睡了吧? 虽然很想看见他,但也只能等明天起床了。 凌盛这么想着,一路回了家,却没想到,在小区门口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车子,透过挡风玻璃,能看见后座上有昏暗的手机的光亮。只愣了一下,凌盛就大步走了过去,敲了敲后车门。 车门从里面打开,宁朗探出头来,笑嘻嘻地看着凌盛:“你下班了?” 凌盛没办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只稍微犹豫了一下,就伸手将宁朗推回了车里,跟着钻了进去,回手带上了车门。 炙热的亲吻将宁朗剩下的话全都堵了回去,来不及多思考,他就被带入了这个包含着情感的热吻之中。凌盛半跪在座椅上,将宁朗紧紧地禁锢在自己的怀里,只恨不得将眼前的这个人完全的吞噬。 这是两个人的第二次亲吻,却与第一次完全不一样,不似第一次之间小心翼翼的试探,更加的坦诚,更加让人沉沦。宁朗的手臂环着凌盛的脖颈,眼睛微闭,睫毛轻颤。 他将凌盛送到医院之后,突然觉得有点空虚。他知道凌盛这个手术基本上今天没什么时间再回客栈了,那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能来找凌盛呢? 这么想着他将车开回了客栈,不由分说地就将熊蛋送到了罗永宁在市里的小公寓,然后将车开到了凌盛的小区门口。他不知道凌盛的手术要持续多久,也不敢打电话过去,便只好趴在后座玩起了手机游戏。 还好,在手机没电之前,他等到了凌盛,然后,他得到了这个人最热切的回应。 除了少年无知的时候对林子莫名而起的好感,他再不曾喜欢过一个人,可即便当日,也不曾像现在一样,这么迫切的想要见到一个人,想要分分秒秒都跟他耗在一起。 他逃避,他否认,他忽视,却最终还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将这个人一点点装进心底。而这个人,现在就像是一团火,让他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宁朗不知道这个吻持续了多久,但是觉得,再这样下去,就不是一个吻能够解决的了。凌盛已经在无知不觉间,将他整个人压倒在了座椅上,这种姿势,让他清楚地感受到了身边人身上的变化。 虽然有些事儿是顺其自然的,但是他也并不想上来就在车里来一回好吗? 宁朗勉强找回了自己的思绪,伸手推了推压在上面的凌盛,凌盛终于放过了他的唇,慢慢地坐了起来,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找回了自己的思绪,开口道:“你在车里等多久了?” 宁朗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嘴唇,借着昏暗的路灯却发现凌盛因为他这个动作表情一暗,急忙放下了手,回道:“也没多久,一直玩手机了,也没注意。” 凌盛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了钥匙,直接将钥匙圈上的钥匙拆下来一把,放到宁朗手上,“我不敢保证这种情况还有没有下回,所以,这把钥匙你拿着我更放心点。” 宁朗睁大了眼睛看着凌盛,将手握拳,那把钥匙攥在手心,想了想,开口道:“那……那我明天也给你配一把客栈的钥匙吧?” 凌盛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笑道:“没关系,不急。我们上去吧。” 宁朗点头,随即又犹豫了一下,“你吃饭了吗?我们买点东西上去吃吧?” 两个人在附近的饭店打包了饭菜,一起上了楼。 这是宁朗第一次来到凌盛的公寓,却能明显地看出这个人平时的生活习惯。屋内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格外的干净整洁,灰白的色调显得有些冷清。 晚上两个人都没吃饭,这个时间倒是食欲大开,靠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电视剧,把打包的饭菜吃了精光。 宁朗靠在沙发上,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看着凌盛,凌盛忍不住笑了下,“我收拾一下,你去洗澡吧?” “洗澡?”宁朗感觉自己的困意有些淡去,他睁着大眼睛看着凌盛,想从他眼里看出什么其他的念头,谁知道凌盛塞了一套家居服给他,就将他送进了浴室。 水流哗啦啦地浇在脸上,宁朗思维有些涣散,今晚会发生些什么吗?他是不是还应该再准备一下啊?可是凌盛……宁朗忍不住想到刚才那个火热的吻,伸手点了点自己的嘴唇,嘴角却不自觉地翘了起来,算了,发生就发生吧,谁让那个人是凌盛呢。 这么想着,甚至还有点期待呢。 宁朗洗完澡换好了家居服慢吞吞地走到客厅的时候才发现,凌盛竟然靠在客厅沙发上睡着了。 宁朗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原来已经这么晚了,这个人,今天刚陪他来来回回走了那么远,又回到医院在手术台前站了好几个小时,一定是特别累,才能这样睡着吧? 宁朗觉得有点心疼。他俯下头,在凌盛的侧脸上轻轻地吻了吻,而后才伸出手,推了推凌盛,“我洗好了,你也快点洗澡,然后早点休息吧?” 凌盛睁开眼,看了看宁朗,突然伸出手,将他拉进怀里,在他鬓边轻轻地吻了吻,“知道了。” 第27章 城 这天晚上,两个人就相拥着的睡了过去,一觉到天亮。等宁朗睡醒的时候,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整个人都靠到凌盛身上,脸贴在凌盛胸口,凌盛的手臂搂着他的腰,格外的亲昵。 他稍微动了一下,就听见头顶有个声音:“睡醒了?” 宁朗下意识地仰起头,就对上了一双明亮的眼睛,意识还没完全清醒,就被凌盛捏着下巴来了个早安吻。直到宁朗已经开始忍不住喘息不停,凌盛才慢慢地放开了手,又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早上好。” 宁朗睁着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凌盛,然后应道:“早上好。” 凌盛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伸手捏了捏宁朗的脸,“我今天应该能正常休息了,你想做些什么?” 宁朗皱着眉想了一会,摇了摇头,他昨天把熊蛋送到罗永宁那儿是抱着过一个不受打扰的二人世界的想法,但是现在真问到他这个二人世界怎么过他反而没了主意。 正常人谈恋爱都会做些什么呢?约会?逛街?吃饭?看电影?这么想想其实做什么都可以啦,毕竟,是跟凌盛一起。 这么想着,宁朗摇了摇头,看着凌盛,“你以前谈恋爱都做些什么?” 宁朗的这句话问的格外的自然,凌盛盯着他看半天,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别的含义,只好回答道:“也没做什么吧?偶尔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你也知道我的工作一直很忙,没有太多的时间。” 宁朗语意不详地应了一声,靠在凌盛身上没有回答。凌盛皱了皱眉头,伸手将宁朗的下巴挑了起来,“吃醋?” 宁朗撇撇嘴,“吃醋有用?反正你那么大年纪,肯定要谈过几次恋爱,谁让遇见你晚了,有什么办法?” 凌盛笑着摇了摇头,俯下头,在宁朗耳边轻声说道:“一点都不晚,以后还有那么多年呢。” 宁朗眨着大眼睛慢慢地点了点头,然后耳根微红地伸手推了凌盛一把:“起床啦,该做饭去了。” 凌盛最后又在宁朗额上轻轻地吻了吻,才下了床,去做早饭。宁朗一个人躺在床上,身边好像还留有凌盛身上的温度,让他忍不住慢慢红了脸,怎么办,每天早上起床都感觉更在乎他一点。 宁朗躺在床上思绪纷飞,凌盛的工作朝九晚五,忙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时间这样腻着。客栈到市区倒是不远,两个人见面却肯定没那么方便,那要怎么办?如果见面少了以后感情会不会淡?他们两个人真的能一直走下去吗? 越想下去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绪,直到凌盛探头进来叫他,才将他从胡思乱想中叫醒,但是他的情绪却明显受到了影响,嘴角都有些下垂。 凌盛有些诧异,自己不过是做了个早饭,这人怎么就突然有点失落,开口道:“早饭做好了。你怎么了?” 宁朗皱了皱眉,开口道,“你明天开始是不是就要正常上班了?” 凌盛只稍微一想,就明白了宁朗的意思,他在床边蹲下,伸手握住宁朗的手,唇边微微带笑,“是要上班的。我这个职业,如果忙起来,要远超你的想象,所以我可能不能每天都到客栈去,但是,我们才刚刚在一起,我想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相处。所以,这段时间,如果客栈不忙的话,你能不能都住在我这儿?” 宁朗眨了眨眼睛,似乎没太听懂凌盛的话,半天,才开口问道:“你是想要和我同居吗?” 凌盛点头:“我很高兴你听懂了。”他想了想又说道,“熊蛋总放在朋友那儿也不方便,也可以带过来,如果客栈忙你要赶回去我也能够照看。所以,可以吗?” 宁朗想,对上这样一双眼睛,他大概永远都不会拒绝他吧?然后他轻轻地点了点头:“那一会吃完饭,你陪我回去取几件换洗的衣服。” “那吃饭吧?” “好。” 宁朗没想到自己就这样答应了跟凌盛的同居,其实他们加起来也就在一起两天?这进展是不是飞一样的迅速?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适应有另一个人的生活? 