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南歌行》 第一章 烟雨 如果性格从不改变,那么结局,其实早早注定。 ..... “我们分手吧!” 昏黄的街灯下,细雨微风的路上,听着雨中的女子那一声大吼,淋着雨的楚南歌呆了呆,彷佛整个世界晃了一晃般,然后正想答话时,那女子又再大吼道:“楚南歌,我说我们分手吧。” 楚南歌看着近乎声嘶力竭的女子,看着伞下的她,轻轻的回道:“嗯。” 微风缠着细雨的夜中,深深的凝望一眼生命中的初恋,一个嗯字便彷佛吐出了所有力气的楚南歌就那样转身离开,只是心中的苦涩,便像雨水般泪流满整个眼中的世界。 他知道,他其实早就知道会有这么的一天,只是时间几何,却不知而已。 其实很多次楚南歌都想开口,他在想与其等她开口,让她难做,不如身为男孩子的自己洒脱点,反正说到底就是一场恋爱。 这在快去快来的时代中,并不罕见,也不罕有,没有谁是不能被取代,没有谁是不可或缺的空气。 只是每一次,每一次楚南歌总是开不了口,说不出那句沉重得像一个世界的话。 所以最后在这个雨的静夜中,她声嘶力竭的喝破,他也就云淡风轻的答应。 “好聚好散...。”漫步在微雨中,轻声对自己道了一句,楚南歌没有像大部份人一样去借酒浇愁,也没有失声痛哭。 因为那些东西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如果借酒浇愁或是放声痛哭能挽回一段感情,他不介意,但他清楚那是不可能的。 就算有,那亦只是一个幻梦,一个很快就会破灭的幻梦,所以,他宁愿不要,他宁愿继续在自己的世界中呼吸。 彷佛像是哭泣这一段爱情的夜雨很快又停下,抖了抖身上的雨水,在夜幕光笼的世界中,走回大道的楚南歌看着红红绿绿下的男女,忽然觉得很是寂寥,很是寂寞。 不是因为她的离开,而是相信著有一生一世,从书中读出了一生一世的人,忽然怀疑起这个来匆匆,去匆匆的浮生,是否真的还存在一生一世? 轻轻叹了口气,脸上挂着自嘲笑容的楚南歌伸手拦下一辆计程车,便悠悠往家而回,往自己的世界而回。 推开那一扇厚重的大门,换过一身干爽的衣服后,楚南歌按了按手中电话,让音乐连接上家中的音响,就那样静静的在旋律跳跃的家内,想着,看着,呆着。 “是谁...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 低低的歌声中,动人的音符中,这一个夜就那样逝去,消散。 “铃铃铃...。”的闹声中,躺在沙发上的楚南歌睁开双眼,迷濛的看了眼电话,便瞬间跳起来,一连利索的动作中,他却骤然的停了下来。 “嗯,分手了。” 自语自语的道了一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楚南歌用手拍了拍脸,便又继续洗漱起来。 他相信这个世界没有谁是可以像空气般不可被取代。 悠闲的吃了亲手做的早餐,在轻柔的旋律中捧起一本书,想看,但却怎么都看不入脑,楚南歌想了想便拨打起电话。 “喂,南歌,这么早找我做什么?” “无聊呗,找你出去走走,而且现在不算早了,已经10点。” “喔,你今天不用陪女朋友?” “分手了。” 电话的另一端传来一阵沉默,然后便爽朗的笑道:“喔喔,那今天去那里?要不我介绍几个美女给你?保证有钱有样有身材。” 嘴角掀起丝丝笑容,楚南歌笑着回道:“省省吧,你那些美女每位都上手了吧?你好意思?” “哈哈哈...,能介绍给你的,怎能上手,能上手又怎么会介绍给你?” “还是老地方等,吃了午饭再说。” “好。” 慢悠悠的离开家,把耳机塞进耳朵中,就那样在川流不息的人群左右越过,看着路上甜甜蜜蜜的情侣,楚南歌的脑海中随着那些旋律忽然闪现无数零碎的片断,甚至连歌词也没听到,就那样陷入记忆的世界中,犹如幽灵般飘荡着前进。 直到不远处的庙门前,出现了一位穿着简单衬衫的男子,楚南歌才从那个记忆的世界中退出,拔去那彷佛能让人看到理想乡的旋律,轻笑道:“今天这么快?我还以为要多等你半小时。” 手中拿着一根香烟的男子,咧了咧嘴笑道:“喂,你看那些女的,这么早就来月老庙,肯定都是单身来求男朋友,有合眼不?我替你拿个电话。” 从口袋中掏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点燃后,悠悠吐出一口,楚南歌笑骂道:“滚,吃午餐去吧,我饿了。” 听到楚南歌的话,扫了眼庙门前的女子,男子啧啧两声便跟上已经大步离开的好友,问道:“今天吃什么?” “随便吧。” “没有随便这种东西。” “如果有呢?” “如果有,这次算我的。” “我记得上次你便说过这话,但结帐的好像是我?” 狠狠的抽了一口烟,男子拿出皮夹,从中抽出两张百元钞票,塞在楚南歌手中道:“上次不就是忘了带皮夹吗?来,你带老子见识见识。” 撇了眼男子,楚南歌毫不客气的收好两张钞票,笑道:“好勒,且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随便,免得你以后出去丢人,丑就一个字。” 热闹而繁华的都市之中,这段以吃闻名的街道上,男女老少的穿梭之间,绿树在迎风舞动,间隔的花圃在绽放着各自的芳香。 不过跟随着楚南歌而行的人,却是无心欣赏,狠狠在路旁的垃圾桶上压熄手中香烟,总算是醒悟过来的他骂骂咧咧道:“你赢了,还真有。” 轻笑一声,楚南歌指了指自己的脑子,道:“何书桓,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 身为楚南歌好友的何书桓,扬了扬手道:“滚。” 还没走入店门,店内坐在收银台旁的妇人便已招手叫道:“咦,小何,小楚,今天怎么这么有空过来吃饭?快进来坐。” 踏入店门,何书桓没好气的望了一眼妇人,道:“张姨,今天星期七。” “哈哈哈...,要吃什么?张姨替你们下单子。” 望了眼何书桓,楚南歌笑道:“随便,热奶茶。” “我也随便,冻奶茶。” “好啊,今天有些新鲜菜,我让老刘给你们加点,做个菜肉炒冷饭。” 第二章 海堤 迷茫总会莫名出现。 .... 海堤之滨的小亭中,望着微雨下的水面上,看着涟漪荡开来,散去,方晴就那样呆呆缩在无人的角落中,想像着自己往海中沉去,沉入那个该是黑暗却宁静无声的海底。 雨很小,在这个多雨之季,绵绵密密。 亭中独自一人的方晴就那样看着,呆着,想着,回忆着。 说到底昨天夜里的怒吼,作为一个女生,她同样伤心,同样难过,那怕她与他早就被所谓情隔开,那怕她早就想对他说分手也一样。 方晴谈过很多次恋爱,每一次分手后,她都会独自来到这里,看着海,想着自己,回忆着那些过去。 绿树摇曳的海岸公园内,一座彷佛遗世独立的六角亭中,方晴看着雨中模糊不清的远方,在似光似暗的光线下,用力的拍了拍脸,对自己低语道:“你是方晴,玩世不恭,美丽如花的方晴。” 清脆的歌声忽然就那样在小亭中响起,那是她喜欢的歌,伸手从口袋掏出电话,看来那个名字,方晴接起道:“小婉,怎么了?” 电话的另一头,甜甜的声音传来。 “没什么啊,今天晚上华少请喝酒,让我多找点女生嘛,这不打来问问你?” “喔,好啊,那你一会发个地址给我。” “ok,那晚上见。” “晚上见。” 接天连地的细雨,不仅仅在海旁连接天地,那条游客众多的古老长街上也是一样。 神色匆匆,来来回回的行人路上,楚南歌忽然想着不知道她有没有带上伞,随即自嘲的笑了笑,她有没有带雨伞,又与自己何干? “啊,又下雨,没地方可去了,去你家吧?” 点点头,楚南歌轻声道:“嗯,也只能这样了。” “什么叫也只能这样,你愿意陪我逛一逛商场,看一看衣服我可以啊,但问题是你不喜欢。” “呵呵,你的衣服都堆叠如山了,还买?” 叼着一根香烟的何书桓撇了撇嘴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没听过?” 闪过路上明明走入行人道,有遮雨棚却仍旧撑起伞的行人,楚南歌没好气道:“那你这身衣服和我有什么分别?” “不就和你吃个饭吗?要个屁的衣装,穿衬衫已经给足你脸子,没赤膊上阵就算好。” 红灯,绿灯,黄灯的变换中,随着行色匆匆的人流,走过一条又一条的斑马线,推开楼下的大门对着保安点点头,步入电梯后一身衣裳尽湿的何书桓抱怨道:“你家又换密码了?不是上个月才换了一次?” “像你这种坏人多了,只好换了又换,换了又换。” 撇了撇嘴,等到电梯门打开,快步而走中,何书桓道:“快开门,我先洗个澡再说,以前放在你家的衣服还在吧?” “在呢,你何大少的衣服都数千起跳,我那里敢扔?” 打开家门,看着急步而走的人,楚南歌无奈的笑了笑,从那间几乎摆满何书桓物品的房间中,随手抽出一套衣服放在浴室外叫道:“衣服在外面衣架上。” 说完也没管何书桓听见没有,便径自走回客厅坐在红木椅上,播放起自己喜欢的古风音乐,再打开厅中的电脑,看着自己喜欢的动画。 良久。 “喂,换你了,怎么又是这些歌,好歹换两首新歌啊,而且电视呢?电视呢?” 看着一头散髪赤着脚在厅内走来走去的人,楚南歌站起来道:“你可以播你自己电话的歌,至于电视是别想了,你真要送我一台也是浪费,早晚被我扔垃圾堆。” 直接打断了何书桓想操控自己家中摆设的想法,楚南歌没等他回答,便往浴室而去。 鬼吼鬼叫的声音中,换上一身干爽衣服的楚南歌看着正在“啪啪啪”的按着键盘,再大叫“冲啊!”,“左路,左路!”,“白痴啊,你的大绝,大绝呢?”的何书桓,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道:“叫啥,你又没开语音,叫破天都没用。” 说话声中,楚南歌顺手就关掉音响,免得从中传出的难听歌声,让隔壁报警投诉他,说他制造噪音。 正沉迷在撕杀中的何书桓没说什么,刚才被人杀了一次他,现在又兴冲冲跑回去,藏在树林准备来一波偷波。 “升龙斩,斩斩斩斩,哈哈哈...。” 带起耳机在另一台电脑上看动画的楚南歌看着一脸猖狂的人,不用听声音便知道他又杀了对手,不过他知道很快他就又会大叫起来。 果不其然,不到一分钟,何书桓的脸色又沉了下来,口中骂骂咧咧。 听着耳中还隐隐约约传来的声音,坐在红木椅上的楚南歌忽然有点后悔带何书桓回家,早知道刚才就把他扔路上,让他自己坐计程车回家好了。 时光几许消魂,寸寸不留人。 血红艳丽的画面中,一位红衣女子提着剑在千军之中血战而出,再听着从耳机传出“我是谢如烟!”的狂吼声,看着已出现的片尾歌,楚南歌轻叹一口气,便关上了电脑,只能等待下一集再看。 因为那歌的旋律,楚南歌实在不敢现在去听,他怕他会忍不住泪水,忍不住心痛,忍不住哀伤。 因为那一套人性的动漫,一首人性的歌,他怕那歌会打开他软弱无力的心房。 拉下耳机,看了眼彷佛眨眼便走到七字的指针,再看着露台外的暗淡天空,楚南歌对已经在看起小说的何书桓道:“你想出去吃还是这里?” “这里吧。” 沉迷书中世界的何书桓挥了挥手,压熄手中烟道。 厨房内,打开整齐的冰箱,楚南歌随意扫了两眼,便高声道:“蕃茄炒蛋,西芹鸡柳。” “好,柠檬多点。” 听到客厅中传回的声音,楚南歌笑了笑,便动手做起他刚才说的那两样简单小菜式。 不过将蕃茄去皮的时候,楚南歌不由想起昨天离开了自己的女子,他记得她最爱吃蕃茄,最爱吃蕃茄炒蛋。 自嘲的笑了笑,把划好十字的蕃茄放下热水中,手中握着小刀的楚南歌忽然喃喃道:“是我不够好吗?还是真如书桓所说,是我不够坏吗?” 第三章 忙碌 时光,总在不经意间就流走。 ..... 早就暗淡无星的夜下,喧闹的城市中,一天就这样刹那刹那的过去,送走何书桓,楚南歌收拾好东西又再洗了一次澡后,习惯了播放着柔和旋律才能安睡的他就那样躺在床上,回忆一个他与她的故事,他与她的喜怒哀乐。 他记得那是冷冷的冬,刚从公司下班找不到计程车的他就那样走在寂寥的长街上。 然后,在那一夜,在北风卷过的凄清街中,他遇上了她。 “风中风中,心里冷风,吹失了梦,事未过去就已失踪,此刻有种种心痛...。” 他还记得,那时候耳机传来的歌声,传来的沧桑。 那首歌声中,他就那样突然被从小路转出来的她撞在身上。 被撞得退出好几步的他,看着满身酒气的女子,醉得东歪西倒的女子,看着空空荡荡的长街,身为一个男子,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把半昏睡状态的她带上了酒店,扔下她才回家。 昏昏沉沉的回忆中,轻柔旋律中,夜便又逝去。 “铃铃铃”的声音中,楚南歌张开濛濛的双眼,伸手按掉闹钟,便又开始了他这一天的生活,恢复了再无人叫他起床,但却依旧存在的生活。 在楼下那间餐厅中吃过早餐,听着那些熟絡的阿姨叨念一番,很早便开始了一个人生活的楚南歌便又塞住耳朵,听起mp3机中的音乐,站在挤迫的,人满为患的列车上,陷入自己的世界中。 “南哥早晨。” “南哥早。” 微笑着与所有人都打了一声招呼,刚拉开房门准备换衣服,楚南歌身后便又传来叫声。 “小楚啊,来,你先跟我来。” 不用回头便听出是自己的老板,楚南歌只好关上门回身走去,奇怪问道:“怎么了,老板?” “喔,没什么,今天三号店打电话过来,说是厨房中人手不足,另外四号店昨天被客人投诉了。” 跟着老板步出大门,往隔壁的写楼走去同时,楚南歌问道:“三号店早两天不是请人了吗?没做了?另外四号店被人投诉什么?怎么没人通知我?” 楚南歌身旁,一个衣着随意的中年人,抓了抓微光的头道:“听说连人影都没了,打电话没接,另外还有一人病了,但今天你不是安排了两人休假吗?你的电话又打不通,于是小浩就找我了。” 从口袋摸出电话按了两下,发现原来早已没电关机,楚南歌笑道:“忘了充电,我还奇怪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这不被吵醒了,打你电话又不行,只好过来看看。” “叫小诗通知我就好。” “这不担心嘛,反正没什么事做,过来看看。” 向写字楼中的数人打了招呼,跟着中年人步入房间的楚南歌,迅速打开搁在一旁的电脑和给电话充上电。 “四号店怎么回事?” 给自己点上一支香烟,楚南歌边按动电脑边对着已经坐在大椅上的中年人问道。 做事喜欢亲力亲为,对下属又没什么架子的中年人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道:“听健辉说是炒饭出了问题,客人要求更换,但那饭已经吃到只剩两三口,所以健辉和厨房不愿换,于是昨天晚上那人便放到网上,公开批评四号店,说我们做菜不认真,味道难吃,服务态度恶劣。” 点开那个食评网,粗略的扫了一眼,楚南歌点头道:“嗯,大概了解。” 拿起才刚开机的电话,楚南歌也没管那些短信,拨打了几个电话找到两位外援请他们帮忙一天后,才又细细看起那条评论。 网页中图文并茂的评论下参差不一的回覆,看得楚南歌失声笑了起来。 轻轻拧转电脑,没等中年人开口,楚南歌气笑道:“老板你先看那张图,换我也不换给他,他真傻,要是我一定不放图,不过若真是坏了倒是一个大问题,早上客人不会太多,我过去看看。” 作为一个老板,顾客就是上帝,苏木志亦是认同,但当他看到电脑中的配图,卻不禁哑然失笑。 这两三口都算给足脸子了,图中那明显一口可以吃光的饭和一只小手指粗细的虾,实在让他说不出话来。 这是吃不饱,想多要一份免费的吧? “这个,还真换不下手,一口饭换一份?” “嗯,这个就不管了,但若食材真是坏掉还用就不行,得去看看。” “方大厨不至于吧?我看他平时做事挺严谨的。” “方师傅做事当然不错,否则我怎么请他回来,但眼一双手一双,忙不过来的,而且他太和善了。” 苏木志看着从十年前便跟着自己,替自己打拼,从一间小店做到五间连锁食肆的楚南歌点头道:“那你去看看,我晚点还有事,就不去了。” 楚南歌点头道:“嗯,那我先过去看看,稍后再告诉你。” 从十六岁辍学开始,便在厨房中渡过了十多年青春的楚南歌,一直都很拼命,拼命得身旁几乎没有朋友,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工作上。 因为他知道,要活着,要生存,就得挣扎。 所以日升日落的时光中,工作上他总算是平步青云,比上不足,比下却有余,但同样因为工作,彷佛张眼闭眼再张眼中,步入了而立之年的他却仍旧是只谈过一次恋爱。 一次刚分手的恋爱。 样子算不上帅气,算不上丑的人,其实这些年不是没有遇过追他的女孩子,这个时代中女追男,就如男追女一样平常。 只是早些年便一头埋在工作上的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去认识一个可以让他心动的女子,到后来年纪渐长,就更加难了。 人越大,朋友就越少,留下的大概就只有一两位,其余的一年能聚会一两次便是一个极限。 甚至有些几年都不见得能聚会一次。 因为所有人都要生活,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有自己的世界。 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忙碌。 而且他也不想误了别人的青春,在这个快来快去的世代,他对爱情没什么信心。 不过他却没想到,他的青春就那样在闭眼张眼中,已经悄然流逝。 直到他遇上了她。 遇上了与他牵扯一生的女子。 方晴。 第四章 迷茫 生活好像一直都波澜不惊。 ... “南歌。” 迷迷糊糊中,方晴伸手抓了抓身旁男子,呢喃叫道。 然而,这一次得到的不是温柔的回应,而且一声陌生的闷哼声和一个转身。 阳光透过窗帘晒落的房间內,简單卻舒適,这是大部分酒店的装潢,只是地上的凌乱,却证明着昨夜的不堪,抚了抚脑海中传来的赤痛,方晴这时候才想起,他,早已不在身旁。 每一次分手,她都会疯狂一次,放纵自己一次,一如大部分男女一样,一如这个时代一样。 爬起来,看着落地镜子中的自己,看着倒映中那个算不上熟悉,算不上陌生的陌生人,一夜灯下舞的方晴,又开始了后悔。 回忆着昨夜里在斑驳灯影下的舞蹈,荒唐,看着那个仍然沉睡的人,对着镜子中什么都没有了的自己笑了笑,方晴轻声道:“还要上班呢,得先赶回家。” 是她离开他,又或者是命运的捉弄,没有先让她遇上他。 方晴每一次都会想这个问题,可每一次都在疯狂中无疾而终。 所以她始终没懂。 楚南歌与苏木志闲聊了一会,再对主店中的人手交待下今天要注意的事项,便离开了今天预定中要待到下午的地方。 站在人流渐少的列车中,看着形形式式的人来来去去,看着空了又满,满了又空的座位,再没人靠上去扶手柱,塞住双耳听着传来的旋律,楚南歌对着车厢中的玻璃镜子,看着镜子中的人笑了笑,心头微微叹息了一句。 “老了...。” 叮咚叮咚的开门关门声中,时间分分秒秒的流逝,双眼看着男女老少的上车下车中,或许是那些各异的人分散去楚南歌的注意力,直到去到四号店,他空白的脑海中,没有想起过她,亦没有听进那些早已熟悉的旋律。 “咦,南哥,今天怎么来了?” 四号店门前,一位青春可人的少女,看到楚南歌,咦的一声问道。 楚南歌认得她,是一个正在读书的半工读生,很是可爱,勤快的女孩,声音也很清脆悦耳,很得四号店的熟客喜欢。 “嗯,过来看看,这么大清早的,没什么客人,你先进店里休息一下吧,午饭时间可有得你忙。” 看了眼只有寥寥数十人的冷清长街,楚南歌对守在店门,负责招呼客人的少女招呼了一句,便步入刚开门不久的店内。 清冷空旷的餐厅内,看着正忙着摆设餐具的同事,楚南歌一一微笑招呼过后,便在更衣室中换上一身白色的厨师服,走入厨房。 厨房中正在忙碌着的人,也知道发生什么事,打过招呼便又各自忙碌了起来。 楚南歌随意的看了看,看到他们都整洁,利索的处理食物后,走到另一方挂有黑板的墙上,看了看黑板上写着的工作事项,便接下本该由方志文做的活。 被中间一行雪柜隔开的通道尾端,一个理着平头,看上去约莫三十多岁的人,看见楚南歌从肉案下的雪柜拖出一条还没处理的牛扒,边洗手边开口道:“南歌,师傅今天上11点的班。” “嗯,我知道,今天方师傅除了这些牛肉类要处理外,还有些什么?” “没什么了,其他的大部分都要等送货过来。” “喔,好,等会忙完午市,我和方师傅离开一會,晚市前才能回来,jacky你帮帮忙看着厨房。” 跟着方志文前来当二厨的许冠点头道:“明白,交给我吧。” 带上一对透明的医用手套,楚南歌从刀架中抽出那把自己放在这里的肉刀,干净利落的挑去所有肉筋,再略作修改,便开始一刀一刀的把肉切成均重的大小。 “小楚来了啊。” 楚南歌与许冠的谈笑工作间,方志文刚踏进后厨,一眼便看到了站在出餐位置上的楚南歌。 “方师傅早晨,今天主店没什么事,所以早点过来看看。” 方志文当然知道楚南歌一大早就过来这里是为什么,毕竟昨天的事可大可小,而且他和苏木志终究算不上太熟悉。 走到楚南歌身旁,方志文低声道:“小楚,昨天的事后,我已经把所有处理好的食材检查过一次,就那一盒虾子出了问题,如果真要说,就算在我头上吧,毕竟我是负责厨房的。” 楚南歌看了眼已经有些许花白头发的方志文,笑道:“没什么,老板那里我处理好了,没问题的,至于其他事,等午市过了再说,那些牛肉我已经处理好,用保鲜纸封好了放在牛肉柜中。” 「嗒嗒嗒...。」 伸手拿过打印机打出来的单子,方志文对已经准备好的其他人,说了客人要点的菜式后,便又转身对着隔壁的楚南歌道:“那样就好,我最怕是老板会责难他们做小的,所以如果真有事,小楚你放心对我说,我一力承担就好,再怎么说也是我看走眼。” 递出数碗餐汤给外场,楚南歌按下出餐的按钮,笑道:“是人就会错,我小时候帮我师傅做事时,错得还少吗?” 方志文点点头,看着开始不断打出的单子,也不再说什么,便开始号令起整个厨房的运作,而楚南歌则看到那里忙碌,就去帮忙那里,又或者递递刀子,递递餐碟之类。 即使名义上他比方志文的职位更大,他也不愿代替方志文的位置,皆因这厨房中,还是以方志文最熟,最大,没多少时间在这里的他打打下手就算了。 甚至有些人,楚南歌根本就不熟悉,不知道他们擅长什么,与其瞎指挥,不如安心跑跑腿,更利于工作效率。 忙碌之中,时钟之针就那样从11走到14,在更衣室中换过衣服,洗了洗脸,楚南歌走到更衣室外面,对早就换好衣服等自己的方志文,笑道:“方师傅,事情交待好就走吧,我们先吃点东西,今天我正好要去买一些餐厅要用的后备物品,健辉也去,事情我们稍后再说,快不了。” 原本以为楚南歌只是来找他聊一聊的方志文没什么意外,在听到让他换衣服的时候,他就知道今天恐怕要详细商讨一下餐厅的事项。 厨房中没说,只是顾及着他的面子而已,得罪一个客人不重要,重要的是食材坏了,竟然会发现不了,还送到了客人手上。 第五章 变化 世事从来没有一成不变,如果有不过是心安,所以看似不变而已。 .... “铃铃铃。” 日升月沉中,又一天的时光在无声间流走。 睁开双眼望着白色的天花板,躺在床上的楚南歌无来缘的不想上班,只想躲在房间里就那样静静看着,待着。 可听不到,但犹在心中响的“滴答,滴答”之声,却在提醒他,生活依旧存在,他该是时候出门上班了。 洗漱过后,看着一直空置的四间房,楚南歌忽然觉得原来自己的家,一直都是那么冷冷清清,就只有她在的时候才热闹一点,像一个家的样子。 “小楚早晨。” “李姨早晨。” 笑着和隔壁那位似乎每天都在露台打理花草的妇人打过招呼,楚南歌便又塞上双耳,悠悠往列车站而去。 绵绵细雨的季节中,阳光今天终于探出头来,照耀着人间,温暖着所有。 徒步的路上,看着似乎每天早上都差不多的人,楚南歌忽然觉得古书中的以前,似乎和现在并没有多么大的差别。 大概少了眨眼千里的飞机,在路上奔驰的汽车,安装各方各处的冷气空调,暖气系统等零零碎碎的东西吧? 可人却依旧是那些人,一辈子仍然只够认识几个人,爱上一个人,再忘掉一个人。 不过今天注定了有点不一样,那是因为他接了一个电话。 行走的路上,感觉到口袋中传来的震动,楚南歌摸出电话看着上方显示的名字,就那样停在路旁。 “阿姨,你找我有事?” “南歌,南歌...,快来,你快来啊。” 电话的另一端,传来一道慌乱的声音,声音中带着的不安,焦虑,即使远隔百千里,也透过电话,声音,让楚南歌深深感受到。 “阿姨,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你慢慢说。” “小晴,小晴被抓了,你快来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南歌你快来。” 抬起手腕看了看表中的时间,楚南歌皱眉道:“阿姨,你别急,到底发生什么事?你先冷静冷静,我会过来的。” “好..好..。” 随手点燃一根香烟,听着对面传来的深呼吸声音,楚南歌没有多作打扰,就那样站在人来人往的大道旁等着。 “小晴昨天晚上去喝酒,但被抓回了警局,警察说她涉嫌凶杀案,现在不准任何人见她。” 凶杀?眯起眼晴想了想,楚南歌道:“阿姨你别急,你在那里?我马上过来找你。” “第三分局,南歌你快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嗯,阿姨你在那里坐一坐,我很快就到,别慌,没事的。” 挂断方晴母亲打来的电话,看着街道上匆忙赶去上班的男男女女,心中想了想,楚南歌往地下列车车站跑去同时,拨通了何书桓的电话,也顾不得这时间他肯定在忙碌着工作。 “喂,书桓,帮我找一位律师到第三警局,凶杀案。” 电话对面,一阵沉默过后,何书桓的声音,才悠悠传来。 “你知道了?我以为不看新闻的你,没有那么早知道,还正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你。” 楚南歌听到何书桓的话,停了停脚步,讶异问道:“你知道?” “你忘了我做什么的?” 被何书桓一提醒,楚南歌这才知道自己心急了点,是啊,一个律师又怎么可能不关心每天的新闻时事,特别是凶杀这种案子,他还没到律师楼,那份新闻肯定已放在桌子上了。 深深呼吸了两口气,再缓缓吐出后,楚南歌道:“嗯,我心急了,你现在在律师楼吗?” “我已经让童童开车过去了,你去到的时候,她应该早到了,晚点我开完会议再找你。” “嗯,谢了,那我们晚点再说。” “嗯。” 挂断了何书桓的电话,楚南歌没有立刻就跑,而是走到了一旁,又点起香烟抽起来,他需要先让自己冷静一下。 快,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慢,不代表解决不了问题。 他不是医生在救死扶伤,争分夺秒对这件事的帮助并不大。 稍稍整理好思绪,楚南歌才又重新抬步走了起来。 这一次,他没有再急速而跑,而是按照着自己的步伐,就那样不徐不疾的前行,前行中更是拨通数个电话回公司,以及向苏木志请假一天。 站在人潮挤迫的地下列车上,楚南歌第一次没有塞住耳朵,而是专心的滑起了手机,看着许久未曾看过的新闻报导。 看着那些内容和照片,深思了许久的楚南歌又拨通另一个电话。 “喂,找我什么事,小楚。” 听着电话中传来的沧桑声音,楚南歌回道:“师傅,最近没上班吧?” “没了,退休享享清福嘛,怎么?找我吃饭?” 电话另一端,不是什么人,而是教会楚南歌很多事情的男人,带着他成长的长辈。 “没有,最近有点事,可能要休息一到两星期,所以问问你最近有没有事情要忙,毕竟你和苏先生比较熟络,他也相信你。” “嗯,可以啊,反正我没什么要忙,和老苏赌赌马也好。” “哈哈哈,不过还不一定,我稍后再告诉你,就是先问问。” “喔,没问题,需要帮忙打给我。” “嗯,那我先挂了。” “好,再联络。” 挂掉电话,看着地下列车中即将要到的站,楚南歌靠着车壁站起,轻轻叹了一口气,低语道:“凶杀啊...。” 想到新闻上写的事情,楚南歌当然知道其中的夸张成份,毕竟看图说故事,夸张手法都难免。 只是这种事情,可麻烦得很,杀人,误杀都一样非同小可。 揉了揉紧皱的眉头,想着生长于单亲家庭的方晴,楚南歌知道,这个时刻他最需要的是冷静,否则连他都乱了的话,方晴两母女就更加不知所措了。 第三警局的门口停车位处,一个看上去二十七八风华的女子,穿着一套紧身西服,手提黑色公事包,正在左右盼望,直到楚南歌出现,才快步上前叫道:“南歌。” 楚南歌看了眼扎起长长马尾的职业女子,看着眉目如画的她,勉强笑道:“童童,这次麻烦你了,钱那方面,你照正常收就好。” 因为何书桓的关系,与楚南歌亦算熟悉的陈羽童拍了拍他肩膀,笑道:“放心,没事的,而且我还怕你楚少爷不付钱?” “嗯,走吧。” 第六章 凶杀 恶,源于放纵。 ... 昏昏沉沉醒来,按着自己的额头,坐在只有一张石床的临时拘留所中,方晴茫然看着昏暗灯光下的栅栏,看着空荡荡的四周,看着寂静无声的世界。 “我杀人了?” 反覆翻转自己一双手,盯着手上,身上的干涸血迹,方晴就那样在满是呕吐物的狭小房间内,回想着刚才那位警官对她说的话。 混杂着呕吐物与酒的难闻空气中,缩起双脚抱作一团的方晴,就那样不断的呢喃着“我杀人了?”,这样的一句话。 连续喝第二天酒的她早就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或者说举夜狂欢中,无数烈酒,鸡尾酒下肚的她,在那昏暗的,无数幻光的酒吧中,失去了记忆。 寂静的牢房内,忽然响起一阵铁门开启的声音,被那声音吓了一惊的方晴在一个激凌中,呆了呆,两秒后才反应跳起,就那样赤着双脚,跑向栅栏。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不是我杀的,不是我...。” 双手摇出的晃动声中,方晴用头撞向栅栏,声嘶力竭的吼叫起来。 陈羽童听到拘留室最里面传来的声音,不禁皱眉望向负责这次案件的黄志森,道:“黄警长,你们对她做过什么?” 黄志森看着已经冲向最后那间临时拘留室的两位女警,快步跟上的同时道:“就只谈了一次话,我们先看看情况。” 说实在,一开始黄志森认为这就是一件简单的凶杀案,只要搜集完证据,再提交给法庭,基本上就什么事都没有。 可就在刚才正准备查看监控系统录影带的时候,警局外说方晴的代表律师前来,要求与方晴会面,然后黄志森看到陈羽童的时候,不禁一阵头大。 他认得她,金牌律师楼的律师,近年专打命案的律师楼,满街都是他们的广告,一些陈年旧案,在他们手中也硬是翻转了判决。 其中一件错判的冤案,更是令到警队上下蒙羞,因为那件案子当年的负责人,大意中漏掉了一个关键点,让受害人白白坐了十年牢。 十年的牢狱生涯,那个本有一儿一女的男子就那样妻离子散,就那样含冤十年,如果不是金牌律师楼为打响名字,免费替他打官司,现在恐怕还身陷牢狱。 不过出来了又如何?得到警察道歉又如何?得到一笔巨大的金钱赔偿又如何?他的一生,也终究在那十年中毁了。 然后,大概是沉冤得雪,大概是再找不回家人的他在两年后,把所有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再一个人从三十层的大楼上跃下。 留下的遗书中,就只有简短的一句话。 “我恨你们,我没有杀人!” 那件事的影响,直接的后果就是整个警队,特别是第三警局的人,全都成了所有人口诛笔伐的对像。 那位已经荣升的人,也立时被革职。 但这一切,都无法挽回一个家庭,一条生命。 快步走到最后,看着披头散发的方晴被制伏在地上,看了眼四周,忍住鼻子中传来的难闻空气,陈羽童蹲下来看着双眼中还带有些许混乱的方晴,道:“方晴你好,我叫陈羽童,是楚南歌请来的律师,你冷静了吗?” 看着眼前的西装女子,方晴下意识的点头,但却没有任何回应。 “可以谈一谈吗?”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 “冷静,方晴,我希望你先冷静一下,我相信你没有杀人,但你必须冷静下来,把所知的事情告诉我,我才有办法帮助你。” 一个好的心理医生不一定是律师,可要当一个好的律师,心理辅导却是必须要掌握的技能。 慢慢伸出手抚上方晴的脸庞,陈羽童温声道:“方晴,相信我,没事的,你想想你的妈妈,如果想没事就听我的,别慌,来,你先深呼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 或许是陈羽童的温柔,或许是想起母亲,方晴混乱的双眼竟真缓缓清明起来。 “对,跟着我做,先冷静下来。” 从头到尾都站一旁的黄志森看着陈羽童如此快安抚下方晴,心中不由暗道:“这陈羽童可真厉害。” 大约五分钟后,陈羽童看着已经冷静下来的方晴,柔声道:“方晴你放心,交给我就好。” 方晴下意识的点头中,陈羽童抬头望向黄志森问道:“黄警长,我要求到审讯房与方晴谈一谈。” 黄志森点头道:“可以,但按照司法程序,你只可以带一人与她会谈,而且我必须旁听。” “我明白。” 黄志森示意两名女警带走方晴后,陈羽童看着腳步踉呛的背影,心中暗叹了一句“恶,源于放纵”。 “黄警长,我要求更换我当事人的住处以及衣服等物。” “当然可以,本来就打算等她再清醒点就会进行。” 得到黄志森肯定的答覆,陈羽童点点头道:“我要和当事人家属商量两句,然后再进行会面。” “可以,到时候陈律师你直接到审讯室,我在那里等你。” 想了想,同样为人父母的黄志森叹口气道:“你慢点,我让人带她去洗个脸,洗洗手,至于衣服,是没有了。” 陈羽童意外的看了眼黄志森,感激道:“谢谢。” 跟着一张威严国字脸的黄志森走出拘留室,陈羽童点头示意后,便快步而走,准备带方晴母亲进入审讯室。 在她看来,此时此刻,方晴需要母亲远胜于一位男朋友,而且作为母亲不见见方晴,看到方晴,內心一定充满不安。 警局外的等候室中,楚南歌和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看到陈羽童走进来,双双站起道:“怎么了?” 走到穿着一身朴素衣裳的妇人身前,陈羽童温声道:“阿姨,没什么事的,一会我带你去见见方晴,放心,没事。” “陈律师,求求你帮帮我,小晴不会杀人的,不会的,钱我可以付给你,陈律师...。” 温柔的替方晴母亲扫了扫背,听着近乎哭泣的声音,看着她焦急的眼神,陈羽童放在身后的手,对楚南歌摆了摆手,拉着她坐下道:“放心,方晴当然不会杀人,我会尽快带她出来的。” “谢谢陈律师...谢谢陈律师。” 左方,重新坐在长椅上的楚南歌看到陈羽童的手势,连忙温声道:“阿姨别急,一会我和陈律师去办保释手续,小晴很快就可以回家。” 第七章 风铃 每个人都有点秘密。 .... 栽种着十数盘植物的长型露台上,楚南歌就那样躺在摇椅上看着夜空中几不可见的星星,听着挂在露台中的风铃“叮,叮,叮”轻响。 他的对面,一男一女就那样穿着衬衣坐在小圆桌的对面,圆桌上放着一堆厚厚的文件档案。 “南歌,放心吧,打脱的机会非常大。” 一件蓝色衬衣的何书桓喝下一口烈酒,站起活动手脚道。 “嗯,这些我不懂,就交给你和童童了。” 半闭着眼睛的楚南歌听到何书桓的话,张眼望着露台上挂起的孤单铃铛,疲惫回应了一句,好像没什么事的这一天,他这一刻觉得很是疲累,因为脑海中盘旋的事情,让他无法得到半点的安宁。 脱去外套,一身傲人身材的陈羽童看着疲累的楚南歌,轻声道:“南歌,别想了,等保释条件出来,我先带她出来,然后其他事情,都要等司法手续完成后,我们拿到闭路电视录影才能决定下一步。” “对了,这风铃真好看,就像竖琴一样,更难得是纯白纯白。” “嗯,她挂上去的。” “喔?眼光不错啊。” 楚南歌勉强的笑了笑,坐直身子喝了口冰水,望着二人道:“你们今天晚上在这睡吧,不过衣物就无法了,或者用书桓,或者我的吧。” 正想转移话题的何书桓闻言笑道:“她要个屁换洗衣服,就那样罢了,反正她脏乱惯了。” “总比何大少的办公室整齐干净,乱得连档案放在那里都找不到。”陈羽童嗤笑一声,马上反击何书桓道。 “用你的吧,不过要干净。” “嗯,我一会找些没穿过的给你,至于牙刷那些,在洗手间那里的柜子中有新的,你喜欢用就拆吧。” 拨了拨那盘翠绿的百里香,第一次来楚南歌家里的陈羽童,好奇问道:“平常虽叫你楚少爷,可如今看来还真是少爷啊?这么大的屋子就自己住?” “童童,来拼酒如何?”听到陈羽童的问话,何书桓放下手中杯,从地上拿起一支写着二十一年的烈酒叫嚣起来。 楚南歌笑了笑,把杯子的水倒在地上流水道中,递给何书桓道:“你这是打算把我酒架子中的酒一口气喝光?信不信我现在就赶你走。” 意识到自己问错问题的陈羽童,尴尬的看了眼楚南歌,赤着的脚直接踢向何书桓,道:“就凭你?你一会可别抱着马桶。” 陈羽童的尴尬目光,楚南歌当然看到,不过对她的问题,楚南歌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能说。 “这屋子是爷爷留给我的,童童喜欢可以随时过来,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喂,她来了,你酒吧台里的酒很快就会不见了,她可是酒鬼,你考虑清楚。” 楚南歌翻起白眼,点起一根香烟道:“你以为人人都是你?走吧,我们去偏厅,不然一会李姨又敲门进来骂你。” 何书桓听到李姨两个字,抓了抓头一脸尴尬的笑了笑,连忙抱起所有文件,一溜烟的跑进屋子里。 陈羽童看着不由一脸好奇道:“李姨?” 楚南歌指了指露台左方平台上的另一户屋子道:“对面的屋主,书桓有时候喝醉酒来我家,鬼吼鬼叫后,少不得被她教训教训,她可是这栋大楼的居屋委员长。” “哈哈哈...。” 拿起酒瓶往屋内走的陈羽童,不由压着声音笑了起来,手中拿着三个杯子的楚南歌亦同样轻笑起来。 不过他始终没说过五房两厅两露台的屋子,为什么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住,而陈羽童也没有问。 作为一个女子,作为一个朋友,再关心,亦得拿捏好一个度,这些东西陈羽童很清楚,而且也知道男人,一般来说都不喜欢说心事,与女孩子大是不一样。 柔和的琉璃吊灯下,云石制的桌子上,数支空了的酒瓶,三只普通的酒杯,就那样安静停在桌子边缘。 坐在软绵绵的椅上,楚南歌一口喝尽杯中用冰浸泡住的烈酒,看着四周雪白无一物的墙壁和两个各自卷缩在紫色沙发上的人,轻轻的呢喃道:“但愿没事吧...。” 望了眼角落中,正在“滴答,滴答”摆动的木钟,放下手中杯,楚南歌也没打算收拾桌面,他虽没那两位已经沉睡的人喝得多,但他的酒力却是远不如他们。 从房间中抱出被褥随意为他们盖上后,楚南歌匆匆洗了澡,便躺在房间中,看着那个挂在窗口的风铃。 那是他自己买的风铃,最简单,最常见的木制风铃。 轻柔纯音乐盘旋的房间内,黑暗中,夜风吹动的风铃声音,很轻,很柔和,彷佛能安抚心灵一样。 “叮..叮...叮...。” 仍有些微夜光的房间很简单,很单调,一张红木桌子,一张紫檀方椅,一台音响,一部手提电脑,一个衣橱,一张床。 躺在硬木床上,看着窗口随风摇动的风铃,楚南歌这一刻其实什么也没想,就那样空空洞洞,昏昏沉沉。 可是时间分秒流逝中,他却一直睡不过去,就那样看着风铃,听着风铃,然后或许是太劳累,他的右手右脚,忽然不受控制的跳动起来,毫无征兆,毫无前奏。 “呼...,太累了。” 半分钟不到的时间,平息下来后,楚南歌喃喃自语的道了一句,然后就在满是疲倦感中,沉沉睡去。 “陈羽童,你给老子快点!上午还有会要开,老爷子最近盯我盯很紧,一会被他抓住,我们俩都得被臭骂。” 朦胧中,楚南歌听着外面传来的叫喊声,不禁一阵头痛,披上挂在床边的外套,便往外走去。 “你给老娘闭嘴,要不是你我昨天能喝醉?再吱吱呸呸一会一脚踢死你,你赶快去开车等我。” 抚了抚额头,楚南歌看了眼角落的摆钟才走到六点,看着在那间专属何书桓房间冲出的男子,问道:“怎么了?不是才六点?” “老爷子今天七点要开早会,陈羽童你快点。” 浴室方向,淅沥哗啦的水声中,陈羽童又大叫回来。 “滚,快去开车,别废话。” 没好气的瞪了何书桓,楚南歌一言不发的走回自己房间,又再度重新睡起来,他仍然觉得倦意重重,而且他今天上十一点的班,至于何书桓说的事,他没兴趣知道,反正被骂的人绝不会是他。 第八章 停工 酒,最是误事。 .... 清冷的拘留室中,方晴满脸憔悴的呆坐着,昨天的晚上,不断在恶梦中醒来又睡,一夜便仿若一年般漫长。 她非常努力的想着那天晚上的事,她隐约记得半夜的时候,张婉儿先走了,自己仍然留在昏暗的酒吧内和死者华文海在喝酒,但再往后的记忆却断了。 不过隐约中,她记得自己并没有与任何人打斗,也没有与华文海打斗的理由,也不可能打赢,再杀死他。 再到有记忆的时候,她就被扣上手铐,坐在警车上,至于中间发生的事,她说不出,道不明。 坐在冰冷冷的石床上,看着干净的双手,方晴忽然觉得,血依旧在,在手上,在衣服上,在身上。 “噁...。” 彷佛充满着血腥味的拘留室中,柔和的灯光下,方晴忍不住跳下床呕吐起来,可却仅仅只有一大滩口水嘔在冰冷的地面。 因为一天的折腾中,她根本就没有胃口去吃东西,她只记得血,满眼满心的血。 “喂,发生什么事?” 监控电视中,看着方晴跪在地上的女警快步冲入,隔着栅栏问道。 抬头望向女警的方晴摇了摇头,没有说些什么,只是左手却在下意识中一直在磨擦右手,彷佛要把手中的血抹干净。 但血已然种在心,又如何抹去? “没事就别捣乱,安静点。” 女警用警棍敲了敲铁栅栏警告了一句,便又往回走去,在她看来,方晴完完全全是咎由自取,像她这种女孩,女警看过很多,从一开始的不忍,看到麻木。 贪玩,爱惹事,爱打架,然后再打到别人头破血流,入院,被告,判刑,一系列的流程她早就重复过很多次,多到让她麻木。 只不过这一次再严重点,直接用玻璃瓶插在死者脖子上,导致他失血过多而死,至于结果,还用问吗? 他们赶到的时候,那凶器还在她手上,而她就那样醉倒在死者身上。 方晴看着女警离开,好一会后,无力躺回石床上蜷缩起身子,左手下意识的擦试中,轻声呢喃起來。 “我没有杀他,我没有杀他...。” 月淡星也淡的夜中,雾重重的都市內,楚南歌与苏木志详谈了一整天的时间,决定过两天便把工作暂时停下,苏木志对此没说什么,就算是放他年假,让她好好休息。 看着停在店门的车子和倚在车门位置抽烟的何书桓,楚南歌空着两手,笑了笑道:“去强记那里吃点东西吧?” 何书桓可有可无的耸耸肩道:“随便,我没什么意见。” 宝马雕车香满路。 百花满开的路上,坐在车子中,楚南歌点燃一根香烟靠在椅背上,轻声道:“我请假了,这两天把事情交待下,便可以闲下来。” 沉默的车厢内,烟雾缭绕的狭小空间内,何书桓按下车窗,看着眼前的红灯,沉声道:“你们分手了。” “......。” 楚南歌轻轻抽了一口烟,迷离的看着车窗外的一切,轻声回道:“嗯。” 从小便认识楚南歌的人,听到那轻声的回答,没再说什么,就那样在绿灯中飞驰而去。 何书桓知道,看似温和的人,实则固执至极,别人撞了南墙还会回头,他却是想办法破墙或跃过,而不是选择回头。 否则,他又何至于一个人在流浪,找不到回家的路,找不到停泊的港湾。 “后天吧,保释条件后天大概就会出来,按照方晴家中的状况以及这件事的严重性,估计保释金在十万左右。” “嗯,保出来吧。”楚南歌从口袋中摸出一个长形皮夹,从里抽出一张提款卡放在车表板的上方,平静的继续道:“卡里面有钱,你看要怎么用,自己提取吧,密码是我的电话号码。” 何书桓撇了眼身旁的人,没好气道:“我在开车,而且你不知道用别人的银行卡提款是犯法的吗?那些钱我先替你出了吧,事后连律师楼的费用一次过开单据给你。” “嗯,也可以,童童的律师费该给多少就多少吧。” “我倒是想收,但她今天说服了老爷子,她用私人名义替你打官司,不收钱,老爷子答应了,所以只收取你动用律师楼资源的费用,几乎可以说免费了。” 楚南歌呆了呆,转头望向何书桓问道:“老爷子知道是我?” 何书桓撇了撇嘴道:“那么大一件事能不上报?我爸也知道了,他说他问问朋友,看能不能找到事发时的人证,不过你放心吧,他们不会说什么的。” 