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上梁山》 第1章 被救 “我莫不是在梦里么?”王伦扬起懵懵的脑袋望着眼前的黑大汉问,生着一张很普通的庄稼汉的脸。 “甚么梦里!是小可刚刚见小官人欲行短见,这才出手相救。小郎,我见你年纪不大,却恁地好不经事!人生在世,总有些不得意时,大家都去寻死觅活,却怎生对得起父母养育之恩?” 这个黑大汉身高两米有零,却一口一个“小可”,如此反衬,让王伦有些啼笑皆非。 记忆的闸门慢慢在脑海里打开,他看见了自己那一世从幼时玩耍、童时读书、一直到读完大学、最后在和同事在黄河边游玩失足的场景; 他也看见了另一个自己:县学生员,却因为一个意外被革了头衔,从此与科举无缘。 自己不会营生,手又无缚鸡之力,眼见得家道中衰,便想着投奔沧州一位有名的财主。只是半道盘缠用尽,然后又不想过寄人篱下的日子,万念俱灰之下,纵身一跃,打算用黄河水洗净身子。 这两个场景,在记忆深处是如此之深,以至于他都不知道哪个才是他了。不过一个确定的事实是,他附身在这位同名同姓的人身上,得救了。 得救了! 你特么的救我干什么?让我再找个好点的时代穿过去啊?根据记忆,他知道现在是宋徽宗政和六年。 北宋的末期啊!估计要不了多久金人就要打过来了吧?可是哥只想安安稳稳地过个好日子,农妇、山泉、有点田而已----后世的许多大学生也无非这点追求,其实能做到这点,已是人生大境界。 这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时代,连个安稳日子都整不了啊! 不过没有把握再跳河会不会重新穿越,王伦既然上了岸,就不敢再湿身了。万一没穿好,黄河边就会多了个冤死的鬼。活着总比死了好,穿越在宋朝尽管不如他的意,但是好歹没把他送到原始社会去! “原来如此,多谢好汉相救,王伦没齿难忘!” 不用奇怪他能这么快适应环境,实则另一个王伦的记忆未曾抹去,所以代入时代简单之极。这也让王伦胆气顿壮:只要不与时代脱节,再加上后世的见识,总能搏一个未来。 他随口一句好汉,倒把那个大汉弄愣了,赶紧摆摆手:“某算不得好汉!” 还有人不愿意称好汉的?记得刘欢专门为此等人赞唱了一首《好汉歌》么。这个年代,不是有一堆梁山好汉要冒出来么?熟读《水浒》的王伦如是想。 他想岔了。 好汉其实是这个时代普通百姓对一些劫富济贫的人的称呼,说穿了,是对强盗土匪山贼的体面叫法。按照北宋的习惯,称男子应该喊排行的“某郎”、“大官”、“官人”之类的才对。 地位如果较高,那就称“舍人”或者在“官人”前面加上“大”字。 比如耳闻能详的西门大官人。 经过这一会功夫,王伦清醒很多,然后迷途知返地改言称谢:“多谢壮士救命之恩,王伦没齿难忘。不知壮士高姓大名?” 壮士…可以了吧?他看起来真的很威猛。 “某姓杜,名迁,家中排行老大。” 宋人对于排行还是很重视的,见面称呼也是称排行的居多,比如武松便自称“武二”、宋江自称“宋三郎”都是这个原因。 不过王伦并没有在意他的排行是老几,而是被他的名字吸引住了。 “杜迁?可是江湖人称‘摸着天’的杜迁壮士?” 水浒里梁山的元老原是王伦、杜迁、宋万和朱贵四人,杜迁排名第二,还是跟着王伦一起上山的。难不成,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他? 杜迁绰号“摸着天”,就是因为他身材高大,这个杜迁很符合这造型,所以王伦问了一声。 “摸着天?”杜迁似乎对这个绰号很陌生,但是并不排斥,反而有种莫名的惊喜:“这个名号好啊,响亮!” 我晕,难不成他的绰号还是真实的王伦所起的不成?可书上也没交待啊!他原想着的场景是和书上一样,问及大名,然后因为大家都上应天星什么的便倒头便拜来着。 江湖好汉见面应该这样吧?水浒里都是这样写的。不过,杜迁啊…这个水浒里排不上的元老级人物,光有个头但好像都是虚头,属于外表光鲜但内里银样蜡枪头的那种,没什么武力值的,怪不得不想当好汉。 是不敢吧? 但不管怎么说,自己都是被这位不知道真假好汉的杜迁所救,礼数不可少,江湖人都吃这套。 “原来果然是杜迁杜大郎!江湖上多传闻大郎急公好义,王伦有礼了!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 倒不是王伦对这种恩情有多在意,而是乍来到这个世界,举目无亲,前途未卜,总觉得心慌慌。杜迁虽然看起来傻大个一样,好歹也是个指望不是?自己现在兜里可是空空如也,如果关系拉得紧的话,衣食也能有个着落啊! 杜迁抚脸自矜:“我难道这么有名吗?可是我一直就做小本生意糊口啊!”不过能够被人恭维,脸上自然是有光的,于是说话也就和气多了。 “区区小事,举手之劳,不值一提。对了,王兄弟,我看你也是个读书人,到底遇到什么事,竟然如此想不开?”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杜迁虽然看起来人高马大,心思却还算缜密。知道如果王伦藏着心事未解开,难免之后还会想不开。 “说来话长。”王伦觉得很不好意思。毕竟跳河这件事,不管怎么说,对于一个平时自诩顶天立地的男人来说都是件很丢面子的事,特别是当他还过魂来之后。 2k小说 没想到杜迁却是八卦的很,当下把他拉到一块柳树下絮絮地说:“不急,王兄弟先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晾晒一番,我们边等边聊。” 这时候王伦才觉得身上湿漉漉的难受之极。再看身上,倒是一件好白袍,但是好几个地方都沾了泥。放眼望去,脚下的黄河水倒是在流,只是这水只怕越洗越浑吧? 第2章 善恶一念间 算了,沾了泥不怕,晒干了掸掸就好,王伦便依言脱得赤条条的之后把襕衫挂在树枝上晒。他后世也是农家子弟出身,对这些没讲究。 襕衫是一种裳下摆接一横襕的男人长衫,宋时进士、圆子生、州县生等文化人常穿的,和平民百姓的衣服有区别,这也是杜大郎知道王伦是读书人的原因之一。 但对现的王伦来说,衣服就是一件遮羞布而已,何况这边就杜迁一个男人,所怕何来? 杜迁衣服也湿了,想必就是因为刚才下河救他所至。不过他见王伦脱得这么洒脱,倒也一愣。 大宋重文轻武,所以对于读书人的尊敬不是一般的大。而读书人也自持身份,这种公开场合袒胸露背有辱斯文的行为肯定不会做的。 而王伦从装扮上一看就是读书人,但他能做得这么坦然,倒让杜迁好感顿增。 这是不把自己当外人才会这样吧?既然如此,他也该有铁友的觉悟,于是便也解了短褐,就是一种既短又粗的布衣,依样挂在树枝上晒。 两人坦诚相见,更觉亲切。 这也是王伦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这个时代,附身的那个王伦是一个只知读书的书呆子,他的社会阅历比起后世的这个王伦差得不只一星半点。 “兄弟有何难关过不去?”杜迁一脸知音大姐排忧解惑的热忱问。 “此事说来真有些难以启齿…” “但说无妨,反正闲来也无事…” 本来这事是那个王伦干的,确实不地道,可是却得自己来承受结果,换谁都不爽。不过谁让自己穿在他的身上?望着杜迁诚挚的眼神,王伦很郁闷:你一个大男人,这么八卦干什么? “小可不是此间人,本是隔壁县中的生员。因为家道中落,父母双亡无生活无以为继,正好此间有位姓武的大户,先前受到过先父的恩惠,因此特来寻他。” 杜迁不禁动问道:“可是武家那村的武植武大郎?” 原来你也知道!王伦点点头:“正是。” 杜迁也点头道:“说来正巧!这位武大官人乃是本县第一乐善好施之人,不瞒贤弟说,某这小本生意,多得武家照顾,才能养活一家人,所以贤弟一说便知。贤弟既然父上与其有旧,过来投奔,自然能得其照顾,只是却又为何要行此下策?” 他说的是跳河之事。 “大郎不知,小可去年听闻这位武大官人做了山东阳谷县令,便思投奔于他在县里谋些差使,可是住了半年有余仍无消息,只能愤怒之下不辞而别。” 杜迁诧异道:“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贤弟你是个读书人,他便稍施人情谋些差使也不打紧么。只是那位武大官人在本县中名声颇佳,原来却是如此忘恩负义之辈!” 王伦苦笑说:“小可正以为如此,所以在回乡的路上四处编造张贴武家的丑事…” 杜迁便摇头道:“这事贤弟做的便不好了。他于此事做得不地道,但是听闻在阳谷县的官声还好,若是贤弟你指责他忘恩负义也算不差的,但是说些无中生有之事就不好了…” 看来也是个规矩人呐,有一说一,有事说事,黑大个也是有原则的。 “何尝不是!”王伦也自懊恼。这是附身的体会,和后世的王伦无关。 “后来怎样?”杜迁自动脑补:“难不成他知道后为难于你?”如果不是这样,王伦又何必要寻死觅活呢?武家家大业大,又有权有势,为难一个县学生员当然不是难事。 王伦便露出羞惭的脸色来。 “哪知道小可回家以后才发现,那位武大郎早已为小可重修了房舍,并购置了家当!小可懊悔但已无用,谣言无法收回!” 杜迁呼地吹出一口浊气:“却怎生是这样!王贤…弟,此事你可做得差了!” 看不出,这家伙还是恩怨分明咧,但是王伦却觉得他变得不可爱起来。 “小可也知道做得差了,思前想后,到底无法昧过良心,便亲到武家认罪并试图消除影响。但是全县人都已经知道,这谣言也越传越坏,无法收回了。” “然后县里知道此事之后,便以‘品行不端’为由革了小可的生员名额。小可原本即羞惭无地,又因此前途全无,便想一死了之,却不想被大郎救下!” 杜迁听完故事,摇头叹息。尽管王伦做得不对,却已经以死相还,也就够了。从王伦能够主动认错便能看出,这也是一个有担当的人呢。 要知道在宋徽宗崇宁三年的时候,权臣蔡京打着王安石的旗号搞了一场兴学运动,史称崇宁兴学。依蔡京之请,“诏罢科举,取士悉归学校升贡”,遂使学校成为最主要的入仕途径。 也就是说,大宋从那时起没有科举了,想做官就得进国家兴办的学校。基层依照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共八种美德推举培养对象,保荐入学,国家以道德、学业并重为标准,直接从学校考选公务员。 普通学生一路从县学、州学直至太学,太学又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 这就是“三舍法”和“八行选士”。 王伦在县里被革了生员,就等于没有了上学的资格。以他一个文弱书生,武不就文再不成,且在乡里又坏了名声,真的就只有寻死一途可走了。 “这事某也有耳闻,原来却是贤弟的首尾!不过贤弟既已知错且改,便没必要再寻短见。将来若是有机会,再行与武家翻案便是了。” bqgxsydw.com 这也是目前王伦的想法。好死不如赖活着,再说犯事的是那个王伦,没必要因为这个而把自己填进去。重生之后,对于生命美好的珍惜是无论如何都不为过的。 见王伦似被劝过来了,杜迁非常高兴:“贤弟此后准备怎么办?” 怎么办?王伦又头痛了。人生地不熟,又顶着个坏名声,估计老家的房顶都被人掀掉了吧!这里已经待不下去了,可是又不记得有什么亲人。茫茫世界,朗朗乾坤,竟然没有容身之地。 不会去落草吧? 他这个念头一浮上头,心里便倏然一惊:我怎么想到干这个! 第3章 我不上梁山 本来,出现在徽宗时代,王伦已经对自己的未来有些迷糊,加上冒出个杜迁就更迷糊了。现在,从心底发出的念头让他发虚。 我不会就是那个曾经占山为王的王大首领吧? 一个残存的念头告诉他,这有可能是真的!因为这具身体的主人,想着的就是投奔沧州的柴大官人。按照书中所述,他就是在那里遇见杜迁、宋万的,然后合伙开发了梁山。 也许,这次就是和杜迁见面的契机? 但是无论是前生还是后世的思维,这一步都不是好走的。原来史上的王伦确实是落魄举子,也确实是被逼上梁山----只是这个王伦最终却没有一个好结果:被小弟林冲火併,辛辛苦苦打下的梁山基业被晁盖们夺走,白给他人作了嫁衣裳。 从历史上说,在梁山落草为寇对抗朝廷那也是痴人梦想。 晁天王最后也没落好,曾头市惨死;接位的宋江倒是做下一番好事业,不过如此兴旺的梁山泊因为招安死的死、亡的亡,空留寥儿洼给后人惆怅。 与宋江同时代的方腊、田虎、王庆都没有好下场,这就说明,占山为王做强盗是有风险的,始终是没有出路的。 大宋已经享国近一百六十年,根深蒂固。就是在北宋被金灭之后又能残延苟喘一百五十年,可想而知要想在它手里造反,注定道路是曲折的,王伦可不想把有限的精力活到无限的造反生涯之中。 相反,自从知道自己是重生之后,他的心态就开始变化了。 前生光顾着学习和工作了,连场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重生,总有些优势吧?那就善用这些优势,然后来享受的些大宋的风土、风情、风月… 落草的念头,千万不能有! “小可经此一事,轻生的念头肯定是没有了,想着等回去之后,便重去武家,定要赢得他们的谅解,然后在家中做些营生…” 不过想法很好,走这一步却很难,因为他发现,尽管理论上有穿越者的各种优势,他似乎并没有做好准备。比如现在身上就一件遮羞布而已! 不过确实是布。 他对这个时代的认识太少了,无从入手,就像一个大财主抱着一棵摇钱树却没有开启的密码一样。 他的说法让杜迁啧啧称赞。同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肯定知道在家千日好,只要有一丝生存的可能,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呢? “罢了,某还准备劝贤弟与某一道到沧州投奔那位赛孟尝呢。” 当此之世,能称得上赛孟尝、居住在沧州的,除柴进外别无他人。王伦一听,几乎要跳起来。 这厮劝我去找柴进!书上不就是说之后大家就上梁山的么?我真的是王伦!此王伦想。 “大郎千万不可!”王伦本能地相劝。 对杜迁和自己来说,那里可是死地,不过是早死和晚死的区别而已----自己是出场即领了盒饭,他却是在梁山的最后一战里在乱军中被马踏身亡。 尽管不信宿命论,王伦却也不想身陷恶地。 见杜迁露出不解的目光,王伦赶紧洗脑:“柴大官人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不假,仗义疏财也不假,但是小可身无点墨、手无缚鸡之力,到那里怕也只是个吃干饭的!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小可却过不得!大郎身高八尺,一看就是勇猛有力的,那边倒是可以去的。” 他说的是反话,杜迁只是个头高而已,手上却没有什么真实本领。要不然以他梁山创业元老的身份,为什么新的好汉陆续上山之后,他的座位为什么却越坐越远? 果然杜迁迟疑了。自家事自家知,真如王伦所言,到柴进那里自己也只能是食客。 “贤弟一席话,让某领受了!也罢,贤弟既然想着寻求武家原谅,某便帮你一遭,请人与你说和。” 凭着记忆,王伦知道,武家是清河县最有影响的大户,又出了知县。那个糊涂的自己搞了这么大的事,还主动送上门来给人当靶子,这个难题自己也无解。 杜迁一看也是混得不如意的,他又有什么面子请人说和呢?什么人又有这个面子能说动武家呢? 见他露出疑惑的眼神,杜迁个高脑回路却不慢,当下便笑着说:“要说某肯定是没这个面子的,不过某要请的这个人,武家却非给面子不可。” 哦?王伦惊讶了。杜迁一看就是老实人,不打诳语的那种,他说的话比自己可信十倍。不过他想的却是,这可是一个认识人脉的好机会啊! “是哪位?” “黄金庄的潘家啊!” 附身的王伦虽然一直是只读圣贤书的好学生,对黄金庄的潘家还是很有耳闻的。倒不单单是那个身居知州高位的父亲潘才,而是他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潘金莲。 潘金莲!想到这个人,王伦又一次被自己震憾了。 因为她自幼生得有些姿色,又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十里八乡,见过其面的人都赞不绝口,后来潘家发达了,等闲之人便不易见到其人,但是据说这两年出落得越发水灵了。 不过这与那个只读圣贤书的王伦无关,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在梦里偶尔想一下,甚至都不敢多想。 这与现在的这个穿越的王伦似乎也无关,因为完全没交集啊。当然,有机会见见也不错的,欣赏美女乃人之常情,圣人都说了么,食色性也。 电视剧中潘金莲的扮演者长得就挺美,就不知道真实的人是长什么样子的,很期待哦。 看杜迁一幅憨厚的模样,难不成也想着人家?王伦以己度人地想。 “若是能请动潘金莲说和,那肯定是好!”美女本来就是一种稀缺的资源,用来和事再好不过了,古代还和和亲之说呢。只是杜迁能有这么大的面子? 156n.net “贤弟你想差了!潘家小姐是何等之人,岂能抛头露面做此等之事?却是某曾与潘家的管家是近邻。若是能请得动他出面说和,可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切!一个管家有这么大的面子?再是管家,王伦知道其实就是比较得力的下人而已。 “贤弟有所不知,不久前潘家娘子许配给武家大郎了,两家正在定亲,关系好得很!如果有人说和,可保无虞!” 王伦的幸福感一下子就没了。 第4章 小娘子,误会了 还想着穿越后能够用才情征服大堆美女的,没想到刚一出场,一位大美女便要投入别人的怀抱,这个打击比发觉附身到书生王伦身上时尤为沉重。 你好歹也给我一点发挥的机会呀! 看王伦如此激动的样子,杜迁有种计谋被采纳的得意:“贤弟觉得,此法可使得?” 使得个屁!你以为你真有这么大的面子,说动人家去说和?要是家主去说差不多还可以,这是小事么!再说哪个管家少不更事,敢去说和这种事? 不过看在杜迁也是好意的分上,就不刺激他了。反正说和不成,也没什么损失;再说万一成了呢? 而且幸许有机会一睹潘家娘子的丰姿,也不枉了穿越一场。 “此计甚好!” 原来杜迁孤身一人,平时就是在潘家打零工,所以上下认识一些人。见王伦同意,他也是古道热肠,一肚心思地想帮他。见天色不早,两人便穿好衣服整理停当,可喜湿衣服已经干得差不多了。王伦觉得,那一袭白衣套在身上还挺骚包。 沿着河边走不多时,便见到远方一处极大的庄院,杜迁指着那里说:“正是此处。” 他果然是轻车熟路的,先找过门房。那人看了他说:“大郎几日没来,在哪快活?” 杜迁陪笑道:“小人到隔壁县做些小营生,这不才回来!”他指着王伦说:“这是小人的兄弟,有事劳烦刘管家。” 门房看王伦斯斯文文,又和杜迁相熟,便不拦着:“刘管家正好在家,你自去找他罢了。” 王伦进了院,便觉这里开阔得很,像是四合院布局。门旁一溜五间的倒座,有几个人在廊边纳闲。见杜迁过来,都笑起来:“大郎什么时候得闲,来这边坐坐。” 看他们与杜迁很熟的样子,果然古人诚不我欺。 倒座是与正房相对的房屋,东私塾、西厕所,是给仆人及会客之用。说话之时,便从东侧一间房里传来话声:“门外可是杜大郎?” 杜迁便一边连声答应:“正是小人杜迁求见刘管事的。”一边拱手作揖笑道:“等小人与刘管家说一遭话儿便来与诸位相陪。” 刘管家是一个富态的中年人,听杜迁把来意说明,又看了看王伦,沉吟说:“此事怕不好办。” 杜迁到底是在社会上混的熟了,连忙表态:“正因为此事,这位王兄弟想不开才投了黄河。小人也是刚刚救他上来,想到刘管事古道热肠,便赶紧带他过来求见,未及准备见面之礼,容小人稍后补来。” 刘管家倒笑起来:“大郎是以为刘某为了讨你的好处才推三阻四的么?那你也太小瞧这‘古道热肠’四个字了!你和这位王兄弟素不相识便能够全力助他,某又岂会贪图你的好处?” 杜迁便陪着笑,偌大一个汉子,低眉顺眼的样子,落在王伦眼里却十分可敬。 “只是刘某人轻言微,这种事情岂是某可以掺和的?” 这个事情其实王伦来之前已经想到了,再怎么说,这也是武家的事。在双方未真正形成亲家之前,哪怕他是管家,也是很不好处理的。 名不正则言不顺么,再说他又不是什么有分量的人。 正当两人以为事有不谐之时,刘管家却又道:“正好阿郎在家,某便为你问一句,也全了你急公好义之名。若不是大郎你,某是不肯破这个例的。” 阿郎便是男家主,是这个时代通常的称呼。 原来这杜迁却不是单单对自己好,而是素有侠名,虽然位卑,却颇得周遭人敬重。王伦听了,心下更生敬佩。 从一个人所处的位置和获得的地位便可以看出这个人的素质来。当年书生王伦能和手头功夫都不行的杜迁、宋万在梁山闯下一番基业,肯定不是妒贤忌能的王伦的功劳。毕竟,在书中,林冲、晁盖等人都是冲着杜迁的名字而去的。 敬人者,人恒敬之。他对初次相遇的王伦便能帮前帮后,所以在他需要的时候,肯定也是满有人缘的,从潘家几人对他的态度可见。 王伦和杜迁一齐拜谢了。 刘管家出去不多久时,内院里便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娇叱着喊起来:“那个王伦在哪里?” 王伦急忙走出去,却只见一位一袭月色的小姑娘快步走出垂花门,气势汹汹地向这边冲过来,慌得一干下人奔走不迭。见势头不好,王伦只能硬着头皮说:“小可在这里。” “你就是那个造谣生事、极度无耻的王伦?”人未到,语先闻,如珍珠落玉盘,清澈透亮。也许是声带还没发育完全吧,听起来有些尖。 王伦已经看清这个人,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却是一个极漂亮的女孩儿:樱桃润唇,因为生气而紧紧抿着;五官秀气,在圆脸衬托下十分讨巧。只是人长得不凡,说话却很伤人。 说造谣生事哥认了,可是什么叫极度无耻! 此时杜迁却已经满脸堆下笑容:“原来是小娘子到了,这位就是王伦王贤弟了,他是第一次上门,莫不是有些误会?” 此时其他下人都远远地站到一边。王伦本来有些不忿的,但见了此间人和杜迁的反应,马上一个念头浮起来:这个小姑娘难道就是潘金莲?虽然也是个美人胚子,但美则美矣,似乎和自己想的样子有些差异。 她不该是“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云意”的么?书上说她“纤腰袅娜,擅口轻盈,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那说明她的身材肯定是极好的,容貌也是一流的。 156n.net 可这个小姑娘分明还小啊,并且缺少几分媚人的神韵,难道是潘家有女未长成的缘故? “小娘子,肯定是误会了!”对这种萝莉,尤其极有可能是名满后世数百年也争议了数百年的美女,王伦不可能发火的。 只是没想到迎接他的是一阵疾风暴雨。 “误会?你这厮到处败坏我家小姐的名誉,竟然还敢上门,看我打不死你这个斯文败类!” 第5章 论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 不能因为哥长得像模像样而这么说的吧?不过王伦来不及辩解,因为小姑娘已经随手抄起一根抵门的木棒照头便向他打过来。 这岂是淑女所为?虽然小说书上把她描写得成为“荡妇”的典型,但王伦知道,真实的潘金莲不该是那个样子的。 畅想中文网 知州家的千金,当然是知书达礼的;未来的丈夫武植,少年得志,而且他们在历史上也是琴瑟和谐,当然不会成为书中写得那样。 众人面前,她该是温柔敦厚,哪怕美若天仙。 难不成她成长前后的反差会这么大?不过,她说自己败坏她家小姐的名誉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她不是潘金莲本人? 婢女已经美如斯,可想而知主人会美成什么样子了,否则的话,任由丫鬟美艳过己,到底是绿叶衬红花还是红花衬绿叶? 在这种危急关口,王伦竟然能够想到这么多,只能说他色高人胆大了。 不过现在已经容不得他多想,因为棒子已经呼地往下落了。女孩力气小些是正常的,可是若要被砸到了,同样手无缚鸡之力的王伦也吃不消啊! “小娘子息怒,且容小可分辨!”王伦一边鼠窜跳开,一边声嘶力竭地要求对话。 “小娘子且慢,若是大郎知道你如此对待上门客人,岂是耍处?再说他人就在此间,若确有什么不是,等下再发落也不迟。”有老诚持重的长者也劝。 见有拉架,王伦的胆气也壮了,于是顺着话头道:“正是,小可做错了事误会了武大郎是实,但是却从未说过小娘子半分坏话----小可甚至不知道原来小娘子与武大郎缔结姻缘之事!所谓败坏名誉又从何说起呢?” 讲起来,真是冤枉啊。自从阳谷县和武植闹翻之后,附身的王伦便编造了许多关于对方的坏话:像是把堂堂一表身材高大的武植改为“三寸丁谷树皮”、把他十年寒窗之苦考中的进士造谣为攀附权贵获得的、那个在任上“兴利除弊,清廉公明”的官员形象摇身一变为鱼肉百姓、万民怨声载道的贪官… 但真没造谣过潘金莲。 然后他想到一人,莫非是… 来自后世的印象开始浮上心头,肯定是了!但是没有证据,谁人肯信呢? 那小娘子见他先是矢口否认,然后又张口结舌,便更加确认是他干的。有些话又不好启齿,更是怒从心头起,只能气忿忿地对几个下人说:“做都做了,刚刚还假惺惺地上门道歉,却又在这里狡辩!你们几个快把这个斯文败类打走!打死算我的!” 小娘子的话很管用,反正这个时候杜迁的面子已经不好使了。好在他终究是常来的,香火之情还是有些,并且想到阿郎的严厉,众庄客也只是大声催促着:“小娘子生气了,兀那秀才快走!” 见大家都是出口不出力,放水的嫌疑太大,小娘子更生气了,轮起大棒便照着王伦打过去。此时王伦正与几人拉拉扯扯,躲闪不及,却被一棍子打在腰上,钻心的疼,摔在地上半晌动弹不得。 “哎呀,我要死了!” 小姑娘打人没轻没重,这一棍子要是换作男人打,老腰都要废了! 一天之内,先是跳河,现在又是被打,这穿越之路也太崎岖了些! “小娘子,你打伤人了,若是阿郎知道了,这可如何是好?”有庄客见王伦捂腰直叫唤,便有些担心:人家一看就是个弱不禁风的书生,皮肉肯定不像他们那样结实! 杜迁也是被吓了一跳,见王伦倒地,急忙上前察看。 王伦叫唤片刻便知道是皮外伤,也觉得疼痛状况好了很多。但是考虑到自己是登门求人,现在正是碰瓷的好机会,怎能错过?于是咬牙切齿作痛苦状,肩以下似乎都动弹不得了。 都这样了,她还会好意思再打下一棍子?赌她不敢! 小娘子看来果然被这幅场景吓倒了,毕竟她年龄还小,没经过这种事。先前生气归生气,但是家教良好,却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本来灵动的眼也因为惊惶而变得神乱起来。 “贤弟你如何了?”王伦眯起眼,从余光中看到的是杜迁那满是关切的脸。 “呃…杜兄弟…我还活着吗?”王伦有些夸张地说。 杜迁有些狐疑地摸摸他的头,刚才那一棍子貌似打在腰上,没打到脑袋啊? 装得有些过了!王伦默默地给自己评价,然后不等杜迁回答,赶紧改变方向:“不过小可挨这一棍子是罪有应得!” 看到小姑娘脸都绿了,众庄客也都目瞪口呆,似乎都因为这刚才这一棍子引起无穷遐思,王伦觉得有必要让它物有所值,他喘着气对小姑娘说: “是小可有不是在先,也难怪小娘子生气…要是这样能够稍减小可的过失,小娘子便再打几棍子,哪怕把小可打死,小可也绝无怨言!” 打已经打过了,又不可能反打回去,不见这边都是她的人? 她再打自己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刚刚她慌慌张张地扔掉了棍子,早被有心人扔了出去。现在她恐怕只会在忏悔而不是痛打落水…好吧,已经落过一次了。 再说刚才是不备,现在有杜迁在这边,不可能再让自己吃亏了,且先说个痛快吧。 “要怨,只怨小可有眼无珠,不识好人,枉读了这么多年的圣人之学!小娘子这一棍,既是小可的报应,也是对小可的当头棒喝。如果小娘子把小可打一顿能解心中的怒气,小可愿意小娘子再打几棍,庶可减少小可的内疚之情。” 这种勇于解剖的精神让院中诸君很佩服,只是看他越说越精神,伤好了? 有人便准备讨些跌打损伤的药来帮他抹抹,不过王伦却拒绝了:“千万不要!这道淤伤是小可的精神指引,将会在今后时刻提醒小可,要谨言慎行,方是君子所为!” 众人听了都肃然起敬,这年代,竟然有如此勇于自律的人!相比较小娘子说的他那点错事又算得了什么?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正乱哄哄时,便听从内院传来一声威严的喝叱:“外头何事喧哗?” 第6章 秀才无礼 “发生了何事?”那人一出垂花门便见到坐在地上的王伦,十分诧异。王伦循声望过去,却是一位四旬上下的中年人,玉面美髯,堂堂一表。 听到此人说话,本来喧嚣的声音一下子平息了,便是小姑娘也绿着脸,显然对此人害怕之极。 畅想中文网 王伦便有些计较。能让小娘子和众庄客都偃旗息鼓的人物,非此间主人潘公不可。正愁着如何认识,他自己倒赶着过来了,看此人面像和善,这个机会不能错过。 “是小可方才求见阿郎,这位小娘子对小可起了误会,故而有些小冲突。现在已经说开。”王伦到此时表现得都还中规中矩,竟然为小姑娘开脱起来。 小姑娘虽然对他还是怒容满面,心里却有几分缓和:“他还算知情知趣,知道替我瞒着。” 不过他的动作和语言并不同步,一边说着话,一边努力做着要站起来的样子。只是可能刚刚被打或者是伤及某处的缘故,他起来的时候甚是挣扎,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里有一场事故。 情知还要潘家帮忙,无论这位小姑娘是谁都不好得罪了,是以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又不能白白地挨她的打,况且此间家主见到此种情况,难免存着内疚之心,对自己的诉求或许便伸出手来也未可知。 他打的所谓哀兵必胜的路子。 只是他这动作让小姑娘看得心头一颤,唯恐这突兀的动作让阿郎看出什么来,所以心里一直提着。 “是么?”中年人眼睛只一扫,看见各人的脸色便大概猜到许多。不过王伦作为受害者都为之隐瞒,他这个家主也不好当众自己扫自己的面子,只是严厉地向小姑娘一瞥。 这一下便让小姑娘的脸色凄婉起来,看向王伦的眼神便带着几分哀求的意味,刚才的跋扈早跑到爪哇国去了。看得出,潘家的家教还是极严的,这让王伦感觉好很多。 小姑娘少不更事,现在对她的惩罚也已经够了,再说和她计较干什么呢?看在潘金莲的面上就算了吧。 “正是。刚才只是起了小冲突,现在业已说开,惊扰了阿郎,是小可的不是!”王伦既然听说了潘父做过一任知州的,再看其人儒雅端正,便知道此人定是践行诗书礼仪之君子,便一把揽了过失。上门求人,怎能不有所表示?他有表示了,对方又焉能没有表示? 见王伦如此做派,中年人果然捋须暗赞。撇开其它的条件不谈,王伦附身的这幅皮囊卖相还是挺不错的。加上一袭白衣更显丰姿,一看便有几分好感。 “这位小郎君潘某看着陌生,不知有何事找我?” 果然是潘家家主,自然也就是传说中潘金莲的父亲,他长得已然不俗,怪不得能生出潘金莲来!王伦一边打量其人,一边在心里暗暗做着推断:这传说中的迷死人不偿命的美女到底长什么样? “小可王伦,正有事拜托阿郎。” 此处不是说话处,潘父也是知礼之人,当下含笑邀请王伦入内,自有人倒茶伺候。 在岸边晒太阳等衣服干待了好久,又值夏天,王伦也觉得渴。也顾不得失礼,先痛饮一杯为敬。然后才把自己与武植的过往详细倒出,包括自己因误会而造谣生事乃至被县学开革之事都说了,语气甚是低沉、懊悔可谓深刻。 潘父开始听到王伦以怨报德先是有几分不满,虽然他没有发作,但眉间一转即逝的表情还是被王伦捕捉到了。只是后来他讲到自己认识错误深刻、甚至不惜跳黄河来洗白自己时,他的表情才舒展开来。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王伦暗道:“若非知道我从鬼门关里走一遭回来,不信你会这么豁达!” 听说潘家与武家定亲,说什么人家的关系要比自己亲近的多,那维护对方的心情可想而知。若不是自己做足了诚意,就凭杜迁所说的那点交情,想解决这件事,难矣。 其实不是他忏悔的心情有多深刻,而是被开革的县学生员资格让他实在不甘心。在一个重文轻武的时代,脱下了知识分子这道光环,前途一片渺茫啊! 而潘父是知州的身份----尽管没来得及问他这个知州是不是能够管到清河县,总之官官相护,如果潘家能出面,哪怕只递一句话过去,或许县里能够撤销这个处分也不一定。 只是他想得美,现实却有人非要打断他的臆想。正当潘父沉吟之际,那个小姑娘探头过来道:“禀阿郎,娘子有急事相商。” 附身的王伦从前再是书呆子也知道,“娘子”是主母和小姐的称呼。只是她对潘父谈娘子,那就是主母有话说,不然的话便会称“小娘子”。 潘父或许是妻管严,或许是尊重老婆,总之听了之后便告了罪离开。王伦一边说无妨,一边细心看那小姑娘的表情。但见她眉间隐隐露出得意来,便知道不妙。 果然,过不多时,潘父再度入内,此时却是变了脸色:“兀那秀才如此无礼!你对武家大郎恩将仇报造谣生事即已大大地不妥,却又安敢编排我家金莲的坏话?枉你在县里学习圣人之学,却说出如此无耻下流之言!” 原来正是小姑娘见家主出面,她便溜回去把传闻和主母添油加醋地说了一番,直把潘母气得七佛升天。女儿家的名誉坏不得,王伦做事如此不堪,当然不能轻易放过他。至于他想求情之事,潘家不落井下石就是他的造化! 得知正主便在此间,便把潘父喊了过去。 潘父听了也是大怒,若非王伦是他带进来的客人,只怕王伦很难站着走出潘宅! “小可到底说了何事?编排武大郎确属不该,但是小可却从未有过对潘家娘子任何不敬的事来!小可一直在县里读书,后半年又一直待在阳谷县,便是小娘子与武大郎订亲之事,也是今日上午才有耳闻。如此,小可如何会去编排小娘子的坏话呢?” 第7章 以直报怨潘公 王伦此刻隐隐约约觉得上了那个人的大当。但是那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却无从得知,记忆中也有些缺失,却不好问的。 但肯定不是好话无疑了,也是,既然当初两人一拍即合去打击武植,若没有点有分量的东西,怎么可能达成这个目的?联想到此人在文学史上的斑斑劣迹,王伦有种被当猴耍的觉悟,不禁怒从心边起。 潘父见他的愤怒不似作伪,也是一愣,因为他也实在不敢相信眼前这位看起来还不错的知识分子会去做这种低级下流又无聊的事。见他否认,心里先是一松,然后又端起脸来说:“这是我家人在阳谷县武家大郎处亲自听来的消息,岂能有假?” 假应该是不假,但是不是我说的需要待考证么!只是他已经被打成出头鸟了,说再多都会被认为是狡辩。 “潘公,小可也曾是诗书之家,深得孔孟之学,只是一时年轻气盛被人蛊惑做得错事,这点小可并不讳言。但是小可顶天立地,是小可说的,哪怕刀枪斧铖加身也绝无怨言;不是小可说的,那是万万不敢承认的!武大郎之事,小可受人蛊惑是实,但小娘子之事绝对无中生有,请潘公明鉴!” 王伦努力把坏的掰成好的,听他雄赳赳的口气,不知情的,还以为他是哪位了不起的大英雄呢。 “照你说来,中伤之事另有他人了?”潘父闻言语气又缓了缓。 他是此间人,本地风评一向很好。王伦做了错事固然不妥,但是武植生生把一件好事处理得变成坏事也可不免被知情者笑话:本来是赚足了舆论的啊,现在倒害了王伦! 不管怎么说,将来物议的时候,武植总会被人拿来说事的。虽然他也是受害者,但王伦已经斯文扫地了,也没什么打压的手段,还不如就此收手,还能留一线香火情。 所以哪怕中伤潘金莲之事的仍然是他,潘父都不想再追究了。 “正是,这个中伤小娘子的定是阳谷县的恶霸西门庆!” 年前的王伦从阳谷县回乡之际,半道被西门庆的家人接到。两杯黄汤一灌,便信口跟其扯谎,当时只觉爽快无比,却不想无意之间成了对方的棋子。 回想起这具附身与此人的交往一幕,王伦不由得暗自愠怒:武植与潘金莲是经附身的自己之口传出去的谣言,这也就认了。可是欺男霸女造谣生事引他人出头却是你无疑了,西门大官人! 从来没想到,自己竟然与这位声名狼藉的一方豪强有过这么一段恩怨,附身的自己是的的确确被对方利用了。 见王伦脱口就说出此人,印证了信上的名单,潘父对他的感观便又好上几分。冤有头债有主,人家王伦为他自己的过失已经付出了代价,而且认识深刻,这事便该过去,这才是积善之家应有的风度。 “罢了,既然你已经悔过自新,此事便揭过不提。” 他恬然道:“至于是非曲直,自有后人评说。武家大郎既做了一任县令,自有教化乡里、惩贪罚恶之责,便被宵小中伤,亦是人之常态,当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王伦倒真的佩服潘公的豁达了,莫非宋代读书人的脑袋都读傻了,不知道“以直报怨,则何以报直”的道理么? 当然,好听的话他还是要奉上的:“潘公如此以德报怨,让小可无地自容!” 人都是喜欢听好话的,潘公见他知情知趣,乃是大大的良民一个,自然印象更好。 正说话间,有位小娘子端了一个托盘不情不愿地过来,王伦看时,却正是那个打他的小姑娘。 “阿秀有何事?” 王伦不知道,潘公却是知道她是女儿的使女,平素不会到堂上接添水倒茶的差使的。 见家主动问,小姑娘没敢撒谎,却把那双灵动的双眸向王伦看了又看:“小娘子有话,听说刚才奴家不慎打着了王官人,心里着急,特令奴家送药一付,以表歉意。” yqxsw.org 这时候潘公才想起王伦挨打之事,急忙动问道:“竟有此事!你身上可好?” 这就不地道了,有没有事你刚才眼睛也瞧到了,需要说得这么婉转么?至于身上好不好,那要看碰到什么事----要是碰瓷就不太好,要是碰杯就没事。 但是见小姑娘似乎很不安的样子,想来是家风严谨,担心她受责。况且人家也表示出诚意了么,又解除了误会,那就见好就收了,自然没口地否认:“无妨,原是小人的过失,小娘子是嘴硬心软,手下留了情呢。” 小姑娘悄悄把嘴一撇,谁对你留了情了!但好歹人家总是为她说了话,终于有了些许好感。 那也是看在他看起来不是太讨厌的份上,小姑娘心想。 误会解除,宾主皆欢。虽然没见着潘金莲本人,但是能得她青眼关照,已是王伦意外之喜。 从她的做法看,妥妥的良善人儿一个;从她的家世看,绝对的诗书礼仪之家。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家风,你说她在历史上的名声是特么的咋被败坏到如此不堪呢? 只是想到这其中或许有自己的一份力,王伦又果断地为自己开脱:所谓不知者不罪,并且物是人非,小娘子谅解则个! 见王伦谈吐得当,又曾是知识分子的秀才一枚,而且仪表非俗----这要感谢附身兄的一付好皮囊----潘公客气地动问他所治何经。 何经?王伦虽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一名光荣的理工科大学生,平时在网上也有过多年冲浪,自诩对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多有涉猎,但在具体的事务上,却不敢班门弄斧。 这古人的学问,自有其一套东西,用现代的思维说蒙他们有可能,但胡扯一样会被发现。 “小可自幼不喜时文,却善经世济民之学。” 这么说也是不得已为之。原先的王伦读书看来并不好,现在的王伦学的是理工,考较古文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说到经世济民,对接受过系统大学教育的王伦来说,他有十足的信心应对任何挑战----多了九百年的知识沉淀,他在任何一个现代学科上的造诣都绝对比这个时代的人强。 “吹牛!”阿秀姑娘倒先笑起来。 第8章 好杜迁 潘公也笑起来。没经过仕途的摔打,就敢大言不惭地谈什么经国济世,读书人自命清高、纸上谈兵是共同的毛病,自古亦然。 不过这也没什么,没有点血气之勇,能叫年轻人么? “后生可畏!”他只给了这么一句点评。这就是涵养,听不出褒贬,但绝无恶意。 王伦本来想着借潘公的嘴来一场考校啥的,别的能耐不敢当,感谢前生义务教育十几年,手头几十上百首诗词在这个时代能算是文采斐然吧? 他还有一重用意,对方听说是好歹做过知州的,门路一定比他广。如果能得其青睐,也许县学生员的事能有所转机也未可知。 到什么山头唱什么山歌,王伦既然决定到潘府登门“道歉”,其实就是打着哀兵的主意混个谅解,然后徐徐图之的。 可是对方不接茬,便颇有猛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总不能自顾自地把胸中所学乱背一通?这样可能一时技惊四座----座上也就潘公一人,但是白白浪费了资源,殊为不智。 好东西,拿一首少一首,他又没那个本事现作。 搞不好会被他认为是神经病。 看来想让人家纳头便拜,还要好机缘呢。 潘公或许因为他被秀儿姑娘打伤而有所内疚吧,直等到他又续了一盅茶之后又与他殷切交待了一阵才亲自把王伦送出来,此时杜迁已经等候多时了。 “兄弟不曾受累吧?”出了庄子,他问王伦。 “受罪倒不曾,潘公大人有雅量!” “那就好,我原说潘家是仁义人家,只要说开了就好。” 看看天色,王伦准备拜别了杜迁回家。 “兄弟,你家不是远在临清么,离此间还有三十里地的路程咧,且先到寒舍小住一晚,待明日天明了再回去也不迟。” 黄金庄在清河县西北,临清县尚在清河之南,两下相距颇远。而且在王伦的记忆中,他的家又在县城之南,又远了一遭。 这年头走路全部靠脚,王伦的这幅身子又是个文弱书生,三十里地其实不少了。听了杜迁之言,便有些意动。好在杜迁虽然武功上达不到好汉的水平,但豪爽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王伦和他见面只半天时间,便觉得这个人可结交。 于是欣然应允,主要是经过这半天,肚子也咕咕叫了,口袋里又空空,想混顿饭吃。 这杜迁也充分表现了一个落魄好汉的豪迈,不仅慷慨地请他搓了一顿,还殷勤地请王伦到他的家歇息一晚。 这是个什么样的家呢?正应了他自己的话叫做“寒舍”。屋子不大,通共两间屋子,里间是卧室外间姑且算是客厅吧,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物件,却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 卧室里更难插足,充分证明了一个单身汉可以邋遢到何种程度。 王伦虽然落魄,却好歹是知书达礼的大好青年、未来国之横梁,后世也是很爱干净的一个人。见了他的卧室,觉得还不如狗窝。 看杜迁活得也不甚利索,就不打扰他了。 反正酒足饭饱,他便坚决谢绝了杜迁让自己住下的好意。当然,理由是离家出走,恐怕家人担心,并且遭此变故后,需得好好考虑一番才是。 可是他明明记得家里没有什么人了啊?老父半年前已经亡故,要不然也不会投奔武植大郎啊。 好在杜迁是个实诚人,没想起来王伦曾经说过的话,仍然殷勤挽留。看他心意甚浓,王伦很是感动,毕竟今日之前还是素不相识,但是他坚决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lingdiankanshu.com “谢谢兄长好意,如今暑日天长,并且夜里走路更凉快些。等王伦安顿下来,且再找兄长叙话。” 六月里的天,白日确实不便走路,只是没有路灯,路又不好,在黑夜里走路真的好吗?为了不在杜迁的狗窝住下去,只能摸黑赶路了。 杜迁没法,只能允了。在王伦临走前,他疾步从房内拿出用碎布层层包着的几百文钱,还有几块小银,很贴心地说:“王兄弟乍逢变故,正是手头紧的时候。这点钱且先拿着作盘缠,于路若是打尖或者吃早饭,也能打点一二。钱少,兄弟莫要推辞。” 王伦真感动了,萍水相逢啊,大宋还是有好人的啊! 人给我木瓜,还之以琼瑶。救命之恩未报呢,哪好意思拿人家的钱?当然话又说回来了,既然暂时无法涌泉相报,那就暂时先拿着,要时候连本带利一并算好了。 如果还有见面的时候。 所谓一转身就是一辈子,这年代不像后世,真的是天涯若比邻,再远的距离,一个电话就够了。就这样,他还能如此慷慨地接济自己----看杜迁的家就知道,他也不是个富裕的人啊! 所以王伦最后还是把钱接了。 因为好像记起来,这个王伦现在过得也很凄惨:他本来就不会营生,全靠祖传几亩薄地维持生计。好在穷归穷,在乡间不落青云之志,好歹是个秀才么。 但自从生员之名被革,这大半年来地位一落千丈。 王伦可以想像,在他不算远的老屋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破败景象,只怕比杜迁的还不如吧。 且喜一路上没碰到剪径之类的恶事----此种事多有耳闻,尤其现在官府盘剥严重,很多生计无着的百姓处在暴动的边缘。清河又在北方,民风一向彪悍。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走远路了,后世哪怕三五里路,要么公交要么摩的,至不济也有个公共自行车的。现在,附身的这个王伦更是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几十里地又是摸黑很不好走。不过想到 既然来了此间,起码的锻炼还是很重要的,考虑到医疗技术的落后,随便一个病都能要了老命。 谁敢保证下次投胎不会投到更差的环境里? 他现在认识到重生是个技术活了,和投胎是一样的。投到好人家,一辈子衣食无忧;投到不好的人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之后才有可能和别人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或许江湖好汉看不上他这个文弱书生也未可知,总之一路无惊无险,黎明时分已经走出清河县,来到临清境内。 第9章 清河武二 临清之名始于后赵,取临近清河之意。 北宋政和元年时,属河北东路大名府,县治在大名东北一百五十里,算是相当偏远了。 tsxsw.la 王伦的家就在县城北边的城乡结合部,按后世也该算是城中村了。虽然不起眼,却对这个曾经在县学读书的王伦方便不少,至少也是个城里人,庶少了租房之苦。 在县学生员名家没被革之前,他也大小是个人物,但是如今,再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无形之中称谓都被改了。 “大郎回来了?”遇到早起的认识的人都这样打招呼。 大郎本来就是宋代对年轻男子的称呼,王伦开始并没在意,只是他的这幅身体的大脑慢慢有了不适的反应。由于前生后世的记忆磨合不好,偶尔会有些不协调,他也习惯了。不过连续有几个人寒喧之后,他好像明白些什么了。 之前应该更多地被称为“郎君”、“大官”之类的为有地位男子的通称的。 只能说人多势利,眼见他被革了生员,自此便与科举无缘,那地位就一落千丈亦是正常之理。 而且他走了一夜路,那是前生今世第一次用脚丈量土地,难免蓬头垢面。落在有心人眼里,更显儿狼狈。 王伦都是从鬼门关走过一遭的人,当然不会在意这点虚名,只是见人前恭后倨,前生的身体难免条件反射而已。 好在还是有热心肠的群众,比如邻居王五,也是远房本家兄弟,见到他先是一愣,然后把他拉到一旁,小声说:“大郎你怎么还敢过来?” 王伦疑惑了。革了生员又不是犯罪,所怕何来,难道还要有行政处罚之类的么?但是之前被革之时也没这方面的动静啊,要抓早抓了! 见他不解,王五这才解释道:“怪不得兄弟不知,这几天从清河县来了个黑大汉,到家中指名要与兄弟放对!我看他来势汹汹,一身健肉,人又高大威猛,兄弟如何是他对手?便推说兄弟离家未归。我想他又不是本地人,几天之后消磨了锐气自然还是要回去的,兄弟不妨避其锋芒。好在现在尚早,没几人见到,兄弟且速走!” 黑大汉?王伦嘀咕了,我认的什么黑大汉!唯一的一个认识的黑大汉叫做杜迁。 要和我放对?文弱书生的王伦,难道和别人有什么瓜葛不成?可是脑海中转了半晌,也没发现曾有招惹祸事的痕迹。 自己帅则帅矣,但打架的话,这个小身板还不够看的,不然的话自己也不会来个乘夜锻炼。 当然,闻不得杜迁房间的味道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了。 “小可并不曾与别人结怨啊?”王伦想了一想说。 王五一片好心说:“不管如何,兄弟暂避锋芒要紧。至于是否有瓜葛,待慢慢打探也不迟,总之好汉不吃眼前亏!” 道理是对的,但是王伦不愿意。这里是自己唯一的家了,又能避到哪里去?再说发生问题总要解决的,一味逃避不是办法,好歹这里还是自己的主场----朗朗乾坤,对方还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不成? 万一在其它时间其它地点碰上,那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呢。 “无妨,小可行事光明磊落,何惧之有?” 他说的光棍,如果不是先前发生了造谣中伤武植与潘金莲被革了生员的事,倒也有几分正气。 只是他话音未落,王五便已惊叫起来,用手一指:“大郎快走!那人来了!” 王伦闻声转过去,但见斜刺里一个大高个向这边冲过来。目测比杜迁还高些,肩宽胸阔,从短襟处露出的手臂有碗口粗,肌肉似要从短袖处崩出。 是大汉,但不黑,国字脸上透着英武之气。 “兀那可是王伦?”他大喝一声,震得王伦耳朵嗡嗡响。 猛哥! 给十个我也不是对手,这是王伦粗浅的认识。但现在不是逃避的时候,而且看对方的架势,那大长腿跑起来一定比自己快许多,还是不要冒险行那丢人之事了。 “正是小可----这位壮士为何认得小可?”他浅笑一下,斯斯文文地问。 武斗肯定不及格,还是来文的吧,这样万一被打也不丢脸,所谓文武殊途么。 那人估计也没想到王伦是这等豆芽菜,见他淡定回答,先前握紧的拳头也松了些。 “你就是王伦?”他确认道。 “王伦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值得小可去仿冒么?”是祸躲不过,反正王伦在一刹那就决定了,如果对方打他,一定要逆来顺受、拳来伸头。凭对方表现出来的武力值,没必要还手,甚至连遮挡都失去了意义,还不如光棍些。 这样或许还能减轻对方的怒意,因为打一个不还手的人会很没劲的。 既然结果是这样,那就尽量在形象上拿分、在挨打前表现出一个男人的尊严吧! 见他如此大方地承认了,那人也是一愣,可能这与他之前预想的有些出入。他曾以为,这个叫王伦的人一定是鼠头獐目、举止猥琐之辈,却未曾想也能列入帅哥级别。 很正常,这年头做官取士的标准是“身、言、书、判”,所谓的“身”就是指形体相貌,这一点在四个标准中排第一位,可见古时候选官员还是看脸。 作为未来官员候选人的各县生员,长相虽然不可能达到小鲜肉的程度,但总之在外貌上都不会太差的。王伦也要感谢爹妈,给了他一幅好皮囊。 儒生巾一戴,气质马上就上来了。当然,是不是金玉其外要由相处者自己体会。 而“刀笔精通”的宋江只能作小吏,估计跟他的面黑身矮有很大关系。要不是有两个钱能仗义疏财,江湖上大概不会有他的传说吧? 也许是王伦的表现太过光棍,那大汉竟然一时无语。如果光看外表谈吐,怎么也不像那个恩将仇报的丑陋小人啊? 幸好王伦及时发话了:“不知壮士姓甚名谁?找小可何事?且到家中砌茶?哦,是小可的不是了,壮士可曾吃过早饭?” 一连串的发问显示出一个好客有礼的王伦,竟然把大汉弄糊涂了。他也敛容回答道“在下清河武二。” 打架归打架,礼节不可轻废,所谓盗亦有道是也。 第10章 低姿态 “清河武二?” 王伦第一反应是好普通的名字,再一想,他的神色一下子庄重起来。 “可是武松武二郎?” 唐宋尤盛行排行,甚至与姓、名、字同等重要,一部分下层百姓只有姓或排行,没有名更不记字,排行第一可称“大”或“一”。这位壮士姓武又排行第二,王伦有九成判断和武植有关。 tsxsw.la 做了亏心事,自然害怕鬼敲门。这段时间只有武植的事搞得他灰头灰脸,这人这般相貌,这等英雄气概,差不多便是人家的兄弟来找场子了。 虽然有些事态的发展和水浒有些出入,但是潘金莲的未婚夫叫武植武大郎,那么冒出一个武松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那人一听,当胸抱怀,傲然答道:“正是在下。” 王伦听了,先是一喜,然后又是一惊。 打虎武松哎,金圣叹誉为《水浒传》中上上之人,智勇双全、忠义无双,确实是大宋朝的奇男子。施耐庵老爷子对他也是喜爱之极,是书中单独成篇的为数不多的好汉之一,也最家喻户晓。 他也是王伦前世最喜欢的人物之一,杭州西湖的“义士武松”墓,他曾经瞻仰过。如今能够亲眼目睹其人其面,当然欢喜。 所惊者,这回人家不是找他联络感情让其追星的,而明显在找茬。联想到自己造谣中伤武植的“劣迹”,肯定是人家的兄弟找自己算账了。 只是,他真的是武植的兄弟吗? 有点乱了。 这个世界出现了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现在又出现了个武松,你说来到了《水浒传》中的世界吧?人物的出身都有颠覆;说不是吧?不可能这么巧有王伦又有杜迁! 潘金莲不再是某个大户人家的使女而是前知州的千金,自然就不可能是那勾搭外人杀死丈夫背负一身骂名的女人;武植当然也不是那个“三寸丁谷树皮”的猥琐懦弱形象,因为在古代能做到知县,最起码要五官端正,不是歪瓜裂枣,甚至还要仪表堂堂,否则难立官威。 但是王伦又知道,武植不应该出现在此间。历史上明朝永乐年间的阳谷县县令武植,并不可能是洪武三年就病逝的施耐庵所写的武大郎的原型。 这个世界有些看不懂了。 但是武松真真实实出现在自己面前,想想就让人激动,如果对方不是找自己的茬的话。 “原来是江湖中有名的武二郎,王伦失敬!” 看武松年龄也就比自己大个几岁,不知道江湖上是不是已经闯出名声来了,但是高抬一句总没错的。不见侠义小说高手见面都是一句“久仰”之类的,对方也总会客套一句。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大家都客气了,还打什么架? 王伦是真怕武松发浑的,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和这个能徒手打老虎的好汉放对,不是找死吗? 如果是后期的武松,他也不怕,那时候他已经是响当当的英雄了,想来他自重身份,不至于和一个秀才为难----江湖名声要紧呢。 但架不住现在年轻啊,要不然他也不会因为性格暴烈,还打架把人打死逃在柴进庄上。尽管后来知道人并没有死,但他年轻时是道上好汉无疑了。 所以他打着先礼后礼再礼的主意。伸手不打笑脸人,他再痞,也不会恃强凌弱吧? 被王伦这么抬举,武松果然脸色缓和很多。 从一见面,王伦就表现出很亲切的姿态,如果不是心中有事,便和他做朋友亦未可知。不过他再说话时,语气已不似刚来时生硬。 “王兄弟,看你斯文有礼,却为何对我哥哥做得那事?” 好么,兄弟都称上了,王伦心下略定。这是个好现象么,只是如何把事圆过去呢? 知道武松是吃软不吃硬的性格,如果自己能拉下脸,像江湖人物一样纳头便拜,再说几句后悔之言,只怕立刻便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王伦做不来。 毕竟心理上还是后世人的思维,哪怕知道是礼节,却也拜不下去,总感觉怪怪的。 没办法,他只能捂脸蹲下来,长叹一声说:“这件事,王某肠子都悔青了,聚九州之铁不能铸此大错呀!” 他便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捡要紧处讲了一遍:千里投奔、误会武植、奸人挑唆、知错已晚、县学除名、投河自尽、潘公谅解… 到底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并经历过高考和大学的熏陶,前因后果条理清晰明了,不但把责任都压到西门庆身上,还把自己塑造了知错就改、愿意以死赎罪的光辉形象来。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王某在黄金庄虽然得到潘公的原谅,但是终究心意难平!此次虽是受奸人蒙蔽,也是某心志不强所致。所以此次回家,便是准备变卖家产,然后到阳谷县为武大官人正名。某早已抱着必死之心,虽然知道那位恶霸西门庆财大势大,却又何惧之有!” 开始时的表演还有些牵强,但后来进入状态之后,连王伦自己都信了。说到激动处,他便站起来往家里走:“二郎来了正好!我这屋子便是尊兄所赠,房契均在,今日正好物归原主…” 王伦很好地延续着一个演员的本份,拿捏得很到位。 除非书上所说都是假的,此武松非彼武松,否则以他急侠好义的性格,无论如何都不会收回他哥哥赠与别人的房产,否则如何做得好汉? 他在赌。 当然,如果武松这么做了,王伦也准备认了。 背负着忘恩负义的名声,在临清也待不下去了。他走了一夜路,也想了一夜事。在大宋,名声很重要,再说生员被革,继续在这里混没意思,临清毕竟还是小地方。 男儿志在四方,出去闯荡一番也好,至不济,到沧州找到那位广交天下英雄的柴大官人,再受其资助上梁山去了。只要自己谨慎些,将来遇到落难的林冲不要刁难,遇到大队人马上山的晁天王别乱了分寸,大不了主动让贤,还是能在这即将到来的乱世里活下去的。 首先得把丢掉的名声再正回来。 第11章 化敌为友 武松果真入榖了。 王伦把姿态放得那么低,而且又情深意切地又是认错又是赎罪又是要还房子,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况他也为此死过一回了? 这事作不得伪的,潘公和杜迁那里很好印证。 原本听说了王伦恩将仇报造谣中伤哥哥之后,武松怀着一肚子气到临清来找场子。 父母早亡,他和武植相依为命多年,一直受他照顾。哥哥习文他喜欢练武,前后寻师觅友不知花了多少银钱,在清河县也靠打架闯下偌大的名声,在这过程中难免拖累武植。 好在多少年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度过了,武松长成了顶天立地的汉子,武植也做了阳谷县令。虽然两人离得远了,但兄弟情谊却有增无减。 突然听到有人这样中伤哥哥,以武松的个性岂能容忍?但是王伦的一番话便把他打动了:眼前的这个秀才分明是上了西门庆的当,他既已后悔至此,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岂能再找他的麻烦? 至于拿回房子,更不是武松所能为。哥哥既然送他房子,那就是看在过往的情分上对王伦的帮助,他岂能真的拿走? “王兄弟且莫再懊悔,你已经受了惩罚,而且此事原也怪不得你的首尾,是奸人太歹毒!不需你去,放着武松在此,定要给哥哥正名,也为你讨个公道----” 王伦被革了生员名额,又跳过黄河,已经够了,而且算起来也是受害者。 所以武松竟然对王伦同仇敌忾起来,一切都怪那个西门庆! 能和武松化敌为友,王伦心中莫名的一轻。对方现在年轻,心性还不成熟,万一凶性发作,那硕大的拳头不是耍的。 但其又是血性之人,一旦认你做朋友,从此风里来水里去,在他那边就算上了保险了。 “恨只恨兄弟我手无缚鸡之力,知道了那厮是个阴险小人却也无可奈何----武兄弟不知,那厮在阳谷县是一霸,不但手眼通天,而且武艺不俗,县里有闻,等闲三五个壮汉近身不得。令兄在那里做县令也虽然官声很好,却也受他掣肘。” 武松傲然道:“既然他是此等人,武某倒要去会会!凭他有龙潭虎穴,看武松怎生用拳头闯一闯!” 王伦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年轻气盛,但也有几分计较。继续在临清待着已经没意思了,这个边陲小县城对自己本来就没有什么吸引力,现在自己又没了晋身之阶,那就更加的不想待了。 不如跟着他混,然后和武植接近,兴许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武松有一身武艺,他的哥哥又是县令,此去对付西门庆便有了几分把握。尽管对方是地头蛇,但自己相信武松的战力啊! siluke.com 想到这里,他也表现出一幅昂扬的斗志道:“武兄弟说的是,王某生员被革,全赖西门庆那厮之故!如果能得武兄弟帮助,王某便有胆气和其周旋,定要洗脱令兄的名誉,也一雪王某之罪孽!” 他是想跟着武松混的,却大包大揽地让武松“帮”他,面子里子都挣到了。直性子的武松却听不出来,见他说得情真意切,武松不由得感动,暗想别看此人是文弱书生,倒有几分胆略,不由得增加几分好感。 人家不过是客串都义愤填膺,武植是自己的胞兄,现在他受人欺凌----谣言都传到清河县黄金庄他未来老丈人那里了么----武松怎会善罢甘休? “不需王兄弟出面,武松一人足矣!” 王伦很高兴,武松虽然拒绝了他,但应该对自己的印象颇好。越如此,越要表现出自己的价值来。 “武兄弟拳脚上的功夫,兄弟便是在临清也是佩服的。只是俗话说的好,强龙难压地头蛇。此去阳谷人生地不熟,令兄那里又是县尊不好出面,多一个人帮衬也是好的。王某不才,倒在那边待了半年,愿助二郎一臂之力!” 对他主动请缨,武松倒不做他想,因为王伦确实是想过去啊!只有和武松结成战斗的友谊,在武植那边才有机会说话。至于人家会不会为自己投门子想办法,走一步看一步喽。 见王伦说得诚恳,武松想了一想便道:“既然王兄弟执意要去,那么便等武二回家交待一下再成行。” 王伦也有些事要处理,便答道:“兄弟便在家里等着二郎便是。” 武松道:“也不会多久,只需三两日便可。” 王伦点头道:“某既和二郎约定,断无悔约之理。” 这是给武松下枷锁呢。 武松连杯茶没喝就回去了。轻轻松松摆平威胁并且结交了这样一个好汉,王伦心中十分高兴,更高兴的是人生终于有一线机会。 没了生员这个名头,他就只能种地,或者寻找其它营生,但他还没有想好。但是在封建社会,在体制内混总比外边强很多,不见宋江放着风光的山大王不做非要往朝廷里挤? 他的名声果然臭了,至少这两天,他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已经不受人待见。街头卖包子的王婆、卖茶叶蛋的老汉、街坊邻居…原本都对自己毕恭毕敬的,现在也敢来调侃他了。 脱毛的凤凰不如鸡,被革了生员的读书人不如狗,人就是这么现实。 本来想趁这两天把房子卖掉的----他已经决定不再回来----这个小县城已经容纳不下他的抱负。可是急切之间哪会有好价格?而且牙子欺他落魄,开价十分让人不爽,以至于他心一横,宁可弃着。 再说之前已经放风给武松说要交还的,如果没个好价钱,还是做君子的好。 没过两天,武松果然来了,身躯凛凛,相貌堂堂。提一根哨棒,头戴一顶范阳毡笠,上撒著一把红缨,短襟短褐,十分精干。 王伦早已准备停当,无非是几件换洗的衣裳,七两及三两的小银各一锭,以及数百纹小钱作为零用,这已是他的全部家当。王伦之所以不想待在临清,家里穷也是一个原因。 要不然他也不会千里迢迢投奔武植打秋风了。 从临清到阳谷直线约莫两百余里,在后世走高速不过一个小时的路程。但在此时,因为黄河改道的原因,却要绕一个大弯,足足又多出两百里。 第12章 君子如玉 于路只赶早晚,也就几日光景。王伦着意结交武松,虽不阔绰,却总是争着付账。武松看在眼里,便有了计较。他是性情中人,王伦的姿态放得低,他也掏心掏肺地回馈。 闲着无事,武松便说些江湖故事、点评些人物,王伦也是“见多识广”的人,聊起这些典故如数家珍:什么孟州道十字坡孙二娘卖人肉、什么阳谷县三碗不过冈… 至于著名江湖人物,什么及时雨宋公明、托塔天王晁盖、入云龙公孙胜、小旋风柴进…让武松大开眼界,才知道什么叫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笑话么,后世在电影电视剧的炮轰下,再不识字的中国人也知道这里头的许多事,何况对王伦来说,水浒没翻过十遍也有八遍,一百单八将的主要事迹总是清楚的。 不但他们,连武二郎你的事都装在我脑子里!王伦如是想。只是这个平行世界里,潘金莲的未来丈夫是那个应该一表人才的武植,她也是名门闺秀,便难有喂大郎喝药的情节。 这样一来,很多人的人生轨迹注定会发生改变,比如面前的这个武松,他还能有行者的绰号吗? 只可惜王伦所知也仅限于水浒里已知的情节,至于经国济世、诗词大道,奈何武松是一介武人,很难有交流的机会。饶是如此,王伦的胸中抱负也让武松心折。 也只有哥哥能和他有共同语言吧?他们都是读书人。 不一日来到阳谷县。王伦的两个背景渐渐合一,对县衙的路径仍记得极清。到了门口,门子与他都是极熟的----毕竟在这里厮混了半年有余,不胜诧异之时,但还是通报了。 片刻出来一人,不过二十五六年纪,雄姿英发、羽扇纶巾,温文尔雅,清新俊逸之极,让人如沐春风,连王伦见了都相形见绌。 所谓君子如玉,诚如斯言。 见了王伦,那人愕然了一下,却看起风尘仆仆的武松来,一脸欣喜。 武松见了,倒地便拜:“哥哥,好久不见,一向别来无恙?” 依稀从他的脸上看到有武松的影子,同为一母所生,这性格和身高差距确实有些大,谁让武松太强壮。但谁要还是往水浒里面“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联想在一起,王伦都不饶他。 武植急忙扶起他。到阳谷做官有一年多了,还是第一次看到武松,心下十分高兴,连刚刚看到王伦的眼神都变出一种宽容来。他像是刚刚看到王伦,敛容一笑:“失礼了,原来王贤弟也来了,且请里面喝茶。” 这话有点生份了啊!看来自己这个前身做的事,他应该是知道了。没有当场把自己赶走还请喝茶,这份涵养算是很不错的了。要是王伦自己,只怕都做不到。 来的时候已经没打算再回去,所以王伦早准备好了措辞。见他仍然客气,只是这客气之中带有一丝疏远,便敛容道:“武大哥,小弟此次是负荆请罪来了!” siluke.com 武植见县衙门旁人多,淡淡一笑说:“是何言语!你我兄弟一场,岂能说此等话来?贤弟和武二从清河而来一路辛苦,且先到内堂歇息。” 没赶出去就是好现象,王伦肯定不挑的。这也幸亏有武松在,他们兄弟两人积年不见自然见面心情很好,连带着武植看到他的情绪只是稍衰。 到了内室,见左右无人,王伦也放得开了,倒地便拜。虽然对古人动辄就要趴地上很不习惯,但这个身体倒是不排斥,真是奇哉怪也。 武植仍是一付好脾气,伸手拉他起来:“王贤弟这是为何?” 好在武松和王伦一路,对他好感颇增,有意替他缓颊----其实他既然愿意带王伦过来,已经是原谅他了;而武植见武松和王伦一道过来,火气便下去不少,因为他知道武松虽然表面好勇斗狠,却不是造次的人。 见状,武松倒首先替王伦开场了:“哥哥原来不知!”便把王伦灌输给他的情节细细复述了一遍。 对于王伦造谣之事,原来武植也有耳闻----都传到清河老家那边,他岂能不知?只是他向来为道德君子,颇有雅量,对于市面上的无聊之语,只是淡然置之。 直到有些话太过淫晦不堪,而且渐渐转到他的未过门的妻子潘金莲那里,这就让人不快了。 对王伦的投奔,他是尽了不少心力的,只是他谨守君子之义、官员之礼,事情办得低调而已。没成想一番好意,竟然被误会且恩将仇报,哪怕是圣人都忍不得。所以表面上不动如山,内心却已溪流成河。 现在听武松所述,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 “原来这一切都是西门庆所为!贤弟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也是愚兄办得造次了,应该提前和贤弟说明,否则哪会有这种误会?”他也很懊悔地说。 本来一件好事,被弄成这样,真没必要。而且王伦为这件事也受了不少煎熬:县学生员名额被革、投河自尽,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作出了真心悔改,这就够了。 “此番武二过来,就是要为哥哥出这一口气!今天天晚就算了,明天我就会会那个西门大官人去!”武松即使时隔多日再次转述此番缘由,脸上怒意仍然掩盖不住。 “二郎休得如此!我是朝廷命官,岂能公然违反朝廷法度让你与人交手?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谣言终究是谣言,必然止于智者。” 嗯,话是如此说,可是他不会知道,因为王伦造的这个谣太过让百姓喜爱,以至于竟然越传越广、更被好事者添油加醋的进行了五花八门的转播和改编,最后到施耐庵手里就定型为因为奸情谋杀亲夫的故事,从此之后潘金莲的名誉被踩在脚下数百年,而武大郎也成为悲剧主角。 不知道如果武植知道身后事会是这个样子,会不会有当场把王伦掐死的冲动? 武松对哥哥是很尊重的,所以他要安慰后者,但是不代表他会轻易放过这件事,他来这里就没那么简单。 “我只是会会那厮,若他能主动为哥哥洗刷污名,且再理会。” 第13章 摸底 但是武植是什么人?武松是他弟弟,是什么德性他比谁都知道,那是清河一霸的存在。年轻气盛,又练得好拳脚,江湖上也闯出一番薄名,没事都给他整出事来,何况现在有事? 西门庆如果配合表现出低姿态也就罢了,如果他继续一意孤行,一番争斗是免不了的。自己虽然是兄长,在这类事情上却劝不动武松的,宜疏不宜堵。 “二郎且先歇歇,有道是强龙难压地头蛇,不宜轻动。西门庆那厮在县里颇有些身份,我也闻得他手上也是了得,又养了些闲汉在家,我担心这样贸然打过去会吃亏!且从长计议罢!”武植还是持重的想法。 武松冷笑道:“谅一个财主会得甚么功夫!不过哥哥既然说了,武二便暂等几天,先摸清这边详细再说!” 王伦便抚掌笑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正是此理!” 武植便没好气地瞅他。对于劝说武松他本来就没有把握,现在又多了个唯恐事不大的,这还怎么劝?只是武松是为自己洗刷名誉而战,确实没有劝阻的理由。 在家里时,武松便是好勇斗狠、好打抱不平的主,现在别人欺到自己身上,他不可能袖手旁观的,只能盼望别搞大了不好收场: “既如此,二郎且歇息一天,等到后日将养的够了再慢慢合计不迟。” 对于能不能打得过西门庆,武植虽然是一介文人,却不担心。只是纵容胞弟在治下打架斗殴,他这个县太爷并不好做,但又知道阻止不了。 只能先装作不知,再设法处置罢了。 王伦也没有半点怀疑。武松是谁?马上林冲、马下武松,这个世界里要说谁能步战比武松更吸引眼球,只怕只有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了。 打西门庆绝对是手到擒来。只是双方没有不死不休的冤仇,再像书中所写的斗杀对方的场景是见不到了。 武松刚见了哥哥,心里高兴,也就没扫兴再反驳,但是心中早有计较。 第二天一早,武植要当班,武松和王伦吃了早饭后,便在王伦的指引下迤逦来找西门庆。 当然,武松是个很精细的人,并没有鲁莽到直接去找他,而是想先了解些情况。这倒不是怕,而是正如王伦所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能历经很多危难而不倒,必定有他的长处。 提到西门庆,知名度甚至比武植这位县太爷还高。不说他家里四五处铺面、外边江湖又走标船、扬州兴贩盐引、东平府上纳香蜡、伙计主管约有数十…单看他坐落在西街气势磅礴的七进住宅便知端的。 西门就是西街,邻近县前牌坊,从县衙一直向西走,两边便是大街,又能一直通向西门,故称。 siluke.com 王伦是个好向导。他一路走,一路向武松介绍。 “这个生药铺,是西门庆的产业。” “这个绒线铺,原是此间乔大户的房子,被西门庆买了过来。乔大户则在另处买了一所更大的房子,又入了这个绒线铺的伙,派了自己的外甥崔本来做伙计,两家往来不绝,做了一世的朋友…” “这个西门庆,因为对令兄大郎的施政举措不甚满意,屡屡带人和大郎顶风作对。只是碍于在大郎治下,只能做些造谣生事之事,本成不了气候。 只是近来听说他到东京去投门子,也不知道投到没有。据说他和当朝太师蔡京的管家结成了亲家,如果是这样,估计一付官身很快就能拿到。到那个时候,只怕二郎再和他打架便有些不便…” 民不与官斗,有了官身,就有了一层保护伞。现在和作官的打架,就和后世袭警差不多。 武松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其实他转了一圈之后,已然知道西门庆家大业大,但这和打架的能力无关。虽然未见其人其面,也不知道如果在打架时对方会有会找人助拳----毕竟他是有钱的主,养几个闲汉也未可知。 但是武松并不放在眼里,他迟迟不出手,是另有一层担心。 这层担心武植没有说,但是武松知道。不管怎么说,以西门庆的财力,在地方上绝对能成为一霸,故而也是很有影响力的。如果在后世,绝对是要吸收进政协、一个委员是跑不了的。 他可不是一般的小混混,打了也就打了,弄不好会影响到哥哥的政治生命。 所以武松要做到的,一是要把武植摘出去,二是把冲突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三是要尽量占理。 做到了这三点,武植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以县令的身份介入他们,并争取在道义和法律上不落人口实,这样的话武植既好做,万一经公后判决也会对自己有利。 但是王伦不知道啊,他还撺掇着武松快动手。如果不是西门庆,自己的这个前身可能对武植抱怨有之、恼怒有之,但不至于造谣到如此系统化地做,也不至于砸了自己的饭碗。 生员,是一个多么有前途的职业!生生被这厮毁掉了。 所以最希望武松对西门庆下手的,不是武氏兄弟,而是王伦自己。 走了一遭,几乎逛遍了阳谷县城,期间两过西门庆的家门而不入。说实话,阳谷县也就是个周遭数里的小城池,这年头的县城也就和后世的乡镇中心差不多大小,登高一眼便望到边的。 王伦心想,他这是想着熟知地利吧?作为外来人,到这里客场作战当然要谋定而后动了,正暗赞着不愧是梁山第一精细人儿时,武松却指着路边一家店铺说:“这个酒楼也是他家的产业?” 王伦一看,好一处宏伟的酒店,中间三个大字“狮子楼”在阳光下闪耀金光。 这是阳谷最驰名的建筑,也是阳谷县的坐标,好似后世一个连星级饭店都没有的十八县城市突然之间冒出个三星级酒店对人的冲击。 满县人谁不知道这是西门庆的产业?他便点点头。 时值盛夏,哪怕是早晨走这一遭,浑身也都是汗,也许他是渴了也未可知。只是这是酒楼又不是茶楼,而且他的表情又不似前去消费的模样,正摸不着头脑时,却见武松已经大踏步走进去了。 第14章 找茬 “小二,倒两碗酒,要有力气的。” 这年头的酒的度数极低,王伦喝过,此前的这具身体没有什么意识,在现在想来,大概和后世的啤酒差不多吧? “有力气”,那就是度数要高一些的,不然像白开水一般忒没味道。 店家见武松身材气度,不是好相与的,便没多废话,早有小二斟了两碗酒过来:“客人要什么下酒菜?” 武松把眼一瞪:“喝酒便喝酒,要什么菜?休得聒噪!” 其实作为酒店,店小二问这一声也是正常的揽生意之道,没想到却招来喝斥,估计很少见到这么横的客人。但是既然开门做生意,一些言语上的委屈也能承受,也未在意。 不过他还未离步,武松已经把酒喝了,却未咽下,而是一张嘴直接把酒喷了出去:“兀那店家实在无礼,把水掺进酒里糊弄人!” 酒水酒水,没有水怎能成酒? 他这是嫌度数太低吧?其实也是这年代蒸馏技术不高的原因,想喝浓度高的就得多加工序,要是在东京有的是酒店愿意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但这里是十八县小城啊! 酒保无法,只能把酒撤下去,另换了一壶过来。这回度数比上次的要高一些,当然价格也会更高些,不过这些顾不得了,客人自愿么。 哪料到武松只略尝了一口,这回连壶都扔了:“某听说狮子楼店大欺客,果然端的!敢情是见某好欺,拿些劣酒来哄某!” 已经有不少客人看过来,都把目光打量着武松,猜测他是什么来头。酒保看来是很少遇到有人拿这个说话,而且这里是什么地方?狮子楼啊,也不看看是谁的产业! “客人好生无礼!我这狮子楼酿造的‘透瓶香’,用的是官卖酒曲勾兑而成,乃是阳谷一绝,无论远近都说它好!怎么到你的嘴里直如此不堪?” 也不怪他一个酒保敢张狂,实在是西门庆在本县家大业大,远近势力都不敢正眼觑他,以至于宰相的门房七品官,哪怕是他的雇员都自觉高人一等。 王伦听了,忍不住尝了面前的酒。入味醇和,虽然度数差了些,但以现在的水平,也算得上不错的了。也是,狮子楼能如此出名,肯定不单单靠着东家西门庆的名气----酒楼又不是什么必需品,如果做的不地道,客人会用脚投票的啊。 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武松这是故意找茬呢。 有武松在,他也乐的横插一脚,反正狐假虎威不需花钱。而且都见得自己是和武松一路,那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还不如表现得光棍些,这样还能让武松有好印象。 便也重重地把碗往桌上一砸,气忿忿骂起来:“果真是一绝,是难喝的绝了!这酒店也不知是仗着谁家的势力,难为它到现在还不倒闭!” siluke.com 见王伦一个秀才也敢出头,而且说的甚是难听----没有做生意的喜欢被人诅咒倒闭的,所以酒保冷笑一声道:“狮子楼能在阳谷享有盛誉,倒也不是仗着谁家的势力 ----但说到势力,客人小心听着,不要吓煞了!” 旁边有客人见他们眼生,知道是外地的客人,也是好心,便轻吁一声道:“禁声!这家酒楼你们惹不得!” 没有三两三,安敢上梁山?王伦有武松在侧,胆气顿豪,故意大声嚷嚷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难道这里是宋官家的主场?便是在这阳谷县城,须还是县衙里的那位武老爷做主!” 酒保冷笑道:“在县衙里,自然是武老爷做主。但是出了县衙,那是我们东家说了才算!你等客人,晓事的乖乖付了酒钱,再向小爷我磕头赔罪,我也不与你等为难。若是继续诋毁酒楼,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武松在侧笑起来:“你这是强买强卖么?狮子楼的酒竟然是说不得的?这里还有王法吗?” 酒保也笑起来:“客人!你这是第一次来阳谷?在这里,西门大官人的话就是王法!” 以前狮子楼里也有人闹过事,但是最终都没落什么好结果。论打架,这楼里本来就豢养着好几个打手,便是小二也有不少;论势力,西门庆包揽诉讼,便经公也不会输了官司。 武松说了半天,其实就要他这一句,所谓师出有名,放着四下里的客人便是人证。当然,如果他栽在这里,所有的人证最后都会对他不利的。 “某一直听说,阳谷县有个西门庆西门大官人,鱼肉乡里、无恶不作。某一直不信其人会有如此不堪,今日见了你们这等恶仆便十停里信了九停!某今日话便说了,你待怎地,还能强买强卖不成?” 这也是他一番思量后得到的较好结果:如果店家放任其离开,那西门庆便失了面子,定不致如此;但他们若想留自己下来,需要看自己的拳头答不答应。 这样的话,哪怕争端闹得再大,在明面上自己也占着理,不致让兄长难做----秉公而断,也只是酒楼一方强买强卖,其屈在对方。哪怕西门庆亲来,自己也敢用拳脚招呼对方! 斗殴么?相互都做了,无非各打五十大板而已。 酒保不知是计,将手一拍,便从后堂走出两个壮汉来。都是虎背熊腰,眼露凶光甚是吓人。 “客人晓事的,跪下来磕三个响头,小爷便饶你一顿打!” 到这一刻,他的凶相毕露。看不出他只是小小酒保一个,地位低得不能再低的人了,也敢让人称爷! 武松笑起来,所谓艺高人胆大,眼睛瞥过两人,便不放在心上。 “某只是说了几句酒水不好便要某跪下赔罪、要打要杀,这朗朗乾坤,难不成是进了黑店么?” 酒保狂妄地冷笑:“便说是黑店也无妨!” 既然已经决定用武力解决争端了,说什么其实已经无所谓了。把这厮暴打一顿之后,看他会再如此说? 武松笑起来,这正是他想听到的话:“既然是黑店,那就别怪某不客气了!” 第15章 镇住了 酒保还是第一次见到西门庆的名头没吓到的客人。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七年前还是八年前?听别的伙计说有一伙人也是这样在店里酒后闹事的,然后第二天都跪在酒楼前后悔不迭地认错。 那次的事情轰动全县,明眼人都看到这群人身上有伤,有人还重伤就被扔在一旁。可煞是奇怪,不管是官府还是当事人都对此缄口不言,因为人家主动认罪了么。 据说西门大官人后来碍着同县之谊,还主动免费用家里的生药给他们治了伤,一时被传为美谈。可是这群人后来在谈到这件事的时候不约而同地说:“他不是人!” 好吧,到底发生了什么,很多人只能猜测却始终没得到证实,但不管怎么说,西门庆的势力在那时得到确立,他的“大官人”的称号也是从那时得的。 在宋朝,“大官”最初本是用来称宦官的,后边似乎变成了有地位男子的通称。 在阳谷县,西门庆从此无人直呼其名,而以“西门大官人”取代。 有这位大官人做靠山,和他稍沾边的人都自觉得底气十足,何况这狮子楼百分百是他的产业? 所以酒保有此心态也十分正常。 只是他这回碰到了武松,后面的事态发展便有些不正常了。 “你这汉子,如何不客气法?”酒保冷笑。 叫人“汉子”,是对男子的蔑称。武松且不顾这块,他在思忖如何让对方先动手。在对方主场,如果对方又先动手,那便砸实了对方的丑恶行径,那时再替天行道,谁也不能说出什么来。 此时,两个壮汉都已经欺身到武松面前,但武松一抬眼,他们就退了一步。 实在是武松眼里杀气甚重,两个汉子都是识货的,后退纯属本能反应。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啊,武松的体型本就异于常人,不然怎么能徒手打死老虎?他这一动之威,懂行的都能看出来不简单。 只有那酒保兀自气盛:“你也不打听打听,阳谷县的狮子楼是什么人都敢来找事的么?打折了手脚都是轻的,便是打死了,也无非扔到荒野和鬼魂野狗做伴去!” 这话说的,还真是狗仗人势。不过话说回来,西门庆只怕也没那个胆子,不见害个武大郎都没敢自己动手? 王伦听了不爽,敢情这阳谷县的恶霸不是西门庆,倒是你一个小酒保不成! 那两个壮汉自忖打不过,但是眼前的这个酒保自己真是不惧的。既然武松想找茬,那就主动帮他送子弹去! “你这厮好生没道理!酒里掺了水就罢了,还威胁要打要杀,真当县衙是你家开的?这朗朗乾坤,还有王法么?” 他这义正辞严的一通训斥,其实是砸实了酒店理屈,落到酒保手里却以为是对方色厉内茬。这年头,要打架时先怂的都不会占到便宜,而且和西门大官人谈王法,不知道他就是包揽词讼的高手? “秀才说的没错,我们东家的话就是王法…” 话未说完,颈后忽然被人捏住,差点儿喘不上气。正想回头,却早已双脚离地,被人提溜了起来。大骇之下,根本没有反抗余地,只能大叫:“是谁?” “是某家!” 武松一手提着他,一手叉腰,倒似拎着一个大玩具:“爷爷坐不改姓,站不改名,清河武松的便是!”说话之时,他已把酒保甩起,单手支着对方在空中飞旋,好似一支飞镖。 酒保大骇,一是没想到武松天生神力,二是担心他一个体力不支,那自己可就惨了。可是人在空中,想找到着力点实在难为,只能张牙舞爪地大叫:“哎呀呀,我要死!” 虽然酒保身处险境,但见武松一脸正气,边上食客倒并不担心,反而喜笑颜开,都想着看了一场好戏,可能也是见这酒保仗势欺人的嘴脸不爽吧。 只有两个壮汉是店里请来镇场子的,不由得心生惭愧,感到有辱职守。便有一人大叫道:“姓武的,你赶紧放人,不然我等就不客气了!” 说是这样说,说的人还是心虚的。尽管没见到武松拳脚上如何,但酒保好歹也有百十来斤,被他提在手上面不红心不跳,这份臂力就很惊人。 武松看来也没打算对酒保怎样,听他们一说便笑起来:“你们莫不是要他,且接着!”说话时,他单手轻动,酒保便向两个壮汉处掠了过去,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零点看书 一个壮汉见来得急,没敢托大,伸出双手来接。他自忖练过武艺,手头也有几百斤蛮力,从容接下酒保并不是问题,而且看武松也只是随意一丢。 可是甫一触手,便觉得酒保身上传来的力度惊人,那一撞之力非同小可。自己如果强接,非得和酒保一起摔倒不可。好在他也有急智,反应也很快,便双手托起酒保在空中连转了三个回旋方才泄去力道,然后定住身形。 围观的人群爆出一声喝彩,外行看门道,大家只看到那壮汉用卸力之法接下酒保,而对方安然无恙。却不知道,这身法看似转得精彩,但脚步却是乱了。 而且武松只是随意一丢,这一丢一接之差距,内行人都懂的。 这么一来,两个壮汉知道技不如人,都不敢轻动。接下酒保之人将其放下之后,一句话不说便一溜烟跑开,想来去叫帮手了。 这边武松浑不在意,任其离开。想来其是去叫西门庆了吧?找的本来就是他,正合己意,那就不妨等着。 为什么不直接去他家门上找人或者是直接打进去?武松自有计较。因为这样性质绝对不一样,西门庆完全可以告他个“上门恣事”,若是带伤那就更罪加一等了。 反倒是在这里,自己先占个“理”字,不怕他来找场子,怕他不来。 来了,就打一架,打他个天昏地暗,武松对此有绝对信心,就经官也不亏,主要是哥哥也好做;对方若是不来,呵呵,西门庆毕竟是阳谷县人,只要他还要脸! 见武松打了人却不走,有些反应过来的人便明白了:这是来找茬的!只是西门大官人恶名远扬,这个外地人只怕要吃亏! 第16章 碰到软刀子 西门庆的家离此间不远,武松也是看中了这点才找的此间楼。 约莫盏茶时间,楼下传来许多人声。有些食客本来想看热闹的,这时也两股战战几欲离开。西门庆是什么人?阳谷县一霸,手底养着几十个汉子。他的场子和他的人受到挑衅,迎接的必然是雷霆之怒。等会打起来之后,难免会殃及池鱼。 随着楼梯咚咚响,冒出两个青衣小帽的年轻小厮来。 当先一个人白白净净,不过十八几岁年纪,利利索索、唇红齿白,长得甚是妩媚,不输女人。他开口说话时尖锐高亢,仿若未变声的男童。 “小人玳安,奉西门大官人之命,特来向武松武壮士赔罪!”说完,还恭恭敬敬跪下了。 武松不知道,别人包括王伦都是知道的,这玳安乃是西门庆贴身小厮,最得其宠信,可以说是他的代言人。他亲自赶过来赔罪,等于西门庆自己放下身段向武松示弱了。 这一幕不但众人大惑不解,王伦也懵了,西门庆竟然会这么做?不应该呀,他可是西门大官人! 武松也吃了一惊。以他的性格,那是专治硬骨头才算好汉,对于软柿子一向没有捏的兴趣。此前王伦就是拿捏住他这点才避免了被殴一场,现在玳安这样,他竟然没了继续发作的动力。 接下来玳安的行为就更让人疑惑了。他叫过狮子楼的主管,当着武松的面训斥了一顿,说他没有招待好武松,反而拿劣酒惹其生气:“你们都过来,向武壮士赔罪。大官人说了,若是武壮士仍不肯原谅,你们从现在起就不用在酒楼里做了----阳谷县的店铺,谁要敢收留你们,大官人拼了半份家私也要与他打官司!” 这是典型的人狠话不多,虽然西门庆不在这里,但他给人带来的寒意却罩在每个人的头上。 西门庆家大业大,在阳谷县谁敢擢他的锋芒?他既然撂下话,谁又傻得和他作对?若是被他赶走,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离开阳谷县。 古人重土难移,不是发生重大灾祸,谁肯背井离乡? 所以酒楼上下,从主管到伙计都一齐慌了,赶紧拜倒,央求武松恕罪。 其实武松并不是真的嫌弃酒品不好,而是想借题发作。现在见了这些人的反应,心下便有些不忍。西门庆再不好,和手下的这些伙计无关,他们只不过是混碗饭吃。 所以他只能说:“此事与你们无关,武某并没有怪罪各位的意思。” 被道德绑架了,王伦站在局外人的观点上想,这西门庆够歹毒的,偏偏他和武松没别的办法可想。 按原先的计策继续找西门庆的茬已经不行了,这样会造成一种舆论,武松是仗着哥哥武植是县令的身份在这里欺凌大户,传到州府,武植也呼不消。 不等他深想,玳安身后的一个小厮捧出一个盘子,上面裹着一块黄绸。玳安起身摊开,却见里面放着两锭各二十五两的大银。 “大官人偶感小恙在身,不能亲自陪话,特叮嘱小人:‘江湖上的好汉若是来到阳谷,定要招待周全,莫使天下英雄笑话’。武壮士天生臂力,定非常人,大官人闻之欣喜之已,只是无缘亲见,止安排小人奉上些须盘缠,壮士莫嫌少。” 好家伙,这是把武松当作打秋风的了。不过他也真是舍得,出手就是五十两银子。 宋代白银基本是有钱人使用,是应宋代商业发展而生。但因为白银稀少,市场流通均使用铜钱和铁钱,一文铜钱俗称一个铜子,基本可以兑换10个铁钱。一贯钱等于1000文,宋初,可以兑换一两银子,徽宗时兑换半两。 那宋代银子的购买力怎么样的?根据后人的推算,一两银子在此际大概值后世的三百元人民币。至于实际消费水平,可以从《水浒传》里看出端倪。 林冲风雪山神庙,陆谦在李小二店里招待管营和差拨时曾拿出一两银子,点了三四瓶好酒,菜随便上。 吴用动员阮氏三兄弟干坏事时,在酒店掏出一两银子买了一瓮(坛)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也就是说,买这么多东西花了300来块人民币。 戴宗杨林请石秀吃饭的时候,也是杨林扔出一两银子让店家随便上酒菜。一般来说一个普通小饭馆,300元人民币三个人吃的确是可以随便点菜了。 杨志东京卖刀的时候,牛二曾说:“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我三十文买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30文钱一把切菜刀,也就是人民币9元,比较正常。 baimengshu.com 另外,还要考虑物价因素,宋代吃食的物价应该比现在低。 黄泥岗上白胜卖给杨志一群人的家酿村酒要5贯钱,合1500元人民币就有点宰人了。但考虑黄泥岗上白酒是稀缺商品,一桶酒这个价也算合理。 现在人都没见一面,西门庆出手就是五十两银子,就是在后世,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一见面不合打了场架,挨打的一方还给另一方一万五千元钱,那也是相当不简单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西门庆对武松够意思了,至少落在众人的眼中确实表现得很慷慨,如果不是知根知底了解他是什么人的话。 而且送钱就送钱吧,人家没有一点施恩者的骄傲,还卑躬屈膝地又是赔礼又是道歉,还用绸布包着让受方不失身份,这够了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武松虽然是清河闯下偌大的名头,却从来不欺侮弱小,这恐怕也是他在那边名声并不臭的原因之一。同样,面对西门庆的示弱,他反而不好操作了。 不但来时的怒气消失了无影无踪,对玳安这种下人也开始客气起来,担心伤了对方面子。 “某来此间并非打秋风来者…其实方才武某也有不是…” 谁能想到,堂堂的打虎英雄、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武松,竟然在人家软刀子面前连话都不会说了?反而是王伦有点急了:我们特么的是来干什么的? 第17章 劝酒 “眼前此情此景,如果小可不察,定然会以为你家大官人是个大大的好汉!只是识人识面不识心,你莫要以为这样就能蒙蔽我等,让西门庆在暗地里使刀子!且收起钱----他以为这样就能买通我等?” 王伦不得已跳出来说。 要是武松因此和西门庆化敌为友就有乐子瞧了,那时自己该何去何从? 不过他小看了武松的智慧。 伸手不打笑脸人、不恃强凌弱是他的信条,但是不代表他是能被金钱收买的人。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就不可能是水浒中第一流的好汉,王伦都要鄙视他。 “某只是想拜访西门大官人,有些事情要亲口听他说来。” 武松之言,让王伦一乐。呵,你想找西门庆,直接上门就行了啊,离这又不远!那还是抱着找茬的心思,在狮子楼里除了喝花酒还能干什么? 玳安是个很好的小厮,甚是有礼:“我家主人也很想认识一下名闻江湖的清河武二郎,只可惜有恙在身,不能亲自前来,只能让小的前来问候。临来的时候,我家大郎说了,武壮士既然来狮子楼,那是看得起他,让小人传话,让这边掌柜的小心伺候着!” 他在武松面前是一种神情,转过头去对着酒楼的伙计和掌柜又是另一番脸色。 “把你们最好的手艺都拿出来!大郎说了,武壮士在这边吃得高兴,你们重重有赏;倘若有半点差池,自己到大郎那边领板子去!” 虽然他也只是西门庆身边的一个亲随,但因为最受其看重,所以很多事情都交给他处理,俨然府内管家。现在又代表西门庆说话,自然有分量。 所以掌柜和伙伴们都唱了一声喏,然后掌柜亲自上前,请武松去雅间。 众食客都慨叹,不知武松是何来历,竟然能让西门庆如此礼遇,今日可是开了眼了。 正主不见,武松便觉得没趣,想走。可是酒楼掌柜的急忙来劝:“贵客休走!若是您老今天走了,我家大郎怪罪下来,须折了小人的草料!” 人家真心实意地邀请,又是作揖又是陪笑,就差跪下了。武松是见不惯人家可怜的,被西门庆这软刀子束缚住再无半分脾气:冤有头债有主,为难人家一个帮工干什么? 王伦冷眼旁观,对西门庆这番操作很诧异:难道武松现在就这么有名了? 见武松答应,玳安十分高兴,一连声催促酒楼上好酒,并收拾了满满堂堂一大桌子菜。 这回武松没嫌酒差,其实狮子楼的酒远近闻名,这回又把珍藏多年的好酒奉上,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便是村白劣酒,他也不会嫌弃。 无移时,一切就绪。玳安请武松坐了主位,王伦其次,他自己打横作陪,掌柜的亲自斟酒。 “某与你家大郎素不相识,这是何意?”武松看着眼前斟满酒的杯子问。 “清河武松,天下人谁不晓得?”玳安殷勤地先举杯敬酒:“我家大郎闻名久矣,只恨无缘识荆。如今武壮士来到阳谷,家主人却又偏偏不巧得病了,因此深以为憾。小人玳安,忝为我家大郎的梯己人,受大郎关照先敬壮士三杯!” 有道是宴无好宴,会无好会。在人家的地盘上挑事反而有此等礼遇,王伦总有些不真实的感觉。所以在掌柜的倒酒时,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只壶。 很多小说电影里都有阴阳壶的描写,说是里面有个机关,一边是好酒一边是毒药或者蒙汗药什么的。这小子既然说了是西门庆的亲随,肯定也不是什么好鸟,怕不在酒里搞些事情! 所以对玳安的“先干为敬”,他是狐疑加三级的。 但看武松时,却丝毫没有防备暗算的觉悟,只顾开怀畅饮。 他的精细哪里去了? “这三杯,是小人敬壮士的!小人也多听得武壮士的威名,只是小人位卑职轻,怕难入壮士之眼!为表小人的崇拜之意,小人先干为敬,壮士且自便!” 玳安劝酒还是有一套的,看出武松的豪爽,便更加压低了姿态。 武松是好汉,讲究的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见玳安说得认真,手下当然不含糊,举杯一饮而尽。 然后掌柜的也亲自来敬酒。按说狮子楼这么响亮的名声,他一个最高管理者很少会来陪酒,但玳安都来了,他又怎么能不凑个趣呢? “壮士光临小店,是小人的荣幸!现奉上薄酒三杯,请壮士赏脸!” 俗话说将酒劝人,终无恶意。武松是个光棍的人,不打笑脸人,自然也是杯来盏去,毫不拖泥带水。 接着便是刚才和武松间接交手的壮汉,他是亲自领教过武松的力道的,所以执礼甚恭,姿态也最低:“小人杨林,素闻清河武二郎的大名,不想此见到真人!” 王伦听了心中一动,抬望眼时,却见那人搭膊丝绦缠裹肚,一身青白衫交织斑斑点点似翡翠围成锦绣。再看其人,虽然头圆耳大、鼻直口方,却又生得眉秀目疏,腰细膀阔。 “锦豹子杨林?”他试着问。 实在是对水浒太熟了,对各路人物几乎做到掐头知尾、闻号识人的地步。看他一身豹纹又叫杨林,故而试着问一声,只是不敢相信真会在此间就是了。 yyxs.la 那人却是一愣,继尔惭笑道:“这是江湖上朋友的抬爱,不想此间竟有人识得小人!区区外名,何足挂齿?” 原来果然是他! 讲起来这个人很有意思:在梁山中排名不上不下,在梁山的地位也是不高不低。你很难从《水浒》中查到关于他武艺的蛛丝马迹,也很难看出来他有什么过人之处,甚至作为一个马军头领,他在书中一次马上作战都没有。 但人家就是排名五十一,帮过大忙,立过大功,最后还活着回来当了武奕郎,有脾气吗?是不是幸运儿? 连碰到武松都没有被揍,应该算是幸运了,因为刚才武二郎可是找茬来的。 见王伦“认识”杨林,武松很高兴,便也痛快地和他畅饮了三杯。 几人轮流相劝,渐渐地武松喝得便多了。王伦有点担心,毕竟西门庆的殷勤太过突兀,他要是醉了再发生什么变故,可怎么得了? 第18章 宴无好宴 古人喝酒用的都是大盏,也就是大杯。王伦目测过自己面前的酒碗,高底、浅沿、广口,一次也有个三两左右。 考虑到这个朝代的酿酒水平,狮子楼的酒品还是不错的。宋代没有啤酒的白酒,果酒酿造技术尚在起步,主要依靠自然发酵,口感较差,一般酒店都不用。 民间倒是有酿米酒的,但作为村醪水白酒都是供给中下层百姓喝的,肯定不能给狮子楼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酒店供应。 看看酒的颜色呈澄黄微红状,自己被劝着喝了半碗,尝出和后世的黄酒口味类似,度数也在十来度,毕竟后世的黄酒也就这个度数。 虽然怡人,但武松前前后后已经喝了九碗,又喝得急,应该不少了。 黄酒虽好,可不能贪杯哟!这是王伦能想到的一句广告词。 玳安果然是惯会伺候人的主,在酒席上屈意奉承。武松见他伏低拿小,也不难为他,只是喝酒,和杨林说些江湖故事,其乐融融。 约莫十余盏酒过后,玳安偷眼看时,却见武松眼不花手不抖话不乱,精神倍长。不禁赞叹道:“传闻武二郎是个没遮掩的好汉子,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若非是我家主人身体有恙,定然亲自来作陪…二郎且饮了这杯!” 武松来者不拒,开怀痛饮,反是玳安等渐感不支。 还是王伦担心武松醉酒误事,主要是怕西门庆有什么后着无力应付,担心地劝他:“二郎且歇息,这酒也喝得够了。我们且回县衙,待明日再寻正事。” 暗想回去之后可得好好说道说道,这是人家的主场,别出师未捷身先死、栽在酒桌上,那就要为人耻笑了。如果二两酒就能把武松哄骗了主意,那行者武松之名不提也罢。 没想到武松却笑起来:“某天生酒量好。喝一分酒,有一分力气,喝十分酒,便有十分力气…若是有人想着把某灌醉,那可就打错了主意!” 他虽然说的气势磅礴,可是眼神却不似刚来时精神。王伦看在眼里,嗐了一声。 原来是银样蜡枪头啊!喝过酒的武松能打虎,可这喝醉的武松就只能是纸老虎了。自己一直担心的就是这个事,害得一桌子好菜愣没尝出味道来! 这番话却把玳安唬得一愣,赶紧辩解:“小人是诚心诚意请二郎喝酒,岂敢打什么坏主意!便是我家大郎,也是一等一的汉子,满县人谁不说他是个仗义的好男子!” 武松笑笑,睁着迷离的眼睛道:“说的是。且再满饮三杯,大家便散了罢。” 又是三杯之后,武松便再不动杯。玳安强挣双眼劝酒,却见武松勉强站起身,却走了个趔趄,原来端坐时看不出,他已经酒量不支。 便再三邀请他,武松只是含混着推辞:“酒量已过,某不胜酒力,暂且告辞。劳烦回去后告知你家主人,武松承其厚待,且等明日再登门拜访罢了!” 别看王伦一幅江湖人士的嘴脸,其实对这方面只是外行,便听不懂武松这番话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明天登门,到底是报恩还是寻仇。但见武松醉了,这番话便不敢提起,唯恐节外生枝。 有些话,和一个醉人说是没用的… 见武松如此,玳安也强撑着身体爬起来:“小人的酒量也够了!二郎已经醉了,没奈何,杨林、段虎,你们且扶二郎回府!” 段虎便是和杨林一道出来的那个汉子----应该都是西门庆雇的狮子楼的打手,其实并没怎么喝酒。当下和玳安对视一眼,轰然允诺。 王伦倒是看到杨林踟蹰了一下,然后也答应了,不禁心中一动:“此去家里并不远,小可扶二郎回去便可,便不劳动两位大驾了。” 人在喝酒之后,意志力和反应都会慢不少。武松虽然在强撑着,但眼见得是醉了,酒意越浓。看他们在交流眼神,王伦有些心慌,还是自己扶着他让人心安。 可是玳安哪肯?坚持让两人送他。王伦想劝阻,但是段虎力量甚大,竟然抢在王伦之前扶起武松。玳安示意之下,杨林也在武松另一侧架住他。 武松身形高大,也需得两个壮汉能把他架起来。 这时候才见到武松酒劲上来了,两百斤重量都压在两人身上。果然站似一棵松、睡倒一张弓,段虎和杨林饶是壮汉,也都呲了一下嘴。 玳安见武松下盘已经不稳,但还是持重地叫唤一声:“二郎,还认得回家的路么?” 武松只不回答,众人看时,原来他已经眯了眼,只差一个枕头了。 醉得不轻啊! 这玳安便笑起来,王伦见他笑得奸诈,头皮便有些发麻,心知不好。 只见他拍手笑道:“人道清河武二郎如何英武,今日一见,也不过尔尔。两杯黄汤,便放倒了他!” 这边段虎看着武松也笑起来:“酒囊饭袋一个,值得大郎这么重视么!”说话之际,他已经甩开搭武松的手,傲然看着微闭双眼的武松,似乎觉得自己去扶他很不值。 饭团看书 王伦完全明白了,但还是赶紧走过去搭起武松的肩,同时猛拍他的腿:“二郎醒醒!” 图穷匕现,人家既然放下脸了,那就是另有想法。这里是西门庆的主场,难免不会做出对武松不利的事来,把他拍醒,就是醉倒的武松也比自己一个文弱书生强百倍。 玳安也在拍,不过是拍他的巴掌。 “依小人之见,便找十来个伙计一拥而上把这厮狠狠地教训一番让他知道大官人的厉害,又何必用这个法子便宜了他?” 他抚掌而笑,面向从狮子楼的后厨走出来的一群人说。 领头的那个人,年纪只和王伦相当,身材凛凛,一表人物,却生得十分浮浪。头上戴着缨子汗巾,脚下细结底陈桥鞋,手里摇着洒金川扇。脸蛋倒是不赖,不弱张生,貌似潘安。 听看相的人说,智慧生于皮毛,苦乐观于手足。细软丰润,必享福禄之人;两目雌雄,必主富而多诈;奸门红紫,广得妻财;泪堂丰厚,亦主贪花。 王伦认得他,这不是撺掇自己造谣武植生事的西门大官人么!见他亲来,心里便是一沉。 第19章 小心外加手段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他挑这个时候过来,肯定不是为武松践行。 “大官人!”段虎见了西门庆,和杨林相视一看,把武松拽得更紧了。 俗话说好虎难架一群狼,武松被一左一右两个壮汉夹在中间,又有九分醉意,连走路都不稳当了,西门庆见状十分得意。 不过他还是很客气的,看着武松半晌说道:“原来是清河武二郎!某家此间南门西门庆的便是…” 武松乜着眼睛,从眼缝里挣扎着看他,却不言语,脚上却益加轻浮起来。若不是两边有人架着,只怕前前后后的要栽跟头。 西门庆看在眼里,愈发自信。 “某听说武二郎前来阳谷县,便是要找某家的麻烦,不知是真是假?” 王伦心里却是一突。自己和武松昨天才到县衙,除了武植之外便只有几个梯己人知道来意。今天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找西门庆,人家却早知来意,看来都说他在此间根大业大,果不虚的。 现在武松战斗力全无,自己当然不敢再伸这个腿,这叫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是何言语?二郎是本县县主之胞弟,昨天与小可刚来此地,本来探望哥哥…西门大官人与我等无冤无仇,这找麻烦之说从何而来?” 王伦此话有几重用意。一是点明武松和县令武植的关系,二是反将西门庆一军----除非他承认造谣中伤武植之事为真这才会有冤仇。这样的话,理屈在彼,而且万一下手肯定要三思。毕竟民不与官斗,他势力再强,也不能公然驳了武植的面子。 没想到西门庆根本是有恃无恐。 “岂有此理!秀才莫要胡说。若非我拿出五十两银子又奉上一桌好菜,这位武壮士不要把我的酒楼都拆了!诸位客人都是明证。” 武松刚开始找茬时对酒水嫌三嫌四,很多人都看到了,这抵赖不得。 掌柜的也在旁边添油加醋说:“这厮,一来本店就硬要污陷是黑店!想我阳谷县狮子楼乃是全县以至东平府招牌之地,左右谁不知道!他这是硬污做贼,坏了酒楼的名声,也坏了小人的草料!东家为小人作主,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一席话,把武松倒打一耙。以西门庆在这里的人脉,只怕证人随时可以有一大堆,况且这个事是真的,只要武松这边处于下风的话。 王伦知道利害,他们这么说,无非想在场面上占有道义的优势,这样的话闹出什么事哪怕经公都是有倚仗的,当然前提是能把武松掰倒。 西门庆得意地看着醉倒的武松和手无缚鸡之力的王伦,难为他一听到此事就布了这个局。当然武松不来狮子楼到自家的每个店都是一样,哪怕是找上家门来呢。 先软下来让武松放松警惕,待把他骗着放倒,什么事就都变了样子。武松不是很厉害么?那么我就在这狮子楼上把他打倒,让吃饭的客人们瞧一瞧,这阳谷县到底是谁家的天下! 趁此机会拿醉酒的武松立威,只要不打死打残了。他还想着之后把武松吹吹打打送到县衙去,到那个时候,看武植再如何处置此事? 要么他亲眼瞧着自己的胞弟被打却只能摸摸鼻子忍下来从而颜面无存,要么和自己硬杠----京城的那付官身也该到了吧?那时候别说是武松,就是武植也不会放在眼里! 想着能恶心武植一把,心情大悦。 他是欺武松双手无力----有段虎和杨林两个人在,相当于把他的双手缚住。再加上他大醉----连脚步都不稳了么,以自己的手段,拿下他应该不是问题。 “清河第一好汉”是那边人的恭维之语,但这里是阳谷! “某听说你在清河颇有名声,没想到今儿到阳谷县撒野来了!某刚刚在家害头疾,怕你走了,特让玳安过来稳住你…你道我阳谷无好汉么?现在比划比划可好?” 这是典型的说风凉话,明欺着武松不得劲么。 王伦很生气,主要是生武松的气:要和人家打架,怎么这么容易着了人家的道?这下要做难兄难弟了! 跑是跑不得的,对方人那么多。再说自己弃了武松逃跑算怎么回事?回到县衙又如何面对武植?还请他托门子,所有的事都休了! “你先把武二郎骗醉,再乘醉和他约架算什么好汉!有本事的划下道来,咱们明天再战!”他愤怒地指责,虽然并不期望对方会因此留情或改变主意。 西门庆哈哈大笑,就因为听说过武松的名声才处心积虑用酒先把他放倒的。要是能打过他,需要这样花功夫!而且要是等到明天,岂不是自己反请了武松一顿酒菜? 不管好汉孬汉,打倒对方才是正理!不信把他狠狠教训了一番之后,他还能反出天来?等几天自己有了官身,他再打架那就是袭官,这可是重罪! “闲话少叙,某便来看一看,是清河县的武二郎厉害,还是阳谷县的西门庆更胜一筹!” yyxs.la 他在这边大放厥词,武松只耷拉着头不语。确认他酒醉更甚,西门庆更是得意:“为防别人说某占尽地利之便欺侮外地人,某便让你三招!” 说话时,他还是很谨慎的,左拳右掌,身形虎扑,一幅如临大敌的模样,看来在战略上还是没有蔑视对手。没办法,人的名,树的影,阳谷与清河并不甚远,武松的名声还是有所闻的。 不怪他,他打小就“不甚读书,终日闲游浪荡”,没有什么了得的本事,也没有什么走南闯北的经历见识。能在阳谷县闯下这么大的家业,完全是因缘际会,还有的是会钻营。 于武功上头原本基础还好,又拜了几个师傅,原本还行的。可是因为纵情声色,早早被淘空了身子。 好在武松没有反应。 这让西门庆胆子更大了,但他还是小心为上,目视了一下段虎和杨林。 段虎攥住武松的手更紧了。这样一来,便形成其被动挨打的局面。随着西门庆一声“看招”,王伦已惊叫起来。 呼呼生风,隔着数步都能听到他的拳头之威。这一下如果打在身上,便是武松会功夫也当承受不住。 第20章 西门庆的一拳 特么的,这个架谁都会打!便是王伦自己,也相信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可以单吊武松。 两只手被西门庆的手下抓住,那还打个屁!而且这样对一个醉汉,不觉得下作么? 西门庆并不觉得。 打架就是打架,成王败寇,又不是武林争霸赛!他想的是借武松立威,又能很好地恶心一下武植, 这口气出得值。 本来,他继承父业,颇有家底。但他的老爸西门达是个贩药材的生药贩子,他自己在县前开个生药辅未必能“暴发迹”,这世道又未见中“大乐透”,财从何来? 饭团看书 原来他的发迹,一则“专在县里管些公事”,是个编外“公务员”;二则“与人放刁把滥”,是个敲诈勒索黑恶货;三则“说事过钱”,是个行贿受贿“中间人”;四则“排陷官吏”,是个官场黑手。 有权、有术、有谋、有奸,因此满县人都怕他,谁敢和他在生意上竞争?一来二去,竟让他做成了大生意。 只是树大招风,自从前年阳谷县来了一位新县令武植之后,他的权势便被多方限制:这位武老爷虽然年纪不大,治下却甚严,一上任便清除了许多冗员,西门庆便在清理之列。 而且他兴利除弊,让阳谷市面为之一新,其中扫黑除恶、惩治贪腐,在西门庆看来,便是处处针对自己。 西门庆不是没动过对方的主意,无奈武植背后势力也是不凡:据说他和朝中某位中书有关系,他又和本籍一位姓潘的前知府结成了翁婿之亲,而后者据说与当朝红人宿太尉是至交。 他深知这样的根基不牢----光靠放刁吓不倒有势力的人,而一个编外公务员的身份又太过卑微。长此以往,非把他剥落原形不可。 于是他屡屡上京投门子,终于给他攀上了一个重要人物。 蔡太师蔡京家的大管家翟谦翟云峰,被无数银子砸中了,愿意为他出力。 在翟云峰的指引之下,他得以亲见太师蔡京,目的是想获得理刑副千户的官职。 虽然这只是五品官,但是在阳谷县却足以横着走了,因为县令不过是从八品。当然宋代的官职分官、职、差遣,不能单纯用品级来定高下,但是这职务毕竟是个颇大的官身,至少在官面上,武植拿他毫无办法。 只是现官不如现管,武植毕竟是阳谷县的一把手,哪怕西门庆拿到副千户一职,也只是双方互有掣肘。想恢复他在阳谷县说一不二的地位,武植非走不可。 正巧,遇到王伦,正巧,前身的王伦对武植不满。于是他便乘机结识,怂恿其对武植造谣生事,以期从舆论上打击对方,然后他再使使力,争取让其调离。 一切都在进行中,他还把武植的那位未婚妻一并加入中伤诽谤的行列。造成的后果是整个阳谷县都知道这位武老爷的未婚妻潘金莲是个恶毒、淫荡的女人。 还好武植本身仪表堂堂,无法被传为“三寸丁谷树皮”;他也还健在,那个“药鸩武大郎”的段子,暂时也未能编纂出来。但是满县人都知道,造谣这件事,是这位西门大官人的首尾。 人做了亏心事,难免怕鬼上身。据说,武植也因此多方整理他的罪状,准备向其下手。 灭门的县令啊,往死时得罪了对方,西门庆这几天急得如热锅贴的蚂蚁。官身一天不到,他就觉得威胁便没解除。 所以他对县衙的监视更趋严密。王伦和武松前脚到,他后脚就知道了。 清河武松的名气还是很响的,听说他要来向自己兴师问罪,西门庆开始问过手下雇佣的几位武师,见他们表示不是对手之后,都准备遁走了。 还是一位帮闲应伯爵的话让他取消了念头:“官人,放着您手底下这么多的伙计,若只是被武松这么一吓您便避祸,哪怕将来拿到一付官身,在阳谷县里怕也再不复往日辉煌了!” 西门庆一想也是,面子被踩到地上之后想再捡起来,那可就难上加难了。 然后应伯爵分析了一番之后,认为反可以利用这个事,摆武植一道。 如果武松敢打上门来,不管胜负如何,至少可以找人参武植一道,至少这个纵容家人行凶的名声是跑不了的;如果输了,那更好。 哪怕他不打,也要利用这个条件制造机会,总而言之,此事无法善了。 当然西门庆也怕,便想出个示弱于敌的主意。他吩咐几家铺面的主管,如果武松上门滋事,且由着他。 所以武松和王伦一厢走,其实有无数个人在一路盯着。武松便是不到狮子楼找事,他也会安排人“礼请”武松到那里去的。 以赔话之名,先灌他个大醉。 然后自己再闪亮登场,痛快淋漓地打倒对方,让武松在全县颜面无存,不但可以借人头立威,还能给武植一记响亮的耳光。 你家人滋事在先么,有理有据有事实有真相。 武松果然上当,在进入狮子楼时,被玳安、掌柜和杨林一阵劝便喝得过量了。玳安和掌柜的都是自己梯己人,也提前得到过授意,没想到杨林一介武夫也知道用计了,回去可得多赏他些银子。 现在,在众目睽睽之下,西门庆要拳打脚踢清河第一壮汉武松了。此战之后,他定可以凭借对方的光芒把名声引向更高,然后在拿到官身后也会被全县认为是众望所归。 真是想瞌睡时便有人递枕头啊! 至于王伦,收拾完武松之后,自然有无数个办法收拾得他哭爹唤娘。 对眼前的危机,武松浑然不觉,两只眼睛越发迷离了,竟然不知道躲。 其实他应该也躲不掉,两边都有壮汉把他紧紧拉住呢。西门庆虽然不知道武松有多大力气,但是杨林和段虎的实力他是知道的,尤其是杨林,把他安排在赚钱最多的狮子楼足见重视。 这一拳有几百斤的力气,乃是西门庆最得意的招数,得到过许多名师指点。便是一头牛犊,也要被打飞三尺吧! 说时迟,那时快,在他快接近武松的时候,杨林出手了。 第21章 好兄弟 他只是拉着武松退了几步,便化解了西门庆的击打。 因为觑得较近,发力点已经被酝酿许久,所以当没有受力点时,西门庆差点一个踉跄,主要是完全没想到。 “你干什么!?”他怒喝。 “小人向来敬重武二郎的威名,大官人要是和他公平约架,杨林岂敢造次?”杨林完全没有作为雇员的觉悟,反而对主人讲起了道理。 那就是连他也看不惯西门庆的作为呗! 西门庆怒急,没想到这厮竟敢坏了他的好事。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收留此人小半年,竟然不知道他会在关键时候跟自己对着干! 幸好把武松灌醉了,不然的话,武松有这么一个强内应,自己肯定要吃大亏。 饭团看书 “你这厮不知好歹,吃我的用我的,竟敢吃里扒外!” “大官人,杨林虽然仰仗你过活,但是有违江湖道义的事小人不做。武二郎一向有侠名,如果大官人摆下场子和他放对,杨林定然两不相帮。但是你施展阴谋诡计,便落了下乘!” 西门庆笑将起来:“也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你既然想为他出头,他就和他一道作伴吧!” 在他想来,只要武松丧失战斗力,凭他杨林是不可能反天的,他手底下又不是没人,光一个段虎就够他受的了!便一道收拾了也无所谓。 说话的时候,段虎已经放开武松,向杨林逼近。 他们两人虽然都在狮子楼作保镖之类的工作,但是却没有那么深的交情。现在杨林既然翻脸,正是段虎向西门庆交纳投名状的好时机。 杨林是个精细人,向来低调,对段虎的路数摸得较熟。知道他在拳法上很有浸淫,而且力道很足,是个强敌。于是便也放开武松,全神贯注和他放对。 这边武松连站都不稳了,王伦只能硬着头皮上前扶住他,并在他耳边大喊:“武二郎,醒醒!” 西门庆见他如此,大笑道:“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哈哈!” 这句话是如此熟悉,以至于王伦差点都想偏了。但也就一刹那的事,因为西门庆的拳头又到了。 王伦想拉着武松躲,虽然知道这也只是权宜之计,只是本能反应如此。可是武松尽管醉了,那一幅身架也不是王伦这身板能够拽动的。 没办法,王伦只能嘴硬:“欺负二郎醉酒,不是好汉所为!” 就在拳头堪堪递到武松身旁之际,武松忽然打个呵欠,接着人向旁边一倒,竟然巧巧地避过去了。 西门庆也是练家子,变化迅速,直接化拳为肘,向武松肋下顶去。 王伦再拽已经来不及,眼看得就要砸中,武松脚下却被什么东西一绊,一个趔趄,又让西门庆的胳膊在他腰间滑过。 第一下若说是巧合也无妨,但不可能两下都是巧合吧?西门庆全力之下竟然两击不中,便有些怀疑。 “好武的,不要装神弄鬼,再吃我一拳!” 此时他已经收回拳头,重新稳定了身形。这一次他双拳挥起,从左右向武松袭来,声势甚是浩大。只是临近武松胸前一尺之际,却突然变拳为脚。 这一次蓄力已久,原来此前所说所做都是幌子,这一脚才是毕生之力。若是有懂行的,便知道这叫做谭腿,武术中一直有“南拳北腿”之称,南拳是洪拳,北腿便是谭腿。 谭腿动作精悍、爆发力强,招数多变,攻防迅疾。 连王伦这种门外汉都识得厉害,实在是西门庆的速度太快,原来他也是有几把刷子的! 只是武松突然一坐,任其脚尖在头顶掠过;接着两脚胡乱地在地上乱蹬,竟又避过了接肿而来的下盘发招。虽然貌似无意识,但闪避之迅速、进退之敏捷,谁敢说这是酒醉之人能做出来的? 到这个时候,西门庆已经确信无疑,武松是装醉,或者说是醉而不失其智。 自己的看家招数被轻松化解,西门庆便有些心慌,但还是嘴硬:“姓武的,你装疯卖傻,算不得好汉!” 得了,他竟然也有脸谈“好汉”这两个字,以至于王伦都忍不住回敬:“你处心积虑骗二郎喝醉酒然后趁火打劫就是好汉行径了!” 西门庆被怼,面不红耳不赤,仍然在那里大放厥词:“姓武的,我好心好意请你吃酒,你却时刻防备我,是何道理?敢是欺我阳谷县无人么!” 这话说的,原来武松竟然不该防备他,然后任由他欺负才是对的! 并且按他所说,和他放对便是欺负阳谷全县,他也太把自己看得大了----当然,以他的家道,他一直这么认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毕竟他一向在此间一手遮天。 他说话的时候,身后的几个汉子都摆开阵势,大有同为阳谷县人而同仇敌忾之概。 此时武松已经站起来,两眼一睁便恢复大家气度。段虎本来和杨林打得不亦乐乎的,见武松气场强大,早已一个箭步斜闪过去,远远地走开。 “好兄弟!”武松向杨林拱手示意。敢于在不利局面下硬杠西门庆,这个杨林可交。 杨林一颗心这才落下,刚刚为了江湖义气,他也是拼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杨某向来敬重二郎,偷袭诡计,某所不耻。”他回礼说。能被武松奉为兄弟,值了。 “没想到贤弟一介书生,竟然也有这种胆识,武松认识了兄弟,也不枉了!”他是对王伦说的。 王伦虽然没有动手,却有理有利有节地和西门庆打了一场嘴仗,这份胆识确实不错。不过如果站在他的立场,既然打架不行,而且挨打已经不免,只能嘴皮上痛快了。 现在想想,幸亏没示弱,因为示弱也没用。 不过一颗心被吓得还没归位,只能勉强一笑,算是接受了。 武松又转向西门庆,这回就见他的气场和刚才判做两人:“西门庆!刚才你说过让某三招,某便也让了你三招,现在我们就真刀实枪地打一场罢!你造谣我哥之事,我已尽知,只要你能胜得过某的两只拳头,过往的事再也不提!” 第22章 武松大闹狮子楼 怪道刚才武松只防守不反击,原来是让对方三招! 西门庆也在暗暗惋惜,如果早知道,他怎么会浪费这三次机会?只是可惜也无用了,现在是考虑如何应付武松了。 自己煞费苦心作了这么一个局,武松竟然提前识破----其实武松只是本能地防备,毕竟自己是来寻仇而不是交朋友,并且他的酒量也确实是强悍。 不然的话,那么多的酒下肚,极有可能是将计就计然后中计了。 这样的人,精细是自然的了;而且他随意便躲过了自己的必杀技,这份功力非同小可,西门庆便知道自己遇到劲敌了。 君子不列危墙之下,所以西门庆长笑一声道:“我是阳谷县守法良民,如何肯亲身犯险和你一般见识?你想动手,且看我的兄弟同不同意!” 饭团看书 双方都已经试出对方的斤两,武松对战胜西门庆本无悬念,听他一说,便看了酒楼中诸人。 西门庆那边,段虎是个了得的,刚才在交手之际偷觑看他能和杨林打个平手,当然杨林的武功还是可圈可点的。除此之外,还有不下五个壮汉从楼梯口冲上来,倒把正想逃走的客人撞个正着。 开始时很多食客是想看热闹的,但见打得越来越凶了,有些人就坐不住了。 “无非酒囊饭袋耳!”武松斜眼只扫了一眼便下了定论。 不过这些人拿着哨棒朴刀,都是有备而来,声势极为庞大。看武松空着双手,只怕要吃亏。 “兄弟且请后退,看武松如何应对这些宵小!”武松一边说,一边已经有了计较。 正面五人离此还有段距离,身边倒有个段虎最近。武松话音未落,一拳已经向他打了过去。 段虎明显地也吃了一惊,估计他也没想到武松不动手则已,一动就虎虎生威,快如疾风。见他拳来,伸手去挡,却似蚍蜉撼树,纹丝不动,倒把虎口震得生疼。心下大骇之下,急忙后退。 杨林看了十分敬伏。别人不知道,自己刚才可是与段虎打了十数个回合的。虽然对方已经有些乱了,但是像武松这样一个照面就让他败下阵来,只能说其武功远胜于己。 这边武松得势便不饶人,追着段虎打。段虎实在没想到自己竟然是他第一个针对的,不敢恋战,只想着夺门而出。 便在这电光石火的瞬间,几个人已经拿着器械赶到。武松手边没有趁手的东西,便随意提起身边一张桌腿,抡起来向对方砸去。 这几人也是练家子,平时经常与人放对打架,武功都是不凡,不过像武松这样不依古革用桌子当武器的还是第一次碰到。尽管无论从劈、砍、捣、隔诸方面都不如真正的武器趁手,但当偌大的桌子被他挥舞的呼呼生风时,还是不敢擢其锋芒。 上百斤重的实木家具啊,砸在背上腰上手上的,绝对比哨棒打着了要疼十倍。便是朴刀砍在上面只是一道印痕而已,若是一个不慎,断腰断手不是耍的! 给西门大官人卖命是为了过好日子,可谁也不想真的把命丢在这里,那时再好的日子也没意义啊。 估计西门庆也没料到武松是这等天生神力,见五个手下都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心下大急。正好是武松一桌子抡过去尚未回转之际,他便趁此机会再施奇招,运足了劲,跳起来便揣向武松的肋下。 杨林本来因为西门庆是自己的东家,拿捏得不开,且不想直接反目成仇,便在一旁观战。见了凶险,禁不住大喊一声。 桌子太过笨重,尽管武松力气很足,但一放一收之时仍需时间,灵活性便大打折扣。西门庆出脚速度极快,武松重心都在运用那张桌子上,想回劲只怕不易,除非他丢了桌子,但这样也就丢了武器。 如果西门庆这脚是踢向自己,杨林都怀疑能否接得下。但对手是武松,一切都有可能。 王伦则完全不怕,只要武松没喝醉,此间应该没人能够是他的对手,对此他有种迷之自信。 武松果然没让他失望。在西门庆抬脚的瞬间,他已经有了动作。 这才是此来的主角,打得再酣,他都没有忘记。 西门庆的功夫他刚刚已经见识过了,其实一直在戒备。见他这脚来得凶,武松把桌子向几个汉子扔过去,却对着西门庆,先把拳头虚影一影便转身,然后飞起左脚,正和西门庆的脚对上。 以他的力气,哪怕是后发也必然先至,连西门庆自己都料想到会被踢得很惨,至少也会弹开。没想到甫一接触,便觉得武松的腿劲并不如他的拳头来得凶狠。 他观战半天,对武松的表现也是看在眼里。这一脚本来就是偷袭的成分居多,眼见得对方脚上无力----或许重心都在和自己的其他几个伙计身上,这是天赐良机啊,然后便使出了十分力。 正自高兴,突然之间,蓦觉脚底一痛,然后整条腿像是踢在了铁板上,这反弹之力惊人,以至于他整个人像弹弓一样被从正门投了出去! 原来武松的左脚只是诱饵,故意放他近些,却在转瞬间飞起右腿,重重地踢在西门庆的脚上。这一扑有名,唤做“玉环步,鸳鸯脚”,乃是武松平生的真才实学,非同小可。 只听门外咔嚓一声,原来是西门庆撞断了楼梯的扶手。 几个打斗的人见了这等局面,都觉诡异,吃了一惊后,手上便慢了许多。 主要是西门庆的运作太过迅速,而武松的招数太过凌厉,都把人揣出去了么----西门庆再不济,也不至于弱鸡至此。 不单他们吃惊,武松其实也在纳闷。因为他能看出来,西门庆的功夫虽然和自己有差距,但是脚上的“谭腿”功夫是有底子的。 不要问他什么知道。唐末宋初五代时期的昆仑大师在山东龙潭寺削发为僧,创立了以腿法见长的武学门派,早年传授时以地名龙潭寺的“潭”字命名,称潭腿,也称“临清潭腿”。 临清,和清河就一箭之地,作为清河人,他练过多年。事实上他的“玉环步,鸳鸯腿”就是脱胎于此,被一位前辈高手按照他的身段量身定做的。 西门庆和他玩谭腿,班门弄斧了。 第23章 一场大火 不管怎么说,西门大官人是落败了,而且败得很夸张。 老大走了,下边人也就没有必要再拼命,因为没人看得到,再说搞不好真会没了命。 所以几个汉子都溜了。 打了这么一架,不清不楚的,武松其实很郁闷,就王伦也是不爽的。西门庆溜的倒快,可是造谣生事的账怎么算?这个场子算是赢回来了吗? 似乎又不算。 所以武松想了一想,对杨林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某这就到他家里找他去。杨兄弟,此事和你无关,倒是连累了你!” 说杨林被他连累是真的,至少人家为了义气砸了饭碗么。西门庆是他前东家,他出于义气帮了武松,但不代表其可以帮着外人反打主家,这要传扬出去也不是好汉行径。 “二郎说甚么话!小人在此小半年,多曾见西门庆那厮鱼肉乡里,早已不忿。便是今日不是二郎也不会久留,只恨势单力孤不能像二郎这般为民除害罢了。” 经过今日之事,他也不可能再在西门庆手底混了,所以王伦动问道:“杨兄弟此去可有门路么?” 没想到随便出了个水浒人物就如此上彩,让王伦对杨林刮目相看。可惜自己都寄武植篱下而活,不然的话肯定要好好结交一番。 “小人与饮马川邓飞是故交,前段时间他也一直邀我过去,今日辞了阳谷县,便去那里与他合伙。” 饮马川邓飞?不是落草的那个?王伦有印象。 “莫非是唤作火眼狻猊的邓飞?他的铁链子使得好。”这回是武松动问了。同为江湖人士,对于好汉们的绰号技艺他是门清的。 “正是。听说他在那边做得好大生意,小人不才,便过去看看。” 好吧,这个好大生意一定是落草为寇,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抢劫来钱更快的生意?不过他一个武人,在这个重文轻武的国度除了做强盗,也真没有更好的职业了。 “既是如此,我们江湖有缘再见。”王伦给足了好汉的口吻说。 杨林便别了两人,自投饮马川去了。 这边武松抖擞精神,也不理会缩在一角瑟瑟发抖的酒店掌柜和几个酒保----他们都是端人饭碗,自然要听人使唤,武松也懒得多事。 此时王伦从地上捡起一半根哨棒,是方才被武松用桌子打断的一截,掂了掂觉得很趁手,胆气也不由得壮了。 记得西门庆的家,武松和王伦大踏步前去。路人有听说的,都道西门大官人今日惹到了英雄,也是天理昭昭,果有此报,看来他的人品在这里真不咋地。 更有酒店里的食客绘声绘色地讲述狮子楼的一幕,也有好事者见武松大占上风便跟着去看景。西门庆本就是风光人物,他的挨打更是让人眼馋,于是满县人闻风而动,都远远地跟在后面,议论纷纷。 “西门庆这厮仗着京里有人,屡次和县老爷对着干,这不,县老爷的兄弟出面,立时便灭了他的威风!” “不是这事…听说他造谣县老爷,极尽污辱之能事,终于惹恼了县老爷的兄弟…” “那是他罪有应得,遍看阳谷县,也只有在这位武壮士落不了好!” “便三拳两脚打死了那厮,岂不快活!” “嘘!隔墙有耳,小心打虎不成,反以为祸!” 武松无意中一回首,看到乌压乌压的人群,饶他后来能徒手打猛虎,也吓得一激灵。 这就是民怨沸腾,这就是替天行道,这就是做好汉的意义…无形中,他已经把打西门庆上升到一个为民除害的高度,而不只是他自己为哥哥洗刷污名的好勇斗狠之私怨。 雄赳赳气昂昂来到西门庆的大门前,正欲叫门,却见里面有人开条门缝说:“我家大官人在里面摆下天罗地网,有胆的就来!”正是那个玳安,没想到他还有些胆量,敢当面叫板。 武松笑将起来。这西门庆是要向他示威还是吓唬他?不管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今天的事总要给个结果。 ddxs.com 王伦一把拉住他:“二郎,小心有诈!” 武松神色如常,淡淡笑道:“某只用这两只拳头罢了!” 其实即使对方不示警,武松也会很小心的,毕竟这是人家的主场,不知道里面埋伏了什么。若是阴沟里翻了船,倒是笑料一场。 从他接过王伦手里的半截哨棒便可知。 半城百姓都远远围定了看武松推门进去。王伦担心有失,随后也进了----其实主要是担心对方在院外埋伏了人,这样的话自己难免首当其冲,还是跟武二郎一起走比较妥当。 这是一幢七进建筑,规模之大极为罕见,便是清河黄金庄潘公贵为知州也不过是三进院子。从外面看已大气磅礴,在里面亲眼见到更是慨叹西门庆这厮挣下好大家产。 雕栏玉砌、亭台楼阁、假山花园、小桥流水一应俱全,他倒是个会享受的。 王伦其实很羡慕,这才是生活,这才是人生该有的样子。但是他却说:“眼见得这厮一定是鱼肉百姓,无怪乎能这般富有!” 武松却全神贯注地逐屋寻找。可煞作怪,偌大的院落,竟然没有一个人影。便是刚刚露头的玳安,现在也不知哪里去了,想来从后门跑了吧,可是他为什么还要硬撑着叫板? 王伦越看越觉得可疑,武松也认为不同寻常,只是不明所以。 正细细的探寻间,忽然听到左近传出一阵“毕毕剥剥”的响声,紧接着便见到天空冒起一阵浓烟。两人马上转过去,却见一间厢房已经被火烧得旺。 不会是想火烧咱们吧? 那熊熊大火仿佛发了疯似的,随风四处乱窜,肆无忌惮地吞噬着一切。那赤红的火焰也仿佛一个狂妄的漆工,用手中的刷子,将所到之处都漆成了黑色。 本来就是夏天,空气干燥之极,是以烧起来很快也很旺。如果救助不及时,搞不好会引燃旁边的房子,那损失就大了去了。 难不成是想放火烧咱们,反烧了他们自家的屋?可是也不像,因为空间很大,救火不成,逃离火场还是很容易的。 不对! 王伦突然警觉起来,他已经有个不好的念头,只是在心里不太真切。 第24章 能量 武植得到消息已经是下午,那时候大火已经烧了半个时辰,毁坏了两间屋子。 满县人都轰动了,甚至比武松在狮子楼拳打脚踢西门庆还来得热烈。都道他报应不爽,终于有人为全县人除了此害。只是西门庆自那之后一直不知去向,倒让有些人侥幸:这厮不会在大火中烧死了吧? 当然,武植是不信的,王伦也不信。唯其如此,越觉得有事要发生。 果不其然,两天后,郓州移文,刘府尹接到西门庆家人告状,事涉武植。 “有阳谷县西门庆的家人,状告本县县令武植纵容其胞弟武松欺压良善,追打其主人并烧毁房屋两间、毁坏钱财无数之事…” 起初刘府尹很是纳闷,这武植官声向来不错,怎会有这种离奇的事件发生?莫非他是昏了头! 别人他不敢说,阳谷县的西门庆岂是好相与的?据朝中的同年有书信来往说,这厮和当朝蔡太师来往密切,又是本地豪强,武植怎会惹到他? 但是又不容他不信,因为跟着西门庆家人一起的,还有他左邻右舍为证,都指认是武松进了西门庆的家,然后大火便起来了。 此时西门庆一家已经被武松打跑,放火者除了武松还会有何人?理由也很充分:找不到人把怒火发泄到房子上了呗! 而且刘府尹还得到一个消息,房屋被烧之后,西门庆便“吓得”动身前往东京避难去了。 这位阳谷县的强人是不是只有这点胆子,刘府尹是不信的,肯定是搬救兵找外援。这么一来,刘府尹便觉拿到了烫手山芋。 据说武植是当朝宿太尉的门生,一向官声不错;而西门庆与蔡太师那边有路子,又是一方豪强。夹在两大权贵中间,让他很难处置。 没奈何,事涉治下官员,他只能亲临阳谷,询问事由。 上官来临,武植不敢隐瞒,便把事情和盘托出。一看他就是忠厚之人,刘府尹先有七分相信,再见到王伦和武松,心下便有了计较。 “打架斗殴是实,火灾亦是由此而发。但念你并非有心,许是巧合,但行事鲁莽无疑了,罚你赔偿原告一半的损失,你可愿意?” 他是对武松说的。 武植当然愿意。息事宁人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弟弟做的事,谈起来总有种包庇纵容之念想,舆论也对他不利。 武家不是没钱,相对于官声来说这不算什么。 西门庆不在家,但他的大娘子吴月娘在,刘府尹把她唤来告知处置结果。吴月娘本一介妇人,见上官在此,西门庆又不在,而且此事一出全县都在看他们家的笑话,也想就此罢手。 刘府尹十分高兴,勉诫了武植一番后便打道回府。 眼看这件事即将善了之际,忽一日,郓州又发文书至,这回话锋却大变。 武植被察核,要他听参待罪,行凶者武松也要解往郓州审讯,一切来得那么快。 一定是西门庆发力了,只是没想到他的后台那么硬! 宋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县级官员的选用,宋太宗曾说:“百里之长,字民之要官也”,并要求地方长官向朝廷推荐县级官员人选,皇帝要亲自召见,考察合格后方可任命。 内地知县、县令一般由文臣担任,只有在沿边地区,或内地特殊地区需要武力弹压者,才允许符合条件的武臣担任。文臣中又以科举考试选拔的进士出身人为主,凡是恩荫补官的无出身之人,一般要经过多年基层历练、考试合格、由现任上级长官保荐,才能升任县令一职,凡入粟补官者一概不许任亲民官。 武植是正儿八经的进士出身,经宿太尉保荐,出任阳谷县令,那是根正苗红,轻易不会有人与他为敌。这西门庆是他治下,却能颠覆他的官身,不能不让刘府尹惴惴。 好在武植也不是没有门路。这边接到消息,那边就已经派出人马知会了朝中宿太尉。 tsxsw.la 虽然是待参之身,但在朝廷未派出新任官员交接之前,他依然是阳谷县令。等他收拾停当和新一任县令交接之后----对方来得也挺快的----朝廷敕令又下,这回改为另有任用。 至于武松与西门庆斗殴,交由本县新任县令依法决断。 不用说,肯定是双方背后的人有过一番较量。但是无论如何,对武植来说都是很好的选择:蔡京权势熏天,也就是宿太尉得徽宗皇帝器重一时奈何不得。在阳谷县,有西门庆在彼,无论换哪个县令都无法撼动其的地位。 没办法,古代皇权不下乡,就是在很重视县级官员的宋代,经国家正式任命的官员人数却有限,难以应付繁重的行政事务,于是长官不得不依赖大量吏人。 但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县级官员人数有限:大县设县丞、主簿、县尉各一员,个别繁难大县或任命主簿与县尉两位,其余中小县则根据县域大小和治理难易程度,配备一至三名行政官员,最小的县只设一员主簿或者县尉兼任县令。 这几个人怎么能应付得了繁重的行政事务?于是县级长官不得不依赖大量吏人。 按制度,宋代州县吏人与官员在管理方面差别巨大,吏人由当地人担任,不是中央选拔的,不受任期限制,政府一般不颁给俸禄。每个县的吏人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一百多人,甚至二百余人不等。 而县官只有区区数员。所以,如果知县、县令能力不强,便难以统领如此众多的吏人,就会出现常常被宋代士大夫指责的“吏强官弱”、“吏人世界”等失范局面。 西门庆就是这样的强吏、编外公务员。在武植之前,数任县令都拿他没有办法。武植到职后倒和其扳了几次手腕,总算勉强压制住对方。 这一次虽然表现上西门庆灰头灰脸,但最后的结果是武植去职县令另换他人,实际上还是西门庆笑到了最后。 新县令刚到任,西门庆的家人便撤回状子,倒让刘府尹老怀大慰。民不告官不究,这事终于了了。 武植纵有不甘,只能忍了。 第25章 往何处去 开封府,蔡府。 西门庆一脸得意地拿起一纸文书看,他的面前还摆有一付官衣。 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司郓州巡检贼盗公事,正五品的官啊,就这么轻飘飘的到手了,但拿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 蔡京的大管家翟谦翟云峰就坐在他对面主位上。 “这可是某用了好大的面子才拿到的官职,大官人可不能嫌低啊!”他说的客气,但是骨子里的傲气是谁都能听出来的。 “岂敢,小人能有今日,全凭官人周全!” “这幅官身拿到,此去阳谷县便不会再有人敢找你的麻烦!只是那位武县令的事见好就收罢,公相那边递过话来,碍着枢密院的那位,他也不好斩尽杀绝的。” 公相就是蔡京,枢密院的那位西门庆也知道,是武植的荐举人宿太尉,和今上关系很好的,蔡京也不敢做得太过火。 翟总管既然这么说,那就意味着上头已经和宿太尉那边达成协议。如果自己再不放过此事,只怕好事会多磨! 其实西门庆已经很满意了。武植是死是活其实并不放在心上,只要他能够调离阳谷县----哪怕是高升咧!现在自己有提刑司的文告在手,那就相当于保命符,从此县里无敌矣! “小人其实与那位武县令无冤无仇,只恨他的兄弟仗势欺人,不但将小人打伤,还放火烧了小人的宅子…但既然官人这么说,小人一定遵从,这就安排家人撤了状子,这事就算了结了罢!” 这就是典型的占了便宜还卖乖,顺便又向翟总管表了忠心,瞧我损失这么大,您一句话我也得认了。 但是蔡京门下官员千千万,哪个到这里不是乖乖地听话? 说到这,还是很佩服自己那天能够当机立断的。狮子楼一失利,他就知道武松不是易与之辈,继续和对方死扛只会更难看。 于是他迅速摆了一个局,在短短的时间里,他安排把厢房烧了两间。现场已经造足了声势,也只有武松和王伦在彼,看热闹的众街坊为证。 虽然烧了两间屋,但是这一手漂亮的很,直接让武植下不了台。事隔多日,他还是为此得意。 当然哪怕当天武松不去,他也会想出别的方法嫁祸与他。武松闹得越凶,他的机会越大。 武植官声好,又对他做事不感冒,是他在阳谷县生存的最大障碍。哪怕他有了提刑司的执照,在很多事情上还是绕不开本县的那位父母官。通过武松狠狠地摆他一道,现在目的已经达到,已经够了。 损伤的面子很快就能挣回来,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胜得痛快淋漓。 至于和武松争狠斗勇,别逗了,他们现在该焦头烂额了吧? 他料的不差,现在的武植、武松、王伦都处在郁闷中。 武植当然是操心他的官身。县令虽然品级不大,但是有宋一代,体制内人对于有没有做过一任知县是很讲究的:宋代任官条例规定,凡是由选人新晋升的京朝官,必须担任知县之职。如果官员没有担任县级长官的经历,则不能升迁为知州、通判等更高级别的地方长官,这一制度当时称为“须入”。 他在阳谷任上快满三年之期了,狠做了些兴利除弊的事,朝中又有宿太尉等提携,眼见得离任之后会有一个很好的前程。可是被武松这么一打,三年任期便差一点。 要说满打满算有过一任,就差旬月时间,其实说起来影响不大。可是他现在却以待罪之身听参,哪怕再有任用,先入之见已经影响了仕途。是改任----改到哪里、还是调转----转为何职都需要好生筹划。宿太尉那边没有回音,他在阳谷县衙便如坐针毡。 此前未来岳父大人潘公来信说要与他一道上京帮他转圜,这几天等的是坐卧不安,官场上才能体会出他现在的感受。 百盟书 武松则是懊悔。一个不着中了西门庆的计,帮哥哥洗雪谣言、对西门庆兴师问罪都没有完成,反惹了一身臊。早知道那天在狮子楼就不大拿了,直接对这厮施以狠手才好! 最凄惨的是王伦。好不容易借着赎罪到阳谷县打秋风,还是在县衙这种机关重地混,哪料到一天之内就得另做打算。回家么?临清真没好混的,毕竟县城又小又临近边陲,他本身对那里也是陌生的。而且自打生员这个高贵的称号被废之后,早就萌生去意。 未来要向何处去?确切地说,未来的日子应该怎么过?这是个问题。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又不做强盗,武松这个朋友没用;杜迁自己都过得凄惶,怕是指望不上了。手无缚鸡之力,家仅薄田数亩,难不成真的要白手起家? 思之令人头痛。 “贤弟一番好心而来,没想到拖累贤弟了。武植这里有纹银五十两,贤弟权且拿了去家中过活吧。”武植是个善良的人,知道王伦日子不宽绰,自己又要上京,就没必要再让他在这里耗着了。 王伦真的想接的。五十两不少了,反正比他的全部身家都多得多。有这个钱,回去做点小本买卖,凭自己的能力,总能活得不错。 可是他没有接。 “大郎这是何意!此事如果细究,都是因小可而起,是小可连累了大郎才对!小可一个思量不至,竟然演变至此,心内已是内疚不已。大郎此去东京,有司必然问及此事,并且此事对大郎影响极大,岂能善罢甘休?小可愿意作为人证,跟随大郎赴京说明真相。若有责难,小可愿一力承担!! 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不管怎么说,武植是官场上人,他虽然目前位卑,架不住他背后的人厉害啊!太尉、前知州,怎么说都不是一般人。如果自己能和他栓在一起,总比自己打混有机会。 而且武植这个人对自己也算真心实意的,这种粗腿不抱,傻么? 武植未及答言,武松已经开腔了:“王贤弟说的是。平白无故被西门庆这厮摆了一道,哥哥受损的名誉还未清掉,岂能便宜了那厮?便与王贤弟同上东京,太尉那边也好说话!” 听说西门庆便在东京,说什么自己也要去找他,所以就顺着王伦话音。否则的话,武植肯定会让他回乡,那得何年何月才咽下这口气? 第26章 上京 武植略想了想,见王伦如此热忱,武松也这么说,便道:“也罢,先去东京走一遭。若不需要时,那时再理会得。” 不一日,潘公派人知会,原来他已从另一条道径去东京了,约他们在东京“进奏院”会合。 “进奏院”其实就是宋朝的驻京办,地方州镇的官员如果到首都朝见皇帝,或者办理其它事务,一般都住在这里,一般省一级单位才设,他们待的地方便是京东西路的点。 武松便出面安排雇了两辆马车,原来武植另有两个家人小厮,一向跟着他的。此次去东京既然另有任用,搞不好会直接上任的。考虑到这个时空交通的不便程度,他们就跟着去了。 怎么说都是因为任上出了问题,哪怕有宿太尉帮着背书,贬斥不是没可能,当然最有可能的是到外地当官。人在官场,身不由己,说走就得走,就不再来回折腾了。 这时候就看出来武植家庭的经济优渥来了。本来,宋朝缺马,民间多以驴车、牛车代替脚力。出租马车也不是没有,但是价格也高许多,租一日要一百六十文,但武松眉头都没皱一下。 于路王伦着意结交诸人。武松自不必说,那是一旦你跟他好能够抛头颅洒热血的汉子;武植三番两次结济自己,值得一交,并且此去东京,王伦还存着一份私心,冀望能跟着他混----好歹有做县令的基础,朝中又有人,如果有机会,做一个师爷也不错啊! 至于潘令先潘公那边,只因为他有个好女儿。 到底有近千年的眼界,王伦总能在适时发表一下个人的见解,体现出他渊博的学识。遇到百姓游离失所,他能详述大宋政治的弊端:冗官冗兵和冗费、国家的积贫和积弱;路上不太平,他便说起世风日下、贼盗并起,将来必有大乱;有信使自北边经过,他会预测到金国必为本朝祸患… 他讲到朝中六位位极人臣的权贵,直言大宋江山便毁在他们手里;他讲到那位喜欢花鸟虫鱼、能写一手好瘦金体的徽宗皇帝,直言和善作词的南唐后主一个德性;他表扬了宿太尉,因为这是武植的后台;他也赞扬了朝中的几位能员:种师道、姚平仲、吴玠、宗泽、张叔夜… 这是因为潘令先和武植都是官场中人,聊政治及政治人物会对他们的胃口。 宋代不兴文字狱,文人是有这个资格和习性点评朝政的,所以对王伦的大肆口水,没人觉得突兀。 对武松,他便继续讲述江湖中的种种人物秩事。这里有武松知道的,有不知道的,但听他说来,十分有趣。但是武植和潘令先,都很诧异他为何知道这么多。 因为他讲到许多人物,很多是朝廷的将领:莆东大刀关胜武艺高超,只做一个巡检屈才了、汝宁郡都统制双鞭呼延灼好吹牛、青州指挥司统制霹雳火秦明性格太暴躁,搞不好会误事、东平府兵马都监双枪将董平人品太差… 要不是担心言多必失,王伦甚至能把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履历一一道来。饶是如此,对江湖阅历丰富的武松而言,这位王贤弟知道的人物真多,而且点评精到。若不是最熟悉的人并经常接触,很难做到。 yawenku.com 可是他不过二十岁、一直都在县学读书,也没有甚么机会闯荡江湖的啊?并且他一个书生,怎么能和那么多三教九流的人物打得火热? 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吧?他们两个都是官场上浸淫多年的,论学历比王伦可高多了,很多人物都是闻所未闻,他一个被黜落的县学生员,怎地眼界如此之宽? 不但他,潘公也很好奇。没想到这位王世兄竟然是藏龙卧虎之人,若非积年老吏,很难把本朝的事说得这么透澈清楚、对官场的事也门清----他只是个被黜的县学生员啊!若是有人提携,假以时日,未尝不能成为自己的乘龙快婿武植的朝中助力呢。 这里武植感触更深。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他是确确实实见识到了。明明去年见到王伦时,他还是那种不谙世事的书呆子,于人情世故半点也不晓得,便是平常也能显出格局之小。 可是现在看来,自己真是小觑了他。他里是书呆子?完全就是一块璞玉!也许就因为不平则鸣,他才会在西门庆怂恿之下做出造谣中伤自己之事吧?所以说,演变成今天这局面,自己有很大一部分责任呢! 咱们的武植前县令很有自我解剖的精神。 于是便有些计较。 不一日便到了东京,无论前生还是后世,这都是王伦第一次见到宋朝的首都。果然不愧是当世第一流的城市,光是人口就达百万,而在同期,世界上其它的大城市如巴格达、罗马、伦敦,城市人口都在四万到二十万之间,东京开封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都市。 这座城市,外城周长25公里,蜿蜒壮阔;内城是衙署、寺观和商业集中的地方,人口密度极大。看着各色风物、各色人等、各色建筑,王伦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一直说东京发达,《清明上河图》他也看过,史学家谈起东京的繁华只是说“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都没有实地观察过来得震撼。 无怪乎后人林升写了一首诗说“直把杭州作汴州”,那是把开封城作为标杆来比较呢;也无怪乎《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来到汴梁后就被眼前的繁华震撼了,他们以为自己到了蓬莱岛,身处人间仙境。 比起临清、阳谷那些小地方,王伦觉得他来对了。在这种地方,他比时人多出近千年的优势才有机会发挥出来么。 东京,我来了! 进奏院里,他们看到潘公,原来他先他们一日到的京城。潘令先对王伦的出现很惊奇,然后武松说了之后全释然了,对王伦的“义气”之举还是很赞赏的。 不知道如果他明白王伦只是想着来打秋风会有何种脸色? 次日,潘公和武植入谒宿太尉,留下武松和王伦无所事事。虽说开始武松是存了找西门庆算账的念头,但是到了东城才知道,要想在百万人口的大都市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第27章 快乐的太学生 “王贤弟,放学之后我们一道去‘丽香院’耍耍?” 和王伦说这话的,是他在“辟雍”的同窗、来自青州的刘高刘秀才。 “辟雍”本为周天子所设大学,如同今天的“国立大学”。校址圆形,围以水池,前门外有便桥。东汉以后,历代皆有辟雍,作为尊儒学、行典礼的场所。宋徽宗建辟雍,作为太学预科生的学校。 没错,王伦现在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太学生了。 算算,来东京已经半个月有余,在这里读书也有十天。 武植在几天前已经离开东京。还是宿太尉面子大,轻轻松松地在杭州给他找了个团练使的差使。虽然本朝团练使是个虚职,但它是从五品的级别,相当高的武职。根据宋史上记载的武官叙迁制度,从团练使到武将最高官职节度使不过相差5级(遥郡防御使、防御使、观察使、承宣使、节度使),月薪150贯。 而他当阳谷县令时不过从八品,月薪15贯。 并且宿太尉说了,因为事发突然,暂时没有好的差遣,只能权且安身,等待机会。 这让王伦十分眼热,天堂之地啊,随随便便就成行了,还是暂时的…果然是朝里有人好做官啊! 临行之际,武植还赠了王伦一百两纹银,嘱咐他安心在此间学习。将来学成时他自然会设法通融,给王伦谋一个好去处。 这个朋友没说的!不但授人以渔,还授人以鱼。这笔钱,够他在东京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最重要的是,让他有了翻身的机会,因为本朝已经废除科举,人材皆由学校选拔。这样的话,对穿越的王伦特别有利,因为他不需要经历那些鬼难缠的科考了。 有宿太尉的背景,想不毕业都难!只要毕业,有宿太尉一句话,做官真是容易的! 而有了一百两银子,他有信心过一个快乐的读书生涯。 一百两银子能干什么?可以参考一下现今的收入水平: 青年农民进城务工月薪大约900钱; 特大央企“绫锦院”里的纺织女工每月能拿2贯; 禁军每月能拿4000钱,当然,由于吃空饷的大量现象,实际只能拿一半左右。 除开乡村地区,大宋中产阶级人群平均每月收入基本在2贯左右… 此时一两银子的购买力是大于一贯钱的,很多时候,850钱都可称作一贯。比上不足,但比起农民工月薪的900钱,省着用的话,他这一百两可以用上十年! 因为作为“外舍”生,自宋神宗熙宁五年起,亦由太学给食,“辟雍”里自有宿舍。换句话说,王伦吃饭住宿是不要钱的,平时只要买几件换洗的衣裳,这日子无忧无虑啊… 对武植无可挑剔。没想到他还有潘公在谒见宿太尉之时竟然也帮自己说了一句话,然后就轻轻松松地进了本朝最高的学府----太学读书了。至于先前被黜的黑暗历史,根本没人问。 不需要问他的“八行”,只要宿太尉一句话就行;不需要从县学、州学考上来,直接入太学,成为两千“外舍”学生之一。 要是在徽宗朝以前,以王伦县学生员的水平,根本没有资格入这里的。正常情况下,王伦必须先是县学成绩合格才能入州学,再通过太学的入学考试从州学升补太学,这一番操作叫“补试”。 补试合格,才录取为太学生。 当然,录取了开始也只能作为“三舍”中的外舍,即在“辟雍”里读书,其相当于太学的预科学校----“太学专处上舍、内舍生,而外学(辟雍)则处外舍生”。“士初贡至,皆入外学,经试补入上、内舍,始得进处太学”。 yawenku.com 而后如果成绩优异,经过考评有机会升入太学里读书,先从内舍开始,即本科段的学习。 内舍成绩如果继续好,恭喜,你可以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了,即上舍。修满一定学分、成绩优异的,上舍学生可以马上毕业,赐进士出身,授予官职。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因为“三舍”里要通过很多的考试,在规定年限必须升舍,不可能让你一直在里面享受国家的补贴的,就和后世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劝退: 每月有“私试”----“孟月经义,仲月论,季月策”。 季有季度校定,年有年度校定。 每年二月下旬,太学外舍还要举行一次由礼部派员主持的考试,叫“公试”,“初场以经义,次场以论、策”。 如果不幸中招,按元符元年的教育立法,轻则降舍,重则“三试不升舍,遣还其州”,即外舍生三年未能升内舍、内舍生六年未能升上舍,将被勒令退学,遣回籍贯地。 王伦已经切知体会到了学历的重要性,武植他们给了自己一个好机会,但是能不能抓住,他没有把握,这很让人苦恼。 主要是太学进行常规儒学教育,这可不是背诵几首名诗名词能解决的事,是真的要下功夫读书的。 好在这是大宋,如果穿越到了明清,王伦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这里,他还有点用武之地。 主要是宋代太学的专业分为“经义”“治事”两个专业的斋。经义斋的学生主修经史与学术,“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入读;治事斋的学生则主修实务,“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 这一分斋教学法是胡瑗在湖州州学当教授时创设的,随后被引入太学系统:“庆历中,天子诏下苏、湖,取其法,着为令于太学”。 王伦是不可能从事经史与学术的研究的:穿越到大宋研究国学?笑话么!那可正应了一句诗“寻章摘句老雕虫”,要是自己有这个兴趣,前生不会报考理工科的! 尽管学习儒家经典会有比较高的学术道德修养,大宋以儒治国,有机会充任较高级的统治人才。 还是主修实务的好,有治兵、治民、水利、算数等科目,将来成为各职能机构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才。当然,主要是王伦自信是理工科出身,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易于考试通过。 他已经想过在这里好生混上一段时间了。 第28章 放开的心态和不诚实的身体 就这样,他开始了一个大学生的美好生活。 太学作为宋朝的最高学府,比后世大学生的地位只高不低…作为一个国家包吃包分配工作的所在,当然无数人趋之若骛,有权有势的阶层都纷纷把家中子弟“送”到这里读书,特别在这腐败的年代,真正的寒门学子能进入此间的寥寥无几。 于是这学生的素质就可想而知了。 走马观花、斗鸡训狗是小事,寻花问柳、招摇生事是常态。据说,徽宗崇宁三年“辟雍”刚建成投入使用时,学校附近就出现妓院一所。 就是刘高提出要去耍耍的“丽香院”,讲究个薄利多销、常客打折、包年优惠。 应该说老板有眼光。谁的钱最好赚?当然是学生!而且是这种有钱、有地位、有知识的这一拨年轻学子。文化素养高、花钱阔绰、便是姐儿也喜欢----才子佳人之说为什么上千年来长盛不衰呢? 当然学子们的选择不限于窝边草,此地距离位列东京内城,最有名的七十二名当红艺人都在这一圈子里生活,又有无数瓦舍可供选择…有此等机会,作为天之骄子的太学生们,又怎么舍得浪费资源呢? 和后世的大学生们一样,宋朝的太学生们的生活也脱不了上课、运动、考试、恋爱的轨迹。只不过,他们的爱情往往不属于留在老家的结发妻子。幸运如赵明诚一般能和娇妻李清照去相国寺买书的大学生当然少之又少。大多数东京城的大学生----即太学生,爱情都留给了秦楼楚馆内数以万计的美娇娘。 入乡自然随俗,并且王伦自知道穿越那天起就立誓来大宋朝享受一番,不是没想过体验一下生活,只是这第一步很难踏出去。再怎么说,他在心理上还是沐浴在阳光里、长在红旗下的五四好青年,直接和别的士子一样潇洒做不到。 欢场小白如他,无钱无权一介屌丝男,无论对前生的灯红酒绿还是对后世的所谓烟花之地都是心神往之而不可得,甚至严格地说,到目前为止,他还是个处。 但是心态却是开放的。 刘秀才这一声叫不打紧,登时让他的心痒痒的。在开放得多的后世都没能完成身体上的升华行为,在民风偏保守的北宋,要想完成这个宏伟大业,只能去一些特定机构----青楼也。 要不就去见识一下?勾栏瓦肆之地,他从来都没有见识过,权当是来研究的。官妓、营妓、市妓之设,袭自唐与五代,不知里面是何种景象? 不过,这会不会有些掉份?毕竟哥的第一次也是很宝贵的。而且不知道安全措施行不行,不要贪图一时的欢娱而招出什么病来,这年头可没有青霉素的! “刘兄的好意心领了!某刚来不久,许多功课还未熟悉,正要趁着假期多补一补。” 太学常假,以十天为一旬,放假一天。这一天时间太少,外地的学生基本上不回去。憋了这么长时间,难免想着要找渠道释放,刘高可能就是这般。 刘高看来真的是一个人很寂寞,不然的话也不会盯上王伦不停。 “贤弟看来是觉得‘丽香院’档次不高之故。这样,某做个东道,请贤弟到‘矾楼’小聚?” “矾楼”是东京七十二间正号之首,离此间不算远。不说食材精美,主要是里面的几位名角让人心动。对熟读梁山故事的王伦来说,那里有一个让他倾心不已的美女。 李师师! 此前读《水浒》时不觉得有什么,主要是曾经的王伦看过他最喜欢的明星安以轩饰演的李师师与燕青一段荡气回肠的姐弟恋后非常有感觉,很想见识一下本人。 不做什么,就看一眼也好啊。若是本人长得漂亮那就是好歹能圆了一个梦,相反的,就是死了这份心。 “去吗?” 王伦在天人交战,那边档次高可能安全些。 宋朝娱乐业发达,对于士子文人酒后做些出格之事当朝是包容并允许的,大家也都不以为忤,甚至引以为文雅之事。要不是囊中羞涩,王伦倒很想成为一夜三次郎的主角。 毕竟他现在是二十岁,正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又不像很多好汉那样会武功能打熬身体。 夜深人静时可煞难熬! 我就去吃顿饭、改善改善伙食----到底是免费的饭菜,太学里的膳食不敢恭维,有钱的主都经常在外面打牙祭的。 见王伦有些意动,刘高笑起来:“听说‘矾楼’里新来了个粉头,不但生得十分年轻俊俏,而且说唱诸般品调无有不精,王贤弟其有意乎?某做庄!” 王伦知道,东京稍微高档一点的酒楼都是底楼招待普通食客,二楼以上都是有节目的。从大场通唱到包间单唱都有,而且越往上,档次越高,能发挥的空间也越大,当然价格也是不菲。 有钱的客人一掷千金之事层出不穷,只是他自己不像别的学生有家底,手头的钱是花一分少一分,自然收敛许多。他这种读书人真的可以称之为穷书生,平时只能想想。 但现在有刘高请客,似乎可以的。 “权当是一次丰富人生阅历的冒险吧…”他想。 见王伦在挣扎,刘高笑起来:“贤弟这样算是答应了?放学后便走一遭。” beqege.cc 真是既想什么又想什么,都是男人,谁不好那一口?扭捏了半天,不还是想去?当然,吃饭钱是可以帮着出的,无非多添一双筷子。可是要想做些男人都想做的事,那就对不起了。 不是他对王伦高看一眼,实在是太学里有背景的人太多,他这个土财主家庭出身的学生在这里不够看。人家的圈子他进不去,只能在王伦身上刷存在感。 而且据说王伦能进来,走的是宿太尉的关系,这.asxs.不低。不管是真是假,当然有可能的情况下交结一番。 两个男人之间,什么样的感情最铁?他们是文化人,扛枪的事不大有机会,分赃的事会让斯文扫地,除此之外,那就是一起同过窗、一起到青楼坐过庄而已! 王伦半推半就地应了。 要不,我只蹭蹭,不进去? 蹭饭啊,别想多了。 第29章 找李师师去 普通的勾栏瓦肆之地,王伦肯定是看不上眼的。既然来了,就要享受最好的,再说,好歹自已还有些知识分子的清高,有些事不能太随便了不是? 下学之后便早已收拾停当,王伦怀揣了五两银子,两人兴冲冲地往矾楼赶。一路上行人欢声笑语不断,灯红酒绿衬托得这个世界分外美好,以至于王伦十分怀疑,这种祥和的气氛哪里是亡国的征兆?单从繁华和奢侈来说,这分明是盛世。 没事就好,农妇、山泉、有点田,是曾经的王伦最大的志向,他可真没想过像其他穿越者一样叱咤风云做起帝王将相梦。在认识到自已真的穿越了之后,他给自已定下的志愿便是在东京这花花世界里好好玩一圈。 什么宋灭辽亡、什么金元明清,一概与他无缘!人生得意须尽欢,瞎操心那些军国大事干什么?君不见,杀伐征战上千年,最后不还是大一统?辽、金、西夏乃至吐蕃都成了华夏一脉。将来的中国还是那个中国,要自已费那个脑筋干什么? 车到山前必有路,且先快活。哥只是太学外舍的一个小书生,管得了这顿管不了下顿,考虑那么远有啥用?没有自己的努力,中国未来仍然是排名世界前列的经济体! 知道这个时代东京城里最有名的两位女子非赵元奴、李师师莫属,据说长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把动物都克死了,这美自然是到了极点的。王伦虽然见惯了电视上的莺莺燕燕,对来自宋朝这种脸上绝对没动过刀子的美女很感兴趣。 美女与佳肴,例为王伦所喜,无关前生后世。 这年头,赵、李两位的知名度绝对是极高的,至少王伦一路辗转,根本没花多少时间在问路上。她们所在的都御街不但好找,甚至是东京的地标之一。不过走了多久,在掌灯时分,终于来到一处极壮观的所在。 灯光亮起时,在黑色夜幕的衬托下,面前的这座矾楼,平添了许多金碧辉煌的气势。 矾楼又名樊楼,其实有五座楼宇组成,由东、西、南、北、中五座楼宇组成,每座楼高三层。虽然地处都御街最北端,却是东京72家酒楼正店之首,也是北宋少年的终极梦想,名符其实的销金窟。 虽然天色晚了,王伦仍然看到它是由灰瓦青砖构成,不知道“青楼”之名是否由此而来,或者这是古时妓院的标配。但是从外向里望时,还是能够瞥见雕梁画栋,极精致的样子。 人潮如涌,正是夜生活开始时。王伦看到这热闹场景,连连惊叹:这年头什么行业能够日进斗金?非它莫属了! 初来乍到,饶是他有着后世进KTV唱歌到洗脚楼泡脚的经历,在这种奢华面前也迷失了自我。再看看刘高,一付自来熟的样子,看来这里没少来啊。 “客人是第一次登门吧?或是有相熟的姐姐?”老鸨熟练地打招呼。能到这里消费的,非富即贵,但是王伦一幅乡下人进城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新手。不过上门都是客,熟不熟的完全可以培养的么。瞧他斯文内敛的,估计是国子监的生员吧,这是个很好的主顾。 杀熟很重要,宰生也是财源广进之道,没有人与钱过不去。只是看他穿着不彰,很怀疑他的消费能力。 “在下王伦,向慕元奴娘子、师师娘子,若是哪位现在有暇,烦请妈妈通报。”王伦熟读水浒,对里面的论调模仿得似模似样。在他想来,只要见着两位任何一位的面,把胸中所学随便一抖擞,不怕她不众星捧月似地把自已供起来。 一千年的经验和学识啊,就是李白再世、苏轼重生,自已也敢和他们见个真章! 只是,他懂得再多,却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要素。 “客人原谅则个!近来两位小女偶染小恙,实在无缘得见。院中还有其她的姐妹,客人不妨亲近一二?”老鸨立刻作叹息状,不过随口就是软回绝,看来是说得顺了。 如果王伦没看过水浒故事,恐怕还真难听出她的敷衍之意。这么巧,一下子两人都病倒了,还偶感小恙!无非是害金子的病呗! 但也能说明,老鸨真的是慧眼识珠,看得出王伦浑身上下没有一分富贵气。“居移气,养移体”,有些东西真骗不了人的,王伦,就是一介穷书生而已,无论前生还是后世。 刘高乐了,这哥们牛逼啊,来矾楼张口就是见赵元奴、李师师,还一下子点了两位!她们是不想砸千儿八百两银子的话,平常人可是连一面都无缘相见的啊! “咳,我直恁地无缘!除却巫山不是云,见不到两位姐姐,我是再没有心情去见别的姐姐妹妹了!再劳烦妈妈一趟,无论如何,小生也要见到两位姐姐,哪怕只一面之缘亦足慰平生!”说话的时候,王伦已经忍痛把准备好的一块五两的银子放在老鸨的手心。 不见鬼子不撒弦,没有什么表示,眼前这成了精的老妈子肯定不会让自已得逞的。只是,这已经是自已这个月的生活费了! 他本来想奉上二两的,想了想觉得不妥,毕竟两女都是东京城风月场中的头牌,钱少了不好看。 beqege.cc 根据测算,北宋时的银子一两大概与后世的465元人民币等值,五两已经合两千多块了,只为了见一面而已,这对王伦来说已经不算少了吧? 即使如此,他还是失算了,因为老鸨看也不看一眼,一翻手又把银子退给了他:“客人休要玩笑,小女有恙在身,拿这些阿睹物来污老身做什么!” 旁边有客人吃吃地笑起来。 这俩钱打发叫花子呢,这里是矾楼!就好像后世在瑞士银行存款几千元一样可笑,还是泰株。 “兄台好大的口气!你道赵、李二位娘子是随便说见就见的?老哥我出入此门三月,也只见了师师娘子半面!”王伦没说话,旁边倒有人先讥讽上了。 刘高也讪讪的,仿佛在他身旁很丢份。 第30章 好大一个乌龙 来这里的客人,至少在心中都是把自己当作伟大的人物,然后享受着里里外外的恭维、最后登上人生巅峰的。风花雪月之地,最重要的是什么?面子! 哪有王伦这样自己把脸伸到地上让别人踩的? 还不止一个人踩。 那人话音未落,又有人捧哏道:“老兄何出此言?如何只见了半面?” 那人叹了一口气说:“也是某无缘,今年矾楼店庆时,师师娘子出来大酬宾客,某曾见她一次。那时她用扇子遮住了一边脸,可不是只见了半面!” 竟然有几个人同时啧啧道:“老兄真是羡煞我等!这种福分,等闲是求不来的。也是某囊中羞涩,无法更上一层楼…” 矾楼的底楼是一般百姓的消费区,是真的酒楼。往上走,就是高消费场所,各种娱乐设施之发达,只有当事人才知道。那里钱不是钱,而只是一个数字。 当然,食品肯定是货真价实的。既然是酒楼,肯定要在“酒”的质量上面下功夫。如何在72家酒楼里脱颖而出?光靠美女是不够的,因为高等级美女不是一般民众能够消费得起的,而作为稀缺资源,美女也不可能“泯然众人”,那样会失去神秘性。 只有酒菜好了,才能在第一层次上吸引消费者。而豪华酒店的群雄竞起,使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于是各家在酿酒方面力争出奇制胜,名酒辈出。张能臣曾写了一本《酒名记》,列举名酒210余种。 矾楼有自己的招牌,它酿制的“眉寿”与“和旨”特别有名,恐怕要相当于今天的“茅台”、“五粮液”的名气。 在经营上,矾楼雅俗兼顾,思想开放,具有很强的包容性。楼下厅院叫“门床马道”,面向平民大众。楼上设雅间(阁子),可供高档消费,回廊间有陪宴女郎随时听候召唤,俗称“点花牌”;权贵与款爷们上楼去歌舞宴乐谓之“登山”,若点到乐舞歌女助兴,出价自然要高一些。 至于到李师师的级别,完全是超脱的存在。到她这个地位,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看她乐不乐意。 传说她的艳名在东京城中如雷贯耳,很多达官贵人一掷千金就是为了一睹风采。最后连徽宗皇帝也动了好奇心,然后成就了野史上风流篇章,据说这位道君皇帝还给她建了座“御香楼”并从大内挖了秘道以方便两人幽会,不知真假。 怪不得水浒书中写宋江初见李师师,一次性拿出一百两黄金来作见面礼才见到真人,开始还以为是有演绎的成分在。 但现在看来区区五两银子确实少了些,毕竟老鸨都懒得接么。 这么玩的话,等闲之人肯定见不到是一定的了,这种饥渴营销、炒作效应,王伦不是不懂。但是让这些人饥渴成这样,把她炒作成那样,就有点看不懂。 无非是一个长得好看点的女人而已,不可能多什么吧? 好吧,几千元你都看不上,哥也不强求----有这几千元,在“辟雍”旁边的“丽香院”叫几个妹妹都够了,不比干看着有滋有味?哥就这点钱,在没搞定如何在大宋朝生存下来之前,还要留着救命呢。 见王伦吃瘪,有人卖弄说:“是啊,兄台一定是外地来的,若是想见师师娘子,也不是没有办法…” 他没说“如果没有钱”的大前提,那是给王伦留面子,天子脚下的百姓就是这么善良。 确实是孤陋寡闻,而且确实不是本地人么,王伦自我批评的精神充足,他马上不耻下问说:“倒未曾听闻,但求足下请教?” 有本事的人肯定有性格,男人女人都一样。李师师既然名震京师,若是随便谁都能见到她,光是打照面恐怕都要累死了,她有这个资本提某些要求也不奇怪。老实说,王伦贸然提及她两人的名字,实在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在这种妓馆里玩转。 那一位看来也是位李师师的仰慕者,不知有没有见到她的面,但是他说的头头是道却也说明,他对于这位头牌的关注由来已久了。 “要见师师娘子,无需潘安般貌、石崇般富,但有一样,须做得一首好词好诗入得了她的眼方可。我看兄台谈吐不凡、一表斯文,想来在这方面应该是一撮而就的了?”那一位半讥半讽说。 “谈吐不凡”云云,更应该说是“大言不惭”才好;“一表斯文”,和“斯文败类”相差无几。 卖弄一番之后,心情大悦。而王伦承认是外地人,他作为天子脚下的百姓又感觉到上升了一级。 这诗词是那么好做的?李师师是何等样人,有那位清真居士专美于前,又有何人敢在她面前班门弄斧?他这么说,倒不全是针对王伦,而大半则是发泄不满。 “小可不才,倒想一试。”想不到王伦竟然随口答应了。 又一个班门弄斧的来了!所谓好事的不怕事大,听说有人在矾楼作诗,“呼”地一下围了很多人过来。有的刚吃过晚饭,正想找个地方消消食;有的正赶过来准备开始夜生活,便准备把这件事当作笑料看一看,有机会的话搏某位姑娘开心一下。 这个世界不是没有凭才气免费逛窑子的,前辈人中,柳永便是。 “奉旨填词”的柳永没钱么,不要紧,开封府的各家妓院争相邀请他,三大名妓争着养他。她们散尽千金,只愿与之一寝,以求得他的一词一诗。 可那是柳永啊,千年以降,中国出了几个柳永? 但偏偏有人准备富贵险中求。自从李师师这个要求提出来之后,确实让无数青年才俊熬白了头发。这些自诩人中龙凤的知识分子,怀着一个征服美人从而享受人生的梦想绞尽脑汁做了无数首诗词,只为搏美人一笑。 这数年间,在矾楼门前现场作诗作词者数不胜数,却罕有被李师师看入眼的,除了一人。 清真居士。 美成先生。 周邦彦。 那可是婉约词的集大成者、精通音律的直徽猷阁待制、文学史上公认的宋词第三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痛快淋漓地做了李师师的入幕之宾,其他人只能干看着。 服气。 但是别人不成。你写得了清真居士的惆怅难舍、孤寂自伤、清新自然、动人心怀、委婉凄绝、沧桑抑郁、细腻温柔、千回百转? 还有他在27岁那年作的《汴都赋》? 有珠玉在前,后人便成为班门弄斧。 于是,在矾楼作诗词已经成了文学界的一大笑料,从开始时的人气满满,到后来的门前冷落,到现在的成为笑话----谁出头,谁就是笑话! 可王伦不信这个邪。 拳脚棍棒不敢伸头就罢了,这嘴上功夫还是不怯场的。周邦彦名声响矣,但不是顶峰。前有东坡居士苏轼,后有稼轩居士辛弃疾、易安居士李清照,都是一流的人物! 还有纳兰容若易军突起的婉约、毛爷爷豪放磅礴的境界,又岂是屈屈一个清真居士所能达到的? 而且王伦的水平又不单单靠这几位! 宋时文学之风甚盛,纵贩夫走卒亦能吟。矾楼本就是热闹之所,王伦要吟诗见李师师,立刻便有更多好事者围了过来。无论是见证奇迹抑或当场被打脸,总有免费的乐子可瞧。 “这位兄台请了,小弟等人恭等大作。” 远眺楼上旖旎的气死风灯,那里红艳艳一片。王伦手负背后,信步缓行,看似要效仿曹子建七步作诗,俨然一幅文学大宗师模样。他身材高瘦,一袭白衣更显风度翩翩,围观众人都暗赞:继苏学士之后,难不成词坛又有大腕于世? fqxsw.org 既有妙词在手,当然要作出高逼格的架势来,不然会枉了这身才学的!他深信,今晚一炮而红的,不单单是他的词,还将有他的丰美形象! 他早已想好了一首词,正合着他对师师姑娘的倾慕之意。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作为文学系的大学生,李清照的《一剪梅》可是再熟悉不过了,而且下意识的反应就选它。 围观的人都静了下来,面面相觑,似乎在为它的出色而惊愕。也是,柳永、欧阳修之后,苏轼开豪放词之先锋,苏门四学士又沿着这个格调往前走,词坛已经好久没有较好的婉约词面世了。乍听到这样一首文辞俱佳的词,难免有这个反应吧?王伦在为自已得意。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从这里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矾楼的西楼,也许李师师、赵元奴总有一个会碰巧在那里吧?今晚月色很暖,很应景呢。 好!高|潮来了,这也是名句啊: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众人都似听呆了,半晌没人说话,也没人喝彩。不过王伦不介意,很多时候,事情会在沉默中爆发,他等着这光辉的一刻。 只是,事情的发展和他设想的截然不同。 “滚!” 第31章 灰头灰脸 吐出这个字的是老鸨,毫不留情而且面带鄙夷。通常,她一定会给客人留几分面子,毕竟做这行的,笑迎天下客是至理。 只是她此次再也忍不住了。 “哗----”人群中爆发出清脆的笑声。原来,在沉默中爆发的,还有死亡。 “兀那书生,你做文抄公就罢了,偏又盗用我朝作品,并且就在不久之前出自赵家娘子之手,是欺我东京无人耶!”有人越众而出直斥王伦。 能出现在这里的肯定谈不上愤青,对方如此表现,极有可能是踩自己的身子做另一个装逼之事!不要说古人都是傻子,见缝插针这个市场大得很。 王伦先是一愣,然后大脑里“轰”的一声,我靠,演砸了! 光想着装逼,光想着李清照是南宋词人,却忘了,她的前半生其实是北宋度过的,而且出名就在东京!并且她的这首《一剪梅》,就是在东京做的,就在十几年前吧,据说很得好评。 以宋人对诗词的传播力,肯定是很多人都能知道,可笑他还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他们背了这首词!逼格是满分,但是笑料也是满分。 “兄台有胆色,在下佩服!”刚刚和他对话的那一位抱拳施礼作钦佩状,但嘴角掩不住的笑意说明他的内心的欢娱。呵呵,今晚又有笑话可讲了,等下就讲给如月姑娘听,管保她乐不可支,也借此成就一番好事。 “刚刚看气氛不是很热烈,在下只是开了个玩笑…”王伦这点急智还是有的,要是转身溜走就成了终生的笑料了。 “这种低俗的玩笑,岂是矾楼所能接受!没的污了师师姑娘的法眼,客人快走!”老鸨毫不留情地赶他。来这是附庸风雅的客人多了,也有作不出诗词找枪手的、从故纸堆里扒拉出一首然后略加修改的,但是直接拿来为我所用的,王伦是第一个。 而且还是本朝本代的作品,势可忍孰不可忍! 并且用的是女人的作品,这更可耻! 李清照是千百年来女性中难得一见的词人,很给天底下的女子长脸,同为女人,这就叫人极难接受了。王伦拿她的词来这里取乐,并且光明正大的剽窃,可恶! 不过矾楼又是什么高尚的地方了?王伦很不忿,但是他不及反驳,因为马上便有两个豪奴过来,打出手势要他走。 “某还要做一首词…”他挣扎着要表白。如果直接被轰走,他还有脸面再来这里求见心仪的两位姑娘吗? “够了,兄弟!”刘高的美好心情已经被王伦的一场闹剧弄得全无了,现在只想离开这个地方。他很懊悔,不该把这个祸害带来,也许出门没看黄历! 自己一个人欣赏相好的姑娘不香吗? “叉出去!”老鸨的粉脸再也看不到一丝笑容:“要是他敢再闹事,左右给我告上捉杀使来!” 捉杀使,相当于京城的武警部队干部,王伦不知虚实,肯定不敢和皇权叫板。当是时,他也没有抵挡两位壮汉的武力。 “你会后悔的!”他只能摞下一句狠话,然后背后传来一阵哄笑声。 矾楼的后台背景,东京的百姓哪个不晓得?不说幕后人权势通天,就是来往光临的客人,哪个身份不是跺一跺脚皇城抖三抖的角?这种狠话也就说说罢了。 “兀那书生还嘴硬…” “笑死某了,他威胁矾楼…” 这比螳臂当车还来得好笑。 “王兄弟,你今天可让某出了糗了!”路上,刘高恨铁不成钢地说。不客气地说,你一个刚入学的外舍生,想在才学上征服李师师,怎么听起来都是笑话呢! 现在原形毕露了吧! 王伦能说什么呢?乘兴而来,闹了个没趣,败兴而归,意兴阑珊。 没有机会靠李师师和赵元奴两位头牌的光环“技”惊东京,王伦没来由一阵心虚。退而求其次也不是不可,只是那样的话太过婉转,好诗好词要待价而沽,跟一些二、三流的妓家搞算什么? 但是自已能倚仗的也无非是胸中那点墨水,无家可归,无事可做,难不成坐吃山空?他现在很为自已的将来担心了。 话说,因为囊中羞涩,他来之前就是打着靠一身“才艺”让两位头牌“纳头便拜”的念头,然后像柳永一样把矾楼当成自家的后院,交识全东京青楼的姐妹们… 吃软饭不香么? 只是在矾楼闹了个灰头灰脸,这件事只要发酵,今晚就该传遍东京城的各个大街小巷吧?矾楼本来就是各种消息的原产地,估计他王伦的大名马上就会为人所周知。 心里正烦呢,听刘高这么说,更是不爽之极。 “你特么的好歹也是能入外舍的人,听出来哥哥我背错了诗词也不制止下,活该你今晚败兴!” 当然这话只是在心里想着,嘴上却说:“刘哥若要知道矾楼开不得这种玩笑,也该早些和某说,害得我们白走了这么一遭!” 这其实冤枉刘高了。他本来在诗词上面的造诣就一般,王伦装逼时他还愣了下,心道怎么这么熟悉?然后等他醒悟过来,王伦已经连句号都结束了。 平时没见过王伦做诗,他敢在矾楼伸腿,或许先找好了枪手做了一首也未可知,很多人逛青楼都是这么干的。只是没想到他胆子那么大、脸皮那么厚,竟敢找拿本朝人的作品充数。 xiashuba.com 是以他也来不及阻止。 听王伦把抄袭说成玩笑,他也不揭露,只是看着不远处的熙攘喧嚣不无惆怅地说:“可惜了那位如花的小翠姑娘,不知道今晚花落谁家?” 小翠肯定是他在矾楼的相好,让他男儿志气不得伸展,王伦还是有些负疚感的。 “刘兄,今晚是小弟的不是了,不若我们再去‘丽香院’耍耍?天底下又只是矾楼一家。” 刘高难免意动,但更主要的“丽香院”档次较低,王伦一向看不上这等庸脂俗粉----因为他从来不去光顾那种地方。现在他竟然主动请缨,难免开怀。 他去哪里都一样,而且“丽香院”还能省些钱。 这年头,地主家也没余粮,能省则省,他也是惯会过日子的。 第32章 丽香院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丽香院”几乎与“辟雍”同时开建,充分表明了老板敏锐的商业嗅觉和活动能力。并且它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子,主打囊中羞涩但需求仍很旺盛的生员群体,在这几年,越发的出名了。 既走平民路线,自然档次不高,这也是刘高一直怀疑王伦看不上它的原因之一。无它,这里既没有在东京数得着的头牌,也没有特别值得称道的佳肴,最终目的就是简单的身体消费而已。 但总算是在书香之中有一点红袖,由于士子光临较多,无形中文化氛围高一些,这也是它在去年能成功地晋身东京七十二家行首的原因之一。 王伦没去过,只是因为经济的原因。要说里面的风景,倒是有几个佳丽被同学众口相传的。 “正合----正是此理,矾楼见人下菜,难不成那边都是镶了金子的?还是某等的钱不是好的?”刘高马上应声。 王伦捏了捏兜里的五两银子,牙一咬:“拼了!就当是体验生活了。” 到底“丽香院”亲民,王伦两人完全没有阻碍就被请了进去----其实矾楼也一样,只要不装逼不直接找老鸨要头牌。 “原来是刘大官人到了!有一阵子没来了,今儿学里是放假了么?”从老鸨如此亲切的招呼中,王伦可以得出结论,这个刘高在这里肯定是常客。 “可不!如烟、思思、嫣红,几位姑娘哪位得空?麻烦妈妈把她们请来,小可这几天可是想得慌!” 王伦张大了嘴,乖乖,看他这么熟稔,这相好的还不少呢。 “思思姑娘可是一直等着大官人呢----思思,你朝思暮想的刘大官人来啦!”她扯着嗓子喊。 只能是思思,如烟和嫣红都在陪重要的客人。 “死鬼,人家都想死你了!” 随着一声娇呼,一张帘子从她背后的一间屋子里被掀开,探出一个满头珠玉的女人来。虽谈不上天姿绝色,却别有一番看头,主要是那种媚态让人自然怦然心动。 ddxs.com 刘高喜笑颜开。 连带着王伦觉得自己都有些把控不住了。暖则思淫,这段时间自己的事定下来了,心情也舒缓,于是免不了在精神方面有所需求。 明明并不是自己的菜啊!只能说,男人擅长把精神生活和身体需要很清楚地分开。 这就是思思了吧,她在冲刘高招手。 刘高拔腿就想过去温存几下,没两步,突然想起来还有个王伦,自己这样走未免有些不够意气。转头看时,老鸨早已经招呼上了。 “这位官人是打尖,还是有中意的姑娘?” 果然老鸨都是有眼力的,丽香院每天出入何止几十百千人,王伦一个生面孔她都能看得出来。 “打尖”就是吃便饭,因为哪怕是再低级的妓院都会对外供应酒食,不然真成了鸡窝了。通常像丽香院这种地方,晚上十点十一点之前都是有娱乐活动的,比如请名角唱歌跳舞唱戏行酒令之类的,也有一些客人只是冲着这些来的。 这也是各位姑娘招揽客户的良机,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之际,难免出格的事会多起来,这叫做酝酿气氛。之后,是熟客的,那就直奔主题;是生客的,那就要发展成为客户。 等到瓜熟蒂落之时,自然水到渠成。 古代,青楼相对来讲是个很高档的地方,就像是后世的歌厅,在里面上班的女性都是靠着自身的才艺吃饭的,他们只会陪同客人喝喝酒或是陪着客人舞文弄墨。最后看对眼了,才会有其它的服务。 它的优点在于,姑娘不喜欢,你再怎么有钱也白搭。 当然既开青楼,肯定不是要完全做俱乐部,总有一些混乱的地方,比如勾栏。在勾栏中能够给客人提供多项服务,比如住宿赌博之类的,里面的姑娘相对就少了份衿持,多了些交易的味道。 最低等的是窑子,那种地方一般只能够供人们消遣,一般去消费的客人都是一些普通百姓。因为没有才艺展示,所以价位便宜,这里的姑娘只要让客人们开心就好。 所以严格地说,像“矾楼”这种档次很高的才能称之为青楼,“丽香院”只能是个大杂烩,介于青楼、勾栏和窑子之间但在向青楼努力着。 毕竟定位于“辟雍”的学生,天之骄子,不能太低俗,不然会坏了招牌;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低俗的事又来钱快,这是个两难。 反正,在这里,高雅与低俗并存,暂时也没有生意冷清之虞。 王伦还没想好。行情虽然不懂,但五两银子不见得够腐化一次的,就干脆君子些。并且说是一回事,真要把自己的第一次交待在这种地方,他心里还是很排斥的。 男人也会吃亏。 “打尖…”他说。 “这是某的同窗好友,初来贵地,妈妈多照顾下。”刘高同时说。 这个好嘛,是老鸨的本分。于是她熟稔地叫起一位姑娘:“小倩,你好好招呼这位官人。” 小倩是个美好的名字,至少在《倩女幽魂》里,王祖贤饰演的聂小倩曾经多次出现在年轻的王伦的梦里,度过了他人生最美好的时代。 可是这个小倩,嗯,也不错啦,就是嘴唇抹得太红了,像是真的小倩----女鬼;腰肢扭得十分妖了,风尘气太足,王伦不喜欢。 …但看看她的身材,嗯,有货,于是又不怎么讨厌了。 哪怕是绝世容貌,关灯后还不是一样?那时还得看各人的硬件条件! 王伦于是见识到了,原来这个时代的人还是很会享受的。若只是打尖,就在一楼的大通堂,围绕中间的一个凸起的舞台,上面有个女人在咿咿呀呀不知唱着什么。 有相好的姑娘都是带去二楼,那里被分为一个个包厢环绕着舞台,能够居高临下看得仔细。包厢里有酒有菜,是标配,条件比一楼自然是好的,但价格也不菲。如果客人比较尊贵,那等级又不一样。 若是不想看戏听歌,身边的姑娘可以就近作陪的。至于陪到什么程度,全凭银子开道,童叟无欺。 即使这样,王伦已经开了眼了。 第33章 奴家不是阎婆惜 别看刘高上学时笨口拙腮,在包厢里却似如鱼得水,一张嘴既甜又能说会道,把思思姑娘逗得乐不可支。都是熟客了,他趁着这个机会上下其手,不亦乐乎。 空间不大,位置也偏,但不影响他发挥。 反正尽管只有他们两对,王伦还是放不开。在受过一轮劝酒之后,只能冷眼那一对狗男女卿卿我我,他却只能和小倩干坐,相敬如宾。 这就尴尬了,不是衬托王伦初哥一个么? 好在小倩知情知趣,见他如此,知道是第一次来,不禁心下便有俯就之意。 王伦的这具附身长得不算坏,高高瘦瘦,人也耐看,又戴着大宋惯常的秀才头巾,身上一袭骚包的白衣,整个看起来像小白脸----哦,不,白衣秀士。 在重文轻武的大宋,读书人的身份不是一般的高。况且知道王伦和对面的刘高一样,都是外舍的生员,将来都是有机会做官的,而且看起来斯文。所以小倩见了,先有八分喜欢。 “官人热么?先解了这身衣服吧。” 大夏天的,虽然外头已经黑了,但暑气还没有完全消退。王伦内着短襟,外罩白袍,骚包是骚包了,但是很热。 再喝两杯酒,心里再挣扎着有事,汗早就出许多了。 刘高本来和他是一样打扮,可是进屋之后就轻装上阵了,反显得他十分拘谨。 “好…” 小倩纤手帮他解了,顿觉凉快许多。 “官人且请饮了这盏酒。” “好…”见她其意甚殷,王伦端过来一饮而尽,心情大感畅快。 “官人对奴家不冷不热,是嫌弃奴家长得难看么?”小倩开始用小意撩起他来。 来的都是客,如果今晚非得成其好事,她希望是和王伦。 “岂敢…” “莫非官人这里还有相好的姐姐?奴家岂敢鸠占鹊巢,这就让位。”没想到小倩听他这么说,更加咄咄逼人起来。男人女人在一起,不是西风压倒东风,便是东风压倒西风,有人弱了,对手便显得更强。 “小可并不曾认识什么姐姐妹妹…”王伦很郁闷,一个大男人被女人追成这样,又是在妓院里,传扬出去不是笑料也会被“辟雍”的同学认为是无能。都是男人,不相信此时此刻,有人真能学得了柳下惠! ddxs.com 而且据考证,柳下惠坐怀不乱,很可能是他的身体某方面有问题,或者是对方太丑----不是王伦说的。 刘高在一旁瞧得有趣,忍不住道:“王兄弟,入乡随俗,既来之则安之么。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话说的!王伦见了他一幅大丈夫行事不拘小节的模样便是腹诽不已。这厮平时看起来道貌岸然的样子,没想到一旦脱了那身衣服,整个人都变了样子。 旁边思思见小倩捉弄王伦,竟然吃吃地笑起来:“小倩妹妹,莫吓退了客人!” 见她这么说,王伦的自尊心上来了。哥可不是随便的人----哥随便起来不是人!若不是因为口袋里没钱,你看是谁吓谁… “小可这些天来看书看得头昏脑胀欲要解乏,听说此间新来了几个惯会唱曲的姑娘,特慕名而来,倒不是唐突姑娘!姑娘请自便,此间分例,小可自是省得的。” 王伦这么说就是逐客了。所谓分例,其实是包厢的费用以及打赏的钱,结账时会一并处理的。 就不耽误你今晚寻找能为你花钱的主了,这也是一种胸怀和仁心… 小倩见状,情知从他身上再做不成交易的,便气鼓鼓地道:“你也是找阎婆惜,他也是找阎婆惜,谅她阎婆惜歌唱得好是好,奴家就不信了,论服侍人的手段还能强过奴家的!” 原来她以为王伦是为阎婆惜而来,这可就太冤枉他了。 但是阎婆惜这个名字听在王伦耳里,却不免一愣:她怎么在这里!同名同姓,莫非是重名? 对这个女人实在是太熟悉了。 原文中说她长得极美,反正就是那种拍得了广告、上得了封面、演得了电影、当得了模特、敢于褪衣献导演、勇于卖笑奉上宾、裸身上镜不怕羞、赤体演绎更风流的天生娱乐圈之女,放眼整部《水浒传》都是数一数二的绝美明星胚子。 因为投奔郓城的亲戚不成,阎公又不巧病死了,无钱安葬之时,精明的阎母便把她嫁与郓城县最有名望最仗义疏财的人做外室。 这个人叫宋江。 因为受宋江冷落,反和他的下属张文远勾搭上了,后来因为无意中撞破宋江和梁山晁盖的联系而狮子大开口从而被灭口。 关于她的死,后世褒贬不一。有说她贪得无厌、罪有应得的----供吃供住还供养小白脸,最后竟然翻了脸;有说她可怜、是旧社会的牺牲品的;有说她勇敢、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的;也有人说她死的冤,祸首就是宋江。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王伦常想象的是她的美。 只要是美女,哪怕再不好,不还有个“美”字么? 再说,潘金莲都不是人们想的那样,谁知道这阎婆惜是不是也被后人想歪了的呢? 当然,他想是一回事,嘴上则是另一回事:“姑娘想的差了,小可岂是这种人?”话音未落,便听外面一迭声的喝彩,更有人哄起来。 “阎婆惜来唱曲了!” “我等有眼福了!” “兄台你说错了吧,听说这位姑娘歌唱得好,应该是耳福才对啊?” “一看兄弟就是新来的,对吧----你道为何近来到此间吃饭的人突然多起来?无非是想见识一番这位打踅的行院!不过这位阎婆惜色艺双绝却有骨气的很,明明可以靠脸吃饭非要去卖艺。” “若非如此,只怕她现在早就被矾楼、香榭楼请了去,你我哪里还有这等福分听她唱曲?” “说的也是,近来有好事者预测明年金明湖上选出的十大行首,定当有她的一席之地。” “某见过一次,确定无疑了!若不是李师师有周大才子鼎力相助,以这位阎婆惜的品相,她还不一定能压得住呢。” “来了!来了!” 王伦本能地向下看。 第34章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远远地有个二八娇娘袅袅娜娜从后台走出来,她的眼神妖娆多情,充满勾魂摄魄的魔力。只往四周一扫,可煞作怪,原本嘈杂的大堂一下子便寂然无声。 漂亮得刺眼,她一个人孤零零站在台上,却颇有虽万千人,吾往矣的气概。 年龄不大,这份养气功夫很了得,不怯场,大方得体见过世面。 所谓明星气质,便是如此了。 果然是居高临下占尽先机,王伦觑得较近,心里先酥了几分。 管她是不是那个阎婆惜,只面前这个,只要是个男人,就会不自觉地从心眼里怜惜。 “婆惜”这个古怪的名字,宋元时不断,本就有“婆所怜惜”之意。当时取这个名字,与身份、地位关系不大,只是表达一种意思,男女皆用。 可是在王伦看来,阎婆惜用这个名字恰如其分:如果是在后世,自己能有这样的一个女朋友,家里老妈一定会很疼爱的吧,虽然本来那个“婆”并不是婆婆的意思。 不知不觉,见了此等美女,王伦就有种想成家的感觉。唉,都是月亮惹的错,今晚的月色太迷人太温柔! 只见她轻启朱唇,道个万福:“各位客官,奴家阎婆惜有礼了!” 本来很平常的一句话,在她清喉娇啭的一说,便有种吸髓蚀骨的销魂。按王伦的见识,和后世的声优也不逞多让。 还有那轻轻柔柔的一礼,让王伦想起徐志摩的一首诗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果然上天对人都是不公平的,给了她旷世的美颜,还要给她动听的嗓音。看她身段,就是跳舞也肯定是极好的,难道她就是那个被特别眷顾的女孩? 此时不但一楼清静,便是二楼也有许多人从包厢里探出头去,争相一睹阎婆惜的尊容。刚刚还说狠话的小倩,也是露出满脸的嫉妒与恨。 “奴家在此盘亘多日,幸有各位看官帮扶,让奴家的爹爹有钱延医问药,此恩难报!如今奴家欲要赴郓城寻亲,明早便要辞行。因感念各位衣食父母的照拂,奴家特来献唱一曲,以表别离之情并挣得些许盘缠。奴家心情起伏,唱得不好时,客人休得嗔怪!” aiyueshuxiang.com 瞧她说的!冲着她的绝世美颜,便是唱得再不好,王伦也会原谅她,想来在场的男人大都如是想吧? 原来她有个生病的爹爹,此女子卖艺为其父治病,其情可悯,其志可嘉啊。 在王伦想来,更有一事如哽在喉:她是要往郓城寻亲,水浒里的阎婆惜不也是这般?她离了东京想寻找亲戚,难保不是打着找个良善之人嫁了的主意,这也是一个弱女子本能去想的归宿。 放着更能挣钱的歌伎工作不做而甘于平凡,这本身就值得敬佩!因为不是每个经历了奢华之后的女人都不会迷失自我。 只可惜阴错阳差遇上了宋江,而她又不幸喜欢上了张文远。不管她后来做得对与不对,她对张文远的爱是认真的。 正因为如此,不管她是不是那个阎婆惜,王伦都很上心。 “薄衾小枕凉天气,乍觉别离滋味。展转数寒更,起了还重睡。毕竟不成眠,一夜长如岁。” 她唱的是前人柳永的一首《忆帝京》,用它来作为告白是极好的。她唱的很有感情,音色又好,王伦虽然听不惯这时代的所谓歌曲,却依然有种绕梁三日、余韵徐歇的滋味。 这嗓子,不唱歌真可惜了! 这样的女子,如果看着她走向不幸,那是暴殄天物、是人世间的悲剧! 越如此,王伦就越上心。 “也拟待、却回征辔;又争奈、已成行计。万种思量,多方开解,只恁寂寞厌厌地。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 这首词本来就是痴情的女子对往昔情郎的回忆,是爱的告白。“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和海誓山盟也没什么两样。只是她唱出来,在场的男人每个人竟都觉得,她是在向我表白呢! 唱到动情处,她的腰肢飘摇善动、娜似弱柳,她的舞姿翩若轻云、宛如仙子。 下边人哄然叫好,无数银钱扔向台上,恰似下了一场钱雨。而二楼的客人更不示弱,有人早已撒下一把钱来,砸在台上叮叮当当如瀑布冲击水面,现场蔚为壮观。 阎婆惜再次道谢不迭,然后从后台走出一对公婆收捡台上散落的银钱,大概就是她的父母了,这时代父母作为女儿的经纪人再寻常不过。 接着她接连又是两首,载歌载舞。台上台下再度下起钱“雨”,场面极度热闹。 “丽香院”到底档次较低,来往的客人自然条件也相对有限,反正王伦看了半天,没见到有什么财大气粗的客人。银钱虽然看起来堆着不少,但考虑到此时空八百到一千钱才算一吊,这么多串起来也不过几两银子而已。另外占了酒店的地,这分红自然要有人家的一份,这样的话落到手里就更少了。 果然人都是现实的,或许因为阎婆惜要走了,自然没有大肆送钱的意义。或者客人宁愿把有限的金钱砸在今晚身边的女人身上,这才是自己的。 几两银子,如果换算成后世的金额,也值上千元人民币。就这一会功夫,绝对不少了。可是如果想想阎婆惜的颜值和功力,再比比后世的那些日进斗金的明星,这个数字就有天壤之别了。 况且人无千日红,女孩子最好的年纪也就那么几年。作为一名歌伎,现在挣的都是将来养活自己的本钱,从这个角度说,赏钱确实少了。 无怪乎阎婆惜在台上第一次现出凄惶来,那种楚楚动人,都是男人撒钱的动力。所以马上,又掀起一阵小高潮来,只是雨点虽大,离汇成河还有段距离。 看到这里,小倩的心情才算好起来:“哼!指望狐魅子咿咿呀呀那几下就想骗男人大把撒钱,还要奴家们干什么!” 同行是冤家,一点也不差。以她目前的收入水平,陪夜也不过寥寥数两银子,当然不爽。 尽管以她的姿色也就这个价位。 只是她这话惹恼了一个人。 第35章 高衙内 王伦平生最佩服两种美女,一种是有骨气的,一种是有能力的。 他是有现代思潮、接受过现代大学教育的人,在两性问题是虽然做不到完全相信平等,但是对于自信自立自强的女孩子还是由衷的喜欢的,对于那种凭姿色当小三从而上位的一类人,向来是看不起的。 很明显,阎婆惜既有骨气又有能力。 不靠脸蛋凭手艺吃饭,在这个时代已经很难得的,尤其是干这一行,处在这个大染缸里。青楼里许多漂亮女孩最后的归宿,不都是找个好人家傍上去,要不就彻底堕落。 李师师虽然被夸得天上少有人间全无,却不过是个很高等级的妓女,顶多人们会夸一句,才艺双绝。 仅此而已。 在王伦看来,并不比眼前这个阎婆惜高尚多少。 “人家是凭本事吃饭…”王伦不满地接了一句。小倩这个名字很好,但是思想境界和《倩女幽魂》里那个心灵美好、性格正直善良的聂小倩有着本质的差别。 “奴家也是凭本事吃饭呀!”小倩看王伦不高兴了,赶紧晃了晃腰肢站起来,故意挺胸在他眼前晃。 窗外的美好马上被室内的春意打败了,王伦偷偷看了一眼眼前的饱满,咽了一下唾沫。 刘高看在眼里,跟着笑起来:“某也听说这位阎婆惜的事迹,却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她原是‘香榭楼’的台柱,因得罪了京中某位权贵子弟,被人放话各酒楼不得收留她,故而只能在这里卖艺度日。否则的话,东京七十二家勾栏,哪里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原来竟有此事!不但王伦惊讶,便是思思和小倩都是第一次听说。 这也就理解了,不是客人不识货,可能是受此影响,不敢大肆赏钱罢了。 见他们表现出的神情,刘高很得意。 “实不相瞒,这还是某的一位同年无意中和某讲到。原来朝中殿前司的高殿帅很得今上顾眷,他的儿子高衙内看上了这位阎婆惜,欲要讨来作小。 无奈其抵死不从,于是高衙内便伙同香榭楼的老板将其赶了出去,意图施压。 其间本来是要离京避祸的,恰巧她的老父病重。这一下不但行程耽搁了,还花了很多钱。没奈何,便想重操旧业,只是高衙内放话出去,东京各酒楼谁敢容她,便是同他过不去!高舍人眼见得就要高升,在这当口,谁又会因为一个粉头得罪这么个大人物? 没办法,她只能到此间打蜇----想她原本一个头牌,却沦落到和一拨庸脂俗粉为三五个铜板争抢的份上,已经十分的惨了…” 话音未落,怀中的美人儿已经不悦了:“官人说谁是庸脂俗粉?” 真是和尚面前说秃驴,一不留神打击了一大片,思思先不高兴了。 “人家是卖艺不卖身,奴家是卖身不卖艺。同样是卖,谁又比谁更高级了?”小倩也义正词严地反抗。 xiaoshuting.org “口误!口误!瞧某这张嘴…”刘高很有知错就改的风度,赶紧小拍了几下自己的脸,逗得思思重新高兴起来。 原来这阎婆惜竟是个可敬可佩的人咧!果然是尽信书不如无书啊。 王伦很震惊:高衙内真有其人!并且也还是那么生猛!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爸是李刚”之事屡见不鲜了。 因为他知道,现在殿前司的都指挥使就叫高俅。 这是大宋三衙之一、负责皇宫与开封府的保卫工作,并且有禁军的训练之权,非皇帝的亲信不能为。 并且高俅的未来他是知道的,约莫在不久的某个时候,他就会再上一个台阶,建府开衙仪同三司,遥身一变成为殿帅府太尉。 那是实权在握的一个大大的官:三衙的太尉啊,按亲疏关系来说,他远比虚衔的殿前太尉宿元景更得徽宗皇帝的欢心! 作为正二品的高官,高俅的儿子就叫衙内。 不过王伦也有疑问:“不是说不许她卖唱么?” 来辟雍十余日,别的没学多少,对于东京七十二家酒楼自己可是熟得不能再熟了----身边的同学大多都是斗鸡走犬之辈,每日说的都是东京城的各种人情故事:谁家新来了一个花魁、谁家的戏子唱得好、谁家的酒楼有何特色… “香榭楼”的档次比“丽香院”高了不止一个档次,虽然后者也终于跻身七十二家之列,那是近年来渐有与矾楼媲美的所在。高衙内能让那里把阎婆惜赶走并不让她在其它酒楼唱歌,为什么此间却敢容她? 带着这个疑问一说,刘高未及答言,思思已经说起来:“官人说奴家这里是庸脂俗粉,可知此间的老板为谁?” 王伦来时已经看了,虽然“丽香院”的档次比起矾楼颇有不如,但它的地理位置不是一般的好----学校附近么,还是国家级的辟雍。 这让它的人流量十分可观,反正王伦听声音便知道二楼的一圈包厢都是满的,并且这一圈有三幢这样的酒楼。 能在辟雍开建的同时它也建起来,绝对是知道内幕消息者,搞不好就是制定政策的。 果然,思思自顾自地说了:“奴家东家的后面,站着的便是开封府的那位大官人!” 这就好解释了。 开封府的府尹,位在尚书下、侍郎上,一般是从一品或二品官衔,若为“储君”担任,则为一品官衔,例来非朝廷重臣不能担当----后世京城的市委书记还例兼政治局的委员呢。 细数历届北宋的开封府尹,储君类的有太宗赵光义、真宗赵恒、后来的钦宗赵桓,名臣类的有寇准、欧阳修、吕夷简、包拯…基本上,储君类的都成为未来的皇帝,臣子类的也是出将入相,尊贵非常。 别说高俅现在还不是殿帅府的太尉,就是当朝太师蔡京,宋时规矩,开封府尹见了他也只是作揖“讲均礼”而已。 虽然高俅的权势现在还没有显现,但是他如果对付的只是像阎婆惜这样无身份无背景的女人,还是相当容易的。现在,她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 第36章 打赏引发的 王伦很不忿,东京果然是不安分的。或许就是因为平民百姓太容易得逞了,以至于高衙内后来把咸猪手伸向了下属林冲的家里。 想想自己暂时衣食无忧,他难免为阎婆惜掬一把英雄泪。 达官贵人子弟横行,西门庆这等豪强也在乡间鱼肉百姓,而太学里的学风乌烟瘴气…大宋真的挺乱的,这还只是自己亲眼看到的。 这个世界不能都让坏人当道,不然的话即使自己想追求最低级的需求都不可得。第一次,他对自己来到这个世上的意义开始了思索。 很多人应该都是听说了这个传说才不敢慷慨接济她的吧?如果自己带头会不会打破这层冰?同为小人物的他,开始有了不平。 “我能为她做些什么…”他想,然后他真的做了。 珍而重之地从兜里摸出那锭五两的银子,走到窗口,在小倩惊讶的目光中,他的虚荣心得到很大的满足。 “端得唱得好!阎姑娘,小可今日来得匆忙,不曾多带银子,这是一点心意且请收下,希望不曾唐突了佳人才好。” 他这一露头,上上下下何止数百道目光射过来,登时他便成了焦点人物。刘高想拦时,他已经把银锭扔下楼去,“咕咚”一声砸在台阶上甚响。 “兄弟你闯大祸了!”刘高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王伦来东京时间不长,他却知道,高俅正得徽宗圣眷,各处力量都对他青眼相看,要不然高衙内也不会有那么强的号召力。 虽说文武殊途,但是他们之间的差距太明显了:文人----甚至连官都算不上----之末,武官之首,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 别被人盯上才好啊! 这时候外面已有不少人鼓噪,想来对王伦这风头甚为惊讶,难免也有鼓励的意思吧? 这时阎婆惜一双妙目看过来,落在王伦脸上,那是一张年轻、干净、谦逊、没有一丝亵渎的脸。所以她谆谆福了一礼:“感谢官人援手,奴家感激不尽!” 五两银子在她以前也并不是多么庞大的数字,其实愿意为她一掷千金的客人多的是,只不曾落入她的眼。不过按现在这种情况,他这一动作意义非同凡响。 因为马上,从四处落到舞台中央的,已经有一、二吊钱或者一两二两的碎银。这规格一下子上来了,可能是王伦抛砖引玉引得好,或者被他所激。 笔趣阁 王伦摆摆手便缩了回来。施恩不图报,才是男儿本色。若是因此叽叽歪歪个不停,这送钱便失去原先的味道了。还有,他还是不想出这个风头,因为怕被误以为挑衅。 做善事,低调才是王道。 不过他虽然闪得快,却仍然没有逃脱一伙人的眼。 “那厮是什么人?安敢和某过不去?”在王伦包厢的对面,有人往这边看。 “衙内,看样子像是个秀才。” “秀才…”那个人不过二十岁上下,若远看也是一表人才,只是一双三角眼却显其奸。他一脸蜡黄,显然是身体严重亏损所致,略沉吟了一下,便眯起眼来扫了一圈左右,淡淡地问:“有认识的么?” 俗话说朝廷还有几门穷亲戚呢,天子脚下,难保七拐八拐的就会和哪位高官要员攀上关系。这衙内虽然跋扈了些,但总还是有些见识,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现在正是父亲仕途关键的时候,他不想惹事。若不是对阎婆惜太过喜欢,他也不至于冒着让父亲被政敌攻忤的风险滥施权力。东京各家酒楼碍于父亲的势力不想与他直接为敌,不代表他就可以横着走了。 所以对王伦的出头,他还是谨慎的。要想肆无忌惮地做事,肯定要等到高俅更上一层楼的时候才行----再进一步就是太尉了,那时才算朝廷的重臣。 身边有体己人去调查王伦不提,这边王伦却没有已经惹事上身的觉悟,兀自沉迷在阎婆惜会说话的眼睛里。 “哥要想办法挣钱了,不然的话,就只能看着这等美女从生命里错过!想我王伦堂堂一表、好歹也拿过本科文凭,算得上满腹诗书----尽管都是背的,比起黑宋江的刀笔小吏,条件不知好上多少。如果让她就这么离开东京纳入姓宋的怀抱,那才真的是暴殄天物! 她这一去,注定了悲惨的命运。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无论如何,我也不能亲眼看着她去送死!” 这么一想,他浑身便充满着为美女两肋插刀的气概。 这时候外面楼梯口人声鼎沸,依稀有人在叫唤:“那个带头赏钱的书生在哪里?” 刘高本来有些醉意,躺在思思怀里却听得真,心里顿时一跳。然后立即急忙帮着结了酒钱,携着思思对王伦道:“王贤弟,愚兄醉了,先去歇息,不能相陪,失敬!” 他倒是还算仗义的,说请客就请客,绝不含糊。当然,他走得也很快,难为他一幅醉态。 开封府青楼规矩,酒楼只是酒楼,可以陪酒可以听戏可以耍钱玩乐,但要做些私密的事,却不在此间,通常都是到妓女自己的住处。 “丽香院”为什么有三幢楼?一幢主楼是延揽客人的,比如此间便是。另两幢便是各个在此服务人员的住所,俨如后世的员工宿舍一般。当然,有名气的行首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像李师师、赵元奴等都在御街上有自己的小别墅,那又另当别论。 来这里最后的主题想干什么王伦自然明白,所以对于刘高急吼吼地要走,他对此也不介意----五两银子既出,自己也就没有继续结伴而乐的底气了。不顾小倩哀怨的目光,此时便道:“兄长请便,某也要回舍里了。” 不走还想继续让人当贵宾么? 正在此时,门猛然被撞开,接着涌进十多个军汉来。刘高不及防备,被狠狠地撞倒一边。幸亏思思反应快,一把把他扶住了,才不会摔得惨。 当先一个虞候盛气凌人地看着刘高和王伦:“方才是谁带头赏的银子?” 第37章 祸事来了 刘高一下子把头缩进思思的怀里,他是老江湖了,从来人的装束马上就联想到某人,于是自然就醉了。刚才在思思身边他是佯醉,现在恨不得自己是真醉。 看刘高的表现,王伦心知不好,但事到临头,只能光棍----光天化日之下,还有人敢造反不成? “是小可见阎姑娘唱得好,这才动了怜惜之念。怎么,这‘丽香院’的规矩是不许客人赏钱的么?” 刚刚幸好听到思思说起过“丽香院”的后台,那么想来,自己只要扯起这个虎皮,对方无论如何是不敢乱搞的。高俅当太尉了或许能和开封府掰掰手腕,他现在还只是个都指挥使!哪怕他管着殿前司呢。 果然,早有晓事的知会老鸨,然后她赶着过来圆场了。 “官爷,是不是姑娘们伺候不周?若是不满意时,老身先行赔罪!若是与客人有什么口角之处,总看老身薄面,不与人一般计较----” 所谓和气生财,老鸨可能也是知道对方背景的,不愿意把事闹大扰了生意,便在中间和稀泥。只是那个虞候可能骄横惯了,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衙内的面子要紧。 作为衙内的侍从,虞候的面子也是衙内的面子。 “你这妈妈好不晓事!阎婆惜之事,这是我家衙内吩咐,东京各家酒楼谁敢不从?偏他一人秀才敢为她强出头?敢是觑我东京无人么!” 这话说得很嚣张啊,难不成他认为东京是他家的?不过想想,似乎他们也有这个底气。 殿前司本来就担负着皇宫的守卫工作,负责的都指挥使绝对是皇帝的亲信无疑了,这也是各人都高看高俅一眼的原因之一。近来又纷纷传说他有机会再晋升一步----其实是徽宗皇帝已经放出风去,大家都是明白人,估计阻力不大。 老鸨经历的多了,事实上能在这种国学之地开这么一家酒楼十几年不倒并且生意还蒸蒸日上,没有几把刷子肯定做不来。不管自己底气足与不足,开门做生意总不能天天和人置气吧?所以她并不恼。 “官爷说哪里话!这位客人也是刚到此间不晓事----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了,阎姑娘唱的曲子不敢说东京第一,排在三甲也是应有之义,清真居士都说了好的。