凌盛的公寓租过来没多久,他添置的东西也不多。但是胜在是精装公寓,东西齐全,两个人生活,到也还算够用。 宁朗回家打包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拿了其他的日常用品,带着熊蛋的狗粮和狗窝,就这样住进了凌盛的公寓。 看着放在灰色沙发旁边的那个狗窝,摆在一起的两支牙刷,还有挂在凌盛衬衫旁边的自己的外套,宁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虽然也未必都是天天住在这里,但是他有种预感,这里属于他的东西将会越来越多。 从卧室里面出来,宁朗发现凌盛正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在和谁打电话,见他出来招了招手,宁朗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立刻就被凌盛揽到怀里。 如此近的距离,宁朗可以清楚的听见电话里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他诧异地挑眉,听见凌盛笑意满满地开口:“妈,双十一给您购物车结的账麻烦让我爸报销一下。” 凌妈妈在电话那端有点诧异:“怎么,你们医院不给你发工资吗?这么多年,我还第一次听你开口跟你爸要钱。” “没什么,只是我脱单了,以后我的工资得给别人买买买了,您的购物车还是找我爸吧!”凌盛的语气微扬,带着不经意的炫耀,让宁朗有些迷茫,下一刻才反应过来刚刚凌盛说了些什么,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他伸手推了凌盛一把,剧烈地摇了摇头。 凌盛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朝他笑了笑,让他心安。宁朗只好要靠回了凌盛怀里,有些不安地听着凌盛打电话。 纵使他这么多年一直排斥自己的性向,也明白广大群众尤其是长辈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并不高,凌盛现在是在出柜? 凌盛有说了几句什么,便挂了电话,低下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宁朗,开口道:“我早些年就出柜了。我爸妈现在对我的期望就是找一个喜欢的人好好在一起,刚才只是在告诉她我找到了。” 宁朗仰着头看着凌盛,“那阿姨他们不介意吗?” “当然不介意。”凌盛伸手摸了摸宁朗的脸,“不过,如果你过几天能跟我回b市一次的话她就会更开心了。” “去b市?” 凌盛点头:“我想带你去见见我的家人朋友,看看我长大的地方。”他想带他去见见那些知道性向也依然会尊重自己爱自己的人,想让他更了解自己的一切,也想让他更有勇气面对不一样的生活。 宁朗看着凌盛,点头:“好。”顿了顿,他又犹豫道,“可是,我还没做好准备带你见我的家人。”想到自己的父亲,宁朗忍不住闭上眼,他真的没想过如何去面对他。 凌盛拍了拍宁朗的肩膀,“我带你回家不是想让你也出柜,咱们两个的情况不一样,反正日子长着呢,那些事,以后再说。” 宁朗迟疑地点了点头:“那好,等过几天爷爷过完生日,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陪你回b市。” 达成了共识,宁朗的心又宽了下来。两个人研究了许久接下来的计划却都没有通过,最终宁朗做了决定,一起去超市买材料,回来煮火锅。 宁朗平时很少去逛超市,一般都是缺什么进去直接找,找完就走。但是今天,他却有了耐心推着购物车,一点点逛了起来。 凌盛选了牛羊肉还有各种蔬菜配料扔进购物车里,宁朗平日里有点挑食,但是这时候不管凌盛问他什么,他都说要吃,不一会,就装了半车,凌盛才点了点头,说:“应该够吃了。” 推着车子没走几步,宁朗就停住了脚步,凌盛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发现是一对咖啡杯,一黑一白,上面印着极其简单的线条,看起来格外的精致。 凌盛伸手把杯子拿过来,在宁朗的注视下拿过来,放进购物车里,“家里有一个房东留下的咖啡机,正好没用过,可以煮杯咖啡尝尝。” 宁朗的眼神亮了亮,看了看杯子,又看了看凌盛,点了点头。这么快,这个家里便又多了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 凌盛把宁朗的表情收进了眼里,伸手将车拉了过来,两个人在家居区又晃荡了一圈,选了同款的牙刷,同款的毛巾,甚至还拿了一对卡通抱枕放进了购物车里。 凌盛看了一眼那对与家里风格完全不搭的猫头和狗头,伸手搭过宁朗的肩膀,“我们回家吧?” 宁朗回头看他,眼底在灯光的掩映下格外明亮,他勾起唇角,点头:“好,回家。” 第28章 城 回到家,凌盛开始洗菜烧水准备底料,而宁朗,把新买的东西在该在的位置摆好,然后对着那对咖啡杯沉默了一会,翻出新买的咖啡粉,开始研究那台咖啡机。 宁朗平时对咖啡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这时候却觉得,两个人拿着情侣的咖啡杯靠在一起喝咖啡怎么听怎么觉得浪漫。凌盛像是知道他这种小心思,在一旁准备晚饭,任由他自己折腾。 火锅被摆在茶几上,加了底料的热汤煮沸,里面加了牛羊肉、宽粉、藕片、金针菇还有各种的青菜丸类,咕嘟嘟地煮沸,一时之间,整个客厅都热气弥漫。 尽管在超市的时候,宁朗表示他什么都吃,但是等真开饭了,他挑食的本性又暴露了出来,青菜一口不动,只挑自己喜欢的东西吃个痛快。 凌盛不动声色地看了一会,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到宁朗碗里,宁朗抬起头,看了一眼他的表情,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把那根青菜吃了进去,凌盛看着他的表情,忍不住笑了一下,又夹了青菜给他。 宁朗有些不高兴地皱了皱眉,“你这叫得寸进尺!” 凌盛不说话,只是笑着看着宁朗,宁朗只好慢吞吞地又吃下了那根青菜,凌盛满意地点了点头,又给宁朗夹了肉。 总的来说,这顿火锅两个人都吃的还算满意,等收拾好战场,在茶几上坐下来的时候,宁朗起身从厨房端了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过来,放到凌盛面前。 凌盛失笑,开口道:“这个时间喝咖啡,不会影响晚上的睡眠吗?” 宁朗摇头,靠在凌盛身边,怀里抱过那只大眼睛的猫的抱枕,端起了那只白色的咖啡杯,满眼期待的看着凌盛,凌盛如他所愿,抱过了那只有点丑的狗抱枕,拿起那只黑色的咖啡杯,与宁朗轻轻地碰了碰杯子。 电视里放着吵吵闹闹地综艺节目,两个人靠在一起一边聊着天,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节目,同时品尝着宁朗亲手煮的咖啡,格外的温馨。 不过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那点小浪漫就消失的无影踪了。 两个人洗漱之后躺在床上,凌盛把宁朗揽在怀里吻了吻,便伸手关了床头灯,渐渐入睡。宁朗的头靠在凌盛的肩膀上,听着凌盛的清浅呼吸,却一丝睡意都无,之前的那杯咖啡似乎在他身上起了作用。 宁朗仰面躺着,室内昏暗一片,他只能瞪着天花板发呆,暗自有些庆幸,幸好自己第二天没什么事情,要是睡不着的是凌盛,影响他第二天上班,那自己就犯了大错了。 这么想着,他又侧过身,专注地看着凌盛的脸,光线昏暗,但依然能够模糊地看清凌盛的轮廓,挺翘的鼻梁,长长地微翘的睫毛,还有薄薄的嘴唇,看着看着,他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地沿着凌盛的唇线描画。可他的手指将将触碰到凌盛的嘴唇时,突然被一只大手握住了手腕,刚刚似乎还在熟睡地人已经倏地睁开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宁朗,声音暗哑:“不想睡?” 宁朗被那双眼里的光亮惊到,下意识地想要抽回手腕,却被抓着手腕仰面倒在床上,凌盛用手臂支撑着自己,半压在宁朗身上,“盯着我看了这么久,宁朗,我好看吗?” 宁朗怔了一下,扭过头,“谁,谁盯着你看了,我睡不着而已?” “既然睡不着,就不要睡了。”凌盛微微垂下头,舔了舔宁朗的嘴唇,没有更多的动作,却让人觉得色气十足。 宁朗有些茫然,他张了张嘴,“凌盛……” “嗯。”凌盛应了一声,缓声说道:“我本来想再给你点时间,但是我看见你这样子,再也忍不下去了。”他的嘴唇慢慢地转移,最后落到宁朗的耳边,“宁朗,你害怕吗?” 害怕吗?当然有一点,但是,更多的,怕是期待吧?宁朗这么想着,慢慢扬起了头,将嘴唇印到了凌盛唇上,凌盛的眼神暗了暗,放开了宁朗的手腕,大手顺着向下,揽住了他的腰,然后加深了这个吻。 等宁朗醒来的时候已经将近晌午,凌盛早就去上班了,大概是早上走的急,地上还摊着昨夜乱七八糟扔了满地的衣服,不知道凌盛看着这些又没时间收拾是不是格外的纠结。 宁朗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伸了个懒腰,想要起床,这才感觉到身上的不适,掀开被子,就看到了满身的印记。床上的凌盛跟平时完全是两个画风。他根本记不清前一天晚上,或者是今天清晨,凌盛什么时候才放自己睡觉的,只感觉自己似乎刚刚闭上眼没多久,身边的人就爬起来上班了。但是因为自己实在是太累了连眼睛都睁不开,便又睡了过去。 宁朗有些想不通,明明凌盛要比自己大好几岁,为什么体力什么的远远超过自己?