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公卿》 第1章:卖身契约 金陵城,杨柳巷,晓风残月。

就在家家户户的人儿熟睡之际,杨柳巷尾,一户人家闪烁着微弱的烛火,不时传来声声恸哭。

“爹爹,求你了,别打娘。”

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女孩,躲在女人怀中瑟瑟发抖。

嗯?

地上的沈黎踉跄爬起,迷茫的看向周围。

我是谁?我在哪?发生了什么?

他头昏脑涨,一股股记忆如流水一般涌入脑海中,他下意识捂住脑袋。

这一摸,湿漉漉的,借助昏暗的烛火看去,鲜红一片。

是血。

面前的女人惊魂未定,在她身边,一支擀面杖静静的躺在地上,在擀面杖一头,还沾染着沈黎后脑勺上的血。

此时,他终于想起,面前的女人,是自己的妻子,林晴。

而自己后脑勺上的伤,也是林晴打的。

林晴怀中的女孩,是他的女儿,沈妞妞。

随着记忆浮现的越多,他了解的也就越多,最终化作一声苦笑,走到香案前,抓起一把香灰,按在后脑勺上。

“你,替我包扎。”

林晴欲言又止,哆哆嗦嗦的起身,从身上撕下一块碎步,小心翼翼的替他缠绕头上的伤口。

说来也是造孽,这沈黎,是这金陵城中有名的泼皮,滥赌成性,而且嗜酒如命,成日烂醉如泥,回到家中便是打老婆。

昨晚,照常喝醉酒的沈黎,回到家中,便是对林晴拳打脚踢,声称昨日已经将林晴母女卖人了,林晴再也忍受不了,顺手拿起擀面杖给他来了一下,当即沈黎倒下,没了呼吸。

母女二人自然是吓破了胆子,女人弑夫,要么浸猪笼,要么处斩,怎么也难逃一死,只是可怜了沈妞妞,日后怕是只能乞讨为生了。

母女二人战战兢兢了一夜,准备天亮就去报官时,却没想到,鸡鸣时分,沈黎竟悠悠醒来。

两人又喜又怕,喜的是,沈黎醒来,林晴不用偿命,怕的是,沈黎醒来后,母女二人自然是少不了一顿毒打。

沈黎看向替自己包扎的双手,本来如莲藕一般洁白的手臂,却是青一块紫一块,家中又没钱医治,林晴只能涂上锅灰。

“当,当家的……”

林晴欲言又止:“这里还有五文钱,要不,你拿去赌坊……”

她是想将家中唯一的五文钱给沈黎拿去赌了,让沈黎开心一下,以免女儿也挨上一顿毒打。

平日里的沈黎,喝了些酒后,下手没轻没重,自己勉强还能忍受,女儿皮肤嫩,挨上一下,半个月都好不了,偶尔直接一巴掌将女儿打晕过去。

“嗯。”

沈黎接过钱,不过没打算去赌坊,先留着,毕竟家里穷,吃了上顿没下顿。

几声鸡鸣后,一缕晨曦照进破烂的窗户内。

天,亮了。

“那,那我现在就去做饭。”

林晴艰难的咽下口水,仿佛面前的沈黎就是一尊猛虎,随时暴起伤人。

她不知道的是,面前的沈黎,已经不是原来的沈黎,而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

沈黎苦笑一声,自己还是这么稀里糊涂的就死了,居然还穿越了。

他看向面前的女孩,露出自认为和善的表情,招手道:“妞妞,过来。”

女孩当场吓的眼泪横流,站在原地像个木偶,豆大的泪珠顺着小脸滚下。

他尴尬的收回手,看来这具身体,对这母女俩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

很快,林晴做好了早饭,米汤中零星的几个米粒欢快的游荡,一旁的菜盘内,摆放着三株绿油油的野菜,看样子一点油星子都没有。

林晴连忙递上筷子:“当家的,快吃饭吧。”

她已经准备好接受沈黎的雷霆怒火,往日吃饭的时候,沈黎都是一掀桌子,抓着她的头发破口大骂:“这是给人吃的?”

今日倒有些不同了,面前的沈黎,静静的吸啜清水粥,喝了几口后,缓缓起身:“我吃饱了。”

那碗中,还有大半碗的粥水。

沈黎知道,这一碗粥,是三人份,若是自己全部吃完,那母女二人就得饿肚子了。

太穷了,也不知道,这家中唯一的五文钱,能做些什么。

他坐在门槛上,静静的抬头看天,思考人生。

这个叫做大渝的国度,是历史上没有的,人文与明朝类似,任何朝代,吃食是百姓第一位,可这具身体泼皮无赖的样子,身无分文,再也借不到一文钱。

五文钱,能买到些什么?

一两青菜,半个肉包子……

别的什么也买不了。

中午就真的断粮了,真难呐……

他烦躁的挠挠屁股,让身后的母女二人好生奇怪。

这顿毒打,就这么免了?

这总归是好事。

就当沈黎烦躁不已时,大门前渐渐浮现几个人影。

五六个人,领头的是一个青衫中年人,中年人咧着嘴,露出一口大金牙:“沈老板,咱可是来兑现赌约了。”

“什么赌约?”

沈黎心里浮现一阵不好的预感,这大金牙在他的记忆里无比深刻,是天元赌坊的老板,刘大有,这具身体之前可找他们赌坊借了不少钱。

刘大有嘿嘿一笑,从怀中摸出一张白纸,抖弄几下甩开:“沈老板果然贵人多忘事啊,昨日你在我赌坊签订的契约,你婆娘,女儿,以十两银子的高价,已经卖给我了!”

沈黎一拍脑门,扯动后脑勺的伤口,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他仔细查看契约,脑海里渐渐浮现相应的记忆,果真有这笔烂账。

十两银子,卖了两个人,这具身体,还真是混账啊。

这人的价格,可真低贱呐。

“白纸黑字,契约在此,就是说到了官家,咱也在理,如何啊?沈老板?”

刘大有看沈黎有些不情愿的样子,冷笑连连,在他身后五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狞笑着将十指捏的啪啪作响,缓缓的走进院子里来。

屋内林晴母女,顿时感觉天都塌了。

尽管昨晚沈黎醉酒已经说出实情,现在对方上门拿人,林晴腿都吓软了,一屁股坐在地上,随后眼泪啪啪落下。

她一脸绝望,被卖的女人,大多是委身青楼,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红唇万人尝,何况还有自己的女儿,也要跟着自己卖身青楼。

她左右看去,想找把刀了却余生,却发现家中穷的,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沈黎深吸一口气:“刘老板,跟你商量个事。”

“不商量。”

刘大有冷笑道:“怎么着?想赖账?我看你有几条腿够打的?”

“我花两倍价钱,买你手上的契约。”

沈黎指着他手中有些泛黄的契约道:“期限你定。”

嗯?

刘大有不可置信的看向他,随即哈哈大笑:“你个穷鬼,你还有二十两银子?再说了,你老婆这么水灵,卖到青楼肯定不止二十两。”

他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卖!”

沈黎咬咬牙,手掌伸开,露出五根笔直的手指:“五十两!”

第2章:天价雪花糖 “哎呦喂,我说沈大爷啊,叫你一声沈老板,您还真以为你有钱了啊?”

刘大有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能拿出一两银子,我就信了你。”

“刘老板,开门做生意的,自然以钱为先,我这女人性子烈,若是你拿回去后,死了,那不亏了五十两银子了?”

沈黎劝道:“既然如此,为何不让我赌这一把呢?”

屋内的母女俩不可置信的看着男人的背影,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泼皮,平日里欺软怕硬,见到弱小的,便是一副强盗模样,见到刘大有这种人,顿时就像哈巴狗似的,连个屁都不敢放,什么时候还敢讨价还价?

沈黎也是无奈,这两人,起码是自己的老婆孩子,要是把她们都卖了,在这世界上,怕是再没亲人说话了。

刘大有思忖片刻,走上前来询问道:“怎么,找到好人家了?”

沈黎愣了一下,旋即领会他话中的意思。

这泼皮,身家早已赌完了,平日里坑蒙拐骗偷,弄来钱财,又送到赌坊,若是没钱了,便再找个好人家,捞他一笔。

既然刘大有误会了,他连忙点头,压低声音道:“别往外传,到时候可以多给你十两利息。”

刘大有眼睛一瞪,这是找到一个大户人家了啊,十两利息,这么阔绰?

不过,这泼皮能为自己女人花五十两银子,那就不介意多花一点。

他嘴角往上一挑:“一口价,一百两!你愿意的话,就画押成交,不愿意的话,我现在拿人,期限是十天!”

一百两?

即使是沈黎,也忍不住咽下口水,一百两对于身无分文的他来说,可是天文数字。

一百两的银子,可是很大一坨的。

刘大有之所以信任他,而是他有过前科,这泼皮,干活一点不会,溜门撬锁倒是一把好手,只要他出马,基本上十拿九稳。

“行吧!一百两就一百两!”

沈黎咬咬牙,拿过契约,加上附加条款。

“可别想着跑路哦,这十天,我会找人随时盯着你。”

刘大有冷笑连连,举着契约在空中甩了甩,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

待人走后,沈黎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知道,一百两是个什么概念。

他现在手中只有五文钱,一百文才是一两银子,那可是一万文钱,可以买一千个肉包子了!

家里的林晴眼泪汪汪,眼角流淌着绝望,不知所措:“当家的,这可怎么办啊?”

沈黎叹口气:“怎么办,抢呗。”

说着,他背着手,缓缓的走门去。

说是抢,怎么抢?

当年的营养不良,早已让他骨瘦如柴,连个书生都打不过的他,能抢谁?

杨柳巷是个贫民窟,这里面大多是穷苦人家,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早年的沈黎家境,可还算殷实,开了个小酒楼,起码吃穿不愁。

但后来,沈黎父亲去世后,好吃懒做的沈黎不管酒馆事务,每日声色犬马,再就是在赌坊流连忘返,很快输干净了家底,抵了酒楼,一家三口搬到了贫民窟。

想弄钱,还得去城中心。

城郊贫民窟距离城中心很远,单凭步行,差不多要走两个时辰。

等到了城中心,已经日上三竿,路边摆满了卖货的地摊。

各个小贩吆喝声不绝于耳,若是像这么赚钱的话,想要弄百两银子,怕是一辈子都弄不到。

各行各业,想弄到百两的快钱,莫过于赌坊了。

他摇摇头,万万不能再去赌坊了,十赌九骗,去了怕是连这五文钱都没有了。

他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东看看,西看看,就是找不到能弄到钱的东西。

可惜了自己一身学识,有什么用?

前方,苏记牙行中,行人流连忘返,他摸了摸怀中的五文钱,走进牙行。

牙行就相当于后世的百货商场,其中还有房产中介,当然,五文钱可买不了房。

进入牙行后,立马有小厮迎上来,笑意盈盈道:“客官可是想找活计吗?”

沈黎衣衫褴褛,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怪味,一看就是个穷比,小厮自然也不会为他介绍商品,那是白费功夫。

男人最尴尬的时候,就是没钱的时候,沈黎轻咳两声:“呃,我就转转,看看有什么家用的要买。”

对于这种说法,小厮嗤之以鼻,本想离开,又怕他偷东西,只能跟在他身后,看看他到底想玩什么花样。

嘈杂的人群中,一个柜台上的叹气格外刺耳:“这雪花糖,怎地这么贵啊。”

“客官,红糖也是一样吃的。”

“嗯,不好,不好,还是来二两雪花糖吧。”

“好嘞,一共是四两银子,客官还有其他的要看看吗?”

“不用了。”

……

沈黎竖着耳朵,转身问一旁的小厮:“雪花糖是,白糖吗?”

“什么白糖,那叫雪花糖!”

小厮不耐烦的解释:“你到底要买什么?”

“那红糖多少钱一两?”

“十文一两。”

小厮白了他一眼,心想你个穷比你买的起吗?

沈黎摸摸鼻子,自己貌似还真买不起。

不过红糖和白糖的差价实在太恐怖了。

一两银子可是一百文钱。

二两雪花糖,是四两银子,那一两雪花糖,可是二两银子,两百文。

而一两红糖,则是十文。

整整二十倍的差价!

想赚一百两银子的话,那只需要五斤雪花糖。

想想后世的白糖,十几块一斤,沈黎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哥,这红糖与雪花糖,差价怎么那么大?”

“红糖,那是甜菜挤出水来,晾干就可以用,白糖,那是……”

小厮说着,也不知道白糖怎么炼制,于是,在沈黎希冀的目光中,他鼻孔朝天轻哼一声:“说了你也不懂。”

沈黎摸着下巴,点点头。

明白了,物依稀为贵。

关键是,他现在还差点本钱。

家里,怕是只剩下这五文钱了,可是,从哪里再弄五文钱过来?

况且,一两红糖,提纯出白糖的话,怕是不足一两。

他摸遍上下,只剩这五文钱了,不由暗骂一声这混蛋,卖了老婆孩子的十两银子,竟是当天花的一分不剩。

他有些羞赧的搓搓手指,对小厮道:“这位小哥,能不能麻烦你,叫一下掌柜的。”

“你叫掌柜作甚?”

小厮撇了撇嘴,凉他叫掌柜也买不了什么东西,不由得拍了拍胸脯:“你有什么事告诉我,我能做主。”

“我想做个生意。”

“嗬。”

小厮不屑的看向他:“你么?”

“我可以制作白糖,但是需要你们提供红糖,事成之后,白糖三七分成,我七,你们三。”

“怎么地,想空手套白狼?”

小厮神色越发不善,跳起来一个爆栗:“我打!!!”

……

……

……

回家的沈黎,提着五钱红糖,边走边揉着红肿的额头,扁着嘴气呼呼的说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花了五文,买了五钱红糖,能成一钱白糖的话,那就是……二十文。

他愣愣的站在大门前,顺手推门,却发现自家大门死死抵住,透过门缝,看到屋内林晴站在凳子上,在她面前,是一条小拇指粗细的麻绳。

不好,她要上吊!

第3章:双倍价格 沈黎拼命的撞着自家大门,可年久失修的大门,平日一脚就能踹开,今日倒是格外坚挺,吱吱扭扭的摇晃,如何也倒不下去。

“快来人啊!”

他大口喘着粗气,可周围邻居一听是他的声音,立马紧闭门窗,生怕这泼皮有什么事赖上自己。

果然是人做多了孽,连老天爷都不放过他。

沈黎呼救半天未果,看着旁边残破不堪的围墙,连忙找来几块石头垫脚,好不容易爬上围墙,怎奈围墙上青苔密布,他脚一滑,一个倒栽葱摔了下去。

还好围墙下是林晴平日里开辟的菜圃,泥土松软,这才没受到伤。

他顾不了一脸泥巴的狼狈模样,连滚带爬的冲进屋内,抱起林晴小心翼翼的放在地上。

还好,有呼吸。

他忙做起人工呼吸,很快,林晴便悠悠醒来。

看样子林晴十分记恨他,此时也顾不得沈黎平日凶狠的模样,倔强的扭过头,随即一行清泪潸然落下。

沈黎知道,她这是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一家人连一两银子拿不出来,何况是十天后拿一百两出来?

林晴宁肯上吊维护自己的贞洁,也不愿入了青楼被人玷污。

沈黎长叹一口气:“放心吧,再等几日,会慢慢好起来的。”

见林晴不说话,他再次劝慰道:“钱我会想办法凑齐的,你先别忙着上吊,你若真死了,女儿怎么办?”

说起女儿沈妞妞,他顿时惊呆了。

这女人,为了上吊,不会提前将女儿弄死了吧?

要是那样,这孽,可就造大发了。

他一骨碌爬起来,连忙跑到房间去查看。

还好还好,女儿沈妞妞还活着。

许是昨晚担心受怕了一夜,今天睡的格外香甜。

一家人还在,还好,还好。

沈黎长出一口气,望着林晴走进厨房的背影,缓缓的从怀中摸出那压的干瘪的红糖。

这红糖,是他的救命稻草,万万不能出事。

红糖想要提炼白糖的原理很简单,只需要一坨黄泥巴,还有一个漏斗。

想弄黄泥再简单不过,院子里随便都能抠出来一坨,只是漏斗需要简单的打造一番。

人在聚精会神的做一件事时,是很难感觉到饿的,即使沈黎早上只吃了一点点米汤,到了下午仍不觉得饿。

林晴端着水煮野菜,静静的看着他。

貌似,自家这个泼皮,和往常不太一样了?

看着他做事的样子,她心底难得升起一阵踏实感,虽然转瞬即逝。

“娘,爹爹在做什么?”

沈妞妞醒来后,看着院子里忙碌的沈黎,奇怪的看向林晴:“娘,我好饿……”

林晴叹口气,从厨房盛起来一碗白水,中间漂浮着两根野菜,递给沈妞妞。

可怜的孩子,立马狼吞虎咽,咕嘟嘟几口将一碗水喝下去。

直到日落西山,沈黎才将漏斗做出来,不是他手不够巧,而是这个破家,要什么没什么,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他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小心翼翼的拿出红糖。

“娘,糖!”

身后,沈妞妞激动的指着沈黎手中的红糖。

即使红糖只需十文钱一两,那也是阔绰一些人家才能常吃的东西,沈妞妞活了五岁,只吃过一次糖,那味道,太令人难以忘怀了。

此时看到沈黎手中有红糖,她口水顺着嘴角,像是瀑布一般流下,随即她重重的咽下口水。

林晴虽然是个成年人,但已经多年没尝过肉味,更别说糖味了,看到红糖,也是口舌生津,艰难的咽下口水。

沈黎苦笑一声,扭过头道:“这个,可不能给你,如果成了,过一段时间,你想吃多少糖都有。”

说完,他将手中黄泥放入菜盆,融化后弄了一盆黄泥浆,将漏斗架在另外一个盆上后,在身后母女二人的目光中,他将红糖缓缓放入漏斗中,再浇上黄泥浆。

暴殄天物!

母女二人心都碎了,但畏惧当家的拳头,硬生生将到嘴边的话咽回去。

沈黎缓缓的浇着黄泥水,红糖杂质顺着黄泥水缓缓落下,漏斗壁上渐渐出现一层细密的白色结晶。

他嘴角越发扬起,貌似真的有用。

这还是他在书上看到的东西,华夏的古代,在周朝就有制糖,但是那个时候,大多都是红糖、黑糖,也称饴糖。

唐朝时,有人无意间发现,用黄泥淋红糖,利用黄泥的吸附性,会得到白砂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才被大量使用,是最简单的红糖脱色办法。

在唐朝之前,人们都用生牛乳和石灰与红糖水放在一起搅拌,在经过各种工序,过滤,沉淀,提纯,结晶等等,才做出粗糙的雪花糖,而且成功率极低。

沈黎也是早上偶然听到两种糖的差价,便抱着赌一把的心思,买下五钱红糖,看能不能搏一搏。

看样子是成功了。

他缓缓刮下漏斗上的白糖颗粒,撕下门框上的一张对联,将白糖小心翼翼的包好,看这大小,约莫有个二钱的样子。

不管怎么说,这次制作白糖,赚了至少四十文!

五文赚四十文,这种赚钱速度,实在是太恐怖了!

如果再这样翻番,一天去一次牙行的话,那只需五天,就能完成一百两银子的目标。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在他身后,沈妞妞的眼睛都直了。

“爹爹。”

一旁的沈妞妞怯生生的问道:“那,那是雪花糖吗?”

“是啊。”

沈妞妞不知道白糖价值,可林晴知道,她此时再也顾不上畏惧当家的拳头,连忙问道:“有多少?”

“二钱。”

林晴樱桃小口此时能塞下一个鸡蛋,喃喃自语:“四十文,四十文……”

她神色复杂的看着沈黎收拾的背影,或许,他真的能十天内凑齐一百两银子。

随即,她连忙起身:“当家的,我给你做饭。”

……

……

……

翌日清晨,沈黎早早的起床,林晴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看着墙角的麻绳,咬了咬嘴唇。

有了白糖可以换钱,沈黎自然是健步如飞。

路边小摊上飘来的包子香气,让他垂涎三尺。

等我回来!

他快步走到牙行,一头钻进去。

“三钱,雪花糖!”

看着掌柜手中精致的小秤杆,沈黎乐开了花。

六十文钱!

那就是十分之六的成功率!

“慢着!”

山羊胡子掌柜一句话,让沈黎心里一沉。

随后掌柜的小心翼翼从柜台下取出一个小瓷瓶,又拿出一张洁白的纸,倒在上面。

两份雪花糖一对比,沈黎嗤之以鼻。

就这?也叫雪花糖?

掌柜倒出来的雪花糖,虽然也呈颗粒状,但杂质没有完全清除干净,每个颗粒上,都沾着淡淡的黄颜色。

所谓雪花糖,则是黄黄的糖。

反观沈黎炼制的糖,晶莹如雪,粒粒清澈,真如雪花一般。

“你是哪里弄的雪花糖?”

掌柜的连忙绕过柜台,生怕他跑了似的,死死的抓住他:“还有多少,我以双倍的价钱收了!”

第4章:以糖换糖 沈黎从最开始的惊愕,渐渐变成了惊喜。

双倍价钱,那就是一百二十文!

不过,他可不满足于这区区一百二十文钱。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看了看四周来往的顾客:“掌柜的,你就这么谈生意吗?”

“是我不对。”

掌柜连忙招呼伙计端茶递水,将他请到牙行后院小房间内。

茶过三盏,沈黎慢悠悠的说道:“我想与你做笔生意,如何?”

“你说。”

掌柜的揪着自己山羊胡子,目露精光,这种雪花糖,传说中是有的,不过极难炼制,五斤红糖都不一定能成一两雪花糖,只有皇室中人才能吃得起这种糖,寻常人家,那也得腰缠万贯才行。

而且,这种糖,有价无市。

“我会炼制这种白糖。”

“小哥是否在开玩笑?要知道,雪花糖炼制极其不易,只是你……”

掌柜的斜眼看着他,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怀疑,面前的少年,一身褐色麻衣上,到处都是补丁,头上还包着一块褐色破布,一看就是穷苦人家。

“你还见过别人有这种糖吗?”

貌似也对。

掌柜的揪着胡子,狐疑的看向沈黎,难不成,他真的会炼糖?

说他是偷的雪花糖,打死掌柜他都不信,皇宫中才有的雪花糖,岂是这种小毛贼能偷到的?

于是,他开口试探道:“我出一百两,买了这个配方。”

一百两对于普通人家已经很多了,足以试探出面前的少年,若是他毫不犹豫的卖掉配方,那掌柜的直接撵人,在他眼中,这配方若是真的,就是出十万两银子都有人买下。

沈黎轻哼一声,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有这配方,我分分钟弄出二百两的白砂糖出来,他摆手道:“千两黄金不卖道,我只卖糖,不卖配方。”

“五百两!”

“一千两!”

“三千两!”

……

掌柜的见沈黎始终不为所动,眼中狐疑渐少,但他还是不放心,决定以退为进,看看沈黎是什么意思:“好吧,小哥,说说你要做的生意。”

“你出红糖,我负责炼制,出来后,按四十两银子一斤雪花糖的价格卖给你,如何?”

金陵城中,富庶人家众多,如今端午将近,沾糖吃粽子成了有钱人家的标志,届时白糖的消耗肯定供不应求,再加上如此漂亮的雪花糖,即使卖五十两银子一斤糖也会有人买下。

况且,这种生意,只赚不赔,拿到京城,哪怕以五倍价格卖出去,都会被人哄抢。

这就是上流社会,像沈黎这种家中只有五文钱的,是不会懂这种奢侈的。

“我要一次性拿红糖,二十斤。”

“可以,二十两。”

掌柜的伸手道,谁知沈黎却摇摇头:“我没钱。”

没等掌柜发怒,沈黎又补上一句:“估计能炼出来个三四斤的样子,送你一斤,三斤按一百两的价钱收了。”

如果按掌柜之前所说,双倍价钱收下,那三斤可就是一百二十两了。

沈黎还送他一两,这可是个天大的便宜。

可是,在这之前,掌柜的要免费赠送沈黎二十斤的红糖,价值二十两银子。

如果沈黎跑了怎么办?

可是不答应,就少了一个拥有正宗雪花糖的机会,这种晶莹剔透的雪花糖,绝对是皇室的产物。

掌柜的揪掉几根山羊胡子,最终选择赌一把:“行,不过,第一次生意,我不可能给你那么多的糖。”

二十斤红糖,可是二十两银子。

如果面前的邋遢少年,真的是骗子的话,那这笔损失,将由掌柜的全权负责。

二十两,相当于他们家几个月的开支了,这个损失,他也承担不起。

“那,你能给多少?”

沈黎试探的问道,要是再给个几两红糖,那他要炼到猴年马月?还不如自己一次次翻番的赚来得快。

掌柜伸出两根手指,咬牙道:“二斤,最多给你二斤红糖!”

他选择搏一把,若是面前这少年没说谎,那日后牙行的生意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或许成为金陵城第一牙行,到时候论功请赏,定然少不了他的一份。

二斤红糖,那就是二两银子了,这个数目,完全达到沈黎的心理预期,按五成三的概率来算,两斤糖,至少成一斤二两白糖,那就是二十二两,按掌柜给的双倍价钱收的话,那就是四十四两银子了!

“会做生意。”

即使是二两银子,那也可以买很多东西了,相当于后世的一千块钱的样子,沈黎竖起大拇指:“相信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合作。”

苏记牙行办事效率还是高,很快,下面的小厮就送上二斤的红糖块,用布包裹起来,沉甸甸的。

“记住,三天,否则我们苏记牙行,也不是吃素的。”

掌柜的一边威胁,一边将二两银子递给他。

这还额外赠送了八十文给他。

没办法,雪花糖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沈黎点点头:“你放心,我可不希望只赚这一点点小钱,合作的日子长着呢,你且放心吧。”

说完,他背着一包红糖,朝着金陵大街上走去。

掌柜的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希望这二斤红糖,没有打水漂吧。”

……

“老板,一斤肉。”

“老板,来半斤小白菜。”

“老板,来半斤米。”

“老板,来半只烧鹅。”

“那什么,我这头上破了,有没有什么药粉什么的,给我敷一下?”

……

最后,沈黎背着沉甸甸的一包东西,缓缓的朝家走去,二两银子,买些日常用品,省着些还是能买上不少东西的。

在他后面,两个壮汉跟着他。

天元赌坊的两个壮汉奇怪道:“这倒是奇了怪了,这厮昨晚也没出去踩点,也没偷东西,哪来的钱买肉吃?”

“要把他东西抢来吗?”

“别,这点东西咱们还看不上眼,只要他给了那一百两,咱们一人可以拿十两,到时候吃什么没有?”

“好嘞,那就继续跟着。”

……

五月,天气已经有了一些热意,但早晚还是有些微凉,沈黎拉着包袱,敲开了自家大门。

第5章:小赚一笔 这次,林晴倒没有选择上吊,而是在家清理打扫。

“当家的,你怎么拿这么多东西回来了?”

林晴不可思议的瞪大美眸,她自然闻到油纸中包裹烧鹅的香味。

旁边的沈妞妞口水都流了一地,但不敢上前夺食,她知道,爹爹一不高兴,赏她一巴掌,她的小脸都得肿上半个月,她只敢杵在原地,奋力的嗅着空气中的香味。

沈黎呵呵笑道:“改善改善伙食,下午要干活了。”

说着,他将背上的包袱丢在桌上,打开后,林晴的目光先是被肉吸引,她用力咽下口水后,又看到烧鹅,最后好奇的打开有油纸包裹的红糖,旋即揉了揉双眼:“这是,红糖?”

“是啊。”

他顺手从桌上拿来擀面杖,打碎红糖后,拿出其中一小块,丢给沈妞妞:“吃吧,以后让你吃个够。”

小女孩,哪有那种准头,糖丢给她后,直接掉在地上,她也不嫌弃,捡起来就开吃。

“肉,烧鹅,中午都煮了,夜晚再吃剩下的,今天让你们母女开开荤。”

沈黎拿着红糖,走向厨房,林晴连忙跟在他身后。

中午,三人,两菜一肉汤,丰盛无比。

多少年了,林晴都没吃到这样的伙食,她一边扒饭,委屈的泪珠扑簌簌的流入碗里。

“放心吧,以后好日子还长着。”

沈黎伸出手,想摸摸她脑袋,见她下意识缩起脖子,又叹口气收回来。

吃完午饭,夫妻二人将厨房收拾了一番,开始了炼糖大计。

说是二斤糖,用黄泥淋几遍,实际上要麻烦许多。

那些颗粒状的糖,要一点一点的收集起来,然后晾干。

一整个下午,两人才做出一斤糖,剩下的黄泥水中,还有点点白糖,需要慢慢的清理出来,这是个细活儿。

林晴擦拭着额头晶莹的汗水,她将竹子削成签,一点点的拨弄着黄泥上的白糖碎末,小心翼翼的挑在油纸上,就等晾干。

沈妞妞蹲在一旁,聚精会神的流口水:“娘,这糖好漂亮,像冬天的雪子一样。”

“是啊,这种糖,有种好听的名字,叫做雪花糖。”

沈黎用尽量温和的语气跟女儿说话,可是沈妞妞身体猛然一颤,然后沉默不语,就这么看着漏斗上的黄泥。

孩子,还是记得住挨过毒打的。

夜幕降临,倦鸟归巢,贫民窟中为了省下一些灯油,早早的睡了下去。

家中穷,掌灯的蜡烛都没有,只能明日接着炼。

那些碎渣,林晴收拾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弄出二钱出来,不过这也算是收获颇丰,如果按掌柜的双倍价格来算,那就是四十两银子,外加八十文钱!

她如获至宝的将白糖用油纸包裹起来,藏在枕头下。

翌日一早,沈黎便拿着半斤白糖来到苏记牙行,其他的白糖,林晴在家收拾,留些糖给沈妞妞吃。

而且,拿的太多的话,会显得白糖产量极高,从而拉低价格。

“真是半斤雪花糖!”

掌柜的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这这这……”

他两眼放光的看向沈黎:“沈小哥,我现在立马给你拿二十斤红糖!不!五十斤!!!”

“别,我可要不了那么多。”

沈黎哭笑不得:“别,就二十斤吧。”

“那,能出多少这种雪花糖。”

“不少于二斤,你要知道,糖块越多,杂质也就越多,所以越难炼制。”

实际上,沈黎是留了个心眼的,说太多的话,可能引来他人觊觎,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万万没想到,二十斤炼出二斤雪花糖,已经是超高的成功率了。

掌柜眼珠乱转,他可记得,之前沈黎说过,二十斤至少能成个三五斤雪花糖,看样子这年轻人在说谎,不过他并不点破,笑眯眯起身替沈黎斟茶:“如此,那就拜托沈老弟了!”

沈黎心里一沉,隐隐觉得不妙。

半斤雪花糖,换了二十两银子,本来应该是十两的,是沈黎炼制的雪花糖质量太好,掌柜以双倍价钱收下。

掌柜站在牙行门口,笑眯眯的送走沈黎后,转过身脸色骤变,连忙叫来两个小厮。

“你们俩,跟着他,看看他在哪里炼糖,如果能拿到雪花糖的配方,一人奖励一千两银子。”

两个小厮对视一眼,旋即争先恐后的往沈黎的方向跑去。

沈黎背着二十斤糖,着实有些沉,不过兜里有粮,心里不慌,他满心欢喜的来到各个摊位前,挑选各种日用商品,有了钱,说话顿时有了底气,分贝都提高了几分。

“老板,肉,要瘦的,骨头要硬的!”

“米,要白的,馒头要圆的!”

“布,要细的,马车要租有力的!”

……

于是乎,他租了辆马车,一路飞驰回到贫民窟的杨柳巷。

这可苦了天元赌坊的两个壮汉,人跟在马车后跑,腿都快跑折了。

他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孙子,去哪里搞得钱租的马车?”

在他们身后,苏记牙行的两个小厮对视一眼,为了一千两,拼了!

回到家中,林晴看到沈黎包中的琳琅满目,顿时眼睛都直了:“这些,都是早上的雪花糖换的?”

沈黎将包裹拉的更大一些,笑眯眯的说道:“我说过,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林晴眼中划过苦尽甘来的委屈,她默默的整理包裹:“我不求你赚多少钱,只求你不要赌钱,不要再酗酒了。”

她袖口露出洁白的手臂上,犹自青一块紫一块,有些红肿的地方还没有完全消除。

沈黎叹口气,柔声道:“放心吧,以后你们娘俩,会越来越幸福的。”

说着,他从包裹里变戏法般拿出一个拨浪鼓,伸手递给沈妞妞:“你说是不是呀,妞妞。”

沈妞妞难得看到爹爹如此宠爱的表情,倒也没吓的大哭,而是畏惧的躲在母亲身后,探出小脑袋看爹爹到底想做些什么。

身体上的创伤很容易修复,可心里创伤,需要时间来弥补,接手了这具身体,那就得替这具身体负下一些责任。

沈黎也不强求,从包袱里拿出跌打药酒和药粉,交给林晴:“我这头上,不能总用香灰,帮我换个药吧,免得感染了,这跌打药,你要擦拭在身上,可以好的快一些。”

林晴默不作声的点头,下意识的摸向自己手臂上的淤青,眼中有水雾弥漫。

“对了,在厨房提炼白糖时,切记关好大门,窗户都用纸糊上。”

直到现在,他也没忘记苏记牙行掌柜两眼精光的样子。

不出他所料的话,苏记牙行虽然不会派人明抢,但可能会监视他们。

中午,一家三口饱餐了一顿,人吃饱了,心里也踏实了,这两日,林晴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起来。

夜幕渐渐降临,二十斤糖,只炼出两斤多白砂糖,接下来还是要等几天,如果沈黎去的太频繁,牙行掌柜怕是又送来一堆红糖。

他一身才学,可不想穿越后作为一个炼糖人一直生活下去。

临睡前,他特意关好了大门,又趁着夜色,将厨房的漏斗收起来,又将黄泥丢在自家菜圃里,这样即使有人夜晚过来查看,也查不出什么。

第6章:药坊买药 夜已深,苏记牙行的两个小厮躲在暗处,偷偷的看向杨柳巷外的大榕树。

大榕树下,两个壮汉来回踱步。

“要不,你引开他们,我进去偷配方?”

其中一个小厮有些急不可耐,一千两银子啊,够他老老实实的生活一辈子了,这么多钱,值得他铤而走险。

“你疯了?”

另外一个小厮训斥道:“你知道不知道,我大渝律法,夜半潜入人家盗窃或是杀人,被户主反杀,户主无罪。”

“那我们就这么等着?”

“等着呗,我就不信,他们一家三口不出去,你若是现在进去,被那沈黎一刀捅死,连伸冤的地方都没有,钱虽贵重,但命更贵重。”

“命没了,下辈子还可以再来,钱拿不到手,死了我都不甘心。”

小厮打了个趣儿,并未敢潜入沈黎家中。

……

翌日,沈黎起了个大早,他研究了一下大门,并未异常。

昨日他刚赚的二十两银子已经花的差不多,尽管这样,他还是要等几日在去牙行,一次性换齐百两银子。

林晴炼糖的速度愈发快了起来,一下午不到,所有的红糖糖尽数处理,变成晶莹的雪花糖。

加上前几日炼制的雪花糖,沈黎家中足足有十三斤的雪花糖!

这个数目,价值二百六十两银子!

等沈黎说出雪花糖的价格时,林晴喜极而泣,捂着小嘴呜呜的哭了起来。

女人,就是感性动物。

沈黎摇摇头,到时候拿出三斤雪花糖,一次换一百二十两银子,就有钱还给刘大有,一家人安安心心的过日子便好。

如此,他在家中捱了两日,便提着三斤雪花糖,前往苏记牙行。

“不错,不错,居然炼出了三斤!”

掌柜的眼睛都直了,他温柔的碾着颗粒状的白糖:“沈小哥真乃神人也。”

“神人倒算不得,给钱吧。”

沈黎翘着二郎腿,要不是头上的药粉没了,他才懒得来金陵城中心,他还打算捱到最后一天再交货呢,这样显得白糖极难炼制,他被盯上的可能性也会小了很多。

“呐,一百两银票,还有二十两纹银,沈小哥收好了。”

掌柜笑眯眯的清点钱财,嘴上说着收好了,却并未交过来,随后说道:“这次小哥务必拿回去五十斤红糖!”

他现在已经彻底相信了沈黎,这三斤白糖,足够抵押五十斤红糖了,即使红糖被沈黎吞了,他也不肉痛了。

可沈黎不想一直做个炼糖人,他撇撇嘴:“掌柜的,你这是要累死我啊,你要知道,这三斤白糖,是我和内子没日没夜的炼制出来的,若不是缺钱用,我也用不着这么拼命。”

“是极是极。”

掌柜赔笑道:“没关系,小哥慢慢炼制,还有五天就是端午节了,这五天内,你能炼制多少是多少了。”

不拿糖,钱也难要。

沈黎万万没想到,事情演变成如此局面,前几日自己想弄二斤红糖都难如登天,这才几天,人家将红糖硬往自己手里塞。

真是世事无常。

他无奈的点头答应,反正林晴闲赋在家,让她炼制也无妨。

“好嘞,这是你的钱,收好了。”

看到沈黎答应,掌柜的乐开了花。

……

……

……

“多拿点药粉,我这头上的伤,用的多。”

药坊内,沈黎扛着一袋子红糖,前来买药。

柜台旁,一个山羊胡子大夫正在听诊,听到沈黎的要求后,他笑着摇头劝道:“这位小哥,你头上的伤,已经结了疤,只需静养一段时间即可,血痂覆盖在伤口上,即使你用药粉也无法奏效的。”

“好像有些道理。”

沈黎摸着下巴,能省一笔就省一笔吧。

正当他准备走出药坊时,外面一个青年急匆匆的冲进来:“江大夫,还请快快去城北,我家少爷的打摆子愈发严重了。”

被称为江大夫的山羊胡子长叹一声:“这打摆子,极难医治,天下几乎没有根治的办法,还请这位大人另寻良医吧。”

“打摆子是啥?”

沈黎在一旁好奇的问柜台小厮。

小厮低声道:“也就是疟疾。”

“那不是很好治吗?”

……

整个药坊,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将目光投向了沈黎。

“你说,疟疾很好治?”

江大夫啼笑皆非的看向一旁的青年:“汝闻?人言否?疟疾还很好治?”

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沈黎在吹牛。

也是,沈黎若是良医,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买药?

周围人嘘声一片,年轻人,口吐狂言,不知天高地厚。

青年可不这么想,他忙问道:“你可有医治的法子?”

如今少爷命悬一线,但凡有些法子,都要试上一试。

“他?你看他穿的东西,破衣烂衫的,他要是能医人,我就是神医了。”

“还是别信他了,一看就是没钱吃饭的骗子。”

“就是,万一他的法子,一下子给你家少爷治死了,他贱命一条,你家少爷可就一命呜呼了。”

……

青年思忖片刻,还是试探的询问沈黎:“敢问先生,用的是什么方法治疗疟疾?”

“童子尿泡黄花蒿。”

沈黎不假思索的说道:“要黄花蒿最上面的那一小节,叫做白蒿,不要下面的臭蒿。”

噗……

众人一片哄笑。

“童子尿泡黄花蒿,你是认真的吗?”

“黄花蒿的饽饽我倒是吃过,可这童子尿,你喝过吗?”

“人家富家公子,你竟让人喝尿,当真是没安好心。”

周围人议论纷纷,沈黎摆摆手:“你们不信就算了,爱信不信。”

说罢,他连药也不买了,径直离开药店。

青年还想追他,却被药坊大夫阻止:“您不会信了他吧?那黄花蒿清热解毒可行,治疗疟疾那是万万行不通的。”

“我想试试看,至少这年轻人不像是坏人,万一能治好了呢?”

说罢,他匆匆离去。

大夫看着他的背影,无奈的苦笑摇头:“一个傻子,相信了一个疯子。”

夜晚,沈黎背着一包糖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他才发现,自己穿越这么多天,竟没来得及好好洗个澡。

第7章:儿戏的药方 林晴哄睡了妞妞后,烧开一大锅的水,倒入浴盆中,替沈黎擦拭着身子。

穿越了几日,沈黎还未完全了解这具身体。

或许,在他的记忆中,已经习惯了身上这种怪味。

林晴拿着毛巾用力搓洗,直至浴盆中的水完全变色,这才露出他白皙的皮肤。

看着这一盘黑水,沈黎啧啧称奇,这是多久没洗过澡了?

他忽然想起之前的一个故事,一个脏汉子去懒汉子家中偷锅,急匆匆间,将锅表面的污垢提起来就跑,懒汉子看到,拿起铁锹顺手飞出,斩中懒汉后背,懒汉惊呼:还好经常不洗澡,斩掉背后一身泥,这要是洗澡了,怕是斩掉一层皮。

现在看来,这具身体,一身泥垢,已经可以比肩故事中的懒汉了。

清洗了一番,整个人顿时轻松了许多。

林晴拿来带补丁的麻衣替他穿上,又端来脸盆让他洗脸。

水盆上倒映着清秀的脸庞,倒是让沈黎惊艳了一番。

这要是在现代,我也可以练习几个月出道了。

他臭美了一番,钻入被窝睡觉。

……

……

……

沿着金陵城秦淮河以北的方向,人迹稀少之处,有一小筑建于河边,在一片翠意盎然的竹林掩映下,显得格外清幽宁静。

在小筑外面露天的部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盘坐在棋盘前,细细思索。

他眉头紧锁,时而叹气,随后抬头看向秦淮河上的江灯渔火,似是有些心不在焉。

侍女走过来轻声道:“老爷,麟少爷醒了。”

啪嗒……

老人手中白子掉落,将棋局砸的一片混乱,不过他此时顾不了那么多,连忙起身再次询问:“你是说,麟儿醒了?”

“是的,老爷。”

“快些带我过去看看。”

他连忙穿好鞋子,一边走一边询问侍女。

“他精神状况如何?”

“很好,江大夫刚到,在把脉。”

走入房间,一张红木大床前,聚集三两侍女,床边,是一位山羊胡子大夫,正在替床上的少年把脉。

若是沈黎在,定会认得这山羊胡子就是今日药坊的大夫。

“这……倒是奇了怪了。”

山羊胡子捋须,让闻声赶来的老人心里一沉:“如何?”

“状态很好,虽然有些虚弱,但是疟疾症状基本消失。”

老人一怔,有些不可思议:“江大夫,你说的是真的?”

“老朽骗谁也不敢骗您啊。”

江大夫苦笑一声:“也不知道是哪位神医前来医治,这种医术,老朽望尘莫及,以老朽之见,非太医院的人,无法治愈疟疾。”

旁边的劲装青年摸着鼻子:“就是今日那邋遢少年给的方子,一副便好。”

“不可能!”

他矢口否认,正色道:“万大人切莫取笑老朽。”

童子尿泡黄花蒿,可以治疟疾,这个土方,打死他也不信的。

一旁的老人捋须微笑:“什么方子?”

“就是童子尿,泡黄花蒿。”

青年低声道,生怕床上的小少爷听见,恶心的吃不下饭。

老人也不懂医术,只是觉得这个方子,有些儿戏,但现在孙儿在床上好生躺着,又容不得他不信。

江大夫再次替床上少年把脉,点点头:“确实没有什么大碍,只是身体有些虚弱,再调养一段时间就好。”

“好,如此便麻烦江大夫了。”

老人挥手,让旁边侍卫安排江大夫下去开药方,而自己留在房间内,一脸慈祥的看向自己的孙子。

天气渐热,四月雨水刚过,空气潮湿,又是住在秦淮河边,湿热沁入体内,自是容易患上疟疾。

这疟疾症状,与感冒发烧极为相似,但又比感冒发烧严重的多。

老人就一独苗孙子,若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真不知怎么跟他死去的父亲交代。

“爷爷。”

床上少年脸色煞白,强露笑意道:“我康复了。”

“还是要注意身体,近日早晚温差极大,小心染了风寒。”

“您也注意身体,这些日子,让您担心了,孙儿实在不孝。”

“好好歇着,听说救你的,是个邋遢小少年,爷爷出去问一下,明日请人过来,好好感谢一下人家。”

“是。”

老人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连走路也轻快了许多。

快到客厅时,忽然听到里面青年侍卫还在和江大夫拌嘴。

“你可以试试,我今日真的用的这个法子。”

“不试不试,此举乃是庸医,万大人切莫捉弄老朽,你定是从京城太医院请来高人,治好了小公子。”

“你这老货,当真顽固,难怪你只能开个医馆。”

“随万大人怎么说,这自古以来,就没有童子尿做药引的法子,老朽自然不信。”

……

老人笑眯眯的走进客厅:“小万,不得无礼。”

被叫做小万的侍卫哭笑不得起身,拱手道:“是,唐大人。”

“江大夫,这么晚请你过来,实在过意不去。”

“医者父母心,这是老朽应该做的。”

江大夫点头吹干墨迹:“明日万大人便可来抓药。”

“我送你。”

侍卫虽然和他抬杠,但礼仪还是周到的,架好马车后,将年迈的江大夫扶上车,送回金陵城中。

等他回来,外面已是四更天,鸡鸣已经过了几遍了。

可老人泡着浓茶,默默的守候在书房内。

“大人还没睡。”

“回来了。”

老人捋着胡须:“昨日受人恩惠,此等救命之恩,务必要好好报答一下。”

“呃,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住哪里。”

侍卫摸着鼻子,随意盘坐在一旁,径直从小红炉上提下铁壶,替自己倒了一杯浓茶。

“那,你们是如何遇到的?”

“他就随口一提,我就随便一试,然后,成了。”

侍卫端起茶杯一饮而尽,掩饰尴尬,他生怕唐大人忽然问起,若是公子喝了尿不管用又如何?

还好唐老没问,他捋着胡须轻声道:“你派人去查查,看看这位少年住哪里,如此大恩,不得不报。”

“好嘞。”

……

……

……

阳光正好,清晨的微风吹过杨柳巷,沈黎站在门前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家中有些破旧,还是修缮一下,顺便添点家具。

“林晴,走了,去吃小笼包。”

……

第8章:大人上门 “当家的,买点糯米吧。”

林晴看了看米铺,想到还有三天端午节,正是吃粽子的好日子。

往年,她和妞妞端午节能吃到的,就是沈黎的拳头。

成婚五年,她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起初,沈黎刚刚染上嗜酒赌博的陋习,她以为只是沈黎年少,心思飞扬,若是为他诞下一儿半女的,丈夫的心自然安定下来,老老实实过日子。

没曾想,生下一女后,沈黎只当她赔钱货,更是变本加厉,动辄打骂母女二人。

沈黎背着妞妞,回想起一切后,心里一股歉意油然而生:“买,吃多少买多少,以后吃什么都买!”

往年家中的粽叶,都是竹叶所制,吃完后洗干净晾干,来年接着用,所以也不需要粽叶,不过还是要买些红枣,加在粽子里。

妞妞难得出来逛街,看着街上琳琅满目的小摊,顿时喜不自禁,吵着要这个要那个。

林晴嗔怪的指责她,不要乱花钱。

可沈黎背着她,豪言道:“咱们挣钱不就是给女儿花的吗?买,尽管买,爹爹掏钱!”

于是乎,沈妞妞一人大包小包,都让夫妻俩拿不动了。

林晴在他身后,看着这对父女,美眸里满是温暖的笑意。

变了,真的好起来了。

想起家中的一贫如洗,沈黎又添置了两件家具,打了一把菜刀,又找来泥瓦匠修缮一下大门和院墙。

这下,他手中的二十两,一文不剩。

不过,现在的没钱完全不会让沈黎担心,他的家中,可有价值几百两的白糖,到时候一拿出去,自然有钱用了。

泥瓦匠是贫民窟请的,一天只需要十文钱,而且干活格外利索。

就当沈黎在院子里监工时,金陵城中一个劲装青年拿着他的画像,挨个询问。

“请问,此人你见过吗?”

“不认识。”

一连问了十几人,大家都是摇头。

在他身后,跟着另外一个青年,看样子官职没有他的高,那青年小心翼翼的问道:“万大人,既然您说那少年衣衫褴褛,有没有可能在比较穷的地方住?”

万大人一拍脑门,连忙收起画像:“你说的对,我真是当局者迷,昨日在药坊看到他,便在药坊附近询问,没想过他的来历。”

说罢,他连忙朝着城南贫民窟中赶去。

等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这二人才展示什么叫真正的赶路。

沈黎两个时辰的路程,两人只花了半柱香的时间。

“请问这位大婶,这画中少年你可认得?”

贫民窟中,一个大婶挎着一篮子的野菜,看了两个青年一眼。

这两人,一身劲装,有些地方还用上皮制衣物,看样子价值不菲,再加上两人的仪表,就知道非富即贵。

而且,前面带头的万大人,虽然是询问的语气,但言语中却有一种毋庸置疑的气息,一听就知道可能是官家的人。

沈黎之前恶名远扬,贫民窟中但凡有人说自家有钱,不过几个时辰家就被人掏了。

这些,自然是沈黎干的,所有人恨透了他。

眼看官家的人来找他,定是这泼皮惹上了什么祸事。

大婶心中一阵叫好,连忙道:“这人啊,叫沈黎,住杨柳巷最后一家,我跟你说啊,这泼皮无恶不作,平日里偷鸡摸狗,这整个城南都被他偷遍了。”

“泼皮?”

万大人哑然,此人竟然是泼皮?

“对的呐,此人就是泼皮,你别看他细皮嫩肉的,那下手可黑着呐,平日游手好闲,偷完东西就去赌坊,要么就去喝酒,回家就打老婆孩子,你不知道,他家那小娘子,经常被打的一阵一阵惨叫,那声音,我们这些外人都看不下去了。”

大婶喋喋不休,仿佛打算用言语给沈黎判个死刑:“此人无恶不作,简直十恶不赦,妥妥的大王八蛋!”

“诶……杨柳巷最后一家是吧。”

万大人摸摸鼻子,不想再同她纠缠,带人转身离去。

“哎,小哥,你还没听我说呢,千万注意钱袋子,那泼皮是扒东西的一把好手!”

……

“昨日看那少年,并不像泼皮。”

万大人和身后青年站在屋顶,从远处观看沈黎家中的举动。

“据属下所知,泼皮应该不会修缮房屋吧?”

“嗯,看他女儿在家中欢乐模样,倒不像是家暴妻女的男人。”

“莫非传言有误?”

“管他有误无误,唐大人又不是为了结识他,只是见他一面,寒暄几句,赏他碎银几两而已。”

万大人双手抱在胸前,耸耸肩道:“百两银子,就够这些升斗小民过活几十年了。”

“大人所言极是。”

随后,两人站在屋顶,同时向后倒栽葱下去。

若是常人,这几丈高的房子栽下去,怕是脖子都断掉了。

两人整理一下衣衫,敲响了沈黎家门。

“你们?”

对面二人身穿劲装,虽然没有遒劲的肌肉,但两人身上充满武人的气势。

他下意识觉得,这二人,应该是天元赌坊要账的。

不过,领头青年腰带上那块青色玉佩,玉质清澈,没有丝毫杂质,想来不是凡物。

天元赌坊的打手,怕是用不起这么好的玉。

青年万大人细细打量面前的沈黎,这少年唇红齿白,皮肤白皙,或许是昨日洗澡了的缘故,整个人也没有那股怪味,虽然一身粗布麻衣,但目光炯炯有神,似有万千星辰。

他发现沈黎也在打量自己,似笑非笑道:“怎么,昨日刚在药坊见过我,今日就忘了?”

“唔,抱歉。”

沈黎比划了一下:“昨日黑眼圈没这么重。”

“你还记得,你昨日在药坊,随口说的药方吗?”

万大人提醒道:“黄花蒿。”

“自然记得,两位……大人,找我何事?”

“嗯?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官家身份的?”

“大渝律,凡平民带利刃上街者,一律五十大板。”

沈黎指着他腰间长刀:“二位若非官差,怎敢带刀上街?”

“聪明。”

青年打了个响指:“我姓万,你可以叫我万大人,昨日你救了我家公子,老爷很是感激,想请你去城北竹园小筑当面表达谢意。”

“不好意思,我这里没时间。”

沈黎耸耸肩,指着院墙上蹲着的泥瓦匠:“我还要修补房子。”

万大人哑然:“我家老爷说了,为你备了五百两银子。”

“我不缺钱,谢谢你家老爷好意了。”

沈黎拱手道,随即关上大门。

第9章:拒绝五百两 两人碰了一鼻子灰,面面相觑。

这年头,还有人拒绝五百两银子的?

沈黎想的很简单,去了,无非就是寒暄一下,然后人家居高临下的施舍五百两银子。

他,装不来卑躬屈膝,更不会点头哈腰。

他的确不缺五百两银子,白糖随便弄一下,兜售出去,都值个千两,去拿那五百两作甚?

对方既然是这位万大人的老爷,身份应该更加尊贵。

只是,对方很难对自己有实质性的帮助。

世界很复杂,并不是说,他的药方救了人,人家就会不遗余力的培养他做个大官,或者动用所有资产培养他做生意,让他成为一个人上人,人家也要权衡利弊,越是高官,越是会谨慎提拔人才,生怕日后有什么事牵连到自己,并不是想象中救了一人性命,人家便结草衔环,为人做牛做马。

那种情况,有些太过理想化了,成年人的世界,只有利弊,恩情只能排在其后。

“喂……开门。”

万大人无奈道:“小兄弟,你这样我很难回去交差。”

墙头上的两个泥瓦匠惊讶的看向沈黎,什么家庭?五百两都不想要?

若是按购买力来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两百块钱,那五百两可就是十万了。

一旁的林晴也惊讶于对方的大手笔,但她并未劝说沈黎过去看看。

她眼力见也不差,来人脚穿皮靴,定然是官家或士族。

按大渝律,普通百姓,不得穿丝质衣物,不允许用皮制品,最多可以用棉布。

人还是分三六九等的,即使是再好的富商,也不敢穿上丝绸到处跑。

沈黎皱着眉头,看向关闭的大门:“两位还是请回吧,草民自幼胆小甚微,不敢与官家打交道,若是大人真有感谢之心,择日派遣下人将钱送过来便是。”

“呃……”

门外的万大人差点没被噎住,你不还是想要钱,又不想见人吗?

不过,这少年和那妇人口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倒让万大人有些好奇,莫非沈黎是犯了什么案子?这才怕见官家人?

许是年轻气盛,有好胜之心,又是好奇心加持,万大人默默盘算,定要将这小子查个底朝天。

“老爷也是人,又不会吃了你,去吧,老爷也想见见你这少年英雄。”

可沈黎依旧拒绝。

没有证据,他也不好直接拿人,先回去告诉一下唐老再说。

等到了竹园小筑,唐老听说事情经过,十分讶异的看向他:“你是说,这少年认出你是官家人,却并不想与我见面?”

“是啊。”

万大人耸耸肩:“据我猜测,这小子怕是有命债在身。”

“你的猜测,只是臆想,若是你哥说出此话,倒是八九不离十。”

唐老白了他一眼,这小万大人,始终有些玩闹,倒不像是捕快的样子。

他琢磨一阵,想着自己有恩惠,竟还有人拒绝,不禁苦笑摆手道:“罢了,人各有志,不愿意来见我就算了。”

“嗯,人各有志,不过我还是想查查,他的屁股干净不干净。”

小万大人摸着下巴。

……

沈黎家中,不过半日便将院墙加高二尺,午饭也是他管的,买了烧鹅和鸡肉,两个瓦匠吃的满嘴流油,临走时还嘱咐沈黎,以后有活的话,务必找他们。

加高二尺的院墙,足足有八尺高,若是换算成现代的单位,那就是两米五左右,这些,寻常人怕是进不来了。

午后,林晴在家中炼制白糖,沈黎闲来无事,买来纸笔写写画画。

只是,这古代毛笔他实在用不惯,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简直不堪入目。

“爹爹,你在做什么?”

身后,沈妞妞趴在他的背上,亲昵的搂住他的脖子。

现在的妞妞,对他印象渐渐递增,也没有了往日的畏惧,偶尔想吃些什么,玩些什么,还会跟他撒娇。

沈黎抖干墨迹,放下毛笔:“唔,给你写点儿歌,你呀,该上学了。”

“儿歌?”

林晴在厨房听到,在围裙上搓干净手后笑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哪有女儿家上学的。”

“那不行,我的女儿,即使成不了文学大家,那也必须是个才女。”

沈黎扬起下巴,在妞妞脸上啄一口:“想不想学?”

“你连三天学堂都没念过,如何教女儿?再说了,村头学堂根本就不收女娃娃呢。”

林晴在一旁泼冷水:“还是将她养大,以后做做糖,一家人吃穿不愁。”

这个时代,对女子有着天然的偏见,若是谁家女人抛头露面,那定是不安分的主,女孩子,在家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别听你娘胡说,读了书,眼界就开阔了,到时候外面那些兔崽子就骗不了你了。”

沈黎白了她一眼,转而对沈妞妞唱道:“小呀么小儿郎啊,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没有学问啊,无颜见爹娘。”

听到这种歌声,沈妞妞眼前一亮,连忙跟着学唱。

这种曲调,比那些咿咿呀呀的词更加朗朗上口,就连林晴,也忍不住跟唱几句。

天色还早的时候,沈黎想着家中没有银钱,还有三天便是端午,便拿着一斤白糖前往苏记牙行,换来四十两银子。

牙行掌柜若有所思的看向他的背影,他总有种错觉,仿佛沈黎手中的白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这更加重了他想要配方的思想。

此方若是落入他的手中,赚的起止百两千两银子?几万两都能轻而易举的赚到。

可小厮监视了沈黎几日,也没监视个所以然来,反倒是沈家加高了院墙,让他们更是无从偷窥。

赌坊中,一个壮汉正在跟刘大有汇报沈黎近期动作。

“没有去偷,那他哪来的钱?”

刘大有摸着胡子,百思不得其解。

那壮汉言语中,沈黎弄了不少钱,但近日花销也大,若是不早些过去将那一百两拿回来,怕是这泼皮将钱花完,到时候又只能拿老婆孩子抵债了。

“嗯,明日一早,先去将钱要回来,再看看他是如何弄到钱的。”

……

第10章:拿回契书 翌日一大早,沈黎刚洗漱完,院子大门就被人敲响。

他透过门缝,看到一嘴大金牙。

是刘大有。

“刘老板,不是还有一日还钱么?”

他有些不悦的皱眉,大清早找人要钱,说出去也有些不好听。

刘大有笑眯眯的说道:“这不,听说沈老板挣到不少钱,这早一天和晚一天不都一个样子嘛。”

沈黎泼皮可是出了名的,他可不会存钱做事,平日里都是有一分赌两分,刘大有也担心这家伙有了钱,吃喝嫖赌了,到时候就算拿他妻女抵债,也最多可以卖上二十两银子,这还是看他老婆面容姣好的份上,若是那些长相一般的,怕是十两银子都没人要。

这可是一百两银子,按购买力,可是两万块钱。

沈黎深吸一口气,钱,他已经准备好了,就怕这刘大有看到他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随后赖账,转而要两百两。

他就是想拖到最后一天,让对方觉得他这笔钱凑的无比艰难,侵家荡产。

尽管他也没有什么家产……

可现在对方提前上门,也打乱了他的计划。

罢了,给就给了吧,早一天还上,心里的大石也能早点落地,图个心安。

“契约呢,我要看看。”

他伸出手,倒是让刘大有一怔。

果然,他真的有一百两银子。

刘大有眼珠乱转,随即笑眯眯的说道:“契书早已备好,不过我想问问,沈老板光顾的是哪户人家?”

他说的人家,自然是沈黎去偷的地方,他可不会认为沈黎有赚钱的本事,这货最大的本事,就是花钱。

“秘密。”

沈黎有些不耐烦的问道:“赶紧拿出契书来。”

回想往日刘大有没少坑他的家产,他就对此人提不起好感来,再加上他穿越第一天,此人就来讨债,若不是自己有两把刷子,怕是现在老婆孩子都住在青楼了,而自己头上,怕也成了青青草原。

人有钱了,自然也硬气了许多,刘大有思索片刻,决定先要这一百两,再追问沈黎钱财来源。

“好嘞,契书再次,你过目,钱呢?”

“这里。”

“一手交钱,一手契书。”

沈黎不耐烦的将一百两银票甩给他,拿过契书,当场撕的粉碎。

屋内林晴看到漫天飞舞的纸屑,心中千斤巨石终于平稳落地,她用力的抱住沈妞妞,劫后余生的欣喜油然而生,两行高兴的泪水顺流而下。

刘大有搓着手笑道:“沈老板,今日有钱了,有没有想法去我的天元赌坊玩两把啊?若是你资金充足,我可以找来添香楼的少女陪你玩玩。”

迎接他的,只有沈黎大门无情的哐当声。

看着大门上门神狰狞的面容,刘大有顿时气急败坏,但没有对方把柄,光天化日之下也无可奈何,随即重重挥手:“走了!”

在远处的屋顶上,小万大人拿着一枚红的发紫的桑葚,丢入嘴中,随即酸的龇牙咧嘴:“欠钱,天元赌坊,一百两?”

他跳下屋顶,准备找个乡邻问问,这个一百两是个什么情况。

马车上,刘大有怒气冲冲的喝下一碗茶水:“什么玩意儿,有点钱尾巴都翘天上去了!”

“老大,许诺我们兄弟的十两?”

一旁,前些日子监视沈黎的壮汉小声询问道:“我们兄弟也是辛辛苦苦的守了十来天。”

“放心,给你们的钱不会少的,你们说说,近日他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哪里?”

“苏记,牙行。”

“这孙子,不会去偷了牙行吧?”

旋即他否定了这个想法,看着壮汉哂笑道:“他也得有那个胆子。”

“去打听打听,这孙子去牙行做什么,多给你们二两,贿赂一下牙行的伙计。”

“多谢老大,多谢老大!”

壮汉喜不自禁的拿着二十二两银子,连忙跳下马车,满心欢喜的朝着金陵大街跑去。

……

……

……

“小呀么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

竹园小筑内,唐老笑眯眯的听着身边人吟唱,唱罢他点头评价道:“朗朗上口,虽然全篇白话,但通俗易懂,曲调更是脍炙人口,虽比不上诗词歌赋,但其中含义,曲调押韵丝毫不落下乘。”

转而他问起一旁小万大人:“这是那个叫做沈黎的少年写的?”

“是啊,我也觉得不错,你们俩,待会给我唱一上午。”

小万大人指着一旁苦着脸的侍女,随后露出疑惑神色:“有件事不太明白,这小子前些日子在赌坊,卖了妻女,第二日却反悔了,又拿了一百两银子赎回了契书。”

“良心发现,不是很正常吗?”

“不是,就是他卖妻女的那一天,他还是身无分文,转眼九日过去,他便赚得一百两,甚至对五百两银子都视而不见。”

他摸着下巴,奇怪不已:“你说这钱,他是从哪里来的?”

“你的意思是偷的?”

“很有可能,否则知道我们是官家,他为什么会选择拒不相见?”

“还是查清楚,切莫冤枉了好人。”

唐老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哎,您不知道,这金陵城没我们的人,万事都得自己动手查,慢啊。”

小万大人伸了个懒腰。

……

眼看端午越发近了,苏记牙行的掌柜,将赏金从一千两提到了一千五百两。

有钱能使鬼推磨,两个小厮要发疯了。

本来就一颗躁动不安的心,变的更加热血沸腾了。

妈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危险与机遇并存!干完这一票,回家睡大觉!

只要胆子大,一生放长假!

他家只有一个男人,而我们,有两个!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

两人双眼充血的互相安慰一阵子,花了一两重金买来夜行衣,准备夜探沈家。

沈黎家中,撕碎契书后,沈黎一边扫地一边若有所思。

他总感觉有些不妥。

刘大有最后看向他的目光,满是贪婪。

以这种人的个性,大抵会想方设法的查到自己经济来源,那就是炼糖技术。

他拆了漏斗,掩埋了黄泥,将碎瓷片糊在墙头,防止天元赌坊的人前来偷窃。

做完这一切,他又将厨房唯一一把菜刀,藏在枕头下。

他想,金陵城中海晏河清,一片祥和,应该……不会有杀人越货的情况吧?

夜半三更起,杀人放火时。

来人却不是天元赌坊的,而是苏记牙行的两个小厮。

两人鬼鬼祟祟的爬上墙头,却不慎被碎瓷片划伤,两人忍着剧烈疼痛,拔掉手中碎瓷片,正准备再次上墙时,却觉得背后一阵寒意,四只眼睛冷冷的看向他们。

第11章:夜半盗贼 两人正准备尖叫时,却被天元赌坊的两个壮汉死死的捂住嘴巴,随后拖到杨柳巷口,二话不说先是一顿暴打。

两个小厮虽不是养尊处优,但也从未挨过如此毒打,只需几拳,便被揍的鼻青脸肿,痛哭流涕的求饶。

“大哥,大哥,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一个小厮门牙都被打碎了,但他却顾不得伤口。

他知道,若是再耽搁一会儿,怕是满嘴牙都没了。

其中一个壮汉冷哼道:“夜半偷窃,我们兄弟正好行侠仗义,为民除害,你们俩,来这里作甚?不说的话,我便送你们去官府!”

“官府?”

在他旁边另外一个壮汉不禁咽下口水,别是兄弟太过入戏了吧,貌似咱们也不是什么好鸟,若是去了官府,怕是咱也擦不干净屁股。

小厮却管不了那么多,一听见官,这偷窃不成的罪名,怕是少也挨上几十大板,两人顿时如丧考妣。

“怎么,是想见官么?”

带头壮汉冷笑一声,单手提起一个小厮的衣领,声音虽然轻柔,但他手臂青筋暴起,大有一言不合再揍他一顿的架势。

一千五百两银子啊。

小厮也不是傻子,若是说出来,怕是配方流落他人之手,到时回去掌柜的也会剥了他们的皮。

这两人一看就不是善茬,什么行侠仗义,为民除害,分明就是黑吃黑。

可,若是闭口不谈,怕是二人连今晚都过不去。

俗话说,人怕打,面怕抓,西瓜皮,怕龅牙。

壮汉又是几巴掌扇过去后,小厮终于怕了,鼻青脸肿含糊不清道:“是钱,我们想偷钱。”

“你当我们是瞎子吗?”

壮汉长得五大三粗的,没想到却是个细致人,他一把拉开小厮外面罩着的黑布,露出里面有些细腻的棉布短衫。

大渝律,平民百姓只能穿棉或麻,这小厮身穿棉布短衫,自是出身不会太差,岂会连命都不要了,出来偷钱?

壮汉说罢,又是两拳砸在小厮的面门上,这下,终于老实了。

“是配方,糖的配方。”

其中一个小厮再也受不了如此“严刑拷打”了,痛哭流涕下,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尽数吐出:“我们是苏记牙行的小厮,只因这沈黎在我们牙行卖了多次雪花糖,我们兄弟二人便想来探探,看看他家中是否真的有那雪花糖配方。”

“配方?”

壮汉不顾松针一般炸裂的胡须,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多少钱?”

“呃,约莫一百两吧。”

小厮眼珠转动,希望这个数目,不会让面前的两位强盗起了偷盗之心。

一百两也不是个小数目,两个壮汉合计一阵,决定还是回去问问刘大有,要不要去抢一遭。

毕竟沈黎是个平民百姓,无权无势,就算弄死他也无妨,咱在这金陵城中还有不少官家打掩护呢。

“身上有钱没有?”

壮汉凶神恶煞的盯着小厮,险些将小厮吓尿,两个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今日所剩银钱,都花在衣服上了。”

“滚吧。”

两个小厮不可置信的看向壮汉,随即如蒙大赦一般,屁滚尿流的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待两人走后,前面壮汉也打算回去交差。

后面的壮汉沉声道:“大哥,你真的打算汇报此事?”

“有何不妥?”

“若是我们进去,拿了那配方,一百两就归我们了,可够我们潇洒好一阵子了。”

他循循善诱道:“你回去汇报给了老大,怕是落到咱们身上,只有三五两银钱,去了那添香楼,只能找找二流货色,若是有了一百两就不一样了,一等美女,侍奉左右,对了,大哥,你不是喜欢持烛笞臀吗?有了这一百两,您想玩什么花样都可以,甚至还可以看看秋日小菊绽放的模样……”

被兄弟当面提出自己的恶趣味,壮汉脸上也有些挂不住。

可这些东西,他是真向往啊。

他咽下口水,再也不顾什么大渝律法,重重点头道:“干了!”

……

夜深人静,转眼已过四更天,正是人们熟睡之际。

一人踩着另外一人的肩膀,一阵摇晃后,他一手扒上了墙头。

墙头上,沈黎洒满了碎瓷片,锋利无比。

壮汉本来就是双手借力,拉住整个身子,这一下,无数碎瓷片尽数嵌入他的双掌之中。

可他,不能叫。

只能龇牙咧嘴的甩动双手。

一块较大的瓷片被他撒落,砸在杨柳巷外的青石板上,瞬间爆发一道清脆的碎裂声。

屋内,沈黎猛然坐起,右手顺势摸进枕头下,抽出菜刀,随后双目深邃的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来了!

他蹑手蹑脚的来到窗边,用菜刀尖划破窗棂儿上糊的白纸,细细的看向院子。

并没有什么情况。

他思索一番,穿好衣服,打开门,在院子厨房内细细搜索,也并未发现人影。

东方露出鱼肚白,一道晨曦穿透云彩,洒落在大地上。

等大门打开,他看到缝隙里满是青苔的青石板后,瞳孔一缩。

那上面,零零碎碎十多个碎瓷片,全是自家墙头的。

自己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这天元赌坊的人,果真如自己料想一般,贪婪。

财不露白,在这贫民窟中,日子越久,怕是惦记自己的人就越多。

看来,是时候去找找房子了。

他虽然被人称作贱民,却不是贱民。

贱民是籍贯,而沈黎被称作的贱民,则是称呼。

贱民和平民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贱民多指前朝余孽,就像大渝开国皇帝,一路收复河山,但也难免遇到有些城池的百姓负隅顽抗,死不投降的,新朝稳定下来后,这类人,贬为贱民,一生之中,没有籍贯,没有身份证明,不能做生意,不能有田产,更不能读书,识字都不行,甚至这些贱民,连城都不让进。

这可比现代的黑户要悲催的多,而且贱民还是“世袭罔替”的,一代贱民,世世代代贱民,永世不得翻身。

但作为平民的沈黎不同,他的自由度就大了很多,他可以耕地,可以行商,甚至可以入仕,前提是他能学会八股文应试。

他可以在城中拥有自己的宅子,当然,有钱就行。

为了买房大计,他老老实实的在家,与林晴一同将红糖尽数提纯出来。

天元赌坊内,刘大有舒舒服服的躺在竹椅上,一旁的侍女剥好宛如珍珠的粽子,小心翼翼的在白糖上沾了一下,送到刘大有口中。

在他面前,两个壮汉灰头土脸的诉说事情经过,等说到雪花糖时,他们看着桌上晶莹剔透的雪花糖,不禁咽下口水。

刘大有有些得意的说道:“这是苏记牙行最新发明的雪花糖,粒粒晶莹饱满,味道柔和,简直人间美味。”

“大哥,这糖,多少钱一斤?”