这样的嗓子被人打赏也是正理,若不然才会被人笑我东京无人呢!可是此理?” yawenku.com 虞候是高衙内的梯己人,眼里根本没有别人的存在,并且在禁军里一向是说一不二的。横归横,肚子里墨水是不多的,被老鸨这么一说竟然无话可说,却恼羞成怒起来:“怪道这厮敢坏了我家衙内的好事,原来是有‘丽香院’做后台!可是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们衙内是什么人?” 在他想来,搬出高衙内,对方肯定歇菜----东京那么多家酒楼都是这么瘪下去的,包括矾楼----原来阎婆惜最早在矾楼卖唱,后来被高衙内骚扰,只能改到“香榭楼”及之后的好几家酒楼,却仍然摆不脱纠缠。 高衙内动用通天背景想逼迫她同意,各大酒楼哪怕是背后有人的,都不愿意在此时和在官场上如日中天的高俅碰撞,基本上都会给面子。于是阎婆惜只能一路辗转,最后档次越混越低,好在最后被“丽香院”接纳,允许她在这里唱戏谋生。 这也怪“丽香院”平时不显山不显水,因为和矾楼比起来,它太低调了… 因为有国子监、礼部那帮清客看着,只能如此。虽说宋朝对于文人上青楼一般认为是雅事、这些清客的职务比起三司政事堂之类的又多是清闲职,但毕竟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学生,难免被人认为有斯文败类之虞。 但是低调不代表它的能量低,比如此时此刻、此地此事。 “高衙内么,老身多有听说。若是衙内来玩,老身极力欢迎;不过若是你等前来闹事,门旁便有开封府的铺兵,十分方便。” 宋朝官府会在大城市设立“厢”,“治烟火盗贼公事”,类似于警察局;厢下面置“巡铺”,又叫做“巡警”,类似于派出所。比如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余步,便设置一所巡铺,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 老鸨的话很有深意,大有你敢闹事,我便喊人来抓的强硬。 虞候大笑起来,仿佛听到了很好笑的事情:“你来抓我家衙内?” 全东京的禁军都在高俅的治下,什么兵敢抓他的儿子? 老鸨也笑起来:“对高衙内,开封府的人当然只能善待…但是你们就难说了,老身听说,进了开封府可是要先打一百杀威棒的。” 呵呵,这就有意思了。这就是典型的放过首犯,拿软柿子随从下手。对此,真闹到高俅那里,他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已经给了他面子了。真要翻脸,现官不如现管,开封府就是把高衙内拿了,他也没办法,更不敢做什么。 人家顾忌他不假,他更得掂量掂量擅动禁军的后果。这就像歇后语说的,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但不管怎么说,倒霉的一定是高衙内的这些狗腿子,虞候是个人精,他懂。 只是他还不死心:“开封府的人怕不就向着你?” 哪知老鸨只淡淡地说了一句,立时便让他吃瘪了:“此间便是开封府的产业!” 当虞候屁滚尿流把这番话向高衙内提点了一句之后,后者便歇菜了。再嚣张跋扈,他也知道开封府不好惹。他沉吟一下道:“既如此,你等且莫乱来!但是此事必不能善罢,且与我候在楼外,等那厮出来!” 手下几个军汉哄然答应,有人便出了楼,还有人在门傍明着监视,就等王伦出去。 好嘛,在开封府的地盘上动手当然不妥,何况人家已经亮了底牌。但是出了这个楼就管不着了----其实对方还能管,毕竟也是开封府的地界----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在他们这个圈子里,这个理由不成立。 打就打了,只要不死人,大不了到时候扔几个人顶官。有自己老爸的面子在,开封府的人也不会太过为难他们,无非是训斥或者关押一番,甚至连碰都不会碰一下,就意思意思。 不信王伦不出来。 第38章 尿遁之术 这个架势把王伦整懵了。 没想到人家真的来横的,而且横得不要不要的,偏偏他还没得破。就问你几个人站在身旁虎视眈眈盯着你要揍人,心里会不会慌吧? 本来想着做完好事全身而退的,看这情景他反而不敢乱走了,至少在这里还安全些,天知道外面有什么等着自己! 真是的,人家林冲那么有本事的一个人,还是禁军教头大小也是官身呢,在高衙内手里就像泥丸一般被捏着。自己是什么玩意了,也敢和人家叫板? 他的窘相,刘高其实早落在眼里,却装作不知。在老鸨出面暂时解决后,他便像路人般溜了,唯恐被对方盯上,只留下口袋瘪瘪的王伦。 几百文钱,在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等同于没有。想躲在这里,不用多说,人家会主动赶走的。 怎么办? “丽香院”这么大的地方,偏偏就一个大门,想从后门溜走都不行。另外院墙那么高,王伦的小身板肯定是翻不过去的。 高衙内那桀桀的声音隔着长廊都能传过来,更让王伦慌得一逼:“某就让你知道,开封府是谁都敢压某家一头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可是这个亏,对王伦来说,是实实在在要吃了!躲得过初一,还能躲得过十五吗?今晚勉强在这里耗一晚,可后半夜呢?明天呢? 谁知道这些天杀的会不会和自己耗下去!但是凭这位衙内的作风,他真有可能做这种事----不见得他对林娘子上心时花了无数的心血和精力? 眼见得一拔拔客人走了,又有新一批客人来了,王伦的一壶茶喝了又续、续了又喝,茅厕去了一遍又一遍,却始终有人盯着他,这让他的毛都竖起来了。 还真是不死不休呢! 其实高衙内闹出这么大动静,现在差不多全院的人都知道了他这个倒霉蛋的存在,因为来来往往那么多的客人,竟然没有一个进入他的房间的。唯其如此,王伦越发慌了。 老待在包厢里也不是个事啊,尤其是端茶倒水的使女望向他的眼睛充满着怜悯,那是对一个将要倒大霉的人的礼遇。 出去两次不是没想过逃走的办法,可是转了一圈都没有找到能够爬得上的墙,并且身上的一袭白衣在月光下十分耀眼,原本对这身穿着感觉十分骚包的他,越看越觉得这身白衣疹得慌。 夜已深,周边的欢声笑语渐渐变成莺喘娇啼,王伦还是一个人在那边发愁。此时他已经离开主楼到院子里逛了许久,最后决定走出去----总不能一个人枯坐在包厢里吧?虽然老鸨似乎并没有撵人之意,那只是怜悯----难道非等到人家真的赶了才走么? yawenba.net 大不了被打一阵罢!只要不死,老子哪怕上梁山做贼寇也要报回这次之耻!想到凶险处,王伦自己都吓了一跳。 打家劫舍做强盗不是好差使,大宋朝包括整个封建王朝历史上都还没有农民造反成功的先例,那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干活。被官兵剿灭是正常的,能招安算是侥幸,原本的王伦却是被手下火并的,属于水浒好汉中第一个拿到盒饭的,最悲哀。 赶紧把这个念头从大脑里赶走,事情还没到那一步吧? 不远处还是有一个人盯着他,这回高衙内看来是动真格的了。王伦往远处瞅了一眼,看不真切,不知道那边还有没有人。如果只是这边的一个,自己说什么也会搏一把的。 虽然自己的这个身子并没有经常运动的迹象,但是王伦相信以他的意志力,完全能够推动这具身体跑得比那个人还快些。 就怕有人在门口等着,自己斯文扫地了一把,却仍然没能逃脱这一顿,那就不值得冒险了----怕被打出逃就算了,竟然还没逃出去,传出去丢份。 踟蹰难行,徘徊良久。满天星月,默然失色。如果不是他的脚步太过沉重、行走毫无章法,只看他伟岸的身形,肯定会以为是哪位大儒在青楼里修炼呢。 可惜手中无酒,不然也会有李太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飘逸。 好在是晚上,他的如雷达般的眼睛没有被人侦知之虞。王伦盘算了好一会,没见到道旁有其他人,肯定是认为自己只是个书生,那么是不是只要逃脱这个人的视线,自己就有机会溜走? 有了!这身白衣太过显眼、已经成为自己标志性的身份,那么如果像电影中的一样,用这身衣服来个金蝉脱壳是不是可行?这样的话,里面的短打虽然穿着不符合读书人的风范,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天那么黑,如果他们只盯着印象里的白衣,也许可以瞒过外面人的眼睛。 已经无计可施了,王伦决定行此险着。 茅厕已经来过多次,每次那厮只是远远地守着,这是他的计策中最重要的一环。 佯作淡定地走过去,盯睄的人果然慢腾腾地远远跟着。王伦暗叫一声惭愧,进了茅房,迅速地把白袍解开,围在里边的挂衣架上。 不用奇怪,是真的挂衣架。 宋朝公厕设施堪称星级,公共厕所的格局和现在差不多,既有大便的蹲坑,又有小便的池子,让人惊叹的是不但有洗手的地方,而且还提供洁手用品和热水,设施非常完备,和现在公共厕所相差无几。 当你走进宋朝金山寺的豪华公厕,肯定会惊掉你的下巴----“面阔九间,进深四间”,至少有六百平方米,现代真见不到这种大场面了。 青楼是最讲究服务意识的,所以“丽香院”的公厕也延续了宋朝子民讲究享受的习惯。不敢说是东京最好的,但绝对比王伦在国子监里的强太多。 因为达官显贵、士族文人都穿着华丽的长衫,戴着高大的帽子,如果这套装备上厕所,衣摆可能变成清洁茅房的墩布。因此,宋人上个厕所首先得“更衣”,于是当时的厕所正中间都会悬空挂着一根长长的竹竿。冬天怕冷,讲究的还会在下面放置带铁篦子的木炭炉。 若是不知情的,还以为走错了地方,进了大宋朝的烧烤店! 第39章 官人且休走 因为他的白衣太过显眼,所以只要不进来,在远处只要盯着那件白衣的动向就知道他的“进展”。 王伦就利用人们这种本能的想法。 先是猫着腰顺着墙角溜走,然后穿过旁边的竹林,那边应该会有近路通往院子。一路上尽是灯火稀疏的地方,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在竹林里瞎撞,头发都被某根斜伸的竹子挑乱,期间还摔了一跤,十分狼狈。 可是他不敢稍作停留,因为打的就是时间差:只要跟着的人一时半刻没发觉,大门口即使有人也不一定有这种警惕性。 但不管怎么说,他都要冒这个险的。只要回到国子监,那边是国家重器之所、文化人待的地方,便是高俅去了也不敢乱来。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尽管躲躲闪闪,还是迎面在树影下撞到一个人。 “哎呀!”听声音是个女子的声音,被王伦一撞之下竟然跌倒了。 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啊,王伦连叹晦气,也不敢耽误时间,连忙道歉:“是某的不是!姑娘无碍吧?” 依稀能看到是个年轻的女子,袅袅娜娜地从地上撑起来,抬起眼睛向他看。 “是你!” 尽管看不真切,但王伦和对方同时都认出了双方。 阎婆惜! 王伦! “这三更半夜的,官人鬼鬼崇崇的是要做什么?”她笑。 “黑灯瞎火的,一个女孩子躲黑影里要做什么?”他惊。 当然两人都没有问出来,而是既惊且喜地打谅对方。 “官人这是…”终究阎婆惜先问了出口。现在的王伦,因为光着膀子,和晚间的风度翩翩略有不同,别有一番野性的男人味。 “一言难尽…姑娘没撞伤着吧?”虽然紧迫,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美女,王伦还表现出了绅士的风度。 “不曾。”阎婆惜摇摇头,虽然肩膀被他撞得生疼。 “是小可的不是…只是现在无法细说,等来日再和姑娘赔话…”王伦急着要溜。 “官人且休走!”阎婆惜真是不知道别人心里的急啊,要叙话也不是在此间啊? 王伦一眼黑线地看着她。姑娘,我可是帮过你的,你怎么能误我的事! “门口有高衙内派出的十几个人看着,听说专等官人出来…官人虽然乔装如此,却难能瞒过那帮人的耳目!” 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人,把他的狼狈说得如此大气。还乔装?那都是钻竹林弄的! 王伦的腿有些抖了。 “丽香院”里进出的人很多不假,但这个点还想回家的真不多。来这里这么晚了,谁还没个相好的姑娘?如果真有人在门口等着他的话,自己肯定逃不掉。 还十几个! 那是要让自己脱层皮的节奏! 一想到这里,王伦便言不由衷地感谢阎婆惜的提醒:“阎姑娘,谢了!” 真要谢她么?也不尽然。因为要是自己不知道,在门口被拦住或许有厄运或许能侥幸逃脱出去,全凭天命。但是被她这么一说,自己再出去的勇气已经全没了。 yawenba.net 继续在这里煎熬,还不如被对方打一次算了,真不知道这是帮自己还是害自己。 “是奴家要感谢官人的仗义之举才是!若不是因为奴家,官人也不会遇到今日之难!” 高衙内要教训王伦的事,“丽香院”是什么所在?上下早都已经传遍了,不可能不传到她的耳里。她本来已经准备歇息,闻讯便赶紧走过来想提醒王伦,只是没想到迎面碰到。 说到底,王伦确实是因为替自己出头才招上事,于情于理,她都有义务提醒。另外,王伦在窗口的形象很正面也很阳光… 你知道有什么用呢?其实王伦也在不断反醒:我这次出头到底对还是不对?如果是自己的女人,当然责无旁贷;可是对于阎婆惜,早知道会惹出这种事,估计他也不会干。 从严格意义上说,他现在的觉悟绝对没做到兼济天下,优先选择只是独善吾身,但不妨碍他把光辉的形象进行到底: “姑娘说哪里话!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何况姑娘唱的确实是好,小可只是做了本份!” 好吧,刀子是拔了,但是最后却发现是柄断刀,而且断柄都能伤到自己… “官人可有办法脱困?奴家被高衙内骚扰多时,深知这个人无赖又势大,汴京城内无人敢惹,便是开封府也奈何他不得!” 开封府是管民事的衙门,虽然高衙内对它敬而远之,但是它也对高衙内这样的人无可奈何。想必此前阎婆惜也报过官吧,结果可能不理想。 “小可是国子监外舍的生员,天子脚下,谅他也不敢当众行凶!” 美人面前,仍需嘴硬。 阎婆惜是个伶俐人,根本不去问王伦身上的白袍到哪里了,而是认真十分规劝道:“官人莫要这般说!高衙内这厮是殿前司都指挥使的螟蛉子,手下帮凶甚多。若他指使他人为难官人,到后来丢的却不是官人的脸面!” 还要你说!要是能体面地走,谁不愿意? 王伦很有从善如流的潜质,闻言便很认可:“可是他已派人在大门前候我,如之奈何?” 阎婆惜略想了一下道:“奴家倒有个主意。今日天晚,奴家便找个地方让官人歇息了,等明日之后他见官人不出,时间长了便会怠了。等风头过去,官人再离开也不迟,你看可好?” 岂止可好,简直甚好!王伦巴不得的。 “可是小可手上只有几百文,便是胡乱住一宿也是不够的?” 若只是住宿,城内找个旅馆睡下也不是找不到。可这里是什么地方?这点钱怕不只够喝盏茶的!并且还有一个问题,明天如果高衙内还派人守着该怎么办? 不过这个问题太远,还是且顾眼前,把今晚熬过去再说。 “官人也是因为奴家,现今有事,奴家怎不相帮?且随我来,奴家那边倒有住处。” 没想到啊,她竟然是个知情知义的好女子咧。有句话怎么说呢,“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看来她只是为自己看入眼的人动心,这叫做敢爱敢恨…王伦在这一刻给了她许多溢美之词。 第40章 似此星辰非昨夜 既来之,则安之,似乎现在除了跟她走没有更好的方案了。 王伦是不怕的,在这种地方,他没有任何劫财劫色的担心。能有个歇脚的地方已经阿弥陀佛了,何况是和这么漂亮的女人亲近。 都让他住她的家了么,他很期待。 这么晚,她在楼下阴影里,若非就是在等自己?王伦思前想后,觉得这个解释很合理,所以很感动。 人家都说戏子无情,在她身上似乎不是这样。 “那劳烦姑娘了…只是这么晚了,这样合适么?” 虽说男女有别,但王伦也不是善男信女,并且这里是什么地方?根本不用担心有人说闲话的。所以话虽这么说,他的脚步却没停着。 北宋不比南宋及以后,礼教之防没那么讲究,何况这里是青楼?她一个孤身女孩带一个男孩回家,在别人看来是极正常的事,就王伦觉得也正常。 这个时候了,谁特么的和自己过不去,非搞得露宿街头才痛快? 阎婆惜倒是很认真地向他解释着:“官人不用担心,奴家的屋子很大…” 这时候两人已经走到灯下,她的俏脸在灯下越发地出色,以至于在这个时候,王伦突然没羞没臊地在心里想:“屋子大不如床大…” 今晚的月色真好啊! 另两栋楼房比主楼矮了很多,就两层,但阔了许多,如同后世的排房别墅一般。绕过一圈篱笆箍就的花园,正面便是一道道分明隔开的独立的小院,十分静谧。 西首第三家便是阎婆惜的家,她敲门时,便有楼上一声苍老的声音道:“是谁?” xiaoshutingapp.com “是孩儿回来了。” 只听有脚步声响,有人从楼梯上下来打开大门。透过路旁的灯火通明,王伦看到一个年近五旬的老者佝偻着身子,知道这便是阎婆惜的父亲了。 “见过丈人,这么晚还来打扰,小可十分抱歉!” “丈人”可不是后世的老丈人,虽然王伦在这一刻愿意这么理解。宋代,真正的老丈人叫“泰山”。 “无妨----若非小官人仗义带头,小老儿这孩儿在东京的告别前夜连回乡的盘缠都不能攒够。听说小官人因此得罪了高衙内,小老儿一家都甚是惶恐。” 王伦看这老人,老人颧骨很高,两鬓斑白,脸色暗淡无光蜡黄,脸上布满皱纹,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树皮一样粗糙。看来并非在青楼工作的人都会像阎婆惜那样一脸胶原蛋白,他的样子在油灯下显得甚是沧桑,与这边丝竹悦耳的环境很不协调。 这是个身体十分欠佳的老人…以王伦粗浅的见解,他很难经受长途的颠簸游离。前世他在带着妻女到郓城后不久就病死乃是应有之义,如果他仍然坚持这么奔波的话。 他说的很动情,以至于王伦竟然联想起前生的父亲,都一样的善良。 “丈人勿需多想,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也是小可与阎姑娘命里合该有此一灾。但是东京城也不是那厮一手遮天…若是他非要恃强而为,小可便是到开封府走一遭也要争个输赢!” 王伦说的很漂亮,但他内心里只希望过了这一夜,高衙内那厮见不着人会误以为他已经离开了,明天便再不招惹他----不见他连挂在厕所里那件骚包的白袍都没敢去取? 说话的时候,早有一个老婆婆掌灯出来,见过王伦稍叙了一会话,原来是阎婆惜的妈妈。 此妈妈未必就是亲妈妈,或者是经纪人之类的或者是养母等等,反正一时半刻之间王伦对这层关系无法深入了解。不过从他们两人的相貌看,很难生出阎婆惜这样的女儿罢了。 “时间匆忙,小官人先委屈下住在楼下客房,明天一早且再做理会。” 王伦肯定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哪怕今晚有一张床便已足够,当下忙不迭地感谢。 这个房子虽然不大,但贵在温馨。 上下各两间妥妥的三室一厅啊,厨卫竟然都是齐全的,比起王伦在国子监的狗窝,完全不在一个档次。所以“穷书生”这个词不是没有根据的,反正王伦在后世花了家里的全部钱包首付的两居室也没有装修得这么豪华。 人家只是客居… 除了面积大,这味道也比他的公共宿舍强许多。 不知名的香气阵阵袭来,但一闻就觉得让人心里痒痒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悸动。长此以往,人怎么受得了!就不知道它是来自本屋还是来自隔壁,或许是长期的熏陶导致,腌入味了。 “啊啾!”王伦不自觉的打了个喷嚏。 “官人且先洗漱在客房里胡乱睡罢,只希望明天不再有事。” 阎婆惜笑起来,叮嘱了一句便上楼了。到底是萍水相逢,对王伦这样一个青年男子,她也不好表现得多热情,虽然心里很感谢他的付出。 躲了半夜,王伦也真累了,当下也不推辞。 毕竟是夏天,他梳洗的十分快捷。没想到竟然二十四小时热水不断呢,十分惬意。只是没有更换的衣服,这点未免美中不足。 古代普通人睡得都特别早,若是在“辟雍”的宿舍里,王伦早就上床了的。可是在这“丽香院”里,外面正是莺歌燕舞处处偎红倚翠的良宵,王伦又有来自后世的熬夜习惯,再加上有心事,肯定是睡不着了。 胡乱把衣服仍旧穿了,悄悄推开房门走到院子里。估计该有十一、二点了吧,喧闹的人群终于乏了,四下里变得静悄悄的,只留下星光斑斑、烛火熠熠。 老年人睡得通常比较早,阎公阎婆也该都睡了吧?王伦觑见院子里有一个凉亭,便信步走过去坐在那边乘凉,一边想心事。 我特么过的是什么日子?连青楼的歌女都不如! 我特么的混得咋这么惨?竟然有家难归! 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连基本的安全都没有! 他突然特别想念那一世的生活了:亲人、朋友、同事、同学…虽然生活过得很普通,但是架不住能有许多说得上话的人啊!这个世界太没滋没味了。 只是,他估计再也回不去了!顾盼左右,唯有月光自怜。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他长叹一声。 第41章 把装逼进行到底 “官人好学识!” 不期然的一声,打断了王伦的思路。不消说,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 东京地狭,这个院子本就不大,走的是精巧的路子。所以王伦的慨叹,三五十步之内是听得到的,很显然,楼上人听到了。 是阎婆惜。 “这么晚了,姑娘还没睡么?”王伦有些哑然,不过转念一想便了然了:人家可是夜生活的主,时差稍微比一般人晚几个小时是正常的,而且从自己过来到现在,无非是洗了个澡的功夫。再加上这是夏天,她在楼上乘凉也未可知。 看过去时,却见楼上一袭白色的裙裾在微风中摇曳生姿,十分亮眼。 “奴家如果睡了,怎么能有幸听到官人的大作?”阎婆惜的声音甚是好吃,在晚间更有一种令人无法忘却的魔力,穿透了夜的隔阂。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虽然王伦在今日给她的印象只停留在“一个好人”的层面上,她也只认为他是一个很普通但是有引起正义感的生员,仅此而已。 她来帮他,只是因为听说了高衙内要找他的麻烦,而他毕竟是因为自己才惹上的麻烦。作为本质上善良的女孩,他只不过做了她应该做的事而已。 按照计划,明天就该离开东京了,这也是她生活了十几年的故土。从此奔赴陌生的地方,她还是很留恋的,因为毕竟在这里,她才能找到自己的存在和方向。 只是没想到不起眼的王伦竟然发了一句很了不起的感叹。这个世界上知识层次最高的女性普通都在青楼,而阎婆惜从小被培养出来的琴棋书画能力让她有非常良好的分辨力。 这是好诗! 罕见! 王伦难得地赧言一笑。诗当然是好诗,出自清代“毗陵七子”之一的黄景仁的《绮怀》,极为有名,此句也是传诵千古的名句,装逼的利器。 aiyueshuxiang.com 主要是应景,而且他此刻的心情与诗人相同。 伫立风中、月下伤心人、往事不可追、让人绝望的清醒… 高级妓院里的姑娘如阎婆惜,虽然只是卖唱的,却资质不凡。若不是在歌唱上有相当的浸淫,不可能在东京混得风生水起。王伦随兴表达出来的一点点感情,她马上就敏感地捕捉到了。 “戏作耳!岂敢登大堂之雅?姑娘谬赞了。”他马上谦虚地说。 装逼就要有装逼的逼格,随随便便就以此自矜不是好汉子,拿得出手的技艺就要贬得越低越好。 “戏作?”阎婆惜笑起来:“只凭此句,官人的诗才便可称颂一时!奴家何幸,竟然忝逢大家…不知道官人的这首诗唤作何名?” 东京向来是文学的殿堂。以她在东京这么多年的阅历,完全没有听到此诗,想来便是新作不久。看王伦的年纪,肯定是了,否则的话,自己不应该没印象。 但愿不是转用了某位枪手的,近年来很多文人为上位可是颇愿花钱的,只为一夕成名。 而且不是她想怀疑王伦,而是这句真的太好了,让她很难相信这种佳句会是从一个不知名的年轻生员手里做出。 “名字?”王伦想了想,腼腆一笑道:“让姑娘笑话了,此是小可适才有感而发无意苦吟了两句,如果姑娘认为它是诗的话,那它就算是吧!” 原来真是现作的啊!那就更不一般了,阎婆惜一时大喜。 打小儿她就进入这一行,吹拉弹唱无有不精,自己长得也算千娇百媚,但是始终欠缺人吹捧,一直在二流的演员梯队里打转。 没办法,宋朝娱乐业非常发达,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家里往往养着私人的娱乐班子,包括唱曲的歌伎、跳舞的舞伎、演剧的优伶、说书的先生,何止成百上千人。 另外宋朝的大型娱乐场所叫做“瓦舍”,一个瓦舍里又包括十几个“勾栏”(剧场),而一个较大的勾栏就能容纳几千人同时观看演出,歌舞伎倘若没有充足供应,又怎能保证这些娱乐场所的正常营业呢? 在如此多的人里面想出名,不付出点代价是不够的,因为这里面俊男靓女太多了。单论才艺,现今开封娱乐业总共七十二名当红艺人,至少一半是女的。 例如表演歌舞的李师师、徐婆惜、封宜奴、王京奴、安娘、俏枝儿、杨总惜、周寿奴、张真奴、杨望京,表演杂剧的朱婆儿、俎六姐,表演傀儡戏的张臻妙、温奴哥,以及说书的文八娘、王颜喜、盖中宝。 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张廷叟、孟子书主张;小唱:李师师、徐婆惜、封宜奴、孙三四等,诚其角者。 这些人中,李师师、赵元奴、王仲端三人,阎婆惜不敢比肩,人家毕竟都是当今皇帝看中的女人,而且像李师师都有个御用文人周邦彦帮其写词谱曲,不想红都不行。 但是别的人,她自信有一较之力。只可惜命运多舛,她又坚持卖艺不卖身,所以只能叫好不叫座。当然若不是她坚持这般,恐怕早就会被人捧红,也轮不到高衙内和她打擂台吧? 以她在文学上的造诣,别的不敢说,这品鉴能力是绝对的,也自然能够听出里面的门道来。 王伦吟的,分明是一首好诗! “官人若非对奴家藏拙不成?奴家虽然才疏学浅,但好赖还是能听得出来的!” 好吧,既然你很想知道,王伦又怎么会真的藏拙呢? 你道他真的无缘无故就在这里为赋新辞强说愁?真当诗不值钱么?他肚子里还能记几首?有感而发这件事,在出门望月的时候是,在院子里徘徊的时候是,但后面听到楼上有动静知道是阎婆惜时不是! 因为他想到一件事:既然阎婆惜出走东京注定没有好结果,那就想方设法把她留下来----不是他的内心的境界有多崇高,而是他不知道明天如果她真走了自己该怎么办? 高衙内呀高衙内,明天会不会还盯着要和自己叫板? 用才情征服女人,让他有个体面的避祸场所,是他在见到阎婆惜爱心泛滥时便定下的决策! 不然怎么好在这里骗吃骗喝骗睡? 第42章 佳人有难 “姑娘说笑了,小可怎么会对阎姑娘你藏拙?”王伦一脸真诚地说:“实在是小可有感而发,却不是为赋新辞强说愁…没想到知音难觅,姑娘竟然能听出小可的心里,实在是冰雪聪明…” 他摇摇头,一脸陶醉地看向楼上摇曳的仙姿,大有意犹未尽之情。 阎婆惜今晚也是心潮澎湃,毕竟从小都生活在东京,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十分感情。虽然早就准备好了明天离开这里,但是未知的恐惧、留恋、前途的迷茫总是无法消除的。 古人重乡土重别离,她再有才情,也不过是个阅历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总不会挥一挥衣袖就淡然成为过客。 “奴家明天就要离开这里,正五味杂陈之间,突然就听到官人的诗,正落到奴家心坎里去了。奴家在东京听过的诗词何止百千,却只对官人的这句赞得紧!” 说话的时候,她已经款款提裾,径向院子里下来了。王伦看着她过来,竟然心里莫名有点慌。 不是对女人慌,而是对年轻又漂亮的女人慌,对她这样的天姿国色就更不用说了。严格地说,我们的这个王伦有过强烈的泡妞谈恋爱野心,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只是初哥。 这一刻间,他已经在心里念叨了无数首绝妙好诗,等待着临场发挥,就不知道她给不给自己机会。 看过无数的小说,穿越男撩妹不都是从才情开始征服美女的心么? “原来姑娘明天要走?”王伦装作很意外道。 “是的,奴家被高衙内逼迫,东京已经无法生存,便依了爹爹的意思,准备到济州投亲。” “小可认为不妥!”王伦摇头道。他已经决定劝说她放弃这个念头,所以直接否定了。 “不妥?”阎婆惜只是聊此作为开场白,却没想到他竟然回了这句。 “岂止不妥,简直太糟!”王伦再一次强调说。 “高衙内那厮背后虽有都指挥使高俅撑腰,在东京好歹还不敢太过放肆,毕竟朝廷重地,有许多机关掣肘。如果姑娘去了小地方,如果再落入他的手掌,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是其一。” “姑娘虽然才情满满,却也只有在东京才有发挥余地。到了小地方,难免要为一日三餐而奔波。那些乡鄙粗人,怎能领略姑娘的仙音格调?未免大材小用令姑娘心生零落之感。这是其二。” ranwen.la “济州分属京东西路,这些年颇不太平,而且黄河泛滥导致民生凋敝,人们多有背井离乡者,姑娘投奔他人可得确实?若不是至亲能信得过的人,还是不要做此冒险之旅。万一寻人不着,姑娘一家老的老小的小,却被闪在半路,如之奈何?这是其三。” “小可一时半刻便想出这三条理由,姑娘可斟酌着看是否合理?” 阎婆惜本来步履便不轻松,听他慷慨说完,竟然心虚得很。 先前听爹爹妈妈说过走济州觉得可行,现在听王伦思路敏捷的一反对却又觉得很没有道理哦!这时节通讯很差,对于奔波在外本能地只要有可能都会拒绝的,于是那颗不甘、不安的心便悄悄抬了起来。 “可是奴家在这里也凄惶的很!眼见得高衙内步步紧逼,除此‘丽香院’已无容身之地!想奴家华韶就这几年,若不能为爹娘赚回养老本,奴家的将来可怎么活!” 王伦想了想便叹起来。 尽管有高衙内等人压制着,不谈自己五两银子的引子,今晚她总能收入个三五十两银子是有的。“丽香院”的分成不知比例,但总不至于搜刮太狠,不然很难留得住她这种极品歌伎的。 可想而知以她的影响,如果不是高衙内粘着她,平时的收入应该远高于这个数。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武植走的时候给他一百两纹银他是准备在国子监生活个几年的,这只是人家几天的所得,这还是行情不好的时候。 只能说,青楼的这碗饭太好赚钱,人家的消费力也太强了。 这个是有典故的。比如唐代著名的平康里,据资深嫖客孙棨在嫖妓大宝典《北里志》说,这个地方的妓女,才情风韵之高,连薛涛都会自惭形秽。其中坐台一姐“天水仙哥”,掀开帘子让人开一眼,就要一百两银子。 而同地的小型妓院,嫖客唱歌跳舞玩一次才300文。 宋朝皇帝鼓励士大夫奢侈更甚,所以宋江想见李师师时需要奉上一百两黄金的见面礼。虽然这里面有准备托人办事的原因在,但是平时这费用一定不少这是肯定的。 虽没见过李师师什么样,但阎婆惜的本钱在这里呢,以王伦的良心,一晚上挣个几十两真心不多。 李师师又不比她多两块肉! “小可见此间老板的后台甚硬,姑娘其实可以在这里权且安身的----高衙内是公子习气,他在这里既不敢发作,若是一直得不到姑娘的回应,慢慢的便会死了这份心思!再说,出格的事情他也做不来!” 王伦立劝她待在这里,除了有一片好心强行为她改命的因素,为他自己考虑只占了一小小部分。 阎婆惜已经意动,她真心不想离开的,听王伦一说,很有道理哦。 “可是万一他一直纠缠奴家如之奈何?这段时间,奴家从矾楼、香榭楼又被赶到这里,生意日渐萧条,原先几位作曲的先生逐渐离去,很多市面上的小曲都不能及时获得,已经冷落了好几拨客人!长此以往,熟客们都会远离的,那时当如之奈何?” 矾楼和香榭楼都是东京顶级青楼的存在,阎婆惜从高处跌落神坛屈尊在“丽香院”里卖唱,作曲者的层次也就低了或竟然没有,毕竟她的收入也低了。这样一来,确实会造成恶性循环,也不怪阎公阎婆要走。 真到那一天,不走也得走。 关于与时俱进的问题,这对别人无所谓,但对阎婆惜这种以卖唱为生的伎者来说确实是问题。众所周知,宋代瓦栏产业之所以发达,与市面的需求、众多文艺从业者的付出分不开。婉约词就是为歌唱应运而生的,金元戏曲也是如此。 文人写词作曲乃是雅事,于是天底下最富庶的东京成为文艺活动最集中的地方,自然网罗了许多才子志士。于是每天都有诗歌推陈出新,轰炸着东京人的神经。 这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周邦彦,李师师能红不是他的能力,但是能红这么久、这么旺,他的功劳不能抹杀。 御用词人啊,经常给她写些小曲,既好听又顺耳,让耳朵已经被惯坏的了客人始终能够尝鲜,于是魅力也就经久不散,与日俱增。 反观阎婆惜,既没有这种资源,现在又基本上绝了获取市面上最流行的歌曲的路子,只靠些老曲子也许能满足一些怀旧的人,但是要想长盛不衰,不够。 毕竟东京的人才冒出来太快了,典型的娱乐圈忘旧人的速度。阎婆惜虽然歌好人美,但压力也不轻。 “这倒是个问题,如是,那就要姑娘想办法偶尔请几首拿得出手的歌曲…”王伦的前生今世都对这行不甚了解,虽然说现在也能做到“出口成章”,但“作”词和作曲是不一样的吧?他还没这个自信。 但不管怎么说,娱乐圈刷存在感是必要的,不然吃瓜群众记得快,忘得也会很快,要不然后世的明星们不管过气不过气,隔段时间总要搞出点新闻来么。 没有新闻也要搞绯闻! “请人作曲何其困难!”阎婆惜见状也是一叹。 王伦虽偶吐佳句,但毕竟不是圈内人,不知道这其中的门道:“本地的曲者,水平与他们差距何止百千里!东京有名的几位专业曲者,几乎都在矾楼、香榭楼等长驻,等闲不会轻易与人,都是要先等矾楼、香榭楼的姑娘们唱红之后才会流传出来,那时候便似涮了味的羊肉,客人觉得没滋没味。” 这也是娱乐业的常态。顶级的明星,都会有顶级的团队在幕后给他打造各种人设和资源,当然回报也是相当优厚的,他们本来就是相辅相成; 稍差一点的二流梯队就不够了,但好歹还有一定竞争力;只有像阎婆惜这样没有根基单打独斗的,或者原先的根基被摧毁的,只能凭个人能力分一杯羹,但后劲乏力。 所以她的忧患意识是切切实实的。 王伦理解,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主要是没摸到此中门道。 “姑娘且走一步看一步罢,但去济州绝不是好出路!”他只能这样叮嘱。 “是这样了。”阎婆惜应该暂时想通了,所以也就坦然了----不能改变环境,那就适应环境,在这一点上她比王伦做得要好,至少在这一刻,她的心理波动基本上平复了。 于是话题便被绕到王伦身上。 “官人刚才的诗,到底有没有上下文的?”到底是才情之人,三句话不忘。 王伦笑起来:“本来是没有的,但姑娘一追问,小可忽然间便有了。” 第43章 小骗贻情 皎洁的月光下,没有了白袍的王伦身着短襟,仍然不失翩翩风度,只是形象上稍打了个折扣。但见他朗朗起诵,声转低沉,很是有型: “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缠绵思尽抽残茧,宛转心伤剥后蕉。 三五年时三五月,可怜杯酒不曾消。” 这首诗是一首怀旧,写的是对一位女子的回忆,老套路了。好在原作者黄景仁水平高,毕竟是大诗人、“江西诗派”的鼻祖黄庭坚的后裔么,愣把它写得非常传神。 还有名句加持,自然给分。 当然,如果不是因为有名句,王伦是不会记住它的。 念得字正腔圆、充满感情,当然,这种感情他不曾有过,因此比较牵强。好在阎婆惜的关注点并不在此,她已经感受到了感伤。 “官人的诗做得真是…”阎婆惜幽幽一叹。 “怎么样?”王伦对拿这首诗出来装逼还是有些吃不准的,毕竟它已经过了大好几百年,和这个时代脱节太多也未可知。只是在自己掌握的诗词里,它比较应今晚的景而已。 如果不好,再换一首? “绝、妙、好、诗!婉转深得李义山之意,虽苏、黄再世亦不逞多让!”没想到她的评价不低。 李义山是晚唐李商隐,不用说了。苏是苏轼,黄是黄庭坚,两人是本朝前辈里一时瑜亮。但苏名在文在词,黄之名在诗,两人又都同列宋末书法四大家,所谓“苏、黄、米、蔡”是也。阎婆惜拿他们来评王伦的诗,很高捧了。 当然,对此诗而言,也当得起这么好评,毕竟它有资格,后人评价都不差的。而且唐诗宋词元曲把这些文艺发挥到极致了,明清诗歌中,能闯出名号的真心不多了,这是其中之一。 所以惊艳一下也合理。 “哈哈!戏作耳!”王伦听到正面的评价,再一次装逼之心大作。 但是阎婆惜没有笑。 “想不到官人年纪轻轻,感情却受过如此挫折!这位娘子和官人后来怎么样了?”她只知道诗为心声,自己代入王伦的感情世界里去了。 这首诗,作者写的就是年轻时和息怕表妹两情相悦但只有温馨的开始和无言的结局,所以终篇充斥着对爱情失落无处寻觅的绝望,因而更加凄婉动人,隐隐笼罩的感伤。 首联“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先是对意中人的回忆,然后用对仗工整的颈联,引出情思。 最让人称道的第二联就触景生情,因为清醒而陷入更深的绝望。孤独的人、保持着一种望月的姿势。 颔联可以和李商隐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相媲美。思,通丝。心,也通芯,这里都是双关语。缠绵的情思已尽如抽丝的蚕茧,婉转的心已经像被剥后的芭蕉----芭蕉也是幽怨的意象,还是李商隐,在《代赠》诗有“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句。 痴心又无奈。 尾联呼应首联,回想起那月圆之夜,她才刚十五岁,可叹我手中的这杯酒,竟已无法消除心中的忧愁。三五年时三五之月,指的是“几回花下坐吹箫”的那个美好夜晚,彼时的美酒在今夜已被酿成一壶苦酒。诗人无法摆脱想念,更无法从往昔和现实的夹缝中突围出来。 正因为有了这种绝望,从而更有了魅力。 “娘子?”王伦一愣,然后便明白过来,她以为自己是思念意中人呢。 她这是问“三五年时”吧?三五可不是一十五岁? 可是此她却不是彼她----黄景仁的表妹,和我何干!不过他又不能说毫无关联,毕竟人家的诗已经被自己关联来了么。 “侯门一去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就是面容也渐渐记不得了!”他感叹说。 不知怎的,脑海里全都是秀秀和某个不知名美女重叠的形象----就是潘金莲身边的使女。潘金莲长得什么样,他从头至尾都没看到真人,但是秀秀已然如此,她就更不会差。 如果没有意外,她过段时间就会和武植成亲然后琴瑟和谐吧?毕竟这个年代的人结婚都很早,他们既然订了亲,等到武植稳定下来,这件事就一定会紧锣密鼓地进行。 有点小遗憾,没看到人长啥样。但就因为这样,遗憾不算太大,就是一个猎奇的心没有得到满足的念想。 “那位娘子一定让官人刻骨铭心了,不然的话官人不会如此真情流露!”女人看来都是有八卦的潜力的,她竟然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感起兴趣来了。 也是,一个男人用这么好的笔墨来表达对一个女人的缅怀,可想而知她一定是出色的。 刻骨铭心么,不至于;但是想想会有些人生的失落是自然的,特别是当失意之时,想到天下的好女子奇女子美女子都成为别人家的媳妇,若没有点腻歪的心思反而不正常了。 王伦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呐! 然后阎婆惜的思维开始发散了,她首先想到的是梁山泊与祝英台的悲剧在上演…然后想到掩藏在王伦豁达的表象之内的感情! “也许奴家不该问的…”她以为会让王伦痛苦的,毕竟他还很年轻,年轻人为情所伤的事见得太多了,在青楼里每天几乎都在上演。 “无妨,过去的事了。”王伦淡淡地说。 可不是么,这事早过去了,因为以这个世界的通讯水准,将来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见面了。而且男女授受不亲,她都要成了人家的老婆了,还会有自己什么事呢? 哀莫大于心死啊,除非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一个会先到来! 不想他的神情让阎婆惜上心了:“官人仍然豁达如此,好生让奴家敬佩!” xiaoshuting.la 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有才华的知识分子通常都受人尊重,阎婆惜也不例外。王伦出口成章,对感情又是如此深重,难免起了惺惺相惜之情。 痴男怨女再有文采加持,向来是文人雅事中的不二光环,王伦恰好都碰到了。 正好他也碰到了涉世不深的阎婆惜。 第44章 憋屈的文才 虽然阎婆惜见过形形色色的的人,但考虑到她的年龄,难免地仍保留着对浪漫爱情的向往,希望全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对王伦的感情生活有种非常热心的兴趣。 “奴家不知道官人竟有这等伤心事,竟然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官人莫要怪罪!”话虽这般说,心中还是希望他能够说些什么的。 不然的话,漫漫长夜,无心睡眠啊。 但王伦伤心吗?屁!他有的只是惆怅,因为他甚至连潘金莲的面都没见过!不过见阎婆惜对这些八卦长短很感兴趣的样子,又想到好不容易说动她继续在东京待着,明天如果形势不对,他还是要来这里躲一躲的。 那就哀兵必胜,扮演一回情圣吧!期盼她看自己可怜,随便赏个三瓜俩枣,再改善下生活什么的。 “也谈不上伤心,就是有一种无可名状的念想在里头,总觉得我王伦半生漂泊,身无长处,文不成武不就,也当不得她一腔情愫在里头!她和小可最终没走到一起去,怪只怪相逢恨晚、造化弄人了!” 王伦开始还是扯淡,因为知道自己终究和潘金莲不是一路人,地位条件搁那里摆着,就是下嫁也论不到自己,倒是那个秀秀如果真严格起来还有点机会… 一念及此,感觉甚是罪过。 不过他的话说得甚是凄惶,非常自然不过,那是沾了《大话西游》的光。千年以后,哪个男人不能把里面的这几句台词念得滚瓜烂熟呢? 然后他的话真的引起了阎婆惜的共鸣:“原来官人真的有伤心事…也是,没有伤心事,做不出这么忧郁伤感的诗来!官人莫要妄自菲薄----官人是国子监的生员罢?官人既有此等诗才,何愁没有晋身的机会?” 王伦以为她是在安慰自己。也是,那种单靠一首诗来求当朝者引荐的做法,像宋之问“香山赋诗夺锦袍”的佳话只有在武则天时代才能有。越到后来,朝廷取士越规范并且考试范围越大,像宋朝科考的进士考就需要“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 因为考题量大,不论是乡试还是会试,举子们都要在考场里呆上三四天,才能把所有内容答完。 王安石变法,把科举考试也变了。不设那么多科,什么明经、明法,统统取消,只留进士一科。考试只考经义,不必再考诗、赋。他的理由是:一个人从小写诗作赋,熟知音韵,对圣人之言却知之甚少,一旦当了官儿,怎么可能懂得治国理民? 由此开始,后世科举不再考诗、赋而专考经义。 如果不是“崇宁兴学”,王伦绝对啥都不想,穿越过来直接上梁山做山大王的。无它,根本没戏!他怎么可能在万恶的古代去潜心修学去努力考什么进士? 因为武植给了他机会,朝中又有宿太尉可能的门路,再加上在国子监的生活还是很惬意的,所以王伦总算有了对人生美好前景的向往。混个脸熟,挣点小钱,投投门子,争取外放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娇妻美妾,何其悠哉? 现在对这个世界还不是太熟,等时机到了,不信没有发达的机会! 阎婆惜的话其实很合他的心意,因为他就是这么想的,因为国子监外放的机会还是很多的,毕竟国家取士选官都是从区区两千人里头挑么,有机会。 只是走正经的路子太慢了,如果有人引荐自己的诗才的话,这个路就会非常顺畅。 这个路其实有的,只是他不想走。 远的不说,当朝号称“隐相”、最有权势的检校太傅梁师成就是个附庸风雅之辈,“以翰墨为己任”,凡“四方俊秀名士必招致门下”。在众多附庸者中,凡遇合意者“辄密加汲引”,培植为自己的党羽,无论官职大小,皆可得阶而升。 像尚书右丞王安中早年负才不得志,在京师开封“茫然无所向”,时逢梁师成乔迁,其新居“极天下之华丽”,招四方文士前去助兴。王安中献上《歌行》一首,梁师成“读之大喜”,随即荐之于上,不数年便得以“登禁林,入政府”。 王伦相信,自己随便拿出几首诗来,定能获得对方的青睐。 只是这个脸他丢不起。 因为对方是个阉人。 我一个堂堂大男人,在阉人手底下混,名声会丢尽的!传到后世,更会给祖宗抹黑! 另外,传闻宿太尉是朝中为数不多的与蔡京、梁师成等不对付的高级官员。自己好歹间接算是他阵营的一员,怎么可能去向对方献诗求宠?此智者所不能为也! 可是,身有盖世文采,却无法卖与帝王家,这是一种怎样的憋屈!而随随便便把文采丢出去,又觉得甚是低价! 若不是今晚实在没辄,王伦也不想这样就把一首还算不错的名作就这样给阎婆惜听。 如果听了能有什么进益,能直接像柳永那样成为“青楼之友”也可慰平生了,可是貌似她只是想挖掘诗中的内涵,而少了些对自己外在追求的敏锐。 我现在缺的是什么?是钱、是女人、是美好的生活、是在这个世界生活的勇气和关爱… “咳!诗才么,这个小可还略有几分自信,但晋身的机会,难啊!” 想到别的,有万般困难;但是想到诗才,这个不费吹灰之力。胸中没细数过,但百十首绝妙好诗好词是信手拈来吧?便是苏轼再生,他也敢对上一对! 诗上,远的不说,“南宋四大诗人”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是吊打目今的存在:陆游、范成大、杨万里… xiaoshuting.la 词上,放着和苏辛并称豪放词两位大师的辛弃疾没出生,放着几百年后以婉约词横空出世的纳兰容若,还有词坛太祖毛爷爷都是此中不世出的人才。 哥不是没才,哥只是没有机会! 没成想,他的一番豪言壮语落在阎婆惜眼里,却正成了他满腹学识的佐证,主要是有刚刚的《绮怀》珠玉在前… 第45章 救命稻草 “官人且莫灰心,奴家正好便知道有一个机会,只不过碰不碰巧便不知道了。不过如果官人能获得他的赏识,在东京便有了护身符,等闲之人也不至于会与官人为难,或许奴家的困厄也在官人的手掌之中…” 阎婆惜开始只是随口而发,却越说越激动,这让王伦越听越不解----她不会是投了梁师成的门子吧? 否则,还有谁能扛得住高衙内的权势? “是谁?”想着高衙内的嚣张,王伦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还是有些胆怯的,主要是怕被揍----揍死倒不至于,好歹他有国子监外舍生员的身份,再说这是开封府。 他只怕被揍之后面子上挂不住,那时候就会在外舍里名声坏了,毕竟是个被打但扳不回来的人。 如果她真有梁师成的门子,要不要试着哪怕投上一首? “这几日名满天下的小苏先生和贺梅子联袂来‘同文馆’,他们经常在这里包下勾栏讲学,也是此间一道风景。如果官人届时有机会获得小苏先生的青睐,那么高衙内看到小苏先生面子上必然不会与官人为难,而且奴家的事也能着落在官人身上。” “小苏先生?贺梅子?”王伦有点印象了。 后世的他对大苏当然是完全没有陌生感,“三苏”的文章初高中都是通读通背的,但是对“小苏”就比较陌生。好在有今生的记忆,知道他是苏轼的儿子,苏过。 别人是坑爹,作为苏轼的嫡出儿子,苏过却是被爹坑了。由于政治立场“不坚定”,苏轼先后被新、旧两党人所压制,贬官一直贬到海南岛。作为他的儿子,苏过跟着颠沛流离受了很多苦,后来徽宗即位遇赦而还时,苏轼却在归途中病逝,他只能跟着叔父苏辙到颖昌生活。 五年前他做了个监太原税的小官,两年前好不容易做到郾城的知县,那时他已经四十三了。考虑到古人的寿命,这个年纪如果没有大的波动,仕途算是就这样了。 官场上不得意,但是他在文坛上还是有一定地位的。不过,他的文学成就,已被父辈辉煌的光芒所掩盖。好在在这个时代,他仍赢得“小东坡”的名声,也被称之为“小苏”。 至于“贺梅子”,则是这个时代能够和婉约派大词家周邦彦齐名的贺铸,因为一首词中有“梅子黄时雨”而得此雅号。 可是,他们都是文学圈内的人,和我的事、你的事能有什么瓜葛了?难不成高衙内会因为他们诗人、词人的身份就放过了?那家伙难道还追星?貌似水浒里并没有显示出他一点点的文学细胞? 王伦的疑惑马上就被阎婆惜捕捉到了,她可是个伶俐的人儿啊! “官人难道忘了,那位衙内的义父都指挥使高俅从前是什么人?” 王伦登时想起一段公案来。 历史和《水浒传》里都介绍说,高俅做过苏轼的小吏,原名高毬。 他为人乖巧,擅长抄抄写写,不仅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有一定的诗词歌赋的功底,且会使枪弄棒,有一定的武功基础。苏轼从翰林侍读学士外调到中山府,将高毬推荐给曾布,但是曾布婉拒了苏轼的好意。于是苏轼又把高俅推荐给了他的朋友王都太尉王诜(即王晋卿)。 王诜就是端王的姐夫,某一日机缘巧合之下让高毬送礼物给端王,后者因为高毬会踢球而看中了他,并讨要了过来。高毬虽然不学无术,但踢得一脚好球。如果在后世,也是国脚的级别。 机会来了挡也挡不住,端王竟然有朝一日登基了,作为体己人的高毬水涨船高,开始被重用,多方腾挪终于让他做到殿前司都指挥使。而高毬也将自己的名字从高毬改成高俅,觉得身份地位变了,名字也该跟着贵气些。 近来京中风闻正盛的他要晋升太尉的传言,王伦是相信的,所以他才这么怕高衙内。因为如果只是一个都指挥使的儿子还好些,毕竟只是武将而已。 但是殿前司太尉是武将之首,地位显赫,又盛眷正浓,在这种情况下愿意和他扳手腕的人真心不多。别看开封府尹的地位同样高,但只要高衙内有眼色不在“丽香院”闹事不动人家的奶酪,单单欺负一个王伦还不至于能够惊动人家高层出面。 犯不着啊。 这也是王伦的一点浅见识。幸好当时高衙内被老鸨提到的开封府背景一下子吓到了,不然当场就有可能让他好看。 不过高俅为人称道的是他富贵不忘恩,一直念着当初苏东坡对自己的举荐之恩,屡次关照苏家。每当苏东坡的后人来到京城,高俅总会出钱出力。 作为苏轼的嫡子,苏过的面子,高衙内一定是要看的。 只是作为时代的名人,苏过的眼光也不会太浅,要入他的眼,真的需要学识。 要不是王伦亮了这么一首出来,阎婆惜也想不到这茬。但也难为她了,竟然在这一瞬间想到这么多。 球丢到了王伦脚下,就看他能不能接住了。 王伦是不怕的,再说他怕也无用,剽窃些诗词总比挨打强多了,并且或许还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来呢! “若是有机会,小可愿意来个以诗会友,那时再请小苏先生出面,让高衙内放过对姑娘的纠缠!” 阎婆惜非常高兴,这段时间以来,因为高衙内的原因,她流转了几家青楼,丢掉了大批熟客,连最称手的一帮乐班都弃其而去,一下子让她从顶级流量歌伎沦落到“丽香院”这等排名很落后的青楼讨生活。不但收入差了相当一大截,便是这名声也损失了不少。 青楼,哪里都不缺美女资源。没有一个好平台,她也发挥不出顶级美女的风采来。这种情况如果不赶紧改观,哪怕远走济州并不是好主意,她到时候只怕也只能如此了。 fqxsw.org 现在有王伦,哪怕他的能力也就在这首《绮怀》,凭它总会入苏过的眼吧?只要有一个由头和他搭上线,阎婆惜相信有办法解除自己的威胁。 “恁地时却是极好!官人且安心在此间少歇,奴家一有准信便通知官人,到时节切莫让奴家失望!” 第46章 王伦的心事 王伦感到很幸福,全身心的轻松。 阎婆惜让安心住这儿,当然安心。从这儿的装修条件看,虽然只是客居,虽然她把日子说的凄惶不堪,她的生活标准却一点都不低。 所以说经济条件的好坏是相对的,因为对王伦来说,这是过的神仙一般的日子。 那么住宿、吃饭便不是事,总不至于问他要钱吧?而且明知道他出不去,便是有钱也买不到东西吃啊! 有吃有住,还有美人在身旁…这日子想不幸福都不行。 不过在夜深人静时,他还是偷偷溜到厕所取回了他的白袍,且喜还在,可能是盯梢他的人发现他溜了之后没顾得上拿他的衣服发泄。 一夜无话。 次日大早,阎婆便整了满满一桌早饭,这让王伦大奇且不适应。 因为貌似早餐太丰盛了些。 人们常说“一日三餐”,似乎一天三顿饭是很正常的事,殊不知,三餐制不是自古有之的。秦汉时期,人们普遍一天吃两顿饭,仅贵族阶层才能够一天吃三顿饭。汉代以后,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一天吃三顿饭才有了实现的可能。 直到两宋时期,三餐制才开始普及开来,平民老百姓才真正吃上了一天三顿饭。 彼时,宋人的三餐制还具有一定的讲究。通常在天微明时分,宋人开始吃早餐,食物多为粥、羹等流食,跟现代也差不多,易于消化吸收嘛。 王伦自然是习惯三餐的,他的大奇是未免太奢侈了些,以至于来此世间已经较长一段时间的胃口都不适应了。 摆在桌上的,是宋朝特色的早点“灌肺”、“炒肺”,还有稀饭、干粮应有尽有,重阳糕、肉丝糕、丰糖糕、乳糕、枣糕、栗糕、重阳糕、镜面糕、糖蜜糕、豆儿糕、蜜糕等…荤素咸甜不重样。 相比较他之前县学时的稀饭馒头就咸菜、在国子监时的粗茶淡饭,这里才活的有人样。 人应该这么活才对劲!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阎婆惜的日常生活让王伦开启了一片新天地。如果他一直活在自己过去的层次上,他不会有任何抱屈的成分。但现在见识了,便再也放不下了。 关键是阎婆和阎公还很殷勤地劝着:“简单了些,官人且将就!” 从阎婆惜的表情看,真的是让他将就;王伦也承认,如果按照昨晚在包厢里的伙食水准,这早餐确实只能算将就。 但比自己活的就是在天上。 这是东京一位落魄的青楼歌伎的生活! 自己活得还不如一个歌伎! 王伦默默地咀嚼着美食,但落在嘴里食之无味。阎公阎婆肯定和阎婆惜有过沟通了,只道他在构思文采,便不打扰他,况且古人吃饭也讲究食不语的。 饭后,阎婆惜竟取出文房四宝请王伦磨笔:“官人且乘空打些腹稿预作准备,奴家去打探下消息,一有准信,便来报与官人知道。” 文人一日不落笔便会手生,阎婆惜看来知道这个道理。不过王伦的功夫却不需如此,都存在脑袋里呢。只是青楼里的好时间都在晚间,干坐也是无趣,写字正好聊以打发时间。 附身的这个王伦字写得不错,像个读书人写的,不过太过规矩,对王伦这种临摹过多代书法大家的后世人来说,自己倒是见识过许多本朝人见不到的字贴,但学起来总是画虎类犬。两者结合起来,倒有些看点,但也仅此而已。 说到底,王伦在前生后世都只是普通人,不可能一下子就鱼跃潜底化为龙,虫还是那个虫。 尽管已经结成战略同盟,阎婆惜不在时,和阎公阎婆待一起还是浑身觉得气闷。好不容易耐着性子练了百十个字,却无非是“天下太平”、“富贵吉祥”等语。既不过年又不过节的,写这些是几个意思? 期间出去过一次,虽然“丽香院”面积很大,除了稀稀拉拉提溜早餐的仆人,早晨走动的人却极少,看来到底是习惯夜生活的,讲究个昼伏夜出。 这样的话,王伦就相对显眼了,他也在门口一眼看到了熟悉的那几个人。 特么的,真的杠上了,一大早还不让人安生!这也从中说明,高衙内对自己是真的生气了。 那一厢,高衙内搂着另一个美娇娘,兀自恨恨不平地在梦里道:“好个王伦,本衙内都已经要摸到阎婆惜的命门了,却被你一手搅黄,这泼天的大仇,某绝不饶你!” 清风拂来,落在脸上分明暖洋洋,王伦却打了个寒颤。 升斗小民,生活艰难啊!不但要忍受下层人士的生活,还要怕被人欺侮只能像贼一样溜走,王伦觉得这是自己的平生大耻,也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要么出人头地,要么宁愿去死! 他决定不再像以往那样卑微地活着。 不过,他想不到的是,在将来,他遇到类似的事情远远不是第一次。 形势比人强,他只能在阎婆惜的家中吃完颇为丰盛的午餐,但因为心里有事,同样食不甘味。 阎公阎婆仍然认为他是个刻苦的好学生,这使他寄人篱下的恶劣心情好过些。 好不容易捱到晚间,阎婆惜带来好消息,她已经将《绮怀》一诗托人送与苏过,据说很得赞赏。并且当晚,苏过与贺铸将会同时莅临“丽香院”出席“同文馆”秋社的开社奠基动员大会。只要届时能得小苏先生稍加提点,这是王伦出名的好机会。 众所周知,小苏先生是很爱才的,必能帮他度过此厄。 王伦便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有可能,也必帮她度过此厄。 作为“丽香院”临时的台柱子,阎婆惜盛妆先去相陪是必须的,王伦候准时间也去了主楼,他决定争取这次机会。 丽香院的档次虽然比不上矾楼,但是在城南,它依然是最繁华的所在。因为近国子监等大学,所以士子是消费的主力军,无形之中给这里带来一丝书卷气,也抬高了它的档次。 吞噬小说网 书生、名妓,例来是产生佳话的源泉。 灯火辉煌之间,许多男人或成群结伴、或是单刀赴会,进进出出,久违的院子里突然热闹起来。 第47章 同文秋社 都是幸福的人啊…王伦恨恨地想。摸摸口袋,区区几百文的铜钱让他自惭形秽。男人一旦没了钱,作风就正派多了。若不是因为口袋瘪瘪,昨晚他也许就会倒在哪个姑娘的香闺里做一夜鸳鸯蝴蝶梦吧。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自己都很佩服自己,在这个时候竟然在头脑中想起这首诗来。不甘心地放下铜板,正准备挥一挥衣袖做一个品行高尚的好学生时,却被一人拉住了:“原来是王贤弟,这可巧了!” 王伦定睛一看,这不是刘高么? 这厮昨晚醉得可及时了,好没义气,怎地现在又在这里?国子监又放假了? “原来是刘兄----刘兄这是?” 还要多说什么?此时的刘高打扮得像新郎,加之青巾配上平式幞头,倒也有几分英俊。他这么晚出现在这里,肯定不是去读书的,虽然跟他左右的大都是一群士子。 “呵呵,贤弟原来不知----今晚贺梅子与叔堂先生齐齐莅临这里为‘同文社’秋社开社奠基,届时‘同文七贤’都会捧场,此乃本朝一等一的文坛盛事。贤弟既然遇到,万不可辜负了这好时机。” 刘高说话很热情,看来对什么秋社什么的文坛盛事很上心啊。 要不是有家难归,王伦平时是一点兴趣也没,不过此时他正为如何融入其中而观望呢。但是又不知道入社要不要花钱,毕竟后世入党还要交党费呢。昨晚是刘高的东道,今晚真要有什么花费,他要不要请回来? 请,舍不得;不请,过意不去。 不如各自安好吧。 “原来如此,这倒真是盛事一件。只是兄弟昨夜花销颇大,囊中羞涩,只能回外舍休息。再说兄弟也没甚么请帖,兄等自行理会了。” 刘高也是跟风而来,也是因为不认得其他人,好不容易见到个熟人,当然希望他陪着,于是死活不肯:“只是看看而已,又不需要贤弟你出面作甚。至于请柬的事毋需多虑,你是愚兄带进去的。再说都是文坛盛会,些许小钱,都包在愚兄身上。” 他悄悄附到王伦的耳边:“听说阎婆惜、孙三四等大家都会陪同,那可是轻易不见人的清倌人,届时与兄弟痛饮几大杯!” 咦?还有美女出面?王伦装作感兴趣了,露出你懂我懂男人都懂的神情来。 这年头文人墨客雅聚,若没有个美貌歌伎在彼,便不足为风流韵事。而享国日久、商贸风气浓厚的大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艺双绝的美女大抵在青楼才能批量看到。 虽然不了解孙三四是如何的绝色,但阎婆惜他已经见识过了,想来孙三四也绝不会差的。苏过和贺铸这两个文化人的分量很重,那么如此重要的场合,能来的女人一定是极美的。 能免费欣赏美女,人生快事也。 “如此,兄弟且陪刘兄一会。只是兄弟对于这种聚会其实是一点兴趣欠奉,待会若是无聊,却是要偷偷离开的,兄弟莫要拦我。” 这绝不是他的心里话,他在想如果形势并不像他想的那样好,或者有机会时,他是要提前溜的,趁着人多读书人也多,庶可混水摸鱼。 “贤弟真是…性情中人!”刘高接了这一句,他是想着王伦怕两位大家不入他的眼呢。这位“贤弟”在外舍的时候就显得有些与同学格格不入,总以为他身体哪方面有问题呢,但从他刚刚的猥琐表情看又颠覆了自己的认知。 蛾冠高带,宾朋如云。当刘高与王伦携手进入主楼时,并无阻挡。只是当他们迈进大厅里时,本来轻佻的心一下子变得紧窒了。 黑压压的都是人啊!三层小楼里钻满了人。 同样的场景昨晚已经见识过了,知道很多青楼都是搭了戏台舞台,以供贵人们消遣之用的,歌舞、杂剧、傀儡戏、说书…都可以在这里进行。所以说,用纯情的眼睛看,不是来到青楼就一定就是要脱衣解裳,还有精神上的释放,这里是全方位的娱乐中心。 不过昨晚去的是边楼,这幢楼还是第一次来,布局稍有变化,最主要的观感是大,足以容纳两三千人,相对来说,包厢就少了,这也正常。 三层楼房中间都是镂空的:第一层四边都是长椅,中间搭个方方正正的台子,高度却直抵二楼。这样一来,不但一楼看得见,二楼正好贴近,三楼俯视也方便。 王伦又第一次抵近观察这大宋的娱乐设施,对它设计之巧妙也很惊奇。看来不要小看了古人的智慧,在娱乐上面,大宋朝是认真的! 已经有不少人在里面坐定,刘高便拉着王伦的手努力找一处靠近的位置。王伦的手被他握着,感觉怪怪的,不动声色间抽出。 人员不停往里进。熟悉的人呼朋唤友,不熟悉的人或高谈阔论征引同道,或是互相攀谈,其中也不乏和王伦一样纯粹是来长见识的,好不热闹。 “有贺梅子出头,今年的评花榜上,定不让那清真居士专美于前!” “在下最欣赏贺梅子的那首《六州歌头》,那种豪爽之气、侠客之风、狂士之态跃然纸上,自元佑年后便无此等声情激壮之文,读之让人发聩!” “不然,贺梅子之所以成贺梅子,不得不说到《青玉案》,某最喜欢‘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这句,雍容妙丽,极幽闲思怨之情。” “‘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此句不是极妙?自东坡学士‘十年生死两茫茫’以来,未始有如此哀婉凄绝者。” “‘断无蜂蝶慕幽香,红衣脱尽芳心苦’也是极好的…” 争论在一声不合时宜的叫声中结束:“兄台你踩着我的脚了!” 后面人越来越多,最后竟然有人站着,怕不有几百数千人。 这一大群人以士子居多,一个个年轻力壮,各有千秋。选择在这个地方聚会,一是说出去风雅,二来肯定也有方便大家结束后直接火力全开之意,王伦不无恶趣味地揣测。究竟有多少人是真的来仰望那个什么苏小坡的不敢说,但他狭促地认为,慕名来免费欣赏名妓的恐怕会更多,例如自己。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进入的人终于稀疏,今晚的活动也正式拉开帷幕。上百支巨大的红烛齐齐点燃,醒目的光线把三层楼梯都铺满了。 这时候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应该是正主到了,许多人都伸长脖子,等着看贺梅子、苏小坡是何模样。 真是见面不如闻名,闻名胜似见面,反正王伦是这样想的。 因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身耸目、面色铁青的老者。如果不是他年纪大了,光看长相,很难让人把他和那个听起来就文学气息浓厚的“梅子黄时雨”联系起来。 “哇哦,贺鬼头竟然长这样!”这个“鬼头”的外号是因为贺铸的丑而和他的“贺梅子”一样出名,在正式场合下一般人肯定不会讲的,只能说这个人豪放。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这种铮铮的汉子,却能做出雍容妙丽、极幽闲思怨之情的词来!” “和谐统一。” 最后一个评价是王伦做出的。因为除了这个词,他不知道该用别的什么才好,难道叫“身残志坚”? “贺梅子!贺梅子!” 不过贺铸的长相并不影响人群对他的崇拜,无数人用呐喊表达对这位老人文学成就的敬佩。他也一脸慈祥地向三层楼的来客打招呼,大方得体,很有名士的派头。 紧跟着他的是一个中年文士,仙风道骨,这长相就比贺铸强得多了,就听人群又在大叫“小坡!小坡!”那人抱拳行礼,很谦逊。 古人追星的热情堪比现代啊! 随后又有几个人,有认识的,都在私下里替王伦认识了:“这就是‘同文七贤’了,东京有名的读书人,词作都是非常了得的。” 一阵鼓噪之后,此间主人、“同文七贤”中走出一个中年人介绍今晚日程: “诸位,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丽香院’参加本年秋社的开社典礼!尤为荣幸的是,我们能够请到名满天下的贺梅子和小坡先生一同出席,此本社数十年未有之事,诚盛典也!” 掌声雷动,老者和中年文士谦逊了一下,并向四周致意。 “‘同文社’诞生凡七十载,名家辈出然不忘提携子弟,后进之士踊跃争先,此我社长盛不衰之秘也!作为本社走出去的翘楚,贺梅子老先生携小坡先生在如此重要的时刻莅临,斯是我社无限光荣,亦为接下来我社重整旗鼓奠定信心!” xiaoshutingapp.com 接下来洋洋洒洒数千言,一会儿慷慨激昂,一会儿谆谆说教,或是谄媚贺梅子,或是拿苏过老子苏东坡来吹捧,无非之乎者也、呜呼哀哉,让王伦听了直打哈欠。久坐不动,酒意上头,觉得甚是没意思。看来对于公共活动古今都一个调子,无非是在“团结”中开始、以“胜利”结束。 哪怕是一只母猪在台上哼哼,也绝对比他对王伦来得更有吸引力。 第48章 动员大会 其实有此想法的不止王伦一个。这年头,除非真的是在诗词方面很牛逼的人物,否则大家还是愿意早一点见见阎婆惜、孙三四等大家才是正理。两个蜚声开封府的妙人儿,肯定比这几位老夫子有趣多了,恐怕这也是结社要在青楼里举办的原因之一:能吸引人、造大动静。 当然,场面上的事,中国人都是个中老手,没有人傻得现放着附庸风雅的事不做而去在这时候问候两位大家,虽然他们眼睛都在直勾勾地不停寻人。 “诸位都知道,数十年间,我们‘同文社’都技压‘嘤鸣社’一头。但自从对方加盟了美成先生之后便声威大震,连续五年夺走‘金明大赛’冠军,彼以一人之力连挫我社,诚憾事也!” “金明大赛”顾名思义,是在金明池上进行的一场文人间的角逐。这是开封最著名的皇家园林,每年的三月初一到四月初八对市民开放,届时无论是皇宫贵族、文人大臣,还是市井细民、贩夫走卒,都会争相出动,到金明池嬉戏游玩,一览其风采。 作为文化人,难免会有以诗会友的场景。写的好的诗词,组织者便集中选拔一百首上佳之作、然后刊登成册,谓之“金明雅集”,为时人传唱。 入选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宋朝入仕正途之路只有进士一途,考中举人但考不取进士除了荐举、特奏名和广南摄官无他路。 但是特奏名不好弄。“国朝进士累举不第者,限年许赴特奏名,号为恩科。”大凡宋朝举人能多次参加省试,就有可能享受特奏名的优惠,作为入仕之途。但举人要享受特奏名待遇,需要熬上几十年。宋太宗开宝三年第一次录取特奏名,条件是“进士、诸科十五举以上”。 从开宝三年回溯十五举,那还是35年前的后唐清泰时期… 而广南摄官也是有条件的,除了要克服两广地区恶劣的自然条件等,落第士子想考选“摄官”还得和当地“因特恩补授无品散官之人”竞争。在基层任职三至六年后,才有机会转正。 最好的途径是找到朝廷重臣名士的推荐,那么风雅范十足的《金明雅集》就是一块很充实的敲门砖。 所以,无数才子、士子都为自己能在雅集上露面而绞尽脑汁。“同文社”、“嘤鸣社”等其实都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风气。 除此之外,登上雅集还有一个现实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在同期举办的“评花榜”的选举中有投票权。每首诗词的作者拥有一张投票权,谓之“荐书”,当期最佳名妓便以票数多寡而定。 从宋朝开始,青楼中便开始有了“评花榜”的活动。所谓“评花榜”,有的是用各类名花来品评比拟名妓,评选出“花魁”;有的则干脆模仿科举考试的功名头衔来排列名妓等次,也分一、二、三甲,一甲三名自然便是“状元”、“榜眼”、“探花”。 这也许正是那些在科考中失意的士人,借机对科场和官场腐败的一种挪揄与嘲讽吧。 听说金明池上的“评花榜”也是一大热闹景观,评选之日,当地各青楼中的名妓打扮得花枝招展,争相赴会,场面非常热闹,围观者往往成千上万。风流才子与名妓汇于一堂,边饮酒行吟,边品题高下,题写诗词或评语。 评写完毕,当场唱名公布。青楼女子一旦“中榜”,便会“身价倍增”,郑重其事,场面隆重,这种畸形的选美活动比后世的选美还要热闹。 矾楼头牌李师师、赵元奴、封宜奴、杨总惜等就是这样走红的,丽香院的阎婆惜、孙三四也是如此。她们的名声与才子们的文笔同起落,所以为了拉票,各家都使了浑身解数。 考虑到东京近万家青楼,对于这一百票的竞争是很强的。所以登上雅集的作者名利双收是无疑的,像柳永一样吃某家也不是不可能。 beqege.cc 为了入围,单打独斗是不好的,群策群力才能做出好的作品,入社便成为很时髦的东西。 比如现在。 当“同文七贤”的那位侃侃而谈时,旁边便有知情人说:“那位周邦彦凭一人之力连年挫败‘同文社’,也是了得的。这次有贺梅子坐镇,倒会是好一番龙争虎斗----贺、周齐名,而且贺还排在周之上么。” 于是有人附和:“清真居士以格律著称,贺梅子兼具苏、柳之长,二人确是对手!” 他的话获得众人认可,更有人算一笔数学账:“再有小坡先生加盟,以二胜一,这次稳操胜券了。” “不然”,有人泼冷水:“账不是这么算的----小坡先生以文见长,于诗词一道却与东坡先生有天壤之别,止取名耳。而贺梅子才情虽然动人,青楼鸳梦之道却不如美成,我看‘同文七贤’想借他们之名气压‘嘤鸣社’,有点玄。” 也有人往积极的一面想:“不过若非贺梅子,天底下能盖过清真居士的人只怕难寻!丽香院和同文社下血本找他坐镇,也是有眼力的。” 于是大家都点头。 宋初,婉约派词人大行其道,以柳永为首进行全面革新,由花间词派脱胎出婉约派,可为第一个里程碑。 苏轼提高了词的艺术品位和文学地位,强化了词的文学性,弱化了词的音乐性,使词从音乐的附属品转变为一种与诗具有同等地位的独立的抒情文体,从根本上改变了词史的发展方向,使宋词进入鼎盛时期,也创建了另一重要派别“豪放派”,成为第二个里程碑。 苏轼去世后,他的直系亲属,包括徒弟们,均没有继承豪放派遗风。被誉为“苏门四学士”的黄庭坚、晁补之、张耒、秦观,“苏门后四学士”的李格非、廖正一、董荣、李喜,这8人全部投入到了婉约派的怀抱中。李格非的女儿李清照,更是成为婉约派的代表人物。 不要以为李清照那首《夏日绝句》中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之句,便能证明此女豪放才气并不输于苏轼。可翻遍李清照所有诗句,除此之外,仍旧是“莫道不销魂,人比黄花瘦”影响最大。李清照甚至还用一句“然皆句读不葺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来讥讽他这位师爷。 无他,因为豪放词很多时候确实不是用来唱的,或者说唱不好。 因为那个时代能让诗词传唱的,最多的出自青楼歌妓,但是豪放词不好唱,因为不应景----来青楼的,都愿意软玉偎香,谁还想着慷慨激昂?有病么。 俞文豹在《历代诗余引吹剑录》谈到一个故事,提到苏东坡有一次在玉堂日,有一幕士善歌,东坡因问曰: “我词何如柳七(即柳永)?”幕士对曰:“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棹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 北宋末年,特别是哲宗、徽宗时期,因为元佑党争导致词坛一片萧条,而周邦彦异军突起,以格律谨严著称,婉约派重震山河,他也因此为宋词第三个里程碑。 周邦彦字美成,号清真居士。 因为他精通音律,语言又曲丽精雅,所以他的词适合传唱,尤为青楼所喜。所以尽管贺铸的词作也很优秀,但在传唱度上,他不如周邦彦。 东京名妓李师师慕其名声,鼓动矾楼与“嘤鸣社”花大价钱聘其为长驻。有名家作词,有名妓传唱,此一结果是矾楼名声如日中天、“嘤鸣社”也成为后起之秀直追“同文社”。 丽香院位于南城,以国子监的那帮文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虽然比之北城的矾楼要逊色一筹,好在与“同文社”只一墙之隔。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在穷酸书生眼里,这里的姑娘已经是天仙般的存在了。要不是想借矾楼的李师师名利双收,刘高和王伦昨天晚上去的应该就会是丽香院的。 才子佳人,遂成风月,这也是丽香院赖以生存的基础。现在“同文社”产出质量不足,新词都是从矾楼那里出来,无怪它们急了。 今晚就是“同文社”与丽香院共同举办的狙击动员大会。 好不容易结束废话进入“正题”时,王伦已酣睡。好在他一向睡觉时安稳,倒不虞有突兀酣睡之声。 “…为此,我们请来阎婆惜、孙三四两位姑娘为词社开社壮行。相信有贺梅子先生和有小坡先生坐镇于此,有名士佳人,定不让清真居士专美于前,亦是我同文社与丽香院不世之遇。即日起至立冬,与社同仁将共同评点出百首名作,刊以成册…若是诸位没有意见,我们就商讨下细则…” 口沫横飞中,不止一人昏昏欲睡。这老夫子,很多人来这里可不是听这些没营养的东西,快些进入正题才是正理。 第49章 坐不住了 刘高自然也是没耐心的,台上讲得热烈,他却动问王伦的遭遇。 “贤弟昨晚没出什么事吧?” 虽然昨晚适时“醉”了,他却知道高衙内不是善罢甘休的人,红帐高歌之际还在想着,这位“王贤弟”不知道是何下场。打死是不至于的,但是小小地惩治一番是必然的。 他其实还存着一个念头,就是王伦入舍时透露过其是通过宿太尉的关系,不知真假。如果是真,那就有热闹看了:一位皇帝的伴读好友、一位最得皇帝崇信的臣子,他们的交锋一定精彩。 朝野必有一番冲突,吃瓜群众也有些热闹可看,或许有机会在其中做些手段混些门路亦未可知。 往小里说,知道王伦吃了亏,那他以后在自己面前还敢一幅云淡风轻的样子么?其实平时看他很不顺眼的! 可是他失望了。 王伦虽然一夜未归,但是现在精神奕奕,不像吃过亏的样子。 他想知道为什么。 王伦其实对刘高的寡义也很不爽,太不够兄弟,他自然不会让他听得爽。 “何事?”他反问,一脸愕然。 “呃…”刘高被他一问反而愣了。昨晚明明高衙内就在左近,自己也听到他叫嚣着要教训王伦的,难道只是咋唬?可从东京人对其的印象又不是。 “昨晚高衙内不是找兄弟生事来着?愚兄头昏,记不大清了。” “哦,某当是什么事!些须小事,早已揭过。” 话不多说,和他说也无益,不如留些悬念。再说此事能不能了,今晚有可能便见分晓。 “哦。”刘高将信将疑,主要是王伦说的太轻松了。然后他心里开始嘀咕了:“难不成他真的与宿太尉有关系?高衙内看在宿太尉的面子上就此罢手了?” “那贤弟昨晚歇在何处?让愚兄好生焦虑。” 王伦手里没钱他是知道的,区区几百文哪怕是“丽香院”档次最低的妓女都看不上眼,而自己一整天在外舍宿舍里并没有看到他回来。 “呵呵…兄弟昨晚正巧碰见阎婆惜阎姑娘,承她青眼,在她那里胡乱歇息了一晚…” 这是事实,但正因为是事实,反而很打某人的眼睛,比如刘高的眼睛都直了。 “阎婆惜!” 刘高这一声惊讶不是装的,因为声音确实很响亮,让周围的一众学子都惊讶地看向刘高,也让场中正在慷慨做总结陈词的中年人的思路一下子被打断了。 也难怪他吃惊,因为虽然青楼是烟花女子营业场所的雅称,但并非所有的烟花柳巷都可以称之为青楼的。至少要有个星级标准才可以称之为青楼!与行院、章台、平康、北里、勾栏相比,青楼不只多了一丝风雅气息而已!那些俗称妓院甚至是窑子只提供皮肉生意的地方是不配叫青楼的。 阎婆惜是名伎,是只卖艺只卖身的那种,就这样也能给她闯出赫赫名声,即使高衙内这等人百般逼迫都没有坠其志,可想而知她的尊贵。要不是这个原因,平时要想见她一面,至少要比在丽香院多花一倍以上的银子。 bidige.com 她竟然屈尊让王伦在她那里住一下?虽然王伦说是“胡乱”住的,但这个隐含的意义太丰富了,是个男人都会胡想的,刘高肯定也不例外。 他这是交了什么样的狗屎运? 但凡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会有想法的! 这个时候,阎婆惜和另一位蒙娜丽莎…蒙着纱的两位丽人,正款款进场,并都把头转向这边。 轻纱薄衾,凭增朦胧美;身材窈窕,显得体态修长勾人魂魄。美中不足的也是这块纱,把她们的脸都遮起来了,让人感觉冷冰冰的生气不够。 但是王伦见了还是想起一句诗来:任是无情也动人。 他本能地站起来,向她招手。 然后坐在板凳另一边的刘高因为突然失重,一下子跌倒在旁边的地上。 正准备鼓掌的人群突然静止,因为他弄的声音太大了。 很多人来此的目的其实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是当刘高主动揭破心中所想,还是会会心一笑,谓兄台知我心也。 无数道目光都射向王伦和刘高,然后看到刘高的惨状,接着爆发出大笑。这个场景比“同文七贤”的演讲快乐多了,至少在枯燥的文辞之间有一些调剂。 “骚蕊,骚蕊…”王伦只能优雅地避免尴尬,虽然尴尬是刘高造成的。 一直想出名,从来没成功,没想到以这样的方式。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因为很快地,老夫子又在啰嗦了。 “这位兄台有何高见?”被他一打岔,刚刚鼓起的士气为之一夺,未免让人很不爽,特别在动员大会这么正规的场合。 王伦虽然觉得难堪,但急智还是有的,马上作揖赔礼道歉,不过他的方式很特别:“小可的兄弟听兄台一番热血鼓动之后便坐不住了,休怪!” 他的解嘲急智获得一片赞赏,在一阵哄笑声中,王伦施施然扶刘高坐下。起哄,他是认真的。 “贤弟真的是…有个性!”重新落座后,刘高只能自我这么揶揄地说。 王伦倒是很得意,因为刚刚那蒙纱女子都往他这边看了,在上千的人群里感觉很拉风。 接下来就是所谓制定结社规章。这时代的文人结社之风极浓,结社退社也自由,只是核心人物一定要稳定就是了。 此时秋闱刚结束,大把的士子或还没离开、考中的士子也还没开始进行明年初的省试,正是以文会友的好时候。“同文社”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所以很快地进行了动员,拉起了今天这上千人的粉丝。 当然,这里面肯定有很多人和王伦一样是跟风进来的,但是无所谓,人家要的就是声势而已,又不指望人人都能写诗做词。 又有一个中年文士越众而出,有识得的,便说:“这是‘同文七贤’的老二也是七兄弟中的台柱子,‘白衣秀士’胡书华,颇有几分文采的。” 王伦本没兴趣,听到“白衣秀士”四字却又有点精神了----这不是哥的匪号么? 第50章 出手不凡 但见那胡书华轻轻清了一下嗓子,提气说道:“在下胡书华,近来听得那位清真居士新做了一首《菩萨蛮》在矾楼广为传唱,故先用之抛砖引玉,为我社所鉴。” 说话时,他挥一挥手,便有四个助手手拉着一条巨大横幅,上面钉着草纸写满了字向四下里展览,看来是事先做足了准备。 周邦彦的名声还是很响的,他的词也自有一定吸引力,便有许多人直起脖子看写着什么。然后就见胡书华转身向两位蒙纱的女子一示意,她们便向四座施了一礼,娇声说:“我等姐妹为诸君演唱此曲,聊以助兴。若能构起诸君才思,当场为丽香院留下墨宝,亦不枉胡先生一番激励之意。” 她们声若莺啼,虽然仍然蒙着面纱,却更增神秘感。不过对王伦来说这种手法也很寻常,无非是炒作手法而已,这样才能吸引眼球。不然的话,如果能随随便便就见到了丽香院的两位花魁,客人无形中便觉得掉价了。 这时候琴弦响动,原来是跟在她们后边的几个乐女开始演奏诸多乐器,说不出的清脆悦耳。丽香院是高级青楼,养的乐女都是一流的,落到众人耳中自然是仙乐飘飘。 在琴声和鸣中,两位头牌轻启朱唇,缓缓唱道: “银河宛转三千曲。 浴凫飞鹭澄波绿。 何处是归舟。 夕阳江上楼。” 和其它婉约词一样,无非是借物抒情,老套路了。不过相对来说,此词还是有实力的,借咏梅雪抒发羁旅别情,并暗含飘零不偶之慨,算是上佳之作。所以在他刚念完上阙,便有识货的人赞扬道:“好!” “清真居士越来越拿捏得准了!----兄弟我只是就事论事。” “不愧是丽香院的两位头牌,兄弟我只在上月末有幸听过一次,心一直痒痒。” “若不是囊中羞涩,说甚么也要给两位大家送去点缠头之资。” “算了吧,兄台的那点家底,也就够见一见面而已。”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自然,一千个人中自然欣赏水平不一样。有人落俗,便有人脱俗,反正贺铸和苏过都是给予了正面反应。 纵使文人相轻,纵使是被拉来作“赞助”,贺铸也还是给予了相当好评,当然他的评价是在表情中。但见他双眼微闭,轻点其头,状如陶醉,念念有声。苏过则是拍击大腿,随之轻声吟哦,很有苏大学士风度。 “天憎梅浪发。 故下封枝雪。 深院卷帘看。 应怜江上寒。” 一阙唱完,两女又福了一福,袅袅走到台边落座。不知什么时候,台上已经放置了许多桌椅,“同文七贤”和两位名家及两位名妓都远远地围坐。 人群自然是连声哄叫。若不是“同文社”开社的由头,他们平时要想同时见到两位大家是难之又难,尽管对方都是蒙着纱。随便哪一位 胡书华示意把横幅放到一边,向众人拱手说:“在下是觉得非常之好!不过,我‘同文社’例来不乏聪慧之士,现在又有贺先生、苏先生两位巨擘坐镇,定不会让它专美于前!今晚是开社头一天,也是今年争夺‘金明大赛’冠军的动员之战,我希望诸位群策群力,不吝留下墨宝,也是文坛一件雅事。” 顿了一顿,他提高调门道:“若是侥幸有一二首能入阎、孙两位大家之眼,当有不菲的润笔之资,更有机会得到两位大家亲自奉茶献歌的机会。” 台上正中间放着一张大桌,笔墨纸砚都是齐全的,这是他们吃饭的家伙,甚是完整。 众人听了都是一付跃跃欲试的样子,但是王伦却不以为然。 只是奉茶献歌而已,还以为能做入幕之宾呢?才子佳人类的小说还有无数穿越的前辈不都是这么做的么!当然,有润笔之资是好事,哥缺钱么。 大脑中顿时涌出几十上百首诗词来,保证首首都是经典、首首把他们的下巴都惊掉。不过,正如同好曲要有知音、好马要有伯乐一样,不清楚其中的门道还是不要轻易把王炸丢出去,且先看看,免得出价低了。 bidige.com 要知道手中的货虽然很多,但架不住丢一首少一首啊,自己又没那个本事另作。古人说“待价而沽”,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 但是对其他人不一样。阎婆惜和孙三四是丽香院的台柱子,等闲都不轻易见人。虽然这几年评点花魁榜时矾楼的李师师总能技压群雌,但是她们一直排在前十且有冲刺的本钱,并且在歌舞方面亦是个中翘楚。 能得到她们亲自奉茶献舞,那是士子们无尚的光荣,走出去都是谈资。 所以当周邦彦的这首《菩萨蛮》一出,台下人都在思索。有道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他的词虽然好,但也不是没人盖得过。 其实写诗作词需要氛围,作为士子,水平越高、越是人多的时候才思越是如泉涌,这和人来疯是一个道理。在这个竞争的环境下,几乎每个人都能冒出一两句应景的词来,只是有笔头快慢之别、优雅与庸俗之差。 “承让承让,小可已经有了一首了…” “献丑献丑,期待诸位点评,不必给在下留面子…”说是献丑,还是争着亮出来。 贺铸明显不是那种才思敏捷的人,他还在那里构思时,已经有十几个人越众而出,到场中边吟诵边誊写了。众人看时,有写“霜天不管青山瘦”的,有写“衔泥双燕来还去”的,林林总总,中间还是有些词句能上得了台面的。 倒不是他们要班门弄斧,实在是因为贺铸的名声太响,他们怕被其直接拿了头筹,只能笨鸟先飞----以贺铸的水平,只要写出来都是不差的。有道是倚天不出、谁与争锋,那时候还怎么再好意思拿出来?毕竟珠玉在前,人家会先声夺人的! “同文七贤”也在此中,大概是同一个意思吧。不过他们毕竟是有诗文底子在手上的----能请到贺铸、苏过两位大家坐镇,自己总还是要有些货色吧,再说这也是一次扬名立万的机会,如果能得到贺铸他们评赞的话。 胡书华的词作一出,立刻赢得众人交口称赞,就是贺铸也是极佩服的: “黄昏月暗清溪色。 帘垂小阁霜华白。 一夜玉玲珑。 横斜水月中。 小行孤影动。 生怕惊花梦。 半夜得春归。 屏山人未归。” “好词!”他夸奖说。奖掖后进,传诵出去,别人只会说他有一代词宗之气度。当然,这首词确实不错,一看就知道很下了功夫的。 好不好,王伦确实对诗词鉴赏没有多大把握,不好置评。但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主要是名诗名词见得太多了,总觉得欠缺啥。嗯,太老套了,工整有余,但是意韵不强。 虽然“同文社”代表着文化界的一股清流,但是对王伦来说,它只能代表着路摊文学最高的成就。 之所以说是路摊文学,是因为是一群无聊的读书人聚会侃诗歌的大会,对现在的王伦来说没意思! 胡书华本来就是“同文社”的翘楚,在词作方面也是颇有成就,有“同文第一快手”之称。他其实早就比照矾楼的周邦彦备好了计划,这首词也是他在几天前就做好了的,精琢细雕之余,觉得历年来“金明大赛”上的得选作品也大抵不过如此。 写诗作词其实和写文章一样需要构思和修订,贺铸虽然颇有词名,但毕竟那些词有大把的时间琢磨,临场之下不一定就能做得多好。要在片刻之间写一首应景的词出来,作肯定是能够作出来的,但是质量就不敢保证了,胡书华其实也存心压贺铸一头。 反正对他没什么损失:如果稍胜一筹,对提升他自己的名声当然更好,有衬托么,而且还是大词家;万一贺铸做了一首逆天的,那也没什么,毕竟对方早负盛名;而有很大概率上,两人作了一首相差不大的,传唱出去,他也是能和贺铸一较高下的。 那种踩着名人往上爬的感觉很好,也是出名的最好办法。这也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武学上的后起之秀喜欢踢馆或者直接挑战强者了----你打一百个无名之辈不见得会出名,但是打倒一个名人,那就会在名人的基础上提升自己的光环,省时省力而且效益好。 “在下的这首词,在贺先生面前只能贻笑大方,献丑献丑!”胡书华话说的谦虚,但是从心底却泛起掩饰不住的得意来,毕竟这确实是他的得意之作,本来就想着在这时候一鸣惊人的。 他没有试图挑战苏过,因为后者以诗文见长,于词作方面不甚在意。当然,品鉴还是很有见地的:“胡兄此词,深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之妙!” 作为“丽香院”的战略合作伙伴,阎婆惜和孙三四也对此诗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两人甚至还试着清唱曲调。如果能被“丽香院”传唱,胡书华将再次出名。 此前他已经有几首被采纳了。 第51章 叫板 贺铸这种场面见得多了,如何不知他的心意?手底有货,他也不慌不忙:“仆也刚刚得了一首,勉为其难吧!” “仆”是宋朝人对自己的谦称。他可以对自己谦虚,但别人不能不重视,毕竟贺梅子的名声不是吹出来的。 小书亭 “贺先生作的词,一定是大妙的,且让我等瞻仰!”很多人便捧场说。 贺铸微微一笑,笔走龙蛇,一挥而就。当下场边助手便把它展开,众人看时,却是: “芭蕉衬雨秋声动。 罗窗恼破鸳鸯梦。 愁倚垂帘栊。 灯花落地红。” “好词!”刚刚完成上半阙,胡书华便第一个叫出来。其实不管贺铸写得怎么样,作为地主,他总是要吹捧一番的----如果不如自己的词都算得上好了,那么他的词岂不是绝妙? 只是没想到人家真的写得好罢了。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虽然没有精雕细琢,但那种慵懒之意跃然纸上,正是符合青楼女子写照的应景之作,也是婉约词风的滥觞。便是阎婆惜和孙三四两人都不自禁地细细品鉴,觉得今晚终于不虚此行,明日便是传唱此曲,亦不会输于李师师了。 “见笑了!”贺铸更不停留,笔下一气呵成: “枕横衾浪拥。 好夜无人共。 莫道粉墙东。 蓬山千万里。” 到底是大词家,出手就不凡。诸人好歹也是读过几年书的,都觉得十分之好,这不用多说了。有人便说:“贺先生这首,当为本晚之最!” 苏过也赞扬说:“‘盛丽如游金、张之堂,而妖冶如揽嫱、施之祛,幽洁如屈、宋,悲壮如苏、李’。文潜公之言,深得我心。” “文潜公”就是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已经去世三年了,这句话是他生前对贺铸词的极高评价。 贺铸一曲既成,面有矜色。今晚虽然仓促了些,但这么短的时间能做出这么一首词来,他也是很欣慰的。也许,这也是对自己宝刀未老的肯定。 但是必要的谦虚还是要的:“岂敢,仓促成形,未免诸多美中不足之处,尚请各位斧正!” 说是仓促成形,其实肚子里的素材都是现成的。以他的功力,这样的应景之作虽然谈不上多优秀,但总是一首完整的词。再者以他的声望,即使周邦彦在此,也只能谦逊地附和之,更别说什么“斧正”了----当世之内,谁有这个资格? 果然,他的话一出,底下便好评如潮: “贺先生到底是谦谦君子,词作的好,难得做人也恁地谦逊,某不如也。” “我看今晚的词无出其右,就是拿到‘金明大赛’上评选也是上上之作…” 类似的评论,三层楼都充斥着,都道今晚果然不虚此行,既亲眼目睹名满天下的贺梅子登台亮相,也听到丽香院最负盛名的两位头牌的仙乐歌喉。 如果不出意外,今晚就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然而有王伦在,注定要出意外。 这么好的出彩机会到哪里找?有求于苏过,自然不能碰他,但直接挑战贺铸,赢了自然名声鹳起,毕竟能把一代词宗踩在脚下;输了也能好好地扬一次名,再说他还不一定会输----即使输了,也是别人的词输了。 这对他本来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也是一次获得苏过青睐的好机会。 “贺先生既然如此说,小可就谮越了!”他施施然站起来,大声说道,一身白衣在烛光下更显夺目。 竟然有人向贺梅子叫板?全场的精神一下子都集中到这里了,就是那两位名妓,也都把目光再度转过来。不过看见王伦年不过弱冠、一幅穷酸秀才模样时,有些人不屑,更有人反应过来跌足长叹:“这小子倒会抓住出名的机会,失误啊!” 能不失误么?不管他水平如何,能和贺梅子一起臧否诗词,传扬出去,这小子肯定是要出名的。其实很多人来这里,目的不就是这个吗? 贺铸也没想到竟然真有人会打蛇随影上,当然他见多识广,也不会随便被他吓倒,反而很豁达地笑着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不想京师还有此等人物!” 他这话看着戏谑,实际上已经带着不满了。 如果哪个名门宿老站出来点评诗词,或者哪怕是“同文七贤”中人出面,他都只认为是词场美谈。毕竟词作要宣传,点评也是关键,写诗作词没有声音也很不美。而且文坛中人擅长花花轿子抬人,无论作何点评,结论一定会对他有利,除非是对手。 但是这么一个小子露头,显然就打着踩着竿子往上爬。此举甚是恶劣,如果不幸被他胡评乱点,虽然别人认为是其插科打诨,但终究会影响声誉。 王伦能够听出他话音里的不满,没办法,这事做的确实不地道,不是正常君子所为。 贺铸是客,自然有些话是不好说的,但是此间的主人见有人挑战,便都一齐发声,尤以“同文七贤”中的老二胡书华为最。他是牵头的,当然不想有人破坏了气氛: “兀那书生,方回先生是前辈高人,他要勉励后生才会有‘斧正’之言,你却打蛇随影上,居然真的敢评点,真让人笑掉大牙!是视方回先生为何人耶?还是敢小觑天下无人么!” 他的话说得很重,颇得诸人之心,因为谁都不想在如此重要的场合,居然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出头露面。 “贤弟做什么?”刘高悄悄拉一下王伦,人是他带进来的,多少有些不自在。 “咦?刚才贺先生不是让小可等提提意见的么,难道是假客气,还是你等故意曲解了贺先生的意思?词是贺先生做的,如果他认为小可点评不得,那小可便不提便是!”王伦没有理会刘高,却冲着胡书华说了一嘴。 这下胡书华没话可说了。也许贺铸会对王伦不满,但是在这种场合下他绝对不会说出来。相反,他一定会非常客气地请王伦“斧正”,不然那才是失了面子。 作为一代词宗,连虚心接受意见的度量都没有?不能的! 第52章 一字师 而胡书华也不能阻挡了,一是理由上不充分,二来即使阻挡成功也会让贺铸不爽----难道人家会怕了正常的文学批评不成? “这位小兄弟,古人云‘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贺某的词作写得匆忙,难免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倒是请阁下不吝赐教。改得好的地方,自然让贺某受教;即使再斟酌的部分,也是文坛一段佳话。” 小书亭 这是贺铸自己先跳出来邀请王伦点评,他是词坛宗师级的人物,却对一个后辈姿态做得很足,让人不胜钦佩。先不说这词到底做得怎样、王伦是否真发现了什么问题,至少在文德方面没得说。 果然他的话一说完,人群便响起对他的一片称赞声: “方回先生的词好,他的人品道德更让某佩服得五体投地!”受感染者如是说。 “越是大人物,越能折节下交;越是半瓶不满的人,口气越是大!”不用说,这是对王伦的行为的不满。 “好嘛,年轻人不知道天高地厚,把客气当福气和勇气,且让他说。如果是胡扯乱诌之言,你且看他如何收场!”这是期望行动打脸派。 “人不可貌相,也许这后生真的发现什么错误也未可知。但是我看这词并无出格之处,等下且听他如何说。”这是革新派。 王伦笑笑,清理一声喉咙,酝酿一下嗓音,大声说:“方回先生的雅量,小可是极佩服的;方回先生的词,小可更是欣慕不已,便是刚才作的这首《菩萨蛮》也是极好的。” 有性急的人便笑骂:“这还要你说么…且快点评!” 贺铸见他说话大大方方没有一丝慌乱,从那侃侃而谈的架势自然知道他是先抑后扬,微一颔首表示谦逊。 “全篇描写女子慵懒的睡姿睡态及梦境,入骨三分十分真实,文笔细腻充满代入感,让小可估摸着方回先生方才一定是以阎姑娘和孙姑娘为想象的蓝本,不知是也不是?” 王伦出头时已经决定了 见王伦突然把点评绕到自己身上,阎婆惜和孙三四忍不住发笑。贺铸自然不好说不是的,承认了也只是风雅之事,再说这也没有辩解的必要,只能抱之以微笑。 “但是有一点点瑕疵,那就是尾句押韵不好。”最后他指出问题。 全词都是押嗡音:动、梦、拢、红、拥、共、东,看似一韵到底,但到最后一个字时却变成了不押韵的“里”,这个比较奇怪。 但说起来又不奇怪。因为实词的押韵比格律诗宽松简单的多,类似于古体诗的邻韵通押。而即使是很严格的格律诗,在某些时候都能讲究“不以辞害意”。 只是王伦硬要找这个茬也不能算错,至少贺铸表示认可:“贺某也觉得此处是有不足,但不知小兄弟有无办法解决?” 其实被王伦一点出问题,他即有了主意。但是若直接改了,未免有失大宗师的风范。而通过和王伦的“切磋”,他就能很容易地顺势而为了。 如果王伦能改,他就适当地捧一捧他;如果对方改不了,那正好“从善如流”地小扳回一局。 “光说不练假把式,你要是觉得不好,那去改啊!”有人在下面私语。 “此事易耳!李义山有诗曰‘更隔蓬山一万重’,所以小可认为‘蓬山千万里’不若改成‘蓬山千万重’,其义不变而韵脚却押上了。” 众人想想,确实是这个理。这个改动其实并不难,大家只是因为被贺铸的名声所吓,根本没有反诘的念头。 贺铸细品了一下,觉得很好。他也不是迂腐的人,马上从善如流,提笔在他的词作上划掉“里”字,添上“重”字。 “小兄弟,你可以称为贺某的‘一字师’了!”他笑着说,十分豁达,宗师风范跃然纸上。 以他的地位,说些客气话叫做折节下交。但王伦如果大方应下来,那就叫不知好歹。 王伦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再说贺铸的名声也不是虚的。人家作足了姿态,他当然也要表现出彬彬有礼的样子来,再说还有两位名妓在呢。 “岂敢!刚才只是小可半胆,先生关爱回护后辈之情有目共睹,实令我等钦佩不已。” 这还像话!原本想借题发挥也露一把脸的很多人都息了“怒气”,只是就这样让王伦闪亮了一次很让人不爽,便有人打着为贺铸不公的幌子质疑他: “贺先生是豁达之人,提携后辈之情乃吾辈楷模!古人云‘不以辞害意,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某观这首词,虽有小疵却无伤中正平和之本意,有道是知易行难,兀那书生,你也能在这片刻功夫内做一首像样的词么!” 王伦看时,却是胡书华,在那里为贺铸鸣不平。 凭心而论,贺铸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么一首中上之作,已经算是很难得的了。像胡书华,绞尽脑汁酝酿了好几天也不过是与他堪堪打个平手。他对贺铸的佩服,那是发自内心的。 但对王伦的要求似乎太严格了。想他一介书生,没经过历练,要让其在短期内也作出这么一首来,非有深厚的功夫不可----哪个词家不是看遍了层林尽染阅过了人生百态才写出脍炙人口的作品的? 大家便等着他谦逊几句下台,反正在贺铸和“同文七贤”面前伏低作小也没人说什么,毕竟人的名树的影,名气在那边挂着呢。 可是王伦是谁?他等这个机会其实已经很久了! 有美女在彼,王伦说不得也要去卖弄一把,反正是惠而不费的事,幸许被哪个姑娘看中从而做入幕之宾也未可知。俗话说,背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下家在此,当然义不容辞。再说,刚刚胡书华也说了,若是作出了好词,还有不菲的润笔之资呢。 “如此,小可便献丑了!” 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打蛇随影上,倒让人始料不及。 不等胡书华等人如何反应,王伦便翩翩而出直奔台上而来。这个时候,任谁也不好阻拦了。 第53章 菩萨蛮 笔是现成的,墨也磨得浓了,纸是上好的宣纸。 有道是琴棋书画不分家,作为文科生的王伦,会弹吉他会下围棋懂绘画自然这书法也是可圈可点的。从小到大,人生道路规规矩矩的他,毛笔临摹的是颜、枊,钢笔和粉笔字练的是宋体。让他写字可是半点负担也无。 有“同文七贤”旁立,有词宗贺铸坐镇,一介书生竟然敢当众落墨,这本身就是一件很离奇的事情。所以不但三层楼上的士子们都伸长了脖子看,就连两位名妓都是惊讶的,连带着王伦觉得自己的形象都瞬间高大了起来。 小书亭 “郁孤台下清江水…”有人读道。 郁孤台是哪里,几乎没人知道,毕竟很多士子连开封府都没出去过。但是贺铸知道:“原来这小子去过江西。” 开篇也平淡无奇么。 有近些的,便注意到他的字体,和流行的苏、黄、米、蔡又有不同:有点像瘦金体,但是字形方正,横细竖粗,点、撇、捺、钩等笔画有尖端,末端有装饰部分的“字脚”或“衬线”。 这是什么字体?此前不常见啊。 字看着舒服,接句便如歌般缓缓流淌:“中间多少行人泪…” 嗯,抒情写景在词作中是极平常的做法,纯粹直描的写法容易落了下乘。对词曲来说,经常是半阙写景半阙抒情,这样过渡也自然,深度也有了。这书生看来用的就是这个套路,可圈可点。 只是,考虑到“金明大赛”娱乐的本质,丽香院和矾楼叫板的理由只是为其馆下的名妓扬名,艳词才是主角,这种类乎忧国忧民的词作反而与之有点格格不入。 也许他会在适当的时机或假借、或移情、或比兴等,眼光由界外转到闺怨也不一定吧,且看且观之。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还在那里抒情,这定是闺怨词无疑了,且看他如何转回来。 虽然没用到多少华丽的词语,但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已经营造出一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伤怀。 “有些意思了…”贺铸是诗词名家,自然了解这勾勒的不凡。后面只要不出格,哪怕是中规中矩作完,也将是一首不错的词作。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王伦写得发了,笔走龙蛇,甚是畅快。写诗哪有背诗来得轻松?背诗莫如滚瓜烂熟快乐更甚。辛弃疾的这首《菩萨蛮》,他平时临摹也有百十遍了,完全得心应手。 要说,背过此词牌的,唯有此首。 所以虽然与环境不甚贴切,他也只能拿来用了,估计将来也没有机会施展了。整个大宋一片声色犬马歌舞升平,辛词的那些悲壮慷慨用不着啊! “好句!”贺铸是识货的,他已经感受到了那种激昂,刚刚的悲愤氛围为之一变,但连接得非常自然,毫无生搬硬拉之感,而且整句显得大气,非有大气魄者不能得。 就是“同文七贤”诸人也都是点头称赞的。好词就是好词,不以时间的变化而有所减弱,虽然这首词应该在北宋变南宋的世纪动荡之交写出来才会更有力量。 阎婆惜和孙三四都诧异地看着王伦,她们都是识货的,毕竟能做名妓,不单单是漂亮能行。她们的文学修养和水平,甚至不是一般的士子所能达到。 这个人名不见经传,但出手即不凡。 尤其是阎婆惜,知道他有诗才,却没想到他竟然在词作方面竟有如此成就,简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难不成自己捡到块宝? 待到最后两句写完,感受的调子又是一变,重新回归到愁苦和悲凉:“江晚正愁余,山深闻鹧鸪。” 王伦淡定落笔,努力显示出高深莫测的样子,但如果细看,像极了痔疮发作或者便秘。第一次剽窃别人的作品,感觉很爽。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晚正愁余,山深闻鹧鸪。 好词啊好词,好久没有见到这样悲天悯人而又激愤有力的作品了。此情此景,还要追溯到十年前某作《六州歌头》的时候。” 贺铸如是想。 佳作就是佳作,不因王伦的年纪小而有褪色。 “小兄弟师出何人?恕贺某眼拙,不能识荆!”贺铸充满疑惑地问。能做出这样大气之作的,没有较长时间的浸淫很难做到如此收放自如。新一辈的词人中,没见过此人。或许此人师承某位大家,不然很难达到此等高度。 “小可王伦,人称‘白衣秀士’,在江湖上寂寂无名,但仰慕方田先生许久矣!”王伦恭敬地说。自家的事自己知道,人家的一代词宗是货真价实的。 “王兄弟谦虚了。这首词一出,要想寂寂无名也难喽!” 只能把王伦归结为自学成才了,但是贺铸仍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句话就是进入词林的通行证。他也很磊落,没有来个虚伪的“久仰”之类的。 “小子侥幸!”王伦客气地说,他对贺铸的好感顿增。这年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提携后进的,贺铸这么说,是用他的声望为自己搭平台,这个情得蒙。 另外他还有个想法,那就是少攀点交情,多拿点银子----这首词不知道谁为它买单,说好的润笔之资呢? 不过他没注意,在他说出自己的名字之后,苏过的目光便一直看向他,若有所思。 “王兄弟是东京人么?” 虽然王伦冒出头有点突兀,但是对词社而言却是一个福音,至少“同文七贤”的老大魏德馨这么认为,他很热情地向其拱拱手说。 “呃,小可是北京大名府临清县人。” “那敢情好----王兄弟若是有暇,可有兴趣加盟‘同文社’?”这样看来他不是本地人,所以魏德馨很高兴----有能力的非本地人才好为其所用,便是充任主力也不怕喧宾夺主。 入社是好事情,起码可以正式加入组织,虽然是地方性的,可是王伦却拒绝了:“尊下所请,固所愿耳。但小可初到东京,生活无计,却是没有心情吟诗作词!” 第54章 双姝夺珠 自己已经说得这么明确了,但凡有一点同理心、脑袋转得稍微快一点就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吧?哥也不要多,哪怕奉上百十两银子咧,王伦绝对会欣然允诺。 银子开路,无有不从,这两晚的经历让王伦无比看好钱的作用,主要是阎婆惜的生活水准极大地刺激了他。 小书亭 和“丽香院”关系这么近的词社,能成为一员当然好,俗话说的好么,近水楼台能先得月!相信有了这个身份,以后来这里也方便许多、搞不好还能办个优惠卡之类的,这对于有需求且手头有些紧的他来说特别有吸引力。 “咳,王兄弟不能加盟,乃是我社的遗憾!”没想到魏德馨竟然一脸遗憾地就此别过了。 哎,价格其实可以再谈的,你再稍微客气一下也好啊!根本就是没诚意么!延揽人才不是要“三顾茅庐”的么,这才只说了一句话而已! 其实魏德馨有此一说也是因为王伦的话暴露了他的落魄,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好再劝,却让王伦误解了他的好意。 然后旁边的一个美伎,很客气地向他福了一礼道:“官人在上,奴家有礼了。” 众人看时,那女子鬓发如乌云般盘在头上呈“8”字型,用一根金凤钗别过。虽然看不清面目,但透过朦胧细纱,还是能够感觉到秀美。天气还暖,所以衣着不多,那身材越发如弱柳般窈窕。加上声若黄莺,是个男人都已经在努力想象对方的美了。 王伦当然知道她肯定是孙三四了,因为阎婆惜好好地站在旁边,睁着凤目在思索什么。 人家一个美女姿态很低,他也不会端着,当下急忙还礼说:“不敢受礼,不知小娘子是哪位大家?小可不识真面目,恕罪。” “奴家孙三四。” 呵呵,知道是你。这位姑娘在名声上甚至比阎婆惜还胜着一筹,听说原本是矾楼的台柱子之一,后来不知怎地跳到了“丽香院”,可能因为矾楼人才太过济济,有李师师赵元奴她们在总要被技压一筹的缘故吧。 所谓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有本事的女孩也是有抱负的。 “原来是孙姑娘!”能和东京城中数一数二的名妓阎婆惜直接对话,王伦顿觉与有荣焉:“不知孙大家叫唤王某,有何见教?” 孙三四又福了一礼,然后娇声说:“奴家听了官人的词,觉得直入奴家的心底,勾起了奴家的往事。” 王伦剽窃的这首词,本来就是辛弃疾借景生情、抒发靖康之变后对朝廷及百姓凄惶逃难往事的痛惜,不知道孙三四往事如何不堪回首,但不管怎么说,她的文学造诣一定是极好的,毕竟都能做到移情了么。 竟然获得了这么一个知音,王伦表现得很生欣慰之情。 “却是小可的不是了!”他殷勤地道歉,仿佛自己做了多么不堪的事一般,却是泡妞的秘方。如果不是有事没事地和美女多聊几句,哪有机会接近? “这个却和官人无碍。” 对王伦的雷锋精神,孙三四很有好感,但也仅此而已。王伦毕竟是新人,不知虚实,偶尔做得一首好词也不算作什么,像贺铸那样一直有好词才是青楼人最热捧的对象。她轻启樱唇,状似十分热情地说:“等下聚会结束,不知官人是否有暇到楼上小坐?奴家准备了一点薄茶。” 人群发出惊叹声。毕竟像孙三四这等大家,名列东京一等一的清倌之列,轻易不与人近乎。就是妈妈也希望能一直保持神秘感,这样慕名而来的人会更多,光是听她的小曲,撒下的钱并不比单纯的皮肉生意少。 孙三四出道以来,除了听她唱歌的人才有机会得觑仙颜,看过的人都疯传其美。所以她的歌场每次都是爆满,价格也高,每人五两银子。 这个价格可以很随意地找几个私妓夜夜笙歌了。 古代妓女中只有娼妓是卖身的,歌妓,舞妓等妓女一般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俗称为清倌人。当然也有两个都卖地,称为红倌人。青楼里多是卖艺不卖身的妓女,也有卖身的,但数量很少,档次也比较高,接待的都是些达官贵人、风流才子、文人雅士。 只是梳拢后该女就不再能称为清倌人而改叫红倌人。 据说,孙三四到现在还是青倌人一个,丽香院里开出的梳栊价码达到万贯,还有若干限制条件。东京虽然达官显贵无数,愿意出这个价码的毕竟不多。 又不是镶了金子的,能把家财积累到万贯以上的,哪个会如此轻易地把钱丢到水里? 所以不单没人有机会亲近,连被她亲手奉茶的机会都寥寥无几。因为光这奉茶,都需要孙三四看得上眼的人、还要出价百两以上。 王伦不知道他其实已经大赚了,听说对方只是奉茶,登时一点兴趣也没了。 说好的润笔之资呢?光喝茶又能喝出什么味道来? 东京人不厚道啊! 但是阎婆惜却发急了,孙三四这是把王伦看作奇货,准备一举拿下啊!现在的她,对王伦的才华绝对没有质疑,两天分明拿出一首有分量的诗和词,不敢说高产了,就是这质量,足以让他名声鹊起的。 如果作为自己的御用词人,想不红都难啊! 再加上自己身上还有事,可不想轻易地让他被孙三四拉拢了去----同行是冤家,同是“丽香院”的台柱子也不行! “官人可不能轻易许了孙姐姐,昨夜奴家没能招呼好官人,今夜奴家一定好好补上!” “哗!”人群中听到的人都震惊了,这小子昨晚和阎婆惜发生了什么事?联想到方才王伦说他昨夜在阎婆惜家里胡乱睡的,便是刘高也有些信了,难不成他们真的有一腿? 可是阎婆惜自己都承认了,这还有假?以她的名声,不至于把污水往自己的身上泼吧! 孙三四也愣了一下,可能真没想到阎婆惜会这么说。这个时候,她再逼人就不地道了,毕竟人家连名节都不要了么。 一下子,王伦成为两位大家心中的香饽饽。 可是彼睡不是他们想象中的睡啊! 第55章 明天要早起 对孙三四没太多印象,因为她蒙着纱,但对阎婆惜,王伦是不愿意违背谎言的。 主要是看过她的颜容,也蒙她的情。 “那个,呃,孙姑娘,算了吧…小可明天还要早起…” 从来没有人会想到,以孙三四的名头,邀请一个男人到她的香闺喝茶会被人拒绝,而且找的竟然是这么一个蹩脚的借口。 但是王伦可以指天发誓,他说的是真话。 如果今晚能把高衙内的事摆平,明天可不得早起么,国子监三更开始读书的要求不是盖的,这时候的学风还没那么差。 另外,尽管大家都说孙三四漂亮,但是在没亲眼见着面之前,这好奇心还是在巨大的鸿沟面前被紧紧地约束住了。没待过青楼不清楚里面的门道,但是这茶肯定不是好喝的,那应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后头顶着。王伦口袋瘪瘪,不敢造次,搞不好会丢人。 这回他体会出了什么叫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没想到拿出了作品却卖不出价钱,这大出自己的意料。看来柳永凭借一手好词混迹妓院的故事只是历史,不能效仿也难以模仿。 但是他的拒绝却让观众大呼牛逼,能当面拒绝孙大家的公子哥恐怕不多吧?眼下就看到一个!有人便笑起来,这多数是没机会和孙三四一近芳泽者,看到后者吃瘪的本能反应。 孙三四看来也没有想到,当时就愣了愣,然后一抹红晕从她的颈后慢慢冒了上来。作为东京有名的网红歌妓,她的面子也是极要紧的,被当众落了更是如此。 她本来只是对王伦词才的一种赏识,尤其在词社成立的第一天。按照从前的经验,这种表态极有可能让词社的人喧嚣起来,把妒忌变成动力,然后努力做好词,从而达到“千金买骨”的效果。而且相对而言,青年才俊的王伦要比那个两鬓已华发的贺梅子更讨人喜欢,这是心底话。 从来没有人这样和她这样说话、拒绝得如此干脆利索… “明天还要早起…”这是什么样的烂借口?就喝一盏茶的功夫,难不成还会留你到很晚么? “官人对奴家直恁地如此厌烦么?”孙三四被当场落下面子,还不好翻脸,只能用她略带娇嗔如怨如诉的声音表达不满。如果王伦识相,他肯定要改弦易帜的,哪怕再用一个比较好的借口回绝也行啊! “确实不方便,小可明早还有事要做!”王伦坚持说。 “是奴家唐突了!”孙三四还是福了一礼,努力按捺住怨气,展现出良好的名妓风范。 王伦倒没觉得如何。有邀请就可能有回绝,这世界并不是每个人都围着你转的,纵使你是名妓又如何?你可以以名邀直,但是对他来说眼下的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阎婆惜姑娘优先! 第一次享受到万众瞩目的注视礼,王伦抱拳向诸人施了一礼回到座位,刘高眯着小眼睛看他。 “贤弟,想不到你有这等才华!” “一般一般,随口做的,算不得数。”王伦谦虚说。 这么有深度、有境界、有感情、有故事的词,你还是随口做的?谦虚得过分了吧!这让人情何以堪?刘高瞥了他一眼。 不过他倒没执念于这件事,而是挤眉弄眼地小声问起了其它:“多少人梦寐以求想方设法想和孙三四亲近都不可得,这么好的机会,贤弟竟然就这么放弃了----莫不是身体不如意?” 王伦睁大了眼睛看他… “无妨!”刘高神秘地一笑,从怀中的搭链袋里掏出一个做工精美的小瓶子:“老哥这里有从茅山道士那里得来的一瓶百花仙酒,用过的人都说好。你我兄弟投缘,我便分一些给你…待会服下,晚上就能见到奇效!” “打住!”要不是他做的事从男人的角度还算好意,王伦真的会一拳打过去,因为这是对男人的侮辱!“我身体很好,倒是兄长你才要多保重身体…” 见他不领情,刘高便珍而重之地又收回去:“你不信就罢了!” 王伦便笑着说:“不是不信,而是真的用不着…小弟我对于自己的这副身体还是很有信心的!” 然后刘高露出男人都懂的眼神:“切!” 在这一会功夫里,又有不少人作好了词送上台去。“同文七贤”和贺铸、苏过两位文坛巨擘都一一进行了点评。有王伦、贺铸和胡书华珠玉在前,后面的词作便感觉略逊一筹了,偶尔或有亮点,但总体来说确实技差一等。苏过虽然没有出手,但他的评价却是极中肯的,大家都很服气。 siluke.com 最后评定名次,不出意外地,贺铸被评为今晚榜首,这让王伦很不爽。 因为决定优劣的评委都是相信贺铸的实力的,王伦尽管那首词做得很好,但想来只是一时之作,不似贺铸高产兼名篇迭出。从偶然性和必然性这个角度出发,人为地拔高贺铸词或者压低王伦词都是符合的,何况“同文社”的任务是在“金明大赛”和“嘤鸣社”的较量,开社便让一介无名小子夺得头筹也不光彩。 当然他们的理由是王伦的词尽管不错,却不合在青楼传唱。 这个评定完全没有听取王伦的意见,当然他也没有资格叫板----他的排名已经仅居贺梅子之下,甚至还力压东京城很有名气的“同文七贤”,明日传扬出去将是大大地扬了一次名,说起来他是赚大了的。好歹,评委们没有因为他的年轻和无名而委屈他的词么。 于是众人都打趣说让两位名妓邀请贺铸喝茶,都觉得他是名至实归。名妓名家,互相吹捧本是词坛佳话,无论如何也不让周邦彦专美于前啊,“丽香院”的姑娘们有这个觉悟。 在场人都是这个见识,没有人觉得不妥,除了王伦。 名声已经出了,他的心事现在已经都在苏过那里,盘算着阎婆惜如何和对方牵上线。以自己的身份地位,直接贸然地攀上去只怕人家并不会如何放在眼里吧? 反跌份。 人家有这个本钱。 第56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接下来是冗长的制定规则、如何展开诗社工作的计划,几位大佬讨论得热火朝天,王伦却一点兴趣也无。这种事是闲得无聊的文人日常生活的点缀,却不适合他这种羁居人士。 那边阎婆惜和孙三四都巧笑顾盼地和苏过、贺铸他们交流,让人好生无趣。 基本上大事已定,继续对歌对词已不可能,有些性急的士子都开始准备下一场行程了,毕竟来这里吟诗赋词乃是小道,和相好的姑娘们聊聊人生大事才是正道。 刘高也想走,他看着王伦,有些不舍。 “贤弟今晚有何打算?” 在他想来,今晚的王伦大出风头,只怕等下便有好事上身----阎婆惜不是要“好好招呼”他的么? “小弟等下和阎姑娘说一番话便走----若是明天不得闲时,麻烦兄长替小弟在学里请个假,就说是害头疼的病罢!” 不得闲?无非是被榨干了吧?有此等美事,他还会惜命哉?刘高看着王伦瘦弱的身板,不胜羡慕地想。 立刻感觉到朝思暮想的思思姑娘也不香了。 “那行罢!”他叹了口气,不过还是很有义气地说:“兄弟,这百花仙你真不需要?” 他这是用打击王伦来让自己好过些呢。 王伦一愣,马上就明白过来,没好气地道:“不要!” 刘高嘿了一声,摇头笑起来:“兄弟你这是不经百花仙,不知道它的妙用啊!也罢,给你也是暴殄天物。” 王伦真心看不起他。男人么,这才二三十岁年纪就用上这个,将来还有什么性福可言! 曲终人散之时,王伦坐在台上就有些孤零零了。他想上前找苏过叙话,却因为是阎婆惜的东道,自己没有插话的理由;不走吧,待在这边又太过突兀。 可恨阎婆惜和苏过他们谈性正浓,根本没向这边看过来,让他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有道是上赶着的不是好买卖,自己和苏过并无交情,难不成就因为自己写了首还算有水准的诗词便能入他的眼?算了,还是另奚捷径吧,等下看一看能不能跟着士子们混出去。 今天的士子很多,穿白袍的骚包人士也有不少,幸许有机会呢。 既然不被重视,那就悄悄地离开、打枪的不要。王伦静静走出大楼,天上几点孤零零的寒星眨呀眨,回首望去,还能听到笙歌不绝。 这不是我要的生活,他想,他觉得他应该在笙歌里。 前面有一堆人在向外走,王伦很高兴,觉得这是个机会,凑在人窝里比较不易被发现,他立马跟在后面。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让他心惊肉跳的对话。 “衙内,富安回报说那小子刚才就在楼内大出风头来着,依小人的意思,便把他拉出来到外面教训一顿便了,只要不在这里惹事,滕府尹那边也不至于为此大动干戈。” “当众打那厮的脸何其有趣,也让阎婆惜这小娘皮看一看,只要衙内想,没有谁能护佑得她周全!” “怪道昨晚遍寻他不得,原来竟在阎婆惜家里!” “哼哼,那小子不会成了阎婆惜的入幕之宾了吧?” 有人便冷笑道:“阎婆惜若是如此,那才是死定了;那小子敢坏了衙内的好事,也只有死路一条!” 接着就是王伦熟悉的声音:“若不是此人在当场,某定会让他好看!陆虞侯,你吩咐好你的人,仔细他乘黑溜走!” 王伦定睛一看,我的乖乖,这一行人中,为首的不是高衙内又是何人?想得空逃脱来着,却一不留神跟着他们走了半遭!这不是自投罗网又为何? 赶紧侧身溜开,又用手臂遮住半边脸低着头匆匆走开。这群人中有乖觉的,瞧见他来得突兀走得突兀,不禁笑道:“你们看那个人,像不像一条狗啊?” 众人都笑,反正闲着找乐子,一齐笑起来:“可不是一条狗么。” 王伦大怒,却又不敢怎么地,只能恨恨地咬牙,低头,走开。 奇耻大辱啊!可是人在屋檐下,贸然做那种飞蛾投火式的叫板毫无意义。但是他暗下决心,只要有那么一天,定要和他不死不休! 门口自然是不敢再去了的,去楼里也没有意义,除了漫无目的地等待。 在大树下待了一会,又到阎婆惜的家门前花园里溜了一会步,对着月光发了一阵呆,看着不远处青楼上的灯火喧嚣出了一回神。 有家难归,前途渺茫,自己的路又在何方? 天无绝人之路,自己好歹也比同时代的人多了大好几百年的见识,总能养活自己吧?再不济到街上帮人写写书信什么的,也不枉了自己练得一手好宋字。 biquge.name 只是有些不爽的就是以词泡妞的机会似乎渺茫得很,这本来是条轻快的路,但是李师师也好、阎婆惜也罢,这些名妓好像都不赏识呢----她们不该捧着的么? 只可惜了我这一身才华啊! 王伦想着心事,不禁悲从中来,怀才不遇就是这样子的吧?他不断审视自己,最后下了决定:“如果此次苏过不能让我得脱厄难,我真的到梁山落草去!” 乘着酒兴,他放声高歌一曲: 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分付与疏狂。 曾批给雨支云券,累上留云借月章。 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 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 这是本朝“洛中八俊”朱敦儒做的一首《鹧鸪天》,是在靖康年间宋钦宗让其到京师作官的推辞和表白之作,很符合王伦现在的心情,他乜着醉眼勇往直前的不羁与这首词搭配得很传神。 “好!” 夜色静谧,声传颇远,以至于丽香院的楼上都有人探出头来叫好。 渲泻一会之后,尿意顿起。这时候已经走到排楼的侧边,四周黑漆漆的,懒得再去厕所,王伦眼见无人,便靠在墙上释放内存。晚风拂过,感觉甚爽。 正自嗨时,忽然听到楼上“咯吱”一声响,似乎窗格被打开,接着便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向他头上罩来。天黑看不真切,等发觉时,却是一盆水结结实实地淋了一身。水珠溅到脸上时,还能嗅到一股淡淡的蔷薇香气。 第57章 吃了孙三四的洗脚水 他本能地大叫一声,然后楼上人似乎意识到什么,慌乱了一会,因为王伦能够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在这一瞬间,他迅速地强行停止了动作,把龙头归位。 片刻之后楼房上下都亮了灯,接着有人提着灯笼开了门,却是一个女子慌乱的声音:“对不住了官人,奴家是无意的!” 水浇了他一头一脸,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王伦本来没好气,哪是一句对不起便能解决的?可是在灯下看过去时,王伦的火气便发不出来了。 对方是女人便先天地有了被原谅的基础,而这个女人如果再长得年轻可人如花似玉,那就更值得被体谅了。 如果是孙三四呢? 一头波浪般的秀发随风飞舞,如月的凤眉,一双美眸含情脉脉,挺秀的琼鼻,香腮微晕,吐气如兰的樱唇,鹅蛋脸颊甚是美艳,吹弹可破的肌肤如霜如雪,身姿纤弱,一如出水的洛神。 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天姿国色,不过如此了! 一时间,王伦觉得一股热气从腹中升起,连带着被水浇过都不觉得冷了。 “唉,你这…我这…都淋透了!”他语无伦次地吐了几个字,最后展示他湿淋淋的衣服给她看,一脸无奈。 “实在对不起,官人请恕奴家无礼了!恁地时,且请官人进屋,待奴家把衣服给您烘干。”孙三四殷勤地准备补救,倒是做得无懈可击。 她也认出是王伦,十分惊讶,其意更殷。 灯光下她的脸上还有些许水珠,身着的衣服也是居家常服,趿着一双拖鞋。王伦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喝了她的洗脚水还是洗脸水? 2k小说 但是也无碍,不是谁都有这个福气的。 想到自己犯错在先,而且对方又是个女子,王伦觉得不方便。当然这不是对方随意倒水的理由,他只是觉得,这么晚了,到人家里去真的不好!明人不做暗事,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 也许是他头脑中受到的教育太深太好之故,或者欠缺些泡妞的经验,总觉得瓜田李下不妥。 “算了吧,天这么晚了,明天还要早起…”他自认倒霉了。 这话似乎很熟悉啊,孙三四听了,和王伦对了一下眼神,突然都笑起来。 “官人好幽默…官人这么说,奴家更加不安了。”她指着里间笑道:“不妨事的,奴家又不会吃了官人!” 不怕你吃,怕你不吃! 话说到这个分上,王伦也没有什么可回避的了,主要是就这一身行头已经湿透了,现在哪怕苏过来找他也没法谈正事了,到阎婆惜那也不好解释啊。 相比较阎婆惜的家,孙三四这里就简朴多了,但也温馨多了。偌大的房子,竟然只有一个年少的侍女,见孙三四突然带个男人回来,也是惊奇不定。 “小萍,你带官人洗下澡。”孙三四吩咐下去,又对王伦说:“至于换洗的行头,奴家这里却有前段时间为表哥准备的衣服,奴家看着也合身的。” 王伦身上的衣服已经穿了一天了,夏天么,难免就会有些味。再说湿衣服再是夏天穿在身上也难受,能有澡洗还能换衣服那敢情好,只要不穿女人的衣服就行。 热水都是现成的,宋朝的生活标准不低啊,虽然这样的条件只限在青楼这等花钱如流水的地方,但王伦总是惬意地享受过了大宋朝美好的生活。待他神清气爽地再度来到客厅时,孙三四早已端端正正地抄了一遍诗词在那边。 王伦看时,便是自己做的那首《菩萨蛮》。 见他出来,孙三四起身便拜了两拜,口中说道:“适才冒犯了官人,奴家这厢请罪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她是无心之过,再说此时也早就补救回来了。好歹算是认识的人了,王伦当然不会抓住不放:“姑娘多礼了,小可还要感谢姑娘的衣服呢。” 这身新换的衣服还残留着芳香,不知道是不是经过秀手亲缝,但是绝对舒服,也确实很合身。 这时小萍端了杯茶过来给他,浓香沁人心脾的倒似强过阎婆惜家的,可能是她在生活上随意,但在茶水这等半精神生活上档次倒不低的。 孙三四这才笑吟吟地起身,请王伦客位椅子上坐了,却拿起笔沉吟了一下道:“方才听官人似做了一首《鹧鸪天》,奴家没听得首尾,但字字珠玑,气势宏大,十分之好!官人若是青眼,便请留下墨宝让奴家瞻仰!官人怜香惜玉,必不令奴家失望!” 原来是求词,那有何难!王伦既然做出来了,就不怕别人知道。 他生怕别人不知道! “戏作耳!既然姑娘有命,王伦安敢不从?” 欣然接过笔,在白花花的宣纸上刷刷刷一气呵成。孙三四的目光随着他的笔尖不断延伸,口中不断吟哦,表现得十分陶醉。 待读到“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一句时,禁不住拍岸叫绝:“官人果然大才!” 今晚的事她是亲眼目睹者。王伦为贺铸改字并不足以为奇,如果不是有后面的动作,毫无疑问明天传扬出去的是贺梅子作为前辈名家的豁达和后生小子王伦的不知天高地厚。 但等到《鹧鸪天》一出,一切就变了样。 因为好词就是好词,能镇住场子、能进入她的心扉的,稍有文学功底的人都能判断出,何况她自幼才华过人。能够当众一蹶而就现场作出文辞句上佳的《鹧鸪天》,那份功力绝对非同小可,在这点上,她甚至比阎婆惜更知才。 那时她就动了惜才之心,再说王伦人长得又年轻,才华又好。 可惜半道被阎婆惜截糊了,她不知道王伦和对方的关系,不可能当场再作别的举动,那会很失礼,但还是为错失王伦而惋惜。 老鸨爱钱、姐儿爱俏,有才华的名伎爱的是才华。 要不然,“丽香院”在国子监这边的生意不会如此之好,各取所需么。 现在,王伦用另一首词再度征服了她的心,不枉了她的一番苦心。 自然,他肯定不知道,那一盆水是她故意倒下的,在他念完那首词时,她就在留神听了。然后见他撒完尿要走,又不好开口留的。 谁让他那么得瑟、骚包又醒目? 第58章 到青楼找灵感 “官人出口成章,佳句频出,显见胸中丘壑,就是前人柳三变亦不能如此!奴家如果能得官人提点,专为孙三四做几首诗词傍身,实乃奴家之福也!” 青楼中的女子,特别是在这种同质化极其严重的年代,要想卓尔不群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必须进行包装。李师师为什么这么红?除了她长得美,但仅仅只是一方面,孙三四自忖不逞多让。但是她命好啊,皇帝看上她,还有个周邦彦不停地在身边供词养望,想不出名都不行! 词作就像后世的宣传和舆论,随时随地都自带流量,人因词而飘红、词因人而传广,相得益彰的好事。 这次“同文馆”聘请苏过和贺铸来开馆,“丽香院”也是卯足了劲全力支持,就是想借他们两位的名气给院子里的姑娘们作一次宣传上的鼓动。作为当红的青倌人,孙三四也想借这个机会再登高峰。 名望就是钱啊,她要挣多多的钱。 不成想竟然引来了一位青年才俊,孙三四敏锐地察觉到王伦的价值,竟是除了名声不彰外,比贺铸他们强了许多----单以词而论,贺铸似不如也,也不如其高产。 一日之内两首佳作,这是潜力股! 并且她相信,明天东京一定能够流传他的诗词,他的出名是迟早的。 可惜的是,当场没能拿下他,以至于曲终人散时发觉他已不见。 正踌躇时,却没想到他竟然来到了自己的家门前,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没奈何之间,只能泼了自己的洗脚水,然后试图留下一段佳话。 现在人就在自己面前,她心花怒放。 不过王伦却有些嘀咕。孙三四美则美矣,总觉得少了些真诚而多了些势利,从她直接向自己要词便能看出----哪有不讲价格便直接要东西的?当诗词是市场里的大白菜么! 还有阎婆惜那里该怎么说?自己答应她的事还没完成呢,从她昨晚收留自己的好心来看,自己都有报答的必要,并且这里面还有自己的一桩心事。 她们两位都是大家,我是该待价而沽呢?还是待价而沽呢? “孙姑娘,实不相瞒,诗词之道原为小道,小可乃国子监学生,向以修炼文章为己任,于诗词之上只是偶有心得,却不敢以此自矜。古人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今日之成词,纯属偶然,再想达此成就,又不知何年何月何时何地机缘巧合之下才有机会。姑娘一下子便要小可拿几首词来,岂不玩笑?” 做诗,是要灵感的,哪能像地里长庄稼那样只要耕作就能有成果? 孙三四听完敛容答道:“是奴家的不是了!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原就是说做诗不易。奴家却痴心妄想多要几首,可不是笑话!不过官人体谅奴家羡慕求诗之心而已。” 嗯,这话说得还算中肯。王伦听她见识不凡,也自敬佩:如此知情知意讲道理又讲人情的女人,真不多见。 “姑娘对小可的赞扬,小可铭记在心。若是他日小可有灵感时,那时再与姑娘一道切磋文采,诚雅事也。” yawenku.com 孙三四知道这只是场面话,却依然欣慰之极地道:“果如此,乃奴家之福!官人若得暇时,常来‘丽香院’听奴家唱曲,或能从中寻找到一二灵感也未可知。” 到青楼寻找“灵感”倒不是王伦的专利,无数文人墨客都是在姑娘们的滋润之下灵感大作、从而诞生出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的。 古代才子诗人哪个不风流?杜甫为与同伴好友附庸风雅,来到了青楼与歌姬花天酒地:“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缆侵堤柳系,幔宛浪花浮”; 白居易最大的爱好就是蓄妓,而且有一百多个,还曾为最宠爱的两位家妓写下一首诗:“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杜牧在扬州青楼流连了有十年多,将要离去时才发现:“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只是灵感的寻找是要花很大代价的,就以相对投入较少的“丽香院”来说,这道门可不是平常人想进就能进的。王伦昨晚携了五两银子的“巨款”,也只是打着刘高跟班的旗号进来的。 不然的话,和大多数青楼一样,进得门来,就需要向老鸨交纳门钱,这个门钱大概在一贯钱左右,相当于一两银子。 交了这笔钱以后,这还只是允许在青楼里面随意走动,随着那些大客户一起听青楼女子的卖唱,当然也有一些青楼女子露面跳舞。但是,这些钱只够当一个旁观者,而且有的时候连座位都没有,需要带一个望远镜才能看清楚对方的容颜。 所以,接下来就开始找一个桌子,点一桌酒菜。一般来说,一桌酒菜的价格往往会比外面要贵得多,虽然不一定味道更好,但这就好像景区的伙食一样,价格要比平时翻两倍还不止。一般来说,花销可能需要三至五贯钱,具体还要看点什么酒。 但是这还只是开始,因为来青楼的人肯定不是来这里吃饭看热闹的,肯定需要找一个青楼姑娘。所以,接下来会有人专门介绍这里的姑娘,然后让客人按照价格选一个作陪。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官家二代,或者家里有矿,普通人的话肯定只能点一个18线以外的普通青楼女子,而且这位女子接下来只能陪你唱歌喝酒,相当于KTV的陪唱。 但是这笔钱可就不小了,介绍姑娘的小厮需要百来文的打赏,姑娘的出场费需要几百文的打赏,一个基本的唱歌和陪酒,其花销也是需要五贯钱左右。 而且比较有趣的是,大多数的青楼还有时间规定,一旦到点了,对方就会无情地离开,如果希望能够让对方赔得更久一些,还需要加钱。这就好像我们平时打街机游戏一样,每次打到关键时刻需要加硬币,所以每次都恨不得要剁自己的手,青楼就是靠着这种办法捞钱。 至于兴之所至、想着拥花而眠,不管姿色浅的俗脂艳粉还是二八娇娘,再加上数两到数十两银子是必须的,而且上不封顶----比如把清倌人变成红倌人之类的。 这一套流程下来,哪怕是按最基本的服务来算,花销也需要10贯钱左右,也就是十两银子。 他的钱根本不够耍一次。 而且王伦也不会这么奢侈,否则以他的家底,估计来两次就清空了。 所以对孙三四建议的“常来”,他只是在心里哧之以鼻:当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啊,这里是敢常来的么? 明晚幸亏就住在阎婆惜那里,否则的话就凭进来要交钱,他会是连“同文馆”的开社典礼都不会来的。 当然,久处这个环境的孙三四肯定忘了钱这层关系,或许见识了许多财大气粗的男人,对于王伦能不能付得起这种费用少了些概念,这不能怪她。 话说到这分上,似乎已经没了继续交谈下去的冲动。孙三四原本是和阎婆惜一道的,现在她早就回来了,不知道阎婆惜那边和苏过谈得怎么样了。要是需要自己而又找不到时,那多耽误功夫啊! 想到这里,没来由的一阵心急,主要是老在这个圈子里打转实在不适应啊,还是能够自由地呼吸院子外的空气最好,这里的脂粉味道太浓! “天色已晚,小可就此别过,他日有缘,必当登门聆听姑娘的仙音。” 孙三四一双妙目看着他,妩媚一笑道:“奴家已经知道官人是辟雍的外舍学生,官人便不来找奴家,奴家也会时常找上门去讨教些诗词的!官人这是就要回去么?” 既然王伦已经表明了他“好学生”的身份,谅来不迟到、不早退、不外出不归是有规矩的吧?作为只卖唱不卖身的青倌人,孙三四每晚回家都比较早,很少能见到太学生彻夜流连丽香院的雄姿,以为本该如此。 话说,这时候太学的规矩确实还很严格,毕竟名义上是天子门生,监里的祭酒、司业都是学富五车教书育人的好领导。昨晚王伦没回监,今天还担心得不得了呢。 王伦很期待她的下一句,她不会是要自己留下来吧?那自己要不要当仁不让呢?料她事后也不会要钱吧?毕竟是情之所至的事不是交易。 可是没想到她却说:“官人的衣服都湿了,奴家便在此洗干了,待有暇时替官人送去。” 咳,自作多情了。 没想头了,湿衣服要不要都无所谓了,貌似身上这套比自己的好多了,也不怕她闷了去,而且拿在手上免不了会被阎婆惜追问,所以王伦便谢过拜辞了。 孙三四秉烛把他送到门傍,眼见得他一路慢走。在拐弯处缓了一阵之后,等孙三四关门,王伦便又绕了回来,因为阎婆惜的家在里边。 敲门,门应声而开,露出阎婆惜那张娇艳的俏脸来,只是此刻的她作一脸幽怨状:“官人让奴家等得苦----奴家还以为官人不管奴家自己走了呢!” 第59章 好评 怎么会?王伦答应女人的事从来不会食言,这是一个好男人的风度。 好在阎婆惜只是发嗲,毕竟人已经来了么,她只是看着王伦身上簇新的衣服讶然。 tsxsw.la 他之前的衣服虽然烧包,却穿了很长时间了。不像这套,新服新气象,人也显得格外精神。这就是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吧,和日间比起来,越显得英气逼人。 自从王伦在开社典礼上崭露头角之后,她看王伦越发的顺眼了。 “官人这是从哪里得来的衣服?恁地合身。” 明明就一转眼的功夫啊,他在这里也不认得什么人,至于出去换衣服,可能性不大----高衙内的事没解决,人都在门口盯两天了,“丽香院”里现在几乎人人都知道的。 “说来既巧也好笑,小可刚才回这边,不慎被路口孙三四姑娘浇了一头水。没奈何,她便给我更换了一套衣服…” 阎婆惜登时留起神来,哪有这么巧的事,这是有人要下手了! 没办法,和孙三四同样的心理,她也发现王伦奇货可居了。人一旦有想法,便会变本加厉地放大事件。 “孙姑娘倒大方得紧!不过官人切莫和那位有瓜葛,她也不是好相与的,和她交往的近了,祸事不比招惹高衙内小…” 王伦笑起来,红颜祸水的道理他知道,可这里是青楼,不至于交结阎婆惜要挨打,认识孙三四就要有祸事吧?都这样玩,哪个男人谁还敢逛青楼? 别不是她们两人有矛盾吧?这也合理,同行是冤家,看今晚她们联袂出动搞活气氛很团结,但骨子里架不住互相竞争呢,毕竟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主角只能有一个。 “奴家不骗人,这孙姑娘的事,奴家略知一二,等下慢慢讲与你听。官人饿了吧,先吃些夜宵,奴家换了衣服再和你叙话。” 两人一边说,一边便进了屋。没想到的是,阎婆惜早整了满满一桌饭菜等着他呢,这让王伦颇感意外。 也有些感动,因为他真饿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来到这个世界虽然百般不好,但一日三餐都基本上准时的。不是他要与时俱进,而是因为担心这个世界的医疗情况不敢病着。 晚上赴会之前就已饿了的,可是阎婆惜不在,怎么好意思麻烦阎公阎婆?只能忍着。开社典礼上那些人要么提前进了食,要么后面有活动,只有他灌了一壶免费的茶水,硬生生地顶住饥饿感。 等到后来一泡尿撒完之后便顶不住了。要不然刚才他还想和孙三四多聊会的,毕竟与绝顶的美女聊天的机会不多。 如果她客气一下,再和自己把盏推杯的话。 就这一点,孙三四,差评! 阎婆惜,好评! 尽管等得焦躁,王伦还是忍着没下箸,等着阎婆惜到来。这一桌子菜虽然每碟分量在他看来略显不足,但贵在精细和品种多,实足实的佳肴,当然要与美人一起品尝。 在他围着桌子走了一圈又一圈、压住咕咕叫的肚子一遍又一遍时,阎婆惜来了。只一瞥,王伦觉得这半天值。 她肯定是去洗了澡,身上还带着浴后茶花的清香。因为是在家里,所以穿着常服,显得慵懒但颇有女人味,出水芙蓉不施粉黛,却让她有着与盛妆别样的风情,怪道苏东坡说“淡妆浓抹总相宜”,此就是了。 该凸的凸,该翘的翘,另外她汲着拖鞋的光脚和裙裾下半龛半合的粉腿也亮瞎了他的眼。 见王伦眼睛都看直了,阎婆惜却没有一点扭捏的神情,这恐怕也是长期在男人关注的目光中锻炼出来的定力吧。 “官人怎么不吃?” “我在等姑娘啊!” “奴家已经吃过了…”阎婆惜虽如此说,还是有几分欣喜,那是被人惦记和尊重的感觉。 王伦便不客气了,风卷残云一般把桌上食材纷纷填进五脏庙。到底是饿了,吃得极欢。阎婆惜见他吃得香又不做作,只是抿嘴笑。 所有在她面前出现的男人都很会装,不像王伦,简直是本色出演。唯其如此,方见真实。 “官人喝酒么?奴家这里有上好的花雕、丰乐楼的眉寿酒、高阳店的流霞…” 美酒与美人相得益彰啊,不过王伦现在饿急了,并且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当然如果阎婆惜肯相陪的话… “如果阎姑娘有意的话,小可也可相陪的。” 王伦把正话反说,大有把相陪进行到底的决心。 阎婆惜嫣然一笑,竟然真的走出去捧了一坛酒过来。 酒肯定是好酒,因为以她的生活层次和这里的档次不可能低了----越是好酒,客人的消费也会越高么,这是水涨船高的事。 果然是好酒,开坛酒香扑鼻。王伦此时有一堆食物垫底,精气神都上来了,嗅了嗅味便道:“好酒!没想到姑娘这里竟然有如此好酒!” 知道限于工艺水平,这时代的酒度数都不高,几大碗的酒他都喝过。阎婆惜拿的酒味道再重再名贵,于他也只是啤酒的感觉,不过此时此景,除此话之外说别的都多余。 “奴家只是珍藏,平时也是不喝的,便宜了官人了。” 阎婆惜取了两个杯子,替王伦斟满。一席话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他们相视一笑,共同举杯。 “官人,奴家敬你!且请满饮此杯。” 这场面很温馨啊,灯下,美人含情脉脉如贤惠妻子,男人豪放大气俨如一家之主。 一杯下肚,颇觉火烧火燎的,这酒度数不低啊!只能说自己之前生活的层次浅,没享受过好东西,原来宋朝的酒也不都是米酒的度数,还有烧酒。 也不怪他根底浅,普天下的美酒,好的都会集中在皇宫里,要不然好酒都要宣传说是宫廷玉液呢。 其次便在青楼。 只有这两处的人能够消费得起。 阎公阎婆许是睡了,许久不见他们过来,这让王伦很是不解: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啊,就这么放心让她和一个男人相处?只能说心大。 哪怕是相信自己,还是心大。 虽然自己不会做什么,但架不住会想什么啊! 第60章 可敬的女倌人 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觥筹交错中,王伦沦陷了。 “官人今晚怎地走如此早?奴家和小苏先生说完话时,官人竟已经不在了,害得小苏先生极为惋惜!”阎婆惜的娇嗔半含怨,但让人生不出一点辩驳的念头,只能认罪。 tsxsw.la “小可也是看场合不对…人家开社开得热火朝天,哪里有功夫搭理小可这个外人。” “可是小苏先生对官人你可是十分青睐。前番奴家把官人的《绮怀》呈给他,他便露出结识的兴趣;昨晚官人的《菩萨蛮》一出,他便约好了明日登门拜访。官人突然溜了,刚才奴家还在担心,如果官人今晚走了,明日可要让小苏先生扑个空,那怎么得了?” 是么?这些作品王伦虽然是抄袭,却也有些自矜,看来优秀的东西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少半分风采,那么说来,自己肚子里的货可以有用武之地了! “小可既然答应了姑娘,当然会竭力做到,如何会食言?” 别说不想看着阎婆惜下火坑,就是因为自己的事,他也不能溜啊!高衙内的威胁时刻如哽在喉。再说苏过既然有这么大的面子,结识一下总不是坏事,多个朋友多条路么,如果没有其它好出路的话,王伦估计自己会在东京过得蛮久。 “小苏先生一向有提携后进之名,官人若结交了他,不论是在文坛还是在仕途都会有不少裨益,就看官人能不能入他的法眼。不过官人诗词俱有上乘之作,他一定是喜欢的。” 对此,王伦倒不在意。被一个男人喜欢,似乎并不是什么让人非常愉悦的事,哪怕他是苏过他爸苏东坡咧。 “小可只在意姑娘的口碑…”闲着没事,王伦的手段又来了。 阎婆惜听懂了他的意思,俏脸一红,好在喝过了酒,不知道是酒晕还是红晕,只是分外娇艳。 就孤男寡女两个人,一不小心就讨论越了界,王伦也不想初次深入交谈便把话题带到沟底,便信口问:“刚才姑娘说,孙姑娘那里不好结交的?” 王伦还记得这个事,因为当肚子里安定之后,他又不自觉比较起孙三四和阎婆惜的妙处来。凭着男人的直觉,他觉得自己和孙三四没完。 她还要给自己送衣服,还要去拜访自己的… “奴家就知道官人酒足饭饱了肯定会去问孙姑娘的事,毕竟她很招人喜欢,不过奴家没想到官人一点矜持都没有…” 阎婆惜笑着说的,语气中带着醋意,但王伦不确实她说的是真是假,因为自己和她的交情没那么深。 “男人不需要矜持,小可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说。慢慢相熟了之后,后世把妹的手段就有机会用上了,无非是脸皮厚、胆子大、嘴勤快,再加上一点点幽默感和自嘲,定能所向披靡。 阎婆惜咯咯笑起来。 “官人果然心直口快,且请再满饮了这一杯!” 王伦便从容饮下,然后听阎婆惜讲别的女人的故事。 “这位孙姑娘的事,说起来也是让人敬重!她的父亲本是江南苏州的一位通判,因为花石纲劳民伤财之事上书朝廷,却被贼人朱勔所害丢官抄家郎当入狱,弄得家破人亡。” 哦,花石纲,王伦可熟悉了。 “纲”在宋代是一个运输团队,陆运、水运各项物资大都编组为“纲”,如运马者称“马纲”,运米的称“米饷纲”。马以五十匹为一纲﹐米以一万石为一纲。 宋徽宗对怪石有特殊的爱好,这来自于他崇信的道教。1113年,宋徽宗自称得到太上老君托梦,成为狂热的道教信奉者,后世称之为“道君皇帝”。道教崇尚山石,宋徽宗更是相信怪石中有蟠龙神力,身处怪石环绕之中,可以帮助自己得道升天。 于是,宋徽宗在全国搜罗怪石长达二十年,把东南地区的奇石异物都网罗到东京,史称“花石纲”,并开启了中国古代鉴赏怪石的风气。 当时指挥花石纲的有杭州“造作局”、苏州“应奉局”等。由于花石船队所过之处,当地的百姓,要供应钱谷和民役;有的地方甚至为了让船队通过,拆毁桥梁,凿坏城郭。 花石纲之扰,波及两淮和长江以南等广大地区,而以两浙为最甚。凡民家有一木一石﹑一花一草可供玩赏的,应奉局立即派人以黄纸封之,称为供奉皇帝之物,强迫居民看守,稍有不慎,则获“大不恭”之罪。轻的罚款,重的抓进监牢。 凡是应奉局看中的石块,不管大小,或在高山绝壑,或在深水激流,都不计民力千方百计搬运出来。有的人家被征的花木高大,搬运起来不方便,兵士们就把那家的房子拆掉,墙壁毁了。那些差官、兵士乘机敲诈勒索,被征花石的人家,往往被闹得倾家荡产,有的人家卖儿卖女,到处逃难。 江南百姓因此苦不堪言,《宋史》有记载花石纲之役:“流毒州县者达二十年”。 后来方腊起义能够一呼百应,就是因为花石纲对江南百姓的涂毒太深了。 孙三四的父亲敢于为民请命,也是个好官,只可惜好人不长寿,在这个世道,做人难,做好官更难。 “这孙姑娘也是有骨气的,竟敢孤身一人上京为父鸣冤。但是朱勔背靠着蔡太师、童枢密,又是替官家做事的,哪有说理的地方了? 苦于无门路,求告花费又多,没奈何,她便在香榭楼做了歌伎,借机作为养活之本。 然后因为朱勔的党徒施压,香榭楼后来容不下她,便也来到丽香院。好在这里有开封府的关系,朱勔的势力不能奈何。 她倒真是个有本事的,这半年来,愣是给她闯下偌大的名声,远近的人无不闻名,也是丽香院的行首。只是有一厢不好,孙姑娘在钱财上未免太过节俭,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要攒嫁妆呢,嘻嘻。” 王伦便想到孙三四房间里简单的装修来,怪不得连口饭都舍不得让他吃,原来真的是因为节俭… 第61章 想差了 以她的身份,住在这里不是不好,只是有些掉价。人家有名的行首都会在外面自己买房子住,而不是租青楼的宿舍,虽然它仍然比王伦的狗窝强过百倍… 按她的收入,东京房价虽贵,应该也能买得起的吧----她又没有高衙内掣肘,当得上日进斗金。 原来是忠义之后,这是个可敬可赞的女人呢! “女孩子节俭是美德,毕竟青春短暂即逝,趁年轻时攒些嫁妆本肯定没坏处的…姑娘不是说了么,她孤身一人来京生活,有些思谋远虑也是真的。”王伦在这一刻主动为其说好话。 宋代女人的地位很高,法律规定:女子随嫁的奁产,名义上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其实并不归夫家所有,夫家分家析产时,奁产不可分。实际上,奁产的所有权与处分权,都归女方掌握,女方可以拿出来奉献给夫家,也可以自己保管。丈夫如果索要妻子的奁产,往往会被当时的风俗所鄙视。 正所谓“在法: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又法: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 并且以后假如夫妻离婚,或者妻子改嫁,女方有权带走她的全部奁产。一旦发生奁产纠纷闹上法庭时,以前定亲时的“定帖”,妻子可以拿出来作为主张财产权的证明,这有点像现代的“婚前财产公证”。 所以宋代商业发达,男女都要挣钱不是没有原因。 不想这话也撩动了阎婆惜:“原来官人也如此说,可知官人不但文采斐然,连见识都是远超人一等的。” 都说人无百日好、花无千日红,越是见识过青楼里闪光的一面,越能体会到其中的虚幻。阎婆惜经历过大红大紫到门前近乎冷落的惨状,对王伦的老生常谈更能引起共鸣。 毕竟都差一点落魄到了要离开东京去外地投亲的地步了么… 对她的恭维,王伦都不好意思了: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么?自古到今,再漂亮的行首总会有人前冷落鞍马稀的一天,不预作筹划,将来的日子一定不会好的。 biquge.name 可能她们挣的钱比普通女人一辈子都多得多,但因为长期生活习惯养成的大手大脚的细节,由奢入简在心理上会很难过的,除非经历波折才会回归平凡。要不然,为什么稍有头脑的女倌都要及早从良呢? “姑娘的见识也是不凡啊,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选择了靠才艺,这也让小可万分钦佩的。” 王伦是真心敬佩阎婆惜的,宁愿舍了一身名头和熟悉的生活远避他乡,也不愿意委身于高衙内,虽然跟着对方不见得会好,但是这股初心是值得称道的。 “所以官人一定要帮奴家美言几句,只要小苏先生答应帮忙,奴家便是脱离苦海了。” “小可绝对会尽力而为!”王伦郑重表态说,这也是一个男人的担当,铿锵有力。 阎婆惜满心欢喜,然后一轮弯月眉望着王伦秋波流转,让他心里扑通扑通直跳。 “官人如此仗义,让奴家感激不尽。不过奴家还想有一事相请,却一时难以启齿…”此时的她欲言又止,欲语先羞,娇滴模样,大异平常。 她不会看上我了吧?毕竟哥这么有才华! 可是她挣的多花得也多,哥这条件有些不配啊! 而且哥连个固定的小窝都没有,怎能承受她的一腔情意?哥的未来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不过她真的要缠上哥,要不要收了?貌似暖床也不错啊,这两天吃软饭也挺香! “要的!”他脱口而出。 两人四目相对半天,阎婆惜愣了:“官人答应了?” 奴家还没说呢! 王伦难得的红了脸,好在同样是喝过了酒看不明显:“姑娘既然开了口,小可无论如何都是要做到的!” 好吧,阎婆惜信了。 这把真王伦弄迷糊了,她不会是真的动了怜才之念、准备以身相许吧?可是哥真的没做好心理准备啊!当然,有些事,不需准备也能做的,只是最好打算好了再行动为好,王伦不是始乱终弃的人。 “官人如此才华横溢,有暇时能不能为奴家写几首词?奴家对官人的诗词佩服得紧也欢喜得紧!” 原来是这个!嗨,白让心脏乱跳了。 到底是人怕出名猪怕壮,才一出手,识货的人便知道厉害。刚刚孙三四就直接向他要过诗词,现在阎婆惜也老调重谈,两位丽香院的行首争先向自己伸出橄榄枝,这是怎样的一种荣耀啊! 越如此,越需要待价而沽。 帮阎婆惜是道义,但挣钱绝对是规矩,不然空负才名却生活潦倒才不是他追求的人生境界! “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原就是说做诗不易。小可虽然有些虚名,却也没有诗仙李白的本领来个斗酒诗百篇。当然,若是小可有幸在机缘巧合之下做出一两篇诗文,当然愿意与姑娘分享心得。” 他话没说死,因为在他想来,这年头文字创作不易,但把它们变现也不简单,也只有青楼的姑娘们是个媒介。阎婆惜和孙三四都是识货人也是有需求者,就看她们谁愿意付出更多,这一点上王伦决定严格遵循商业规则,价高者得。 总不能免费占用他的知识产权吧?人家周邦彦在矾楼做同样的事听说可是吃香的喝辣的快活得紧呐! 只是直接和她们谈判价钱有些煞风景啊,这时代也不知道有没有经纪人什么的,好歹在中间缓一缓才好。 阎婆惜只道他答应了,不胜欣喜。在她想来,等明天小苏先生来了并解决了高衙内骚扰之事后,再有王伦的助力,不怕自己在丽香院不重新火起来。 不过她比孙三四更知人情暖凉的是,她似乎知道王伦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慨然说道:“奴家自然不会让官人空戮心力,这润笔之资,奴家一定按照行规封一个谢礼!” 王伦到底还没锻炼出来,兀自客气:“何须如此!” 阎婆惜却已经笑起来:“孙姑娘能因为官人做了一首《鹧鸪天》便送官人一身新衣,奴家又怎么会甘居人下呢?” 王伦知道了,原来自己刚才做诗,她都听在耳朵里! 第62章 苏过来访 也是,这一带是别墅区,远离喧嚣,四下里又有厚重的植被包围,他刚才的引吭高歌,连对面的青楼都有人附和,这夜深人静的阎婆惜又在等他,能听见并不为奇。 难为她现在才说。 王伦知道她在打趣,便讪讪笑道:“这个却不是因为小可作词,是事出有因么。” 阎婆惜也不和他分辩,却径自捧来文房四宝,请王伦把前度之词再复述一遍,她重新抄录:“刚才官人写的词甚好,奴家有些没听真切,烦请官人再说一次吧----不过奴家可没有新衣作谢礼的!” 去你的,通共一点点小事,她却直恁的放在心上,含娇带嗔的让王伦几乎招架不住,赶紧把《鹧鸪天》逐句奉上才算了结。 阎婆惜的小楷甚是工整,甚至比王伦写的都胜上一筹,足见功力。王伦在旁边看她敛容静气地勾划,心中也不禁佩服。 完全可以靠脸吃饭的女人,用才华一样可以生活得很好,这才是人生的高光时刻,让人印象深刻。 而她一边挥毫一边偶有吟哦的神情,在灯光下分明具有一代才女的潜质。王伦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最欣赏的是有独立精神的女性,他第一次认真从男性的角度解读阎婆惜的优点。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守得住寂寞,创得了辉煌。这是个有骨气的女人,值得王伦佩服。 天气到底炎热,她穿着居家常服,不免把纤纤玉手露出大半截,落在王伦眼里十分眼热。看她端坐桌前,蓬松慵懒的罗衫却掩不住她的身段,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王伦初时不觉,待觉到时眼睛便挪不开,却又不敢直勾勾地看,因为这样太没礼貌。不过觑她不在意时,还是忍不住四下里张望。 他忽然起了一个想法:若是得了这个女人做女人,还要什么自行车? 男人都是好色的动物,虽然只两日短短相处,倒似已经深深地爱上她一般。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少年不多情,何况王伦自打知道穿越以来便以追求美好生活为己任的,会视礼法为何物? 这个想法一起,便觉得小腹一阵热过一阵,赶紧秉住心神,唯恐出丑。 古人都是没穿内裤的,孙三四给的这套衣服虽然也骚包,但是免不了有些紧。唐突了身边的美人,有些异样会不好看。 顶点小说 酒香兼有花香,这味儿也是绝了。 “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随着最后几个字写就,阎婆惜掷下笔,轻轻吹了吹纸上的墨迹,动作十分细腻。唯其如此,王伦被尊重的感觉才会如此强烈。 虽然这年代还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说法,好歹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搬运也是。 “献丑了!”王伦不知是对词作的谦逊,还是对他身体反响的赧然。 阎婆惜嫣然一笑,一室皆春:“官人的大作若也叫做献丑,只怕当世之人便没几个人再敢作词了!” 她的评价很高啊,但王伦觉得当得起。 对才华横溢的才子,美女不该都欣然自荐枕席的么?为什么当晚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害得王伦想着她的绚烂到半宿好不容易才睡着。 一夜无话。 次日晨时,王伦和阎婆惜预做功课闲聊之时,知道了苏过的许多事。这时外面响起敲门声,便有丫头边开了门边大声说:“小娘子,小坡先生来也!” 阎婆惜听了,突然起身面向王伦福了一礼道:“一切都仰仗官人!” 说完她便告罪迎出去,王伦也只能跟着。毕竟苏过的名气不是盖的,冲着乃父一代词宗的身份,自己迎出去不丢人,否则便有些托大了。只是没想到她能把他约到,而他来得那么急切。 苏过今天的穿着又是一样,乃是家常服饰,羽扇纶巾,颇有隐士的神韵。阎婆惜给他道个万福,他只把纸扇一合,算是回礼,却对王伦大笑说:“原来‘南都清水郎’早到了,是某的过失。” 他以为王伦住在外面呢。 什么时候昨晚说的词就传到他耳朵里去了?青楼的讯息传播速度真不是盖的!看来自己选择在青楼里扬名立万的方向是对的。 对苏过善意的调侃,王伦心里是受用的----装逼终于有结果了! “竟然见到名满天下的小坡先生,是王伦的荣幸!”他客气说。虽然苏过的名望与乃父差着老远,但是对喜欢苏词的王伦而言,爱屋及乌是一种本能。同样,苏过能认识他,确实是他的荣幸。 “我们且不必吹捧,里屋叙话。”苏过到底是名家,纵是喧宾夺主也让人觉得和气。 重新奉过新茶,这回是阎婆惜自己把壶来斟的。看着她素手亲为,着实是一种享受。苏过便笑道:“能得阎婆惜姑娘玉手煮茶,苏某不虚东京之行啊!有道是‘不应辜负花枝去,且嗅清香倍饮茶。’有李小娘子如花似玉般颜色在前,苏某便觉得这茶倍有味道----此茶莫不是纳溪梅岭?” 果然不愧能被评为“四苏”之一,苏过是在女人堆里滚过来的,颇有乃父遗风。一番话既大气风流尽显,还让人感觉到没有一点点猥亵之意。反正这种风雅,王伦是学不来的,他只会直抒胸臆。 名家风范,让人叹为观止,反正王伦是学到了。 阎婆惜便略显夸张但又很自然地惊讶说:“到底是小坡先生,此茶正是奴家特意为您准备的川中贡茶。” “纳溪梅岭”产于泸州,是北宋的贡茶之一。在徽宗时代可能比不上“龙团胜雪”,但贵在来自苏过家乡。自出仕以来,苏过便再没回过眉山老家,因此对于这熟悉的味道便有莫名的好感。只能说,阎婆惜很会投其所好。 礼下与人,必有所求。王伦知道这是阎婆惜的感情投资,比较敬佩,难为她想得这么周到。 苏过是老江湖了,更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他一向都能以名气在青楼混个脸熟,时间久了,对于这等俗事便越发淡了。 “阎姑娘有心了。” 和阎婆惜的对话到此结束,苏过便转向王伦,作一幅屈膝交谈状。 “王贤弟是西都人?”一般地,聊天都是从天气啦、籍贯啦说起,古人也不例外。 北宋四都,西京便是洛阳。 “呵呵,小可大名府临清县人。” “那就奇了,我看贤弟诗中有‘我是清都山水郎’之语,还以为贤弟是西京人。” “在下幼年曾经到过西京,深爱它的梅花,便恨不生作洛阳人。作词么,有时免不得‘为赋新词强说愁’,却是不能深究。”王伦胡侃说。 “呵呵”,现在轮到苏过呵呵了,他深以为然。古人借诗言意,倒不一定非要代入真实事件不可。时人有词曰“我是蓬莱旧酒徒”,可不是说诗人是蓬莱人,那不真成了仙? “不过贤弟的词写得绝妙,读之令人大快!我观之近二十年,词坛罕有如贤弟这般婉丽流畅、清隽谐婉者,却又章法谨严。若非某亲见贤弟有‘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之佳作,难免会怀疑,这岂是弟之年纪便能参透者?某与贺梅子评论,都认为贤弟后必能引领一代词坛!” “不敢当,小可戏作耳!焉能入大堂之雅?”王伦谦逊说。朱敦儒的为首词是他前期的代表作,也是北宋末年脍炙人口的一首小令,曾风行汴洛,确实是好。 能被他记住的,哪首不是名篇? “贤弟在京中做何营生?”他不问王伦是否有功名在身,这就是他的老道之处了。虽然王伦一看就是秀才打扮,但是毕竟年轻,肯定不能像名相晏殊那样十四岁就赐同进士出身,也做不到叔叔苏辙那样十八岁中进士。 当然,古人读书基本上没年龄限制,所以才会有六十岁的童生。 “小可现在忝为国子监外舍学生。” 苏过颔首,果然。 大名府在北方,向来是防御辽国的重镇,因此民风彪悍。否则以王伦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又怎么会做出《鹧鸪天》这等旷达不羁的词来? 天生的。 “贤弟年纪轻轻便做得锦绣诗词,他日定有非凡成就,入仕出世,俱各风流。” 古代的读书人“学成文武艺”,只有“货与帝王家”,这是入仕,就是做官。出世便是脱离俗世,这是苏过受父亲苏轼的影响,把精神追求升华到比做官境界更高的层次。总的来说,苏过给他的褒扬不低。 “小可倒没想那么多----其实小可刚入外舍不久,校门朝哪开都记得不清楚。另外,做官并非小可的志向,寻章摘句老雕虫之举,某亦无意为之。” 王伦真没想那么多,无论前生今世,他都还是年轻人心性。 做官肯定很累,看一下武植就知道了,人家是好官,却被一个西门庆拿捏得死死的。 他是享受来了,做一富家翁足矣。 看苏过在笑,王伦认真地道:“小可是这样想的,与其花费毕生精力于做官一途,不如寻些营生、做一富家翁,没事陪陪小坡先生喝茶,听阎姑娘唱曲,何等快活!” 王伦把他的“志向”吐露出来,倒引得阎婆惜和苏过笑起来。 “贤弟未免太洒脱!” “官人很颓废!” 第63章 一举三得 其实在宋代,经商是光明正大的职业,读书人也不以经商为耻。 洪迈《夷坚志》记载,宋徽宗时,“吴兴士子六人,入京师赴省试,共买纱一百匹,一仆负之。”借着到京师参加科考的机会,顺便也做了一笔生意。 而苏过的本家、官员苏舜钦被罢官后,说“今得脱去仕籍,非不幸也。自以所学教后生、作商贾于世,必未至饿死。” 所以三人都笑起来,气氛很活跃。 苏过闲问道:“不知阎姑娘如何认识王贤弟?” 昨天他收到署名为阎婆惜的一封信,里面只寥寥数语引荐了一首诗。作为诗坛长青树,苏过在诗作上的造诣非同小可,一读便知道这是篇绝妙好诗。 看功底,非有人生大感悟大阅历者不可为,但是看名字,却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叫王伦的人。 这让他起了惺惺相惜之心。 宋诗长于议论,有散文化的倾向,缺乏形象性、音乐美、感染力不强是它的缺点。虽然有欧阳修、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大家为之发端,但总体摆脱不了说理和人文印象占主导地位。 王伦的《绮怀》却毫不受主流影响,把相思写得如此寂寞凄怆,宋人中鲜有此类作品者,令人眼前一亮。 他本来就想着趁同文社开社的时候请阎婆惜请出作者的,没想到昨晚的王伦主动跳出来,还作了一首词折服了贺铸,这更是意外之喜。 本想散会后好好和他结识一下的,只是王伦溜得早。好在阎婆惜表示可以请到此人,并且邀请他到她家小叙。出于对王伦的欣赏,他才如约而来。 cxzww.com 否则,哪有一大早就到丽香院的头牌阎婆惜这里拜访的?虽然名士名伎相会乃是雅事,但未免时候不对,会让人误以为夫子急色的。 但见了王伦,听他说了身份,便知道他无论如何和阎婆惜都不应该有交集。和乃父一样,苏过在青楼摸爬滚打半辈子了,对于一些门道还是清楚的。 “说起奴家如何认识官人,却要从前晚官人打赏奴家讲起。先生不知,奴家本不在丽香院,却是因为京中一位衙内看上奴家要强占为妾,无奈何只能躲避至此。 那衙内为了在生计上拿住奴家,放话不准客人赏钱。没成想官人听了小曲后竟然一下子大手笔打赏了奴家,因而惹怒了那衙内,扬言要对官人动手。好在这里有开封府的背景,他只能在门口堵着官人。 官人是读书人,那衙内有跟班十数人,如何是他们的对手?没奈何,权且在奴家这里安身立命。 然后奴家听说先生就在此间,奴家也听闻先生与那衙内的爹爹是世交,故而也存着私心,盼望先生能看在官人面上援手搭救官人,毕竟他是因为奴家而遭此厄运!便自作主张拿了官人的诗,盼其能入先生之眼。先生惜才之名天下皆知,奴家也盼着官人果做的好诗,先生也许会折节下交----没想到先生真的来了。” 她真是好伶俐的嘴,明明自己受到的压力更大,却偏偏想请苏过为王伦出头。这也显得她的聪明来,因为以她和苏过的交情,只怕远没有苏过对王伦的兴趣大。 且走一步看一步。当然,如果王伦的事能摆平,她的事未始没有机会,这是她的浅见识。 听到这里,苏过明白了,但也疑惑道:“衙内?何人?” 衙内是本朝对高官儿子的称呼,这人爹爹的级别不会低,可是满朝文武官员,自己并不认识几个啊?至于世交,自崇宁元年蔡京拜相立了“元佑党人碑”之后,父亲原先的同僚几乎被一网打尽,朝中已无人为其说话,要不然,自己也不会多年蹉跎屈居为一个小县的知县。 要说能依靠的倒有一人,但他不可能有儿子啊! 见他似乎不明白,阎婆惜只能提点了:“此人是殿前司都指挥使高俅的螟蛉子。” “哦,原来是他!”苏过知道了。 阎婆惜要不说,他倒真忘了。高俅昔年曾是老爸的秘书,又有向都太尉王诜举荐之情,这才有他后来的发迹。对此,高俅从不讳言,并且多次关照。惜乎他只是个武职,也就只能在钱财上面给予方便。 可自己还有那位呢,根本不需要,所以交情基本上是断的。但是要续起来,难说他不给自己面子,毕竟事算起来并不大,只是儿女间的吃醋斗私。 这件事阎婆惜都能想起来,可见对自己是花了功夫的。 “奴家特意约上先生,一是为感谢官人知遇之恩,二也是敬伏他作的好诗词,三来也好如先生所愿。此所谓一举三得。” 阎婆惜主动接上。 原来如此。 昨晚阎婆惜委婉地要在私宅宴请自己时,苏过表示甚是不解。阎婆惜不但在丽香院,在东京都是极有名的,也是后起之秀中最受欢迎者。 作为一代文宗,苏过在青楼被名妓吹捧乃是自然之理,只是两人并非一见如故,便被邀请,有些突兀。 但是阎婆惜信誓旦旦地说起届时可以邀王伦作陪,他便同意了。没办法,伯乐识马、钟期知琴,难得遇见一个在词作方面有很大潜力----对他来说也只是潜力,毕竟名声不彰,也还没达到脍炙人口的地步----的后起之秀,爱才之心顿起,甚至比“同文七贤”更甚。 苏轼之后,豪放词式微,二十年间文坛无真正领袖。期间,苏过也曾冀望其叔苏辙接任,其也是当时最深孚众望者。但是苏辙已无意名利,于是空余惆怅。难得见到王伦这位后起之秀,自然大生惺惺相惜之情。 并且阎婆惜这“三得”之言甚得其心,苏过便捋须颔首。 也罢,卖个面子与她,也是佳话一件,再说其中还有王伦的关系在。 “某试试看罢,也不知道某这面子,高衙内还会不会放在眼里。” 说是这样说,他却没有半点疑虑。 见苏过答应,阎婆惜喜不自胜,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便是王伦也很高兴,有种得脱牢笼的自由感。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马一点都不难,瞧人家轻轻巧巧地点头,那份矜持和笃定,没有多年的涵养功夫是学不来的。 第64章 礼遇 说话时,阎公和阎婆已经在隔壁整好了满满一桌酒席,阎婆惜便笑着让两人:“难得两位官人光临小处,奴家略备了薄酒,并亲手做了一些小菜,还请赏光。” 既然来了,都有吃花酒的准备。再说能得阎婆惜亲手调羹,不但养眼养胃,传出去也是佳话一件。王伦更是第一次见识到大宋朝的上等席面,虽然谈不上山珍海味,但是基本上鸡鸭鱼肉不缺,便是一些素菜,光看颜色也是极精致的。 至于其它凉菜,无非是朱雀门的曹家从食,龙津桥须脑子肉,鹑兔、鸠鸽、野味、螃蟹、蛤蜊之类一应俱全,便是王伦这等见惯了后世食材之丰富的穿越人士也不禁连叹奢侈。 这一桌要不少银子吧?他弱弱地想,越发觉得自己的暴发和人家的生活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赚钱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当然,酒桌上,他也还会努力显得大气的,比如,吃肘子时尽量不滴油,咽口水时尽量不发声等。 酒过三巡,苏过亲自替王伦把盏,然后闲聊。 “贤弟今年春秋几何?” “惭愧,小可虚度二十岁。”这个年龄是真王伦的,按自己残存的记忆。 “长奴家一岁。”阎婆惜插言说。左右逢源是她练就的本领,闲聊时如果不显示自己的存在,光两个男人之间的聊天会很快没趣的,这点她深知。 “贤弟年纪轻轻,却又文采斐然。我观贤弟之《菩萨蛮》似有一股郁积不平之气,真情郁勃;而《鹧鸪天》则有豪放刚强名士之风,何风格差距如此明显但又毫无违和感?我观贤弟词作大气磅礴而又潇洒不羁,非是胸有丘壑之人才有如此之气概!贤弟究竟师从何人?” 王伦听懂了,绕了一大圈,他的重点在最后一句。 辛弃疾的《菩萨蛮》是豪放词中名篇,朱敦儒的《鹧鸪天》也是宋词中的代表作。平常词家得一首便足以傲视文坛,王伦却一下子爆出两首来。 虽然苏过没有直言,但是想必他是怀疑自己是事先做好的:毕竟两首词差异确实明显,而自己又如此年轻。说经历过沧桑吧,似乎阅历不够;说急流勇退吧,又根本就没辉煌过。 但是王伦敢用胸口碎大石来保证,他绝对没有剽窃,而是它们自然地从自己的脑中涌出而已。另外,现在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这两首词,严格地讲,到底谁在剽窃谁呢? “让先生见笑了。这只是小可流浪东京之后的一时激愤郁积,然后突然之间灵感受刺激而发,写的时候倒没多想。蒙小坡先生抬爱,认为能入得了法眼,却要感谢先生爱护后进之心。” 王伦谦逊道。 他的谦逊反而让苏过很喜欢。想他年纪轻轻能做出此等诗词自然是胸有抱负之人,蜗居国子监难免有一股怀才不遇之叹,当年自己也是如此:十九岁中举,但礼部试未第,然后仗着胸中一口气恃才放犷便有出世之心。非得经过岁月的沧桑和生活的磨炼,或许能减少他的那股狂傲,却难免于文坛又失一后起之秀。 无错小说网 王伦的心情他能理解。 作为苏轼最得意的儿子,并且能跻身“四苏”之列、赢得“小坡”盛名,苏过对于词坛的风云变幻极为了解,虽然他不是此中高手。无论如何,作为世间仅有的苏大学士的儿子,他有义务维护父亲的文学成果、让父亲的光环泽被后世。 虽然苏轼作为新词风的开拓者,虽然扩大了词的表现功能,开拓了抒情自我化的方向,但他还没有将自我完整的人生历程和整个精神世界写进词中(另一半写在他的诗里),诗词的表现功能还有所区分----词多言情,诗多言志和叙事。 在两宋词史上,能比较完整地表现出自我一生行藏出处、心态情感变化的,首推朱敦儒。 朱敦儒发挥了词体抒情言志的功能,不仅用词来抒发自我的人生感受,而且以词表现社会现实,诗词的功能初步合一,从而给后来的辛派词人以更直接的启迪和影响。 辛弃疾《念奴娇》词就明确说是“效朱希真体”,陆游年青时曾受知于朱敦儒,为人与作词都受朱敦儒的熏陶,他的名作《卜算子?咏梅》即与朱敦儒的《卜算子》(古涧一枝梅)风神相似。 所以苏过觉得虽然王伦“做”的两首词虽然风格迥异,但又“毫无违和感”。在这个方面,不能不佩服他的文学敏锐性。 忧愤成诗,所以历代名篇总是激情之下的产物。屈原没有放逐,便没有那篇流传千古的《离骚》;苏轼没有被贬,便极难有《念奴娇》和前后《赤壁赋》;王伦不是人生不如意,便不会有那首愤世嫉俗的“天教分付与疏狂”而该是“自信人生三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了。 “王贤弟且莫自谦,你的两首词,便是贺梅子都是极赞赏的,愚兄自信是做不来的。” 阎婆惜便吃了一惊。 王伦的《绮怀》初听时她便觉得很好。文学的魅力之一便是雅俗共赏之,尽管自己文化层次比之专业文人还有差距,但不影响她的品味。佳作就是佳作,那种读之让人柔肠寸断的悲凉能体会出来。 好诗当广而告之,这也是青楼的传统,要不然无数的文学玫宝将会就此湮灭。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除了抄一份送与苏过外,她便与这里相好的姐妹们传开了,连孙三四都惊动了。 众口都说好,也都对这个名号王伦的读书人挂上了号。 然后,当晚《菩萨蛮》一出,孙三四率先肯定了作品的价值,惜乎王伦志不在此,未能成行才子佳人的传奇。不过当场得到名满天下的贺梅子称赞,那就相当于金口广告,让王伦不出名也不行。 场面上的恭维或许有人为拔高的客套,毕竟中国人向来讲究花花轿子抬人,但是私底下的赞誉却基本上是砸实的,尤其是这种转述。 道听途说和亲耳听到到底不同。别人如何夸奖,也许有夸大的成分,但是苏过当面由词到人把王伦拔高到这种地步,阎婆惜还是吃了一惊,更庆幸自己这一步棋下对了。 话说,自从在东京城外知道王伦那一刻起,她就有了不寻常的心思。当时想的是:赚到宝了。 本朝不乏年轻一代即以诗才放旷的名人轶事,王伦以小小年纪便以两首词技惊四座,难保他不会是下一个柳永、周邦彦式的人物。所谓冷灶早烧,对阎婆惜这等混迹于青楼酒肆之间讨生活的女子更清楚。要想在如云的名伎中脱颖而出,背后没有人支撑是不行的。 要知道,东京最盛时有上万妓家,能从中脱颖而出,需要的实力、机会与运气一个都不能少。 像李师师名动一代公卿、位列东京七十二家著名青楼的众多名妓之首,固然因其长得貌若天仙,却与她有一位御用词人周邦彦息息相关。有了这位时不时出首新词的贵人,既能让客人感觉新鲜,也能使她的知名度长盛不衰。 像阎婆惜、孙三四长相绝色歌喉甜美,背后也有“同文七贤”和丽香院勉力为其定身打造标签的功劳。这样还不算,幕后金主竟然把苏过和贺铸都请来了,要和周邦彦一较高下,为的就是捧她们一把。 没办法,要想在这种竞争中获胜,必须走捷径。先天的脸蛋很要紧,但后来也要有贵人相助。所谓低等妓女卖姿备,中等妓女卖才情。作为高等妓女,不会像前两者这么低廉,那就卖名气,所以叫名妓。 阎婆惜也想走这条路,所以她看好王伦。 “呵呵,诗词之流为小道,小可只是小怡闲情罢了。若说文章功夫,先生才是大才。”王伦继续谦逊说。 “你我兄弟如此吹捧,不觉得会让阎姑娘笑话么?且打住,我们不要冷落了阎姑娘!”苏过眼见得是个豁达之人,他一把年纪,又是一身名气,一直坦然和王伦称兄道弟,这份胸襟便不得了。 “两位官人在谈诗论词,哪有奴家插嘴的份?”阎婆惜惯会见缝插针,虽然听他们说些诗词传扬出去也是雅事一桩。见苏过把话题拉到自己身上,便抬起魅眼,赶紧接住:“不过难得两位官人光临敝舍,为表示奴家的喜悦之情,先让奴家为两位官人唱一曲如何?” 那敢情好! 两个男人敞开心扉说话也就那么一阵,总没有对着美女聊天更能让气氛更融洽。发财、享受、泡妞乃是王伦最高的追求,阎婆惜有如此身段、天使面容、又是数一数二的歌舞头牌,等闲之人不说见她唱歌,便是见一面都极难得的,现在竟然屈身为他们两人表演,当然不能拒绝。 主要是免费,还是近身。 那天晚上阎婆惜、孙三四只是蒙着纱站一站台,便让全场嗨到极点,何况现在是真人秀在场? “小可多有听闻,说阎姑娘唱歌乃东京一绝,今日若能有幸听闻,当浮一大白!”王伦腆着脸夸奖道。免费听美女唱歌,既养眼又养耳,怎么说都是赚钱的买卖,多出一些惠而不费的词不花钱。 苏过抚须而笑,不知打的什么主意,但作为男人,王伦知道他肯定不会反对的。 第65章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阎婆惜便笑吟吟地又换了一身粉红薄纱粉来,这回长袖当风,竟是要连歌带舞的节奏?王伦偷瞄着她的一丛抹胸,那里因为更加透明因而也更加有看头。 “奴家给两位官人唱一曲最近东京最流行的小曲,唱得不好时,请官人们海涵。” 客套话说毕,阎婆惜便启朱唇、发皓齿,只一声嗓子便把在座的两个男人的心一下子抓牢了。名家自有名家的风范,即便王伦是现代人不擅听古诗词演唱的,也能准确地听出她吐出的每个字,五脏六腑都舒服,连饮起茶来也倍觉芬芳。 “秋气绕城闉。 暮角寒鸦未掩门。 记得佳人冲雨别, 吟分。 别绪多于雨后云。” 更重要的是她的动作很传神。那玉臂一勾一弯、软腰一转一扭,让王伦后来都无暇顾及她唱的是什么了,眼珠子一直跟着她的前凸后翘不断翻滚,恨不得有透视功能,在那里深深地印上他的烙印。 “唱得真是好…”他赶紧掩饰,生怕被苏过看到了笑话,或是让阎婆惜瞥见了不满。但是一不留神扫了一眼苏过老先生,但见他气沉丹田、集全身功力于眼前,两耳不闻其它、双眼朦胧如醉,手足舞蹈,击节称赞,竟然是迷了。 而阎婆惜竟也不以为忤,对这种情形应该是见得多了。如同酒逢知己、琴遇知音,见两个男人如此入迷,她便把才情十分卖弄,于是声如黄鹂婉转,仙乐穿透小楼外。 “小棹碧溪津。 恰似江南第一春。 应是采莲闲伴侣, 相寻。 收取莲心与旧人。” 到底是歌唱名家,区区一首《南乡子》竟然被她唱得如此动听。王伦相信,就算到了后世,像她这种脸蛋既好、身材又棒、还能用才艺吃饭的女艺人真的是罕见且可敬的----她明明可以靠脸蛋的啊! “听了姑娘的歌,苏某才知道什么叫做‘余音绕梁,三月不知肉味’了!人家都说姑娘是明年跻身金明大赛十大头牌的不二人选,苏某今日方信!”苏老先生用他极客观但又极富才情的语调说。 “王某也只有一个词来形容:‘荡…气回肠’!” 宋词本来就是由人唱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词牌。所谓词牌,就是词的格式,也就是词谱。我们当今视为高雅的唐诗宋词,甚至是元曲,当时都是被这些青楼妓女们曲不离口的传唱着。唐时唱诗,宋时唱词,元代唱曲,明清唱昆曲京剧。 在那个没有多媒体电视KTV的年代,可以说青楼在古代兼备了歌厅,舞厅,琴棋书画等多种载体。 然后,王伦看到阎婆惜眼中一闪而过的得色。嗯,姑且可以算作成功演唱了一曲的欣慰吧,她还年轻,面对成功沉不住气是有的。 饭团探书 然后,王伦看到阎婆惜向自己若有所思的觑了一眼,他便知道,阎婆惜是有事要说了。不然,她的事明明已经解决了,还来这么一出,难道只是为了活动身体熟悉技艺? 果然,阎婆惜前脚刚笑话他一句,马上话锋一转,带出自己的意图来: “奴家能认识小坡先生和官人,也不知道该欢喜还是忧愁?若能一直这样聊天品酩唱曲,那该多好!” 呵,来了!典型的欲扬先抑。不过这个方法有个问题,那就是旁边必须有个帮忙的,不然很多事情还要当事人自己去说透,这意味就差了点。 “小娘子,这话怎么说?” 苏过是性情中人,见不得女人受屈的,要不然自己也不会萍水相逢便揽下她的事。她仍旧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不相信自己的承诺?这事说大也不大啊! 阎婆惜便露出赧容来,强笑道:“不说也罢。奴家能认识两位官人,也不枉了此生。” 呵呵,这小妞演技倒是爆表。 王伦也感谢她牵线搭桥,不然自己的事也没那么容易善了,便努力做出一幅甘为佳人两肋插刀的表情来。 “娘子有话便说,王某最见不得女人吞吞吐吐!” 其实是最期待。 那边苏过也有些犹疑,怎么聊着聊着,自己最想探讨的正题没进入,倒被这小娘子喧宾夺主了去?哦,不,人家确实是主人。 “便是这金明诗赛的事了。往常奴家也是大赛时的常客,只是今年因高衙内生出变故,奴家的班子都散了。再想重整旗鼓却非旬日可成。今日幸遇先生与官人两位大家齐集陋室,若能屈尊为奴家写就一两篇佳作,必能在金明大赛上助奴家崭露头角,传扬出去,亦不会让那位美成先生专美于前,也是雅事一件。” 原来她的心竟然这么大,不但向自己要词,还盯着苏过呢。 所谓“金明诗赛”,其实是指坐落在开封金明池上的一场盛会。 作为皇家园林的金明池,每年的三月初一到四月初八会向市民定期开放,允许市民嬉游观赏。届时无论是皇宫贵族、文人大臣,还是市井细民、贩夫走卒,都会争相出动,到金明池嬉戏游玩,一览其风采。而在每年的三月二十日,皇帝会亲临金明池与民同乐,借此机会,百姓可以一睹天颜。 在这一天,同时也是东京万家青楼画舫瞩目的日子,亦是最出名的七十二名楼从业者们最重视的盛事,因为这一天,将会有无数文人墨客的见证下评定出东京美女最负盛名的头衔:花榜。 “花榜”的第一名美女,当然就是“花魁”了,还有一种说法叫“女状元”,“花魁”只有一个。 “花榜”接下来的排名为: “花吟”,一般选2位美女,或者叫“女榜眼”和“女探花”,即第二第三名。 “花芙”,一般选5位美女,或者叫“女解元”。 “花颜”,一般选8位美女,或者叫“女学士”。 “花女”,其余的参赛选手,又叫做“女太史”。 能够位列“花魁”、“花吟”、“花芙”、“花颜”的十六位美女是娱乐圈无上的荣誉,也将是她们后一年赚得盆满钵满的保证,同时还是背后青楼生意兴隆的征兆,所以各大名楼都会不惜巨资聘请著名乐手、词家为她们定点打造曲艺,以期取得好名次。 全国有名的文人也会汇聚一堂,竭力贡献心智。因为除了会诞生花榜这一激动人心的艳事花絮之外,她们赖以成名的词作也会被时人点评,优秀者得以入列《金明雅集》中,就是“同文馆”竭力想拿到的名额。 不要以为这只是一场风雅之事,因为它太出名了,每年总有士子因为某首诗词入了朝中某位大臣的眼而被青眼相向,间接也成了通往官场之路的阶梯。 要不然国子监的那帮太学生们能对“同文馆”一呼即应呢? 所以金明大赛是宋帝国一年一度的盛事,吸引的不仅仅是深宫里的皇帝,还有万千的士子与无数的女人。多少士子,都盼望自己的诗作能够入选在诗集中,不但一举成名,还让美女青睐;多少青楼女子盼望一鸣惊人,从而跻身像李师师、赵元奴这样的头牌之列,从此身价倍增。 考虑到东京官妓、营妓、市妓的普遍,这一竞争是非常激烈的。 所谓笨鸟先飞,阎婆惜被耽误了小半年,又丢了乐班等向以成名的资源,当然会抓紧。她有这种忧患意识是难能可贵的,很有职业精神。 她得到过王伦的承诺又紧扣住苏过不放也正常,因为自己虽然有实力也答应给她写词,但毕竟名声不显,苏过的名气却与周邦彦不相上下,她这是既要利、又要名啊!按照她善于宣传的路子,今日之聚一定会被她放出风去。 妥妥的利用舆论,人为地拔高价值,好手段啊。 苏过懂了,却故意看向王伦:“贤弟怎么说?词作方面愚兄远不如贤弟也。” 貌似对她利用自己一点也不奇怪,其实这也是文艺圈里的套路,大家都知道,各取所需罢了。 “阎姑娘是真心实意的,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小可是愿意相助的。只是小可位卑言轻,若能有先生相助,小可便才有了些底气…” 在王伦想来,自己有“才”,苏过有名,阎婆惜色艺双绝,三人共同打造她的人设也许会有出色表现。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将使自己有机会和他绑在一起。 除了高衙内的鲜芥之疾,他也需要有一个出名的机会,和名人在一起自然是最便捷的。还有,苏过的背景他通过阎婆惜了解得越多,越便有结识之心。 另外,阎婆惜那里舍得花钱,她已经明确了。 如此有名有利的好事,为什么不做?他甚至比阎婆惜更热心! 对王伦的表现,阎婆惜只能再用“冰雪聪明”来赞扬。 苏过便叹了口气说:“早知道宴无好宴!若不是阎姑娘告知王贤弟在此,某是打死也不过来的!”他说的口气却不像难过,倒是调侃。 阎婆惜便大喜道:“先生这是答应了?” 苏过摇摇头道:“阎姑娘用的好计策,王贤弟演得好双簧,便只有苏某是那上钩的鱼!” 原来这家伙也不纯呢。也是,文艺圈和娱乐圈一样的藏污纳垢,没几把刷子,他怎么在里面混得如此自在? 第66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 似乎因为解决了困扰多日的难题,阎婆惜重新从骨子里焕发出笑容。 她快乐了,王伦也觉得很快乐。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苏过和他们只是萍水相逢,却能和他们一见如故,还帮了不大不小的忙,当然要表示下。 没有别的好处,好话总要说一说的,所谓惠而不费。 “小可替阎姑娘谢过兄长高义!”他特别把“高义”这个词认真说起,就是要表明了,做这个事,是大哥您个人品德高尚,与我无关。 “贤弟不必客气,愚兄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的!”不动声色之间,苏过已经把王伦欠下的人情砸实了。 今天的事,都是看在王伦的面子上。 “那奴家便只谢官人罢了!”阎婆惜望着王伦深深拜下去。她口中的“官人”,可不是王伦是谁?于是也把这个事实砸实了。 “小可无尺寸之功,安敢受姑娘如此大礼!”王伦极力推辞。 但是阎婆惜推金山倒玉柱,王伦最后只能受了。但是怎么说呢,虽然表面上客气,但是让美女拜伏在脚下的感觉,真好。 苏过只在边上吟吟地笑。 “你们不必如此客气!依苏某见识,不若阎姑娘亲奉三杯酒,王贤弟就玉手品尝,然后当场做一首诗词来回谢,以不负美人之恩。如此雅事,阎姑娘觉得如何?” 他虽问“觉得如何”,但语调之中的那种期待之情,阎婆惜却听得真。虽然苏过卖了面子给王伦答允过问她的事情,但是最终能否成行,仍在他一念之间。并且明年的“金明诗赛”,需要其出力之处尚有多处,自然他的话效力非同一般。 他这么问,阎婆惜自然没有否定之理。而且,她还存在一个小算盘,即让这位崭露头角的年轻词家乘机为她作一首曲子来,传到外面也是涨身价的事。 “苏先生的提议,正合奴家愿望!如此,官人便饮了这第一杯酒,奴家敬候大作!”说着,她便真的用纤纤玉手斟满王伦案前酒杯,然后双手擎起,递到他的嘴边,来了个举案齐眉。 我靠,巨大的失策啊!对他来说,“做”一首诗词并不困难,但在这种场合下被她三杯酒便又破去一首词,未免太廉价了。话说,坐吃山空啊,手里的存货再多,也须留到刀刃上! 不过形势比人强,冲着阎婆惜如此贴心地把酒放到嘴边,闻着佳人香喷喷的味道看着又赏心悦目,认栽就认栽了,想当初自己到矾楼想送货都送不出去呢! 饭团探书 最重要的是他也有折服苏过的心。不管对方是不是真的看中他的“才华”,也不管对方有什么目的,但是以苏过的地位来讲,能让他真正看上眼的,最终还得是自己的本事。 那就让对方作为自己来大宋的重要宣讲人之一,为他发声,让词坛瑟瑟发抖吧! 酒都端到嘴边了,拒绝显得那么不尽人情,而且阎婆惜刚才也喝了几杯,一轮红晕映在她的俏脸上,直让人不忍心刹风景啊。 王伦真的就她的素手满饮了。 “阎小娘子的这杯酒,让小可醉醺醺的,如何还能做得了诗词?不通!”所谓先抑后扬,王伦是上过酒桌的人,知道厚积薄发、后发制人的道理,怎么着也要拿捏几下,让他们知道好诗词不是那么轻易便能出手的。并且越是推辞、越让人觉得失望,最终结果也许才会越让人觉得出人意料。 “奴家看官人思绪饱满,不像是不胜酒力!孙姑娘的洗脚水也吃得,偏偏在奴家这里便出幺蛾子,莫不是奴家的酒不入官人的意不成?” 阎婆惜含嗔似怨的一阵诉说,让王伦招架不住。他一个连正儿八经女朋友都没处过、工作没两年便来到大宋的小处男,哪撑得起见惯了风月的阎婆惜的那张巧嘴? 明明和孙三四没什么的,被她一说,倒似有过什么多深的瓜葛一般。 唉,不是酒不入意,而是哥想的是要待价而沽啊! “不是!有苏先生这等诗文大家在此,小可安敢班门弄斧?便是有三分力气现在也不敢出!再说小可绞尽脑汁只做得这两首,便成了程咬金的三板斧一般,阎姑娘非要赶鸭子上架,这不是要小可献丑么?”王伦继续谦虚说。 待价而沽,难免要藏拙、谋定后动… 然而苏过却笑着说:“贤弟的一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是何等的大气豪放!‘我是清都山水郎’一句,又是何等的狂放不羁!本以为贤弟是性情中人,手下却太不爽快!某不信了你会只有这三板斧!还不快快做来!” 虽然他是笑着说的,话里却对他推辞表示了不爽之意,因为王伦的表现根本不像江郎才尽的样子,他的拒绝也不尽不实。 好吧,过度的谦虚就是骄傲了,特别是当着苏过这等人物。要想折服他,还得再下点功夫。 苏过是苏轼最得意的儿子,肯定对其父的豪放词风从骨子里是欣赏的。自己做的这三首诗词虽然达不到东坡先生仙风飘逸的程度,但胜在大气放纵有隐士之志,各有其趣。 他喜欢这三首诗词,说明他骨子里有恃才放旷的潜质,对自己的这种不羁是认可的。那就投其所好,继续这一类的诗词吧。还好,资源丰富。 这一瞬间,他已经转过无数个主意。 “见笑了!想小可自幼便熟读各类书籍,天文地理无所不通,自诩见识不凡,在乡间小有名气,所以小看天下人!但自流落东京以来,无亲无朋,却又不得不在国子监蹉跎岁月。 前日见着阎姑娘,一见如故,才知道前半生是白活了,便想着似三变前辈所云‘忍把浮名,换得浅酌低唱’了此残生的。 然昨晚见着小苏先生与贺梅子之后,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两位先生的风度小可都是羡慕的,小苏先生的高义小可更是钦佩。 蒙先生和阎姑娘青眼,待为上宾,本不敢献拙。但是先生和阎姑娘一番鼓励之意,王伦只得生受了,便作一首《贺新郎》聊作检验!若是能入得先生和阎姑娘之眼,咱们便正式结社,共同为阎姑娘明年的出彩出人出力;若是做得不好呢,咱们便一拍两散,免得污了先生的眼!” 他这一番话洋洋洒洒,其实隐藏着几层意思:哥是有本事的、哥做以上诗词是因为不得志的、哥现在生活不易是需要银子而不是浮名的、哥给你们面子。 第一层意思是给苏过听的,他人脉广,万一有机会把自己引荐给达官贵人的话,去不去两说,自己名声起来了。阎婆惜对苏过的了解很多,也在他心中倚为需要重点结交的一类人; 第二层意思是说自己,在为自己诗词的“另类”而洗白。有才而不得志,只能恃才放旷了。“词言心声”,于是这些诗词的诞生便很自然; 第三层意思却是点一点阎婆惜,别给哥搞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快拿银子是正宗; 第四层意思便是哥的能力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便会有的。这也是宣传自己的一种策略,却是同时给两人听的。 苏过便点点头,看来是知道王伦的一些事情的。阎婆惜也秉起神,她知道文人的一些酸毛病的,在丽香院里见得多了,只是那些人没办法像王伦这样出手便技惊四座罢了。 “甚矣吾衰矣。 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馀几! 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 问何物、能令公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情与貌,略相似。” 阎婆惜在诗词上的造诣到底很浅,只听懂他的慨叹之意,但仍觉得“青山”之句甚好。她口中默念良久,竟似痴了。 苏过却敛容敬坐。名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姑不论这上阙作的是好是坏,光寥寥数句,竟然有三处用典,而且极为精当自然,这份驾驭诗词的功力便非同小可。 这首词的原作者辛弃疾本自好用典,虽然常常让人拍案叫绝,但是有时也难免有晦涩难解之嫌,所以在文学史上有个“掉书袋”的雅号,不过如果是拿来唬人却是极好的。 “甚矣吾衰矣”引用了《论语》中的典故,“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问何物能令公喜?”数语,又连用李白《秋浦歌》“白发三千丈”和《世说新语?宠礼篇》记郗超、王恂“能令公(指晋大司马桓温)喜”等典故,叙自己徒伤老大而一事无成,又找不到称心朋友,写出了世态关系与自己此时的落寞。 至于“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两句,是全篇警策。也许王伦是因为无物(实指无人)可喜,只好将深情倾注于自然吧?于是不仅觉得青山“妩媚”,而且觉得似乎青山也以词人为“妩媚”了,这与李白《独坐敬亭山》之“相看两不厌”是同一艺术手法。 “贤弟此词做得痛快!”苏过不禁击节长叹:“吾真不如也!” 第67章 拒绝了好意 你知道不如就对了!胸有成竹的王伦的反应很平淡。 宋词讲到豪放派一定要讲苏辛啊,能跟你老爸苏轼媲美、集成豪放派之大成的大词人作的名作,你肯定是不如的。不过阎婆惜的反应没有他预想中的热烈,这让他有种花了大价钱淘了宝贝却无人识荆的遗憾。 “一尊搔首东窗里。 想渊明《停云》诗就,此时风味。” 词的下阙又是连用典故。陶渊明《停云》中有“良朋悠邈,搔首延伫”和“有酒有酒,闲饮东窗”等诗句,辛弃疾把它浓缩在一个句子里,用以想象陶渊明当年诗成时的风味。 王伦又提陶渊明,意在以陶自况。加上《鹧鸪天?我是清都山水郎》的陪衬,一幅隐者形象跃然落在苏过眼中。 这让他有些惋惜:“唉,这位王贤弟当真是心灰意冷之极了,看来国子监的生活让他颓废甚深啊!听他满口出世之慨,却不是他这等年纪该有的。” “江左沉酣求名者,岂识浊醪妙理。 回首叫、云飞风起。” 这句话就有些意味了。“江左”传统上都知道指的是东晋,也可以引申为南朝,表面上在申斥那些“醉中亦求名”的名士派人物,但是内心里是讽刺当下没有陶渊明式的饮酒高士吗?何打击之大也! 虽然这位“王贤弟”展现出傲视古今的英雄气概,总算好歹还是看重苏过的,不然就太高傲了,这由收句可以看出: “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 知我者,二三子。” 不恨我不能见到疏狂的像陶渊明一类的前人,只恨前人不能见到我的疏狂而已。了解我的,还是那几个朋友!王伦的这首词,既是充分表达了他淡泊明志的心情,也好好地捧了一下在座的苏过,至少对方是这么认为的。至于阎婆惜,肯定不会做此想。 零点看书网 “贤弟的境界真是太高了,某不及也!只是贤弟有如此大才,竟然埋没至此,斯是文坛之一大损失啊!惜乎贺梅子不在,不然你们倒是可以以文会友!” 苏过真的震惊了----大作!绝对的大作! 这是他今天第二天表达这种看法。如果说前一次的夸奖还有文人相惜的客气的因素,这次真的是发自肺腑。以前和他素不相识,虽然觉得他的诗词都是极好的,但难免有事先做好了再卖弄的可能,但是现在,苏过不这么认为了。 这是当场作出的啊,又是精品!哪怕也是事先做好的,他一人能连出四首诗词而且篇篇出色,只能往天纵奇才上想了。而且此四首都是以悲壮凄凉孤寂沧桑的调门,显然是这位“贤弟”的真实感受。 “先生过奖了,诗词只是小道,聊以怡情而已。今日得见先生和阎姑娘,让王某一抒胸中之概,倒是失态了。” 能折服名满天下的小苏先生,王伦自然是美滋滋的。只是阎婆惜并没有显示出如痴如醉的神情,这让他很困惑,有种满腹学识得不到赏识的郁闷,所谓叫好不叫座,这不应该啊… 宋朝那个奉旨填词的柳永,为什么会那么受青楼烟花女子们的待见?不为别的,就凭他在酒酣之间挥笔写的一首首词便会令那些女子争相抢去传唱,如同当世的金牌作词人一样,令那些歌手翘首以待。谁不想一曲成名,身价便倍增? 而谁先拿到新词做了原唱,谁就自带了明星光环。因为初听的音乐,听众觉得很好听时多会认准自己最先听到的版本,同样的曲子,换了个声音也会觉得别扭,这就让后来者很难超越,除非特别优秀。就像小时候喜欢吃的东西,长大再吃一样的东西,常常也会觉得不如当年地道一样。 同样,李师师红的一个原因,就是她总能拿到周邦彦第一手的词作。不但如此,精通音律的周大词人还会替她去芜存精,让词富有音乐美,同乐曲能够完美配合。所以当时,上至贵族、文士,下至乐工、歌女,都爱唱周邦彦的词,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这首也是啊? 这首词能得到后人极大的好评,应该说从质量上说是没什么问题的;苏过也说好,那么说明大宋朝还是有识货的人;从阎婆惜默念惊叹的样子看,她的动作不似作伪。 她现在应该马上敛首而拜才对,便晚上让自己做了入幕之宾也不为奇,毕竟一连四首大作问世,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自己绝对是文坛的后起之秀啊! 或许,因为有苏过在此,她难免有女孩的矜持吧,王伦努力往好的方向去意淫。 “贤弟有如此大才,而萌生如此退意,殊少了年轻人的志气,愚兄深为感叹!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贤弟科举不如意殆非人力,但却不该如此颓废!我大宋入仕并非只有科考一途,以贤弟才学,异日必将为天下闻,愚兄倒有门路可以为你建言。” 苏过很诚挚地看着王伦,一幅很为他的“才华”惋惜的模样。 呃…王伦要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别看他口口声声说什么“天教分付与疏狂”、表面上作出种种放荡不羁的神态来,其骨子里还是想凭着诗词开辟一条通天大道的。他的不想入仕,只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通过努力在国子监考出好成绩的兴趣不大、而其它的门路又没有的无奈之举。 非富及贵,居京大不易啊。还要为一日三餐、衣食住行劳心费神,更别提什么美女艳福了。 只要不傻,正常人是不会拒绝的。学而优则仕、职业四等之首也是仕,谁不想挣个官身?便是后世考公务员也是报者如云千里挑一啊。 但是王伦却拒绝了。 “小坡先生,王伦确实无心仕途。依小可的志向,便是寄情山水之间,寻一二知己,闲时便做几首诗词玩玩。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何等快活!” 说话时,他的一袭白衣无风自动,配以他的洒脱神态,这真是活脱脱一个名士的风范啊,连阎婆惜都不禁为他的神采而倾倒。 第68章 说和 如果苏过信了王伦的话,那他就是太迂腐。 如果阎婆惜信了王伦的话,那她就是太天真。 只要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都不会对做官没兴趣,并且王伦去国子监读书何为? 但是王伦拒绝苏过的引荐,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不想在此时打上某个人的烙印。 现在有苏过背书,高衙内的事应该能解决了,和阎婆惜也交结为统一战线了,名声经过这几天应该也闯出去了,未来形势一片大好,何必要让名誉可能身陷未知的漩涡? 苏过看着他,微微一笑,若有所思。 一时言笑晏晏,宾主尽欢。 两日没有到国子监,虽然委托了刘高请假,王伦还是有些担心的。现在事既已谐,竟然特别想回去了,也许在心理上那里才是他目前唯一的归宿吧。 所以在酒足饭饱之后,他便向阎婆惜辞行:“阎姑娘,两日来多有烦扰,也多谢款待。现幸有小苏先生愿意为你我之事与高衙内说和,谅无大碍。小可国子监功课甚紧,此地梁园虽好,却是不好久留的。就此别过,异日有缘我等再见面罢。” 苏过便也辞了,阎婆惜再三相劝,便又饮了几杯,这才罢手。 临了,阎婆惜从内室托了一盏茶托,上面用红绸裹了两包鼓鼓的物事,先后要奉与两人。 苏过疑惑道:“此是何意?” 阎婆惜敛容道:“奴家向来倾慕小苏先生,又劳先生为奴家解忧,无以为礼,谨以些须银两为程仪。” 王伦略看一看便知道当是不下于二十五两的大银,心中震惊于她的大手笔。再看苏过,竟然很淡定熟练地收下了,不禁心中纳罕。 人家上青楼要花钱,他这是免费还要捞外快,难道这就是名士的待遇? 等到阎婆惜奉与自己时,不愿被她小看了自己,便要拒绝,毕竟它的意思不清不楚。是老板给员工发工资吗? “小苏先生帮姑娘的忙,拿些酬劳是应该的,小可却无尺寸之功,还叨扰姑娘两天----姑娘这是做什么?” 阎婆惜俏笑道:“官人不必客气,且当它是今日的润笔之资好了。再有一者,奴家对官人的文采欣赏得紧,空闲时便想着与官人讨教些词曲,这进出丽香院的花费不菲,奴家只能先担待些。官人若再想出什么好词儿,奴家再有厚礼奉上,必不令官人枉费心力!” 瞧她说的,这做诗词不过是记忆的功夫,哪有什么费心力之说?不过见她其意甚殷,王伦也就笑纳了。 谁特么的和钱过不去?而且入手沉重的感觉真好啊!再说和阎婆惜的交情也谈不上有多深,至于将来自己掏钱来这里捧她的场的事应该不会做了,太贵。 居京大不易,在没有新营生之前,钱还是要省着花。 屋外边阳光灿烂,像极了王伦的心情。 远远地道旁站着几个虞候,他们对王伦看来都是认识了,见他过来,便呼啦一声一齐围过来,甚是凶恶。如果不是早有心理准备,这架势便能吓死人。 “呵呵,兀那书生过来了!没想到落在某手里!” 不过王伦很淡定,有苏过在身边呢。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苏过当仁不让地站出来了,现实情况是他不出来也不行了。 “诸位,在下苏过,和高殿帅是故人,特来说和这位兄弟与高衙内之事。烦请左右通报高衙内一声,说是苏过来拜。” 里面肯定是有人认识苏过的,或者至少听过他的名字,当下有人便止住推搡王伦的那些手:“既是小苏先生要求,某等敢不从命!且随我来。” 没看出来他还很有权威呢,至少在见到高衙内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内再没人骚扰王伦。 高衙内其实正在附近吃酒,早有人报与他,不禁沉吟起来。 “此番罢了,不知那厮如何请得了这尊神仙过来?直恁的晦气!” 他倒是个不造次的,虽然是螟蛉子,耳闻目染之下,也知道上辈与苏家的关系。 不管怎么说,尊重都是放在明面上,这也让高俅有个知恩图报的好名声。现今小苏学士作为苏轼的直接后人找他讨人情,他便知道非卖不可了。 旁边有不明白的人道:“甚么小苏先生,也敢大咧咧地来说和衙内的事!” “胡说!小苏先生先人于我高家有恩,便是我父亲见了都是十分客气的,还不赶紧请过来!” 无移时,王伦与苏过便坐到高衙内对面。 这是王伦第一次正面相见,不过是个浪荡哥儿,年纪大概在二十三四岁左右,一脸纨绔相,身材轻浮,显见得纵欲过度,不是好鸟。 “衙内,这位王伦王兄弟是苏某的相识,听说日前和衙内有过龌龊,且看在苏某面上,握手言和了吧。” 高衙内此时已满脸堆笑,亲自端茶倒水,十分亲热:“原来是小苏先生的相识,一场误会!些须小事,岂敢劳烦先生亲自前来?但让人知会一声,小人无有不允的!” 王伦见他这般,倒有几分嘀咕:这是那个人见人厌、不学无术、号称“花花太岁”的高衙内么?看他分寸掌握得很好啊,不像太过纨绔的样子! 他当然不知道,其实官宦之家,再差的子弟也是有眼力见的,知晓利害,惯会见人下菜,所以也不是一味恃强争胜。当然,人前一套,过后又如何那就是另一番事了。 见事情轻轻巧巧地便解决了,王伦真的松了一口气。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是古训,被这群宵小盯上是痛苦的,不见他都躲了两天还没完? 苏过当然不是仅仅为了王伦无意落了高衙内面子的事而来,这里头还有阎婆惜的托付呢。同样收受二十五两的银锭,王伦是做过词的,他当然是无功不受禄。 wucuoxs.com “好教衙内得知,丽香院的阎婆惜阎姑娘和老夫亦有几分交情。她找上门来,说是衙内对其有所误会,也请某说和。某想她一青楼歌女,在东京讨生活也殊为不易,不若衙内看老夫薄面,放她一条生路可否?” 高衙内没料到还有阎婆惜的事,面皮变了一变。 第69章 要命的入幕之宾 和王伦置气也是为她,前者不过是准备拿他立威,苏过说和了也就罢了;自己已经下了如此功夫,眼见得阎婆惜便扛不住了,却在这个当口被劝退?别的都可以,这个却舍不得! “先生之言,本该听得。只是某与这阎小娘子一见便倾心,正欲禀报爹爹把她娶来,不强似她整日抛头露面百千倍?” 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情种呢!不过以他这种纨绔的作风,喜欢女人无非是三分钟的热度,做不得数的。阎婆惜莫说看不上他,真与了他,那也是跳进火坑。 不过这话却堵住了苏过的嘴,毕竟在传统认知上,青楼女子和一般的良家女子不同。如果高衙内真的是抱着强娶的想法来的,虽说他的手段不干脆,但彼欢我爱,他再有交情也不好强插一手不是? 尽管知道事实应该不是这样。 但他对阎婆惜的承诺已出,也要脸。而且明知道高衙内是什么人,若就这么被其信口开河搪塞也说不过去。他看向王伦,灵机一动: “这就奇了!这位王兄弟以一手好诗文已成为阎姑娘的入幕之宾,丽香院上下都省得。衙内这番横刀夺爱,似乎于理不合、于情不通啊?” 王伦傻眼了:哥,你这是大嘴巴一伸就把我卖了啊! 我只是无意中搅和了一下高衙内和阎婆惜的事就被堵了两晚,这番上升到了和他抢女人的地步,过后高衙内不得把我恨死? 高衙内看来也是震惊,王伦能看出他望向自己的眼神非常之不友好。其实是个男人听说这事心里都不会舒服----你辛辛苦苦用了无数招数都没让女人屈服,结果她却轻轻松松地上了别人的床!怎不恼火? 可是王伦也有口说不出,他好歹也受到阎婆惜的恩惠,转身把她卖了的事肯定是不能做的,而且还有苏过说出的话。 看高衙内的脸色变了又变,最终咬着腮道:“这位王兄弟果然是有本事的!” 这话,就和江湖人士的约架基本等同了,王伦相信,和高衙内的这个梁子结定了,他在后面的日子绝不会风平浪静的。 这是硬生生给他树了一个大敌啊!说好的我的美好大宋生活呢? 既然已经往死时得罪他了,王伦也不至于认怂,主要是苏过话都说了,他再否认便是对不起阎婆惜,也对不起苏过的一番好意----当然,他的好意只是对阎婆惜,对王伦就不太友好了。 他只能捏鼻子认了,然后顺着话说:“小可与阎姑娘两情相悦,衙内有君子雅量,必不致再为难阎姑娘。” 人家好歹帮过他一次,这个情得蒙。 