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情战纪》 第一章 布兰 在布兰眼中,父亲阿德里安的皇冠宛如一顶重担,沉沉地压在他头上,弯了他的腰,锁了他的脚,只能终日坐于伏案前。 窗外飘起了雪,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布兰多想父亲能陪自己在雪地中玩耍一次。母后生前常常陪我打雪仗。布兰心里如是想,却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因为国王的时间是属于全国百姓的。 布兰看向窗外,树上是一只漆黑的信鸦,是今早从学城洛斯特飞回来的,却没带回来任何消息。这极不寻常,每次信鸦回来脚上总会携这一卷羊皮纸条。 看着信鸦,布兰想起了昨晚的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信鸦,在天空中翱翔,俯瞰西北国境——地龙山脉、黑水河、劲松城、凌云堡……尽收眼底。 “父王,你知道飞翔的感觉吗?”布兰在阿德里安的伏案前,学飞鸟的动作,“在空中,风声好听极了。” 阿德里安放下手中的信件,看着自己的继承人,眼中尽是慈祥。阿德里安将布兰抱坐在自己腿上,对他说道:“一千年前有人曾知道飞翔的感觉,他拥有着世界上最后一条长翼巨龙。自那以后,无人再征服过天空。” “那条龙死了吗?” “都死绝了,已有一千年没在大路上出现过了。”阿德里安也是从史书上得知,巨龙真的在这世界上存在过,而不是想劲松城古老城墙上那些巨大雕像。据史书记载,一千两百年前,洛斯特帝国第一任君主,罗兰-卡佩大帝是世界上唯一一名龙骑士,他的坐骑也是世界上最后一条龙、唯一的巨兽。再一次出现巨兽,则是在三百年前,当时洛斯特帝国最后一任国王阿兰-卡佩败北西方不日之海,被海兽利维坦卷入暗影海域。 如今洛斯特被分裂为六国,阿德里安便是其中一位统治者。 “那之后就没人领略过天上的风景了吗?”布兰有些遗憾,他想知道翱翔在天空中的感觉,是否就和梦中一样。现在已没人能告诉他了。 “也许有!”阿德里安想起,年轻的时候经常听见一些云游诗人吟唱关于异能者的歌谣,他们能够借助鹰的眼、耳去感受在天空中翱翔的感觉。 “真的吗?”布兰兴奋道,“现在还能找到这些人吗?我想知道飞翔的感觉。”我在梦中感受过,我想知道是否是一样的感觉。布兰没有说出这句话。曾经布兰经常与阿德里安分享自己的梦境,但阿德里安总认为他是被噩梦萦绕的可怜少年,因此经常为此担忧。 其实布兰也不是只做噩梦,他还做过很多有趣的梦。比如有时他会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条狗,在追咬着城里的一些坏孩子;有时也会梦到自己变成了狼,在森林中猎食,甚至尝到了血的味道,腥腥的、甜甜的……只不过这些都没再告诉过自己的父亲。 “可能找不到了。他们也只存在于歌谣当中。”布兰瞬间蔫了下来,脸上写满失望。阿德里安安慰他道:“找不到这样的人,你可以成为这样的人啊。”阿德里安一把将布兰举过头顶,让布兰就向鸟儿般在天空飞翔。 “我飞起来了,我在飞。”布兰笑成一朵花,他已忘记父亲有多久没这样和自己玩耍了。 “哎哟,不行了不行了。”阿德里安将布兰放下,坐在椅子上,锤着自己的背。他已不再年轻,机能也不断在退化。 布兰看着父亲痛苦的表情,他将所有罪过归于拿顶赤金色的皇冠,它太过沉重。 “都是那顶皇冠的错!” “他将来也会落在你头上。”阿德里安笑着回答。 “我才不要带着它,太重,我会飞不起来的。”布兰已太久没见过父亲的笑容,平时不是严肃者脸,就是生气的脸,“父王,下雪了,今年的第一场雪,我们出去看看吧。” 又是一年的尽头了。阿德里安感叹道。看着外面点点飘雪,他想起了和布兰生母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一个雪天。那天的她,如冬梅傲立在寒雪中,孤芳不自赏。 “出去看看吧。”阿德里安眼中尽是爱意。 布兰扶着阿德里安从凌云堡一路走,一路沉默着。阿德里安在想着自己与妻子邂逅的各种情景,而布兰只想把这一点一滴记在脑海中。关于母亲的记忆,是为数不多的,他害怕对于父亲的记忆也将如此。 布兰一直跟着父亲,不知不觉上了一座哨塔,在这里,他能看见劲松城中居民来来往往,能看见古老城墙上的值班士兵,但多数的是形态各异的石像鬼。 “父王,为何城墙上如此之多的雕像,他们都曾存在过吗?” “也许吧,但现在他们都是石像。”阿德里安看着与古老城墙几乎融为一体的石雕,“我们劲松城临近西北海域,在海外也有觊觎我们土地的敌人。为抵御外敌,先祖在要塞的每个城墙交汇处建起塔楼,然后将塔楼筑城巨龙、恶鬼的形状,好让城堡看起来更加骇人。” “我时常听见后方地龙山脉传来可怖啸声,是不是有某些我们没见过的生物在那,就像那些石雕。”布兰想起那些在夜晚彼消此浮的可怖声音,就浑身起颤。他觉得地龙山脉中定有某些生物在酝酿着,就像利维坦,无数年潜伏在海底,突然就在三百年前突然现世,尔后又无影无踪。 “那只是狼群在狩猎。”阿德里安温柔道,“城里经常有猎人道山脉里打猎,哪里只有恐怖的只有狼。” “可是他们不再夜间去打猎,如何知道只有狼?”布兰心里充满疑问。没见过的,不代表不存在,他们也许只是潜伏着,正等着出世的时机。 是啊,如何能肯定那里只有狼。阿德里安抬头望着天上飞过的鸟感叹道,也许只有天空中的鸟才知道。 布兰也学着阿德里安仰望天空,是时,天空渐暗,雪花减密,城外尽头雪白处,蹿过几名身穿白色铠甲的战士,正好躲过两人的视野。 第二章 离别之夜 彗星的尾巴划过雪夜,好似天幕上的一道血口,染红垂天云翼。 老国王阿德里安-布鲁士独自伫立在卧房的阳台外,任由雪花打在他神情肃穆的脸上。雪已下得很厚,但盖不过漆黑的信鸦。信鸦长途跋涉之后,应与此休息,而非长眠,那尊顶上布满乌鸦粪便的十二尺高的石像鬼便是最好的证明。 “如果石像鬼能说话,它肯定知道信鸦是怎么死的。”阿德里安注视着被雪慢慢覆盖的尸体,“肯定不是冻死的。” 搁在三十年前,阿德里安是无论如何不相信预兆一词的,那时他也曾步履轻盈,双手灵活、稳健。但现在他已六十二岁,两年前疾病席卷而来,使得他四肢行动能力开始退化,也使他变得迷信。他开始有理由相信这是不详的预兆——家徽是浴火重生的不死鸟,而现在劲松城唯一一只信鸦死在了他的面前。他终究是要交出手中的权剑,也从未排斥,只是没想到来的如此之快。 阿德里安心情有些忐忑,他转过身,背离夜色,一手扶着石像,向外喊道:“乔凡尼,过来扶我坐下。” 听见阿德里安召唤的乔凡尼小跑进来,从体型可以看出,他曾经是一名上战场的战士,现在是被西北之王阿德里安-布鲁士授予骑士称号的御前贴身护卫。 “陛下。”乔凡尼扶阿德里安坐在书桌前,然后关上阳台门,“还有什么需要我为您做的?” “去叫布兰过来,”布兰是阿德里安唯一的子嗣,也是唯一的继承人。阿德里安还不想交权坐享天年,就是因为儿子太年轻,下个月才过十岁生日。但现在这些都变得不重要,他感觉到了今晚的不同,有些事必须要交代,“把我的剑也拿过来!” “是!” 不一会儿乔凡尼便带着布兰王子进来了,阿德里安挥手示意乔凡尼把剑交给布兰,然后退出去。 十岁的布兰双手捧着有些吃力,这是一柄五尺长的骑士剑,剑柄护手上雕刻着布鲁斯家徽——浴火重生的不死鸟,剑柄顶端则是带着头盔的战士。 “拔剑!” 剑出鞘,剑身通体呈红色,雕刻有火焰花纹。 “此剑名为炎燊,铸剑大师克里斯蒂亚诺所铸的最后一柄剑。相传大师在准备完成此剑之时,霎时大火四起将他包围其中。大师不舍此剑,在火中以生命铸成此剑。洛斯特历337年,先祖派洛斯-布鲁斯得此剑,从此为劲松城掌权传承之物,西北境内封臣见此剑如见劲松城主。”阿德里安招手让布兰坐在他腿上,“你要学习如何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劲松城乃至整个西北就要靠你带领了。我很不想承认,但我确实老了。” “父王瞎说,父王还能活好多好多年。”布兰给了阿德里安一个熊抱,“父王,我今天午睡时又做了奇怪的梦。我梦见我站在树上,就外面那颗,下面是地狱犬。然后下雪了,我看见一个穿白衣的人躲在石廊,他也发现了我,他伸手一指,我胸口一痛,便惊醒了。” 城堡里唯一一座地狱犬石像鬼就静立在阿德里安卧房外,其旁是一课挺拔的松树,它们中间则躺着那具乌黑的尸体。阿德里安听说这世界上有着许多异能者,其中被称之为易形者的能将意识转化到各种生物之中,视其所观,同其所感。他相信布兰不可能是易形者,不过是个经常被噩梦萦绕的可怜的孩子。 “你只是做噩梦了。” “我昨晚的梦更可怕,我梦见巨大的两脚海怪要吃我。” 阿德里安记得史书中描述的两脚海怪正是利维坦,“你不是也看过史书记载的暗影之海战役?”他温柔地说“那已是二百五十年前的事了,没有什么能活过250年。孩子,你记得门口那两尊石像鬼吗?” “左边是长翼巨龙,右边是烈焰人。” “相传巨龙能活四百年,但是它们现在都死绝了,不会再活过来了。烈焰人更是从未有人见过,利维坦寿命肯定没有巨龙,它们肯定也死绝了。”他伸出自己干瘦的手轻抚布兰的小脑袋。“已经没有两脚海兽能吃你啦。” 布兰却不为所动。“可是我听见爱丽丝和罗琳在厨房讲话,说东北王身边的黑袍男人活过了四百岁,假如人都能活四百岁,利维坦肯定也能。而且书中写到‘利维坦呼吸都带着巨型火焰’,今晚我看到火焰划过天空,假如它还会呼吸,不证明它还活着吗?” 这些该死的爱嚼舌根的女佣,阿德里安苦涩的想,明天一定要让乔凡尼把这些佣人好好训诫一番。“那是天空中死去的星星,它在地面得以升华,最后落叶归根,想让我们观看它最后的辉煌。” “陛下。”乔凡尼推开门,“爱德华-诺顿伯爵求见。” 这么晚了,他来干什么?预兆!阿德里安心里咯噔一下,“还有谁?” “还有两位公子,奥加和林加德。” “拿上炎燊,扶我过去。” 布兰跟着两人出了房门,走过用膳厅,这是一个不算宽阔的圆形房间,墙壁由黑石砌成,墙上有四面拱窗,分别位于东、南、西、北。阿德里安喜欢在用膳的时候欣赏自己的国家。由北窗望去,可以看到延绵起伏的地龙山脉,以及其后的火山蒸汽;由西望去,近处是塔楼,更远处则是不日之海的守望塔;由东望去,则能看见古老的劲松城墙上为数千记的石像鬼;由南看,则会看到两千士兵在自家门前准备伙食,虽然此时已过晚饭时间,但南边却安静出奇,不似常景。 男孩对老人的缓步前行感到不耐,便要快步向前跑去,不料却被阿德里安一把抓住手臂,无法前行。乔凡尼没想到阿德里安还有如此反应,事出反常必有妖,一个战士的直觉告诉他,今晚有问题! 阿德里安和乔凡尼对视了一眼,布兰却一脸茫然,只道是作为一个王子不该有此不礼貌的行径。 “陛下!” 阿德里安挣脱乔凡尼搀扶的手,双手搭着布兰细细的肩膀,老少额头相抵,对他说:“其实我也能活到四百岁,哈哈。”这是布兰此生经历的最慈祥的目光,最难忘的话。 “乔凡尼骑士,把你的佩剑给我,带着炎燊,照顾好布兰。”老国王眼神坚毅,“接下来的路,我要自己走!” 乔凡尼和阿德里安一起经历了大大小小十几次战役,阿德里安的每次参战乔凡尼都在身边。和平时期,阿德里安参加各项重要会议,他也贴身护卫。但这次不行,他有了更重要的任务——保护西北未来的新王! 国王接过剑,深吸一口气,向会客厅迈步前进,乔凡尼和布兰离开的方向则相反。布兰回头望去,那将是他记忆中最伟岸的身影。 第三章 血色入侵 爱德华-诺顿伯爵及其两子均一身戎装,这不是封臣来拜访他的王时应有的着装。阿德里安推开会议厅的门,缓步走到主位坐下,这一段路已花光了他所有的力气,尽管他控制着,但还是不住的喘粗气。 “陛下,你老了,褶皱的脸如此苍白,让我来帮你吧。”爱德华微笑向前。 阿德里安示意让他站住,喘着粗气,说:“你……呼……你今晚这样可不像来参加派对的。” “哦?陛下今晚有派对吗?呵呵,那我可算不胜荣幸了。”爱德华微微一笑,“今晚确实有派对。” “爱德华,我印象中可没记得你有留胡子。虽然你把胡子修得又短又齐,我眼睛不好啦,看不清你笑容。”阿德里安一双浓眉之下,他的眼睛就像两道利箭,“倒是老罗伯特,在生命的最后两年蓄起了胡子,听说那是一大把粗厚的黑胡子。” 已经十年没有人敢在爱德华面前谈论他的老父亲了,跟没人谈论过那把粗厚的黑胡子。爱德华敛起笑容,他的双眼深蓝有如黑夜汪洋,深不见底,与老国王的对视中却不尽然,仿佛已被看透一切。 “陛下,布兰殿下的生辰即将到来,我今晚正是为此而来。我带来了一份礼物。”爱德华接过二儿子林加德递来的羊皮纸卷,将它打开平铺于椭圆长桌之上,“您请看!” 这份羊皮纸上描绘了这个时代的六大王国,所有的公共地界,洛斯特学士城,书城;所有的堡垒城市、河川山脉、森林湖泊、雪地草原……巨细无遗。 “地图,然后呢?我不想承认,但是我老了,权剑我将交给布兰。他还年轻,不该参与。”老国王咂了咂舌,望向窗外雪地,“今晚的雪下得真漂亮,黑夜也变得白茫茫,和两个侄子的铁军制服一样雪白。那也是雪做的吗?” 爱德华并未回答国王的问题,他觉得已经没必要听命于他,因为今晚过后他就是国王。 “陛下,您可曾穿过这样的制服?年轻人穿了可有朝气的很,老人家穿就是最合适不过的裹尸布。”爱德华哈哈一笑,“你的心老了。王者之心永长青这句话不合适你了。” 阿德里安轻哼一声,并未理会爱德华,只是仿似自说自话:“现在我出门,路边已不再有冻死的尸体,也不再见穷人为一块面包大打出手,这才是国家应有的面貌。” “国家?陛下?国王?哈哈哈……”爱德华放声大笑,“你算哪门子国王?地龙山脉和那些石头?鬼知道那些山洞里有什么,但它们肯定听不懂人话。要是你的子民有那些石头那么多,你才能叫国王。既然你的心老了,身体也动不了了,你就宣我为摄政王,让我辅佐布兰殿下,让他成为真正的国王,真正的王者。” “闭嘴!你休想让布兰成为你的傀儡!”阿德里安气的想跳起来,但退化孱弱的身体使他办不到,双手只能暗自发抖,“你想……你想让诺顿家族背上叛国者的罪名吗?!你要知道,西北境内各家族宣誓效忠的是布鲁斯而不是诺顿!” “我可不是想叛国,我只是想辅佐新陛下而已。我的老国王,既然你都说到这份上了,那我也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爱德华大步向前,东阿德里安发抖的手中抢过他的剑,但是他失望了,这不是他想要的‘炎燊’,而是一把剑柄护手上刻着骑士标志的骑士佩剑。一直意气风发的爱德华,瞬间阴沉了下来,“老家伙,现在告诉我,剑在哪?” “哈哈哈,你得不到它的,哈哈哈。他不属于阴险小人!”这是属于老国王最后的讽刺,爱德华不配拥有西北的权剑,各地封臣也不会听命于他。 “我会让他们听话的。现在,我要去找布兰小殿下,你也该下去和你的老父亲叙叙陈年往事了!” 乔凡尼银亮的佩剑从阿德里安的前腹进去,暗红的剑身从他后背穿出。他想,彗星划过地龙山脉上空时,那道伤口此时还应在汩汩泣血;卧房阳台下信鸦的尸体应已被大雪覆盖,雪上可生不起火,必须带到升起火焰的地方,方能重生。 血不断的从他的腹部、背部流出,一点一点的带走他的意识,也一点一点的带走他的体温,生命即将到达尽头。即使如此,他依然欣慰,他的智慧没有和他的青春一起窜逃。 “哈……哈哈,还差些少,要是……要是热闹些,你就……就成……” “哼!那小子应该还没出城,林加德,你出去看外面的问题解决没有。奥加,你带人去城外守着。走!” …… “果然是阴谋,城下守军全被药倒了,有内奸联合爱德华叛国。”乔凡尼对老国王的智慧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看着城墙上的火红旗帜都已被替换成蓝底黑船的诺顿家徽,这说明老国王已经遇害。而且唯一的城门还派了重兵把守,看来爱德华-诺顿正在搜捕布兰,更准确的说是想得到‘炎燊’。他现在最想的就是冲上前去,以身殉国,骑士道精神不正是如此吗?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要完成国王交给他的遗命,安全的护送布兰出城。于是握紧拳头,又悄悄隐匿到了黑暗之中。 布兰此时正躲在一处民宅的仓库杂物当中,乔凡尼叮嘱他,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出来,也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突然仓库门被打开了,进来的不是乔凡尼,是两个穿着雪白盔甲的士兵。它们就是靠着这雪白的盔甲,在雪地中不被发现。借着火光,布兰发现这两个士兵胸甲上的家徽是双面斧,西北境内没有人的家徽是双面斧,而书里记载全大陆只有一个家族的家徽是双面斧,那就是现任东北王霍亨家徽。 我的国家被入侵了!我要去找我的父亲,我要告诉他。布兰心想,可是现在前面有两个士兵挡住了出口,自己九岁多的身板根本不可能是两个壮年士兵的对手。 两个士兵拿着火把,在仓库里搜寻着,没有放过任何一处地方。他们就快要到布兰的身前了,就在他以为自己要被抓住自己的时候,火红剑影突现,两个士兵还没来得及抵抗,便已倒在血泊当中。 乔凡尼来了,他是国王亲授的御前骑士,身手不凡。他一把抱起布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在黑夜中向城南潜行而去。 雪已经停了,搜索变得更容易了,城里到处都是诺顿和霍亨家族的士兵,乔凡尼和布兰的行程开始变得艰难。 “乔凡尼,我们要去哪?我们应该回凌云堡禀告我父王,东北军来袭了。”布兰甩开乔凡尼牵着他的手,“不然我父亲有危险!” 乔凡尼四处张望了下,确保附近没有敌人。他有些哽咽,此时事实比安慰更有意义,道:“我刚从主城门回来,那已换上了诺顿的旗帜,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确保你和‘炎燊’能安全的出城。你是布鲁斯最后的希望。”乔凡尼看着布兰的眼睛,虽然布兰眼中满含泪水,但不是坚定。他虽然未曾亲睹父亲身死,也明白,父亲已永远离去。能活着,就是对父亲最大的报答。 “我们现在要到城南去,那里有处大水井,接的是黑水河,我们能从那游出城。你怕冷吗?” “不怕。”布兰抽泣着,并未哭出声响,他正在学习坚强。 “那我们走。” 第四章 伺机 距离城南不远的下水道中,布兰在呛鼻的气味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漆黑,他轻轻地唤了声乔凡尼,得到的只有回声。现在已是白天了吧,乔凡尼应该是出去买食物和打探消息,才能在黑夜中逃过巡兵。 以前只有当曙光渗进窗帘,布兰才会起床,而现在不仅没有曙光,只要呼吸便是满鼻恶臭。真怀念阳光的味道啊。布兰觉得不甘,甚至开始憎恨爱德华-诺顿,憎恨霍亨家族。三天前他只是悲伤,从那天起,他将无法再从父王的口中听说奇幻的故事,不能再洒满阳光的花园能肆意奔跑,也不能再…… 现在他只能独自靠在墙壁等待乔凡尼的归来,等待黑夜的降临,才能离开这臭气熏天的地方。突然他想到,我并不孤单,我还有‘炎燊’,乔凡尼出去总会把剑留下,因为容易暴露身份。现在外面可是高价通缉他们呢。 黑暗中,随着“吱吱”的声响,布兰把怀中的‘炎燊’抱得更紧了。 乔凡尼用黑泥土在俊秀的脸上抹了个遍,秀长的头发也用匕首修短了。外表上看来,他已和这边的贫苦平民无多大区别,和五百金币悬赏画像上的人,简直天差地别。 要能买到食物,又能打探消息,那酒馆就是最佳场所。穷人只要喝上两口,什么话都会往外吐。乔凡尼走进一家叫“老拐”的酒馆,他把头缩进肩膀里,受冻的人要让自己感到暖和些都会这样做,但他是为了人们少往他的脸上看。没人喜欢盯着这样的穷人看。 但既然进了酒馆,老板就会盯着这样的人看,因为这样的人来酒馆如果不是喝酒,那就是当免费的取暖地了。这里可不免费。 “嘿,老兄,来喝杯朗姆酒,你就会像烧起来一样舒服。”老板倒了杯酒给乔凡尼,“要些什么下酒菜吗?” 乔凡尼一口将将酒饮尽,呼了口热气,说:“我家娘儿们和小崽子还等着我回去开饭呢,给我打包两斤牛肉就行。”把一个银币放在吧台上,故作迟疑,想了想,“剩下的再给我来些朗姆酒,暖暖身子。这该死的天。” 老板给乔凡尼满上了一杯,然后吩咐厨房准备牛肉,回过头时,杯已空,老板又给他满上了一杯,瞥了他一眼,又继续忙活自己手上的事。 “这生意可真好,是个好买卖啊。” “哼,那得看咱们的新国王怎么收税。”老板继续低头擦拭着酒杯,一个接一个,“往年还能维持的了生活,如今可难说咯。” 乔凡尼心觉,这是个好开头,往下应该能打听到些有用的消息。他将空杯递了过去,老板又给他满上,但这次没有一饮而尽,而是小抿一口,说:“国王的事,咱们平民老百姓怎么可能知道。我就知道那些兵蛋子老是在城里瞎转悠,好像就没有他们不看的地方,让我们这些‘手艺人’一点活路没有。” “听说是费迪南德宰相勾结乱党叛乱犯上,还收买了乔凡尼骑士将老国王刺死了。现在费迪南德的尸体还被爱德华-诺顿伯爵吊在主城门上示众呢。但是刺客还没抓到,最重要的是他还劫持了佩兰王子。所以全城都在搜捕,500金币呢,够穷人活一辈子了。”老板露出向往的表情,“老国王真是不错的,活着的时候实施的政策就很好,死后还能给别人带来发财的机会,这他肯定想不到,哈哈。” 乔凡尼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被诬蔑成了弑君者,那是一个骑士最大的耻辱。他恨不得现在就跳上吧台大声告白,爱德华-诺顿才是真正的叛国贼。但是他不能,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所以他只能强颜欢笑。 “我也需要生活,但是我做‘手艺’的时候,被那些大兵看见,就要被投到大牢里做苦力咧。”乔凡尼愤愤道,“看来老国王就算死了,也要绝了我们的道啊。” 老板哈哈一笑,接过厨房递来的牛肉,然后交给乔凡尼,说:“那到时可别把‘手艺’做到我这里来,我可消受不起啊。呐,你的牛肉好了。” 乔凡尼接过牛肉,又抿了一口朗姆酒,说:“不会,不会,还请老兄指条明路,这片哪里有大兵看不到的地方,我好弄点钱来喝酒啊。” 话说到这份上,老板也不是傻子,他侧眼偷偷看了几眼乔凡尼,但并没看出什么端倪,然后又继续低头擦拭杯子,漫不经心的说:“南城的人都喜欢在傍晚的时候过来喝两杯,晚些时换班的大兵也会过来喝两杯。这个酒馆我已开了十年,来这喝酒的人我几乎都能叫出名字,记不住名字的也会记个脸熟。南城的人可不会问这个问题,你……” “老拐,你个混蛋,你到底在酒里参了多少水,老子喝了五瓶了,一点……一点感觉都没有!”醉汉将手中的杯子摔了个稀烂,“老子和我家娘儿们干八百次射出的东西都比你的酒浓!” 醉汉的话,引得在场的酒客哄堂大笑。笑声让醉汉感到的不是羞耻,而是自信,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说着自己对酒如何的了解,甚至只用闻一下,便能知道那是什么酒,用什么材料酿造的。之后又说到妓院,哪里的姑娘风骚,哪里的姑娘让人欲罢不能。 开始的时候他还能逗的酒客哈哈一下,后来他的口若悬河让人感到厌烦,开始有一个人嘘他,接着大家都开始嘘他。身为酒吧老板,老拐知道现在该干嘛,就是把这烦人的客人赶出去,他已经不止一次这样,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当酒吧老板时,他想起了那个可疑的人。举目四望,乔凡尼早已不再。是的,当醉汉摔碎杯子的那一刻,那便是他退场的最好时刻。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出现时,微不足道;离开时,不足轻重。 察言观色,是一个生意人的基本素养,老拐早已炉火纯青。他总能嗅到金币的味道,并且把握机会。他想起了昨晚有几个士兵过来过来宣布了一个消息:“只要提供关于刺客乔凡尼和布兰殿下的有效消息者,一律奖励一百金币,协助抓拿叛贼归案者,奖励五百金币。” 这对他来说可是一大笔钱,可以用来买下一块很好的地,再建造一座很好的房子,取一个漂亮老婆。想到这些,他的腿就不由自主的迈向南城巡查部。 “有个可以的人来打探巡逻换班时间,我让他傍晚晚些时候来。” 