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不败》 第一章 沈从武 三四月的南方,是个多雨的季节。 凌晨时刻,刚刚下过一场细雨。水泥地板上,还遗留着水迹。房子外面的泥地,坑坑洼洼,湿漉漉。树上,还残留着水珠。在这个南方的农村里面,此时已经是鸡鸣狗吠。有些村妇,早已起来烧火煮饭。对她们来说,早起,算是习惯已久的事。打开煤灶,放上一个大锅,在里面放着半勺的水,便去拿着盆去打米。打完后,用水洗了几遍,在装米的盆里面放了一些水,然后放进了锅里面去蒸。 村妇们,做完这些事情之后,便拿起了昨天换洗的衣服,拿到了小溪旁去洗。这在农村里面,是最家常便饭的事。每天早晨,都差不多这么做。 此时,一个五十多岁的村妇,正在拿着一桶衣服,往溪边走去。突然见到一个高硕的身影,扛着一把锄头,迎面走来。 那位五十多岁的村妇,见到这个年轻人,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放下手中提着的一桶衣服,提声喊道,“从武,怎么今天又那么早去田地。现在米饭都才刚放下去蒸,不等吃完饭再去吗?” 那高硕的青年,听到前面提着水桶的村妇叫自己,也是脸上带着笑容。“张婶,那田里的活,也不怎么多。我现在就是趁早点把这活干完,那么今天就可以做其他的事情了。” “你这孩子,就是那么勤奋。那等会干完活,记得回来吃饭。那等会我洗完衣服就去抓点猪肉,煮点肉汤,给你开点荤。也有好几天没吃肉了,是该吃点肉了。”张婶的面容带着赞赏的脸色,望着这个名叫从武的高硕青年。 从武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张婶你也太客气了,我在你这白吃白住了三年,还给你添了那么多的麻烦,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孩子,又在胡说八道了。你只要愿意在张婶家住,婶婶还非常乐意呢。”村妇张婶眉开眼笑,对着眼前的这个高硕男子,非常的满意。眼前的这个青年,三年来,干活勤奋,对人彬彬有礼。在这个不大不小,有着上千口人的村子里,都有着不错的名声。不管是哪家的人谈论了这个青年,都会竖起大拇指,夸赞他。沈家村的人,都是非常的喜欢这个年轻人。 三年里,不管是对老人,还是小孩。这位名叫从武的男子,都尊老爱幼的帮着他们。对于老人,则帮他们干点活。小孩子,则是辅导他们学习功课。毕竟在这个农村里面,读书才是一个真正的出头之路。只有读好书,才能扬眉吐气,光宗耀祖。而这位名叫从武的男子,来到这三年来,都是不断的做着好事,勤奋干活。刚开始的他,就像是第一次干活的人一般,虽然不习惯干农活,但是却也没有丝毫的怨言,勤勤恳恳。 “张婶,那我先去干活了。趁现在还早,早点干完它。早上刚下过雨,正是干活的好时刻,庄稼才能长势更好。”沈从武裂开嘴笑了起来,仿佛干农活是他现在最大的乐趣。 张婶看他着急去农田,便由他去,临走时,不由叮嘱一句,“早饭记得早点回来吃,活没干完就先放着,身体才睡最重要的。” “知道了张婶。”沈从武边走边挥了挥手,肩上扛着锄头,往田里面走去。 张婶也提起放在地上的水桶,摇了摇头,往溪边走去。走路的时候,嘴中叨念了几句,“从武这娃,真是可怜,三年前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竟然遍体鳞伤,流落到这里。还好当初在河边遇到了,不然就真的可惜了一条人命。” 原来,沈从武并不是这沈家村的人,他只是三年前遇难,流落到这里。三年前的一天,张婶也是和现在一般,早起煮饭后便提起一桶衣服,来到了小溪边洗衣服。令她吓一跳的是,溪边正躺着一个面容颇为年轻的男子,遍体鳞伤,身上有几道伤口,深可见骨。脑袋也像是受到了重击一般,肿了起来,还有着淤血。当时的他,一直处在昏迷之中。 他的这个样子,倒是把那时的张婶吓了一跳。以为是碰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后面也是接连几天去庙堂拜佛求神,趋吉避凶。不过当时的她,也是鼓气了勇气,纠集了几个刚刚到这洗衣的村妇,过去看了看这个年轻人是不是还活着。还好当初的她们没有犹豫,那时候的沈从武,正是命悬一刻的时候。不然的话,他可能在那时候就死去了。 她们看到他躺在湖边竟然还有气,都纷纷紧张的忙碌了起来,急忙的把这个年轻人抬到了张婶家。其中一人,在抬着他的时候,便去请了村里最好的医生。庆幸的是,这医生的水平,也是不低,以中西结合的方式,硬生生的把他从鬼门关抢救了过来。不过由于当时这里医疗水平的落后,虽然命救了回来,但也是落了一身的暗伤。尤其是脑袋上的伤,让他在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完全忘记了过去。失忆,正是从武现在的写照。 失忆的他,实在是想不起自己是谁,又没有身份。只能算是一个“黑户”,还好这里民风淳朴,没有过多的为难。再加上,这里的人和他相处久了,也对这个年轻人极为的赞赏。再者,张婶一家,收留了他,这也是他安稳的住在这里三年。 不过他的脑袋上有着暗伤,也是每到了阴雨天就会脑袋生疼。就像昨天变天的时候,他的脑袋就是疼了一晚上,不过他也愣是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强忍了下来,这也是没让张婶发现他昨晚其实没有睡好。要不然,张婶肯定又要忙碌一晚上,为他熬药。 沈从武的心中,很感激张婶,不想她为自己忙的那么辛苦。住在人家的家里,已经是很感谢了,不然再过多的麻烦,所以昨晚的脑袋疼,他就咬牙坚持了下来。身上的伤好后,他的身体就越发的强壮,干起活也是非常的起劲。所以就算是昨晚没有睡好,今天一早起来,也是精神饱满,便扛起锄头去忙着干完那最后一点农活。 三年的时间里,从不会干农活,到现在没有什么活不会做。就可以知道,他非常的勤奋肯吃苦。农村里面的条件并不好,有钱的人,都不会在村里居住。不过张婶一家,虽然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又要养着这个半是病人的人,但也没有说什么,把这个年轻人当做了自家人一样。而且张婶一家,并没有孩子,所以也就待他更好。 至于沈从武这名字,是他自己后来取上的。之前村里的人叫他,都只是叫“张婶家的娃。”后来有一次,在教导小孩子的时候,他的目光,正好看到小学的课本上,有一个作家的名字,正好叫沈从文。他思来想去,而且这里又是沈家村,便自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沈从武。 从武这名,是他在农田里干活,一手提起百来斤的东西,还不费丝毫的力气。觉得自己的力气不错,暗笑自己天生神力。便觉得自己的武力,肯定不错。 农村里面,住过的人,身上都是有着一股蛮劲。所以从武这名,算是非常适合他的名字,一身蛮力。 再说沈从武肩上扛着锄头,来到了农田里。早上的空气非常的清新,特别是在农村里。凌晨的那场雨,现在在田里面,都可以闻到泥土的味道。湿湿的泥土,可以让作物更好的成长。 看着地里面还有一小部分,有着不少的杂草。从武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走了过去。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失忆的他,没有多少追求的事物。这在农田里面干活,就是他唯一的兴趣。这也难怪,在这三年里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在农田里面干农活。主要是张婶的丈夫,经常外出,张婶一个人又忙不过来。那么一堆的农活,当然也得再加一个人来分担。这不,正好从武现在也是没什么事,而且一直在张婶家住的他,内心也是想着要为他们做点事情。不然这么白吃白住的日子,他也是感到不好意思。 所以能分担一点事情,也是让他能心里好受些,在这里住的也就更加心稳。不过张婶一家,也是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的他们,对于这个加入自己家庭的年轻人,也是极为的爱护。 沈从武,心中感激,也感谢这沈家村的人。没有对自己这个突然出现,而且身份神秘的人,做出驱逐。那些乡亲,反而时常的关心他的身体状况。当他的伤势痊愈后,还关心他的吃住。这也是沈家村乡风淳朴,要是其他地方,那么就难说了。 沈从武来到了长满杂草的那一块地,放下锄头。在手中吐了吐口水,搓了一下,便拿起锄头开始除掉杂草。那点长满杂草的地里,要在吃早饭前弄好还是有点难度。不过如果中途不休息的话,那么还是有可能在一个小时内做完。 想起了刚来时候,张婶的交代,他的脸上就不由笑了起来,多么温馨的一个家庭,自己就像是她的孩子一般。为此他才在这三年里,没去想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才会遍体鳞伤,昏迷在这个村子里。他不想以前的事,打扰到现在这种宁静的生活。 第二章 三叔有事回村 清晨起来干活,这在农村里面,是很常见的事情。 看着脚下那块地,还只剩一点杂草。沈从武清秀的脸上,也是露出了淡淡的笑意。没吃早饭就来到这里,忙了一早上,就是为了赶时间做好这点事。 “没想到就这么一点杂草,也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清理。张婶应该洗好衣服,在等自己吃早饭吧。”想起张婶就像亲生母亲一般对待自己,沈从武的心中就感到很知足。 这么一大片的杂草地,只用了一早上的时间,就能清理的那么干净,看来他也是没有休息,一直在干活。 干农活,是他在这三年里最开心的事。虽然农活累且重,但这样的他,就可以让自己忘却三年前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自己又是为何失忆。这是一块压在心中的石头,失忆不代表他变傻。他既然会重伤失忆,那么就想到了。要么是自己陷入了权利漩涡,要么是被仇家追杀。这也是沈家村一家收留他,而没把他的身份信息外泄。不然他,就算没有被仇家盯上,就会被警察带走。 沈家村的村长也是一直压着这个信息,不让他人外泄。看他当时流落到这的情形,他们这些老人就统一开了个村委会。最终决定,让他在这里暂时居住,以免被仇家追查到。 “呼...终于快干完了。