不过苏过的面子确实大,至少高衙内在脸色动了又动之后终于没有当场翻脸,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既然小苏先生开口,某便给个面子,再不去骚扰阎婆惜便是。” 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至少在近期,王伦不会有被威胁之忧,这让他稍安点心。 大不了就在国子监少外出罢,高俅的势力再大也只是在军方,还能派人跑到国子监里打他不成? 不过在路上,他还是埋怨苏过:“小苏先生,您刚才那么说,可是把小可与阎姑娘架在火上烤了!” 本来,成为青楼某位行首的入幕之宾对男人来说是件非常荣耀的事,对女方的名誉影响也有限。但是人家阎婆惜可是卖艺不卖身的歌伎,就不能不考虑她的粉丝们的感受。 而对王伦来说,明明没有沾到半分便宜却要担这个虚名,并且极有可能要承受未知的风险,这个生意不划算! 苏过却笑起来:“不然。某当时不这么说,如何劝得动高衙内?阎姑娘又如何经得起他的死缠烂打?高衙内这个人苏某倒是知道的,虽然纨绔无赖,却重面子,他既当场说了不再骚扰阎姑娘,倒比一般人还可信些。” 那是对你!王伦心里撇撇嘴。和无赖说信用,和与虎谋皮有什么差别? 看他似乎担心的样子,苏过给他打气:“贤弟毋需如此,只要愚兄在京,高衙内必不致与你为难。若是贤弟还是担心,这京中能让高俅不敢为难与你的大有人在…” 这话说的,难不成你会一直在京不成?而且高俅即将再上一层楼,到了殿帅府太尉的级别之后真的愿意为自己硬碰他的人基本上便极少了----自己又不是什么香饽饽,值得和未来的高太尉交恶么? 苏过边说边看王伦的反应,渐渐地说到:“要不要愚兄为贤弟推荐一番?” 来了! 苏学士名满天下,虽然苏过比其父亲少了几分天纵之才气,但是阎婆惜给王伦讲过他的一些背景,知道如果他真的想帮忙的话,有现成的路子。 但王伦却不动声色地拒绝了:“小可志不愿为官,更不愿依附重臣让小可稍失其意!小可最大的志向,便是携美恣意天地间纵情山水…” 这里前半句是真,后半句则是天底下最大的假话,王伦却把自己说得惊天地泣鬼神直似《鹧鸪天?西都作》中的那个放荡行赅的狂士一般。 不是他不想做官,其实在国子监的同学,哪一个不是成天扎破头想做官的?否则入国子监何为?难道真的是对应试文章感兴趣么? 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每个关卡都要熬资历、争考评,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磨难,想的就是能早日毕业,然后赐进士出身,授予官职。 非不愿,实不能为耳,这里有王伦很大的心结。 苏过姑且信了。 到前面街边,苏过和王伦分别:“贤弟,某在京时便住在都御街朱雀门左梁府,闲暇时候可来愚兄处闲谈----贺梅子对贤弟的大作也是仰慕的。” 现在已经是五月里的天了,要不了多久,学校就会例放“田假”,那可是有一个月的长假。对农夫来说是收获的季节,对学子来说则是放松的良机。 笔趣阁 两人就此拜别,王伦看着头顶的青天白日,恍如梦境。这两天对他最震撼的影响不是差点挨打、不是在丽香院出的名、不是阎婆惜的大手笔,而是阎婆惜与孙三四的倩影。 没想到逛了一圈青楼,现在真想女人了… 第70章 学正大喘气 唉,想什么呢?赶紧回去上课上正经,不知道那两位极周正、教学极规矩的太学正和太学录会不会因为这两天的缺勤惩罚他呢! ranwen.la 王伦进斋的时候已是下午,教室里的同学都在静悄悄地习书。 “斋”是宋朝外舍的分班,一斋之规模正好跟后世的小班制相接近,为三十人。人数少了,逃学便不易,这也是太学学风严谨的保证之一。 学正不在,这让王伦有种得获新生的幸福。来这里十多天,听说的多是学正对违纪学生处理的严苛:背书、抄字是常态,挨训也见过多起,要不然作为一个经历大学逃课经历的后世人,他也不会那么在意缺课。 正准备偷偷溜进去,不期有人喝道:“王伦!你来的正好,学正正要找你!” 原来是本斋那姓沈的斋长。 国子监规矩,斋长一般都是由太学生充任,职务上也只相当于后世的班长。 但是这个职务许多太学生都趋之若骛,只有家世最显赫、在学里最有能耐的方能担当此重任。为何?只因为在外舍当了斋长,相当于一脚踏进了进内舍的门。 在后世也一样,马屁精再加上家底雄厚,总能比一般人得到更好的待遇。像学生会里的干部,就是比普通的学生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 经常帮学正学录做些辅助性的事务,难保会混个脸熟,这样积分肯定会高一些。在一切升学主要看积分的国子监里,先天地就比别人有优势。 这也造成斋长们对贯彻老师们的要求比别人有更多的动力,反正王伦这个斋被吃得死死的。 看他一幅幸灾乐祸的样子,王伦气得想打他。 如果不是担心打不过的话。 想着一天半的时间没来了。昨天晚上是有请过刘高帮请假的,但是昨天白天并没有,估计是这个事。所以王伦硬着头皮去到学正那边,如同后世犯了错误的学生。 是祸躲不过,早挨训早结束。 学正姓唐,哲宗时进士,一向在执行国子监制度上严肃认真的。王伦昨天不假而出,让他大为光火,所以对王伦的到来不假辞色: “王伦!是谁给你的胆子,竟敢私自外出不归!我国子监自有国家法度,你休得认为有宿太尉推荐你入读便肆无忌惮,须知他可管不得这里!” 这话说的,好像善者不来啊。王伦是宿太尉推荐不假,但是自己进来之后并没有打着对方的旗号,也没索要什么特权。就一天缺勤这个事,值得这么上纲上限的么? “学生不敢!”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太学学正可不是好相与的,基本上掌握着王伦这等外舍生的生杀大权。虽然由外舍保证升内舍可能力有不逮,但让王伦黜落是分分钟的事。 用很直白的一句话就是,成事虽不足,败事颇有余。 “还有,你是太学学生,国家养士百年,可不是让你等嬉戏混迹青楼虚度光阴的!虽说我太祖皇帝不禁妓家,但是你须注意国子监的脸面----怎可和人在青楼里争风吃醋?” 我你妈!王伦一口老痰差点吐出来。这是谁特么的造谣,我可什么都没干成,怎地扯上了争风吃醋?明明是高衙内滥施淫威要打我好不好! 但这种事越描越黑。自己在“丽香院”的种种壮举,在这种挑刺的学正面前毫无加分项,只能把委屈硬咽在肚子里。 “学生惭愧!学生保证再不敢缺课了。”他只能做痛心疾首状,从前在大学里被专业老师逮住逃课就是这样用良好的态度扳回局面的。 唐学正很满意王伦的低姿态。正所谓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另外他也在王伦的俯首面前得到心灵的慰藉。 “嗯哼,听说你在丽香院做了一首《菩萨蛮》,连小苏先生和贺梅子都称赞的?”前脚训过王伦,后脚这位周正的学正竟然问起这个问题来,思维跳跃很快。 王伦眼角一跳,不知道是福是祸。 因为在正规的读书人心里,诗词是小道,道德文章才是要紧之事。 到北宋前期之前,诗赋都是科举考试的内容之一。唐朝时期,朝廷还特别重视诗歌,经常举办诗歌比赛,这一政策导致大批文学才能突出的人能够进入官员阶层。唐朝将诗赋列入科举内容的政策也延续到了北宋,因而在北宋前期,高官行列中,也出现了大批优秀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中,北宋占据了六位,个个都是高官。 但是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之一,便是在科举考试中取消了诗赋。 由于科举不再考诗赋,文学才能不再作为当官的重要素质之一,因而,文学在社会上的整个地位都下降。苏东坡死于王安石之后,虽然王安石死后,科举考试曾经短暂地恢复过诗赋考试,但是,此后几百年间,经义策论成为科举的主要内容,已成定局。 经义是王伦的弱项,因为作为一个标准的现代人,他是不可能穷极一生去研读那些经书文句的。 但他拿手的诗词,在正常的体制内混又根本没有用处。 须知现在的宋朝已经取消了科考,做官唯一的机会,便是通过国子监外舍----内舍----上舍的学习,然后毕业做官。 这个过程不考诗词。 这位学正不是想拿诗词来拿捏我吧?说我玩物丧志?反面教材?暗含讽刺? “学生逢场作戏,根本作不得数的…”现在连他引以为傲的诗词之道都不敢认可了,所以王伦很郁闷,但还是承认了。 这种事瞒不住人的,昨晚的开社大会上太学生来了许多人。 “某也读过了,端的写得好!----这首词真是你所做?” 原来唐学正不是找他的茬,而是真心欣赏的。不过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大喘气? “确是学生所做…学生昔年读《五代史》,深为我大宋西北、北方屏障之丢失而慨叹,有感而发,便有了这首词。昨晚同文秋社开社动员,贺梅子当场做了一首《菩萨蛮》,正巧学生也在现场,便存了争强好胜之心,于是便把它拿出来…” 王伦还是存着小心。虽说弟子不必不如师,但是谁知道这位学正是不是个妒贤忌能的?并且在一个老学究面前显摆也没什么意义----他又不会抛媚眼! 原来如此。唐学正于是释然,我还道他有奇才能当场作词!不过他才多大年纪,哪怕是提前做好了也是极不简单的,这样的词作他便做不出来。 第71章 柳暗花明 “听说小苏学士因此对你十分赏识,还约了去专程拜访你?” “学生也只是因为此词入了小苏学士的眼,今天早晨学生已经与小苏学士把酒言欢。” ranwen.la 虽然对苏过拜访自己的事这么快就传到国子监很纳闷----肯定是刘高这厮嘴快透露的----王伦其实还是有点小得意的,毕竟人的名树的影,得到苏过赞誉对文化人来讲也是一件很雅很拉风的事。 看来苏过名声确实很响,那扯扯他的虎皮倒也不错,不像跟着其暗示的那位混有风险。 听他这么说,唐学正倒吃了一惊。 这么神速! 开始对风传的苏过对王伦的赞赏觉得只是逢场作戏的客气之言,没想到竟是真的。 看来王伦真的交了狗屎运,竟然真被小苏学士看中了。 “某对小苏学士仰慕已久,只是未曾谋面,不知道他何时有暇,到时唐某可以登门拜访的?” 原来是想认识苏过!这简单啊,直说就是了,吓得哥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此事易耳!学生得空时便去安排,总要让先生得遂所愿就是了。” 在王伦想来,苏过邀请自己上门并不是虚情假意,那么作为人家登门拜访的回礼,自己完全可以满足这位学正的心愿啊?至于苏过如何面对他,那就不能保证了。 想来苏过是方正君子,礼节上的事情不至于拒人于千里之外吧?这样自己对学正有个说法了,今后他对自己还不得… 见王伦一口答应,学正很高兴,至于王伦缺勤之事,这还是事么? “你这段时间也是很用功的,虽然缺了一天半的课,料想问题也不大,但去好生把耽误的功课补了来。”这话一说,王伦便腹诽道:“果然是官字两张口,怎么说都由你。” 望着王伦的背影,唐学正羡慕地叹了口气:“阎婆惜一向对人不假辞色,没想到一首《绮怀》便让这小子成了入幕之宾,但总算是为我国子监增添了一段拿得出手的风流韵事。只是可惜了一位如花似玉的行首!” 不久后王伦就在休日带着唐学正拜会苏过,原来他住在京师闻名的隐相梁师成的一处宅中。看着门前车水马龙进出不停的官员,非朱即紫。 宋朝官服,五品以上用朱,三品以上用紫,都是高官啊。王伦不由得心里叹气:这就是宋徽宗时代的荒谬,一个太监竟然比宰相还风光! 相比之下,王伦一身国子监学生服装就不够看了,而唐学正这种正九品的官员在这里完全不上档次了,甚至门房都不正眼瞥一下。 人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诚如斯言! 看这位唐学正在外舍里倒也周正严肃,但在这里却畏畏缩缩,竟不如王伦来得自然。 “上下,烦请知会小苏学士一声,说王伦来访。” 见是找小苏学士,门房的脸色好看多了,但也仅限于此。苏过交游天下,但交往的人大都是知识分子,官级其实并不高的。但是主家有严令,所以对他的客人还算客气。 “小苏先生因为临时有急事,已然离京。秀才若是有事找他,可在半个月之后再来。” 唐学正本来满心欢喜却扑了空,不禁怅然若失。 王伦见状便安慰他说:“先生莫要灰心,小苏先生只是临时离开。待他再来京时,学生届时再请先生登门拜访。” 也只能如此了,唐学正便怏怏辞了王伦。 苏过不在,王伦虽然和他并无多深交情,却也觉得无聊之极,主要是本来打算今天叨扰他的,他一不在,一下子计划打乱了,竟然不知道要干什么好。 只能说,穿越在这个世上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举目无亲、四下无朋,很是孤单。 外舍里倒是有许多可作为狐朋狗友之人,但是他们要么钻营苟苟,要么醉生梦死。前者倒罢了,因为监里有知情的,已经自然把他归为宿太尉的势力范围,尿不到一个壶里;后者他倒是也想,只是腰包里不允许。 我特么的来这里是混混噩噩过日子的吗?自己对经义之类的又很不感兴趣,这几年之后若是混不出头绪来再被舍里驱除出去,我是想干什么? 国子监有规矩,六年的外舍如果不能升舍,就要被退回原籍。 已经注定不可能再回到那个世界了,王伦必须思考在这个世界怎么过,这是他第一次在生存之余想到了生活。如果人生只是想着怎么吃饱饭,还不如猪。 这一刻他想了很多。 国子监的生活了无乐趣,他也没有信心和志向在这里通过严格的升学考试最后外放为官。 靠剽窃诗词撞大运?貌似口惠而实不至啊,到现在除了一点虚名之外到手的好处并没有多少,除了阎婆惜“打赏”的二十五两大银。 想到阎婆惜,眼前立刻浮现起她的俏模样和那一声“官人”的天赖之音。王伦承认,他真的动心了。 这样的美女如果还不动心,天理难容!他自忖又不是什么王孙贵族、天皇贵胄。 只是他也知道,自己现在和她在经济上有着巨大的鸿沟,唯一能倚仗的,无非有点小名气。 很不甘心啊! 倒想着去“丽香院”再见见她的,可是现在是上午,离惯常的夜生活还早。并且这么直接去找她,是不是有些突兀啊?还没考虑到不菲的费用问题。 她现在经小苏先生斡旋,高衙内应该不会再找她的麻烦了吧?这样一来她的行情便见长,等闲再见她便不容易了,都不知道自己帮她是对还是错! 一边走一边想,便没仔细看路,不料迎面撞上一辆马车。赶车的马夫没想到有人竟然不躲不避反吓了一跳,一个急勒缰绳,车子是止住了,却听得车厢里乒乒乓乓不知砸了什么东西,且把车厢里的人颠得七荤八素。 “兀那秀才,走路没长眼睛么?”帘子一掀,接着王伦的耳际响起一声怒叱。虽然语气不好,但落在他耳里却如仙音一般,十分激动。 紧接着有另外一个声音道:“秀秀休得胡言!此是京师之地,人多纷杂道路拥挤,且慢一些走不妨,莫碰着人。” 那个叫秀秀的女郎便不情愿地闭口,正待落下帘子,忽然诧异道:“是你?” 王伦笑起来:“正是小可。小娘子别来无恙?” 第72章 美女与大虫 那边秀秀也笑起来,在人生地不熟的东京,遇到熟人的感觉真好,哪怕她曾经对他连打带踢来着。 帘子重又掀起来。 在帘子打开的瞬间,王伦注意到车厢里另有个女人的倩影,堪堪和他照个正面。那女子惊呼一声,急忙甩下帘子。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瞬间让王伦动容:所谓的天姿国色,不过如此! 和秀秀在一起,该是潘金莲了吧?也只有她了。 “官人怎么也到东京了?”秀秀问。 “小娘子怎么也到东京了?”他敛神问。 两人异口同声地发问,然后一起笑起来,对神同步表示有趣。 “阿郎新在朝中任职,奴家便和小娘子一道来东京。正想着举目无一个亲朋,便见到了官人…”秀秀真的很高兴。这年头出远门不易,在偌大的东京街头能遇到熟人的概率是少之又少。 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是也。 但是还有背后一枪之说,不过显然王伦不会往背上打就是了。 “小可蒙令公之德,被推荐到国子监读书。大恩未得蒙,便遇到小娘子----这车里坐的可是潘家娘子?容小可拜见。” 秀秀既然这么说了,这车里必然是潘金莲无疑,王伦怎么可能舍得放弃联络感情?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搭讪么。 这年头对于男女之防并没有那么严----宋代甚至是整个封建王朝中最宽松的朝代,但是并不妨碍女孩子害羞,比如潘金莲。 但是王伦这么说了,作为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她不可能不露面的。 “正是奴家,官人一向可好?” 王伦自从看到秀秀,那双眼就没从帘子旁边移开过。此时觑得较近,那张脸几乎一览无遗地浮现在他的面前。饶是他已有心理准备,还是从心底里涌出种种感情来。 这是一张不输于后世任何一位明星的脸:唇红齿白、笑靥如花、眉目如画,完全可以叫做倾国倾城啊!这年代的女人顶多打扮化妆,却不会像后世那样在脸上有刀刻斧凿的痕迹、只能由其后代的样子来判断是否被人工易容,所以那张脸一定是天然的。 近期看过的美女中,只有阎婆惜和孙三四能和她媲美,但前两者久在青楼,不可避免地沾上风尘气。潘金莲却是清心玉映,一下子就打动了王伦的心扉。 娶老婆还是娶这样的女人好。 一瞬间王伦把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王伦便突然有了生活的动力。 “拜见娘子!”他的礼貌是真诚的,并且作出今生自忖最认真最标准的一个揖。 车厢里潘金莲也回了一个万福。虽然隔着车厢只能瞥见一角,但她依旧做得有模有样,展现了良好的家教修养。 久未见面,难免攀谈起来。原来潘公得宿太尉保举,现已担任左谏议大夫。 对文人治国的大宋来说,这曾经是个很风光的职务。北宋前期,左右谏议大夫多出领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言职,用为五品寄禄官。元丰改制,复置为职事官,设员一人,从四品,隶属于门下省,与右谏议大夫同掌规谏讽谕,领谏院。凡朝廷有失,大事则廷诤,小事则论奏。 但是在昏庸的徽宗时代,王伦对它并不看好。想想看,向一个昏君求纳谏?要是这么容易,还叫昏君吗? 蔡京当权时,有多少人因为上书言事被贬被杀?躬逢末世,连太祖皇帝颁布的“不杀文官”的誓言都顾不得了。有多少有骨气的官员回为上书直谏被贬的贬杀的杀,弄得朝堂乌烟瘴气。 不过对潘公能做官他还是很高兴的。俗话说朝里有人好做官,虽然左谏议大夫并不是实差,不过在王伦看来,对自己将来也是有益的。 宿太尉的关系因为他职务的原因太远,而潘公则接地气多了。 另外多了和潘金莲亲近的机会,这是意外之喜。 问了她们的地址,王伦便约了下个休日登门拜访。当然,用的是感谢潘公帮自己入外舍读书的理由。 这边说得正投机,根本没注意到前面街上噪声响起,同时身边的人开始向后跑,有人则忙不迭地惊叫:“快躲了!大虫来也!” 正不明所以间,街边有人冲他大喊:“兀那书生,快躲开了事,别被他冲撞了,不是耍处!” 王伦毕竟不傻,趋利避害的本能还是有的,当下立刻跳起来缩到街边,还不忘招呼秀秀她们赶紧驾车离开。 这才招眼看去。我道是什么大虫,原来是个耍酒疯的人! 不过那个人倒是一幅好身体,长得黑凛凛地一个汉子,面目丑陋、很像犀利哥那样有型,正东倒西歪地走过来。 “这是何人?”他奇怪地问。朗朗乾坤、天子脚下,大家却怕一个醉鬼,有些奇怪。 “书生不知,这人是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有知根知底的人便说。 王伦了解了,这不是那个被杨志卖刀时砍死的牛二么,想不到他在这里出现。 siluke.com 对于这种人,也确实难缠,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根本惹不起,就是官府也拿他没办法。因为这种人,那是标准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领导、难倒法院。 报官把他关进牢房吧,罪行又不大,他不杀人不放火的,能关多久?他屁都没有,关他对狱卒来说,也榨不出半点好处。他如果在牢里闹腾起来,岂不是给牢房添乱。所以还不是要放出来。 被他打伤了只能自叹倒霉,因为他一个人没家又没钱,赔是没地赔的;但如果打伤了他,呵呵,你总是有家有业的吧? 俗话说狗可以咬人,人却不能反咬回去。所以对牛二这种人,都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几年下来,愣是给他闯出了“没毛大虫”的称号来。 今天牛二不知道从哪里灌了些黄汤,酒足饭饱之余便又要回他的小窝休憩。和往常一样,他像皇帝出巡一般用醉眼扫了扫洁净无人的大道,很有成就感。如果没有异样,待一会他就会像平时一样,在梦里过神仙般的日子。 然后他的瞳孔突然亮了起来,然后踉踉跄跄冲向临街的一处破旧的柱子,那旁面靠着一辆车子,应该也是想躲他来着。只是马车毕竟太大,路窄人多,根本来不及离开。 我没毛大虫所到之处,竟然还有人敢挡道?牛二很不忿地上前理论。 其实车夫已经尽可能地让了,而且空地足以容纳三四辆马车并排而行,牛二找事,只是借故。车夫看来知道这个人,只能约束住马,不想与他冲突。 牛二也是光棍的人,不理睬车夫,却伸手掀起车厢帘子。 然后传来几声女子的尖叫声。 第73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哈!是两个小娘子!”牛二发出啧啧的感叹声。 车厢里,秀秀傻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粗鲁的莽汉如此近距离地在眼前晃荡,只是本能地挡住潘金莲缩向一角,同时色厉内茬地娇叱:“你是什么人?快快走开!” 潘金莲更是惊惶,虽然谈不上什么锦衣玉食,但在黄金庄的家中,谁敢向前知府大人的千金如此无礼?养尊处优惯了,对这种意外情况的处置能力就差得太多。 牛二得意非凡。在东京城里,人家都躲着他,所以很难有这么娇滴滴的美人儿和他说话。所以哪怕是对方语气不善、态度不佳,他却并不在乎,反而有种说不出的得意。 “小娘子不要怕,俺叫牛二----两位娘子在这里等俺,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更让胆大的无法无天。秀秀的惊慌,更增加他的乐趣。还有虽然另一个美女被秀秀挡住,但是刚才掀帘的一瞥之间,已经看到是位极漂亮的娘子。 “你快走开!这是我家娘子的马车,你一个男人探头探脑地看过来,可恁无礼!你若是再不走开,我要报官了!”秀秀定了定神开始叱喝,一边努力把帘子往下拉,尽量不去碰他的脏手。 “呵呵”,牛二笑起来。如果报官管用,他能在天子脚下横行这么些年?“开封府的黄孔目、庞节级都是我的熟人,你待要找哪个?” 这话倒不是吹牛,以牛二“数进宫”的经历,他确实是他们的“熟人”。孔目相当于检察长,节级是监狱的头头,在一般百姓的心中已经是个强大的存在了,但牛二不怕。 手头无钱天地宽,对这个赖癞头,强如官府竟然也没什么好办法,难怪牛二有称狂的本钱。 不过他也是知道分寸的人,大庭广众之下,若是出界自然有人会治他。他的自知之明是,只在法律的边界游走,绝不迈出半步,给别人以可乘之机。 就因为这样,他才能一步一步走向泼皮的高峰,成为东京地方上的一霸。 平时都是和一般的百姓斗气,这回好不容易出现个美娇娘,如果不好好戏弄一番便不显我牛二的本事!将来再和过街老鼠张三、青草蛇李四之流的吹嘘时也有些资本:“那伙人只管偷偷摸摸地拿大相国寺的菜,能有什么出息了?” 想到这里,牛二也不去掀帘子了,他绕过车厢,要从车头进去看。 就看看,总不违法吧? 车夫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只是身材矮小根本掰不开牛二的手,可能也是因为有家有小对其害怕的原因,眼看着被他拖到一边。 如果牛二闯进车厢,无论如何,里面小娘子的清白算是毁了。牛二肯定不怕的,传出去,他反而还会有些沾沾自喜咧! 就在这千钧一发时刻,一个人跳出来拦住他:“车厢里面都是女眷,你怎可以如此放肆无视?!” 自然是王伦了。不说潘公对他有恩,就是从男人的角度,他也不能坐视潘金莲被别的男人欺侮。另外,这也是天赐良机,给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呢。 这样的话,下次去她家就不会突兀了,待遇也会提高不少吧? 牛二睁着朦胧的醉眼斜乜了一眼,却见是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他从来想不到会有人和他正面叫板,因此竟然愣了,眼睛里射出一束锋芒。 然后王伦就断定,这厮是假醉。也是,以他往日的行为,如果真的是醉醺醺,难免不被胆小但不怕捡便宜的小市民痛揍吧? 只是假醉对他不好。本来,如果牛二是真醉,那么打起架来自己就讨巧多了。现在他既然是假醉,瞧他的身段,自己这小身板可能不够扛揍啊。 没办法,谁让他冒犯的偏偏是自己刚刚喜欢的那位美女呢? “你看清楚了,爷是没毛大虫牛二,东京街上谁人不知?”不清楚王伦的身份,牛二开始也没敢造次。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能活到现在,不是侥幸。 大虫,在大宋是老虎的意思。以牛二一贯的所作所为看,他与害人的老虎真不相上下。 “不管你有毛大虫还是没毛大虫,品行端正才是好大虫!朗朗乾坤、堂堂帝都,岂容你胡作非为?”王伦作义正辞严状,期望能获得围观群众的声援。不是有句话说得好么,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只要正义的力量战胜邪恶,胜利一定会到来滴。 车厢里的潘金莲既惊恐又带着冀望看着他,把他视作救命稻草,这让他的勇气为之一振。 可是大伙都很玩味地看他,似乎在为他的莫名其妙出头感到困惑。 习惯了看狗咬人,人咬狗对么? 虽然他一幅急公好义的侠义模样,可是牛二是谁?好歹也是从市井里厮混出来的,已经不声不响地把王伦看了个透! 白衫青巾看似很潇洒,但是那浆洗旧痕的事实说明王伦的家境也不咋地;他微微颤抖的手说明他的色厉内荏。 呵呵,到我这里刷存在感来了!正好,我牛二好几年没有发威,正好拿这小子来祭祭旗,瞧他那小身板,根本不撑一合之敌么! 牛二很牛,这从他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就把王伦挤到车头可知。他的力量真大啊,王伦挣扎了一下竟然没有撼动半分。然后王伦就看见他抡着锤子似的拳头吃味地看着他,阴恻恻地笑着说:“你这厮,在你牛爷面前逞英雄,是书读死了还是脑袋读昏了,且吃俺几拳清醒清醒!” 王伦努力挣扎了一下,还是没能挣脱。看着他铁塔一般雄壮的身体,有些发虚,论身手,肯定难在他的手下讨得好去。来到这个世间几天来受的罪已经不少了,难道还要再受一次皮肉之苦? 人群很寂静,车厢里也传来潘金莲焦急的声音:“秀秀,怎生找个人帮官人一把,他也是为的我们!” 然而看客们虽然很多,估计愿意出手的没人。悲哀啊悲哀,这是大宋人民的悲哀,这是帝都的悲哀----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骑虎难下的王伦只能记住这声来自异性的关怀。 “朗朗乾坤,你恃强凌弱,算什么好汉?我王伦纵然力有不逮,却不怕你!有种的你把我打死,否则休想再骚扰小娘子!”王伦很光棍地大叫。对他而言,反正不能幸免,何不洒脱一点?也许还能博得潘金莲的感激或同情,不亦快哉! 这时候他记起杨志来。 好杨志,真痛快,就是他一刀了结了这个泼皮的,也是这厮罪有应得。 可是人呢? 牛二一手按着王伦的颈,看着他被自己凌|辱,得意非凡。作为实质上社会最底层的人,他对其它阶层其实是非常憎恨的,特别是作为文人阶级。 当然,能够出将入相、科场中举的文人他肯定是不敢动的,只能把心灵释放寄托在王伦这等落魄者身上。仿佛这样,就能整个地奚落那个阶层一样。 “你这厮想做好汉?且吃我一拳,看你的嘴硬还是我牛二爷的拳头硬!” 对着王伦的脸,牛二猛地砸下去,人群里发出一阵惊叫。看王伦的小身板,如果被砸中,没得脑振荡肯定也要躺下十天半个月的。 就是车厢里也发出一声惊叫,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王伦似乎看到自己的凄惨。没亲没故没钱,客处他乡,这要是被打伤了可怎么得了! xiaoshuting.info 唉,栽在这种毛蠹手里真的是太冤了,那个俊俏的小娘子会为我感到难过的吧?感觉她也是很善良的。 还有,我这俊俏的脸蛋! 说时迟,那时快,一根扁担横在了王伦的脸前,堪堪挡住了牛二的拳头,也救了王伦的小命。第一次,他觉得人生很有戏剧性。 “你这厮为何当街伤人?” 暴喝的是一个年轻的货郎,不过二十五六,长得一表人材,浓眉阔眼,身上隐隐露出一点蓝靛般花绣来。他只用扁担一头轻轻一点,便接下了牛二的拳头,又准又稳。 牛二出拳很猛,所以收手不迭,这一下重重砸在扁担上,他再是姓牛,再是拳头粗硬,也被反弹得其痛无比。嘶牙裂嘴之际,不忘对着货郎大骂:“哪里来的汉子?敢管我牛爷的闲事!” 货郎不理会他,却扯下其按着王伦的手,从其手下抢出王伦来。 牛二不忿,挥拳照着货郎便打。那货郎轻巧巧躲开,却又用扁担再度隔开他的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不是我的对手,快滚开罢!” 他的话,王伦相信。因为看他身手如此灵活,那根扁担如贻臂使,便知他有两下子。这牛二看似雄壮,实际仅凭一身蛮力,打他可以,要和货郎较量似乎差着一点。只是货郎似乎不愿多事,毕竟天子脚下。 可是牛二是什么人?有上顿且顾快活、不管下顿着落在哪的人,就靠着这股泼劲才能在这里混得下去。如果今天落了面子,明天又该怎么出场? 也是他有一股狠劲,竟然不顾手上被打得生疼,跳起来和货郎叫板说:“你那汉子,拿扁担的不算好汉,你敢和我空手放对么?” 货郎开始还有点顾忌,被他一说倒激起火性来。他冷笑着把扁担往车边一丢,拍手叫道:“打赢你算不得好汉,我只用这一只手罢!” 见他这么自信,王伦有谱了。这年头行走江湖,没两把刷子的肯定不敢这么大条。这货郎既然敢这么托大,自然有其托大的道理。 且先活动筋骨瞧瞧好戏。 第74章 斗殴非小事 牛二岂能受此侮辱?要是就此退缩,那比要了他的命还要紧。 瞧见货郎靠得近,他抡起拳头便是一下。货郎虽然看起来灵活,却也相对显瘦,自然力气是不如他的。如果结结实实砸上去,肯定不会轻。 可是货郎却不躲闪,直到拳头欺近身旁才蓦地一跳,斜过旁边半尺,一把抓住牛二的胳膊,反手一拧。 看着动作简单,但是牛二却觉得手上一股大力传来,抵抗不住,吃痛之下只能跟着扭身,想抵消这股力道。只是他身形甫动,下盘不稳之时,货郎一脚撺来,登时便把他踢倒在地。 同样是电光石火的一刹那,胜负已分。 王伦在旁边看得仔细,心下十分佩服。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货郎的身手,绝对不简单。 牛二坐地,长喘了一口气,便觉得从心窝到胳膊无一处不痛,马上便蹬地打滚撒泼。人群也有笑的,都觉得舒畅无比,想来平时都是被他欺负得狠了。 货郎见解了王伦之围,转身拿了扁担便要离开。王伦赶紧唤住他:“好汉慢走,且受王伦一拜!” 穿越到今天,这才是他最诚心诚意要拜一个人。 货郎摇摇头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是我等分内之事,何足挂齿?” 越是如此,王伦越是想交结他。不知道自己出路在何方,万一哪天真的上梁山了----虽然他对此从无执念,也总得认识几个能保命的好汉在身边吧?再者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要在东京城里落脚,结识这样的朋友也是很有必要的。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壮士帮了王伦,如果不管不顾就此让你离去,传扬出去,岂不落了我‘白衣秀士’王伦之名!敢问兄台名讳?”既然是江湖中人,那么这个外号便有叫卖的必要。水浒里好汉相聚,都讲究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在后世认识好友也要磋一顿的么。 货郎果然是性情中人,见王伦甚有诚意,也不好就此转身离去的,只能客气:“小事一桩,何足挂齿?在下石秀,因为自小好打不平,江湖上略有薄名,人称‘拼命三郎’的便是。” 好家伙,无意间竟然认识了水浒里响当当的一条好汉!这石秀,精似武松,拼劲不弱李逵,在书中上应天罡,多有功劳,连金圣叹都赞为水浒好汉里的中上之人。 “原来是石兄弟,小弟旧日曾听江湖朋友说起过拼命三郎的名声,竟然却在此处!果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如果石兄不弃,小弟略备薄酒,且请到旁边小叙。” 出来混,身边总要有几个好兄弟帮衬。这石秀有义气且不说,光凭一身好武艺足可以帮自己横行东京街头了,再说他立身又极谨慎,所以王伦很想结识。 石秀见王伦执意甚诚,也不做作,便要携他一道小酌一番:“王兄弟如此盛情,倒让石某推托不得了。” 他们聊得很嗨,不想牛二却坏了他的好事。 这厮被打倒之后,泼皮本色一露无疑。见石秀竟然和王伦聊上了,对他不管不顾,还要离开,当下也是发急,一连声催促两边店铺主人快些报官。 牛二是何等人,如果任由石秀他们离开,难保事后他不来撒泼找事。所以一家店铺的主人便上前拦住王伦他们说:“好汉且留步!” 2kxs.la 王伦等人看时,却是个年近半百的老汉,此时他已拉住石秀的手,急切地说:“好汉且慢离开,你们一走,这牛二若是拿我等撒气,如何是好?” 看他身疲年衰,难保他们走后牛二不会把气撒在他们身上。这等泼皮,惹上了就是大祸事。 “无妨,你等且去报官。”石秀很豪气地说。好汉一人做事一人当,他才不会牵连别人。再说只是斗殴而已,本不算大事,这牛二既未受伤,顶多是申斥几句便了事,哪个官府愿意审理这芝麻大事。 “就是,此事原本因小弟而起,纵到官府,小弟也会去说个明白。” 短短两天已经两进宫了,王伦对官府的惧怕之情反而减消很多。只是这离开还没有半日,却又要去面官,不知道孙定他们见了之后是否会讥笑自己是个祸精? 天子脚下公人原本就很多,一声哨响便有几人来到,问清缘由之后,也未让石秀等人受苦,便带他们和一众街坊去开封府落案,看来对牛二为人已经是很清楚了。 有心想让两位小娘子做个见证,但是她们却溜得没影了,很不仗义啊!但是王伦还是抱着理解的心态,也许作为女眷抛头露面不方便吧? 如此小事,根本不需惊动府尹,早有当值推官接案。 问了缘由,其实案情很简单,此番询话,不过是公事公办。 “是谁打了人的?” “无人打他…是那牛二横行霸道,欲当街对女眷无礼。小人劝阻,反被其拉住要打,幸亏有这位好汉相帮才未伤着。牛二盛气要打这位好汉,反被自己摔倒。小人所说均实,这牛二是此地有名的泼皮,有众街坊为证。” 整个过程大致如此,不过被王伦颠三倒四地一说,确实显得牛二罪有应得。所谓牛二自己摔倒云云,放到对众街坊对他的评价之前,也是故意为之。 总之是大事化了,小事化无,还要把牛二的劣迹先摆出来。这样一来,也许不但无功,还能被颁发个什么“见义勇为”、“好市民”之类的奖章也不一定。 “胡说!明明是这个外地人仗着拳脚上功夫欺负本地人!现在小人脚也动不得了、腰也伤了,请大老爷做主!”牛二说完,直挺挺地跪下。 哪里见到腰上有伤了?再说明明见到石秀一脚揣在他的咯吱窝,根本没有脚伤这回事啊?而且他这一跪也甚是灵活,只能说恶人先告状、坏人难磨。 那推官见牛二如此腌臜,也懒得计较,也不问石秀口供和街坊证词,便随口判下:“牛二,我多闻得你的劣迹,今日之事,总与你平素为害街头相关。不过斗殴滋事,总非我大宋律法所不容!所以石秀,你打人在先,本官判你赔偿牛二医药费用若干,你可同意?” 我靠,这操作也太神奇了吧?这是各打五十大板啊,而石秀相对还重些。 “大人,是牛二骚扰女眷在先,学生无力阻止反被其威胁要打,这位石兄弟因此打抱不平!再说牛二并未受伤,他是在蒙弊大人!”王伦忍不住说。 “是么?”推官慢悠悠地说:“侠者,以武犯禁,放着东京城中那么多做公的不管,却要你一个货郎和秀才强出头!再说牛二骚扰女眷,可有证人?” 牛二乜着眼看众人,各街坊都知道他的为人,而且此次事件其实并不大,但是过后难免会被其盯上。有道是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他若是三天两头来闹事,家人的生活、店铺的生意还要不要?那时又有谁来为自己打抱不平? 见无人作答,王伦只能自己顶上:“禀大人,那女眷是坐马车路过,现在想来已经离去。但是此事确实是真,否则小人也不能去主动招惹牛二这等人,有道是宁与君子结怨、不与小人结仇。再说有当值铺兵都在现场,大人可以详问。” 潘金莲的地址他倒是有,但是没必要的话不想把她们牵扯进来,毕竟女子的清誉要紧。 那推官点点头,王伦一番话说得妥贴,更主要的是话说的相对斯文,很入他的耳。 其实铺兵就在左近,推官根本就是懒得问。 宋朝官府会在大城市设立“厢”,“治烟火盗贼公事”,类似于警察局;厢下面置“巡铺”,又叫做“巡警”,类似于派出所。比如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余步,便设置一所巡铺,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上次王伦被抓,就是夜间铺兵干的事。 如此密集的安保,一般人基本上没有刑事犯案的机会、或者犯案后极难逃脱。王伦被冤作盗贼,除了官府昏聩,没有现场抓住其它贼人是一大要素,只能说时迁溜得太快了 牛二横冲直撞地在街上走,铺兵说看不见是绝对不可能的,任其肆意妄为,只能有一个答案:懒得管或者习以为常了。 王伦渐渐对这个朝代有了解了,因此偏把铺兵拉进来。也不管他们是否真的看到牛二骚扰女眷,毕竟他们职责如此。 不能让他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不想这推官还确有做葫芦僧的潜质,他点点头:“纵然此事是真,牛二已然受了教训,你也未曾参与斗殴,倒是那石秀----”他看过去:“当街动武,视王法如无物!念你是初犯,又非本心,本官且寄下一顿打。只是牛二既伤,你需仔细照顾周全。保辜十日内若无大碍,本推官便判你无罪!” 古代医疗条件不足,对于内出血等症状无法及时断定,于是便有了“保辜”之说。 所谓保辜,通俗地说,就是被打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内伤,就需要行凶者负责康复,在此期间内如果无事,即以伤情判定行凶者罪责的制度。 至于期限,唐律曾对斗殴伤人定下以十日为限:“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宋袭唐朝制度,因此也沿用了这条律法。 虽然对牛二这等泼皮很冤枉,但是这个制度却是极好的。 只是苦了王伦等,做个好事还要吃这种挂落,果然滥好人做不得啊! 第75章 改弦易帜的原因 石秀显然犯难了:“大人,小人原本是靠到北方贩马为生,在东京人生地不熟,若是厄留此间,如何维持生计?”他是个好汉不假,但是如果不做违法犯禁的事,作为普通人,他的生存技巧并没有比别人强多少。 推官不悦道:“此事非本官所能庇佑!你一个外乡人,作甚么不好,非要为人强出头?此事也是给你个教训!” 王伦无语了,难道这年头就有了歧视外地人的风俗?再说你一个父母官,眼光怎能如此狭隘! “大人,小人与这位石兄弟虽然素昧平生,却感念其搭救之恩,愿为其作保!牛二身后若有闪失,小人愿一力承担!”石秀为自己出的事,不管是公益还是私情,王伦总不能袖手旁观。 如果自己在东京安了家有了住处,说什么也会借机把他网罗到身边。料想石秀生活无着,对跟着自己肯定没有异议的吧。只是机缘不巧,自身生存都没有眉目,自然也接纳不了这尊大佛。 还是送个人情让他走吧,天涯何处不相逢! 王伦刚才已经报了自己是国子监学生的事实,倒也不怕他跑了。见他一力承担,此等斗殴又是小事,推官便准备就此结案。 “既然你这么说,本官便也允了。你要担保石秀,按律须得每日到本府点卯。念你是国子监学生,为求学记,免了此等。若十日后牛二无碍,此案便即了结。” 果然同类相惜,推官对同为知识分子的王伦很优待。牛二只是小伤外伤,案情基本上到此就结束了。王伦要做的,无非是花点小钱予牛二,即为“照顾”。 牛二其实很高兴,虽然被打了,但是能落得十日的“照顾”,他其实是心满意足的。王伦是个弱不禁风的书生,还不得由着自己折腾? 正得意间,忽然有人手持名贴走到那推官耳畔咬了一会耳朵,便见那推官笑容满面地冲着王伦的方向点头说道:“本官知道了。” 不知道他知道啥,所有人都以为要结案了,但是马上,那推官重新喝起来:“且慢!” beqege.cc 在众人的目光中,推官走到王伦面前:“可是‘我见青山多妩媚’的王伦?” 原来自己竟敢这么有名了,都传到开封府里! 王伦自然不会埋没了姓名:“正是学生。” 他是国子监外舍学生,开封府的推官都是从六品的级别,甚至比普通县令还高。考虑到这些官职都是由知识分子担任,自己谦称学生也很正常。 推官便很和气地说:“原来真是王青山!吴某失敬!” 王伦的信条便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并且当面的可是执掌整个帝都司法界的大人物,他对自己客气,当然不能坦然受之。 “学生怎么敢当!都是士林的抬爱。” 推官笑笑,先不置评,然后转到了当下这件案情上:“你这书生竟然有如此胆量,没毛大虫如此泼皮,你也敢捋虎须!这等胆色,倒让本官敬佩!本官不是那不晓事的人,你和石秀既是见义勇为,本官便不予追究了。” 王伦目瞪口呆:竟然还能这样操作?当然,这种好事他肯定不会拒绝,还十分感激地躬身谢过:“大人明察秋毫!王伦在此谢过。” 吴推官再看向牛二却声色俱厉:“至于你,腌臜样人,也敢在京师欺行霸市!若不是这位石壮士已经给你教训,本官定让你吃皮肉之苦!板子先寄在这里,此事你理屈在先,本官暂不追究。若敢之后再滋事生非,你且仔细!” 这一下翻脸比翻书还快,唬得牛二慌不迭跪下:“小人不敢!”泼皮也知道好赖,欺负普通百姓可以,官府公人,却是他的煞星。不知道吴推官为什么变卦,但是这一拳肯定是白挨了。 王伦此时已经留心了,原来堂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多站了一个人。推官改弦易帜,就在他出现之后。 转眼看时,那人不过三四十岁年纪,面皮白净无须,闲淡而立却气度不凡。一身华服虽不认识身份若何,但不妨碍对他好感顿生。 牛二抱头鼠窜,此事马上便烟消云散了。所以说很多时候不是刁民难缠,而是官府不作为。若能早像这样雷厉风行,牛二之流岂能在这一片作威作福? 眼见得一件烦心事顺利化解,石秀和王伦都长吁一口气。两人相视一笑,正准备相携出府叙话,那中年人开口了:“王大官人且留一步说话!” 王伦其实一直在等着他说话。既然素不相识,人家不可能无缘无故来帮自己这么一个忙,若说没有一点说法根本不可能。所以对方一说话,他就停了下来。 这人说话的声音很尖,这让他想起电影中经常塑造的一个角色:太监。 难不成是那位帮的忙?但不像啊,小苏先生离开了,那位和自己也不认识啊?再说从时间上也没那么巧! 若如此,就得仔细掂量着办了。 “小可似乎并不认识这位官人?”只要对方不说,王伦便准备装糊涂,尽量不与那位产生交集。 “毋需认识…是我家阿郎受人之托前来解你厄难…” 听他这么说,王伦觉得了然了,肯定是小苏先生离开之前说过一嘴,不然那位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姓名。不管今日是凑巧也好、无意也罢,人家是真的帮了他一把,就是不知道还礼的代价有多大。 “不知你家阿郎是谁?王某先拜谢了。” 中年人的声音依然尖锐:“此事可以当面致谢的…我家阿郎还说了,等此间事了,烦请小官人到王府一叙。王青山之名,可是有许多人慕名的。” 王伦大奇。 阿郎是仆人对男主人的称呼,如果主人是太监,则一般用“中官”、“中贵”、“内官”、“内臣”等语。如此说来,尽管这个中年人有可能是太监,不代表他的主人也是无根之人。 可是貌似自己在这里也不认识什么人呢?貌似面子很大,都没多说话! 对了,他说的是王府! 没想到自己的名声竟然传到了当朝的一位王爷耳里,尽管宋代的王爷一般不是世袭,其尊贵程度与其它朝代不可同日而语。 这个面子确实很大。 第76章 王爷有请 “小可惶恐!不知这位官人,可知是哪位王爷?” 中年人淡笑道:“告诉你也无妨,我家大郎,乃是保信军节度观察留后,讳名有恭的便是。” 王伦确实迷糊,因为宋代有鉴于前朝各节度使割据为患,立国之后已实质取消其军、政、财权,一般作为宰相卸任之后的荣誉职务,称“某某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所谓“使相”,也用于武臣的加官。 至于节度观察留后,乃是四品武臣寄禄官,更没多大实权。 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诸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所以在多如牛毛的“节度使”、“节度观察”、“节度观察留后”中间准确地认识谁,是个很难的任务。王伦虽然来此地半月有余,但基本上做不到。 另外,这个中年人没说他家主人的差遣职事,但知道是个食禄阶层。 国姓赵,讳名有恭,那就是赵有恭…何人?原谅王伦愚钝。 但又不好问的,看中年人一幅“你该知道”的表情,不似作伪。略一想也就明白了:人家提到是到王府一叙,那么主人一定是位王爷,这节度观察留不留后的就无所谓了。 看开封府推官对其的态度,总之很牛逼就是了。 不管如何,人家看来是重视自己的名气,又帮了自己一个不大不小的忙,见一见也是应该的,再说他现在还没能硬所到拒绝一位王爷! 拜别了石秀,王伦便和中年人出了开封府,早有一辆马车等在外头。 宝马香车,十分华丽,比之潘金莲乘坐的马车竟奢华十倍。 坐在车上,王伦还在奇怪,这种打架斗殴的小事发生得十分突然,甚么王府的人竟然这么快就知道了?让他百思不得奇解,只能认为是东京城信息通畅。 马车沿着御街向北走,王伦倒是记得路径,这不是往矾楼去的路吗? 不过经过内城的朱雀门时,马车向左一拐。记得小苏先生下蹋的地方便在路北边不远处,这一带临近大内,都是达官贵人的府邸,房价十分之高。 行不多时便来到一处气势恢弘的所在,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蔡王府”。道旁,有徽宗皇帝御笔亲写的“文官下轿武官下马”的石碑;门前,一对头上有十三个疙瘩的石狮子张牙舞爪,无声地向着过往的百姓显示着主人身份的高贵。 皇帝御碑是国家给予的尊严,石狮子是形式上的尊严。 王伦明白了。 这是蔡王府。 它值得这么高贵。要是自己的处在宋徽宗的位置,他也得这么干。 要知道徽宗的皇位来之完全具有戏剧性。按道理,他的哥哥宋哲宗英年早逝,皇位无论如何轮不到他,因为宋哲宗去世后,还有五位兄弟在世,分别是:九皇弟申王赵佖、十一皇弟端王赵佶前面还有,十三皇弟简王赵似、十二皇弟成国公赵俣、十四皇弟祁国公赵偲。 按照北宋国例,皇帝没有留下皇子,就要在封王的兄弟里选择继承人,于是赵俣和赵偲出局,还剩下申王赵佖、端王赵佶、简王赵似。 宰相章惇在朝议中推荐简王赵似,赵似和宋哲宗赵煦同为德妃所生,两人血缘关系明显更近。而且赵似在朝野素有仁孝之名,宋哲宗生前对其也是赞誉有加,按说他来继位再合适不过。 可惜,议立皇位的事情,宰相章惇只能推荐,真正掌握话语权的,是向太后,她明确表示拒绝章惇的建议,她看中的人选,是赵佶。 后来的事都知道了,十八岁的端王赵佶被推上皇帝宝座,是为宋徽宗。 徽宗定位,对他的弟弟赵似怎么处理呢? “加司徒,改镇武昌、武成,徙封蔡,拜太保,移镇保平、镇安,又改凤翔、雄武。” 又封王又给了两个节度使的俸禄,还有御笔亲写在门旁的优厚待遇,够尊贵了吧? 赵似死于徽宗崇宁五年,徽宗为之辍朝七日,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冀州牧,追封韩王。史书说:“及葬,四临其丧,仍御书御制挽词二首赐之”。大观元年(1107年)正月,追封楚王,谥荣宪。 现在王府当家人,是他的独子赵有恭,正式的职务是保信军节度观察留后。 因为宋朝的宗亲制度并不世袭,身死爵除,所以按理赵有恭是没有资格保留王府的建制的。 不过可能徽宗皇帝来位不正,或许他要向朝野表现他对这位堂弟后代的优待,反正赵有恭一门继续享受良好的待遇:不但徽宗屡屡加赏,平时也多有抚恤,并准备在其成年后特旨封郡王。 这样一来,虽然这位赵有恭今年只有十三岁,满朝公卿却都会看他的面子,也就有他府上人可以到开封府要人的事。 与人无害,又身份高贵,一点小事,何必呢? 不过一念及此,王伦就更迷糊了:这位世子才十三岁,从哪方面来说和自己都不该有什么交情啊! 到底是王府,虽然先封简王后易蔡王,后来死后又追封韩王旋易楚王,但因为圣眷正浓,府内规模颇大,亭台楼阁一应俱全,七进五出的院子在寸土寸金的东京显得很气派。 “官人在此稍后,待咱家回去复命。”中年人指着一处亭台对他说。 这时才确信他是个太监,这语气。 王伦自然没口的答应。府内走动的人很多,肯定要立规矩,所谓礼出大家。而且他已经走了两进院子了,初时还好,这边已经没有一个男丁了,走动的都是女人。 不一会儿,就有另外一个丫鬟娉娉婷婷走过来,把他带进里面一重院子。刚进门时,便听到里面莺莺燕燕,乐声不绝。 触目所及的是十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在空地处载歌载舞,不远处亭台里有几个妙龄女子在阁台间乘凉观看,旁边依稀便有秀秀和潘金莲的身影。若不是因为这个,王伦只怕要怀疑自己进了盘丝洞。 yyxs.la 第77章 粉丝 见王伦过来,一堆莺莺燕燕一齐转过头来。她们或是十三四岁天真烂漫的年龄,或在十五六七岁的花季雨季,但俱都鲜衣怒马,各具风情。 “山水郎来了!”她们一齐娇笑道。 古代人成熟得比较早,所以在这种面容清秀身体还未成年但心理已经迈过了某道坎的混合体面前,王伦竟有种莫名的眩晕感。 被吃光摸透了。 但他的心里,有种忽如一夜春风来的清爽。一夜之间啊,哥的名声竟一响至此、落到深闺里去了! 他还是不了解这个时代。 宋朝女性地位之高,是整个封建社会里罕见的,和后世的新中国相比也不逞多让。女子一样可以务工务农经商读书,至于抛头露面乃是平常之事,所以从信息渠道的获取方面,和男子并无二般。 宋代重文轻武,所以好文章好诗词才会层出不穷,而青楼又是传播诗词的绝佳路径,所以王伦的几首诗词,已经以他无法想象的速度在东京大街小巷流传,要不然才短短一天时间,唐学正怎么可能就得到《菩萨蛮》的全稿了? 辛弃疾的《菩萨蛮》自有一股深沉爱国之情,但女读者似乎更喜欢《鹧鸪天》的不羁,至于《绮怀》和《贺新郎》亦是各有所爱。几乎一夜之间,王伦已经有了“王青山”、“山水郎”的名号,只是他不自知而已。 饶是他脸厚心黄,在诸多美女面前仍然觉得招架不住,主要是她们太热情。 “小可王伦有礼了!”都一样的尊贵,看不出谁是主次来,只能泛泛而揖。 人群里便有各式各样的反应。有人福了一个万福还礼,这是家教甚好的;有人侧身避开,还带着少女的娇羞;有人在放肆地看他,不知道是本性如此还是因为处在女人堆里的胆壮。 有站有曲,参差不齐,各有千秋。 在人群里,王伦看到潘金莲,纵然有无数红花映衬,一样卓而不群。她是诸多还礼者中的一员,动作认真而形态婀娜。 然后陆陆续续有人想起来该还礼者,于是又是一轮新的参差。 王伦觉得很有趣,不过如果她们在开始能一齐回福礼的话才会觉得更有派头。 想想那场面吧,一群美女齐刷刷地屈膝,那种礼遇对男人来说和大阅兵的自豪感毫无二致…有种后世做大保健挑选“公主”时的瞬间尊宠。 想远了。 “官人没受什么委屈吧?”潘金莲最先说话,那么多美女中终于有个熟人露面说话了。于是王伦猜想,是不是她托人相救的?因为事发突然,别人也不知道自己吃了官司啊,再说自己和王府的距离有点远。 “无事,感谢娘子挂念----感谢娘子搭救…”王伦试着说。 “奴家安敢居功?一切都是因奴家而起,若是官人因此吃了官司,让奴家心里如何过得去!” 这下坐实了是她的手笔,只是她刚来东京,又怎么会认识王府的人?这可奇了! 旁边有人娇笑道:“若要感谢,山水郎应该先谢过奴家这位五妹。” 见有人这么说,王伦忙看过去,却是一个年已及笄的俊俏女子,指着身后一人笑。那人躲在她的背后,看不到脸和身子,只有头上的装饰金光灿灿、做工精美。 “拢鬓步摇青玉碾,缺样花枝,叶叶蜂儿颜。”谢逸之词,情景毕现。 这里边个个都是一等一的美女。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王伦不须多想,这位害羞的女孩肯定长得也不一般。唯其害羞,在一群让他招架不住的女人堆里,更觉难得。 “小可王伦,谢过小娘子!” 人家既然说了,当然礼貌要做出来。在王府里头,非富即贵,谁知道员到的是不是某个背景牛逼的人呢?再说能轻易地把他从开封府里捞出来,肯定来头不小。 见王伦如此说,那个人终于抬起头。 王伦见了,一下子魂飞魄散。 这是人吗?简直是九天仙女下凡尘!潘金莲多么俊俏的一个女孩,在她面前似乎也要隐藏了光芒! 年纪大概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先看不见,但脸蛋之白、之秀、之好看,绝无仅有。后世资讯那么发达,王伦也搜索过无数娱乐圈中的美女,竟然没有一个比得上她! 要么多了风尘气、要么少了一分矜持。 这才是生活的动力!这才是穿越的意义!原来宋朝还是大有奔头的。要是能娶到这么一个女孩,我愿意为她精尽人亡! 见王伦发呆,在场的许多人都似乎见怪不怪。事实上像王伦这样能拿捏住还算好的,多少见过她的人都魂不守舍,当场失态者有之,甚至有得相思病的。 还是秀秀轻哼一声,把他从仙乐飘飘的状态中惊醒。 啊啊,失态了! “奴家不敢当!只要官人没受委屈便好。”她的声音很轻灵,不知道是怎么生的,和脸蛋一样无可挑剔。 瞧人家这女孩说的,施恩不图报,不但外表美,心灵也美啊! 王伦很想问她名字的,但觉得有点冒失,这里这么多人呢!他看着眼前这群美女很头痛,从来没有一天会认为美女多也是一种累赘----要是只有眼前这个小萝莉多好? 她那么小,肯定容易骗啊!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先泡她几年,等她长大了,感情也有了,待到生米煮成熟饭那一天,一篇《萝莉养成记》就新鲜出炉!岂不是人生快事? 哈哈哈… 王伦终于没忍住无征兆地笑了起来,倒把美女们吓了一跳。 难道这就是山水郎的狂傲不羁?这不喝酒也有醉态啊! “传闻山水郎出口成章,奴家想来,既然山水郎要表示谢意,众姐妹也不缺什么,依奴家主意,那就请山水郎即席做一首诗词来,如何?” 看不出她还是王伦的粉丝呢。 众美女轰然叫好,然后雌音纷纭:“能亲眼看到山水郎做诗,真是意外之喜!” “若又传佳作,那是五妹的功劳!” 潘金莲和秀秀也一脸热情地看向王伦,看来宋人的物质富足真不是盖的,潘金莲是大家闺秀也就罢了,连秀秀一个侍女都在追求精神富足,由此可见一般。 wucuoxs.com 仓廪实,然后知礼仪。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宋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 第78章 对茂德帝姬的承诺 这一次,王伦是真心实意的想“做”一首好诗词,为了这个小美人。 因为她看向自己的眼里充满着崇拜和期待。 潘金莲和秀秀的眼里则是惊讶和怀疑。 从来没有想过,那个曾经造谣生事的倒霉学生竟然如此出名。 于是记得她们过来请人帮忙搭救王伦时对方一连问了几个问题,比如是不是那个“清都山水郎”的王伦、是不是那个“我见青山多妩媚”的王伦、是不是那个“青山遮不住”的王伦… 开始时完全不明白,后来知道了,却更加迷糊了。 她们不知道,可对方见此也没有核实,直接就派了人去开封府,然后真把他捞了出来。用人家的话说,既然沾着王伦的名,哪怕只是重名,也值得去做。 当然,潘金莲主仆知道人家确实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但即使如此,她们还是震惊。 这还是她们所知道的落魄到打秋风、因为误会而造谣的气量狭小的王伦吗? 所有人都静下心来,看这位传奇的“王青山”当场做诗,这个机会很难得。 这一刻王伦脑中已经转过无数首诗词,但要么太苦、要么太悲、要么太豪放、要么太不羁,总之适宜形容这位小美女的诗词少之又少,符合题意的又觉得无法形容她的美。 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之类的又太轻佻。 男人一上心,世界都要为之感动。只是感动归感动,他寻思半晌,却最终没开成口。 因为有人走了过来。 “禀各位帝姬、宗姬、族姬并潘家娘子,仆奉殿下令,有请王伦王青山入内。” 帝姬就是公主,宗姬就是郡主,族姬就是县主,这是三年前蔡京的主意。徽宗皇帝从善如流,马上下旨:“…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称‘王姬’,见於《诗》《雅》。‘王姬’虽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其称大长者,为大长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国号,内两国者以四字…” 于是,自周朝以来传袭无数代的“公主、郡主、县主”的称号,从政和三年起改了这种不伦不类的名号。也由此可知徽宗的昏庸:一个皇帝,整天在这些事情上扯淡,能治好国家吗? 时人认为帝姬此号与“帝饥”同音,认为不吉。果然十几年后,靖康之变后金人把这些帝姬、宗姬、族姬一股脑地都掠了去,于是便世间再无此称号,高宗南渡之下恢复旧制。 不过对王伦来说,倒吃了一惊:原来这拨人都是宗室之女,怪不得一个个都那么光鲜夺目! 皇帝娶的老婆本都是一等一的美人,经过一代代基因改良之后,便是丑八怪也变成了小帅哥,何况宋太宗本身长相也不赖。 传闻,赵匡胤少年时的长相,“既长,容貌雄伟,器度豁如,识者知其非常人。”宋太宗赵光义是他的亲弟弟,怎么着也不会太差吧? 扯远了,这只是王伦的一点小见识。 对什么“殿下”来见他,还是有些小激动的,毕竟能够名动公卿是每个读书人的志向。不管是作为前生读书人信奉“学得文武货,卖与帝王家”的王伦,还是后世在工厂里蝇营狗苟的王伦,被大人物看中总不是坏事。 正好也解了一时做不出合适诗词的困窘。 倒是小美女很失望,本来她有机会得到王伦亲自赠予的诗词,那可是极美的事呢! 好在王伦极有眼色,马上奉上温暖:“小可谢小娘子抬爱。等有暇的时候,小可定当为小娘子酝酿一二,只盼能入小娘子之眼!但不知小娘子名讳,小可当亲手奉上。” 礼物都要送出去了,送给谁可不得知道?总不能见着本人便大喊“美人”吧。 好在这年头男女之防并不甚切,要不然这里也不会聚着那么多的莺莺燕燕。那小姑娘微微一笑,王伦顿觉心旷神怡,满眼都是春意。 “奴家小字福金,官人若是做得,便送到那位殿下手中便可,奴家能看到的,只是官人莫忘记了。” 福金还是福晋?王伦没听真切。但是宋朝还没有福晋这个词,便是前者了。能和殿下做一路,她的身份其实已经呼之欲出了。也只有她,能当得上这种美。 不用说,这个小美女便是徽宗膝下最疼爱的五女儿,茂德帝姬赵福金的便是。 之所以那么确定,实在是因为这位公主(帝姬)太有名:宋朝第一美女,死得也最凄惨。 在徽宗皇帝的二十一个长大的女儿中间,赵福金最美,事实也证明此事的准确性。因为这么多的帝姬、宗姬、族姬中间,王伦能够一眼把她区别出来,就是明证。 只是这位公主和其她姐妹一样,没有好命。 靖康之变时,宋徽宗、宋钦宗被骗进金人帐中出降,后来被掳走北上,连同他的宗室几乎被一扫光。正史记载的有:宋徽宗妃嫔一百四十三人、宋钦宗妃嫔三十八人、皇子二十三人、皇子妻妾三十四人、帝姬二十一人、驸马八人、宋徽宗孙子十六人、宋徽宗孙女三十人、近支王七人、近支王妻妾一十八人、近支王女二十三人、随从奄侍一百四十六人,宫女侍女八百三十二人。 bqgxsydw.com 若不是后来赵构在外因此逃出南渡建立南宋,宋太宗这一系基本上断了根。 亡国宗室的下场向来不好,且宋徽宗偏偏碰到了刚刚从茹毛饮血状态下岷起的女真族,于是貌美如花的宗室女眷受到各种非人的侮辱。 所有的被俘的宋朝皇室妇女都为奴、为娼,连太后、皇后都不能避免。其余则被其他金军强奸折磨,还有一些金人看不上眼的被充入洗衣院,成为下等奴隶或妓女。 落到赵福金身上就更悲惨了。因为一位被俘婢女的主动招认,她被金人指名索要,并成为第一个被送入金人营寨的帝姬。入营当晚,便被灌醉了送到金兵主帅完颜宗望的寨中。 在完颜宗望死后,赵福金被分配给了宰相完颜希尹,之后就在完颜希尹的营寨中去世了,享年二十六岁。至于死因,有史书说是“谷道破裂而死”。 这是华夏的千年之耻! “小可不会忘记!”王伦从这一刻真正感觉到了浓浓的责任感。 这种事永不应该发生! 第79章 丑郡马宣赞 赵福金见他说的郑重,不禁也敛容答道:“奴家就先谢过官人啦!” 她是金枝玉叶之身,和王伦交谈并不以此自矜,语气还如此客气,确实让人敬佩。尊卑之分,自古有之,像她这样既有地位长得又绝美之人能如此低调,让王伦好感加倍。 同时他也好奇,既然茂德帝姬出现在这里,那么那个殿下的身份一定不会低了,止不定是她的某位兄长。 拜辞了诸位美娇娘,跟着另一位中年人踏进另一进宅院。这回不需要猜测对方的身份了,因为他分明就是个太监。 和王伦也不多话,把他又带到一处甬道旁,早见一处极开阔的亭台。亭子里有好几个人在议着事,依稀听到“女真、契丹”等语。 见他们过来,都停下来看。里面有一个比自己还年轻的少年公子哥儿,面如白玉,长相清秀,但是这群人一看都是以他为中心。看他锦衣玉带,头戴紫金冠,定是位皇子无疑了。 紫金冠,又名太子盔,多用于王子及年少的将领。 其余几人或文官打扮,或武将装束,革带紫衣金鱼、绯衣银鱼,级别都是不低。还有一个半大的孩子,但也配着玉带,对少年公子执礼甚恭。 在这群读书人中间的那名武将很另类,远远看去脸上像包公,面如锅底,鼻孔朝天,卷发赤须,彪形八尺…极丑,不免让王伦多看了一眼。 这样的武将,到战场上不需要拿刀动枪,只要本色出场,敌军都会被吓坏的吧? 那太监缓步上前,轻扯嗓音道:“禀殿下,王伦带到。” 少年人笑起来,说了一嘴什么,那太监便回来,把王伦叫过去:“王爷宣你上前。” 王伦便走过去,向少年深揖一礼。 宋代在礼教上承袭唐代,也是尊卑之分最少的时代。一个宋朝平民拜见皇帝,完全可以行揖拜礼,并不是非要跪拜不可。当然,如果愿意跪拜,似乎也无不可。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也记录了宋真宗的一次出巡:咸平四年(1001)八月,“上观稼北郊,宴射于含芳园。都人望见乘舆,抃跃称万岁”。开封市民看到皇帝的乘舆,只是欢呼雀跃,而不是惶然跪倒。 刚刚在开封府见官,证人当事人也都没有下跪,只有牛二来了一出,但只是为了表示“无辜”,推官并没要求他。 作为带着现代人深刻印记的王伦,肯定不喜欢什么“纳头便拜”、三跪九叩之类的,太伤人格了。 “小人王伦,见过王爷。” 到底是有后世的熏陶,虽然人在屋檐下,那胆气还是有点的,至少说话不见慌乱,吐字清晰。 “无需多礼…本王在府中多听得山水郎之名,原来恁地年轻!” 这话说的,虽然很和气,但是他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说自己年轻,总觉得怪怪的。 王伦对面前的这人好感大增。毕竟,人家位尊权重,说话却没有带着一点威风,就像拉家常。 “这都是友朋抬爱,王伦愧不敢当。” 虽然说着客气话,但从一位王爷嘴里传出来,王伦还是觉得很有成就感。 那皇子笑起来:“山水郎莫要谦虚,本王虽然愚钝,于诗词之道却自诩还有几分鉴赏力!你的几首诗词,本王都是喜欢的。一直想着如何能够见到本人,不期然今天发生一点小事,倒把你送过来了!可不是天意么?” 王伦便也呵呵。 那皇子便把王伦介绍给身边的几个人:“这位便是近来京中名动公卿的王伦王青山,你们多亲近亲近!” 那几个人见皇子这样说了,便都客气地寒喧起来。 宗室晋康郡王赵孝骞,宋英宗之孙,吴荣王赵颢之子,宋徽宗堂弟。他的年纪和王伦差不多,和那位皇子一样的温文尔雅,让人看了都舒服; 半大孩子赵有恭,才十二岁,却已经官拜官拜定国军节度使; 著作郎韩驹字子苍,监察御史张所,右司员外郎陈过庭字宾王,中书舍人、给事中张叔夜…前面三人尤可,对张叔夜,王伦可是如雷贯耳了,这位历史上剿灭梁山起义的人物,现在就已经白发苍苍。 唯一的丑武官,王伦更熟,因为他自我介绍虽短,却比其他人更有冲击力: “某宣赞,现任步司衙门防御使保义!”声音铿锵有力,果然有武将风范。 听其言,观其容,王伦有极大概率断定这个人该是丑郡马宣赞,因为他太符合《水浒传》中的形象了。 “郡马宣赞?”他试着问。 没好意思说是“丑郡马”,这样太不尊重人。虽说好男儿并不靠脸吃饭,但被人如此点评就不好了。 没想到就这样宣赞的脸色仍然一下子便灰了下去,好在他脸本来就黑,如果不注意也难看得清。 bqgxsydw.com “嗯!”很言简意赅的回答,看来对“郡马”这个称号并不爽啊。 也是,书中说,因为早前有外国使节来朝,要和宋朝的将领比武以炫耀武力,这时候宣赞就在比赛射连珠箭时候赢了番将,为大宋朝争了光,被一个赵家的王爷招为女婿,成为“郡马”。 可是他太丑了,这模样别说是晚上,就是在白天也能吓死人。 难怪郡主会抬不起头,怀恨身亡! 刚才那么多的莺莺燕燕里,不要有他的那位郡主啊!不过徽宗时郡主已经改称“宗姬”了,他既然有“丑郡马”这个外号,肯定不是本朝的郡主,那年纪上就不会。 好险! 王伦便很欣喜地说:“原来是宣兄!传闻宣兄连珠箭东京无双,一口钢刀也使得神机莫测,王伦在北方乡里即多有所闻。今日有幸见到,实乃王伦之幸也!” 他是真心实意的夸奖。要知道梁山排座次时,宣赞位居第四十位,排名超过了郝思文、韩滔、彭玘、单廷珪、魏定国等一众原比自己职位高不少的将领,在地煞中仅次于朱武、黄信和孙立,足见其在战场上的勇猛得到了宋江的认可。 王伦在读书时其实也坚定地认为,作为全书当中唯一的一位能连躲神臂将军花荣两箭的男人,宣赞的实力完全可以在天罡中位列前茅的。 所以他狭促地想:不知道他被挤到地煞去,是不是由于相貌的原因? 第80章 着意结交 宣赞:“…” 我很有名吗? 要知道防御使在唐朝为一州或一方镇的军事长官,后职位渐轻,到宋朝时仅为武臣之寄禄官,类似于后世的工资级别待遇。无职掌、无定员,不驻本州。 保义是对防御使编练的地方武装的尊称,地位相当于现在的某市军分区战士或某县武装部在编的基干民兵,是很低级的一种武官,位在八品以外。 这个级别和职务,宣赞一向视为耻辱,如果也能让别人肃然起敬,基本上和嘲笑无疑了。不过王伦说得诚恳,而且初次见面,双方一向并无交集,他似乎又无此必要----难道真的是自己名声在外? 这个王伦果然不同寻常,让宣赞大生知己之意,无怪乎几位王爷、郡王和公卿对其都有结识之心。 王伦人待在外舍,根本不知道他现在有多出名。事实上自从《绮怀》一出,“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便在汴京传唱,万人喝彩; 《菩萨蛮》诞生当晚,传闻贺铸夜不能寐,说是其和了两首词,终觉不如人意; 《鹧鸪天》横空出世后,“山水郎”之名已结结实实冠在王伦身上,时人谓之朝堂遗贤,如柳永故事; 待苏过亲自见识过王伦的当场表演,被“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之句彻底征服,而阎婆惜则把那首《贺新郎》请乐者谱了曲演唱,先是在丽香院轰动,接着便被其它几家青楼争相改编。 这年头又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所以王伦讨不到专利费,但名声是抢不走的。因为他的两首词中都有“青山”之语,“王青山”的绰号就是这么来的。 在被称为文人天堂的宋朝一下子名声这么响了,他却对宣赞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武官这么客气,所以宣赞对王伦很有好感。 所以武人的心更脆弱。 “山水郎如此说,宣某愧不敢当!王兄弟一表人才、三步能诗,实乃我大宋难得一见的人物!能结实王兄弟,才是宣某的荣幸!” 人家折节下交,他却不能没点逼数。这些年来因为郡主的事他受了不少冷落,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对自己真心欣赏的人,还是有光环在身的,当然感动莫名。 “宣兄此言差矣!”王伦夸人也是有一手的,反正他接下来的话很入宣赞的心:“小可一介文人,只会寻章摘句,做那无用之蠹虫。不像宣兄有武艺在身,他日军前效力,必成我大宋的中流砥柱!” 靖康之变就在十年之间,北宋的战略环境也是非常不好的:北方要地幽云十六州尽失,从此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契丹辽国虽然国力已经孱弱屡败于更北方女真族建立的金国,但时不时地把宋兵按在地上摩擦、寻找寻找存在感是很容易的; 西北的西夏享国日久,国家虽小但战力爆表,害得宋朝最精锐的边军都陈列在那儿,像种师道、种师中这两位“西北二种”就是长年累月在那里打仗打出来的名望。 宣赞对自己的武艺还是比较自矜的。但周遭都是文官,似乎不是显摆武艺的时候----多年冷灶让他对于人情世故懂了许多。王伦对他示好,心里明白就行。 “宣某只会舞刀弄枪,要说参赞军机、决胜千里之外,嵇仲兄才可当此名!”轻轻一说,便把话题带走。 在这群人里,只有他的职务最低,要不是有着“郡马”的身份,根本不足以进入这个圈子里。和王伦虽然有一见如故之感,却总要照顾下别人,大不了之后再攀交情。 嵇种就是张叔夜,对此王伦毫不怀疑,于是也小小地拍了一马:“张公知军,天下驰名。但若有宣兄这等猛将相佐,便才是如虎添翼!” 张叔夜对王伦看来也很感兴趣,倒不是他这没营养的两句话,而是他一夜红遍东京城却又如此年轻谦逊。 “呵呵。山水郎毋需吹捧,老朽现为中书舍人,又何需知什么军?倒是山水郎胸有丘壑,让老朽敬佩之极!”说一千道一万,文士总是比武职来得让人顺心,这是大宋百十年来潜移默化导致的认识偏见。王伦一表人才,又有名声在外,看起来就让人舒服。 那位小皇子见他们聊得投机,也插话道:“何止嵇仲公!便是小王听了山水郎之词,也是拍案称奇。想不到国子监外舍之中,竟藏龙卧虎!本王向来求贤若渴,若是山水郎愿意,小王愿意与你一道时常钻研诗词,你看可好?” 他说是“钻研诗词”,王伦却知道,这是对自己伸出橄榄枝呢。 比较下双方的身份地位,没有理由不同意的----资格差得远呢:有宋一代,对于王爷都是极优渥的,虽然极少世袭,但身份尊宠啊。 王伦开始是把这位皇子当成赵有恭的,后来看到了年仅十二岁的未来永宁郡王,知道了不是。 也很怀疑那个半大孩子能做出到开封府捞人的事,虽然自己没犯什么大事。 bqgxsydw.com 要知道按照宋朝的袭爵制度,王孙贵族的地位其实远逊于后世。像明朝,宗室王爵是世袭,最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食利阶层;清朝有十二个铁帽子王,世袭罔替。 宋朝的王爷真的能算是“君子之恩,三世而泽”。 交谈了一会才知道,这个半大孩子可比赵有恭根正苗红多了。通过周遭人对其的反应和态度,王伦已经大略猜到这位小皇子的身份。唯其如此,他反而不敢应声了。 “小可在乡间多闻得嘉王贤明,本来王爷抬爱,小可岂有不欣然应诺之理?但小可虽然愚钝,却有自知之明!王爷身边多的是饱学之士,王伦虽然于诗词小道上侥幸有薄名,却只是一后进学生,岂敢滥竽充数!” 他真不是谦虚,实则是这位小皇子亲近不得。 以王伦后世粗浅的认识和在国子监求学的经历,他已经大致对大宋朝野的人物有过一番考较,对于当朝权贵特别是皇子都有小见识。 如果对方是太子,他肯定毅然决然地抱粗腿。但对方是皇子,这就要谨慎小心外加多个心眼了。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牵涉到皇权更是如此。 第81章 拒绝 小皇子一愣,估计没想到王伦竟然会拒绝吧。 也许他是在试探或者假意客气,毕竟人家是有点真才实学的,自然矜持些。周公要三推三让、诸葛亮还得刘备三顾茅庐呢,哪能像普通人那样随便被自己召之即来?文人都珍惜那点风骨! 所以小皇子继续用诚意打动王伦:“山水郎客气了!现今我大宋看似国?民安,实则北、西、南宵小蠢蠢欲动,此诚多事之秋也。山水郎文采斐然,小王奉今上之命朝野寻材,岂能让山水郎真的纵情山水之间?只要山水郎愿意,他日升舍外放,小王定会一力保举!” 王伦入国子监为何?还不是为了做官!估计真正入国子监想要做学问的,百无一人。 这年头做官不易,朝中没几个得力的人说话一是做不大,二是做不安生。以这位皇子的势力,只要王伦高攀得上,荣华富贵真的就在眼前。 而且结交王爷并不会让士大夫们觉得不正常,“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本来就是件极合理的事。 但是王伦仍不接受! 先前,小苏先生想招揽他,王伦拒绝了。原因只是因为其背后的人是梁师成,一个太监头子,王伦认为在其手底下做事太掉份,将来青史上也不光彩。 这回,他是真心实意的拒绝,只因为这个人的身份。 赵楷,当朝三皇子! 不是他有什么不好,相反,传闻这个人自小聪明伶俐,文采非凡,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并且擅长画花鸟,因此深得宋徽宗的宠爱。因此六岁封嘉王,十五岁开府建衙。 因为卓越的文人属性,很得文官们的喜爱,在朝中威信很高,口碑也不赖。王伦有理由相信,虽然名义上把自己从开封府中捞出来的是赵有恭,但实际上一定是赵楷的手笔。 饭团探书 乍一看这没什么问题,自己能得他的青睐,是件极好的事情。 但有些事得从长远看。王伦之所以拒绝,就是因为赵楷太得圣眷了。 徽宗皇帝对这个皇三子是什么态度呢?虽然现在还不明确,但如果站在历史的高度去看就很清晰了。后年也就是政和八年,他迁封赵楷为荆南、宁江军节度使,主管江陵、夔州两地,进封为郓王。 如果说节度使都是虚职,郓王也只是作为皇子必封的王爵并不值得大惊小怪的话,那么让他担任提举皇城司就不一般了,那是实打实的军权,相当于把皇城的安危都交给他了。 因为成年后的皇子不奉诏不可以入禁宫,他能够全天候地出入皇宫绝对是一种恩宠。而且宋徽宗为了方便他出入,特地为他修了一座桥以联通王府与皇宫。 这就是史书中说的“出入禁省,不复限朝暮,于外第作飞桥复道以通往来”。 权力是个很微妙的东西,特别是享受了皇权的好处之后。或许因为他的实际地位已经无限接近甚至超过时任太子的赵桓,竟然渐渐萌生异志起来。 于是延揽人才,由于他的身份和谦卑的态度,手下倒真网罗了很多人,甚至连检校少保、彰化军节度使、皇帝出行的护卫军首任统领、与梁师成同等权势的大太监杨戬都是其铁杆。 历史上并未发生不测之事,只因为杨戬死的早。没有了武力加持的赵楷只能选择低调,而太子赵桓那边又得到诸多权臣的支持,形势已经逆转。 后来赵桓上台成为宋钦宗后,下诏追夺对杨戬所赠的官爵,其党羽赐死的赐死、藉家的藉家,没有一人有好下场。虽说跟杨戬一伙的都是祸国殃民的坏东西,但此时自己在政治上站他的队是件很不智的举动。 也因此王伦在其实已经知道赵楷身份的时候故意装作不知道是他而称其王爷,就是不想掺和他的事。在他紧逼之际,早已做好了腹稿: “小可何德何能,竟蒙殿下如此青睐!但小可刚入外舍,学识浅薄自忖不足以立君牧民,所以殿下的好意,小可只能心领了!但三五年之后,若小可认为才识可堪一用,届时若殿下仍不弃爱,王伦愿为殿下鞍前马后!” 不是完全拒绝你,怕你翻脸。 虽然赵楷年纪比高衙内还小许多,但其能量绝对不是高衙内这等纨绔所能媲美----其实一个高衙内已经让王伦如坐针毡两天了,现在赵楷对他来说绝对是高山一般的存在。 三五年之后…再说三五年之的事罢! 赵楷见他仍然坚辞,脸色便有些不好了,阴晴不定地看他几眼,忽然笑眯眯地说:“探花郎莫不会已经受了梁太傅的邀请?若如此本王便不敢掠美了!” 王伦一怔:梁太傅?朝堂之上做到太傅又姓梁的除梁师成别无二人。 于是一转念便明白了,三皇子误会了! 看对方对自己还是颇了解的,难免在此前做足了功课。小苏先生就住在梁师成家,两人相交莫逆满东京城人皆知。 梁师成历任护国、镇东、河东三镇节度使,官至检校太傅,被拜为太尉、开府仪同三司,是宋徽宗身边的第一大太监。御史中丞王黼待之如父,称之为“恩府先生”,即使蔡京父子对他也要献媚攀附,京城人视他为“隐相”。 他实无文才,但却自我标榜,自称是苏轼流落在外的儿子。当时传说,苏轼远谪之时,将家中的侍婢送与梁姓友人,后来这名婢女不足月而生梁师成,故史家多含糊其词。梁师成也自称“苏轼出子”、“苏氏遗体”,也未遭到苏家的否认。 东京人都知道,在打击反变法派时,苏轼的文章一度被禁,他的文章在民间很多都被毁去。梁师成后来向宋徽宗哭诉委屈说:“我的先辈有何罪,遭此厄运?”此后,苏轼的文章才又慢慢开始流传。 梁师成也很照顾苏轼家人,甚至曾对家中账房说:“凡小苏学士用钱,一万贯以下,不必告我,照付就是。”这位小苏学士到底说的是谁,史家多有争论。有猜测是苏轼的弟弟苏辙的,甚至有猜测就是苏轼自己的,不一而足。 苏过虽然不曾与他深交,但每次到京城,他都派人邀其住在自己家中,颇多照顾。要不是苏过无意仕途,搭他的风飞黄腾达亦不是难事。 所以在赵楷想来,苏过拜访王伦,王伦后来又和太学的唐学正回访苏过,焉知不是借着这个机会想和梁师成暗通款曲? 那个人也是个爱才的! 第82章 馈赠 “王爷说笑了,小可是何等身份之人,岂能被梁太傅看上!”王伦赶紧说明。 不上人家的船,但也不要因此成仇。要是被赵楷认为是自己宁肯抱梁师成的大腿也不卖他的账,在东京真不要活了! 怕他不信,还要仔细解释下:“小可因在青楼与小苏先生讨教诗词一见如故,又帮小可解了高衙内的威胁,算是有一份情分。正好学里唐学正也想拜会小苏先生,便自作主张帮其牵线,只是到梁府却知其外出,更未进府半步,小可连梁太傅的面都未见过!” 他说的是实话,赵楷既然有动摇太子的想法,难免会在京中布有许多暗线。他掌握着皇城最大的军事力量,杨戬又是皇帝出行的护卫军的首任统领,当朝几大重臣的门与户自然都在监控中。王伦真要入了梁府,肯定会被记录在案的。 赵楷既然想延揽王伦,事先也是做过一番功略,这事他是知道的。 他只是想看王伦的一个想法和态度。 王伦见他听的认真,忽然灵感一动:杨戬是这位三皇子的重要辅力,有道是一山难容二虎,都是太监头子,这位杨戬和梁师成肯定是竞争关系。 太监最大的后台便是皇帝。为了争宠,他们的关系肯定不会好。自己去梁府当然会让赵楷有些不顺,眼下又拒绝了他,那得要让他心安啊! “久闻殿下平易近人,学富五车,乃文化的楷模!小可若是攀附,也是攀殿下这根高枝才对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王伦这话虽然通俗,但不管凡夫俗子还是天皇贵胄总不会反感,反正赵楷笑了。 “山水郎真是个妙人儿…看来小王无德无能,入不得你的法眼了!也罢,人各有志,不可强勉…只是下月中乃是中秋佳节,小王已经邀请了东京的文人名流齐集小王府上,届时山水郎可千万要赏光才是!” bidige.com 他真是太客气了,让王伦都不好拒绝,当然,他也不会拒绝。以这位三皇子的人脉,到时候肯定是高官云集、宾朋满座。 王伦纵然有重生者的光环加持,也绝对不敢小觑当世的知识分子,毕竟人家都是货真价实的。 现在赵楷邀请自己,应该是给了很大的面子的。再拒绝的话,莫非想一条道走到黑? 未及表态,就听有人在旁边道:“某这几日听到山水郎的诗词,传到耳朵里都快生茧子了。王…伦是吧,小王爷求贤若渴、礼贤下士,原是雅事。便是冲着今日殿下听闻你坐了事连忙派人到开封府搭救你出来之恩,你也得来这一趟不可!” 王伦看过去,却是那个人到中年的著作郎韩驹,字子苍的。 这家伙插话插得好啊,看来也是个有眼色的,不着声色地附和了赵楷一嘴,让自己无法拒绝。但其实没有必要的。 这才知道,原来委托赵有恭府上人到开封府捞自己真是这位三皇子的手笔。想一想潘金莲和秀秀都在此间,并且看见自己一幅释然的样子,一下子似乎想得通了。 肯定是潘小娘子见自己为她们吃了官司,于是托人找关系,或许投的就是前院某位公主郡主的门子,然后找到赵楷那里,后者顺手送出的人情。 他猜得一点都不错,但是当赵楷知道送的是王伦的人情便又有一得想法,那就非为外人知也。 这么一来,就凭这份人情,他也得去啊! “殿下胸中自有沟壑,届时定然是一场文坛盛事,小可欣然从命!” 见王伦答应,几个人都露出很高兴的表情来。有人便想:矾楼向有周邦彦坐镇,香榭楼又请到了苏过与贺铸两位大家,传闻这位王伦以一首《菩萨蛮》在同文秋社开业典礼上力压了贺铸,又相继有几篇名作传世,现在风头已然无两。若是三皇子能网罗到王伦,于声势上更增一筹。 王伦虽然欲拒还迎,最终不还是答应了吗?都是文化人,他们都理解为矜持。 说到此时,宾主尽欢。 赵楷看起来很是欢喜,想了一想,道:“如此,小王之幸也!”随手取下腰间系着的一件鸟衔花形玉佩赠与王伦:“初次见面,小王未曾备得礼物,聊以此物为赠。” 王伦看那玉佩雕刻得栩栩如生,做工极其精美,便知非凡。并且此物由赵楷随身携带,更知珍贵。 古代男子佩玉,不是因为玉的贵重,而是源于玉的品格,因为人们认为玉具有仁、智、义、礼、乐、忠、信、天、地、德、道等君子的品节。孔子就说过:“玉之美,有如君子之德”,《诗经》里有“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之句。 一般来说,玉不会轻易赠人。男人之玉,有如国之玉玺,因此又有一句古语说“君子无故,玉不去身”。 赵楷这份礼太厚重了,以王伦的见识,都不堪其重。 当然,他的角度也很刁钻:这么漂亮的一块玉,放到当铺去,得不少钱吧? “小可岂敢掠美!殿下的厚爱,小可生受了!” 赵楷其实也有些舍不得,刚才有些冲动了。这块玉佩已经随身带了好几年,乃是最喜爱之物。不过既然拿出来,便没有再收回之理,所谓做戏要作足。 天家贵胄,自然要有天家的派头。 “小王与山水郎一见如故,非如此,不能表达小王内心对山水郎的敬仰!” 王伦是不知道他现在自己有多有名,其实从方才茂德帝姬等人见到他的反应也能知道些,否则他大可坦然收下的。当然,礼让三番后还是郑而重之地收下了,不管怎么说,心中对这位三皇子还是很感动的。 说话温言如玉,态度和蔼可亲,举止大方得体,气度卓而不凡…若不是知道对方注定做不了皇帝、跟着他的人也都没什么好下场,真的想纳头便拜啊! “王伦就怀着一颗感激的心收下了!想小可只是一介书生,竟蒙殿下厚爱,无以为报,惭愧无地!唯愿殿下龙马精神、如意吉祥!” “好!好!好!”赵楷很欣慰。举手之劳便让东京城冉冉升起的这颗新秀拜伏,这种成就感足以抵消玉佩送人这短暂的肉痛。 第83章 人生有了方向 虽然赵楷对王伦给足了面子,但是奈何人家还要到外舍读书。不学而仕,他也暂时没那个能力----当然,在他想来,王伦敢于发出“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的豪放之言,一般的官职肯定是看不上的。 学而优则仕,是自有科举之后所有封建王朝的基本国策,优待读书人的宋代更是如此。谁要不是正儿八经科举上来的,哪怕再有人,到了一定品级就上不去了。 高俅背景大吧?也只能跟着刘仲武到边关刷军功,这才一步步从武职往上提。 顺便说一句,武职在宋朝是很被文人看不起的,高俅纵然最后爬到了武官的最高级----太尉,手掌大权,以殿帅之职控制禁军二十多年,仍然没有资格被称为“六贼”。 估计不是他不想,而是环境不允许。即使是乱臣贼子,也不屑于和武将为伍。 在太学,最好的出路便是由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然后寻找个机会发出去做官,之后出将入相就有了资格,后面才是拼关系、拼后台。 刚才王伦也一直强调他是外舍的学生,恐怕就是存了这个心思。这么想来,赵楷也就不急了。 给王伦的礼遇已经做足,外人也知道自己礼贤下士的名声,这就够了。 其实他不懂,王伦的志向真不是大官,只要一个土皇帝的身份足矣,他最羡慕的还是西门庆这样的人物。 有钱、有权、有势力,加上农妇、山泉、有点田… 不过他还强调一句:“中秋之会,山水郎莫要忘记!” 王伦岂敢忘记?放谁的鸽子也不敢放这位的! “小可岂敢!不过…”他突然想起来别院那位茂德帝姬托请的事来。 她的事比这位三皇子的其实在王伦心中更重要。 赵楷颇有上位者的气度:“山水郎请讲。” “适才小可在别院见到茂德帝姬等,答应为她做一首诗词。帝姬有言,此诗词可请殿下转交,不知届时王伦如何处置…” bidige.com 赵楷笑起来:“五妹就是这样。也罢,你写好之后,得空可到我府上做客,届时便拿与五妹即可。” 这个年代对于男女之防倒没后世那么夸张,并且赵楷也很想考较下王伦的诗词水平,闻言正合心意,才不会往其它方面想。 如果他真如外界所传的那样出口成诗,那时再略施手段,不愁他不入彀中。 其实王伦也不是色令智昏,他故意如此说,也是存了一篇诗词压海棠的想法。虽然没打算和赵楷做一路,但被他赏识也是一件好事,毕竟被人捧着才可能待价而沽,何况他也不清楚自己的仕途之路到底在何方。 蔡京把持朝政,虽然史上名声不佳,却也不是投奔不得,至少比混在梁师成、杨戬底下好得多。 宿太尉名声好是好,就是好像没奔头----君子和权臣掰手腕,那叫自不量力,王伦目前还没有为国家大义抛头颅洒热血的觉悟。 且行且珍惜吧! 拜辞了赵楷,王伦一路想了很多。 今天突然之间见识了那么多的莺莺燕燕,王伦的沉寂的心复苏了。 我要做点事情了,不然根本没有资格和她们亲近,也没有能力给予她们应有的生活! 至少一套房子该有的吧?没有梧桐树,引不来金凤凰么。 要赚钱! 怀着这个想法,他觉得人生第一次有了方向和目标,脚步也轻盈许多。 舍不得坐车,要省钱。 嗐,还是钱闹的! 从内城到王伦下榻的太学还是挺远的。刚开始坐马车来还不觉得,真正用两只脚走回去就完全不是那回事了。又是酷暑,幸好已到下午,不然真不是人走的。 王伦没过一个时辰便气喘吁吁,心里暗道:“我这是穷人偏得了富贵病,这样的身体怎么在大宋混?万一得个什么病,这年代又没什么良医好药…不行,我有空得锻炼身体了!” 一路向南,行人商贾愈多,街市也愈显得繁华起来。 到了龙津桥头,王伦已累得不行,那袭白衣也因为汗渍和灰尘蒙上一层薄雾。这时候一阵微风从桥顶吹过,王伦便歇了脚,享受那清风拂面的感觉。 这时候,一个高大的货郎从他面前经过,然后又迟疑着转过脸看他。 “王贤弟?” “杜兄!” 王伦这一喜是发自内心的。来东京这么多天,终于遇到一个可结交的熟人了。 武植兄弟一个是朝廷县令世界观大不同,对他有恩但谈不上深交且离开得早;武松倒能和他聊得开但又不知去向;潘公就更不用说了,年龄代沟在这呢。 其他学里认识的都是泛泛之交,真正投机的还是“丽香院”里的阎婆惜和孙三四。便是和帮了他小忙的苏过也算不得什么交情,甚至还比不上今天碰到的潘金莲和茂德帝姬。 正觉得人生孤闷无聊之际,就见到了杜迁,真乃天意。 杜迁见了他也很高兴,真正是他乡遇故知啊! “王贤弟,你如何在此间?” “此间不是说话处。杜兄,且到这边一叙。”王伦见旁边有个茶馆,正好也渴了,便拉着他过去。 杜迁估计也累了,便跟着他入内,找一副座坐了,两人闲谈。 王伦这才把后来之事一一诉说,杜迁根本没想到他竟然有这等奇遇,连声说:“也是侥天之幸,王兄弟能到太学读书,也是你的造化!” “杜兄如何也来到此间?”王伦动问道。 原来杜迁本来依靠潘家,生活还过得去。不想潘公上京做官,家人也陆续跟随,他在乡间便少了些进项。反正一个人,便穷则思变,和乡人一道来东京做些生意。 颇有些后世北漂、南下特区打工的意味。城市越大,谋生的机会越多,古今皆然。 “某便住在此间不远的甜水巷,兄弟若有暇,可到某处坐坐。” “杜兄弟,你也在东京待过了,可有什么好营生?”找不到下家的王伦套问杜迁的话。 杜迁叹了口气:“有什么好做的?兄长我空有一身力气,却无非做点小本买卖、勉强糊口而已!” 没想到他混得凄惨,王伦便决定带上他了,他的计划里本来就需要可靠的人。 “杜兄弟,小弟倒想和你一道在东京闯下一番事业来!我还有些本钱,如果不弃,我们便一道合计如何?” 那敢情好!杜迁在此间也不得志,想着王伦是个有文化的,幸许便有什么好出路,满口答应。 第84章 赚钱的营生 茶钱是杜迁付的,在他想来,王伦既然是学生,没有进项,自然手头不会宽绰。 也许是喝过水涨肚子,饥饿的感觉并不充分。见时间还早,抱着认认门的心态,王伦便跟杜迁来到其位于甜水巷的住处。 这边离南苑贡院不远,附近一带是文化人多出没的地方,像国子监、太学都相隔不远,消费力相对不错。王伦住的外舍也就在附近,毕竟是国家建的集体宿舍,还是要注意形象问题的。 但甜水巷却是类似贫民窟一样的存在,一条破旧的石板小路由西向东延伸看不到尽头,两边都是低矮简陋的茅屋,典型的城中村。路上形形色色的人群一看就知道在为生存而努力。 杜迁就在第三家,门虚掩着,院里有几间屋子冒着炊烟,应该是做晚饭,也到时间了。 这肯定是租的房子,因为知道杜迁是单身,而两边的屋子内外开始有妇人和孩子出入,但又不相熟的样子。如果是住家户的邻居,不会这样生分。 “王兄弟请进,只恐怕屋里太过脏乱,倒让王兄弟见笑了。” 杜迁是个实在人,因为他说的是实话,这间屋里确实有点难以下脚。 通共不到十平方的样子,除去一张床,一张方桌,一把椅子和几副碗筷,连个像样的衣橱都没有。当然,杜迁的衣物也不多,就那么胡乱地扔在床上。 床也实在,厚实的榆木制成。床铺极简单,又黑又破。 靠门的地方,地上摆了一摊小物事,都是些妇人的用品、孩提的玩具。不消说,这些就是杜迁赖以生活的资本,这也他活在下层的见证。 难为他能住得下,活成这样子,真不如去落草! 这种家,还叫家么?可能单身汉的家都是如此罢。 “唉,可怜”,王伦暗中叹了口气。但是话说出来却是:“无妨,至少夏能遮雨冬能蔽风。不过要不了多久,兄弟我有信心让兄弟你过上好日子!” 杜迁咧嘴一笑,对这位王兄弟的话,姑且信之吧。人在落魄中,有一点虚假的梦想也不错。 他倒勤快的很,马上到院里打来一盆凉水,给王伦洗手。 王伦没用他的毛巾,那样他可能会洗不下。 就直接用手抄着水胡乱抹在脸上,任水珠溅在身前的灰袍上,这样凉快。 水比衣服干净。 他一直自称“白衣秀士”,却不曾想到,身上的那件白袍竟然早就脏得发黑,和这个外号极不匹配。 想到幸亏今天后来那潘家小娘子离得太远,否则看到英俊潇洒的自己竟然如此邋遢,不知道会不会因为这种反差而嫌弃呢?又想到那茂德帝姬一度离自己这么近,不知道在她心里又是如何想的! 哔嘀阁 唉,虽然说男人不羁能平添许多魅力,但是邋遢应该不算吧? 这衣服只能到舍里用烧碱洗了。也不知道有些脏的地方能不能洗干净,如果能有些洗衣粉或肥皂就好了。 肥皂? 仿佛有一道亮光如此美妙地闪在他面前,让他心动神摇。 虽然不是工科出身,但是作为网文爱好者,对于穿越者层出不穷的能力技术还是抱着作者想象力真丰富的感情去读的。很多牛叉的穿越者就是从最简单的肥皂入手的,好像它也确实最简单。 做实验这个东西对文科生来说虽然有些眼高手低,但是肥皂却不然。 就简单地几样材料而已:猪油、烧碱、盐,外加一些水,只是比例未能掌握。但是因为见过肥皂,所以逆向展开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中国人可是逆向工程的大行家!这个时代的购买力和肥皂的实用性让他相信,这肯定是一个极好的营生。 如果做得好,在肥皂里添加一些香料,那就是香皂。洗衣、洗手、洗脸、洗澡、洗头…一下子都包圆了,这可是划时代的生活进步啊! 香皂洗头可能不如洗发膏香波之类的舒适,但肯定要比清水洗干净。 一本万利,绝对值得去试! 一激动,那盆水竟被他打翻了,倒把杜迁的地洗了一遍。 杜迁正在收拾行李,听到响声吓了一跳。 “杜兄,我想到赚大钱的办法了!”王伦兴奋地说。 杜迁却赶紧收拾被淋湿的货物。能不能赚大钱且再说,手里的这些货可不能毁了,还要靠它们过日子呢。 王伦见了,也不去管他,只到厨房去看锅灶。 要制肥皂,一些基本的用具必不可少。 杜迁有自己的一套锅灶,也就是一张小铁锅,框架用土砌成,简陋得很。但是如果试验制作肥皂,马马虎虎也还行。 试验么。 王伦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反正辟雍那边的宿舍里肯定不能干的,而想到这个好主意的他,片刻的功夫都不想等待。 他想发财其实早已经想疯了! 考虑到晚饭还为时尚早,早一点把肥皂做好才是正经----尽管这个环境他一刻都不想待下去。 不是说大宋朝的人都活得很舒适、很精致吗?为什么哥见到的不是这样子的!别人就罢了,上天却给自己安排成这个角色,当真是有点欺负人啊。也许,这是天将降大任于己,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吧。 但是这物价方面绝对是没说的,如果只是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的话,有历史学者程民生考察和研究过,北宋至南宋前期,维持一个人生活的最低生活费用,折合成铜钱大约是一天20 文。 从馒头两文钱一个即可证明。 只是这和王伦的人生志趣相差甚远,灯红酒绿才是他向往的乐园、倚红偎翠才是人生最大的精彩。自然,精神情调高了,生活水平怎么着也不能太低不是? 杜迁对这一带很熟,左右闲着无事,王伦便让他带自己去买些材料。 猪油很好弄,王伦直接从肉摊上切了五斤猪板油,倒让杜迁十分不安,人家是学生咧,怎好意思花他的钱?他搓着手尴尬地说:“怪兄弟无能,倒让贤弟破费了。” 他还以为是弄给他改善伙食咧!好久没吃肉了。 然后到买烧碱时,杜迁纳闷了。没见过猪肉和烧碱一起炖的啊?难道这是王兄弟家的私房菜,口味会不一样? 烧碱很便宜,不过三文一斤,这种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顺便地,王伦又多买些盐,尽管杜迁一再说家里还有。 万事皆备,就看有没有办法试出各材料的搭配比例来。 说是试,是因为王伦确实不知道每种东西该添多少。好在,基本的步骤他大略知道:先是猪油和烧碱兑水一起烧,烧到油脂状态时趁热加盐,搅拌后使生成的硬脂酸钠析出。再后的工序,就是吸附杂质让硬脂酸钠成形了。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没有底。 “兄弟这是要干什么?”回去的路上,杜迁忍不住问。对王伦,他的认识还很表面。 “做肥皂----呃,一种能很实用的东西,可以代替草木灰洗衣服、可以取代胰子洗澡洗手、还能代替皂角洗头沐浴,方便且效果好,价钱便宜又实惠。”王伦很自信地说。 古人洗衣服用的就是含有碳酸钾的草木灰水,这东西在现在人人都看不上眼,可是在古代撒点在盆里,衣服越洗越干净,非常容易清洗!加上几乎不要钱,家家都存了一大盆以供使用。 当然坏处是,洗完的衣服比较容易落色或者说是沾色,要好好地清洗几遍才能清除残渣和残色,而且难保不带有点点味道。 胰子也叫澡豆,是用豆子研成粉末加入天然香料。这在古代也算是个稀罕物了,用来洗澡洗手比较多(相当于现在的洗面奶沐浴露),洗衣服还是比较少见的,只有有钱人才用它来洗衣服,因为奢侈! 至于皂角,其实是一种药材,把新鲜的皂角晒干储存,研成粉末后即成。它在水中可以生成泡沫,有一定的去污功能。虽然那个时候它的去污效果还不能跟肥皂所比拟,但在当时也算是顶级的洗涤剂了,能现摘现用,有些女性还用来洗头发。 但当这些东西碰到肥皂,王伦有十分的把握会通通见鬼去,要相信科技的力量! 杜迁有点不相信,如此普通的几样东西能做出那么好的物事?不过见王伦很自信的样子,又是人家出的钱,他也不好说什么。也许这位王兄弟是真的有什么法术也不一定,毕竟王伦好歹是个知识分子,应该会懂得多些,尽管是落第的。 见他将信将疑,王伦也不解释。多说无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做出来之后什么都毋需再说了。 埋锅…熬猪油的同时,让杜迁找了一杆秤,王伦拿了纸笔,开始勾兑并记录。好在同院有卖菜生意的,秤是一定有的;王伦作为秀才,纸笔都是现成的。 开始没敢多弄,但少了又怕见不到效果,所以猪板油先切半斤放进锅里熬。也没有什么大火中火,就两根柴火给它加热。 第一次弄经验不够,怕熬得时间久了焦了,所以看差不多时就把油滤到一个罐子里。杜迁见还有很多油渣,急忙用碗盛出弄净。 今天晚上炒菜的油有着落了。 第85章 黑科技与黑心商人 盛猪油的罐子空重早先秤过,王伦只要适当地作减法就能容易地控制油量。 先取二两猪油,舀了一勺烧碱兑入,加上半斤水后重又放入锅里加热。看着它们化在一起,看着一层又一层的油浮起又沉下,王伦后来又加了几次水和烧碱,这些都要记录的。 不知过了多久,当锅里已经形成了一堆不知是什么东西的亮晶晶、油花花、软绵绵、黄乎乎又带着黑的东西,而面上也几乎没有了油脂之后,王伦觉得可以了。 完全反应、充分溶解,于是停止加热。 此时融了二两盐的热盐水也已化开,趁热倒进锅中,杜迁在旁观打下手不断搅拌,直到形成一大块很奇怪的果冻状东西飘在水上。 “好了…吧!”王伦有些吃不准地说。 他小心翼翼地把它取下,刮去边上沾有的油腊层、泡泡层,以及附着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得到一块二两左右的黄褐色果冻。 这就是肥皂?杜迁看着王伦,后者也在看他。 “就是这个了!”王伦一锤定音,其实他也吃不准,但感觉像。至于是不是真的,一时半会还不能见分晓,因为它还要干燥。 成型工具很简单,就是找一块方形的木盒。其实形状他并不在意,行不行要看质量。 锅里其实还有很多溶液,这也难怪,毕竟是第一次试验,比例不一定正确,有些浪费是正常的。但只要这个流程正确,损耗肯定有办法逐渐减下来的----无非多试验几次呗! “兄弟,这真能行?”杜迁围在木盒边问王伦。用猪油制肥皂洗衣服,怎么也想不通,这不更脏吗? “只要没偏差,肯定行!”王伦状似确信地说,但主动加了个前提。材料是对的,方法是对的,应该不会产生别的来。当然,效果可能会另讲。 等待硬脂酸钠干燥的时间,两人放开了聊。 杜迁本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也许是生活逼迫他如此,只求温饱即可。王伦便笑话他:“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如果不能任我所愿活得滋润,枉来这世遭一回!” 他说的是实话,毕竟有了穿越者的头衔,若还是很苦逼地过日子,所为何来?人生正值风华正茂的时候,这时代又足以让他有施展的舞台,只差一个机会了。 虽不能出将入相,但成为富家翁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 也许肥皂就是呢。 看看肥皂已经成形,王伦按奈不住把它剔出来。但见它通体黄褐,间有斑斑黑点,好在不影响整体美观。摸着熟悉的感觉,他忍不住大叫:“好了!” 杜迁的认知倒是后知后觉,也许他还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巨大商机。不过王伦说好,他也高兴。 ranwen.la “兄弟你看,这就是肥皂了,清洗脏东西的能力很强的,你且用它洗洗脏衣服看看。”百闻不如一见,事实胜于雄辩,让他理解它的意义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自己用一用。 杜迁将信将疑地接过来,只觉得滑腻腻地。 脏衣服是现成的。想指望一位江湖上的好汉勤洗衣服是不可能的,而且因为“积少成多”,他的每件衣服都有着浓浓的男人味和男性的不羁。 我滴乖乖,兄弟你也懒得太不像话了吧,特么的这是衣服?和擦桌布不相上下罢!相比之下,哪怕是附着的这具身体的王伦,都是很干净的。那“白衣秀士”的名号虽然是穿越后的王伦所起,但也是这具身体的直观代表。 大家共用一个水井,同一院子的人看杜迁大傍晚的洗衣服都很稀罕----他从没这么勤快过。关键是还有个英俊的秀才(王伦自谦)跟着看,很有故事感。 泡一下,然后按王伦的指点用肥皂在衣服表面摩擦几下,再轻轻一搓,那灰水就像断了线的黑珍珠撒了一地。 这景观,王伦已经不想再看了,因为他已经知道肥皂的效果是杠杠滴! 但是杜迁这回却像开挂了一样,兴奋地继续扩大战果,于是整件衣服…流的脏水更多了。他又把另一件积年老灰的衣服拿来试了试,用力并不多,效果却很好。 旁边正在用木槌敲打衣物的专业浣洗匠胡阿婆惊呆了,这是个什么操作!有了这么个神奇的东西,岂不是省时省力? 新婚不久的马氏三娘也睁大了眼,丈夫是靠出卖体力贴补家用的佣工,每天的衣服汗渍污迹像这位杜大哥一样都很多,是不是也能用它来洗洗衣服呢? “王兄弟,这个肥皂果然不错!”这一下,高大汉子对身材瘦弱的王伦佩服得五体投地。洗衣服既干净又省时省力,果真是好东西! 不过这时候,他仍然只沉浸在多年的灰衣服重现本来面目的高兴中,根本不知道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来临了。 “我们要发财了!”王伦小声提醒他。 可是杜迁不明白,直到王伦把他拖回屋里。 “这个东西用处这么大,造起来又容易得多,杜兄弟,你想一想,如果我们大量生产然后高价卖出去会怎样?” 杜迁明白了,然后彻底明白了。 有这么好的东西,又恰逢这个时代,不发财是不可能的。 宋朝的富民阶层数量是整个封建王朝中比例最高的,他们是民户中的富裕者,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中产阶级。这些人主要包括地主阶级中的乡村上三户以及坊郭户中从事商业、手工业等行业的富裕者。 富民阶层成为宋代社会的中间层、稳定层和动力源。苏辙曾说过:“惟州县之间,随其大小,皆有富民。 而开封是北宋最富庶的地方,更是盛产富民。宋真宗时的宰相王旦曾说过:“国家承平岁久,兼并之民,徭役不及,坐取厚利。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 意思就是开封城中家产100万贯的人很多,10万贯者比比皆是。而当时的小康标准大概是家产1万贯,这些人更加数不胜数了。 这些人,都是王伦肥皂的潜在客户。无它,他们消费得起! “我要让全东京城的人都知道肥皂!我要让全东京城的人都用我的肥皂!” 肥皂是消耗品,每人每月用一块,真的是相当大的销量。只是,该怎么操作?杜迁对此一无所知。沿街叫卖他行,大规模的营销就非他所长了。 “此事要好好合计,但是现在最要紧的,是如何确定肥皂的配方比例,还有扩大生产的办法。”王伦虽然是文科生,却接受过现代社会的洗礼,想法肯定比杜迁多。 还要再做试验,让原材料的无谓损耗降到最低,这才是规模划生产的要点;杜迁家中的那只小锅肯定不够用的,另外简单的手工制作可以,大规模生产所差的东西就不是一点两点了。 只是这需要时间,也需要本钱。 “杜兄弟,我还要多做几次试验,等完成了,你我兄弟就好好的大干一场。在此之前,这个秘密必须保住,对任何人都不能讲,一切以我的说法为准!” 其实制肥皂是再简单不过的东西,只要被有心人知道,立刻就能掀起一场革命,这显然不是王伦愿意的。杜迁肯定也明白这个道理,傻大个直归直,又不是真傻,但王伦还是叮嘱了几句。 杜迁脑瓜子其实也好用,只是以前没跟对人。王伦一说他就明白了,也明白巨大的商机就在眼前:“王兄弟,我知道。等下我就去把手里的这些货清仓卖了,然后拿来做本钱,我跟你一起干!” 算算本钱,这一巴掌大的肥皂,所用的猪油、烧碱、食盐基本上都要不了多少钱,生成的跟猪油等重的肥皂怎么着也能卖个三、五十文吧? “这样的一块,要卖一百文!”王伦斩钉截铁地说。 一百文!你咋不去抢? 巴掌大点的肥皂,张口就是一百文,等价于后世三十元,这个确实贵得很! 用到的猪板油价值大约十来文,烧碱勉强算一文吧,食盐也值个几文,连同柴火、水----水是免费的井水,无非是不要钱的人力,成本满打满算只能二十文吧。 要是大量生产,单位成本还能往下降,这是一定的。 但是王伦的神情告诉他,这个价格是他真实的想法----他可真敢想! “王兄弟,这个价格是不是有点高了…”做生意讲究诚实可信、老叟无欺的他觉得要价太高了,颠覆了他对于做生意的认知。 “不高,一点儿都不高!兄弟,你不能只算材料成本,还有我们的人工,更重要的是知识产权!”王伦在给他洗脑。 “知识产权?”对这个新生名词,杜迁明显地抓不着头脑。 “是啊!材料、人工都是钱不假,但是最值钱的其实是主意----肥皂这个东西虽然看起来成本不高,但是为了把它研制出来,兄弟我可是花了不少代价的!你知道这个秘方从哪里来不?”王伦循循善诱地问。 “秘方?”杜迁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位王兄弟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至于先前制作时手忙脚乱的样子,自然地理解为不熟么。 “我这是从一位南洋的客人手中得到的,唉,至于如何得的,一言难尽啊…”王伦为了故作神秘,只能一脸便秘状。 好吧,杜迁是个实诚人,王兄弟既然不想说,他也就不追问。王伦那么难过,一定有难言之隐啊,正因为如此,这个成本肯定够大。 “再说,一味中药可以医人病救人命,可能它本身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开药的大夫为正确开出药方所耗费的精力,岂是单单用药材成本可以衡量的?” “兄弟不要说了,我明白了!” 第86章 奸商本质 连续三天,王伦在下学后都来此间。太学对出勤有考核,但下午放了学之后就不管了。住不住宿舍都无所谓,反正很多学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除非夜宿青楼,又不能天天。 王伦每晚都是黑灯瞎火了才走,又试验了好多次,终于大致确定了猪油和烧碱的比例,这项研制工作基本上告一段落。 期间,杜迁果然很快就变卖了那些物事,原本狭窄的屋内空间一下子宽敞多了。他的脑袋瓜子可能不如王伦灵活,但是认准的事做起来雷厉风行,这一点颇得王伦赞赏。 “我们要扩大再生产,现有的锅和地方太小,得重新找住的地方;要准备一些模具盛放肥皂液,要准备打广告,这些事情都要先做起来…” 模具的作用一是固定肥皂液的形状,另一个是打出品牌,毕竟光秃秃的一块肥皂可不好看,如果有模印压在它的两面就显得高大上多了。 不能窝在这里是因为工序太简单了,难保时间久了不被有心人窥探到秘密,这是王伦想出的第一个生财之道,可不能轻易被破解了。而且手工作坊的产量太低了,根本无法承担大量上市的需求。 无法大干就意味着赚的钱少,赚的钱少就只能始终窝在这里以手工作坊的形式生产…此之谓恶性循环。 只有大量上市才能形成广告效应,才有机会一传十、十传百,才有机会热销,这些都是一体的。 只有热销才能赚大钱,只有赚大钱才有可能继续改良工艺,从而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或者寻找出更多的生财之道…作为来自后世的王伦,对于扩大再生产的理念比谁都炽热。 我需要钱来投资,越多越好…只要有一大笔钱,我会很快生出另一大笔钱,远多得多的钱! 果然第一桶金的完成是最难熬的。 “王兄弟,你说怎么干,我就怎么干!”他干劲十足地说。 王伦有“技术”、胆子大、想法多,是块做生意的料。都说读书人迂腐,我看这位王兄弟灵活得很啊。跟着他混,一定可以风声水起活得很滋润滴! 只是杜迁翻遍了存钱的所有地方,只找到五贯有余的钱。靠这点钱,想完成原始的资本积累,有一段很长时间的路要走。换句话说,他们在开始时会很辛苦。怪不得西方资本家在原始积累时要充满血腥了----光靠勤劳致富,要等到何年何月? 好在王伦有些钱。他自己离家时的全部家产有银十两,武植走时给的一百两,阎婆惜赠的二十五两。在他省吃俭用之下,只用了一点点,手头除了留一点备用之外,倒有一百二十两可用来投资。 白天不得空,便委托杜迁找房子。 在此期间,请木匠做了五十个模具、买了一口大铁锅之后,家庭就作坊开业了。王伦掌勺,杜迁负责生火及搭下手,用了三天每晚熬到半夜终于完成了五十块肥皂的生产。 之所以没投入太多,实在是因为销路没有打开,酒香也怕巷子深啊。 第一批惠顾者是甜水巷的邻居们,王伦主要是看效果。 最早的小白鼠是左邻右舍的同一个院子里的几户人家,都是免费赠送的,马氏三娘和胡阿婆等人用了都说好。 能不好么?新来的秀才王伦可是给他们狠狠地吹捧了一下这东西,说是从南洋的舶来品,数量不多,南洋商人让其作为开封府的总代理,先来给好邻居们分享一下。 一听就是高大上的货物。 东西也很讲究,肥皂的正、反两面都印着“白雪”两个阳文,王秀才说这叫品牌。这个新名词大家也不是很懂,但王秀才举例说就和李婆婆杂菜羹、贺四酪面、脏三猪胰、胡饼、戈家甜食等老字号,名声更响的朱雀门的曹家从食、龙津桥须脑子肉类似的意思之后就懂了。 用了也真的是好。反正从前一直洗不干净的衣领和袖口,只要那么擦一擦,再蘸水搓一搓,基本上没有清不掉的污。用它洗脸,不但洗得干干净净,还滑滑的非常舒服,至少比常用的碱舒服多了。 “白雪”,固名思义,是像雪一样白么,够通俗了。 当然,王伦的本意不是这样的,他是从众多的词牌中挑出来的。虽然在经商,但作为一介文人,他本能地还是朝着比较文艺的范上靠。在他理解中,生活用品与文化一旦联系起来后,便平空多了一些情怀。 消息传出来,周边的邻居都想看看“南洋景”。但听说一百文的价格后,都迅速打了退堂鼓。他们都是哪怕在后世,你拿三十元人民币买一块肥皂看看? 看得多问得多买的却几乎没有,杜迁有点急了,但是他很自觉,知道肥皂是王伦的首尾,没有越俎代疱,在背地里对王伦说:“王兄弟,这价格定得是不是有些高了?” 表面看价格确实高了。 产量稍微提一提之后成本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每块约重二两的肥皂,使用的猪油重量几乎等重,价格也就七文钱不到。烧碱和食盐在确定比例之后,总价格绝对不到三文。 这样算来,忽略几乎免费的人力费用----杜迁表示自己有力气,加上所用的柴火,成本绝对不超过十五文。 哪怕对折卖都是大赚啊! “不高!”王伦充分表现出一个奸商的本质:“物以稀为贵,只有这样,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轰动效应。在目前,在产量不高的情况下,数量这么少的肥皂完全可以卖出奢侈品的价格。也就是说,目前阶段,肥皂其实不是卖给他们用的。 如果贸然降价,顾客一定还抱有指望,那么后面的销量绝对会有问题,而且这也会削弱肥皂作为奢侈品的地位。等我们赚到了钱、大规模生产之后,再继续目前的价格肯定就不合时宜了,那时才是降价出售的时机。不过,因为冲量的缘故,我们的利润仍将十分的高!” 杜迁对他的这番理论表示敬服。王兄弟到底是读书人,做起生意来都是无师自通,比他这个大老粗强。 燃文 “甜水巷一带贫苦百姓居多,消费能力不足,他们的意见只能作参考,我看重的是他们的实际使用效果。只要口碑树起来了,我们就立于不败之地!杜兄弟,你要确信,肥皂是个好东西,因此贵有贵的道理----你自己都心虚,怎么能让别人信服呢?” 第87章 批发 杜迁是个对人生没甚么要求的人,每天能赚个几百文,他觉得这样就挺好。 但是王伦不满足于这种小打小闹。这样熬着,什么时候能够发迹?这几晚他一直梦到阎婆惜,一想起那如莺啼般的声音就像猫抓一样。 再者,见一见李师师、赵元奴等大家是他的夙愿,妻妾成群是他的理想。 美丽的茂德帝姬肯定看不上他现在的状态,潘小娘子如果现在过来他也要自惭形秽的。 在这个笑贫不笑倡的时代,如何多赚点钱才是正经。尽管眼见得肥皂是门极赚钱的生意,却苦恼于不能规模化量产,而且销售也只能靠杜迁走街串巷去卖。 现状需要改变啊! 正宗开卖第一天,杜迁只卖了四块肥皂;第二天,三块;第三天,五块…每天的销售以个位数,算起来实在可怜。但是杜迁每天倒是乐此不疲,因为只要售掉一块肥皂,那就是八十多文的纯收入,这比他此前沿街叫声小玩意赚得多了。 但是王伦慢慢觉得,这样不是办法啊… 虽然解决了温饱之忧,但是和他理想中的生活还是有巨大的差距啊,靠杜迁这样零打零卖,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兄弟,销售情况怎么样?”晚间,王伦动问今天的收获。 “不太好,今天半天只卖出去五块,其中有两块还是街坊给的面子!”杜迁有点沮丧地说。 “这很正常,因为大家都还不知道这东西么。即使只卖了五块,我们兄弟也大赚了啊!”王伦安慰他。 其实他也没说错,每块肥皂赚了八十文,甚至比杜迁以前每天的收成都好得多。考虑到五块的销售数量,有理由开心。 理是这个理,但是杜迁不这样想啊:“王兄弟,有没有法子卖多一点?这东西来钱太快了!兄弟我中午饭都没有吃,净吆喝着卖货了。” 看不出他还是个钱迷咧,也许是穷怕了吧。 “兄弟辛苦…你今天是在哪里卖的?” “贡院、国子监、太学…我估摸着那边人多,也买得起肥皂。” 他的这个考虑到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的思路不错,但是有点点小偏差,王伦觉得有必要点他一点。 “所以你计划卖给那些士子、学子?” “是啊,有不妥么?”杜迁问。国子监和太学的学生都拿着朝廷俸禄,属于带薪攻读,且能在里面读书家底子绝对是丰厚的,卖给他们肯定要比卖给甜水巷的那些勤俭持家的娘子婆子们容易得多。 “可是他们很少自己洗衣服啊!” 杜迁一拍大腿:“哎呀,忘了这茬!”他今天主要精力都放在向读书人推荐产品去了,没想那么远。指望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太学生去体恤佣人的艰辛,这就有些要求太甚。 他陷入了买的起的人自己不做、真正做事的人又买不起的误区。 “没事!就这样还能卖掉五块,让我的信心大增啊!”王伦一边安慰他一边说:“这样零卖也不是常法,我只是想验证一下它的受欢迎程度。” “杜兄弟,我跟你说说卖肥皂的事…”晚间,他躺在床上和杜迁讨论。 因为考虑到晚上时间本来就不多,很多大政方针杜迁很难灵活掌握的原因,在初期他已经有几晚就住在这里。因为杂货被清理的原因,有地方腾出一张床,他们于是开始了两男同居一室的生活。 “哦,王兄弟,这五天我一共卖出二十一块肥皂,本来该两千一百文的,昨天云骑桥有位顾客只有九十八文,我也卖给他了…”杜迁一五一十地报钱数,售出肥皂数量和应得收入分毫不差。 “杜兄弟,我说的不是这个。”王伦被他的认真逗笑了,哥是这样的人么?做生意变通点很正常啊,就是杜迁降价十文八文能够多售点也是值得赞扬的商业之道,他不会干涉的。 “哦,关于肥皂收入这个事,我开始也没和兄弟说清楚。这个肥皂是王兄弟搞出来的,兄弟是沾你的光,所以收益方面,你占七成,兄弟我占三成,你看可行?” 误会了! 虽然肥皂是他发明的不假,但是杜迁的帮助是不能抹杀的,而且每天沿街叫卖到很晚,这份辛苦完全抵得上技术的功劳。 从开始搞的时候王伦都没想过大头小头的问题,两兄弟一起创业,不管功劳大小投入多少,平分收益是应该的。王伦认为,只有这样,生意才做得长久。 人家后世凤凰传奇组合,曾毅在很多歌里只有几个字,照样对半分钱不是? “杜兄弟说甚么话!你我兄弟共同做事业,当然二一添作五是正经,什么沾光这种见外的话就不必再说了!”止住了杜迁要继续让利的好意,王伦摇摇头笑着说:“我跟兄弟要讲的不是这个。” “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肥皂这个东西,市面上从来没有,我们一直在这里打转,杜兄弟辛苦几天了,名声却不见得打了出去!我的意思是,想个什么法子一炮而红,把肥皂的名头宣传出来。说实话,每天几块肥皂不是兄弟的心愿----杜兄弟,你想过每天销售成百上千块肥皂、过手几十上百两银子的场景么?” 能这样敢情好,可是这莫非是在做梦么? 可是王伦接下来的话说明这种场景不是做梦:“兄弟一个人叫卖不但辛苦而且效果不显,毕竟沿街叫卖和正宗商铺里出售对人们的感觉有极大不同。据我所知,这一带有几家经营日用品的商铺,我们不妨考虑把肥皂兑给他们卖,此之谓批发。” 杜迁眼睛一亮,这个主意怎么没想到?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想法,只是他小打小卖惯了,本能地便想靠一身力气赚辛苦钱而已。王伦一提醒,他就明白了。 “可是商铺不一定会要我们的东西,毕竟我们的这个价格…再说肥皂好是好,让他们一下子吃进这么多货,恐怕也缺乏说服力。” 燃文 杜迁的谨小慎微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通共才几百块的肥皂哎,还这么多货----你看过后世从流水线上生产产品的情景吗?东京百万人家,哪怕每户人家每月只用一块,那就是20万的大单子,就怕你造不出来! “事在人为。多找几家店铺去卖,总比兄弟你一个人的路子要宽许多,不试试怎么知道?” 第88章 嫌货才是买卖人 也许王伦乐观的态度打动了杜迁,也许是王伦坚定的态度让杜迁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反正他马上用思考表示支持:“其实我们巷子东面的街头便有家‘王二商铺’,好大店面,我明天先去那里碰碰运气!” 杜迁的可贵之处在于他虽然头脑简单,但行动上很迅速,绝对是那种言出必践的类型。见王伦决定了这事,兄弟俩马上就对批发生意进行了一些磋商,总之交流是坦率的,对可能的结果,杜迁也是服气的。 次日清晨,杜迁便拎着十块肥皂过去当作样品,因为正好是旬休,王伦这次跟着把把眼。 批发不同于零售,难免价格方面会有些折扣,以杜迁谨小慎微的作风怕起波折。两位股东都在,很多事情当场便能拍下来。 “王二商铺”座落在当街临巷处,这里一大早便人来人往,位置极好。 对于肥皂这种新生事物,王二这几天已经略有耳闻,毕竟杜迁沿街叫卖时总会围到一些人看“南洋景”,这稀罕的物事,作为多年经营日用品的商人,他肯定会关心的。 当杜迁等说明来意后,他立刻用商人的嗅觉感觉到这是个重大的机会,尤其当王伦向其现场演示肥皂的效果时。但是他的话却完全是反的: “肥皂这个东西好是好,可惜没有多少人知道,老汉压在手里也需要成本的。不妥!” 杜迁很失望,他昨晚刚想到这家店,马上就碰了壁,自然灰了心。 但是王伦却不以为然:“正是因为现在知道的人少,王员外才有赚钱的机会么----要是大伙都知道了它的用处,还需要我等来王叔这里谈么?” 他说的是实话。表面上一块肥皂定价一百文已经不少了,他虽然安慰杜迁说不贵,实际上也有几分犹疑。但是今天的早餐让他坚信这价格不贵:一份酒菜加粥和点心也就二十文,但是吃的人却相当多,看来这对于富庶的汴京人民算不了什么。 从物价上,他感觉到似乎这时代是高收入低消费水平,从收入支出比上看。 对比一下这年头一般平头百姓的收入可知,其实大众买得起。 北宋中期,吕南公举过一个例子:淮西有一个以打零工养家的佣者,靠出卖劳动力,每天平均可得钱100 文左右,有时挣钱多于日常,便将多出的部分打酒买肉,与妻儿宴饮欢歌。 这还是相当下层的平民百姓了,偶尔奢侈一次拿一天的工钱给妻儿换来一个月皮肤的解放和衣物的异常洁净,总会有人付出的。至于更庞大的中产阶级,完全没问题,王伦的销售对象就是他们。 宋代人的富庶不是吹嘘的! 唯其如此,愈坚定了他对于肥皂销售的信心。面对王员外的说辞,他果断驳回。 “秀才且听我说。洗衣服自有角皂甚至淘米汤都使得,这肥皂效果虽好,价格却高得多了,能用得起的人恐怕不多。”王二继续打压。 “价高自有价高的道理----我这一块肥皂,洗衣服既省时又省力还省水,洗起来还干净,难道这不都是钱么?实不相瞒,小可这几天和这位杜兄弟每天也能售卖个十数几十块,但是小可还有别的营生,不想在这方面花太多时间,所以才准备把此物转交他人售卖。王叔既然觉得不妥,小可再寻别家就是了!” 他一下子就把杜迁的日销量夸大了十倍,而且面不红气不喘,杜迁表示佩服。 王伦作势要走。 王二却一把拉住王伦:“秀才好不焦躁!老汉却只是担心销量,你却恁地性急!” 嫌货才是买卖人,见有门,王伦便满脸堆笑说:“小可王伦,因为王叔与小可五百年前一家,这才动了亲近同族的心思。这肥皂本出自南洋,刚来京城所以名声不彰,但正因如此,才是小可准备做这门生意的念头。有道是‘物以稀为贵’,只要宣传得好了,怕没有人争抢这生意! 实不相瞒,小可这几天也和城南的几家店铺作了意向接触,有一家竟然向小可试探在京城的独家代理权的取得----只是价格尚未谈拢,小可还在斟酌中。如果王叔有意,小可倒可与王叔签下协议----如果卖不掉,小可会原价回收,定让王叔无后顾之忧!” 他这么说了,王二的心里舒服很多。这个只是代卖,相对于批发安全得多,反而这独家代理之说让他警觉起来。看来,意识到其中商机的人不止他一个… “独家代理权?”虽然不明确这是个什么权利,但是“独家代理”他还是懂的。 “是的,如果被其取得,整个京师就只能他家销售肥皂了,举凡价格、宣传及利润,小可就不能过问,只会按价格提供货品即可。当然,其它州县不在限内。” 其它州县王老板才不会管,他在意的是东京。 “不知这‘独家代理权’如何取得?”王二的兴趣又浓了一步。 王伦扫了他的店铺一眼:“这个权利,王叔且不必理会了…” 王二很纳闷:“为何?” 王伦低调而含蓄地说:“因为是排外性协议,一旦本州获得代理权后,别州的货物便不能卖过来。同理,别州获得代理权,本州的货物便不能卖过去。当然,取得方须提前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这样才能以优惠的价格垄断这肥皂的买卖。王叔的店铺…嗯…没必要花太大的代价!” 这莫不是看不起人么?小老儿的店铺好歹每年也有三五百两的赢利!在这东京城里,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一个中产是跑不掉的,兀那秀才太也看不起人! “小老儿对秀才的这个代理权很感兴趣…” “哦,小可的意向,是这个代理权每年至少要付银子百两,而且不能卖到其它州县去,否则授权方便能回收这个代理权。不瞒王叔,小可在青州、登州和大名府都已卖出这代理权,但是对这京城,因为市场颇大,对于这代理权之事还在斟酌。” 左右是吹牛,不妨把它吹大些。反正青州、登州离这里还远,没人会去探问个究竟。真的有人叫真,完全可以说是因为对方刚刚取得,货还没来得及铺过去么… 单单一项肥皂的代理权这么贵,倒出王二所料。他有些动心了,但又不敢押宝,毕竟自己看好肥皂也只是市场预测,实际能不能被接受尚在两可中。 一百两代理费…太贵了,那得卖多少才能回本?这个险目前不值得冒。 当然,王伦本就没打算卖,这只是噱头。 “扯远了…小可对东京不熟,这位杜兄弟是小可之前的旧识,他今天带小可来碰碰运气也顺便见识一下东京人物。我想王叔定然对这代理权心存犹疑,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肥皂到底怎么样,市场说了才算! 为了让各店铺打消疑虑,小可想出个主意,允许他们代售,视效果而定。这肥皂一块售价百文,如果王叔代售,每块可以抽掉一成利润!为了消除王叔的担心,小可承诺,如果销售不掉…我说万一,小可会原价全数回购这肥皂!” 其实代理权之说纯粹是扯蛋,只是为了让王二见识这肥皂的“前景”,他的重心还在销售上。如此陌生的东西,让人家高价买了去卖确实有一定风险,但是代售就不一样了。 每卖一件就有一件货的收益,店家却不用担心滞销的问题,这对王二这种不算大的店铺是一种诱惑,尤其是产品质量还可以、利润可能丰厚的情况下。 而王伦他们虽然可能会损失点利润,但是日用品最终就该走薄利多销的路子。另外,为了赚佣金,想必王二定会想方设法为其作推广,无形中又省了宣传的费用和时间。 最重要的是,相当于免费雇了一个杜迁替他销售。如果这招灵的话,还可以到其它店铺碰碰运气,反正肥皂积压在自己手里和放在店铺里效果是一样的。 “一成太低了,至少给小店三十文一枚!” “王叔,这肥皂产自吕宋,原价每块成本即达四十文。小可只是大宋独家代理而已,从南洋运到这里,一路车马舟桥花费又不下三十文。王叔没有任何风险便赚得十文已经不少了,若按王叔想法,小可便是赔本赚吆喝,又所为何来?” 这一番说辞,王伦早就想好了。 在商言商,为了取信于人,只能把价格尽量往“透明化”上说。吕宋离汴京路途遥远,这运输费用不好计算的;自然,这成本也是很难估摸的。售价方面,王伦的计划是在七十文左右徘徊,这也是给王二的透明利润区间。 摆明了大家都要赚钱,总要给对方让利的空间吧? 王二也是打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念头,这是商人本能。见王伦说的中肯,杜迁又是一幅憨厚的样子,先有七八成左右信了。当然,他是老江湖了,一味地谈价格就落了下乘。 “秀才这肥皂有多少?”先摸摸底,如果量大自然是从优的。以他多年售卖日用品的经验,肥皂一定能大卖。 “因为不知道销售如何,小可此次只携带了五千块,放在城外的仓库中。如果顺便卖出,小可便会再次要货,总之数量不是问题。” 下书吧 他是故意多说,给人以专业批发的感觉。若是小打小闹,王二难免看不起眼。 杜迁张口结舌,看这位王兄弟面不红耳不赤地吹嘘,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前面王伦说的话,他一句都接不上去。 这不怪他,王伦本来就是信口开河,而后灵感才来的。这一番说辞,两人事先本来就没有对台词。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推聋作哑,做小本生意难免连哄带骗,他自己都晓得这其中门道。 不过王兄弟真敢吹啊… 第89章 幸福的烦恼 最终王二员外接受了代售这个方案,当然利润也谈到了和王伦平分,也就是八十五文一块肥皂的批发价。每卖出一块,王二须向王伦交付这么多钱。 1200ksw.net 至于怎么卖出,王伦概不过问;他要卖多少钱,王伦也不干涉。 两全齐美。 当然,指导价是一百文。 受此启发,杜迁带着王伦先后跑了五家店铺,用类似的价格谈成了四家。 虽然无法预料最终能够售出的肥皂有几何,但是扩大生产成为眼前必须面对的事实。这几天再跑跑,等城南的商铺跑完之后还有城东、城西…下家肯定能以惊人速度增加,但是肥皂的产能却有限。 兄弟两人现在担心的是,如果这些商铺销量较好,他们该如何铺货呢? 每天制造一百块是那口大锅产能的极限,当然再加锅不是不可以,杜迁有信心自己一个人就能看顾三、五口锅。只是狭小的地方不允许他们加更多的锅了,而且保密的要求也让他们不能这样干。 一旦制作肥皂的过程被人瞧见,难免会影响它出自“南洋”的血统的纯正性,更有被人仿制的可能。创业初期的这种小打小闹,根本容不得任何风险。 其实已经有左邻右舍对杜迁家门口突然支起的那口大锅感兴趣了,迫使他们只能在黑夜里熬猪油,这很无奈。害得王伦有好几次带着黑眼圈上课,被学里的一些好事之徒集体羡慕,认为是逛丽香院所至。 话说王伦被孙三四和阎婆惜同时看上的新闻已传了有半个月了…王伦这段时间夜不归宿,上课又这种模样,不由人不乱猜。 而且夜里太忙,连带着杜迁跑商铺的计划都被打乱了。 实在没想到东京人民对这种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如此之强。经过口口相传,肥皂堂而皇之地上了日用品的热销榜,仅这五家谈好的商铺,三天时间,铺给他们的三百块肥皂都已经销售告磬。 商铺老板们见识到肥皂的热销状况之后都起了长期合作的打算,不但即时付款,还非常贴心地把笨重的铜钱换成方便携带的银子。 也就在这时候王伦才知道,其实宋时市面上的一两银子并不是值一贯而是两贯,而一贯钱也不是正好一千文。 一直被历史误会了! 宋太祖乾德四年,朝廷下诏,以770文钱为一贯,一贯钱的重量约为当时的四斤半。虽说古代的一贯铜钱不够一千文,不过正式统计的时候是以千计数,这样可以避免长钱、短钱引起的争端。北宋时期经济比较稳定,多数情况下,两贯钱折合一两白银。是合当时的币值一千文而不一定是一千枚铜板。 三万个铜钱如果摆出来合计有一百七十多斤,肯定不方便的。于是乎,各个店主不约而同地把铜钱换成银锭。 但是人家的殷勤不是没有目的的,他们急火火地送钱来,只要求给他们店铺铺货,好几个老板甚至提出了大批进货的要求,而且将是预付。更精明的老板则是提出了在京城的独家代理权要求,以获得先机。 实在是没想到啊! 所谓的独家代理权,原本只是噱头,现在竟成了香饽饽。然而到了这个时候,王伦却不想被代理了。任谁,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摆在布胖都不会自己断了财路。 现在热销,百文一块还被人催着要货的感觉真是爽啊!这代理不代理的有什么分别? 之前为了给各店主造成奇货可居的印象,王伦谎说只有五百块的,现在竟然打嘴了。不得已,王伦只能谎称南洋一批货随后才能到,并说如果太急,他们可以从邻近的青、登州“代理点”临时补一批货过来。 这其实是为这几晚生产出的货找销路的借口。 三百块,被五家商铺的老板一分而光,为表诚意,他们都破天荒地付出现款。 其实这点货,分给五家之后每家也落不到多少了,就是赚也没多少,一块肥皂只十五文而已。开始,他们也只是有当无地卖,有熟悉的主顾就推销一下。反正王伦承诺卖不掉可以无条件地退还,并且是先铺货后收钱。 但是考虑到京城人口的密度,一些信息的共享还是相当快的。有人用了肥皂说了好,便有其他人听了也想去试一试,反正也不太贵么。 然后有更多的人青睐上了肥皂,特别是家庭主妇们,发现这东西洗衣服是真的好:既干净也不伤手,后来竟然有人拿它来洗脸搓身子,效果还不赖,只是味道不是太好,但架不住能洗干净啊! 于是“白雪”肥皂的名声便传了出来。 只是,给商铺的数量太少,以至于马上就断货了。这个时候,老板们才明白商机的到来,他们不约而同地找到甜水巷,找到王伦兄弟。 这回他们不但偿付了此前的货款,还以八十五文一枚的价格足额付给两兄弟一笔现钱,直接瓜分了新生产的三百块肥皂。为此,老板们内部还经过了一番口枪舌剑的争执,并千叮咛万嘱咐王伦要尽快把存放在“城外仓库”里的“五千块”肥皂尽快运来。 望着摆在桌上的大锭小锭合计近五十两的巨大财富,兄弟俩的眼里都放着光。 “我们发财了!”他们相互看看,感觉像在梦中。 钱到手很爽快,那对杜迁来说绝对是大手笔。就是对王伦而言,这也是他第一次靠能力赚到这么多钱,虽然他一直不把这些小钱放在眼里。 “王兄弟,我们现在怎么办?” 不知曾几何时,王伦已经成了他的主心骨。没想到短短几天,王伦的一个主意就能换来财源滚滚,而且他一个秀才,经商的主意竟然不比自己差。 现在,如何迎接市场激烈的需求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道槛。虽然兄弟俩仍可以没日没夜地干,但是从方才商铺老板们的口气看,不吃饭不睡觉也不够他们需要的。 但是雇人做绝对不可行。王伦有理由相信,以商品经济非常发达带动的工业水平完全不亚于后来明、清的事实,只要有心人看到了肥皂加工的过程,破解它只是时间问题。 这个东西只是被蒙上了一层面纱,只要揭破,就没有任何秘密而言了。 这很让人痛苦。 第90章 孙三四来访 “王贤弟,你也悠着点,有些事虽然好,但是做得多了也伤身!” 课间休息时,王伦因为昨晚又熬夜,困得不行。博士刚走,他就倒了下去。本想抽空打个盹的,叵耐那个刘高又在自己耳边聒噪个不停。 1200ksw.net 你娘咧!造个肥皂伤什么身?是方便洗身才对! 然后他又鬼鬼祟祟地把他的那个做工精美的小瓶子拿出来了:“这样吧,王贤弟,愚兄这瓶从茅山道士那里得来的百花仙酒,还是给你用的好…” 这厮是推销狗皮膏药的么?只是从某种方面来说他也是一番“好意”,奈何王伦无福消受啊。 这几天忙得要死,此前一段时间经常有阎婆惜、孙三四入梦来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正印证了一个典故:升斗小民,每天都要扒拉着装米的缸盘算着生活,纵使身边的娇妻美妾有些美色,也很难有那个闲情逸趣。 要不才有那句话么,“饱暖思淫欲”,果不错的。 “小可身体好得很!刘兄倒要经常带在身边多用用!” 刘高便带着一脸猥琐的笑容走过,以至于王伦常想,是不是这厮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就能产生出一些快乐来? 不过他还没来及再次睡倒,刘高又回来了,一脸激动: “贤弟,贤弟!还说你用不着?人家都找上门来了!” 王伦第一反应是:批发肥皂的王老板觉得吃了亏,过来退货了!但是转念一想就笑了,人家要退货了也是找到甜水巷,来辟雍干什么? “谁来了?”抬头看时,堂上很多人都闻讯冲向外边,剩下的都一脸敬佩之色看着自己。 “孙三四孙大家啊!王兄好大的面子!”他们都这么说。 这种头牌人物,最不缺的就是粉丝,比如堂上正在流口水的这几位哥们。以孙三四之红,没有人想得通她为什么屈尊到学堂找人----平时她都是难得一见,便是唱歌时也会蒙着面纱,极少以真面目示人时对方一定非富即贵,而且花费的代价不菲。 学里这群穷学生可没这个福分。 因此,当她竟然屈尊来找王伦时,难免大惊小怪。 于是王伦在大家伙充满羡慕妒忌恨的目光中施施然走出学堂,享受着自穿越以来第一次万众瞩目的美好时刻。 然后他迎面碰到唐学正。 “汝这是去哪里?” “禀学正,是学生的一位朋友在门口。” “学生当以学业为重,在学期间,一概不见客!这也出去,那也出去,视太学为何物耶?” 知道这样不好,所以王伦也没什么可辩解的。怪只怪孙三四这小妞,明知道今天不是旬休非赶着过来----就等明天不行吗? 见王伦唯唯喏喏,唐学正心里好受些,是好学生么。再说过几天还要央他帮着去拜访小苏学士,语气便轻了许多:“按说有客来访让你拒见在情理上也不通,只是你这几日上课魂不守舍,本学正故提醒你一二,总要遵守学里规矩为是!” 王伦连连称是。 见许多人探头探脑向这边看,原来孙三四之名并不是王伦所在斋里的专利,听说她来访王伦,早有好事者把信息传递到其它各斋,惹得许多学生心不在焉,都想看看他们是什么关系,顺便有机会的话一睹孙大家尊容。 虽然看不见大门,能看到的只有王伦一身骚包的白衣,还是忍不住看一眼。 免费的人,免费的风景么。 唐学正也是纳闷,心知有异,不自觉地就问了出来:“到底是何人找你?” 王伦不敢撒谎,看学里那么多光棍的兴奋劲,迟早会被其问出来,不如光棍些。 “听说是孙三四孙大家来访,学生确不知何事。” 原来如此!唐学正倒吸一口凉气。 看他脸色,王伦便知道,这位唐学正肯定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周正。有没有见过孙三四不知道,但“丽香院”肯定是听说过的。 当然了,宋人对狎妓之事并以为耻,文人墨客做这些事反而为当朝所鼓励。况且男女之事乃人之天性,谈不上什么周正不周正,只是他平时的表现很“周正”,乍一下露出猪哥的面孔让人感觉“不周正”而已。 孙三四来找他?她怎么可以屈尊过来找他?这让别人情何以堪! 平时,有多少人欲见孙三四不可得?听一首曲五两银子就不是他这种职务的人可以随便参与的,两个月的 工资就没了;若是单独一聚就得百两,这种事想都不敢想。 可是王伦倒好,竟让人家登门拜访。且不管是为了何事,至少王伦可以看了又看,也不知道他们的关系究竟深入到了何种地步! 虽然王伦的诗词之名已然传遍整个学里,姐儿爱才子是应有之义,但亲耳听说还是很有震撼的。 “那个…去罢!”唐学正一声轻叹。有这样的弟子,不知道是该欢喜还是失落。 王伦如奉纶旨,心里激动,却依然淡定地迈着两腿矜持地往外走。 矜持、淡定,尽量显得随意、满不在乎…这样装逼可以得满分!不过如果细心观察,可以看到他的小腿是绷紧的,若是没人,他绝对可以弹射出去。 大门外的柳荫下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侍女小萍立在车厢边。 马车四面丝绸装裹,镶金嵌宝的窗牖被一帘淡蓝色的绉纱遮挡,使得灼热的阳光无法渗透。见王伦过来,小萍俯身向车厢内说了一句什么,便见孙三四浅笑嫣然地掀开帘子,然后在小萍的搀扶下走下马车。 “官人万福!”她施了一礼。 王伦已经见过无数美女的福礼,每次品鉴时都觉得回味无穷。 阎婆惜行礼时柔腰毕现,那种袅袅娜娜很令人胡思乱想;潘金莲则满是大家闺秀的矜持,这和历史上的见证截然相反;茂德帝姬带着的是少女的欢快,现在正是她无忧无虑的年代;而这位孙大家无疑是庄重的。 各有千秋,都好看。 “不敢当。今天不知道是什么风,把娘子刮过来了?”王伦心情舒畅,便开了句玩笑。 “官人一向快活!奴家天天等,日日等,就盼着官人再度光临寒舍。哪知道官人黄鹤一去不复返,没奈何,奴家只能自己乘风过来了!”孙三四也开了一句玩笑,但如果耐心听了,分明有种如怨如诉的味。 就一面之缘而已,我跟你很熟么? 第91章 不巧了 “没了娘子,小可如何快活得起来?娘子请看,小可的眼皮都肿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思念所致?” 到底手里有几个钱了,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反正王伦底气有点足,于是话里话外也开始透着轻佻。不过他是以玩笑的口吻说的,如果孙三四对他印象好,不但不会反感,反而会有被撩的开心。 bidige.com 青春期的男女,其实都一样。 除非她“见多识广”,那就索然无味了。 孙三四掩面而笑,看来是没有人这么对她说过类似的话。倒也不怪她,这年头正人君子谁像王伦这样耍嘴皮子功夫?而惯看风月的老手又不会这么迂回! “官人总是这么顽皮!” 什么“顽皮”!哥今年都二十一了好不好? 不过这个词在她嘴里说出来毫无违和感,大概和“开玩笑”差不多一个意思罢。 “娘子突然到来,是有什么事吗?” 玩笑归玩笑,有事还得说事,孙三四这么突兀地过来,不可能就是为了和自己叙交情----时间不对啊! 没想到孙三四忽然嗔怒起来:“没有事,官人便不见奴家么?” 这话说的!王伦竟然不知道到底是自己撩的她,还是她撩的自己。 我是那样的人么?只要你愿意,哥敞开房间请你过来撩!随你大撩而特撩,哥哪怕叫一声都不是好汉! 就不知道自己如果把心里话说出来,会不会挨她一阵痛扁? “小可求之不得,娘子这般花容月色…”王伦一不小心说秃噜嘴了,赶紧圆过去:“娘子何等身份之人,小可到现在还觉得不真实…” 孙三四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 这是表白吗? 在青楼里被人夸奖的话听多了,她也对自己的容貌自矜,但知道都是逢场作戏,所以向不在意。但王伦是她看上眼的青年才俊,类似的话在他嘴里意义就不一般。 饶是她经历非凡,也一下子竟说不出话来。 “奴家只是青楼里一个卖唱的,又有什么身份了!官人这是讽刺奴家吗?” 这话从何说起!想她这么有名,见过的王孙公子哥儿不知有多少,是被宠上天的角色。阎婆惜说她平时很节俭,想来积累的钱物定不少。这样的名妓,到哪里都是被捧的对象。 金钱和美女,人见人爱么。 再说还是个青倌儿,没理由自轻的。 “娘子这么说就有失偏颇了,小可绝无此心!职业不分贵贱,凭本事吃饭都该值得尊敬,况且小可对娘子出淤泥而不染的本性极为欣赏,岂有讽刺之理?快莫这么说!” 孙三四听了这才重新高兴起来,她的脸色忽喜忽怒忽悲忽羞,表情包十分丰富,竟让王伦失神了。 “奴家这次过来,是送还官人的衣物。” 说着话时,那边小萍早擎着王伦那件白袍过来。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 “有劳娘子了!”王伦接过来,衣服上还有淡淡的清香。“此等小事,小可自去拿或者请别人送来就行了,何必惊动娘子?” “奴家今日要不过来,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官人才会去取?恐怕早把它忘到脑后了吧?” 听她幽怨的语气,王伦知道,她说的肯定不是拿衣服这事。 “咳咳。”他只能借咳嗽掩饰无话可说。丽香院的门是好进的?进门要钱、陪酒要钱、听戏要钱、包厢要钱、若是过夜花费更不知凡几…不过去都去了,还能只拿件衣服? “小可这段时间委实忙得很,娘子请看,黑眼圈都忙出来了。”王伦指着自己的黑眼圈道。 孙三四其实早就看到了,心里还奇怪呢,就不知道这位秀才郎君忙什么。 “官人刚才不是说想奴家所致的么?”她幽幽地说。 她还真敢说咧,宋朝女人有地位不假,但都是这样大胆的么? “哈哈,骚蕊,骚蕊,小可刚刚是开玩笑,不过这段时间确实忙得很,这是真的!” 虽然不知骚蕊为何物,想来是他们家的寒喧语吧,孙三四没有执着去了解,却很关心王伦的健康:“官人读书辛苦,但也要注意身体才是。” 她以为王伦是求知欲太强导致的呢,也是,读书不好,怎么能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诗词? 王伦玩笑归玩笑,也不想把肥皂的事告诉她,毕竟没有深交。 虽然和她聊天很愉快,还是顾虑到学堂里的课业,没准唐学正在那边望眼欲穿呢。就在刚才无意中一转头,发现无数个外舍的学生在各个角落向这边偷窥。 拉风是拉风了,但王伦更喜欢和美女在私底下搞些交流,被一大群男人围观不太舒服。 “谢娘子挂怀…娘子此番过来,不会只是为送王伦的衣物吧?” 任谁也不会信啊,这大热的天,她巴巴的赶过来,只为千里送鹅毛? “也没有别的事…自从官人离开,奴家日夜品味官人的诗词,觉得十分之好,恨不能再到跟前聆听!奴家想了,中秋将近,官人如果有暇,奴家便想请官人到寒舍小坐。届时奴家备了酒菜,恭候官人!” 原来是请吃饭啊,用不着那么委婉,保证随叫随到! 可是一想,不对。 有道是宴无好宴,自己不能白吃她一顿饭啊?她到时向自己求诗怎么办?而且听她的语气很明确了。 想到这个事,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曾答应茂德帝姬要为她写一首词的,现在都过去小半个月了。 并且中秋之夜,三皇子赵楷也约了自己啊,到时免不了写诗作词的----人家看重自己,可不是自己身上的那副皮囊! 好钢用在刀刃上。中秋词本来记得就不多,可不能白糟蹋了。 最后想起来,中秋本来是合家团聚的日子,自己走了,把杜迁兄弟一个人拉下未免太不好意思了吧? 无意之间,他已经把很多事情的轻重缓急分了顺序,总体来看是美女优先,兄弟只能落下乘。这也没辄,杜兄弟是江湖好汉粗人一个,应该不近女色,不像自己,对美有天然的追求。 “这可不巧了!小可已经约好了人,娘子的好意,王伦只能心领了!” “是阎姑娘先约的官人?奴家早该想到的!” 第92章 待价而沽 这话说的,应不应约和阎婆惜有什么关系了?王伦啼笑皆非。但是一想,也难怪。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为丽香院的两大台柱,她们之间虽然很多时候都是联袂而出----比如那次同文秋社结社典礼----但是肯定在明里暗里有一番竞争。 bidige.com 那晚阎婆惜对孙三四的排斥言犹在耳。 “这倒不是!”王伦赶紧开导,要是被她误会就不好了,别没吃到猪肉,先惹一身骚! “原来官人约了学里,那倒没办法了!” 中秋节得名于“三秋恰半”,其起源于唐,兴盛于宋,宋太宗赵光义曾把中秋与新年、端午列为三大节日,从此延续至后世。 那一天,太学要放假的。就一天时间,外地学子肯定回不了家,便成群结队地玩耍。他们在日间的时候会饮酒作诗,等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们会登高赏月、通宵达旦彻夜狂欢,会有很多的活动。 在孙三四想来,王伦肯定不能免俗,这也是团建活动的一部分么。 好吧,王伦正想着要不要说三皇子预约的事,见孙三四先替他说了,也就自然地点头道:“正是,小可不知娘子前来,所以已约好三五同年去郊外登高,真是遗憾!” 他也是影帝级的人物,马上做出一幅悔不当初的模样。 中秋之时,北宋汴京人多出郊外登高,如仓王庙、四里桥、愁台、梁王城、砚台、毛驼岗、独乐岗等处,都是宴聚的好地方。 “官人日间登高,奴家便在晚上等着官人罢了!” 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王伦赶紧推辞:“娘子切莫!小可与同年这一次游玩,不知会到何时,说不定晚上还会熬夜玩耍,这样冷落娘子如何使得!” 三皇子要夜宴,不知道玩到多久,让人家苦等着成什么?又不是自家老婆! 孙三四俏目一转,沉吟一下道:“也罢,这是官人来东京过的第一个中秋罢?正好玩得痛快些。” 王伦只能表示歉意,真心实意的那种:“小可能得娘子抬爱,真是三生有幸!这遗憾只能留待将来!” 孙三四巧笑盼兮,双眼有神:“官人和同年玩耍,定然会吟诗作赋。若是有一二新作,还望不吝让奴家知晓!官人的几首诗词现在都在丽香院里传唱,来往的客人多有点名者。奴家的福祉,可都寄在官人身上!” 宋人娱乐活动太多,但传世之作也就前期的柳永、二晏父子,中期的苏轼、秦观等苏门人物多些。他们的作品好是好,传唱度也高,但是长年累月听着,慢慢的也就把激情磨平了。 然后幸亏出来个精通音律的名家周邦彦,这才让青楼之上的乐曲更胜前朝。唯一不足之处,是他专一为矾楼李师师而作。好乐曲都是先由矾楼唱响,然后再向东京其它青楼辐射,无形中便少了些新鲜感。 这也是矾楼生意冠盖全东京的原因所在。原唱的作用很大,以至于有些性急的客人宁愿多花钱去听个首映,也不愿意听翻唱,哪怕翻唱得再成功。 这也是正理,后世还有知识产权保护呢,否则谁还愿意创作? 孙三四的资源比阎婆惜强些,但是和矾楼的不能比,毕竟那边有大词家现场坐镇,精彩迭出。这也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好几届金明湖诗赛后的“评花榜”上,李师师总能独占鳌头。 大宗师在么,诸神只能退而求其次,对第三名争得你死我活。 因为这里面还有一个千年老二,香榭楼。一直名家辈出,但始终盖不过周邦彦的光芒。 眼看明年春的日子将近,各青楼为争夺名家都是下了功夫的。像苏过、贺铸,就是丽香院委托同文馆请来助阵的,花大代价就是为了在明年春的比赛中跻入第一梯队。 本来有戏的,可是苏过突然退出,接着贺铸也变卦了。联想到苏过和梁师成过往从密、其人又住在梁府享受二老板待遇的事实,八成是香榭楼也有想法了。 众所周知,香榭楼是梁师成的产业。 这样一来,相当于把丽香院闪了一次。面对矾楼和香榭楼这两个老牌青楼分别有当世三位名家助阵,丽香院别说想往前走一大步了,能不能保住目前的局面都未可知。 实在是押宝押太大了。 眼看得出头无望,周邦彦、贺铸、苏过都是当世之豪,无人可以擢其锋芒,于是有些人开始想到了王伦。 四首诗词一出,风头一时无两。当然不乏有人说他的诗词来路不正,是有枪手做好了来邀名的;或者见他并不敢以此投奔到朝中某位大佬手下----前段时间听说三皇子的招揽都没有应允,便又怀疑他江郎才尽。 但不管怎么说,那四首诗词确实让他有了相当的名气。 中秋,历来是文人才思泉涌之日,常有佳作传世。作为国子监外舍的学生、标准的文人,王伦在这一天肯定不能免俗。 孙三四不相信他是浪得虚名,就凭那四首让文坛为之一震的水准可知他绝对是一块璞玉,便借着还衣服的名头率先来找他,企望能在中秋之时再获墨宝。 《绮怀》是从阎婆惜那先传出来的,被她占了头筹;《菩萨蛮》是应和苏过的,也是王伦的成名作;《鹧鸪天》严格地说是牢骚之语,被孙三四和阎婆惜先后获得;《贺新郎》则是专为阎婆惜和苏过而作。 这一番操作,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阎婆惜在王伦的分量最重。她也没否认,几次歌唱时都自承得王青山亲赠,这段时间因为王伦而水涨船高。 只可惜自己和他并无深交,现在丽香院都在传说王伦在阎婆惜那住了两晚的事。对此,阎婆惜并不否认,让这个传说更加的香艳,无形中也增加了她的名气。 王青山、山水郎睡过的名妓么。 如果自己能第一手拿到王伦的作品? 一定可以压制阎婆惜隐隐要压自己一头的趋势! 只可惜这次要铩羽而归了。没办法,自己和他真没什么交情,对王伦的喜好也不够了解,可能需要好好对待了。 而王伦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没好处的事,绝对不能廉价抛出箱底货。 惜别了佳人,王伦托着白袍回到学堂,一路上不知道经受了多少艳羡的目光,甚至连唐学正都浮想联翩了许久。 不过这还不是他最高光的时刻。快到放学时,又有人传出话来,还有美女来访。 第93章 两美毕至 在这个年纪,没有谁会嫌美女多是负担,况且他也不是所谓的好汉,对于一些事情还是很觉有意思的,于是他又屁巅屁巅地迎出去。 会是谁呢? 别是茂德帝姬吧?自己答应要为她写一首诗词的,到现在还没个着落,她不会是亲自来催债的吧? 倒不是“写”不出来,主要是很难应景----风花雪月的词作倒有不少,但人家是公主啊,年龄又小,根本不敢往那些淫词艳句上带,这要犯错误滴! cxzww.com “写”雄壮悲愤慷慨激昂的吧,人家又是娇滴滴的小姑娘,不应景! 至于田园闲逸之类的,王伦暂时不想强化这个。主要是《鹧鸪天》一出,虽然赢得个“山水郎”的美称,但是由于过于描述纵情于山水、豪放不羁的生活,难免给人以不想积极上进的态度。 要知道当年柳永就是因为写了一首《鹤冲天》,里面有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后来仁宗皇帝放榜时见到了,故意将其黜落,叱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因为在皇帝那里挂了号,这科举之路基本上就断了,所以柳永便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而长期地流连于坊曲之间。听歌买笑,据说都是免费的,过上了穿越前的王伦等男人无限神往的幸福人生。 可是这种生活真是他愿意的吗?不见得。要不然他也不会在五十多岁的时候还改名去考进士,最后做到屯田员外郎这样的一个从六品的小官。因为在元丰改制前,所以推测是个“本官”,也就是行政级别,但既不属于尚书省工部屯田司,也没有职能。 由此可见,在青楼风光的日子并不如在体制内好啊。柳前辈早就用行动告诉王伦了,想借诗词出名可以,但博一个好前程基本上难之又难,尤其要注意别适得其反。 若是自己“无意”仕途这股舆论形成之后,对自己的人生大计便有极大的阻碍了。因为青楼美女我所欲也,但考进体制内是自己容身于这个时空的便捷大道。 谁知道哪一天徽宗皇帝兴趣来了,被谁那么一怂恿,也让自己“奉旨填词”,那就太悲催了。 所以田园类的、归隐类的颓废之句不能再写了! 所以他现在的体裁面很窄,好几天又忙,便耽搁了这事。 平生第一次答应一个小美女却食言,这很不应该,但即使如此,王伦还是很想见到她----真的养颜呢! 门口又是一辆马车,奢华无比,怕只有皇家才能有这种装饰。王伦大步踱出去,满心欢喜。只是他没有在意,堂堂公主出行,会连个仪仗都没有?而且就一辆车,未免太寒酸了吧? 帘儿一掀,露出一张绝色的脸庞来。不过王伦一看,先叹了一口气,然后兴致又来了。 是阎婆惜! “官人见了奴家突然失落,莫非是奴家如此不中官人的意?”就这刹那间的功夫,竟然被人家看了出来,这份眼力非同小可,至少识人察面的水平不简单。 “小可岂敢!小可只是没想到,这大热的天,娘子竟然不惜千金之躯屈尊前来,王伦不胜惶恐!” 阎婆惜嫣然一笑,王伦顿觉日光又毒了几分。老看这样的美女,人迟早会热死! “此间不是说话处,娘子,且到那边树荫下叙话。”王伦殷勤地招呼说。 原来阎婆惜此行,也是邀请他中秋之夜到丽香院家中赏月的。 王伦当然知道,虽然名为赏月,一些体现文化人的事肯定落不下。不然的话,一男一女在那边聊感情吗?他倒是愿意咧! “好让娘子得知,小可中秋之夜已有邀约,实在无法分身前行。娘子的美意,小可只能生受了!” 阎婆惜很失落:“此事怪奴家没能早点和官人说…官人也好久没到奴家那里坐坐,奴家盼望得紧!既然中秋不可得,等到秋分假日,官人可一定得过来!” 秋分本是节气,但在宋朝却也是假日,就在中秋后几天,她这是退而求其次吗? “娘子如此说,小可只能…”见她心意甚殷,王伦也不好拒绝----谁又会拒绝一个美女这样的请求呢?至于花钱,花就花吧!岂有泡妞不掏钱之理?自己现在可不敢比肩柳永! 只是他未及说完,早有另一辆马车从不远处驶来,有人在车中大喊:“前面可是王伦王大官人?” 声音似曾相识。 这地方本来车马就多,原不稀罕,所以王伦他们其实早就见了,只是没甚在意,没想到也是来找自己的。 “正是小可!”王伦被打断,只能应声。阎婆惜见了,先有几分不喜。 马车逶逦,似曾相识。等到近前,秀秀一打车帘,原来刚才是她所喊。 王伦便知道原来是潘金莲到了,因为她正敛眉颔首从在车里向自己致意。 “官人别来无恙?”她笑着说。转头看到另一辆车上的阎婆惜,也被其容貌惊到。 “托小娘子的福…” “打扰官人说话了,这位娘子是?”潘金莲很纳闷,不想京中除了皇家的几位公主郡主,竟还有如此绝色!看马车的装扮,她心念甫转之下,便想到可能的两个人。 李师师? 赵元奴? 她们都是爱才的。王伦名声已经在外,她们登门求诗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她们的身份非同一般,王伦入了她们的眼也是造化! 宋人商业发达,所以对她们在青楼生活这些事原本不在意,甚至羡慕有之,更不提什么鄙视之类的了。 要知道真宗皇帝的妃子刘娥原本就是妓女,真正的那种。她本出身于官宦人家,因为家中出现变故,只能沦落乐籍。 因为刘娥拥有天人之姿,所以没过多久就成为开封府最出名的花魁。据说刘娥最擅长的就是拨浪鼓,在当时拨浪鼓绝不是小孩子的把戏,而是一门乐器。时至今日,刘娥所发明的《打花鼓》仍是一门经典艺术。 刘娥之所以成功,靠的不仅是花鼓,还有识人的眼光。她慧眼识英,主动对嫖客赵元侃投怀送抱,被赵元侃纳为小妾。 这赵元侃不是别人,正是后来的宋真宗赵恒。 赵恒登基之后不忘旧人,将小妾刘娥封为德妃。因为刘娥颇具头脑,所以在后宫中混得风生水起,逐渐从妃位转正,成为正宫皇后。还记得《狸猫换太子》的故事里有个反派刘太后吗?实际上,这刘太后的原型正是从妓女一步步做到皇太后的刘娥。 宋真宗驾崩后,刘娥临朝称制,将权臣丁谓罢相,贬至崖州。可以说,刘娥临朝,“威震天下”,她成为最有权势的皇太后。 有前人这个例子,宋代妓家兴盛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也让宋朝的妓女享受到其他朝代风月女子无法企及的待遇和地位,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香艳的奇观。 所以对王伦和青楼女子交往,大家都觉得很正常,潘金莲也不例外。 名妓依才子而成名,才子合名妓而显才,大家各取所需,俨然成为大宋的一道奇观。从太平宰相晏殊起,欧阳修、苏轼…哪一个才子不风流?但是一样在文人口中成为雅事。估计要不是不断地有美女的刺激,苏轼也不见得能写出那么多名闻遐迩的佳作吧? 此事存疑。 阎婆惜也早就注意到潘金莲。见她虽然淡妆素雅,却依然掩藏不住其天然的姿色。那种落落大方和婉风流转,非大家闺秀绝不能够。 王伦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一位娘子? “奴家阎婆惜,见过这位姐姐。”她道个万福。 竟然不是李师师、赵元奴?潘金莲也是惊疑不定,主要是阎婆惜太艳丽了,和王伦对立也没有丝毫扭捏之感。看她的衣着打扮、举止神态,绝非出自一般人家----不会是王伦相好的吧? “奴家潘金莲,见过婆惜妹妹----婆惜妹妹是住在东京么?” 她刚来东京不久,知道李师师、赵元奴很正常,人家太出名了。不知道阎婆惜也正常,毕竟在名声上弱了前两人一等。人家主动叫姐,作为知书达礼之人,她岂有不接之理? 在她想来,如果阎婆惜是东京人,那么真有几分和王伦关系莫逆哩。 不想阎婆惜却从中想到另一层:对方这么问,肯定是不知道自己的名气,看来这段时间在丽香院把档次拉低了不少,前两年若要提起阎婆惜三个字,都能够直逼李师师的存在! 失败! “奴家一向住在东京,姐姐也是此间人么?” “奴家和王官人是同乡,近日才来东京。今日无事,正想与官人叙叙话。” 王伦见她们姐姐妹妹的叫得亲热,不由得大生满足之感。不管怎么说,她们这样做都是因为自己的关系么!虽然不是那种关系。 阎婆惜有些误会了,也认为这位潘金莲和王伦是那种关系…莫非是王伦家里那位上京寻他来了?果然有诗才不是盖的,要不然怎能找到如此佳人! 他作的“为谁风露立中宵”想必就是为她吧?也难怪他会如此思念,任谁有这样一位佳人都会有情绪的吧? “是奴家打扰了,姐姐和王官人且少叙,奴家告辞了!” 第94章 人心不古 潘金莲过来可不是要来拆散人家的,见状急忙道:“妹妹且慢,奴家只说句话就走!” 阎婆惜便住了脚,却见潘金莲已经向王伦开口道:“奴家刚刚在街上闲走,路过此间学舍,忽然想起一事,便是我爹爹想请官人有空时到寒舍小叙。官人如得暇,便请闲时行一程罢。” bidige.com 潘公之恩,王伦一直无以为报,见她这么说,当然应允:“小可这段时间一直很忙,竟然忘了拜访潘公,实在不该!请拜上潘公,等小可有假了,一定前去叨扰!” 当下潘金莲给了地址,原来他们住在内城保康门左侧,离此间倒是不算太远。 见王伦还盯着远处的马车屁股不放,阎婆惜便幽幽道:“奴家求了官人许久,官人都不曾放话。这位娘子只一句话,官人便主动约了上门,莫非奴家比这位潘家姐姐真的不值一提么?” 这话说的!但是在王伦心里,她确实比潘金莲差着一点。不是在容貌输与半分,事实上两人当在伯仲之间:阎婆惜是艳丽,潘金莲是雍容,姿色上不相上下。若单以妩媚论,她还占着上风。 但是在王伦而言,对潘金莲的认知从蛇蝎毒妇到贤良淑女,这份冲击是极大的。而且他能来此间读书,多亏了潘公的关系和武植的慷慨,就冲着这份心意,他对潘金莲就本能地有好感。 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再不错的。 至于阎婆惜靠卖唱获得恁大名声、在青楼里难免被人觊觎和逢场作戏之类的,他倒不是太在意----后世娱乐圈这种事还能少了?相比之下,她的卖艺不卖身之举绝对秒杀后人! “娘子说笑话了!在小可心中,娘子与那位潘家娘子一样惊人天人!只是小可能来此间读书,多亏了潘家娘子的爹爹照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小可如何敢怠慢了?便是与娘子约定秋分登门,小可一定不敢或忘!” 阎婆惜听了才展颜而喜,那一汪春情让王伦瞬间抓瞎,恨不得今晚便登门去找她。咳,我到底是荷尔蒙发作还是青春期的躁动?怎地如此不经风月? “如此奴家便扫榻相迎了!只盼官人不要让奴家望眼欲穿空欢喜一场才好!” “不会的,小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了娘子的事,便一定会做到!” 今天是交了桃花运了么?三位先后出现在他生命里的美女相继约他!这样频繁的约会累当然会累了些,但王伦当然乐此不疲。 还有第四位么? 他翘首东西望了一会,确信再没有人了时才怏怏返回学舍,此时早已下课,但王伦的斋里大部分人都没有走,其中便有刘高。 “贤弟好福气,竟然结识了那么多的美娇娘!愚兄只怕你身体扛不住…这样吧,愚兄手里这‘百花仙’酒可以送你两瓶,只要兄弟让愚兄结识一下孙、阎两位娘子可好?”他面对王伦露出猥琐的笑容。 孙三四和阎婆惜所服务的“丽香院”就在外舍附近,他们这些外舍生都是如雷贯耳的,所以刘高才舍得下本钱。至于潘金莲,名不彰声不显,因为躲在车厢里不见其人未闻其声,兴趣也就了了。 况且孙、阎两位的身份是妓家,哪怕是王伦的相好也不打紧,因为这种资源是公众的,戏耍一下无妨;潘金莲则不然,或许是王伦的家人或家室,这就不能有任何言语上的放肆。 大家好歹都是读书人,懂得读书人的体面。 王伦其实也没觉得有任何不妥。自己和孙、阎两位都谈不上深交,并且人家就是从事这门行当的,自然就要承受相应的流言蜚语,更别说口花花了。只要钱财到位,李师师都能拉到床上去,何况其她人? “想见她们一面又有何难?刘兄大把的银子一甩,不怕不把她们砸倒!”旁边有人起哄道。 “是何言!阎、孙两位大家日进斗金,刘兄的这点薄财,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呢!倒是王贤弟满腹才华才被其看重,乃我辈的楷模啊。依愚兄之见,中秋日近,不如请王贤弟出面,请两位大家在月圆之夜饮酒赋诗,才不负了这好年华!”一位姓黄的大龄外舍生正色道。他一看就是老诚持重的,讲究稳打稳扎。 哪怕泡不到人,只要王伦能把她们请出来,自己都可以免费占个便宜。不然的话,想见她们中间任一人,荷包里的银子就得像流水一般缩水。 好几个人眼睛一亮:这真是个好主意!他们瞬间都想到了。 难为这群老男人了,有的年纪已经三四十岁了,还和自己一样住集体宿舍,这抛妻弃子的感觉肯定不爽。见这两位的代价太大,恐怕不是他们能消费得起的,只能打打嘴炮。 唉,这里可是神圣的学堂,口出污秽之言,不当人子啊! 不过王伦却悠然神往。确实,要不是没钱,他现在有很大概率已经上了孙三四或阎婆惜的床了吧?嗯,阎婆惜出手阔绰,这价码肯定不小了;孙三四据说是守财奴,那么自己的文才在她面前恐怕也打不了多少折扣吧?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前辈柳三变可以凭名声免费出入青楼并被像偶像一样供着,为什么现在的人这么现实! 自己都搞不定的事,更别说替别人拉线搭桥了,这是典型的赔本生意。这几天王伦做生意入了门,对成本赢利盘剥得厉害。 “别!小可可没那么大的面子!并且黄兄的建议好是好,但小可中秋之夜已经另有邀约。所以依小可之见,各位兄弟还是自由活动罢!” 和这一堆荷尔蒙充斥的人吟诗赏月?拉倒吧,要不是先前答应了三皇子要赴约,他肯定会答应孙三四或者阎婆惜----视哪一个先到为准绳。当然,如果后来者没有意见,他也可以倾情陪两美的,会更刺激! 见王伦不应,几人都大失所望。不知道王伦和这几个人说了些什么,但临近中秋佳节,料想与此事有关吧。想着王伦靠几首词竟然在胭脂丛中混得如鱼得水,他们看向王伦的眼光难免吃味。 这就叫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吧? 第95章 三皇子的盛大宴会 中秋正式成为节日并开始盛行,是在宋代。作为一个赏月佳节,人们可以在中秋夜尽情狂欢,甚至通宵达旦,到处弥漫着浪漫与热闹的气息。 宋朝的八月份,正是各酒务、酒库新酒上市之日。在中秋节前,各酒店都会装饰一新,贩卖新酒,到八月十五的中午前,往往酒家的酒都售完了,放下酒帘子,不再做生意,回家欢度佳节。买好了酒,中秋狂欢的序幕也正式拉开。 最懂生活的宋代文人,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个可以秀一波的机会,各类关于中秋的诗词歌赋拈手即来。远的不说,近朝的大词家苏东坡即以一首《念奴娇》使之成为绝响。 此刻,嘉王府中灯烛华灿,男女如织,一片热闹景象。 在花园的四周,一圈儿摆下数十张桌椅,颇似后世的圆桌会议,但场中面积甚大,对面相距只怕有二三十丈远。 无数仆人鱼贯而入端来多少果盘菜肴,王伦自觉级别较低,虽然来得早但乖乖地想在外围找个位置坐下,却早被安排在三皇子左近,十分不安。 雅文吧 来的非富即贵,多少饱学之士,自己的位置比较突兀,这会遭人忌的啊! 但客随主便,又不能私自调换座位,那样会给主家安排添乱,很没修养,只能对着面前的食物大快朵颐,听三皇子感慨: “近年来我大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所以小王突发奇想,不若于小王手中,重现昔日西园之会?所以小王于数月前便开始准备,幸得各位捧场,方有今日之乐!本王事先声明,入我场中者无官职资历之分,今日只是闲玩赏月,大家且请了!” 对着大批的朝野名流,赵楷十分高兴,颇有天下英豪尽入彀中的自信。 能来的,肯定都是一时才俊,王伦放眼望去,倒有一大批不认识,但先前在蔡王府中见到的几个人:著作郎韩驹字子苍,监察御史张所,右司员外郎陈过庭字宾王,中书舍人、给事中张叔夜都在,最让他高兴的是,又见到了宣赞,他在另一边的出口处。 万花丛中一点绿,他确实丑得过分,不注意都不行。 他们看见王伦,其他人目视了一眼表示见过,张叔夜却颔首一笑,而宣赞则一个人被孤立在旁边。 “宣兄好!”他走过去,第一个和其打招呼。出外聚会最怕没有认识的人,那样会很尴尬。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果不假的。就这一会功夫,场中人已经呼朋唤友,各自找各自的知己了。 宣赞很诧异,这么多文人雅士聚集之所,王伦不和别人套交情反先和自己打招呼,很不合情理啊!但唯其如此,方见其真诚,那是真心把自己当好友交结了。 不要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这件事。封建王朝历来重文轻武,宋时尤甚。远的不说,像前枢密使狄青,尽管战功累累,却因面有刺字(少年时犯科),一直被文官集团排挤,最后抑郁而终。 王伦名声已渐显,与文人打作一团才是结交权贵的晋身之阶,却和他一个武夫套交情,这样真对他不利。 “王兄弟,别来无恙!”宣赞拱手行礼。 王伦的行为果然惹得有些人不快了,因为宣赞人长得比较突出,又是一身武夫打扮,王伦和他攀谈,甚是突兀。 主要是他也太年轻了些。赵楷年轻是因为投胎投的好,其他满腹诗书的,哪个不是寒窗十年----所以年龄也会稍大些。 “这位后生是谁?” 能被三皇子看中并邀请的人,不会差。所以王伦越年轻,场中人越感兴趣。 “好像便是京中风头正盛的山水郎了,听说王爷很欣赏的。” “哼,诗词为小道,我神宗皇帝科举废除诗赋举士,他却反其道而行之,这是准备拿诗词作晋身之阶了么?” 文人相轻,自古皆然。其实今天佳节,不和家人团聚而来三皇子这边“团建”,若说没有什么想法谁都不信,大哥不说二哥,难道这一堆男人的快乐值会比逛青楼还高? 别说,事实让王伦相信了,来这里绝对物有所值! 酉时刚过,铜锣响起,之后从外面飘来一阵仙乐,十分悦耳。到底是皇家气象,不输后世的交响乐。 随着音乐起,场中人都停止了交谈,注意力都转向音乐的方向。 过不片刻,便有百十来个彩衣舞女翩翩临近,都是十六七岁正当年的俊俏人儿。领头的一人手持一根五彩装饰的竹竿,领着四五个人上场,列队站稳,向四下里深施一礼。 王伦还是第一次见识大宋朝的大型宴会,颇觉稀奇。本以为那个领头人会说些什么,却见她轻舞竹枝,后面的几个人便像雁翅般展开,后面的舞女们便按着既定的路线进入,呈梅花状站定。 上百人的舞蹈规模确实太大了,尽管王伦看过零八年奥运会开幕式的时况转播在心理上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还是被震撼了。 身临其境和电视上看到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 舞蹈开始,王伦只见无数美腿或勾或直或弯或弓,十分的撩人眼球。当然,别人不敢说,他自己是完全被吸引了。 只见领头人在中心位置,这些舞女围着她一层又一层做了数个同心圆。有懂行的,低声谓身边人道:“这个叫《柘枝》,本有花心独舞、五人舞、群舞数种,现在的这种便是群舞了。” 其实瞎子都能看出,这一百多人一齐跳起来,不是群舞又为何? 众人看得兴奋之际,赵楷不失时机地举杯,高声道:“诸位,且满饮此杯!” 宋朝规矩,像三皇子主导的聚会虽然在规格上肯定要比徽宗皇帝低,但基本的套路不能少,比如宴会照例要喝九盏酒,每喝一盏则欣赏一段文娱节目。 通常,第一盏酒与第二盏酒的文娱节目,都是歌舞。现在舞蹈既出,接下来便该是歌者了。以三皇子今日的作派,不知道由何人领衔,大家都拭目以待。 花园的拱门慢慢走了一个美人,袅袅娜娜,柔腰毕现,身材秀美若不胜凉风。她鬓发如乌云般盘在头上呈“8”字型,用一根金凤钗别过,显得分外别致。那一双眼儿不笑自媚,那一张樱唇不涂而朱,场中人都看得痴了。 只有王伦心中纳闷:她怎么来了? 第96章 神游宋时欢乐 不用说,来的人便是阎婆惜了。 只听她轻启朱唇,声若莺啼:“今日恭逢中秋佳节,宾朋满座,胜友如云,奴家阎婆惜为嘉王爷及诸位送上一曲《太平年慢》,以助君雅兴!” 开场便由曾经红极一时的丽香院头牌阎婆惜引唱,这手笔真是够大。王伦不禁臆想,后来若要镇得住场子,非李师师、赵元奴不可。想到自己竟然有机会亲眼目睹这两位传奇美女,不禁心旌神摇。 “皇州春满群芳丽。 散异香旖旎。 鳌宫开宴赏佳致。 举笙歌鼎沸。 永日迟迟和风媚。 柳色烟凝翠。 唯恐日西坠。 且乐欢醉。” 这首词不知何人所作,但非常应景,加之她歌喉嘹亮,是以众人听了都大有飘飘欲仙之意。在王伦又有一番感受,觉得此次听她唱歌,比之当初又多一重神韵。 尽管阎婆惜是大牌,但在今天,她却连多余的话都不能说。一曲歌罢,敛首称谢,便欲离开。不期杏眼扫处,早看见王伦在那边如猪歌般傻乐。 他怎么在此间?看到王伦,一脸疑惑。 但是此地不是说话处,只能讶然而出。转念一想,是了,他有如此名声,三皇子是个极爱才的,如此大张旗鼓地与众多文士雅会,不请他倒奇怪了。 第三盏酒表演的节目,是非常精彩的“百戏”,也即今天的杂技。王伦兴致勃勃,早见有人登场,在场中央竖起一个戏竿。 156n.net 为什么要竖立戏竿呢?因为宋人所说的“百戏”,是指“上竿、跳索、倒立、折腰、弄盏注、踢瓶、筋斗、擎戴”等节目,都是在戏竿上表演的。 其后艺人登场,或男或女,皆红巾彩服。他们表演了许多高难度的动作,便在后世也不逞多让。这一番闪转腾挪,不但场中人连叫好,便是远处走路的下人丫鬟,都不自禁地仰望。 第四盏酒时,“竹竿子”这才登台致词,讲一些吉祥喜庆的祝福语:“恭惟嘉王殿下,躬履至仁,诞膺眷命。法天地四时之运,民日用而不知;传祖宗六圣之心,我无为而自化。九德咸事,三年有成。始御八音之和,以临中秋之会。人神相庆,夷夏来同。” “竹竿子”致词完毕,教坊众伶人齐声喊口号:“九霄清跸一声雷,万物欣荣意已开。晓日自随天仗出,秋风不待斗杓回。” 抱歉这些词太过拗口,王伦一句都没听懂。 这是因为“竹竿子”念的报幕词,宋人称之为“教坊词”,一般由翰林学士撰写。学士么,都是有文化的,当然要做些文化人该干的事,于是就有了这种不知给谁听的东西。 但是喜庆之意是肯定的,这种时候不会有什么不和谐音的,好歹是国家级的盛典。 合唱毕,大家共饮第五盏酒,这回轮到小儿队登场表演大型舞蹈。“竹竿子”仍然先出来报幕:“工师奏技,咸踊跃以在庭;稚孺闻音,亦回翔而赴节。方资共乐,岂间微情。上奉宸欢,教坊小儿入队。” 此话的大意是:各位艺人的表演如此精彩,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跃跃欲试。值此春回大地之际,小朋友也忍不住要登台献艺。下面有请教坊小儿队。 王伦虽不甚懂,但它的运行步骤和后世的春晚有的一拼,所以大概知道在干什么。 教坊小儿队由200多名年约十二三岁的少年艺人组成,他们身着绯绿、紫青色花衫,手执花枝,分成四列进场。领头的四名紫衫少年手举贴金牌子,擂鼓而进,牌子上面写着小儿队的队名:“仙山来绛节,云海戏群鸿。” 不像阎婆惜的独唱,这里竟还有互动环节。 “竹竿子”先问小儿队的领队:“何彼垂髫之侣,欲陈振袂之能。必有来诚,少前敷奏。”(骚年,今日登场献演,可有什么感想要说?) 少年领队上前致语,讲了些吉祥话。随后,乐作,众少年群舞合唱,且舞且唱,十分欢快。 小儿队舞毕,教坊伶人上场演杂剧。 宋代的杂剧跟元明清时期的杂剧不一样:元明清杂剧是完整的戏剧,宋杂剧则是简短的滑稽表演,所以又称“滑稽戏”,同今日的相声、小品差不多。国宴上的杂剧通常会表演两段,前段叫做“艳段”,由杂剧伶人临场发挥,意在逗人一笑;后段为正杂剧,是有剧本的戏剧表演。 后世男人说相声小品的很多,女子也看过一些,不过完全由女人演杂剧倒是活久见,并且两个人还长得那么漂亮,不输阎婆惜,王伦只能啧啧称奇。 如同后世的美女都在北上广等大都市一样,全大宋的美女只怕都集中在东京吧? 这时王伦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这两位便是矾楼的朱婆儿、俎六姐了,专演杂剧,向来难得一见。” 原来是矾楼演杂剧的台柱子,王伦更期待了:师师、元奴,你们在哪里?不会到压轴的时候才上场吧?不过按照这种上场次序,节目应该只会越来越精彩的,不知道下一个会是什么? 没想到第六盏酒喝得如此之慢。演杂剧的两位美女走了好一会,光见“工作人员”忙前忙后的又清场子又搭彩门,杂彩结络,高约三丈许,不知做什么勾当。但是看场中人都很兴奋的样子,王伦免不了又胡思乱想:正主儿该来了? 只是忽拉拉地进来两队人马,左首穿着红锦衫,右首皆着青锦衣,各十来人,都是轻盈机巧、身强体健之辈。 王伦疑惑,难道是要练武术?这几十人的混战也看不出什么头绪啊? 不过等到铜锣一响,王伦大概看出来了,原来他们在踢球,用时髦的话说叫做“蹴鞠”! 这种喜庆场合,当然要露一手。来的两只队伍都是“皇家足球队”,在东京蹴鞠界堪称一时瑜亮。 拐、蹑、搭、蹬、捻,十分熟稔;什么转乾坤、燕归巢、斜插花、风摆荷、佛顶珠、旱地拾鱼、金佛推磨、双肩背月、拐子流星…直让人觉得,这不是比赛,而是表演! 宋朝流行蹴鞠,全民皆然,高俅就是靠这个玩艺发的家。 有了这样的足球氛围,挑出些技术高超的自然不在话下。不像后世,十几亿国人找不出十一个会踢球的,于是只能慨叹:高俅退役了,中国一千年没缓过劲来! 第97章 赏金 接下来第七盏酒的节目是由400余名“容艳过人”的妙龄少女组成女童队献演,表演形式跟小儿队差不多。 第八盏酒,又是“歌板色”唱曲子。 饮至第九盏酒时又是一波欢快,大宋“皇家相扑手”上场表演相扑赛。 相扑是大宋最流行的大众体育运动之一,不但城市中有日常性的相扑商业表演,还出现了全国性的相扑竞技大赛。汴京、杭州等城市的瓦舍勾栏,每天都有艺人表演相扑节目,并向观众收取门票。 两名相扑手都是五大三粗,似乎走路都嫌费劲。但是他们在场中却又灵活得很,看似笨拙的动作却步步暗含杀机,那种力道的收放十分了得。十几个回合下来,难分难解,场边人却都欢呼起来。 不过很难想象,在这种文人荟萃的场合,在这个合家团圆的中秋,大家会以相对野蛮的运动为乐。王伦更想着,水浒里面有许多相扑的高手,浪子燕青、玉麒麟卢俊义、没面目焦挺、擎天柱任原、高太尉高俅、蒋门神蒋忠…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哪一个。 随着第九盏酒饮毕,相扑比赛表演结束,“竹竿子”登台作谢幕词:“酒阑嘉园,既均湛露之恩;漏减铜壶,曲尽风流之妙。望桂殿而申祝,整翠袖以言归。再拜天阶,相将好去。” 这句王伦懂了,难忘今宵么。盛世的歌声我们同分享,明日的乐章我们再谱写。让我们拜别殿下,尽欢归去。 “三皇子今夜恐怕是东京城最靓的仔了”,王伦饶是见过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实况直播的人,也不禁为赵楷的大手笔感到震惊。 七十二青楼里数得着的名角都请了个遍吧?丽香院的阎婆惜看见了,演杂剧的朱婆儿、俎六姐看见了,其她在名或不知名的,王伦尽管都不认识,但莺莺燕燕十分养眼。 虽然她们这些人分属不同的青楼,平时也都是你争我抢唯恐拉于人下,但今天却都一团和气。 因为主人是赵楷,她们背后的金主都给足了面子。不然的话,光这些人今晚的损失何止百千万贯?中秋,对于喜欢逛青楼的一帮人来说并不是阖家团聚的日子,而是更大规模的消费。 很遗憾没见到想见的两位。王伦猜想,是不是李师师、赵元奴她们自重身份,要等到最出彩的时间闪亮登场?主角不都是最后一刻出现才能让万人膜拜的么? 后来才想通:三皇子肯定不敢约李师师、赵元奴的,因为她们是他老爸的禁脔! 哪怕他私底下有什么交情,在这种场合,是万万不敢让她们露头的。当然,她们肯定也会自得身份,跑来这边凑这个热闹。 赵楷权势虽大,却不能对她们有半分不敬。 九杯酒下肚,虽然一直认为宋朝酒的度数不高,但王伦还是没能架住,主要是普通酒肆酿的酒劲不足,但这里是什么地方?嘉王府!宴请的是什么人?一时俊杰!三皇子岂有惜酒之理?早从各大酒楼取了许多招牌美酒。 遇仙楼的“玉液”,仁和楼的“琼浆”,高阳店的“流霞”、“清风”、“玉髓”,时楼的“碧光”,班楼的“琼波”,千春楼“仙醇”… 还有矾楼肯定不会错过,也有两款天下闻名的美酒:“眉寿”、“和旨”。 抬眼看别人,也有一些不胜酒力者。果然酒不醉人人自醉,贪看娱乐贪喝酒,难免容易过量。 偏偏赵楷还怕众人不尽兴,又命人取来几坛密封的好酒:“小王从官家那里得来几瓶上好的‘蔷薇露’,请诸君品尝,左右与我满上!” “蔷薇露”是大宋御酒库生产的御酒,特供皇室饮用。有机会喝到“蔷薇露”的宋朝人比较少,皇帝偶尔才会将“蔷薇露”赏赐给个别大臣,所以,能喝到“蔷薇露”的大臣,酒后往往都要写一首诗,纪念本次喝御酒的经历。 几十个仆人闻令便鱼贯而行,片刻便斟满酒。而后很快地,诸人觥筹交错之下,杯中都清空了。 fantuankanshu.com 赵楷虽然尊贵,却也满饮了一杯,然后置杯案上,朗声说道:“有好酒当以好诗佐之。诸位当中,不乏饱学之士,又逢中秋佳节,岂能对坐到天明? 本王鉴于去岁中秋之夜敷衍之作品者多,便想出一个法子,特奉上黄金百两以做利物,特选几位公直宿老充作裁判。若是今晚有哪首诗词能折服众人,便将此利物赠与此人!非是拿些阿堵物污人眼,聊博一笑耳!” 说话时,早有一个下人端来一个玉盘放到他的面前,上面用黄绸包裹着一堆鼓囊囊的物事。赵楷随手一揭,便现出黄澄澄的两块大金锭。 果然是财帛动人心,赵楷话既说了,面前的盘子里又是金灿灿的,很多人的眼睛便直瞄了过来。 王伦也不能幸免,这也是他第一次看到如此真实的大块黄金。因为离得较近,看过去却长得极像自己研制的香皂,样子两头大中间小,呈束腰型。 按照这时代一两合四十克的比重,这一盘不得八斤重?妥妥的一百多万元啊! 赵楷见了,十分欢喜。他虽然贵为王爷,却还带有少年心性,毕竟年纪不过十六岁。看众人跃跃欲试的样子,心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此番总有人可以压过矾楼了吧? 这才是他今晚非要大张旗鼓的召集那么多博学之士来王府宴会的原因,欢度中秋只是个幌子。 这段时间,王伦因为先后与苏过、三皇子打交道,又与阎婆惜、孙三四有瓜葛,早已打听到很多内幕。像丽香院是开封府尹滕府尹的手笔、矾楼是大内总管梁师成照顾、而唯一能与矾楼掰手腕的香榭楼则是杨戬的产业。 杨戬又是三皇子的背后金主。 丽香院还好,只是想借着距离国子监和太学近的优势发财,但后两者之间的争斗已经超越了这个境界。 徽宗皇帝宠幸李师师、赵元奴,作为幕后运营人的“隐相”梁师成直接沾光;而当朝太师蔡京为了阿谀奉承,直接把大词家、提举大晟府周邦彦和李师师结成绝妙组合。这样既把徽宗皇帝绑到他们这一边,也让蔡京和梁师成间接结成联盟。 如果不扭转这种趋势,即使有杨戬助力,赵楷也休想打太子的主意。 第98章 帝姬有请 这么大两锭黄金放在案头,在灯光下发出熠熠的金光,说不动心是假的。 王伦自然也在此列。一块肥皂成本15文,批发价85文,不算人力损耗也就赚个70文。这盘黄金可是要他赶出一万块才能赚回来。 那需要熬多少个夜晚啊! 以前为了出名几乎免费搞出四首诗词出来,现有有这么大的好处,要不赚这个钱就太亏了,况且又是在这么多人面前。 词其实有了,但是什么时候搞出来需要细细思量。这些人好歹都是三皇子的跟班或者亲信,自己虽然素有词名,但贸然地出头也不太好,总得经过一番“厮杀”再决出输赢比较好看些。 他不知道,因为他在场,已经让今晚的人颇感压力了。毕竟短期内四首上佳之作不是盖的,要不然赵楷也不会提前把他约来了。 文人相轻。自从知道赵楷要在中秋之夜宴请文士,很多人便开始准备了----甚至有准备得更早,都想在今晚大放异彩。 总要拿出最拿手的作品来啊,不为利物,也得在三皇子面前混个脸熟! 只是中秋词好写也难写,特别是苏轼一首《水调歌头》一出,余词尽废。有这种神光在上,谁作都显得班门弄斧,所以尽管很多人已经有了腹稿,却都不敢首先拿出来。 红烛点了几十根,把夜空都照亮了,以至于月亮都看不清,真是浪费! 眼见得桌上美食消耗了一碟又一碟,闲话叙了一堆又一堆,却始终没人愿意出头打第一炮。 倒是王伦吃得嗨。手里有货,心中不慌,现放着有名家词作在心,他便十分坦然,只待大家出手之后,自己再大杀四方!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正当场中人陆续开始有人执笔动手之际,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走过来,径施一礼: “可是王伦王官人?” 王伦见对方气度雍容,眉间气宇轩昂,料是不富即贵,或是养尊处优惯了的。虽然装束是个下人,但这是在王府里啊,不敢怠慢,赶紧应声:“正是小可。” 那人低声道:“官人且随某来。” 王伦不明所以,那人竖指做出了禁声的示意,王伦总觉得他的行为不礼貌,但想到对方肯定不明白后世这根手指的意思,便不打算计较了。 跟着远离人群,见那人并不停步,径直走向拱门,王伦纳闷:有事在这边说不好吗?非要走那么远?这里是王府重地,可不能乱走啊,别像林冲误入白虎堂,万一走到不该走的地方算谁的? 酒醉似乎不是理由哦! “丈人且慢行,不知何事找我?” 那人指着花园尽头的拱门道:“官人出了花园便知。” 王伦便耐着性子走过去,刚过拱门,便见两个极标致的年轻丫鬟提着气死风灯候在那里。见了王伦过来,俱都深深道个万福。 王伦倒吓了一跳,主要是夜晚突然见了小美女有些反应不过来。 “官人,奴婢奉命请官人过去。” “两位娘子,不知何人呼唤小可?” 俗话说礼出大家,从他们的作派可以看出。尽管阎婆惜她们可以抛头露面唱歌演剧,但她们是优伶,和教坊伶人只差名声响亮与否,地位却都是一般。 但两个丫鬟却不能直接找自己,偏要让那个管家模样的人代转,这就表明了男女之防。以她们的讲究,王伦直接推断出她们的主人地位一定很高,而且还是个女人。 这里是王府,莫非是茂德帝姬…按理,自己还欠着她一首词呢。 “官人去了便知。” 王伦不假思索,真的跟在后面。那次的一瞥,茂德帝姬的倩影便深深地印在心中。虽然她目前年龄还小,但人总是会长大的呀? 亲眼看着萝莉养成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吧,就不知道最终花落谁家而已。 一刹时,王伦早把利物抛在脑后,想的却是见到她之后,到底把哪一首词给她呢? 吞噬小说网 小径通幽,也许都在忙着过节,或者主力都在花园里陪三皇子赏月,路上竟然没遇到几个人。离开灯火通明的花园,才觉得天上的月亮分外明朗。 嘉王府极大,不知道穿过几得院子,终于来到一处不大但精致的凉亭,周边假山林立、树木繁茂,脚下竟有潺潺流水,依稀看到白色石做的小桥。 如果是白天游玩,一定是极好的。不过晚上来此,一样别有一番风情。 凉亭里没有灯火,但在皎洁的月光下,仍然能够看到两个盛妆的仙女对坐。到了这一刻,王伦才彻底放下心来----没有做局就好。 其实隔得太远,看不清脸啦,但是王伦能想象到对方的美。 茂德帝姬在里面呢。 “禀帝姬、宗姬,山水郎带到。” “啊!”明明是对方安排的,王伦却听到两人中一人发出惊讶的声音。 “真的是山水郎?” 这声音不是茂德帝姬的,哪怕同样好听。 因为哪怕就说了几句话,她的声音王伦却记得分外牢固。 “正是小可,如假包换。” 是女孩子,王伦就没那么拘束了,所以不但可以坦然交流,还顺嘴来个俏皮话。 有个人影站起来了:“能见到名闻东京的山水郎,奴家不胜欣喜之至!官人请坐!” 另一个人也站起来:“是六妹非要见王官人,这才请官人过来----打扰了官人的雅兴了,请原谅奴家的鲁莽!”这个是茂德帝姬的声音没错了。 原来如此。 此时王伦受到邀请,已迈着矫健的步伐登上台阶。如果就一个女孩子,他肯定是不敢的,即使现在男女之防没那么夸张,但必要的分寸还是该有的----她们可能年纪小不懂事,自己总要注意。 可对方有两个人,亭子周边还有几个白色衣服的人贴在柱子边,王伦就自如多了。 “娘子说什么话!娘子有请,王伦安敢不从?” 不说茂德帝姬身份的尊贵,就凭她倾国倾城的美,王伦就愿意沦陷。何况旁边那一个不知道是谁,但既然是宗姬,一样的高贵。 同样是徽宗皇帝的手笔,郡王的女儿被改名叫宗姬,从前叫郡主。 第99章 山水郎会骗人 那位宗姬比茂德帝姬还小,却大方得紧----主要是王伦比较那天见面,茂德帝姬含羞带笑的模样----上来就很直接: “山水郎只会说好话骗人!” 我都不认识你,何来骗一说?不过如果真有机会,就骗骗你又何妨?听她的声音,王伦便能想象到,这妥妥的小美女一枚,不然的话,她也不敢和茂德帝姬玩一起去。 女孩子哪怕最要好的闺蜜,也会在潜意识里比较对方的容颜。一个丑八怪,绝对不会自取其辱地和一个美女一道出门;相反地,美女才有可能带丑女,这样容易衬托。 既然是宗姬,虽然地位上比帝姬稍低一层,但也是父母手心里的宝,不至于对帝姬卑躬屈膝。 要知道有宋以来,朝廷对于爵位的分封是比较奇特的:除了封爵和食邑、食实封等,都没有子孙可以世袭的规定。换句话说,除了最终继承帝位的皇子,其他人也就止本身一代,无功不受爵。 好的地方是可以走仕途经商,百无禁忌,不像明太祖朱元璋,亲王世袭,非要把子孙当猪养。 “娘子何出此言?”在此之间,明明我俩素不相识啊! “官人忘了曾经答应奴家五姐什么事了?” 刚刚茂德帝姬称她“六妹”,王伦用脚趾头也能想出这位“五姐”是谁了,赶忙答道:“小可岂敢忘记?这几日朝思暮想,绞尽脑汁,就是为的小可曾经答应茂德小娘子的事!” 他朝思暮想没有错,不过想的是人,而不是词。 茂德帝姬见他说的不伦不类,什么“茂德小娘子”?噗嗤一声笑出来:“奴家赵福金。” 要知道她可是徽宗皇帝最受宠的女儿,别人见了她,都是“帝姬”的尊称。只有王伦,敢把她的两字美称冠在“小娘子”前面。固然说“小娘子”也没错,但是就和后世的“某小姐”一般,体现不出对人的尊贵。 果然是宋朝最美公主,不但人美,对人也很客气,并未以身体高贵自矜,心下更生几分好感。他的心理来自后世,对于权贵原本不像本朝人那样会在心里头供着,反显得他大方脱俗不同凡响。 也许这就叫文人的风骨? 小宗姬见他态度诚恳,便觉满意,不禁动问道:“官人可想出什么来?” 见她这么热切,王伦心里一动,莫非这是咱的一个粉丝? 他可真没猜错,眼前的这位小宗姬,确确实实是他的一个粉丝。 自从王伦以“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横空出道之后,这首诗便以惊人的速度在东京传唱。至《菩萨蛮》一出,人们都知道有个叫王伦的学生做得一手好诗词。 再至《鹧鸪天》在丽香院诞生,“山水郎”的称呼便不胫而走。小宗姬虽然人在深闺,却也听说了,不胜羡慕之至。 然后《贺新郎》经苏过一渲染,王伦名声鹊起,都赞为文坛后起之秀,他又博了个“王青山”之誉。 所以三皇子想结识他。 那天王伦碰到潘金莲时,正值她应小郡主之邀到蔡王府作客。后来和牛二起了争执,王伦解了潘金莲主仆之厄却吃了官司,潘金莲便到蔡王府寻找小郡主寻求帮助。 彼时茂德帝姬等一群姐妹都在蔡王府玩耍,听说“山水郎”吃了官司,便忙不迭地请三皇子出面摆平此事。 赵楷正想把王伦网罗帐下,这等小事便随手叫了蔡王府上人拿了自己的名刺去开封府。他是什么人,他说话谁敢不听?别说王伦只是有斗殴的嫌疑,便是杀了人放了火,也只是后来的事。 此时的大宋,词坛巨擘苏轼早已作古,影响当下最深的是久居东京、以格律词著称的周邦彦,早已白发苍苍;在外的像贺铸一拨人也都是垂垂老矣,所以尽管王伦的名声已显,她们都以为他也是年龄与他们不相伯仲的前辈。 没想到王伦竟然如此年轻!当时便让一干人从单纯的对其诗词的喜爱上升到另一个境界。 xiaoshuting.la 他长得又不差的! 当然,这只是男女本能的异性相吸,还上升不到某种程度。像那种因为爱慕文才而一见钟情便私定终身的事,只能是小说家的杜馔。 若深受教育、从小被灌输礼节之防的公主郡主们是这样的一类货色,那也不会因此而让人怜惜。 她们只是单纯的充斥好感,并有本能的追星萌动。 那天茂德宗姬的讨要词作,就是在这种本能下被小宗姬驱使的,因为她认为前者面子更大。 只是左等等不到,右等等不来,虽说写诗做词肯定不是卖白菜那么简单,但这时间也太长了吧?限于礼仪,她们又不能去讨要。 好不容易听说中秋之夜他受邀而来,岂能错过?也许他今晚会有名作流出,但始终不如自己亲眼见他兑现承诺来的有意义。 看大词家作词也是一种快乐,因为是专为她们而作! 王伦本来是准备了好几首关于中秋的词的。文士聚会,知道要搞这套东西,怎么会托大?但是在两位金枝玉叶面前,他却突然之间觉得没有一首好诗词能拿得出来的。 主要是受限。 悲秋伤月的不行,太煞风景;谈情说爱的更不行,需要避讳。今天又是中秋,肯定要写与节日有关的,这样一来,能出手的词作真不多了。 “骚蕊,骚蕊”,王伦不自禁地摸摸后颈,早知道提前给她写一首了:“小可这段时间忙得很,倒不是忘记,而是一直在思索寻找灵感。给小娘子的词,可不得认真准备,方可入得了大雅之堂!” 他这么说也对,至少体现了对茂德帝姬的尊重。 可是小宗姬不会轻易放过他:“奴家听说,山水郎在同文秋社日当场写下《菩萨蛮》,酒后写下《鹧鸪天》,和小苏先生即席作了《贺新郎》,怎么到五姐这里便需要这么长时间?莫非奴家的五姐面子不够么?” 这话说的,王伦便觉得讪讪的。此前装逼装大了,现在竟然被逼到墙角了。 第100章 问月 “岂敢!正因为小可尊重茂德帝姬,才花许多时间准备一番。” “那官人现在可有了?”小宗姬紧追着问。 有…还是没有,这是个问题。王伦搜肠刮肚,倒真让他想出一首高逼格的词来。但是有归有,轻易地拿出来可不好,不能太廉价。 “小娘子须知,作词需有氛围…待小可酝酿一番可好?” 小宗姬却不给他装逼的时间,当然她说的也有道理:“今晚夜色如此好,除非眼前有景道不得。人家李太白斗酒诗百篇,刚才官人在别院喝了九盏,算起来不亚于一斗吧?若是官人需要拿酒助兴,奴家这就安排人去!” 王伦笑起来。她这是拿我比李白吗?人家可以斗酒诗百篇,有的人斗酒却要去爪哇国报道,可不能一概而论。不过诚蒙她青眼,那就做来。 “打住!小可已不胜酒力。” 小宗姬笑起来:“那就趁还没醉酒,赶紧写来!” 此时几个下人已点了明晃晃的好几支白蜡,于是王伦得以灯下觑见小宗姬真容。但见她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淡妆不减容貌,服轻不弱风采。一张脸蛋绝对天然无雕饰,不会有任何斧凿的痕迹。 看一下旁边的茂德帝姬则又是一番娇嫩。两人一个开朗,一个内敛,相得益彰却又各有风采。相比较而言,小宗姬有灵气,茂德帝姬则是全方位的美。 只能说赵家后代真是有漂亮的基因。记得上次见她们的时候,那一群莺莺燕燕都是人间罕见,只是面前的两人更是其中出类拔萃者而已了。 “娘子请看。”王伦指着天上的那轮圆月对两人说。 两人听了,都抬头向天上看。 “小可年轻时看见这轮圆月,都在思考:可爱的月亮娇媚千般,到底向什么地方走去,悠悠慢慢?是不是天外还有一个人间,那里的人刚刚看见月亮升起在东边?茫茫的宇宙空阔无沿,是浩浩长风将那中秋的明月吹远?是谁用绳索系住明月在天上高悬?是谁留住了嫦娥不让她嫁到人间? 据说月亮是经海底运转,这其中的奥秘无处寻探,只能让人捉摸不透而心中愁烦。又怕那长鲸在海中横冲直撞,撞坏了华美的月中宫殿。蛤蟆本来就熟悉水性,为什么玉兔也能在海中游潜?假如说这一切都很平安,为什么圆月会渐渐变得钩一样弯?” 月圆月缺,本是人间正理。但被他一连串的发问,似乎穷尽前人所学,未有知者。但是细细品味,却觉得他问得甚有奥妙,几乎和昔日屈原的《天问》有的一比。 所以不但小宗姬失神,茂德帝姬也悠然神往,恨只恨不识庐山真面目、不能找出其中的原委,竟半晌没再发问。 王伦哑然一笑,暗道果然不愧是公认的最有科学色彩有一首词!早生于后世八百年前的辛弃疾,竟然在词中接触到月亮绕地球旋转这一科学现象,以至于王国维赞叹说:“直悟月轮绕地之理,与科学家密合,可谓神悟。” 不用说,他又是抄的辛词----唯一能与苏词比肩者。 小郡主悠然了半晌,认为王伦问的十分之好! 其实时人对天文的认识,虽然有科学的一面,但更多的是在哲学领域的顿悟。也只有小郡主这一类人,不需要为一日三餐发愁的,才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探求、想解决却无处寻找答案的形而上的问题,以至于后来发展成“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着是为什么…”等问题。 一言以蔽之,就是人生终极意义究竟是什么? 绝大多数人,都是半道停止了研究人生的意义,转而被人生摧残,从而用自己的方式体验了人生的意义。 还有极少数人,他们很喜欢刨根究底,于是最后要么成了疯子,要么成为科学家,即人们口中的天才。 小郡主明显不是,她只是被王伦问懵了的小姑娘。 哲学太深奥,还是文学来得有意思些。 “官人,奴家只是让你写诗作词,可不是让你大发感慨啊!” “词已经写了啊!”王伦早就在这里等着她。 “在哪里?”小郡主吃了一惊。 王伦做了那么长的铺垫,就是等着这一刻。见她发问,便清了清嗓子,十分骚包地抬眼向天,似在质问,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在摆酷。 “可怜今夕月,向何处,去悠悠? 是别有人间,那边才见,光影东头? 是天外,空汗漫,但长风浩浩送中秋? 飞镜无根谁系?姮娥不嫁谁留?” 茂德帝姬先喝一声采,小郡主也是懂诗词的,知道这是一首《木兰花慢》。 fantuankanshu.com 月下王伦白袍飘飘----这是他最得劲的一件衣服,特意今晚穿来要震撼群雄的。没想到先惊动了两雌,但觉得物有所值。 “谓经海底问无由,恍惚使人愁。 怕万里长鲸,纵横触破,玉殿琼楼。 虾蟆故堪浴水,问云何玉兔解沉浮? 若道都齐无恙,云何渐渐如钩?” 小宗姬心中吃惊。若单以词论,此首比之无数前人对中秋月亮的讴歌并没有半分突出;但若以意境论,这境界可就大了许多,因为另辟奚径。 唯其如此,方见功力。 主要是中秋词被苏轼的《水调歌头》弄得中秋词穷了,这二十年已经几无佳作传世。王伦这样做,才叫聪明人----想来他也不想挑战东坡居士的吧?这样虽然美中不足,但已见识了山水郎不同凡响的创作水平。 不过王伦的探索却激起她的求知欲:“官人问了这么多问题,可有答案?” 以王伦的科学文化程度,回答这些问题可是小菜。不过他还是谨慎地简单思考了下,便笑笑说:“这只是小可无聊时的戏作,不过到目前也略有一二答案。娘子若是想知道,就着这明月,小可可以详细为你讲解一番。” 小郡主称善。 事实上王伦的词已经勾起她的求知欲望来了,茂德帝姬也很想知道,因为从来没有人会跟她讲这个,更不会有人敢于细致地讲。 封建王朝是禁止百姓学习“天文占卜”一类的知识的,一经发现,铁定送入司天监“学习深造”。 司天监的人或许知道些,但是不敢和她们讲。因为司天监对“上天”有唯一解释权,靠着“解释权”,司天监可以变为政治对手的利刃,相当恐怖,所以也特别“洁身自好”。 由王伦给她们进行科学启蒙,挺好。 第101章 罗马在哪里 “月亮从来没有走,它一直在那里。只是白天阳光太亮,我们看不见它而已。 月亮不走,是因为受到我们生活的这颗地球的吸引。 至于阴晴圆缺,那是因为我们地球和太阳在不停地转,它们位置的不同,导致我们看到月亮的位置天天都在变化。有时月亮把完全明亮的一面正对着地球,有时又把侧面对着地球。这样月亮就表现出了阴晴圆缺的变化。 还有嫦娥,不好意思,都是文人附会。月亮上什么都没有,没有玉兔,没有蟾蜍,没有桂树,没有宫殿,没有吴刚…甚至连水都没有,那边光秃秃的都是山和石头。” 王伦在认真地给小郡主扫盲,只是他忘记了小郡主的年龄。 她才十三周岁!正是想象力丰富、天真浪漫的时候。无数前人所写的书、无数优美的诗词讴歌月亮,让她不止一次望月伤怀,今天却被王伦一棍子打死了! 真是扫兴。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就没有“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就不可能有“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想起来会更加凄清,也体会不到“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唯美… “那它既然受地球的吸引,为什么还离我们那么远?” 小宗姬气咻咻地问了一个好问题。 这个问题很复杂,要讲到引力和斥力,一大堆物理知识呢,王伦没把握能讲得透。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就因为月亮离我们那么远,可望不可及,所以撩起了我们的好奇心,世间才会有这么多想象,从而产生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词句;但又不能太远,不然我们就失去好奇心。就像孔子说的,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小宗姬笑起来,王伦说的很风趣,寓教于乐,长知识了。 这时候茂德帝姬说话了:“官人无论是见识还是文采都让奴家敬佩。只是奴家读官人的诗词,只觉得一股郁积不平之气潜在词中,又有放浪不羁颓废之极!却又安心在辟雍求学,以此纳闷。 奴家那三哥哥向来礼贤下士,官人若是有意,奴家愿意为你谨言,在他处求得一个出身,你看可好?” 没想到她竟然给赵楷当说客! 说实话,要不是这位三皇子注定不能成事,王化无所谓投靠不投靠----肯定比投靠“六贼”好看得多。但是和他走得近真的好吗?做人可不能顾着眼下丢了将来! “谢小娘子美意。但小可早有打算,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这世道也不是只有做官一途才能出人头地!凭王某胸中抱负,定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来。”王伦是这么想的,所以就这么说了。 笔趣阁 在漂亮的女生面前,当然不能把颓废的一面展现给她看。这位小帝姬看来涉世不深,给个好印象先。 虽然外舍之路真的不适合他,但是好歹也有近千年的见识,怎么着也不会混得比别人差吧? “咯咯,吹牛!不过你说的罗马在哪里?似乎很有名的样子。”想不到小宗姬会问这个,虽然大概意义她明白。 “罗马么,是西方世界的一个很大的城市,繁华可比东京,所以四面八方的人们都想去那里。可是呢开始本没有路,后来经过很多人走,也就形成了路,之后就四通八达了。”王伦瞎掰说。 现在的罗马,肯定没有东京繁华的,毕竟大宋朝是世界最富庶的国度,而欧洲现在应该还是茹毛饮血吧?他猜。 文艺复兴之前的欧洲,他都认为是落后。 “唔,你去过西方世界吗?”小宗姬很感兴趣。 她问的话,怎么感觉有些怪怪的?因为在时人眼中,西方是死去的人呆的地方,佛家所谓极乐世界,道家的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都在那边。就是在后世,去西边也不是什么好话,比如“让你上西天”之类的。 “小时候我认识一个从西方来的人,是他给我描绘的那边的场景…”王伦继续瞎掰。和这样的一个小姑娘吹牛是挺舒服的,养眼么,再说她说话的声音也挺诱人的。 不用奇怪他能和一个女孩这么“坦率”地聊天,其实宋代的男女之防并不严重,特别是北宋,那种礼法禁锢要到南宋的朱熹以后。就整个封建社会历史而言,北宋的女性社会地位是最高的。 她们可以自由出庭入户、逛街,和男人交谈也不是什么忌讳的事。要不然,西门庆也没机会勾搭到潘金莲,蒋门神的老婆也不会当街卖酒,扈三娘也不能披挂上阵… 扯远了。 就见小宗姬露出一幅神往的样子,似乎对王伦的话深信不疑:“你说的西方世界有什么啊?他们也和我们一样吃馒头吗?他们长得和我们一样吗?” 这个世界的人对外面的了解肯定不能像王伦那样“了如指掌”,他们其实对这个世界还是很感兴趣的,所以不单是小宗姬,连孙定等人都认真地听他介绍----反正又没事。 “喔”,见听众很热情,王伦开始发挥了:“那里一样有辽阔的平原、高山和湖泊,也种麦子养家禽,也有皇帝和皇后,不过不叫皇帝叫国王,皇后叫王后。不过他们不吃馒头,而是吃面包----比馒头要松软、甜甜的咸咸的、可以冷着吃的那种。他们喝牛奶,吃带血的牛肉,所以他们长得一般都比我们高大,眼睛像牛眼、头发像黄牛毛…” 小宗姬冷不防笑着说:“你骗人!你说的那不是妖怪么?” 呃,吹大了!王伦有些不好意思,刚刚是见小宗姬很小且长得很精致,一时忍不住才故作惊人之语的。没办法,泡妞习惯了,要想吸引异性,不让她们产生强烈的好奇心是不够的。 “怎么是妖怪!人家经常吃牛肉喝牛奶,所以身体壮得像牛!异域番邦,饮食与我华夏迥异,长此以往,自然生出许多变化来。 他们北边叫做欧罗巴的人,皮肤通常白、眼睛蓝、头发卷,有白金红棕黑各种颜色; 南边叫做非洲的地方,全身黑得通透,鼻高唇薄; 还有一种头发和我们一样黑的人,皮肤却是棕色的…” 他在这里侃侃而谈,小宗姬和茂德帝姬她们都听呆了,连旁边的丫鬟们都愣了神。 这不是妖怪是什么? 第102章 小宗姬 其实唐朝时,中国与非洲即有商贸往来。到宋时,指南针用于航海,使双方联系更加紧密,瓷器被称作“a”就是在这个时期,中国船只可以直达非洲,运去瓷器和丝绸等中国货物。 当然,这些活动以沿海一带特别是泉州等港口为盛,小宗姬和一般的官吏对这些知之甚少而已。 哎呀呀,小宗姬开始想象了,真的要是看到这种王伦称之为“人”的东西,那可要把人吓死了! fqxsw.org “我不信,那边离这里有十万八千里,什么人能到这里?肯定是道听途说来骗人的!”小宗姬思考之后认为不可能。 当然,她的认知也就在“西天离中土十万八千里”这个概念上了,这是时下流行的《大唐法师西游记》给她灌输的观念吧? 这可真没骗人,既然说开了,就要让这位小姑娘心服口服为好。不然,留下个“虚妄荒诞”的印象就不好了,虽然王伦不能对她做什么也没打算做什么。 “什么十万八千里!我们这个地球通共才多大?我在书上看到过:从大宋经西夏往西是高昌回鹘,再往西翻过天山到西海,西海那边就是欧罗巴的地界,我刚刚说的罗马罗马就在那里的一个靠海边的国家里,单程大约需要十五个月;要是乘船,最近的从登州出发经印度洋到地中海,过去有七个月的时间就足够了。” 这个世界的人对于世界这个概念相对还是很无知的,毕竟大航海时代还没有来临----即使来临,以中原王朝自大的个性也不会希冀其改变中国为“中心之国”地位的执迷。 但是不管怎样,对于未知的事物人们的猎奇心还是有的,所以王伦以“开眼看世界”第一人的身份出现在这个时代,给他们的冲击是惊人的。 但也就如此了。 因为小宗姬接下来的话极有代表性:“蛮夷之地,有什么好去的!” 