正在下水道中吃着牛肉,等待着傍晚到来乔凡尼和布兰,自然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还是死神的镰刀。。 第五章 逃亡 “你知道这只有着一半金黄色,一半鲜红色羽毛的巨鹰叫什么名字吗?”林加德负手俯视地面上的火红旗帜,“传说称之为菲尼克斯,也称不死鸟。每当它知道自己接近死亡的时候,它都会用芬芳的树枝来筑巢,然后在火焰中燃烧,当它快燃尽的时候,会有一只新的不死鸟从火焰中飞出。要杀死这种生物,就必须在它完成筑巢之前动手。南区那边,多加两小队巡逻暗中协助。” “是,殿下。”由于他的父亲已经称王,向来军纪严明的战士便改口称他为殿下。即使他父王是篡权且对外称为摄政王,但早以国王自称。 西方天际变得火红,那是每日收尾时最后的灿烂。黄昏之后,夜幕降临。乔凡尼和布兰离开了躲藏之地。他两身上都批上了黑麻衣,那是乔凡尼白天从流浪者聚集地顺的,能让他们在黑夜中更隐蔽。 布兰已经一整天没见过光了,远处酒馆内的烛光也使他觉得刺眼。但长时间的黑暗生活,也让他在黑夜中看得更清楚。我不想要这样的好处,布兰心中呐喊。 “我们从这里出发,大井距离这里四个街口。到时我们从那出城。不过我们现在要去一个地方,等待时机。”乔凡尼给布兰讲解他的计划。 “既然我们知道那口井连接的黑水河,能出城,如何确保敌人不知道呢?”布兰不解,甚至有些担心,“如果对方在那埋伏,我们不是自投罗网了?” 乔凡尼轻轻地揉了下布兰的头,安慰道:“放心,他们不会知道的。”乔凡尼思绪飘回了二十年前,那时西北境内粮食歉收,众人食不果腹,人口数量急剧下降。西南境飓风堡凯奇-皮亚带领三万铁骑率先发难,将劲松城围困于地龙山脉之下,长达半年之久。城中食物匮乏,马匹均已食尽,最后只能靠鼠肉树根充饥。但是不死鸟旗下的战士并不放弃希望,在城南处挖一垂直地道,直连黑水河,然后由一百名水性好的战士从黑水河潜入敌军后方,烧其粮草。尔后援军到达,对方又无法坚持消耗战,最终退兵。这就是劲松城的奇迹之战。为了以后的战略需要,此役的胜利武器也一直处于保密之中。如今也只有当年参战的老兵知道,而他们又是绝对的死忠。 从出发地一直到老拐酒馆,一路有惊无险。他们自然不是要进酒馆吃晚饭,而是在酒馆对面的小巷中静静等待,等待着换班的巡逻兵。按照打探来的消息,每日两队巡兵轮换时,都会先在老拐酒馆喝两杯,暖暖身子再去巡逻。 “比尔,今天过得怎么样,可有发现什么呀。进来喝两杯。” “老鼠还在外面窜呢,喝多了眼花,小心别让老鼠要了脖子。” “老子脖子硬得很呐,就怕磕掉它四颗牙,哈哈。外面冷,咱兄弟几个进去说,不然到时间又要挨大队长骂。” 两个准备交接的巡逻小队长相互寒暄了几句。只要他们进去酒馆,那这一段时间将是他们最有利的时候。 “老大你们先进去,我得去尿一泡,才能喝的尽兴。”说完,这名巡逻战士便跑去对面的小巷解手。 “道格这小子,就是懒人屎尿多,喝酒都这么多屁事,咱们先去喝个痛快。啊,你们可不行,只能看着我们喝,哈哈。” 这是一条径直的小巷,布兰身上的黑麻衣与夜色融为一体,不自信看,根本发现不了。道格确实也没发现布兰,进去便是掏出家伙解决问题,吹着口哨,悠闲悠哉。兄弟啊兄弟,今晚喝完酒,就让你大发神威。道格意淫着今晚要发生的美事,突然听到前面有“沙沙”响声,仔细向前看,前面好像有个人影,但又不确定。他收起家伙,拔出佩剑,要上前一探究竟。 一步,两步,三步,越来越近,终于他看清了,是个小男孩,是他要找的人吗? “你……” 小巷上方红光一闪,稍纵即逝。道格的头与身便已分家。原来乔凡尼在道格进小巷之始,已埋伏在其头顶。 血溅到布兰的脸上,是滚烫的。有些甚至流到了他的嘴里。他双手用力的捂住自己的嘴,防止叫出声。这是第一次目睹斩首,有些不知所措。看着乔凡尼的眼睛,他慢慢冷静下来,他告诉自己,这人不死,死的就是自己。 “我们时间不多了,上来。”乔凡尼拿走了死者的剑,背起布兰,“抓紧,我们走了。” “他的血是甜的。”布兰试着将脸上的血擦净,却越擦使他看起来越狰狞,满脸猩红。 已经过了两个街口了,再过一个街口就要到达大井了。此时的街道是如此安静,正是晚饭时间,街道上的行人也少。如此妆容的乔凡尼和布兰,虽然一直在大步前行,也没有获得多大关注。这种时候只有巡逻兵才会注意这类急匆匆的人,却也不尽然。 “看,他在那,就是他!”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乔凡尼斜后方传来,是老拐酒馆的老板。声音落下,接着是“踏、踏、踏”士兵靴踏在灰石地面的声音。 还有一队巡逻兵?这出乎乔凡尼的意料,前两天一直调查到的都是两队而已,看来是酒馆老板的问题。 “穿黑衣的站住!接受调查!”巡逻小队长向乔凡尼喊道。 对面有五个人,而自己还要照顾九岁的小布兰,根本难以抵挡。既然被发现了,那就无需隐藏了。就差一个街口,在被追上之前,一定要赶到。 乔凡尼抱着布兰死命向前跑,巡兵在后边紧追不舍。一杆接一杆的标枪向他们投来,乔凡尼躲过了四杆,还是一杆擦伤了手臂。终于,大井就在眼前了。但如果两个人都跳下去,追兵必然也会跳下去,那可不一定能逃脱。 乔凡尼将布兰放下,把‘炎燊’推到他怀里,说:“跑,跑到井那里去,跳下去。” “可是我不会水。” 第一个追兵甲已到跟前,抬剑就向乔凡尼劈去。乔凡尼拔剑抵挡,一脚将甲踹翻在地,反手将布兰推得老远,喊道:“跑!” 紧接着,追兵乙、丙、丁、戊都已追上,对乔凡尼展开围攻。乔凡尼侧身躲过丙的一剑,反击一剑给丙的胸膛刺出一个窟窿,就此不活。死了一个同伴,追兵打的更谨慎,终于乔凡尼胸前被划了一道,鲜血染红了前胸。 “跑啊!”乔凡尼一边抵挡,一边向瘫坐在地上的布兰喊道。分心使他反应能力下降,突然感到腹部一阵冰冷,竟是又丁被刺了一剑。 乔凡尼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吐在丁的脸上,模糊他的视线,一剑将他劈倒在地。此时还剩三个人,解决他们就能带着布兰一起走了。但是绝望的时刻到了,前方的援兵到了,足足三个小队十五人。 乔凡尼再次转头,双目充血,声嘶力竭,向布兰喊道:“滚啊!滚!” 血唾沫打在布兰的脸上,才使他惊醒,连滚带爬的跑向大井。看着深不见底的井,他犹豫,他害怕,他不会水。 “跳啊!”此时的乔凡尼全身已被自己的鲜血染红,声音变得不再清晰,死神的镰刀正在向他挥去。 泪水融化了布兰脸上的血渍,滴在井边,有如血泪。他重重的点头,在乔凡尼欣慰的笑容中,倒身坠入水井。他在心中最自己呐喊,我一定要获得力量,我一定要回来报此深仇! 沉重的‘炎燊’带着布兰一直下沉,直至黑水河的暗流将他带走。 第六章 林中小屋 “母后,抱抱;母后,抱抱。” 梦境,它们是灵魂深处的花园。在梦里,布兰一次又一次母亲离世前的那段日子。那天阳光明媚,地龙山脉特有的火红丽鸟在枝头唱着欢快的歌,布兰粉嫩的小脚丫在青青草坪上一跳一蹦,向不远处的母亲神笔索抱。他曾万遍的幻想着母亲的笑,定如正午绽放的曼陀罗,绚烂夺目。但他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母亲的容貌,只记得他们在春山如笑的日子,尽情欢笑。 布兰不知在昏睡中度过了多少时光,他醒来之时,正是晌午。窗外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投落在地面,有如星光点点。即使在冬日,也不会感到多么寒冷。 布兰全身每个关节都在隐隐作痛,头晕脑胀,他吃力的将身上厚重的兽皮被子掀到一边,勉力坐起,扶着床边,颤巍巍的下了床。我还活着吗?他心想,我这是在哪?啊,我的剑,我的‘炎燊’在哪? 他看向左手边的北地木桌,右边已经被烧得漆黑的火炉,看到墙壁上的鹿头装饰,还有房门外挂在墙上的斧头,但那都不是他要找的‘炎燊’,那把几乎和他身高一样的火红长剑,难道沉在了黑水河中了?一定要找到!布兰对自己说。但他孱弱的身子难以跟上他的信念,甚至连房门都走不出,未走两步,便虚倒在地——他需要进食,需要能量。 “啊,诸神保佑,你终于醒了。”这家的女主人听见了房间的声响,急忙进门将布兰抱到床上,盖上兽皮被子,将手上的赃物在用围裙擦拭干净,摸在布兰的额头上,“谢天谢地,终于退烧了。你这小家伙命真硬,在黑水河里躺了这么久都冻不死你。四天了。感谢诸神。你一定饿坏了吧,再一小会儿,午饭就准备好。哎呀,我这脑经,我现在出去给你盛碗汤,暖暖身。” “请你等等。”布兰用虚弱的声音想叫住女主人,“我的剑在哪。” 但女主人沉溺在高兴当中,口中念嚼着“感谢诸神”之类的,并未注意到布兰,独自兴高采烈的迈向门外。一阵噼里啪啦之后,女主人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肉汤出现在布兰面前。 “来,喝掉它。对你回复有好处。慢点喝。四天没吃东西了,肯定饿坏了吧。”女主人托着布兰的背,慢慢的将汤喂给布兰。 “谢谢你。请问你有看到我的剑吗?”这是布兰现下最关心的事了。 “哎呀,你这孩子。难道一把剑能比命还重要吗。自己都要沉到河底喂了剑尺鱼了,居然还抱着一把剑。”女主人这半辈子还没见过哪个昏死之人,还把怀中之物抱得这么紧的人。她可是花了好大力气才将它与布兰分离。如果没有那把剑,这小家伙肯定沉不下去,那可差点没了命的。想到这,女主人有些气,但这些肯定有其中的故事,“我把它藏在地窖里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世上居然还有红色的剑。它太显眼了,太靓丽的东西会给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呀,家在什么地方?” “能让我看看它吗?它对我很重要。” “你这孩子。”玛格丽特从里屋地窖内取来‘炎燊’,“看,它好好的呢。” 布兰确认‘炎燊’安然无恙,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想起之前的经历,想到父王,想到乔凡尼,不免悲从中来,泪水湿润了眼眶。但是布兰并没有让眼泪低落,他已经决定不会再哭了。 他深呼吸,调整了心态,说:“谢谢你。愿诸神保佑你。我叫布兰,我的家人都被迫害了,我没有家了。那把剑是我父……父亲唯一留给我的。那是他的剑。这里是哪里?” “可怜的孩子,这里是黑风山林,我和我的丈夫在这打猎为生,今天他拿猎物去旧镇易物,明天回来。以后你就在这住下来吧,如果你愿意的话,这里就是你的家,我和我的丈夫就是你的家人。你可以叫我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阿姨。” “哎,好孩子。躺下,再休息一下。”玛格丽特欣慰的笑了,布兰也迎回了久违的笑脸。 一夜无话。 布兰再次醒来,已是翌日上午。即使已是上午,山林里依旧冻如劲松城的寒夜。这日,他已感到明显的好转,关节处已不再隐隐作痛,头也不晕了,只是有些久病之后的虚弱而已。 “小布兰,你醒啦,过来来吃早餐。”玛格丽特从门口探出头,“对了,你叔叔回来了,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好的。” 出到门口,玛格丽特正在从大锅里舀出浓汤,一个粗壮且有着浓厚棕色胡子的男人在火堆旁烤着一只动物腿,外皮金黄,香气四溢。香味使布兰的肚子咕咕作响,男人的视线也随响声转来。 “哈,你醒啦,来来来,快来尝尝我昨天打的野猪腿。”男人切下腿肉递给布兰,他的声音和他的身板一样粗壮,“它能使变得更加你强壮。” “谢谢叔叔。”肉的香气使布兰连连吞口水,饥饿的他顾不上肉的温度烫嘴,东一口,西一下的吃起来,“呼……好吃,真香。” “哈哈,好吃就多吃点。以后叫我鲍勃就行。叫我老鲍勃也行。”鲍勃有些感慨,“我儿子以前就老这么叫我。” 布兰砸了砸嘴,“那您的儿子呢,怎么不叫他出来吃早餐。这肉可是很好吃的。” “在外面呢。” 布兰顺着鲍勃的目光看去,门外并没人,有的只是一座石砌小土丘,静立在朝阳之下。他低下头,有些内疚,满怀歉意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孩子,这不怪你。”玛格丽特安慰道,“我们还要感谢你,你太像我们的孩子了。请在这里住下好吗?让我们来照顾你。” 玛格丽特看着布兰,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不仅湿了眼眶。鲍勃过来轻抚其后背,然后轻轻揽入怀中,看着布兰,轻声道:“先住下,养好身子。” “谢谢你们,是你们救了我的命,我非常愿意留下来。”布兰很感动,“等我身体好些,鲍勃叔叔,请教我打猎吧,我也想成为一个好猎手,我也为这个家庭出一份力。”现在他已失去一切。要夺回属于自己的,就必须使自己强壮。那些敌人都将是自己的猎物,要猎杀他们,自己就必须成为一个优秀的猎手。 玛格丽特和鲍勃听到这番话,都感到非常欣慰,非常高兴,玛格丽特更是喜极而泣,:“好,好,我的好孩子。感谢诸神让我们遇见你。” 也感谢诸神,让我遇见你们。布兰心底想。 第七章 智斗食人猪 “鲍勃叔叔,你为什么不养些猎狗?”布兰拨开钩在衣袖上的灌木枝,将一根长藤递给鲍勃,“我听长辈说,猎狗可是猎人的好帮手,能事半功倍。” “但是这里不行,它们管不住自己的嘴。你能让它们坐下,但不能让它们闭嘴。有时候不仅惊吓猎物,还会丢掉自己的小命。”鲍勃将长藤缠绕绑好在树干上,绷紧得只要用匕首轻轻一碰,便可断开。这是他们今天做的第一个陷阱,只要将猎物引至此,割断长藤,迎接猎物的就将是漫天的尖刺。 鲍勃已在这片山林打猎十三年之久,在这片山林里面,他布置过的陷阱数不胜数。小到抓鸟的拖拽绳索,大到捕杀大型野兽的弓箭陷阱,其他的吊挂陷阱更是难以计数。今天鲍勃带布兰进山,就是要他认识这些陷阱的用处,也让他了解这些陷阱的所在地。如果记不住,一不小心就会要了他的小命。 清晨第一抹阳光给他们指明了道路。 “而且狗的叫声有时候会让我回忆起不好的事情。”鲍勃带着布兰继续往前走,“在我和你这么大的时候,那时我是个商品,差点被卖做奴隶。我是从破裂的嘴唇中学会了沉默的重要。和我一起被抓的人中,总有些管不住自己的嘴。有个四岁的小女孩,总是嚷嚷着找妈妈,因此她被人贩子用铁做的锤子砸扁了脑袋。” 布兰虽然出生王室,但西北一直不是个富裕的地方,因此他以为最惨的是饿肚子。即使经历过叛乱,他依然不会想到世界如此残酷,仅仅因为哭喊,便要被锤子砸扁脑袋。 布兰显然很惊讶。 “怎么能这样!”他扯断旁边的灌木枝,表示自己很愤怒,“仅仅如此他们就能夺走别人的生命!” “生活就是如此残酷。你九岁的时候打不过十五岁的少年,当你成年强壮了,你可以打赢一群少年,但你无法赢过一群成年人,更不能单挑一支军队。”鲍勃也很无奈,“富人总能获得胜利。” 虽然布兰才不到十岁,但家破人亡的经历使他变远比同龄人更加成熟。现在只有活下去,才能完成接下来的事情。这里离最近的旧镇也有六十里路,远离生肖,生人来往稀少。作为布鲁斯家最后一人,以及西北权剑又在他手,想必爱德华定会暗中高价回收他的头颅以及‘炎燊’。偏僻的黑风山林是个绝佳的躲藏地。 “富人总会获得胜利吗?”布兰喃喃重复了鲍勃最后一句话。 “管他呢,那些娇生惯养的渣滓是不会进到这种山里的。他们只会在高高的城墙之后坐享其成。”鲍勃拍了拍布兰的小脑袋,“这里是我的地方,我这辈子都会在这打猎,我死之后我的孩子还会带着他的孩子在这里打猎。你就是我的孩子,以后这里是我们的地方。没人抢得走。” 布兰没有正面回答,因为他不想欺骗鲍勃,他以后肯定会离开这里,离开西北,他需要助力。 “那是什么!”布兰指向右边的密丛,那边有些沙响,可能只是一直白面鸟飞过,但布兰不想放过恰巧能躲过回答鲍勃的机会。 “让我们去看看。”鲍勃也听到这声响,他朝布兰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慢慢地、轻轻地过去。” 鲍勃和布兰轻轻地蹑步走向前,扒开灌木丛,发现是一头巨大的长满黑毛的野猪。 “好大!”布兰惊讶道。 “嘘~这是食人野猪。”鲍勃轻声向布兰讲解,“这种野猪攻击性很强,会主动攻击人,能重达两千七百磅。有三对门牙,两对延长犬齿,四对臼齿,六对前臼齿,上下加起来,一共有六十四颗牙,只要两口,咱们两个就得交代在这里了。现在我们慢慢的退开,别出声,慢慢的。” “等等,鲍勃叔叔,你看,那是什么!” 在食人野猪前面不远处,竟是一头拥有着狮子的身体及鹰的头、喙和翅膀的神奇动物,鲜血在他雪白的身体上变得格外夺目。但显然这些伤不是食人野猪造成的——它的翅膀上插着两支弓箭,食人野猪是被鲜血的问道吸引过来的。 “我的天,这是狮身鹰首兽,而且还是白色的。和传说中的完全不同。”鲍勃咽了口吐沫,“传说马尔都克封神之前,斩杀的第三只巨兽就是世界上最后一只狮身鹰首兽。这肯定是神迹,我们要救它。布兰,你拿着匕首到那边的弓箭陷阱去,我把野猪引过去。我叫‘放’的时候,你就割断树藤。” “嗯,鲍勃叔叔,你要小心。”布兰轻声慢步退后,直至看不到鲍勃。然后回到刚才布置陷阱的地方,蹲守在长藤处,只要听到信号,马上切断长藤。 鲍勃的视线当中已看不见布兰了,这会儿估摸着他也应该到了。而他前面的食人野猪依然在注视着狮身鹰首兽,虽然是受了伤的,但它依然不敢冒险行动。这让旁观的鲍勃不禁想:难道猪也长脑子了? 食人野猪右蹄爬地的频率越来越快,这说明它要采取行动了。就现在!鲍勃当机立断,抄起身边的石头就朝食人野猪抡过去。石头重重的砸在了它的左眼上。 “吼!”食人野猪吃痛,转头看向鲍勃,眼里似要喷出火焰。 “蠢猪,来啊!我在这呢,来抓我啊!”鲍勃手舞足蹈的朝食人野猪叫喊道,同时也做好了撒腿就跑的准备。被这一丈多高的野兽撞一下,活着咬一口,那可都不是开玩笑的。这么多年,鲍勃从没敢招惹过这类野兽,只要碰到都绕路走,但今天为了神迹,他要拼了! “来啊,蠢猪!”鲍勃继续喊道。 食人野猪终于受不了这人类的挑衅,它要报痛眼之仇! “吼!”野猪动了,鲍勃撒腿就跑,而且专挑树木密集的路跑,这样能减缓野猪的速度。野猪冲在左边来,他就绕过树干往右边去,左环右绕的,野猪追他不上,一声怒吼,干脆把树干都直接撞断。 这着实把鲍勃吓得够呛,这要是被撞上一下,不死也残。幸好历目的地还有一点了。 十丈,八丈,五丈,就是现在。 “放!布兰,放!” 终于到了,之前也是把布兰看得惊心动魄。布兰挥刀断藤,霎时漫天尖刺从食人野猪四面八方射来。 箭雨结束,食人野猪的前蹄、后蹄,腹部、背部均流满鲜血,甚至一枝箭深深插入它的左眼当中,使它失去了一只眼,但依然要不了它的命。 “吼!” 居然被人类暗算了!它满眼不甘,但还是拖着满是伤痕的身体向深林逃窜而去。 “胜利咯,我们打败它了!”布兰高兴的和鲍勃拥抱在一起,看着逃跑的野猪,他有一丝担忧,“没杀死它,它以后会不会报复我们。” “没事的,我们能打败它一次,就能打败第二次。”鲍勃揉了揉布兰的小脑袋,“走,我们去看看那只狮身鹰首兽。诸神保佑。” 当布兰和鲍勃再回到那里的时候,狮身鹰首兽已消失的无影无踪,甚至当初从它身上滴落的血渍,也随着它一起消失了。 “走了吗?看来野兽是不懂感恩的。”布兰嘟囔道。 “诸神保佑,没事就好。”鲍勃哈哈一笑,抱起布兰,“它走了,那咱们就继续吧,不然今晚可没晚饭吃。不过能看到神兽,说明诸神还是眷顾我们的,今天肯定丰收,哈哈。” “哈哈!” 布兰也学着笑起来。 第八章 出发前的准备 鲍勃叫醒布兰,此时还未天光。这两天的野味像是知道哪里有陷阱似的,故意往那跑。三天的猎物比往时一个星期的还多。 “起来了,小懒虫。”鲍勃轻拍布兰的小脸蛋,“你不是要我带你去旧镇看看吗?起床吃早餐准备上路了,咱们可有好几个时辰的路要赶呢。” “嗯。”布兰坐起伸个懒腰,“我起床了,今天我们吃什么。” 去旧镇,是布兰主动要求的。算上昏迷的几天,距离叛变日已有两周之久,去镇里应该能打探些关于劲松城的消息。 “今天咱们吃烤全兔。”门外传来玛格丽特的声音,“还有蘑菇汤咧。” 每次丈夫要去旧镇出售猎物,玛格丽特都会起的很早,不仅要为他准备早餐,还有在路上的口粮。这距离旧镇可足足有六十里呢,就算马车也三个时辰。但今天他准备早餐比往次都要开心,因为有个小布兰,她已经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三人正在用餐中,屋外传来一阵“哒哒”马蹄声。布兰心头一颤,下意识想到:他们发现我在这了? 马蹄声越来越近,而且目的地就是这林中小屋。布兰的心越跳越快,透过窗,他看不透夜幕,无法看清来人。他想: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不然我们三人都要遭殃,对我要躲起来,地窖! “这么快就来了。”鲍勃放下手中的汤碗,伸头向外喊,“这么早就到了吗,凯特?” “鲍勃叔叔,凯特是干嘛的?”布兰依然有些紧张。 “架马车来接我们去旧镇的。不然我们两个可带不了这么肉,哈哈。” 原来前天鲍勃去告知了十里之外的凯特,要在天光之前驾车来接他们去旧镇,出售猎物。凯特是附近方圆唯一拥有马车的人,这年头一匹马可不便宜,要五十个银币,鲍勃三个月也买不起,何况他也没心思养马。 “我不是凯特,我是他的老子比伯斯。”屋外传来比伯斯沙哑的声音抱怨道,“那混小子抛弃了他的旧神,前天跟几个黑袍术士去旧镇宣扬什么真主的伟大信仰去了。鲍勃小子,给我拿口水出来吧,我这老骨头。” “哦,是比伯斯大叔啊。辛苦您啦,稍等一下。”鲍勃盛了碗热汤递给布兰,“给你比伯斯大爷送去,我去后边把肉抗过去,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好的,我这就过去。”布兰接过碗,起身朝屋外走去。 虽未天光,但已能清晰地看见启明星,也能清晰的看清来人。比伯斯俨然已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岁月在他的脸上划下一道又一道的深痕。布兰相信,这老人如若下车走两步,也会是步履蹒跚,真难以想象颠簸的山路没把他骨头震散架。 比伯斯伸出自己干瘦斑驳的双手接过布兰递过来的汤。 “小家伙,谢谢你。都长这么大了。”比伯斯把布兰当成了鲍勃的儿子,“上次见你,你正躺在玛格丽特的怀里发着高烧。当时他们都说你活不了了,诸神保佑,你活下来了。年纪大了,都记不起你叫什么名字了。” “我叫布兰。” 布兰知道鲍勃和玛格丽特以前有个儿子,现在正躺在院子外面,却不知原来是疾病带走了他。 “啊,对,布兰。幸运的小子,这次你也跟鲍勃一起进城吧,熟悉行情要从小抓起。” “是的,我也要去旧镇,我还没去过呢。” “比伯斯大叔,真的是你。你都有十年没进过林里拉货了吧?”鲍勃扛着一只小花鹿从屋里出来,“你刚说卡特跟什么黑袍术士搞什么真主什么来着?” “你不说还好,一说我就气。”比伯斯没留胡子,要是有,那可真是吹胡子瞪眼,“一周前这混小子和我进城,遇到一群黑袍术士,说什么命运真主将拯救世人,有个黑袍少女看了一眼凯特,对他说‘你的左臂有洞穿之凶险,七日之内不要进山。’诸神保佑,凯特自然不理会她。就前天,你刚走,他进林打猎,不知踩中谁的陷阱,被射穿了左臂。昨天有黑袍术士路过,他便跟了去。所以今天只能由我这把老骨头送你们咯。” 黑袍术士,布兰也听过这些人,是从以前的侍女那里听说的。她们说,霍亨家族里常年寄居着一名黑袍术士,相传他给霍亨好几代族长出谋划策,至今已活过四百岁。真有人能活过四百岁吗?布兰想,他可能不是人吧。 “我记得了,我听说过他们,命运女王云云的。这几年新教层出不穷。”鲍勃将小花鹿放上露棚的马车上,“之前我听东方回来的旅人说,那边也出了个新教,身披麻袍,宣传什么人人生而平等之类的。怎么可能!还有南边红袍者,一直危言耸听,说黑夜即将笼罩世界,要团结一致。” “我是活不到那时候,诸神保佑我儿凯特平安就好。”话毕,老比伯斯才意识到,他的儿已不再信奉就神,而是加入了新神命运女王之列,“命运女王也罢,也请你保佑凯特。” 虽然是冬日,不断的搬扛、搬扛,也使得鲍勃大汗淋漓,但仅仅休息几分钟,汗已全部干透。需要带走的猎物装的满满一车。 布兰早已坐在车上等着了。他已在这山林里住了一个星期,但却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离劲松城多远,他只知道是鲍勃在路过黑水河的时候发现了他,并救下了他。