“一斤?你能买得起一两算不错了。”

他看着面前的壮汉啐道:“一两就要十五两银子!”

沈黎要是知道这白糖价格,怕是要羡慕坏了。

他一斤白糖以四十两银子出售给苏记牙行,转眼苏记就以一百五十两银子一斤白糖卖了出去,而且还是供不应求。

这种利润,简直暴利。

第12章:二十斤白糖 两个壮汉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贪婪。

若是……我们能将配方拿到,怕是儿孙后代都不用愁了。

而且是那种十分阔绰的生活,起码要有前三进后三进的房子,出门奴仆作伴,简直是个土皇帝啊。

刘大有看着两人,狐疑道:“挤眉弄眼做什么?”

“没啥。”

“让你们查的沈黎,查到了没有?他的钱从哪里来的?”

“没有没有。”

两人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连连否认。

……

……

……

“爹爹,今日很多人都在唱那首小二郎呢。”

沈黎正在忙活炼制白糖时,身后的妞妞抱着他的大腿:“很多小朋友都说爹爹写的曲儿好听呢。”

她颇有些自豪的在沈黎脸上吧唧一口。

小孩子也是有虚荣心的,往日沈黎是个泼皮样子,沈妞妞在一众小朋友之间都抬不起头来,如今一首儿歌终于让她扬眉吐气一番。

“嗯,好听的话,那爹爹再教你一首。”

沈黎双手沾满黄泥,宠溺的在妞妞脸上抹上一道泥痕,随即唱道:“让我们荡起双桨……昂昂昂……小船儿推开波浪……”

一旁的林晴看着爷俩嬉闹,不禁笑意连连,近日,她脸上若隐若现的苦涩完全消失不见,或是毁了卖身契书的缘故,让她笑起来格外发自内心,只看一眼,便觉得阳光正好。

“你啊,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这些四六不着调的儿歌,那些梨园小调你倒是一个没学来。”

说着,她忽然睫毛一闪,恍然道:“莫不是你往日喝花酒学来的,可青楼女子,总不会唱这个吧?”

沈黎歪着脑袋,脑海里浮现几个青楼女子,搔首弄姿,开口唱起小螺号,他忍不住脖子一缩。

“你听的也有啊,手上活别停,等着赚钱呢,听好了。”

他想起近年来突然爆火的小曲儿,不由得清了清嗓子:“桃叶儿那尖上尖,柳叶儿就遮满了天,在其位的明阿公……”

“一更鼓儿天,姑娘她泪涟涟。最可恨的那个亲爹娘,常去赌大钱呐……”

“二更鼓儿发,小六儿他把墙爬……”

……

“三更鼓儿天,月亮那照中间,好一对多情的人,对坐话缠绵呐。”

“五更天大明,爹娘他知道细情,无廉耻的那个丫头哎,败坏了我的门庭。”

……

歌词的跌宕起伏,加上曲调的凄婉哀怨,让林晴不自觉的停下手中活计,眼中更是饱含泪水。

若是沈黎还像原来一样,这不就是妞妞的真实写照吗?

她越听越是动情,最后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又怕手上黄泥弄脏了衣物,不敢用手擦拭泪滴,只得将脸埋在双腿上,痛哭流涕。

盘坐在屋顶上的小万大人,拿着苹果,竟也听的痴了,不过,他很快就发觉了不对劲的地方。

“四更呢?”

他歪着脑袋遐想连篇,最终化作一阵淫荡笑容,几个纵越,踩着瓦片飞到远处。

贫民窟中的百姓,更喜欢听一些小曲儿,碧如扬州城中较为出名的《十八摸》。

沈黎唱的这首探清水河,更是风靡整个贫民窟。

这个世界的曲子,要么是文人雅士听的词,要么是平民百姓听的另外一种词,这种词大多露骨,直接描述情爱,以故事行事深入人心的极少。

午后,沈黎整理了家中所有白糖,约莫有二十斤的样子,期间沈妞妞还吃了不少,不过这已经够用了,价值八百两银子,可以在城中挑一处较为不错的宅子。

像竹园小筑那样的房子,是万万买不到的。

将所有白糖装起来后,沈黎开始盘算起来,要不要一次性都兜售给牙行,或者散布全城各处牙行。

很快,他都觉得两种方法都是不妥的。

散布全城各处,到时候大家都盯着他手中白糖,怕是他寸步难行。

若是将白糖一次性都兜售给牙行,怕是今晚家中又来一伙牙行的人,到时候赌坊的人和牙行的人碰到一起,家里乱成一锅粥。

嗯?

牙行和赌坊?

他眉头一跳,忽然机械的扭过脑袋看向林晴,将林晴吓了一跳。

嗯,狗咬狗,怕是一嘴毛。

他不知道的是,牙行的人已经来过,这已经无伤大雅了。

两个势力,都不容小觑,这年头,商人极其卑贱,苏记能在金陵城中心开这么大的牙行,想必是有些背景的。

起码认识一些有手段的人,而天元赌坊虽然不大,应该是黑白通吃,否则也很难混下去。

那么,可不可以……

……

他背着二十斤的白糖,嘴角咧起走向外面。

这么多的钱,林晴也有些心惊肉跳,这贫民窟中的人大多素质不高,若是遇到沈黎旧日玩耍的泼皮们,怕是这八百两一文不剩,她连忙冲进屋内,将家中唯一一把菜刀用布包好,塞进沈黎怀中,再三嘱咐。

“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去了牙行换了钱,立马就回来,记得不?”

沈黎哭笑不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放心吧。”

“若是……若是你想……可以去添香楼玩玩……”

添香楼,那可是金陵城中,最大的风尘场所。

还是古时女子好,这也太大方了。

沈黎露出一副“我懂得”的表情,随后用胳膊捅了捅林晴的胳膊:“怎么,你就不能陪我玩玩吗?“

林晴脸上顿时羞成一块红布,连忙道:“你快去吧。”

说罢,她羞不可抑的捂着俏脸,关上大门。

“嗯,回来是该玩玩了。”

暖饱思淫欲,回想起来,自己貌似从穿越过来后,就没有与林晴同房过。

沈黎将白糖袋子往肩上挪挪,迫不及待的朝着城中心走去。

或许是知道近日他欠上一百两的巨款,他往日的那些狐朋狗友瞬间消失不见,再也不联系,更别提登门拜访了。

很快,苏记牙行到了。

他背着一个大包裹,让苏记牙行的掌柜瞪大了眼睛,他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没等他询问,沈黎便轻轻点头。

“上茶!上好茶!”

掌柜眼睛瞬间亮了,连忙邀请沈黎进入后院客房,找来两个小厮,殷勤的摇着折扇。

沈黎将布袋重重的砸在太师椅上,便有一些白糖顺着袋子缝隙蹦出来。

掌柜的眼睛都直了。

发了发了!

第13章:驱虎吞狼 “詹掌柜,以后,怕是不能给你送糖了。”

没等掌柜的说话,沈黎便苦着脸,一副幽怨小媳妇的样子。

“啊?这是为何?”

詹掌柜眼看即将到来的好日子就要飞走,顿时急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说说,有什么困难,我们苏记帮你解决!”

现在的沈黎,相当于苏记的摇钱树,那是万万不能折的,若是沈黎这棵摇钱树用的好,以后苏记每月至少能从他身上赚五百两银子!

沈黎一脸苦相,重重的长叹一口气,这口气,让詹掌柜的心也跟着猛地一缩,半晌,他才艰难的说道:“这雪花糖配方,是我祖传的,祖宗怕此配方引来人觊觎,便每次只炼制一点点,提供给特定的人,用此来讨生活。”

“那肯定是。”

詹掌柜重重点头,事到如今,他也了解的差不多了。

面前的少年,他也调查过,是城南杨柳巷有名的泼皮,成日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最近天元赌坊要了他一百两银子,不然就卖了他婆娘孩子,怕是这少年万分无奈之下,才拿出祖上配方炼糖。

最近,怕是他又被天元赌坊的人盯上了,否则他不会来的这么勤。

沈黎越是来的勤,越是让詹掌柜妄加猜测,这少年怕是遇到什么困难,急需用钱。

若是他詹掌柜祖传如此配方,怕是他一月才出一次货,而且卖往外地,决计不会在自家城内出售,并且出售频率还这么勤,这不摆明了告诉人家自己手里有配方吗?

至于他为什么不猜测沈黎之前也一点一点的炼制白糖……

那得从沈黎第一次用五文钱买红糖说起了。

沈黎摊开手:“怕是最近詹掌柜将我查了个底朝天吧。”

詹掌柜摸摸鼻子掩饰尴尬:“呃,生意嘛,知己知彼还是比较好。”

“那掌柜的定然知道,我与那天元赌坊的关系,现在我一下子掏出一百两,引出他们的怀疑,而他们查到,我手中有白糖配方,这天元赌坊的刘大有,黑白通吃,又不像苏记这么规矩做生意,自然想着暗盗或是强抢了。”

“的确如此。”

他有些担忧道:“那沈小哥你……”

实际上,他心里开始乐了起来。

你被人盯上,关我甚事?若是配方到了天元赌坊手中,我再以高价收回,那配方不还是到了我的手里?到时候我做个糖坊,请些工人生产,少了一个中间商,财源自然滚滚来。

甚至,他还有些期待,这配方到天元赌坊中。

比较起沈黎不卖配方,那配方到了天元赌坊要比较好一些了。

沈黎捂着脑袋,艰难的做了一个决定:“这是二十斤白糖,我要换,一千两。”

“这,有些难办。”

二十斤白糖,只能换八百两,而且沈黎的袋子并没有那么密封,一路上洒了一些,怕是现在只有十九斤七八两的样子。

“这是最后一批,回去之后,我便将家中配方毁了,一千两,够我和婆娘花上一辈子了。”

沈黎瞬间换了一副面孔,咬牙切齿道:“妈的,天元赌坊不想让我好过,那我就毁了,谁也别想拿到!反正老子有了钱,自然一辈子无忧了!”

对于他这种升斗小民来说,一千两,绝对够花一生了。

一千两,相当于现代的二十万,他和自家婆娘再做做工,一辈子定然衣食无忧了。

詹掌柜瞪大眼睛,这败家玩意儿,居然是这打算?

他还以为,沈黎会将白糖配方送给他,让他处理掉天元赌坊呢。

作为一个生意人,自然是八面玲珑,谁也不得罪,多一个敌人便多一堵墙。

可现在这情况,如何办?

配方毁了,一年怕是少赚上万两银子。

这个时代的商人,极其卑贱,从税务上便可看出来,普通佃户每月税收二成,如遇收成不好的时节,一成甚至不收,但商人就不一样了,五成税收,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遇到强盗打劫,都是五成税收。

若是一户商家,从苏州进货,途中遇到劫匪掳走货物,那这商家,还得补交这批货物的税收,就按利润的五成。

所有商家的货物利润,都是在县衙登记造册的,这也导致一种情况,很少出现价格不一的货物扰乱市场。

朝廷如此打压商人,让商人苦不堪言,所有商人最好的出路,便是做成皇商。

成了皇商,一来光宗耀祖,二来官家办事,向来极少讨价还价,到时薄利多销还能挣上不少。

苏记自然也想成为皇商,但一直苦于没有好的产品。

现在有了,沈黎的纯种雪花糖,若是运用得当,将来皇室便成为忠实顾客。

如此,配方若是毁了,便断了雪花糖来源,发展皇商的计划则胎死腹中。

“这样,我苏记也有几个护院,今日先随你回去护你几天,想必天元赌坊会顾忌苏家面子,不会选择强抢,你先别忙着毁掉配方,待我夜晚询问一下东家。”

詹掌柜捋着山羊胡子,随后眯着眼微笑着安慰沈黎。

他不怀疑沈黎话中的真实性,一个人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下,是会做出如此选择,而且沈黎也说了,钱够一辈子花了,留着配方这烫手山芋作甚?

或者,沈黎将配方彻底埋藏在一个找不到的地方,等自己后世子孙发现。

所以,他不信沈黎会毁掉这生财之道,藏起来倒是极有可能的。

不过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他替沈黎续上茶水:“放心吧,沈小哥,我苏记虽然不是什么江湖门派,但生意往来的朋友众多,人脉极广,谅那天元赌坊也不敢乱来。”

沈黎这才如释重负的点头道:“那就多谢詹掌柜了,昨晚他们已经来过一次了。”

“我知道。”

詹掌柜安慰着拍着他的肩膀:“你不要怕,这金陵城中海晏河清,一片祥和,天元赌坊不敢乱来的。”

你知道?

沈黎抿着茶,思绪在脑海中翻飞。

这王八蛋,怕是昨晚苏记的人也在院子外面。

许是意识到自己说的不太对,詹掌柜笑着解释道:“我知道你的难处,放心吧。”

于是,一老一少,各自心怀鬼胎的喝着茶。

第14章:再次来袭 “我苏记保你周全,但你这糖,还是要继续炼下去。”

詹掌柜忽然话锋一转:“这雪花糖,是我们保你的真正目的,话虽说的难听,但这是事实。”

不然的话,人家花钱雇几个人护卫你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闲人,人家凭什么?

沈黎自然理解,没等詹掌柜说话,他便伸出三根手指:“我先从你这里拿回三十斤红糖,就最近几天炼出来,不过,你务必护卫我的周全。”

“那是自然。”

詹掌柜眼珠转动,满是狡黠,像是一只狐狸一般。

沈黎走了,坐着马车走的,临行前,苏记给了他三十斤红糖,还有一千两银子,对他好生安抚。

他看着马车两侧,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厮,陷入沉思。

这能保护我么?一个个跟吃不起饭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苏记从哪里请的难民送到自己家中呢?

果然,苏记靠不住。

苏记不是虎,天元赌坊也不是狼,顶多是条夹着尾巴的狗。

他回到家中,关上大门后,又透过门缝看向巷子外大榕树下的两个小厮,目光渐渐变得深邃。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或许,我太软弱了。

他一言不发的走进厨房,将家中瓷器尽数打碎,嵌在墙头上,这样可以防止人翻墙进来。

这具身体的记忆还残留在他脑海里,之前的他,可是溜门撬锁的一把好手。

这也让沈黎了解到这些泼皮是如何溜门撬锁的。

他劈开木头,做成了个木楔,嵌入大门门缝里,若是不从里面将木楔劈碎,从外面根本顶不开大门,除非将大门撞烂。

做完这一切,他想了想,将剩余碎瓷片尽数撒在院墙下面的菜圃里。

这一千两银子,他尽数交到林晴手中。

林晴万万没想到,自家相公居然让自己管钱,这是整个贫民窟乃至全天下都极少出现的事情。

男尊女卑,男人才是家中顶梁柱,自然也应该管钱。

“当家的,这钱,放在你这里吧。”

她十分感动,又怕自己管不住这么大一笔钱,若是算错了开销,那损失就大了。

“你拿着吧,以后还会更多呢。”

沈黎头也不抬,将菜刀磨得锃亮。

他用拇指试着刀口锋利程度,对林晴道:“夜晚有些事情,听到了但是不要出门。”

“这是为什么?”

“你听我的就好,过了明天,你就知道了。”

他满眼杀机的看向院子大门,就连周遭空气温度也下降了几分。

林晴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么重的杀机,她从未在沈黎身上见过,但自家相公,应该不会对自己起杀心吧?

她识趣的不再多问,进入厨房做饭。

家中瓷碗尽数被打碎,夜晚,一家三口围着锅,在林晴的白眼中吃饭。

倦鸟归巢,天边的云彩被映的像火一样红,夜幕,逐渐降临。

整个杨柳巷回归一片安静,这里大多是贫民,舍不得钱用蜡烛,只是早早洗漱,等天黑便摸进房间睡觉。

苏记牙行,是城东苏家的产业,詹掌柜吃罢晚饭,便急匆匆的来到苏家汇报情况。

“东家,您说,我们该怎么处理此事?”

在他面前,是苏记的东家,苏锦途。

苏锦途食指敲击着桌子,思忖片刻道:“我觉得,这小子不会毁掉配方,藏起配方才有可能。”

这一点,詹掌柜早就想到,他连忙一阵马屁拍上:“东家所言极是。”

“天元赌坊的人要是知道此配方,怕是会用尽一切肮脏手段拿到配方,正好也省的我们动手了。”

“若是那刘大有,狮子大开口又怎么办?”

“怕什么?我们是商人,是可以商量的人,他刘大有同样也是个商人,只要我们价钱给的到位,到时候配方还是会到我们手中,若是与这小子继续合作,我们要少赚多少钱?”

“而且这小子尝到了甜头,怕是这配方,死都不会卖。”

苏锦途替自己倒了一杯茶:“若是我们与这小子合作二十年,你可知,我们要损失多少?”

“东家言之有理。”

“詹良才,做事,要动脑子。”

他伸出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随后教诲道:“我们不如坐山观虎斗,适当的给天元赌坊行个方便,他总会记得我们的恩情吧。”

詹掌柜从一个学徒做起,在商海浮沉二十年,哪里不懂这其中的道理?

他只是装傻而已。

让东家将话讲出来,顺便装个比,自己再一记马屁奉上,这才是好的手下。

昨晚两个被打的小厮,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说给他听后,他便知道,拿配方的机会,来了。

他丝毫不担心沈黎会毁了配方,如此宝贵的东西,沈黎怎么会舍得毁掉?只要天元赌坊的人逼到份儿上,配方自然出来。

正好,天元赌坊这帮泼皮,是逼死人的一把好手,每年被他们逼得家破人亡的赌徒数不胜数。

若不是沈黎穿越过来,怕是这个家也会被他们毁了。

……

夜半三更,大榕树下的两个小厮昏昏欲睡,却被忽然冲过来的两个壮汉用手刀打晕。

其中一个壮汉,双手缠着纱布,在夜幕中格外扎眼。

“大哥,我们一起进去?”

“不行,你得望风。”

带头的壮汉解释道:“我们此举,本来就是背着大哥出来做的,若是出事,怕是大哥也不会顾及我们。”

“所以,你要防着有人报官或是泄露消息。”

像他们这种泼皮,讲信誉的极少。

一里一外,若是里面的人偷到了东西,定然会少分外面的人一份,甚至撒谎说没有偷到,一人独占偷窃成果。

包纱布的壮汉就是怕这种情况出现。

可带头的壮汉继续安抚他:“你这双手已经伤了,想必爬墙已经不太方便了,你留在外面,若是成了,我们平分,若是我不分,你完全可以向大哥告发我啊。”

听到这里,纱布壮汉内心稍稍安定下来:“好,那我望风。”

两人这次学聪明了,不知从哪里弄来竹梯,搭在院墙上,小心翼翼的将院墙上的碎瓷片清理干净后,才跨在院墙上,观看院子里的情况。

院内一片寂静,里面的人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壮汉咧嘴一笑,往下跳去。

第15章:深夜杀人 院墙下面,埋着密密麻麻的碎瓷片,壮汉百斤重的身体从这么高的院墙上跳下来,碎瓷片瞬间扎穿鞋底,嵌入脚内。

他脸色涨红,死死咬住牙关,不敢透露半点声影。

可他跳下来的一瞬间,屋内的沈黎猛然惊醒,随即顺势抽出菜刀,躲在门后。

他拨开窗户上的纸,冷眼看向菜圃内的拔着碎瓷片的壮汉。

他认识此人,那天来讨债的,就有他。

壮汉将脚上碎瓷片清理的差不多后,一瘸一拐的往正屋走去。

虽然他的双脚疼的厉害,但他完全不惧沈黎。

沈黎瘦弱的小身板,哪是他的对手?

他有信心,在沈黎睡梦中将其拿下!

那白糖配方,绝对不止一百两。

甚至千两,万两,十万两!

一两白糖都价值十五两银子,一斤就是一百五十两。

他一天在家做一斤白糖,一个月可是四千五百两银子了!

想到这个数目,他眼睛都直了,呼吸声越发急促。

走到正屋大门前,他环顾四周,并未发现危险,随后伸出匕首,小心翼翼的挑动门栓。

门后的沈黎,看着门栓一点点的被抽离,手中的菜刀也缓缓举起。

啪嗒……

门栓落下。

壮汉十根脚趾在鞋底重重勾了几下,鞋底湿漉漉的,应该留了不少血。

他没想过,院墙下为何有碎瓷片,沈黎是不是早有防备?

可利益已经冲昏了他的头脑,他想不了那么多,这也是他赴死的主要原因。

前一秒,他咧着嘴缓缓走进昏暗的正屋,后一秒,一把寒光尽显的菜刀从空中劈下,砍中他的后颈。

他不可置信的踉跄后退,随即捂着自己的后颈。

这伤,并不致命。

可他的双脚被碎瓷片扎烂,严重影响了他的行动,再加上屋内昏暗,他一不小心被板凳绊倒,一屁股坐在地上。

房间内的林晴听到声响,猛然惊醒。

她想起白天沈黎的嘱咐,五指捏的发白,始终不敢出房间。

微弱的月光洒在正屋的地上,像纱。

“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来?”

壮汉捂着后颈,不甘心的说道:“你若杀了我,天元赌坊的兄弟们,不会放过你。”

沈黎白皙的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墙头上的瓷片,已经警告过你们了,你们还不知好歹。”

“大渝律,夜闯人家偷窃者,被主人家杀死,无罪。”

“下辈子,千万别做小偷了。”

壮汉起初还有力气扑腾几下,随着血液快速流失,他只觉浑身无力。

眼看沈黎举起的菜刀,他神色大骇往后退,可双腿已经麻木,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菜刀落在自己的身上。

半晌,地上的人影没了呼吸,沈黎拿着菜刀,浑身是血的站在大门后,对着外面吆喝:“怎么,还不走吗?有胆子就进来看看!”

墙外的壮汉浑身一颤,他自然知道入室盗窃,被主人家杀死是无罪的,他万万没想到,平时怂的跟个三孙子似的沈黎,今晚居然杀人了!

如此高的院墙,即使他翻进去,被墙下的沈黎再扑住,那他可就枉死在这里了。

想到这里,他灰溜溜的离开杨柳巷。

或许是这具身体从来没有如此热血过,一时间肾上腺素飙升,沈黎只觉浑身颤抖,兴奋无比,空中弥漫着的鲜血味道,让他精神一震。

但很快,这种感觉过去,他只觉头晕目眩,那腥气扑鼻的鲜血味道灌入他的鼻孔,他一时承受不住,蹲在地上干呕起来。

林晴在屋内按捺不住,小声问道:“当家的?你怎么样?”

“你别出来,别吓到你。”

越是这样说,林晴就越是好奇,期间堂屋出现了几声急促的剁肉声,让她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你,你杀人了?”

“嗯,尸体很恐怖,我收拾一下你再出来。”

沈黎拿来被子,仔细的盖上尸体,又将门窗打开,散去屋内的腥味。

“当家的,这可怎么办啊,你怎么杀人了啊。”

屋内,林晴已经被吓哭,转眼来的好日子,怕是随着沈黎杀人而烟消云散。

杀人偿命,亘古不变的道理。

沈黎安慰道:“是他自己不长眼,咱们大渝律法有明确规定,夜半偷窃,被主人家打死的,主人家无罪,就是说到了公堂,我也无罪,放心吧。”

“你暂时别出来了,外面恶心,别吓到你,早上别让妞妞出门了,我有些事情要办,回来再跟你说。”

林晴细细聆听,外面大门打开了。

沈黎换了身干净衣服,匆匆出门。

五更,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金陵,水上之路极其发达,有“海上·丝绸·之路”的美称,其中各个码头不计其数,舟舶继路,商使交属,四海流通,万国交会,这也使金陵的水上贸易产品极其发达。

吹着清晨的微风,沈黎买了一些虾蟹还有墨鱼,准备回家为妻女做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报官。

虾蟹粥,墨鱼粥,都是极好的粥类,香甜可口,配上几个大肉包子,一天的好心情就开始了。

回到家中,他麻利的处理这些海鲜,随后煮起早餐。

早餐的鲜香味道早已让房间内的沈妞妞馋坏了,若不是林晴阻止,她早就冲出去了。

“来咯!”

沈黎端着丰盛的早餐,送到母女二人的床头。

林晴有些魂不守舍,她有些担心的询问道:“真的……没事吗?”

“嗯,有事。”

当然有事了。

他一个平民小老百姓,杀了天元赌坊的人,即使官府不追究,天元赌坊的人也不会让他好过。

林晴吓坏了,眼泪扑簌簌的流下来:“那,那可怎么办。”

自家男人好不容易改邪归正,怎地又遇上这档子事啊,真是老天爷也不想让她林晴好过。

“没事,你按我说的做,我自然平安归来。”

听到沈黎的话,林晴忙不迭点头:“你说。”

“我杀了天元赌坊的人,他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以他们的能力,十有八九买通官府,强行将我定罪,若是我死不认罪,即使出来,也会被他们暗自杀害。”

沈黎细细分析道:“你不必担心,此事的所有缘由,都指向一件事。”

那就是雪花糖的配方。

第16章:公堂之上 “将雪花糖配方送给他们?”

林晴有些不舍,这配方是他们家中的生财之道,通过这些日子沈黎拿回来的钱财来看,配方的价值起码千两以上,就这么送出去,着实有些可惜。

可转念一想,若是不送出去的话,那自己当家的命,可就没了。

“记住了,我进了县衙,很快赌坊的人就来找你,如果他们说交出配方保命,你便说配方在我手中,无论他们如何谎称我如何危险,你都不可以将此法说出去。”

“可,万一是真的呢?”

“万一是真的……”

沈黎深吸一口气:“也不要说出来,日后若是我真的被他们弄死了,你还有个白糖配方,可以拿来卖钱,母女二人还能好好生活,没了配方,你们寸步难行。”

但愿自己猜得没错吧,此事因糖而起,刘大有此人极其贪婪,若是知道有此配方,定然会留自己性命,无论如何都会套出配方。

天元赌坊内,刘大有恨铁不成钢的看着面前跪地的壮汉,不过心中五味杂陈,又喜又怒。

他自然怒两个手下,私自做决定,盗取白糖配方,结果还丧命一个。

喜的是白糖配方出现,还在沈黎手中。

这不是个软柿子吗?自然是随便捏了。

他招手让一个手下前往县衙打点一切,随后看向跪地的壮汉冷笑道:“怎么,你现在回来,是什么意思?”

“你私自行动,本来已经将我不放在眼里,为何又跑回来?”

壮汉被问的哑口无言,只能一个劲儿的磕头:“大哥,念在往日我没少替您做事的份上,求您留下我吧!”

他这种泼皮,今日在这个帮派,明日在那个组织,主要也是六神无主,回来找刘大有询问对策。

往日他们溜门撬锁,被主人家抓住,顶多是暴打一顿见官,谁也不想惹上一帮泼皮,但没曾想,今日却遇到一愣头青,手起刀落就砍了他兄弟。

刘大有冷哼一声:“行了,滚下去吧。”

实际上,他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死一个手下算得了什么?这白糖配方,起码价值万两,以上。

待壮汉走后,他马上运作起来,城南县衙内已经有人收到消息。

……

“大人,就是这里,此人昨晚翻墙进来,我惊恐害怕之下,失手用菜刀砍死了他。”

沈黎带着一帮红袍黑靴的皂吏,领头的是个山羊胡子,据说是县衙的师爷,平日里一些小事情,大多是这位师爷帮忙处理。

他在怀中摸出一包沉甸甸的银子,赔笑着送到师爷手中:“按咱们大渝律法,夜间盗窃的人,被主人家发现,主人杀死窃贼,应该无罪吧?”

师爷掂量着一包银子,唔,貌似还挺沉。

他满脸笑意,随后揪着胡子:“自然无罪的。”

沈黎也有些意外,就这么结案了?

随后,师爷脸色一板,仿佛刚刚收的不是他的银子:“不过,此人夜间在你家门前,你却强行将其拖进屋内杀害,其心当诛!”

“什么?”

他不可置信的指着屋内尸体:“大人,您也看到了,这尸体,可是在屋内啊。”

“唔,据老夫所查,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师爷冷哼一声:“昨晚,此人与其好友饮酒,醉酒回家途中,尿意来袭,便在你家巷口撒了泡尿,正巧被你撞见,你不忿,两人便起了口角,最终你暴怒之下,将此人拖入家中,残忍杀害!”

沈黎瞪大眼睛,这查案,竟如此颠倒黑白:“可,他的身材比我健壮许多,若是我们发生争吵,我如何才能打的过他?”

“这就要从他饮酒说起了,此人,若不是喝的烂醉如泥,你如何杀得了他?你闻闻,你这屋内,多大的酒味?”

颠三倒四,颠倒黑白!

这屋内,哪来的酒味?

“来啊,拿下!”

容不得沈黎细说,一伙皂吏将其拿下,带回县衙。

一路上,沈黎回想种种,确定这师爷颠倒黑白,肯定与天元赌坊脱不了干系。

果然,刚入县衙,师爷便在他耳边悄声道:“只要你交出白糖配方,便可以饶你一命。”

“要配方也得让我出去才行吧?”

这么果断干脆,倒让师爷愣住了。

沈黎再次道:“我身处囹圄,自身难保,就要死了,交不交配方又有何意义呢?”

“你说出来,我们便放了你。”

“你们放了我,我便说出来。”

“你不说,我便不放,迎接你的,便是东市菜市场的断头台,你可想仔细了。”

“我若说出来,你们也会送我去断头台的,我必须要在结案陈词上画押后,再送上白糖配方。”

……

两人争论不休时,判官出现了。

肥胖的判官将浑身肥肉艰难的塞进太师椅内,重重的拍着惊堂木:“台下何人?”

“草民沈黎。”

“所犯何事?”

“杀人。”

“为何杀人?”

“大人,冤枉,你可得替我做主啊。”

沈黎看了一眼旁边的师爷:“昨晚那人,半夜三更翻墙而入我家,我惊慌失措之下,用菜刀杀了他,按咱大渝律法,我可是无罪的吧?”

“呃,自然无罪。”

肥胖的判官话音刚落,师爷连忙补道:“大人,万万不可信这刁民胡言乱语,昨夜死者在此人门前如厕,与他争论几句,此人恶向胆边生,将死者拖入家中,残忍杀害,惨绝人寰,此等行径,人神共愤!”

外面看热闹的普通百姓不明所以,顿时议论纷纷。

师爷连忙趁机将事情缘由在判官耳边说起。

判官冷哼一声,重重砸下惊堂木:“台下沈黎,你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你可知罪?”

“草民不知。”

沈黎扬起脖子:“大人,这师爷明明是颠倒黑白,拨弄是非,那死者是死在我家中的,我家院墙还有其翻过的痕迹,这些仵作查都没查,就草草结案,如此行径,简直草菅人命。”

再看一旁的仵作,双手拢袖,靠在柱子上,不停的打盹,眼看就要睡着了。

或是感受到众人目光,他连忙惊醒,对判官行礼道:“大人,下官查验了一番,发现此人家中大门上以及门口仍有血迹,乃可判定,此人是在门口行凶,随后将尸体拖入屋内,以此瞒天过海,想要钻律法空子,保下一命。”

“沈黎,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沈黎不屑的冷哼一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扬起脖子:“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第17章:锦衣卫 吃瓜百姓一片哗然,此言真是深入民心。

人群中的小万大人双手抱胸,嘿嘿笑道:“这小子,可真硬气。”

实际上,是沈黎笃定对方不会杀他了。

配方若是不说出来,他肯定是安全的,即便让他画押了供词,这些也都是能改的。

不过,即便知道结局,沈黎这份魄力,也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台上的判官气的脸色通红,怎奈又不能杀这少年。

刚刚师爷说了,天元赌坊若是能从这小子嘴里套出配方,给他上贡一万两。

可这小子将他逼到墙角,必须杀杀他的锐气!

“来人啊,此人咆哮公堂,五十大板!”

说着,他艰难挪动身子,将面前的令箭拿起,往外丢去。

五十大板,也要打的沈黎皮开肉绽。

沈黎咬咬牙,挨了就挨了吧,毕竟现在自己身份低微,受些皮肉苦自然少不了,不过此次杀人,也给那些地痞泼皮一个威慑,日后夜间家中应该安全许多。

可就在令箭落下的前一刻,围观人群中翻出一道身影,漂亮的落地后,将空中令箭抓在手中。

左右皂吏大惊,光天化日之下,还有人要劫囚?

顿时纷纷围了上来。

来人自然是小万大人,他一身黑色劲装,神采飞扬。

自从那日沈黎以他装扮猜出他的身份后,他便将刀收了起来,腰间玉也拿了下去,现在看起来,就是富贵人家的公子,看不出官家身份。

“你是何人,竟敢劫囚?”

台上判官怔了一下,旋即怒道:“来人,给我拿下!”

小万大人摇摇头:“你啊,真该卖红薯了。”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块令牌丢到桌案上,判官只瞄了一眼,脸上的肥肉瞬间变成青色。

他的鼻尖,很快浸出细密的汗水,接着头顶,背后,全身都渗出汗水,整个人宛若洗澡了一般。

正当他打算连滚带爬的下来磕头时,小万大人摆摆手道:“好好审案,我看着你审。”

说完,他看向一旁错愕的沈黎,得意的扬了扬下巴。

“是是是。”

判官这次规矩多了,哆哆嗦嗦的升堂,下面的人也开始老老实实的写状纸。

结果,自然是无罪释放。

这改供词的时间,不过半柱香,这效率,当真快。

马车上,沈黎皱着眉头:“你们大人就对我这么感兴趣吗?”

“这不,看到你有危险,寻思救你一命,还了恩情嘛。”

小万大人拿起一枚桃子,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溅。

“你觉得他会杀我吗?”

沈黎无奈的叹口气:“顶多是受点皮肉之苦,他们是想要钱。”

“哦?你还装上了,多少人求着我出手救人都求不来呢。”

小万大人傲娇的哼了一声,继续咬着桃子。

“你要带我去哪里?”

“城北,竹园小筑。”

他一脚踩在凳子上:“不是,我好歹也替你解了围,你跟我去见一下老爷子又怎么样?又不会吃了你。”

“行吧行吧。”

沈黎摆摆手,车厢内再次陷入寂静。

这马车质量不错,减震性要比之前租的马车好很多,看来这位大人,身份不低啊。

马车一路飞驰,前往城北。

……

刘大有收到从衙门里传回的消息后,短暂的震惊后,随即暴怒摔碎面前的杯子。

“有没有说那青年是谁?”

“未曾说过。”

下面的人回道:“不过那青年的马车,倒是不俗,应该是富贵人家的东西。”

“不可能,一个有钱人,根本不敢给判官大人难堪,依我看,此人定然带着官家身份。”

“对,那青年丢给判官大人一块令牌后,事情才发生了转机。”

“官家又如何?”

刘大有深吸一口气:“我的道理,即便是说到了官家,官家也拿我没办法。”

说完,他咧嘴一笑,招呼账房出来。

账房身穿青色长袍,头戴蓝色四方巾,手摇折扇,一副书生打扮。

只是,他瘦弱不堪,瘦骨嶙峋的模样,套上这身长衫,倒有些沐猴而冠的意味。

若是沈黎在此,定然认得此人,以前他借钱大多是这位黄石流账房所记录的。

黄石流摇着折扇,笑道:“东家,想必那沈黎还未回到家中吧?”

刘大有也不确定,转而看向手下。

手下点点头:“那青年带着沈黎上了马车,一路前往城北,并未回到家中。”

“他家婆娘与其炼制雪花糖,耳濡目染已久,怕是也知道方子,我们只需要提前到他家中,威逼一番,晓以利害,一个妇道人家,定然会害怕的六神无主,那配方,不就全盘托出了吗?”

黄石流在天元赌坊中,也是相当于军师一般的存在,刘大有很多馊主意,都是他出的。

还好沈黎提前料到他们会这么做,给林晴打了一剂预防针,否则这白糖配方,还真有可能被他们诈出来。

……

马车一路向北前行,很快便到了竹园小筑。

“唐老,人来了。”

小万大人脱掉靴子,踩在木质地板上,对沈黎招呼道:“进来啊。”

沈黎也学着他的样子,脱掉鞋子,走入屋内:“唐……大人好。”

“年轻人,聪慧过人呐。”

唐老笑眯眯的伸出手道:“请坐。”

很快,有侍女前来奉茶。

客厅后一片竹林,夏日阴凉,风一吹,便簌簌响动,配合厅前的秦淮河流水,令人心情舒畅。

沈黎接过茶杯,即使他不需要对方来救,但人家终归是好心,他起身拱手道:“多谢唐大人救命之恩。”

“一点小事而已,不足挂齿,和你救了我孙儿相比,微不足道。”

小万大人趁着两人说话期间,起身道:“我去厨房看看,今日一定一醉方休。”

“怕是饿了,找了个借口去厨房偷吃了。”

唐老笑眯眯的说道。

看小万大人在唐大人面前率性而为,沈黎心中便有了大致猜测,两人应该不属于上级和属下的关系,否则小万大人不会这么放肆。

“叫我唐老吧,唐大人怪生分的。”

唐老呵呵笑道,看着小万大人的背影道:“我们啊,来自顺天城,也是你们口中的京城,这小万大人呢,并不算我的手下。”

沈黎抿着茶,点点头。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锦衣卫?”

第18章:端午时节 锦衣卫的鼎鼎大名,沈黎自然是知道的,不过这个世界的锦衣卫的职权就不得而知了。

想起大明朝的锦衣卫,绣春刀,飞鱼服,令朝中百官闻风丧胆的样子,他不禁好奇的问道:“锦衣卫是做什么的?”

“你这年纪,不知道也很正常。”

唐大人笑着捋须道:“这是先帝创建的机构,监察百官,只对皇帝一人负责,俗称陛下的鹰犬。”

那便和大明朝的锦衣卫差不多了。

沈黎点点头:“那小万大人就是锦衣卫吗?”

“他啊,只是领了个闲差,挂个官家身份而已,实际上没有实权的。”

“况且现在的锦衣卫,已经日薄西山,陛下的不信任,让他们有名无实。”

唐大人呵呵笑着:“差不多要开饭了,尝尝我从京城带出来的好酒。”

沈黎若有所思,大明朝时期锦衣卫没落有两次。

朱允炆时期,觉得锦衣卫的刑罚太过惨无人道,便停用锦衣卫,这期间,锦衣卫再无实权,个个气息萎靡,夹着尾巴做人,直到明成祖朱棣登基,锦衣卫再次被重新启用,一时间风头无两。

只是,后来的锦衣卫都指挥使纪纲,无法无天竟打起皇位的主意,朱棣将其轻松废掉后,锦衣卫再次没落,直到沦落为东厂的附属,最后渐渐被合并。

只是不知道,这大渝的锦衣卫没落原因,是不是和大明朝的锦衣卫相同?

不过这和他这个升斗小民没有太大关系,这些事情还不到他能够得着的高度。

很快,饭菜上齐,小万大人猛吸几口鼻子,啧啧称奇道:“唐老,你终于舍得将此酒拿出来,可让我眼馋许久了。”

“这不,感谢一下麟儿的救命恩人嘛。”

唐老笑呵呵的说着,转而看向沈黎解释道:“此酒唤作醉欢伯,是皇城中不可多得的好酒,虽排不上第一,但也在前十之列。”

“如此贵重的酒水,小子怎么受得起啊。”

沈黎连忙拒绝道:“唐老破费了,还是拿些一般的酒水吧,我这等身份,喝了如此酒水,实属糟蹋宝物了。”

“无妨,无妨,今日是端午节嘛。”

唐老笑着,忽然想起桌上少了一人,问起一旁的侍女:“麟儿那孩子去哪里了?”

“小少爷早上出门游玩,至今未归,想必是在外观赏龙舟了。”

“不管他,我等先吃。”

“这个啊,是从秦淮河水路运来的鲈鱼,此鱼肉质鲜嫩,滑嫩爽口,快些尝尝。”

……

沈黎看着满桌子的菜肴,自然食指大动,普通百姓的吃食,自然比不得这些达官贵人,不知道林晴和妞妞在家吃饭了没有,有没有挨过天元赌坊的恐吓。

……

……

……

“你看,这沈黎到现在还没回来,已经是被扣押了,我说话你还不信么?”

沈黎家中,刘大有看着林晴冷哼一声:“我天元赌坊做的是赌博生意,自然八面玲珑,各个大人都打点过了,你与沈黎不过是存活于贫民窟的贱民,我想弄死他只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所以,你还是早些将配方拿出来,至少你们还能留个活人,若是晚了么……哼哼,东街菜市场准备收尸吧。”

林晴看着外面升起的太阳,已然是过了午时。

她心中焦急,额头已经沁出汗水,刘大有在一旁不停的煽风点火,让她几次险些坚持不住,将配方说了出去。

可想到自家相公临行前的交代,她又咬牙坚持,倔强的说道:“刘老板,我已经说过了,配方在当家的手里,你们尽管找他好了,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会知道那么复杂的东西?”

“我怕沈黎顶不住啊。”

刘大有装模作样的惋惜道:“刚刚衙门传来消息,沈黎已经在认罪书上签字画押,说是自己在外面杀害王刚的,这里面和外面可是两码事,杀人偿命,怕是明日午时就要处斩了。”

“不可能!我家相公绝不会画押认罪书。”

“嗬,你一个妇道人家,自然没进过公堂,贱民犯事,先打二十杀威棒,这二十棍下去,已然是皮开肉绽,这沈黎嘴巴自然松了,再有大牢里的各种刑罚,烙字,皮鞭,插针,夹手指等等,哪一样是你家相公受得了的?三下五除二,自然是招了。”

林晴艰难的咽下口水,这些刑罚,听着她都觉得很疼,相公自小没受过什么大罪,应该是受不了吧?

她渐渐迷茫起来,若是说了,他们真的会替相公求情吗?

或许是看出她的顾虑,刘大有连忙趁热打铁道:“我等与官家没少打交道,你知道,我们做赌坊的,官家上下里里外外都打点过,想求个情自然是十分简单的,而且我们还有证人,自然很容易为你家相公开罪。”

“真的?”

“比真金还真!”

刘大有擦擦额头的汗水,这娘们儿,可真难骗。

林晴蹙起秀眉,她是没什么见识,但她不傻。

当家的也说过其中厉害关系,他们就是想掏出配方,若是自己说了,当家的不但出不来,很有可能会被砍头,若是自己不说,他们便会顾忌到配方是否真的在当家的手中。

正如沈黎所说,如果他真的要被处斩,配方留着,还能养活妞妞和自己。

当家的,你到底如何了?

她轻咬嘴唇,最终决定遵从沈黎的要求:“刘老板,还请回吧,我并不知道什么配方,若是你们在此强行不走,那也随你的便,今日端午节,我与妞妞包了些粽子,不过没你们的份。”

刘大有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最终咬牙切齿道:“当初就不应该要那一百两银子,就应该卖了你们母女俩。”

林晴见他忽然暴怒,顿时明了,他果然在诈自己,当家的是安全的。

她心情顿时放松下来,悠然的从房间提出一小袋白糖,倒入碗中。

那数量,约莫一斤左右,就这么被妞妞拿着粽子狂吃一大口。

就连刘大有,也只舍得小口小口蘸着吃,看到这种情况,他气坏了。

人家一顿饭就花了一百五十两银子,说明这白糖配方,当真值钱,他冷哼一声:“给你们几天好日子过,给我等着!”

第19章:一曲琵琶行 “来,尝尝这醉欢伯。”

唐老自己端起酒壶,替二人斟酒。

两个小辈自然没有让长辈斟酒的道理,连忙起身,俯首拱手接过酒水。

“尝尝?”

唐老笑眯眯的看着沈黎,一旁的小万大人已经迫不及待的一口吞下去,舒服的“哦”了一声:“好酒哇。”

沈黎将酒杯放在嘴边,仔细嗅嗅,看看这宫中美酒有何美妙之处。

结果却嗅到一股淡淡的泔水味道,还有一种怪味儿夹杂其中。

当然,酒的香气也混合其中,格外刺鼻。

就像是一个壮汉,几个月不洗澡,然后喷了香水掩饰臭味的那种感觉。

馊味中夹杂着一股香味。

这是酒?

可唐老一脸希冀的看着他,他又不好拂了人家面子,只得硬着头皮喝下去。

入口辛辣,入喉时宛如钢针在喉咙中,那股怪味顺着鼻孔直冲天灵盖。

只一口,他就觉得自己好像是醉了。

“如何?”

唐老在一旁,却像是一个求表扬的小孩子一般,那表情分明就是“快夸我,快夸我!”

沈黎强行压下心中的恶心,强颜欢笑的竖起拇指:“不错,入口柔,一线喉。”

“嗯?入口柔,一线喉?”

唐老捋须,似是对这种夸奖方式有些意外,随即笑道:“这六字,当真精辟啊。”

那可不?这可是沈黎前世的酒水广告词,不精辟也不至于被他记了这么多年。

“对了,沈小哥前些日子写了不少曲子,虽然言简意赅,全篇白话,但意境优美,让人沉迷不可自拔,尤其是那首探清水河,听了之后更是让人可歌可泣啊。”

唐老寻找话题,终于在沈黎身上发现一些闪光点。

不过,谱曲在这个时代,终是下九流,难登大雅之堂,若是这少年写的词优美一些,那便不一样了。

沈黎放下筷子,笑道:“那都是平日里唱着玩的。”

“可否还有其他曲子,唱出来,也算是为这酒席助助兴?”

小万大人可没那么多讲究,他是俗人,自然喜欢俗调,写的再好的词,若是他这些俗人不认识,那也是枉然。

“呃,听过一些,我便唱一个吧。”

唱一个什么好呢?

黄梅戏?

不太好,这席间都是男人,儿女情爱不太合适。

可那些著名京剧,他是一样都不会唱,咋办?

他思索半天,也没想到适合面前二人的曲子,总不能给他们演唱一个双节棍吧?

有些曲子,放在现代虽然经典,但这里的时代跟不上,自然弃之如敝履。

对了!

他眼前一亮。

这些年,古风歌曲盛行,但大多都是歌词写的一无是处,但有一首,歌词绝对达标,而且流行了几千年!

《琵琶行》!!!

一个古人作词,现代人谱曲的歌,还被各个媒体点名表扬。

他清了清嗓子,缓缓唱道:“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唐老眼睛瞬间直了,手中筷子掉落在地上浑然不知。

忽然,沈黎语调一转,化作戏腔,厅中几人顿时头皮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这是,一个贫民窟小少年写的词?

唐老艰难的拿起酒杯,哆哆嗦嗦的往嘴里送进一口酒,连忙喝道:“快些,纸笔,快些!”

侍女沉浸在曲子中,如梦初醒,连忙前往书房,将笔墨纸砚摊在唐老面前。

他奋笔疾书,越写越是心惊,这其中描写琵琶歌声桥段简直入木三分,他自问写不出如此好句。

而且这曲儿,配合沈黎轻轻打拍子,节奏正好,旁边的小万大人咽下口水,连忙跟着打拍子。

他不是书生,心中没那么多的评价,只有一句话。

这曲儿,真他娘的好听!带劲!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

忽然的旁白,让小万大人竖起耳朵,这说的是添香楼的……小奴儿?

接着音调再起:“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这……”

他哑然,这难道是哪家的头牌的真实写照吗?

旁白的侍女同为女子,自然明白女子落得此等遭遇,是多么悲哀,顿时掩面哭泣。

而唐老想的,却是词!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脑海里轰然一震。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喃喃念了一边,只觉得浑身湿透。

此言,算的绝句!

即使天下大儒,也难得此佳句!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座中泣下谁最多?金陵贱民青衫湿。”

沈黎缓缓唱完,期间还改了一下白居易的身份,变成一个小贱民的写照。

唱完后,大厅内寂静一片,不时有竹林簌簌声配合侍女的呜咽声传来。

一壶酒,竟被唐老不知觉喝掉一大半。

他哆哆嗦嗦的抖动桌上墨迹未干的《琵琶行》,喃喃道:“好词,佳句,天下难得一见,若是送到太学院,怕是要羞死那帮治学多年的老头子了。”

沈黎自然知道这首传承千年的《琵琶行》是有多出名,他也不禁担心,万一有人考教他怎么办?

穿越做文抄公自然是常态,可那些诗句终归不是自己的,自己即使是研究生,但关于古文的研究并不深,文化水平根本跟不上这个世界普通童生的水平,只需简单考教一番,便会露馅。

即使是童生,只在语文一项,便胜过现代大学毕业的学生。

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的研究一门学科,几乎比得上现代的博士生了。

能写出如此好词,定然上过学吧?上过学定然学过八股文吧?

来,你给我背一篇试试?

届时,只需一个小小的童生,就能将他考住。

他有些忐忑的看向唐老:“这,是我偶然听来的。”

“那是谁写的?”

“江州司马写的。”

“江州司马?”

唐老和小万大人对视一眼,顿时哈哈大笑道:“沈小哥,你撒谎也不找个靠谱一些的人,江州,根本没有司马,只有刺史,况且也是被贬官员任职,据我所知,这江州刺史,现在由黄进担任,此人曾在京任职,他的才学,打死老夫也不信他会写出如此曲子。”

小万大人重重点头,将沈黎杯中倒满酒:“好曲子,沈兄当真有才,来,干了此杯。”

沈黎苦着脸,看着杯中浑浊的酒水,只得捏着鼻子喝下去。

第20章:真不是我写的 这酒,太上头了……

沈黎只觉头重脚轻,险些一口呕出来,出了洋相。

唐老依旧沉浸在《琵琶行》的词中无法自拔。

太经典了,实在是太经典了。

这首七言歌行,可以流传千古!

他细细扒着整首诗的每一句,一壶酒渐渐被他一人喝完。

“妙啊!太妙了。”

他鼓掌赞叹道:“如此文采,当真年轻一辈中天下第一,即便是当今状元郎,也难出其右!”

沈黎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接下来就开始自己了吗?他连忙解释道:“这曲子,也是我从别处听来的。”

小万大人在一旁打趣道:“我知道,江州司马黄进写的,你抄的。”

“一万个黄进,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如此美妙的诗词。”

唐老正色道:“你看看,这一句‘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是多么生动形象,宛若歌女正在眼前出现一般。”

“千呼万唤……shi出来?”

小万大人挠挠头,不是用力就出来了吗?

唐老嗔怒的看了他一眼,似是对他亵渎妙句不满,转而兴致勃勃的跟沈黎讨论起来:“沈小哥,你看看,这里,‘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一直到‘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写的太形象了,闭上眼,我便能想到这琵琶声是如何优美动人的,也怪不得你会青衫湿了。”

沈黎连忙辩解:“不是我写的,真不是。”

“切莫自谦。”

他正色道:“别人偶得一佳句便四处宣扬,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他写的,你倒好,连忙撇清关系,你放心,此诗我定会留在枕边,日夜研读。”

“你看看,这里,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可称千古名句,在这大渝,你可仅凭这一首诗,登上‘诗王’之位。”

“呃,我要不要染个金色头发?”

沈黎摸摸鼻子,这个比装大了,万万不能承认词是自己写的,若是遇到一两个愣头青非得考教自己,那就真的完了。

他连忙解释道:“这是一位姓白的诗人写的,真不是我写的,至于这曲,也是一位姓沈的歌手写的,真的,骗你我是小狗!”

唐老与小万大人对视一眼,姓沈?你不就姓沈吗?

渐渐唐老了然,现在的沈黎,应该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不敢此时暴露自己的才学。

他试探的询问道:“沈小哥的祖上,可是朝中有名的大儒?”

大渝开国时,有一位沈姓大儒,唤作沈鹤,才学堪称大渝第一,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被贬金陵,不久郁郁寡欢而去,从此后代一蹶不振,再无才子出现。

他被贬的地方,也是金陵,莫非,这位沈小哥,就是沈鹤的后代?

沈黎摇摇头,这具身体原本就是泼皮,祖上的事情一概不知。

“那你可是寒门?”

寒门是有明确定义的,那就是祖上有做官的人,后代没落,这种人被称作寒门。

至于沈黎这种连门都没有的,只能成为草民或是平民。

不过,以沈黎之前泼皮的过往,也不能称为平民,他是刁民……

……

见沈黎一连几次迷茫的点头,却更加坚定了唐老的猜测,他笑眯眯的拍着沈黎肩膀:“放心,你祖上的事情,我会帮你记在心上。”

“这诗,真不是我写的。”

“对,不是你写的!”

……

唐老无比笃定,让沈黎很是无力。

这老货,究竟在脑海里脑补了什么?

小万大人这一会儿倒是安静下来,他摸着下巴看着词若有所思道:“如此好的故事,若是拿去添香楼给小奴儿唱,怕是今晚可以入她的红纱帐。”

“如此好的诗,你竟想着取悦卖艺女?”

唐老气急:“真是武夫,脑子里长的都是肉。”

沈黎默默夹菜,这唱一首,自己还没吃到什么东西,以后再唱可千万要注意了,再不能唱古诗了,万万没想到,这唐老竟这么敏感。

不过,他也对唐老的身份产生了疑问,如此喜好文学的人,应该是朝中国子监的大儒吧?

他没问,唐老估计也不会明确告诉他。

这一饭过后,两人怕是各走东西,再无来往。

饭后,三人在书房聊一些家常,期间唐老无意间考教了几次,沈黎听不太懂,便以各种话题转移过去。

这也让唐老更加认定,面前的少年定然学富五车,否则写不出如此好的句子来。

午后,唐老渐渐不胜酒力,沈黎惦记家中林晴母女,也提出告辞。

小万大人驾车送其离开。

“我叫万逸楼,你不用总是叫我万大人,怪生分的,叫我万大哥便好。”

万逸楼随意的靠着车厢:“我虽然是锦衣卫,但没有实权,实际上我是江湖人士,入了锦衣卫也是为了方便带刀出门。”

他笑嘻嘻的拍拍怀中刀鞘。

沈黎点点头,即使他没实权,怕是家中也是有些权势的,否则也不会在唐老面前那么放肆。

“说实话,我没考过那些童生举人,自然对词的华丽程度不感冒,不过这曲子,这故事,倒是一绝。”

万逸楼总结一番,突然神秘兮兮的凑过来:“你知道添香楼不?”

“秦淮河畔旁的青楼?”

“正是。”

他有些向往道:“你不知道,这添香楼近日来了一位头牌,唤作小奴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除此之外,身段更是一流,宛若水蛇一般,那脸蛋,又白又嫩,简直是人间绝色。”

“可是。”

他有些遗憾:“如此女子,自然是卖艺不卖身,就像你诗里写的,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只要她出场,这金陵才子们便争先恐后的涌上去,为博美人一笑,简直煞费苦心。”

沈黎摸着下巴:“卖艺,不卖身,你嫖完不给钱不就不算卖身了吗?”

这一句反问,将万逸楼搞的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这是什么逻辑,你还小,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

“强扭的瓜不甜,但,解渴……”

“说的……真他娘的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万逸楼瞪大眼睛,对沈黎这一套歪理说辞搞得哭笑不得。

“行了,你也到了,夜晚我便拿着你的曲子,定能博得美人一笑。”

他嘿嘿笑道,随后猛地窜出马车,单手勾在门框上,一个荡秋千,飞向远处。

第21章:天价借条 车夫似是早就习惯了万逸楼的随性而为,放下沈黎便架着马车回去复命。

沈黎站在杨柳巷口,看着远处在屋顶上几个纵越消失不见的万逸楼,惊讶的合不拢嘴来。

这是轻功吗?

他两眼放光,一个现代人,谁不想学会飞檐走壁?

下次见到万逸楼,定要好好问问他,这轻功究竟是怎么练的。

挂念家中妻女,他连忙朝家中走去。

打开大门,院里正在玩耍的沈妞妞抬起头来,随即惊喜唤道:“爹爹回来了!”

屋内犹自愁眉苦脸的林晴一听沈黎回来了,连忙惊喜的走出房间,左右看看沈黎:“当家的你没事就好。”

说完,她长出一口气,一副劫后余生的欣喜油然而生。

沈黎抱起妞妞,逗弄一阵后笑着看向林晴:“担心了吧?”

林晴重重点头,看的出来,她真的很担心。

“刘大有说你正在大牢里受刑,就快挺不住了。”

“他啊,就是想要白糖配方,还有那个苏记牙行,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冷哼一声:“若不是当日我随口说了一句药方救了唐老的孙子,怕是真的要受些皮肉之苦了。”

“唐老?”

林晴好奇的问道:“哪个唐老?”

“就是那天,说是要给五百两银子的年轻人,这不,从公堂救下我后,钱也没给,就请吃了顿饭,寒暄了几句。”

沈黎在腰间比划道:“就在大门前,那个带刀的年轻人,叫万逸楼。”

说着,他又吐槽道:“此人是个色批,三言两语便想着去添香楼见那劳什子小奴儿,果然是万逸楼,我看是他想玩一楼。”

林晴扑哧一声笑起来,她掩着樱桃小口,秀眉拱成一道月牙。

当家的没事,那最好了。

“添香楼是金陵城最大的青楼,男人想着去那里玩玩也无可厚非的,当家的若是想去,这银钱拿去玩一夜呗,不过要注意身体,人家说了,色字头上一把刀,纵欲伤人。”

她从腰间抠出两张银票,都是一百两的。

如此大方的女人,沈黎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世上,居然有女人将自家男人往青楼里送的,真是奇事。

“不用了,暂时没想法,还有事情要忙呢。”

说着他走进厨房,忙活起来。

……

天元赌坊的刘大有在一个女人面前吃了瘪,一脸憋屈的回到赌坊。

这光天化日之下,他自然不好动手。

回来之后,他一口吞下杯中茶水后,猛地砸碎杯子,吓了众人一跳。

军师黄石流摇着折扇走出来:“东家不必生气的,都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的。”

“拿出来吧。”

刘大有目光阴沉:“本来还想从你们身上一点点的榨干价值,既然软的不行,那便来硬的。”

以他的势力,完全可以夜间刺杀沈黎一家人。

之前的沈黎,完全就是泼皮一个,左邻右舍唯恐避之不及,若是半夜刺杀,左邻右舍根本不会管他,反而会拍手叫好。

不过刘大有不想如此,处理掉一个人固然简单,但也要耗费银子打点,从判官到皂吏,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花这个钱。

他打点的,可不止县衙一个衙门,还有金陵府尹里面的人,这里里外外,一年便是几万两银子。

而且他还有杀手锏。

军师黄石流一脸奸笑着从怀中掏出一张泛黄的薄纸,打开后,上面的文字是一张借条。

沈黎于康历十二年五月十日借天元赌坊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对于现在的沈黎来说,完全就是九牛一毛。

一旁的手下似是早就见过这种场面,耸耸肩,想着活又来了。

黄石流嘿嘿笑了两声,将折扇插回腰间,将整张纸拉直。

这一细看,才发现,纸的中间居然还有一道折痕,折痕内有一行小字:每隔十日,若是还不上,连本带息翻一倍。

就是说,借了二两银子,十天后变四两,二十天后变八两,三十天后变十六两。

这一年过去,怕是也有万万两银子了。

那就是一亿两银子了!整个大渝国库怕是也没这么多白银。

这等手段,当真卑鄙。

这也是赌坊的另一个经济来源了。

赌客前来赌坊,输红了眼后,赌坊便会好心相劝,最后无奈“借”了二两银子。

这二两银子便算是投资,赌客借钱后,他们并不会去要账,利用赌客占小便宜的心理,让赌客误以为赌坊忘记了这笔小帐。

赌客还会沾沾自喜,占了赌坊便宜。

等一年半载后,赌坊便会上门要账,一亿两银子,谁能还得起?

但,钱还是得还,没钱拿物抵,抢了地,抢了房,卖了婆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是官府,也没什么办法,何况官府还和他们是一伙的。

况且古代也没有高·利·贷这一说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还不上也是他们活该。

每年不知多少人被他们逼得家破人亡,当真是丧尽天良。

今日黄石流拿出借条,示意羊肥了,可以杀了。

刘大有嘴角扬起一抹残忍的微笑:“小东西,你也敢跟我斗?就是有官家的人保你又如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他一挥手:“明日一早,便跟着我去杨柳巷要钱,这次,我不仅要配方,还要钱,要卖了沈黎婆娘!”

……

……

……

沈黎家中,忙活了一下午,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长出一口气。

随即他将一小块黑乎乎的泥块放在院子下阴干。

“当家的,这不是墨吗?”

林晴在一旁好奇的问道:“这墨也能卖钱吗?”

“不卖,就自己用了。”

沈黎笑道:“我加了一点槐花,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的确,怕是写的字都是香的了。”

林晴有些疑惑,难不成,当家的真打算将妞妞送入学堂了?

否则无端做墨干什么?

沈黎解释道:“我啊,不太会用毛笔,做个小墨块出来,也是为了方便写字。”

林晴若有所思的点头。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万家灯火渐起,夜幕降临。

忙活了一天的沈黎,倒在床上就睡着了,这些日子发生了太多事,虽然处理起来有些麻烦,但让他无比充实。

林晴等的“玩”她,始终也没等到,她站在院子里,有些羞愤的跺跺脚,最终又化作颓丧,莫非是自己徐娘半老,当家的看不上自己了?

越想越愁,越愁越想,很快天便亮了。

刘大有点好人手,一脸贪婪的朝着贫民窟赶来。

今日黄历不错,宜出门,易暴富。

第22章:千万纹银 沈黎早早的起床,拿着阴干的小墨块,很是满意的在纸上画了画,效果还不错。

他揣进怀中,正打算出门时,杨柳巷口迎来一大群的人,为首的是笑容满面的刘大有。

今日他春风得意,连走路都轻快了几分。

等看到正欲出门的沈黎时,他大手一挥,身后一大群壮汉将整个巷子围的水泄不通。

左邻右舍见状,纷纷紧张起来,连忙紧闭大门,生怕惹到这帮地痞无赖。

“哟,这不是沈老板吗?这是要干啥呢?”

沈黎皱着眉头,看着巷子里数十个壮汉,自认不是对手,他眯着眼:“刘大有,光天化日之下,你还敢打人不成?”

“不打人,我们可是大大的良民。”

刘大有哈哈一笑,从怀中拿出欠条:“我们,是来要账的。”

“一百两已经还给你了,你还要怎样?”

他细细翻看自己脑海中的记忆,貌似这具身体借过天元赌坊的钱,都还上了。

而且以天元赌坊的行事风格,若是还不上钱,怕是林晴早就被他们强行卖掉抵债了。

所以,他可以确定,他没有欠天元赌坊的钱。

“呐,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手印?”

在刘大有手中飞扬的借条,上面的字体若隐若现,沈黎想凑近一点观看,却被刘大有打断:“只可远观,万一你抢了撕碎了怎么办?”

说着,在沈黎疑惑的目光中,他嘿嘿奸笑两声,念道:“沈黎于康历十二年五月十日借天元赌坊二两银子。”

毫无意外,沈黎对二两银子并不在意,他摸进怀中,拿出十两银子:“给你,自此以后,你我井水不犯河水。”

“不不不,你继续听,每隔十日,若是还不上,连本带息翻一倍。”

刘大有笑道:“如何?去年五月十日,到今天的五月初六,你已经欠我……呃……”

他也算不出来具体是多少银子。

三百七十天,期间要翻三十七次。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一千三百七十四亿,三千八百九十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

全世界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多银子。

这东西,压根就没得还,摆明了要逼死人。

一旁的账房黄石流瞪大眼睛好奇道:“你是如何算出这么多钱的?我可是算了许久。”

“连次方都不会,还敢说是账房。”

沈黎冷哼一声,随即看向刘大有:“你的意思,是拿这个,换我的白糖配方?”

“不止如此,还有你家中所有钱财,另外,你婆娘,你女儿,都得归我。”

刘大有吹着口哨,一副调戏的姿态:“或者,你还钱,呃,一千三百七十亿……”

后面他实在记不清了,干脆直言道:“你还一千亿两银子就可以了!”

“你看整个大渝有这么多钱吗?”

沈黎翻了个白眼,起先他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借条,等借条内容出来之后,他终于记起。

这泼皮,究竟在外面有多少烂账?自己穿越半个多月,都替他还债了。

“那简单,给配方,给钱,给你女人。”

刘大有耸了耸肩,径直走进屋内啧啧称奇道:“这房子,倒是被你们小两口住的不错,可惜也值不了几个钱,我就大发善心的给你留下,做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吧。”

“配方可以给你,钱也可以给你,但我女人孩子,免谈。”

沈黎深吸一口气:“如果你非要我女人孩子,那大不了鱼死网破,配方你这辈子都拿不到,女人,最多卖个十两二十两银子,可这配方,价值多少我想刘老板心中自有定论,刘老板是个生意人,这点账还是算的明白的。”

配方没了,他还可以继续想办法弄钱,家散了,那就真的散了。

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也渐渐喜欢上这个贤惠的女人了,他也愿意拼命挣钱,来养活这一小家的人。

二选一,让刘大有有些不悦了:“老子从来都不是做选择的人,我全都要!”

他忽然想起,前些日子沈黎为了自己女人,甘愿掏一百两银子拿回契书,这便说明,这个女人对他很重要。

他嘿嘿笑着,对着手下招呼道:“既然你让我选,那我也让你选了,你的女人,我先带回去,等我手下的兄弟们都玩过了,再卖到青楼,我看你拿不拿配方了,至于你,我会让手底下的人随时监视你,你有一文钱我便收回一文钱,等你快饿死时,看你交不交配方。”

话音刚落,一众壮汉立马冲上来,将腿脚吓软的林晴架起,拖出门外。

“当家的,当家的……”

林晴一脸绝望,沈妞妞看娘亲被人挟持,连忙冲过来拍打那些可恶的地痞,她也是聪明的,知道刘大有才是他们的头,转而冲到刘大有身边,一口咬在他的手臂上:“放开我娘亲!”

“滚远点,小东西!”

刘大有吃痛,一巴掌甩在沈妞妞的脸上,他肥硕的手掌,力道极大,这一巴掌已经让沈妞妞有些承受不住,挨了一巴掌后,她站在原地,口鼻都溢出鲜血,脑中嗡鸣,呆头呆脑的站在原地,可迎接她的,是刘大有的重力一脚。

这一脚,将她踹飞一丈远,她再也承受不住,昏死过去。

“妞妞!”

沈黎目眦欲裂,咬牙切齿的看向刘大有:“你到底想怎么样?”

“交出配方,你的女人孩子,我带走。”

刘大有若无其事的剔着牙:“否则,连你都得死。”

忽然,两个壮汉将其压住,按在地上,他动弹不得,只得发出阵阵嘶吼。

“小东西,跟我斗,你还嫩点。”

昨日受的所有憋屈,在沈黎被按地的一瞬间烟消云散,刘大有舒服的靠在墙边,顿时觉得心里畅快许多,不过,钱还是得要,他继而危险的看向沈黎:“怎么,你是要现场看一出活春宫?”

“拿出配方!”

沈黎死死咬住牙,脑海里思绪纷飞,他终于明白,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是维护家人的基础。

他笑了,哈哈大笑。

让刘大有一行人很是诧异,莫非这点打击,已经让面前的少年疯了吗?

“你做这么多,不都是为了钱吗?”

沈黎艰难的挪动身子,让自己有一点喘息的空间:“我给你一千万两银子,你这张借条就此作废,从此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如何?”

第23章:硬笔书法 “一千万两?银子?”

刘大有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随即想到这是沈黎的权宜之计,不禁哈哈大笑:“一千万两银子,你好大的口气,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我能身无分文,从十天之内弄出白糖配方,赚到千两银子,你凭什么觉得,我不能一个月之内,弄出其他配方赚千万两银子?”

沈黎被压的呼吸困难,他喘着粗气道:“这个世界,有很多种赚钱方式,只是你孤陋寡闻了,若是一个月之内,我交不出千两银子,我全家的脑袋奉上!”

“再说了,你刘老板也不亏,即便是拿不出一千万两银子,还有白糖配方,还有我这一个月替你炼制的白糖,肯定要比现在的价值高很多。”

这一通说辞,让刘大有口干舌燥。

一千万两银子,即便是大渝国库,丰盈的时候,也不过两千万两银子。

这个数目,按购买力来计算,相当于后世二十……亿。

只需一个月,二十亿到手。

他深吸一口气,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燥热。

这个数目,够他几辈子花了,拿到钱,做个为富不仁的人,每日溜溜鸟,喝喝茶,再也不用打打杀杀了。

只不过一个月,谅他也跑不了。

“行,我便信了你。”

让沈黎还上亿两银子根本不现实,他也没想过沈黎会弄来上亿两银子还上,一千万两,已经超过他的预期了。

白糖配方值几个钱?

撑死两万两银子。

可这是一千万两银子,一千万两银子啊!

沈黎被慢慢松开,刘大有笑眯眯的走上前,细心的替他掸去衣服上的尘土,随后替他整理整理衣领:“别想着跑,你跑不掉的。”

“如此,那是不是该重新立个契书?”

沈黎擦去脸上的灰尘,看起来是妥协了,他有些畏惧道:“你这借条上的数目,实在太过吓人,再有一个月,都万亿银两了。”

刘大有看着手中泛黄的借条,上面字迹已经有些模糊,折痕的地方已经烂掉,再过一个月,便入伏天,到时候潮气袭来,怕是腐烂的更快,此时换个借条正好。

也不多,一千万两银子嘛。

他虽然有一瞬的狐疑,但被他略过,账房黄石流是专门管借条的,他沈黎大字不识几个,还敢班门弄斧,在他们面前玩文字游戏?

不可能的。

“行,答应你这一点小小的请求。”

说罢,他一弹响指,手下的黄石流便拿来笔墨纸砚,摊在屋内的桌子上:“我写,你按手印。”

“还是我写吧,好久没写过字,倒是有些生分了。”

“你会写字?”

“学过一些。”

沈黎伸了个懒腰,走进屋内,黄石流将毛笔递过来:“那,我说,你写,若是写错一个字,或是意思不对,便重写。”

他胸有成竹的捋着胡须,仿佛在警告沈黎别玩花样。

“那是自然。”

沈黎从怀中拿出阴干的墨块:“我啊,不习惯用毛笔,掌握不好力道,便以碳笔代替,让你们也看看,什么叫硬笔书法。”

黄石流撇撇嘴,一个贫民窟的穷小子,能写出多好的字?

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念道:“城北杨柳巷沈黎,于康历十三年五月初六,借天元赌坊一千万两白银,限一月内还清,到期不还,以家中所有财务以及妻儿作抵。”

在他说话间,沈黎手中的墨块也开始动了起来。

毛笔书法他虽然不会,但硬笔书法却是他的强项,写出来的字,锋芒毕露,暗含杀机。

就连刘大有也不禁感叹,这小子是什么时候学会写字的?