王伦无语,不过他也没有为华夏开眼看世界而去探索另外几大洲的觉悟。从进化的角度,大宋的国民并没有这种忧患意识;从文明的角度,华夏的主流儒家思想还停留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阶段,不能让安稳过自已日子的国民一下子产生在现在的大陆之外的地方去殖民、哦不,去开化其他野蛮人的野心。 这里的“治国”是一邦之地,是诸侯国;这里的“天下”是指帝国统治区。 与中华以外的地方无关。 这不是中国人的眼界太低,而是现阶段中国的成就远远地领先于世界,殖民真没必要,那是扶贫。 因此长此以往形成了唯我独大、中央之国的观念,太过根深蒂固,王伦自信也改不来。 索性死了这条心罢!谁让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不是好战的。 “好吧,我就是个比喻,就是告诉你车到山前必有路的道理。我白衣秀士王伦的将来,自然有我的造化!”他自信地说。 尽管活得不如意、赚钱也很辛苦,但在漂亮的小姑娘面前,那股气要保留着。乘机,他也想在美女面前挂个号。那个“白衣秀士”,是他觉得很不错,信手拿来用的:闯荡江湖,没有个什么名号怎么行? 微风浮起,长袖翩翩,他自觉得形象渐渐伟岸起来。 “白衣秀士王伦?”小宗姬看看王伦,有点看不清他的身份了:“难道这个名号很响亮么?”她瞧向她的小伙伴。 迎接她的是一脸懵。 茂德帝姬只知道他叫王伦,近来人称“山水郎”,还有个“王青山”的美誉,真不知道这个绰号。 “那就看你的造化罢。”小宗姬笑笑说。 几人欢声笑语,言谈甚得。 就在这里,有人匆匆向这边跑来,却是赵楷身边最得用的管家,见了茂德帝姬和小宗姬都在,马上深施一礼,然后向王伦道:“原来山水郎在这里,让小人一阵好找!” 原来那边众人已经写了不下数十首诗词,你评我诵好不热闹。只是当有人送来周邦彦刚在矾楼嘤鸣社的聚会里作的一首词之后,已作词的半掩扉面,尚未成形的收之不迭,竟然冷场了。 人的名树的影,有珠玉在前,谁又会自不量力?毕竟是公评为宋词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全盛时期的苏轼都没能压制他么。 三皇子便冷下脸来。 然后一迭声派人寻找王伦。 没办法,这么多的作品少有标新立异或者读后让人耳目一新者。若论词作之婉约,也有数篇佳作。但是考虑到周邦彦其人即是集婉约派之大成者,又精通音律,和他比谁更婉转不是找死么? 只有王伦的风格一向是别有气质,不管是悲伤、激愤、狂放,都有一种别具一帜的魅力。也许他在词作的宜唱技巧上还要打磨,但是在词风豪迈、以词言志方面,隐隐有苏轼一派的趋势但又偏于含蓄,这是一些名宿的评价。 尽管他现在年龄还嫩,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否则,他今晚处心积虑打造的文坛聚会,将被矾楼稳稳地压下一头! 诗词事小,面子事大,并且如果自己无可奈何,会让当朝的一些骑墙派观望之风更浓。 这里是他的地盘,很快知道王伦被茂德帝姬派人请走,于是赶紧来找。 三皇子有令,虽然谈兴正浓,小宗姬与茂德帝姬都不敢阻拦。虽然在这里和两位美女聊天要远比那边快活得多,王伦也只能说再见: “既是三皇子吩咐,小可拜辞。” “官人慢走,奴家不送。”小宗姬说着,竟然给他道个万福。茂德帝姬也跟着盈盈拜下,立刻再一次让王伦对她们的好感加倍。 不管怎么说,人家是处在高位哎,跟他一个小书生客气,那确实是很给面子了。 就是在后世,某二代们对他们这些穷学生也都是爱理不理的,何况在这据说等级很森严的封建社会?不管怎么说,一个平易近人、知书达礼的形象是树立起来了。 “官人日后再有佳作,千万让奴家知晓!” “一定,假以时日,小可一定让小娘子斧正!” 月光下,几位年轻人依依惜别。 第103章 据说王伦不学好 此时,花园里,诸人从最初的惊愕中清醒,开始有目的地进行点评。 自己做不一定做得好,但作为评论家都是才富五车的样子,谈经论典,好不热闹。 “人静夜久凭栏,愁不归眠,立残更箭是全词的关键。这三句勾勒极妙,其上写现在的句词,经此勾勒,变成了忆旧。” “笑扑流萤,把手中的‘画罗轻扇’都触破了,极传神,也只有清真居士做得出。” “不然,一个‘渐’字、‘趁时’二字写出了时间推移的过程。” “‘梅风地溽,虹雨苔滋,一架舞红都变’三句叙眼前所见。既写了季节的变迁,也兼写了心理的消黯,景中寓情,刻画至深,乃是美成先生惯用的手笔。” “某最爱末句:‘但明河影下,还看稀星数点’。不但呼应开头,还加强了感伤,读之令人神往…” 饭团探书 王伦到场后,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 也不怪他们如此推崇,实在是此人是个怪才鬼才人才。只精通音律一项,就已经把握了宋词的精髓,因为宋词与其它文学不同,是要唱的。 不说文学性如何,光是他新创词调达四十余种,对宋词的贡献只次于柳永。 宋词的“集大成者”、公认的“负一代词名”的词人、“词家之冠”、“词中老杜”…都是对他的评价。 名家名作,出手就不凡,所以大伙都是抱着崇敬的心态来拜读的。此时已经有人誉写了数十份,大家都以有幸读到为荣。王伦看时,却是一首《过秦楼》: 水浴清蟾,叶喧凉吹,巷陌马声初断。闲依露井,笑扑流萤,惹破画罗轻扇。人静夜久凭阑,愁不归眠,立残更箭。叹年华一瞬间,人今千里,梦沉书远。 空见说、鬓怯琼梳,容销金镜,渐懒趁时匀染。梅风地溽,虹雨苔滋,一架舞红都变。谁信无聊,为伊才减江淹,情伤荀倩。但明河影下,还看稀星数点。 嗯,好词啊好词! 其实王伦没觉得有多好,他甚至极讨厌这种伤春悲秋卖弄文采无病呻.吟的作品。在他认为,好的词作应该朗朗上口,有意义有名句,像王国维曾用“有篇无句”、“有句无篇”和“有句有篇”来评价词人的标准就很好。 柳永的《雨霖铃》、《望海潮》、《八声甘州》、《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叫好词; 苏轼的《水调歌头》、《念奴娇》、《江城子》…叫好词; 李清照的《醉花阴》、《如梦令》、《点绛唇》、《一剪梅》、《声声慢》、…叫好词。 其他林林总总像晏殊、秦观、欧阳修、陆游…都有名篇名句问世,但要问一下周邦彦的词哪首哪句出名?除了文学家之流的吹捧之外,绝大多数国人是不知道的。 反正在王伦心中,只谈文学性的话,其差辛弃疾远矣。 而他,则是辛弃疾的卓越衣钵----完全继承! 他的态度,迅速地被一干人等看在眼里,毕竟,三皇子刚刚巴巴地找他来“镇场子”是实,现在三皇子正殷切地站在他旁边,等着他评价。 虽然他嘴里说着“好词”,敷衍的态度却一览无遗。 数十盏油灯和桌上的蜡烛,把他的身影照得甚是清高,而三皇子桌前熠熠的金光再一次让他的眼神迷离。 “这样的词,小可勉强也可以做得。”他说。 话说得够客气了,也给自己施展才华埋了一个好伏笔:既没损周邦彦,也没取笑在场诸公----我就试试么。 人群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有人开始问:“这位后生是何人?” 王伦看时,却是一个太监打扮的人。 赵楷是三皇子,认识宫中人也很正常。再说宫中大总管杨戬和三皇子一向交好,莫非此人便是?那可是个权势滔天的! 他不认识自己也正常,哥在东京也就在矾楼前出了一次糗,在丽香院出了一次风头,在大街小巷留下馨香的诗文而已,人是没机会给他们认识的。 这年头又不是后世有电视,随时都能露脸。 有知道的,便认真地说:“此人叫王伦。” “王伦?倒是个好名字----好像谁家的孩儿也是这个名字?” “禀大官,有前朝文正公王旦弟王勖玄孙,字正道的便是。”有人回答。 “哦,是了,我记得有人提起过。呜,据说这个王伦也是不学好的?”那位太监随意一句话,王伦听在耳里却很不是滋味----什么叫“也”?这是一杆子都打全了。 人群见三皇子看重王伦,本来就不爽,但不敢说什么。见这个太监调侃王伦,觉得有趣,都一齐笑起来。 这时候,黑炭一般的宣赞见大家都笑起来,意属嘲讽,忍不住跳出来说道:“此王伦非彼王伦也。说起文正公家王伦,虽然家贫却是好汉一个,京、洛间都闯下极大名声,某对其也是神交已久。” 王伦见他为“王伦”正名,大生好感,只可惜了谁家的郡主! “郡马看来极推崇那王伦…也是,虽然其现在任侠,却颇有其祖上遗风,未始不能如周处。”旁边一个文官接着宣赞的话说。 王伦依稀记得,那是叫做子苍的韩驹。 任侠,又称为“尚义任侠”、“使气任侠”,在墨家看来本是褒义,是对打抱不平、扶助弱小、见义勇为之人的赞赏。但是因为墨派主张的“兼爱”有意对抗儒家以家族为主的私利垄断,所谓“侠以武犯禁”,所以在古代,特别是与帝王共治天下的宋时士大夫嘴里,“任侠”这个词可不是好意。 而周处是改过自新的武人典范,极出名,地球人都知道。虽然他后来做了好事大事留下身后名,但是少年时的污点是洗不掉的。且在以文治武的宋朝,文官都是看不起武官的,哪怕他功劳再大。 近的就有一例。“面涅将军”狄青,仁宗时著名武将,因在与西夏前线作战有功,累迁到枢密使。但不久后受到文官集团排斥,最后出知陈州,在四十九岁时抑郁而终。 历史的惯性太大,能勒住其脖子的,只有伟人。 “哦,子苍兄所言,必有来历,愿闻其详。”另一个官员说。王伦对宋朝官员服饰是眼盲,所以不知其身份,但能和郡王、郡马交往的,层次应该不会太低。 `“王文正公母弟,傲不可训。一日过冬至,祠家庙列百壶于堂前,弟皆击破之,家人惧骇。文正忽自外入,但摄衣步入堂。其后弟忽感悟,复为善。终亦不言----这王文正公母弟,可不就是那位王伦的曾祖王勖公么。” “果然是家学渊源呐!”诸人都笑起来,都夸韩驹学识渊博,记忆力惊人。 连王伦也是佩服的,吊书袋的本领,确实是要花功夫。他自己也是----背诵不需要花时间和精力的吗? 不过用来损人取乐,真的好吗? 那韩驹被太监一夸奖,更是得意非凡,接着又感叹了一句:“可惜了文正公英明一世,却有这种不肖子孙,九泉之下只怕也难以瞑目!” 太监和两位文官都在笑,王伦却看到宣赞和另一位官员只淡笑了一下,明显是敷衍。尤其是宣赞,不悦的表情立刻诉诸脸上。 自己和他只是一面之交,能承他出头,不枉了自己的一番尊重----下回不在心中笑他长得丑了! 连猪八戒都说,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哪有男儿丑。自己以貌取人的毛病,得改! 不过这官员也太不知好歹了,明着损那位王伦,却不顾忌自己这个王伦就在面前。这最后一句抒情连一点点的迂回都没有,太欺负人了! 宋代国策以文制武,而且文官一向看不起武官,这就使得武官的身份一直被压得死死的。水浒里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林冲随便被高太尉治得死死的,就很说明问题。 不过王伦另有想法:虽然他自已手无缚鸡之力,将来要混生活还得走文人路线,但是在此时此地,他却本能地对那个叫子苍的文官产生了浓浓的不满之情。人都是要脸的,你拿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家伙开玩笑,那是对哥的极大侮辱! “这位大人之言,小可不敢苟同。小可只听过‘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不可一概而论。俗话说人各有志,不可强勉。如大人般饱读诗书固然可以安邦定国,但是游侠亦能以匹夫夺志,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便出手’,那是何等的恣意畅快!” 那位不知底细的太监自己不敢得罪,但一个文人谁还怕你了?且先挟枪弄棒地刺他一刺。 王伦话刚说完,宣赞就暗喝一声采,连称痛快。当着三皇子的面,他一个武人不好说什么,对那位子苍的身份也有忌惮,且不知说什么好。王伦这样夹枪弄棒的一说,正合心意。 他高兴了,那位子苍兄就不开心了。当着王爷的面,被一个布衣驳回,而且还是那种直接打脸的,这面子就很下不来了。 似乎知道他的心思,宣赞立刻见好就收,指着王伦的鼻子笑骂:“你这书生不知天高地厚!你一席话可是把诸位读书人都骂进去了----你这是要考验在场诸公的雅量吗?” 第104章 山水郎做不出一首词 他这么说其实是在给王伦转圜。既然这么说了,至少当着这么多人,那位子苍兄再怎么不高兴也还是要表示一下“雅量”的。 倒是那位太监对王伦的兴趣多起来,毕竟,能脱口说出“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不简单。另外他一句话打倒一堆读书人,颇觉有趣。 “兀那书生,你倒有些胆识!”不知道是说他敢于接话还是敢于打击一片。 王伦见他和颜悦色,心头大定。刚刚狂言之后,他其实也自内省。低调啊!这是宋朝,没弄清楚人家怎么玩之前不要乱出头,小心连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这位太监读书不多,哪怕是学富五车,也不会把自己归于读书人之列的,人家也不会认他。既然无害,又怎么会介意? “小可素闻三皇子贤达之名,一时鲁莽在王爷面前口无遮拦,还请王爷恕罪。”说这句话时,王伦连自已都觉得虚伪,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已能够脱口就来,也许还残留着那位王伦的影子吧。 他不知道这太监是不是杨戬,但即使是,他也不想对一个太监卑躬屈膝,太丢份。 但对赵楷则无所谓,人家地位在那里了么。况且太监再怎么牛逼,也只是皇帝的家奴,自己直接和赵楷对话,那就是把自己放在和诸人同等地位的层次上。 都已经是贤达了,王爷怎么会怪罪?所以赵楷很豁达地说:“我朝太祖曾有言,文人不以言获罪。况且今夜诸公都是饮酒赏月取乐,大家畅所欲言,何罪之有? 本来今晚有良辰美景,正是与诸公同乐的好时机,本想以文记之以诗佐之。奈何有矾楼的美成先生这首词珠玉在前,诸公酝酿半响,终觉踌躇无法下笔。 本王把山水郎请来,也是欣闻山水郎素有急才,几首诗词都是绝妙。若是山水郎能留下一二墨宝,方不负今晚之明月秋风!” 该进入正题了。 王伦秒懂。 既然给自己出风头的机会,那么说什么也要抓住。不过,看场中有许多人对自己似是不甚满意的样子,那么这就不是简单的做诗写词的事,而是该用什么办法打他们的脸呢? 再好的词风光一阵之后也就泯然众人了,毕竟像东坡居士《水调歌头》这样的中秋词千年难得一遇。要不然自己做了四首上佳诗词不还是有一堆人对自己不感冒? 除非把某些人踩在脚下,狠狠地踩,他才能被深深地记住----不是他们自己的记性,而是被别人记住的丑态,从而让诗词具有社会的属性。 “王爷帐下有这么多饱学之士,岂能让小可班门弄斧?”王伦推辞道。所谓欲扬先抑、扮猪吃虎,快乐便在此了。 赵楷见他这么说,也有些疑惑。这王伦见了周邦彦之词后如此低调,焉知是不是自忖难以超越便想着另做一首? 他既然来了,肯定是和其他诸人一样肚子里先有了货的,文人的德性都大概一样。 “也罢,且先观摩再作理会。” 旁观众人见三皇子巴巴的把这位山水郎请来,他却好整以暇地鉴赏他人作品,无不侧目。有人便暗想,这家伙不会是词穷了吧?未作已先露怯! 正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周邦彦之名虽盛,但仍有许多人跃跃欲试,绞尽脑汁想力压其一头。正如武侠小说中江湖后起之秀总要找武功最强者比试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名声大作一样,一旦有一二可取之处,便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享受高处风光。 所以场中已经有十数首词作被当场誊写在案头,亦有许多同道中人在此点评。见王伦过来,毕竟他已有名声,有人便让出位置来,但更多的人则是冷眼旁观。 他之前做的几首诗词是不是交了狗屎运?还是请了枪手专门让他在青楼打响名声的?不然四首诗词都出自“丽香院”,而他这个人又名声不显且只是外舍的一名学生,资历方面有待商榷啊! lingdiankanshu.com 刚刚他看了周邦彦的作品,接着就婉拒了三皇子的提请----这是多少人都抢不来的机会啊,除非是江郎才尽! 如果踩在他的肩膀上… “某闻得山水郎曾点评贺梅子的《菩萨蛮》,被其誉为一字师。某今晚也作了一首词,烦请山水郎点评,觉得某这首可入得了法眼?” 一位中年文士如此道。他说的甚是客气,但话里话外透着倨傲。这是他呕心沥血之作,虽然比之周邦彦的词作尚有一定差距,但如果撇开对方的盛名来比的话,也有许多出彩的地方。 王伦看了看他,是刚才和韩驹一道取笑“王伦”的那人,便笑了笑,然后点头道:“甚好,小可是做不出来的。” 那人便得意起来:“山水郎如此说,未免过誉了!这样的作品,某也只是用一柱香的时间便写成了。” 这是他的聪明处:时间短,即使稍有瑕疵也能说得过去,毕竟不是谁都有曹子建这样的急才的;这样仓促而就的作品,王伦都认为好,那么反过来,王伦这“山水郎”的名头也太名不符实了! 诸人听了都笑起来,看王伦如何接。 王伦也笑起来:“小可说的做不出来,是觉得如此良辰佳节,让这样的作品与芸芸诸公拜读,小可是做不出来的。” 不消说,他的表情和态度已经鲜明地告诉诸人:这样的作品太渣! 那人立时脸涨起来,王伦辱人太甚! 其实辱人者,人恒辱之。若没有先前他对彼“王伦”的讥讽,此王伦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下不了台。恃才放犷可以,但用它来与人争狠斗勇,非他所愿。 “你…你…你欺人太甚!王伦,某才疏学浅,原登不上大堂之雅。但是如果你做不出一首这样的词作,某必向你讨个公道!” 王伦摇摇头说:“这样的作品,小可是做不出一首来的!” 那人更怒:“你这是消遣某吗?” 便是与他一同的伙伴也鼓噪起来:“如今方知山水郎辱人太甚!” 王伦笑起来:“因为这样的词作,小可虽然做不出一首,却可以做出十首百首!” 第105章 那有何难 “你!…” 还有比这打脸更狠的话么? 那人看来也是有一定影响的,马上就有人替他打抱不平起来:“小子何其狂妄!这是要与天下的读书人为敌吗?” 王伦笑起来,什么样的人物,敢代表天下读书人? 有人却悄悄拉了拉他的衣袖,王伦看时,却是宣赞。他登时醒悟,这肯定是个得罪不起的人物,连宣赞这等武人都认识。 确实,此人是朝中的一位监察御史,名叫张所,最会无中生事。奈何人家很会笼络人,很多时候弹劾起官员来都是一呼百应,一般人不敢惹他。 不过话已说出,若是对方有雅量,得罪便得罪了;若是小肚鸡肠之辈,现在示弱也晚了。这就是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君子的道理。 再说自己已经决定选择了高调,那干脆高调到底,不管他是什么人物,只要自己名声在外,动自己的时候肯定也要掂量的。 所以他笑起来,决定不理对方,也不算示弱。他边翻看另一人的作品边淡淡地道:“王伦安敢得罪天下人,这首词作者的功力便非小可所能企及!” 到底是略有薄名,众人见他损了张所,却对这一首词备加赞赏,都好奇是谁的。 却见王伦肃容读道: “碧天如水,一洗秋容净。何处飞来大明镜。谁道斫却桂,应更光辉,无遗照,泻出山河倒影。 人犹苦余热,肺腑生尘,移我超然到三境。问姮娥、缘底事,乃有盈亏,烦玉斧、运风重整。教夜夜、人世十分圆,待拼却长年,醉了还醒。” 这首词的词牌叫做《洞仙歌》,原本在王伦的记忆中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看内容对月亮描绘的意境不错,又有“问姮娥”等语,与自己的《木兰花慢》“问月”之体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觉得大气,有遗世之风。 但是看到作者时,他就觉得应该很好了。 向子湮。 虽然也不是文学史上多出名的人物,但又不能不提。且在此时此地,更又不能不对他表示钦佩。无他,因为其人的背景。 宋真宗朝宰相向敏中玄孙,宋神宗钦圣宪肃皇后再从子。 前一个关系不咋地,毕竟都隔了三代么,有什么恩宠也淡去了,毕竟连宗室子弟都没有巨袭的。 但是后一个关系就相当过硬了。宋神宗钦圣宪肃皇后是谁也不重要,但重要的是她亲手立了哲宗、徽宗两位皇帝。尤其是徽宗皇帝,为了拥他上位,她可是和当时的宰相章惇狠狠有掰了手腕。 宋徽宗感念她的恩德,在她死后数次加封她的兄弟向宗良、向宗回,皆位开府仪同三司,封郡王。而自向敏中以上三世,亦追列王爵,这是非常之殊荣。 向子湮是她的本家侄子。 他倾慕白居易及苏轼的人品、文学,在文学创作上也深受其影响,故而在众多的词作中,以“正宗辛派”词立身的王伦一眼就看中他的作品,可谓命数。 刚才不知道得罪了谁,那么把他高高地推出来堵众人的嘴,看谁还有什么话说。 并且他的这首词确实还可圈可点。 人群中有人拱手道:“没想到某的这首词竟能入山水郎之眼,向某幸如何之!” 王伦看时,却是个年约三旬的大龄青年,对自己的品评表示感谢。不管王伦年纪比他小太多,也不管王伦是不是有功名,以他现在的名气夸自己好,那么自己的词作自然有可取之处,今日之后必然能小火一把。 “向兄不需多礼,王伦对真正的好作品都是不吝溢美之词!” 本来向子湮的词作肯定会在众多的中秋之作中被淹没,毕竟今晚娱乐的氛围太重,又是灯下走马观花地浏览。可被王伦这么一点评,登时有人发掘了出彩之处。 “山水郎果然好眼力!就其包容之大涵盖山河而言,这首词基本上可与东坡居士的《水调歌头》比肩!读之顿觉气势磅礴,感人至深。” 过溢了啊,在王伦心中,《水调歌头》乃是绝品,便是辛弃疾亲自来这里也得这么说。这首词好则好矣,却不至于有这么高的评价。 嗯,这是夸我眼力好…那便当得起这个评价吧! “山水郎,看某这一首《江神子慢》如何?”见向子湮之词获得首恳,另一人大胆走了出来。王伦看那人时,长得眉清目秀,举手投足之间充斥着一股文艺气息,先后几分好感。 “玉台挂秋月,铅素浅,梅花傅香雪。冰姿洁,金莲衬、小小凌波罗袜。雨初歇,楼外孤鸿声渐远,远山外、行人音信绝。此恨对语犹难,那堪更寄书说。 yawenba.net 教人红销翠减,觉衣宽金缕,都为轻别。太情切,消魂处、画角黄昏时节。声呜咽,落尽庭花春去也,银蟾迥、无情圆又缺。恨伊不似余香,惹鸳鸯结。” 既有好感,评价便不会太差,当然也是人家写得不差。只是词风多近于婉约,王伦其实并不大喜欢这类的作品,但还是给了很不错的评价:“好词!” 想出名,踩刚才那人一把就行了,没必要得罪太多人。酒香也怕巷子深,他也需要有人把自己的名声传出去,打击面过大不好。 这词真好的话,自己的评价便没问题;如果不好…也算是褒扬后进,不妨他公正的形象。 如果王伦认得此人便知道,这是来自大晟府的典乐,姓田名为字不伐的,善琵琶,通音律,在东京颇有名气。他这两个字的瞎夸,没想到却夸对了。 只是他在这边送人情,那边张所却想差了:这厮莫不是浪得虚名?看他畏畏缩缩不去做词,三皇子客气都没用,连点评都是泛泛之语,什么“好词”、“很好”之类的毫无营养,连个专业点的修饰都没有! “这一首词,和美成先生之作相比又如何?”他冷不防地问。 记得王伦在读过周邦彦之词时也说的是这两个字。 “不相伯仲。” 似乎都是写离情别愁,所以在王伦看来,在词格上低了一点----大男人写这些春花秋月的东西,作为后世人真不习惯。哪如苏轼,无论写情写景都是那么大气磅礴! 不想张所仍不依不饶:“山水郎点评词作犀利大气,不知道能否也做一首让我等膜拜?” 他这是语带讽刺了,不过王伦装作不知,欣然应允:“那有何难?” ----------------------------------------------------- 引文不占字数:本书有些地方与前期有内容重合、修订、情节转换之处,作者会及时修改。但是许多转载的网站却无法及时更新,所以请想获得更好阅读体验的读者朋友到本站阅读正版,谢谢! 第106章 我也问姮娥 知道了这些人的水准,王伦觉得手里的货敢拿出手了。 而场中许多人就等着他这一句话。有的确实是希望亲眼目睹山水郎再出佳作,有的则是盼望他原形毕露,还有的却是唯恐天下不乱,准备就他的作品大做文章。 不管怎么说,他对周邦彦佳作的态度消极都是好事:要么他胸有成竹,能够再放异彩;要么是眼高手低,兀自嘴硬。但无论如何,都有被利用的价值。 “某便洗耳恭听了!”张所和韩驹相视一笑。王伦也许有点水平,但谁也不知道前面几首诗词到底是如何产生的,毕竟他年龄太小,阅历也不足。 和周邦彦比起来,绝对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并且凭心而论,撇开周邦彦的名气不谈,他的这首词确实称得上佳作品,无可挑剔。 便是苏东坡亲来,用他的《水调歌头》也无非能稍胜一筹而已,谁都知道那首词真的是千年难得一遇,怕苏轼自己都再也写不出来了。 王伦凭什么? 赵楷倒是很高兴。 作为徽宗皇帝最喜爱的皇子,又有检校少保杨戬一力帮扶,他的手下还是网罗了一批名士的,像向子湮、韩驹、田为等都是一时俊杰。 大宋重文,他就特别优待,以便在文人中积聚人气。 为何? 只因自己虽然不是嫡长子,但同样有机会问鼎禁宫中的那个皇位! 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是为了解决宗族内部权力继承的问题。但是千百年来,这个规则只是拿来说事的言辞,在实际废立皇嗣的过程中,更多还是看皇帝的喜好和皇子本身的根基深浅。 以北宋为例,共九代皇帝,以嫡长子继承皇位的,只有两个。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只是个说辞,一切还是以实力为后盾。 实力他有。 小小年纪就封了太傅、武宁及保平军节度使,主管徐州、陕州两地,晋嘉王。这些虽都是虚职,却说明了他在徽宗皇帝心中的地位。 更作为风向标的是他提举皇城司的实权,皇帝老爸是把他的身家性命都交给他了,可见恩宠。 xiaoshuting.cc 另外,宫中权势可与梁师成媲美的检校少保杨戬是铁杆的自己一系,后者还首创皇帝出行的护卫军并执掌至今,那也是妥妥的军权! 相比之下,太子哥哥赵恒就低调多了。他不低调不行啊,大宋的太子不是没有被废过的先例! 朝中一些权贵开始慢慢倒向自己,也有一些人是被自己礼贤下士、重待读书人的风度感染,愿意和自己在闲暇时期舞文弄墨共享太平盛世,比如名臣张叔夜、宗室晋康郡王、永宁郡王等。 这样声势既越来越大,又有一定的迷惑作用,毕竟文人聚会要比武人聚集对朝廷的敏感程度迥异。 只可惜拥戴太子的传统力量还是很强大:朝中有“公相”太师蔡京、“媪相”枢密使童贯,宫中有“隐相”梁师成,都是权势滔天者。他们虽互相争权夺利却在维护太子地位上旗帜鲜明,只能徐图缓进。 眼下最需要关注的是蔡京最厉害的一张王牌,也是制约自己在朝野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人,便是周邦彦。 他是矾楼的御用词人,通过李师师影响着徽宗皇帝,又结成东京最有名气的文人团体“嘤鸣社”,为太子哥哥摇旗呐喊。因为他的词太过出名,又和李师师赵元奴相得益彰,让矾楼日进斗金,为赵恒造势提供强大的经济保障。 相比之下,由杨戬控制的“香榭楼”虽然也有后来居上之势,但始终没有矾楼的底蕴足。 近来又听说名动天下的贺铸贺梅子、小坡先生苏过应“同文七贤”之邀来京,也曾伸过橄榄枝。可惜苏过与梁师成关系莫逆,婉言谢绝。 好在贺铸只作诗文不介入政治并且最后加入了“同文社”,算是万幸。不然“嘤鸣社”再添这员大将,几无敌手矣! 但“同文馆”及“同文七贤”结成的“同文社”是开封滕府尹的势力,又是一个自成一体的。 正在此时,天降词坛奇才王伦,以“山水郎”和“王青山”横空出世,为他带来一线曙光。 只要让“嘤鸣社”不专美于前,花一些代价是值得的。谁占领了文学这块高地,谁就有了足资夸耀的舆论资本。他曾咨询过业内人士,对王伦的作品非常看好。 这是一块璞玉,等待自己发掘。 只是王伦目前地位太低,又是太学学生,送其一套富贵其又承接不住,这才发觉没有能够让其死心塌地加入自己阵营的条件。故而在上次只是小示恩宠,这次的百两黄金利物,倒有大半是为其而设的。 没想到其半路跑了,好在没跑远。现在其主动要作词,难道已经有了? 他很是期待。 “山水郎所做,必是上品!”他先定下基调。不管是千金买骨还是作为对王伦的示好,无论他做得好与不好----纵是不好也不会差哪里去,有那四首词在前----他都要把其捧起来。 周邦彦也不是首首都好啊? 见赵楷如此说,韩驹等人方不再置喙。众人也都聆神静听,期待亲自见识新一首佳作的问世。 “那小可就见丑了!小可方才见向兄所作《洞仙歌》里有‘问姮娥’之语,觉得十分之妙。小可不才,也有满腔心事想问她,究竟今夕何夕?便在方才,已想得两首,诸君且斧正。” 场中开始喧哗起来。有人便想,这王伦狂妄便狂妄了些,但也是有两把刷子的,无疑时便有了两首词,这不简单。不见在场诸公自周邦彦词至之后便纷纷难产,好不容易攒了十来首。 人家一下子就两首! 不管好不好,这气势上来了。 但听王伦高声吟道:“一轮秋影转金波,飞镜又重磨。 把酒问姮娥:被白发、欺人奈何!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 斫去桂婆娑,人道是清光更多。” 哪怕是对王伦有意见者,听到这首《太常引》,都不禁拍案叫绝。赵楷更想:山水郎也是有抱负的,要乘风飞上万里长空么,这就好。 不过他才多大年纪,就有这么多愁怨? 不及众人鼓掌,王伦张口又来,这回是一首《折桂令?中秋》: “一轮飞镜谁磨?照彻乾坤,印透山河。 玉露泠泠,洗秋空银汉无波, 比常夜清光更多,尽无碍桂影婆娑。 老子高歌,为问嫦娥, 良夜恹恹,不醉如何?” 这回连张所、韩驹都不得不佩服了。不管怎么说,好词就是好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他们要是非要昧着良心说不好,于士人中也将被不齿。 第107章 会不会不太谦虚 “好个‘良夜恹恹,不醉如何’!如此佳节,有如此好词,左右,与我斟满此杯,诸位与小王共敬山水郎!” 赵楷的文才是不消说的,这家伙就在后年,在科举考试中隐瞒身份考中第一名,成为有史以来中国第一位皇子状元。当然,历代都没有皇子参加科举的传统可能比较起来不大妥,但是他的水平无疑是很高的。 见王伦技压群雄,心中满意,不枉了自己抬举一场。上次赚玉,圈内人都知道自己爱才之举。这回王伦出彩,也是给自己长脸。 所谓慧眼识珠,不过如此! 见三皇子如此高兴,众人都不敢怠慢,有识趣的便没口地夸赞王伦的词作。当然也确实是好,所以一番话说得甚是得体而无谄媚之语。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本朝三皇子亲自把盏,这份殊荣不是谁都有的,重生以来王伦第一次感到神清气爽。虽然连说不敢,但心中那份得意在饮酒中得以体现。只见他“滋溜”一声,三两的杯子已经见底。 “小王今晚见了如此多的上佳好词,但小王觉得,诸多诗词中以山水郎的两首为上佳之选,诸位以为如何?” 这还用说,不谈作品的质量,不谈人家以二敌一,就是赵楷发了话,谁又傻得去分辩? “山水郎的这两首词,确实都是上佳之作。但某观之,伯恭的《洞仙歌》、不伐的《江城子慢》也俱是不凡。此四首词,俱可为今夜桂冠!”这是江西诗派诗人、也是诗论家的韩驹无奈之言。 俗话说文人相轻。他少时即以诗为苏辙赏,赐进士出身,常以此自矜。在三皇子帐下,是诗名最盛者,向来被看重。 可是王伦一来,他就感觉到浓重的危机感。也曾设法打压过,只是无奈王伦天纵奇才,远非他的能量可以压制者。今晚之后,必将坐实了其“能词”的名声。而且看三皇子的态度,对王伦极为看重。 只能另僻奚径,抬升另两人以减轻王伦的影响力了。 伯恭就是向子湮,有相当影响力的;不伐就是田为,他的作品确实好,在音乐界是仅次于周邦彦的存在。就事论事,韩驹的推荐也是至当。 只是赵楷今晚见王伦的词才是真才实学,便有心抬举他,韩驹的评论便有几分不喜。并驾齐驱哪有一枝独秀能显出王伦来? 不过文无第二,向子湮和田为的词作也确实不错,并且向子湮乃是先太皇太后又从子,影响力颇大,要反驳也无从反起。 而且此二人也对本人词作自矜,他们自己不退出不谦逊一下,别人也不好硬为之动。 偏偏韩驹还有一帮子文人朋友为其摇旗呐喊,赵楷要维持其贤达之名,又不能独断专行,便沉吟了一下。 这时候,身边有梯己人过来,奉上一张纸,附耳对他说了几句。赵楷眼睛一亮,扫了纸上几眼,登时喜笑颜开。 “诸位,小王这里又得了一首词,不知如何,请诸位品评!” 说罢,便有府中一个人接过纸来,朗声读道: “可怜今夕月,向何处,去悠悠? 是别有人间,那边才见,光影东头? 是天外,空汗漫,但长风浩浩送中秋? 飞镜无根谁系?姮娥不嫁谁留?…” 读的人是王府中的一名乐者,声音极清脆。伴着他的声音,众人不禁遥望半空,看那一轮圆月,神动万里。 “此是哪位大儒之作?不但题材和体裁都新颖别致,几声发问,穷尽我等凡人遐思,发前人之所未发,却又别具一格,竟打破了历来咏月的成规!” “想象新奇,幽默而又妩媚,问得奇,问得妙!” “竟然直悟月轮绕地之理,与科学密合,可谓神悟!” 韩驹对王伦跻身今晚三位曲家并以两首占半的结果并不满意,所以对赵楷新拿的词作不吝夸奖之词。听这首词开篇宏大,本来就是佳作,而且不是王伦之作,当然要叹之赞之了。 只要赵楷同意,他愿意把之擢为一流! 不单是他,在场诸人都被这新奇的词作打动,纷纷问:“这是谁的大作?” “谓经海底问无由,恍惚使人愁。 怕万里长鲸,纵横触破,玉殿琼楼。 虾蟆故堪浴水,问云何玉兔解沉浮? 若道都齐无恙,云何渐渐如钩?” 向月亮发问的诗词前已有之,如李白的“青天有月来几时,我欲停杯一问之”、苏轼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而通篇发问,一问到底的仅有辛弃疾的此作,端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无怪乎能被评为可与苏轼《水调歌头》齐头并进的千古绝唱! 一曲读罢,场中静寂,实在是太令人震憾了。刚刚叫好完毕,下阙完成后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只有韩驹,心思转念之间首先动问王伦:“敢问山水郎,你觉得此曲如何?” 这是要让王伦自己把今晚头名让了出来。想来他见此词十分之妙,也不好再捧着前面两首佳作不放的吧?必然要高赞几句,再把自己刚才的词作谦逊几句,那就顺势把此词推为今晚之冠,谅别人都说不出什么话来。 bidige.com 如果他坚持,那么今晚在场的芸芸诸公都会暗骂他不识好歹,难有容人之量及缺少自知之明。 横竖他是错,除非他不应,但又不可能,都问到头上了么。 王伦果然上当了。 “此词入《问天》一流,尚未做到发前人所未发,体裁新颖有之。但词多理性,殊少文采,是一弊端。” 这是他自己的认识。他总认为,什么是好词还是以有无名句作为典评的重要依据。像此首,通篇很好但无名句,叫做“有篇无句”。好是好,但欠缺点睛之笔,不像《菩萨蛮》、《鹧鸪天》等都有名句在里头读之上口。 纯属个人喜好。 但是韩驹却似得了宝一样,冷哼一声道:“山水郎觉得它不好?” 众人哗然。只要是懂点文学的人都得认可,它写得确实是好,至少比桂冠的四首在艺术上强上一个档次。王伦竟然如此贬低,这是怕被别人抢了风头么? 一下子对他印象坏了很多。 “只能说中等偏上。” “山水郎何其狂傲!”韩驹得理不饶人:“敢觑东京无人么?” “小可自己的作品,自己再夸好,会不会不太谦虚?” 第108章 折服 他自己的作品! 韩驹脸都绿了,这下脸被打的,啪啪的。 便是场中人也都惊呆了。在此之前,这首词并未听说过,可见应该并未流传。不然,以它的魅力,何愁不在东京传播? 不会又是现作的吧?有些人在心里想,看着王伦便有些敬畏。 之前总传说他有急才,在同文秋社开社之夜当场做了《菩萨蛮》震惊四座、在苏过先生拜访时当场做了《贺新郎》,好是好,但是大家都只是听说,却未亲见。 今晚倒是亲见了,片刻功夫就做了两篇,还都是佳作。 这震惊还没过去,人家又露了一手,这次更绝,直接写了一篇足以流传千古的神作。今夜之后,关于山水郎的一切质疑声只怕就没了吧?还有什么比落地的作品更让人信服的! “今晚的诸多作品,当以山水郎的此首为最!”张叔夜捋须先赞。对于韩驹、张所这等对后进有偏见的文人,他其实早就不爽了。王伦用实力打脸,他率先表达了声援。 “先前向某还为《洞仙歌》自矜,山水郎的这首词一出,向某甘居末流。”向子湮倒是洒脱,直接承受自己不如王伦,他的这份胸襟让人敬重。 其实他的词作也是极好的…只是王伦以三首词太过耀眼,他便想着退一步何妨? 当年,欧阳修曾对老友梅尧臣说:“读苏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这就是“出人头地”成语的出处,从而传为美谈。 王伦的才学已经不言而喻了。 那边田为也笑起来:“比起山水郎的词,田某的词该扔进灶堂里了!” 他是个精细人儿,眼见得此词是从三皇子手中拿出来,不管什么原因,似乎可以意味着对方是知情的。那么放在最后拿出来,是不是有着压轴的想法?而且故意不具名,想必便存着捧一捧王伦的意思。 不管是惺惺相惜还是虚情假意,自己都需要表这个态。毕竟花花轿子抬人,有些话他说与不说、做与不做,王伦的词作都摆在那儿。 明天之后其一定会“出人头地”,这是毫无疑问的。 干脆给个面子得了!这样还能搏得豁达之名,毕竟能够在适当的时候认输也是件了不起的事。 赵楷心花怒放,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自己好几年千辛万苦寻觅可与周邦彦媲美的词家,竟然应在王伦身上!幸亏前次自己随手帮了他一次,这样一来,谁不会说他慧眼识珠? “山水郎,既然诸公都认为你的词作出类拔萃,小王也不食言,这桌上的利物便由你获得!伯恭、不伐,小王另有礼物相赠。些须阿堵物,不值一哂,只是与诸位聊作欢笑而已。 现在分属已定,小王心情愉悦,正想与诸位痛饮…左右,且满斟此杯!” 诸人饮了。 赵楷又和王伦碰了杯:“山水郎有如此文采,小王当适时引荐官家,必不令珠玉蒙尘!” 王伦十分高兴,哥这是一步登天、不需要在外舍里打转了?如果因为词才由赵楷推荐做官而不是经由那个宦官杨戬,这个人情还是可以接受的。 凭本事吃的饭么。 将来不至陷入党争。 “王伦感谢王爷厚爱!” “毋需如此,小王也是为国求贤。” 话说得冠冕堂皇,实际上只要他推荐并且被特旨做官,王伦自然就打上他的烙印。只是最终有多深,就看将来王伦自己的选择了。 王伦相信他不会逾矩,都知道结局了么,他才不会掺和赵楷争位的事,明摆着不行的。 “王伦只是外舍学生,平时会寻章摘句做些纸上功夫而已,却蒙王爷抬爱了!” 这是他应了。 主要是外舍读书的日子太无味,按部就班升内舍升上舍不知何年何月。后来想开了,有捷径的事为什么不干呢?至于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有升官的机会,有发财的行动,这人生才算圆满啊,就不知道会授个什么官、得多大的衔呢?还有,对于赵楷的“知遇之恩”,到底该怎样不招人忌、不招人记呢? 管他呢,不招人忌是庸才,不招人记…有时候也没意思,毕竟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此时月亮正圆,把光辉洒在大地上,照得一片静谧。大家诗意已过且已经分出输赢,便略过这事,专心赏月。赵楷此时却侧过身子,对王伦道:“山水郎有如此文才,若是只如此吟诗作赋便可惜了,小王还有一事相请。” 这才是正理。正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三皇子这么费心费力地推自己,不可能只是为了表现他文坛领袖的识人之明。 “王爷请讲,王伦自当遵从!” 如果对方的要求超出了自己的底限或者认知,这遵从也就只是一句话而已。 “山水郎听说过金明诗赛罢?每年三月,我朝便会在金明湖上举办一场文学盛宴。往年都是矾楼的‘嘤鸣社’独占鳌头,有美成先生在彼,小王是输得心服口服! 幸遇山水郎大才,本王想请山水郎加入本王的战队!不怕山水郎知道,香榭楼便是小王的产业,始终被矾楼压着一头!能否在明年的诗赛上一雪前耻,这已是小王最大的心愿!” 这个人情得还! 在王伦想来,就是一场文学盛会,只是多了些竞争的意味而已,不见当初同文社也是这么慷慨激昂地动员的?反正是做诗写词,出的是自己的名,给谁都一样。 ranwena.net 不说冲着三皇子的面子,就是他面前那金灿灿的黄金,王伦就觉得,他届时应该会使出洪荒之力吧? “王爷既然这么说,王伦只能勉力而为!只是美成先生名声之盛,恐怕小可承担不起这种责任!” 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万一到时候比不过人家也不能全怪我----不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实在是他想了,既然赵楷手下有那么多文士,又有杨戬权势滔天,为什么偏偏斗不过矾楼? 难道仅仅是技不如人一种解释?周邦彦再牛叉,这边向子湮、田为还有好几个人的词力也不低了。 只能小心无大错,不把话说满。 第109章 赏心乐事谁家院 中秋之夜,王伦一战成王! 三首咏月词,让他的“山水郎”之名响彻东京大地。以至于凡有市井处,皆言王词。 就一个月时间啊,先后写了一首诗、六首词,而且都是经典,可谓多产之极!人们不禁仰望:他还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但对王伦而言,最实惠的东西还是轻松赚到的一百两金子,这比什么虚名都来得重! 事实上,王伦的惊喜层出不穷。 首先是在第二天,阎婆惜再度亲临辟雍,提醒王伦别忘了后日秋分的相会。 就一个简单的提醒,王伦也答应过了的,她都怕自己爽约,还专程来一趟,可见在她心中自己有多么的不靠谱…这是王伦自己的忖度。但在同斋另外二十九名同学看来,这简单是特么的烧了高香了! 甚至有人开玩笑地让王伦写一首《好事近》。 在他们有点龌龊但几乎还算人之常情的忖度中,这一次王伦肯定要抱得美人归了。人家三番五次的邀请,这还需要想象结果吗? ranwena.net 王伦其实也是这么想的。才子佳人,当然要演绎一段浪漫绝伦的才子佳人的故事! 所以好容易挨过一天,便到了秋分节气。 宋朝对几个重要的节气如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夏至秋分和冬至都是要放假的,冬至甚至要放假七天!学里有如此好的福利,王伦肯定不会虚度。 这不,睡个懒觉后他就来到丽香院,看时,比约定的时辰还早些。 但来晚了,可能会要钱。虽然他现在已经是妥妥的小富豪一个,但是想到计划中花钱的地方还很多,能省一个就省一个----有这个钱,来泡个妞不香吗? 不过他先看到的是孙三四。 “官人今日怎么有暇来此?”她立在门首,笑吟吟的样子真好看。 “婆惜娘子有请,小可未能推却,只能来了。”一句话道尽王伦委屈,但是谁能看透他内心澎湃的激情? 孙三四脸有不悦,由喜到愠只眨眼功夫,不知道这是平时练成的素质还是她本身就反复无常?她看了一眼阎婆惜房子的方向,不满地说:“官人是骗子!前日骗奴家说中秋时学里有郊外登高,依奴家看,官人不是登高,而是高登罢----这不登到王府了!” 她那天是首个出场的演艺人员,王伦高坐在赵楷旁边,又怎么会看不见呢? 王伦讪讪地不好接口。 自己确实骗她在先。现在想来,这样一个玲珑剔透的美人儿,自己怎么忍心拒绝?现在被她当面戳穿了,却用娇滴滴的语气说着最不高兴的话,还让人生不出一点反感来。 “小可怎会欺骗娘子?实在是郊游之后受人之邀,此前也确实没有想过…”他只能这样死不认账,不然呢? “那今天怎么说?奴家那天好说歹说官人都不松口,阎家姐姐却是一请就来,莫不是官人觉得奴家长得不如阎姐姐能入眼么?” 王伦一下子就心旌神摇了。 你说就说,为什么还用这种语气? 语气娇声也就罢了,可眼神还是妩媚! 眼神妩媚也还行,可你的腰肢为什么跟着扭呢?让人眼都接不过来! “娘子是哪里话!在王伦眼中,娘子国色天香,乃是一流的人物!只是婆惜娘子当日与小可有恩,小可岂能拒绝?此事一了,等有暇了,小可定当登门赔罪!” 孙三四笑起来:“官人这是说定了,大后日便是旬休,官人可得赏脸?” 原来她在这儿等着呢。 不过王伦不怕,来就来,还能把我吃了?当然,最好由内到外吃了才好! 美人相邀,岂有不答应之理?何况现在王伦有钱了,如果可以拿钱做一些事的话,他倒是愿意,嘿嘿… “一言为定!” “那官人慢走!奴家便计日以待了。” 好不容易摆平孙三四,便见阎婆惜早已盛妆出迎,原来她家距孙三四这边甚近,刚才门口的说话,阎婆早已听见。 “见官人刚才和孙家娘子聊得甚是畅快,奴家没敢打扰啊!”她话虽简单,却话里有话。 空气中酝酿着浓浓的醋味。 可是王伦疑惑了,我们之间清白得像汴河里的水,就连拉手都没干过,你吃的哪门子干醋呢? “方才孙娘子约小可旬休时到她家做客,小可盛情难却之下,只得应了。” 阎婆惜眼神一亮,不由得向孙家的方向看了一眼。 “官人文采裴然,孙娘子是爱才之人,惺惺相惜,原本不错----官人这是答应了?” 这话说的,让我怎么承认好呢? “孙娘子盛情之殷,和娘子无二般,小可岂敢厚此薄彼?” 说话之时,两人已走进庭院。此番心情不比往日,王伦也能淡然欣赏园艺了,却见满园花草争奇斗艳,十分养眼。 王伦见状,不禁想起一句小曲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他是随口背背,阎婆惜听了,却不是那个味。 原本,来自《牡丹亭》的这句话写出了对春光流逝的感慨,时光去也,花去也,人心却空空在此。女主杜丽娘的怀春不敢说出来,只好给了这即逝的春光了,都隐藏在一种伤怀的寂寞中。 在阎婆惜听来,竟一下子想到自己的身世。 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谁的流年,乱了浮生,许下的诺,写下的约,走过的风花雪月,都不过一纸空文,唱不完的爱恨情仇,说不完的悲欢聚散。 尽管是丽香院当红头牌,也在矾楼、香榭楼见过大世面的,但归根究底,阎婆惜只是戏子。红尘往来的过客,看过多少人的悲欢离合,早已看透了世事无常。她经常在想,何时走出我自己命去的殇? 因此有感而发,竟然沉吟良久,然后对王伦的景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官人说的好!不知官人这首词作有何名?奴家遍想词牌,似无相合者,但词藻之美,意味之深,竟让奴家浮想联翩!” ------------------------------------- 以下不占内容: 各位读者:因为前期大修的原因,关于矾楼、香榭楼的背景问题有些乱,江山不落在97章、106章、108章重新理了理,就此定下基调。有觉得疑问的朋友可以返回去看看,应该不致影响到阅读体验,作者在后面有机会的话再强调下。抱歉! 第110章 阎婆惜的心愿 不是词,是曲,严格地说,是杂剧里面的小曲。 王伦记得,也是因为它词藻优美,朗朗上口,又有名句加持,属于名篇加名句的范畴,所以背过。 这也是泡妞利器…试想,在约女生一道逛公园时,如果光说“啊,今天的天气真好”、“这里的风景真美”之类的感慨,是不是显得没啥文化?而这句话一说,登时就上了逼格! 果然,逼格的曲子碰到格调高的女人,于是就成了高逼格。 “娘子着相了。这只是小可见此间风景极好,一时心旷神怡,随感而发罢了,如何又与诗词靠得上?” “奴家只因敬伏官人的文采,便处处往诗词上联想----只是谁让官人才思敏捷来着?中秋之夜,便一连做了三首词!此事一出,谁敢不信官人出口成章?” 阎婆惜一副小意模样,似嗔实夸,把王伦说得神魂颠倒。漂亮女生就是有特权,怎么说让男人听起来都是对的。 “娘子再三请小可过来,可是有事要说?” 王伦深陷温柔乡,却能想到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此前因为资本不够,有些事只能想想做不起来,现在手头宽裕了,有些想法便要付诸实践。 ranwena.net “没有事,奴家便请不得官人?”阎婆惜笑意盈盈地反问。 当然不是,王伦是欢迎她天天骚扰的,最好是更晚些,彻夜长谈的那种。 “娘子垂青,小可高兴都来不及!只是小可无尺寸之功与娘子,却得娘子这般殷勤,便觉得有种吃白食的惶恐!” 阎婆惜见他说的有趣,一张脸便如同柔和的阳光在荡漾。 “奴家是觉得官人是奴家的福星----自从遇到官人,奴家这日子就摆脱了困苦。奴家思来想去,也没什么可以回报官人的,便亲手烧了一桌饭菜请官人品尝,聊表奴家的谢意。” 这感谢王伦觉得受之有愧。自己只是为了摆脱高衙内的纠缠,她只是附带的。不过她要谢自己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帮了她。 只是能不能换个花样,比如以身相许之类的?哥不会客气的。 整一桌菜太小气了吧? 当然他只是心里想想,要是说出来,不怕阎婆惜大耳光抽他?打不过还有阎公阎婆呢! 说话之间,她已经把他引到大厅,彼时阎婆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 王伦见花色十分精美,心里很佩服:若真是她亲手所做,那才叫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娶到这样的媳妇,才是人生一大乐事! 只是如果他经常在外面几家大酒楼就食的话,就能知道,其中好些菜会似曾相识的… 或者,其中有某些菜是她亲手所做,其它的是经过她的素手摆过?其实无所谓了,有吃的还挑剔什么! “官人请坐!”阎婆惜小意地请王伦上座。 阎公阎婆都不在,此间便无旁人,王伦客气了一下便坐下来。 阎婆惜此时素手托起一壶酒给王伦斟满了,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款款坐在王伦的右侧。 在宋朝人心目中,左为阳,右为阴,左为尊,右为卑。虽然文人们一贯将贬官称为“左迁”,但是宋朝左丞相的权位一般都高于右丞相。在家中,丈夫是阳,妻子是阴,丈夫为尊,妻子为卑,故此必须按照男左女右的原则来给女主人安排座次。 不过就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在一间屋里吃饭,尽管还未饮酒,气氛便不免旖旎起来。 “娘子的乐班重新组合起来未?” 乐班是歌手的第二生命,特别现在的乐班还负责给歌者提供歌曲,连词带谱的那种。阎婆惜这一年因为高衙内的事把乐班的人都撇下了,哪怕她嗓音再好,想重复往日光辉也不可得。 说到此事,阎婆惜便叹了一口气道:“好让官人知道,奴家这乐班,是再也组不起来了!” “却是为何?偌大的东京,能弹唱的乐手不知凡几,如何组不起来?” “官人可知,寻找乐手容易,寻找能为乐班谱曲的人却是难上加难!奴家昔日在矾楼时,幸得美成先生抬爱,时常便有些新鲜小曲传世,方才吸引得听客。在香榭楼时,那边亦有数位名家供曲。如今在这里,便只能老调重谈,所以客人日渐稀少!”说到此处,她眉头紧皱,楚楚动人之态让人动容。 可是王伦亲眼见过她唱歌时座无虚席的场景,收入似乎也不低。尽管被高衙内压制,那一晚十数两银子到手应该没问题吧?这可比卖肥皂赚得多了! 这是典型的以小民的心态揣测富裕阶层的生活。乍一看每晚数十两不少了,其实对阎婆惜这等曾经的头牌来说,这已是很低的收入了。 不说丽香院要拿走一半,她要养乐班----哪怕草台班子咧,都是九到十二人的队伍。自己日常的吃穿用度不能低了,维持像样的生活需要钱…林林总总,能落到手的并不多。 并且比较之前的挥金如土,她现在的生活质量已经严重下降了。能够知道“穷”则思变,算不错的。 阎婆惜的意思他懂,对此,王伦只能表示爱莫能助。 自己确实身负“词”名,但自家事自家知:肚里的货全是抄袭,数量有限,将来在大宋生活还早咧,不能提前预支光了吧? 其实中秋晚上以质加量一鸣惊人之后他就有点后悔了。来年的金明诗赛,三皇子已经预定了,得给;茂德帝姬那边肯定是要努力表现的----这是他自愿的;小郡主也是挺好的,假如她向自己要诗词也只能给… 将来怎么办? 所以他已经定了敝帚自珍的念头,不见鬼子不撒弦,像阎婆惜这样想借他的才华再次捧红她的意思,不能接受! 你又不是我老婆,怎能免费得这种好处?当然,如果她是自己老婆,也不会再让她抛头露面去唱歌! “娘子,虽说你现在是头牌,但是卖唱终非长久之计,须知色衰爱弛乃这一行必然之理,娘子就没为将来作些打算?” 不管怎么说,丽香院是什么地方?在这里哪怕只是唱歌,耳闻目染之下难免无法独善其身,就像后世的按摩房的小姐们,哪怕再清白,世人看时也会带着有色眼光。 阎婆惜看着他,竟然说出一句惊天动地的话来:“奴家当然知道!奴家的心愿,便是趁现在年轻多赚些嫁妆,将来好与奴家的官人一道过活!” 第111章 无心插柳 王伦的心被触动了,如果她真是这么想,那将来绝对是贤妻良母无疑。至此,对她比较奢华的生活条件,他已不再多想:不同层次人的生活基准不同,也许对她而言,这样已经算清贫了呢! 只是,被她这样看,心里有些慌慌----她别是看上哥了吧? 这才第一次认真地审视这个问题:以她的生活水准,自己能负担得起么?那得卖多少肥皂! 还有房子。或许她不要天价彩礼,但是对于男人来说,基本的房子该有的吧?鸟下蛋还得有个窝呢!只是东京房价太贵:汴梁城内的一般住宅,售价五六千贯不等,如果是大宅,起步在2万贯。 要挣到何年何月? 像三皇子一次奖的利物倒是有一百两黄金,可这种事又不常有。 至于说搬离东京…这是不现实的。不说东京机会多,他还上着学,就凭阎婆惜自小在东京长大,早已习惯了这里的风物人情,不到万不得已肯定是舍不得走的。 就如同后世的逃离北上广,冲动之后还是发觉,那里的压力虽大,但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压力与机会成正比。 而且回他老家临清又怎么生活?自己一介穷书生,看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能守得住吗?万一又遇到一个西门庆怎么办?做武大郎么? 不想不要紧,一想便泄了气,答案是我养不起! 也许这就是人生,人生就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痛! “娘子想的深远,小可敬佩!” 阎婆惜见他不接话,有点失望。 她是第一次敞开心扉和一个男子讲这些心里话,竟然没得到正面响应,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容貌产生怀疑。 辗转多少个青楼,遇到的富商贵客何止千万,只要她肯吐露此言,哪个不像苍蝇一般附过来?偏偏眼前这个王伦不为所动! 这些话,是随便与人说的么? “官人文采斐然,名盖汴梁城只是时间长短,想来智计也殊非常人所能,不知何以教我?”她干脆敞开了说,不再遮遮掩掩。 王伦无法表态…他会的诗词,都不是用来唱的,或者说,还得有善音律的人谱成曲子才能唱,这个腿他伸不得。 xiaoshutingapp.com “娘子勇毅非常人,恕小可无法给予答案…” 阎婆惜一双妙目看着他,似乎想要榨出藏在他白袍下的“小”来。王伦正不知如何作答,她却先笑了:“官人果然藏得住气,你便是答应给奴家写曲,奴家也不敢劳烦大驾啊!” 这话说的,我可没答应啊! “娘子说笑了。所谓人有穷尽时,力所不能及。小可写诗做词也是要看环境氛围找灵感,偶尔神思来时,可能文如泉涌;但更多的时候却似江郎才尽、智尽能索!若指望小可给娘子作词,只能喝西北风了!” 阎婆惜却秋波流转,未语先笑:“果若如此,奴家便是喝西北风也是愿意的!” 她这话,王伦不知道是开玩笑还是表决心,但此时此刻,他宁愿是前者。真要是后者,他反而会很不习惯,有种得了夫人还赚钱的愧疚感----虽说软饭很香,但能不吃的话还是尽量不要吃,免得伤自尊! 这就是作为男人的痛苦,虽然他觉得软饭对肠胃好,利于消化,也对牙齿好,有利于咀嚼。 “等闲若是小可有了好词好句,必然先叫娘子得知!你看可好?”对她的殷殷期盼,王伦也不想太过拒绝,总得给人家一个盼着,也给自己留一份念想不是? 阎婆惜貌似这才满意,脸上更晴朗了。 “官人时常到奴家这里走走,或许能为官人带来灵感也未可知?”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是太有文化了,让王伦有点摸不透了。 只是两人经过这番对白,这氛围已不适合再谈风月----本来王伦确实是想撩她的,现在想都不敢想了,他怕真撩出事来。 条件还不具备。 “小可这段时间可能很忙,娘子这边倒是想时常来,可惜有心无力!” 阎婆惜听了诧异:“莫非官人学里功课甚紧?以官人之能,竟难以处置?若如此,奴家平常不敢打扰的。” 王伦也不隐瞒,便对她道:“这倒不是。主要是小可搞了个肥皂的营生,现在正是紧要的当口,尚有许多事宜未得处置,以此花费时间。等到它稳定了,小可便能闲下心来。” “肥皂?”阎婆惜显然并不明白是什么东西。 王伦暗叫惭愧。终日为肥皂打广告,却把宣传渠道最快捷的青楼忘记了。想他的诗词隔夜便能传到大街小巷,如果肥皂能在这里先流行… “是一种洗手洗衣很洁净的新奇物事,原产自南洋,小可因缘之下侥幸知道其进货渠道,便和一个兄弟合伙做此生意。只是他住的地方狭小,储物不便,小可便思在左右觅得一套房子,住人存货两相宜。本打算今日得空寻找的,便先来娘子这里走一遭再说。” 对阎婆惜,王伦也是存着一分小心,并未说出是他自己研制的事来。所谓财不外露,虽然她不至于盯着自己那点秘方,但万一被她说漏嘴是现制的,难保不会被有心人猜出些什么来。 永远不要小看商人嗅觉的灵敏性,何况这年头没有专利权的保护,王伦敢打赌,凭大宋商业贸易的繁荣和技术的发达,他的肥皂项目只要被有心人看到,不出一周复制品就会出来。 要不了多久,搞不好比他做得品相更好、效率更高、花样更多。 阎婆惜亮起一双妙目,迟疑了一下道:“奴家倒知道有一个地方,不但颇大,还在城中。官人若是不弃,奴家且带你看看,若是中意,价格好说。” 在王伦想来,她久居东京,做的行业接触的人相对多,难免路子熟一些。见她这么说,便有了兴趣:“如此甚好,若可行,价格便按行情,小可只蒙娘子的情罢了----这地方是哪里?” 阎婆惜揾嘴笑道:“说来也巧。奴家的一个主顾因为母亲丁忧,一家人正要回老家,他的房子便空着。因为房子刚刚修缮过,他不想发还店宅务,若是官人愿意续租,奴家可以居中协调的。只是丁忧期满,官人便需另找房屋了。” 第112章 我有一所大房子 经过晚唐五代的长期社会动荡后,于儒家封建道德而言,自然甚为沦丧。赵宋皇朝为了维持巩固统治秩序而大力宣扬孝道,便相当重视丁忧制度,鼓励官员解官守孝。 通常守孝三年,实际上一般是二十七个月。虽然也有所谓“夺情起复”者,但这股风气远没有明朝来得猛烈。不单有儿子为父母、承重孙为祖父母丁忧者,甚至有在制度上并不需要丁忧、而当事人主动要求的情况,有为兄弟,还有为前幕主、前上司去世而丁忧的例子。 两年多的时间,够王伦腾挪的了。而且阎婆惜说房屋是修缮过的,这个很好,会省不少钱。而能够生活一家人,自然地方是够的----计划中的生产基地也不需要多大,一间屋足矣。 更大的好处是在城里,这省了多少麻烦! “不妨事,足感盛情----先说明白,小可现在是没钱的,酬劳只能留待将来,呵呵。” “官人这么说,可是对奴家见外了!” “不见外,这对我们兄弟来说是当下很紧迫的事,若是能拿下,是帮了我们的大忙。” “奴家马上就去做。”阎婆惜想了一想,然后果断地说。 “那就感谢小娘子了。不管成与不成,这份心意小可领受了!”没有现实的好处,只能说些廉价的感谢了。这时候的王伦,便羡慕很多影视剧里女子的台词:若是对方长得还行,那就是“小女子无以为报,当以身相许”。若是对方实在难看,便是另一句“来生做牛做马结草衔环来报。” 在一瞬间,他真的有以身相许的期望。 “官人再这么客气,奴家要生气了!”说是生气,她却没有一点不好的脸色。 阎婆惜真的是上心,说走就走,也不顾外面烈日炎炎,便带他们直奔位于甜水巷的那处宅院。 估算距离,与她所住的丽香院不远,却是一处临街的所在,上下各两间,还有一个小庭院及一个小灶屋。在寸土寸金的东京,实在是难得的。 原来那家人姓程,在京已经居六年。因为事发突然,便急急收拾些箱笼欲回乡,不及处置房屋。王伦过来,倒赶个巧。 xiaoshutingapp.com “竟然是阎小娘子----小娘子怎么突然拜访敝宅?当真难得。” 姓程的官员显然对阎婆惜登门十分惊讶,看年龄止在四十岁上下,形象倒是挺不错,不过在看到阎婆惜时瞳孔的放大和那男人都懂得的面容变化,王伦便断定这厮不是个好鸟。 特么的还在孝中啊,装一下会死啊! “知道府上不便,本不该打扰。只是我这个表哥刚来东京,想找个房子住下来谋个生计,奴家想到大官人的房子将要空着,便过来看看。如果大官人想转租的话,价钱可以商量。” 姓程的官员看了王伦一眼,有几分疑惑,但也仅此而已。 “这个倒是没想到。实不相瞒,某此次回乡却没打算退房,一来此房难寻,二来难免还要经常来回东京打点,有个地方住宿强比住店。” 知道这姓程的官员肯定在家里操心丁忧后的安排,阎婆惜看来和他甚是熟稔,轻笑道:“房子便闲着两年的时间也不好----官人纵是起复也当在两年之后,便让我表哥代为照看两年也不打紧。不然的话,表哥便只能住在奴家的阁楼上了。” 这么一说,姓程的官员立刻开明许多:“往日都是程某求小娘子青睐而不可得,现在小娘子有话,某安有不从?不过某即需离京,恐没功夫分租。如果令表哥能整屋租下,却再理会。” 这个要求很合理。这套房屋类比小别墅,如果王伦只租个一两间,对程家来说还要另找别人,费时费力不说,若是人家不愿合租,到头来又是麻烦事一件。 阎婆惜便看向王伦,等他拿主意。 “小可全部租下,就不劳程大官人费心了!”急人之急是王伦的好传统,为此稍稍地奢侈一把也能接受,而且阎婆惜为了帮他,连瓜田李下的嫌疑都言明了。 本来,公租房的一间是指一大开间,若是单单两兄弟居住是足够了,很多家庭都是租住一开间,然后在室内进行分隔,一家老小都能住到里面。 但是王伦他们不能。他们租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模化生产肥皂,所以地方要大。为了方便生产以及扩充产能,这上下两层四间房屋,楼底空着做工,楼上两间居住,倒也舒服得很,只是钱要多花了。不过想到马上带来的财源滚滚,这些已经不在话下。 商谈出奇的顺利,位置这么好,又有高墙遮蔽,十分适合做些隐秘的勾当。王伦看了,十分满意,便价钱也能接受:整租下来,年合钱二十贯。 这个价格确实很公道。 因为和买房动辄千、万贯相比,租房真的是很便宜的。 要说宋朝是个很幸福的年代呢?连政府都考虑到市民居住的问题。历届政府都向东京市场投放大批公共租赁房。天禧元年,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有23300间;天圣三年,增加到26100间;熙宁十年,公屋有14626间,别墅有164所。 这样不停地投入,光公租屋都够东京百万居民的三成住的了。再加上无数的民居,所以在大宋,买房贵而租房便宜。 便宜到什么程度呢?以上这么多的公租房,平均下来每间每天花费不到15文。 什么概念呢?东京的下层市民,不管是摆地摊卖点东西,或者给人家雇佣为佣人,或者在官营手业场打工,日收入一般是100至300文钱。也就是说,一名下层市民,只要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便可以租到一间房子,有了一个安身之所。 所以说,宋朝是廉租房的鼻祖。 不过这个廉租房制度也有弊端,就是大多质量较差,以至于租房经常找“店宅务”的麻烦要求修理。所谓“店宅务”,就是公租房的管理机构,他们也是见人下菜,一般情况下只管登记,却是不管房屋质量。 底层的租房,“店宅务”能够敷衍了事,但如果是官员就不好办了。因为经常发生官员和“店宅务”为修缮房屋扯皮的事,甚至还捅到皇帝那里。为此,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曾以诏书的形式颁布过一项政策,称“应宣借宅,如欹侧破损者,不须官修”。 第113章 神算子 宋制,刺史以上官员的住所,可以按级别不同配置4到35名军士或胥吏充当侍卫,名曰“宣借”。政策的意思是:高官们“宣借”的房子,如果歪了塌了,“店宅务”是不负责修理的。 这个只是个规定,碰到牛叉的,又当别论,比如这位。据阎婆惜透露,这个姓程的官员刚投到蔡京门下,所以他租的房子被修缮得极好。如果不是因为急着回家,说什么也能转租个三四十贯的。 只能说阎婆惜的面子够大,或者说这姓程的另有所求。 不管怎么说,阎婆惜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但在王伦感谢她时,她淡笑着说:“也没甚么关系,他从前是到我家听曲的常客,对奴家有些想法。这次让他蒙情,只怕他还要感谢咧,这种人奴家见得多了。” 原来如此。虽然她是在帮他,但是王伦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却未免有些莫名的不爽,纯粹不舒服。 考虑到姓程的官员搬家就在近日,王伦当晚便和杜迁制定肥皂生产线的改造计划。 有了新家,学里的宿舍就不想去了,正好在这边指导杜迁做事。 熬油曾经花了他们很多时间,但是王伦不打算再自己来做,因为他此前已经问过了,完全可以在肉贩那里直接买现成的----普通的民众吃不起菜油,于是荤油这种既能增加油水也不太贵的东西便成了很大众化的物品,倒省了他们很多事。 剩下的其实也没什么好做的,在付出去两年四十贯的租金之后,两兄弟所剩已经无几,除了那块留作“镇宅之宝”的金锭。好在肥皂生产所需的工具极为简单,不然的话,这么好的房子他也不敢这样签下来。 炉灶设计花了些功夫,杜迁对这位兄弟的神出鬼没已经免疫,完全按照他的想法来。 轻松地挣到了钱,住上了大房子,眼看有了好进项,还有什么可求的? 王伦去学舍,他这两天便按照要求找了些泥匠、木匠与铁匠,等到两日后他们接手了房子,便开始动手。 加热、反应、搅拌是重头戏,规模化生产之后再用炒菜用的大铁锅就显得不合时宜了,于是王伦请铁匠打了一块方形的凹槽,整个凹槽座在一个新支好的炉灶上,方便加热。 在它的旁边,外接一个漏斗,以方便把制作好的硬脂酸钠液倒进去。 安排新做了几十个模具,每个模具有横五竖五共计二十五个凹槽,两边略高些。这样,肥皂液倒进去之后溢出也不怕,也能很容易地一次成型二十五块肥皂,再也不需要像之前用人工把每个小模具灌满。而且模具就等在漏斗之下,一个人就能完成出液、入模的全部工作,省时省力。 他指挥泥匠工、木匠和铁匠工做事的时候,杜迁只能傻愣愣地看着,但觉得高深莫测,完全摸不透王伦的用意,即使他和其说过什么“像流水线一样做事”的话。 他能做的,就是搬家:把为数不多的家当从原先的破旧小窝里搬出来,顺便通知了一下几家销售店铺他们的新址。 做生意总需要个联络的地方么,销售都讲究个门面,现在的新居说起来就堂皇多了,连带着几位店铺老板们都觉得他们是有实力的,对得起经营“南洋”货的高大形象。 换了环境,人的精气神都来了。兄弟俩干劲十足,只用了三天时间,一条崭新的流水线已经完成。期间杜迁也和一家肉铺谈好猪油的供给,也采购了一批烧碱、食盐和木炭。 话说,这个时代的东京真的是很先进的,城市居民鲜有烧柴火的,大都用的是木炭或者煤碳。史上说“汴都数百万户,尽仰石炭,无一家燃薪者”。当然这有些夸张了,实际上用木柴的也有一些人,比如像曾经的杜迁一样的潦倒者。 虽然这些东西花了不少钱,但王伦认为值得。“工欲利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些东西能够极大地解放人的双手,也能极大地提升生产力,多花了一些钱又怎么样,赚回来的速度更快! 到第四天的时候,在甜水巷的这栋新家里,兄弟俩正式起了第一锅肥皂。 前半程,除了中间添两次煤碳----时人谓之石炭外,基本上没两人什么事;到了后半程,也只是杜迁把秤好的烧碱和食盐依次序倒入铁槽搅拌了片刻而已,不断翻滚的沸水比什么搅拌都有用。 yqxsw.org 就是在最后倒模的时候,杜迁基本上也能一个人操作,果真是又快又顺畅。十个模具不到半个时辰便浇铸完成了。一锅生产250块肥皂,这个效率不算低了,而且浪费极少。 “王兄弟真有鬼神莫测之机,我还以为要做到夜里呢!”杜迁大赞。之前每天做一百块,两个人都是忙一夜的,再想不到现在产量翻了一翻多,花的时间却更少,人也更轻松了。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不单单是肥皂这种产品,还有人的意识。要不有句话说的好么,“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再不差的。 然后就着热水再来一锅,全部五百块肥皂生产完成。 连王伦自己都没想到会这么快,那么计划就变了:“明天造一千块!” 按之前经验,五百块肥皂成本价约十两银子,他们此前赚的钱除去此前的开支还剩二十两有余,造一千块是足够的。 但是现在由于批量制造,成本被极大节约。不仅材料的单价降了,损耗也少了许多。现在的一斤猪油可以熬制两块肥皂,材料费用十文。加上批量购进的烧碱和盐,合计每块肥皂最终成本只有十文。 “一块肥皂造价十文、卖给店铺八十五文,净赚七十五文。一千块肥皂就是…”晚上,杜迁在吃力地拨算盘。难为他了,为了给做生意打基础,七尺高的汉子主动找人学打算盘。 “合计九十七贯零三百一十文。”王伦淡定地用毛笔划拉着。标配七百七十文为一贯,得出的就是这个数字,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都会做的题目,杜迁一个大男人算得如此辛苦,令人汗颜。 “兄弟真乃神算子!”杜迁演算正确,无比钦佩地说。 第114章 发财了 要不是知道杜迁不是这种人,王伦会觉得在讽刺自己。特么地,当初哥就是数学不好才报了文科的,你却说我是神算子!不过,在杜迁身上,他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所以说后人的智慧碾压古人呢,哥的数学曾经是班上最瘸腿的! “兄弟,你的计算能力可不行,等我有空了,教你一些基本的乘法口诀…哦,对了,这些一、二、三、四的数字其实有一种简写方法,省时又省力,还方便计算,到时候一并教你了。” 阿拉伯数字诞生已经有六百多年,现在已经传到欧洲,带来一场人类计算领域的革命,大大方便了人民的生活和科技的发展,这是大的方向。从小处说,王伦很不习惯汉字书写的数学计算,仅此而已。 他可没有为中国的数学发展贡献一份心力的雄心壮志,这种事,一切顺其自然吧。 看着天书一般的蝌蚪文字,杜迁又一次为王伦的博学而震惊。虽然不知道它的用处,但是王兄弟用了计算很快是事实,这让他觉得这位王兄弟浑身有说不完的神秘。 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首歌叫做《快乐崇拜》了。 这种崇拜的快乐在杜迁发现了一个事实后更被加强:“我们发财了!” 是的,发财了,一天轻易地净赚九十七贯,他们拥有了一棵摇钱树! 发财的动力让兄弟俩没有等到第二天再扩产,而是接着又是两锅出了炉。望着小山堆一般的肥皂,四只眼睛都在发光。 这样继续下去,用不了一年,两人就将都是资产万贯的财主了!想到这种美好“钱景”,杜迁由衷地觉得,跟着王伦是他这半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兄弟,难得阎小娘子好心,让我们找到了这块风水宝地,不但发财,又住的恁地好。我们这第一锅的肥皂,兄弟我明天想拿一些与她用用。既略表我等的感谢之情,也试着看看能不能打开新销路,你意下如何?” 肥皂定价一百文,说起来不贵,但相对而言还是中上阶层用得起。阎婆惜周边的人多少是个有钱有闲的主,如果能从他们嘴里道出个好字,强比一个个店铺推销。 杜迁是个实在人,连声答应。等到第二天王伦起床后,发现他已经整整齐齐地码好了一百块肥皂捆作一团,还热心地问:“这些够了么?” 王伦啼笑皆非,不过也喜欢他的实诚劲:“兄弟,我们肥皂是精品,这样愣被你弄成了便宜货!” 杜迁摸摸后脑勺不知所措,让王伦想起一句谚语“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 “我是去拜访她,拿个三五块的看个稀奇罢了,再说这么多她也用不完啊!” 洗漱完毕,兄弟俩到街上海吃了一番,然后杜迁提出要去买辆独轮车以方便送货,被王伦制止。 “兄弟,好东西就要有好东西的派头!你是惯常做生意的,自然知道物以奇为贵、人靠衣裳马靠鞍的道理。你这样推着小车,落在有心人的眼里,自然会把肥皂的身份看贬。 况且兄弟我还打算再建造几个加热炉,将每天的产量再做大些。这么多货物,光是东京就将有无数分销店铺,单靠兄弟你用小车送货也不现实,况且还要生产。” 以东京百万人口计,只要品牌做开了销售得当,哪怕人均每年使用一块肥皂,兄弟俩每天就得三倍于目前的产能。在做了两锅肥皂之时,王伦就提出择机增加一倍的锅炉再升级流水线,两个人完全可以胜任,这样将再一次提升效率。 当然这段时间的送货王伦也有安排:雇一个脚夫担着,杜迁只跟着送货罢了,尽量体现出他作为未来富豪的范来。 对王伦的长远规划和见识,杜迁算是无条件服从了。他想了一想觉得有理:光甜水巷跑一圈没个两三个时辰是不够的,照这样的生产进度,在可见的将来,他们五家店铺也吃不完这么多货,势必要增加销售点,那时谁来生产?雇人又不安全! “所以我们要改变思路,把送货上门升级到人家上门提货!” 杜迁想也不想:“那敢情好!” 然后回过味来便说道:“这事说着容易,行起来却难!咱们这肥皂,好虽然是好,但要到让人家上门提货,却还没到那个程度。” 虽然他说了一句大实话,但是终于承认肥皂是好东西了。 “所以我们才要改变思路么。我是这么想的,我需要一个契机,把‘白雪’牌肥皂的名声在东京城打出去。兄弟,这边有没有比较大的批发市场…嗯,专卖这些玩意的场所,人流量比较集中的?” 小书亭 杜迁对此熟门熟路:“当然有的!大相国寺就是。那里每月有五次集市,我去过几次,端得是人山人海。不但是东京人消闲的好去处,便是邻近州府也时常来那里寻找机会,一日集市下来,人数何止万计!” 那敢情好。 单靠几家店铺销售还是太慢。在最早的几批喜欢新鲜事物的主顾消费了之后,由于肥皂分量很够,一时半会之间用不完,这个期间必然会有一个低潮期。当然,当这些主顾尝到好处之后会再一次带动它的消费,只是王伦不愿意再等了。 发财的机会就在眼前,早一点发家致富是他的心愿。 “有空我先去看一看那里的情况,再想些办法促销。只要名声打出去,怕那些店铺不会上赶着来提货----这些杜兄弟你且不必多虑。” “王兄弟是喝过墨水的人,以后这些大事,你决定怎么做,愚兄便怎么着。干脆,生产和送货的事我一力承担,兄弟你便脱开身做些生意接洽的事!” 不知什么时候起,杜迁在王伦面前开始由“兄弟我”变成了“愚兄”。虽然兄弟俩感情没有因之有生分,但从称呼上可见他已经自觉地跟着王伦的脚步走了。 自己的事自己知道,做些循规蹈矩的事情还行,但要像王伦那样活络就难了,不如不想,各自发挥长处吧。 本来打算随便拜访一下之后就回来的,不过当两兄弟吃完早餐回家,却发现门口停了一辆马车。马车前方,站着两个亭亭玉人。 “官人骗得奴家好苦!” 第115章 见面礼 杜迁一脸黑线。 王兄弟有诸般的好,却在女色上有些不检点。前边一个如花似玉的阎小娘子为他租房的事忙前顾后,现在又来了一个仙子一般的人物! 不知道他是不是欠了一屁股风流债,这不人家都找上门来了!这让人情何以堪? “原来是孙小娘子!咳!”王伦一拍脑袋:“小可这几天忙得昏头了,竟然忘了和娘子的约定!” 是孙三四,笑意吟吟地站在门旁,旁边跟着使女小萍。 “奴家身贱言轻,官人随口说的话原本也不用放在心上的!” 这话说的有点重了,虽然是以开玩笑的语气说的,但王伦不能不应,因为从心底里,他就是个崇尚男女平等的人,也从不以职业贵贱褒贬人物。 小书亭 “娘子说甚么话!小可岂是这样的人,确是忙的很,杜兄弟可以为小可作证的。” 杜迁确实可以为他作证的。这几天兄弟俩晚上都忙得很,谅王伦白天也没那个精力去在上课之余做些泡妞的事。当然,如果是此前的风流债,他就不敢打包票了。 “小人可以为王贤弟作证,这几日他确实是忙得很,小娘子莫怪!” 孙三四对王伦的话不置可否,却对杜迁的话很相信:“既然杜大哥这么说了,奴家相信就是了。” 现在轮到王伦黑线了,难道杜迁这个大黑炭的汉子说话比我还可信?我可是人称诚实小郎君的! 人都上门了,自然要客气着请其进来。本来王伦想着,年轻男女又不相熟,难保孙三四会有顾忌。哪知道他一说,孙三四便笑道:“既来贵府,当然要参观一下的。” 王伦兄弟本能地互相看了一眼,然后默默地交换了一下眼神。 院子已经被拉得有两人高,土痕犹在;下面两间屋子因为有一间改造成生产线,为了排出油烟及隐蔽,烟囱便从窗户伸了出来从院子里走,和上次来时又是一个模样。 孙三四自然是惊奇的,指着那个烟囱说:“这是做甚么?” 王伦笑着说:“我和杜兄弟新做的营生,满屋子荤腥气,小娘子就免看了罢,免得沾一身味道。” 沿着敞开的房门其实可以看到里面颇有些猪油等物,便烟囱底下也滴了些须油烟。孙三四听了,果然不再进。只是通共四间屋子,连个客厅都没有,下面是两间工厂,能看的,就上面两间兄弟俩的卧室了。男女有别,她孤身一人再上去肯定是不便的。 所以孙三四只是在院子里略转了转。 “说来惭愧,屋子里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冷落了小娘子了。”王伦在为待客不周道歉。 “倒没甚么冷落,只是官人这里甚是冷清,家里也没个烧水做饭的人,让奴家好生难过----两位官人可以把家眷都带来,日常也有个照应。”孙三四很是热心地说。 家眷?我倒是想啊,谁不愿意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可也得有人跟才行啊! “哈哈,小娘子请看,我们兄弟像是有家眷的人么?” 因为做工方便,王伦的那身白衣早挂起晾了,平时穿的是居家的褂巾,目视现在已经有些脏了;而杜迁则是满身油污,没办法,比较脏和累的搅拌工作都是他在处理。好在东京街头多的是这种做工的苦力,只是一大早便这样尽显本色有些突兀罢了。 若是有家有口的,就是自己无所谓,老婆也肯定要收拾干净了才能给上床的! 孙三四便抿着嘴笑。 “本来还想让小娘子随便坐坐,但是实在不方便,只能随便转转了。再者小可等刚刚搬来,很多器具都没有添置,小娘子远道而来,连杯茶都不能喝,实在不是待客之道!待下次小可这里收拾停当了,那时再请小娘子来府上做客!”王伦客气一下说。 “原来官人已经搬到这里,奴家今日应该略备薄礼,庆贺官人乔迁之喜的!只是官人连这么大的事情都不告诉奴家,莫非和奴家生分了?” 瞧她说的,咱们好像也没啥太深厚的交情吧?除了因为一泡尿的原因喝了你的洗脚水!王伦心里这样想,嘴上却说:“确实是诸事未定…其实小可本就打算今日午饭后便到小娘子那里的,没想到小娘子竟然亲自大驾光临,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美人如此青睐,王伦岂有不折节下交之礼?特别当杜迁传来羡慕惊奇狭促诸多复杂的眼神时。 “官人便会哄骗奴家。这几日奴家每日望眼欲穿,偏官人会如此说!官人不去奴家那里,奴家便自己置了酒席,自己过来请了。” 孙三四的娇嗔给她秀丽的面容更增几分诱人的神采,王伦差不多要浮起来。前生今世,哪有这个机会消受美人恩?虽然灵台中还有一丝清醒,长得如此漂亮的美人儿不应该对自己如此, “小可真的打算今天过去的,小娘子信不过小可,还能信不过我这位兄弟吗?”王伦适时把杜迁拉过来:“小可要给小娘子的见面礼,还是杜兄弟连夜准备的。” 杜迁人是憨厚但不是傻,王伦这样说了,他再不明白就真的蠢了。 赶紧应承:“确实如此,我和王兄弟出的第一锅肥皂,王兄弟便嚷着要送给小娘子的…” 说话时,他赶紧到屋里取出一包黄布包着的物事递与王伦。 东西还得王兄弟自己送,这如花似玉的美女,自己贸然伸手感觉亵渎了她。 “肥皂?”孙三四疑惑了,此前她真没听说过。 王伦便从包中取出一块肥皂递给她,孙三四便笑吟吟地接过,然后听杜迁解释:“这是王兄弟从南洋带来的特产,洗衣去污都是极好的,没几个钱,就是图个新鲜少见。” 孙三四真没见过,但看它遍体雪白,肚子中间印着两个大字“白雪”,字同其色。 “那奴家就多谢了!” “这本来就是小可准备送与小娘子的伴手礼,虽然不值几个钱,但胜在稀罕。既然小娘子来了,那就顺手带上吧,不然小可空着手去也没面子。” 孙三四便笑起来,轻启朱唇道:“官人能去就是给奴家的面子!” 第116章 只为官人舞 这时候杜迁找的脚夫也到了,便按计划,杜迁跟着去销货,王伦便与孙三四去她的家。 尽管不知道孙三四为何会如此重视他,但人家上门来请,王伦还是很给面子的。不但又抹了一把脸,换上了那身骚包的白衣,还破天荒地抹了抹头,觉得这样更加玉树临风了。 两地相距并不远,不过三四里的路程,主要是王伦的这所房子本身便处在市区。此时整个东京城都已经忙起来,大街上各色人等各奔前程,甚是热闹。 故地重游,此番再见,感觉又是不同。但见她门前左右各栽着一排不知名的小花,枝繁叶茂,不知是否有自己曾经灌溉的功劳,但是先前在她楼下的一泡尿随着雨水和时间的流逝已然不见半点痕迹。 笔趣阁 门还是朱门,楼还是两层各三间的小楼,看起来不大但极精致,屋顶铺满绿色的琉璃瓦,在这深秋时分甚是得色,阳光照射时散发出璀璨的光芒,像极了后世的霓虹灯。 进得院来,景观又是一变。不大的小院里竟然假山屏风亭台楼阁一应俱全,尽管都是缩水版的,但也能看出主人的独具匠心。 “娘子这里可是动过了么?感觉和上次大不一样了。”王伦边走边品味。 “恐怕是官人心境变了吧,奴家并未觉得有什么变化?或是官人在奴家这里从未留过心?” 这话说的,感觉今天她说话老是有一股醋溜溜的味道! 把他让到客厅内,孙三四上去换衣,那个跟来的小丫头奉上茶水点心。王伦没有品茶的习惯,虽然不知道喝的是什么品牌,但也能觉得入口醇厚绵长,定是好茶无疑了。点心自己也没见过,试着吃一口,一种混杂着滑、甘、香的味道让人食指大动。 老子这肚子真特么的不争气,这才吃过早餐多久! 好在他好歹受过大学的熏陶,也曾经有过两年工作经验,知道在这些场合是绝对不能露怯的,便忍着想吃的冲动慢慢啜着茶看风景。沿墙角种满蔷薇,客厅的窗台下又是一片红艳艳的花朵,窗明几净,看起来甚是舒爽。不过若能边吃边看,可以打个满分。 虽然他从杜迁的蜗屋搬到甜水巷的新家已觉换了人间,到这里才发觉进了仙境。 小资,绝对是小资!人家才叫生活,自己还在为生存而奋斗,亏得自己还为每日一百贯的收入欣喜!王伦在感慨之余,更觉得发财之路任重而道远,不能有了点小成就便沾沾自喜。 片刻之后,孙三四重新下楼,这回她的衣服又是一变换成紧身裙子,发髻也高高束起,更显得婀娜多姿。对于她的美,无论换什么衣服都不影响对她的欣赏,只是她这次居然穿着抹胸,只在外面加上一件褙子,尽显女性身材曲线,颇有一种半露不露的朦胧美。 王伦看了,多少有点不自然,她却袅袅娜娜地走到他的对面坐下,笑吟吟地问:“官人觉得这环境还满意么?” “真是极好的!”王伦眼神从她那饱满的事业线上浮过,认真地说。 尽管只是快速的一撇,孙三四却已经看在眼里。她是什么样人,又什么样人没有看过?平日里觊觎她美色的人不知凡几,各种眼神早就看得淡了。不过被王伦这样浮光掠影的暗瞅,她还是有几分羞涩。 对孙三四如此屈尊邀请他过来,王伦其实不大乐意,主要是两人交情泛泛,尽管自己有词名,还没有到让她折节下交的地步。 不管他将来能混到什么样,就在目前,他还只能算小市民阶层,而孙三四的生活水准无疑和他有相当的差距。 “…小娘子这个地方,适合养生。” 孙三四便笑起来:“官人若是喜欢,可以每天都来做客的,奴家有些歌舞还想请官人先鉴赏过。”说这话的时候,她秋波荡漾,连房屋里都一下子暖起来。 每天都来…那是什么意思?王伦马上就遐想了。对不起,因为这些日子随着见过的美女越来越多,他遐想的时候也越来越多了。阎婆惜、潘金莲、小郡主、茂德帝姬…,每晚都会入梦来,但是似乎没有她! 给自己的待遇不低啊,被邀请每天来这里,那是给自己开专场呢。 “那可不成,小可还要谋生!可没小娘子这么有福气住在这天仙宝地----恕我好奇,小娘子经常在这里为客人表演歌舞么?” 知道丽香院才是她表演的舞台,能来这里的客人不用想也知道后面可能会发生啥,不然也不会被她邀请到私宅!尽管王伦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还是有些吃味地联想。 孙三四羞涩一笑说:“这里是奴家住处,怎会在这里表演?奴家和阎大家一样,都是在丽香院歌舞,这里却只是奴家住宿的地方,向无客人来。” 原来她是“公私分明”,这里完全是她的私人空间,那么给自己的待遇太大了,有点受不起啊! “那小可就不胜荣幸了。不过小可有何德何能,敢受小娘子如此厚爱!天天观赏小娘子歌舞当然是好,可是小娘子是丽香院一流的舞家,若是专为我而舞,别人不打紧,看客们可就不满意了!” 一流云云倒不是一味夸赞,因为孙三四和阎婆惜同为丽香院头牌,前者善舞,后者能歌。阎婆惜声音之妙,已经得已聆听过;这孙三四的舞倒是未曾见识过。不过以她们歌舞并排的名气,这倒不至于判断错误。 从前阎婆惜客气地请他经常去听歌,他不敢,因为没钱; 现在,他就没想到这个问题,果然是钱为胆母啊! “丽香院是个什么所在?无非逢场作戏、吟赏歌舞而已,天下人都可去得。奴家两年前不得已身陷此地,早已作呕,常思脱身。若是有官人这样的良人垂怜,夜夜便是只为官人舞,便又如何?” 王伦听了,便有些意外。 自己素有词才不错,也很期望如前辈柳三变等人一般被众青楼女子热捧。但是现在真得到佳人垂青时,因为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他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他只能在心里大喊:“娘子,你这是什么意思?”喉间却发不出声音。 第117章 不需赎身 “官人可是嫌弃奴家身在青楼辱没了官人的名声么?” 见王伦半晌不作声,孙三四轻咬朱唇,面带羞涩说。那种忸怩之态分外楚楚动人。 我这是被表白了么? “娘子这是哪里话,小可何德何能,敢蒙娘子垂青!” 虽然两人相识时日不多,但比较阎婆惜与孙三四,王伦细想起来,竟然是对后者印象更好。 是因为阎婆惜的生活条件太优渥了?她的市侩? 还是因为听说过孙三四的“节俭”?对她父亲的为民请命的尊重? 王伦没有细想,但潜意识里觉得阎婆惜和自己的“可亲”是因为自己有可利用之处,而孙三四的接近是纯粹的同病相怜? 傻傻分不清楚,但是何必要分清楚,知道自己的本心就好了! “官人何必自谦!奴家看官人的词中,既有怀才不遇的郁结之气,又有哀国伤民的侠之气概,便是奴家的爹爹亦不逞多让。至于文采斐然却不与权贵结交、不以此为晋身之阶,而甘愿自谋生计,此种骨气尤让奴家敬伏! 奴家在青楼两年,厌倦了迎来送往、卖笑追欢!官人如果不弃奴家蒲柳之姿,奴家便设法脱了乐籍,从此将这清白之身托付与官人!” 此时此地此刻,王伦觉得自己像中了大奖般迷糊。这也没做啥事啊,怎么就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她也不该是恨嫁的人啊! 但是貌似自己没有拒绝的理由:天气已渐渐转冷,有个女人暖被窝其实也挺好的?再说自己这具年轻的躯体也真的想女人了! 至于被她先表白的事,无所谓了,男女平等么,谁先说都一样。 “小可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么,竟让娘子如此看顾!只是不知道丽香院索要几何?那也不怕,小可现在肥皂生意渐上正轨,等积聚了些资本,那时再为娘子赎身!” 看多了电影电视上为青楼女子赎身的镜头,都是豪置千金。 一般的风尘女子,赎身的费用大约在三千两,这个王伦还有机会搞定; 像孙三四这样的极品,便是万金亦不嫌多。在目前来看就够呛,但也不是没可能,一百万块肥皂而已,无非多加几个班、多干几年… 男人么,为女人累,值得! “赎身?奴家只是沦落此业,却并未卖身,何来赎买之说?”孙三四啼笑皆非地说。 于是王伦明白了,大宋勾栏里服务的女性艺人可以分成两大类,宫廷艺人和民间艺人。 宫廷艺人隶属于皇宫教坊司,分筚篥部、杖鼓部、拍板部、参军色等十三部,色有色长,部有部头,在这些人之上有教坊使,副钤辖、都管、掌仪范等等此类官职,管理十分严格。 民间艺人就是野路子来的江湖客,开始只能在路上开阔地带卖艺,被称为路岐人,又从事表演叫打野呵。后来也有登台入室,逐渐变为瓦子的专业艺人的。 孙三四是半道出家,所以只能算民间艺人,因此不存在天价的赎身费。但是因为入了乐籍,如果从良,也是需要当地官府从乐籍中除名的,她所说的设法“脱了乐籍”便是此意。 只是丽香院是开封府的产业,她名声比较响亮,又是丽香院的台柱子,能不能顺利脱籍还是个未知数。因为要走这个流程,必须开封府同意。 不过王伦还是拍拍胸:好险,省了一大笔费用! “那脱籍之事,待有空请赵楷成全,料想还有这个面子的。”他想。 只是他突然想到,孙三四突然对自己示爱,会不会也是因为看到三皇子看重自己?如果是这样,就未免不爽,有被利用的嫌疑。 “小娘子既然想脱籍,小可设法成全罢了。至于娘子抬爱,小可思来想去十分不妥:一是小可居无定所,每日生计只能裹腹,恐怕会委屈了娘子;二来小可尝言丈夫无业不立,并且将来学舍完成之后会有何变化,小可亦不知。娘子青春正当时,岂能因等待小可而虚度光阴?此事休要再提!” 孙三四愕然,还有主动投怀送抱而不要的? 这让她把后面的说辞一下子都打乱了。 作为在香榭楼、丽香院都有偌大名气的头牌,孙三四见识过太多的男人嘴脸,太知道他们接近自己想干什么了。要是贪图富贵沉溺奢华,她现在不知会有多少恩客出手要纳下自己。 作为名门大姓出身的女儿家,要不是家门生变,她岂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不过既身入乐籍,便被严格束缚,再无脱身之策。 心挂血海深仇,所以并未沉沦,反而想利用机会接近当朝达官贵人,为父亲洗冤。只是栖身香榭楼一年之久未遇良人,眼见得仇人步步高升,自己竟无一点办法,也渐灰心。 这才辗转去丽香院,因为是开封府的地盘,便想着有机会遇人解了她的乐籍。她已经攒了不少金银,将来生活并不成问题,然后找一良人安稳了却此一生。 fantuantanshu.com 不想遇到王伦,为他词才所动,便有了观察之念。只是还没等她有亲近的机会,王伦的机遇就已经来了。 先是阎婆惜,后是苏过,接着是三皇子,一下子把他的词名抬起来了。当然,王伦自身硬也是事实,那出手的七首诗词已经在东京传为美谈,据说连矾楼的那位美成先生都称颂不已。 眼见得阎婆惜捷足先登向王伦示好,她便有些急。倒不是真如她刚刚所说的自己对王伦有多少情意,而是他深知好机会转眼即逝,像王伦这样的青年才俊真的很难再冒出一个来。 阎婆惜的手段她又不是不知道,那种羞怯娇嗔连自己身为女身都觉得我见犹怜,男人见了岂有不魂飞魄散如苍蝇盯肉之理? 且先下手。 以王伦的才学,又得三皇子欣赏,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如果跟了他,既不污了名声,也自然地能免除了身在贱籍之苦----乐籍即是贱籍。 一旦被编入乐籍,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了贱民阶层,后代必须世袭为奴隶,自然毫无社会地位可言。 就整个群体来说,乐户既不能和一般的良民通婚,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无论是在服饰、礼仪方面都受到种种限制。甚至同一祖宗、同一家族的人,只要沦为乐户,也会受到族人的歧视,生不许进祠堂,死不许进祖坟。 她不想在活着时无法为父伸冤,死了还要受这种屈辱。 第118章 香皂的诞生 “官人为何搪塞奴家?莫非官人看不上奴家?” 先前只是反将,这回却真的是不满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性,何况孙三四善舞之名全东京都是有名的?便是姿色亦不逊于阎婆惜半分! “岂敢!小可确实高攀不上。娘子休要和小可开玩笑,此事如果传将出去,于娘子名声有碍!” 王伦礼貌地拒绝了孙三四的好意。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便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她对自己的示好太突然了,以至于他要好好想想。 感情的事,他还是希望你情我愿水到渠成为好,而不是因为有某种企图便拿来作诱饵。 孙三四再想说什么,王伦便站起来道:“小可叨扰了娘子。恐怕杜兄弟一个人很难处理掉手中货物,小可一直担心,这便去一遭看看----脱籍的事,小可有机会一定出面为娘子说项。只是成与不成,小可没有一定把握,唯尽力耳,娘子且放心!” 没想到王伦竟然定力如此之强,到手的便宜都不占,孙三四此前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现在竟怀疑起来。 但更佩服王伦的洒脱和担当。 “是奴家造次了!奴家羞愧无地!”她掩面而退,在临走前还是福了一礼。 这情景在别人看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至于王伦连步子都迈得比平时大许多,整一个风风火火。 可惜吗?可惜。 后悔吗?不悔。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强扭的瓜不甜、君子不成人之危… 只是想到一个绝好的脱单机会,硬生生被自己浪费掉了,难免会有在漫长的午夜一遍遍地推演好事即成后的种种不堪。 又两日,中旬假。 情感的“创伤”竟让王伦走得更远,也许是哀兵必胜吧。就在这两天,“白雪”牌肥皂又有了改良----持续改进本来就是规模化生产必须的要素之一,在这个过程中,王伦最终把它改成了香皂。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肥皂的“技术”已经成型,肥皂的最终用处也只能用来洗衣服----毕竟猪油和碱水的味道不适合作为洗脸、洗浴之用,而能够完成此使命的东西----香皂,正是王伦原本计划中的产物。 杜迁带来市场上反馈的消息,对洗衣服的去污效果,用户还是认可的,前期也都反响不错。但是因为前几天下雨,导致被洗的衣服只能晾在家里。于是用户反应,它们有点点味道,也仅此而已。 这一点却引起王伦的重视。 他当然知道,用肥皂及普通洗衣粉洗衣服,只能洗掉油脂,无法去处干净蛋白质。残留的蛋白质经细菌作用分解,生成氨、硫化氢、吲哚、靛基质、类臭素、挥发性胺以及挥发性脂肪酸等臭味气体所致。 来自后世的经验表明,衣服洗完一定要放到能让衣服迅速干燥的地方,否则干燥的时间太长,衣服会馊的。尤其是潮湿不通风的地方,湿衣服馊味会更大的。如果洗好的衣服没经过太阳照射,这种味道确实不好闻。 好在肥皂比之前出现的各种洗衣物品已经是个划时代的进步,所以客户只是说说,倒没有人想到投诉或者不满。 但王伦却有心了。 知道肥皂的主要成分不能改变,那是硬脂酸钠,以他那点可怜的水平不可能作出任何改变的,但不影响他发挥。 不就是味道不好么?加一点香味盖住不就行了? 严格意义上说来和肥皂的技术是一样的,只差一点香味而已。这时节,作为香料的材料常见的有花粉类、芳香作物类,并不稀罕。 花粉酿制需要榨汁提纯等一系列操作,已经有无数前辈在做了,宋朝的化妆品行业也不是王伦这等小白所能望其项背的,尽管他多了近千年的阅历。 芳香作物类提纯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市面上薄荷香、柠檬香产品已经在仕女圈中泛滥,想出奇制胜肯定困难。 但是这难不住王伦。只要肥皂的秘密一天不泄露,他有信心把香皂的牌子也打出去。 香皂,无非是在成型前的硬脂酸钠里添加相应的香味而已,只多一份香料钱。果然,几天后,在杜迁掌灯前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时,王伦已经制好了一种香皂:柠檬味的。 之所以选择柠檬味而不是更趋小资的薄荷,是王伦觉得,柠檬香气的来源----柠檬草,也即香茅比较常见,而且它有除臭、抗感染、收敛肌肤、调理油腻不洁皮肤等功效,正是香皂该有的功能。而且因为肥皂的原料猪油与烧碱,它的味道需要香气更强烈的柠檬来中和。 还是先保证实用,然后在实用的基础上一点点改良吧。 闻着眼前这块特别调制的带着芬芳味的香皂,杜迁觉得真是好:比起那略带臭鸡蛋味的肥皂,柠檬香味很好地盖住了它的本身味道。 “兄弟,这价格不菲吧?”他翻来覆去地看,这几天的营销心得让他直觉地认识到,这又是一个新商机。比起肥皂,这种带有香味的香皂更能得俊男靓女的心。但是贵一点也值得,尤其当王伦告诉他这是在肥皂的基础上改良产生的物事后。 “嗯,添了三钱香料,成本要增加五文。”如此商业机密,王伦也不瞒着他。 这么便宜!这是杜迁下意识的反应。虽然知道手上这东西多半和肥皂有关,但是当知道这种东西只贵了稍许,他蠢蠢欲动的心就不安分了。 “这东西肯定大卖----兄弟准备定价几何?” 对杜迁的商业敏感性,王伦还是赞赏的。 “先定个两百文吧,明天还得让谭木匠做一些模具。”王伦轻描淡写地说。 杜迁的反应是一个字:黑;更多的字便是:真特么的黑。 但是我喜欢! 只是,这么高的价格,消费者会认可吗?对此,杜迁表示怀疑。因为按照他自己的判断,香皂只是比肥皂多了一点香料而已,功能其实是一样的,他自己肯定不会因此而改肥皂用香皂----太不划算了! “之所以定这么高,就是要挑起消费者的猎奇心理。大宋有钱人不缺钱,这叫做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王伦给他进行商业启迪:“不如此,就不能突出肥皂的价廉物美!” ddxs.com 第119章 广告 一大早,王伦和杜迁便推着一辆小车去大相国寺。 现在居住的甜水巷不是繁华的所在,单靠这一片民众的消费肯定是打不开大市场的,开拓更高档的销售地才是正解,就这要极力宣传。 选择大相国寺是应有之义,这也是杜迁多次打探之后的见解。经过这些天的销售锻炼,他还是有进步的。 大相国寺么,王伦的记忆中还是很熟悉的,鲁智深就在那边出家,不过现在他肯定不在----时间还太早。 据说它由唐睿宗亲笔题的名,自唐代以来烟火便十分兴盛,在宋时尤为壮观。因为深得皇家尊崇,多次扩建,占地达500余亩,辖64个禅、律院,养僧千余人。 大宋立国初期,皇帝便鼓励大家发展经济,没有前朝前代的“重农抑商”,只有“黑猫、白猫,抓着老鼠就是好猫”。皇帝忙着发展国家经济,大臣们出一把力的同时自己也投资理财,像是我们所熟知的包大人就是理财的个中好手。 上行下效,百姓也忙富了,和尚们也不“甘心”拖国家后腿,于是,在寸土寸金的东京,佛寺也因时而动因地制宜,把许多房间出租出去,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寺院经济。 这么多的人要生活,这么多地盘要管理,干脆大相国寺弄一个“大集”出来。买买买,全民搞经济呗,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开封城里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 为了这次宣传,王伦几天前就开始准备了。肥皂是日用品,光靠一张嘴是不够的,还要有具体的行动。为此,他和杜迁好好地合计了一番。 “兄弟,我们争取在那里一炮而红!为此,须得准备这些东西,还有需要如此做。”他对着杜迁说出一番话来,直让后者连声叫好,然后各自准备。 确实,王伦完全可以在改造肥皂的基础上加点香料让肥皂更热卖,但他不加而是改了个“香皂”的新名字,就是为了让与肥皂有区分卖大钱。 因为自从见识了阎婆惜的小资生活之后,他豁然找到了一个新的销售市场,那就是东京的各大青楼。在这些花钱如流水的地方,区区两百文对她们这些从来者来说真的无足轻重,而香皂的功用确实值得向她们推荐。 ddxs.com 贵人么,便用贵的东西才不会掉身价!这香皂,本来就为有钱人量身打造的!至于下层民众么,还是用肥皂啊,相信他们会有一杆秤。 先到大相国寺看看市场反响再做决定吧。 今天风和日丽,王伦和杜迁推着小车载着肥皂和香皂,好不容易在这里找到一处落脚的地方。 这里每月举办的五次庙会全国知名,由于场地空阔,可容纳万人。院内挤满了卖扇子、刀剪、珍品、古物、字画、拓片等等东西的商贩。来往的人多,光顾的有很多城里的绅士淑女,多出自大户人家,因此消费力也是惊人。 他们也是王伦的潜在客户。 “市场”从寺院的大门前就开始 ,在这里销售的是飞禽、猫、狗之类的,总之“珍禽奇兽,无所不有”。 第二、三道门卖的则是日常需要的百货,进去之后会发现摊位并不是杂乱无序的,而是架设着彩色的帐幕,虽是露天摊位但非常有序。百姓们可以在这里买到蒲合、屏帷、洗刷用具、时果、脯腊甚至是弓剑等,绝对满足各种需求。 靠近佛殿的摊位都是已经有了名号的固定摊位,像是孟家道冠、王道人蜜煎、赵文秀的比和潘谷墨等等,老顾客有需要都会各取所需。 这是王伦第一次从市井认识到大宋朝,直呼大开眼界。 杜迁对做此等小生意熟门熟路,直接挤了一块空地便把东西摆出来。 不要奇怪这名胜之地胡乱摆摊会不会有碍观瞻,也不用担心会有公人城管掀摊子,有宋一代,对于商人的歧视程度之低为封建王朝之最,商业环境也最为宽松。 宋朝立国之初即颁发一系列“恤商”法令,宽待商人,鼓励商业,如太祖诏令:“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无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 至于会不会有人收税,明确地回答是没有,如太宗诏令:“自今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细碎交易不得收税)并严禁官吏勒索、刁难商贾,官吏如果“滞留(商人)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因而乞取财物,赃重者,徒一年”。 所以这肥皂生意就完全是低材料成本、低人工成本、高销售价格、没有税收,能卖多少就看两人的造化。 王伦早有准备,先立了两条横幅,一面写着“洗衣效果哪家强?白雪肥皂帮你忙!” 另一面上同样写有两列十四个大字:“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水仙子!” 比起遍地吆喝的叫卖声,这个动作很显眼,因为平头百姓没那个耐心花功夫在这个上面。于是这个噱头立刻让一群人围了过来,有好事者便问:“何谓白雪肥皂?” “这水仙子又是什么东西?” “‘白雪’肥皂,乃是小可从南洋不辞万里购来的去污良品,城南一带已销售数万,个个主顾都说洗衣效果特好。好东西,自然是要和亲朋好友一起分享的。至于水仙子”,王伦很神秘地说:“乃是一种南洋新出的宝贝、大宋绝无仅有的好东西,女人用了都说好!” 推车上几个箱子都加了盖,愈显得神神叨叨。便有人笑道:“你这书生好不更事!既然是来卖东西,岂有不把东西与人见的道理?” 王伦便笑道:“这是专为女眷设计的宝贝,让丑的女人变美、美的女人更美、吸引郎君的妙物,你一个男人过来瞧什么?” 众人都笑起来,但马上围观的人更多了,虽然还是男人居多,但很多人都是有家眷的人。王伦说得玄乎,他们就更想看,有些陪娘子出来的,更是伸过头去瞧稀奇。 无论是看个稀奇,还是将信将疑,或是自有目的,看一下总没错的。 异性相吸,本是万古不变之真理。 要的就是这效果。 杜迁马上用粗犷的噪音轮回播放王伦亲自草拟的广告:“走一走看一看,来自南洋的上等货!独家秘方配制,油渍、污迹轻松除去,洗脸擦身光滑如泥鳅,洗过澡之后香飘五里,李师师、赵元奴两位大家用了都说好的‘水仙子’香皂!每件只要两百文,自用舒服,送人大方,数量有限,欲购从速!” 这年头做买卖临街吆喝很正常,大宋浓厚的商业氛围促生了广告业的极大发展。 没有电视、互联网,为了让更多人看到广告,只能到最热闹的地点放广告,并尽量将广告词写得新奇夸张,足够吸引眼球。比如北宋东京的饮食店,“皆大书牌榜于通衢”,“京师凡卖熟食者,必为诡异标表语言,然后所售益广”。 这里的“牌榜”,就是广告招牌;“诡异标表语言”,就是标新立异的广告词。 走在宋朝城市的街头,商业广告随处可见。据统计在《清明上河图》上,画家捕捉到的广告就有几十个,其中广告幌子有10面,广告招牌有23块,灯箱广告至少有4个,大型广告装饰----彩楼欢门有5座。 只是这里是散市场,扯灯箱之类的广告方式就不大适用,王伦他们这么做还是稍稍地吸引到一些人气的。当然,这么做只是为了让人看到,真正让人听进去且想围过来的,还是杜迁的吆喝。 像“水仙子”香皂这种把似乎高贵的出身地“南洋”----其实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在哪里----和李师师、赵元奴这等名人捆绑在一起的噱头玩法还真没有人做过。什么东西值两百文?效果有这么夸张吗? 很快地,杜迁的摊子旁就围了一圈人,但大多数是想看“南洋景”的。 “兀那汉子,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玄乎?”有好事者忍不住问。 “当然!”受过王伦指点的杜迁果断回答。虽然南洋、李师师什么的是瞎说,但洗衣的效果他是亲眼所见也亲自用过不是吹牛,独家秘方也不是假话,他有信心迎接任何挑战,除非李师师本人到场质疑她何曾献身说法。 “你有何佐证?” “此事易耳。”旁边闪过一身白衣显得很骚包的王伦:“小可看兄长满手油污,可以用此香皂当场试验。不但能快速除污,还能祛除异味,芳香怡人。” 见摊主敢当场演示,又见此人确实一手污渍,旁观者对此香皂的效用多了几分期待。 说话的同时,王伦郑而重之地打开箱盖,见里面用纸包装着几块东西。随便拿起一块,揭开包装纸,露出黄褐色的物事来:“这就是水仙子香皂,南洋大品牌,去污不留痕。用了它,宝马雕车香满路,有闻过师师姑娘香气识货的,便知道就是它的功效!” 李师师太出名了,绝大多数人都无缘识荆,但男人们对于她的味道还是很神往的。听说她的香气便来此,心理上便多了一分期待。 第120章 饥饿营销 王伦先取了一碗水,先浇在此人手上使之充分润湿,然后拿起这块香皂,但见它呈椭圆形、遍身金黄,于肚皮处印了三个阳文大字“水仙子”,这品牌的出处应该便在此了。 tsxsw.la 为保证效果,王伦着意在那人手心手背上抹了几下,然后那人便按其指点开始搓起来。片刻之后用水一冲,污水尽流,立刻露出极洁净的表面来。他的手心手背白得透明,手腕和手臂处却黑得如炭,这一对比极为鲜明。 效果果然是杠杠滴! “真是神奇!” 这一洗过,皮肤觉得光滑如打蜡,嗅一嗅,心旷神怡啊。那人很惊奇地抚着自己的手脱口而出,露出很喜悦的神情。 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个男人,恐怕会有许多男人围上前去闻一闻这个味道吧? 有人现身说法,香皂的效用开始显现,对这个新玩意,开封的市民并不排斥。 “小哥,这一块东西要两百文?太贵了些吧!”有人开始质疑这种非亲民的价格。当然了,从做生意的角度,嫌货才是买卖人,这其实是个好事。 “贵有贵的道理!”碰到耍嘴皮的事,还是王伦出面比较好。杜迁是那种肯死做事的人,在开拓事业上,他远不如王伦灵活和脸厚:“这是从南洋运过来的高档产品,是为了造福天下的女人,李师师和赵元奴大家都说好的东西,两百文还贵吗?” 宋代大大解放了女性,因为经济商业化和社会流动性都很强,女性的财产权也在稳步提升,赋予了女性前所未有的经济独立性。尽管这样,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惯性仍然被延续了。洗衣用的肥皂,本来就是贡献给女性的,说是造福并不夸张。 开封府如果说到名人效应,这两个人肯定是数一数二的,甚至比赵官家的名声都要响。皇帝离百姓太远,反倒是这些歌姬比较亲民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尽管能见到伊人面的非富即贵,但是不影响升斗小民对她们的臆想。 在东京城里,提及矾楼李师师几乎是无男人不知,无男人不晓。每一个男人都在想:倘若是和李师师睡上一夜,死也甘心了。平常的青楼女子只能供人得一夕之欢,而李师师的一颦一笑,一唱一合却可以让人消魂。 可偏偏李师师因为红透了整个东京城,自是常人不能一见的。所以能一睹芳容的,只有那些达官司显贵了。偶有那些知书达礼之人也会受到格外的礼遇,被请进楼中小叙,于是乎东京城内又无端多了无数声无可奈何的长叹! 王伦是否因为求见不可得,才盗用其名为香皂壮行未可知,但他很好地利用了名人效应。反正,李师师有没有用过,谁也不知道,而她又不可能来这种地方和他对质,怕什么! 这个不是诽谤,这个时代也没有名誉权这回事,只要没进行人身攻击就行。 不远处,有一主一仆两个女子打扮的人在旁边闲逛,听到有人一直在叫“李师师、赵元奴”之名,都把眼睛转向这边,露出诧异的神情。 “李师师、赵元奴姑娘都用它,自然是不贵的。不过…”这个人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是高档货,当然不是随便谁便能用的。就是因为高档,当礼物送人也才倍有面子!香皂既实用又低调,小可敢断定,今年这‘水仙子’一定会大卖。诸位今日其实有幸,得以先睹为快!” 王伦口口声声把高档货挂在嘴边,自然这价格就不好再降的了,当然伸手的人也没有,都在观望。 然后杜迁适时地喊了一声“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水仙子!” “我买一块!”紧接着试验男马上从兜里掏出一串钱,数了两百文。转念一想,又加了两百文:“我买两块!” 有人现身说法,而且众人都看了香皂的神奇,不免围观的人更多了,有人在跃跃欲试。无非两百文而已,真如杜迁所言,把它当作礼物送给自家娘子,也是美事一桩。 不想王伦却拒绝了他第二块的购买:“小可王伦,乃是南洋吕宋国在大宋香皂与肥皂的独家全权代理商。今日躬逢盛典,不为贩卖,只为让我中华人物知晓此等物事的妙处。 因为身上只带了…十块‘水仙子’,有两块小可已经亲自送与了李师师、赵元奴大家,剩下的这八块,就与各位分享。先到先得,每人限购一块,售完为止!” 旁边小贩不住吆喝怕无人光顾,这位竟然限制销售,真是开了大相国寺一干游人的眼----这年头还有惜售的人? 但是王伦言之凿凿有名满京师的两位网红名妓背书,他们又亲眼看到香皂的实际效果,不少人便马上伸手:“我要一块!” 听说只有八块了,片刻之间便有无数人挤进人群。 杜迁这次佩服得五体投地。王兄弟有先见之明,一早就定下了所谓的“饥饿营销”策略,果然凑效。还有,他从来没有经过商,却把奸商的一套学得溜熟。 不用说,试验男就是王伦让他提前找的托,代价是三十文。开始他还觉得太不靠谱,现在发觉值了! 王伦便点查人头,在第七个人的面前停下,这是一位年约五旬的老者:“这位大叔,我们‘水仙子’虽有润肤美肌之功效,但是您这么大岁数,就且不必了吧。老实说,用这香皂虽然能使小娘子更加的水嫩多姿,却从未见哪个男人能有此奇效!小可实话实说,您就不必凑热闹了吧!” 人家挤进来买香皂,大多是年轻的男子,家中多数也是有娇妻可赠的。这个老者都五十了,纵有妻室也该是人老珠黄了,还有什么滋润的必要? 不过道理是如此,王伦的劝解也很有趣,大伙都哈哈大笑,倒把那个老者笑懵了。 “秀才此言差矣!这位孙掌柜虽然年近五十,却仍然老当益壮,家中几房小妾都是妙龄,正是用此物的好时候。”旁边有知道老人底细的人插言说道。 孙掌柜便捋须自得:“难不成没有个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时候吗?” “倒是小可失误了!”王伦马上从善如流:“算您一个!” 第121章 养眼的小姑娘 前面买到的人满心喜悦,南洋货,送给家里人用用肯定落好,传出去也有面子。倒是孙掌柜有点头疼:“这一块肥皂,该给我四房小妾中的哪一个用呢?别因为它打起来才好!” 最后一块了,周边的人都举起手,倒让王伦为难了。没想到东京的人民这么热情、对新生事物如此喜爱,早知道就多带些香皂了,先前还怕香皂定价太高了无人问津呢。 为了制造饥饿营销的套路,一锅二百五十块香皂,只带了八块过来,想用之表达物以稀为贵的。早知道,就都带来好了! “那个,这一块就是你…你的了!”王伦的手突然定住了,他本想卖给身前那个确实很早就举手要买的青年的,却突然改变了主意。 因为在他左前方人群外围,有个漂亮的小姑娘也似乎很有兴趣,还踮起脚尖拼命挥手娇喊。 比起一帮男人,有小美女现身说法更能见证这香皂的不群来。所以王伦瞬间决定,冲着她的热情、冲着她的漂亮…这最后一块就卖给她了! “是我先举的手,为什么偏偏卖给别人!”差一点就拿到香皂的青年非常不爽,大声质疑道。 “嘿嘿,宝剑赠烈士,香皂赠佳人么。小可觉得,这香皂给这位小娘子和是真的得遂其人、物尽其用!” 这时候,小美女已经挤进人群,从更近处看,她长得确实不赖:明眸皓齿,肌如凝脂----这是谁家的女孩?王伦不禁心摇神动:特么的来一趟大宋,看到的几位女子都是如天仙一般,难为她们是怎么长出来的! 小郡主和茂德帝姬已经美极了,那位姓潘的娘子虽然只是一瞥,却掩不住她是个绝色美人的事实,阎婆惜则是另一种风情。现在又冒出来的这个小姑娘,虽然年纪还小,但那幅美人胚子是骗不了眼睛的。这又是哪里的仙子下凡呢? 他还是嫩了点,不然他便能轻易地看出,这个小姑娘是使女打扮。 失落青年看了一眼挤进来的女孩,便如失了魂一般,再也不逼逼叨叨的了。王伦对此表示理解:哥犹如此,何况他人?! “既是这位小娘子要买,在下就不便掠美了----小娘子请!”青年突然如绅士般地殷勤起来。 小女孩便很落落大方地丢了一块碎银子拿过香皂:“不必找了!” 这是个败家的娘们!但也是个豪爽的娘们!因为王伦看得出,这一块银子约莫二两,就这么随意地一丢,她出手可真大方呢。 好在给的是自己,这也没什么好腹诽的:“谢小娘子----小娘子如花一般的肌肤,正该用这等物事才好。” 雅文库 如果事件发展至此,王伦可以说为水仙子的宣传超额完成了目的。因为得了香皂的一群人并没有走,以孙掌柜为代表的都在询问:“王秀才,这水仙子,可还有货么?” 见了消费者的热情,王伦便知道奇货大可居啊,这也正中他的下怀:“小可只带了这几块,若是诸位有意向,容小可即刻再从江南调运一批香皂过来,只是可能需要些时日。再过两个集市,小可再与杜兄弟带来大相国寺贩卖。” 要吊胃口不妨拉长些时间,因为另开香皂生产线需要筹备,而从江南“调运”自然也要有一番周折。这年头交通状况不那么好,虽然东京有汴水直通京杭大运河,但是水路宜于大宗货物而不能做到快。 只是甜水巷的房间肯定不够扩充的了,必须另寻他址,不然会一直居于小打打闹的境地。 现在的王伦,心气高了,日产肥皂一千块已经觉得不满足了。 虽然已经大赚了,王伦还能记起试验男手中的那块香皂:“那位兄台,能不能把你的那块香皂转卖给这位?”他指了指礼让的小青年:“他能礼让小娘子,小可总不至于让他做好事吃亏!” 试验男本来就是托,说好了事后给三十文酬劳,自然,那块香皂是要归还的。按照剧本,在他带头“买”了香皂之后这出戏就结束了的,没想到王伦突然对他节外生枝,这是要加戏吗? 无可无不可,反正香皂是要归还的,只是提前了而已。 老做这一行了,他反应挺快:“这位兄台高风亮节,在下便让了这一块罢!” 这块香皂已经被他用过了,王伦毫不嫌弃,对着礼让小青年道:“这位兄台,这块香皂刚才已经被那位试验时用过,但回去只要清水一洗便可。小可也不多收钱,只一百文即可。” 香皂洗了一次手,其实表面并没有损失多少,这样就能节省一百文,而且此时已售罄,小青年自是欣然接受,当下数出一百文。 王伦接过钱,却转手全部递给试验男:“兄台手臂上的油污太多了,用香皂比较浪费。小可推荐这款去污极为强大的肥皂,和刚刚的香皂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少了些香味,但价格相对优惠极大,只要一百文!整整少了一半,去污效果却是一样的!” 试验男刚才做托买了一块香皂,现在转让给别人,换了一块肥皂。这补的差价,便是他的酬劳,彼此心照不宣了。 杜迁便及时开箱现身说法:“这便是‘白雪’肥皂了,清污、洗衣十分便利。洗衣效果哪家强?‘白雪’肥皂帮你忙!” 本来香皂只是引子,肥皂才是今天的重头戏。但是王伦却想着回去后香皂的生产也要搞起来,因为比起肥皂,它的利润多的不是一点两点。 同样的制程,只是多添一点香料而已。多几文的香料,却能比肥皂多卖出一倍的价格,当然值得。 “我试试?” 有了香皂的珠玉在外,肥皂以其更加便宜和新民的价格继续得到人群的关注。试验男一不小心竟得了一百文的奖励----王伦虽然没说,但以他在这行业里的经验知道这是对他表现优异的奖赏和鼓励,当下更是竭尽全力要主动参加表演。 要的就是这结果!王伦便让他拿起一块肥皂,同样沾了水,在他的胳膊上来回擦几下,然后一样地搓几圈,于是那污水又像黑珍珠一般流下来。 “无论手上是油污、血渍,‘白雪’肥皂都能清除干净,自然,衣物上的脏污更不在话下。这同样是来自南洋的物事,和‘水仙子’乃一母同胞。只是‘水仙子’宜于洗脸洗澡之用,这‘白雪’常被人用来洗衣清污,各有其妙。” 王伦不失时机地宣传。 显而易见,从去污角度,“白雪”肥皂和“水仙子”香皂效果都差不多,但是价格相差却有天渊之别。两相比较,自然“白雪”肥皂更能得人群的青睐,毕竟老百姓的荷包还是以实用为基础。 这其实又是王伦的既定方针。 绿叶可以配鲜花,但鲜花有时亦能衬绿叶。“水仙子”好是好,但肯花大价钱去买它的毕竟小众,价廉物美的“白雪”才是今后一段时间的主打产品。见识了两者的好之后,精明的人们会发现,既然效用差不多,为什么不去买更便宜的肥皂呢? 要是想味道好一些,完全可以在洗净后搽香啊! 为了这次庙会,兄弟两人可是卯足了劲做了好几天,从铺给城南几家店铺的货中留下一小部分作宣传之用的,没想到五百块肥皂一售而空。有些精明的商人已经开始和王伦等搭讪,问及这些肥皂的来历。 对此,杜迁自然守口如瓶,任由王伦发挥。这也是两哥们的默契了,杜迁知道自己口拙,怕言多必失,也吹得不如王伦脸不红心不跳,所以这些攻关的事情都由王伦处理。 “小可刚刚已经说了,‘白雪’肥皂产自南洋吕宋岛,小可也是机缘巧合,成为他们在大宋的独家总代理。此次来京师,主要是打开这边的市场,所以我们以后每个集市都会在此设摊。 前段时间,小可等已在城南各大杂货店铺销售此产品,买者如潮,几度卖断货!为此,小可连夜从周边几大府调派了部分货物,只为东京百姓能用上、用起这好物事!若是诸位有心,等下便可来洽谈合作事宜。零卖一百文一块,批发八十五文,量大从优!” 城南五家杂货铺太少了,他需要有大量的订单。根据订单,才好评估并安排生产计划啊! 能说的就这么多了,其它的只能欠奉。不过从他们热情的眼神中,王伦敏锐地感觉到,这个市场有戏。 “小秀才,你的那个香皂确实只有这几件么?”那个小姑娘却在此时发问。 她问的时机很好,正是一群生意人犹豫的时候。这时候有消费者流露出喜欢的意思来,便加重了他们要合作的念头。 漂亮的小美女说话,王伦就耐心多了:“这次来得匆忙,身边止有这几件,刚才小娘子你也看了,都卖完了!不过若是小娘子你想要的话,等下个集市,我再从其它地方调一些货过来,你看这样是否可行?不知道小娘子芳姓大名?留个地址呗!” 第122章 泼皮欺人太甚 一看这小姑娘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这香皂的推广其实就应在她们身上。对如此可能的大主顾,王伦自然要殷勤些的。 何况小美女就是养眼,让人忍不住想和她多说几句。 “你问我的芳姓大名?嘻嘻。” 想不到小美女如此活泼,直接对王伦展开了勾引模式,她笑起来的样子真是赏心悦目啊,倒让他这个自诩的美男子招架不住。 “刚才听说你叫王伦,可是‘青山遮不住’、‘我见青山多妩媚’的王伦?” 王伦没来由一阵激动,想不到这些词都传到小姑娘的耳边了,哥这么长时间的布局,终于碰到知音啦!虽然苏过和贺铸他们都说欣赏自己的诗词,三皇子对自己也推崇有加,但总没有被养眼的小姑娘关注来得让人愉悦。 “正是小可----小娘子如何识得荆名?”王伦心内骄傲、表面淡定。在小姑娘面前,男人总得有点矜持。 “唔,是我家娘子说啦,你写的诗词不错。” 就这?王伦仿佛一下子从天上掉到地下,还以为自己是王者,但在对方眼里不过是个青铜!但是,但是,小姑娘,你侮辱我可以,不带这么侮辱他们几位的吧?黄景仁、朱敦儒、辛弃疾、张养浩,哪一个不是名家? “戏作耳,不值一提!”这么好的诗词,才得了一个“不错”的评价。既然人家不捧场,那也就没必要热脸对着冷屁股----又不是靠你吃饭!只是这小姑娘也真是的,长得挺不赖,说话咋这么不着调呢? “嘻嘻,奴逗你的!你的词写得其实应该很好----连周大官人都说好的…”小姑娘露出狡黠的笑容,让王伦没来由的一阵心跳。 ahzww.org 这才对么,我说大宋人也不至于不识货! “承蒙夸奖,愧不敢当。”对真心夸奖自己的人,必要的谦虚才是必须的,所以王伦一下子又谦逊起来。 “我家娘子很欣赏你的诗词,她很想和你一见。你若是有意,等下到大相国寺边上的‘采芝斋茶楼’,她在那边等你。” 王伦想都没想,直接答应:“小娘子有请,敢不从命?且容小可处理完了这些物事。” 他这么痛快,其实是因为他已经看到那个小娘子了。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个蒙着青纱、身材姣好、站在不远处的一位丽人便应该是她家的娘子了----做生意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其实这小姑娘和那人走过来时他便看到了。 通常,女人的女伴会分为两类:一种是与己相当的,所谓人以群分;一种是极丑的,所谓鲜花要用绿叶配。眼前的这位小姑娘长得已经极标致了,想来她的家主应该更胜一筹才是正理,否则这不是衬托,而是讽刺了。并且,从远处看,那位娘子一定是极美的,王伦相信自己的眼睛。 杜迁见了,很有眼色地道:“兄弟且去,些许肥皂,兄弟自己理会的。” 他是好心,也很好奇。有漂亮的小妞来找王伦,岂有不成人之美的道理?只是什么时候这位王兄弟又会写诗词了?从来没见他动过笔么,读书人的事,自己也搞不懂! 有佳人垂青,王伦的手脚麻利了许多。手上的存货基本被清空,然后许多抓住商机的人在盘问批发事宜,杜迁也有了经验了,便按照来时商量好的说辞回复。 然而正当他们收拾摊位时,跳出来几个闲汉。 “兀那汉子,便是你卖这甚么肥皂么?”当先的一个人,年纪约莫三十许,贼眉鼠眼,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所谓善者不来,来者不善,这几人一看就是个刺头,所以杜迁陪着小心道:“正是。”他是生意场上的惯客,曲意逢迎这些事做得多了。 “甚么东西,便大开口说直百文一个!” 这口气,怎么跟牛二一个味道? 王伦看过那人,并不识得,心里很纳闷。 “我这肥皂,去污极好,乃是出自南洋的上佳物事,便价格贵些也有贵些的道理!”周遭有许多人在看,刚刚推介成功的产品,不能被这几个来历不明的人捣毁了,所以王伦很小心地应对,倒不是怕他。 一泡屎污了一缸酱,跟这种人没什么好纠纷的,瞎惹一身臊,就跟那个牛二一样。 “你说去污极好便是好么?看爷手上这虎纹,可去得成么?” 这厮手臂上青一块紫一块,不是伤口就是疮,远看可不像虎纹! 杜迁是老江湖了,知道泼皮是介于闲汉和好汉之间的一群人。跟好汉相比,泼皮武艺欠佳,但仍可以光着膀子横晃;跟闲汉比,泼皮虽然明显在武力上高了许多,但却少了一技之长。他们的特点是喜欢惹是生非,擅长主动找茬闹事,遇到民事纠纷基本采用武力解决。 遇到他们,除非能一下子把他们治服贴了,如鲁智深之制伏泼皮张三和李四一般。否则他们就会像无骨之蛆,缠得你没办法----他们本身不怕吃官司,也有大把的时间陪你玩,偏偏你还动他不得! 论武,杜迁自己没那本事,遑提王伦了。 “小人这肥皂,只是去除外来污迹。兄台这身虎纹,却是混然天成,如何去得?” 没办法,碰到这种人,杜迁只能伏低做小,只盼此事过去。 可是这厮却不依不饶,直似吃准了他们一般。他立定身子,不断冷笑,说道:“原来却是假货,亏你们吹得如此神奇,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识相的,赶紧把你这牌子掀了,然后向爷们陪个不是,承诺滚出开封,老爷便饶了你们!” 杜迁还想低头,王伦心里却是大怒。自己穷书生一个时,牛二一个渣渣敢来欺负他也就罢了,现在好不容易做点生意有了起色,却又要被人驱赶! 你道老子天生想陪笑的么? 这世道让爷没有活路,把老子惹火了,便真设法打死你便待怎地?大不了爷上梁山做强盗去,好歹还是一寨之主咧!强似被你欺负! 便是杜迁也发怒了,他的身材本来就高大,这一直起腰便颇有威风凛凛的感觉。 第123章 硬着头皮也得上 “你这厮好没道理!” 杜迁突然的一声吼,加着他天神一般的个头,倒把泼皮吓了一大跳。 不过他仗着人多,又是多年混世经验,却不怎么把杜迁放在眼中,反而把一股泼劲涌上来了。 “老爷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单名一个李四,人称青草蛇,混在大相国寺二十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理’字!”这厮狂妄地说。 青草蛇李四,不就是后来被鲁智深扔进茅厕的那个?直如此猖狂!只可惜石秀兄弟走了,不然有他在,分分钟让你成死蛇! 王伦其实知道杜迁的身手,力气有些,但是打架,他不够格! “你若再无理取闹,在下要叫铺兵了!”杜迁威胁说。 大宋的铺兵,相当于巡警。大相国寺极得皇室推崇,如此重要的地方,当然铺兵也是不少的。不但门前设有数道岗亭,便是寺内,也不时有巡逻的铺兵走过。他想着李四再是无赖,也不敢在这里乱闹。 边上其实已有铺兵望过来了,对这些吃公家饭的,李四还是有些发怵。毕竟铺兵不比公人,后者都是街坊上相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便是见官也是寻常,些许小事需吃不得官司。 但是铺兵都是隔段时间一转,吃的又是皇粮,交情不深的。若是惹恼了哪位,当场一顿棒子是要吃的。 李四虽然谈不上什么好汉,却知道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然而就在王伦认为此事可以弥消之际,忽然从李四背后传来一声阴恻恻的声音:“不怕!” 说话的人用小帽遮住了脸,看不真切,但依稀好像有见过面。王伦思来想去,自己并无冤家啊? 李四听了话如同得了纶旨,胆气复一壮,便指着旁边还在询问的商客道:“兀那些男女好不晓事!青草蛇李爷在此办事,你们还不走开却要怎地?需吃我一记拳头!” 2kxs.la 打人不是目的,他接到的指令便是搅乱王伦等的生意。只要客人都赶走了,王伦便做不得生意,他两个人之前都被摸过底,打架是不怕的。 咨询肥皂和香皂的都是讨生意的客人,当然不愿与此等混混为敌,都只能悻悻走开。王伦好不容易营造的局没能好好收尾,心下大怒,却又不能怎地。 若是我拼命三郎石秀兄弟在此,管保叫你尝尝老拳! 杜迁亦有同心。他比王伦体壮许多,自然有几分胆色。瞧着李四也不是练家子,倒是他后面跟了几个人,这人多就是个优势。他想叫板的,却知道一定会吃亏。 诸人都避开不迭,这小姑娘却还在等着王伦,这就显得突兀了。 李四本来心中得意,却见这个小姑娘不给他面子。他本来就是无事生非的货,现在有机会施展,还是一个小姑娘,当然觉得可以好好耍耍了。 “你是谁家小娘子?长得忒水灵了!”他笑容中透着猥琐。 人群远远地围观,见这个小姑娘傻傻地还不知道走开,都使劲招呼打眼色,更有性急的大喊:“兀那娘子,还不快走!” 王伦也是一惊。本来他想忍忍避过风头----对方明显是来挑衅的,没有胜的把握,他岂有胡乱出头逢乱阵脚之理?但是刚刚对这小姑娘有点好感,便要看着她被人欺负,作为男人,说什么也得硬着头皮上了。 “小娘子你且走开,不值得因为这种人污了名声!”他说。 狗咬人可以,人却不可以咬狗。李四名声已经很臭了,打架斗殴之余不怕多一条调戏良家妇女的风语,这也是长脸的事。但是作为小姑娘,被他缠上可就名声顿毁了,不值。 哪知这漂亮的小娘子并不以为忤,似乎被称赞为水灵是一件很风光的事。她嘻嘻一笑,俏脸如花般绽放,面对李四毫无惧感:“又是一个问奴家姓名的!” 李四和王伦都是一愣。李四只是图个嘴快,他来是想生王伦的事,倒没想过要节外生枝;王伦讶然于她的淡定,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一般碰到这种事情这种人都是敬而远之的。 “你不怕我?”李四可能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他也惊讶了。 “奴家怕你干什么?莫非你有三头六臂不成?”小姑娘巧笑俏兮,顾盼四顾,显见并不把他放在眼里。 李四不由得生气了。泼皮之所以吃得开,全凭人家一个怕字:不是怕他能力有多强,而是怕被他缠上。不管是如何怕,人的名,树的影,他之所以能在大相国寺吃得开,全凭闯下的名声。 这名声一坏,那就坏事了。 若说他有多大罪过,倒也说不上,无非是纠缠打斗、调戏妇女,弄得人家怕了就行。这小姑娘不识好歹,不但不像其她人一样惊叫着逃开,还在那里振振有词并且说不怕他,这就得好好对待了。 “爷我没有三头六臂,便只一个头、两只胳膊,收拾你个小娘子却还绰绰有余!”李四捋起一只袖子,作势要前扑,看似要放对,但是他一脸下作的笑容又将他的意图暴露出来。 唉!王伦心下叹息,哥小半辈子没和人打过架,竟然在重生之后要和一个泼皮作这种无赖行径,真是有辱斯文!但是他的本心又让他不得不出头,这是男人的血性。 “你这个泼皮,对着小娘子显弄本事,算什么英雄好汉?有种冲我来!”他马上接过这个茬。 李四乜着眼看他,文弱书生一个,自己三两拳不得把他打残? “你想撩拨爷!便如你的意,你且来来来,缩头的是粉头养的!” 杜迁是个实在人,当然见不得这种非好汉的行径,更不会让王伦吃亏。这位王兄弟的本事,自己是熟悉了:五十斤的猪油他都扛不动,就这点力气还和人打架?找死差不多!所以他马上站出来,指着李四说:“爷跟你打!便添一个人也不算好汉!” 他也不傻,看到李四身后还有几个人。自己和李四打架吃不了亏但也没有能力庇护王伦安全,于是便想先拿话堵住对方。一对一,他倒不怕。 第124章 豪横 可是李四是何等人?他会自己找亏吃?看着杜迁都人高马大的! “我们几个兄弟都是拜过黄贴喝过鸡血的,没有爷自己打架他们却在边上看的道理!这样吧,爷也不仗着人多势众----你选择是我一群人打你,还是你打我们一群人!” ranwen.la 我特么…杜迁一口老血要喷出,还有这种打法!泼皮果然是泼皮,不能用常人理念度之。 王伦倒是觉得与我心有戚戚焉,打架,可不得这么干才对!都上场了,还管什么礼义廉耻阴谋诡计?只是人家针对的是自己,这就未免很难接受了。 “果然够无耻!”他叫起来。 李四听了,不以为忤,反而有种兴灾乐祸的得意:“爷打架就是这么打的,这是大相国寺的规矩…” 他都自承无耻了,还能怎么滴?杜迁只能接受自己“群殴”对方的现实。眼看着李四一拨人有五六个围了过来,自己退无可退,只能拼着身上多吃几拳,先把李四摞倒。 王伦四处瞅了一下,没发现有称手的武器,便想把广告的牌子扯下,抽出底下的棍子----再不称手也总比赤手空拳和人家打架来的划算啊。他一袭白袍,在那边手忙脚乱地扯棍子,偏生绑得又特紧,说不出的滑稽。 “嘻嘻!”养眼的小姑娘看着他忙乱的样子很好笑。这就是那个被家中娘子赞不绝口的词坛新秀?哪还有点“清都山水郎”的样子,活脱脱一个文痞! 亲眼看他打架,果真是有辱斯文啊! “你们这么多人欺负一个人,不觉得无耻吗?”她无视剑拔弩张的双方,竟施施然地向对方发起挑战了。 “那就连你一块打----你们群殴我们一群,这样就公平多了吧?”李四一伙人都笑起来,当然他们也都是有默契的,等下老拳只打杜迁,对这小姑娘只动动咸猪手就够了。这娇皮嫩肉,真要唐突了打坏了,说出去名声也真不好听! 哪料到小姑娘竟然认同了:“你们既然让奴家群殴,那奴家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她轻轻提起右边的裙裾,露出细长白嫩的粉腿来。 这年头没有丝袜,除了脚上的一段短袜,从上至腿根都是原生态的,比脸蛋更养眼。 “呵呵,若能被小娘子的小脚踢上几脚,那是爷在大相国寺修行二十年都没修到的福分,怕只怕小娘子闪了腰!”李四一边瞅着粉腿,一边轻浮地笑。 她这么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便是真踢到了,还能把粗皮老肉踢坏了怎地? 小姑娘也是笑吟吟地,不过当她抬起头时,李四却突然从她眼中感觉到了一股凌厉的气势,这不应该是一个小姑娘发出来的,但事实就是如此! “那我可要动手了啊?”她笑着说,缓缓提腿,作势要踢。 李四身后的一个泼皮向来自诩风流不弱潘安,看了小姑娘的磨磨唧唧软弱无力的动作,忍不住笑起来:“小娘子快点,小爷我都等不及了!”说话时,他还把乱草堆一般的头发向后甩起,露出一幅獐头鼠目猥琐至极的面容来。 王伦便愤愤然。如果眼睛能够杀人,这厮早就被他杀个片甲不留、死得不能再死了。可是眼睛能杀人么? 能! 因为在他的眼中,小姑娘突然之间暴动了。她用极快的速度踢向离她最近的李四,后者完全没有反应的意识便被踢个正着。 来不及看他的反应,小姑娘又动了,就像入林的鸟逐兔的鹰。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空隙,她已经踢出去六腿,又在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间退回原位,放下裙裾,重新展露甜甜的笑容。 一言不发便动手,她可真横啊!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力气,总之她面前的六个人,都已经面露痛苦地或蹲或坐或躺在地上捂着各个部位哀嚎不已。 他们被踢中的地方,或是腰或是会阴或是小腹,都是人身上极柔软又极重要的地方。难为她在这么快的时间里如何找到这些部位又能让对手无法躲避的。 不单王伦吃惊,杜迁也讶然,这身手可不是一个小姑娘能做到的。他看得分明,那电光雷闪的一击,都是又狠又准,如行云流水,只在几个起落之间,李四他们倒似排队等着挨踢一般。 我靠!深藏不露啊! 便是围观的吃瓜群众,对此都是诧异莫名。但是对于李四他们吃瘪,他们还是很高兴的,可见这伙人平时肯定作恶多端,深得人嫌。不知谁带头,都大叫一个好字。 “我要死了!”李四坐在地上直不起来。他是被踢中了腰,所以手扶着伤处斜歪着身体在那里叫唤,先前的嚣张气焰半点也无。 “小娘子好身手!”有人帮着泄愤,王伦当然高兴不已。看李四的架式短时间内不可能再为害了,所以说起来胆气一豪。 “小娘子快走,你摊上事了!”旁边有明白人悄悄说。 他说的没错,这边这么大动静,马上便有巡防的铺兵过来看个究竟。 李四是无赖惯了的,马上躺在地上哀嚎,指指不离小姑娘:“她打了人!” 铺兵们都很诧异,面前的是个很养眼的小姑娘,地上的则是五大三粗的汉子,这场面说什么都不很协调啊。然后人群里有人溜过去到领队的官爷耳边听了什么,又拿了什么东西给他看,首领看了对方一眼,点了点头。 接着他便走过来,对着小姑娘说:“兀那小娘子,光天化日之下殴打良民,是何道理!你是何人?家住哪里?” 要说帝都底下的人民都长着一双火眼呢。小姑娘打了人之后还神态自若,一幅不怕事的样子,明显地有所倚仗。再看她打扮,利利索索的,难保有什么背景。 区区打架而已,而且一看这地上的几个也不是什么好人,首领首先就问她的身世,也是老道之手法。 不到京城,不知道官小。东京城里文武百官、皇亲国戚一大把,要是惹到了不该惹的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小姑娘从怀中掏出个东西往首领手上一丢,很不耐烦地说:“奴奉我家小娘子之命邀请贵客,这几人非得唐突贵客,奴只是略作教训一番,难道不使得?” 王伦眼尖,便看到那首领脸色大变。 ----------------------------------------------------------------------- 作者码字不易,请读正版,感谢推荐! 第125章 王伦有礼 没有人看到什么,但是结局是戏剧性的。首领竟然恭恭敬敬把东西归还了小姑娘,还低声说:“小人不知是小娘子到来,多有得罪,尚请小娘子不要介意!” 那小姑娘似是见得多了,也不多说,只是收还了东西,点点头。 然后首领便如释重负的样子,直起身,朝着李四的身上便是狠狠一脚! 作为泼皮,趋利避害是本能,早见了形势不对。首领脚一伸,他便滚出数步,狼狈之极。 “滚!若是某再见你等撒泼打混欺压良善,少不得抓你等到开封府受那皮肉之苦!”首领这一刻如正义化身,威风凛凛。 李四等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见状便知道碰到惹不起的人物了,跑得比兔子还快。他能在这一带吃得这么开,没有一点察颜观色的本事肯定是不行的。 杜迁目瞪口呆,王伦对小姑娘的身份大起敬重之心,从而也对她手里的东西十分感兴趣----这是个什么玩意,这么管用?如果能拿在手里,东京城不是可以横着走么! 打跑了泼皮们,于是秩序重新井然。策划告一段落,杜迁便负责接受咨询,这是比较务实的工作。王伦见此间事已了,便向小姑娘抱拳以示感谢: “没想到小娘子却是巾帼英雄,刚才的事生受了,小可感激不尽。既然那位娘子有召,小可这就同你前去…” 在东京人生地不熟,况且做生意可不就得多交朋友多开路?那个神秘的女主人肯定是个有势力的,结识一下当然是好! 小姑娘刚才动手时雷厉风行下手毫不留情如凶神恶煞一般,但当两手一垂时,便又成那个低眉顺眼的俊俏丫鬟了。对王伦的感谢,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一些粗俗动作,难登大堂之雅,让官人笑话了!” “这是什么话?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小娘子身手如此了得,小可钦佩之极尚不够,何来笑话之说!”这是王伦的真心话。 言情小说网 这个世界虽然重文轻武,但那是对官场而言的。对自己这些升斗小民来说,如牛二、李四这等泼皮才是自己今后经常会碰到的,诗词不能奈何他们半分。 何以解忧?唯有拳头! 这小姑娘举手之间便放翻了好几人,已经显示出极强的身手,从杜迁刚才张大了嘴的情况看,他也肯定是佩服的。如果要打,他肯定不是小姑娘的对手。 但是他好歹还能打几个汉子,不像自己,完全是手无缚鸡之力。所以对于能打的小姑娘,他是真心佩服。 小姑娘露出很高兴的神色:“官人说的是真话么?” 王伦郑重点头:“如假包换!” 小姑娘便很得意地说:“娘子一直对奴家练武颇有微辞,既然官人都这么说了,等下奴家便把此话给娘子评判!” 王伦奇怪道:“小娘子家中那位娘子是何人?” 这小姑娘这么好的身手又长得如此标致,却只能屈作丫鬟,想来其女主人应该是极有名极美的。不然的话,按照红花也要绿叶衬的原则,如果其长得不耐看,肯定不敢用这么漂亮的丫鬟的。人都有好奇心,男人尤甚。 小姑娘笑笑说:“这个奴家就不便说了,见到我家娘子,官人便知。” 说话时,他们已经前后脚相跟着走出寺院,沿墙根走不出百步,便见到街对面有一座两层的茶楼。旁边都是寸土寸金所在之地,果然热闹繁华,这里却又雅致多了。 一楼已经有许多主顾。能有闲喝茶的,都是小资水准,所以王伦经过时,都在“张员外”、“李员外”的聊着什么。只是,如果细心端详他们却能看出,他们虽然喝着茶说着话,眼睛却心照不宣地一直在往二楼瞟。后来进入的客人也越来越多,却始终没有人往二楼去。 就是偶尔有几个不知情的,也有茶博士善意地劝说几句,于是他们也都规规矩矩地在楼下找了个夹缝坐下,却并不急着离开。 可煞作怪,是楼上有什么稀罕物事还是已经坐满了人?让这些人跃跃欲试却又最终没能行一步?但是楼上又静悄悄,不似有很多人的样子。 茶楼的主人呢?他不担心生意吗? 当小姑娘直接把王伦往二楼带时,底下的人开始暴动了。不过,有小姑娘开路,又似乎是王伦的一表人才,让他们只能在私下里抱怨: “姐儿爱俏,此古今之至理也…” “此是何人,竟能入李大家之眼!” “茶博士,何厚此薄彼之甚?”这一句话是冲着端茶送水的店小二说的。国人所谓不患贫而患不寡,此之谓也。不过牢骚不敢对二楼的小娘子发,对茶博士说就没甚么。 “客人不知,二楼的小娘子已经包了全场,所以允许什么客人去二楼,不是小店所能作主。” 也许是那位小娘子名声太甚,发牢骚的人最后无奈地摇摇头,只是看向王伦的眼神都不好了。 见成为众矢之的,王伦却半点没有不安的念头。不遭人妒是庸才,虽然不知道要见自己的小娘子是谁,但从小姑娘的口中,总知道她是自己的一个粉丝----对自己的两首词都很钦佩么。她约自己来,总不会是坏事。 并且自己总是要出名的,提前适应下这种众星拱月的目光也是有必要的----姑且认为他们是如此想。 二楼很静,偌大的地方能够摆下十幅座头几十个人同时品茶,这里本是人流汇集之地。不过除了临窗的一张干净的茶几处有一个女人的背影之外,竟没有其他的人影。 她随便便包下二楼,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但是想到小姑娘作为她的婢女,出手即阔绰,这又可以理解了。听得楼梯响,她已经调过头来,只一眼,王伦便觉得人要窒息! 前生后世,王伦也见过了无数的所谓美女。当然前者是在电视电影里,后者如茂德帝姬之美是明艳动人,小郡主之美是清纯无邪,阎婆惜是妖娆多姿,潘金莲则满是大家闺秀的矜持,而孙三四更多的无疑是庄重。 都不如他见此女一眼来得震撼。 那种气质无法形容,绝不是单靠哪一个部位来取胜,而真如东家之子: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 其美艳不可方物! “小娘子,王伦有礼了!” 第126章 你冒用了奴家的名 美女妙目看着他,秋波流转,王伦只觉得无论自己的视线集中在哪里,都能感受到她眼中的熠熠生气。 “原来清都山水郎如此年轻!官人万福。”说话的时候,她婷婷起立,貌似只比王伦低半个头,这身材也是极高的。配着她窈窕身段、祸国般面容,伫立微风中,霓裳扬起,仿若仙子下凡。 王伦初时觉得如入画中,随即便听她如仙乐一般清灵的嗓音,然后便嗅到一阵极淡的说不出什么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淡雅得恬静,像邻家院里摇曳绽放的白色栀子,若即若离的沁入心扉。 他敢保证,前生后世,他从来没有幸见到过这样的一位美女,绝对是女人中的极品!美则极矣,关键是成熟知性像与整个人浑然天成一样,让人看了有说不出的愉悦。 “些须讨巧之作,难登大堂之雅,诚蒙娘子青眼,王伦幸如何之!”对这样一个美女认可他“做”的词,王伦还是很有成就感的,虽然他嘴上谦虚得不得了。 “奴家今日有幸,竟然请到小官人----小官人且请座,天气炎热,先奉一杯清茶润喉。”她巧笑盼兮,轻提玉手,竟然亲自给他斟了一杯茶,根本没指使旁边的那位小姑娘,明明有佣人的。 青绿色,茶叶在杯中绽开如青莲,不知什么名字。王伦虽然不懂行,却能嗅得到茶香----它并没有被美女的香味掩盖。即便不识货,料想以她的身份,这茶肯定不会差了。 王伦刹那间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就是当年毕业时院长给他发两证、工作时和大领导握手、酒桌上和大客户碰杯都没有这么诚惶诚恐过。总觉得自己喝茶的姿势不是那么文雅,也总觉得自己的眼睛无处可放,甚至连腿其实都是抖抖的。 “蒙小娘子如此款待,王伦不胜惶恐之至…”他想起当年前辈们如何教他克服怯场的毛病的:先说了自己的紧张,这样便不会太紧张了,效果一直很好。 然后开始漫想:她长得这么漂亮、这样的人间尤物…又与己何干?自己目前只是一个事业上刚起步的商贾,以对方的才姿,没可能看上自己,那怕从何来?若只是倾羡自己的“文采”,自己又何必弄出一幅普通男人都会露出的低俗表现呢? 她应该不是看上自己的肥皂生意,毕竟到现在自己冒用南洋“技术”的事情目前还算机密,再者以种种迹象看,她不像是把这点钱放在心上的人。 至于稀罕哥这人?他只敢想了一下下。不是自卑,除了身高还行、文采斐然、长相还能入眼、智慧武装了头脑、见识超出常人之外,但若说对这样的女人有什么吸引力,有点自恋。 不图人、不图钱,难道图名?貌似哥这名到现在也没捞着什么好处,只因自己做了几首诗词就投怀送抱,她是眼瘸了、还是脑袋进水了? 如果非以上,那就是她所图甚大,这更不得了! 于是,他的心神开始稳定,声音也渐渐平淡,连带着心情都开始平复下去:“不过恕王伦眼拙,东京之中,王某似乎与娘子并无一面之缘?” 美女开始见王伦神魂颠倒的模样还颇为自矜,毕竟东京之中像他这样见过自己后露出瓜相的男人已是常态,她也见怪不怪了。倒是在片刻之间他竟然能够重新镇定,眼睛跟着清澈起来,这份功力很少见。 对年轻漂亮的女人,男人一向都是有缘的才对,不认识也要找机会认识、没见过也要当做有见过的啊?自己所见到的男人,几乎没有人能够脱俗,除了周先生。但是周先生的脱俗,也只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欢场风俗,变成纯粹的欣赏。 这个年轻的男子,是个意志力很强的人,除非他在某个地方有毛病。 “不应该吧?官人明明是见过奴家的!”她笑笑说,那一缕风情,撩得王伦毛毛地,刚才硬压下去的旖旎的情绪差一点又被破坏掉。 “小可可以确定,小可并不曾见过娘子!”王伦充分表现出一位正直诚实小郎君的认真来。别的男生都是千方百计和美女有缘,他却是努力把自己撇干净。 美女仍然是笑笑:“官人确信没见过奴家?” 王伦确定以及肯定地回答:“绝对没见过娘子!” 感觉到语气有点生硬,于是本能地补上一句:“以娘子的花容月貌,小可只要见过,肯定会过目不忘的!” 这真没有夸张。如果说王伦记忆力超好,那是假话,但是对于美女,哪怕只是缘吝一见,哪怕隔上三五个月,总会有点印象:像茂德帝姬、小郡主,时常就在脑海里翻滚;像阎婆惜、潘金莲,每夜都走进他的梦中。 今天以后,走进他梦中的将又多了一人。 “那么,官人,你冒用了奴家的名?!”她继续浅笑。 冒名?王伦不明所以。 这时候,那位小姑娘也笑起来:“那么,官人刚刚不是说过你亲自送给李师师、赵元奴两位大家香皂的么?难不成没见到本人?” 我滴个神… 在两人说话时,她很乖巧地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显示出极好的教养和风范。原本她还是挺养眼的,但是在见到家主人之后,立刻就显出她的生涩来。 成熟的女人和花季的少女,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啊! 王伦有九成九明白了,除了这两位大家,又有谁能有这样出众的容貌?又有谁,能有这样的气场和排场!只是,眼前的这位是到底谁?这个可不能叫错了,同行是冤家么。 “恕王伦冒昧,在大相国寺里的宣传只是借用娘子的名气。如果有冒失的地方,还请娘子恕罪!”王伦赶忙送上最诚挚的歉意。正所谓礼多人不怪,对方既然和颜悦色地请自己登门,肯定不是要兴师问罪的,何况这其实也并不算什么逾矩。广告么,不夸张点带点虚构,那叫写实! 另外,在这一会功夫的时间里,他又想好了几条做广告的好法子,人都是现成的在身边么! biquge.name 第127章 和李师师谈合作 美女嫣然一笑,一室皆春:“拿奴家和赵大家做宣传,清水郎好聪明的主意!” 啊?原来是李师师!虽然他已经有预料,但当真的确认之后,王伦还是很激动的。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啊,也只有她能当得起这种惊世骇俗的美。 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商言商,有李小娘子现成的偌大影响在前头,如果小可不善加利用,未免有让娘子珠玉蒙尘之虞。当然小可冒昧在先,诚蒙娘子大度,无以为报,就让小可与娘子讨论一下如何回报如何?” 那位小姑娘开始在旁边听他谦逊和赔礼,不置可否。但见他说到后来竟然还蹬鼻子上脸,好像让他冒名有多大功劳一样,不免腹诽----这是情知姑娘好说话么? 见他越发不堪,忍不住接话说:“我家娘子何等尊贵,你又如何能够回报!” 小书亭 王伦哑然。虽然未曾谋面,东京城谁不知道这位李师师姑娘富可敌国?一个矾楼,撑起东京娱乐圈半边天,用日进斗金来说一点也不为过,她会看上自己的所谓“回报”? 只是搪塞之辞,总不能用了人家的名还当着面没有一点表示,哥要脸!他所期望的就是李师师“一笑置之”,那时她体现了雍容,自己得了实惠,皆大欢喜多好! 可惜这个小姑娘不懂事!有些话,听着就行了,还要当真的么?不过她既然说了,自己就得当真: “小娘子莫要瞧不起小可这肥皂生意!东京百万人口,只需人均购买一块,足以让小可…发家致富!在娘子眼里当然不值一提,但是小可拳拳之心,天日可表!” 果然明白了什么叫低调。在想向小姑娘炫富的那一刹那,他迅速地收了嘴。闷声大发财就罢了,又何必要惹得尽人皆知?自己和这李师师也就是萍水相逢,走出茶馆,也就一拍两相散了。 至多,到矾楼时消费能打个折? 不过小姑娘刚才全程看到香皂热卖的场景,对他的话竟然深信不疑。虽不知利润几何,但肯定是有利可图的,只要打着以量取胜的策略,发家致富不是梦。 只是居移气,养移体,她富贵人士平时见得多了,早已养成眼高于顶的性格,当下把嘴一撇便回了一句:“切,信口雌黄!你道我家娘子是来向你要回报的么?” 不是当然好,蚊子腿太细也是肉,谁愿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被割几刀呢?王伦便顺着她的意思跟了一句:“李娘子当然不是你我所能忖度!这只是小可的一份至诚而已!” 李师师见两人没来由地要掐起来,不觉好笑。 “红玉休得与客人无礼!奴家是全心全意请官人吃茶,可不是秋后算账来着!有非常之人,乃方能行非常之事。且官人只是开个玩笑----官人豪气云天,岂是你我的一点浅薄见解所能领受?” 她说的客气,相比之下王伦就坦率多了:“其实也不是玩笑。有道是三文钱难倒英雄汉,想我王伦文不能安身立命,武又无缚鸡之力,没奈何,只能做些小本生意,拿娘子的名头来做推广产品,以勉强糊口度日罢了。 娘子高义,某却不是那种不识好歹之人。若是娘子不弃,在下现在便与娘子商量个子丑寅卯来,按劳分配,但必然让娘子满意就是了。” 李师师含笑摇头,心下对王伦的市侩有些意见。要不是他的词名已经在东京各院流传并被周居士赞赏,要是她自己也确实觉得写得十分之好,她是不会屈尊与他相见的。 今日之事纯属巧合,她是与侍女来大相国寺游玩,不期然听到“王伦”之名、继尔又被他信口雌黄定住了目光。被他拿自己和赵元奴的名声打广告,生气是自然的,但如果他是王伦,则又别当别论。 新一代词家王伦,哪怕是沾染铜臭都是不一般的。 至于他想利用自己的名气打开生意大门,冲着他的词名,可能自己不会反对,但是和他一道就有些掉份了。 那位叫红玉的小姑娘却咄咄逼人:“你说按劳分配,说吧,你要拿多少钱来打动我家娘子?” 追根究底,李师师她们名气再大,骨子里却仍不过是商人,只是她们玩得大了些、对于王伦的“小打小闹”并没有放在眼里而已。 作为李师师的丫鬟,红玉自然境界高了许多人一头,平素也跟着学会了对待钱财上的豪爽。她这么问,带着的是讥讽的语气。 王伦略想了想,伸出两根指头。 李师师不明所以,红玉瞪大了眼睛,接着用一双妙目看向他:“两百贯就想劳动我家娘子,你不会是开玩笑吧?” 两百贯,可能只是李师师平时好几天的花销。 王伦摇摇头:“两百贯?那是在污辱李小娘子!也是侮辱小可的眼界!” 说的也是,以李师师的名声,两百贯真的是在伤人,这是在污辱东京的头牌经纪! 两千贯?不少了,如果他要做的事无伤大雅的话,倒是可以一试的。红玉看了一眼李师师,后者的脸上依然古波不兴。 嗯,一个月的外快收入,不算少,但也抵不了多大事。她素知李师师面阔手松,又主动与王伦见面,肯定是想交好的,答应了怕是被其看扁吧? “两千贯也不行!我家娘子岂是这种…” “两万贯!”王伦打断她的话:“两万贯!只要师师娘子答应替小可的生意代为宣传,小可自会奉上!” 在他看来,既然在商言商,既然能见到李师师,那就把她的价值最大化。销售肥皂、香皂这个事,按部就班赚钱肯定没问题,但要花费很多时间。如何在短期内打开销路,他这两天已经有过无数次构思。 在大相国寺扯李师师和赵元奴的虎皮做促销是一个办法,但是不长久,其实说服力也不会太大,只能产生短期效用。要想短期内开拓大市场,找一个好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很有必要。 其实阎婆惜就很合适,特别是香皂,有知名的美女现身说法对于它打开销路大有裨益。不过思来想去,王伦却放弃了。 第128章 任是无情也动人 和阎婆惜相处得时间越长,越能感觉出她的心计。 女人有事业心是好的,但是王伦对这类人通常只有一个做法: 敬而远之。 他怕自己控制不住,甘于被骗。因为她的心计太自然了,完全是用女人的魅力! 现在,有李师师惊为天人,无论是容貌还是名望都似强过她几分,如果能够答应为肥皂代言,生意红火是可见的。 保守估计,只要知名度打开,日售一千块肥皂和香皂完全没有问题。甚至王伦估计,没有李师师的参与他也能做得到,只是没有那样见效快、造成轰动效应而已。 东京那么大的体量,那么多的人口呢! 日产一千块,年产三十六万多,净利润四万贯左右,这还只是肥皂。如果加上香皂,就更惊人了。 他本来真的是想出个两千贯的----已经真不少了,折合黄金也有百两,便让李师师对外放出风去,给香皂打个广告也没有什么的,反正是惠而不费,毕竟香皂的实用性在那里的。 但是红玉小姑娘的高傲让他一下子改了主意,从而把价码抬高了十倍。从一般商业角度,这让利幅度未免太大,毕竟相当于半数的净利润。但是想到如果按自己的思路,这种代价完全可以通过提升销量补回来的,还能大赚。 当然,这要求肯定不一般了。 只是他的这个决定无论是对李师师,还是对红玉都是震憾性的。百两黄金,李师师就能甘冒结交梁山匪人的名声和宋江见面;这一千两,王伦相信可以砸得她躺在床上! 望着李师师不再淡定的眼睛和红玉的目瞪口呆,王伦心中的得意无法言表。传说中宋徽宗的姘头又怎么样?他又不能把国库搬给她! 师师姑娘毕竟是女主人,很多事情也不是她这种身份的人方便问出口的,但是红玉能啊。作为从小跟着她的丫鬟,对自家娘子的想法可是很了解的。 “官人在说笑吧?”红玉这回收起了多样的心思,对眼前这位金主,行院出身的她本能地体现出尊敬之情。 “大丈夫一言,驷马难追!明明是双方利好的事情,我说笑干什么?”他很严肃地回答。无论谁,对于这么一大笔投入都不会用嘻哈之心。 “官人出这么高的价码,到底想让我家娘子做些什么?”红玉开始代主谈判了。 做些什么?她能做的事可多了!王伦不无臆测地想。他仿佛看到,李师师在大相国寺的卖场上款款走来,在迷倒万千迷恋者的同时纤手捧起一块“水仙子”香皂,用樱唇莺语对着大众说:“用了‘水仙子’,身体就是香!” 这香皂能不热卖吗?她这是低估了她的身份呢。 还有,有了她做代言人,除了肥皂,还可以有香水----不需要再动脑细胞了,就在东京城里现买再包装出去就行----且先问问她用的是什么香水。 还可以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物事:女装、女人种种贴身物件、饰品、化妆品、珠宝…举凡王伦能想到的东西,他都想让李师师代言。 另外,对人生地不熟的自己来说,没有根基的一夜暴富其实也是危险的,连牛二、李四这种人都能欺侮到他头上,更不用说官府了。 要想赚更多的钱,肯定要做更大的生产投入,这其中的门门道道不是小打小闹时可比。搭上李师师这辆车,对他规避许多可能的风险大有好处。 都是皇帝的女人么,况且红玉之前拿出的那个神秘的东西对官兵都有用,那对官员应该也是有点效力的… 只能说,作为现代人的王伦对于商业的透析可能不是最到位的,但是眼光肯定是超前的,他懂得许多潜规则… “啊,师师姑娘其实要做的,小可其实已经有了一些腹稿,无非是在一些公开的场合配合小可香皂及其它的一些产品的销售而已。 既不违背国法,又不冲击良俗,也不违背娘子的意愿----如果娘子觉得不妥,可以断然拒绝----当然小可的这些生意都绝对是好东西,惠及天下人的----娘子的贡献就是让天下人早一点用到这些好东西。 当然,师师姑娘也会稍稍地出席一些活动,当然次数不会太多,事前也会与娘子多加沟通。要做的事情,小可会事先妥善安排,无需娘子过问。小可看中的,只是娘子的影响力。” 嗯,这个还行。不卖劣质产品给李师师抹黑、时间上可掌控、进程上能作主,这是好事啊!难不成这位王官人是位送财童子? 李师师的脸上也阴晴不定。这么一笔巨额报酬,她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毕竟没人会和钱过不去,何况这钱听起来来得还颇为容易。 主要是眼前的这位王伦从气魄看就已不凡,二话不说,直接砸出两万贯,一下子就打断她拒绝的余地。这位山水郎,果然有“天教分付与疏狂”的气势! 在这一瞬间,她竟然忘了此来的目的。 但是李师师之所以是李师师,是因为她的心性能够经受住这种挑战,虽然她其实心里也波动了一下下。 “被官人一番蛊惑,奴家差点被带进沟里!奴家此次请官人过来,可不是要与官人谈生意的!”她笑容可掬地说,那明艳的神色和刚刚的端庄各有千秋,正应了那句诗:任是无情也动人。 王伦见开了个好头,心里也很高兴,当然更主要的是他能够与名动天下的李师师在一张桌子上相对饮茶,光是这待遇,传扬出去,便是一段士林佳话。 可惜哥身上无功名,只能算半个士林中人。 “娘子有话请讲,但是生意也不影响谈话的。”经过这一番沟通,王伦觉得和李师师的关系亲近了一点,也许是共同的利益提议把他们栓在一起也未可知。 李师师摇头笑道:“奴家有三个没想到:没想到清都山水郎竟然如此年轻;没想到官人对黄白之物如此痴迷;没想到官人把生意经打到奴家头上!官人,你真地是那个‘青山遮不住’的王伦王大官人么?” “如假包换!”虽然最早对自己的这个身份还有些许抵触,但是当习惯了之后,王伦觉得,还是自己的好。“王伦又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人物了,又有什么可仿冒地?” “不是惊天动地?你可知道,自从你的‘西北望长安’甫出,《菩萨蛮》便少有再做者;‘山水郎’问世,东京便广为传唱;待到‘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横空出世后,你便有个外号叫做‘王青山’,你可知晓?” 王伦当然知晓。 不过他“做”词只是兴之所至。至于能得到这个外号,嗯,那是极大的褒奖!他在脑海里转了几转,急切之下没记起还有哪篇带有“青山”二字的诗词来,非常遗憾。 不然自己就要当场再卖弄一番,然后让她当场知道,自己得到外号名符其实! 别问是为什么,是男人都懂。 “你可知道,清真居士对你极为赞赏?他说就凭此三首词,当代词人便无出你之右者。” 王伦现在知晓了。清真居士就是周邦彦,其名甚至盛过贺铸,远盖苏过,便是在文学史上也是极有名的。能得他一句夸,完全可以坐实了自己的词名。 “能得清真居士夸奖,小可不胜欣慰之至!” 虽然对周邦彦研究甚少,但是其人名声如此之响亮,在宋词领域地位如此之高,在王伦面前完全称得上“前辈高人”四个字。不管怎么说,人家给了自己中肯之评价,虽然也当得起,但是花花轿子抬人,场面上的规矩还是不能乱的。 “官人真的应该欣慰!有他一句评价,官人的词名是确定了。” 李师师露出为他欣慰的表情,但是王伦的表情这一次却没有跟着她的节奏走。 他的评价如此管用?王伦露出不羁的神情。自己的诗词能够获得他人认可,是自己“做”得好,可不是他评价得好,这一点要明确。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没有他周邦彦,辛弃疾一样会是宋词的收官作者,朱敦儒一样有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在此之前,苏过也说了贺梅子对自己很欣赏了。这种文人之间的吹捧没任何意义,无非是惠而不费的几句话,除了显得他们貌似豁达公正之外帮助是极小的,史家自有公论。 饭团探书 不见自己现在还是靠生意生活,而不是以文立世? 还有,听说那位周邦彦和眼前这位李师师姑娘打得火热,从她嘴里听到他对自己的好评,不爽! “些许浮名,换得浅酌低唱。小可是否有词名,却也不是谁一个人便能决定!有名也罢,无名也罢,生活还得继续,小可还是得靠卖香皂谋生!” 李师师不禁哑然而笑。第一次,还有人把周邦彦的赞扬浑不当一回事者。清真居士天下驰名,无数学子无不以得他一句点评或提携而雀跃,王伦却如此淡定,让人心折。 “官人直如此懈怠!”她只能这么说了,抚掌而笑。 “不是小可懈怠,而是形势比人强!”对此,王伦深有感触地说。谁不想人前装逼活得高贵?可是实力不允许,只能选择有尊严地活着。 还好宋人并不以经商为耻,不然的话,光是学而优则仕这一句就能让人分分钟抓狂。 第129章 周邦彦要挑战 这时候楼下忽然躁动起来,无数桌子椅子推地发出的声响,以及无数声打招呼的声音。 楼上清静,于是便能清楚地听到人群里在大叫:“是美成先生!” “清真居士!” “提举大人好!” “郎君!” 如果不清楚的话,还以为这是几个人。但是李师师和红玉都知道,前三个称呼都是指的同一人,最后一个只是尊称而已。 只有王伦不知道,但是他能判断出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姑娘刚提到清真居士,这不,他就来了!”红玉笑起来说。 “还不快去迎接!”李师师佯怒道。 “他可是阴魂不散啊!姑娘前脚过来,他后脚便到了!”红玉小姑娘便嘻嘻哈哈地走去楼梯口。看来她们主仆的感情很好,要不然不会这么随便。 片刻功夫,便见一个老年男子拾级而来。虽然其年纪已经很大,眉宇之间却不掩气宇轩昂,五官也端正,在年轻时一定是个帅哥无疑了。岁月冲刷了他的相貌,却也沉淀了儒雅与稳重。王伦看着他,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风流老男人。 这就是周邦彦?没想到年纪竟然这么大了!但他一定又是很有魅力的,否则李师师也不会如此尊敬他。 “原来师师姑娘在这里?让某一阵好找!”周邦彦该有六十了吧?却仍然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今日风和日丽,奴家与红玉来大相国寺闲逛,不想官人还能找来,真让奴家备觉惊讶!官人请这边坐。”李师师和他像老朋友一样交谈,站起来欢迎说。 红玉便引他入座,很自然地邻近她。 这时候周邦彦才发现王伦,彼时其也礼貌地站起来。 “这位小郎君是谁?”他问,带着一丝不同寻常的语调问。 好大的醋味!同为男人,王伦能闻得出来。 “小可王伦,向慕师师娘子之名,特来请与她做一桩生意。” 周邦彦目光睁大了,颔下的胡须不轻易地抖了一下,显见内心有波动了。 这话有歧义,尤其是知道李师师是干什么的人听来。 再高级的妓|女,可还是妓|女不是?李师师年轻貌美,王伦一表人才,要个头有个头,要相貌有相貌,又年轻斯文。女人爱俏,此乃亘古之礼,难怪对方会多心。 他再年轻时的风流倜傥,现在也垂垂老矣,谁敢说长江后浪就推不动前浪? yawenba.net 不过这也只是刹那间的事,周邦彦迅速平复了心情,因为他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名字。 “王伦?可是‘青山遮不住’的王伦?” “如假包换!”这是今天第二次被人怀疑身份了,不过王伦内心是窃喜的。 出名了么! “我道姑娘突然宴请谁呢,原来是王青山!老朽周邦彦,幸会。” 周邦彦拱了拱手表示招呼,王伦也就作揖回礼。人家是老前辈,又是名家,这个礼当的,不然自己就失礼了。 王伦便很羡慕他,不是因为他的老,而是他介绍自己时的那份自信。“老朽周邦彦”,短短五个字就是名片,不需要任何修饰和前缀,置之四海而通行,就如同水浒里面宋江提到自己的名字对方便纳头而拜一样,毋需多言,这就是实力。 当然,他也为自己骄傲,因为不是每个作家都有机会获得以自己的诗词内容作为绰号的。诗骨陈子昂、诗杰王勃、诗狂贺知章、七绝圣手王昌龄、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诗囚孟郊、诗奴贾岛、诗豪刘禹锡、诗佛王维、诗魔白居易、五言长城刘长卿、诗鬼李贺…这些都是对诗家的综合褒扬。 词人中,八叉手即成八韵的温庭筠人称“温八叉”、以《鹧鸪诗》闻名的郑谷人称“郑鹧鸪”、以《鸳鸯诗》别具一格的崔珏人称“崔鸳鸯”、以“梅子时节雨”为人称道的贺铸外号“贺梅子”…现在,以两首“青山”词出名的王伦被号为“王青山”,那真是无上的光荣。 所以才有李师师说他应该“欣慰”之语。 只是暂时王伦还没有这种觉悟,因为名不符实----是有了好名声,却没有带来相应的“荣华富贵”,原谅王伦的理想是如此现实。 在从前,他也只是把“农妇、山泉、有点田”作为人生的最低要求,现在,他认为至少像红玉这样视金钱如粪土的作派才是成功的人生;而生活,则应该像阎婆惜那样小资。 不过红玉内心是吃惊的,因为这位岁数能做她爷爷的周邦彦向来眼高于顶,极少对人施以颜色的,天底下能当得起他拱手的人无几,除了李师师,现在又加上了王伦。 “能见到清真居士,是王伦的荣幸!”对基本的尊重前辈,王伦场面上还是要做的。 “郎君怎么找到这里了?”李师师自从周邦彦进来之后眼神就没离开过他,这让王伦很稀罕。坊间都传说他们两人有一腿,如果看年龄的差异,任谁都不认为它是真的。姐儿爱俏,周邦彦纵是再有名望,但也垂垂老矣,还有那个征服天下名妓的魅力吗? 不过李师师的语气语调不用置疑,他们的关系一定相当之近,李师师对他的尊重不是做作的。 眼神是心灵的窗户,再骗不了人的。 于是王伦相信,世间老夫小妻的真爱是大有人在的,如果再回到后世,谁要再说杨老先生与翁女士的爱不是真爱,他会第一个反驳! 周邦彦此刻的表现一点没有六十岁人的老态,反而有几分轻松活泼:“昨晚某夜读王诜的《忆故人》,感其词意,于是稍作修改得了一首新词,正想着今天请姑娘一道欣赏。结果到了宅上,妈妈说你来了大相国寺。某想着姑娘好雅兴,某也就老夫聊发少年狂一回,便追到这里,姑娘不要笑某。” 虽然是这么大的人了还作女儿态让王伦觉得老不羞,成何体统!更重要的是老人去谈恋爱了,让年轻人如何自处? 但是在李师师听来却足见情深一片,又怎么会笑他? “郎君,你不是说很欣赏这位王官人的么?正好他也在,便一道欣赏郎君的这首词好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若是王官人也能不吝墨宝歌而和之,却不是促成文坛一段嘉话!” 对周邦彦的水平,李师师是深知的。他对自己的那份感情,自己平时也能感觉到。为了获取芳心,他已经做了不下数十首妙词,既赢得了词名,也捧红了自己,是件双赢的好事。 东京民众,谁不知道周大才子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郎才女貌,人皆称美。 现在当着王伦这位后起之秀的面,如果能引得他再创佳作,必将使自己的名声更上一层楼。这事既风雅有趣,又能直接间接带来收益,要比得王伦提议的什么代言生意强得多! 后者既有抛头露面自掉身价的担心,还要担心王伦有没有那个实力拿两万贯酬劳----他的香皂生意能赚到这些钱么? 她不可能知道明星代言这个事在后世有多么普遍,利润有多么丰厚,赚钱是多么容易。 俗话说文无第二,对王伦这位刚刚冒出头的词坛新星,周邦彦赞则赞矣----毕竟那几首诗词的质量不容人贬低----却不免存着几分好胜之心,特别是听说贺梅子与苏过都极力夸奖其人之后。 再看到王伦一表人才,李师师又与其状极亲密地交谈,难免心里有点疙瘩。 当着师师的面,试一试他的斤两!谅他一个后生,即使能做诗词也须得仔细打磨,若是拿出来的东西不好时,且再理会。 “确如娘子之言。某的这一首词正要与王贤弟切磋----我闻得王贤弟不久前在丽香院以一字之改让贺梅子心服口服而拜为一字师,此事已被传为佳话。周某不才,如能得贤弟指点一二,幸甚之至!” 他说得诚恳,落在王伦耳里却难免有讥讽之嫌。这就像一个大学生口口声声要向初生中请教问题一样令人无语,也许后者是真优秀的,前者是真心请教的,但是别人听了一定会奇怪。 交浅言深了。 “小可只是个辟雍在读的学生,侥幸写了几首还能拿得出手的诗词,在清真居士面前,却如蚍蜉撼树、班门弄斧,何敢托大?”王伦坚辞。 李师师是美女,若只是和她谈些诗词倒也身心愉悦,和周邦彦?自己半点兴趣也无! 再说自家事自家知,人家的诗作是真的有雄厚的基础支撑的,自己只是比他多背过几首现成的而已。装逼可以,真要到指点细节较量文采时,那是实打实的功夫。 并且手头的作品有限,非必要的时候还是不要拿出来的好。 可别因之毁了好不容易创下的半世英名才好! “无妨,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某观之王贤弟的诸多词作颇有悲秋伤春之沉郁,某这首词却正应景,莫非偏知我今日遇到贤弟?贤弟且莫推辞!” 周邦彦的话说到这份上,王伦再推辞就是不知好歹,只是这厮的热情未免让人无语----你想泡妞就泡罢了,非要把我带上算什么? 第130章 离恨天涯远 翻习他人旧作在诗词上并不少见,只要改得巧、改得妙,并不影响一首好诗词的传唱度。周邦彦不单是著名的词作家,他对于音律这方面亦俨称大家,而词,不单单是一种文体,也是一种歌曲。 siluke.com 他的词名也不是虚的,至少从李师师正襟危坐静耳倾听的表情看,通常情况下,是对她的路子的。 周邦彦本来走的就是婉约一派,这个流派本就侧重儿女风情,以闺怨、旅羁、离别情绪、伤春悲秋、光景流连等居多,在描绘内心的活动见长。他的这首《烛影摇红》走的就是这一路子,却比他往常的滥觞又有本质的不同: “芳脸匀红,黛眉巧画宫妆浅。 风流天付与精神,全在娇波眼。” 只这两句一出,李师师身边的红玉便先露出异常的样子来。 又是老套文章!无非是夸师师娘子的绝色。这样的锦簇词作自己都知道有几十首了,主人公无一例外地都是以师师娘子为蓝本。 只是也许是女人天生愿意被奉承,特别是被周邦彦这种大家传唱,都是既得名又得利的事,反正每次娘子都是陶醉在其中。 可是小丫头听不惯了,也许她年龄还小吧,对这些情呀爱呀的不是太感兴趣。 “早是萦心可惯。向尊前、频频顾眄。 几回相见,见了还休,争如不见。” 到了这两句,李师师听了不免悲从中来。他这说的是自己与他的复杂感情吗? 自己与他结识凡六年,亲眼看着他从中年帅男一年年沧桑。自从徽宗皇帝强势介入后,他们的感情注定是酒宴上的逢场作戏,真个是相见不如不见! 你说再饮一壶酒, 闭口不提长相厮守, 陌上瑟琶弹奏, 卿,可否别走! 但是谁都知道,该走的时候必须得走! “烛影摇红,夜阑饮散春宵短。 当时谁会唱阳关,离恨天涯远。 争奈云收雨散。 凭阑干、东风泪满。” 写到这里,那种苦情、悲情、伤情跃然纸上,带动了李师师那只脆弱的心灵。尽管辞藻雅丽,整体基调中对于自己色、艺、血、泪的卖笑生活描写得可谓深刻,不是知心人儿,是根本体会不到自己的苦楚的。所以尽管还没到尾声,她已泪湿青衫。 这首词本来就是描写歌妓的卖笑生活的,尽管李师师可能格调更高些。 她原本是汴京城内经营染房的王寅的女儿,三岁时父亲把她寄名佛寺,老僧为她摩顶时,她突然大哭。老僧人认为她很象佛门弟子,因为大家管佛门弟子叫“师”,所以她就被叫做王师师。 在她四岁时,父亲因罪死在狱中。她因此流露街头,以经营妓院为业的妈妈李蕴见她是个美人坯子,于是将她收养,并随其姓,改名为李师师,并教她琴棋书画、歌舞侍人。 后来,她成为汴京知名的青楼女子,是文人雅士、公子王孙竞相争夺的对象。她一个人,撑起矾楼的半边天。 有一天,来了一个翩翩中年男子慕名要见她。其谈吐儒雅大气,其待人温和有礼,其文采如玉珠落盘,让人回味无穷。在那一刻,她突然找到了父亲的感觉,后来,她知道他叫周邦彦。 他出生于一个诗礼簪缨之家。自幼受到家庭的文化熏陶,加之聪明勤奋,“博涉百家之书”,很快成长为才富学赡的青年士子。不过对于奠定他在词坛的重要地位具有特殊作用的,还是他那从小培养起来的音乐专长。 他妙解音律,善自度曲,是北宋文人中继柳永之后最杰出的音乐家。“博文多能”的主观条件,使他具备了争雄于文坛的深厚潜力,当时的词论便称他为“词家之冠”。 他无疑是喜欢她的,自从第一次见面,他就再也没有离开东京。他为她写了无数首词作,据他说,他羁旅半生,也没有在矾楼的几年创作的多,但也让她在词作的流传中名声更盛。 这几年,他们虽然没有明确关系,但是心心相印,经常一道寄情山水、流连园林,东京城内外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也留下无数佳话。从父亲的感觉,到朋友,到恋人,其间的心路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 她并不嫌弃他年龄大,他也不嫌弃她出身青楼。年轻的时候,他可能会顾忌到家族的压力而不敢如此放纵,但是现在年龄大了,名声也有了,已经不可能有人再能够在这些方面约束到他。她完全可以以红颜知己的身份或者干脆做妾,和他长相厮守的。 只要他开口,她会毅然离开这花花世界,甘于平淡。 只要她开口,他会带她离开这烟花之地,浪迹天涯。 可是正当他们的事情即将被捅破的当晚,宋徽宗来了。他是受高俅、王黼怂恿慕名而来,但是从那晚之后,她就成了他的禁脔,成为他地下的妃子。 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之后,她便绝了与他长相厮守的念头,虽然她仍然可以和他见面、吟词、唱曲,但是矾楼的无数密探让他们知道,再续前情是不可能的。 毕竟是皇帝的女人! 但是那颗心却没有被封锁。他们的感情,也转入地下。明明近在咫尺,却远似天涯。 他继续写词,她继续唱词,彼此心照不宣。只是在孤馆灯鸣时,他们才会想象彼此在一起的时候,然后相拥而眠。 “海棠开后,燕子来时,黄昏深院。” 不知不觉已黄昏,花已谢,燕子已归巢,夕阳下,他是在独守庭院吗?怪不得他这么迫切地来找我!也怪不得柳永说“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了。不找自己倾诉,还有何人能够体会到他的内心? 要说好的词作会给人带来共鸣呢,反正一曲未完,李师师已经哭得梨花带雨。看红玉小姑娘时,早已泪眼婆娑。 她也受到感染,或许也想起辛酸的往事?既然选择在矾楼生活,一定有其不堪的历史。别看她打起李四一伙时尽显巾帼本色,该柔弱时却是另一个极端。 只有王伦,瞪大了眼睛,不大懂他说了些什么。 第131章 还有天理吗 抄诗词他是行家,可是要去解读那些伤春悲月的闺词并产生共鸣,这个真做不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处男大丈夫,几曾体会到女人的这种波澜迭起的内心世界? “好词啊,好词!”干坐着看两个漂亮的美女伤怀和周邦彦那副陶醉其中的嘴脸,王伦觉得很不爽。既然做看客,那就要有看客的觉悟,鼓掌是应该的。 “啪啪啪!”一阵不合时宜的鼓掌声打断了李师师的遐思,把她从移情里带回来。便是红玉,也从伤情中醒转过来。 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是叫好。在这里作词,不就是让人品鉴的吗?只是这个王伦品鉴的方式和很多人不一样而已。 “献丑了!”周邦彦其实还是得意的。轻轻巧巧一首词,便把李师师的魂勾回来了,说明自己宝刀未老啊!在王伦这等小年轻面前,这种得意会被放大。 知道丑你还拿出来!王伦在心里说。 有周邦彦这等大家在,引起轰动的不仅仅是他与李师师的交往历史,还有他每出一首辄响彻东京的词。二楼虽然被李师师包场,但是茶馆老板却是精细人,早已安排人备好笔墨,恭恭敬敬地捧来请他提写。 才子佳人都在本店喝茶并当场赋词一首,这件事要是操作的好,必能给小店生意带来一段时间的兴隆。若能把墨宝镶下挂在店中,那观摩的人必能带动一波消费的小高|潮。 周邦彦力压得王伦鼓掌,又让李师师浸淫其中,正在兴头上,也就欣然允诺。 他的字很好,颇有宋徽宗瘦金体的神韵----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皇帝是这种风格,上行下效,举凡开封城中的达官贵人、识字的走卒贩夫,莫不以能摹写瘦金体为荣。 当周邦彦“清真居士题”的落款写下后,店老板欢天喜地地下去了。 在李师师说了一句:“郎君的这首词,直入奴家的心里去了”时,猛听得楼下一阵暴喝,原来却是那店老板把周邦彦的词展示给众人看,引得众茶客一阵惊叫。 “也只有清真居士,才能写出这种绝妙好词!” “师师姑娘在,这灵感就来了么。” 便有那好事者开始追问了:“师师姑娘又如何在此地?” 有多事者便娓娓道来:“有清真居士在此,师师姑娘在此又有何奇事?” 有先来者便道:“是师师姑娘先到,清真居士尾随而来!” 众人七嘴八舌之间,王伦听在耳里,对周邦彦和李师师的关系又了解了一步。那么多的人都言之凿凿地证明他们有关系,那就确定无疑了。 只是想到李师师那天仙般美貌牛奶般娇嫩的肌肤却看上眼前这位白发老翁,王伦就没来由的替她惋惜:你这是图得啥呀! 但也不自禁地对她敬佩----这肯定不是因为钱,因为她自己就是大金主,又伴了当世权力最大的男人----只能说,她的感情是真感情! “听说还有一个小郎君,莫不是…”有见到王伦上楼者免不得胡乱猜疑。 “兄台禁声!这小郎君乃是京中新来的词家,‘青山遮不住’就是他写的,听说技压丽香院一干文人,连同文第一快手胡书华都甘拜下风、贺梅子和苏过两位词家都推为良作的白衣秀士王伦!” “白衣秀士不是胡书华么?” “本来是。但是王伦也号称‘白衣秀士’之后,这个名号自然就归他了。” “这个王伦,莫不是写了‘我是清都山水郎’的那位?” “正是。便是那首‘我见青山多妩媚’也是他写的。” “这么说,他确实当得起‘白衣秀士’这个名号。胡书华输与他也是自然,让出这个名号倒也光棍!” “嗯,看词作,有东坡遗风,但是多了几分沉郁,风格独特。若说近二十年来,词坛寂寂,这个王伦也算是一股清流了。” “听说清真居士也对他的词很称道,还给他起了个‘王青山’的雅号。今天新老两位词家聚会,又有李师师在旁素手调茶,真当得上文坛雅事!” ddxs.com “你我有幸亲见此盛况,与有荣焉…” 楼下的议论传到楼下几人耳中,几人的表情都各不相同。 周邦彦初时得到众人夸奖,尽管此情此景见得多了,但在李师师面前,他还是流露出某种畅快来。取悦年轻漂亮的女人,是男人的本能,与年龄无关。不过随后众人把重心放在议论王伦身上,倒是未料到之事。 李师师对众人讨论自己与周邦彦的绯闻已经麻木了,况且这本来就是事实,只是年代比较久远罢了。当年他们津津乐道这事时自己还不习惯,后来因为皇帝的横空一脚消停了,这几年,他们真正度过了情欲的坎,到了知心朋友和精神恋爱的境界。面对这种议论,已经掀不起一点波澜了。 王伦倒对自己陡然间声名鹊起竟然不适应起来,虽然知道成名是迟早的,但是在需要时藉藉无名、无心时却又花开四方,他还没准备好。 “郎君的词,直映入奴家的心底里。可恨郎君,本来好端端的一场游玩,硬被你搅了心绪!”李师师声若莺啼,完全不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而是十七八岁初尝爱情滋味的少女对着情郎时的娇嗔。 周邦彦捋须大乐,也许正是李师师的少女表征,让他感觉上重新回到了少年时。 男人老了,就希望有更年轻的少女相陪,这样在心理上延缓对于英雄迟暮的伤怀。作为词坛一代大家的他来说,李师师也是他创作长盛不衰的源泉。 “你可知道,访友不值的失落?这是对你今天不辞而出的惩罚!害得我一个早晨失魂落魄,总觉得丢了什么东西一样。” 对李师师作儿女态,王伦觉得爽心悦目,但是对周邦彦,原谅他没有这个雅好。白发红粉,怎么看都是不伦不类。 至于一枝梨花压海棠的风雅,没见到李师师之前觉得对男人是美事一桩,但当美人就在眼前时,这诗便有些大煞风景了。 哥连个正经女朋友都没有,你特么七老八十了还泡着李师师不放,还有天理吗! 第132章 两个老太监 “你说那个王伦在大相国寺和周邦彦在一起?”一位老太监躺在藤椅上懒洋洋地问。他年约五旬,长得慈眉善目,说话也和声细语,若非是在宫中,不知道的人,肯定会以为是哪家仁善的长者。 “是的,老祖宗。”旁边一个太监年纪已经接近他了,却仍然毕恭毕敬地回答说。 这一位的尊容就不如他的“老祖宗”多矣,三角眼上都是褶子,一幅苦大仇深的样子:“据说那个周邦彦本是追李师师而去的,却碰巧遇到王伦。” “是么?碰巧!哪有那么多的碰巧?”老祖宗不满地教训那个太监:“你敢确定,李师师所为,不是那位在后面指使?” 那个太监兀自强辩:“老祖宗,谅王伦只是一个国子监的秀才,偶然得了几首诗词,便值得老祖宗这么看重么?” 老祖宗叹了口气,摆摆手示意那个太监过来。 那个太监以为他要给自己一些指点,心内高兴,赶紧偎了过来。却不料老祖宗突然扬起手来,重重地打了他一个耳光!别看他卧似一条虫,手劲还不小,太监竟然被他打了个趔趄,金星直冒。 被莫名打了一巴掌,太监却马上直挺挺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边磕边大喊:“谢老祖宗提点!”似乎能被他打,乃是了不得的荣耀一般。 xiaoshuting.cc “国子监的秀才怎么了?咱家只要愿意,他一样能成国之栋梁!你这几年在惜薪司呆得久了,越发昏聩不堪!你也不看看,咱家现在手里的这些人,终究有几个是能干的?不是贪图咱家的权势,便是想在咱家手里捞些好处的,真正有本事的,又有几人愿意投在咱家的门下! 这王伦,不但咱家觉得他的词写得好,小苏先生、贺先生都交口称赞。三皇子什么样的人,也折节下交,现在连周邦彦也夸上了,这都不动手,还等着对方把人挖走不成?” 那太监作大悟状,不顾脸颊红肿着,反而一脸谄笑:“原来老祖宗是要在他还不彰显时简拔于他!这王伦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能被老祖宗看上?” 本来么,施恩于冷灶,是古今笼络人心的极好法门。 老祖宗对此倒没有异议,也许对他而言,提拔一个人是家常便饭般轻而易举。他看了那太监一眼,淡淡地一抬手:“你起来吧。” 那太监跪谢了,仍然在身边小意地伺候着。老祖宗看着他,终于露出一点温情地说:“无缺,莫要怪我。在宫中做事不比外放,你且看看,我大宋百五十余年来有几代如当今圣上重用中官的? 文官失势,尚有太祖皇帝遗命安身退步做富家翁,我等如果失势,别看现在大家见面都尊我一声老祖宗,稍不留神便是死无葬身之地!这几年来,咱家凡事战战兢兢,莫不为此。 这王伦,自己有些本事,又有苏小学士极力推荐,于情于理,我都不能随意。无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个被称为无缺的太监其实很茫然,却又要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这个老祖宗,可不好伺候。 只是,太监叫无缺,有点诙谐。 “老祖宗,奴婢明白了。奴婢这就安排下去,派人----不,奴婢亲自去邀请王伦!” “人家出动了李师师,便是权势财富也无一稀缺,你拿什么去打动他?”老祖宗问,既是提醒,也是疑问。 现在的大宋朝堂,形成三股势力:蔡京系、杨戬系、自己一系。 李师师的背后,是矾楼。矾楼最大的金主,外面人不知道或者不敢说,他是清楚的,大宋太子。当然,明面上,是当朝太师蔡京的女婿梁中书出面打理,除了皇帝,没有比他们加在一起的权势更大了。 三皇子以儒雅饱学深得徽宗皇帝喜爱,一时宠信无双。他的背后又有检校太保杨戬支持,现任开封府尹滕府尹也是他的人,朝中也拉拢了许多文臣。他亲自出面延揽王伦,相信后者不可能不动心。 反观自己,虽然权势与蔡京、杨戬几乎相等,却也没有别的更拿得出手的东西。毕竟该有的权势,其它两方都能给,便是钱财方面,人家也都有产业。 虽然香榭楼比丽香院名气更大一些,但仍比不过矾楼。 老实说,如果对方狠下心来硬要挖人,他自己都没必胜的信心。 但是眼前这位名叫无缺的太监似乎有办法:“好叫老祖宗知道,那王伦正值年轻,身边未曾有伴。奴婢手里有个李瓶儿,长相不输于李师师了,却不似后者碰不得。老祖宗既是惜才,奴婢就设法通过她来让其入彀罢!” 想想李瓶儿这么一棵摇钱树未及结出硕果便提前夭折,无缺太监很肉痛,但是为了邀功,这一切都值得。毕竟自己中看不中用,放着那个美女在身边除了心里满足之外也无甚好处。 如果李瓶儿在场,便知道这位名叫无缺的太监便是大内二十四司之一的“惜薪司”首领太监花太监,现在明面上是香榭楼的老板。 别看他在这位老祖宗面前卑躬屈膝,出了宫就是能把人生死予夺的大人物,至少李瓶儿是领教过厉害的。 而能教训他如孙子、自称能与杨戬平分秋色的,除了人称“隐相”的梁师成,又有谁来? 这个主意不错。大抵文人雅士都有逛青楼的毛病,这个王伦年纪不大,血气方刚,施行美人计不是不可以。虽然这位老祖宗梁师成自打去势之后就没有了逛青楼的冲动,但对于自己的这位手下搞出的香榭楼还是很满意的,很多时候,美女就是隐形的财富和权势。 杨戬是因为帮皇帝拉皮条,才能升得如此之快! 要不是自己有香榭楼的钱做底子,位置岂能坐得如此之稳! “若如此,当然十分是好!只是那李师师既然出面接纳王伦,不知道结果如何了?”梁师成这才想到此事。 “让老祖宗得知,据说当时李师师是想延揽来着,可是那王伦却一门心思要借她的名做生意,真真让人无语。后来那周邦彦倒是去了,可是又变成了争风吃醋,当着李师师的面竟然演变成了诗词大赛!” 梁师成看来对周邦彦的实力还是很认可的:“他一个年轻秀才,便是侥幸写了几首好词,如何便能比得过周邦彦?这位提举的词名可是连圣上都钦佩的!” 去年,周邦彦以直徽猷阁待制身份提举大晟府(相当于中央音乐院),故也可称提举。 花太监附和道:“可不是么!当周邦彦的词作一出之后,李师师掩面而泣,楼下人都被震憾,那个王伦便死活不肯再作词。” “聪明!献丑不如藏拙。他是后辈,让一让也没人说什么的。” “可是老祖宗,他后来又做了一首词,现在,整个东京都轰动了!” 第133章 实话伤人 “咳咳。”王伦咳嗽了一下,让这两个陷入超友谊境界的男女惊醒了。 还有人在边上呢。 李师师端正心态,自己的小女儿态被面前这个可以做自己弟弟的男人瞧在眼里,有点讪讪的。 安安静静地看着别人装逼泡妞,饶是王伦豁达之人,也不应豁达如此。这种事,只有自己是主角才有意思,看别人,除了血压升高没别的好处。 周邦彦却很为王伦的不识时务而恼火。你小子该有点眼色啊,哪怕是和边上的红玉小姑娘聊聊天什么的也是蛮有意思的事吧? 自从徽宗皇帝成了李师师的入幕之宾后,听她唱曲、和她聊些诗词都如常,可是再想一亲芳泽,却谁都不敢了。 皇帝的女人,谁还敢动!晚上听曲可以,但是待得稍晚一点都有人过来询问的,妈妈也不许。白天,他可没有白日宣淫的雅好,便是李师师自己也知道洁身自好。 他们这样的柏拉图式的情愫持续了好几年。 除了偶尔踏踏青、游游湖、爬爬山…做这种事的时候边上当然有人在窥视,看是否有逾矩的行为。往往,因为这个原因,都不能尽兴忘情。 好不容易有机会和她一诉衷情,却又碍着王伦这个外人。 至于红玉,作为李师师的贴身婢女,她的存在可以忽略不计。 “哈哈,王贤弟可是有了好词?”他报复性地问。 凭心而论,王伦的几首词都写得非常之好,连他走婉约路线的都觉得欣赏至极。只是自己蹉跎半生才得到如今的名声,他就几天的功夫便让东京文坛起了地震,尤其在李师师面前,这种竞争的心情十分迫切。 bidige.com 是不是天下的文人都是一个论调?王伦很无语。你以为好诗好词像人身上的灰,只要搓一搓,总能掉下点?文学作品是有版权的,没点好处的事,免费写词就是亵渎!前面几首诗词虽然没拿到钱,却也好歹闯下点名声,可是再拿它们来取悦别人而不是用来捞实在的东西,不值! 一直搞不懂像贺铸、周邦彦之流为什么会有花不完的银子,也没见他们有什么产业啊?当然,若是因为写诗作词能够免费上青楼----比如结好这位师师姑娘,也是可以的。 现在生意谈不成,却要拿脑中的存货浪费,这可不行!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小可作词,一向是‘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小可可没有周兄的本事,能够出口成章、信手拈来…” 这话夸得有点过了,几近于讽,周邦彦也受不了了,他写词只一晚,但是酝酿好多天。要是真能信手拈来,那诗词就成了白菜价,还有什么美感可言? 李师师和他熟稔,知道他的心意,那是想借此词立威呢。况且她也有考较的意味,毕竟王伦从年龄上太过年轻,而在诗词质量上又浑然老成,突然之间异军突起太过离奇。 “我听说官人在李瓶儿家中和苏小学士饮酒之间当场便做了一首《贺新郎》,技惊四座。今日适逢其会,奴家虽然不能像李瓶儿能入官人的眼,但是这位清真居士在词道上不输于苏小学士的。官人一直推三阻四,若非奴家就这么不堪吗?” 李师师的话说得很重,虽然说的时候她秋波宛转。 不过她的这些嗔怨对王伦无效,无它,因为她不是他的菜,仅此而已。 王伦是个很实际的人。在前生,他就是个很能拎得清的人,追星、打赏网红主播、某某交友这些事基本与他无缘。因为他知道一个道理,他(她)们不是他的菜。 并且他也没钱。 李师师美则美矣,他却知道,有宋徽宗这杆大旗,有周邦彦给她呐喊,她有资格、有实力、有底气面对任何男人的青睐。与其花那个代价,还不如把心思放在别的女人身上----像李瓶儿,其实也不错。 “娘子言重了,让小可怎么承担得起!小可作词,只是稍抒胸怀,多是有感而发、殊少无病呻.吟。看到师师姑娘,小可欢喜还不禁,哪还有心情吟诗做赋?” 他说的是实话,毕竟诗言志词言情。同样的悲秋伤春,你可以说言为心声,也当然能说是无病呻.吟。 只是实话向来比较伤人而已。 李师师便莞尔一笑。毕竟王伦还算是个养眼的男子,他夸奖自己,又当着周邦彦的面。 可是周邦彦却听了不是滋味。什么叫做“多是有感而发、殊少无病呻.吟”?他是说自己写的词吗? 不过讲真,婉约词本来在取材上,就是多写儿女之情、离别之情;在表现手法上,多用含蓄蕴藉的方法表现情绪。说它修辞委婉、表情柔腻当然是好,你要非说它是无病呻.吟也没毛病。 原来自己花了无数心血所做的这首《烛影摇红》对他来说竟然是无病呻.吟!周邦彦心内大怒。 批评家因学识和眼界以及心境的原因,可能对某首诗词有其独到的理解,这个很正常,正所谓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可能大家都喜欢你----你又不是人民币! 不过这首词是他是奉旨“增损”修改他人词作而成的,对于改写者来说,这是一项颇有难度的工作。 首先是奉旨修改,宋徽宗以原作不够“丰容宛转为恨”,下令修改。要迎合精通音律的皇上心意,做到“丰容宛转”,这的确是一件难事; 修改他人的作品,尤其是一首较为成功的作品,既要保持原作意旨、风格,又要使之更完美,更上一层楼,这又是一难; 对于周邦彦这样已经成名了的作家,修改他人之作,自亦需写出自己的风格特点,此为三难。而难能可贵的是,他把这三者都做到了,且做得天衣无缝。 这样一首文、辞、意俱佳的词作,竟然被人说成是“无病呻.吟”,这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不过老成人与少年人的心性不同的是,他能忍得住。非但如此,他还能把愤怒的心情很好地隐藏起来,转而用一种很寻常的语气对王伦说:“贤弟的评价是极中肯的,不过若是贤弟也能不吝笔墨为师师姑娘写下一篇,方不负今日相会之意!” 第134章 读书人不耍赖 这是强人所难了。 王伦倒不怕写诗,怕的是毫无意义的写,写后毫无好处。 当然,如果李师师没有这个周邦彦在彼,说不定冲着她绝代容颜,自己极可能也得破费两首。可是既然人家郎有情妾有意,自己再掺和着就没意思了。 有限的诗词,哪怕是用来泡妞,也得找个靠谱的。 “抱歉!小可原本过来见师师娘子,是要做一桩生意的!有道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小可饭都吃不饱,哪来的闲情逸兴吟诗作词呢?” 他的话让人无可辩驳,试想,当衣不蔽体食不裹腹时,谁还有心情去写诗?又能写出什么好诗来?王伦自承“贫困潦倒”,若是再逼他作词,就显得太不地道。 周邦彦听了,真无可奈何。 但李师师却知道他是托辞,如果不是先前听他大手笔要付其两万贯的代言费,还真的会认为王伦吃不饱饭。想到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办妥,然后不自禁地笑起来。 “小郎不是要请奴家代言么,奴家答应就是了!这样,小郎总没有话好说了吧?”她巧笑盼兮,一双妙目上下打量着王伦,看他作何辩解。 两万贯的代言,她绝对不相信他能付得起。非但如此,她甚至不相信他的肥皂生意一年的时间能赚到两百贯! 算他一块肥皂净赚到十文吧,一天卖到一百块吧,满打满算一年收入不到五百贯。纵使有自己的名声背书,要达到两万贯也是个天文般的数字,根本是个笑话,如果是仅靠卖肥皂和香皂的话----而且难道他是陪太子读书的么?肯定也要赚的! 她为王伦的智商着急。也许他于写词是天才,但是做生意,真不是文化人干的事。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王伦的肥皂生意现在前景已经如此之好,产量也是如此之高,产能的扩充是如此容易,而王伦利用她的名声发大财的心情又是如此迫切。 今天大相国寺的热销已经促使他萌生了大规模量产的念头。 其实李师师是因为有人嘱咐要和王伦交往,这正是个机会,哪怕他要价低一些也能答应的,只要不过分就好。并且对于这样的青年才俊,她有好感是正常的,因此在能帮一把的时候,她不吝伸手。 但是王伦虽知道她极有可能会答应,不过她答应得如此爽快,完全是不问他要怎么干的节奏,还是让他没想到。两万贯呐!他的心在滴血,可得赶紧筹划一下,李师师的名气要好好用下,免得打水漂。 “娘子果然是性情中人!”他先给了这一句评价,然后大脑急速转动,想想可能的快速来钱的路子。 花了大价钱了,总得把剩余价值榨干才好! 这个时候,红玉在一旁说道:“官人既然同意签下娘子,可否准备契约?如何预付订金?我家娘子也有一些要求,如何满足?”俨然一副经纪人的模样。 对此王伦倒没有异议,在商言商,可不得应该如此么。 “稍后等小可草拟出章程,然后待师师娘子过目后即可施行。因为小可生意尚在初创期,本钱有限,只能选择以三个月为一期兑现酬劳。但是娘子请放心,小可还有个外号叫做诚实小郎君,做生意讲究诚信,绝对童叟无欺!” 他虽然这样说,李师师的心里如何想就不为人所知了。别看王伦吹得凶,连红玉都怀疑,三个月后,他还会不会出现在东京尤未可知----付不出钱,可不得跑路? 只是李师师不怕,她反而更希望他走到这一步。那时候,只要略加延揽,他不得乖乖入彀? “就依官人。”李师师不疑有诈地一口答允。 反而是红玉表示了反对:“你不会要时候付不起钱耍赖吧?” 这话说的,真到那一步,王伦肯定会耍赖的啊! “小娘子,小可是读书人----小可学的可是孔孟之道,怎么会耍赖?”王伦用了一个对他自己很没说服力的理由,因为除此之外,他不知道怎么取信于人。 “红玉不要质疑----奴家相信小郎君的。”李师师一语定音。 周邦彦在一旁倾听良久,由着他们把一桩交易处理完毕,心中却不禁大奇。这小子又有什么能耐了,只凭三寸不烂之舌便骗得李师师答应。而且这代言,到底是什么东西? 等到红玉七嘴八舌把事情的原委和他讲了一通之后,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小子是不是傻了?同李师师一样,他也认为这纯粹是自杀的行为么,要不,就是借故花钱博美人一笑而已。 两万贯是什么概念?那购买力是杠杠滴!放到现代,也是千万级的富翁。 大名鼎鼎的苏轼被贬官之后,一家人每个月的开支只有4500钱,就是宋代按照最高的兑换比例,也就是770文折合一贯,也就是不到六贯,那会苏轼还带了几个妓子。 名宰相吕夷简做幕僚的时候,每个月的俸禄是5800钱,1贯给母亲、1贯给妻子、800钱做礼金、剩下的给自己花销。他即使做幕僚的时候,职位也不低,也就月不到8贯钱。 饭团看书 再来看看普通老百姓,根据宋朝很多诗词的描述,宋朝普通一个老百姓,如果出去做工,每天收入最多不足百钱,一般是几十钱,而每家每户的收入来源肯定不止一个,所以普通百姓家的收入应该有3到6贯钱。 这小子狮子大开口,不见得他有多富裕,做的也只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百姓浆洗的买卖,张口就是给李师师两万贯的报酬,也不怕吹牛闪了舌头崩了牙! 联想到其实有许多人用各种方式接近李师师,不单单是为了亲近美人,还是希望能有机会与皇帝递上话,便又释然了。矾楼之所以生意如此兴隆,李师师的门前为什么达官贵人车流不息,部分都与此企图有关----这小子不会是借着由头取悦师师,然后抄近路吧? 不入流的外舍学生、突兀词名、不知道为何与李师师坐在一起…这是想先刷声望然后找到台阶上位呢,其实有很多文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也有不少成功的。 不然谁又会把钱往水里扔呢? 第135章 你动了我的奶酪 看过《动物世界》的人都知道,雄性动物通常会在自己的领地周围撒尿来宣示主权。人类是高级动物,因此在行为上要比一般的动物要高级些,但不是通过撒尿。 李师师就是周邦彦的禁脔。他争不过宋徽宗,但是别人要想抢他的一亩三分地,就必须面临他的激烈反抗。 “原来小兄弟刚才是在戏耍周某!你要是吃不饱,某就要饿死了!呵呵。不过师师姑娘是何等样人,可不是你用些许黄白之物便能取得讨得她的欢心的。你可知道,师师姑娘最钟爱何事?”他这次连贤弟都不叫了,直接降级为小兄弟,那是有火在身啊。 李师师最钟爱的东西,王伦太知道了。 第一次登矾楼,他便知道要见她,必须做得一首好诗词。于是,他搞了个乌龙,被轰出矾楼,弄了个红脸。 对此,他宁愿理解为这是拒绝一般的客人从而提高身价的噱头。不是她不爱钱,而是不爱钱太少。有了钱,就是梁山贼寇都见得的。 可是这次是她主动要见自己的,那便不在需要做诗弄词之列,因为见已经见过了,又不能做别的,做诗又为何来? 所以对于周邦彦的暗示,他故作不知。 不过这却勾起李师师的念头。记得几天前,他的亲随小厮过来传话,要她设法网罗王伦,以便在明春的金明湖诗赛上再创佳绩,她念念以为然。 王伦的几首诗词,首首都有宗师风范。这样密集又高质量的作品,对于她的冲击力不是盖的。虽然对于明年的诗赛能否夺魁她已经淡然处之----都是皇帝的女人了,还在乎那些虚名干什么?但是女人的天性却让她很好奇这个王伦到底长什么样。 今日风和日丽,乘兴来大相国寺游玩,却不想正好碰到王伦打着她和赵元奴的旗号卖香皂。虽然并不认得,但是对方口口声声“王伦”,她便让红玉一试。 本来便已经定了这茶楼,如果是本人,那就约其一谈。 现在王伦人来了,虽然谈吐还不错,但是未免一身铜臭味。当然,她是绝对不会嫌钱不好,而是她也怀疑,这个年轻人到底是否徒有虚名,毕竟词作太过优秀。 如果他真的有才华,那借着签约的机会和他接近,然后逐步拉拢他。至于酬金,聊作一笑耳,她真想不了他有何种办法赚这么多钱,她对于这种天价酬劳也不作设想。 当然,因为不熟,她并没有亮明底牌,因为她还不清楚这位的底细。 所以对于周邦彦的投石问路,她其实是很期待的。 不过王伦打定主意不出这个头了。完全没有意义的事,生意谈成,那就赶紧准备想方设法赚大钱才是真的。将来等有了钱,把这些莺莺燕燕砸倒在身下不是更简单粗暴?还用得着绞尽脑汁在这里附庸风雅! 抄诗词也要讲究氛围的,总不成不分场合没有缘由一股脑地把它们都倒出来吧? 思路客 “时间不早了,小可还要回去和兄弟讨论些合约的细节,就此与娘子和周先生别过。他日有暇,小可定当亲临矾楼向师师娘子请教。” 他表情淡定地起身与几位告别,倒让李师师和周邦彦愕然。说走就走,干脆利索,这节奏太快了些吧?李师师还可,周邦彦就有些不乐意了。 还想亲临矾楼请教?有词名、人长得还不赖,焉知不会对李师师动什么心思?而李师师明显对他的感觉不坏,不但破天荒地露出真容----平时这是自己的专利----全程言笑晏晏,还答允了他明显不合情理的所谓“契约”,焉知她不是揣着明白做糊涂、故意给他创造接近的机会呢? 一股醋意从心里涌起。 没办法,老男人在面对比他同样优秀、但是更年轻的男人,难免会胡思乱想。 王伦,无意中动了他的奶酪。 “王兄弟,老朽有一事不明,很想讨教,不知能否为我解除迷团?”他拱手说。 对王伦的称呼从开始时的“贤弟”到后来的“小兄弟”又降到现在的“王兄弟”,生疏之感非常明确。 以他的身份,要“讨教”问题,王伦不能不应着,不然就太目中无人,会引起公愤的。 “不敢,先生请讲。”王伦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客气尊重,要走了,还是马上转回来。 “某观王兄弟的词,虽然一以贯之的沉郁激昂,却又有前后矛盾之处。《菩萨蛮》之作,悲愤中有雄壮,似有壮志未酬之怨;《鹧鸪天》之作马上就充斥着豪放不羁与淡泊情怀;但是到《贺新郎》时却又重新昂扬激越、寂寞苦闷。短短几日,何风格变化如此之快?” 不得不说,对于这位近日驰名京都的新人词家,他一定有过研究。他的观察很是细致,也许这是婉约派词人对于人的内心变化惯常的敏感吧。 一个人的风格形成是缓慢的,他的作品也深刻地有着自己的烙印。不过,王伦的作品烙印太多,反而把印痕打乱了,没有风格反而是其风格。 从藉藉无名到突然间诗作纷飞脍炙人口,确实让人惊呼。王伦是近期没有深入群众,不然的话,他一定会知道,现在“王青山”之名已经成为口碑,而“山水郎”也成了他的代名。 好东西就是好。有苏过、贺铸认可,同文社义务宣传,便是对手矾楼的周邦彦那边也只能叫好,因为是真的好么。如果因为对手的原因发表不适的言论,只会让人觉得格局太小,有忌才妒能之嫌。 于是,恍如一夜之间,东京便出了位新词家。 但是周邦彦心中是怀疑的,因为这几首诗词,非有极大的阅历、极深的文学修养不能作出。本来他以为王伦是哪位入京赶考的文士做出,天下草莽,未始没有杰出的人物,这也正常。 可是没想到却是座中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奶牛小生,并对李师师大献殷勤。 和师师相识十余年,也是第一次看到她与另外的男人如此亲切地交流,这令人很不爽。 “为什么?”王伦也在想,他是想着怎么漂亮地圆过去。 第136章 天凉好个秋 “抄人的呗!”这是他的心里话,但是这种自毁英名的事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说。