那么等会自己又可以去那地方看看了,不知道后山那里又有什么变化没。”沈从武挺起了腰,扭了一下,全身的骨头,啪啪的响。随即甩了一下手,毕竟握了那么久的锄头,手也有点酸。 早上下过雨后,温度倒是不高。不过干了那么久的活,此时也是汗流浃背。随手脱下外套,放在一边的田坎上。还好这天气,云雾遮住了整片天空,没有太阳。不然以现在的时间段,肯定是太阳高挂,温度上升,那么那时的气温,肯定会更加的高。 “干了一早上的活,比做运动都来的舒服。”伸了一下腰,脸上带着笑意。 “从武,你家婶婶叫你赶紧先放下手中的活,先回家吃早饭。她叫你这些活,吃完饭再弄还来的及,不用那么赶。”正在这时,一道吆喝声在不远处的小路旁传来。 沈从武停下手中的活,右手扶住锄头柄,望向声音传来的地方。只见那不远处的小路上,正站着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妇女,肩上挑着一担尿桶,停在小路边朝着他喊道。 知道是谁叫自己后,他也马上回话,脸上露出笑容,“我知道了,林嫂。我只剩下一点了,干完这活我就回去吃饭。” “你这孩子,就是那么勤奋,要你是东华哥有你一半好,我就可以省心不少。可惜我家东华,就是懒,天天睡到大中午,才起床。农活干的也少,就是忙的时候,才偶尔来帮下忙。”林嫂放下肩上挑着的尿痛,一半夸赞沈从武,一般贬低自己的丈夫。 农村的妇女,都是这样。在乡里乡亲面前,就都不断的吐露口水,诉说心中的不满,唠唠叨叨。 听到她的话后,沈从武也不好笑出来,只能忍住。东华,就是眼前林嫂的丈夫。每一个农村的妇女,大部分都会向人说自己的丈夫怎么的懒,干活不勤奋。 “林嫂,其实东华哥也很勤奋,你不也看到了,每天晚上都忙的那么晚。不是上山打猎就是砍树,往往都是忙到最晚的。”沈从武挠了挠头,劝了劝正在发牢骚的林嫂。 林嫂也知道他在为自己的老公说好话,也不反驳,不过就是为了自己干太多的活,发发牢骚而已。真要要死要活,那也不可能的事。 “好了,你就是每次都为你东华哥说好话。行了,我看你的活,也就快干完了。等会早点回去吃饭吧,不然张婶可等的饭菜都凉了。”林嫂看了看沈从武田里的情况,对他说道。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一番,手上拿着担子,对着他说道,“从武,昨晚你东华哥,打到了野味,晚上就来我家吃饭吧。你们两兄弟,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在一起吃饭了。” “行,林嫂。晚上没事的话,我就过来吃晚饭。”沈从武露出洁白的牙齿,对着她点头。 既然话已经带到了,林嫂也得赶早去干活。挑着这担尿桶,往田里走去。她一是为了倒掉尿桶里面满满的尿,一是为了浇灌蔬菜。这样被浇灌的蔬菜或者庄稼,得到的肥料就多,长势就会更好。 沈从武看着林嫂走后,扶着锄头柄的手,也握紧了起来,继续除掉最后不多的杂草。锄草虽然不怎么费力,但是一直保持一个动作,手臂还是会有点酸痛,要不是经常干农活,他也肯定会受不了。 “终于干完了。”看到杂草基本被锄头铲掉的土地后,沈从武不由的松了一口气。忙了一早上,连饭都还没吃,就来到农田里干活。索性的是,趁早干完了这些农活,那么今天他就没有什么事了。 收拾放在田坎上的外套,肩上扛起了锄头,脚下的鞋在路旁的石头上搓了两下。在回到村里的时候,来到小渠沟里面,洗锄头和身上的泥土以及手中的残留的泥。 洗完之后,便把锄头放在一个小屋子里面。来到吃饭的屋子,放下手中外套。桌上的饭菜,在桌上放着,上面在盖住,以免饭菜过早的凉了。 “回来了,快吃饭吧。你这孩子,都叫你早点回来吃饭,就是那么晚才回来,都不知道要怎么说你才好。现在应该饿了吧,快去吃吧。”正当沈从武放好衣服后,张婶刚好喂好家畜回来,手中还拿着盆子。看到他回来后,不由的说了他一句。 沈从武见张婶进入屋子,说了一下自己,不由的有点不好意思,本来之前答应她早点回来吃早饭。但是因为那地里的活,只剩最后一点,自己就打算干完再回去吃饭。所以这样一来,时间就过去了,直到现在才回来吃饭。 “好了,快吃吧,这是我特意为你煮的肉汤。”张婶放下手中的盆后,洗完手,就给他拿出一副碗筷,反正桌上,叫他赶紧的吃饭。“你这孩子,就是那么勤奋,每次说你都不听。” “婶,我也是看那活,也之剩最后一点,就想要做完才回来。”沈从武为自己辩解。 张婶听到他的话,脸上带着柔和之色,“来到这三年,除了下雨,基本上农活,都是你去做。将来,要是你还失忆的话,那么婶就当你是自己的娃了,婶就为你找一门亲事,在这成个家。” 被她这么一说,沈从武的脸上也有点不好意思,“婶,我还年轻,不着急娶妻。” “什么还小,婶的目光,可是不会看错的。都二十多岁的人了,怎么不小了。要知道,当初你叔娶我的时候,都才十八岁。现在在农村里面,二十多岁还没结婚的人,那可是属于大龄青年了。在村里,你这个岁数还没结婚的,也就只有三个。婶寻思着,明年那两个也要找个别村的人,结亲家了,那么咱家就只剩你还没结婚了。”张婶不由唠叨,想起当初自己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才十八岁。就不由感叹,几十年就这么过去了。 沈从武不好反驳,知道眼前的婶婶,可是把自己当做一家人。可是自己的身份,还是未知,就算是要结婚,那么也没有户口,要找一门亲事可是不容易。而且,他的心中隐隐猜到,自己身上的麻烦,肯定不会少,结婚那不是牵累别人家的闺女吗?不过这话,他可不好对张婶说,以免让她为自己担心。虽然在这三年里,自己不去想以前的事,但是偶尔做梦的时候,还是会被惊醒。再者,每到阴雨天气,头疼的厉害的时候,也会不由去想,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从武,今天你三叔,要从城里回来了,好像是有什么事。估摸着,他又给你带东西回来了。”张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提醒了一下正在吃饭的沈从武。“你三叔,也真是有心,每次回来,都给你带那么多的东西。将来等你三叔老的时候,你也要记得他现在对你的好,能帮的则帮。” “婶,我知道的。三叔对我那么关心,我怎么会做白眼狼。放心吧,咱们沈家村的人,不会忘记别人的恩情,不做白眼狼。”沈从武放下手中的碗筷,一副吃饱的样子。 “婶,晚上我就不回来吃晚饭了。刚才林嫂说东华哥,昨天打到了不少野味,叫我到她家吃晚饭。”想起了之前林嫂对自己说的话,沈从武告诉了张婶一声。 “行,估计今天你三叔回来后,也是到东华家吃饭,这样你们叔侄三人,也可以好好的叙叙。”张婶点头。 吃完饭后,张婶也收拾桌上的残局。没吃完的菜,放进了橱柜,剩碗收起拿到锅里面用水洗。 沈从武脸上带着笑意,心中对在沈家村的宁静生活,充满了各种感叹。想起好久没有去后山看看,正好趁今天活已经干完,去一番后山看看有什么变化没有。 第三章 后山风水地 吃完早饭,张婶就收拾好碗筷,放进锅里一起拿去洗。 沈从武吃完饭,没事在村里走走。平时没事做的时候,他就喜欢一个,在乡村道路上漫步。这会让自己不平静的心,得到前所未有的升华。 他很喜欢农村里的宁静,没有喧哗。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让自己格外喜欢这里的宁静,但是这里的生活他很适应。不舍得外部的原因,打乱现在的生活。这也是他三年来,没有去其他地方,留在这里的原因。 “从武哥,等会带我去抓鱼好不。”在他的身边,突然冒出两个八九岁上下的孩子,正一脸希冀的望着他。 沈从武一听这声音,就乐了。这两个小娃,是村里最顽皮的小孩,只懂得去哪玩耍,静不下心的。“你们这两个兔崽子,怎么没有去学校,今天还没放假吧。” “从武哥,我们要去抓鱼,你就带我们去吧。”两个小娃,闭口不谈上学的事,央求他带他们去小溪里抓鱼。由此可见,这两个小娃,是不怎么喜欢在学校里上课,而喜欢在外面玩。 “狗娃,二蛋,你们两个赶快去上学。今天你从武哥,可没时间带你们去抓鱼。还有,你们不要自己去河边,不然我就告诉你爸,让他拿棍子打你们的屁股。”沈从武等会要去后山,所以不想带这两个小孩子去抓鱼。而且,现在又没到周末,这两个小孩子要上学。再者,小孩子单独去河边,非常不安全,只有搬出他们的父亲压着,这样才能害怕去河边。 在农村,上学是唯一的出路。只有好好学习,以后才能赚大钱,才会有地位。这是农村里老一辈的想法,当然,现在他们的父母亲,也是这么认为。 “你们两个小娃,快点去上课。不然你们班主任发现你们没去上课,那么你们等会回家就惨了。”见这两个小娃还呆在身边没走,不由搬出他们的班主任威胁他们。 他可是知道,这两个小娃,可是经常逃学。有一次逃课,被他们班主任碰到,后来告诉他们的父亲。最后两个小娃在回家后,就被他们的父亲,狠狠的揍了一顿,用小小的竹子抽在腿和屁股上。所以现在,一谈到他们的班主任,或者搬出他们的父亲,准会把他们吓得不轻。 “从武哥是坏蛋,从武哥是大坏蛋。”两个小娃,被沈从武这么一说,都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自己的屁股,那次的被揍,现在都还隐隐有感觉。随即便不敢继续呆在这里,急忙的离开,走的时候,还不忘说沈从武。 沈从武无奈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真是两个调皮蛋,要是他们能认真下来读书,他们的父母就可以省下不少的心。可怜天下父母心,望子成龙。他们就是太贪玩了,不然以他们那么好用的脑子,在学校的成绩肯定不差。” 摇了摇头,不再去想他们小孩子的事情。主要是沈从武,在孩子堆中,深受他们的喜爱。所以小孩子,才会喜欢和他呆在一起。而且他对小孩子也很好,有什么好玩的事,都带他们去。就像之前的两个调皮蛋,就是他带他们去抓过一次的鱼,所以这次才会叫他继续带他们去。 不过这也只是这些小孩子贪玩,周末的时候,带他们去玩下还不错。平时他们要上课,他不会荒废他们小孩子的学业,他可不会带他们去。现在的他们,正是上学的年龄,偶尔有次逃课,被自己撞见可以忽视。如果次数多了,那么自己是肯定要管。毕竟他们的家长,都对他们寄托着很大的希望。 不管自己没失忆之前是哪的人,干什么的,至少现在的自己是沈家村的人。那么沈家村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这个村里的小孩子,就是相当于的他的弟弟妹妹一般。 看着这两个小娃去上学后,他便放下了提着的心。