借条写完,他在墨块上沾染许多墨,用拇指按压在借条上。

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黄石流对刘大有暗自点头,刘大有明了,顿时笑眯眯的拍拍沈黎的肩膀:“有魄力,我便等着你一月之后送上一千万两银子了!”

说完,一群人浩浩荡荡的从家中离开。

林晴像是被抽干了浑身力气,哭喊着爬向地上的沈妞妞,查看她的情况。

“当家的,这可怎么办啊?”

好不容易盼上的好日子,突然间被毁了,怎叫人不难过。

沈黎目光阴沉,浑身散发着阵阵杀机,就连周围的空气温度都下降了几分。

轰!

天空中一道闪电撕裂了乌云,接着豆大的雨滴落了下来。

屋檐上,很快凝成一道雨水做的珠帘。

“谁说我要还钱了?”

沈黎忽然轻笑一声,看着昏迷中的妞妞,笑容逐渐阴冷:“这种人,不让他死,他便不会让你好过。”

说完,他将手中墨块丢进雨水中,化作一滩黑水。

“妞妞怎么样?”

他走到前,从林晴怀中接过妞妞,心中杀意更甚,抚摸着女儿肿成馒头的小脸,他又心疼万分。

“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以前也没少挨打。”

林晴擦拭着眼角的泪水,抽抽噎噎。

沈黎皱着眉头,回想起自己之前打妞妞,不过是扇一巴掌,小女孩身子骨本来就弱,后来又挨了一脚,怕是肋骨已经断了。

“带上伞,去找大夫。”

他连忙嘱咐道,万一留下病根就麻烦了。

滂沱的大雨下个不停,外面地上腾起的水雾,让周遭行人看起来如梦如幻,宛若一场梦境。

街道两排的小摊早已收工,小贩们围在屋檐下躲雨。

这一场雨也预示着,夏天快来了。

很快,雨水停歇,街道再次恢复熙攘。

有人忙,有人更忙。

此人正是万逸楼。

他正在添香楼,翘着二郎腿听着小奴儿咿咿呀呀的吟唱,吟唱内容也是当代大儒们的著作,引得人们一片喝彩。

万逸楼掏掏耳朵,这曲调太过单调,比起昨日沈黎唱的《琵琶行》,简直下降了几百个档次。

他不满的扁嘴:“真难听啊。”

周围喧嚷的学子们瞬间安静下来。

真难听?这可是大儒秦老所著作的卜算子啊!

有暴躁一些的学子指着他的鼻子:“看你的样子,也没念过书,此等绝唱自然是对牛弹琴,足下不懂,还请慢行。”

意思就是说,你不听就滚。

万逸楼这小暴脾气,岂能容他指着自己鼻子骂?

当即他就不乐意了:“没见过世面的垃圾,就这曲子也敢说是绝唱,老子随便唱一个,你便跪地膜拜!”

这下子,将周围的金陵学子们纷纷得罪了,这不是说我们没见识吗?当即声讨声一片,宛若清晨寺庙的念经声。

小奴儿也轻笑一声,起身盈盈一福:“这位公子,若是有好的曲子,不妨唱出来看看,奴家愿意为公子抚琴。”

“我这曲子,需要琵琶伴奏。”

万逸楼扬着脑袋:“再说了,唱给你听,你可有什么奖励?”

“奴家还是那句话,若是哪位公子写的词令小女子满意,小女子愿与公子共度良宵。”

“那你洗干净等着吧。”

他嘿嘿一笑,做个了“接招”的手势。

第24章:一曲轰动 琵琶声起,清脆入耳的声音,令人心旷神怡。

本来调子极慢,显得些许优雅,但接下来万逸楼唱的速度,小奴儿秀眉微蹙,拨弦的速度越发快起来。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前一段,有些学子评头论足,倒是一般般,正常的叙事手法,并不见太高水准,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有些学问高一些的学子,已经开始皱眉。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小奴儿看着手中琵琶,会心一笑。

怪不得要用琵琶来演奏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周围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这种描述,已是大家的水准了。

小奴儿也是眼前一亮,倒还是不错,没辱没我的琵琶技艺。

接下来万逸楼所吟唱的内容,宛若在人群中扔了个重磅炸·弹。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这是卖艺女的自述,小奴儿的琵琶声不自觉的幽怨起来,她眨巴眨巴眼,感觉有东西流到嘴角,有些咸,是眼泪。

周围看热闹的风尘女子,早已哭成泪人,这不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吗?

青楼静悄悄的,人群中有人在掩面哭泣,也有男子在叹息。

卖身女子,年轻时以色侍人,等老了,自然色衰爱弛。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学子们眼睛都直了,这词,真是这莽夫写的?

他们羞红了脸,刚刚还说对牛弹琴,现在想想,这牛,怕是说的他们吧?

而且这曲子,千古未闻,极为新颖,让人听了心中舒适。

一曲唱罢,在无人开口。

词曲,当真一绝,即便是当朝大儒,也难出其右。

……

许久,小奴儿才缓过神来,她轻轻擦拭脸上的泪滴,看着周围其他姐妹涕泗横流,轻叹一声:“公子真乃奴家知音。”

万逸楼嘿嘿笑着,挠了挠后脑勺。

“还请公子入内,为奴家解惑。”

“解衣我倒在行,不过这解惑嘛,倒是容我考虑考虑。”

他一脸贱笑的样子,让周围学子恨的牙痒痒,又无可奈何,谁让人家写出如此佳句呢?

小奴儿这朵鲜花,怕是今晚要被他采摘了。

……

入帐后,一阵芬芳扑面而来,这味道甜而不腻,让人心旷神怡。

万逸楼猛嗅两口,随后嘿嘿奸笑两声:“美人,春宵苦短,你我还是早些休息吧。”

说着,他脱掉外衣,快步朝着牙床走去。

“万公子莫急,此时太阳还未下山,你我还是先研讨研讨诗词吧。”

小奴儿脸上露出一抹绯红:“公子真是文武双全,写出如此诗句,怕是手上功夫也是极好的。”

“小娘子好眼力,竟能看出我是有修为傍身的。”

“公子仪表堂堂,相貌不凡,螳螂腿,马蜂腰,身段更是一绝,如此身材,若不是长期习武,如何能保持的呢?”

螳螂腿,马蜂腰,飞鱼服,绣春刀。

这本是外人对锦衣卫的形容,后被人拿来形容男子身形俊俏。

万逸楼双手抱着后脑,在屋内来回踱步:“你眼力不错。”

这是胡扯了。

沈黎也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青楼所有人都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完全是他不知遮掩,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又无半点动静,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老子是习武之人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诗中这一句是极为出彩的,敢问万公子,是何时所得此诗的呢?”

“呃,也就是端午节吧。”

万逸楼岔开话题道:“良宵苦短,咱们还是快些宽衣,到了牙床上,你我聊聊心里话。”

小奴儿寄身风尘中,察言观色更是一流,万逸楼越是转移话题,她就越是怀疑,这诗,根本就不是他写的。

他说端午节?也就是前两日,莫非是哪位大儒所做,还没来得及宣告世人,便被他剽窃了?

必然如此。

她美眸流转,浅笑嫣然的看向万逸楼:“万公子当真好文采,小女子沉迷此诗无法自拔,不如……”

“你无法自拔,我帮你拔。”

万逸楼越是这么说,越是坚定了小奴儿的猜测。

“不如公子在作一诗,若是还让小女子惊为天人,小女子即刻宽衣解带,服侍公子。”

一听宽衣解带,万逸楼眼睛都直了,可说到作诗,他又如霜打的茄子。

无论如何,气势不能输,他忙答道:“你要知道,这名诗佳句,都是需要天时地利与人和才能做出的,如何转眼间就做出另外一首名诗了?”

“不妨,公子随意写一首便是,说得过去也是可以的。”

万逸楼一听写诗,顿时心里有些发怵,这首《琵琶行》,可是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背诵下来的,至于写诗,他更是一窍不通。

不过沈黎那小子肯定会写,他顿时灵光一闪:“我所作诗,必须在家中书房苦思一晚,呃,你们……我们诗词界有一种人,叫做苦吟派,我便是苦吟派其中一员,不如这样,明日此时,我再来答复你。”

“如此,甚好。”

小奴儿也松了口气,总是将这登徒子送走了,若是明日他还能拿出佳句,我便再考教他一番,确定是他写的,我才能以身相许。

……

……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守在妞妞床前,看着她红肿小脸尚未消肿,心都碎了。

生活总得继续,林晴无精打采的收拾家中和院子,大雨过后,将她的菜圃冲的七零八落。

收拾一阵后,她踩着泥泞走到院子中间的石板路上,在断断续续的石板路间,她一脚踩到一块硬物,拿起来一看,正是昨日沈黎阴干的墨块。

地上,除了土灰色,完全不见墨迹。

而那块墨块,也变成了淡灰色,依旧散发着槐花的香味。

第25章:武学一道 翌日,妞妞终于醒来,喝了一碗米粥后看起来仍无精打采,哄睡她之后,林晴愁眉苦脸的倚在墙边。

“当家的,一千万两银子,如何才能凑的齐?这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说着,她长叹一声。

一千万两银子,沈黎的确凑不齐,而且是在一个月内。

却见沈黎一脸轻松,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什么时候欠了一千万两银子了?”

“昨日你还写了借条啊。”

林晴苦笑一声:“这个时候,你就别逗我了行吗?”

“我哪里逗你了,的确没写借条啊。”

沈黎摊开手,耸耸肩道:“我可从未找人借过一千万两银子,这么多钱,我借来干什么了?”

“昨日啊,就这个时辰,你与刘大有签了借条,你写字的墨块都在这里,你……”

林晴想说,你不是被吓傻了吧,可是想想,还是不要打击当家的为好。

“就这墨块吗?”

沈黎指着桌上那已经成淡灰色的墨块,笑道:“你不奇怪它为什么会褪色吗?”

“为什么?”

“你前些日子还喝了墨鱼粥,那墨鱼汁哪里去了?”

林晴还是不解:“墨鱼汁不是丢掉了吗?”

“拿来做了墨块。”

沈黎背负着手,目视院落里菜圃的嫩芽:“本来是打算给苏记一个教训的,没曾想让刘大有碰上了。”

墨鱼也是近一年传入金陵的,只因长相怪异,少有人食用。

这也导致很少人知道,墨鱼汁的妙用。

墨鱼汁与墨汁极为相似,但又有本质不同。

墨鱼汁中富含大量蛋白质,若是用来写字,隔了一段时间后,其中的蛋白质自行分解,写在纸上的字自动消失。

在古时候,很多人用墨鱼汁来签订契约和借条,不久后自己消失,卖家只能自认倒霉。

一千万两银子,不仅仅是沈黎觉得还不上,连刘大有也不会认为他能还的上。

这一份借条,不过是个推延时间的借口,刘大有也是就坡下驴,一个月,沈黎至少能做出万两银子的糖,加上白糖配方,起码能从沈黎身上搜刮三万两银子出来。

与其现在沈黎死都不说,不如等他一个月,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

万万没想到,这花样就是沈黎手中的墨块。

林晴瞪大美眸,对相公的睿智由衷感叹,转而又满面愁容:“若是刘大有知道你耍了他,以他的个性,怕是不会罢休。”

自然,若是惹恼了刘大有,哪怕他拼着花上千两银子打点,也要弄死沈黎,到时候沈黎可就真的没招了。

所以,要先下手为强。

可他无权无势,若是让人抓住了把柄,可就彻底凉了。

唐老不会保他,万逸楼也没能力保他。

堂而皇之的犯国法杀人,必定是要填命的。

必须要找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法弄死刘大有,这种泼皮,宛如一个蜱虫,趴在人身上喝血,不将其撑爆他是不会罢休的。

可人的欲望,何时才能撑爆呢?

他必须得死,不死沈黎永远都不会安生。

他闭眼沉思,想着找一个好办法弄死刘大有,还让人神不知鬼不觉。

用刀不行,用绳子也不行,若是见血,必有官府的人来查,可想伪造意外,刘大有平日小弟跟随,如何能进的了他的身?

正当他苦思冥想之际,墙头上站着一个人影吓他一大跳。

“沈小哥,别来无恙啊。”

正是万逸楼。

沈黎长出一口气:“好端端的门你不走,爬上墙头作甚?”

“第一,我是高手,不走寻常路,第二,我是跳上来的,不是爬上来的,第三,你家门前有两个小瘪三偷窥,让我收拾了一顿。”

万逸楼双手抱胸,轻飘飘的从院墙上落下,落到林晴种的菜时,他轻点脚尖,在脆弱的菜苗上借力,又往上浮动一段,随后轻轻落地。

这一番操作,看的沈黎瞳孔微缩,真的是轻功。

似是很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目光,万逸楼嘿嘿一笑,转而凑过来:“那啥,沈小哥,还有歌没,再唱一个?”

“唱什么?”

沈黎奇怪的看向他,前日险些被唐老考教,你还让我唱?

“那什么,添香楼的小奴儿,对那首诗很是崇拜,我又说是我写的,所以……”

万逸楼有些踌躇,脚尖碾着地面,似是要踩死地上的蚂蚁。

“哦……”

他瞬间明了,这是装比装了一半,险些被人揭穿,回来搬救兵来的,他不禁好奇,这小奴儿能长成什么样子,将这小万大人迷的神魂颠倒的?

诗词他倒是有,这么多年,仅仅从书本上背的都不知几何,用来做个文抄公已经够了。

“沈小哥,再写一个呗。”

万逸楼献媚的凑过来:“你这好像有麻烦,不如这样,我帮你处理了麻烦,你帮我……”

说着,他挑了挑眉毛,意思是你帮我写诗,我帮你解决这些泼皮。

可沈黎不想做这笔生意,刘大有他想自己解决,而且他现在只剩下一步,就是找到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刘大有,而且不会引起官府注意。

他更感兴趣的是万逸楼的轻功。

任何男孩,都有一个武侠梦,或是踏雪无痕,或是十步杀一人。

“写诗嘛,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条件的。”

他目光有些炽热的看向万逸楼:“你先告诉我,你学的武功是什么?”

“就武功啊,真气啊。”

万逸楼有些奇怪,学的武功是什么,这是什么问题?

“那真气是哪里来的?”

“练出来的。”

“怎么练?”

“用力练呗。”

……

半晌,沈黎若有所思:“你貌似在说废话。”

“废话,你在问一些废话问题。”

万逸楼用力挠挠头,将一丝不苟的发型挠的有些凌乱,一缕长发顺着额角落下,他用力拂过去:“你到底想问什么?”

“我想学武功,就得了解武功体系吧?”

“你?”

他挠挠头,满是不屑:“没希望了。”

在沈黎疑惑的目光中,他解释道:“习武之人,身段有力的同时,还得有一定柔韧度,你的骨架已经长开,不适合练武了。”

“至于你问得武功体系,怎么说呢,真气,就是打坐冥想时,将分散于空中的灵气进行除杂,凝练起来,最终化作真气,储存于丹田,这世间武者,分一到九品,九品最低,一品最高,能修炼到三品以上的人,就可以开宗立派了。”

说着,他挺起胸膛:“鄙人不才,前些日子,碰巧摸到五品的门槛了。”

他那欠揍的模样,让沈黎格外腻歪。

不过,对于习武,他是真的渴望,他盯着万逸楼:“实话说,我要怎么样才能习武?”

“你想多了大哥,且不说你有没有那个天赋,就说那东西,你都弄不来。”

“九死蚕?”

沈黎想起前世的武侠小说,九死蚕的名头格外响亮,传说可以改人根骨什么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

万逸楼摆摆手:“是去归墟古国,在圣池中改善根骨,辅以各种天材地宝,恢复身体柔韧度,便可以开始练武。”

“不过,你已经十九岁了,假设你二十岁进入归墟古国,即便是改善了根骨,也不可能练成一流高手,年龄摆在这呢,人生六十载,随着年龄的增长,天赋逐渐减弱,年纪越大越是寸步难行,所以,死心吧。”

沈黎坐在门槛前,所有所思的点点头:“那有没有什么厉害东西,碧如九死蚕一类的神物?让我一下就可以成为绝世高手?”

万逸楼毫不留情的啐回去:“大哥,你在想屁吃的吧?”

第26章:白糖涨价 沈黎摸摸鼻子,依旧不死心的问道:“那归墟古国,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

万逸楼没好气的说道:“我要是知道,不早就过去了吗?”

“好吧。”

虽然有些失望,但想想也是。

人家数年甚至数十年的辛苦,凭什么你可以不流一滴汗水便能达到?

想通这一切,沈黎忽然促狭的笑道:“那小奴儿是不是说,你再写一首诗,她就陪你上床?”

“你怎么知道?”

万逸楼惊讶道,貌似自己从未跟他提起过此事。

这不难猜,若不是小奴儿有要求,就万逸楼这种念书就睡的人,怎么可能兴致勃勃的过来讨诗?

“你看,武功你也没解释清楚,我想要的,你还没给我,凭什么要我给你写诗?”

“我都跟你解释了,武!功!就是真气!”

万逸楼有些郁闷:“你个门外汉,我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满意?不如这样,那天元赌坊的刘大有,不是一直缠着你吗?我弄死他,你给我写三首诗,如何?”

尽管他在锦衣卫上挂个闲差,但想查刘大有这种泼皮背景还是很好查的,开赌坊多年,刘大有的屁股也不干净,只是这刘大有牵涉并不广,锦衣卫懒得动他而已。

杀鸡,焉用牛刀?

五月中旬已是夏初,雷雨来的也快,走的也快。

一道闪电劈开乌云,照亮大地,两人连忙进屋避雨。

看着外面闪烁的雷光,沈黎脑海中突然一道闪电略过,一条新思路被他打开。

他眼前一亮,摸着下巴笑道:“刘大有还用不着你处理,我自己搞定即可。”

“就你?”

万逸楼撇撇嘴:“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还想动他。”

沈黎也未细说,不过想通一切的他,心情大好:“也罢,就给你写一首,让你抱得美人归。”

说着,他从厨房拿来木炭,以炭作笔,一行颇为圆润的诗句出现在纸上。

“名参十二属,花入羽毛深。”

“守信催朝日,能鸣送晓阴。”

“峨冠装瑞璧,利爪削黄金。”

“徒有稻粱感,何由报德音。”

……

……

“好诗,好诗。”

万逸楼也不太懂这诗中意思,只觉得颇为押韵,在他眼里,只要押韵,就是好诗。

他掸去纸上多余的碳灰,嘿嘿一笑,急不可耐的冲进雨中。

沈黎惊奇的看着他的背影,啧啧称奇。

豆大的雨滴落在他的周围,竟是像长了眼睛一般,纷纷避去,细细看来,他周遭氤氲着一道淡淡的气罩,将所有雨水尽数挡在外面。

真气真是太神奇了,可惜自己没法练。

林晴看着万逸楼的背影,又看向沈黎拿着木炭的手,她贴心的拿来毛巾,替沈黎擦掉手上的碳灰。

“你什么时候学会写诗了?”

“随便写的。”

“那他也能信啊。”

林晴笑道:“那你写的什么,念与我听听?”

沈黎忽然吃吃笑了两声,看着远处:“我猜,这位小万大人或许要挨打了。”

“别卖关子了,快说说,写的什么啊。”

“鸡……”

再看全文,虽然没写鸡,但句句不离鸡,又说那小奴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着她的面写出关于鸡的诗句,即便写的再好,那也是指着鼻子骂人。

“你啊,也太捉弄人了。”

林晴温柔的替他撩起被风吹乱的发丝:“人家小万大人也没招你惹你,你捉弄他作甚。”

“为了弄明白一件事。”

沈黎双手抱在脑后,翘起二郎腿:“即便是在锦衣卫领了闲差,也不应该如此沉迷女色,而且这小万大人如此高的武功,身体素质极佳,完全不像是沉迷女色之人。”

“所以,我想,他应该是想在小奴儿身上查些事情。”

有些事情他没想通,按唐老所说,锦衣卫已经日薄西山,怎么还会出来查案?

他好奇,锦衣卫出马,大多都是一些大案,要案。

林晴也不懂男人之间这些事情,她看着厨房中的白糖,默默的前去炼糖。

在她眼中,现在自己对于沈黎的价值,怕是只有如此吧。

她是个极为敏感的女人,沈黎的变化,不仅仅是变的好起来,而是连性格习惯都脱胎换骨,她已经有些怀疑了,现在的沈黎,太过聪明,即使还没有在金陵占据一席之地,但也挡不了他耀眼的光芒,如此下去,迟早有一日,自家相公怕是一飞冲天。

到时候,她当如何呢?

她有些担心。

沈黎自然不知她心中所想,拿着一袋子糖前往苏记牙行,该和他们掰扯掰扯了。

实际上,苏记牙行也没欠他什么,人家起码还派人保护了他。

可就是苏记耍小心眼,让他不太舒服。

“沈小哥,对于前些日子的事,很抱歉,我们的人护卫不力,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詹掌柜捋着山羊胡子,满脸歉意:“你放心,往后我们加派人手,在你家附近全天巡逻,谅那些地痞无赖也不敢上门来打扰你。”

“这是三斤白糖,我想以三百两的价钱卖给你。”

沈黎翘着二郎腿:“往后,我的所有白糖,价钱都翻一倍,这也是你们护卫不力的代价。”

“三,三百两?”

詹掌柜的胡须都快翘天上去了:“这万万不可,如此价格,我们却是收不起的。”

“那,我找下家了?”

沈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他已经了解了白糖的价格了,他炼制的这种雪花糖,现在世面上只有苏记一家有,物依稀为贵,现在的雪花糖与往日雪花糖完全不在一个档次,这是真正的雪花糖,加上苏记刻意提价,已经涨到一百五十两一斤的天价了。

“别。”

詹掌柜哭丧着脸:“沈小哥,您也得给我们一条活路吧?”

他细细掰扯:“您看,如今赋税极高,官家抽取五成,我们以五十两一斤的价格收购,加上红糖成本,再加上人工地租,差不多六十五两一斤白糖收回来的,一百五十两卖出去,我们只赚四十二两,这个利润不算高。”

“这个利润很高。”

沈黎呷了口花茶:“别以为我不知道这其中的门道,说是五成税收,你们打点一下官家,最多三成或者更少,你们苏记在金陵这么多的铺子,官家一年要收多少税?若是没有减免,哪个商人抵得住如此收税?”

“呃……”

他说的不错,而且还有偷漏一些,这一斤白糖,他们至少要赚上六十两银子。

他们上报收回白糖都是八十两银子,只需交三十五两的税,再加上各种减免,这税收就更低了。

第27章:风筝入雷云 “这,我得汇报一下东家。”

詹掌柜苦着脸,如此的话,他们赚的更少了,到了皇商那里,那税就得按正常来交了,怕是赚不到多少钱。

沈黎点点头:“我三日后再来,若是你们不答应的话,我便找下家了。”

……

待他走后,詹良才立马租了辆马车,前往苏家宅子。

“一百两?”

同样,苏记东家苏锦途也瞪大眼睛:“他怎么不去抢呢?”

詹良才苦笑一声:“东家,怕是这小子对我们有怨言了。”

“有怨言也容不得他这么胡来!一百两,我们喝西北风啊?”

苏锦途深吸一口气,转念想,这配方在人家手中,人家想卖多少便卖多少,不爽的时候一钱也不卖,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完全就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他静下心来,询问道:“天元赌坊的人,还没弄到配方吗?”

“我还没去找他们,据我所知……应该,没有吧?”

“愚蠢,他们要是拿到配方了,怕是早就找过来了。”

苏锦途叹口气:“这刘大有也是个庸才。”

“先答应沈黎,一百两一斤收购,必须每天一斤,暗地里,去找一下刘大有,跟他合作,买下白糖配方,把价钱抬高一点,到时候再往下压。”

“这,怎么压?”

物依稀为贵,白糖配方现在本来就是天价,若是开了口,那帮泼皮无赖,怕是不会再松口的。

“伏天来了,潮气这么重,天气这么热?糖就不会融?到时候你不会以此为借口,声称白糖难卖了?”

詹掌柜恍然大悟:“东家高见。”

“要尽快,我这两日就要拿着白糖进京了,若是与皇商谈下来,以后苏记就不用愁了。”

苏锦途食指轻点桌案:“先问问刘大有什么打算,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明白了。”

他们生意做这么大,屁股是干净的都没人信。

……

……

……

对于他们的密谈,沈黎浑然不知,此刻他站在街头小摊前,兴致勃勃的挑选玩具。

“这木马多少钱?”

“三十文。”

“这风车呢?”

“五文。”

“那这风筝呢?”

“八文钱一只。”

“要五只。”

……

他五指伸出,在空中比划开,小贩一愣,旋即欣喜的替他包起来。

这个时节,放风筝并不适合,很容易出一身臭汗。

可留给沈黎的时间不多了,就在这几日,怕是那墨鱼汁笔迹就会消除,到时候刘大有若是发现,定然会带人来家中大闹一番,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一千万两的借条,刘大有定然珍贵无比,随时揣在怀中,并且随时可能拿出来端详一番。

所以,必须在墨迹消失前,弄死刘大有。

这墨鱼汁笔迹,也是防止刘大有死后,他的手下前来收账。

他带着风筝,又买了一些菜品。

当然,这白糖他没卖掉,詹良才不敢收,想了想,买了些猪排骨回家。

傍晚,林晴带着沈妞妞在院子里放着风筝,而沈黎正在厨房处理排骨。

糖醋排骨,很简单的一道菜。

将新鲜排骨剁成块状,以葱姜蒜腌制一下,有条件的可以加上生抽,耗油,醋等调味品腌制,很显然,沈黎没有条件,只有醋。

醋在这个世界,也被称为“酢”,或许是离开化学调味品的支持,那股香味更加纯正,闻一口令人心旷神怡。

腌制好的排骨,再佐以生粉包裹,下入油锅里炸,待金黄色后捞出,沥干油滴,等锅中油冷却后,再次烧到七成热复炸一遍,以保证外酥里嫩的效果。

随后倒出锅中油,下入两碗清水,加入适量白糖,炒成糖色,下入排骨翻炒,待糖在排骨上拉丝后,淋入锅边醋。

起锅!

沈妞妞大病初愈,闻到这个香味,简直幸福的都要飞起来了。

林晴也忍不住在空中猛吸两口,随后拉住风筝线。

这个时代的女人,大多是十四五岁就嫁人了,童心未泯便要相夫教子,此时玩到风筝,自然也是不亦乐乎,她不断的拉着风筝线,可惜院子太小,不够施展的。

沈黎端着盘子,笑呵呵的看向她,她扬起的小脑袋,露出天鹅一般洁白的脖颈,细长的睫毛不断扑棱,眼波流转,似有万千星光,在她嘴角,扬起一道幸福的幅度。

“开饭了。”

他叫了一下,见林晴忘乎所以,便将盘子递给一旁的妞妞,顺手捻着一块酥脆的排骨,送入她的口中。

“真好吃呀。”

林晴鼓着香腮,含糊不清,随后“哎呀”一声,那风筝竟快速往下坠去。

沈黎见状,收紧风筝线,那风筝又笔直的飞上天。

她吐出排骨细长的骨头,意犹未尽,一转身,便看到妞妞抱着盘子,大口大口的啃着排骨,一盘糖醋排骨都快被她消灭殆尽。

“给我留些。”

说罢,母女二人开始在盘子上开启你抢我夺的大战。

沈黎笑着看了她们一眼,随后用力的拉动风筝。

一朵乌云渐渐飘来,让他精神一震,借着逐渐起来的风,随手丢出风筝线。

乌云越来越近,云层中隐隐有雷光闪烁。

风筝在空中摇摇欲坠,很快便被云层吞没。

轰!

一震轰鸣,随后一道闪电照亮大地。

沈黎捂着妞妞的耳朵,看向风筝。

那道雷光劈中了它,雨水打湿了麻绳,雷电顺着麻绳便快速落下来,宛若一道飞奔的雷蛇,煞是好看。

不到片刻,雷光顺着麻绳落下,在天上形成一道雷蛇的奇观。

周遭百姓纷纷惊奇的看向空中,议论纷纷。

邻居家的男人啧啧称奇:“怕不是哪个恶人作孽太多,老天爷在警告他了。”

沈黎听后,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随后,他将剩下的四个风筝收回巷子,回屋吃饭。

事情处理完了,真是无事一身轻。

现在的他们,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暖饱,自然是思淫欲了……

林晴的小手细细的替他搓掉身上的泥垢,将他洗的干干净净,随后又将妞妞哄睡后,沈黎在门前踌躇半天,最终选择进入房中。

第28章:别打娘亲了 沈黎很纠结,毕竟自己是穿越者,对于林晴,只有记忆中的了解。

他也是个半大小伙子,正值风华正茂,逆风尿三丈的年纪,一个美女成天在自己身边晃悠,又是自己媳妇,能忍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

但是,他毕竟是个外来者,虽然已经熟悉自己这身躯壳,但还是有些顾忌。

正当他踌躇间,林晴悄然起身:“当家的,你是饿了吗?”

“呃,要不你出来。”

之前的沈黎,经常暴打妻女,夫妻也是分房睡,他住东边房间,林晴住西边房间。

整个屋子,进门是院子,院子东边角落有一小厨房与东厢房相连,进入堂屋后,左右两边各一个小房间,全家就这么大了。

林晴以为他夜晚没吃饱,便起身准备替当家的煮上一碗面。

听着房间内窸窸窣窣的穿衣声,沈黎渐渐紧张起来,脸色渐渐涨红。

“当家的,你,怎么了?”

林晴奇怪的伸出手,探了探他的额头:“没发烧啊?”

谁知下一刻,沈黎一把搂住她纤细的腰肢,惹得她一阵惊呼。

“前些日子忙,忘了照顾你,今晚好好照顾一下你。”

沈黎将其拦腰抱起,抱入自己的房间。

很快,房间内破旧的牙床,响起欢快的交响乐。

牙床上吱吱呀呀的惨叫声,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夹杂着阵阵惊呼,很快惊醒了熟睡中的妞妞。

她揉着惺忪的睡眼,端起烛台,探入东边房间,听着娘亲阵阵哀怨声,怔怔的站在原地。

随后,一行清泪顺着她的小脸落下来。

“爹爹,别打娘亲了……”

……

……

……

天亮了,清晨的露珠轻吻在绿叶上,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

沈黎一阵神清气爽,起床后伸着懒腰,深吸一口气。

愉快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林晴昨晚也是累得不行,以至于今日懒起画峨眉,弄妆梳洗迟,她只觉腰酸腿涨,又是打心眼里的欢喜,看到沈黎促狭的目光后,她白了他一眼,转身进入厨房做早饭。

不得不说,这些日子生活水平提高,全家人的脸色都红润许多,尤其是林晴,经过昨晚的滋润后,更显小女儿态。

后半夜林晴再三解释,才哄睡了沈妞妞,这个时间,妞妞睡的正香呢。

林晴刚端着早餐进屋,墙头上便立着一个人影,手中还提溜着两人。

忽然,他手一松,两人顺着墙头掉下去,一阵惨叫从外面传来。

来人正是万逸楼,他气势汹汹的冲过来:“沈黎,你那破诗是什么意思?”

沈黎有些心虚的吹着口哨。

“说话。”

“没什么意思啊。”

万逸楼脸上一道红肿的手掌印至今未消,怕是那小奴儿打的。

他气坏了,当着人家青楼女子的面,吟唱一首关于鸡的诗,犹如蹲在人家脖子上拉屎,小奴儿又是清倌人,如何能忍得住如此奇耻大辱?

当即一巴掌甩了过来,纵使万逸楼五品高手,下意识反应了一下,也没躲开那一巴掌。

习武之人,脸本来就是相对薄弱的地方,挨了一巴掌许久未消。

不过,小奴儿那娘们手劲儿也够大的。

“你看这给我打的!”

万逸楼气呼呼的样子,惹得沈黎想笑。

但此刻绝不能笑出来,他强行憋住,一本正经道:“诗写的不好?”

“呃……”

这倒将万逸楼难住了,诗自然极好,只是场合不太对。

“你让我写诗,但又没命名,昨日我还在想呢,夏天虫子多,不如养几只小鸡放在院子里,也能防防蛇虫鼠蚁什么的,你便来了,开口便要诗,仓促之间,我便心中有感而发,写出如此诗句。”

沈黎装作十分后悔的样子:“若是早知万大人前去青楼,草民就想想如何哄女孩子开心的诗句了。”

这一句,差点没将万逸楼噎死,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你就是知道我去青楼才帮我写诗的!

“屁,你摸着良心说,你当时还猜出我是要去哄小奴儿开心了!”

万逸楼将其衣领放下,而沈黎则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蹲在地上画圈圈,唾沫星子喷了他一头,亮晶晶的,煞是好看。

“这小奴儿到底是何方神圣?惹得万大人如此流连忘返?”

沈黎扬起脑袋:“若是如此,能不能带我去看看,到时候在现场,草民随口作诗,万大人也方便应对不是?”

“那不行。”

万逸楼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你在,会碍事?”

“万大人莫非是在查什么案子?”

沈黎忽然起身,背着手,似笑非笑的问道:“或许,草民可以助大人一臂之力。”

“呃。”

万逸楼忽然搂住沈黎的肩膀。

他对面前的少年,此刻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瞎猜也能猜这么准?

实际上是他太反常,习武之人,精神奕奕,却表现出一副色中饿鬼一般急不可耐,这太不可思议了。

那小奴儿得长得妖娆成何种模样,才能将他勾引成这样?

如今东西两厂兴起,陛下有了新欢便忘了旧爱,锦衣卫日渐势薄,就连锦衣卫诏狱,也被毁去大半,更别说那些刑具了,悉数被焚毁。

也是文官集团作乱,前些年,前任锦衣卫都指挥使与一宗谋反案有关联,被处死后,锦衣卫与皇帝陛下渐渐出现嫌隙,那些文官往日被锦衣卫整的死去活来,一听锦衣卫的名头吓的两股战战,如今陛下不太宠幸,自然痛打落水狗,反咬他一口。

一本本折子递上,口诛笔伐,让皇帝陛下对锦衣卫的疑心更重,便开设东厂,后觉东厂一家独大不好,便开辟西厂来互相监视。

至于锦衣卫,则像是一只风烛残年的老狗一般,被陛下丢在一旁,仿佛忘了这个特务组织的存在。

近年来,由于锦衣卫势力愈发薄弱,自有人前来寻仇,一年总会死伤不少人马。

锦衣卫本就是造反而生的产物,若是出现造反或叛乱事件,自然被重新启用。

于是锦衣卫们明察暗访,终于发现叛党的死灰。

就在金陵城中的添香楼。

第29章:红豆生南国 这死灰,自然是添香楼的小奴儿了。

实际上,三家人马现在都在盯着小奴儿,但东西两厂,没有锦衣卫方便。

所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那东西两厂,只招收太监,阉人性情扭曲,即使下属不是太监,也会强行将其变成太监。

这也导致,现在他们无人可用。

……

万逸楼自然不想将这些告诉沈黎,他搂住沈黎的肩膀,以真气传音入耳:“你身份低微,知道太多只会招来杀身之祸。”

沈黎深吸一口气。

信任,不是这么好培养的。

锦衣卫分为南北镇抚司,其中南镇抚司主管文职,看着北镇抚司办事,同时监管各地人马调配以及锦衣卫的军纪法纪。

北镇抚司才被称为真正的特务组织,自都指挥使到下面的缇骑,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心细如发,各个又是身怀绝技。

万逸楼只能算是南镇抚司的一闲差,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得不参加这场锄奸活动。

诗,沈黎还是替万逸楼写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万逸楼眼前一亮,他细细研读一番,确定诗中含义后,对沈黎抱拳,随后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做一个诗人,挺好的,切莫碰些肮脏东西。”

沈黎点点头,他自然知道锦衣卫的刑罚多么残酷,每年有多少人枉死在锦衣卫手中,不过既然对方明确表明不想带他玩,他也不强求,只能另想办法。

他叫住万逸楼:“这首诗,不仅仅表相思,还有另一重意思。”

“说来听听?”

“红豆,也名相思豆,南方多有播种,但这种东西,是有毒的,与家用红豆不同的,所以,用有毒的红豆来表相思,那相思本来就有毒的。”

“有意思。”

万逸楼点点头,相信小奴儿会喜欢这段说辞。

“还有,这首诗,已经谱过曲了,我唱与你听听。”

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个动画短片,就是以相思为主题的,那片尾曲便是以这首诗改编的,他轻轻吟唱:“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支,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妙,诗已经很美了,但曲更美。”

万逸楼抱拳:“谢了!”

沈黎点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想起前世的唱诗班,当真是自己文学路上的一大助力。

林晴送来已经凉下来的粥,此时入口最好。

她从不知道,原来粥,还可以加上瘦肉青菜来煮,这也太香了。

“真好听,再唱一遍呗。”

沈黎吸啜着米粥:“这种曲子多着呢,以后慢慢给你唱。”

变了,真的完全不一样了。

林晴深深的看了自家丈夫一眼,昨晚两人翻云覆雨,沈黎的花样完全超出这个时代,甚至,甚至咬自己的耳朵……

以前的沈黎,即使放纵,也不会这么多的花样。

现在的沈黎,貌似没有他不会的……

……

吃罢早饭,沈黎便早早上街,前往天元赌坊。

夏季快来了,自是雷雨不断,可这雨来的也快,去的也快。

他站在天元赌坊门口,门前两个壮汉见到是他这个冤大头,自然是热情迎接。

“哎呀,这不是沈公子吗,可有好一阵子没来了。”

“快进来,赌上两把。”

“对对对,小赌陶冶性情,大赌发家致富,这不是你说的吗?”

……

沈黎一头黑线,之前这泼皮,竟还这么时髦?

不过十赌九骗,他是万万不会再上当了。

可两人拼命的将他往里拽,他也挣不脱,好在今日没带什么银钱,他干脆心一横,将腰带解开:“你看,没带钱!”

“你个穷比。”

两人悻悻的松开手,又连忙擦擦手,生怕从这穷比身上沾了晦气。

他们自然不知道沈黎家中有钱,前些日子跟随刘大有找沈黎的,没有他们。

沈黎收拾收拾衣服,笑道:“我今日来,不是赌钱的,还请两位大哥转告一下刘老板,就说沈黎在家中等他,配方提前献上。”

“配方?什么配方?”

两人对视一眼,都疑惑不解。

“你们尽管转告,刘老板自然知道。”

说完,沈黎转身离去,再不给两人机会。

若是他再多等一会儿,怕是会在赌坊包厢内看到老熟人。

詹良才。

“我们东家说了,愿意出十万两,买下这雪花糖配方,只要刘老板能拿到配方,我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刘大有眼睛都直了,前面还说两万两,现在看来,真的发了啊。

他轻咳一声掩饰尴尬,笑道:“詹掌柜,可知那沈黎许诺我多少银两?”

“多少?”

“一千万两,白银!”

“呵,呵呵!”

詹掌柜不屑道:“刘老板真的信他?一千万两银子,他得炼多久的糖?实不相瞒,我是以一百两一斤白糖收的,他三天出一斤,一斤一百两,十斤一千两,一百斤一万两,一千斤十万两,一万斤百万两,十万斤千万两银子,他得三十万天,才能赚到一千万两银子,三十万天,那可是八百多年了!”

“我就不信了,他是神仙他能炼八百多年的糖?”

他留了个心眼,说是一百两,也是为了打消刘大有炼糖的念头,毕竟加上人工以及红糖成本,差不多去到一百一十两银子,再加上税,刘大有一斤只能赚二十两银子,远远没有赌坊赚钱,到时候这配方自然会卖给苏记牙行。

刘大有瞪大眼睛:“呃,这个我倒是没想过的。”

他压根就没相信沈黎能一个月还上一千万两银子,他的目标,始终都是配方。

就在两人聊起配方时,外面有人禀报。

他招招手,那看门的壮汉凑到他耳边一阵低语。

随后,刘大有大笑:“说大点声,让詹掌柜也好好听听。”

“沈黎说,午饭后,去他家拿配方!”

詹掌柜瞪大眼睛,如此难拿到的东西,就这么让刘大有随手办成了?

刘大有摸着下巴,也怕沈黎有诈,便招手道:“挑二十个好手,午饭后随我一起出发,若是事成,每人赏二十两银子!”

“好嘞!”

壮汉满心欢喜的离去。

“那,在下就等刘老板凯旋了!”

詹掌柜摸着山羊胡子,眼中既有期待,又有顾虑,他总感觉此事太过简单。

第30章:天雷落下 刘大有也觉得此事必有蹊跷,不过,所有的不自信都来源于实力。

他带了二十多个好手,各个人高马大,来势汹汹,贫民窟内的百姓看到后纷纷退让,生怕惹上这一帮活阎王。

沈黎在家中,悠闲的放着风筝。

看似悠闲,实则紧张。

他攥住风筝线的手,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汗水顺着指缝渐渐溢出,滴落在地上。

以雷电杀人,看似简单,实际操作却是极为麻烦。

天时地利与人和,缺一不可。

天时,便是空中的雷云,接近盛夏,雷雨天气渐渐增多,但这个时间,不太好掌控。

刘大有若是来早了,便会避开雷电,若是来晚了,便会发现沈黎的把戏,到时候他一家人更不用活了。

好在天时不错,今日雷云来的比较早,看来老天爷也是庇护他的。

他将风筝线从里面绑在大门的铁质门环上,若是从外面看,只会看到风筝,并不会看到有条细线挂在门环上。

至于这地利,便是沈黎的家,到时候舆论上也说的过去。

比如,刘大有上门逼债,要卖掉人家老婆孩子,结果老天爷也看不过去了,随手一道天雷将其劈成焦炭。

这也是人和。

最大的人和便是沈黎观察过刘大有的习惯。

每次上门,都是刘大有走在前面,一手推开大门进入。

走在路上的刘大有总觉得不太对劲,他眼皮一直在跳。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妈的我这右眼怎么总是跳个不停?”

他嘀咕两声,看着天上逐渐逼近的乌云,催促马夫道:“快点,你没看到要下雨了吗?”

马夫连连称是,连甩几鞭,将马车赶的飞起。

后面的壮汉腿都跑断了,其中一人上前拍马屁道:“大哥,你说错了,是右眼跳财来的。”

“是吗?”

刘大有也记不清是左眼还是右眼,揉揉眼皮后,心情顿时好起来:“是啊,右眼跳财,这是预示着老子今天要发一大笔横财!”

很快,马车驶入杨柳巷口的大榕树下,刘大有匆匆下车,一招手,二十个壮汉将巷子围的水泄不通。

即便沈黎早有准备,也抵不过这二十人。

他很有信心。

乌云越来越浓,豆大的雨滴渐渐从空中落下,整个天地陷入灰暗,虽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也看不太清人。

有身手好的收下,路过院墙,一个助跑,扒在院墙上往里面偷看。

院子里安安静静,而沈黎在屋檐下坐着,细细品尝端午节剩下的粽子。

里屋的门窗大开,从外向内看去,并无刺客的藏身之所。

待手下确定了之后,刘大有终于放下心来,伸手拉住大门的门环。

轰!

一道雷声响起,宛若九天之上的神灵咆哮,胆子小的人,吓的在家中瑟瑟发抖。

刘大有也被吓了一跳,一看身后这么多兄弟看着自己,不由挺起胸膛,悻悻道:“妈的,打雷这么大声,你是想劈死我啊?”

豆大的雨滴很快打湿了风筝线,流到铁门环上。

当刘大有说完这具话后,雷光接踵而至。

雷云中,一道闪电顺着笔直的风筝线滑落,化作一条凶猛的雷蛇,冲向地面。

“大……”

手下的话还没说完,面前的刘大有已经成了一具焦炭。

而沈黎家的大门,也瞬间起火,熊熊火焰燃烧起来。

二十多个壮汉可是亲眼目睹自己大哥骂老天爷,随后被雷劈死的,顿时大骇,纷纷惊恐后退。

那风筝线被火烧断后,径直往地面落去,落下途中,又被一道闪电劈中,雷光“滋啦”一声,顺着细长的风筝线落下,又将巷口大榕树劈落一道枝丫。

这些目不识丁的壮汉,何时见过如此恐怖的场面,只以为老天爷发怒,当场骇的说不出话来,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在巷子内撅着屁股,虔诚跪拜。

沈黎家的大门,被屋脊遮挡住雨水,自顾自燃烧着。

火光倒映在屋檐下沈黎的脸上,忽明忽暗,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是他的眼神冷漠,宛若看天雷劈死一个畜生一般。

刘大有的尸体无人收捡,自然暴尸街头。

那些兄弟一个个做鸟兽散,头头都被雷给劈死了,赶紧找下家吧。

最终,还是官府的人出面,仵作进行详细的验尸后,确定是被雷劈死的。

或许是坏事做的太多了,惹来天公发怒。

县衙判官虽然想将罪名按在沈黎头上,却也无可奈何,只能白白丢掉刘大有这棵摇钱树。

……

雨过天晴,外面一片泥泞。

一个人影踩着水坑,在地上捡起破旧的风筝,随后撕碎,挽成一团拿回家。

这人自然是沈黎。

他将家中所有风筝都丢进灶台内,一把火燃烧殆尽。

林晴站在一旁,虽然沈黎不让她看,她还是了解一二。

看着沈黎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被火光倒映的忽明忽暗,她心里忽然有种说不上来的惊惧。

自家丈夫,何时变的这么恐怖?

甚至能引来天雷为其杀人,这怕是神仙才能做到。

沈黎幽幽的看向她,嘴角扬起一道幅度:“一千万两银子,已经还上了。”

“还上了。”

林晴深吸一口气。

“咱们该找了宅子了。”

现在沈黎的钱财日益增多,自然不能再住贫民窟了。

他之前就是贫民窟中的泼皮无赖,自然知道他们的手段。

财不露白,可纸也藏不住火,他有钱这件事,已经渐渐的在贫民窟中传开。

毕竟他家每日流出的肉香,可是让周围的人们垂涎三尺。

“嗯,都听你的。”

林晴乖巧的走过来,拉住他的手,她选择性的遗忘了刘大有被杀这件事。

“明日吧,明日咱们就去城中心,寻一处好宅子,再找几个丫鬟,让你也过上阔太太的生活。”

……

刘大有被雷劈死这消息,自然不胫而走,最先知道的就是詹良才。

他腿肚子都在发软,心中疯狂咆哮。

老子就知道没那么简单,想不到这么不简单!

这是老天爷要收了这泼皮啊!

此事和沈黎联系上的想法,在他脑中一瞬而逝,开什么玩笑,这小子能让老天爷为他杀人?

不过,他转而又苦着脸。

配方彻底泡汤了。

第31章:一千五百两 今晚万逸楼可是出尽了风头,一首《相思》,令无数人泪目,也让无数人憧憬。

自然是憧憬有一良人,在远处这么思念自己。

一曲唱尽,看着周围人惊讶的目光,他得意的饮下一杯酒。

“万,公子,当真是诗仙下凡。”

小奴儿暗自咋舌,这首诗,以物抒情,当真是极品中的极品,此诗意境优美,已经脱离了低俗的相思之苦了。

寻常人写相思,莫过于“我想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等等,可这首相思,完全不提这些,却又无比深情的描写了相思之苦。

不对,是相思之……毒。

她还是不信,此诗是面前的万逸楼写的,此人太过轻浮,完全不像是能写出如此传世佳作的人才。

不过,既然许诺过的,自然要说话算话。

一曲弹尽,她盈盈一拜道:“诸位公子,今晚,还是万公子拔得头筹。”

众人抓耳挠腮,硬是再想不出比这更为优美的诗句了,只能悻悻而归,独留万逸楼一人在厅中,随后被请进闺房。

万逸楼上楼后,撩开纱帐,笑呵呵的找个地方坐下。

他虽看起来目不斜视,可早已将这房间探查遍了。

若是这小奴儿身边没高手,东西两厂的人,早就直接抓人了,哪里还临的到他们锦衣卫?

可是,如此安静的房间,一女子加一侍女,再无他人呼吸声。

万逸楼有些奇怪,或许那人修为,还在自己之上。

他已经是五品高手了,再往上,那可就是四品了。

他暗暗称奇,接过小奴儿递来的花茶,一饮而尽。

“万公子,当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仅仅一日,便可雕琢出如此优美的诗句,此等才能,怕是那些传世大儒,也望尘莫及。”

小奴儿挽着额角青丝,巧笑嫣然:“敢问公子师承哪位大儒呢?”

“国子监,韩乃文。”

大儒的名字,万逸楼还是知道几个的,他信口拈来:“不过,我所学颇杂,师傅多的数不过来。”

“这样呀,小女子前日有感,拙作一篇赋,还请万公子不吝赐教。”

“本公子只会写诗,至于赋,本公子不太精通。”

说完这句话,万逸楼就有些后悔了,刚刚还说自己的师父多,转眼就不会品赋,前后矛盾,破绽百出。

小奴儿轻捻莲花指,替万逸楼的茶杯斟满茶水,浅笑一声:“公子如此才华横溢,怎会不精通赋?若是这样,小女子也有一首诗,望公子不吝赐教。”

她已经确定,诗,不是面前的万逸楼写的,那就和他没什么风花雪月可谈了。

万逸楼放下茶盏,面色有些尴尬,他已经确定了,自己貌似……好像是暴露了。

自然不是暴露身份,而是借用他人的诗句来泡妞的。

电光火石之间,他忽然想起沈黎的话。

这沈黎,有才,符合自己的人选,品行嘛,还算端正,也有加入锦衣卫的意向。

不如让他来会会这小奴儿?

他微微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似是不想让这良家人加入锦衣卫,这是害了他。

北镇抚司下,有五个卫所,统领官有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再就是下面的普通军士,一身红衣军甲,唤作缇骑。

这缇骑大多是从民间选拔,或是极为聪慧之人,或是修为高深之人,再或是有特殊技艺之人。

这沈黎,算是聪慧之人,应该可用。

可进入锦衣卫,一生便不得退出,除了缇骑,都是父子相传。

近年来,随着陛下的不信任,锦衣卫日渐萎靡,那些被锦衣卫害过的人,便前来寻仇,人手一时间急剧缩减。

“公子?”

小奴儿笑意盈盈的打乱了他的思绪。

“罢了,这诗,并不是我写的。”

万逸楼轻叹一声:“是我一个朋友,我只是见姑娘貌美,见色起意而已,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还没等小奴儿搭话,他便打断道:“我可以将他介绍给你,不过,他看得上看不上你,那就两说了。”

当着女子的面,对人家容颜表示不屑,是任何一个姑娘都不能容忍的。

虽说小奴儿是清倌人,但每日前来拜访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谓是追随者众多,这让她对自己的姿色无比自信,天下男人,怕是见了自己容颜后,有三成会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

今日又冒出来一个什么……看不上我?她就不信了。

“敢问万公子,您的这位朋友名讳?”

“沈黎。”

万逸楼耸耸肩:“这几日看他有时间,我便带他过来。”

“那便有劳万公子了。”

……

待万逸楼走后,小奴儿身边的侍女轻声问道:“小姐,此人?”

“冯叔叔已经查过了,是锦衣卫的人,不过官职不高,之前是江湖上的闲散人员,师承童闫。”

“那要不要……”

侍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小奴儿摇摇头:“切莫打草惊蛇,今晚先查查这位沈黎,又是何方神圣,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是。”

……

……

……

深夜,沈黎房间再次响起某种奇怪的声音。

当真是久旱逢甘霖,夫妻二人,干柴烈火,恨不得将床都摇塌下来。

林晴小脸潮红,死死的咬住嘴唇,生怕惊醒房间的妞妞。

一夜过去,当真是春梦了无痕。

翌日一早,太阳早早升起,金色阳光洒落在大地上,飞鸟叽叽喳喳的起床。

夏天快来了,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

沈黎身穿褐色麻衣,双袖挽起,露出洁白的手臂,脚下裤脚也挽起一小部分,宛若现代的九分裤,脚下一双硬底布鞋,踩在地上虽然有些硬,但他也习惯了。

他的头发高高盘起成一个道士头,中间斜插着一枚乌黑发亮的发簪,整个人打扮的极为清爽。

院落里的菜,已经长成,他拿着锄头,辛勤的松土。

“当家的,喝口水吧。”

林晴看他越发甜蜜,偶尔呆坐一旁,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扬起嘴角,整个一副小女儿样,有时候比妞妞还要黏人。

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道:“白糖炼了多少了?”

“唔,约莫十五斤的样子吧。”

“十五斤,一千五百两,加上家中的一千两,差不多可以买套好点的宅子了。”

“不是七百五十两吗?”

“现在,我说一千五,那就是一千五了。”

他抬头看向远方的天空,嘴角翘起,该找苏记牙行好好谈谈了。

第32章:签订价格 还没等沈黎出门,苏记的詹良才掌柜便登门拜访了。

日上三竿时,詹良才看着沈黎家被烧的乌黑的大门,啧啧称奇,心中又是警钟长鸣。

举头三尺有神明,万万不可做那伤天害理的勾当啊。

刘大有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他山羊胡子渐渐耷拉下来:“沈小哥,我想跟你谈谈。”

现在苏记东家苏锦途愈发着急着前往京城做皇商。

每年六七月份,皇宫便会派人出来,在民间收购一些物资,若是那些商人有幸,成了皇商,一辈子便不同发愁了。

可金陵城,位处江南,本就是鱼米之乡,商业极其发达,像苏记这样的牙行,不计其数,苏记完全没有任何竞争力。

雪花糖,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

现在的他们,眼看着前方有发展的希望,却被沈黎卡住了脖子,最近可是难受的要紧。

双方谈判,切忌心浮气躁,谁先急谁便输了。

沈黎见对方这么迫不及待,自然知道对方想留住自己,那价钱,不还是自己说的算?

他微笑着将种子撒进菜圃里,看向詹良才:“詹掌柜,真是稀客,突然光临寒舍,当真是蓬荜生辉。”

“沈小哥,您可别逗弄我了。”

詹良才苦笑:“我来,是想谈谈关于雪花糖的价格。”

“这样啊,你们嫌一百两一斤少了?”

沈黎打趣道:“难不成你们要加价?”

“是一百两银子太多了。”

詹良才叹口气:“实不相瞒,我等将来是打算用这批雪花糖做皇商,你也知道,若是成了皇商,这税,是一颗铜子儿都少不了的,若是我们以一百五十两银子一斤售出,那便是五十两的税,此去顺天(京城),路途遥远,若是遇上刮风下雨,强人出没,再损失一些,那我们最多能赚十两银子一斤。”

“所以,还请沈小哥高抬贵手。”

他的这种算法,是破绽百出,五十两的税是没错,那只是利润的一半,他们依旧可以虚报成本,将税压低,这是朝廷屡禁不止的,至于强人出没,那更是扯淡了,现在四海升平,朝廷练兵正没处去呢,哪家劫匪敢在官道上出没?

沈黎摇摇头:“詹掌柜此言差矣,你能赚多少,我就不提醒你了。”

“我与东家商量了一下,这样,若是沈小哥能每月提供六十斤雪花糖,我们愿意以六十五两一斤的价钱收回来。”

詹良才无奈道:“这个价格,已然是极高了,相比之前的四十两,将近翻了一倍了。”

他虽然看起来垂头丧气,但眼中的狡黠瞒不住沈黎。

沈黎虽然不知道皇商供货的价钱,但这种有价无市的雪花糖绝对高于一百五十两收购。

即便是皇商疯狂打压价格,那市面上的雪花糖定价,完全可以由他们决定,到时候卖三百两一斤也是他们的自有,沈黎管不了。

而且一天两斤雪花糖,有些多了,以林晴现在的速度,一天最多出一斤雪花糖,再多,就得两个人一起做了。

沈黎还不想成为专职炼糖的人,好不容易穿越一遭,应该赚够钱财,将这世界好好看看。

“詹掌柜,我也不想跟你多磨叽,你这牙行不收,我有的地方收的,或者等一段时间,你们手中的白糖售完,我自己开个牙行,利润更高。”

“这……”

詹掌柜咬咬牙:“七十两,七十两如何,这个价格,已经是极高了,怕是其他牙行也不敢收了,你说你想开牙行,这其中打点钱,怕是已经超过你的利润了,不如卖给我们,图个方便,你多赚一点,我们少赚一点,这样的买卖难道不好吗?”

沈黎还是摇头,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人们的通信只能靠飞鸽传书,这种低价收高价卖的商人如鱼得水,他们两头杀价,一头杀供货商,一头抬售价,中间的利润相当丰厚了。

“八十两!”

詹掌柜看样子已经站不稳了,他额头渐渐冒起冷汗:“这个价格,已经是极限了,你不卖的话,我便走了!”

“请……”

……

沈黎还是不为所动,他伸手指着焚烧殆尽的大门:“慢走不送。”

“沈小哥,做生意别太绝了吧?”

詹掌柜有些气急败坏:“我承认,是我们苏记牙行护卫不力,这样,你还按五十两一斤的价格供货,我们赔偿你一万两银子,如何?”

“这种方案不太好,我还是喜欢一百两一斤的雪花糖。”

“做不到,真做不到,你可以去别家问问。”

杀价,就是要将对方逼到墙角,让对方咬牙切齿的程度,差不多松口就行了。

沈黎也有顾虑,这苏记牙行这么迫切,必定是急需这笔糖,若是将他们逼急了,怕是第二个刘大有出现了。

到时候自己一家人又有危险,总不能再放一次风筝吧?

“好,八十两就八十两吧。”

他耸耸肩:“算我吃点亏,不过每日最多交付一斤白糖给你。”

“这……不太好吧?”

詹掌柜迟疑一下,待看到沈黎有些不耐烦的目光后,他深吸一口气:“罢了,我便替东家做主了。”

文书已经拟好,只待沈黎签字画押。

一个月三十斤白糖,两千四百两,倒也在沈黎的心里预期之内。

“好了,既然如此,那老朽就不打扰沈小哥了。”

詹掌柜吹干墨迹,满是兴奋的将文书揣进怀中,皇商,苏记已经志在必得了。

待他出了大门,山羊胡子顿时翘到天上去了。

年轻人,还是太嫩了。

他故意装作被逼的狗急跳墙的样子,这沈黎还信了。

他哼着小曲儿,跳上马车,这一笔,赚大发了。

……

沈黎也在家中悠闲的唱着小曲,八十两一斤白糖,已经是他的心理预期,若是再高,怕是又来十个八个刘大有。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他没权,若是贸然出售这么高利润的东西,官府那一关,就不好过了。

怕是今日城管查,明日皂吏到访。

他轻叹一声,无权就是难办事啊。

“怎地,叹什么气啊。”

万逸楼蹲在墙头上,嘿嘿笑道:“想不想加入锦衣卫?”

……

第33章:万两豪宅 沈黎眉头微皱,随后抬起头,果断的拒绝他:“我不愿意。”

“你,你说什么?”

万逸楼蹲下来,一脸不可思议:“前些日子,你不还是很想进锦衣卫的吗?”

“是啊,可是你拒绝了。”

沈黎摊开手,他又不是傻子,起初你不让我加入锦衣卫,说是惜才,现在冷不丁的让我加入,必定是有求于人呗。

五品啊,高手啊。

他都解决不了的事情,沈黎更解决不了,没准要掉脑袋的。

我现在虽然家业不大,但一家人其乐融融,不愁吃穿,美好的希望就在前方,就是做官,我也想做个没有风险的闲差,方便做生意而已,至于仕途,还是算了。

不是他不想当官做出一番政绩,而是这个时代的官差,性命完全不在手中,尤其是京官,皇帝陛下一个不爽了,随便找个由头就砍了,这官当的与土匪何异?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活。

万逸楼顿感无力,怎么这小子,这么机灵呢?

他苦口婆心的劝道:“你放心,绝对是锦衣卫的一个文职。”

沈黎干脆给他一个白眼:“你看我像傻子吗?”

“不像。”

他还思索一阵子,才得出这个结论。

“那不就得了,你换个人坑吧。”

沈黎收起浇菜的水桶,径直朝屋内走去,又觉得将万逸楼晾在围墙上有些不妥,便试探着提出邀请:“要不进来喝杯茶?”

“行。”

谁知万逸楼也不见外,跳下墙头便大步流星走进屋内,准备给沈黎好好上上政治课。

“沈小哥啊,男儿有志在四方,若是君王需要,国家需要,你应该献出自己。”

“打住,陛下若真的需要我,请拿出圣旨。”

“那为国为民,总归是好事,你若帮了我,锦衣卫会承你的情的。”

“帮不到又了解了实情,便会杀人灭口了。”

史上的锦衣卫,简直是臭名昭著,是个恶名远扬的特务组织。

朝中文武百官无不谈之色变。

它是皇帝陛下的一把刀,更是百官头上悬着的一把刀。

这种猛虎,终归不好掌控,锦衣卫也是人,也得养家糊口,自然会有人贪赃枉法,多少人冤死在锦衣卫大牢内。

眼看沈黎软硬不吃,油盐不进,万逸楼不死心的问道:“那螳螂腿,马蜂腰,飞鱼服,绣春刀,你总想要吧?多么威风,只要你想,我便可以给你弄来一身。”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给颗糖就能把自己卖了?”

万逸楼越是诚恳,就越是说明这里面有蹊跷。

这份请求,是万万不能答应的,否则自己陷入泥潭不说,一家人也不会好过。

沈黎一脸正经的看向他:“万大人,我只是个升斗小民,最大的愿望就是带着一家人,好好的在这里生活下去,我又不能练武,很难参与你们的打打杀杀。”

“不,谁说你不能练武的?你可以练武,也可以修炼真气,只要你想,马上就能实现。”

“我还是那句话,万大人,我不是三岁孩童,诱惑对我没什么用。”

前些日子还说自己不是练武的材料,这才几天就改口了,明明就是敷衍。

万逸楼见始终说服不了他,自然知道多说无益,他叹口气:“也罢,那就这样吧。”

“慢走不送。”

沈黎微笑。

待万逸楼走后,他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万逸楼绝对不会就这么罢休的。

尽管他好奇万逸楼想让他做些什么,但好奇心害死猫他还是懂的。

林晴好奇的从房间内走出:“当家的,小万大人是打算让你做官吗?”

“是啊,不过他没憋什么好屁,咱们还是早些搬家,免得被他打扰。”

沈黎放下茶杯,眺望远方。

“那你要买什么样的房子呢,附近还有房子吗?”

“谁说我要在附近买房了?咱们要到城中心,买三进三出的大宅子。”

他抱起一旁的妞妞:“到时候,咱们可以在大院子里,尽情的放风筝了。”

“好耶好耶!”

……

……

……

万逸楼蹲在一家房顶上,一脸便秘的表情。

这可咋整?

自己已经跟小奴儿说了,诗不是自己写的,这非得沈黎出马不可。

如果唐老的评价没有任何夸张的部分,那整个金陵城,不一定能找出第二个沈黎来。

他抓耳挠腮,只怪自己是习武之人,对于计谋并无钻研,如何才能弄个套出来,让沈黎自己戴上去?

难!

他嘟嘟嘴,吹去口中西北风,一个纵越飘向远处。

而沈黎一家子,中午又是大鱼大肉。

这些鱼肉都是土生土养的,没有任何添加剂,都是食物纯天然的香味。

下午,一家三口,来到了苏记牙行。

“我们牙行,倒是有几家好宅子,沈小哥可以先看看。”

说着,詹掌柜从柜台下拿出一本小册子,耐心的替沈黎讲解起来。

“东市街尾,有一家老宅,不过年久失修,需要重新修缮一下。”

“南市街头,是前些年司徒公的宅子,不过后来他们家破产,抵押在外。”

“这么看图纸,可能有些不太直观,不如这样,我们出去走走,看看?”

……

端午过后,气温逐渐攀升,这才五月半,外面的太阳都已经如此毒辣了。

有钱人家从冰窖内取出碎冰,挂于房梁,房间渐渐凉快下来,再往烈酒中加入少许冰块,一口饮下,心情舒畅。

沈黎站在宅子的冰窖前,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

这前三进后三进的宅子,放在现代,怕是拆迁款都得几亿甚至几十亿,可放在大渝金陵城,只需六千两银子。

这只是在金陵,若是顺天,房价还是很贵的,很多大臣,也是在郊区租房子住,奋斗到老死,也弄不到一套房子。

六千两,沈黎现在只有两千五百两。

不过,他只想出一千五百两,剩下的钱放在手中,日后买家奴丫鬟等等,还是需要花钱的。

“如何啊?”

詹掌柜笑眯眯的看向面前的“小财神爷”,若是沈黎愿意赊账,他还是十分愿意的。

有了欠条,沈黎便能老老实实的为他打工,甚至欠的越多越好。

“可以,不过我想从你这里预支一些银子。”

“那自然没问题。”

他脸上笑开了花:“不过您想预支多少银子呢?”

“一万两!”

沈黎伸出手指,林晴一直在悄悄的拉着他的衣角,示意他不要买这宅子。

太大了,也太贵了。

一万两,是她之前想都不敢想的数目。

这才多久,欠刘大有一百两差点将全家人逼死,这又欠五千两,何时才能还的清?

沈黎轻轻拍打一下她的手背,示意她稍安勿躁。

如此借钱,詹掌柜自然求之不得,现在沈黎又有能力还钱,还怕他跑了不成?

当即他便命人写下契书。

宅子六千两,另外四千两银票。

利息是每月一百两。

这些都是九牛一毛,之所以多借四千两,实在是家中要添置一些家具。

之前的房子主人,除了门没卸走,其他什么都没有,锅碗瓢盆,桌椅板凳,是一个都不剩,简直就是雁过拔毛。

待锁匙交到沈黎手中,詹掌柜也满意的拿着借条走了。

这借条,倒没什么文章,沈黎也懒得再做文章了。

一家三口,又在集市上转了一圈,看着林晴意兴阑珊的样子,沈黎知道,回去怕是要发牢骚了。

第34章:人市买人 “你说你好端端的,借这么多钱干什么?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你一下子欠这么多钱,万一还不上,怎么办?”

林晴一进门,就气鼓鼓的叉着腰:“再卖我们娘俩吗?对不起,我们娘俩可不值一万两!”

沈黎乐呵呵的坐在小板凳上,也不说话,就这么笑眯眯的看着她。

“你笑什么笑?现在是很严肃的问题!”

林晴鼓起香腮,娇喝一声:“你给我憋回去!”

“行行行。”

沈黎举手做投降状,随后抱起沈妞妞:“妞妞啊,你说,娘亲什么时候敢对爹大呼小叫了呢?”

“什么时候都没有。”

沈妞妞思索片刻,最终下了个结论:“娘亲胆儿真肥!”

说着,还竖起大拇指。

林晴如梦初醒,随后羞恼的跺脚,跑进房间里。

什么时候,她敢开始指责沈黎了呢?

即使沈黎真的将她娘俩卖了,她也没敢当面指责半句。

她又羞又气,自己如此行径,与那泼妇有何异?

沈黎倒没怪她,越是在乎,越是容易情绪化,女人又是感性的动物,身为男人,包容一点她的小脾气也无可厚非。

夜幕降临,哄睡了妞妞之后,夜半三更,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大地上,透过窗台,落在房间内。

沈黎睡的正香,只觉被褥一松,随后一具温软的身体钻了进来,像只小猫般蜷缩在他怀里。

“当家的,对不起。”

“现在对不起,晚了。”

他佯怒,黑夜中,若是接着微弱的月光细看,他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是我不好,不该对你发脾气,你别生气了。”

“告诉你,今晚你就是磨破了嘴皮子,我才会原谅你……”

于是乎,一阵窸窸窣窣的宽衣声响起,在这宁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一夜春梦若一道蜿蜒溪水,缓缓流淌向黎明的终点。

……

……

……

翌日一早,沈黎便带着全部家当,前往城中购买各种商品。

第一站便是人市。

马有马市,布有布行,人自然有人市。

这人市,是买卖下人的地方。

这是古代,奴隶主制度下,下人格外不值钱。

甚至比当时林晴的价钱更低。

按照一两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两百块钱,林晴才被卖了六千,这期间还搭了个小的。

可这人市中,大多是十两,若是姿色稍微好一点的丫鬟,十五两到二十两不等。

丫鬟与奴隶又有所不同。

丫鬟如同现代的打工仔,每月休息两天,可回家探亲,若是选择在主子家继续服侍的话,还有额外的赏银。

至于月例,则是五十文到一两不等。

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两百块钱不到。

若是丫鬟有了钱,可以选择赎身,但这种大多是没钱的,她们的出身也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或是罪臣之后,花钱打点的话,不用进入教坊司服侍男人,做个下等丫鬟也比风尘女子要好一些。

还有家奴,也多是从人市购买。

沈黎挑了几个稍微顺眼的家奴,想了想,又看了看丫鬟。

当掌柜遣人拖着大铁链子将四五个丫鬟拖出来时,沈黎只觉心中微寒。

怪不得天道宗能风生水起,只凭人人平等一个宗旨,便能让这些下等人心甘情愿的为他们卖命。

在其他几个丫鬟纷纷哭泣哀嚎时,最后面的一个脏兮兮的女孩却倔强的甩着铁链,不屑的看向下面的买家。

尽管女孩满脸尘土,浑身散发着一股怪味,但也掩饰不住她明亮的眸子。

沈黎招招手,小厮立马屁颠屁颠的赶过来:“这位大爷,您看上了哪一个?”

上面的掌柜也在卖力的介绍,不时将女子的腰肢,大腿量一下,越是健壮一些的女子,越是得人青睐。

并不是以胖为美,而是作为丫鬟,若是手不能抗肩不能提的,到了主人家,怕是熬不过几个月就死了,那主人家就亏了。

也有人来这里是找老婆的,不过这些大多是穷人,像那种迎风摆柳的女子,也不适合穷人家的生活,干不了苦力,买回家没用。

所以在这人市中,牙口一般,身段苗条的女孩子,大多是卖不出去的。

等到真正卖不出去,好看的送入青楼,难看的,丢入秦淮河下游,免得浪费粮食。

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始终无人问津,沈黎歪着脑袋观察她,见她粉拳紧握,牙关紧咬,似是对拿出来叫卖这件事极为羞耻。

“这个,多少钱?”

他伸手指向女孩。

小厮也歪着脑袋,细细的打量他。

面前的沈黎一身粗布麻衣,完全不像是有钱的主,更像是普通百姓,买这东西回去怕是做婆娘,怕是要亏死。

不过他也选择没有多问,笑嘻嘻的回道:“这位大爷,这个,只需十两银子,最便宜的一个,您啊,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旁边一个同样粗布麻衣的邋遢中年人抠抠鼻子:“小兄弟,你是买婆娘吧?”

沈黎奇怪的瞪大眼睛:“此话怎讲?”

“这买婆娘啊,得买年轻力壮的,像这种瘦不拉几,浑身上下也没有二两肉的,拿回去还得你伺候她,可是亏大发了,买了就是大大的上当!”

中年人一指中年最胖的女子:“我要这个!”