“风格!风格!风格!”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但是三遍之后,他还没想出好的说辞。

风格这个东西极难变化,更难的是反复变化。朱敦儒和辛弃疾是生活在两个历史时期的人,家国情怀都不一样,因此尽管写得都很好,他们的词作却真的很难想象出自一个人之手。

“小可年轻,对诗词也没什么研究,尚谈不上什么风格,只是有感而发,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而已。写的能入法眼的,聊作谈资;写的不好的,小可也不要求什么,总之是开心就好。”

他的随性淡泊的态度,如果以《鹧鸪天》为例,倒说得过去。可是辛词的深沉悲壮,在其间显得又特别突兀,以至于他很难自圆其说,只得胡乱应付。

不过周邦彦不相信他的豁达。能把两种风格的词作都做到极致,非有极深功力不可。就是他自己,浸淫词坛数十年,谦虚地说,也只是在婉约词派中对音律略窥门径。

他也知道吧?他的风格太过亮眼而不和!

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脸,周邦彦的心里开始产生一种莫名的快乐。这时候,他竟然有个大胆的猜测----这小子会不会是提前找了枪手做好了的?联想到他猜测其是为了走上层路线而对李师师下血本的动机,这怀疑便加深了一步。

只是这枪手的水准也是极高的,倒是从未听说东京城有这号人物,或者它是一个组合?

周邦彦这么一说,李师师倒真起了些许心思。刚读到王伦的词时只是觉得好,倒没往这方面深想。但是一旦怀疑的种子种下后,这种想法便越强烈,尤其是联想到王伦不过是市侩人物一个时。

红玉看着王伦,有些失落。虽然她的文学修养比之师师小娘子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但在矾楼耳闻目染,对于诗词的好坏她还是能够分辨得出来的。

不说外界纷传的好评,便是自己读来,也是很对胃口。那种豪放悲凉无奈又挣扎的心态,让她对王伦一开始就充满好奇。

而看到本人发现他只是个比自己略大了一点而已的男子,那种对少年英才的崇拜便油然而生。

大宋,是个对文化人极其尊重的年代,这种尊重不但体现在制度上,更深入到骨子里,哪怕她学的武艺足以打倒十个二十个王伦。

多么希望他能够在自己的面前展现风采!

只是王伦的表现未免让人失望。

但是王伦却并不打算在这方面让他们抱有希望,哪怕现在有了些名声。既然名声并没有给他带来直接的经济上的好处,他就不吝于藏拙----有没有名,生意一样得做。

当然他没有意识到的是,只因为他有了名,才有机会被李师师屈尊会见。不然的话,就像那次夜赴矾楼,根本没有机会一识李师师的面容。

曾经有无数像他这样的男人,花重金而只见其半面。据说,等闲之人,李师师是不会露出真容的。现在,就在她旁边,放着一幅纱罩,想来便是她外出时佩戴,若隐若现。王伦得一亲芳泽,何其幸也。

说完这句场面话,他就要离开。

周邦彦却不乐意了。在他想来,王伦之所以出名,也有他几分推荐的功劳。也许是审美疲劳,总之他做了数十首词作,在矾楼算是台柱子,这几天的风头却被这无名小子所吸引。那几首词确实有魔力,让上下人等都佩服不已。

及至见到本人,那年轻洒脱的身影与当年的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年少时,他便被评为“疏隽少检”(意指生活放浪,不守礼节),不为州里推重。

但是架不住自己有才啊!27岁时便上了一篇献上长达七千字的《汴都赋》,神宗览后大感惊奇,召他到政事堂,命翰林学士李清臣在迩英阁朗诵。因赋中多古文奇字,李清臣多不识得,只好读其偏旁。

那是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都说年少轻狂,那也得有年少轻狂的本事!其后虽然仕途不顺,但是文学上的成就高啊!他自成一体,创作的词本身即富有音乐美,同乐曲能够完美配合。所以,当时上至贵族、文士,下至乐工、歌女,都爱唱之。

“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这是对前辈柳永而言的,他也达到了这个境界。并且,他比柳永更幸运的是,获得了当朝最有名的歌伎李师师的青睐,过了一段神仙眷侣般的日子。男吟女唱,生活是多么美好!

可是宋徽宗的插足,以及英雄迟暮的必然,让他经常伤叹年华韶逝。于权、钱方面,他自然比不上皇帝,但好歹有文采可资自矜。现在,横空杀出个王伦,既年轻,又有名气,还多金----出手就是两万贯,他可做不到!关键是李师师对其表现出的欣赏之意,这让人神伤。

原本对于新秀的惺惺相惜,迅速地演变成本能的敌视,就像动物被冒犯了领地一样。

“小兄弟未免太不近人情!诚如师师姑娘所说,小兄弟在李瓶儿府上都能即席创作一首,师师姑娘和周某虽然不敢比起他们两位,却不至于让小兄弟连应付之作都懒得做!方才小兄弟一番托辞,现在师师也答应了你的要求,也总该表现出诚意来!当然,若是小兄弟不把周某放在眼里,周某也不敢强勉。”

他的话已经说得很重了。李瓶儿从名气上当然不能与李师师争日月,同时贺铸在影响力上确实也差周邦彦一点。既然已经讲明了不要厚此薄彼,王伦如果不应战,将是同时得罪两个人。

“清真居士如此赶鸭子上架,让王某不知道说甚么!在下一向认为词为心声,尤忌无病呻.吟。既推却不得,便以此为题,勉力题一首,聊驳一笑耳!”

然后他唤来茶老板,铺上上好的宣纸,笔走龙蛇,当场赋词一首。李师师看时,却是一首《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第137章 延揽 这首词辗转传到梁师成这里时,其实已经隔了一天了,但是听在耳里,仍然感觉余音无穷。

“这个王伦,果然是有奇才的!咱家虽然只是略通文墨,却也能听出他说的道理很对。对了,那个周邦彦怎么说?”

花太监就是他在宫外的耳目之一,对李师师的监察是其很重要的方向之一,除了她是皇帝的红人,还因为她是矾楼的台柱子。

虽然梁师成对某些朝政的看法和蔡京一样,但两派之间的竞争还是有的。

矾楼是香榭楼最大的竞争对手之一,而后者是他重要的产业,所以花太监平时在这方面很用心,对矾楼的关注是全方位的,特别是那两位。结果一不小心就得了头彩,因为老祖宗好像对此感兴趣。

“这首词一出,王伦便拜辞了。不过等候在一楼的客人都纷纷传唱,有的人便说亏得清真居士逼其出手,不然哪得如此上好的词作?搞得周邦彦很没面子。”

梁师成便笑起来,他又恢复成那个慈眉善目的老者了。

区区一个周邦彦对他其实并无威胁,哪怕其极有词名。

但是这个人不为己用,就让人很不愉快了。咱们这位“隐相”,可是很喜欢附庸风雅的。

梁师成虽多少懂些诗书,但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文采,他却喜欢舞文弄墨,自我标榜吹嘘。他名列宦官,为了自提身价,那个苏轼遗腹子之说就出自他的手笔。此外,还四处宣称以翰墨为己任,常常对门下的四方俊秀名士指点批评,广招天下才能之士。

他还在府宅的外舍放置各种字画、卷轴,邀请宾客观赏、评论,题识,导致这些名画往往被他玷污。如果题识令他满意的他便加以荐引荐,或者秘密提拔,执政、侍从也可由此而升任。

这也是他“隐相”之名的由来。

周邦彦素有文名,他也曾招揽过,可惜其最后因为李师师的缘故投身矾楼。不过他对此也无可奈何,因为以他的地位,也不能撼动蔡京----在很多时候,他们互相还有借重的地方。

现在看到有人能让周邦彦吃瘪,还是乐于看到的,他现在对那个叫王伦的年轻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小学士是个极正直的人,之前也向自己推荐过此人,那时听说其太年轻并未在意,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既然是人才,那就要为我所用,庶可弥补自己在外朝力量不足之憾;况且传扬出去,也是自己慧眼识珠啊!

“无缺,吩咐你的事,要赶紧去做!”李师师既然出动,说明对方对王伦也是感兴趣的。

“放心,老祖宗!老奴马上亲自去做!”

“他再要别的条件,做官、要钱,也都可以答应他!”

“老奴懂了!”

嗯…梁师成片刻后便眯了眼。要金钱、要美女、要权力,自己都能满足,那个王伦有何理由拒绝?其实只要他发话,外面会有无数俊杰扑过来抱他大腿!但是梁师成不缺人,他缺的是能为自己正名的人才!

鹰立似睡,虎行似病,在他眯眼的背后是令无数人心颤的精确算计。举世之间,哪怕是号称公相的蔡京都不敢不卖他的面子,何况是小小的王伦?

此时的王伦,根本想不到他已经是被很多人看作案头上的肉。

从离开李师师之后,他就和杜迁商讨了产能扩充的计划。

他敢和李师师约定这么高的代言费,倒不是头脑发热,而是有过一番计算。

肥皂的市场问题不大,但香皂的市场需要培育。虽然酒香不怕巷子深,东京人民都用上香皂的梦想迟早会实现,但李师师的作用是让这个梦想尽早实现。

这个消费市场基本上算是空白,根据肥皂的销售状况,有理由相信香皂能被人接受。只要市场年接纳十万块以上,李师师的代言费就回本了。以东京百万人的体量,这个目标稳达成。据王伦粗略的估计,只要认可度上来,年需求量应该在两百万块之上。

况且,以东京漕运的便利条件,向沿河各地行销也不是没机会,只是这需要在东京饱和之后再说。

反而产能是瓶颈。

杜迁对王伦和李师师搭上线很惊讶,更对王伦两万贯的大手笔震惊,但是并没有质疑,而是很憨厚地说:“王兄弟,这些事你决定就行!”

王伦的天价定位、“流水线”的高产出已经完全折服了他。按照目前每日千块的产能,年入四万贯不成问题,便是拿出去一半给李师师作代言费也应该,因为王伦说了,新生事物在初期,投入的费用甚至能占到利润的七成!

第一年打开市场,第二年不就净赚了?这是他粗浅的想法。

但是在这里继续架线就不行了,空间限制还小些,主要是这味道太重了,工作时二楼都能闻得到猪油的清香。并且才几天时间,一楼房屋的梁上就已经有了油烟。没办法,通风全靠墙壁上的一个洞。

要不了半年,这两间屋子就废了。

这个世界还没有什么污染法,但是影响到自己生活的事,王伦还是很介意的。而要想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生产线搬离城市就很有必要。另外构思中的其它能赚钱的物事,也需要场地。

还是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吧,广阔的农村大有可为!

“兄弟,现在产销都紧张,单靠你我兄弟二人力有不逮,若再在城外扩充产地,连个守门的人都没有。”晚间,王伦和杜迁边生产边闲聊时说。

“倒也是。”杜迁虽然忠厚,却也不是迂腐不化之人,主要是发财的巨大动力让他在认真生产之余也开始思考些问题了:“生产是机密,肯定要掌握在你我兄弟手中,再做些销售方面的事精力跟不上了----这产能今后肯定是要全开的。”

“所以我打算雇几个人,反正又不贵,做些后勤方面的事----兄弟今年二十有七了?若是有好的女人也能为兄弟娶一房,浆洗衣服、叠被铺床,何等快活!”

杜迁笑起来:“贤弟是做大事的人,现下又是非常时期,却来消遣兄弟!倒是贤弟看中的阎婆惜十分之好,什么时候能变成阿嫂!”

两人说笑了一回,兄弟情谊便在这粗俗中得到升华。

今天白间耽误了时间,正准备彻夜补足呢,眼见得四下里漆黑,门口处却通红一片,十分耀眼。

第138章 官痞一家 “哎呀!走水了!”王伦本能地跳起来。

杜迁也赶紧冲出去,走到门边,刚拉开门,一股热浪便迎面扑来。伴随着噼里啪啦的燃烧声,还能瞧见许多的蘸着松油的树枝冒着火光。

是谁在纵火?明显的是人为。但来不及多思考,王伦和杜迁拎水的拎水,推树枝的推树枝,其动作极其快速。

此时声音已经惊动左邻右舍,许多人都光着脚提着桶来救火,看来基层的民众还是颇有友爱精神的。好在王伦所租的房子是砖墙瓦顶,加之处在城市中,四下里没有着火的条件。于是不到片刻,大火已被扑灭。

谢过了乡邻,王伦和杜迁对着底部烧空的大门面面相觑。

“是谁特么的放火?”杜迁饶是好性格也被激怒,在东京他一向谨小慎微地做着小本生意,从来没与人有过口角。

王伦也怒了。这段时间以来,因为人地生疏生活无着,他算是夹着尾巴做人。要说得罪人,除了陆谦没有别的。今天白天,在相国寺李四在找事的时候,他分明听到陆谦的声音。

“肯定是那个姓陆的,下次看到他,一定要找个章程!”王伦愤愤地说。

发生火灾,开封府派驻在本地的铺兵也被惊动了。因为没有证据,王伦也只推说不知何人放火。好在并没有酿成多大祸患,铺兵便随意问了几句,关照注意之后,各自散了。

他想找陆谦的麻烦,但是还没来得及,天亮时分,有人先来找他们的麻烦了。

“姓王的小子,知道俺‘青草蛇’李四爷的大名么?识相的赶紧滚出东京城!不然的话,爷打也打得、骂也骂得、便是放火也烧得!你不是想做生意么?爷天天堵你的门,看你如何开门!”

从大门洞里可以看到,李四趾高气昂地叉着手堵在门前,后面跟着几个不务正业的闲汉。

于是确定,昨晚的门是他放火烧的,害得兄弟俩昨晚就没睡好----看门啊,今天一大早又计划着请人装门。

他说的嚣张之极,要不是看着他有十来个小弟,王伦真会抡起棍棒打过去。

杜迁还是谨慎的性格,不愿与人结仇:“各位,杜某兄弟和各位不但素不相识,亦无冤无仇,若是有什么偶然得罪的地方,还请原谅则个!中午时兄弟请各位到酒店一聚,大家交个朋友如何?”

李四呸了一声道:“昨天在大相国寺,你指使人把爷阴了一次,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泼皮都有一股狠意,不撞南墙不回头,所以一般人也怕被缠上。这东西打轻了,没有用;打重了,赔他吃官司;被他打,他光棍一个,身无长物,徒唤奈何。

所以杜迁也没有办法,他根本想不到,始作俑者,就是那天雨中看到的陆谦。

好在因为昨晚的火灾,铺兵对这一片加强了巡逻,不一会功夫就有人过来。李四见好就收,收退回去,只留下一串得意的冷笑。

他有的是时间,现在有人花钱请他们来闹场子,既消闲了时间,又得了不少钱物,端得十分之好!

看着他们的背影,王伦兄弟怒在心头但又无可奈何。人家可以无原则地闹事,可自己还得生活啊!

“这厮气死我也!”杜迁也发火了,可是一手难敌众拳,自己倒能打几个,可是王兄弟是文弱书生啊!和这些泼皮打架,只能是自找亏吃。

而王伦则与铺兵攀谈起来。

“这位军爷,小可的大门昨晚便是被这群泼皮所烧,今天又敢来闹事,请官爷出面制止,小可不胜感激!”

“是么?”为首的一位铺兵乜起眼来:“秀才这么说,可有证据?”

证据很明显么,他们才刚走,你们也看到了!另外放火的事,没有人证,光有被烧焦的一堆黑乎乎的柴火可没有说服力,难不成去做DNA?

“小可等在东京城里并无仇家,这拨人昨天在大相寺的集市上试图砸场子来着,被我等兄弟赶退。小可识得,他们就是以李四为首的几个人,家住大相国寺后面,他们刚刚也承认了,抓来一问便知端的。”

铺兵笑起来,不无深意地说:“秀才!光凭你一面之词便要抓人,还要开封府干什么?”

我…草!王伦一口老血想喷。

乍一听确实有道理,但是这种事让王伦去哪里找证据去?又没有录音机!再说,刚刚人家就堵着门,这些铺兵都看到的!

杜迁悄悄拉一下他的衣袖,附耳说:“这是要钱呢!”

王伦很不忿:“便给他们钱又有什么用?开封府都不管的,上次牛二的事还不是不了了之!”

其实他也知道,泼皮们真正是一穷二白,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便是官府拿他们也没什么办法。小事,游走在法律边缘,于法无据。即便动了,无非打几棍子,还不能打伤了,不然官府要出钱医。

官员几年一迁,开封府尹更是近乎一年一换,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官员们通常懒得管。而且在徽宗朝,泼皮是越来越多了,不胜其烦。

其实,一个朝代的泼皮是当时社会风气的直观表现。徽宗朝时,百姓水深火热,穷的响叮当,自然流寇,无赖,泼皮就异常的多了!要不然为什么突然冒出宋江、王庆、田虎和方腊等人的起义?

皇朝初兴时,国家的法律是森严的,如果犯法,会有人逮捕,所以泼皮们都是低着头走。等到泼皮们都在大街上横着走的时候,世风日下,官府的人都是在混饭吃,遇到事都是和稀泥,甚至需要钱来摆平,说明王朝的命运快要结束了。

不想他的话被一个铺兵听到,那人冷笑着说:“你这秀才好不更事,开封府的老爷管不着,可不是说俺们没有办法!”

王伦一听,便知他的首尾了。只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先是被官府强行作贼,然后竟然一直被泼皮所累,现在还要受这些吏员的盘剥,心下已经不忿。不用说,这些官府的人肯定是和那些泼皮一丘之壑,只是一个在明一个在暗罢了。

“钱是没有,实在不行,兄弟去找李师师去!”

第139章 投缘的宋万 本来就要去找她讨论契约的细节么,顺带着解决货物生产的安全问题也不错,反正她拿了自己的代言费,总该出些力气----哪怕是额外的工作。

也不需要她出面,只要让红玉小娘子来,或者干脆送自己一件号令兵丁的信物即可。这些泼皮,骚扰普通百姓尚可,但遇到有权有势的人还是要当孙子的!

那些铺兵听他搬出李师师的名字,果然都吃了一惊,不过也就如此了。倒不是他们不怕,而是这个名字太过响亮,和他们基本上没有交集,便殊少了些敬畏。

再者,他们也不相信,面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能和李师师沾上什么关系----便是沾上也不怕的,他们自然有应付的办法,除非直接碰上。

好在他们不明王伦的底细,也不为己甚,只装模作样地维持秩序。

当着他们的面,泼皮肯定是不敢乱来的,这就够了。至于在暗地里会发生什么勾当,那就不好意思了。没有辛苦费,爱莫能助。

等木匠上门的功夫,杜迁先去把肥皂送到几家店铺,王伦小眯了一会,然后准备草拟契约。

期间木匠过来修缮了大门,王伦特意让他加固些。

快到傍晚,杜迁还没有来,王伦有些担心:别是那些泼皮不来这边闹,而是到路上找他的麻烦了吧?那可不好!

可是自己又不敢贸然走出去。白天都保不住被泼皮骚扰,这天快黑了更不敢一个人出去,不然的话被人打个闷棍是小,万一弄大了,直接让自己穿越回去也不是不可能!

从前不想在这里待的,现在慢慢倒不想回去了,主要是手头的钱越来越多,发财的希望也越来越大,到那个世上不见得生活会比现在好,而且身边美女一个比一个养眼。

在那个世上自己只有眼馋的份!

正担忧间,有人敲门,原来杜迁回来了。王伦迎出去看时,却见他身上有好几处外伤,衣服也挂彩了,模样甚是狼狈。

“兄弟怎地?”他觉得他的预感应该很准确。

“贤弟且慢说话,愚兄给你介绍一个人。”

王伦这才看到门旁还有一个人,定睛看时,却是一个大汉。见他身高与杜迁不相上下,五大三粗,长着络腮胡须,像极了庙里的门神,一看便知是极有力气的。

“贤弟,这位是宋万宋兄弟。哥哥在送货时又遇见李四那群泼皮拦路生事,幸亏有这位宋兄弟在旁边吓退了他们。我与宋兄弟一见投缘,见他也是一个人在东京讨生活,便带他过来一见。”

那门神见了王伦,深施一礼,说话并不利索,却是十分诚恳:“是王兄弟吧?小人宋万,东京人氏,自幼家贫,因有几分气力,在东水门一带给人担货谋生。今日送货到城里,正好见到些须泼皮生事,心中不忿,便说了一嘴。

也许是因为小人个头凶猛,竟然把他们劝退了。于是杜兄弟极力邀请小人,愿为王兄弟做事!”

宋万…

是用身高把泼皮吓退的…

王伦啼笑皆非,竟然真有位宋万!看他身材这么高,便称他一个“云里金刚”也不为过。这两位是历史上王伦上梁山时的左膀右臂,原来是在这里认识的!

水浒里梁山的元老原是王伦、杜迁、宋万和朱贵四人,宋万排名第三。虽然能耐都不大,但算起来还是无二心的。

难不成,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他?

“啊,原来是宋兄弟!可是外号‘云里金刚’的宋万?”

宋万一脸蒙逼。

“小人并不曾有什么外号…不过‘云里金刚’这个名号好啊,响亮!”

宋万似乎对这个绰号很陌生,但是并不排斥,反而有种莫名的惊喜。

我晕,难不成他的绰号还是真实的王伦所起的不成?人家是秀才么。不过以他们梁山创业三元老的能耐,也许起了这样的外号说起来才会拉风。

没有什么本事要做强盗,这样或许能够吓倒一批人退开、吸引一批人上山吧?

摸着天杜迁、云里金刚宋万,都是说他们个头很高,长得很雄壮很吓人,却半点没提到他们的武艺,说明曾经的王伦也是个实诚人啊,起外号、不,起匪号很有水平…

也无怪杜迁对宋万一见投缘,他们可是生死之交了。一同见证梁山的风云变幻,一同作为难兄难弟屡屡对新入伙的好汉向后挪座次,生生把个创业元老让成了活雷锋!

“没想到江湖上有名的宋好汉竟然流落此间!天可怜见,让我能见到本人。”王伦慨叹一声。他吃不准此宋万是否就是彼宋万,但是好汉重好汉,英雄惜英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既然他帮了杜迁,两人看起来又投缘,那就是了。

宋万抚脸自矜:“我难道这么有名吗?可是我一直就做小本生意糊口啊!”不过能够被人恭维,脸上自然是有光的,于是说话也就轻松多了。

“王兄弟,小人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知道义气,也有的是一身好力气!如蒙王兄弟不弃,小人愿意鞍前马后追随王兄弟!”

那敢情好,王伦正愁着人手不够。这宋万看样子就是个忠厚老实的,大忙可能帮不上,但是出出苦力、做个廉价劳动力是极好的,而且用起来很放心的样子。

“不但杜兄弟一见投缘,便是小弟见了也大生亲切之感!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诚蒙宋兄弟不弃,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的兄弟!”

王伦知道对这些粗莽汉子只要待之以诚,他能把脑袋交给你。要不是书上说王伦太过妒贤忌能而实力又太提不上把,哪会有晁盖夺了山大王的事?

有容乃大,海纳百川,自己的事业刚起步,正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所以他就很欣然地接纳了。

两人絮絮叨叨聊了些胸中事,无非吹牛逼不上税的那些,或者由杜迁说些江湖趣闻。原本其乐融融,只是说话也是消耗力气的,特别是到了吃饭时间,王伦的肚子早就咕咕叫起来。

“今日结识了宋万兄弟,生意便不做了,我们兄弟三人且到街上痛饮一杯!他慷慨提议说。

第140章 兄弟够义气(上) 虽然杜迁和宋万的能力有限,但是王伦知道,他们是可靠的人,这就足够了。

又不是要打仗,要那么厉害的人干什么?而且能力强的人又留不住,比如石秀…他一个人在东京举目无亲,愿意跟着自己混当然是好。

有这两个人,对付众泼皮便多了一分底气,毕竟有两尊门神呢。

好汉相识,生死之交一碗酒。一顿饭吃过,三人便称兄道弟起来。而且有宋万加盟,也让这个院子生动起来,因为他闲不住。

先是清理了角落里的杂草并整理了院子,接着又擦净了楼梯口的灰尘,随后接收了木炭、挑满了水缸、清除了炉膛下的积灰。

“宋兄弟,这里就是你的家,不需要如此的…”王伦本身就不是个勤快的人,对突然有个勤快人把家里收拾得有条有理还有些不习惯。另外,他担心宋万是因为见外才努力做活的。

来了就是兄弟,这些江湖上的好汉,用义气待他,必能换回他的真心。

“小人闲不住…”宋万赧然一笑。

“等等!”王伦发觉他话中的语病:“什么小人!你我都是兄弟,为什么要如此见外?”

杜迁也说话了:“你我都兄弟相称!我的这位王兄弟虽然学富五车能力过人东京驰名,却从来没把我当粗人看。既然一个铺睡觉一个桌上吃饭,我们就是生死与共的好兄弟,效那桃园三结义,岂不是好?”

宋万在汴河边讨生活,习惯了码头与船上对于尊卑的十分在意:“虽然如此,蒙王兄弟收留,宋某岂敢无礼!王兄弟但有吩咐,宋某必努力听取。”

见他如此,杜迁心里嘀咕了:“我是不是做的不好了?这副家当,都是王兄弟创下来的!我只是出些力气,却如此无礼地接受王兄弟的馈赠。”

原来在做生意之初,王伦便和杜迁约定,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两人的酬劳,两人平分,其余都是公中。虽然杜迁推辞良久,但王伦坚持,只得勉强允了。

然后肥皂大卖、产能遽增,才不到半个月时间,账上已经有八百贯。这时候杜迁才担心起来,觉得才不配位,提出由王伦拿大头,他拿小头,被王伦严辞拒绝。

创业之初,最怕在钱财分配上起由头,许多合伙创业者都是坏在打自己的小算盘和贪功上。王伦虽然从前没做过,却懂得这方面的规则。

杜迁从能力上说确实欠奉,但他在自己潦倒时无原则地接纳自己,又为自己挣得第一桶金出了全力。基本上,策划是王伦在做,但是最多的苦力活、最辛苦的销售,都是他亲自跑出来的。

卸磨杀驴这种事,他绝对干不出来!

尽管宋万加入比较晚,王伦还是觉得要给他一份股。肥皂生意是个极机密的事情,要想规模生产就必须加人,但是加人必然增加泄密的风险。难得有杜迁和宋万两位可靠的兄弟,不能欺负老实人啊!

中午,乘着给宋万接风时,在饭桌上王伦便把肥皂生意和报酬向宋万说了,让后者大为震惊。

不单单是震惊王伦两人的生意做得如此之大,更重要的是,王伦竟然毫无保留地就把相当机密的事情向自己敞开了说,还慷慨地要与他三人平分赢得的利润!

按照王伦的说法,这是一个年收入不下于四万贯的超级大买卖,他这辈子甚至从来没敢想过!

尽管利润的分配只有赢利的十分之一,尽管是三人平分,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千多贯,这可是一笔天大的数字!

“兄弟,这使不得!”宋万很诚恳地说:“诚蒙王兄弟看得直,把宋万兄弟相称!但我无尺寸之功,只愿跟着王兄弟风里来雨里去,定不后悔。至于钱财,只愿能糊口度日,再无所求!”

在他的人生哲学中,人敬我一尺,我便敬人一丈。自成年起便在

这真是个实诚人啊!王伦感叹。但越是如此,越不愿让其吃亏。虽然杜迁与宋万他们两个本事低微,但是不管梁山风云如何变幻,这二人始终留在梁山,不曾背离组织。

但是,令人心痛的是,这样忠心耿耿的人物,在梁山上的地位则是一日不如一日。作为创业元老,晁盖宋江上山之后梁山三番五次扩招,收获了“一茬又一茬”的英雄,但是他们二人在梁山上的地位在一次又一次的调整中犹如物理学中自由落体一般急剧坠落。

王伦虽然并不认同论资排辈,却认为对于创业人物,必须给予一定的尊重哪怕是名义上的,就像一般企业所做的,给予股份但不赋予职事都是很人性化的,这样也会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否则哪怕你是盖世英雄,也终有英雄迟暮的一天。给他们合适的舞台,未始就做得不好。

梁山好汉分财物都是一半入库一半分配,大头领不论能力高低人均一份,这才是兄弟!

所以他要与他们均分赢利,是真心实意的。

“若如此,你我兄弟便不好处了!既然我们兄弟有缘走到一起,那便要同生共死、有福同享!小可兄弟意见已经定了,宋兄弟不要推辞!”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若是假客气必然已经作罢。但是宋万仍然坚辞:“无论如何兄弟不能接受!王兄弟好意,兄弟领受了!”

杜迁在旁边寻思着,到底人家宋兄弟眼界宽,懂得尊上卑下。王兄弟这么有本事,连李师师都亲自邀约,自己要是有点自知之明就应该主动表态,怎能和他并驾齐驱?但是王伦的意思已经明了,该如何收拢宋万呢?他想了一想,倒给他想出办法来。

“王兄弟、宋兄弟不要争了,听兄弟我一言!”

毕竟杜迁曾是两大股东之一,于是两人都看向他,听他发表高见。

“虽然王兄弟义气深重,但是我等兄弟却不能不知好歹!但是若像宋兄弟这样完全推辞也让王兄弟难以自处。愚兄的意思,是宋兄弟拿着一成干股;兄弟不才,便自作主张比宋兄弟多一成;王兄弟是拿舵之人,便占着大头。如何?”

宋万本来就没打算接手,所以多少都无所谓的,但是杜迁和王伦坚持,他也就告罪接受了。但是对杜迁和他拿同样少的股份,王伦和宋万都觉得不妥----还能新人胜旧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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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兄弟够义气(中) 最后好说歹说,杜迁拿了两成股,王伦便拿七成,这才结束争论。

确定了利益分配之后,这才觉得亲密多了,果然亲兄弟需得明算账,不得短期没问题,长期会影响积极性的。

杜迁和宋万都是江湖上底层的好汉,胸中点墨不多,对能识文断字的王伦很尊重。而且杜迁说起肥皂生意和东京对王伦诗词的传播后,都对王伦敬佩得五体投地。

于是三人论了年齿,是杜迁最大,宋万略小,王伦差得最多居末。但是席间又定了座次,却是王伦坐主位,杜迁其次,宋万再次之。好兄弟聚一块,不需要结拜那等虚头八脑的事,王伦对于所谓的歃血为盟也本来是不信的,还免了那一刀。

觥筹交错间王伦聊起在东京城外建厂房之事,表达了想租块地的想法。在他想来,土地是百姓安身立命的本钱、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石,在后世,城里人想到农村买块宅基地的操作本属不易,便是买了房子也只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

在这里建厂房,租这么大块的土地,不知道哪里便宜,又哪里容易。

不想说者无意,听者动心,宋万本来就是在汴河边讨生活的,因此对于城东那一片地形十分熟悉。

“王贤弟,买地并不难,为什么要租呢?”

原来宋朝土地制度主要是私有制,民间买卖土地非常常见,从而带来土地所有权频繁转移,使地主阶级具体成员经济地位经常变动,这成为宋代社会的突出现象。“千年田换八百主”,“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人家田产,只五六年间,便自不同,富者贫,贫者富”…

“土地能买卖?”这对王伦来说是好消息。租房子考虑这考虑那,像自己在租的,要不是害怕污染了房子,他完全可以再加两条生产线,还免得城里城外两头兼顾之苦。建工厂是要长久经营的,谁也不想没过几年要么涨租金要么干脆被撵走,不但麻烦和影响生产,那固定资产也就成了水漂。

“能!”宋万给个准信。“而且现在价格更便宜了。”

“几年前,兄弟家中在汴河边还有几十亩闲田,日子不温不火。可是有一日,官府来索要土地契约。可是这几十亩地都是祖上所传,辗转转让早就拿不出田契了。

没有田契,官府便要兄弟出钱填补赋租。可是兄弟哪有这个钱?没奈何,只能弃了地,独自一人到汴河上讨生活。几年时间,病死了老娘,便更无牵无挂了。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宫里的杨戬定的法令,以方便敛财。兄弟开始还怨道祖上没能保存好契约,哪知道在汴河上做工之后,竟然发现许多人与兄弟一样,有的甚至更惨----是有田契的。”

王伦已经暂忘了买地之事,忍不住动问道:“有田契,官府也要索租吗?”

“肯定不能啊,但是官府有的是办法!政和年初,有个叫杜公才的胥吏向杨戬献计,制定法令求取老百姓的田契,从甲到乙,从乙到丙,辗转追究,直到没有证据,就推测土地的产量,增加租赋!像兄弟这样没有钱的,就只能丢了田地----因为极少有人接手,便是变卖,这价钱也不高的。”

这就说明宋朝土地的变更之频繁了,往往一块地辗转到自己手里已经经手了无数人,只要中间某个环节掉链子,官府便要求增税买田。这个索要田契的机构,号为“西城所”。杜公才这个建议让杨戬发了一笔横财,也成为杨戬的一项政绩,因此其也被杨戬提拔为观察使。

这个立法,从汝州开始,慢慢地扩展到京东、京西、淮西、淮北。

“提起这个事来,真真恨得人睡不着觉,但又无可奈何!不过王兄弟要在汴河边买地,却是极好的时候,不但田地便宜,便是要雇工,价钱都是极低的,只是需要门路。”

原来这个世道真的混乱如斯!如果光看东京的光怪陆离,根本看不出外面的世界如此昏暗。王伦虽然一肚子心愿想做个大财主,却也不想发这种财----这是亡国的前兆啊!

“生民何辜!”

对宋万说的凄惶,王伦抱以一声同情。

正当杜迁宋万兄弟暗赞他位卑不敢忘忧国时,便听他说了:“不过百姓是他赵官家的百姓,他都不管他们的死活了,这事我等也管不着。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还是先合计我们的事要紧。”

再是好汉也要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再说,所以杜迁和宋万都明智地点头称是。他们想着,以王伦的见识,怎么着都比自己强上许多。他都没办法的事,想也无用。

其实王伦的念头又岂是他们能想到的?

今年是政和七年,离靖康之变还有一段时间吧?王伦没有变天革地的志向,在历史的大势面前,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只手擎天的能力。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宋家王朝自己干的事,为什么指望别人来擦屁股?便是经过无数人惨痛的靖康之变后,赵家子弟不还是优哉游哉地在南边为王?

做一富家翁,享受人生的极致之后,见势不对,就提前溜走吧。当然,认识的好兄弟都是要带着的。南宋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呢,够自己活几辈子的了。儿孙自有儿孙福,神仙也管不了那么长远啊!

再说除了南边,还有广阔的天地可供驰骋,你看人家梁山好汉李俊后来做了泰国的国王,生活是多么美好!当务之极,是现在把手头的生意扩大化,有了钱,随便下南洋,菲律宾、马来亚、印度尼西亚,哪里不能活人?像自己的肥皂不就是从“南洋”运过来的?

几人聊到开厂,聊到百万富翁的美好前景,都兴奋不已。王伦的大志如此,他们就更没有为了人民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的觉悟了。

正嗨之间,听得门前又是一阵喧闹,有人洋洋得意地大叫:“爷又来了!”

兄弟三人的脸色同时一变。

那伙泼皮阴魂不散,若不收拾了,这生意还怎么做?不用分说,杜迁和宋万都提起柴火棒。就连王伦,也很自觉地操起一把切菜刀。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啊!

第142章 兄弟够义气(下) 普通老百姓之所以怕泼皮,不是其有多能打,像牛二,在杨志手里不逞一合之敌;像李四,能被鲁智深一脚踢进粪坑里。

怕他们,只是因为他们有闲无钱。无钱就意味着若是和对方打架受伤,还要自己付医药费;有闲意味着对方可以不停地骚扰你,直到你发狂为止。

李四昨天在大相国寺被红玉小姑娘打倒十几人,被围观的何止成千上百人?那是天开劈地以来最没脸的场合。本来依他们的性子,那是铁定了赖到红玉倾家荡产才能扳回局面的,没想到人家只轻轻地拿出个什么东西,维持秩序的军士便轻轻放过了她。

他便知道踢到了钢板上。眼见得从红玉手里讨不到好处了,便盯上了王伦和杜迁,毕竟“始作俑者”是他们。

昨晚烧大门算是给他们一个警钟,今天一大早过来是给下马威。若是识相的,肯定要托人送点金钱打点,以避过此难。陆谦陆爷给了二十两银子的酬劳,若是王伦他们超过这个数字,他当然可以改弦易帜。

他们其实安排人在巷口等,可是一直没消息。因为铺兵注意了甜水巷,没奈何,几个跟踪的人便到街上堵杜迁。没想到横空里杀出个宋万见义勇为,把他们吓住了。

两个黑金刚啊!

不过泼皮的特质决定了他们是不畏强者的,因为在没吃过大亏之前,没有人对他们怎么着。如果把他们打伤了,官司也不是好打的,当然这对本地人除外。

这几个泼皮之所以没敢在街上强硬叫板,宋万的出现是一方面,李四不在也是个因素。俗话说蛇无头不行,李四就是他们的蛇头。

后来李四知道了,那股狠劲便也来了。屡屡出师不利,再不扳回来,对他们的名声也有影响----今后还怎么再闯荡江湖?

所以他来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重来故地,发现大门已修好,但是两边被烟熏的部分痕迹还在。李四不禁洋洋得意,老子烧了你的大门,你不得乖乖自己修好?若是再不识趣,老子大不了再加一把火!

他在那里趾高气昂地叫嚣,大门却一直紧锁,几个党羽都在为他喝彩,更助长了他的骄气。

“兀那两个汉子!识相的,到爷这里来磕几个头,再给爷赔罪,幸许爷一高兴就放过你们也不一定。若是再敢怠慢,明天再换一道门吧!”他威胁说。敢情,他们还不知道,现在这座宅院里已经有三个汉子了。

门缝里,杜迁和宋万小心地观察着外面的人,数了数,约莫有八九人。随后,他们退到院子里小声讨论。

“这几个泼皮,兄弟我打倒三个没问题!”杜迁很有把握地说。

宋万迟疑地看着手里的棍棒:“三四个人俺也不怕,只是王兄弟是个斯文人,打起来时可不要上前!怕他吃亏!”

此时,宋万口中的斯文人王伦已经披挂得整齐,但见他左手拿刀,右手执一根碗口粗的短木棒----拿刀是为了吓人,拿棍才是打架。他露出一脸坚毅的神色说:“擒贼先擒王,我们对着那个李四猛打,打到他见了我们都怕为止!”

来到这个社会,先是牢狱之灾,再险些被没毛大虫牛二海扁,现在又被李四这等地头蛇欺负,王伦的邪火被激发出来了。民不与官斗,前者就算了,现在要任李四骑在头上,是可忍孰不可忍!

别看他个头没有杜迁和宋万凶猛,也肯定不如他们能打,但是他很欣赏一句话,那就是后世俄帝国总统普京先生的名言:“如果打架不可避免,那你就要先动手!”

有身边两个生力军,如果突然之下,是能够给予这群泼皮重创的。而且谅这些泼皮能有什么义气了?只怕李四被打,他们第一个要溜的。

三人合计已定,便悄悄拉开门闩,那边李四正转身得意地与帮随炫耀。说时迟,那时快,杜迁第一个冲出院子,拿起棒子照着李四的身上便打。

他好歹也算个江湖上人,手上知道分寸,唯恐将人打伤,只是照其后背抽过去。李四猝不及防,他的几位小伴也没想到王伦等人会冲出,示警也来不及了,都一声唿啸。

这一闷棍非同小可,反正李四是倒吸一口凉气,半晌没歇过来。再看身边,宋万已经照着那几个人排头打过去。彼等先拿了趁手的棍棒,又是有心算无心,当然要比赤手空拳的这群泼皮占据上风。加上他个头高大,一根棍棒在手确实威风凛凛,打得那些人抱头鼠窜。

李四大怒,顾不得疼痛,抚背大骂道:“丢物么!敢来撩拨小爷,俺要不把你打得叫爷,俺不姓李…”

迎接他的是王伦的当头一棒。

既然动手,就没打算善了。在王伦想来,泼皮都是欺软怕硬之辈,真正了得的,他们反而毕?毕敬得像孙子。不见鲁提辖把张三和李四两位首领踹到粪池里,他们还曲意奉承主动凑了分子请其喝酒吃饭?

自己做的是正经买卖,常言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不解决这件事尽早是个祸患。所以要么不下手,下手就要下狠手、重手。

再说他不是惯常打架的人,手上便没个轻重,这一棍子便结结实实地砸在李四的头上,一时间鲜血迸流,哀嚎着倒在地上。几个泼皮本来定神之后想扳回一局的,但是看到李四的惨状,吓得在旁边也不敢上了。

这时候杜迁和宋万各打倒几个人,退到王伦身边。但见他一脸凶相,再晃着那把明亮亮的菜刀,谁敢上前?

便听一声唿哨响,此时巷口的铺兵闻讯都已赶了过来。天子脚下,戒备极严,又是光天化日之下,因此出动极为迅速。

杜迁反应极快,马上夺下王伦的菜刀扔进院子里。打架斗殴事小,动刀性质就不一样了,虽然没用得着。

一切都不用分说,铺兵还是那些个铺兵,瞎子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刚才是谁打的人?”一个铺兵凶神恶煞般地问。

“是小人打的!”杜迁竟然主动迎上前承认说。

第143章 狐假虎威 王伦吃了一惊,正要说什么,杜迁一把拉住他给了个眼色。

铺兵见杜迁认了,也不多言,便要拿了绳索绑人。

“你们这是干什么?”王伦大怒道。不分青红皂白便要拿人,全然不顾是非曲直,让人十分不爽。在这一刹那,他决定便是倾尽家财落尽脸面,也要护得杜迁周全!

“自然是绑了见官!”见王伦秀才打扮,门楼又十分高大,铺兵也不敢十分放肆。不过,权责在身,这样合法地拿人,在场面上谅别人也说不出什么来。

“这位杜兄弟又不会跑了!再说是这些泼皮闹事在先,你等为什么不先去拿他们?”王伦一指周边的几个闲汉:“就是这几人昨晚烧了我家的大门,今日又来闹事,我们这是正当防卫,便是打了也白打的!”他在给铺兵们普及法律常识。

可是军汉可不管什么叫“正当防卫”,李四血流不止是真,便是拿人,谁都说不出什么来。至于怎么判案,自有府尹来处理。

“有什么说法,到开封府大堂上说去!”头目冷笑说。

明明十贯八贯钱便能解决的事,非要见官,哼,不死也要脱层皮!这秀才难道是不知道大宋朝官司的利害?

“小人看到刚才是他打的李四!”一个泼皮对头目告状。

“是吗?”头目不怀好意地看向王伦。秀才身份不同于平民,铺兵们能不得罪便不得罪了。可是这个秀才说话很冲,又冲撞了李四----话说李四在这一带还是很驰名的,平时又有些孝敬,还有些抬头见的交情。因此,头目便想拿他示威。

“锁起来!”他大喝一声,身边便有两个军士抽出捆绳。

要是此前,王伦也没那么大的胆子和这些官府的人对抗。但是现在不同了,认识了李师师,算是有了一层保护----他是亲眼看到李师师名号是管用的,不见红玉小姑娘打了人像没事一样?想到这里,他开始觉得答应她的两万贯酬劳值得了。

“你要抓我?”他笑起来,尽量显得有恃无恐,也许会有人吃这一套,或者至少在进开封府前不吃大亏。

“怎么了?”头目本能地敏感起来,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

在开封府做事,不少前辈都谆谆教诲说,做事其次,认对人最重要。天子脚下,不定什么人便与朝中官员、某位王孙有了交集。一个应对不当,吃亏的是自己。

考虑到王伦的身份、他房屋的条件以及这种淡然应对的态度,头目是一定要让他把话说完的。为了几个泼皮、一点孝敬把自己填进去,不值得。

王伦见他心虚,不由得胆壮起来。他看着那群泼皮,冷笑着说:“在大相国寺,你们这群闲汉被打得满地找牙,当地铺兵也没能把小可抓了!现在你们这伙人又故伎重施,不知道师师姑娘听到了,会不会要求开封府重重地治罪?”

头目心里立刻唐突了一下,可别是李师师啊!但是听王伦的口气,除她之外,应该没有第二个师师了。事涉当今官家的相好?这可得仔细掂量。只是看王伦貌不惊人,又怎么与李师师搭上关系?别是诈的吧!

仿佛看穿了头目的心事,王伦决定为自己正名了。

“把小可抓了没什么,可是小可答应了李师师姑娘的事可就黄了!你们几位,烦请哪位官爷给师师姑娘通个信,就说王伦吃了官司,答应她的事便不成了,请她去开封府要人罢!”

果然是李师师,这个东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今上宠妓。虽然她很少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内,但想来以她的权势,得罪她,说是死无葬身之地都应该是轻的吧?

“你们在大相国寺和这位秀才就有过过节?”他问一个泼皮,同时也在确认王伦说话的真实性。

这件事虽然说起来很没面子,但是至少有千百人亲眼看到,那个泼皮也是当天在场的,情知不能撒谎。这也是泼皮唯一的优点了:敢作敢当。

“什么李师师了?只是她身边的一个丫鬟!”泼皮强调说。

他自以为得计,毕竟李师师和她的丫鬟有相当大的不同。不过在头目听来,却是证明了王伦和李师师是认识的这样一个事实。

打狗还得看主人,她的丫鬟出现,和她出面又有什么不同?

大相国寺的铺兵都没干涉的事,又怎么轮到自己跳出来?螳臂当车吗!

至于和李师师的人打官司?做官昏了头了!便是开封府尹也不敢呐!何况今日之事明显屈在泼皮,只是开始头目心怀鬼胎想着偏向而已。

“这么说来,是你们挑衅在先喽?”头目的角色转换极快。见讹诈王伦不成,便立刻把火力向泼皮开了过去。

讲起来,自己也没受过多大好处,无非是有时间被孝敬过酒肉、被逢迎拍马得很舒服而已,这些泼皮又不是什么有钱的主!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但是头目问起,又不能直说的,这让泼皮很难回答。

“真是放肆!堂堂乾坤、帝都脚下,岂能容你这群宵小横行霸道!左右与我拿了这群人去开封府重重治罪!”头目突然之间像奥特曼正义化身,对着众泼皮要捍卫法律的尊严。

众泼皮都是惯会见风使舵的,见状便迅速四散跑开。王伦等其实不知道,这个头目在说话的时候在悄悄地抬腿,那是示意对方逃跑呢。

只有李四头部被打伤了逃跑不迭,头目本来都认识的,这回却也拿出官贼两立的气势,一迭声催促手下把他拿了。李四便不挣扎,只是斜着眼瞅王伦:“秀才这一棍之恩,四爷我除非死了,否则一定是要报的!”

有道是咬人的狗不叫,对他的狠话,王伦更不害怕:“王某例来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王某不知道你是受何人指使,但是欺侮到王某头上,王某若是有半个怕字,我的姓倒过来写!”

只是他的姓倒过来还是王。

第144章 慵懒的李师师 王伦说不怕是假的。碰到这种光棍,真的除了抢先把他废了之外,没有其它的招数好用,除非能治服他。

可是他知道自己做不到。又不是鲁智深,可以倒垂拔杨柳,他有的只是口若悬河。以李四这种光棍的特质和对他的恨意,只怕伤好之后难保没有复仇的时候。正面硬刚倒也没什么,怕他背地里阴人。

不过场面上的话得说。打都打了,再怂也无用。

嗯,以后减少单独出行的机会!真有什么事,把杜迁或宋万带上----有事能救命,至不济还可以报个信啊。

要说铺兵也是看人下菜呢。刚才要抓王伦兄弟,现在是把李四拿了,也不要王伦兄弟出面了,头目还低眉垂眼地表示此等恶棍,不需要王伦等出面,他们会直接解去开封府治罪云云。

王伦是不信的,保不齐他们前脚刚走、后脚就放人。但是他也懒得追究,知道便是官司打到开封府也只是个寻衅滋事之罪,徒伤神浪费时间,这也是普通百姓不愿与泼皮交恶的原因----时间成本耗不起,打蛇不成,反被蛇咬。

好在这几天李四肯定要消停的,先忙自己的事要紧。

时不我待,那就先到矾楼和李师师签下约来,现在她竟成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宋万也知道了王伦和李师师的约定,在表示震惊之余也觉得很幸运。李师师不是谁都能高攀得上的,虽然出了两万贯的高额费用,但是能和她扯上关系,在做一些事情上无疑会很方便,比如这次斗殴…

经过矾楼。

矾楼还是那个矾楼,只是白天远不如晚上热闹。它本是酒楼,只是到晚间才有姑娘出场繁荣娱乐经济而已。加之现在午饭时间已过,客人相对稀疏得多。

自然,李师师是不在的,像这些头牌姑娘,都是有自己的房子的,人家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是绝对分开的。不单是她,其她很多姑娘也是如此。

好在她的名声甚响,几乎随便问起一个人都知道她的所在。

御街边上,两边都是烟月牌,那就是各个名妓的私宅了。中间一处两层小楼,虽然小,却布置得极小巧。外面一圈篱笆,栽了许多名贵的花。门口悬着青布幕,挂着斑竹帘,两边尽是碧纱。

在门口外挂两面牌,上面左右各写着五个字,却是“歌舞神仙女,风流花月魁。”

这就是李师师的家了。

王伦站在门口,前后左右都是烟花垂柳之所,便闻到空中不知名的香风艳雨传来,令人心潮澎湃。他整理一下衣冠,轻叩院门。

片刻,便有人答道:“客人稍待!”

开门的是一个婆婆,却正是当初那晚在矾楼让他灰头灰脸的老鸨。本来么,白天是姑娘们私人的时间,极少有不知好歹的客人上门的,除非和姑娘真正相熟或是事先有约的。

“是你?”她愕然。那婆子见多识广,记人无数,时隔多日,竟然一下子把他认了出来。

“是小可,师师娘子可在家么?”他问。

婆子对他的印象并不好,拿五两银子、背盗版词作,这个年轻人很不懂事。

“师师姑娘正在午睡,概不见客,官人请回吧。”来的都是客,不能太过分,但语气也不耐烦。

“小可是约过娘子的,烦请妈妈通报,就说王伦求见。”

那老鸨见他说话不似作伪,况且这事也是很易求证的,颜色稍霁。却没就此回身,而是静静地看着王伦,这眼色让他发毛。

王伦迟疑了半晌,终于懂了,这是向他要好处呢。也是,李师师是这么好见的吗?不过王伦此行并未带多少钱,或者说,他并没想到再花冤枉钱----凭本事见的她,为什么要浪费钱?

“小可此来正是应约送一份大富贵与师师娘子。”王伦没奈何,只能这样先说着。

两万贯,可不是一份大富贵么?反正对王伦来说,这已经是从来没有想过的金额。

大富贵?老鸨眼里放光。虔婆爱钱,自古亦然,她养李师师可不是为了做好事。

“客人请稍后,待老身看看姑娘起床了没有。”她吆喝一声,便有两个年轻的姑娘把王伦带到客厅,奉上茶水。王伦品尝时,却好像比在阎婆惜府上喝的还好些。

这地位的差别就看出来了。在孙三四、阎婆惜那里,他是被她们亲自邀请的客人,自然待遇都是极好的;在这里,他只是一般寻常要见李师师的男子。但随便奉上的茶都比精心准备的好,仅此可见一般。

闲看院里青葱如茵,入秋之后,这种清净凉爽之意跃然纸上。生活在这里,富贵之气油然而生。当然,四周的富丽堂皇也映衬着这种闲适,不然就是最美乡村的现场。

也正是活得如此惬意,李师师才能睡到日上三竿吧?午饭都吃过了呢。不过想到矾楼的彻底华灯,便又理解了她的白黑颠倒和作息不规律的生活。美女都是睡出来的,这话虽然有歧义,却是很好地代表了这种朴素的认知。

婆子应该是知会过李师师的,不久就见她不施粉黛、趿着木屐过来了。

她应该是对自己的容貌极为自信,哪怕是慵起素颜,在王伦看来,都有一种“秋水为神玉为骨,芙蓉如面柳如眉”的神韵;哪怕是偶尔露出的一点倦容,也是让人感觉温暖如家的。

真正的美女应该就是这样“天然出雕饰”。

只是作为女生,她这样素颜见王伦,应该是除了觉得比较亲近的人才能享受的吧?王伦有何德何能!

“没想到娘子还在休息,是王伦来得鲁莽了!”他告罪说。

来之前也没做一下攻略,谁想到她竟然会起这么晚!同样能列入美女之列的阎婆惜,似乎起得就很早啊?

李师师笑笑。被人打扰了清梦,应该不会有好脸色的吧?她却做到了一如既往的恬静,这份雍容沉静是长期形成的,养气功夫不简单。如此出名的美女,并不仅靠脸蛋。

“官人这么急着过来,可是拟好了契约?”

到底是名妓,说话直截了当,直奔主题,连客套的话都省了,亏得王伦路上还想了许多引入话题的方法。

第145章 一不小心成了香饽饽 “正是。娘子请看,小可约定请娘子为小可名下产品代言,约定一年期限,年付酬劳两万贯,分四次结清。在此期间,如果娘子对某项代言或者对出席某个活动有异议,只要确实对娘子有不好的影响,完全尊重娘子的意见。如果娘子同意了,第一次的五千贯将在三个月后一次兑付。”

李师师便把契约拿过来,随意翻了几页,却并不细看,而是淡淡地聊起了别的事情。

“官人有如此才华,竟不得施展,却要每日持筹握算行那操奇计赢之事谋生,奴家每思之便为官人可惜。奴家认识一位朝中权贵,他也对官人青睐有加。如果官人愿意,奴家倒可以在其间穿针引线为你结识的。只要得其首肯,它日必能青云直上。”

李师师是谁?她认识的权贵绝对是跺一跺脚便能震动朝野的人物,这一点王伦绝不怀疑。

只是有所得,必然有所失,物质不灭、能量守衡的定律在生活中一样有效。不管这个人是谁,王伦相信,只要答应了,便会在自己的身上打上对方的烙印。

这本来没什么,人在江湖混,总要归入某个群体,孤家寡人肯定行不通。但是投的门子如果不好,虽然可能一时爽,最终会拖累自己的,尤其在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即将有一场毁天灭地的大风暴。

联想到李师师生活的矾楼,她说的那位贵人已呼之欲出。

“娘子所说的贵人,可是苏黄米蔡之…蔡员外?”他试探了一句。蔡京是矾楼背后的金主,是个人尽皆知的秘密。

蔡员外,便是意指蔡京了,相信她能听出来。

果然李师师只愣了一下下,便笑将起来,很为王伦的聪明感觉有趣:“正是!”

不提到蔡京,双方却都心知肚明,这样谈起来殊少了些敬畏,容易深入;若是拒绝,也不致太过直接。当然,李师师是不太相信王伦会拒绝的。

“只要你得到他的助力,将来出将入相也不是难事。”

现在朝廷中最有权势的三人:蔡京、梁师成、杨戬。他们的力量之大,甚至连号称“媪相”的童贯都排不上队。

蔡京掌握外廷、号称“公相”;

梁师成掌握内廷、号称“隐相”;

杨戬,则是徽宗身边最得用的太监,大内总管。

只要得了他们任何人的一句话,胜似寒门苦读多少年。

但是王伦却拒绝了,当然说得很客气:“好让娘子得知,小可现在外舍苦读孔孟之书,却非立志要做那出人头地入仕之心!所以蔡员外的厚爱,小可无福得享了。小可最大的志向,便是做一富家翁,与三二知己好友饮酒吟诗,平生所愿足矣。”

这十足十是王伦的胡扯,花那么多时间耗在外舍,总不成是为了检验学习成果?但当王伦介入这付身体,特别是经历了一些事、了解了一番这个朝代之后,他做官的心思便淡了。

以蔡京为首的“六贼”把持朝政,天子不务正业,内有百姓生活困苦,外有女真坐大,大宋王朝危如累卵。这种情况实在不是自己这个小身板能扛得起的,他也没有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

此时投身于这些人的门下无疑是自甘堕落并且很快就会报应不爽,不但很快就现世报,在青史上也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

当然是不好的一面。

李师师是个聪明人,似是知道王伦所想,也没有再去劝他,而是轻轻地略过这一章。

“奴家知道这么说是有些突兀了,奴家只是传人之话。不过那位贵人说了,他会给你时间想想,但是你得至少保证,来年的金明大赛上,你不能是矾楼的敌人…”

这个要求却在王伦想象之外,但在李师师说来,又觉得非常合理。

金明大赛是宋帝国一年一度的盛事,吸引的不仅仅是深宫里的皇帝,还有万千的士子与无数的女人。多少士子,都盼望自己的诗作能够入选在诗集中,不但一举成名,还让美女青睐;多少青楼女子盼望一鸣惊人,从而跻身像李师师、赵元奴这样的头牌之列,从此身价倍增。

而作为当朝的两大巨擘,梁师成与蔡京的暗中斗争从未间断过,近来香榭楼的崛起就是明证。

矾楼捧红了以李师师、赵元奴为首的十大头牌,占尽风情,已成为东京的名片;香榭楼则为后起之秀,有让张十一、杨中立、徐明诸位大家脱颖而出,另外李瓶儿等也是颗冉冉升起的明星,最近听说又冒出来一个叫做白秀英的清倌…

矾楼可是蔡京一手打造的销金窟,也是他和太子连接的纽带,他变着花样搜刮来的财产尽数投在这里。虽然香榭楼一时半刻之间不可能取代矾楼的地位,但是一样不能掉以轻心。

梁师成的产业无数,香榭楼只是他的手下花太监搞出来的一件玩意。

如果矾楼的地位被动摇,相当于制衡的天平被打破。哪怕是奸臣当道,也要考虑个稳定问题,这估计会动摇他的地位。

换句话说,蔡京输不起。因为他赖以安身立命的本钱就是皇帝的喜好。

像杨戬,之所以能在蔡京和梁师成两大势力中杀出一片天地,只是因为他总能投徽宗之好,以太监身份之利,带这位皇帝在宫外寻花问柳,因为近水楼台而成为皇帝的朋友。

俗话说男人最好的朋友,应该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那个娼么。

这种角色,即便是担任检校太傅的梁师成都不敢小觑。

才子妓子本相辅相成,因此,蔡京也拉拢了一些文人秀士为矾楼点缀。十几年前,周邦彦来到这里,让这座小楼熠熠生辉。从此后,尽管其不得自己喜欢,仍然设法把他调来东京。做什么官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时常流连矾楼传出佳句,持续为这里吸引人气。

现在,凭空冒出一个王伦,词才动京师,被多方赞誉,自然落在他眼中。要知道京中一些有实力的妓馆为了与矾楼比拼,更重要的是准备明年金明大赛击败矾楼,梁师成可是花了大功夫请了苏过和贺铸为其主力的,而其早就扶持的“同文社”便是他的鼓手。

杨戬也通过三皇子向其递过橄榄枝,在举办的中秋之夜上大放异彩。

这个时候再不收拢王伦就晚了。

李师师和王伦的接触,就是蔡京的意思。

第146章 我想买块地(上) 对出名,王伦曾经在短时间内想法强烈,他甚至也动过以词名而被推荐做官的幻想,所以“不情不愿”地推出三首词,只是反响比较滞后。

但是当找着肥皂这条生计之后,他的这个想法就渐渐平息。这是个混乱的朝代、看着花团锦簇实则如烈火烹油一点即燃,这个官不好做。

关键是皇帝不是做皇帝的料,宋徽宗在历史上就是和南唐后主一个货色的亡国之君,王伦不想把大好的青春放在拯救这个即将落幕的王朝上。更重要的是,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并没有治国甚至治理一个企业的经验,那种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说法完全是放屁…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他做不到达,那就只能泛而小之,在善其身上下功夫。再说,娶很多很多美女,赚很多很多银子,能做到这样,也是人生大赢家啊!

所以他答应得很干脆:“小可忙着赚钱都来不及,哪有那个时间去参加什么诗赛?”

为了一个虚名去和如日中天的蔡京叫板,脑袋被驴踢了吗!

李师师选择了相信,她笑着说:“如此甚好,那奴家就签了这个代言----不知道官人让奴家怎么做?”

现在才进入正题,这也是王伦此来的用意。

“好让娘子得知,小可尚未完全形成草案,且再商量。但是有一条现成的可用,那就是从明日起,小可将会免费供应矾楼一批香皂,那就需要娘子在矾楼为小可造出声势来。

也不需要多做什么,只需娘子在合适的时机肯定它的效用即可----当然它们也是极好的。我想只要矾楼带头,小可再适时地放出风去,各大青楼跟风不是问题。”

东京最盛时号称有万家青楼,从业及往来的客人数不胜数。以矾楼的号召力,只要它率先使用,不管是跟风也好,充门面也罢,这香皂的普及将是大概率之数。对此,连李师师都不怀疑。

并且,矾楼不单单是青楼,其实它的主要功能还是几座有名的酒楼。这香皂和肥皂的去污性能都是一流的,价格在王伦看来也很“公道”。

无论是消费的客人还是店中的伙计,总要洗手,这是一个大市场,只要传播开来,不但更多的酒楼会效仿,还能在客人的家中普及开来,这才是让李师师代言的最终意义:打入千家万户。

只是,她有个疑问:“官人,便是这香皂和肥皂都是消耗品,红玉买来的奴家也用过,果然是好。只是一旦用开,如官人所说,那将是一年数十上百万的数量,官人从南洋买货,能跟得上吗?”

她还是相信王伦的宣传,即这些是“南洋”的东西。

这才是敬业的代言人!不单单为自己的钱着想,还关心代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为在长久来说,两者利益是一体的。王伦得利,她的收入会源源不断;王伦垮了,那就什么都没了。

拿人钱财,她还是希望王伦能好好的。

“小可其实也虑着这一层,先前已出巨资将生产的技艺买到手,这样货源就不会成问题。只是眼下有个问题,如果能解决,小可敢保证,这货物不但可以充分供应东京城,还能远销其它州县!”

“哦,山水郎有什么困难了?”李师师笑起来的样子更好看,通俗地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不过王伦想着心事,不能十分欣赏她的美。

“便是生产肥皂需要用地,小可想在汴河边买下一块地建作坊,这样运输都方便,只是苦于没有门路。”他作难说,但主要还是给李师师看的。

来的路上,他已经在心里想过这个问题。诚如宋万所言,既然城外有许多土地,大宋又可以买卖土地,是不是能够通过李师师的关系划出一块地来做工厂?

东门的汴河是东西交通要道,距京城亦不远,如果能在那边建厂,不但供应东京无忧,将来生意做大时还可以沿河把货物行销到淮河以至到江南去。要知道,在王伦的构思中,肥皂只是一个开始。

本来想着直接到官府去买地,但是听宋万说了地契的隐患后明智地停止了。天下乌鸦一般黑,从铺兵和之前巡兵的嘴脸可知,官府对捞钱是认真的,难保在自己兴旺发达后不借故出幺蛾子。怕是不怕,但是烦啊!

李师师既然是蔡京的人----或许谈不上,如果只要一块不大的地的话,她应该会有些门路吧?哪怕多给她一点钱去打点----她出面肯定比自己出面有用得多。

这样,有李师师的关系,当地的官绅谁也不敢乱打主意吧?

签了代言,就要把她的价值榨到极致啊!

“原来是这个事!这并不困难啊,直接到当地官府去买就好----我记得有个‘西城所’就是管土地交易的吧?”

大宋买地确实不难。

宋代以前,农民失地会酿成巨祸,是因为农民没有其他获取财富的渠道,全社会是单一的小农经济制度。

赵匡胤建立宋朝后,土地改为私有制。由于土地兼并,农民失地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但是这并没有造成社会问题,反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因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已经不是唯的财产形态了,店铺、货物、资金都是财产。

农民们虽然没了土地,但已经摇身一变,成了掌柜、商人、手工业者,他们的财产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当卖掉土地后,他们可以去城里打工,自己做小生意,经营各种店铺,等等。

因为这些经营的利润远比土地收成要高,农民的收入是更多的,社会反而更加稳定。

由于宋朝征税不像唐朝以前那样按“人头”,而是按“资产”征税,国家税收也随之增长,不会像汉唐时期那样因人口流失而瓦解了税基,反而国库越来越充实宋朝皇帝说“田主是为国守财”,便是赋予了商人大地主的合法地位,这个过程,也就是产权制度确立的过程。

王伦想买地,只要有钱,可以放肆地买,没有人干涉的。

第147章 我想买块地(下) 不过李师师还是记错了,“西城所”并不管交易的具体操作,而是管收土地、收契税、收钱。也许她是听人谈起过,但是她觉得不难,正是王伦希望的。

“买块地当然没问题,钱也是绝对按市价,只是小可听说手续繁琐,再说小可人生地不熟,也要防着当地人坐地起价。若是能有相熟的人参谋,敢情是好!”

看王伦一脸烦恼,李师师忍不住道:“这些原也不是什么大事,若是公平买卖,奴家也能找到人帮你办的,只是价格方面需要官人自己拿捏。”

她本来就是爱才之人,王伦虽然谈不上风流潇洒,但是还算说得过去,更重要的是有词名。读他词作,未见之时便生羡慕之心,既见且那么年轻,便又增加一重好感,当然那是对少年英豪的尊重。

尤其在茶座上当场吟出那首《丑奴儿》,更让人震撼。

如果说之前的几首还可能是枪手做好或者精雕细琢过,在三皇子府上赏月之夜的辉煌总没有亲眼目睹,那么在周邦彦数次要求甚至逼迫之下做的词就体现出他真正的水平了。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好一首富有哲理的词作啊!还记得他还没落笔,周邦彦便已经铁青了脸----他虽然写的是自己的情感变迁,却也在无意中影射了对方,是对其强行要求他写词的不满。为写一首新词无愁而勉强说愁,正应着他先前对周邦彦词作的评价:无病呻.吟。

能把学富五车、才名远扬的周郎气成这个样子,后来想想虽说不合适,但也说明写得十分有力度。

他这是有多颓废?小小年纪,竟然及早就萌生了隐居田园的想法,多么可惜!即是从欣赏其文采的角度,她也想帮他一把。

又不是什么很原则的事。

“啊?若能得娘子助力,敢情是好!娘子,此事若成,另行相谢!”

有李师师出面,那肯定是无往而不利的。

“谢就不必了,举手之劳而已。不过官人答应蔡…奴家的事,可一定要记得啊!”在这个时候,她还在叮嘱他,其实是为他好。

蔡京能把他举到天上,就能把他摔到地下。

现在王伦一门心思都在生意上,当然一连声答应:“小可记得了----小可是个商人,和金明诗赛有什么关系?”

李师师这才放心,莞尔一笑说:“官人要买多大地方?”

多大地方?王伦其实也不知道。建肥皂生产线这个东西,按照现在的规模,每线小半天功夫能生产一锅250块,那么一间屋子架设两条线堪堪够用。算上煤炭及储存的位置,就算一间屋一条线吧。

甜水巷的屋子,一间大概有二十个平方吧?

然后要建真正意义上的工厂,按照预留的产能每天全力生产,每条线能轻松产出一千块,要达到日产五千块的规模,五倍于目前的面积即可,往多了算,两百个平方足矣。

再留上两百平方米面积作为未来各项生意的生产----说是做女人生意,王伦还没想好到底做什么、怎么做、要多大地方。但是他觉得,这已经不小了,一亩是六百七十七点七…个平方呢。

算上住宿的屋子,以及生活所需的各项占地,一亩地应该够了…还能多一块不小的地块种菜咧。

“一亩吧。”他说。不知道地价是多少,他没有多说,抱着够用即好的心态。从根子上说,王伦其实还没有脱离出小农思想的狭隘----他这是比照前生老家农村的布局计算呢。

“一亩?”李师师又问了一句。

“一亩!”王伦确认说。

“官人,买一亩地用得着这么大费周章吗?”她竟然啼笑皆非地看着他说。

怎么,一亩少吗?这可是用做商用,不是农耕!但是猛然想起来,这是大宋,不是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占有的后世!

“这个,小可不清楚地价,再说也不知道能买多大的地方…”

“官人想买多少就能买多少,至于价格,从官人的大手笔看,便是千儿八百亩的也不是问题!”李师师的话,让王伦进入一个崭新的世界。

他知道了,大宋朝土地的价格,便宜得让人发指。当然,随着大宋享国日久,土地价格在上涨,这是正常的。

宋仁宗天圣元年的时候,为了给宋真宗建永定陵,需要征地。“占故杜彦珪田十八顷,凡估钱七十万。”宋仁宗诏令“特给百万”。按照计算,十八顷地合每亩388文,这是官价。宋仁宗为显示对先帝的孝心和皇家的慷慨、恩典,将价格提高到一千贯,合每亩555文。

这个只能给王伦做参考,因为它是发生在河南府的巩县城郊,相对而言,开封城边的价格会高些,但也有参考。

熙宁五年,朝廷开卖开封、京西等地的官方淤田,分二等四级。第一等的每亩3贯至2贯500钱;第二等的每亩2贯500钱至2贯。因为淤田是将原先的“咸卤之地”经过灌淤改造后的良田,可视为当地良田之价。

一亩地最多3贯、最少2贯,又是首都之地,这价格…从宋朝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看,真心不贵。

主要是他赚钱太容易了,现在家底就已经有了近千贯的财富!

如果价格只在两、三贯一亩的话,王伦想盘个一千亩!土地就是财富,他太清楚了。在重生前,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相当容易,但是反过来难如登天。

土地可是好东西!

但这里是大宋的事实让他没这么冲动,而是很认真地盘算了一下,重新报了一个新数字:“那就十亩左右吧。”

工厂不是庄稼地,并且肥皂的生产技术还有保密的要求,所以一定会上高高的围墙。买的地方大了,光是把它围起来都是一笔不小的投入,还要雇人管理,都是开支。

创业初期,王伦不想铺太大的摊子。

李师师也不知道他的需求,见他似是不确定的样子,很好心地说:“官人还是合计下,什么时候想好了,奴家让红玉陪你处理相关的事宜。”

第148章 备考 接下来的几天,王伦都在认真地备考。

无它,太学的规矩,外舍每月都要进行一次考试。

考试由太学内部的学官主持,这叫“私试”。“孟月经义,仲月论,季月策”,按10%的合格率评分,其中合格的成绩分为三等,第一等一般空缺,第二等的第一名给3个学分,第二名给2.5个学分;第三等的第一名给2个学分,第二、三名各给1.5个学分,第四、五名各给1.3个学分,其余的各得1个学分。

学分是有用的,这个和后世大学里的学分的意义大致相同,都是决定学生进退的重要准绳。

每个季度,积分最多且没有违纪记录的若干名学生,将获得一次季度校定。到了年终,获得三次以上季度校定且积分最多的若干名学生,可以得到一次年度校定。

有“私试”就有“公试”。每年二月下旬,太学外舍便会举行一次由礼部派员主持的“公试”:“初场以经义,次场以论、策”。

公试合格的成绩分为五等,第一等通常空缺,第二等“约四十人取其一”,即录取率只有2.5%,入等的学生各给3个学分;第三等“约二十人取一”,录取率5%,入等的学生各给2个学分;第四、五等“约七人取一”,录取率大约14%,入等者各给1个学分。

拿这个学分干什么?升级打怪啊!

凡入读时间不少于一年、上一年获得年度校定、本年度公试得3个学分以上的外舍生,可以升入内舍;

入读时间不少于一年、上一年获得年度校定且私试积分名列前三(积分不得少于8分)的三位外舍生,可以免公试,直接升入内舍;

入读时间不少于一年、上一年获得年度校定、本年度公试得2分的外舍生,暂时不能升级,但次年公试如果能再得2个学分,便可升为内舍生;

入读时间不少于一年、上一年未获年度校定但本年度公试3分以上的外舍生,不能升舍,但只要他在今年的两次私试中各得3个学分,也可以升入内舍。

当然,平时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品行都要参考,而且如果私试三次不合格的,就会被降级----上舍被降为内舍,内舍被降为外舍,外舍则会被除名,有点像是现在的末尾淘汰制。

但是升舍带来的好处是明显的:上舍生通过累积的考试成绩,以及参考平时的学业和品行,将会被划分为三等:其中上等生可以上报朝廷之后,直接授予官职;

中等生可以免除科举前面几场的预考,直接参加最终的殿试;

下等生(包括一些成绩极其优良的内舍生和个别外舍生)可以获得“取解”(选送士子应进士第)的资格,而且还可以留校任教,充任学正、学录(相当于助理讲师的职务)。

以前,王伦对于升舍还是没什么想法的,他当时最大的志向便是找机会,然后发财、娶美女、过好日子。

现在,在京师混得还可以,有了词名便想有功名,不然这一生所为何来?而他已经了解了,由辟雍组织的私试、公试等,还有平时的表现,其实都是可以钻营的。

学校老师有选官的权力,学生的前途就握于老师手中。所以,部分学生为了获得平步青云的机会,就千方百计的通过贿赂、钻营、请托等手段寻求靠山,讨好自己的老师。

同时,正因为老师熟悉自己的学生,难免会受到一己好恶以及自身利害得失的影响。试问,在封建社会的官场中,又有多少真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官员呢?

再加上政府将升舍补官的学生人数多少作为奖惩老师的标准, 也在一定程度上会迫使老师偏袒自己的门生。由此导致徇私舞弊现象层出不穷。

比如这次。

考试之前,唐学正便和王伦有了一番交流,却是代从之邀自己授衣假的时候到香榭楼做客。

所谓“授衣假”大体相当于寒假,假期也是1个月。因为时令进入农历九月,已近秋天,气温渐凉,学生可以回家去取过冬的衣服,这算是比较人性化的管理。

王伦不需要衣服,因为阎婆惜早就把事情揽在她的身上:“官人一个人在京不易,入冬的衣物,奴家给你准备了。”

伊人有心,王伦乐得有时间做自己的事。

唐学正好歹是老师,请自己体验青楼生活,去还是不去?这似乎不需要选择。

丽春院也去得,矾楼李师师那边也会过一次,大体上知道逛青楼其实并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样。真正要做些爱做的事,应该去窑子。

这段时间薄名也有了,连带着辟雍的几位学正看自己的眼神都透着热切。这位唐学正肯定是受些诗酒朋友之托要借自己的名露脸呢,所以肯定要去的。

当然他还要矜持下:“学生近来颇觉课业繁重,这次又是授衣假前最后一次试,所以学生担心,一旦考得不好,放假期间便仍需静下心来读书习字,却不敢就此答应山长。”

五代十国时期,蒋维东隐居衡山讲学,受业者众多,蒋维东被尊称为“山长”。此后,“山长”成为对教师的一种尊称。

唐求用此意,却不是真心尊重唐学正,而是打的以退为进之法。

他本身并不擅长科举,肚子里墨水就原本的王伦那一点,这段时间忙着造肥皂看书的时间就更少了,否则他也不会这么着急地为“后辟雍时代”做准备:做官不成总得生活吧?他一直怀疑自己能否撑下去!

没想到他不但撑下来了,还玩得很好,如果没有学堂里月考、季考的话。

升学做官的野心也是从这时候滋生的,没办法,人到一定境界之后,眼光不一样了。

但是科考这东西确实不是人干的,哪怕王伦来自后世,天然地在脑海里存了几百上千本书籍和比这个时代超出千年的阅历,却一样对四书五经大感头疼。

这个时候,老师有求于学生,不趁机拿捏一下还是王伦吗?

因为私试、公试和舍试由太学学官以及国子监主持,上舍试才是朝廷差官组织的。

唐学正果然是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想起那人的嘱托,不禁心中大不爽:啊呸!放着现成的通天大道你不走,却非要到我这边来扮清高!真是岂有此理!

嘴上却说:“王贤弟素有词名,岂会被区区一场考试所累?”

第149章 李瓶儿 王伦正色道:“学生对这场考试是认真的,非但如此,每次考试学生都会全力以赴,不然会辜负了山长的一片殷勤教诲。”

好吧,话说到这个份上,如果唐学正再不给点干货,王伦真的会不去的。

所谓宴无好宴,既是唐学正认识的人,却不是自己的关系。过去无非是做诗弄词那一套,除了耗费自己的精力和卖弄本就无多的“才学”,似乎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三皇子这么大权势的人,自己都没有依附上去,区区一个学正的面子真不如他想的大。

“你的才学本来就是极好的,在学里又一贯用功,这次考试,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应该会得个上优之选。”

好吧,得你一句话就行了!

既决定去了,自然要弄明白是谁的东道。如果觉得有必要显露一下才华,那就提前准备些诗词;如果觉得没必要,提前知道了也会吃得安心。

所以他问了:“敢问山长,究竟是何人如此好意?学生冒昧地问一句,免得到时出丑。”

唐学正见他终于答应,心里如释重负,自然也不瞒着,其实也无需瞒着。

“是香榭楼的李瓶儿姑娘慕名想见贤弟,特辗转托人求到我这边的。”

是姐儿呀?王伦的幸福感一下子就油然而生了。无数个臭男人的吹捧,抵不上国色天香的角儿一个惦记。来东京这么长时间了,别的不知道,七十二家青楼美女的排名他是门清。

这李瓶儿,可以说是香榭楼的台柱子了,听说姿色比阎婆惜、孙三四不相上下,歌舞更是一绝。

本来王伦对这个名字还是很熟的,毕竟一本《金瓶梅》在后世不知道在深夜里研究多少回了,对这个名字一点都不陌生。只是自己刚半脚迈进《水浒》的世界,这边冷不丁又冒出个《金瓶梅》的主角,都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一个世界了。

从潘金莲的表现看,这明显是一个极上佳的女人,却被老施写成了淫.贱狠毒的角色,这文人败坏名誉的本事真的不小。所以从这个角度,他便很想见识一下那位李瓶儿的,纯粹是好奇。

但是人家是什么身份?在他穷困潦倒时肯定不敢作此非分之想。等到他名誉京里时,身边见到的却都是阎婆惜、孙三四、小郡主、茂德帝姬这类女人中的极品,更有李师师这等天仙,却怎么有闲暇再想见李瓶儿?

如今她都托到唐学正这边了,自己肯定要去见见的,不看僧面看佛面嘛,再说又不损失什么。

“既如此,学生敢不从命!等考试一结束,学生便赴李姑娘之约!”

唐学正继续腹诽:“若不是老夫这个承诺,你肯定还是没心情答应的。”不过他既然同意了,那自己的事也算有个了结,这样在那人面前就有了稍许点功劳。

后面王伦的考试果然顺利。无它,唐学正提前对他暗示了考试的内容,又在改到王伦的考卷时免不了圈圈点点。作弊加上放水,让王伦在进入辟雍的第一个半年时间里第一次考到二等第一名的好成绩----没有一等,二等已经是最好的了。

此外,他还获得一次季度校定,算是唐学正好人做到底。

于是,在成绩公布的当晚、也是授衣假正式放假的前夕,王伦决定当晚就去看她。

梳洗罢,此时天色已不早了,走到香榭楼的时候又是一身臭汗。早知道就租辆牛车来的,这么热的天气,动一动就是一身汗,何况满怀激情地走了好久!

尽管心情舒畅,还是觉得有点累:“交通状况要尽快改善了,不然的话,将来从城里到城外的工厂不得跑死?”王伦在路上想。

当然,他并不是喜欢曾经坐过的牛车,慢得令人发指。他也不喜欢这个时代的马车,看到过好几次,总觉得吱吱呀呀响得噪耳,和优雅及诗意沾不上边;也担心它跑起来能把车跑散了,毕竟这个年代轴承还没造出来,就是后世农家常用的平板车在这时代就是科技巅峰。

矾楼在北,香榭楼在南,这一南一北撑起了大宋风月场上的两朵奇葩。能在几天之内先后光顾这两朵奇葩,王伦觉得自己也能算个奇葩了。

到了香榭楼时天色已完全黑透,宋朝每天最灿烂的时刻开始了。无数的游人奔赴各个青楼,倚红偎翠,好不快活。虽然离幸福到极致还有一段时间,但是走在大街上,王伦都能从一路上道路两边窗子里传来的笑声中感受到蓬勃的生机。

盛极必衰。离帝国形势急转直下时日已经不多了,这些人还在进行最后的狂欢。当然,帝国时代,国家如此不是人民之罪,当权者负有全部的责任,不见灯红酒绿照耀着的上位者,有几个是平民人家?

王伦心里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作为一个小市民,他自忖对这个时代没有义务,也没有那个能力去改变什么,他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活得幸福些!

他进了香榭楼的门。

白衣飘飘,顾盼自然。这一回,他不再惶恐,不再担忧荷包里的银子,他的淡定从容让龟奴们看到了一个气宇轩昂的公子哥形象。

老鸨凑了过来,殷勤地询问他有没有相好的姑娘。

“在下要找李瓶儿姑娘。”他说,平静,从容。世面就是养成的,自从到过李师师的私宅,他颇有傲视群雌的心态。

“很对不住您了,官人,李姑娘今儿有应酬。”

“小可知道。李姑娘请的就是小可。”王伦继续装逼。

“啊!原来是王青山王郎到了。”老鸨看来早得消息了。也难怪,李瓶儿怎么说在香榭楼也是头牌,她亲自请客,作为老板娘的老鸨不出面真是不礼貌的。

“老婆子失敬!王郎请随老婆子到这边来,姑娘已经等候多时了!”说话间,她笑容更加灿烂。

不过,李瓶儿说到底只是借香榭楼卖唱的,来这里订个餐而已,她一个老鸨,亲自带领王伦显得热情有些过头了,难道真是因为哥的才名?

矾楼不知道内部装饰如何,但香榭楼无疑是一座园林。进得门来,既有曲径通幽,也有乔木蔽日,更有宽约三数亩的清池,里面尚有几棵残荷,远处岸边还有几艘败舟。湘帘翠幌,清池小山,花木掩映于朱栏曲楹间。而在假山楼榭之侧,间或有浓妆艳抹的佳丽袅袅行走,香风拂面,回味无穷。

王伦走在其间,难免赞叹:一座青楼而已,搞得那么认真,古人也太敬业了吧?

怪不得它叫香榭楼,若不是早知这里为青楼,会让人怀疑进入哪个名胜古迹。也难怪这里能够日进斗金,便是王伦见了,都忍不住有从口袋里往外掏钱的冲动。

这样的老鸨很精明啊,看似花了大钱,但是挣得更多了。因为从顾客的角度来看,其受众人群多以文人士子、墨客骚人、富人贵客为主。为了取悦这样的客户群体,让文人士子、墨客骚人满意,使得青楼营构必须要符合文人的口味,从而使青楼园林有了强烈的文人化倾向。

环境的档次高了,消费的档次也会水涨船高的。

这真是王伦前生今世第一次主动逛声色场所----第一次去丽香院的不算----还档次如此之高!饶是他努力约束自己的感叹、避免自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那样露怯,那双溜溜转的眼睛还是暴露出他的紧张。好在他穿的是秀才宽大的衣裳,能让他抖索的手脚完美地藏起来。

此前王伦进的是勾栏所,也就是公共大戏台。因为那边人多,所以价钱也便宜,真的是在听唱。这回,他被带到一间装饰得富丽堂皇的房间里,这里后临水榭,垂枣花帘,房栊幽静,清雅绝尘。

三楼一共两大间,王伦进的是东首的一间。里面十分宽敞,门口还有一个小屏风,雕刻着许多光怪陆离但是看起来还很舒心的花纹。

里面的东西便是桌椅都古色古香----这是古代么。只是它的做工一看便十分精致,小户人家肯定用不起。周边墙上用各种雕饰,显得旖旎动人。但是从整体看,淡雅、精洁是主基调。

不过最吸引王伦的还是那满满一桌酒菜。

精致的说不出名字、看不出食材、只能凭外形想象其美味的菜肴,让人口水都要流出。

从傍晚到现在,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本来也该是吃夜宵的点。另外,他走了这么远的路,肚子里早就饿了。话说,他也正是身体能吃的年纪。

“客人请上座,李姑娘马上就来。”老鸨竟然亲自让他坐了主客位,还亲自提壶给他上了茶,这份待遇让人心惊肉跳。

旁边就有丫头啊。

无福消受啊!

“妈妈休要如此客气,折煞小可了!”王伦客气道。没想到李瓶儿有如此大的面子,让日理万“鸡”的老鸨放下手头的事伺候他一个人。其实,他并不享受这种待遇,哪怕找个年轻点的姑娘陪他也好啊!并不是老板娘亲自上阵就一定让客人快活的。

主要是老鸨年纪有点大了,肯定不是他的菜,虽然年轻时肯定漂亮过。

“王郎能来小楼,是姑娘们的荣幸!这样吧,客人稍待,我去唤李姑娘来陪!”

老鸨阅人无数,王伦的那点小心思肯定瞒不过她。

第150章 还有一个男人 不过盏茶功夫,楼梯口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李瓶儿来了?她还是很准时的。虽然对她的过往(还是未来)史有很多不舒服的地方,但她的诚心还是让人满意的。再说,撇开这些,她应该还是个极美的女人。

只要不是穷凶极恶,美女都能让人原谅。

她大张旗鼓地再请自己,而且是在香榭楼,就值得玩味了。

这可是青楼哎,总不成就单纯地吃个饭?有点奢侈。不知道饭后会不会有全套服务?看这里内外建造得十分优雅,他很期待后面的故事!

摸摸身上,链袋里有兑换好的十二两银锭数个,那是当初准备贿赂李师师买地用的。一时没用着,就一直放在那边。这次临来时,不知道是临时起意还是本能反应,反正他是带过来了,如今这场合可能会花出去了----和李瓶儿发生些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总不能白那个嫖?

没办法,二十年的光棍,如今又有点钱了,难免不会胡思乱想些事----哥也是有需求的好不。

门外的脚步声停了,还有喘息的声音。唉,到底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进,就爬个三层楼而已,不至于累成这个样子?所以说生命在于运动啊。不过也就是这样才叫娇滴滴的美人儿吧?否则男人怎么会稀罕!

只是王伦有点不喜欢而已。无论男人女人,美丑在其次,身体健康是很重要滴。不管别人怎么评价,反正他对病西施一样的林黛玉好感欠奉。

好看又怎么样?到时候生个娃都困难!

轻轻两声敲门声。

很有礼貌啊,不会是李瓶儿吧?这可是她自己的主场啊,都要轻叩门扉。

王伦对这点还是满意的,知书达礼,多才多艺,基本上是青楼女子和普通良家女子最大的区别了。真正青楼培养出来的顶级姑娘的那种典雅大方,绝不是小家碧玉的矫揉造作所能模仿。

“请进。”他期待着见到又一种美女。

此前和阎婆惜吃饭是在她家中,自然不会特别妆扮;见到的李师师既有雍容的一面,也有慵懒未醒的状态,反正是盛妆与本色出演,怎样都让人惊叹。

苏轼有诗说“浓妆淡抹总相宜”,此刻,王伦纯粹是报着欣赏美女的心态的。

门开着,进来一个美人儿。头饰十分金贵,樱桃小口、杏脸桃腮,一双媚眼秋波荡漾,直探到王伦的内心深处。

“让官人久等了,奴家李瓶儿。”她说。说话的时候秋波荡漾,目光所及之处都生动了起来。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说的就是她的形;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说的就是她的体;

“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说的就是她的容。

今晚她的妆容,看得出是细心雕琢过的,足以让世间所有的男子为她倾倒。饶是王伦见过了李师师的娇媚,在这一刻眼里也只有她。娉婷婉约的风姿,娇艳俏丽的容貌,妩媚得体的举止,优雅大方的谈吐,一开始就令他刮目相看。

“小可也是刚到。”王伦本能地站起来,这是前生长期熏陶出的一种礼节。对着美女端坐这种没礼貌的事,他暂时还不适应,虽然知道青楼里享受女人的温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尊重已经进入他的血脉,不以时地为转移。

冲着人家的盛妆,他都要表示出感谢。

李瓶儿看到了,感动了一下下。她见过看似彬彬有礼的男人,但他们只是为了亲近自己;她也见过更多把女人不当回事的男人,他们更粗俗。

但是王伦的起身是很自然的,没有丝毫做作。在这一刻,她觉得受到了尊重。

不过,她只是点了一下头,便把目光转过去。王伦这时候看到了,她的胳膊弯里还搀着一个年老的男人。

竟然有别的男人上场!这让王伦始料不及----不是说好的请自己吗?这个男人是谁?

一看就是不好相与的,眼睛浑浊得仿佛看不见人,但细看,却又觉得他深黯的眼底充满着平静。他步履蹒跚,身体的重心全在李瓶儿身上,脸上露出那种不见天日的惨白来。得亏房间是烛火通明,要是在黑地里见了,只怕要吓得毛骨悚然。

“这位是?”王伦便有些不快了。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本来吃饭应该是很愉快的,但是和这么一个人在一起,兴趣会消减的!

“咱家姓花,是这个楼的主人。”他说。尖锐的声音把王伦吓了一跳,这语气也不正常。然后他想起来,李瓶儿说起过,香榭楼的主人是宫中的花太监,一定就是这个人了。

怪不得声音不像正常男人。不然光听“咱家”不管用,因为宋人称自己为“自家”,音为“咱家”,非太监独有。

只是李瓶儿之前还为这厮缠着要娶她为妻苦恼,怎么现在倒贴得这么近?也许人家作为老板要尽地主之谊吧,这种场面上的事也好理解

“见过花…员外。”憋了一下下,王伦想出这个称呼。看《水浒传》里,大宋有对钱的地主豪绅都是这么叫的。

宋朝前期,六部官职中,各有员外郎一名,正七品。后来卖官帽子,卖出去上千个正员之外的“员外郎”,员外郎就逐渐演变成一种对富人的俗称了,它不是官位。有钱人互相见面称员外,老百姓见了有钱人叫员外,天下到处都是员外郎。

花太监既然是老板,这么叫自然没有问题,而且花太监反而十分高兴。

本来,宋朝宦官不称太监,总称为内侍、内臣、宦者、中官,宋人不称他们为“公公”,一般称他们的官职。“中贵人”是宫外人对宦官的尊称,高等宦官要尊称大官,中等宦官可以称呼为阁长。以花太监的职事和地位,能够得一声“大官”。

不过花太监并不想被称这个“大官”。作为身体有重大缺陷的这部分群体,他们其实比正常人更愿意被像正常人对待。作为无根之人,钱财是最重要的,那么被称为员外反而很合心意。

“你就是王伦?果然是少年英豪。”花太监看着王伦说。

第151章 太监上青楼 被一个太监夸奖的王伦并没有感到有什么光彩,他只是客气地说了句“不敢当”便想结束交谈。面也见了,招呼也打了,他该离开了吧?

哪想到花太监竟然很没眼色地走到酒桌边,然后在王伦内心一万个草泥马的呼声中坐到了主位----紧挨着王伦的位置。这让臆想着和李瓶儿近身喝花酒的王伦很扫兴,哪怕是随便哪一个男人在这里,都要比跟这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坐一起强得多。

其实这酒桌旁就摆着三张椅子,如果确定是他们三个人一道,他坐在哪里都会与王伦交界的,这纯粹是个心理问题。

“外界都把你称作‘王青山’,咱家识字不多,就不凑那份风雅了,还是叫你王伦吧。今晚其实是咱家想见你,借用李瓶儿的名义邀你过来的。”

原来如此,王伦下意识地望向李瓶儿,后者一脸歉意地向他荷眉。

被人摆一刀的感觉非常不爽,如果知道自己大老远的又是打扮又是满心欢喜地过来,却是这个结果,他绝对不会浪费这在好的时间。

就是和阎婆惜叙叙话也强过在这时不尴不尬和一个死太监对坐好过百倍!

然后王伦对她的好感一下子削弱不少,连带着对她的歉意直接忽略了。而且事前没有一点提醒,很不道德!

怪不得人都说宴无好宴。要是早知道一个太监请自己,他肯定不会来的。

据说花太监在宫中还是很有地位的,他巴巴地请自己,肯定没好事。

“名字本来就是被人叫的,称呼什么的无所谓。只是小可手无缚鸡之力,花员外却是东京数得着的大人物,突然如此青睐小可,直让小可惊惧无地!”只是嘴上说着“惊惧无地”,脸上却没有任何惊惧的意思。

说话间,李瓶儿便请他坐下,自己打横坐在下首,亲自倒了酒与王伦道:“奴家事先没告知官人实情,这一杯,算是奴家赔罪!”

她都这么说了,王伦也不好当场翻脸,何况这又不是多么有原则性的事。另外,当着外人给女人脸色看,不是王伦的作风。

“小娘子不要这么说,能够结识花员外也是小可的荣幸!”

觥筹交错,言笑晏晏。花太监此后并未说话,只是饮他的老酒。王伦肯定不会主动去提的,加上李瓶儿曲意奉承劝酒,一时间酒桌上的气氛倒是极融洽。

只是该来的终究会来,酒过三巡,花太监住了筷子,笑着对李瓶儿说:“单是喝酒也无味,咱家知道姑娘的小曲唱得好,不如来一曲助兴,如何?”

李瓶儿本来就是卖唱出身,在酒桌上见得多了,这是她的主业。况且又是老板直接要求,对此并无推辞便答允了。王伦是听过她的歌的,也很期待。

几位音师携着古筝、扬琴、萧鼓等在角落里准备好,香榭楼对这些都是随时准备的。在以歌驰名的李瓶儿,这几个搭档都是一直跟着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苏轼的这首《水调歌头》是相当流行的,哪怕就在苏东坡流放期间,青楼勾栏之间仍然传唱不休。到了李瓶儿这一代,已经诞生了若干个唱曲的版本,但仍是客人的必点曲幕。

王伦其实听过好几个版本的,不过唱歌者都是现代人,原汗原味的古韵唱法还是第一次听到。比较她的歌声,虽不如某菲空灵,却胜在清澈干净,让人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李瓶儿的嗓音本来就好,加上曲调又悦耳,而且两位琴师弹奏得又很到位,很快地,他便浸淫其中,觉得有说不出的舒畅。再看花太监时,那一口菜含在嘴里,半晌舍不得咽下,直听得呆了。

一曲毕,王伦和花太监都称赞不已。

“说起这首曲子,和咱家老祖宗还有些渊源咧!”花太监话锋一转,便对两人聊起来。

见王伦还有些不解,便解释道:“王伦你可能不知道,李瓶儿应该是明白的,咱家的老祖宗,便是当今大内检校太傅的梁大官,他是苏大学士出子。”

出子便是有孕之妾被休弃后所生之子。本来这个词并不光彩,但是梁师成为了附庸风雅,不但自承其事,还广而告之。是以花太监作为他的属下,并不忌讳这件事,且与有荣焉。

有道是谎话重复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苏轼后人未否认,是不是真事,史家也语焉不详。王伦有理由相信它是真的,因为在梁师成认“爹”之时,苏轼不没有被平反,他还是“元佑党人”要被重点打倒的一员。从政治上说,冒如此风险没有必要。

当着花太监,王伦总不能说些不好的,他便顺着对方的话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苏子是我辈楷模,梁大官也是王某敬重的。”

不想这话倒让花太监找到共鸣了:“可不!老祖宗乃一代词宗之后,自然对读书人十分客气的,手下有多少文采不菲之人!王秀才新做的几首词,老祖宗读后都赞一个好字。此番咱家便是奉他之命,替你引荐与他。以你的名声和才华,只要老祖宗看对上眼,从此青云直上,高官得做、厚禄得享!”

又是一个招揽的,王伦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苦恼----怎么都是被太监看中了?前脚是杨戬让三皇子带话,后脚便是梁师成安排的花太监上阵,这才几天的功夫!

我这是有太监缘吗?

不过同样的话,李师师说的就让人舒服多了。不像花太监,也许是体制中的缘故,讲得很直接。可能在他看来,能被梁师成看中搭一句话来,是对他的抬举吧!

“小可感激太傅的厚爱!不过王伦自打落第之后,便从此绝了仕途之心,只愿此身如闲云野鹤逍遥自在,再不受那名禄所累。所以太傅和花员外的好意,小可只能心领了!”

梁师成与蔡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都不是好相与的。而且刚刚拒绝了蔡京派的延揽,现在如果再投在梁师成门下,正应了一句成语叫做“自找麻烦”,没事便能生出事来。

而如果坚持本心超脱事外,两不得罪,谅谁也不好给自己使绊子。

这是他的一点浅见识。

第152章 不小心唱了周邦彦的歌 见他如此干脆,花太监竟然迟疑了一下,估计是没想到吧?

好久没有被人拒绝过了!

“咱家只是传达老祖宗的意思!秀才仔细掂量着罢。”他说得很轻松,对王伦来说可就不这样,而李瓶儿则露出担心的神色来。

这梁师成比蔡京还可恶!后者还只是要其别帮着别人打矾楼的擂台,他却直接威胁起来了。

“小可只是一个不懂事的秀才,能被梁大官看中,那是前世都修不来的福分!不过小可对自己的斤两还是知道的,搜肠挂肚才做出几首词来,早已江郎才尽。诗词为小道,做买卖糊口才是正经!烦请员外替小可上告梁大官,承蒙青眼,王伦虽愚,终不敢以此自矜。”

花太监一双眼在他身上扫来扫去,终于垂下来,静静地吃了一杯酒,慢慢地说:“读书人的事,咱家也不大懂。不过老祖宗招揽天下才俊,被他看中的倒没几个像秀才这样直接拒绝了的,咱家也只如实向老祖宗禀报便是了。”

王伦连忙敬酒说:“烦请员外为小可美言几句。非是小可托大,实是才疏学浅,和老祖宗麾下的人一比,那便原形毕露,又何必自找难看?但是老祖宗有心,王伦也不是没良心的,自然从此之后,与老祖宗不好的事情,王伦是绝对不会做的!”

他这一番表态,倒是因为想起蔡京的要求。是不是因为自己有些许词名,他们都怕自己在什么金明大赛上帮着另一方?

真是多虑了!没有好处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现在更碍着两大帮派头头,更是不敢胡乱出手。所以王伦抢先把对方可能的担忧化解掉。

不跟着人家混,也不要变成仇敌啊,自己目前还没这个斤两!

花太监也是眼高于顶的一司之长,尽管梁师成有那个意思,却并不见得如何强烈。见王伦如此懈怠,也就淡了收拢他的心思:别真是程咬金的三板斧吧?

“喝酒!”他端起杯,却不与王伦碰上,而是对着李瓶儿道:“李大家唱得好!不过《水调歌头》毕竟是前朝所作,有没有更时新的曲子,让咱家听听?”

勾栏院唱歌当然也会与时俱进,而市面上每有一首新歌诞生,马上便会在各大青楼流行开来。李瓶儿是走在时代最前列的第一流歌手,当然存着许多新货。

“奴家便为员外唱一首《一落索》吧。”李瓶儿也学着王伦称呼花太监。

于是筝鼓齐鸣,李瓶儿重新披挂上马,再起歌喉:

“眉共春山争秀。

可怜长皱。

莫将清泪湿花枝,

恐花也、如人瘦…”

这是一首描写闺情之作的词,情感真挚、内容丰富,委婉含蓄、别开生面。虽然篇幅短小而内容丰富,无称艳的辞藻,无刻意的雕饰,以清新自然的语言、含蓄委婉的笔致、清淡雅致的风格,给人以轻松率意之感。让席间的氛围重又轻松起来。

但是花太监的反响却并不好,他抓住了酒杯沉吟不语。并不是他听不懂词意----这首曲子在东京很出名,他又是香榭楼的大老板,脂粉堆里爬出来的,虽然没什么卵可用。

王伦和李瓶儿见了,都是一惊。

难道这种情爱之词让这位老太监伤心了?也有可能啊,毕竟他少了某个东西,心理上比别人脆弱也未可知。

“员外可是觉得奴家唱得不好?要不奴家换一首?”李瓶儿唱到一半便停下来,小心翼翼地问。毕竟是大老板,古今中外的小职员见到大老板都是这么个态度。

“没事,咱家只是突然想到别个问题,你且继续,莫要扫了王秀才的兴!”花太监突然又热情起来。

李瓶儿便继续。

“清润玉箫闲久。

知音稀有,

欲知日日倚阑愁,

但问取、亭前柳。”

“唱得好!李姑娘唱这首要比《水调歌头》更有味道!”他桀桀地笑,只是有点瘆人。

“谢员外夸奖!”李瓶儿谦逊道。不过在王伦听来,却有一种讽刺的味道:《水调歌头》这么纯正的曲子她唱得没味道,这首《一落索》可是标准的“艳词情歌”。从艺术水准上说,这不是好话。

还是反话?

“只是,咱家听来却不是滋味。”花太监又道。

知道重点来了,王伦和李瓶儿都认真地听。

“不知员外觉得奴家哪里唱得不好?员外是贵人,见多识广,若能指点奴家一二,是奴家的福分。”虽然对自己的歌唱技艺一直自矜,她也必须作出一幅洗耳恭听状。很多时候,外行人指导内行是常诚。

“倒不是李姑娘唱得不好----在咱家听来,便是花魁娘子李师师过来也要稍略一筹。”花太监还是给出比较高的评价。李师师并不以唱歌著称,但和对方作比较不落下风还占优的评价,李瓶儿等人却理所当然地觉得是褒奖。

“咱家似乎记得,这首歌是那位周邦彦所作?”花太监缓缓道。

李瓶儿一激灵。光顾着欣赏歌曲,却忘了这首词的作者周邦彦是矾楼的人!当着自己老板的面唱对头的歌,难怪花太监不虞了。

“是奴家的不是!”她急忙欠身赔罪。

也不怪她莽撞,实则周邦彦的词太过流行,而且创作量又大,青楼流行的几近半数的词都是由他而出。便是客人们也喜欢的,作为一位当红歌妓,这种流行元素岂能忽视?

平时也没人关注这点,况且这年头歌曲又是没版权的,都是你唱他唱我也唱,一不小心就在东家面前唱出来了。竞争对手啊!也难怪李瓶儿惶恐。

“咱家想的并不是这个!”花太监叹了口气说:“矾楼有个周邦彦,便奠定了它长盛不衰的地位!李师师有了这位词家,便是如虎添翼,这让咱们香榭楼如何与它竞争!”

李瓶儿默然。说真,李师师虽然美绝人寰,但本楼的头牌白秀英包括自己都并不见得会输与她,便是自己的唱功也是一流,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之所以香榭楼始终被矾楼压着一头,那种美女加才子的组合才是主因。

谁让周邦彦无可匹敌呢?

“不过”,花太监看着王伦说:“王秀才词作不输于周邦彦,不知现场能否为李姑娘写一首曲子,让李师师不专美于前?”

王伦心说,来了!

第153章 不掺和 不作词的人,都以为写词作词像菜市场买菜,讨价还价就能做到的。

其实作词比写诗复杂得多。既要考虑词的内容,又要讲究能唱,因此对音律多少是要懂些的。因此除了几位大家之外,普通的词人要想写出脍灸人口的篇章,要比写诗困难多了。

特别对王伦这种只对名诗名词有涉猎的新一代“词家”而言,肚子里有宋之后的诗词存的就更少了。

因为少,所以每首都想用在刀刃上,哦,不,卖个好价钱。

第一首《绮怀》就收了奇效,获得了阎婆惜和苏过的关注;

第二首《菩萨蛮》是想在同文社诸人及阎婆惜和孙三四两位美女面前卖弄;

第三首《鹧鸪天》是即将而发,当然,也是为了装逼;

第四首《贺新郎》是因为苏过,也是想在阎婆惜面前卖弄,当然也是想出名,更想弄点钱花花;

中秋之夜连作三首中秋词,可以说是中秋词的绝唱,后世人再想作词就得仔细掂量着办。一个是因为小郡主,一个是因为三皇子,真廉价!

到了后面的那首《丑奴儿》,则纯粹是和周邦彦斗气。当然,斗气的原因是因为李师师,其实在另一重意义上说,也是为了在美女面前卖弄。

其实…完全没意义!

后来每每念及此事,都倏然而惊。原来不经意间,哥已经浪费了很多库存!所以他也作了很多检讨,比如不见鬼子不撒弦、不见兔子不撒鹰之类的。

如果没有其它现实的好事,这些出风头的机会不要也罢。

李瓶儿不会是他的菜,讨好花太监对来说没有意义,贸然地牵涉进梁师成与蔡京的权力之争没有任何好处,况且他已经决定不惹杨戬了,那就干净利索地不要生些瓜田李下之嫌----这里是香榭楼。

既然决定老老实实经商,那就不要节外生枝。

所以对花太监的要求,他是完全拒绝的,尽管李瓶儿一脸渴望地看着他。

“谅王伦一介无知的秀才,安敢与清真居士争功?员外太高看小可了!听了李娘子唱的词,小可只能用一句诗来形容小可的心情:‘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除了说声好之外,小可竟然没有其它的任何念头,更别说力压清真居士了----小可从未萌生此念,也切切认为无法做到!”

李瓶儿很失望。

如果王伦当着花太监的面为她写一首词,那也是在老板那里有了分量。另外,这对她提高名声极有好处:既然人在青楼,当然以出名为第一要务----只要有名,利益那是自然的。

王伦的几首词都是好的,如果在香榭楼也为她做一首,那么传出去,那就是帮着自己和李师师打擂台。胜负其实是次要的,那种能与李师师对阵的名声才是重点,因为这会极大地抬高自己的身价…

“奴家岂敢比肩李师师大家?官人看不上奴家也是自然的。”说时,她一脸幽怨。

花太监也无语地看着他,王伦便露出一脸赧容,仿佛对自己江郎才尽的表现很难堪。

不过花太监对王伦的表演并不认可,无它,他还太嫩。

周邦彦的词好吗?外界评价很高,但是以花太监的文学修养,他自己是理解不出来的。王伦现在给他一阵好夸,但是那天是谁在茶楼上作了《丑奴儿》来损他的?

按照同文社一堆文人的解释,不用别的词牌偏用《丑奴儿》,不就是想把周邦彦一顿海贬的吗?“奴”本来就不是好词,还要再加上个“丑”字,绝了!

周邦彦是矾楼的台柱子,屡出新词,直压得香榭楼以“同文七贤”为首的一众专用文人这些年都抬不起头来,双方本来就是敌对者。

其实像矾楼和香榭楼这一南一北的两大青楼,其竞争是全方位的:不但是姑娘们要争,文士也是要争的。

所以对有人当场让周邦彦下不了台,同文社当然会大加宣传。王伦不知道的是,他的那首《丑奴儿》在诸多文人的有意渲染下,已经顺利冲出东京、让他的词名迅速地向京东西路的诸州县传播…

这和文人泡青楼是一个道理。一首词令的广为流传需要经过词人的创作,歌妓的吟唱,通过青楼传播到市民中,再有市民进行最终的传播,各阶段环环相扣才能促使一首词令的广泛流传。

现在,王伦已经词名远扬了,只是他还没体会到而已。

对他和周邦彦的态度,花太监其实已经通过自己平台的反馈向老祖宗作了描述。由于周邦彦与李师师那种众人皆知的关系,他们都认为这是其拒绝蔡京可能的延揽的表示。因此,奉令来招人的花太监其实也没有迫切的心态来强迫王伦跟着他们混。

当然,必要的敲打是要做的。不能拉拢他,也要绝对避免他被对方拉了去。

“咱家的面子自然是轻的!王秀才若是嫌咱家的分量不够,等咱家秉明了老祖宗,再派得力的人过来相请就是了。或者秀才有什么要求,只要咱家能做到,你且不妨提出来!不过若是咱家发现你背着咱家做对香榭楼不利之事,你且仔细!”

俗话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太监是小人中的小人,王伦不止一次读到关于太监的小说,都说他们因为身体受残,因此心里阴暗变态,和正常人的思维大相径庭。花太监和梁师成是太监,蔡京是一代权臣,他们之间的争斗,自己无论如何不要掺和进去。

拒绝了就干脆利索地拒绝。

不过花太监的话太伤人了,这特么的是邀请和赏识么?简单是赤果果的威胁!

“员外和娘子这是哪里话!王伦只是个小人物,虽略通文墨但胸无大志,在京中只想做些生意糊口谋生,岂敢自不量力做螳臂当车之举!至于矾楼和香榭楼之间有什么恩怨,也不是小可的分量所能左右的----小可的事情也多得很,哪有时间掺和在它们之间!”

他这一番话软中带硬,那种不悦却跃然纸上。不管怎么说,花太监只是一个太监,在宫中争权夺利也就罢了,和他外朝的一个小老百姓有什么瓜葛?

可是他根本想象不到,阉党之所以为害,除了擅权,便是拿权作威作福、欺压良善。他重生便在东京城里,抬眼便是花花绿绿的天,所以在心理上对于徽宗时期的阉党之祸体会不深。

若对面是蔡京的人,他真的会仔细掂量的。

第154章 相中了一块好地 坐在马车上,王伦还在回想昨晚的饭局。

有道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尽管花太监此后并未对王伦的话给予正面回应,那种不悦却是明显的,以至于再饮得三两杯,他便告辞离席了。

他走了好,至少王伦觉得轻快多了。有他在,喝酒都不痛快。有美女作陪,不需要一个太监在旁边的。

不过花太监走了,李瓶儿的热情便也似耗尽了,这让王伦很恼火。敢情,这个饭局并不是她真心实意,是因为她老板的要求?抑或是她的诉求没得到满足,因而给自己脸色看?

这个女人太势利了!一刹时王伦的心里便很不爽。

所以,他便也结束了饮酒----孤淡无味,不如归去。尽管香榭楼里饭后的甜点也很出名,上来的一些食材如酥蜜食、枣糕、澄沙团子、香糖果子、蜜煎雕花之类的做工巧妙也很诱人。

但都不如他和宋万兄弟今天的早餐让人食欲大开。所以说,吃饭能不能吃得尽兴,和在哪吃、吃什么关系真不是太大,关键是跟谁吃。

宋万的性格很大方,和杜迁一样是个实在人。昨晚王伦回来说今天早晨要去城外看地方,他便连夜租好了一辆马车,准备好了路上所需物品。然后,不忘晚上还出了一锅肥皂。

这是为杜迁今天去卖做准备。

“兄弟,沿汴河边走一遭看看,将来还有别的生意,把厂子建在附近,将来靠河道走船运输货物方便些。”王伦对驾车的宋万道。

“是!”宋万是个好车把式,这样就省了再雇佣一个人。还有一宗好处,便是兄弟两人可以交换些意见。当然,对王伦的想法,宋万都是赞同的。

一路上王伦说些胸中抱负,欣赏沿途的美景,宋万久在汴河边,又是此间人,因此对城郊很熟悉,得空便给他细细地解说。

汴河边确实繁华,河内河岸边都是南来北往的船只,岸边无数人流在往岸上船上来回搬运货物,路上马车不停,煞是热闹。

但是这并不是王伦想要的。人多嘴杂,并不只是一个成语。这地方交通发达是好,但是安全系数并不高。肥皂这个东西并不重,便多运个里许也没什么大碍。

于是沿河走,直到人烟越来越稀。距城约莫十里,笔直的汴河在这里弯了一个小弧,然后冲出一块好大土地,约莫百十亩,三面环水,呈半岛状。水边周遭是一片大柳树护坡,隐约有房子在其间,四下里都是田地。

黄河两岸为维护堤岸,一直有种柳传统,谓之护堤柳。农家亦喜栽之,既蔽荫,树干还能作农具和家具,柳芽晒干可以泡茶喝,柳絮晒干做枕芯,柳条可以编箩筐…

这是个好地方,正合王伦心意。只消用墙在陆地相连的一侧那么一隔,自己的秘密就与世隔绝了。

问了村人,原来这里叫做安仁村,归开封府下辖的祥符县治下。却是一个大村,方圆有数千亩田地,中间上百处房屋沿路一字摆开。家家门前都开着一陇菜畦,一幅农家景象。马车过处,惊起了无数狗吠声,便有许多小孩子张望着看热闹。

王伦一下子便喜欢上这里。无它,这个场景像极了曾经自己的老家。

路上已经和宋万聊过,既然大宋地价并不贵,便是把这百亩都盘下来也不是多大的难事。当然,王伦骨子里也是良善的人,对于拆迁这事,还是愿意和对方好好商量的,总不想让对方吃亏----他又不是地主恶霸。

先去看中的那块地上转了一下。这块半岛最窄处约有百十米宽,位置十分之好。在这百十亩的土地上,孤零零地立着一处房子。走近时,意外地发现那处房子大门上贴着官府的封条。看房子还挺新,宋万看房型知道是两进院子,房间也挺多,显然曾经是个大户人家。

四下时的庄稼地都荒着,可惜了靠近汴河边的上好良田。

这房子的主人是犯了什么事被抄家么?王伦反而满心欢喜。因为若如此,买房就会简单多了。

在宋朝买房,就跟后来元、明、清三朝一样,都是先立契,再输钱,最后印契。“立契”就是签合同,“输钱”就是缴契税,“印契”就是请有关部门在合同上盖章。

流程很清晰,但要是这么做了,保证没这么简单。

事实上,在买卖双方签合同之前,还有一道手续,叫做“遍问亲邻”。

因为宋朝是个宗法社会,在宗法社会里,个人的财产总有一部分属于家庭,家庭的财产总有一部分属于宗族,直截了当地说,任谁的房子总有一部分属于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堂哥堂弟堂兄堂妹,如果他们不同意把房子卖掉,那就不能。所以,卖方在卖房之前,必须得到家人和族人的首肯,这个环节就叫“遍问亲”。

还有邻。

宋朝法律有规定:“凡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 卖方在卖房之前,不仅要得到家人和族人的首肯,还要得到邻居的首肯。因为在买房这件事上,邻居有优先权。

有必要说明的是,这种首肯不能只是口头允许,正规的做法是“以帐取问”。也就是拿一小本子,把亲戚邻居的名字都列在上面,然后从族长老太爷到隔壁王大妈,让他们挨个签字。倘若其中一个拒签,这房就别打算卖了。

当然,拒签也得说出理由,譬如说您败家啦,说您卖房子有违祖训啦,说您损害了他的优先购买权啦,等等。

否则,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些理由一般都能得到官府的支持。可以想象得到,一个宋朝人不管平时有多神气,到了卖房的时候对族人和邻居都是点头哈腰的,以便得到他们的签字。

“亲邻”都问过之后,买卖这件事才能正式走到官方层面来。

但如果因为家里犯事而被官府变卖,那就简单得多了。这有点像后世的法拍房,一应手续都是全的,可以当场签字。而且现成的房子,可以拎包入住,流水线都是马上能建的。

第155章 初见闻学究 王伦人生地不熟,不管是有主之房或者是官府判房,想买地,作为地方最大的“官”,里正的作用必不可少。

宋万和农人打交道是极顺手的,很快找到本地保正的家,可惜正巧本人访友去了,只剩下个妇人在家。王伦等了片刻,知道不巧,也只能怏怏辞别了那妇人,说明了得空再来。

通常,能做里正的,要么是一方豪强,要么是宗族之长,他们在地方是很有影响力的。如果能得到对方的帮助,不但买房省事,就冲着工厂建在人家地面上,礼节性地拜访也是必要的。

只可惜里正不在,白跑了半天了。

这时候忽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却一下子十分清新。穿越到大宋可以穷、可以落魄,但呼吸的空气绝对是污染极小的,这也是此来数天唯一享受到的好处。

害怕雨下大,王伦没有多耽搁,正准备回城,尚未离开数步,那妇人便唤道:“官人且慢走,学究来也!”

读过《水浒传》的都知道,学究就是秀才,是读书人的通称,在大宋朝其实算是最低等的功名。像智多星吴用一出场,就被晁盖等人称为吴学究。

其实它的本意是指迂腐浅陋的读书人。不过在乡间,读书人的地位还是颇高的,像王伦如果回乡,有很大概率会被村人称之为王学究的。

不远地便见一个中年男子拐过来,戴着方正的花顶头巾,穿着宽博的衣衫很拉风地走来。这个装束是宋代文人的标准打扮,称为“高装巾子”,并以此为高雅。很多著名的文人都有引领风潮之作并以其人名字命名,如“东坡巾”,“程子巾”、“山谷巾”等;也有以含义命名的,如逍遥巾、高士巾等。

但是王伦的下意识反应却是一愣,难道我在这里碰到了吴用?

见他发呆,保正家的还以为他不知道此地的风俗,便认真地解释说:“闻学究是奴家村上最有名的教书先生,他的话和我家保正是一样的管用。”

原来如此,不是吴用,王伦暂时把好奇心放下了。大宋学究何止百十万?不是每个学究都是吴用的。

等到此人临近,看起来便觉气度不凡:不过三十五六年纪,颔下一缕长须,飘飘然如诸葛之亮,气昂昂又如关云之长,一看便生亲近之意。

也许都是文化人,惺惺相惜吧。

“闻学究请了。”

闻学究看着面前的两人,一个文质彬彬,一个身材高大,不该是一类人却很和谐地站在一起。尽管略有狐疑,却很自然地接过王伦的话:“两位是?”

“在下王伦,这位是在下的兄弟宋万,我们兄弟两人想在贵处买地建房,方便到城里做生意。特来央求里正。若是事成,小可另有谢礼呈上。”

东京城里房价贵都是知道的,但在农村,房子却又不值什么钱,因此有许多生意人都在近郊租房住或者直接买地建房,这并不奇怪。闻学究便笑起来,也许同是读书人,他对王伦的观感不差,也许本身就是古道热肠的人:“阁下看中哪块地?若是价格合适,闻某可以帮忙的。”

土地买卖并不鲜见,便是这村上也有近半数人家是外地来的新村民,闻学究看来习以为常了。这村上,其实便有两户人家想卖了房子到东京去。

“我们兄弟相中了村东头河边的那块旧宅和周边土地,便是价格好商量。”

“嗯?”闻学究一愣,他倒没想到王伦竟然看中那边。若是居住,自然是村子里人多热闹些;若是如他所说去东京做生意,那边更不方便。而且王伦一个秀才,买那么多地做什么?他一看就不是庄稼人!

见他愣住,王伦便解释道:“在下是想建一处作坊,还有仓库等,偏僻处却是安全,又便于隔离,也不影响村民耕作。”

原来如此!不过闻学究却摇摇头道:“那块地却买不得!”

为何买不得?

看王伦两人一脸疑问,闻学究叹了口气道:“此事说来话长,兄台且随小可到寒舍小坐。”

读书人之间好沟通,王伦确实对那块地和那处房子非常喜欢。不说地势很好,也适宜建工厂,便是那房子都是现成的----他在这边建工厂,也得有地方住啊!

闻学究说他的家是寒舍,一点都没骗人。果然是“寒”啊,通共一张桌子,两张椅子,害得宋万只能站着。但是其人并没有不好意思的表情,而是大大方方地解释:“寒舍向来少人登门,小可也一向是吃住在塾里。”

这样,也就给他的话作了铺垫:“所以家中连茶都没的,两位兄台休怪。”

这都不是王伦关心的,他只想知道,“请问学究,那户人家为什么被封了?却又为何买不得?”

“唉!”闻学究叹了一口气道:“还不是因为‘立法索民田契’闹的!”

“当今天子钻研奇山异石,可是内帑不够。阉人杨戬,为了取悦今上,受奸人启发搞了这个法令。不仅在民间彻查公田,西城所还将荒山荒地、废弃堤堰、沙滩淤地等不适应耕种的土地也登记在册,鼓励百姓耕种纳税!

这些土地即使后来被大水淹没,该缴的税费也不能减免。对于能有水产的湖泊,西城所根据捕鱼船的大小课以重税。就这样,西城所挤出土地三万四千顷,增加赋税十余万缗,都进了皇帝的内帑。可是百姓流离失所、妻离子散!没办法的,忍气吞声;不愿受盘剥的,或是远走他乡、或是逼良为贼!

眼见得太祖百年来的基业要败在他们的手里,朝廷中有志之士为此上书极言其弊,便有秘书少监范良等上书指斥杨戬等人之佞。可是圣上被奸小蛊惑,竟然将其锁拿入狱要秋后问斩!杨之党羽又逼着将范家一门老幼尽数遣回原籍,他的房地,也被官府封了准备变卖。

范少监一家在我等村上已逾十年,一向与乡邻为善。如今要被抄家,此等忠良,却遭如此下场!我安仁村民不忿,便要设法保了他的家园,以示我等悲愤之意。

王兄弟买其它房地都好,便是这块,可须三思!”