三十岁的老男人上了床,简直太可怕了。 宁朗慢吞吞地下了床,忍着身上的不适洗脸刷牙,又按着腰,将床边的脏衣服都捡了起来,分类扔到洗衣机了,洗了起来,又换了床上被□□了一宿的床单,一并洗了,看着收拾整洁的房间,感觉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多勤快的人,但是他知道凌盛或多或少有一点洁癖,无论如何也不舍得,上了一天班的凌盛下班回家还要打扫房间。 想到这儿,宁朗有些想表扬自己,看了看时间,摸了手机,给凌盛打了电话过去。 凌盛刚刚出了一上午的门诊,才把最后一个患者送走,跟着他的实习生是吕教授新收的研究生小李,看了看时间,“凌哥,吃饭去吧?” 凌盛点头应了,刚起身,口袋里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只看了一眼,唇角的笑意就扬起,直让身边的小李看直了眼,他跟了凌盛小半个月,还是第一次看见喜怒不形于色的凌盛露出这么明显的笑容。 “起了?”凌盛放慢了脚步,让小李先走,然后接起了电话。 宁朗的声音懒洋洋的,“上午忙吗?你昨晚都没睡多久,能挺住吗?” 凌盛轻轻笑了声,“哪天让你试试,我一宿没睡,第二天依然可以神清气爽的上班。” 电话那端有短暂的沉默,然后宁朗才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地开口,“吃完饭还有时间的话还是再睡一会吧,你工作本来就经常要值夜班,休息不够影响身体。” 凌盛听出了他话里的关心,也不再取笑,认真地应了,又嘱咐宁朗按时吃饭,说了几句,才挂了电话。等他到食堂的时候,小李已经打好了饭给他,桌上还放着两杯附近店里的咖啡。 小李抬头看了凌盛一眼,一边吃着饭,一边解释道:“看您早上好像有点累,喝杯咖啡解解乏吧,昨晚没睡好吧?” 凌盛看了那杯咖啡一眼,唇角勾出一抹笑容,坦然答道:“是啊,没睡好。” 这边宁朗挂了电话,刚打算叫个外卖,罗永宁倒是打电话过来,约他吃午饭,顺便把熊蛋接回去,宁朗想了想,干爹再好,终究不是亲爹,便开车出门,去赴罗永宁的约。 因为带着熊蛋,吃饭便约在了一高中附近的那家小店,因为白天吃串的人不多,店里格外的清净,宁朗跟老板打了招呼上了楼,便看见了小包厢里的罗永宁,和蹲在他身边椅子上的熊蛋。 一人一狗见他进来,视线齐刷刷地落在他的身上,都有点说不出的委屈。 宁朗忍不住失笑,拍了拍手,熊蛋就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扑到他怀里,宁朗按着腰,连着倒退了两步,才站稳,摸了摸熊蛋拱来拱去的大脑袋,挑眉看着罗永宁,“你不说你拿熊蛋视若己出吗?这才一宿,它怎么委屈成这样?” 罗永宁伸手指了指熊蛋,“你儿子绝对成精了,还学会恶人先告状。”说着,从外衣口袋里摸出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扔到了桌子上,“你儿子的成果,你自己看。” 宁朗顺着看过去,才发现那是一只黑色的手套,只不过,只剩下了三根手指,小指跟无名指的位置,明显被啃掉了。宁朗失笑,伸手拍了一下熊蛋的头,将那只手套拎了起来,送到熊蛋跟前,问道:“儿子,你干的?” 熊蛋看了那只手套一眼,撇开了头,看了罗永宁一眼,就可怜巴巴地钻到桌子底下,趴了下来。 罗永宁朝宁朗撇了撇嘴,“你看见了吧,今早要出门的时候我发现手套被它啃坏了,问了它几句,它就跟我装无辜,我说等见了你,肯定告它的状,你儿子见了你,就先装起了可怜。” 宁朗笑的直不起腰,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皱了皱眉头,将不适感勉强忍了过去,才若无其事地开口道:“一会赔你一副新手套,快点菜吧,我饿了。” 第29章 城 当天宁朗就把熊蛋接回了凌盛的公寓,熊蛋对新环境有些好奇,四处转了转,最终在沙发边的狗窝里趴了下来。宁朗伸手摸了摸熊蛋的大脑袋,觉得心底格外的安稳。 转眼之间就到了宁朗爷爷的生日。一大早凌盛起床的时候,就轻轻地把宁朗唤醒,宁朗懒洋洋地靠在枕头上,看着凌盛光着上身在柜子里找衬衫,露出宽阔结实的肩背,上面还有几道抓痕。 凌盛拿了衬衫,转过身,就看到宁朗的视线,忍不住勾起了唇角,慢条斯理地将衬衫穿到身上,“宁朗,现在是六点三十分,离我出门还有一个半小时,足够让你今天再没有力气去给你爷爷过生日,正好你也并不怎么想去。” 宁朗愣了一下,回手将凌盛的枕头扔了过去,“为什么我以前没发现你是个老流氓?” “现在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凌盛走到床前,将枕头放好,跟宁朗交换了一个短暂的亲吻,“我去煮早饭,你快点起床收拾一下自己,顺便喂一下熊蛋。” “好。”宁朗伸了个懒腰,看着凌盛出了卧室。 自打同居以来,他就过上了这种饭来张口的日子。尽管医院有食堂,但是凌盛从来都会做好早饭跟宁朗一起吃过再上班,晚上下班,还会买好菜回来。其实凌盛会的菜式并不多,但是胜在敢于尝试,一个美食app在手,就足够他从饮食上满足宁朗。 客栈这几天断断续续来了几个客人,宁朗开始了在客栈与公寓之间的往返,虽然有些不方便,但是他甘之若饴。偶尔他也动了,不然让凌盛搬到客栈去住的念头,毕竟,他这个公寓是临时租的,熊蛋在这里也活动不开,但是想想左右的邻居,还有没事儿就去客栈耗着的罗永宁,这种念头又被打消了。 日子还长着呢,以后再说吧。 凌盛今天的早饭是他新学会的煎鸡蛋饼,配上两杯牛奶,就算是一顿简单的早饭,而熊蛋,也蹲在餐桌旁专心的吃自己的狗粮。 吃过了早饭,宁朗牵着熊蛋去遛,顺便送凌盛去上班。之后,将熊蛋送回家,开车去接老爸跟阿姨跟宁然。 爷爷的生日正好在寒假期间,所以从小到大,没有特殊情况,这一天,老爸一定会推了厂子所有的事儿,带着全家来给爷爷过生日。 前一天才下过雪,路面上还有些滑,老爸跟阿姨坐在后座,宁然坐在副驾驶,一路都在兴高采烈地给宁朗讲着学校里的事儿,阿姨都忍不住摇头,“这小丫头,跟我和你爸从来都没有这么多话,每次看见你,就说个不停。” 宁朗扬着唇角,伸手在宁然的头发上抓了一把,“我妹嘛,当然跟我比较亲。” 车马上要开出市区,老爸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老爸接了电话应了几句,就开口道:“宁朗,前面调头,你爷爷说,宁明今天也回去,让我们顺路去接一下他。” 宁朗皱了皱眉,将车调头开了回去,转向了宁明住的地方,将车停在了那个熟悉的小巷口,唇角忍不住翘了翘,宁然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哥哥,你怎么这么高兴?” 宁朗笑着摇头,“没事儿,想起了好玩的事儿。” 车停了一会,宁明才裹着大衣慢吞吞地走了过来,朝着后座的两人打了招呼,又看了看副驾驶的宁然,开口道:“宁然,你去后面挨着你爸爸妈妈。” 宁然送给宁明一个白眼,有些委屈地看了宁朗一眼,宁朗回头看了一眼后座,按着宁明的体格坐上去确实是有些不舒服,便朝宁然笑了笑:“乖,然然去后座。” 宁然拉开车门下车,绕到后座挨着阿姨坐了下来,宁朗看了一眼站在车边的宁明,淡淡地开口:“你还不上车,等我下去抬你吗?” 宁明撇了撇嘴,上了车,宁朗伸手开了音乐,然后发动了车子,一路朝着老叔家开去。宁然一路上再没说一句话,老爸随口问了几句宁明工作上的事,一时间车厢里只剩下淡淡萦绕的音乐声。 中途宁明从口袋里摸出了烟盒,宁朗用余光瞥了一眼,开口道:“给我塞回去,不然你就下车。” 宁明挑眉,“你也不是不抽,矫情什么?” “我从来不在女士跟小孩面前抽。”宁朗白了他一眼,“你爱怎么抽怎么抽,但是在我车上,不行。” “不就一辆破车吗?”宁明轻声哼了一声,终还是把烟盒塞进了口袋里。 汽车终于在老叔家门口停了下来,宁明第一个打开副驾驶门下车,跟着就点了根烟,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进了屋。老爸从后座上下车,只看见宁明的背影,不满地皱眉,“宁明这两年怎么越来不越不成样子,一点礼貌都没有?” 宁朗轻笑了一声,随即转回了视线,“外面冷,您跟阿姨带着然然先进去吧,后备箱的东西我拿。” 后备箱里照例堆了各种的酒水饮料,还有进口的水果,甚至还有这个季节难见的海鲜。尽管阿姨对爷爷或许有这样那样的不满,但是在态度上,从来都是既舍得花钱,又舍得费心思。 老爸跟阿姨各自拎了几样东西进去,宁然非要跟在宁朗身后,来来回回地将后备箱里的东西都搬了进去。 爷爷的房间里已经很热闹的,因为爷爷在他那一辈儿是老大,所以每年过生日,离得近的几个弟弟妹妹,还有侄子外甥之类的都会赶过来,一家人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一顿饭,这也是宁朗最头痛的日子。 大概是今天来的人多,爷爷的心情格外的好,一直笑吟吟的,哪怕抱怨了几句老爸阿姨乱花钱也能看的出来还是满意更多一点。宁朗照例找了个角落呆了下来只为稍微清静一点,宁然就像一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后。 不一会,屋子里就支起了两桌麻将,一桌坐着老爸跟几个堂叔堂姑,阿姨借口不擅长进了厨房帮忙。另一桌坐了宁明还有两个同辈份的堂兄,不由分说就拉了宁朗坐到了那个空闲的位置,宁朗不好推脱,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宁朗坐了宁明上家,爷爷跟人聊了几句天,搬了凳子坐到宁明身边帮他看牌,正好坐到了宁朗跟宁明中间。宁朗抬头看了一眼,笑了笑,没说话。 一旁的堂哥倒是先开了口,“舅爷爷,您可是有福气了,看看这一左一右两个大孙子都上了大学,有出息着呢,而且我看宁然将来肯定也不差,您老就等着享福吧。” 