自嘲的笑了笑,楚南歌道:“说也没什么,反正我不会管他们的,对了,那死者是什么人?” “华文海,男,二十六岁,无业游民,经常打架斗殴进出警局,曾坐过三年牢,爸爸是盛世公司副经理,妈妈是全职家庭主妇。” “嗯,那今天有什么发现吗?” “我们要先看看闭路电视到底拍到了什么,如果全程拍下,那没什么好说,求情,望法官轻判吧,毕竟方晴的记录一向良好。” 看着前方红绿灯又变成红灯,何书桓呸了一声倒楣后,继续道:“但那种场所的闭路电视不可能清晰的,而且当晚死者所在的角落中,闭路电视应该拍不到,所以我们可以从这里下手,找出漏洞打脱罪名,至于凶手是谁,那是警方的事。” “嗯,但一个大男人会被方晴杀死?”想着昨天照片中那个身高1.8米多的高大男子,楚南歌疑惑问道。 何书桓笑了笑,道:“不好说,但这个条件足够我们假设很多东西,例如他得罪了人,被人蓄意谋杀,再嫁祸到方晴身上,而且根据那份初步验尸报告,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生前明显经历过打斗,但因为当时已经接近天亮,酒吧內就只留下他們一桌客人,留守的酒保说他刚走开了,到他返回的时候就变成那样,不过他的确听到打斗和喝骂声。” “那些一起喝酒的人呢?” “都他奶奶的说断片,失去记忆了,现场二十多支烈酒空了,他们连离开的才一共七人,平均每人三支,不失忆就见鬼了。” “所以没有目击证人?” “没有,所以一切都要等正式的验尸报告和闭路电视结果,闭路电视童童已经申请了查看,估计最快一星期。” 抚了抚赤痛的额头,满脸倦意的楚南歌躺在车椅上再点起一根香烟,仰头轻轻吐出一个烟圈,问道:“不能再快点吗?我担心她一个人在里面受不了,她其实很脆弱的。” “已经最快了。” “唉...,好吧。” 第九章 陌生 时间其实很快。 ... 对世界来说的微小之事中,方晴终于被带了出来,警局门前相见的那一刻,两人相对无言。 一件红色短袖t恤的女子在一脸憔悴中,只轻轻的说了一句谢谢,便跟着母亲坐着计程车离开。 方晴很想说些什么,但看着恍如隔世的天空,看着眼前相伴三年的人,除了一句谢谢,她再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因为他们已经陌生人,熟悉的陌生人。 楚南歌看着憔悴不堪的女子,轻轻点头后,没再说些什么,他想,她此刻需要的是一个安静,一次深深的睡眠。 喧闹的街道上,目送那对母女在长街中消失,比楚南歌高出半个头的陈羽童轻声道:“你不跟去吗?” 楚南歌淡淡的笑了笑,道:“不了,她此刻想来要的是安静,而且我们分手了,用什么去安慰她?” 双手抱住黑色公事包,陈羽童甩了甩扎起的马尾,道:“走,我们去喝点小酒,吃点东西。” 望了望腕表中的时间,楚南歌用手抹了抹脸,捏捏眼睛笑道:“这么早?才四点就开始喝酒了?” “谁说四点就不能喝酒?我酒鬼童的绰号可不是叫假的,早上六点我就喝了两杯。” 楚南歌看着扬了扬拳头的陈羽童,一扫阴霾的脸上,轻笑道:“也是,那请你去喝两杯。” 踢了踢脚上的高跟鞋,私自放自己下班后,陈羽童马上便抛开那副高冷的脸孔,像是一个男人般大步而走。 “我从没想过付钱。” 楚南歌轻步追上,笑道:“你这换脸孔就像变脸一般,说起来,你不考虑考虑书桓?” “嗤,他那个鬼样子,凭什么追我?要才华没才华,要身高没身高,换南歌你还差不多,反正你分手了,考虑一下我?” 弹出一支香烟,被陈羽童调戏的楚南歌毫不在乎道:“我好像比你矮?说起来,你这高根鞋太高了。” “哈哈哈...,那是你们都矮,不过南歌啊,你真的打算帮她?这一耗快则一年,慢则三四年,我倒没什么所谓,打赢了就当再赚一个名声,但你什么都没得到,不值吧?而且....。” 来来往往的人潮中,楚南歌笑道:“你想介绍你朋友给我认识?算了吧,我可不感兴趣,而且忙了那么多年,休息一段小时光,亦未必不好。” 陈羽童心中轻叹一口气,认识楚南歌久了,知道他有自己的想法,便不再纠缠那个问题,低声道:“你这说话风格能不能改改?我听着老不习惯,来,跟我一起喊,去你娘的!” “滚!”楚南歌轻声回了一句,耸耸肩道:“没办法,习惯了,改不改都那样,反正你们懂就可以。” 摸了摸自己下额,陈羽童问道:“二次元的人都这样?说话都习惯文皱皱的?” “唔,不知道,也许,或许?也可能是少和你们浪,久居家中的原因。” 计程车上,那位司机倒没说什么,不过脸上的表情却总是带有点点叹息感觉,这么大的一件事,整座城市的人都知道,看到。 他们这些载客维生的人更谈论过无数次,不过更多的是叹息,叹息如此年轻的少女,没去学好,学坏了。 他们不会对着方晴说,新闻报导上的事他们早已知道,所以这些人叹息的是方晴的母亲,一个女人孤身养大一个女儿可不容易,但没想到的竟是这结果。 当然也仅仅只是叹息,因为他们谁都不认识谁,谁都只是谁生命中的过客。 方悦紧紧握着自己女儿的手,一脸心痛的看着女儿,没有去问为什么楚南歌没跟来,没有去责备她为什么会惹上凶杀。 就那样静静握着方晴的手,希望能够给自己的女儿一点温暖,带她回家好好洗个澡,再好好睡一觉。 至于其他事,可以慢慢再说,至于自己的累,做母亲的她可以忍。 最是可怜父母心。 从警局中走出来,方晴其实一直都空空荡荡,一直都在盘旋在那天晚上的记忆中,自己身上的血迹中。 所以看到母亲和楚南歌,如行尸走肉的方晴都只是下意识动作说话,便跟着上车回家。 淅沥哗啦的水声中,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看着赤裸的自己,方晴忽然看到镜子里的人,染上了一身红。 咬着牙,洗了又洗的身体,她一直都彷佛闻到了血的味道,但她不敢作声,她怕守候在外面的母亲担心。 所以洗了又洗后,纵使仍觉有鲜血在身上,手上,陷入沉思的方晴在浴室门外的担心叫唤声中,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小晴,你累了吧,来,喝点温水,快睡。” “嗯,谢谢妈妈,我...。” “傻囡,别想太多,快睡,我买了很多菜,醒来就可以吃了。” 狭小的,摆满各式娃娃的浅蓝色房间内,方晴坐在粉红床单上,望着一脸倦容的母亲,终是忍不住抱着她的腰,哭泣起来。 “妈,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没有的,没有的...妈,你信我,信我...。” 站在电脑前的方悦看着崩溃的女儿,忍不住滴下眼泪,替她轻扫背部,哽咽道:“乖,没事的,妈当然信你,放心,没事。” “妈...。” 滴滴答答的时钟在跳动,看着沉沉睡去的女儿,方悦摄手摄脚的关去柔和黄灯,带上房门。 坐在狭小大厅的她抹干泪痕,再忍不住摸出电话,拨通了排在最前方的名字。 楚南歌。 有些事,她不敢问方晴,但问问楚南歌还是可以的,二十多岁结婚,再与丈夫离异的妇人,到了现在这种年纪,可真算是举目无亲。 只有一个女儿的她,现在除了那位很常见到的楚南歌,视为女婿的男子,再找不到谁可以倚靠。 作为过来人,她当然猜出他们出现了问题,可这个时刻,她别无选择,因为她不想自己的女儿入狱,所以拼着不要脸了,方悦也想问问楚南歌发生什么事,求求他帮帮方晴。 因为这些天中,六神无主的妇人什么都不懂,都全靠着那位陈律师,而她是他请来的人。 第十章 疑点 有些事无法言说。 .... “铃铃铃...。”的铃声就那样在安静的屋内响起,从电脑那一页页陈羽童传过来的资料中抬头,盘膝坐在木椅上的楚南歌看了眼电话,看着那个来电显示中的名字,伸手接起道:“阿姨?” “南歌,是方姨,在忙吗?” 楚南歌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拿起桌上杯子去添水的同时,柔声回道:“没呢,怎么了?小晴有事吗?” “没有,她刚睡下了,我就是想问你一点事。” 沉默了一会,大概猜到方晴母亲想问什么,楚南歌柔和道:“嗯,阿姨想问什么?” “你和小晴出现什么问题了吗?” “......。” 走到大厅中,放下手上水杯,左手拿着电话的楚南歌用右手按了按太阳穴,道:“嗯,早一阵子分手了,不过阿姨你放心,小晴的官司我会想办法的,陈律师他们正在研究那些资料,过几天便会有初步估算,然后我们再想想办法。” “谢谢你南歌,如果不是你在,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没什么,小事。” “保释小晴的钱和律师那里多少钱?这些日子真的谢谢你,方姨明天转帐给你。” 在水机中给自己倒下一杯冷水,楚南歌喝了一口,道:“喔,那里没多少钱,就当我请阿姨吃饭,至于律师费,陈律师没收钱,以后阿姨请她吃一顿饭就好。” 心知方晴两母子生活不易的楚南歌没说实情,毕竟十万可不是小数目。 对于方悦能拿出十万楚南歌毫不怀疑,但独自生活又没什么压力的自己,多十万与少十万其实差别并不大,而方悦的差别却大了,毕竟出了这样的事,方晴想要再找工作,恐怕相当困难,所以楚南歌直接抹去了那些钱。 而没做担保人的方悦辛苦了一辈子,又怎么会去关心这些对她楚说遥远之极的事,下意识就以为是几千块。 电话另一端,得到楚南歌的回答,方悦沉吟良久,艰难道:“南歌,方姨想求你...帮帮小晴,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找谁了。” 残阳斜照的厅中,看着穿过露台洒在地上的光,听着电话中传来的声音,楚南歌伸手摸上餐桌上的香烟。 “阿姨放心,我一定会帮忙的,不用担心,你现在多陪陪小晴就好,其他事我会处理好。” “嗯...可惜...。” 可惜?方悦那怕没说得很清楚,楚南歌从叹息中亦听出了一个大概,不过这事他也无法解释,因为根本说不清,道不明。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 这种道理楚南歌明白,一只手掌,永远都拍不响,两个人从相识到相恋,再到分手,绝不可能只有一方的错,事实上就是两方都要负上责任。 而且这种责任,无关乎大小,因为每个人的大小都不一样。 到底是她觉得平淡如水,还是他忙着工作忽略了她,不管是方晴,或是楚南歌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但楚南歌知道,他们的心出现了隔阂,与其相伴而存,不如洒脱做人,好来好去,好聚好散。 “阿姨,这些日子你也没怎么休息,你早点睡吧,小晴接下来还需要你的照顾。” 没等方悦说完,楚南歌连忙截断对话,劝说着电话另一端的人去休息。 “嗯,好吧...麻烦你了,南歌。” “没什么,举手之劳,阿姨早点睡,有事打电话给我就可以。” “嗯,你也早点睡,晚安。” “阿姨晚安。” 放下手中电话,轻轻揉了揉右手,仰天吐出一个小烟圈,楚南歌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法律的事,他不懂,唯一可以做,就是拜托朋友去问问那天晚上酒吧中有什么人在,而又看到什么? 看了数次华文海的资料,楚南歌始终不认为方晴能够杀死他,而且她只是倒在他身上,这些东西并不能证明什么。 寂静的家內,晃晃头,彷佛要晃走所有烦恼的楚南歌忽然想起几个人,那条酒吧街中,他记得有几个以前的同事,正好在那里的酒吧中当厨师。 拨出的三通电话中,每一位以前和楚南歌一起工作过的人,都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毕竟那个时间他们早已经下班,就算没走,亦已经喝到一个迷糊境界。 “希望书桓和童童可以解决吧...。” 走回清冷的房间,方悦一通电话后,楚南歌无论如何都静不下心去看陈羽童传过来的资料,正想找一套开心动画看看时,电话的铃声又忽然响起,屏幕上显示着三个字。 田原生。 “喂,南歌。” “怎么了?原生。” “没什么,你刚才不是问那位华少的事吗?” 楚南歌听到田原生的话,不由精神一震,问道:“对,你有想起什么吗?” “没有,我刚想起他死前在大街上和人打过一场架。” “嗯,我知道,但可惜不知道是谁。” 电话对面,田原生粗犷的声音再度响起,嘿笑道:“嘿,南歌,是你我才说,那天警察问我我都没管,忙死了,还他奶奶的问我知不知道,我都懒得理他。” “咦,你知道是谁?” “嗯,带头的人我不认识,但其中一人是我以前的小学同学,那天正打算来我店中喝酒的,谁知道刚到步泊好车就打架了,不过到底怎么回事?难道华少不是嫂子杀的?” 听到田原生的话,楚南歌道:“不知道,但你也见过小晴,她那么弱小,华文海那么高大,同样喝醉酒,怎么都不像能杀死他。” 曾见过方晴两三次的田原生,当然清楚方晴与华文海两人的差距,因此听到楚南歌的话,马上回道:“可不是,那华文海平常都可以一打三,别说嫂子,换你我齐上都得死,对了,不会与我那小学同学有关吧?虽不太熟络,但我记得他很是胆小。” 右手轻敲着桌子,楚南歌想了想道:“没呢,我不过是听说那华文海生前与人打过架,想看看是不是寻仇而已。” “好吧,那我一会传信息给你,有空吃饭。” “嗯,谢了,下次请你吃饭。” 放下手中电话,等待着田原生把那人信息传来,沉思下來的楚南歌不认为能找到什么,但就如何书桓所说,他们需要的是疑点,不是凶手。 只需要找到有利于方晴的疑点,可以打脱罪名就可以,而华文海生前有没有得罪人,会不会被报复,就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至于凶手是不是方晴,又或者另有其人,那是警察考虑的东西,不是他们的事。 第十一章 晨光 人生路上,谁都会迷失。 .... “我没有...呼...。” 血红的梦中,梦到法官判她正式入狱的方晴不由就那样惊醒。 略微视物的房间内,从被褥中伸出双手,方晴茫然的看了很久,最后卷起天蓝色的被子,用双手掩着脸,无声的泪流中就那样茫然呢喃起来。 “我没有杀他....我没有...。” “妈...南歌...。” 低喃之语回荡的房间内,黑暗中的人回想着一幕幕往事,无声的泪后,方晴挣扎着爬起床摸上放在电脑桌前的电话,徘徊许久,终于还是拨通了楚南歌的电话。 她知道自己的情绪出现了问题,她怕,她怕再这么下去,她会忍不住打开窗就跳下去。 可她不想死,她还眷恋着这座匆匆忙忙的城市,思念着含辛茹苦养大她的母亲。 所以最后的最后,方晴还是选择了打给楚南歌,希望听一听他的声音,希望他把自己拯救回来。 因为出事后,除了楚南歌和母亲,就再没有谁找过她,以往那些说着甜言蜜语的人,全都消失在她的世界中。 不敢对母亲言说什么的女子,在电话的通讯录中翻了又翻,最后就只看到了“l-楚南歌”这一个名字。 夜,微凉。 风,轻柔。 伏在电脑桌前的楚南歌在濛濛中,忽然听到一阵歌声传来,那是他的电话铃声中唯一的一首歌。 如你爱过我一点一丁, 请不必相认。 如你看到我是运是命, 请关起眼睛。 如你听见我心底哭声, 请收起吃惊。 静静睡吧, 不必慰藉叫我再动情。 这首早一阵子才换上的电话铃声中,楚南歌整个人从浅睡中惊醒。 “呯!” 杯子掉地碎裂的声音中,楚南歌看也没看流满地上的水,拿起电话左手姆指一推,轻声道:“小晴?怎么了?” “没有,想找你聊聊天。” 电话另一端传来的低落声音内,楚南歌晃了晃头,柔声道:“嗯,可以啊,你想聊些什么?” “你相信我没有杀他吗?” “嗯,相信,别多想,那件事书桓在想办法,没什么的。” “嗯...。” 寂静透过电话弥漫满两人的房间,一时之间,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些什么?她也不知道该如何言说一切。 叮,叮,叮...。 微风吹动的风铃声就那样响起,电话的对面,寂静而暗的房间内,听着电话中传来的风铃声,方晴抹了抹脸上的泪痕,轻声问道:“我过来你家可以吗?” “嗯,现在吗?” “嗯...。” “那我过来接你,你等会。” “嗯...,谢谢你,南歌。” 匆匆忙忙扫去地上的杯子碎片,合上那台还显示着无数资料的手提电脑,楚南歌轻轻叹息了一声,便拨通计程车电台的电话,找一台午夜的车,前往方晴的家。 方晴与楚南歌的家,相隔很远,一个城市中,他们一头一尾,车再快也得一小时的路程。 耳中传来歌声中,看着昏黄灯光下的夜,看着冷清的道路,楚南歌觉得一阵阵的寂寞袭来,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寂寞,但寂寞就只是寂寞,没有由来,没有原因,有的只是一种结果。 三月的天,日很长,夜很短。 四点多的电话,到方晴家的楼下時,天己微白,风带着春未的气息吹拂一切,绿树摇曳的大楼下,已经开始出现晨运的老人,或匆忙赶去坐第一班列车上班的人。 城市,仍旧不停在转动,无休无止的转动,为了生活的人仍旧在忙碌中来回奔波,直到年老了,才能像那些晨运的老人般,停下来,静下心去观赏每天都不一样的城市。 可惜,这种人很少,很少,因为岁月悠悠中,人老了,就离死不远了,又或是百病缠身,难得一个好安稳。 “南歌。” 看着闸门中走出的两人,楚南歌笑了笑,快步迎上道:“阿姨,小晴。” “南歌...。” 低落的声音中,楚南歌看了眼仍然满脸憔悴的女子,心头轻叹一口气,便对方悦道:“阿姨,我和小晴走了。” 方悦站在后方担忧的看着方晴背影,点头道:“嗯,你们走吧,有事打电话给我。” 回身看了眼母亲,方晴轻点一下头道:“妈...,我晚点回家...。” “嗯嗯,和南歌出去走走吧,不回来就打个电话。” 看了眼往前走的方晴,楚南歌朝方悦点头示意自己会照顾好后,便跨步追上方晴,就那样默默走在她的身旁。 “我发梦了...。” “嗯...。” 一直紧紧握着双手的方晴,打破两人间的寂静。 她的身旁,一件灰色t恤,布裤,穿着拖鞋的楚南歌皱着眉,看了眼下意识擦着自己右手的人,柔声继续道:“嗯,什么梦?” 楚南歌记得陈羽童对他说过,方晴的精神状态似乎很不稳,如果可以就带她去看看心理医生,如果那里评估出一个精神不稳定,同样有助于官司。 “我梦到了他...梦到我坐牢了...。” “但我没有杀他,没有的...。” 看了眼一身纯白衣裙的方晴,楚南歌伸手拉出她的右手,握在掌中柔声道:“嗯,我知道,别怕,不会有事的,我们已经找出很多漏洞,证明你只是被陷害。” “真的吗...?” “嗯,相信我,没事的。” 感受着右手中传来的冰冷与微温,方晴慌乱的心,终于略微感到了点点温暖,心中的黑,终于有了些许光芒,指引她的微光。 伸出手抹了抹身旁女子脸上无声流下的泪,楚南歌笑了笑问道:“肚子饿了吗?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我记得这里有一家酒楼的早点,相当不错。” 任由楚南歌抹去脸上的泪水,方晴摇了摇头,就那样茫然看着熟悉却又陌生的人,良久后才轻声道:“我想吃你做的早餐...。” “嗯,那我们去坐车,你想吃什么?” “嗯...。” 四周晨运的老人中,紫阳初升的城市中,喧哗尚未起。 这一天,分离的两人又再重聚。 只是烟花一瞬的城市中,繁花似锦的城市中,分离容易,相聚也很容易。 但结果是否能够顺利,就无从得知了,因为所有人都可能会迷失在半途之中。 第十二章 熟悉 生活终归平淡。 ... 大厅内,楚南歌就那样静静坐在方晴的对面,看着大厅正中央祖先牌位前的沉木线香在缓缓燃烧,什么也没说,没问。 简单的大厅中,就只有一张红木桌,数张木椅,一座古老摆钟与及一套红木的沙发和茶桌,除此之外就是一座新式的饮水机放在茶桌旁,就那样空空荡荡,简简单单。 沉默着放下手中木筷子,方晴茫然看着眼中毫无变化的一切。 三年的时光中,她时常会在这个清静的房子内渡过,因为楚南歌是一个不太愿意外出的人,他总喜欢简单的活着,然后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家中,冷眼着一切。 所以一开始的热恋过后,走了又走的时光里,方晴总觉得他不像人一样,就那样虚无缥缈的活在这个城市中,活在她的眼前。 但真实的是,他的电话却也时常响起,虽然更多是公事,但偶尔间还是有不少人找他去吃喝玩乐,不过大部分时间他都是淡然地拒绝,然后再静静缩在这个城市角落。 除了那有限的数人外,不用上班的时候,他就缩在自己的家中,要不忙着公事,要不就是发呆,看书,睡觉。 方晴记得自己问过他,为什么不出去走走?每一次的回答都大约是,嗯,没什么地方想去,你想出去走走吗? 一开始的热恋遮蔽住一切,所以方晴觉得没什么,不喜欢外出,但愿陪自己外出就可以,但后来恋爱的风暴过去,她才发现这样的生活很无聊,很无趣。 她才二十二岁,她受不住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 于是忍了又忍,说了又说,但每一次楚南歌总是温柔的笑说后,便又日复一日的活着,他会愿意陪她去夜聚唱歌,更会和她的朋友一起举杯狂欢,但方晴却总觉得不管酒醉酒醒,他都总是漠然地看着一切。 不冷,不热。 一直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把自己抽离这个城市外。 方晴问过何书桓,也问过他另外几位总是神出鬼没的好友,可他们给出的答案,她不懂。 她只知道自己感受不到他的爱。 方晴记得那个姓叶的女子对她说过,楚南歌其实很爱她,只是不太懂表达。 可或许是心魔,或许是时间久了,方晴越來越感受不到,她觉得自己与他那几位好友并无分别,于是她还是忍不住分开了。 “吃饱了吗?” 柔和的声音中,方晴看着对面那双清澈的眼睛,下意识的点头。 “嗯,那我收拾一下,你有什么想做或者想去的地方吗?” 看着拿起碗筷的人,看着往厨房中走去的背影,方晴下意识的跟着他走了进去,在流水声中,看着不算高大的人,方晴双眼忍不住湿润起来,忽然从后抱住了楚南歌,低声呢喃道:“南歌...。” 双手顿了顿,楚南歌柔声应道:“嗯,怎么了?” “如果...我想...再跟你一起...可以吗?” 感受着耳边传来的热气,听着传来的话语,楚南歌点点头道:“嗯,我家锁钥还在你的手上。” “南歌...。” “傻瓜,先缩开双手,我在洗碗呢。” 方晴听着耳中传来的调笑声,抽泣了两下便马上放开双手,立在一旁看着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的男子,这一刻,她不禁如当初相识时一样,总觉得这世上就没有他做不来的事,那怕他其实很多事情都不懂,不会。 摆好碗筷,楚南歌用纸巾抹干双手,转身看着又在自己眼前的女子,柔和的笑道:“好了,小晴你想出去走走吗?我暂时停下了工作,可以陪你到处走走。” “对不起,都怪我...。” 伸手抓住方晴右手,托起她下垂的头,楚南歌摇头道:“这与你无关,我这不想休息一下吗?等这件事过去后,我们离国到处去玩玩,你不是常说想去看看北极光吗?” “嗯...但是...。” 楚南歌拍了拍方晴的手,柔声道:“别多想,童童会帮你打脱罪名的,如果她不能,我让书桓炒了她,让她回老家种田。” 方晴虽不认识那位陈羽童,但却听过她的事,认得她,何书桓跑来这里的时候,就从没少抱怨过她。 因此听到楚南歌的话,方晴破涕为笑道:“炒了书桓也不会炒陈羽童吧,人家的实力可比你老友强多了。” 看着展露出笑容的方晴,楚南歌轻笑道:“也是,那家伙就和我一样,不学无术。” “你比他强多了。” “呵呵,当然,矮子里出高个子,我还是胜他少许。” 坐偏厅中,聊了许久,看着阴霾渐少,但仍旧憔悴的方晴,楚南歌没提关于任何官司的事,就如当初热恋时一样,天南地北的闲聊。 “书桓今天晚上会过来,小晴你睡一会,我正好去买点菜。” 打了一个哈欠的方晴,听到楚南歌的话摇头道:“嗯,但晚点去买好吗?我怕一个人,等我睡醒再去好吗?” 看了看时间,楚南歌放下手中香烟,点头道:“好,那我看一会书,等你醒了再去,或者我让书桓买上来。” “嗯。” 躺在有着熟悉气味的床上,看着那个好像隔世而存的男子,听着窗上的风铃声,方晴就那样迷迷糊糊的想着过往,想起她与他真正相识的那一天,不是酒醉的那一天。 而是在他餐厅中,看到他缩在角落餐桌上的那一天,她听说过他以往的趣事,从何书桓平常的调侃中也猜出了一二。 有时候方晴会在想,自己若第一个遇上的人就是他,该多好?但又会在想,在他年少轻狂的时候遇上了,自己又是否会爱上他?他又是否能看上自己? 叮叮叮的风铃声中,身心具疲的人终于沉沉睡去,只留下那位双眼总带着寂寞的人坐着,看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相识已晚,相逢太早,这是一种无可奈何。 但早识未必是一件好事,晚相认也未必是一件坏事。 轻轻压住无明跳动的的右手,楚南歌轻轻叹了口气,他知道她的心底始终被缠绕着,不过这些事情,他解决不了。 看医生吧,找位好的心理医生。 第十三章 往事 心魔最是可怕。 ... 风铃轻响的简单房间内,坐在红木椅上,楚南歌看着沉沉睡去的女子,摸出一根香烟放在嘴上,想了想还是放下了已经有火焰在跳动的火机。 映照出一位芳龄少女的双眼,看着又再出现在生命中的女孩,仍旧显露出一丝丝寂寞。 他比她清醒。 他知道这件事过后,她大概又会离开,不因为爱与不爱,而是合与不合。 她的青春仍在,可他的呢?早就在无声的岁月中流走。 如今的他,不算老,可再也没有年少时的轻狂。 “如果再晚些年遇到你,结果是否会不太一样?” “如果再早些年陪着你渡过青春,是否也会不一样?” 轻声的呢喃中,寂寞的人轻手轻脚的走出了属于自己的房间,走到那个有长型酒吧台,有柔和灯光,有电脑,有红木椅,有紫色沙发的偏厅中,点起那支尚未点燃的香烟。 楚南歌其实很不习惯坐柔软的沙发,相对起来,他更习惯坐硬木,那两张紫色的沙发是她说想要,他才买了回来。 这个偏厅原本也很简单,一个长型吧台,一张长形云石桌,三台电脑,一个古旧摆钟,数张红木椅,这些东西除了三台电脑是后加外,其余东西都楚南歌的爷爷留下。 他和他那位独身一人的爷爷一样,都喜欢简单,都讨厌麻烦,所以接下这间屋子后,他什么都没有改动过,直到遇上了她,才总算有点变化,有点色彩。 半空的吊灯散发着柔和的光,坐在紫沙发上,楚南歌缓缓吐出一阵烟雾,然后透过那烟看着濛濛的一切。 这时候,他什么都没想,就只是一种习惯,习惯让自己在轻柔的旋律中放空,然后就那样茫然的冷眼着所有。 对方晴的话,楚南歌知道,也想改变,可惜的是,三十年的习惯,性格,让他无法改变。 就如她在平淡的日子中所说,他总是漠然的看着世界,看似热情,看似欢笑,但实际上总是抽离了自己的心,不融入人群中。 烟雾轻飘。 楚南歌彷佛看到了一年前他生日的那一天,她穿着紫色长裙对他咆哮。 他本来没有生日,所以从没有庆祝。 是方晴来了以后,他才又有了生日,所以他的生日很简单,就是在家做自己想做的事,做她想自己做的事。 但一年前的生日,也许是忍够,受够,长酒入肚的女子在酒后问他爱不爱她? 爱。 穿着白衣的人如是回道。 那一天,世界没什么变化,城市也没有什么变化,一切都好像没有改变过。 哼着歌,在这间温馨的房子内,方晴七手八脚的弄着晚餐,独属她和他的晚餐,可惜对比起来,她的厨艺却有点不好。 不过他不在乎,她也愿意,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 好不容易完成后,方晴把所有菜都放在偏厅云石桌上,然后再偷偷把事先藏在浴衣的紫裙换上,这是他说很好看,很衬她的裙子。 她还记得他初见这身裙子的时候,眼中闪过的惊艳之色,还记得那一天的大佛下,他牵上了她的手。 可惜这一切,在温馨的晚餐后,两支红酒过后,都改变了。 坐着紫色的沙发上,方晴看着酒后更显清冷寂寞的楚南歌,忍不住问道:“南歌,你爱我吗?” 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楚南歌呆了呆,温柔摸了摸她的手道:“爱。” 柔和灯下的濛濛脸庞,温柔,可亦冷。 “但是为什么你看起来还是没什么变化?” “有的,你不觉得我有点醉酒,已经想抱着你回房间了吗?” “不,我觉得你心中好像没有我一样,我觉得我比叶楠更不如,最少你对着她都笑得很高兴,但你...但你没对我大笑过。” 楚南歌看着方晴甩开自己的手,感受着她喷出的酒气,柔和的笑道:“那是因为我爱你,所以都想把最好的展现给你,你醉了。” 揉了揉自己的脸颊,方晴认真的看着楚南歌双眼,道:“不,我没醉,你说...你说...你为什么都总是那么淡然,我为什么都总在你的眼中看到寂寞,你说...。” 一把推开楚南歌的手,压抑了很久的方晴张嘴喷出一口酒气,继续道:“你答我啊楚南歌,为什么和叶楠,何书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看到你眼中的笑意,和我一起的时候,我总看到寂寞!” “小晴,你醉了,乖...先睡好吗?” “不,我没醉!” “叶楠说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长,所以我才能看到,正因为你爱我,所以才看到,但我不信,我觉得...觉得你心中没有我!” 看着摇摇晃晃的方晴,楚南歌连忙站起抱着她道:“小晴,你真的醉了,乖...明天再说好吗?相信我,你比他们重要多了。” “但你...。” 时大时小的说话声中,方晴在那一晚就那样一吐心中所有,就如她所说一样,她没醉,只是有点酒精冲脑,敢去说平时不敢说的话。 可惜那一夜,楚南歌始终没有说过什么,就一直安抚她,哄她,直到她沉沉睡去。 但那件事后,楚南歌眼中的寂寞更显浓重,方晴可以看出他想极力掩饰,极力隐藏,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的她看着深夜中还坐在桌前的背影,总看到了寂寞的味道。 她不知道是自己的心魔,还是什么,她总觉得那天后,他更清冷,更不像一个完整的人。 滴答滴答作响的摆钟声中,一阵铃声,惊醒了茫然的人。 挥手扇开遮眼的烟雾,楚南歌摸出裤袋中的电话,看着叶楠两个字,接起道:“喂,找我有事?叶子。” 电话另一端,传来一把厚重的女声。 “喔,刚下飞机,听小何子说你分手了,打来问问。” 楚南歌轻笑两声道:“喔,别听他那个大嘴鸟胡说,小晴正在睡觉,早两天短信你不是说还得躲在荒山野岭当野人几个月?怎么忽然回来了?” “呸,那个别说了,老娘现在不干了,要求又多又烦,他奶奶的,我差点就提棍打死那堆死老外。” “哟,叶子脾气真大,回来就好,刚好有点事麻烦你。” “什么事?” “替我找个好的心理医生。” 电话另一端沉默了一会,才再度响起声音。 “她?” “嗯,书桓对你说了吧?她的状态很低落,再这样下去,我怕会抑郁,我们几人中就你认识的医生最多。” “好吧...我问问,就你们烦事多,既然你没事,那我挂了,拜。” 第十四章 星夜 我们只有现在与将来...。 .... 挂掉叶楠的电话,看着清冷的家,楚南歌忽然在想是不是换一个家会好一点? 因为太大,太冷了,冷得只闻风声,不闻人声。 但这种念头也就是一闪而过,太小,人声太多,他习惯不了,他本来就是一个寂寞而冷清的人,所以热闹永远都不属于他。 即使当年一个人离家出走,到处浪荡的时候,他亦从来没有融入谁的生命中,就那样在城市中游离。 对楚南歌来说,他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他亦不需要任何人,最少在这一刻的时光里往前回溯,没有谁,他都活了过来,活到现在。 如果真非说不可的,就是年纪尚小的他是爷爷养大的,但教会了他一切的老人,早就在星稀月明的夜,坐在摇椅上沉沉睡去。 没有什么遗言,没有什么不舍,年纪到了,就睡了。 就是如此简单。 轻轻压灭手中香烟,看了眼角落里的时钟,喷出最后一口云烟,听着仍旧清冷无声的家,楚南歌想了想,拨通了何书桓的电话。 “喂,怎么了?” 电话对面传来不耐烦的声音,楚南歌轻笑两声,不由想道,嗯,书桓被人教训了。 “喔,没什么,就是告诉你上来前去买菜,我家什么菜都没有了。” “喂,你不是吧?我下班后,街市都凉了,买屁菜。” “超级市场,何大爷。” 站起身往厨房中而去,楚南歌边走边道:“你开车去超市买点新鲜菜,肉,嗯...四个人的份量,另外买点盐。” “喂喂,盐也要买?而且四个人?不就你我吗?那里来的四个人。” 扫了眼厨房中的味料架,楚南歌笑着回道:“嗯,酱油两瓶,辣椒干一包,黑椒碎一瓶,就这么多吧,你快拿笔记下,不要忘了。” “你先告诉我,报销不?” “我没钱,穷。” “滚,记下了,还有什么?一次买光,一次买光。” 右手拿出那套放在抽屉中的刀,解开皮套摊开,楚南想了想道:“没有了。” “对了,那里来的四个人?” “小晴在我家,另外叶子刚下飞机,我猜她两小时后会出现在我家门口。” 宽阔却显凌乱的辨公室内,看着落地窗外的城市,一身西装的何书桓左手夹着香烟,听着电话另一端传来的声音,沉默了一会,才淡然回道:“好吧,那五个人,我一会去叫童童,可惜石子那家伙不知道蹲在那个角落,不然我们四人就可以聚一聚了,好多年没看到他了。” “嗯,把童童叫上吧,石子吗?早两天倒有找过我,说是在非洲当孤魂野鬼,还得两年才能回来。” “屁的孤魂野鬼,嫂子都吊着他尾巴了,他找你什么事?” 把五块磨刀石平放在石桌的布上,楚南歌没好气道:“什么事?你老还不清楚吗?” “哈哈哈...挂了,挂了,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断掉通话的两端,凌乱的辨公桌上,何书桓坐在那张皮椅上,轻轻叹了一口气,生性无定的他从来不相信爱情。 他觉得所谓爱情就是一种幻梦,与其追求,不如百花中过,浪荡过后,再找一位不讨厌的人结婚生子,一辈子就过了。 就算那位叫石子的朋友有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婚姻,何书桓也不相信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他很真,也很假。 男人看上女人的美丽,女人看上男人的金钱,这是他在酒吧中流连的领悟。 所以他最是现实。 随手把电话放在石桌上,看着五块粗幼不一的磨刀石,楚南歌盛满一盘清水,便抽出那一套十二把的刀,开始细细研磨起来。 这是一种慢活,可以训练耐性,可以训练定力,可以让脑海放空,只专注着眼前的刀。 所以每一次有事情想不通,烦恼太多,楚南歌就会磨刀,磨出一个平静,磨去所有烦恼。 那怕过后,未解决的事,仍然存在。 随着刀与石的磨擦声音,磨刀的人眼睛清澈而专注,渐渐忘了世间的一切,忘了方晴,忘了何书桓,忘了自己,就只有那一把刀。 光亮的刀。 冷清的灯光下,一身纯白衣裙的方晴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然后靠在厨房纯白的墙壁上,就那样茫然看着长长石桌前的背影,洗手盆旁的背影。 她记得他有这种习惯,她看过很多次。 方晴记得楚南歌的习惯很多,可能是生活单调,可能是一成不变的生活作息,所以他的习惯比正常人要多。 一开始,方晴很奇怪为什么刀已经很亮很锋利,他却仍然去磨,于是她问为什么?他说,没什么,就是一种习惯,可以抛却烦恼。 但她不懂。 后来相处久了,看多了,她就开始觉得每当这时候,楚南歌总不像一个活生生的人,很虚幻,很迷离,总是那么寂寞,那么清冷。 就如平常相处一样,她从没见过他发脾气,不管她做了什么,错了什么,他总是笑得云淡风轻,温柔的不像一个真实的存在。 “南歌...。” 停下的磨刀声中,专注的眼神又再散涣开来,楚南歌转头看着脸色好了些许的方晴,柔声道:“醒了?洗洗脸,我让书桓去买菜了,另外叶子回来了,今天晚上我们吃完饭再聊聊天,你不回去好吗?” 方晴走上前抱住楚南歌,迷茫道:“嗯,我不回去了,那个房子里很黑,很暗,我怕...。” 楚南歌笑了笑道:“别怕,没什么我解决不了的事,你好好休息就可以,明天我和你去海边走走,你不是喜欢看海吗?” 把头埋在楚南歌肩膀上,方晴茫然道:“嗯,你去那,我去那,谢谢你南歌。” 温柔的替方晴扫了扫背,听着传入耳中的迷茫呢喃,楚南歌心中轻叹一口气,可脸色温柔如旧。 “傻瓜,这是我该做的事,你给阿姨打个电话,我收拾好东西陪你出去走走如何?反正他们没那么早过来。” “嗯,我给妈妈打电话,南歌...你还爱我吗?我...。” 右手轻轻掩住方晴的嘴,楚南歌轻声道:“嗯,过去的事不用提了,我们只有现在与将来。” “南歌...。” 第十五章 叶楠 天才总存在。 ... 有叶楠在的地方,从来不可能安静。 叶楠是一个很奇妙的女子,她似乎永远都吵吵闹闹,从来都不曾停下过那一张嘴。 热闹,霸道,彷佛是她与生具来的天赋,那怕随和如楚南歌,有时候都忍不住把她赶走,让她滚蛋。 无他,现在的她就不像一个女子,不论说话,还是动作,永远都比男人更男人。 曾经就试过一次,他们四人在酒吧中喝酒,然而酒后的碰撞总会难免,那一次的不小心碰撞中,原本各自一句对不起便可以解决的事,在对方色眯眯的双眼中,叶楠一脚过后,整个人更想扑过去便开打。 因为叶楠的样子便如漫画人物般,凄美绝伦。 不过美人的背后是空手道黑带十段,真真正正赤手空拳打架会被算作持械伤人的十段黑带。 楚南歌,叶书桓,石达三个人加起来,都不够她一个人打的黑带。 那个昏暗的酒吧灯光下,如果不是楚南歌眼快手疾直接抱住拖走,一场乱架打完,他们四人都得蹲一晚上拘留室,再惹上官非。 楚南歌的朋友其实也不算少,但说到好友就只有三个。 何书桓是两家的爷爷是好朋友,所以打小便认识,说一句一条底裤两人用都毫不过份。 叶楠则是小学同学,事事都抢出第一的女子,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如她口中所说,天才,不需要朋友。 小学毕业各自分道而去时,楚南歌与何书桓二人与她其实毫无交集。 直到有一年,已经辍学游离在城市中的楚南歌在上班时,听到店里有一位少女说要等家人前来才有钱结帐后,好奇的他从厨房中探头而出,便看到了曾经的天才,看到了脸红红的天才。 他认得她,那个小学里出来的人,就没有谁不认识她叶楠。 那时候的楚南歌哈哈大笑一会后,便想替她结帐,还年少轻狂的人,见面第一句话让叶楠记恨到现在。 “哟,叶天才也会掉钱包啊,少见少见,不是万能吗?” 然而倔强的人只是瞪着楚南歌,说不用,她等家人。 她当然也认得他,小学六年,前四年偶尔会抢去她第一位的楚南歌,但最后两年却一落千丈,整天打架斗殴的楚南歌。 那一年他十七岁,她也十七岁。 那一天,看着一头长髪和一身厨师制服的楚南歌,叶楠很是鄙视,不是鄙视职业,而是鄙视那个人。 对叶楠的不领情,楚南歌耸耸肩,低喃了一句,好心被雷劈后也没有再管,因为已经懂事的人知道,她从来就不把任何人放在眼内,不过就是不知道十七岁的她是否还如当初一样,独领风骚。 后来楚南歌才知道工作的地方不远处,就是她读书的大学,天才仍然是天才。 跳级了。 但有一样事却没有改变过,那就是她仍然没有朋友,可能是没时间,可能是不屑,不过那时候的楚南歌就从没关心过,他很忙,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 再其后有一天的晚上,十一点才下班的楚南歌在回家路上,在清冷街灯的路中,看到一位女子被三个脚步摇晃的男子围住调戏。 他认出了叶楠。 楚南歌在心中呸了一声便大步冲前,想着好歹认识就帮一帮。 但想当然,救美不成被美救。 那时她虽还没有黑带,但其凶残已经不是楚南歌可比,只是没经历过真正的打架,有点不知所措而已。 面青鼻肿的人好不容易搁倒两个,最后却还是靠彷佛惊魂中醒来的小老虎帮忙,才放下第三个。 那一次后,叶楠偶尔就会去找楚南歌,原来她不是不需要朋友,只是没人愿意活在她的阴影下。 原来她不如想像中安静,她一直都想大吵大闹,只是没有对象可以大吵大闹。 往后的岁月中,叶楠被楚南歌和何书桓带坏了,学好三年,学坏三日,于是她不再清冷,于是她热热闹闹,于是她讲理却霸道,但她仍然是天才。 凌乱的餐桌上,食物被推到左方,右方中有一副摊开的扑克牌在灯光下闪耀,不过却没谁能看到牌面。 五个人,五只杯,一副扑克牌,三枝已经打开的烈酒,一桶方块形状的冰。 此时叶楠手中拿着一只方块二,坐在她身旁的何书桓看着方块二,还没抽牌便喷出一口烟在叶楠脸上,猖狂笑道:“方块二,哈哈哈...,刚才让你投降输一半,现在没了。” “何书桓你这个混蛋,别喷烟在老娘脸上,有种单挑。” 何书桓随手摸出一张牌,撇嘴道:“单挑?好啊,你绑住双手双脚,我一个打你十个,喝吧!” “哈哈哈...。” “哈哈哈...。” “呵呵,书桓,做人不能太嚣张,报应来了。” 一直留心方晴的楚南歌,弹了弹手中烟灰,看着何书桓翻开来的小鬼牌,轻笑起来。 盲牌五十四张,每人洗一次,抽到完。 每轮各人摸一张,输最小的两家,一杯酒只喝三次。 抽中两只鬼牌,马上输的同时,再另外输一杯。 这是楚南歌他们四人经常玩的小游戏,不过往往都是楚南歌输最少,只要牌在他手上,那怕到了现在,他一样会出千。 应该说,他们四个人都会出千,都会想办法洗掉对方的牌,再洗出自己要的牌,然后记下大约位置去抽,只不过楚南歌的技术最好。 因为本就是他教他们如何洗牌,所以偷藏一两手总是难免。 而这一轮,最后洗牌的人是楚南歌,所以叶楠和何书桓的牌,被他洗掉了位置。 上一刻还猖狂笑着的人,狠狠瞪了眼楚南歌,便一口灌下杯中酒。 相对何书桓的一杯加三分一,叶楠则显得无所谓了,不过从那张鬼牌的位置来看,楚南歌明显是整副牌都洗乱了,想来是因为方晴与陈羽童不会洗牌。 难怪他刚才要求这一轮自己最后洗。 在桌下踢了踢何书桓,叶楠对他眨了眨眼睛,示意乱牌后,才又摸出第二张。 从十多岁便一起混到三十多岁的人,默契自然不少,所以看到叶楠的眨眼,何书桓想了想位置,再想想楚南歌的话,便马上懂了其中心思。 原来刚才他就是怕自己和叶楠会下意识洗牌,才要求第一轮自己最后洗。 第十六章 初夏 时光看似慢,但其实很快。 .. 看着床上喝了点酒带着微笑睡去的方晴,楚南歌轻轻替她盖好被子后,便拿起手提电脑轻步走回偏厅。 听着厨房中传来的洗碗声,看着在抹桌子的陈羽童,楚南歌按了按微痛的头,轻声道:“童童,明天星期日不用上班,你就在这里睡吧,和叶子一间房不介意吧?” 一两枝酒对四个喝惯了酒的人来说,与没喝其实分别不大。 听到楚南歌的话,陈羽童轻声道:“嗯,可以,反正我明天没有行程。” 楚南歌家中的五间房,最大的是他自己的房间,而另外四间,一间是何书桓,一间是叶楠,一间是石达。 那怕他们其实已经很少时间在这里,楚南歌也不曾变动过什么,反正他亦用不到那三间房子。 所以除了原来就有的东西,里面都几乎放满了三人的物品,至于最后一间则是楚南歌爷爷的房间,那里从老人离开后,就一直没有变动过。 厨房中,刚放好杯盘的叶楠看见楚南歌抱着电脑走来,轻声道:“喂,你们先聊,我洗澡后再来。” “嗯,不急,反正你也不太清楚来由,你替我找个好的医生就好。” 抹干双手,叶楠边走边道:“放心,我过来的路上给几位同事打了个电话,让他们找一位可靠又实用的给我了。” “谢了,叶子。” “再说叶子就真谢了,小何子已经在露台等你们,去吧。” 本来今天楚南歌就是约了何书桓谈一谈方晴官司往后的事,只不过中途多了三位意外加入的人,但相比起两人对谈,再多两位亦无不可。 更何况陈羽童本身就是负责这一次官司的人。 挂在露台的风铃依在,悦耳的叮叮声下,最先洗澡的何书桓已经摊开一份份文件在参考,在思索。 这种官司有很多前例可以参考,而且那录影带根本就没有清晰拍到方晴他们所在的位置。 等到陈羽童,楚南歌入座后,何书桓递过两份一式一样的文件,喝了口水道:“这是童童整理好的档案,南歌你有不懂就问,我解答。” 