第156章 忠良范少监 原来如此!

王伦也不禁为其感到敬佩。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好谁不好,他们的心中自有一杆秤,他们表达爱憎感情的方法也很朴素。就凭这个,王伦是不会要这块地了!

赚钱要紧,但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不能丢,对仁人志士,他还是蛮敬重的。

不过他也佩服这个人的胆量。其实六贼之祸,现在在东京城已暗中有传闻,而当他想买地之后,所探听到的消息均是杨戬如何为害、乡民如何游离失所之类。如今亲眼目睹、亲耳听说,自然又加了一层印象。只是自己是个外乡人,这个闻学究敢和自己透底,不怕惹上事端?

“原来是范少监的房产!听学究之言,小可敬他是忠良,自然不会再动它的主意!不过我听说大宋不杀文人,这可是太祖定下的规矩。谅杨戬再如何跋扈,他也无法撺掇皇帝做此人神共愤之事吧?”

作为一介文人,王伦其实对大宋最欣赏的一条便是这个传说中的文士能保命的优待条款了。这个传说有极大的可能性,因为好多历史都记载过,金兵后来攻破东京城后,在皇宫里找到了当初宋太祖赵匡胤镌刻的石碑,第一条就是所谓的不杀文人。

这个祖训好哇,对官员升迁贬谪如家常饭一般的朝臣来说确实感觉到了有底线的保证。王伦,觉得自己已经颇有词名了,是不是也能挂在文士之列?

而古人敬祖先畏鬼神,对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还是很信的。若如此,范良罪不至死吧!虽然素不相识、素未谋面,王伦本能地觉得,读书人的种子还是保全一点的好,有骨气的臣子也还是有好下场的好,为百姓说话的官员也还是多些好。

见王伦如此说,闻学究叹了一口气道:“便是大名士如苏东坡者,也差一点在乌台诗案中丢了性命,哪来的太祖遗命!杨戬一伙因为范少监之事动了杀机,闻某虽然竭力营救,却始终无法改变结果!”

他说的真切,只是在王伦想来有些吹牛。杨戬是什么人物,他想对人动手,凭你一个乡间的秀才有什么能量去救他?再说秘书少监说什么也是从五品的大官了,和各州的刺史、殿前马步军都虞侯及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都是平级的职务,这都自身难保,你拿什么营救?

好吧,吹牛不上税,王伦也不想跟他争论这些东西,没意思也没价值。不过,作为好心,他有必要提醒闻学究:“朝中有奸人当道,这些话,万勿传出,以免给学究带来不测之祸!”

闻学究淡淡一笑,傲然道:“闻某虽不才,却不怕杨戬之流加诸罪名于身!”然后声音又莫名低沉下去:“只是可惜了范少监!”

敢情他有什么指仗?这里虽然是东京城东十里,却好歹也能算天子脚下,也许朝中有三两门亲友吧。

然后王伦蓦然想起一段公案来。

“敢问学究,可是名焕章的么?”

因为他记起来,这里叫安仁村,可不是闻焕章发迹之地!而且敢小觑当朝权贵杨戬,必定有惊人的关系,记得书上说起过,这位闻学究和当朝的宿太尉自幼同窗之谊,也许他就是仗着这点关系?

太不够了!宿太尉只是个名,本质上是个迂腐的文弱书生之类的文人,又无权无势,做不成事的。

闻学究浑不在意:“正是。”

满朝公卿都知道自己,王伦也知道没觉得有什么。

王伦对闻焕章一个书生有如此正气虽然有好感,却不想掺和着这事----一个开封府的衙役、一伙大相国寺的泼皮都能把自己捏得死死的,这有前车之鉴,更别说权势如日中天的杨戬了。

再说他和对方又没什么恩怨!

“只盼有好运气吧!不过皇帝对他的忠臣都不管,别人又操这份闲心做甚么!”有现代人思潮的王伦如是说。俗话说的好,一饮一琢,自有分定。要是每朝每代没几个奸臣、没几个昏君,这还怎么改朝换代呢?

换句话说,皇帝对自家的子民都不在乎了,还指望子民会对他愚忠?拉倒吧!

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在帝王家天下的历史进程中,忠臣也只皇帝家的忠臣而已,当然,可能会给老百姓做一点实事,仅此而已。

王伦的淡然,是因为他并没有为国为民的觉悟,也殊少同代人的那种忠奸之观。人在这个时代,先保证自己活下来、活好了,这才是基本的人权,其它的都是扯淡。

不想闻学究却不满了:“天子只是一时受奸人蒙蔽,迟早会拨乱反正的。我辈虽居江湖之远,却也要明辨是非、尽自己微薄之力惩恶扬善!等到圣天子慧心大开之际,便是忠臣云开雾散之时。王兄弟幸勿灰心!”

敢情,他是以为自己意志消沉,而给自己打气呢。

望着他一幅“同样是人,思想差距咋这么大呢”的神色,王伦只能无语。这个时代人的觉悟如此很正常,都把国家朝政寄于皇帝一人,冀望于明君和廉正清明的官员,荒谬之极。而且在王伦对历史的认知看来,这位闻学究还是很有理想主义色彩的。

“圣天子慧心大开…”他很想笑。终宋徽宗一生,他的慧心便都没开…或者说,他的慧心开的不是地方,不是用在治国平天下上,而是浸淫于他自己的“道”。

他是一个好的文艺家,书法家、画家,却不是一个好皇帝。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王伦说。

双方观点有了分歧,但是王伦此来不是和他朝廷朝廷政治观点碰撞的。说完这话,他便拜辞了此人:“闻学究请了,在下只是一个商人,对朝政不感兴趣。既是此地不便交易,小可且往别处再看看。”

空欢喜一场,王伦便有些不爽,可惜了一块好地。

怏怏又转了一会回到原点,终于没发现更好的地方。有珠玉在前,后继寻地难免会与之比较,自然就百般不如意:不是太远,便是太偏,或是交通不便,或是改造的代价过于高昂。

“兄弟不要心焦。改日再往城西走走,那边也濒临汴河,两岸都是有许多库房的,遇到价格合适的也能买一块。”宋万安慰他说。

“只能如此了。不过我等兄弟走了这半天,看中的也就这一块地,真是可惜得很。”王伦遥看着那块伸入汴河的细长地势十分眼热。关起门来就自成一体,水里还能建一个小码头,运输大宗货物都是极方便的。

再想想办法吧。

第157章 对奴家的诚意 其实如果范家真的被抄,谁买不一样?官府要干的事,普通民户管得了吗?再说既然是拍卖,那这块地就是姓公而不姓私,为什么我就买不得?

回到城里,已是下午时分。王伦没回家,而是直奔李师师的私宅。她答应了给自己帮忙的,请她出面,当地官府多少要给点面子的吧?

宋万对御街这等繁华所在很不习惯,完全是一幅庄稼汉呆头鹅的作派。反倒是王伦轻车熟路,让他大生钦佩之感。

到底王兄弟局面大,这些地方出入的人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而且他再是愚钝也知道李师师是什么人,王伦就这样施施然地登门!而老鸨也是看了他一眼,就让其进去了。

“你看中了安仁村的一块地?”李师师看着王伦风尘仆仆的样子奇怪地问。

“是啊!”王伦对她的奇怪表示奇怪,难不成那儿有什么不合适?

“可是人家不卖?或是价格谈不拢?”王伦来找她,肯定是事有不谐。不过如果因为这个事,她便爱莫能助了,做生意而已,总不成强人所难吧?

“不是----小可怎能做那强买强卖之事?便是价格也会极公道的。”

“那有何困难?当地官府怎么说?”

看得出,李师师对王伦的事还是很关心的,也许这里面有她一分宣传上的分红,是以上心吧。在她想来,如果王伦出价合适,主人家再愿意卖的话,最大的阻力便来自官府了。

“倒不是这些----我看中的那块地已经被祥符县贴了封条,若要买卖,中间会大有瓜葛。”王伦并不夸大地说。法拍地,里边深浅不清楚,还有闻学究等当地人的阻力,只怕得来有些难。

“我说甚么事!若是县里贴了封条,莫不是有些碍处?----这些也没什么难处,我让红玉带你直接处理好了----只是那家人为何被封?”

宋时官员因贬官或获罪被抄家是常事,便是民间因田产诉讼而被封屡见不鲜。这等事情在王伦看来是难事,于她却完全无碍。相反,这些田地因在官中,处理起来极为简单,要知道这全天下管理田地的机构“西城所”,正是杨戬的手笔。

此等小事,却根本不需要惊动他。

“小可听说是朝中的什么秘书少监叫范良的,因为恶了杨少保而获罪。”杨戬是检校少保,这个本来是文官的高级职务,宋徽宗封给他这个宦官,官场上便称其为杨少保。

李师师应该不知道其人其事,只是淡淡地说:“奴家对朝堂上的事是不清楚的,便是官人切莫自误。”

她是好心,王伦对朝廷中事本就无意掺和,当下点头道:“小可只是说与娘子,在商言商,可不理会那些事,只是他家的那块地是极好的。”

李师师便笑起来:“什么好地,让官人这么热心!得空见着杨少保,跟他说说这事就成了,然后就让红玉陪你到祥符县里走走。”

王伦见她说的轻描淡写,知道越如此越说明其事可成,不禁大喜道:“若如此更好!小可便有时间建了工坊,等赚到了钱,赶紧奉上娘子,稍作缠头之资。”

他这段时间得空便恶补这个年代的习俗及知识,不免有时会乱用,其实这“缠头之资”却是用得不对。

古代歌舞艺人表演时以锦缠头,演毕,客以罗锦为赠,称缠头,后来又作为赠送女妓财物的通称。给钱给李师师很符合她的身份,但是人家这是代言费,可是名正言顺的收入,并不是他“赠送”的。

好在李师师应该也没收过代言费,所以对于那笔钱到底算是“赠”还是“赚”,她也没多大概念。不过她听了王伦说,便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弄得王伦自己心里猫抓一样。

别有风情向小园,被这种天香国色那么一看,整个人都生动起来。

“奴家帮官人做事,可不是稀罕什么代言费!若是缺钱,奴家自己去给客人唱支小曲还来得靠谱些!”

这话说得…真是伤人啊!不稀罕钱,难道贪图哥这个人?

然后李师师一句话便打消了他的意淫:“奴家只是欣赏官人一身才华!只是奴家好意请官人喝茶谈心,官人却做了首《丑奴儿》,让奴家好生难过!”

这个真不好意思,王伦当时只是不爽于被周邦彦逼着做词----想卖弄他完全可以单独找李师师么。另外,也是在心里存着一股不知名的心思突然想在李师师面前刺对方一下的,然后就做了那首词。

不想这两天竟然在东京城里发酵了,既让他的“词名”确凿,又让周邦彦灰溜溜的,都说清真居士吃了瘪。估计这东就有许多人对他和李师师的亲密关系既忌且妨吧,但无形中,王伦踩着周邦彦的肩膀火了。这个事,甚至连杜迁宋万都知道了,晚间戏谑着问他当日之经过,可见此事传播之速。

害得周邦彦这几天都没心情再来师师这边谈心,据说是憋着劲做词呢。

“娘子此话怎讲?小可只是有感而发,被人有心歪曲理解!不过周先生负一代词宗,岂会把这个放在心上?不过小可也心存愧疚,这才萌生请娘子代言,其实存着负荆请罪之意。”

他反应也是极快,迅速地把请李师师代言说成是给对方添好处的善举了。不过若细心一想也有几分道理,毕竟一年两万贯的代言费,着实不低了!

这肥皂看起来是那么的本小利微。

可是王伦还是不明白,其实对李师师而言,这个价格并不足以让她为自己如此吆喝的。要不是因为杨太保,她恐怕不会那么热心也未可知。

好吧,李师师笑起来。她是风月场中小意惯了的,对王伦善意的逢迎也不去揭穿。但见她巧笑盼兮,双目传神,令人心动:

“若官人真的想负荆请罪,那就请官人对奴家拿出诚意来…奴家听说,官人在阎婆惜那里就席间做了一首《贺新郎》。奴家一直想,难道奴家就这么不堪,三番五次都不能入官人的眼、连做一首词都吝啬?”

第158章 不是爱风尘 当着这个饱满漂亮的女孩儿----李师师今年怕是有二十三、四了吧?正是女人人生中最黄金的年纪,她又如此漂亮、如此随意地就在眼前----王伦的那颗心便免不了无耻地活动起来。

欣赏美,是人的本能;欣赏美人,是男人的本能。好吧,王伦承认,那一刻,他沦陷了,因为前生后世,他都没见过像李师师这样的综合表现最佳的女人。小郡主太嫩年龄太小,茂德帝姬太尊贵、潘家娘子见面时间太短,阎婆惜缺少那份雍容…

也罢,好诗好词是留着装逼用的。既然无法用之博取功名利禄,博美人一笑也是好的,任谁见她一颦一笑间让人情不自禁的绝色容颜总难生拒绝之心。

对漂亮的女人,男人总会想着卖弄。在名满天下的李师师面前,王伦的心情更是热切。

“娘子休要如此说!其实小可倒是想在娘子面前写诗弄词的,却生怕唐突佳人,反为不美。而且依小可想来,便是世间最华丽的词藻,都不能形容娘子之美于万一。所以思前想后,终不敢下笔。”

王伦的这个马屁是想了好久的,甚至在第一次见到李师师之后就开始酝酿、为自己不给对方写词做铺垫了,所以说的那个情真意切啊。加上他为了渲染自己说话的真实性而歪头同步附和的认真,更显得情真意切。

不过李师师被人奉承已久了,从进入矾楼、甚至是之前,就已经活在很多人的赞扬、惊叹或者阿谀之中了。无数有点才华的男人都给她献词,甚至在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御用的大词家周邦彦。所以,对王伦的话,她只感动了一下下----她也不是雏儿了,能够很好地压抑自己的情感。

韦小宝或者是金庸说过,皇宫与妓院是人世间两个最虚伪的场所。很有幸或者很不幸,她与此二者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奴家哪里如官人夸得那么好----官人是在为自己不想给奴家写词哄奴家呢。”

这话说的…师师姑娘真是冰雪聪明啊!不过王伦已经决定了,顺着自己的心,给她一个好评了。

“娘子快别这么说…自从那日见过娘子之后,小可便心里一直有创作的欲望。今日在去郊外的路上却想到娘子花容月貌,虽然名动天下、富贵及身,却终有人老枯黄的一天,不禁悲从中来,于是得了一首。虽然做不到像清真居士那样的细腻动人,却好歹是小可的一片至诚之心。

娘子若是不嫌,便听小可道来。”

前面听他拍马,后面陡然一转,李师师不禁生趣。别人都用花团锦簇的文章给她,赞她雪肌玉容、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之类久之让人生厌的词,生怕得不到她的青睐。这王伦却反其道而行之,竟然思考到她将来的退路,让人惊奇,也不怕得罪了她?

自家的事自家知道,有多少王孙公子想和自己套近乎?有多少朝中权贵想通过自己递话给当今天子?这王伦倒是真性情,拒绝了蔡太师的延揽,也很随意地不和自己套近乎,这很另类。

而他不为自己歌功颂德,却很扫兴地谈什么“人老枯黄”!唯其如此,才是真心关注自己的人。

“人谁无老?老去有谁怜?奴家自然知道‘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既是山水郎专为奴家所作,奴家当敛容聆听!”

说话时,她真的轻提裙裾、衽手仰首,屏息端庄如庵里拈指的观音。

王伦看了她的架势,心里也暗暗捏了一把汗,就不知道自己剽窃的这首词能不能入她的眼,或者让她勃然而怒?若她翻脸,不但得罪了人,恐怕还要连累她会不会再让红玉小姑娘帮自己出面攻关土地呢。不过话已说出,他一时之间又想不起其它应景的词句,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在下的这首词,唤做《卜算子》。”

李师师微一颔首,算是回复。对于听词,她是认真的。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

李师师惊奇地望着他,很奇怪他竟然谈起了她的往事。向来,她身边的所有男人都会有意无意地避开这段过往,也有意无意地不去揭她的疮疤,即她其实是一个妓|女的身份。

再技压群芳,再是几届的花魁娘子,再得帝王欢心,再得各种桂冠,都掩盖不了这个事实。

这是她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也是她心头永远的痛。只是她隐藏的很好,别人也都下意识的以为她一定是在享受这种盛名带来的快乐,包括她最钟情的大才子周邦彦。只不过后者比很多人都更细腻、更愿意用词名捧她的声名而已。

从没有人这么直白又深刻地揭露她的本质,也从来没人看透她的内心,除了今日、此时。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这是一个真正的明白人,说她自己并不是生性喜好风尘生活,之所以沦落风尘,是为前生的因缘所致。

因父母获罪沦落青楼,对她本人而言,无论这件事让她后来获得了怎样的好处,这都是一件尤为不幸、尤为可悲的事,若她在知道这件事的第一时间能够拥有清醒而理智的神智,那么她是必然、也是应当穷尽一切去反抗的,让自身如玉石一样被击得粉碎也无所谓。

然而可惜的是,当时的她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她懵懵懂懂,天真无邪,双眼如同野鹿一般,闪烁着茫然而空洞的光芒,她不时发出几声轻巧的叫声,又像是稚鸟的呼唤,以此吸引其他人的注意,获罪之年,她只有三岁。

“花落花开自有时,总是东君主…”

他这是安慰我么?李师师眼角已经含泪了。花落花开自有一定的时候,可这一切都只能依靠司其之神东君来作主。他说的何其婉转,因为此身已经非我所有,皇帝不发话,谁敢放自己走?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是啊,如他所言,总有一天容貌会离此而去,帝王的恩宠也必将离去,留下来又将如何生活下去呢?若有朝一日能将山花插满头,那就不需要问我归向何处。

他说的何其明白,但又何其痛彻心扉!

第159章 李师师的一福 不是王伦有急才,而是这首词的作者严蕊,本来就是南宋一代名妓。

传说严蕊本是才貌双全名动台州的官妓,因一首《如梦令》获得当时太守唐仲友的好评。但也因此被同时的理学大家朱熹揭发唐仲友和严蕊有私情:官员和妓女搅和在一起有伤风化,这就是罪名。

严蕊被关入大牢,施加刑罚鞭打,差点死在里面,但是她就是不承认罪名。

后来另外一个很清廉的官员岳霖亲自来审查她的案子。岳霖这个官员是岳飞的后代,相当怜惜严蕊的悲惨人生遭遇,就命严蕊写一首词来陈述自己的情况,这就相当于自我辩护,是严蕊最后的机会。

她当时就吟出来这首《卜算子》,一字一词读来皆是血泪。就是这样一首微不足道的词,让一个社会卑贱的古代女子,倾吐出她的幽怨悲哀的心思和对社会的批判。

岳霖听到严蕊这词,立刻判决释放,让严蕊脱籍从良,回归自由。当然,据考证这只是个故事,但是文学最大的意义便是借着故事,表达人们内心的感受。

同是天涯沦落人,自然惺惺相惜。虽然时隔几十年,那种为同类伤情、为生命呐喊的挣扎却让人感同身受,反正李师师是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也是她这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听到的。

本来都是清白干净的女子,并不是天生爱堕落风尘,这是因为人生的无可奈何,种种苦衷,才会沦落至此。古代人常把美丽女子比喻成花朵,其实花开花落,命运不由自己做主。这天空海阔,大千世界,怎么就容不下一个小小的女子?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

花落花开自有时,总是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李师师默念良久,终觉十分合心。没想到平生阅人无数,真正知音者,竟是这位见面仅两次的王伦!

“官人之词,说到奴家心里去了,奴家在此谢过!”她袅袅婷婷地站起来,竟然向王伦福了一礼,那是完全情深意切的一福。

以她的身份地位,能当得起她一福或者敢当她一福的,目前真没有几人。不过王伦并没有这个觉悟,他也浑没意识到这个礼的郑重,坦然受了,就和握手一般。当然,基本的客套还是要的。

“小可胡谄,娘子客气!”

“不然,今日听官人一语,方知官人所写的‘知我者,二三子’是何等的贴切!”李师师想到王伦脍炙人口的几首词,顿觉言为心声,均有其见地,不由得爱才之心油然而生。

“官人一身才华,不去博个封妻萌子却去经营什么生意,奴家只是为官人可惜!若是官人有意,奴家当为官人谋划一二?”她试着问王伦。

之前他做的词好是好,惜不是亲见,便是那首《丑奴儿》也是牢骚满地,终不如即席所作的这首《卜算子》对她的震动大。

花团锦簇的文章不难写,但是如此打动她内心的词,非是对她有很深的了解和心灵的碰触是绝对做不出来的。还有能够捏开自己光丽的外表直透内心并感同身受,冲着这一点都让人敬伏。

她真的决定帮他一把。以她的人脉,虽说是“谋划一二”,但只要她出了力,一个实打实的前程是跑不了的。

其实王伦很想答应,但是盘算后还是决定表现出清高些。李师师的事他略知一二,无非是宋徽宗的关系,要么就是通过那位蔡太师来行事。既然已经决定不依附于奸佞,自己也真没有做官的历练,这趟浑水还是不要蹚了吧。

况且眼前已经看到一个大富豪的诞生了,只要有钱,娇妻美妾不在话下,何必舍近而求远呢?做官,除了和光同尘看着这个帝国向深渊一步步迈进之外,还能力挽狂澜不成?

他无力也无心,何必烧脑!

“谢娘子美意。不过王伦闲散惯了,已经绝了入仕之心。唯愿悠游花下做一富家翁,于愿足矣!”

好吧,李师师也不为己甚。大宋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实打实的,经商并不低人一等。王伦不想做官,当然不会强求。

“官人是觉得这香皂生意便能得遂所愿么?”到底是个玲珑人,李师师主动把话题向商业方面转。

“小可觉得行----只要市场打开,光是东京一处地方便能让小可得偿所愿。”

李师师便笑起来:“官人有此信心甚好,奴家也会尽力在矾楼为官人摇旗呐喊的。”

说到这里,王伦不禁动问道:“不知道娘子用了这香皂之后觉得如何?”

矾楼是东京娱乐行业的坐标,一举一动都能指引东京的消费方向。只要李师师能够带头使用并有很正面的评价传出来,凭借广告效应,香皂热卖是大概率之数。要不然,后世企业也不会在广告投入上投入如此之多的比重了。

当然,好东西也不能全凭吹嘘,物美才是王道。至于价廉不廉,在商言商,真不好说的。李师师作为一介名流,她的真实评价对王伦的信心有很大影响。

“自然是好的----奴家从没想过皂角也能如此馨香好用!要不然,官人以为奴家会轻易答应签下代言和约么?”李师师莞然一笑,像清风拂面,直让王伦从头顶到脚下浑身通泰。

不能再聊了,再聊就要失态了!

王伦努力不去看她,然后深吸一口气以保持平静。

“既然娘子用了说好,小可承蒙娘子慷慨帮助城外买地,无以为报,回去便送上香皂百块,供娘子分遣众人使用,聊作口碑之宣传。”

在他想来,把香皂打入矾楼,本身就是一种活广告,甚至比空洞的宣传更有分量。区区百十块香皂,又能博美人一笑,何足挂齿?

可是李师师展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马上拒绝了他的好意:“官人,奴家既然做了代言,自然有义务配合官人做此香皂的宣传,所以在矾楼售卖的事情奴家作主了,今晚奴家便会安排!”

两百文一块的香皂,矾楼一次也用不了多少,这对她并不是问题。至于她如何做宣传,想来以她的魅力和聪明劲,区区小事应该难不倒她的吧。

第160章 蛇鼠一窝 约好了明日来找红玉后,王伦被李师师亲自送出门。

这可是无上的荣誉与难得的一景,因为左右街坊和行内人都知道,除了那位词名满天下的周邦彦,李师师姑娘这些年可从来没对任何一位客人如此热情过。便有人纳闷道:“难不成这小子是李师师的新姘头?”

那虔婆已知道这个男人是王伦,便为自家小姐辟谣说:“这是近来东京城里最出名的词家王青山王伦,因慕师师之名而来。师师姑娘与他一见如故,还因为他做的一首词触景生情。”这么说,既捧了李师师,也抬高了王伦的地位,才子佳人的传奇历来会让人富生联想,总之是相得益彰的好事。

而那首《卜算子》也在虔婆的有意传播下飞速流传。李师师本来就是公众人物,有关她的故事从来都被人津津乐道,现在既然最出名的词坛新秀都为她做了词,当然要拜读下。

然后都不得不敬伏说,山水郎的才气不是盖的,难怪师师姑娘一见倾心,果然风华绝代啊!

这是后话,此时的王伦,却已经把刚刚羽扇纶巾的从容,化作落荒而逃的狼狈。

原因是这样的,从李师师家出来不久,他就发觉自己被人盯上了。

不是他警惕性高,而是对方根本没打算隐藏。在他看到有两个人对他指指点点之后,刚起了警惕之心,便听得呼啸一声,前面路口便钻出几个人来。

这伙众流里流气,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当先一个人贼眉鼠眼,敞怀披着一件黑破的裘衣邋邋遢遢地过来,远远地指着他大叫:“天可怜见!原来打我李四哥的汉子在这里!”

其实王伦在他们一出来便知不妙了。在东京,他除了与青草蛇李四有过龌龊之外别无他人,看样子,这肯定是他的帮手了。彼方人多势众,他可不会硬作螳臂当车之举,早已瞅准了一处地方,撒腿便跑。

那伙人都愕然,可能都没想到王伦外表斯斯文文一秀才,竟然有这种有辱斯文之举吧?

可对王伦来说,打不过人逃路,于他可不是是什么丢人的事----被打才丢人。从骨子里,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有自己的一套行事规则。

我…追!半晌那伙人才明白过来,而此时原本离王伦最近的两个人已经被他拉下二三十步了。

东京的街道横平竖直,完全是北方的特性。同样地,眼前的这些巷子也是很少有弯曲的。这样走路是方便记忆了,但是逃跑就不方便了,因为横平竖直,一眼就能看到他躲在哪里。

王伦慌不择路地跑,那伙人紧跟着在后面追。

如果是前生,王伦倒不怎么害怕,因为他好歹也是大学里的足球队的成员,身体素质是杠杠滴,长跑和短跑都不是问题。只是在这个世界里,他的这具身体是个实打实的儒生,开始时还能严格按照他的思想在拼命地奔跑,但是时间久了,脚步沉重,便越来越跟不上大脑的指挥了。

眼看着越来越近,而众泼皮有的已经从其它方向上包抄过来,王伦一脸绝望。突然之间,他看到不远处有一处高大庄院,在拐角处有一棵合腰粗的大树,离着院墙极近。

不假思索地,他拼却最后一丝力气,极其矫健地踩着树和墙手脚并用爬了上来,完全不顾斯文。

斯文值几个钱?比起保命来,功名利禄如浮云,什么都是虚的!

抱住树居高临下,心里便有了点底气,至少自己在上面,这伙人要想上来抓他可不易----在下面打不过他们,但在这里,他们只能一个一个来,那自己的脚又不是吃素的!这时候才觉得头昏脑涨四肢乏力上气不接下气了。刚才这一阵跑可不容易,他是因为保命而暴发出的洪荒之力,现在这股劲泄了。

众泼皮也都围在树下喘气。他们打架斗殴是好手,但是真像王伦这样跑一会,也大感吃不消。

喘了一会,有人便叫道:“兀那秀才,你且下来!”

王伦傻么?这个地方他是死也不肯下来的,否则还有命哉?

“你且上来!”反正被他们抓住断无幸理,王伦也乐得光棍。

泼皮们终于遇到了他们的祖宗,对如此懈怠的王伦,他们也没什么好方法,除了跟着向上爬。

但是王伦又是好相与的?生死关头,他暴发出平时从未有过的能量,一脚一个,把两个最先往上爬的泼皮踹了下去。

这让为首的那个泼皮大怒不已,他吆喝着驱赶众手下寻找石子来打王伦。

“姓王的,你且下来,不然小爷打得你下来!”

王伦心知不妙,更不会下去,当下还是嘴硬:“你们这么多人打我一个人,算什么好汉?”

泼皮也是要脸的,尤其王伦现在似瓮中捉鳖时更不想被他看不起。那个为首的便大喊道:“小爷我人称‘过街老鼠’,张三的便是。兀那秀才,你打得我兄弟两天起不来床,你且下来,我只一个人与你放对便是!”

一个人也肯定打不过的,他又不是花和尚!王伦便冷笑道:“原来是你,好个蛇鼠一窝的东西!你道小爷我是这么容易被骗的吗?你且上树上来,我便与你放对!”

李四外号“青草蛇”,张三号称“过街老鼠”,可不是蛇鼠一窝么?

见王伦水泼不进,张三怒了,喝令其他泼皮:“便与我拿石子,打也打得他下来!”

王伦便笑道:“小爷我说不下去,就不下去,你奈我何?”

他如此狂妄,只是因为其实在说话时便瞅看四周了。他站在树上,堪堪能够越过边上的院墙看到里面的墙根。只见那是一座很宏大的院子,视线最后被一个方形的角门挡住,但是个很大的房子无疑了。不知这是谁家的府邸,但是肯定要比在树上安全。

树上呆不住了,那就溜到人家去!不信他们还会追来。

所以在众泼皮捡石的时候,他便小心地扶着树枝走到墙头,然后在呼啸的石子来到之前爬到墙上,随即跳了进去,跳得义无反顾。

第161章 官人莫慌 院墙极高,饶是底下是草,王伦仍然摔得七荤八素。

不过他没敢停留,因为能听到外面的泼皮上树的声音。晚一晚,难保他们也会跳进来。草草向四周望了一眼,便知道他来的是一处盛放马桶的角落,因为四下里一溜摆着许多,臭气熏天,刚才在树上时没注意。

角门是虚掩的,推开后小心地往里看,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湾不大的池塘。残荷在风中浅吟低唱,边上遍布假山。山,突兀嶙峋;石,玲珑诗意;水,清流见底。而在旁边的一排长廊,画檐朱槛、绿柱红栏,一溜全是精美的雕刻,别致幽雅。

没想到在寸土寸金的东京城里竟然有如此的一处庄院!

王伦心知这肯定是哪户极富贵的人家,因为印象里,好像晋康郡王府也没这般排场。他悄悄地猫腰溜出去,躲到一处假山之后细心地观察。

若是被人撞见,会不会被强作贼?王伦不知道,但他也没别的办法,便想着找个隐蔽的地方等天黑了设法溜出去。正在这时,远处传来说话声,而在背后,院墙内也发出扑通扑通的声音。

不好,那伙泼皮追进来了!

王伦的第一反应便是找最近的一间屋子躲起来。只见他在草丛里翻滚腾挪,速度之快堪称军事化,动作之连贯不比武生,只在瞬间便越过假山、跨过廊沿,然后冲进一间门半开的房间里。整个过程完全可以成为士兵突击的经典教材。

如果不是差点撞到屋里一个人的话。

那人应该是正想出门,猝不及防地被他这么一吓,“啊”地一声大叫出来。王伦不及思索,伸手便捂住对方的嘴把其按在怀里,然后反手关上门,把对方抵在门后。

这时才发现在他怀里的是一个惊恐的女子,长得甚是标致。

“骚蕊!”他本能地低喝了一声,至于对方能不能听懂,就不是他想的了。

也许她刚才的一声惊动了别人,马上有人在远处叫道:“十三娘怎么了?”

女子在挣扎,王伦知道必须做了什么了,否则的话这将比私闯民宅的罪行更大!他一边松了手上的劲,一边附在她耳边悄悄地说:“嘘!对不起了小娘子,小可是无意中闯进来的!你答应不说话,小可便放了你!”

也许是他的话让人放心,也许是他一脸的诚恳让人安心,反正怀中的女子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看了看他,竟然点了点头,还用嘴角撇向外边。

王伦便松开捂她的手,只听她竟然笑着向外边大声说了一句:“没事,奴家刚才脚滑差点摔了一跤!”

王伦这才放心,这时才发觉他整个人把她按在门后仿若壁咚,姿势甚是不雅,赶紧退后两步,整整衣裳,轻声对美女说:“谢过娘子!方才事急,请娘子饶恕小可无礼之处!”

那女子轻笑一声,十分悦耳,不过从她神色之中看不出半点被非礼的恼怒之色,反而有一丝妖娆之态:“奴家并不曾伤着半分,官人莫要惊慌!”

这是什么操作?王伦自己都惊讶了,我却慌什么!这才细细看那女子,只见她年约二八,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头一身的装饰极显富贵气象,这是富贵人家的家眷无疑了。长相也绝对是千里挑一的,虽然比不得李师师那般雍容华贵气象,但比起李瓶儿来竟然不差多少。

自己冒冒失失地闯进人家秀房里,她连怕都不怕,还能极镇定地和他说话,这份心力就不同凡响。王伦自己身子正,但不代表他不怕别人看到了说闲话。不管这女子未婚或已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毁人清誉。

他悄悄把门打开一条缝,猛听到外边脚步声如雷雨般越来越近,然后四下里都在大喊:“不要跑了贼人!”

被发现了?王伦面如土色。在晋康王府外边都被强扭作贼,然后在开封府关了两天,这回要确确实实被活捉了,如何得脱?

正想着如何分辩,便听得外面一迭声叫唤:“这边拿住了两个!”

不远处也有人在喊:“这里也有一个!”

原来不是来拿自己的!王伦心下稍定:肯定是张三那伙泼皮被抓了,这很好。有这么多人在,自己出去分说也就有几分底气了,毕竟自己也是受害者么。

“官人和他们是一伙的么?”鼻边吹气如兰,那个佳人竟然凑到他耳边悄悄地问话。

“不是!小可被他们追赶,慌不择路,见院边有棵大树,便爬树从院墙上跳下来,谁想到他们竟然也追了过来!”王伦三言两语便把事情解释个清楚。

“那伙是什么人?”佳人动问道。

“是大相国寺后面菜园子边的一伙泼皮,为首的叫‘过街老鼠’张三,因为与小可有些过节,刚才碰面,便被其追着要打!”王伦心有余悸地说。不明白怎么这么巧被他们看到,东京这么大,这也能碰到?

“官人莫慌,到了这里,他们便真成了过街老鼠!不过这个时候官人出去可不行,要是被人发现,奴家也救不得你了!”

此前两人素不相识,伊人如此热心,王伦当然抱以感激之情。只是佳人香气过于浓郁,又靠得如此之近,他只能不着痕迹地向旁边扭了扭头,却看到佳人面带笑容,竟往他这边又贴了些。

这女子为何如此不检点!难道哥的魅力竟然一强如斯?

当然他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虽然帅是帅了点,却还没到潘安般俊俏的程度,更不至于让美女一见就倒贴上来,要不然穿越到目前也不至于还单着。于是这只有一个理由,这女子并非良家。

但是从她的衣着打扮和居住环境看,又不像普通的瓦子勾栏里服务的人,光门前这长廊和那个水池,便是匠心独创之举。东京著名的几位头牌,李师师和李瓶儿的家里也没有这般风光。和这里比起来,她们的房子便显得不够看了。

而且她长得极标致,若果是寻常暗妓,王伦绝对愿意舍身表示感激的。

第162章 奴家喜欢读书人 外面涌进的人越来越多,有做公的,有武生打扮的护院。王伦生怕被发现,急忙掩了门,静静地贴在门后面听动静。

便有一个主事的人叫道:“把这些贼人押到前厅去,重重地责打,且莫要惊动了家眷!左右给我仔细搜搜看,莫要有贼人漏了去。这边都是女眷,出了事不是耍处!”

然后就听到几个泼皮大喊叫冤声:“小人等因是追人,一时不慎误入贵地。才刚进来,便被贵人抓住,却没敢有丝毫无礼处!”

再是泼皮,看了对方这等架势,也知道踢到了钢板上,只有求饶的份。

“误入?”主事桀桀地笑起来:“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泼皮中间也有胆大的,可能也想死得光棍,便动问道:“小人不知。”

主事呵呵一笑:“这里可没有什么不知者不罪!便是没事,某也敢让你脱三层皮,再说你等冒失冲到府上家眷处,岂能饶你们?左右给我打死!”

兵兵乓乓的板子响起来,绝对都是下死力的,因为王伦在房间里便能清楚地听到棍棒着肉的声音,并且那些泼皮的哀嚎绝非装出来的。

但是这伙人并不为所动,有些人在主事人的招呼下细细地把各个角落都搜了一遍,而后主事慢慢地问道:“你们说是追人,这里并不曾见着其他人!敢是骗某家?”

接着又听到一阵劈里啪啦的打板子声,显然已经又招呼上了,便有泼皮呼天抢地道:“小人等焉敢撒谎!那个人叫王伦,原来被我等堵在外面巷口,他便爬了这边角上的大树,后来从墙上掉到这里,如何有假?只除非这边有门,他从这里跑了!”

主事人摇头道:“胡说!从这里到前院须经过洞门,这门口每天都有两人值守的,二郎三郎,你们见到有人过去没有?”

便有两人答道:“小人等奉命值守,便是一个苍蝇也不敢放过,实不曾看见有人过去!即便小人等看不见,有陌生人到内院,又怎能瞒过其他人?”

主事觉得有理,但是泼皮又坚称说王伦先落进此院的。四顾相看,院墙高逾丈许,除非那人能飞了出去。除此便只有一种可能,他把眼睛看向几间掩着的房门。

“此事须得老都管出面,你去请他过来,你们几人再到各处搜搜!”他分派着任务。

“老都管已经来了!”有人道。

不知老都管为何人,但他的声音尖细有韧性,早已经穿过房门落在王伦的耳里。“咱家在此,小蔡小乔,你们便一间间屋子问,莫要漏过一间!”

房间里,那个叫做十三娘的女子忽然看了看四周,然后示意王伦跟过去:“官人且到里间先躲一躲,老都管是个心狠手辣的人,被他瞧见便不死也带几层伤!”

无需她提醒,外面泼皮们的遭遇已经活生生地落入耳中。听着他们的哀嚎,王伦本来想的主动分辩便明智地被否决了。刚进院的泼皮都挨了痛打,他这个闯入女眷房中的男人要是不挨打,就没有天理了。

只是哪里好躲?

十三娘指了指里间床下,掀起床帏小声说:“委屈官人到床下躲一躲。”

这是一处有隔间的房子,用屏风隔着。里间肯定是十三娘所住,外间便是敞亮的厅堂,虽然家俱都是精美轮奂,但却是不好藏人的。

到这时候了,王伦还有什么可挑的余地?听着隔壁传来的敲门和问讯声,他一个箭步跑过去,来不及端详这女子的绣房如何精巧,便一骨碌钻到床下,接着眼前一黑,原来已经被她放下床帏。

就听到一阵解衣服的窸窣声,然后听到头顶她翻身上了床,床前便落下一双绣花鞋,原来是十三娘也上了床。

过了片刻有人敲门,伴随着一声:“十三娘安好?”

那女子在里间轻声道:“何事?门没有关。”

两个人便推门进来,有人探头问:“原来十三娘尚未起床…不知娘子有没有见到有个陌生男人进来?”

十三娘轻啐了一口道:“你们两人好不更事!这里是什么地方,连一只公苍蝇都飞不进来,何况一个活生生的男人?”

两人便跟着笑了一下,眼睛却向房内各处如雷达似地扫了一圈,见无异样,便赔笑道:“好教十三娘得知,院子里抓到几个毛贼,供认说有人闯进来遍寻不着,这也是小人等的干系!”

十三娘懒得跟他们说,歪在床上碎碎地道:“这么大的活人,偏奴家看不到!”

“小人也只是担心。既然十三娘无恙,小人等告退。”两人一边唱喏,一边关了门,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听得隔壁开始一连价叫门,然后一行人逐行逐远,渐渐地听不到声音了。

这时候十三娘重又起床,开门向走廊上看了一眼,又把门关上,然后娇笑道:“人都走了,官人可以放心出来了!”

王伦这才从床底慢慢爬出来。开天劈地头一回,他钻人家女人的床下,晦气。

“谢小娘子搭救之恩!”他深施一礼。不管怎么说,人家担了这么大风险藏他,这个情分大了去了。

哪知道十三娘不闪不躲,硬生生地受了,还用双眼撩他:“官人准备如何谢奴家?”

王伦虽然在恋爱上是个雏儿,但是她的动作再明显不过了,他又不是木头,怎么不明白?不过越是如此,他却疑惑了:这是怎么回事?

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纸。话虽如此说,但是当一个二八娇娘无来由地向男人现风情,稍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要仔细掂量着。

再说这里又不像妓院,这感情来得也太快了些!

“不知小娘子要小可如何谢过?等小可脱离此间,定当奉上重礼以慰娘子!”他很认真地说。真的得脱厄难,便送上二三十贯钱也是应该的。

“重礼?你道奴家稀罕么?”十三娘竟然咯咯笑起来:“官人一点都不懂得风情!”那语气的一收一放、嘴角的一颦一笑、眼角的一勾一转,充分表明她的内心。

再愚钝,他也猜出她想干什么,又不是真的不解风情!只是此时此地此人,他不敢而已。

伊人如此胆大,他反而变得胆小如鼠了:“娘子说笑了,小可是个懂礼的读书人,受不得如此玩笑。”

他的窘状,落在十三娘眼里更增趣味:“读书人?读书人好啊,奴家就喜欢读书人!”

第163章 此间甚好 我滴个神咧…这是个什么地方?盘丝洞么!

这样率直的女人,如果不是在此时此地,王伦绝对会狗胆包天把她就地正法了。管她是蜘蛛精还是狐狸精呢。可是在没明白她的身份之前,他的这个心却一点儿也不敢暴露出来,反而十分的“矜持”。

“娘子何等样人!小可岂敢…”

岂敢干什么,他现在真的说不出来了。真不懂风情么?也不尽然,至少王伦从心里是否定这个评价的。虽然没正儿八经交到女朋友,可是来自岛国的启蒙片看了却不少。经过几百部影片的反复洗礼,他对于各种动作、各种花式是纯属熟于心,也时常期待着能有机会大展宏图。

但是真的让他应下来从而发生点什么故事,他却不敢的,尤其不知道这女人的身份时。弄不好,故事就会变成事故,那就不是开封府关几天或者打几板子的事了----私闯民宅、奸淫.妇女…随便安个什么罪名都能把他打下尘埃,还不带反抗的。

他的窘态,落在十三娘眼中更增情趣:“官人莫不是怕?”

这不是屁话么!要不是怕,王伦早就恨不得扑过去胡天胡帝一番了。送上门的美女,不耍白不耍,而且此时他的某个地方已经起了变化。不过,他的嘴也是硬的:“娘子搭救之恩,小可谨记在心。至于能得娘子垂青,小可无福消受!”

都说女人胆小,说起来有时男人的胆子也并不大。反正在没搞清她的身份前,没脱离险境前,王伦肯定是要洁身自好的。

“敢问娘子,这是什么地方?”他岔开话题说。

再继续和她这样暧昧地对话,真怕控制不住擦枪走火!

这句话让十三娘稍微清醒了些,因为她的神情马上从火热转到平淡。不过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忽然脸色一变,急忙又指向床底,小声道:“快进去!”

王伦被她的表情吓一跳,也不及分说,便一头钻了进去,到底轻车熟路了。

他刚进去,门便开了,一个声音娇笑道:“妹妹在和谁讲话?”声音好听如莺啼,然后那人径入里间,王伦只能看到一双花绣鞋在向自己走来,十分精巧。

便听十三娘声不改色:“姐姐说笑了,奴家只一个人歪着,要待与谁说话?便是春香去借五娘的鞋底还未回来。”

那女人笑道:“奴家刚回来,便听到内院有人嚷嚷说抓到了几个毛贼,相公正在盘问,要解送到开封府去。”

说者无心,王伦却是悚然。“相公”这个词,如果自己未穿越前倒不觉得有什么,戏词里常和“娘子”相对应,就是妻子对丈夫的文雅称呼。

但是在大宋,“相公”却非宰执之类的高级官员不能担当。所以这个词一出,他便知道,这搞不好是哪位当朝宰执的府邸,有内府,有洞门,按照几进几出的四合院架构建的房子,怪不得如此堂皇。

其实他也有一处错了,那就是宋朝的宰相也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房子。因为东京房价太贵,在北宋前期,即便在宰相这个级别的高官当中,也有租房子居住的。能住得起这样大房子的宰相除非三代富贵,否则哪怕他们的薪水再高,也绝对住不起。

这是哪位宰执的后院?这可不妙!几个泼皮是确实看到自己进院也这样说了的,此间都是女眷,主家岂有不大搜而特搜之理?到时候被他们搜出,就像黄泥堆在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这伙毛蟊也是胆大,竟然跑到我们府里,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十三娘附和道。

那女人笑道:“不过听说他们是追的一个姓王的书生才来的此间,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妹妹要是见到了,可要赶紧通知管事的把他捉走!”

十三娘便笑着道:“奴家这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里又能见到什么书生了?肯定是那群人为了免责,胡乱谄一个什么书生来!”

那女人也笑道:“奴家也是这么想----那就不打扰妹妹了休息,晚间再来说话。”一边走,一边还替她关上大门。

等到彻底销声匿迹了,十三娘这才拍拍床沿,娇笑道:“人都走了,官人可以出来了。”

王伦又一次钻出床来,却见十三娘并未起身,就那样和衣卧着,手支着下巴看他,神态甚是妖娆。而那对金莲横耽,在金碧辉煌的牙床上显得甚是光洁。

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谢过娘子。只是小可身处此间甚是不安,敢烦娘子如何让小可出去?”

身处险地,王伦硬把一腔胡乱心思压制脑后。美女,我所欲也,但是前提是安全。为美色而丧命,这种事他是不会做的。

只要保有有用之身,何愁前路没有美娇娘?他有十足的信心在短期内成为大富豪的!这年头,有钱就有一切!

十三娘轻笑一声道:“官人好不晓事!刚刚抓了几个毛贼,现在外面放着好多人在严查,这青天白日的,如何能走?便到晚间看看,若是看守的松了,且再理会!”

王伦一听也是。只可惜外面仍然亮堂,自己只能屈身待在这里了,眼瞅着有贼心没有贼胆,实在不爽。

“敢问娘子这是哪里?”

从大房子、众多的下人来看,这家有权有势无疑了,否则也做不到这等声势。

“官人不知?”

“不知----小可对东京陌生的很。”

东京是百万人的特大城市啊,他才来几天,怎么可能熟悉?他现在不陌生的地方,除了自己现在住的甜水巷家里,便是李师师和李瓶儿的私宅,还有矾楼和香榭楼这两大名胜。其它的,便是通往城东看中的汴河那块地的路。

“那就好----官人毋需知道,也毋需心焦,总之待在此间既不虞有性命之忧、也不虞有生活之烦恼。等机缘成熟,奴家便会安排官人离开的。”

对十三娘不说此间屋主,王伦是奇怪的,这又不是什么秘密。但是她说的什么性命之忧真吓到他了,别是什么禁地吧?那几个泼皮只是进了院子便被打得狗血淋头,自己这钻到人家家眷的床下可不得要被打死!

她这么说了,那就老老实实地躲在此间吧,听她的口气是不会让自己饿着,那就好。

第164章 殷勤的主仆 天色渐渐阴沉下来,王伦的心情也越来越忧郁。

主要是十三娘并不像是想帮自己脱身的样子,而他几次探出头去,都能听到走廊里、假山边都有女人在说话,害得他只能老老实实缩在里屋,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幸好暂时没人过来,不然他会更急。

这里人生地不熟,除了下来的那个厢房,他根本不知道从哪里出去。但是院墙的高度他知道,以他的小身板,不借助外力从里面是根本不可能爬出去的。

更关键的是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这种未知的恐惧最折磨人。

“官人莫要焦躁。”十三娘不急不慢地劝他:“若是草率离开,被人瞧见,便是一场大风波,连奴家都落个不是!”

话是这个话,不管怎么说,十三娘也是一片好心,要是连累她就不好了。但是并不能安慰他的心,尤其是当有人推外间的门进来时,他的惶恐的心再度提起,二话不说又想钻床底。

十三娘一把拉住他:“莫慌,这是奴家的丫头春香。”

春香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拿着鞋样兴冲冲地走进来,突然看到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差一点惊叫出来。早被十三娘按住嘴,小声道:“禁声!”

大户人家的主仆很多是自小便结识的,这个春香极可能也是。所以尽管惊讶,但有十三娘在旁,她很快就平息了。不但如此,她还仔细地瞧着王伦,不住地捂嘴笑,让王伦第一次在女人面前发毛。

“这是王大官人,因为被人追赶到奴家这里避难,你且莫要说出去!自然有你的好处。”十三娘对春香循循善诱说。不过在王伦听来,这“大官人”的称呼让他想起了一个人物,西门大官人。

春香又瞥了一眼王伦,嘻嘻一笑道:“奴婢岂敢坏了娘子的好事!便放一百个心罢。”

“那就好----你来的时候,有看到前头开饭了么?”敢情,她们吃饭是另有地方的,也是,这儿的装潢一看就不像能做饭的样子,并且锅碗瓢盆什么的都没有。

“娘子,我回来的时候,管事的通知开饭了,奴婢正想来喊您。”

“那等下吃饭的时候,你我相机行事,也拿些饭菜与王官人罢,他怕是早就饿了。”

“那是,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嘻嘻!”

何尝不是?王伦的肚子其实早就咕咕叫了,但是肚子饿总比吃官司的好。人在紧张之时想不起这事,现在听她们主仆二人讲起来,这才觉得饿得不行。

不过听她们讲话,王伦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然后十三娘叮嘱几句,便和春香离开了。

已到掌灯时分,屋里黑漆漆的,却给王伦很安全的氛围。因为这样方便他四下走动,当然只限于屋内。他仔细瞅过每一个角落,想从中发现什么蛛丝蚂迹,这样心里也好有个盘算。另外,他也看了屋内的家具,琢磨什么东西能够帮他爬到墙上去,可惜最后一无所获。

这是个颇大的房间,被隔成三块:东厢肯定是十三娘的卧室,西厢较小,里面就放了一张床和一张梳妆台,应该是春香的。中间是一个小厅,总体的格局却也有模有样。

不久后窗外脚步声丢丢秀秀地响起来,应该是同去吃晚饭的人回来了,莺声燕语说个不停,间或笑语盈盈,或有打情骂俏之举,如“你踩着我的鞋跟”、“你弄脏奴家的裙子”之类的闺中戏语,不胜其多。

对她们吃饭还要跑食堂,王伦倒不觉得奇怪。这年头,只有小门小户的才会自己开饭,真正的大家族都是有专门的厨子,或者干脆请人来做。

与蔡京同时代的罗大经写过一个故事:有个士人在开封买了个小姐,此女自言,从前曾在蔡京家做厨婢,专门负责做包子。那位士人听后很是高兴,就命她为自己做一笼包子,意在尝尝一代名相蔡京府中的包子什么滋味。

不料,那小姐皱了皱眉说,做不了。士人又疑又气,说:“你刚才不是说,你从前是蔡太师家的厨婢吗?而且还是专门做包子的,怎么推托不会做呢?”

小姐回答说:“我虽是蔡太师厨房包子局的,但分在葱丝部,只负责拣葱切丝,其他如切姜丝之类,一概不管。至于包包子,更不在行了,因为另有一拨人专项负责。”

这就是上流社会人的日常。连一个包子都分工这么细,做出来能不精致,能不好吃吗?

自家豢养一帮厨子,蔡京当然会享受,但在当时还是略显老派了。宋朝的商品经济已相对发达,尤其是在两京,无论时新水果的获得,还是包买酒楼的饭菜待客,都跟现在没有大的差异。

这家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有专门的厨子很正常,只是听着这一串串雌音,王伦只是诧异: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女人?

不知等了多久,十三娘和春香终于来了,带回两个花卷、一小碟火腿和一碗不知什么肉做成的肉丸:“官人等的急了吧,奴家从厨房拿了这几样东西,先垫垫肚子,明儿奴家再设法多弄些。”

王伦早就饥肠挂肚了,哪会挑肥捡瘦:“多谢娘子!”

春香点了灯,销了门,落下窗帘,屋子里顿时明亮起来,王伦也感觉安全许多。大晚上了,应该没人过来了,吃过饭,正好好好谋划出逃的事。只是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在里间吃饭,在这空档,春香打来一桶水。

王伦开始不安起来,以至于他嚼着美味却感觉不到香甜----说实话,十三娘拿来的东西还是很有味道的。不过看十三娘两人的架势,并不似要把他送走的意思,这让他有点胡思乱想了。

尤其是灯影下十三娘看他的眼神越来越炽热,他的心也开始提了起来,好在她一会就走开了。若不是因为有春香在,此刻,他要么已经上了天堂,要么早下了地狱。

“敢问小娘子,这里是谁家的府邸?”在吃饭的间隙,王伦问春香。问十三娘问不出来,只能从这小丫头处看她的嘴松不松了。

哪知道春香竟比十三娘还严缝:“官人有这个空问奴家,不如等下细细的听娘子说岂不是更好?”

然后王伦便听到外间潺潺的流水声,莫不是她在洗澡!

第165章 等待是一种煎熬 形势越发的诡异起来。

宋代对女人的管制再松,也不至于能让陌生的男子在女子的香闺里待这么长的时间,而且完全不避讳地就隔着一道帘子洗澡!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但又有人说既来之则安之…

也有成语叫做坐怀不乱…

只是他的样子容易被人误认为是道貌岸然…

煎熬啊!

十三娘并不像是要避着王伦的样子,因为春香要不断地帮她添热水、递物是,而且一去就是片刻。如果王伦想偷窥,时间足够了。

完全能够想象的到,那一汪氤氲之中,该是一幅多么香艳的画面!

王伦并不是什么好人,至少在心里面,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君子。前生他不是没干过用望远镜看女生宿舍的矬事,也不是没有听床的雅兴。加上十三娘又是个极标致的女子,比之阎婆惜也不逞多让,若说没有什么想法也是抬举了他。

只是此地甚是怪异,让他把一腔龌龊的心思都抛在脑后了。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那是别人。如果在小命和美女之间作一个选择的话,王伦无疑会选择前者。

有命就有一切,没命什么都是虚妄,还能拎得清。

他只盼望天色再黑一点,或许十三娘洗好了澡之后,会想办法让他出去…

外面传来打更声,一慢一快,连打三次,同时有人一路在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王伦便知道一更天到了,也叫打落更。

要说打更制,以宋朝最接近现代人,因为它用的是二十四时辰制。宋以后把十二时辰中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部分,这样,子初、子正、丑初、丑正…依次下去,恰为二十四时辰,同一天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致。

不出意外,这是今晚的第一更,大概在七点左右。

因为是夏天,白天长夜间短,所以要想不被人发现,还得等一等。

至少到八点左右才行吧?甚至更晚。

这中间的时间很难熬啊…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主仆简短的对话声,还有春香出门泼水的声音…王伦端坐在里间,颇似《口技》里面的艺者。

随着帘子被掀开,一张美人出浴图呈现在他的眼前,让他顿觉上火。

“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写得就是这种场景吧?只是在这静寂无人的夜,在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空间,更多了几分旖旎。

还好,十三娘是裹了丝袍的,只是针线太松,透明度太大,以至于王伦能够清楚地看到全部不该看的东西,然后觉得,还不如不穿!

主要是太过朦胧,灯下看美人,让人止不住地联想…反正王伦坐不住了。

谁让他这幅身子正是当打之年?来到大宋之后,特别是这段时间经济条件宽裕起来之后,难免就开始胡思乱想了。所谓男人有钱就变坏,王伦不准备反驳。

但是碰到这种场面,他又不敢应战,尽管他的某个部位很可耻地不受控制了。好在宽大的白袍勉强掩盖住这一切,否则的话,当场便要出糗。

“娘子可知此时能否送小可出府?”王伦努力地咽下唾沫问。

十三娘嫣然一笑,本来就半透明的薄纱轻抖,不免露出万种风情来:“官人且莫焦躁,这种事,总得等到夜深人静时才好!”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只是她说的话怎么老让人联想?

灯下看美人,更比日间美艳三分。王伦虽然已经见识过许多各种各异的美女,比如阎婆惜、孙三四、潘金莲、小郡主、茂德帝姬哪怕是李师师,虽然各有千秋,却都是盛妆或者淡抹。哪有面前的这个人,不施粉黛,只以本来面目见他?

好身材,一览无遗;

俏面容,嫩得要掐出水来;

娇声音,胜似重锤直轰耳膜。

但越是如此,王伦越不会犯错误。倒不是他受过多深的教育----这东西和受不受教育无关----而是他本能地有种恐惧感:难不成这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

虽说略有薄名,但是当日间自己说自己是王伦时,十三娘和春香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那就说明,要么对方真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进根本没听说过自己,要么对自己的名声不感兴趣。

他宁愿相信是前者。

如果不图名,那么自己别的地方的优点就不怎么突出了。论相貌,虽然自己一直自诩貌似潘安,事实上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绝对离潘安还差那么一点点…

论身材,谈不上威武雄壮,甚至还有些瘦弱,所谓手无缚鸡之力,大抵如此。

论个头?一七五的身高算起来是不错了,但是考虑到汴京是在北方,山东河北历来是大汉云集之地。连武植这等文人的身高都没比自己差,西门庆貌似也和自己差不多,更不用说武松这样的英雄了。

论钱财,自己身上没带几个铜板,而且看她住的富丽堂皇的屋子,绝对不是看中自己手里那一点浮财…

她贪图自己什么?

未知才恐惧,所以根本不敢造次。

“总是让娘子费心了!”他只能这么说。

十三娘也在端详王伦,而且越看眼神越热切。

这是什么世道?竟然变成了男人出门在外要小心保护自己!反正王伦此刻的心情有种小白鼠遇到猫的惶恐…

“现在官人也出不去,不如和奴家叙叙话----官人家住何处?”

说话的时候,她款款走过,然后轻轻坐在床沿,一双妙目却始终没有离开过王伦半分。

此情此景,让大男孩王伦更加激动。前生今世,他都没有和一个女人如此近距离相视过,何况是一个大美女?印象里,美女这种稀缺动物都是和他绝缘的,最多可以在人群中用那双污眼窥探下。

哪有这么坦率而诚恳地用双眼交流?

“小可是国子监的学生,现住甜水巷。”他规规矩矩地回答。

“官人原来是太学生!太学生好啊,奴家向来喜欢读书人!”

这是她第二次说喜欢读书人了。如果在别的地方,王伦一定会设法卖弄一番,至不济也要拿出几首成名作,然后设法成其好事。

这不是他一直希望的画面吗?

只是此时此刻此地,他却不敢有这种心思。

第166章 沐浴 夜更深了…

王伦的心更焦躁了…

但是十三娘看向他的眼神更有意味了,连春香都不怀好意地偷偷瞅了他好几回,更让他心虚。

自己莫不是成了小白鼠?这世道,看来男人外出也得注意自身的安全!

“官人,外边烧得有热汤,要不奴家安排春香帮你洗浴?”她一脸真诚地说:“你看这袍子上落满了灰,官人的身上也有了些味道…”

身上有灰正常的,白天走了一天的路,难免风尘仆仆。加上被李四一伙追得急,又是疾跑又是爬树,落了一身的汗渍。

本来人在惊恐中没感觉到什么,但是被美女这么一说,王伦自己都觉得发臭了,很不好意思。但这里是什么地方?也敢洗澡!

“天色已晚,烦请娘子帮忙让小可回家再洗不迟!”

十三娘一双妙目盯着王伦,让后者有种羊入虎口的眩晕,因为王伦清楚地看到她的眼里充满着欲望!

“官人莫非是怕了奴家?奴家这里又不会吃人!”她娇笑起来,就连边上的春香都不怀好意地看着王伦,笑得很有内涵。

王伦真是怕。

二八娇娘体如酥,腰间仗剑斩愚夫。王伦虽然不怕落入万花丛中被蜜蜂蝴蝶什么的缠满包,也不止一次幻想过这种美妙的场景,但真的亲临其境遇到这种事,心里竟然抖抖的。

主要是情况不明啊!

如果在后世,有这样漂亮的女子,哪怕是花个千儿八百的只求一夕之欢,王伦绝对会半推半就地从了。KTV、酒吧里,这类事见过,不慌。

但是这里是人家,不知是哪里的家眷,突然像饿狼一样调戏他时,他却不敢了。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十三娘的意思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今晚天色已晚,角门只怕已经关了,奴家却没钥匙开门。官人想走,只怕也难!”她说。

王伦晕了。说晚间帮我走的是你,现在说角门关了的也是你,这留客的办法也太直接了吧?

但是他不敢置疑。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若是现在十三娘一翻脸,自己真的是黄泥掉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小可还是得走!角门或许能爬得上!”

实在不行,哪怕做一次贼也罢了。依稀记得,自己进来的时候角门不是太高。如果能爬上去,沿着廊檐走,或许能走到围墙处。

然而十三娘一句话就让他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瘪了。

“官人使不得!角门上是空心琉璃瓦,人走过后便会发出声响,况且因为日间的事,各院增派了监查的人手,外边值守的更夫就在此间不远处。官人一旦被抓,便是神仙老子也救不得你----官人可知道,今天一伙泼皮的下场?”

王伦如何知道?

“奴家听人说了,王都管把人捉了之后严加审讯,每人领了二十板子,打得皮开肉绽,然后送到开封府里。没有三五个月,他们肯定是出不来的!官人这时候要是被抓住,可不是误入这么简单!”

看来李四他们是被定为“误入”了,就这样还受那么多罪。二十板子可不轻,那可是真打啊!再说自己现在若是被抓,难免会问及日间的一些事,那时节难免被怀疑污人清白,浸猪笼也不是不可能!

“那可如何是好?”王伦急了。

每在这里多待一会,就多一分危险,还多一分不便。躲进人家闺房已是不该,若是经夜,那时说什么都迟了,别人可不会往好的方面想!

“官人莫急!奴家这里安全得很,你且安心住下。若是得空,奴家便找来钥匙,送你出府便是了。”十三娘安慰说。

若是阎婆惜她们这么说,王伦只怕能快活得飞起来。可是十三娘这么说,他却莫名地担心起来。

住哪里?一共里外两张床,难不成她们主仆一张?这不太可能,毕竟主仆的地位差异太大。

和春香一张床?美得死!虽说春香长得不及比十三娘好看,但是也算中等之姿,灯一熄,又有什么分别?只是十三娘处心积虑要把自己留下,难不成为的是成全自己和春香?

可能性不大。

和十三娘一张床?她这得是多幽怨,才会这么性急?

“娘子,男女有别,实在不便久留,还请娘子伸出援手,设法救小可出府!”

十三娘并不为所动,却终于露出饿鹰见鸡的笑容来:“官人勿要担忧!等时机成熟,看守松了,奴家一定会设法送官人出去,但是今晚却不能够!官人一直要出府,莫不是嫌奴家的蒲柳之姿,尚入不得官人的法眼?”

她说的俏语带娇,眉宇之间更露出万种风情来,又挨得较近。王伦到底是个童男子,完全挡不住这种纠缠,只觉得一阵沁香袭来,说不出的兴奋,连带着小兄弟都不好了。

“岂敢!只是此间甚是不便…”既然现在出去不便,王伦也没再坚持,至少在此间比挨板子强得太多,他又不傻。

“有何不便?官人便在外间春香床上歇了!”

王伦便以为她这是要和春香住一块,难不成是主仆情深?不过貌似也没有比这样更好的办法了。好歹里外隔着帘子,也算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吧,挺好。

如此一来,洗澡便不成为问题了,毕竟睡人家女孩子的床,若是一身臭味未免大煞风景。而此时,春香早已准备热水去了。

不大会就布置好了。春香躲到里屋,王伦便大胆地除去衣物,然后钻进汤桶中。劳累了一天,皮肤终于能得到释放,甚是舒服。

就在这时,春香走出来:“奴家服侍官人沐浴!”

不等王伦分说,她便伸出纤纤两手摸到了王伦的背。

王伦一激灵,差点从桶中跳出来,要不是那样更不雅的话。

“不敢劳累娘子,容小可自己来!”

谢绝了春香要为自己揉背的好意,古代大户人家的婢女服侍主人洗澡据说都有此套流程,王伦却享受不得。一是他还不习惯有女生在旁边为自己做什么事,年轻的身体太过敏感,被她瞧见了会很不雅!

二来她也殷勤得过分了些,自己毕竟算不得主人----若她是为十三娘揉背搓肩倒也没什么。

第167章 销魂当此际 春香也未坚持,因为十三娘此时已把她叫过去,在里面滴滴咕咕不知说了些什么,反正片刻之后春香嘻嘻一笑,然后面带春意走了出来。

她拿起王伦的衣物:“奴家为官人洗了这身衣物!”

王伦大急:通共就这一套衣服,她洗了,自己怎么穿?

但是春香已把它们抱在怀中拿了出去:“官人不要担心,奴家会连夜洗晾。现今天热,只消一夜便可干了。”

话说的是不错,可是今晚怎么办?

宋人没有内裤,男性通常只穿开裆裤,特别是在夏天,全身上下主要靠一张袍子遮羞。现在白袍被拿走,等于自己等会要坦诚相见了。

再在心里豪放不羁,在某些事情上还是有羞耻心的,至少光着屁股乱跑这事是做不来的。春香这么一干,相当于揭下了他最重要的护身符。

“我靠…”洗着洗着,人缩进了桶里,开始思考后面的事了。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觉得背后一阵温热,两只柔软的手掌已经贴到背上。滑而不腻,带有体香。

“娘子…”

“奴家伺候官人洗浴!”是十三娘的声音,也只能是她。王伦都能想象得到她现在的动作,那双手在背后摩挲,痒痒的但很舒服。

若不是心里有个梗,真的是享受!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自己身上最后一件衣物都被清除了,所以已经没什么财物可盗。

难不成我宝贵的童贞今晚就要丧失在这里?王伦止不住地胡思乱想,同时又有些蠢蠢欲动,主要是受那双手的刺激而起,这是本能。

“娘子如何使得?”他本能地要避开那双手。但是木桶本来就不大,还能躲到哪里去?况且他躲避的心情并不是很强烈,所以很是扭捏。

“如何使不得!奴家被关在这暗无天日的后院,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今日遇见官人,莫不是上天垂怜?官人若是不弃,便在奴家这里与奴家交心谈情,可不是快活!”

王伦心中一凛,心中的预感果真成了现实。

他不是没有奢望过艳福,但是无缘无故的投怀送抱他不敢妄自享受,毕竟照目前在大宋混日子的水平,成为富翁指日可待,而幸福的生活也在向他招手。

只要有钱,似乎和阎婆惜、孙三四过过没羞没臊的生活并不是遥不可及,就是小郡主那边也不是不能高攀。至于其她的美女,暂且在心中想想就罢了,但毕竟有吃到嘴的可能。

但是如果走偏了,只为图一时之快而让自己置身险地,就不划算了。

十三娘这边里外都透着诡异,明显地是大户人家的后院,而且还是很有权势的那种----莫不是当朝的某个实权人物的禁脔?要是污了人家清白,这事就非同小可!

弄不好大好前途要耽误了,极端点的还可能搞出更大的事。好在一个好消息是,北宋时期对于男女之间的这种事还没有机会被“浸猪笼”,那要到南宋朱熹之后。所以《水浒传》里如果潘金莲不是药杀了武大郎,光是和西门庆那点事,武松是没法子处理的,只能见官。

所以他又无法坚决,主要是十三娘的表现太过热情,让他有种不吃白不吃的错觉:或许就因为是大户人家,姬妾也多,主人家可能力不从心也是有的,那哥要不要做点好事?

天人交战之时,语气便不那么强烈,大脑也有些心猿意马。

便在这里,背后纤指已经游离,点点戳戳好不舒服,所到之处震颤人的心灵。王伦嘴里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十三娘已经透过氤氲的雾气看到他的巨大变化,不禁贝齿含笑。

虽然王伦文弱了些,但总比角先生让人期待吧?好歹是真的宝贝,比之那些死物多了许多灵气!

“奴家服侍官人出浴!”

王伦虽是初哥,所以对接下来的事情却没有半点迷惘,他只是惊诧:果真是妇女解放走在封建社会最高峰的朝代,人家做这种事竟然比自己一个男人都大方!

“娘子,春香小娘子把小可的衣物拿走了,却如何是好?烦请拿件衣物…”

这时候,春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已经回来,闻言吃吃笑起来:“官人这又是何苦?现在穿衣,等下又要脱衣,不嫌麻烦么?”

这话说的!太露骨了吧?不过我喜欢!

十三娘竟然有了羞意,然后啐了她一口:“好小蹄子,胡说甚么!”但是眼里的蜜意却掩饰不住,她的语气也不是斥责,而更多地像是主仆间的耍闹。

春香这时候却又准备出去:“婢子到水池边闲耍一遭,娘子若是有事,招呼婢子即可。”

这是不准备做电灯泡,还是望风?或者兼而有之?王伦不敢臆猜。但是随着“吱呀”一声门被从外面闩上之后,屋里的气氛陡然一变。

人还是那两个人,但心境已经变化了好几次。

王伦的大脑已经僵在那里,然后坐看自己被撩的蠢蠢欲动:“娘子,你我素昧平生…”

十三娘见话已说开,春香也识趣地自己离开,便少了许多顾忌,开始撩动眼前的这个宝贝:“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就是因为和官人素昧平生,奴家才敢和官人吐露心事。官人放心,奴家这里安全得很,等闲之人也不会到这里。便是春香,也是和奴家情同姐妹,不会说出去的!”

哦,那就是不用负责任?倒是挺好的!听她说这边安全,王伦的胆子便大了些。

“娘子,此间是何人宅第?”

知己知彼,才能安心睡别人的女人。

十三娘此时已从后面拦腰抱住了他,也不管他身上沾着水珠了:“官人且不必问,奴家只求一夕之欢!事毕之后,奴家设法把官人送走便是了!”

那敢情更好!隔着薄薄的一层轻纱,王伦能够感应到背后传来的温热,还有一股难言的悸动流过全身。

要命啊,任谁在这种场合下都难控制得住的吧?想想一个美人儿可以恣意品尝,更妙的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这可是做梦都梦不到的香艳啊!

上还是不上?此时已不是问题。

第168章 罗带轻分谩赢名 夜深人静时,正适合造人运动。

夜幕中,春香在小池边回眸星辰,眼睛却不住地瞄向房内。那一笼暖红的烛光之下,从房间里传出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声音可以猜测到,那边现在该是一番怎样的景色!

都说久旱逢甘雨,十三娘这是恣意地被浇个透啊!只听说过只有累坏的牛、没有累坏的地,铁打的汉子也吃不消啊,就不知道文弱如王伦那一番书生意气怎生在娘子面前讨得好去!

想想那画面,不禁耳臊眼热。

这边,王伦鼓起勇气,把重生这些日子以来所有对大宋朝的美好憧憬都一鼓脑地释放于十三娘身上。既然她不要自己负责,那就不妨偷试一番----哪个大家族没有个深闺怨妇呢?

只是心有百千丈,于实践却是小白一个。虽然初时雄赳赳气昂昂,十三娘也是欢喜得不得了,但是一经战阵,欠缺经验的毛病立刻便显露无疑。

首先便是小扣柴扉久不开。逡巡领地良久却始终不得门而入,最后还是十三娘纤指帮忙才进入一片新天地,那种激动和兴奋便已暴露了他初哥的身份;

然后是生涩的动作和完全不顾及对方冷热的游走,虽然激情满满却毫无章法,十三娘刚开始时是陷入巨大的兴奋中的,但是马上就感觉到王伦虎躯一震,知道要遭,但根本来不及反应。

多少次想着倚红偎翠、车轮鏖战,哪想到只几个回合便缴械投降,白瞎了十三娘的热情和他自己的一番斗志。不说败兴,便是王伦自己也觉得赧颜。

是男人,都不愿意自己不行,特别是在办正事的时候。

好在十三娘并没有就此把他打入冷宫,反而知冷知热地不住安慰,还有在嘴角止不住的笑意:“官人不像是个久经战阵的,莫不是身体亏了,还是太过疲劳?奴家给你捏捏背提提神!”

王伦自然是就坡下驴,他还没从刚才巨大的幸福感里回过神来。

哥这是就这样丢了第一次?貌似表现并不如人意啊,这事要是传扬出去,哥以后如何见人?便是在十三娘面前也自觉低她一等啊!

刚刚确实什么都不知道,也只顾着自己快活了,现在仔细回味一番,原来有很多地方可以改进…不行,哥要知耻而后勇,争取把局面扳回来一局!

加上十三娘小意温存,一双纤手在背上四处撩得他心头渐渐聚拢到新一团火起。有了初一,便难免有十五,最后索性重展雄风,再度上马。

这一次十三娘便觉得与方才大不一样。有些事,男人是无师自通的,或者非常善于不断总结经验从实践中学习改善的。反正,新一番销魂蚀骨的滋味,是她从角先生上面得不到的。

“官人且怜香惜玉,奴家不胜耕伐!”

说是这么说,但是在王伦看来,她双眉紧锁、双眼迷离、俏嘴微张、喉间不自禁发出的娇喘仙音不像是为她凭添了许多妩媚,也使得自己血脉贲张。于是浑身是劲,更增直捣黄龙之志。

这一番操作,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贴到窗边听墙角的春香都大受感染,不自禁地夹紧双腿,脸上绯红一片。

也到了发情的年纪了…话说这些年和十三娘私下里不知道摸索过多少艳本春宫,小妮子早已经不像她表面上那样纯情了…她只是怀疑,十三娘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再站起来?听她刚刚的凄惨叫声,止不定受到多大的折磨!但是她有言在先,办事之时不希望自己在场,弄得自己想帮都不知道从何做起!

此番肉搏确立了王伦的胜利者地位,于是他觉得可以坦然面对眼前人了,于是鼓足干劲,把最后一腔热情都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

在这一刹那,他的脑海里走马灯似地闪过阎婆惜、孙三四、潘金莲、小郡主、茂德帝姬、李师师…连红玉小丫头的倩影也冒出来了,只是比较不雅的是,她们都和眼前人一样白花花地没有片缕遮体!

身在天山,心老沧州。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还搞什么吟诗作对、做什么英雄好汉,此间甚好!

天地清静了。

春香腿都站得要麻木了,耳朵也都听得要起老茧了,浑身也黏黏的难受。

这都还好,关键是心里痒痒的遭罪啊。

见里面偃旗息鼓了,她便轻轻开了门,闪进,把漆黑留在外面。

扑面而来的便是空气中传来的一股淡淡的不知名的味道,此前闻所未闻,但嗅到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这分明是男女身上混合而生出的,让人忍不住往一些事情上联想。

更不好的是王伦和十三娘竟然躺在她的床上!

“娘子、官人,怎么躺奴婢的床上了?”面对这种情况,她娇嗔连连,眼睛却止不住地往床上看。灯下看美人,于她无甚吸引力,但王伦的雄姿还是让人心动神摇的。

无数次幻想着有一个精壮的男人出现在自己面前都不得其法。现在王伦来了,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他却好歹是个男人,聊胜于无。而且看十三娘的反应,他基本上是称职的。

“小妮子休要抱怨,等下也让你得偿所愿罢了!”十三娘心满意足了,所以不介意春香分享她的快乐----自家大小事她都知道了,此事原也没打算瞒着她,而且根本瞒不住。

春香悄然一乐,倒把王伦惊得出了一身汗,话说刚才做扩肌运动他都没有出这么多的汗!

再是铁打的男儿,也称不起这样的锻造啊。此前,无论是前生的公司小白兔的王伦,还是后来的落魄书生王伦,都不止一次地幻想过一夜三次郎,但是在面对如此标致的十三娘和跃跃欲试的春香之时,还是露了怯。

主要是在十三娘身上花的精力太多,又两次兴奋过头,现在进入了不应期,神仙都没有办法。

否则,他倒乐意一次把主仆俩都摆平,这样雨露均沾,任谁都没会说什么闲话来。

什么时候,男人竟然也会像货物一样被推搡出来和亲了?

第169章 官人好不正经 最终王伦并没有被逼到被迫应战的境地,主要是当着十三娘的面,春香放不开,王伦也正好借坡下驴暂时保住了面子。

但明天会怎么样,没有人会知道,但是今晚告别了少男时代总是意外。所以说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到,真的要看天意,就像他从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来到这里一样。

“小可蒙娘子垂青,得一夕之欢,原本感恩不尽。只是小可心中甚是惶恐,若能得脱此间,那时再与娘子重叙前缘,岂不更好?愿明日娘子能援手!”

对于不能应战,王伦说心里没有愧那是假的,男人在这种场合怎能说不行?只是欢乐极处但思退步是他的信条,这样偷偷摸摸总不如在自己的小窝大大方方地好!

再说甜水巷的房子里确实还差个女主人。

当然他还想试探一下十三娘,不知她究竟是何身份。

而最主要的,则是他想溜了。小偷得手之后还知道匿迹一阵子,何况偷人?

“官人且莫担心,就在此间安心歇下,奴家可保无虞!至于什么时候能走,奴家自然会找个合适的机会。”

得,竟然被她养着了…这可不妙,但王伦又无可奈何。

两人刚才一番厮杀又出了一身汗,春香便重新倒了一桶水让他们洗身。十三娘浴后款款起身,仍围着那件浴巾,王伦便傻眼了。

虽说春香也亲眼目睹了自己和十三娘的那点事,但是刚刚毕竟是在床上,还有着一层遮拦。现在一室春光已经够亮的了,不需要自己在室内疾走。

见他一脸便秘的样子,十三娘觉得好笑。

“官人何必做出这种姿态?你的身子,春香看也看过了,等下春香浴完,今夜还准备让她服侍官人歇息呢。”

还来?王伦整个人的状态又不好了。

好在春香善解人意:“奴婢要洗浴了,今夜是娘子和官人的好日子,官人且和娘子安歇。”

趁她袅袅婷婷外出倒水的功夫,王伦三步并作两步爬上十三娘的床。都已经合二为一过了,十三娘仍然十分热情,横展玉臂便倒在他的怀里:“奴家今夜都是官人的。”

伊人如此热情,王伦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歇了一歇,挨着她香喷喷的身子后又有些蠢蠢欲动起来。总算他还知道拿捏分寸:这春香还在外间洗浴呢!

只是听着哗哗的水声,透过珠帘的间隙能够隐隐约约觑见白蒙蒙的一片。冲动是被硬按捺住了,但身体上有些反应是自然的。

见状,十三娘吃吃地笑,在他耳边吐气如兰:“官人要是想,等下就把春香要了吧,奴家不吃醋的!”

王伦一颤,差点又一次出丑。这女人贤惠得过头了吧?不过我喜欢!

“春香还小。”主要还是有心无力,自己残存的一点精力不足以支撑自己再一次完美的胡天胡帝了。作为完美主义者的王伦不可能允许自己在此种重要事件上输了气势----闺房之内,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若是夫纲不振,何以谈理想?

春香的年纪便是很好的挡箭牌。她再通人事,年龄在那里摆着呢。

宋朝官方法定成婚年龄沿袭唐代,男15、女13以上即可结婚。但是相较于其他朝代,宋代女子实际结婚年龄可是晚了两年。根据研究和统计,宋代女性平均结婚年龄在19岁左右。

春香,大概有十六、七岁了吧?这个年代的人下手没什么,但是自己的心里总会有点什么。

就像茂德帝姬,美则美矣,却只能是欣赏,却总生不出异样的心思来。而对阎婆惜、孙三四甚至潘金莲,却能在心里想些什么。

还是道德太过高尚、思想太过端正了啊!不然的话,来在半年时间了,青楼也钻过不少,妙人儿也见过不少,总不至于今晚才变成男子汉!

不过大宋的生活真是美好…如果没有心理负担的话。

只是自己的单纯,却敌不过身边娇娘的挑逗:“小?官人觉得,她哪里小了?”

王伦看她的眼里秋波荡漾,忍不住和她比划了一下,然后若有所悟地喃喃说道:“还真是不小了!”

十三娘轻啐他一口:“官人好不正经!”

边洗澡边凝神听里屋动静的春香也在心里啐了一口:“官人好不正经!”却又忍不住低头看过去,颊边慢慢透出红意来。

这一夜王伦睡得甚是惬意,也是这半年来睡得最舒爽也最不孤独的一晚,只是前半夜想得太多,后半夜才沉沉睡去。

一觉到天亮,然后发现枕边人不在了,春香也早离开。

好在这卧室的布局类似于后世的套间,倒不虞有外人窥探,只是突然之间四下里静下来,有些惶然。

哥没有衣服!哥没有衣服!哥没有衣服!重要的事项说三遍,昨晚还能缠着浴巾来回晃动,现在天大亮了,再这么着真的好么?

也只能勉强,反正暂时没人。

到了外间洗漱毕,仍然没有见到那对主仆,忍不住又焦躁起来。

正在这时,外边不远处传来一群女子的嬉笑声,王伦本能地跳进里间。现在终于有种偷情的惧怕了,要是被人发觉,一切都休矣!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那群声音越来越近,竟然在屋外面停了下来。只听得叽叽喳喳莺歌燕舞,好不欢乐。

但是王伦乐不起来,还遍体生寒,因为听得脚步声,那些人竟然进了此间屋子!

“大官人?”有人在喊,很陌生。

王伦有种做了西门大官人的心虚,肯定不敢应声。此时,他躲在门后,口中不断默念:“南无阿弥陀佛,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主啊阿门,千万不要进来!”

“嘻嘻,没想到十三妹竟然成其好事!妹妹,怎么不见娇客啊?”

我靠,这是暴露了?貌似不该啊,难道哥昨晚的动静太大了?不过此时不是回想的时候,因为竟然有脚步向这边走过来。

然后听见十三娘扭捏的声音:“姐姐禁声!须知隔墙有耳,若是被人听见,妹子可就大祸临头了!”

先前那个声音说:“放心!这个院子里等闲连个公苍蝇都飞不进来,只要我等姐妹不说,又有谁会知道!”

王伦真觉得自己进了盘丝洞。

第170章 妇女之友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进来的那个女人和十三娘相比,在容貌上并未减去半分,在妖娆上似更胜一筹。

王伦此时正用一抹单薄得近乎透明的浴巾半遮半掩住自己的身体,就在这种情况下四目相对。

粉红玫瑰香紧身袍无袖上衣,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金丝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鬓发低垂斜插碧玉瓒凤钗,显的体态修长妖妖艳艳勾人魂魄。

但是人家有风骚的本钱,因为那张脸蛋不输于任何一位后世的艳星。

“噗嗤!”那个女人反倒先笑了----这个场合,她不该大惊失色、然后娇叫一声逃出去的吗?反而是王伦,在她的注视下羞赧地低下了头。

到底还是修养不够啊!男人,你的名字叫弱者!

“妹妹的手段倒也别致!”她上下端详了王伦几眼,然后粲然一笑:“妹妹的眼光也是极好的!”

十三娘跟着进来了,春香也在后头,抱着王伦的衣服。

“官人莫要害怕,这是奴家极相好的姐姐,名唤九娘。”十三娘对着王伦介绍说。说是姐姐,年龄好像并不比她大多少。

王伦迷糊了,我该怎么做才是对的?握手?贴面吻?只是一只手抓着浴巾的姿态太不雅,此时此地也不是握手言谈的好场所。

九娘笑意盈盈地又盯了王伦一眼这才款款走出,让他有种被吃干抹净的预感。

什么时候,哥这么受美女青睐了?哪怕不曾经历过昨晚的洗礼,王伦都能感受到九娘眼里的火热!

这边,春香要服侍王伦更衣。

“这个叫九娘的是何人?她为何知道小可在这里?”王伦很担心地问。再做得巧,既然能被她发现,就可能被其他人发现----一旦被人侦知,搞不好小命不保。

九娘、十三娘,肯定是按照入门的时间顺序排的。看她们如花似玉又青春靓丽,能把她们纳入后院的肯定不是等闲之辈。自己给对方戴了这么一顶大绿帽子,若是被发现,后果可知。

“此事也怪奴婢。刚刚奴婢在收官人衣服的时候,恰巧被九娘看到。我家娘子和九娘关系莫逆,她一问,十三娘子便一五一十全倒出来了。不过官人也无需害怕,九娘对官人没有恶意的。”

你如何肯定?王伦望着她的眼神会说话。

春香眼神迷离地望着他,咬唇笑道:“九娘的心思,奴婢再清楚不过的了。她不但不会告发,还会比十三娘更在意官人的安全!”

竟然成了妇女之友?这倒是始料未及的。

王伦要换衣服,春香竟然不走,还煞有兴味地盯着他,害得王伦十分的不自在。刚想开口,却又不知道如何说。唉,女孩子太不知道自爱了!

“官人,让奴婢伺候您更衣吧!”不容拒绝,她的一双纤手已经伸了过来。

王伦显得极为抗拒,其实要是十三娘来做这个事,他的心里还坦然些,毕竟她已经是自己的女人。春香虽然有些姿色,但毕竟只是个侍女,远不像后世那种通房丫头地位那么低。

宋朝佣人是合同制,并且拥有完全的人身自主权。

这也是王伦曾经不止一次幻想过的场景,主仆均收,对象却是潘金莲和秀秀----那时正是他刚进入大宋的阶段,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之心乍起。

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错得离谱。

单单一个十三娘倒不足为惧。经过昨夜的两场暴风雨,他觉得是享受。

若不是昨天白天辛苦了一天,晚上行事的时候又担惊受怕,再加上一个春香也不可怕。一觉之后,疲乏之态尽去,又是生龙活虎的一个猛士。

但是又来个了九娘…还有,未知的恐惧仍然伴随着他,所以对春香的热情,他虽然也有心,但很难配合。

“小娘子,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他按住春香的“咸猪手”问。

春香秒懂他的意思,却摇摇头:“娘子不让奴婢说----其实官人不必担忧的,这里轻易不会有外人进入,昨天只是一次意外。”

“此间主人是谁?他怎么不来后院?”

说是不会有外人进入,但是内人呢?万一哪天此间主人过来,就是另一场意外!王伦可不敢存着侥幸心理。

但他又是奇怪:到底是何人,这么心大,放着如花似玉的美女空守闺房,也不怕出事?看这些女人看自己的眼睛,完全是饥不择食的样子啊!

“家主人向来不来这边,官人且安心就是了。”

她几次让自己宽心,王伦终不能彻底宽下心来。不过此时,穿衣却是紧迫之事。日间有机会的时候可以多看路径,或许有机会出逃也未可知。只是春香在这里,有些小尴尬。

“小娘子且请回避,小可要更衣了!”见她并没有避嫌的意思,王伦只能言明了说。

哪知道春香并没觉得不适,还殷勤地说:“放着奴婢在此,怎好让官人劳累?官人且稍歇,容奴婢服侍您!”

王伦未及回话,她已经坦然扯下他的浴巾,然后虎躯一览无遗。

王伦…

说不出是享受还是别扭,但是带给王伦新奇的感觉却是真的。昨晚和十三娘的一夕之欢只是纯粹的兴之所至,哪有现在的气氛让人旖旎?

外间还有九娘与十三娘呢!

于是,在她玉指触及之处,王伦浑身战栗,然后某处不可避免地表现出男儿本色来。

春香瞪大了眼睛看,一轮红晕从她脖子上、脸上缓缓浮起。但是她没有作声,也没有逃避,而是把手搭在王伦的腰间,同时仰起俏脸,娇羞无限。

王伦顿时感觉不好了。已识其中滋味,又是清晨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如何把持得住?若不是顾忌到外间有人,真的会直接把她正法了!

仿佛知道他的想法,春香缓缓凑到他的耳边悄声说了一句话,王伦便闻到一阵沁香扑鼻,十分舒爽,于是又不免强硬了几分。

“官人想做什么便做了,不但奴婢生受了,连外面的九娘都是,这也是十三娘的意思!”感受到王伦身上传来的蓬勃生机,春香也不藏着掖着,直接把事情挑明了。

按照刚才九娘、十三娘的意思,反正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位王官人,可是吃定了!

第171章 事发 接下来的几天,是王伦在大宋最惬意的几天。

这九娘比十三娘又有一番别样滋味:虽是炎炎夏日,抱在怀里却有一种冰肌玉砌的感觉。王伦这才明白,原来史书上说的南北朝时期北齐的美女冯小怜身体能自动调节温度是真的。

而春香看起来比十三娘含蓄,动作起来却激烈异常,每次都是酣畅淋漓。

此间乐,不思蜀,是王伦开始几天的心理写照。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这两主一仆不知是不是恶鬼投胎,每日索要无度。

看似夜夜做新郎很美,但是晚上常常以一敌三,白昼也如走马灯似地不停接受三女的车轮战,便是铁打的人儿也不能满足,渐渐地身体便觉得吃不消了。

可是他想挂免战牌,奈何别人不同意。这几女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闺房密招,花样辈出,每每在王伦泄气之时撩得他不得不倾尽余力。王伦敢说,后世他看岛国生理科教片所学到的知识不过是拾她们的牙慧。

期间王伦不是没在枕边说过要出去和她们做长久夫妻的话,只是她们似乎认为不妥,并且将会有一辈子的煎熬一般,拼尽老命也要把他榨光!

知道了什么叫美人如蛇,什么叫做佳人如蝎,这是王伦在痛并快乐着期间的领悟。

多么痛的领悟!

不过在吃上却是花样多端,王伦在几天的时间里吃遍了世间最上等的佳肴。开始时有滋有味,后来便食不下咽了----被身体闹得。

然后九娘和十三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许多药材,每天熬给王伦喝。只是身体的亏空不是区区几味草药便能补上,何况每天入不敷出。

到了第六天上,王伦已经形容枯槁。于是便知道,美人真的能敲骨吸髓。

到第七天的时候,整个后院突然都知道了他在存在,于是他先后又认识了三娘、四娘、五娘、六娘、七娘、八娘、十娘…为了争夺他的侍寢权,颇生出了许多龌龊来。

最后,估计是怕提前吸干了他的阳寿吧?也可能是怕纷争导致消息被恶意披露,许多房的女人开始坐下来就王伦的问题展开讨论,最后形成的决议是雨露均沾,适当将歇王伦的身体。

从此后姐姐妹妹心平气和,围着一个男人开始了没羞没臊的后宫生活。

前生,王伦不止一次意淫过这种三妻四妾的美好生活,认为是男人最幸福的事情便是把后院调理得彩旗飘飘而家中红旗不倒,或者大被同眠享受齐人之福。现在真到了这一天,这才发觉,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一个女人是小白兔,两个女人是老虎,一群女人绝对赛过群狼。

王伦像是公螳螂,一边看似享受这种美好的生活,一边还不得不防着被母螳螂用完后吃掉。

这种危险又刺激的游戏在一个午后戛然而止。

也许是一直平安无事带来的侥幸心理,也许是整日昏昏沉沉忘乎了所以,正当他办完事在七娘的房中酣睡之际,突然被人拍醒。

然后他就看到了因恐惧而脸上的肌肉变得扭曲的九娘,此刻她衣不遮体,虽然是夏天,却瑟瑟发抖。

在她的身旁,有五六个奇怪的男人。因为他们个个面白无须,不像个男人。

他们看着王伦阴恻恻地笑。

事发了!这是王伦的第一反应。

怎么办?这是他的第二反应。

但不需要他有什么反应了,几个无须男一拥而上,把他结结实实地捆作一个粽子。同时为首的一个人笑起来:“捉奸作双,把叶小娘子也捆在一起!等下相公醒来,一并安排沉湖了事!”

唬得王伦也抖作一团,这是要浸猪笼了,他可不敢保证此次沉湖会让他再度穿越!

一行人鱼贯而出,此时后院早已惊动,无数莺莺燕燕伸出头来看,许多人都惊得面如土色。

王伦一厢走,一厢盯着探头的人看。此前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那么多的美人由着自己为所欲为而不知道珍惜,现在要受死了,才明白机会之可贵。

早知如此,何须惜命!

他看到了三娘、四娘、五娘…十一娘、十二娘、十三娘…到底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她们望向自己的眼神中蕴含着无数重含义,只是自己无法理解了。

几个人把他拉到角房,按住王伦跪下等候发落。

此时王伦的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是等死的节奏。事实俱在,多说无益;手无寸铁,无计可施。

“是奴家连累官人了!”没想到九娘却甚是笃定,反安慰起他来。王伦望向她时,却是一脸坚毅,和方才温存之际又酥又软的娇语大异:“奴家能和官人同日赴死,心愿已足!”

如果是在其它情况下,有美人愿意和自己同生共死,那是前辈子修来的福气。

可是对现在的王伦来说,慷慨是慷慨了,感动是感动了,但我不想死啊!

不知过了多久,外边有脚步声“突突突”地临近,然后有许多脚步飞奔的声音,有人在低声道:“相公过来了!”

王伦的心本来就吓得发抖,此时更突突了。

无移时,王伦看到了眼前多出一双脚。抬头看时,却也是一个无须的长者,年约五十岁上下,看起来慈眉善目,只是眼神一动后戾气十足。

“咱家以为是何方蟊贼!兀那书生,你的孔孟之道呢?你的道德礼仪呢?呵呵,咱家这是近来太过心慈手软了,现在竟然后院都有人敢拱火!若是不显咱家的手段,明儿太傅那边都要被他小看了!”

周遭人齐喏一声,棍子捣在砖地上发出笃笃的声音,沉闷得让人心寒。

然后那人又看了叶九娘一眼,叹息说:“咱家好吃好喝好穿好用地伺候着,可不是要你偷人来着!只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你且仔细听了回话!要是答得好了,咱家仍给你一条生路!”

竟然能放九娘一把?王伦虽说自己命不保夕,可心里还是愿意的。好歹做过自己的女人,有了十三娘的启蒙,他这段时间可是从各方面把各位娘子里里外外都挖掘个遍。

如果判断不错,九娘、三娘、四娘、七娘、十娘、十一娘此前都是完璧之身;其她的几位娘子包括十三娘虽然少了些东西,但绝对是手动摧毁的,从她们在助阵时拿出的角先生就能理解。

当时他就非常怀疑这位宅第的主人是不是不能行人事,现在明白了,这是太监之家。

第172章 处置 没有人愿意死,九娘也不例外,所以原本的坚毅一下子被击穿了,接着叩头如捣蒜。

“相公饶命!”

这时候听她说一句相公,王伦的心凉透了。此前只是猜想,现在可以证实了。

此相公可不是老公,而是唐宋时代对于宰相等高级官员的称呼。能称为相的名目比较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同平章事就是其一,为正宰相。

副相即参知政事也是相,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起于政事堂共同商议处理国政大事。

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三省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或同平章事者,皆称之为“使相”。

徽宗时期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代行侍中职权;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的职权。另有“公相”蔡京、“媪相”童贯、“隐相”梁师成、与其同等权势的检校少保杨戬。

而太监中的宰相,大致会是童贯、梁师成与杨戬之一。

但是无论哪一个,都不会允许自家的女人偷人,普通的男人都视此为奇耻大辱,势大权高者如他们更是如此。今天被当场捉奸,只怕不好相与!

至于太监养女人,不用奇怪,历朝历代都有。最早于汉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宦官多取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的记载;

唐朝时期,“凡入品太监均可娶妻成家”、“女有姿色,力士娶之为妇”更是明确记载于官方正史。

宋朝时期,官方虽然未对太监娶妻有过明确许可,但还是给予了“宦官有妻,朝廷实默允之”的暧昧态度。

没办法,太监虽说少了些东西,但还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对于夫妻生活的向往是一种本能,还有一种补偿的心理使然,另外娶妻成家还是有权势者彰显身份的需要。

他们是爽了,可是被“娶”的妻妾可就更遭殃了:不但守活寡不说,还是自己及娘家人一辈子的耻辱。

青灯古佛孤枕眠是常态,有些压抑不住的便用角先生解乏,间接地催生了房中术的提升。

王伦应该就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她们的 “解药”。

只是,解药经过锤炼,差点成了药渣。

现在,解药要变成毒药了!

此时早有人架过藤椅,那老太监便半躺半歪着坐下,公鸭嗓子响起来:“贱婢,你且说,还有哪些人也如你一般行了此苟且之事?”

这是要逼供。看来老太监是想纯净后院了。只是整个后院,上上下下十余人,都争先恐后无一落网,早已污了一地。只是九娘为了保命,只怕都会倒出来吧?

没想到九娘挣扎着叩了个头说:“只奴婢一人!奴婢那日碰巧救了这位王官人,开始只是想着收留在房内免得被都管看到,准备晚间送走的。只是不巧当晚角门有人看守,便私下藏在房中。一来二去便生了感情,实不敢隐瞒,求相公饶命!”

没想到她看起来弱不禁风,实际上还挺仗义,自己出了事被抓,自己竟一力承担。

王伦也想着自己污人清白在先,这时若再连累了其她女人并不好,并且说出来也不是什么加分项,原想着能和九娘串通一气的,没想到她首先这么说了。

所以也忙不迭地顺着她的话音道:“小人只与九娘一见钟情,实不曾与别人有瓜葛…”

左右是个偷情,料不致死,坦诚些兴许还能落个宽大。但是如果供出了一群人,这罪孽可就大了,只怕顷刻间便要洗涤门户罢?这种事,估计谁都忍不住!

不过老太监一声厉喝打断了他的话:“谁人问你来?左右与我掌嘴!”

王伦旁边本来便有两个人挟持着,得令毫不迟疑便要上前。他再是满腹经纶,却只是个书生,力气如何扳得动如狼似虎的两名家人?眼见得一人按住他,另一个便拿起夹板,便向他的脸上打去。

看姿势都是老手,这一打不但面子全无,只怕还有什么后手。王伦挣扎了一下,竟然没有撼动分毫。心知要糟,便顾不得了,硬挺着大叫:“住手!”

与其被人先辱而后罚,不如直接见个真章。

两个家人面面相觑,竟然真的停手了。在相公面前大呼小叫,王伦还是第一个,够胆!

老太监也是一愣,估计也是没想到吧。他眯了眼,淡淡地说:“你有何话讲?”

王伦得此一缓,胆气顿生----其实也是没办法的事,要是被对方用私刑把小命丢在这里,不知道有谁能为自己洗冤?还是自救的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岂能私设公堂!小可与九娘一见倾心,所犯之事愿一肩承担,与他人无涉。便请大官解押小可到开封府,自会堂前问罪,若是皱个眉毛,小可便算不得男子汉大丈夫!”

在他想来,见官之后好歹做事能明着来,哪怕被杀威棒打咧,绝对比不明不白栽在这里强太多!这深沉沉大院,真的把自己阴了往角落里一埋,魂都没地方诉冤去!

再者现在自己在东京好歹也有些人脉了,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真到定罪那一刻,说不得也要用上些关系。李师师、三皇子、苏过----前者是蔡京的关系,童贯也得卖面子;中间是杨戬的同盟,后者和梁中书关系莫逆…就不知道面前这个太监到底是哪一个?

在这一刻,难为他能想到那么多的关系。估计自己只要这么提了,哪怕是开封府都会掂量着办的吧?只是这样,脸面是丢尽了!

唉,只要能保住命、不吃亏,脸面都是身外之物!说到底哥只是从后世来这里一游,谈不上丢脸…

只是天不遂人愿,那老太监阴恻恻的笑容让王伦胆寒:“见官?咱家出面了,不强似开封府!便打杀了你,不过是打折了只阿猫阿狗!”

周边人都凑趣,有的说:“相公自开府建衙,有生杀予夺之权,秀才你就认命吧!”

有的说:“光砸死在小人的棒下不知凡几,开封府也不见管过!若是秀才你泉下有感,当知此言不虚!”

然后老太监看着王伦细皮嫩肉笑起来,让后者一阵发毛:“啧啧啧,不过这样打死你太伤阴德。咱家现在同圣上一道供奉神霄道派,姑且免你一死!你不是想任意出入咱家的后院么,今天便如你所愿!”

第173章 净身 见周边人都笑起来,王伦隐约知道不好,只是不明所以。就在这时,老太监站起身来,轻喝一声:“把咱们的家伙请来!”

底下人齐喏一声,有人便笑起来,跟着便走出去两个人。剩下的人一边不怀好意地看王伦,一边不忘向老太监拍马屁:“老祖宗的手艺是大宋独一无二的,这书生能得到老祖宗亲自施为,也是祖上有德!”

“小人也听说了,传闻老祖宗刀入人身若‘无厚入有间’而游刃有余,可与庖丁媲美。小人今日幸有机缘,能亲眼见识这般手艺!”

也有人向王伦冷笑道:“秀才好大口气,敢在老祖宗面前妄称大丈夫,今日便让你做不成大丈夫!”

王伦一凛,这才发觉好几个人都若有若无地瞄着自己的那里看,并且九娘看向他的目光中也满是哀怜,不禁心下大惊。隐约觉得有些不好,可是身边两个人力度十分之大,根本无法挣扎。

接着有人过来牢牢绑住他的手脚,然后就是帮他脱衣服。

这几天王伦脱衣的频率不下数十次,常在花丛走,早已习惯了。只是此前面对的都是美娇娘,多的是情调;现在是被几个彪形大汉,平添几分恐惧。

哥不好男风!哪怕当着几个男人的面,他都觉得害羞。

只是他毕竟是文弱书生,加上夏天穿得又少,一件长袍剥离之后,便露出瘦弱不堪的肌肤来。

本来锻炼就少,这几天运动量过大,早已虚弱至极。不过当几人褪去他的亵裤之后,他还是扭了几扭,以示抗议。

“你们要干什么?”

虽说感觉不好了,他还是存着一分侥幸。毕竟堂堂帝都,天子脚下,不会有人干这么灭绝人伦的事吧?

老太监桀桀笑起来:“你动了咱家的女人,若是传扬出去,咱家的脸面往哪里搁!要是以往,咱家也不和你啰嗦,直接送你见阎王!只是现今咱家信天师的话,不大杀生了。上天有好生之德,咱家只要你一样东西----你不是喜欢待在后院?正好现在服侍的缺几个人,咱家就如你所愿,以后便留你在咱家的后院!”

他说的没错,毕竟,宋律规定,在通奸当场,丈夫杀人无罪。自己在九娘的床上被活捉,对方看起来有权有势,真用这个律法把自己打杀,也无非是庙里多了个冤死的鬼,而且到阎王殿都没有说理的地方!

谁让自己不检点在先?

只是王伦越听越寒心。继续留自己在老太监的后院,这不是正话反说吧?自己一个男人,对方还要把自己置身花丛中,如何能够放心?只有一个办法!

净身!

他存着一丝侥幸告饶说:“小人再也不敢了!相公把小人送到开封府,小人愿一力承担罪责!”

这回他终于软了。

比起动私刑,送官竟是最好的保护了。因为关于“和奸”,宋朝的立法继承自《唐律》,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即奸从夫捕,如果丈夫要追究,官差才会逮捕奸夫。

哪怕九娘真是眼前这位老太监的老婆,无非是入狱两年。可能这么一来,名誉尽失、前途尽毁,但是相对于身上少了根东西,一切都是值得的。

《尚书》有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

听口气,老太监是想亲自操刀,把这种天下最恶毒的刑罚施诸于己身。虽然这几天的经历让他有种差点做了风流鬼的痛苦,但是一旦缓过劲来,还是觉得男人有机会累一点的好!

但是他的苦求,貌似没起一点作用。然后过不多久,方才出去的人又回来了,不过手里多了一个大盘子,上面放着一些器具。

王伦看过去,几乎魂飞魄散。

一把明晃晃像镰刀的弯刀、钳子、剪刀、白布、一碗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稠粘的液体…王伦也无法细致地研究,因为剧烈的害怕已经充斥着他的大脑,根本来不及思考。

我特么的不要丢了这个!哥是穿越来了,不是做太监来了!

可是没人听他的,对他的挣扎,几个人看来都是轻车熟路了。两个木枷套上之后,又在他的嘴里塞上一块粗布,立刻就让他像任人宰割的羔羊,只能无助而恐惧地看着老太监淡定而娴熟地摸起工具。

此时的王伦已经被剥得像葱,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那活儿。在这一刻,什么羞耻心?什么歪心思杂念都没有人,王伦只想它变成铜头铁壁,让刀子无从下手。

可惜这只是他的一厢美好愿望。

一个人过来,抹了一把油腻腻的不知什么东西在王伦的活儿上面。前生今世,从记事起,除了自己和这几天陪伴自己的几位娇娘,还没有男人碰过自己的东西。

好像净身前是要抹些麻药的,这种油腻腻的会不会就是…

但是王伦此时已无暇想这些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已经要把他压垮了。

什么词坛巨擘、什么商业霸王,没有了那个东西,给个皇帝都不当啊!此时的王伦回顾起自己穿越到大宋这大半年来的经历,后悔无禁。

早知道上梁山去了!不管缩头一刀还是将来前途未卜,至少做个男人还是可行的,哪像现在这样身不由己?

还是生活的安逸让自己放松了斗志,只想着做个富家翁?果然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一个不慎就让自己一生悔于一旦!

王伦不是高尚的人,骨子里他也只是一个凡人,一个有着正常需求的男人。对于将来不能成为正常的男人,他无比的介意。

如果可能,他愿意用所有的东西来交换…

只是,他口已不能言,身已不能动,只能任人宰割!

“虽说现在是夏天,咱家还是会想办法让你保住小命的。不过万一有个不慎,黄泉路上也莫怪咱家,毕竟这一行谁也不敢保证都顺利,咱家会尽心就是了!”

“小德子,把布准备好,上一次小程二郎就溅了咱家一身血,这次可得小心了!”

“猪尿泡拿到了没?准备着!”

老太监擎刀比划着。

王伦都要窒息了。

第174章 送了个老婆 王伦悠悠醒来时,发现天还是大亮,房间里还是那几个人,身下还是凉凉的。

不过嘴里原本塞的粗布已经被拿出,固定他身体的两个木枷也被取下了,但是手脚仍被绑着。

“我不活了!”他想起昏迷前的一幕,禁不住悲从中来。男人如果不能成其为男人,还有什么意思活在这个世上?

学太史公著书?没那个雅兴,也没那个能力!诗词倒能做一些,但是后人如果听说是一个太监所做,文学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学童枢密带兵打仗?没了卵子,还打个卵子!

学魏忠贤揽权?做不了男人,要权有何用!

一下子觉得万念俱灰,人生也了无生趣。

“秀才如何有这件玉器?”

说话的是老太监,他手里拿着一件鸟衔花形玉佩。

这是三皇子赵楷送的,不过王伦没有回答的兴趣。什么宝物,都没有自己身上的宝物来得重要!只是,动过手术的人,再怎么麻醉,该疼的地方还是要疼的,为什么自己感觉不到?

下意识地往那里一看,竟然还在!然后试着操作一番,竟然还受控制!这一喜非同小可,比平白得了宝物还要兴奋。

对失而复得的东西,倍觉珍贵。所以对老太监发问,王伦赶紧陪着小心回答:“这是三皇子赠与小人的。”

这老太监竟然识得此物,难不成是三皇子的人?当然要套近乎。

老太监看着他,半晌问道:“你姓甚名谁?为何识得三皇子?”

见其果然与赵楷相识,王伦把半颗心先放回肚子里了。只要认识就好,或许凭三皇子的面子,今天的事能善了也未可知。

“小人王伦,因为做了几首诗词而有幸入了三皇子的眼,蒙他赐予玉佩。敢问相公,可是认得三皇子?”

老太监原本凌厉如电的眼睛一亮:“秀才是王伦?可是‘我见青山多妩媚’的王青山?”

王伦便把剩下的半颗心也放进肚子里了。既然知道自己的才名,那说说好话,应该不至于与自己为难。古人说的好,兄弟如手中,妻子如衣服,谅对方不至于因为九娘的事再为难自己吧?

“原来小可的贱名竟也入了相公之耳…小可正是王伦,有幸做了几首不上台的诗词,贻笑大方了。”

现在安全系数大大增加了,所以王伦的言谈也不自觉地给自己升了级,从“小人”变到“小可”只在几句话之间。

老太监笑起来,怪不得三皇子肯把玉佩许人,原来如此。

而王伦一下子也觉得他和蔼可亲起来。

“原来是王青山,差点出了岔子…既是三皇子赏识的人,今日的事,咱家也不为难你了!来人,给王青山松绑!”

原来就在他刚刚准备动刀的时候,王伦竟然昏了过去。这一点也无趁稀奇,以往办这事时吓尿了的都有。只是他正要下手时,却看见了王伦外袍上的玉佩。

不说它做工之精美,而是作为三皇子的铁杆盟友,他太熟悉这东西了。三皇子对这块玉佩视若珍宝,平素经常把玩,他时常见到。如今竟然在王伦身边发现,肯定要问一番再说的。

因此间接地救了王伦一命。

没了命根子,王伦肯定是行尸走肉一枚。

问了居然是京中大有名声的王伦,老太监也知道三皇子正在笼络此人,当然大事化小----对他来说,女人真的如衣服:少一件不算少,多一件不算多。

重新恢复自由身,王伦的心境一下子变了许多。当然,表面上的感谢还是要的,对于自己进了老太监的后院也要说明下。当然,他也知道举重拈轻,只说自己被李四一伙泼皮追赶,幸被九娘所救。然后两人朝夕相处,从此日久生情云云。

不这样说不足以解释自己入后院的由来,也不能打消老太监的疑心----不管能不能做真正的男人,动了人家名义上的老婆总归不地道,否则人家娶妻子干什么?

他这是得陇望蜀,还想把九娘保下来呢。自己有大概率上问题不大,但是九娘那边就不好说了,毕竟有违妇道。至于和他有过肌肤之亲的后院其她娘子,暂时也顾不得了,无非是在言语上不把她们出卖而已。

老太监也不多言,而是把九娘唤过来。

此时九娘早已缩在一旁,看来是对老太监惧怕不已。也不怪她害怕,看起来老太监就是位高权重,真要收拾一个女子,易如反掌。

毕竟她确实也做错了事。

“你既然被王青山看上,也是你的造化!此地是留不得你了。若是王青山不弃,便收了你做身边人。咱家虽然不是君子,却也不枉作那小人!你自己随身的物品,等下便收拾了去罢。”

还有此等美事?王伦喜出望外,便是九娘也惊得呆了。王伦当然是既告罪又感激,九娘那边早已盈盈拜下了:“谢相公活命之恩!谢相公成全!”

她比五伦更清楚老太监的可怕,对于今天能保住命已经是意外之喜了,何况还有个好去处。

纵然衣食无缺,孤灯独眠肯定没有王伦在身边来得快活,并且从老太监对王伦的态度看,后者竟然也是个人物,不然的话今天的事不会这么轻易地了结!

再不能人道,人家也不会轻易把老婆送人,虽说佳丽多了些。所以王伦对老太监的慷慨之举十分钦佩,忍不住问:“敢问相公名讳?王伦铭记五内!”

“咱家么,呵呵,检校太保的杨戬便是!”

王伦惊呆了,还真的是有头有脸的巨头咧!这回他是真心感激了。就凭人家这身份,掐死自己真的是像掐死个蚂蚁一般容易,况且自己有错在先。

还如此割爱,真是难得,虽说是个男人都会介意九娘的行为,对方可能只是顺水推舟,毕竟就是把九娘杀了也没什么益处,不如做个顺水的人情。

“小可替九娘谢过太保----谢太保成全!”穿上长袍,满血复活,他深鞠一躬的样子,很绅士。

“你我都是为三皇子效命,此等小事,何足挂齿!便是三皇子在,也定会嘱咐咱家这么做。”

不知不觉间,王伦感到自己已经被套牢了。因为一个女人,自己这就算上了三皇子的战车?

第175章 再送温暖 要说杨戬也是够意思,不但没有怪罪王伦,还把九娘送了出去。所以在九娘出来后,两眼泪汪汪的,可能是惊喜两重天吧。

“九娘虽说是咱家买来的,好歹无名无份,又是清白之身。咱家这就把契约拿来----九娘,从今以后,你须仔细!王贤弟一表人才,又以词名冠绝东京,却不枉了你跟他!”

这老太监倒也知情知趣,人情送到底,倒把王伦和九娘弄得非常,嗯,非常不好意思,特别是王伦,非常有种负疚感。

这和白吃之后还要打包带走没什么分别。

“太保高义!王伦愧谢万分!”

这是王伦的真心话。别说杨戬位高权重了,就是普通人,自己这样撬墙角而对方如此豁达都会赧颜的。

“不用谢我!青山郎是三皇子看重的人,咱家自然应当礼遇!”

王伦是个精细的人,闻弦歌而知雅意,这是要自己投效呢。思来想去,自己在东京根底浅,三皇子至少表面上是个风雅的人,似乎投效他也不错,只要自己别涉入政治就好。

就做些诗词么,倒没什么。

而且好汉不吃眼前亏,真要让对方不痛快了,真把自己阉了也没处诉冤去。而且连一个区区李四都能让自己吃瘪,看来没些势力还真玩不转。

要不就从了?

从了吧,说不得到时候急流勇退就是了。

“小可明日便拜谒三皇子,定然要谢过太保的美意。”

这是间接的默从了。届时赵楷肯定会问原因,自己的丑事少不得兜底给他听----其实吃不准杨戬会不会说,但既然他是顶三皇子的,难免不会说出去。自己先说了意义就不一样,那是主动让对方攥着自己的小辫子。

投效,可不得如此?连林冲上梁山,都要纳投名状呢。

杨戬闻言,眉开眼笑,不知情的,还以为是个慈眉善目的老人家,哪有刚才要帮自己净身时的恐怖?

“青山郎现在还在国子监读书吧?”

他摇身一变,又成了关心后辈读书学习的好长辈。

“小可进入辟雍正好四个月。”

“以青山郎之才,入读辟雍却是大材小用了。既与三皇子交好,要不让咱家出面替你求个官?外放有些早,但是朝堂之上,六七品的官职任你挑选!”

不要以为六七品的官职太小,宋朝官制,普通县的县令不过才是从八品,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也才正六品而已。

集英殿修撰是什么?最高等贴职!明、清是翰林院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才能担任的闲职。

七寺少卿也是寄禄官,但是在宋朝,只要是文官,就有扶摇直上的机会,特别是当朝里有像杨戬这样的位高权重者,外出转为实缺是分分钟的事。

一句话的事,王伦就有机会从秀才转为国之栋梁!

只是王伦马上回绝了:“小可感谢太保美意!只是王伦无尺寸之功,亦无赫赫之名,骤得提升,恐怕既被人嫌,也会让太保蒙羞。小可的意思,是在辟雍苦修几年,那时如果太保与三皇子有用到小可时,小可必尽微末之力!”

今年是政和六年,要不了几年,杨戬会先挂掉。自己如果能在辟雍混个几年,从下舍到中舍再到上舍会有好几年的煎熬,后面再入太学,这样有机会顺利把杨戬熬死。

反正抵死不靠他的势力当官就是了,那样太不可靠。当然,王伦美其名曰是为杨戬着想,所谓高风亮节是也。

这年头学生伸着头入辟雍为何?当然是为做官,难道真的是为学问!而王伦有现成的机会放在面前而弃之,确实让杨戬意动。

他丝毫不怀疑是对方不耻与己为伍,事实上现在的满朝文武,鲜有不站队者。不是跟着蔡京,就是跟着梁师成,要不就是三皇子一系,没有谁觉得丢人。至于像宿元景这种清高的孤臣不是没有,但一个“孤”字就能说明这不是主流。

王伦这是确实在为三皇子考虑呢。众所周知,三皇子对外的两张牌都离不开一个“贤”字:一张是礼贤下士,另一张就是求贤若渴。

贤是什么?德行与才能!

王伦的才能自然不必说了,东京都传遍了么。难得的是他能在盛名之下看清自己,果断地选择厚积薄发----如果能顺利通过辟雍、太学的历练,那时再外出做官,任谁都挑不出个理字来。

妥妥的根正苗红啊!

当然,这是杨戬想多了,王伦只是单纯的不想和他及三皇子牵涉过深而已。过了净身这道槛,现在的王伦又能想许多事了。

但是杨戬不这样想啊,他现在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几年之后他就突然挂掉。否则,大宋的走向还真不知道。

对王伦这样有能力、又识大体的人才,当然想笼络住。

“也好!国家现在正是承平无事,你在辟雍多读些书也是好的…不过日常若是三皇子有事,你可得鼎力相助!至于学业,嗯…国子监的祭酒是姓刘么?和咱家却是相识,等下咱家派人和他说说看,总不至于在学里被他难为。”

他是把王伦当作储备人才了。

尽管他说的很平淡,王伦听了却是了然,这是秀肌肉呢。不过学里有人也确实是好,至少到时候不虞有挂科以及留级的事。

“谢过相公。”

他这回是真心实意地谢了。辟雍及国子监只是一条出路,但是在这个宋朝最昏庸的时代,他还没有做好随波逐流的打算,所以为官这条路并不见得妥善,只是一种可能和机会。

最好的生活还是经商,然后成为一方首富,至不济的时候也能像李应、柴进一般成为地方豪强,也是人生美事一件。

但是能保住一个机会当然是好。

毕竟秀才的身份还是很有地位的,没必要撒手。当然如果学里有人,自己就有时间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了,两不耽误。

哪怕杨戬不派人联系祭酒,他都准备自己去拜会下的。国子监祭酒是大宋学校最大的官,堪比后世清北的校长甚至还更高,如教育部长之类的。用对方的关系保自己在辟雍中的“进步”当然是高炮打蚊子,但只要打得好,也是值得的。

只是杨戬给的越多,从他身上索取的也会越多,这个道理他在不久后就懂了。

第176章 女人是努力的动力 再一次回到甜水巷的家,有种物是人非的沧桑感。

主要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过荒唐,如果不是身边多出一个千娇百媚的九娘,王伦都会以为这是一场梦。

杜迁和宋万这几天也心绪不宁。王伦无声无息地离开,好几天都没有消息,难免让人不安。可是偌大的东京,想要在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找一个人是多么困难!

上学也不可能,毕竟杜迁知道,王伦已经放授衣假了。

别是遭遇不测了吧?这年头流民太多,难保哪里就会有个团伙来作案。就是升平时期,东京也不是太平无事,有金碧辉煌、钟鸣鼎食、络绎不绝的樊楼,相对应的就有无忧洞,简称“鬼樊楼”。

“鬼樊楼”就是下水道。东京有此时全世界最好的城市排水系统,在这个天然又正常运行的排水系统的保护下,一群穷凶极恶之徒,开始经营不法营生。经常趁着上元佳节,拐卖小孩,强抢良家妇女…就算报官,沟渠之下,错综复杂,盘根错节,他们又是长年累月生活在那里,如何能找到?

开始都以为王伦是被“鬼樊楼”的人掠了去,只是那边派系林立,又从来没有和他们打交道过,想问人都不知道从何而入。

幸好王伦自己回来了,不然兄弟俩都想着要不要报官,虽然报官也没什么卵用。

“兄弟这是打哪里来?这位娘子是…”刚刚从欣喜中醒过来的杜迁一眼就看到了九娘。她长得标致之极,连他这种大老粗都不禁多看了两眼,但很快就不敢直视了。

朋友妻,不可欺。

因为王伦说了:“这是兄弟新收的小娘,来,九娘,见过杜迁和宋万兄弟。”

“小娘”是宋代对妾的称呼,对应的女主人称呼应该是“大娘子”或者“主母”。

关于叶九娘的地位问题,王伦其实一路上想过许多。其实按照后来人的思维,她已经是自己的人了,便称为老婆也使得。不过考虑到这是宋朝,没有三媒六证,他们在一起只能算是野合。

而九娘原先一直在杨戬府内金屋藏娇。虽说后者是个老太监无法在事实上玷污她,但是名义上,她却是杨戬的妾室,这身份无疑了。

放到后世,这叫二婚。而且她是和王伦私通,被杨戬做人情送给王伦的,所以在大节上便有亏。

入乡随俗,王伦也没有办法,不然的话,不但知道的人会朝他吐唾沫星,传到官府那里还可能吃官司!当然若是收作妾,啥事都没有。

九娘比王伦更知道这层关系,所以根本不敢奢望能做主母,除非王伦家小业小就两个人过活。

但是明显地不是,看着面前的这所高门深院,她便知道她的命运了,所以也就认命了。其实能从杨戬府上逃出来,和王伦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在目前她已经很满足了。

“九娘见过两位叔叔。”她屈膝行礼,慌得杜迁宋万忙不迭回礼。

王兄弟这是从哪里讨来的娇娘?至少在两兄弟眼中,她如画般好看。

关于这几天的经历,王伦没好意思和他们说。一是传出去有些不耻,二是怕两位兄弟骂他矫情----自己吃香的喝辣的,这几天的艳遇如梦境一般,可是这两位还是光棍,只能打煞气力呢。

至于九娘的来历,他也没有多说,就说是自己结识的,两情相悦。

杜迁和宋万都是粗人,王伦这么说,他们也就没再追问,而是兴奋地要给他接风,还有庆贺纳了嫂夫人。好在九娘甚是贤惠,表示要自己打理一日三餐。初时她的表现还有些生涩,晚餐过后,三兄弟便要赞叹她的厨艺了。

原来九娘原本是贫苦人家的女儿,家在汝州。因为家中田地是祖上购买他人的,如今西城所要追讨过户契约----都已经是上代几十年前的事了,当时交易手续本就稀松,到哪里找这个东西去?

事实上即使她家能找到田契也没有用:因为在实际运作中,做事的公人一向变本加厉:没有田契的自然收为公田,有田契的取田契根磨。

如甲田是从乙处买来的,从甲要取乙转给的田契,然后追查乙的田契来历;如果是从丙家转来的田契,就追查丙的田契来历,一直推磨找下去,直到没有田契时便指为公田,把现业主迫为佃户。

不信往上追溯若干代之后你还能留存那么完整的手续?所以九娘家从原本的小康之家一下子成为赤贫者。因为这件事,九娘的爹爹一气之下撒手人寰,九娘的母亲也一病不起。

正延医问药无着之际,正好杨戬手下为了巴结这位老太监,四处血色年轻貌美的女子送给他当妾。没奈何之下,她只能签了卖身契,从此便成了杨戬十三房妻妾之一。

当天晚上,王伦的房间便鸟枪换炮,被九娘打理得齐齐整整,终于像有个家的样子,果然说有了女人就有了家。杜迁和宋万也间接地获得好处,至少浆洗的衣服不再用他们几只粗手胡乱地搓揉了。

因缘巧合之下却成全了她和王伦,所以她对此甚是感激,便诚心诚意愿与王伦过日子。也正是有了她,王伦等人才能从繁杂的家务事中脱身出来,专心研究他们的生意经。

这段时间的肥皂生意十分之好,杜迁宋万两兄弟已经积攒下六百贯钱。看着堆积如山的财富,王伦的那股雄心再一次膨胀。原先就想着成为一方豪强的,现在又有了身边人,更该考虑扩大再生产的事了。

不说将来给子女留下点什么,就是为了李师师两万贯的代言费,他都得拼一把。

出事前,他和李师师这边都商议好了,会请红玉姑娘出面帮他搞定安仁村的地皮。好几天没出面了,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这事。

做事就得快刀斩乱麻,在东京这个地界上,李师师的面子比自己大多了。当然,通过杨戬肯定更容易,但是王伦下意识地就选择了走难的。

能不与杨戬有联系,还是不要联系的好。身子没被净已是侥幸,他可不想名誉上不干不净。

第177章 第一份固定资产 对王伦数日不见,李师师也没甚奇怪,谁家还没有几件事啊?见他大早上过来,知道他心里急,便把红玉叫来跟他一道去。

既然请人帮忙,红玉又是个小姑娘家,肯定不能让人跑去。所以杜迁先安排提前租了一辆马车。

本来有一种专门用来供女眷乘坐的牛车,这种车可以乘坐六人左右,而且分为上下层,上层是卧铺。而且前面是有门帘盖的,后俩也会有勾栏门和垂帘。

可是红玉却嫌它慢。如果是李师师乘坐自然另当别论,她自己却受不得,宁愿乘马车颠簸,只要快。

倒很合王伦的心意,毕竟一来一去时间花费太久了,办正事可能会不够吧,这是他的想法。

好在有车夫,倒也不虞孤男寡女不便。随着车夫一声吆喝,马车起驾,直奔东水门而去。

按王伦的意思,是先到安仁村,拜会当地里正,然后会同相应人员再到县衙处置房屋交易事宜。但是红玉却否定了他的意见,而是直接让他去祥符县衙。

走上层路线,王伦懂,难得的红玉更清醒,这份眼力和自信不是盖的。

宋时祥符县治就在东京城内,与开封同城,所谓“附廓”。

有句话说的好,“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开封是宋朝首都,祥符县治在这里,每天面对的都是朝中重臣大员,区区一个县令的小身板如何压得住?

所以王伦见到的刘知县就是这么一幅萎靡不振的情景。

在宋朝,京畿所属县的县令,即所谓赤县令,为正七品。相比较京畿附近县的县令为正八品,其它州的县令为从八品,级别是最高的。

但是这种级别在东京就不够看了。宋代庞大的冗官系统,让官多吏少的事实尤为突出。东京的人口虽然多,但出门不碰到几位大员真的无趣。

好在这位县令背后有人----若无人的话也坐不稳这个位置,就不知道他是谁的人,但红玉报出李师师的名字显然很好用。

“原来是李娘子有命,下官安敢不从?”

“看中了安仁村哪块地?下官这就出具手续!”

原来李师师的名头这么好使!王伦觉得,花两万贯聘用她值了。至于县衙如此巧夺横收,在王伦眼里也没有那么讨厌了,毕竟是帮自己。

“便是安仁村南边靠汴河的一处围田,只是听说被衙上封了…”

刘县令不免存疑,实际上是近来他封的田地太多,已经记不住了。

“如此,待本县前去看看。若是没有挂碍处,当场便处理了!”

其实他只是想讨个人情,什么叫做有挂碍?只要是祥符县境的土地,他都有权力处置。当然,难度也是要表现一把的----没有困难,怎么能体现出做事的不易?怎能让师师娘子知道他的一番好意?

于是好人做到底,他竟然不辞劳苦,顶着烈日亲自跟到现场,也不管公务繁重了。

于路,这位县令不免问及王伦的身份,红玉帮他说了。其实路上早已商定,就说是李师师的表弟,反正两人不同姓,也无从查起。

王伦便也应承下来,只说是要在那边建一个作坊,需要一块地。

为了避免将来土地再有纠纷----这年头手里有田契不顶用,官府想搞你,总能找出个子丑寅卯来。王伦说话的时候用了春秋笔法,话里话外透露出也有李师师一份的意思来。

她会领自己的两万贯,可不是有一份?但在县令听来,那就是李师师的产业,不禁暗自侥幸,谓这个忙帮得好。

以李师师的身份,真的如她的意了,只消在皇帝面前那么一说,可比什么都管用!刘县令想到此处,那份殷勤的心便更热烈了。

从县衙到安仁村约莫十里之遥,宋时官员出行极少有轿子的,官员出行一般是骑马或乘车,所以很快就到了地方。

父母官驾到,当地乡绅里正都来迎接,王伦看到闻学究赫然在列。

刘县令把来意讲了,里正倒没有什么,他只是替朝廷看顾地方,给谁都可以。只是可惜了那块地,原本他也看中的。

闻学究却吃了一惊,他看着王伦的脸阴晴不定,忍不住出来说道:“县尊大人,若是别的田地倒也罢了,这可是本朝秘书少监范良范大人的宅院!范大人一向在乡里颇有佳声,如今因事吃了官司,查封使得,却不好把房屋变卖了!”

刘县令依稀记起好像有这么回事,但是现在范良已经入监,便再也不是什么秘书监了,倒不足为惧。至于乡里的名声,名声抵个屁用?

“此事大谬!范良的宅院查封,原本是朝廷的法度,本县的首尾。现在他的案件已经大白,他本人已伏法,他的家人都已徙回原籍,这个宅院便交由本县处置!”

“此地方圆百亩,都是花淤地,沽价两百贯;两进院落,沽价三十贯,另加屋税三贯。四邻俱在,本县也现带了房牙,定贴、正契俱全。若是乡邻有愿,俱可参与购买。”

地价不算贵。熙宁五年(1072年) ,朝廷出卖开封、京西等地的官方淤田,分为2等4级: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第二等的花淤地每亩2贯500文至2贯。

但是汴河两岸的淤田用于耕种时产量并不高,所以单价低于标准的花淤田一些也正常。但是考虑到上百亩的数量,这个价格就让人却步了。

来时,刘县令已经知会了王伦关于田地的价值,也知道王伦准备了几百贯,因此心中有数。

“遍问亲邻”是必须的一关,因为宋律,同等条件下,亲邻有优先购买权。当然,这个价格,普通的乡民是拿不出来的,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有人竞价的可能----其实即使有,他也有对策。

果然,面对近乎天价的金额,闻学究无奈了。田是官府的,交易并无异议,关键是置于田地上的房屋被刘县令打包拍卖了。

而经过了官府备案、经官府验证并纳税之后,在“白契”上粘贴了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钤盖县州府衙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之后,便成了“红契”。

这意味着王伦第一次在这个大宋有了自己的一份固定资产。

合法的。

第178章 建房不是随心所欲 自唐代中期均田制崩溃以来,以往的土地国有制再也不占统治地位,代之以土地私有制。作为不动产的土地,立即成为商品领域流通频繁的、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正如宋人生动表述的那样:“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换一家。”

这次,两百三十三贯钱,换得百亩土地并上面的一处宅院,家主姓王。

在王伦看来十分值。百亩只多不少,在测算面积时,边边角角的地方都没统计在内,刘县令其实是送了不少人情的。

甜水巷那边太挤了,不但影响到他现在的肥皂生意扩张,还限制了他在其它领域的探索。有了这块地,他可以做许多事情了,而且还隐秘。

只要在半岛的结合部垒一道围墙,便能与外界很好地隔绝开来。有李师师的关系,相信祥符县没有人不长眼来招惹他吧。

离靖康之变还有好久呢,王伦至少可以快活十来年。相信有这段时间的经营,能够给他带来足够的财富。

只是当刘县令离开,他和红玉面对明显面色不善的村民和一直冷眼相看的闻学究时,他才认清这样一个事实:自己的庄园是建立在安仁村上的!

现官不如现管,如果被乡民敌视,自己的生意也不可能做得好的。

“王大郎,此是何意?”闻焕章话问得很冷,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原先,范少监在的时候,田地可是租给当地的村民耕种的----虽然宋朝并不像明朝那样读书人有特权,但是在田税上面还是有优待,至少比普通的农民少交些税。所以,安仁村有许多人便是靠着租他的田地来过活的。现在王伦把田地买下,对他们的生活可能会有极大影响。

所以许多乡民有敌视就再正常不过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夺人饭碗。

另外,乡民的思想很朴实:范少监是个为民鸣不平的好官,现在犯了事,不能连他的家都被端了。可能这也是一直以来祥符县只能封而无法出卖的原因之一,毕竟买家都会考虑到这一因素,又不是像城里那样完全可以独家独户地过日子。

或许这也是刘县令这么慷慨地给王伦送温暖的原因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到底是仁人志士,常怀忠义之心啊!

对此,王伦早有腹稿,必须在这件事情上得分:“小可也是钦佩范少监高义,本来绝不会打它的主意。但是后来一想,如果别人过来把它买下,将来范少监一家回来可就真的无着落了。所以思来想去,觉得最好的办法,便是小可买下替他保存!”

这地方太大了,根本用不完那么多,并且王伦看过了那处房子,其实并不中意。

宋朝的农村地区一般平民住房多为茅屋,富裕的住宅以茅屋和瓦房相结合,构成一组住宅。范良在没出事前算是级别还行的中层干部,所以稍讲究些,但也无非是屋顶以草和瓦覆盖,外建门屋,内为四合院。

王伦见过了三皇子、晋康郡王府乃至杨戬的府第,也见惯了阎婆惜、孙三四居住的小巧精致,还见识了潘金莲家院落的宏大,所以在住房上面,就有自己的想法。

又不是在寸土寸金的东京!这里可是地道的农村,土地广阔,只要不僭越,可以自由建造。

先期投入不会太大,那就暂时不动范家的宅院。并且从地理位置上讲,范家偏向村落那边,并不符合王伦的需求。

他的新家准备建在河边。

除了能够引汴河的水到家里来可以让他在盛夏之际可以在家里就能游泳之外,还有布置庭院、建造自己的私家园林之用。

当然,一个最重要的功能自然是方便货物的运输。在堤岸处修一个小型码头,得空的时候,还能去戏戏水,乘舟遨游天地之间,不亦快乐乎?

见他这么说,村民们特别是租户们的脸色稍霁,便是闻焕章也将信将疑。这年头花三十三贯买一套房而不住,节操不能说不伟大。

其实王伦想得更远。

自己在这边建房设厂,肯定需要用人,看这边的情状,周边就是廉价的劳动力,没必要担心自己买了田地被对方赖着不撒手。等到工厂建成,来务工的人只要看到收入远超务农,肯定会有想法的,那时收地变厂完全不会有反弹。

自己现在势单力孤,和村民们的关系不打好,想稳住阵脚都不能够,不如送人情。当然,斗米恩升米仇的事他是不会做的,每年交给自己和官府的地租都不会少。

没有人质疑,毕竟种田交粮天经地义。只是租地的村民在获得王伦继续租种的承诺后马上喊他为“王大官人”,让平时只敢谦称自己为“小可”的王伦小激动了一把。

哥也是小有身份的人了!

冲着这份尊重,王伦都觉得自己要赶快发达,这样才能真正对得起“大官人”这个尊贵的称呼!

“闻学究,小可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现在要建房建厂。若是学究有认识这方面的人物,烦请推荐一二!”

要拉进与人的关系,帮忙是个很好的办法,并且请对方帮忙让对方有机会示恩于己是特别实用的手段,王伦便是用的此招。

他也确实不懂在大宋建房的规矩。

听他说要自建房,闻焕章的脸色又是一番释然。既然要自建房了,再打范家主意的可能性便小了很多。这个忙,他觉得有必要帮。

“此事易耳。不知道官人有何要求?”

王伦便把方案约略略地一提,倒把闻焕章惊得头像拨浪鼓一般摇起来。

“不妥!”

依王伦的意思,他是想建一幢三层楼的小别墅的,既紧凑,又节约土地----其实是他很向往在空气清新的早晚斟一壶茶在阳台上看风景的生活。

登高望远,何其惬意!

只是他的美好理想马上就破灭了。

因为在宋朝法律中,只有皇家、贵族方可设立四重檐,也就是盖个四层高的房子,每一层的四角都做成飞檐;凡六品以上可设重檐,也就是六品以上才能盖两层楼的飞檐。

对王伦这种没有任何政治背景的商人,只能盖一层,并且飞檐的起翘之势还不能太高!

谁说宋朝商人地位高的?

第179章 陶宗旺 至于王伦设想的在分界线的东西两侧建一个高高的围墙与世隔绝开来,在考虑工程的代价后也放弃了。

明明只是黄土烧出来的砖块,咋那么贵呢?怪不得农村大都是茅草顶土屋!

当然,也不是付不起,实在是目前没有必要。正是用钱的时候,需要把钱花在刀刃上。

但是对房子的要求,他还是有许多要求的,比如亭台楼阁一应俱全,比如围墙要坚固,比如房屋要红砖青瓦,比如三进院子这个来不得半点含糊。其它的诸如要有厕所、在边上围墙边接上一块大工厂等附加要求不一而足。

这是仿照后世的四合院的布局而加工的,前生没能住着,不代表王伦不会想象。现在有机会了,王伦当然舍得下大手笔,毕竟自己再没打算再穿回来,而今生的老家他也没准备回去。

这将是自己在东京、今生固定的窝,还是发财的机会。

听完他的要求,闻焕章叹了口气,此地竟然没有砖瓦匠能达到他的要求!正当王伦一脸失望时,他忽然拍拍脑袋说:“我倒想起一个人,若是他也不能达成官人的要求,这房子不建也罢!”

其实王伦的要求也不高,只是连接正房、耳房和厢房之间要有连廊,倒座房在侧边会留门与两侧可能的工厂连接,院墙要高大结实…而已。

考虑到此时空匠人的建筑水平,并且这又是在农村,自己的要求也比较前卫和奇疤----这年头的人很少会在家里建厕所,而遍数东京,估计愿意把如此宏大的宅院与作坊连接起来的…不多----能满足这种要求的,肯定在工匠中算人才了。

所以王伦不禁动问道:“是何人?”

闻焕章道:“此人姓陶名宗旺,原是光州人氏,前年到东京过活,惯会掘港汊、修水路、开河道。我这安仁村能避汴河之害而得汴水之利,多得此人之力。至于盖房建院,原是行家里手。”

“陶宗旺?”王伦知道,也是后来梁山上的小角色,不想会在此间,当然高兴。重生之后,听到梁山人物,都有一种亲切感,或许是因为自己叫王伦的缘故。

“便是他了!烦请学究引见,小可极愿结识!”

这年头匠人地位并不高,以王伦这等富豪,愿意主动结识对方,倒让闻焕章诧异。

当下便有个心思活泛的闲汉主动要去找此人。他也是有眼色的,王伦眼看就要在这里建房搭什么作坊,想来将来会是要人的,不趁此机会混个脸熟,将来怎么求人施这个人情?

陶宗旺正巧在邻村帮人施工灌溉,闻得王伦有请,见事情已经做完,赶紧过来。王伦看时,却是一个壮汉,浑身被太阳晒得黝黑,一付乡下农民的淳朴脸相,当下便是喜欢。

这个人虽说武功不怎么样,也不是以武功见长,但是架不住有手艺啊,自己在很多方面都会用得着。

“陶兄,小可王伦。”他深施一礼。

陶宗旺赶紧回礼:“大官人,可使不得,这不是折了小人的草料么!”

没办法,宋代优待读书人不是虚的。自太祖起,到宋徽宗这一代,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国民对读书人的遵崇已经深入骨髓。王伦礼下与人,陶宗旺当然回礼不迭。

“小可一见陶兄,便有亲近之心!”王伦套近乎说:“请陶兄来此,是小可想在此建一处庄院,其中颇有周折之处,闻学究便推荐了陶兄。虽然小可未曾见过陶兄面,却对陶兄的大名如雷贯耳!若蒙陶兄不弃,小可这庄院的事,就全交给陶兄了!”

两人是第一次见面,光说了两句客套话,王伦便要把活计交给对方,不但陶宗旺诧异,连闻焕章都纳闷。

陶宗旺人不错,手艺也上佳,这事他知道,可王伦怎么会这么信任?

两人交谈良久,陶宗旺完全领会了王伦的意思,并且按他的想法提出建议后,王伦立刻同意作出修正。过不多久,便弄出一个大致的方案来。

三进四合院,主屋是三正四耳,左右厢房各三间,后罩房五间,倒座一溜五间,共计大小二十三间房。由于不用考虑地皮的问题,王伦的要求是院落尽量宽大,于是纵深被拉长。

所以三进院子宽不及二十米,纵深倒有五十米之多。

其它的功能都按王伦的要求加了:厕所设在西南角,厨房设在东北角与后罩房在一起。由于届时会安置许多职事人员,倒座房与垂花门之间的间距被拉长,形成一个更宽敞的院落,称为前院。

围墙被设计得很高,这是因为隐秘的要求。被预留为工厂的东边宽约百米,和住宅比邻而起,围出的面积约有七亩多,目前足够王伦折腾了。

对王伦要求高度达到一丈的要求,陶宗旺开始还是表达了不解。宋代一尺约合现代的31.68厘米,一丈已经超过三米了。

这是有什么宝贝要藏着掖着?并且王伦对于围墙的要求不低:青一色的青石地基,砖头都要用灰砌。

要知道农村多少人家的房子都用不起砖头而直接用夯土筑成?想想好几亩地的用料都是个天文数字!

在这一点上,王伦持坚持的态度。他曾想过引汴河水建游泳池的恶趣味,实在行不通了。好在门前不远处便要修建码头,到时候下水也不是多为难的事,暂且算了。

但是围墙的高度,一定要达到这个数。不因为别的,而是从自身在杨戬府的经验换来的教训:以杨戬这么高的地位,都架不住后院的娘子们偷人。虽说他将来的娘子们不至于也如此,但万事预防总没坏处。

为什么要建那么大的房子?在他的恶趣味中,阎婆惜是有机会的,孙三四也是不拒绝的。再加上九娘,身边的女人将会越来越多,不趁此机会先未雨绸缪把窝搭好,怎么让她们来下蛋?

哦不,引来金凤凰?

等两人合计好了之后,王伦便把手头剩下的三十贯交给陶宗旺,让他全权负责筹备前期地基的事项:招人、丈量、看石料。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自己也没那么多的时间经常来这里,干脆全权委托给他便了。

第180章 李四来复仇 考虑到他告诉过陶宗旺,将来要购买大宗材料时会由他安排付款,三十贯已经很多了。所以陶宗旺婉拒:“只打地基的话暂时用不到这么多,小人身上也没有放钱的地方。”

真是个实诚人!

但是王伦并不是试探他:“这些只是前期的筹备之用,这段时间小可可能不能时常过来,一切都请陶兄妥为看顾。一切用钱的地方,陶兄可便宜行事。”

陶宗旺看来是深怕辜负了这份信任,沉吟半晌说:“如此,小人便自作主张接下了。一切往来账簿,小人会请闻学究代为处理。”

闻焕章是此地很有名的人物,他来记账,可信度便大增。

如此甚好,王伦也不至于完全无条件地相信一个人,哪怕他是书中确定的好汉。知人知面不知心,在彼时是好汉,但在条件变更时会不会仍是,需要重新考量。

陶宗旺果然是个实诚人,一旦确定了计划,便开始运作。他自带两个徒弟,都是膀大腰圆能干活的壮汉,就在这大热的天开始丈量地基了。

大手笔支出之后,王伦今天的行程便圆满结束,开始回程。

红玉全程看王伦规划,对于建房子倒没有什么想法,毕竟有李师师和矾楼珠玉在前,王伦就是再建得美仑美奂也不觉得惊奇。但是对于圈出的那七亩多地的面积,她还是很期待的。

“官人建的作坊可是用于生产肥皂?”

目前关于生产肥皂的事还属于秘密,红玉能猜出来倒也聪明。王伦想着这件事迟早也会暴露,没必要对她撒谎,况且今天之事多亏了她出面才会这么顺利,另外双方还是交易的关系。

“正是。要想从师师娘子身上撒出去的钱赚回来,小可必须扩大生产不可!”他开了个玩笑。

红玉也笑起来:“那就祝官人财源滚滚了!”

此时两人都待在车厢里,靠得忒近,她明亮的眼睛和可爱的酒窝让王伦一阵悸动。特么的镇定,她还是个孩子!

自从在杨戬府上胡天胡帝之后,他身体的功能像开挂了一样,看到每个美女时都不像以前那么矜持了,老往歪处想。

也可能与他口袋富了有关,所以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此是古今之至理。像升斗小民,每天开门便是关心柴米油盐几件事,哪来的闲心和闲钱来讨得三妻四妾?

也正是因为有红玉在,基本上并没花多少时间,到东京城时刚刚及晌午。王伦殷勤地要请红玉吃饭,却被她婉拒了,只得直接送她到李师师的住处。

想想也太不好意思了,忙碌人家一个早晨,这大热的天,连只冰棍都没让人尝尝。

是真的有冰棍,别以为这东西是现代人的专利。宋朝人在冬天用铜盆接一盆水,水里放糖,也可以再放点儿果汁和果胶,然后端到外面让它结冰。整盆水都冻上以后,运到冰窖里去,来年夏天切割成小块或者雕成小动物造型,在冷饮店里出售。

杨万里有诗曰:“北人冰雪作生涯,冰雪一窖活一家。”

王伦动这个念头,是因为他返城的时候已经在旧宋门外看到了一家店,就是卖这种冷饮的,名字叫“王家从食”。从名字看是本家,只是不认识罢了。

据说开封府有三家这样的店面。

从食就是零食的意思。

红玉小姑娘可能觉得当众吃东西不好意思,或者嫌不卫生罢?但是王伦想尝尝,不是嘴馋,主要是他想发掘一下这个年代的商机。

看那单上,有雪泡豆儿水、漉梨浆、姜蜜水、木瓜汁、沉香水、荔枝膏水、苦水、金橘团、雪泡缩脾饮、香薷饮、紫苏饮、白醪凉水、皂儿水、甘豆糖、绿豆水、缩脾饮、卤梅水、江茶水、五苓散、大顺散、荔枝膏、雪泡梅花酒、富家散暑药冰水等等…

花样这么多,听着就诱人。

后世能有的东西,这边该到齐了吧?竟然让王伦犯了难,不知道自己的机会在哪。

肥皂生意太单一,做大还是要做大的,但是多元化经营不是更好?谁也不会嫌钱少!本来他还想在饮食上露一手的,现在发觉,太小看古人的智慧了。

继续发财大计,还得从长计议啊。

到车行付了车钱,便要步行回家。

现在已经近秋天,秋老虎正肆虐着,早晚很凉但午时还是酷热的。此时街上行人并不多,王伦在朱雀门外的“曹家从食”店买了一根冰棍,边走边吮,十分惬意。

正自在时,斜刺里忽然杀出一人,抓住他的胳膊大叫:“天可怜见,原来这厮在这里!”

王伦慌忙看时,原来认得此人,正是冤魂不散的李四,后面涌出一群闲汉来。

上回李四被一棒子砸在头上,将息了半个多月还没痊愈。在此期间,他的兄弟张三要为他报仇,好不容易在路上拦住了王伦,却又追着后者一道误入杨戬府中。

王伦享受了快活,张三却着实被打得好惨。先是在杨府被毒打一顿,后来被杨家解送到开封府,又结结实实地吃了二十棍的杀威棒。要不是他们这些泼皮的名声在开封府都挂上号,真的会被送进牢房里。

饶是如此,张三到目前仍在将息中。两兄弟相继吃棍子,也算得上是难兄难弟了。

李四知道此事后,天天想找王伦算账,却不想后者一直没有出现。直到今天早晨人来报,这姓王的秀才租了辆马车去矾楼见了人,又乘车去了城外。

李四便在此间等啊等,终于等到了。

此地离甜水巷的家中还有一里路,通知杜迁、宋万两兄弟是来不及了,并且以他们的身手,也很难打得过这么多的泼皮,无非是多了两个人受辱而已。

这边李四仰天大笑:“姓王的小子,你害得某头上的伤口到现在还没痊愈,又害某兄弟张三吃了官司挨了打,此番落到某手里,却绝饶不了你!”

王伦眼见得要吃亏,想挣扎,哪里有对方的劲大?眼看得李四挥动碗口粗的拳头晃到自己面前,不由得低眉闭眼,只盼能减少些伤害。

第181章 让焦挺有面目 纵有千贯家财,没有人没有用,区区一个泼皮就能拿捏得他死死的。想想西门庆都要雇杨林等打手,自己离豪强还是有相当差距的!

只是这拳头迟迟没有下来。

睁眼看时,却有一个壮汉,正顶着李四的手,让对方动不得分毫。

细看时,却见那人身高八尺,头如笆斗,脑门前长有一块肉,一直耷扯到下巴,遮住了面部,让人看不到其五官,但是丑是肯定的。

“兄台有话好好说,动手打人便不是好汉,何况你们人多,这位官人又是位秀才!”

这句话让王伦忘却了对方的丑,看到了油然而生的好善之心,美哉。

只希望他的美能延续下去。

李四也吃了一惊,主要是他的手被对方拿住,竟然无法动弹,显然此人力气之大远超自己。不过他也不惧怕,毕竟大风大浪见过许多,也曾在许多江湖人物手下吃过亏。

摔打得多了,吃亏也就长了见识。

俗话说冲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不惹穷得乱碰的。李四既然有做泼皮头目的潜质,自然是什么都不怕的----孤身只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像牛二一样,真要被人打伤了,对方还得负医药费,还有了端茶送饭的使唤人,所以尽管知道遇上了狠人,却根本不惧。

“你是何人?敢管老爷们的闲事!”

那人不言不语,只把他向后一推,同时脚一勾,李四便“扑通”一声摔倒在地,动作甚是敞亮。

要说泼皮也不是寻常那种撒泼打滚的一类,绝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的那种。前脚摔倒,后脚他便站起来要和那人放对。

只是那人从肋罗里又一脚,李四便再摔了一跤。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那人的动作如此干脆又如此实用,反正李四知道遇到了高手。

知道今天肯定讨不了好了,便加上后面的几个人也不济事。众人齐上,打败那人可能问题不大,但要想留下对方或者让对方吃瘪,己方却无此力量,这个亏是吃定了。

若是以多欺少还让人家走了,以后在东京还怎么混?

所以他索性就坐着,嘴里兀自叫板:“兀那汉子,你是何人?”

那人见他不再反抗,也不逼人太甚,退后一步傲然说:“某姓焦名挺,你有什么不满,爷接着便是!”

李四不识得对方是谁,王伦却惊喜交加:“没面目焦挺?”

焦挺一愣,看向王伦:“官人何曾认识小人?”

果然是他!王伦十分高兴。

焦挺其人,擅长相扑。他的相扑本事有多高呢?“相扑丛中人尽伏”,梁山那个最能杀人的李逵在他手下不撑一合。他的能耐,在相扑圈里算是封顶了。

而且飞脚绝技无敌,关键是下脚狠,没轻没重,一脚踹大腰子上,跟刀割一样。与人打架之时,从不讲情面,劈头盖脸的就打,所以外号才叫作没面目。

没面目,就是不讲情面的意思。

作为相扑圈里的顶流人物,估计只有后来上梁山燕青能是其对手,却也不尽然,因为施耐庵老爷子说了,“焦挺的相扑天下第一”。

可惜他的家教很奇特:“却才手脚,父子相传,不教徒弟。”这样一来,就有点混不开----面子都是相互的,你不给别人面子,人家凭什么给你面子!

所以混到走到哪里都不受待见,命运坎坷,颠沛流离。后来上了梁山,也是排名低走的选手,可惜了。

没想到在此间遇到他!

“没面目之名,山东、河北驰名。小可祖籍在临清,如何不清楚?”

笑话么,水浒一百单八将,事迹对王伦来说如数家珍。

但是落在焦挺耳里,却是难得的感动。这些日子颠沛流离,四处投靠亲友无着,早已灰了心,只想着来东京碰碰运气,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知己”。

见王伦竟和对方叙上话了,李四情知不是路。焦挺铁塔一般的汉子,再纠缠下去不会落好,便输阵不输人地向王伦叫嚷:“姓王的,咱们敞开大路,走着瞧罢了!”

他的话,越发地让王伦坚定了主意。

没人喜欢他,那我来用他!

“此间不是说话处,焦兄弟且与我来,教你认识几位好汉。”

焦挺本就打算结识些人物打探个出路,闻言欣然应允,不禁动问道:“敢问官人尊姓大名?却有哪些好汉让小人结识?”

王伦笑起来。

“小可王伦,江湖上也有个匪号叫做‘白衣秀士’。我的两位兄弟,一位是摸着天杜迁,一位是云里金刚宋万,就住在不远处的甜水巷。”

听说是杜迁、宋万,焦挺总算给出比较正面的回应:“原来是他两位!江湖上也听过他们的威名!”

王伦暗笑。杜迁和宋万的绰号都是他亲自起的,在此之前,江湖上绝对没有他们的名头。而且以他们两位的能耐,也不大可能有什么“威名”!只能说,焦挺此人也不是完全的不谙世事。

想了一想,觉得需要扯些虎皮给自己添光彩了:“若是焦兄弟早些到,便能看到我的另几位兄弟:锦豹子杨林、武二郎武松,还有刚走不久的拼命三郎石秀…”

杨林的名声不太响亮,但武松确实有让人闻之肃然起敬的本钱,另外石秀也不简单,至少后两位焦挺都听说过。

自然,作为武松和石秀的兄弟,王伦的背景一下子在他的眼前高大起来…

对焦挺的到来,杜迁和宋万都表现出极欣喜的感觉来。无它,他们也知道自己手脚上的功夫有限,不能够帮助王兄弟太多。现在肥皂的生意慢慢要铺开了,却无端被张三、李四一伙宵小弄得门都不敢轻易出。如果能得到焦挺的加入?

特别听说他一合就拿捏住了李四,这份心情就更加热切了。而且从王伦的意思看,他也有网罗对方的意思。

“幸会!”他们一齐对焦挺说,然后交谈些江湖中的事,十分热烈。

此时九娘早手脚麻利地弄了一桌酒菜,兄弟三人便邀请焦挺上席,期间不断地试探游说。

见兄弟三人心意甚殷,焦挺也有意动。

到哪里不是混碗饭吃?何况王伦一见面就把他当真的兄弟,遍走山东、河北也没几个,这份情义很难得。

第182章 围墙不简单 “小人蒙王兄弟不弃,情愿在手下做事!”

王伦喜笑颜开。焦挺可能不是上阵杀敌的料,但是做一个保镖是绰绰有余的。有他在这里,自己晚间和九娘睡觉都会觉得安心不少。

不是他多心,而是这段时间杜迁和宋万做事特别卖力,家中的锅炉从早到晚都没有停歇过,每日工作何止八个小时!不是王伦用他们狠,而是两人主动要加活的。

每一锅都是钱啊,四个时辰就能下出一锅,可是妥妥的净赚九十七贯,到哪里挣去!

如果炉火是热的,第二锅的生产时间会比第一锅减去半数都不止。这也意味着,人歇炉不歇的生产方式才是效率最高的。

这也是王伦要在郊外设厂的原因之一。东京虽然不宵禁,但是夜间禁明火。如果半夜三更自家的烟囱里还冒火,马军司的左右厢军巡铺、开封府的衙兵肯定会请去喝咖啡的。

郊外便不在此限。

饶是如此,在材料周转成熟之际,两兄弟基本上都能做到每天出两锅,两千块的量。

随着交易量的不断增大,远近商贩都知道了甜水巷这边有个能批发肥皂的场所,连带着兄弟几人出入都被有心人盯上。

别人不清楚,几家最早的批发店老板是知道肥皂大有利润的,否则王伦也不会从百文一块直接降到八十五文的单价,光让出的净利润就是十五文每块!

若是有心,便能容易地得出结果,每天从这里交易的量大概在两千块左右,算一下,让利都有三十八、九贯之多。那赚的呢?

完全的暴利!

有时候王伦都怀疑,张三、李四等一伙泼皮之所以一直上门纠缠不休,搞不好就是有人出底搞坏。有道是财帛动人心,若是招惹到某个上不得台面的团伙,靠自己和杜迁宋万这三位梁山创业三元老,能顶得住吗?

所以延揽焦挺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早有此心。如果现在再遇到石秀等,说什么也要把他留下。

因此焦挺愿意加盟,杜迁宋万两兄弟都很高兴。

当然,此时王伦也没必要让他知道更多的事,只准备让他看家护院,自己出行的时候带上他预防万一罢了。不过待遇是杠杠的,每月可获四十贯,还不算吃住用度。

这个收入已经不错了。比较一下水浒中最有名的宋押司,当时他是县城公安局经侦队队长兼任税务局局长,一个月的综合收入约为20多两白银,也就四十多贯而已。

反正焦挺自认到哪里都赚不到这么多的钱,甜水巷就是他的新家。

后几日王伦是真的忙。早一日建成作坊,就早一日大赚,是以他得空的时候就去追进度。好在陶宗旺做事确实地道,很快就铺开了。

闲聊时得知,陶宗旺本就是农家子弟,在建桥铺路、盖屋搭房上面浸淫很深。怪不得后来梁山泊用他作总工工程师,举凡建造梁山的防御设施、开凿各种水利工程、为新入伙的人员扩建房舍,从里到外的各种基础设施等等,都是他负责。

不过在围墙的搭建上,王伦嗅到了商机。

为了满足王伦长百米宽五十多米的特大特高围墙建造要求,陶宗旺可是费尽了心思。这个活要是在现代估计是最简单不过的活计,甚至能砌墙的新手都能做,但在大宋,工程量可不小。

无他,材料不一样,导致做活的要求也不一样。

有砖头、水泥、沙子,砌墙在后世就像玩积木一样。可是在这个时代,就有许多说道。

首先,对于普通建房,时人多是用土砌墙。后人能看到的带砖的城墙,一般都是里面堆土、外面包一层砖,成为砖城墙。 这也是到了明代后国势发达、经济繁荣才干的事。

即使用砖砌,也是用泥作为粘合剂。那种说用石头、木头、砖、石灰、米、盐(没写错)、竹之类的材料的,特指建城墙。

在很早之前,人们便已经会用石灰砂浆了。当时的人们将石灰、沙子、砾石混在一起,以此充当砌墙用的“水泥”。而石灰砂浆的强度并不是很高,这就导致以前的房子不是很结实。人们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又在石灰砂浆里混上了黄黏土,从而增强了砂浆的强度。

为了提升石灰砂浆的强度,人们又将糯米浆混入石灰砂浆中,这种方法一直延续到了明清时期。明清时期很多建筑都是用糯米石灰砂浆砌的,比如中国著名的明长城。

在南宋以前,中国古代的城墙一般都是用夯土修建的。夯土的原材料是红泥、粗砂、石灰块。红泥具有很强的韧性,配合粗砂石灰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只是加糯米浆的代价太过高昂,普通百姓建房子肯定不能这么作,更别提在安仁村这种很“农村”的地方了。

而且王伦坚持用砖,说是围墙必须建得结实。

对此,陶宗旺很不解。如果真按王伦的要求来建,施工倒没什么,费用可能是天价。

有宋一代,颇有大国风采,一些地方实行拆除或不修作为古代城池最主要的躯干----城墙的政策,这实在让人难以想象。强汉盛唐刚明都不曾做过的事,史书和后人眼中的“弱宋”竟然做了!

当然,拆除和不修城墙在宋代也不是一种普遍现象,毕竟当时还是冷兵器时代,城墙作用是非常大的。当时北方一些靠近西夏、辽、金、蒙古等边境地区,宋朝还是修筑了大量的高大厚重的城墙在边塞城池。

不过在临近都城的地方,有禁军号称八十万,要修那么结实的围墙干什么?这很让人不解。

方圆千尺的围墙啊,按自己的估算要千贯之多,这还不算盖宅院的费用,只会更多!

王伦听说后也吃了一惊。后来仔细核算陶宗旺的计算,这才明白,大头原来在糯米浆和石灰砂浆的粘合剂上。

是他想差了,原本他是想着要借着建房这件事萌生今生的第二个生意:水泥的。

原以为这很简单,土法烧水泥么,把石灰石和粘土磨成面儿,再煅烧成熟料。用熟料和炼铁后剩的矿渣同磨,就是水泥了。

结果一咨询,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是温度关。宋朝烧瓷温度最高的龙窑才1300度,而认知中的烧水泥熟料要达到1450度以上。150度看似是个小数字,在这里已经能够引起一场工业革命了!

1500至1600度的温度,还要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只要发明了在明朝才出现的风箱,在唐宋时期或可实现。但是也只能是烧一点试验品,想推广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是不计成本烧出了硅酸钙,下一步仍然有巨大苦难。

其次是原料关。

石灰石和黏土容易得到,但是与火山灰相似的辅料却没那么容易。现代工业体系下,可以用发电厂的粉末灰,还有高炉生产的炉渣,这些都是工业副产品,废物利用,所以成本低、来源广泛。但是在古代,这些东西从何而来?

更难的关口是研磨粉末技术。

水泥成分中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必须是极细的粉末状态,现代工艺都是用大型的球磨机加风选来实现粉末化。熟料、辅料矿渣、生石膏都需要加工成极细的粉末,这个粉末的细度要求是微米级的,8微米筛上存留不超过10%。

这个工程量不是一般的大,靠人工来磨也不是做不到,但是王伦这院墙要想磨够足量的水泥,百十来人搞它个把月也许能完成。

即使以上三项都搞定了,还有最后一道拦路虎:烘干。

高炉炼铁技术在唐、宋代已经出现,或许可以解决一部分矿渣的问题,煅烧熟料不计成本或许可以烧得出来,但是原料粉末化和干燥技术,看似简单,但是确实最难实现的。

绝对干燥、严格控制含水量,这个不是自然晾晒可以做到的。现代工艺是采用沸腾炉对辅料进行烘干。需要用高速鼓风机,使炉内的燃料在炉内上下翻腾,仿佛烧开的水,成沸腾状,燃料在悬空状态下燃烧,加热空气,然后用这些高温空气对原料进行烘干…

有那个功夫,不如用糯米浆混入石灰砂浆还省些,既工艺熟练,时间和费用看起来比制水泥靠谱多了。

所以说穿越小说害死人啊!见识可以踩在同时代人的肩膀上,但是工业能力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靠某个重生者单打独斗就能搞定的,不然为什么说现代工业是一个体系?

还想着趁此机会生产简单便宜的红砖,呵呵。没有水泥,青砖的优点就比较突出了,难怪秦朝开了使用青砖之风气,后面各朝都跟随,古人诚不我欺啊。

还是老老实实生产自己能想得到的肥皂吧!

新的开源之路既然不通,王伦便咬牙决定,按照既定方针办!肥皂的秘密越晚一天被发现,自己就多一天赚钱的机会。现在花千贯钱来打造紧固的围墙,想想还是值得的…

只是又要辛劳杜迁宋万两兄弟再忙一段时间才能补回投入了。

第183章 徽宗怜才 “我是清都山水郎,

天教分付与疏狂。

曾批给雨支云券,

累上留云借月章。

诗万首,酒千觞。

几曾着眼看侯王?

玉楼金阙慵归去,

且插梅花醉洛阳。”

夕阳下,微风中,一个蛾冠中年人轻声吟哦,觉得入口十分之妙。良久,他信口问:“这便是那个东京新冒出来的姓王的诗家所作?听说尚在辟雍读书?”

“是吧?三哥哥也没告诉孩儿----爹爹只说它写得好不好吧?”

说话的,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年纪只在十三、四岁,难得的是姿色天然、占尽风流。顾盼之下,双目自带灵气,十分惹人喜爱。

那中年人看来也是对她喜爱无比,轻轻摸着她的头说:“写得倒有陶、李之风,原是不错的。只是我朝举荐贤才之路一向通达、野无遗贤,他却如此颓废,难道是要效柳永,做那‘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之事?”

陶指陶渊明,高洁脱俗;李是李白,傲岸洒脱。

他的话原是夸奖,但是话风一变,直指王伦是第二个柳永,这就有说道了。

柳永原名三变,曾经在落榜后作了一首《鹤冲天》被当时的皇帝宋仁宗听到了,因为其中有把功名视作粪土的牢骚之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而龙颜大怒,就说道:“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后来临轩放榜时直接黜落了他。

从此大宋少了一个官僚,多了一个自称“奉旨填词”的词人。

在别人听来这只是一句闲扯,如果王伦在此,听见此人说话,只怕非得两股战战、冷汗直出不可,因为说这话的,是当今的道君皇帝、徽宗赵佶。

天子无戏言,一句话可以让人上天堂,也能一句话让人下地狱。起居郎就在御殿侍立,真要记录下来,王伦这辈子的仕途之路就算断了,在辟雍的生活就真的是一段求学之路了。

到底是天子,养移体居移气。虽然只是淡淡的不满,小姑娘听了,却是一凛。

她正是茂德帝姬。本来是应三哥的意思来向父皇推荐人才的,知道父皇对于这些附庸风雅的事十分感兴趣,他本人也是位在文学艺术上造诣极深的帝王。

在她想来,王伦既是文化人,诗词又做得很好,父皇只要喜欢上了,飞黄腾达不在话下。便是她自己,也对王伦有几分好感,毕竟在晋康郡王府时,她和小姐妹小郡主对王伦的印象都很好。

尊敬而不是谄媚,博学且谈吐有趣,在和小郡主聊天那次,更多的是像邻家的大哥哥一般把自己平时听不到也想不到的事摊开一个大洞,也让自己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月亮里面没有嫦娥、大宋西边还有无数个国家、很多路通向罗马…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有意思是一定的,并且最特别的是他竟然婉拒了自己把他推荐给三哥哥的好意。她再小也知道三哥哥的权势,那是很多人打破头皮也想入其法眼的人物!

他的文采是绝对的。《菩萨蛮》、《绮怀》、《贺新郎》都是传诵一时的佳作,而不久前的中秋之夜,他竟然一下子做了三首的中秋词,力压群雄。

听说当晚打得三哥哥帐下第一文士韩驹都没了脾气。那老夫子自己见过,经常指点古今、臧否人物,口才甚是了得,却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尽管后来的事只是听三哥哥所说,但那首《木兰花慢》是其在自己面前亲作。那种文采和优雅的神态,无法形容,《诗经》中的君子也不过如此吧?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虽然她的性格和她的人一样一向温婉柔顺,肯定不如小郡主那样活泼外向,但还是被深深地震撼了。

本来,以他的身份,能在她的身边出没的人本就不多,才溢横华又年轻的男子更如凤毛麟角。在这个时候,王伦横空出世在她面前,立刻被惊为天人。

对十来岁的小姑娘而言,在大宋崇文贬武的时代,他一下子就成了偶像。

否则的话,她也不会轻易地答应三哥哥,把王伦的词通过她的口主动在父皇面前吐露。

虽说父皇爱极了自己。

现在,父皇竟然对词产生了不愉快,这倒是始料不及的。也怪自己,特喜欢这首《鹧鸪天》的恬淡,却没想到无意中碰到父皇的忌讳。

一向自诩治大国如烹小鲜的徽宗皇帝,对于治下很期望得到万千臣民的崇拜,在身边几位重臣如蔡京、梁师成、杨戬、童贯等人的阿谀之下,很相信自己的千古一帝身份。

什么叫千古一帝?百姓安居乐业、朝政如贻臂使、贤才尽在彀中才是。如果王伦像前人柳永那样赢得赫赫身后之名,那么他越出名,就越是对自己的讽刺!

茂德帝姬自然剖析得不会这么犀利,但是却对徽宗皇帝对王伦隐隐的不满感到担忧。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对他的将来产生影响,那不是反而害了他?

“爹爹,这位王官人正在辟雍求上进,怎么能算颓废?三哥哥就很欣赏他的文采,着意结交----爹爹不会怀疑三哥哥的眼光吧?再说他还有好几首诗词,都是极好的,东京传唱,孩儿都羡慕不已呢。”

三哥哥赵楷自幼天资聪颖,文采斐然,徽宗皇帝屡次直言像极了自己。若不是已有太子赵桓,说不定他会被立为太子也未可知。

眼下他虽然不是太子,却是宋朝皇子里罕见的实权派:嘉王的名誉地位、提举皇城司的要害职务,拥有开府建衙的权力。

听说赵楷也对此人欣赏,徽宗皇帝脸色便好多了。文人有傲骨,再加上有才能又年轻,恃才放旷肯定是有的。不过赵楷竟然和对方结交,必然是有水平的。

再加上茂德帝姬一脸艳羡地读到王伦的另几首诗词,本来闲着无事的道君皇帝,见心爱的女儿如此追星,竟然也有了几分怜才之念:“果然是有几分才能!若是有暇,倒可一见的。”

大宋不多的就是有文采的文人,这也是盛世之时的点缀。

此话一出,倒是檐下侍立的一位老太监虎目一睁。

第184章 把人收了来 “无缺,上次让你招揽王伦的事,咱家看着官家对那个王伦很感兴趣啊!三皇子走的是清流路线,若是此人被网罗,必然大涨对方的声势,你要仔细!”

离开徽宗的老太监立刻就生龙活虎起来,马上召来花无缺便问及此事。

花无缺虽是“惜薪司”太监,位高权重,在老太监面前却像个孙子----事实上如果能够被眼前这位执掌宫闱的检校太傅收为孙子,那是甘之如贻啊!

不用说,老太监便是梁师成了。

“奴婢前些日子还亲自和他见了一面,也和老祖宗说过,倒是个有才能的。只是此子恃才放旷,以李瓶儿之姿竟然也未能打动他分毫!不过依奴婢想来,他只是和李师师打的火热,却又不曾见依附蔡太师。

前儿三皇子那边也是延揽过,中秋听说又应景写了几首好词传唱东京,但是也仅此而已,想来果然是想走的清流路线。若如此,其志非小。

好在出太学尚需时日,暂时倒不虞他有他志----不过如果老祖宗非要赏识他,奴婢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怕他见有了几分名头,便想待价而沽。老祖宗要是稍露延揽之意,难保不会蹬鼻子上脸!”

花太监知道梁师成的脾气,态度第一。上次交待的要网罗王伦的事,他其实没有做好,但是不妨碍他为自己留得几分转圜余地。

不是属下不用心,而是值不值、要不要全力做。

梁师成闻言便呵呵笑起来。

原本他只是东京一平民,平时能“出口成章”,特别是一手蝇头小楷,写得清新隽秀,颇有功力。因为一直想出人头地,但苦于仕途无路。一日偶翻唐史,看到唐朝宦官高力士旦夕侍奉帝王之侧,出入深宫,在朝廷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倒转乾坤,荣华富贵之极,文武百官莫不畏惮,心中十分羡慕。

几经考虑之后,梁师成便痛下决心,自阉为宦,入宫当了一名太监。最初供职于宫中书艺局,后领衔睿思殿文字外库,主管对外传达皇上旨意。那时的梁师成被“以隶人畜之”,充其量是个抄抄写写的书记员。

徽宗喜爱书法,尤以瘦金体书法名噪一时,于是他投其所好,日夕侍奉徽宗研靡字画,深受赏识。

不想因此事却发迹了。

因为经他抄写的诏旨字迹可以乱真,“外廷莫能辨”,活脱脱就是徽宗皇帝那手著名的“瘦金体”,于是学成后“凡御书号令皆出其手”。

后来胆子大了,竟然伪造起圣旨来了。

有了这一手绝活,他的地位扶摇直上,迅速地掌控着宫中一半的权力。

能和他分庭抗礼的人叫杨戬。

但是他看不起对方,因为杨戬其人,虽说和自己一样都是以谄媚徽宗为进身之阶,但胸无点墨,甚至连字都识不了多少,自己好歹还是个读书人,尽管“实不能文”,可是他头上顶着个进士头衔,又不能不装装样子、“高自标榜”一番。

但在号称史上“文人天堂”的北宋时期,凭梁师成肚子里那点文墨,自然拼不过满朝遍野的才子鸿儒。于是就想出了“拼爹”的歪招——哪怕这爹不是自己的“正爹”。

既然要给自己找爹,不如给自己找个响亮的,于是他就成了苏轼苏大学士的“遗腹子”。

这则花边新闻,在当时社会也算不上多大的名誉丑闻,至多是给这位绝代名士又添了段风流野史。但是对梁师成来说,意义非常不一般。

顶着苏大学士后人这个光环,就能够用苏轼文章继承人的身份虚张声势了,也确实网罗了一大批当时有名望的人。

像秦观的儿子秦湛、秦观的女婿范温都是他的座上客,因为秦观和苏轼有师友之谊么。

像翰林学士王安中,每草师成制,必为好辞,褒颂功德,时人谓之“王内相”。

然后又向苏轼正牌后代苏过大送温暖,又是送钱又是给名望,反正小苏先生每次入京,肯定要住他的家。虽说花了点小钱,但无形中让时人认可了他的身份啊。

随着“拼爹”效应的显现,梁师成一发而不可收,竟“以翰墨为己任”,凡“四方俊秀名士必招致门下”。也是,不是一方才俊,也入不了自己之眼啊!

这王伦,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便以词名动东京,俨然文学界后起之秀。不用说,梁太傅是动了揽才之念了。

其实王伦有没有被蔡京、杨戬网罗对他的权势并无大碍,但是因为他的特殊爱好,所以也就非争取不可。并且徽宗本身便一直以大才子自居,说不定因为王伦的名气而产生惺惺相惜之感----现在已经有欣赏的苗头了。如果收在自己麾下,可能某一天用得着。

试想一下,天子某日雅兴来临,自己随时把王伦拉了来,那时候君臣一番殿前诵和,必成一段嘉话----对促成此类事情,梁师成很有心得。

大画家米芾,就是自己推荐给官家的,龙颜大悦,甚得君心。

现在朝中三足鼎立,从争夺人才的角度,也不能放任王伦被蔡京或杨戬收了去。

特别是三皇子和杨戬,已经成为自己的心头之疥。

月初太子赵桓提出手头事务繁杂要辞去一些职务,潜心读书时,徽宗虽然盛赞太子的恭佥之德,却转眼加封赵楷为太傅,并提举皇城兵马司,及出入禁省不复限朝暮的权力。

这不是个好信号。

禁军、禁中、开封府,向来是大宋官场的风向标。

联想到官家经常在人前人后夸奖三皇子很像他自己才艺双全,估计要不是因为赵桓是长子,太子之位能不能到其屁股底下还是个问题。

作为太监系统两大角力单位,杨戬是众所周知的三皇子派,而自己是坚定的太子派。虽说对于揽权争利方面区别不大,但在这一点上,双方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

无论如何,再不能让三皇子的文采之名锦上添花了。

“这个人,咱家要定了!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务必要把人给咱家收了来!”

第185章 聚义商行 王伦现在真的不知道自己有多出名。

中秋三首词再出,他已经从原先擅做精品词的“山水郎”、“王青山”一跃而成能走量的多产才子。

《丑奴儿》一出,东京便纷称,山水郎折了提举大晟府、清真居士周邦彦的面子,而且是当着李师师的面,便比此前的几首词更出名。

而他现在又出名的是来自甜水巷的肥皂。

尽管杜迁、宋万兄弟加班加点干了,每天出产的肥皂已经达到两千块,仍然被察觉商机的商人们堵到门口。

不是已经有多畅销了,实际上肥皂流传的地方也就城南大相国寺这一片,否则王伦也不会想找李师师做代言;也不是用户有多普及,而是东京人都有尝鲜的爱好,并且肥皂确实是好,用过的人都爱不释手,回头客居多。

但是假以时日,总有一天会被全东京人认可。

所以精明的商贩,特别是王伦最早接洽的五家日用品商铺的老板从开始的提前预定到后来的上门索货,到现在的堵门求货,三兄弟的人生经历了一次天翻地覆的改变。

现在杜迁宋万两兄弟认识到王伦这个带头大哥的眼光了。他不但在制造上有水平,在战略上也有远见,及早地就为生产基地的扩充进行了准备。

在他提出要在城外买地建作坊时,让小富即觉安的两兄弟在心理上还真没接受,特别是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时。好在他们都有认识:这份家业都是王伦搞出来的,作为兄弟,都是无条件地赞同。

现在觉得真有必要。

每天开门最担心的是如何劝说门口等待的商业伙伴们,不少人都是争着把订金甚至是全额预支的方式来要货,很让他们有种收了钱却拿不出货的担心。在接下来的几天,两兄弟不用人说,便主动从每天的两锅增加到三锅。要不是王伦担心他们会累着,出产四锅也不是不可能。

而王伦还多了一重担心。

每天来往的人太多了,以至于他们购买材料时不可避免地进入有心人的视线。甜水巷的房子通共这么大,有些“眼尖”的商人在交易时也不可避免地看一楼的那间作坊。

讲真,肥皂确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懂行的人看到全貌,想想也能想得通,或者试试总试得出来。

首先,烟囱是瞒不过人的;其次,材料也是能找出端倪的:烧碱好一些,买一次能用好多天,而且并不显山显水。但是猪油就瞒不过人了,至少瞒不过经常供应猪油的曹屠户。

最早的时候,杜迁只买纯粹的猪大油熬猪油,渐渐地产能上来后猪大油不敷使用,便用上了肥肉炼油。

按照一斤肥肉炼六两油、猪油基本与肥皂等重来算,每一千块肥皂要消耗的肥肉约在三百多斤,妥妥的四片肥猪肉,而且是很大的!

东京人的生活还是很富足的,哪怕是穷苦人家,隔个几天总能吃到猪肉。可能有人家会拿肥肉熬猪油炒菜或者直接吃肥肉的,但是用量这么大,仍然会遭人怀疑。

再说甜水巷的家中,三兄弟现在连九娘在内一共四个人,能吃得了这么多的肥肉?

以他们大老板的身份,需要吃肥肉?精肉吃着不香吗?

况且现在产能翻倍,杜迁已经不可能自己再去买肉了,都是曹屠户安排人每天早晨用车送过来。

一直冒烟的烟囱、白花花的肥肉进去、不断产出来的是肥皂…要是想不到他们能制,真成了猪脑子了!

所以不少人在打听,从卖烧碱的刘二郎,到卖肥肉的曹屠户,甚至连送木炭的老孙头都被人问到了,有心人更是开始统计他们的用量,来揣测任何端倪。

这种情况下甜水巷真的是不安全了。

所以王伦明智地拒绝了两兄弟要加油干的冲动,而是把每日的销量限制在两千块。倒不是一定生产两千块,而是当他在家的时候,兄弟们就做得多些----有焦挺在,不怕人来砸场子;

他要外出安仁村看建房进度时,两兄弟便及早收摊,免得被人堵个正着。

和各位商贩的交易时间,都选择在黄昏后,因为那时候早就歇了摊,至少能够保证工作时的机密不被发现。

那种明明有钱可以赚却不敢动手的心情,你懂的…

一个肥皂生意都需要这样藏着掖着把每个可能进入的人都当贼一样防着,这日子没法过了!还怎么做大事?

所以王伦当初的决定被兄弟们奉为超前眼光,他也被兄弟们奉为能做大事的人。因为交易量增大,为了方便商业宣传,他还把自家的生意起了个很响亮的名称:“聚义商行”。

古有聚义厅,今有聚义行,渴望的是有众兄弟加盟共做大生意。

然后慢慢地都知道了,“聚义商行”的老板是三兄弟组成,那位擅长做词的山水郎就是其中的大官人。

如果就这么发展下去,王伦有信心成为大宋朝东京都的一位很有成就的大官人,要名望有名望,要财力有财力,并且他的财富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递增,毕竟还有很多赚钱的项目没有施展。

只是很多事情没有按照他的计划在走。

又过了半月之久,算算授衣假已经过去了大半时间,离开学的日子不远了。在这些日子里,由于国子监都放假,很多生员并没有回家,于是丽香院的繁荣进入了一个生意繁忙期。

恐怕这也是阎婆惜和孙三四一段时间以来再没找王伦的原因之一吧。

王伦是个闲不住的人。以前还好,因为生计都成问题,所以每天的主要想法都是如何发财。现在生意进入一个良好的状态,不免地他便有些心思了。

要不怎么会有暖则思淫的说法呢?

他是见识过沧海的人,所以等闲的俗脂庸粉本不会放在心上,何况九娘的姿色也是优中拔尖的。但是当事情都闲下来之后,难免会有得陇望蜀之慨。

以前都是被动地光临丽香院,这回哥有钱了,也主动潇洒一把,趁着秋高气爽天气喜人,晚上的时候也去丽香院给她们捧捧场吧。

也不枉了人家帮自己一回,阎婆惜是无偿帮着找到这么好的房子又是亲手烧菜款待,孙三四干脆是诉衷情了。这情谊,说什么也得小小地回报一下。

第186章 又见西门庆 很庆幸这个时代对男人的优待,反正王伦要去丽香院,九娘知道后并没有什么波澜,只是媚眼动了动。

王伦明白,她是管不得自己的。别说她现在的身份连个妾都算不上,逛青楼这种事,就是正妻也管不着,因为这是件雅事。

要说叶九娘和原先与王伦有关系的其她许多女眷一样,大都是杨戬的徒子徒孙从各地孝敬来的,不管是强抢民女还是犯官之女。以杨戬的地位,获得她的卖身契相当容易。

而当他把契约转送给王伦后,后者便与九娘有了合法的交易关系。除非她赎身离开,否则便必须依附于王伦。

宋时节,对于男人纳妾的政策十分宽松,不像明清还有年龄、子息、地位等的要求。只要你有钱有能力,纳多少妾都是你的本事,完全没有人干涉。

所以买卖妾成为了宋代最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只要双方愿意,便可签定契约。另外,在宋代纳妾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典雇。

典雇比买卖方便,不中意的时候可以随时的更换。

要不然也没有苏轼把小妾送人的所谓文人雅事,也便没有梁师成身份的存在。

也就因为渐渐弄懂了大宋的一些内涵,王伦才会有别样的心思和阎婆惜、孙三四等人相处,也才会见了美女起各种各样的交流心思。

万一成其好事了呢?

当然,真不是各位看客想像的那种事。因为到了王伦现在的层次,有了九娘,身体的寂寞已经太好解决了,他觉得,只有阎婆惜之类的妙人才能解他的心灵寂寞。

九娘美则美矣,善则善矣,但是出身限制了她的眼界,她只是乡下一位破落的土财主的女儿。论见识、论谈吐、论大方得体,和阎婆惜等人真不是一个档次的。

毕竟长年混迹于青楼,阎婆惜和孙三四等名角完全可以做到白天能和你琴瑟和谐、头顶晴空万里、胸中江山如画;晚上能陪你一倒一颠眠不得、鸡声唱破五更秋。

要不然怎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逛青楼。

文豪如东坡先生在经过了党争被贬、一肚子的不合时宜无人与语后也只能留下这幅对联,感谢一直陪伴他、给他抚慰的爱妾朝云:

不合时宜,唯有朝云能识我;

独弹古调,每逢暮雨更思卿。

阎婆惜和孙三四都是唱功一流、舞姿应该亦是不凡,否则怎么能位列东京歌舞头牌之一呢?如此精神伴侣,红颜佳人,王伦怎么会不喜欢呢?

以前穷,不敢多想。现在经济上有底气了,那种蠢蠢欲动的心思起来了,这有问题么?男人有钱就变坏,此至理名言啊!

得益于天气的好,更得益于地理位置的优越,反正当晚的丽香院很早就灯红酒绿了,可见生意好得不得了。

王伦进入院子时,便遇上了许多熟人。

都是辟雍的同学,有本班的,有隔壁的,更多的是点头之交,但好歹都面熟。

“孔兄,好久不见!”这是非常正式的招呼,只限在大门外。

“褚三郎气色不是很好啊,想来这段时间辛苦了,悠着点啊!”说话时,还不忘露出你懂我也懂的猥琐神情。

“王大郎难得有暇来此,不知是看上了哪位姑娘?”他在取笑别人,马上也会报应不爽,直接被别人打趣。

“贤弟也要到这里寻找那个灵感?”这是他在大厅楼梯口碰到已经醉醺醺的刘高时对方的疑问,然后似乎恍然大悟:“贤弟,可是约好了阎、孙两位姑娘?”

王伦和阎婆惜、孙三四的关系,这小子知道得最多。最早王伦能与阎婆惜相识,就是得他所赐。很少见他有这种临幸青楼的雅兴,只以为他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对于一般的庸脂俗粉看不上眼了。

阎、孙两位大家都亲自到过辟雍的门口找他了,关系肯定不一般。他来这里,有极大可能就是有目标的。

对此,王伦淡然一笑----以哥的身份,有些事需要预约吗?

刘高露出我懂你的表情,只是看着旁边搂着他的姑娘,想着阎、孙两人的音容,有些醋意了。

来这里,没什么讲究,各取所需而已。所以他们互相之间也不深谈,彼处自然有深入研究的地方。都只是话点到即止,然后各寻快乐。

王伦走上二楼,盘算着阎、孙如何找到,只在过道口扫了一眼,但有那揽客的龟公开言:“官人可是有相好的姑娘?”

关于青楼的客人,其实也是有内部划定的等级的。尊上、尊客、贵客、欢客、熟客、过客、新客…看王伦这架势,似乎对这里的路径还比较熟络,但是又面生得很,龟公是以有此问。

果然是好长时间没来了,这龟公脸生得很,肯定是个新来的,竟然连名闻东京的山水郎都不认识----除了阎婆惜、孙三四这等大家,其她的姑娘能入他的眼么?

和其他人等价,会直接拉低了档次啊!

“某是来找阎姑娘的,便是见到孙姑娘也一样。”

王伦说的是实话,考虑到阎、孙两位通常会按丽香院的要求每晚举行一、两次公开的歌舞秀,想见的话不一定随时有时间,还是留些余地。

谁来都一样,美女都养眼。

可是龟公确实是新来的,虽然不知道王伦是谁,却知道阎婆惜和孙三四的地位,等闲之人根本见不到她们的面,哪怕只是陪陪客人吃饭。

青楼不是妓院,低俗的脱裤在这里是行不通的,哪怕再有钱。

到阎、孙两位大家的层次,钱已经不算是问题了,她们要的是情调,青楼也要的是她们的名气。如果为了钱而短视地轻易地就让她们出来陪客,她们肯定会掉价,青楼的损失也会很大,不划算。那种杀鸡取卵的蠢事,只要是生意人都不会干。

其实每晚的歌舞就赚得够了,不见淡季的时候,阎婆惜被高衙内压制时也还能得到几十贯的打赏?

所以纵有家财万贯,丽香院也不会坏了规矩。

就在这时,旁边有人笑出声来:“我道是谁?原来是故人!不过半年不见,王秀才在哪里发财,一口气就叫了丽香院当红的两位花旦作陪,这气魄还真当让人刮目相看了!”

王伦转头一看,坏事了。

老相识啊,西门庆!

第187章 春风得意 今天晚上出来没看黄历,也是太大意了些,没把焦挺带上。这厮可是个会武功的,只怕自己要吃亏!

“原来是西门大官人到了----西门大官人一向可好?”

输仗不输人,哪怕是斧钺加身,也是后面的事情了。并且在丽香院里,王伦亲眼见到过眼高过顶的高衙内如何吃瘪的,所以也不怕对方在这里有什么幺蛾子,所以就不咸不淡地问了。

何况他和西门庆本身倒没什么武力的冲突,打他及他家的房子被烧也是武松的首尾,应该算不上他。

想到这里,王伦便淡定许多。再说了,自己好歹在东京混了小半年,这家伙只是客场作战,肯定不如在阳谷县的势力大吧?

小半年不见,西门庆气色似乎比以前更好了。

他的身边还跟着小厮玳安,此时一脸便秘状,对着王伦呵呵笑道:“我家大官人好得很,这不,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司郓州巡检贼盗公事、正五品的官帽子,大官人已经坐得稳了----王秀才,多日不见,一向在哪里发财?”

原先王伦也曾和其喝过茶谈过事,不过现在自己身份不同了,明知对方在刺他,但要是应声了,先就落在下乘。

主人们聊天,一个下人多什么嘴呢?

所以他没有搭理,而是看着西门庆,淡淡道了句:“那就恭祝西门大官人春风得意、步步高升了!”

若不是关系其实已经很僵并且因为武松之事在事实上已经撕破脸了,倒确实要祝贺一下的。这厮做人不行,做官倒是了得,一下子就升为州巡检,这在阳谷县绝对的一方豪强啊!

怪不得西门庆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样子。

西门庆面带矜色。

“都是故人,难得东京相遇,相逢不如偶遇,今晚某做东----不过如果王秀才要见的是阎、孙两位大家,某自忖便没那个实力,只能祝大郎好运了!”

来东京好几天了,以他的性格,就近的丽香院当然是天天都要逛的。天子脚下,随便一个青楼,都要比阳谷县那个小地方强过百倍,何况丽春院近年来排名逐年上涨,他流连往返也在其理。

但是一般的角儿好找,像阎婆惜和孙三四这等一流的伎家,他还无福得见。

青楼不是娼寮,名家自重身份,不会因为你有几个臭钱就轻易如你所愿,虽然她们最终也是为了钱。但是如果轻易地因为看在钱的份上而低就,那就想多了。

一个花魁根本不可能量产,培养出来那是非常难的:需要长相、气质、才华都绝佳,才能成为花魁,那么容易就让你见到了,岂不是很掉价?

歌舞倒是大家都能见的,正常情况下两位大家日均有一场,不过是在戏台上,离得较远,所谓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这样的目的就是营造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感,促使客人砸钱。

要想见这些有名的大家一面,花钱是必然的,而且上不封顶:点花茶、支酒钱、雅间费、小费、打茶围等…这时候就已经不是钱财大比拼,而是综合素质的较量了,什么才华啦、聊诗词啦、赏花品茶啦。有时候花魁也会自己出题,然后由花魁自己决定当天被看中的客人。

可别多想,花魁只是简单的出席,然后可能敬一杯酒、叙一阵话、弹一首曲,算是个人专属演唱会了吧。毕竟你花了这么多钱,也不能让你白花。

然后你就可以走了。想追求人家请多来多花钱,你一回合就想做过人的事,那你绝对是想瞎了心了。用钱把对方砸躺下,那是娼而不是妓!

据说宋徽宗为了看李师师就等到了三更天,然后李师师和皇帝陛下聊了两句就把对方强行送走了。皇帝当到这个份上,那也是独一份。

从这个传说也说明要获得青楼大家的青睐是多么的困难,那种柳永免费逛青楼的好事,千年以来也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作为丽香院唯二的花魁、台柱子,不乏有人砸了几个月的钱最终只短短见一面的经历。西门庆来东京几天,不是没动过见识帝都十大头牌的念头,只是等清楚状况后便明智地放弃了。

有那个功夫,不如在有些姿色的姐儿身上下点本钱,虽说想获得心灵交流不易,至少能有肉与肉的碰撞。

所以他对王伦上来就抓头牌的言论有些鄙视。

凭什么?白丁还是清客的身份?

几个月前他还是依附于武植而存活,是个落魄得不能再落魄的县学被开除的学生。虽说看他目前的样子算不得落魄,但骨子里的蔑视是必然的。

玳安和另一个伴当都笑起来,跟西门庆久了,他们都能听出话里的奚落之意。

王伦却犹为未觉,点点头道:“无妨。阎姑娘、孙姑娘一般不见外人,我若是贸然把兄台带过去,只怕两位姑娘会不高兴。”

这么笃定?西门庆暗自发笑。

姐儿爱俏也爱钞。王伦穷书生一个,也没有潘安般貌,野心倒是不小。连自己这种正五品的官、万贯家财的身份都不敢奢望见其中一人之面,王伦一下子倒想见两个?天方夜潭罢!

可是王伦就是这么笃定。他站在二楼楼梯口,对着迎来招呼的老鸨沉声道:“敢问妈妈,阎姑娘和孙姑娘哪一位现在有暇?就说王伦求见。”

老鸨其实是从尽头奔向这边的,一边小跑还一边娇呼:“什么风把山水郎吹来了?”

见惯了老鸨虚情假意的客人都知道,她的笑容不似作伪,她的热情不同寻常。

在西门庆以及其它客人吃惊的目光中,王伦被老鸨亲自引到三楼----这里极少对外开放,而每一次有人被引见上去,就代表着将有机会被两位大家中的某一人玉手调弦、纤手奉酒的礼遇。

楼梯口有人常守,等闲之人根本不允许上去,宁可荒废着。

这也是一个噱头,所谓宁缺勿滥是也。

西门庆讶然,这几天他多多少少也知道了丽香院的一些规矩,明白这是一个娇客的礼遇。只是他很纳闷:王伦怎么会如此一飞冲天,看样子已经成了某个大家的入幕之宾!

是阎大家还是孙大家?

第188章 山水郎很有名 一楼是普通客人待的地方,或是普通食客或是准备听歌看舞的区域,消费相对较低但容纳的人相当多。

二楼是VIP区也就是包厢区,装修得富丽堂皇。王伦上次有幸跟着刘高蹭了一回这里,大开眼界。

三楼就是VIP中屁,只有寥寥几个大房间,布置得比二楼又不止高过一个档次。饶是他是见识过后世繁华的人,在这时也不禁目瞪口呆。

门是小叶紫檀的门,门把手像是镶金的亮堂堂,水晶珠帘逶迤倾泻;门上顶端悬着黑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风雅涧”;海南黄花梨的栏杆扶手,带着它独有的香味;金漆雕着各式图案的乌木椅子,台基上点起的檀香,烟雾缭绕。

凡此种种,深深地透着糜烂与纸醉金迷,将人性与生活的腐朽揭示殆尽。

王伦觉得不虚此行,每逛一次青楼,似乎就有一次收获。

老鸨对王伦相识已久,从当初阎婆惜收留他时就知道了,只是不识其人。后来阎婆惜宴请苏过和王伦,后者后来又找过阎、孙两位大家,是以便认识了。

只是没想到王伦后来会那么出名而已。

这年头文人与青楼是两个不可或缺的利益共同体。普通青楼,哪怕里面的女人再是国色天香,若没有出色的文人笔墨点缀,亦不过是昙花一现。又不是娼寮,客人来这里寻的是情趣,等闲连花魁的面都见不到,又有什么意思?而若是经常把面,又会掉价。

当然,如果文人得力,可以极尽风雅之能事,把花魁吹捧得天上少有人间绝无,自然生意兴隆,而文人亦可获得不菲的润笔之资,或者干脆免费光顾,如前人柳永故事。

一个矾楼,因为大才子周邦彦的加持,又有李师师和徽宗皇帝的风流韵事打底,所以尽管历百世却不衰,反而有了烈火烹油般的兴旺。

王伦现在的声望,正是各大青楼争相收揽的。

平时求都求不到,今日他自己主动前来,还谈什么春秋?赶紧伺候着才是正理!

所以鸨母喜悦、下人殷勤,直把他让到最风光的三楼,然后一迭声地催人去叫阎婆惜、孙三四。

她不知道王伦与两个人的关系,但是既然他为两人而来,那就破例,让两位大家同时陪伴,或许在酒精与美色的加持下,他又能留下什么佳作,为丽香院添光加彩呢。

昔有李白斗酒诗百篇,前有山水郎一晚三首中秋词,此诚文坛雅事也。丽香院比肩矾楼不敢说,但与香榭楼争一争东京青楼排行第二的位置,也不是不可能。

都知道香榭楼的声势已经大不如前,御用文人“同文七贤”的文学才华比之前代有不少的差距,友情客串的小苏先生和贺梅子来此只是小小地振奋了一把。

丽香院背景不差,阎、孙两位大家的姿色一样可以跻身东京十佳丽的行列,如果有山水郎加盟…那画面太美而不敢想!

但是努力争取一下总不错的,毕竟还有几分香火之情。

不多时,得到消息的阎婆惜和孙三四先后都盛妆出席。当她们从二楼拾阶而上时,闻讯涌过来的客人何止千百?毕竟等闲都见不到真人,平时她们也都蒙着面纱又隔得远。

尽管专用通道被龟公、护院、丫鬟和众小厮挡得严严实实,人群还是争先恐后,都为一睹两位当红清倌人的风采。

西门庆也在人群中。来东京一趟,想见过李师师的面比登天还难,对于其她九位花魁娘子,得睹仙颜的想法还是有一些的。如今一下子两美毕现,当然不能放过机会。

其实他要是舍得下本,像当年宋江一样一下子砸下百金,以上进青楼的规矩也就不存在了。可他是什么样人?可不会为了中看不中“吃”的事一掷千金。

不过若能免费看一看,也不枉了此行。

只是听人说两位大家过来是作为山水郎的陪客,忍不住浮想连翩。

刚才老鸨见到王伦的第一句话就是“山水郎”,难不成此人就是他?

奇哉怪也!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把那个曾经唯唯诺诺、被一腔偏见冲昏头脑的愣头青书生和被奉为上宾的“山水郎”联系在一起。

“兄台,山水郎很有名么?”他拉过身旁一个兴冲冲的年轻学子问。

那人一脸鄙夷:“兄台是第一次来东京罢?”

西门庆没想到已经被人鄙视了。他肯定不是第一次来东京,但因为每次来的时候都是走后门来着,要么撒钱要么陪笑,至多晚上的时候找一家娼寮宿了,哪有那个时间好好地了解一下东京?

仅仅是路过,肯定不能算“来”东京!

所以严格地讲,他并没有来过东京。

所以他很不耻下问地点头:“正是。某刚刚听得那位山水郎指名要两位花魁娘子来陪伴,而她们竟然也来了,故此一问。”

那年轻人颇有身在帝都的骄傲,就如后世的地区歧视,某些城里人把外地人包括周边的农村统称“乡下人”一样的莫名其妙。

“兄台果然是第一次来东京!不知山水郎,可知道他作的大作?‘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都是被广为传唱的。山水郎之名,便在他的一首诗‘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分付与疏狂’中。兄台即便没来过东京,这些总该听过罢?”