他没有向鲍勃和玛格丽特透露过自己的来历,也不敢向他们询问劲松城的情况。所以要知道劲松城的情况,又要在不亲自询问的情况下,只能去人多的地方,听取他人的讨论,旧镇就是最好的去处。 布兰知道,只要自己一天不死,‘炎燊’一天不回到劲松城,爱德华-诺顿就不会停手,会一直搜寻他,如果找来,鲍勃和玛格丽特就会因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这次去旧镇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获取一份大陆地图,和附近的详细地图,为后续的逃亡做好准备。 “驾!” 比伯斯一鞭抽在马匹肚子上。 “嘶~” 他们正式上路,朝着旧镇。 第九章 席琳:命运圣女【求收藏推荐】 席琳有双谜一样的双眼,有如黑夜汪洋,深邃不见底。人们能从她的眼中看到自己的过去,她却能看到别人的未来。小时候父亲喝醉酒,对她又打又骂的时候,她总喜欢犀利的注视着父亲,她不能退缩,退缩只会被打的更厉害。而父亲看着女儿的眼睛,总会回想起自己悲惨、唏嘘的过去,情到深处便会不自觉痛哭起来,席琳往往就是在这种时候才能解脱。 席琳在和别人的对视当中,脑海中会闪过一些片段,她会看到别人或享乐,或升官,或发财,亦或是死亡,各不相同。但有些又是看不透的,像石沉大海般,无声无息。 五年前,席琳被父亲卖到当地妓院,那时她才十岁。但是某些人就是喜欢蹂躏这般年纪的少女,所以这类年纪的少女往往能卖出高价。 在妓院将她初夜卖出的当晚,妓院突起大火,身高九尺有余,身穿银色铠甲,头戴黑色半盔,右手持巨剑,左手持长方盾的班奈特-博格爵士杀了进来。他一剑刺穿了正在向席琳施暴的秃头男人的喉咙。 席琳在反抗的过程中一直是紧闭双眼。如果她当时能和秃头男人对视一眼,肯定能看到秃头男的命运,也不至于如此惊慌失措。 如今五年过去了,她出任命运神教的圣女也已经五年。她当初很意外,才脱离魔窟,就一步登天了。后来才听说,是大祭司得到了命运女王的旨谕,要去那里救下拥有格赖埃之眼的少女。 在青天白日之下,班奈特-博格爵士并不若火光中的那般可怕,但他那双蛇眼,仍和席琳记忆中的一模一样。自从救下席琳之后,班奈特-博格爵士就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席琳的贴身铁卫,在公众场合下,从来都是寸步不离。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依照我教命运女王之手谕,新月之始,可为教外民众三人改变其命运。”一名黑袍女术士在旧镇交易市场门口宣读道,“想知道自己未来命运者,请上前来。” 此时正是交易市场人流最多的时候,来此大多是以物易物的穷人,听到能改变命运,自然纷纷转过头来。但是基本都处于观望状态,因为这些人的意识里,都存在着一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也许是意识到了群众的顾虑,另一名黑袍人凯特高声道:“今日我教圣女殿下亲临,蒙命运女王神佑,能看穿常人往时将来。平时只为本教教众解难,新月之始才会服务教外民众,不收取任何物品。” “听说窥探命运之门,轻则会折寿,重则是天谴啊!” “命是自己的,自己的未来还得靠自己,单单你一句话就能改变?” “我们的命运是诸神安排的的,他们要我当一名猎人,那我这辈子都会是猎人。” …… 围观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的发表着不同的见解。不同信仰的人,有着不同的信仰,便会有着不同的疑问,难以统一。但他们都未离开此处地方,说明他们的内心在动摇着:也许她真能看透我的未来,从此让我一步登天呢?不不不,怎么可能,没人能看透命运之门。 这五年来,席琳经历过太多这种场合了,要这些群众主动上来,那简直不知要浪费多少口舌。她决定主动走上前,她左脚迈出,班奈特就右脚跟上。席琳前方的群众看到如此高大且凶神恶煞的战士上前,他们也不自觉的退后。 席琳伸手示意班奈特停步,然后独自上前与面前的一名邋遢大汉对视一眼,平淡无奇的对他说:“你出生在黑水河边上的白树村,父亲健在,母亲在你五岁便已离世。十五岁左臂受过剑伤,疤痕至今还在。现下无妻无子,靠放牧为生。” 邋遢大汉听得目瞪口呆,右手下意识的不断在左臂摩挲。 “她说的……说的没错。”邋遢大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一眼便看穿了自己的过去。他重重跪在地上,双手合十,“我是白树村人,白树村早在十年前便被毁了。我左臂上也有重伤,你说的都对,请务必告诉我的将来,我的将来会怎样?” “我看到你倒在血泊当中,在一家酒馆前面。” “血泊,酒馆,怎么会,我要死了吗?”邋遢大汉脸色霎时惨白,“救我!请圣女殿下救我,救救我……” “后天上午呆在家,不要出门,即可避灾。” “谢谢,谢谢圣女殿下!我能入教吗?” 席琳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回答这类问题不是她的分内之事。她走回班奈特的身边,依然冷若冰霜,缓缓的说:“还有两个!” 在这嘈杂的环境中,席琳的这句话也仅有她身旁的班奈特和其他几个黑袍人听得见。凯特一看席琳冰冷的表情,虽然没有任何感情波动,但要是圣女生气了,那可是不得了的事。 凯特高声道:“名额还有两名,想要改变命运的请在原地举手,由班奈特-博格爵士挑选。想要入教的,待会来我这报名,经过入教仪式即可成为我教教众,每日都有三名教众能获得觐见圣女殿下的机会。” “我想改变命运。” “我想改变命运 …… 现在在每个想被挑选中的人眼中,凶神恶煞的班奈特也变得和蔼可亲,每个人都往他身旁挤来,这使得他神烦,于是随便一手拎一个,算是完成任务。” “我想入教!” “我要入教!” …… 席琳也终于完成了今天的任务,对于什么宣扬教义,帮助他人改变命运,她更愿意独自安静的读读书。 这样嘈杂的环境反而让她觉得更孤独,她不想成为救世主,她只想自由,只想做自己。但是她已走不掉,到哪都有命运神教的人,他们就像甩不掉的枷锁。 突然席琳的心咯噔一下,这是她从没有过的感觉。是那里!席琳目光转向交易市场内,那里有一辆无棚马车,上面堆满了各种动物的尸体,尸体上坐着一个单薄少年和粗壮中年,那是布兰和鲍勃。 布兰感觉背后有异样,转头后望,四眼对视。 那双眼睛,好美,像一股清泉,流过布兰心间。 那种感觉,好熟悉,又好陌生。 太远,我看不清他的双眼。席琳心想,我要去找他。 “我要自己去逛逛,你不用跟着。”席琳看着班奈特的双眼,“我会没事的。” 班奈特看着席琳远去的身影,有别于往日,多了一丝阳光。 第十章 旧镇 布兰痴望着东方,他没想到过朝阳是如此柔和,如此艳红。还在凌云堡的时候,他起床时太阳已变得刺眼,让人无法直视。 在距离旧镇不远,比伯斯的车加入了一个车队,他跟车队领头的认识。那些车上装满了兽皮,布匹,纸墨书籍,各类水果,还有生铁条,两笼信鸦,大批油罐,以及几箱药品和香料。几队犁马负责拉车,护卫骑着战马护送。这是送去劲松城的,旧镇是中转站。 鲍勃看看对面车上的布匹,又看看布兰,心想:冬日离去,便是春天回暖,这次得换些布匹给布兰做身新衣裳。 布兰把脸埋进衣领里,他担心护卫中会有人认得他,一旦被发现,那些人会毫不犹豫将他送到新国王面前,换取升职和金币。他想从这些护卫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但他们只是沉默着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进城时有士兵把每辆车都拦下排查,但护卫队的领头跟其中一个打声招呼,他们便挥手放车队过去了。比伯斯跟在车队之中,连进城费都省了。进城之后,比伯斯便跟车队分道扬镳,布兰也得以松口气。 他们的目的地是交易市场。 今日交易市场门口站满了人,却不像是市场中满人的情景,更像是在围观什么。难道洛斯特城的马戏团来了?比伯斯心里道,上一次马戏团到这里,是五十年前的事了吧。 “是在表演马戏吗?”比伯斯路过时用浑浊的双眼向里张望,“我什么都看不到,他们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来过了。” “是凯特和那些穿黑袍的人,他们在讲着什么呢。”鲍勃回答道。 “那混小子,差点坏了信誉。送你们进去我再回来找他算账。”比伯斯愤愤道。 黑袍人?布兰有些好奇,传说能活四百岁的黑袍人,会不会长得都是皮肤松垮的老巫妖。当布兰回过头,他没有看到哪怕一个老巫妖,相反的是一双美丽的眼睛,哪怕藏匿于黑袍之下,依然如艳阳下的碧海,美丽动人。 布兰看的出神,直至视线被人海淹没。 “那些就是黑袍人吗?”布兰依然想着那双动人的眼睛,“也和常人一样。” “不要相信他们的嘴,孩子。他们的话都是甜蜜的穿肠毒药。可怜凯特就被那该死的巧合蒙蔽了,竟然把赖以生存的工作都抛弃了。”比伯斯道。 马车一直向里驶去,直至肉摊前。这样的天气就像天然的冷库,将解刨好的动物置于外面,三天也不会变质。 布兰此次随鲍勃来旧镇,可不是真想来这里学习卖肉,而是有着自己的目的。车刚停稳,他就假装尿急,问鲍勃:“鲍勃叔叔,哪里有厕所,我……我憋不住了。” 鲍勃哈哈一笑:“没事的,你就脱裤子在这随地一尿就行,没人笑话的。” “我……我肚子疼,这里会很臭的,影响生意。” “那你到那边去,那边有厕所。”鲍勃向右边一处黑石房只去,“上完就回来,别到处跑。” 布兰点点头,捂住肚子低着头就往那边跑去,没跑几步便撞上一个大汉。那大汉肚子吃痛,低头一看,是个毛头小子,就要挥掌教训。 “干草头!”鲍勃喝道! 干草头头发色如稻草,常年在黑水河打鱼,脸被晒得发黑脱皮,远处一看便像黑土地上长了一束干草,所以认识的都叫他干草头。 干草头一愣,看向鲍勃。“鲍勃。”再低头看,布兰已跑无踪影,只能无奈摇摇头,“好久没见你了,呀,野猪,给我来个腿!” “我也好久没吃过鱼了,你都打到什么鱼,咱们换着吃。” “那敢情好,咱们也好久不见了。今晚收市去喝两杯。” “下次吧,这次不在这里过夜,我还要带着孩子回家呢。” “听我女人说你在黑水河抱了救了一个孩子,是刚刚那个?” “啊,那是我儿子,带他去河边钓鱼不小心掉河里了。” “小子就是要经历教训才能成长啊。那我也该回我那了,记得给我留个腿,我给你带两条大鱼。”干草头向鲍勃挥手道别,回头便收起笑容。他回想碰到布兰的情景:鲍勃和他娘们玛格丽特头发都是棕色的,那小子却是黑色的…… 布兰转头,已经看不到鲍勃了。他已经将鲍勃的位置记下来,就在那边黑塔之下。走在人群当中,布兰专注地听着过往人们谈论的内容,并没有他想要的,多是讨价还价之类。他突然想起乔凡尼对他说过:这些人只要喝上两口,什么都会往外吐。 酒馆!这年头可能妓院不好找,但酒馆遍地是。鲍勃给布兰指的黑石房旁边便是一家酒馆。但是布兰才刚进去一会就被轰了出来。 “滚出我的店!小乞丐!” 无独有偶,布兰连进散架酒馆都一一被轰了出来,完全得不到想要的结果。不知不觉布兰已走出了交易市场,来到一处公示墙,这里挤满了看通缉令的人。 “看啊,新的通缉令出来了。” “这个人居然是强奸犯,前天我还在‘尽情’酒馆和他喝过酒。” …… 通缉令?会不会有我?布兰心想,过去看看再说。布兰用潮湿的泥土在脸上抹得漆黑,防止别人认出他,然后挤进人堆中,仰头看那些画着头像的通缉令。每个画像下面都表明所犯罪行,和缉拿赏金。 小偷,强奸犯,小偷,谋杀……叛国!叛国!叛国! 贼喊抓贼,冤枉好人!布兰嘴唇紧闭,下吧无声的蠕动,牙齿在打颤。人在极端愤怒的时候就会这样,布兰也不意外。 公示墙上并没有布兰,却有布兰认识的。他们都曾关照过布兰,都是好人,就这样背上叛国的骂名,被世人所不齿。 “就是他们杀死阿德里安陛下的吗?这些杀千刀的!” “听说是阿德里安陛下贴身骑士乔凡尼杀刺死了陛下。” “对对,我也是这么听说的。我在劲松城的亲戚还说他亲眼所见,刺客乔凡尼把布兰殿下推下水井,淹死在冻水之中,可怜。” …… 乔凡尼。布兰双拳紧握,嘴角咬出鲜血,我会为你正名! “我听说的不一样。我听说布兰殿下没有死,至少没找到尸首。那口井连通黑水河,所以总有士兵在黑水河附近寻找着布兰殿下。” …… 布兰心头一震:他们果然没放弃。黑风山林不是久居之地,我需要一份地图,随时准备动身。可是我该不辞而别,还是告诉鲍勃叔叔和玛格丽特真相。现在还是赶紧回交易市场吧,以免让鲍勃叔叔担心。 离开人群的布兰,快步朝着交易市场的黑塔而去。虽然时常四处张望,但始终未发现,身后有双眼睛一直跟着他。 第十一章 相遇 去哪里才能弄到一份地图,这是布兰现在最烦恼的事情。如果现在是在黄石岛,这会是件简单的事情,黄石岛是西北海域的始发港,那儿人人都是航海家,能买到地图的地方就和这里的酒馆一样多。 这有地图的就只有那些外来的旅商。那些黑袍术士肯定也有,他们不是西北地区的人,来这肯定需要地图。布兰心里暗道,从那些狂热的教徒身上动小手指,抓到肯定要被钉死在城墙之上。不过当下之际,先回到鲍勃身边才是要紧。 布兰向着黑塔一路小跑过去,穿过熙攘的人群,只要再穿过前面的桥洞,就可以看见黑塔下的肉摊了。 桥洞内外有是两片天地,洞外阳光照耀,掎裳连襼;洞内潮湿阴暗,只有乞丐三两躺靠在墙壁旁,散发着恶臭,等待死神的降临。每个人过桥洞的时候,都能感受到死神似的,一刻不愿停留。而关在桥洞那边的火红鸟,正不知疲倦的唱着歌。 布兰却放慢了脚步,目光流连在那些将死之人身上。他想:他们也是无家无亲之人,我也是,我不想像他们一样!他开始一步并作三步,到中间位置,右臂突然被一只柔软的手掌抓住,心“咯噔”被吓了一跳。 “谁!” “到旁边来。”席琳将布兰拉至墙边,“你是什么人?” “我就是我,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布兰有些慌张地挣脱席琳的手,四周环顾一番。如果对方发现自己的身份,周围肯定还会有其他人。但桥洞两边依然人头攒动,并无异样。 布兰松了口气,说:“我刚去上完厕所,我现在要去找我父亲,我父亲是个猎人,在那边黑塔下。” “你说谎,我知道你从哪里回来。新告示出来的时候,我也在那。” “你跟踪我?你是什么人!”布兰惊讶道。居然有人跟踪自己! “我的故事既漫长又悲伤,我已不知从何讲起了。有人称我圣女殿下,也有人叫我席琳小姐。”席琳低头看下布兰,“你放心,没人跟着我。现在告诉我,你是谁,为何我对你有种熟悉的感觉,就像是某种联系,你也是异能者吗?” 异能者之间在一定距离内会相互牵引,席琳命运神教主教的身上感受过,只是布兰给她的感觉更加亲切,而主教给带给她的,则像是丛林中隐匿于暗处,伺机捕猎的豹子。 “异……异能者?”布兰更加惊讶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异能者”,“什么是异能者?” “像我一样。”席琳撩下黑帽,青丝顺驰而下。肤白如凝脂,螓首蛾眉,最出众的还是那双深蓝如汪洋的眼睛,“我这双眼,能视过往将来,他们将它称为格赖埃之眼。” “什么眼?”布兰竟一时看呆了,他都不敢相信人居然可以长得这么美丽。还有那双眼睛,如此让人着迷,他认得这双眼睛,“啊,我见过你,在交易市场门口。我对你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可是我不明白什么是异能者,我看不到别人的过往将来。” “那你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比如控制水流,控制火焰之类的。我曾经见过有人能凭空升起火焰。” “也没有。” “那你能不能进入动物的体内,控制他们,或者获得它们的视野?” “也没有。倒是我经常有做梦,梦到我便成一只乌鸦,变成一只狼,我还能尝到血的味道。后来我在现实中也尝过血的味道,和梦中的一样。”布兰回忆起在“老拐”酒馆前被斩首的士兵,血溅到了他的嘴里。 “那就对了。你也是异能者,易形者,那些流浪诗人口中吟唱的‘兽灵’。”席琳得到了答案,只是她不知道布兰为什么给她的感觉是如此亲切,好似将来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你还未完全觉醒,无法自如的控制神识。所以当你陷入沉睡,你的神识便会不受控制的游走在各种动物之中,视其所观,感其所受。而你,以为只是一场梦。” “啊?”布兰听得瞠目结舌,这简直就像小时候母后在给自己讲神话故事一般。他想起比伯斯在车上说的话:这些黑袍术士只会用嘴蛊惑别人。能看穿人过往将来的只有神。 “胡说八道!”布兰决定不相信她,“我要走了,我父亲还在等我,我再不回去,他该担心了。” “他会因你而死!” 席琳除了知道布兰在说话,其他一无所知。她想知道更多答案,这句话也确实起了效果,将布兰留了下来。 “你胡说什么!” “你若现在走了,他会因你而死。” “是你那些狂热的教众?” “与我无关。但会因你而死。”席琳走到布兰面前,“看着我眼睛,我会告诉你一切。” 布兰无法拒绝她,当对视的一刻,布兰便像陷入泥沼般,想要被吸进去一般,周围就只剩下外面那只火红鸟的声音,而且格外清晰。 席琳也经历着布兰一样感受,这是从未发生过的。平时那些有求于她的教众,只需对视一眼,席琳便能看完他们的过去未来。在布兰这,她只看到了倒映在布兰眼中的自己,她只能不断深入,这让她头昏脑涨。 “跟着我,深入进去。” …… “呼……呼,我看到了。”席琳喘着粗气,脸色苍白靠在墙壁上,“我看到……” 这时席琳才发现,布兰早已昏睡在她对面。他们两个在这过程中所经历的是一样的,一样的天旋地转,一样的无法自拔。不同的是布兰看不到席琳所看到,在天地颠倒间,他完全被外面的火红鸟所吸引。 “布兰,醒醒!”席琳跪坐在地上,轻拍布兰的脸庞,“醒醒,我看到了。” 席琳在布兰眼中看到了他的过去,知道了他的名字,他的经历。他的未来却看不透,只能窥探其中的九牛一毛,他们两个的未来息息相关。她要告诉布兰,危险将至,此时他却昏睡在此。 “咯噔”,这种感觉,是布兰! “你在那!” 席琳瞧向桥洞外的火红鸟,火红鸟也正看着席琳,“呀!”的一声,振翅而飞。 “别走!”席琳强托着已经脱力的身体向外跑去,边跑,边喊,“带着它!那把红色的剑,向南边去!记得!” 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异能觉醒 布兰前一瞬还沉溺在与席琳的对视中。天旋地转,使他有种魄散魂飘的感觉。下一瞬,布兰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他居然看到了自己身体就躺在前下方,席琳则跪坐在旁边说着什么 我死了吗?布兰心想,我怎么死的,是在做梦吧,我时常做奇怪的梦。 “你在那。坚持住……” “带着它!那把红色的剑!向南边……” 布兰听见席琳的声音,但是眼睛和身体却不听使唤。他看见地面上的行人变得越来越小,看见整片茂密的树冠,看见自己左边火红的翅膀,右边也一样。 我成了一只火红鸟!布兰心里惊讶道,是桥洞外的那只火红鸟。 随着火红鸟回头,布兰看见鲍勃正在像桥洞跑去。 鲍勃叔叔发现我了,又让他担心了。布兰懊恼着不该听信席琳的话,更不该跟那双诡异的眼睛对视。他脑海中浮现和席琳相遇的画面,还有一些奇怪的说话:易形者!难道我真是易形者?可我为何控制不了这具身体? 火红鸟翱翔在广阔的天空中,布兰能听到掠过耳边的风声,也能感受到风对翅膀的轻抚,就是无法控制这具身体。 鸟瞰下方,布兰能看全整个旧镇,人群如蚂蚁般,他已找不出鲍勃和自己的身影,也辨别不出席琳。旧镇在黑水河的西边,往西南方向看去能看到正条地龙山脉,也能微微看到其下的劲松城;往东北看去,则是布兰现在居住的黑风山林。 那是黑风山林啊,鸟儿,你的家是在那边吗?布兰心里暗道,你又怎么可能听得懂我的说话呢。看着那片茂密的山林,他想起了和鲍勃一起布置陷阱,一起狩猎的日子,还有那头巨大的黑毛野猪。 布兰就在天空中这般胡乱地想着,他有一种感觉,某样东西正在朝他的方向高速移动,这东西和他有某种联系。布兰想转头看,他办不到,只能看着看着前方。忽然一只大鸟从他身边掠过。 是它!只是一只更大的鸟。 整个天空,布兰视野中只有它,他还是如此近距离观察一直正在翱翔的大鸟。布兰变得越来越专注,距离好似不是在拉长,而是越来越近。 布兰的视野变了,变得更宽口,翅膀也变了,是棕色而非火红。他已经不是火红鸟了,而是成了那只飞过火红鸟身边的棕色大鸟。 原来我的感官能在这些动物中自由转换?布兰心中惊讶,这就是异能吗?那个少女口中说的易形者,兽灵! 在高速的移动中,布兰下方的联系点也随之出现,一点,两点……越来越多。首先把注意力放到其中一点。布兰心中自言道,然后,拉近,在拉近,成了! 布兰的视野又变了,这次取而代之的是满眼葱郁。他回到了熟悉的黑风山林,这次他成了一只丛林豹。它躲在一处灌木丛后面,眼中只有那只在前方吃着草的花鹿。它一步一挪的接近猎物,悄无声息,足够近了,它猛然一跃,咬向猎物的脖子。鲜血从花鹿脖子流出,流到丛林豹的嘴里,从丛林豹嘴里滴到地上。 是这种味道,在曾经以为的梦里尝到过,腥腥的、甜甜的。 布兰确认了,这不是梦,他就是异能者群体中的其中一个。 布兰心想:既然能在一定方圆内从此点转移到彼点,像从旧镇到黑风山林般,再从黑风山林转回旧镇。然后找到自己的身体,自己就能醒来。 布兰从丛林豹的身体中转出,通过树上的蛇,天上的鸟,然后回到了旧镇。但是他无法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位置,一丝感觉都没有。 此时映入布兰眼帘的是一个装饰华丽的屏风,屏风上雕刻着奇花异草,以及美人出浴的图案。这是一所妓院,往下看,妓院大厅内有个瞎眼老人正在以笛子吹奏欢快的曲子。底下过往的男人举着酒杯,形形色色,满面春风。 透过屏风往里窥探,一个长着金黄头发、清新俊逸的男子靠坐在摆满靠垫的壁龛里,爱抚依偎在他身旁体态丰满的少女,她蕾丝胸襟敞开,他正将杯子中的葡萄酒往她胸部倾倒,然后用舌头舔净。 布兰初初到这便想离开,他不认识这个美男子,也从未见过他。但布兰见过在他面前哈腰的‘干草头’。 “你有什么消息?”美男子轻抚怀中的美女,“这种时候我可不喜欢别人打搅我。” “奥加殿下息怒。”干草头跪倒在地,比划着,“黑风山林的一处人家在黑水河救了一个小孩,这么高,黑色头发。” …… 布兰没有见过奥加,却听说过这个名字——爱德华-诺顿的次子,奥加-诺顿。身份要暴露了,布兰必须要离开鲍勃和玛格丽特,必须要离开黑风山林,独自上路的日子要来临了。不过此时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告诉鲍勃一家,如还留在黑风山林只有死路一条。 布兰虽然已懂得移识之道,却还不懂如何回归本体。回不去就醒不来,更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他开始烦躁,慌张,他的情绪影响了他的容体——妓院中的百灵鸟。 百灵鸟也开始烦躁,叫声也不再动听,“啊!啊!”像乌鸦般。 “那只鸟疯了吗?” “不会是染上鸟瘟了吧?青柏镇就曾经因为鸟瘟死了好多人,留不得!” “嘿!那边的太监,赶紧来处理这只鸟,太扰兴了。” …… 来此寻欢的人都烦这刺耳的叫声,跑堂的太监应从客人的吩咐去处理这只发疯的百灵鸟,无奈百灵鸟在高高的屋梁上,太监奈何不得。 不过这让布兰想到了曾经转识的经历。以前的转识,他都以为是在做梦。当梦中自己死了或者受到惊吓,他也便跟着被吓醒了。所里凌云堡中的人心底都可怜布兰,是个常年被噩梦萦绕的可怜少年。 对!只有这样,我才能醒来。 布兰坚定了信念。 随着布兰冷静下来,百灵鸟也冷静了下来,不再“啊!啊!”嚷着难听的叫声,也没有动听的歌声,只是静静看着前头的墙壁。 忽然振翅向前。 “啊!” 布兰乍醒,背后直冒冷汗。 布兰转向旧镇方向,粲然一笑。 “它还好好的。” 第十三章 又话别离 “鲍勃叔叔?比伯斯大爷呢?”