……

沈黎思忖片刻,总觉得这女子的倔强不屈与之前的林晴极为相似,就算买回去做不了事,大不了亏了十两银子吧。

“我买了。”

“啥?”

小厮冷不丁冒出一句,随后连忙笑嘻嘻的说道:“可以可以,十两银子。”

一手交钱,一手卖身契书,这种卖身,是完全合法化的,而且需要在官府备案,若是谁家的仆人私自跑了,抓回来由主人随意发落,即使杀了也无妨。

等沈黎准备交钱时,那女子摇摇头:“不卖,除非你将我妹妹也买了。”

“她妹妹?”

沈黎奇怪的看向小厮。

小厮“呃”了一声,一时间不知怎么应答。

这女孩十七八岁,她妹妹只有十二三岁,更是瘦弱,已经无人问津多回,好在姿色不错,今日一早,已经送去添香楼调教,怕是过几日就可以接客了。

“她妹妹呢,我一起买了。”

沈黎从怀中摸出二十两银子:“这么多,应该够了吧?”

“够,够!”

小厮见到银子,眉开眼笑,可转而犯了难:“大爷,这小妞的妹妹,早上已经送往添香楼,已经是卖掉了。”

“混蛋!”

女孩咬牙切齿,将铁链摇的叮铃作响,可耐不得小厮分毫。

沈黎也劝道:“不如,你先跟我回去,你要是想救你妹妹的话,我也不会阻拦,但日后你得还上这十两银子。”

第35章:青楼找人 见女孩还在倔强,沈黎继续劝道:“你留在这,无非是多看几个买家,若是卖不出去的话,怕是也与你妹妹一样下场。”

“那我便能见到妹妹!”

“你不会以为?你能带着你妹妹从添香楼逃出来吧?”

沈黎不屑的轻哼一声。

虽然他没去过青楼,但也知道,添香楼能成为金陵第一青楼,自然有其过人之处,其中打手肯定不会少,后院调教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如此禁卫森严的地方,两个弱女子想逃出来,怕是痴人说梦。

女孩依旧倔强:“逃不出来,也比与我妹妹两地分离的好!”

“怎么,想与你妹妹同侍一恩客?”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龌龊!”

女孩啐了一口。

沈黎耸耸肩,想帮你,你却不识好歹,那便算了。

他转身便离去,那女孩见他即将走远,咬了咬嘴唇:“喂。”

沈黎停下脚步,轻哼一声,如此这般,搞得倒像是我花了钱求你入我家门了,一个丫鬟,如此傲气,难不成入了我的家门,还真得我服侍你?

他继续离去,那女孩终于急了,沈黎话糙理不糙,若是她真的卖不出去,极有可能与妹妹同侍一人。

“等等,我愿意卖给你。”

女孩大声喊道:“我求求你救我!”

沈黎这才停下来看向她:“先跟你说好,我买了你,允许你随时赎身,但是在你赎身之前,你是丫鬟,希望你认清自己的身份,否则我让你与你妹妹阴阳两隔,官府也是无话可说的。”

“我明白。”

她轻咬嘴唇,放下了最后一丝自尊,眼眶再也盛不下泪水,缓缓的顺着脸颊滚落,在脏兮兮的小脸上留下一道泪痕。

十两银子,买下她,在卖身契上,沈黎看到了她的名字。

苗欢盈。

带着她,沈黎又从人市买下四个家奴,暂时不需要那么多,以后有需要再买。

六人浩浩荡荡的涌入新宅子。

前院虽然看起来年久失修,但还是比较宽阔的,只是大门需要翻新,门前还要石狮子点缀,门匾等等,都需要购买,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前院也是下人住的地方,安排好几人后,沈黎便前往后院,当然,苗欢盈也住在后院。

暂时这里没什么家具,沈黎还是回自己的杨柳巷居住,不过一天下来,将家中乱七八糟的家具定了个差不多,这宅子临近城南街尾,虽然还是稍微有些偏,但住起来自静许多。

谁能想到,这才穿越一个月不到,自己就搬进如此阔绰的宅子。

至于后院,有东厢房与西厢房,沈黎先将东厢房装饰好,又在东厢房对面寻一处小房间,准备安排妞妞居住。

没办法,孩子大了,耽误爹娘生弟弟。

“我们什么时候去救妹妹?”

傍晚,等沈黎打算回去的时候,苗欢盈伸出双臂拦住他。

沈黎有些意外:“我什么时候答应和你一起去救你妹妹?”

“你买下我,不就是也想买我妹妹吗?”

“你怎么想的?”

他奇怪道:“你妹妹什么样的人,值得我花这么大力气买下她?甚至不惜得罪添香楼的人?而且,我从未说过,买下你,再去救你妹妹的话,并且!是你求我买你的。”

“你……”

苗欢盈哑口无言,气呼呼的蹲在地上,随后渐渐抽噎起来。

她与妹妹相依为命,现在妹妹进了青楼,生死未卜,她又做了丫鬟,何年何月才能救回妹妹?

怕是那时,妹妹也不是完璧之身了。

沈黎走了几步,烦躁的挠挠头,发丝被他挠的凌乱,随风摇摆。

“行了,别哭了,我夜晚去添香楼看看。”

他不耐烦的说道:“先说好,我是去看看,不是肯定能救出你妹妹,你也看出来了,我无权无势,没有那么多的手段。”

“谢……谢你。”

苗欢盈连忙道:“妹妹叫苗欢心。”

他叹口气,背着手走出自家宅子,一首小调渐渐响起。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

……

秦淮河畔,添香阁楼。

有钱人的天堂,穷人一辈子都仰望不到的地方。

即使如之前沈黎一般放荡的泼皮,也是不敢来此地的,消费太高。

你见过有地痞流氓进入五星级酒店的吗?

极少。

那时候的他,若是欲火焚身,便会前往城南贫民窟附近的一些小黑窑,花上一两银子,叫出那些姿色一般的女子,配自己玩上一夜。

虽然姿色比不上林晴,但那些都是经过训练的女子,奇淫技巧弄的人流连忘返,良家女子,总是有些放不开手脚,再说了,家花哪有野花香?

沈黎站在添香楼前,深吸一口气,暗暗立誓。

我黄某,与赌·毒不共戴天!

那门前的两缕红灯笼,从三楼垂直落下,凉风习习,灯笼也随风悠然飘荡,宛若里面的姑娘在对恩客招手。

大爷来玩嘛。

等沈黎踏入添香楼后,便对眼前的景象所吸引。

灯红酒绿,姑娘们浅笑嫣然,或是嬉笑嗔怒,一个个如同春日彩蝶流连于花丛之间,莺莺燕燕,美不胜收。

沈黎咽下口水,原来,这就是青楼啊。

很快有小厮赶来:“这位大爷,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玩啊?”

他一身粗布麻衣,年岁又不大,加上在集市上跑了一天,显得有些灰头土脸的。

老鸨妈妈看不上眼,自然招呼龟公前来打招呼。

沈黎也在电视上看过古装片,那些青楼,大多是老鸨出来亲自迎接的,怎么自己没这种待遇?

必然是自己的身份不够。

他从怀中摸索一番,拿出一千两银票,在手中掂量着:“你这里,都有什么样的姑娘啊?”

龟公眼睛都直了,在二楼陪客的老鸨看到他手中的银两,顿时也来了兴趣,急匆匆的下楼。

丰臀随着纤细的腰肢摆动,青丝罗裙下,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让人看了便想致敬。

“呦,这是哪家的公子哥啊,登临寒楼,若是哪里有了些怠慢,还请公子勿怪。”

龟公连忙介绍道:“这位,是杨妈妈。”

这位杨妈妈,看起来二十五六的样子,保养极好,风韵犹存,一举一动都给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沈黎压下身体的燥热,解释道:“我是来找人的。”

第36章:人市交易 “你说你好端端的,借这么多钱干什么?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你一下子欠这么多钱,万一还不上,怎么办?”

林晴一进门,就气鼓鼓的叉着腰:“再卖我们娘俩吗?对不起,我们娘俩可不值一万两!”

沈黎乐呵呵的坐在小板凳上,也不说话,就这么笑眯眯的看着她。

“你笑什么笑?现在是很严肃的问题!”

林晴鼓起香腮,娇喝一声:“你给我憋回去!”

“行行行。”

沈黎举手做投降状,随后抱起沈妞妞:“妞妞啊,你说,娘亲什么时候敢对爹大呼小叫了呢?”

“什么时候都没有。”

沈妞妞思索片刻,最终下了个结论:“娘亲胆儿真肥!”

说着,还竖起大拇指。

林晴如梦初醒,随后羞恼的跺脚,跑进房间里。

什么时候,她敢开始指责沈黎了呢?

即使沈黎真的将她娘俩卖了,她也没敢当面指责半句。

她又羞又气,自己如此行径,与那泼妇有何异?

沈黎倒没怪她,越是在乎,越是容易情绪化,女人又是感性的动物,身为男人,包容一点她的小脾气也无可厚非。

夜幕降临,哄睡了妞妞之后,夜半三更,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大地上,透过窗台,落在房间内。

沈黎睡的正香,只觉被褥一松,随后一具温软的身体钻了进来,像只小猫般蜷缩在他怀里。

“当家的,对不起。”

“现在对不起,晚了。”

他佯怒,黑夜中,若是接着微弱的月光细看,他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是我不好,不该对你发脾气,你别生气了。”

“告诉你,今晚你就是磨破了嘴皮子,我才会原谅你……”

于是乎,一阵窸窸窣窣的宽衣声响起,在这宁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一夜春梦若一道蜿蜒溪水,缓缓流淌向黎明的终点。

……

……

……

翌日一早,沈黎便带着全部家当,前往城中购买各种商品。

第一站便是人市。

马有马市,布有布行,人自然有人市。

这人市,是买卖下人的地方。

这是古代,奴隶主制度下,下人格外不值钱。

甚至比当时林晴的价钱更低。

按照一两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两百块钱,林晴才被卖了六千,这期间还搭了个小的。

可这人市中,大多是十两,若是姿色稍微好一点的丫鬟,十五两到二十两不等。

丫鬟与奴隶又有所不同。

丫鬟如同现代的打工仔,每月休息两天,可回家探亲,若是选择在主子家继续服侍的话,还有额外的赏银。

至于月例,则是五十文到一两不等。

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两百块钱不到。

若是丫鬟有了钱,可以选择赎身,但这种大多是没钱的,她们的出身也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或是罪臣之后,花钱打点的话,不用进入教坊司服侍男人,做个下等丫鬟也比风尘女子要好一些。

还有家奴,也多是从人市购买。

沈黎挑了几个稍微顺眼的家奴,想了想,又看了看丫鬟。

当掌柜遣人拖着大铁链子将四五个丫鬟拖出来时,沈黎只觉心中微寒。

怪不得天道宗能风生水起,只凭人人平等一个宗旨,便能让这些下等人心甘情愿的为他们卖命。

在其他几个丫鬟纷纷哭泣哀嚎时,最后面的一个脏兮兮的女孩却倔强的甩着铁链,不屑的看向下面的买家。

尽管女孩满脸尘土,浑身散发着一股怪味,但也掩饰不住她明亮的眸子。

沈黎招招手,小厮立马屁颠屁颠的赶过来:“这位大爷,您看上了哪一个?”

上面的掌柜也在卖力的介绍,不时将女子的腰肢,大腿量一下,越是健壮一些的女子,越是得人青睐。

并不是以胖为美,而是作为丫鬟,若是手不能抗肩不能提的,到了主人家,怕是熬不过几个月就死了,那主人家就亏了。

也有人来这里是找老婆的,不过这些大多是穷人,像那种迎风摆柳的女子,也不适合穷人家的生活,干不了苦力,买回家没用。

所以在这人市中,牙口一般,身段苗条的女孩子,大多是卖不出去的。

等到真正卖不出去,好看的送入青楼,难看的,丢入秦淮河下游,免得浪费粮食。

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始终无人问津,沈黎歪着脑袋观察她,见她粉拳紧握,牙关紧咬,似是对拿出来叫卖这件事极为羞耻。

“这个,多少钱?”

他伸手指向女孩。

小厮也歪着脑袋,细细的打量他。

面前的沈黎一身粗布麻衣,完全不像是有钱的主,更像是普通百姓,买这东西回去怕是做婆娘,怕是要亏死。

不过他也选择没有多问,笑嘻嘻的回道:“这位大爷,这个,只需十两银子,最便宜的一个,您啊,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旁边一个同样粗布麻衣的邋遢中年人抠抠鼻子:“小兄弟,你是买婆娘吧?”

沈黎奇怪的瞪大眼睛:“此话怎讲?”

“这买婆娘啊,得买年轻力壮的,像这种瘦不拉几,浑身上下也没有二两肉的,拿回去还得你伺候她,可是亏大发了,买了就是大大的上当!”

中年人一指中年最胖的女子:“我要这个!”

……

沈黎思忖片刻,总觉得这女子的倔强不屈与之前的林晴极为相似,就算买回去做不了事,大不了亏了十两银子吧。

“我买了。”

“啥?”

小厮冷不丁冒出一句,随后连忙笑嘻嘻的说道:“可以可以,十两银子。”

一手交钱,一手卖身契书,这种卖身,是完全合法化的,而且需要在官府备案,若是谁家的仆人私自跑了,抓回来由主人随意发落,即使杀了也无妨。

等沈黎准备交钱时,那女子摇摇头:“不卖,除非你将我妹妹也买了。”

“她妹妹?”

沈黎奇怪的看向小厮。

小厮“呃”了一声,一时间不知怎么应答。

这女孩十七八岁,她妹妹只有十二三岁,更是瘦弱,已经无人问津多回,好在姿色不错,今日一早,已经送去添香楼调教,怕是过几日就可以接客了。

“她妹妹呢,我一起买了。”

沈黎从怀中摸出二十两银子:“这么多,应该够了吧?”

“够,够!”

小厮见到银子,眉开眼笑,可转而犯了难:“大爷,这小妞的妹妹,早上已经送往添香楼,已经是卖掉了。”

“混蛋!”

女孩咬牙切齿,将铁链摇的叮铃作响,可耐不得小厮分毫。

沈黎也劝道:“不如,你先跟我回去,你要是想救你妹妹的话,我也不会阻拦,但日后你得还上这十两银子。”

第37章:出门找人 见女孩还在倔强,沈黎继续劝道:“你留在这,无非是多看几个买家,若是卖不出去的话,怕是也与你妹妹一样下场。”

“那我便能见到妹妹!”

“你不会以为?你能带着你妹妹从添香楼逃出来吧?”

沈黎不屑的轻哼一声。

虽然他没去过青楼,但也知道,添香楼能成为金陵第一青楼,自然有其过人之处,其中打手肯定不会少,后院调教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如此禁卫森严的地方,两个弱女子想逃出来,怕是痴人说梦。

女孩依旧倔强:“逃不出来,也比与我妹妹两地分离的好!”

“怎么,想与你妹妹同侍一恩客?”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龌龊!”

女孩啐了一口。

沈黎耸耸肩,想帮你,你却不识好歹,那便算了。

他转身便离去,那女孩见他即将走远,咬了咬嘴唇:“喂。”

沈黎停下脚步,轻哼一声,如此这般,搞得倒像是我花了钱求你入我家门了,一个丫鬟,如此傲气,难不成入了我的家门,还真得我服侍你?

他继续离去,那女孩终于急了,沈黎话糙理不糙,若是她真的卖不出去,极有可能与妹妹同侍一人。

“等等,我愿意卖给你。”

女孩大声喊道:“我求求你救我!”

沈黎这才停下来看向她:“先跟你说好,我买了你,允许你随时赎身,但是在你赎身之前,你是丫鬟,希望你认清自己的身份,否则我让你与你妹妹阴阳两隔,官府也是无话可说的。”

“我明白。”

她轻咬嘴唇,放下了最后一丝自尊,眼眶再也盛不下泪水,缓缓的顺着脸颊滚落,在脏兮兮的小脸上留下一道泪痕。

十两银子,买下她,在卖身契上,沈黎看到了她的名字。

苗欢盈。

带着她,沈黎又从人市买下四个家奴,暂时不需要那么多,以后有需要再买。

六人浩浩荡荡的涌入新宅子。

前院虽然看起来年久失修,但还是比较宽阔的,只是大门需要翻新,门前还要石狮子点缀,门匾等等,都需要购买,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前院也是下人住的地方,安排好几人后,沈黎便前往后院,当然,苗欢盈也住在后院。

暂时这里没什么家具,沈黎还是回自己的杨柳巷居住,不过一天下来,将家中乱七八糟的家具定了个差不多,这宅子临近城南街尾,虽然还是稍微有些偏,但住起来自静许多。

谁能想到,这才穿越一个月不到,自己就搬进如此阔绰的宅子。

至于后院,有东厢房与西厢房,沈黎先将东厢房装饰好,又在东厢房对面寻一处小房间,准备安排妞妞居住。

没办法,孩子大了,耽误爹娘生弟弟。

“我们什么时候去救妹妹?”

傍晚,等沈黎打算回去的时候,苗欢盈伸出双臂拦住他。

沈黎有些意外:“我什么时候答应和你一起去救你妹妹?”

“你买下我,不就是也想买我妹妹吗?”

“你怎么想的?”

他奇怪道:“你妹妹什么样的人,值得我花这么大力气买下她?甚至不惜得罪添香楼的人?而且,我从未说过,买下你,再去救你妹妹的话,并且!是你求我买你的。”

“你……”

苗欢盈哑口无言,气呼呼的蹲在地上,随后渐渐抽噎起来。

她与妹妹相依为命,现在妹妹进了青楼,生死未卜,她又做了丫鬟,何年何月才能救回妹妹?

怕是那时,妹妹也不是完璧之身了。

沈黎走了几步,烦躁的挠挠头,发丝被他挠的凌乱,随风摇摆。

“行了,别哭了,我夜晚去添香楼看看。”

他不耐烦的说道:“先说好,我是去看看,不是肯定能救出你妹妹,你也看出来了,我无权无势,没有那么多的手段。”

“谢……谢你。”

苗欢盈连忙道:“妹妹叫苗欢心。”

他叹口气,背着手走出自家宅子,一首小调渐渐响起。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

……

秦淮河畔,添香阁楼。

有钱人的天堂,穷人一辈子都仰望不到的地方。

即使如之前沈黎一般放荡的泼皮,也是不敢来此地的,消费太高。

你见过有地痞流氓进入五星级酒店的吗?

极少。

那时候的他,若是欲火焚身,便会前往城南贫民窟附近的一些小黑窑,花上一两银子,叫出那些姿色一般的女子,配自己玩上一夜。

虽然姿色比不上林晴,但那些都是经过训练的女子,奇淫技巧弄的人流连忘返,良家女子,总是有些放不开手脚,再说了,家花哪有野花香?

沈黎站在添香楼前,深吸一口气,暗暗立誓。

我黄某,与赌·毒不共戴天!

那门前的两缕红灯笼,从三楼垂直落下,凉风习习,灯笼也随风悠然飘荡,宛若里面的姑娘在对恩客招手。

大爷来玩嘛。

等沈黎踏入添香楼后,便对眼前的景象所吸引。

灯红酒绿,姑娘们浅笑嫣然,或是嬉笑嗔怒,一个个如同春日彩蝶流连于花丛之间,莺莺燕燕,美不胜收。

沈黎咽下口水,原来,这就是青楼啊。

很快有小厮赶来:“这位大爷,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玩啊?”

他一身粗布麻衣,年岁又不大,加上在集市上跑了一天,显得有些灰头土脸的。

老鸨妈妈看不上眼,自然招呼龟公前来打招呼。

沈黎也在电视上看过古装片,那些青楼,大多是老鸨出来亲自迎接的,怎么自己没这种待遇?

必然是自己的身份不够。

他从怀中摸索一番,拿出一千两银票,在手中掂量着:“你这里,都有什么样的姑娘啊?”

龟公眼睛都直了,在二楼陪客的老鸨看到他手中的银两,顿时也来了兴趣,急匆匆的下楼。

“呦,这是哪家的公子哥啊,登临寒楼,若是哪里有了些怠慢,还请公子勿怪。”

龟公连忙介绍道:“这位,是杨妈妈。”

这位杨妈妈,看起来二十五六的样子,保养极好,风韵犹存,一举一动都给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沈黎压下身体的燥热,解释道:“我是来找人的。”

第38章:青楼赎人 “公子要找谁,盈盈?艳艳?还是小翠小绿小柳阿珍?”

杨妈妈从腰间取下一杆二尺长的翠绿烟枪,那烟枪一直别在她的后腰,烟枪被磨得翠绿发亮,烟嘴采用上好暖玉包裹,上面还缠着一段金丝,看起来极为精致。

她伸出烟枪,在烛台上点燃:“若是公子有意,奴家……倒也可以……”

说着,她缓缓凑近,一口淡蓝色烟雾伴随着口齿之间的香味喷在沈黎脸上,最后便腻歪在沈黎身上,上下其手。

这谁能顶得住?

沈黎艰难的咽下口水,我也是个小伙子,我才十九岁,我血气方刚,我迎风尿三丈,你可千万别再勾引我了,犯法的啊!

南无阿弥陀佛……

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无量天尊……

哈利路亚……

“如何呀,公子?”

这位杨妈妈,怕也是阅男无数,知道沈黎顶不住了,便越是凑上来,一把抓住沈黎的宝贝……

沈黎面红耳赤,心脏砰砰跳个不停,这样下去,怕是他会沦陷,他连忙推开杨妈妈:“我是找一个叫苗欢心的女孩子,早上被人市卖到你们这里,我想买回去。”

“买回去?”

杨妈妈沉默一下,深吸一口烟雾,缓缓的吐出来:“公子,若是想帮我们这里的姑娘赎身,怕是您手中的这些钱,不够哦。”

一千两都不够?卖过来怕才五两十两银子,这突然间翻了一百倍,这么黑?

沈黎瞪大眼睛:“那你说,要多少?”

“未出阁的姑娘,最是水嫩,仅仅初夜,便能卖上一千两银子,况且公子找的这位欢心姑娘,身段极好,姿色上佳,若是加以培养琴棋书画,再教以房事之道,怕是日后五千两银子都不止呢。”

杨妈妈娇笑连连:“若是公子想拿初夜,还需添香楼调教几日,届时价高者得。”

妈的,纯属碰瓷!

沈黎只觉得七窍生烟,五千两,这不摆明了玩人吗?

这位老鸨倒是说的不错,所有青楼的花魁,为了取悦男人,所学极多。

有的男人喜好才女,那便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除此之外,还要学会点缀妆容,穿衣搭配,如何才能显得出淤泥而不染,但又给人渴望采摘的感觉。

就像是纯欲系列。

不仅仅是琴棋书画,跳舞耍剑更得有大家水准,再就是身体保养,控制体重则是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永葆青春。

还有酒量,这个世界,饮酒作乐是常态,若是三两杯下肚便不省人事那是万万不可的,每一位花魁,豪饮三两坛烈酒都是信手拈来。

即使是连饮十八碗的武松,也不是她们的对手。

待到这些学成,青楼会请来专门的人,传授以闺房秘事,惹得男人欲罢不能。

相当于将几十个行业的顶尖者汇聚于一身,这种难度,不亚于考状元。

“你给个实在价,说实话,你培养一位卖身女,其中也有风险的,若是女子性子烈,跳河自杀,你不是亏大发了吗?”

沈黎像是劝刘大有那样劝道:“不如这样,我出一千两,你转手赚了九百多两,大家各取所需,不好吗?”

可这里是青楼,有的是办法治烈女。

杨妈妈咯咯笑道:“公子有所不知啊,我这开青楼的,若是连一个弱女子都治不了,怕是早就关门大吉了,况且,这些烈女,大多是没有尝到做女人的快乐,若是三次五次,十次八次,她们自然抱着恩客不撒手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软的不行,那……硬的更不行了!

秦淮河畔这么好的地理位置,添香楼都能在此地屹立多年不倒,鬼知道他有多少后台,鬼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打手?

他虽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但想在这地方闹事,自己的斤两显然不太够。

可答应别人的事情,做不到显得又有些丢人。

找万逸楼,貌似这货又拿锦衣卫做要挟。

还是去苏记牙行问问,若是他们有办法,到时候多弄两个人生产雪花糖,提高一下产量也未尝不可。

正当他打算回去时,楼上一阵歌声引起他的注意。

不仅仅引起他的注意,是所有人的注意。

“红豆……生南国啊,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歌声婉转动人,又带着些许愁绪,飘荡在添香楼中,格外引人深思。

沈黎眼角余光透过一条门缝,里面一白衣青年怔怔的看向远方,看来是在思念远方的佳人,随后缓过神来,猛地搂住一旁的女子,一口亲上去,女子惊呼,随后,一阵阵春日余响高亢的响起。

这是表达对远方佳人的思念之情。

……

他一头黑线,想必唱这歌的,是“传说中”添香楼中的头牌——小奴儿。

他也好奇,什么样的女人,竟能如此殃民?

不自觉间,他来到三楼。

只是,三楼中间垂下一道红色纱帐,在晚风中如涟漪一般飘荡,中间一道倩影,声音若婉转溪流,又如天籁般,只听其声,便觉得内心一片安宁。

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皆面生陶醉,悠然自得。

对面的酒楼三楼,万逸楼临窗而立,饮着小酒,借酒消愁。

他今晚没敢来添香楼,怕引人奚落丢面子。

他迷茫,他彷徨,他一筹莫展。

如何才能将沈黎拉下自己这条贼船呢?

正当他迷茫之际,透过窗户,刚好看到对面添香楼中,有一个熟悉的人影。

沈黎!

真的是他!

他重重揉了揉眼睛,一脸不可思议,随后,咧嘴笑了。

他丢下酒杯,扔了十两银子,顺着窗口飞出,进入添香楼。

……

“今晚,可有哪位公子还有佳句?”

一曲终了,小奴儿空灵的声音渐渐响起,这声音,带着阵阵魅惑,听了都让人走不动路。

众人细细思索,忽然有一人缓缓站起。

“小奴姑娘,在下苦思冥想多时,才偶得一佳句,请姑娘点评。”

来人一席白衣,在微风中衣决飘飘,他腰配暖玉,左手扶剑,右手执扇,当真是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

第39章:北方有佳人 面前这青年,便是金陵四大才子之一的乌天然。

江南文风盛行,状元举人数不胜数,这位乌天然,也是一位举人。

“乌公子,还请赐教。”

红色纱帐内,可以看到小奴儿跪坐在地上,对其做了个“请”的手势。

周围其他士子,见乌天然出马,皆纷纷叫好。

输给乌天然,他们心服口服。

乌天然似乎很享受周围这种崇拜的目光,他扬起下巴,鼻孔朝天,缓缓吟哦道:“奈何深情留不住,万望才源滚滚来。只盼一日红纱开,妙俏佳人入我怀。佳人似玉美如仙,我如山鸡又似蟾。只待一句流百世,天君不如乌天然。”

一旁的沈黎扁扁嘴,这怕不是初中生的打油诗。

无趣。

他耸耸肩,还是出去想想办法吧,目前苗欢心在这里还算是比较安全的,至少青楼不会马上让她接客,而是培训一段时间,待到学成的时候,便会以高价卖出少女初红。

而人群中的万逸楼,岂会这么容易让他走?

他好不容易灵光一闪来了个馊主意,不试试怎么行?

也赶得巧,今晚沈黎刚好出现在添香楼。

如此良机,简直就是老天爷赐予。

他咧嘴一笑,不屑一顾道:“就这破诗?也能叫诗?垃圾!”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本来大家也不是十分看好这首诗的,只是冲着乌天然举人身份,多加恭维,日后自己考进士时,还能请教请教他。

于是乎,就有人打抱不平道:“你算什么东西?”

有人窃窃私语道:“那首相思,就是他写的。”

小奴儿微笑辟谣道:“万公子已经说过,那诗,是他抄的。”

此言一出,如同在平静的水面砸下一颗巨石,众人议论纷纷,随后声讨如雷贯耳,大多是叫骂。

“尔一个窃贼,也敢在此狂犬吠日?”

“就是,汝看此人,尖嘴猴腮,腰细臀肥,岂不闻窃贼呼?”

“真乃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也。”

……

万逸楼瞪大眼睛,我怎么就腰细臀肥了?这属于人身攻击吧?

他顿时不乐意了,舌战群儒,对方文绉绉的反击,而他就仨字——靠嫩娘!

这三字,直逼要害,顿时整个添香楼如同菜市场一般,嘈杂声不绝入耳,一群书生再也顾不上什么孔孟之道,君子之风了,纷纷问候对方爹娘以及祖宗十八代。

这场面,简直成了大型叫骂会。

诸葛亮舌战群儒,可万逸楼,舌骂群儒,他有真气,只需在声音中加入真气,便能达到扩音的效果,一时间,他还占据上风。

沈黎自知不好,万一这货祸水东引,说诗是抄他的,那这帮酸秀才所有的怒气,都会倾泻在他的身上。

他弯下腰,低下头,从人群中艰难挤出去。

好不容易到了楼梯口,只听后面万逸楼扯着嗓子来了一句:“我就是抄他的,他叫沈黎!”

所有人的目光顿时聚集在他的身上。

他讪笑两声,正打算继续往外挤去,前面几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位兄台,有如此好文采,不如在此多写两句,让我等也领略一下兄台卓越的风姿。”

小奴儿美眸转动,她自然最早听到沈黎的名字,正好,这群人可以帮她考教一下沈黎,而自己也不必咄咄逼人。

若是沈黎肚子里没货,这群人,自然会教训他,若是沈黎是真才实学,她自然也能将其招入麾下。

沈黎被堵着出不去,只能连连摆手道:“你们别听他胡说,我就一看戏的。”

在他手指的方向,万逸楼早不知所踪。

“我知道他,他的确是沈黎,不过,只是贫民窟的一个泼皮无赖,平日里偷鸡摸狗,欺软怕硬,什么时候他也会作诗了?”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他,想必也是贫民窟中人。

“对对对,他说的都对,那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他实在不想和这帮酸秀才过多纠缠,若是论八股文的专业程度,即便是现代的博士,也比不上他们。

众人对视一眼,都发出不屑的哂笑:“一个地痞,也来凑热闹。”

地痞与士子的地位相差甚远,即便是士子打不过地痞,那地痞也不敢随意对士子出手。

如今大渝重文轻武,士子的地位水涨船高,各个地方都会给士子行方便,这也导致读书人心比天高,个个趾高气扬。

可沈黎越是退让,越让小奴儿狐疑。

难不成真的是欺软怕硬?还是故意藏拙?

那几首诗,她已经查过,朝中大儒并未写过此诗,那很大可能,还是面前的沈黎无所谓。

她朱唇轻启,声如天籁一般:“这位公子,若是能写出传世之词,奴家愿与公子把酒言欢,共度良宵。”

一直以来,她都对自己的容颜很有信心的,只是,今日沈黎却让她吃了瘪。

“没兴趣。”

沈黎十分果断的要下楼,却被面前的人再次堵住。

一而再,再而三,即便是他,也有些恼火:“你们到底要干什么?朗朗乾坤,还想绑人不成?这是君子所为?”

乌天然摆摆手,示意面前的人退去。

沈黎冷哼一声。

“公子,真的没兴趣吗?”

红纱缓缓打开,小奴儿的真容映入众人眼帘。

樱桃口,柳叶眉,琼鼻,褐瞳中点点星光,包罗万千星辰。

实际上,这不是她瞳孔本来的样子,而是施展了一种手段。

“媚术?”

远处的万逸楼,透过添香楼的窗口看进来,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别是这小子着了道,到时候说个干干净净吧?”

沈黎只觉头重脚轻,面前的女子如九天下凡的仙女一般,既圣洁,又妩媚,令人遐想连篇,只觉得有什么话都想跟她说出来。

他重重的眨了一下眼睛,顿觉脑海清明了许多,但那股迷醉感久久不能散去。

“公子,写一首嘛。”

小奴儿微笑。

这一笑,让沈黎只觉得,若是自己不照办,便是对仙女的侮辱,对仙女的不尊重。

自己必须要遵从她的意愿,她就是女神,自己若是拒绝,便是罪恶。

他头晕目眩,晕晕乎乎,轻轻吟唱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第40章:曲折命运 整个添香楼三楼,寂静一片,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如雷贯耳。

就连小奴儿,也惊讶的合不拢嘴。

她心神放松间,逐渐取消了媚术。

沈黎只觉捆绑在身上的那条无形绳索突然消失,他大口的喘着粗气。

这女人,会妖术。

他自顾下了个定论,随后趁着众人沉迷诗句未醒时,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这都什么事,自己去青楼解救苗欢心,差点把自己卖了。

冲出青楼后,他头也不回的冲进车马行,租了辆马车后,一路快马加鞭的逃回贫民窟。

可是,没走多远,车厢外响起一阵敲击的声音,随后,一个人影飞了进来。

他浑身汗毛竖起,莫非是哪家强人劫道?

正欲举起拳头时,万逸楼的脸笑眯眯的伸了过来。

“你干什么?大半夜的,人吓人,是真的会吓死人的!”

他长出一口气。

万逸楼笑嘻嘻的说道:“不错啊,小哥,媚术都没留住你。”

“什么媚术?”

“那女人是不是看了你一眼,你就走不动道了?”

沈黎回想一下,果真如此,他瞪大眼睛:“世上还有这种东西?”

“有些事,你了解太多对你不好,你只需要知道,这东西,是邪术。”

“邪术又是什么?”

“你怎么这么多问题?”

万逸楼有些不耐烦,但想到他对自己作用很大,还是耐心解释道:“邪术分为两种,习武之人中的邪术,就是摄人心魄一类的术法,或是控制人偶,那都是歪门邪道,还有文人口中的邪术,大多是从西洋传回来的,我了解的不多,这些邪术之人,大多说咱们住在一个球上,什么地是个球,不明白,搞不懂,他们还说自己是什么学派……”

“科学?”

沈黎试探的问道。

“对!就是科学。”

万逸楼猛地一拍他的大腿,疼的他龇牙咧嘴。

沈黎瞪大眼睛,这个世界,已经有了西洋航行的先例了,带回来的科学,居然被大渝的人们认为是邪术?

也是,科学的认知里,这世上没有鬼神,那皇帝陛下作为天子,作为上天的代表,可就成了赤裸裸的谎言了,有皇帝陛下在,这种流言绝对不允许发生,这会影响他的统治,所以,科学被称为邪教也很正常了。

“至于你今晚中的媚术,只是众多邪术一个小小的分支,相传这种媚术,是由苏妲己所创,练至顶层,祸国殃民也不为过,所以,我说天道宗是邪教,没错吧?”

万逸楼摸着下巴:“不过,想破解这种媚术的方式很简单,不要看她的眼睛,便不会中术。”

“有点难。”

沈黎摇摇头:“干脆我以后不过去就可以了。”

“你过去看看吧,加入天道宗,到时候有什么事只需一纸飞鸽传书,若是灭了天道宗这颗毒瘤,你便是大功一件,到时候陛下定会赐你官位,你不是想当官吗?”

“现在不想了。”

越是说的诱人,沈黎越不会去做,锦衣卫作为一个特务组织,成天喊打喊杀的,自己这没有修为傍身,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很快,马车到了杨柳巷,他付了银子后,朝着巷子内走去:“你不要白费力气了,我还是那句话,我现在吃穿不愁,家庭和睦,不会为了做官铤而走险,连命都不要了。”

万逸楼气急:“总有一天你会答应我的!”

说罢,他隐入黑暗中。

……

……

四更天,街道人群愈来越少,添香楼依旧人声鼎沸,不过小奴儿已经“下班”了。

她坐在闺房中的铜镜前,铜镜光滑,清晰倒映着其绝美的容颜,身后侍女一点一点的摘掉她青丝上的发饰,毁去缠绕的发髻,又摘去耳坠。

“小兰,查了吗?”

“查过了,圣女大人。”

身后小侍女放下朱钗,盈盈一福道:“这沈黎,祖上是金陵本地人,在此扎根多年,其祖父时期,在城南开了个小酒馆,一家人勉强糊口,到沈黎这一辈,生意每况日下,这沈黎自成婚后,便染上酗酒赌博的毛病,家中一些薄产被输的干干净净,最后不得已搬迁贫民窟中,就连那破房子,也是其岳父不忍,花钱租赁的。”

“他可考过童生?”

“未曾有过,大字不识。”

小奴儿若有所思的起身,走到案前整理一下衣裙跪坐下来,将桌上的纸卷打开,一副行云流水的书法便让人心生惬意,何况是诗中极为优美的诗句。

侍女继续说道:“前些日子,他将妻女卖掉,作为赌资,第二日赌坊前来拿人,他又拼命护住妻女,欠下一百两的借贷,随后去牙行拿了一下红糖,不久便炼制出晶莹剔透的雪花糖,大赚一笔,今日还买了宅子,现欠苏记牙行一万两银子。”

“这些经历,倒是极为曲折。”

小奴儿纤纤玉指揉了揉光滑的额头:“再查,这其中,应该有什么不对。”

若是沈黎听到,定然惊呼,大姐,你险些将我底裤颜色都查出来了,还有什么不对啊?

可小奴儿听出了端倪,有些事情,太突兀了。

大字不识几个的人,突然会做事,家产败完的人,短时间聚集这么多财产,这里面,有秘密。

第41章:熟人上门 翌日一早,沈黎便起床前往苏记牙行,自家的丫鬟苗欢盈的妹妹,苗欢心,还在添香楼呢。

事情没搞定,他总有些不太敢去自己的新宅子。

“这,倒有些难办了。”

牙行掌柜詹良才捋着山羊胡子,眉头紧锁。

他们是商人,虽然说结识一些官府的人,但添香楼也不是强行掳人,而是真金白银买回来的,即便是报官,官府也拿他们没办法。

“我每个月给你的产量,翻一倍。”

沈黎加大筹码,区区一倍的产量,他还不放在眼里。

“你加十倍我也解决不了此事啊。”

詹良才苦笑道:“沈小哥,人家是正当买卖,并不是强行夺人,我们也没办法。”

“那你们出马,添香楼不卖你们个面子吗?”

“添香楼做的生意,可比我们大的多了。”

他摇摇头:“金陵的添香楼,不过是顺天的分部,像这种青楼,人家可是有十几家。”

青楼还能连锁?

沈黎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

不过,自己拿一倍产量做筹码,对方也不接下,说明此事十分棘手。

他挠挠后脑勺,叹口气。

事到如今,还是对那苗欢盈实话实说了,她若不愿留在自己家里,便替她消了奴籍,放她自由。

毕竟十两银子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多。

詹良才也留了个心眼,现在天气逐渐炎热,白糖不容易保存,尤其是这种粒粒分明的白砂糖,天气热起来后,白糖逐渐融化,形成一大坨的白糖,那样白糖的价值会大打折扣。

眼下他并不敢收那么多的白糖。

他眼看着沈黎离去,若有所思的捋须:“终究是少年人,为一奴籍女子,东奔西走的求人,不过有弱点,便可生财。”

……

沈黎思忖再三,还是回到自己的新宅子。

新来的家奴,都想好好表现,将宅子各处打扫的干干净净,苗欢盈在后花园除草,而几个家奴在池塘中打捞腐烂的水草。

请来的泥瓦匠顶着烈日,辛勤的修缮屋顶以及院墙各处,刷上白灰后,让人眼前一亮。

虽然修缮的东西还没有完全装好,但各处已经焕然一新,相信不久后,宅子又散发出勃勃生机。

看到沈黎,池塘中间的家奴停下手中活计,站在原地躬身道:“少爷好。”

而苗欢盈显然还没进入丫鬟的状态,她呆呆的看着沈黎空荡的身后,不由质问道:“我妹妹呢?”

“呃……”

沈黎摸摸鼻子:“抱歉。”

这意思便是无能为力,苗欢盈顿时如同泄气的皮球,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似是不想让沈黎看到他的窘态,背对着沈黎,默默抽噎起来。

“我尽力了。”

沈黎走上前,拍拍她的肩膀,默默的看向远方。

他能力有限,怕是无法从添香楼这个庞然大物中捞出苗欢心来。

这让他愈发觉得自己渺小,还是赶紧弄钱,弄身份,虽然现在自己看起来衣食无忧,但这个世界等级森严,大吃小,小被吃,他不想成为被吃的那一个。

可是,做官的途径,到底在哪里呢?

锦衣卫还是算了。

……

添香楼内,小奴儿伏案而坐,托着香腮若有所思,桌案上,是那首北方有佳人。

看那娟秀的字体,不难猜出,这是她后面誊写下来的。

“沈黎,沈黎,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可不是普通的女子,若是一首诗便让她春心荡漾,想入非非,那这天道宗的圣女位置,也轮不到她来坐。

侍女出去了一晚,直到午时才回来。

“圣女,查到了一些。”

侍女小兰躬身一礼:“这沈黎,又在城南买了宅子,买了家奴,现在正在修缮宅子,这家奴中,有一丫鬟,唤作苗欢盈,她有个妹妹,叫苗欢心,被卖到添香楼,昨晚沈黎前来赎人,杨妈妈不愿意,他闲逛之下,这才来到三楼。”

“他可有修为傍身?”

“并没有。”

小奴儿只觉自己有些明知故问,昨晚若不是自己停下媚术,那小子根本逃不掉,更别说有修炼过了。

侍女小兰将沈黎的生平汇总成一张纸,摊在桌案前,供圣女思考。

“奇怪了,这人很不,寻常。”

小奴儿歪着小脑袋,紧蹙眉头。

没有任何读书经历,却能出口成章,家财被败净,忽然又弄出来个配方,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走,咱们去会会这位沈黎。”

她对着纸上的生平,思索再久,也想不出沈黎为什么会突然变化,百闻不如一见,还是去与真人沟通沟通,再做打算。

现在天道宗正值用人之际,此人若是有真才实学,天道宗是非常欢迎他的加入。

她换了一身轻便衣物,墨绿色长裙直垂脚边,三千青丝随意挽在脑后,用一发簪绑住,那些名贵的首饰一件没带,这么看来,倒像是哪家的大家闺秀。

只是,她无意识之间散发出的媚意,总会勾引路人多朝她看上两眼。

她想找到沈黎,简直轻而易举。

半柱香不到,她便带着侍女,来到沈家大门前。

门前小家奴询问一下,便匆匆进来汇报。

沈黎皱着眉头,姜奴?自己貌似不认识这个女子。

而且整个大渝,貌似没人敢姓姜吧?

这姜姓,可是皇家姓氏。

带着种种疑惑,他走到宅子朱红大门前。

小奴儿。

他瞳孔微缩,这女人,找自己竟找到此处了,就连万逸楼,也不知道这座宅子的所在,她是如何知道的?

虽然他不知道小奴儿的身份,但万逸楼说了,媚术是邪术,再加上万逸楼威逼利诱的让他加入锦衣卫,就是为了查小奴儿,说明这个小奴儿的身份绝对没那么简单。

“沈公子可让小女子好找呢。”

小奴儿轻笑一声:“小女子大老远的跑来,沈公子难道要让小女子在外说话吗?”

沈黎四下望去,连忙道:“快点请进。”

若是万逸楼跟踪小奴儿,怕到时候又有什么误会发生。

他猜到有人跟踪小奴儿,却没猜对是谁跟踪小奴儿。

街尾墙角后,两个青年,俏脸红扑扑的,晶莹的汗珠顺着额角低落在衣领上,若是有心人细看,便能发现他们的嘴角,只有细密的绒毛,并无半点胡须。

其中一人冷哼道:“当真刁民,竟与天道宗勾搭,还好有人通知,否则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小奴儿在这里有据点。”

第42章:苗家姐妹 “敢问沈公子,师承哪位大儒呢?”

沈府大厅内,小奴儿的微笑宛若春风拂面,可她目光灼灼,其中似是星辰涌动。

沈黎暗道不好,吃了第一次的亏,万不可再上当,想到万逸楼教给他的办法,他连忙避开小奴儿的目光,低头看向杯中游荡的茶叶道:“念过两年私塾,师承村头王先生,论大儒万万当不起,我也只是随便写写,切莫当真。”

小奴儿自然知道媚术没起效果,便装作一脸可怜巴巴的问道:“是奴家样貌太过丑陋了吗?公子为何不看奴家?”

“并没有,姑娘美若天仙,多看一眼便是对姑娘的亵渎。”

老实说,这面前的小奴儿,与电视里的神仙姐姐有几分相似,可她身上多了几分媚意,少了神仙姐姐那股冰清玉洁。

可这股媚意,一般男人受不了。

小奴儿被逗的咯咯直笑:“那公子还是多看奴家两眼吧。”

“不了不了。”

沈黎摇头拒绝,再不看向小奴儿一眼。

他盯着茶水中欢快飘荡的茶叶若有所思,若是面前的是瞎子,是不是她的媚术就无效了?

小奴儿见他不看自己,也不急不恼,笑吟吟的问道:“公子诗中,北方有佳人,敢问这个北方,可是大渝以北?”

“啊,算是吧。”

沈黎也不知道这诗中的北方到底是什么意思,便随口应付。

“可,大渝以北,便是狼族,公子的心上人,莫非是狼族中人?”

“不是。”

他摇摇头:“北方只是一个方向。”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小奴儿忽然道:“像公子这种大才,若是在朝中没有一席之地,实在是有些屈才了。”

“我不想做官。”

实际上他是想的,可这小奴儿提出做官,自己若是表现出十分感兴趣,那小奴儿的下一句便会提出扶持他做官。

虽然不知道小奴儿什么身份,但她绝对没憋什么好屁,若是让锦衣卫的人误会,到时候抓过去严刑拷打,岂不是遭了无妄之灾?

“那公子喜欢文学,想必什么书都读过吧?”

“我也不是非常喜欢文学,一般般吧,算是一点点兴趣爱好。”

“看公子新搬的宅子,必定是花销极大吧,若是需要……”

“打住,我暂时不缺钱,而且我对钱不感兴趣,我从来都没碰过钱。”

……

小奴儿蹙起眉头,寻常人,必定有些兴趣爱好,男人,莫非是钱,权,女人。

钱权沈黎都不要,甚至文学喜好也一般般,那爱好只有女人了。

她依旧不死心的询问道:“不知公子可否有心上人?”

“我的心上人,就是我夫人。”

沈黎默默的喝茶,有一瞬间,他貌似抓住了对方的思路,对方不断询问他的爱好,莫不是抓住他的软肋,从而达成某项目的。

小奴儿气急,但又不好发作。

“既然如此,奴家便不叨扰了,先行一步。”

“慢走,不送。”

沈黎的态度依旧不咸不淡,甚至她起身都不看她一眼。

她眼珠微微转动,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起身后,她忽然“哎呀”一声。

沈黎下意识的看过来,正好对住她的双眼。

那双眸子中的褐色瞳孔,散发着点点星光,令人无限迷醉。

“公子,请问,我好看吗?”

她的声音飘渺不定,虚虚实实,既空灵,又有种在耳边呢喃的感觉。

“好看……”

沈黎顿时如醉酒一般,脸色酡红,只觉浑身无力,想找个舒服的床铺躺下,一觉睡到天荒地老。

他自知中了媚术,一时间也没解救的法子,至于不看她,那只是预防。

看了她一眼后,便深陷泥潭,再也拔不出来。

他也不会真气,也没练过武,只得一狠心,伸出二指,探入大腿内侧,用指甲掐住最嫩的一片肉,猛地一拧。

……

这种疼痛,寻常人难以忍受,他顿时浑身一个激灵,幡然醒悟过来。

小奴儿讶然,这是一个普通人?

这种意志力,常人根本不能及,此人灵魂对肉体的掌控,已经超过一些专门修炼的人了。

她对自己的媚术十分有自信,即便是五品高手,猝不及防下也有中招的可能,别说一个普通人了。

沈黎醒来后,只觉大腿一侧火辣辣的疼,那种疼,实在是太过揪心,不过他也有些得意,嘴角扬起道:“小奴儿姑娘,可还有其他事情?”

“奴家听说,沈公子昨晚找杨妈妈买个人?”

小奴儿收起心中讶异,继续询问道:“莫非此人,对公子十分重要?”

“倒也不是,那是我家丫鬟的妹妹,我想两个一起买回来。”

“敢问,公子是在何处买的此人?”

“人市。”

小奴儿忽然展颜,自顾自坐回原地笑道:“公子可买到那位妹妹了?”

沈黎摇头,看小奴儿十分轻松的样子,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按道理说,媚术被破,她应该生气,郁闷,甚至大打出手,可现在的她,谈笑风生,哪里看得出吃瘪的痕迹?

这让沈黎有种一拳打在空气中的憋屈,他摇摇头:“没买到。”

“奴家可以跟杨妈妈好好说说,毕竟奴家在添香楼,还是有些地位的,杨妈妈或许听奴家一二,至于钱财,奴家便先为公子垫付了。”

这么好?

沈黎眼珠微微转动,总觉得这里面有诈。

可这苗欢心自己的确要救的,而且小奴儿也不要什么回报。

天下,有免费的午餐么?

他有些狐疑道:“姑娘需要在下做些什么?”

“公子心善,奴家钦佩的紧呢,哪还敢要什么回报?若是公子实在过意不去,便请公子赋诗一二,奴家藏于枕间,日夜拜读。”

“我得考虑考虑再写。”

沈黎心中疑惑更浓,貌似,自己好像掉进一个无名大坑了。

“无妨,那小女子先行告退了。”

小奴儿盈盈一福,领着侍女,莲步轻移,渐渐消失在沈黎的视野中。

沈黎一脸懵逼的看向大门,究竟我做了什么?

同样疑惑的,还有小奴儿的侍女。

“圣女大人,这人,就这么给她了?”

“这苗家二女,做了沈黎的丫鬟,他便是我们的人了,无需招揽,到时候他会求着我们庇护的。”

小奴儿扬起下巴,露出修长白皙的脖颈,微笑道:“你去查查这二人的背景吧。”

第43章:深夜大战 “行了,人家说,你妹妹没事,改日送到府上,你就安心在这住下吧。”

尽管沈黎心中疑惑种种,但好在是人回来了。

他回到家中,林晴正在卖力的炼糖。

以她的思想,万事不欠人,万事不求人,欠人一分钱,夜晚便难以入睡。

如今却是欠了一万两,她得辛辛苦苦做很久才能还上这笔钱。

沈黎从身后一把揽住她:“不用这么辛苦,放心吧,我敢借那些钱,就一定能还上,你家相公的手段你还不清楚吗?”

说着,他从身后将一包食物放在桌上。

“讨厌,妞妞还在家里呢。”

林晴连忙挣脱开来:“新宅子的事情,怎么样了?”

“下人们等着少奶奶去验房呢。”

沈黎打趣道:“今晚收拾收拾,明日一早,咱们便搬家了。”

“好。”

林晴虽然嘴上怪罪,但也期盼住上那样的房子,谁不想自家丈夫出人头地,带领一家人过上美好的生活呢?

……

夏日来临,昼长夜短,直到戌时,天边的火烧云才渐渐散去,有钱人家躺在花架下,悠闲的听人唱着小曲儿,而有权的,则在秦淮河畔的竹林中,泡上一盏香茗,和人对弈。

“我不太同意你这种做法。”

唐老和面前的少年对弈,一旁的万逸楼盘坐在地上,拿着苹果用力啃着。

他含糊不清道:“我只是嚎了一嗓子。”

事情的经过,他已经跟唐老说过,无非就是想办法让沈黎为自己做事,加入锦衣卫,而这个办法,就是让他进入小奴儿的视线,足够引起小奴儿的注意。

事实证明,小奴儿的确对他感兴趣了。

可是,事情的发展,又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西厂,发现了沈黎。

以他们的行事风格,怕不是夜幕降临,便派人将沈黎抓走,一番严刑拷打,是反贼还是良民,自然出结果。

“可此事,毕竟是你一手推动的。”

唐老叹口气:“一个升斗小民,被你逼到这幅田地,你还说与你无关。”

“正好啊,我便借助西厂的手,整治一下这个小愣头青,到时候我再将他捞出来,他自然对我感激涕零,我再吓唬吓唬他,他自然哭着求着加入锦衣卫寻求庇护。”

万逸楼嘿嘿笑道:“我就跟他说,若是没有我锦衣卫的庇护,西厂杀他一家,如碾死蚂蚁一般,若是他识时务,加入锦衣卫,同为陛下办事的,西厂自然会给我三分薄面。”

“入了西厂大牢,你真的会有把握将人捞出来吗?”

唐老轻哼一声:“现在的锦衣卫在西厂面前,没有面子。”

诚然,现在的西厂如日中天,尤其是陛下有意提拔与东厂对立,所以对西厂的恩惠也是格外的多,这也导致西厂的人,各个目中无人,管你官居几品,又管你修为多高,通通不给面子。

万逸楼愕然:“他们的人,有这么嚣张么?”

“还跋扈呢。”

唐老食指敲了敲桌面,示意面前的少年落子需谨慎,这少年,正是他的孙子,唐麟。

“所以,我劝你,能护住这少年,尽量护住,若是进了西厂大牢,怕是只有陛下开金口了,即使你哥,也捞不出此人。”

“行吧,我去看看。”

河边晚风拂面,很是清爽,秦淮河畔上不时看到江灯渔火,在黑夜里若隐若现,万逸楼独自站在河边,衣摆随风舞动,逐渐凌乱起来。

他很纠结。

眼看的大好良机,不容错过,可就像唐老说的,现在不救,若是沈黎真进了大狱,怕是没机会了。

就此放过,他又有些不甘。

最终,他默默握紧拳头,朝着黑夜中掠去。

竹园小筑内,唐老看向远方,轻叹一声:“这天,怕是要变了。”

“爷爷,好好地天,怎么会变呢?”

“因为有妖人作祟啊。”

他伸个懒腰:“行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那阿姐呢,阿姐不是说要来金陵吗?”

“应该是吧,你可以修书一封,问问她。”

……

……

……

夜半时分,杨柳巷内的屋顶上,两个黑衣人金鸡独立于檐角上,皆冷冷的看向沈黎的小院。

虽然是黑衣,但和之前刘大有手下的黑衣完全是两个材质,这两人身穿的黑衣乃是上好蚕丝打造,透气性极强,且衣服韧性极好,除此之外,这种蚕丝所制衣物穿在身上极为轻便,有钱的人不一定穿的起蚕丝,只有有权的人才有资格穿蚕丝衣物。

两人黑色面巾挡住大部分的面容,但从露出的皮肤来看,极为白皙且细腻,就连有些女子也不如他们。

“上。”

其中一人招手,另外一人从腰间缓缓拔出一把长剑,那剑约莫二尺宽,却极为柔韧,被男子当做腰带缠于腰间,拔出后长剑拼了命的摇晃。

而另外一人,手中寒芒尽显,不见兵器,待五指张开,却是一把峨眉刺。

两人心有默契,几乎同一时间,俯冲而下,一左一右,冲向沈黎家中的东西房间。

就在二人快到院子时,忽然一道黑影出现,长刀出鞘,照亮整个小巷。

来人刀势凶猛,且修为极高,若是两人执意向前,便是一死一伤的局面。

电石火花之间,两人默契的分散开来,并同时往后退去。

虽一招未过,但胜负已见分晓。

来人自是万逸楼,这家伙平日虽看起来不着调,但五品高手的实力在那里摆着,欺负两个七品,简直是信手拈来。

三人呈三角之势站立,两人很是警惕的看向他。

“五品?”

“滚。”

“你到底是何人,有种的,报个姓。”

“说的像是你们有种似的。”

万逸楼不屑的冷哼一声:“再多说一句,小爷让你见不到你们的厂公。”

实力差距摆在眼前,这赤裸裸的侮辱两人就是再气愤,也得吞下去。

“阁下深夜拦人,怕是蓄谋已久,得罪我们,即便你是五品高手,怕也难以脱身。”

既然对方都提及厂公了,自是知道两人身份,两人对视一眼,企图搬出西厂的身份吓住万逸楼。

西厂的势力如日中天,又深得皇帝陛下信任,去哪里不是螃蟹横行一般,岂会像今日吃瘪?

这黑衣人若是识趣,自然退去。

万逸楼也不是吓大的,他就抱着一个宗旨,大不了老子入山林,落草为寇,所以素来行事乖张,无所顾忌。

见对方还在讨价还价,他眉头一竖,提刀冲向其中一人。

第44章:天道宗 刀芒闪烁,一道亮光劈开了黑夜。

一枚耳坠落在瓦砾上,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清脆。

那拿峨眉刺的阉人,连一招都没走过,便被削去了耳朵。

“你!”

拿着软剑的阉人气急,手中软剑如他此刻心情一般,跌宕起伏。

他可不敢再上,七品和五品之间,相差两个境界,这么下去,完全就是找死。

“山高水长,阁下,后会有期。”

他低声尖喝一声,收起软剑消失在茫茫夜色。

另外一人连耳朵都不敢捡,灰溜溜的逃走。

万逸楼目光深邃的看向两人离去的方向,身上翻涌的真气渐渐消失,长刀入鞘,他蹲在屋顶,盘算着接下来怎么做。

嗯,凭什么小爷还在熬夜,你沈黎睡的这么香?

而且小爷还刚刚得罪了西厂的人。

越想越气。

他跳入沈黎小院,敲响了房门。

沈黎猛然惊醒:“谁?”

他最近睡觉也是半睡半醒的状态,主要是怕天元赌坊的人前来报复。

那些流氓地痞,老大被杀,自然会想讨个说法,或是前来敲诈钱财,他有白糖配方的秘密,在天元赌坊那里怕是已经公开了,难免有人为了钱铤而走险。

“赶紧起来。”

万逸楼不满道:“感谢我。”

“感谢你?”

沈黎一脸不解,很快穿着衣服,披头散发的从房间走出。

他端着油灯,看向外面,果然是万逸楼。

“倒茶,你知道不知道,你刚刚差点就死了。”

万逸楼一脸傲娇,大步一迈,跨过门槛,随后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年久失修的凳子顿时发出一阵惨叫。

沈黎更加迷惑了,但看他风尘仆仆,衣领上还有少许血迹,倒不像是说假话,他奇怪道:“是天元赌坊的人?”

“那几个小瘪三,才不值得老子出马。”

万逸楼咕嘟咕嘟喝下几口茶水,接着喘气道:“是西厂的人。”

接着,他将事情来龙去脉说给沈黎。

“今日,小奴儿来找过我。”

沈黎思忖片刻:“那个时候,应该是西厂的人跟踪,发现了我。”

他叹口气,自己只是想做个升斗小民,这些破事怎么就能轮到自己头上了?

也怪面前的万逸楼,要不是这货,小奴儿至于对自己感兴趣吗?她又至于前来找自己吗?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万逸楼。

他面色有些不善的看向万逸楼。

“现在,咱们可算得上是一丘之貉。”

万逸楼有些心虚的翻了翻白眼,见沈黎脸色更不好了,又补了一句:“一条绳上的蚂蚱。”

“大哥,我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你便将我扯入这个漩涡,现在,你不应该解释解释吗?”

“你之前还不想听来着。”

“那我现在听与不听,有什么区别?”

沈黎气不打一处来:“我是造了什么孽,遇上了你?”

万逸楼连忙转移话题。

“先从小奴儿说起吧。这小奴儿,是天道宗的人。”

“天道宗,有些玄幻的名字。”

“这是一个以修炼天道,普渡众生为幌子的宗门,他们自称可以沟通上天,参透天理定数,是神在人间的化身,他们的存在,是带领众人脱离苦海。”

“嗯,与佛家有些相似。”

沈黎摸着下巴:“然后呢?”

“你别打岔,听我说下去。”

万逸楼白了他一眼:“他们给穷人灌输的思想便是,人人平等,三教九流都是一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的世界,等级太森严了,穷人被剥削了一辈子,他们要带领那些人,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皇帝吃什么,他们吃什么,而且,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这种尊卑有别的古代,“人人平等”四个字便是谋反的罪名。

别说皇帝陛下容忍不了他们,就是士族们,也不会容忍他们。

“他们给百姓们灌输思想,煽动百姓谋反,自称是上天派下的使者,解救他们的,他们手中的圣水,可使枯木逢春,喝下一口,几年不用再吃饭了,他们洒下恩惠的疆土,是可以直接食用的,那是圣土……”

沈黎瞠目结舌:“这是……洗脑?”

“若是国家安定繁荣,这种邪教自然没有发展的土壤,可若是遇到战乱的地方,这些言论,便会在那些难民心中埋下一颗种子,时间一长,你猜猜这些难民会做些什么?”

“谋反。”

这岂止是种子,简直就是在心里栽种一棵参天大树了,这些百姓苦不堪言,自是对朝廷产生怨念,再一经煽动,匹夫终将一怒。

“答对了,一旦战争出现,难民的数量难以估量,若是他们进行煽动,将会组成一个不小的大军,朝廷若是强势,还能镇压,若是朝廷兵力不足,怕是改朝换代也是可能的。”

沈黎闭上眼,这种情况,历史上已经有多次发生,太平天国,白莲教,天理教等等等等……

这些教派,在当时,已经撬动了江山社稷,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

百姓,还是比较单纯的。

“他们招揽的,不仅仅是那些大字不识的百姓,还有你这种文采斐然的文士,或是拥有统领经验的将军,招揽手段,钱,权,色,或是其他的,武者送与绝世秘籍,文士送与失传著作,官家赠与权势,让其官运亨通,将军赠送军权……”

万逸楼摊摊手:“这些人,只以为加入的是个小组织,只是时间长了,想退出已经来不及。”

沈黎双手抱胸:“难道就没有真正的清流?不贪财,不好色的?”

“招揽不进来,又暴露了身份,便……杀。”

万逸楼嘴角扬起一丝幅度:“怎么?你今天答应了吗?”

“她没有明说。”

沈黎摇摇头,心中却是一万头草泥马奔过。

老子招谁惹谁了?先是西厂,又是天道宗的,还有个锦衣卫虎视眈眈。

他叹口气:“现在我是怎么办?”

这三家,都不是刘大有可以比拟的,想弄死他只需动动手指头。

“加入锦衣卫吧,起码我还能护你周全,整个金陵城,没有几个五品高手。”

“那我还不如加入天道宗。”

“你今晚加入天道宗,不出一个时辰便会被砍成肉泥,你信不?”

万逸楼不屑的冷笑一声:“现在是西厂也在盯着你,你以为今晚我逼退他们,明天他们就不会来了吗?”

“那我考虑考虑吧。”

沈黎叹口气,望向门外逐渐出现的晨光,心中愈发郁闷。

第45章:搬家 万逸楼走了,如同得胜的将军一般,走路也轻快了几分。

沈黎答应入锦衣卫是迟早的事,这已成定数。

至于西厂盯上他,大不了解决了西厂。

一帮土鸡瓦狗,金陵分部也没几个高手。

这也是西厂成立没几年,根基不稳,若是东厂,万逸楼断不敢如此嚣张。

沈黎坐在门前,看晨风卷起白云,露出湛蓝的天空。

他自然也知道这是个局,只是万逸楼的设计不太完美,搞成了一锅粥。

现在的他,忽然成了众矢之的。

至于跟西厂解释一下,消除误会,那是万万不能的。

那帮目中无人的阉人,管你误会不误会,一个平民百姓,杀了就杀了,他们才不会对蝼蚁的死感到忏悔。

他叹口气。

家,还是要搬的。

这座小破院子,还是林晴的爹娘租赁的,每月一两银子。

很便宜,但在贫民窟中算是有些贵的了。

说起林晴,早年随爹娘逃荒入金陵,后来他家爹娘实在吃不起饭了,便将女儿卖与沈黎家中,做了媳妇。

后来,沈黎家中每况愈下,而自家丈人,脱离了苦海后,财运渐渐亨通起来,虽不至于荣华富贵,但一家人吃穿不愁。

起初,老丈人一家见沈黎比较贫苦,还会帮衬一点。

只是后来,沈黎赌瘾犯了,便打起老丈人的主意,借了大量钱财,从不归还。

这钱,也是沈黎骗林晴,从家里借的,足足五六百两银子。

那可是老丈人一家全部家产。

林晴父亲便以为是林晴与沈黎合伙骗他家产,与沈黎一家便断了来往。

只有老丈母娘,心疼女儿,三两个月过来一趟,送些银钱,见到苦命的女儿经常遍体鳞伤,回家告知老头子,怎料老头子固执,坚信女儿这是装可怜骗钱。

几年过去,老丈人也没踏入过沈家的门槛,更别说见沈黎一面了。

沈黎看着忙活满头大汗的林晴,不由一阵心疼,这些年,跟着这泼皮,没少吃苦头,可她也从来没有怨言。

“随便收拾一下就算了,那些破锅破碗你带着做什么,去了都有新的。”

他起身,从林晴手中拿下那些无用的东西:“宅子里什么都有,只需带上几件换洗的衣物。”

林晴昨晚被惊醒,尽管沈黎与万逸楼的声音很小,她也听的清清楚楚,脸上的忧愁始终不断。

见当家的夺走那些东西,她才如梦初醒,连忙收拾衣物,带着妞妞上了马车。

沈黎在后面锁门,看着院墙下郁郁葱葱的青菜,他居然还有点小小的舍不得,随后锁上大门,一家人浩浩荡荡的朝着新宅子赶去。

到了新宅子后,妞妞极其兴奋,这么宽阔的家,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虽不至于雕栏玉砌,但其中豪华程度也不是贫民窟小院可以比拟的。

这几个家奴,都想卖力的讨好主子,各处洗刷的无比干净,那些瓦匠们留下的石灰痕迹早已被清除的干干净净。

入门便是一道巨大的屏风,上面石刻着各种花卉图案。

左右两侧的下人住房早已修缮完毕,红砖黑瓦,很是整齐,或是家奴们无意知道沈黎有个女儿,特意将水井的井口提高了半人高,这暖心的举动,让沈黎很是满意。

“你们四个,叫什么来着?”

“回少爷,小人安大全,他们依次叫王未,刘齐,李木子。”

领头的安大全毕恭毕敬的从林晴手中接过包袱。

林晴从未享受过这种待遇,短暂的惊慌失措后,红着小脸将包袱递过去:“谢谢。”

沈黎轻笑着拍拍她的后背,示意她不用紧张。

一家三口路过宽阔的大厅,便到了后院。

后院前方,一条走廊穿过两边花丛,蜿蜒曲折,期间还有凉亭,假山等物做点缀,两旁是各式各样的花卉,这个季节,百花争艳,就连空气,也散发出一阵阵花香。

在花丛东面尽头,便是池塘,正是荷花开放的大好时节,四个家奴将池塘的杂草清除后,硕大的荷叶铺在水面上,中间开出一朵洁白的莲花来。

妞妞极为兴奋,将纵横交错的回廊都跑个遍后,又冲到假山处游玩。

“爹爹,来捉迷藏呀。”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那假山后,有个冰窖,等过两天,爹爹给你做个好吃的东西,今天有些忙,先不玩捉迷藏了。”

“不嘛不嘛。”

假山中道路交错,极易挡住视线,最是捉迷藏的好去处,妞妞很是开心,非得要捉迷藏。

现在的他,对沈黎的畏惧烟消云散,恨不得天天缠着沈黎玩。

沈黎无奈,给旁边安大全使个眼色,随后半跪在妞妞面前,笑着道:“那就玩捉迷藏吧,你藏我找,十个数哦。”

“好呀好呀。”

“十……九……八……”

“三……二……一……”

“藏好了没?”

“藏好了。”

“那我来抓你了!”

一旁的安大全会意,带着刘齐去护着小主人,而沈黎,继续带着林晴闲逛。

“怎么样?这个宅子还满意吧?”

如此优美的居住环境,林晴自是满意,凉亭内微风拂过,花香沁入心脾,也冲散了她些许愁绪,她眉头微蹙道:“那小万大人那里?”

说起这事,沈黎便深吸一口气:“放心吧,我们会没事的。”

林晴半信半疑,可事到如今,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两人不知不觉间,便来到了后院居住的地方。

两个家奴将包袱放下后,便远远站着,不敢偷听主子讲话。

很快,两个女孩从后院厢房出来,将包袱拿进房中,好生整理。

“这是,金屋藏娇?”

林晴看着两个女孩忙活的倩影,意味深长的问道。

沈黎摇摇头:“这是买回来的丫鬟,照顾咱们仨的,你平日起居便由她们照顾。”

等苗家二女收拾的差不多后,两人纷纷跪在沈黎面前。

“多谢少爷救命之恩。”

两人一头贴地,让林晴很是惊讶。

在她好奇的目光中,沈黎讲起事情来龙去脉。

这让她很是同情两个可怜的女孩。

午时,两个丫鬟端上香喷喷的菜肴,一家人饱餐一顿。

林晴还惦记那一万两银子的借款,又怕人看到白糖的配方,独自一人躲在房间内,继续炼糖。

而沈黎在宅子内四处转悠,最后舒服的躺在花架下的躺椅上,闭眼沉思,该如何应对这些糟心事。

从万逸楼的做法不难看出他的想法。

他们是想让自己加入锦衣卫,然后又加入天道宗,从而捣破这个邪教组织。

至于西厂,到时候若是自己拿出锦衣卫的牌子,怕是西厂也会稍稍忌惮几分。

那加入不加入锦衣卫,是个问题。

不加入,等死。

加入,在煎熬中等死。

此举,无异于履冰而行,稍有不慎,便是杀头的危险。

第46章:养寇自重 最终,他做了个艰难的决定。

拒绝加入锦衣卫。

“你疯了?”

万逸楼知道他这个决定后,满脸不可思议:“你可是有家有业的人,好不容易搬进这样的大房子,若是一朝化为乌有,你不心疼?”

沈黎摇头:“不心疼。”

钱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保命。

当然,他突然发现,加入锦衣卫也不一定能保命,甚至深陷泥潭,让自己更加难过。

“你这种升斗小民,怕是没尝过西厂的刑具。”

万逸楼有些惋惜:“若是没有锦衣卫的庇护,那西厂的大狱,可不是一般人能出的来的。”

“可是你想过没有,我加入锦衣卫,并不一定能帮到你。”

沈黎双手一摊:“天道宗这种组织,隐秘性极强,大多是单线联系,就像你们锦衣卫,若是我加入天道宗,并不一定能进入高层,他们不傻,自然知道有人关注我,而且你一天到晚的往我家跑,就是傻子,也知道你我有些关系。”

“和锦衣卫有关系的人,他们怎么可能会重用呢?”

小奴儿肯定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她敢明目张胆的在街上行走,定是有了让她有恃无恐的依仗,反正,她定然有在金陵城中全身而退的办法。

万逸楼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随后失落的摇摇头:“权谋,我还是不太适合。”

“跟你讲个故事吧。”

他双手抱在脑后,故作轻松道:“十年前,东厂兴起,所到之处,百官战栗,人人自危,一时间,整个顺天的官员,被查的底裤都不剩,所行之法,比锦衣卫更加残忍无道,冤假错案更是频出,终于有人受不了,出面弹劾东厂,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官员几乎同时弹劾他们。”

“但是,没用。”

沈黎点点头,他们越是弹劾,皇帝陛下就会越偏袒东厂,此举无疑给东厂一个定心丸,让东厂行事更加肆无忌惮。

“那个带头弹劾的,最终被东厂构陷,全家抄斩。”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在抄家时,偷偷放走了那家大臣的孩子,送他上山学艺,并给他改了名字。”

说到这里,他大致能猜出万逸楼的身份了。

可这些说给他听,又有什么意义?