王伦作为东京中新起的名人,好歹代表着东京的文化产业。作为读书识字的书生,不管是不是他的拥趸,在外人面前总是要维护他的。何况提起他的诗词,不管你是真心还是假意,确实不能说不好。

所以在外地人面前,东京人还是会有止不住的骄傲感。

山水郎就在楼上么。

于是西门庆知道了,山水郎很有名,山水郎很得东京人特别是学子们的吹捧,山水郎便是王伦。

还有天理么!从落魄书生到诗词巨擘,别人可能不了解王伦,自己却是知根知底的。就这么一个酸臭的书生、连好歹都不知的文人,竟然成了巨星!

这身份的转换连他都觉得诧异。

第189章 豪掷千金只为一面 三楼的雅座里,此时却是一团春意。

“闻听官人召唤,奴家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官人且恕罪!”这是孙三四一脸喜悦地说。她身着一件揉蓝的衫子杏黄色的长裙,直领对襟,前襟不施襻纽,显得既舒适可体又典雅大方,并且很好地衬托出她弱柳般窈窕的身材。

从身着看,确实是居家服饰,但能被她穿得如此多姿多彩,比之盛妆礼服少了几分严肃却多了几分柔和。

王伦忍不住想象,随便穿着都能穿出这般美丽,那若是精细打扮不得让人口水流一地?

而阎婆惜却是心里明亮:这妮子是在自己面前争宠呢。听闻王伦来,不及打扮便过来,可见心诚;不施粉黛而艳压群雌,给人留下无穷回味,好心计啊!

当然她也不甘示弱:“奴家不知道山水郎驾临,不禁喜从天降,幸如何之?”

可能是她要赶第一场歌舞,所以阎婆惜已经是盛妆而来了。金簪玉钗高髻,宋人以为美,正所谓“门前一尺春风髻,窗内三更夜雨衾”,使身体曲线更加拉长。

直裾礼服,领、袖、襟、裾等地方都缀有缘边,所谓“五色绣罗宽袍”是也,配上高大奢侈的白角冠,显得身材又修长几分。

无怪乎书中曾说她“花容袅娜,玉质娉婷。眉横一片乌云,眉扫半弯新月。玉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韵,度若风里海棠花,格似雪中玉梅树”。

在王伦眼中,妥妥的梦中情人一枚。用东坡居士的话说,“淡妆浓抹总相宜”,如果他晚生几十年,说的极有可能便是她!

“小可何德何能,竟劳两位娘子屈尊前来!”

这话说的太不由衷了。你要是不想见人家,不来就是了!

只是这个时候,任谁也不会这般不懂事来反驳他,反而都是很受感动地:“官人是何等身份,便来丽香院时,直接去奴家家里便是了,何苦在这腌臜之地打扰官人雅兴!”

来这里还得付小费、场地费、酒菜费,林林总总也不是个小数目。如果直接去她们家----也都是轻车熟路的,不是能省好些?而且两人私会,不比这边众目睽睽来得爽快?

当然她们也只是说说场面话。私下里相会自然是好,只是传播速度绝对比不上这样快。随着王伦上三楼而两位花魁亲临相陪,整个丽香院都轰动了。

若是能在此留下墨宝,不但两位花魁名头更上一层,连带着丽香院也会人气大涨的。老鸨之所以笑脸相迎、贵客相待,也是存着这份心思。

西门庆看着眼前的精美佳肴、身边伴随的佳丽,竟然觉得都索然无味了。

如果是周邦彦在此得到这种殊荣,或者再退一步,换作是别的不认识的人,他都只会羡慕,却不会产生丝毫不满的情绪。

但是一旦知道是王伦后,那种无由的愤懑便充斥心头。

也很正常。试想一个原本可以随便踩在脚下的人一跃枝头变凤凰,竟然是自己不能仰望的存在,换作谁都不会痛快。所以心理学家说见不得他人好,根本就是人之本性也。

偏偏陪侍的两个粉头没看懂他的心理,仍然在旁边撒娇打混,原本这也是她们赖以存活的工作。可是西门庆却焦躁起来,拍桌大叫:“妈妈在哪里?!”

二楼原本就是VIP的所在,丽香院的主要收入就靠这里,所以老鸨在安顿了王伦、嘱咐了阎孙两人之后便仍回来这边,听得有人呼唤,赶紧走进去,看一眼,正是惯会撒钱的熟客。

“贵客有何吩咐?”

西门庆便指着两个姿色还算上佳的粉头大怒道:“妈妈,某来此三日,银钱并不吝惜,却为何如此怠慢于某!”

老鸨开青楼,当然要和气生财,况且像他这种乘醉闹事、或有胡言乱语、争风吃醋之事,青楼之中原也寻常。一般地,若是熟客豪客,当然小意奉迎,毕竟人家花了钱,在这里充充大爷也是正理。

通常,老鸨会把服侍的姑娘大骂一气,让客人得了面子,然后再依其心意再换人即可。反正店里不吃亏,因为新换的粉头总还是要有小费的。

所以老鸨马上接口:“小莲、小翠恁地无礼!客人是咱的衣食父母,如何敢怠慢了!还不给官人赔罪?”

小莲和小翠也是久经考验的,闻弦歌而知雅意,马上做低伏小款款而拜,小莲更是颤声不绝:“奴家岂敢怠慢官人?”

来这边玩的,好歹还都能自重身份,肯定不会与她们为难。通常只要人家服软,客人也都顺水推舟过足了大爷的瘾即可。

但是西门庆却是不依:“不干她们事!”

听起来很仗义,但下一句马上就露了原形:“某听闻得此间有两位头牌,此来东京,原想着见识一把。只是人家都说等闲不得见,某也便罢了。

叵耐竟然有人一口气便叫了两人作陪,某又不是没有使银钱!妈妈你说,请阎姑娘或孙姑娘一见,要得多少缠头之资?”

说话的时候,他已经从怀里掏了一块中间细两头宽的束腰板状金锭,大约二十五两重,放与老鸨手中:“只求两位姑娘一见!”

在下意识里,他还是认为王伦肯定是使了钱的。至于其一跃成为“王青山”、“山水郎”,他是不信的。

作为阳谷首富,特别是使计迫使武植去职之后,他在地方上的权势更大了,而巡检贼盗公事的肥缺更让他如虎添翼。在这半年期间,他的财富以惊人的速度膨胀起来。

本来不想效那些文人在青楼一掷千金的----赚钱不易,并且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花这种钱去捧一个戏子却得不到她的人完全不值得。

可是情绪上来了,那种要把王伦踩在脚下的心情十分迫切。不就是钱么?王伦能付得起,相信自己完全不在话下!

宋朝一两为现代四十克,这块金锭在后世便是妥妥的一千克,可谓一掷千金。就只为见两位大家一面,这绝对是下了血本了。

第190章 歌舞诉衷情 俗话说财帛动人心,若有人无动于衷,可能只是没有触动到他的底线。

虔婆爱钱,自古有之。李师师作为皇帝禁脔这样的身份,宋江这种贼寇,一百两金子就能让其冒着血海干系让他们见面。现在,当西门庆轻轻巧巧拿出这种利诱后,老鸨动心了。

就让两位姑娘中的某一人出面来见见就行,无非陪一杯酒、唱一首曲子的事。轻轻松松赚到几百两银子,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

“官人稍待,容婆子上去看看。若是哪位姑娘得闲,便请她下来与官人把酒唱曲耍一回有什么打紧?客人这等重礼,却让婆子如何使得?”

西门庆也是人精,既然决定花钱砸人,岂有半途回收之理?况且这是什么地方?撒出去的钱还能真要回来不成?当下便笑起来:“值得甚么!妈妈且拿去,某便在这里静候佳音罢了。”

老鸨满心欢喜,收了金锭,兴冲冲地上楼去了。

西门庆看着她的背影,得意地一笑:“王伦那厮,不知道如何因缘际会,竟然闯下一番名声!只是他再是什么山水郎、王青山,某只以黄金敌之,看他如何反应?”

玳安在一旁侍候着,闻言嘿嘿笑起来。有钱能使鬼推磨,二十五两金子若还是见不到一个女人…难不成她是镶金边的?

只是过了半晌,不见老鸨下来。

西门庆不禁烦闷:“这虔婆,事又做不成,人也不见来,到底是想做甚?”原本想着钱到人现的美事的,现在竟然怀疑起来。

难不成这阎婆惜和孙三四对这么多钱都不放在眼里了?

被他说对了,她们两人还真没放在眼里!

老鸨上去的时候,王伦和她们推杯交盏,十分快乐。三个人,王伦是有美相伴,正合心意;两女是各怀心思,但取悦王伦的想法是一定的。

作为近来京中最炙手可热的青年巨擘,王伦以八首诗词基本奠定了他在词坛的地位,这还不包括给李师师的那首,被她珍藏从不示人。通共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有这么多作品,算得上高产了。

而且首首精彩。

不管是从追星还是欣赏的角度,最敏感的青楼中人对他的追捧都是自然的。才子佳人本来就很吸引眼球,她们能否继续吃歌唱这碗饭,跟他有很大关系。

孙三四更存了一份情怀:眼前的这个王伦,不正是她想托付的良人吗?

原本她自视甚高,尽管身世曲折。在父亲入狱被害、自己沦落成为歌伎之后,要不是凭着一颗复仇之心,她很难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

只是她一个弱女子,想对抗如日中天的朱勔,除了假手他人和寄望明主出现之外,没有其它可能。

后来随着时间的消磨、朝政的糜烂,这种希望愈发渺茫起来,于是这种报仇的心思只能深藏脑后,而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出现了。

她该怎么办?

青楼女子最终的出路是嫁人为妾,哪怕她是脱了籍的。她平日里所见到的男人要么腰缠万贯粗鄙无比,要么有贼心没贼力畏畏缩缩来这里只为寻个眼热,殊非良配。

心气高了,肯定不能草草把自己交出去。

还有一重麻烦事,以她花魁娘子的身份,青楼里肯定也舍不得放任这棵摇钱树,一定要等到她人老珠黄失去榨取价值了才可能允许她脱籍----丽香院是开封府滕府尹的产业,开封府可是管理全东京青楼的机构,脱籍不易。

那时节还会有良人吗?

天幸冒出了王伦。从他一开始露面,孙三四就觉得他和别的男子不一样。

别的男人为了见自己都是附庸风雅、想方设法做了诗词或者干脆从人手里买来,只为能被自己赏识----高级青楼里的高级花魁可是有完全的自主权来决定见谁或不见谁,当然像宋江这样的财大气粗者除外。

而他,至少在自己面前放弃了很多次的机会,包括那次自己故意浇他一头洗脚水…

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是故意的!

只是为了见一见这位敢在同文秋社上“指点”贺梅子又出口成篇的青年才俊。

也是那句“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引起了她的共鸣,而“我是清都山水郎”又是何等的洒脱!

后来对自己的殷勤,他全程没有任何亵渎的意思来,当然欣赏是有的,这让她很悸动。

她相信在这种场合下能把持住的都是君子----其实她是没想到,王伦只是因为穷而自卑!如果他当时有现在的财力,很多事情真不好说的。

但是因之印象颇佳。

再后来就看着他一飞冲天了。她为自己能够提前挖掘了这位天才而欣慰,也为自己和他越来越远的距离而担忧,特别听说他深得三皇子器重、李师师折节下交、香榭楼的李瓶儿主动邀约之后。

子非池中物,何愁跃龙门。在以文为贵的大宋,放眼望去,何曾有这样优秀的年少俊才?

她只恨上次没有说明白!

但是自己明明讲得够明白的呀?

“难得官人有雅兴,竟然亲自莅临,奴家欣喜不已。乘着酒兴,奴家愿意为官人舞!”

阎婆惜也不甘示弱:“姐姐以舞助兴,奴家便给官人唱一曲,柳永的《蝶恋花》如何?”

还有如何?自然是好极的。在青楼听柳永的歌,客人便有种恰临其境、追着前贤足迹的冲动。而且柳词传唱度极高,相当于后世的流行音乐一般,只要从事这个行当,自然手到拈来。

而阎婆惜不愧是歌舞的头牌,并且极擅唱歌。不需配乐,张口就是仙音缭绕。

王伦已经是第二次对面听她唱歌了,但仍然极震撼。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二楼本来是很狂躁的,当她袅袅唱出前两句时,很多人都是秉住了呼吸听;当唱到“草色”时,四下里都静了。

而在她用珠玉之声冲击王伦的隔膜时,孙三四已经长袖当舞,把一丛花团锦绣从容施展开来,亮瞎了某人的眼。

人生得意须尽欢,说的就是此时吧?

第191章 金钱不足贵 丽香院两位台柱子,阎婆惜擅歌,孙三四善舞。

如今却各自把最好的绝技绽放在王伦面前,对他而言,那是九世都修不来的福气。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东京中能被两人亲自单独奉上节目的人寥寥无几,双姝共场更是千年等一回,王伦不知道他已经在无意中破了纪录了。

老鸨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推门而入的。

见气氛和谐,等两人歌舞罢,老鸨便来陪个小心道:“山水郎,老身这两个女儿,还钟您的意罢?”

不管怎么说,人家给的面子是够大的。所谓花花轿子抬人,王伦也不是不知好歹的,当然领情:“妈妈这话说的!两位娘子都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各擅风流,小可今日总算既饱耳福又饱眼福!

俗话说吃人的嘴短,不说各种小费和三楼的花费,这些都是小钱,真正会让客人倾囊的其实还是两位花魁。等闲不会出伴的,今晚又是出席又是表演,给足了王伦面子,明天传出来也是一桩佳话。

才子佳人的故事大家都喜闻乐见,尤其是关于王伦的新闻,主角又是阎、孙。

老鸨其实早已备好腹稿了,今晚盛情款待王伦时便存了这份心思,闻言便立刻无缝接上:“山水郎莅临,老身欢喜不尽,便是两位姑娘也是高兴的。如果山水郎在得暇之余为丽香院留下墨宝,也不枉了阎、孙两位姑娘对您的一片心意!”

呵,就知道宴无好宴,这是直接索要吗?好在王伦是个有觉悟的人,来之前已经准备好了。

想借人家的名,总得给人家点好处吧?

“容小可细细思量,只怕小可仓促之下不中妈妈的意,那时候在姐姐们面前出丑,非我所愿也。”

见王伦这么容易地答应了此事,老鸨、阎婆惜、孙三四都觉得诧异。尤其是阎婆惜,她是经历过王伦才思敏捷的,也知道他轻易不动手。

不怪王伦惜笔,而是因为他现在的名气太响。目前在词作上保持了一个上佳的表现,肯定不愿意出一首词败坏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

而好诗好词还能像流霞酒一样成坛装吗?人家肯定要待价而沽的!

所以老鸨从惊讶到惊喜只一字之差,心情却像开了挂一般:“山水郎所出,必为精品!今晚老身做东,女儿们好生伺候着!”

文人、青楼、名妓,三者相互依存。王伦有偌大的名声,只要他写出来的,必被广为传唱。那时节,丽香院完全可以凭此占据头筹。如果王伦能像周邦彦那样甘作矾楼的御用词人,丽香院超过香榭楼只是早晚之事。而且以他的名气和实力,关键是年轻啊,只要敢想,矾楼也不是不可能被打败的。

此刻她看到王伦,就像看到了行走的摇钱树!

不过财源滚滚是将来的,兜里的黄金却是现成的。

本来,老鸨也没想到王伦真的会答应她,只是话赶话随口便问了。若是王伦搪塞,那时候少说也得把两位姑娘支出一人来请西门庆的。但现在形势一下子大好,便觉得手里的金子不香了。

中秋之夜,王伦三首词,三皇子便打赏了一百两金子。借这个余威,他现在的行情只多不少。

当然,有些话她还是要说说的,如果王伦同意那敢情是好;如果王伦不悦,迅速变通即可。正话反说、反话正说,原本就是青楼里的常态。

“老身上来时,楼下有个客人慕名而来,出了二十五两金子想请出女儿们叙话。老身想着,远来是客,莫若一人陪着山水郎,随便一人去胡乱应付一下?只是怕山水郎这边觉得轻慢!若是山水郎觉得不妥,老身这就回绝了他!”

老鸨说话很有艺术。她是既想挣这个钱,又怕王伦因之不喜。否则,她大可以直接回绝,根本不需要在王伦面前提及。而且她其实已经决定了方案:一人陪王伦,一人出去挣这个快钱,两不误么。

当然如果王伦否决,她绝对不会坚持。快钱和长钱相比,自然后者细水长流一点,对丽香院的发展也最有利。

听到如此大笔金子,阎婆惜登时便有几分想法,眼睛一热,抬头看向王伦和孙三四。

足足可兑换两百五十两纹银啊,按购买力折合后世在十七万元左右,就只是露个脸就回,这个生意其实蛮可以做的!

但是看到孙三四古波不兴的脸,想到很多文人虽说经济条件不是那么富足,却是极好面子的,特别是王伦这种文坛新贵,搞不好最想挣这个面子,所以立刻秉住心神,既嗔且怨道:“妈妈快把钱退回去!女儿千盼万盼,好不容易把官人盼来,女儿陪他都觉得时间不够,哪有闲情和别的男子纠缠?”

不过她又向孙三四浅笑着道:“奴家等下要向官人讨教些小曲,姐姐不是要攒嫁…嘻嘻,倒可以去的!”

她之前和王伦打趣过,说孙三四很省钱要攒嫁妆,可能平时就是这么打趣的,现在一不留神便漏了嘴,赶紧岔开。

孙三四看来也懂阎婆惜的意思,俏脸一红,却斩钉截铁地说:“不去!”

自从那次和王伦诉了衷情,她那心思更活泛了。王伦是个绩优股,再难等到能和他媲美的良人了。

正值妙龄,又经常在青楼熏陶,一旦动情,便再也无法扼制。如今王伦就在眼前,便有千锭万锭的金银,她也不会动心。

虽说姐儿爱钞,她对于金钱从来都不排斥,但骨子里还是有一份高冷。

她不想让王伦轻看了自己,再说王伦难得过来,她还想多处一会。

两位台柱都这么说,老鸨便不再劝。但是她并没有马上回复西门庆,是还想等着过一会再看。对她们两人她是知根知底的:孙三四向来坚忍,说不去那就是不想去。虽说对钱财的吝啬是青楼女中出了名的,但是她却又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两者之间并不矛盾。

对阎婆惜却有一番计较:她平时手面极阔,这段时间以来又被高衙内骚扰,手头确实没有多少积蓄。如果得空,难保没有机会。

这边载歌载舞已毕,气氛为之一热,三人说话起来也自然多了。

“官人听奴家唱得还好么?”到底阎婆惜是惯会撒娇的,偎在王伦身边便一脸得意地问他。对于自己的歌喉,她是丝毫没有怀疑的,这么问,只是一种策略,好打开话题。

通常,客人打赏给虔婆的钱,在约到真人时的花费会只多不少。阎婆惜甘愿舍弃二十五两金子,可是要着落在王伦身上拿回来的。

王伦自然是赞不绝口的。讲真,大宋第一流的头牌就是不凡,哪怕他在后世看多了电视上的俊男靓女,比之阎婆惜来还是稍逊风骚;从歌喉上讲,略失天然。

“自然是绝好的!听娘子的歌后,小可要说三个月不知肉味有些夸张,但是接连几日都在耳边萦绕却是真的!”

阎婆惜嫣然一笑,这时候孙三四不干了,如法炮制。

“官人觉得奴家的舞跳得如何?”

一个鸭是放,两只鹅也是赶,王伦既然拍了马屁,此时此刻,那就必须把马屁进行到底。

“两位娘子各领风骚。前人有诗说:舞势随风散复收,歌声似磬韵还幽。千回赴节填词处,娇眼如波入鬓流。小可先前不信者,现在相信了。”

孙三四和阎婆惜都笑起来。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纵使她们一直经历着众星拱月般的光环,被王伦夸奖,还是觉得与有荣焉。

大才子的赞誉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的,光这一条,明天就能当作新闻对外宣传一下。

“官人莫要净说些好的。奴家有唱得不合意的地方,官人才学这么高,一定可以看得出。只消随便指点下,奴家便感激不尽了!矾楼的师师姑娘得清真居士之力,可是一直压在奴家等的头上,让奴家喘不过气来。”

她说的轻巧。她唱得已经极好,而且这调子都是前人几经磨合,咋那么容易“指点”?在她想来,王伦便是如周邦彦一样精通乐理,也定没有改编乐曲的能力。

周邦彦上次要与王伦PK,被他当场作了一首《丑奴儿》挡了回去,被时人传为美谈。但在周邦彦心里,却是十足的笑谈,因为在李师师面前第一次被驳了面子,急切之间竟然打不回去。

文无第一。作为词坛的老前辈,难免有些想法。后来回去后也作了一首《丑奴儿》,仔细品鉴却始终觉得差强些人意。

不过也许是因祸得福,他在灵感一动时竟然把这个词牌重新谱了调子,变得激昂慷慨。不知道是不是受王伦所激,而自己心内的那根刺立起来了,郁结不平之气赫然有闻。

这事情难免不会传到王伦耳里----不过王伦确实未有耳闻,他现在全身心的精力都在赚钱上----在阎婆惜想来,王伦在乐理上的造诣肯定比周邦彦低,因为从未看到过他在这方面有所长。

那么,报一的周邦彦的名号,王伦既然无法在曲调上和对方媲美,那只有在新词上面拿出水平了。

这正是她的目的:王伦到丽香院为她(们)写词。

这堪比名人作传容易被人广为流传,也会增加她(们)的影响力和声誉。

只是王伦想的却是:喘不过气,可能是你把身材束得太紧了!

第192章 一较高下 人贵有自知之明。

王伦的优点在于知道他该做的,并且不去做他不擅长的,这样才会长盛不衰。

他肯定不会去和周邦彦比作曲,那是找死。不是他自卑,穿越十次,他的水平都不会及对方的一个零头。

但是不代表在曲调这件事上,他没有置喙的余地。相反,经过多年的发展,后世的音乐绝对达到了大宋只能仰望的地步。

不说什么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印象主义之类外行人不懂的东西,也不需说什么多样化,单以周邦彦擅长的节奏而言,现代音乐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比过去任何时期变化更多、更复杂、更有活力。

词本应按曲填写,适声演唱,自宋以来不断创新而成气象,但并非严格讲究乐律和艺术手法。周邦彦最牛叉的地方是凭借他掌管朝廷音乐的地位和个人的音乐才能,总结一代词乐而崭露个人风貌,成为北宋词的“集大成者”而又“自成一家”。

尽管如此,他谱的曲调,还是不能和现代相比。试想,他最有名的《兰陵王?柳》,后人极推崇,谓之“渭城三叠”,但是能和现代的“多节奏”媲美么?一个稍微正规的乐队分分钟可以秒杀现在最好的乐队。

哦,乐班。

更别说20世纪音乐中旋律让位给节奏、和声、音色,有时根本无旋律。那时,考的是唱功。

在这方面,王伦倒有拿手的。

“说到唱曲,小可此前有幸听过香榭楼的李瓶儿姑娘唱过东坡学士的《水调歌头》…”

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李瓶儿不但模样周正,那唱歌的樱桃小嘴很让人神动。论起漂亮,她和阎婆惜等人不相上下,但论起妖娆,却自有一番味道。

他只是随口提起,当作引子,好阐释他的一些想法,没想到孙三四眼神一紧,阎婆惜直接问了出来:“官人竟也和李瓶儿认识?”

她这话问的。女人只要漂亮,男人总会想方设法认识的,何况李瓶儿本身就是从事的这种行业,名声也不弱于她,王伦认识又怎地?

“唔,有过一面之缘。”王伦没在意,或者说看到了也当没看到。男人么,多认识美女并不是件坏事,说起来还会羡煞旁人。

“官人倒是好人缘!”阎婆惜悄悄地吃了个飞醋。

王伦没有觉得丝毫不妥处:“是香榭楼的老板牵的线,小可也没做什么,只是听了首小曲而已。”

阎婆惜轻叹一声道:“香榭楼的李姑娘歌唱得十分之好,官人一定觉得回味无穷…不知道官人觉得奴家和李姑娘谁唱得更入官人的耳?”

孙三四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们耍嘴。

这已经不是个人的意气之争,而是升华到丽香院和香榭院的全面PK。如果王伦碍于面子,当场说阎婆惜唱得好,相信丽香院不会放着这么好的宣传素材无动于衷。

山水郎夸奖阎婆惜唱得比李瓶儿好…

免费、极好的机会!

但对王伦来说这叫祸从口出,他可知道花太监的背景。

“娘子和李娘子的唱功各有千秋,又不是同一首曲子,小可耳拙,无法比较。但是听起来都是一般的仙音缭绕、欲罢不能。”

好吧,一个唱《蝶恋花》,一个唱《水调歌头》,风格迥异,确实不好比较,这样也说得过去。

可是阎婆惜仍然不依不饶:“如此,奴家偏要在官人这里拔个头筹!不知官人听的甚么曲子?奴家要献丑了!”

她说的很自信。作为歌者,举凡市面上有的曲子,她都熟习,倒不虞李瓶儿会唱出什么奇特怪异的来。

王伦无法,只得说道:“倒是首很流行的曲子,东坡学士的《水调歌头》…”

阎婆惜松了一口气,接着便露出自信的笑容来:“那奴家就班门弄斧请官人品鉴下,奴家唱的这《水调歌头》与李瓶儿姑娘的,到底差着多少!”

先前话说的有些满,倒不是怕不会唱,而是在香榭楼时也对后起之秀李瓶儿有认识,听过她的唱腔。李瓶儿并不以歌唱见长,若是一般的曲儿也就罢了,怕对方另出奚径,想出什么新奇的调子。

那时以己之短,较敌之长,自取败亡之道。

听说是《水调歌头》,她便放心了。无它,这也是自己的拿手好曲。

在青楼混,说到唱歌,谁敢不熟悉《水调歌头》?苏大学士的代表作也是巅峰之作,文人骚客耳闻能详的传世大众曲目,她不但会唱、唱得好,还会多个版本的唱法,都一样的上乘。

就像后世好歌曲,也会有很多人翻唱一样。有水平的都不大会原汁原味地翻版,总要有些变化。同样作为在东京勾栏讨生活的歌伎,谁还没在上面有过浸淫?

乐队都是很熟练的,王伦马上便听到了不一样的《水调歌头》。

凭心而论,阎婆惜到底是专业唱歌的,那种空灵的味道尽管版本和现代的不同,却仍然能够被她毕毫毕现地展现出来。便是孙三四,也暗自赞叹,在唱歌上,自己确实略逊过她。

乍听李瓶儿唱时,一下子惊为天人。再听阎婆惜唱时,便对古人的敬业肃然起敬。

只听到歌曲时而宛转,时而温婉柔和,当真是靠嘴吃饭,而不是单单靠一幅美丽的皮囊。虽然已经听过几次阎婆惜的唱歌,却每次都有新的感触。

“好!”他首先鼓起掌来。

孙三四看了他一眼,也跟着拍起手来。不管怎么说,王伦对李瓶儿一个外人青睐,总要同仇敌忾一致对外才对。

至于她心里怎么想,完全看不出来。

阎婆惜唱毕,一脸笑意地问王伦:“官人觉得如何?”

如果王伦只说好,哪怕加些修饰语,都不足以表现一个文人的修养:“好”字太俗太过敷衍。

“娘子的唱法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但功夫在曲外,小可倒是灵感发作,觉得娘子的气息悠长,倒是可以把此曲换个版本来唱,或许别有洞天也未可知。”

“哦?”阎婆惜和孙三四一齐望向他。

不像后世,能唱能作的歌手如过江之鲫。在现代,音律这东西可不是简单的活,非有大智慧大才华者不能为,特别是当周邦彦珠玉在前时。

普通人私下里可以搞些玩意自娱自乐,可是王伦是什么名声?他既然敢在此时这么说,肯定是有几把刷子的。

山水郎又要现宝了!这是大家心里共同的想法。

第193章 词原来可以这么唱 古代文人或多或少地通音乐,

《诗经》中,文人的创作所发挥出来的余光和余热是特别重要的,大部分都是由贵族所创造出来的音乐,然后由采诗官收集和润色。

站在曲调的角度来看,虽然经过了文人墨客们的修改,但是曲谱却是重新进行编写的,所以和流传的过程中人们的唱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以毫不夸张的说,音乐的发展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是由贵族阶层逐渐带动起来的,紧接着才走向了民间,才和普通大众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

像创作乐府诗的时候,诗人对于曲调也是有着相应理解的。并且要想创造出押韵的乐府诗,对于文人的音乐功底有着特别深的要求,甚至是有些苛刻。很多的文人为了能够写出辞藻华丽的文章,还会去学习相应的曲谱表演,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诗歌更加的繁荣。

《蜀道难》、《将进酒》所代表的都是乐府诗。

到宋代时,宋词集歌曲之大成,涌现出一大批作词家----非作谱,因词牌形成之后曲调便定型。而柳永的出现,则极大地丰富了歌曲的领域。

“凄婉绵长,音律谐婉,多用新腔,美腔。” 这是柳永诗词的特点,也是其歌曲的特点。

到苏轼后,词风又是一变,由婉约而至豪放,所以唱起来也是别有风味。所以有人说:“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卓板,唱‘大江东去’。”

到周邦彦时,抒情的方式多以咏物和者借景为主,这样就难免婉转流长,所以风格再度一变。

每一次变化,都是文学史上的一次革命。

但是想再提高,真的很难再有余地,必将有划时代的意义。两位花魁可能不懂什么叫划时代,但是心中的期待是不可避免的。

主要是王伦给人的惊喜太突然了,不是不可能。

“小可偶得灵感,似乎《水调歌头》还可以换一种唱法----这绝对是前人所未有,但如果配以孙娘子的舞蹈,绝对的唯美。只是东京人能不能接受,小可心里却没底。”

他不是谦虚,确实是没底。

毕竟宋朝和后世差了一千年,在后世觉得好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搞不好会格格不入。这里有时代发展的原因,了有人们欣赏趣味逐渐演绎的问题。

超前一步不一定是天才,有可能是疯子。

但是对于歌曲的欣赏可能差不了太多吧?王伦也只是死马当活马医。

老是抄袭,这样换来的名声他有些心虚,也有些不好意思,总想留下自己的一点什么东西。

他选择性地忘记了这首歌也是剽窃来的。

但是阎婆惜和孙三四激动啊!山水郎试点的东西,怎么说也不会太差,考虑到这是在丽香院首发,一旦传出,势必会让猎奇的客人蜂涌而至的。

所以她们急切地想给王伦打气:“官人这么说,奴家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王伦笑起来,他打算用开玩笑的方式教两女唱一唱。如果不好,那就是玩笑;如果效果很好,那就是山水郎谈笑著名曲!

“小可只是灵感一动,却对曲谱之事并不精通。娘子们听时,却需要自己记调。”

阎婆惜自信地说:“奴家省得。官人只要说一次,奴家便能记得。”

呵,很自信啊!

王伦却不知道,她这种自信可是从小培养出来的天赋,要不然也不会凭着自己的能力在人才济济的东京硬拼出一个花魁来。除了记忆力惊人外,对于曲调的拿捏也是一流。

说话时,她已吩咐拿出笔墨纸砚,准备记谱。

把好歌唱好算不得多大本事,能化腐朽为神奇才见真功夫。

“苏学士这首词,情景清丽雄阔,如月光下广袤的清寒世界,给人一个天上、人间来回驰骋的开阔空间。所以声音应以空灵为主,唱出遗世独立的味道,我听得阎小娘子的声音特别合适。”

阎婆惜听他夸自己,嫣然一笑,点头示意她已经准备好了。

孙三四这回倒没有什么表示,实在是阎婆惜唱歌确实造诣很深。

这边王伦清了清嗓子,开始卖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虽然做不到王某菲的美感,但是音调的拿捏倒是很准的。阎婆惜开始时有些发笑,毕竟很少见男子引吭“低”歌的,特别是隐隐约约有一代词宗风范的王伦亲自演唱,更增趣味性。

但是慢慢地她便敛容正坐了。

不能不说,后世改编的曲调将美景与曲子超越一己之喜乐哀愁,融为一体,的确直观的表达了豁达胸襟与乐观情调的本性,很好的体现出苏词清雄旷达的风格。

阎婆惜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原来词可以这么唱!

一曲既罢,阎婆惜的谱子竟然也草草而成了。待王伦坐定,她便款款而起道:“奴家记得谱子,不知对也不对,便凭着记忆唱一遍与官人听。班门弄斧,官人不要取笑奴家。”

切!怎么会?别说她歌唱得很好,就是不好,冲着她这么漂亮,王伦也会耐着性子听,绝对不会笑话的。

然后阎婆惜快速地浏览一下谱子,接着想了一想,然后深吸一口气,吹气如兰,也唱起来。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比较人家的唱功,王伦真佩服自己,刚才怎么有勇气唱出来!

天籁之音自不必说,反正王伦唏嘘了一下,马上就凝神倾听起来,只觉得比自己唱得强过万倍。比之后世的王某菲,竟然也不差了。

一曲罢,阎婆惜敛眉道:“奴家献丑了!”

王伦不是输不起的人,他由衷地赞叹道:“听了娘子的歌,小可才知道为什么古人有余音绕梁、三月不知肉味了!小可回去,到年底之前绝不再吃肉了!”

阎婆惜和孙三四都笑起来,王伦说得有趣,但也难得他如此豁达。

阎婆惜更是佩服:“官人的曲度得好!奴家第一次知道,原来《水调歌头》可以如此唱,而且竟会如此新奇!”作为唱诗班的领袖,她能预料到此曲必会大火,自己的声誉将会再上一层楼。

他总是令人惊喜!

第194章 西门庆想生事 西门庆的心情很不好。

堂堂朝廷正五品的州巡检贼盗公事、有名的西门大官人,虽说因为是武职这种级别在文官系统上不得台面,但是在阳谷县好歹算一方豪强,举凡他出席的地方绝对都是众星拱月般的存在。

在县里青楼更是追捧的对象。不管他在地方上是多么的鱼肉百姓,李家大姐家开的私寮、王姐儿住的听凤楼都是极欢迎他的,无它,在女人身上他舍得花钱。

可是到了东京啥都不是。

在蔡府,一个看门的门子都可以不给他脸色。要不是他肯打点上上下下都花了钱,只怕连大门都迈不进,更别说搭上翟管家这条线了;

在丽香院,原本砸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自己花了大价钱只图把在蔡府受到的耻辱找回来,竟然连人家的面都见不到!

二十五两金子啊,在阳谷县可以把大大小小的妓院私寮都包下来一天!

听着上面传来男女的笑声,西门庆不禁心头火起。等了半天不见老鸨过来,桌子一掀,碟碟碗碗砸了一地。

西门大官人生起气来威力还是很大的,至少服侍他的两个姑娘吓坏了。

等到老鸨闻讯赶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地狼藉。

“官人这是怎么了?可是小莲、小翠服侍得不好?”

小莲和小翠两个粉头此时作不胜凄惶状无限委屈地缩在角落,眼睛却不停地眨呀眨,意在报信。

老鸨明白了,这是西门庆自己在作。但是做生意么,和气生财,再说面对一下子能拿出二十五两金子的主,她还是会很客气的,毕竟那锭金子还在自己的手里么。

大不了砸坏的碟碟碗碗按价赔偿就是了。这种事,在这里已不鲜见,很多酒醉的客人乘兴发作,比这凶险的多的是。

只是后果就是他们很难承受就是了。

“客人有何不满意处,不妨让老身知道。若是有何得罪处,且请消消气!”

西门庆其实冲动之后就有点后悔了。东京之地,藏龙卧虎,能在这里开这么一家大青楼,说背后没有人鬼都不信。他在阳谷县算个人物,但在这里,什么都不是,除了腰包里有点钱而已。

不过事已做了,当场低下脸来服软也不是他的个性,毕竟还是西门大官人,自重身份。

“妈妈好不晓事?某要见阎、孙两位姑娘,为何等到现在没有信儿?她们是镶了金子还是套上玉了?某的金子便不是钱?”

原来如此,老鸨心里一阵鄙视。钱,我所欲;名,我亦所欲。要是丽香院的这两位头牌有钱就能见着的话,名声早就烂大街了!

很多事,越端着人越会趋之若骛,这叫做饥饿效应,老鸨深谙此道。

不过和王伦比起来,他的钱便没有前者的细水长流。开青楼是为了钱,但不能短视。

“客人原来不知。两位姑娘现正与山水郎学唱小曲,待明儿个便能与官人见面了,这个需请客人原谅则个!”

天大的事,都不能影响王伦的发挥。要知道现在他在三楼与两位姑娘交流词曲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丽香院,要不了明日,便会传遍东京的大街小巷,有心人是一定要来捧场听一听的。

至少几天的时间里,凭借这个热度,可以让丽香院有不菲的收益。

因为高衙内不再骚扰阎婆惜,这段时间双姝争秀,很为丽香院赢得许多客人。而王伦成为阎婆惜入幕之宾的传说,又引来一拨好事者想分这杯残羹。

都知道阎婆惜和孙三四是清倌,也就是只卖艺不卖身的歌伎,所以能够特别吸引些达官显贵。明媒正娶不可能,但若能尝尝鲜,当是人生美事一件。

但打当红清倌的主意,所费一定不菲。那么退而求其次也是不错的,毕竟又能吃肉,花费还少得多。

破瓜之后清倌便成为红倌,也就是高级的皮肉女,那相召的价格就比清倌差了不止一个等级。所以很多人对于王伦成为她的入幕之宾的说法虽然有些妒忌----这是男人本能----但也为此庆幸。

这样就有机会花极少的代价得到与美人温存的机会,是不是小姑初尝又有什么关系呢?

老鸨其实是知道事件的原本的,但她就是装聋作哑,反正骗些冤大头她又不吃亏。但当真的有人走这一步时,她却是要首先拦阻的。

在她心中,西门庆就是这样的人。

二十五两金子就想获得和阎婆一亲芳泽的机会?若只是吃吃饭唱唱歌叙叙话倒未尝不可。但是看他那贼眉鼠眼一幅被酒色淘空了身子的模样,只怕动机没这么纯罢?

所以在王伦和他之间,她该怎么选择就不言而喻了。

西门庆掏了大价钱,竟然还被王伦抢在前头,很不悦。若是别人也就罢了,可对方偏偏是王伦,这就让人很难接受了。

就好像原先身份地位远不如自己的人,一下子越到自己的头上,自己反而要仰人鼻息,这是双重窝囊。

“妈妈快别这么说!王伦出了多少钱,某比他只多不少!”

到了西门庆这个层次,钱财真的只是个数字。不争馒头争口气,他可是和王伦干上了!

可是老鸨并没有给他机会。

“客人是外地来的吧?”她略带讥讽地斜眼看他。

“是又如何?”西门庆不解。

“怪道客人不晓事!山水郎是老身求都求不来的客人,便是阎姑娘、孙姑娘都如此。我这满院的清倌红倌,哪个不想得到山水郎的青睐?哪怕倒贴也是愿意的!客人拿钱想堵老婆子的嘴,可是想得差了!另外这清静之地,岂能由你胡乱施为?!”

一个外地人,不过是萍水相逢一时兴起流连花丛而已,肯定不像王伦的影响力持久,她才不会因小失大。西门庆这么做,不但在她眼中是不自量力,他的所为还对左右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已经有人探头来看了。

所以老鸨两相比较,便少了一分客气,多了一丝威胁。

东京也歧视外地人啊。

西门庆这才知道,原来王伦竟然挣得了偌大名声,但也更勾起了他心中火焰。一想到开始时王伦看他时的异样眼光,就有种被耍的冲动。

现在老鸨竟然还怪罪起他来了,真是气死人!

第195章 大脚美女一丈青 玳安作为他的小厮,难免要狐假虎威发作一番:“妈妈,你竟敢直如此说!我们官人可是能和蔡府翟管家称兄道弟的!”

说起翟管家,东京人无人不知。作为太师府的大管家,此人精明能干,深得蔡京器重。宰相门前七品官,何况还是宰相的心腹?

体制内人都知道,若想得蔡太师一句好话,搭上翟谦这条线是必须的。所以他又称为蔡府第一贪:举凡官员上门,必先打点好这位管家;而只要他高兴了,事就大体上成功了。其它卖官鬻爵、草菅人命之事,都不鲜见。

因为眼高过顶,所以普通人要想入他的眼也是不能。这西门庆不知如何,竟然和他臭味相投,不但搭上线,还处得热乎。

玳安是个下人,不知收敛,也是见西门庆心想事不成,当下忍不住说出来,意在给老鸨施压。

哪料老鸨闻言后哧之以鼻:“我道是谁?原来是翟谦的关系…”西门庆刚刚以为得人,未及高兴,便听老鸨说道:“老身这里,便是翟谦亲来,见了老身,也不敢放肆!”

她并没有说错,翟谦的权势在别人看来则可,对她来说却可有可无。背靠大树好乘凉,开封府尹的生意,这么直接又有力的武器,足以让任何人都不敢小瞧了丽香院。

高衙内不敢,他翟谦也不敢!

其实老鸨也是虚张声势。她自己不惧了翟谦,却不代表可以视其为无物。至少对方真的过来了,她还是得要鞍前马后的伺候着,因为同样是后台人物的马前卒,翟谦可比自己在各自的后台人物面前受重用多了。

然而西门庆听了,却好似挨了一个闷棍。这才是不到京城不知道官小,没想到随便逛逛青楼,竟能撞到比他利害得多的人物----翟谦是自己不敢仰视的角色,这老鸨说起其人来根本是无惧的角色。

不管是眼高手低还是扯虎皮,总之他的最后一点傲气被剥得干干净净,只能暂且息了置气斗狠的心思,一时之间竟然不知说何好了,只能拿玳安说事。

“你这厮休得唐突妈妈!既然两位姐姐一时不得闲,某已酒足饭饱,便请拜辞了!”

老鸨也是和气生财的,见西门庆一表人物,难说不是翟谦的关系,便也不想交恶。想了一想,便取出那锭金子,仍然丢还他:“无功不受禄,官人拜托老身的事,无法成行,尚请原谅。”

虽说有些舍不得,好歹做事有原则。丁是丁,卯是卯,这样真摊开来对哪一方都有个交待。

西门庆本想故作大方一次,却最终还是示意玳安收了。他本是泼皮无赖出身,虽说现在发迹,骨子里对于金钱的执念还是很强烈的。二十五两金子,足够他找小翠和小红这样姿色的妓女幸福个几回了。

损坏的碟碟碗碗肯定是要赔的,老鸨也没生事,只要个友情价。饶是如此,西门庆的心里还是憋了一团火。

原本自己和王伦一个天一个地的,现在反了过来,而且还要在他面前吃瘪,这滋味岂是阳谷县西门大官人所能接受的?

“一定要他好看!”这是他离开丽香院时暗暗发的誓。

这边王伦丝毫不觉得,自己已经平白多了一个对手,还和阎婆惜等人打得火热。

特别想拉拢王伦这个大词家,阎婆惜自然曲意奉承,让场面一度极为糜烂。倒是孙三四心里有了计较,却比平时矜持多了,让阎婆惜很是诧异。

这边王伦酒足饭饱便告辞了。又不能真的做些什么,他又不像其他男人有狎妓的爱好----阎婆惜等人肯定不能轻易亵玩,曾经沧海难为水,经历了九娘之后再看其她女人都是俗脂庸粉,反而会落了山水郎的名头。

虽说宋人对于逛青楼并没有什么歧视,就是九娘对于自己外出作乐也没有什么意见,但在他心里还是有些抵触。

倒不是他有多正经,而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医药水平,万一在青楼里染了些不该染的东西,一辈子的幸福就都毁了。另外,他还有些小小洁癖,不属于他的心理上别扭。

若是阎婆惜这样的清倌主动邀约,他估计不会犹豫的。

很可惜没那个本事发明出安全套什么的,不然可以卖出大价钱。听说古人已经有用羊肠做的东西,还有用鱼鳔的,但是这些东西想想就扫兴,哪有不设防来得痛快?

于是晚间少不得拿九娘灭火,那一番颠龙倒凤不足为外人道也。

又过得几日,天气渐渐转凉,这时候辟雍也开学了,于是王伦又即将开始了单调程序化的生活。好在这回有九娘,换洗的衣服不需要再劳自己动手,晚间也有知心知意的人儿服侍,算是进入了一个新境界。

只是开学第一天,他就犯上事了。

休息了一个月,同学相见,倍感亲切。大家相互赠送些家乡特产,十分快活。有那家远没回的,难免会交流些在京心得,其中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就是逛青楼:食髓知味的边回味边附和,囊中羞涩的就是羡慕妒忌恨了。

也不免会对迎来送往的家眷进行点评:谁家的小媳妇漂亮了,谁家的女人和官人难分难舍了,谁家的女人屁股大能生养了。

这是北宋末年在京中所见一丝幸福的味道,平凡且平淡。

王伦自然也加入到这一品评大军中,反正早晨只是点卯,正式上课要到下午。起哄原本就是他的特长,现在的他眼界大开,又有九娘垫底,自然说话就有了底气,各种金句佳作不绝如缕:

走过来一个打扮得清爽的妇人,他便大唱着“蓬门今始为君开”;

看到和丈夫难分难舍的妇人,他便嬉笑一声“梨花一枝春带雨”…

有那和他一样无聊的,俱都在旁边听着取笑,得便赞一声“山水郎形容得极妙!”

宋人风气开放,有那豁达的,知道他们不过是闲着取乐,无非笑骂一声“登徒子”而已。知道了是东京有名的山水郎点评,有那胆大的,还示威似地多让他瞅两眼,反正能被他亲口评价也是有光彩的事----至少丈夫并不以为忤。

日后还多了一个谈论的资本。

山水郎之名一盛如斯!

正欢乐间,有好事者指着迄逦而来的一辆马车道:“那边马车上有个小娘子长得似乎甚是标致,山水郎其有评论乎?”

王伦凝神看去,果然是一个极标致的年轻女子,正掀开帘子向前看着什么。虽然远,却能看见她粉面尘飞,眼溜秋波,天使面容,万种妖娆。

学子们都轰动了,因为来了一个大美女!

之前阎婆惜和孙三四来竟没有这种轰动,一是闭着校门看不清,二来此二人都是东京花魁,人们先天地就对她们予以厚望,所以即使看到也不会有太多吃惊的表情,因为实至名归。

倒是突然冒出的这个女子,从容貌上看一点不输于丽香院的两位头牌,却又从来没人见过,这才具有被起哄的效应。

王伦自然是有想法的,信口拈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的声音很大----本来么,调戏女生这件事,如果对方听不见还有什么乐趣?男生主要看的就是女生面红耳赤、两手不知往哪里放的窘况!加上那马车已经趋近驶来,那女子肯定是听到了,一双妙目向王伦这边扫过来。

王伦只觉一股英气逼来,带着些许杀气!

但他所想的却是,这女子放到现在无疑是一个超级美少女,天使面容,魔鬼身材,可能是很多人的梦中情人。东京果然是帝都,漂亮的女人直恁地多!

在他见过的美女中,丽香院两姝、潘金莲、小郡主都是人中龙凤,茂德帝姬和李师师更是一时无双的人物。便是那个香榭楼的李瓶儿也有不同凡响之姿,怎么今日又看到了一位?

和她们的娇媚绝色不同,这位小娘子的美中自带有一股英气。这在他见过的女子中极为罕见,只红玉小姑娘略有神似,只是对方明显地比红玉成熟。

“这位官人,可认识武学科的祝彪祝三官人?”她向离得最近的一位舍生问道。

宋朝的太学,其实仅仅是国子监直辖的几所国立学校之一。太学之外,国子监还辖有多所专科学校,比如律学、算学、书学、画学、医学、武学。宋朝才俊辈出,人文与科技成就都足称鼎盛,与其发达的教育制度是分不开的。

武学科,相当于军事与武术学校,学生主修武艺、兵法,考试时,先试军机策论,再试骑射之术。武学生毕业后可获授巡检、监押等职务。

说话的时候,那个女子已经款款下车,却比端坐在马车上更高着一些,目测绝对超过一米七。

在这个时代,高个子的女人并不像后世占有优势,在主流舆论中反而是劣势。那时节的女子都是以柔为美,弱不禁风才被人推崇,像阎婆惜、李师师这种。

这女子个高也就罢了,好歹有幅极美的脸蛋,但有眼尖的学子看到了更让人不可思议的事:

“可惜了一个美人一丈青,却长了一双大脚!”

第196章 祝彪是个不成器的 “一丈青”是指高挑的身材。又有颜值又有身材的女人,理论上应该很受欢迎。

但是北宋末年,缠足之风已经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了。封建士大夫那种病态的审美观,喜欢三寸金莲的小脚女人。

裹小脚的风气开始于五代十国时期,之后风气越演越烈,宋朝公主全部裹小脚。蒙古灭了宋朝,入主中原,蒙古女人开始裹小脚;朱元璋的结发妻子马皇后没裹脚,还被民间讥笑为马大脚!满族人入关建立清朝,三番五次下诏禁止裹小脚,结果不久满族女人也开始裹小脚!

被誉为一丈青的女子长了这一双大脚,真是一大毁所有!如果是别的地方大,却又另当别论。

这女子听了,不禁绯红了脸颊,那股英气一下子就变成了小媳妇的楚楚委屈,想来她对自己的一双大脚是很介意的。

王伦却没觉得如何。来自现代的他,不但完全接受大脚女人----其实她的脚并不是很大,只是在同期女子那里比较大而已----他甚至认为,小脚的女人有些变态,完全不像大脚那样天然。

要不然后世怎么会有个“天足”运动?因为这完全是违背天性的!

见对方有些惶然,想到人家毕竟是个女子,哪怕她再有英气,在这一拨文人学生里面也是受制的。大宋以文制武,谁敢造次?所以王伦很有怜香惜玉的本能。

“武学科却不在此间,而是在前边不远处的龙津桥以南的国子监内。监内有六个专科,武学科便在其中。小娘子若是要找人,届时再问人罢,这边人大都不认识那边的。”

辟雍虽说是太学的一部分,却只是相当于预科,又因为人多,所以当初太学分出,遂成两地。但是国子监的六科却没搬走。

俗话说文武殊途,再加上王伦这拨同窗似乎同他一样,真心读书的不多,逗鸡溜狗的事倒是在行,肯定也没那个闲心去结识其它科的人。

主要是王伦怕她继续待在这里难堪,赶紧给她指条路是真。

那女子纳头道个万福:“谢官人!”

然后王伦突然想起来一事:“小娘子要找的是何人来着?”

那女子也知道男女有别,去那么大的国子监找人也不易,还以为王伦能认识,赶紧说道:“奴家找的是祝彪祝三官人。”

说完,便见对面的王伦一幅瞠目结舌的模样,不禁讶然,难不成他真的认识?那可方便多了!

没想到王伦接着便笑起来:“可是独龙冈祝家庄上的祝三郎?娘子莫不是扈家庄的扈三娘、绰号一丈青的?”

那女子顿时讶然,接着呼吸便急促起来,最后却又息了怒意。

王伦不知道,他无意中犯了对方大忌。

就是因为脚大身长,她从小便被人起了个“一丈青”的浑名。随着年龄的增长,哪怕她身怀武艺又美貌异常,却仍抵不过别人的一句玩笑。

她惊讶,是因为她确实是扈三娘;她生气,是因为很少有人敢当着她的面提这个绰号了;她息怒,是不清楚对面人的身份。

一句话就把她的家底全揭开了----哪怕祝彪再浑,也不至于把自己的情况吐露给别人!但若不是他亲近的人,王伦怎么又可能知道自己这么隐秘的事?

这时候男人是不会轻易把妻小的情况介绍给外人的,虽说她和祝彪只是订的娃娃亲,两家人却相信他们将来肯定是夫妻。

这不未来的公公祝朝奉为了取得官面上的身份,便把他的小儿子祝彪送到东京武学科,准备出来后混个巡检、监押之类的官职,那时独霸一方。

本来祝彪预计在九月时回乡的,却被他来信说暂且不回,祝朝奉便准备派人给他送衣物。这事不知怎地被扈三娘得知了,便想跟着上京,顺便看一下东京风景人物。

也顺便考察一下未来的丈夫人品性格。

要知道她从小就是个眼高于顶的人物,心气极高,又学了一身好武艺,要不然也不会拗着扈太公不缠脚了----裹小脚之后怎么再练武?

自己只小的时候见过祝彪,后来外出学艺,等归来之后他已经来京两年了。两家人准备等他出了国子监授了官职便完婚的,但她却多了个心眼,非要先了解情况不可。

他要是个大英雄大豪杰,这婚也就认了。如果不是,且再理会。

只是在水浒历史中她的结局可不好:梁山三打祝家庄,她一门老小被李逵杀个殆尽,自己也身陷囹圄,后来还被迫嫁给自己的手下败将、猥琐至极的矮脚虎王英!

一高一矮,女高男矮,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似乎也是对她这种心高气傲却命比纸薄的女英雄的嘲讽!

之后征方腊,王英和扈三娘夫妻两人迎上了方腊部下郑彪。郑彪先将王英刺下马,扈三娘为救丈夫被郑彪打落下马后所杀,夫妻两人死做了一堆,也算是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可惜了这个美女了!

不知不觉中,王伦觉得,自己有义务救这个女子出苦海。

嗯,他对很多美女都有义务。如果确实,那么无论如何,自己也要插一脚。

扈三娘在一刻脑袋里转了无数圈,却始终想不通,王伦到底是何方神圣。但是见其并没有露出和其他人同样奚落的神情,但自动略掉了关于她的绰号。

这恶俗的名声,究竟是谁传出来的?回去一定要问清楚!

如果是哥哥扈成,绝对饶不了他!

“奴家正是扈三娘!官人如何得知?”

呃…这个问题王伦也在想,但百思之后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干脆以江湖口吻说道:“小娘子大名,小可此前经过山东时多有人提起,说是独龙冈扈家庄有个扈三娘,人生得国色天香又武艺高强,只可惜被许与祝家庄三子那个不成器的,端的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小可既敬佩又惋惜,却无缘拜见。今日见娘子英气逼人,绝非寻常女子,而又口口声声寻找祝彪,是以一问。不想竟真是本人!原来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

第197章 文化人杀人不见血 一番话说得扈三娘既娇羞又欣慰,还略带一点愠怒。欣慰的是终于遇到粉丝了,被人当面夸的感觉真是好,这是很少有的感觉,让她不自禁地有了少女的娇羞;

愠怒的是不知是谁把夫君说成这个样子!

祝彪与两位哥哥祝龙、祝虎合称祝氏三杰,山东、河北谁不知名!而祝彪自己又有外号“焚城枪”,武艺犹在两位哥哥之上。祝家能独霸独龙冈,也是靠三兄弟的名头。王伦竟然当面说其是个“不成器的”,又叹息自己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让人忍俊不住。

是的,扈三娘其实并没有真的生气,只是碍于名义上自己是他未过门的妻子,必须发声而已。

她一直对自己的武艺自矜,绝世容颜又给了自己自信,又是扈家的掌上明珠,所以对于家中要把她说与祝彪,其实是并不怎么情愿的。只是天下英豪多出四方,她游历又不多,是以在她身边的男子中,倒显得祝彪十分优秀起来。

现在听王伦那么一说,竟也有种所托非人的念头一闪而过:原来已经有人这么说,还是在东京!

不过也只能是一闪而过,世俗的力量太过强大,而且如果自己悔婚,扈家庄的老老小小可不是祝家庄的对手,那样会平白害了爹爹和哥哥!

王伦肯定没想到,他只是一句胡诌,便能撩动埋藏在扈三娘内心深处的那不甘心来。

“官人休得乱说!奴家的…不知祝彪如何得罪了官人?”

到这个时候,她还没有明显的生气,王伦甚至能从她的嘴角看出她并没有为祝彪正名的心思,心中不禁一喜。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堡垒都是从内部被攻克的。只要她不是死心踏地跟祝彪就好,只要她继续待在东京,他可能有办法撩到她的吧?

其实扈三娘和祝彪的关系就不牢靠。她在一打祝家庄时之所以那么卖力,只是因为名义上的婚姻关系。后来被俘之后扈家轻易地便悔了与祝家的亲事,可见他们也只是基于利害关系拿儿女婚姻作为纽带的权宜之计。

她要是不高兴的话,伸手便可以把王伦像捏小鸡崽一般拎起来。她的双臂可是有千百斤气力,单手伸出去,能把一百多斤的王矮虎从马鞍上提溜起来!

王伦手无缚鸡之力,肯定是由她摆弄!

他此前并不明白,为什么宋江明明没有老婆、在抓住扈三娘之后让人送交给宋老太公好生看管是不是对其动了心思?很多人评论说宋江是因为李逵杀了扈成一家怕三娘晚上报仇而不敢,又有人说他怕自己的举动失掉人心,比如那个李逵;还有人说宋江想做好汉----好汉的第一个要求便是不近女色!

如果好汉的要求真的是这个,王伦绝对不合格,他也不想名符其实!

当扈三娘站在自己前面的时候,王伦有些懂了。

自己----王伦的身高一米七五六,站在她面前都有些不太协调,主要是女生只要个头超过一米七,男人多个十厘米都不一定镇得住,何况目测她可能不止这个高度。

宋江多高啊?书上说他身高六尺,按宋制差不多139厘米的样子。可能这个139厘米有些偏低了一些,但他被描述称为黑矮胖子,可知个子绝对不高,但怎么着也有一米六吧?

即便如此,以不足一米六的身高硬性去配一米七以上的身材,如果是女男配倒是极好的,但反过来,老大和女人这么不协调就不好了。

比如两个人在水泊漫步,宋江身高刚到扈三娘肚脐眼位置。小喽啰们看了,实在是有损威严!

所以也有不少人认为,扈三娘应该嫁给林冲这样身高八尺的汉子,八尺大概一米九四----有些夸张。

王矮虎没脸没皮可以不在乎,但宋江却不能接受!

还有最重要的一条,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或者士大夫都不会接受大脚女人。宋江虽说是个小吏,却始终在简介前面带着两个字“刀笔”,就是表明了知识分子的属性。

所以,扈三娘根本就不是宋江喜欢的类型。大脚这个致命的缺陷,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他之所以第一时间把扈三娘保护起来,主要是奇货可居,可以分配给心腹弟兄!

想到这里,王伦便有为这个时代奇女子叹息的冲动。女子不能左右自己的婚姻已经是件很悲伤的事了,竟然还要像货物一样被仇家摆弄,最后嫁给自己的手下败将----人都是往高处走,宋江硬生生地让她走了下坡路!

哪一个“好汉”不如王矮虎呢?

想到此,他便笑起来,显得坦率大方,毫无机心:“小娘子说笑了,小可与祝彪素不相识----他在国子监武学科,小可在辟雍读书,完全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世界!小可如此说,只是转述江湖上人的口碑,毫无中伤之意,再说行斯事,与小可又有什么好处呢?”

扈三娘想想也是。两人的相遇只是随机事件,自己可以肯定也不认识王伦,他没有必要这么做。由此只能有一个事实,那就是祝彪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是太好,有人为自己抱屈也是有的!

王伦周边都是读书人,文化人不会骗人的!

她肯定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穿越这回事;也不会明白,世界上同样有斯文几类这个词。

这样一想,自己大张旗鼓地来找祝彪,似乎是个错误!

因为骨子里对祝彪并不感冒,所以对于王伦对其的贬低,心中的芥蒂并没有那么大。但是继续讨论这件事也不合情理,她只能拜辞了:

“奴家谢官人指路,就此拜别了。三娘谢官人高义,不知道可否知道官人的名讳?”

王伦既然想撩她,就没打算藏着掖着:“小可王伦。”

在他想来,自己报出这个名号,或许扈三娘能慌忙下拜、然后迅速地加深两人的感情的。毕竟开学之后,学里对自己一片恭维,让他确实了解了自己目前有多出名。

撩崇拜自己的女孩,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只可惜扈三娘的兴趣点不在自己卖弄的那点文采上,王伦这个名字,对她如同路人甲一般无二。她现在想做的事,就是拿出备选方案,那就是哥哥扈成也在武学科。

这次就过去问问,祝彪的名声是不是如王伦所说那么不堪?

第198章 扈三娘寻亲不遇 这边王伦呆呆地看着扈三娘远去,只觉得美艳不可方物。

旁边有不解的同学笑他了:“山水郎的口味就是与众不同!放着阎小娘子和孙小娘子这般的人物,你却盯着这大脚女人不放,可不是买椟还珠、暴殄天物?”

阎、孙两人先后亲往辟雍请王伦做客,可是辟雍破天荒的大事,羡瞎了多少学子的眼!可是据知情的同学刘高说,王伦同学似乎并没有和两伎有多频繁的交往。

这让多少人为之叹息。

让花魁青眼相看,这是逛青楼人最大的痛,王伦竟然身在福中不知福,随便就放弃了一亲芳泽的机会!不过据小道消息说,这位山水郎家里就养有一个极美的妾室,姿色不逊于阎、孙,于是大家又都恍然大悟了。

与其花费大代价去博两位花魁一乐,哪如自己躲进小楼成一统来得痛快?

当然,家里有娇妻美妾不代表就不喜欢逛青楼,毕竟家花不如野花香是至理名言。王伦哪怕兴之所至有些逾矩的行为,也一定会被时人称为风流倜傥。

只是他突然对大脚美女感兴趣不免让人跌掉下巴而已,毕竟他可是有很多选择的。

男人谈论女人,就好像挖鼻孔一样正常。对于诸人的调笑,王伦混不在意,反而很神往地看着扈三娘的背影笑道:“大脚美女才够劲!”

不是他恶趣味,而是在今生看到的那么多的美女中,扈三娘的脚才是最正常的,这符合他一贯的审美观。在后世二十多年的熏陶下,一直如此。

倒不是对小脚有什么不满,相反他对九娘的那双小脚也是爱不释手的。他只是觉得,练武的扈三娘脚板肯定做不到三寸金莲----潘金莲似乎是小脚?见到她的时候她的脚被裙裾盖住了,但如果脚大,怎么会被称为三寸?

而红玉小姑娘也是练过武的,下次倒要看看她的脚板大不大!

不说王伦遐想,那边扈三娘依旧乘了车往龙津桥那边驶去。只是来时满心期待,现在竟成气鼓鼓的了。

本来“一丈青”是好话,便是形容女人也是说其细高挑,但心里有了芥蒂的扈三娘老觉得别人提这个词是嫌自己个高像男人,然后又从男人联想到大脚!

未来的夫君居然被人这么说…她对这桩婚事不满的心情,现在又加深了一层。还有,那个一丈青的绰号,到底是谁说出去的?

不是哥哥扈成,就是那个祝彪,搞不好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或许对方对这桩婚事也并不满意吧?毕竟论武艺,祝彪可不是自己的对手,然后在言语上就不尊重自己了,可能某一天说漏了嘴。

这么一想,扈三娘的心情更加恶劣,原本千里送衣的情意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而后又陷入深深的自怜:自己喜爱习武,可是国人对女人的要求是小脚,这原本就是无法调和的。只是要自己现在更弦易帜,不合自己的心思也已经晚了;坚持己见吧,肯定不会获得婆家的喜欢。

哼,谁敢不满,我手持日月双刀,一刀一个剁了他!

只是另一个念头按住她:这不是斗狠争凶的事!天下的男人都崇尚小脚,难不成把所有的男人都剁了不成?若是有那不嫌弃自己大脚的好男儿,便是收了双刀也甘愿跟了他!

就在这样自怨自艾、一会凶狠一会温柔之际,武学科到了。

只见这里比之方才王伦所在的辟雍僻静多了,这也是有情可原的。本朝重文轻武,举凡国子监的士子,只要不出格,将来总是有机会外出做官的,只是时间长短而已。

文人风流,又有那么好的前途,所以经常会搞些以文会友之类的风雅事件。既然是寻乐子,那就少不了女人,所以丽香院能审时夺势建在辟雍不远处,也是有远见卓识的。

国子监的六个专业学科这边就远远不行了。律、算、书、画、武、医,除了律学的学生毕业后可赴吏部授官也能算是文官系列之外,其它的行当就差强人意了。

武学科更不说了,清一色的粗鄙军人出身----但凡有一点可能,家里人都会让学子们弃武学文的。不但社会地位低,连手头都是紧的。

不像辟雍那边,人多钱多又以培养名士风度为己任,便是姐儿也是喜欢那个调调的。

所以造成这边人可罗雀。

但是此时的大门旁却停了一辆马车,估计同样是来送衣的家人罢?深秋初冬前夕,正是换衣的时候,有些没来及回家的学子家人在节后都急急忙忙动起来,倒在节后形成一个比较热闹的场景。

这回扈三娘聪明了,自己不下车,而是让赶车的庄客上门找人。

“上下,敢问武学科的扈成扈大郎可在此间?烦请出来相见。”

看门人看着庄客和车厢里隐约可见的女人,有些了然,肯定又是某个学生的家眷来了。只是武学科甚大,很多人他也没听说过。前去找人吧,费时费力不说,还不一定找得到人,而且这家人也不懂得变通----你要是像门口的那位娇娘懂事送上些跑腿费,这些还是问题吗?

想着便有些懒得做,便推辞道:“是何道理?国子监国之重地,等闲不可骚扰!客人要是有事,等下学了再说!”

看着巍峨的门楼,庄客不敢造次,只得回来秉报。扈三娘也无法,便想找间旅舍住下,得空再来。

风尘仆仆一路好多天,确实该歇歇了,只愁的是如何让哥哥知道消息,少不得晚间还得来碰碰运气。

正要调头离开,这时从里面走出一个年轻的武生,模样甚是周正:齿白唇红双眼俊,两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

门子还是有点人情味的,见状便冲着他们主仆大喊道:“来的这位便是武学科的花监生,你找的那位扈大郎问问他可曾识得?若是便请他知会一声,晚间他也能找得到你们。”

扈三娘一听有道理,赶紧让停下车,自己掀开帘子看过去。

此时那位花监生也听到了门子的话,便立定了步,往这边看了一眼。

见那男子虽是武人打扮,却生得极好,和粗鲁的印象形成强烈的反差。看年龄不过二十岁上下,举止显得气度不凡。

扈三娘便让庄客陪着小心上前问道:“敢问这位官人,可认得武学科的扈成扈大郎?”

花监生此时已走向另一辆马车,闻言看过来,见状明白了:“原来是扈大郎的家人到了!”

看来是和哥哥相识!扈三娘很高兴,连忙跳下车,敛首道:“奴家是扈大郎的妹妹,有他的冬衣在此。官人若是有暇,烦请告诉我哥哥一声,奴家在这里等他。”

花监生见了,也是一礼:“原来是三娘!令兄是在下的好兄弟,在下也多曾听令兄提起过,端的是女中豪杰!”

他是个实诚人,也许扈成确实和他说过什么,这时也只是场面上的话。但是在扈三娘听来,随便出来一个武学科的监生都知道自己,原来传播谣言的真凶真的是兄长,这下坐实了!

那位姓花的监生还不知道自己一句话就把自己的好兄弟卖了,还在那里认真地替她惋惜:“只是三娘来得不巧了!扈兄两个月之前奉赵侍郎之意往两浙公干,约莫年底才得回来!”

宋制由吏部负责武官考绩、升迁、差遣等事,吏部尚书左选分掌诸司正副使和大使臣武阶官的考绩铨选,吏部侍郎左选负责小使臣武官和无品阶尉勇的考绩铨选。武学科的学生毕业之后大抵都是些级别不高的下级军官,正该当朝赵侍郎负责。

按理,他们这拨监生都是国之重器,将来都是军队基层的新鲜血液,应该认真培养才对。但是徽宗以来,兵制更加腐败,连带着武学科的纪律也是大乱。

乱自上作。

都知道赵侍郎为逢迎拍上,经常安排武学生四出,名为公干,实则私用。像天怒人怨的江南花石纲,东京六贼除了使役当地厢兵,也会不时派些京中人监督押运。

为了奉承徽宗皇帝,赵侍郎不免也会时不时地敬献一批花石。但由于宋朝六部的地位很低,兵部的权力都集中在枢密院,所以能够动用的力量有限。没办法,当朝便把主意打到了能管辖到的国子监,武学科的学员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这次扈成便是被派往两浙路。

扈三娘不禁大失所望,可是也知道,由于路途遥远,并且运输相当沉重的花石,花监生说要到年底,只怕不假。

没奈何,只能羞答答地再问了:“官人可还认得祝彪祝三郎?”

花监生奇了,但转念一想便了然于胸:“原来娘子识得祝三郎!也是,我闻得扈大郎与祝三郎家都在独龙冈,两人或是旧识也不打奇。只是祝三郎他们斋今日恰好野练,娘子需要待到三日后才好见着人。”

两个认识的人都不在,扈三娘便有些不安了。若是哥哥在,她完全可以安然在东京找旅馆住下,然后从容和祝彪叙叙感情;现在哥哥不在,她再这样住下来就不好了。

不管怎么说,男女之防还是要的,女孩子家的名声要紧,再说她也不能被祝彪小看了!

“这可如何是好?”扈三娘不禁凝眸。

第199章 花荣与花丛 见她俏脸红白翻转,花监生还以为她是一个女孩儿举目无亲害怕,不禁起了恻隐之心。

也难怪,后世小县城的人到了北上广深也都是一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何况这个时代的人基本不远足,而东京又是一等一的繁华所在。本来是投亲的,现在亲人不在,心里发急是一定的。

祝彪他是认识的,见扈三娘年纪,又是近邻,心下便有几分计较。见她这样子,赶忙安慰说:“娘子休要着急!令兄和在下是同斋的好兄弟,你既然远道而来,哪怕大郎不在,也没有让你露宿街头的道理!正好舍妹也在东京,若是不弃,娘子暂时可以与她住一起,你们年纪相仿,相互之间也有个照应!”

扈三娘听说他有妹妹在此,心下便是一缓。倒不是她怕羞,而是对面的花监生实在英俊,自己多少也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儿,长时间在一块说话不好。虽说是江湖儿女不拘泥于枝节末叶,但是总要避讳些。

若是他有家眷就妥贴多了。

“原来官人与我哥哥交好!不知官人尊姓大名?”

扈三娘是江湖儿女,自然不会有那些扭扭捏捏之事。见这位花监生在说话之时目不斜视,而且谈吐之间甚是有礼,不似寻常武生那般粗鲁,先有几分好感。

到底东京人物,非比寻常,便是村头教书的先生说话只怕也没有这般儒雅!

说话的时候,旁边的车厢已经被打开,跳下一个冰雕玉琢的小姑娘。看年龄当在十四五岁,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晶莹剔透地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

花监生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在下姓花名荣,这是舍妹花丛。”

要是王伦在旁边,肯定会激动地跳起来。天天想着结识英雄豪杰,这位肯定算一个,而且是刘关张的那种,武力值超群,而且一旦跟随就矢志不渝的人物。

人称小李广,将种是花荣么。

可惜扈三娘对此并不知晓,但她一眼就喜欢上了花丛。

花丛也一眼喜欢上了扈三娘,无它,这位姐姐看起来很有安全感,而且相貌极美,在京中有个伴,挺好。

“花丛见过姐姐!”她先道个万福,虽是小家碧玉,却仍然落落大方地说,极有教养的样子。

扈三娘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

“这如何使得?奴家打扰官人和妹妹了。”她客气说。

“无妨。奴家在此间城南租了一处小院,就哥哥和雇来的阚婆子一人入住。哥哥平时总不得空,奴家和阚婆子两个人住害怕得紧!姐姐过来,正好和奴家作个伴!”

花丛是真的欢喜。他们兄妹两人父母双亡,哥哥花荣恩萌了个武学监生的名额在读,她自己便也在京中租了一处房屋,等着花荣毕业之后再作打算的。

正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却因为花荣时常不在家,连家门口一步都不敢乱出,只有旬休的时候花荣和他一道出来逛逛,早闷得很。如今扈三娘来了,虽说年纪比她大了几岁,但终是同龄人。

结伴出玩,哥哥肯定不会像以往那样担心。便是两人说些女孩子的悄悄话,总比对着哥哥一个大男人强。

见花丛不似作伪,扈三娘便也心动起来。自己住店等祝彪不妥,但有花丛在旁边缓冲就好得多了。

只住几日,等祝彪回来见了一面把衣服送到之后便回!扈三娘想到此处,便不再推脱:“那花哥哥和花妹妹的好意,奴家生受了!”

花丛满心欢喜,笑盈盈对花荣道:“哥哥,有扈姐姐作伴,这回你总同意我出家门玩了吧?”

花荣摇摇头,妹妹这是憋坏了。这不,明明每旬自己都能回家一天的,她今天却非要以送衣服为幌子来找自己。原因他自是清楚,是想趁机看一看东京的风光呢。

想想也委屈她了。自从父母亡故后,一直颠沛流离,就这两年进入武学科才算稳定些。自己平时要进学,把她关在家里一待就是十天,好不容易自己旬休了,却又总有些朋朋友友的交际。

这次的授衣假,本来想好好陪她散散心的,却碰巧被人推荐给小王太尉临时充任弓箭教头。为了生活费,又闪了妹妹一遭。

好在花丛懂事,也没因此怨怼他。但是他心里还是内疚的,因此对花丛的行为,只能抱以理解和惭愧。

现在扈三娘到来,正好可以替自己陪陪妹妹到各处走走。据扈成说他的这个三妹武艺高强,和妹妹在一起自然又安全又妥当。

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热情地邀请对方,毕竟男女有别,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邀请一个妙龄的女子到家里,哪怕是朋友之妹,总有瓜田李下之嫌。

所以他笑起来,疼爱地摸摸花丛的头说:“有三娘小娘子在你身边,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这几天你就陪她一起逛逛东京吧!是哥哥对不起你,来东京两年,竟然没能正正经经地陪你转转----大相国寺离住处那么近,你都没有看过!”

花丛听了,既难过又温馨,但是完全没有怪罪他的意思:“哥哥供养奴家生活不易,是奴家不懂事,让哥哥费心了!”

扈三娘看他们兄妹情深,忍不住想起哥哥扈成来,心里也是一阵甜蜜,把刚来时那股兴师问罪的心思都淡了许多。

这边花丛知道哥哥在学里很认真,雅不欲影响他上课,便要带扈三娘先回。花荣本想傍晚下学之后再回的,考虑到扈三娘是刚来,怕花丛安顿不好,便也急匆匆地回学堂请了假出来。

两辆马车迄逦而行,行不过数里,前车一拐,便欲转进街角一处狭窄的巷子。猛可里从对面疾驶出一辆马车,差点撞上。

双方手忙脚乱之际,都是扯缰急刹。

花荣是练过武的还好,花丛却是一头栽向车厢,幸亏被花荣眼疾手快一把拽过。

车夫脾气不是个好的,当场破口大骂,对方也示弱,直接回骂。

都是雇佣的人,他们闹起来,作为老板自然要出来说和,所以花荣跳出来问事。

扈三娘一直跟在后面的,不知前面发生了什么,也探出头来看。

不想正和对面车厢里的王伦四目相对。

第200章 娶老婆的冲动 主要是两辆马车交错,刹停之时,花荣的车子已经越过王伦,而扈三娘的车子因为跟在后面,所以迎面碰上。

“是三娘小娘子?在下失礼了!”

扈三娘看到王伦在这里,有些奇怪----他不是在辟雍吗?什么事让他心急火燎的样子?

这时候车夫正调头和载着花荣兄妹的车夫骂街:

“你个转窝头子啊儿!”

“尻恁娘!”

来东京大半年,唐顺还是第一次听到正宗的帝京骂人话,只听得津津有味,差点都忘了正事了。

扈三娘和花丛毕竟都是女孩子,花荣见车夫们说的忒不像话了,怒哼道:“放着女眷们在此,你们都尊重些!”

不管怎么说,这年代人的服务意识还是不错的,见小郎君发火,花荣的车夫这才收声。

王伦见状,也约束自家的车夫,正想与扈三娘叙叙话,却见花荣已经跳下马车,扶下一个小家碧玉的美人儿。或许是心灵感应,花丛也回头看了他一眼,浅浅一笑。

只一瞥,王伦的魂差点都没了!

因为花丛和他认识的那么多美女都不同。

无论是阎婆惜、孙三四,还是李师师、李瓶儿,都是在欢场里浸淫过的,待人接物的手段自然了得,但总觉得和普通人的生活相去甚远。从骨子里说,王伦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虽说他有一颗不平凡的心。

小郡主、潘金莲、茂德帝姬更是一流的人物,大家闺秀,那种富贵气象和淑女风范是一般人模仿都模仿不来的。但是却和王伦的生活圈子相去甚远,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之类的。

九娘则是另一类。虽说出身平民家庭理应勤俭节约吧,但在杨戬府中受熏陶,多少沾染些富贵之家的习气,却又有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感觉。

今天看到扈三娘已经让他眼前一亮,毕竟风格鲜明,但这位小姑娘让人一看就让他产生强烈的冲动:

“我要娶她做老婆!”

不是长得有多惊艳,实际上王伦此生看到的美女已经够多的了,有茂德帝姬绝世的容颜在前,有李师师成熟的风韵在后,世间已经不可能再有比她们更漂亮的女孩了。

但是不代表没有能打动他心灵的东西。只一眼,就看到她的温柔善良,还长着自己意中人的样子。虽然只是那一转头的笑容,却在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间,透出迷人的味道。

看一眼就喜欢,就是这样。

在这个瞬间,王伦竟然在脑海中迸出一句诗来: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本来自己急火火地回家是有事要办的,现在竟然忘了,直到身边有人提醒他:“哥哥,时间不早了!”

急什么!世间还有比看意中人更重要的事?反正王伦现在不急了。

“无妨!”他是对身边的焦挺说的。然后又转过来向扈三娘问道:“娘子怎么来了这里?”

贸然和花丛搭讪肯定不行,前面那个俊俏得不像话的后生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虽说身材没比自己高多少,身架也不像能承受多少斤两的,但是那股精气神、走路的那种架势让他有种预感:此人不好惹!

好在扈三娘似乎与他们认识…难道此人便是祝彪?那就奇了!这年头一位庄主的女儿不至于放任她未来的夫婿找小三吧?看扈三娘心高气傲的样子又不像。

至于为什么知道扈三娘来这边就不走了,其实很简单,这里是个小巷,马车进不得。若只是路过,大可不必和窄巷过不去。

并且前面的两位帅男靓女已经下来了么。

扈三娘见是王伦,心下一滞:怎么又碰见他?

适才在辟雍门口,似乎是他带头对路过的妇孺品头论足,轮到自己时也是这样。什么“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她虽然文化浅,却也听说过这句。若是在心爱的人口中说出来,那是情调;但若是别的男子这么说,就是调情。

他好歹也是国子监的预科生,直如此轻薄于人!

瞧他鼠头獐目,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何况他身边的那个人更是没面目,长相丑得出奇。俗话说不识其人视其友,他的身边人如此,他也好不了多少!

扈三娘对王伦的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只是没想到他竟然知道自己,也知道祝三郎,和自己的人生中并没有交集啊!现在想来,肯定是他一向如此德性,才会动辄打听别人的家眷消息。哥哥或碍着与他同是国子监的学生才会不经意把自己的事说与他听吧?

定是如此了!

刚刚又险些驾车撞到花荣兄妹的车。虽说车夫不是他,但有这样的车夫,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主人的不好来。

凡此种种,都让她对王伦的感官非常不好。所以对他的殷勤,只是轻哼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却避而不答。

江湖儿女就是直接,不高兴就是不高兴,才不像一些文人那样明明不高兴还非要做出高兴的样子来,比如现在的王伦。

因为他现在已经满脸堆笑,朝着花荣作揖道:“小可王伦,见过足下。”

从花荣扶花丛的动作看,两人并非夫妻,这是他的直觉。另外对方既与扈三娘认识,那么要想合理地插足他们之中,一番口水是少不了的,自然要从认识开始。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花荣见是一个文士向自己打招呼,又见他先时和扈三娘交谈,便认为是其相识。他虽是武学生,却是个知书达礼的人,赶紧回礼道:“在下花荣。恕在下眼拙,似乎并未识得足下?”

王伦眼皮子陡然跳起来。

主要是花荣这个名字太过响亮,甚至不逊于最早听到武松时对他的冲击。

不说其颜值逆天、认准了人就忠贞不二,就是那高强的武艺、那无敌的箭术,简直就是梁山高富帅的代表。无怪乎金圣叹评水浒人物,共有九名上上等人物,花荣就是其一。

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他!

那么,他身边的这个女孩就很清楚了。不是老婆,就那是妹子!

花荣遇宋江会是很久之后的事,毕竟阎婆惜现在还在东京么。那么,有没有机会抢先一步让他做自己的便宜大舅哥?

娶老婆最幸福的事情便是人财两得,但王伦觉得最好的选择还是人才两得!只要自己做了他的妹夫,相当于自己多了一个武力值逆天的好帮手!

所以这个老婆娶定了!

第201章 攀交情 “原来是江湖上人称小李广的花荣花兄弟!王伦失敬了!”

王伦说完便是作揖,慌得花荣赶紧还礼不迭:

“在下与王兄素昧平生,王兄弟何必多礼?!”

大宋重文轻武不是说说。不管多大级别的武官,文官见了只是作揖即可,而同级别的武将见到文官,却必须下马叩拜,这是规矩。所谓“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禄而薄其礼”。

而且宋朝刑律极为变态,只要犯上什么事,重则刺配,轻则充军,并且一定要在脸上刻点记号,谓之刺配。同时当兵竟被作为一种刑罚,谓之“充军”。《水浒传》里各位英雄落草之前多有被刺字配军经历,对阵之时经常被蔑称之为“贼配军”。

宋朝宋朝武将能获取的最高官职枢密使,向来少有武官担任。北宋名将狄青的巅峰也是悲剧便是从担任这个职务开始。

在他进入权力核心机构后,遭到朝臣们的蔑视。王尧臣曾讽刺道:“狄公脸上的那行涅文啊,自从做了枢密使,就愈显得光明鲜亮了!”

同为枢密使的韩琦以进士出身,也是打心底看不上狄青,对同僚说:“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

更不堪的是,韩琦有次宴请狄青,一名歌妓趁着酒酣向狄青劝酒说:“劝斑儿一盏。”一个歌妓都敢当面讥笑当朝名将,可见行伍出身的人如何被轻视了。

另外,卖油翁的故事细品也挺有意思。欧阳修写下此文也并不只为论述“唯手熟尔”,仔细品味,其对武人的轻视在字里行间也有不经意的流露。

至于社会上对于文化人的尊崇已经风气。无论打过多少仗,杀过多少敌人,都没有用,只有考中进士者,才是真正的英雄!所谓“状元及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云,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及矣”。

后世常听到的“好男不当兵”就是从宋朝传出来的…

虽说国子监也设了武学科,考虑到武官本来就被人看不起,这种专门培养下级军官的武学的地位就更差了,比之正经的文科出身的辟雍地位也是不及。

而将来肯定会有个好前途的王伦----毕竟他一身太学生的装束还没有换下----对自己极尽礼仪,难免要被花荣讶然。

“小可不是敬重花荣,而是敬重‘小李广’的美誉!”王伦拍马的功夫见长,这赞誉让人很难拒绝,尽管身边的焦挺很不理解。

花荣,很有名么?

江湖上也没听说有个名号叫做“小李广”的人啊?

有同样疑问的还有花荣本人。他只是在武学科的一个极普通的学生,可能他本人很自负,自忖后马武艺娴熟。但是武学科既然多了一个“科”字,又挂在国子监下面,自然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考试选拔武学生的指挥棒在迫使武人投入更多精力到与武事无关的文事上。随着武学的发展完善,考试越来越偏向文事优秀的武学生,经义策问好的学生在弓马上可以放低很多标准,如“春秋试法”规定“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也可“补上舍生”。

其次,因为举荐制导致武学生还是以低级军官与门荫子弟为主,同时地方大员的推荐名额可以免试的优待政策多为地方豪族所把持,所以导致武学生的来源良莠不齐。

像祝家庄的祝彪、扈家庄的扈成好歹是武人出身,还算是好的。有那不学无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仗着关系也挤到这里,作为将来的进身之阶。

指望他们这些人能经受多少武力的培训有些夸张,而毕业后文定胜武的现实让他们在学里只顾着钻营取巧,而负责的教官如果是武将的话,本身就没有多少社会地位,如何能管得住学生?而如果是文官的话,那就是外行指导内行,无非是往经义策问上多些倾向,要么是纸上谈兵研究兵书。

反而最基本的排兵布阵和刀枪棍棒的教导最不上心。这种情况,导致两宋时代有了划时代进步的武学科,却依旧无法改变战兵疲弱的现状。

自然,正常情况下也不可能有百步穿杨、百发百中的“小李广”的存在土壤。花荣的武艺精通,是来自家传;他的箭术高超,则来自个人的努力和天赋。

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小李广”这个绰号出现。

但是花荣的箭术是的的确确可以自矜的,就是平时在武学里,每次考较箭术,他总能得第一。

只是不为外人知道耳。

没想到王伦一个辟雍的学生,竟然知道他,是以大奇。

“在下岂敢比肩飞将军?”花荣还是要谦虚下的,尽管他认为自己的箭术已经不下于昔日的李广了。但是在心里,他已经暗暗发狠:一定不能辜负这位粉丝兼知己殷切的期盼。

只是历史上李广的遭遇并不好,后世才会有“李广难封”之语。而他在大宋,搞不好机会还不如李广!

不然单看水浒中他的际遇:如此武功,却只能做一个知寨----县下面的人口聚集区设的小军营,大概职务是个营长。

还是个副的!

“呵呵,花兄弟不需过谦!有本事的人,王伦都是敬伏的,只是待在京师半年多,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花兄弟----花兄弟这是?”

花荣见王伦热情满满,也不由得生出好感来。见他动问,便坦诚答道:“在下现在国子监武学科外舍生,与舍妹便租住在这巷子里头。不巧今日碰到斋内兄弟扈成的妹妹来寻亲没有住处,便思带她到这里和舍妹作个伴…”

原来如此,王伦一拍大腿!

哥就住在这边啊,为什么那么多天从来没有看到花荣和她的妹妹出入?不然早就认识了!

“这可巧了!兄弟也住在这边,就是旁边那幢…”王伦指着不远处自家的两层小楼说:“等晚间小可回家时,请花兄弟和花妹妹、三娘小娘子一聚!也算是给三娘小娘子接风洗尘!”

这时候花荣才知道,原来扈三娘和王伦也是认识的...

第202章 粉丝 “岂敢劳驾王兄…”花荣自然要推辞的,毕竟不熟。

“四海之内皆兄弟,这么说就见外了!”王伦好不容易等到这个机会,哪里容得他拒绝?所谓机会,就是有一丝可能就要紧紧抓住,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机会…

见王伦的热情不是作伪,花荣有些疑惑,却以为是扈三娘的交情,毕竟王伦脱口就说出三娘的排行。本着多结识朋友的想法,他也就笑着应了。

“王兄盛情,敢不从命!”

王伦满心欢喜,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啊!只要和花荣关系处得好了,自己未婚,其妹未嫁,机会总是多多。

要不是确实有事,他肯定也要帮着他们卸行李的。不过既然得了应承,他也就见好就收,和花荣告辞道:“小可还有件急事要办,就不和花兄弟多叙了,咱们晚些时候再见!”

说着话时,又是作揖又不忘了和扈三娘打招呼,却一溜烟地跑了。

扈三娘乐了:他刚刚又是寒暄又是扯些没营养的事时,也不见得有多急啊,现在溜得倒快。

既然到了地方,她也就跳下马车来。

花丛的马车是租的,所以花荣付了钱之后车夫便赶着车径自走了。扈三娘的车却是自己庄里的,连车夫都是庄客兼任,这里又停不得。想了一想对庄客道:“你先把行李卸下,然后寻一处车马店歇下,三日后再过来找我!”

庄客高兴之极。此行甚是轻松:一路游山玩水,东京又是个好耍之处,小娘子手头一向在钱上又阔绰得很。让他离开,乐得自在。

扈三娘的箱笼并不多,花荣这时候当然是义务的劳动力,便和庄客一道把行李卸下放进屋里,彼时扈三娘和花丛已经聊开了。

“姐姐认识刚才的那个人么?”花丛问。

扈三娘自然不会乱说:“就是一面之缘,奴家在去武学科之前在辟雍问过路,就此遇见。没想到他也住在附近,又正好碰上。”

花丛一下子眼睛亮了:“姐姐确认这个王伦是在辟雍见到的?”

扈三娘奇了,看花丛的表情似乎是见到了什么让人极为惊讶的事情。

“千真万确,当时他就在辟雍的门口,和一大堆同学交谈。”她可没好意思说,当时王伦正对着她口中念念有辞地大诵什么“君子好逑”!

花丛一下子跳起来,然后回过头看到花荣,赶紧又站定,但眼里有说不完的激动。

“哥哥,姐姐,这个王伦不会就是那个山水郎的王伦吧?”

虽然没有见过山水郎,但这位山水郎尚在辟雍读书是众所周知的事,这也让同为国子监的一拨人主动帮着他扬名立万----传扬出去,这也是沾同年的光。

对于山水郎是谁,扈三娘真没听说,但是花荣肯定听过。东京大街小巷,现在还有谁没听过山水郎、王青山之名呢?他虽是武学科,却也颇有耳闻。

讲真,他作的那些诗词,确实是好…

说是万人传唱也不夸张。妹妹花丛在家里无事,后来有一日便得了他的几首诗词,十分钦佩。

要说花荣最得意的除了他的武艺和箭术,第三件便是他博学多才的妹妹了。尽管父母早亡、家境不好,却没妨碍她识文断字、文采飞扬。

其实学里有布置一些关于儒家的文章作业,大都是由她代笔的,否则他也没那个精力浸淫武艺----很多时候,文武双全是个神话。

作为武人,他对于有才华的文化人其实是很欣赏和羡慕的,花丛这么一说,他竟然一下子愣了。

王伦,等于山水郎?虽说这是个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当具体的人来到他面前时,他却反应不过来了。

“方才他不说晚上要请三娘小娘子的么,妹妹可到晚间再问他!”花荣对妹妹的反应丝毫不觉得奇怪。并不是后世才会追星,大宋对于有学识的文化人的敬仰不亚于追星。

像著名词人柳永也是北宋一位炙手可热的偶像。柳永创词韵调丰富、雅俗并陈,是当时全汴梁的歌妓心目中的“全名偶像”。这些女艺人们到底有多喜欢他呢?当时有流言传说:“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像苏东坡才情卓绝,他自然也收货了一大批粉丝。相比于他作词为偶像发声的做法,他的粉丝的追星行为就比较接地气了。苏东坡当时喜欢戴子瞻帽,稍不留神就引领了一波时尚潮流,大家都争相模仿,此外还有“东坡肉”、“东坡饼”、“东坡鱼”、“东坡壶”等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明星周边了吧?

王伦已俨然有这种直逼柳、苏的趋势了。

花丛听了,喜不自胜,就是帮扈三娘整理箱笼时也心不在焉,和此前的欣喜大不相同。

看她如此,扈三娘不禁纳闷:这个王伦貌不惊人、言不压众,偏偏花荣兄妹对他推崇的很,当然是以他便是山水郎为前提的。

只是这个山水郎很出名吗?

对此,花丛如数家珍。

“姐姐原来不知!这位山水郎乃是东京近来名声最响的大词家,雄浑处有东坡遗风、缠绵时柳三变亦不逞多让,才思敏捷,大晟府清真居士甘拜下风,凡市井处,皆知山水郎。

姐姐若是不信,容奴家随便给你说几句,端的是婉婉道来、直入心扉。

奴家最爱他的诗《绮怀》:‘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缠绵思尽抽残茧,宛转心伤剥后蕉。三五年时三五月,可怜杯酒不曾消。’

他的词更负盛名,有一首《鹧鸪天》,起首便是‘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分付与疏狂’,东京人便给他起了个雅号‘山水郎’。

但是奴家更爱他那两首:‘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还有‘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之词。因为句中均有‘青山’两字,所以又有‘王青山’的美誉。”

兴之所至,她还把自己默写的王伦全词拿给扈三娘看:“每一首都让人叫绝!管保姐姐爱不释手!”

扈三娘在诗词上的造诣有限,但也觉得写得是真好。

第203章 有人生事 这边王伦急火火地坐马车跑了。

不是他不想跟扈三娘和花丛聊天,而是真有急事。

原来新近冒出一伙民众来到安仁村,说是范家的族人,阻止正在施工的陶宗旺,要打要砸。没办法,陶宗旺只能安排一个帮手一大早就来找王伦。

幸亏当初走的时候给予过在甜水巷的地址,焦挺正好在家,赶紧又到辟雍找到他。

安仁村承载了王伦发家致富的全部希望,也是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王伦也是不敢怠慢,赶紧雇了马车就跑。

这里就显得杜迁和宋万的优点了。虽说他们手头的功夫不行,但眼色是很好的,通常这种事根本不需要王伦出面就搞定了。只可惜他们不巧都购买材料去了,焦挺在做这些事情上明显地就不如手头的功夫。

又碰到花荣一拨,耽误了一会,到安仁村已经是下午。远远望去,那一片围墙已经蔚有规模,四合院的框架也建起来了。只是偌大的工地,竟然没有人干活。

有几个闲汉坐在河畔的柳树下,见王伦的马车过来,远远地指着大笑道:“正主来了!”

王伦早已见到,看这几个人面色不善,心知不是善茬。看着身边的焦挺,有些后悔没通知杜迁宋万两兄弟过来。他们俩虽说武功不咋地,但好歹比自己强,每人打个两三个也不是问题。

或许今后要召几个打手,哦不,庄客了。这么大的地盘要维护,手头没几个人肯定是不行的。已经开始有不小的家业了,不能老让自己这个老板身处险地吧?

焦挺此时把一根木棒抽出来。他是技巧型的选手,近身摔跤搏斗是强项,但说到乱阵之中突击强攻,则远远不如李逵等,别看李逵和他肉搏只一合之敌,但是如果前者拿了两把斧头,十个焦挺也不是对手。

“你们是什么人?”临到近前,王伦硬着头皮跳下马车问。

他其实已经知道,这伙人自称是那位范少监的家人。但是据说,范少监因为恶了杨戬已经坐牢,他的家人都被流放。按道理,只要杨戬不倒台,他们是没有机会返回来的,又是哪来的家人?

再说这块地已经被他买下,无论如何,经官经私自己都占着理----没有自己,这里也会被别人买去,况且他还保留着那处已经荒凉的房子呢。

“你就是那个王大官人?我等是范少监的家人!范少监为民请命遭此大难,你却趁火打劫,霸占了他的家业,是何道理?”

此时安仁村里听得王伦过来,有好事的都过来看热闹。已经是十月天气,田里无事,庄家人也都闲着,所以来的人不少,都看着王伦幸灾乐祸地笑。

这位从东京城里过来的大财主听说要在这里建一所大庄院,又要建什么作坊,看这一遭的砖墙就知道财大气粗。随着四合院渐渐有了雏形,那种不甘开始涌上心头。

不患寡而患不均,人穷就见不得别人富。王伦的四合院建得越是气派,对比自家破旧的茅草屋便就有多不爽。有人要给他添堵,很多人心里是高兴的。

这时候陶宗旺得知消息,急匆匆赶来。王伦给他的利润颇丰,作为雇工,当然希望业主能够尽快解决这种事情,然后赚得安稳钱。

见两边已经搭上话,唯恐王伦吃亏,便走到王伦身边,小声道:“大官人需要仔细,小人听说这些人都是本地游民,却都不是正主。见大官人大动土木,不知被谁撺掇了来想讹诈一笔!”

原来如此!这就好理解了。也不怪有人动心,哪怕是在后世,在招商环境不好的改革开放初期,谁要想在某个地方建厂做事,肯定要上下打点一番才好。王伦虽说直接走了上层路线、有县官来站过一次后台,但是皇权不下乡毕竟是千年来的传统。

当着祥符县令的面没人会干什么,但是背地里搞些事是可以的,县令又不是王伦家的,还能每次都来帮忙不成?他也没那个交情!

王伦想了一想,便有些计较。

他走到这几个人向前,略拱一拱手道:“几位,不知哪位说了算?”

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谈事情总得找个主。

这几个人见焦挺虽然看起来魁梧却也只一个人,王伦又是个弱鸡的书生,说话又很和气,便不怕他。有一个正在剔牙的,嘴里还插着一根草芥,也不站起来,懒洋洋地道:“今天这事,某就暂且替各位兄弟作个主!”

虽然说的客气,但看来他是这群人的头了,因为其他人并没有反驳。

王伦笑起来:“敢问这位兄台姓甚名谁?王伦也好有个计较。”

那人斜乜了他一眼,拍着胸道:“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铁头邋何六的就是我!”

有知道何六的村民都笑着道:“铁头邋出头,秀才只怕没奈何了!”

王伦不知其铁头邋的绰号从何而来,但是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精神,再说也有几个月的经商经验,深知和气才能生财的道理,他还是陪着小心道:“小可也是体谅范少监一门忠良,虽然买了这块地,却没有动他家旧宅一分一毫!

何六郎和小可无冤无仇,自然也知道,小可买下这块地,却是准备做点小买卖。要是何兄弟手头紧,小可这里也有三两千贯钱,拿去给何兄弟分给兄弟们买酒喝!”

对这些人,他可没打算真的用钱打发走。因为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对方本来就是地痞来讹诈的,你如果口子一开,无形中就助长的对方的胃口,然后搞不好这种事还会渲染开来,导致无数的其他人都会参与进来,像燎原之火,越烧越旺。

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贪婪,这是书上说的。

当然,尽量不和人交恶也是既定的基调,毕竟听陶宗旺说,对方是本乡本土的人,用强是最后的选择,谁也不想被天天生事吧?

只是他想得未免太美好,而对方显然也了解他建房建工厂的气魄是个有油水的人,当下怒哼一声:“你这秀才好不晓事!这是把兄弟们当叫化子吗?”

第204章 一合之敌 王伦于是确认,这是碰到“好汉”了。

放在水浒里,凡是打家劫舍的人物都叫好汉。

读小说的时候觉得一百单八将很爽,真轮到自己头上,王伦很不爽。这和地痞流氓有什么分别?!

对他来说,这叫做不良风气,得改。别说自己其实是能找得到三皇子和李师师的关系的,就是没有,也不能平白让人家欺负到头上----又不是没钱!

何况现有也有人!

彼时焦挺已经叉腰发怒了。他一直在江湖上混得不如意,好不容易被王伦称为兄弟,被委以贴身侍卫之职,总想着能体现出价值来。

相对能帮着做肥皂的宋万、杜迁两兄弟,他做那些活计笨手笨脚,能拿出手的就是祖传的三十六路擒龙手。见王伦受窘,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这是王家大郎的产业,就凭你们几个人,也敢往太岁头上动土----好好的按我家大郎的意思走了便罢,不然的话,爷只消两个拳头,便让你们屁滚尿流,那时反为不美!”

焦挺的个头并不似杜迁宋万两兄弟那般大,加之练武走的是精巧路线,并不像很多相扑选手那样外表看起来强壮。所以何六在刚开始见王伦背后有人跳出来,也是吃了一惊,但见了他貌不惊人的样子,又放下心来。

“哪里来的小子,好大的口气!你想让某走路也容易,只问问我这几个兄弟肯不肯!”

说话的时候,从围墙一侧又转出几个人来。陶宗旺拿人钱财,自然觉得有义务提醒一下王伦,赶紧扯了一下他的衣角道:“大官人,这几个人都是左近裘家庄的庄客。裘家庄家大业大,能不起冲突还是不起争执的好!”

这就是皇权不下乡的结果。天子脚下都如此,何况其它地方?无怪乎以梁山这么大的声势,祝家庄都敢明着去撩它。

至于鱼肉乡里欺压百姓,自然不在话下。

王伦从本质上算是个外乡人,当然不想还没过来就得罪地方上的势力。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第一个回合就认怂,将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看架势这些庄客和地方上的混混是想把自己当提款机呢。

他自己是没办法,就看焦挺能不能挺一挺!既然他敢在乱军之中救人,应该是有两下子的----若是他连这几个人都摆不平,王伦都要小觑天下有名有号的英雄了!

当然,还是不放心焦挺一个人打好几个,于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既如此,你们挑一个厉害的人出来。只要斗得过我这位兄弟,且再商量!”

不管对方厉不厉害,也不管对方挑谁,总比一对多好对付。若是焦挺连对方挑出的人都打不过,自然要再“商量”的。

他也没把话说死,怎么商量,看结果吧。届时如果对方要价太狠,他不会吝于向三皇子求助。

何六听了便笑起来。他外号“铁头邋”,虽说一个“邋”字不好听,但是“铁头”却是货真价实的,要不然也不能被裘家庄看中作为编制外的打手。

要说裘家庄的人也鸡贼。他们早就看上了范少监家的这块宅地,倒不是这里的土地有多肥沃,而是这里离京城太近,拿下来建一处码头和仓库十分之好。

本想着找个合适的时机动手的,没想到被王伦捷足先登了。

当地县令为他站台,可想而知背景一定很深----不深也拿不下这一大块地。正面硬刚肯定不行,其实哪怕是当地豪强,天然地也怕见官。

于是便请来当地著名的泼皮何六。这是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又仗着头上的一点功夫,在这一带极富盛名,俨为一霸。

商议之后便让他以范少监家人的身份为其请命,威胁恐吓陶宗旺停止施工。王伦如果服软,自然后患无穷;若是经公,也只是与何六的龌龊,算不上大事。那时再上下打点,只能不了了之。

若是硬来,正中其下怀:其实乡下械斗自古有之,当政者为和谐起见一般都是好言劝慰、糊涂平息事端为主,况且这里是天子脚下,稳定更是重中之重。

那时少不得各打五十大板,更会引出无数扯皮的事。对何六和裘家庄来说无非是无休止的口水官司,但是对王伦而言,势必会影响他建房的进度,还会让这个外来户的威信直接被打掉。

谁让王伦买房买地太过高调?

谁家的房子会一直在建?

何六和裘家庄一合计便动手了。裘家庄的当事人裘老太爷在当地也是颇有地位的,有他在后面拱着,何六有恃无恐。

王伦只带了一个人,若是群殴,打架肯定是赢,但考虑到对方总是有背景的,见官绝对不讨好。

现在王伦想单挑,正合他意----本来就只能单挑,总不成把弱鸡般的王伦也算进来?

光明正大地把焦挺打了,看他怎么说!

“好的很!某便与这厮较量一番罢!秀才你说话须要做数!”

王伦很淡定地:“那是自然!君子一诺,当驷马难追!”

焦挺真的打败了,晚上再去请花荣出面找回场子,后者的能力自己还是相信的。即便花荣不出头,自己还有找三皇子经公这条路…自己也没承诺过什么啊?“且再商量”么。

总之是自己的亏吃不得、这块地方他是建定了!

佛挡杀佛、神挡杀神!

只能说读书人的嘴是信不得的,或者说他们肠子里的弯弯道道太多,反正何六根本没有听出来,还以为是正式的应战了,便抖擞精神,拉开架势,向焦挺虚晃了一招道:“废话少说,动手罢!”

焦挺早就跃跃欲试了,闻言也不答话,左手一搭对方的手背便欺身过来。

相扑这件事,力量还是相当重要的,哪怕矫捷如燕青,最后都得把任原甩出去。当然,他这是第一次在王伦面前动手,也知道对方人多,是以一出手便是家传绝学,准备给对方下马威。

何六看他块头不起眼,也没当多大的事。见焦挺逼过来,暗笑对方如此托大。

只是当焦挺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下子抓到他的肩、他想奋力挣扎,却发现哪里晃动分毫?对方的另一只手就像生了根一般紧紧?住自己的腰,然后轻轻巧巧地把他拎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第205章 焦挺威武 堂堂的铁头邋何六,不是对方的一合之敌!

可能他的那群小弟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种情况,都看呆了,半天竟然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

何六也没想到,他虽然力气极大,却在焦挺的借力之下完全没有了施展的余地。当他的屁股着地时,大脑都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而焦挺一击得手之后,也没有乘胜追击,而是淡定地负手反退了几步。那气度,那蔑视山河的风范,让王伦心折。

装逼就应该做到这个份上,不是武力值有多高,而是要逼格满满!在这一瞬间,他非常羡慕焦挺的表现,这种能进能退、见好就收的手段,完全不逊于打对手打倒。

“好身手!”他在心里默默地喊了一声,然后胆气一壮。

什么好汉,都不及焦老弟一下子!到底是对手太弱、还是焦挺的实力太强?

何六一骨碌爬起来。现在他要是退了,那以后就不用在这片地方上混了;当然他也是不服气的,刚才肯定是自己托大,着了对方的阴招。

得扳回来!再说他还没有全力施展。

“爷刚刚没注意,着了你的道!且再过来!”

这回,他谨慎了许多,毕竟从刚才焦挺的动作之利索来看,是自己罕见的大敌。

远远围观的人群在窃窃私语:“刚刚何六爷不小心吃了亏,这回要拿出真本事了,我看这外地人要吃亏!”

“铁头邋的外号不是虚的,远近从无敌手。这外地人别看个头不小,只怕也要栽了!”

也有看好焦挺的:“这汉子手脚麻利,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这位王大官人既然敢只身带他出来,一定有所倚仗,这下有好戏看了。”

何六虽然如此说,却对焦挺提防起来,只见他两只眼睛滴溜溜地盯着焦挺的下三盘。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刚才焦挺手头上的功夫甚劲,虽然只是一个照面,他却试出了对方的斤两。

既然上手的力气逊了一分,那就试试下盘。

焦挺是个相扑的老手,见他眼色一动,便知道对方打什么主意。他艺高人胆大,也不惧怕----同样地,他刚刚也试出了何六的手段,是个不足惧的。

只有王伦在旁边暗暗发狠,只盼得焦挺能赢下来,最好能大胜。自己身边,也就这个兄弟有机会给自己撑场子了,东京果然是藏龙卧虎之地,没有得力的手下真镇不住。

这何六左盘右旋了一会,突然一个箭步冲上前,便要踢焦挺的右腿。他看出焦挺虎鹤双形,重心却在右脚。

焦挺身经百战,怎能被他轻易击中?当即一个撩腿,便向何六的腰部揣去,却是南派谭腿的招数,被其活用了,堪堪避得巧。

何六只能收住,不然就会被揣个正着。王伦虽是外行,却也看得真切,忍不住赞道:“兄弟好功夫!”

焦挺是第一次被王伦夸奖,心下满是兴奋。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知己者容,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是王兄弟识货,一眼就看出好歹来。

于是转眼望向王伦,温情脉脉,让后者毛骨悚然。

只是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场中形势又是一变。王伦前面刚赞过,紧接着便大惊起来:“兄弟小心!”

原来何六也是个能打的,知道焦挺能打,这一招却是个虚招。在焦挺提腿将落的瞬间,他便以头作矛从斜刺里直撞过来。

王伦蓦地想起来,这个何六绰号“铁头邋”,莫不是练就了一个铁头功的本领?这才惊叫起来。

只是他的反应未免也太慢了。如果焦挺要靠他来提点,这仗不用打就败了。

没想到焦挺看似憨厚孱壮的一个人,换影移形的速度竟然极快。就在大家都认为何六已经撞到他的腰身之际,他却陀螺一般转起来,然后就见何六被带得滴溜溜地转了一个圈,然后踉踉跄跄冲向岸边的柳树。要不是有树阻拦,他能掉下河去。

这动作太快,都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何事,只听到“啪啪”两声。但是众人都能看出,何六的脑袋上清晰地印着两个巴掌印。

“方才若不是某收手,你现在的脑袋已经不在脖子上了!你不是某的对手,回去找个能打的人来!”

这话说的,牛逼啊!再配上他的神态,妥妥的一个大侠风范,如果不是人长得没有那么磕碜的话。

何六满面通红,这一试便知道自己和对方差得很远,便是纠集几个跟班也难讨得好去,白白的丢了面子。锐气一失,便没了战意,不过临走之际不忘丢话撂下场子:“何某技不如人,自会找能打的人来。山水一程,后会有期!”

王伦满心欢喜,没想到每月二十贯钱便捡到一块宝啊!书上说李逵不是一合之敌,古人诚不我欺!有焦挺在,哥可以在这边横着走了!

“兄弟且歇息!”他赶紧上前问候焦挺。

“不妨事,哥哥且办正事要紧!”谁说焦挺没面目?他其实挺懂事的,可能只是没遇到贤君而已。

这边陶宗旺见焦挺三下五除二便把平日里了不得的铁头邋何六打败,不由得心生敬佩----是对王伦----毕竟焦挺只是他的跟班。

“大官人今日打败何六那厮,只怕裘老爷不会善罢甘休!他庄上能人极多,大官人要防着才是!”

王伦点点头,却是底气十足:“不妨事。我自建我的房,与他何干?终不成他敢明火热仗来打砸不成?若是他再来骚扰,祥符县里须有个说理的地方!”

这年头,谁还没个背景了?

既然来了,免不得看了一下进度,验看了一下工程质量。别说,这陶宗旺确实是个实诚的庄稼人,他建的房子高大阔气,真材实料,虽然刚刚完成雏形,却很合王伦的心意。

等房子建好,一系列的工坊便能开始进行,只是目前人手太少,缺少个镇宅的兄弟来负责事务。杜迁宋万虽好,奈何都挪不开身----自从宋万来后,身体力行制肥皂这种苦差,王伦已经不干了。

不过这也不是很赶的事,但是王伦却得赶紧回去。

晚上还约了两个漂亮的小娘子呢!

第206章 约架 考虑到花丛和扈三娘都是女眷,让杜迁和宋万去不好,原本王伦还想着介绍他们两位与花荣认识的。

要不是在订酒楼的路上又遇见了李四一伙,王伦还会把焦挺都扔家里的。

把妹么,在云深不知处最好,若是给焦挺这种贴身保镖全程看在眼里,会影响哥的伟岸形象的!

“姓王的秀才,咱们又见面了!”李四皮笑肉不笑地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先是自己在大相国寺里被红玉当众捶打,然后又被王伦三兄弟乱棒打伤。好不容易逮着个王伦落单的机会,义气要替自己报仇的张三兄弟竟然跟着摸到了杨戬家,差点被打个半死!他们当然不会想自己的问题,都把这归咎于王伦了。

刚刚胜过何六,王伦胆气也豪了,人也膨胀了。面对李四,这回手也不慌、心也不乱,话也不打颤了:“多日不见,甚是想念!李四郎近来过得可还好么?”

李四倒惊奇了----这厮不该是胆战心惊驾马便逃的么?怎么这么淡定!若不是周边没有异状,他真以为王伦在附近事先埋伏着人手了。

不过他仍然不敢掉以轻心。在相国寺盘踞这么久,被搞得灰头灰脸的还是第一次。他又瞄了一眼附近,确定没有帮手在彼,便很光棍地说:“天可怜见!让我在这里又遇到你!王秀才,咱们之间的过节,今天在这里可得好好了结了!”

说是这样说,他的眼睛却一刻没离开过焦挺。

他上次吃过焦挺的亏,知道这是个硬茬,今天敢来叫板,也是仗着身后有十余个兄弟。焦挺再能打,也是双手难架一群狼。

要不是事发突然,得把张三都叫上的,这样的胜算更大些。

王伦现在已经不惧对方了,无论如何,像李四这种小角色肯定不是何六的对手。后者都被打得直接臣服,何况仅仅身为泼皮的区区一个李四?

只是天色渐晚,他不想因此耽误正事,想了一想便道:“今日不行,某还有要事要办!再说这里公共场合不能打架,若是你有雅兴,咱们另约时间!”

李四也被他的淡定惊到,再说今天自己也是仓促遇到,看王伦身边人焦挺的架势,殊无必胜的信心,便也就坡下驴:“也好。三日后,咱们大相国寺后面的菜园子见!”

那边是他的主场,在心理上更有优势。三天的时间,足够他纠集一些伙伴来助拳了。

王伦想了想便同意了,毕竟不怕贼偷却怕贼惦记着,在东京有这么一拨人在左右冷不防地给自己来一下也够吓人的,不如一劳永逸地解决解决问题!

自己有杜迁宋万和焦挺,等下再设法把花荣带上----哪怕花些钱咧!赢这拨人是大概率之数。

“一言为定!三日后小可带人到大相国寺找你分个输赢,然后这个梁子算是过去了!从此后大家相安无事,互不打扰!可使得?”

他故意这么说,其实也是埋下伏笔,免得对方将来继续不依不饶----又不能把对方打死了!再者考虑到自己也有可能输了,一样地只在那边输个场面,后面也就少了麻烦。

李四盯了他半晌,闷声道:“怎么不使得!三日后,不见不散!”

他在东京混迹多年,总有些狐朋狗友打作一团。王伦有焦挺确实是个角色,但他也不是没人,这几日便广发英雄贴,不信制不住焦挺。

这边王伦有了算计之后便真的诚心诚意邀请花荣来了,原本,对方只是陪客----他若不来,花丛和扈三娘怎么会跟来?

所以他请客的地方是附近一家很有名的酒楼,名唤“清风楼”。虽然不是城南最好的,却已经是甜水巷周边最上档次的,直逼东京七十二家正店。

在这里请人,算是诚意满满了。之所以不去正店,嗯,王大官人要表现出他的低调正气。因为这一带要说好地方,丽香院无疑是一个,但是那边人几乎都认识自己,落在花丛和扈三娘心中,会不会以为自己有点那个?

“清风楼”是一幢三层小楼,砖木结构。说是三层,其实是上楼梯的有两层,按后世的标准应该算是有车库的两层,底下一层是接待和停车马的地方。在寸土寸金的东京,有个停车的地方算得上业内良心。

凡事就怕比较。在周边清一色都是单层平房或者偶尔有上下两层小楼的情况下,三层楼就显得有些卓而不群了。

王伦到了,订下三楼的包厢,便急火火地往家赶。

花荣是少年英雄人物,需得有人陪衬才好。焦挺勇武有余场面上的事情耍不开,反而是杜迁宋万两兄弟憨头憨脑的说些奉承话来感人。

再者,既然请人,当然亲自登门才显得有诚意啊。

宋万还有些舍不得,他准备再下一锅肥皂呢,被王伦好一顿劝才收拾了家伙,然后便去寻找花荣。

这一带多数都是住家户里分租的房子,价钱却不甚贵,因为大都是来东京谋生的苦哈哈,而且邻里之间都是熟识的。王伦走过去问花荣的住处,很快地便有人回答道:“兀的那家不是?某听说那家院子里经常住着位花小娘子,应是无疑了。”

王伦过去看时,却是一个大院子,和当初杜迁所住无二,果然是一分钱一分货,在这里住下来,花荣也够心大的,而他的妹妹竟然甘之如贻,看来也是个好养活的。

不用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花丛的一切都是好的!

“花贤弟在家么?”他推开院门走到门前问----都是公用的,除了夜间常年不锁。

里面花荣赶忙答应:“小人在家!”

这时候隔壁间的门“吱呀”一响,却是花丛露出头来,见是王伦,款款下拜:“奴家花丛见过官人。”

大宋朝对于女人的优待是前所未有、后无来者的,除了婚嫁自便、离婚自由、继承权一应不差之外,便是平时与男子讲话都是被允可的。如果是后世,等闲女子也没有机会与陌生男子对话。

王伦见了是花丛,笑逐颜开。

第207章 促膝谈心 这花丛虽然只是荆钗布裙,那种清纯脱俗的青春气息却扑面而来。所以说美女之所以成为美女,绝不是靠着那些身外之物的映照,相反,越是朴素越能表现出她的风姿卓越来。

“打扰娘子!”王伦特别彬彬有礼地说。他本是一身秀才服,再辅以文质彬彬的气度、笑容可掬的姿态,立时便获得花丛的好感----这是王伦自己的认为。

真实的情况是,在得知此王伦极可能便是那位“山水郎”的王伦之后,花丛对他的好感便产生了。

人的影,树的名,正常人的心理都一样:当心中佩服已极的明星突然站到自己面前时,有什么异常的反应都正常。

花丛却很好地掩饰了自己。不是别的,是多年的教育,她怕王伦轻看了自己。

他越是和乃兄一见如故,自己就越需矜持。

这时候花荣出来了,扈三娘闻讯也走过来,她谈不上有多崇拜王伦,却也知道对方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相见已毕,王伦客气道:“小可今日认识了花贤弟,喜不自胜。正好晚间有空,便请花贤弟和两位娘子到清风楼一叙,既是一偿小可的夙愿,也是我们邻里之间互通有无的契机。再者,三娘小娘子也是一等的人物,古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今晚的相聚,也算是给三娘小娘子的接风。”

其实花丛在猜到王伦是山水郎的王伦之后便有了赴约的迫切心思;花荣自然不会傻得拒绝,毕竟相比较地位而言,他一个武生完全不足与王伦结交,后者算是折节下交的。

而扈三娘纯粹是好奇。

但是都已经准备了赴约。对江湖儿女而言,多认识一个朋友便多一条路,冤家还宜解不宜结呢,何必要落王伦的面子?

人家这么客气!

所以花荣便敛容答道:“王兄好意,花荣敢不从命!”

三人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出得门来,却见王伦已经安排好了三辆马车:一辆由女眷乘坐,一辆杜迁宋万焦挺三兄弟乘坐,最后一辆,王伦打算与花荣共乘,也算提前亲近一下。

多花点钱没有关系,主要是客人高兴。

果然花荣见王伦安排得甚是周到,很是满意。

一行人迄逦往酒店而来,路上免不了叙齿排序,王伦便已得知,花荣今年正好二十岁,自己却比他大一岁,自己称其为“贤弟”果然是有先见之明的!

“小可便托大叫你贤弟了!花贤弟,你在武学科几年了,愚兄却如何一直没见到你?若是早一点相识,该是如何是好!”

这是典型的没话找话,文武殊途,自己也不可能闲到去武学科找人玩的份上。当然,现在知道了花荣在那边,那又另当别论。

“小弟在彼已经读了三年,过年便是上舍生了。也是小弟浸淫武学,一向不与外界交流,所以竟然不识得兄长----说到这里,小弟有个疑惑,不知当讲不当讲?”

王伦要示好于他,当然是无话不能说,再说他也没有见不得人的事,自然坦荡:“愚兄对贤弟一见如故,自然知无不言…贤弟请说。”

花荣便吞吞吐吐地问:“小弟听说,辟雍也有个与兄长同名同姓叫做王伦的,据说便是京里闻名的‘山水郎’和‘王青山’…”

王伦便淡然地笑起来:“却是愚兄,想不到区区薄名,竟然也落入贤弟耳中!”

花荣一听,肃然起敬,在车厢里纳头便要拜:“小弟眼拙,竟然不识兄长真面目!”

王伦装逼已毕,十分之爽,见状赶紧扶起他:“贤弟这是为何?谅得王伦只是一个不入流的秀才,何足挂齿,安敢屡屡当得贤弟大礼?”

敬重文人是宋朝的光荣传统,花荣也不例外。他曾经想过这王伦便是山水郎,只是有些不敢相信。现在见王伦亲口承认了,突然梦幻起来:

我这是算结识了山水郎?

非亲非故,他何故要主动结识我?

自己除了武艺过得去,射箭过得去之外,别无所长。王伦是个有名的文人,将来走的路也注定是条康庄大道,和自己基本上不可能有交集,那他礼重自己为何?

他是个实在人,不免便把心中的疑惑向王伦诉来。如果有些小事情需要自己处理,只要不违背国法,他乐意去帮这个忙。

王伦深知人情要用在关键时刻的道理,再说此时他和花荣实质上并不算太熟,和李四约架这种小事,肯定不好说出来的,那样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有求而找他,会少了许多诚意。

总得他自己提出来才好。

“贤弟想多了,愚兄看见贤弟,第一眼便觉亲切!”

他这是偷换概念,其实是一眼就看上了人家的妹子。花丛长得花容月貌,当然看着亲切。

“然后得知贤弟便是花荣,更萌生了几分感慨。贤弟弓马娴熟,乃人中龙凤,让王伦欣羡不已!眼下大宋看起来烈火烹油,却不知四面危机,如果继续这样歌舞升平,眼看着便有一番大祸临近----愚兄不是危言耸听,实在是北方的金国是我心头大患,将来扶国之将倾,还着落在贤弟这等武官手里,靠愚兄是无用的!”

这一番话说下来,倒让花荣肃然起敬。

作为武将,当然希望战场上封妻萌子、谋个好前程。他家祖上也是武将出身,这种上阵杀敌的血统是先天的。

宋辽西夏,三国争战百年,以“澶渊之盟”后宋朝屈辱地岁岁纳币稳定下来。这时节的宋兵,哪怕是最精锐的中央禁军,对抗辽兵也只能是望风而逃。

哪怕辽国同样也已经腐朽已极,再不复祖上兵容。

更北方的女真族起来反抗辽国,经过宁江大捷、出河店之战中击败辽军,几年下来,就把辽国打得找不着北。去年立国为金朝,今年五年又占领辽国东京辽阳府,势如破竹。

有识之士都开始觉得,金人将来可能是大宋之患。

当然也有人觉得,在辽国背后崛起的金国或许是大宋收复幽云十六州的绝佳助力,现在朝堂上对于金国的政策,各方争论不休。

但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辽兵打宋兵如无物,金兵打辽兵如无物,那么如果金国翻脸了宋朝怎么办?这种事估计很多人其实是想过的,但是没有办法。

只要学过一些军事学常识、甚至对于兵事不大懂的人都能知道,强敌在侧的风险。武学科的学生大都是些年轻气盛的,难免在平时聊及此事,深叹当权者的无能。

把兵事当儿戏的,真有事的时候,禁军都不足用,更何况孱弱到极致的各地厢军?

王伦以一介文人,并且是极富盛名的一代词家,竟然能想到此处,眼光可见一般。

花荣可是知道现在山水郎的名声的,自己作为地位更低的初级武将----武学科的学子,从来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能和王伦如此亲近并且获得他的褒扬。

文贵武贱可不是说说而已。在这一刻,他大生知遇之感,更对王伦的忧国忧民、居安思危之举十分敬重。

人家本可以活得潇潇洒洒,却非要高境界考虑那么多,这样看来,他的成名绝对不是偶然,非胸有沟壑者不能为。

“兄长如此远见,让花荣敬佩之至!不过我大宋百姓万万,物力丰富,禁军亦有八十万人,金人纵然强盛,也终不足为患!”

哪怕是同为武将的花荣,都对大宋的八十万禁军有执念,都超过女真全国的民众数量了。

他真的不了解,禁军现在已经烂到骨头里了。

辽北苦寒之地,女真人勇武有力是真的,但是若说能让大宋“国之将倾”,还是有些夸张----或许这只是文人表达感情的一种夸张的说法而已。

但是仍然为王伦的疾呼而振奋:朝堂之上,终需有兄长这样的人物说话才有分量!毕竟,他是第一个在自己面前谈到重文轻武的不对,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所谓敬人者,人恒敬之,此谓之也。

“咳,贤弟是知兵的…”想到花荣说的八十万禁军,王伦叹了口气:“兵在精而不在多,若是一盘散沙,人数再多也是无用!”

这个花荣信,否则也不会有兵败如山倒的谚语,中国历史上也不会有那么些以少胜多的传奇军事战例。

只是要说远在天边的女真能威胁到大宋,这个真的很遥远。

但是王伦毕竟是为武人仗义发言,他也不能扫兴,便顺着话说道:“八十万禁军,原本就不能个个成为精兵。但是朝中有西陲大将大小种、姚希晏等人,未始便怕了金人。当然,如兄所言,未雨绸缪也是应当的。”

好吧,这事真的是太遥远,毕竟现在女真人在军事上的摧枯拉朽行动还不在宋境,时人对它的了解也不多。再过几年,嗯,知道也没用了。

王伦也只是说说而已,毕竟他知道也没用,花荣信了也没用。大家都是文武阵营中低得不能再低的身份,所谓位卑而言轻,只能借此聊出感情来而已。

“哈哈,你我所言,只能是位卑未敢忘忧国!这些事情,且让那些当朝权贵头痛去!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愚兄与贤弟一见如故,且去饮它几杯。

第208章 投机 清风楼内,觥筹交错,十分热闹。

本来男女有别,正常情况下,王伦是不可能和花丛、扈三娘一桌吃饭的。只是当听说王伦便是山水郎,而且花荣与他称兄道弟一番之后,既有哥哥在彼,那么妹妹花丛抛头露面便不怕了;

扈三娘更是江湖儿女,对于男女之防本没有一般人来得强烈,再说北宋时期这道界限还是不那么分明。总体来说,是讲究的自会讲究,不讲究的也没人说什么。

直至到了南宋,朱熹那个会讲究的搞事,妇女的地位才陡然一落千丈,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封建祖传对于女子的审视态度。

或许女人的地位和国家的强盛程度呈正比吧?唐朝女子都可以做官,所以大唐一直在世人的眼中是无敌的,也由此在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唐人街”!

宋朝相对弱一点,于是军队也弱鸡一些。可能是女人对男人的要求没唐朝那么大了,男人便也松懈了,所以造成阳气不足,连带着国力都衰减了也不一定。

想多了。

总之气氛很好很融洽就是了。

杜迁宋万焦挺见王伦着意结交花荣,都识趣地说好话;王伦对花丛、扈三娘当然以礼相待,绅士风度十足,便是对花荣也是高看一眼的;

花荣自然投桃报李,花丛为自己能与山水郎坐一起而倍觉兴奋,扈三娘也因为花荣兄妹的态度对王伦的印象非常之好:“这就是传说中的山水郎?”

几人说了些江湖上的故事,越说越投机,最后连扈三娘都加入进来。王伦虽说不会武功,却也有个“白衣秀士”的烧包绰号,又亲身经历了武松与西门庆的较量,所以说起故事来竟是他的最精彩。

都知道王伦就是山水郎,却没想到他竟然除了文采雯然之外,还是一个经商的好手。

“原来白雪肥皂竟是官人的手笔!奴家曾经用了洗衣服,又白又干净----官人真是才华横溢!”花丛由衷地赞道。她是真没想到,市面上如此紧俏的商品肥皂还有名气在外的“聚义商行”居然是王伦的手笔,这真是意外中的意外。

王伦挺受用,受人膜拜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他还没做到宠辱偕忘的境界。花丛一夸,他就喜不自胜:终于给了美女更好的印象!

“偶尔为之,聊作一乐耳!娘子若是用了觉得好,小可回去便赠与娘子小可新出的香皂,它对保养娘子的冰肌花容是极好的!小可更准备打造一款香水,若是成功,娘子便是第一批试用者!”

宝剑赠烈士,红粉送佳人。男子给女子送化妆品,无论是前生还是后世,一般都认为有特别的含义。虽然王伦和花荣称兄道弟,但毕竟不是亲兄弟,所以花丛秋波流转,想说什么最后又收了回去,只说道:“奴家先谢过官人好意!”

竟是应承了王伦送的人情。

王伦的几位兄弟都是直性子,根本不理解其中的含义;扈三娘虽然是女人,却因为习武的缘故在性格上偏向男性,豪放有余然细腻不足;花荣是个精细的人儿,看了一眼乃妹却不作声。

渐渐地说到和张三、李四的过节,杜迁和宋万都是亲历者,对前番的事件印象颇深。听说李四约架,禁不住一齐都惊了。

“王兄弟,这张三李四手下那么多的泼皮,我们兄弟又不是个能打的,便是焦挺兄弟也是双拳难敌众手!我们再去他们的老巢约架,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从他们的角度,这么说也未尝有错。总体来说,如果从武力值来看,这两位完全是打酱油的存在,做不到江湖儿女那般争狠斗恶也正常。

可是不应战肯定不行,你不去找他们,他们未必不会找上门来。那时候门前烽火连三月、出门在外都要防着会不会挨闷棍,这生意还怎么做下去?这生活还怎么过下去?

王伦便假意轻叹道:“小可也不想和这些泼皮争强斗胜----胜之不武、败之足羞,只是他们抓住不放,如之奈何?”

是啊,泼皮之所以叫泼皮,就是因为他们做事不依常理,况且又没有多少正经事情,闲时聚众斗殴是常态,骚扰起人来没完没了却又不能大动干戈,这也是升斗小民不敢与他们叫板的原因,熬不起。

花丛听了,便有些发急,赶忙向花荣道:“哥哥,王大官人有事,哥哥怎能见死不救?”

花荣滞了一下,不管怎么说,和王伦终究是不熟,他还在犹豫要不要掺和这事。可是妹妹一句话便将他卖了,吃人嘴软,自然要帮人说话。

唉,这小妮子是见了偶像忘了哥哥了!

“说甚么话!王兄弟的事,便是我花荣的事!不说他有多少泼皮,我只一箭一个戳他的心窝!王兄弟若是嫌他人多,花荣在学里也有几个得力的同学,三日后便请来为兄弟助拳,可使得?”

他这是被妹妹赶鸭子上架了,就打个架而已,不帮忙不行啊,毕竟是山水郎邀约。

王伦大喜,小李广出头,确实就像吃了定心丸。若说武艺,花荣绝对是不弱于五虎的存在,更兼有无敌的箭法加持。有他在,任何一个对手都不怕。

若是这种好汉能被自己收于麾下,哪怕到了改朝换代之际,也足以保全自己。只是有一件事非常奇怪,那就是书上说对方是宋江的死忠,这让人非常不解。

是否他有什么命门?

如果自己得知,那将是件非常可乐的大喜事,比自己搞肥皂赚大钱都来得可乐。

借着刚才的高兴劲,王伦想套话了。

“贤弟可是帮了愚兄的大忙了!李四那厮,屡屡找我们兄弟的麻烦。如果解决了此事,我们兄弟方能放手大干,贤弟的这份好处,完全可以算得上是及时雨了!纵使沧州横海郡的柴进、山东郓城县的宋江都不如也!”

他故意把柴进说在宋江前面,就是为了不打草惊蛇,以看花荣的反应。

这就是“先知者”的好处,估计花荣做梦都不会想到,王伦从见他的那一面起就准备挖掘他的秘密了。

第209章 试探 “些须小事,何足挂齿!柴进柴大官人、郓城县宋押司那都是人中龙凤,谅花荣怎敢与他们比肩!”

《水浒传》里,能让各好汉提起名头就能让人纳头便拜的人物,只这两人。

柴进仗义疏财,地位使然,王伦在老家时也曾听过;宋江只是个刀笔小吏,不知道在此时名声几何,王伦只是那么一说,没想到果然出名。

莫非此时宋江已经闯下了名号?还有好几年的煎熬呢,那他家底够殷实的!

“仗义疏财”可不仅仅是一句褒扬,而是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后盾的。王伦纵然身为穿越者,却也远没到花钱邀名的地步,也没那个能力。

只是奇怪,宋江那么多的钱,哪来的?

柴进好理解:标准的富N代,有免死丹书铁券加持,地位定然极高。富贵加身的贵族,凭着身份可以赚数不清的钱财。所以他的钱可能有灰色,但在世人眼里,就是红色。

而宋江的老爸只是个庄户,至多也就是个地主,能撑他这么败么?联想到其相当于县委办、政府办主任及公检法一把手的杂合体的押司身份,便可大概知道其中定有猫腻。

他既是知县大人跟前处事干练的红人,深得知县大人倚重;又是深谙诉讼、律法及文案的精明小吏。考虑到宋徽宗治下的北宋政治黑暗、皇帝昏庸、奸臣当道,从中央到地方都被贪污腐败给侵蚀透了,上到中央政府的官员,下到县衙小吏,无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身在官场的宋江,自然不能免俗。

那么他的巨额财产的来历就呼之欲出了。

王伦不是此时代真正的好汉,所以能够从错综复杂的局面中找到重点。他不是纪委或者御史,所以不会去管那档子事。但是放着人才上佳的花荣在身边,他不想努力都不成,主要是舍不得啊。

无论如何都得把他与宋江的关系搞清楚,然后再搞黄了!

花荣只能是自己的花荣!

“不!”王伦断然否认道:“虽然王伦与柴大官人、宋押司向无交集,但是江湖上对他们的争议小可却是知道一些,也有自己的一些想法,各位兄弟想听一听么?”

不说花荣,焦挺是在江湖上闯荡过的,自然知道这两人。杜迁宋万也有耳闻,前者还曾想过投奔柴进来着。

“愿闻其详!”花荣说。

“兄弟请讲!”这是其他三位兄弟在说。

“要说柴大官人也是个人物:仗义疏财,喜好结交朋友。不管是三教九流也好,朝廷钦犯也好,只要他看对了眼的人,他都不吝啬自己的帮助。但是有一项,便是有头没尾、有始没终,未免不美。”

这是事实。要说有些事也怪不得他,天生地就生于富贵之家,于是自然少了些体察人情的能力,尤其是下层人物。一个特权贵族身份,他哪怕不是有意识的,也是无意识的,总是居高临下,这就让人接受不了!

你虽然对我好,给我银子,可是你总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给我,那么我接受起来心里总有疙瘩。说的就是这种场景,关键是他自己浑然不知。

比如林冲发配经过他庄上,为了激其与洪教头决斗----很可能是看后者不顺眼----便扔下一锭二十五两的大银。注意,是扔!

不知道如果林冲将来发迹后,会不会记得当初的场景?在心里面会不会还对他有感恩戴德的情绪?

比如武松,他曾发过牢骚:“‘客官’,‘客官’,我初来时也是‘客官’,也曾‘最相待’过,如今却听庄客搬口,便疏慢了我,正是‘人无千日好’!”

虽说他“专一召集天下往来的好汉”,总感觉柴大官人养这些人,接济这些人,有点看热闹、图乐子的嫌疑。所以金圣叹对柴进的评价是不高的,他说:“柴进只是上中人物。柴进无他长,只有好客一节。”

估计他真正交心相待的人只有宋江了,毕竟都是体制内人。但是柴进虽然钱多,但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冤大头,宋江虽然钱少,但都花在了关键时刻,这就是宋江威望高的真正原因。

王伦这么说,别人听了都摸不着头脑,焦挺却是深有感触。原来他也曾投奔过柴进,奈何他不会说话,柴进连面都未曾见他一面,只象征性地赏了几两碎银。

谁叫自己人称“没面目”呢?说话做事确实不让人受用。

当时正是他英雄气短的时候,没奈何接下银子,心里却十分憋屈。哪像王伦,见面就把自己当兄弟,并且开出了每月二十两银子的零用?

花荣听了也不作声,而是问起王伦:“那王兄弟认为宋押司是何人物?”

见他如此动问,王伦心知他与其必有渊源,心中一较,便有了说法:

“传闻宋押司喜欢结交江湖朋友,为了朋友可以很仗义,乐善好施、扶困济危、仗义疏财,但凡有人遇到困难找他,他都会伸出援手、倾囊相助,帮助别人渡过难关。即便是陌生人,他也会热心帮助,毫不吝啬…”

听他这么说,花荣眼里透出欣慰的神情。王伦便确定了,他肯定与宋江关系不一般。

趁现在不“认识”宋江,王伦若是不下眼药便不成其为王伦。

“所以小可十分羡慕这位山东及时雨。作为公门刀笔吏出身的他,懂得官场中的江湖、懂得江湖上的官场,竟然坐稳了呼保义、孝义及时雨等一长串的美名!

小可更羡慕的是,他竟然似有了摇钱树一般,源源不断地使出钱来!小可忝有山水郎的美誉,又有肥皂产业加持,竟然在财力上都不及他的万一!由此可见,在大宋便为一押司,都足以富甲一方,所以小可现在特别希望顺利升舍,不消为官,只消为一押司足矣!”

他的一番话看似说笑,却直指宋江的财力核心:区区一个刀笔吏,如何拥有那么多的钱?如果没有外快,谁都无法说明他一个地主家的大儿子如何能够大手大脚花钱!

这么一来,他宋江对江湖上的朋友是义了,对周边的人是世故圆滑了,可是在某些地方,却难保没有阴暗的可能。毕竟,谁的钱财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如果在后世,这也是一桩罪,罪名便是“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第210章 雷锋是谁 有些事,真不能深究的,否则越想越让人出汗。

花荣同样陷入震惊中,或许开始猜测,在他心中敬为天人的公明哥哥,竟然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不过,或许他是为尊者讳,或许是不想相信,他接口道:“宋押司的父亲宋太公本身便有大片田地,家里并不缺钱,所以这位押司手头便阔绰些。”

王伦深知过犹不及的道理,而且背后说人是非向来为英雄好汉不耻,便也见好就收。不过已经成功地在花荣心里扎了根刺,他还想扎得更深些。

“说的也是。不过能够仗义疏财,也是个奇男子,无怪乎能在山东、河北一带闯下偌大名声!但是却有一点,让小可觉得他并不是真正的扶困济危。”

杜迁宋万和宋江不熟,自然不作声;焦挺只是听说过传闻,未见其人,所以也不能置喙;花荣和花丛却是相顾一视,然后不以为然地道:“大郎何出此言?”

这一声“大郎”,而不是之前的“兄弟”,意味深长。如果王伦不能给出一个很好的解释,先前的种种铺垫都将化为乌有,反而成恶。

“其实很简单。这位押司帮助过的人,基本上都是有能力的。不管是什么样的能力,这些人都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并且这些江湖人士都是比较讲义气的。

若是没有一技之长,我想他也帮不了那么多;若是不讲义气的,真不计回报,他纵有金山银山也散光了!大宋享国百五十年尚且饥民满地,他又有何能周济这么多人!

若真的是及时雨,当辅佐君上行施仁政,又何须他来求取沽名!”

王伦的一番话近似于狡辩。仗义疏财可不是散财,周济百姓也不至于上升到行使兼济天下的层次,可是他说的又不是没道理,光周济百姓又能周济几个人?

并且他最后说的很难听了,直接上升到“沽名钓誉”上来。

没办法,看过《水浒传》的人基本上对宋江这种投降派义愤填膺,特别是看到征方腊的凄惨之后更是如此;钻研得越深,越被他的厚黑手段所深恶痛疾。

为成全朋友义气放跑晁盖是谓不忠、为谋秦明计杀其全家是谓阴毒、把貌美如花的扈三娘硬指派给下作的亲信王矮虎为妻是谓不仁、梁山不远万里到江州救他,而他只是当众人是工具人是谓不义…

晁天王被架空后来死得不明不白、临终遗言被肆意违背…

梁山英雄排座次简直是一场为亲信量身打造的无脑文,任谁看了都莫名其妙…

所以侥幸不死的兄弟领悟了,走了公孙胜、李俊、燕青;最好的兄弟武松疏远了他、鲁智深也看穿了他…

到最后轰轰烈烈的聚义一场,终换得廖儿洼的神鸦社鼓,吴用花荣这一文一武两位亲信的吊死,也为他的愚忠谱写了一曲悲歌…所以王伦很不待见这位拿兄弟的人头上位的大哥。

还有,他想把花荣引为己用,就必须抹黑宋江!

花荣听了不悦道:“山东及时雨乐善好施天下驰名,王大官人此言恐怕太过…太过…”他还是比较克制与客气的,没有把后面不好的评价说出来,可是考虑到王伦是山水郎的缘故吧?

王伦却很坦然:“贤弟是觉得愚兄的话太过武断?”

不等花荣回答,他便自顾自地笑起来:“宣扬这位押司好的,看是哪些人?哪个不是有两把刷子?若是像贤弟这等人才,莫说是这位押司,便是愚兄也想亲近----贤弟不要怀疑,若有需要愚兄处,尽管说来。哪怕有能帮到的地方,愚兄却不愿贤弟记在心上!

唐朝白乐天有首诗说的好,兄弟你且听着: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这位宋押司如果真的仗义疏财,不需要广为传播:急人所难,原是我辈应做之事,愚兄虽不才,视金钱如粪土却也能做到!须知真正的雷锋,做好事是从来不留名的!”

“真正的雷F?雷F是谁?”花荣一脸懵逼。

“哦,雷F是愚兄老家县里的一位厢兵,他默默地做了许多好事。他原本不富裕,却领养了七个孤儿,自己导致一贫如洗;其它的什么扶老奶奶过路、用自己的钱物救济乞丐自己却饿着、病中为不认识的乡邻帮忙拉车、雨天为街坊疏通下水道等等,好事几天几夜说不完…

就在他意外去世前,他还在帮陌生人免费写家信…人们直到他去世才知道,他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却从来不张扬!这样的人物才是愚兄的楷模,所以这才小看天下人!”

我靠!这世间竟然还有此等人物!但众人见王伦一副神往的样子,完全没办法往虚构上想。

这边,杜迁和宋万开始想了:怪不得王兄弟如此仗义,慷慨至极地要分给自己股份,原来是得到雷锋的熏陶!不禁对此人油然而生敬意。

便是孔圣之乡,也难出这样的人物吧!

花荣有些不信,主要是雷锋太过优秀,这样显得宋江的名声远播倒真像是沽名钓誉了。

“还有此等人?”

虽然对王伦从讲宋江扯到雷锋其人感到错愕,杜迁和宋万还是很及时地表示有话说。

“小人虽然未见到其人,但是相信王兄弟说的确有其人,因为王兄弟本身便是一位‘不留身与名’的伟男子!小人虽然不知道那位及时雨是如何仗义疏财,但是眼前的王兄弟却实足是个仗义疏财的好男子!

花兄弟可能不知,原本这‘聚义商社’的肥皂生意都是王兄弟的首尾,兄弟我都是打下手的,宋兄弟更是更晚加入。可是看着白花花的银子,王兄弟非要与我等兄弟均分!”

这事不假,而杜迁宋万本来就是一幅憨厚相,从他们嘴里说出来,要比王伦巧舌可信多了。

所以花荣表示相信,也再一次对王伦的行为表示惊讶。看不出啊,山水郎还是有大气魄的人!不过,他又想到,肥皂生意只怕不了多少钱而且杜宋两人又需全须全尾,王伦看不上也是有的,或许是顺手的人情?

对此,杜迁表示无语。相比宋万,他和王伦认识更早,又是第二大的股东,所以也更亲近。他们兄弟曾经几次听王伦讲过扩大商社的事,也多次提过招揽人手。

可能也是王伦对花荣的亲近、或者花荣武学科学生的身份让他理解王伦可能是有拉拢对方的企图,再说王兄弟那以眼总是若即若离地盯着花家妹妹看,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既然王伦开了口,那干脆就帮兄弟吹个大的!这也是个帮他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花兄弟,你可知道王兄弟给的股份一成是多少?”

花荣自然不知,但他也是个机灵的,见杜迁如此郑重地说,不想扫兴,便试着问道:“十贯?”

在他认为,十贯已经不少了。他和妹子在甜水巷租的两间屋子,每月不过九百钱。

杜迁笑起来,为花荣的保守。不知怎地,他此时想到了自己当初租房时的凄惶,顿时又收敛了笑容。

“十贯,那是一天!”

说这话时,他还是比较保守的,毕竟和花荣不熟,生意人讲究财不外露,在王伦没和对方成为真正交心的兄弟之前是不能完全吐露的。

一千块肥皂的净利润是九十七贯,一成便是将近十贯,没错的。

其实要不是王伦怕树大招风泄露机密,现在一天完全能做到三千块了,他们只是按两千的量来生产,很轻松地就把钱赚了。

即使这样,花荣听了都是懵的。

听杜迁的意思,那就是王伦本可以用可以忽略不计的雇工的价钱,却要给他的兄弟年过万贯的财富!果然如此,王伦确实有不屑宋江作为的本钱。

关键人家还很低调,若不是杜迁被自己逼急了,估计也是不会把这件事透露出来的吧?

这样不叫仗义疏财,什么叫仗义疏财?相比之下,宋江的出手,怎么都不好意思往仗义疏财上靠罢!

虽然人家做得也没错。

“小人只是当初和王兄弟有过一面之交,后来为生活所迫来东京谋生,不期然遇见这位王兄弟,二话不说便送了小人一套富贵。结识了王兄弟,不枉了杜某此生!”

杜迁现身说法,直接把王伦的行为定了基调。

“兄长高义!”花荣由衷地赞叹说。这一刻,王伦在他嘴中又从听起来极生疏的“王大郎”、“王官人”恢复到亲切的“兄长”上来了。

“谈不上高义!愚兄也是被雷锋所感染。记得他去世之后,当地大儒给其写墓志铭,有段话愚兄记得特别牢固:‘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更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留名!’微斯人,吾谁与归?现在想来,言犹在耳。愚兄的境界,离着雷锋义士却又差得远了。”

王伦自己都觉得自己可耻。装逼到这个份上,就怕明天有雷!

第211章 花荣应约 听他半文言半口语的一番说教,花荣更觉得王伦的境界之高世所罕见。

而两位女孩对王伦的好奇更异平常。她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名声远播的山水郎和这位日进万钱的大商人联系在一起,虽说大宋并不歧视生意人。

只能说,能者恒能!

“听兄长之言,花荣对那位雷锋的景仰如斗重山齐!此人教化之功,当得与圣人无二!”

作为武人,他对孔子的尊重程度绝对远逊于文人。他只认为,真能默默一辈子做好事并且把王伦都感动并有样学样,其功德无量。无法形容,只能拿孔圣人来比喻。

这是朴素的心理。

若是一堆文人在此,只怕要炮轰他。孔子是何等样人,谁敢和他老人家并驾齐驱?

只除了王伦知道,在后世,远离物欲的人们对雷锋的尊崇----不管是流于形式还是内心真的景仰----远超过那位圣人,毕竟后者已经被打倒在尘埃再也无法恢复原有的神气。

“先不谈他了,愚兄只有一个小见识,对他的尊崇,还是要放在心里,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内省。我王伦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不敢有兼济天下的雄心,但是可以对我的兄弟们敞开心扉。四海之内皆兄弟,愚兄之所以把我们的商社取名为‘聚义’,便是存着这个小心思。”

把话题轻轻绕回来,免得再在那个缥缈的人身上胡扯,也是给花荣一个邀请:愿不愿意加入我们啊?

现在的王伦四兄弟差着一个有本事的,尤其是安仁村的工坊建成后更是需要一个能镇住场子的人。花荣人在国子监,可能平时并不需要他到场做什么,但是只要他出现在商社的名单里,对整个组织都是一种心理的保障。

否则他们也不敢大干呐!

花荣对王伦的赢利能力深表惊诧,但也仅限于此。和王伦不熟,并且文武殊途,他不明白王伦想表达什么。

嗯,王伦是想多了。他很想送些钱给花荣,但是考虑到有能力的人都会有自尊心,怕落得个柴进收留武松反为恶的下场,又不好贸然出手,所以只能在兄弟义气上下手。

见他不理解,只能讲明了:“花贤弟,愚兄现在的这个商社正在城南的安仁村扩建工坊,难免会有一些宵小之辈生事。愚兄想着,将来会招一些民壮看家护院,届时请贤弟帮我训导一番。至于茶马之资,无需多虑。”

庄客其实就是佃户。宋朝商业发达,所以农民一般并不束缚于土地上,从官到民对于土地流转的事很随便。很多有富余土地的地主分雇佣一些农户,除耕种外,还要服其他劳役,并负保卫田庄的责任,受庄主和庄头的双重压榨。

像扈三娘家、祝家庄、柴进家、史进乃至宋江家里都有庄客:田地多的庄客也多。王伦圈了百十亩地之后,名义上原先土地上的庄客也会奉他为主,预计一二十个人是有的;建那么大的工坊,预计会招许多人来做工,那么安保这块肯定也会要人。

花荣是武学科出身,训练庄丁正是其所长。不要求到能上阵打仗的地步,好歹能对付一下何六、李四之辈,不能让王伦等人天天活在心惊肉跳之中吧?

先把他拉过来做事,然后适当地给一些钱,处得久了,人都是感情的动物,不怕感情不会加深。

花荣推辞道:“谅花荣一个武学科没毕业的上舍生,能有什么本事?况且小弟学业繁重,也没恁多的时间来帮哥哥做事。如果因为小弟耽误了哥哥的事业,却怎生过意得去?还请哥哥另选贤能!”

其实他是有些意动的。王伦出手如此大方,那么自己如果帮他,肯定会有好处。这几年在京中花费着实不少,要不然也不会让妹妹花丛小小年纪就承担起补贴家用的重担。

但是考虑到早日毕业早日授官方是正理,他不可能为了培训几个庄客就把自己的前途搭进去。

王伦其实也不是有多迫切,只是一个由头。见他话里似乎并不坚持,赶紧说道:“也不是什么迫切的事,也就旬休的时候请贤弟去一遭。平常的时候,自有焦挺贤弟照应着。”

“旬休?”花荣想了一想,觉得可行,王伦在文在商,结识一下也没什么坏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只怕花荣不胜驱使。”

王伦大喜,这样就与花荣拉上关系了,很多事情----比如照顾下他的妹妹、小恩小惠示好于他就显得理所当然了,当下不住声地把他夸了一番,倒让花荣很不好意思。

他现在还年轻,远不是真正小李广的时候,也没有做花知寨的气度。他现在想做的,就是挣一笔收入,来让妹妹过得好些,也让自己在学里的生活过得从容些。

王伦还要当场预支“茶马之资”,被花荣赶紧拒绝。并无尺寸之功,便要拿钱,真不是他的作风。虽然说在经济上差强人意,但是基本的规矩他还是要的。

又不是特别交好的兄弟。

不过他最终还是接下差使,正式成为聚义商行的编外人员:“恭敬不如从命!”

他已经暗暗拿定主意:三日后的助拳,权当是实习期的开场秀,可得好好表现一番,也让王兄弟觉得用自己很值!

这么容易地就交结了花荣,王伦喜不自胜,接连和众兄弟饮了三杯。

清风楼虽说很上档次,它的酒度数也还是不高,这是时代的酿酒技术所限,反正三杯酒的量和啤酒相差无几,以至于扈三娘也能陪了一杯。

花丛却甚是腼腆,只吃茶不碰酒,让她在一群好汉堆里让人极怜。

酒过三巡,花荣蓦地想起一事,向扈三娘道:“三娘小娘子,祝家庄的祝三郎三日后便回到学里,他的焚城枪极是有名。若能得他相助,我等和李四这伙泼皮约架之事便有了十成把握。”

他是知道祝彪和扈三娘的关系的,打架这种事,不怕人多势众。虽说他对自己的武艺也颇为自负,但毕竟这是街头斗殴不是上阵杀敌,那些军中的手段有时候便用不着。

不是生死相扑,有时候还不如焦挺的相扑手段有效。

这时候,多一个人便多一份气力,并且他和祝彪虽是同科却并不相熟。如果通过这事成为一个战壕的战友,对自己的将来都可能有好处。

毕竟对方是一方豪强,自己将来作为中下级武官,极有可能有交集。再者,他平日对祝彪的功夫还是很有惺惺相惜之意的。

既然扈三娘和对方是这种关系,而且三娘也在这边,现成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扈三娘也有几分愿意。现在她已经知道了,王伦作为山水郎可是在京中大大有名,如果祝彪能提前送下这个人情,对其将来的发展难说没有裨益。

再说几个泼皮而已,要不是不想太过招摇,她都能上阵帮王伦处理了!

只是让自己以未婚妻的身份邀他助拳,这花荣也是机灵得很。想到此,便羞羞一笑,道:“既然王大官人有请,奴家等三郎回来跟他说了便是!”

王伦听了,喜恼参半。喜的是祝彪确实是个人物,他如果和花荣联手,再加上焦挺、杜迁、宋万之力,打李四一伙完全不成问题;恼的是听扈三娘的语气,她和那厮关系很亲近、让人不爽。

不过人家是未婚夫妻的关系,又有家里的明媒,她这么说,让人无可奈何。

唉,名花有主了,还是找小姑待嫁的花丛吧,只愿她也没有被说与别人----她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估计不可能,否则宋江也不会在后来把她与秦明联姻。

这才留神到,众人都在喝酒,连扈三娘也是,花丛却只能浅浅地喝茶。

“妹子是没有可以喝的东西?”

要说大宋的饮料也是极多的,不说各式各样的茶,饮子、冰茶、汤品、浆水、渴水、熟水…都是淑女们的最爱。但是有一遭,由于竞争激烈,东京七十二家酒楼比拼的是菜肴和酒品,以及娱乐服务的质量,在日常饮品方面的着眼点便不够。

其实在刚进酒楼的时候就已经问过饮料的,花丛坚决拒绝,而店里取出来的饮料差强人意,就算了。

现在诸事放松,并且酒壮怂人胆,对她的关心就在所难免。

对王伦的大献殷勤,花丛表示感谢:“奴家喝茶挺好,这边的浆水还不及奴家自制的汤品。”

这倒是。

浆水是宋朝的乳酸饮料,做法很简单:米饭煮熟,倒入缸中,用干净的冷水浸泡五六天,让其发酵,变酸后便可以倒出汤水饮用。宋朝人还会根据个人口味,在浆水里加入蜂蜜、花果,做成荔枝浆水、桂花浆水、木瓜浆水等,酸酸甜甜,还有花果香。

纯天然,不加香精,美哉?

可是花样再多,时代的工艺水平限制了它的口味和美感,更让骨子里是现代人的王伦对此提不起兴趣。

或许花丛和他一样,宁愿喝水也不想喝这些简陋的饮料?

或许,这一块还能找到新的商机?

第212章 我要买酒楼 对赚钱,王伦是认真的。

一个念头既出,片刻便形成一条比较完美的生意链。他对自己的主意越想越觉得可行,忍不住环视四周。

“酒博士何在?”

博士可不是研究生,而是这个时代对饭店业服务人员的客气称呼。

每层楼都是有服务人员随时伺候的,闻听王伦喊话,有一个人赶紧进来。

王伦看时,这个人身材长大,貌相魁宏,双拳骨脸,三叉黄须,也就三十上下年纪。看打扮和一般的酒保别无二致,但眼神之中却透出精明来。

“客官有何吩咐?”

王伦很随意地说:“请博士过来是想问问,此间酒楼的掌柜可在?”

那酒保脸露诧异,却认真答道:“告客官,我们掌柜的有事外出,不过客官若是有事,和小人说是一样的。”

王伦淡笑道:“是么?那小可想盘下此间酒楼,博士可以做主么?”

此话一出,不但酒保吃惊,便是杜迁宋万花荣等都面露诧异。明明在吃饭,一转眼就准备釜底抽薪了?只是杜迁知道王伦主意多,不会干涉他;花荣等是初识,交浅言深是大忌,所以都不作声。

那酒保告了罪道:“这个却不是小人敢置喙的!客官莫不是开玩笑?”

看这酒楼底上三层,同时足以容纳百十人就餐,一楼还和丽春院相仿搭了个小戏台,看来晚间都是有节目的。虽然看起来不如丽春院豪华,但胜在一应俱全。

这酒楼还有个后院,有平房三四间,看来是厨房杂物所在;院子虽然不大,但胜在隐私性好,放几辆马车问题不大。

如果拿到手,就在平房上再建一层,不但解决了未来居住的问题,还不耽误做生意。更妙的是,此间距辟雍比甜水巷还近了一些。

安仁村那边的工坊建好之后,预计产品不但品种繁多,数量也会有大幅度的提升。现在所住的甜水巷房子一是民房,作为商社并不合适,至少马车就进不去,这样搬运货物都不方便。

随着工坊的建成,自己或者几位兄弟预计去那边的机会也多,老是租马车也不方便,他已经想着自己买马车自己用了,存放便是问题;

二来也是给自己的住处找一条后路,毕竟租人家的房子租期也不长,还有随时被人赶出来的可能;

三是东京消费能力这么强,大宋商业这么发达,有些生意必须通过酒楼才能实现。比如刚刚想到的商业计划:酿酒和制可乐。

要说来此间在饮食消费上最大的不满便是酒了。听着名字是好酒,喝起来却淡出鸟味,完全没有后世的那种劲道----以现在的酿造水平,他相信只要自己稍加改造,便能造出好酒来。

像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名酒肯定没那个本事,但是度数提纯是可以做到的,无非是蒸馏。一招鲜吃遍天,只要自己能造出度数三十五度以上的酒,便能在东京闯下名声、赚到大钱。

另外,可乐也不是很难的东西。先自制,然后如果自家就有酒楼可以方便地试用、改进。适当的时候,一样可以红遍东京!

所以虽然想把这个酒楼盘下来是一时起意,却越琢磨越觉得可行,反正自己手头有钱了么。

最后竟然有了强烈的愿望,和在安仁村建工坊一样,他也想在东京留下自己的印迹!

当务之急,是先找到酒楼的掌柜,谈谈价格是否可行。看这里生意红火,就不知道老板是否愿意。但不试肯定不知道对不?

“烦请博士转告敝上,小可晚间会再来拜访----敢问博士,此幢酒楼可是此间掌柜所有?”

东京寸土寸金,很多做生意的人买不起门面房子却可以租,正如民房租赁一样。王伦不确定酒楼的掌柜是否就是此间物主人,所以便打听着。

若不是,只有走转租一途,或者直接找真正的物主人洽谈。

酒保倒是个热心人,把他知道的情况都和王伦说了:“据小人所知,小人的掌柜也是租的楼房,却要到年底才到期。此间的物主人却是不常来这里,官人若要找时,可到南熏门北丽香院里找一位名唤孙三四的头牌。”

王伦一听,真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想到这里竟是孙三四的产业!

“原来是她!这可巧了!”

她身为头牌却还被阎婆惜笑话为吝啬鬼,原来不声不响之间,人家已经为自己弄了一处产业!怪不得当初她有底气想脱籍跟了自己,这是挣够了钱了!

东京豪宅的价格可达数十万贯,像这样临街酒楼,绝对的旺铺,这么一处产业,不怕得有十万贯吧?

到底是头牌,吸金的能力杠杠滴!

花荣看来是知道孙三四的,至少听说过,见王伦如此神情和语气,便有些疑惑:“莫非哥哥认得那位?”

王伦笑起来:“说起来,小可与孙三四可算是相识了。不瞒贤弟,孙大家请愚兄在她家吃过两次便饭。”

便不便饭无所谓,让人在意的是孙三四的名气,和王伦对此事的淡定。

这一句装逼不要紧,直接把花荣又一次弄懵了。

这年头在青楼里为名伎一掷千金的场景多的是,砸得钱多了,一些花魁娘子和头牌也会亲自出马陪客,但只限于公式化的短短时间。

这是行业潜规则,因为花魁需要保持神秘感。越是轻易见不到,身价才会愈高,才愈发有人追捧。

孙三四是丽香院驰名的头牌,也是公认的最难请到的人,没想到她竟然会在私人住处宴请王伦。如果后者不是吹牛编造,那么王伦的地位便瞬间高大起来。

酒保有些不信,他也不信王伦能拿出这笔钱来。

就因为常人所不能,所以对王伦买酒楼的想法,以及被孙三四私宴的故事,酒保估计是碍于服务人员的教养才没有笑出声吧。看王伦貌不惊人,跟他一起的那些人也都是三山五岳的汉子----只除了花荣斯文些,花丛和扈三娘耐看些,看穿着都很普通。

秀才受尊重只是政治地位,真正玩经济时没人理会的;花、杜、宋、焦几人都是江湖人物,自然没有那么多富贵气象,所以酒保认为王伦说胡话也很正常。

说是来租酒楼都不可信!

第213章 入了贼眼 好在酒保也体现出良好的服务素质,反正在他的言谈之中是看不到有半点讥讽,但是心里面有没有什么想法就不是外人可以道也。

“既是孙大家的产业,小可便直接与她联络罢了!”

酒保越发搞不懂王伦的为人,便告了罪离场。

这边花荣忽然一拍大腿道:“某知道了!哥哥人称山水郎,名声便是从丽香院传出来的,便和孙大家认识正是自然之理!”

开始他确实怀疑王伦在胡吹,但见杜迁宋万两兄弟没有任何的涟漪,知道他们两兄弟是个实诚人。他们不奇怪,便立刻想到这一层,看来他的反应也是极快的。

“愚兄只是和孙大家、阎大家交流了些诗词、唱了些小曲,算是相处甚欢吧!只是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孙小娘子竟然攒下偌大家业!”

花荣也是老东京了,闻言道:“东京头牌就那么几人,日进斗金又有何难!”

这时候,老实人杜迁也附和道:“果然是个来钱快的!先前小人以为王兄弟如此辛劳想出恁地大生意日进万钱已经了不得了,却也买不起这幢酒楼…王兄弟,买酒楼之议,暂且熄了这心思罢!”

肥皂生意尽管利润丰富,奈何开工的时间太短,他们手头其实并没有攒下多少积蓄,王伦刚刚又在城外置了地产,花钱如流水。

这幢酒楼连同后边的附属建筑,王伦猜测要十万贯,但在他看来,没有三十万贯对方根本不会考虑。而且如果对方不差钱,肯定不会放弃这摇钱树一般的生意的。

生意本来就很好,虽说不旬不假,三层楼却都是客满。

“无妨。若是别人愚兄可能便会放弃了,但既是孙小娘子的产业,愚兄反而有几分自信!”

他的自信不是没来由的,想当初,如果哥没抵住诱惑,别说这幢酒楼,连孙三四都会成为哥的人!

杜迁能说什么?他只会竖起大拇哥,给他点赞!

倒是花丛从他们谈话中隐约知道了丽香院是什么地方,也在概知道了孙三四是何人,一双妙目不由得看向王伦,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此时众人已酒足饭饱,王伦便仍如来时安排花荣他们先上车,自己在这边结账。

下楼梯的时候,猛可里从旁边走出来一人,差点撞到花丛。幸好扈三娘眼疾手快,一把把对方推开。

“差点冲撞了娘子,在下失礼!”那人被推开后不气不恼,反向花丛深施一礼,看起来风流倜傥,只是眼里露出来的那丝淫邪却怎么都掩盖不住。

花丛是个内敛的女孩,见是个男子,不敢直视,低头不语。

倒是扈三娘接话道:“官人且恁地不小心?没撞到人也就罢了!”

王伦和花荣就跟在后面,见只是一场未遂的小风浪,花荣也就罢了,王伦却识得此人,不由得心中不悦:“这厮,到哪里都能碰到他!”

那人见了王伦倒是笑容满面:“又和王兄弟见面了!”

王伦也只能与他虚与委蛇:“西门大官人,怎么屈尊到了这里?”

不用猜,是西门庆本人。

花荣他们见王伦与此人认识,便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离开。

这时候,西门庆身旁一个人落入王伦的眼中。但见他约莫四十岁上下,一身华服,气场强大不似作伪,一双鹰眼十分犀利,对过去的花丛和扈三娘看得甚是入神。但是当看到正和西门庆搭话的王伦转过眼时又把眼角低垂,将锐气很好地隐藏了。

“适才与一位好友小叙----这些都是王兄弟的朋友?”他指着花荣他们的背影问。

“在下的至交好友…既然大官人有朋友要招待,在下便先告辞了!”王伦不想跟这个人废话,便直接刹住车,掐死了话题。

望着王伦翩翩而去,西门庆后面那个人动问道:“是大官人相熟的?”

西门庆对那个人看来还是很尊敬的,赶紧回头道:“熟倒是熟,只是此人与小人是敌非友!”

那人笑起来,诧异道:“那厮不过是个秀才,既是敌人,以大官人的手段,对他竟然没什么办法?”原来在其心中,西门庆是个睚眦必报的主,竟然能忍而且还需要笑里藏刀,是以奇怪。

西门庆赧颜道:“翟兄说笑了。小人只是个在阳谷县的生意人,便是和其有些罅隙,也不能把其如何了----翟兄可知道那个人的底细?”

姓翟的道:“能让西门庆无可奈何的人,想必是有后台的?”

在东京时间越久,越知道天子脚下,人不可貌相。王侯公卿、虎将重臣,搞不好你碰见的某个不起眼的人却是了不得的人物,是以有此一问。

西门庆想了一想,道:“也不是个有什么后台的,他原萌祖辈之关系在阳谷县打当时县令的秋风,后来潘县令被免职,不知怎地他竟又成了辟雍的一个外舍生。这就罢了,又不知怎地,他竟然做了一些诗词,听说很得时人的称赞。”

翟姓之人开始听得王伦只是个学生便有些不在意,然后又听到西门庆的评价,便忍不住笑道:“百无一用是书生,怕他怎地?”

西门庆道:“此人不是一般的书生,近来在东京大大有名的山水郎,便是他了!”

翟姓之人也吃了一惊,不过纯粹是惊讶而不是其它。他想了一想,似乎在回味王伦的样子,笑了一笑道:“有趣!这个山水郎,某也曾听得他的名声,原来长这般模样!”

不知道有趣在哪里,也不知道他认为的王伦应该长什么模样。

西门庆便了然。王伦有名是有名,但在此人面前却远不够看的。都说宰相门房七品官,他贵为当朝第一权贵蔡京最信任的总管,确实有这个实力。

如果能把这位翟总管拉到对付王伦的战线上来?

“方才那个标致的小娘子,翟兄可满意么?”

撇过王伦不谈,西门庆问起翟总管。

从一开始,他就盯着花丛的脸不放。

尽管和花荣兄妹素不相识,但是既然是王伦熟识的,总能找到介入点去认识下。

翟总管回想着,不由得点头道:“十分之妙!”

第214章 使钱 西门庆大喜:“若是翟兄有意,小人愿一力促成!”

他也不问花丛和王伦是什么关系。在他想来,只要翟总管入出风去,不用自己动手,自有无数趋炎附势者会替其出力。自己恰逢其会,当然要尽心尽力。

王伦再是山水郎,却也不是对手,自己要做的,只是适时地踩他一脚。

又交好了这位翟总管,何乐而不为?

不过翟总管沉吟了一下,还是摇摇头道:“不知其人是谁?终究不知根知底!”

西门庆谄笑道:“无妨,让小人先去访一访,那时才与翟兄说便了…自然,翟兄交待的事,小人回乡也还是要认真务色的!”

翟总管便露出会心的笑容,拱手道:“多劳贤弟费心!”

得翟总管一句“贤弟”,西门庆的心里比吃了蜜都甜,却也更佩服此人的手腕。

这位翟总管,便是当朝太师府上最得力的大总管翟谦,也是他在东京最大的后台。

翟谦年过四十,膝下无子的他居然没有小妾,这太匪夷所思了。封建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管家这么多年的他捞够了,也该考虑一下传承香火的问题。

以他的权势,纳个小妾太简单,可谁也没有想到他居然委托西门庆给他“介绍”!

京城美女如云,为何要在“十八线城市”的山东阳谷县城找呢?西门庆也曾迷惘过,后来便醒悟了:京城虽大,可各方势力太过复杂,买个丫鬟当小妾虽简单,可来历不明的丫鬟还是让他放心不下。

西门庆是阳谷县当地的“地头蛇”,他从当地介绍过来的小妾必然是知根知底的。有了西门庆这个“媒人”,也就打消了顾虑。

连纳个小妾都深思熟虑,办事如此缜密、谨慎,能做到太师府大管家的位子就不足为怪了。

他们今天却不是为纳妾之事而来,毕竟对西门庆而言,回县里找个身家清白的女孩并不困难。能作为翟总管的小妾,一般贫苦人家还是愿意的。

他们过来,也是动这个酒楼的主意。

原来西门庆自得了翟谦之力做到正五品的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司郓州巡检贼盗公事后,便想着给翟谦送一份大礼,以图继续拉近关系。

送钱送物固然容易,但是也容易被遗忘,该想着能够经常促进两人关系的契机。

思来想去,便想起了自己在京时经常光顾的这家酒店。生意很好,是个很赚钱的项目。

送钱不如送摇钱树。他想着把此间酒楼盘下,再派人来这里经营。既是一份产业,将来自己来京也有个下塌的地方。并且他已经想好了,这里也将作为翟谦的私人领地,他要宴请宾客,随时随地免费为其服务。

这样随着圈子的扩大,任谁都会知道他与这位翟总管的关系,对自己的人脉扩张会有极大好处。

于是便借着回乡的由头请翟谦来此,把自己的想法合盘脱出。

至于能不能买下来,他真没考虑过。凭他多年做生意的经验,总会有办法的,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不想遇到花丛,这可是个极好的效忠机会。从翟谦的眼里,他已经看到了男人的那种不加掩饰的热切,即使以自己的眼光,也能看出花丛确实是个极单纯的美女。

这不是天作之合?妥妥的交好翟谦的机会!至于从阳谷县为其寻找小妾的事,一并做了!好男儿从来不做单项选择题,并且这样生后代的机会不是更大!

只是可惜了,哪怕翟谦不在这里,自己也会花一番心思的吧?

他不知道,这两件事现在都与王伦有脱不了的关系!

王伦自然也不知道,他的中意的小美女、他的发横财的产业现在都被人盯上了,还殷勤地招呼花荣兄妹和扈三娘上车。

杜迁宋万兄弟分别驾着车带他们回去,他和焦挺去丽香院找孙三四。

这边极靠近城南,往丽香院却甚近。快到南熏门时,早见到街边围着一群人,里面有一个大汉在那边挥枪弄棒,十分卖力。

这一般是江湖上讨生活的汉子杂耍,顺便卖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膏药,好看有时候并不中用,王伦也没在意。不想焦挺看了半晌道:“官人,这厮也是个有本事的!”

“哦?”王伦上心了。现在正是揽人才的时候,他对每一个“有本事”的人都怀有一种渴望。

“看看!”他说。

这一看看就觉得确实和一般的卖膏药的不同。通常,那些人都是来一个地方,选一个开阔之地,脱去上衣露出犍子般的肌肉,拿一面锣,敲几下,吼一声:瞧一瞧,看一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接下来便是个人表演。敬业的就来个胸口碎大石,敷衍的就拍几下胸脯、使几下拳脚,然后趁机拿出一些膏药,自称祖传秘方包治百病;若是有托就更方便了,把刀往胳膊上抹一抹,见血后再用药膏抹一抹,恢复原状了,神奇的药膏也就诞生了!

这个人手头是实打实的有两下子,耍了一会枪棒,王伦看得眼花缭乱。不管实用不实用,那力气和力道都骗不了人,毕竟他的脸上都露出汗珠。

晚秋的天,能够玩出汗,态度还是认真的。

“小人姓薛,洛阳人氏,祖上曾是老种相公帐下军官,有祖传治疗跌打损伤的膏药在此,不管伤情多重,一付入根,三付消肿止痛,无效退钱!”

只是我堂堂东京百姓,天子脚下,哪有机会与人斗殴生事、以至伤筋动骨?便是偶有发生,也是到大宋平民药店“和剂局”买一付三七伤药片就能解决的,既便宜又安全且方便,谁会去相信一个游医----姑且说是医----的话呢?

所以看热闹的人多,真买药的少,就连其方才表演的奖赏,也就稀稀拉拉几个铜板。

有那个钱,晚上到勾栏看张臻妙跳傀儡戏不是更好看?

那汉子见了凄惶,以为是表演还不够卖力、看客还不觉热闹,只叹了口气,道:“偌大的东京,没一个晓事的好汉,抬举咱家!”

正欲继续挥洒气力再挥舞一番,却见一个年轻的秀才施施然走过来。

“使得好!”他说,然后拿出一锭五两的银子递过去。

第215章 收薛永 那汉子一怔。五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自己奔波数月累死累活,也不见得能挣到这笔钱!

想自己踏青山、游大河、住野庙、睡山洞,看过人的笑脸,受过人的冷眼,过了多年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如今却终于有了赏识的恩客,如何不激动?

这秀才也太阔了罢?

以至于他的三络长须都随之轻动起来,微黄的脸也生动起来,然后纳头便拜。

“官人如此大礼,小人感激不尽!”

王伦知道这等汉子尽管是落魄,却很有自尊心。而且这类人如果能够在关键时刻搭其一手再施以礼遇,会恨不得把命给你。所以见他深施一礼,赶紧扶起,诚恳地道:

“些须钱财,不成敬意!适才王伦见兄台使得好枪棍,忍不住想奉上小可的膝盖!敢问兄弟尊姓大名?”

那人见王伦说话和气,人也长得风流倜傥----和武人相比,那种文人气度肯定能在瞬间分辨出来,而且他的长袍招招,更给他增添了几分飘逸的风度。又见他身边的焦挺是个好汉子,不禁心折:

“小人姓薛名永,江湖人抬爱,都唤作病大虫。”

王伦一阵高兴,果然是好汉一枚!当然,他最高兴的是这个人居无定所,是个好收留的。

这个人原本就是个走江湖卖膏药的,在揭阳岭因为宋江的接济而死心踏地跟着其混,能一合放倒穆春----也有不少人说他是在背后施为有偷袭之嫌不算本事,但对王伦来说这样的人正适合。

又不是要上阵杀敌,要那么多本事干什么?能在拳脚上打得过李四他们就行!

“看薛兄弟的手头功夫,却是个惯会用枪棒的,刚才我的这位焦兄弟说你是练家子出身?方才薛兄弟也说你祖上是军官出身?”

薛永露出一丝赧容道:“若说小人祖上,确实曾是军官出身,原本在老种相公帐下听用。只是因得罪同僚,不得升迁。小人因此流落江湖,靠使枪棒卖药度日。”

王伦点头,家学渊源,应该是个有底子的。其祖上都让后代卖膏药了,看来混得也不咋地,或者做人无法和光同尘,在时人看来也是失败者。

但是他喜欢,至少是个家世清白的,有骨气!

“薛兄弟这是一个人在东京么?家眷不在身边?”要是有家眷,就连他家眷一起安顿了,收买人心就要全套。

薛永赧然道:“小人连自己都养不活,安敢再有成家的念头?实不相瞒,今日若非兄长援手,小人连午饭都没有着落!”

焦挺听了,想起了自己的遭遇,不禁唏嘘;王伦也是一阵难过,想了一想便道:“兄弟,卖艺卖药这种事确实不是个头,小可这边正做着生意,正差着人手。若是信得过小可,便请兄弟加入我们一伙帮一把如何?”

把送与的工作机会叫做“帮忙”,姿态很低,态度也很诚恳。

薛永正在迷糊将来的人生呢,闻言欣然从命。

“求之不得,小人愿听驱策!”

有道是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多。在江湖上闯荡了几年之后,他还是第一次受到如此的礼遇,并且还是一个秀才的。

身为大宋人,武人见到文人,天生地就会觉得低人一等。王伦却如此客气与尊重,让他很感动。

“薛兄弟还没吃饭吧?”王伦待他收了摊,把他带到路边一家饭店,不理他推辞,给他点了一大碗饭、一盘肉和两碟菜。

薛永估计是第一次吃到这么丰盛的午餐,或者也真是饿了,登时食指大动,口水也咽了几大口。不过他还是知礼的,不敢动箸,先让王伦道:“兄长请用!”

宋人称别人为“兄”倒不是对方年纪一定大。他的年龄比王伦大好多,却尊称王伦为兄,只因为在目前,王伦无论从地位还是财力上都比他强。

强者为大,自然就是大哥,他人便是小弟。

就像焦挺、杜迁、宋万、包括花荣都尊称王伦为“兄长”一般。除花荣确实年纪小一岁之外,另三人都是比王伦大的,却照叫不误。

这也是江湖规矩。

王伦早已吃饱,哪怕现在有山珍海味也吃不下,何况他现在档次提升,平时在家里吃的也不亚于此,所以摆摆手道:“我和焦兄弟刚刚吃完,薛兄弟且先用,等下小可还有事要做。”

薛永便不推辞,一阵狼吞虎咽,无移时把这一桌饭菜都吃得精光。看得王伦一阵目眩,想到自己和杜迁宋万的食量都不大,所以武艺也就平常;焦挺看样子就能打,所以他的饭量能抵得上两人的;这个薛永这么能吃,打架的本领一定不小了。

“让兄长见笑了!”他抹抹嘴,这才恢复元气。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此正常之事,又有何可笑?我闻得昔日薛仁贵一顿饭吃一斗米,却不妨碍他成为大将军!薛兄弟和前贤同姓,将来成就或不可限量!”

薛永听了大悦。王伦拿薛仁贵来比自己,虽然十分之糙,但让他这个粗人却觉得十分受用,连带着对王伦的感激更上一层。

薛永应该是听过焦挺的名头,见他也在王伦帐下效力,免不了一番“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之类的客气,倒比焦挺这个木头人有意思得多。

三人上车闲聊,说说笑笑便来到丽香院。

这时候,薛永才知道王伦是到这里谈生意,不免在心里唏嘘。丽香院的名声他听说过,从来都是可望不可及的,暗想进入这里一定会花很多钱吧?他暗暗摸摸兜里的那锭焐得有些发热的银子,浮想连翩。

但是看到焦挺并没有跟着王伦,便自觉地把自己降到左右护法的层次,谦逊地说在外面等。

惯例,焦挺一般是坐在马车里等,现在有了薛永,两人一道在嘴里较量些枪棒、说些江湖轶事、焦挺也向他介绍了“聚义商社”的一些情况,倒也其乐融融。

由于是白天,这里相对清静。王伦轻车熟路进了孙三四的门,此时她正午睡未醒。

第216章 谈生意不是谈恋爱 女使小萍是知道他与孙三四的关系的,赶紧邀进了门,又要倒茶又摆果疏地忙活。彼时的动静已经惊动孙三四,闻听是王伦来了,不及梳妆便走出来动问道:“官人突然来此,是有事找奴家么?”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王伦从来不会轻易登门,几次上门都是自己邀请而来。他这么突然过来,一定有事。

要说美女之所以成为美女,正如苏轼所说的“淡妆浓抹总相宜”。哪怕她云鬓半偏、花冠不整,那种慵容之中总有些撩人心脾的春意。尽管她身穿家居服,却不减她容颜半分,更有一种邻家女孩般的可亲。

这也是比起阎婆惜,王伦更有些偏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或许也正因为她的简朴,才能攒起一个酒楼那么大的家业吧?

于是斟酌了一下便道:“小可没想到娘子午睡,惊忧了娘子,原本不该。”

若是夏天,他当然会注意。可是这已经快要入冬,午睡这件事他真的是没这个习惯----主要也是学里没习惯,没想到扰了人家美梦。如果知道,他肯定会晚一些来的。

孙三四轻笑了一下道:“该不该的先不谈,官人已经打扰到奴家了,反正已经不能再睡了,那便说罢!”

此时小萍另上了一杯茶,孙三四便捧起茶盏浅浅地啜了一口,那姿态随意之极,完全没把王伦当作外人的感觉。

“是这样,小可今天在南薰门旁的清风楼宴客…”

孙三四的脸上露出奇怪的神情,王伦敏感地捕捉到了,暗想果然是她的产业。

“…小可见那边的位置是个极好的,便想把它买下或者租下,并把小可的生意搬到那边来做----酒楼的后院有几间临街的房子正适合。便是酒楼,小可也有自己的想法。然后想接洽酒楼的人来谈,没想到得知竟然是娘子的产业!”

原来如此!孙三四顿时娇态横溢:这是有缘吗?

“听说过年的时候经营的期限便到了,小可便想,如果有可能,或买或租----娘子放心,在商言商,若是娘子愿意售卖,小可绝对按市场行情来谈价格;若是出租,肯定要比现有租金上浮一些的…”

孙三四听了不置可否,一双妙目却盯着王伦看,让他竟然起毛了。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不成?摸了摸,光滑如玉呢。

又一想,这酒楼或许是她下半生的寄托?自己这样做,会让她难做吧?哎呀,冒失了!

通常,在青楼上班的女人比常人更有居安思危的心理,毕竟青春年华就那么几年,聪明些的便会考虑为自己的将来生活预备。

考虑到对于酒楼的经营她们要比一般人熟悉得多,大宋对女人财产的私有权保护力度极大,所以很多头牌、青倌、红倌都会置办类似的产业。将来或者自己经营,或者租与他人,总之衣食有保障。

饭食酒肆的餐饮业最为多见,吃喝玩乐永远是城市中最常见的主题,毕竟饮食业和娱乐业在一个繁荣的朝代是最赚钱的行当。

孙三四这么有名的台柱子,平时节省到吝啬的地步置办了这个产业,肯定是有想法的。自己这么做,虽然说是在商言商,但是总有些不好吧?毕竟是熟人,并且她还曾经向自己表白过。

这么一想,确实自己做差了!

怕她难做,所以王伦赶紧补充:“若是娘子觉得不妥,直言便是,小可再另找合适的地方。”

谁知孙三四莞尔一笑,让王伦顿觉连空气都生动起来。

“官人说甚么话?只要官人看上,奴家无有不从的!”

她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会让人有歧义的联想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这还怎么谈生意?王伦觉得这种软套子才会让人窒息,让他的满腔才华一分一毫都使不出来!

“娘子,我们在商言商…”他还想挽救一把,哪怕你出个价也好啊!

“奴家允了!”孙三四玉口一开,直接让王伦没说完的话咽到肚子里。

在这一刻,王伦都不知道自己是在谈生意还是在谈恋爱。

否则哪有这样谈生意的,价钱都不谈!这可不是三瓜两枣,是一幢完全不输与后世京城四合院的存在,是普通人十辈子都挣不到的产业,是孙三四好几年的辛劳----她再是头牌,囿于年龄,出道也没有几年,攒下这家私必是动了全力----不见阎婆惜活得比她滋润多了?

她就这么轻易地把自己未来的保障交给自己了!

可是看她坚定的样子并不似作伪。

“娘子这般信任,倒让小可无地自容了!只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似娘子这般做生意,小可却不敢答应了!”

这是王伦的善良本性。男儿可以风流,可以不羁,但骗女人的事不能做,特别是那种既骗财又骗色的。喜欢钱是一回事,但人不能无耻到下作的地步,特别是辜负了那份信任!

孙三四魅眼一笑,风情无限:“官人以为奴家在开玩笑?”

王伦摇摇头道:“正因为娘子不是开玩笑,小可才更不敢答应!”

孙三四这才敛容,她看王伦庄重地道:“奴家是一片真心,官人不必怀疑和担心!奴家对官人的心意,官人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官人说过要为奴家赎身之语时,奴家便知道所托得人!现在官人既然有用着奴家处,奴家敢不尽心尽力?”

貌似她说的和自己要做的重合一起了!这是又一次表白吗?

丽香院的台柱子、名闻东京的十大行首之一啊,竟然像初次恋爱的小姑娘那样清纯!

王伦很感动,所以在孙三四的注视下,他竟然不敢动了。

“娘子的美意,小可生受了!酒楼的事,待小可再想想,再想想,然后抽空回娘子的话罢。”

在这种气氛下,确实不好谈生意,即便谈了,估计也不是当事人在商业上的真实意思。当然,王伦确实不是怕吃亏,而是怕孙三四吃亏。

他得先去了解下市场上的行情,然后拿出一个比较好的价格,或租或买,反正不能辜负了孙三四的这份情。

做生意做到这个份上,估计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吧。

第217章 财色便宜了谁 孙三四见他如此说,粉面一凛,连嗔带怨地道:“官人这么突然地跑过来,就是为了戏耍奴家吗?”

想想也是,打扰了她午睡的清静,然后并没有给出任何价格上的建议或者想法,不是耍人而何为?不过考虑到王伦是为她着想,她的这话就有些恃宠而骄的味道。

偏偏王伦吃这一套。

和九娘过一处,九娘对他百依百顺,是完全的人生依附的那种。不像孙三四,虽然对他似乎有情愫,在经济上却有完全的自主权。

另外在情趣方面,在才艺方面,在精神层次方面,孙三四和九娘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王伦和她更有共同语言,这也是名伎和普通女人之间的差异,哪怕后者在相貌上也不赖。

从地位上说,九娘是杨戬转让的妾的身份,孙三四不脱籍时比她差些;但是一旦脱籍,至少可以达到她的层次。

说普通的民妓,要是自己在年老色衰之前存够自己赎身的钱财,然后便能如白居易《琵琶行》中琵琶女那样“老大嫁作商人妇”。

官妓可以从良嫁人吗?答案是很难,但也不是不可能。

普通民妓受青楼老鸨的管制束缚,只要攒够赎身的钱,一般青楼老鸨是会放行的,那时候婚嫁由心。

孙三四是官妓,想从良嫁人,就得先脱籍。一般官阶职位低下的普通官员是没有这个批准资格的,还得找有一定品阶的官吏准许才能脱籍,像她目前就归开封府管。

即使有幸脱籍从良了,想嫁人也非常难。因为官妓的社会地位太低,是被人看不起的存在。而古代对身份等级、礼法等看得又特别重,这也就决定了官妓很难从良嫁人。

因为官妓隶属教坊司,在古代三教九流中处于下九流的最末端,比一般的盗窃犯罪之人的地位还低,所以正常清白的家庭也绝不会让儿子娶这样的女子为妻的。

所以,一般官妓脱籍后,想从良嫁人其实只有两条路:

嫁给大户人家为妾----一般身为官妓,姿色都不会太差,又精通各类技艺,她们平时接触最多的男人就是那些宴游的官吏了。只要有些本事,这些官妓还是很容易得到这些官吏的喜爱,最后被他们纳为妾室;

嫁给商人或普通百姓之家为妻----商人虽然有钱,但是在古代“士农工商”的等级排序下,其社会地位也很低。如果官妓嫁给商人,两者身份都处社会末端,也确实谁也不能说谁了。从某些方面来说,两者也是绝配了,而且嫁给商人,虽然社会地位不会得到提高,但是起码后半生可以衣食无忧。

至于普通百姓之家,这类家庭多为普通人或穷人。因家中没什么钱财,甚至可以说是贫穷,通过正常途径娶媳妇很难,如果有妓女从良后愿意嫁给这样的人家,还是有可能成为正妻的。因为封建纲常礼教的影响,还是会受到周围人明里或暗里指指点点的。

之所以孙三四对王伦一见钟情,除了王伦有才情之外,他彼时并不彰显的身份才是最大的优点。

作妾这件事,以孙三四心高气傲的个性和骨子里带来的要强,肯定是不愿意的。可是就这样嫁给小门小户的百姓或者商贾之家也不能接受,这时候王伦横空出世,马上就俘获了她的芳心。

在他们刚见面时,王伦只是个穷书生,又孤身一人来京。书生意味着政治地位高,孤身一人意味着嫁与他为妻时不会有太多掣肘的事。

至于穷一点,倒完全不是问题,反正孙三四自己有积蓄,又善于经营,有足够的钱----她甚至连脱籍的钱都准备好了!

随着王伦名声越来越响,她也越来越担心。这很简单:他的名声越响,意味着他的眼光也会跟着高,对于婚配对象的要求也会越来越在意。

总而言之一句话,越拖,对她越不利。

可是哪怕她在上次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自己对他的爱慕,王伦最后都没有接招,当时还以为是自己魅力不够。只是放眼东京,能在容貌、才艺、谈吐、修养各方面全面超越自己的能有几人?

曾在某个时候极端地想过王伦是不是某方面不行,可是他明明在见自己的时候眼神老飘忽地不定往不该看的地方看啊,还有,听说他不久前刚刚纳了个妾,整天如胶似漆的!

可是丽香院是开封府滕府尹的产业,自己是这里的一棵摇钱树,要想从那里脱籍,难比登山。唯有指望的还是王伦,都知道他和三皇子交好,而滕府尹据说和后者关系不坏。

当然这会是极大的人情,王伦会为自己舍去面子去求人吗?要知道人情越用越薄,而且三皇子是个清贵人,王伦走的也是清高路线。

就在自己几乎要灰心的时候,他竟然自己主动登门要搞房屋交易。从他吞吞吐吐对自己还照顾有加的情形看,他对自己又不像是没有情意的。

哼,如果某人开窍,他现在就应该一下子成了业主,还抱得美人归的,亏他还在那边绞尽脑汁要给自己好处!真要谈生意,没有三十万贯绝不给他!还有,租金也要拿得高高的!

王伦见不是头,尴尬地一笑,调笑道:“小可岂敢!这不小可也要为娘子考虑,毕竟这也算是娘子将来的嫁妆本么!”

孙三四笑靥如花,两眼含情看着王伦:“正是。奴家的这付嫁妆,将来不知道便宜了哪位郎君!”

此时此刻,此时此地,王伦和她四目相对,一下子碰出火花,那是她一番热情激发后的回应。

“小可…娘子…这样,等小可先帮娘子脱去乐籍,那时再来与娘子谈论酒楼的事罢!”

伊人如此厚爱,王伦不是没轻没重的人,当然要付诸行动。随便答应她当然没问题,或许今晚就能要求她既献财产又献身,但那样做并没有站在同等的位置上。

冲着伊人的这份情,他决定先把她脱籍的事搞定,然后再让自由之身的她选择。如果届时她仍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自己,那自己也一定会郑重地承接着,然后承担起一个做丈夫的责任!

第218章 杜迁的觉悟 孙三四看着他良久,然后嫣然一笑道:“奴家等着官人的好消息!”

这是王伦第一次正式承诺帮她的事,可以示为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他若真把事情办成,自己绝对会兑现诺言----虽然并没有亲口承诺,但在她心里已经把王伦视作良人。

而后孙三四更是素手亲自斟茶,又要让王伦在这里歇脚并陪她一起吃晚饭之类的殷勤小意,让他心猿意马。

宾主相得甚得,若不是阳光明媚、侍女小萍都在近前,情动之际如果王伦再能把握一下,一番鱼龙舞都有可能。就这样,孙三四满眼都是幸福。

都说陷入恋爱的女人最幸福,也最美丽,诚如是也。

想到外面焦挺和薛永都在等着,虽说焦挺已经是他的专职保镖习惯了,但薛永毕竟新来,难免要适应下。王伦又坐了片刻,觉得再坐下去可能要出事,便提出告辞。

孙三四心内已经有了主意,便不苦留他,只在他出门时送到门口,然后倚门叮嘱:“奴家望眼欲穿,专等官人再来!”

王伦酥酥的走了,心里决定赶快把事办妥,少不得卖自己这张小白脸。

回到家里,杜迁宋万都已经到了,见了薛永来,少不得一番热闹。

这时就显得王伦想得长远了。上下四间正房,二楼里间王伦和九娘住,外间杜迁宋万住;下面一间是肥皂制作车间,剩下的一间原本是客厅,后来改成了仓库,再后来又割了一角给焦挺。

现在薛永过来,便和他住一起,这仓库便做不成了。

这样的房子,若是一户人家单住确实是极好的,但一下子涌进六人,就显得拥挤且没有章法了。

王伦筹备的“聚义商社”更不能放在这里,必须找一处临街的旺铺才能为将来规模化大生产的产品打开销路。所以不管是为了发财大计,还是泡妞,商住两用的清风酒楼在目前看来都是极好的。

好在工坊建成还需要时日,有的是操作的时间。

薛永加入,晚间为了表示欢迎,王伦提议大家晚餐搞丰盛一点。杜迁和宋万便去沽酒买肉,九娘准备菜肴,焦挺去帮薛永把行李从其租住的地方取回----极便宜的大通铺,都是即住即走的那种。

杜迁和宋万见薛永豪杰,也得知王伦扩大商业的计划,对王伦为此作出的“牺牲”表示不安。他们在路上商量后主动找到王伦,要把原先的股权计划重新分配一次。

“王兄弟,小哥有一事相禀。”老诚的杜迁说。

要说王伦对这两位元老的感情还是很诚挚的,他也是特别把杜迁当兄弟来待的,见他这么说,当即问道:“杜兄弟有事请说。”

杜迁道:“愚兄诚蒙王兄弟照顾,这段时间也分了不少银钱,从来都没有想过,便是宋兄弟也是一样。只是和宋兄弟合计了,这‘聚义商社’从开始到现在,我俩无尺寸之功,本领也寻常,却还能拿一成、两成的干股。现在焦兄弟和薛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也只拿薪饷,想来实在不合规矩!

王兄弟是商社之主,理应恩自上出。从今以后,我等便和焦兄弟、薛兄弟一般,也拿薪饷便了,也免得让人质疑王兄弟分配不公!”

王伦听了,洒然而笑。这件事,他其实已经感觉出苗头来了,因为虽说杜迁当初被自己硬送了两成股分、宋万被送了一成,他们俩却除了日常所需,多的银子一概不取。这样虽然账面上积累了许多钱财,却都被王伦用来扩大再生产之用了。

当然,王伦自己也是极省的。

创业的时候,这些事都不是问题。但是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问题便会来了。这时候,有没有一个合理合情合适的财富分配制度,就会成为关系到组织是继续成长还是盛极而反的重要问题。

不要小看财富分配,从古至今的任何造反,绝大多数是因为分配不均。5000年的历史已经说明,每当分配不公,财富一边倒时,社会就不稳定,就动荡,甚至兵荒马乱,比如黄巢起义、李自成起义、太平天国等。

遍观历代军事政治集团,只要长盛不衰,总是有一套能够切合各方利益的链条把大家栓在一起;后世的公司制度之所以被认为是先进,也是因为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分配制度。

其实,给钱给的多了也不是好事,德不配位、怀璧其罪的故事屡禁不止,就是为此。

杜迁想得深远。他自觉自己文不如王伦,武不如焦挺、薛永,如果占着两成份额,开始的时候别人可能没有意见,但时间久了,难免会有想法,这样一是会影响兄弟的感情,二来也可能使得“聚义商社”好不容易兴旺的局面被破坏了。

王伦和他讲过雄心勃勃的发展计划,他觉得他必须表现出一种姿态,不,决定,来使组织健康化。

可能他并没有想这么深远,但是他的意见无疑让王伦觉得欣慰。

他当然不是舍不得分配钱,而是欣慰杜迁有这种觉悟。

其实他也觉得随着手下的人变多,先前为义气随意的分配方式不合理了。试想,以现在的利润分配来讲,杜迁一天能拿二十贯,焦挺一个月才拿四十贯,差太多了。

人的心态历来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时间久了,谁心里会舒服?

不过放着白花花的银子,谁又能抗拒这种诱惑呢?没想到杜迁会主动提出来给自己减钱,而且是大减!

“兄弟,你是不是因为我招进薛兄弟而有什么想法?”

杜迁摇摇头道:“王兄弟何出此言?商社像薛兄弟、焦兄弟这样的能人进来越多,我们就越发达,愚兄高兴还来不及!王兄弟对愚兄推心置腹,此也是愚兄心里话。”

王伦大受感动,于是他想起画家牛牧野对杜迁曾有的一首赞词:“不妨功,不害能,惊涛骇浪任君行。”

有这样的兄弟,无怪乎历史上的王伦能够以一介秀才身份把梁山打造得风生水起。

但越是这样,他越不会让跟随自己的兄弟吃亏!

第219章 新的利润分配办法 新的利润分配办法是在当晚的酒桌上敲定的。

当王伦说出杜迁的深谋远虑以及为了组织和谐做出的牺牲时,焦挺和薛永都为之夺目。薛永还好,刚来,没有领过一天的钱;焦挺的心里却是震动的。

果然人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刚开始的时候,他对自己每个月能拿四十贯还是相当满意的,毕竟走南闯北,没有人给过他这么高的待遇。这四十贯,还不包括吃和住,等于是净得。

但是今天中午听杜迁对花荣吹嘘他每天能分十贯钱之后,心理开始失衡了。

讲真,在深入地了解了杜迁宋万之后,他知道这两兄弟真没什么本事,全靠和王伦的一段机缘,以及创业元老的资格。如果动手,自己可以甩他们俩十条街。

只是当听到杜迁为了组织的团结毅然决定退回份额并由王伦重新分配利益、而宋万无条件支持之后,他们的形象瞬间高大起来。

焦挺深为自己的龌龊心思自责,连敬了杜迁和宋万三杯酒,仿佛不这样,就不足以榨出他心底的那个小字!

薛永也为自己一来到便能如此融入这个大集体而兴奋,特别是当知道王伦山水郎的真实身份之后,对王伦的崇敬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王伦也很好地体现了大家长的风范。

酒过三巡,他按住酒杯对几人道:“首先感谢杜兄弟的雅量,让小可我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几人乘势又敬了杜迁和宋万,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杜兄弟在清河老家时救了小可的命,我们算是患难与共的兄弟,他也是最早和小可一道做肥皂生意的,风里来雨里去很辛劳。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聚义商社’!”

杜迁连说不敢,其实目前做的事也确实不是很辛苦,至少在他觉得烧一锅肥皂要比自己沿街叫卖做小生意轻松得多。但是王伦说的也不错,自己没必要反驳,只是很感激地看着王伦,正是后者让他感受到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受人尊重的幸福!