爷爷笑着应了一声,“福气谈不上,他们自己出息就行。宁然是个丫头,我是指不上什么了,宁朗那儿一个小破旅店,赚不了几个钱,还指着他爸照顾,倒是明明,这还没毕业,就自己找了工作实习,这不我今天过生日,还给我包了个大红包吗?我啊,也不图他们赚多少钱,有这个心思,我就知足了。” 爷爷的话初听起来倒是没什么,但是里面的偏颇却是很明显了,几个堂哥常年都在外地打工,年底天冷了才回家,对爷爷家的情况不怎么了解,却也知道自小宁朗就是比较省心的一个,从重点高中到b市的重点大学,反倒是宁明初中毕业就上了职中,然后从职中勉强考了个大专。 堂哥原意本来就是老爷子生日捧上几句,哄他开心,却没料到引出了这样的话,不由怔了怔,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下首的宁朗。 宁朗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漫不经心地扔了张牌出去,回过头看见坐在自己身后的宁然板着张小脸,不禁笑了笑,“去给哥哥倒杯水。” 宁然看了一眼那面的爷爷,起身走了。宁朗微微勾起唇角,说这些话算什么,从小到大这样的事儿多了,哪怕宁明好不容易考试及格了,他爷爷都要炫耀一下,他早就习惯了。反正话听起来不痛不痒,在座的人也都知道怎么回事,他高兴就好,只要不再像之前那么作妖,搅的大家都不得安宁,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去吧。 宁朗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修炼成了这么一种心态,好像跟凌盛在一起之后,他整个人变得平和了不少,反正自己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他每天心情很好,看见爷爷那张脸,也照样能够笑的出来了。 正想着,宁朗放在桌面上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探头看了一眼,不由地勾了勾唇角,拿过手机给凌盛回起了微信。 “宁朗,该你了。”宁明不耐烦地敲了敲桌子,看了一眼他的表情,想了想又问道:“看你脸上的笑,是谈恋爱了吧?” 宁朗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伸手摸了张牌,看了一眼,“糊了,自摸清一色,宁明,庄家翻倍。” 第30章 城 这一天宁朗在麻将桌上简直是大杀四方,其实他平时很少浪费时间在这种事儿上,但是如果连眼前的几个人都赢不了,那简直对不起平日里他跟着罗永宁的厮混。 自己家人打麻将,玩的自然不算大,但是因为宁朗刻意为之,专门挑宁明坐庄的时候来一把大的,几圈下来,轻轻松松地从宁明手里赢个几百块钱实在是很容易的事情。 宁朗倒是不在乎这几百块钱,但是看着宁明的脸色,他倒是觉得格外的舒心。等牌局散桌,大家坐在那儿清点战果的时候,宁朗特意将那几百块钱抽了出来,递给宁然,“然然,你宁明哥工作赚钱了,刻意让着我,给你赢点零花钱呢。” 宁然抬头看了宁朗一眼,转向宁明,笑眯眯地开口:“谢谢宁明哥,那我就不客气啦。”说着伸手把宁朗手里的钱接了过来,塞进口袋里。 宁明有些尴尬地笑了一下,但是一大家子人看着,又不好再说些什么,幸好老婶站在门口吆喝着吃饭,才把大家的注意力全都分散。 一大家的亲戚,老老少少地按着辈分硬是坐满了好几桌,像这种家庭聚会肯定是免不了要喝酒,不过宁朗因为要开车倒是逃过了一劫,一面自己低头吃着饭,一面跟几个堂哥堂姐随口聊上几句,倒也混过了一顿饭,倒是宁明在饭桌上侃侃而谈,谈自己的新工作,谈上班第一个月就谈了几个客户,几个堂哥倒算捧场,硬是听他讲完,还给了鼓励。 饭后送走了亲戚们,老爸喝了些酒,靠在沙发上醒酒,宁朗看了一眼另一边沙发上的爷爷,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红包,递了过去,“爷爷,祝您生日快乐。” 爷爷抬头看了一眼,唇边露出了笑容,伸手将红包接了过来,开口道:“你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还想着给我。” 宁朗笑了下,“应该的。”回头看了一眼沙发上的老爸,“没什么事儿,我们也先回了,一会天黑了路滑不好开车。” 爷爷点头应了,“那就回吧,你爸也喝了不少酒,早回去早歇了,折腾了一天,我也躺会儿去。” 宁朗笑了笑,看着爷爷回了自己的房间,跟老叔老婶告了辞,一家人终于能够返程。 老爸喝了酒之后格外的安静,坐在副驾驶上半睁着眼看着前方的路,后座上宁然躺在阿姨腿上已经睡着,连阿姨都靠着靠背昏昏欲睡。车里格外的安静,宁朗突然觉得内心有一点柔软,这车上的几个人,现在是他最在意的亲人了。 他侧头看了一眼老爸,忍不住开口:“困了您就睡会,我慢点开,到家了叫您。” 老爸摇了摇头,回头看了看后座,又看了看宁朗,说道:“还是自己的孩子好,听话、孝顺、懂事儿,老子这辈子别的没有,有这一儿一女,也是值了。” 宁朗笑了一声,扭头看他,“喝多了吧您,没事儿感慨什么?” 老爸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拍了拍宁朗的腿,“什么事儿都禁不住对比,现在看看宁明,还忍不住庆幸,幸好你是你外公带大的,然然是我们自己带的。你爷爷啊,别的都还好,就是不会教育孩子。” 宁朗勾了勾唇角,没接话,他能看出来老爸这是真喝多了,不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其实这么多年,老爸自己心里也都清楚,只是他这个人,凡事都靠自己惯了,年轻的时候,没有房子,没有钱,就自己赚,没有人帮忙带孩子,就自己养,他不是不知道爷爷的偏颇,只是觉得为人子的,不应该跟老人计较。 老爸说了一句,还是靠在椅背上睡了过去,宁朗轻轻地调高了空调,放慢了车速。 等将老爸他们送回家,又呆了一会返回公寓的时候,已经是下班的时间,宁朗想了想,索性将车开到了医院门口,正好接到了难得准时下班的凌大医生。 凌盛上车之后微微诧异,“看起来你今天的心情还不错?” 宁朗歪了歪头,“今天堂哥非拉着我打麻将,顺手从宁明手里给然然赢了点零花钱。” 凌盛失笑,“怎么想起来接我下班,也没多远?直接回家等着我就好了。” “明天周末了,我们今晚回客栈住吧?”宁朗开口道,“客栈里这几天还有两个客人,回去住也方便。” 凌盛显然没有异义,“那回去接熊蛋吧。” 拉上熊蛋将车开到了客栈,对于这几天关在公寓里的熊蛋来说,重新回到熟悉的院子里让它格外的兴奋,在院里跑了很多圈,直到宁朗开口叫它,才有点不情愿地跟着宁朗进了房间。 又回到这个熟悉的房间,凌盛忍不住有点感慨,他从来不曾料到,当日他一时的心血来潮跑到古镇来,居然会因缘际会认识了这样一个人,也让自己的人生,从此以后,变得再不一样。 宁朗在衣柜里翻了翻,找出了一套家居服递给凌盛,“以后要记得在这里也备上你的东西,以后你休息的时候,咱们两个可能都要呆在客栈了。” “好。”凌盛接过了家居服,揽过宁朗吻了吻,“只要你在,我呆在哪儿都可以。” 宁朗唇角的笑意自己都掩盖不住,最后只好伸手推了推凌盛,“那快去做饭吧,我要饿死了。” “下周五我请了一天假,加上周末,下周跟我回b市吧?”凌盛拉开冰箱,看了一眼里面的东西,随口对宁朗说道。 宁朗忍不住咬了咬自己的下唇,他跟凌盛两个人在一起倒是没什么关系,可是直接去面对他的家长,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打怵的,他忍不住伸手扣了扣墙皮,半天才点头,“好。” 凌盛转身看了他一眼,伸手在他脸上摸了摸,“有我在呢,什么都不用担心,没有人会不喜欢你。” 宁朗下意识就想说,我亲爷爷就不喜欢我,但是对上凌盛的视线,又把句话咽了回去,反正凌盛喜欢自己就好了。 两个人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饭,就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在一起之后,凌盛便发现,宁朗其实平时是一个格外宅的人,给他一部手机,一台电视,他就能在沙发上呆好几天。 早几年的时候,凌盛闲着到多是跟那几个朋友一起,爬爬山,健健身,泡泡吧,倒是这几年工作越来越忙,难得闲了,倒是喜欢现在这样,跟宁朗靠在一起的状态。 电视里放着的是宁朗指定的《哈利·波特》系列,以凌盛的年纪,对这样的电影已经不怎么感兴趣了,倒是宁朗看的津津有味,指着电视对凌盛说道:“你知道吗,这电影简直是我的成长史。” 凌盛伸手拿了一颗葡萄,塞到宁朗嘴里,认真地听宁朗含糊不清地讲他的成长史,“《哈利·波特》最火热的几年我才上初中,那时候老爸的厂子刚办起来,然然又还小,家里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我零花钱不多,又不好意思让外公给我买书,就经常在周末的时候一个人跑到市里的书店,找一个角落看。后来去的次数多了,书店的营业员觉得我耽误她们正常营业,就会故意把书收起来,用塑料包装好,不再让我蹭书看。多亏我还认识罗永宁这个纨绔,从他手里把这几部书都看完了。” 宁朗说着,忍不住感慨起来,“说起来最开始看书的时候,我跟里面的角色还都是同龄人,这么多年,我跟里面的角色一样,一起长大了。” 凌盛的手不自觉地摸着宁朗的耳朵,他觉得神采飞扬的宁朗格外的可爱,也有点遗憾,自己没有机会陪着宁朗一点点长大,这么想着,他忍不住侧头吻了吻宁朗的侧脸。 宁朗扭头看他,脸上洋溢着明媚的笑容,他歪着头轻轻地说道:“我最爱的故事里,他们最后终于打败了黑魔头,解救了魔法界,跟自己的爱人在一起,而我,也终于遇到了我的爱人。” 