“后来我下山了,锦衣卫的处境越发艰难,都指挥使甚至不如东厂的一个刑官。”

沈黎有些奇怪:“东厂不是快将锦衣卫合并了吗?”

“是,前期的东厂,领陛下旨意,从锦衣卫调人,久而久之,阉人多了,那些完好的锦衣卫便被排挤,要么加入阉人大军,要么,死。”

万逸楼苦笑一声:“进了东厂,自然是有来无回,原班锦衣卫的人数越发稀少,东西两厂的蚕食,加上仇家的袭击,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所以,我要帮助我哥,万江楼,我要让锦衣卫重现荣光。”

“让锦衣卫重现荣光的最好方式,便是灭了一伙反贼。”

怪不得,他会这么热衷于毁灭天道宗。

沈黎暗自思索,至少目前,万逸楼的方向是对的。

可接下来万逸楼的话,却让他吓了一跳。

“我让你进天道宗,并不是让你协助我捣毁他们,而是协助他们,继续壮大起来。”

“哈?”

“事情发展到地方难以平叛的地步,东西厂的人又拿不下,锦衣卫自然出马。”

万逸楼无比郑重:“我是替你做内应,告知你关于东西厂的动向,这样你在天道宗立功,迟早进入核心高层。”

然后,等锦衣卫要出马时,沈黎再作为内应,告知天道宗的动向。

很疯狂的计划,相当于养寇自重。

沈黎顿时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起来:“你这是引火自焚,这种事你也能干的出来!”

此事若是泄密,不仅仅沈黎死,整个锦衣卫都得陪葬。

“我没其他的办法了,锦衣卫再这么被蚕食下去,怕是剩不下几个人了。”

万逸楼脸上的玩世不恭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凶狠:“我不仅仅要锦衣卫复辟,我还要吴境那个狗贼,血债血偿!”

想必那个叫吴境的人,便是东厂的高层人员,应该就是他栽赃万逸楼一家人的。

沈黎摇头道:“我不会为你做这么疯狂的事情的,这是自寻死路。”

“我既然告诉你,便当你是自己人。”

万逸楼恢复平静,整理了一下衣袍道:“以你半点修为没有的身体,是护不住你一家人的,西厂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手底下还是有几个六品高手的,你挡不住一招,你可想清楚了,你家女儿还那么小。”

沈黎自然知道,得罪了西厂,是什么后果。

若是万逸楼不出手,他们一家怕是在劫难逃。

现在最重要的,是稳住万逸楼。

他深吸一口气:“你相信我吗?”

万逸楼迟疑一阵,点头。

“若是以你所说,天道宗大规模谋反是迟早的事情,何必要你在其中推动?”

“你不明白,若是天下无战乱,天道宗是不会出手的,他们只会藏在暗处,发展自己的下线,现在就连宫中,也有他们的人。”

如今的陛下,也不算是荒淫无道,整个大渝目前看起来,还算是海晏河清,一片祥和,战事似乎离所有人很遥远。

所以万逸楼才着急,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怕是不出一年半载,锦衣卫就会被彻底取消。

而且东西两厂也在盯着小奴儿,若是让他们抢占先机,将他们扼杀在摇篮中,那万逸楼的希望将会彻底破灭。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你可以将东西两厂的动向,先告诉小奴儿,也省的将我拉进来。”

“反正你也是将死之人了,有何不可。”

万逸楼耸耸肩:“干不干?”

“我还是那句话,你若信我,锦衣卫必定能继续发扬光大,你若不信,那我也没办法。”

“就你现在的处境,自身都难保了,还保锦衣卫。”

他不屑的轻哼一声。

“或许,我有其他的想法呢?”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第47章:西域美酒 “你若是能找到复辟锦衣卫的办法,我保你平平安安。”

万逸楼拍着胸脯信誓旦旦道:“但你若是找不到办法,那还是按我的办法,虽说养寇自重这个帽子不好,但也比慢慢消亡要好很多。”

曾经的锦衣卫,竟颓废到如此地步,可见他们的地位真的是岌岌可危了。

实际上,沈黎暂时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来让锦衣卫恢复往日辉煌,他只想忽悠万逸楼,让他老老实实的保护自己一段时间。

他摸着下巴,分析道:“想让锦衣卫复辟,最重要是陛下的看法。”

“对啊,我就是这么想的,若是东西厂都搞不定的反贼,让我们锦衣卫处理了,那陛下对我们的印象必定大为改观。”

有点不太好编呐。

沈黎腹诽一句,不过万逸楼最主要的敌人,还是东厂。

“你是说,现在东西两厂,正在争小奴儿这块肥肉?”

“正是。”

“那你怎么不考虑直接给小奴儿送消息呢?”

“锦衣卫不与反贼合作!”

万逸楼挺起胸膛,趾高气扬的说道:“我们是有底线的。”

沈黎瞠目结舌,你让我加入锦衣卫,再让他们发展壮大,不还是和反贼合作吗?

“那你为什么不选择加大东西两厂之间的矛盾呢?让他们自相残杀?”

“你不明白,这些年东西两厂之间纷争不断,明争暗斗,可最终,受伤的还是锦衣卫。”

这就像是现代,两家企业打价格战,把第三家企业给干倒闭了。

这事当真憋屈。

沈黎顿觉一阵无语:“他们打架,你们暗地里发展自己的力量啊。”

“怎么发展?你想怎么发展?陛下若是看重我们锦衣卫,早就会调拨人手和款项,直至现在,锦衣卫每个月只有可怜巴巴的五两俸禄,很多人都选择了退出。”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帮你壮大锦衣卫,多拿点钱培养人手,你就放过我?”

“当然。”

万逸楼理所当然的抬起头:“只要锦衣卫壮大起来,其他的事情,我哥自会搞定,但是,你知道这其中,需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吗?”

说着,他又颓丧的叹口气:“找人合作,提供钱财的事情,我们都想过,也做过,可谁会为个虚无缥缈的锦衣卫头衔,来散尽家财帮助我们呢?”

“只要你们能保我的各个铺子不被那些人强行破坏,我一年少说也可以为你们提供千万白银!”

沈黎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心中也是松了一口气,居然让自己绕到这里来了。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

锦衣卫和他相反,凡是要钱解决的问题,那都是问题。

一个特务组织,若是没有足够的经费,很多地方必定会断了联系,情报不准,自然做不了事情。

万逸楼一脸狐疑的看向他:“你不会骗我吧?”

这小子看起来机灵无比,别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东西两厂打架,他自然乐见其成,锦衣卫若是有钱财支持,各个地区的探子会再次启用,到时候再辅以天道宗作乱,锦衣卫崛起之日不远了。

沈黎无比笃定的说道:“放心吧,三天后,你看到我的东西,自然知道我有本事弄到大量钱财。”

“行,希望你能说话算话。”

待他走后,沈黎这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经湿透。

好在此事能用钱解决。

他伸个懒腰,难得安静的躺在躺椅上小憩一会儿。

傍晚时分,火红色的夕阳洒落在大地上,一片火红,至于沈家宅子内的荷塘,也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林晴还是过不惯别人伺候的日子,在两个丫鬟的陪同下,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苗家两姐妹看样子有伺候人的经验,从冰窖里取出冰块,雕刻出优美的图案,放在琉璃杯中,至于那些碎冰,则置于水桶内,挂在房梁上,久而久之,房间便阴凉无比,天气的燥热在进门的一瞬间消失不见。

待沈黎来到餐厅,两女在杯中倒入葡萄美酒,拉开椅子,静候沈黎入座。

林晴看着杯中血红的酒水,有些担忧的看向沈黎。

她知道沈黎好酒,也知道他酗酒,更知道他酒后是什么德行。

若是他喝醉了,妞妞怕不是又是一顿毒打。

沈黎拍拍她的手背,示意她不用担心。

现在的自己和之前这具身体的主人,完全是两个人。

他好酒,但有度。

看着杯中荡漾的葡萄美酒,他轻摇酒杯。

这个世界,还没有高脚杯,这杯子不过和现代普通的玻璃杯类似,只是透明度不同。

“少爷,这是西域传来的葡萄酒,您尝尝。”

一旁的苗欢盈劝道:“加入冰块的葡萄酒,口感更加柔滑。”

沈黎有些好奇的看向她:“你对这些,貌似很懂?”

苗欢盈眼中出现一丝慌乱,连忙解释道:“奴婢也是道听途说。”

有秘密。

沈黎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但并未细问,谁还没个过去呢。

他浅尝一口美酒,深吸一口气。

这种酒,发酵的程度不太够,有点像后世的冰镇葡萄汁。

实际上,葡萄酒的制作方法很简单。

将葡萄放入盐水中,加入面粉,清洗干净,再放入篮子中沥干水分,最后放入一个容器中,加入糖块,再将容器密封起来,至少一个月过后,打开容器,便可以得到葡萄酒。

只是,这个容器,必须要保证密封,不可以有空气进入,否则严重影响葡萄酒的口感。

这种酒,比起白酒来,更容易炼制,所以价格上并不是十分的高。

影响葡萄酒的口感有几个因素,葡萄的品种,容器的密封性,以及发酵的时间。

这个世界,食物大多安全,没有太多乱七八糟的化学药品加入,喝的也格外放心。

只是,这种酒,被称为果酒,深受女子喜爱。

男人大多还是喝传统的白酒。

沈黎吃完饭后,对下面的刘齐道:“明日,你去买几坛子酒回来,放在厨房。”

“是。”

刘齐恭敬的点头。

他们四个家奴,是第一批家奴,干活卖力也是为了上位。

如今新宅子百废待兴,账房,官家等职位一个都没有,他们若是干的好了,这些位置很快就是他们的。

夜半三更,蝉鸣与蛙叫此起彼伏,在这寂静的夜里很是吵闹。

更吵闹的,当属外面的添香楼。

第48章:竹叶青 “北方有佳人……”

小奴儿托着香腮,意犹未尽的轻声呢喃一声:“北方有佳人……”

“圣女大人,您可是念了近百遍了。”

一旁的侍女小兰调皮的笑道:“您不会是喜欢上这位沈黎了吧?”

“胡说什么呢。”

小奴儿眉头微蹙,随后轻叹一声:“我只是惜才,整个大渝,乃至整个天下,多少年没出过如此诗句了,此人之才,当属年轻一辈中翘楚。”

诗词歌赋,本来就是赏花弄月时所得,真正的考科举,还得看八股文。

仅仅八股文一项,便值得那些莘莘学子苦思冥想几十年。

至于诗词歌赋,完全是考试之外的事情,所以真正考科举的,对于诗词的研究并不深。

诗写的再好,也不可能加官进爵。

学子们有目的的学习,也导致大渝诗坛逐渐凋零,极少有人能写出佳句。

现在就有一人,八股文没研究几年,诗词倒是极为出彩,这让小奴儿很是感兴趣。

金陵之行,事情已经办了七七八八,安插的钉子也基本上完成。

至于沈黎,到时候自然会求着她加入天道宗,那只是时间问题。

她才不信沈黎的心上人在北方,这完全是信口胡诌,难不成是城南以北?

那可是添香楼。

她俏脸微红,收拾起画卷,在床上翻来覆去。

直至后半夜,她又拿出沈黎的生平,细细查看,生怕漏掉哪个环节。

越看越感兴趣,越感兴趣越看。

女人,沉沦于男人,都是从感兴趣开始的。

……

翌日一早,刘齐便记得少爷的吩咐,匆匆出去买了两大坛黄酒回来。

不是他不想买好酒,而是少爷特意吩咐过,只要最劣质的酒水。

将所有人赶出厨房后,沈黎拿来几节竹竿,在厨房里忙活。

他将铁棍烧红后,烙开上面的竹节,随后将竹子进行打磨修整,一个竹管便出现在眼前。

随后,他又多做了几个竹管,将竹管拼接在一起,用棉布死死缠住接头处,又觉得不太稳妥,将黄泥敷在接头处,可以保证竹子的密封性。

他又将锅盖凿出一个小洞口,将竹管插入,盖上锅盖,一个简易的蒸馏装置便出现了。

万逸楼要钱,他要命,两人各取所需,他只管弄钱,一年交给万逸楼多少钱便是,等他羽翼丰满,这笔钱,便不用再交。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只能怪他.asxs.太低,没有强硬的后台,遇到东西厂这种组织,他只能认怂。

这个简易蒸馏装置,是他为了提纯酒水而准备的。

上次在唐老那里喝了一顿酒,据说还是从宫廷里传出来的,自那时,他已经想好了自己制作酒水了。

那酒,也忒难喝了,比起泔水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将两坛黄酒倒入锅中,随后加入劈柴煮沸。

那些黄酒沸腾后,产生的酒蒸气无处可去,便会顺着锅盖上的孔进入竹管,在竹管中冷却形成水滴,流入一旁的桶内。

日上三竿,夏日炎炎。

他的浑身已经湿透,可还是乐此不疲。

那竹管中每滴出的一滴酒,都是钱。

酒香顺着瓦缝渐渐飘散出去,路过沈家宅院的行人,都忍不住驻足几个呼吸,随后重重的在空中猛吸一口,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两个时辰过去,灶中柴火渐灭,锅中酒水也只剩锅底一点点,其中充满杂质,漂浮在上面,犹如黄泥水一般。

再看桶中,饶是沈黎早有心理准备,也忍不住说了句“草”。

两坛酒,只蒸馏出一点点酒水,在桶的下面覆盖薄薄一层。

他将桶内酒水倒出,盛于碗中,刚好一大碗。

尽管这两坛黄酒便宜,也耗费了他近五两银子。

这一碗,才不过三两酒。

一坛可是五斤,两坛十斤酒,就蒸馏出三两酒。

那剩下的酒,去哪里了?

老子的九斤七两酒呢???

他深吸一口气,很快想通了关键。

竹子喝了。

竹子毕竟比不上现代的塑料或者玻璃密封性那么好,虽然它看起来不漏水,但还是会渗漏或者吸收一些水分的。

他凑在竹子上,奋力嗅嗅,果然,酒香浓郁。

但是竹子里的酒水也弄不出来,现在成功的,只有这一碗酒。

“真尼玛,血亏……”

他一边嘟囔,一边将碗凑近嘴边,轻呷一口,眼前一亮。

好酒。

比起现代那些价值千元的酒水也不遑多让,而且蒸馏的酒顺着竹管流下,蒸汽的高温将竹子的香气逼出来,导致酒水中也有一种淡淡的竹香味道。

而且,这酒水清澈见底,也不是完全无色,而是有一种淡淡的青色蕴含其中。

他小心翼翼的拿来器皿,装好酒水,如获至宝般藏于怀中。

这酒,已经有了名字,而且是个非常出名的名字。

竹叶青。

这是他的第二桶金。

现在他已经肯定,哪怕再欠十万两,百万两银子,他都不带虚的。

“欢盈,欢盈!”

他按捺住心中的欣喜,走出厨房,到处叫苗欢盈。

很快,苗欢盈赶来。

“少爷,怎么了?”

虽然现在的苗欢盈看起来卑躬屈膝,一口一个少爷叫着,但她骨子里散发的那股骄傲始终没有褪去,这让沈黎有些怀疑,她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

“问你一些事情。”

沈黎继续选择不打听,说不定,这苗欢盈有段悲痛的过往,自己也不好揭开她的伤疤。

他继续问道:“昨晚那只琉璃杯,你见过更加清澈透明的吗?或者,有没有其他材质,碧如,玻璃?”

“玻璃是什么?”

苗欢盈好奇的看向他:“比琉璃珍贵吗?”

“呃,算是吧,那你知道哪里有人专门做琉璃杯的?”

“嗯,琉璃杯已经很常见了,据说很早之前已经有了,南方这边大多是脱蜡琉璃,而博山那边多手工琉璃,哦对了,琉璃是之前那些铁匠发现的,他们烧窑时,不慎加入了琉璃石,烧制后出现了琉璃,应该有了几百年的历史了,所以现在的琉璃,不是很贵。”

这些东西,沈黎没有专门了解过,他只知道,琉璃是古华夏的产物,并不是从西方传过来的。

苗欢盈继续道:“昨日我做的琉璃杯,四个只花了二两银子,这种简单的杯子很好制作,所以也便宜,少爷你要是想做,我再帮您做一批出来。”

“我做的,可能有些复杂,稍后我画个图给你看看。”

第49章:千古奇文 图纸上的内容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很复杂。

苗欢盈歪着脑袋,细细看向图纸上的物件:“这是,杯子?”

“高脚杯。”

沈黎解释道:“要两个,一个大一点,用来盛葡萄酒,另外一个就是它的缩小版,但是要很精细,杯子表面我要刻图案。”

“那您要什么样的图案?”

“最好能刻一条精致的小龙,盘在杯子周围……”

话音刚落,苗欢盈手中的图纸随着微风飘走。

她如梦初醒,艰难的咽下口水:“少爷,您知不知道,龙的意义?”

沈黎很快反应过来,后背瞬间湿透。

他左右看看,发现并无其他人后,才长出一口气。

龙,只有陛下和龙子龙孙才有资格使用,其他任何人敢用这种图案,就是谋反。

“抱歉,我忘了这件事。”

他尴尬的笑笑:“不如,便在杯子上刻字吧。”

“少爷想刻什么字呢?”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苗欢盈惊讶的看向他:“少爷从哪里听来的句子?”

在她眼中,少爷就是个土大款,只是运气好,不知从哪里弄了银钱,买了一座宅子,应该是商人一类的。

万万没想到,自家少爷居然还有这种才能!

“抄的。”

沈黎耸耸肩:“不过这么多字,想弄这小杯子上,应该还是挺难的,这样,我用木炭写下来,你拓印在大杯子上。”

“至于小杯子,上面雕刻三个字——竹叶青。”

苗欢盈连忙记下。

很快,沈黎用木炭写着幼圆字体的诗句送过来,她看着纸上的字,有点欲言又止。

这字,你说丑吧,它还透露几分美观和俏皮,你说美吧,又和现在那些大儒的字体大相径庭。

倒是这诗句,写的极好,也不知道是哪位大儒所作。

她收好两份图纸,前往琉璃铺子。

林晴在房间里炼制白糖,弄好后交给沈黎。

她解下围裙后,看了看天时,快到午时了,想了想又将围裙系上,只是到了厨房后,一阵惊呼传来:“我的锅盖!”

沈黎有些心虚的朝着花园走去。

他唤来家奴,支出一百两银子,让他们去市面上买几种酒水回来。

他想看看,不同品质的酒,蒸馏出来的酒水效果是不是一样的,若是一样,那以后便可以变废为宝,虽说十斤成三两酒,但这三两酒,就是卖三十两,也是有人买的。

酒就是古人的饮料,客源范围极广,上到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都会饮酒,而且不管男女。

这个世界的酒,度数与现代的啤酒差不多,即使连喝十八碗,也会很快醒酒。

现在沈黎的竹叶青,相当于将两坛酒的酒精蒸馏在一碗内,若不是酒量好的人,只此一碗,便能大睡一夜。

春困,夏乏,秋打盹,冬眠。

每个季节,都会有想睡觉的那么几天。

支走了万逸楼,沈黎也难得清闲下来,搬来躺椅,躺在凉亭内,微风伴随着阵阵芬芳,拂过他熟睡的脸庞。

只是,好景不长,外面还是有人拜访。

又是姜奴,号称小奴儿的清倌人。

在客厅见到沈黎,她盈盈一笑:“上次临行前,小女子想要拜读沈公子大作,不知沈公子写的如何了?”

她美目流转,眼中似是一条银河在其中涌动。

沈黎连忙避开她的眼眸,摆手道:“早已经写好了。”

“哦?那烦请沈公子写出来,小女子带回去,必定藏于枕边,日夜拜读。”

对于这种带刺的玫瑰,沈黎只能敬而远之,即使她再漂亮,没实力拥有,那便是要命的祸根。

而且小奴儿还属于天道宗,职位应该不低,若是与她来往过于密切,翻车也是迟早的事情。

“姜姑娘,说实话,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与我这种穷小子应该没什么交集的,若是让你那些追求者知道,非得活撕了我,所以,写了诗之后,烦请姑娘放过在下。”

小奴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双眼眯成两道月牙:“那些人,见到我,恨不得都凑上来一亲芳泽,可你倒好,唯恐避之不及,倒是有趣。”

“这不是有趣,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而且,我是有家室的男人。”

沈黎叹口气:“所以,你想要什么样的诗,我写完后,请姑娘以后还是少来我家吧,我家娘子会生气的。”

他越是这么说,小奴儿越是开心,从来还没有人这么拒绝她,无形中激起她的征服欲望。

就像是追女朋友,追了一段时间,不追了,女孩便会好奇,为什么不追了,此时再说对她没兴趣了,她便反过来缠着你,非得让你对她感兴趣。

……

“沈公子,都说写诗与吟风弄月有关,这空荡荡的大厅,小女子也想不出好的题目,不如这样,你我去后花园走走,小女子想起题目,公子再作诗,如何?”

沈黎摇摇头:“不行。”

开玩笑,后花园我家媳妇正在呢,我俩就算不是手挽着手逛花园,我家媳妇也会吃醋的。

小奴儿轻叹一声,深知沈黎对她很是防备,想进入他的世界有些艰难,便退而求其次道:“那便在这大厅说,小女子想不出题目,那便由公子自行发挥了,不过,诗词歌赋,公子已经写了三样了,这次便写一篇赋,如何?”

“赋?”

沈黎摸着下巴,这倒将他难住了。

上学时期,他也背过一些赋,像《赤壁赋》,《阿房宫赋》,《洛神赋》等等。

但是,他忘了!

那玩意儿也是真难背,太长了。

这该如何?

赋的题材,也是极难。

看着沈黎眼角流露的为难,小奴儿掩嘴轻笑:“公子?莫不是写不出了?”

上次,也是将万逸楼逼到墙角,拿出赋来,炸出沈黎。

若沈黎也写不上来,没准能炸出真正的大儒。

“呃,我对于赋,没有太多钻研,写了几句,你听听便好。”

沈黎摸着鼻子,好在平日里听了一些相声,也看了千古奇文《寒窑赋》,总算是记得起一些。

他缓缓念道:“盖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小奴儿点点头,说的极有道理。

“蜈蚣百足,行不如蛇;雄鸡两翼,飞不如鸦。

马有千里之能,非人力不能自往;人有凌云之志,非时运不能自通。”

小奴儿渐渐坐直了身子,这开头,已经深深的吸引了她。

第50章:是我抄的 中间的一段,沈黎怎么想也想不出来,如此奇文,若是信口胡诌,必定牛头不对马嘴,他鼻尖已经渐渐沁出汗粒,最终咬着牙念道:“是故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这也是最经典的一句,几乎是小学,便听到这一句名言。

小奴儿听后,内心一阵,默念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好句,当真好句。”

“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满腹经纶,皓首仍居深山。

青楼女子,时来配作夫人;深闺娇娥,运退反为娼妓。

窈窕淑女,却招愚莽之夫;俊秀才郎,反配粗丑之妇。

蛟龙无鱼,潜身鱼鳖之中;君子失时,拱手小人之下。

衣敝缊袍,常存礼仪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

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

初贫君子,已成天然骨格;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这一段,也是相声大师最喜欢念的一段,听的多了,自然就记下来了。

沈黎越发顺口,也学着人家摇头晃脑:“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

小奴儿彻底沉默,心中也是惊涛骇浪涌起。

写出此句的人,内心该多么强大?该是多么自信?该有多么豁达?

“呃……”

沈黎慷慨激昂,突然发现,自己不会背了。

尴尬了。

大厅内一度陷入沉默,他尴尬的挠挠后脑勺:“抱歉,没了。”

后面的总结都没有了。

就像是一首歌,唱到高·潮部分,戛然而止,让人败兴而归。

小奴儿看到他满头大汗,知道他这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况且,这前面部分,已经相当出彩了。

她赞赏的点头道:“小女子有幸,为公子收个尾,将来这首赋,怕是会流芳百世。”

“呃……”

沈黎一时间只想起这是自己背过的赋,却没想到它的分量。

即使在名赋众多的华夏,这首赋也能排进前十,何况在文学作品极其匮乏的大渝?

他能想到,这首赋,若是宣扬出去,那该在诗坛引起怎样的震动。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死猪不怕开水烫。

若是出名了,那些大儒不服,跑来考教自己怎么办?

其他的赋,他背的更少了,即使是背了很多遍的骈文《岳阳楼记》,他也只能记得住一点点。

至于《逍遥游》他也只记得一点,还被网络名句带偏了。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锅炖不下……

罢了,还是实话实说吧。

他讪笑着挠头道:“姜姑娘,这赋,是我抄的。”

“抄的?”

小奴儿瞪大美眸,一脸不可思议。

上次万逸楼也说自己是抄的,难不成这两人抄的是同一人的?

“是啊,我只记得这一段,太长了,有些记不住。”

沈黎尴尬不已,这种事情说出来,当真丢人丢到家了。

这属于装比失败,纯属意外。

“敢问沈公子,这是抄哪位大儒的?”

“大儒?”

我怎么记得寒窑赋的作者是谁啊?

沈黎腹诽一声,又讪笑一声:“忘了。”

“忘了?”

小奴儿更加惊奇了。

抄谁的都能忘了?

她狐疑的看向沈黎。

沈黎心里越来越发毛,这女人,不会想用媚术,勾引自己说出作者吧?

他身上的秘密太多了,最怕这种媚术。

想到这里,他忙起身送客:“姜姑娘,你看,这天色也不早了,在下刚搬进新家,很多地方还没收拾,姑娘改日再来。”

这才未时,太阳正挂在空中,根本没天黑,这只是沈黎搪塞的理由。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小奴儿再不走,显得很不识趣。

她不动声色的起身,将所有怀疑压入心内,转而笑盈盈的一福:“那小女子便不打扰公子了,改日再来。”

沈黎满头大汗,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说什么改日再来,你还是别来了吧。

但他脸上还是笑眯眯的送走小奴儿。

带着丫鬟的小奴儿回到车上,连忙拿出纸笔,记录刚刚沈黎背诵的寒窑赋。

她咬着笔杆,总是有些不信,这是抄的吗?抄谁的?

一旁的侍女小兰道:“圣女大人,奴婢觉得,这沈公子只是觉得写的不够完美,便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您没看他刚刚满头大汗的样子,明明是写不出后面的内容,急的。”

小奴儿若有所思的蹙着秀眉:“我看不太像,可是这种文,他能抄谁的呢?”

“整个大渝的名士,我们也查了七七八八,不可能有人能写出这种句子,奴婢敢断言,此赋可流传万代仍旧经典。”

“那是自然。”

她叹口气:“可惜,这么好的赋,竟是个残文。”

“圣女再补上,到时候也算是一件美谈。”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她苦笑一声摇头:“我写不出如此经典的句子,不过,即使是残文,也够流传百世了。”

细观赋中内容,都是少年的不屈和傲然,通篇表达的意思差不多,即使身处低谷又何妨?这只是时运不济,有朝一日鱼跃龙门,自然能一飞冲天。

自信,傲然,不屈。

小奴儿赞赏的看向桌上墨迹未干的寒窑赋,她越发觉得此人有大才了。

……

傍晚,家奴刘齐带着酒行的人,送来一马车的酒水。

其中有好有坏,有几两银子一坛的,也有几十两银子一坛的,反正就是将一百两银子花完,买了一车酒水。

酒属于刚需产品,利润自然要比白糖大的多,而且客户极多。

等酒被放进厨房,沈黎便大刀阔斧的开始了蒸馏大计。

依旧是用竹筒作蒸馏装置,现在的他,没有太多的选择,不过陶瓷和琉璃也是不错的选择。

蒸汽本来就是无色无味的,过一遍竹筒,效果要好很多。

等这一批酒水蒸馏出来,到时候便用陶瓷做一套蒸馏装置,再尝试加入其他东西一起蒸馏,看看能不能改变一下酒的口感。

酒精的沸点本来比水要低,将酒煮沸后,率先出来的蒸汽,就是酒精,只是这种酒精,度数实在太高,一般人根本喝不了,只能延长蒸馏时间,将水蒸气也融入酒精里面,进行稀释。

直到夜幕降临,林晴要准备做饭时,沈黎才依依不舍的撤掉蒸馏装置,藏在灶台后面。

即使是好酒,蒸馏出来的酒水,味道也是一样的,不过蒸馏时间的长短,是会影响酒的度数的。

蒸馏时间越长,酒的度数越低。

他满意的将一葫芦酒挂在房间内,静等万逸楼的到来。

第51章:风筝暴露 天元赌坊内,聚集着三三两两的打手。

最近天元赌坊的老板刘大有死了,赌坊没了主心骨,账房携款而逃,兄弟们争夺遗留下来的财产,大打出手,死的死,伤的伤。

直到现在,只有二十来人等在天元赌坊,在等少公子回来。

就是太师椅上的折扇青年。

他一席白衣,头戴白色方巾,手摇折扇,整个大厅内都挂满白绫,祭奠刘大有的死亡。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他闭上眼。

“少爷,虽说大哥遭了天谴离世,可活人还得继续生活下去,您也不必太过悲伤,只需接手赌坊,安定大哥的产业,大哥在天之灵,想必也会欣慰的。”

一旁的壮汉恭敬的安慰道:“即便您手无缚鸡之力,咱们这些老兄弟,对您也是服气的。”

青年唤作刘肆,是刘大有的独子。

刘大有这么多年玩命的挣钱,也是为了培养儿子成才。

经商做赌坊和拉帮结派,不是什么长久之计,唯一的出路便是好好念书,考取功名回来。

这刘肆也够争气,仅仅二十五岁便考取了举人,后拒绝朝廷安排的官职,跟随商船前往西洋求学。

求学五年,两年都在船上,今日才回来。

一回来,便听到家中噩耗,父亲刘大有遭了天谴,被天雷劈死。

他即使不齿父亲拉帮结派开赌坊,但身为人子,披麻戴孝还是要的。

他斜躺在椅子上,听着这帮人七嘴八舌的讲起刘大有被雷劈的经过,始终想不明白,好好的巷子,为何有雷劈下来。

西洋留学三年,他已经学习了不少科学知识,并且做了不少试验,知道避雷针的原理,也知道下雨天不能在树下躲雨。

可父亲刘大有,并没有在树下被劈。

他默默转动手中玉扳指,对手下的人说道:“韩叔,带我去父亲天谴的地方看看吧,”

“是。”

手下的人很快备好马车,即使是烈日炎炎,车厢内还是一片阴凉,只因车厢周围的夹层中,加入了冰块。

半个时辰过去,马车带着一帮人,浩浩荡荡驶入杨柳巷。

周遭贫民生怕惹上这帮泼皮,连忙躲开,又好奇的看向他们,不知道他们还来做些什么。

“这是这家,当时大哥带着兄弟们来收账,大哥一拉门环,天上便落下一道天雷。”

被称作韩叔的壮汉一脸惋惜:“然后大哥就成了焦炭了。”

“你们,有没有看过天上?”

刘肆歪着头,拿出手帕覆盖在门环上,这新做的大门,上面还有阵阵劣质油料味道,他轻掩口鼻,一脸嫌弃。

此地已经看不出任何端倪了,早已被沈黎一家人收拾的干干净净。

“天上?”

韩叔拿着萝卜头粗细的大拇指,用力的抠了抠嘴角的痦子:“好像有人看过,说是有人放风筝,我们没太注意,当时太恐怖了,大家都吓傻了。”

“放风筝么?”

刘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这家主人,现在搬到了哪里?”

“这个没太关注,我们马上查。”

韩叔还记得那一千万两银子的借条,那个钱,沈黎还没还呢!

只是后来这一千万两的借条,被账房卷走了,最近帮派又乱成一锅粥,根本无暇顾及这件事。

那账房,便是山羊胡子黄石流。

他卷走那么多款项,自然会被人跟踪。

最近金陵城里三层外三层都被翻过一遍,若不是他狡兔三窟,早就被这帮人找到了。

千万两银子的借条,若是能兑现,那几辈子都不用再发愁了。

他喘着粗气躲在草堆里,嘿嘿笑着,随后脱下靴子,拿出鞋垫,终于掏出那张已经被汗水浸湿的借条。

借条上一股恶臭难闻的味道袭来,他毫不在意,如获至宝一般将其缓缓打开。

“嘿嘿……”

他满脸奸笑,还好老子机灵,什么都没要,只带了一点银票,最重要的还是这张借条。

也幸亏当时这张借条刘大有交给自己保管,否则那一道雷劈下来,借条都已经灰飞烟灭了。

纸张缓缓打开,他傻了眼。

这纸上,空无一物!

他额头上的汗水,如同瀑布一般流下来。

不能吧,自己这么玩命,就为了一张白纸?

他连忙拿起借条仔细研究起来,可这张借条,无论是泡水,还是用土灰打磨,都没有他要的字迹。

难不成,需要血?

他连忙咬破手指,哆哆嗦嗦的将血滴在纸上。

纸张泛红。

这是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白纸。

即使是他最艰难的时候,他都没带怕的,因为他知道,这张纸,就是自己翻身的筹码,可现在,他所有的希望随着字迹的消失,烟消云散。

他欲哭无泪,捶足顿胸。

忽然,一把寒光尽显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黄军师,好久,不见。”

来人狞笑一声,二话不说,两脚将其膝盖踹碎,让他再也不能站起来。

……

……

……

“好酒,好酒啊。”

沈家小宅院内,万逸楼坐在花架下,品尝一口竹叶青,顿感飘飘然。

这酒,可太有味道了。

入口柔滑,一股竹笋的清香顺着鼻腔直入天灵盖,让人心旷神怡。

吞下后,犹如一道火龙,顺着喉咙直入五脏六腑,随后,五脏六腑被点燃,酒的辛辣顺着鼻腔喷出。

他只觉浑身每一寸筋骨都舒畅起来,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

很快,他的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

沈黎在一旁很是满意:“如何啊?”

“好酒,必须好酒。”

万逸楼心悦诚服的竖起大拇指:“即便是皇宫中,也只有御酒才能与此比肩。”

“你喝过御酒吗?”

“早年陛下赏赐我哥一壶,仅仅一壶。”

看来,这世上,还是有那种一流水准的美酒的。

沈黎点点头:“那,你觉得我这个酒,拿去卖,一年的收入够不够你们锦衣卫的开支?”

“够!”

万逸楼连忙点头:“太够了!”

“这个定价有些难度。”

沈黎忽然叹口气道。

大渝对于商人剥削极其严重,税务高的离谱。

想售卖一件商品,必须去官府报备,售价几何,成本多少,每月盈利多少,再以每月盈利,扣去一半用来交税。

像路边的小贩,看起来是做生意的,实际上每天赚不到几文钱,那些小贩大多是家中无地,又吃不下佃农的苦,自然是选择推着小车做生意。

若是没有官府发放的文牒,这些小贩是要被城管撵走,并且没收摊位的。

当然,也有屡禁不止的偷漏税务,但一般的小贩没有人脉,是不敢的。

万逸楼只喝一杯,便觉得有些飘飘然,他大着舌头摇头晃脑:“一百两,一两酒!”

“这么贵?”

沈黎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他。

第52章:刘肆上门 他三两酒的成本,需要十两银子,一两酒的成本大概是三两三的银子。

三两三,赚一百两。

这么高的利润,怕是官府那边也不会同意吧。

而且城南衙门的那个判官,胖乎乎的,一看就极贪。

人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十万雪花银从哪里来的?不还是从他们这些商人手中盘剥出来的?

沈黎将自己的顾虑说给万逸楼后,谁知万逸楼哈哈大笑。

“你完全不用担心,而且你报备成本,也不是在县衙,而是在金陵府尹那里报备。”

现如今商人低贱,很多人不愿意经商,这也导致衙门排队报备的人,并不多。

万逸楼拍拍他的肩膀:“经商呢,我不懂,你自己看着办,不过,只要你每日能给我提供一斤酒,我保你一辈子平平安安。”

“那交给锦衣卫的钱,不用了吧?”

沈黎试探的问道:“一斤酒,那可是要一千两了。”

“那不行,你不交钱,锦衣卫如何发展?”

万逸楼又吞下一大口烈酒,直呼过瘾。

沈黎越想越觉得憋屈。

老子如今这副田地,还不是你害的?你还反过来找我要钱?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忍。

丫环苗欢盈也从外面回来,拿到了定做的酒杯。

一大一小。

杯壁圆润,外面雕刻着精致的花纹,加上五颜六色的琉璃,炫彩夺目。

沈黎把玩着酒杯,虽然这酒杯没有玻璃那么透明,但琉璃貌似更有一番味道。

一旁的万逸楼一眼就喜欢上这个酒杯:“这是你做的?”

“算是吧。”

沈黎耸耸肩:“卖酒的话,需要一个好的包装。”

说着,他又从怀中掏出一张图纸,这次倒是极为简单,一个白色的小瓷瓶,上面一个木质瓶塞,瓷瓶呈扁平状,看起来巴掌大小,上面书写一行小字。

兰羞荐俎,竹酒澄芳——竹叶青。

这一小瓶,约莫是五两的容量。

旁边还有一个木质盒子的图纸。

盒子表面刻着一行竹子,旁边同样竖着排列一行字。

兰羞荐俎,竹酒澄芳——竹叶青。

而盒子内部,则用淡青色的丝绸包裹,定做的模具刚好卡住两个酒杯一瓶酒。

这种包装方式,闻所未闻。

一旁的苗欢盈已经明白了少爷要做什么,也惊讶于少爷的商业头脑。

这盒子若是装上酒水来送人的话,怕是要高档不少。

即使这小瓶子内装的不是美酒竹叶青,而是其他酒水,都值一百两一份,甚至更高。

她思绪纷飞,连忙接过图纸,告退后匆匆寻找全城最好的木匠。

沈黎的打算,就是这一份,卖上百两银子。

五两美酒,一百两银子,加上盒子,成本最多三十两。

可这个世界,达官贵人之间送礼严重,这种酒水绝对会成为畅销产品。

它的定位就不是为平民百姓所定位的。

万逸楼一口接着一口,很快酩酊大醉,瘫软在躺椅上,如同一摊泥。

沈黎苦笑一声,随便找了条薄毯子,将其盖上。

“少爷,外面有位姓刘的公子求见。”

家奴刘齐匆匆前来禀报。

“刘公子?”

他奇怪的皱眉道:“我不认识刘公子啊?”

难不成是曾经的狐朋狗友知道自己发了财,前来投靠自己?

想着想着,他已经到了大厅。

大门外,一个白衣书生,摇着折扇,笔直的站在门前。

烈日炎炎,一旁的壮汉替其打着伞遮阳。

难不成是前些日子写的诗传出去了,有人慕名而来拜访?

沈黎对着刘齐摆摆手:“让他进来吧。”

他端坐在太师椅上,看着书生一个人进来。

“沈公子,我叫刘肆。”

书生掏出手帕,轻轻擦拭额头上的汗水:“刘大有是我的父亲。”

沈黎心里咯噔一下,刘大有什么时候还有个儿子?

自己在他赌坊赌了那么多年,都不知道这茬。

“今日我来,是来告诉沈公子一件事情。”

刘肆随手将手帕丢在一边:“在下西洋留学三年,对于一些奇闻异事也有所了解。”

西洋么?

沈黎点点头,果然这个世界也有西洋,难不成那里的科技已经比大渝的厉害了吗?

接下来刘肆的话,让他很是惊讶。

“一位西洋前辈,好奇天上的雷是怎么来的,便做了个……试验。”

刘肆歪着脑袋,眼中颇为不屑,有种上位者看下人的感觉:“你懂什么叫试验吗?”

“试验,就是测试,验证自己的猜想。”

沈黎耸耸肩,前世,自己可是物理化学双学位博士,论实验,自己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真是雕虫小技,班门弄斧。

他的学识,可以造出很多超时代的东西,只是没有原材料。

就像原·子·弹,早些年可以在网上查到制作方法,但那有什么用呢?理论学的再好,没有原材料,根本做不出来。

“看来你还懂一些。”

刘肆打开折扇,嘴角微微扬起:“试验内容,便是在雷雨天放风筝,将天雷引下来,事实证明,雷,是可以人为引下来的,这个,叫科学,可惜大渝的人,愚昧不堪,只觉得天雷就是天公发怒,也觉得科学是邪教。”

“所以,你通过此次试验,只得出天雷可以引下来,天雷不是天公发怒的结论?”

“难道这还不够吗?”

他冷笑一声:“所以,我爹,是你杀的。”

整个大厅的气氛,陡然阴冷下来,两人之间一片肃杀,大有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的意思。

“那是他咎由自取,你作为他的儿子,应该知道,他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我也是被他逼得没办法了。”

沈黎摊开手:“他横行霸道的时候,你不在,怎么,现在他死了,你便回来伸张正义了?”

“不是伸张正义,是单纯的复仇,杀父之仇,必须报。”

刘肆缓缓抬起手来:“所以,你等着官府上门吧。”

说完,他缓缓起身。

沈黎无所谓的笑笑:“随便,凡事要讲证据,你说我放风筝,可风筝呢?”

风筝,早已被他烧了。

“无妨,我拿着你的画像,挨个询问前些日子卖风筝的人,总能找到蛛丝马迹。”

“然后呢。”

沈黎更加无所谓了。

科学在大渝这个国度,是邪教。

刘肆不会不懂这个道理,他敢当着官府的面做实验,那他必定要先进入大牢。

第53章:五品书生 “所以,你是想让我对你,动粗?”

刘肆很快想到这一层,但这并不足以让他方寸大乱,他似笑非笑的打开折扇:“我想,你应该不会这么愚蠢。”

沈黎也很有信心,现在万逸楼就在自家后院午休,如果万逸楼没吹牛的话,那么金陵城武力最强的,便是他了。

街头混混,面对江湖上真正的五品高手,那就是土鸡瓦狗。

所以这刘肆还有什么依仗?

没了。

沈黎也笑了,两人各自心怀鬼胎。

你知道我杀了你爹又有什么关系?现在万逸楼全程护着我,你想怎么样都不可能。

“你爹他作恶多端,纯属咎由自取,当初想卖我妻女,又想灭了我这一家人,若不是我有些小手段,怕早就枉死在你爹手中了,你读过圣贤书,应当知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

“可为人子女,若是杀父之仇都报不了的话,那也枉为人子。”

刘肆轻声道:“所以,你还是等着,给家人做个最后的告别吧。”

“先不说你杀得了杀不了我,就说杀人偿命这一条,你辛苦考的功名,怕是也被剥夺了。”

沈黎也是见他温文儒雅,才愿意多劝他几句,若是他执意如此,到时候丧了性命,也怪不了自己。

刘肆显然没听进去,他意味深长的起身,在桌上轻点两下,示意沈黎小心,随后摇着折扇,缓缓离去。

沈黎歪着脑袋打量他的背影,始终搞不清楚他到底有什么依仗。

别是从西洋学来了火炮吧?

那东西自己还没打算研制呢。

很快,他便知道了刘肆的依仗。

在刘肆走了半柱香后,一旁的太师椅与桌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塌陷下去。

随后,化为齑粉。

他瞪大眼睛,艰难的咽下口水。

刘肆,有修为!

怪不得,怪不得他敢那样开口。

这倒显得自己像个小丑了。

他忙跑进后院,摇醒万逸楼:“不好了,有高手来了。”

“唔……嗯?”

万逸楼睡眼惺忪的扯开毯子:“怎么了?”

“天元赌坊刘大有的儿子,应该修为挺高的。”

沈黎连忙解释:“他就点了一下桌子,走了半柱香的时间,桌子就化成了粉末。”

“嗯?”

万逸楼也来了兴趣,连忙起身查看。

等到了大厅,看到满地齑粉,他也忍不住惊讶的瞪大眼睛。

随后,他运转真气,轻点桌面,只是片刻之间,桌子就化作齑粉。

两者相比较,刘肆的手段貌似更高明一些。

万逸楼脸色有些凝重:“这人什么来历?”

沈黎见他脸色不好,便知此事有些棘手了,他将事情来龙去脉告知万逸楼后,万逸楼的脸色更不好了。

杀父之仇,这怎么处理?

“我怎么发现,你好像有种惹祸的能力?“

万逸楼眉头紧锁:“之前惹上西厂,我承认,是我惹的,但我能随便收拾掉西厂,可你,这人起码五品,你自己看着办。”

“宰了他。”

“大哥,你当这是猪狗吗?五品啊,五品!”

他立马炸毛起来:“你知道修炼五品要多难吗?有些人穷极一生,不过七八品,你以为大渝修炼的人很多吗?不过五百!”

“你是说,整个大渝修炼真气的,只有五百人左右?”

沈黎一脸奇怪道:“修炼可以轻功水上漂,不是应该很多人学吗?”

“你错了。”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耐下性子解释道:“先说大渝,限制宗门人数,整个大渝才多少宗门?撑死也不过七八十家,而且你以为修炼真气很简单吗?需要找三岁以下孩童,开任督二脉,再辅以各种药材拓宽经脉,这其中的花费,就不是一般人能支撑的,等四五岁时,便要开始练力,这个力,是巧力,身体平衡,身段柔软缺一不可。”

“我还以为是巧克力呢。”

沈黎嘀咕一声。

不过整个大渝的练武人不过五百,着实让他惊讶了一番,他还以为至少有一半人呢。

这样想想,他不能修炼真气,倒让他心里平衡了许多。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你麻烦大了。”

“你们俩,谁强谁弱?”

“不好说。”

他摇摇头:“今晚我去看看,你自己在家保护好自己,别让西厂的人钻了空子。”

沈黎点头。

……

夜幕渐渐降临,刘肆也回到了天元赌坊。

近日,天元赌坊关门大吉,里面空无一人,大厅内散落的各种骰子与牌九,杂乱不堪。

刘肆对这些也不感兴趣,他径直来到三楼休息。

韩叔跟在他身后,小心翼翼的问道:“少爷,您说老大真的是被这沈黎害死的?”

刘肆点头。

“那怎么不当场杀了他?为老大报仇?”

韩叔义愤填膺,咬牙切齿道:“他只是弄个白糖配方,弄了几个钱,实际上身边没有什么高手。”

“光天化日的杀人,惊动官府,总是不好。”

刘肆摇着折扇,任由侍女脱去鞋袜,换上干净的软底棉布鞋,他轻声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死期却无能为力,要比突然死亡更加恐惧。”

“您的意思是让他自己在恐惧中等死?”

“正是。”

刘肆舒服的躺在软塌上,侍女凑上来,轻轻的替他按揉着太阳穴,他深吸一口气:“我没打算接手赌坊,这些事,我做不来。”

“没关系啊,我们兄弟不嫌弃您是没有力气的书生。”

韩叔想不起那句手无缚鸡之力,便直接说了没有力气。

“书生,就一定要手无缚鸡之力么?”

他无所谓的轻笑一声,隔空一掌打在茶桌上,茶桌瞬间四分五裂。

“韩叔,你是老人,要是想接手,便接手吧,有些弯弯绕绕,玩多了,寒人心。”

韩叔瞳孔一缩,连忙跪下:“小人知错。”

他是有打算将这位白面书生培养成一个傀儡的,用来聚集之前的老兄弟,将赌坊开起来继续敛财。

可没想到,自家的这位少公子,竟修炼了真气,而且对于人情世故,比那些腐儒更加精通。

刘肆眉头一挑,闭上眼挥挥手:“行了,出去吧,我要练功了。”

“是。”

侍女也随着韩叔一同离开房间。

万逸楼蹲在赌坊的屋顶上,轻轻拉开一片瓦。

在轻功方面,他有自信,整个大渝五品高手休想追上他。

瓦片露出一道缝隙,他看向刘肆的房间。

他惊讶的张大嘴巴,瞳孔里又是惊讶,又是骇然。

第54章:酒铺开业 整个房间,十六朵绿色鬼火环绕在刘肆的周围,那些火焰如巴掌大小,在房间内肆意游荡。

这是邪术,即便万逸楼在武学上见多识广,也没见过这么恐怖的邪术。

他见过顶级邪术大师,也不过操控三朵鬼火。

可这刘肆,操控的可是十六朵!

他已经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对手。

忽然,他一紧张,不小心踩碎一片瓦。

“什么人!”

刘肆忽然一声厉喝,操控所有鬼火朝着他攻来。

他已是吓破了胆子,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连滚带爬的从房顶上落下,随后一脚踏在二楼墙壁上,稳住身姿,消失在夜空中。

……

“逃跑吧。”

回到沈家小宅,他咕嘟嘟狂喝几口凉水后,喘着粗气道:“此人修炼已经到了世上顶尖,整个大渝怕是没有几个是他的对手了。”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为什么昨日在自己家中,那么好的机会,刘肆选择不出手,而是等万逸楼上门,展示自己的武力?

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吓破胆子?

“你先别着急,再看看。”

万逸楼惊魂未定,这种神诡手段,传说中的一品高手也做不到。

真气化火,亘古未闻。

很快,他便冷静下来,若是对方真的有意对付自己,怕是今晚都逃不出金陵城。

“现在要怎么办?”

说来也奇怪,他一个五品高手,此时六神无主,反倒要问沈黎这个门外汉的意见。

“我总觉得,刘大有没有一品高手的基因,他的儿子应该成不了什么一品高手。”

沈黎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放下茶杯后,拿着食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这件事情,很奇怪。”

“那你现在什么打算?”

万逸楼叹口气道:“我可能打不过他。”

“没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现在最重要的,是睡觉。”

沈黎打个哈欠,竟像没事人一样,径直回到后院,钻入林晴的被窝。

“心真大。”

万逸楼摇摇头,管他呢,就是沈黎死了,对他来说损失也并不是很大,大不了再培养一个沈黎出来。

只是,他住的客房,离东厢房只有一院之隔,每晚东厢房的动静总是让他难以入睡。

他又是习武之人,对于周遭风吹草动本来就极为敏感,何况是半夜剧烈的摇床声响。

气的他都想骂娘了,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怎么精力就这么好?

于是乎,每天晚上,他都在无比纠结中入眠,时而惊醒,状态是越来越差。

……

翌日,沈黎早早的起床。

苗欢盈在外定做的酒水盒子,已经好了。

这两日,他在家中蒸馏了一斤左右的酒水,被万逸楼喝了一部分,还有七两。

他小心翼翼的将竹叶青灌入白色瓷瓶中,称重后,刚好五两。

接下来便是去府尹报备,可以开始准备自己的铺子了。

林晴自搬来新宅子后,每日被一万两银子纠缠的睡不着觉,便奋力炼制白糖,总算炼制两千两的白糖出来了。

可夏季炎热,许多白糖放置不久就会融化,只能存于冰窖。

今日沈黎刚好出门,便带着白糖去还钱。

这两千两,沈黎暂时没打算还给苏记牙行,而是准备钱生钱。

金陵府尹侧门,有个专门的小房间,用给商人报备。

据说这小房间,之前是马夫所住,可见府尹对于商人的鄙视。

记录的文书很快发下来,当然,沈黎的一盒价值百两的竹叶青,被没收了。

他也不恼,这本来就是打算送给府尹的小礼物,到时候做生意,免不了让府尹大人多多关照,却没想到落入了下面人的手中。

只是,开店的话,需要一个掌柜。

他初来乍到,人脉也不广,以前认识的,大多是四六不着调的狐朋狗友,成日除了偷鸡摸狗什么都不会,掌柜自然不能用他们,否则要亏死了。

空有宝山却不知怎么赚钱,真是滑稽。

没办法,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现在营业执照也有了,就差个铺子,不过酒香不怕巷子深,铺子的选址不用太过苛刻,一百两一份的美酒,他相信到时候有人打破头的购买。

他上午交代苗欢盈选铺子,下午便有了着落。

从城南到城北,十多家空铺子的价格,地理位置以及优势都被苗欢盈清晰的列在纸上,一手娟秀的小楷,让人看的身心舒适。

他考虑许久,城南离自家比较近,上下班也方便,便选择自家不远处的一个空铺子,每月租金二十两。

刘齐又弄来五十坛劣质酒水,供沈黎蒸馏。

夏季炎热,厨房里又生活,自然让人汗流浃背。

沈黎现在也是有钱人了,自然不会亲自去吃这个苦。

安大全是四个家奴中,最为老实憨厚的一个,不像刘齐那么机灵。

但这种人,做人真诚,没有什么坏心眼。

沈黎思索再三,将其叫到后花园,语重心长的为他画了一张大饼。

“大全,你是你们四人中,最为老实的,你不知道怎么说话,但知道怎么做事。”

他拍着安大全的肩膀道:“你放心,只要你老老实实的跟着我做,将来你的身价比金陵大部分的员外都要值钱。”

安大全感激涕零,连忙跪地表忠心:“少爷放心,就算是少爷让我赴汤蹈火,我也在……在……”

“在所不辞。”

沈黎补上他的后半句:“行了,我知道你的意思,现在我有一份十分重要的工作交给你,做好了,每月例钱上升十倍,但是你要守住秘密,任何人问你都不得提起此事!”

“是。”

厨房中门窗紧闭,就连那些缝隙处,都被沈黎封上了木条。

现在这份配方,是他进军金陵首富的筹码,万万不能被人偷了去。

安大全大刀阔斧的在厨房中蒸馏酒水,少爷的话让他如同打了鸡血,拉起风箱时格外卖力。

而沈黎彻底闲下来,哼着小曲儿在后院研究包装盒。

现在的包装盒分为三种。

五两装,一斤装,两斤装。

五两装的酒瓶,是用普通的白色瓷瓶,上面仅仅是写了几个字。

而一斤装的就要奢侈一些了,那些字都是用金色丝线描边,瓷瓶的材质也要上升好几个档次,尤其是盒子,采用红木所制,准备定价二百两一份。

至于两斤装的,则是用两个一斤装的瓶子,换了个包装而已,外面的盒子更加精致,整个盒子采用小叶紫檀所制,暗红色的盒子更加神秘感,上面纯手工雕刻的竹叶,栩栩如生。

仅仅这一份,便卖五百两银子。

三天后,安大全送来十斤竹叶青,这也是沈黎的本钱。

灌装好酒水,家奴们搬上马车,送往新的铺子,铺子上的横幅还没拉下来,今日便正式开业了。

第55章:饥饿营销 苗欢盈曾经的身份应该不简单,至少也是个商贾之家的才女,她的做事效率,让沈黎很是满意。

只要是沈黎开口,最迟三天,最快一下午便能出结果。

沈黎不过是随口一提,她便找人算了黄道吉日,提前将牌匾做好,并且装修好铺子,只待剪彩,就连剪彩用的鞭炮什么的,也准备的妥妥当当。

只是,铺子的位置一般,平日过往人极少,又大多是普通百姓,听说这里的酒水一百两一份,都望而却步,让酒铺冷冷清清的剪彩。

几个家奴都不懂商业之道,只是这么贵的酒,他们也很难想象,哪个冤大头会选择购买。

他们倒不至于幸灾乐祸,而是倚在门边,在短暂的几次吆喝后,无人问津,便开始垂头丧气。

安大全是个例外,他不顾烈日,在门边坚持不懈的招揽顾客,即使人家让他走开,他也不气馁。

酒是他蒸馏出来的,他自然知道酒的成色。

沈黎知道,他一口没尝过,十斤酒出三两竹叶青,算的刚刚好。

而此时的沈黎,正在家中,悠闲的给沈妞妞讲故事。

沈妞妞的手中,拿着一块冰块,吃的不亦乐乎。

那是冰棍,是沈黎用糖水倒模,放入冰窖冻出来的。

这种吃法,前所未有,就连万逸楼,也对此比较感兴趣。

“话说,你这酒铺都开张好几天了,也没见有人来买,你也不急。”

万逸楼舔着冰棍,在一旁泼凉水道:“这么好的酒,也卖不出去,可能你不太适合做生意,还不如卖给其他酒铺的人,让他们代卖。”

“这酒你可是喝过很多次了,味道如何就不用我说了,怎么,你也没信心?”

沈黎拿出手帕,替妞妞擦拭嘴角,自顾自的说道:“酒香不怕巷子深,别着急,让酒香再飘一会儿。”

“行吧。”

万逸楼伸了个懒腰:“这刘肆是怎么回事,这么多天也不来找你。”

“可能处理赌坊的事情吧,他不来正好。”

沈黎耸耸肩,这前有狼后有虎的生活,过的实在是提心吊胆,为什么自己的对手这么强大?

一个是绝世高手,另外一个是朝廷重要部门。

实在是难搞哦。

西厂近来表面上没有什么动作,想必是知道自己身边有五品高手,修书回京搬救兵了,至于刘肆,倒真的有些奇怪了。

一旁的妞妞缠着他还要吃冰棍,被他以吃多了闹肚子为由拒绝了。

林晴知道自己炼制白糖赚的两千两银子被沈黎花掉了,虽然肉疼一阵,但出嫁从夫,这个家,还是由沈黎做主的。

于是,她便更加努力的炼制白糖了,基本上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日将自己搞成一个小泥人,完全不像是一个富家太太的生活。

城南酒铺内,刘齐和安大全看守,刘齐蹲在门前,百无聊赖的拍打苍蝇,而安大全顶着烈日,向路边每一位行人介绍自己的酒水,可人家一听价格,立马躲开。

他这种人,看起来脑子不会转弯,实际上是执着。

他一遍又一遍的吆喝着,终于等来了第一位客人。

“嗬,我倒要看看,你们这什么酒,敢卖一百两银子一份,若是酒水太差,老子掀了你们的铺子!”

说着,两个劲装青年走进铺子,凑了一百两银子,拿到一份竹叶青。

等他们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瓶子后,轻轻摇晃一下,勃然大怒。

其中一人将憨厚的安大全拎起来:“你当老子是傻子吗?一百两银子,买了五两酒!看老子不砸了你这破摊子!想钱想疯了吧?”

安大全双腿在空中不停的扑腾,但无济于事。

倒是刘齐机灵一些,连忙凑上来赔笑道:“大爷,我们这是小本生意,若是您觉得不值,退回酒水便是,我们将钱还给您,我这兄弟憨乎乎的,别沾了傻气。”

青年重重的将安大全丢在地上,冷哼一声,随后伸出手来:“赔钱!”

而另外一个青年,倒想着吃白食,既想要酒,又想退钱。

他打开瓶塞,轻嗅一口,想看看什么酒水能卖一百两银子五两酒。

这一闻,便觉得飘飘欲仙,一股竹叶的清香顺着瓶口溢出,让人心旷神怡。

他惊讶的看向同伴,将瓶子递过去。

任何时代,都有人喜欢看热闹。

路边小摊上的小贩,连摊也不摆了,就看着新开的酒铺是如何被人推倒的。

看到打架,他们很是兴奋,恨不得冲上去先揍两拳。

两个青年闻了酒水味道后,从盒子里取出嵌入在内的小酒杯,这一杯只有一小口,十分精致。

他们各自倒了一杯后,缓缓饮下。

半晌,两人脸色通红,两眼放光,异口同声道:“好酒!”

两人再也不好意思说酒水不行了,这酒,酒水清澈,酒香浓厚,味道柔滑清冽,酒劲大的同时又没有很严重的灼烧感,喝起来很舒服。

周围人们议论纷纷,难不成,这家酒铺的酒,是玉露琼浆不成?

尽管好奇,他们也没钱购买,只得纷纷叹息,有钱人的快乐,他们不懂。

有了第一份,便开始有了第二份。

安大全和刘齐都不是账房出身,对于算账一窍不通,只得交给一旁的苗欢盈。

短短一日下来,柜台上的酒水兜售一空,整个铺子除了柜台再无其他东西。

刘齐欢快的跑回去邀功。

而沈黎正在家中给院墙下面的白菜浇水。

在杨柳巷住了一段日子后,他慢慢喜欢上了种菜,那种一点点浇灌得到收获的感觉,让他很满足,也让他躁动的心情安静下来。

“少爷,卖了,全部都卖了!”

刘齐兴奋大喊道:“您猜猜,卖了多少钱?”

“十份一百两的,十份二百两的,五分五百两的。”

沈黎丢下水瓢,揉了揉自己酸胀的后背:“五千五百两。”

“少爷厉害,这么快都能算出来。”

刘齐一记彩虹屁拍上:“少爷威武!”

“去吧,你们三人,每人赏二十两。”

二十两,已经够他们赎身了。

可尝到了甜头,谁愿意走呢?去了别家,怕是二两都没有,遇到这么大方的少爷,刘齐也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

沈黎收回浇灌的木桶,回到水井旁,继续慢悠悠的打水。

很快,苗欢盈回来了。

“少爷,酒水不够卖,很多人尝了一口,要买几份,咱们只有二十五份,只卖了二十五个客人。”

虽然赚了钱,她却更愁了,现在铺子大门都快被人砸破了。

他们又没有背景,有些权势的人扬言,若是不能及时出货,砸了他们的铺子。

沈黎扬了一瓢清水:“没事,让他们闹,出个告示,大门若是破了,以后再不供应这类酒水。”

“这叫饥饿营销,明白吗?”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第56章:能做官吗 竹叶青的产量极低,若是供应全城,根本不可能做到,只能进行限购了。

一天出一斤的产量,完全不够销售的。

可这种蒸馏方法简单,沈黎手中又没有值得信任的人,只好暂时先不生产那么多。

蒸馏的人选还是先确定安大全一个人,至于卖断货,那就卖断货了。

物依稀为贵,到时候出个告示,这么好的酒,提炼时间长一些也不足为奇。

一日一斤,便是二百两,一个月六千两。

这个数目,已经够沈黎一家人开销了。

他没什么特别大的志向,什么三公九卿,天下第一,他从未想过,只想和一家人好好生活下去。

这几日,他格外悠闲。

天气越发炎热起来,很快到了处暑季节。

雷雨天气不断,屋内格外潮湿。

而沈黎闲来无事,将鸡蛋混合奶油打散,放入冰窖冷藏,为妞妞制作冰激凌。

这几日,金陵诗坛发生了一场大地震。

残文《寒窑赋》让这帮士子如坠冰窟。

有此赋,即使他们再写三十年,三百年,都不可能超越沈黎。

小奴儿也越发对沈黎好奇,越是查他的过往,越是干干净净,看不出其他任何痕迹。

这让她芳心有些痒痒的。

但这几日她的护卫出门办事,外面几大势力都在盯着她,若是她擅自出门,十有八九被那帮阉人抓回去。

她按捺许久,越发急躁的想要再次见到沈黎,询问关于寒窑赋的事情。

而作为举人之一的刘肆,在整理好赌坊事务后,再次来到沈家宅院。

“沈兄,近几日可睡的好?”

他有些阴恻恻的冷笑道:“该还债了吧?”

“还什么债?”

沈黎明知故问道,这人自从上次展示武力后,再也没有动静。

按道理来说,一个人越强,越是不会多说废话,三言两语取人性命的事情常有发生。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自古以来的道理。”

刘肆轻摇折扇:“但刘某一届文人,习惯以理服人,沈兄不愿偿命,这是打算拿一家老小的性命填上去了?”

“我爹娘死了,没有老的。”

沈黎耸耸肩,想皮一下,但下一秒他表情凝固起来。

整个大厅的温度下降几度,大夏天的,竟有种如坠冰窟的寒冷。

一旁的刘肆默不作声,在他周围隐隐有透明的真气涌动。

下一刻,他抓住了沈黎的手臂。

那股刺骨的寒冷,顺着沈黎的手臂快速蔓延上去,他的手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上冰碴。

冷,宛若万年寒冰刺入体内,那股寒意如洪涛一般在经脉中肆意奔涌。

他知道,如果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被冻死。

可大厅后的万逸楼,始终不敢出手。

他已经见识过刘肆的厉害,坚信他是一品高手。

再加上刘肆的寒冰手段,让他更为恐惧。

因为真气本身是没有任何属性的,想要修炼属性,必须要达到三品以上。

对于万逸楼,五品打四品都够呛,何况打三品。

他在后堂,手心里都攥出汗水来,迟疑着自己要不要为沈黎献出自己的生命。

貌似沈黎对他,并不是十分重要,尽管他很看好沈黎。

“万!逸!楼!”

沈黎终于承受不住,右手顺手拿起茶壶朝着刘肆奋力砸过去。

即使打不过,他也要让刘肆狼狈而归。

“跟他打!相信我!”

沈黎咬牙切齿道:“怕什么,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你觉得,你能打的过我吗?”

刘肆冷笑道:“后面的那位,我劝你不要出手,你辛苦修炼不容易,否则……”

万逸楼无论如何也缩不住了,硬着头皮走出来。

“大人,还请你放了我这位朋友,他手无缚鸡之力,还请大人手下留情。”

“嗬,留情,他跟我之间,可是杀父之仇,你明白吗?”

刘肆冷冷的看向万逸楼:“你有什么资格来劝说?”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如此羞辱,他也忍不了,就像沈黎说的,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他浑身真气涌动,准备与刘肆决一死战。

“那大人,在下就斗胆与你过上两招了!”

谁知刘肆忽然冷哼一声收回手:“你是,锦衣卫的人?”

“呃,正是。”

万逸楼愣住了,怎么,现在的锦衣卫,对于二品高手还有威慑力?

“罢了。”

刘肆起身,轻摇折扇,不屑的看向沈黎:“这次是锦衣卫的面子,你给我等着!”

说完,他飘然离去,手下韩叔殷勤的打着遮阳伞,两人的背影就这么消失在大门前,留下面面相觑的沈黎和万逸楼。

沈黎反应过来,破口大骂道:“还说你会保我,你保个屁啊,再晚来一会儿,老子胳膊都要废掉了!”

尽管已经过去半刻钟,他仍觉得浑身寒冷。

万逸楼却没空搭理他,什么时候锦衣卫的名头这么好用了?难不成是自己猜错了?现在的锦衣卫如日中天?

他满是疑惑的离开沈家宅子。

沈黎揉了揉红肿的左臂,悻悻的回到后院。

这次吃瘪,让他知道武学的重要性,自己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归墟古国,泡泡圣池。

这也让他否定了之前的猜测,这个刘肆,的确是二品高手,总之实力不俗。

夜晚,唐老宴请,他想借故推脱,但想了想,唐老是文官,应该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入仕。

虽然现在万逸楼在,自己的铺子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日后铺子做大了,麻烦肯定会有,若是有个官家身份,肯定是方便许多。

夜幕降临,竹园小筑灯火通明。

唐老的书房中,到处摆放着沈黎的诗词。

他笑眯眯的将沈黎请到书房,展示一番道:“沈小哥当真好文采,即便是朝中国子监的大儒,怕是也自叹不如。”

“哪里哪里,唐老谬赞了,学生学问浅薄,还想向唐老多多请教呢。”

“年轻人不骄不躁,值得夸赞。”

唐老竖起拇指呵呵笑道:“大渝诗坛,已经有你一席之地了,现在京城那边已经传开你的佳句了。”

“呃,学生有一事,想请问一下唐老。”

沈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请问,诗写的好,能做官吗?”

第57章:竹园宴席 “呃。”

唐老也显然没想到面前这个年轻人这么现实,他还以为沈黎是股清流,却没想到也是沽名钓誉之辈。

这倒不是贬低,而是感叹,做官没什么不好的,他也是官,也想往上爬。

“做官的途径不仅仅是科举。”

他捋着胡须解释道:“像武将,需有战功在身,若是你有能力,清扫掉北方的狼族,也是可以获得爵位的,当然,若是战事吃紧,陛下也会考虑售卖爵位来扩充军费。”

“售卖爵位?”

沈黎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多少钱?”

“呃,老朽也不知道,不过十多年前,定远伯就是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下了伯爵位。”

天,伯爵位啊!

沈黎两眼放光,直接忽略了价钱。

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伯爵排在第三位。

而且每个爵位都是拥有自己的封地的,伯爵的封地,起码有一个县那么大。

一个县啊!

若是让自己搞成商业街,就是三千万两银子也能赚回来了!

他现在有产品,有技术,根本不用担心钱的来源。

可是他这人,自前世就没有存钱的习惯,也不会省钱,直到现在,他还欠着苏记牙行一万两的银子。

那就要考虑赚的钱够他花为止。

可接下来,唐老就给他兜头一盆凉水:“这种爵位,是不长久的,没有实权,封地迟早会被收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还有期限的?

沈黎哑然。

“其实,以沈小哥的诗才,完全可以进国子监和翰林院的,编著古书也是读书人的一大快事,这样你做官的想法也能实现了。”

“不了不了。”

他连忙拒绝,开玩笑,编著古书。

明朝时期的朱棣,派人编著永乐大典,全书一共三亿多个字,分一万多卷,即使是通篇读下去,没个三五载都读不完的,何况还是编纂的人。

这件事情太过枯燥。

唐老呵呵笑着,与他携手来到桌前:“来,饭菜简薄,多多包涵。”

而万逸楼也献宝一般,从怀中拿出一个酒葫芦。

那是从沈黎家中偷来的竹叶青,至少两斤,价值四百两。

于是乎,在沈黎幽怨的小眼神中,万逸楼替唐老满上:“唐老,你尝尝,这酒是沈黎酿的,味道堪比御酒。”

“哦?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了。”

唐老笑眯眯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随后他老脸涨红,剧烈咳嗽起来,很大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他浑浊的眼中,顿时散发一股亮光,如同小孩要糖一般迫不及待:“快,再来一杯。”

酒水满上,他再次一饮而尽。

酒水如滚烫的岩浆一般,顺着他的喉咙滑入五脏六腑,他拿着空酒杯,愣住了。

随后,一滴浑浊的泪水顺着他的眼角落下。

他连忙擦拭:“抱歉,这是辣的。”

在他心里,他都快要舒服的飞起来,这酒的味道,比宫廷御酒还要柔和几分,香味更要纯正一些。

这是什么?这是玉露琼浆!

万逸楼一脸坏笑,再次给他满上:“这酒劲儿极大,上次我喝了几杯,便喝趴了,您老可别着了道。”

“看你说的,老夫饮酒三十载,虽不说千杯不醉,但至少也能痛饮两三斤。”

唐老拍着胸脯保证,但两人都是一脸不信。

这蒸馏出来的高度酒,没人能顶的过五杯。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唐老这个官,不错。

若是他是个贪官,这酒,早就到了他的桌前,也不至于今日才能尝到。

“沈小哥啊,这是你酿造的?”