随后抱著文件的陈羽童便开始说了起来,不过其实楚南歌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在听,后来加入的叶楠也一样。 法律他们听说过,可玩就真心不是他们可以玩得转,这事就如抓着何书桓做菜一样,吃过,看过,可味道却不是人人都可做出。 那怕知道方法也一样,隔行如隔山。 风铃有两个,楚南歌他们轻声商讨時,掛在房间的风铃聲中,睡梦中的方晴便又猛然惊醒,她又梦到了华文海,梦到了那一个晚上。 连喘数口大气,酒精还未散去的人就那样无声的流着泪,又下意识的磨擦着自己右手。 “南歌...。” 清幽而冷的夜中,一脸倦意的楚南歌已经与陈羽童等人聊到了半夜,于是便各自散去,准备好好睡上一觉。 踏入安静的房间内,楚南歌不由一惊,透过窗花洒入的夜光下,方晴正抱着被子缩在床的一角,流泪的双眼茫然地看着房门。 “小晴,怎么了。” 惊魂中的人双眼聚焦到楚南歌身上时,看着夜光中的人,忍不住跳起扑过去抱住道:“南歌...我...我又梦到了他...梦到了他。” 感受着紧紧抱住自己的人不断颤抖,楚南歌轻声道:“不怕,有我在,很快没事的。” “我没有...没有杀他...,他为什么总缠着我...总缠着我。” 失神的呢喃中,楚南歌紧皱着双眉,不停安抚着陷入那件事中的女子。 除了轻声的安抚外,楚南歌发现自己此刻原来什么都做不了,他知道她被恶梦缠绕,但那个心魔他解决不了。 那怕他最近看了很多很多关于心理的书也一样,因为读了与懂了是两回事。 看着被擦得红肿的手,楚南歌除了紧紧握住外,再无法做些什么,他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亦有无能为力,无可奈何之事。 时光的跳动中,半靠在床上的楚南歌看着好不容易又入睡的人,脑海中又是一阵赤痛,揉了揉太阳穴,已经吃过止痛药的他就那样半倚在床上沉沉睡去。 时光看似慢,但其实很快。 张眼闭眼中,三月的天便过去,四月亦流逝,夏天已经降临,让整座城市就像一个蒸笼一样,闷热而焗。 那件事的手尾虽然仍在,可在快来快去的时代中,大部分人都忘掉了那一篇报导,甚至忘掉了方晴这两个字。 当然官司仍然未开始,等到落幕的那一天,不管官司结果如何,方晴两个字又会出现在所有人眼中,不过想来那个时候早就没多少人会关心。 初夏的天空下,城市依旧繁华,人流亦同样来来去去,拖着方晴走在热闹的街道中,除了不时轻声细语,楚南歌的双眼依旧冷冷的看着一切。 他讨厌人多的地方,他总是下意识的隔绝了自己与城市。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方晴现在的状态比一开始的时候好了很多,那位心理医生就如叶楠所说的一样,很是可靠。 “南歌,一会看完陈医生后,我们去吃面好吗?” 楚南歌笑了笑道:“好啊,我也很久没有吃过,吃完我们再去海边走走。” “嗯。” 方晴看着身旁不显高大的楚南歌,柔声回应,觉得好像又回到了初识他的时候一样,是那么可靠,那么温柔。 可以让她忘掉了一切烦恼与压力。 坐在空无一人的廊道上,看着关闭的红木门,楚南歌下意识摸出香烟才想起,这里是禁止吸烟区。 方晴在里面做心理治疗。 靠在那张红色真皮的沙发上,想着最少需要两小时的楚南歌,等了好一会,猜测着治疗开始了,便站起身往电梯门走去,只是站起的那一瞬间,却有点不太稳。 轻柔的按了按右脚,楚南歌也没怎么在意,他正在考虑与苏木志辞职,因为这几个月在长假过后,为了陪方晴,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在公司。 苏木志倒是不甚介意,甚至想给他一两年的假期,当然是停薪留职的假期。 不过这段时日,想过了很多的楚南歌觉得还是算了,不能长期空着总厨的位置,因为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苏木志公司的运作。 而且他本来就想好好休息几年,静静的过一段时光,现在不过是提前而已。 第十七章 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 ... 躺在舒适的皮椅上,在药物的辅助下,方晴又再度陷入浅眠中,她的状况其实不在于那件事,而是在于过往。 从数次的交谈中,陈志文认为她的抑郁其实已经非常之久,只是一路都潜伏在心里,那件事只是导火线。 但每次问到某一些问题时,方晴总是下意识的回避开去或吱吱唔唔,所以最后许志文只能采用浅眠疗法,希望在浅睡中可以引导她说出所有事情。 很多人都以为心理治疗师就是骗人的东西,对此陈志文除了苦笑外再无他法,因为心理治疗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 不仅要言语技巧去开导,更要清楚知道病人的所有来龙去脉,但往往所有人都会下意识掩去一些不堪,不愿记起的事。 让那些东西葬在心中那个黑色的盒子內,只是不愿不想,那个记忆黑盒就真的不存在吗? 不可能的。 所以当那个盒子满溢,随时一件小事就会引爆一切,爆炸后,有些人能够安然而过,但有些人却会就此沉沦下去。 陈志文要做的事,其实就是梳理记忆,把打成结的记忆如头髪般理顺,这才是一个正常人。 只是就如理髪师一样,如果你把所有头发都打成死结,不愿他替你剪去打了死结的头发,谁都无可奈何。 结果就是那个结,相伴到你死的那一天,只是心魔,比头髪上的结更加严重,可怕。 浅浅的睡眠中,朦胧间方晴便好像看到了楚南歌一样,想起了他们初见的那一晚,看清了他的样子。 那一天。 在那家豪华的酒店中醒来,方晴看了眼盖好在身上的被褥和被子内完好无缺的衣服,抚了抚赤痛的头,不由奇怪起来。 昨天那个带自己上来的男子呢? 阳光照耀着的酒店房间,简单却充满美着时尚美。 躺在床上的方晴用力的甩了甩头,让自己再清醒点,便伸手摸向摆放在淺粉色床头柜上的黑色包包,从里面掏出自己的电话。 看着电话中的数个未接来电,原来还在回忆那个男子的方晴不由急急弹起,便回拨过去。 那数个漏接的电话是方悦打过来的,昨天她答应过喝完酒就会回家,只是后来却因为醉得太厉害,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跌倒在地上,然后就被人扶了上酒店,这件事她多少有点记忆。 匆匆给母亲打了电话报知平安后,嗅着自己一身的酒气,方晴走入浴室边清洗边想着那个隐约的男子,她对他有点好奇。 可惜他的样子,方晴却完全想不起来,不过临离开酒店时,倒是在前台的登记名单中知道了他的名字。 楚南歌。 至于再多便真的一无所知了,因为酒店中不可能把完整的登记人身份证给她看,能告知名字已是一个极限。 “喂,小婉,你到了没?一会给你说件有趣的事。” “你昨天不是说回家?怎么在公司附近的酒店了?不会是在路上看中谁了吧?” “呸,怎么可能,你快过来,我在酒店门口,一会再告诉你。” 星期日的路上,城市中总是人来人往,形形色色的人中,或三五好友,或成双成对,或一家大小的笑談著往不同的方向前行。 一身正装的方晴站在全是落地玻璃的酒店外等了一小会,便看到不远处一身浅蓝长裙,挎着一个暗红包包的张婉儿正在等待红绿灯。 快步走到红绿灯的位置上,方晴挥了挥手便停在一旁等张婉儿走过来。 热闹的城市中,红绿灯总是变换得很快,因为太多太多的人要过马路,只是再快,一个转灯的时间,两旁等候的人群亦已经密密麻麻的站满路口,一眼望去最少便是四十人开外。 “达达达...。” 红绿灯中传出引导盲人的声音后,在两旁车子的停摆中,轻快得如精灵的张婉儿橫过斑马线,看着方晴身上的衣服,扇了扇鼻子道:“小晴,这香水味也太重了吧?” 方晴揽着张婉儿的右手臂轻笑道:“这不是没办法吗?没回家换衣服呢,酒味太重了,得遮掩遮掩,再等一会儿散去点香气就好多了。” “说,昨天怎么回事?你明明说要回家的,是不是在路上找到了帅哥哥。” 方晴笑着拍打了一下张婉儿手臂道:“我倒是想啊,但那位帅哥哥把我带上酒店,扔下我便溜了,我记得我都抱他好几次了。” 听到这话,张婉儿不由上上下下的扫了一眼方晴,娇笑道:“哟,我们的小晴竟然被嫌弃了,快说说是谁?有拿到电话没有?改天我们再约他出来。” “连是谁都不知道呢,那里来的电话,不过倒是知道了名字,在前台问的。” 一路顺着人流移动中,张婉儿好奇问道:“快说说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能拜托人找到。” 这个时代中,能在半夜出没的又有多少不是酒国常客?方晴的样子虽说不上美丽,但与丑绝对拉扯不上关系,更重要的是那玲珑浮凸的身材,让身为女子的张婉儿都羡慕不已。 公司中的男人就从没少看方晴一眼,所以张婉儿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男子,能在方晴投怀送抱下离开。 这个时代中,一夜情并不罕见,甚至张婉儿本身就试过不少次。 或者说,那个狂欢的午夜场中,又有多少人没发生过这种事? 如果真有,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丑。 因为丑,在那个午夜狂欢的世界,是一种原罪。 没有谁会愿意在短暂得只有一夜的时光中,找罪给自己受,最少最少都可入法眼。 至于天亮以后的妖魔鬼怪,人都走了,各散东西了,谁还管什么魑魍魅魉。 “楚南歌。” 眼中带着小许不甘神色的方晴啧声接着道:“那家伙不知道是不是无能,竟然忍心扔下我就跑了。” “咯咯咯...,会不会是你昨天酒醉后的样子太吓人了?人家没以为是妖怪踩你两脚就算好,不过楚南歌这名字很好听啊。” 方晴撇了撇嘴道:“那里好听了,楚南歌楚南歌,小婉你就没想到什么?” “咯咯咯...,那人好歹免费请你住了一晚酒店,你这样说可不厚道,我倒觉得蛮有趣的,找找看?反正你刚分手,找到了就再勾搭看看?” 挠了挠张婉儿的肚子,引得她一阵发笑后,方晴叹气道:“问题是找不到啊,总不能发文上网寻人吧?别人会以为我是神经病。” 张婉儿想了想道:“这倒真是一个问题,人海茫茫找鬼去。” 第十八章 再遇 不知道是命中注定还是一种习惯使然,方晴与张婉儿边走边聊天中,又下意识的去到了上班时很喜欢吃的西餐厅。 那里就在她们二人公司的不远处,是一间开在街角的餐厅,名字很简单。 fate。 缘份,纯粹的命运。 如果只看名字,很难想像出这是一间西餐厅,更像是塔罗牌的店铺。 不过落地玻璃中的微暗餐厅,店门前的黑板餐牌,无一不显示着它是一间再正常不过的西餐厅。 挎着张婉儿的手步入餐厅,看着三三两两的客人,方晴两人也不觉有什么奇怪,因为这家餐厅的价钱比普通的餐厅要贵,地理位置亦不是相当好。 所以除了熟客外很少会有生客出现,更何况在酒店化妆摆弄了一段时间,时间早就跑到下午三点。 不过在星期一到五的上班时间,不管午市,晚市这家店都是人满为患,有时候甚至会出现长长的人龙等待进店。 “你好,两位吗?” 一位有娇脆声音的女侍应,看到方晴二人不由快步迎上前,询问着她们的人数,好方便安排位置。 “嗯,两位。” “好的,请两位随我来。” 得到肯定答覆后,女侍应把方晴二人引到左方的四人位置,放下餐牌便又继续忙碌起来。 “喂,快想想他的样子怎么样,帅不帅?” 张婉儿刚坐下,便又忍不住低声问起对面的方晴,听着方晴的诉说,她对那位叫楚南歌的人越来越感兴趣。 方晴喝了口女侍应送来的水,翻着餐牌道:“怎么想?我喝醉了啊,大概帅吧?” 张婉儿用眼神瞄了瞄右方角落中,不停按着电脑的厨师道:“有没有他帅?” 方晴侧头看了眼那人,撇撇嘴道:“肯定比他帅,他那个样子路上一个招牌从天降,随便都砸死两位。” 张婉儿甜笑道:“不会啊,我倒觉得蛮帅的。” “你有看过谁不帅的?别一整天花痴了,快叫东西吃,我都要饿死了。” 对方晴的白眼,张婉儿甜甜笑了笑,也没有反驳,她倒觉得蛮好的,看谁都帅那就代表自己一直都养眼。 男人看女人,女人也得看男人嘛。 方晴二人边吃东西边闲聊的时候,店门口忽然走入一位四五十岁的男人,远远便大叫道:“南哥,最近生意怎么样?” 随着他的话,坐在右方角落的厨师连忙站起道:“萧老板,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还是帐目对不上?” “喔喔,没有,今天刚好有空,菜那里又加了点价,送新的报价单过来给你看看。” 只见那厨师拉开身前的椅子,笑道:“叫小楚就好,坐,要喝点什么?” 中年人从公事包中抽出一叠纸,递出笑道:“都是称呼而已,咖啡吧。” “hey,jay,givemeoneamericano。” 那人接下中年人所说的报价单,对不远处明显是外国人的男子道了句话,便又坐下对中年人笑道:“我还以为maya又做错了帐目,要让你亲自跑一趟。” 简单而普通的对话,本来最是正常不过,这个城市中从来不缺少这种对话,但听着那几句话,正在聊一会去买衣服的张婉儿,忽然想起刚才方晴的话,不由眨了眨眼睛。 方晴倒是没意识到什么,只是看着张婉忽然停下对自己眨眼,奇怪问道:“怎么了?小婉。” 张婉儿压低声音道:“你没听到他们的对话?” 寥寥三数台客人的餐厅中,其实算起来还是比较安静,方晴又怎么可能没听到刚才那两人的对话,只是她却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张婉儿一脸头痛的低声道:“我记得这里的大厨姓楚。” “我知道啊,上次吃晚餐的时候,婷婷才问过他拿电话说要订台用,结果第二天回来就抱怨订台就真的只是订台了。” 这家fate餐厅的价钱虽贵了点,但食物水准和气氛都对得起价钱,以及晚上会有厨师在外场做餐,所以附近办公室的人下班后,都喜欢过来喝点小酒和吃点东西。 一来二去下,这西餐厅的侍应和厨师,方晴他们都略有耳闻一点,当然再多就不可能了,但坐在收银台的那位经理张婉儿倒是非常熟络,有时候更会和他一起喝酒。 “哈哈哈...,不是,你没听到那胖子说什么,南歌,南哥?” 方晴如梦初醒般轻咦了一句道:“楚南歌?” 撇了撇那正在和胖子中年人聊天的厨师,方晴左手托着额头道:“不会吧?” 张婉儿眨了眨眼,对坐在收银台位置的西装年轻人招了招手道:“我问问峰少就知道。” 刚从后厨中走出来的李少峰今年二十五岁,因为交际能力相当强,所以早早就成为了经理,帮这家fate餐厅打点着五家店铺的外场。 李少峰刚想处理今天中午帐目的时候,便看到左方的桌子中,有一位女子对他招手,他认识她,记得是叫小婉,喝过两三次酒。 “咦,今天不用上班吧?你们怎么来了?” “想你就来了。”张婉儿甜笑着继续道:“向你打听个事。” 李少峰站在桌前笑了笑,也没在意张婉儿的调侃,这种客套话,他几乎每天都在说,他谁都挂念,因为都是衣食父母。 “打听什么了?我的女神。” 张婉儿轻呸了一声油嘴滑舌道:“你们的大厨叫楚南歌?” 李少峰好奇的看了眼张婉儿,调笑道:“对啊,怎么,小婉想追我们的大厨?要不我替你搭搭线?没女朋友。” “好追吗?” 方晴听着张婉儿的问话,不由翻了翻白眼,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要追了,不过就是有点好奇而已。 李少峰想了想笑道:“好追吗?我怎么知道,我又不喜欢男人,不过我可以替你约约他,别人还不好约,我嘛,小本事还是有点。” 张婉儿无视掉方晴的白眼,眉开眼笑道:“好啊好啊,那峰少替我约约,约好了给我电话。” “好啊,过两天替你约,这两天比较忙。” “好。” 人海茫茫中两个人相遇很是困难,亦很是容许,即使这个网路贯穿世界的时代也一样。 第十九章 初識 其后连续数天的午餐中,方晴只看过一次楚南歌,因为他很少会在中午出现,不过倒是被张婉儿说得越来越感兴趣。 直到第四天后,李少峰便来了电话,问他们今天晚上要不要喝酒,他约了楚南歌去酒吧街。 张婉儿想也没想就替方晴答应了下来,说今天就两个人赴约,让李少峰不要再约别人。 对张婉儿的话,李少峰想了想就明白她打什么主意,不过他倒是没什么所谓,几天前的对话,他早就知道自己不会是主角。 “是你还是小晴当主角啊?” “我和你当配角,懂了吧?” 李少峰看了眼趴伏在桌子上忙着更改餐牌的楚南歌,听着张婉儿传来的声音笑着回应道:“喔喔,了解了解,那你晚上可得陪陪我好好喝两杯,用以感谢我这个辛苦的小角色。” 夜,无星无月。 被烟尘弥漫的城市,星与月早就很少可以看到,即使有亦是濛濛不清。 但没有谁会在意这种事情,因为繁华的城市中,每个人都在努力地挣扎着,活着。 方晴与张婉儿早早下班后,便各自回家梳洗,她们是下午五点就下班,而李少峰与楚南歌则要去到晚上十点才下班。 穿上一身纯白长裙,对着全身镜子照了又照,方晴很是满意自己今天的打扮,那怕她对那位楚南歌只是好奇,也一样。 不管那一个时代,男女都希望自己能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成为世界的中心。 灯红酒绿的长街上,音乐与酒在燃烧起舞,来来往往的人潮中,高声笑语从来未曾间断,当然其中也有不少喝骂。 这是一个午夜的世界,与白天的压抑不一样,这个世界中没有谁会有太多的压力,这是一个举杯狂欢的地方。 方晴与张婉儿兩人在人流中慢步穿梭而上,店内炸响的乐声内,歌声,人声,四面八方而来,闪烁着无数色彩的灯光也在不停幻变。 甚至有些人就那样拿着酒瓶,站在街上笑语着什么,更有人喝得兴起便在封闭了车辆进入的街道上跳起舞蹈,各个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就那样相遇相识,然后天亮后又各自忙碌着自己的生活。 穿过形形色色的人,去到那间位于最高处的酒吧外,方晴远远便看到李少峰的背影和那位正面向她们的楚南歌。 看着高脚酒桌前的男子,看着一身简单便服的人口中缓缓吐出烟雾,在灯光的幻变下,恍恍惚惚间,越走越近的方晴彷佛看到了那张笑脸上寂寞孤冷的眼神。 那是一种方晴不懂言说的感觉。 男子并不出众,但当看到他的双眼时,方晴却觉得他好像不存在一样,就好像一个旁观者,就那样抽离了自己,但他却偏偏笑得很是高兴,嘴角都裂出一个弧度。 “峰少,早啊。”方晴身旁的张婉儿拍了拍李少峰的肩膀,又对楚南歌道:“楚大厨早啊。” 看着甜笑的张婉儿,刚才听李少峰说过的楚南歌笑道:“小婉?的确早啊,再过一小时便是第二天了,叫南歌或者小楚就好。” 楚南歌对这种应酬倒也可有可无,不得罪客人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对张婉儿说完,便又转头对方晴道:“小晴对吧?坐,看看要喝些什么,今天峰少结帐,不用客气。” “喂...。” “哈哈哈...。” “咯咯咯...。” 酒的世界中,人总是比较容易混熟,远不像白日里每个陌生人都总带无限的距离感。 当时间跑到零晨一点的时候,方晴和张婉儿二人与楚南歌便熟络了起来,因为酒下肚后,不管男女都比较能放开一点点。 所以有人说,要交新朋友,要混熟一点点,两杯酒下去,就容易多了,这话从来不假。 就如现在的四人一样,坐在夜风轻吹的路旁,在李少峰和张婉儿的带动下,四人便彷佛多年不见的好友一样,闲谈着想说的一切。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方晴总觉得楚南歌的眼中总带着点点冷漠,那怕他已经喝了不少酒,但双眼中依旧不曾热情过,不曾笑眼过。 方晴这次来,其实就是想问问那天的晚上是不是他?所以对楚南歌,她总是比较注意。 趁着李少峰陪张婉儿去洗手间的时候,方晴拉了拉椅子,靠近楚南歌道:“喂,问你一个问题?” 楚南歌微笑道:“什么问题?” 楚南歌记得方晴,几天前他才在下班的路上抱过她,把她抱上酒店,还花费了好几百的冤枉钱,又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那天他可没醉,人相当清醒,甚至更想直接由她趴在街道上就算,这种事在这个城市中并不罕见,特别是到了假日的时候,就很常出现。 一个男的抱着垃圾桶在睡,一个女的抱着路灯柱在醉,少见,可也不罕见。 那天为什么会发神经抱她上酒店,楚南歌不知道,亦不在乎,几百块对他来说不算是钱,就例如今天晚上的酒钱就已经过千。 “上个星期六晚上,是你抱我上皇都酒店吧?” 楚南歌听到方晴的问话,意外地看了她一眼,笑道:“你还有记忆啊?我以为你都断片没记忆了。” 喝了口酒,满脸红晕的方晴道:“果然是你啊,隐约记得一些,后来在前台问到名字的。” 楚南歌无所谓的笑了笑道:“那你今天找我还钱?” “还人行不行?” 或许是酒精冲脑,对楚南歌的话,方晴鬼使神差地说着一句半是调侃半是认真的话。 这几天的思前想后,方晴倒真是对楚南歌有了点兴趣,特别是刚才的恍惚间,她更是好奇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对方晴的话,应酬惯了的楚南歌也没什么尴尬,上上下下的扫了一眼方晴,笑道:“喔,可以啊,难得有美女投怀送抱。” “那天我也对你投怀送抱啊。” 本来只是玩笑的话,在方晴再次下意识的话语中,场面马上便显得尴尬起来,楚南歌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默默抽出一根香烟点燃,再喝了口酒。 方晴此刻亦意识到什么,不由尴尬的摸摸鼻子不再说话。 幸好此时,李少峰和张婉儿已经笑语着回来。 第二十章 约会 那天各自散去后,方晴与楚南歌总算是认识了。 偶尔间遇到也会闲聊一阵,不过与楚南歌的应酬式对话,方晴倒是越来越感兴趣,她总觉得他与别人不一样。 一个与別人不太一样的人,总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注意就代表好奇。 不管男或女,一但好奇一个人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好感,当然这个时候离爱依旧很远。 更何况经过失败的初恋后,方晴对男人没有太多的信心,在她看来男人都是差不多的人,她恐惧着爱,不相信爱。 她不知道楚南歌对她有什么感觉,因为一个温和的人,其实也是一个冷静,冷漠的人。 这种人没有太多强烈的情绪表现,所以别人总是很难看出他在想些什么。 渐渐前进的日子中,方晴与楚南歌越来越是熟络,偶尔间就会一起喝点小酒,闲聊着日常之事。 只是他眼中的清冷却依旧,温和而平静。 宽阔的办公室內,张婉儿在茶水间从后一把抱住方晴问道:“喝,听说你明天约了楚南歌去看电影?怎么样,你们进展到那里了?” 正在思考着明天该穿什么衣服的方晴,被突然其来的拥抱吓了一跳,拍了拍沉甸甸的胸口,娇嗔道:“吓死我了,小婉你不要总是神出鬼没好吗?人吓人,没药医。” 张婉儿松开手甜笑道:“这能怪我吗?是你自己想得太入迷了,说,到底去到那一步了。” 方晴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半倚在茶水间的桌子上,翻翻白眼道:“能去到那一步?明天才第一次正式出去,李少峰告诉你的?。” 张婉儿同样给自己倒出一杯咖啡,想了想道:“也是,不过我看快了,一个男人能和你单独约会,说明还是有好感的,说明我的小晴晴魅力依在,但那天他怎么没抓住机会呢?” 浅尝了一口,想起这个话题,方晴脸现一点恼色道:“他说那天我很丑,哼。” “哈哈哈...。” 方晴看着掩嘴而笑的张婉儿娇姿乱颤,拍打了她一下继续道:“不过也是,我那天喝了那么多,不丑就奇怪了。” 张婉儿眨了眨眼睛道:“咦,这是我们玩世不恭,美丽如花的方美女说的话?” “就下班了,小婉你一会去我家,帮我参考一下明天穿什么衣服好不好?” “好啊。” 日与月旋转,夜幕低垂的城市依旧如往昔一样,看似没什么改变,但城市中的人来来又去去,生生又灭灭。 每分每秒都有人降生,有人离世的人间,除了那名动天下的人外,很多没有人注意到的角落中,有悲有喜,有笑有泪,但不管是谁的生或灭,对世界来说其实都毫不足道。 时间与岁月,不会因何人何物而滞,四季依旧变换轮回。 旭日东升的又一天,穿着一条碎花长裙的人,本来想衬配一对高跟鞋,但最后想了想还是穿上了一对简单的平底鞋。 因为她与楚南歌的高度都在1.7米左右,若穿上高跟鞋,恐怕会比他高出半个头。 喧闹的人潮中,在地下列车的车站会面后,两人便笑谈着前进,他陪她去看服装饰物,她也陪他去逛逛书店。 “小晴,你饿了吗?电影要两点才进场,我们吃点东西吧,你有什么想吃?” 刚从一家饰品店步出,楚南歌看了看腕表上的时间,轻声问着方晴。 从早上十点逛到十二点,方晴饿感倒不太重,不过她却觉得有点累了,找个地方坐坐,吃点东西亦是应该,否则电影过后就已经快五点,那时候就会太饿了。 抬眼望了望四周连一间食肆都没有,方晴轻声道:“好啊,不过这里没什么好吃,你有什么想吃吗?我什么都吃。” 楚南歌听到这话,倒是意外的多看了一眼方晴,这个时代中大部分人都有一个毛病,挑食。 就算是楚南歌自己也一样,人生总难免有一两种食物是无法欣赏的。 “什么都吃?那好吧,列车站入口那里有一家不错的上海菜,如何?” 有点选择困难症的方晴闻言,爽快道:“好啊,那就上海菜。” 那是一家古旧的上海菜,几百年的历史中积累下很多的熟客,但因为街道铺面的租金越來越高,便搬到了同样属于自己物业的二楼。 若是不太熟悉的人,根本就找不到这店的存在,因此不管何时,客人都不会太多,但老板却没什么介意。 皆因他把原来的店铺出租后,租出去的錢,再拿一半出來就足够养活这间店铺,如果不是顾念着那些老伙计和老顾客,他都有关门在家享享清福的打算了。 “咦,小楚来了啊,好久没见呢,这是女朋友?很漂亮的小姑娘,不错不错。” 刚步出电梯门,一个老人坐在门口笑着对楚南歌招呼起来。 “这不经过就马上来了,这段日子老板又开了一家新店,所以比较忙碌。” 古式古香的店门前,那个半躺半坐的老人笑道:“老马整天念叨着你小子怎么没来偷师,我看他是恨不把一身厨艺都教给你了,要不你来我这做吧,等将来店铺就半卖半送给你了。” “朱爷爷别笑话我,朱叔还不得捏死我啊,我先进去找马爷爷打个招呼。” “去吧去吧。” 跑到厨房与老人口中的老马打了招呼后,楚南歌便又匆匆跑回外面,对方晴柔和笑道:“抱歉,这店的人都比较熟,你看看要吃什么?小笼包很不错。” 进门后便被称赞了好几次的方晴,听着楚南歌略过了女朋友那个问题不答,心里略略有点高兴,又有点尴尬道:“喔喔,没事,既然你熟,那你点菜,我都可以。” 楚南歌闻言,笑了笑道:“好。” 对女朋友那个问题,楚南歌当然也清楚,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方晴有没有意思他不太知道,但他倒是有些许的,只是这才第一次外出,他和她其实就只是普通朋友。 至于将来,还遥远,楚南歌不会想太多,顺其自然是他的习惯。 第二十一章 电影 那是一套仙侠电影,没有像普通仙侠般就只会打打杀杀,反倒是略显文艺气息,名字就叫《澜庭自在录》。 这电影是方晴订的,不知道为什么,与楚南歌相识不算太深入,但她总觉他会喜欢这套电影,没什么根据,单纯只是一种迷样般的直觉。 电影是述说华澜庭求仙问道,最后修出大自在的故事,人生有很多困难,要修出一个大自在并不容易。 因为自在的是心,若看不透,悟不通何来自在?但通了,透了,就不再算是人了,是人就有执着。 仙或许没有。 但最后的主角透与不透,谁又能言说,求仙求仙,也就只是求,不是成仙,化仙。 不过有时候不得不说,直觉这种东西的确很是准,最少楚南歌就看得津津有味。 电影过后,又是在城市一阵闲晃,其实这座城市方晴早已逛过很多次,大部分地方都是去了又去。 不过逛街逛街,其实还是相当看身边人是谁,当身边的人是一个自己不讨厌,而且有点喜欢的人时,那就是一个笑语盈盈的愉快之日。 这种事情,无关乎环境与否。 方晴讨厌楚南歌吗?当然不。 楚南歌亦与方晴同样。 依旧如昨日般的城市中,人流越接近晚上,就越多人,不过方晴与楚南歌二人亦不觉有什么关系,就那样轻轻松松的逛着四周,笑语着所有,讨论著刚才的电影剧情。 渐渐贴近的两颗心在一开始的时候,总是美好,美丽,因为爱遮盖住一切,让一切朦胧而美。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夜风半渡的城市中,喝了点小酒后,楚南歌便送了方晴回家,看着坐在计程车上离开的人影,方晴满心载着欢喜,今天虽然没有实质上的进展。 但她可以肯定他对自己是有意思的,只是似乎有点害羞,不过这倒让她更是欢喜,这座匆匆忙忙的城市,爱情像风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 方晴虽说因为那次的伤害后,不太敢相信爱情,可心底终究渴望一份真挚。 所以像楚南歌这种人,她倒是觉得相当可爱。 没错,就是觉得他很是可爱。 星星火,夜夜歌,半倚琴声诉奈何?男女欢,情海果,一曲相爱心头坐。 清脆的歌声中,躺在床上的方晴想着楚南歌,便在迷糊中睡去。 一个星期有五天半都在工作的时间中,两人的相见渐见频繁,而楚南歌一星期仅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也正式调到星期天才放假,好与方晴可以出去闲逛。 日复一日下,两人看似没有什么进展,但心却一天比一天靠近。 偶尔间对李少峰和张婉儿的调侃,方晴会侧头看他的反应,楚南歌亦会侧头看看她的反应,再淡然一笑。 不过那张薄得一戳就穿的纸,却始终隔在两人的中间,方晴倒是有心,但奈何对面那位总是温吞至极。 “喂,小婉,你说他到底是不是对我有意思?这都两个多月了。” 下班的路上,方晴边走边低声问身旁的张婉儿。 张婉儿听到方晴的问话,不由奇道:“咦,你们还没在一起吗?” 方晴略带害羞道:“没呢,就那样暧昧着,好几次我都想说了,不过却没说出口。” 张婉儿贴近方晴,抱着双臂道:“咦,小晴你动真心了?” 轻掐了一下张婉儿,方晴嗔道:“你快想想办法。” “没问题,交在我身上,一会我打电话给李少峰打听打听,再给你支招。” “那交给你了,小婉。” 嬉嬉笑笑的日子中,时光就像流水般,这一天方晴上班的地方,张婉儿趁着没什么事做的时候,偷偷拉着方晴进入茶水间,在那间细小,却事物齐全的小房间內对方晴说起李少峰打听回来的事。 “小晴,来,我给你打听清楚了。” 被张婉儿拉进茶水间的方晴好奇道:“怎么了?” “你可要记得请我吃饭。”张婉儿眨了眨眼睛继续道:“他可能是初恋,李少峰说与他共事这么久,就没听说过他有女朋友,不过他打听过楚南歌是喜欢你的,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 “啊,那我开口?” 张婉儿甜笑看着方晴道:“李少峰说他喜欢紫色和红色,你这个星期天约他去郊外参拜大佛,逛逛风景区,穿那条紫色长裙看看,那里那么多情侣去,气氛够,说不定就会开口了,你们别老是在逛商场啊。” “喔,好啊,那我改...。” 方晴正想说什么的时候,口袋中的电话铃声忽然响起打断了她的话,摸出来一看,正是楚南歌打来。 张婉儿探头一看,连忙打出手势示意快接听看看。 方晴做了个静音的动作,接起电话道:“喂,南歌,找我有事?” “喔,没什么,这个星期天想约你去郊外大佛那里走走,正值秋天,天气不会太热,去吗?” 电话另一端传来楚南歌平和的声音,询问着方晴要不要在星期日前去郊外走走。 寂静的房间内,张婉儿轻易便听到楚南歌的声音,对方晴挑眉眨眼的猛点头,示意她快答应。 方晴甜甜一笑道:“好啊,那我们就约星期天早上过去?” “嗯,九点好吗?吃点早餐再过去,我过来接你。” 方晴听着楚南歌的提议,甜笑道:“好啊,那星期天九点见。” “嗯,拜拜。” “嗯,你工作小心,拜拜。” 张婉儿看到方晴挂起电话,马上便学起方晴刚才温柔的样子道:“嗯,你工作小心,拜拜。” 探头看了看外方办公室的人没有留意到茶水间,方晴抓住张婉儿好一阵轻打后,笑问道:“他怎么会这时间打来?他平常都总是等我有空才打过来的,你和李少峰串通了?” 没好气的看了一眼方晴,张婉儿笑道:“双管齐下啊,李少峰卖队友,我也卖队友,这事不就成了?像你们那样左等右等,左猜右猜多累啊,小晴你变了,你以前都是看上就开口了。” 方晴看着一脸伤心欲绝的张婉儿,娇笑道:“好啦,改天请你们吃饭。” 第二十二章 相恋 郊外大佛,是这座城市很有名的风景区,那里游客众多的同时,也是很多情侣会去的地方。 草木青青,流水潺潺的地方,在秋天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从那座写有《禅觉寺》的巨大牌坊开始,石板道路两旁一共建有一百零八座佛像,示意着人生的一百零八种烦恼,在佛像基座上,详细地刻有每一尊佛像的传说,来源。 例如药师佛,又称药师如来,全名称作药师琉璃光(王)佛或是药师琉璃光(王)如来。 是横三世佛之一,主管净琉璃世界,清净无染出柔光。 当然由于基座大小问题,详细记录仍然得去翻阅有关典籍。 两旁佛像两侧的林树下,则是一间间小店铺以供各方游客休憩,买卖食物和佛家用品。 穿过白石路,便可步到天坛大佛下,从第一阶开始算起,共有二百六十八阶石阶,最顶端则是三层祭坛上,坐在莲花座上的青铜大佛。 大佛面相乃是依据佛经如来三十二相设计而成,同时参照了龙门石窟的卢舍大佛,敦煌石窟的释迦牟尼佛像,所以兼备着隋唐佛教全盛时期的特色。 早上七点便起床梳洗打扮的方晴换上了那条紫色长裙,不到八点半便早早等在楼下,她记得楚南歌一般都会默默早到,然后站着等她。 秋风初起的季节中,不时有黄叶飘下,一身紫衣长裙的方晴化上一个清淡的妆容,长髪随意披肩,就那样安静站在楼下的小公园门口。 就如她所想的那样,楚南歌有早到的习惯,站了不到十分钟,穿着一条宽松布裤,上身一件淡紫衣t恤的楚南歌便悠悠来到。 快步上前中,方晴看到楚南歌眼中闪过惊艳的神色,脚步更因此顿了顿,心中不由得意的笑了起来,特别是看到楚南歌身上的衣服,心中更有着点点甜蜜。 因为两人此时走在一起,便如情侣一样,就只差在没有拖上手了。 早早出门的楚南歌看到站在小公园门口的女子時,看着随风飘动的黑髪和微微摆动的紫色长裙,无来的一阵心动,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是一个很喜欢紫色和红色的人,可惜他却很少看到有人穿紫色穿得很漂亮,他自己穿起来亦不算好看,当然也算不上难看,就如大部人一样,普通而平凡。 “你来了?” 楚南歌看着快步而来的方晴点点头,微笑道:“你今天很漂亮。” “嗯,谢谢。” 尴尬而微妙的空气中,楚南歌微微一笑道:“真的,我们去吃点早餐吧,车子我已经叫好了,就停在外面等我们。” 方晴听着楚南歌的话,有点儿脸红道:“嗯,那先吃点早餐,那司机不吃吗?” 方晴知道楚南歌并没有车子,而他本人也不喜欢开车,换他的话来说就是,就算每天出入都坐计程车,所花的钱比养一台车还是要便宜一半,所以没有这个必要。 而且他这种常喝酒的人,不适合开车。 “嗯,他自己会解决,我今天租了他一天的时间,我们不用车子的时候,他会自行打发时间,不用管。” 温馨微妙的气氛中,早餐过后依旧存在,皆因两人今天的服饰太过相像,所以今天的对话,双方都有点欲言又止。 这一切,直到去到郊外,踏过《禅觉寺》牌坊后,才慢慢好转了起来,方晴问着那些佛像的故事,楚南歌就慢慢道来,告诉她一些佛教的典故。 走在白石板路上,看着身旁温和淡雅的男子,方晴在这一刻觉得他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一样,完全忘了这世上根本没有人可以万知万能。 太阳隐去的天空上,云彩轻飘,凉风徐徐,这样的天气很是适合慢步郊外,看着山,看着水,去谈一场所谓爱情。 抬步而起的石阶上,二百六十八阶看着就已经不轻松,更何况用走的,但来到这里,没道理不参拜一下那座巨大的青铜大佛。 缓缓登阶中,看着上上落落的人流和两旁连绵而上的树木,方晴忽然觉得心境亦空灵起来。 不过她的身旁,楚南歌时不时就看她两眼,怕她太累,虽然他自己也有点气喘了,抽烟太多的人,气总不太足够,那怕他平时在厨房中抬米抬汤等粗重功夫没少做,运动没少做也一样。 相比之下,他倒是更担忧方晴会踏错脚,平常坐在办公室,下班又喝酒的人,不用想就知道,有运动习惯亦不会多到那里去,更多的是懒洋洋趴在床上睡觉。 只是这想法根本多余,方晴与楚南歌终究不一样,她还年轻。 直到步上大佛前,方晴亦不显什么问题,反倒是楚南歌自己的脸色已经略显苍白。 “你还好吧?” 耳边传来的柔和声音中,楚南歌缓慢吐出一口气,自嘲笑道:“没事,英雄气短,所以我的气比常人短。” 方晴听到楚南歌的话,忍不住白了他一眼道:“就让你别抽那么多烟,还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呢?” “嗯,以后少抽点。”楚南歌轻声回答中,忽然抓起方晴的右手,继续道:“儿女情长也在。” “你...。”下意识的挣脱中,方晴低头看着楚南歌空着的左手,又重新握上去道:“嗯,你儿女情长了。” 看着脸颊微红的方晴,楚南歌愣神中,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会想抓住方晴的手,但看着方晴挣脱后又握过来的手,微笑道:“嗯,小晴,做我女朋友好吗?” 方晴握紧楚南歌的手,展颜笑道:“我说不,你会放手吗?” 感受着手掌传来的力道,楚南歌轻笑道:“呵呵...,不会。” 这一天,人来人往的大佛下,两个人相遇,相识,终于走到了相恋那一步。 他不知道她在大佛下默许着愿他是她这生的最后一人。 她也不知道他在大佛下默许着愿她是他这一生中的第一人,也是最后一人。 人海茫茫中,她受过情伤,对爱失去信心,但心底仍旧渴望着爱情,每一次她都对自己许下最后一人的愿望,可每一次她都失败了。 他看过很多悲欢离合,看过很多易来易去的爱情,习惯了一个人的他,始终提不起勇气和信心去追求,他怕失望,他想着如其失望,不如一个人流浪。 这一天,风徐徐,大佛下的两人,各自许下了心中的愿望,再朝着未来进发。 第二十三章 男女 翠鸟啼鸣的一天,看着来往的人潮,方晴主动拖起楚南歌的手,边往石阶下走去,边好奇问道:“南歌,你刚才对佛祖许什么愿望?” 感受着如玉温暖的手,楚南歌想了想道:“没许什么,有你在我需要许什么愿?” 方晴听到楚南歌的话,不由再紧紧握住他的手甜甜笑起来,也不再多说什么。 或许是恋爱,一身紫裙随风摇曳的女子这一刻在他的眼睛內只看到了自己,看不到那种清冷的寂寞感。 其实不是他不爱她,只是一个寂寞惯了的人,不管如何都总带着些许痕迹,那怕入了爱河,那种感觉仍旧会存在。 缓缓走下天坛,楚南歌抬眼望了望四周,对右前方写着《幽林曲径》的指示牌道:“我们往那里走走好吗?” 方晴贴在楚南歌身上道:“好啊,那里走到尽头有很多块刻有《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木板插在山上,而且还有一座小亭可以看到大海和日落,可惜今天没带相机。” “不是有手机吗?般若心经啊,去看看,不过你想看日落吗?” “看,我最喜欢大海了。” “嗯。” 走在竹摇叶晃的路上,看着幽静而远的小道,楚南歌恍惚间便好像回到了童年时代一样,他不是这城市中长大的人。 他的家本来不在这里,只是后来才搬迁过来,如果不是何书桓和叶楠,他大概早就离开了这个城市,因为城市里没有他可以眷恋的东西。 “小晴,遇上你真好。” 淙淙的流水声中,步过古老石桥的时候,楚南歌忽然莫名奇妙说了一句,贴着他同行的方晴,呆了呆有点害羞回道:“嗯。” 看了眼身旁的人,楚南歌笑了笑摸出香烟点起,心中呢喃了一句真的好,便静静倾听着方晴说话。 他本来就很少话语,或者说他总是懒得诉说什么,所以没有理解那话的女子,就以为那只是一句甜言蜜语,不知道他真正想说的话。 如果没有遇上她,再过两年,他就会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家乡开一家小店铺,等待老去。 因为何书桓他们各有各忙后,他再找不到留下的理由,他讨厌热闹,讨厌这个城市,所以他总想着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家,那怕那里早就人去楼空。 是她让他有了点归属感,有了点眷恋,现在或许不深,但时间长了,就深了。 “南歌,你说是不是真有凤凰?” 柔和冷静的双眼中,映入一位紫裙女子的双眼中,带上点点笑意道:“有吧?不好说,古代人都是以话传话,传说传说,传着传着就变味了。” 方晴拨了拨额前长髪,快走兩步笑问道:“你相信有吗?” 眯起眼睛想了想,楚南歌轻笑道:“你怎么会问这个?” 已经走到前方,踏着轻快脚步的方晴回头一笑道:“前面有座凤凰山啊,好奇问问。” 楚南歌摇了摇头笑道:“什么都懂等于什么都不懂。” 方晴笑道:“就快到了,一会我们找点东西吃,等看完日落再回去好不好?” 楚南歌看着前方山上若隐若现的巨大木板,笑道:“嗯,那我们看完再回去。” 爱情的初启,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一堆闲话,毫无意义又重复的话,但往往男女双方都热衷于这种话题。 因为这个时候,恋爱的美好足以抹平一切,对方的一举一动,一笑一语,看起来都是甜甜蜜蜜。 方晴其实来过这里数次,但她第一次感觉到这个地方如此美好。 听着楚南歌在说般若心经。 在说凤凰其实不能浴火重生,那是后人借用西方神话的不死鸟来构造的,古代书籍中,凤凰只是凡鸟,朱雀才能浴火重生。 “所以说凤凰若被我这厨子抓住,就是一道菜,煎炒炖炸烤,凤凰全餐,凭什么浴火。” 方晴听着坐在长椅上的人滿口胡言乱语,不由哈哈哈的低笑起来。 “那你可记得带上我,让我也吃一吃。” 楚南歌看着一望无际的海面,笑道:“当然。” 徐徐海风的山上,随着太阳的落下,人流渐渐散去中,两道紫色的人影,仍然坐在面向着大海的长椅上,有时候寂静无声却温馨,有时候笑语不断。 他没有问她何时走,她也没说肚子饿,因为两人都想陪着对方看完日落。 夕阳西下中,海面镀上了金光,群树微黄,迎着带点味道的海风,站在木护栏前的方晴侧头看着一脸平静神色的人,轻轻把嘴唇印在他的脸上。 如蜻蜓点水般又再度离开,但心中却充满着甜蜜。 正神游天际的人,被那一吻拉回夕阳下,呆了呆后,伸手揽住身旁女子的腰,把她拉的更近自己后,轻声道:“小晴。” “南歌。” 低声呢喃中,面对面的两人第一次相拥,第一次相吻。 没有热情如火,没有惊天动地,就那样平淡温馨。 但这一刻,对兩人来说便已经足够,这一刻对他们来说就是永恒。 就连另外数位同在观看日落的男男女女,亦彷佛被定格一样。 心在,人在,你若好,我更好。 一吻后,像是更亲密了的两人直到落日余晖都消失才徐徐回走,走在那条昏黄灯光的小路中,夕阳却彷佛仍未退走。 “南歌,我饿了...。” 低声的话语,幽幽响起。 楚南歌笑了笑道:“那走,我们去吃晚餐,再看电影如何?” 方晴一脸幸福道:“嗯,但我想吃你做的饭。” “嗯,那去我家,我记得还有点菜肉没用过。” 昏黄灯光下,路虽暗,却照亮了回家的路。 这一夜,方晴没有回去,第一次上到楚南歌的家。 这一夜,对两人来说,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就在眼前。 他爱她。 她亦爱他。 这样就足够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 送走黑夜的风拂过后,晨光中看着沉睡的人,楚南歌双眼內的寂寞依然存在,只是却淡了少许。 