凌盛怔怔地看着宁朗的脸,终究还是忍不住,将宁朗按倒在沙发上,吻上了他的唇,一双大手,从衣服的下摆摸上了宁朗的身体,将这具年轻的身体彻底点燃。 熊蛋听见响动从狗窝跑了过来,看见沙发上叠在一起的两个人,不解地叫了两声,可是那二人此时根本无法分神来顾及它,熊蛋歪着头看了一会,扭头回到了自己的狗窝,而沙发上的两个人还在继续。 宁朗仰着头,目光有些迷离地看着覆在自己身上的这个男人,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薄唇,身体交织,他能感觉到这个男人滚烫的体温,他闭上眼,双臂紧紧地拥住了凌盛的,从心底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第31章 城 宁朗发现,一旦有什么既期待,又惶恐的事儿,那么时间,一定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就到了下周五。 天还没亮,宁朗就爬了起来,凌盛迷迷糊糊地摸了手机看了一眼,“时间还早呢,开车去机场也用不了多久。” 宁朗没有回应,径直进了洗手间,开始洗澡,凌盛听着浴室里的声音,不禁失笑,看来宁朗真的很紧张啊,幸好前一天已经把熊蛋送走了,不然宁朗大概会天不亮就去砸他好哥们的门吧? 片刻之后,宁朗头上湿漉漉地滴着水进了卧室,仅下半身裹了一条浴巾,裸着上半身站在衣柜前专注地找衣服。 凌盛悄无声息地下了床,用一块干燥柔软地毛巾盖住了宁朗的头,然后将睡衣披在宁朗的背上,“这个时间暖气也不热,你也不怕感冒?” 宁朗转过头看了凌盛一眼,“正好你起了,快看看我今天穿哪件?” 凌盛用毛巾擦着宁朗还滴着水的头发,漫不经心地伸手指了指挂在角落里的一件毛衣,“就那件,外面再穿那件黑色的羽绒服,应该差不多了。” 宁朗瞪着那件臃肿的羽绒服看了一会,扭过头,将自己最喜欢的那件军绿色的长款大衣拿了过来,又开始搭配其他衣服。 凌盛看了他一眼,将那件大衣从他手里抽了出来,挂回柜子里,然后将自己挑好的毛衣和羽绒服外加随便抽的一条秋裤,一条牛仔裤抽了出来,塞到宁朗手里,回手关上衣柜门,“好了,去换衣服吧。” 宁朗不甘心地皱着眉头,“穿成这样也太难看了吧,你看这羽绒服这么臃肿……” 凌盛按着他的肩膀转身,“我的人,我觉得穿什么都好看。”说完,转身去洗漱了。 等凌盛洗漱回来,宁朗终于纠结着按照凌盛的要求换好了衣服,凌盛勾起唇角,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吻,“微波炉里有热好的早餐,先去吃吧。” 等两个人终于下了飞机到达b市,宁朗忍不住深深地吸了口气,凌盛含笑看着他,“紧张?” 宁朗翻了他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你紧不紧张?” 凌盛笑了一下,握住了宁朗的手,“有你在我就不紧张。”感觉到那双大手的温度,宁朗忍不住勾起了唇角,感觉到心底里踏实了不少。 两个人推着行李车出来,远远地就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朝着他们的方向拼命的挥手,宁朗眨了眨眼,转头看向凌盛,“是接你的吗?” 凌盛弯了唇角,“是接我们的。”一只手推着行李车,一只手拉着宁朗走到那人面前,朝他晃了晃宁朗的手,“这是宁朗。” 那人特别夸张地朝着宁朗鞠了个躬,“嫂子好,我是殷茂,你一定听凌哥提过我吧?” 宁朗转头有些迷茫地看着凌盛,凌盛温柔地朝他说道:“他在家行二,我们平时都叫他小二,你也这么叫就行。”而后转向殷茂,“谁谈恋爱的时候有空提你?” 殷茂的玻璃心碎了一地,还好宁朗及时回神,笑着跟他打了招呼。殷茂开心地拉过了行李车,雀跃着走在宁朗身侧,笑嘻嘻地说道:“凌哥你下手够快的啊,才去天安市几个月,这么快拖家带口的回来了,而且,新嫂子还这么好看。” 宁朗咬了咬下嘴唇,不知道要怎么接殷茂的话,也不知道怎么能让他改掉这个奇怪的称呼,倒是凌盛及时开口,“你比宁朗还大上几岁,别跟他叫嫂子。” 宁朗跟着点头,“对,而且嫂子什么的实在是有点奇怪,叫我名字就行。” 殷茂只好应了,转向凌盛,“先送你们去哪儿?他们几个都听说你带人回来了,等着你们呢。” 凌盛看了一眼宁朗,知道他虽然看起来还算正常,但是肯定正为要见家长揪着心呢,便开口道:“先送我们回家,我爸妈大概也在家等着呢。明天晚上找时间大家一起吃顿饭聚一下就行。” 不能第一时间一起玩耍,殷茂显然有点失望,但是还是很敬业的将两个人一路送回了凌盛家,却连大门都没进去,就被凌盛“赶”了出去。殷茂只好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在凌盛也在的好友群里开始控诉凌盛的暴行,同时阐述,新嫂子的高颜值。 当然宁朗对这些是都不会知晓的,他看着凌盛家的大门,心跳没来由地就加速起来。 他一直都知道凌盛应该是有一个比较好的家庭背景,但是现在站在他家门外的时候,才有了稍微立体的认识,在b市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三环以内的高档小区。自己居然才知道,自己的对象是个富二代。 凌盛看了一眼他的表情,握紧了他的手,“我爸爸是个商人,平时话不多,我妈妈跟我一样从事医疗行业,他们人都很好相处,况且还有我在,你不用担心。” 宁朗回握了凌盛的手,点了点头,“好。” 凌盛拉着宁朗的手敲了敲门,房门从里面打开,一个人探头看了一眼,“是凌盛回来了啊?” 凌盛笑了笑,“阿姨,是我,这是宁朗。” 宁朗急忙乖巧地打了招呼,跟在凌盛身后进了门,穿过玄关,进了客厅。 凌盛的父母都坐在沙发前,见到二人进来,凌母先站了起来,笑着拉过了宁朗,“这就是小朗吧。” 宁朗急忙点了点头:“阿姨好。”又转向沙发前的凌父,“伯父您好。” 凌父点了点头,“过来坐吧,自己家人,不用客气。” 凌母拉着宁朗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宁朗下意识地看了凌盛一眼,凌盛朝他点了点头,让他心安,宁朗莫名的就松了口气。 其实不管来之前凌盛给他做了多少的心理安慰,但是他都还是在隐隐地担心,他第一次面对这种事情,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有父母坦然面对儿子的性向,来之前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只要不被赶出去,那么不管凌盛父母的态度多么恶劣,他都会忍受。 但是等他坐在这里,才发现,一切比他预料的要好的太多,凌盛父母对他的态度,好像就真的跟普通人家儿子带了恋人回家一样,无关性别,只因为他是儿子喜欢的人,就给了他最周到的欢迎。 心底的最后这点顾虑消失之后,宁朗变得更加的轻松,自然,且落落大方,无论是凌父还是凌母,他都能找到合适的话题聊天。自幼就是好孩子的宁朗,很轻易地就获得凌盛父母的喜欢。 吃晚饭的时候,凌母都忍不住开口说道:“之前凌盛说他找了个才毕业的大学生,我还在担心,年纪太小的男孩子,会不会太贪玩,跟凌盛不能长久。毕竟凌盛这么大岁数了,我还是希望他能找个长长久久的。” 凌盛忍不住出口反驳道:“妈,我到底是多大岁数了?” 凌母看了他一眼,撇了撇嘴道:“跟小朗比起来,你岁数还不大?” 凌盛轻叹了口气:“好吧,我承认。”他在餐桌下捏了捏宁朗的手,如预料中看到宁朗唇边漾出的笑意,还有红了的耳根。 这一天总体来说过的十分的愉快,宁朗卸掉了心里的大石头,获得了凌盛父母的喜爱,对他来说,没有比这更让他觉得轻松的事情了。 晚上回房间之后,凌盛看着宁朗在脸边挂了一天的酒窝,忍不住伸手戳了戳,“这么开心?” 宁朗下意识地握住了凌盛的手指,挑眉道:“你为什么总喜欢戳我的酒窝?” “因为觉得可爱。”凌盛从身后揽住宁朗的肩膀,将下颌压在宁朗的肩上,温热的气息呼在宁朗耳边,“看见你这个样子,就觉得格外的高兴,只希望以后跟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能在你脸上看见这两个酒窝。” 宁朗扭过头,跟凌盛交换了一个热切的吻,半天才平复了自己地气息,打量着眼前的房间。 这是凌盛自幼居住的地方,是他从小到大的房间。虽然阿姨也贴心地给宁朗准备了房间,但是凌盛还是把宁朗拉到了自己房间。 床头放了一张照片,看起来是凌盛大学毕业的时候,年轻了好多岁的凌盛,穿着学士服,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宁朗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凌盛的脸,“你那时候真年轻。” 凌盛忍不住挑眉,“我现在很老了吗?” 宁朗从凌盛的这句话里听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急忙摇了摇头,“你现在看起来也一样的年轻。” 凌盛伸手轻轻地抱了抱宁朗,“我妈说的没错,跟你比起来,我岁数确实大了点,你大学刚毕业半年,我连博士都毕业两年了。我会比你先变老,也会比你先离开,这么想想,还真有点伤感呢。” 宁朗怔怔地看着凌盛,半天才开口:“虽然你现在看起来比我结实多了,但是如果你先变老了,老的不能动了虽然我那时候也该是个小老头了,那我也会买个轮椅天天推你下楼散步,如果你先离开了,我就安顿好你的后事,然后再跟着你离开。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儿啦,毕竟,我们还有好多好多年要一起过呢。” 