布兰醒来发现在马车只有他和鲍勃,身旁还堆着未售完的动物残尸,“我们这是这是在回黑风山林的路上吗?” “臭小子,你终于醒了。”鲍勃回过头确认布兰精神很好,然后继续架马前行,“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医生说你是劳累过度,我就想着带你回家休息。比伯斯说要留在旧镇,毕竟他只有凯特一个儿子。所以他让我自己驾车回来。” “对不起,鲍勃叔叔。” “傻孩子。你跑去哪里了,不是告诉你厕所在黑石房,你是如何跑去桥洞下的。人贩子可就喜欢抓你这类的小孩。” 现在车上也没有第三人,布兰就想着要如何告诉鲍勃真相。却不知从何开口。 “鲍勃叔叔,其实,其实我……我记得晕倒在桥洞,你怎么找到我的?” “是一个好心的老人告诉我‘你的小孩倒在桥洞那里了’,我才知道的。”鲍勃回答道。 “这样啊。”布兰做起来,想挪个位置,发现怀中有什么搁着自己。取出一看,是一卷羊皮纸,打开一看,竟是自己一直想要的大陆地图。上面详细的标记着各个城池、港口。大型村落。而其中用红色痕迹标记过的最为显眼。 鬼城!位于黑风山林的南边。 这地图是席琳放在我怀里的,布兰暗道,她让我往南边去,带上‘炎燊’。她知道了我的身世,通知鲍勃叔叔的肯定也是她,只能相信她了。 “鲍勃叔叔,对不起。” “别再说这种话,卖不完的肉,咱留着自己吃。” “鲍勃叔叔,我要说的不是这个。”布兰眼神坚定,他决定将一切告诉鲍勃,然后独自开始逃亡生涯,“其实我是劲松城……” “你别说,我都知道。”鲍勃看向布兰,想起自己逝去的儿子,“你现在是我的孩子,什么困难我们都应该一起扛。让我们来照顾你。” 在鲍勃救下布兰后,去过一趟旧镇。他在那里听说了有士兵沿着黑水河搜寻一个小孩,是某个叛贼的独子,找到他能得到一大笔赏金。鲍勃想起布兰的脸,和自己逝去的孩子太像,他认为这是诸神赐给他最好的礼物。 “我不要!”泪水在布兰眼眶中打转,声音也变得颤抖,“我不要!你们会死的,就像乔凡尼一样。我不想你们因我而死,我不要再有人因我而死。” 鲍勃回头,他的眼神充满温柔,看着这个男孩,越看越像自己的亲生儿子,眼里的眼泪越来越多:我的儿子,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开。 鲍勃右手将布兰揽入怀中,左手缰绳加速架马。他安慰布兰道:“我们都会好好的,我们现在回去叫上你玛格丽特阿姨,收拾东西就马上离开。我们离开这里。” “来不及了,他们已经从旧镇出发了。”布兰忍住眼泪,“那个一头干草的大汉说出了我们的住所。他们已经来了,回去你就带玛格丽特阿姨走,我留下吸引他们。” “不行!不能留下你一个。而且你怎么‘干草头’去举报我们了。” “我看到,我是一名兽灵,我有所有动物的视野。在昏迷的时候,我看见你抱我离开,我也看到了‘干草头’。所以你们不用担心,他们抓不住我的。”布兰的眼神犹如轻松翠柏,“这次,由我来保护你们。” “你是一名兽灵?”鲍勃舌桥不下。他还是从云游诗人吟唱的诗中才得知这世界上有一种异能者叫兽灵,能控制动物,甚至人类。现在得知布兰就是一名兽灵,如何让他不惊讶。 “你真是一名兽灵?你能控制动物和人类?” “这些我做不到。我只能去感受。”席琳没跟布兰说过兽灵能控制动物甚至人类,“鲍勃叔叔,你知道兽灵?” “我只是听云游的诗人吟唱过关于兽灵的故事。”鲍勃说,“黄璃岛上有一兽灵,足不出户,却知天下事。一日有敌军攻黄璃岛,足有十艘战舰。而黄璃岛城中兵力难以抵抗,遂请出兽灵,闭目坐于城墙之上。忽然海面翻涌,突现大鲸数条,打沉了地方战舰四艘,解了黄璃岛之难。” “可惜这些我都做不到,也许以后我也能这么厉害。当下之际,我们要快些回去,他们的战马比我们要快得多。” “没错,御!”鲍勃驾停马,将车身卸去,“上马,这车太重,这样我们能更快回去。” 一路马不停蹄,不到半个时辰,他们便回到了林中小屋。鲍勃把事情经过一一告诉玛格丽特,布兰则在地窖中取出‘炎燊’,裹于黑布当中,负于背上。 “不!要带着布兰一起!”玛格丽特声泪俱下,“他还是一个孩子!” 鲍勃说服不了玛格丽特留下布兰,他有何尝不想带着布兰一起走,但是布兰意已决。 “玛格丽特阿姨,鲍勃叔叔,这些日子谢谢你们的照顾。”布兰给鲍勃和玛格丽特叩头致谢,“我已不是一个孩子了,在我家破人亡那一刻起就不是了。玛格丽特阿姨,我不是一名普通人,我是一名异能者,我能照顾好自己。如果我们三人一起走,我们都会死,他们不抓到我是不会收手的。” 鲍勃快速的给玛格丽特讲解异能者的能力,安慰她道:“布兰会没事的,相信他!” 即使知道布兰并非常人,玛格丽特依然忍不住泪水。她深深的和布兰拥抱在一起,泣下沾襟,道:“我爱你,孩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会没事的。你们要保重。” 布兰感觉到林中有些异动,将视野转到附近的一只蓝羽鸟上。他看到‘干草头’在前指路,带着十个穿着御林铁卫白色铠甲、骑着战马的战士,向着林中小屋前进。为首的正是奥加-诺顿。 “他们从西北边过来了,你们两个快架马向东去。”布兰扶着玛格丽特坐上马,“我要穿过山林,去往南边。” “布兰……”玛格丽特不舍道。 “这里是我们的地方,我会没事的。”布兰大力拍向马肚子,“你们保重!” 马匹吃痛,嘶鸣一声,已走得老远。 奥加-诺顿听见马鸣声,心下大喊一声:不好! “全体加速!驾!” “驾!” “驾!” …… 当他们来到林中小屋是,已空无一人。奥加气得就要哇哇大叫。 “殿下,这里有马蹄印,是向东去的。”一个士兵发现了马蹄印,向奥加报告道。 “东边……,我们……” “沙沙”,布兰故意踢下一块石头,滚落山林。 “在那,那小孩在上边。”一名战士发现了布兰,向他指去。 奥加眼随指转,吸引他的是布兰背后的那把长剑。虽被黑布裹起,但他认得那剑柄护手上的不死鸟标记。 “下马!给我追,抓到,赏金五百!” 布兰回首,报以一抹冷笑。这是他的地方:让你们有来无回! 第十四章 狩猎者游戏(一) 原本布兰与奥加等人相距足有两百丈远,奈何人小腿短,又身负重剑,几个罗预间,便被拉近至不到十丈。 背着‘炎燊’的布兰,此时已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此处虽已是树木丛生,但还不是山林深处。他和鲍勃狩猎都是在山林深处,所布置的陷阱自然也都在那。 布兰拨开小路边的灌木丛,在其中穿梭,以此隐蔽自己,也多亏这些灌木丛,才使得他直至现在还未被抓住。 “那该死的小老鼠又钻到哪里了!”布兰听见奥加训斥手下,这说明他的战术是成功的,但是之后的行进,他要更加小心。 这里离陷阱地还有一段距离,已布兰此时前行的速度,起码还需两个须臾之久。此时已天色变得阴沉,乌云在上空聚拢,布兰闻到了雨水的闻到。 要在下雨之前赶到陷阱地,那里有一处树洞,是鲍勃专门开辟出来躲雨的。不然在冬夜淋上一场雨,对布兰来说,不死也去半条命。更何况后面还有一队追兵。 布兰在灌木丛中匍匐前进,贴着地面,他听见那些集中的脚步一点一点分散,其中有一部分走在沙石小路上,发出“沙沙”响声,他也听见有人跨进灌木丛,踩断树枝的声音。 不好!他们往这边来了。布兰暗道,我得往更深处去。布兰站起身,撒腿就跑,哪里灌木密集就往哪里跑,灵活的身影在其中来回穿梭。 “殿下,那小子在那!”离布兰最近的一名战士发现了他,边追边向不远处的奥加报告道。 “追!抓住他,死活不论,皆有赏!”奥加命令道。 众人齐声回答道:“是!” 布兰能在茂密的灌木中灵活穿梭,但那些成年人可办不到。这些灌木四处是,底下绊脚根枝数不胜数。跑两步磕磕绊绊,着实是令这些大头兵心烦不已。在这些灌木的阻拦下,眼看布兰的身影越来越小,气得奥加要哇哇大叫。 布兰左一步,右一挪,躲过这根茎,避过那条枝。就这样,一直往深处去,不要停。布兰在内心对自己道。忽然一把利剑从他右边臂膀上方呼啸而过,劈断和他手臂粗细的灌木,落在他的右前方,深深插入地面。 布兰被这突如其来的飞剑,吓得一踉跄跌靠在旁边,转而爬起又继续往前跑去。 “我说了,死活不论,你们这群蠢猪!”十几个经历过战场厮杀的战士,居然抓不到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孩,这让奥加气得满脸通红。“用你们手中的剑,给我投出去,刺死他!” 布兰自然也听到了奥加的吼叫,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不久前遇到的食人野猪。虽然体型不一,但只要一不注意,都是要丧命的。 要向我投剑?我可不是野猪,只会横中直撞。布兰在灌木中左进右错,一把剑飞来,插在他左边的灌木上,另一把则偏得离谱。一把接一把的剑或从布兰身旁落下,或飞过前头,始终刺不到他。终于要跑出这片灌木了,前方杂草茂密,树木葱郁,对那些大兵却没有什么阻碍。只要他们出来,在这里很容易就能抓住布兰。 布兰刚踏出灌木丛,一把剑从他左臂划过,留下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从手臂,一直流到指尖,低落在地上。他侧身会看,发现,对方所有人已双手空空。离他最近的一名战士,起码还有二十丈之远,他们手上已暂时没有什么能对布兰造成伤害。 对面并没有停下脚步,还在向着布兰追来,拔起插在地面上的剑,继续向布兰投来。布兰深吸一口气,右手捂住左臂上的伤口,转头跑进前头比自己还高的草丛之中。 “跑吧!尽情的跑吧!这样才有乐趣。”奥加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会抓到你,吊起来喂野猪!” 布兰在草丛中一路跑,一路留下血迹,给奥加指明了他逃跑方向。 我得止血!不然怎么跑,到最后都会被找到。布兰对自己说。 他记得鲍勃曾经告诉他,这山林中遍地都是宝,各种草药应有尽有。其中有一种花杂蓝色的草药,名叫勿忘草,可以用来止血。布兰一路低头寻找,最后在一棵望天树下找到了这种草,然后用嘴嚼碎,将碎渣敷在伤口上,扯下衣角,包扎起来。 由于流血,又加上长时间的奔跑,布兰变得面色苍白,毫无血色。不能停下。布兰对自己说,必须要在下雨前赶到树洞处。 劳累使布兰失去了速度,只能缓步前行。慢慢的,他听到了奥加的声音,他们随着他的血迹寻过来了。然后又停了下来,是血迹消失了。 不知走了多久,布兰发现前面有一颗望天树,斜倒在几棵巨大的桫椤树旁。我可以爬上树,躲在那繁茂的树冠之中,等待黑夜的到来。布兰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注意,毕竟自己熟悉这里,即使在黑夜中也能找到路。 布兰顺着望天树斜倒的树干,一直爬到桫椤树的树冠之上。在爬的过程中,布兰撕裂了伤口,渗出些少血液。布兰躺在树冠上,大口喘着粗气。 这时奥加小队也追到了这里,但没发现布兰就在他们正上方。布兰很惊讶他们居然对这片山林如此熟悉,侧脸往下看,才发现,原来‘干草头’一直跟着,给他们当向导。虽然‘干草头’已打鱼为生,但偶尔也会来此打猎换些口味。 奥加带着士兵一个接一个从布兰下方跑过,布兰左臂渗出的第一滴血正好滴落在路过的最后一个战士的头盔上。 终于,所有人都过去了,布兰可以安心的休息一下,等黑夜降临,再继续行动。布兰侧过身,让受伤的左臂更好受一些,发现一条烈齿蛇正注视着它,像猎豹注视猎物一般。这是黑风山林中体积最小的蛇,只有成人拇指大小,却是整片山林最毒的蛇,它一滴毒液就能毒死奥加小队所有人。 布兰突然有一个主意:猎人和猎物该换过来了! 布兰一手抓住烈齿蛇七寸,蛇紧紧缠绕在布兰的手臂上,勒出痕迹,但他不为所动。布兰将烈齿蛇的最对准桫椤树上的一处凹陷,迫使它咬下去,射出少许毒液。然后用背后的剑尖抹断蛇头——布兰需要食物,需要恢复体力,这就是送上门的食物。 布兰扯下几根望天树的小树枝,削成尖刺状,尖头沾上蛇毒,接下来就是等待黑夜的到来。 猎人的游戏,就要开始了! 第十五章 狩猎者游戏(二) “妈的,难不成那小子真是兔子?”战士维恩-阿尔维斯的父亲是个杀猪匠,他骂起人来也活像一个卖肉的屠夫,“抓住他一定要先把他双腿砍了,让他爬个百八十丈,再杀掉他。” “哼!兔子?”奥加-诺顿伸手示意队伍停下休息片刻,从腰间取下装水的铁壶,喝口水,“就算是老鼠,也要掘地三尺将他挖出来!” “殿下,看来他可不是兔子老鼠之流,他是一只狡猾的布谷鸟。”一名战士发现了维恩-阿尔维斯头盔上已变黑的血点,向奥加-诺顿报告道,“他在树上!” “回头!” 不死鸟?你要当只鸟,那我就是猎鹰。奥加在心中冷哼一声。 天已阴朦,即将入夜。 布兰将蛇胆取出,和蛇头扔下树,其余吃掉,补充能量。侧头看了左臂的伤口,已不再流血,但疼痛依在。疼痛提醒着他,在这个变化莫测、诡谲难料的世界上,有时候连自己都是不可信的。在他的正下方,依旧留存着几滴血液痕迹。 他们可能会往回搜寻,我得马上离开这。布兰拿着毒刺,挣扎着起身。环顾周围的环境,布兰记得这里,在前面不远有着几处茂密的灌木,其中夹杂着不少带棘小灌木。他们要往回走,一定会经过那里。 布兰独臂沿着斜倒的望天树干爬下,慢慢滑下,这样能防止左臂伤口开裂。在前往荆棘丛的路上,布兰折下一片长条树叶,将其卷成一支细管,将毒刺放入,用力一吹,毒刺即紧紧钉在对面不远处的树干之上。 到达目的地,布兰选了一处茂密且荆棘最密集的地方来隐藏自己。他们肯定不会想到我会埋伏在这里,等着他们,而不是像兔子躲藏猎狗。布兰心中道。 夜幕终于降临。布兰已经不再害怕黑暗,他已习惯与黑暗为伍。 在这漆黑的山林之中,即使只是一只萤火虫,也会变得鲜明、出众,何况奥加-诺顿的队伍已打起火把。布兰在远远的就发现了他们,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物品,调整好姿势,如丛林中的豹子,静待猎物上门。 在队伍当中,‘干草头’在最前方当向导,奥加则是在队伍中央。他们一路慢步前行,一路寻找了布兰,或向左,或向右,亦或向上看。 “殿下,空气变得潮湿了。这是要下雨了。”‘干草头’回头向奥加报告,“看情况是要下暴雨,我们得在下雨之前找到一处能躲雨的地方。冬日暴雨中什么样的鸟也是飞不起来的,一不小心就有冻死的可能,那小崽子肯定跑不了。” “好,你可知哪里有这样的地方?” “小的也算得上经常来此山林中打猎,这种地方还是知道几处的。”‘干草头’停下原地辨别方向,然后指向其右边,“在那边有一处,而且不算是深处。山林深处各处是猎人的陷阱,晚上行进只会徒添危险。” “带路!” “是!殿下。” ‘干草头’领着奥加的队伍往布兰的方向走来,火光照亮周围的一切,布兰隐蔽的很好,如和周围融为一体。 一步,两步,三步,奥加终于进入了布兰的射程。布兰看准了奥加的脖子,只要在那射上一支毒箭,片刻之间,就能要了奥加的命。但那样布兰肯定也会被发现,现在他已没多少体力可以再和他们抓迷藏了,所以,他只能寻找更隐蔽的下手机会。 脚!没错,就是脚,他们的脚下布满荆棘,即使射中,他们也可能认为只是自己刮中了棘刺。 布兰朝着奥加的小腿连射两箭,但毒刺箭对奥加的战靴毫无用武之地。失败了。要在安全的情况下用毒刺箭杀死奥加,明显是不可能的。现在也只剩下一支箭了,布兰把长叶细管对准了‘干草头’的小腿。这支队伍里面只有他是没有战靴的,也只有他熟悉山林里的地形,他才是除奥加之外对布兰最具威胁的。 布兰深吸一口气,将管口对准‘干草头’的小腿。 “呼!” 毒刺箭从‘干草头’的裤腿穿过,在他的脚踝留下一道细细的血痕。 “呀!”‘干草头’脚下吃痛,抬腿掀起裤脚看到脚踝细细的血痕,再看向周围满是带棘小灌木。“这该死的荆棘灌木!” “你停下干什么?”奥加最前方的‘干草头’喝道,“快点带路,已经有雨滴在我身上了。要是下雨还没到,我就把你当火把考了。” “殿下息怒,就在前方不远处了,很快就能到了。” ‘干草头’边走边撩起自己的裤脚,嘟囔着:“我这裤子的的不了很厚实,怎么可能会被这细细的棘刺划破,还划伤了脚。”然后还在路边的一株带棘小灌木上试着划一下,明显划不破。 他越想越不明白,越想头越痛,越想头越晕。忽然头转向奥加,大喊到:“殿下,是……”他感觉像是有一双钢铁大手,狠狠扼住他的脖子,使他无法呼吸、无法讲话。“是……是……” ‘干草头’口吐白沫,径直倒地,两腿一瞪,眼看不活了。奥前气冲冲上前踢了两脚地上的尸体,喝问旁边的人:“这他妈又是怎么回事!啊?” “报告殿下,他好像中毒了。”一名战士掀开‘干草头’烂了的裤脚,看到脚踝流出黑色的血液,“他被毒物刮伤了这里。” “他下面穿的就跟野猪的皮一样厚,有什么能刮伤他!”奥加拔出佩剑,“给我搜,那小子就在附近!” 布兰早在射出最后一支毒刺之后,便隐匿在黑暗中,离开了这里,怎么可能让他们找到。但他依然在暗处观察着他们,他知道,他们不可能会带着一具尸体上路,而‘干草头’的身上有他需要的东西。 搜寻无果,而且雨滴落在奥加身上也越来越频繁。他抬头望向漆黑的天空,一滴雨正直落在他的眼里。 “都回来。我们走,先找个地方躲雨。雨停了再扒了那崽子的皮!” 看着奥加小队的火光变得若隐若现,布兰从一棵大树后面钻出,弓腰行进到‘干草头’尸体身边。布兰在他身上摸出了一块肉干,一把匕首,这是他需要的食物和趁手武器。然后再扒掉了他的外套大衣。布兰需要他保暖,不然在这雨夜中,非得冻死。 雨终于慢慢变大,布兰也要赶紧赶往避雨树洞,休息一晚,恢复体力。 天亮还要继续狩猎。 第十六章 狩猎者游戏(三) 布兰在潮湿的树洞中度过了寒冷的一夜,若不是有死鬼‘干草头’的皮外套,这夜过得定然很艰难。 天已经完全亮了,太阳并没有照常升起。今天是个阴天,依然湿冷。布兰现在已习惯了自己的异能,也懂得了转识的技巧。他靠在树干上,闭着眼睛,感受着附近能进行转识的生命点,然后不断的跳跃视野。最后他通过一只布谷鸟看到了奥加的小队。 他们昨晚肯定没能及时找到躲雨的地方,因为布兰看见,他们此时正在火堆前烤着滴水的衣服。甚至有一名战士脸色发白,额头不断冒出冷汗,定是昨晚受凉,发烧所致。 在权衡一番之后,奥加发话,决定将这名病怏怏的战士留下,等他们把布兰扒了皮再回来接他。奥加命令其他两名战士将火焰生得旺些,以及捡多谢柴火放在旁边,以免还没等到他们回来,他就呜呼哀哉了。 一切准备妥当,奥加等人穿好装备,便向山林深处进发了。 终于要来了吗?布兰起身,带上昨晚从‘干草头’处拿来的匕首,出来树洞,伸了个懒腰。他记得附近有几株箭毒木,其乳白色的汁液涂在剑刃上,可见血封喉。 布兰终于在前面不远处找到了这种叶呈椭圆的高大乔木。他将匕首深深推刺进去,迫使其流出乳白色汁液,然后用树叶均匀涂抹在剑刃之上。这样,只需用这把匕首轻轻划破皮肤,便足以将其置于死地。 现在他的目的地是席琳在地图上给他标记的鬼城,在黑风山林的南边。他抬头看了下附近树木的枝叶,然后朝繁茂的方向前行。 中午时分,奥加等人越来越逼近布兰,布兰的行动变的更谨慎,他脚步要变得更轻,否则一不小心惊起飞鸟,立马便会让奥加等人知道自己的位置。所以他觉得不跑了,他要做回一名狩猎者。 增加自身实力的最好方法,便是减少敌人的数量。 布兰折断一些细枝嫩叶置于身前、背后以及额头上,以此增加自己的隐蔽性,然后埋伏在树丛当中。他有着常人难以匹及的能力,整片山林都在他的监视之下,好似自己就是这片山林的主人。 奥加等人也是小心谨慎的搜寻着布兰,通过昨晚‘干草头’的死,他们认为布兰是个极其卑鄙、不光明的用毒者。不谨慎的话,一不留神被喂了毒,就只能像那死鬼‘干草头’一样,躺在地上喂野猪了。 在他们眼中,哪里都是树,到处都是绿色的,即使他们路过布兰藏身地的时候,还是以为只有树。 布兰屏住呼吸,耐心的等着前面的人一个一个走过去,直至最后一人走到他的跟前。他看准此人腿肚子的关节处,举起匕首径直刺过去。这名战士痛的单膝跪地,布兰则转身跑向更深处。 “啊!他刚就蹲在这!他跑……跑……”黑色的血不断从他的口中、鼻中喷涌而出,堵住他的气管,堵住他的声道,呜咽着死去。 “追!给我追!我要杀了他!”奥加声嘶力竭道。 他们能看到布兰在逃跑时拨开树丛的动静,以此一路追过去。一路追击,知道到一处相对空旷的地方,周围依然是树,布兰就站在正前方,和他们对视着,向一头嗜血的狼。 “看你往哪跑!” 看着几个人一拥而上,布兰脸上闪过一抹似有似无的微笑。他们的眼中只有布兰,完全没发现脚下还悬着一根长藤,跑在最前面的一个人的脚钩中了它,带着巨大倒刺的木栏从两边树上滑下,将最前头的两个人,穿了个透心凉,死死钉在倒刺上。 后边的人被此情形惊住了脚,生怕周围还有类似陷阱,四处寻找起来。 “这里是我的地方,再往前,你们都将葬身于此!”布兰的声音像死神般冰冷。 “你们愣着干什么!给我抓住他!”奥加一脚把最后一名战士踹上前去,“这就是那些该死的猎人的陷阱,没有谁打猎会在一个地方布置两处陷阱!上啊!你们这群孬种。” 布兰冷哼一声,转身跑进密林当中。后面又传来一声惨叫。也许以前不会,但是为了防止食人野猪报复,鲍勃和布兰在很多地方设置了双重陷阱,想借此除掉这巨型怪物。虽然最后能能用在野猪身上,却能就他一命。 看着掉进陷阱坑被刺死的战士,加上这个,自己已经损失了三名战士,居然还是死在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孩身上。奥加气得想吐血。原本英俊的脸庞也变得扭曲,万种愤怒汇聚在他颤抖的嘴唇,咬出一个字:“追!” 现在的布兰可以肆意的往前跑,即使给敌人知道自己的方向,他们也无法快速追上了。顾虑,牵制了他们的速度,追捕布兰,也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般容易,需要付出血的代价。 这一路追来,大陷阱没有,小陷阱不少,令得其中两人受了轻伤。布兰有些后悔,当初怎么没想到要取些箭毒木的汁液涂在陷阱之上,不然现在又会少两名敌人。 一路向南跑来,不住不觉布兰来到他和鲍勃布置的最后一个陷阱的地方,这也是布兰在这边山林之中来过的最深处的地方。追兵就在后方不远处,他们紧追在布兰的身后。 不能停,继续跑。布兰转身继续跑,后面的追兵继续追。 “啊!” 一名战士踩中了最后一个绳套陷阱,被倒挂在树上。众追兵顿了一下,布兰也回过头,往后走几步将带毒的匕首向倒挂在树上的战士掷去,正刺中他的腹部,鲜血也从其中流出。 “杀!” 看着同伴一个接一个在自己面前死去,众战士也红了眼,疯了似的朝布兰追去。布兰心底大叫一声:不好!转身要跑,不了却被一个石头绊倒。 眼看就要被追来的人砍成肉泥了。忽然从旁边冲出一头巨型野猪,而且还是失去了一只眼的。布兰认得这头野猪,相信这头野猪也认得布兰,而且恨不得将他直接生撕。 “吼!” 食人野猪直接将最前面的一名战士撞飞五丈远,倒地吐血不起。它是被鲜血的气味吸引而来,看着倒挂在树上的尸体,食人野猪口水直流。但当它侧眼的时候,他看到更有吸引力的目标,布兰! 食人野猪眼中的火焰就能把布兰烧死! 第十七章 食人野猪大战六人众 奥加看着前方突然冲出的食人野猪,不禁退缩了几步。他吃了二十四年的猪肉,从未想过一头野猪能长的如此巨大,两条獠牙像两把尖刀。这让他想起了随父亲去极北之地时所见过的长毛象。这野猪活像一只短鼻的长毛象。奥加想。 奥加看着吐血倒在前边的战士,不知死活,再看向周围,如今加上他,只剩六个人了。六个人,要对付如此巨型的野猪,我们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啊。奥加在心中权衡着,不过这怪兽好像注意力在那小子身上,它两口就能吃掉那崽子,却吃不下那把剑,我只要那把剑。 “注意!”奥加悄声对周围的战士说道,“后退,这野猪的目标好像是那小子,我们的目标是那把剑。” “是。” 众战士悄声回答,并缓步向后方密林退去。 食人野猪自从看见布兰之后,确实忽略奥加等人的存在,它的眼中只有布兰。它的右眼似能喷出火焰,如果它的左眼还在的话,也会如此。这都是布兰的功劳,使它成为了这片山林的独眼野猪王。 食人野猪一步一步逼近布兰,它喜欢人类恐惧它、害怕它。布兰看着一步一步接近的食人野猪,心跳开始加快,每当人生命受到威胁时,总会如此。冷汗不断从他额头留下,他想要战斗,却连一把趁手的兵器都没有,而身后的‘炎燊’,他甚至不能流畅的挥动三下。 “咳……咳……” 刚才被野猪撞飞的战士,并没有死,只是一时昏厥。胸前的疼痛唤醒了他,连续咳出几口淤血。