生活依旧存在,世界依旧转动,但这一天开始,他的世界多出一道人影,可以引领他前进,引领他走出黑暗的人影。 第二十四章 雨伞 热恋是什么?就是天雷勾动地火,一场忘我的两人舞台剧,大部分人在这段时间都是恨不得日日夜夜看着对方。 无论多么冷静的人,心底都会渴望着这种事情,分别只在说出口或藏在心中。 除非双方并不爱,都视为一场游戏。 楚南歌爱方晴吗? 方晴爱楚南歌吗? 楚南歌是第一次对一位女子动心,对他来说这就是初恋。 所以见惯了离合,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在爱情出现时,亦不可避免地陷入热恋的漩涡。 方晴倒是与他不太一样,一开始的好奇到感兴趣,再到相识,她觉得他不同于别人,所以有点点爱上了他。 热恋的舞台剧无非就是那三两事,没有缺点的爱情总是完美无缺的,无瑕的,这个时间內,来来往往都是甜言蜜语,逛街,旅游。 最初的第一年,他们二人就是这样渡过。 他陪她去过很多美丽的地方,看过很多不同的风景。 她陪他走过无数的路,忙过无数的夜。 躺在白雪皑皑的大地上,两人说过对将来的梦,在灯红酒绿的世界內相互扶持着,理解与信任,尊重与体谅,是这个时光内的主旋律。 可这些终究不长,生活无论如何都会归于平淡,不管谁都逃不了,躲不过。 日复日,月复月,退去热情的方晴又看到了他眼中的寂寞,她觉得他们二人很像活在两个世界。 每一次的争吵,他都总能温柔地诉说一切,可有时候,她需要的不是温柔。 每一次他陪她出去,她总得他冷眼看着一切。 “小晴,南歌,记住买手信给我啊。” 热闹的长街上,人潮内,方晴挽着楚南歌的手笑着与一堆朋友分别,对张婉儿的再三强调话语,不由觉得一阵好笑,自己那一次不会给她们捎带一点小礼物。 “南歌,你是不是不高兴了?” 走在长长的天桥中,看着下方路上满是雨伞的地面,楚南歌呆了呆转头笑道:“没有啊,怎么了?” 穿着纯白t恤的方晴看着楚南歌双眼道:“我总觉得你好像不开心,今天晚上都没说什么话。” 拉下方晴的手握在掌心,楚南歌微笑起來,笑容与平常没有什么两样,但方晴却总觉牵强。 “没有,只是没什么想说,你也知道我一向比较少说话。” “但是你平常和何书桓他们一起的时候就很多话,为什么每次和我的朋友在一起就少说呢?” 楚南歌听着方晴有点不太高兴的声音,认真想了想,走出好一段距离才温声道:“没有的,我以前和他们一起也很少说话,最近几年可能相见少了,话题才又多起来,至于你的朋友我也是有回答他们的,只是不太熟络,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方晴听着楚南歌的解释,嘴上虽没再说什么,但心中的不满却多多少少增加,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说。 过两天,就是他们二人恋爱一周年记念日,楚南歌虽不太在意,可考虑到这个时代就是如此,便打算与方晴再去一次旅行,算是庆祝。 前两次的旅行倒没什么,但这一次因为在出发前遇上了她的朋友生日,方晴便带着楚南歌前来。 酒后吐真言,有时候是一种可怕的事,那怕那话原本没有什么意思,但火苗种下,想再扑灭又谈何容易。 “小晴,你男朋友看起来好像不太愿意和我们交流?我看他一直都冷冷清清坐在一旁。” “喔喔,你说这个他这人一直都这样,别在意。” 无心的话语有时候并不是故意,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于是一整晚的时间,方晴都在观察着楚南歌,她觉得他变了。 其实遮去双眼的爱情离开后,方晴就隐隐觉得他有点不一样,只是却不知道问题在那里。 直到那一句话后,她才发现他一直冷眼着一切,突如其来间,她觉得他虚幻的不像一个真实的存在。 方晴从没看过一个永远都冷静,柔和的人,所以随后的日子,她渐渐感觉不到他的爱。 方晴觉得这种平淡是不该发生在爱情上,那怕楚南歌轻说很多次。 改变会有的,人生一直在变,每个人都在一路成长,但被心魔缠绕的方晴再看不到他眼中的爱,只看到了那种寂寞,冷清。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其实不是的。 婚姻会葬送爱情,是视角被岁月改变了,被争吵磨灭了。 如果察看的角度不曾改变,那会方晴就会发现爱情从未流走。 可惜,她的视角已然崩塌。 每一次争吵,楚南歌都温柔的去安慰,从不曾像别人般发过脾气,他以为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可他越是这样,方晴就越感觉不到他的爱,甚至在他的眼中,看到越来越重的寂寞。 匆匆三年的时光里,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再开,那一个微风细雨的晚上,两人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那是一个细雨缠绵的季节,是他降生于这个人间的季节。 風吹著雨点飘零在城市內,天空雖黑,可夜卻很是温柔。 冷清的长街上,昏黄街灯下一男一女在撑伞慢行。 “南歌,你为什么都不喜欢生日热闹点?” 楚南歌左手撑着黑色雨伞,淡淡道:“没什么,就只是单纯的不太喜欢热闹。” “可今天所有人都在等你,就连说要十一点回家的小婉为了你,都等到午夜一点了。” 楚南歌看着濛濛不清的前方,轻声道:“对不起。” “你不喜欢热闹,你这不喜欢,那不喜欢,你到底有什么是喜欢的?你还喜不喜欢我!” 不知道是那一句话点燃了方晴的怒火,看着跑出伞中回头大喝的女子,楚南歌呆了呆,过了好一会才反应。 “喜欢的,只是生日我就想在家,对不起,你別生氣。明天吧,等睡醒我请他们去吃晚餐。” 楚南歌上前为方晴遮去雨水同時,轻声安慰起方晴。 他亦是今天才知道,方晴与她的朋友为他办了一场生日会。 可是却是在午夜十二点后才出现,因为唯独这一天,他不想走进那个热闹的城市,只想游荡在自己的世界中。 所以他以工作忙碌为借口,一拖便是拖到了午夜才出现,别人或许不知道,可方晴很清楚每一年的生日,他都会休息两天。 一手拍掉楚南歌手中的雨伞,方晴站在雨中再次问:“对不起,对不起,除了对不起你还会说什么?” 细雨中,楚南歌捡起地上的雨伞递过去后,再不发一言,就那样静静站着。 因为他不知道这一刻,自己该去说些什么。 第二十五章 日记 二月八号。 天阴,风微凉。 黄昏时分,红霞透天,似有雨。 坐在露台上听着小晴挂上去的风铃在叮叮作响,我拿起笔书写着这一年的总结,以往都是午夜时分才写,但今天提前了。 今天原本设想是在家中为小晴做一些她喜欢吃的食物,然后简单过去后,如上年一样,过两天才动手写的,不过设想只是设想,所以我提前了动笔。 中午一点左右吧? 说起来我最近几年的记忆有点不好,很多事情都忘掉了,以至这一年很多事情都只记得一个大概,隐隐约约,就好像一场梦一样,醒来后就只记得一个大约,详细就呵呵笑了。 中午小晴打电话来说,今天晚上她约了朋友和我庆祝,可是我真的不想去。 不是不喜欢她的朋友,只是我不太喜欢热闹,而且平常的工作就足够麻烦,所以唯独这一天我想安静和她在一起就好,早两年都是这样过,为什么这一年会变了呢? 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关系再不如从前吧? 我问可不可以推掉? 小晴问为什么,我说我想安静一天,何況明天一早就要坐船去外海,太晚睡亦是不好。 听到我的回答,她沉默了好一会,然后冷淡的说了句爱去不去,然后就没有再然后了,因为她还要上班,而我真的不想去。 最终我在家写着这一年的总结,决定十二点后再过去找他们。 我知道这样做小晴会很生气,可我就不能得到一天的安宁吗? 为什么没有先问问我? 三年的时间里,小晴应该知道我性格的,可能是想人多点,热闹点吧? 不过算了,事已至此,生气对事情没有帮忙,所以在小晴下班的时候,我给她传了一个短信,说是公司突然有事,我要回去看看,忙完后就过去。 我知道这种谎话她一定看破,可我其实就只是给双方一个合理的台阶,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工作狂,这理由并不过分。 小晴下班后一定会过去找她的朋友,他们对她来说很重要,我猜想大概就如书桓他们三人对我来说一样吧,所以理由还是得给出。 我印象中从来没有生日庆祝这一回事,书桓和叶子,石子三人都知道这一天我喜欢安安静静在家,他们都只会在群组里说一声生日快乐,就揭过这一天。 直到和小晴一起后,才算是有生日,她喜欢过生日,那就过吧。 依稀记得上一年她做的食物可真不容易入口,不过没什么,能吃就可以。 过去一年发生过很多事,每年给自已一个总结,一篇小日记是我的习惯,我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人看到我龙飞凤舞的字,不过想来看到也认不出这些字来。 因为我的很丑,很草。 翻了翻上一年的日记,我与小晴的问题仍没有解决,她说总感觉不到我的爱,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们详谈过数次,每一次都是以争吵作为终结,或许如她所说,我们的性格与世界相差太远。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当初没选择她是不是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田地? 我们是不是就只是一对好朋友? 我忘了在那里看过一段话,也忘了那段话本来是什么样子,大概是爱情总会让人盲目,但一定会有风雨,挨不过就只是爱情。 初恋永远都是苦果,因为不懂爱。 我在想,或许是不懂爱,才造就今天的田地,我问过书桓,他说两个人的事,看似每每相同,但其实每一对男女都不一样,外人的意见不能作准,如果非要他说一个提议,那就是分手。 分手啊,好几次我都想说了,但每次话到嘴边就无声无息了。 认真想想,我与小晴的确很是不一样,我是个安静的人,相比三次元的世界,我更喜欢躲在二次元中。 因为那里有美好的一切,没有烦恼,不需要去想工作,不需要去想家庭。 小晴却是一个热闹的人,就如我年轻时一样,玩乐是永恒的旋律,她不能耐住平淡,总说那是很遥远的事。 我想与她最大的差别大概在年龄吧? 如果我再年轻些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下一年吧,下一年的日记大概没有小晴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的路已经快走到尽头了,如今不过就是苟延残喘,是我死吊着那一口气,当初大佛下的愿望落空了。 呵,其实结局早就注定,我这种人不会找到归宿,只适合在海上漂流,因为说到底,我终究是一个自私的人,如果在两难的情况下,我大部分都选择了自己。 再过几天吧,再过几天试试对小晴说分手吧,就如书桓所说,合则聚,不合则散。 快来快去的时代,从来没有谁因为失去谁而缺氧。 至于工作这一年倒是顺利,就是店铺多了,工作更大了,以至劳累得右手有时候会出现抽筋的症状。 但人手方面依舊不足,現在更多人只想坐在寫字樓,一坐就十年如一日般的過日子,不愿再做粗重活。 难怪师傅说等他和我这一代都退休后,厨师就会越来越少人做了,因为有时候的确很是痛苦,而且工作时间太长了。 说起来老板已经半是地中海了,最近一直在找生髪专家,说还能抢救一下,但可能吗?不可能的,除非他戒掉那个想事情就一直抓头的习惯。 最后就是石子和叶子都离开了,一个跑到非洲当无国界医生,嫂子也跟着去了。 叶子则跑到欧洲继续她的药物研究,据说是那边有大财团在研发新的药物,她過去溜溜看,不知道他們過得可好? 虽然每天都在群组里看到他们抱怨,但想来还好的,不然依他们性子,恐怕早就跑回来了。 书桓倒是还在附近,但他越来越忙碌了,以至明明很近,但却如隔天涯般,一年到头也没有见过几次面,那三间属于他们的房间,如果不是张姨每星期都上来帮我打扫一次,恐怕早就封满了尘埃。 不知道我们四人何时才能再聚在一起笑谈往事呢?不过我想很难了,他们要忙碌,我也要忙碌。 新的一年,看了眼夜空和快走到晚上12点的时针,看了眼毫无动静的电话,我还是出发吧,再不赶过去,就迟了。 二月八号,三十四岁,人生日记第十篇。 第二十六章 孽缘 昏黄灯照的长街上,雨轻轻飘落。 车辆三三两两停泊的黑暗中,两个撑伞同行的人,最终没等他开口,她便率先道破了那一句话。 持着楚南歌递回来的雨伞,看着雨中的人,方晴觉得他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可说,既然话尽了,那就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 看着默言不语的楚南歌,方晴心头又是一阵火起,忍不住再次大叫起来。 “楚南歌,我说我们分手吧!” “嗯。” 怒吼过后,方晴得到了一声平静的回应,冷静得像是闲话家常,不像是一对分手的情侣。 然后,平静的人慢慢离开,头也不回的离开清冷的长街,消失在转角处,只留下了一道身影站在昏黄灯光下的细雨中。 便如当年那人一样,绝情。 那怕场景不一样,可方晴又再次看到了那一种绝情。 抛下手中雨伞,看着消失在眼中的背影,方晴再忍不住蹲在行人路上掩着脸,低声的哭泣起来。 雨悄然落下,无声无息。 方晴不想回家,她怕惊扰家中的母亲,于是选择了在街上哭累,哭透才回去,更重要的是,在雨中没有人可以看到泪水。 她知道,她知道他们的结局早已定下,她尝试过拯救这一段爱情,可是他们两人的性格差距太大了,大到不可想像。 “呜呜呜...。” 低低的哭泣中,方晴再次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愿望。 又再一次,又再一次葬送了自己的愿望。 “方晴,除了楚南歌和那两段恋爱外,还有经过什么美好的事吗,例如父母?又或者是读书时代?又或者是初恋?” 柔和的灯下,宽阔的暖色室内,陈志文看着躺在皮椅上的女子,用近乎呢喃的低语,引导着她步入回忆的黑盒。 延续着上一次楚南歌的故事,再往前推一点一点。 楚南歌的故事陈志文听过两次,可他始终没找出原因所在。 “天涯...。” 或许是上来过很多次,这一次的浅眠中,陈志文听到了一个他想知道的名字,她一直迴避的名字。 “天涯是谁呢?” “天涯...。” 随着低喃的声音,又一段青春往事轻轻道来,只是这一次,同样走不出那悲伤的牢笼。 那一年,方晴十八岁。 李天涯,十九岁。 他是她曾经的同学,一次聚会上,中学后便不曾见过面的两人再次联系起來,两条线上的人交错而过。 他被她的身材,容颜和纯情吸引。 她被他潇洒,如风的生活所吸引。 方晴从小就按着母亲所订下的路线去走,她从未看过日落后的城市,从未感受过那种纸醉金迷。 李天涯则与她不一样,中学后便不再读书的人一直都游走在黑夜,游走在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 人如其名的他就是一个浪子,每一天他都在黑暗的酒吧内过着日复日的生活,这是他的职业,他亦十分享受这个世界。 人生匆匆数十载,且行且乐,莫悲莫愁,是他的格言。 左手美酒,右手美女,是他的生活态度。 他是那个世界中的浪子。 浪子都有一个特点,或者说一个特质,换女人就如换衣服般,快来快去,只要厌倦了就放下,就离开。 热恋的风暴,那时候的两人同样有,可来得快,去得也快。 “天涯,你说,你说我有什么不好?我改。” 昏暗的酒吧桌前,一身便服的少女带着哭腔去问站在吧台內的少年。 少年长得很是英俊,在幻变的灯光下,不停调出一杯杯鸡尾酒的他是大部分女子心中的理想对像,特别是工作的时候,更散发着一种别致的魅力。 那是一种认真的魅力。 轻轻推出一杯鸡尾酒给另一位女子,李天涯目无表情道:“小晴,你还不明白吗?我们分手了,不要再来找我了,这都第三次了,你再问结果也不会改变。” “哟,小妹妹来找我男朋友有什么事?” 接过那杯鸡尾酒的女子微微啜下一口,看着方晴轻笑起来。 李天涯耸耸肩道:“小晴你听到了?她就是我现在的女朋友,嗯...也叫小晴,所以你就别再来烦我了,回家吧。” 吵杂得连音乐都压不下的人声中,借着五颜六色的灯光,方晴看着浓妆艳抹的女子,天真的双眼充满不相信。 “不可能,不可能...天涯你骗我的对不对?就像那些电视剧一样。” 一身西装正服的李天涯拍了拍额头,双手撑住吧台,探出半个身子望向一脸茫然,泪珠盈盈的方晴。 “半年的时间足够长了,你明明习惯不了这种场所却硬要来陪我,但酒不能喝,拳不能猜,什么都不会,犹如我那天说的一样,回去吧,我们分手了。” “我可以习惯的,天涯,我可以习惯的。” “习惯我夜夜笙歌,晚晚睡不一样的女人?你可以吗?” 刺耳的声音中,勾起了方晴心中的事,她早就知道他经常和不一样的女子在一起,可她始终认为李天涯会为她改变。 “小妹妹,明天还要上学吧?回家吧,爱是求不来的。” 黑暗中,方晴转身望向坐在高椅上的女子,看着她嘲讽的轻摇桌上酒杯,不由一阵火起,伸手便想给她一巴掌。 可惜手掌伸出,便被人拦了下来。 李天涯抓住方晴的手不耐烦道:“小晴,打架的后果你承担不起,相信我,回去吧。” 方晴听到李天涯的话,泪眼盈盈的转头问:“你还是爱我的,对吗?” “不爱,这只是逢场作戏,你开心了,我开心了,不就够了吗?早知道你这么麻烦,我当初就不会追你。” 收回跨过酒吧台的手,李天涯一脸不耐烦,因为这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游戏,一场男欢女爱的游戏。 双方你情我愿,好来好去有什么不好?非要弄成这样? 只是与他想法不一样,方晴是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遇到心中的白马王子,对他算是付出了所有。 但一个纵横情场的浪子,停下半年已经很是难得,所以她的初恋,最终化作了苦果。 “你回去吧,别看那些无聊电视剧了,那种鬼东西就是骗人,这才是现实,现实就是我不爱你了,你也别再来打扰我,当然,如果你愿意当朋友,我乐意。” 酒吧台前的女子轻啜了一口鸡尾酒,看着哭哭啼啼跑走的方晴,轻笑道:“你这样说真的好吗?看破不说破嘛。” 李天涯笑了笑,重新摆弄起新的酒单,声音轻挑回道:“有什么不好?我现在只求她别再来找我了,真是麻烦。” “呵呵,你会不会有一天也觉得我麻烦啊?” “你才会觉得我麻烦吧?说吧,来找我这位临时男友,是和男朋友吵架,还是只想春风一度?” “有分别吗?” “没分别。” “呵呵...。” 的确就如李天涯所说,他们的世界中并没有分别,因为他们都只求一个快乐,求一个开心的晚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减压方法,都有自己的生活,而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这种事谁都说不清对错,怪只能怪命运弄人,遇上了不该遇上的人。 第二十七章 苦果 有分别吗? 两个人分离对李天涯来说,的确没有分别。 只是对初恋的人来说,分别可大了。 方晴再也没有去找过李天涯, 因为那是第三次了。 再不知好歹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后都会知道答案,更何况方晴本来就不算笨,只是被爱情遮蔽住双眼。 那天后,方晴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她忘不掉他的好,也忘不掉他的绝情。 于是, 每天的晚上,她都在泪水中睡去。 每天的生活,她都在自我怀疑中过渡。 心理疾病永远都是一种长期累积,无法找到宣泄口的人在日积月累下,抑郁被埋藏在心底,种下心魔。 直到大学里,方晴认识了一位女子,一位带她游走在黑夜的同学,那件事带来的影响才逐渐消失在生活中。 她又变回了那个青春的少女,活力四射。 可影响真的消失了吗? 这个问题她不知道,但她享受着那时候的生活,觉得人生原来如此精彩,就算到了她躺在皮椅上的这一刻,她亦未曾发现,病因从何而来。 因为她不愿想起她,那是她最心痛,最悲伤的年代。 坐在皮椅上,陈志文看着泪水流了满脸,双手无意识乱抓的方晴,轻皱眉头记录下这一次的事,便不再问下去。 他要等方晴清醒过来后再问问,以便观察她的情绪反应,去判断这一件事是不是起因。 如果不是,他又要再慢慢引导她,再去寻找答案。 不过与方悦,楚南歌详谈过的陈志文认为这件事的可能性十分高,因为他从未听方晴说过,她下意识回避了那個人,这件事。 方晴在接受治疗的时候,楚南歌站在大楼的出口处,就那样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潮,缓缓吐出口中云雾,眼中的寂寞味道越显浓重。 “等小晴好了,就带她去看北极光吧,就是不知道这一次我们能维持多久?” 自嘲的笑了笑,楚南歌知道方晴很快就会离开他,她回来不过是心中没有依靠,而自己刚好在适合的点上伸出了手。 可他和方晴不一样,他没有再次被爱情冲昏头脑,所以楚南歌很清楚结果,那个大概是注定的结果。 他们两个人都从不曾改变,他的性格依旧,她也依旧。 再来一次,不过就是再轮回一次。 甚至这一次,如果不是方晴出现问题,楚南歌不会再与她一起,他最是了解自己,最是清楚自己。 同时,亦很了解方晴。 先知己,后知人,再省己。 靠着大楼入口的墙壁上,抚了抚赤头的头,看着蓝天白云在飘飞,有时候楚南歌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脑袋中混混沌沌。 何书桓在他们两人谈恋爱的前半年中说过,他与方晴不合,是两个相处不来的人,最少目前如此。 他太老了,不是年龄,是心态。 方晴则太年轻了,年轻得勇敢,年轻的不曾经历过许多他经历过的事。 他和方晴一起注定了没好结果。 何书桓的提醒下,楚南歌曾经考虑过尽快结束这段情,那些问题第三个月便清醒过来的他很清楚,但最终卻执意走了下去。 因为那时候的楚南歌觉得自己可以为她改变,她亦可以为自己改变,可惜这只是他的以为。 直到后来,问题真的发生时,楚南歌才惊然醒觉,原来人会改变不错,但性格却终是难以出现太大变化。 铃铃铃...。 一阵铃声打断了楚南歌的沉思,空洞无物的双眼又再聚焦起来,重新映入在眼前路过的男男女女。 “师傅,怎么了?” “听老苏说你想辞职,发生什么事?” 电话另一端传来一道沧桑的男人声,问着方才楚南歌在电梯內给苏木志传去的短信之事。 迷茫的看着人流,楚南歌平静道:“没什么,就是想休息一下,明天回去才会正式请辞,就是先通知他,好有心理准备。” “老苏让我劝劝你,毕竟你办事他比较放心,而且突然之间又去那里找人接替你的位置?” “嗯,我知道,我会等他找到人后再走,至于上班过两年再说吧。” 电话另一端的人沉默了一会,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吗?这么早就退休了?” 楚南歌轻笑了两声道:“我能有什么事?师傅你也知道我就一个人,无忧无虑的,就是想休息两年,去散散心。” “哈哈哈,赚够了?去谈恋爱了?” 听着师傅的调侃,楚南歌嘴角牵起一丝嘲讽,平静回道:“嗯,反正钱赚不完,你也知道我没什么嗜好,这些年跟着你赚的钱算是够花了。” “好吧,休息一下亦好,有时间带她出来吃饭,师傅替你把把眼,老苏那里我找人替你的位置吧,等你休息够再说。” 楚南歌还没说什么,电话另一端的人又继续道:“对了,我下个月飞瑞士,你看看来不来得及一起过去,我带你认识点朋友。” “好,那你可要快找人替我位置,下个月什么时候?” “二十六号早上的飞机,不说了,我先打电话找人,你订机票跟我走走。” “嗯。” 挂掉电话后,楚南歌低语了一句,瑞士吗?也好。 他知道师傅在想什么,无非就是希望把他的人脉留给自己,好在将来多少照顾着他的儿女,老来才有一子一女的人,可算是为他们费尽了心思。 毕竟儿女将来成不成材谁又知道?所以多留点路,总是没有错。 真有万一,念着旧情,只要他开口,自己又怎会不帮忙。 最难还是人情债,偏偏楚南歌就欠了不少,不是他愿意,只是无法选择,高楼林立的城市内,很多人很多事都无法选择,他同样走不出这个漩涡。 车来车往的行人路上,楚南歌按着赤痛的额头,匆匆走向不远处挂着十字招牌的药店,头痛又犯了。 楚南歌的睡眠时间一直很少,所以偏头痛,一直缠绕着他,繁忙的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有这个毛病。 何况年轻时的楚南歌亦是午夜常客。 因为酒最能减轻压力,所以与大部分酒客一样,他的身体一直不算健康,只能说是不过不失。 直到后来他厌倦了那个午夜,厌烦了灯红酒绿,身体才逐渐恢复过来,只是年轻时没法解决的病,年龄渐长后就更没法解决。 特别是偏头痛这种无法根治的病。 这是繁忙城市中,所有疯狂过后的人都要吃的苦果。 第二十八章 泡面 一天二十四小时,看似漫长,可亦很短暂。 ... 心理辅导后,吃了点东西,逛街到接近午夜楚南歌才把方晴送回家中,两人其实都很累,只是她没说回去,他便一直陪在左右,那怕在街上就是漫无目的。 一天到晚的走动,方晴倒是不觉什么,楚南歌則心事重重,或者是他的掩饰能力进步了,又或者是重新再来的恋情中,方晴又陷入爱遮掩双眼的世界。 所以她没有发现他眼中的寂寞,清冷。 坐在计程车上,楚南歌一脸疲倦,茫然的看着飞驰而过的风景,这条熟悉的路没什么改变,只是他的心态又变回了单身时。 他总觉得自己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厌倦,烦躁,就在疲惫中渐渐侵袭他的心海。 “先生,先生...。” 朦胧中,一道男人的声音传入耳內。 楚南歌睁开眼睛定了定神,看到司机侧头望向自己,再看了眼窗外的天桥,揉了揉脸庞。 “先生,到目的地了,一共一百零二块。” “到了啊,谢谢。” 黑漆漆的夜中,三两盏昏黄灯下,双手拉着自己肩膀的人,拉出一阵“啪啪”的骨响声,深呼吸一口气,便往家中走去。 快十二点的小区內,清清冷冷,一眼望去便如死城一样,秋风卷起的碎纸,落叶在随风飘动。 看着幽冷的夜,楚南歌缩了缩身子,低语了一句,敬鬼神而远之。 但走到家门前的時候,他可真真正正吓了一跳,只见昏暗的夜光中,有一道人影倚在铁门上,濛濛看不清到底是谁。 抚了抚心口,楚南歌走近两步看着明显睡过去的人和一大一小的行李箱,没好气的瞪了那人一眼,小心翼翼退后数步,低声大喝道:“小妞,抢劫!劫财劫色!” “谁!” 低喝声中,门前那人瞬间弹起就横扫出一腿,只是楚南歌的家门旁有一条楼梯是通往三楼的,因此那人横起的一腿,直接便扫在楼梯扶手的石墙上。 口中咬住香烟的楚南歌半蹲在地上,看着抱住右腿的人,笑眯眯道:“我。” “滚,你丫的,没事吓我...,痛..嘶。” 黑夜中的四目相对,楚南歌摸出锁钥平静道:“说吧,怎么跑过来我家了,这行李箱大大小小的,和阿姨吵架离家出走?” 叶楠看了眼冷淡的楚南歌,放下右腿也不再装模作样,一脸丧气道:“还不是我违约跑了回来,结果爸妈说到现在还一直在说,我又不是赚不回来,听烦了,只好溜到你家躲躲。” 楚南歌边打开门边道:“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这不知道你和方晴一起,怕阻碍你们,谁知道你这么晚才回来。” “嗯,今天晚了点,这次你打算住多久?” “这次我一定要争到底,绝不妥协,反正他们知道我在你家也不会担心,先住三两月再说。” 转身看着握住小拳头的叶楠,楚南歌拉起那两个行李箱,没好气道:“都是书桓教坏了你,后备锁钥在酒柜那里,你自己明天去配锁钥吧,我睡了。” 叶楠看了眼一脸疲倦的楚南歌扔下行李箱便往房间走去,嫌弃道:“喂,你出了一天街,都不洗澡就睡啊?” 连灯都没打开的家中,算不上很黑,城市的路灯从两旁露台与窗户洒入,楚南歌边走边挥手,一句话都不再说便转入房间。 只留下了站在廊道上一脸忧色的叶楠,最近没工作的她就没少和楚南歌,方晴二人混在一起。 叶楠很不喜欢方晴,她觉得是方晴拖累了楚南歌。 快二十年的朋友,叶楠很是了解楚南歌的性格,他就是一个看似无情,实则重情的人。 从小走来,叶楠看过他堕落的生活,看过他夜不归家,更曾经在警局中领过他几次,后来好不容易才变好。 如今却又因方晴变成这样,她怕他又再混在那个黑夜中,虽说不是绝对,但那个世界坏多于好。 所以叶楠对方晴毫无好感。 只是叶楠也知道楚南歌就是看起来随和,但性子其实极为固执,否则早就回家了,不会一个人生活到现在。 幽幽的夜光中,看着消失的背影,叶楠亦只能轻叹一口气。 她,无可奈何。 光划破黑暗。 楚南歌从睡梦中醒来,爬起床看了眼电话已经五点多,便没再重新睡去,每天四个小时左右的睡眠,对他来说已是足够,已是习惯。 轻手轻脚的洗漱过后,给自己泡了一杯热奶茶,楚南歌便打开书桌上的电脑,仔细敲打起未来两个月,餐厅要用到的午餐餐牌。 离开已成定局,楚南歌决定好的事很少会作出变动,除非真到了不得已,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留下一个好局面给将来接替自己的人。 楚南歌相信他的师傅会找到好手来接替自己,但没有人可以一上班就完美接收一切,特别是他要处理的事情并不少。 例如接下来厨房几个月的运作,人手分配,食材控制等事项,那些东西是无法交给写字楼中的人去管理的。 外行与内行,眼界与差距非常大,这种事无关乎学识与智慧。 所以他要在离开前,尽量替下一任的人定下一个相对安稳的局面,让他有足够时间去消化一切,掌握一切。 至于再往后,楚南歌是无法了,因为时间越长,变化越大,在无法预知未来下,他只能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好。 苏木志的餐厅,晚餐一年更换一次就足够,现在离更换还远,但午餐的餐牌却必须要每星期更换的,否则客人吃久了就会生厌。 再好吃的东西,每天都吃的话,那种可怕和厌恶,楚南歌可算是受害甚深。 他至今都记得小时候没钱,何书桓和叶楠,石达三人都会尽量省下自己的零花钱给他,就为了让自己不会饿着肚子。 然而有一年的新年,事情就来了,满身红包钱的叶楠问他喜欢吃什么,她去买点上来。 楚南歌也没在意,答了某一种牌子的泡面后,第二天就看到了叶楠他们三人各抱着两箱一模一样的泡面前来。 那六箱泡面吃到后来,楚南歌是凭着当时的厚脸皮拿回公司半卖半送才处理掉。 直到现在,只要逛超市,别说那个牌子,就是其他泡面,楚南歌也有点阴影。 那段泡面的日子实在是太过于可怕。 第二十九章 五年 滴答滴答的时间下,烟雾缭绕的房间内,叶楠的声音忽然响起。 “小南子你要死啊,怎么没开窗和门,烟味都涌出厅了。” “啊,抱歉,入神了。”楚南歌看了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压灭手中香烟抬头道:“这么早起来?吃早餐吗?” 叶楠打了个哈欠,拍拍嘴巴,没好气道:“被你的烟味薰醒的,吃吧,我也很久没吃过楼下的早餐了,张姨还在吧?” 移步到窗前轻轻推开,楚南歌对叶楠说被烟味薰醒可是一点都不信,他的房门旁就是小露台的入口,真有烟味从门缝跑出去也在那里散光了。 叶楠的房间则在正厅入口位置,虽说与自己房间只有一墙之隔,可远着呢。 “还在,每星期都会上来打扫,对了,如果你忘了带锁钥,张姨那里有一套,你可以找她拿。” “嗯,那我先刷牙洗脸,你也换衣服吧,一会上班?” “嗯,吃完早餐就去,你自生自灭吧。” 再次打了个哈欠,叶楠赤着脚一身睡袍便自顾自的往浴室方向走去,其实她是听到了打字声才醒来的。 稍稍一想便知道楚南歌肯定又是在工作,于是便起床找他出去吃早餐,否则他一定会做到接近上班时间,再匆忙咬着面包回公司。 从十七岁走到如今三十四岁,两人算不上青梅竹马。 十七岁前,两人的交集仅限于知道双方,对话却连十句恐怕也不到。 可十七岁后,走到如今已过而立之年,亦有十四年的时光,由初升大学开始便被楚南歌,何书桓二人带着的叶楠算是最为了解他们。 所以二十三岁后,忽然变了个模样的楚南歌,她很清楚他的疯狂,清楚他的寂寞何来。 “小南子,你打电话给小何子让他滚过来。” 楚南歌正在收拾房间和随身物品时,叶楠的大叫声从浴室方向传来。 “书桓早就上班了,就你大小姐趴在家,滚啥,滚到后天吧。” 叶楠听到楚南歌的回应,望着镜中的自己呆了呆,边打开水龙头边大叫道:“哎,忘了今天才星期四,让他偷溜呗,反正没事外出是他强行。” 楚南歌边走边回道:“叶子,你是不是没睡醒?他公司来我家最少四十五分钟,他来送我去上班?有本事你自己打电话,看他会不会吐你一脸口水。” 路过浴室的时候,楚南歌敲了敲门继续道:“你快点,别废话,现在已经九点,我要十一点前回到公司,时间不等人,gogoggo。” “好了好了,别催促,五分钟就可以。” “十分钟吧?五分钟你也好意思说。” 把茶杯放在厨房的洗碗盘内用水浸满,楚南歌也没等回话便往偏厅回走,叶楠说的五分钟,他是绝对不信。 如果换那位雷厉风行的石达来说这话,肯定没问题,但换叶楠和何书桓来说,不管谁都不相信。 何书桓是有名的慢条斯理,喜欢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再随便都会打理得自己一丝不苟才出门,当然一丝不苟的背后,他的房间最是凌乱。 叶楠则比他爽快多了,可终究是一位女子,再简单都得挑一挑衣服才可以。 楚南歌的家中,四间房间就可以清楚看出四个人的性格。 楚南歌的主卧室最是简单不过,一个衣柜,一张书桌,一张床,一块全身镜子,一个烟灰缸,然后除了手提电脑和一些比较常用的东西放在抽屉内,便再空无一物。 那块放在右方贴墙位置的全身镜还是后来为了方晴才买回來的。 接着便是与楚南歌房间一牆之隔,房门在正厅入口的房间。 那是叶楠的。 里面除了桌子和衣柜等物外,便是两个贴着另一间房的书柜,里面摆满密密麻麻的书籍,什么种类都有,除此以外就是数不清的化妆品。 另外她的房间中,衣柜亦是最大的,为此,她更把床挪到贴着楚南歌房间的墙壁位置上,为的就是空出正厅那一面来摆放衣柜。 因为那一面最是宽阔。 贴着叶楠房间的则是石达,他的房间内除了书,就是书,而且排列极为整齐有序,那些都是他在看的书,不过最近几年结婚后,他倒是拿走了不少会重看的书籍,以至于书架上空出了不少位置。 他的隔壁则是何书桓的房间,他的东西摆放都非常凌乱,凌乱到只有他自己才能找到,物品也都尽是稀奇古怪的东西。 有关于法律的书,有花边周刊,有漫画书,有模型,有漫画人物的玩偶,有某地带回来的特色物品,就连石头都有不少。 他的房间內,你会发现书本上方有个八卦盘,书桌上有几粒石子,衣柜中挂着一把剑等等东西。 四人中,楚南歌的家最是自由,最是毫无约束,所以从二十一岁到二十六岁的五年,他们四人经常都会在这里。 “你是谁的白衣少年,刻下决别的断点,我情愿,此生不必繁华相见。” 半躺在偏厅的沙发上,低低跃动的音符中,果然就如楚南歌所想,叶楠说的五分变成了十分。 对此,楚南歌没有说什么,人生再急,也急不来几分钟的时间。 “咦,这歌很好听啊,谁唱的歌?” 一身黑色t恤,带着鸭舌帽走出来的叶楠对楚南歌招手示意。 楚南歌站起关掉音响笑道:“谁唱的我忘了,但歌名是白衣少年。” “喔,没问题,我自己找找,先吃东西,快饿死了。” “你带锁钥没有?可别一会来找我。” “带了。” “你家的还是我家的?” 在大门前穿上一双波鞋,叶楠没好气道:“当然是你家的,我又不傻,对了,以前的后备锁钥怎么只剩一条了?另外三条呢?” 楚南歌转头看了一眼,淡然道:“叶子,问你一个问题?” “嗯?” “这小区以前有没有保安?” “没有啊。” “那我换几次锁有什么问题?” “.......。” 听着前方楚南歌传来的轻叹声,叶楠咬牙切齿的低骂了一句,快步跟上道:“不准叹气。” “可有人和书桓一样笨,作为朋友,我很是担忧。” “......。” “对了,你多配两副吧,扔在原位就可以。” 第三十章 平常 年华如水东逝去,物是人非几更替。 ... 在楼下那位张姨的叨唠下,楚南歌吃完早餐,便扔下叶楠直接往公司而去。 今天他还要和苏木志商讨接下来的运作,给他解释自己辞职的理由。 不论相识多久,有些事情还是要公事公办,否则规矩就乱了。 更何况不说上下级,跟着苏木志十年,楚南歌于公于私,都应该给出一个交待。 坐在那间宽阔的办公室内,楚南歌看着眨眼便相识十年的苏木志,吸了一口烟平静道:“刚才说的那些就是我对厨房未来两个月的运作预算,如果不出意外,足够新来的人平稳过渡,若有问题,老板你可以随时找我。” 苏木志看了眼电脑中的资料,转头道:“不留下吗?都那么多年了。” 楚南歌转了转桌面上的烟灰缸,摇摇头,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南歌,说实在,你要走我是不舍的,不是说公司没你不行,而是我比较喜欢你。” “嗯,我知道。” “不再多考虑考虑吗?要不我放你半年假,老规矩。” 楚南歌在烟雾中迷濛的看着苏木志,想了良久,弹了弹手中的烟灰,摇头道:“算了,半年对公司的运作有影响,而且我想好好休息两三年,到时候再算吧。” 认识楚南歌多年,看着他一步一步接下位置,苏木志知道他去意已决后,便不再纠缠这个问题。 “好吧,那我亲自结算你的薪资,以后可得多来我家吃饭,不然我老婆肯定烦死我。” 想起老板娘,楚南歌轻笑道:“放心吧,再怎么样都会找你,说不好我以后找不到工作,还要你照顾一二。” 苏木志抓了抓头髪,一脸不屑回道:“你还要我照顾?这些年存下不少钱吧?。” “有也花光了,你何时见我省过钱?” 楚南歌最近没少花钱,蘇木志清楚,可亦知道不可能花完,没什么花大钱嗜好的人能花掉多少,赚了多少,原来是会计师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些年餐厅赚的钱,亦从来没少过楚南歌那一份。 再说那位方晴的事,苏木志知道后就问过自己的妻子。 皆因他的妻子同樣是位律師,而且是在律政部工作的律师,虽说不是那件案子的主控官,但打听一二还是可以的。 他的妻子当然没说过关于案情的细节,但她认为这件案子打脱罪名的机会十分大。 漏洞太多,可钻的空子亦太多。 律政部什么案件都要过手,本就不如专职打这类型案件的律师,这是其一。 其二是讲究法治,讲究证据的社会,只要被抓住一点空隙,便足够左右法官和陪审团的结论。 方晴卷入的命案中,没有目击证人,没有闭路电视,只有一件凶器,虽说其上只有她的指纹,但这才是最大的疑点。 一群人去喝酒,酒瓶上只有她的指纹?酒保的指纹呢?其他人的指纹呢? 不管真相如何,一点不合理,就足够废弃那件凶器作为证据之用。 “南歌,我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别介意。” 楚南歌看着苏木志认真的样子,收敛起笑容道:“嗯,老板你说。” 苏木志想了一会才问道:“那位方晴我听少峰说过,也见过数次,你觉得你和她匹配吗?” 坐在皮椅上的苏木志拿起雪茄敲了敲桌子,继续道:“你要知道找老婆,爱与不爱的关系并不大,一辈子很长,合适才是最重要的事,爱可以培养出来,但合适是很困难的,这种事情不是爱可以弥补,如果你觉得不合耳,就算是朋友间的闲聊。” 楚南歌轻轻推过打火机,苦笑着回道:“我知道,这事我会认真想想,至于再往后,且行且看吧,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不过是猜测。” 拿起楚南歌推过来的打火机,苏木志点头道:“嗯,你清楚就好,我知道你冷静,但有些事情,冷静是不足够的,还得阅历,就像我和我老婆一样,你说爱吗?一开始肯定没多少,现在就更少了,她都在忙工作,忙女儿,但为什么我们数十年如一日?因为合适。” 压灭手中香烟,喝了口水,楚南歌轻笑了起来,靠在椅背上看着雪白的天花板。 “嗯,我知道,你说的事我会再好好想想,我得下去吃饭了,肚子饿。” 一身便服的苏木志看了眼桌上的时钟,抽了一口雪茄道:“我也肚饿了,今天什么菜式啊?” “鸡锅,水煮鱼,青菜两条,豆腐火腩,想来已经开始吃饭。” “咦,鸡锅啊,走走走,我也吃一顿,对了,明天老陈会拿点石斑鱼过来,你看着弄一下,晚上下班先别回去。” 楚南歌转头奇怪道:“老陈回来了?不是说举家搬迁?怎么又回来?” “没我陪他赌钱,哈哈哈...。” “信你就见鬼了。” 苏木志笑了笑,大步向前走的同时道:“听说是想回来开一间小店。” “喔,开什么店?” “小吃店,打算让你帮他找点可靠的人手。” 带上苏木志房间的大门,楚南歌想起那位只知道叫老陈的人,不禁一阵白眼,那人说坏也不坏,就是喜欢吃喝玩乐,不过都很注意分寸,而且更是一个难得的朋友。 但有一点很不好的是,守财奴。 那时候苏木志的餐厅刚开张,人手短缺,绰号老陈的人就没少过来帮忙,整天都嬉笑着,说话很是风趣。 可只要下班后的夜宵,喝酒之类的大小事,楚南歌就从来没看过他会主动结帐,当然楚南歌自己亦从不结帐。 但与楚南歌不一样,从读书便认识苏木的老陈,从小就不会结帐,他永远不会掏钱。 到后来与楚南歌混熟,就算只有他们二人,亦总是楚南歌在结帐。 “你先问问他打算花多少钱请人,太低我找不出来,要不就只能找学徒给他,或者我找人拿配方给他自己做。” 苏木志想了想便明白楚南歌指的是什么,轻笑道:“我想你找些未满师,再拿配方给他比较好,我猜他一定会自己做,好省下一个位置的钱。” “好吧,我问问看,师傅明天也过来吗?” “嗯,我通知了他,晚上他会过来,我们明天再好好聊聊,你安排自己后天休假或者上晚班吧。” 楚南歌点头道:“嗯。” 第三十一章 偶遇 家中多了一位叶楠,对楚南歌来说仍然像是毫无变化一样。 除了工作和每天下班后去陪一会方晴,日子依旧平平淡淡,没什么波澜,亦没什么值得细说。 方晴的病情在平淡的日子中亦逐渐好了起来,如果不是要回警局报到和一星期一次的复诊,与从前并无不一样。 晚上亦逐渐会找张婉儿他们去吃喝玩乐,因为楚南歌根本没有大多的时间去陪她,接任的人亦迟迟未有找到,一切都彷佛回到从前。 这一段时间的事,就彷佛只是一场幻梦。 盛夏的海风很是和煦,楚南歌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衣,赤着双脚走在沙滩上,身旁是踢着沙子前行的方晴。 “南歌,今天人真多。” “这么热的天,沙滩怎么可能不多人,都来游水呢。” “早知道也叫小婉他们来了,这样就可以一起打排球。” 这座沿海的城市中,盛夏就像蒸笼一样,闷热非常,所以一到这个季节,沙滩上的人流一直很多。 一件蓝色比坚尼的方晴看著四周,像是忽然想到一样,希冀道:“冬天我们去看雪好不好,去会下雪的地方,在雪中漫步一定很浪漫。” 楚南歌微笑点头道:“好,等到入冬,我带你去看雪。” 楚南歌原本往瑞士的行程最终没有成行,第一是方晴不能外出,他放心不下她一个人在这城市中。 第二是,原定计划中的人,仍然没有找到,所以匆匆忙忙的日子里,盛夏彷佛眨间便降临。 拖上方晴的手,楚南歌温柔道:“小晴,你最近少点出去,官司马上就要开始,只要过了,我就带你去外国游玩一番再回来,好不好?” 双眼中闪过一丝阴霾的方晴笑了笑,看着大海点头道:“好,这段时间我尽量少出去,我过去你家住好吗?” “嗯,你想什么时候,我让书桓开车过去装物品。” “过几天吧,不过也不需要书桓帮忙了,我本来就有不少衣服在你家。” “嗯。” 