他就怕这两个小孩子,不怕刚才的威胁,而独自跑到溪边。如果出了什么事,那么他的心中一定会愧疚一生的。所以看着这两个小孩子去上学后,他提着的心,就放下了不少。虽然这两个小娃,让他费心费神,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非常的喜欢这些小屁孩。 沈从武继续在村路上行走,这时在路上走的人基本不多。现在这个时刻,要么已经在干农活,要么是还在睡觉,要么是在村里面闲谈。总之,像他这种,在路上散步的人,是少之又少,基本没有。 走着走着,他就一个人来到了后山之处。南方多丘陵地带,这里也不例外,在这沈家村的周围,四面环山。而在这个村里的后山,算是周围最大的一座山。 踏在山路上,凌晨的雨水,也让这里的黄泥路有点滑。太阳被云雾遮住,也晒不到地面,因此这里的树木和草丛,都还残留着不少的水珠。 拨开一挂树枝,整个人跨过去后,甩了甩手中的水珠。这座后山,可以说是沈家村的风水地。最主要的是,这里种有一棵千年生的大树。这棵树,正是这风水地的来源支柱。 在山底的时候,就能清晰的看到这棵种在山腰的大树。不愧是有着千年时间历史的大树,那么巨大的枝干,在远处就能清楚的看到。 那黄泥地,经过雨后的冲刷,确实不是一般的难走,脚下还会占满黄泥土,这才是最让人难受的。走着走着,鞋底就会越来越重。 当他来到山腰处的时候,正好看见树底下站着一位老人。定睛一看,原来是村里资历挺老的一位老人。他说的话,就连村长考虑一下,可以看出他的分量有多重。当初沈从武,能在村里好好的住下来,就是有这位老人的一份功劳。 “沈大爷,您怎么在这里了啊,吃饭了没。”沈从武来到他身边,恭敬的问道。 “哦,原来是从武啊,你也来这里了。我吃过了,你吃了没?”老人苍老的面孔露出一丝笑意,这个青年是他一直很赞赏的一个后辈。不知是品性还是勤奋,都让人无法挑剔。 沈从武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意,露出洁白的牙齿,说话尽量的大声,“沈大爷,我也吃过了。您怎么那么早就来到这里啊,这里湿漉漉的,站久了会对身体不好。没事情的话,就早点回村里吧。” “没事,你沈大爷的身体还很硬朗。我就是来看看这棵风水树,这树可是我们沈家村的宝树,保佑着我们沈家村几百上千年了。我老了,时间不多了,就是想在最后的时间里,多看看这树。我舍不得这树,舍不得沈家村。看到上面挂着的牌子没,那都是我们村里人的本命牌,挂在上面,就是为了延续着千年的气运。”老人无不感叹,说话的声音有点伤感。 确实,对于沈家村的人来说,都是从小就陪伴着这棵千年宝树。到了他这个年纪,一脚跨入了黄土的人,只有那些一生伴随的东西,才能让他们留恋的。 “沈大爷,您会长命百岁的,现在的你还不老。村里的人,都需要你。他们想要您看着他们出息,您看去年的时候,我们沈家村,就出了两个大学生。”沈从武听出了沈大爷的伤感话语,急忙的安慰他。 “从武啊,你也不要安慰我了,我这把老骨头,能活到现在这个年纪,就已经烧香拜佛了,不再求什么长命百岁。人老了,看的东西也就更加看开了,没有多少值得留恋牵绊的了。从武,这些天没事的时候,你也做一个本命牌子,挂到上面吧,也沾沾我们这千年古树的风水,让你日后的路,一番风顺。”沈大爷叮嘱了他一句。 “我能看出来,日后的你定会不凡,我也没什么求你的,我就一把老骨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魂归西天了。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你有能力的时候,让我们沈家村的人更有出息。虽然之前你不是我们沈家村的人,但是你在这里的三年里,我们都已经把你当做了自己人。只要你愿意,这里就是你的根。”沈大爷咳嗽了一句,缓缓的对着他说道。 沈从武心中感激,虽然不知道三年前的自己是什么人。但是现在的他,就是沈家村的人。现在是,以后也是,一直都是。“沈大爷,沈家村就是我的家,这里就是我的根。只要从武有发达的一天,那么定然不会忘记在沈家村的根。” 虽然现在的自己失忆了,但是谁对自己的好,心中还是能清楚的知道。在这个沈家村的三年里,他真正的体会到浓厚的家族感情。 “我们沈家村的祖先,从五代十国的时候,就从中原之地,搬到了南方的这个山区。当初的祖先,是为了躲避战乱。现在天下太平,社会和谐,我们沈家村的人,也是时候要有人带他们出去闯闯了。”沈大爷不由感慨,想起了族谱中的介绍,心中不由的为后辈规划了起来。 确实,在现在这个时代,还在山区里面,那么就真的要落后了。 第四章 大城市的吸引(上) “沈大爷,您老就放心吧。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这些后辈,都有自己的福缘。再说了,有着我们沈家村的千年气运保佑,想做什么事,都会容易不少。”这话虽然说的有点迷信,但是农村里的老人都是会相信的。再说,一般老人的目光,都看的比较深刻,看人比较准确。有没有前途,他们也是能够瞄出一二。 “说的好,这些后辈的事情,他们自己会去努力,我这个半只脚踏入棺材板的人,也没有为他们操心的能力了。哎,不说了,不说了。人老了,话也多了。”沈大爷说的越来越多,最后也不得不感叹,不得不服老。 沈从武只能在一旁,讪讪一笑。今天来到这,就是想看看这棵千年古树。自从上次见过之后,他就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这棵大树上有一股气,进入了他的身体。不过这种没有丝毫马迹可循的东西,他再怎么怀疑,也找不出结果。所以这次的他,就再来一次这个地方。 就在刚才,他说出,沈家村就是他的根的时候,那股气再一次的显现,和千年古树隐隐契合。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至少心中已经确定了有这东西存在。即使自己不知道,这是属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没有害处,那么就不会深究。 “难道是那千年的气运,沾染到自己身上了。”沈从武只能这么解释。 “从武,咱们回去吧。下次再来这的时候,记得挂上一个本命牌子到上面在,这样我们沈家村的祖宗,都会保佑你的。不管你做什么事,都会有一丝的气运,伴随你的一生。”沈大爷轻咳了一句,叫了下正在发呆的沈从武。 沈从武回过神,被眼前的这位大爷招呼,一起下山。想了想,自己在这里也没什么事,只是为了上来确定一下,随即便和老人一起慢慢下山。有着他的搀扶,老人走起路来,也更加的稳健,速度比上山的时候快了不少。 “从武啊,当初见你的第一面的时候,看你的面相,我就看出,日后的你非富即贵。你要记住,人这一生,一是不能忘祖,一是不能忘本。”沈大爷在下山的时候,边走边和他说着做人的大道理。 做人,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但是在老人的面前,就只有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一是不能忘祖,那祖,就是祖先,就是自己的根,自己的家。一是不能忘本,本,就是不能忘记自己以前是什么身份,不能忘记过往,不能忘了谁对自己的恩情。做人的道理,就是这么几句简简单单的话,解释的很清楚。 一辈子活在这片土地上,他对于这里的感情,不是谁能替代的。用他的话来说,这里就是他的根,生在这里,葬在这里。 “是,沈大爷,我一定一辈子都记得你今天的教诲。我们是人,不是畜生,不会忘了自己的老本。当我富贵的时候,一定不会忘了当初沈家村的父老乡亲。”沈从武眼眶有点湿润,他心中知道,眼前的这位大爷对自己的期望。 “你这样说,我感到很欣慰。虽然你来到这里的时候,遍体鳞伤。但我可以看出,以前的你一定不凡。我想当你记忆恢复的时候,不要忘了这里。当你日后回来的时候,能到我墓前上个香,这样我就心满意足了。”沈大爷像是和他说最后的遗言一般。 他看出虽然现在沈从武很喜欢这里的生活,但是他毕竟曾今在外面生活过,时间一长,还是会向往外面的世界。就算是失忆,不记得以前的事,但凭着本能,对于外界的渴望,还是比谁都强烈的。 “我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也没有身份,在这里就像一个黑户。但却是这里的相亲,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我,助我。我怎敢忘记。”说道这里,沈从武偷偷的抹去眼眶中的泪水,不想让老人看见。 “孩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要泄气。人的一生,本来就不是一帆风顺,偶尔有点小挫折也是在情理之中。只要你不放弃,比什么都强。你的路,没人能知道怎么走,得靠你自己。”老人凭借着活了大半生的经验,不住的对着他说道。 老人虽然在和沈从武讲道理,其实也是把活了一辈子的经验,传授给他。大道理谁不懂,只是一个老人的劝告,却是比什么都来的强。那是一个老人一辈子走过的路,告诉你,其实是怕你走弯路。 从这里就真的可以看出,沈大爷对他寄予的厚望。虽然他不是从小在沈家村长大的人,但是他对沈家村的归属感,却是不属于任何人。这里有爱他的乡亲们,有把他当自己孩子的张婶,沈三叔。他的心,早已被这个乡风淳朴的农村所感染。不管日后,他将去哪,他要去哪,等到他累的时候,最后还是会回到这个地方。 “沈大爷,你说的话,我都会永远的铭记于心,不忘你今天的教诲。”沈从武打心底的感谢眼前的这位老人。 老人在他人生最困惑的时候,给了他最明确的方向标。他日后的路,不在这里。虽然这里的生活环境很宁静,但却不是他能一直呆的地方。虽然他一直不承认,他只是在逃避过去,不愿去想过去失忆的事情,不去想自己为什么失忆。 但是老人的话,却点醒了他,他不是一个心境平和,愿意在一个地方永远的默默呆着的人。他是一条盘着的巨龙,只要时机一到,他终将还要是翱翔天际。 老人以他独特的目光,独特的方式,慢慢的述说给他听。或许这是一次偶然,也或许这是老人的特意安排。不过谁会在意这过程,只有这最后的结果,才是老人所期待的。那就是让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再一次的站起来。 真正的男人,不是失败一次,就退缩的人,那是不畏任何的困难,再一次的屹立。而老人所做,就是为了他能再一次的站起来。