第32章 城 两个人聊了一会,凌盛拿了换洗衣物去洗澡,宁朗一个人靠在床上玩手机,正百无聊赖地刷着朋友圈,另一边扔到床上的凌盛的手机响了两声,宁朗扭头看了一眼,发现是微信,还没回过神,手机又连续不断地响了起来,宁朗诧异地挑了挑眉,对着卫生间大声道:“有人在不断地给你发微信。” 凌盛推开门看了宁朗一眼,“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不过,你可以帮我看一眼。” 宁朗抬起头,看见这人湿着头发,健硕的上身上还沾着水滴,不由看直了眼,凌盛将他的表情收进眼底,微微笑了一下,回到浴室,关上了门。 凌盛的手机还在响个不停,反正得到了主人的允许,宁朗理直气壮地将凌盛的手机拿了过来,发现是一个聊的正热闹的微信群,群里算上凌盛只有四个人,但是宁朗解锁的时候,已经聊了几十条。 宁朗随手翻了一下,居然在里面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的主人,明显是刚到b市机场,一脸懵逼的自己。宁朗皱了皱眉,将对话翻到了最上面,发现最先说话的是一个备注为“二”的人,这人先发了一条兔斯基嘚瑟的表情,接着就说道:“我今天去机场接了凌哥跟新嫂子,新嫂子长得又嫩又好看,听说比我还小上好几岁。” 下面立刻有人回复:“没图你说个xx。” 在被这条连续刷了好几遍之后,殷茂好像终于下定了决心,回了一句:“这可是我冒着被凌哥打死的危险偷拍的照片,现在贡献出来了。明天吃饭的时候凌哥要是揍我,你们几个得救我。” 说完,就扔出了一张宁朗的机场照。 刚才还刷屏要锤子的另外两个人历时陷入了沉默,半天,一人才回复道:“凌哥的确好本事。” 殷茂立刻回答:“那是自然,凌哥这么多年也交过几个男朋友,哪个有这个长得好看,怪不得这才几天就带回家见家长了。” “看起来确实比之前的强多了,尤其是那个米文,拍马都比不上哦。” “凌盛不是说了不想再听见那个人的名字吗?” 宁朗对着凌盛的手机兀自沉默,一个人影遮蔽了他头上的灯光,宁朗抬起头,正对上凌盛的视线,撇了撇嘴,将手机递给凌盛,“好像是你的朋友们在闲聊,你们慢慢聊,我去洗澡。” 凌盛有些疑惑地看着宁朗进了浴室,拿过手机翻了一下,大体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随手点了一个微笑的表情发到群里,刚才还格外热闹的群登时陷入了安静。 宁朗一个人站在热气腾腾的浴室里,温水浇在脸上,他还是有些许的懊恼,后悔刚才打开了凌盛的手机,凌盛的年龄有几段过去自然是很正常的,那个叫米文的追到天安市求复合也是他亲眼所见,这些事儿他都可以理解,但是听到别人谈起来,他还是觉得不开心。 那个老男人那么好,却总是有一段自己不曾参与到的过去。 闷闷不乐地洗完了澡,宁朗照例湿漉漉地从浴室里出来,发现凌盛已经吹干了头发,大抵是室内暖气够足,还光着上身,靠在床头,腰上斜盖着被子的一觉,正在专注地看一本书。 那句认真的男人最好看不管什么时候都有效吧?宁朗一边用毛巾胡乱地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一边靠在门边看着床上的凌盛。 正看着,床上的凌盛突然合上了手中的书,几步就到了宁朗面前,将他按到床上,用被子盖好,只露出脑袋,才用从宁朗手里截获的毛巾帮着宁朗擦起头发来。 同居的这段时间,凌盛发现了宁朗格外不喜欢用电吹风吹头发,每次洗完头都湿漉漉地到处乱走,凌盛只能次次都包揽了为宁朗擦头发的任务。 宁朗懒洋洋地倚在床头,甚至舒服地闭上了眼睛,凌盛擦着擦着,伸手戳了戳他的脸,轻声问道:“就没什么想问我的?” 宁朗睁开眼,看着凌盛,“你想让我问什么?” “如果吃醋了完全可以质问我那些人都是谁,我到底是喜欢他们还是更喜欢你之类的。”凌盛说着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起来,他倒是有点期待看到宁朗吃醋撒娇的样子。 宁朗扭过头,整个人扑进被子里,因为是趴着,声音有点懒洋洋地,“不管我多不开心,可是你的过去我就是已经参与不到了,为了改变不了的事儿跟你计较,影响现在的感情,岂不是有点不划算?” 凌盛笑着摇了摇头,将毛巾放到一边,上床将宁朗揽到怀里,在他还有些潮湿的发上轻轻吻了吻,“怎么能这么懂事。” 宁朗换了个姿势,整个人都靠在凌盛怀里,想了想,还是说道:“不过,我还是有点好奇,你跟那个米文当初到底是为什么分手,他居然能追到天安市求你复合,那么楚楚可怜你都没答应。” “还以为你不想知道呢。”凌盛随手揉了揉宁朗的头发,又将被子向上拉了拉,才接着解释下去。 米文是凌盛当年导师带的一名研究生,凌盛留学归来,直接进了二院的神外科室,也就认识了这个直系的小师弟。两个人接触久了,彼此性向相和,很自然的就在一起了,这个小师弟极具天分,在专业上也颇得凌盛赏识,两个人谈恋爱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里,凌盛都在跟这个小师弟研究专业知识,格外的敬业。 凌盛在性向方面从来都是坦坦荡荡,顺其自然,更不曾掩饰,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很轻易地就被有心人察觉,在院里传播开来,凌盛对此事本来并不在乎,却不曾料到,没过几日,他就被院长叫到办公室,因为院长收到了一封举报信,本来两个人你情我愿的恋爱关系,在信里变成了凌盛一个人的自作多情。信里甚至暗示,是因为凌盛明里暗里的胁迫,对方才不得不配合着与之相处,才会有两个人的“绯闻”传了出去。 凌盛看到那封信的时候简直要冷笑,他从十几岁知道自己的性向,谈过的每一个男朋友不都是你情我愿?既然是胁迫,那就干脆的结束这段不情愿的关系好了。 接着之后,凌盛的导师将凌盛推荐到天安市吕教授手下,虽然看起来像是凌盛这个当事人不得不避开院里的风言风语,但是于凌盛来说,这只是一个很难得的跟着国内神外第一人的学习机会。 凌盛离开之前,米文倒是试图联系过凌盛,凌盛也终于明白,那封举报信的缘由只是因为,米文眼里不能见人的二人的关系,会影响他实习结束之后的留院机会。以凌盛的资历,凌盛的家世这些事儿根本不会影响他的前程。可是对他这个辛辛苦苦学习多年的医学生来说,不能留在二院,简直是对他前半生的否定。 宁朗靠在凌盛身上,听着凌盛讲整件事情讲完,沉默了许久,最终只是伸手戳了戳凌盛的脸,“离开了国内最好的神外科室,你不会觉得遗憾吗?”而且被自己的恋人这么轻易的就放弃,即使是凌盛,也会觉得难过吧? 凌盛笑着摇了摇头:“我来天安市,完全是因为吕教授的诱惑太大了。对我来说,治病救人是我的指责,我能留在二院也是因为我的能力及此,而我的性向对我履行我的使命没有丝毫的影响,我更不会为此就离开。”凌盛说着,低下了头,看了一眼在自己怀里的宁朗,“更何况在天安市,我还遇见了你。” 宁朗睁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跟凌盛对视,“那你将来还会回来吗?毕竟你原定来天安市只是临时的。” 凌盛伸手,在宁朗的鼻尖上点了点,“你知道吕教授为什么留在天安市吗?当年国内各大医院都朝他抛了橄榄枝,但是他却心甘情愿地回到这里。” 宁朗摇了摇头,“我也疑惑过b市那么大,什么好医院好医生没有,你要跑到天安市来学习?” 想到当初吕教授说的话,凌盛忍不住笑道:“吕教授他说,b市再好,没有我师娘有什么意思?而且救死扶伤在哪儿不可以?不来天安市,他可要打光棍了。我想我直到现在才理解他这话的含义。” b市如此繁华,可是在此时凌盛眼里,却不如霞绍古镇的那一处小客栈,因为只有那里,才有自己的爱人。 宁朗仰着头,眼睛大睁着和凌盛对视,半天,他才想忽然回过神一样挪开了视线,但是耳根已经不受控制的红了起来。 凌盛安静地看着宁朗,伸手在他红透的耳朵上摸了摸,轻轻地开口:“宁朗。” 宁朗转回视线,疑惑地开口:“怎么了?” “把眼睛闭上,我要吻你了。” 第33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34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35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36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37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38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39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0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1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2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3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4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5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6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7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8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49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0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1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2章 城 日子渐渐暖了起来,客栈里的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宁朗的生活也变得更加规律。