方晴看了眼一脸柔和平静的楚南歌,再想着自己最近的荒唐和官司的起因,脸色数转后,期期艾艾道:“南歌...你会不会嫌我脏?” “嗯?嫌弃什么?”突如其来的话中,楚南歌呆了呆,侧头看着方晴的样子心中思绪一转,握住她的手轻笑道:“傻瓜,别多想,这个时代中谁不如此?” “可你不是啊。” 左手环上方晴的腰身,楚南歌温声道:“那是你不知道我以前的荒唐,那时候我的生活比你更疯狂。” “可是我总觉得欠了你,你对我太好了...。” “呵呵,好啊...也算不上,你别多想那些事了,该吃喝玩乐就吃喝玩乐。” “但是...。” 嬉笑打闹的声浪中,楚南歌与方晴并排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截断方晴的话轻声笑语起来,尽量引导着她别去胡思乱想。 方晴想说什么,楚南歌知道,可就如他所说的那样,他对这些事看得很开,大概是看过了,就不在乎了。 又或者是他本来就不在乎这些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秘密。 没道理要为了一个未知的人,分手的人去坚守那条线。 男欢女爱, 只要你情我愿, 在这个时代中最是正常不过。 至于说方晴说的亏欠,若两个人还在一起,的确是一种问题。 但那时候他们已经分手了,每个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楚南歌同样不太在乎。 拉着方晴坐在沙滩上,楚南歌轻笑道:“小晴,别胡思乱想,那时候我们分手了,你有自己的生活,我也有,如果当时我们还在一起,我肯定怨恨,可那一刻我们分手了。” “可是我们又在一起了,我怕你会介意。” “小婉说的?”楚南歌笑了笑,看着一脸患得患失的方晴,温声道:“相信我,那些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如今又走在一起。” 轻声细语中,看着把头倚在自己肩膀上的方晴,楚南歌心里暗暗叹息一声,他知道她很快又会离开。 他与她的关系早就破裂,像碎掉的镜子。 破镜重圆? 这种梦幻的童话,楚南歌见过,但却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不是一个悲观的人,可亦不是一个乐观的人。 他只会用理智去判断一切,再选择。 靠着爱情去遮掩起裂缝的镜子,楚南歌不敢相信会有重圆的那一天,当她清醒过來,看到她所说的寂寞就会离开。 因为自己从未改变,她亦未曾改变。 “嗯,南歌,你真好。” 方晴温柔的看着楚南歌,看着好像无缺无瑕的男子,把头贴得更近,一脸幸福的微笑着。 “南歌,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也不知道,不过这种事情还需要理由吗?我想就可以了。” “南歌...。” 喧闹的沙滩上,有人躺在草席上晒太阳,有一家大小在海中嬉戏,有人坐在太阳伞下玩着扑克,喝着酒,更有数不清的女子在释放自己的青春。 “咦,南歌!” 温馨坐在幼沙上的两人,被一道男子声打断,楚南歌侧头望去,只见左方有两男三女越过正在打沙滩排球的人群,向自己挥舞着手臂。 看到那五人,楚南歌轻皱一下眉头,随即舒展开来,挥挥手示意自己看到。 那五人楚南歌都认识,以前的玩伴,不过很久没有联络了,没想到今天竟然会遇上。 楚南歌倒不是讨厌他们,他很少会讨厌别人,相反还挺喜欢他们五人,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已经很多年没找他们那些人。 “南歌,这么多年没见,样子没变啊,这是嫂子?” “星哥,小云,雨伞,强子,傻猪。” 当先而行的粗壮汉子大喇喇的坐下后,看了眼方晴,从胶袋中摸出一鑵啤酒递出。 楚南歌与另外四人打了招呼,接过啤酒笑道:“嗯,我女朋友小晴,老样子,没什么太大变化,你呢?” “我?你看我的样子就知道,老婆奴,儿女奴,绝望的人生啊。” “怎么?娶了我很不爽?老娘才不爽你,现在每天下班都得洗衣服做饭,连喝酒的时间都没了。” “哈哈哈...。” 第三十二章 旧友 哈哈哈的大笑声中,楚南歌看着坐在粗壮汉子身旁已经略显老态的小云,轻笑道:“你们结婚了?” 粗壮汉子叫廖文星,他身旁的女子则叫李云,是很久以前楚南歌在酒吧中认识的人,那时候他们就已经是情侣。 至于另外三人也是那时候认识的,玩得非常近,只是说到熟络,却是廖文星和李云最为亲近。 “很久了,儿子都七岁了,今天要不是他奶奶带着,我也不能出来游泳,烦死了那小子。” 楚南歌看着粗声粗气的人神色飞扬,没问为什么不知道这件事,他们这些人离开那个黑夜本就不太会联络。 白日里各自活着人,没找很是正常。 看了眼方晴与小云他们有一答,没一答的闲聊,喝了一小口啤酒,楚南歌轻笑道:“还在道上混?” “没了,那些东西又赚不了钱,大大的一个小太子等着我养,混个屁。” 拍了拍廖文星手臂上的飞鹰,楚南歌道:“也是,那现在做什么?” “扎铁呗,能做什么,反正那种粗活最能挣钱,我就做什么,只要不犯法,管他娘的。” “哈哈哈...,能挣钱就是好工作。” 楚南歌看着比以前更壮的廖文星和微微发福的小云,轻笑道:“小云还在做侍应?有没有兴趣来帮我忙?店里有一位经理下个月要离职了,我正在找人。” “咦,fate?”小云讶异的看了眼楚南歌,笑着回道:“可以啊,什么价钱?便宜了,我可不干,毕竟我现在也是经理,就是店面小了点,没什么出路。” 楚南歌知道小云与自己一样,一直都在做饮食业,从杯酒中亦看出她的为人处事不错,就是贪杯而已。 醉酒后最见性格,赌台上最见人品。 小云当然知道楚南歌一直在fate里当厨师,毕竟喝完酒,什么琐碎事都能聊一聊,因此听到他的话,便笑问起价钱。 对现在的小云来说,挣钱才是第一位。 “你下次排休的时候,给我个电话,到时候带你去见老板再详谈,放心,价钱少不了。” “好啊,你电话换了吗?” “没换,仍是那个号码。” 啪。 廖文星再拉开一鑵啤酒,轻碰了一下楚南歌手上的啤酒笑道:“酒都热了,快喝,嫂子也喝。” 楚南歌笑了笑与几人碰了碰啤酒鑵,一口气便全喝下肚子,看着眼前多年不见的人,寂寞的双眼在恍恍惚惚间,便好像映照出那个意气风发的年代。 我曾持剑光芒万丈,独自流浪在人间,酒醉后大梦一场,看尽百花世态炎凉,笑走黑夜,悲啸白云,千古悠悠掩不住心中热血愁长....。 那是一首楚南歌以前很喜欢的歌,大海的沙滩上,音乐彷佛在他耳边响起,那首歌是他年轻时的写照,只是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 如今的他在岁月洗礼下,早就磨去棱角,磨圆磨滑,剩下的就只有抽离,寂寞感。 那怕他依然能为自己糊上一张张不同的脸孔,不同的笑语妙句,可仍然遮不去双眼中的寂寞。 那是一种风霜的感觉,无法对人诉说的感觉,即使如何书桓他们也说不出口。 因为每个人的世界都不一样,每个人对生活的领悟都不一样。 海风徐徐的阳光下,光芒万丈,可楚南歌的心随着海浪起伏不定,没有挣扎,没有想法,就那样静静看着天空,看着远方,看着四周的人群和身旁笑语的人。 除了偶尔的插嘴外,再无多余的话。 原本温馨的气氛被打破,方晴也不觉什么。 小云和傻猪两人,一个豪爽,一个略显呆笨,而这样的她们,向来是炒热气氛的高手。 特别是那一件件旧事,糗事被揭破时,方晴更是笑得合不拢嘴,楚南歌除了无奈还是无奈,互相攻击对方的旧事,向来是他们这些人的习惯。 例如喝醉酒抱着柱子在装死不回家,抱着马桶在吐,躺在楼梯上睡觉,输拳输酒后赖皮不喝等等事,简直数不胜数。 一次出丑,最少得说个一头半月,从来没听楚南歌说过这些的方晴,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此有趣的事。 “南歌,怎么我认识你这么久都没听说过。” 楚南歌温柔地笑道:“没什么好说,就他们扯着不放,不说起我都忘了。” “你说早十年认识你就好了,一定很精彩,现在的你一点都不好玩。” 看着方晴双眼中的神色,看着活力四射的她,楚南歌心中暗道了一句,是啊,早十年就好了。 “早十年我可残暴得很,小云他们谁没被我灌趴在路上睡觉,还得被我踩两脚。” 廖文星转头哈哈大笑道:“哈哈哈,我还记得每天睡醒,头都很痛,翘班很多次,小云一直说要报仇。” 嬉嬉哈哈大笑中,小云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廖文星,掐着他的手臂道:“你还好说,那时候你不帮忙就算了,还老是和南歌一起攻击我,我出糗十有八九都是你的锅。” 廖文星咧了咧嘴,嗤笑道:“谁叫你那时候嚣张到连我都看不过眼,不针对你,针对谁?就是傻猪才会帮你,我又不傻。” 粉红色比坚尼的傻猪闻言扬了扬拳头道:“你才傻。” “的确傻。”坐在傻猪身旁,穿着连身泳衣的雨伞掩着嘴轻笑道:“你看我不就没事?换南歌的话来说就是,别多想,先当一回缩头乌龟,等你们拼死拼活后再捡漏杀。” 众人不禁没好气的瞪了一眼长髪及腰的雨伞,那时候她下班最晚,往往来到后,众人都在半醉状态,所以基本上胜者都是她。 就连喝酒喝得最凶最快最猛的强子都喝不过她。 无他,酒桌上的长途赛,未跑她已经赢了一半,谁能玩死一位半途加入的人,何况雨伞的酒量亦是不浅。 楚南歌看着一直只知道叫雨伞的女子,轻声笑了起来,他记得自己对她很有好感,只可惜最终没有在一起。 因为那时候,楚南歌不愿有任何的束缚,只想一个人在游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那里就那里。 第三十三章 平淡 难得意外的相见,尘封的糗事中,总会让有印像的人怀念,让不知道的人觉得好笑。 有时候事情其实没什么笑点,只是当数个相识的人聚在一起,突然间的笑谈,旁人就会被感染。 快乐能轻易感染开来,悲伤亦能动人心弦,唯独那些故事背后的怀念,唏嘘,落幕总是无人注意,或者说下意识的略过,只有当事人才懂其中喜与忧,乐与悲。 方晴当然听不出他们其中的感叹,非是不够聪明,不够细心,而是年龄尚未到,只有再过十年到了三十岁后,她才有可能悟到楚南歌,廖文星等人的心境。 不过这亦只是一个可能。 时代变了,她与楚南歌的时代并不一样,十年之隔,在某些时候相差很大。 但这种事谁也没去说破,说破了气氛就沉重了,这不是活着的目的,也不是他们到沙滩的目的。 “喂,南歌,我们比比游泳如何?看看老子抛你半条街?” 楚南歌躺在廖文星他们带来的沙滩席上,懒洋洋道:“不去,你们游吧,我合指一算,今天不宜下水,宜观望。” “我还合指九算呢,算了,嫂子游水不?” 廖文星撇了眼沙滩席上的人吐槽了一句,礼貌上邀请方晴,小云此时亦拉着方晴前行,让她别管楚南歌。 楚南歌看着方晴望向自己,微笑道:“你去吧,小心点,我在这里躺一躺,吸收一点阳光。” “嗯,那一会回来。” 前方刚扎好长发的雨伞在沙滩上左右压着腿,拉松手臂筋骨的同时笑道:“你们别肉麻了,南歌你不去就负责看守物件,等我表演什么叫游泳给你们看。” 楚南歌隐约知道雨伞读书时是游泳队的,听说目标是做救生员,不过看着她白白净净的皮肤和及腰长髪,想想就知道抛弃了那个职业,就是不知道在做什么。 “强子,加油,干掉她。” 与傻猪谈起恋爱的强子秀了秀肌肉,黑壮的他可是正经八百的泳池救生员,每天都得游水一两小时。 “放心,肯定让她吃尘土。” “你敢?我让傻猪冷落你一周,哼哼。”雨伞冷笑着拉过站在自己身旁的傻猪,看着一脸丧气的强子。 “去吧,去吧,别吵我悟人生。” 楚南歌递起左手挥了挥,口中轻淡的赶起人来,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右手似乎有点不受控制的抽筋,所以便想着尽快让他们离开。 他不想让方晴知道这事。 这个最近不时出现的事,他早已习惯,就是劳累过度,睡眠太少的后果,医生让他抽筋时尽量放松,躺在安全的地方便好。 “看来要多睡一点。” 廖文星他们离开后,躺在沙滩席上的楚南歌低语了一句,便缓缓呼气吸气,尽量让自己心跳保持稳定。 不管什么时候,保持一个稳定心跳和冷静,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楚南歌也没管渐渐不受控制的右手,在不断的跳动中,半眯着眼望向天空,就那样静静等待抽筋现象消失。 这事他看过医生,可医生没说什么,只是开了点安眠药给他,让他多睡,多休息,少点抽烟,说是太过于劳累。 只是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事。 一时三刻也改不掉。 停下跳动后,楚南歌用力握了握略麻的右手,满脸疲倦的看了眼海里戏笑的众人,便又躺回沙滩席上缓缓睡去。 “南歌...,南歌...。” 浅睡中,楚南歌听到方晴的叫声,用力的紧了紧眼皮再缓缓张开,轻声道:“嗯,你们回来了?” “喂,不是让你看物品,才中午就睡觉。” 左手撑在沙滩上,楚南歌缓缓坐起笑道:“这么好的天气,晒着太阳睡一睡正好,而且谁会偷你的水喝。” 电话,钱包都锁在沙滩上方储物柜的人,听到楚南歌的话,顿时哑口无言,他说得真对。 方晴看着满脸倦意的楚南歌,柔声道:“你累了吗?要不我们回去吧?” 揉了揉脸庞,看着一脸担忧的方晴,楚南歌摇了摇头,他并不想扫掉方晴的兴致,看了眼腕表的时间道:“没什么,就是晒着太阳想睡觉,可以再待一会,现在才三点多。” 坐下来的方晴柔声道:“我也累了,洗洗身子,吃点东西就回去吧?” “嗯。”楚南歌点点头后转向廖文星数人道:“你们呢?要不要去吃东西?” “不了,我们才来没多久,再玩一会,你们先走吧。” 听到廖文星的话,楚南歌对小云说了句记得找我后,便带着方晴与他们数人道别,难得的相遇就到此为止。 再往后,恐怕就不会再见,或许说很少会聚在一起,毕竟他们之间的生活,只是交错而过,并不是紧密的连接在一起。 欢乐的日子总觉得短。 悲伤的生活总觉得长。 但其实时间都是一样,不会因喜或悲出现快慢,这一切都只是心态在变,在转。 所以每个人都竭力追求美好。 回走的路途中,海滩的长长廊道上,换回一身白裙,头带草帽的方晴挽起楚南歌左手,边走边问着刚才廖文星他们说的事,那些何书桓他们亦不知道的事。 好朋友,只是在心,并非日日夜夜在一起才算好朋友。 有时候最常见的往往是最普通的朋友,例如同事,而最知心,最要好的朋友往往很少见面。 因为再好,都要生活,都要为自己努力,所谓好朋友是指有事了,能够不问不说就挺身而出的朋友,不是常见与否去定义。 对方晴的问题,楚南歌轻声说着自己的过往,他从没觉得那些事情不能见人,只是没人问,他也就不说。 生命是由无数片段和小故事串连而成,有昨天的自己,才有今天的自己,不管好与坏,楚南歌从不在乎。 盛夏中慢步而行的两人,对等的身高,同样的穿着拖鞋,穿着白衣,从背后看去羡煞了旁人。 此时此刻,海与风不存,地与天不在,烈日下,就只有一对盛世情侣,翩翩而走。 第三十四章 死路 忙忙碌碌的生活中,盛夏悄无声息离开,秋风卷入热闹的都市,人们的衣裳也变得更华丽起来。 多两件衫的配衬,总比夏天单调的一件衣装要多色彩。 这段日子的改变并不大,对世界,对城市,对楚南歌来说都不大。 叶楠去了次旅行便又再回到这个城市,找到新工作的她依然没有回家,死赖在楚南歌的家中。 对此,楚南歌没说什么,他很是清楚叶楠父母的规矩极为森然,因此她不愿回家,他便随她去,不问不说亦不管。 何况叶楠会死赖在他的家,楚南歌亦猜出了一二,他不笨的同时太熟悉她了。 苏木志的餐厅请了小云接替离任的经理外,那位接任总厨位置的人亦已经走马上任,现在正处于交接期间,只要这个月过去,楚南歌便会正式离职。 方晴也没再像刚开始般粘着他,有点恢复了以前若即若离的状态,串连起两人的线,即将再度崩断。 对这个问题,方晴与楚南歌二人都心知肚明,都想解决,可惜他们毫无办法。 非不愿,实不能。 如果能够解决,他们第一次就不会分开,就不有那么多事。 “南歌,我想在二十五岁前结婚。” “嗯,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娶你。” 第一次热恋时,和风细雨,风铃叮叮的晚上,躺在床上抱着楚南歌的方晴轻说自己想法。 轻揽她腰身的人,如是回道。 可惜的是,她距离二十五岁不远了,但那个幻梦却出现了裂痕,不是不想修补,而是两人都无法修补,或者说尚在寻找的过程中。 铃铃铃...。 早早换上一身正装,楚南歌伸手接起放在书桌上的电话,平静道:“书桓,你到了?” “到了,你快下来,童童已经先行出发了。” “嗯,我现在下来。” 日历上用红笔写有开庭两字的日子正是今天,排了大半年的时间,终于到了方晴的案件进行第一次审询。 扯起披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楚南歌走到叶楠的房间外,敲了敲门道:“叶子,你不去吗?” “不去,老娘睡觉,你别烦。” 房内传出叶楠不耐烦的声音,楚南歌扯了扯嘴角便不再开口,直接离门而去。 “呯。” 房内,敲打著文件的叶楠听到关门声后,一脸怒气道:“明明都快又要分手了,帮个屁,让她自生自灭不就好了?蠢材,浪费钱又浪费时间,还指望老娘去,早知道连医生都不帮你找,他奶奶的,看我弄点毒药毒死她。” 骂完正想喝一口水的人,看完空空如也的水杯,呸了一声晦气,只好站起來去倒水。 说是毒死方晴的话是假,但让楚南歌别管方晴,叶楠真的说过,就在昨天的晚上。 钱那些她倒不太在乎,不花都花了,而且怎么样陈羽童都会帮忙打完这次的官司。 这种明显会赢的命案没有谁会拒绝,不管难易,每赢一次,在行业中的声望就会再高一点,百利而无一害,对以后的好处极大。 所以半是帮忙,半是提升名望的陈羽童无所谓。 叶楠生气的是,明知前方是悬崖,楚南歌却还是非走不可,简直蠢透了。 第一堂庭审没什么大变动,证物是那些证物,证人亦是那些证人,不过控方律师看起来就像是随便应付一样,甚至连华文海的父母都没现身。 直到庭审完毕,方晴重新被带走后,楚南歌才从陈羽童口中知道,华文海的父母已经带着剩下的一对儿女,离开了这座城市。 现在控告方晴就是一个流程,入罪就判刑,无罪就释放,不太会出现上诉的可能。 因为原告人已经消失了。 警局那里似乎也找到新的线索,指向着凶手另有其人,只是线索不明显,不足以撤销对方晴的指控。 楚南歌记得那位跪在长街嚎啕大哭的妇人,想来是伤心过渡,选择了离开这座城市,至于凶手,警局自会替他们追查。 平民百姓对这些犯罪的事,再恨亦只能等待结果。 楚南歌不怕官司输赢,那怕方晴真的入獄,他一样能找到人让她过得好些,三教九流的人,虽说少联系,但他认识很多。 他怕的是这次初审会影响方晴的病情,陈志文给出的答案很明显,抑郁,有自毁倾向,思觉失调。 现在的情况看起来不明显,但以陈志文的话来说,街上每一个都是疯子,差别只在严重程度,以及有没有药引。 没有引爆,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出现问题,可方晴这种引爆了又好的人,才最是可怕。 好不了的人早就转介到精神病院,而她这一类人,除了开出抗抑郁药外,更大部分要靠自主治疗,随时会有复发的风险。 至于原因,有可能是心情低落,有可能是睹物思人,有可能是一点点小争执,只要刺激到那一条弦线,弹开心中的黑盒,便会再度复发。 听了陈志文的话,这段时间亦看过很多心理书,楚南歌很是担忧方晴会复发,直到回到家,看着躺在床上睡去的人,那颗心才终于放下。 “南歌...。” 睡梦中的低语,让正在书桌前看书的人一个激灵,转身望着扯开被子的方晴,楚南歌放下手中书本淡然的笑了笑,替她重新盖好后,便看到叶楠正在房门口对他招手。 “南歌...你出来。” 轻步走出正厅,楚南歌低声道:“怎么了,叶子。” “没什么,聊聊天,去露台。” “喔,我拿烟,你先走。” 星稀月明的晚上,渐近中秋的季节里,月很亮,风已凉,不断叮叮叮轻响的风铃依旧悬挂在上方。 披了一件黑色外套的叶楠,看到楚南歌坐下便点烟,把烟灰缸推到他的面前,轻声道:“南歌,你想过以后吗?” “以后?” 楚南歌悬在空中的手顿了顿,在明暗不定的火光中,轻吸了一口云烟,明白了叶楠的问话。 躺落竹椅的背上,仰头看着那只风铃,楚南歌双眼中的寂寞像是透出眼中,笼罩起全身。 “以后啊...,谁知道呢?且行且看吧。” 叶楠听着茫然的低喃,轻敲了一下那张玻璃桌,轻声道:“南歌,小南子,楚南歌,我知道你不会听人劝说,但你没看出来吗?死路一条何必走?” 叶楠再敲了一下桌子,继续道:“说句不客气的话,我很讨厌她。” “我知道。”楚南歌一脸苦笑的轻声道:“我知道,也看出来了,更知道你来我家住,是想让方晴误会,让她离开我。” 叶楠点头道:“不错,如果她真的合适你,我一定没二话,最是欢喜不过,可她不适合你,亦拖累了你。” 第三十五章 夜谈 长型露台中,楚南歌苦笑道:“叶子,我都知道的,也知道我和小晴又到了快分手的地步,她始终适应不了我的生活,走进我的心,却没走进我的世界。” 叶楠看着一脸憔悴的人,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道:“清楚就好,我是怕你想不通,好了,莫教人分妻这罪我背上了。” 拉了拉椅子,让自己可以看到露台外的夜空后,楚南歌轻声道:“叶子啊,你说一辈子那么短,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了,又要莫名奇妙的分离?” 低得像是独自呢喃的声音,轻轻飘荡秋风中。 叶楠听到这话,正想着怎么回答时,楚南歌的声音又再度响起。 “我爷爷和奶奶离婚后,便是四十多年不见,直到死的那一天她也没出现,有时候我很是恨奶奶,可能是因为我跟着爷爷长大吧?” “会有的,人生总有点例外。” 楚南歌的问题,自从熟络后叶楠多少知道点,亦清楚当年的他为什么摇身一变,就整天都打架斗殴。 躺在那张爷爷留下的竹制摇椅上,楚南烟弹了弹手中烟灰,低喃道:“是啊,会有的,可惜不属于我。” “后来爸妈也走上了那条路,结果就只剩下我了,有时候想想,是不是就如动画中所说的诅咒一样?这是个不可挣脱的牢笼。” 叶楠看着一脸疲倦,被寂寞绑住的人,轻声道:“人生总会遇上几个对,几个错的人,你看我不也分手数次吗?可没什么,对的人会出现,就是时间而已。” “呵呵,我记得你初恋失败那次,在我家哭了一整天,我都怕你自杀了。” “呸,我是眼睛入了一整天的沙子。” 转头看一眼改变了很多的叶楠,楚南歌迷离的望向天空,缓缓吐出口中云雾道:“说起来,我们眨眼间都老了,但总觉得救你的那天便像昨日般。” 想起不知道是英雄救美,还是美救英雄的那一天,叶楠轻笑道:“是我救你,要不是最后我反应过来,你肯定得头破血流。” “是吗?未必会,我能打趴两位,就能打趴三位。” 清冷的轻语中,有着少许不可一世的味道,彷佛随着话题,楚南歌瞬间便回到那个年代,那个天大地大我最大的年代。 只是下一瞬间,却又被寂寞笼罩。 “你说如果我努力改变一下自己如何?” “你变了还是你吗?不说能否这个问题,你想变回以前还是变成谁?”楚南歌在想什么,叶楠大约能猜出,只是对他的想法她不怎么认可。“我更喜欢现在的你,淡然,柔和,优雅。” “也是,我的性格大概很难再出现变化了。” 楚南歌长长叹了一口气,只是声音中却没多少悲伤的味道,就是一种可惜,一种疲倦。 有些事情,看不看得透,看不看得破,都不重要。 因为你只有选择拿起,放下的权利,除此以外,没有第三条路可以选择。 如果非选不可,那就是一种毁灭,不是毁灭别人,而是毁灭自己。 楚南歌会是毁灭自己的人吗? 不会。 他一直都很理智,很冷静,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放下什么。 时间在流动,风吹遍了这座城市的所有角落,不管喜与悲,乐与愁,风都同样吹过,同样温度。 叮...叮...叮...。 眨眼便过去的时间內,楚南歌看了眼桌子上电话中的时间,轻声道:“叶子,今天谢谢你。” 叶楠满脸睡意道:“你不怪我多事就好。” “呵呵,有些事情我知道的,只是无可奈何。” “你爱她吗?”叶楠想了想又补充道:“你很爱她吗?” “爱吗?大概爱吧?大概。” 轻响的风铃声中,楚南苦笑了一声,继续道:“可现实是我们两人的性格并不适合,勉强走在一起就是离婚收场,除非我改变或者小晴改变。” 叶楠听着楚南歌声音中的无奈,良久后才轻声道:“算了,如果你们能在一起,我也很高兴,亦会尝试接受她,明天我就回家吧。” 楚南歌摇头道:“你在,我们的关系尚能缓和,你走了,大概很快就会分离,你留下来吧,算是帮我再延缓一点时间。” “但是...。” “没什么但是,睡吧,你明天还要上班,万一以后我老了,无依无靠可就要你们养了。” 叶楠笑了笑,直接跳过方晴的问题,站起道:“没问题,将来你变了独居老人,我养你,不过最好早点西去,否则养久了,我可能会厌烦你。” “我劝你早点西去,早点归去,哈哈哈....,放心,活不长。” “睡了,睡了。” 叶楠打了个哈欠没再说什么,便直接离开,她知道他没有那么早睡,知道他喜欢在午夜静思,看书。 楚南歌挥了挥手重新点燃起一根香烟,轻轻摇动起竹椅后,就那样静静看着夜空,想着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事。 他的房间内,泪流满脸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在迷茫中睡去,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从一开始到结束。 一字不漏。 方晴再次爬出那个热恋漩涡后,面对着楚南歌总会感觉到自卑,她觉得自己配不上他,重新看到了他眼中的寂寞。 那种寂寞,她一直下意识觉得是自己给他带来,是自己不够好。 就如叶楠所说,是她拖累他。 但爱情何来拖累,这一切都只是心魔,可惜她没能发现。 过往的点点滴滴在脑海中不断徘徊,方晴这时候才想起他们第一次为什么分手。 性格差异太大。 他太冷静,太自由,太自我世界。 她却喜欢掌控一切,喜欢事事规划,喜欢男朋友时刻在身旁,不喜欢他和叶楠等女子如此友好。 她与他争吵。 他却永远平静如水,看起来永远都一模一样。 “楚南歌,叶楠和我你选谁!” “小晴,叶子只是朋友,这个不存在选择问题,你先冷静下来,如果你不喜欢我和她来往太密,我可以保持点距离,但她永远是我的朋友。” “不行!你选,只能我或她!” “你这样问我必然选你,可结果是什么,你清楚,我清楚,有意义吗?” 那是他们第二年的时候,楚南歌和她与何书桓他们吃饭,其后送叶楠回家后的争吵。 就那样站在午夜的清冷街道中,穿着情侣装争吵,再到她怒气冲冲的坐上计程车结束,留下他一个人站在长街上无可奈何。 她不想有任何女人分享他而暴怒。 他冷静的劝说她。 第三十六章 昏迷 方晴知道楚南歌对自己比何书桓他们好,可越好,她就越怕失去。 然而世事万物就是如此, 越在乎, 越用力, 就失去越快, 就如指间流沙。 悠悠长夜中,楚南歌没有看到她的泪。 因为泪已干,已消失。 灯红酒绿的城市内,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位最爱的人,可走到最后的又能有多少? 第二天叶楠没走,既然楚南歌还想挽救,她就再帮一程,作为朋友做到这个份上,她已是竭尽了全力。 楚南歌放下了工作,以为自己多陪方晴就能够找到解决办法,可惜最终在几次的莫名奇妙的事中,以她回家作为终结。 她质问,他沉默。 她按不下心魔,她怕失去他。 他无话可说,亦无从解释。 “算了...。” 站在露台上,沐浴着秋日的阳光,看着楼下摔门而去的背影,楚南歌左手拿着电话,右手按住赤痛的头,最终无力坐下。 她说想回家冷静思考。 他也没问需要思考什么,大到外出游玩,黑夜中与张婉儿等人的格格不入,小到喝杯水,吃点食物,两人都莫名出现了分岐。 方晴不想,可止不住。 楚南歌更多就是沉默与冷漠。 原来相伴的时间太多,并不会解决问题,只会增添更多更多的问题。 他想安静在家,她想去酒吧找张婉儿,然而去了他便一个人坐在角落中,众人狂欢的时候,他也笑得很高兴,但是方晴就是看到那双眼中的寂寞,冷清。 抽离,寂寞,孤单。 她问可不可以不要永远都那么冷静,能不能动一次怒? 他想做,可是每一次心中暗叹着算了的人,总是提不起火气。 不是不想不愿,只是他已经有点死心,有点放弃。 那怕方晴说要回家的时候,楚南歌给出的仍然只有沉默。 抬眼望天中,放下了电话,楚南歌就那样呆呆坐在露台上听着风铃声,问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厌烦了这座城市,什么时候觉得什么都无所谓。 “随缘吧,随缘吧。” 轻声的呢喃中,满带疲倦的人有点高低脚的走回房内,静静躺平,静静看着自己的右手莫名抽搐。 “真的太累了吗?” 时光在疲倦的人梦中悄然流逝。 “南歌,我回来了,有什么吃的没有,饿死我了。” 在公司做实验做得忘了吃饭,忘了时间的叶楠打开门便嚷嚷叫道。 但灯火通明的房屋内却没有谁回答她,就只有一阵磨刀的声音,那种沙哑的声音叶楠听过,那是楚南歌静心的方法之一。 在门口脱下那一双高跟鞋,叶楠在屋子中游走了一圈,发现方晴不在后皱了皱眉,走到厨房看着安静的背影,轻叹了一口气。 “分手了?” 最近数天他们两人的气氛,叶楠就算只有晚上才出现也感觉出来了。 磨刀声顿了顿,随后便又继续起来。 “嗯,刚才在电话中分手了,桌子上有点食物,我一会弄热了拿给你。” “......。” 叶楠的沉默中,忽然一声清脆的声音传来,那是刀掉到地上的声音。 清脆,响亮。 “南歌,你怎么了?” 随着那一道声音,叶楠看着楚南歌右手似乎不受控制的颤动起来,不由快步上前扶着他。 “没什么,扶我回房,快。” “南歌,发生什么事?” 回房的路中,楚南歌的右手已经明显出现抽搐现象,就连右脚也开始不受控制,如果不是叶楠在,恐怕早倒在地上。 “先扶我上床。” 楚南歌感受着不受自己控制的身体,微微抽搐的脸上流下了两行无声的泪,只是他的声音依然平静无波,没有太大的起伏。 把楚南歌放平在床上,看着右半身不停抽搐,流下两行泪的他,叶楠惊慌得连自己也可算是医生一事都忘掉。 “南歌,怎么了,你怎么了?南歌...。” 她的问话,没得到任何回应。 因为楚南歌忽然陷入了昏迷中,整张脸都变成惨白色,配衬着两行泪水,更显惊心。 瞬间停下抽搐的人,此刻便像死人般躺平在床上,躺平在清冷的房间内。 “南歌...电话,电话,电话...。” 叶楠看着突然昏迷过去的人,呆一呆后马上反应过来,连忙抓起楚南歌放在书桌上的电话。 “开不了...该死,该死,对对对,自己的电话,自己的电话。” 随手扔下楚南歌用密码锁住的电话,叶楠脚步踉跄的冲出房门,去找自己包包內的电话,慌乱之中就连扑倒在地上,膝盖红了一大片也顾不上。 “快接电话啊,快接,快接,书桓你快接电话啊。” 一阵悦耳,但听在叶楠耳中却心烦无比的歌声过后,终于传来何书桓的声音。 “喂...叶...。” “书桓你快来,快过来,南歌,南歌晕倒了,快啊。” 凌乱的房间内,何书桓正坐在电脑前看着综艺节目的时候,房间外忽然传来电话铃声,看了看右下十一点多的时间,低喃了一句,那个贱人这么晚还打电话来。 可随后看着叶楠的名字,听着电话另一端传来的慌乱声音,不由一惊。 “冷静,叶子你冷静,报警没有?叫救护车没有?冷静,你是医生。” 飞快跑回房间中,拿起钱包等物,何书桓都顾不上自己只穿着一条短裤,随手抄起一件外套,t恤便往门外奔去。 “叫了,叫了,你快来啊...我...。” 楚南歌的房间内,叶楠一脸慌乱的神色看着昏迷过去的人,完全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她从来就没经历过这些,医科毕业的她很快便转到了药物研究。 “叶楠!你给我冷静!你是医生,你学的是医科!医科!” 何书桓的咆哮声透过电话回荡在楚南歌的房间内,被咆哮震醒的叶楠连忙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 “你马上去开门,救护车很快会到,你现在给我冷静,不会就什么都不要做,看着,我马上到。” “好好好,我明白。” 左手不停按着电梯门的何书桓听到叶楠稳定下来,心中轻舒了一口气,快速道:“听我说,去拿外套,身份证,钱包,你马上去穿衣服,等救护车上来就走,我去医院找你。” 叶楠忍住左脚传来的痛楚依着何书桓所说,把钱包等物一一放入手提包后,看了眼楚南歌,忍不住又跑到露台张望起黑夜中的远方。 第三十七章 病情 冷静下来后,坐在床沿上,叶楠正想把手搭上脉搏,便看到楚南歌茫然的睁开双眼。 “南歌...。” “南歌....。” “南歌....。” 彷佛悠长的分秒中,三个高大的救护人员急步走入房屋的时候,楚南歌才终于从失神中醒来,重新聚焦的双眼望向叶楠,声音虚浮道:“没事,叶子别怕。” 叶楠看着一脸苍白的楚南歌,还来不及说什么,便听到赶來的救护人员道:“小姐,你先让让位置。” “先生,先生,先生。” “嗯。” 率先走到房內的男子把脉搏探测器缠上楚南歌的左手,轻声叫唤起来。 “先生你听到我说话吗?” “听到。” “你叫什么名字?” “楚..南歌。” “你知道你在那里吗?” 混混沌沌中,楚南歌看着房内忙碌的人和一脸忧色的叶楠,无力道:“在房里。” “你知不知道自己发生什么事。” “昏迷?” 房间内,那三人一阵忙碌后,发现楚南歌意识清醒,脉搏微弱,心跳过慢,便两人负责抬起他往楼下走去,一人负责问叶楠事发时的情况。 “叶...子,别怕...我没什么事。” 午夜飞驰的救护车中,楚南歌轻声安慰起叶楠,只是声音中的疲倦和乏力,很是明显。 “嗯,我知道,放心,没事没事。” 躺在救护车的病床上,楚南歌展出一个微笑便不再说话,昏昏沉沉的睡去,他实在感觉到很疲倦。 稳定下来的叶楠看着楚南歌睡去,默默的坐在一旁没说什么,甚至恨不得前方的救护人员都不要说话,以免惊醒睡梦中的人。 昏迷刚醒的人,必然十分疲倦。 叶楠很清楚脑部缺氧,心跳,脉搏停止这种事即使再短暂,对人体亦会造成伤害,所以对楚南歌如今的状态,她已经不像刚开始般慌乱。 现在的她不停在回忆着因为抽搐而造成昏迷的病到底有那些,轻重又如何? 这个时候,用冰袋按着自己膝盖的叶楠又再变回那位学霸,不断过滤着脑海中的记忆,那怕她不是走医生之路,这些东西在医学院的时候,她都曾经涉及过。 楚南歌前往医院途中,匆匆走到停车场的何书桓跳上那台很久没开过的跑车,便再度拨通叶楠的电话。 “喂,书桓,我们正在往医院的路上。” 电话刚接通,听着叶楠已经稳定下来的声音,何书桓倒车出车库的同时道:“叶子,你冷静了?很好,我马上到,你别急别慌。” “嗯,我知道。” “好,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暂时睡着了,目前看起来没什么事,但详细要等到了医院才知道。” “好,那我先挂了,马上到。” 何书桓看清冷寂静的路面,脚下一踩油门,顾不上超速与否,在飞驰而过的景物中,他的心比叶楠的焦虑更是多。 他和楚南歌可是真正的从小玩到大。 冷冷清清的午夜中,高挂着急诊室三字的等候室内,人三三两两,热闹的城市中,很多人的身体都不太健康,以至任何时间都有人在看病,只在于多与少。 医院正门前空无人车的路上,一辆红色的跑车咆哮着前来,几乎以180度的甩尾转弯稳稳停在门前的停车格中。 若是换作往日,楚南歌一定会拍手道一句好,可惜拍手的人如今正在病房内。 停下的车中,何书桓穿着布裤跑鞋,上身套着一件西装,飞快的往急诊室中奔去,匆忙得就连车门都忘了锁上。 一身奇怪装束的何书桓跑进急诊室,第一眼便看到了椅子上穿着黑色西装的叶楠。 “叶子,现在情况呢?” “还在诊断中,我们等等,你先坐下。” 叶楠看着微微喘气的何书桓平静回道,只是双眼中的忧虑浓重得一眼便可看到。 何书桓轻喘两口气道:“怎么会晕了?发生什么事?” “不知道,我今天刚回去,发现他在磨刀静心便好奇问了问,但随后他的右手右脚便不受控制抽搐起来,然后突然昏迷了。” 整理过思绪的叶楠十指紧紧扣在一起,望着诊症方向,继续道:“他当时很是冷静,我怀疑他早就知道,只是没告诉我们。” “先别管那个,依你判断是什么事?昏迷可大可小吧?” “嗯,我猜测是神经系统出现问题,很可能是脑部,南歌一向没大病,不可能是癫痫,但能抽搐到昏迷的病,十有八九都与脑部有关系。” 何书桓不懂这些事,但对叶楠的知识却从不怀疑。 “会出现很严重的病吗?你有没有医术很好的朋友?请他来,多少钱我都给。” “别急,正在想,我们先等初步诊断结果出来。” 何书桓正想再说什么的时候,一位白衣护士从诊症室内走出来,四周张望两眼叫道:“那位是楚南歌的家人?” “姑娘,我。” “姑娘,我。” 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的护士,看了两人一眼道:“两位跟我来,医生要找你们。” 诊症室的尽头,一个正方形的空间内,两位女护士和一位妇人正在把一位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扶上病床。 听其说话,是在准备入院的人,马上便会推上病房。 老人的另一方,雪白的墙壁下,则有一位男医生站在楚南歌的病床前。 “叶子,书桓...。” 叶楠狠狠的瞪了眼满脸苍白的人,转头对那位男医生道:“医生,我们就是他的家人,请问他怎么了。” “是这样的,x光部的初步结果已经出来,病人脑部左方有一堆阴影,我们判断是脑血管畸形,就是俗称的血管肿瘤,所以我建议是留院再做进一步的检查。” “好!马上留院。” 没等楚南歌和何书桓问什么,叶楠直接一口应下。 “既然如此,那我让人安排,你们还有什么想知道的问题,明天早上可以找医生。” 叶楠想了想,知道初步诊断问不出什么后,制止住何书桓道:“谢谢你,暂时不会发病对吧?” 一身医生袍的男子在捧着的纸板上写下几行字,才抬头道:“不好说,如果病人发病请通知护士,我已经准备好药物可以随时注射,你们先等待一会,马上会有人带你们上病房。” 第三十八章 決定 清冷的午夜灯光下,雪白一片的房间内,医生没再说什么便离开,外方还病人等待不说,他亦只是负责初步诊断。 两位看守病人的护士则坐在电脑前,不知道在忙碌着什么,但想來定是与病人有关的事物,例如楚南歌入院的详细事项。 刚才那位老人已经被推走,倘大的观察室内,几张空置了的病床整整齐齐,角落中则放有数辆折叠起来的轮椅。 叶楠看着手上扎住针孔管的楚南歌,原本是想厉声质问,可最终却败在他惨白的脸色下。 “南歌,你知道自己有病?” 躺在床上,神色散涣的楚南歌勉力笑了笑,虚弱道:“不知道的,我一直以为是劳累过渡。” “你...为什么不看医生,不然最少也问问我。” “看过了,医生就是让我多休息,抱歉了,叶子,书桓。” 何书桓看着一脸疲倦的楚南歌,轻声道:“好了,叶子,让南歌多睡一会,醒了我们再说。” 楚南歌看着床前的两位好友,努力扯出一个微笑,只是其中的虚弱在幽幽灯光下,看得叶楠两人一阵心惊,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他们四人中,竟有人如此快便倒下。 “放心,我没事的。” 雪白的空间内,楚南歌与两人交谈了一会便被推上了病房,叶楠和何书桓等到护士为他接上脉搏观察仪器等物后,看着渐渐睡去的人缓缓退出病房内。 病房并不许病人亲属二十四小時陪伴,毕竟医院中并不是只有楚南歌一人,若是每位家属都如此,真发生什么事,医生又如何进行快速救护。 黑色的跑车前,叶楠一脸愁色道:“给我一根烟。” 何书桓在车上摸出一包香烟,依言递过去皱眉道:“怎么只有你,方晴呢?” 这个问题他想问很久,方才碍于楚南歌在而已,他记忆中方晴最近就一直住在楚南歌的家中。 “别提她!”叶楠低低的咆哮了一声,随即反应过来,深吸一口气道:“抱歉,不是对你发脾气。” 何书桓接回烟盒捶了捶叶楠的手臂,同样给自己点上一支笑道:“你不是常说练武之人不抽烟?” 叶楠轻吐一口气,彷佛被捶松了的心听到被调笑,拉开车门跨进去,笑道:“走吧,我肚子很饿,晚饭也没来得及吃。” “嗯,那先找点吃的。” 夜虽很深,可这座热闹的城市,只要有钱,二十四小时都绝对有吃喝玩乐的地方。 热闹的长街上,即使接近零晨三点人群仍然来来往往,很多人的脚步都虚虚浮浮,带着一身的酒气。 缓缓泊好车子,何书桓叫醒上车不久后便睡着的叶楠。 “叶子,到了。” 半睡半醒间,叶楠张开双眼望向灯火通明的大街,轻力的捏了捏双眼便推门而出。 坐在秋风下的长街上,何书桓喝了一口热茶,轻声道:“到底怎么回事了?” “他们分手了,南歌入院前。” “......。” 高声吆喝的长街中,何书桓扫了眼隔壁桌大叫着上酒的男子,沉默了一会道:“最终还是这结局吗?唉,算了。” “嗯,也只能这样,不过南歌病发都是她累的!” 何书桓摇了摇头道:“叶子,冷静点,没有方晴就不会生病吗?” “......。” “你瞪我没用,我只是就事论事。”何书桓耸耸肩,翘起左脚道:“别管她了,你先说说南歌的病是怎么回事?我没听懂那医生的话。” 叶楠看着放下食物便离开的侍应,拿起筷子轻声道:“脑血管异常,血管疾病的一种,肿瘤类,分先天后天两种。” “肿瘤?癌症?” 何书听到肿瘤二字,下意识便想到癌症的他脸色不由一变,现在的医疗科技虽说日新月异,但癌症依然是一种可怕的存在。 叶楠摇头道:“不算,换个说法吧,人脑内的血管像是头发,细小但却分布有序,所谓畸形就是指血管发育不良,导致血液循环出现问题。” 何书桓给自己夹了一只虾放入口中,疑惑道:“不懂,再简单点。” “......。”叶楠翻了翻白眼,组织了一会语言才道:“总而言之很麻烦,人体的脑部中有很多细小的血管,那些血管一但出现问题,血液流通不足,可能会出现脑溢血,血管肿瘤等问题。” 说着,为了让何书桓更加容易懂,叶楠抽出桌子的可乐吸管,打了一个结道:“像这吸管,打结后不断给它充气,那么就会出现膨涨,最后导致破裂,但血管很是幼小和脆弱,所以更容易出问题。” “有什么解决方法吗?” 说到这里,忽然回想起楚南歌最近走路有点拐的叶楠拍了拍额头,懊恼道:“说起来,南歌早就出现异常了,都怪我没注意。” 何书桓闻言,不由奇道:“早就出现问题?” 叶楠吞下口中的菜,一脸懊恼的轻声道:“嗯,你少见尚且不觉,但这几个月南歌走路很不自然,我问过,他说不小心扭伤,也看过医生,于是我便没太在意,我早该想到扭伤不会几个月都好不了的。” “有关系吗?这两者。” “有,关系很大,脑的空间位置其实很小,当血管涨大就会压迫神经系统,从而出现手脚发麻,或者行动不便之类的事情,我真该死,明明最近都在他家。” 何书桓看着一脸自恼的叶楠,夹起两只虾子放在她的碗中,轻声道:“你别自责了,南歌又不喜欢说自己的事,你又忙,那里照看得过来,我们还是等详细检查吧。” “不,过两天等南歌好一点我就带他转医院,隔壁城市的脑内科比较好,我们转过去,我再找朋友帮帮忙,这种病不宜拖太久。” “那你的工作?” 何书桓下意识的回话中,叶楠瞪起一双眼问道:“你要朋友还是要工作?” 看着叶楠那一双大眼,何书桓苦笑道:“朋友,工作没了可以再找,再说律师楼是我家的,我怕什么。” “很好,小何子,那就这样决定,过两天我就带南歌走。” “不问问南歌吗?” “这事由不得他作主,不走就绑走。” 第三十九章 医院 午夜的长街上,楚南歌对叶楠和何书桓两人的决定毫不知情。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从沉睡中醒来的楚南歌茫然看着雪白色的屋顶,两行清泪就那样静静流下。 