这咳嗽声让食人野猪想起,这里可不止是布兰一个人而已,还有六个成年士兵。这一定是他的同伙!食人野猪眼中的怒火说明了它的想法。 它转身就向没死绝的战士冲去,两根獠牙深深的插入他的身体中,将其甩成两截。看着自己的战友惨死在食人野猪的獠牙之下,眼中都闪烁着怒火。但奥加不下令,他们也不会轻举妄动,这是作为一名军人的天职。 食人野猪自然也感受到了他们的怒气,但是它的怒气更大,好不容易得以报仇,却被如此多人打搅,怎么不生气。 食人野猪前蹄刨地,獠牙对准他正前方的维恩-阿尔维斯,径直冲过去,速度之快,令人咂舌。说时迟那时快,维恩贴着獠牙侧身躲过了这次冲击,右手举起他的精钢剑,劈向食人野猪的颈部,不料仅是留下一道白痕。 竟然食人野猪主动攻击,奥加也不会退缩。他举手示意反击,众战士领命,对野猪呈包围状,两左两右,一前一后。食人野猪看状,也不贸然进攻,僵持着。 所谓鹤蚌相争,渔翁得利。布兰看准时机,起身向身后密林跑去。食人野猪见布兰要逃跑,一阵激动,甩身向右边的一名战士顶撞而去。众人都时刻专注着食人野猪的举动,只见那名战士向左滚地躲避,野猪攻击无果,却露出左侧半身一个大空挡。 “动手!”奥加命令道。 左侧两名战士向野猪腹部刺去,用尽力气也只刺进三寸深,只能伤其表面。而攻击食人野猪左后肢关节的维恩,更是连皮都切不开,只有奥加的宝剑使它的左前肢流出鲜血。食人野猪吃痛,转向攻击奥加,奥加比其他战士更加灵活,后腾躲过它的甩击,向左侧身又避过它的冲击,右手挥剑,在它发白的左眼下,又增加了一道血痕。 “吼!” 食人野猪吃痛,眼中充满怒火。受伤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布兰居然要在他眼前逃跑了!他横冲出包围圈,向布兰冲去。这使他身上又增加了几处剑伤,但它根本不在乎,它只想留下布兰,之后在解决后面这些热。 布兰感受到了后面的危险,赶紧绕道一棵树后面以此来迫使食人野猪变向,他的优势就在于人小灵活。但是此时的食人野猪已经红了眼,它直接向树干撞去。 “嘭!” 大树应声而到,树干撞在布兰背部,深感剧痛,喉头一甜,吐出一口鲜血,扑倒在前面,动弹不得。 看着着趴在地上的布兰,食人野猪轻吼一声,像是在庆祝胜利。转头看向奥加等人,特别是看向奥加手中的宝剑,只有那把剑能轻而易举的伤到他。 食人野猪前蹄刨地,喘着粗气,一蹬地,全速冲向奥加。在它快要撞上自己时,奥加瞅准时机,向左避开,哪料食人野猪突然向右变向,将另一名战士穿死在獠牙之上,然后将尸体甩在奥加面前。也不再发动下一次进攻,只是看着他。 这是一种挑衅!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野猪!奥加看着脚下的尸体,这只巨型猪是有智力的,并不仅是靠本能战斗。 “你们的武器难以伤及它,它的目标是前面那小子,我们的目标是那把剑。等他吃了那小子,我们再回来拿剑。”奥加对仅剩的四名战士说到,“且战且退!” 食人野猪看着正缓步向后退的奥加等人,又回头看向后方的布兰。此时布兰并未昏厥过去,他受的只是外伤,所以勉强还能站起来,强烈的求生欲望使他正向密林中走去。 食人野猪如何会将如此深仇大恨的布兰放走。它也如奥加等人缓步退后,如形成共识般停战。 相互退了一段距离后,食人野猪率先转头,向布兰行去。然后奥加等人也相继转头,只是他们并未离开,而死隐匿在草丛之中,等待食人野猪离开,然后去取剑。 食人野猪一步一步走向布兰。他不仅是战利品,也是一道美食,在上次被陷阱夺去左眼之后,它做梦都想品尝这道美食,现在终于要实现了。 布兰已经感受到了身后食人野猪的喘息,但他并未停步,依然踉跄前行。食人野猪走到布兰背后,它用獠牙将他转过神来,它就着布兰充满恐惧的眼神将他吃掉,这样会更有成就感。不过并不如它意,布兰眼中只有呆滞。但这并不能阻止它吃掉他的欲望。 我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布兰脑想起了阿德里安伟岸的背影,乔凡尼临死前的笑容。但眼前却是食人野猪的巨口与獠牙。 我不能死在这! “不要!”布兰大喊一声,晕厥在地。 食人野猪也停下动作,呆滞在原地。 第十八章 借猪杀人 布兰睁开眼睛,发现视野变了,变得开阔,只是左眼确实一片灰蒙。他低下头,看见自己的身体躺在下方,还看见眼前长长的獠牙。 我居然转识到了食人野猪的身上!布兰心底惊讶道。可是他明显感觉到这次转识和以往完全不一样,这次他居然能自主控制这具容体。布兰试着将前蹄向前伸,前蹄就向前伸;布兰试着跳跃,食人野猪巨大的身体蹦跳着向撒欢的小孩。 能吃掉这小孩居然能高兴成这样?躲在后方密林中的众人不禁发出如此感想。 现在,布兰就是食人野猪,食人野猪就是布兰。 布兰扭动肥硕的脖子,向后方看去,并未发现异常。但他可不会这样想,他知道,只要自己一天还活着,‘炎燊’还在自己手里,他们就不会放弃。 布兰用嘴轻轻衔起自己的身体,深入山林。现在最首先的,是要给自己的身体找个隐蔽的藏身之所。不然转识回来,不仅食人野猪要杀他,身后还有几个追兵。 一路深入,布兰淌过一条小河,三处高坡,终于发现一处隐蔽的树洞。洞口被密草所掩盖,树洞内干燥无蛇鼠之虫害,是最佳的藏身之处。放置好身体,布兰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控制食人野猪的身体远离此处。 原路返回,回到之前路过的小河不远处,布兰听见了奥加的声音。他们果然追来了。布兰暗道,正好让我试试能控制这句身体至何种程度。 布兰隐藏在河边的茂密野丛中,看着奥加五人环臂渡河,防止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上岸之后,他们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在附近搜集木柴,准备生火。 “快点!”全身湿透后,奥加被冻得浑身发抖,“维恩你来生火。” 维恩抱着木柴放在奥加跟前,取出火石开始生火,其余三人则继续搜集干燥的木柴。有一名战士捧着木柴,离布兰越来越近,待还差几丈远时,布兰俯身冲出,用獠牙对准其胸部,狠狠撞过去。可惜布兰对控制容体还不熟悉,偏了,只将那名战士撞出三丈之远,并未致命。在其余几人还不及做出反应之时,布兰高高跃起,将倒地战士直接踏成两截。 “是那头野猪!”一名战士高声喊道。 “做好迎战准备。”奥加拔出佩剑,指向布兰。升起的火焰让他的身体暖和了起来,行动也恢复灵敏,但除他和维恩之外,其他两名战士已冻得剑都拿不稳。 我要你们死!布兰想冲他们喊出这句话,汇聚到嘴边,却成了一声长吼。 “阿兰,里维斯,你们两个先后退。”奥加看着两名已经冻得两手颤抖的战士,根本不可能再伤及布兰分毫。当初六人合力也只能使这头食人野猪受些轻伤,何况如今只剩四个人,还有两个完全无状态,如果硬拼,很有可能全军覆没。奥加脑子飞快运转着,看向身后急湍的河水,心底肯定:只有这条路了。 布兰听见奥加命令手下回去。怎么可能让你们回去抱团防守!布兰心底冷笑,我要逐个击破。布兰径直冲向另一名战士,那名战士身体已冻得发僵,根本无法来得及闪避,直接被布兰撞飞进河里,冲向下游。 布兰毫不停歇,再向另一名战士冲去。 “里维斯,我们也跳下去!”奥加向前边的战士喊道。然后和维恩转身跳进河流之中,游向远方。 “什……” 这次布兰没有撞偏,直接把里维斯穿挂在獠牙之上。血液顺着獠牙流进布兰的嘴里,血的腥味冲击着布兰的大脑,也冲击着食人野猪本能意识,反抗着,逐渐一点一点摆脱了布兰的控制,布兰一阵眩晕袭上脑海,就此失去意识。 布兰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晌午了。是日,阳光明媚。布兰拨开树洞前的杂草,才发现身后居然是悬崖。 布兰从悬崖往下眺望,正前方是国王大道,离国王大道不远处,有一处人家,门前栓着五匹战马,想必是一处客栈。看到客栈,布兰肚子咕噜作响。他身上有些钱,是离别时,玛格丽特给他的。他想:在旧镇的公示栏,没有我的悬赏令,想必爱德华-诺顿也不敢在西北竟内光明正大的通缉我,去这家客栈换些食物,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 布兰沿着悬崖一路寻找能安全下山的道路,终于在不远处发现了一处斜坡,布兰就沿着斜坡一步一踏下山去。到了客栈,布兰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来到马厩,观察马鞍上印记。领地封臣旗下战士出行都会在战马马鞍上刻下自家家徽,铠甲上的家徽印记则是在左前胸和护膝上。 他在三匹战马马鞍上看到了狼头标记,这是狼头堡的家徽,还有两匹则是风心堡的雄鹰。 “小乞丐,你在干什么!”店里的伙计抱着一捆料草出来,发现在马厩中鬼鬼祟祟的布兰,“去去去,别来这里捣乱,要是被老板老爷发现,非得打死我们。” 布兰不理睬喂马的伙计,他既已知道自己想要的,也不想多费口舌,便向店里走去。伙计看到布兰不睬他,他也没再说话,低头专心喂马。再抬头,发现布兰要进店了。乞丐要进店乞讨,给他进去了,老板老爷非得打死我!伙计心想。 伙计急忙丢下手中的料草,跑到前面拉住布兰,道:“你不能进去讨饭,要被打死的!等那老爷吃完了,我在将剩菜拿给你。” 布兰有些发火,但低头看,发现自己身上邋遢不已,比乞丐有过之无不及。况且这伙计也是一片好心。布兰“哈哈”一笑,道:“这位大哥,我不是乞丐,只是前面路滑,摔成这样,我是来吃东西的,你看。”布兰掏出一个银币。 伙计看着布兰手中的银币,心底惊讶:我三个月工钱也就一个银币,这必定是哪家的少爷,我真是有眼无珠,要是让老板老爷知道,必定要将我打死。 “对不起,对不起。这位少爷老爷请进店用餐。”伙计迎着布兰进去,他要了处于门口角落的位置,“少爷老爷,您要吃些什么。” “面包和一些牛肉。” “好叻!面包和牛肉马上就来。” 布兰坐在店里,观察着其他两桌的五个人。其中有两个战士他很眼熟,曾经在凌云堡见过,应该是狼头堡主的铁卫。风心堡的则没见过。最让布兰惊讶的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居然是以前凌云堡的厨师,应该是新王上任之后便辞职了。此时就算布兰站在他面前,他也认不出布兰。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布兰心里想的只有吃饱饭,然后趁机偷一匹马,这样上路更方便。 “少爷老爷,您要的面包和牛肉来了。” 每次伙计这般喊一次,其他人都会回头看一次,布兰就会把头低下去,幸而没人认出布兰。 布兰埋头吃着自己的食物,有三个人径直走进店里,一个走在最前,身后则是一个搀扶着另一个,脸色苍白,像受了重伤。 “伙计,上你们这最好的酒和牛肉!”一个布兰非常熟悉的声音道,“外面的战马,我要两匹,是谁的,出价!” 是奥加,他们居来到这来了!布兰把头埋的更深了,像角落里的影子一般。 第十九章 权 客栈中的众人均被奥加的声音吸引而去。他们都没见过奥加,却认得这头金发以及他腰间的佩剑,剑柄是专门为他打造,圆球用淡白石雕成船身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用最好的精钢所铸,轻盈且锋利。 “原来是诺顿家的公子。”狼头堡的三名战士看向奥加,他们知道爱德华-诺顿已经称王,但却不称他为“殿下”,因为狼头堡并不承认爱德华-诺顿是他们的新王。“我们倒是可以将马卖给你,不过我们得办完要事,不知您身边的这位兄弟能否撑过去了。” “这几位兄弟既然有要事需办,我自然不会强求。”奥加看着对方黑色胸甲上的白色狼头标记,“回去的时候还烦请帮我问候一声家主,希望他的身子和他的嘴一样硬朗。” “这就不劳烦公子挂念了,家主身体好的很,挥剑依然有力稳健。” “公子老爷,您要的好酒好肉上来叻。”伙计将酒菜端来,摆好在奥加面前,为三人斟满酒,“公子老爷,两位老爷请慢用。” “如此甚好,西北王国需要一个强壮的狼头男爵。”奥加举起酒杯,“敬老狼头男爵。” “敬狼头男爵。”狼头堡三战士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西北王国需要铁铮铮的西北汉子,不需要……哼!” “哼!”奥加不悦,心想:就狼头堡两千战士,我会让你们乖乖听话的。接着举杯向两名风心堡的战士,道:“力安堡主可还好?” “劳烦大人挂心了。”风心堡正处于和诺顿家族谈判当中,所以言语中少了许多火药味。 “不知两位的马可否让予我,我这位部下身上有伤,需要回旧镇看医生。” “我们两人也正是有要事回去禀报,恕不能从命了。不过我们会路过旧镇,可以带这位兄弟一程。” “有劳!”奥加举杯敬向两名风心堡战士,然后一饮而尽。风心堡的战士回以同礼。 布兰埋头在角落里听着众人的对话,心里盘算着如何脱身,奥加就坐在他的右前方,如果贸然离开,定会被发现。他侧眼看向奥加,奥加背对着他,右侧对着门口。他眼角的余光可以看到门口,不能轻易出去。布兰对自己说。 接着布兰看向风心堡的两名战士,他们开始在聊着什么事情的,奥加进来之后就专注着埋头喝酒了。而狼头堡这边,三人也是自顾自喝酒,不过一名战士频繁侧眼向奥加看,欲言又止的感觉。 听奥加刚才与几人的对话,没有一人称奥加为“殿下”,而之前他的手下,以及在山林中的‘干草头’都称呼奥加“殿下”。布兰确定:就是风心堡和狼头堡并未完全被爱德华-诺顿纳入麾下。 事实上,狼头堡对于爱德华-诺顿是抱抵御态度,不承认爱德华-诺顿的王位。 “诺顿公子,听说阿德里安陛下是被他贴身骑士乔凡尼所刺死的?”狼头堡的一名战士接着酒意终于将想说的话说出口,“而且他还把王位唯一继承者布兰殿下淹死在井中?” “是的。”奥加回答。 “狗屁!要是猪会说话我就相信了。”他的嘴里充满酒气,“我了解乔凡尼,他是我的表兄。他把荣誉看得比生命重要一百倍。我都知道,诺顿,我们都知道,你骗不了我们。” “你既然都知道,那最好都烂在肚子里。不然烂的就不仅仅是你知道的。”奥加抿了口酒,“祸从口出,这句话你是明白的。老狼头男爵深谙其中的道理。”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也是不铮的事实。狼头堡实力不足诺顿家族十一,也正如此,狼头堡才会闭门自保,不同流合污,亦不奋起反抗。这名战士“哼”一声,也不反驳了,坐下继续与同伴喝酒,但最终依然在咕哝着。 布兰这时发现奥加的注意力已完全被狼头堡这边吸引住,于是悄声起身,向门口走去。但是他忘了,还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或者说是在盯着所有人。 “少爷老爷,您用完餐了吗?如果没什么要吃的,请结账,一共五十文钱。”伙计一蹦一跳的过来收拾桌子和向布兰要饭钱。 居然还有一人!奥加心想。他从进来到现在没听见还有其他人动静,这到底是何人?于是奥加好奇转身一看,这不正是他日思夜想的布兰是谁? 奥加拍案而起,拔剑指向布兰,喊道:“站住!” 布兰环顾四周,前方是国王大道,四处空旷,完全无处躲藏,况且布兰也跑不过奥加等人。他只能寄希望于在场的其他人。 布兰取下背负之物,褪去黑麻布,露出通红的剑身,将‘炎燊’立于身前,不死鸟的标记正对所有人。振声道:“我是西北王国已逝国王阿德里安-布鲁斯长子,布兰布鲁斯!” 众人虽然不认得布兰,但是绝对认得这把剑,这是国王的象征。所有人都起身看着布兰。 “布兰殿下?不是已经死了吗?” “那把剑,没错的,是‘炎燊’!” “布兰殿下。”客栈老板认出了布兰,他的声音也变得颤抖,“诸神保佑,您居然还活着。” “没错,我还活着!”布兰举剑指向奥加,“那晚爱德华-诺顿勾结东北霍亨,潜入劲松城,夜袭凌云堡,刺杀我父王的不是乔凡尼,而是爱德华-诺顿!乔凡尼是为掩护我而死的!” “胡说八道!小乞丐偷了我的剑,还敢大放厥词!” 奥加举剑劈向布兰,被狼头堡的战士抬剑挡了下来。“你真是布兰殿下?”一名战士问道。 “一年之前,我的第九个命名日,我见过阁下,狼头男爵一起。”布兰看向另一名狼头堡的战士,“还有阁下,您也在。” “是的殿下。能参加殿下的命名日是我等的荣幸。” 接着,布兰将剑举向风心堡的战士,说:“力安堡主曾随我父王征战多年,直至战乱结束。获封是曾单膝跪地,宣誓:从此效忠布鲁斯家族,这把剑就是见证者。可曾有这事?” “是的,殿下。” “既然如此,作为布鲁斯的继承人,‘炎燊’的掌持者,我命你们拿下叛贼奥加-诺顿,杀了他!” 风心堡和狼头堡众战士面面相觑,不置可否。奥加见状,哈哈大笑,道:“如今王国的掌控者是诺顿,不再是布鲁斯了。纳命来把。” 奥加再举剑劈向布兰,依然被众人挡下。维恩-阿尔维斯举剑护主,更是直接被两个人打掉佩剑,制服在地。 “你们想灭族吗?!” “我们可没宣誓效忠诺顿家。要不是家主有命不能与你们为敌,我早一剑劈了你了。” “布兰殿下,你赶紧走吧,我们拦住这几个,恕我们不能从命杀了他。” 能帮自己拦住敌人,布兰已经很感谢了。毕竟自己早已是没权没势。但这一切,我早晚会拿回来的!布兰暗自发誓。 “多谢众位阁下!” 布兰负剑转身,在马厩取了一匹马。向南疾驰而去。 伙计追出门口,喊向布兰道:“少爷老爷,你还没……” 看着桌上的一枚银币,伙计收住了声。 第二十章 席琳 神像燃烧的浓烟,将天空染成灰暗。就诺顿与东北霍亨的协议,爱德华-诺顿称王后,西北境内将不能再信奉洛神,而是瞻仰真主命运女王罗丽雅。最先实行之地,便是国王之城——劲松城。 城门口聚集了数百人,观睹焚烧旧神的场面。洛神神像最先被推倒,之后是她的护卫——一名伟大的人类骑士,接着是手持弓箭的精灵射手、面目狰狞的恶灵……最后是被驯化的巨龙坐骑。 班奈特-博格爵士将火油倒在古老的灵木雕像上,席琳手持火把将其点燃。空气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对大多数人敬拜了一生的洛神做出如此大不敬行为,连维护治安的士兵也深感不安。 “这是造孽啊!”一名平民在旁边捂嘴道。他身旁的士兵也听到了,如果按照国王命令,对于发表如此言论的人,理应掌嘴。但是这名战士并没有,他也曾信奉洛神,看着雕像一点一点变黑、碳化,他心中也发慌:这是要遭报应的啊! 席琳则不然,现在所做的一切,对她而言,均只是例行公事。她不曾信奉过洛神,因为神灵从未带予她好运;如今,她心底也未真正信奉命运女王,真主给她的只是牢笼。她渴望自由。 席琳对着火堆环行,手舞足蹈,这是主教教给她的仪式,将敌人火祭给真主时,必须要如此。绕行三周后,席琳开始祈祷,向天空高喊道:“罗丽雅啊,吾人双眼均被蒙蔽,请降临于此!真主命运女王,我们将你的敌人——这虚伪的洛神奉于你,请取走她,赐我等看清命运轮回。世界将变得黑暗,处处险恶,请带领我们走出困境,重迎希望!” 爱德华-诺顿站在古老的城墙之上,旧神被焚烧,他心中并无波动,只是双眼被浓烟熏得干燥、刺痛。席琳通过格赖埃之眼给他指明胜利知道,他曾有一瞬间感谢真主,之后则完全抛诸脑后。如今更是生出一股厌恶。如果真能帮我,就应该让得到那把剑!爱德华心中愤然。 热气袅袅腾升,穿透冰冷空气,城墙上的数以千计的石像鬼变得朦胧不清,在爱德华看来,它们就像在黑暗中蠢蠢欲动的恶魔。 他得知他的儿子,在昨晚已经回到凌云堡了,由于回来时,已是深夜,并没有觐见。爱德华决定仪式过后,便召唤奥加觐见,当然还要带上席琳,她带来了他的盟友的口信。 劲松城的圣堂,是在大陆一统时期,第一任布鲁斯伯爵获得封地时所建,从那时起,洛神和她的侍卫们的雕像便一直于此受人敬拜。如今成了手捧水晶球的命运女王的神庙。按照命运神教的教条,主教以下不准出现在国王的议会上。所以只由国王带着奥加来此寻找席琳。爱德华和奥加均身披黑袍,黑帽遮住他们的面庞,防止被群众发现。如今依然有众多人抵制外教,国王出行也会被群众当街拦下,提出抗议。另一个原因,则是:真主只照顾虔诚的教众。 爱德华和奥加到达的时候,席琳正跪在命运女王雕像前祈祷,班奈特-博格爵士在一旁护卫。 “诺顿陛下。”班奈特向爱德华弯腰行礼,他只向自己的国王行跪地礼,如果不是整个北境形成同盟,他甚至会直接拔剑相向。 “陛下。”席琳向爱德华微微欠身,对着奥加微微点头,“见过奥加殿下。” “席琳小姐,请不必多礼。我能有如此成就,还得多下小姐的英明指点。”爱德华继续道,“按照当初与东北王的约定,事成之后,北境将联合对外,西北境也欢迎真主降临。不知这次,东北王让小姐带何口信。” 席琳从怀中取出一卷羊皮纸,已一卷地图,展开道:“陛下请看,如今北境联合,却并非一统,南方留里克所拥土地,属各国中最多,最广,一直向北延伸。现在,东北与西北两国之间隔着的川岩山脉,正属留里克家族。川岩城中兵力匮乏,我们从两边夹击,方可是北境一统。” “川岩城易守难攻,短时间难以拿下不说,留里克在各国当中属兵力最胜,各方支援最快。”爱德华道,“如今我西北劲松城,兵力也不胜,权剑不在手,各地封臣也不尽听我号令。如此开战,南方留里克必会向我西北劲松城而来。” 席琳知道爱德华所说的权剑,也知道在谁身上,而且还见过他。但这些她不可能会告诉爱德华,布兰的命运和她的命运紧密相连。 “这不是我所关心的。”席琳将地图卷好,放回怀里,“我只是将霍亨陛下的话带到而已。接下来的,还请陛下交予信使完成。” “席琳小姐,还请留步。”爱德华伸手拦下席琳,“其实这次想请席琳小姐帮个忙,奥加带回来了权剑的消息。想请席琳小姐帮忙一看。” 爱德华看向奥加,示意他将布兰的行踪告知席琳。只见奥加满眼痴迷,他已是万花丛中过、阅人无数,却还是第一次见如此高冷气质的女子,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我见犹怜,奥加竟一时看呆了。 “奥加!”爱德华轻喝道,“把情况说给席琳小姐。” “噢,失礼了。”奥加回过神,“席琳小姐,是这样,原本……” “你不用说了。”席琳语气清冷,“看着我的眼睛。” 奥加看着席琳的眼睛,像身处碧海汪洋,仿佛一切被掏空,漂浮其中。他想起了自己轻浮奢靡的生活,每日美女作伴,美酒相随。 这种眼神是席琳最厌恶的,她在无数人的眼中见过。最另她无法忘记的,便是十岁那年的那一双眼,每次想起,依然浑身颤抖。如果她有控制别人命运的能力而不只是能看见,她会让这些人全部死于非命,越快越好。 虽然这双眼让席琳厌恶,但她是真心想知道布兰的消息。他从奥加的眼中,看到了布兰,看到食人野猪,当她仔细看向食人野猪的眼神,她确定布兰已经能初步运用兽灵的能力了。她为此高兴,虽然不知为何。 “我看见了灰暗的墙壁,空无一人的街道,红色的剑,它在南边。” “灰暗的墙壁,无人的街道……”奥加回想着是否有这个地方,“南边,南边,是鬼城!席琳小姐,您还看见了什么?” “一个黑发少年。” “就是他!他要去鬼城!”奥加兴奋道。 席琳脸上闪过一抹耀眼却脆弱的笑容,就像她的双眼般不可捉摸。席琳只是告诉了他们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她看见冰冷的剑气扫过所有人,看见了死亡 第二十一章 车队 天边正泛起鱼肚白,已经听不见猫头鹰的声音了,这让布兰安心了许多,至少死后不会成为猫头鹰的食物。 原本布兰一路沿着国王大道向南疾驰,但是被食人野猪撞的伤在颠簸中变得更严重,速度也就慢了下来。他担心身后有追兵,于是进了林子中的小道。黑夜降临,夜露成霜,布兰孱弱的身体难以承受,甚至有几次就要摔下马。 经过慢慢长夜,布兰现在已是饥渴难耐,由于缺水,他的嘴唇变得干裂、出血。 太阳升起,白雾散尽,布兰看见林子中有炊烟正袅袅升起。那定有人家,我可以去讨口水喝,再继续上路。布兰用尽最后的力气拉紧缰绳,使马头朝向炊烟方向。 林中并没有居住的人家,而是一队过路的车队在此露宿。早晨准备食物,正在生火的是一名老态龙钟、雪鬓霜鬟的老人,和一名长着水汪汪大眼的短发少年。他们两个原本是从灵木村骑马出发,去川岩城,然后从川岩城在随商队前往洛斯特城。 在沿着国王大道去川岩城的路上,遇上了这个车队,当时车队有一匹拉车的犁马死在了路上,于是便截下了这对祖孙。整个车队只有四人,均是虎背熊腰的大汉,为首的是独眼阿泰,他脸上的胡子修的又短又齐,左眼带着眼罩,听说是当年劫道失败,失去了这一只眼。 “好香啊,爷爷,这汤是什么用什么材料煮的?玲玲好想喝。”少年留着口水道。 “嘘!”老头赶紧捂住玲玲的嘴,悄声道,“我跟你说多少遍了!从我削短你的发开始,你就是阿凌,一个没爹没娘的小子!你说话也要像一个小子,不要叫我爷爷!” “可是,爷……老头,我想喝汤。” “我跟你说过,撒尿最麻烦。”老头望向不远处的帐篷,“那些都不是好人!如果他们发现你是女的,会毫不犹豫杀了我,你也会死,但是会把你操上几遍。记住,你是个小子,撒尿也要自己到林子去。” “可是……” 看着玲玲可怜的样子,老头也实在不忍心,舀了一小碗汤给玲玲,道:“赶紧喝,趁他们还没起来,去那边林子把尿撒了。” 玲玲愉快应承,喝完汤,便偷摸跑到林子另一边去解手。 “喂,老头,早餐做好没有?”独眼阿泰从帐篷中走出,伸了个懒腰,“还有两天,应该就能到川岩城了,你要是没什么用,我可不想浪费粮食。” “头,您来尝尝,如果味道不好,我自己拿脖子往您剑抹。”老头盛了一碗汤递给独眼阿泰,“您尝尝,用野菇和酸草根还有今早抓的猫头鹰顿的。” 独眼阿泰就着热气嘬了一口汤,入口鲜甜,道:“还行。你去叫那几条懒狗起来,准备上路。” “好的,我这就去。” …… 玲玲找了一棵树干较款的树,确定没人能看到她,便蹲下来解手。在她正舒畅的时候,她听见马蹄踏地声,心下叫道:不好,难道是真的发现我的女儿身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玲玲赶紧穿好裤子,躲在树干后面。 马蹄声越来越近,玲玲不住地跺脚,眼泪在她眼眶中打转,突然发现树下长着一些蘑菇,赶紧采摘几个,跳出树干,道:“我来摘蘑菇,这好多。” “嘭!” 来者不是车队的人,而是布兰。布兰早已体力不支,趴伏在马背之上。玲玲突然跳出来,吓了马儿一跳,将布兰摔下。 “啊,你没事吧?”看见布兰摔倒,把玲玲也下了一跳,“喂,你没事吧?” 见布兰不作答,也毫不动弹,玲玲赶紧上前将布兰扶起。只见布兰脸色苍白、毫无血色,嘴唇、嘴角有几丝鲜血流出,显然是受了内伤。 玲玲也只是十岁出头,完全抱不动布兰。只有回去向老头求救。 玲玲一边往营地跑,一边喊:“老头,老头,那边有个少年受了伤,快去救他!” “少年?在哪?”老头扶住气喘吁吁的玲玲问道。 “这年头死人到处是,乌鸦都撑着没事干。”独眼阿泰冷哼道,“现在出发了,你们两个要是想去就什么少年的话,就去吧。” 老头对玲玲摇了摇头。现在重要的是去川岩城,而不是救人。老头对自己说。 玲玲拉住老头的手,恳求道:“去救他吧,他骑着……”玲玲的嘴突然被老头干瘪的手捂住,几乎呼不出气。 独眼阿泰一把将老头拉到一边,质问玲玲道:“骑着什么,是不是一匹马?肯定是马,在哪?” 玲玲不敢和独眼阿泰对视,她害怕那只浑浊的独眼能把她全身看透,然后将她当马骑在胯下。 “我问你,在哪!”独眼阿泰喝问道。 玲玲身子一缩,指向布兰所在地,唯诺道:“那边。” “带路,走!” 马儿自顾自的在吃草,布兰就躺在其旁边。在老头他们看来,布兰就像已经死了三天一样。 “他活不成了。”独眼阿泰牵过马,“这小子是个好小子,就是短命了些。临死还送匹好马给我。哈哈。” 老头本是一名医学者,但是因为研究禁药被医学会除名了。这次去洛斯特城,就是为了把孙女送去医学会当学徒。 老头伏在布兰胸前,能听见还有心跳,证明布兰还活着。看布兰脸上毫无血色,捏开他的嘴,发现口中有些鲜血,判断应该是受到猛烈的冲击而受的硬伤。老头解开布兰的衣服,发现胸前无受伤痕迹。然后将布兰身负之物丢在一旁,褪去衣物,发现他后背,果然是一大片瘀伤。 “他还有救,请让我救他。”老头转头向独眼阿泰恳求道。老头发现独眼阿泰的注意力已完全不在布兰身上,而是正在低头看着平躺在地上的‘炎燊’。 独眼阿泰捡起‘炎燊’,两眼放光,自言自语道:“红色的剑身,这可是火龙晶钢打造,这世界上可没几把这样的剑,我发财了,发财了。” 老头看向‘炎燊’,也是满目惊讶,他惊讶的不是剑的价值,而是剑柄上的标记。独眼阿泰以劫道为生,不知道这把剑,但他作为曾经的学者,他认得。这是不死鸟,这是传说中的‘炎燊’宝剑,西北国境权力的象征!老头差点惊讶叫出声。 老头看向布兰,心想:这小子到底什么身份,是诺顿家的还是…… “头,这小子还没死,还有救。”老头帮布兰将衣服穿好,“请让我救他。” “救吧,救吧。哈哈。”独眼阿泰把玩着‘炎燊’,“能背负如此宝剑,定是富家少爷,救活他,我还能再赚一票,哈哈哈……” 第二十二章 川岩城 玲玲喜欢坐在货车上看着周围的树木渐行渐远,她喜欢这种将景色尽收眼底的感觉。自从决定救治布兰后,独眼阿泰就让老头和玲玲将车上的货物挪到一边,腾出一个位置,给布兰安心的躺在上面。 玲玲经常坐在布兰的旁边,观察这个和自己同龄的少年,好奇他为何会受如此重的伤;为何会背负着一把如此美丽且厚重的剑。虽然剑已经被独眼阿泰吞占,至少他曾经拥有如此美好的事物。 玲玲最好奇的,还是这个少年的名字。他会叫什么名字呢?玲玲打量着布兰白净的面庞,心里充满幻想:如果知道他的名字,去到洛斯特城我一定要跟那里的老师傅说,我救过一名少年,他的背后全是淤青,他叫……爷爷肯定也同意我这么说。玲玲脸上泛着天真的笑容。 “小子,你笑什么呢?”骑着马在玲玲旁的一名大汉拍了下她的脑袋,“这小子死了没有,躺了快两天也不动一下,活像冬天的王八,哈哈。” 你才死了,死三角眼。玲玲心里咕哝道。这大汉生着一张面善的脸,却有一双及不对称的三角眼,于是她就叫他三角眼。其余两人分别长着肥硕的脸和粗壮的腰,她分别叫他们大饼脸和水桶腰。 “我不叫小子,我叫阿凌。”玲玲把声音压的低沉,手指向布兰,“叫他小子,他才是没名字的小子。” “你们都是值钱的小子,哈哈。”三角眼又拍了一下玲玲的脑袋,将马骑向前,“进了城,你们便不再有名字了。”卖了你们,然后去风流窝快活几天。三角眼心里美滋滋的想。 玲玲每次和这些汉子说话,都害怕已经暴露女儿身,只有和老头说话,才会感到安心。她看向老头,朝老头喊道:“老头,这少年的烧退了,是要好了吗?” 老头被安置在最后面的货车上,独眼阿泰原本是打算离川岩城不到一天距离的时候,已经不用他再做早餐,就将老头扔在路边,任其自生自灭。他太老了,没人会买如此老的奴隶。这是独眼阿泰的想法。但自从他得到了‘炎燊’,就将此事忘的一干二净了。 “是快好了。”老头回答道,“瓦洛根和龙葵不用再给他服用了,但是记得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他服用几滴紫曼陀罗汁。” “好的,我知道了” 从这里已经可以看到川岩山脉起伏的山棱,距离川岩城不会超过半天的车程。从这些人的眼中,老头也能知道他们是做什么勾当的。他曾见过独眼阿泰从装满瓶罐的货车上取出其中一罐,到在木柴上,只碰到一些火星便燃起了熊熊火焰。他曾在洛斯特城见过这种发明,名叫野火,是那些贪婪的炼金术士卖给某些邪恶教会,专门用在火祭活人上。 老头心里盘算着,到了川岩城如何带着孙女逃离这些人,否则玲玲定会被带到奴隶市场拍卖。老头看着最前方的独眼,陷入了沉思。 放在以前,独眼阿泰一定会察觉到身后有双眼睛在注视他。现在他已完全被‘炎燊’吸引,这把剑实在太美,他想在每个人面前炫耀它,但这只会引来别人的觊觎,所以他打算进城就卖掉他,这是他拥有它的最后半天。 虽然没察觉到身后老头的眼神,但独眼阿泰听到了后方有马蹄在赶上来。他知道在这种地方该财不外露,于是用黑麻布将‘炎燊’重新包好,不露一丝。 后面骑马赶上来的是两名身穿板甲的佣兵,但他们马上的姿势却是整齐划一。独眼阿泰虽然没了左眼,但他并未全瞎,他这半辈子都在和军人打交道,他一眼就能分辨是否军人。这些人定是探子,但这些与他无关,他只是一名走私贩。 “你们有没有见过一名黑发少年骑马路过?”领头的佣兵向阿泰问道。 是来找那少年的。阿泰心里冷哼,剑是我的,谁也别想免费拿走!谎言,是阿泰的最佳拍档,他面不改色回答道:“骑马的黑发少年没见,坐马车的黑发少年倒有两个,黑发中年也有几个。” 这几个人是接到奥加命令去川岩城监视城门的,他们手上有布兰的画像。他们扫视过,见躺在货车上的布兰与画像有七分相似。但是两人几乎不可能从这四人手里抢人。 “我们走。” 两人也不做停留,骑马向川岩城疾驰而去。从此处去鬼城,川岩城是必经之路,只要监视好城门,待援兵一到,定能从这些手里抢下布兰。 这小子居然还牵扯到军方,就不知道是哪一方的。先进城探一下最近消息,如果是烫手山芋就甩掉,不然还能捞一笔。阿泰心里盘算着。 一段时间过后,终于看见川岩城的全貌,过了护城河,就能进城了。 “咳……咳,水,我要水。”布兰终于恢复意识了,他感觉干的像沙漠一般。 一直在看着身后风景发呆的玲玲,被布兰微弱的声音拉回了神,惊喜道:“啊,你终于醒了!你要什么?”玲玲将耳朵伏在布兰嘴边。“啊,你要水。水在这,开口,慢慢喝下去。” 如久旱逢甘霖般,布兰一口气将玲玲壶中的水喝的精光。轻声问玲玲:“我这是在哪?” “现在在护城河外,过了桥就进川岩城了。” “终于到川岩城了”布兰试着做起来,但他发现做不到,他的身体依然虚弱。 “你的伤还没好,你还得再修养几天,你还是继续躺着吧。”玲玲将水壶放好,转头向老头喊道,“老头,这小子醒了。” “醒了就好,别让他乱动,让他继续躺着。”老头回应道。 “明白了。” “哦?这小子居然活下来了。”阿泰也回头向布兰看了一眼,然后向老头喊道:“老头,给你三天时间,让这小子生龙活虎起来。” …… 进入川岩城的车队来来往往,每辆车进出前都会被守城的士兵拦下一一排查。独眼阿泰的车到了门前,他亮出一块红色的令牌,跟其中一名守卫打声招呼便被放行过去了。进城之后,阿泰将布兰三人安排在一间房间里,由水桶腰看守他们。 水桶腰是四人中最嗜酒的一个,从来酒不离身,他的随身铁壶里装的都是酒。是水桶腰看守他们,这让老头看到了逃跑的希望。 第二十三章 计谋(一) 布兰等人被关在一间没有窗的房间里,水桶腰就在屋内喝酒。年轻时,他也曾是一名轻灵的瘦子,自从染上嗜酒的坏习惯,身形日渐发福,才有了玲玲给他取的外号。每当他酒意上头,就喜欢向别人吹嘘自己的生平。 “我在国王大道上走这行三十年了,什么都见过。”水桶腰满口酒气,指着还在睡熟中的布兰,“这种情况我也见过,当时第一次来这,城里有个小孩拉屎时被蛇咬了一口,就是这副模样。只要喝两口酒就能生龙活虎。”他踉跄走到布兰旁,捏开布兰的嘴,将酒灌进去。 酒一口气灌太多,不仅进入布兰的食道、气管还有鼻腔。 “咳咳咳……”布兰被呛醒,喉间一片火辣,似能喷出火。他睁开眼,看到满是坑洼酒糟鼻的水桶腰,老头,和玲玲,“你们是谁?”布兰坐起来,背后一阵疼痛,看着三人,他心中满是疑问:我怎么会在这?这些是什么人?我的剑在哪?‘炎燊’的失踪,让他心里着急,但他脸上依然是一副懵懂、病怏怏的样子。他也没有直接问,他要先把这些人的目的先弄清楚。 “真的有效果,他真的醒了。”玲玲见布兰转醒,兴奋的叫道。她第一次知道,原来酒还有这种用法。酒鬼也并非一无是处。玲玲称赞道。但她依然厌恶这些走私贩。 “我说了,我什么都见过。”水桶腰又喝了一口酒,满嘴恶臭,“我也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曾经有个蠢货想趁我睡觉时杀我,结果这开了五个窟窿。”他举起短刀在胸前顺势划了几下,“这三十年我杀过七个这样的蠢货,你们不会想成为第八,第九,第十个的。” 布兰虽然是大伤初愈,意识还有些模糊,但依然明白这个话的意思。他心想:看来这两人是被绑架到这里的,我也是阶下囚。他侧眼看向老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而玲玲则颜形于色,害怕全写在脸上。 水桶腰就喜欢看见玲玲这种充满恐惧的眼神,这让他深感快乐,比在快乐窝的**身体中达到高潮的快感更佳。水桶腰的笑声向驴叫,他将壶中酒一饮而净,道:“你们就在这安心的呆着,我到楼下打酒,你们要是敢出这个门一步,我就用你们的血涚酒喝。”他把脸贴到老头跟前,恶臭的酒气差点让老头吐出来,“老头,别动歪心思,你这样的,我一剑能劈五个。” 随着水桶腰驴叫般的笑声渐行渐远。布兰心中焦急,想知道‘炎燊’的去向,他刚才一直在观察老头的表情,知道他定是有了主意,问道:“老人家,您可是有了离开的办法?” “离开的办法是有,但是在这之前,我要知道你是什么人。”老头看着布兰,浑浊的老眼中放着光芒,“你为什么会带着那把剑?” “哎呀,爷爷这些有什么重要的?”玲玲摇着老头肩膀道,“我们都要被卖掉做奴隶了,这些等我们离开这再问吧。” “不行!”老头斩钉截铁道。他一定要弄清楚布兰的身份,这对他和玲玲事关重要。如果布兰真如他所想,是布鲁斯家的王子,带着他定会招来杀身之祸。如果只是偶然捡到这把剑的无名小子,这倒无妨。我一定要保护玲玲的安全。老头对自己说。“不弄清楚他是什么人,我是不会带着他离开的!” 玲玲了解自己的爷爷,他认真起来就是说一不二。她看向布兰,眼神中带有恳求,道:“是爷爷救了你,没有爷爷你早死在那片林子里了。你说吧,你不说爷爷不会走的,我们都会死在这里的。” 布兰不想说,因为人心险恶,怕随时会被出卖。对于救命恩人,他内心动摇了,但他还是决定编个故事,敷衍老头,逃离这之后自己再想办法将‘炎燊’偷回来。 “我叫布兰,是……” “布兰?你叫布兰?”老头抢道,“难怪‘炎燊’会在你身上。你应该知道现在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你。我有计划离开这。但是……”老头看了玲玲一眼,转向布兰继续道,“这是我唯一的亲人,我要把她送去洛斯特城,再此之前我要保证她的安全。所以,我们逃出去,就分别吧。” “你知道我的身份?”布兰惊讶道。 “十年前,我有幸得到国王召唤进凌云堡为王后接生。”老头脸上的皱纹褶成一团,露出难看的笑容。这是他作为一名医者的荣誉。“我记得当时国王就为他的继承人取了这个名字。” 布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真是天大的缘分。他曾听阿德里安跟他提起过为他母亲接生的医生,神奇的阿诺德。当时王后难产,必须要放弃一人。是阿诺德剖腹取出布兰,又通过精湛的外科手术,为王后缝合,使母子平安。这种剖腹取子在当时被认为是对神的亵渎,于是阿诺德被医学会所除名。 “我知道您,您是阿诺德医生。”布兰惊讶道,“如果没有您,可能我就再也见不到我的母亲。如今又救了我,我不敢再奢望您帮我夺回‘炎燊’。” 最惊讶的还是玲玲,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她从不知道阿诺德有过如此经历,医生如此高明,简直当世神医。布兰更不得了,居然是一个王子。 “你是王子!”玲玲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现在不是了,我只是一名被追杀的孤儿。”布兰转向阿诺德,“医生,您有什么计划让我们离开这里。” 在学城洛斯特,每名学者都会带着沉重的颈链,由不同颜色的金属片组成,每种颜色都代表着不同领域的成就。其中银色代表医疗之法,阿诺德曾经颈链上最耀眼的便是银色。然而人们常常忘记,懂得医疗之法的人,也同样了解杀人之术。 阿诺德从袖子中取出一颗无色的结晶,向布兰和玲玲展示,道:“它叫‘无息者’,这微小的东西,有着掌控生死的能力。”这结晶由恶魔草制成,它只生长在西方不日之海的一些无名小岛上。叶片需经长期晾晒,打磨成碎沫,然后浸泡在石灰水、酒精中,然后滤除渣叶,在药水中加入灰烬使其浓稠,最后静置结晶。这种材料及其难寻,知道配方的也只有东方神秘的刺客组织“潼”,以及个别炼金术士。 阿诺德继续道:“布兰,等会儿你假装昏迷,我让那看守继续给你灌酒,然后趁机将‘无息者’放入他酒中。它遇水则化,瞬息间取人性命。” 第二十四章 计谋(二) 门口传来水桶腰驴叫般的笑声,阿诺德示意让布兰躺好,闭上眼。乍一看,和之前昏迷差不多,只是脸色红润了许多。但是在醉酒人的眼中,并无区别。 阿诺德将结晶紧扣在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他的双手已经有三十年没有如此稳健了,这使他信心倍增。只需让我的右手触及一下那看守的酒壶,就能无声无息地取走他的性命。阿诺德在心底对自己说道。 水桶腰推门而入,看向佝偻的阿诺德,再看向躺在地上的布兰,再看向坐在其旁边的玲玲。他想从玲玲的眼神中再次寻找快感,但是玲玲的眼中恐惧不再,取而代之的更像是一种愉悦的眼神。这使他有些生气。这晕倒的不谙世事也就罢了,这小子是在取笑我已酩酊。水桶腰心底不悦。 水桶腰外扭着走向玲玲,抽出短剑,贴着她的脸,借此吓唬她。水桶腰故作凶狠道:“小子,你是在笑吗?我像一个小丑吗?”恶臭的口气向玲玲扑面而来,“我就是一个小丑,你才会露出这种戏谑的眼神。” 冰冷的匕刃贴着玲玲的脸,传到她的心,使她不住颤抖。她害怕水桶腰在她的脸上留下伤口。眼睛已变得朦胧,但她并没有因恐惧而流泪。不能哭,男子是不会流泪的,他要是知道我是女儿身,后果不堪设想。玲玲在心底一遍一遍的重复,我是小子阿凌,我是小子阿凌…… 阿诺德目睹孙女受辱,心里焦急,却也无能为力。他已太过老迈,如果贸然伸手阻止,天知道后果是什么。醉汉总是喜怒无常。阿诺德对自己说,但我总得做点什么,死后也能给玲玲死去的父母一个交代。 阿诺德正要开口求水桶腰不要伤害玲玲,但水桶腰已将短剑收回腰间。他已从玲玲的眼中再次获得了快感,已心满意足。水桶腰哈哈笑道:“做人就要摆清楚自己的地位。” “是是是,大人说的是。”阿诺德应承道。但他此时心里想的却是:你马上将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水桶腰最喜欢别人对他曲从拍马,阿诺德和玲玲已让他满意。只有昏迷的人不懂阿谀奉承。水桶腰用脚尖踢了几下布兰,道:“老头,这小子怎么睡下去了?我不是让你照顾好他妈?” “大人,我又不会魔法,不能让他马上醒来。”阿诺德看向水桶腰的酒壶,“只有烈酒才有这种魔力,请大人再灌他几口,定能马上醒来。” “魔力?哈哈,我可不想为死人浪费酒。”水桶腰坐到另一边,小嘬自己的酒,“就让他在那继续躺着吧。” 水桶腰不来给布兰灌酒,阿诺德就无法触及他的酒壶,计划就不能进行。他必须再想一个办法。难不成只能等他自己醉倒?阿诺德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他的同伴定会在他醉倒前回来,否则不会交给他这个任务。 “大人能否赏老头一口酒喝?”阿诺德故作受寒,打了个冷颤,“这天实在太冷,给我喝口酒暖暖身。” “去你的,卖了你也买不了一口酒。” “就是,糟老头,卖了你也不值一口酒钱贵。”玲玲走到到水桶腰旁边,“那老头快要老死了,定是想欺骗你,骗取酒中的魔力。”玲玲心中一阵内疚,她并不想为了博取水桶腰的好感而去诅咒自己的爷爷,但为了计划,必需为之。 魔力?水桶听到这个词,深感幽默,不住的发出驴叫:“哈哈哈……魔力,哈哈,没错没错。”现在,水桶腰不仅喜欢玲玲的胆小,还喜欢上了他的天真,“那老不死定是这般想法,那你想不想尝尝魔力的味道。” “真的吗?”玲玲故作兴奋,“真的可以给我尝尝吗?感谢大人。” “可以,拿去喝吧。”水桶腰将酒递给玲玲,“要大口的喝,喝少了,我就在你屁股上划上几刀。”水桶腰突然有些好奇,这小家伙喝醉会怎么样。 玲玲接过酒壶,给了阿诺德一个眼神。阿诺德会意,立即做状上前抢过酒壶,开始喝起来。玲玲参与自己导演的戏,与阿诺德争抢起来,趁机将结晶放入酒壶中。 眼见自己的酒居然被那糟老头抢去,心感大怒,拍案而起,一脚将阿诺德踹倒在地,酒壶也随之脱手,落在地面上,酒也洒了出来。 “他妈的,酒都让你们浪费了!”水桶腰反手给了玲玲一个耳光,在她脸上留下一个红亮的五指印,嘴角流出鲜血。玲玲流出眼泪,并不是因为脸上的热辣疼痛,而是酒洒尽了,计划也就失败了。 事实上他们的计划不算失败,水桶腰是个嗜酒如命之人。 水桶腰将酒壶捡了起来,在耳边摇了下,还有点水声,于是然后仰头将最后几滴酒倒进嘴里,恶狠狠道:“你这老王八蛋!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阿诺德和玲玲见水桶腰喝下毒酒,喜形于色。但阿诺德的脸色随即变的苦涩,仅仅几滴,是要不了他的性命的,不知道能伤他到何种程度。 “老头,你可有什么遗言吗?”水桶腰抽出短剑,缓步走向阿诺德。 玲玲见水桶腰要杀自己的爷爷,回身拦在他的前面,喊道:“我不准你杀我爷爷,除非先杀了我!” 阿诺德如何肯让玲玲死在他的面前,他又抵在玲玲前面,对水桶腰恳求道:“大人,我有遗言,我有遗言,请让我跟阿凌交代两句话。”阿诺德转头在玲玲耳边悄声道,“我们只要拖延一会儿,药效就上来了。” “现在说完了吧?”水桶腰一个耳光,将玲玲扇晕在地,“该我的剑和你说说了。纳命……”他的声音卡在了他的喉咙里,他感觉呼吸变得困难,世界也变得天旋地转,“你们做了什么?你们在酒里下毒了!我要杀了你们!”他举起短剑就要向阿诺德和玲玲刺去。 在毒药的作用下,水桶腰的动作已变得缓慢,但老迈的阿诺德是无论如何躲不过这一刺的。水桶腰也觉得自己是势在必得了,但他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布兰。 虽然布兰一直闭眼躺在地上,但他一直用耳朵关注着一切。就在阿诺德要遇险的一刻,布兰飞身将水桶腰撞倒在地,短剑落在一旁,两人扭打在一块。玲玲向上去帮忙,却无从下手。 在地上扭打的两人,一会儿布兰占据上风,一会儿水桶腰更具优势。虽然‘无息者’令水桶腰变得虚弱,但毕竟占体型优势。他终于将布兰制服于身下,双手狠狠的抵住他的脖子。布兰想用手去隔开水桶腰,但最终敌不过。他呼吸开始变得困难,脸色红紫,视野开始模糊,双手已无力摊在地面上。忽然,他的手摸到了剑柄,是水桶腰的短剑。 布兰抓住剑柄,用尽最后的力气,将短剑深深刺入水桶腰的心脏。水桶腰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胸口,他想过任何死法,除了死在自己的剑下。 布兰摊躺在地上,大口呼吸着空气。接下来,就是去寻找自己的剑。 第二十五章 秘密 杀死水桶腰之后,布兰从他身上拿走了那些带血的铜板,当然还有那把插在他心脏之上的短剑,这柄短剑对布兰来说长度正合适。 如今布兰他们也算逃出生天了。阿诺德要带着玲玲去洛斯特城,他们要跟随去洛斯特的商队,今天便会出发。布兰则是要先寻回自己的剑,然后向南去鬼城。阿诺德早先便说过,不会帮助布兰一起寻剑,即使现在布兰救了他一名,也不曾改变。如果玲玲醒着的话,一定会缠着他帮助布兰,如此想来,水桶腰也在冥冥之中帮了他一把。 “布兰殿下,我们就此分别吧。”阿诺德背着还在昏迷中的玲玲,与布兰一齐逃到正西的一处角落才停下脚步。“原谅我不能报答您的救命之恩,我必须在我有生之年将玲玲送到洛斯特。”阿诺德将手上的袖子翻卷,从内测取出两粒‘无息者’,“这是我身上最后的两粒,希望对您有帮助。” 布兰接过结晶,像阿诺德一样,将它们藏与手袖内测,道:“谢谢您,阿诺德医生,如果没有您,现在我早已死去。我只想再请教您一件事,在我们被关起来之前,您可看见他们往那边去了吗?” “应该是往城南方向去了。”阿诺德想起布兰身上上还没完全好,从怀中取出几片红色的叶子,“殿下,我这有几片酸草叶,您将它嚼碎咽下,能让你背后的疼痛不那么剧烈。” “谢谢您。”布兰接过酸草叶放进嘴里嚼,味道很奇怪,但背后的疼痛确实得到很大的减缓。 和阿诺德他们分别之后,布兰独自踏上寻剑之路,他一路向南,逢人便打听:“有见过一个独眼男人吗?”半日来,却是徒劳无功,夜色渐暗,于是便找了家客栈住下。 失去了‘炎燊’,布兰食无味,寝不寐。既然睡不着,他决定回到原来的地方去蹲守。 冬日夜晚的街道,无比冷清,风声如鬼魅般,在黑夜中哀嚎。布兰身穿黑麻布衣,隐匿在一条漆黑的小巷中,正对面就是早上被囚禁的地方。那是一所两层的客栈,一层是饭馆,二层是客房。一层还有几个客人在小酌,想必还未发现楼上竟死了客人,那独眼阿泰他们极有可能还未回来。 布兰伫立在冷冬中,过了三个须臾,夜空中飘起了下雨。夜雨冻,布兰决定回去了。