“后来宋万兄弟也来了,我们的生意就做得更大了。按道理,这是我们仨兄弟共同努力做出的成果,大家应该均分才是。后来我们越做越大,已经超出三个人能掌控的范围了,势必要招募人手。这时候,焦兄弟来了,薛兄弟也来了。

小可把我们的生意叫做‘聚义商社’,本来就打着广纳贤才的主意。既是做生意,家业越大,就越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兄弟之间的利益分配,这一点杜兄弟和宋兄弟却想在小可的前头,主动让出份额,让小可始料不及且感动万分!

但是对杜兄弟的义气,小可绝不能接受!当着焦兄弟和薛兄弟的面,小可必须说,这家商社是小可与杜兄弟、宋兄弟共同建立的!

当然,就是杜兄弟不说,小可也要对目前的利润分配方式作出改变。考虑到接下来焦兄弟和薛兄弟都会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小可想出了一个主意,现在说与兄弟们听一听如何?”

杜迁已经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所以他是第一个说的:“王兄弟的主意一定是极好的,但是愚兄的份额是一定要退的!”

宋万紧随其后:“愚兄赞同杜兄弟,除了份额要退,其它的都依王兄弟!”

焦挺反而不好说什么了,因为听王伦的意思,是接下来的分配对他有利,只能搓着手道:“王兄弟且说,小人且听着。”

薛永刚到,自然没有发言权,一切都随便,他暂时只要有口热乎饭有张暖和床就行。

“商社要走上正轨,将来必然会有许多执事。依小可的意思,可依职掌拿固定月给。比如宋万兄弟准备到城南安仁村负责工坊的生产,可为工坊朝奉的执事;杜迁兄弟总负责销售的事宜,可为销售朝奉的执事;薛永兄弟为安仁村的护院、焦挺兄弟为这边的护院等;其它的账房、采买等依职掌定下月给。

年底的时候,按年赢余的比例从公账上取一笔利润,以兄弟们加入商社时间按月折算年终花红。众兄弟一视同仁,绝无二致。

其它的,每位兄弟夏冬两套衣物、每天的饮食,尽在公中。

只是,为了盘活生意,除了确需使用的可以从公中支取外,平时闲钱仍都留在账上…兄弟们,这样如何?”

朝奉就是掌柜,在商界地位是最高的,相当于后世的老板;护院是安保,其他账房、采买都是雇工,地位肯定会低一点。用这种方式,既可以突出杜迁、宋万的地位和明正言顺地给予经济上的好处,也不至于和其他人拉开太大差距,这样心理上要平衡些。

至少如果同日进商社,他们年终花红是完全相同的。

当然,王伦既然设计了这样一个制度,肯定不会亏待两位创业元老的。朝奉的月给,大可以给得高高的,谁能有话说?

这样,所有兄弟除了职务上的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月给之外,其它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这其实就是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雏形,王伦能想到的也就是这些了。他给两位朝奉的职务定下月给是五十贯,其它两位兄弟暂定二十贯,虽然职级安排粗糙了些,但是几位兄弟都觉得好。

这个收入,如果比起当朝宰辅动辄数千贯的年薪(还不算各种福利)是低了些,但比普通百姓强太多----哪怕全年无休,一个男子的年收入只在五十贯,还要养一家老小。

焦挺等认为杜迁、宋万作为创业元老职务高些、月给高些也正常;杜、宋两位兄弟认为年底花红众兄弟都一样,也觉得心安。

没有人会考虑王伦在其中的待遇,因为他是老板,根本不在分配制度里。

要说有意见的人,只有九娘了。她是小户人家出身,对于王伦随手将大把银钱撒出去十分心痛,因为据她所知,在外头请一个朝奉,月给十贯在行业里已经是顶天的存在。

而二十贯也可以养三五个闲汉,难道不比焦、薛两人耐揍?

只能说,出身决定见识。

第220章 大相国寺的一场混战 “兀那秀才,你就这几个人么?某今日定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大相国寺后边的菜园子旁边,两伙人摆开阵势。

拖枪弄棒聚集了四五十人的那边,领头的正是张三、李四。

那边自然就是王伦、杜迁、宋万、焦挺和薛永。

将息了几天,薛永体力已经恢复的十分之好。这是他加入王伦麾下的第一战,此战必须打赢,而且须护得其周全,这是薛永给自己的底限。

为此摩拳擦掌,又和焦挺交流了几天。

焦挺也很高兴,因为论身上的功夫,杜迁、宋万远不是对手,日常便有种独孤求败的失落。现在来了薛永是个有本事的,正好每日做一对练习放对,于是每天大清早都很嗨。

害得王伦这几天都是早早醒了,然后缠着九娘做运动。

本来九娘对两兄弟在院子里舞枪弄棒的还有些不悦的,因为容易碰着花花草草。被王伦这么一整,竟然整出意外之喜来,连带着反感的心情都没了,算是因祸得福吧。

官面上已无法解决,这一仗是非打不可,所以王伦主动带人去那群泼皮的老巢,从士气上也要压过对手么,何况他觉得今天的赢面非常大。

他及早便准备了趁手的武器,无非是支哨棒。虽然前生今世甚至连架都没打过一个,可还是知道一寸长一寸强,所以单选了兵器里面较长的那种。

也不管他能不能挥舞开来。

作为打架主力军的焦挺和薛永也只是一根哨棒,毕竟这只是打架半狠可不是生死之战。但是从他们拿棍的姿势就觉得远比王伦来得优雅和有杀伤力,反正要不是李四叫板王伦,场中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两个身上。

杜迁、宋万知道王伦手无缚鸡之力,一左一右护卫得他在中间。

但是王伦最大的倚仗却不是他们,而是端骑在菜园子墙头上的花荣。他张弓搭箭,居高临下,掌握着战场局势。

前面有狠角正面迎敌,还有狙击手时刻准备斩首行动,王伦觉得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所以对李四等的叫嚣,显得云淡风清:“兵在精不在多,像你们这等乌合之众,纵有百千人,又能奈我何?”

他这是很托大了,真要来百千个泼皮,他打死也不敢胡扯!

“今天既然约架,等下就各凭本事罢!不管是我们围殴你们几个,还是你们几个围殴我们,总之一定要分出个输赢!”

李四说完,他的身边顿时有人发出鹅笑声。青草蛇李四威武,连以多胜少都说得那么高大上!

王伦笑起来,一袭白衣在秋风中萧瑟,显得甚有诸葛之风,很骚包。

“约架,可有什么规矩?”

李四笑起来:“什么规矩!赢的走,输的留下来向我等叩三个响头,这就是规矩!明人不做暗事,既然是约架,那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什么招数尽管使!”

王伦笑道:“这样不合道义!你们人多,我们人少,又是在你的主场,说起来我们是吃亏了的!”

李四等人虽然是个泼皮,却也有几分讲究,估计也是仗着自己人多。见王伦这么说,想想也是,便道:“依你该如何?”

王伦道:“这边空地狭小,这么多人在一起混战也不是个事,莫如我们双方每次各选一个人出来,输的下赢得上,允许换人,你可敢应战?”

李四被激,加上自诩那边人多,就是车轮战累也把对方累倒了,便叫起来:“如何不敢?”

这正中王伦之计。

战略上蔑视、战术上要重视敌人,不打无准备之仗,对王伦来说更是如此。摆明了对方人多,自己这几个人看似能打,但真的上场之后,杜迁、宋万一个能打两三个顶天了,焦挺和薛永应该能打,进退肯定都是自如的,但是自己就有问题了。

真要混战,他们为了照顾自己,肯定会顾此失彼,并且这样也发挥不了花荣的优势。

轮番交战是个好主意。薛永先上,也是看看他的斤两,别只会耍把式。

焦挺接着,他是相扑的行家,耐力很足,能多撑几合,让薛永适时的歇息下。

便是杜迁、宋万长得吓人,也能消耗几个人,争取些时间。

这边众志诚城,不信那边有这个毅力坚持放对。

又不是战场交战,两边说开打便开打。王伦话音未落,对方便跳出来一个黑壮的泼皮,指着这边破口大骂。

这就是所谓的骂阵吗?反正王伦没惯着他,马上派薛永出去单挑。

薛永也没辜负他的期望,上前便与其动手。那人挥拳打过来,薛永只一侧闪,顺势便按住对方的下肋,只一推,凭着一股大力,便让对方摔个四仰八叉。

首战获胜,王伦信心大增,冲着李四笑道:“这等一合之敌就不要派出来了!”

或许被摔的泼皮在对方那边很有影响,见他一保即倒,众泼皮面面相觑,竟然没人主动请膺了。

这就是正规军与野路子的区别。别看他们人多势众,碰到硬茬子就是散沙一盘。

李四见了也吃一惊。己方派出去的这员大将,是他这边比较能打的,唤作“黑金刚”曹六,哪知道被对方秒杀!

“你们兄弟去杀杀他的锐气!”李四直接指派。

被安排的是两兄弟。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搔头道:“方才不是说过一对一的么?”

瞧不出泼皮中还有这般讲规矩的,不过李四一哼,两人立马妥协,联袂走出来。

王伦一看,刚开始就坏了规矩,那还了得?等下如果对方再输了不得打群架?

“这不合规矩!”他马上叫出来。

李四笑起来:“规矩是人定的,能定就能改!再说这两兄弟做什么事从来都是两人一起,平时就像一个人,所以也不算坏规矩!”

王伦还要驳斥,薛永已经向两人挑战了:“无妨,你们两个一起来!”

他今天准备好了大杀四方,主要是让几位兄弟也让王伦看到他的实力。王伦和众兄弟虽然以兄弟竺他,他却憋一股劲非要证明自己的价值不可。

如果不能护卫王伦等人的周全,那还高薪雇佣他这个护院干什么?

两个泼皮也是被他激怒了。泼皮之所以叫泼皮,就在于有一股子狠劲。两兄弟齐上阵,如果还像黑金刚那样被一下子掀翻,将来还有什么脸面在这一带混?

不过两人也是谨慎的,对视一眼之后便同时从左右两侧撞过去。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混战对武者的要求是最高的。古之大将在阵上一对一的厮杀都不怕,却都怕乱军,哪怕对方没有招术只是胡砍乱戳,不然也不会有句话叫做“乱军之中杀大将”了。

到底有祖上余荫,反正薛永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有种欣喜----没有一点挑战性,怎么能显示出他的能力?在别人看来这两个泼皮攻势凌厉,他却看出都是自创的拳脚,和自己学的经过千锤百炼的杀敌之技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见两人双拳齐到,也不招架,蓦地向旁边一闪。

这也是打架的技巧。若是直接迎上,真会应着“双拳难架四手”的古训。除非功力远在他们之上,不然面临的就会是一阵雨点般的击打,让自己疲于招架。

这一闪便有讲究。

正面避开双人的攻击,无论向哪一侧,对方的拳脚距自己便会有远有近,不能同步。哪怕只一点,便足够他腾挪的了。

果然,两兄弟虽然不依不饶地交换出了另一拳,但薛永已经找着破绽。他先是一拳,和最先打来的那一拳对击。

只听“砰”的一声,接着对手发出刺耳的惨叫,原来那一拳已经把他掌骨打断!

薛永更不迟疑,右掌架起后面那人的拳头,紧接着左手一拳如闪电般推出,正砸在对方的肋下。一击即中,那人的胳膊马上耷拉下来,然后面露痛苦之色。

“谁再来?”薛永如大宗师般双手抱胸傲视众泼皮。

威武!王伦原先还存着的一点担心早已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捡到宝了,没想到薛永这么能打!

看着两兄弟的惨状,李四面色一凛,这时候才觉得受到愚弄。对方只上来一人,便两战全胜,大大挫伤了己方锐气,看对方还有两个铁塔般的汉子----没有交过手,他不知道杜迁和宋万只是徒有其高----知道这样打下去只有吃亏的份,便大声道:“兄弟们,并肩子上啊!”

这时候还管什么江湖道义?不输了面子才是大事!

你就是再能打,四五十人打五个,总会有优势,要不哪来的好虎难架一群狼这个说法?

王伦一听,坏事了。

他现在深悔没多招几个人,哪怕壮壮声势咧!

“你不讲道义!传扬出去不怕被人笑话吗?”他指责对方。

“能赢你就是道义!”李四才不在乎这些虚名。这一战要是败了,自己在大相国寺的基本盘就动摇了,那时候连个安身之所都没有了,还谈什么道义?

他本能地把王伦看作抢他地盘的对手了。

眼看着一大堆泼皮围过来,王伦必须发动了。

“既然你不讲道义,那就看看小可的手段!”他冲着李四虚指一番。

第221章 变故迭起英雄辈出 正在指挥泼皮的李四突然之间觉得头上一凉,转头看时,顿时头皮发麻,嘴里还倒吸一口凉气。

就在刚刚,他的帽子不翼而飞,现在端端正正地被一支长箭钉在树上,羽毛还发出“多多”的震动声。

有高人在此!这是他的下意识反应。

与此同时,冲在最前面的三个泼皮也都纷纷停止脚步----倒不是身体上受到创伤,而是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的脚尖半寸之处有箭射过,就插在前面的地上!

这是个警告。哪怕再往前一点,就可能正中,那可不是挨几拳几脚的问题,而是有可能伤残甚至死亡!

他们只是泼皮,又不是真的好汉!

这一下变生肘腋,所有人都停下脚步。便是冲在后面的泼皮,在听到事情的原委之后都露出惊讶的表情。咱们只是争口闲气,可不是搏命!

说起来,他们与王伦其实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梁子。

这时候,张三来了,原来他邀请助拳的人晚了些,没看到刚刚的场景。见李四他们纷纷停步,十分纳罕。

“四郎,打得如何了?”

李四是个光棍的,输了便是输了,他已经决定和王伦讲和,便摇摇头道:“兄弟这次栽了!”

虽然说他泼皮一个,平时为人却颇为大胆,又有义气,所以张三等人都愿意跟他一道厮混。几年征伐,在这一带已经闯下名头,俨然相国寺菜园子一霸。

从来没有见他示弱过,所以张三大奇:不就王伦兄弟几个人么?此前都摸过底的!

“他们有高人----兀的那墙上不是个射箭的高手?端的是箭无虚发。他们既然找到这等人物,此次便认栽,等将来再来过!”

张三很不甘心。为了这次动手,他可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也找来两个能打的人物。今日恰逢其会都不能争这口气,今后怎么再压制王伦一把?

主要是在大相国寺那次折在红玉手里被诸人看了笑话,这事已经被传为笑谈,要不扳回来,今后在这一带很难混啊,队伍也会不好带的!

他高声道:“兀那秀才,我新带了两个兄弟。你若打得过他们,我等从此以后再不找你生事便是!”

王伦此时正被四位兄弟团团围在中间,闻言探出头去,冷笑道:“是何人?小可接着便是!”

有焦挺和薛永在----后者已经展现出他的实力----不相信对方还能找出五虎、八骠的人物来。即便来了,这边还有花荣呢。

李四见他答应了,这才放心,对方至少暂时不会用箭吧?反正今天已经这样了,看张三话说的那么笃定,不如就让他带来的人试一试,输了无非兑现诺言。

万一赢了呢?

这边王伦为了稳妥起见,仍旧派出薛永出战----焦挺的手段他其实没亲眼见过,但是薛永的水准刚刚却是很好地表现出来了,这二十贯钱值!

眼看着对方派出一人,薛永便大踏步向前准备放对。忽然听到身后王伦“咦”了声,然后笑将起来:“江湖可真是小啊,竟然在这里遇见故人----杨兄弟别来无恙?”

对面那人也看清王伦,同样错愕不已,接着便也大笑道:“原来是王兄弟!”

薛永见两人认识,也有些迷糊,就见王伦快步向前,那人也迎上来,纳头便拜。

见他们居然认识,张三也傻了,这仗还怎么打得起来!只怪邀请助的时候没有作背景调查----不过谁又能知道这个惊人的秀才竟然也认识江湖上的人物?

他只能大喊道:“锦豹子,你不讲江湖道义,却到某这里骗钱!”

被称为锦豹子的那人回头笑了笑道:“只能怪你眼拙!某和这位王伦兄弟是故交,若知道和你放对的是他,莫说五两银子,便是银山放在面前某也不放在心上!”

说话的时候,他已经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丢将过去:“还你!”

没想到张三一伙为了这场战事,竟然花大价钱请外援了!只是好巧不巧,请错人了。

因为这个人便是王伦的故交,锦豹子杨林,在阳谷县结下很深的友谊。

只是他不是到饮马川去了么?

“说来话长!王兄弟且慢叙话,对方还有个人物,十分厉害!”见了王伦,杨林虽有许多话要说,却知道现在远不是聊家常的时候,赶紧提醒说。

杨林的武功不上不下,但眼神却很活,懂得把握机遇。

在梁山后来的发展中,杨林充分展现了万金油的光彩,活跃于各个山寨里不同行业,官方称谓是马军小彪将,但是他本人还掺乎过水军的活,并且在打高太尉的水军时把丘岳给斩了----这功劳不小,丘岳身为禁军都教头,武艺高强,梁山得要八骠、五虎级别才能收拾得了;

他在步军里也十分活跃:梁山打高唐州之时,初战不利,杨林在埋伏的时候给高廉来了一弩箭,振奋了一下士气;首次对阵呼延灼的连环马,梁山一战即溃,靠埋伏的杨林和李逵掩护,宋江才脱了身…

不光打仗,杨林还从事过山里的采购活动--陪同段景柱去北方购买马匹…

由此看来,要找出梁山里有谁比杨林干得还杂,并且干得还不错的,实在是没有了。虽说他只是马军小彪,不见得多有武艺,但是绝对不缺本事。

连他都说对方邀拳的人厉害,看来很不简单啊,所以王伦的脸色马上凝重了。

此时,对面请的另一个人已经出场。王伦看时,果然是个汉子!身材高大,但和杜迁宋万虚高的个头完全不同,一眼就知道不是好相与的。

只是看上去晦气满面,原因是他的面皮上有很大一搭青记,从腮边微露些少赤须大概年龄在三十左右。

“谁与某一战?”他大喝道。

薛永本来打了两场胜仗勇气倍增的,见了此人,不知怎的,竟然从心底里露出怯意!他是习武之人,自然能感觉出对方气场的强大,不需要交手便知道此战凶多吉少。

但是如果见险就躲,还要他这个护院干什么?

说不得也要战上一战!

第222章 青面兽杨志 薛永的判断没错,他确实不是此人的对手。

双方都没有用器械,甫一交手,便能感觉到此人力大无比,拳脚相加之际竟然处处受制。无论他如何闪转腾挪,始终都被对方笼罩,而且一双手被打得生疼。

不过十合,那人一声喝,薛永只觉得一股极大的力道袭来,身体实在承受不住,不得已连退了数步,这才卸下对方的力道。可是从交战的角度看,他已经输了。

焦挺见了,纵身而上,接下薛永。

他本是相扑世家出身,独门绝技三十六路擒龙手罕逢对手,平时也用得烂熟于胸得心应手。可是当面对此人时,原本十成的功力却发挥不到一半,而且招招落空。

交手同样不到十合,亦败退下来。

杨林见了,立即秉气凝神,上前挡住那人进击的路线,口中大喝一声:“且吃我一拳!”

那人接连被三人车轮战,却浑然不惧,反而越战越勇。

不出十合,杨林也落败了。

王伦目瞪口呆。薛永、焦挺和杨林都不是对手,那杜迁和宋万就更不用上场了,完全找虐。只是怎么说薛、焦两人都算不错的高手了,怎么这么不耐打?

只能说对面的这个人实力太过恐怖!

“好汉且留下姓名!”王伦又动了爱才之念----若是把这个人拉到自己这边来,“聚义商社”才算安如泰山。

那人并不搭话,只把眼瞟了王伦和杜迁、宋万三兄弟一眼,淡淡地道:“还有上来的没有?”

杜迁和宋万其实也脚软了,他们自家事自家知。焦挺、薛永都落败了,他们又怎么可能是对手?不过当此之时,如果没人上前,那就是自动认输。

所以杜迁和宋万对视一眼,两人相处日久,一个眼神便都知道意思:一个打不过,我们两个人并肩子上!

就在他们硬着头皮想上前挨打之际,王伦一把把两人拉住,低声道:“使不得!这人太过厉害,非我灭自己威风,纵然我们这边人齐上,只怕都不是那人的对手!又何必再折了两位兄弟?”

那人见杜迁宋万跃跃欲试却又被王伦拉住,又见王伦是个秀才,便知道对方已无战意,但仍然高呼:“你等若无人与某放对,便是认输了!”

焦挺、薛永都面露惭色。作为王伦内定的两大护院,他们深为自己的不称职而惭愧。

但是继续上便是自讨没趣,近乎泼妇闹街了。传扬出去,还不被江湖好汉笑话?所以眼看着那人叫阵,只能面面相觑、默不作声。

那人正要得意而归,蓦听王伦这边有人朗声道:“先别夸下海口!你若能赢得了花某的拳脚,那时再算你赢了不迟!”

是花荣,提弓从围墙上跳下来。

王伦暗叫不妙。花荣弓纪娴熟,原是八骠骑之首,便是遇到五虎将也不逞多让。只是书上多写他的箭术无双、马上功夫也不错,但这样赤手空拳地与人交手,却是以己之短对敌所长!

他是少年心性,别到时候因为被打败了,从此世间再少了“小李广”,那才不美!

“花贤弟且莫出头,愚兄便是认输了也无所谓。这些泼皮,无非是散些银钱赔罪,大不了愚兄今后再不来相国寺便是了!”

不想他这话反激起了花荣的斗志。

“兄长莫要担心,须放着花荣在此!”

那人见花荣形容优美,也是一愣,没想到对方竟有如此少年俊逸的人物!和自己对比,完全是两个极端!王伦更想着:你一个丑鬼,和花贤弟比起来,羞也羞死了!

两人也不搭话,提拳便开打起来,瞬间便交手了数十合。看来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这句话是对的,两人捉对动手的速度比刚才还快了几分,应该是双方相互受刺激的超水平发挥吧。

花荣的表现让王伦惊讶不已,因为他拳脚上的功夫,明显地和薛永他们不是一个档次的。

那人也很惊讶,没想到如此俊俏的后生竟然这么难缠,他在这数十合中竟然没占到半分上风。

如果某把祖传的宝刀带来,这后生一定不是对手!

那边花荣也在想:“若是把我的银枪拿来,这小子一定被我戳几个窟窿!即使不用枪,他也不一定能躲得过我的弓箭!”

双方都在心里发狠,也都敬佩对手的武功。又打了四五十合,花荣一个弹腿踢过,那人同样用脚一蹬,两人便各自后退三步。

然后花荣立定,拱手道:“花荣!”

那人也站住了脚,拱手道:“杨志!”

别人不知道,王伦却听得真切,暗想原来是他!这样的话,薛永、焦挺和杨林刚才输与他便再正常不过了。

“敢问阁下可是杨老令公的后人、江湖上被称为‘青面兽’的杨志杨制使?”他问。

脸上有块大青记,武功又这么好,除了那个杨志外不可能是别人!

那人一愣,可能没想到东京那么多人口,自己的身份会被人一语道破吧?

若是被人知道堂堂的天波府嫡系子孙、殿帅府的堂堂制使会被一伙泼皮叫来助拳,不知道会不会让家族蒙羞、让自己被绿林好汉耻笑?

可是他又不能不承认,有时候撒谎更可耻,尤其是自己的身份已经被识破时。

大丈夫做事须堂堂正正!

只是,明明自己和王伦没有交集,在人才济济的殿帅府,自己也不是很有名的那些,为什么这个秀才能一口道出自己的来历?

“正是某家。秀才何以认得某家?”

王伦实锤了之后更是忍不住高兴。如果说花荣是八骠之首容易成为最得力的干将的话,杨志这同样是八骠的人,甚至有冲五虎的实力。

他现在应该属于命比较背的一类人吧?自付一身武艺,却混迹下层军官之列。明明有天波府后人这块金牌子,却偏偏和一群泼皮纠集在一起,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后来好不容易得个差使被派去押运花石纲,却途中翻了船,弄得个有家难回。彼时空的王伦请他到梁山入伙被拒,托人想凭祖上余荫重新进编制吧,又被高俅损,穷得只得卖刀,却又碰到牛二。

大名府该是他劫难结束的时候吧?拍马送生辰纲又出事了,只能落草二龙山!

最后兜兜转转又回到梁山。

只能说,他是个天生运背的人。

第223章 延揽人才 王伦也不好说怎么认识他,但不代表他不能找机会认识他。

“原来果然是杨制使!真可谓不打不相识,小可王伦,这位是小可的兄弟花荣。我等已经见识了杨制使的武艺,佩服之至!小可最爱结天下英雄好汉,愿做东请制使赏脸!”

杨志还能说什么?他和花荣在拳脚上半斤八两,其实对后者也是佩服的。见王伦这么说,这架还怎么打?他只是个助拳的,本来就与王伦一伙没什么怨仇么。

王伦…这个名字好熟悉呵。

那边李四见王伦一伙竟然与杨志又套上了交情,暗叫晦气。他们一群人被花荣神箭吓住,两个助拳的一个反水一个已无战心,这架不打也罢。

“兀那汉子好不讲理,哪有拿钱不做事的道理!”张三不平则鸣了。

王伦了然。既然他们两人都是对方请来助拳的,肯定会有费用。刚才杨林掷了一锭银子过去,杨志那边肯定也少不了,或许更多。

堂堂杨制使,沦落到要替泼皮助拳赚钱的地步,肯定是身上有着什么事,这笔钱可不好让他再还了。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此时正是交好的时候。

要不然及时雨宋江、小孟尝柴进的名头是哪里来的?

“小可这里有的是钱,二十两够不够?且拿去,多的请兄弟们喝酒!”王伦现在完全不缺钱,若能用钱交结到大名鼎鼎的杨志,这点钱不亏。

何况也结了和泼皮们的一场纠葛。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和这些泼皮斗智斗勇没意思:赢了没有什么好处,输了会成天恶心死人!

杨志见状,想拦已不及,眼睁睁地看着王伦丢了几锭大银过去,惋惜道:“杨某惭愧,只是拿了对方十两银子的好处,王…兄弟怎地反贴这么多?”

呵呵,这叫破财消灾,你不懂的。

当然,王伦说话还是很中听的:“能认识杨制使,区区二十两银子算什么?只是图个快乐,也让那伙人不再抱怨制使!”

果然,本来已经决定光棍地认输的李四等人见王伦已经占据上风还会做人,如此慷慨地撒钱,也就坡下驴道:“既然秀才如此通情达理,某等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从此之后你我双方的梁子算是了结了!”

这个结果对双方都好,至少王伦以后出门不用提心吊胆会被人打闷棍了。

连带着天空都晴朗起来。

杨志见王伦出手这么大方,又是文化人,身边又有一群小弟,不知是何方神圣,早有结识之心。再加上花荣、杨林都是会说话的,连敬带赞,对于王伦张罗的请客,他的腿便再也迈不开了。

王伦也确实下本,就在大相国寺旁边的三阳居。

三阳居名列东京七十二家正店之列,取“三阳开泰”之意。大相国寺本来就是繁华之地,这边开的酒楼,当然是一等一的。

王伦在这里请客,显见诚心诚意。

中国人就是讲究,河南乃是孕育中华文明的摇篮,自然在这方面就更有说道了。几个人为了主位推辞不休,最后还是共推王伦坐了主位。

他是焦挺、薛永、杜迁、宋万的老板,是杨林的故交,是花荣的兄长,也是今天做东的人么。

至于杨志,原本是被王伦推往首位的,后来想着花荣的本事和自己不相上下,王伦又因为自己砸了二十两银子且又盛情款待,所以他是无论如何不敢坐的。

最后杨志坐在王伦上首,花荣在下首,其他人论齿排序,于是八个人坐定。

叫了几瓶上等的好酒,随着精美的菜肴上桌,气氛便活跃起来。都是英雄好汉,觥筹交错之时便已混得熟了。

席间王伦动问杨林:“杨兄弟不说去了蓟州,不知何故竟然来了东京?”

杨林露出一丝赧颜道:“不瞒王兄弟,小人原本是想找好友邓飞去,不想他竟然到饮马川落草!小弟是个懒散性子,觉得难成气候,便推辞了不去。只是囊中羞涩,幸好路上遇到一位北地买马的商贩,被其收留。只是快回到淮南的时候,被一伙强人掳了马。小弟衣食无着,只得准备再回饮马川去。

沿途多亏了江湖上朋友的接济,路过东京的时候,有人推荐相国寺这边张三在邀人助拳。小弟正愁盘缠不够,便应邀而来,没想到竟是和王兄弟放对!王兄弟,你怎生也来了东京?”

王伦便把后来事说了一番,杨林不禁唏嘘。

“杨兄弟,反正你也没去处----去饮马川落草之事绝非上选----莫如到小可这里做事?小可在城南建了一处大工坊,执事人员差了许多,你来帮兄弟一把如何?”

趁着这股热乎劲,王伦开始拉他了。

杨林听过焦挺之名,知道他现在也在王伦麾下做事,便有几分意动。

别看《水浒》里落草为寇似乎是家常便饭一般,其实不然。在回光返照的徽宗中晚期,尽管不久后国家形势便会一落千丈,眼下看起来却正是烈火烹油。落草为寇这种事,除非真是活不下去了,但能有一线希望,还是不愿意走那条路。

这就像女子入了乐籍,那是子孙后代都被看不起的角色,想翻身都是极难的。

做了贼,子子孙孙都是贼,谁敢冒这种风险?

杨林又不傻。

他客气道:“只是小弟生性卤笨,如何能帮得了哥哥?”

要说梁山好汉中,行走江湖谁最会结交朋友,那么杨林一定是排名前三的人选。“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就是他说的。

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他结交登云山的邹润叔侄,往来密切;和饮马川的邓飞也曾经合伙做过兄弟,多年后热情依旧;遇见公孙胜这样的法师,也能够饮酒相会成朋友。

肯夸人,能主动,会结交,这样的社交能力,王伦现在是需要的。

这家伙运气也是极好:三打祝家庄时被囚了一个多月,活得好好的,与其他被囚人员不同,他还能全须全尾地去乔装官府的人赚李应。

打高唐州,宋江和那么多的大将都损兵折将了,他和菜鸟白胜一起于风雨交加的夜晚,埋伏草丛射伤高廉。

征方腊一堆人染瘟疫,连看护的朱富都感染了,只有他一个人平安回来。

这运气对比同在座上的杨志,可谓一个天上一个人间。

王伦现在既需要人才,也需要运气,所以对杨林的拉拢是认真的。

“杨兄弟,我这边建工坊,将来会需要很多原料,这采买一事需是有眼光灵活的人负责。今日见到兄弟,却不是天意?兄弟且莫推辞!若是将来兄弟有更好的去处,王伦绝不敢拦着!”

话说到这份上,不由得杨林再端着。他便应承下来:“哥哥既这么说,小弟便试下。如果不能够,且再理会。”

他的年龄比王伦还大,这“哥哥”一喊,主次之份便定下了。

王伦满心欢喜,又开始打起了杨志的主意:“杨制使如何与张三、李四那伙人碰上了?”

杨志或许是喝酒过多,或许是天生不胜酒力,脸上早已泛起红晕。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喝酒的缘故。他放下筷子,赧颜道:“说来惭愧!”

原来他虽然是天波府后人,却早已出五服,并不住在那边。到他时已经家道中落,靠武举在殿帅府找着一个制使官的活干。

可是制使是个很小的官,他的志向却是指望把一身本事到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眼见得京中禁军腐败透顶也不可能有机会,他便想活动一下想调到驻屯禁军里去。

否则的话,他认为自己这辈子都会蹉跎为一个无足轻重的低级军官!

可是搞活动就需要钱,他能来钱的地方主要是死工资,这点远远不够。

于是免不了有打黑拳搞灰色收入的事,这次就是应张三之邀助拳的。如果王伦这边没有花荣在,肯定会吃亏。

这也是王伦想拉他入伙的原因:马军八骠的实力和步军将校的差距太明显了。他甚至想,如果杨志答应入伙,可以给他开出每月五十贯的高薪,年终一定会还有丰厚的花红!

可是杨志虽然过的凄惶,现在却好歹有个宏大的目标,总觉得他是有大前途的,怎能在王伦的一个商社里继续蹉跎下去?

所以对王伦的橄榄枝,他明快地拒绝了。

好吧,强扭的瓜不甜,王伦也不准备强势改变某些运势。再说他现在和张三一伙已经和解,眼前的威胁已经解决,便淡了拉拢的心。

现在不还有个花荣么?跟他交好要比杨志强,因为后者还有个妹妹!

所以不等宴会结束,王伦便拿出一锭二十五两的大银交与花荣,诚恳地道:“花贤弟,愚兄今日幸得你帮忙,不单为解决愚兄的心头大患,还有遇到了杨林这位兄弟!这是一点心意,你切莫拒绝!”

花荣自然是拒绝的,虽然他真的缺钱:“小弟也没做什么事,安敢居功!”

王伦本来就想借这个机会送银子给他----不为他,也得帮衬下花丛吧?他们兄妹生活的地方太艰辛了,让他睡不安。

“那就算是执教预付的薪酬!贤弟再不收下,愚兄可要生气了!难道贤弟这是不准备认真帮愚兄的么?”

话说到这份上,花荣不接都不行了。

第224章 崔念四 其实王伦本来想多给他些的,怕太突兀。

就这样,已经帮了花荣大忙了。他少年时家道中落,要不是还有一些旧情,国子监武学科都进不去。

因为没了收入来源,他的妹妹就只能苦挨着日子,等他毕业分配个好去处。

王伦这二十五两银子,相当于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雪中送炭。这下子,省省拣拣,到毕业前的花费都没有问题。

只是这情分如何能还?花荣怀揣巨款,百感交集。

自己和王伦的交往时间并不长,难得的是他对自己一见如故,那份热情不是假的。如果不是知道王伦家中已经有了侍寝的女人并且和青楼的许多花魁都有交集,他真可能认为对方有龙阳之癖!

王伦似是体会不到他的这种心情,而是很恬淡地和各人碰杯。

有酒岂能无美人?既然身在三阳居,还是雅间,自然要领略一下这边的人文风景。这不,酒酣之际,王伦叫过酒博士,要请此间歌舞最好的姑娘为兄弟们助兴。

要说青楼之内的消息是最灵通的,或许也是王伦的名声太盛的缘故,早有熟客认出他来。楼内的老鸨听到山水郎到来,赶紧过来伺候。

“山水郎竟然光临敝处,老身不知贵客到来,有失迎迓,恕罪!”

听说他要听歌看舞,立即出门,在廊间便把三阳居内正当红的崔氏名叫念四者唤来:“念四姑娘,你日思夜想的山水郎来了!”

她这一噪子叫得甚是有水平,无疑时全楼都知道了,名震东京的山水郎也来这里消费了,立时便把今天的档次拉高。

崔念四大中午的被叫来,心中满是不情不愿。但听说是山水郎在此间,眼睛一亮,立刻便把万种柔情施展开来,款款移步近前,深深道个万福:“奴家崔念四,谢官人捧场!”

她说王伦来捧场也没有错。三阳居虽然名列七十二酒楼之一,胜在菜肴丰盛、味道淳正,但在知名的姑娘方面比之樊楼、香榭楼乃至丽香院都差着好几等。

大相国寺这边原是商业街,是北宋最繁华的地方,按理一般的娱乐活动更有市场才对。但是很可惜,这边正规的娱乐反而不受欢迎,因为和它一墙之隔的地方,还是东京有名的“录事巷”与“绣巷”。

北宋东京将妓称为“录事”,那么自然而然,“录事巷”是什么,不言而喻;而“绣巷”,相信不用过多解释,也一目了然。所以相国寺周边,“妓馆亦多”,是写实,并非调侃。

虽说历代相国寺的住持,都有由皇帝钦定的,称得上是名僧辈出,比如赞宁、宗本等都名重一时。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僧人不守清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比如,有个叫惠明的僧人,十分善于煮肉,甚至连当时的文坛领袖杨亿也时常去打个牙祭;

还有个叫澄晖的和尚,娶了一个艳娼,两人双宿双飞,经常饮酒至醉,最后被人调侃,送牌匾“敕赐双飞之寺”,像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

谁能想到,佛门之地和烟花场所,居然交汇在相国寺的大墙外,两者还能相安无事!

在感官刺激和精神需求之前,只要有的选,大家还是容易选择前者。再者,这边北有樊楼、香榭楼,南面不远便是丽香院,都是有东京最有名的头牌助力的。真要享受上档次的娱乐,还得是那些地方。

所以尽管崔念四看起来姿色也是上上之选,但在东京却是寂寂无名。就是王伦看来,和阎婆惜、孙三四都差之青涩。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这只是因为自己太有名,让崔念四患得患失了。

这段时间,因为和王伦交好,阎婆惜与孙三四的名声更上一层楼。特别是前者,隐隐有与李师师争奇斗艳之风头。究其原因,她个人的努力和天赋是一方面,山水郎的名声加持无疑是重要因素。

慧眼识人、让山水郎名声迭起的是阎婆惜,虽然她在操作上有为自己解围的想法,但客观上让王伦火了。

自然,王伦和她的交情不寻常。为她写诗作词,还为她亲谱了一曲《水调歌头》震惊天籁。

坊间已经有不少议论,说山水郎已成为她的入幕之宾。这种事,原本对女人的名声甚不友好,但阎婆惜却从不置可否,更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添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越如此,越有人想深挖探个究竟,于是阎婆惜在东京的名声便越响亮,让前来慕名听曲的人越来越多。

这还只是山水郎戏作,如果他真想捧某个人,只怕想不红都不行!

就连香榭楼李瓶儿姑娘,就是因为曾经宴请了山水郎,便对外声称自己是“山水郎见了都赞不绝口的姑娘…”从此之后,很多人光顾香榭楼的客人,都指名想要李瓶儿相陪,据说排队都排不过来。

有因于此,崔念四渴望得到王伦“照顾”的心情就和无数其她这个行业的姑娘们一样,充满渴望但又充满绝望,毕竟东京这么大,有名的青楼这么多,他想照顾,也得有时间呢。

天赐机缘,他竟然光临此间,如果不拿出浑身解数,枉费了这次良机!

在她想来,山水郎名声响是响,但是如果是他身边的那个年轻英俊的后生该有多好!

王伦不知道的是,在这一刻,他被鄙视了。

崔念四…

王伦想起一个典故来,莫非说的就是她?

见她长得甚是清秀,先有几分好感,毕竟在这种地方能够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子真心不多。哪怕先前立身还能持正的,但经历过这里的繁华之后,难免会迷失在红尘里。

失足一次就够了,有一肯定会有二,这也是他不喜欢到青楼里玩的原因之一。看着的都是绝色美女,想着的却都是她承欢别人身下的煞风景场景,深自不爽。

估计像阎婆惜、孙三四这样的头牌,也是因为能够一下子窜红才因盛名而得保清白吧?即便这样,更大牌的李师师面对徽宗皇帝的介入也还是没有能力去抵挡。

不说了,提起来都是泪。

王伦的是酸。

第231章 横刀夺爱善莫大焉 王伦的这一番慷慨激昂,既有有感而发的部分,但大多还是故意为之。

难得有机会在扈三娘面前放肆地说祝彪的坏话,他还不大张三寸不烂之舌的道理?反正过激了也不怕,情之所至么,不平则鸣么。

还小小地暗示了一把:对方觉得脚大个高不好,哥不嫌弃!

他的小心思肯定传到扈三娘耳朵里了,但是会不会被她认为是对自己的安慰,这就不知道了,但从扈三娘清澈的眼神里泛出来的神采,王伦能猜出来,他的话,她还是听进去了。

看人家山水郎的心胸多么博爱!知道体贴女人,人家可是东京城极有名的词家!

他多么善解人意,哪像祝彪,完全是把好心当作驴肝肺!因为到国子监送冬衣,她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定的!

对了,他还喜欢脚大个高的…

要说扈三娘对这桩婚姻,原先也有些意动。抛开为家族联姻的原因,祝彪一表人才在独龙冈一带和自己也确是良配。

可是经此一次,她的想法便有些变了。不管怎么说,她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在母亲死后也被父兄呵护,从来没有受过这种侮辱。再加上王伦这么一挑,对祝彪的恶感便升腾起来。

又不是有多少感情。一股劲起,便一股劲落。

王伦也不是因为喜欢就强拆人家姻缘的人,除了对扈三娘有意思之外,他确实不看好她与祝彪的感情。

在原著中,扈三娘对祝彪确实是上心的。

梁山第一次攻打祝家庄,是在晚上,月黑风高,扈三娘不方便来。梁山第二次攻打祝家庄的时候,扈三娘带着人马救援来了。

如果是为了履行两庄间的生死誓愿,扈成带着人马来就行了,她一个女孩子,没必要抛头露面。她这么急急忙忙地赶来,是为了祝彪。夫家有难,她这个未来的准儿媳不能坐视不管。

可是祝彪对扈三娘漠不关心,应该是铁打的事实。

祝彪是一名热血青年,这个从他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杜兴拿着李应的书信,请求放掉时迁,祝彪撕掉书信大骂,分明是与李家庄撕破了脸皮。

李应去兴师问罪,祝彪率先出战,并且伤了李应,从此与李家庄结下了仇恨。

这些都说明,祝彪是一个冲劲十足的人,而且在祝家庄,他有一定的话语权,可以发号施令。

这种血气方刚的人,在面对心爱的女人有难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他最正常的反应,就是挺枪拍马,并肩战斗,谱写一段英雄护美的佳话。

可是祝彪的反应很淡定。扈三娘与几名梁山好汉轮番厮杀的时候,祝家庄都处于观望状态,原著里写着,“祝家庄已看多时。”后来,担心扈三娘抵挡不住,祝龙才出马参战,接着,栾廷玉也出来参战。一直到后来,祝彪才出来,参加了混战。

为什么祝彪不是第一个出来参战?他应该是在扈三娘一出现的时候,就立即出战,来个里应外合的。但是,他竟然忍得住!

这一点细节相当玄妙,至少说明,他对扈三娘漠不关心;往深里探究,他根本就不爱扈三娘。没有爱,才没有担惊受怕,才会淡定如水,才会视如路人。

更能验证这个猜测的是扈三娘被梁山活捉后。为什么扈成拿着礼物去宋江的大营里求情?因为扈三娘是扈成的亲妹子,断了骨头连着筋,他能放任不管吗?

为了救出扈三娘,扈成愿意舍弃家财,“如蒙将军饶放,但用之物,当依命拜奉。”宋江也没有漫天要价,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用王矮虎换扈三娘。

但是祝彪干了什么?祝家庄纹丝不动,似乎不知道扈三娘被抓这件事情!

说去说来,祝家庄根本就没有把扈三娘当做自家人看待。按道理,祝家庄才是最有谈判本钱的一方,手里有王矮虎、秦明、杨林、邓飞、黄信等五名梁山好汉,单单只拿秦明来交换扈三娘,宋江就会答应。

秦明是花荣的妹夫,花荣是宋江的心腹。再者,秦明是此时梁山为数不多的大将,无论从哪方面考虑,宋江都会答应换人。

古代在军阵前交换将领的事情,时有发生。就算祝家庄漠不关心未来的儿媳妇,祝彪也应该关心未婚妻的安危吧?而且依照他的个性,他要是提出了谈判换人的要求,祝家庄应该没有人能够拦住他。

祝彪的不作为,再一次出卖了他的内心,他对扈三娘没有爱。

祝家庄之所以与梁山为敌,只不过把自己放在正统的位置上,视梁山为祸国殃民的盗匪。祝家庄的目的,就是想借机捉住宋江,解上东京,扬名立万,获得殊荣。正因为祝家庄功利思想占据了大脑,才不会顾及儿女情长。而且,祝彪还会以扈三娘被梁山盗匪俘虏过,难洗清白之名为由,事后毁了婚约,也不是没有可能。

结论就是,祝彪不爱扈三娘!

那么,王伦横刀夺爱,也不是什么大罪过,反而因为挽救了扈三娘的人生而善莫大焉。

这是王伦的想法,想着想着,差点感动了他自己。

对王伦突然的情绪波动,花丛暗暗吃惊:他这是为了安慰三娘而口不择言了吗?什么他喜欢!

原来他说曾见了一位极美的女子,从那之后就暗暗发誓,必不再为别的女子写诗是真的!刚听到的时候还以为是他的拒绝之言!

如果是和他交好的香榭楼的两位头牌和樊楼的李师师娘子,他完全不需要戒诗啊,她们都是精通文学的,正能投其所好啊!

除非这个女子不喜欢诗词,或者完全不擅长此类…

现在看来,莫非这个女子便是扈三娘?

她长得极美,又是习武出身,对文学兴趣不大,要不然自己和她谈王伦的诗词时她总是兴趣不大的样子。

联想到这几天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在各种场合都想带上她还要让自己跟着,这是把自己当作挡箭牌遮人耳目呢!

想来也不奇怪,王伦弄文,三娘弄武,两人互补,恐怕这样才会有交集。

王伦哥哥,你怎么能这样?

第225章 重金索诗 他和颜悦色地对她说:“娘子有什么拿手的歌曲,便请让我等聆听!”

对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他一向和颜悦色。

崔念四便轻启朱唇,含羞带笑道:“奴家便为山水郎唱一曲子也先生的《天仙子》,官人觉得可好?”

子也是谁,王伦真不认识,但是“子耳了也匡向上”他是记得特熟,因为是五笔字根…

“娘子请!”王伦彬彬有礼地说。兄弟们都在呢,要矜持!

崔念四便嫣然一笑,然后退后数步,有女使便取了琴,她边弹边唱:

“水调数声持酒听,

午醉醒来愁未醒。

送春春去几时回?

临晚镜,

伤流景,

往事后期空记省。

沙上并禽池上暝,

云破月来花弄影。

重重帘幕密遮灯,

风不定,

人初静,

明日落红应满径。”

开始时王伦没听出,后来便知道了,只因为“云破月来花弄影”最精彩,是千古传诵的名句。

这是张先的词,也是“张三影”来源之一。

从写春愁到人生遗憾,唱得甚是凄婉动人;后面唱孤独、用月弄花影烘托出人生之无奈,将低落的情绪含蓄、委婉地表达出来。

“好词!唱得也好!”王伦大赞。

没办法,现在已经是山水郎了,自然要有文人雅士的风度,对前人的诗词,只要不是太讨厌,必须礼赞,这才是后辈对前人的尊敬。

百年之后,后人也将如此对他!

众兄弟之中,杜迁、宋万、焦挺、薛永都是个粗人,不识得其中好坏,只觉得咿咿啊啊的殊少雄浑之气。但是说不好吧,又别有一番味道,姑且能听着。

杨林和杨志见识稍广些,但也不甚喜欢这个调调。相比之下,还是交流些拳脚有趣得多。

花荣却是个精妙的人。可能小时家境还行吧,他对于琴棋书画都有涉猎,天生长着一副七窍玲珑心。崔念四的词,他听在耳里,相同的感触却涌上心间。

“娘子唱的曲,花某深感五内!”

崔念四其实早已把诸人表现看在眼里:逢场作戏者山水郎王伦也;嗔目不知所云,几位莽汉子也;真正感同身受者,花荣是也。

一下子便对他好感倍增。

不识其人视其友。看其紧挨着坐在山水郎旁边,便文采不如山水郎,只怕也是哪一位青年才俊。

只能说,世间是有一见钟情的,如果两边同时有好感,那么结局不是喜剧便是悲剧。

老鸨是个有眼力的,一曲唱完,便赶紧叫道:“念四何其无礼!放着山水郎这尊大神在,竟然去唱前人的曲子,岂不是贻笑大方?便赶紧把你新学的《水调歌头》请山水郎斧正岂不更好?”

王伦不知道,他新谱的这首曲子经阎婆惜一唱便红透了东京,现在各大青楼的乐者若不会唱这首歌,多半都会被轰下台去的,身为三阳居主唱的她自然不能免俗。

老鸨其实不是真的要听,她只是借此拉开心中小心思的帷幕…

崔念四秒懂,心中一凛,赶紧拜倒赔礼:“是奴家造次了!”

王伦笑起来,这哪儿对哪儿啊?

“小可来这里便是要听别人的曲子的,唱自己的岂不是特别没劲?”

老鸨正色道:“不然!山水郎词名远扬,老身多听得时人叫好。便是老身自己,虽然识字不多,却也觉得十分之妙!山水郎亲临,念四却拿前人的诗词来唱,这是要班门弄斧吗?”

崔念四赶紧道:“奴家不敢!奴家只是想了,山水郎的几首诗词,奴家都唱得浑熟,只怕山水郎自己也听得厌了!便想着调剂一番,不想唐突了贵客,请山水郎莫要怪罪!”

王伦听了未及答言,边上花荣却已出声:“哥哥是何等样人,岂会因此事怪罪于你?快莫再言!”

他这是见崔念四赔礼了两次,以为这是老鸨的压力,便想着为其缓颊,谁让自己对她些有好感呢?

只是话一出口,便觉不妥----人家一唱一和,主角还是王伦,与你何干?这怜香惜玉也太明显了吧!

老鸨确实是想着一番美事的,被花荣这么一打岔,和崔念四的默契便被打破了。当然,她叱咤江湖多年,早已练就了一双巧舌如簧的嘴,马上话锋一转,直接应道:

“却是如此!山水郎是何等风雅之人,岂会怪罪与你?只是敝处难得贵客赏光,老身便有个不情之请,便是让山水郎为念四姑娘作诗一首,也是爱惜她的一番美意。自然,润笔之资老身已然考虑好,必不令山水郎徒劳往返也!”

说话的时候,她向窗外点了下头。顺着漏窗上的缝隙,外边人可以清楚地看到室内的场景,这也是酒楼常见的构造,特别是青楼更是如此。

怕你在里面上下其手----这里其实是很高雅的地方。

如果有需求,自然有其它地方可选。

话音未落,便有两个女使端着两个茶盏,里面整整齐齐放着共十锭黄澄澄的金元宝。

黄金耀人眼,财帛动人心,看大小,每个都是十两重,共值百两。

如今,它们就齐齐整整地排列在自己面前。

饶是众好汉勇武过人,却大多都从未见过如此多的钱。杜迁、宋万好些,毕竟王伦当初得三皇子赏钱也是百两黄金,只是块大,却是等重。

只是那回是赏赐,并没觉得如何。现在王伦只要答应下来,就是一笔相当丰厚的外快,足以抵得上他们忙乎十天。不多,也不少。

其他如焦挺、花荣…都是第一见到这种大宗财富,还是立即被老鸨的大手笔震惊了。

尤其是杨志,在这一刻差一点万念俱灰:自己执念的到边庭搏未来人生的想法到底对不对?九死一生,到底值不值?

开始时听说王伦就是山水郎他还没什么感觉的,现在知道了,那是火辣辣的痛!

恨不曾弃武从文。

面对这么大的诱惑,王伦却淡然一笑:“妈妈,此是何意?”

如果是在以前,哪怕是三个月前,他都会兴奋得飞起来,反正手里有的是不值钱的诗词。

现在有名了,也格外敝帚自珍起来。钱也有不少了,便对名声爱惜起来。

百两黄金便换得一首诗词,看起来赚了,其实是亏了。

因为应景的诗词手头已经不多了,他还想用在关键的时候。然后,自己将慢慢淡出“词坛”,专心搞别的。

言多必失嘛,他只是诗词的搬运工,而不能生产。

老鸨没想到是这种局面,她原想着用重金砸出名声的----既是为三阳居,也是为崔念四。

第226章 峰回路转 看来还是自己小看了山水郎,从他的表现看,压根儿就没抬眼看这些钱。

无怪乎东京纸贵,人家来的也不是虚名。

现在抬价码已经晚了,说不定还会被对方认为是一种侮辱,那时反而不美。只是黄金都奉上了,人家竟然不收,该如何收场?

此时窗外已经围了好些好事者,都是慕名而来的。这也是老鸨造的势,想着有人能见证山水郎为三阳居动墨宝的时刻,然后经他们的口传出去。

现在有可能被人家目睹了一场笑话。

想到此,老鸨决定破釜沉舟,把崔念四推出来,要么活,要么死:

“莫非山水郎对念四姑娘不满意?”

崔念四也有些慌了。原本,山水郎到三阳居,她献唱,是一件很唯美的事,传出去怎么着都有面子;可是被妈妈这么一失手,到了晚间可能就传成了“三阳居重金求文,山水郎不屑动手”的桥段。

别人不会同情她,而只会暗暗在心里奚落:只怕是山水郎看不上她罢!

那对她的打击是致命的!

毕竟年纪还小、经历也不多,突然遇见这种关系到自身重大变故的时刻,一下子便六神无主了。

既然王伦不讲情面,她自然地把目光转向了场中的另一个人。从一开始,那个人就对自己很关注,她相信这种感觉。

果然,她眼巴巴的可怜相激起了那个人的同情。

“哥哥,崔娘子献唱不易,便胡乱做一首与她罢了,莫扰了我们的雅兴!”

王伦看着花荣,啼笑皆非:兄弟,写诗作词不比习武,招式练得越多越耐看。你一个动作可以做百千遍人家只会说你有韧性有耐力,咱这诗词再来一遍便是炒剩饭!

哎呀,你怎么直勾勾地看人家一个小娘子?

只是花荣的话立刻被老鸨、被崔念四读到了,看来他对山水郎应该是有影响的,毕竟坐在身旁又能坦然帮他做这个重大的决定。

“老身和三阳居没这个面子,给崔姑娘做一首总成吧?她可是山水郎的拥趸!”

这时候,外边听墙跟的人也有话说了:“莫不是山水郎江郎才尽了?有好些日子没听到他写新词了!”

有人自动为王伦打不平了:“你以为诗词是什么,随时随地都有的?你看哪一个大文豪不是酝酿一番才动笔,便是李白斗酒诗百篇,那也是喝了酒之后才能作啊!”

那人示意了一下房间内:“山水郎进去已经半晌了,便是酒也喝了不下一斗罢,做不得一首诗词么?”

后者抬杠道:“你褚二郎也是惯能喝酒的,某从不见你酒后做过什么诗词来!”

那褚二郎笑起来:“某醉酒后只会睡觉,什么事都记不起来,更别说做什么诗词了!”

旁边人哄堂大笑。

房间内,花荣和崔念四都看着王伦。

没办法了,不给崔念四面子,花荣的面子总是要给的。何况,王伦对这个崔念四还是有几分好感的,不能过分地让她难堪,所以酝酿了一下道:

“小可此次绝不是针对崔小娘子。事实上崔小娘子的歌喉已臻至境,令小可如闻仙音。只是小可曾经见过一位极美的女子,自那之后就暗暗发誓,必不再为别的女子写诗!所以崔小娘子的心意小可生受了,不到之处,莫怪!”

“哗!”里里外外的人都被王伦的话惊呆了,没想到做不做诗词,竟还有这般狗屁倒灶的内情!

传出去,明天又是一则新闻!

不管怎么说,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山水郎近期没有佳作,也会让那些好事者人肉搜索,到底会是多么惊天动地的美人才能让这位山水郎立下如此之誓!

这样,崔念四的面子是保住了,可是她的好奇心也上来了。作为一个对自己的相貌极为自负的美女,她真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能把山水郎迷住?

估计她的姐姐也做不到吧!

一想到这里,她就为姐姐打抱不平了。

老鸨见王伦帮她缓了颊,便知今天写诗之事怕不能成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不管怎么说,山水郎今日出现在三阳居本身就是一个卖点,对她来说没有坏处,只是可惜了一个扩大知名度的机会。

只是她还是很有手段的,闻言便长叹一声道:“老身千日盼时时盼,没想到山水郎竟有如此之誓!既如此,老身也不敢强勉,不过老身既然薄礼送出,没有再拿回来的道理!这区区百两金子,便是三阳居对山水郎的谢意罢。山水郎是请都请不来的人物,这桌酒菜,算是老身私人宴请,山水郎、诸位,请!”

众兄弟眼镜跌了一地,都知道王伦名声盛,没想到一盛如斯,竟然能在青楼里白吃白喝还白拿!

这曾经是王伦的梦想,如今实现了,他却没有多大感觉。可能是水涨船高,这心气也高了。不过这老鸨太会做人,他又怎么可能不付出点东西就拿钱呢?

在普通人眼中这都是一笔巨款!

其实誓言之事纯属扯淡,他只晃想轻易被人逼着作诗而已。老鸨让了一步还捧了他一把,他不能不知好歹。

她这一捧,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对三阳居而言,是礼敬山水郎;对王伦而言,是盛名上添花。

“小可虽然说了不能特意为女子写诗词,今日席上,我等兄弟把酒甚欢之际,却不妨借崔小娘子之名写一首词,聊作一笑耳。”

老鸨听了,喜笑颜开。她刚刚如此慷慨大方,也是不乏以退为进之策。只要王伦上道,至少不会真的把钱拿走。

没想到他竟然投档报李,给了她一个惊喜!

崔念四更是意外之喜。山水郎既然要借她的名字写词,即使不是正式的作品,传出来也必将是一段佳话。因为只要提到山水郎的词,就会想到她的名字,这就是间接的广告啊!

“奴家洗耳恭听!”

她说,笑靥如花。

王伦便装模作样地思索一番,然后按住筷子道:

“识个人人,恰止二年欢会。

似赌赛、六只浑四。

向巫山,重重去。

如鱼得水两情美,同倚画阑十二,倚了又还重倚。

两日不来,时时在人心里。

拟问卜、常占归计。

拚三八清斋,望永同鸳被。

到梦里、蓦然被人惊觉,梦也有头无尾。”

第227章 涂鸦或是精典 这是一首《踏青游》。

无论从内容、曲调、境界,这首词都不出格。如果不是专业解读,普通现代人还不一定能理解它的意思。像这样的词,各类学生也是都不会关注的。

但是王伦偏偏记得。

他对诗词中的偏门都感兴趣,比如回文诗、藏头诗之类的。

这一首就是。

场中人只有花荣的文化修养还算高的,但是也听得迷迷糊糊,只觉得意味深长似打哑谜。自打在妹妹口中得知王伦便是山水郎之后,他也认真拜读过几首诗词,深为王伦的才学敬服。

唯其如此,他虽然不觉得如何好,却感觉高深莫测,肯定是自己没懂。

其他的人便是大眼瞪小眼,不明觉厉。

崔念四倒是完全听清了这首词,完全没觉得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啊?可这是山水郎所作,她不敢胡乱置喙----万一是自己功力不够----这是必然的----那时一桩雅事就变成了笑料!

只是不敢叫好、也不敢称坏、甚至无法评价的感觉让人很痛苦。

一霎时,屋里屋外的声音仿佛都静止了,每个人都像看着皇帝的新衣一样想说却不敢说,这种场景让人窒息。

王伦却像没事人一样,举杯打断众人的瞎想----不是遐想----他们的文学水平只能是瞎想:“干杯!”

觥筹交错之声起,现在没有比喝酒更能掩饰场面的尴尬。众兄弟虽是武人,但是看场中老鸨和崔念四的目瞪口呆、听屋外的鸦雀无声,还不知道这首词写砸了?

当然,山水郎也不可能首首都是名篇,李白、苏轼都做不到么。

那就喝酒,刚刚王兄弟不是说了么,“聊作一笑耳”。人家早就有言在先,想来肯定是知道词作不咋地的,那就是戏作,不算水平。

山水郎在三阳居以崔念四姑娘名字做的词很快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传播。

“这是首什么玩意!真的是山水郎写的?别是冒充来博人眼球的吧?”这是王伦的铁杆粉丝,完全不能相信这样的词作是山水郎所写。但是说的人言之凿凿,却又不得不让人相信。

“念四真是天真,人家随便作一首莫名其妙的词来耍她,这下她出名是出名了。可这名,不要也罢!只是,山水郎偌大名声,耍她何为?”斜阳中,一位红妆佳人绣楼回首碧云天,百思不解。

“山水郎又有新作?这是个什么意思?”辟雍里,唐学正疑惑地看着这首词,苦苦思索。今天王伦到学里请假说是有要事要做,难不成在他心中,到青楼与歌女吟诗作赋乃是要事?

“王大官人又写词了?这次是在三阳居,还为的什么崔念四姑娘----莫非她长得很出色么?不知道比奴家如何?”丽香院里,孙三四听到这个消息神色便是一凛。

没听说过崔念四,只有一个崔念月,却不在三阳居,而是里瓦子夜叉棚里最有名的歌伎,据说容貌不输与师师者。

这个消息让她整晚上没有睡好。

大晟府内,周邦彦也在研究这首词。完全没有一丁点的风格、特点么,更不用奢谈什么艺术性了。可是,凭着文人的敏感,他觉得以山水郎之名,哪怕是戏作,不至于写出这么恶心人的词作。

对别人还可以一观,但对他这位大词家来说,就是恶心!

皇城内,小郡主与茂德帝姬正在谈心。她们虽非亲姐妹,却是非常交好的伴侣,茂德帝姬不能常出宫,小郡主便经常把一些市面上的笑话、传说讲给她听。

“这真是山水郎所做?风格有些不像。但既然是戏作,就不能太苛求了。我只是奇怪,是哪家的女子有如此好运,竟然能让山水郎也为她作词?若是六妹倒不奇怪了。”

茂德帝姬在取笑小郡主。这位六妹自从中秋之夜亲自得了王伦两首词,现在完全成了他的迷妹,此事只限她们两人知道。

“哼,下次再见到他,一定也要他为我的名字写首词,然后还需讲给我听!”小郡主心里发狠想。之所以要他再讲一遍,实在是她也没懂那首词和崔念四的名字有什么关联。

要说最美且慧的,却是李师师。

她在拿到王伦的词之后,思索半晌,不住地向红玉强调:“真的是以什么崔念四的名字写的词?”

红玉还以为她这是不满呢。想想也是,师师娘子是谁?天下独一无二,世间花魁第一!

王伦那次为其写词,感动了师师娘子好多天,有段时间甚至连老朋友周邦彦都不见了。我若是王伦,就该再接再厉,不怕李师师不动心。

这是她的小心思。同样的词坛人物,凭心而论,如果非要选择的话,少年成名的王伦比起那个老态龙钟的清真居士更讨她这样小姑娘的喜欢。

她也看好王伦和李师师的互动。

如果他再出彩的话。

现在,师师娘子盯着她自己抄的那张纸片发呆,似乎想参透其中的奥妙一般。这种事,除了对当年清真居士写的词,没有其二。

难不成里面还有禅机不成?可是她看到的字,和自己给她的完全一样,可是自己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任何特别的地方啊?

晚间,花荣也把这首词给妹妹看,立刻让花丛陷入错乱中。这位哥哥眼中的才女实在想不通,能写出“似此星辰非昨夜”、“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的山水郎,也会做这么一首毫无营养毫无文采的所谓诗词。面对扈三娘的询问,她竟然不知如何开口。

回到三阳居,对着如云里雾里的众兄弟,王伦没再解释----对他们讲词,如对牛弹琴。

对错愕中的崔念四,王伦也没点拨下。有些东西靠天分,就像前者天生唱歌就很好一样,学是学不开的,不懂就不必吃文学这碗饭。

老鸨再一次发挥出了看人下菜的本领。她即使对诗词一项十分不通,却不妨碍她没声价叫好。不管怎么说,这是山水郎在三阳居作的词,你们觉得不好,是你们层次太低领悟不到奥妙!

她只抓住一件事:既然山水郎敢不怕砸了他的牌子写,她就敢把运气押在他身上,毕竟真的恶心到词坛了,首当其冲的还是他!

第228章 王郎才气 只能说,她看人的本事很准,有时候见多识广要比满腹才华还管用,至少到目前为止,窗外的那拨人还在附庸风雅地讨论,全城知道这个故事的人都还在苦思冥想。

并且一天之后,已经有人得出结果了。

“我知道了!”红妆佳人突然之间仿佛想到了什么,掐指一算,抿嘴而乐,原来如此!

“我知道了!”丽香院里,孙三四经过一夜苦思,幡然而醒。细想之后,不禁拍案叫绝:“王郎好才情!”

“我知道了!”大晟府,仍然老发少年狂的周邦彦捋须而叹:“姓王的小子神出鬼没,老夫年老矣!”

“我知道了!”李师师看着眼前已经凌乱的草稿纸,哭笑不得。她对红玉说:“难为山水郎了,顷刻之间竟然能够有这种急智…也是个有趣的人儿!”

“我知道了!”花丛也弄懂了其中的含义,她拿起那首词一行行指着对扈三娘解释,让后者瞠目结舌:这也行?

大内,茂德帝姬在和小郡主激烈地讨论,她们已经找到三处谜底,十分高兴。

“我就说山水郎不会无的作矢,他既然写了,果然有他的道理----姐姐,你觉得会有多少人能猜出他的意思?”已经成为王伦小迷妹的小郡主看着自己的成果得意地问。

茂德帝姬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看到一位仙风道骨般的男子走了过来。

“请爹爹安!”历代皇朝中,宋代皇家的规矩也不大,皇帝也是最接地气的。公主皇子对父皇的称呼在私下里和民间其实一样:宗室称“臣”而非“儿臣”;皇太子与诸王子自称“我、吾”,对帝后用“儿臣”,对下人用“小王”。

在这里,茂德帝姬又是特例。她是后宫中那么多公主中长得最漂亮的,自幼便得赵佶的宠爱,所以从小便称他为“爹爹”,一直无人纠正。

在这里的男人,又被茂德帝姬称为爹爹的,除了那位道君皇帝赵佶又是谁?

“唔。玉珠小丫头也在啊,你们在聊些什么?”赵佶笑着问。小郡主是他的族侄女,所以都以晚辈论。

“我们在讨论昨天山水郎写的一首词,里面通篇写的是三阳居一位伎家崔念四的名字。孩儿和六妹妹已经找到了三处,但是又有几句似乎有写了什么,但又不确定,因此争论。”

赵佶闲来无事,又见是两个女孩雅争,且山水郎之名他已多次听到,更主要是知道了是王伦给伎家写的词,便来了兴趣。

“让吾看看。”

要说宋朝是第一个亲民的朝代呢,宋初皇权下降,文臣和庶民地位提高。皇帝除了在正式场合会自称“朕”之外,平时也是和百姓无二。

主要是开国之君赵匡胤出生于社会底层的军人家庭,他在青年时代以前,接触到的都大多是社会底层的庶民。庶民阶层有称皇帝为“官家”的习惯,他当了皇帝之后,也不好立即改口。再加上一些更为复杂的政治原因,索性就叫自己“官家”,不再称皇帝了。

从另一个角度,“官家”也可以算作一种职业。古人称卖酒者为“酒家”、写诗的人叫“诗家”、画画的人叫“画家”、僧人叫“僧家”、耕田的叫“农家”或者是“田家”,开店的就叫“店家”…总之你是干什么行当的,你就是什么“家”。

皇帝是职业管官的,叫做“官家”也不违和,还有种亲切感咧。

当然,对这个称呼,并不是每个皇帝都乐意,像宋真宗就问过李仲容为什么皇帝要叫“官家”。李仲容说得好:“《万机论》有言:‘三皇官天下,五帝家天下。兼具三皇五帝之德,故曰官家。’”

到宋徽宗时代,这个称呼已经深入到骨髓里,再没有人有想法了。

茂德帝姬便把自己手抄的词给他看,还详细解释了小郡主发现的线索以及成果:

“二年”正好是二十四个月,所谓“廿四”月,这是第1次隐言“念四”的名字;

“拚三八清斋”,“三八”自然是二十四,等于是词人再次念叨了一次“廿四”;

“如鱼得水两情美,同倚画阑十二”,画阑有十二,同倚者二人,即“两情”,于是又让人无语地凑成了二十四…

“孩儿听坊间说,外面已经有解读出六个‘廿四’了,孩儿和六妹只找出三个!”茂德帝姬一脸无奈地说。她当然可以通过人觅到答案,但是小郡主已经把这当成了乐趣,非要自己解开不可。

赵佶果然是个全能型的才子皇帝,只看了一遍,然后想了一想,便笑道:“吾已经知道了!”

茂德帝姬和小郡主同时一愣。这位爹爹(伯伯)从小就被人说是吹拉弹唱无所不能的,在书画方面俨然大家,果然名副其实。

“不是六个,而是七个‘廿四’!”赵佶笃定地说。

“爹爹教我!”这种父慈子孝的时刻,茂德帝姬若不知承欢膝下,如何能够得到赵佶的欢心?一是示之以弱,二是尊之以强,都能让男人的爱心和虚荣心得到充分发挥,剩下的就只有溺爱了。

“也不怪你们。这一句‘似赌赛、六只浑四’讲的是骰子。你们没有玩过,所以不懂。”赵佶表现出一个父亲的谆谆教诲道:“掷骰子,浑四就是四点,六只骰子都掷出了四点,正好便是‘廿四’。”

“‘向巫山,重重去’一句,巫山有十二峰,在长江两岸各六峰。巫山十二峰加一个‘重重’,即是双倍,于是又成了二十四。”

“‘两日’句里,一日是十二时辰,两日便是二十四个时辰,又是个‘廿四’!”

“这一句是谜字底。‘到梦里、蓦然被人惊觉,梦也有头无尾’中,梦字‘有头无尾’,于是这个字就剩下‘艹’和‘四’合起来便又是一个‘廿四’!

这个王伦是极有才情的!”

估计说出来谁都不信,第一个用极短的时间内解开王伦所“做”的这首词的内涵的,竟然是做皇帝做得极差的赵佶。不知道他的这种天才能力,用在正道上会如何?

不过,他的文学修养是真高,至少王伦在的时候一定会膜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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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梦字的繁体写法是“夢”,要按简体字,赵佶再是“神霄玉清王者”也猜不出啊。

第229章 郁结的扈三娘 当天因为是戏作,所以王伦没拿钱,但是老鸨很有眼色地坚持要他拿。

不拿,是王伦自己搞着玩;拿了,就是以他的声望对三阳居、对崔念四的一次绝妙宣传,那时候她就可以坦然地把此事当作一件很风雅的逸事来操作,还能结识如日中天的山水郎。

于是众兄弟第一次看到双方不拿百两黄金当回事的场景。最后,王伦妥协,不过他的做法耐人寻味。

杜迁、宋万、花荣、杨志、杨林、焦挺、薛永,加上他自己,每人不由分说各分了一锭。

赏了崔念四一锭。

留给老鸨一锭。

用他的话说,就是“因为有妈妈、崔小娘子和众兄弟的应和,才有他的这首词的诞生,所以在场的人都有份,图的就是大家同乐。”

这话说的爽气,让每个拿到金锭的人都很自然,然后发自内心地高兴。

这笔钱完全是王伦所得,与各人均无关,难得的是他如此豪气。金价比银价一比十,十两黄金折钱便是两百贯,对谁都不是一笔小钱。

所有人都被他的大手笔砸晕了,然后树立了一个念头:跟着王伦走,金银大大地有!

跟王伦的兄弟们自不必说,他们已经认了王伦做大哥,这份厚礼还能接受,无非是好好干呗;杨志却踟蹰了良久,若不是早有壮志,他只怕当场也要跟王伦混了。

虽然竭力推辞,王伦仍然把金锭分了。

花荣是个实在的人,见推辞不得,便道:“无功不受禄,哥哥的工坊什么时候能建好?小弟定当竭尽全力!”

必须好好教王伦的人了!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想的:不管王伦招的是如何粗鄙的乡民,他都要认真把他们教出来。又不是排兵布阵,就一些基本的拳脚功夫,领悟力不够不要紧,大不了勤去就是了。

王伦想了一想道:“也不是什么很急的事。这样,为了避免耽误贤弟的功课,不如贤弟到学里再找些人来,比如三娘的哥哥扈成、祝家庄的那个祝彪…”

他这是想方设法和扈三娘接近呢。有了他们,他就能名正言顺地介入扈三娘的生活圈子,这样泡妞才不会显得突兀…

王伦还说了,如果到明天这个谜底没有人解出的话,他会派人把结果通知老鸨这边,让她不至于血本无归。

其实就是变相地允许三阳居借自己造势。

因为老鸨最后还慷慨地免了这顿餐,让他很不好意思,总感觉又吃又拿,像个地主恶霸。

最后兄弟们兴尽而归,此时杨志早拜辞了。

到了家门口,王伦准备晚上设宴欢迎杨林的加入,便定下时间请花荣到时候去通知花丛和扈三娘,并表示安排会九娘作陪,这才和花荣作别。

只是杨林过来,免不了要和焦挺、薛永挤一起住。但即使这样,已经比他风餐露宿强得多了。

好在安仁村的工坊建造甚是顺利,到目前三进院子已经完成,房屋也只待装修便可入住。王伦决定,等到良辰吉日便渐次地搬过去,先安排杜迁和薛永打头阵。

想着又有机会和花丛见面,心里竟然甚是激动。

好不容易捱到晚间,这次王伦安排吃饭的地方就在附近,虽不奢华评价却很高。只是左等右等,不见花荣的到来。

没奈何,王伦便亲自去请。

花荣竟不在家,花丛闻得敲门声,赶紧走出来。见是王伦,先施一礼道:“原来是王伦哥哥!我哥哥去拿药未回。”

王伦吃了一惊:“是谁病了?”然后本能地仔细端详花丛,见她白皙的脸蛋之间透着红意,不像是生病的样子啊!

花丛是被他盯得害羞了,急忙道:“不是奴家,是三娘!”

王伦大奇。要说生病的人,小家碧玉的花丛容易得病好理解,扈三娘是练武的人,身体应该强健才对。

要说王伦对于泡妞好歹有些经验,加之又和诸多的娇娘有过肌肤之亲,所以人在瞬间成长了许多。生病、生日、生气,这三个时候都是接近女孩子的最好机会,哄得好了一步登天,哄得不好直接上天!

“三娘得了什么病?要不要紧?”他对扈三娘的印象极好,不单单是她有多俏丽,就凭她的那双大脚,他就找到了同道中人的感觉。

她的英气也让王伦有焕然一新的感觉,毕竟对他这样一个有志青年来说,以目前的地位和财力,把某个娇娘斩落床上问题不大,但征服这么一位女英雄就太有成就感了。

亲身经历过杨戬后室的红脂香粉,见识过阎婆惜、孙三四、李师师、李瓶儿等的妩媚,领略过小郡主、茂德帝姬、潘金莲的雅致之后,他竟然有种特别的恶趣味----撩撩像扈三娘这样的侠女也不赖哦!

至于会不会因此而挨打,倒没多想,他现在全身心都投入到一段趣味盎然的全新爱情之路中。

自然,他肯定还会找机会和花丛亲近的…

听说她生病,王伦的那种关切是发自肺腑的。

花丛摇摇头道:“奴家也不知道。三姐姐今晨去了武学科一趟,回来之后便气忿忿的,中饭都没有吃。刚才哥哥请了本地医生来看,说是气郁结滞并开了三付药,哥哥便是去买药的。”

气郁结滞?貌似扈三娘不应该啊,王伦和她接触虽少,却能看出她是一个敢作敢当、做事利索的人。她敢一个人不远千里来这边只为给未婚夫送衣,足见是走惯江湖、见惯风浪的人,什么事竟能让她气郁结滞?这不是病,而是一种精神状态!

“那小可看看三娘!”

按理,虽然北宋男女不设防,但毕竟都是未婚青年,总要有些避忌的----王伦虽然身边有了九娘,但因为后者是妾的身份,这并不影响他未婚的本质,并且所有人都这么看----这也是王伦觉得大宋好的原因之一。

好在扈三娘是江湖儿女,王伦也算半个江湖人,毕竟有“白衣秀士”的称号么。再者花丛也在旁边,自己以兄长的身份探望一下她也不算越矩。

花丛听了便引他到屋内,焦挺不好跟进去,就站在院子里。

王伦进房间,顾不得看里面女孩儿的装饰----应该是花丛巧手,把不大的房间布置得既清爽又充满风情。他第一眼就看到斜倚在床上的扈三娘。

原本灿烂的笑容和集才气、勇气、智慧于一身的“白富美”形象,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就坍塌了!

第230章 明是非打抱不平 什么样的气郁淤结能让她一下子颓废成这个样子?昨天还生龙活虎的,像她这样习武的女生,理应比那些大家闺秀更能承受压力啊!

这个时候,王伦顾不得吃饭了,赶紧上前嘘前问暖:

“三娘,你这是怎么了?”

古人很少离家,她会不会是因为离家太久太远,思乡之情发作导致的?

扈三娘原本明亮的眼睛一点神采也没有,见王伦过来,赶紧起身,但是王伦却发现她的腿不由自主地向后缩了一下。

我又不是坏人,怕我干什么?再说我这小身板根本不是你一合之敌,想做坏事也不敢呐!

“原来是官人到了!奴家何德何能,敢劳官人问候!”

听她说话还正常,不像寻常女子有事情就相寻死觅活的那种。否则以她的身手,真要发作起来,王伦可不敢劝解。

“小可原本是想请花贤弟与三娘一叙的,我们‘聚义商社’新加入一位兄弟,正想着让三娘结识一番呢。”也许在江湖儿女心中,扈三娘不是个女人,而是个女汉子,哪怕她长得再标致。

谁让她习武呢?自然要与男人在一起打打杀杀的。

王伦也自动忽视了。

然后扈三娘拒绝了:“官人,三娘是个女流之辈,岂敢乱了分寸?官人的好意,奴家生受了!”

哟呵,这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刚来的时候大家把酒言欢时,也不见她有这等男女之别啊?

一定有事!

联想到这向天她一直与花丛在一起,花丛是个小家碧玉型的温顺女孩,肯定不会拂逆她,那么,谁能给她气受?

普通的泼皮,只怕她早就大耳瓜子打过去了!她的双刀也不是吃素的。

那只有亲近的人。想到花荣说的扈成公干未归,她今天到武学科,那么可能性只有一个人了。

祝彪!

肯定是了。之前说他三日后会回来,估计他们应该见面了----会不会他们之间有不愉快发生?若是如此,王伦只怕要打心眼里笑出来。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对这种双方家长定下的亲事,除非有重大变故,外人很难插足的。在后世想第三者插足都不容易,何况这个年代?

只有当事人自己搞出来的事情才会有机会!

就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无法对症下药。

“娘子说甚么话!小可是从心底里敬重娘子,这才介绍些江湖豪杰与娘子认识。独龙冈扈三娘之名,谁不钦敬!又有谁敢说娘子乱了分寸?在小可看来,娘子是世间巾帼女英雄,岂用在乎一般世俗眼光?”

一番话说的扈三娘眸子里有晶光闪现,王伦不知道,他的一番即席胡扯,却撩动扈三娘的心事。

花丛见了,也娓娓劝道:“王伦哥哥是何等样人,他既然都这么说了,必是有道理的。姐姐便稍宽心,气坏了身子,扈成哥哥又不在此间,还得自己生受着。”

你一言我一语,便说动了扈三娘。她原本只是一时郁闷,现在一想也很有道理,犯不上啊!

然后到花荣回来,王伦才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和他猜测几乎相同,扈三娘是被祝彪气坏了。

原来今晨,扈三娘到国子监送冬衣时,祝彪确实回来了。花荣原本和他并不太熟,找到他时,他正和一般同学谈性方艾。

然后诸人听说是他的未婚娘子来送温暖,都一窝蜂地去看风景。待看到真人时,一时都被扈三娘惊艳无双的容貌惊呆。

要说扈三娘虽说在打扮上不如阎婆惜入时、缺少潘金莲的大家稳重、没有孙三四等人的才艺、也没有花丛等人的温顺,却胜在眉间的一股英气。

远看袅娜女人,近看姿色无双,大伙正准备赞叹祝彪有艳福时,不想有眼尖的学子一下子便看到了她的那双大脚!

虽说武人不像文人对女子的小脚那么变态挑剔,却难免受时人影响。

他们都是未来的军官,都是有机会向上走的,何况他们中间有许多人都是家境殷实的,自小受过熏陶,对于未来妻子的要求还是满严格的。

大脚怎么行?

而且扈三娘的个头较高,这一点与此时的审美观有极大出入。相比之下,祝彪是个典型的高富帅,完全有能力娶个更好的。

要不是父亲祝朝奉一人之力无法独霸独龙冈,祝彪从国子监毕业之后,人生的选择会更多。他本身就是个武人,对于另一半也是武人的兴趣不大。

男人,哪怕再弱,也想找个比他更弱的女人,这是世俗所限。除了王伦,手无缚鸡之力,却有征服大洋马的恶趣味。

这一群人看过之后,嘻嘻哈哈地回来,对祝彪的这位未来娘子极尽嘲讽之能事。有好事者甚至调侃说:“‘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祝兄,看尊夫人的体格,只怕你还得努力练习功夫啊!”

这首诗是苏轼写给惧内好友陈季常的,故事广为流传,从此后,凡家有悍妻者,都会被说成“河东狮吼”。

祝彪本来就年轻气盛,对家里的这桩包办婚姻也是不满。现在又被同学奚落,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场便冷了脸,让扈三娘赶快把衣服打包带回去。

他手头有的是银子,完全不需要扈三娘带衣服!

扈三娘在众目睽睽之下受此大辱,却也知道自己大脚个高的缺点,在人前又发作不得,只能委委屈屈回来。

想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扈家庄虽说没有祝家庄势力大钱粮足,好歹也是一方土豪,她也是父母娇生惯养长大的,何曾受过这种侮辱?

越想越气,加上旅途劳累、兄长又不在难免想念,一来二去竟然气病了。

听说原委之后,王伦不禁怒骂一声:“真是该死!不是小可多嘴,那位祝三郎怎可如此做事?别说三娘巾帼英雄如古之木兰、本朝之穆桂英,小可都虔敬不已。

便是大脚怎么了?裹小脚去练武么!个高又怎么了?小可偏喜欢!

何况三娘也是一番好意,千里送衣,他不领情便罢了,还当众让三娘受辱!我想三娘毕竟是他未过门的妻子,夫妻本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这样,算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我呸!”

第232章 送衣 想到这里,花丛的心里便涌起一丝淡淡的哀怨。

她不是个善妒的女孩,只是年龄正处在从天真烂漫到多愁善感交替的过程中,突然出现的王伦很好地满足了她对意中人的美好想象:盖世才华、能力超群、名满天下、年轻潇洒。

只是没想到他竟对扈三娘一见钟情、一往情深至此。

明明是同时见到他的啊!

扈三娘的心里此刻却如小鹿乱撞。山水郎说他喜欢大脚个高的女子,虽然极可能是为了安慰她,但在她十八年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听得有人这样对她说。

还是个她很崇敬的男子。

花丛认为她不懂诗词,这是事实,但这不妨碍她对词名誉东京的这位山水郎没有好感。她之所以在花丛讨论他的诗词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水准,其实只是因为她不懂。

这让她自惭形秽。

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慕,原从崇拜开始。在重文轻武的大宋,尤其如此。

听王伦这么一说,她的脸便红了,红得鲜艳灿烂,一洗她先前的惨白。

“官人真会安慰人…”这一刻,她骨子里的女人味涌出来,占据了她的绝大部分感情。

王伦一击奏效,如果不会乘胜追击便不是万花丛中沾花惹草的人,当即正色道:“小可说的是肺腑之言!”他脸色一转,便是一幅正气凛然状:

“像祝彪这等无礼之徒,现在便不尊重三娘,将来真的成婚,还不变本加厉?小可深为三娘不值!想三娘一身武艺,何愁找不到称心如意的郎君!”

一番话说到了扈三娘的内心深处。若是在异时空,虽然武艺超群,她却依然像温顺的小羊一般真心实意地对待她的未婚丈夫,家破之后更像木头人一样由人摆弄。

可是现在,王伦用他的名望给了她信心:连山水郎都不介意我的大脚个高,他祝彪凭什么任我受人侮辱而并不作声?

这样的丈夫,不要也罢!

想到绝情处,顿觉心中的郁积一扫而空。

花丛见王伦苦口婆心地拆散扈三娘的婚姻,她是旁观者清,想笑却又有些失落。不过她是宅心仁厚的人,也为扈三娘不值。见她回心转意,赶紧附和道:“三姐姐,官人说的是。此等男子,原不配姐姐千里迢迢送衣的一番情意!”

她是有哥哥花荣疼爱的人。花荣原是个彬彬君子,父母亡故后,对妹妹绝对是呵护倍至,在感情上难免会形成自己的想法。因此对扈三娘的遭遇,愤愤不平起来。

扈三娘便更有底气了,她站起来,跟着要把她带来的冬衣烧了,以解心头之气。

花丛是个穷苦惯了的人,哥哥一件冬衣能穿个五六年都舍不得扔,只把些小钱用新袍套在外面便当是新衣了。眼见得扈三娘带来的冬衣款式既新又保暖,这样烧掉,未免暴殄天物,急忙阻止道:“姐姐,是祝三郎不好,衣服又何辜?何苦把它烧了!便送人不更好么?”

扈三娘一听也是,这里面还有为哥哥做的呢。她停下来问道:“依你看,奴家把它们送给谁?”想了一想,忽然看了一眼王伦,娇羞无比。

花丛看到她的表情,心中顿时觉得异样。

时花荣在旁边,深恐妹妹说出不宜的话来。眼见得王伦锦衣玉食,根本不缺冬衣,只要有心,肯定会往自己身上打主意。妹妹疼爱自己是实,她要出口让扈三娘把衣服送给自己,对方必然不会拒绝。

但是自己容留扈三娘在此,若再接受其衣服,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古代女子送人衣服,特别是对男子,一般都是求爱,或者已是妻子。所谓“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这衣服真不是乱送的。

他是谦谦君子,自然不会做这种授人以柄的事,便背地里向花丛示意。

花丛其实也在天人交战。如果按照君子成人之美的所谓雅意,出口让扈三娘送与王伦也算作了一回间接的红娘,估计前者也会顺水推舟的吧?

就这样看着他们两人郎情妾意地一下子进入一个新境界,未免心中有根弦被拨动。

可是出声给自己的哥哥吧,三娘肯定不得不同意,但这未免有拆散姻缘之嫌,那样会显得自己的阴暗来。扈三娘和自己一见如故,这几日相处得也甚是融洽,若因为一己之私而这样做,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现在哥哥如此暗示,便成了时下最重的那块砝码,当下不假思索道:“既然王伦哥哥如此礼重三姐姐,三姐姐便该有些表示才对!这衣服奴家看着似乎正合王伦哥哥的身材,妹妹便冒昧做主送与王伦哥哥,如何?”

如何?她都这么说了,别说扈三娘本来就半推半就有这个意思,便是没有,既然都肯烧了,送谁不一样?这个时候肯定不会驳了花丛和王伦两个人的面子!

“若是官人不嫌弃,便试试这些衣物。若有能够看得上眼的,花妹妹心灵手巧,可以帮着挑挑改改。若是看不上眼的,便扔了或者送到福田院罢。”

福田院是宋朝的慈善组织之一,专一收养残疾者和孤寡老人。从这个角度看,扈三娘还是很有爱心的。

当然,这可能也是她的一个托辞。她看出其实王伦和祝彪的身高相若,只身材偏瘦。冬衣么,里面多穿几件就撑起来了,原不需要挑挑改改。

但又怎能直接拿来送人?毕竟衣服好歹也代表一些重要的讯息的。

于是在王伦的半推半就中,花丛便把那几件冬衣包了起来,要一股脑地送给他。

王伦也是有眼力的,眼见得花荣身上的那件棉衣已经旧得很,正好他的身材和自己相差无几,便笑道:“这些衣服好是好,不过就是有些多了,小可一人如何穿得完?若留到明年,便又旧了。愚兄看花贤弟身材和我相差无几,这两件愚兄便借花献佛送与贤弟罢,也省得我再往家里拿了!”

花荣推辞不得,只能受了。王伦送衣,意义又不一样,他可以理解为兄长对兄弟的关爱。

当然,心里还是热乎乎的。

第233章 三寸不烂之舌与退婚 别看花荣一介武夫,心思却很聪慧,他能看出王伦在有意无意地在财物上帮助自己。

自己一次为义气的助拳,强度比不上平日里在武学科的训练,却被他借机送了一块二十五两的大银,解决了他在国子监学习的后顾之忧。

然后只吃了一顿名为庆功的酒宴,便又平白得了十两重的金锭,这位王兄弟在义气方面绝对没得说!

仗义疏财,而且钱送得一点不突兀,让受者很有面子。

光这一条,就足以让英雄好汉们心折了。

现在又送衣物----虽说自己现在已经有了足够未来两年求学所需的物资的资本,但冬衣还是价格不菲。如果自己省了点,今年就能给妹妹改善下生活。

可怜妹妹跟着自己这几年,新衣从来没舍得做过一件!

然后他也留了心,方才王伦说了喜欢三娘之语,回想一下,确实有点,尤其是第一次在车里迎面碰到的时候,王伦的眼睛就直勾勾地向扈三娘看。

虽不清楚像王伦这等名声显赫的大文人为什么偏喜欢三娘这样的,或许是她在英武之下的细腻和对爱情的忠贞感动了他吧----毕竟不是每个女子有这个勇气千里送衣的!

想到此,便有了撮合之意。

既然王伦亲自来请,不管是不是为了给新人杨林接风,他都有必要把扈三娘也拉了去,权当是给她散心呢!

于是便道:“既然哥哥借花献佛,花荣便也依葫芦画瓢,借着哥哥请客的机会,把三娘和妹子都叫去,大家也热闹一番!”

他是怕扈三娘一个女孩子不好意思过去呢,故而把花丛也拉上,却暗合了王伦的心思。

扈三娘固然不错,花丛也不能冷落了。在这种事情上,小孩子才会做选择题,成年人一般都要。

所以他马上笑着道:“小可正有此意!三娘和花妹妹若是不弃,便请赏光过去。”

见王伦心意甚殷,扈三娘心情好了很多,和花丛都笑着道:“官人邀请,敢不从命!”

因为就在附近,所以一行人都是走着去。说说笑笑,好不舒畅。

只是快到酒店的时候,迎面过来一群人。花荣认得,正是武学科的同学,其中就是祝彪。

对方同样也看到这边,不禁一愣。

“三郎,兀那不是你未过门的妻子?”有人悄悄对祝彪道。

若说祝彪在学里也是个受人欢迎的,无它,这厮财大气粗又舍得花钱,所以不少人便围着他以图混点好处。相比之下,花荣因为穷便极少与人互动,看起来便像是有股孤傲劲,况且技艺超群甚招人妒,但有些不受那些人喜欢。

现在正巧遇见这种事,那些人原本就有很多趋炎附势、招摇生事之徒,便瞅见了机会。

“她如何与别的男子在一道?”

“他们看来关系匪浅!”

“未经三郎允可,私自与其他男子结交,成何体统?”

“今晨看到她,便知性子有些粗矿,三郎以后可有的烦恼了!”

七嘴八舌的话让祝彪非常不爽,而对面的扈三娘等人一行看了自己一眼竟然直接便走了,只花荣拱了拱手。

若是别人就罢了,扈三娘可是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她这么一言不发地便和其他男人走开,难免让人生气。第一反应,便是花荣对她有意思。

否则他怎么这么好心,收留扈三娘在他家里住?虽说他有个妹妹,但平时他都是旬休才回去,这几天竟然天天晚上回家,事出反常必为妖!

别人未过门,先把自己头上弄得绿油油的,那时才是家族之耻!

兼之花荣在学里弓箭闻名,技艺上也盖过自己,向来是竞争对手,早就看他不爽了。焉知不是他故意如此,来让自己颜面扫地?

想到这里,心中大怒。

一时不好发作,却对扈三娘大叱道:“三娘,你待要去哪里?”

扈三娘是练武之人,耳朵极是聪敏。本来上午的一股邪气凝在心里没有发作,此时听到对面胡言乱语,祝彪不知阻止,却还对自己大呼小叫,新仇旧恨一起,不禁怒意陡增。

“奴家是自由之身,天下都可去得,又不碍着王法!”

被扈三娘一顶,祝彪觉得很没面子。她带着小意时,他尚且不甚满意,现在她当众如此不给他脸色,怎能忍受下去?

传扬出去,这可就丢大发了!

所以祝彪这一怒非同小可,但是冲着扈三娘却又显不出本事来,何况后者身为扈家庄主的掌上明珠,真翻脸来也不惧他。

于是便冲着花荣道:“花荣!你祖上是军官出身,何其大胆、敢掳人妻子?若你执迷不悟,我等便去见学里,分辨个明白!”

他虽然跋扈,却又不傻。花荣无论在拳脚还是兵器都是过硬,并且在弓箭上更是一绝。真打起来,怕自己当场便要丢脸。但场子不下,又不能咽下这口气,只能拿学校来压对方。

果然这招够狠。花荣的前途都在武学科里,肯定不敢和其硬碰,况且自己和扈三娘清清白白,胡乱应声反而会被凿实了有毛腻。

当下便高声道:“三郎你休得胡说!扈家娘子只是暂宿我家妹子屋里,如何有你所说那么不堪?不为某的名声着想,也须顾忌三娘的清誉!”

扈三娘也为之气结,哪有见了自己和别人一道走路便往那方面联想的!一般的男子,敢掳自己?便也怒道:“我自姓扈,你自姓祝,所做一切与你何干?况且我家上有老父下有哥哥,轮不到你作主!”

祝彪大怒,心头无名火起。还有当众被自家未来的女人叫板更为可气的事么?可是他却又发作不得,毕竟扈三娘是女流之辈,他不好动手。

实际上的情况是,他当然听说过扈三娘的本事,怕下场不是对手时,那才丢人!

“你这不知羞耻的贱人!待我回家禀明父母,必然要把你一纸休书撵得远远的,那时才逞我心意!想我堂堂祝氏三杰,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偏生会娶你这等大脚女人,你道一丈青之名很好听么?”

既然已经撕破脸,这祝彪嘴皮上的功夫不弱于他的手上功夫。只是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他直接把扈三娘的大脚高个当众说穿,那是准备不与她过日子的了。

扈三娘本来还气势挺足的,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气得手脚冰凉。

大脚和高个本来是她很介意的事,今天早晨已经经历过一番,差点没被气死;现在被未婚夫当众说出来,还要退婚,那种羞耻感完全无法抑制,又发作不得,一时竟盈盈掩泣起来。

王伦听着不忿。

这个男人不地道啊!别说大脚是时代陋行,个高也是父母天生给的,没法改变了。就是真有身体上的缺陷,也不是你可以当众调笑的!何况同绝大多数男人的想法不同,王伦就觉得扈三娘美仑美奂,很有味道。

这个时候不维护她,什么时候再来表现他的男子气概?说不定她一个感动,自己就白捡了个媳妇!

花荣和祝彪是同僚,朋友妻,不可戏,不好出头。

他没关系啊!

“小可今日才见到什么叫做无耻之尤!三娘是习武之人,自然不能像寻常女子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进,便裹了小脚给谁看?唯其如此,方显真实,世间并不是所有男子都如你一般对小脚有恶趣味!

至于个高,那是父母天赐,求之不得----小可并不认为一丈青的绰号有何不好,天生的高人一等么,便是你这等人只能仰视才会妒忌心发作,觉得有碍观瞻!反正在小可眼里,三娘是世间无双的美女,既然你不识好歹,那便赶紧把婚事退了,排队等着追求三娘的人如过江之鲫呢!”

他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让扈三娘凄苦的心里感觉好受许多,同时有些啼笑皆非。

到底文人两张嘴,脚大和个高这两个在她认为是极大缺陷的事,竟被他说得合情合理!尤其是个高,被他说成‘高人一等’,这样好了,下次谁再说她高,她就这样怼回去!

祝彪见王伦突然冒出来,有些错愕,因为他并不认识。

但见对方一袭白衣,口若悬河,风度翩翩,骚包得很,便有些想抽其的冲动。

“兀那秀才,某在处理家务事,与你何干?小心风大把你的小身板闪了!”在东京,他对读书人还是很谨慎的,先礼后兵。

王伦既然决定插手,就不怕事,何况若不趁机给对方下药,怎么能够拆散两个人的关系?

“路见不平,张嘴骂之!三娘既然都说了和你没有关系,你这厮好生无礼,怎地还对三娘纠缠不休?至于风大风小,原无需你关心,小可什么样的大风没有见过?”

祝彪对花荣有些不敢拿大,但对王伦还是胆粗气壮的,闻言便冷笑道:“你是何人?报上名来,敢向我祝彪叫板,不知道你够不够格!”

他已决定,便在当街和王伦放对,必然要杀杀他的锐气,才解心头之恨!想他素有“焚城枪”之美誉,岂能平白忍受一个秀才之辱?

定要把他狠狠地踹在地上,然后百般羞辱才是!

第234章 也是小可的家务事 王伦现在不比从前,他有很多倚仗了。

远的不说,花荣就在身边,这个时候不和他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太亏了。

手下已经有了一堆兄弟:焦挺、薛永、杨林,都是能打的,可能一个人拼祝彪不见得能赢,但胜在人多么。实在不行,杜迁、宋万两兄弟也能支撑个片刻。

最重要的是扈三娘绝对不会任自己就这样和对方叫板,最好是她为自己出头,和祝彪打起来。不一定要生死之斗,只要他们彻底撕破脸就行。

那时候就是自己的新机会了,毕竟人家都为自己赤膊上阵了么。递递茶、擦擦汗、慰问慰问,然后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慰问到床上…

靠,龌龊!我这是精虫上脑了么?扈三娘岂是这等人,她只要恼了,拔腿一脚,我不得从床上飞起来?

这是后话了,现在要和祝彪放对!

“小可‘白衣秀士’王伦,不知道和祝三郎叫板需要什么条件?便请阁下划下道来,让小可也惦量惦量!”

这话听起来很硬气,实则王伦已经预埋下了伏笔。这祝家庄既然能在独龙冈称王称霸,还建了那么高大的城池,肯定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弄不好在朝里有过硬的关系。

王伦先问着,如果有,就得视情况考虑了。但万变不离其宗,扈三娘他是护定了!

这祝彪或许众星捧月惯了,或许仰仗父萌小觑了天下人,总之面对王伦的话不怒反笑,老底顿泄:“白衣秀士?恕祝某眼高过顶不曾听得!某也没甚条件,只要胜了某这杆‘焚城枪’!”

王伦是不打无准备之仗,也是不打无意义之仗。既然叫板,总要有个彩头。见对方如此自负,便忍不住笑起来道:“焚城枪?好大的名气!朗朗乾坤,大好世界,你竟如此恶毒,却是想着焚哪座城?荼毒哪里的百姓?”

要说文人嘴毒呢,从这个外号便能联想起诸多不好的事来。可也不能怪王伦,谁让对方先看不起“白衣秀士”来着?这可是他赖以成名的绰号!

祝彪怒其反笑。

文人一出口,便知有没有;对武人来说,对面的人能不能打,其实也一眼就能看出来。王伦虽说身材高大有玉树临风之姿,却绝谈不上伟岸。武人讲究站如松、坐如钟,他在那边洋洋洒洒的风度有了,却人畜无害,根本看不到什么杀伤力。

无非是个狂妄些的书生罢了。

和他斗嘴皮子无益,想拿话语权想挽回面子,还得在手上见个真章!

“住口!”祝彪不欲和他纠缠,再由他胡扯便掉份了,不见对面的花丛小姑娘强忍着笑容的样子很辛苦?“这是某的家事,不劳外人置喙!”他怒喝。

确实是家务事,因为只要扈三娘和他双方的父辈订下亲事,无论从民间还是在官府,他们的关系就已经是确定了的,除非男方悔婚退婚书。

梁山王英之所以能娶扈三娘,是因为祝家庄和祝彪都挂了,无人可以取证;更重要的是,梁山的人是贼寇,不在朝廷律法的管辖之内。

花荣是知道法度的人,真不好搭话的。

扈三娘也沉默了,看来她虽然武艺超群,却也知道这个道理,封建制度真是害死人啊!

王伦却不管它,他只坚信一条:强扭的瓜不甜,强迫的婚姻不长久。既然王英那个矮矬小人能够娶扈三娘,那么他就有可能!

当然,现在就有一个机会让祝家退婚,当然要好好利用下。

“如何是你的家务事?这也是小可的家务事!”

花荣愕然。

花丛愕然。

祝彪愕然。

扈三娘也愕然,这家务事也是可以胡扯的?

只有焦挺不愕然,他认为发生在王伦身上所有事都不值得大惊小怪,只因为闯荡江湖凡三十年,只有这位王伦哥哥真正把他当作兄弟来对待。

“她好歹也是某未过门的妻子,你是她什么人?”祝彪没想到是这种结果,有些懵。

“哦?我只听到有人要退婚!小可不才,愿意礼聘扈小娘子,你说这和小可有没有关系?”王伦决定豁出去了。追求女孩这种事,有时候就得挑破一层纸,至于脸,暂时可以不要。

输了什么都没有,万一赢了呢?

扈三娘张口结舌,从来没有想到竟是这种结果。

花丛也愣了,王伦竟然就这样向其她女孩表白了!三娘和他见面总时间不到四天啊?

祝彪也愣了,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当着他这个未婚夫的面,向扈三娘求亲,这不是挑衅吗?早晨在国子监那边被同学笑话扈三娘的大脚和高个已经觉得丢了脸了,现在又当面锣地抢他的老婆----不管她在自己心中多么不堪,在没退婚之前,却总是自己名义上的女人。

势可忍孰不可忍!

“我要与你决一死战!”他怒喝道。

如果王伦现在上前,他真会被祝彪提刀砍死!

“呵呵”,王伦笑起来。祝彪生气了就好,经过自己这么一插足,他和扈三娘的关系只怕很难再回到从前。哪怕他试图重修于好,心高气傲的扈三娘只怕也难容他。

“小可事务繁忙,可没那么多的功夫与你做此争强斗狠无聊之举!”他淡定地拒绝了对方的叫板。和祝家三郎决斗,那不是活得不耐烦了么?

要是一般的武者,对祝彪的决斗提议肯定不能拒绝的,因为这事关面子。如果怯战,那就是主动认输,会在圈子里混不下去的。

至少也得像之前王伦那样,找几个助拳的去撑下场子。

但是豁达如王伦,根本不愿意搞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老子就是不干,你咬我鸟啊?

他是文化人,难道还要亲自下场去做这些事?要是泡妞之类的倒可以事必亲躬的。

祝彪震怒,却又无可奈何。这里是京师,天子脚下,容不得他们这等武人去殴打一个外舍生。否则告到官府,也是他吃不了兜着走。

而在他这个圈子里弃战是没脸的事,但在文人的圈子里却认为打架斗殴是低俗的,王伦不理会他倒是正确的!

王伦很得意自己的出头:我就喜欢你气急败坏又对我无可奈何的样子!

第235章 护花使者 “王伦,我记得你了!”祝彪恨恨地说。

看花荣和王伦在一起,他不敢乱动,深知必然讨不了好。而且王伦身后的那个焦挺,一看就是不好对付的,他没有必胜的把握。

他确实是有眼力的。焦挺的功夫,更适合“体育比赛”,他是徒手搏击的高手。他一对一赤手空拳对打可以击倒李逵,所以对付马下的祝彪真没多大问题。

但一旦祝彪披挂上马,他的武力值便不够看了。像李逵,他的实战能力就特别强,两把板斧一挥,那真是万人敌呀,也是梁山军团最有效的大杀器。

也许正基于此,焦挺后来上了梁山,宋江也不敢给他太重要的活儿,只是一个步兵的低级军官,很多大仗焦挺只是负责保护帅字旗。

王伦让他做自己的贴身保镖也是缘于此。

祝彪是识货的,所以没有轻举妄动。

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王伦说的要礼聘扈三娘,他既然敢这么说,难保扈三娘已经和他一条心了----虽说今天上午才给自己送冬衣下午就跟了别人有点扯,但这种事宁可信其有,别等下自己单挑王伦,却被扈三娘截停。

到时候他的未婚妻因为别的男人和自己对打,那才是天大的笑话,自己要成为武学科的笑柄!

要是扈三娘和其双宿双飞走了,他自然回去之后便会写信让家人把她休了;要是王伦还在东京,总有见面的机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祝彪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扈三娘晕了,不知如何面对众人。

花荣和妹妹相视一眼,也不知道如何开场。

倒是王伦大方的很,没事人一般道:“我们要快走了,那边还在等着我们呢!”

扈三娘刚刚接受退婚甚是果断,现在事情过后却心乱如麻,主要是斯事体大,回家之后止不定会有多大的风波。跟着去吧,似乎就坐实了王伦的话;有心回去吧,却又不好开口。

她是担心自己走了让王伦有别的想法呢!

如果王伦真的到扈家庄提亲,她不会拒绝。难得有一个自己看着还顺眼、对自己大脚和个高竟然维护的男子,她是真被感动了。

所以只能低着头,对王伦的意见表示默认。

一行人到酒楼时,杜迁他们已经满满当当上了一桌酒菜。宾主客气一番,依旧是王伦坐主位,花荣坐上首,其他兄弟雁形排开,这将成为惯例。

随着杨林的加入,人手不足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王伦终于可以大干一场了,所以分外高兴。

房间内,众兄弟觥筹交错,十分热闹。

与之相对的是扈三娘明显地提不起精神,这未免和气氛有些违和。好在她和九娘、花丛被安排在隔壁雅间吃饭,倒不至影响了兄弟们的发挥。

说起工坊的前景,众人都露出不胜欣羡的神色。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吃过曾经的苦,便会向往未来的幸福生活。包括花荣在内都是三山五岳的人,所以群情激昂,都准备着要大干一场。

正嗨之间,便听外边一声娇喝:“哥哥!”

花荣和妹子最为亲近,听得是花丛的叫声,赶紧一个箭步冲出去。

却见花丛被两个男子拦在走廊尽头,满面惊慌。两个男子都是锦衣华服,满嘴酒气。一人扶着墙傻笑,另一个身形萎琐的还在大叫:“美人儿,你不要惊慌,我们衙内最是体贴温柔的,跟了他,你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花荣大怒,竟然有人调戏到自己妹子身上,这还了得!

不过还有人比他更快,那便是王伦。

自从见到花丛,他便认为是自己的良配,甚至比扈三娘还要上心。见她受辱,那比要自己的命还狠,当即冲上前去,一脚便把大叫的男子踹倒:“你这厮好生无礼,光天化日之下敢调戏民女!”

该男人出头的时候,他责无旁贷!在他心中,花丛是花一般的女孩,岂容他人亵渎?

虽说他不是练家子出身,这一脚却还是很有力道的,加上那人已经带着七分醉,便结结实实地摔了个狗啃泥。

和祝彪决斗肯定不行,但打一个醉汉还是有把握的,这叫不打无把握之仗,王伦的经验。

那人吃了一脚,又摔了一跤,或许是吃打的痛了,便本能地向前一扑,却正好抱住花丛的脚,把她吓得玉容失色,接连跳开。

这一下更不得了,王伦见对方还敢不出手,尤其是花丛的惊叫让他无名火起,便跳过去用脚猛踩那人的手背。

“啊!”地一声惊叫,那人酒已醒了大半,看来确实是吃痛了,却条件反射地又扑向花丛,或许认为靠在她身边才会安全些。

能不痛吗?王伦气急败坏之下可是下了狠劲的!他根本不知道对方完全是无意识的行为,倒不是真的想骚扰花丛。

不过花丛却吓了一跳,眼见退无可退、躲无可躲,只能拼命用脚来蹬。她穿得是寻常棉靴,不但保暖,踢到人时也很疼。只是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力道较弱,最后仍然被人抱住。

这一下发生得太快,王伦反应就不够了。花荣本待也跳过去的,不想另一个醉汉却把他拦住了。刚刚看妹妹只是受骚扰,京中之地,他未敢造次,便要和其撕扯。

这时候王伦已经缓过神来,见那人又抱了花丛的脚,不禁怒从胆边起,恶从心底生,又冲过去踩对方的手。哪知道对方却越抱越紧,拼着挨打,竟然不松开了。

花丛这回是真受惊了,颤得连脚都踹不下去,眼看腿软要蹲下。王伦见不是头,从侧面抱起她的腰,然后对着地下那醉汉把全身的洪荒之力都用出去了:“去你的!”

这一下果然管用,这回醉汉被踹到手指,吃痛之下只能撒了手。

王伦还抱着花丛,柔声道:“可曾受辱了不曾?”这一刻只觉得她身上绵软温香,十分惬意,虽然清醒了些,却仍然不愿松开。反正她体态轻盈,抱一会累不着的。

反正是失礼,那干脆就彻底失礼一次罢了,机会难得呢。

花丛还是第一次被哥哥之外的男人抱过,便是哥哥,也只在小时候抱过她。此刻在王伦怀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亦真亦幻,欲走无力。

后世有位著名的女作家曾经说过,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慕,总要带点崇拜感。花丛的生活圈子极小,所以说她是小家碧玉,见到的人也都是如哥哥一般为生活奔波的人。

虽然经济条件拮据,却不妨碍她精神生活的富足,毕竟父母健在的时候受过的教育很好。

然后在王伦成名之后,她就听到了这个人,知道了他的诗词,并且成为了他的一个迷妹。

哥哥意外结识王伦,对她来说是意外之喜;王伦在经济上给予花荣的帮助,让她看到了哥哥久违的笑容,那是长期生活在下层突然看到人生跳跃机会的激动。

就在昨晚,她知道了哥哥拿到了一笔巨款,足足可以维系他们兄妹后续在京中的两年内衣食无忧。

说他是她和哥哥的恩人也不为过。

偶像加上恩人,让她不由自主地对王伦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是好感完全不差。

但她也听说了王伦的地位,是可以随便叩开丽香院两位头牌的家门、可以让樊楼的李师师欣赏不已、可以让清风楼的老鸨又赠重金又免酒饭还搭上金牌乐手崔念四,只为求得他的一首诗。

她觉得她和他的距离有银河那么远,所以从未想到有一天,她竟然被他抱在怀里。

这一刻她完全没有想过挣扎,也暂时忘记了刚刚的惊吓。

直到花荣也焦急地跑过来问她:“怎样了”时,她才觉得不妥,但是该怎样优雅地离开?她不知道,反正突兀地离开会使两人都尴尬。

王伦也觉得不妥了。刚才把她抱过来是为了避免被那醉汉弄污了她的腿,可是哪有一直抱着的道理?

好在他急中生智,赶紧向花丛挤眉弄眼地使眼色。花丛虽然没明白他想表达什么,却不露声色地眨了一下眼,很俏皮。

“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

“能站起来吗?”

“我试试,哎,可以呢。”

“那你小心点走着看。”

“唔。”

以上没营养的对话,是王伦先挑的头,但是花丛却很聪明地应和上了,毫无违和感,就像彩排多次的搭档。

随着对话,王伦很自然地松开她。花丛也装模作样地试着站好,小走几步,中间还小扭了一下,然后露出不胜欣慰的笑容:“奴家感觉好多了。”

果然女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女孩也一样,很多事完全是无师自通的。除了王伦,她巧妙地骗过了在场的所有男人。

以至于花荣以为她的脚或伤或崴了,晚间又仔细问过。

这时候那两个醉汉也清醒多了,其中在地下吃了大亏的直接骂开了:“哪里来的野种,敢坏了大爷的好事!”

花荣听了,提拳欲打,王伦却听出似乎相熟啊。

细着瞧过去,呵,还真应了那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高衙内的两个狗腿子么,富安、陆谦!

第236章 扈三娘要离开 高衙内可以欺男霸女,人家有个好爹么。可是这两个东西也敢这么做,这是狗仗人势了。

王伦可不会惯着他们,当年被堵的经历他一直记得呢。不过他们这回也被打得够了,再揍吧,已经超出“见义勇为”的范畴了。

“你们两个腌臜的东西,光天化日之下便敢当街亵渎女子,不知大宋国法么?再啰嗦,直接送上开封府去,看你们还敢嘴硬!”王伦现在底气十足,便是高衙内在,也要考虑影响。

如今他好歹也是自带流量的明星,不敢说横着走,至少在官面上没有人会轻易找自己的茬。若是私下里寻自己的事,自己身边也有几个兄弟,安全着呢。

除非发生大规模械斗,可是这是东京!

再说这两个毕竟不是高衙内,他们只是依附于人的寄生虫。论地位,什么都不是。

富安两个人看到是王伦,原本心虚胆颤的,忽然间勇气便来了。

“王伦!上次衙内的账还没算,你…且等着!”

只是此王伦已不是彼王伦,他还想着像上次一样堵得王伦如没地的苍蝇呢,就见呼啦啦地几个大汉站到王伦的身边,一个个模样甚是凶恶。

好汉不吃眼前亏,富安他们平时的恶行无人敢问,那是没碰到硬茬。真捅了大篓子,高衙内还不是日后殿帅府的衙内,真照应不到他们头上。

这不,见王伦身边有人,他们便先怂了,叫狠斗勇的话便咽在嘴里,只能说些场面话缓颊。

估计楼中人有许多是受过他们恶行的,见他们挨打狼狈的样子,都偷偷地笑,暗叫打得好。

花荣也知他们是市面上几个狐假虎威的闲汉,见花丛无恙,雅不欲多事,唯恐牵连王伦,便见好就收道:“哥哥和他们啰嗦作甚!便是打杀了他们,也瞎惹得一身臊。且给杨林兄弟接风去!”

对王伦为妹妹出头,他还是感激的,也不想王伦因此惹上事,故而借着喝酒,示意杜迁、宋万兄弟把他拖走。

见王伦那边人多,这边富安和陆虞侯气忿忿的却不敢拦着,只能相扶着走开。在酒楼中不敢放肆,唯恐被王伦等人听见,富安到了街上便放声大骂:

“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陆虞侯是个有些谋略的人,闻言道:“这个却难。这个王伦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闯出了‘山水郎’的名声!便是衙内也轻易动他不得,何况他身边还有人,等闲不得近身!依小可之见,还是要禀明衙内,徐徐图之!就不知衙内可愿与他结怨?”

富安想了一想道:“此事易耳!衙内原先就惦记着丽香院的阎婆惜,后来听说王伦入了她的幕,又被什么小苏先生吓住。现在看来,衙内被人骗了!只消我等把这个消息告诉衙内,不怕他没有想法。我听说王伦和阎婆惜依旧打得火热,只怕还会为其出头,那时便借衙内的力量给他教训便是!”

陆虞侯赞道:“还是兄长有办法!此事若成,你我兄弟都会在衙内面前落好,那时候青云直上,指日可待!”

王伦丝毫不知,他已经被人惦记上了。在他看来,两个小混混而已,打了就打了。别说他们算不上高衙内的嫡系亲信,便是高衙内亲来,敢侮辱花丛,那么打也就打了。

只是要抽空拜访一下师师娘子和三皇子了。有些事情,准备在前头肯定没坏处,不至于用到的时候临时抱佛脚。

晚间,兄弟们兴尽而归,一个个醉醺醺地。王伦喝得倒不多,他还想着照顾一下花丛和扈三娘呢,虽然前者自有其哥哥看护,后者既没喝多少酒,也真不需要他做什么。

在王伦门前作别,这时候,扈三娘说话了:“官人,奴家有话要与你说!”

虽然大家都有酒意,但众兄弟出奇地耳朵好使,都借着酒劲,准备听她说什么。

英雄好汉例来大条,但也不妨碍他们偶发少年狂,偷听一下墙根什么的。

王伦喝酒的特点是不耍酒疯,困了便睡了。但是要他酒后还能平心静气、思虑周全地想事情,那却做不到。闻言便道:“天已经晚了,有话明日再说不迟。”

他这是不想破坏了可能的旖旎气氛,兄弟们都赖着呢,何况九娘也在边上。自己一个应对不慎,会损害自己的光辉形象!

哪知扈三娘甚是坚决:“奴家明日便要离开东京了,有些话,奴家不想憋在心里!官人若是不想听,奴家这就告辞!”

这个消息让王伦吃惊不已,白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之间就?

便是花丛听了也吃惊不已,这几天两人在一起甚是相得,本想着能和她多玩一段时间,也解了自己的孤闷,没想到她不声不响地就要走了!

“三姐姐,怎么这么突然?”她很遗憾地问。

扈三娘溺爱地拉着她的手,微笑道:“也不是很突然啊?姐姐过来就是为的送冬衣。现在衣服送完了,我不回家干什么?”

“可是我会想你的!”花丛好多年才有这么一个伴,这几天让她找到了姐姐的感觉,一下子难分难舍也很正常。

“傻丫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再说你有哥哥、有王伦哥哥,少我一个也没什么。可是我哥哥不在这里,又发生了这些事,姐姐也要回家和家里人商量一些事情啊!”

扈三娘对乖巧可人的花丛也是很疼爱的,她名为三娘,上面两个却都是哥哥。从小都是在男孩堆里打滚,也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妹妹。虽然舍不得,却还得走。

“那你和王伦哥哥说说话吧,记得早些回来,我在家里等你!”既然扈三娘要和王伦说话,花丛和花荣就不会像王伦的那些不要脸的兄弟在旁边碍眼。

有花荣兄妹做榜样,其他人也不好意思了,于是片刻之后,门旁只剩下扈三娘和王伦。

扈三娘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别看她能够当众说有话要和王伦说,但当只有两人时,她却不知道从何说起了。

沉默了一会,还是王伦打开话茬。

第237章 娘子慢走 男人么,应该主动,哪怕是女人先挑起的头。

“娘子怎么突然要回家?”

扈三娘紧咬了嘴唇,好在现在天色已黑,看不到她脸上的变化。

“奴家其实离家已经一月有余,哥哥又不在这里,便想家了…”

是么?王伦其实明白什么原因,但是要不要讲得那么透明呢?沉默了一下,还是决定摊牌。

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至于结果是什么,无所谓了,反正真不行,她明天就会走,这件事就会湮没在无数的事件中,成为一段有趣的回忆。

“娘子应该是因为祝彪吧?”

这已经是事实了,所以扈三娘并没有反驳。祝彪既然当众说了那么不堪入耳的话,两人退婚是理所当然之事。现在她有父兄作主,底气还是很硬的。

“其实娘子应该感谢祝彪…”

对这种伤口洒盐的话,扈三娘若是刚烈的性子,只怕会把他痛打一顿!俗话说宁毁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哪有这种幸灾乐祸的人来?

但是以她对王伦的浅见,对方不像是这样格局的人,所以她只是抬起头,一双眸子在夜空中发出熠熠的光。

“真正的夫妻,应该两情相悦、举案齐眉、互相包容、提携进步才是。连我们乡下成亲的证婚词都有‘不离不弃一曲鸾凤求凰,同心同德不畏华岳仙掌’的话么,他现在却嫌弃三娘并在众人面前完全无视三娘的尊严,此为特可鄙之事!我想三娘如果真的和他结为夫妻,将来有何幸福可言!”

扈三娘没有说话,却默默回味王伦的话,深以为然。

然后她又想到她的大脚和高个,又有些烦恼,只怕将来能够接受自己的少有祝彪这样的乡间俊秀了----祝彪虽然跋扈了些,但终究是少年心性,未免没有挽回的余地?

她不是没有听过“一丈青”的浑名,也不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奚落她,只是都没有祝彪给她的伤害大!

同样的伤害,最亲近的人给的感觉最重!

在她的意识中,祝彪应该是她将来最亲近的人。

尽管白天义愤填膺,但当缓过最初的煎熬后,她现在又不知如何是好了,这也是时代对女人的局限。

王伦就是要她勇敢地走出第一步。

这个时候,她想起面前的这个人,又是一时才俊又不嫌弃甚至对她的大脚和个高还有欣赏之意,莫非?

“依官人之见,奴家该当如何?”她把球踢到王伦脚下。

“娘子应该把视野放宽些,天下不止一个祝家庄,光是东京武学科也不只一个祝彪!凭娘子花容月貌、武艺超群,何愁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夫婿?”

漂亮话儿谁都能说,但是真落到行动上就难了,毕竟人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它还要在社会这个群体中生活的。而且王伦有来自后世的意识,可扈三娘和他的思想境界差了九百年呐!

这时候,来自宋代觉醒的女性自主性优势便发挥了作用,而扈三娘在经历了最初的窘迫之后也有了新的想法。如果被祝彪退婚,这事虽说对女家来说非常不好看,但如果自己找到更好的郎君却会是又一个说法。

眼前的王伦便是!

虽然见面时间很短,但是古人讲究媒妁之言,女子与丈夫真正见面的次数也不会太多,匡论了解有多深了。

而就在这几天的时间里,王伦的几首诗词已经完全折服她了。喜欢习武,不代表没有文化,她能够听出王伦诗词中的激昂、悲怆和不甘,那种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才华尤其让人敬伏。

对她这样的女孩来说,平时接触的都是赳赳武夫,王伦的出现给她完全新奇的感受。

不但少年成名天下知,便是商业头脑也是极好的,反正从花丛那里在用的肥皂也让她看到了王伦的不凡。

以他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却又笼络了不少好汉,看起来好几个都是能打的,这对实力远逊于祝家庄却又无可奈何的扈三娘看来,实在不能不佩服他的水平。

而且他不但不嫌弃自己的大脚和个高,还在人前主动维护自己,甚至不惜差点与祝彪决斗!

谁说他只是一介文人不是伟男子?在那一刻她甚至觉得他是天底下除了哥哥之外的第二个伟男子!

她觉得他是自己一生的良配。

可是,这种话又怎么能说呢?

挣扎许久,她决定拿出江湖儿女的豪气来。如果今晚不说,将来的机会更是渺茫。

如果他不听或者有搪塞的意思…扈三娘很后悔没有把双刀带出来。

哪怕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呢!拼着丢了今晚的脸面,总比将来回家看着祝家庄退婚来得有面子!

她酝酿了一下,咬着牙问道:“奴家原想着找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作为如意郎君的,今日却知道,顶天立地并非是勇冠三军,而是腹有沟壑!官人此前说愿意礼聘奴家,不知道是为了安慰奴家,还是只为了驳斥祝彪等人?”

王伦愣了。他是有这个贼心不假,但是被人当面问及则是另一回事。而且撩妹是好玩,真的撩到了,他忽然觉得,会有很多麻烦事的,又不像九娘完全没有地位的那种。

这是地彗星扈三娘啊,能提刀杀人的,而且打的都是大将!

玩死自己真的像踩死只蚂蚁!

天上的星星眨呀眨,像极了王伦此刻的眼神。

四周的空气静呀静,几乎都能听到王伦的喘气声。

扈三娘的心里一沉,她当然不可能用武力威逼王伦,先前的发狠只在心里。现在,此时无声胜有声,万念俱灰之下,她只想早点离开东京,投进父亲的怀抱,尽管后者和哥哥一样懦弱。

自己和他终究不是一类人…

她转身就要走,这时候,王伦拉住了她的衣袖。

“娘子慢走…”

扈三娘一抖,脚步情不自禁地便停下了。

“小可的话自然是真的!只是娘子是何等样人,小可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等机会!量小可何德何能,不但有幸认识三娘,更在这短短几天时间里深深地被三娘的优秀品质感动!小可虽然不敢说是顶天立地的英豪,却也欣慕一诺千金的古风,说的话并无一字虚言!”

第238章 奴家的意中人要能打得过奴家 这是表白么?

扈三娘还是第一次这么大胆地向一个男子表达爱慕,也是第一次收到这么强烈的回馈。接下来的事情,她竟然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尽管她双刀能杀人,但是拿刀的那双手现在竟然不知道往哪里放了,总觉得不是地方。

山水郎哎!那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愿意和她这个村姑不离不弃,在这一瞬间,她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做梦!

主要是这一天在她身上发生的事情太多了。

王伦对她表白,其实并不是一时脑袋发热,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一般的男人可能因为沉溺女色而发昏,但王伦不会,至少他现在已经有了九娘,在男女之情上能够克制许多。他既然做出了决定,一定有他的道理。

首先,他自己知道,自己现在最大的优点便是文人阶层,但最大的弱点也是。现在看起来兄弟虽多,但真到关键的时候,能指望上谁真不好说。

兄弟,处好了就是水浒传,处不好就是上海滩!

虽说水浒传里把这些兄弟吹得义薄云天,但细究全书,能算得上好汉的真正又有几人?绝大多数都是杀人越货的村霸地痞、甚至有以杀人为乐的。一部水浒传,也是一整个江湖的厚黑史。

什么叫好汉?这个就难说清了。

比如对李逵来言,不贪女色,就是好汉!为了挽救宋哥哥,他先砍了扈三娘全家,后砍倒梁山上那杆“替天行道”的大旗,总之吧,李逵这两次著名的发飙,起因都是宋江有好色嫌疑。

他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好汉,可在别人眼中,却啥玩意也不是。如时迁就说:“他是宋哥哥的心腹!”直白些就是,是宋江的无脑小弟!还好汉?可笑了!

但对于刘唐来说,好汉最紧要的就是要“仗义疏财”。想想也没错,刘唐属于跑江湖的,自然谁出手大方,谁就是好汉了!因此他才找到“仗义疏财”的晁盖说:好汉大哥,我今儿特意给你送来一套富贵,咱合伙抢一把生辰纲!

但这一条,对武松来言,就不符合了。柴进仗义疏财,都收留了他,可武松却从不把柴进当好汉。因为对于武松来言,好汉的标准有两条:不能伤及无辜、打死不求饶!

最著名的好汉标准,其实还是晁盖制定了,当听闻杨雄、石秀、时迁,有偷鸡摸狗之事后,晁盖大怒,非要砍了杨雄和石秀,理由是:“这厮两个,把梁山泊好汉的名目去偷鸡吃,因此连累我等受辱!”

江湖道义就是个筐,啥都能向里装。

况且,身边的几位兄弟虽说拳脚方面有几下子,但是碰到真正的高手就不行了,比如遇到杨志时。要不是自己幸运地认识花荣,那次就栽在张三李四一伙手下了!

花荣现在一门心思想毕业了外放做官,让他来帮自己的可能性不大,虽说将来可能占他个大舅哥的便宜。

其他的焦挺、薛永,也只是能做一个较好的保镖,但战斗力不持久,不能全押宝在他们身上。杜迁、宋万更不用提了,真到了生死攸关的场合,他们也就能帮自己挡一回刀子,都没有第二回可用的。

还有最可怖的是,后世还有保镖把雇主抢劫杀掉的!

随着自己的财富以惊人的速度增加,谁也不敢保证哪个好兄弟会在自己的背后动刀子。那时候自己是个文化人,只怕连个叫救命的机会都没有。

像扈三娘这样武力值惊人的女人,把她娶到手,各路牛鬼蛇神真要对付自己都要惦量一下的。而且她是练武出身,用后世的话说,可以来个文武互补。自己在外打拼,她收拾个家里不是绰绰有余?

其次,她的家庭环境造就了她必然在自己的商业发展中是个有益的帮手。作为扈家庄的庄主的女儿,又是习武之人,对于将来自己建设安仁村的庄院是个很好的助力。

家业大了,要建设、要打理、要为万一的不测事件作准备,有她在,关键的时刻能救命----兄弟将来有家有室了会离开自己、会和自己异心,她要成自己老婆了就不会。

大宋风气虽然开放,但从一而终的观念还是很有市场的,除非自己太不堪。

还有,扈家庄啊,虽说只有三二百个庄客,远比祝家庄的规模小得多,却也是自己目前所不能达到的层次。说句阴暗的话,娶了她,自己完全少奋斗十年…

势利了!但是娶老婆么,人生大事,当然要把优、缺点都细细梳理一遍的好。

他的表白,落在扈三娘的耳中不吝是一记响雷,震得她心神旌摇不已。

然后她的被祝彪扯碎的心再度搭在一起,然后逐渐愈合…

“官人,你是说真的么?”

这个时候王伦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枉自两世为人了。哪怕口是心非,这时候也必须拿出态度,坚定坚决地说:“十足真金,比真金还真!”

扈三娘嫣然一笑,虽然在夜幕中看不见她的面容,但是王伦依然从轻盈的风中听到了她的灿烂。

“奴家大脚个子又高…”

“脚大量四方,个高能帮小可撑起一片天…”王伦真不介意这个,相反他还有捡到宝的感觉。征服弱小的女人,跟模特一般的女英雄,绝对是不一样的感觉。祝彪,那是他有眼无珠!

“官人,你知道奴家择夫婿的要求吗?”她忍着笑意问。

江湖儿女么,虽然碰到谈婚论嫁的事仍有些拘泥,但比一般的村姑乡妇好得多了。

并且扈三娘并不是个外向的人,但是当面对王伦时,不知怎地,她的笑容也多了,性格也温柔多了,话也敢说了。

可能是王伦给人的感觉有包容之气吧。

对她的话,王伦泛嘀咕了:又不是征婚启示,鬼知道你有什么要求?

自己条件都摆在这里了,初级的文人一枚,财富有些但绝对比不上她,好处是略有薄名,而且身体健康。

如果“做男人挺好”是个重要选项,那他应该很合格。

当然他知道自己这么说,一丈青立刻会变成母夜叉!

“小可其实是个很平庸的人,除了帅气一点、聪明一点、温柔一点…不知道娘子的要求是?”

扈三娘此刻已经不需要掩饰了,她觉得十八年来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

“奴家的意中人,除了帅气一点、聪明一点、温柔一点,更重要的是能打得过奴家!”

第239章 王伦要学武 扈三娘唯一比其她美女有特色的地方便是身材高大、武艺超群。

这也是王伦比较忌讳的一点:打不过她…

虽然说这年头娶到河东狮的几率不大,但是谁摊上了谁窝心。

再碰到娘家有势力的,那将是把男人往死路上逼啊!碰到这种事,兄弟再多也没有用,毕竟是家事。

按照扈三娘的实力,要不是将就她的便宜老公王矮虎----因为传统上女人的地位要比男人低----其实完全可以排到八骠前甚至五强末的水平。

很多人可能不服气,因为扈三娘是被林冲十回合活捉的。

可是细究,实际上林冲生擒扈三娘一战,根本不能算是正常交手。那时扈三娘已经连战了多时,体力不知道损耗了多少。

我们看扈三娘从出战打了哪些人:首先是对战王英,十几个回合后生擒了王英;

然后是对战欧鹏,跟欧鹏战了未知回合,虽然具体回合数不明但绝对不算少,因为那边宋江看得暗暗喝彩,惊讶欧鹏枪法精熟竟然敌不得半点便宜。要是没打多久,宋江有什么好喝彩的,一二十回合不分胜负本身就是常事。

跟欧鹏大战之后,又是战马麟。

之后栾廷玉、祝龙、扈三娘一同冲向宋江,梁山泊援军赶到,双方混战一直打到天色晚了。突然扈三娘冲向宋江,两个人两匹马,八个马蹄翻盏撒钹相似,赶投深村处来,这个时候扈三娘才遇到了林冲。

也就是说扈三娘遇见林冲时已经大战了整整一天,体力不知损耗了多少了。

否则,也无法解释,呼延灼征梁山时与她的一场好斗了。

那次,扈三娘是满体力。先活捉了彭汜,呼延灼看见扈三娘擒拿了自己的副将,恨不得生吞一丈青,无疑直接就是全力以赴。

他跟扈三娘战了十多回合之后,旁白描述是急切赢不得一丈青,并且认为扈三娘“恁地了得”、“心忙意急”,显然扈三娘是对他带来了一定压力的。

之后呼延灼选择卖破绽对付扈三娘,同样对扈三娘无效。后来扈三娘撤退,也不能认为是扈三娘落败,因为梁山早就计划好了要生擒呼延灼,让其为梁山所用的。

这种武力值,王伦估计是穷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打得过她了,除非允许用枪…

是那种真枪,别瞎想。

那么她这是委婉的拒绝么?但是不应该啊?两个人谈得好好的,都已经揭破那层纸了么。

王伦想了想,觉得问题不大。

大不了到时候把杨志、花荣几个兄弟都叫去,大伙儿合伙欺负她一个人罢了,她又没说怎么打!虽说这有些众男欺寡女的嫌疑,但是为了大哥娶大嫂,这倒可以做得!

大不了好好赔罪,将来都一家人了,她还能再怪罪小弟们不成?

似乎是看透了王伦的心事,扈三娘干脆讲白了:“奴家在扈家庄等着官人!奴家可是招亲,到时候官人可要全力以赴啊!”

罢了!招亲的意思是赢了的能娶她,这下指望别人肯定不行了,而且知道了这回事,别人也不敢上啊!只是自己再全力以赴,无非是被她打得再疼一点而已…

貌似自己对她挺维护的啊,她不会是怪我拆散了她和祝彪吧?

没想到大宋这么难混,娶个老婆还要抗揍!

且行且珍惜吧。

可是他不能嘴软:“娘子放心,小可从明天起就强身健体、勤习武艺!”

扈三娘想想他的小身板,不禁莞尔。练武是要天赋的,更重要的是从小练起。王伦骨骼已成,这辈子再怎么练成就都是有限,也完全不可能达到她的层次。她这么说,只是为了让自己嫁得更体面些。

“那奴家就恭候官人了!”

只是在回乡的路上就有些后悔了,这不是强人所难么!他不会因此而打退堂鼓了吧?要是因此而失去了这次机会,扈三娘都不知道该如何原谅自己。

哪怕让他做几首诗词也好啊!听起来就风雅,不比打打杀杀更吸睛?

王伦后来也在自怨自艾。这就像自己接受了一个看似美好实际上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除非自己吃了仙丹灵药,否则想打败她,还不如在喜马拉雅山砸个口子来得可行。至少,理论上只要花费的代价足够大,后者还是有实现的一天。

他也没敢和兄弟们说,就怕他们露出“你疯了”的表情。

他们虽然不知道扈三娘的水平,但就凭估计,十个王伦都不够,这还是少说的。

而且后来王伦还想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那就是自己和她这么说了,那就是私下定终身。古人重诺,万一她因此选择了不再嫁人,那自己面对那么多的妙龄美女,比如可爱乖巧的花丛、比如对他情深意重的孙三四…该何去何从?

若是自己乱搞,难保某一天扈三娘会拿着双刀杀上门来,那时该如何招架!

什么叫作茧自缚?这就是。

想到这里,王伦冷汗直流。

嗯,安仁村那边的房子和院墙,有机会要加固加高!防火防盗防三娘么。

将来,这边的房子一定不能住了,要搬。

写诗这事,不能再做了,要低调----可是才名既然已经有了,想低调哪里得行?她真想找自己,哪里又找不到?

所以打铁还得自身硬,自己学点功夫才是真的。不光是为了扈三娘,也为了平时防身。

他把这个想法和几位兄弟说了,杜迁和宋万没什么表示,可能他们武艺低微,想像不到王伦希冀达到的成就。但是焦挺就泼冷水了。

“不是小人多嘴,哥哥现在练武已经晚了,纵使勤奋,成就也有限!”

怪不得他有个外号“没面目”,说话真的惹人憎!敢情你没有这些威胁缠身啊!

还是杨林眼光活,知道不打击人,说的话就比较中听:“哥哥若是只为强身健体倒也使得,小弟每天早上晨练,可先教小弟祖上一套呼吸之法与哥哥,学来甚不费事,假以时日也有小成。”

只是对他的呼吸之法,王伦有些不信任,因为杨林自己的成就也有限啊!

“依兄弟之法,这套功夫什么时候能练成?”

杨林认真道:“若是进度神速,有个三五年也会略有小成;若能坚持十年八年,必能身轻如燕。”

我去!

第240章 李师师的困惑 三五年才略有小成?不会是杨林目前的成就吧?貌似他自己也不是扈三娘的对手啊!

十年八年能身轻如燕?老子要飞干什么?能爬到老婆的身上就够了!

也是个不靠谱的。

薛永见状,安慰他说:“哥哥是何等样人,何苦要学我等粗人的玩意!有焦挺在,必能护得哥哥的周全!”

对兄弟们的好心,王伦只能在心里叹口气说:“你们真的不懂我的心!”

哥要速成啊。

和他们肯定谈不到一起去,那就只能等机会。

两天后,王伦和杜迁、宋万、薛永去安仁村。此时偌大的院落已经搭建完成,三进房屋也正式落成。这年头也没有什么对人体不友好的劣质装修,都是石灰粉刷墙面,虽然简单但胜在环保,还很便捷。

按照王伦的要求,陶宗旺做图施工,就在最西边的墙角先搭起第一条生产肥皂的流水线。这时候地方大了,规划就很方便。

为了防止泄密,王伦把工序进行了拆分。熬猪油的单独一间屋,兑料及比例将由宋万亲为,连同完成皂基、搅拌、添料、出锅、冷却出模,将要再招四个人。

这样的一条线,每天可以生产五千块,这还是产能没有提起来的时候。等第二条线建起后,熬油、添料和冷却出模的人完全可以一人处理两条线。

未来七人两线,比杜迁和宋万两人轻松多了,效率还高。

设计的时候也很巧妙,基本上各工序都只是加原料,通过一条铁制的管道向后流。只在兑料环节设了一个小黑屋,由杜迁一个人处理。这样,外人看到的只是出产阶段的肥皂而已。神奇是神奇了些,但最大程度地作了保密处理。

小黑屋里预留了四条线的空间,王伦觉得目前是足够了。

肥皂现在也有部分改良,主要是用大豆油代替猪油的方案已经被摸索出来,后继用猪油的部分将会越来越少,直至取消。

添料部分则是王伦根据销售的反馈,适当地在皂基融化搅拌阶段加入乳木果油和其它的一些香油类,这样肥皂表现出来的味道便好闻些,更易被顾客喜欢。

因为实现了规模化生产,生产出来的肥皂很好地控制住了杂质,显得比以往更白皙。

但是价格不变。

从此宋万便成了安仁村工坊的大朝奉,手头也招了六个乡民,月支五贯。

不是王伦不想多给,实际上这笔钱已经不少了,便是在东京打工,累死累活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当然,王伦也没有告知他们知道的是啥,并且上班之初便强调了纪律:不准互相串岗、不准私下打听、更不准跑到禁区----小黑屋里看稀奇。

后世流水线能够让做了十几年的工人只知道打螺丝的工位,王伦一样可以做到。谁要是闲了,那就加量呗!

斗米恩升米仇的道理还是知道的,不要小看了农民的智慧。若让他们知道了肥皂利润如此之大,生产如此之简单,难保没有人会动脑筋。有些事不能琢磨,一琢磨就可能坏事。

尽管将来这个秘密肯定难保住,但王伦自有别的办法。

薛永按王伦的要求也招了四个健汉,充作保安,轮流巡查。

王伦又招了一个做饭的婆子、一个门房,这边的生活就慢慢进入正轨了。

与此同时,东京城甜水巷的房子里,原先制肥皂和香皂的那条生产线现在专门做香皂,焦挺也和杨林都搬到杜迁的房里,腾出底楼另一间作为仓库,“聚义商社”的牌子也正式竖起来了。

王伦白天上学,晚间就驱车去城外,很辛苦,但是工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搭建起来,预示着财源滚滚的好日子即将到来。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又过了两天。当工坊冒出第一缕烟火的时候,王伦用积攒的五千贯钱换了五个五十两的金锭,给李师师送去。

虽然没有从广告学的意义上用她,但是签下的协议还是要遵守的。当然,马上就有用着她的时候。

李师师对他的大手笔非常吃惊。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她可是没想到真会有这么一天!不过不会有人会嫌金子烫手,她便喜盈盈地接下了,然后动问道:“无功不受禄。官人这么殷勤送银钱来,奴家便按约做事----不知官人想让奴家做什么?”

王伦此时已有腹稿,也不多说,便道:“也不是多大事,便是在本月望日及十六日,请娘子到大相国寺为小可的产品站台。”

大相国每月五次集会,朔、望及初三、八、十六共计五天,允许老百姓在寺内作生意,王伦的第一桶金就是在这里打响的。

由于大相国寺濒临汴河,寺门前是东京城内的重要码头,而且位置适中。王伦仍然选择在这里做一次宣传,是有道理的。这边水陆相通,实在是商品的集散之地,对于形成品牌优势并积极打入外地市场有很好的宣传作用。

先前为了取得王伦的诗,李师师才答应和他签约。现在真到了这时候,她突然有些扭捏起来。

以她的身份,不管代言哪种东西都是相当有噱头的,只是一般人见她都不容易,何谈和她签约做事?所以站台这件事,她真是开天辟地第一遭。

顿觉刚才拿钱的手也有些烫了。

“奴家可不会站台!”这一刻,她真想拒绝王伦的要求,大不了退还酬劳了----这些钱虽然很多,却并不是她不能承受之重。

当初之所以答应他,只是为了求他做一首诗词的。王伦当场做了一首《丑奴儿》之后,她因为欣赏此曲而兑现诺言在第二天就签了合约。

那时就盼着他悔约,然后乘机延揽的。

谁料道他竟然来真的!

只是自从王伦为她做了一首《卜算子》把她的心路打开,她对王伦的印象就十分之好。这时候拒绝他,有些说不过去。

对王伦而言,他的商业大计已经铺开,李师师是他发财之路上的第一块基石,当然不可能放过了。

“娘子毋需担心,不靠谱的事小可是不会做的!便是那两天要娘子做的事也有限----只要娘子按小可的要求出现即可,其它的事情不需要多虑。”他安慰说。

李师师只是道具,真不需要做什么----有她出现就已经够让王伦发挥的了。而且他还有其它的杀手锏。

“只消露一露脸么?”李师师问,别看她在樊楼登台上场谈笑自若,但那是她的主场,也是她熟悉的项目。这广告的东西,她真不擅长。

只露一下脸怎么行?好歹也说句话呀!

“要是娘子能手拿肥皂,对着观众说一句‘用了水仙子,身体就是香!’小可就心满意足了!”

是的,他准备让李师师代言的,就是“水仙子”牌香皂----以李师师的身份,当然要代言贵的----贵的才是好的么!至于肥皂,他另有打算。

相信只要她这么做了,“水仙子”香皂肯定会热卖。她的粉丝何止千万?这种效应比发多少小广告都有用!

“用了水仙子,身体就是香”?李师师自己念了一遍,发觉没有什么越轨的地方。如果就这一句的话,还能够接受。

但是不能就这样便宜了王伦。代言费是小事,怎么着也得从王伦身上挖下点东西!

“奴家这可是拿自己的名誉给官人站台,官人总得有所表示吧?”

钱不是给了么?王伦想说的,但最后没说出来。人家李师师是什么人?全东京独一无二的国色天香,说句不好听的话,只要她开了口,肯定会有大把的商贾想请她代言的。

两百五十两金子,不多。

“娘子若是嫌金子少,虽说咱们早有契约,小可仍然愿意为娘子的薪酬再上浮两成!”

李师师“噗嗤”一笑,她被王伦市侩的行为逗乐了:“奴家不要你加钱,奴家只是听说,官人为了一个极美的女子而发誓不再为别的女子写诗。奴家很是好奇,究竟是何方女子,如何的美若天仙,能让山水郎发这个誓?”

我靠!原来爱八卦真是女人的天性,无关美丑。这李师师愿意为了八卦自己胡诌的事连送上门的钱都不要了,难不成自己就有这么大的魅力?

还真是。

他的《卜算子》一出,当时自己抄袭是痛快了,却害得李师师柔肠寸断,连续好几天茶饭不香。对她这样的女人而言,说名誉,东京只要有她出面的地方,头牌的头衔一定是她的;讲权势,她的男人是大宋最有权威的皇帝,够烧包了吧?论钱财,她这些年赚下的财富一辈子用不完。

还缺什么呢?

缺心灵的碰撞,缺对她的解剖,缺一个知心人。

为什么周邦彦垂垂老矣,还能获得她的芳心?只因为他写的词能够和自己产生共鸣。

而王伦则从心底里撩起她潜藏于心底的愁绪,然后抽丝剥茧触动她内心最敏感的东西。

说是她的知己一点都不过分。

比起周邦彦,王伦可以名气稍逊,地位稍逊,便是在专一性方面,似乎也比后者差一点----关于他和阎婆惜、孙三四的传说,自然有耳目报到她这里。

但是他只要一首词便足矣。

而且他还年轻,年轻意味着有无限可能!

姐儿爱俏,李师师也爱才。

所以才对王伦的这个誓言很困惑,同时也激起她的攀比之心:她不相信东京还有谁能够在容颜上超越自己!

第241章 幸运的女人 李师师本能地认为自己漂亮,似乎天底下的男人就应该围着她转!

当然,她的美也是事实。王伦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此时空有大宋小姐评选的话,她无疑是夺标的热门。

大宋小姐?

王伦一下子来了劲。要说人如果生活富足了,肯定就会追求精神上的生活,要不然后世那么多的选美比赛却又都那么红火呢?

全球四大选美赛事:地球小姐、国际小姐、世界小姐、环球小姐,动辄几十亿人观看;

全球夫人级别的赛事:国际夫人、环球夫人、宇宙夫人、世界夫人…

世界青少年选美大赛:青少年地球小姐、青少年洲际小姐、青少年世界小姐、青少年国际小姐、青少年全球小姐…

还有许多小型的选美比赛、地区性的选美比赛、每个国家花样繁多的选美比赛…大大小小的赛事如东施效颦。

看来不管是哪里的人们,对于掺和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很喜欢啊!

对于物质生活已经处于各朝代登峰造极地步的宋代,其实对于选美这种吸睛的项目并不陌生。每年三月金明湖上的诗赛,其实就是一场选美比赛,只是被很好地掩饰了而已。否则光凭读书人的小众游戏,怎么能造成那么大的轰动效应?

这种轰动可比李师师款款走台来得更有噱头,只要想一下台上各位佳丽身着漂亮的比基尼在万众瞩目的目光中那么一扭一甩…

想多了,这不可能!

王伦敢这么干,马上就会有无数的口水和非议传来,伤风败俗么。

但是能不能召集东京有名的佳丽,来一次现场走秀?只要人足够多,来的又是大腕级别的,比如有李师师牵头做示范…

还不轰动?肥皂、香皂、还有计划中的其它很多东西都能借这个东风大卖吧?

王伦得意地笑。

“官人笑什么?”李师师是何等样人?马上就看出王伦笑得邪魅。那种不怀好意,几乎是每个想亲近他的男人都会有的表情。

区别在于很多人在她的面前都很好地掩饰了,毕竟她背后的男人可是大宋皇帝!

只有面前的这个男人,笑得如此肆无忌惮。

可是偏偏她还不想生气!

呀,失态了!王伦倏然醒悟。

形象要维护啊,自从自己为眼前的这位美女写过一首词之后,她对自己的印象便非常之好,可不能把它摧毁了。

不过这种事,不好认的,尤其是自己还要在众多的美女堆里混、还有很多想法时。

“娘子从哪里听来的这个传说?”

“官人还和奴家打哑谜?现在东京城里都传遍了----不但奴家疑惑,东京城里谁不想知道?”

都知道了?哥的影响力还真是大呢!就不知道现在在别人的心中,这个传说已经被传播成什么样子了?这个时代传播信息的速度可能很快,但失真也是极有可能的,特别是在某些不怕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有心人造谣下。

同一时刻,山水郎成为痴情郎的消息也确实在大街小巷、尤其是青楼里广为传播,让很多人为之震动。

“能让官人不再为别的女人作词,这是哪位幸运的女人?”孙三四疑惑地想。想着想着,她的脸色便有些红。莫非?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只要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同一时刻,与她同在丽香院的不远处,阎婆惜开始从李师师到崔念四之间推测:

“肯定是李师师!那个狐魅子上次不知怎地哄骗了官人,让他作了一首《卜算子》,据说让那个狐魅子哭了几宿,难不成就是在那个时候有了什么关系?此后他并无作品,这个消息可是他在崔念四那里传出来的!”

香榭楼的李瓶儿很郁闷。她觉得以她的姿色,怎么着也不应该和王伦见过一面就没下文了!花太监这段时间虽然没怎么催,但是她知道,这并不是好事。

这个消息的影响力也不限于青楼,还传到了无数深闺大院、皇宫王府去。

“六姐姐,你说到底是谁有这么好的福气,竟然如此得山水郎青睐?”三皇子的府上,小郡主不可思议地和茂德帝姬讨论。

“从他的词中就能看出,他是个神思广溢的奇才,受人喜欢也是自然。我听说他最近一次是为樊楼的李师师写了一首词,不会是被她迷住了吧?”茂德帝姬提到李师师时,露出异样的表情来。

对自己父亲这个宫外的情人,作为天家之女,她本来受到的教育就是平常心看待。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还有无数佳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古皆然。

可是李师师的身份却让皇家蒙羞。无论她有多么美丽,终究是位上不得台面的青楼歌伎。天子偶有临幸已遭人非议,更何况他还为了便于“沟通”从皇宫修了条“潜道”直通李家。

这事有不少人知道,提出这个构想并实施的太监张迪还因此升了官。

翻阅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据正史记载,公然逛妓院的皇帝着实不多。

在徽宗之前,有个南唐后主李煜,但很严格地说,李煜并非一国之君;在徽宗之后,则是清朝的同治帝,同治帝正值青春年少,慈禧却管束太严,他的举动似乎可以理解。

好吧,作为这位帝君众多子女中的一员,茂德肯定是不能对自己的父亲有什么不满。而且在这个时代,男子三妻四妾都被同时代的女子默认,何况对九阙之中的君王?

“李师师?”小郡主也不能等闲视之了,毕竟对这个传奇女子,她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东京城乃至全大宋,如果没听说过李师师之名,就可以称得上孤陋寡闻。

恐怕也只有这样的人儿能得到山水郎的青睐吧?

只是不知怎地,她的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起来,脑海里便映出王伦那个嘴角含笑、一身不羁、负手在月下吟哦的伟岸形象来。

那次他一口气给了她两首中秋词。如果不是三哥哥派人来找,说不定还会有新的杰作。

众所周知,王伦虽然词作精彩,却敝帚自珍。一口气出两首词的机会,只在那晚。

之前没感觉有什么,现在突然感觉有了什么,这很不好。

第242章 猴急的王伦 王伦现在有种作茧自缚的感觉。

仅仅是一句托辞,没想到却弄得众人皆知。现在欲要解释,不但不能打消李师师之疑,搞不好还会弄巧成拙。

“李师师问山水郎为谁而停笔,山水郎笑而不答…”这将是另一个故事。

一个被砸实了的故事。毕竟,他最后的一首词确实是为她而作。

当然他完全可以解释是自己的一句玩笑。

只是这样说一点价值都没有。

王伦不是个不知变通的人,就单纯的生意而言,他对李师师的商业影响力便十分了解,更不用说其它的潜在价值了。

得她青睐,东京城几乎可以横着走了。

所以,一些惠而不费的话便脱口而出:“娘子何必要问?”

随着他的话音,他的语调为之一降,那种深沉感便出来了。

李师师一愣,渐渐地瞳孔中便有了几分喜色----这个幸运的女人,不会是自己吧?然后她觉得脸上有点烧。

近五年来,这是她第一次在一位男人面前显露娇态。毕竟,能够走进她的内心而长得又不让自己反感的男人,不多。

王伦强忍着笑意,然后慢慢调过头去,显得被迫无奈而又情感迸发后的无措。只是,如果这屋里有摄像头的话,李师师就能看到他忍得很辛苦。

怕不会一脚踹死他!

“奴家…奴家答应官人了!本月望日,奴家一定会到大相国寺为官人站台。”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没想到按契约所定,这是她应该做的。

她只是本能地想为王伦做些事,毕竟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于是王伦喜出望外----实在是他忍不住了,借机发作出来:“那小可到时候就等着娘子了!”

搞定了李师师,王伦心情舒畅之极,然后在她的殷勤之下,不免多喝了几杯茶。在人前没好意思上厕所,那该多煞风景?可是等辞别了她出来之后,便觉得尿急。

偏偏这边紧邻御街,乃是东京最繁华的所在。加之天气很好,四面八方有无数的行人,竟然没有一处可以释放内存的地方。

焦挺本来在外面坐在马车上的,见着王伦的窘样,不觉好笑,指着里许外的州桥道:“那边便是汴河,哥哥能撑得到么?”

御街与东西大街交岔口便是州桥,汴河穿城而过,河边又有无数柳树分列两旁,实在是纯天然小便池。

王伦点头称是,越嫌马车颠簸,只怕加速这个过程,便在前头走。越走越急之间,猛可里听到有人叫他:“王大官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听着声音熟悉,偏头看去,却是李瓶儿坐在马车上停下来和他打招呼,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但确实有本钱。

果然是好久不见,只是王伦现在没心情和她说话。

“李小娘子好,小可有急事在身,改日却与娘子叙话!”

一膀胱的东西,可不是有急事?

李瓶儿瞧着不像----要是有急事,他为什么不雇车?瞧他的脚步又不是甚快。

“官人何其敷衍?便是不待见奴家,偏拿什么急事来搪塞!”

伊人娇娇滴滴地发表不满,王伦也不是没有情意的人,对这种既美且俏的美人儿向来是怀有极大的好感的。如果不是身体有“恙”,便叙叙话当然是极乐意的。

“小可确实有事…”

李瓶儿便笑起来:“奴家好不容易见到官人,却听什么望梅止渴的话!有甚么事值得官人如此着忙?择日不如撞日,便请官人到奴家那里去耍一耍,莫非急着见那位让官人封笔的娘子?”

怎么女人都这么八卦?听她话里带笑,笑中带酸,看着她眼神流转的俏模样,王伦怎么能拒绝人家的一番好意!

于是觉得自己还能忍。

“娘子玩笑了,小可其实早就想到娘子那里一坐,只是常不得闲。”

李瓶儿笑逐颜开,竟然跳下车来,殷勤邀请他:“常言道相请不如偶遇,既然在这里碰见官人,那便是奴家的运气!官人若不赏脸,奴家是不依的!”

好吧,到她那里解决掉也可以,反正其实也没什么事。

主要是她的家就在此间不远。

见王伦允了,李瓶儿喜不自胜,便要请王伦上车。只是无论她怎么劝,王伦只是不依:“小可在下面走走极好,娘子请自便。”

实在是受不得一点颠簸。

李瓶儿心下便有些佩服:能坐怀不乱的男人太少见了,那么多人都想着能和自己一亲芳泽,这个王伦却能干脆利落地放弃机会,要想蛊惑他,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但是再难也得去做,这些日子来,花太监虽然没有催,但以她对其的认知,违拗了他,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今天艳阳高照,是个好日子!

李瓶儿没有再上车,就跟着王伦并排走回香榭楼的家。

她本来就是个极美的人儿,轻易不会抛头露面的。此时突然出现在大街上,引得无数人争相一睹真容。

“啧啧,果然是香榭楼的极品!若能一亲芳泽,便是扛五百包麻袋也是愿意的!”旁边的茶馆里,一个正在歇息的码头苦力出神地望着李瓶儿说。

“哈哈,二郎这是想女人想意症了么?你扛五百包麻袋的货也不过能拿个二百文,这点钱连西大街上的窑姐都看不上!”

同为工友的李三郎调侃说。像他们这种苦哈哈,高等级的青楼连去见识一下都是不舍得的,何况有什么别的想法了。对着李瓶儿这样天仙一般的美女,也就过过嘴瘾。

“某只是想耍!只是兀那秀才恁地不识情趣,却让李姑娘好撵!”

可不是好撵么?本来是李瓶儿邀请的王伦,但是王伦却大踏步走在前面,反倒是李瓶儿脚不沾地、娇喘吁吁地在后面追,实在是不懂得怜香惜玉。

没办法,实在是憋得急了。

李瓶儿却并不在意。无意中看到王伦,并且能邀得他到香榭楼,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他既然不排斥,而且貌似猴急的样子,是不是说明自己很有吸引力?

此次一定要让花太监满意!

第243章 李瓶儿要让山水郎占便宜 王伦是晚间下课后找的李师师,到现在已经华灯初上,一幅美丽的东京夜生活画卷即将开始。

现在的王伦真的是奇货可居,从他进入香榭楼起,就获得从老鸨到龟奴再到各楼姐姐的殷勤接待,直让王伦惊呼:哥的名声一盛至斯了么?

这是他一直追求的场景,不过此时此刻,他却没这个闲心品味着明星的光环。

已经过来的客人听说了山水郎在此,都露出追星般的热情,让王伦深感名声之累!本来么,如果自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随便到哪个角落就解决了身体的需求,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敢么?

香榭楼这么大的娱乐场所当然有如厕的地方,但自己好歹也是有名的人物,哪好意思一过来就问厕所在哪里?太煞风景了!

只能苦挨。

落到众人眼里,那便成了:山水郎愁眉苦脸的样子,看来是对香榭楼并不满意!

有人便说了:“山水郎是何等样人?听说他和樊楼的师师娘子打得火热,当然看不上这里!试想天下之大,又有哪里能有媲美师师娘子的人物?”

虽说东京有四大行首、十大名伎之说,但李师师绝对是超然的存在。只要她入哪个群,任它里面原先谁如何出色,到她这里都自然地落败三分。

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王伦就从便秘状变成了傲眇群雄,也只有他这等才气的少年郎君,才有这个底气。

香榭楼在名气上直追樊楼,却终不及人家的底蕴。

“官人且到三楼雅座小歇,奴家换了衣服就来!”李瓶儿笑意吟吟,面有得色地把王伦让到三楼----等闲之辈是不可能上得此间,非大富大贵大才之人不可。

王伦占着最后一个,却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个。

今日之后,东京人谈起来,自己也是和山水郎有交集的人物了!这也是自己小意服侍的好处。

毕竟,十大名伎中,李师师、阎婆惜、孙三四都与他有了不薄的关系,后者或诗或词或曲,也都鼎力让她们获得相当的名望。李师师就算了,阎婆惜和孙三四据说都是明年金明诗赛有望跻身新四大行首的热门人物。

这个每个青楼女终极的愿望。倒不是单单一个虚名,而是里面有切切实实的好处:若说姿色,其实东京城里身段、姿色、才艺俱佳的何止十大名伎四大行首?便是李师师也不敢说一定就能艳压群芳,还不是因为名声被人吹捧起来了?

而能够作为明年诗赛的评委的,眼前的这个王伦是必然的其中一员----只要他保持目前的状态、甚至保持目前的名声,他都是天然的评委之一!

山水郎不在的诗赛,会让所有评选的人脸上黯然无光,也会让本来热闹的盛会变成被人诟病的自取其乐。

所以提前得到他的青睐,就有了冲击名单的希望!从姿色和才艺上讲,李瓶儿并不认为自己会输与她人。

只要入了名单,立刻身价百倍,财富的积累便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聚集。不见孙三四入了名单三年,便挣下清风楼这么大的家业?李师师、赵元奴,哪一个不是家产百万贯?

这是实现人生财务自由的最快捷径!

另外,花太监安排的任务自己一直没有完成,现在正好一并做了。

要不然她怎么会如此高兴?

因为自己日间出来逛街穿的是便服,现在要会客而且是重要的客人,当然要好好地梳洗打扮一番。

要说敬业,其实青楼的姑娘们是最有服务意识的,总爱把自己最光鲜亮丽的一面展现给客人。要不然,为什么男人都喜欢逛青楼呢?

真不单单是看腻了家里老婆那张脸的缘故,情趣、新鲜,还有不管什么目的但表现出来对自己的尊重,才是赢得男人心的最好套路。

真是天意赐福,今晚怎么着也要从他的嘴里咬下一块肉来,定要心想事成才好!

李瓶儿喜滋滋地想,然后回到了她自己的房间。

这是老鸨专门为几位台柱子准备的单间,虽然只是临时小憩、更换衣服的场所,布置得却是富丽堂皇,里面物事一应俱全。

早有使唤的丫头掌了灯,李瓶儿掩上门,认真地洗了脸,然后仔细地挑选她钟意的衣服。

然后,一缕柔绢从她肩上滑过,她望着身上不着寸缕的冰雪玉肌,出了一回神。之后想到什么,禁不住面红耳赤起来。

花太监此前曾要自己勾引王伦,当时觉得恶心。虽然知道自己迟早有那么一天要把自己的干净身子交给某个对花太监有用的男人,但真到那一刻,毕竟还是胆怯的。

要不然那次花太监在的时候不会那么话不投机。

可是后来一想,她觉得自己是错过了什么。与其把自己交待给其它人,不如便宜了这个山水郎!

至少在心里是不觉得亏得慌!

或许,如果,王伦看上自己,真的投入花太监,不,梁师成门下,说不好自己真能从此便跟了王伦也未可知。

这几年,钱也攒了不少。若王伦有心,捧她成为名伎对她来说是个很好的出路;若是无心,便跟了他过日子也能活得很好,强比在这里看不到未来强。

被一群群男人捧着看似光鲜,但在这一行待得越久,越知道里面的肮脏,也就越担心未来的出路。只要有些脑子,都知道及时从良是最佳的选择,只是这件事只能想想而已。

以梁师成的权势、花太监的淫威,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可能有脱籍的可能,她自己是违拗不得的。

王伦就是她的救命稻草。

所以后来想开了,却一直没有机会再见到他,只听说他做生意搞得风生水起,因他之名,“聚义商社”不宣而响。

这一次,一定要把握住机会!正好,这也是老板花太监的意思!

但他的眼界已经高了,只和他喝酒谈心肯定没有用,还得要用策略。

想到这里,她轻轻走到床侧,那里有一个木箱,打开。

没有去管那珠光宝器的诱惑,她从里面取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

第244章 不劳娘子 “山水郎,瓶儿姑娘马上就来,老身先陪您喝一杯!”老鸨殷勤地劝酒。

酒是好酒,香榭楼的招牌天醇酒,来自慕容后妃家,透着沁香。

心是真心,老鸨为王伦光临香榭楼而热情无比。

只是王伦完全没有心情。完全饱和的身体,多饮一分,都会激得膀胱要把它当场排出来。

“妈妈,小可只喝不得!”他极力推辞,同时脸色更不好看了。

老鸨只道是王伦拿乔,怪他如此衿持,只得虚应故事一番,唤来两个极标致的丫鬟:“老身粗糙,山水郎当然不喜欢。这两个粗使丫头可能入了法眼?便先陪着官人耍。”

那两个女子都是靓妆艳服、含苞欲放,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怎么看都让人十分舒服。知道面前的是山水郎,听老鸨这么说,都乐意十分。

不敢说能得他青睐,别的更不敢想,但能得他一句夸,明日里也有和姐妹吹牛的本钱!

只是在王伦这里,什么都不好用。

估计李师师亲到,也捱不过他的膨胀之痛。

实在不行了,便腼着脸道:“妈妈恕罪,小可在樊楼喝了师师姑娘许多茶水,可得找一个方便的地方?”

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了,哪怕提到上厕所这么不雅的事,也要把李师师带上,显示出他极好的名誉。

果然,听说他刚从李师师那过来,老鸨先吃了一惊,同时也对李瓶儿的好运甚是羡慕。不管怎么说,沾到李师师的事总会有明星效应,李瓶儿便拿这件事为自己广告一番都能引起一番眼球的。

“小青,你带官人到东司去!”老鸨笑起来。人家正难受呢,当然没心情和自己耍,怪不得山水郎坐卧不安咧,自己还道他对这里排斥!

东司便是厕所的别称,香榭楼是客人众多的所在,当然厕所是不少的。作为三楼的雅客,这厕所建得也是相当豪华。

王伦是见识过丽香院的厕所的,当时就惊叹不亚于五星级的存在。这回来到接待重要客人的三楼,其厕所的水准让人窒息。

好吧,是王伦差一点要憋过去了。

原因是小青带他来到此间后,竟然不走,还殷勤地要帮他宽衣解带。

是真的宽衣解带,因为宋朝上厕所十分讲究,进去之前必须脱掉鞋子,为了方便,也可以脱掉麻烦的衣物。

这种活,王伦向来是自己干,被一个年轻漂亮的陌生婢女贴身这么做,他受不了。

可是小青的样子很娴熟也很自然,显然做过不止一两次了,这更让王伦不舒服。

实在是太邪恶了!

“不劳娘子了,小可自己理会的!”他赶紧阻止。

好吧,小青面不红耳不赤地退后一步,并没有尴尬的意思,倒让王伦脸红了。

“娘子,小可方便,可否…”

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自己会被一个女孩子逼到墙角。传统上,女孩子在这个时候应该表现出羞涩的样子才对啊,哪有这样反客为主的?

王伦从骨子里是个现代人,何况面对一个娇滴滴的女人,他可没有暴露癖!

被男人看着也尿不出来啊!

小青这时终于有了几分赧意,低着头走出去。她一动,王伦便受不了了,赶紧放水,再晚就要决堤了。

这一泡尿放得酣畅淋漓,小青在外面等得神游不已。

近来有消息说这位山水郎曾在杨戬府上大杀群雌,连他身边的那位九娘都是这样得来的,瞧他的瘦身板,竟然很顶用啊!

再回来时,情境为之一变。这回王伦淡定多了,面对老鸨和丫鬟们的敬酒,他很赏脸地吃了几蛊。而后当李瓶儿来后,美人在侧,气氛更是融洽。

焦挺是个铁打的汉子,非常不习惯这种场合。李瓶儿见状,正中下怀,便安排他到底楼吃些酒饭。王伦这时候心无旁鹜,便同意了她的做法,就让这个不识女人滋味的莽汉子在那儿自在些吧。

老鸨劝了三杯酒便识趣地找借口走了,留下些莺莺燕燕陪王伦才显得他的手段么。王伦也真不枉了她的期待,一番妙语和自然的揩油动作逗得几个女子娇笑连连,屋里面充满着快活的空气。

李瓶儿见状暗笑,按照这样的发展速度,根本不需要用到腰里藏的药物!

席间免不了娇嗔、劝酒、男人的昂扬斗志、女人的热情如水,总之,王伦彻底迷失在大宋朝的美好之中。

酒过三巡之后,难免又会出现索诗的场景,只是李瓶儿甚有机心,没有直接要,而是换了一种方式。

“官人,坊间传言,官人已经有了相好的姑娘了,不知道是真是假?”

虽说每晚床上已经有了九娘,但王伦在法律意义上还是个未婚的男人,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操蛋!当然,即便他结婚了,也不妨碍他在青楼里面有几个看顺眼的姑娘。

这个世界还是这么操蛋!当然,对男人来说,这却是福音。

王伦自然矢口否认。他确实在青楼里认识很多人,但说到相好,还谈不上。

李师师对他欣赏是有的,但是想更进一步,达到相好的地步,时机远未到,他也不敢----人家是皇帝的禁脔呢。

阎婆惜似乎对他有意思,但他吃不准她是为了求名还是真心的,俗话说戏子无情,他才不会陷进去!

孙三四不是相好的,而是他很想得到的女人,只能跟他的那种。说相好的,侮辱了她。

崔念四,长得漂亮但是没感觉。

李瓶儿,算不算?

“娘子从哪里听来?完全是凭空乱造!”他否认说。

“官人自己都说了,不再为别的女人作词----这话不假吧?”

王伦怎么说?承认了,就坐实了这则谣言,她肯定会追问;否认吧,眼前的这个女人搞不好会向他索诗!

“这个事,莫须有!”他只能临机生变。

传闻当年秦桧构陷岳飞时面对朝中正义大臣的质疑时便说了这三个字。

莫须有,便是可能有。虽然有些不合道义,却成功地让其用这个理由杀害了岳飞,还让人无可奈何。

第245章 送钱不如送自己 “莫须有,到底是有没有?奴家学问少,官人可不要骗我!”李瓶儿娇笑道。

“这个么,娘子认为有,那便是有;娘子觉得没有,那便是没有,一切由心!”王伦说的话很有禅意。

李瓶儿便笑起来,然后素手斟了杯酒递到王伦手边:“官人且饮了这杯!奴家只是很想知道,究竟是哪位幸运的姐妹,竟然被官人看上,而官人竟然会为了她发下这道鸿愿来!”

幸运么?王伦眼前顿时出现孙三四那俏影。她为自己可谓是真心吧?早早便向自己诉了衷情,还把嫁妆本毫无保留地向自己开放;

可是一会儿就变成了扈三娘那英气外露的模样。自己坏了她的婚事,回家之后也不知道会不会惹出什么祸事来?这也是毁坏名节的事,不知道她能不能抵抗得住愚夫乡民的闲言碎语!

原本只是一句玩笑话的,现在想着,似乎为了她,自己便真的把这道鸿愿给她也不是不可。嗯,她学武,哥便为她断了文,是不是显得很伟大?

想到这里,不禁接口道:“若是娘子请小可来只是为了追问此事,倒大可不必费此周章!小可的心中,确实已经有了意中人。”

李瓶儿既惊且怨,原来这传说竟然是真的!这话从王伦嘴中得知,可见不假。而他公然说出,明天之后,又将成为一轮舆论热点。

“官人的意中人,当然是绝色又优秀了?”她试着问道。

她知道王伦一直在东京青楼里打混,那么这个女人的其实也好判断。无论是樊楼的李师师、丽香院的阎婆惜和孙三四、乃至最近与他传出一段雅事的清风楼崔念四,都是极品美人。

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真正的美人要么在青楼,要么就在皇宫,像潘金莲这样的官宦之女有是有,但真心不多。

从这个意义上讲,她没有说错。

绝色么?王伦认为孙三四绝对当得上。也因为她太青涩了,和李师师比少了几分风情,却仍然有不输后者的容颜。关键是成熟好办,长着长着就成熟了。

李师师就缺少她的那一份青涩,而且它永远都没有机会再长回来了。

王伦从来都没有和李师师一亲芳泽的欲望,因为他知道对方不是自己的菜。

居移气,养移体。李师师门前的亲贵不知凡几,她阅过的大人物也不知有多少,加上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早已养成了那份雍容华贵的气质,远不是他这种暴发户所能惦记。

对上这种女人也要门当户对!

还有一重隐隐的顾虑:哥不能和皇帝抢女人呐!

孙三四就不同了:她有李师师的倾国倾城貌,却少了那种富贵夺人的气魄,在他面前表现出的----或许只在他面前----是宛如邻家的可爱妹妹一般。她的身世王伦没觉得如何,但她的勤俭节约却打动了他。

身在销金窟中,却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偷偷攒下那么大的家业----清风楼连同后院在内,换算成后世的钱,妥妥的亿万富婆!

有可能更多。

从经济手段这个意义上说,她真的很优秀。

至于扈三娘,同样绝色又优秀。

她的美,并没有一眼给人很惊艳的感觉,但胜在有韵味,那种英气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和自己成为极好的互补。从实用的角度,在即将到来的乱世,有一身武艺比懂得欣赏诗词更有意义。

所以,她们都很美,都很优秀…

不过对着李瓶儿的夸奖,王伦甜蜜地承认了:“娘子谬赞了!”

“谬赞”其实就是一种谦逊的承认,只有在直面别人对自己最亲近的人的夸耀时,才会有此客气的言语。

李瓶儿五味杂陈。

原本,她还想借着自己的姿色和小意说动王伦,最好为她量身定做几首诗词,哪怕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值得的。

中秋之夜,因为三首中秋词,三皇子慷慨地赚了他一百两黄金,此事被传为美谈;

清风楼的妈妈慷慨地拿出百两黄金,只为崔念四求得一首词。

不要以为这笔钱很多很亏,实际上他们都赚到了。

当年,汪伦请李白到府上做客。李白离别时,汪伦送了八匹骏马还有许多银两。八匹骏马在唐朝那可是普通农户辛苦30年都不一定能够赚到这么多,就算在后世,八匹骏马的价值也是超过百万元。

结果是,汪伦因一首《赠汪伦》而不朽。

虽然此王伦不是彼汪伦,但道理是一样的。

三皇子赚得的是求贤若渴的名,没有人不惊叹赵楷的大手笔,这件事也确实得到了千金买骨的效应,士林中人都风评三皇子慧眼识才。

清风楼赚得的是名加利。那首文采上不太出色但因为王伦匠心独具地把“念四”的谐音“廿四”嵌入的谜一般的词,被聪明的老鸨巧妙地大力宣传之后,让崔念四一下子在东京出名了。

无数人蜂涌到清风楼,争相一睹那个值得被山水郎写词吹捧的女人!

名人效应让清风楼这两天上座率极高,赚得盆满钵满,这种热度估计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而崔念四,则的的确确地红了。

本来,在见到王伦的一刹那,李瓶儿已经最大程度准备了更大的筹码。

现在觉得不妥。

因为在她想来,要想让王伦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写词,尤其是在他放出风声不再特别为女人写词之后,这个酬劳的度很难掌握。

三皇子的是友情价,凭的是其尊贵的身份,就那也还出了高价,虽然没有明说是润笔费。

崔念四的是玩笑之作,就那也获得了不菲的谢礼。

李瓶儿实在不确定,她应该出多少钱能要到王伦的一首词:多了,她和老板都不是冤大头;少了,一旦被拒,以文人爱面子的尿性,后面的事就很难讲了。

她必须万无一失,这也是老板花太监的要求,更是幕后老板梁师成的意思。对最爱附庸风雅的他来说,绝对不能容忍像王伦这样的“天才词家”竟然被三皇子网罗了去。

尤其是听说了徽宗皇帝也对王伦作出了“极有才情”的评价之后。

所以最安全也最彻底的办法,就是送自己!

第246章 这酒不对 一想到这个,李瓶儿把王伦灌醉的心思便越来越重。

作为香榭楼后起之秀的青倌儿,总有一天她要把自己送出去,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成为这里吸引客人的摇钱树。至于能不能做到长盛不衰,老鸨才不会管。

由于来钱太快,愿意做这行的人太多太多。不重生男重生女,是商业经济发展到畸形阶段的产物,笑贫不笑娼,已经根植于这个时代人的心中。

不出意外,阎婆惜、孙三四…都会走这样的路。区别在于,她们太红,走目前的清纯路线已经赚翻了,不见得比以身伺人来得少,所以老鸨们才不会逼她们。

但像李瓶儿这样的新秀人物就很难说了,在她前头,还有几位楼里着力要培养的头牌。在她还没红的时候,只要价钱合适,老鸨会乐意先赚一波的。将来若是走红,一样可以待价而沽么,反正只要得不到,就会被人吹捧。

至于什么时候急流勇退,什么时候为自己积聚年老色衰时的养老本,一切还都太遥远。

对李瓶儿而言,她未来的路早就被决定了,如果不是出现了王伦的话。

自从他在丽香院获得诗名,阎婆惜身价嗖嗖往上涨,若不是李师师和赵元奴因为徽宗皇帝宠幸的原因,只怕现在便能超过这两位去。而且据说因为她做了王伦的入幕之宾----尽管此事存疑,却依然让高衙内打消了念头。

另外一位孙三四,据小道消息说,山水郎已经答应替她脱籍。这事只是在小范围内传播,当事人也没有承认,却在青楼里掀起渲然大波。

除非自甘堕落,否则没有人愿意吃这碗青春饭。越是姿色上乘,青楼里的姑娘们越是羡慕能有一个可心的郎君与自己共度一生。王伦这么大的名气,跟着他,当然比在这里卖笑强过百倍。

这也是李瓶儿决定下一步大棋的原因。既讨好了幕后的主人,也给自己获得了实惠,何乐而不为?山水郎现在据说做得好大事业,这种既有钱、又有名的好事,谁不想自己碰上?

何况他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觥筹交错中,王伦的眼睛却越喝越亮。

得益于和几位兄弟每日的聚会,他现在的酒量极速见涨。也是这个时代的酒度数太低,对渐渐熟悉了环境的王伦来说,再好的酒也只能与后世的啤酒比较。

喝过丽香院、香榭楼和清风楼的酒,发觉尽管名字既儒又雅,但酒味都一般的寡淡,这让王伦发现了新的商机。

等肥皂事业顺利之后,马上就投入酿酒业,打下一个大大的商业帝国来!他有这个信心。

那时候把孙三四、扈三娘…都娶来,人生得意须尽欢,方不负穿越一场!

想到美处,心里甚是畅快。嗯,身边的这个李瓶儿小娇娘也不错,只是要不要撩她,有些心虚。

无它,只因为这个李瓶儿似乎在《金瓶梅》里出现过,在前期,是个坑老公如仇人的恶毒女人,冷酷、凶狠刻薄。两任丈夫花子虚、蒋竹山,一个被她气死,一个被逼流浪他乡,被评为“良心廉耻倶无”!

虽说后来她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冷酷到温情,从刻薄到温柔,从悍妇到娇妻,但是这种转变王伦有些怀疑。

喜欢美女是一回事,但是如果面对的是河东狮,他还是要敬而远之的。

所以当觉得酒足饭饱之后,眼看着可能有其它的节目要发生,因为李瓶儿的如火热情已经快要把他融化了,赶紧抽身。

这个女人碰不得!上次花太监在的时候就知道。

她的背后可是梁师成,不管对方是如何的礼贤下士,自己都不能靠过去----虽说和杨戬都是太监,但他们不是一个阵营的人!

还想着旬休的时候到三皇子那里请其帮忙出面替孙三四脱籍呢。

“小可今晚感谢娘子款待,现在已不胜酒力,便请辞了家去!等闲的时候,小可定当回请娘子,届时还望娘子不吝赏光!”他客气说。

吃人的嘴短,哪能什么都不做抹嘴就走之理?

只是如果因吃了其一顿饭便要赠诗,又觉得太廉价!现在的王伦也烧包了起来。

见他执意要走,李瓶儿笑意盈盈地只顾来劝。但是王伦越来越觉得来的不是时候,只顾要走。

于是李瓶儿笑道:“官人既然要走,奴家也不拦着,只请官人再喝了这三杯罢。今人有诗云:‘浅量三杯酒,狂歌万古情。’说不定官人喝了之后诗兴大发也未可知,官人且请!”

说话的时候,她已向使女迎儿打了手势,后者便端来一壶酒。李瓶儿满斟了一杯,亲自送到王伦唇边,娇笑连连,看样子是要喂他。

王伦也不是什么好鸟,只觉有趣。在青楼之地,也没有什么男女之防一说,纯粹是逢场作戏。见状便也乐得享受。

就着伊人素手饮下,反正这年代的酒就这么回事。

只是这次感觉截然不同。

开始闻时有一阵奇香,等到入了口后顿觉喉间一阵清凉,下肚之后片刻,身上便有些莫名的燥热。

“这酒好!”

东京七十二家正店都有自己精酿的名酒,香榭楼看来也有镇楼之宝,这滋味和以往的大不一样。王伦还以为是酒有后劲,连声称赞。

酒不醉人人自醉,李瓶儿白皙的手臂,瞧在他眼里特别有诱惑力。

李瓶儿微微一笑,接着又斟了一杯:“官人既然说好,那就再饮了此杯!”

今晚已经喝了不下三五十杯,王伦自己都想夸自己好酒量来着,当然不在乎这么一杯,无非是等会撒一泡尿的事而已。

可是为什么李瓶儿的人影在自己的面前晃动得厉害?

“娘子你别动…”说话的时候,王伦已经伸手抱住李瓶儿的胳膊,只有这样他才能稳稳地喝酒。只是甫一接触到她的身体,小腹之中腾地开始作怪,某处已不受控制。

幸好天气转凉,身上的衣服也厚起来,并且还有个宽大的白袍遮住,否则只怕会丢人在当场。

“这酒不对…”这是王伦意识清醒前最后一个念头,接着他便两眼一暗,完全不知道自己后来做了什么。

第248章 捉奸 随着待在这个时代的时间越来越长,王伦渐渐地也融入了这个时代。

封建社会就是这点好:没结婚之前,男人随便玩都没关系,什么流连青楼之类的,在大宋是一件雅事而不是什么丑陋的行为。所以如果只是和李瓶儿结露水之缘,王伦大可挥一挥衣袖,提上裤子不认人。

大不了给点钱…考虑到人家是主动送上门来的,这花费不会太多----多一些也无所谓,现在有钱了么。

但是如果要搞大的,比如说结婚,这就真的搞大了。

别提什么三妻四妾,那是扯淡,完全意义上的老婆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正妻,这地位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本事的话,妾倒是可以多纳的,只要你有那个钱,还有能力。

出身青楼的女人想做正妻极难,但是脱籍了又在例外,尽管这也有些难。不过对李瓶儿之类的名角来说,现在正当花团锦簇、万人追捧的时候,让她屈身作小恐怕也是极不愿意的。

但是在王伦心中,正主已经有人了。

肯定是孙三四无疑啊!他们认识于穷末之时,她也从来没有向自己要求什么,看得出她对自己的关心也是真的,愿意脱籍跟自己也是真心的,这比什么都重要。

扈三娘…也偶尔头痛过。主要是他们认识的时间太短,说起感情么,也不深。之所以关系一下子拉得那么近,只是因为自己为她打抱不平出了头,还有不“嫌弃”她的在后世其实是优点的缺点。

两人私下里说的谈婚论嫁,特别是她说的要打过她才行,姑且算作是玩笑吧,因为除非她被点穴了、灌醉了、累瘫了,不然自己无论如何不是对手。

或许这是她的委婉拒绝之辞?只是可惜了一块香喷喷的好肉!

至于九娘,得来的太容易,又是杨戬的侍妾,怎么可能上得了台面?她的妾的身份在跟自己的一刻已经确定了,否则的话,传扬出去,山水郎的名声就毁了!

至于花丛…只能想想。以花荣的骄傲,肯定不会同意他的妹妹伏小。

现在落到李瓶儿身上,有些烦恼。如果不是冲着正宫的身份,人家又何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又不是缺钱----难道是贪图自己在床上英明神武?

“娘子如果愿意,小可这就想法为娘子脱籍!”

没办法,吃人的嘴短。如果她只是红倌,自己出些钱就算了,毕竟出来混就是收这笔钱的。可是人家是清倌,这就有得说道了。

不如出些钱把她赎出来…她要是选择嫁人,自己就当做件好事,任其自愿;她要是愿意跟自己,瞧她俏模样水灵水灵的,好像自己也不亏哦。

当然正室是不行的,孙三四论感情论相貌论好感都比她强那么一丢丢。

李瓶儿本来含羞带泪的眼睛瞬间有了生气,当然只是一刹那,她怔了一下,然后缓缓摇摇头。

脱籍…对她来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梦。身入青楼,她就没有清白出去的念想,尤其是想到花太监还有他交给自己的任务…她知道对方的能量。

“奴家谢过官人!只是奴家身后的主人背景实在太大,并且奴家和香榭楼是有卖身契的,所以官人帮不了奴家的!”

挡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尤其是青楼这种地方,人家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摇钱树,肯定不会那么轻易就放手。行有行规,王伦也知道这事不容易。

要不然孙三四那边脱籍就不会那么纠结。现在倒好,前一个没解决,又冒出来一个。

但是王伦说的是真心话,他之前想的是反正都是要求人,干脆一并处理了。见李瓶儿这么说,立即意识到同样不简单。

孙三四属于官妓的性质,丽香院只是她谋生的所在,和那里属于契约的性质,有点像带资打工各自分成----当然她的资就是她的姿色。只要解决了妓籍的问题,她随时可以从丽香院搬出去,后者无法阻止。

李瓶儿和阎婆惜应该属于私妓的一类。所不同的,是前者没有人身自由,毕竟有卖身契约么。阎婆惜估计要简单得多,她属于自由工作者,要不然当初也不能从香榭楼跳到丽香院去。

解决李瓶儿的事其实也简单----现在只要用钱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困难,至少在王伦看来是如此。既然自己想负这个责,那么出钱就是。

“如果娘子愿意,小可愿意为娘子赎身!”王伦难得财大气粗一回。

现在肥皂生意已经走上正轨,手头就有两万多贯的赢余,所以他底气十足。

李瓶儿似乎有些意动,正想说什么,突然房外一连声脚步响打断了她的思绪。有人闯进房内,然后有人把被子一掀,把他按在床上,接着是老鸨呼天抢地的声音: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好好养的一个女儿,竟然被你玷污了!”

一阵痛彻心扉的煽情之后,她竟然对旁边的人哭诉开了:“开封府的几位官爷要给老身作主啊!”

王伦目瞪口呆,许是清晨刚醒,许是在李瓶儿身边智商下降了,竟然没有任何反应,就这样看着老鸨表演----明天还把自己待为上宾的么。

抬头真看到几个公人,只是他们并没有参与,只是站在一边饶有兴味地看。

这开封府的公人如此神机妙算,竟然和他们一起来抓现行,这是多么巧合和无聊!等着的吗?

过了好一会,他才想到,这似乎和仙人跳的局有些相似!只是对方下的这个局有些晚了?

“妈妈,这是怎么回事!”他倒没有被捉奸的担心,毕竟这里是青楼,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男人在这时寻花作乐是本能,便见了官也不怕。

哪像后世,先抓进局子里,然后让单位或者家人来领,结果是既罚了钱还闹得鸡飞狗跳、声名狼藉!

“山水郎,老身敬你是一代词家,故而让我这个女儿陪你饮酒,没想到你竟然要了她的清白!李瓶儿可是老身花了大价钱养成的,梳拢费都没赚着…”

王伦扭头看了房间里有十来个大汉,自己不着寸缕不好说话,而李瓶儿正裹着被子瑟瑟发抖,下意识地便挺起腰杆:“妈妈你且让人退开,李小娘子在这里不方便,咱们有话好好说…事已至此,大不了小可花钱赎她便是!”

听了这话,老鸨凝神看了他少顷,也不知道是不是想通了,竟然真的一挥手,那些人便马上训练有素地离开,包括公人们。

第249章 不需赎身 “说吧,今日的事,该如何解决?”她看着王伦说。

王伦有些不自然,主要是屁股上有凉风刮过,先天地底气便不足。

所以说谈判一定要居于同等地位,一昧地仰视和患得患失会影响发辉的,被对方居高临下地看着光光的自己真的会影响思绪的。

他坐起来想找衣服,却发现离得太远,势必会被老鸨看光。要是别的美女,牺牲一下也就罢了,可是面对年龄能作自己母亲的这位,竟然害羞起来。

想拉被子吧,却被李瓶儿死命按住,只能用手胡乱遮住要害----李瓶儿也不懂得同舟共济,这时候不该把被子给哥罩一下的么?大被又不是装不下两人!

老鸨对王伦的丑态视而不见,估计是她这辈子看过的太多,和喝茶吃饭一样平淡吧。但是王伦不能过心里的那一关啊,所以一男一女、还有被窝里的一女就这么别扭地僵持着。

“妈妈说个数,小可愿意为李小娘子赎身!”王伦为了摆脱目前的困境,只能准备大出血。目前这种情况下,费用肯定要比平时贵,但此时不是讲价的好时机。

老鸨轻笑一下,道:“老身知道山水郎手里有赚钱的营生,不过瓶儿姑娘可是我们香榭楼的台柱子,那是万金不卖的----山水郎不会得了便宜还想着得陇望蜀吧?”

王伦有些讪讪的。人家一个清倌到他手里变成红倌,这事做的确实不地道。虽然“清”和“红”只是一字之差,对客人的影响和赚钱的效果却是截然不同的。不管前生还是今世,男人们骨子里的那点喜好其实都一样。

当然不用奇怪老鸨认为李瓶儿是拿来“卖”的,实质上她的身份也确实只能担当这个字。

不过不用赔钱也不放人,老鸨想干什么?王伦有些迷糊。

还是李瓶替他解了围,她对老鸨道:“妈妈,容女儿和官人说些悄悄话。”

老鸨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王伦,竟然真的挥一挥衣袖带人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房间里只剩下两人,虽然有过一夜的交流,四目相对,李瓶儿还是有点羞赧。倒是王伦是过来人,面不红心不跳,玩味地看着她。

“官人不必担心,奴家是自愿的…”她竟然来安慰王伦。

其实真大可不必,现在的王伦可不是初哥,加上有些薄名又有些薄产,平时走路都有些轻飘飘的了。又不是自己强迫,要解决这件事大不了花点钱----用钱能解决的问题,真不是什么问题。

“虽然如此,但是娘子的清白被小可玷污,这件事怎么说来都是小可的不是,不知道小可如何做,才能弥补娘子于万一?”王伦客气道。虽说这里是青楼,毕竟关系到女孩的清白,总不能随便提上裤子便不认人了,该说的漂亮话还是要说的。

“官人是人中龙凤,奴家是心甘情愿的。”李瓶儿再一次表明态度,这种一言不发就因为崇拜而献身的精神深深地让王伦感动了,却没看到她眼里的一丝狡黠。

原来真的有柳永在青楼白吃白嫖这种事!王伦第一次感觉到了作为一个优秀的文人在宋朝的快乐。

可是吃白食真不是他的性格,女人从他身上吃的亏,他是一定要补回来滴,这叫做两不亏欠!

“娘子这样,真让小可无地自容了!”王伦真诚地说:“方才妈妈在这里,小可要为娘子赎身,娘子不同意也是自然,是小可造次了。现在左右无人,娘子可否对小可说真话----若是娘子想赎身,小可愿一力促成!赎身之后,娘子愿意跟了小可也可,愿意自家过活也成,必不致令娘子为难!”

要说男人有两大爱好:拉良家妇女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呢。王伦没钱时,一门心思想在青楼里得瑟;真有那个条件了,他又不忍心看着这些风华正茂的鲜花在这里凋谢。

他也不惦量惦量自己的能力,但是跟他有瓜葛的女人,他还是想着力所能及地帮一把。

一日之恩,真不是说说的。

哪知道李瓶儿却笑起来,只是笑得有些酸楚:“奴家自从入了这门,便没想着能出去!官人可知道这家酒楼的老板是谁?便是开封府尹也不敢拂了他的意旨!官人对奴家的心,奴家收到了,却和官人只是有缘无份!奴家能做的,便只盼着官人公侯万代、才动公卿。如果闲暇时间能想到奴家,奴家便心满意足了!”

这话说的!王伦这才知道,她不是不愿意,而是慑于幕后人物的权势而不敢越雷池一步。

香榭楼的后台,他上次已经知道了。花太监是幕前,后面隐藏的确实是个大人物。

梁师成!

这个红透半边天的人物,连身为当朝太师的蔡京都不敢擢其锋芒,确实有让开封府尹掂量的实力。并且李瓶儿似乎是签了卖身契的,从道理上讲,香榭楼也占个理字。

不像孙三四,只欠一份脱籍证明,她就与丽香院两清了。

也不像阎婆惜,随时就能走。

李瓶儿的命运可以说完完全全掌握在香榭楼,因为这卖身契的价钱可多可少可大可小,人家若是不放,纵使有千万贯也无济于事。

可能她也知道这个缘故,所以并不拘泥于为自己赎身的问题,王伦心念转动之间便也想通了这个道理。

不能赎身,她却偏偏为自己献身,难不成真的是爱慕自己的才华?再自恋也不至于如此,要知道自己虽说略有薄名,却仍不敢比肩柳永。

只能是别的方面有利可图才是。宋人已经极度商业化,对于言利并不以为耻,反而因为银货两讫而在很多事情上能够放得开,所谓的契约精神其实便是如此。

自己能给她带来什么样的好处?除了床上能够奋勇作战之外,似乎只有剽窃诗词一个优点了。想到这里,王伦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承蒙娘子青睐,小可无以为报,便只能极尽江郎之才,以博娘子一笑耳,娘子勿要推辞!”

推辞肯定不会推辞的,不见李瓶儿已经掩饰不住的笑意盈盈?反正自己早晚都是要被人睡的,给了王伦不觉得突兀,反而隐隐地还有些兴奋。

他答应给自己写词,是不是意味着,自己一鹤冲天的机会来了?

第250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已经注定不可能和他双宿双栖,那就退而求其次,借王伦的名成就自己的将来,也是给幕后老板一个交待。

不过她还是很有手段的,马上换出一副娇羞状:“奴家从今日起便为官人守身如玉!”

当然玉已经不是那块白玉,但是折了这块玉的是王伦,至少从目前的情况看是这样。所以在这个时候,这种情话一出,王伦的身体便起了变化。

既然大家都是有所求,有些事做起来便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了。昨夜懵懵懂懂不及回味鱼水之欢,现在两人坦诚地交流了意见之后,王伦也坦诚多了。

都在一个被窝里坦诚相待了么。

李瓶儿见状,自然也知道他想做什么。尽管昨夜是自己主动为之,但在他火热的目光之下,那颗原本鼓起勇气的心一下子破防了,只剩下半推半就。

“官人这是做什么…”

迎接她的是王伦的热情:“娘子不是想要诗么,小可适才便有了一首。只是此诗不便与别人道也,且让小可与娘子在被窝里欣赏一番…”

李瓶儿便知道此绝非是好诗,不过前有柳永倚红偎翠之际的风流倜傥传说,她倒不怕王伦会做什么淫词艳句,只能含羞带笑地道:“官人只会取笑奴家…”

说话的时候,两人早已合兵一处。王伦轻车熟路,伊人并无半分滞阻的意思,于是便水到渠成,成就好事。

这边王伦一边大动,一边附在她耳边絮絮地道:“不是取笑,这首诗正是符合目前的意境!”

然后他不由分说便念起来:

“花兵月阵暗交攻,久惯营城一路通。

白雪消时还有白,红花落尽更无红。

寸心独晓泉流下,万乐谁知火热中。

信是将军多便益,起来却是五更钟。”

这是一首“标准”的黄词,王伦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大学的时候,每逢夜深人静时,宿舍的兄弟们便奉养上各自的拿手好戏,其中便有这首,通俗易懂。

王伦尽管在大学里没有实践的机会,却牢牢记住了很多听起来心摇神动、体会时浮想连翩的神句,诸如“窦小含泉,花翻露蒂,两两巫峰最断肠”、“玉山高处,小缀珊瑚”之类的研究过不下十首之多。

李瓶儿虽然学识浅薄,却也能听出里面的意味。只是王伦正在兴致处,她只能极尽平生所学恣意添欢----这是青楼必备绝技,自幼所习。

虽说作为清倌培养不谙世事,但是理论知识丰富,一旦实践,非同小可,反正王伦是痛快淋漓。

“早知他如此凌厉,昨晚就不该让他喝那瓶百花仙…”这是她意识还算清醒之前的灵光一现,然后就陷入到巨大的欢娱中了。

这一觉不知道睡到昏天暗地,反正事毕之后,李瓶儿云鬓也乱了,眼睛更迷离了,她与王伦的心也更近了。果然爱情是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利器啊!

“官人的诗很好啊,就是不知道奴家能不能拿出来传唱----若是东京人听说风流倜傥的山水郎竟然也会做出这种…诗作,不知道会有何感想…嘻嘻!”花开云散后,李瓶儿又把王伦的诗来笑。

这种闺房的私密之语肯定是不可能传扬到外面去的,王伦知道她在调笑,也不为意。不过她的话倒激起他的反应来了:他不是事了拂衣去的人,再说他又不只会淫词艳曲!

“食色性也”,王伦倒是淡定得很,反正在青楼之中流传些不那么高雅的作品也不是有多伤风败俗的事。前人柳永作了那么多并不影响其光辉形象,今人周邦彦那么露骨的《花心动》也还被传为佳话,甚至连当今天子徽宗皇帝也写过艳诗!

“小可倒觉得,闺房之中写这些才是性情中人所为----与其悲春惜秋,哪如活在当下、人尽风流?娘子若是觉得此诗不雅,小可便再为娘子作一首罢!”

不留下些墨宝肯定是不成的了,人家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自己岂能雁过不留声?不管于道德还是于情理都说不过去,王伦是惜名、惜美的人。

李瓶儿登时笑逐颜开。

王伦一边体味她的芳香细腻,一边上下其手,把身边的美娇娘弄得娇颤连连。借着这个劲,他在脑中努力搜索应景的词,眼神却一直被李瓶儿的娇态干扰,以至于想到的都不太正经。

太可惜了,她的滋味,非九娘可比。

自己提裤子就走,会不会被人说是始乱终弃太没风度?哪怕是她自己不接受赎身的!

但是也不可能逛一家青楼,就娶个老婆回家!赎一个能接受,搞多了真的会破产的,何况还有一个孙三四的事没处理呢。

我要给她一个交待…至少让她觉得昨夜和今晨有所值吧。

好在,最后,他终于还是成功了,只不过完全是被逼无奈。

“娘子,小可侥幸作出了一首《木兰词》,你且听着。”

李瓶儿虽说已经被他欺负得够了,但在他犀利的目光下,还是不免有了羞涩之意。不过当王伦念起来时,她的眼神渐渐有了些变化。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这首词是王伦的保留节目,也是他最敬佩的清代大词人纳兰性德的名篇之一,本来是想留着一鸣惊人用的。没想到今日竟然用在泡妞上,也是没办法,完全是脱口而出的。

李瓶儿不接受自己为其赎身,又长得那么靓,这首词给她也算是符合意境吧。

“人生若只如初见”的魅力不需要多讲,完全是碾压无数爱情诗的存在,或许只有白居易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李商隐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枊永的“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元好问的“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才能与之媲美吧。

甚至比王伦之前所做的几首诗词都上升了一个层次不止。

因为只有爱情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