没有像平常人般激动,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从昏迷中醒过来楚南歌就意识到什么,直到那位医生对他说病情的时候,他也没什么奇怪,没什么激动。 死,楚南歌当然不想,可不想不代表什么。 如果不想死就可以不死,谁都想不死,可有些事情谁都无法选择,只能被动接受,不管你想不想,愿不愿。 “可能半身不遂吗?” 楚南歌轻声的呢喃了一句,望向窗外渐亮的天,笑得风轻云淡,彷佛这事与他无关一样。 没有电话,没有书,什么都没有在身,躺在病床上混混沌沌的,楚南歌就那样放空自己,清清冷冷。 直到半睡半醒之间,那位值大夜班的美丽姑娘替他量测血压,楚南歌才仿佛回到现实,微笑着道了声谢谢。 那位年轻的护士看了眼温柔笑着的人,低头写下血压等事项时,看着纸上最顶端的名字,抬头道:“楚南歌,名字很好听啊,你不怕吗?” 楚南歌笑了笑,虚弱回道:“怕有什么用?” 见过很多哭泣,低落,悲伤病人的姑娘意外道:“你真冷静,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这样的人,你饿吗?不过现在只有饼干,你要吗?七点左右才有早餐。” 楚南歌握了握略显无力的右手,撑着坐起道:“不了,我比较想抽一根烟。” “那可不行,戒烟吧,戒烟对你的病有好处。” 楚南歌其实就是随口说说,他当然知道医院内不会让他抽烟,他坐起是想要去洗手间。 正打算走开的姑娘看着楚南歌的动作,轻声道:“喂,你不能下床。” “我想去洗手间。” “不行,医生说过你暂时不能下床,你大还是小?” 楚南歌听着那小姑娘强硬的语气,无奈道:“小,你放心,我没事的,虽然脚有点软,但行走不是问题。” 站在病床前的小姑娘摇头道:“不行就是不行,你听话,否则我只能找人绑起你,像那位一样,你也不想吧?一会我给你拿尿壶。” 楚南歌望向对面一位被绑住手脚的老人,尴尬的笑了笑道:“这...。” “不用这了,我见过很多,若你尴尬,一会我替你拉上布,你好了再叫我。” “好吧,谢谢姑娘。” 偶尔有病人在大叫的病房内,楚南歌感受着自己右半边身子的无力感,没有再强求什么,他可不想被绑住手脚,只能心中轻说着凡事都有第一次。 早餐过后,吃了两粒护士送来的药,楚南歌便又昏昏沉沉的睡去。 “楚先生,楚先生。” “南歌,南歌。” 迷迷糊糊中,吵杂的声音中,楚南歌悠悠张开双眼,看到何书桓和叶楠坐在床沿的椅子上,不由微微一笑。 “叶子,书桓,你们来了啊。” 一位穿着白袍的医生,看到楚南歌醒来,问了一会楚南歌是否知道发生什么事,是否知道自己在那里,用以判断神智是否清醒后,便拿起那本病人的病历道:“楚先生,我叫朱元勋,是你的主诊医生,昨天的详细结果出来了,现在我说,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随时问我。” “嗯。” 朱元勋推了推眼镜,看着病历道:“你的左脑位置有大面积的阴影,判断是脑血管畸形,就是俗称的血管瘤,这种病一般发病时间在二十至四十岁。” 抬头望向楚南歌三人,年龄看上去最少五十开外的朱元勋继续道:“这种病有先后天之分,但一般都是血管发育不良所形成,会出现盗血,压迫脑内神经...。” “你会抽搐是因为左脑神经被血管压住,严重时有可能会出现失语,行动障碍,再严重点就是血管破裂,造成脑出血,如果真到了那个情况,我们只能进行脑手术,但风险非常高。” 楚南歌看了眼叶楠和何书桓,平静道:“嗯,有解决方法吗?” 朱元勋意外的看了眼三人,点头道:“当然,这只是一个存在风险,所以我建议尽快做一个微创手术,我们把显影剂注射入你的脑内,做一个更详细的检查,再决定接下来的治疗方法。” 叶楠截在楚南歌前开口道:“如果我带他去脑神经医学院,你是否可以开药给我?抑制住他的血液循环速度。” 朱元勋听到脑神经医学院的名字,没说什么,只是有点意外的看着叶楠道:“可以,但你们要尽快,他现在的病情随时会加重。” “好,那明天我就带他走,麻烦你了,医生。” 朱元勋再详细解释了一番病情便独自离去,他当然知道那里的脑科比这里好,只是那医院的收费同样昂贵,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起。 而且那位女子竟然一开口就拿抑制血液运行的药物,想来亦是一位医生,可能不是脑科专业而已。 楚南歌等到朱元勋离开,轻皱起眉头道:“叶子,这...。” 坐在椅子上的叶楠,挥挥手道:“别这了,你没有选择的权利,这次听我的,我一会回去收拾好行李,明天就带你走,坐飞机很快,两小时就到达。” 半倚在床上,楚南歌看着一脸坚决的叶楠和何书桓,温和的笑了笑道:“好,去就去吧,不过后天早上走吧,我想收拾点东西。” “...好吧。” 叶楠和何书桓得到楚南歌的答应,心中都暗暗松了一口气。 说实在,若楚南歌坚持不走,他们两人还真不一定能说过他。 “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楚南歌看着明显松一口气的两人,轻声道:“对了,书桓,老爷子不知道吧?” 何书桓轻轻点头道:“爷爷还不知道,我没敢告诉他,正想今天问问你。” “不必告诉老爷子了,我没事的。” 默默看了眼平静的楚南歌,何书桓最终没再说什么,点点头便算是应下,只有穿着一件白t恤的叶楠一脸疑惑。 第四十章 离开 (万更完) 探病的时间过去后,走在医院的长廊上,还不等叶楠开口,何书桓便轻声道:“你知道南歌的父母离婚了吧。” 原本就想问的叶楠点头道:“嗯,我知道。” 轻轻叹了一口气,何书桓想了良久才道:“你一定不知道我和南歌从小就认识的原因,那是他的爷爷和我的爷爷是好朋友。” “嗯,你继续。” “我想想,我想想,大概是读四年级的时候,他父母就离婚了,详细情况我不知道,南歌从来没说过,不过听我爷爷说就是吵架吵得太凶,最后谁也受不了谁。” 叶楠听着何书桓的话,这时候才想起楚南歌就是那时候忽然性格大变,变得好勇斗狠。 儿时记忆中,她虽与他们两人不熟络,但名字还是知道的,特别楚南歌小时候毫不逊色于她。 当然长大了,就差远了,以致楚南歌经常被调笑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走到医院的门外,何书桓下意识摸出烟盒给自己点上一根,平静道:“但他们离婚后南歌谁也没跟,就跟着爷爷,我还记得每次他的父母回乡他就会来找我,从来不愿见他们一面,那时候我还以为他就是来找我玩,呵呵。” 叶楠想了想问道:“后来呢?他跟着爷爷来这里了?” 避让开不停出入的人流,何书桓弹了弹手中烟灰道:“嗯,我们那里又没有中学,于是便来了这座城市,只是没想到叶天才你也在啊,幸好不是读同一所中学,否则我非得被爸妈削死。” “别废话了,小何子。” “呵呵,习惯习惯。”何书桓笑了笑继续道:“你也知道他以前的性子又烈又倔,所以他不想做的事没有谁敢强迫他,他的父母都只能通过他爷爷观看,后来...再后来他爷爷去世,便是通过我爷爷和我了。” 阴暗的天空下,眼看大雨將至,兩人快步往停车场的街道上,叶楠心中轻叹了一口气,她觉得当年要是一起读中学就好了,不过他没也读多久。 “南歌是他爷爷去世后辍学的吧?” “嗯,他不愿父母养,所以自己跑出去打工了,你十七还是十六岁被他带坏了?” “十七,而且是被你带坏的,他从来都不带我去喝酒。” 何书桓嗤笑一声,看着如今依旧美丽动人的叶楠,左手夹着香烟,右手捏着下巴道:“可惜没追到你。” 叶楠柔美的脸上,绽放开一个甜美的笑容,柔声道:“你可以再追追看?” 何书桓看着握拳头握出响声的叶楠,连忙摆摆手,示意还是正经说话比较好。 “所以我刚才问他能不能说,能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尚且可以守口,但我爷爷肯定不怕他的,以前就没少打他。” “他知道?” 何书桓打开车门取出车上的烟灰缸道:“你认为南歌会不知道?他一直都知道,只是装不知道而已,因为装了就不用见,不用说话就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想看到他们。” “好吧...,但这么大的事,不说真的好吗?” “所以我才要问,他的倔强非你可以想像,他不更改的事情若强行通过,那他肯定会远走直接消失在所有人眼前,包括你和我。” 叶楠看着何书桓一脸郑重的样子,回想着这些年的经历,轻声道:“不会吧?最少会见我。” 何书桓摇头道:“你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变了很多,这次我若说出去,你和石达尚且难说,但我绝对是恩断义绝,这辈子都不用指望找到他。” 从天而降的倾盆大雨中,何书桓看着车内一脸讶异的叶楠,轻笑了两声。 “他很狠的,对人对己都一样,要多绝情就有多绝情。” 叶楠轻声道:“那怕是你?” 只有两人的车厢内,何书桓看着外面的大雨点头道:“那怕是我,他可以容忍任何事,但却容不下背叛,只要踩了他的底线,不管是谁都可以一刀斩断,这件事我敢说出去他就敢走,你和石达恐怕亦有90%不会再找,他怕我会在你们口中知道他在那里。” “但这样真的好吗?万一...。” “没什么好不好,你我说了不算,他说的才算,我会告诉你是我不想没了一位好朋友,你绝对不能踩他的线。” 叶楠看着何书桓认真的样子,听着耳中传来的严肃语气,想了良久道:“我明白了,何況我找不到他的父母。” “不,能找到的,他的日记本上有他父母的电话,我看过。” 叶楠没好气的瞪了一眼道:“你这是鼓励我去找日记?” “你错了,我这是警告你别找,那贱人一定有做过手脚,当年我偷看了一次,明明所有东西都原封不动,但他偏偏发现了,所以你敢找,他闭着眼就知道是你动了。” “你才是贱人,竟然偷看别人的日记,说!有没有偷看我的!” “咦,你也有日记本?而且放在南歌的家中?” 叶楠看着兴致勃勃的人握了握拳头,握出一阵骨响声,轻笑道:“在,你可以找找看,我忘了自己做过什么手脚。” 何书桓抖了抖身子问道:“你们写日记的都这么阴险?老是动手脚。” “还不是有你这种爱偷看别人日记的贱人,否则做什么手脚。” 楚南歌看着窗外大雨的睡去中,晚上何书桓和叶楠又来了一次,更给他带了一本名叫《列国浮沉》的书和电话前来。 叶楠记得,楚南歌经常捧着这本书在夜读,但她倒是没有看过,至于电话则只是电话。 楚南歌看着除了四个人群组中的信息,对于叶楠和石达说关于他的事没有说什么,只是平静的回复了石达,便又放下电话。 他一直都很少人找,以前忙工作的时候电话才比较多,但辞职后除了方晴外基本上很少人会找他,就算是叶楠和何书桓都一样,最多就是在群组中留言,再等回复。 睡不着却又混沌的时光里,第二天的中午,楚南歌便正式出院,回到那个清静的家,好像什么都没变化的家。 “南歌,一会吃完东西你就睡吧,我订了明天早上九点十五分的飞机,书桓会来接我们,那边的房子我也找好了。” “嗯,叶子,谢谢你。” “再说叶子真谢了。” 对叶楠和何书桓的帮助,楚南歌只是默默的记下,就如他们知道劝服不了自己一样。 他也知道自己劝服不了他们。 蓝天,白云。 何书桓停下车子在路旁,看着飞入白云中的飞机,轻轻叹了一口气。 “请个假,休息半年,不知道老爷子会不会翻脸?” 第四十一章 异地 昨天的午夜中,楚南歌第一次未到新的一岁,便再次提笔写下第十一篇日记。 因为明天一早,他就会离开这里去另一个不熟悉的城市,不用想他就知道自己在踏入三十五岁的时候,不太可能会回来这里。 他怕,他怕自己撑不过去。 他不想死,可他除了努力挣扎外,再无任何的选择。 坐在熟悉的家里,楚南歌为自己万一跨不过去的后事,留下处理方式,他相信何书桓会为他做好。 若跨过了,那就算是一种回忆。 这是楚南歌昨天在医院中静静思考一天的答案。 不管如何,有些事情不能去到最后才写下。 沙沙作响的笔下,字依旧笔走龙蛇,依旧丑,但这一次却是清楚可见。 楚南歌放慢了写字的速度,尽量让字清晰可辨。 “这次若是跨不过,就算是绝笔了,呵呵。” 右手握着笔杆,楚南歌轻声的笑了笑,只是神情和语气除了略带迷茫外,没多少悲伤,没多少不甘。 因为那些情绪对病情毫无帮助,只会拖累自己,拖累别人。 凄凄冷风, 只是情缘似梦, 借酒相送, 送不走心中苦痛。 奈何命运作弄, 举杯相送, 送不走脑中脸容。 天色已冷,一切前尘如梦, 宁愿此生不相逢, 难说心痛, 难忘情已如风。 似是脑海中来的歌声里,看着桌子上的双人合照,回想着拍下这张照片的时候,楚南歌轻轻覆下再轻力的拆开抽出来,低声的呢喃自语。 “梦醒了...楚南歌。” 昨天的电话提示中,方晴已经把这次官司的钱全数存回了自己的户口,只有多没有少,想来是从陈羽童口中知道了一个大概数目。 再看了一眼照片,楚南歌轻笑了两声,不知道是笑自己还是笑什么,但声音中的嘲讽之意却是极浓。 “算了...。” 低声的呢喃回响时,楚南歌没有发现房门外的叶楠就那样在门缝中看着他写日记,拆相,再把照片放在日记簿的最后。 那里还有另一张照片,叶楠没看清,但可以猜到。 这一个夜中叶楠时不时就惊醒,然后走到楚南歌的房间中看一眼,才又重新睡回去。 她怕,怕明天醒来就看不到他。 他随时都可能会在一次病发中离开。 “叶子,你看起来很累,睡一会吧,一小时也是好的。” 正在白云内的飞机舱中没有很多人,楚南歌看着轻声细语的人,看书看电影的人,躺平在椅上睡觉的人,侧头对叶楠笑了笑,劝说她多少都睡一睡。 她的脸色实在很是憔悴,淡淡妆容也掩盖不住。 “嗯,有事记住叫我。” “放心吧,我上机前才吃了药,不会有事的。” 楚南歌今天的脸色看起来很是不错,甚至比叶楠来得好。 出院前,他找那位主诊医生谈过,知道自己现在只要不撞到,跌倒,问题并不会很大。 当然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他不会再因为抽搐陷入昏迷。 “好吧,我睡一会。” 拉了拉身上的薄被,楚南歌笑了笑便转头望向窗外的白色云海,他坐飞机时很少睡觉,更多的是望着云海不知道在想什么。 离开熟悉的城市,步入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楚南歌没有感到什么不习惯,经常出外做事的叶楠更不会。 左手拄着拐杖走入那间简单,宽敞明亮的屋子中,看着似乎一尘不染的新家,楚南歌轻笑道:“去那找到这一间屋子?很是不错。” 叶楠随手扔下行李箱笑道:“民宿而已,很好找,隔壁就是医院,我和屋主谈好了租一年时间。” “那就谢谢叶富婆了。” “客气,客气,我早知道你不会付钱。”叶楠眯着眼挥挥手笑道:“所以钱是小何子出的,我觉得他会在你手上拿回来,不用谢了。” 三房一厅的房子内,楚南歌四处走了走,看着一脸疲倦的叶楠笑道:“他拿不回去,呵呵。” 叶楠瘫坐在客厅的紅色沙发上,抱怨道:“累死我了,你越来越像大爷了,这一路上都我在拉行李。” 楚南歌在叶楠的背包上摸出一瓶水递过去,笑道:“我倒是想拉,可你不让,这能怪我?来,喝点水,算是小南子孝顺你。” 叶楠没好气的瞪了一眼道:“算了,我还真不敢让你拉,你都变成了瘸子,算我倒楣。” “你说我换一把龙头拐杖如何?那就威风凛凛了,可惜差两位西装保镖。” 昏迷中醒来后,原本只是在偶尔间有点高低脚的人,如今变成了一个瘸子,就连走路都一拐一拐,有时候看起来随时会跌倒。 叶楠知道那是血管压住左方脑部神经导致的问题,在病情好转前根本解决不了,所以她又怎敢给楚南歌去拉行李。 喝了口水,大字型摊在沙发上的叶楠没好气道:“我就是你的保镖了,而且还是杂役,认识你就是一个错误,不过算了,你快睡一会儿,晚点我们去吃地道小吃,明天你入院就不能吃了。” 另一张椅子上的楚南歌笑了笑也没介意叶楠的话,平静道:“嗯,你也睡一会吧。” 三房一厅的临时家中,随着两人各自进房顿时安静了起来。 睡下便又张开双眼的楚南歌苦涩的笑了笑,也没按响那个出发前何书桓买给他的小钟。 他知道叶楠已经很累,他想让她多休息一点。 楚南歌看着不受控制的右半边身子,左手握住小钟就那样静静躺着,不言不语,他的意识还是很清醒,就是控制不了自己。 甚至控制不住自己流泪。 没有人会想死,所有人都想活下去,可有时候不管谁都没有选择的权利。 至於压抑血液循环的药物,只能早晚各一次。 所以病发了楚南歌也不敢吃下,因为他们到步这个新家,时间才匆匆去到下午一点。 更何况抽搐症状已经出现,这时候再吃药亦迟了。 口服的药物从来都需要时间发挥效力。 幸好抽搐很快便过去,就如往日般从有感觉到抽搐,再到停止,一分钟内便停下。 抽搐过后,楚南歌才在疲倦中缓缓睡去。 第四十二章 你猜 陌生,无可预知,才是恐惧的来源。 .... 刚到陌生的城市中,叶楠很是高兴的四处逛着,感受着不同的风土人情,这城市他们两人都来过,可所谓旅行都不过是匆匆数日便离开。 这种浮于表面的游览,永远都无法领略出更深入的事物。 一如前往他们熟悉的城市或是各地旅行的人一样,只会看到那种华丽,人潮来往,风景名胜,但却看不到忙碌的生活,难过的日子。 转换一个城市后,时差倒是没有,可晚上七八点才饿醒的两人是不可能睡了。 精神翼翼闲逛了好一轮,叶楠没说像是什么早睡,戒烟等的废话。 她当然知道晚睡,抽烟等习惯并不好,可楚南歌不愿戒,叶楠亦只能让他尽量少抽,尽量早睡,不会强迫什么。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习惯,你的好与他的并不一样,就如外国人喜欢吃面包,她喜欢吃饭一样。 明知道不可能的事,叶楠从来不做。 因此晚饭完又在热闹的城市中逛了逛后,叶楠便直接带着楚南歌坐计程车上了山,在山上那家古式古香的茶室中,俯瞰起全城灯火。 树上挂着的红灯笼下,叶楠穿着淡蓝长裙,披起一件防寒外套,在红光下便如仙子般动人,又或者说就如漫画人物般惹人怜爱。 坐在她对面的楚南歌刚逊色多了,拄拐杖不去说,平凡的脸上苍白,嘴唇微黑,让别人一眼便看出了病容。 幸好那份从容的气质略略挽救了他。 “说起来,你比以前睡得多了。” 坐在露天的茶座上,听着四周人群的低语欢笑,楚南歌拨了拨茶叶,看着远方山下的夜景轻声道:“嗯,比较累,这个位置看下去万家灯火耀渔港真的很不错,早前两次都来得太匆忙了,只懂流连山下美食。” “呵呵,当然,这地方可不是谁都会来,我也是别人带过来一次才知道。” “旧男友?” 叶楠略有点肉的脸上,突然显现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声音也软了起来。 “看破不说破,小南子。” 楚南歌原本倒没怎么看叶楠,毕竟看得太多早就免疫了她。 但被那道软语吸引回视线,楚南歌看到妩媚的笑容不由一笑,又来人了? 叶楠不像那些所谓美人,一头黑色长髪的她算不上瘦,脸蛋有点小肉感,带着一副眼镜再衬配穿衣风格,整个人看上去便是柔弱两个字。 偏偏这种柔弱感最是惹人怜爱,柔弱加上倾城脸孔,杀伤力就更大了。 如漫画中走出的她有很多星探问过,只是她没什么兴趣,她不需要那些东西,她只在乎自己在乎的事物。 因为钱,生活无缺就足以。 楚南歌看到那个妩媚的笑容,转头望了一眼自己的后方,淡然道:“你的爱慕者又来了,说起来和你出行什么都好,就是这点不好,麻烦。” 叶楠再次妩媚一笑道:“魅力浑然天成,没办法。” 楚南歌淡然笑了笑,举了举拐杖示意自己无能为力,便转头望向山下的夜景,显然是懒得理会叶楠。 “咦,小南子别这样。” “滚。” 那位被叶楠吸引过来的年轻男子,一身西装模样亦算是帅气,若按平常人的看法,恐怕年轻男子得分九十,楚南歌才得分七十左右,若再加上现在的病容连五十都过不了。 “小姐你好,我总觉得你很是面善。” 明显听到楚南歌那一声“滚”字的男子,走到近前直接无视了他对叶楠展露一个笑容。 “这话好没新意,你认错人了。” 原本没打算理会的楚南歌听到这话,右手弹了弹烟灰,淡然的接下话来。 “这位先生是?” 那人望向楚南歌温声问起来,在他看来两人肯定不是男女朋友,因为从叶楠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她,观察了很久才过来,打算要个电话。 他自问自己比楚南歌要优胜许多,那怕真是男女朋友又如何?不管气质,容貌还是身材都绝对一流的女子,能跟着一位瘸子? 这话说出去谁信? 楚南歌轻吸一口烟,顺着叶楠的意,既然她想看戏,自己又无聊,就玩玩吧。 “我?你猜?” 年轻男子听到楚南歌的话不由一噎,我猜?我猜什么? “我叫林天风,请问小姐你叫什么名字?说不好我们真见过。” “喔,林先生你好,你猜?” 听到男子自报姓名,楚南歌轻笑两声,便替叶楠回答了他的问题。 像林天风这种人,楚南歌见过很多,很清楚他们这些人死活要面子,要优雅时尚,最多就是心中暗骂自己。 再说真撕破脸皮,不还有一位叶楠在吗?他亦正好可以看看自卫反击。 人类会恐惧,只是源于未知,就如楚南歌自己同样恐惧明天。 因为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超出了他的预料。 但眼下林天风的一切都在他意料之中。 所以他优雅从容。 优雅源于眼界,经历与学识。 与叶楠眯起眼笑看楚南不一样,以为手到擒来的林天风眼中透出一丝厌恶,但声音依旧儒雅道:“这位先生,我是在问那位姑娘,并不是问你。” 楚南歌轻啜了一口茶水,重新拿起烟灰缸上的香烟,笑道:“她是哑巴。” 狠狠瞪了一眼楚南歌,叶楠张开口啊啊的叫了两声,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再指指楚南歌后竖起大姆指,以示自己是真的哑巴,由他代替回答。 “你看?所以你问她,我回答。” 两人的一唱一和,林天风这时候亦看出来了,但却不好说些什么,只能一言不发转身离开。 可更难堪的是,他转身的那一刻,叶楠的声音便幽幽响起。 “小南子,一会打架你行吗?” 妩媚的声音中,那种嘲讽的味道浓烈飘荡在附近数张桌子上,让那些喝茶低语的不禁纷纷侧目低笑。 他们还真是第一次看见这样找麻烦的人。 “我一个瘸子打什么架,你上就好,我拍手看一场真人武打戏,免钱,不错。” 楚南歌满不在乎的声音中,林天风看着四周有意无意看他的人,远处桌子上的朋友,脸色顿时阴沉起来。 只不过就如楚南歌猜测的那样,他也就敢在心中暗骂,至于找人前来打架斗殴就实在不敢。 这可是法治社会。 楚南歌不用转头就知道林天风的难堪,可却没在乎什么,在他眼中看起来,林天风更不如那些三教九流,那些人最少会冲冠一怒,但像他这种人最多心中诅咒,就连还口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动手。 林天风离开后,楚南歌一脸淡笑道:“这会可高兴了?” “高兴多了。” 对叶楠这种性格,楚南歌更多是无奈,不过易地想想,每天都有这样的人,也真是麻烦。 “不如你带面具上街算了,或者划两道疤痕在脸上。” “滚蛋,你诅咒我哑巴的帐还没算,不要以为病人我就不敢打你。” “呵呵,我等着呢。” 第四十三章 入院 人生太匆匆,朝醒夜睡一场空。 .... 夜在笑语中过去,那位楚南歌他们忘记名字的男子很快便离开,面子丢太大了。 至于叶楠笑说的打架斗殴当然亦没有发生。 第二天。 旭日初升的大地上,叶楠早早便起来打点好一切,今天楚南歌就会正式入院,但何时能离开却没有人可以说得准。 重新躺回病床上的楚南歌看着担忧的叶楠说了句别担心,我没事。 实际上,只有他自己才清楚自己心中的不安,迷惘。 这家闻名的私立医院拥有国内外无数名医,良医和最周全的服务,当然价钱之高亦是理所当然。 楚南歌进院的时候,那些收到消息,知道一位有脑血管疾病的病人今天前来。 早早便安排好四位护士等在医院大门,确认过是楚南歌就是病人后,扶手的扶手,推病床的推病床,盖被子的盖被子,彷佛是怕一不小心他就会受到什么伤害。 楚南歌再不习惯,亦只能淡然接受他们的安排,这种阵势他很理解,在私立医院当护士又好,医生又好,薪水是绝不会低于任何人。 为了一口饭,他们比谁都认真照顾病人,这不是说公营医院不认真,只是他们要应付的病人实在太多,可手就那么一双,谁能忙活过来? 是真真正正的手一双,眼一双,脚一双,但要做的事情却是千千万万双。 医生,护士,其实都是一件苦差,他们用尽力去拯救病人,可一点点小错误就会被无限放大。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不应该出错, 不会出错, 不能出错。 可人终究是人,医生护士亦然。 一个病人当然不会忙不过来,可十个,一百个,一千个病人呢? 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看一千个病人,又有谁敢保证不出一点差错? 没有谁敢保证! 所以公营医院的病人越多,他们的压力就越大,最后导致所有人都不愿做公营医院,只想做私立医院,从而形成一个恶劣性的循环。 这其中,有病人家属给的压力,有自己的压力,可更多的是媒体压力,那些不明真相的人的压力。 科技进步了,带来好,也带来坏。 没多少人会记住医生,护士亦只是凡人,没多少人能承受住千夫所指。 结果? 结果走到最后,一心救人的人不愿救,不愿做,而这些都可以说归罪于网路,归咎于科技。 但最根本,却是人心! 无聊,起哄,人云亦云的人心! 因为所有人都是自私的,他们忘了医者其实都是人,他们只指责别人的无能,忘了自己的无能。 护士的速度很快,三位负责楚南歌的主诊医生亦来得很快,再一次的电脑扫瞄,磁力共振等全身检查后,答案与当初无异。 同样是建议先做一次微创手术,透过导管把显影剂注射入脑部,放大脑部的血管系统,再决定下一步。 手术就在当天晚上。 这种小型手术风险当然有,只要是手术就有风险。 这种检查手术的风险非常之低,除非导管进入脑部的时候,破裂了动静脉血管,不过这种事很少会发现。 因为手术不管大小,都不会轻易让新人尝试,只有经过长时间观察,学习,才会让他们踏出那一步。 他们是医生,保证病人的身体,是他们所想所愿。 躺在手术台上,看着白茫茫的灯光,楚南歌知道这次只是一个小手术,可心亦禁不住恐惧起来。 冷静如他在这种时候也第一次出现迷惘,医生说过这种检查手术风险低于百分之一,但因为人体大脑的关系,所以风险再低都是风险。 手术前主诊医生的讲解,签下那份同意书,楚南歌一直都不觉得有什么,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过程。 可直到躺在手术床上,感觉到下半身失去知觉时,清醒看着白光和忙碌的医生时,楚南歌双眼忍不住闭了起來,心轻轻颤抖。 未来? 未来何在? 未来会发生什么? 这一刻楚南歌依旧从容。 可心却带着恐惧,恐惧未知,恐惧死亡。 耳中一直传来的安慰话语,或者说验证他神识是否清醒的话语,楚南歌只能不时嗯的一声,以示自己还在清醒状态。 彷佛漫长,彷佛短暂的时间中,楚南歌的脑海其实空白一片,空白得连手术什么时候完成,什么时候被推出手术室也不知道。 满身满心的寒冷中,或许是麻醉药的副作用,楚南歌除了下意识的的应答外,都像是在混沌无明的世界中。 那个世界没有颜色,没有任何人事物,就白茫茫一片,白得连自己的身影都看不见。 “南歌,南歌...。” 熟悉的呼唤声是迷惘者的救赎,是重回人间的大门。 回病房的路程上,耳中传来的熟悉声音让楚南歌重新看到了颜色,看到眼中的一切。 “叶子,我没事,就是有点累。” 叶楠看到楚南歌双眼聚焦回来,轻轻对自己说话,一颗心才终于不再悬着。 虽然那位手术主医师对她说手术很成功,可看着满脸苍白的人,不听到他的话,她还是充满了不安。 直到楚南歌虚弱却冷静的声音响起,她才松了一口气。 “嗯,那你快睡一会,明天早餐有想吃什么吗?我买来给你。” 她知道他的嘴很刁,如果不合胃口,是一个宁愿饿肚子的人,而且他这种病没什么戒口一说,别太浓烈就可以。 “粥吧,很久没吃过了,你快回家休息,别累坏了,我以后可指望你照顾,美女总是比较养眼,书桓我不喜欢。” 虚弱声音中的调笑之语,听得叶楠一阵好气又好笑,忍不住瞪了一眼低声道:“嗯,送你上病房我就回去休息,你快睡吧。” “嗯...。” 昏昏沉沉睡去后,楚南歌不知道叶楠什么时候离开,也几乎忘掉了这期间发生的事,一切都迷濛不清。 清冷幽静的雪白房间很简单,也很不简单。 简单的是就一张床,一盘花,一张工作台,一台电视,两个人。 不简单的是,除了工作台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很多药剂,针管等救急用品外,躺在床上的人,浑身都贴满了心跳监视器等物。 一位短髪的女子不时张望床上沉睡的病人外,双手不时在桌上电脑输入着什么,不过她的注意力更多是在病人身上。 昏昏沉沉中醒來,楚南歌茫然的看著燈光很久,才終於意識到什麼。 感受麻却重新有了感觉的右脚,大腿内被重重扎住的伤口,楚南歌声音虚浮的看着短髪女子道:“姑娘,我想喝点水。” 那位快步走来的姑娘看上去约莫在二十四五年纪,个子不高,略圆的脸上是黑白分明眼睛,看着便知道十分柔软的嘴唇,五官整体合起来的感觉,很是惹人欢喜,可爱,美丽。 “对不起,你暂时不能喝水,等到早上才可以,若你觉得唇干,我替你抹点润唇膏?” 柔软糯的声音响起同时,沉甸甸的胸前挂着李星星三字名牌的姑娘,伸手便从口袋中掏出一支还没开封的润唇膏。 显然是对楚南歌这种病人,术后会有什么问题出现,早就作好准备。 第四十四章 同一天空下的两人 世界不会为谁而停转,皆因人类并不是世界的齿轮,那怕死光对世界依旧毫无影响,或者说会更好。 .... 只有楚南歌一人的病房内,很是安静,因为这里不会有其他病人的吵闹。 唯一相同的就是四周入眼的一切,依旧雪白雪白一片。 楚南歌看着那位正在拆封润唇膏的护士,没去强求喝水,医生不让自然有其道理在。 握了握双手,发现右手略显无力外,左手力量依旧,楚南歌虚弱回道:“我自己来就好...。” 李星星闻言递出润唇膏柔声问道:“可以吗?不要勉强自己,我是负责照顾你的护士,不用客气。” “可以的,你可以帮我把床调高一点吗?我想半躺着。” “可以,但你这时候要多休息,等麻醉药散去,明天医生会替你拆伤口,现在可别乱动右腿,那个伤口是动脉血管,乱动会出现大量失血的。” 李星星手中调较著病床的高低,口中轻声说着楚南歌目前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劝他多休息不要勉强自己。 对她的话楚南歌平静的点头,替自己抹上润唇膏轻声道:“我知道,但睡太多了,想看看夜色。” “嗯,那你有事就叫我。” 或许是知道楚南歌睡得太多,李星星没有再劝说什么,奇怪的看了眼楚南歌,便又走回不远处坐下继续起自己的工作。 她相信楚南歌很清楚自己的病情,可她第一次看到像他这样平静从容的人,那脸上的神情和眼神中的淡然,装是装不出来的。 能到这里的病人,大多都是患有脑部疾病,所有人眼中都总会带着不安,害怕,低迷。 唯独从楚南歌的眼中,李星星只看到些许迷惘,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她可以肯定那不是害怕。 更像是冷眼旁观的看着自己,看着一切的眼神,冷得就不像一个活人。 窗外的夜并不黑,城市中的夜从来都不会是真正的黑暗,因为不管大街小巷,都总是被街光照亮,只是到底有多光而已。 半躺在病床上望向窗外的夜空,月微光,星依旧看不见,楚南歌此刻其实什么都没有想,也想不起,想不动。 可能是病的原因,他此时的脑海就像停摆了一样,空白空白一片,就连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屏幕亮起都没有注意到。 另一座城市中,楚南歌的离开对城市毫无影响,那怕是fate餐厅,所以更别说其他人。 不过fate餐厅每个月的营利分红,苏木志依旧有存入楚南歌的户口,并详细做好营运表给他观看。 原因是楚南歌手上有百分之三十的股权,是当年初建时公司运转资金不足,苏木志卖出的。 至于方晴是悲伤的,但这次却没有再次放纵自己,甚至与楚南歌分开后与张婉儿她们都少了联系,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 她的官司仍然在继续,但陈羽童说过再上两次法庭,如果警方再无法提供证据,她必然是无罪释放。 同一个天空下的两人在这一刻再无任何交集。 楚南歌不知道方晴在做什么,也没有问何书桓,陈羽童两人,躺在病床上的他整个人都恍恍忽忽。 方晴亦不知道楚南歌在做什么,更别说生病这件事,不过她倒是知道他不在fate了。 她问过陈羽童关于他最近的事,可得到的答案却是不知道三个字,清冷冷的三个字。 对陈羽童的公事公办,方晴只能低头苦笑,她知道她会帮忙是因为楚南歌,而非她方晴。 她更知道若非楚南歌的人情在,陈羽童很可能就会半途退出,让她自己另行找律师或者自辩。 那个豪爽的女酒鬼虽然要提升名望,可办法却非只有帮她打赢官司一条路。 坐在自己房间的电脑前,方晴看着电话上楚南歌三个字,看着那些曾经的短信和牢记在心的号码,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翻转了电话再爬到床上抱着那只他送的熊娃娃。 他们两人之间的爱完了,再多的爱都经不起无尽的争吵,两次的分手消耗了大部分的爱。 或者说增加了两人不再一起的决心。 方晴觉得自己还是爱楚南歌的。 可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就是相处不来,每当和楚南歌一起时,方晴总会觉得他太冷,太淡,生活太过于无趣,随缘。 关了灯的房间内,没有人看到抱着熊娃娃的人泪了又泪,没有人知道她想了又想后,看着曾经的照片最终传出了“你还好吗?”四个字,不过时间过去两天,信息却是已读未回。 雪白的房间内,直到第二天中午何书桓打电话过来,楚南歌才看到了那四个字,午夜四点多传来的四个字。 但刚看了一眼,石达的电话随之而来,然后他就忘记了,忘记了曾经看过这么一段短信。 他的记忆力随着病情出现了变化,已经比不上以前,又或者说他下意识选择了忘记。 “怎么了?石子他说什么?” “没什么,就是说下星期会回来,让你替他在附近租一间屋子,他先住一个月再回家。” 叶楠听到这话抽了抽嘴角,手中掰着橙道:“你们真是把我当工人使唤了是吧?什么都全交给我做了,我也很忙的。” 楚南歌放下电话,接过叶楠递过来的橙,淡然笑道:“现在你转了自由职业,他们当然算你是闲人了。” “你不也闲人。” “也是,那我找找?” 扔了一片橙入口,叶楠没好气的瞪了眼楚南歌,含糊道:“算了吧,鹅来就我来。” 早上吃早餐时还有点反应迟钝的人,现在看起来神色不错,但叶楠可真不敢让他操劳,毕竟那个小手术检查后等详细报告出来,他必然会再做手术,就只差时间几许和怎么做。 剩下左手左脚能灵活运用的楚南歌听到答案,没有什么意外,他知道叶楠也就是说说,只要是他们三人拜托的事情,能完成她都会尽全力去做好。 “呵呵,对了,石子还说丽华有了,让我告诉你。” “有了?有了什么?” “你说能有什么?叶干娘。” “咦...小华怀孕了?” “嗯,回来安胎,总不能在非洲出生吧。” 楚南歌笑着回道,似乎这个消息一扫他心中的迷惘,整个人都轻快了起来。 第四十五章 迷惘 所有人都觉得我很好,会有很多追求者,然后就没有人追我了...。 .... 平静无波的日子中,楚南歌的精神逐渐好转了起来。 可能是在医院中除了看书和叶楠过来时,他基本都在睡觉,所以气色比以往好了很多。 不知道是不是躺在床上的关系,以往睡得很少的人,每天都睡上接近十小时。 三天后。 依旧是那个冷清的雪白房间,楚南歌刚吃完叶楠带来的午饭,三位医生和两位护士便推着仪器步入。 那位年约三十的护士是白天里负责照顾楚南歌的人,是一个很是成熟的女子,名字叫蔡丁雯。 楚南歌因为睡眠习惯依旧在午夜两点到中午十二时,不会太早睡,不会太晚起,所以有时候她们有空,都会闲聊上一两句。 蔡丁雯笑说过希望自己年幼的儿子,长大后能像楚南歌的性子就好了,她喜欢安静理智的人。 详细的检查报告出来了,今天是约定好的解说日,其中那位叫林怀恩的中年医师,每天都会过来三数次观察楚南歌的病情。 在那台手提电脑上打开楚南歌的病历表,林怀恩把电脑转向到楚南歌与叶楠面前,指着里面的照片道:“两位,结果出来了,如初步判断一样,是脑血管畸形,面积比较大,更重要的是你们看这个位置,耳朵上方的血管有一个血瘤,风险很高,随时可能破裂。” 楚南歌听到这话不由望了望叶楠,那张照片他不懂看,反倒是叶楠想了一会问道:“是血液循环不良导致的?” “不错,是血液循环不良造成的,不过别担心,只是一个良性肿瘤,我们建议是先处理这个血管肿瘤,方法是做一个血栓手术,把那个血瘤封闭起来,只要没有血液流进去,一段时间后就不会有问题。” 叶楠知道楚南歌不懂这些,没等他问答,便开口道:“那后续的治疗方法呢?如果可以,我不想做开脑手术。” “后续方法,我们开过讨论会了,以楚先生现在的年龄来说,开脑手术风险太高了,建议是做完血栓手术下一步就先尝试放射治疗,把有问题的血管清除。” 躺在病床上,楚南歌看着叶楠和那三位主诊医生一问一答的讨论起来,就安静坐着听。 “等楚先生休养一段日子就进行血栓手术,至于风险刚才说过了,另外有一点很重要,楚太太你要在离院期间监督楚先生戒烟。” 对林怀恩的称呼叶楠没什么反应,因为这种误会很常见,一开始还会面红的人,听到现在已经直接无视。 原因是她当过石,何,楚三姓的太太最少都各一次。 但让楚南歌戒烟,叶楠可就头痛了。 “嗯,我会的。” 林怀恩似乎看出了叶楠的为难,望向楚南歌道:“楚先生,半个月后的手术会全身麻醉,有吸烟习惯的人很容易会引起肺炎,而你在服食的药物与消炎药是相冲的,所以你一定要戒烟,算是为了自己吧,否则引起并发症,问题会更严重。” 一直都安静听着的楚南歌闻言点头道:“嗯,我明白。” “再观察多一天,药物的份量亦调配好了,出院后你记住按时吃药,不可多不可少,另外若出现抽搐症状请马上回来。” “好的。” 再闲话了几句,三位医生便离开了,他们的工作还有很多,医院内不止一位楚南歌。 房间内,三位医生后,叶楠再坐了一会亦离开了,说是今天晚上有工作,明天直接来接楚南歌出院。 对此,楚南歌笑着点头便算应下,叶楠最近转了做自由职业,不过做什么,他倒不知道。 但这番话却提醒了楚南歌,他也要找点事情做,不然像这几天在医院中,无聊到就连他都撑不住。 可惜楚南歌终究不如叶楠三人般什么都可以做。 十年如一日的在厨房中,半辈子都靠一双手的人,这时候才想起自己看的书不少,但真正懂的就只有厨艺一道。 可这个病却废去了他的右手,握刀的右手。 “将来能做些什么...?” 迷惘的低语中,楚南歌不是担忧金钱,从出生到现在,虽有过艰难,但说到三餐不继,却绝无可能。 丰衣足食四个字,对他来说是真实存在的。 只是楚南歌不愿像个废人般活下去。 一个人没有目的活着,其实与死亡一样。 即使病情还没有知道结果,按着自己右手,楚南歌心中一阵苦涩。 将来...在那里? 他曾经幻想过很多自己的将来,自己的日后,可直到躺在病床上,直到这一刻,看不清的前路,让迷惘中的人更是迷惘。 “将来...。” 很少很少叹气的人,再忍不住叹了一口长气,可惜他心中的迷惘没有随着叹息离开,反倒是更加深了起来。 第二天的中午,主诊医生看到楚南歌这几天都没再出现抽搐后,便让叶楠带走了他,非是不想赚钱,只是在医院内休养身体很无谓。 踏出医院大门时,楚南歌回头看了眼轻声道:“真希望永远都不用踏进这个门口。” “想来难了,走吧,跛子。” “石子的房屋找好了没有?反正我没什么事做,玩玩电脑可以的。” 楚南歌对叶楠的称呼也没觉得不好,他向来不介意没恶意的话,反正就是一个代号,只要双方理解就好。 “找到了,还是那屋主,她在楼上还有一个单位,看见是我们要租就优惠了。” “喔?有钱人啊。” “是蛮有钱的,昨天和她聊了一会,是个单身富婆,介绍给你?很有气质的一个人。” 叶楠亦步亦趋的跟在楚南歌身旁,想起那位年纪约在三十五六左右的女子,不由笑着打趣。 左手拄着拐杖的楚南歌笑了笑,右手指了指对面的饭馆,问道:“那家好吃不?肚子饿了。” 叶楠望向挂起一个老旧招牌的店铺,唷的一声笑道:“唷,小南子有眼光,那家店就是屋主的店铺,据说是从父母手上接下来的,不过我还真没试过,吃吃看?” “喔?百年老店?那可以试试。” “可以啊,那我们吃完再回去,说不好女富婆看上你,下半生就不用担忧了,我还可以有空就来混点吃喝。” 停在红绿灯前,等待转灯的人群中,楚南没好气的笑道:“先别管那个,吃东西才最实在。” “是是,不考虑考虑?” “说得我好像绝世美男一样,真像你说的那么好,排队都有得我排,凭什么人家会看上我?” “唔,你说得也对。” “所以说别发梦,我下半生是赖着你不跑了,养救命恩人几十年,不过分吧?” “......。” 第四十六章 石达 石达是一个很正式的读书人,做人做事都十分正经讲究,不是仪式而是心态,喜欢一板一眼的进行每一件事。 楚南歌四人性格大是不一样,他们曾经讨论过为什么会成为好朋友这件事,可最终谁也无法给出满意的答案。 年轻时,楚南歌与何书桓总归有点相像,只是他没那么放浪,可与叶楠,石达二人则相差十分大。 或许真说起来他们唯一相像之处就是工作狂,都是可以没日没夜的去工作,去做事的人。 比如下班后楚南歌仍然会在家试菜,调教味道,那时候另外三人都会各自抱着电脑去找他。 然后他做菜,他们品尝的同时在不停翻阅书籍,档案。 除了必要的点评和偶尔的喝酒玩乐,大半夜的四人很少会交流,只有石达与叶楠多话题一点,可楚南歌,何书桓都接近于零交流。 因为楚南歌学做菜,他们不懂。 学医,学法律的人亦不懂各自的东西,可偏偏这种接近无声的交流中,四人从朋友到好朋友,再到无所不谈的知己。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事。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楚南歌就常常笑说,他们根本不是同一类人。 就好比穿衣服一样,何书桓的衣服很多变,就像女朋友换了又换一样。 叶楠则永远都带点冷艳,像其内在性格,只有对他们三人都才好一点,大多时候对外人都高冷,像个女王般俯视众生。 楚南歌最是随意,宽松舒适的衣服,单调的颜色,很少会出现花边或图案,而且他的衣服往往是一式四件,穿起来便像从不换洗。 石达最简单,永远都是西装,从不会出现别的衣服,只有在运动时才会换上运动服,否则任何场合他都是一套纯黑色的西装。 日升日落的时光中,圣诞节转眼便降临,石达也带着妻子黄丽华到步,就住在楚南歌的楼上,一个楼梯来回不到三分钟。 简洁时尚的屋子内,楚南歌喝了一口茶,口中咬着一个无烟的烟斗,望了眼才匆匆赶来的何书桓道:“书桓啊,从现在开始此屋禁烟。” 刚拿出烟的何书桓顿了顿,望向一脸笑意和叶楠说话的黄丽华无奈的收回香烟,楚南歌他倒不怕,可孕妇在就算了。 “好吧,不抽就不抽。” 一身西装坐得笔直的石达点头道:“你也戒烟吧,抽烟不好,你看南歌也戒了。” 随手把外套扔在沙发上,何书桓戏谑笑道:“石子我告诉你,只要手术完成,他这家伙一定会再抽,要不赌一把,谁赌?我坐庄。” 正与叶楠笑语的黄丽华闻言,不由笑道:“买多少赔多少?南歌有信心不?” “赌钱不好,不赌。” 石达摇了摇头轻声制止住黄丽华想赌一把的意欲,但说到底就是对楚南歌没信心。 “怕什么,我开1赔2的盘口,叶子赌不赌,南歌你买不?” 