老人活了一辈子,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他的经历,肯定不是年轻人所能比的,他的指点也是按照他从前的经历来指示。 “好了,就陪我到这里吧。剩下的事情,就靠你自己想清楚。这里不是你逃避的地方,该面对的还是要去面对。但是有一天你累了,就回到沈家村来,这里还是欢迎你。”一下了后山,老人就和他分开。最后还是不由的再告诉他一声,让他好好的回去思考未来的路,到底怎么走。 他的路,没有人能帮他,只有他自己走出心中的那丝困局,才能突破。 “沈大爷,不用我送你回家吗?”见到老人独自一人走回家,沈从武赶忙大喊。 “不用,就这么一点路,我可以走回去。好好想清楚,有什么疑惑,可以再找老头子我谈谈。”老人摇了摇头,不再理他。 见到老人走后,沈从武脑海中回想的全是刚才老人所讲。走在路上,脑中全是刚才交谈的话语。老人的话,虽然一半是讲他自己的经验,一半是为了告诫沈从武。但却是深深的引起了他心中的共鸣,激起了他一直自以为平淡的心。 “难道是我错了。”心中不由一阵苦笑,想起自己一直为了避免不去想三年前的事,每天都陷在无边的农活中。现在细细回想,发现自己确实在逃避。 随即不由叹了一口气,走在另一条路上,缓缓的朝着张婶家走去。他此时眉头深皱,脑中一片混乱。 老人的这席话,让他明白他以后的路,不在这里,而是在外面的世界。大城市对他的诱惑,全所未有的大。 回到村子里,心情暂时放下。这些事情,不是一时半会想的清楚的。再说,他也不想让其他人看出他内心的烦躁。 “这里,或许我很快就要和它道别了。”老人的一席话,让他此时的心中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 回到了张婶的房屋,正好看见她在收拾猪粮。他的脸上,就露出了柔和的笑容。 “婶,在忙啊。”走了过去,露出洁白的牙齿。 “哦,原来从武回来了啊。怎么,刚才去哪了。”张婶抬起头,看到眼前高硕的身影,脸上不由带着柔和的笑容问道。 沈从武点了点头,“刚从后山回来,刚才沈大爷也在那。对了,婶,沈大爷叫我有空的时候,也做块本命牌,挂在那千年古树上,好沾点咱们沈家村千年的气运。” “沈大爷说让你挂本命牌到千年古树上?沈大爷同意了?”张婶听到这话,顿时一惊,放下手中的活计,不可置信的望着沈从武,不过她眼中的喜色,却是可想而知的。 沈从武不解,但也点头,“恩,沈大爷同意的。婶,难道在那挂本命牌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不成。” “是啊,沈大爷同意你在那挂本命牌,就说明了以后你就真正是沈家村的人了,族谱上就会有你的名字。”张婶明显非常的高兴,脸上的惊喜,让人一看就知道。 第五章 大城市的吸引(下) 听到张婶惊喜的声音后,沈从武倒是没想到,原来挂本命牌到上面,不只是沾点千年气运那么简单,名字还可以进族谱。 “婶,你说挂本命牌到千年古树上,不只是为了沾点千年的气运,还有进族谱?”沈从武一惊,他倒是没想到这一层,还以为只是沾沾千年的气运而已。 心中不由感叹,看来村里的人,都没有把他当过外人。只要在那树上挂上了本命牌,那么日后的他就是真正的沈家村人。 “恩恩。是啊,只要在树上挂上本命牌,说明你就是我们沈家村的人了。这是一件好事,我马上去准备材料,帮你做个本命牌。”张婶脸上笑开颜,不再管刚才收拾的猪粮,急忙的离开去拿材料,做他的本命牌。 沈从武见张婶的动作这么迅速,也不由的挠了挠头。虽然知道张婶为自己高兴,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但也有点不好意思。 见张婶走后,他也没事情干。见地上的猪粮,还在那放着,就顺手收拾起来。正在他收拾的时候,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手中还提着一袋东西。 “三叔,你回来了?”沈从武不可置信的望着这个中年人,在他的猜测中中年人可不会那么快回来。 “从武。你二叔呢?”原来这个中年人,就是前不久张婶对他说的沈英沈三叔。沈三叔脸上笑了一下,走了过去,随即问了一下他家里的情况。 “二叔去县城办件事情,估计还得两天才能回来。张婶刚离开不久,帮我去做块本命牌。”沈从武对着沈三叔说道。“三叔,你找二叔有事吗?” “也没什么事,既然不在就算了。来,给你。这是我特地从城里为你带回来的补品。上次听你二叔说,你的身体因为以前的伤,还虚的很,这次我特地买了一些补品。”沈三叔拿起手中的袋子,递给了他。 沈从武接过袋子,没有丝毫的扭捏。每次三叔回来,都会带着一大堆的东西回来给他。知道这次肯定也会带,也没拒绝。接过袋子后,便拿进屋里,挂在墙壁的勾上。 “三叔,进屋里喝茶吧。”沈从武笑着请沈三叔就去喝茶,急忙的拿出茶具和茶叶。 把茶具洗了一遍后,拿进了屋,放在桌面上,把茶叶倒了一点进去。便去橱柜里面找开水,发现热水壶并没有在里面。便又看了看地上,放着锅的地方,正好看到放在那的热水壶。脸色一红,原来刚才太慌忙,竟然没有看到地上放着的热水壶。拿起热水壶,倒了点热水进茶具里面后,又把茶具里的水,倒了出来洗了一遍茶杯。接着再倒了一遍热水进茶具,再盖上盖子,等待茶叶泡出来。 泡茶,一般倒第一遍的水,都只倒一点,在还没泡出来之前就倒出来。接着再倒满水,泡出茶叶。这是南方农村,最常用的泡茶方式。 等了好一会时间,倒出两杯茶水,没有倒满。一杯双手递给了沈三叔,“三叔喝茶”。一杯自己拿着放在面前,等会自己喝。 “三叔这次回来,时间紧迫不?”沈从武率先打开话题,询问刚回来不久的沈三叔。 “哎,这次回来,倒是有五天的时间,但是这五天我也没有多少时间,好好的休息下。这次是我们那要打工的地方缺人,我才有时间回来,但是却要招人。估计这几天,我都要到附近的几个村子里招人。”沈三叔无奈,虽然这次回来的时间够多,但事情却也不少。分担下去,那么空闲的时间,就真正没有多少了。 “原来这样啊。那三叔,这几天要帮忙不?”沈从武也知道三叔这个城里刚回来的人,肯定不闲,所以顺便问了问他忙不,看自己能不能帮上忙。 沈三叔笑了笑,摇头道,“帮忙倒是不用,事情虽然多,但也不累,我自己一个人能在这五天内弄好。”随即想起刚才沈从武讲张婶替他去做本命牌,不由疑惑,“对了,从武,刚才你是说张婶去替你做本命牌去了?” “是的,三叔。这也是上午在后山,沈大爷叫我有空的时候,做个本命牌挂上去,说是让我沾沾沈家村千年的气运。”沈从武脸上有点不好意思。对于能入族谱,这件事,确实让他非常的高兴。所以对三叔说的时候,反倒有点不好意思。 “这是好事啊,晚上我们一定要好好庆祝。还有,刚才在路上我碰见东华,叫我晚上去他家吃饭,他告诉我,今晚也叫你吃饭。那么晚上吃饭的时候,我们倒要好好的庆祝一番。晚上咱们都过去热闹热闹,好好的欢乐下。”沈三叔高兴的拍了一下手,就像当初自己挂本命牌到千年古树上一般那么高兴。 在沈家村,本命牌只有沈家村的男人,在成年那时候,才有资格挂上去。小孩子,女人和外来人,都没有资格挂本命牌上去。不然的话,则会被开出族谱,赶出沈家村。 “好,晚上咱们就去东华哥家好好的喝一顿。”沈从武也是兴致上来。 “从武,谁来了,看把你高兴的。”沈从武的话音刚落,外面就传来一声温和的女人声音。 “婶,是三叔回来了。”沈从武心中高兴,向着窗户外面吆喝了一声。 窗外的声音顿了一下,“英子,这次回来怎么这么早?我还以为要下午你才能到家呢。” 话音刚落,就只见张婶从门外走了进来。“嫂子,我回来啦。这次坐的车是特快列车,所以回来的时间也省了好些时间。”沈三叔立马站起来,对着张婶说道。 “这个我不懂,一辈子呆在农村,这些高科技的东西,都不清楚是什么玩意。回来就好,等会我去弄个午饭,中午就在这吃吧。”张婶大大咧咧,完全是农村妇女的形象。她们一辈子都在农村生活,对于动车,火车是什么东西,基本上都分不清。 沈三叔点头,“行,嫂子,弄点家常的东西就好。” 张婶把手中拿着的牌子放在桌上,目光扫到挂在墙壁上的袋子,随即拿起茶具,倒了一杯茶到沈三叔的茶杯里,假装生气,“英子,都和你说了那么多次,不用每次回来都带那么多东西。家里就我和你二哥三个人,也不缺什么。” “嫂子,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这些东西是我送给从武的,您就不要多管了。”沈三叔无奈,每一次带东西回来,嫂子都会说他几句。 “好了,好了。我也知道你的心意,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带点东西给小孩子也是正常。”张婶向着他摆了一下手,打断了他要继续往下说的话。随即拿起放在桌上的牌子,递给了在一旁的沈从武。 沈从武刚才见张婶进来,就看到她手中的牌子,眼中带着狂喜的神色。但是之后,听到张婶说他还是个孩子,额头不由上冒着几条黑线。随后看到了她拿着牌子递给自己,双手不由有点激动。“婶,这个就是本命牌?” “恩,只要你在上面写你自己的名字就行了。我不识字,就没帮你弄上去。”张婶带着笑意的看着沈从武,向着他解说怎么用。 沈从武高兴的接过牌子,内心激动的摸着上面。看到上面还是一片空白,恨不得立马刻上自己的名字,马上挂到那千年古树的上面。 “嫂子,晚上你也一起去东华家吃饭吧。要是二哥在家就好了,咱们一家人也很久没在一起吃了。”沈三叔叮嘱了张婶一句,叫她晚上也去东华家吃饭。 “行,晚上我一定去。”张婶也不拒绝,今天对她来说,是一个好日子。不只是家里的三弟回来,还有就是一直当做是自己孩子一般的从武,也将要进入族谱,成为真正的沈家村的人。好事成双,双喜临门。 张婶见自己说完话,也不再站着,急忙的去准备午饭。 “从武,没想到才这么久不见,你小子的名字就能进入族谱。看来沈大爷真的很看重你,才会舍得下那么大的本。”沈三叔装作一副羡慕的样子,其实他心中也是非常的开心。进入族谱在农村家族里面,那可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喜事。 “三叔你就少取笑我了。不过我也很开心,终于算是一个真正的沈家村的人了。”沈从武的脸上笑容,一点不作假。 “好了,你小子,我就不打趣你了。对了,现在的你能喝酒不?”沈三叔也笑了出来,不再打击他。随即悄悄的问了一下他,那动作就像是怕别人知道一番。 沈从武也把头靠了过去,配合他,“三叔,伤好后,我就可以喝酒了。你不用担心的,陪你喝多少都行。” 沈三叔听到这话,眼睛一亮,连说三个好字。“好,好,好。