“呃,算是吧。”

沈黎摸摸鼻子,实际上自己也只是蒸馏了一下酒水,去除一下杂质,他有些腼腆道:“这只是平日里搞出来的小东西。”

“嗯,商贾之道,终究是下等。”

他还以为唐老要称叹一番他的才能,谁知唐老竟如此评价。

也难怪,大渝注重文士的培养,对于商人极力打压,就连往年与那些商人合作进货的皇商领头人,也是众位皇子中最不受待见的那一位。

虽然唐老嘴上说着商人不好,但酒水可没少喝,一顿饭,二斤酒,他吞下去近一斤。

只是,彻底歇了菜。

老人家吐了一阵后,气息萎靡,头上的白丝凌乱,脑袋无神的耷拉着。

唐麟灌了几碗醒酒汤后,才将他扶到床上睡下。

竹园小筑靠近秦淮河,旁边又是郁郁葱葱,夏日里格外阴凉,午饭后沈黎躺在躺椅上,一旁的万逸楼顺手从餐桌上拿来一个苹果,用力的啃着。

“你想做官,我不拦你。”

或是沈黎询问做官途径时,让他有些敏感,他放下苹果,深吸一口气道:“但是我想让你帮我,恢复锦衣卫往日荣光。”

这一段时间的接触,他已经确定面前的少年,是潜龙在渊,来日必定一飞冲天。

炼糖,酿酒,有累计钱财的能力。

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文学上这么大潜力,若是做了官,到时候定然扶摇直上。

现在只剩下武学了,但是有这两项能力,将来身边还会缺护卫吗?

虽然真气看起来极为潇洒,但面对军队这种杀人机器,根本无能为力。

所以他现在只能尽量讨好沈黎。

因为他发现西厂那帮阉货,胆子竟小到如此程度,知道沈黎身边有个五品高手,只打了个照面,再也不派人前来查探,简直怂到家。

这对他很不利,哪怕你经常来骚扰一下,让这小子有忧患意识也好啊!

今日这刘肆来了,他又处理不了,他退缩的样子,怕是在沈黎面前大大掉分。

沈黎翘着二郎腿:“今天你的表现,我很不满意,若是一遇到强大的敌人,你就丢下我跑路,那我怎么办?”

果然,他还是计较此事的。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对不起。”

“算了,你先留在我身边吧,算是我承你的情,但是你不准再搞些馊主意,因为我无故多添敌人,将来我要是有能力帮到锦衣卫,定然义不容辞。”

西厂的人,该防还是要防一下的,不能现在就赶走万逸楼,而且身边有个高手,也会安全一些。

“明白,你放心吧,我会尽全力保护你。”

沈黎点点头,这事总算是翻过去了。

“行了,回家。”

他伸了个懒腰:“该弄点人回来,赚点钱,哪怕是买的伯爵也可以。”

第58章:加大产量 下午,沈黎带着刘齐前往人市购买家奴。

这次买的家奴身份,与刘齐他们又有些不同。

家奴和奴隶是有很大的区别,奴隶大多是从战场上捕获回来的,那些有武力的奴隶,都优先被安置在军中,而那些平民,被军中捕获后卖与贩子,用以充当军费。

这类奴隶,都没有什么武力,也是被驯服过的,有的是奴隶的后代。

沈黎听着小厮的介绍,不禁心中泛起一阵怜悯。

他不是心软的人,但这种两国交战,波及手无寸铁的平民的战争,实在是太过残忍,尤其是屠城行为。

那些奴隶比起家奴来,待遇又要差很多,他们大多被关在矮小的笼子里,身上只有一块遮羞布,有的是被铁链将手脚反锁在背后,动弹不得,他们面对人们的挑选时,有的瑟瑟发抖,有的麻木不仁。

奴隶和家奴最大的区别,就是不能赎身,一旦卖给主人,那所有的身家性命都归主人所有。

家奴还有个奴籍,而他们,和牲口没有区别,离了主人,就连金陵城门都出不去。

奴隶也分好坏,有温顺的,也有难以驯服的。

其中昆仑奴是最好的,也是价格最贵的,从身体素质以及长相,五十两到一百两不等。

他们是所有奴隶中最温顺和忠心的,一辈子不会叛变。

之所以没有商家以次充好,是由于肤色,昆仑奴属于东南方向的棕色人种,男人身强体壮,性格温顺,能吃苦耐劳。

至于那些从战场上掳回来的原住民,大多是三十到五十两银子。

沈黎花了五百两,买了两个昆仑奴,还有十个原住民,交由刘齐管教,并在墙角一侧开辟出一间新的房子,里面做了二十个灶台。

只是房子有些小,灶台做出来后,里面人行道只有一人来宽,两人错身都难。

好在每个灶台旁边都有岔路口,过道可以用来借道。

只过了两天,沈黎的后院便充满了酒香味。

苗欢盈俨然成了沈宅的管家,她特意将开辟出来的厨房,修了个通道,连接前院下人住的地方,从厨房内完全看不到后院的情况。

至此,沈家一天差不多要进购七十斤左右的酒水,再送与厨房进行蒸馏。

那些奴隶被专门管理,根本没机会和外人接触,配方暂时没有什么问题。

现在二十台灶,差不多可以生产二十斤竹叶青,虽然数量远远不够,但还是解了燃眉之急。

若是还想做大,就必须将生产线复杂化,让那些工人看不懂,这样配方才不会泄露出去。

沈黎也让林晴停了白糖的炼制,现在是夏季,白糖本来就难保存,弄的太多,到时候反而不值钱了,等苏记牙行拼命催他的时候再考虑继续提纯。

苏记牙行最近生意大好,有了雪花糖的加入,他们终于和皇商搭上线,负责皇商的皇子,已经验过雪花糖,对品质十分满意,只是要下半年才能收购。

苏记成为皇商,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是,他们最近又看上了酒水市场。

苏记的苏锦途,被人送了一瓶五两装的竹叶青,喝完后惊的合不拢嘴,忙找人打听酒水出自哪家酒坊。

最后才发现,是出自沈黎之手。

他连夜将詹良才叫入府中,无论如何也要让他搞定沈黎,以后苏记一家拿货,价钱不是问题。

若是这种酒水被垄断,那才是真正的皇商。

白糖只是可有可无的吃食,而酒水才是真正的好生意。

皇宫中,陛下闲来无事要饮酒吧?宴请百官要饮酒吧?太后大寿也要饮酒,邻国使者来了也要饮酒。

作为皇帝,若是不能拿出大渝最好的酒水,那不是很丢脸?

所以,酒水是刚需。

若是垄断竹叶青,那这皇商一辈子不用愁。

“若是拿不下来,便……”

微微发黄的灯光下,苏锦途一脸凶狠的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现在沈黎这个人,对于他们苏记牙行太重要了,白糖和竹叶青,都可以让他们称为大渝第一商贾之家,甚至成为大渝首富也不为过。

抹脖子也不是杀了沈黎,而是活捉他,软禁起来,或者以他妻儿作要挟。

詹良才会意,他匆忙出去,抓紧安排。

现在的竹叶青,名声越来越响,每天一早,铺子的大门前,排起一道长龙,拥挤的人群将街道都堵住了。

这些人,大多是家奴打扮,都是替主人前来买酒的。

也有商人打扮的,前来寻求合作,却被苗欢盈无情拒绝。

理由很简单,我们卖都不够,怎么可能给你们分销?

即使现在每天卖二十多斤,数量也很少。

二十份五两装,五份一斤装,三份二斤装的。

这比现代那些网店抢限量版手办还要难。

而且,由于数量稀有,买到就是赚到,一份五两的,一百两银子购入,卖二百两都有人买。

有人砸锅卖铁,成天守在铺子前,只盼有货自己买上一份,转手赚上一百两。

苗欢盈也愁,产量上不来,实在是很难做生意。

现在的沈黎,每天收入四千五百两,刨去成本,至少赚四千两。

林晴一听到这个数字,差点没吓的晕过去。

一天四千两,那一个月就是十二万两的收入!

这还是产量不足的情况下,那要是产量足够的话,一天都有可能进账十万两。

她是个小女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顿时又有些心慌起来。

这么多钱,若是有人起了歹念,那可怎么办啊?

沈黎坐在花架下,笑眯眯的搂着她:“没事,那不有个五品高手呢。”

万逸楼轻哼一声,内心对他很是鄙夷。

放荡的登徒子,有点钱就飘了。

沈黎如此敛财,也是想弄上一块封地,到时候子孙都不用发愁了。

但是,如此敛财,金陵城各方势力也盯上了他。

他们都知道,沈黎一天进账多少钱。

尤其是城南衙门,细算了一下,这一天,顶得上金陵府尹三天收的税。

这怎么能行?在我城北的地盘,不上贡一点,你的生意怎么能做得好呢?

很快,一位红杉皂吏挎着刀,敲开了沈黎家的大门。

第59章:敲竹杠 “开门!查税!”

带刀皂吏趾高气扬的踹着大门,刘齐一看是官老爷,连忙赔笑迎入,又唤其他人赶紧通知沈黎。

大渝律,平民百姓不得带刀上街,匕首都不行,书生佩剑,不可开锋。

这也导致,带刀的皂吏格外猖狂。

他坐在大厅,喝着花茶,饮下几口后,随口吐出茶叶:“你们管事的呢,让他出来!”

刘齐小心翼翼的伺候在一旁:“回官爷,已经去请我家家主了。”

“让他赶紧过来!”

皂吏不满的一脚蹲在太师椅上:“这么热的天,也不弄个冰镇西瓜来尝尝?”

“哦,小人马上就去。”

刘齐如梦惊醒,可不敢得罪这位官老爷。

大渝所有地方,查税的皂吏是最吃香的,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巴结,尤其是商人。

沈黎一听是查税的人,立马明白,这是有人红眼了。

这些满脑肥肠的地方官,上上下下沆瀣一气,专门坑那些没有背景的商人。

可人来了,若是不迎接,怕是明天铺子就得关门。

这也是他迫不及待想要弄个官家身份的原因。

他懒洋洋的起身,跟着家奴前往前院客厅。

面前的皂吏,尖嘴猴腮,一副吃定人的嘴脸,让人好生厌恶。

可目前还不好得罪,沈黎只好赔笑道:“不知官老爷驾临,有失远迎,还请赎罪。”

“嗯,你这个后生,倒是挺会说话。”

皂吏随口喷出西瓜子,将西瓜皮随手一丢道:“我奉命前来查你沈家的税,有人举报你偷税漏税。”

“啊?这可从来没有的事啊!草民一直兢兢业业,按时交税,从没逾矩之举啊,这……这是谁人散布的谣言啊!请大人明察!”

沈黎装作一脸无辜,心中却是一阵冷笑。

这番说辞,明明是打算从自己身上捞出一点什么来。

若是换做街边小贩,听到这些话,怕是瞬间六神无主,随后求皂吏放自己一马。

可这正中人家下怀,人家会说尽量帮你查明真相,如果小贩不懂事,没有上贡的东西,那便随口找个理由,说其偷税漏税。

闹到公堂上,官家老爷本来就觉得商人卑贱,犹如女子一般,想要升堂,先来五十杀威棒。

那些升斗小民,哪里受得了这些?

果然,皂吏冷笑一声:“没有?城南那家新开的酒坊是你的吧?近日你可交过税?”

“可这税,是一月一交啊。”

沈黎继续保持一脸无辜:“当时报备时,大人都说好的啊。”

“哦?你确定是这个月开的铺子?”

“就几天前开的。”

“放屁,我这上面记录,你明明是上个月开的铺子,距今已经一月有余!”

皂吏重重的将怀中册子砸在桌上,茶杯摇晃,险些掉落下来。

沈黎眼睛朝着那本厚厚的册子看去,皂吏冷哼一声,将册子收起。

这应该是假的册子,就是为了糊弄自己的。

“大人啊,街坊四邻都可以作证,我这铺子,是前几日所开的。”

他装作不知所措的样子:“您,是不是记错了啊?”

“绝无可能!”

皂吏甩手起身:“按你上面的记载,你每份竹叶青,至少交三十两银子的税,据我这几日观察,你少说一日卖五千两,这便是两千五百两的税,一个月,你得补交七万五千两的税!”

七万五千两!

沈黎吓的瘫坐在椅子上,被这个天文数字差点没吓死。

这些,自然是装给皂吏看的。

“哼哼,你现在知道怕了!”

皂吏不屑的冷哼:“劝你三日之内,补交齐税款,否则,公堂上有你吃板子的时候。”

他心中也在嘀咕,这小子是不是不懂人情世故?怎地还不求我好好查查?

求我查,那就得给钱呗。

或者是自己暗示的不够明显?

他清清嗓子,咳嗽两声:“咳,嗯……我看你小子年纪轻轻,倒像是正派之人,想必应该没有这种偷税行为,不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嘛,可以帮你查查。”

说罢,他垂下的手,拇指不停的摩擦着食指指腹,意思是给钱。

沈黎装作没看见,反倒是一脸感激:“谢谢大人,请你一定要明察啊,草民绝对是冤枉的,真的麻烦你了,谢谢谢谢。”

查税这行,不查勤的,不查懒的,专查不长眼的。

皂吏知道,再多说废话已然是无用,他脸色陡然阴冷:“你等着抓捕批文吧,到时候五十大板,有你好受的!”

沈黎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脸色渐渐冷了下来。

阿猫阿狗都敢来敲竹杠,若是没有后台,这生意很难做下去。

上次城南衙门的判官,都敢明目张胆的颠倒黑白,若没有万逸楼出手,怕是那次就得吃点皮肉苦了。

这次还来。

真当老子是草民,就弄不翻你们衙门是不是?

他看向桌上皂吏的茶杯,又看向一旁的刘齐:“以后这种小吏来了,不准给一口水喝,脏了茶杯你赔吗?”

说完,他甩袖出门,留下一脸诧异的刘齐。

自家少爷,竟然这么硬气?

沈黎租了辆马车,一路朝着城北竹园小筑走去。

一到竹园小筑,他便笑眯眯的奉上好酒。

唐老昨日酩酊大醉,这把年纪,醉酒最是伤身。

可奇怪的是,他一觉醒来,只觉神清气爽,整个人更是有精神了,这让他不禁感叹此酒的美妙。

今日沈黎又送来一份,他便想到沈黎可能有求于人,但这酒水诱惑实在太大。

他并未让唐麟接下酒水,而是笑着将沈黎叫到书房:“怎么,想让我介绍你做官?”

他可没忘记昨日沈黎问起怎么当官时,两眼放光的表情。

沈黎连忙摇头,开玩笑道:“要是让您介绍做官,起码得百份这样的酒。”

“哈哈……”

唐老捋须爽朗的笑起来:“你无事不登三宝殿,总不能平白无故的送酒吧?”

“看您说的,小子无非是仰慕您。”

世人没有不喜欢彩虹屁的,唐老也不例外,被这年轻小才子一顿奉承,他顿时心旷神怡。

可转眼间,沈黎垂下脑袋,哀哀戚戚:“这是最后一份,怕是以后您,喝不了这种酒了。”

“嗯?”

唐老狐疑道:“为何?”

“交不起税啊。”

沈黎叹口气,将事情原原本本……不,添油加醋说了出来。

总之,城南衙门要多可恶有多可恶,他们跑来敲竹杠,嗯,敲了一百万两银子!

这种贪,比清朝和珅有过之而无不及,人家雁过拔毛,他甚至还想扒皮。

唐老捋须笑道:“没关系,以后再有这种事,让小万来找我便是。”

第60章:竹园醉酒 有了唐老这句话,沈黎也放宽了心。

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唐老自京城而出,又在金陵住这么久,应该地位不俗。

京官可没有那么多闲工夫出门游玩,除非是奉旨来到地方办事的。

虽然沈黎对于大渝官职不太熟悉,但唐老地位绝对不俗。

他今日来,也是想将唐老这个“骡子”拉出来溜溜,看看这位慈祥的老人家,到底官居几品。

有了这个后台,他自然无所畏惧,和唐老寒暄一阵,准备告退时,人家又不让走了。

原因是那首寒窑赋,落入了唐老的手中。

“此赋,当属古往今来,第一赋。”

唐老捋着胡须,在他桌案一旁,整整齐齐一大叠誊抄的纸张,他随手一翻,每张内容一样,都是那首寒窑赋。

“老夫朋友众多,此赋,定然要让他们也好好看看。”

这么多信件,发出去,怕是要几十个信鸽。

他再次拿起桌上那首寒窑赋,啧啧称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真人生名言,尤其适用于官场。”

“人生在世,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好句,千古名句!即使再过千年,这也是至理名言!”

沈黎讪笑的挠挠头。

这是抄的,他也不好搭话,便听着唐老继续说下去。

“你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感悟,当真是难得,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感悟的来。”

唐老歪着脑袋,细细的打量沈黎:“你年纪不大,哪来的经历写出如此名句?”

“呃,就随便写写。”

沈黎摸摸鼻子:“总是就是戒骄戒躁,保持一颗平和的心嘛,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唐老细细琢磨,只觉浑身一震。

这说的,又何尝不是他呢?

他已经五十有余,没有几年活头了,这些年,他常常在想,这辈子,也就这么碌碌无为的过去了,今日沈黎随口一句,竟让他醍醐灌顶。

“好句,好句。”

他竖起大拇指道:“还有没?”

“呃。”

沈黎挠挠头,说多了,是不是将自己的诗才拔到一个恐怖的高度呢?

到时候人家考教自己怎么办?

哎呀,不管了,装比一时爽,一直装比一直爽!

他轻咳两声:“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你你你……”

唐老瞪大眼睛,眼珠子都快跳出来了。

听了这话,他只觉浑身发热,双手也忍不住哆嗦起来。

此言,当真是劝人良句。

“不行不行,你再说一遍,我抄下来,挂在床头,裱在书房!”

他忙拿出纸笔,却没承想,太过激动,手指都握不住笔杆,笔墨糊了一整张纸,他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激动,换了一张新的纸。

人说,字如其人,此时唐老的字,最好的表达了他的心情。

一幅狂草,无比张扬,落笔沉重有力,有种一往无前的气势。

沈黎由衷的赞叹道:“好字。”

他什么都会一些,唯独毛笔,实在是太差劲了,那柔顺的狼毫笔尖,难以掌控。

“沈小哥,老夫明白了。”

唐老大笑捋须:“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

“不错不错,你穷,我老,当真是好句啊!”

沈黎翻了翻白眼,我不穷,你才老呢。

我现在家财几乎万贯,早已致富奔小康了,还穷什么?

可唐老不知他生意上的事,只觉得他这种升斗小民,也赚不了几两银子。

如此佳句,当浮一大白,唐老忙拆开酒盒,拿出里面的两个小酒杯,一人满上一杯:“绝句配佳酿,绝配!”

两人就在书房的书桌上,喝的摇摇欲坠。

也怪沈黎这具身体,之前喝的都是低度酒,根本承受不了高度酒的摧残,导致他脑袋是清醒的,身体却是喝醉的状态。

等沈黎回去的时候,已是日薄西山。

而那红衣皂吏,也入了城南衙门。

“刁民,当真刁民!”

肥胖判官大怒:“当我城南衙门没人了!”

皂吏添油加醋一番,说沈黎如何如何不交税,又如何如何不将判官大人放在眼里。

金陵城中,四个小衙门,有专门负责征收税款的,城外以村镇为单位,征收税款送入县衙,最后再统一交到金陵府尹那里。

身为判官,自是有权过问税务。

只是,那锦衣卫的牌子,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判官能够惹得起的。

肥胖判官又偃旗息鼓,愤愤道:“不就是有个小后台吗?”

旁边的皂吏见大人有罢手的想法,自觉今日在沈家吃了瘪,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连忙出起馊主意:“大人,那沈黎,自是要交税的,这是王法,即使他有后台,连王法都能不顾了不成?”

“我知道,可那沈黎,毕竟没有触犯法度。”

金陵城中其他大户,或多或少都有些后台,至于这沈黎,找了个濒临灭绝的锦衣卫做后台,自己若是稳妥起见,再忍他几个月,锦衣卫彻底消亡,便是这沈黎的死期。

若是能从沈黎身上拔下一层皮,少说也有几万两银子。

那皂吏连忙道:“大人,咱们将此事汇报上去,府尹那里,自是有人篡改交税日期,到时候,即便他后台再强硬,也得给钱了。”

几万两,不是个小数目,重赏之下,必有……匹夫。

金陵城中,大多数的官员沆瀣一气,自是有办法惩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肥胖判官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脑海里渐渐浮现出白花花的银子。

锦衣卫算个球,干了!

他连忙书信一封,让皂吏送到金陵府尹。

……

林晴从马车上接下浑身酒气的沈黎,嗔怪的指责道:“怎地饮这么多的酒?”

沈黎嘿嘿傻笑,与之前醉酒后大发雷霆的行为完全相反。

以前的他,醉酒后发泄的对象,便是老婆孩子,轻者扯掉一大截头发,重者一顿毒打,让林晴几天下不来床。

今日太阳倒是打西边出来了。

林晴替他擦拭着脸庞,修长的手指轻轻的搭在他有些俊俏的脸上。

“不管你来自哪里,你就是我相公。”

……

第61章:鸣冤鼓响 翌日,沈黎早早起床。

这酒的效果当真不错,宿醉之后再醒来,竟没有多少难受。

他小心翼翼的吸啜着滚烫的热粥,一旁的林晴碎碎念。

“喝,喝醉了你不难受啊?”

说着,她又向沈黎碗中夹了一点咸菜。

新宅子的食桌,要比旧院子的大很多,但菜式还是那几样,经历过暴发户的报复性消费后,一家人的生活回归正轨,荤素搭配,更注重身体健康。

“欢盈。”

沈黎放下碗筷,对外面喊道。

这两姐妹,一个老实温顺,另外一个性格外向,似是格外精通管理,无形中,苗欢盈已经是沈家的管家了。

女管家,倒是头一人。

苗欢盈立马进来:“少爷,有何吩咐?”

“你知道这城南,有什么好一点的教书先生吗?妞妞该识字了。”

妞妞已经五岁了,在现代,已经可以上幼儿园了。

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个时代,女子出入学堂,是件十分丢人的事情,所以不少大户人家,都是自己请先生上门来教。

苗欢盈应该是见过世面的,她听到这件事,没有任何惊讶的情绪出现,她点点头道:“城东有位吕先生,才德兼备,在这金陵城中很是有名,不少人想要拜在他的门下,只是此老先生有些孤僻,所收弟子极少,我可以帮您问问。”

“嗯,那酒坊呢?怎么样?”

“现在每日正常出货二十斤以上,开张一炷香不到,便抢完了。”

“好,那你再找一下窑厂,我想做点东西。”

说着,沈黎从怀中掏出一张纸,上面画的,正是蒸馏装置。

不过,这蒸馏装置造型有些独特。

首先,它是拼接而成的,接口处一大一小,完全嵌入,到时候再糊上黄泥,可以达到很好的密封效果。

其次,蒸馏装置的周围,有规则的排列着树杈一样的小分支,这些分支约莫小臂粗细,上宽下窄,顶部还被要求做木塞密封。

这是改良版的蒸馏装置,这些小分支,是沈黎用来调整酒水口味的。

若是喜欢桃花酿,将桃花瓣用棉布包裹起来,塞在这些分支里面,盖上盖子后,蒸汽在主管内流走时,高温会将桃花的香味逼出来,顺着蒸馏装置的导管流入桶内,得到的酒水,就有一种淡淡的桃花香味。

其他味道的酒水也是一样。

只是没试过,不知道效果如何。

这种蒸馏酒,产量极低,对于酒水的消耗又实在太大。

好在买的酒,都是劣质酒,消耗的银钱并不是很多。

苗欢盈看起来不太懂这个蒸馏装置,她也不需要懂,她只需要按少爷要求办事。

早饭后,妹妹苗欢心照常收拾餐桌,来了有一段时间,她还是有些拘谨,每次见到沈黎,都是小脸红扑扑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本来沈黎可以添置两个暖床丫鬟的,但他实在过不惯这种奢靡的生活,所有事情都是亲力亲为。

他在家中,将木炭做成硬笔,在纸上慢悠悠的写着东西。

那些,都是儿童故事。

安图生童话等等,都是益智类书籍。

自然,这些是为沈妞妞准备的。

每日妞妞都得听故事才能睡觉,由于之前这具身体对她造成的心里损伤比较大,她现在半夜睡觉偶尔还会做噩梦,而且半夜动静稍微大一点,她都能吓醒。

这也导致沈黎每次半夜一停下来讲故事,她便惊醒。

非常耽误事情。

嗯,人生大事。

……

午后,阳光有些刺眼,他慢悠悠的写着。

苗欢盈从后面走过来,不敢打扰他,静静的站在一旁侍候着。

写这些小故事,本来就不用太过耗费脑力,沈黎感觉身后有人,一转身,便看到苗欢盈的俏脸肿起,脸上赫然一道巴掌印。

“谁干的?”

他皱着眉头,丢下笔,眼中隐隐有怒意升起。

苗欢盈转移话题:“少爷,今日下午,城南衙门前来查封酒坊,说是我们没有交税。”

“我是问你,谁打的你?”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是不是那些官府的人?”

见她还有些犹豫,他重重的拍着桌子:“说啊!”

苗欢盈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跟他们理论几句,他们就掀了铺子,然后就派人查封了。”

“跟我走。”

沈黎怒气冲冲:“我家的丫鬟,什么时候轮到他们打了?”

说罢,他又朝着院内大声道:“刘齐,备车,城南衙门!”

“少爷,这万万不可。”

苗欢盈连忙劝说道:“对方这显然是有备而来,自古民不与官斗,我不过是挨一巴掌,不打紧的,还是备上大礼,送到城南衙门,打开铺子才是。”

其实她心里也有种莫名的感动,自家少爷,本事不大,倒还是挺护短的。

“我还要给他送礼?他算哪根葱?”

沈黎根本不听她劝,拉着她:“今日,此事我必定给你讨个说法,凭什么,最讲王法的官府,反倒是最没王法的地方了?”

说着,两人上了马车。

一路上,苗欢盈都在安抚沈黎,劝说他冷静下来,不要和官家争斗,咱们没有后台,会吃大亏的。

可沈黎根本不理她。

凭什么?老子的丫鬟,我自己都舍不得打,需要你们教训了?

他越想越气,一个小小的城南衙门,都有这么大的权利,都能这么心黑,本来他们要是不太过分,自己送上一点薄礼,息事宁人,但他们打了自家人,那就不能忍了。

衙门前,破旧的鸣冤鼓,早已布满藤蔓,近日天潮,就连鼓槌上也结满一层厚厚的青苔。

本来鸣冤鼓长草,是海晏河清的兆头,但放在城南衙门,却是格外的讽刺。

沈黎怒气冲冲,伸手扯掉鼓槌,用力的砸下去。

咚……

一阵沉闷的鼓声,传遍整个城南街头,所有人纷纷好奇,什么人敢这么大胆子,去敲鸣冤鼓?

判官为了凸显政绩,之前对下面人交代过,天大的冤枉,也不准敲鸣冤鼓,违者先来一百大板。

一百大板,那就是个死了。

也不知哪个愣头青,敢敲鸣冤鼓。

所有人纷纷围上来看好戏。

而正在衙门后堂喝茶的判官,听到鼓声,吓的一哆嗦,茶水洒落,湿透胸前衣衫。

他不由恼羞成怒的喝道:“谁人敲鼓?要是闲的没屁事,本官要他狗命!”

第62章:都查院 栽赃,陷害,颠倒黑白!

这个世上,有权的永远是最大的。

商人即便再有钱,也是卑贱的存在,而且所有人对于商人有种天然的鄙夷。

沈黎放下文书,冷哼一声:“大人,整个金陵城的人都知道,我这酒坊,才开张十来天,哪来的一个月了?”

“你开张十来天,可是你报备的时候,可是超过一个月了!”

肥胖判官嘿嘿冷笑:“按律,你得交税,现在你偷税漏税,咆哮公堂,藐视判官,判没收全部家产,一百大板,采石场劳役三个月。”

就是强壮如牛的汉子,也顶不住如此处罚。

一百大板,即使不打死,也得几个月的休养,再去采石场劳役,更是雪上加霜。

而且,采石场那里,大多是犯了罪的人,充当苦役,那里卫生条件极差,小小的感冒都能要人性命,再加上沈黎得罪了判官,进去后还不是任人宰割?

苗欢盈吓坏了,连忙上前道:“大人,我家少爷并没有污泥您的意思,还望您网开一面,饶过我家少爷,至于税款,我们愿意以双倍奉上,日后每月都会按时交到您这里的。”

她这话,也是在提醒判官,我们竹叶青利润这么大,税务自然不低,您若是现在将沈黎弄死了,以后每月可没有这么多税可以收了。

判官挪动肥胖的身子,看向一旁的师爷。

师爷阔袖抖动,在没人看到的地方,比了个“六”。

意思是一个月六万两的税,您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现在查抄了沈黎家中,最多也就两万两银子的样子。

判官捋着稀疏的胡子,沉吟一番:“呃,你也言之有理,我看这小子,只是拖交税款,恼羞成怒所致,一时心急便出口伤人,罢了,本官向来待人和善,便免你咆哮公堂罪过,但是税,必须要交的!”

他心中已然是乐开了花。

金陵城中,四个衙门,最穷的便是城南。

城南贫民窟占据一大半,每日审案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赚的极少,再就是那些摆摊小贩,每月也剥不出几粒银两来,好不容易来了个摇钱树,最好不要将其弄死,慢慢的从他身上薅下羊毛,这么多利润,即便是府尹大人,怕是每月也没自己赚得多。

可沈黎不乐意了。

他挺起胸膛:“大人,你这报备文书有很大问题,这字,不是我写的,而且这手印,也不是我的!”

“嗬,要不是你家丫鬟求情,本官早就判你入了大狱,你还敢在此咆哮。”

判官不屑道:“那上面清楚明白的写着你的名字,即便是有人来查,此案也是板上钉钉!”

的确,他之所以这么自信,乃是因为这手印是专门找人拓下来,再按到签名上的。

百密终有一疏,负责临摹的人,用的毛笔临摹签名。

沈黎不会用毛笔,而临摹的人,不会用硬笔。

他扬起脑袋,嘴角扬起一丝冷笑:“大人,你这是打算吃定我了?”

“你这是什么话?本官身为地方父母官,自是秉公执法,你逃税漏税,竟还敢咆哮公堂。”

判官见这小子嘴巴挺硬,自己的威严何在?给你台阶你不下,就别怪本官无情了。

初生牛犊不怕虎,挨了打之后,自然就老实规矩了。

他不悦的拿起令箭,丢到地上怒斥道:“你几次三番咆哮公堂,真当本官不敢对你用刑了吗?来人,先打三十大板!”

令箭“啪嗒”落在地上,犹如一记重锤砸在沈黎的胸口。

他之所以这么嚣张,是有底牌的。

就是唐老。

刚刚走的时候,万逸楼已经先行离去,前往城北寻找唐老。

可过了这么久,唐老还是没来。

难不成,自己的屁股,今日就得变成八瓣?

他咬咬牙,挨打就挨打吧,打了之后,这个贪官死的更惨!

左右皂吏冷笑着逼近,衙门大门前的皂吏也单手按在刀上,防止犯人逃跑。

苗欢盈紧张的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说点软话。

女人自是很少见过公堂,令箭一出,绝无收回的可能。

沈黎给了她一个宽心的眼神,他也明白,对方这是吓自己,想让自己老实一些。

毕竟现在的他,对于这个肥胖判官来说,是个摇钱树。

他也听说过衙门的板子,有两种打法。

一种是外伤,打板子的皂吏,须得练得一手巧力,平日里将一本书垫在柔嫩的豆腐上,用力捶打,豆腐不破,而表面的书四分五裂,这种棍子若是落在人的身上,看起来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凄惨无比,实际上只是皮外伤,涂上金疮药,几日便可下地。

而另外一种,板子打下去的是内伤,皮肤表面看起来只是有些红肿,并无大碍,只是,若是用针戳破皮肤,那些血水以及肉糜会挤开皮肤淌出来,如同熟透的番茄一般。

这种打法,一般是用来惩治那些得罪主官的犯人。

打板子的学问还是很大的,这种学问,尤其是体现在皇宫内。

有时候皇帝陛下为了充面子吓大臣,则会暴怒大喝,给朕重重的打,那行刑太监,则会轻轻的打,或是陛下轻描淡写的提了句,恰巧那位大人彻底得罪了陛下,那行刑太监则会用重棍行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实际上里面早已烂掉。

而且,打板子打得好,收入也是极高的,有的人为了挨轻一点,则会提前贿赂小太监,所以这一行的油水极大。

眼看皂吏越来越近,沈黎眉头也越来越紧锁起来。

“怎么,找我吗?”

忽然,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他顿时松口气,差点装比失败。

来人自是万逸楼,衙门大门紧锁,他便跳上房顶,落到大厅。

肥胖判官看到他,明显的有些慌神,很快他便镇定下来:“这位大人,本官正在审案,还请大人不要阻拦。”

若是前几年,锦衣卫的名头说出来便能吓尿他,可今时不同往日,锦衣卫可没那么唬人了,至于东西厂,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不是太监,声线就是最好的令牌。

万逸楼嘿嘿一笑:“我不阻拦。”

说着他退向一边,可正当肥胖判官松了一口气时,他又有些幸灾乐祸道:“都察院听说过没?”

判官顿时脸色大变,额头上的冷汗顿时如瀑布一般流下来。

第63章:唐老出马 大渝所有做官的都知道,都察院意味着什么。

十年前,都察院,锦衣卫,号称皇帝两大鹰犬。

都察院的官员最高虽然才三品,但手中实权极大,替天子监察百官。

他们与锦衣卫最大的区别便是,锦衣卫是查官员犯法或是谋反,查他们忠心不忠心。

而都察院主要查官员在政事上可有怠惰,有没有懒政的情况,根据百官的政绩,进行考核,送与陛下查阅,优胜劣汰,政绩好的官员,进行升迁,政绩差的,进行降职。

就相当于政绩评审团。

都察院树敌虽多,但都是政事上,并不涉及杀人之事,由于都是文官出身,大多正直,少有冤假错案发生,即使判错,也不过是降职,并无命案,正因如此,贪官才怕他们。

衙门大门打开,唐老一身布衣,却格外有气势。

“方大浩,枉你还是康历三年举人,读过的圣贤书,没有五车也有三车,心中竟如此没有底线!”

他背着手,声音平淡,却如洪钟大吕,斥责道:“三年前,你由苏州知县降为金陵城南判官,仍不思悔改,竟还打起冤枉良民的主意。”

“御史大人,本官何来冤枉之说?”

肥胖判官方大浩慌乱片刻,细想自己此事乃是府尹大人同意过的,而且签名画押都是经过金陵城最好的工匠仿写,一般人看不出毛病来,他顿时有了底气:“所谓捉贼捉赃,大人如此污蔑下官,可有证据?”

“你还知道我是左都御史,看样子你还是记得我的。”

唐老呵呵笑道:“我唐寻章,一辈子待在都察院,全凭陛下信任,为官以来,我谨慎从事,从无污蔑任何一人,既然,我出现在这里,必是将你所有事情都查过。”

“康历九年,你入职三个月,便以偷税为由,抄了城南鱼铺,没收人家所有财产。”

“康历十年三月,判天元赌坊刘大有杀人案,收了三百两银子,便改了卷宗,屈打成招,将人一家活活逼死。”

“康历十年,端午,你收了刘大有三支银粽子,中秋,你收了一千两的月饼,立冬,苏记牙行送你三百两,美其名曰雪中送炭,大寒,安盛酒楼,送你一千两,第二年开春,这城南大大小小的铺子,你以交税为由,强行征收,多收三千两银子。”

“康历十一年,你故技重施,逢年过节,大大小小的铺子,都得为你献上礼物,那些做小生意的升斗小民,税务繁重,本来就难以负担下去,你如此一来,便是断了他们活路。”

“康历十二年,开春,天元赌坊与盛行赌坊开战,当街斗殴,你不管不问,事后找两家竞拍,谁人钱多谁便赢官司,结果,盛行赌坊老板被你逼死,各个商行,平均每月至少要上缴三百两银子。”

……

越听,方大浩越是冷汗涔涔,这也太详细了。

他知道这次,自己必定是完蛋了。

大渝虽然惩治贪官力度不强,可自己这种贪法,怕是也得落个砍头的下场。

衙门大门大开,外面围观的百姓也清清楚楚的听到里面的声音。

听到唐老念及那些商户,有些小贩委屈的落下泪来。

他们每日也赚不了几两碎银,被如此盘剥,过的甚至不如贫民窟那些人,当真是死的想法都有了。

“如此,你还有话要说吗?”

唐老依旧云淡风轻的背着手,他的笑容慈祥,可眼皮耷拉着,里面蕴含无尽怒火。

方大浩吓的差点没尿出来,他故作镇定的抹掉额头上的冷汗:“御史大人,凡事,得讲个证据,证据呢?”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你虽然不是知府,但贪的,已有十万两银子。”

唐老捋着胡须,耷拉的眼皮饱含杀意:“我已派人抄了你的家,你的书房下,有个密室。”

这下,方大浩知道,彻底完了。

若是自己认罪态度好,还能保下一家老小,若是自己负隅顽抗……

呃,这个锦衣卫,貌似有些修为,怕是不能顽抗,若是顽抗,怕是一家都得连坐。

他慌忙的从太师椅滚下来,跪地磕头:“求大人开恩,小人也是一时被蒙蔽双眼,起了贪念,求大人手下留情啊!”

“一时?你都贪了三年了。”

唐老笑着摇头,弯腰捡起地上的令箭:“你看,这令箭,多么的红,怕是这城南百姓血所染吧?”

方大浩又哆嗦一下,自知神仙也救不了自己了。

“对了,你说蒙蔽,那是何人蒙蔽了你的双眼呢?”

唐老意味深长的笑着,转身坐上太师椅,拿起惊堂木砸下:“本官乃都察院左都御史唐寻章,从现在起,城南衙门所有人等,归我调配,若有不从,视为方大浩同党,后果自负。”

他在金陵几个月,都没发出一点消息,都是派人前去打探这金陵官员到底是何作为。

这些人,沆瀣一气,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好鸟,金陵近年来一点发展都没有,都是这些贪官作祟。

上到金陵府尹,下到地方小官,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一个是冤枉的,搜集而来的消息,罄竹难书。

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陛下十分讨厌商人,便可着劲的逮着商人坑,所贪的,大多都是商贩,他们以为,这样便可减轻罪行。

都察院左都御史查案的消息不胫而走,金陵所有大大小小官员如坐针毡,有些严重的,甚至已经畏罪自杀,至于金陵府尹,连忙坐上轿子,轿夫一路狂奔朝着城南衙门赶来。

“来啊,摘了他的官帽,脱了他的官袍。”

唐老啧啧摇头:“这身鹌鹑绿袍,你穿的,太丑了。”

人群中,已经有人叫好了。

很快,那些皂吏褪去方大浩的官服,拿来枷锁,替其戴上。

这种处理官员的案件,大多需要大理寺审理,都察院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然后上报。

而地方官员发生大规模贪污案,都需要戴上枷锁,进京接受审判。

沈黎确定是误判后,唐寻章拿着改写的报备文书,微笑着捋须,看向方大浩:“我想,你也没胆子一个人改报备文书吧?”

方大浩冷汗直流,一五一十的说出实情,并将每年上贡的银两一一报来,正巧金陵府尹下了轿子听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第64章:谁说女子不如男 “少爷,您是不是早就认识这位唐寻章大人啊。”

回去路上,苗欢盈美眸中异彩连连,若有所思。

沈黎也不避讳,直言道:“之前我住贫民窟时,意外之下救了他的孙子,他请我吃了顿酒,就这么简单。”

“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他是都察院的左都御史。”

都察院中,最高官职是都御史,又分左右,互相监督,官职是正二品,虽比不上一品大员,但权势已是滔天,负责监察百官,无人不讨好巴结,所以这其中的官员,经过层层选拔,对于品行要求极其严格。

唐老也从未跟沈黎说过关于他的官职,以及来金陵的目的。

现在看来,他来金陵住这么久,就是为了搜集证据,将这金陵官场中的宵小之辈一网打尽。

苗欢盈点点头:“那少爷是不是跟他很熟啊。”

“还好,君子之交,淡如水。”

沈黎摆摆手,并未注意到苗欢盈眼中的异样,他在想,现在整顿一下金陵官场,自己的生意应该很好做了。

不过,要想将生意做到全国,肯定是需要有官家身份的,不然一道道路引就能卡死人。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买个官职。

铺子一天收入最多四千两,想要快速敛到三百万两银子,还得很长时间,必须要加大生产了。

“少爷,您让去窑厂做的陶瓷模具,差不多好了,我现在过去看看吧。”

苗欢盈将一缕发丝绕到耳后,有种女强人的既视感。

沈黎自然答应,模具回来后,便可以开始着手试验新的产品了。

“对了,城东吕先生那边,我已经托人问过,每月五百两银子,关键是人家还要看徒弟资质好不好。”

她有些难为情的说着,若是人家吕先生不收徒,那岂不是在骂家中小公主的资质不好?

“嗯,自然是可以,他什么时候过来?”

“应该是午后吧,之前约的就是今天。”

“那让他来吧。”

沈黎自然不会觉得自家妞妞的资质不好,相反,妞妞天资聪慧,听过一遍的故事,便能很好的记住,甚至沈黎教了她几首诗词,她也能过目不忘。

之所以找先生教学,是因为沈黎不会毛笔写字,在这个毛笔流行的时代,不会毛笔,以后行走会有很多掣肘。

林晴在家中一听沈黎去衙门闹事,顿时吓傻了,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

她一个妇道人家,也不知道如此处理此事,只能在家中求神拜佛,保佑自家相公千万不要出事。

等看到沈黎回来,她喜极而泣,也不顾家中奴才在场,抱着沈黎委屈的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

实际上,她也不过十八九岁,放在现在,还是个小女孩而已。

沈黎虽然也是十九岁,但体内住着二十好几的灵魂,自然成熟许多,他笑着抚慰道:“没事,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林晴吸着鼻子,依旧是不停的抽噎,沈黎哄了好久才哄好。

一旁的妞妞吐着舌头调笑道:“娘亲羞羞,哭鼻子。”

沈黎嗔怒道:“去,一边玩去,惹怒了我,让你和你娘亲一样哭鼻子。”

现在的妞妞自然不怕他了,她做了个鬼脸,吐着舌头,见沈黎作势要打,又飞快的逃跑,几个家奴连忙跟着这位小祖宗。

他们都是有眼力见儿的,少爷如此宠爱自家丫头,他们若是护卫不力,怕是责罚很重。

而且现在的沈家,很多地方的安全措施没有修建,比如荷塘,旁边没砌个护栏,小祖宗在旁边玩的时候,很容易落水。

万逸楼身为锦衣卫,为了避嫌,自然不可能在公共场合和唐大人一同审案,沈黎走后不久,他四处转转,累了便回到沈家。

只是,一入后院,听力极其敏锐的他,便听到东厢房内,吱吱呀呀的摇床声,以及不可描述的声音。

他脸色一苦,十分心累的拍着额头:“我草。”

老子也是大小伙子,你们礼貌吗?

是不是很过分?

午饭时间,他坐在桌子上,重重咳嗽几声,有些不满道:“沈兄,我呢,今年二十五岁。”

“嗯?你报年龄做什么?”

“本公子,正值青春大好年华,精力旺盛,受不得刺激。”

“你在说些什么?”

沈黎奇怪的皱眉:“你要表达什么?”

“你知道吗?习武之人,锻炼身体,修炼真气,视觉,听觉都极其灵敏,夜晚有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林晴瞬间明白,俏脸上犹如盖上一块红布,随后又恨恨的瞪了一眼沈黎。

可沈黎一个大小伙子,可没那么害羞,他反驳道:“青楼那么多女子,你不舒服就去啊,我们夫妻,平日里开开车,这不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吗?”

“爹爹,开车?是什么意思?”

一旁的的妞妞咬着铜勺,歪着脑袋好奇的问道。

“呃。”

沈黎摸摸鼻子,没注意到当着少儿的面,聊着少儿不宜的事情,他想了想,解释道:“你看到这一大桌的菜了吗?还有你最喜欢的烤鸭,这么多菜呢,就叫开车。”

“好耶好耶,那以后我们家天天开车。”

……

“我吃饱了。”

林晴碗中连一粒米都没有,却说吃饱了,桌下,她三寸金莲恨恨的剁了沈黎一脚,白了他一眼,害羞的离去。

沈黎也是一头黑线,重重咳嗽几声道:“那什么,吃的太好的话,爹爹身体受不了。”

……

……

……

午后,吕先生在书童的陪伴下,跟随苗欢盈进入客厅,而沈黎,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早早的领着沈妞妞站在客厅迎接,只为给先生一个好印象,到时候也会尽力的教妞妞。

这吕先生鹤发童颜,看起来已过知命之年,但他依旧精神矍铄,神采奕奕。

大多有才的人,脾气都很是古怪,这位吕先生也是如此。

他拄着拐杖,打量了一番沈妞妞后:“教女子读书?”

“是的。”

沈黎拉着妞妞:“快,拜见先生。”

“罢了。”

吕先生摇摇头:“我不收女徒。”

“为何?”

“女子,就应该老老实实,在家相夫教子,至于读书写字做文章,女子不如男子。”

沈黎皱眉:“老先生偏见了,你未曾考教过我家孩子,怎知女子不如男呢?”

第65章:考教妞妞 “女子,写文章上,本就不如男子,老夫一生,传授弟子无数,其中三十五个举人,三个状元,这其中,并无女子,而且,女子不可入学堂抛头露面,自是不能考状元。”

吕先生见沈黎语气不好,不由皱眉针锋相对:“女子何时胜过男子了?而且你家女儿,可以去学堂考八股吗?”

“我女儿,就是不学八股,也是文学大家!”

自己的宝贝女儿被人这么贬低,沈黎再好的涵养也坐不住了。

他皱着眉头反驳道:“你可以考教考教,看看是你学堂的那些所谓天之骄子聪明,还是我的女儿聪明。”

“不必了。”

吕先生连连摆手:“若是知道教女孩子,就是给一万两,老夫也不会过来。”

说着,他缓缓起身:“阁下还是另寻他人吧。”

“吕先生的偏见,实在太过严重了,我想你也不太适合教我的女儿。”

沈黎摇摇头,都说腐儒,酸儒,果真如此,执拗的让人生气。

他是现代人,上学时班里很多女孩子,学习成绩都很不错,怎么女子就不如男了?

“嗬,不适合?”

吕先生有些不屑的看向这年轻小辈,他被激的有些想笑:“这样,我出三道题,你女儿若是能答上来,那老夫就破例收了这孩子,免费教授。”

“行,这可是你说的。”

沈黎拉着妞妞走上前,安慰道:“先生问你什么,你便答什么,不要紧张,知道吗?”

妞妞点点头。

小孩子的自信,都来源于父母。

很多有钱人家的小孩,知道自己若是闯了祸,家长会收拾,便会无比自信,甚至有些无法无天,反观穷人的孩子,做事畏首畏尾,生怕给家里人添麻烦。

“第一题,算数问题。”

吕先生捋须道:“一群鸭过河,先过八只,又过七只,回来两只,最后又过五只,问,一共多少只鸭。”

沈黎差点没笑出来,小学一年级的题,都比这个简单。

就这种难度,妞妞想都不用想,自己闲来无事,可是将鸡兔同笼的问题都教给了妞妞,甚至还教她学会了解方程。

“一共十八只。”

“哦?倒还不错。”

吕先生继续问道:“九百九十九文钱,及时梨果买一千,一十一文梨九个,七枚果子四文钱,梨果各几何?”

意思就是,有九百九十九文钱,买的梨和果共一千个,梨十一文九个,果子四文钱七个,问梨和果子各多少个?

这道题,比鸡兔同笼更为复杂一些,要用到分式,不过也是小学生的题目。

也是解方程。

沈妞妞歪着脑袋思索一番。

吕先生呵呵一笑,虽说文人研究数学不深,但也会知道一些,科举考试并不是全部考八股文,而是八股文配上其他的一些学业上的东西,一共包含五十多科,明算科,便是考八股和数学,明经科,便是考八股和法律等等。

他本来就没打算教妞妞,便将明算科最难的一道试题交给沈妞妞,若是她能解出来,那才真是见了鬼了,如此资质,就算收了她,也不算辱没自己的名声。

“看看,你家女儿,答不上来吧?”

他微笑捋须,颇为潇洒的转身,正准备离去时,沈妞妞稚嫩的声音传来:“先生,梨是六百五十七枚,果是三百四十三枚。”

他瞪大眼睛,保持着转身的姿势,不可置信道:“你是如何算出来的?”

妞妞看向沈黎,询问他的意见,见爹爹点头,她故作老成的背着手道:“很简单,假设梨的数目为甲,再假设果的数目为乙,那一个梨的价钱,便是九分之十一,而一个果的价钱,是七分之四,九分之十一乘以甲,加上七分之四乘以乙,等于九百九十九,甲与乙加起来,又是一千个,两者抵消计算,可以看出,甲等于六百五十七,而乙,等于三百四十三。”

说罢,她有些得意的扬起小脑袋,似是报复刚刚先生小看她。

吕先生还是没听懂,不过他知道,这种方法是可行的。

他询问般看向沈黎,想问这方法是不是沈黎教的,沈黎点点头。

一个市井小民,有这种学问?

哦,对,他是做生意的,精通算法也是很正常不过。

说起做生意,他顿时有些不屑,捋须道:“算数之道,毕竟是小道,上学堂,主要还是看文学。”

“先生请讲。”

“先说文采,你随便寻一物,简单的描述一下,你见到它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这便是最简单的咏物句子,再高深一点,便成了诗。

不过,学写诗,也得经过系统的学习,五言绝句,七言律诗,炼字等手法,都得好好学习。

这样难不倒沈妞妞,平日里,沈黎讲的故事里,都有一些简单的诗句。

她学着大人,两只小粉拳背在身后,老气横秋的摇头晃脑,来回踱步:“咳咳……嗯……”

这副做派,令沈黎不禁莞尔,这都跟谁学的?

“鹅,鹅,鹅……”

吕先生满是笑意的摇摇头,这种五六岁的孩子,能写出什么好句子呢?大多是鹅鹅鹅,好白的鹅。

前些年,一名被他逐出师门的弟子,就是在咏物的文章上写的不好。

嗯,算是极烂了。

他们一行人,路过黄河滩时,他有意考教弟子,便叫了一个弟子出来描述一下黄河,写首诗。

谁知那弟子,朗朗上口:“黄河黄,黄又黄,真他妈的黄!”

他顿时七窍生烟。

今日,怕是这孩子也得重蹈覆辙,他已经想到接下来沈妞妞应该念什么了。

可第二句,让他有些意外了。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他瞪大眼睛,满是不可思议。

这是五岁的孩子能写出来的?

再看一旁微笑的沈黎,他忙收回心中惊讶,询问道:“这是你自己写的?”

“不,是爹爹写的。”

沈妞妞如实答道:“爹爹写了很多诗,而且爹爹讲了很多故事。”

吕先生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此人不是个商人吗?诗才也如此之好?

沈黎笑道:“老先生,我女儿真的十分聪慧,几乎是过目不忘,你可以教一下试试,报酬方面您不用担心,至于您教的内容,也很简单,只用教她书法,其他的,我自己来教。”

这就有些吹牛了,吕先生杠精脾气也上来了,他不信沈黎文学方面的造诣还能超过自己,旋即冷哼一声:“可以,不过你教她的时候,我必须要在一旁看看,若是你学艺不精,带坏了徒弟,岂不是坏了我的声誉?”

“那是自然,您可以看着我教。”

沈黎依旧微笑,尽管这吕先生五次散发的挑衅,他还是选择忍下,毕竟是为了孩子。

第66章:刘肆身份 下午,由吕先生先教妞妞书法。

妞妞极为聪慧,所有重要的点都能很快领会,一下午就已经写的像模像样了。

吕先生捋着胡须,对她态度越发好起来。

这是认可这位小徒弟了。

夜晚,沈黎每夜临睡前还是给她讲各种小故事,并教她一些益智小游戏,其中包含五子棋。

沈黎不会围棋,自然也教不了她,正好,吕先生精通围棋,平日里也会教导她。

女儿的事情安置好了,接下来便是继续改进造酒行业,赚大钱,买官!

三百万两银子,若是酒水产量能达到,还是很容易获得的。

但是树大容易招风,配方一旦流失,就不赚钱了。

最近几天,时常可以听到街坊邻居谈论金陵官场大变天了。

左都御史唐寻章,以雷霆手段,横扫金陵大多数的贪官,新的官员很快到任,这也算是为金陵城百姓做了件天大的好事。

通过买菜,便能看出来,菜价便宜了。

上面的剥削没有了,成本自然低了。

而此时,沈黎蹲在厨房,正在卖力的添置柴火,整个厨房,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夏菊香味。

夏日,盛开最为旺盛的,便是夏菊。

他采摘回来,清洗干净后,用棉布包好,塞在新的蒸馏装置里。

陶瓷要比竹筒好一些,密封性更好,并且不会吸收酒水,这也导致产量升高。

现在的十斤酒,大约可以出五两菊花酿。

另外一个锅中,掀开后,热气腾腾的酒水中,漂浮一排的李子。

这是果酒,李子酒,喝到嘴里,有股酸酸甜甜的味道,而且这酒的产量极高。

果酒不需要很高的度数,所以可以用纯净水进行勾兑。

酿出来的李子酒,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柔和,李子的酸甜味道,将本就不多的酒精味道冲散了许多,喝起来只有一股淡淡的酒水味道,但是喝多了,也会微醺,深受大街小巷的姑娘们喜爱。

而这种勾兑过的李子酒,十斤普通酒水,可以蒸馏出近五斤酒水。

所以这种酒水,卖的也相对便宜一些,即使便宜,那也卖三十两一壶,一壶只有一斤。

现在所有品种的酒水,包装上也不太一样,像菊花酿,椭圆的小酒瓶上,勾勒几朵金黄色的小雏菊,虽然简单,但在空白部分附上一首诗,立马提高了档次。

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落寞的意境油然而生。

许多学子买回家后,作为珍藏,这诗句绝对可以流芳百世。

现在的酒坊,每日聚集大量的人,即使在打烊情况下,他们也赖在那里不走了。

更有甚者,拿来凉席,带好被褥,直接睡在酒坊大门前,只为求到一壶好酒。

于是乎,每日在酒坊门口的凉席被褥越来越多,每日夜间,人们在酒坊门口睡起一道长龙。

此举,自然带动了经济发展,有眼尖的小贩,夜间在附近推车贩卖食物,面食摊,瓜果摊等等,比比皆是。

不明身份的行人惊奇不已,这一个破旧的小酒坊,连个名字都没有,怎地引来这么多人抢购?

可思来想去,也想不明白,只有墙角一个破旧的“酒”字旌旗,毫无生气的耷拉着,晚风袭过一阵,便好不情愿的飘起。

秦淮河畔的添香楼中,仍是灯火通明,痴男怨女成群结队,在这花丛中,做了一夜夫妻。

最顶楼的小奴儿,已经好几天拒绝接客了。

她跪坐案前,双手托腮,若有所思。

在她面前,是一叠厚厚的宣纸,每张上都记录着最近从沈黎那里出现的诗词,每一句都是经典。

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儿啊。

她轻叹一声,看着窗外细密的雨水结成一道帘子,秀眉紧锁。

“小兰,随我去一趟沈宅。”

“圣女,现在是深夜了。”

侍女小兰收拾着梳妆台上的装饰物件,小心翼翼的答道:“要不,我们还是明日再去吧?”

“算了。”

小奴儿叹口气:“近日就要启程前往顺天了,闲杂事务还是不要再分心了。”

“你知道便好。”

门外,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

随后,房门被打开,一个壮年男人,身边跟着一个白衣青年。

白衣青年是天元赌坊的刘肆,他一见小奴儿,两眼便直了,眼中满是占有欲,嘴角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姜小姐,我来了。”

“刘公子,请自重。”

“姜小姐,我刘某自十七岁那年见了你,便立志娶你为妻,这么多年,你说你喜欢有学识的人,我便考了举人回来,你说你喜欢西洋的科学一道,我便漂洋过海五年,你说你喜欢修为高的男人,我便闻鸡起舞,每日辛苦练功,终于有所成就。”

刘肆不死心的往前踏入一步,刚好进入闺房:“小奴,你还不知道我的用心吗?”

小奴儿看着他的脚,柳眉倒竖,霍然起身飞出,纤细的五指抓向他的脖子,他下意识躲闪,又运用真气在身前阻挡,可挡不住小奴儿分毫,那只纤纤玉手,看起来极为柔弱,可格外用力的掐住刘肆的脖子。

刘肆被提在空中,脸色憋的通红,两条腿不停的在空中弹着,无论他怎么用尽力气与真气,也挣脱不开那双看起来极为纤弱的手掌。

“目无尊卑,圣女的闺房,岂是你这个三流侍从能进来的吗?”

小奴儿满脸杀气的看向他:“再说,你闻鸡起舞,竟是八品修为,真是浪费宗门为你耗费的天材地宝。”

若是万逸楼在场,怕是得羞愧的找个地缝钻进去,八品修为,竟将他吓成那副德行。

一旁的壮汉冷眼旁观,此人想亵渎圣女,收拾他也是理所应当的,不过,现在天道宗缺少人才,这个刘肆还是有些作用了。

他劝说道:“你再用力下去,他就得死了。”

小奴儿冷哼一声:“有事说事,下次再敢出言挑衅,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完,她重重的将刘肆丢在地上:“说。”

刘肆重重的咳嗽几声,过了许久脸色才缓和下来,他喘着粗气道:“是西厂,他们已经准备动手了。”

“就凭他们?”

小奴儿不屑的说道:“最高修为才不过七品,能翻起多大的浪?”

“今日西厂秘密来了一个千户,据说有五品修为。”

刘肆躬身道:“还请圣女小心。”

“东厂那边如何?”

“东厂打算放长线钓大鱼,并未打算出手,甚至有打算破坏西厂行动。”

“钓大鱼。”

小奴儿轻哼一声,整理一下衣物:“谁是鱼还不一定呢。”

第67章:苏记到访 “那我们怎么办?”

“钉子已经安插完成,自是撤退。”

小奴儿轻哼一声:“临走时,给这帮难不难女不女的人,弄些麻烦,不然他们还以为我们没人了。”

“是。”

刘肆恭敬行礼,眼中有柔情似水,但又被他强行压制下来。

……

苏记牙行中,掌柜詹良才看着近来沈黎送来的白糖,越来越少,加上从沈宅传出竹叶青的消息,他也越发心思活跃。

他匆匆找到东家苏锦途,询问此事如何应对。

苏锦途轻呷一口茶水,意有所指道:“得不到,便毁掉。”

詹良才怔了一下,随后拱手告退。

这样,真的好吗?

他还是很惜才的,沈黎无权无势,若是东家愿意花大价钱拉拢,还是能争取来的,那白糖配方远不止一万两,至于现在的竹叶青,更是酒中极品,将来这金陵商界,怕是要翻了天了。

至于毁掉沈黎,他还是十分顾虑。

他满是纠结的前往城南,敲响了沈家大门。

最近一段时间,在女管家苗欢盈的经营下,沈家下人越来越多,各种丫鬟家奴,添置了十来人,后厨又添置了两个专门的厨子,又花了重金请来三五个护院,防止不长眼的小贼前来行窃。

只是,花钱很容易就能买到的护院,都不是最好的,在万逸楼眼里,这些都是渣渣,他一只手都能放倒这几个人高马大的护院。

里面的家奴将大门打开一条缝,奇怪的问道:“请问,你找谁?”

“请小哥通禀一声,就说苏记牙行詹良才到访,想请沈黎小哥一谈。”

“稍等。”

后院中,沈黎又开辟出一个隐晦的厨房,每日钻入厨房中,研究新的酒水品种。

这几日,新的酒水品种没研究出来,倒是妞妞一直缠着他,让他突发奇想,搞出冰镇西瓜汁来了。

下人来禀报,他擦擦脸上的汗水,知道这是苏记来兴师问罪了。

不过他现在完全不用担心,借的一万两银子,他已经有能力归还了,还了之后,两不相欠。

詹良才在客厅有些坐立难安,这才多久,沈黎竟有如此家业了。

他可是一点点的看着沈黎发展起来的,回想当初,沈黎衣衫褴褛,怀揣五文钱,买了一钱红糖回去熬制,炼出雪花糖,这才一步一步的发展壮大,就连这宅子,也是苏记牙行借钱给他买的。

这年轻人,潜力不止一点半点,就凭他现在手中的白糖与竹叶青配方,足以让他富甲一方了,超越苏记是迟早的事情。

而且,他现在已经成了气候了,据说最近金陵官场出现变动,也跟他有些关系。

这条件,真的有点不好提啊。

等沈黎出现,他已经发现自己手掌攥出细密的汗珠了。

“詹掌柜,好久不见啊。”

沈黎笑着打招呼道:“请坐。”

随后,他又对左右家奴道:“快些上茶,这么热的天,将冰镇西瓜汁送过来。”

“冰镇,西瓜汁?”

詹良才有些好奇。

“一点小玩意儿,就是西瓜汁而已。”

沈黎摆摆手,转而兴致勃勃的问道:“詹掌柜这是上门讨债来的吧?”

“呃,不是,其实我是来谈合作的,我听说,竹叶青来自沈宅。”

詹良才侃侃而谈:“我们苏记,现在已经与皇商合作,出货渠道极广,只要你有足够的竹叶青,我们愿意以你现在双倍的价钱收下,而且你不用交任何税务。”

“詹掌柜应该看到我那小酒坊了吧?”

“呃,自然见过。”

沈黎笑道:“是不是人满为患,门庭若市?”

“自然。”

詹良才已经猜到接下来他的话了,不禁有些失落的说道:“是我有些孟浪了。”

若是沈黎想的话,他可以随时找个大铺子进行售卖,出现这种供不应求的局面,只有一种原因,就是产能跟不上。

不过酒水没戏的话,那白糖?

他试探的问道:“你看,近期你雪花糖的数量越来越少,这配方,能不能卖给我们?你放心,我们一定出一个高价钱。”

沈黎打了个哈哈:“詹掌柜,来,尝尝这冰镇西瓜汁。”

西瓜汁制作简单,这个世界的肥料都是天然的,长出来的西瓜鲜美可口,而且味道十分甜,用棉布将西瓜瓤裹起来,挤干水分,那些汁水加入少许白糖,再放入冰窖中冻上一两个时辰,拿出来饮用,实在是这炎炎夏日的消暑神器。

詹掌柜苦笑一声,知道此事不可为,人家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将这种配方拿出来售卖呢?

他端起琉璃杯,喝下一口西瓜汁,顿时眼前一亮。

这也……太好喝了!

他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水。

西瓜的芳香,汁水的甘甜,微凉的冰块,沁入人心,燥热的天气里,仿佛一杯水都能抚平躁动的心。

他砸吧砸吧嘴,不在配方的事情上纠缠不休,既然之前沈黎那么困难时都拿不到配方,现在更难了。

而且沈家如今这规模,想强抢,基本上不可能了,只能与其交好,由他提供白糖,至少皇商那边能稳定下来,后续还是很容易赚到钱的。

沈黎笑着从怀中摸出一叠银票:“詹掌柜,你点点,这是一万两银子。”

“好的。”

詹掌柜拿起银票,塞入怀中,起身告辞:“雪花糖一事,还请沈老板多多费心,以后两家交好,生意上也多多往来。”

“好。”

沈黎点头,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貌似,自己想做大的话,需要一个掌柜辅佐,嗯,詹良才好像就不错。

随着酒水产量越来越高,一个小酒铺子肯定不再满足他的需求了。

他想做个规模大一点,比较吸引人的酒楼。

也可以叫销金窟,甚至比青楼更赚钱。

现在这赚钱速度,还得好一段时间才能凑够三百万两,至少需要两到三年,这太慢了,不如将赚来的钱,再次投入进去,做个更大的生意。

他揉了揉太阳穴,叫来了苗欢盈。

“你觉得,我们自己开个酒楼如何?”

“有些难。”

苗欢盈并不看好酒楼的生意,近日她转遍金陵城,看到形形色色的酒楼。

其中最出名的,便是秦淮河畔的盛源酒楼。

这家酒楼,地理位置极佳,每日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天天人满为患,想要超过他,难度还是很大的。

就算沈黎手中有上好的酒水竹叶青,也无济于事。

并不是竹叶青不好,而是产量跟不上酒楼的消耗速度。

“可以试试。”

沈黎摸着下巴:“你在秦淮河附近找一个比较好的位置,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第68章:雨夜下毒 酒楼,并不是那么好开的。

想干掉盛源酒楼,成为金陵第一大酒楼,仅凭酒水一项是远远不够的。

有的人去酒楼,并不一定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谈事情。

所以酒楼的装潢是个大问题,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有钱人,都好一个面子,酒楼若是太寒酸,很容易给自己的客户或是要求的人一种错觉。

这比很穷。

在现代,很多酒楼的饭菜并不一定可口,但装饰一定要到位,金碧辉煌的,有排场,人们才会喜欢进去。

而装潢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一项不小的开支,尤其是沈黎的要求,更是天价。

首先是酒楼大门前的石狮子,必须要金陵城最大的,牌匾,必须要镶金,门前台阶必须要整块大理石。

进门后,前面屏风必须要出自名家之手,所有桌椅必须红木,桌子边缘镶嵌七彩琉璃,上面还得做圆形转盘,大厅后设计现代火锅店模式,分成小单间,一楼房顶,各种装饰品,要最精致的,就连收银台,也得打造成通体琉璃的。

至于二楼,便要设计成包厢,包厢之间的隔音必须良好,再就是装潢,每个单间的装潢要比大厅更为华丽。

苗欢盈不能理解的是,茅房设计在包厢内,真的能吃下去饭吗?

很快,沈黎给出一张陶瓷便池的设计图,三楼蓄水池每日加水,客人使用便池后,冲水即可。

这种设计太过前卫,也太过新奇。

这还只是简简单单的设计一下,很多细节没有考虑到,初步估算,就得百万两银子。

秦淮河畔是金陵城中最好的地界,仅仅地皮,都得几十万两银子,而且还有价无市。

而且,还得打点一下官家人员,一家酒楼,要想安稳的开下去,必须要顶得住黑白两道的闹事。

到时候,花钱的速度,怕是比流水还厉害,若是资金链断裂,到时候烂尾了,就更麻烦了。

沈黎伸着懒腰起身道:“放心,你只管做事,钱的事情,我自然有办法。”

苗欢盈收起图纸,嘴角微微一撇,看的出来,她对于少爷此举,感到有些孟浪。

而沈黎之所以敢出此豪言,则是因为他手中还有一些厉害东西。

比如各种调味品。

西洋产品渐渐传入大渝,辣椒已经出现,不过很少作为调味品上桌,而是作为装饰品,火红色的小辣椒,被人们称为小灯笼。

这些东西,用来做菜再好不过,而有的酒楼,已经有红烧猪蹄的出现了,只是味道没有后世改良款那么纯正而已。

有了这些,酒楼餐桌就不怕招不来客人。

而且火锅,在这里被称为古董羹,人们还没有大面积的用来涮羊肉,只是为了保温,用来炖肉而已,这一点也可以拿来做文章。

他背着手,想着从哪里弄钱。

现在竹叶青、李子酒以及菊花酿三种酒水在开始售卖,每日收入一万两银子左右,但是产量始终跟不上,若是加大投入,那配方势必会泄露出去。

他想了想,决定还是继续买奴隶,这种简单的配方,不太好开作坊请工人,若是配方泄露,到时候鸡飞蛋打,所有辛苦付诸流水。

刘齐调教手下倒是有一手,每日不断的给那些奴隶画大饼,谁做的最好,便可以去前院做家奴,家奴做得好,便可以做队长,甚至做管家,为主人管理家庭日常事务,到时候,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于是乎,那些奴隶更加卖力的添柴生火,如此炎热的天气里,他们汗流浃背,也不觉得累了。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躺在花架下的躺椅上,仰望天上的星辰。

一旁的苗欢心拿着贵妃扇,轻轻的替他驱赶蚊虫。

万逸楼说话算话,依旧留在沈家保护沈黎,只是,他在一旁啃着苹果时,眉头猛地一皱。

“怎么了?”

“有真气波动。”

他眉头更加紧锁:“而且此人修为不低。起码六品。”

沈黎猛然坐起:“大哥,你不是说五品已经算是高手了吗?怎么现在六品多如狗了?”

“谁跟你说多如狗了?只是最近金陵城来了不少高手,怕都是为了那个天道宗。”

“那还有个二品的刘肆呢。”

“他,是个例外。”

万逸楼至今还不知道刘肆真是水准只有八品,他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不知道什么人深夜潜行,还是个六品。”

忽然,他猛地弹起:“不会是西厂的人来找麻烦吧?”

随后他跳上房顶,四处观看,对着下面沈黎喝道:“在家护好你自己……”

沈黎连忙打断他:“别过去,可能是调虎离山!”

可万逸楼的身影早已远去,他气的一拍大腿:“这要是真的针对我的,我怕早就被你这不靠谱的坑货坑死了!”

万逸楼也知道,对方不是朝着沈家来的,他十分好奇,这大半夜的,一个六品高手到底要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

作为五品高手,想避过六品的感知,还是很容易的。

他藏在暗处,眼看那个黑衣人蹲在一座宅子的房顶,打开瓦片,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顺着瓦片缝隙撒下去。

他离得较远,视野也更宽阔一些,那白色的药粉,在真气的加持下,笔直的落入房间内的两个茶杯里,随后那人放回瓦片,静静的躲在屋顶。

那房子,之前万逸楼也探查过,是西厂的秘密据点,金陵城中所有西厂太监,都是从这里出去的。

他摸着下巴,是谁会对西厂不利?

难道是天道宗的?

嗯,极有可能。

轰……

六月的天,小孩的脸,天空雷声滚滚,很快豆大的雨滴哗啦啦的从天上落下来,在屋顶上形成一道水雾。

那西厂院子里,两个人匆匆忙忙,冒着大雨前行,推门进入后,狼狈的抖落身上的雨水。

在万逸楼的眼中,那两个人喘着粗气,几乎同时喝了杯中所有茶水。

那茶水,应该是下过毒的吧?

软骨散?还是鹤顶红?

怕是几个呼吸他们就应该死翘翘了吧?

可结果半个时辰过去,两个人还是对坐,脸色凝重的对话。

那他这下的什么毒?

万逸楼在大雨中摸着下巴,有些不可思议。

不应该啊,难道是慢性的毒药?

可那人还在原地趴着,应该是打算等两人毒发动手,看两人身上的太监服饰,官职应该不低,起码是千户。

很快,他就知道那倒入茶杯中的白色粉末是什么了。

从两个太监暧昧靠近,褪去衣服的动作可以猜到,那药,应该是春药。

第69章:挑拨离间 接下来的场面,让万逸楼目瞪狗呆。

这场面,简直太过……呕,难以启齿。

两个太监……

我去……

他暗暗咂舌,还能戴东西?