叶楠还没开口,楚南歌平静道:“能买自己抽烟不?1赔0.5我也下注。” “滚蛋,只有你戒烟一个选择,手术后一年内为期限,超过一年再抽都算我输。” “那不赌。” 叶楠左手掩着脸,抢过楚南歌手中的烟斗道:“你就不能有点出息?才一年,你忍住,我把身家都压上去,赢了我们几人下半辈子都不用愁钱了。” “你买得小辛苦了我,买大了书桓一定赖皮不认帐,赌什么?快想想过两天节日去那里吧,总不能五个人躲在家吧。” 楚南歌反手抢回烟斗,没去管另外四人的神态,自顾自说了起来,明显是不愿赌这种无聊的赌局。 他知道何书桓的想法,无非就是希望他忍一年,直接戒断了烟瘾,可楚南歌亦很是清楚自己不可能戒烟的。 不抽烟其实对他影响不大,但他不想戒,不愿戒,想看着烟雾缭绕,想在那烟雾中看出自己的理想乡。 “赌钱是坏习惯,比抽烟更是可怕,南歌你觉得身体怎么样?多出去走走,对你有益。” 石达看到楚南歌不想讨论戒烟的问题,摆摆手截停其他人,正经的说着出去走走的事。 “去效外吧?我们租辆车子就好,石子开车,书桓就算了。” 楚南歌淡然笑着提议,更直接阻止住何书桓开车的念头,原因是他太喜欢开快车,这性子从来都不曾改变过,只要没限制的道路能开出时速三百,绝不可能只开到二百九十九。 更可怕是,这是他下意识的操作。 楚南歌他们三人经常都说,总有一天打开新闻,就是何书桓魂归极乐的消息。 对他们三人的诅咒,何书桓就只有两个中指可以言说。 不过他的车技的确比大部分人要好,这么多年过去,只曾出过一次轻微车祸就可见一斑。 “那效外吧,去的时候石子开,回来时我开,小何子当跑腿吧。” 叶楠想了想,身子挨在沙发上反手拿过后面的电脑,显示是说到做到,马上便打算找租车行了。 可那反身间挺起的身材,在那件宽大的白衬衫中,看得何书桓一阵啧啧声,那道动人的风景就连身为女子的黄丽华亦不禁一阵羡慕声。 “风景看过了,那书桓可得多劳动,总不能让我做吧。” 黄丽华早就习惯他们四人的相处方式,她亦很想像叶楠般拥有三位好知己,可惜这事太难求了,即使一向爽朗的她亦一样。 何书桓的啧啧声中,黄丽华挺了挺微微凸起的肚子,便打算着加重他的工作量,有收获了就需要付出是她的道理。 楚南歌适时的摸了摸拐杖,然后一言不发的喝着杯中茶,漠然的神情中意思非常明显。 我跛了,别指望我帮忙。 弥漫满愉快气氛的屋子中,叶楠再次挺了挺胸部,妩媚笑道:“喔,小何子当苦力啊,那去烧烤如何?我们很久没去了,这样吧,小何子你负责拿冰,我们去买五六包冰块,其他东西就不用你帮忙了,我和石子拿。” 听到五六包冰块,何书桓不由打了一个寒颤,这种才六至七度的天气抱五六包冰块? “有话好商量,这种天气买冰做什么,不用了,不用了。” “把酒冷冻啊,南歌和小华不能喝,你和石子喝啊,我喝水陪你玩,你要知道喝水比喝酒更是痛苦。” “不不不,我错了,我们随便喝点东西就好,酒回来再喝,回来再喝。” “小何子,你的男子气概呢?勇敢点!区区寒冷而已。” 叶楠看着退缩的何书桓挑了挑眉嗤笑起来,那模样直教半躺在沙发上的黄丽华亦哈哈大笑。 石达一脸正色的摇头中,何书桓望向聚精会神看着杯中茶的楚南歌,知道得不到援助后,只好举了举双手。 “我投降。” 第四十七章 春夏秋冬 冬天的风很冷,可越冷的天气越是适合烧烤这一类的活动。 当三五好友围坐在火堆旁即使再不快乐,再担心的事,都会忘记得一干二净。 最少在这一刻对楚南歌五人来说就是如此,唯有楚南歌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句可惜方晴不在,但随后便又抛之脑后。 非是不想,是想有什么用呢? 不过徒增伤悲。 还是活好当下最是重要。 以往由楚南歌主理的烧烤直到今天依旧毫无改变,用何书桓的话来说就你是腿跛了,手不没事吗,烧烤用不上腿。 欢声笑语中,很久很久没聚在一起的四人没有去说那些悲伤的事,他们更多是在讨论姓名,讨论石达的孩子姓名,石头,石中坚的名字。 甚至更为还未知道男女的孩子商讨着买什么给他,让石达和楚南歌两人都哭笑不得。 “你们再这样,我看小石子将来好不到那去。” 叶楠瞪了眼说话的楚南歌,不满道:“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有我们教导必然会好的。” “慈母多败儿,让我看看...两位慈母,一位风流大状,要什么有什么,你说说看?” 楚南歌边说边用手指了指三人,装作一脸深思,看得数人一阵轻笑声。 “的确不能让书桓接近太多,会带我的孩子,哈哈哈...。” “喂...。” 四周满是烧烤的人群笑语中,时间逐渐流逝。 时间太快,开心太短暂,悲伤最是缠人心。 楚南歌除了偶尔的插话,大部分时间都淡然的笑看他们,非是不想说话,是他的话本来就不多。 很多事情在他看来说出口就不是真的懂了,初恋失败后这想法就更深印在脑海。 对方晴,楚南歌说过了很多很多,他以为说懂了她,可惜最后却还是没懂。 因为有些事说不清,道不明,唯有个人领悟才是真的懂了。 曾经骄狂的人三十多年走来渐渐变得沉默,他没什么想对外人说,或者说是懒得对外人说,只要叶楠三人懂了,沉默者不在乎别人。 因为他试过,却失败了。 绿树依旧的冬天就连黄叶也罕见,世界早已不分春夏秋冬,特别是在南方的城市,四季更不明显。 楚南歌这里忘记了的时候,方晴亦似乎走出了他的影子,虽然案件尚未完结,但她新认识了一位男孩,是很一个比楚南歌更好的人,最少目前来说就是如此。 她没有接受他的追求,就那样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她说暂时不想恋爱, 他说他愿意等待, 等到她想的那一天。 阳光普照的同一天空下,楚南歌没有关心她的生活,或者说没有空去关心。 站在医院门前,看着车来车往的道路,川流不息的人群,楚南歌从何书桓手中拿过香烟什么都没说,平静的脸上带着点点笑容。 只是深藏眼中的不安就算再怎么掩饰,另外四人也看到了。 黄丽华与石达坐在医院内的长椅上,吹着略冷的冬风,忍不住低声再问道:“这手术没什么风险吧?” 石达轻叹了一口气,这问题黄丽华问过两次,可即使是他都想找人问问。 “手术风险很难说,特别是脑部手术,大部分的手术风险都不大,但最难过的是并发症,那个才是最致命的因素。” 石达看着楚南歌消瘦了的背影,握紧双拳轻声道:“南歌的身子一向不算好,这次的病更是虚弱不少,所以一但出现并发症,他很难撑过去的,就算没死,恐怕也...。” 石达的心情黄丽华很了解,自幼便靠单亲妈妈养大的他能走到今天,楚南歌三人的功劳可不少。 “老公放心,南歌会没事的,再说真有事,不是还有我们几人吗?” “你错了,真出事,他活不下去的。” “你是说...。” “嗯,他不缺乏任何勇气,若不严重还好说,严重了,他不会拖累我们的,伤人伤己的人最是狠啊,小华。” “......。” 石达是最后才加入的第四人,他是叶楠读医学院的同学比楚南歌三人都要虚长几岁,因此就像一个大哥哥般照顾着他们。 所以他亦算是了解楚南歌的性子,若有机会挣扎绝不退缩,可若路死了亦绝不回头,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别人撞了墙尚且会绕路,楚南歌却是拆墙而过,那怕会因此费上更大的功夫。 固执,不容后退。 站在圆形的垃圾桶旁,楚南歌压灭手中烟,顿了顿拐杖轻笑道:“走吧。” “你明天想吃什么早餐?” 半搀扶着楚南歌的叶楠听到这话,不由翻起白眼道:“小何子你就没点常识?中午做一个全身麻醉的手术,再快也得明天中午才能吃点食物,而且能吃什么?” “我倒是有点想吃辣蟹,可惜你能弄来,叶子也不让吃了。” “别发梦了,等你完成所有手术再说,石子,小华。” 石达看到楚南歌走进来,扶起黄丽华点头道:“不错,手术过后虽要吸收营养,但太浓烈的食物不好,清淡点。” 轻声的话语中,没有人去说楚南歌忽然要抽一根烟的事,何书桓四人知道他的心中自有分寸。 再说一枝半枝烟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 房间还是那个房间,在何书桓的协助下楚南歌没有换上病人服,而是直接披上了一件纯白色,能够盖住全身的手术袍。 穿上那件背后绑带子的白袍,楚南歌刚走出换衣间,即使身处温度被调控得刚好的医院内亦不由打了一个冷颤。 楚南歌拖着右腿快速爬到病床上,在叶楠帮忙盖被子下的忍不住道:“真冷...。” “当然冷,今天才十三度,你穿这么一件能不冷吗?一会便好。” 四人的陪伴中,楚南歌再次缩了缩身子,苦笑道:“也是,早知道选择过了冬才做手术,一阵风吹过,心都寒了,更惨的是肚子空空如也。” 春夏秋冬中的冬风里,这一天楚南歌的手术对世界毫无影响。 所有人都跟着自己步伐前行。 因为谁都只是自己世界中的主角,不可能是别人的主角。 以为自己是别人主角的人,都是愚人。 第四十八章 固执的人 同样是那个灯光耀眼的手术室,但这次似乎更是寒冷,不是室内室外的温度,而是心的温度。 “楚先生,现在开始注射麻醉药,你放松自己就可以,其他事情我们会处理好的。” “嗯。” 布满仪器的手术室内,楚南歌看着上方照下来的光轻嗯了一声,可心中却苦笑不已。 放轻松?一会我都失去知觉了,有什么可放松的,这安慰人的话,真是毫无技巧。 或许是进出手术室已是第二次,在前一次的小手术中适应过来,楚南歌此刻倒没有上次般空白,反倒是想些有的没的。 不过他的胡思乱想也没持续多久。 从被被推入手术室开始,那位麻醉师和主诊医生确认过病人无误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努力张开眼睛的楚南歌便沉沉睡去,带着氧气罩睡去。 麻醉药注入的那一刻,感觉到全身发热的楚南歌彷佛看到了自己的一生在闪过。 记得清,记不清的事,都一一浮现在他疲倦的双眼中。 就像一场很悠久的梦,直到他失去知觉前,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几许,他的半生画面便已经闪现完毕。 他姓楚,叫南歌。 这名字是他爷爷取下的,据说南是指他是一个南方人,歌则是希望他快乐,就是如此简单。 他的家族算不上大富大贵,可该有的会有,亦从来不缺金钱。 所以楚南歌的爷爷也不幻想什么望子成龙,只希望他一生平安快乐。 从小便跟着爷爷长大的人,其实一年到头也没看到父母几次,他们总是在外跑生意。 以至他对他们总有点陌生感。 无他,一年才看到两三次的人,又能熟悉到那里去。 后来离异后就更少了,甚至连姐姐,妹妹也少了联络,就只有一份淡淡的血缘关系存在。 若非爷爷强行按住,恐怕就连一次都没有,他的性子就像老人一样固执,绝不低头。 别人还什么都不知道的年纪,楚南歌便学起了煮饭,洗衣服等事。 不是说生活艰苦至此,只是从小与爷爷两人生活的人,很多事情都难免要自己去做。 抱着男孩放养心态的老人亦从来不管。 老人的性子与楚南歌的分别不大,固执,冷清,不喜热闹,是一个很安静的人。 那一年, 楚南歌,十六岁。 楚世文,七十四岁。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过程,是必然发生的事。 从医生处得知命在旦夕,楚世文唯一的要求就是回家,他的意思没有人敢违逆。 躺在那个尚未挂有风铃的露台,因病瘦得只剩下骨头的老人没什么不高兴,没什么悲伤。 人生七十古来稀,他的年纪也到了,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楚南歌。 他太倔强了, 就像他年轻时一样。 挥手让围在身旁的人退走,老人气若游丝的看着楚南歌,他还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可一是没有力气了,二是不知道该如何去说。 “南歌,以后...跟爸爸...吧。” 露台上,烈日很是耀眼,半蹲在地的少年听到老人的话默然良久,最终还是倔强的摇头道:“我想留在这里。” “是吗。” 虚弱的声音中,传出一阵叹息的感觉,于是老人没再问跟妈妈如何这种话,想了想又道:“我的东西已经全部转移到你的名下,监护人是你的何爷爷,十八岁后就由你自己操控,一个人...能活吗?” “可以的。” 侧头看了眼从小便跟着自己的孙子,老人对站在不远处的众人招招手,让他们走到近前,虚弱道:“我走了后,你们不得强迫南歌做些什么,老何啊...,交给你了。” 另一位一直坐着的闭目老人闻言,张开双眼望着半蹲在地上的楚南歌问道:“你打算一个人怎么养活自己?” “我退学去上班。” “不读书了吗?” “嗯。” 何齐放看着双眼红肿的少年,听着他坚定的话语,最终没有再说什么,在他看来读书固然是最好,可不读也没什么,路总会有的。 “爷爷...。” “嗯,依你...所愿,扶我回房吧,我想睡一会。” 这段交流中的那一天,楚南歌坐在自己房间无声哭泣的那一夜,老人睡过去后便再没有醒来。 随后的葬礼没有什么悲伤的情绪,只有无尽的沉默,该哭的哭过,该说的说过,七十多岁离世的老人,在那个时代中已经算得上古稀之年。 唯一可惜的是,十六岁的少年事后仍旧没有听任何人的劝说,甚至除了必要的话外,一句话都不曾开口,就连面对何书桓,何齐放他们都一样。 无可奈何下,与他不到十句话的父母只能带着担忧离开。 因为他们两人亦不敢迫他,那个葬礼后,少年就只轻轻的说了一句话,一句令所有人都心寒的话。 吓得自小跟着妈妈的妹妹,跟着爸爸的姐姐大哭的话。 “我不缺勇气活着或死去。” 他们知道他的性子很是猛烈,可却从没想到竟暴烈如此,像他爷爷,更胜他爷爷。 没有人能劝服他。 他从来都独立坚强。 时光飞逝中,手术前的记忆碎片一一闪过,直到这一刻,當初的少年仍旧没有后悔。 后悔没有用,他从来都不会后悔任何事。 那一年,楚南歌从学校中辍学正式步入社会,就如他自己所说,他已经到了不需要任何人都能活下去的年纪。 匆匆忙忙的时光中,他的性子让他吃过很多亏,打过很多架,也去过很多的地方。 后来他遇到了另一位中年人,教他厨艺,教他人生态度,教他学好的人。 可这一眨眼,他便在厨房中便花去了十五年的时间。 从当初飞扬跋扈走到沉静内敛。 从好勇斗狠走到风轻云淡。 算不上成功,算不上失败的人生中,他放下了许多,学会了很多,可他仍然没有原谅过他的父母。 他理解了父母为什么要离婚。 但为什么当初三姐弟带走的只有姐姐和妹妹。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很多很多的为什么。 他没有问。 可随着年龄理解了, 却仍然没有后悔,没有回头。 他对自己说过,楚南歌从不回头。 直到那一年。 他遇上了她,平静的生活中被掀起涟漪,出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回头,或是说第一次疑惑。 第四十九章 冷风 日日年年春逝去,朝朝暮暮冬风来。 .... “南歌,还没下班啊?快走快走,有什么事明天再做吧。” 关门的餐厅中,楚南歌还在敲打电脑计算上个月厨房的支出時,大门处一道声音传来。 “咦,老板怎么来了?” 苏木志从半掩的闸门中钻入,看到桌面上那一份份的帐单,马上便知道楚南歌在做什么。 “不是我说你,这事扔上会计部就好,不然请他们回来吃干饭吗?” “冻奶茶谢谢。”楚南歌笑看着走入水吧台内的苏木志点下一杯饮品,便又继续道:“我总得过目一下才好评估接下来的预算,而且习惯了。” “冻柠茶吧,大半夜的喝什么奶茶,我刚才坐车经过,看到灯光就知道是你了。” “都可以,差少许就完成了。” 楚南歌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笑着回了一句,把手机中正在播放的音乐停下,拉直双手伸了个懒腰。 每到月初的时候,工作总是比较忙,他早就习惯了,何況苏木志说会计部的人吃干饭谁信? 那么多店铺的帐目每天都要算,他若再不帮忙,只有兩个人的会计部就要走光了。 苏木志当然也清楚这事,递过柠檬茶给楚南歌,满身酒气的人笑了笑道:“你这么做可不行,早晚会累倒自己,把多余的事交上去吧,再请人就好,又不是赚不到。” 楚南歌喝了口柠檬茶笑道:“这可是你说的。” “我当初开店不过是想每个月不用工作都有几万入袋,目标早达到了,请个人花不了多少。” 楚南歌知道对苏木志来说钱够用就行,虽说他也不会嫌钱多,但却不是那种吝啬的人,该花的花,想花的花,这是他享受人生的态度。 “说起来,你可以退休了,还做什么?” “这不是闲得慌吗?女儿大了又不陪我玩。” “她不是快大学毕业了?陪也是陪男朋友吧。” “这倒是,说些别的,我都恨不得把那小子锤死,竟然拐骗我女儿。” “人家这是你情我愿,真要这样说,老板你当年也骗了一位善良少女。” 相识多年的两人笑谈中,时间很快过去,在店门与苏木志分别后,楚南歌习惯性的塞起双耳,听着歌缓步往下两条街的酒店大门走去。 因为这个时间段地下列车已经停驶,他只能到那里坐计程车回家。 风卷过的冷清长街上,耳中传来“风中风中,心里冷风。”的歌声,双目无神的走在昏黄街灯下的路上,半沉入自己世界中的人完全没有注意到横巷中突然步出一人。 然后两个人,一男一女就那样相撞在一起。 被撞退两步的楚南歌看着倒在地上的女子,嗅着风中传来的酒气,忍不住摇了摇头摘下耳塞,上前扶起她问道:“对不起,你没事吧?” “唔...你...。” 含糊不清的话语中,楚南歌没听懂她想说什么,眼看女子好像没什么事后,摇摇头便想离开。 楚南歌对女子有点印象,虽不知道名字是什么,但他隐约认出了是公司的常客,午餐和晚餐都会偶尔看到。 可就在绕过女子的时候,楚南歌忽然被拉住了左手,只听得她含糊道:“喝...别跑...。” “......。” “噁...。” 一个闪身让过大概是被风吹得呕吐起来的人,楚南歌一脸无奈的看着被死死抓住的左手。 “你认错人了,你没问题吧?” 半扶着那女子,让她远离那些呕吐物后,楚南歌扇了扇鼻子传来的怪味,挣扎着是不是抛下她就走。 可还不等他有什么反应时,刚吐出胃中酒的女子便又缠上了他,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腰身。 “送佛送到西,算我倒楣。” 念着是店里熟客,楚南歌无奈道了一句,看着连路都走不稳的人,直接弯身背起她便往前方酒店走去。 “喂,别勒脖子,不然报警了。” 一个酒醉的人压在背上已经够重,更麻烦是被背起的她下意识勒着楚南歌脖子,让他几乎一句脏话就冲口而出。 半条长街的距离,以楚南歌平常的步速最多就是五分钟,可背起那女子后在她不停的扭动中,足足多了一倍时间。 脸色苍白的背着女子走入酒店,在前台中临时开了一个房间,楚南歌也顾不上那几位女前台眼中的鄙视神色,只想早早抛下背上的人回家。 他不怕什么,怕的是背后女子又再吐。 此刻他可真的是躲无可躲。 幸好的是直到房间內,那女子也没有再吐,就是神智相当不清,在楚南歌放她下下床时,更是抱着他便亲了过去。 快速闪过那一吻,楚南歌害羞是没多少。 这种酒后荒唐事,别说亲女的,就是男人他都亲过,没什么大不了。 但现在的最大问题是, 她醉了, 楚南歌没醉。 所以被那酒气薰住,楚南歌看着床上那位死死抱着自己的妖魔鬼怪,努力挣脱她的双手,眼神中难得的带有嫌弃意思。 “真·妖魔鬼怪之夜。” 拉上房门,嫌弃的拍了拍身上衣服,楚南歌在那几位前台服务员的奇怪眼神中,头也不回的离开。 以为他是去买什么事物的服务员,直到快下班时也没见楚南歌回来,才终于知道他只是单纯的送她过来,并不是他们想像中的一夜风流。 这种小插曲,楚南歌很快便抛之脑后,那一夜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人生中有很多这种怪诞不经的笑话,没看过的人以为是奇事,但看多了的人却只觉无聊。 犹如鬼神一样,我们会敬畏,害怕,是因为从不曾见得。 若见多了,就不会感觉到什么,不会害怕,不会敬畏,最多最多就是一句鬼先生,神仙小姐您好而已。 日日年年春逝去,朝朝暮暮冬风来。 这是一个科技的世界, 荒诞不经的世界, 楚南歌讨厌的世界。 无缘由,无故因,无根本。 除了那有限的数人外,楚南歌下意识的排斥这个世界,只愿活在他自己的围篱中,那怕他看起来与常人无异。 但实际上,就连他自己和何书桓他们都不知道,他的世界围篱内有人,有何书桓,有叶楠,有石达,却没有其他人。 他自私的把所有人都划分出一条条界线,而这座悠久的南方城市中,就只有寥寥三人走进他的心。 除此以外,举世望去无一物。 恩他报,仇他忘。 楚南歌。 三十一岁。 第五十章 光与暗 不清,所以爱;清了,所以不爱。 .... 那一夜后的第二天。 刚忙完昨天的资料,坐在店铺后巷抽烟,楚南歌忽然听到李少峰说有女孩想要认识他,问他要不要赴一次约会。 “你答应别人了?” 楚南歌看着李少峰一脸尴尬的笑容,没多想什么,他这人就那样,都是口快快承诺,然后自己吃尽苦头去做。 不过亦正是这种性格才使他在任何人群中都吃得开。 “是答应了,但你不想去也可以的。” “熟客?” “嗯,不远处写字楼的熟客,我告诉你,很漂亮的,再说你该谈个对象了。” 楚南歌看着半倚在后门上李少峰,淡淡笑道:“没什么兴趣,不过你答应了,就算是应酬吧,反正美女亦赏心悦目,乐事。” “哈哈哈,保证你赏心悦目,但没那么快,过两天吧,我手头上的工作还没完成。” 冷冷清清的后巷中,坐在一张胶椅上的楚南歌笑道:“嗯,到时候通知我,反正最近没什么事做。” “你那么快就完成了?” “你以为我是你?后天要开会,你要加快速度了。” 想到那些数目帐,李少峰丧气道:“不说了,不说了,我回去工作,今天就通个宵。” “你再不工作,我都要让小梦坐你位置了。” “哈哈哈...,说起来,有机会让小梦上吧?” 楚南歌接过李少峰递过来的香烟,想了想道:“可以,我原本是想外面找人的,既然你推荐小梦,那就让她试试。” “咦,有位置吗?不会真干掉我吧?” “后天的会议是打算调整你的位置,让你统筹五间店铺的外场管理,四号店最近有点麻烦,到时候你过去解决。” 李少峰听到楚南歌的话若有所思道:“你想解雇浩然他们?” “嗯,被投诉太多了,一次半次不是问题,问题是三两天总有一次,这就不是客人的问题了。” “也是,他们那里的投诉的确多,但...。” 楚南歌摆了摆手轻叹一口气,李少峰想说什么他知道。 那位谢浩然是他很久前的同事,虽说不上好朋友,但还真的相当熟络,当初他刚好找工作,fate又缺一位经理,楚南歌便推荐了他当三号店的经理。 举贤不避亲楚南歌不懂,但熟人总是会愿意给他们机会,这是一定的。 初来的时候,谢浩然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但可能是时间久了,熟悉楚南歌和苏木志的随和,渐渐便有点放纵起来。 即使楚南歌私下找他聊过数次,服务却依旧是那样,任由他自己的手下待慢客人,这种取死之道,谁都无可奈何。 “没什么但是,总要有人做坏人,后天你升任总经理,小梦暂时接替你的位置,你过去四号店看看,如果都不行全部解雇了。” 李少峰想了想道:“若只留下浩然呢?” “不必,能者上,弱者退,你记得处理好,否则别说我没提醒你,处理不好老板不会涨薪的,让你领总经理头衔收经理薪资。” “喂,这太过份了吧,这是又要牛好,又要不吃草。” “我这不提醒你了吗?” “这是迫我大刀阔斧啊。” 对谢浩然或者是风波不息的日子中,平静的过了数天,楚南歌接到李少峰的约会后,便早早下班回家换了一套干爽的衣服。 虽不太在乎,可必要的礼貌还是该有的。 那一天,坐在酒吧外,正和李少峰笑谈的时候,楚南歌远远便看到了方晴。 那一刻他尚未知道方晴的名字,可却认得她。 那天晚上的妖魔鬼怪。 说句实话,方晴虽算不上很漂亮,可与丑字却拉扯不上什么关系,说是妖魔鬼怪不过是黑夜中所有人的习惯。 不管男女,到了天亮总比黑夜里逊色。 因为光太亮,太清楚,就会放大了缺点。 夜太黑,太模糊,就会让人觉得什么都美好。 特别是三两杯酒下肚,看着模糊的城市,人群,什么都是自己理想的样子,一切一切都是美丽得动人心弦。 这一天的晚上,楚南歌在闲聊中对方晴的谈吐印象还是很不错的,最少没有脏话连天。 他很讨厌那些十句话中有五句带着脏话的人,尽管楚南歌自己以前就没少说,可年纪渐长后,他看不出那些话的作用,更隐隐厌恶着。 话好好说,慢慢说就可以,多两句助语词并不会让事情有帮助,只会让人讨厌。 所以面对着一整晚下来,只有偶然间一两句的方晴,楚南歌很是满意,而且她的性格也很好,最少比自己好。 甚至时间才走到一半,心里清楚的楚南歌更主动与方晴交换了电话号码,这种事只要他看出了,都会主动去做。 当然楚南歌也就是抱着交个朋友,日后方便工作的想法。 他是一个很对谁都带有善意,却也仅限于善意的人。 再深入一点,他的世界似乎除了寥寥数人外,就连一棵树都不曾映入。 岁月无声无情,可却让人实实在在的看到它在跃动前进,楚南歌就正是岁月内的事物。 不是人或是什么,就仅仅只是物而已,皆因岁月从不知道谁是人类,什么是人类,在它眼中所有的所有都平等,都是渺小。 愉快的黑夜过去,对李少峰第二天问感觉怎么样,楚南歌淡然的回了句,不错的女孩,很是可爱,似乎很爱喝酒。 李少峰笑了笑反问着他,这座压力庞大的城市中,有多少人不喜欢喝酒? 就算真有,亦不是他们会认识的人,不是他们会喜欢的人。 李少峰的话,楚南歌很是认同,不是说什么要分出种类,只是他们这些习惯了黑夜的人,真要认识了一位灰姑娘,不说喜不喜欢,真相处起来,恐怕是极度困难。 一个睡眠时间差,就足以打败,磨灭大部分爱情。 因为爱情不是用口去诉说,而是用心去陪伴,用行动去表现,用时间去证明。 可他们这些人最缺的就是时间。 别人活动的时候,他们只能无休止的工作。 别人睡眠的时候,才是他们能活动的时间。 这一点不论男女,不论好坏,都是难以接受的事。 白天有白天的族群,黑夜有黑夜的人类,就如光与暗,永远都相依,却走不到一起。 不是不想,是不能。 第五十一章 动人风景 彷佛毫无改变的生活中,多了一位叫方晴的朋友,楚南歌也没什么在乎,有空聊一聊天,他还是相当愿意。 没谁会拒绝一位朋友在短信上闲聊两句,不过亦仅限于闲聊。 兩人相识一段时间后,楚南歌才渐渐有点喜欢方晴,试着放开自己去趟一趟名为爱情的浑水。 “南歌,你很早到了?” “喔,没多久,刚到步。” 人潮来往的地下列车站中,楚南歌塞起了双耳,半倚在红墙上等待方晴,观察来来往往的人。 他总是觉得那些衣服,颜色,化妆,模样都似乎一样,又似乎有点分别的人很有趣,也很无聊。 有趣的是,为什么人云亦云,不愿活成自己的样子,活成了别人的样子? 无聊的是,千篇一律中,来来去去都是红或黑,换谁留到最后都只有无聊两个字。 直到一位穿着碎花长裙,披着一头长髪快步而来的女子出现,被拉回现实中的楚南歌晃了晃头,笑答完她的问话道:“我们走吧,你今天有什么想逛吗?” “没什么啊,就是在家无聊,找你出来逛逛。” 除了刚开始的约会还要借口外,现在不管是楚南歌,还是方晴都是直接了当的说出来逛街就算了。 她没有问,他同样没有问,但其实这一刻,他们都没有落实到关系,心中都只是喜欢对方,要说爱的话,那就是有一点点萌芽的迹像。 初爱。 这种暧昧关系没有持续很久,两人都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她不开口只是希望他能主动,他不开口只是不懂怎么说。 心中祈祷着方晴会是自己的一辈子伴侣的人,在李少峰和张婉儿的努力下终是渐行渐近。 “喂,南歌,你喜欢方晴吗?” 午休的时间中,一身正装的李少峰在后巷中找到楚南歌,第一句话便是关于方晴的问题,他看得出来楚南歌对方晴很是有好感,但大概不知道怎么去做。 “嗯,有点,她很好。” 抽着烟的人如是回道,双眼平静无波。 “那怎么还没走在一起?男人就该主动点啊,我替你打听过,她也喜欢你的。” 楚南歌想了想,一脸无奈道:“怎么做?直接开口吗?没什么经验啊。” “你明天不是休假吗?约她去大佛走走啊,到时候直接拖手不就好了?” “这也行?” 李少峰双手抱胸笑道:“有什么不行?要不我把你们灌醉再扔到酒店,直接肉博一场?你选那样?” 想起李少峰那个酒量,楚南歌笑了笑道:“算了吧,拼酒拼不过你,我约约看,到时候再看看。” “那行,我一会就走了,明天事没办成告诉我,晚上我直接灌倒你扔到酒店房大战,有些事不宜迟,宜早。” 楚南歌听着李少峰的话,不由笑骂道:“滚吧,老想着那些床事,柏拉图懂不?” “有爱没性能叫爱?别整那个了。” 等到李少峰离开后,楚南歌想了想觉得他说的话不错,有些事情是该男生主动点,没经验就多学学好了。 拨了通电话过去,与方晴约好明天去郊外走一走,回到家的楚南歌躺在床上,听着歌声,风铃声,久久没有睡着。 这种事他看过很多,亦不是没有那种一夜风流的帐目,黑夜中的人很少能保持不沾任何风流事。 楚南歌当然亦不例外。 但说到恋爱,他却是真正的第一次,以往的那些人全都是一个你情我愿,睡醒便各走各路,比任何人都陌生。 楚南歌记得有一次睡醒,酒店床头柜上放着五千块,那一刻他的心情就像见鬼了一样。 自己被当鸭子叫了,让他哭笑不得好几天。 至于那女的长什么模样,他倒是忘了。 这事让何书桓知道后,足足被叶楠三人调侃了好几个月,还不停让他回忆是那位富婆,让他们也好找她风流多几夜。 听不进歌声,风铃声的夜里,起床又睡下又起床后,楚南歌才终于在零晨五点多,天已渐亮中睡去。 铃铃铃...。 单调闹钟声中,时间走到七点。 楚南歌猛然睁开双眼便爬起来,今天他约了方晴九点在她家的楼下等待。 地下列车过去需要四十分钟,由车站步行到她的家需要五分钟左右,送过方晴回家的楚南歌对时间早就估算好。 洗漱过后,再喷了点香水,穿上早就准备好的衣服,在塞住双耳的世界中,楚南歌走在城市的人流里,模糊的看着千人百态,在想着今天该要怎么做? 他觉得方晴是特别的,不像那些一模一样的女生,潮流的女生。 楚南歌这些年一直没有找女朋友,其实某程度上来说是厌倦那些潮流者。 不是说潮流不好,但好的潮流者是引领风潮的人,而非那些盲目跟从的人。 就像同一件衣服,有人穿得好看,但却未必适合自己,人应该活成自己的样子,不是活成别人的影子。 这一点方晴做得很好,她是活出自己的人,所以楚南歌觉得她很美,比所谓的美人更美。 活成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美丽,活成别人影子的人,终有一日会凋零,楚南歌不愿与一位丑陋的人过一辈子,那怕她们曾经娇艳绽放也不愿。 他知道与这些人真一起了,他早晚也会抛弃,就只在时间问题。 所以他没兴趣帮别人养老婆。 秋风吹起落叶的街道上,楚南歌刚拐过街道转角,一道动人风景便映入眼帘。 那是一位紫色长裙飘飘的女子。 活出了自己的女子。 那一刹那间,世界在楚南歌眼中便像停摆了一样,就只有她在动,在笑。 “呯呯呯...。”的心跳声中,楚南歌用鼻子深吸了一口气,还想不到要说什么,那位紫衣仙子的声音便传来。 “你来了?” “你今天很漂亮。” 下意识的应答中,楚南歌心跳依旧快速,那是心动的感觉,真真正正心动的感觉。 “嗯,谢谢。” 尴尬的却温馨的气氛中,楚南歌走出了好一段路,才平定下来微笑道:“真的,我们去吃点早餐吧,车子我已经叫好,就停在外面等我们。” 被气氛或心中想法想红了脸的方晴闻言,轻声道:“嗯...。” 第五十二章 那一刹那的永恒 有些谎言所有人都知道,但都下意识不愿看破。 .... 碧蓝的天空下,翠鸟在飞翔,人在走,虫儿在活动,四季走到了秋。 但楚南歌和方晴此刻的心却在春。 春心动。 白石路阶上,大佛下,楚南歌背着双手悠悠前行中,不时望向令他心弦震动的女子,忽然不再厌烦这座城市,觉得这座匆忙的城市原来也很是美丽。 让他有了些许留恋之意。 “南歌,我们上去吧?” 二百六十八阶的阶梯下,方晴遥望着上方的大佛,轻声的问着楚南歌。 “嗯,来到此地,当然要上去走走,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 “咦,你没来过吗?” 楚南歌笑着摇了摇头,他还真没来过这里,不是信仰的问题。 这个世代中,儒释道三教早就溶为一体,谈不上信不信,楚南歌一直很是尊重导人向善的教派。 因为他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对那些修道修佛修儒的大学问者,楚南歌总是怀抱着尊敬之心。 他们做到了,他却做不到,就是如此简单。 “没有,你也知道做服务业的人,那里来这么多的时间,真有了也去旅行散心或者在家睡觉。” 方晴想了想娇笑道:“也是,你们一天都最少十小时以上在工作,的确没有我们这些朝九晚五的人来得自在。” “回去偷懒而已,朝九晚五也很累的,不过假期比较多就是。” “呵呵...,那你转行啊。” “算了,没读书能做什么?再说几十年我就学会做菜。” “做菜好啊,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好吃。” 楚南歌看着身旁女子的甜美笑容,跨上石阶道:“那可不是我做的,在厨房中我就是杂役,只负责递菜,看他们做。” “哈哈...,那下次你亲手做给我?” 方晴倒是略有了解厨房中的运作,知道楚南歌已经很少会亲手做菜,大部分时间都只是看着,属于他们常笑说的武术指导之人。 只说不做。 “可以啊,不过到时候你可别嫌弃难吃。” “肯定不会,你做的一定很好吃。” 抬步而上中,楚南歌微微笑了笑,他不敢自夸有多么厉害,但好吃嘛,却有着绝对的信心。 没有信心的人,做不好任何事,楚南歌能成就今天的自己,当然有着自己的信心。 “这倒是理所当然,否则我如何服众。” “那我期待着。” 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石阶上,秋风徐徐卷过,两道紫色人影缓步向上中,看得旁人一阵羡慕,甚至更被那些前来摄影的人拍入相机内。 连同大佛,绿树,人群,石阶拍入照片中,再晒出一幅美丽的图片。 从下往上捕捉的照片看不到两人容貌,但那抢眼的紫却在人群中,风景中耀眼夺目,就连大佛在那一刻也黯然失色。 石阶的最上层,二百六十八阶的尽头,仰望着坐立的如来佛祖,楚南歌忽然不知道那里来的勇气,直接便拖上了方晴柔软的手。 可马上便空空落落起来,觉得一阵苦涩,因为方晴挣脱了他的手。 脑袋一片的空白中,楚南歌还没想出什么的时候,一只柔软的手握上他粗糙的手道:“嗯,你儿女情长了。” 感受着手中的柔软,听着耳中传来的声音,心情大落大起中,楚南歌低头望着相缠在一起的两只手,微微一笑,绽放出光芒。 “嗯,小晴,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说不,你会放手吗?” 映入双眼中的美人一笑,楚南歌轻声的笑了笑回道:“不会。” “既然不会,那你还问?” “不问了。” 方晴看着好像智商减去一百的楚南歌,身子靠近他,嗅着他身上传来的香水,烟草混合气味,只觉得这一刻连空气都甜了起来。 “你会抛弃我吗?你会永远都对我如一吗?” “只要你想,我都会在你身旁。” “嗯。” 楚南歌握住柔软的手笑得很是温暖,声音平稳的回答。 彷佛被大佛注视着的两人,在这一刻似乎紧密连接在一起,那怕事实并不是如此。 恋人的初启,总是美好,动人。 就算所有人都想到这大部分都只是谎言,幻境,没有多少人能做到人生如初见都一样。 这种美好,是所有人下意识排除的事,只有在过去后,才想起人生怎么可能永远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大佛下天坛阁内转了一圈,楚南歌拖着方晴的手又走到外面,望向静静注视着世人的佛祖,听到方晴说不如许一个愿后,笑着点点头,可心中却忽然想起了道德经中的一句话。 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众生平等,一切如蚁。 不过这一刻他没有说出口。 因为即使是他,都希望被上天眷顾,被圣人垂爱。 许下第一人也是最后一人的愿望,缓缓步下天坛,和方晴走在幽深的小道上,看着笑靥如花的女子,楚南歌第一次感觉到了心安。 没有了家的人,第一次理解了心安处即吾乡的话,对未来充满了期盼。 “南歌,你说凤凰真的存在吗?” 可以看到海的长椅中,坐在楚南歌身旁,方晴笑问着他喜欢的话题,她知道他不太爱聊那些女人的事,不喜欢说三道四,更不知道谁是明星。 半靠在长椅上,看着风吹雨打却仍然不倒的心经木板,看着那上面的风霜痕迹,楚南歌笑着回答方晴,等待着她想看的日落。 甜蜜的时间内,即使海风带着咸咸的味道,吹到两人鼻子中也彷佛甜甜的。 像糖, 蜜糖。 日落如期而至中,四周的人群亦疏落起来,只剩下了三三两两的人,大部分都是如他们两人一样的情侣。 站在木头护栏前,楚南歌看着渡上金色光芒的大海,双手压在护栏上怔怔出神。 不时偷望他的方晴,其实注意力全在他的脸上。 看着看着,方晴再忍不住把嘴唇印到楚南歌的脸上。 “小晴。” “南歌。” 落日中,金色的海,绿色的山,紫色的人。 一吻便是永恒。 一吻便是永恒。 第五十三章 那一天 无论何时,時代都是好与坏并存,没有所谓的错与对。 而在这个快来快去的时代中,很多事情都只是日常,就如婚前性行为,这种事说不上对错,讲究的就是一个你情我愿。 披着金色的光芒回走中,方晴没有回家,第一次上了楚南歌的家中,看着简单整齐的家,她很是讶异。 金钱与否,她倒是不太在乎,若只看钱,她早早便嫁人了。 当然一日三餐这些却必不可少。 在方晴看来钱不重要,但基本生活保障还是要有的,不求什么,最少一份正当职业,那怕薪资少些,她也有信心陪对方走下去。 一个男人如果连工作都保障不住,那用什么来保障他的家? 这样的人不能用嫌贫爱富来说话,如果真的如此,方晴宁愿成为嫌贫爱富的人。 因为一个无法保障自己生活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可靠的人,这样的人丧失为人的资格。 幸好,楚南歌不是这样的人,从整齐干净的家亦能看出一二。 “你自己住吗?” 楚南歌恭敬的点上线香给祖先,听到方晴的话,笑了笑道:“嗯,自己住,不过有三位朋友偶尔会上来。” “偶尔会上来?” “有时间介绍你认识,这里有三间房是留给他们用的,里面都是他们的东西。”楚南歌往厨房中走去的同时,笑着对身后的方晴道:“说起来,有一位是女的,你会介意吗?很小时候的朋友。” “小学同学。” 方晴听着楚南歌的解释,甜甜笑道:“嗯,不会的,漂亮吗?” “没你漂亮。” “净说假话。” 对楚南歌快速的回应,方晴扫了眼楚南歌打开的女子房间,扫了眼里面,甜笑骂道。 只是后来见到叶楠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没骂错,楚南歌真的睁眼说谎。 柔和的纯音乐中,两人共渡了一个甜蜜的晚餐,在酒的影响下,方晴没有选择回家,而是在楚南歌洗澡的时候直接闯了进去。 有时候她很大胆,有时候却也很软弱。 哗啦哗啦的水声中,站在淋浴水龙头下,楚南歌看着打开门冲进来的人,反着亮光的皮肤下那具动人身躯,即使经历过不少,亦不禁一脸呆滞。 “小晴,你喝多了...。” 晚饭时喝去一瓶威士忌的两人,说醉倒不至于,只是半醒半醉间,很多平时敢想不敢做的事,在这一刻是无所畏惧了。 “怎么?我不好看吗?” 缓缓脱下的紫色长裙中,借着热水稍微清醒点的楚南歌,虽早就预料过接下来的事,想到了结果,却没想到开局。 “好...看。” 妩媚的一笑中,方晴踢开裙子便走到楚南歌身旁问道:“那里好看?喜欢吗?” 楚南歌有点不知所措的缩了缩身子,面对方晴这种简单粗暴的法子,他还真是从没看过。 “都..好看...。” 热气缭绕的浴室内,半醉的方晴抱上楚南歌,也不管他似乎有点尴尬的神色,在水中便亲吻起来。 不再是简单的吻中,两人渐渐迷乱,红晕不但爬满方晴的脸,亦爬满楚南歌的脸。 或许是酒醉人,又或许是人醉人,宽阔的浴室中就那样变得粉红粉红,爱充满了其间。 这一刻她的眼中只有他。 这一刻他的眼中只有她。 没有什么工作,没有什么朋友,更没有所谓世人。 因为他们的相识相恋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对这座城市,这座世界都毫无影响。 没有谁是世界之子,时间不会因谁停转,那怕毁灭降临,它都依然在缓缓流动,只走它自己的步伐,过它自己的生活。 秋夜中,月圆,人也圆。 那动人心弦的舞蹈,乐章,节拍,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美好。 这是他们两人间的初见。 真正的初见。 即使这一夜不曾停留,但深深印在两人脑海中。 岁月无情,人却有情。 阳光明媚的第二天,方晴披着楚南歌的外套站在窗前,不停拨弄着那个风铃,她觉得他真有趣,就连风铃都是如此。 “小晴,可以吃早餐了,一会我送你上班,但衣服怎么办?先回家换吗?” 房门前,楚南歌穿着长袖t恤,整个人神彩奕奕,但眼底中的疲倦,方晴没有看走眼。 过去两天中,睡眠时间不足五个小时,楚南歌又怎么可能不累,只是他习惯了不说,习惯了睡眠不足。 “我刚让小婉帮我请假了,今天不上班,只陪着你。” 木制的餐桌上,楚南歌坐在椅子上笑道:“那今天你想去那里吗?我陪你到处走走。” “那里都不去,我想在你家睡觉就好,你也很累了。” 原本空旷寂寥的家內,楚南歌忽然觉得很是温馨,暖和,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家,是何书桓他们亦无法营造出的家。 “没什么,习惯了,晚上再补眠就好,一两天还是可以的。” 楚南歌淡然的笑了笑,看着正在一口一口吃早餐的人,双眼中的寂寞减退不少。 “可我不想动,只想睡觉,抱着你睡觉。” 方晴抬头看着滿带倦意的人,有点点心痛,现在开始他可是自己的男朋友,不能累坏了。 “你累坏了,以后谁照顾我?难道我照顾你?” 方晴的娇嗔声中,楚南歌笑道:“好,那吃完早餐再睡一会,中午起床再想。” “嗯。”柔柔的应了声,想起房间中的风铃,方晴眨着眼睛问道:“那风铃真好看,那里买的?” “很小很小的时候买的,觉得声音好听便一直挂着,你喜欢就送你。” “不要,我常过来听就可以,下次我也买一个送你,你要挂起来常常听。” “可以,我很多时间都会在露台,挂去那里,我就会常常听到。” “真的吗?” “嗯,真的。” 这一天的甜蜜过去后没多久,方晴真的从网上找到了一个风铃,纯白,声音清脆的风铃。 再由她自己亲手挂在露台上,听着它发出叮叮叮的声音。 很是悦耳,愉快的声音,一如挂上去的那一刻,两人甜蜜的相拥,相吻,相缠。 第五十四章 渐行 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 .... 这种甜蜜的状态,两人维持了很久,远比一般人的三个月甜蜜期来得久。 她生病的时候,他焦急的在半夜中送过她去医院。 他疲倦的时候,她为他学会了按摩,就只想让他舒服一点。 旅行的时候,就像一次一次的蜜月。 没有想做的事时,在兩人的家內,她静静看电脑,他静静看书,无声胜有声。 她知道他有偏头痛,所以一次一次的问着朋友有什么方法可以舒缓。 他知道她喜欢中国菜,所以抱着一大堆菜谱在看,那怕工作上用不到,那怕这会花去所剩不多的闲暇时间。 那段时间中,她少了出外喝酒,他愿意陪着她和她的朋友。 可惜的是爱情中不只有甜蜜的事,更有生活的磨合,琐碎的杂事。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方晴觉得他好像不爱自己了,看到他眼中的清冷,于是便又多了出外与朋友聚在一起。 心魔在不经不觉间种下,成长。 