每天早起跟凌盛去跑步顺带遛狗,把人和狗都喂饱之后,凌盛去上班,他牵着熊蛋回家,跟客人聊几句天,给他们讲解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推荐一下美食风景,猫在房间里做一阵翻译,周末的时候带着家属再跟发小聚上一聚。 每周宁朗一定会抽出一天的时间回一趟家里,老爸倒是从未赶过宁朗,但见到他回来,也从来都是一言不发,当没看见一样,大多的时间都一个人躲在书房里。小间谍宁然曾经悄悄告诉宁然,老爸躲在书房一直看的是她送的那几本书,翻来覆去已经看好几遍了。这种时候宁朗的心情就会格外好,他想,离老爸能接受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中午,宁朗突然接到了老爸的电话,接通之后,那边并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就抢先开口道:“下午到你爷爷那儿去一趟,他说有事要一家人商量一下。”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宁朗有些想不通爷爷究竟要商量些什么,算了算日子,难道是宁明终于搞定了丈母娘,决定结婚了?不过,难得老爸主动打电话过来,好歹这也是一次改善父子关系的机会,就利落地开车去了爷爷家。 非年非节一家人聚的这么齐到也是少见,宁朗进屋之后挨个打了招呼,就在宁然身边坐了下来,爷爷坐在床上,老爸阿姨跟叔叔婶婶坐在沙发上,宁明一个人阴沉着脸坐在宁朗对面的椅子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爷爷看了宁朗一眼,给自己点了根旱烟,清了清嗓子要说话,被叔叔打断,“然然还在屋里呢,点什么烟,那么大味儿,还是熄了吧。” 爷爷有点不甘愿地看了然然一眼,掐了烟,嘟囔了一句,宁朗明显听见那句话是,“丫头片子,真麻烦。”不由拉下了脸。 爷爷重新清了清喉咙,开口说道:“现在一大家子都在这儿了,就是要商量一下明明的婚事,这事儿本来应该顺利的,没想到居然出了问题。这可是咱老宁家这一辈头一份的喜事了,搞不好还是最后一份,你们都费点心,想想办法!”说着,他看了宁朗一眼。 宁朗听出了他言外之意,明白了宁明那个人终究还是把自己的事儿告到了爷爷这儿,倒也是意外,爷爷居然没找自己麻烦,大概是关注点都在宁明身上了,不过,宁明的事儿,该自己什么事儿。 老爸听了爷爷的话,忍不住叹了口气:“前段时间知道那闺女怀孕的时候我怎么跟你们说,我说宁明是个男人,得对人家负责,态度坦诚点,二弟跟弟媳主动上门跟人家好好商量一下,早点把婚结了。您怎么说的,你说她一个闺女未婚先孕,除了宁明也没人再娶她了,觉得人家应该上赶着求你,想拖到月份大了不得不结婚,他们就什么要求都没有了。没想到人家还是狠下心来把孩子打了吧?现在还提什么婚事?” 宁明忍不住抬起头:“大伯,这事儿不怪爷爷。我之前有跟司思她爸妈沟通过,她爸妈非想让我在市里全款买房,我爸妈辛辛苦苦伺候了大半辈子果园攒下那点钱也就够个首付,我去哪儿凑那么多钱?他们不也是吃定了怀孕了我必须娶她吗?” “你们两个人的婚事,你父母就应该带着诚意上门去跟人家商量。都是为自己儿女好,家里条件就是达不到,人家姑娘真喜欢你也不能逼死你。你倒好,听了你爷爷的话,躲在家里装没事人,现在孩子没了才知道慌?”老爸瞪了宁明一眼,“我也是有闺女的人,像你这样,谁舍得把自己宝贝闺女交给你?” 爷爷在床头柜上重重地拍了一下,瞪着老爸道:“行了,不用你在这儿教育明明,你那么有能耐,怎么不教育教育自己的儿子?” 宁朗没想到自己嘲讽了宁明之后,还发生了这么多的事儿,正津津有味地旁听这场关于结婚怀孕的大戏,顺便在群里解说给罗永宁听,却没想到一不小心炮火就冲着自己来了,撇了撇嘴,笑了一下,没说话。 老叔终于看不下去,开口道:“大哥,你说,现在这事儿怎么办?这婚事就真的黄了?其实我和宁明她妈吧,都挺喜欢那个小丫头的,也没想到就这样了,你认识人多,见识过,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老爸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放在鼻子上闻了闻,想了想没有点,他叹了口气:“宁明的婚事,我怎么好参与?但是这事儿肯定在人家父母那儿结了仇了。看宁明自己吧,他要真喜欢人家姑娘,以后就好好对人家,在人家父母那儿重新留个好印象,再谈结婚的事儿。咱们这群人凑这一堆,也帮不上什么忙。” 爷爷皱着眉头听了一会,说道:“那这事儿就看我孙子喜不喜欢了。其实要我说,也不是非那闺女不娶,明明现在工作稳定,人又长得像样,想找个称心的老婆还不容易?” 老爸摇了摇头:“那都是他的事儿了,儿女的婚事做父母的都不应该参与太多,您当爷爷的,就别操心了!” “不操心?”爷爷轻哼了一声,“你倒是不操心,你看看宁朗现在成了什么样了?宁朗,之前你爸一直护着你,不让我找你,现在正好大家都在这,我问你,你是跟一个男人搞在一起了吗?” 宁朗将手里的手机收了起来,嘴角微微浮起一点笑意:“是,我是在跟一个男人谈恋爱。” 老爸听见宁朗的回答再次叹了口气,阿姨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背,没有说话,那边老婶倒是惊得倒抽了一口凉气。爷爷气愤地伸手指着宁朗:“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你见过谁家好好的大小伙子跟个男人搞在一起?你这样,对得起谁?” 宁朗微微闭了闭眼:“爷爷,您这个搞字,可是有点难听了啊。我们是正了八经谈恋爱,我自己的感情,对不起谁了?” “还正了八经谈恋爱?两个男人谈什么恋爱?你给不给我们老宁家丢人,你让我在村里还抬不抬得起头了?” 宁朗轻笑:“我从小在古镇长大的,我谈不谈恋爱,跟您在村里抬不抬得起头有什么关系?更何况,爷爷,村里人大多都以为您只有宁明那一个孙子呢吧?” “你!”爷爷忍不住转向老爸,“你看看你儿子,还占理了?我就说他姥爷带孩子不行,当年你还非把他送去给那老头带,带成个不阴不阳的死变态,丢不丢人。” 宁朗全部的火气,在这一刻全部都点燃,外公从小将他带大,教他做人,告诉他不管爷爷怎么样,都不能跟他计较,因为他是长辈。结果现在,外公去世几年,还要被人戳着鼻子指责? 宁朗站直了身体,目光一眨不眨地看着爷爷:“我外公当年要不管我,您管我吗?这么多年,要是没有我外公,我可能早就饿死了吧?他老人家好不好,会不会教育孩子,也是他给我养大的,您对我的人生,除了那点微薄的血缘,没有任何的贡献,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指责我外公?” “宁朗,别说了。”老爸手里的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捏碎,烟草跟纸屑落了他一腿,他站直身体,将腿上的东西抖落,然后才开口:“爸,宁朗是我的儿子,您说他是死变态的时候,考虑没考虑我的感受?” 宁朗有些讶然地看着老爸,只看见他摆了摆手,无可奈何地说道:“就像是我说的,为人父母的,对孩子的婚事都少干涉点的好,别提您这个当爷爷的。您操心不了宁明的婚事,就也别操心宁朗了。我自己生的儿子,什么样我都认了。反正您肯定是指望我养老送终的,宁朗什么样,您就当没看见吧。” 爷爷被这父子接连的反驳弄得哑口无言,半天之后,他才伸出手指着老爸:“你别在我眼前气我了,带着你的好儿子走吧。以后你儿子的事儿我不操心了,你自己等着你的好儿子孝顺你吧!” 宁朗勾了勾唇角,朝着爷爷鞠了个躬:“爷爷,那我就多谢您的放过了。” 老爸看了爷爷一会,最终说道:“那今天我们就先回去了,过两天我再来看您。”他朝着那边还在状况外的叔叔婶婶点了点头,最后又深深地看了宁明一眼,摇摇头,“走吧,回家吧。” 宁朗跟在老爸身后出了门,一路跟到老爸上车,才开口道:“爸,您还生气呢吗?” 老爸看了他半晌,摇了摇头,轻声道:“就像你说的,你是你外公带大的,我有什么资格干涉你呢?” “爸,我不是这个意思……” “宁朗啊,我想开了,就算你以后没有子女养老,你爹也能给你提前存下养老的钱,所以啊,只要你开心就行。” 第53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4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5章 城 看着那两个人走远,宁朗绷着的神经才慢慢地松懈下来,他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声音闷闷地说道:“很抱歉让你看到这样的场景。” 凌盛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轻叹道:“跟我有什么可抱歉的。也是幸好我现在在这里,不然不知道你一个人要怎么面对。” 宁朗仰着头,手依旧遮着脸,轻声说道:“其实我从小到大一直特别的替我爸不甘心,凭什么他从小就得承担整个家,照顾弟弟,孝敬爸爸?就因为他是长子,他就该着只能付出没有回报吗?