如此晚还不见回来,定是之前回来过,发现那厮尸体,便离开了。布兰想,他们毕竟是走私贩。 一个熟悉的身影进了客栈,是三角眼。不一会,三角眼又出来了,果然没有因为发现同伴的尸体而声张。 布兰等了一夜就为了这个,他偷偷从后面跟踪三角眼。三角眼行走很匆急,一路上都没发觉被人跟踪。从客栈开始,布兰跟踪三角眼一路向南,直至到达南城门附近的一户人家,看着三角眼走了进去。布兰无法再做进一步的跟进,只得在夜雨中继续等待。 好在这次等待时间不长,持续不足两个罗预。布兰看见独眼阿泰带着大饼脸和三角眼拉着两辆车从院子中出来,那是卸了马的两辆货车,上边装满了野火罐。布兰仔细观察着独眼阿泰,没发现他身上带着‘炎燊’。他把我的剑藏在哪里。布兰继续观察,他看见阿泰旁边站着一个黑色长袍的男人,要不是仔细看,在夜色下,真发现不了。他们在说着什么,布兰距离他们太远,完全听不见。 现在已是半夜,他们要带着这些货物去哪?布兰心中疑问道。 阿泰他们将车推进了城南角落的一处宅子,布兰就一直在后面跟着。布兰完全和夜色融为一体,脚步轻盈,他们完全发现不了他。 他们进了宅子之后便关上了门,布兰就在外面。他想透过窗户观察里面,但是饶了一周也没发现有。于是布兰回到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试图偷听里面的对话,依然毫无声响。他不甘心,越贴越紧,门突然开了,这着实把布兰吓了一跳。 原来门没所。布兰安下心来,他发现屋内也是空无一物,只有通往地下斜坡地道,地道两旁均置有火烛,通亮透彻。为了寻找‘炎燊’,布兰决定下去一探究竟。 一路向下,通道中的烛火相隔的距离也越来越远,这使身穿黑衣的布兰多了一丝安全感。他轻声踏步,小心翼翼的前行着,毕竟在过道中的脚步声会被放大,一不小心便会被发现。布兰一路前行,转个弯,通过微弱的烛光,他发现过道两旁不再是红泥土,而死灰黑色的砖块。 这是川岩城城墙的颜色,这里是南城墙下方,这里不应该是做交易的地方。为了解决心里的疑问,布兰决定继续深入。 到了南城墙下之后,通道两边已不再有烛火照明,布兰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终于他再次看到了光亮,是黑袍人举着火把,阿泰则在指挥着大饼脸和三角眼搬运野火罐。 这个地方到处都是装满野火罐的架子,布兰就躲在其中一个后面。在这里,布兰能清楚的听见独眼阿泰和黑袍人的对话。 “茂凯大人,再运一批货之后……”黑袍人可怖的脸使独眼阿泰感到心颤,“那就是最后一批了,是不是该……” 火光将黑袍之下的脸呈现在黑暗中,被火焰吞噬过后的半张脸,已成畸形,满是瘢痕。茂凯前半生沉迷于野火的研究,席琳看过他的未来,告诉他“你将在火焰中获得救赎”。他一次研究失败,火焰将他吞噬,没夺走他的生命,只毁了半张脸。他将此归功于生命女王的保佑,决定将下半生奉献予真主罗丽雅。 “陛下已经应允。”茂凯的声音嘶哑却异常清晰,“攻下川岩城后,你居首功,可在此获封,摆脱走私者之名。” “感谢陛下,也感谢茂凯大人给我这次机会。” 布兰不确定阿泰所说的陛下是哪位国王,他只能确定不会是南境国王留里克。因为川岩城本就是他管辖的领土。应该是西北国境的霍亨!想起霍亨与诺顿,同样令布兰咬牙切齿,但他们想攻下川岩城绝非易事。 川岩城西靠川岩山脉,地势险峻,西、南两处城门均设有护城河,易守难攻。只要紧闭城门,再次死守三个月绝无问题,而且留里克作为六国中的最大国,兵力雄厚,最多只需一个月援兵就能到达川岩城。 这些瓶罐有问题!布兰脑中突然出现这个想法。 放置好野火罐之后,茂凯便带着阿泰等人离开了此地,重回黑暗。布兰知道再也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才从怀中取出火折,他要看看这些瓶罐中到底装的是些什么。他打开其中一罐,味道呛鼻,有些熟悉。 是野火!布兰心里惊讶道。他吓的马上将火折吹灭。他在凌云堡见过野火罐,仅仅一罐,就将一块巨石炸的粉碎。而这里数量之多。 他们要将川岩城的南城门一举炸毁!布兰终于明白他们要如何沦陷川岩城。 第二十六章 寻剑 已是夜半十分,茂凯与阿泰等人离开之后,小宅附近重新回归安静。布兰出了隧道发现,自己被锁在了黑屋之中。 我得找个办法出去,不然待他们回来,只有死路一条。布兰的脑子飞速旋转着,思索如何逃出这密闭空间。忽然灵光一闪,靠坐在屋脚闭起眼。 屋外树上的猫头鹰,正聚精会神的听着周围的声音,现在是它的时间,周遭一切都逃不过它的耳朵。它听见后方草丛传出“悉索”响声是老鼠吗?猫头鹰振翅前往,它期盼是一条小蛇。 钻出的是一只穿山甲,猫头鹰无从下爪,只得再飞回树梢,从新等待猎物出现。穿山甲也不理会猫头鹰,而是直接爬到小宅后的一处草丛,开始动爪掘地,洞口宽度比它的体型宽五倍有余。 启明星高挂,天已快亮,猫头鹰还在期待着它的食物。屋后又是一阵“悉悉索索”,它振翅而往,依然失望而归。 布兰抱着穿山甲从屋后草丛爬出,拍净头发中的尘土,布兰将穿山甲轻放下地,摸着它的鳞片,感受其中的温热,道:“辛苦你了,回去吧。”之前他的‘兽灵意识’捕抓到了不远处的穿山甲,控制它的身体挖了这个洞,才得以脱身。 布兰绕回前门,想试着打开门将屋内洞口掩盖起来,却发现门上的是铁锁。他们应该短时间不会回来,就算发现了,又与我何干,我只要我的剑。布兰如是想。 回到客栈,布兰躺在床上,转识到附近的猫头鹰上。夜阑人静、鸦默雀静,一切声音在猫头鹰的耳里被无数倍放大,布兰振翅而起。飞翔,这是他从小的梦想,现在,已无心留恋,他要找到他的剑。 独眼阿泰如蒸发般,布兰寻不见他的一丝踪迹,他甚至飞回了被囚禁的客栈,透过门地缝,看见水桶腰的尸体依然静静的躺在那。 整个川岩城只有一个地方在凌晨依然通明——快乐窝,这也是布兰要去的最后一站。 布兰的意识从猫头鹰跳到快乐窝内的一只快活鸟上。它原本盘绕在屋檐,嘴里发出“快活啊,快活啊”的声音,如充满诱惑的贵妇。忽然失声似哑,眼神扫过所有房间,透过轻丝点缀的屏风,布兰终于发现了独眼阿泰。 阿泰正浑身赤裸,左手抓着一名丰腴少女的红发,右手执青丝所做的细鞭,策马奔腾。布兰飞进房间,令人面红耳赤的娇喘呻吟,冲击着他的耳膜。布兰寻遍整个房间,依然不见‘炎燊’的身影。 要知道他把‘炎燊’藏在哪,看来只能一直跟着他了!布兰准备飞出这里,在大厅继续监视独眼。这里实在让他受不了。 “呀,是只快活鸟!”三角眼和大饼脸带着一名身穿薄纱的少女从隔壁房间出来,少女看见快活鸟,玩性大发,“你叫呀,快叫,快活啊!快活啊!” 少女的声音令专心策马奔腾的阿泰一阵烦躁,“你这婊子!让我好不快活!”反手拉来少女,又是一阵翻云覆雨。 …… 完事,独眼阿泰挥手让两名女子出去,对两名手下道:“卡尔是怎么死的?”卡尔是水桶腰的大名。 “他的心脏被刺了一个窟窿。”三角眼如实回答,“那老头和两个小孩也逃跑了。” “你认为一个糟老头和两个男孩子能杀死卡尔?”阿泰闵下一口鲜红的葡萄酒,眼神犀利,如嗜血般,“我还要在川岩城再呆两天,你们给我找出那几个家伙。”我要看看那病小子是什么来历!阿泰想到前天那两个佣兵模样的人,他们也在寻找布兰。 “嘿嘿,老大就一个老头和两个小孩值不了多少钱,管他们干嘛?”大饼脸已醉的口齿不清,“我们还是赶紧运完最后一批货,到时候想留多久留多久。”他透过屏风看见外面扭腰摆臀的丰腴美女,“想干多久干多久,嘿嘿。” 每当大饼脸喝醉之后,阿泰总会生起莫名之火。那潮红的肥头大耳,总会让他想起他十四岁杀死的一个酒鬼,就是把他推倒在地,然后一直踢他老二,踢碎他的两粒,直到他的老二发黑变肿。 “你管好自己就行!”阿泰冷哼一声,左手揪住大饼脸的衣领将他拉到自己的面前,右手抓住他的老二,用力一捏,恶狠狠道,“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只管干!” 大饼脸捂住下体,跪在地上,疼的说不出话,只能不住的点头。 “头,找到他们之后,如何禀报。”三角眼神情肃穆,冷汗不断从额头冒出,他以后还想在继续在快乐窝继续挥洒汗水。 “地堂,后天洛斯特城来人。”阿泰嘿嘿一笑,独眼放出贪婪的目光,“他们会喜欢那把剑的。” 三角眼点头表示明白,搀扶起脸色惨白的大饼脸,离开了阿泰的房间。 …… 地堂是什么地方?我要在后天之前把剑夺回来。布兰从客栈中醒来,他已打听到需要的消息,接下来就是如何把剑多回来了。 天一亮,布兰便起床上街去打探消息,他要知道所谓的‘地堂’在哪里,但街上的人都是一问三不知,这令布兰失望至极。 但是半天的努力并非一无所获,他发现有好几个身穿佣兵制度的人在打探一个独眼、短齐胡子的男人。 那不就是独眼阿泰吗?布兰心想,也许可以利用他们来找到‘地堂’。 不用用泥土将脸抹脏,用麻布将头裹起来,看起来活像一个小乞丐。他跑到一个佣兵甲后面,扯过他的衣角,道:“我知道你们要找的独眼汉子。”布兰深处三根手指,“三个铜板。” “说!你还能留住三根手指!”佣兵甲将布兰拉入一个满是流浪汉的巷子,抽出匕首在他眼前比划。 布兰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浑身哆嗦,颤抖着,道:“不要杀我,我什么都说,那独眼就在‘地堂’。” “地堂?”佣兵甲不留神被布兰挣脱,一溜烟消失在人群中。 第二十七章 地堂 布兰并没有离开,而是借助熙来攘往的街道躲在一旁观察着佣兵甲。他现在已深谙跟踪的方式,如何借助地形,在暗中让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佣兵甲撒视过街道,人来人往,乞丐都身着黑麻衣,脸庞邋遢,他完全忘记了布兰是何模样。他现在有些后悔,心想:要是先给他三个铜板问出地点,再揍他一顿,取回铜板,一举两得,也不会如此麻烦了。 佣兵甲寻不见布兰,便转身离开了。布兰就在后面跟着,不紧不慢,一切都刚刚好。 中午时分,佣兵甲进了一家客栈,布兰无法继续跟进去,只能停在门口对面,看见佣兵甲进了二楼最右边的一个房间。 他的同伴定然也在这个房间内。布兰心想,我得去听听。他看见附近躺着几名濒死的乞丐,于是躺在他们旁边,闭目转识到附近一只乌鸦中,飞到那间房后,降落在窗口。 佣兵甲的同伴果然在此。令布兰惊讶的是他们的领头,他竟然认识,而且无比熟悉。 是他,奥加!他们不是佣兵!布兰心中大惊,不好!如果他们在地堂取得‘炎燊’,那后果不堪设想。 “你确定是在地堂?”奥加眼中闪过一道寒芒,“那剑肯定也在。” “就那四个瘪三,杀他们轻而易举!”他们并不知道水桶腰已死,现在只剩三人。 “你们知道什么!”奥加冷哼一声,“地堂是这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拍卖所,存在每个城市。是‘潼’的最大金主。”提起‘潼’这个神秘的杀手组织,让奥加寒毛立起,“我们要在那里闹事,就我们二十人,难以活出川岩城。” 奥加也是地堂会员中的一个,自然对其实力也有些了解。就在昨天,川岩城地堂就派人通知他,明天将会拍卖一把绝世宝剑,没想到竟是‘炎燊’。 “您是说他们要将剑在那里拍卖?”佣兵甲脸上露出奸笑,“那我们就在外边埋伏,然后……嘿嘿嘿。”杀人越货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干,在入伍之前,他就是靠此道生活。 奥加本也是如此想法。忽然他想到,地堂每次有宝物拍卖,总会吸引一类人——来自洛斯特城的蓝血贵族。这个家族掌管着这世界最大的金库——铁金库。 这个家族的人自视高人一等,因为他们身体流淌的血液就有别于常人——蓝色,所以自称蓝血人。他们有钱,甚至能控制一个国家,所以常人也成他们为蓝血贵族。 奥加心里有些局促不安,要让蓝血人主动让出‘炎燊’,无异于水中捞月。中途劫货?每次蓝血人出行定会带上众多随从,其中不乏强人,做的不干净的话,那面临的就是一场战争! “我进去过拍卖地,有四个出口,分别在……你们就在出口外面接应,我会跟着买主出来,看我信号,直接动手。”奥加眼里闪烁着不安,心想:虽然拍卖会只能带两名随从,但是拍卖会外肯定也会有不少随从接应蓝血人。“我要你们以自身荣誉和家人发誓,如果不幸被对方所抓,宁死不屈!” “是!”众战士异口同声道,“我以自身荣誉和家人起誓,若被抓,宁死不屈。若背叛誓言,愿接受命运女王之审判!” “好,你们去准备吧,明天可能免不了一场血战。”奥加挥手让众人退下,心里思忖着:战乱即将到来,如果得罪了蓝血人,势必难以得到他们的资金支持。如果没有权剑,西北国境没很多封臣不承认父亲的王位,在战争中将处于绝对的劣势。他看向窗外,想借蓝天来平静内心,却看见窗口站着只乌鸦望着他。 “晦气,滚!”奥加执起桌上的瓷酒杯向窗口扔去,乌鸦振翅飞起,嘴中发出“晦气,晦气!”的叫声。 布兰即使得知地堂是个地下拍卖组织,也无能为力。一是跟本不知道地堂在哪;二是无法进去地堂,即使进入了也有可能被奥加和独眼阿泰认出,从而遭遇危险。 布兰将意识转回身体,恰好佣兵甲和他的几个同伴从客栈中出来。他们准备去集结其他人,然后提前埋伏在地堂的各个出口。这种机会,布兰肯定不会放弃,他重新将自己伪装起来,然后跟了上去。 经过半天的跟踪,最后到了一处废弃的圣堂,石块散落在一旁,十几个佣兵模样的人就坐在石块上,谈天的谈天,擦剑的擦剑。直到佣兵甲他们加入,他告诉他们明天的计划地点以及如何安排。 布兰距离他们太远,不能完全听到他们的谈话,隐约间还是听到了一个地方——中心桥。 布兰回到客栈,将自己手上所有的物品摆在桌上:一柄短剑、两粒‘无息者’和最后一片酸草叶。这些东西如何能在几十人中夺取‘炎燊’?布兰一个脑袋两个大:为何我不会魔法!为何我才十岁! 布兰在烦躁中度过了一夜,曙光渗进房间,他才起床。将所有东西收拾好,布兰内心坚定:今天一定要将‘炎燊’夺回来! 地下拍卖场甚大,出口有四个,距离也不近,是为了买主的隐蔽。出口虽然多,但入口却只有一个,在四个出口的中点。 来到中心桥,桥下聚集了川岩城大多数的乞丐与流浪汉,他们以此为家。但最左的尽头却没有流浪汉敢靠近,来来往往的也尽是些衣着光鲜之人。布兰混在流浪汉之中,俨然就是其中一员。他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观察着入口,不久,奥加果然来了。 看来他已经安排好埋伏了。布兰心里道,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拍卖会的结束,然后趁机夺回‘炎燊’。 布兰附身于空中一只猎鹰,在空中他便能监视所有的出口。他看到东边的出口有两队人,一队自然是奥加的五个人配五匹马;而另一队则足有十五人,有一辆豪华的马车,其余人也均配有良驹。其余出口只有奥加的人。 布兰在空中盘旋,天边已变得火红,太阳即将落下。终于,奥加出来了。 果然是在东边!布兰回神,起身向东方跑去。 第二十八章 夺剑 长庚星出现,夜幕即将到来。 布兰赶到东面出口时,这里除了一滩蓝色血迹、两具尸体和一匹马,其余人均已消失。他牵过马,走近那两具尸体,翻向正面,脸上带着面巾。是奥加的人,看来是他骑走了另一匹马。布兰心想,奥加此时只有三人,而另一方有十几人,他们与其他人会在哪里汇合呢? 南方的天空浓烟密布,是有民宅起火。布兰上马向南方疾驰而去。 果然,奥加的蒙面人队伍陆陆续续的向起火处汇合,与蓝血人的随从厮杀。这里的居民害怕被殃及,四处逃窜。布兰将马拴在不远处的巷子中,自己则混在逃窜的人群里,观察着双方厮杀的情况。他看见奥加挥舞着‘炎燊’与对面厮杀,削铁如泥,在火光的映衬下,就像火神般勇不可挡。 一对一的时候奥加是游刃有余,但对方明显也是冲着夺剑去的,于是奥加就变成的一敌二、一敌三。而且对面不乏好手,奥加只能一味防守,终于胸前还是见了彩。 “给我挡住他们,回去均赏金币五百!”奥加调转马头,准备离开。带着‘炎燊’回去复命,王储就是他的了,而不是他的哥哥林加德。 剩下的战士听见赏金,均眼中放光,五百金币,足够他们富裕的活一辈子了。他们全都挡在奥加前面,只要掩护他离开,自己也活下来,就可以过上退休生活了。 布兰见奥加胸前挂了彩,又是如此姿态,料定他是要带着‘炎燊’离开。他观察周围,南面已经被大火包围,东、西又均是小楼建筑,无路可走,奥加只能走自己这边。 布兰快步跑向自己栓马的地方,取下缰绳,然后绑在短剑柄之上,将剑身深深插入地面,拉着缰绳另一端,跑到街道对面。夜幕已经降临,布兰身着黑衣,隐匿在黑暗中。况且奥加根本没注意前方,而是一步三回头,观察敌方是否有追兵。 奥加脸上带着胜利的笑容,一路疾驰。快路过布兰所在小巷时,布兰用力拉绷缰绳,扣住马前蹄,奥加连人带马摔倒滑行甚远,‘炎燊’掉落在一旁。 “是你!”奥加无力爬起,只能眼睁睁目睹布兰在他面前捡起‘炎燊’。 “是我!”布兰眼露寒芒,他现在结束奥加的生命易如反掌。但是追兵已经赶来,‘炎燊’已成为饿汉眼中的香饽饽,谁见都想咬一口。他要趁追兵发现他之前离开,“下次再取你狗命。”布兰将剑负在身后,翻身上马,抱着马脖子向最近的南城门而去。 在布兰离开此处前往南城门的同时,南城门处的士兵也在往事发地点赶来,维护治安。布兰在心中大感开心:好机会,就趁此时离开川岩城。 当布兰来到城下才发现,虽然城下已无守卫,但是城门早已关闭。真是验证了那句话:诸神为你开启一扇窗的同时,必定先关闭一扇门。 布兰心中一阵慌乱,如果今晚不能出城,而城中有三股势力在寻找他,只要盯住城门,他就是插翅难逃。还有一个办法!布兰忽然想到南城墙下的野火罐,既然这堵墙拦我,炸了便是!于是调转马头向那宅子驰去。 布兰将马安置在暗处,偷偷潜入宅院,发现地道的门是开着的。糟糕,里边有人!他们会不会已经发现那个洞?布兰捶胸顿足,为何我的经历总要如此一波三折!不能急,不能急,布兰告诉自己,抱怨没有用,一切靠自己。野火,野火,对,火! 布兰走到小宅的门口,朝里看去,没人,洞口没封上。看来他们是刚来,还没发现异样。布兰算是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 他冲着地道里边大喊三声:“着火了!着火了!着火了!”然后躲在旁边的草丛中,静静等待。果然,没多久身穿黑袍的茂凯就从地道中跑了出来,望向南边,浓烟密布。 即使火势没有蔓延到这里,但是为了计划能成功按时进行,他必须要确保万无一失。茂凯跑回洞口,向里边喊道:“你们都出来,跟我去取水来!”不一会儿,独眼阿泰和三角眼以及大饼脸也从地道中推着一辆车出来,车上是五六个空水桶。茂凯将门锁上,四人到对面取水,以防火势蔓延到此。 布兰等的就是这个时刻,他抽剑劈下一根手臂粗的树枝,从后边洞口拖进宅子,抵住门口。然后一路下至放置野火罐的地方,取下几罐,沿路返回一路倾倒。快出隧道口的时候,茂凯他们回来了,要进来时发现门被堵住了,于是踹门。 布兰听见声响,加快倾倒速度,到达洞口的时候,外面的人在用剑毁门。 “嘭!” 门终于开了,但是空无一人,只有一股刺鼻的味道,茂凯嘶哑的声音透着怒火:“不好!是野火!” 布兰已爬出墙外,一罐野火液体正在他脚下汩汩流出。布兰抽剑划墙而过,火星四射,溅在刺鼻的液体上,火焰燃起,如野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 南边城墙轰然倒塌,发出震天巨响。 “是谁!我要杀了他!”十年的积累,空亏一溃,这如何不让茂凯等人怒火中烧。四人出了小宅,正好发现布兰向南城门奔驰而去。独眼阿泰认出了那把红色的剑,懊悔不及,当初就不应该让阿诺德就他。“在那!是那小子!”四人从马厩取马向布兰追去。 布兰一路向南城门疾驰而去,发现四面都有人向他而来,已无路可逃。他认出前方是川岩城的城卫军,后方则是茂凯、奥加、蓝血人三队人马。布兰急中生智,朝前方大喊道:“敌袭!敌袭!是诺顿和霍亨!带队的是西北的奥加王子!” 城卫军听见是诺顿和霍亨的军队来袭,纷纷拔剑,冲向布兰后方。 “冲啊,人在城在!” “杀啊!” …… 城卫军将布兰与追兵相隔开,趁此时机,布兰策马跨国南城门废墟,到达护城河。护城河吊桥也因城门被毁而放了下来,站在桥中央,布兰回首看向火光冲天的川岩城。心中百感交集:如此一来,诺顿和霍亨的阴谋将被公诸于世,战乱不可避免,世间又将生灵涂炭。 但这对于布兰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第二十九章 迷失森林 伴着月色,布兰一路往南疾驰近两百里。此时天边已泛起鱼肚白,稀疏的光线勾勒出迷失森林的轮廓。 布兰的目的地——最南端的鬼城,就在迷失森林深处。布兰曾听说过鬼城的传闻。传说大陆上共有四座鬼城在南北连线上,且均处于密林深处——那里高林耸立,终日不见阳光,入夜之后,恐怖的叫声此起彼伏,令人毛骨悚然。不过他并不害怕:席琳小姐没有骗我的必要。 布兰策马进入迷失森林,他想要一路驾马深入,直至到达鬼城,但很快就不得不放弃了。这里杂草丛生,荆棘遍地,驾马前进过于困难。 “马儿,接下来的路我自己走了。你去寻找你的自由吧。”布兰下马,并在马肚子上用力一拍,“驾!” 经过一夜的马背生活,布兰早已饥困交迫。吃过干粮,布兰恨不得立即躺下睡上一觉,但是不行。这里是迷失森林的最外围,如若有追兵进来,极易被发现。布兰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体一直深入。在行进的过程中,经常有兔子之类的小动物从他身旁窜出,而且完全不害怕布兰,好不悠哉。 布兰心想:也许这里没有传说的那么危险。 一路直行,不知不觉,周围的开始变得阴暗、潮湿,迷雾四起,能见度不足半丈。布兰估摸着,此时最多也就中午时分,他从未经历过中午被迷雾包围。 布兰觉得异常,忽然想起,小时候在凌云堡,奶妈就经常给他讲述大陆一些奇怪的人和事,她说:“那南边有一处地方,叫迷失森林,进去的人从没有活着出来过的。森林是有灵性的,每当有人进入,森林就会被迷雾笼罩,将进入的人类吞噬掉。曾经有一队三百战士的队伍于此埋伏敌人,不料大雾突起,只有一人逃出,其余的全消失不见,生死未卜。活下来的也成了疯子,整日说着‘有鬼怪,有鬼怪……’之类的胡话。” 难道这里就是迷失森林?布兰心里有些慌,只有十岁的他,还是十分相信这类传言的。他加快前行的步伐,一路探寻。依着之前在黑风山林的经验,布兰终于在一棵枯倒的大树发现了一个可以藏身的树洞。他取来一些断枝与杂草,将洞口掩藏起来,然后安心的靠在树壁上,一夜未眠的他,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 他已经好久没做过美梦了,这次也不例外。他梦见被一群人追杀、被野猪追杀、被鬼怪追杀……不过大多数都是他所经历过的,现在也依然在经历着。 追兵确实已经到了迷雾森林外,但都停下了脚步。来的人是奥加的随从,只有六个人。二十个人在冲突中死了十个,四个掩护奥加逃跑,这六个则是奉命追回‘炎燊’。他们原本是想绕过迷雾森林,却发现布兰的马从森林中走出,确定布兰就在森林之中。 他们听过迷雾森林的诡异传说。传说其中有一座鬼城,是鬼魂居住的,不欢迎活人接近。每当有人进入森林,就会放出迷雾,鬼怪在其中趁机将人类吞噬。 “放你妈的狗屁!”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大汉朝前吐出一抹口水,脸上的刀疤从额头一直蜿蜒至嘴唇,“这世界要有鬼怪,必定也会有神灵,我从没见过神灵降临神迹!”他从腰间取下铁壶,喝下一口烈酒,“那小子就在里面,剑也在里面,五百金币就在里面。为了钱,老子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在这年代参军的,基本都是为了解决温饱。五百金币足够他们过上富足的生活。回想过去的种种艰难与打拼,却换不回来相应的结果,对金钱的欲望,使他们忘却传说,忘却害怕。 “我们进去找到那把剑!” “我们走!” …… 布兰再次醒来时,已是夜晚,迷失森林中却不是他想象中的那般伸手不见五指。他出来树洞后,发现,到处是蓝色的鬼火,若隐若现。隐隐约约间还会看见一个浑身淡蓝色的人形生物。 那是什么?布兰定睛一看,什么也没有,只是阴风摆动树枝。 布兰继续前行着,不过开始变得疑神疑鬼。他总觉得有什么在跟踪自己,回头,却什么也没有。