楚南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两人有点不适合,有点不知道怎么办。 她是个热闹的人。 他是个冷清的人。 于是一天又一天中,两人间的疏离渐渐加重,两个人渐行渐远,直到水阔鱼沉无人可问,或者说不愿再问。 清冷的灯光下,坐在紫色的沙发上,楚南歌看着一脸怒意的方晴,无奈问道:“小晴,我们认真聊聊如何?” 冷哼过去后,方晴看着一直都平静柔和的人,闭上眼躺在沙发上良久,等到怒火稍稍息灭,才问道:“你想聊什么?我觉得此刻没什么好说。” 递过去一杯水,楚南歌轻声道:“动怒解决不了问题,你说我不愿陪你出去就别出去,可问题是去了你又不喜欢,不去你亦不喜欢,那我去是不去?” “不是喜不喜欢,而是你一直坐在角落中是怎么回事?当个安静的美男子?” “可是我真的没什么想说。” “你知道他们问我什么?问我你是不是看不起他们,不愿和他们聊天,喝酒。” 楚南歌感觉方晴似乎又要动怒,示意她平息一会,才轻声道:“我的话本来就不多,而且太久没去玩了,有点跟不上,外人怎么看,对我们不该有影响。” “那是我的朋友!就如你和何书桓他们一样。” “好吧,那你说我该怎么做你才满意。” “自己想,这些事情还要我教你吗?跳过那些不说,我总觉得你不爱我了,眼中看着我,还不如何书桓热情。” 烟雾缭绕的灯下,一身便服,赤着双脚的楚南歌一脸茫然地看着方晴,爱吗?怎么才算爱? “怎么才算爱?” “我说不清楚,反正我感觉不到,我感觉你和何书桓他们在一起,比和我在一起更开心。” “......。” 来来回回的话语吵闹中,往往去到最后都是无疾而终,然后相对无言。 有时候就连他们二人都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说些什么。 因为无非就那几件事中,楚南歌改变不了自己,或者说不愿为方晴改变。 而方晴亦改变不了自己,不愿为楚南歌改变。 楚南歌太冷静了,无论方晴发多大的脾气,他都只会安静的等着,听着,直到她怒火开始退去,才慢慢开口说话。 其实方晴多么希望他能够在她动怒时抱着她,或者发一次脾气。 可惜的是,每次到了这种时候,他总是不远不近的看着,说着,好像什么事都云淡风轻一样。 方晴有时候觉得,倘若两人真分手了,楚南歌也会像现在一样。 云淡风轻,彷佛什么事都不是事。 有人说过相爱容易,相处很难。 这一句话用来形容楚南歌与方晴,正正合适不过。 对此,楚南歌看得很明白。 可越明白,他的寂寞便越重。 人便越清冷, 越来越像在海中的小舟上, 冷冷的看着四周, 看着空无一人的大海。 听着身旁传来的平稳呼吸声,楚南歌睁开双眼望着黑夜中的天花板,嘴角扯起一丝苦笑。 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了一个好像合适, 又好像不合适的词。 同床异梦。 同床共枕却异梦。 沉沉睡去中的第二天,方晴小心翼翼的爬起来,看着在睡梦中的楚南歌,看着即使在睡梦中也带着微笑的人,轻轻把唇印在他的脸上,再低语了一句。 “我爱你。” 他们两人的作息大部分时间都不一样,一如这一天她起床准备去上班的时候,他才睡下两至三小时。 方晴不知道自己睡着了好不好看,不知道楚南歌会不会对自己说话。 但只要在他的家过夜, 她每天起来都会吻一吻他, 说一声我爱你。 方晴觉得睡梦中的楚南歌真的很吸引人,没有那双寂寞的眼睛,只有淡淡的笑容,彷佛梦到了什么美好的事一样。 每当这个时候,她才觉得他真真正正在自己身旁。 陪伴着自己, 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可惜他不是睡公主,不会永远都睡着,现实也没有童话。 张开双眼的他是那么的冷, 那么的淡, 近乎于无情无物。 这是热恋过后,方晴对楚南歌的感觉。 滴答滴答的时间中,坐在床沿上看着楚南歌拉了拉被子,一觉醒来便消气了的方晴温柔地笑了起来,可想着想着却又有点难过。 她知道他们之间已经出现裂痕,想修补却无从下手,她甚至想到了不久的将来,自己会失去他。 带点悲伤的脸上,低喃问道:“南歌,你爱我吗...?” 平静的空气中没有任何回应,因为应该听到的人听不到,所以理所当然的没有回应。 再度轻轻亲吻一下那位睡男子,方晴深呼吸一口气,心里暗自为自己加油,便轻手轻脚的准备起上班的事。 不管如何,生活得过下去,工作依然存在。 方晴出门后,床上仍然在睡的楚南歌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直到上班的时间到了,才朦胧的起床。 一个人家内,他就那样安静的处理着一切,再出门,在人流中展开新一天的生命。 第五十五章 黑夜中的城市 人生总有很多无可奈何,这是谁都无法避免的事。 .... 日升日落的时光里,楚南歌当然也有无可奈何的事。 钱能解决的问题,不是问题。 可一个人活着,有太多太多钱与权都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就是一种无可奈何。 就如与方晴之间的问题,楚南歌想解决却力不从心,她说觉得自己很冷漠无情,可怎么才算不冷漠? 大吵大闹? 还是什么...? 楚南歌真的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 如你爱过我一点一丁 请不必相认 如你看到我是运是命 请关起眼睛 如你听见我心底哭声 请收起吃惊 静静睡吧 不必慰藉叫我再动情 耳中歌声,旋律声中,靠在车厢的透明玻璃上,楚南歌双眼散涣的看着四周人群,这个时候,是他觉得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候。 因为眼中的一切都若有若无,濛濛不清。 因为模糊,所以美丽。 听不到叮咚叮咚声,却看见车门开合中流动的人群内,楚南歌曾经以为自己找对了人,找到了方晴。 可他知道,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他知道他们已经在崩溃边缘,而他和她大概都无法救赎这一段感情。 清楚,楚南歌清楚知道两人间的差距在那里。 性格, 他和方晴的性格实在算不上合适。 爱的确很重要,可合适却更重要。 或许再过十年,方晴会适合现在的自己,或许年轻十岁自己会适合方晴,但问题在于没有或许,事实就是他们相差了十年。 所以她热情飞扬, 他却被岁月磨去了稜角。 口袋传来的震动,楚南歌掏出那部没怎么用的电话,看着屏幕上显示的短信,默言无声。 “起床了吗?我今天回家陪妈妈,中午就不过去吃饭了,小婉想吃泰国菜。” “嗯,坐车中,你自己小心。” 简短的,日常的短信来往,平平淡淡,就像普通恋人间的对话,可不管电话的那一端,两人都感觉到了一种距离。 不是地界的距离,而是心的距离。 到站的车门打开,平稳的走在路上,走出车站,走到公司,一天的工作便又开始。 没有谁知道楚南歌的心在下沉,他看起来一如往常般平静,工作仍然没有什么错漏,与同事相处依然笑着,淡然相处着。 只是不为人知的心中,光渐渐熄灭。 流水般的时间内,繁华都市中没有什么日夜可言。 因为黑夜,是另一种活着的人的白天。 有人向往太阳,有人向往缤纷的灯光。 楚南歌早年属于黑夜中的人,在那个缤纷灯光中游走,可现在他却不知道自己属于那个世界,就那样夹在两个世界中。 幻变的红蓝绿灯光下,雨很小,一点一滴的落下,欢声笑语的街道上,有人在跳舞,有人在举杯相聚,有人匆匆穿过人流。 坐在酒吧外的屋檐下,楚南歌摸着酒杯就那样静静坐着,等着,期间更遇上前来搭话的女子。 “南歌,怎么约我出来喝酒了?咦,方晴呢?” “怎么?没事不能找你喝酒?” 楚南歌看着何书桓淡然笑了笑,挥手唤来侍应,举了举手中的威士忌加冰,示意再来两杯。 “可以,你老大说什么都可以,今天有美女吗?” 刚坐下便点燃起香烟的何书桓爽朗笑了笑,一双眼睛四处环绕了一周。 男人在外喝酒,看一看四周的美女,很是正常,特别是对何书桓来说就更是正常,那怕看看也赏心悦目。 楚南歌早就习惯他的性子,笑了笑道:“新来的侍应不错,另外我刚才来的时候看到了童童,不过没打招呼。” “咦?那家伙来了?在那?” “下面的酒吧里,和一大堆美女在一起。” 回头看了眼斜路下的酒吧,何书桓摸出电话笑道:“死妮子有美女竟然不叫我,抓她过来问问。” “还不是怕你祸害了她的朋友。” “喂,你怎么说话,本公子好歹也算帅吧,说不好她的朋友看上我,祸害我呢。” 看着刚送酒来女侍应在偷笑,楚南歌接过新到的酒,一脸不屑的笑道:“要点脸,被笑了。” 何书桓对那善意的笑容没什么反应,能在这里工作的人,谁都不会恶意得罪客人,再说女孩儿的笑容,他喜欢看。 “喂,童童你在那?” 吵杂的声音中,何书桓提高了音量,对着电话另一端的人问道。 “喝酒啊,何大少,没听到我这里很吵闹吗?” “听到了,我和南歌在上面的酒吧,你快点结帐上来,有多少人?我找个好位置。” 电话另一端,陈羽童听到何书桓的话,看着六个朋友,不由翻起白眼回道:“你说找位置就有吗?今天人那么多,到处都客满了,你们两人吧?” “两人,听南歌说看到你和美女在一起,这不打算见识见识。” “喔喔,我就奇怪你这么晚找我,还以为要加班,那你让南歌来找我吧,你爱到那去就那去,老娘今天不想看到你。” 碰了碰楚南歌的杯顶,示意一口气喝光,何书桓笑骂道:“不就是累你被骂两句,至于吗?现在来了,那些人我见过了吗?” 一直坐在何书桓身旁的楚南歌听得很清楚,一口气喝光刚到的新酒,便站起准备去找陈羽童。 想找何书桓聊天的人,没在乎多一位陈羽童,或者再多些人,他就是想喝点酒,放松一下自己。 工作太忙,烦心的事太多,总要找一个宣泄口,像他这种人就是酒浇千愁。 那怕醒来后烦恼依旧,问题仍在,但得到片刻的宁静很是重要,可以让他认真重整自己的步伐,想清楚自己的将来。 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想得到什么? 第五十六章 缘起缘灭 热闹的酒吧中,楚南歌与何书桓坐入七位女子的中间,看着很是让别人羡慕,毕竟这种地方,大部分时间都是男多于女。 但其实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就是闲聊,而楚南歌更多是安静的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或是回答着那些初识的人的问题。 就如和方晴的朋友在一起一样,静静的坐着,淡然的笑着,没有什么不一样。 夜的世界中,楚南歌保持这个样子已经很多年,再不像何书桓般谈笑风生,不是不会,是不愿说。 他对很多事情都看得很淡,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没有人去搅动的时候,连一点点波纹都翻不起来。 何书桓和陈羽童是知道他的性子,其余女子则无所谓的闲聊着,大家都只是求一个快活,说话与否对她们来说并不重要。 何况淡然笑着的楚南歌亦很是悦目,不是容貌上,是气质上。 盛世美颜,在这个时代从不少见,她们觉得美丽,但亦只是远远观望或是一夜风流,可说到做朋友,嫁老公,陈羽童的朋友都希望找一个有气质的人。 那是一辈子的容颜,随着岁月只会更好看,不会变得丑陋,那才是最动人心弦的东西。 热闹终究会安静下来,半醉的坐在计程车上,何书桓看着躺在椅上的楚南歌,轻声道:“怎么样?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吗?” “没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 楚南歌忽然找喝酒,何书桓当然奇怪,也知道他肯定有事想不通。 男人嘛,无非就是钱和女人。 钱等于工作,何书桓不觉得楚南歌的工作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就只剩下女人了。 方晴。 何书桓由始至终都没有问楚南歌发生什么事,若他想说,他就听,他不说,他就不问。 他太了解楚南歌的性子了。 “那明天再说,对了,下个月小爱结婚你去吗?” “不了,你代我带人情过去祝福祝福吧。” “好吧,我早就猜到你不会去。” “猜到你还问?” 站在楼下送走何书桓,楚南歌迷濛的看着夜空,无声的笑了笑,他真的很感谢他会愿意陪自己。 脚步虚浮走回清冷的家,在柔和的音乐中,楚南歌躺在沙发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过去,连澡都没有洗。 就那样在沙发上入睡,如此的一天便过去。 他和方晴间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答案,仍然存在。 他逃避着, 她也逃避着。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若即若离的岁月中,一切都彷佛回到从前,一个人上下班,一个吃饭,一个人躺在家。 这段时间中,除了每天的短信,他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她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只有方晴与同事过去吃午餐的时候,楚南歌才会出现,在外人看来便像甜蜜的情侣一样。 实际上他们自己知道真相, 爱即将坠落成尘, 化作飞灰, 然后在风中一吹便四散而去。 曾经的美好都变作了苦涩, 有点甜, 有点咸。 泪水流了又流的午夜中,两人越来越是疏离。 那一天的午夜,他刚过了三十四岁的生日,细雨濛濛的街道上,风轻柔,雨慈爱,灯光便像黄昏一样昏黄。 她终是比他快一步说出那两个沉重的字,他听到后没说什么,轻声的应了一声便转身离开,消失在街道的转角处,消失在她的眼中,世界中。 路灯下的两人,一个持伞站在雨中无声流泪,一个走在雨中只留下一个寂寞的身影。 有时候痛,无法用言语或行动来表达, 因为那一刻,痛已经麻木了全身。 即使两人早有心理准备亦一样。 缘起了, 缘灭了。 有些时候,即使爱亦只能选择错过,否则到了最后就是一场灾难。 让本来就伤人伤己的事,变得更重更痛更伤。 所以她挥刀斩情丝,他亦欣然接受。 那一刻,未来未可知,但当下的转身道别,对两人来说都是最美好的结局。 “先生,先生,先生,听到我说话吗?” 白光耀眼的手术室内,楚南歌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在连人影都看不清的灯光下,下意识的点点头。 “我现在会拔出氧气罩,喉咙会有点不舒服,你要咳嗽,努力咳嗽出来,知道吗?” “嗯...。” 迷糊,迷茫中,楚南歌依稀记得自己在做手术,感受到喉咙中的刺痛,依着方才那人的话,努力的让自己咳出声音后,便再不记得任何事。 当然也看不到手术外,一脸焦虑的四人。 雪白的房间中,再度缓缓睁开双眼,感受着失去知觉的身体,喉咙中仍然存在的刺痛,楚南歌努力的挣扎着想坐起,可最后却只能躺平在床上,只有左手能稍稍动作。 然后看到一位白衣护士走过来,可却忘记了自己与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便又昏昏沉沉睡去。 如此反覆了两次,楚南歌的意识才终于清醒过来,看着床前那位护士淡然的笑了笑,开口道:“姑娘...鼻子,很不舒服...。” 从楚南歌进入加护病房开始,便一直照顾着他的女子,听到他说话的那一刻,笑着问道:“清醒了?” “嗯...,醒了。” “你在那里?” “医院。” “你叫什么名字?” 温柔的话语声,楚南歌听在耳中,平静道:“楚南歌。” “很好,你鼻子插着氧气喉,是会有点辛苦,但你千万别拔了。” “手脚能动吗?” 虚握了一下左右手和感应着全身,楚南歌摇了摇头道:“左手左脚能动,但右手有点麻,右脚没什么感觉。” 胸前挂着李顺懿名牌的护士好奇望了眼楚南歌,看着他平静的神情,执笔记下他的病情,同時道:“你不担心会瘫痪吗?” 长期在加护病房照顾病人,李顺懿见过很多很多的病人,有大吵大闹的,有不断说话的,有无声哭泣的,但像楚南歌这种平静的人还真的是相当少见。 不是没有,但真的很少。 他看起来就像什么都不怕一样,前两次醒来说话虽不清晰,但却很乖的听着她的话睡去,没有任何要求和动作。 看着楚南歌,她就会在想,如果所有病人都像他,那她的工作一定会轻松很多,不会考虑着转行,不再从事护士一职。 “担心。” “但你怎么好像没什么紧张似的。” 对护士的问话,楚南歌苦笑了一下,声音虚虚浮浮的回道:“我紧张的,可我不懂。” 第五十七章 康复 繁华的盛世中,楚南歌的病痛引不起任何风浪,因为他对世界来说,是渺小得不能再渺小的存在。 加护病房中,昏昏沉沉的睡去两日,楚南歌终於转回了普通病房,远比医生最初估计的一周要快。 右手右脚亦渐渐恢复了知觉,血栓手术很成功,接下来等康复身体,便会再做放射治疗。 如无意外,算是暂时压制了病情,不会出现生命危险。 医院内的走道上,楚南歌左手扶着横栏,一步一步的练习着走路,叶楠则亦步亦趋的跟着。 “南歌,别太累,该休息了。” “没什么,多走动一下,今天比昨天好多了。” 手术后,不知道是脑内手术,还是麻醉药的关系,楚南歌比起以前拐得更厉害,医生说是后遗症,但慢慢就会好起来,当然亦得经常走动。 因为长时间躺着,肌肉会萎缩退化。 所以每当辅导行走的医生,或是叶楠过来,楚南歌都会下床不停的移动着,去训练走路的感觉。 他还记得医生准许下床后的那一天,自己就犹如不会走路般,连站都站不稳,直接扑倒在叶楠身上。 如果不是叶楠反应快,恐怕又得做一次详细检查,他的病不容许跌倒了。 “那多走一会就休息吧,欲速不达。” “嗯,多走五分钟就休息。” 自从楚南歌清醒过来,石达和何书桓再待了一周的时间,便各自离开了。 石达要回家,何书桓也还要工作,所以这座陌生的城市中,又只剩下了做起网上生意的叶楠陪着他。 至于其他人,除了陈羽童略知一二,打过电话来问候外,谁也不知道楚南歌入了医院,就连苏木志都以为他只是去了旅行。 从很多年前开始,楚南歌几乎每年都会外出旅行三四次,消失在所有人眼中,苏木志对此亦见怪不怪。 艰难行走的日子,就像一场不愉快的旅行,长久的旅行,但终归是无大碍,像婴儿般学行,再到持回拐杖,再走回像从前一样慢步行走。 楚南歌没有怨恨过什么,这一切都彷佛是平平淡淡般,只有消瘦的身形证明过病魔曾经降临在他身上。 这段时日,便像回到二十多岁,除了何书桓四人外,楚南歌的生命中再没有谁的存在。 那一天的短信后,方晴也没有再找他,楚南歌亦没有问过关系于她的事,那怕是一个电话便能知道一切。 他都忘掉了。 他们的爱情已经死去,算得上好聚好散。 至于未来, 他仍然看不清, 看不透。 医院与暂时的家中来来回回,楚南歌亦终于走到三十五岁,这一年对他来说是特别的。 特别的是他不再在那个清冷的家中。 特别的是没有了方晴,可却第一次迎来叶楠,何书桓,石达,黄丽华四人为他过生日。 不在家,而是在餐馆。 “南歌,过两天就要开始做放射治疗了,做好脱髪的准备没有?我可真的很是好奇,要不明天去剪剪?” 柔和的灯光下,远处的高台上有一位男子在弹出轻柔的琴声,彷佛在诉说一个美好的故事。 只有四五桌客人的餐厅中,楚南歌坐在六人的长桌上淡然的看着那人在弹琴,看着他白玉般的灵巧手指,然后调笑的话语便传来。 何书桓拿着酒杯轻轻晃动,一脸笑意,他真的很好奇楚南歌光头后会是什么样子? 这些年走来,从长髪,齐肩短髪,过耳短髪,何书桓都看过,更看过金色,红色,紫色,灰色,可他真的没看过光头的楚南歌。 “南歌别听他胡说,放射治疗后的确会出现暂时脱髪,但很快就会长回来。” 用装着水的水杯,轻敲了一下何书桓的杯子,楚南歌淡然笑道:“没什么好准备,落髪为僧也是不错,不过等你走了再剪。” “就你那又鱼又肉的生活能当和尚?别扯。” 肚子已经明显起來的黄丽华挟过菜给楚南歌笑道:“那楚大师可得为我儿子祈祈福,否则我乱棍打死你。” “呵呵,当然当然,把书桓的福气移到小石子身上,让他趴在街上乞讨。” “那敢情好,但不要他的花花公子性格,那个留他自己。” “喂,小华,我这是人见人爱,我也没办法。” 一旁一直没说话的石达忍不住道:“车见车载...。” “......。” 后半句石达没出口的话,在场之人谁都懂,在何书桓的白眼中,不由轻声笑了起来。 这一天,楚南歌三十五岁。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世间一切事皆生灭无常。 心念亦生灭无常。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人事物皆在生灭变化之中。 人的一生从小到大,种种的经历与变迁,当时认为的种种,如今又如何? 事过境迁一切皆了不可得,与一场梦又何异? 如梦幻泡影已! 六祖坛经: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后念,念念相续不断,各为系缚。于诸法上,念念不住,即无缚也。 心住念头上即生烦恼,念念相续即不得自在。 人生过得自在否? 解脱否? 皆存乎这念心, 所以解铃还需系铃人。 静静安坐在家中,那里也去不得,楚南歌便又渐渐想起了过往。 轻轻放下手中的《金刚经》,楚南歌给自己倒出一杯茶,在空无一人的屋子中,低声呢喃道:“解铃人需系铃人,解或不解又有什么分别?没有分别的,且行且珍惜。” 第五十八章 方晴 楚南歌的生活如何,方晴不太知道,除了最初的三个月心中念念念不忘后,她渐渐适应了没有他的存在。 或许是被楚南歌影响,又或许是那件命案影响,她整个人沉静了许多,那头及腰长髪亦剪得很短,已经过耳了,显得英姿飒爽。 新工作,新环境中,那位年岁相当的男子是一个很好的人,与楚南歌像垂死老人不一样,他稳重中带着年轻人的活力。 他对方晴亦真的很好,知道那件命案后也没说过什么,只是默默的支持,守护。 甚至在方晴抑郁症状复发的时候,明知道这种病不可根治,对她亦没有任何改变。 所以方晴最终与他走到了一起,展开了另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与他去走曾经走过的地方,毕竟城市看着很大,其实很小。 重复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事。 时间渐渐逝去,人渐渐老去,一日又一日中,方晴几乎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甜蜜依旧,却与楚南歌一起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有人说,不论男女的变化,都是因为另一半的关系。 如果性格变好了,那就是爱对了人,或者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对象。 如果性格变坏了,暴躁了,那就是爱错了人,找到了不适合自己的对象。 这话的真假,见人见智,但对方晴此刻的状态却异常吻合,彷佛找对了人的她每天都甜甜笑着,就连睡梦中都一样。 那男子看她就如她当初看楚南歌一样,觉得她是如此迷人,疑惑着为什么会连在睡眠中都带着微笑。 梦到甜美的事,一天两天尚可能,但每一天,每一天都带着微笑睡去,那就不可能是梦。 没有谁会天天发梦,而且每个梦都那么美好,可以让人甜甜笑起来。 他叫张实,实实在在的实。 人亦如名字一样,很实在的一个人,不喝酒,不抽烟,平常的活动就仅仅是运动,与楚南歌南辕北辙。 真要说相像的地方,大概就是都很安静,没多少话。 只是他的不多话与楚南歌不一样。 楚南歌更多时候是不愿说,懒得说,清楚知道有些话说了没有用,他选择的是不言不语,冷冷的看着。 或许这就是岁月带给他智慧的同时,也带给了他冷漠。 所以方晴觉得他不像活人。 所以除了那几人外,他从未溶入过任何人群中。 张实的不多话则不一样,那是一种木讷,白日中的他从来不曾游走在黑夜,年轻的他就是所有人口中的乖孩子,一步一步的前行。 他的沉默与他的沉默,不一样。 或许在楚南歌之前,热闹的方晴未必会与他一起,但楚南歌后,习惯了安静的她看着张实,觉得他比他更是来得好。 她喜欢活生生的人,不是虚无缥缈的人。 “小晴,嫁给我好吗?” 热闹非凡的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广场空地上,十来个方晴的同事,朋友,每人手中拿着一朵玫瑰花。 一身朴素衣裳的张实半跪在地上,捧着戒指向方晴求婚。 这是他能想到最是浪漫的求婚,也是他能负担得起的求婚。 “嫁给他!” “嫁给他!” “嫁给他!” “......。” 起哄的人群中,一身白裙的方晴满脸通红,看着半跪在地上的人,忽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是感动, 还是什么? 这一刻她不懂去说, 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 “小晴,嫁给我好吗?” 起哄的人群,重复的台词,方晴看着才谈恋爱一年的人,嘴巴微微张开,似乎想说什么。 “嗯...。” 轻声的呢喃中,张实站起身替方晴带上戒指,再轻轻的拥抱起她。 掌声亦适时响起。 这一刻,所有人都为一对即将成婚的情侣送上掌声,欢呼声,以及心底的祝福。 那怕这事与他们的关系不大。 但所有人都还是愿意送出一点无关痛痒的善意,说一句好话,想一次善念。 不管男友老幼,单身与否,生活幸与不幸否。 “恭喜小晴。” 听得方晴答应,张婉儿手中拿着玫瑰花快步上前祝贺起来,那怕她觉得楚南歌更好一点,不论经济能力或是性格,可也不曾说出口任何话。 因为这是方晴自己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 不管选择以后的路会如何, 不管好坏, 谁都不能阻止别人选择自己的路。 只要选择者能够背负起后果。 “谢谢小婉,你要吓死我了。” 好不容易平定下来,看着张实与自己的朋友走在前方,方晴扭了扭张婉儿的手臂甜蜜的笑着。 张婉儿彷佛呆了呆般,反应过来道:“当然要吓你,不然怎么叫惊喜?” “什么时候暪着我的,难怪这阵子他总说很忙。” “嘻嘻,一个月前他就求我们帮忙了,到时候结婚我可得当伴娘,你让张实找个帅气的做伴郎,不然饶不过你。” “这可难了,他好像没什么朋友,我只见一位。” “啊?不是吧,怎么你找的男朋友都没...。” 快口快语中,张婉儿还想着刚才看到的背影,下意识便提起了同样没什么朋友的楚南歌。 “小晴对不起,不是有意的。” 方晴看着一脸歉意的张婉儿,挽上她的手臂道:“没事,都那么久了,再说他记不记得我都是问题。” “也是。” 张婉儿随口的回应中,看着方晴没有任何变化后,便又想起背着双手离开的身影,她觉得那背影很是熟悉,有点像楚南歌。 只是却比楚南歌更瘦。 第五十九章 楚南歌 平淡如水的日子內,楚南歌前天才回来这座城市,经过两天的休息后,打了电话给自己的师傅和苏木志,约他们出来吃一次饭。 毕竟一走便快兩年的他算是劫后余生,直到现在腿脚才又利索起来,可却仍然要靠着药物压制病情,但总算是摆脱了那根龙头拐杖。 医生说过放射治疗最少要等两至三年才知道结果,所以疗程结束后,楚南歌与叶楠去了次真正的旅行,便回来了这座城市。 穿一件淡紫色的t恤和运动裤,再用耳机塞住双耳,背着满满药物的小包,带着鸭舌帽,楚南歌刚从列车站走出没多远,就看到了一群人围在广场中不知道在起哄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他没怎么在意,只是往着预定的餐厅走去,可当他拨过人群的前行中,眼角却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方晴。 空地上半跪着的男子,声音大的耳机也阻隔不了的声浪,让楚南歌清楚知道怎么回事。 本不会停下的脚步,就那样停下,停在人群中静静看着场中的男女,看着那些熟悉却又陌生的人。 轻轻的鼓掌声中,拔下左耳的耳机,听着那些声音,楚南歌微笑着鼓起掌来,就彷佛从不曾认识方晴一样。 可连他自己也未曾注意到的双眼中,寂寞之意却加重起来,清冷得站在人群中,也从背影透出了寂寞的味道。 人虽多,虽热闹,可唯独嘴角带着笑容的他好像一个人般。 孤单, 冷。 方晴说得不错,他从来就不曾溶入任何的人群中,不管生活如何,不管是举杯狂欢还是什么,他的心永远都带着拒人千里的冷漠。 楚南歌自己知道,清楚这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可他无法解决,也找不到人帮他解决。 微笑的看着方晴带上那只戒指,无人注意到的人群中,楚南歌转过身子便往回路走去,只有张婉儿在那一瞬间看到了一个寂寞的背影。 他要去的地方在广场的另一面,但这种情况相遇很是尴尬,所以他走另一个出口,绕道过去。 看了看腕表中的时间,迟到恐怕是必然了,不过朋友间相约吃饭也没要求精准到达。 人生本来就不该匆匆忙忙而活,慢步观看人生,想人生,才是一种享受。 大部分的事情里,再急,再赶,都不缺三五分钟,更何况苏木志刚才打过电话来,说正在塞车。 慢步走在路上,重新用音乐隔绝世界后,楚南歌看着急急而走的男女,没有去想方晴的事,只有一声叹息,一点祝福。 因为她与他再无关系,他们的路已经交错而过。 她是她方晴。 他是他楚南歌。 从再度分开的那一天起,他们彼此间再无瓜葛,都只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她的世界怎么样,未来变得如何,楚南歌没有空去细想,也不愿多想,他只想着自己的未来。 例如将来该做些什么?这事就要考虑,他的身体已经不容许再当厨师,一个连刀都握不稳的人,失去了厨师的资格。 生活,楚南歌当然不忧虑,那怕没有fate的股份,他相信何书桓等人亦会供养自己的下半生,再说很少花钱的他,这些年的积蓄亦足够养活自己。 但活着,不仅仅只是活着,总是有点事做,有点活忙,才像活着。 “师傅。” 在那位穿着正装的经理引领下,楚南歌还没坐下,便对坐着中年人叫唤道。 “怎么瘦到这样了?像鬼一样。” 楚南歌随意坐下,微笑回道:“减肥嘛,现在不是潮流减肥?” 中年人敲了敲桌子,笑骂道:“你本来就不胖,别整那些没用的东西,真没事吧?” “没什么事,就是早前病了一阵子,胃口不好,所以瘦了,迟点就会胖起来。” “病?什么病?” “小病,现在已经活蹦乱跳了,老虎都能空手打死两只。” 中年人刚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苏木志摸着头发被刚才那位经理引到位置上,看到楚南歌的样子,不由奇道:“怎么瘦成这样?像个鬼似的。” “减肥。” “别整那些虚的,多吃点,今天我结帐。” 楚南歌听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话,不由笑道:“我现在还有一百斤的好吗,而且你能指望我结帐?” “我没带钱,老苏。” “我好像有十块在身上,你要不?” 苏木志瞄了两人一眼,没好气道:“不用装了,别说得和我吃饭你们有付过钱一样。” “哈哈哈...。” “哈哈哈....。” “别笑了,快叫东西吃,多叫点,你们没钱,我有的是。” 楚南歌轻声的笑了笑,便不再言语,等他们两人点菜和聊天,而另外两人亦习惯楚南歌只有偶尔插话的性子。 悠闲的饭点时间中,苏木志看着楚南歌似乎握不稳筷子的右手,皱眉问道:“南歌,你怎么了、弄伤右手了?” “没什么,早前病了一阵子,这是后遗症,医生说过些日子就会好起来,不过暂时也就那样了。” “精力发泄过多病了?年轻人,要注意节制啊。” “老板,想事情就不能正经点?” “哈哈哈...。” 楚南歌看着满脸笑意的两人,轻声道:“早前做了个手术,左脑神经被压住了,所以右手右脚有点麻烦,暂时来说是连刀都握不稳了。” “啊...没事吧?” “怎么没听你说过。” 对师傅说了声没事后,楚南歌微笑道:“病得有点晕,怕麻烦你们了,不过没什么,手术很成功,这不刚和美女看完北极光回来吗。” “喔,没事就好,还是那位方晴?” “分手了,和叶楠去的。” 苏木志和楚南歌师傅当然知道谁是叶楠,那种出色的女子,见过几次面的两人又怎么会忘记。 想起叶楠,苏木志不由笑道:“我看她很不错,没试试?” 这一天,交错而过的两人各自活着,在同一天空下各自朝着未来前进,至于结果如何,没有人知道。 这一天于两人来说,都是快乐的。 方晴如此。 楚南歌如此。 至于未来, 谁都不可能预知未来,但他们都活好了自己的当下。 ..... 全书完 第六十章 烟散雨消 十一月,十八号。 天晴。 刚从医院里回家,直到现在这一刻,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明天我就会离开这座城市,去求医,医生说病情很是严重,我从叶子和书桓的眼中读出了忧虑。 未来,未来会是如何我已经看不出方向,这个病来得太突然,太意外。 或者说是自己没有注意到吧? 不过算了,事已至此,没什么好说,努力努力吧。 希望不会在不久的将来,叶子他们在哭泣,而我却看不见,听不到,只能躺在刻有楚氏南歌之墓的地下安眠。 我还有很多事想做,很多书想看,很多风景未曾领略,我不想死,可眼下似乎脱离了我的预计。 算了,一切都算了,这两天躺在医院中我想过很多,想起很多,能不能跨过去我不知道,但据叶子所说,来年的生日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在家了。 所以我提前写下了日记,如果跨不过就算是遗书吧。 叶子,书桓,石子,你们能看见对吧?如果能看见,请代我对爸妈说一声对不起,对姐姐妹妹说一句抱歉,我没能走到老,没能走下去。 当然我更希望你们看不到这篇日记,因为那代表我跨了过来。 至于联络方式,在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 叶子,书桓,石子,这些年谢谢你们,没有你们我都不知道怎么走过来,有很多很多的话想对你们说,可我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怎么用文字记下。 总而言之,就是谢谢两个字。 感谢你们带给我这些年的难忘日子,一件件大事,小事。 你们知道为什么每次玩扑克牌都总是我赢得比较多吗?那是我留了一手呢,你们又不赌钱,怎么可能跟我这种有赌鬼朋友的人玩?不过想来你们知道,却没揭穿吧? 因为我的酒量就只赢过石子,嗯,石子你别反驳,事实上我们四人最弱的就是你了,当然你之后到我。 还有一起在船上猜剪刀石头布,输的人就跳下海,你们记得吗?我记得呢,输最快的是叶子你对吧? 我偷偷告诉你为什么,因为那天我们三人合谋先排除你的,你太好猜了,有七成机会先出拳头,三成出布,然而再轮换,只有很少机会出剪刀,你自己没发现吧? 我可偷偷观察了好多年,这习惯你一直没改,所以只要我们三人都只出布,你输的机会就老高老高的,高到看不到影子。 嗯,还有那些泡面,拜托你们别再做这种蠢事,再好吃的东西,连续半个月,一个月在吃,谁也受不了,会死人的知道吗? 就是一个死了,口中,肚子都含着泡面,咬着泡面回来找你们的小楚子,害怕吧?你们自己好好想想。 还有好多好多的记忆呢,不过都很模糊了,毕竟实在太遥远。 对了,书桓啊,你也该结婚了,童童我看着就不错,又没男朋友,试试? 石子你我就不说了,没什么好说的,小华也很不错,好好过下去,弄个小石子就更好了。 至于叶子你比较麻烦,有时候美是一种罪,所以你根本就是个千古罪人,那句我看着很好,所有人都以为我有男朋友,然后就没人追我了,这句话我看着就很适合你。 美丽是罪,而你的罪更多更重,所以对你的未来我表示忧心,所以呢,真出事了,我的屋子送你养老,没出事你也看不到,就算了。 放心,他们还不至于为一间屋子争夺,再说有我笔迹在,这屋子只有交给你,我才最放心。 手续,书桓你可得替我弄好。 最后还有什么吗?好像有,也好像没有...,算了,就这样吧,不过更多是希望你们看不到这篇日记。 如果真看到了,愿我们来生,莫失莫忘,如果有来生。 楚南歌。 番外 方晴有一个小木盒,里面藏着她的秘密,藏着关于楚南歌的秘密。 那个小木盒里有着一份又一份的书信,代表着那一个又一个的不眠夜。 小木盒是方晴在发出那条消息后,在她前往楚南歌家前买的,因为她觉得这个小木盒很适合,她也觉得楚南歌会喜欢这个小木盒,更重要的是,这个小木盒给了方晴一个找楚南歌的借口。只可惜,她没能见到楚南歌,或者应该说她没能找到楚南歌,因此小木盒最后跟着方晴回了家。 当我梦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完蛋了。至于我为什么会反复梦见你,大概是因为我只能在梦里见到你了。 大约在方晴第十次梦见楚南歌的时候,她失眠了。失眠是痛苦的,只是她不清楚到底是因为睡不着痛苦呢?还是因为再也无法通过梦境见到楚南歌痛苦呢? 酒精,药物,甚至是运动,全都帮不了方晴,因为她需要的并不是睡眠,她需要的是一个有楚南歌的梦境,她要的是再一次见到楚南歌,哪怕是在虚幻的梦境里,哪怕梦醒了一切都会消失,但至少,她能再见到楚南歌对着她微笑。她太需要那些虚幻的梦境了,可当你越期盼一件东西的时候,你就越容易失去它,方晴没能再梦见楚南歌,不管她用什么方法睡着,她都没能再一次在梦境里见到他。这让方晴更加焦虑,更加痛苦,直到她想起了香烟。 她不抽,她只是点燃它,像曾经她见过的楚南歌一样,看着烟雾缭绕,放任尼古丁的味道弥漫整个房间,仿佛他还在,他就在黑暗之中,在她伸手可以触碰到的地方,他还在她的身旁,一如往常那样安静,无话,却始终在她的身旁,从没有离开。 红色的光点在黑暗之中闪烁,方晴盯着那点红光发呆,直到香烟燃尽,红光消失,所谓的念想破碎开。哪怕方晴还能闻见那熟悉的味道,却也始终无法再触及那个人。他不在,他早就不在她的身边,他早就离开了,还是她自己选择的,自己把他逼走的。 方晴拉拢着脑袋,往角落里躲,好像这样的行为能改变什么似的,可是还能改变什么呢?那个会温柔关心她的人早就不在了,那个在乎她的人早就被她推开了。她很怕,她在发抖,此时此刻的她需要一个怀抱,需要一个温柔又温暖的怀抱,她需要楚南歌,只是,她已经失去了楚南歌,已经彻底地失去了他。 恐惧和不安取代烟雾席卷整个房间,再加上方晴对楚南歌的依赖以及那没由来的思念,这些足够将躲在角落里的方晴压垮,她第一次在脑袋里萌生了一个念头——离开,或者说,死! 这是方晴给楚南歌写第一封信的缘由,作为对一切的道别,也作为一切的开始。 很多事情,一旦有了开始,就不会停下来。方晴想了楚南歌多少个夜晚,就会有多少封书信,那些书信被方晴藏在小木盒里,那是只属于方晴一个人的秘密,没有人会知道的秘密。 多亏了这些秘密的书信,才让方晴能在白天像个正常人,只不过,一旦步入黑夜,她仍旧沉溺于烟雾缭绕,仍旧深陷泥沼无法自拔。 直到她遇上了张实,那个也很安静的张实,那个一样却又不大一样的张实。 跟张实在一起的日子,方晴的脸上再次拥有笑容,那些笑容不再是过往伪装自己的假笑,也不再是没有温度如牵线木偶般的阴冷笑容。她似乎再一次感受到温暖,体会到温度。哪怕她仍旧无法睡好,哪怕她仍旧会在深夜写信,仍旧躲在深夜里,躲在烟雾里面,书写着一封又一封没有意义,也寄不出去的信件。 思念与爱恋都无法转移,唯有淡却,时间可以淡却,却始终不愿帮你抹消记忆,哪怕你苦苦哀求,它始终一副与己无关的模样。 方晴到最后也没有忘记楚南歌,只是在与张实的相处之下,有些事情,渐渐模糊,有些情感,被悄然掩藏。 她没再写任何信件,也没再将自己置身于深夜的烟雾中,她终于不再失眠,也终于不必再身处于恐惧阴冷的角落里,只是,她没有把烟丢掉,她只是把烟连同那个小木盒一起锁在柜子深处。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假装它们不存在。仿佛只要时间够长,她所假装的一切真的能成真一样。 这一切本来也快要成真了,如果时间再长一点儿的话就好了,如果张实能再过一段时间求婚就好了,如果能再给多方晴一点时间的话就好了。 可是没有,就像方晴以为自己已经痊愈一样的,那不过是一个假象,像烟雾之中的楚南歌一样,只是假象。 被求婚的那天晚上,方晴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锁在黑暗之中。她再一次点燃香烟,这一次,她拿起了燃烧的香烟,学着过去楚南歌的样子吸了一口,那是他的味道,却不单单是他的味道。 很多事情,早就变了,从一开始就变了。方晴从一开始就明白了,只不过还是选择自欺欺人,她以为她对楚南歌的爱没有那么深,就像她以为自己对于楚南歌会多少会有点不一样,尽管不是叶楠何书桓石达那样的不同,但始终还是有点不同。但这样都只是她以为,如烟雾一般,总有散去的时候,而那些藏在烟雾之内的幻影,也始终会随着烟雾的散去而消失。 无名指上的戒指不断地提醒方晴,方晴的脑袋很乱,很乱,时间已经让过去的记忆淡却,可是仍旧不够,不够让过去彻底的成为过去。 香烟的味道在淡去,而它带来的效果也因此缓缓减弱。 方晴看着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发呆,她好像在等待着什么,像曾经很多个日夜一样,她在等待着,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知道,她期待的东西不会来,这一次,她明白,不是自己的东西哪怕握得再紧也还是会失去。 她似乎有点明白曾经楚南歌说过的一些话语,她也似乎有点理解过去他的行为和言语,但是到底她所想的,到底是不是他所想的,她还是无法确定。而这个问题,始终不会有正确答案。 仍旧是一夜未眠,只是这一夜,对于方晴而言,却是新生。不同往日的掩藏,也并非为自欺欺人,她,是真的想要重新开始了,作为新的方晴,或者应该说,作为张实的未婚妻。 从那些秘密的书信被烧毁开始,以烟雾散去结束。 她拉开了窗帘,打开房间里的窗户,让太阳照进来。而后梳洗一番,对着镜子画了一个淡妆,换上一条浅紫色的长裙,临出门前,她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对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微笑,真实且美丽。 如果你想要忘记一个人,你最先会忘记他身上的味道,而后你会忘记他的声音,最后才是那个人的模样。 方晴没有想过再遇见楚南歌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一个场景,当然她也从没有想过她会再遇见楚南歌,而她也没能再遇见他,哪怕他就在她的身边经过。 嘈杂的环境里,方晴突然抬起头来,慌张地四下寻找,只是她没能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想,也许是太累了,一夜无眠,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影响。 有的人,错过就是一生。 而有的人,注定会渐行渐远,再无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