今天晚上咱们就多喝点,至少也要把你东华哥灌倒。” “行,没问题。”这两个叔侄一脸的不怀好意,简直就是狼狈为奸,现在就开始谋划晚上喝酒的事情,想要把主家灌醉。要是东华知道他们两个现在就开始谋划他,肯定会开口大骂三声,不要脸啊。 第六章 这是武术? 沈从武和沈三叔,张婶三人吃完午饭后,就在家里扯扯家常。毕竟沈三叔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自家人那么久没见,问问在城里的情况。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就到了傍晚的时间。三人不知不觉,聊了一下午。张婶在听到三叔在城里混的还行,吃住再加上花费,还有点钱存,心里也替他高兴。毕竟去年的时候,他家的孩子也考上了大学,学费的支出也很大。 沈三叔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觉得时间也不早了,赶紧招呼两人去东华家吃饭。沈从武看到三叔掏出手机,脑袋突然极快闪过一点熟悉的片段,但又很快的没有任何的提示。心中虽然疑惑,但也没和眼前的两个长辈说刚才脑中显现的片段。 虽然疑惑,但也没更多的探究,跟着三叔和张婶一起去东华家。一路上听着三叔和张婶唠唠家常,谈谈日后的打算。 “叔,婶,你们来了,里面坐会吧,晚饭还得等好一会儿。” 三人来到一个住处的时候,刚好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手中拿着一把菜刀年轻人,看到三人来了后,脸上露出惊喜的脸色。急忙请三人到里面坐会,东华自己则来到厨房,把菜刀放回去。 “我去打个下手,不然晚饭还得更迟呢。”张婶也没进屋坐,直接往厨房炉灶那边走去。 东华急忙来到吃饭的屋子,拿出茶具,开始泡茶。期间三叔,随便的问问他家里的情况,得知一切都好后,也就没什么牵挂。在外的人,就是希望家里一切安好。 “三叔,我爸去买酒了,等会就回来。咱们都半年没见了,等会我们一定要好好喝一场。”东华坐在他们的对面,先给三叔倒了一杯茶,接着再递给了沈从武一杯。 “就你小子的酒量,也想和你三叔吹。还记得去年不,谁是第一个倒在桌底下去的。”沈三叔大笑,拍着手掌,挖出他以前的糗事。 三叔挖出他一年前喝醉酒的事,让他极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但又不好找理由,那时候确实是喝醉了,不过却是多人灌酒的缘故。只是男人喝醉了就喝醉了,不会过多的狡辩。 只见一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在三人在喝茶的时候,提着几瓶酒回来。见到坐在桌子旁喝茶的几人,开始显老的面孔也带着喜色。 “三弟,东华都没告诉我今天你回来了,只说今晚有几个客人要来吃饭。我还猜测到底会是谁来呢,原来是你回来了,怎么这次有空回来。”中年男子放下手中酒瓶,走到他们的面前,拿起茶具每个人都倒了杯茶。“从武也过来了,来,喝茶。” “沈大叔。”沈从武打了声招呼。原来这个男子就是东华的父亲,沈英沈三叔的大哥,沈瑞沈大叔。 三叔想起了口袋里还有包烟,掏了出来,递给了沈大叔。沈大叔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吸烟了。“这些年身体不好,戒了。” 三叔点头,收起了手中的烟,自己也没拿出来吸,感叹一声,“戒了好,虽然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烟瘾上来后就是挡不住。吸了几十年的烟,身体机能都被破坏了。我也是前两个月感冒了一阵,得到医生建议,这才开始戒烟。我身上带着的这包烟,还是回来的时候,还是包工头给我的。” 桌上喝茶的四人,也只有两个东华和从武两人没有吸过烟,不懂烟的好坏。 四人在闲聊的时候,张婶和林嫂,大婶三人就准备好了晚饭。张婶出来叫他们几个还在喝茶闲聊的几人,让他们到另外一个屋子吃饭。 沈大叔见有人出来叫吃饭,也就招呼坐在这里喝茶的几人,来到饭桌,自己顺手带着刚才买回来的几瓶酒放在餐桌上。七人纷纷来到饭桌坐好,桌上都摆满了菜,看起来菜式很丰富。 “来,大家都一起先喝一杯。一家人,好不容易聚一起吃饭,实在是难得。”给众人倒好了酒以后,沈大叔率先拿起自己的酒杯,招呼大伙先来碰一杯。 见到这里资历最大的人站了起来,其他人也赶紧站起,手中也都端起了各自的酒杯,碰在一起。碰完后,女的纷纷喝了一口,男的都一口气喝完。 “能喝酒吗?都是自家人,不用勉强的。”张婶拉了拉沈从武的衣袖,皱着眉头问他。 沈从武摇了摇头,安慰她,“婶,没事的。我现在的身体好着呢,能喝的下。” 大伙都喝了一杯后,接下来喝酒的时间,都属于这里的男人的。三个女的,则在一边扯着家常,聊聊其他的事。 “叔,这次你回来是办什么事呢?”东华喝了一杯酒后,疑惑的望着他。 沈三叔也喝了一杯,叹了一口气,“还不是我那工地在城里招不到人,这次施工队有个大工程,需要的人不少。在那严重缺人,我就想回到这里来招点人。刚好也可以把我们村里和附近几个村的人,带出去。” 听到这话,沈从武的眼睛立马就亮了起来,脑海中全是上午的时候,沈大爷对他讲的话。他不能在农村里面一直颓废下去,逃避下去。他是一条盘着的龙,就算是失忆,也不能阻挡他未来前进的步伐。他要出去闯荡,不是窝在小小的农村躲避,也要弄清自己失忆的原因。 “三叔,我能去不?”从武最终还是下定决心,不再逃避,准备出外面闯荡。一是为了闯出名堂,二是为了让自己恢复记忆,好明白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可以。不过你没有身份证,就是有点麻烦,不过如果你想去的话,我事先和包工头说下应该没问题。”三叔沉吟了一声,对着他说道。 得到了肯定回答,沈从武的脸上也浮现了笑意。张婶的眼神微微有点暗淡,不过却也没阻止。虽然她一个农村妇女,没多大的文化,却也懂得不能耽误年轻人的前程。 “东华你呢,要不要去?”三叔随即有望向正在拿起碗扒饭的东华,问道。 东华摇头,“三叔,我就不去。我在家就挺满足的,有吃有喝,小日子能过得不错我就很满意了,不再奢求什么当个百万富翁什么的。” 沈三叔见他拒绝,也不强求。这次他回来,也就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才会到其他村去招人,不然单单沈家村就可以提供十几个年轻劳动力。 四个男人,不住的敬酒,一杯一杯的灌了下去。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渐渐的,几个酒瓶都已经完全的空了,四人都有点微醉,饭局也到了尾声。三个女的,早已经离桌在另一个屋子谈话聊天。 “叔,我到外面走走,等会我就直接回家了,你和我婶说说。”沈从武感到胃里面有点难受,有点想吐,便和还在吃饭喝酒的几人说道。 和几人道了声别后,他走出了东华的房屋,独自一人在山路里漫步。带着醉意,吹着微冷的山风,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山村的夜里,非常的安静。要是今天的天气晴朗的话,现在肯定是繁星遍布。 突然,正在山路上漫步他,眼睛瞥到了一个鬼祟的身影。只见那道身影偷偷摸摸,背后还背着一个包裹。沈从武眉头大皱,不知道这个鬼鬼祟祟的人,到底是干嘛的。在没有搞清楚这个人的目的,他也有惊动那人,偷偷地跟在这个人的身后。 那道鬼祟的身影,悄悄的摸到了一处在农村里面算是非常好的住所外,偷偷从口袋中拿出一样细长的东西。沈从武跟在他的身后,也来到了这个地方,一眼就认出了这里是沈家村村长的家。立马就醒悟了过来,原来眼前的这个人鬼祟的人是个小偷。这时,他就再也忍不住,直接冲了上去。 这时,手中拿着细长的东西,正在窍门的鬼祟身影,发现了身后向自己冲来的人,马上抄起了放在一旁的木棍,想要把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打倒。 见到那道鬼祟的身影拿起木棍向自己打来,沈从武的脑中突然闪过无数的片段,只是那些闪过的速度有点快,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消息。但是眼睛再看打向自己的木棍的时候,那速度像是变慢了一般。随即,沈从武闪到一边,伸出一只手,极为熟练的抓住了那拿着木棍的手臂,用力一扭。那手臂吃痛,松开了手掌,木棍掉在了地上。这一切,对于沈从武来说,完全就像是身体本能一般,极为的熟练,没有丝毫生疏。 鬼祟的身影虽然手臂吃痛,但是他也不敢喊出来,以免吸引已经睡觉的村民。随即咬着牙,提起自己的脚,准备踢他的下盘。但是他的动作却是没有沈从武快,只见他刚提起脚的时候,整个人突然就天旋地转一般,狠狠的被摔在了地上。 这时,鬼祟的身影,这才发现自己碰到了一个会武术,身手不错的硬点子。当即狠下心来,抓起自己背着的包裹,扔向准备制服自己的沈从武,扔完便撒开脚丫跑。沈从武为了躲避,一个闪身,当站稳后一看,刚才眼前躺着的人,早已跑出不短的距离。 沈从武当即想都不用想,立马追了上去,不逮到这个小偷的话,对村里的财物安全没有保证。虽然不清楚之前,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做出这些本能一般的反应。但也不迟疑的追了出去,此时在山村的夜晚,两道身影,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 第七章 危险人物(上) 这时是在夜晚,就算沈从武一直跟着,也很快的追丢了。那人趁着山路难走,再加上天色已晚,迅速的摆脱了后面跟着的“程咬金”一般的人物。 沈从武暗叹一声可惜,没有抓到此人,还好刚才的自己也留了一个心,记住了这个人的面孔,只要日后遇见他,定然能认出。随即默默的盯着自己的双手,不知道刚才的自己,怎么会做这些动作,这么轻易的就能打倒一个人。这完全就像是身体的本能一般,不用思考就能轻易的做出来。 刚才的那对付人的手段,完全就像是身体的本能一般,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就能轻易的做出。能做出这样极快的身体反应,肯定是要做出长期训练。想到这,沈从武皱起了眉头,不由开始思考自己未失忆前的身份。 