这一切都太诡异了,中午的大雾,夜晚的鬼火,都让他不禁怀疑:这里难道真的有鬼怪?他甚至觉得,去鬼城就是席琳的阴谋。 她的真主就是魔鬼,她将我指引至此就是为了填饱她主人的肚子。布兰越想越心慌,人类不可能拥有如此美丽的眼睛,只有女巫!他决定回头。 原本飘忽不定的鬼火,突然飘定成两列,中间让出一条道路。布兰深感诧异:看来他已经发现我了,为何还要做出欢迎我的姿态?不行,我不能上当。 布兰从背后拔出‘炎燊’,紧握在手中,向前方大喊道:“来吧!我不怕你!” “他在那!”六名追兵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发现了布兰。布兰向后看去,也发现这六名追兵。如此一来,他又陷入了两难境地,往后,以一敌六,必死无疑;往前,可能是未知的鬼怪。 布兰一咬牙,向前跑去,心里想: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活着就有机会。 布兰一直跑,追兵就一路追,谁也没发现,黑夜中还有两个淡蓝色的身影在后面紧紧追随着他们。 忽然,布兰看见了月光,周围的参天大树和野草荆棘被灰黑石砖和石板路所取代。这就是鬼城?席琳让我来的就是这里?布兰边跑边环顾四周,除了城墙就是一些没有窗户的民居,没人、没鬼、没生物。 终于,布兰到了尽头,高墙堵住了他的去路。回首而看,六名追兵也堵住了他的退路。 “小子,把剑交出来,放你一条生路。”胡子大汉看向布兰手中的剑。他大可先杀了布兰再夺剑,但是这个地方实在让他感到阴森,怕血腥味会招来不详。“不然就杀了你。” 这是父亲留给布兰唯一的东西,如何肯轻易交出。他执剑在前,抱着必死的决心,道:“剑在人在!” “看来你是铁了心要寻死!”胡子大汉环顾一周,四下寂静,并无异常,对其他人道:“兄弟们,速度解决,然后离开。” 众人点头,他们心底还是害怕鬼城中存在着某些未知的东西。 “你们知道这里为什么被称作鬼城吗?”众人身后传来圆润的声音,“因为这里不欢迎活人!” 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鬼城居民(一) “什么人?”众人回头,借着月色,看见此人鹤发童颜、松形鹤骨,负手站在他们身后。“老头,不要装神弄鬼,会丢掉性命的。”胡子大汉咽了口涂抹,他心底有些发慌,不知他是人是鬼。 “这里没有人,好久没见过有人进来了。”一片云遮住了月亮,鬼城重新被黑暗所笼罩,伸手不见五指,看不见白发老人的身形,只能听见他苍凉的声音,“有的只是死人。” 云飘过,月光再次洒遍大地,白发老人的身影再次出现,只是这次不再是单独一人,他的脚下还躺着一具尸体。布兰认得那具尸体,是那六个追兵中的一个。 “是巴德!”其中一名战士叫道。巴德是他的弟弟,目睹亲人无声无息的惨死在自己的面前,愤怒战胜了他对老人的恐惧,“你对他做了什么?我要杀了你!” 白发老人笃定如他,看着那名战士拔剑相向而来,微微一笑,道:“这就是为什么这里不欢迎活人的原因,你们太吵了!” 一个淡蓝色的身影从旁边的阴影处窜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冲前的战士直接扑倒,一手直接插进他的心脏,就此不活。杀了人之后,淡蓝色身影重新消失在阴影处。虽然时间短暂,但布兰等人都已看清它拥有淡蓝色的皮肤、尖利的牙齿、尖长的耳朵以及一双全白的眼球。 “是异形人!”胡子大汉身边的一名战士的声音颤抖道,“流川堡的诗人传唱过,蓝色皮肤、白色眼球、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队长,我们怎么办?” 胡子大汉额头渗出冷汗,他也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目睹自己的两个手下在瞬间被秒杀,他潜意识中已经放弃了抵抗。“你确定刚刚那个是异形人?”他也曾听说过异形人,当时还嘲笑告诉他的人道听途说,如今真让自己碰上了,心中是止不住的害怕,“我们还有四个人,天知道他们暗中有多少人。”他看了四周一眼,“前面有四条道,我们分散跑。” “小子,你出来。”胡子大汉对布兰道,“你向那老头冲去,掩护我们,不然就先杀了你!” 布兰是第一次听说异形人这种生物,不过看它们的样子,更像之前他在凌云堡古老城墙上所见夜族人雕像。不过他所知道的夜族人并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而是洛斯特大陆最古老的的智慧生物,它们的史书中记载了很多人类未出现的事情。 而且通过刚才那生物杀人的动作,布兰觉得:他们肯定不吃人,吃人的怪物通常是用牙齿杀人,而不是用嘴。即使如此,他们依然能轻而易举的杀死一个成年人,更不说自己一个十岁的小孩。 布兰不想去做诱饵,也只能乖乖走向前。他的脑子在飞速的旋转着,想着是否还有其他逃跑的方法。 “快点”胡子大汉轻声喝道,汗水从他的额头流到他的嘴里,呛到了喉咙,“咳咳……” “我说过,你们太吵了,这里不欢迎你们。”白发老人道。 随着胡子大汉的咳嗽声传遍鬼城每个角落,一个个身影出现在城墙上、角落里、建筑物中,嘶啸声此起彼伏。看着数以百计的身影,他们绝望了,想到要被活生生吃掉,双手就不自禁的颤抖起来,脸色苍白,像早已经死去,如行尸走肉。 “我不想感受那种被一点一点吃掉的痛苦。”一名战士受不了这种煎熬,于是抬剑抹颈自刎了。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效仿,然后是第三个。现在只剩下胡子大汉和布兰了。布兰从大胡子眼中看到了求生的欲望,至少他不想死在自己剑下。 果然,胡子大汉解开自己的盔甲,将剑丢弃在一旁,撒腿已自己最快的速度往城门口跑去。白发老人见状,哼笑一声,右手一指,胡子大汉便成了一具冰雕。 布兰想过这大胡子的一百种死法,或被抓死、或被剑刺死……就是完全想不到是被变成冰块冻死。布兰忽然想到,他是被席琳指引而来,他怀疑过她,但事到如今,他觉得也许是自己错怪了席琳。到达这里之后,他的追兵已完全死绝,再也没人知道他在哪了。 “我是布兰-布鲁斯,是西北阿德里安-布鲁斯的长子。”布兰向老人喊道,却发现他无动于衷,“是席琳小姐告诉我要到这里来的。” “你太吵了。” 对了,剑!布兰记得席琳叮嘱他,一定要带着‘炎燊’到鬼城。布兰不敢轻举妄动,怕周围的异形人对他群起而攻之。 “我身上带有‘炎燊’!”布兰将剑举过头顶,在月光的映衬下,猩红且绚烂。 红光映入老人的眼眸,浑浊不再,闪过一瞬的贪婪,却立即又被压制下去了。 “你赶紧离开这,不要再回来了。”老人转过身,不再看‘炎燊’,也不再看布兰一眼。 离开这里,布兰正是求之不得。他向老人道了谢之后,赶忙向城门方向跑去。路过胡子大汉冰雕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胡子大汉的眼神和他此时的一样——不可思议。 这就是魔法吗?原来这世界真的存在魔法,如果我也会魔法…… “哎哟。”布兰被一直巨大的生物拦住了去路,一头撞在了它的脚上,他抬头一看,惊讶道:“是你?”今天经历了如此之多怪事,布兰原以为今天再碰到什么怪事都不会再觉得惊讶了,但这件事实在是太令他惊讶了。 布兰抬头一看,撞到的不是别的,正是之前他和鲍勃在黑风山林所救的狮身鹰首兽。它也认出了布兰,所以才从城墙上飞下来,准备报答布兰的救命之恩,不过他的主人并没有对布兰下杀手。 “你也住在鬼城吗?” “嗷!” 布兰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小白,你认识这小孩?”老人从后面走了过来。 “嗷~”狮身鹰首兽巨大的头颅蹭在老人的怀里,显然是在撒娇。 “我知道了。”老人摸了摸它,然后回身对布兰道;“小白说你是它的救命恩人,既然这样,今晚你就留在这过夜吧。” “额……”小白的眼神让布兰难以拒绝,“好,谢谢。” 第三十一章 鬼城居民(二) 布兰被安排在一间连月光也渗不进的房间里,甚至连他所在的整个城堡都没有一丝光亮。小白陪在他身边,在布兰看来,小白是灵性十足的,定是怕他害怕,才陪在他身旁。 房间外的低语一直不停,像是讨论着外来的人类。在黑暗中,布兰总觉得有好多双眼睛在注视着他,让他心慌慌,难以入眠。他决定出门去找那白发老人,去了解这些别人口中的异形人。 “小白,我想出去找一下城主。”布兰不知如何称呼那老人,觉得似乎整个鬼城的生物都听他号令,于是擅自称他为城主,“我睡不着,我想找他问些事情。”他刚才原本以为自己就要死在那些异形人的手中了,但是拿出‘炎燊’之后,城主却放了他。布兰心想:席琳没有骗我,我要去找鬼城城主询问清楚。 小白应了一声,表示同意。 在这个无光的城堡中,布兰别说找到出口,甚至连方向都判别不了,只能靠着墙壁,一步一摸索。小白眼睛的结构和人类不同,在视黑夜如白昼。布兰的一举一动它都看在眼中,知道在黑暗中他难以前行,于是它张**出一丝火柱,点燃房间中油灯。 “原来你还会喷火?真厉害。”布兰惊讶道。小白活像一个小孩觉得自己做了了不起的事情,仰起脑袋,轻啸一声,像是在说:我就是这么厉害!布兰见小白这般傲娇状,忍不住要开玩笑打击它,“那你当时为什么不用火焰赶走那头野猪。” 小白低下头,嘴里发出沮丧的声音。小白毕竟只是一头狮身鹰首兽,而不是巨龙。它虽然能口喷火焰,却只是刚好足够生火而已,而不是像巨龙那足以融化钢铁般的火焰。 “我知道,我知道。”布兰有些内疚,赶紧抚摸它的头,安慰道,“那时肯定是因为你受伤了,所以才给那野猪有了近身的机会。”, 小白点点头,用脑袋在布兰怀里蹭了蹭,对他的认同表示感激,然后出到门外,将走廊的油灯都点亮。布兰跟在小白的后面,所过之处都被烛火照亮,城堡的布局也映入布兰眼中,刻在脑海。 穿过几个回廊,走下楼梯,藤蔓爬上黄金做的吊灯。布兰闭着眼睛都能想象,这里以前也曾开满白色的蔷薇,花瓣在风中摇曳,如身着白色丝裙的清纯少女,令人向往。 这个城堡应像蔷薇般,永不凋零。布兰想,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个城堡变成了现在的鬼城,到处是灰暗的砖墙、奇怪的生物和恐怖的传说。 再绕过一个回廊,布兰在墙上发现了一幅画像,画像周围爬满茑萝花,红绿相映间的画中人,神采飞扬。一头整洁棕色卷发,络腮胡子修得又短又齐,双眼炯炯有神,黄金雕刻而成的桂枝皇冠成了他唯一的装饰品。画的右下角刻着名字与时间,科洛-亚历山大,游民历4687年—— “过去他可能也是一名伟大的统治者。”布兰摸着画像下的古老的文字,“它已经在这里一千多年了啊。”布兰小时候就经常游览群书,知道游民历是指洛斯特大陆在洛斯特历元年(游民历4738年)被卡佩大帝统一之前的时间,如今已是洛斯特历1257年。 原来这座城堡屹立在此已有一千多年,这里除了破旧一些,所有设施均还可用,难道有人一直在这里维护?刚冒出这个想法,布兰便马上否决了,哪里可能有人敢在这里生活。布兰对着这幅画看的入迷,经历了一千多年的画像,依然保持着清晰的纹路,让他情不自禁伸出手要去触摸。 小白一只往前走,点亮烛火,感觉旁边少了一个脚步声。回头发现布兰正伸手要触摸画像。“嗷!”小白嘴中发出尖锐的啸声,刺激着布兰的耳膜,即使他双手捂住耳朵,依然痛的弯下了腰。 “停下!小白快停下!”布兰痛的冷汗直流,“我知道错了!我不会再碰这幅画了。我的天,快停下!” 小白终于停下了啸声,生气两个字就写在它脸上,用苛责的眼神看着布兰,像是在告诉他:赶紧离开那幅画。 “我不知道这幅画对你这么重要。对不起。” 布兰在走向小白的同时,依然一步三回头,那幅画真的太诡异。一千多年,完全没有腐败的痕迹,甚至连茑萝花都绕开它,小白也如此保护它。布兰心想:小白如此珍重这幅画,难道是画中的主人对小白有特别的恩情?传说狮身鹰首兽的寿命起码超过四千年,而画中人并没有标明卒年,难道小白是认为他还没死,在等着他回来? “小白,你是认识画中的人吗?”布兰问道。小白点点头,继续点亮走廊的油灯。布兰在心里纠结,要不要告诉小白真相:人类不可能活如此长的时间。不过转脑一想,千年以上的狮身鹰首兽,智力已不比人类低,想必也能知道人类寿命之短。 “他曾经应该是个伟大的国王吧?”想着画像,布兰回忆起了自己的父亲。小白低头打算回应他,但发现布兰的眼神,明显是陷入了回忆中,在自说自话。“我曾经是一个王子,有一天也将会成为一国之王。当时我从没把当国王定为自己的目标,甚至不想成为国王,只想快乐的生活。但如今,国破家亡,我必须报仇,必须夺回属于家族的一切。”布兰看向小白,眼中带着恳求,“你愿意帮我吗?就像以前帮助科洛-亚历山大国王一样。” 小白低头看着布兰的眼睛,它犹豫了,它本应该一口回绝布兰,因为他是有主人。但是布兰曾救过它的命,它理应报答他,这是狮身鹰首兽的天性。最终它还是点了头。 布兰也看出了小白的犹豫,只是他并不知道小白犹豫的真正原因,他将它归结为自己太弱小,要复国,只是痴人说梦。但布兰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沮丧,这是事实,而他要做的,就是改变。 “我并没有要你现在帮我,单凭我们两个是不可能做得到的。”布兰看向尽头的月光,“等我变得强大。” 第三十二章 鬼城居民(三) 月明星稀,银色的光将整个古城照亮如白昼。雪白的头发在月光下,如钻石般耀眼。 老人负手背向布兰,仰望着遥远夜空中的银盘,在这是世界上,也许只有月亮与太阳值得他仰望。在老人和那些所谓的异形人出现之后,布兰以为自己肯定就要葬身于此,没想到,报出‘炎燊’之后,老人竟会让他离开。 即使当时老人背向月光,布兰也能感受到他眼中炙热的贪婪。这也是布兰想不通的地方,既然他如此想要得到‘炎燊’,为何还要放他离开。那原因只能是,他不敢用,或者,不能用。布兰心想。 他摸了摸负在身后的‘炎燊’,确保已经将它完全包裹在黑麻布之中。布兰深知,引发起一个人的贪欲,即使他用不了‘炎燊’,那对自己也是无比危险的。 布兰深吸一口气,他决定过去找那白发老人,他忘不了老人那一挥手,就将十丈之外的敌人全身冰冻。他想学习这种魔法,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刚踏出门口,一个高大的身影就挡在了布兰面前。他浑身呈淡蓝色,下身仅裆部前一块遮羞布,上身裸露,胸前纹着三朵白云,一头银色的长发也盖不过尖长的耳朵。他俯视着布兰,用很蹩脚的人类通用语对布兰道:“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人类小子。” 他全白的眼球,让布兰瘆得慌。他从未见过会说人类语言的生物,那双尖尖的耳朵让他想起了劲松城古老城墙上哥布林的狰狞石像,那些生活在地底的邪恶生物,以袭击人类为乐,以人肉为食。这些生物让布兰一度觉得,自己肯定活不过今晚,而现在自己还未死去,只是为了折磨自己,以为他曾听说,在恐惧中死去的动物,肉质最美,人类也是如此。 “是席琳指引我而来,她拥有格赖埃之眼。”布兰开始信任席琳,她确实救了自己,“所以我来了,谢谢你们救了我。” “这里不欢迎。也没谁想救你。”他额头抵着布兰,那尖锐的牙齿让布兰相信,只要一口,便能将自己的脖子咬断,“命运之眼重现,你出现在这里,是命运使然。收好你那把剑,那是能决定生死的剑。你敢拿出来,我就吃了你。” 布兰下意识回首看了眼黑麻布中的‘炎燊’,心想:这把剑能作为历代西北国境的权剑,果然是不同凡响,但要如何才能发挥它的威力,看来只有这里的人知道了。 “我能过去吗?”布兰看了眼在街道中的白发老人,“我想……” “回你的房间去,天亮就离开这里。”异形人伸手要将布兰推回城堡,被小白的喙狠狠的啄了下,“哼!别忘了自己的身份。”最后一句是对小白说的,用的是他们的种族语——夜语。布兰虽听不懂,但听语气也知道不是好话。 “博扬,让他过来。”老人背离圆月,面向布兰,用夜语对博扬道。他的脸在阴影之中,布兰只能看见他的白发,而白发之下是否也为淡蓝色皮肤,布兰不得而知,但他期待,是一张白皮肤的脸。 “是,科洛大人。”博扬回答道。这里没有人敢违背科洛的意愿,他是这里的主人,逆他者,只有死路一条。“小子,收好你的剑。不然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最后一句用的人类通用语。说完,博扬顺着城墙爬了上去,逐渐离开布兰的视野。 如果我有一支这样的军队,那攻城破防,那简直信手拈来。布兰心里幻想着。虽然现在只是幻想,但未来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布兰走近科洛,但是依然看不清他的脸。原本跟在布兰身后的小白,走到了他的身旁,被巨大的鹰首蹭在怀里,低鸣着。 “嗯,我知道了。”科洛轻抚着小白,“小白说你有事找我,说吧,什么事。” 科洛说着一口流利的人类通用语,而且是地道的西北口音,月光下的手,也是人类肤色,只是没有老人的干瘪与褶皱,更像是二十多岁青年的手。布兰认定,他肯定是人类。心想:他一个人类既然能指挥这一群异生物,将来的我,也行。隐藏心中的兴奋之情,布兰道:“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救了我一命,也谢谢你放了我一命,还要谢谢你让我来见你。” “哼,这里不欢迎人类,你只是命运安排的过客,注定的。你的命不该死在这里。放你走,因为你带着‘炎燊’。”科洛背过身去,似乎害怕面对炎燊,“见你,是小白在你身旁。从没有人类能在这里活过一夜,明早你就离开罢,算小白报答你了。” “大人,我能留在这里吗?” “留在这里?你往四周看一看,这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你,注视着你,他们都想吃你的肉呢。你要留在这。”科洛冷哼一声,“那就死在这。” “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作为王储,布兰虽然才十岁,但他看过的书,看过的图鉴,不会比成年人少。不过他也并非确定了异形人是什么种族,只是猜测。“夜族人从不同类相食,夜族人是大陆最古老的人类。就算他们会杀我,至少不会用嘴。” “没想到,你居然知道他们是夜族人。我真是……哈哈哈。”科洛自嘲,“那你可知道,现在人类以世界主人自居,如果发现还有异族,他们会举兵而来,移平此处。” 四周的愤怒的啸喊声一波接着一波。夜族人的听力极为灵敏,周围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耳朵,更何况科洛与布兰的对话。其中有一些是能听懂通用语的,自然会愤怒的叫喊,一传十,十传百。 这种曾被屠杀的愤怒,已经是啸喊声所不能发泄的了的,他们开始逼近布兰,白色的眼球中带着熊熊火焰。他们渴望人类的鲜血,而这里只有布兰一个人类。 第三十三章 交易(上) “回去!”科洛身着的长袍,无风自动,他用夜语向周围的夜族人喝道,“我说过,他今晚能在这里过夜!” 布兰周围的夜族人只能带着愤恨,爬上城墙,继续虎视眈眈。布兰紧绷着的心情也放了下来,道:“如果是五百年前,人类发现异族定会大举进攻,但如今大陆各国战乱一触即发,人人自危,哪里还会有兵力来此。” “人类就是这样。几千年来,战乱不断,分分合合。即便如此,只要稍稍停歇,便会将刀剑举向我们。”月光照亮了科洛的侧脸,与他的白发完全不相符,皮肤白而饱满,明显不过三十,但沧桑的眼睛,似乎已经历千年时光,“你可知道鬼城的来历?所谓的四座鬼城,呵呵,全是人类所建,又为人类所毁。辉族与夜族,生活于南北两极,为了建立信息交流,共同防御人类,所以寄居于此。” “所以一旦其中一座鬼城被攻陷,那两极的联系将被中断。”布兰明白科洛所说的意思,“所以请让我留下来。”只有留下来,才有可能向科洛学习那可怕的魔法,他需要力量。 “你会留下的,不过不能留在城里,而是城外。”科洛的眼神依然冷漠。在他看来布兰是必须要死的,为了保住这个秘密。但不能让小白知道,毕竟他是小白的救命恩人。 布兰经历了这么多,心智已不是一般小孩。如此直白的话语,布兰明白:他是一定要置我于死地,而不在城里,那是小白的原因?但即使留在城里,小白也总会有不在的一天,而那一天肯定也会是我的死期,自己突然就不见了踪影,小白肯定会起疑心,看来他还真是关心小白。除此之外,会不会是因为‘炎燊’? “你跟我说了这么多秘密,我想我也不可能活着走出迷失森林了。”科洛不置可否,这在于布兰就是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那我有一处不明白,可否告知于我?” “你说。” “四座鬼城在南北两极连线之上,我所知的,有一座处于大陆中央,那里最为炎热。而辉、夜两族均生活于极寒之地,如何能……”布兰知道辉、夜两族无法在炎热之地生活,这样便能请缨到中央的鬼城当联络员,如此一来总有接触科洛的机会。 “因为那里有宝贝!我的宝贝!”科洛的贪婪显露无疑。他忽然扼住布兰的喉咙,令他无法呼吸,冰冷的右手让他打了好几个冷战,但如此近的距离,也让布兰完全看清了科洛的脸。布兰见过他,在城堡过道的画里,这才是令他觉得最不可思议的。 布兰瞪大了双眼,满面潮红,艰难的吐出十个字:“你是科洛-亚历山大大帝?” 已经有多少年没人说出自己的全名了,起码一千年了吧。科洛有时候都会忘记自己是谁,他惊讶面前的小孩居然知道自己是谁。眼中的贪婪褪去,手也从布兰的脖子上松开,道:“你知道我是谁?” “你……咳咳,你真的是科洛-亚历山大?”布兰摸着自己的脖子,居然起了冰花,“一千年前你就应该……” “应该死了是吗?我也觉得我死过一次了。”科洛呵呵一笑,“你相信这世界有神明吗?” 布兰不置可否。他本想说不相信有世界上有神明,因为他的父王阿德里安,每年都会大修神庙,供奉大量祭品,信仰虔诚。但是当大难来临,来自神明的帮助甚至连信息都没有,这让布兰如何相信有神明存在,即使有,在他眼中,也是自私的神。自私的神不值得崇拜。 “我的命就是光之神所给予的。”科洛见布兰沉默,于是继续道。 “所用的寒冰魔法也是光之神所赐予的吗?” “魔法?哈哈哈……”科洛仰头大笑,多是苦笑意味。这不是魔法,而是诅咒。光之王掌控世间的光与影、冰与火。一千二百八十年前,科洛统治的王国被卡佩大帝所攻破,生灵涂炭,科洛亦抹颈自杀。是光之王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并赐予他神火能力,成为火之神使。但是他当时凡心未灭,渴望权力与力量,企图偷走光之神的圣剑——寒冰,而被诅咒,冰与火同存体内,千年以来,受尽煎熬,特别是欲望熏心之时。不仅如此,科洛还被诅咒不能离开这座鬼城,只要离开了,便是灰飞烟灭。 所以,当科洛看见布兰手中的‘炎燊’,那是铸剑大师克里斯蒂亚诺铸造的世间最强大的五把武器之一,如何能让科洛不心动,如何能让他不痛苦。而且这类武器最大的特点就是认主,现在布兰就是它的主人,布兰不死,科洛就无法发挥‘炎燊’的最大威力。 如此,只要将布兰赶出鬼城,再让夜族人将他杀死在迷失森林,对科洛而言,就是完美的结局。 “这才是魔法!哈哈哈。”科洛左手一挥,空气中火焰自生,纷飞坠落。 原来这世上真的存在魔法。布兰张大了嘴,这是他见过最奇妙的东西,也是他最想要的。布兰殊不知,这是科洛骗他的,这世界上没人会魔法,而是神明赐予的力量,是神迹。普通人根本无法掌握。 “请您收我为徒。”布兰单膝跪地,右手置于胸前。 “你回去吧,好好度过这一夜。”科洛右手一挥,一阵寒风将布兰打在墙上,疼痛席卷全身,只能勉强站起来。 小白心疼布兰,跪倒在科洛面前,乞求他不要伤害布兰,当然,还希望他能收布兰为徒,因为它很喜欢布兰。科洛冷哼一声,小白立即收声了。这说明科洛答应小白不会伤害布兰,但也不会收他为徒。 小白向布兰摇头,示意他回去休息,不要惹怒了科洛,这样受伤的只会是他自己。布兰自然知道小白的意思,但他哪能放弃,放弃,明天出城就是死路一条,即使活下去,没有力量,那也只能平凡的度过这一生,复国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