这人到底谁啊?这也特么太阴损了,你哪怕毒死他也好啊,给太监下春药,怎么想的?

房间内此起彼伏的喊叫声,很快被雷声覆盖,他看着天上的闪电,又想起被劈死的刘大有,连忙找了个屋檐藏起来,继续观看这场前所未有的战斗,他想看看,这黑衣人到底想干什么?

不会真有人这么恶趣味,看两个太监……呕……

看着那焦急的小太监,万逸楼只觉得蛋疼。

很快,房顶上的那个黑衣人,便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战斗。

他轻轻的,“不小心”踩破了一片瓦。

那屋内应该也是高手,瞬间惊醒,提起裤子便冲出房顶,悲愤欲绝的大吼道:“是你下的药!”

那人不可置否的耸耸肩:“韩千户当真好厉害啊,日后我便为你多宣扬宣扬。”

“你到底是谁?”

韩千户尖叫一声,从腰间抽出软剑,注入真气后,软剑如银蛇一般刺向黑衣人。

那黑衣人嘿嘿一笑,似是满足了自己的恶趣味,慌忙逃入漆黑的夜色。

如此羞耻的事情,若是真的被宣扬出去,那他这个韩千户,可以直接找个地缝将自己埋了。

他穷追不舍,在黑夜中与黑衣人过了几招,那黑衣人假装不敌,被人挑翻了夜行衣,一身墨绿色的太监服侍暴露在韩千户面前。

“东厂!”

韩千户目眦欲裂,怪不得,也只有这帮阉人,才能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给太监下春药,果然还是太监了解太监。

他不疑有他,运用全身真气,准备与对方来个鱼死网破。

可对方暴露身份后,完全就不给他过招的机会,而且此人身法极其滑溜,软剑总是近在咫尺,却始终抓不住他,任由此人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躲在暗处的万逸楼,嘴巴都笑抽筋了。

他捂着肚子,艰难的回到沈黎家中。

沈黎现在生活水平上升了许多,每日也没那么多的活要做,作息又恢复到穿越前。

十二点睡,八九点才起来。

他正在房间中给妞妞讲故事,外面万逸楼的笑声让他不明所以。

他打开房门,奇怪道:“什么事,这么开心?”

“来来来,我给你讲个好玩的事情。”

“一个太监,给另外两个太监下药,下的还是春药。”

说着,万逸楼又笑的直不起腰,用力的拍打桌面:“妈呀,可笑死我了。”

沈黎也被他的笑声感染,忍俊不禁道:“你是说,西厂的太监,给东厂的两个太监下春药,让他们俩那啥?”

“反了,反了,是东厂的人找事,给西厂的人下药,你不知道,西厂这两年势力越来越大,东厂的人被打压的抬不起头来,有此举报复也很正常,只是玩砸了,让西厂的人发现了。”

“怎么发现的?”

“那人露了一个破绽,让西厂的人挑飞的衣……服。”

万逸楼说着,有些奇怪道:“诶?好像有问题。”

“本来就有问题。”

沈黎停下笑声,眉头紧皱道:“怕是有人想让金陵城中的东西厂人马回不去,便出此主意,若是东厂的人出门行动,绝不会穿东厂的官服。”

就像万逸楼,来到了金陵城中,从未穿过飞鱼服。

“嗯,应该是有人想从中挑拨离间,让东西厂的人打起来。”

万逸楼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太监本来就行不了房事,用此药,本来就是奇耻大辱,何况还被人看了全程,这比杀父仇人还仇。”

“所以,这个黑衣人,肯定不是东厂的人,那他是哪里的人?”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在沈黎的提示下,两人对视一眼,同时说出一个名字:“天道宗。”

啪……

万逸楼猛地一拍大腿:“那正好,省的我们费心费力的想让他们两家斗起来。”

沈黎摸着大腿,龇牙咧嘴。

两人畅聊到深夜,有此事出现,起码金陵城中的东西厂分部,已经没有太大的威胁了,千户的官职已经很高了,受此大辱,怕是不会甘心,两家绝对不死不休。

而深夜,添香楼中的小奴儿,飘然从窗口落下,进入房中,褪去一袭黑衣,将桌上茶水一饮而尽。

在她回来后不久,窗户再次打开,另外一人飘进来。

“怎么样。”

“可以了,这两家绝对会闹个天翻地覆。”

“嗯,那便好。”

小奴儿看着南方,眼中有些不舍,幽幽道:“该走了。”

“嗯,明日一早,便启程吧。”

……

……

……

翌日一早,苗欢盈便苦着脸,找上了沈黎。

沈黎替妞妞穿好衣物,刮刮她的小琼鼻:“去吧,吕先生等你呢。”

妞妞转过身,在他脸上吧唧一口,蹦蹦跳跳的去“教”吕先生了。

待女儿走后,沈黎看向苗欢盈:“有事吗?”

苗欢盈摇摇头:“昨天下午,我便查遍了秦淮河畔的所有空地,无一例外,都是官家的。”

“你的意思,是买不到吗?”

“很难。”

她轻咬薄唇:“怕是要有些官家关系才可以拿的下来。”

“不会吧,现在金陵城中一片祥和,官府已经换了府尹大人,买地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啊。”

“不仅仅有钱,还要有关系。”

她摇摇头道:“那些官家人,若是没有足够的税收,他们是不会选择售卖的。”

“你有说过我们是打算投资千万银两来开酒楼的吗?”

“没人会信我们投千万银两开酒楼的。”

沈黎摸着下巴,貌似是的,自己就算拿出酒坊,也不过赚了几万两银子而已,距离千万白银远着呢。

官家关系。

唐老那么正直不阿的人,不太可能为自己出面买下一块空地。

“嗯,是有些难办。”

他皱着眉头,想想怎么样可以将这块地拿下来。

唐老的关系是靠不上了,金陵官府的人,他根本不认识,更别说关系了。

他静静的敲击着桌面,眉头一跳,一个馊主意渐渐浮上心头。

第70章:两首词 整个金陵城城南,怕是已经传开了,自己与唐老有关系。

若是能利用这点东西?

嗯……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至于唐老被利用的问题,需要好好安抚安抚。

有的人,喜欢耍小聪明,很讨厌。

但是,有的人耍小聪明,却让人讨厌不起来,甚至还主动帮助他,这就是个人魅力了。

唐老身为都察院人员,不可能明着帮自己,若是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可以的吧?

午时,沈黎拎着一大堆的礼品,龇牙咧嘴的站在竹园小筑前。

那些礼品,都价值不菲,花了沈黎近一千两银子。

唐老站在门前,皱着眉头:“小沈,你这是做什么?”

“没啥事,就是来看看您。”

沈黎依旧龇着牙笑着,满是奸笑。

唐老脸色渐渐沉下来。

“没事你送这么厚的礼?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若是见我官职在身,有求于我,大可不必,我一生奉公守法,绝不会徇私舞弊,请回去吧!”

这也是在沈黎的预料之中,他带了两份礼物,一份是这些价值贵重的东西,另外一份则是诗词歌赋,此举也是为了试探一下唐老,他怀中还备了一万两的银票。

既然唐老的样子不像是装的,那他也摊牌了。

他笑眯眯的将那些礼品放在一旁:“得,我先放这,临走的时候再拿走,现在我可以进来了吧?”

“你还是说清楚你的来意吧。”

唐老叹口气:“小沈,我为官三十载,什么样的礼品没见过,什么样的利益没见过?若是我动了半点私心,怕是也活不到今天,你今日来,若是叙旧谈心,我自然奉陪,可你若是提及以权谋私,我是万万不会让你进这个门的。”

“不会不会,我肯定不提。”

沈黎笑眯眯道:“只谈诗词,不谈政事。”

“好吧。”

唐老还是半信半疑,他知道这些送礼的人,都是些什么套路,先是让自己放松警惕,再慢慢引自己入套,这种事情他见多了,他也不信这毛头小子,能有什么其他套路。

书房内,下人将煮好的茶水奉上。

沈黎看着茶水氤氲的雾气,嘴角扬起一阵幅度:“唐老,我最近新写一首词,您看看怎么样?”

“哦?”

难不成他真的是来讨论诗词的?

唐老捋着胡须,不动声色的端起茶杯:“让我看看。”

沈黎从怀中掏出一张叠成四方块的白纸,徐徐展开,上面几行小字映入眼帘。

“燎沉香,消溽暑。”

“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

“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唐老不自觉放下茶杯,眼睛盯着桌面上的小字,他下意识的捻着胡须:“意境很是优美,符合时令。”

正值盛夏,不时一阵暴雨袭来,让人防不胜防,家中也是十分潮湿。

据说沈黎家中有一湾荷塘,应该就说的是自己家。

他接着读道:“故乡遥,何日去?”

“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五月渔郎相忆否?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吴门,也是江南别称,至于长安,前朝叫长安,自大渝起,便改名西安。

只是,沈黎小小年纪,哪来的离愁别绪?

词中意境极美,上片写景,下片抒情,是不可多得的良品。

虽比不上寒窑赋那种传世之赋,但也算是难得的佳句,大渝还是有几人能写出如此诗句的。

他捋着胡须,点点头:“不错,不错。”

不是他眼界太高,而是沈黎前几首抄的太好,相比之下,这首词就显得有些一般般。

沈黎见一首没让他动心,又拿了一手劲爆的。

《雨霖铃》柳永。

初中所学一首十分经典的词。

唐老简单扫了一眼,便再也离不开桌面上那首雨霖铃。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他抬起头,看向远方秦淮河面,深吸一口气,这描写情人别离,实在太有代入感了,没有歇斯里地的舍不得,也没有落入俗套的大力描写心境,只是让读者自行感应其中不舍的情感,字里行间满是留恋。

其中第一句,寒蝉凄切,以秋景入情,更显离别的悲凉,随后便引出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又加重了悲凉的感觉,情感层层递进,更显凄凉。

这几句,没有直接描述离别,而是通过层层递进的关系,以景入情,渲染氛围用的极好。

念去去,用了两个“去”字,也是深刻的表现出作者的不舍以及听天由命的无奈。

随后,他收回目光,再次看向桌面。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唐老只觉头皮发麻,他怔怔的看向沈黎。

这真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年所写?

这一句,将气氛推到了高潮,悲愤,不舍,留恋等情绪混作一团,最终化作一道不甘的低吼。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他重重的挠了挠头皮,只觉这一句,更是点睛之笔,尤其是杨柳岸,晓风残月,情景交融,凄凉到极致,即使外面现在晴空万里,还有些闷热,但他想起春日清晨,世界满是寂静,自己独自一人,在兰舟上醒来,宿醉之后的无力,以及离别之后的凄凉,此情此景,该是多么悲凉?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他深吸一口气,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他年轻时,也经历过离别,自知其中的悲凉,宛若被世界抛弃,独自一人蜷缩在角落,像头小兽,默默的舔舐伤口。

他又深吸一口气。

沈黎轻咳一声:“呃,唐老,哪里还需要再改改的?”

“写的……极好。”

唐老又深吸一口气。

这是他第四次深呼吸了,只是为了缓解心中负面情绪。

若说这不是沈黎写的,他是万万不信的,当今大渝,谁能将景物如此完美的融入情感之中?

他知道,沈黎是想做官,今日所求,也应该是做官。

如此文采,推荐他进入翰林院或是国子监又何妨?此人一词,便可堵住那些悠悠之口。

“行了,我可以让你做官!”

沈黎目瞪口呆,我不是求这个啊。

第71章:万事俱备 “你如此才学,不进国子监,实在是可惜了!”

唐老捋须笑道:“不用你送礼了,你的文采,已经超过国子监那些大儒了。”

国子监,应该是教育局吧。

我进教育局干什么?

沈黎皱着眉头,我只要进了那里,怕是马上暴露自己才学,自己也没本事审理八股文可教授八股文啊。

他连忙讪笑着摆手:“我今日来,并不是为了做官的。”

“嗯?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这不,前两天您帮了我那么大的忙,我这是来感谢的。”

唐老摇摇头:“你错了,我都察院,本来就是惩治地方贪官的机构,此乃我职责所在,并不是帮了你的忙,而是凑巧。”

“那您,再凑巧一次成不成?”

沈黎不怀好意的龇着牙:“一次,就一次。”

见唐老疑惑,他连忙解释道:“不欺男霸女,也不贪污受贿,更不是强取豪夺。”

“说说看。”

唐老招手,丫鬟便乖巧的走上前来,跪在一旁倒上茶水。

“这不,我想为金陵城的GDP做点贡献。”

“鸡……什么?”

“哦,就是为金陵城的官府,送些钱财,当然,不是贿赂,是充当国库。”

“你还是细说吧。”

他皱着眉头,实在想不通沈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沈黎见吊足了胃口,连忙解释道:“我想与官府合作,开一家酒楼,盈利了,六四分成,官府六成。”

“那你便去开吧。”

唐老脸色有些不太好,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沈黎啊,人呢,并不能一味的朝着钱看,应当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名垂青史。”

他还是看不起沈黎做生意。

商人,是很低贱的存在。

沈黎知道他的看法,但他无所谓,他笑着道:“怎奈我一介平民,没有拜帖,怕是进不了府尹的大门。”

“拜帖么?”

唐老瞬间明白了他来的目的,想从这里讨一份拜帖,见到金陵府尹的面。

可这是万万不能行的,近日自己刚处理一批贪官,金陵府尹定然唯自己马首是瞻,看到自己书写的拜帖,怕是那金陵府尹为了讨好自己,沈黎无论什么要求他都答应。

他摇头拒绝:“沈黎,此举万万不妥,我是都察院的人,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即便你的词写的再好,我也不会为你写这一份拜帖的。”

沈黎笑道:“那是自然,唐老,我知道,若是都察院的人都做不到公正廉明,那这大渝的官场,才真正的乌烟瘴气。”

“那你……”

唐老有些疑惑,不是要拜帖,那是要什么?

“我只是跟您说一下,可能要借用一下您的名头,让我见到府尹大人,这样我才能顺利的和他面对面交谈,我做的,只是借用一下您的名字进门而已,绝不会用您的名字做些违背律法的事情。”

“这……”

他看着沈黎真诚的目光,又看了看桌上的两首词:“罢了,相信你一回,若是你与那金陵府尹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我绝对会奉公执法,让你们受到制裁,即便你我交情匪浅,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沈黎咧嘴笑了,连忙点头。

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有了唐老的名字,接下来的事情要好办很多。

不过,下午拜访人,是有些不礼貌。

他与唐老简单聊了一阵子,便打道回府。

回到家中后院,心血来潮,看看妞妞的字练得怎么样了,便推门来到书房,眼前的景象却让他目瞪口呆。

须发皆白的吕先生,正半跪在地上,毫不顾忌形象的撅着屁股,跟沈妞妞一起玩蚂蚁。

“你看,爹爹说的没错,蚂蚁没有眼睛,它们是通过气味辨别方向的。”

沈妞妞说着,拿着木棍在地上一划,那被阻断退路的蚂蚁,顿时找不到方向,急的团团转。

吕先生嘴巴张成一个“O”形,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老朽受教了。”

不过可以看的出来,他对此并不感兴趣,只是为了陪妞妞玩耍。

一老一少看了一阵子,吕先生开始转移话题:“妞妞啊,那个方程式,老夫还没学会,要不你再算一遍我看看。”

“戚,你可真笨。”

妞妞不满的盘坐在地上,随后看到沈黎,惊喜的跳起来:“爹爹来了!”

沈黎笑眯眯的抱着他,吕先生有些不好意思的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妞妞,字练得怎么样了?”

他抱着妞妞教育道:“不准贪玩啊,还记得我跟你讲的,王羲之练字,每日在池水前洗毛笔,最后整个池塘的水都成了黑色的,那是要时间的累积。”

妞妞吐吐舌头:“知道啦,先生说我练的字极好呢。”

吕先生也在一旁打圆场道:“对,妞妞是我见过天赋最好的学生,过目不忘,教过的东西,便能很好的融会贯通。”

沈黎也不好劝妞妞教人家解方程,便笑着道:“那还是请吕先生费心了。”

“不妨,我也喜欢教这种聪慧的弟子。”

其实,现在想赶他走,也赶不走了。

吕先生现在被沈妞妞完全折服,千奇百怪的故事,层不出穷的古诗词,算术的各种解法,算的上一个小神童了。

可妞妞一直说,这些事沈黎教的,可沈黎一届商贩,应该没有这么高的水准,否则早就中了举人了。

沈黎揉揉妞妞的小脑袋:“好了,爹爹还有事要做,你好好的学,若是以后我检查你的字没有进步,那可是要打屁屁的哦。”

“知道啦。”

妞妞不满的从他怀中扭出来,老气横秋的对吕先生道:“你,教我写字。”

吕先生讪笑的看向沈黎。

沈黎也抿着嘴,轻轻的关上房门。

这一老一少,就让他们去玩吧。

自己还有生意上的大事。

拜帖是他用木炭写的,他的硬笔书法,练习多年还算不错,下笔有力,而且厚实的字体,更让人眼前一亮。

看着几个厨房炊烟袅袅,他又看了看苗欢盈送来的账本,伸了个懒腰。

是时候拜会一下金陵府尹,看看能不能玩一手空手套白狼了。

第72章:府中洽谈 翌日一早,苗欢盈送来关于秦淮河畔地皮的消息。

其中一份,让沈黎很是满意。

地皮位处城南狮子林旁的空地上,那里也是一片贫民窟,只是官府懒得管理,任由他们在那里建造房子,实际上地皮还是官府的,那里不算荒凉,主要离沈黎家中比较近,只隔两条街,上下班比较方便。

虽然是贫民窟,但他坚信一点,酒香不怕巷子深,到时候酒楼开起来,自然不怕顾客不来。

他拿着地皮图纸和拜帖,深吸一口气,调整一下心情,上了马车。

马车是租来的,他平日里去外远行不多,就没有自己买车。

他先去了金陵府尹。

府尹办公的府衙,自是要比县衙要阔绰许多,就连门口的石狮子,也威武许多。

朱漆大门上,整齐的排列着几十枚明晃晃的铜钉,约莫九十九枚,这里人文与明朝类似,在大门铜钉上,也没有那么多讲究。

再往上,便是一张漆黑如墨的巨大牌匾,上面三个烫金大字——金陵府。

而一旁挂着的四个巨大红灯笼上,也用白色油墨涂写着四个大字——金陵府衙。

大门两侧,四个皂吏腰跨长刀,气势威严的守卫着大门。

沈黎下车后,送上拜帖:“侍卫大哥,我叫沈黎,是唐寻章的朋友,麻烦通禀一下。”

“唐寻章,是谁?”

侍卫接过拜帖,斜眼扫了一下他,似是不认识唐老。

他耐心解释道:“您说与府尹大人听,他自然知道的。”

“等一下。”

侍卫一脸不耐,公事公办的态度,按着刀柄,快步走进府中。

很快,他立马带个山羊胡子,换了个脸色出来,笑眯眯的说道:“快些随钱师爷进去。”

一旁的山羊胡子无比热情:“沈……黎,是吧,快些请进,府尹大人等你许久了。”

侍卫不知道唐寻章是谁,但山羊胡子钱师爷知道,而且这个名字如雷贯耳,这才过去几天,金陵官场大洗牌,全出自这位左都御史的手臂。

左都御史,代天子狩猎,监察百官,专治贪官污吏。

这次唐寻章低调查案,本就有些不妥,正常的章程应该是入住金陵府,在各位大人的拥簇下查案。

可那样,效率也会慢很多。

在信息不发达的古代,之所以都察院的人到了地方后没有被贪官污吏杀害,完全是律法。

都察院的人,代表的是天子脸面,若是死在一省,打的可是皇帝陛下的脸,也算是公然造反,所以,一旦出现都察使被杀害的情况,整个省,大大小小的官员,无论是谁,全部诛九族陪葬。

对于这位天子近臣,没有人不巴结。

即便金陵府尹不是贪官,见到唐老的人,也要给三分薄面。

而且,貌似没有人敢冒用左都御史的名字。

沈黎很快被带入后堂,上面太师椅上,坐着一个青衫中年人。

这应该是金陵府尹大人了吧?

来之前他已经做了准备,这位府尹大人,新官上任,唤作闫海容。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闫海荣捋着胡须,笑着看向沈黎:“这位小哥,你在拜帖中,声称唐大人介绍前来,可有证据?”

“没有,不过我想,这很好证明,唐大人就在城北竹园小筑。”

沈黎耸耸肩:“当下,应该是没有人敢冒用唐大人的名字,过来与您谈生意。”

左都御史,最看重的就是清正廉明,绝不会插手生意上的事,所以他应该不会干预生意,这少年,应该是他介绍过来,只是想见自己一面。

闫海荣继续捋着胡须,思索一番后,招手道:“上茶。”

茶气袅袅,两人沉默一阵,他继续问道:“说说,你想谈什么生意。”

“我想买狮子林那一片空地,用来开酒楼。”

“可以。”

他抬头看了一眼师爷,师爷连忙道:“那块地,七十万两银子。”

七十万两?

饶是沈黎早有心理准备,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谁买的起?

“如何?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

闫海荣还是很愿意做成这一单生意的。

七十万两银子,要是税收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收齐。

大渝税务,主要以物来进行收税,商人才收钱,那些佃户,大多都是收粮,这也导致大渝国库,并不十分富裕,近年来,边境局势紧张,陛下高瞻远瞩,需要收集大量钱财充实国库,这样才能打个富裕仗。

沈黎一怔,这也太直接了。

他连忙轻咳一声,掩饰尴尬:“闫大人,我来谈的,并不是买地,而是合作。”

“合作?说来听听。”

闫海荣换了个更为舒服的坐姿,手肘撑在太师椅的扶手上,不时摆弄一下自己不算长的胡须。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又有俗话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金陵本属富庶之地,又是海晏河清,想要做点文章得到上面的关注,极难。

地方官无非两件事,百姓和睦,税收极高。

可做到这两点,何其艰难。

若是有人与官府做生意,创造高回报,他还是很愿意的,毕竟他现在急缺政绩。

“地契,我与官府各占一半,我出资建酒楼,盈利五五分。”

沈黎伸出五根手指。

闫海荣也不傻,这相当于我投资三十五万两银子进去,结果分的五成利润,可生意毕竟都有风险,若是酒楼亏损,那官府岂不是跟着一起吃亏?

三十五万两的亏空,实在太大,他也承担不起。

沈黎也知道,需要一个绝对说服他的理由。

随后,他将随身带的葫芦打开,送到闫海荣面前:“闫大人放心,我们的酒楼,不会亏损。”

闫海荣好奇的看向葫芦,伸手接过来,闻了闻,只觉葫芦中一股竹叶清香伴随着纯正的酒香。

“这是草民自己酿制的酒水,大人可以尝尝,味道如何,这也是咱们开酒楼不亏本的依仗。”

沈黎自信的抬起头笑道:“这生意,若是赔了,草民愿意以家产作抵,保官家不亏。”

闫海荣半信半疑的倒掉杯中茶水,给自己满上一杯。

这酒水,清澈透明,毫无杂质,中间带着一阵淡淡的青色,酒波荡漾,美轮美奂。

他再次轻嗅一下,小抿一口。

入口火辣,入喉柔滑,宛若一团烈火,顺着喉咙滚下,点燃五脏六腑。

他缓了缓,揉了揉眼中险些溢出的泪水:“好酒!”

第73章:毒死人了 沈黎微微一笑,自己蒸馏出来的酒,已经可以和现代知名酒水对比了,而且这种纯粮食酒,没有任何化学药品添加剂,即使喝醉,也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他可是感受过的。

闫海容爱不释手的拿着茶杯,不时轻抿一口,越品,越觉得此酒乃酒中极品。

他虽没有喝过御酒,但此酒,应该与那御酒不差上下了。

若是金陵只有一家酒楼提供此酒,那……

绝壁血赚不亏!

他脑中思绪万千,可那毕竟是三十五万两银子,自己投资进去,风险着实很大。

不过,人还是要赌一把的。

当即他拍桌道:“行!你我签订契书,地契分你一半,不过,我官家不可能只占股五成。”

他可是举人出身,也学过算术。

这小子有点玩文字游戏的意思。

五五分成,那税呢?

意思就是,咱的利润,分你一半,你就别收税了。

那我官家赚什么?赚吆喝吗?而且官家还免费为你做了宣传。

沈黎心中有些微微失落,本来以为这些大人,不食人间烟火,或是读书读傻了,不会算账,那样算下来,自己多挣三成利润,那也是天价了。

可没想到,闫海容不傻,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

“那,官家打算占用几成股份?”

“九成!”

闫海容直接狮子大开口。

实际上,官家和普通百姓合伙做生意,也是大渝头一遭,他算是比较有魄力的了。

只是,这个分成,沈黎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九成官府,一成是他的,这怎么玩?

他前前后后差不多要投资千万白银进去,且不说利润多少,就这一成,很让人不舒服了。

“闫大人,您这……”

他苦笑着摇头道:“地,我得掏三十五万两银子,地方重建,酒楼装潢,起码要耗费千万银两,您说,官家只出三十五万两银子,就占九成股份,这合理吗?”

“商人嘛,就是万事好商量的人。”

闫海容打个哈哈:“这样,咱们各退一步,官府占八成,你占二成,如何?”

沈黎摇头:“官府五成半,我占四成半,这千万两银子,我得凑多久才能凑的齐,其中的风险有多大,闫大人自是明白这其中道理。”

“不成,官府七成半。”

“太高了,官府最多六成,这已经是天价了,这也是我的底线了。”

他一脸坚决:“若是闫大人觉得不妥,那到此为止,您要站在我的立场考虑一下,这一千万两的装潢,我该如何弄到,若是按闫大人要的七成,除非官府出资一半用来建造酒楼。”

“这……”

闫大人捋着胡须,官府出资三十五万两,已经是担了很大的风险了,现在又掏五百万两……

很难,而且金陵税收,每个季度才二百万两上下,五百万两,可是三个季度的税收。

虽说他有魄力,但这也太高了,他不敢担责。

他沉吟一番,最终下了决定:“也罢,那就按六成,五成税收,其中一成属于官府所赚,地契上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契书上,要写明,若是亏损,由你一人承担,并负责赔偿官家地契三十五万两的损失。”

“这有些过分了。”

地在那里,我又不会吞了,就算是赔了,你损失的不过时间问题,地你还可以收回去,根本没什么影响。

做生意,若是一味退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他果断拒绝道:“不行,顶多在契书上注明,一年之内,若是亏损,地由官府收回,而这块地,我也不再拥有支配权。”

闫海荣饶有兴趣的盯着沈黎,并未发表自己的观点。

这少年,不过十八九岁,初出茅庐,竟能如此表明自己的立场,别人十八九岁,多是风·流·成·性,声色犬马,或是心里幼稚,每日情啊爱啊,他倒不同,油条的像是那些大腹便便的商人。

可此人,不满意便直接拒绝,又没有那些商人的可恶嘴脸,商量不下来的事情,觍着脸再三商量。

这人,既有少年的硬气,又有行商的机智,倒也算是英雄出少年,可惜,是个商人,迟早变成那些油腻的人。

“怎么了?”

沈黎见对方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始终不搭腔,心里微微一沉,不过三十五万两银子,自己还是多花点时间慢慢凑吧,但是还是要问清对方的立场:“闫大人可是不满意?”

“满意,此举甚好。”

闫大人招招手,一旁的师爷立马行动,拿起纸笔在一旁的桌子上拟定契书。

沈黎这才松了一口气。

事情谈完,两人开始闲聊。

“沈小哥这拜帖中,说是唐大人的朋友?”

据闫海容所了解,唐大人是景恒十七年的进士,文采斐然,与翰林院很多大儒都是莫逆之交,文人大多看不起商人,怎么会与这年轻人成为朋友?

沈黎自是知道,对方想详细的知道自己来历,他也不藏着掖着,直言道:“我算得上,他孙子唐麟的救命恩人吧。”

“哦?”

“当初,他孙子患了疟疾,已是病入膏肓,被我随口一提的药方给治好了,之后有一些往来,便成了朋友。”

“沈小哥还懂医?”

闫海容更是好奇了,病入膏肓,只凭一副药方能治好?

沈黎将来龙去脉悉数告知,其中包括提取青蒿素的过程,引得他拍手叫好。

虽然此事听的有些离谱,但面前的少年,应该不会说谎。

现在唐大人还在金陵,若是想求证,随时可以过去问一下,若是说谎的话,随时可以将其拆穿。

两人谈话间,师爷已经拟好文书:“大人请过目。”

“唔。”

闫海容看着契书,感觉没什么问题,便交给沈黎道:“你也看看,没问题的话,我便将地契给你加上名字,随着契书一同带回去吧。”

沈黎仔细看了一遍,并没有太大问题,点头道:“一式两份,你我一人一份。”

“自然。”

……

契书成功签下,沈黎也松了一口气。

等他回到家中时,路过酒坊,发现酒坊门口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还以为是抢购酒水的,可细听下去,里面有人喝骂,隐隐约约有一句“草拟吗”。

他皱着眉头,让车夫放慢马车,细细看去,透过人群,发现里面貌似有人在打架。

“刘齐!刘齐!”

他下了马车,大声喝道:“过来。”

刘齐灰头土脸的过来,身上衣服都被撕破了,头发也乱糟糟的,看样子遇到了些麻烦。

“少爷,大事不好了,酒坊出事了。”

“什么事?”

沈黎皱着眉头:“难不成有人砸场子?”

“正是砸场子,今早有一人抢了酒,在门口当面喝下去后,便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等大夫来了,此人已经死了,人说我们酒坊的酒有毒,家里的人正在闹呢。”

刘齐十分委屈,在他的脸上,还有几道抓痕:“少爷,可怎么办?刚刚有人报官了,一会官府的人就来了。”

第74章:酒坊闹事 沈黎微微皱眉,转而化作一声冷笑。

不用想,这是竞争对手来搞事情了。

酒坊的竞争对手,还能有谁?

自然是别的酒坊了。

如今金陵城中,比较出名的酒坊,有醉神仙酒坊,有天籁酒坊,有安神醉酒坊,等十多家。

他眼睑微微下垂,坐在马车旁,一旁的刘齐早已吓的瑟瑟发抖。

在他看来,这个年轻的主人,从来没有这么大杀气。

他平日里都是待人随和,看起来毫无脾气的样子,而且有种温文儒雅的书生气质,今日眼含杀机的样子,着实吓了刘齐一跳。

三伏天,刘齐只觉后背凉透,仿佛这周遭已入寒冬腊月。

沈黎一言不发,食指轻轻的敲着马车窗户:“现在怎么样?”

“啊?”

刘齐愣了一下,连忙说道:“是是是苗姑娘在处理,说是赔钱。”

其他酒坊吗?

马车窗上爬上来一只蚂蚁,沈黎随手将其捏碎。

可转念一想,自己的酒坊,每日出货量并不多,每日开张半个时辰,便贩卖了所有酒水,而且自家都是高端酒水,并不会对他们的市场造成影响。

这样一来,他们的嫌疑,就会大大降低。

可,还有谁将主意打在自己身上呢?

他扫视过去,刘齐的目光刚好碰到他的目光,顿时浑身一颤,冷汗顺着额角如瀑布一般流下。

“少……少爷?”

“唔,没事。”

沈黎摆摆手,脑海里灵光一闪。

最大嫌疑,天元赌坊,或是苏记牙行。

前些日子詹良才找过他,特意提及雪花糖与酒水的问题,还想做竹叶青的代理,被他一口回绝。

至于天元赌坊,则是因为刘肆的存在,这人始终不敢正面硬来,而是在暗地里虎视眈眈。

目前,他得罪的,只有这些人。

“走吧,咱们去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而刘齐听说自家少爷亲自出马,顿时也信心倍增,连忙在前面开路。

“闪开,都给我闪开,我们家少爷来了!”

他推搡着人群,那些吃瓜群众自主让开一条过道,纷纷好奇的看向这家酒坊的东家。

人们指指点点,苦主一家人跪在地上,头上已经蒙上了白布。

事发不过一个时辰,家中人便备好了披麻戴孝用品,若说这不是提前准备好的,鬼都不信。

“是他!他是这家酒坊的东家!”

一家四口,丈夫死了,留下婆娘和一子一女。

跪在地上的儿子一声爆喝,直接扑向沈黎:“就是你,卖毒酒!毒死了我爹!”

眼看着他扑过来,沈黎不屑的伸出脚,一脚将其踹翻在地:“说说,谁派你们来的?”

年轻儿子一愣,旋即大怒:“你毒死了人,还问我谁派来的!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今日你跑不了,官府稍后就到,你等着吃官司吧,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毒死了我爹,你必须得死!”

一旁的女人,苦苦哀嚎:“当家的,你就这么走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下去啊?”

这件事,十分棘手,尤其是做食品行业的。

若是店铺产品吃死了人,不管是不是因为店铺,这么一闹,对生意影响极大,甚至会直接倒闭关店。

“你叫什么?”

沈黎忽然俯下身,拍了拍年轻儿子的肩膀:“或许,我可以出双倍价钱,你只需要告诉我,谁指使你的。”

人潮人海中,几百双眼睛盯着年轻人,即使他有意,也不会说出来,即便被沈黎看出来他是装的,他也不可能当众反水,于是他哽着脖子恼羞成怒道:“放屁,你少诬赖人了,待会到了官府,我看你怎么收场!”

“那你想怎么样?”

沈黎已经有些微微动怒:“说。”

年轻人一怔,对他的脸色有些畏惧,缩了缩脖子,就连气势也弱了几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好一个杀人偿命!”

“我这店中酒水,最低价也是近百两一份,你这家庭,能买得起这种酒?”

“看你们这穿衣打扮,家中能拿出百两银子?”

“再说了,就算你们有钱,买了我店中酒水,你自己看看,谁是当场便喝下去的?”

“你拿个空瓶子,里面装点毒水,喝下去,就说是我酒坊里的酒?”

沈黎连珠炮的问着,让这年轻人气势越发虚弱,整个人瘫坐在地上,脸色煞白。

即便如此,他还是支支吾吾的嘴硬道:“就算你巧舌如簧,到了公堂对峙,你也逃不了罪责!”

“公堂对峙?”

沈黎不屑的呵了一声:“且不说当今城南衙门判官是忠是奸,但凡事得讲证据,你爹在我酒坊前喝死了,证据呢?”

“有酒瓶为证!”

年轻人自以为是的扳回一局,怎料面前的沈黎技高一筹,提前将酒瓶子收了起来。

“这个么?”

他指着酒瓶:“你应该知道,衙门中有专门验尸的仵作,若是仵作验出瓶中酒水与我店里的不同,那你便是污蔑,根据大渝律法,污蔑者,可是要充军的。”

“这……”

年轻人艰难的咽下口水,他也不知道这瓶中酒,到底是真是假。

当初那人与爹商量,让爹带着一瓶酒去酒坊门口喝下去,然后死掉,他们这下孤儿寡母可以获得一大笔钱,大概是一千两银子。

阿爹病入膏肓,早已无几日可活,若是能借助尸体做点文章,那也值了。

沈黎冷笑一声,他也是在试探,现在已经很明显了。

他继续问道:“你说,你爹买了我们家的酒水,盒子呢?”

年轻人下意识的问道:“什么盒子?”

“你连我酒水盒子都不知道,还敢招摇撞骗?”

沈黎怒斥道:“怎么,还要去官府对峙吗?”

“我……”

年轻人憋的满脸通红,下意识的往人群中看过去,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背影离去。

詹良才!

“充军,发配三千里,还是选择我不告,官不究!”

沈黎冷冷的看着他:“滚!”

年轻人悻悻的缩回脖子,将父亲用白布盖上,自觉颜面扫地,便嘴硬反驳道:“你等着,官府不会放过你的!”

说罢,便拉着推车,将阿爹尸体拖走。

人们议论纷纷,这酒坊东家如此气势汹汹,肯定不是善茬,三言两语便吓退闹事者,有能力的同时,应该也很有背景。

沈黎也不管他们怎么想,径直回到马车上,对马夫招呼道:“去菜市场,我买点菜。”

第75章:自知墨水 马夫和跟随的家奴刘齐都不明所以。

见少爷一言不发,刘齐噤若寒蝉,跟着车后一路小跑。

被毒死的酒鬼一家人,就这么轻松退去,少爷还去买菜做什么?之前不是一直是老王头一家送菜的吗?

很快,马车来到菜市场,里面的小贩不停的吆喝,嘈杂声一片。

沈黎也不多说话,径直走向一个售卖鱼虾的摊位。

“有墨鱼吗?”

“客官好眼光,今日刚送来的墨鱼,就三只。”

墨鱼受到刺激,便吐出黑漆漆的墨水,在工业不发达的大渝,格外难处理,而且墨鱼属于外来物种,人们思想陈旧,也不敢去尝试新鲜事物,所以墨鱼的销量很不好。

沈黎从腰间拿出钱,丢给小贩:“都给我包了。”

小贩看着白花花的银子,顿时眼睛都直了,这三只墨鱼,都放了近半个月卖不出去,今日竟遇到这种好事?

他连忙拿出竹篓,将墨鱼装进去,殷勤的用衣角擦干净带子,递给沈黎:“客官您拿好。”

一旁的刘齐见状,连忙上来接过竹篓。

这小贩倒是有些眼力见,墨鱼难卖,干脆直接送了个竹篓。

买墨鱼,自是为了自知墨水。

之前和刘大有签欠款契约时,沈黎便用了墨鱼汁。

这次不过是故技重施。

詹良才的背影,已经确定了整他的人是苏记牙行。

苏记牙行搞他,他不得不反击,将来他打算开酒楼,若是再来几次这样的事,那酒楼就彻底完蛋了。

这次不过是那青年没见过什么世面,被他一唬,便吓的退了回去,那下次呢,下下次呢?

或者是他们改变一下策略,或是找个心智坚定一点的人,自己还怎么处理?

此计,即便是经历千年,放在现代仍然适用。

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而且他现在打算新建酒楼,缺点人手,最重要的是缺掌柜的。

苗欢盈固然能力很强,但酒楼不比其他产业,来往客人,难免有酒后失德之人,她一个女子,又有些姿色,言语上受了调戏,怕是也吃不消,而且他有更大的事情交给苗欢盈。

回到家中,他一头扎进厨房。

这间新开辟的厨房,像是他的实验室一样,闲杂人等不能进入。

将墨鱼汁弄出来后,他又依法炮制出墨块,放在花架下晾干。

“少爷,您有事找我?”

午后,苗欢盈回来便找到沈黎,今日这么一闹,对于酒坊生意果然有影响,下午才卖完全部酒水。

沈黎头也不抬的摆弄蒸馏装置:“啊,看看,这是地契。”

苗欢盈眼前一亮,连忙将一旁桌上的羊皮纸打开,里面一本小薄册子,果真是地契。

城南狮子林一片,是他们的了!

这还真让他拿到了,他哪来的钱?

现在沈家管账是苗欢盈,她自然知道有多少钱。

七十万两,想一夜之间凑齐,何其艰难?

难不成是少爷防备我,自己弄了个私人金库?

“你别想多了,酒楼和官府合作开,这地契,有官府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算是他们投资的,他们分六成利润,我们拿四成利润。”

“可这……也会很亏。”

苗欢盈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装潢千万两银子的酒楼,日后若是生意好起来,一成利润也是天价了。

官府以三十五万两银子撬动一成利润,实则是赚大发了。

这么算来,沈黎一方血亏。

沈黎起身擦擦手,将毛巾丢在一旁:“那你想过没有,若是没有官府背景,如何和那盛源酒楼斗下去?”

“这……”

“再说了,若是食客知道,酒楼有新任府尹的参与,会不会信任一些?或者,有人求府尹大人办事,会不会来他们家的酒楼宴请府尹大人?”

“有道理。”

苗欢盈点点头:“少爷是想,有府尹大人这块金字招牌,可以很快拉动生意。”

“不止如此,有府尹大人撑腰,你觉得,今日这种事,会不会再发生一次?那些宵小之徒,会不会再来找事情?”

沈黎自问自答,对着她解释道:“怕是想搞事,也会谨慎很多吧?”

“少爷高见。”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屁了。”

他摆摆手:“行了,去找一些工人,将那里的地清理干净,再找一些工匠建造酒楼吧。”

“这好办,交给刘齐处理就可以了。”

苗欢盈完全不在意的说道:“不过三日,便可将城南秦淮河旁的空地填好,只是还差一些银子施工。”

“好办?”

沈黎摇摇头,怕是她没见识过拆迁钉子户,即使那地不是那些贫民的,怕是也很难拆下来。

不过这是古代,一切凭地契说话,处理起来应该比现代要简单一些,而且人命,没有那么关天。

他歪着头,总感觉哪里不太对。

自己好像成了强拆队的老板了……

果然,人在成为施暴者时,不会为他人着想的。

他苦笑不已:“到时候若是有人因此无家可归,可以招为工人,甚至酒楼建好后,让他们帮忙做工。”

“明白。”

苗欢盈点点头,尽管少爷未雨绸缪,她也没有太过于放在心上,不是她没有爱心,而是这个世界都这样,尊卑有别的思想,已经刻入每个人的脑子里,即便是有人因此无家可归,家破人亡,他们也不敢闹什么。

因为这块地的背后,是金陵府尹。

傍晚,沈黎将蒸馏装置继续改良后,万逸楼来了。

看得出,他有些幸灾乐祸。

“昨日,西厂的人,杀了一个东厂的百户。”

沈黎正在围墙边给白菜嫩芽浇着水,毫不奇怪道:“给西厂太监下春药,总有人要付出生命。”

西厂现在是大渝第二大特务组织,又深得皇帝陛下信任,敢杀东厂百户,不足为奇。

百户本身权力已经很大了,但和千户相比,又差了许多。

“但你知道,东厂屹立多年,历经两个朝代,自是底蕴深厚,西厂此举,已经彻底得罪东厂,双方现在已经都打出了真火,已经开始决一死战了,这东西厂在金陵多年的运作,怕是快完蛋了。”

“有这么夸张吗?”

沈黎撇撇嘴:“这两家都是神仙打架,死点人也无伤大雅。”

“但人都暴露出去,已经没什么用了,昨日夜晚,城外发生大规模的械斗,五死,伤了不知多少,估计也不少了。”

万逸楼双手搭在脑后,用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躺在竹椅上:“这下,金陵的锦衣卫要舒服很多了,最起码,不用再干一些脏活累活了。”

“那恭喜你了。”

“对了,小奴儿一行人走了。”

“走了?”

沈黎微微一怔:“那你们是不是也该回京了?”

“是啊,差不多,还有几天就启程了。”

万逸楼拍拍他的肩膀:“小子,好好干,我很看好你。”

“可西厂盯着我,我怎么办?”

沈黎心里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说好我帮你复辟锦衣卫,你保我平安的。”

“西厂在金陵,快完了。”

第76章:资金缺口 万逸楼说道:“现在西厂在金陵的势力比不过东厂,又和东厂结下梁子,覆灭是迟早的事情了,现在他们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没时间顾你。”

“但愿如此吧。”

沈黎歪着脑袋,忽然神秘兮兮道:“你即将离去,是不是该送我一些什么东西啊?比如绝世武功秘籍什么的,或者内功心法?”

“你任督二脉都没通,给你你也练不了,我都说过,你骨头太硬,已经过了打底子的年纪了。”

万逸楼起身:“所以,别想了吧。”

沈黎叹气,自己的梦想,难道要找到那劳什子归墟古国才能实现吗?

“走了。”

在他羡慕的目光中,万逸楼轻轻跳上房顶,轻点脚尖,宛若一只轻盈无比的猫一般,飞跃在各家各户的房顶,没有丝毫声响,偶尔站在远处达官贵人的房顶螭吻之上,睥睨四方。

潇洒,快活。

他苦笑着,提起水桶回到厨房。

……

苏府,书房。

“这个废物,这点事都办不好。”

詹良才站在苏锦途面前,听着东家的训斥。

这废物也不是说他,而是那被毒死酒鬼的儿子。

他安慰道:“东家,咱们叫的,不过是那些升斗小民,没见过什么世面,说是见官便吓的瑟瑟发抖,何况是在这沈黎威胁几句之后?”

“那沈黎怎么说的?”

“就说官府有仵作,到时候可以查瓶子什么的,那人便吓跑了。”

“所以说他是废物,没出息的人,世世代代也没什么出息。”

苏锦途搓着拇指上的玉扳指:“行了,既然没有搞毁他,便想其他办法吧,那天元赌坊刘大有的儿子不是回来了吗?杀父之仇,他不报吗?”

“他自是想报仇,怎奈官府已经定了案了,那人,也的确是因为天灾而亡,若是算在沈黎身上,有些牵强,不过,此事也因沈黎而起,若不是他让刘大有过去,刘大有也挨不了天灾,他儿子的怒气,的确可以发在沈黎身上。”

詹良才分析道:“前些日子我听说了,那刘大有的儿子刘肆,找过沈黎,怎奈沈黎身边有个高手护卫,吓退了他,之后便没了动静。”

“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了,你可以找那刘肆,好好商量一番,看看有什么对策,若是能拿到酒水和雪花糖的配方,你的月例,加十倍。”

苏锦途端起茶杯:“记住,不要杀人,我记得他好像和那个什么都察使有关系,若是他被杀了,迟早会查到我们身上,我们是生意人,不杀人。”

“我记住了。”

詹良才恭敬的点头。

他现在月例二十两,加了十倍,便是二百两,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每日这么辛辛苦苦,便是为了碎银几两,养活一家人,若是能拿到沈黎手中配方,从此以后平步青云,一家人吃穿不愁。

二百两,按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四万块钱了。

等走出了苏府,饶是他见多识广,嘴角也忍不住泛起一丝兴奋的笑容。

尽管他很看好沈黎,但在金钱面前,什么礼义廉耻,什么江湖道义,都是一纸空谈。

家里儿子这些年来,泡在药罐子里,他得挣钱,他得养家。

说走就走,他租了辆马车,朝着天元赌坊的方向驶去。

这些年,他在苏记,功劳不多,但苦劳极大。

苏记的生意,不仅仅在牙行上,还有车行,现在市面上见到的马车,有三成是苏家的,而且苏家很有商业头脑,将自家的马车轮子和外面,都镌刻着苏记的标识,这在后世,是车标。

沈黎自然也看到了,赞叹苏家生意做得好不是没有原因的,这种广告思想,很超前。

詹良才坐着马车,细细盘算二百两怎么花时,马车被人拦住了。

这人,是沈家的家奴,刘齐。

刘齐笑嘻嘻的拦下马车:“请问,里面坐的,可是苏记牙行的掌柜,詹掌柜?”

詹良才奇怪的拉开帘子:“你是谁?”

“噢,小人是沈家的家奴,刘齐,我家少爷请您过去一叙。”

实际上,刘齐并不是偶遇詹良才,而是等了大半天了。

沈黎知道他们一计不成,还会再使绊子,便派着刘齐各处打听詹良才的下落,这不,追了两条街,才追上詹良才。

“可是沈黎,沈小哥?”

“正是,我家少爷说,最近他着急用钱,想卖点东西,不知道詹掌柜收不收。”

雪花糖配方?

詹良才眉头一跳,除了这个,没有其他的了,若是卖雪花糖,断不会如此,只需派人将糖送往苏记牙行即可。

街头不是谈话的时候,他喜不自禁,沈黎越是着急,便越是说明沈黎急用钱,那么价格方面,可以往下打压了。

难不成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他满怀心事,跟着刘齐来到沈黎的家中。

如今的沈家,经过下人们的修缮打扫,又新添些许家具,书房中,还有唐老送的几幅上好字画,看起来书香味十足。

沈黎坐在书房中,招呼来人奉茶。

“詹掌柜,实话说,我最近手头空缺,想卖了雪花糖配方。”

“哦?这是为何?”

詹良才不明所以,这才几天,你就改了主意了?

别是诈我的吧?

沈黎正值年轻,没有什么压力,也没有什么外债,一家三口健健康康,花钱的地方极少,怎么可能急用钱?

而且,他搞的竹叶青,日进几千两银子,若是这么下去,这金陵首富,迟早是他的了,哪里还会因为钱财发愁?

沈黎端着茶杯,似是有些为难,最终才艰难的说出口:“我买了一块地,城南狮子林。”

詹良才目光呆滞。

城南狮子林,依靠秦淮河畔,可是个绝佳的地理位置,苏记东家可是一直惦记这块地,只是价格太过高昂,始终不敢下手,没想到,居然落到沈黎手里,果然是后生可畏啊。

“恭喜,恭喜。”

他心中五味杂陈,除了恭喜,不知道再说些什么,若是再这么下去,苏记想动他,可太难太难了。

可沈黎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差点没笑出声来。

“我借了钱,算错了还钱日子,资金出现缺口,现在还不上。”

……

第77章:坑你一把 “哈哈,呃……”

詹良才喜不自禁,随后尴尬的摸摸胡须:“抱歉。”

沈黎苦笑一声:“无妨,人之常情。”

看样子,是应该人心不足蛇吞象,想以七十万两银子拿下那块地,东拼西凑之下,凑齐了钱,拿了地。

可到了日子,债主追着债不放,将他逼到了绝境。

不对,他借钱就不算日子的吗?

詹良才皱着眉头:“沈小哥,有个问题,你别见外,你家资金是如何出现缺口,才导致还不上钱的。”

不提此事还好,一提及此事,沈黎一头怒火:“也不知道,哪个孙子,坏我生意,前两天有个酒鬼,在我家酒坊门口,喝醉了酒,死了,然后他儿子就来骂街,说我们的酒,有问题,有毒,害死了他爹。”

“我一查,这人是来找茬的,自然将其赶走,可你也知道,这卖酒水,若是有毒害死了人,不管真的假的,那肯定对生意有影响,我已经好几天没开张了,若不是因为此事,我怎么可能还不上钱?”

“让我抓住幕后主使是谁,非得弄死他,生儿子没屁·眼的缺德货!”

他愤愤的将茶杯砸在桌上,茶水飞溅,将一旁的宣纸都弄湿了。

可詹良才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太好了,实在是太好了。

那个生儿子没屁·眼的缺德货,就坐在你面前呢!

呃……

……

詹良才尴尬的笑笑:“所以,你现在还差多少空缺?”

“五万两银子!”

沈黎张开五指:“詹掌柜,我做的雪花糖,你也看到了质量,所以,五万两真的不多。”

若是之前,五万两真的不多了,而且还很便宜。

但现在嘛……

趁人病,要人命。

他嘴角扬起一丝微笑:“沈小哥,这雪花糖配方,可不值这么多钱呐,你知道,现在夏季,糖比较难卖,所以生意一直不好。”

“你现在不好卖,完全可以等秋季,冬季再卖啊,放在冰窖里储藏起来啊。”

沈黎装作一副走投无路的样子,他越是着急,对方就越信任他。

既然你们搞我,那我就狠狠的坑你们一把。

于是乎,他猛然起身,攥紧拳头:“我现在要钱,五万两,你说怎么卖,你们才给我五万两!”

说完,他重重的砸着桌子:“老子借的是高·利·贷,三天之内还不上,他们就要卖了我的妻女,打断我的腿啊!!!”

这么演,是不是有点用力过猛的感觉?

谁知詹良才不疑有他,嘿嘿笑道:“沈小哥,不还是有三天嘛,再等等,这雪花糖配方,我们只能出……一万两。”

“你们这是趁火打劫!!!”

沈黎大怒:“没有你们这么做生意的!这样,你们借给我行不行?一个月后,我还你十万两!”

“我们也难啊,哪里有五万两借你啊。”

詹良才不疾不徐的端起茶杯,故作姿态的吹了吹气。

如此谈生意,他倒是头一回,太爽了。

年轻人,做事毛糙,不给自己留后路,眼光看的太远,步子迈得太大,扯了裆了,很正常。

不过,此事还是要回去详查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

“你都有五万两买配方,怎么没钱借我?”

沈黎装作一副强压怒火的样子,定了定心神,深吸一口气:“都是做生意的,你帮我,我帮你,日后有用得上的地方,我自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不不不……”

詹良才笑眯眯的说道:“我们现在没有闲钱借人,不过要是正常商业合作,还是有钱的。”

“那你想怎样?”

“雪花糖,还有竹叶青配方,打包价,五万两银子。”

图穷匕见,他终于说出自己的目的。

有了这两个配方,他们苏记,迟早成为大渝首富。

“不可能!”

沈黎毫不犹豫的拒绝:“这竹叶青,是我身家性命,无论如何也不卖你!”

“那你,还是想想怎么还债吧。”

“等等,詹掌柜,请留步。”

他连忙起身拦住詹良才的去路,低声下气道:“还请詹掌柜高抬贵手,在东家替我美言几句,这竹叶青,是我全部的希望,若是詹掌柜能帮忙一二,借来五万两银子,小弟这里自然有些好处,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说着,他连忙从怀中掏出一个鼓囊囊的信封,塞到詹良才手中。

两人装模作样的推脱许久,詹良才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推开沈黎:“你这是做什么?我们是正常合作,买卖买卖,有买才能有卖,你不愿意卖,那我也没办法,就此别过!”

说完,他甩了甩袖子,径直离去,一路出门,心里泛起一阵心疼,那信封若是真的,起码有一千两银子啊!

按现在薪资水平,他十年都赚不到啊。

亏死了!

沈黎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嘴角缓缓扬起,若是他有尾巴,定然如狐狸一般,上下摇摆。

苗欢盈从书房后走出:“少爷,您是想让他,管理酒楼生意吗?”

“是啊。”

“若是他背叛苏家,将来会不会背叛你呢?”

她说到一个重要的点子上,这个时代,为奴若是不忠,一旦传出去,一辈子就完了,没人敢用。

“其实呢,每个人都有个价钱。”

沈黎将信封递给她:“价钱到位,他自然会忠心不二。”

“对了,半个月后,将这一千两银子,当着苏记所有伙计的面,送给詹良才,就说这是你应得的。”

苗欢盈默默的接过信封,美眸流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詹良才,也无心再去和天元赌坊谈合作了,立马带着人坐着马车,前往城南狮子林。

离得很近,不过两条街而已。

去了之后,果然发现,大片房屋被放倒,大量树木被砍掉,这动工速度还是很快的。

让他信心大增的是,刘齐也在其中,正在奋力的砍伐,人群中,还有几个沈家的家奴在忙活,若不是沈家的产业,他们岂会这么卖力?

他捋着胡须,哈哈大笑的上了马车:“买了地又如何?你的配方落入我手,怕是你想做酒坊还是做酒楼,都不行了!”

马车一路飞驰,很快到了苏家。

这才不过半日,他就回去,让苏锦途很是奇怪:“这么快就谈好了?”

“没谈好,不过有其他发现。”

詹良才如献宝一般,将事情经过全盘说出。

苏锦途歪着头,斜眼看向他:“你觉得,此事是真是假?”

“我去狮子林看过,沈家的几个家奴都在推房子,若此事是假的,他们断然不敢当街行凶。”

“你在我苏家做事,三十年,一直很谨慎,我也相信你的眼光。”

苏锦途轻轻的敲着桌面:“待会你去账房,领三万两银子,两日后再去买,务必以这三万两银子拿下两个配方。”

第78章:临别赠诗 “三万……买两个?”

詹良才愕然,果然是东家,够黑,这是要把人往死里逼啊。

苏锦途对他重复自己的话很是不满:“怎么,有什么疑问?”

“没。”

他摇摇头,那沈黎还差两万两,去从哪里凑去?

似是看穿他的心声,苏锦途冷哼一声:“至于他的钱凑不够,那关我什么事?只要能拿到配方,他死了活了,都跟我没关系,最好死了,那这配方,全天下只有我一人知道。”

詹良才有些于心不忍,但东家的话,不能反驳,他只能艰难的应承下来。

……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十两长亭,沈黎打开自己蒸馏的竹叶青,为唐老与万逸楼二人践行。

唐老的金陵之行,已经完美结束,他要回京述职,而万逸楼,要追踪小奴儿的脚步。

按他所说,锦衣卫现在朝不保夕,东西厂的人,随时可以命令他们做事,很多脏活都得他们做。

这个脏活,不是掏粪什么的,而是残杀忠良。

朝中哪位大臣,若是对东西厂不利,便会安排锦衣卫去处理,长此以往,锦衣卫臭名昭著,再也无威信可言。

沈黎斟满酒杯,笑着道:“唐老此次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放心吧,你我下次再见,已经不远了,你这种人才,不在顺天,实在有些屈才了。”

唐老笑眯眯的端起酒杯:“若是你来顺天,便来我府上找我,做官不敢应承你,但包你吃住无忧还是可以的。”

“我饭量可大,唐老可得多备些米菜。”

“哈哈哈……”

三人其乐融融,不谈政事,只唠家常。

“对了,今日临别,老夫感慨万千,想作诗一首,怎奈才疏学浅,不如……”

唐老挑了挑眉:“沈小哥再写一首赠别诗如何?”

前朝举人,不会作诗,这谁也不信的,他只是想从沈黎手上,再捞一首诗出来。

沈黎也不推脱,人家着实帮了自己大忙,便笑着道:“那在下便献丑了。”

“金陵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好!好一个劝君更尽一杯酒!”

唐老大笑道:“当真是千古绝唱!”

说罢,他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沈黎也笑着端起杯子,心想这次唐老,可没前几次那么震惊了。

好的诗句看多了,怕是麻木了。

随后,唐老叫来随行唐麟,唐麟会意,从怀中递上一本册子。

“这是你近日所做,我编撰成一本册子,送给你,回京之后,我会将此册,送与知己朋友,届时翰林院你的名字传出去,怕是诗仙之名跑不了。”

他笑着道,眼中有种教育后辈的温柔:“年轻人,人生在世,总得做些有意义的事情,钱财乃身外之物,你有如此才能,应该多写几句,名留青史。”

“名垂青史就算了,我不是那块料,我嘛,就一俗人,你说我要钱要命,命没了,下辈子还可以再来,可钱没赚到,死了我都不甘心。”

唐老一头黑线,被他这阵歪理邪说搞得很是无语。

半晌,他叹口气,想到那些被他处理的贪官,又很是认同道:“读书有什么用呢,还不是科举,做官,然后尔虞我诈,贪赃枉法,最后落得个人头落地的下场。”

“唐老,您怎么这种想法,贪赃枉法的人,固然有,但也有像你这样的清官啊。”

沈黎耸耸肩:“水至清则无鱼嘛,只要把握好这个度。”

唐老摇摇头,苦笑道:“我等读书人,最终的方向,不过也是做官这个俗理想,和你挣钱的理想,差不多。”

“非也,非也。”

沈黎想起古代十分经典的一句话:“读书,不仅仅为了做官,读书的目的有很多,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

现场一片寂静。

唐老只觉脑海中一片惊雷炸起,接着头皮一阵发麻,从头到脚都长出鸡皮疙瘩。

这,这是读书人的终极目标!

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他拿过酒瓶,拔掉瓶塞,咕咚咚几口灌下去:“小哥此言,令老夫醍醐灌顶,相信此言传出去,令天下所有读书人醍醐灌顶!”

说罢,他连忙叫一旁的唐麟笔墨纸砚伺候,将此话原封不动的抄写下来。

“呃,唐老,做官其实也有做官的方向,不一定要千里为官只为财。”

沈黎摸摸鼻子,这才是唐老的正常反应嘛,不由得升起一股恶趣味,再刺激刺激这老头,看他能不能把他带来的二斤酒都吞下去。

他忽然想起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的名句,咧嘴笑道:“为官者,当心系天下,以百姓为先,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眼尖的他,一直斜眼看着唐老,他话音刚落,就看到唐老右手一颤,一大坨黑点沾在纸上。

“好好好,说的极好!”

唐老起初还用极好的手法誊写沈黎的话,随着后面经典句子越来越多,他干脆直接写上了草书,反正时间还足,大不了待会再抄写下来,万一忘了,那就麻烦了。

一旁的唐麟,眼中也泛起一阵佩服,他平日里话极少,与沈黎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临行之际,他也忍不住夸赞道:“沈大哥好文采,怕是在金陵城中名列前茅。”

“金陵?他现在在全天下的年轻人都名列前茅,我们大渝那些所谓学富五车的学士,岂能说出如此经典的句子来?”

一旁的唐老反驳道:“若不是急着回去述职,我甚至想让你留在沈家,跟你沈大哥好好学学,看看他平日里都看的什么书,竟能写出如此经典句子。”

万逸楼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道:“我可以作证,他什么也没看,每日就是研究酒水,要么就是研究怎么做生意赚钱,你要让唐麟跟着他,哼,怕是你们唐家不久后,出了个商业奇才。”

商业奇才,在唐老这种儒士眼中,可是骂人的名词。

他悻悻的摇摇头,将沈黎的话和诗完全抄下来后,打开一瓶新的酒水:“于此良句,亦是解开我多年心结,当满饮此杯。”

说完,他一口吞下五两酒水,直直的栽倒在十里亭的石桌上。

第79章:贫民闹事 唐寻章唐老走了,扶着墙走的……

他烂醉如泥的被扶上马车,嘴角还洋溢着笑意,嘟囔着过瘾。

沈黎刚回到家中,外面的苗欢盈匆匆赶来:“少爷。”

她脸色凝重,看样子是有事发生了。

“说。”

沈黎倒了杯茶,也给她倒上一杯茶。

“狮子林的金风巷百姓,不愿意搬家,以死相逼,有的人在身上倒满桐油,拿着火把,若是敢强拆,便自焚而死。”

苗欢盈也不顾女儿柔态,见杯中茶水一口吞下去,喝的太急,有几滴顺着她修长的脖颈缓缓流下。

“这些人,在狮子林住了一些年月,又都是贫民,除了这个屋子,什么都没有,以命相挟情有可原,我们要考虑一个办法,将这些贫民都安抚下来。”

她率先开口,一般这种情况报给主子,主子都是大怒呵斥刁民。

但沈黎也理解这些贫民,他也在贫民窟住过,全家所有家当,便是那个遮风挡雨的屋子,若是被人拆了,他也会找人拼命。

他食指轻轻敲击着桌面,也没动怒:“不是提前跟你说了,那些贫民窟的百姓,若是家被拆后无家可归,咱们可以收纳进来,为他们提供工作吗?”

“您此举的确有未雨绸缪之意,但现在是那些狮子大开口的,他们要房子,拆房可以,但是要赔偿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么?”

三两五两银子便可以租下贫民窟的房子,这些人竟狮子大开口,想要五十两。

沈黎苦笑着摇头,想不到现代那些钉子户,在古代已经有了。

他们没地契,连房子也是租用的,竟如此胡搅蛮缠。

“报官吧,就说,这块地,府尹闫海荣占一半,我们在替府尹做事。”

思来想去,还是将这个锅,扔给金陵府尹,让他们出面最好,他又叮嘱道:“切莫威胁县衙,只将意思带到便是。”

为官者,没有蠢物,城南县衙听说这是府尹大人的产业,为了巴结府尹大人,必会出面大力镇压。

苗欢盈欲言又止。

“你的意思,是赔钱?”

她点点头:“不过五十两而已。”

“思想……幼稚。”

沈黎摇头道:“你想过没有,第一家要了五十两,第二家以为咱们怕了,便也装模作样的引火自焚,要价一百两,你给不给?就算你给了,第三家呢,要价二百两?给?第四家,第五家呢?咱们有多少钱,可以给?人性的贪婪,是多少钱都填不满的。”

“少爷说的极是。”

苗欢盈聪明伶俐,只需简单的点拨,便明白其中的关键。

人性,永远是贪婪的。

她带着人匆匆出去,而沈黎,接着做自己的甩手掌柜,他要做的,就是提供钱财,让苗欢盈建造酒楼。

在狮子林金风巷乱成一锅粥时,苏记牙行的詹良才捋着胡须轻笑,他现在更加确定此事的真实性了。

乱吧,乱吧,越乱越好,此事再发酵一天,届时沈黎如热锅上的蚂蚁,自是求着自己售卖配方。

他笑眯眯的背着手,上了马车。

今日闲来无事,沈黎便在家中鼓捣美食。

自从搬进这大宅子后,林晴看起来抑郁了许多,每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自己对她关心不够,每日只有夜晚才能说说话。

他拉着林晴,将后厨的厨子赶出来,夫妻二人整理食材。

“今天做个红烧肉,你尝尝。”

他麻利的扒着蒜皮,一旁的林晴在切肉。

“每日什么都不作,都胖了。”

林晴嘟囔着嘴:“阔太太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那你可以买点胭脂水粉,每日在家打扮打扮。”

“你这是嫌我老吗?”

她气呼呼的鼓起嘴,伸出粉嫩的小拳头,作势要打。

沈黎嘿嘿笑着,果然,任何时代的女人,脑回路都是一样。

两人谈笑一阵,忽然,林晴叹了口气。

“当家的,你也年纪不小了,该纳小妾了,否则,人家该说我不懂事了。”

“嗯?何出此言?”

沈黎奇怪的皱着眉,想到这些日子对她是有那么一些冷淡,而且因为生意,苗欢盈频繁的来找自己,莫非这小妮子吃醋了?

而且自己才十九,怎么就年纪不小了。

“你我成婚几年,也没个儿子,眼看着你我年岁渐长,若是没给你们沈家留下子嗣,怕是以后……”

林晴长叹一声,不知怎么说下去。

女子生不出儿子,在这个时代,总是为人诟病,而且她还是大房,到时候家奴也会在私底下议论,什么占着窝不下蛋等等。

“喔,你是想要儿子啊。”

沈黎龇牙奸笑:“我可以满足你。”

“想要儿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林晴满面愁容:“而且男人,没个三妻四妾,总是有些不好,外人会说我不懂事的,我觉得,欢盈这姑娘挺不错的,能在生意上帮你参谋一二,顺带也可以将欢心这丫头也收入房中,若是不够,日后还可以再找。”

“你当我是种马吗?”

沈黎瞪大眼睛:“弄那么多,我也吃不消啊。”

“你说过啊,男人不可以说自己不行。”

“我不是说自己不行,是没那么多的精力去陪,再说了,人家欢盈心高气傲着呢,看不上咱们这商贾之家。”

“为什么?”

林晴奇怪的歪着小脑袋:“她现在做的,不也是生意吗?”

“你什么时候见过,她自称奴婢来着?”

沈黎耸耸肩,将手伸进水桶洗干净,随意甩干:“你不是想要儿子嘛,我满足你,走,回房间做饭!”

随后,他将林晴拦腰抱起。

林晴羞不可抑,两条细长的腿不停的挣扎,又怕掉下来摔倒了,如莲藕一般的手臂死死的勾住沈黎的脖子:“你放开,下人们都看着呢。”

“看着就看着吧,本少爷现在给他们造小少爷去!”

沈黎大手一挥,走入东厢房,一旁的苗欢心也知道要做什么,没经历此事的她,脸红的快要滴出血似的,小心翼翼的关好门,逃离一般跑到前院。

……

大半天后,林晴俏脸一阵潮红,眼中氤氲着泪水。

太累了,必须给这厮找几个小妾,这谁顶得住?

沈黎趴在枕头旁,朝着她的耳垂吹气:“我啊,只想安安心心的养活一家人,你就别有什么想法了,你要是觉得不够,还可以再来几百回合。”

“不了不了,够了够了。”

林晴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随后钻进被窝中。

第80章:泼皮闹事 翌日,沈黎早起后,在围墙下面种植新的蔬菜,林晴也在一旁帮忙。

如果他没算错日子的话,今日詹良才应该来买配方了。

这种时候,自己越是表现的急不可耐的话,对方越是能放下防备。

他叫来刘齐道:“你去苏记牙行,跟詹掌柜说,我们要急着卖配方,让他赶紧过来。”

刘齐点头称是:“要是他不来呢?”

“那就更好办了,不来,你就回来,等他下午再来找我的话,你就说我出去另找买家了,他如果急的话,你就声称出来找我,我再去前院。”

他虽然不知道少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作为下人,还是不要问那么多比较好。

随后,他快步离开,前往苏记牙行。

待他走后,苗欢盈又来了。

沈黎想起昨日林晴的提议,不禁老脸一红,重重的咳嗽两声。

林晴一边收拾菜苗,一边促狭的笑着,搞得苗欢盈一头雾水:“少爷和夫人在笑什么?”

“没什么。”

他又咳嗽两声掩饰尴尬,恶狠狠的瞪了林晴一眼,随后笑眯眯的看向苗欢盈:“怎么了?”

“昨日县衙的人出面了,效果还算不错,那些贫民一听官府的人前来驱赶,也不敢多说话,只是,有几个泼皮,死活不愿意走,即使是官府的人镇压,他们也没有什么畏惧。”

苗欢盈看着两人一直挤眉弄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还是原原本本的将事情经过告知了一下。

“那让沈黎待会陪你去看一下吧。”

林晴忽然插嘴道,显然,沈黎的目光,对她并没有什么威慑力,之前那个动辄打婆娘的沈黎,从她心里彻底消失,而且现在的沈黎,要比这个时代的其他男人,更懂疼媳妇,也能容忍媳妇偶尔的淘气。

她也不过十九岁,正值青春年少,若是放在现代,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虽然已为人母,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之前的成熟,大多是被生活逼的。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人也开朗了许多,偶尔在沈黎面前淘气,沈黎也是很包容她。

苗欢盈有些讶异的看向沈黎,之前夫人可从来没有参与讨论生意上的事啊。

沈黎点点头,又摸了摸鼻子:“呃,好,待会我陪你去一趟,还有什么事吗?”

说完,他看向一旁的林晴,眼中闪过佯怒,仿佛再说,待会看我怎么收拾你。

林晴莞尔,吃吃的笑了起来。

苗欢盈大清早吃了一嘴狗粮,不禁暗骂一声晦气,可这是自家少爷,又是救命恩人,她强忍着不适继续道:“昨日酒坊进账七千两,其中三千两银子的税,酒楼那里正是开始阶段,还用不了多少钱,怕是过些时日,家中这些钱,应该不太够。”

她大致算了一下,现在的沈家,资产约莫七万两,和建造酒楼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

“钱啊。”

沈黎深吸一口气:“放心吧,钱肯定能供应上,不够我再想办法。”

“嗯,现在狮子林那边,每日支出三百两。”

“这么便宜?”

“工人一天不过五十到一百文,这已经很高了啊。”

苗欢盈奇怪道:“那些匠人还没请呢,若是匠人,一天有八十文了。”

沈黎一怔,想起自己刚刚过来时,攥着家中最后的五文钱讨生活,便觉得五十文不少了。

卖苦力的小工,自然比不上有技术的匠人。

他点点头:“行了,我收拾一下,跟你一起去狮子林吧。”

“嗯,应该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林晴在一旁吃吃的笑着,不时还调皮的挑了挑眉。

苗欢盈只觉今日夫人看人的眼神,像是想把人吃了似的,于是连忙告退。

待人走后,沈黎擦了擦手,一脸不善的看向林晴。

林晴如受惊的小鹿一般,一边逃离一边大叫:“妈呀,救命呀!”