最后脑中还是没有回想起以前的任何的片段,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有时候自己又是很不希望,回忆起以前的片段,不想影响现在的生活。有时候又想要回忆起以前的事情,好探知以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算了,还是回去休息吧。经过刚才那么一会,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心中暗叹一声,望了一下刚才追丢的那人逃走的方向,不由暗道可惜。要不是那人机警,把自己背的包裹扔向他,争取了一点逃离时间,再加上夜色的掩护,才能那么快逃走,不然还真说不准会被他抓住。 沈从武离开了这个地方,往村长家的屋子那走去,想要去捡刚才那个鬼祟身影丢下的包裹。 见到他走后,缓缓的从一棵大树的背后挪出了一道身影,原来刚才那人并没有逃走,只是趁着夜晚的时刻,藏匿了起来。才会让沈从武以为追丢了人,而没有继续追下去。 “真是个可怕的家伙,居然臂力那么大。而且看他对付我的身手,完全就是会武功一样。那么轻松就能制服我。想我刘黄也是这一带的狠人,竟然在这个小子手上失手了。真是可恨,此仇不报非小人,不要再让我遇见你,不然下次定叫人收拾你。”那鬼祟的身影从大树后出来,甩了一下之前被他抓住的胳膊,双眼露出阴狠之色。 带着狠狠的目光,望着沈从武离去的方向。心中记下了这个仇,竟然被他断了的财路。刚才为了逃走,把自己用来吃饭的家伙,都丢了出去。冷哼一声,不再停留在这里,悄无声息的偷偷离开。 再说那沈从武,并不知道原来自己刚才追的人,竟然只是躲在一棵大树之后,并没有真正逃离,而且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人盯上。此时的他已来到了村长住处,凭着刚才的记忆,找到了刚才那鬼祟的身影丢出的包裹。略一迟疑,便抓在了手中,背在了自己身后,只要日后自己寻到了此人,那么这个包裹就可以作为一个证据。而且现在这里也不适合打开包裹,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背起这包裹后,果断离开这个地方。 悄悄的回到了自己睡觉的房间,打开电灯开关,把这个包裹放在了桌上,撕开拉链。 “嘶。”沈从武轻吸了一口气,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原来这个包裹里面的东西,全部都是盗窃用的工具,形形色色,大的小的,稀奇古怪的都有,靠着这些工具,还真没有打不开的锁,撬不开的地。他此时的心中完全的坚定了那鬼祟的身影,完全就是一个惯偷,不知道盗了多少人家。心中的可惜之色更浓,没有把这个惯偷抓住,日后这里的居民还不知道要被偷多少。 “这些东西暂时不能给人发现,不然让人误会了可不好。藏在柜子里不好,容易被张婶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沈从武一手摸着下巴,正在思考到底把这些工具藏哪好。 随即目光盯着床板,突然灵机一动,把那床板搬了起来。之后找来一个废弃木箱子,用来在床底下设置了一个暗箱,之后再把那些包裹里面的工具,全部放了进去。放好后,则把床板盖了回去。 拍了拍手中的灰尘,目光看着床板,脸上露出了笑意,看来对自己的创意还是极为的满意。铺好床单,整个人舒爽的躺了下去,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夜晚静静的过去。 时间一连过去了四天,在这四天里,沈从武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了本命牌上,然后挂在了千年古树上面。从那刻开始,他就算是一个真正的沈家村的人。为了庆祝他,张婶还特意买了一大捆的爆竹,再摆出神坛敬神。 在这四天里,沈三叔只在沈家村招到了两个人,一个是沈翔铭,另一个从武了。沈翔铭辈分比三叔小了两辈,见到他都得叫声爷。他是村里三个单身中的一个,这次跟着三叔去城里打工,也可以看出他不愿一辈子呆在农村,没有前途。见到自家的小辈,想要去城里混个名声,三叔当然高兴,因此也就同意了。随后在这四天里,三叔跑遍了周围几个村,终于凑满了足够的人数,这次回村招人的任务,也算是圆满完成。 在三叔要离开村里,带着他们回城市的时候。沈二叔,也是张婶的丈夫,也从县城里面回来。得知自家的三弟,就要回大城市之后,二话不说去买了一大堆的菜,准备了离别宴。此时,吃饱喝足。他们已经准备离开村里,去县城坐火车。 “三弟,我家从武就交给你了。”沈二叔对着沈三叔叮嘱道,毕竟眼前的这个高硕青年,在自己家住了三年,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去了大城市之后,要好好听三叔的话,不要学坏了。”随即又叮嘱着和他一起的沈从武。 “对了三弟,从武这孩子你也知道,他的身份?”突然沈二叔像是想到什么一般,拉着三叔到一旁,悄悄的问道。 三叔像是知道他要讲什么一般,脸上带着笑意,安慰他,“二哥,你就放心吧。之前我已经和工头说过了,他说没事,只要干活勤的我们那都要。” “那好,我就放心了。就怕从武跟你们过去,没有身份而被刁难。好了好了,记得到了大城市里照顾好这两个娃。”二叔的脸上也是笑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肩。 沈三叔点头,表示自己会照顾自家村里的娃,叫他们不要担心。 “我们村里就只有他们两个和你去城里,到时候可要多关心下他们。”村民们,都向着他们道别。 “都回去吧,不用送了。”坐在乡村改装龙马车上的他们,向着村里的人挥了挥手。说是改装,其实是在上面加了个篷。 沈从武望着这个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地方,心中非常的不舍。自己将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也是自己脑中唯一记住的地方,今天就将要离去。此次一别,就不知道要何时才能回来。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的抹去眼角的泪水,不让人发现。从今以后,这里就将是他的家乡,离去的他就是游子。 “三爷,你招的其他村的人呢?”沈翔铭见气氛有点,率先打破沉闷。 被他这么一问,三叔回过头,“他们都在县城里面的火车站等我们,等我过去的时候,就把火车票给他们,一起去大城市赚钱。咱们农村的人,生活都不容易啊,以后会有什么成就,就看你们自己日后的拼搏。我已经把你们带出了第一步,自己能走到哪一步,就不是我能帮你的了。” 沈翔铭耸耸肩,没有继续说话。 这辆龙马车,是附近几个乡村到县城唯一交通方式。速度不快,在这个并不平坦的乡村道路上,里面的座位也颠簸的比较厉害。打消了在车上休息,就和身旁的三叔聊了聊城里的情况。 “三爷,这四个轮子的东西,怎么那么像一辆汽车啊。”突然沈翔铭指着路旁的一个铁旮旯,那四个轮子的东西黑不溜秋,体型比龙马车小了一倍,完全不像是他见过的汽车那么大。而且他从小到大也没去过县城几次,见过的车,也没那么高档,不知道也没什么稀奇。 “那是一辆跑车,在大城市里可贵了,可不是我们这种从山沟沟里面出来的人能见到的。至于这里怎么会有这破烂的跑车,我也不知道。这几年我回来,都能在这路旁见到这个东西。”三叔感叹一声,想到自己在大城市里面见到的跑车,那可是一个比一个贵。都是几百,上千万的价格。随便一个零头,都不是他们这种小人物能出的起的价格。 有一次见老板开着一辆非常高档的小车,来到工地,他才懂得这种车叫跑车。不过也只能心中羡慕,却也不眼馋,知道自己有几分能力,根本没有赚的大钱的希望,不可能开上跑车,住上洋房。 听到两人的谈话,沈从武的目光也投到了路旁放着的这四个轮子的东西,脑中不由开始发胀,隐隐有着几分熟悉的感觉。但是随着龙马车的远行,他的目光渐渐的与这路旁一直放着的铁旮旯分开。强压下这股感觉,闭上了眼睛,等待去县城里。 第八章 危险人物(下) 沈从武闭上眼睛,龙马车颠簸的行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来到铺着水泥的大路上。 这时车里坐着的八个人,终于可以歇一会气了。这八人中有着五人,都是后面几个村里,想去县城办事,才坐上这乡村里唯一的一辆交通车。在平稳道路上行驶,坐着的感觉都不一样。这辆“宝马”级别的龙马车,行驶在这么平坦的水泥路上,颠簸的就没那么厉害了。想休息的纷纷都开始闭目休息,毕竟现在离县城还是有着不远的距离。 一路上爱讲话的沈翔铭也闭上了自己的嘴巴,估计是嘴巴讲干了,想要休息会,就闭上了自己的眼睛,靠在车的一旁,只一会儿,就传出细微的呼噜声。看来刚才他一直讲着话,也是有点累。只是一会,整辆车上的人,都基本上在休息。 龙马车在水泥路上,不快不慢的行驶,一个小时过后,渐渐的可以看到模糊的小城轮廓。 行车三个多小时,终于来到了目的地,小小的县城,定远县。 这定远县,也算不得什么古城。现在没有多少古代留下的建筑,之前本来有些古建筑,都在这两年里被推倒重建了。 车上的几人,也醒转了过来,望了望这个才来过没几次或者没来过的县城。有惊讶,有羡慕,有向往,也有点沮丧。 “三爷,我们等会就去火车站吗?火车站是在哪个方向的。”沈翔铭脸上带着期待之色,兴奋的叫起了正在休息的三叔,连一旁闭眼很久的沈从武也被他吵醒。 睁开了双眼,望了望这个第一次来到的县城,现在的他们还没进县城大门,并没有真正的进入县城,只是在四周都是扩建的痕迹。 “进了定远县城大门,靠右边那就是火车站。等会一看就知道了,那上面有着火车站三个大字。”三叔脸上笑了出来,回答了他的问题。 “三叔,我们是什么时候的火车呢?”沈从武收回了眼神,看向一脸坦然的三叔。 三叔一手放在了脑后,靠在了车架上,“下午的火车,坐六个小时,今天晚上就能到达目的地。这是你的火车票,不要丢了。”随即把手抽了回来,从自己的口袋拿出两张票,递给了两人一人一张。 沈从武和沈翔铭两人都接过自己的票,放在衣袋里面,认真的放好,以防丢掉,毕竟这张票可是关乎自己的前程,他们不敢拿这开玩笑。 “师傅,这边下车。”刚看到定远县大门,突然三叔叫住了司机。 车靠在一旁停了下来,三叔带着两人下了车,刚下车就能见到巨大三个字,火车站,随即带着两人往火车站那走去。 在外面的时候,还看不出火车站的人流,但是真正走到了里面的候车厅,才知道里面的人数是非常的多。 “在火车站要注意自己身上的财物,看好自己的东西,特别是身上的车票和钱。”三叔压低声音,对着两人说道。 两人点头,“三叔,我们知道了。不知道等会我们去哪?” “恩...我们先去找其余的人,把火车票给他们。为了这次招人,这些火车票,都是工地报销的。”三叔想了一会儿,便对着两人说道。 两人点头,跟着三叔走。对于定远县,两人来的次数都不多,更不用说在火车站,都是第一次来,不知道这里有什么规矩没。 跟着三叔上了候车厅二楼,三叔望了一下公告牌,接着望了走,直直的来到第四候车厅。两人随着三叔来到第四候车厅里面,看到如此多等着的人群,内心不由抽了一下。 “三爷,这里的人可真多啊。”沈翔铭吧唧了一下嘴唇,不知道说啥好。 见到身边的这个小子如此惊叹,沈三叔不由忍俊不禁,“那是当然,你以为火车站还像我们小山沟那种地方吗?来到这坐火车的人当然多。” “行了,你们两个看好行李,我看到他们了,我过去把火车票给他们,你们就在这等会吧。”三叔把行李都交给了两人,并在走之前叮嘱两人看好。就怕他们第一次,对于财物安全不警惕。 两人拖着行李,来到一旁,放在一个角落。这样就可以更好的照看行李,也能看着三叔离去的方向。 沈从武抬起头,见到三叔来到一堆青年男子面前,心中细数一下,有着八人。突然,他的目光,直直的望着其中一个人,眼神露出一丝的不解,在他的心中有着深深的熟悉的感觉。 “这人是谁?怎么感到那么熟悉。”眉头大皱,眼神微凝,脑海中转过无数面孔,暂时没有想起来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自己会那么的熟悉。 “从武,在看啥呢?”沈翔铭见他目光一直在看一个地方,不由感到不对劲,询问了一下。 沈从武收回了目光,摇了下头,“没什么。” 沈三叔在那边交代完事情之后,一人发了一张火车票。八人虽然是他招募的人,但毕竟不是同一个村子的人,他也没有照顾他们的义务。再说那些人都是成年人,对于事情的处理能力,肯定不会像孩子一样,就算是第一次去大城市,也不会有什么害怕迷路拐卖这些的事情。 会合地点告诉了他们,该给的东西都给他们之后,沈三叔向着刚才和两人说的地方走去。 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沈从武突然抬起头,望着刚才八人站立的地方。看着这个熟悉的面孔,脑海中的记忆,瞬间想起。“原来是他,倒是没想到他竟然会出现在这里,看来他是要和我们是一路了。”眼中的寒光,也是闪了起来。 而那八人中的那人,也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一般,目光随着三叔离去的方向望了过去。 两人的目光直直的碰撞在一起。 “是他?”那人眼神一变,双眼露出仇恨之色,但又隐隐有些畏惧。 他可是知道,那边站着的人,那晚可是让他受了不小的苦头。不只轻松的制服了他,而且还追的他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要不是借助夜晚的黑色,趁着逃亡的过程,藏匿了起来,才让他逃过了一劫。 沈从武见那人的目光与自己对视,眼神一挑,带着玩味之色。 原来那人就是四天前的晚上,想要盗窃沈家村村长家,后来被沈从武制服,逃跑的刘黄。 “原来是那个人,竟然把我吃饭的家伙都搞没了,我一定不让他好过。”刘黄双眼透出一丝的戾气,任谁丢了饭碗,也会这样暴怒。但是他知道现在的他,在沈从武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所以也就只能按捺下心中的仇,等待机会。 还好这里是公共场所,就算是那人知道了自己是那晚的小偷,那也不怕,那人没有证据也只能干瞪眼。心中微微的松了一口气,把自己的目光移开,不想让自己的心中留下阴影。 “黄子,怎么了?”突然那刘黄身边的一个壮硕青年,全身爆炸性的肌肉,让人惊叹。此人感受到刘黄的异样后,疑惑的望向他。 刘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下,还是没把心中的事情说出来,脸上带着勉强的笑容,“强子哥,我没事。就是对这里那么多人,感到不怎么适应。” 刘黄也不敢和强子说实话,他可是知道强子的品性,最看不起那种下三流的东西。如果说出真话,那么等待自己的肯定不可想象。 见到那晚的小偷,和身边的一个壮硕青年说话,在沈从武的心中隐隐感到一丝威胁。“那是一个危险人物。”心中笃定,眼神微凝。 这时候见三叔回来,沈从武收起了凝重的目光,拉着三叔到一旁压低声音说道,“三叔,这次你找的那八人之中,很多都不是寻常人。不怕他们不干活,就怕他们闹事。这些人去工地后,都得格外的注意。” “怎么,难道你有什么发现不成?”三叔疑惑沈从武为什么会说这些话,非常的不解。 “这八人中,那瘦弱的身影是个小偷。至于那高硕的身影,我心中隐隐有股威胁,看来也不是一般人。”沈从武眼神微微变得不一般,充满了一股战意。 以他的目光,可以非常准确的判断出,那个叫“强子”的人,是个练家子,身手肯定不错,不然在他的心中也不会有股威胁。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些本能的反应,但是他也相信自己的判断。 “恩,你说的话我会注意一下。真的不行的话,我们工地就不要他们。”三叔点头,做出了一个决定。 沈从武也知道,这是三叔为了面子。这些人都是他招的,不可能在还没干活的时候,就以这些理由就拒绝这些人。不然日后三叔还怎么在沈家村混,沈家村周围的几个村子也会看不起沈家村。这是关乎面子的问题,不是轻易的就能说不要就不要。 微微的叹了一口气,看着行李,等待着开往目的地城市的列车。这可是关乎自己未来的前程,也是自己踏出寻找回自己记忆的第一步。未来的事情,至于会怎么发生,也不是他现在就能知道和预测的。 第九章 酒乱灯迷 列车终于缓缓的开动,从定远县驶出前往未知的地点。 前路未知,或许这就是现在沈从武的写照。 失去记忆的他,在农村生活三年,早已不熟悉城市的生活规律。或许这一行,可以让他找会记忆,也或许这一行会让他陷入黑暗的深渊。 轻轻叹了一口气,静静的闭上了双眼。 而在另一节车厢中,那刘黄此时的心中,并不平静。 在候车厅遇见了让自己丢掉吃饭家伙的人,最让他心中害怕的是这一人也是和自己同路。在他的心中,虽然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但是头脑明智的他,明白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就是从之前在山村里,如此轻易的就被制服,就能清楚的判断出谁的实力怎么样。 此时他的心中,是百般陈味混搭。随即眼神渐渐转冷,那是充满了一种冷厉的神色,在他的心中,已经开始把沈从武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敌人要么就是化敌为友,要么就是死磕到底。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刘家村一带的狠人,被这样轻松的修理了一次,还把自己的吃饭家伙丢下而逃。这对于他的面子,是非常的过不去。 可以说,他要找沈从武报仇,总的说来还是因为面子问题。所以当身边的壮硕青年强子问他什么事情之后,他才会随便寻了一个借口支开。 望着身旁的八人,其中六个人都不熟悉,他们都是附近村子的人,要不是这次有着去大城市的机会,那么他们就可能一辈子都呆在农村。一辈子都守着这一块土地生活,每天过着温饱的生活,没有多余的追求。 这一次去大城市,与其说是工作,不如说是他们闯荡的开始。能混成什么样子,就看他们自己的能力和勤奋的程度。 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他们要想出人头地,必须有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品质和优点。 刘黄带着敬畏的目光望着强子,这里的人,他谁也不怕,唯独就是惧怕这个壮硕青年。一个村子的同龄人,都是以壮硕青年为领头。 就是刘黄这样一个惯偷,都不敢轻易的把爪子伸到自己的村里,就是因为有着这人的存在。 他对于壮硕青年,那是打心底里的惧怕。 “或许以强子哥的能力,这次在大城市里应该会出人头地吧。” 在这堆人当中,刘黄最看中的莫过于叫强子的壮硕青年。也许身手好的人,在现在的社会不实用,但不代表没用。只要有机会,一样可以赚大钱。 脑中不再多想,闭上了自己的双眼休息。他要走的这一段路,还很漫长。也许他会淹没在人群中,也许会迅速的脱颖而出。 这一切,也许需要命,也许靠的是自己的能力。 列车,急速的向着前方开去。 这一辆列车的终点,最后一站,就是他们起点。 每到一个站点,下车的人多,上车的人也多。匆匆而过的人流,每一个都像是人生的过客。 刘黄轻轻的拨开了那只伸向自己口袋的手,摇了摇头,轻声说了一句。 “动作太大,就凭你的水准,还得回去练他几年。” 那人看到自己的手被拨开后,脸色立即一变,但是见这人没有伸张出去,脸色舒缓了不少。轻轻的向着他一拜,悄悄的离开了这节车厢。 这刚才发生的事,没有惊动别人。那是一个小偷,偷一个惯偷。他只是以前辈的身份教育他,并没有伸张出去。在他的心里,小偷也是一个职业,没有谁对谁错。 这一切对于刘黄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列车驶过了一站又一站,终于在快到最后一站的时候,开始放缓了速度。 “就快要到站了,等会你们俩跟紧我。下车后,我们先和其他人在出站口会和,到时一起坐车去工地。” 三叔开始收拾放在头顶的包裹,还不忘叮嘱了沈从武,沈翔铭两人一句。 两人耸了耸肩,不忘打趣三叔,“三叔,你就别担心了。我们俩又不是小孩子,都这么大的人了,知道怎么做。再说了我们都长着一张嘴,迷路了还可以问路。” “你们这俩小子,好了。既然你们两都知道怎么做,那我也不罗嗦了,拿好自己的东西,等会跟紧我就是了。” 三叔苦笑了一声,抓起手中的行李,背在身后。作为沈家村的长辈,出外照顾自己村里的小辈,那是他应该做的事情。这也是他,为什么只是和两人坐在一起,而不是和其他八人坐在一起。 虽然那八人是他招进来的人,但不是同一个村的人,也就没有照顾好他们的义务。再说那群人也不是小孩子了,懂得该怎么做。 