他心心念念都是他的爸爸、弟弟,不管多苦他都咬牙挺过来只希望大家日子能过的好一点,可是他得到的却只是不断的索取而已。” 凌盛安抚性地拍了拍宁朗的肩膀,却又不知道从何劝起。其实他知道宁朗什么道理都懂,大概是这些在他心底积压太久,而此刻又内心紧张,只想要絮叨一下。 两个人并肩坐在长椅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终于看见手术室的门打开,有医生走出来,先朝着凌盛点了点头,然后才转向宁朗说道:“是病人家属吧?手术挺成功的,现在送去监护室,等没什么问题了就可以回普通病房了,虽然出血看起来严重,但是幸运的是出血位置好,手术又恨及时,应该能很快清醒,好好休养的话,以后的恢复程度还是很有希望的。” 宁朗一直悬着的那颗心终于稍微的放了下来,他一路向医生道谢,将医生送走,才又回到长椅上坐了下来,低声对凌盛道:“直到这一刻,我才察觉到你的职业到底有多神圣。真的,刚才那医生那么辛苦地把我爸的命救回来,我简直都想给他磕头。” 凌盛失笑,摸了摸他的头发,“现在可以稍微放心了吧?给阿姨打个电话,也让她松口气。接下来可能还要住一段时间院呢。今天就别让她赶过来了,反正人在监护室也见不到,在家好好休息一下。你也是,回去好好休息,这边还有我呢,等叔叔从监护室出来,你再过来。” 凌盛还有工作,宁朗打完电话之后送他回了科室,一个人跑到监护室门口站了一会,回头看见一堆等在门口,面色疲惫的家属,忍不住想要叹气。他发现医院真是神奇的地方,这里经历了人生从生到死的过程,你能在这里得到希望,也能在这里感受到绝望。 宁朗无奈地摇了摇头,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他没有精力在这里伤春悲秋,他要养足精力,把家里家外各处都打点好,让老爸能够安心养好病。 古镇还是一片祥和,宁朗推开客栈的大门,就看到罗永宁正在院子里神采飞扬地给一个客人介绍景点,熊蛋正窝在他脚下,张着大嘴打呵欠。 院子里的人被开门声惊动,全都转头看向门口,熊蛋最先反应过来,猛地窜了过去,前爪站立,抱住了宁朗的大腿,头还忍不住的往宁朗怀里拱来拱去,撒着娇。宁朗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摸了摸它的毛,弯唇道:“儿子,你可冷静一点,你在院子里疯的爪子脏兮兮的,把你爹裤子都弄脏了。” “哎,养不熟的干儿子。”罗永宁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即问道,“怎么回来了?医院那边不用守着吗?” “手术结束了,现在在监护室了,我也进不去,只能干等,就想着干脆回来拿点东西,晚上过去陪护,毕竟阿姨还要照顾然然,厂子那边我什么都不懂也帮不上忙,也要她照看,那这边,还是我多照顾点吧。”宁朗将熊蛋从自己腿上扒了下来,拍了拍它的脑袋,然后抬起头朝着一直在院子里的那个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了,这几天有点事儿,也没时间给您讲讲这边风土人情,介绍一下美食什么的。” 那客人摆了摆手:“哎,谁家没有要操心的时候啊,再说你这兄弟也热情的很啊。正好,我要去吃饭了,你们聊,我就不打扰了。” 看那客人走了,两个人才带着狗回了屋子,罗永宁蹲在门口给熊蛋擦爪子,宁朗去收拾自己的生活必需品。罗永宁忙完,跟在宁朗身后,唠唠叨叨地嘱咐道:“我也不知道能帮什么忙?你家也不缺钱,反正,有什么需要的你一定要记得告诉我。我知道你现在有凌盛了,有什么需要肯定都先找他,但是你兄弟一直都是你兄弟。” 宁朗忍不住失笑,伸手推了他一把,“哎,你可真絮叨,我能跟你客气吗?我这边客栈需要人照看,不立刻给你打电话了吗?过几天他清醒了,你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逗他开心就行了。” 罗永宁点了点头,“行,等他醒了立刻告诉我,我立刻过去。” 宁朗走到他身边,突然伸手揽住他肩膀,拍了拍他后背,“多的我就不说了,真的,罗儿,谢谢你了。这么多年,所有的,谢谢你了。” 那天晚上,宁朗就住进了医院,开始了自己的陪护生活,如医生所说,老爸的情况要比很多脑出血患者好的多,从监护室出来没几天,意识就恢复了,虽然说起话来还不怎么清楚,身体也并不怎么灵活,但是宁朗已经格外的知足。 大概在经历了最坏的情况之后,其他的所有可能都会变成好的。 罗永宁跟林子三天两头就会跑到医院一趟,陪着聊天解闷,有罗永宁在,就不怕气氛沉闷,老爸虽然还是口齿不清,但仍然积极性很高的参与。 中间老叔也来了医院一次,难得地带了水果来,老爸含含糊糊地跟他说了几句话,却谁也没提之前的事情,更没人提到爷爷。宁朗忍不住想,或许这一次,老爸也真的感觉到伤心了吧? 终于又过了些日子,因为病情恢复的很好,康复训练的效果也很不错,老爸终于可以出院回家,凌盛请了假,和宁朗一起,开车送老爸回家。 到了家门口,老爸下了车,宁朗跟凌盛一左一右地扶着他,慢慢地上台阶,走了几步,老爸突然顿住了脚步,拍了拍凌盛的手,笑着开口道:“其实想想,别管男的女的,我儿子的眼光真的不错,我住院的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凌盛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叔叔,我跟宁朗在一起,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我是他的恋人,那么,我就应该替他分担一切。” 老爸扭头看了一眼脸上笑意满满的宁朗,忍不住大笑起来:“好啦好啦,我知足啦,人这一辈子啊,能碰见个自己喜欢又疼自己的人不容易,小朗能遇见你,是他的福气。” 凌盛抬眼跟宁朗对视,声音温柔的说道:“能遇见他,也是我的福气。” 三个人进了电梯,凌盛突然说道:“叔叔,这几天太忙有件事忘了告诉您,之前我爸妈就一直想过来看看您和阿姨,正好赶上今天您出院,所以,他们就订了今天的机票,其实应该早点告诉您的,希望您不会觉得突兀。” 老爸愣了愣,急忙摆了摆手,“哎呀,亲家要来怎么不早说啊。”这边出了电梯,进了家门,就已经大声道:“然然妈,凌盛说他父母今天要过来,你可得好好准备一下啊,不然小朗,你给罗永宁打个电话,让他给订个饭店,要市里最好的那家,我知道他熟悉。” 两个人扶着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凌盛才开口道:“叔叔,阿姨今天去厂子了您忘了?其实哪吃饭都不重要,我爸妈来也是为了看看您,一起简单地吃顿饭就好了。” 老爸摆手:“那可不行,你爸妈大老远过来,必须好好招待,更何况,这怎么也算是会亲家了吧?你跟小朗虽然不能办婚礼,但是两方家长一起吃饭就应该重视点!” 凌盛转头看向宁朗,宁朗朝他眨了眨眼,才开口说道:“这样,我跟罗永宁说,看看能不能想办法让他们带着食材到家里做,也省的阿姨麻烦,这些事儿有我来忙,老同志,您从医院折腾了一路过来,现在晌午了,上去睡个午觉,然后起来精精神神地跟亲家一起吃饭怎么样?” 老爸想了想,点头道:“行,那我听我儿子的,我去睡觉。小朗啊,你一会一定要跟凌盛一起去接机啊,一定要替我跟亲家说,你爹现在情况不允许,不能去机场接他们,让他们不要见怪啊。” 宁朗应了,哄了老爸进房间睡觉,关好门,回过头看着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凌盛,忍不住笑了起来,“看见老宁这样底气满满的,我现在特别开心。真好,生活终于又要恢复了正常轨道。” 凌盛伸手把他拉了过来,让他在自己身边坐了下来,又把他的头按在自己的肩膀上,“这段时间,看着你一直忙忙碌碌的,真是心疼的很啊,幸好现在一切都好了。” 宁朗弯了眼角,然后摇了摇头,“其实还差一点的。” 凌盛愣了一下,问道:“还差什么?” 宁朗歪着头,懒洋洋地开口道:“我外套口袋里有个东西,你帮我拿出来,靠近你这边的口袋。” 凌盛带着疑惑将手伸进了宁朗的口袋里,手指触摸到一个方形的盒子,只迟疑了一下,他就知道那是什么了,他将那个盒子拿了出来,打开,果然看到里面放着一对精致的白金素戒,映衬着宁朗眼底的星光。 宁朗坐直了身体,眼底带着光亮,却又微微有些羞涩:“前几天你跟我说叔叔阿姨要过来,我就想到了这个。戒指是我托罗永宁买的,当然他一如既往的直男审美可能有点丑,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凌盛,你愿意给你的爱人带上戒指,从此跟他共度一生吗?” 凌盛慢慢地扬起唇角,他取下一枚戒指,将宁朗的左手轻轻托起,将那枚闪亮的戒指戴到上面,然后伸出自己的手指,目不转睛地看着宁朗。 等两枚戒指都戴好,凌盛忍不住伸手揽过宁朗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道:“现在,我要亲吻我的爱人了。” (正文完) 第56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7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8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59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60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61章 城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