列车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慢性之后,终于在最后一站停了下来。此时已经是到了夜晚的时候,乌黑的夜晚,灯光闪耀。 从这一刻,他们将要踏入这个城市,龙江市,开始他们新的一段生活。那是他们的开始,他们的起点。所有的征程,将在这里出发。 两人跟在三叔后面,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确实吓了一跳。还好两人一直紧跟在三叔后面,不然的话还真有可能丢了。出了出站口,跟三叔来到灯光较亮的一边站好,等待其余的八人。 出站口人流量非常的大,美女也多。前小半辈子在农村呆着的沈翔铭,此时正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些脸上打扮的无比美艳的女子。除了没有留下口水,整个人都呆呆的站在那,脑中一片混沌。 “城里的姑娘,就是不一样。长得不但跟天仙一般的美貌,穿着也比我讲究多了,花花绿绿的看的人头晕。只是她们很多人身上,不是短裤,就是穿的很少,难道她们不怕冻着吗?咦,她们的腿怎么黑黑的,这么长的腿毛也敢露出来,真是不害羞。” 沈翔铭十足一个土包子,没有见过世面。城里的姑娘,他真是第一次见过。以前去县城的时候,看到的女孩子,都穿的比较清纯。所以在这大城市,见到其他的女子穿的妖艳裸露,都是不怎么理解。 听到了沈翔铭的话后,三叔满脸黑线。不过也是可以理解,一个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孩子,见识确实不怎么样,当初的自己第一次来到城市,不也是和他一样吗。不过自己是不满他的表现,“她们穿的是黑丝,不是腿毛。不懂就不要在这嚷嚷,真是丢人。” “三爷,黑丝是啥东西呢?” 沈翔铭不明白的挠了挠头,声音压低,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生怕等会三叔又说他见识短。 “黑丝就是黑色丝袜,说白点就是女孩子穿的黑色袜子。”三叔翻了一下白眼,给出了自己的理解。 至于沈从武,则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手插着裤袋,一手提着东西,在一旁静静的等待着。只是心中到底在想些什么,就不是身旁的人能知道的了。 “你在担心他?”三叔见到沈从武在发呆,没有继续和沈翔铭在无聊的话题中纠缠。 三叔不愧是老姜,一语道破他心中的想法。知道他在担心八人中,那个在他的心中能感受到威胁的人。 “有一点。”沈从武笑的很勉强,话也不想多说。 三叔拍了怕他的肩膀,想要舒缓他心中的担心,“不用太过担心,该来的始终会来,不该来的想多了也不会来。” 沈从武释然,笑了一下,目光正好瞥到了出来的八人。 在他看到的同时,三叔的目光也是看到了这八人。急忙举起空着的有手,挥了挥,“这边。” 三叔一挥手,声音之大让周围城里的人眉头皱了起来。不过没有多说什么,毕竟在火车站的人,三教九流无其不有,他们也早已习惯。 这么大的声音,八人也是听到了,望了过来,正好看到三叔挥起的手,拿好自己的东西,快速的走了过来。 “三叔。”八人过来的时候,纷纷问候了一声。毕竟他是带自己出来的人,对自己有恩。不然现在的自己还是在山沟沟里面,一辈子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坐车去吧,早点到工地的话,比较好安排住处。”三叔也是脸上露出了笑容。 沈从武没去看那个惯偷,他怕自己忍不住又把他揍一遍。刘黄这人好像也是挺识相的,一开始就远远的避开他,没有那么靠近。 两人的情形,众人都没有注意到。刚到这个大城市,众人都是非常的好奇,左看右看。 十一个人,赶紧来到公交车站,刚好这时有一辆车是有到工地那的。三叔赶忙的招呼十人上车,随后自己坐了也上去。 一路上,望着窗外,看到来来往往的人群。夜晚的时候,路道上,都是满满的一堆人。 这些人都是年轻人居多,出来夜生活,灯红酒绿。男男女女,搂搂抱抱在一起,不像农村那般避嫌。 这样一幕幕的情形,纷纷刺激着在车上坐着的十个人,在他们的心中已经隐隐之中有着一个目标。 第十章 一身蛮力,四方路 十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也算是一个比较大的亮点。特别是这些人都穿着较为朴素的衣服,更是在这个城市里吸引着大多数的人目光。 那一副明显是从山沟沟里出来的打扮,也算是吓到了车上的一群人。如果才一两个人还好,但是一群人坐在上面,那就会让人害怕。以为这里被人挟持了一般,因此在这一趟路途中,都让不少人心惊肉跳,生怕自己上错了车。 车上的众人大气不敢出,就这样一路整车安静的来到他们目的地,华兴集团建设基地。 十一个人下车之后,车里才恢复以往那般。这些人在隐隐之中,给车上的其余人提供了极大的压力。 十人跟在三叔的身后,没有交谈,毕竟这些人都不是很熟。况且虽然他们是一起出来,但是并不是一个地方的人,也必要套交情。 “等会到工地后,会有人给你们安排住的地方和明天的工作。还有这里不比家里,一切都得注意,对工作上心点。”三叔见快到工地后,便对着十人说道。 三叔做人比较实在,就算不是自己村子的人,但自己既然带他们出来了,那就有必要注意的地方提醒他们。 “三叔,我们知道了。”壮硕青年强子,率先笑着说道。 他的话一出,众人纷纷附和。沈从武的眼睛微微一凝,没有表示什么,也是点了点头。 三叔见众人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后,也感到极为的欣慰。虽然自己不是他们的长辈,但至少带着他们出来闯荡,那么自己就是对他们有恩。农村的人,对于恩情都极为看重,那是一个人活着的意义根本。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沈英?” 在来到工地之后,一道沉稳的声音在前面黑暗之处传来。本来灯光就昏暗,那里又是背光处,不认真看的话,基本不知道那里站着一个人。 “牛头,是我。”三叔脸上带着笑容,对着那黑暗之处和了一声。 那黑暗之处的人,得到了三叔的肯定之后,从黑暗之处走了出来。那是一个微胖的中年人,看着他走路的姿势,隐隐可以猜出他这人的沉稳性格。他的身材并不算非常高大,略微发福的身子,在场中算是别具一格。 “这些都是你带回来的人?”牛头眉头一挑,当他的目光看到强子后,眼中的喜色没有收敛。 三叔点头,没有答话,像是极为清楚他的性格一般。 “不错,这次辛苦你了。” 果不其然,这个微胖的牛头,正在喃喃自语,轻啐一声。“有这么一些人,以后老子可不怕高金那帮人了。” “你们这些人,我很满意。不过你们都能干重活吗?身体能吃的消吗?” 牛头收回自己的目光,装出一副极为淡定的表情,望着十人。 “牛头,您老就放心,我们农村里出来的人,都不是娘们。不要说重活累活,我们从小干到大的,岂会吃不消。”刘黄率先抢话,想要在牛头的面前博得一个好印象。 不过可惜的是,牛头对于他这种偏瘦的身体,并不感冒。但为了不打击他的积极性,也是象征性的笑着点了一下头。 刘黄见牛头对着他笑了一下,心中暗道有戏,但是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到下文,便只能在一旁等着,不敢得罪。 “我先叫安排你们的人过来,以后你们就跟着他们一起干活。” 话音刚落,牛头便赶紧招呼管理他们的人去,三叔见左右没事,也就留下来看自己带来的人,会分配在哪里工作。 随后,牛头便带着三个人走了过来。 “你们三人,跟他。等会他会安排你们住的地方。”牛头指了指站在刘黄身边的三人,然后又指着自己带过来的三人中偏瘦的那人。 三人走了出来,跟着那人离开。 “你们四人,跟他。”牛头指着刘黄,沈翔铭还有另外两个其他村的人,让他跟着一个较矮的那个人。 沈翔铭见三叔点头,只能无奈的摊了摊手,看来他是注定不能和沈从武在一个地方了。 刘黄见自己没有和沈从武呆在一起,心中也是舒出一口气。 被点出的四人,跟着较矮的那个领头人离开了这里。 沈从武见那壮硕青年强子,和自己一组。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看来自己和他之间,交锋是难以避免了。 “你们中谁是沈从武?”突然牛头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皱起了眉头。 “我是。” 虽然不知道牛头专门点自己的名字出来,有什么事,但还是立马回答。 “你没有身份证?有点麻烦啊。对了,你会做什么。”牛头一只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表示自己有点难办。 沈从武心中了然,看来他还是要自己的身份上做文章,好压低工资。 “我身份证丢了,要在工作之前办好是不可能的。至于才华能力,这个就更没有了,农村的人只有一身蛮力。” 沈从武挥了挥双臂,那是他对于牛头的最好回答。 果然,他这么一说,牛头没在身份证上纠缠,他的眼睛的光芒更加的闪亮。“不知道你能举起多少斤重的物体。” “不清楚,但是那一块石头还是可以举起来的。”沈从武摇了摇头,自己又没有专门去测量,怎么知道自己能举起多少斤重的物体。随后看到不远处有一块大石头,便拿它做了一下对比。 牛头听到前面一句,眉头轻轻皱了起来,但是听到后面一句,脸上有带着笑容。 沈从武也知道,光说出来,是没有多少人会相信的。当即不在站着,走到那块大石头的旁边,卷起袖管,两手抱在边缘处。 “喝。” 大喝一声,双手青筋暴起,石头瞬间离地,被沈从武稳稳的举了起来。看他一脸轻松的模样,显然这块大石头不是他的极限。 “好。” 牛头率先鼓掌,脸上带着欣赏之色。而壮硕青年强子见到他的举石动作之后,眼中也带着好奇之色。 沈从武放下石块,站回到他们的身边。 “你们三人,就跟着他,他会给你们好好的安排。”牛头对着三人说道。 这三人,算是十人中最高大的人。最后被一起安排到一块,确实有点奇特。沈从武带着别样的目光,与壮硕青年对视了一下,两人会心一笑。随后三人都跟着领头之人,离开了这里。 三叔见全部人都安排下去,心中也是感到欣慰,自己的使命已经结束,日后的一切都得靠他们自己。 农村的人,有一身的蛮力,但是日后的四方路,就得靠他们自己走。至于他们之间会有什么奇遇,还是会有什么争斗,这些都不是他要担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