可很快,她还是被沈黎追上,拦腰一抱,一边走一边嘟囔:“我看你还是没吃够,让她在外面等一会,我跟你去收拾一下。”

这一收拾,便是一个多时辰过去,等他出来时,已经日上三竿。

苗欢盈也没多问,备好马车,前往狮子林。

路程实在太短,不过也要彰显东家有钱。

沈黎上车时,注意到苏记的标识:“这车,也是苏记租来的吗?”

“是啊,苏记车行在金陵算是很大的了,他们的车行遍布在金陵各处,所以租用起来也方便。”

他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

车行的生意,不知道好不好,也不知道赚钱不赚钱。

不过租用一次要一两到十两银子不等,价格还是比较公道的。

很快,狮子林到了。

金风巷,几个短衫青年,坐在各家的屋顶上,有说有笑,有的甚至在屋顶摆上一叠花生米,一壶黄酒,就这么隔着自家屋子,遥遥敬酒。

“来啊,干啊。”

还没走到巷子,便听到吆喝声。

沈黎抬头看去,阳光有些刺眼,看不清上面的人,他总觉得,这些人,自己好像见过,而且声音很熟悉。

“哟,兄弟们,正主来了!”

上面的人,看到沈黎,兴奋的吆喝道,他们自家的妻儿父母,在下面唉声叹气,如何劝说也没用。

沈黎招招手,让苗欢盈叫来自家家奴,家奴朝着上面吆喝道:“我们少爷来了,你们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

“哈,少爷?那应该很有钱吧!”

“我告诉你,我这可是传了十八代的祖宅,风水极好,买了肯定能发大财!”

“就是,我们的房子,都是风水极好的,而且传了很多代。”

“对,你看我们自己家,人丁兴旺,买了这块地,肯定能发大财。”

……

上面几个泼皮哈哈大笑的说道,他们这么说,无非是想加价。

“少废话,你们要多少钱!”

家奴扯着嗓子喊道:“我家少爷忙着呢,没空跟你们废话!”

所谓灯下黑,刺眼的阳光下,那些泼皮也看不清阴暗巷子里的沈黎长什么模样,唯一能听到的,便是对方声音。

泼皮相视,哈哈大笑,对方要掏钱,说明妥协了。

于是乎,一个个的开始狮子大开口。

“我这是祖宅,我祖宗牌位还在家里,地皮有价,祖宗可是无价的,我告诉你,少了二百两,不卖!”

“对,我这虽然不是祖宅,可之前有个状元住过,这可是状元故居啊,此地,有做大官的气运,五百两!”

“我这祖宅,冬暖夏凉,人丁兴旺,我怀疑这块地下,应该有很大的宝贝,所以我卖一千两!”

……

越说越离谱,甚至有人开口要价一万两的。

沈黎冷笑一声,想起这具身体之前的样子,倒是和这些泼皮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做过泼皮,知道这些泼皮想的什么。

想通过家人威胁他们,简直天方夜谭。

他招招手,叫来工人:“直接砸墙。”

随后,他又对苗欢盈道:“每家,补二十两,不要给现银,买一些物资,或是换成大米送给他们。”

第81章:偶遇熟人 苗欢盈不明所以:“啊?这是为何?”

沈黎看着那些满脸无奈的泼皮家人,摇头道:“你觉得,二十两给他们,最终会落入谁的手中?”

“这些人?”

她指了指屋顶的泼皮。

“嗯,落入他们手中,便是赌了,喝花酒了,总之,这钱,他们不会为家里花一分。”

“明白了。”

这些泼皮,大多欺软怕硬,这时候,需要像刘大有那样的人,镇压他们,寻常人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看到工人犹豫,沈黎低声喝道:“怕什么,出了事,我担着。”

他敢保证,这些泼皮,不等砸一面墙,为了保命,纷纷跳下来。

欺软怕硬,胡搅蛮缠,又害怕死亡。

这是他们的特质。

果然,看到自家院子被推,他们急了,纷纷大怒道:“你们知道,害死了我们,你们也得坐牢!”

“我坐什么牢?这地,是我的,你们的家人也赔偿了,至于你们,现在是胡搅蛮缠,我没让官府的人抓了你们,你们倒好,还敢在此闹事,给我砸!”

这么干耗着,沈黎也不禁有些动怒。

咔……

一声巨响,各家各户的围墙纷纷倒下,至于那些破旧的大门,被工人麻利的运出金风巷,放在外面的车子上。

现在的沈家,急缺柴火用来烧锅蒸馏酒水,这些大门,房梁,用来烧柴最合适不过。

“王八蛋,你给我停下,价钱方面好商量!”

“我只要一百两,一百两我就下来!”

“五十两!”

“三十两!三十两就够了!”

“二十两,不能再少了!”

……

那些人眼看着砸到堂屋,连忙大叫。

可小工,还是没停下来,依旧快速的砸着墙。

“你别逼我!”

其中一人,连忙拿出最后的杀手锏,一个火把,一个火折子。

他将桐油倒满全身,颤抖的拿着火折子吹起来,点燃火把:“妈的,反正老子欠了这么多钱,赌坊的人不想让我活,那我就死了,我看你们怎么收场!”

一旁的家奴学着沈黎大声道:“你死了,父债子偿,到时候赌坊的人,会让你的妻儿偿还,还不上,你的婆娘卖身青楼,你的爹娘被活活逼死!”

沈黎按住他,摇了摇头,没用的,这些烂泥扶不上墙的玩意儿,是不会在乎家人的,要是婆娘爹娘能换钱的话,他们甚至还想将妻儿卖了换钱去赌。

“没关系,继续砸吧。”

他挥挥手,一旁的小工犹豫一番,看向苗欢盈。

苗欢盈也有些于心不忍,试探的问道:“少爷,要不,先将他们骗下来?”

沈黎闭着眼,深吸一口气。

这个时代,和现代不一样,现代这种胡搅蛮缠的人,被弄死了,舆论影响极大,但古代就不一样了,一个贱民而已,不会有人在乎,而且还是个泼皮,就当为民除害了。

不过,他还是愿意给这些人一个机会。

他摆摆手:“告诉他们,先下来的话,每人可以拿到五两银子,冥顽不灵,不下来那他们就去死吧。”

家奴连忙喊话,顿时上面乱成一锅粥。

“五两?你当我们是要饭的吗?”

“不可能,最少二十两!”

沈黎耸耸肩,看向苗欢盈:“看到没,这些人,蹬鼻子上脸,你退他们就进。”

说罢,他挥挥手,示意小工继续砸。

而苗欢盈叹口气,这世上,怎么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砸墙声再次响起,上面的泼皮又急了,连忙喊道:“十两,给我们十两我们就下去。”

苗欢盈正想说话,却被沈黎按下:“继续砸,不下来就去死,我替他们养老。”

若是沈黎没穿越前,看到自己的这具身体,动辄打骂妻女,一家人穷的揭不开锅,他甚至想让这人死了,这人死了,他的妻女过的会幸福很多。

同理,这些泼皮,对于他们家里人,是个累赘。

砸墙依旧不断,已经有泼皮承受不了,匆忙逃下来要钱。

而沈黎也很讲信誉,吩咐苗欢盈给钱。

也有没轮到砸他们房子的泼皮,在上面待价而沽。

眼看着泼皮下来的越来越多,沈黎也上了马车。

苗欢盈在马车一旁,好奇的问道:“少爷,您为何不怕他们真的放火焚身?”

“他们要是这么有骨气,也不会是泼皮了。”

沈黎拉开帘子,看着屋顶上的几个人纷纷下来,不屑的摇摇头。

论泼皮,本少爷之前比他们有过之。

几个泼皮,如丧考妣一般垂头丧气,看向沈黎的马车。

现在光线正好,他们看到了沈黎的面容,而沈黎也看到了他们的面容,顿时一阵头疼。

“沈黎!”

其中一个泼皮大喝道:“他是沈黎!”

这些泼皮,正是这个沈黎往日的狐朋狗友,听说沈黎卖了妻女赚了二十两,又被刘大有追杀,纷纷消失不见,等风头过去,再想找沈黎时,发现他已经离开了贫民窟。

今日看到沈黎,真是意外之喜,没想到这少爷,还是自己的故人啊。

五人龇牙咧嘴的凑向马车。

马车内的沈黎,一阵头大,居然真是熟人,介尼玛,金陵城可太小了。

“哟,这妞不错,胸圆臀肥,肯定好生养,这脸蛋,啧啧啧,我娘死三天都没这么白。”

“你看看,这马车,站在外面就感觉到凉快,跟个小棺材似的。”

……

沈黎捂着脑袋,更觉头疼了。

他拉开帘子,对着羞愤交加的苗欢盈道:“你去看看进度怎么样,就回去吧。”

“哟,沈哥,这是新嫂子啊。”

“啥时候发的财,怎么不带上我们呢?”

“你这是赢了多少钱,有几百两吧?”

……

沈黎讪笑一阵:“张三,赵一毛,吴大头,王苗苗,钱一坨。”

“哟,沈少爷还记得我们呐。”

张三冷笑道:“我当这沈少爷好大的杀气呢,居然想弄死我们。”

“就是,你之前与我们,可没少溜门撬锁,人都说四大好友,一起分过赃,一起嫖过娼,一起扛过枪,还有一起同过窗,我们几人,都占了两项,可悲,可叹,你发达了,居然忘了我们这些老朋友,这要不是哥几个机灵,就被你烧死了!”

“对,必须要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

“少了五十两,我可不干!”

“对,还得请我们喝酒,喝上好的槽子酒!”

……

第82章:大鱼来了 沈黎只觉一个头两个大。

现在整个狮子林贫民窟都是他请来的人,多是当众将这几个泼皮赶走,到时候风言风语起来,怕是影响不好。

人言可畏,到时候大多是传他不讲道义,发了财就忘了朋友,等等。

他叹口气,本来自己和这些泼皮没什么关系,这都是这具身体的历史遗留问题。

几人嘻嘻哈哈的挤入马车,车轮都陷下去几分,马夫连抽几鞭子,骏马嘶鸣一声,才拼命的拉着马车前行。

这种感觉,就像是突然在城里混发达了,乡下的亲戚纷纷前来投靠,一边说着城里不好,一边还不断的顺走东西。

想必,明朝时的朱元璋很有这种感觉。

当了皇帝,那些穷亲戚纷纷前来投靠,要求封官。

那时候的朱元璋也是一个头,两个大。

沈黎撑着脑门,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人。

不理他们也不好,到时候生意越来越大,若是人家将自己往日盗窃行径散布出去,指不定出多大乱子。

“租这车,多少钱?”

张三到处摸摸,他身上还有很多桐油,沾在椅子上,黏糊糊的,看起来很恶心。

沈黎掩着鼻子,这些人进来后,整个车厢都是一股汗液的酸臭味道。

这并不是说他发达了就忘了旧人,而是这些人,跟他的灵魂八竿子打不着,自己继承了这具身体,没必要继承这些糟粕部分,这些泼皮,只会让他的日子越来越差。

他皱着眉头回道:“三两银子。”

“这么贵?果然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

几人啧啧称奇,非要跟着沈黎回家。

这家,是万万不能回去的,他们现在无家可归,怕是日后雀占鸠巢,这宅子的主人换了名字。

沈黎拉开帘子,对马夫道:“去添香楼,给几位兄弟压压惊。”

“我不惊,要说压精嘛,嘿嘿嘿……”

几人露出你懂得的表情。

到了添香楼,几人如同刘姥姥入大观园一般,也是,他们从来没有来过添香楼,这种高消费的青楼,是他们消费不起的。

沈黎交给杨妈妈一百两银子,杨妈妈喜笑颜开,将几人热情的请入包厢,又安排七八个美女作陪,上的都是绝品美酒,几人流连忘返,酒过三巡,沈黎找了个由头,离开包厢,随后上了马车,头也不回的离去。

回去后,他连忙让林晴烧好热水,替自己洗澡。

苗欢心这丫头,本来替主子洗澡是她做的事,但沈黎很不习惯,便让林晴代劳,而且有利于促进夫妻感情。

“你是说,张三那群人,找到你了?”

林晴也很惊讶,毕竟自从沈黎出事后,那群泼皮如同人间蒸发了一半,消失不见,别说来探望了,就是一根毛也没送来。

这群狐朋狗友,有点事便如鸟兽散去,等发达了又互相称兄道弟。

“你可千万不要再跟他们来往了,那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担心沈黎在这群泼皮的影响下,又走了老路,将家产败的一干二净,便再三叮嘱道:“这些人,成天不务正业,有一点钱便拿去赌了,完全不顾爹娘妻儿的死活。”

沈黎点头道:“放心吧,我早已不是曾经的自己了。”

林晴柔若无骨的小手在他肩上揉搓着,意味深长的说道:“我知道。”

枕边人,即使身体没换,但灵魂换了,她还是能感觉出来的,这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人格,曾经的泼皮沈黎,即便是在新婚之夜,也没对她这么温柔过。

沈黎怔了一下,觉得林晴知道些什么,只是没点破而已,他轻轻拍着林晴的手背:“我说过,不会再让你和妞妞受苦了,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事情。”

“我知道。”

林晴轻叹一声,从后面揽住沈黎的脖颈:“当家的,我娘,很久没过来偷偷的送东西了,我想,回去看看。”

之前林母知道林晴一家过的十分拮据,即便老头子很厌恶林晴一家人,但她还是偷偷的送些粮油米面过来,给女儿改善伙食,近日,倒是从来没有见过林母。

母女连心,再加上林晴这一段时间总是心神不宁,感觉母亲应该遇到了一些麻烦。

好在现在沈黎出息了,回家也能为自己正名。

人啊,还是得有些亲戚朋友,这样在世上也有存在感。

沈黎的父母双亡,亲戚早就没有来往了,而林晴父母健在,即使不能给予沈黎帮助,但还是要多多来往,而且林晴一直对父亲存有歉意。

沈黎点点头,拉着她的小手道:“事情忙完了,是该回去看看了,将二老接过来,安享晚年,而且,我早年骗了你爹几百两银子,也该还清了。”

林晴泪如雨下,仿佛过年的委屈,在这一刻尽数释然。

……

傍晚,詹良才再也坐不住了。

说好今日就卖配方,早上沈黎派人找过一次自己,但自己还想将时间卡紧一些,所以便拒绝了那小家奴的请求。

现在日落西山,沈黎还不来找自己,难不成已经是凑到钱了?

不行,这个机会绝对不能放过,还是去找找沈黎,看看什么情况。

他叫来马车,匆匆赶往沈家。

接待他的还是刘齐,刘齐按照早上少爷吩咐的,对詹良才笑道:“抱歉,詹掌柜,少爷中午请您,您不来,可把少爷急坏了,我回来后,他便出了门,说是去其他牙行转转什么的,具体的,咱这小家奴,也没权多问啊。”

刘齐看起来有些不着调,但编瞎话还是一套又一套的,他礼貌的说道:“詹掌柜,差不多要吃晚饭了,您看您要不要回去再等等?”

“我就在这里等吧。”

詹良才心中有些小小的后悔,悔不该逼沈黎太急了,这下好了,沈黎跑到其他牙行寻找买主,怕是已经卖掉了,苏记牙行唯一一次崛起的机会,怕是就这么错过了。

三万两银子算什么呢?即使是十万两银子,他也愿意卖。

他怀中鼓鼓囊囊的,已经将三万两银票带在身上。

现在看来,一切都完了。

他瘫坐在太师椅上,冷汗涔涔,希望沈黎不要卖出去啊。

刘齐不知道什么情况,但看对方急着叫少爷回来,便想起少爷的交待,连忙道:“詹掌柜,要不要帮您找一下我们家少爷?”

“那最好不过了。”

詹良才擦擦汗水,从袖子里摸出一块沉甸甸的银子,塞在刘齐的手中:“辛苦你了,麻烦小哥尽快请你家少爷回来。”

那银子,约莫五两重,刘齐咧嘴一笑,这油水,也太大了。

他一路小跑出去,又从侧门进入后院,找到少爷说明情况。

“少爷,您太神机妙算了,那詹掌柜,又急着找您呐。”

沈黎躺在花架下,脸上盖着一本册子,他扯掉册子笑道:“来了,大鱼来了。”

第83章:契书写成 詹良才又气又悔,在客厅等了一个多时辰,期间,沈家下人不断的给他添茶加水,他喝了一碗又一碗。

想找茅坑,又怕沈黎回来后错过了时辰,只能死死憋住。

一个时辰后,沈黎终于姗姗来迟。

“哎呀,詹掌柜,久等久等!”

他一副满头大汗的样子,连忙邀请詹良才坐下:“你怎么现在才来,早上你跟咱家下人说不来,我还以为你不打算买配方了,已经联系了几家牙行和酒坊了。”

“这……”

詹良才心里一跳,心中又是一阵悔恨,明明知道他着急,还这么逼着他做什么?

这下好了,多加竞争,即使沈黎再着急,此刻也不急了,三万两银子,绝对不够了。

“刘记牙行出价七万两,黄家出六万两,还有竹叶青的配方,天籁酒坊愿意以十万两银子买下。”

沈黎叹口气:“抱歉了,詹掌柜。”

“这可不行啊,沈小哥,我们可以加价啊!”

詹良才虽然着急,但也没急昏了头,他细细的眯着眼,盯着沈黎的神情,看他有没有撒谎。

可沈黎一脸笃定,他硬是看不出什么,只能先用加价来稳住沈黎。

既然卖配方,那价钱好说,即便是贵一些,他也能接受。

“我要十万两。”

沈黎忽然狮子大开口道:“雪花糖的配方加上竹叶青的配方,我想值这个价钱。”

“不行不行,十万两太多了。”

詹良才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前两天咱们还说五万两呢。”

“詹掌柜,今时不同往日,你逼的我出去售卖配方,别人出价更高,我还能低价卖你吗?说实话,一个竹叶青的配方,已经可是价值十万两银子,若不是我急着用钱,断不会如此糟践东西。”

见詹良才还在犹豫,沈黎摇摇头道:“罢了,你没有诚意,我便先找其他几家吧,他们虽然现银不多,但是凑五万两为我还债还是够的。”

现银不多?

詹良才眼前一亮,怪不得这小子会回来,原来是其他几家没什么现银,只是想空手套白狼。

他顿时又不急了,嘿嘿笑着道:“沈小哥啊,如今金陵城中所有牙行中,就属我们苏记牙行的现银最多,你想啊,我们苏记,几个行业都有涉及,每日进账也是不少的,所以这现银也比较多。”

没有现银,并不是指钱财都存入钱庄了,而是钱财放在其他地方投资了。

自古以来,商人都有囤货的习惯,越大的商人,手里的现银就越少。

他现在就想抓住对方的痛点,可沈黎装作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唔,你说的有道理,我跟他们说了,有三家愿意联手购买我的配方,那样现银就有了。”

詹良才的表情瞬间凝固,还能这么玩?

他的脸色又变得很难看,若是拿不下配方,回去之后,东家绝对会拿他是问,而且配方若是落入别人之手,苏记的皇商美梦彻底断了,一朝回到解放前。

“沈小哥,其实,价钱是可以商量的,你看,以之前咱们的五万两购入,如何?”

“开什么玩笑,五万两想买两个配方,你当我这配方真不值钱吗?”

此刻,沈黎越是显得比较强势,越是不容易被对方看穿。

詹良才悻悻的坐回太师椅,夹着二郎腿。

他太急了,人有三急。

“那,你的意思,是五万两买一个配方?”

“正是。”

沈黎端起茶杯:“詹掌柜,请用茶啊。”

“好。”

詹掌柜捋着胡须,细细思索。

貌似,五万两买一个雪花糖配方,并不是很亏,之前苏锦途已经说过苏记能承受的极限,就是十万两银子,如今算来,还是省下了不少。

“五万两一个配方,可以,不过我没那么多的现钱,今日我过来,只带了两万两现银。”

实际上他带了三万两,此刻稳住沈黎,不让他卖与别人,他循循善诱道:“要不,这两万两,作为定金,明日一早,我带着三万现银过来,绝不会耽误你的事情。”

按沈黎所说,明日一早,那些人就会上门催债,到时候他拿出剩下的三万两,临时之间,主动权又回到自己手中,自己完全可以将三万两放在手里,逼他将剩下的竹叶青配方交出来。

“不行。”

沈黎连忙摇头:“两万两的定钱,我还不如今晚就找到其他商家,让他们帮我凑出来,你这太少了。”

“可我这,只有两万两啊!”

詹掌柜急的满头大汗:“沈小哥,念在我们多次生意的份上,通融通融。”

“至少四万两,否则你明日一早来晚了,我怎么跟我的债主交代?”

四万两詹良才万万没有的,他只有三万两。

他咬咬牙:“这样,沈小哥,咱们各退一步,三万两,你我写个契书,先把配方交给我。”

“不行!”

沈黎继续摇头:“三万两,你我写定金契书,明日巳时之前,若是能送来,我便当场将配方交给你,若是送不来,定金契书作废,定金不退还!”

“你这是霸王条款啊!”

詹良才气的有些发抖,可他没办法,转念一想,即使我现在给你三万两,明日债主来了,你差两万两,还是一样干着急,那个时候,你还是得求着我。

“你要是不干,我就走了,慢走,不送。”

沈黎毫不拖泥带水,起身就要离开。

“沈小哥请留步,留步。”

这是你家,你走什么?

也罢,就让你装一下,明日剩下的两万两,我必定从你手上掏出竹叶青的配方。

詹良才腹诽一声,连忙道:“行行行,你看你急什么,我们现在就签契书,这是三万两。”

说着,沈黎叫来下人,送来墨块。

“这是?”

看着方方正正的墨块,詹良才有些奇怪,就这么写字吗?

再看沈黎,显得有些羞赧的挠挠后脑勺:“小时候没练过字,用不好毛笔,就做了这个墨块,用来写字,效果也是一样的。”

“哦,这样……”

很合理,情理之中。

他要读过很多书的话,也不会沉溺于赌坊了。

不过,这小子,用墨块写的字,也是极好看的,一手行书如行云流水,让人赏心悦目。

沈黎执笔,写完后,用手在墨块上用力摩擦几下,按下自己的手印。

一式两份,詹良才也按下手印,盖上苏记牙行的章。

做完这一切,两人相视而笑,一个老狐狸,一个小狐狸,各自打着算盘。

定金契书没问题,詹良才将三万两银票交给沈黎后,匆忙离去。

他要尿尿。

第84章:全都完了 夜幕降临,金陵城内的喧嚣渐渐沉寂下去,华灯初上,秦淮河畔张灯结彩,添香楼内行人流连忘返。

同样灯火通明的,还有苏家。

苏锦途在书房内,轻轻的敲击着桌面,看着詹良才签回来的定金契书,点点头道:“此事你做的不错,当机立断,有些魄力。”

“多谢东家的夸奖。”

詹良才拱手道:“明日巳时之前,我们可以带着剩下的两万两银票,前往沈黎家中等待,若是他被逼无奈,咱们可以趁机提条件,再要一份竹叶青的配方,若是他不急,咱们将两万两银子奉上,拿到雪花糖的配方,这也是不亏的。

“如此甚好,一切由你决定了。”

苏锦途摆摆手:“去吧,早些歇息,明日一早,等你好消息。”

“是。”

詹良才再次拱手,将桌上的契书收起,小心翼翼的揣入怀中,这可是价值三万两银子的契书,务必要小心看管。

夜晚睡觉,他都将此契书揣入怀中,生怕有人半夜闯入,将契书偷走。

而沈家的沈黎,此时正坐在花架下,品尝着冰镇美酒,笑眯眯的将三万两银子交给苗欢盈。

“少爷,这是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苗欢盈不可思议的问道,现在沈家的所有收入都经过她的手,沈黎这么随意弄出三万两银子,着实让她惊讶一把。

“苏记牙行送的。”

沈黎神秘兮兮的将怀中契书丢出来,随后惬意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您是打算,卖了雪花糖配方?”

虽然雪花糖没让苗欢盈进行售卖,但她也是知道这其中的价值的,五万两售出,当真是亏死了。

若是做成工坊,每年赚个一两万两银子,还是可以的,而且如此晶莹剔透的雪花糖,全天下独一份,完全可以做成品牌效应进行售卖,生意做大了,仅凭这糖的配方,便可富甲一方了。

这败家玩意儿,竟这么卖了?

苗欢盈内心疯狂吐槽自家少爷,但又不敢表现出不满,只能嘟着嘴道:“少爷是急用钱吗?”

“你闻闻,这墨。”

沈黎伸了个懒腰,起身走向东厢房:“看完就用火烤一下,看看还有没字迹。”

苗欢盈不明所以,将琼鼻凑在纸面上,小心翼翼的轻嗅两下,这黑色笔迹,确实和墨有些区别。

她找到一盏油灯,将纸张放在一旁烘烤。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纸上的字迹,竟一点点的变淡下去。

“这是,墨鱼汁?”

她也是有些见识了,知道墨鱼汁写字,温度高了,字迹就会消失,实际上是里面的蛋白质自行分解了。

现在正值夏季,天气炎热,只需一个晚上,字迹就会消失不见,再加上詹良才自作聪明,将契书放在怀中,这么一捂,温度更高,字迹不过两个时辰,便消失不见。

“这是,空手套白狼?”

苗欢盈看着手上空白的纸,不可思议的看向东厢房沈黎摇摇晃晃的背影:“真是……”

她摇摇头,不知道怎么评价自家少爷。

……

……

……

翌日清晨,沈黎背着手,悠闲的从外面包子铺回来。

哪有什么债主找他还钱,他也没借钱,这么说,纯粹是忽悠詹良才。

而且他也没打算继续等着詹良才上门,这上门,不就是纯吵架吗?

这种骂娘战,他没兴趣,索性让刘齐对付。

而他,带着林晴和妞妞,在南市买些礼品,租了辆马车,出了城,前往老丈人家。

等詹良才来了,问清事情经过后,一头雾水:“你家少爷不是有债主今日来讨债吗?”

“詹掌柜莫非记错的?我家少爷钱多的用不完,何时找人借钱了?”

詹良才心里咯噔一声,暗道不好,莫非这小子,想通过拖延时间,让自己手中的定金契书作废?

他皱着眉头:“赶紧让你家少爷回来,我这手中还有契书,若是他以这种办法拖延时间,我必定告到官府,治你家少爷的罪!”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契书打开。

随后……傻眼了。

那纸上,除了折痕,毛都没有!

刘齐也凑过来:“詹掌柜,您是拿错了吧?”

“没有。”

詹良才也慌了,连忙摸遍全身,看看身上还有哪些地方可以藏纸,他将一沓银票细细翻了几遍,也没见有白纸夹杂其中。

冷汗顺着他的额角,如瀑布一般流下来,一滴接着一滴,砸向客厅的地板上。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难道是自己,被耍了?

不对,昨日自己可是亲眼所见沈黎签的字,画的押,怎么可能自己消失?这是魔法吗?

但现在他身上唯一一张白纸,没有一点字迹,可是货真价实的。

不到半柱香时间,他的全身已经湿透,整个人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他如何不急?

三万两银子,放在现代,购买力可是六百万软妹币!

一个公司的经理,让六百万打水漂,后果会是什么?

他不敢想,想一下便浑身如坠冰窟。

这是古代,后果更加严重,若是东家愿意,甚至可以送他去官府。

毕竟在账房领取银票时,可有他的签字画押。

对了,我昨日换衣服了,定然是放在之前衣服内,拿错了!

他连忙冲出沈家大门,上了马车,一路飞驰回到家中。

可翻遍了家中衣服,床头床尾枕头下等犄角旮旯,都没看到昨日那张契书。

完了,彻底完了!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眼眶通红。

此事,绝对是沈黎搞的鬼!

混账小子!

王八蛋!

小畜生!

他踹翻家中所有家具,仍觉得怒意难平,可转念一想那三万两,他顿时如坠冰窟,哀嚎着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完了,一切都完了!

半晌,他颤颤巍巍的起身,拿着那张空无一物的白纸,前往苏府接受审判。

……

而此刻的沈黎,正在青山绿水间,带着林晴母女,感受自然的美好。

这里,没有水泥路,没有电线杆,一切都是纯天然,鸟儿在林间歌唱,小兽在其中起舞,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林子间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走在其中很是阴凉。

林晴的父母,就住在小牛岗下的春花塘。

三人站在山坡上,看着下方屋舍俨然,竟也找不到具体位置,只能找来村民询问。

第85章:衣锦还乡 一连问了三个人,才询问到村南头最偏僻的一家是沈黎岳父岳母的房子。

沈黎抱着妞妞,另外一只手提着礼品,一旁的林晴则是有些忐忑的跟在他的身边,不时用柔荑一般的小手揪着他的衣角。

近乡情怯,就是她这般。

这偏僻的村庄,倒也有种采菊东篱下的悠然,虽然地上有些泥泞,但周遭郁郁葱葱,让人心生宁静。

很快,三人来到村南头,前方一片竹片围成的篱笆,围绕着青砖红瓦的房子,篱笆内郁郁葱葱,大多是蔬菜,篱笆外面的杂草被清除的干干净净,两个孩童在其间追赶嬉戏。

那是,弟弟的孩子吗?

林晴攥着小手,抿了抿嘴唇,迟迟不敢上前。

倒是沈黎,抱着妞妞上前笑道:“小朋友,你们家的大人呢?”

一男一女两个孩童好奇的睁大眼睛,面前的两位哥哥姐姐,衣着甚是华丽,尤其是这姐姐,一袭青色长裙,宛若仙子一般。

“爹娘和阿爷下地去了,婆婆在屋子里呢。”

说着两个孩子手牵着手,一起卖力的朝着院子喊道:“婆婆,来客人啦。”

厨房内,炊烟渐渐散去,里面走出一个拄拐老妇人。

林晴瞬间掩面而泣,泪水如洪水决堤一般,怎么也抑制不住。

“娘!”

那老妇人愣了一下,或是被炊烟熏的,一时间眼睛睁不开,待看清来人后,也如林晴一般,泪眼婆娑,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我苦命的女儿啊。”

林晴连忙冲上去,扶住自己娘亲,母女二人相拥而泣,始终不愿分开。

沈黎在一旁,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将妞妞放下来与两个孩童玩耍。

两个孩童好奇道:“请问,你是谁呀。”

他摸摸鼻子:“呃,你们应该叫我姑父。”

“你就是阿爷说的那个游手好闲的姑父吗?”

两个孩子眼睛亮晶晶的,满是求知欲:“游手好闲是什么意思?”

沈黎尴尬无比,连忙轻咳两声:“游手好闲就是像我这样,穿着新衣服,游山玩水,到处玩耍。”

“那不是比过年还好?”

只有过年,两个孩子才有新衣服穿,他们顿时无比羡慕的看向沈黎光鲜的新衣服:“我们也要游手好闲。”

他顿时一头黑线。

……

半个时辰后,母女二人终于哭完,林晴双眼通红,仍是不断的抽噎:“娘,您这腿?”

“老了,不中用了,三月下田栽秧,起来没顾的脚上有泥,一脚滑了,就摔成这个样子。”

岳母大人叹口气:“这段时间,你们日子过的怎么样?”

“沈黎浪子回头,现在做了一些小买卖,家里日子过的好了一些。”

接着,林晴便和母亲窃窃私语,而岳母大人,不时还看向沈黎。

沈黎站在外面,报以微笑。

他依稀记得,这位岳母大人,唤作刘月娥。

一炷香后,岳母刘月娥细细打量着沈黎,又打量着女儿。

看样子两人日子确实过好了许多,女儿面色红润,仿佛能掐出水来,即使是城里的大家闺秀,也自愧不如。

至于女婿,健硕了许多,往日骨瘦如柴消失不见,整个人看起来气质大变,套上这身白衣,宛若世家公子。

她连忙拄着拐杖,请二人进屋,又从怀中掏出三五个铜板,让两个孩童去村头打些酒水回来,过年还剩些腊肉舍不得吃,今日正好招待贵客。

现在一家人都是佃户,租着地主家的田地种着,六月正值收获季节,正是农忙的时候,一家人在田地里忙活收割。

不过这家地主,心地善良,给佃户的租金还算丰厚,一家人衣食无忧,即使农忙的时节,也不用去田里送饭,一家三口按时回来吃饭,甚至吃完饭还能小憩半个时辰。

屋内虽然光线昏暗,但岳母刘月娥勤于收拾,屋内井井有条,桌椅板凳皆铮亮无比,不见丝毫灰尘。

沈黎呷着茶水,四处打量。

这房子,修修补补,已经是危房,房梁已经有几处裂开,随时有断裂的危险,应该是最近农忙,来不及修缮。

他心中一阵愧疚,这具身体,真不是个玩意儿,若不是他骗了一家人几百两银子,怕是岳母一家人如今吃喝不愁,每日逛逛街,优哉游哉。

林晴从厨房拿来围裙,围在崭新的青色长裙上,在厨房里替母亲忙活,沈黎这次来,提了一块肉,也直接下了锅。

午时,太阳正毒辣的时候,岳父一行人拿着镰刀回来了。

挂好镰刀后,父子二人拿着水瓢,在水缸前咕嘟嘟的喝着凉水,而小舅子的婆娘,毕竟是个女人,没有那么粗鲁,放下帽子后,进入堂屋,看到沈黎后,惊奇的问道:“娘,来客人了啊?”

门外喝水的父子也好奇的看过来,等看到沈黎,脸色瞬间阴沉下去。

“你来干什么?”

岳父林长青咬牙切齿,也不问缘由,径直走进来上手拖拽:“你给我滚!”

“爹!”

林晴从厨房闻声赶来,连忙拉开二人,岳母林月娥也连忙拉架:“孩子回来看你,你这是干什么?”

沈黎只觉无地自容,到了岳父家里,竟被人拖拽赶出去。

不过也情有可原,毕竟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么混账。

他讪笑着拱手道:“岳父大人,小婿有礼了。”

“哼!”

林长青冷哼一声,阴阳怪气道:“你还是别来看我了,我谢谢你嗷,你来一次,拿走几十两,我们家已经被你害成这份田地了,您啊,换一家坑吧。”

沈黎只能一个劲地赔笑,没办法,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太王八蛋了,留下一堆烂摊子,还得他自己收拾。

他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小心翼翼的送过去:“岳父大人,小婿这次来,是还钱的,您看,这是一千两银票。”

一千两,他之前林林总总,最多借了七百两。

林长青沉默了。

半晌,他收起银票,长叹一口气。

这辈子,起起落落,终于又回到最初的.asxs.。

“爹,跟我和沈黎回金陵吧,我们给您养老。”

林晴缓缓跪下去,眼眶渐渐湿润:“前半生我们不懂事,让您和弟弟受苦了,从今以后再也不会了。”

这句话,让一家人这些年所受的苦难化作委屈,又是一阵哽咽,林长青也忍不住眼眶通红,重重的拍着沈黎肩膀:“往事就不要再提了,先吃饭吧。”

……

第86章:结下梁子 一家人其乐融融,当问及沈黎在做些什么时,他只能笑着说起自己搞了一个小酒坊,连名字都没有,之后打算开个小酒楼。

岳父林长青点点头:“年轻人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先从最小的做起。”

沈黎忽然想起,岳父之前就是做生意的,只是后来被自己卷走大部分的家产,导致后续资金跟不上,这才倒闭的。

那新的酒楼,正好缺个掌柜……

嗯,刚刚好。

他便将此提议说出来,林长青欣然答应:“好,我这把年纪,还没老眼昏花,还能算账,做个掌柜正好。”

至于小舅子夫妻二人,则被安排其他活计。

到时候作坊,需要信得过的人打理,这夫妻二人,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原定酒楼掌柜詹良才,现在想想,嗯,让他做其他掌柜,先考察他一番。

说起詹良才,这厮当真够硬气。

他被绑在苏记牙行后面的屋子内,被苏锦途暴打一顿。

“三万两银子!你就这么打了水漂!”

苏锦途咬牙切齿:“你还得起吗?把你全家都卖了也还不起,你说,是我送你见官,还是你将银子补上?”

这纯粹是废话了,三万两银子,就是詹良才不吃不喝一百年,也凑不齐。

詹良才心如死灰,这下彻底是完了,按律,若是东家追究,他虽不至于砍头,但也要被送入采石场做工十年八年。

采石场那种地方,剥削极其严重,卫生条件极差,他这把年纪,进去了,怕是没法活着出来。

他想不通,自己与那沈黎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为何沈黎突然这么坑他一把?

对了,酒坊。

他叹口气,这也是东家自作自受,非得整人家,结果人家轻松化解,还坑了他三万两银子。

苏锦途也想到沈黎,重重的扔下手中皮鞭:“这个沈黎,今日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即使苏记家大业大,三万两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打了詹良才这厮这么久,竟有些口渴了,他坐回太师椅,一口将杯中茶吞个干净,招来手下道:“查查,狮子林那边什么情况。”

现在想扳倒沈黎,最好的办法,还是从新产业方面下手,那里刚刚承建,应该有许多漏洞。

至于如何处置詹良才,他眯着眼,轻轻敲击着桌面道:“你跟我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是记着的,但你这次捅了这么大的篓子,苏家不会放过我,家族的那些人,必定是风言风语,所以,我只能将你交给官府了。”

詹良才凄惨的呵呵一笑,一行浊泪顺着他的眼眶落下。

最终,还是这个下场啊。

“不过,顶多是没收你的家产,我为人心善,断不会要你性命,你死了,钱也要不回来。”

苏锦途叹口气道:“以后,你便离开苏记吧。”

詹良才终于松了口气:“多……多谢东家。”

……

……

……

一顿饭吃完,沈黎带着林晴和妞妞先行离开,岳父林长青一家人还得收拾收拾行李,明日才能出发。

马车在官道上停着,等了他们一整天,车厢内的冰块没有续补,早已消融,地上泥泞一片。

车厢内依旧阴凉,比外面舒服许多。

沈黎一行人在官道上游玩,黄昏时便赶到了金陵城内。

苗欢盈连忙将今日施工进度汇报过来。

“各个贫民已经全部搬迁,狮子林一带完全清空,明日就可以着手打地基,工匠已经招足,材料加上人工,每日预计耗费一千两银子。”

“还好,在承受范围之内。”

沈黎点点头,这个消耗还能接受,每日一千两,他酒坊的收入有四千两左右,即使扣掉税,还有两千两的样子。

不过这只是前期,里面装潢起来,那个时候,银子怕是如流水一般花出去。

“只是……”

苗欢盈欲言又止。

“嗯?”

沈黎皱眉:“有话就直接说吧。”

“你的那几个……呃,兄弟,一直在找你,而且饿了就带着全家人去小工食堂吃饭。”

他一拍脑门,顿觉一阵头疼。

一群泼皮,有着自己往日的把柄,到时候随便一宣扬,什么刘员外,张老板都找上门来了。

在他记忆里,往日这群泼皮没少和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溜门撬锁,若是宣扬出去,自己的脸面往哪里放?

也怪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搞一下偷鸡摸狗的勾当,弄一堆历史遗留问题。

妈的。

他叹口气,对着苗欢盈摆摆手道:“罢了,每人私底下给二十两银子,让他们以后不要再来了吧。”

“可,您说的,人的贪婪是无限的。”

苗欢盈有些为难道:“那些泼皮,当你是往日的朋友,怕是二十两打发不了。”

确实,那些泼皮,知道了沈黎的存在,怕是日后闹的更过分,甚至成为沈黎的污点。

沈黎用力的抓抓头发:“我知道,先稳住他们吧。”

苗欢盈只能答应,不讲理的永远比讲理的难对付。

现在的沈黎,朝着甩手掌柜的方向努力,不过苗欢盈一介女子,即使有魄力,但还是要每天过来跟沈黎汇报一下进度。

他的资产,目前只有六七万两银子,这个赚钱速度已经很恐怖了,不过距离他的目标还差一些。

三百万两的伯爵,应该有点什么附加产物的吧,应该有个府邸什么的,不能就一个官名吧,那怎么会值三百万两银子?

等酒楼建造起来,起码日进万两吧,加上酒水和雪花糖售卖,估计大半年就能完成自己的心愿。

嗯,建造一座伯爵府,买下良田万顷,生意遍布全国,每日在家优哉游哉,远离朝政,衣食无忧,这种生活令人向往。

他舒服的躺在竹椅上,一旁的林晴过来替他摇着。

看的出来,她很感激自己,让她有生之年还能看到父母的笑脸。

只是,一坨巨大的雨滴砸在脸上后,沈黎疑惑的摸着脸颊,夫妻二人突然升起的温馨瞬间被砸散。

“快跑啊,下雨了!”

……

……

……

第87章:岳父前来 翌日一早,沈黎吃罢早饭,便带着一家人前往城门处迎接岳父一家人。

夏日炎热,好在一家人租了马车,车厢内阴凉无比,就这么停在城楼下。

当然,要给守城的皂吏一些好处,才能长期停着。

他闲来无事,从车厢内走出,伸伸懒腰,听听最近金陵城又有什么大事发生。

城门前告示栏内,几张新出的通缉令格外显眼。

无非就是江洋大盗的通缉令,画像凶神恶煞的,只是其中一张引起了沈黎的注意。

画像有些潦草,那人也没胡须,看样子是个少年。

一旁的介绍中,说此人是反贼,押送途中重伤皂吏后逃亡,按路线,应该逃入了金陵城内,知道其踪迹报官,奖励纹银两千两。

按购买力换算,相当于四十万软妹币。

这个奖励,不可谓不大。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年纪轻轻就能成为反贼,果真英雄出少年。

旁边守城的队长还以为他见过此人,便走过来询问道:“你见过他?”

“官爷说的哪里话,我要见过他,这两千两不就是我的吗?”

“你知道就好。”

那队长冷哼一声:“窝藏重犯,罪同谋反,诛九族。”

“是是是。”

沈黎连忙拱手称是,看到城门处岳父一家人拉着板车走来,连忙前去迎接。

好在带了几个家奴,将岳父一家人这一堆东西尽数提走,而沈黎陪着他们说说笑笑。

等到了沈家宅院,岳父林长青有些不可思议:“这是,你的宅子?”

“寒舍简陋,岳父大人千万不要见怪。”

“哪里,想当初,我也是看中这套宅子,只是价格太贵,望尘莫及。”

林长青唏嘘道,一旁的小舅子林浩好奇的问道:“爹,这宅子几百两?”

“近万两了。”

林浩倒吸口凉气,看向沈黎的眼神越发钦佩起来,往日的鄙夷烟消云散。

林长青还是见过一些大世面的,虽然沈黎宅子比较宽阔,他还是能镇定下来,可小舅子以及一对儿女可就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了,东张西望,满眼都是羡慕。

沈黎招来家奴,将岳父岳母的东西安置起来,一家人坐在客厅攀谈。

“你这是三个月打拼出来的家业?”

林长青摸着红木太师椅,啧啧称奇:“这种赚钱速度,也太过厉害。”

回想往日,沈黎好赌嗜酒的样子,他总感觉面前的人,焕然一新。

不管怎么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一家人有今日的生活,总归是苦尽甘来。

林晴带着母亲和弟妹在后花园中闲逛,而沈黎与岳父小舅子在客厅商量正事。

“小婿不才,现在只有一个酒坊,酒楼还在承建中,应该还有半个月的样子才能完成,所以先委屈岳父大人在酒坊内做个小掌柜,每日收钱管账即可,至于阿浩,我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

“什么事啊,姐夫?”

林浩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在他记忆里,还是孩童时才见过这种喝茶方式,后来家中破产,一家人搬到城外种地,再也没有这么小口喝过茶了。

“我做了一个工坊,专门生产酒水,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打理,你是最好的人选。”

沈黎敲了敲桌面:“只是,现在正值夏季,工坊内有些炎热,怕你受不了。”

“没事,只要有钱,我不怕苦。”

林浩拍了拍胸脯,却被林长青狠狠瞪了一眼。

“一家人还谈钱,掉钱眼里了?”

林长青训斥道:“你姐夫看重你,将如此重要的事情交予你手,你还如此讨价还价,这让人怎么放心?”

沈黎连忙笑呵呵的说道:“没事,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工钱的事情好说,岳父大人每个月是一千两银子,至于阿浩,每月两千两。”

虽然岳父大人借口训斥儿子,但他也听出弦外之音,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事情他干不出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钱才好办事。

父子二人相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浓浓的震惊。

一个月一千两?一个月两千两?

好家伙,他们做佃户,一辈子也挣不到两千两!

林长青做生意好几年,才赚到六七百两银子,这还比不上帮沈黎打工一个月。

就算这城里的一些商人,一年也不一定能赚到一千两银子。

两人都看到对方眼中浓浓的惊喜,这下好了,一辈子不愁吃喝了。

即使林长青对沈黎再多的怨气,听到这个数额后,也是冰释前嫌,脸上寒霜也快速消融,脸上挂满笑容。

午饭,后厨多加了几个菜,一家人推杯换盏,酒水用的是竹叶青,女子喝的是菊花酿,由于从没喝过这么烈的酒,林长青父子很快醉倒下去,被家奴送到后院已经收拾好的房间内。

这下好了,多了两个人,沈黎自觉安心了许多。

酒坊有人负责,工坊有人看管,酒楼有人监工,他成了个彻头彻尾的甩手掌柜,每日吃了睡睡了吃,感觉人都胖了许多。

酒楼工地那里,他只能远远的看,那几个泼皮总是在其中游走,看到好东西便顺手牵羊,苗欢盈也不好说些什么。

他叹口气,历史遗留问题,实在难处理啊。

只是,他不想处理的问题,有人偏偏想将它放大。

苏锦途被坑了三万两银子,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正好看到几个泼皮到处打听沈黎的下落,便热情的邀请四人前往盛源酒楼饮酒。

五人推杯换盏,很快称兄道弟。

苏锦途笑眯眯的端着酒杯,尽管很厌恶,但脸上还是一股如沐春风的笑容,那四人轮流上来与他勾肩搭背,亲热无比。

“四位兄弟,刚好我跟那沈黎有些生意上的来往。”

“嘁,此人,可以共患难,绝不可以共富贵!”

张三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后愤愤骂道:“发了这么大财,只请我们一顿,真他娘的抠!”

“就是,还把我们的家给拆了,就给二十两,打发要饭的吗?”

“让我找到他,非得好好教训他一顿!”

“太过分了!”

……

苏锦途微笑道:“几位兄弟,刚好,我知道沈老板的住址。”

……

……

……

第88章:泼皮上门 “太好了,苏兄弟,麻烦你告知一下!”

张三重重抱拳道:“你太仗义了,我愿意与你结拜,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苏锦途打心底泛起一阵厌恶,就你们这群泼皮,狗都不如的东西,还想和我结拜?

他面不改色,继续微笑道:“我见几位兄弟也是气宇轩扬,实乃人中龙凤,苏某佩服的紧呐,只是,结拜这事,非同小可,需要挑一良辰吉日,沐浴焚香,方才显得诚心,说实话,与几位兄弟结拜,实乃苏某的荣幸,只是日子不和,对你我兄弟情感也不合。”

有些人,听不懂人家客套话,有些人,听懂了,但装傻。

苏锦途此言,若是常人听了,便觉得自己应该配不上他,他只是找个理由搪塞自己。

可这几个泼皮何许人也?

听闻苏锦途和自己结拜很荣幸,顿时骄傲的哈哈大笑:“苏兄弟,你不用自惭形秽,我等皆是江湖儿女,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不如就此歃血为盟,喝了血酒就是一家人了。”

苏锦途目瞪口呆,这他娘的怎么把自己给套进去了?

他连忙拒绝摇头道:“不行,我对此事很是讲究,若是时辰不对,打死我也不会和各位结拜了!请各位兄弟不要再逼我了。”

“你和我们一见如故,我们不讲究就行了!”

张三说罢,吆喝着众人准备抓着苏锦途强行结拜。

这若是传出去,苏锦途彻底成了个笑话了。

他连忙板着脸大喝道:“且慢!”

“最近我听说,那沈黎赚了五十万两银子,诸位与他关系那么好,应该先去拜会一下他的,至于和我结拜的事情,我在这金陵城中又跑不了,但那钱,若是被沈黎拿去赌了,各位……”

沈黎好赌的名声,在这四个泼皮中间格外响亮,他们一听沈黎会拿五十万两银子去赌,顿时两眼发红。

王八蛋,赚了五十万两银子,竟将昔日兄弟抛之脑后,非人哉!

张三思忖片刻,对苏锦途道:“苏兄弟所言极是,干了这杯酒,我等过几日再见!”

说罢,他端起酒杯,走到苏锦途旁边,苏锦途强忍恶心,任由他揽住自己的脖子,两人仰头吞下火辣的酒水。

“兄弟们,走了!”

四个泼皮,摇摇晃晃的走出酒楼,根本就没提过付钱的事情。

苏锦途掸了掸身上的灰尘,一脸嫌弃的丢掉手中杯子:“小二结账。”

“好嘞,这位客官,您一共消费三十两银子。”

“嗯。”

他伸手摸向腰间……

嗯?

空空如也。

他又摸向胸前,袖子,都是空空如也,钱袋子都不见了。

得,绝对是这几个泼皮偷的,狗改不了吃屎!

他愤愤的一脚踹翻桌子。

小二笑眯眯的伸手道:“客官,诚惠七十两银子。”

……

一个小插曲,自然难不倒苏府少爷苏锦途。

那几个泼皮一路哼着小曲儿,轻快无比的来到沈家宅子前。

看着门匾上龙飞凤舞的“沈府”,四人醉眼蒙眬。

妈的,不识字。

四人抓耳挠腮,别不是认错了门,到时候人没找到,反倒是招来一阵暴打,那就亏大发了。

张三叉着腰,不懂装懂道:“你看,这就是沈字,这匾上写的是,沈黎!”

“不对,这应该写的是,沈黎的家!”

“沙比,你不认识字,也得识数吧?这是两个字,你哪只眼睛看出四个字?”

“这就是四个字!”

其中一人摇摇晃晃,看样子的确喝多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钱到月底不够花,四人除了骰子和牌九点数,再也不认识其他的字,一个个急的上串下跳。

还是张三有办法,看到路边绕道而行的一个书生,连忙将人堵住:“说,这匾上,什么字?”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何况还是遇到几个泼皮,他连忙道:“沈……府。”

“沈府?”

张三歪着脑袋:“沈府是谁?我们要找沈黎。”

“沈府就是沈家的意思,这家主人姓沈。”

“喔!”

四人嘴巴长成一个“O”型:“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先生真是才高八斗哇!”

张三两忙替那秀才整理衣襟,那秀才一副见鬼的表情,连忙逃离这是非之地。

“开门!”

“对,开门!”

四人围在大门前,卖力的喊道:“我们找沈黎!”

“对,找沈黎!”

“赶紧开门!”

院子内看门的家奴自是知道少爷的名讳,不知道外面这些人鬼叫什么?

他忙过来打开大门,却被张三一行人强行挤进来。

好在沈黎之前花重金请了几个护院,虽然比不上万逸楼,但对付一些普通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一共三人,一人号称白衣枪神柳升,一人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贺元坝,一人轻功水上漂的关通。

四个泼皮进门后骂骂咧咧,瞬间引起三人注意。

“你们是谁?敢对少爷出言不逊!”

贺元坝一身腱子肉,长的人高马大,倒是挺唬人的。

他一出马,四个泼皮瞬间后退几步:“我们是来找沈黎的,他是我们的兄弟!”

“对,兄弟!”

三个护院对视一眼,这些人第一次来,哪里是少爷的兄弟?

不过转念一想,老丈人也是第一次来啊。

柳升一席白衣,提着长枪前往后院禀报,而贺元坝虎视眈眈的看着四个泼皮。

四个泼皮百无聊赖,直接找到水井,狂灌几口井水后,张三有些兴奋的从怀中摸出一个精致的钱袋子。

那钱袋子上,绣着一个精致的“苏”字,一看就是苏锦途的钱包。

拉开钱袋子,四人嘴巴再次长成一个“O”型。

银票,五百两!

我的妈呀。

张三啧啧称奇,快速将钱一分为四,每人一张,多的那一张他揣回兜里,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还有第二波再分。”

这第二波,就是偷沈黎的钱了。

可惜,沈黎早就知道他们什么德行,根本不和他们肢体接触。

几人坐在客厅,家奴在一旁虎视眈眈。

“沈老板好大的架子啊,发了财,就忘了往日的兄弟了。”

张三冷哼一声,阴阳怪气的说道:“还说关系最好的,就是一起分过赃的呢,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嘛,人家发达了,我们这些老兄弟,可就被打入冷宫了。”

“可我记得,咱们关系可没那么好吧?”

沈黎皱着眉头:“我出事的时候,你们可是跑的一个不剩,多少次我替你们背黑锅,挨了多少毒打?”

“这才是我们兄弟情深的表现啊!”

张三义正词严的挺起胸膛:“你放心,以后我们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对你不利,我第一个不答应!”

第89章:把柄在手 树不要脸,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张三一行人,这次是将脸面彻底抛到了九霄云外,整一个胡搅蛮缠的架势,你得与我结拜,然后把你的钱分我一份。

沈黎端着茶杯,冷冷的看向三人,也不好直接撕破脸皮。

“沈老板,你我兄弟情深,往日发生的事情,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啊。”

张三嘿嘿笑道:“王员外,刘家,韩家,苏家,我们兄弟,可没少光顾啊。”

“说这些有用么?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人家都不一定记得了。”

沈黎看着四人:“钱一坨呢?”

“嗨,那小子,认生了,说是你发财了,我们不是一路人,不愿意来。”

张三继续笑道,只是笑容渐渐变的奸诈起来:“你还记得刘瞎子不?”

“刘瞎子?”

沈黎思忖片刻,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他拿着一把杀猪刀,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玩命的往下剁着,鲜血四溅。

他缓缓闭上眼。

刘瞎子,是附近一个算命瞎子,只是一日撞见几人偷盗,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便带着众人,起了杀心。

“如何啊?”

张三确定他想起来了,嘿嘿笑道:“我想,这件事大家都记得吧。”

沈黎点点头,叹口气妥协:“记得。”

往日种种,逐渐浮上心头。

包括这几人,前往张员外家偷盗,被小妾发现,当场强·暴了小妾等事情,他都历历在目。

这王八蛋,生前都干了些什么?

简直就是猪狗不如。

怪不得老天爷让他死。

“听说,沈老板可是赚了五十万两银子啊,哥们想借点花花。”

张三似笑非笑的搓着手指,有些话他不用说就知道,若是沈黎不给,那官府见了。

正当沈黎踌躇间,林晴带着妞妞从外面回来,路过大厅。

几人连忙围上去,啧啧称奇:“啧啧啧,这不是嫂子吗?这长的越发迷人了,就连前两天添香楼的小姑娘,也比不上嫂子啊。”

说着,吴大头吸溜一下口水:“这水润的。”

林晴蹙着秀眉,将妞妞护在怀里,娇喝道:“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我们自然不想干什么了。”

几人强忍着眼中的淫光,连连咽下口水。

沈黎缓缓端起茶杯,一言不发。

林晴自然知道这些狐朋狗友,以前张三都对她动手动脚,没想到这群泼皮又找上门来。

几人见沈黎默不作声,还以为沈黎畏惧往日事情东窗事发,便越发放肆,吴大头甚至想伸出手指调戏。

可沈黎终于出现,他笑眯眯的挡在林晴前面,示意母女二人回去。

几人意犹未尽的看着她离去的方向,艰难的咽下口水。

“哥几个,今日来到我家,身为东道主,自是要为你们摆下酒席。”

沈黎脸色渐渐变的如沐春风起来:“五十万两,还没赚到,应该是那苏老板诳你们的,不过五万两嘛,确实赚到了。”

几人眼光渐渐炽热起来。

他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约莫两三千两的样子,分发给几人:“你们也知道,最近狮子林重建,我呢,手头并不是十分宽裕,好在有些生意,能够源源不断的赚钱,你们从我手上拿钱,一次不过能拿几百两,不过,要是开始做生意,那一个月,我保证你们能赚,一万两!”

他伸出一根手指,众人倒吸口凉气。

张三摸着手中银票,如同做梦一般:“你说,一万两?”

“正是!”

沈黎信誓旦旦的说道:“到时候你们发了财,想住什么样的宅子没有?想睡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好!”

张三收回银票,大笑道:“不愧是好兄弟啊!”

他言下之意,便是你带着我们发财,那大家还是好兄弟,你不带嘛,那大家一起死,反正我们烂命一条,可你有家有业的,死了可太可惜了。

沈黎笑着点点头道:“明日吧,我收拾一下,明日你们需要送一趟货。”

张三立马警惕起来:“你不会安排人,在路上弄死我们吧?”

……

现场一片寂静。

沈黎笑着摇头道:“走水路,跟你们的,就一个家奴,打不过你们的。”

众人这才放下心来。

酒就不吃了,几人刚刚才吃过,现在酒足饭饱,更重要的是玩乐。

那添香楼,不愧是金陵最大的青楼,玩法之多,令人流连忘返,几个泼皮初觉有钱,便放浪形骸,到处玩乐。

沈黎看着他们的背影,缓缓的闭上眼,随后,猛然睁开。

那对深褐色的瞳孔里,杀机四溢。

……

三千两,够他们老老实实的生活一辈子了,若是他们还敢上门敲诈……

自家媳妇都被几个泼皮调戏,若是自己再软弱一点,怕是和那张员外差不多了。

况且,他也不是个软弱的人。

他打了个响指:“刘齐。”

“哎,少爷。”

刘齐匆忙赶过来,对少爷刚刚吃瘪的样子视而不见,点头哈腰道:“少爷有何吩咐。”

“本少爷想吃海鲜了,去,买些海鲜回来吧,螃蟹什么的,越大越好!”

“哎,好嘞!”

“对了,夏橙应该熟了吧,买两筐回来。”

“好嘞。”

他匆匆跑出去,生怕惹得少爷不高兴。

沈黎走到后院,笑着抱起妞妞:“明日咱们吃海鲜咯,让你好好的尝尝爹爹的手艺。”

林晴有些担忧的看向他:“当家的,那些泼皮。”

“唔,对了,我还买了一些橙子,不过你们不能吃,橙子性凉,伤女子身子,那城北江大夫说了,夏日女子吃橙子,容易不孕不育。”

他一脸轻松的放下妞妞:“你不是还想给我生儿子的嘛,那就不要吃了。”

林晴欲言又止,就是那些泼皮,当初带坏了沈黎,今日他们又来了,并且和沈黎有说有笑,她很害怕沈黎又回到之前的那个样子。

“行了,明日就不要出门了,老老实实的在家吧。”

沈黎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放心吧,我还想等你生儿子,将家产传给他呢,怎么可能还去赌坊呢?”

“希望如此吧。”

林晴长叹一口气,抱着妞妞回到书房。

书房内,吕先生已经久等了。

第90章:白色泡沫 沈黎一下午都躺在竹椅上,怔怔的看向花架垂下来的花朵,一言不发。

他那双褐色眸子,如同有力量一般,垂下来的花朵,时而摆动,时而艰难的绽放。

他皱着眉头,缓缓的伸出自己的双手。

那双白皙的双手,在夕阳下,竟有些苍白。

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前些日子,刘大有的惨状。

那人,自己作死。

现在又有人来作死了。

他深吸一口气,但凡有其他办法,他都不会选用这种极端的手段。

妻女是他的软肋,上次刘大有因此而死,这次这几个泼皮也是因此而死。

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他抱着后脑勺,翘着二郎腿,嘴角渐渐翘起一丝危险的幅度。

妈的,有什么心理负担?在这人吃人的封建社会里,若是我不动手,我一家人都得死在他们手上。

渐渐的,他放松下来,眯着眼睛小憩一会儿。

翌日一早,他便派人邀请四个泼皮,钱一坨比较识趣,想必也不会对自己造成危险。

他蹲在厨房角落,默默的处理新运回来的螃蟹。

这些螃蟹自秦淮河打捞而起,个头较大。

不过,这个时代的螃蟹,也是一种奢侈品,每斤要好几两银子才能拿下。

刘齐还弄了些鲍鱼,干贝,海参等物,凑齐一桌的海鲜。

有些东西沈黎也不会处理,不过这螃蟹,他可是等了很久了。

现代的螃蟹昂贵程度,不是他能吃得起的,这次好不容易遇上海鲜宴,正好多吃一些。

五人,来了四人,果然,钱一坨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为首的张三嘻嘻哈哈,听说苗欢盈只是一个丫鬟后,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动手动脚,若不是护院柳升阻止,怕是这厮当场将苗欢盈就地正法了。

苗欢盈如受惊的小兔子一般,逃到后院,无论如何也不肯出来。

几人还想追到后院,可慑于白衣枪神柳升的武力,只得悻悻在客厅聊天打屁,聊天内容无非是谁家姑娘屁股大,哪家员外不行了,他们要去照顾照顾。

柳升冷眼旁观,他一席白衣,手中银枪寒芒尽显,颇有一言不合就废掉几人的架势。

午饭时分,沈黎从库房内拿出蒸馏过的竹叶青。

几个泼皮何时喝过此等好酒?顿时一顿狂欢。

“来,尝尝这大闸蟹,这可是难得的美味,即便是盛源酒楼,这一份螃蟹也得二十两银子起。”

沈黎笑呵呵的替众人一人夹了一份螃蟹:“来我家就当成自己家,别客气,吃。”

“哎,沈哥,嫂子呢,让她出来啊,你这金屋藏娇,可不厚道啊,拿出来给兄弟们敬敬酒,咱们穿同一条裤子的兄弟,你可不能吃独食啊。”

吴大头嘿嘿笑着搓着手:“这有酒,也得有女人啊,兄弟们说是不是?”

“是啊!”

“快请出来吧。”

“让兄弟们也乐呵乐呵。”

沈黎不动声色,心中却是火冒三丈,猪狗不如的东西,还将主意打到了自己媳妇身上。

他笑着摇摇头道:“良家妇女,哪有青楼女子会玩啊,我已花重金请了添香楼的花魁,啧啧啧,那身段,那模样,怕是仙女下凡,此女手段颇多,即便是你想玩持烛笞臀的把戏,人家也能满足哦。”

几个泼皮眼前一亮。

他连忙招呼道:“吃菜吃菜,今日这一桌,可是我花了五百两银子,吃完咱们还有从番邦购进的夏橙,正在冰窖中冻着呢,饭后来几个,简直人间美味啊,若是,能让那花魁捻着一瓣,送入你口中,皇帝老子都不及你啊。”

众人一阵淫笑:“还得是你懂啊。”

几人形影不离,很快将桌上的酒菜一扫而空。

饭后,沈黎命下人送来冰冻好的夏橙,几人尝了几口,顿感生活如此美妙,而吴大头还惦记着青楼花魁,连忙招呼着离去。

“沈哥,你不一起过去吗?”

张三笑眯眯的揽住他的肩膀,却被沈黎不动声色的推掉:“不了,我这狮子林还要巡查一番,毕竟想过好日子,还得赚钱呢。”

“是是是,那兄弟就先走一步,有什么要帮忙的,记得叫我哦?”

他挤眉弄眼的看向沈黎,满眼都是淫荡的笑容。

沈黎强忍心中怒意,摆摆手道:“去吧,记得带上橙子,现在正凉呢,天气热,热了就不好吃了。”

“多谢你咯。”

张三自以为抓住他的把柄,重重的拍了几下他的肩膀:“兄弟夜晚再过来!”

几人嘻嘻哈哈,一路上高歌欢唱,有了沈黎这颗大树,他们这辈子,无忧。

……

苗欢盈待众人走后,带着欢心来到前院客厅收拾东西。

“少爷,还是少与这种人打交道为好。”

她低声劝道:“这些人,迟早会害了您。”

谁知,沈黎突然勃然大怒:“混账!我与几位兄弟,感情甚好,好的跟穿同一条裤子似的,他们怎么会害我?他们怎么可能会害我?”

“少爷……”

苗欢盈只觉自家少爷突然换了副面孔,十分陌生,她弱弱的赔罪道:“少爷对不起。”

“我告诉你,以后,不允许你说我这几位兄弟的坏话,想当初,我家境贫穷时,几位兄弟不遗余力的帮助我,甚至在我家破人亡时,几位兄弟争先恐后的要帮我照顾家人,我们亲如手足,若是他们死了,我会难受死!”

沈黎背着手,一本正经道:“行了,跟我一起去狮子林吧,看看进度如何了。”

“是。”

苗欢盈叹口气,自家少爷是不是疯了?

可这些,不是她一个下人能评论的,招来马车,闷闷不乐的跟在沈黎身后。

……

……

……

添香楼内,四个泼皮拿着三千两银子,如同色中饿鬼,招来十几个妙龄女子陪伴。

那些女子,巧笑嫣然,拿来冰冻的夏橙,细细的拨开,温柔的送入泼皮口中。

此等玩乐,让泼皮们流连忘返。

他们兴奋的吞食着橙子,嘴角溢出新鲜的橙汁,真如沈黎所说,皇帝老子不如咱。

只是,他们嘴角溢出的橙汁,渐渐变了颜色。

那是白色的泡沫……

……

第91章:县衙对峙 眼看四个泼皮嘴角溢出的泡沫越来越多,妙龄少女们顿时惊慌失措,纷纷大叫逃离。

张三不明所以:“这群娘们,都疯了?”

吴大头摇头晃脑:“大哥,你好像抖了一下。”

“嗯?抖了一下?”

张三抽搐一下:“是这样?”

“啊,就是这样。”

吴大头也抽搐一下:“大哥你吐泡泡作甚?”

“还说我呢,你也在吐泡泡。”

剩下两个泼皮,橙子吃的有些多,早已不省人事。

两人摇头晃脑,随着阵阵心慌,身体传来阵阵寒意,他们终于意识到不对劲。

“妈的,有毒!”

两人怪叫一声,两眼一翻,顿时昏死过去。

……

沈黎坐在马车内,四下无人,才眯着眼看向苗欢盈:“这是苏记的马车吧?”

“是啊,苏记的马车现在生意越来越好了。”

苗欢盈啧啧称奇:“也是他们未雨绸缪,在城北建造了一个大型的冰窖,这夏日冰量充足,人们也喜欢坐他们的马车。”

“嗯,那四个泼皮,就是苏记东家苏锦途送来的,本来他们不知道我家在哪里的。”

“苏记这是……打算与我们开战了吗?”

“开战算不上,生意嘛,没有绝对的朋友,今天你整我,明日我整你。”

沈黎轻笑一声,耸耸肩,随后重重的将手拍在马车车厢的座椅上,清唱一声:“一维柯儿大银杯啊,拉完死人拉骨灰。”

苗欢盈沉默不语,她也不知道这大银杯是什么东西,银子做的杯子吗?

很快,沈黎给她做出了解释:“去,买五十辆苏记的马车,标识越明显越好,然后送往城中各处,不拉活人,只拉死人,口号就是,我们的马车有很好的冷冻性,尸体不会腐烂。”

相当于,大银杯也是如此被人搞坏了名声。

本来这车的质量很不错,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尤其它的车厢很大,用来拉货很方便,短短数载,大银杯便一跃成为销量第一。

可是啊,竞争对手不乐意了,便高价买了几十台车,又低价卖给了火葬场,用来运送尸体。

再加上网上网友的调侃,这具名言便出现了,即使这车的质量再好,人们买它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名声,毕竟谁买车,也不想背个运尸车的名声,那太晦气了。

既然苏记还想整自己,那就玩点大的。

苗欢盈坐在车厢内,只觉后背发凉。

这阴损招数若是使出去,哪家车行能顶得住?

现代人注重名声,古人愚昧,更是注重晦气,拉过死人的马车?那谁敢坐?

沈黎捻着手指,往车厢柔软的靠背上一躺:“这下,有的忙了。”

的确,有的忙了。

是官府有的忙了。

都察院的唐寻章刚走半个月不到,金陵城内就发生死人事件,传出去,那这心上人的县衙判官以及府尹大人,都得遭殃了。

此事官府极其重视,浩浩荡荡来了近五十个皂吏,将整个添香楼围的严严实实,另外还有三个仵作验尸。

初步判定,是砒霜中毒。

可查遍全城,并无砒霜购买记录。

县衙判官查到四人从沈府出来,到了添香楼不过半个时辰,便砒霜中毒而亡,那现在嫌疑人有两个。

一是沈黎,第二个便是添香楼。

即便沈黎与唐寻章大人交好,与府尹大人闫海容有关系,那也得抓过来问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判官捋着胡须,听着手下人汇报这四个泼皮往日行径,看看有没有作案动机的嫌疑人。

无冤无仇的,没人会铤而走险的毒杀四个人,而且还是采用砒霜这种剧毒之物。

可一查,这四个泼皮,到处都是仇人。

这让判官伤透了脑筋。

苏记牙行的东家,苏锦途,已经可以确定,人是沈黎毒杀的,可怎么样才能弄到砒霜?

午后,沈黎刚视察完狮子林,便被官府皂吏拦住。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看他们能不能查出来了。

公堂之上,聚集着大量的人,四个泼皮的家人,沈黎,添香楼的人,以及苏记的人。

“大人,您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苦主一脸哀戚,但并未有过多悲伤,他们要的,也是查出凶手,赔偿给钱,自古此事都是民不举官不究,就算查到凶手,他们与凶手商量一下,若是赔钱了事,他们也不会胡搅蛮缠。

判官胡大人轻捋胡须,看向最下面的钱一坨,此人也是四个泼皮其中一员:“钱一坨,案发时,你在做什么?”

“回大人,我在狮子林工地上做工,工友们都可以作证。”

钱一坨跪地磕头道:“虽说我与这四人交好,但近几日却无往来。”

“那沈黎,听说这四人,午时在你家吃过午饭,才转向添香楼的。”

沈黎点点头道:“不错,我宴请这四人来我家用餐,实则因为我与这四人往日交好,现在我赚了些银钱,本着有福同享的原则,将四人请入家中,喝了价值百两的竹叶青,吃了近五百两的海鲜宴。”

“你可有食用?”

判官摸着胡须,按道理,若是饭菜里下了砒霜,那沈黎一定没吃。

“回大人,如此昂贵的食物,即使是草民,平日里也极少食用,为了尝鲜,草民也尝过每一种食物,并未中毒。”

“你所言当真?”

“当真。”

沈黎无比笃定的说道:“大人可派人在我家中详查,草民从未购买·砒霜,下人也未曾出过金陵城。”

砒霜这种毒物,一直都是记录在案的,每个药店,有多少,每月出售多少,客人作何用途,都是有记录的,如今金陵城所有药坊中,没有任何购入砒霜的记录,那砒霜哪里来的?

“你与他们关系如何?”

判官换了个方向问道:“我听说,你与这四人,有些不和?”

“绝无此事,我与四位兄弟情同手足,从未发生争吵,他们听说我小有薄产,前来寻找,我特意拿了三千两银子送给他们,若是我与他们交恶,怎么可能送这么多钱?”

“说的也是。”

人群中,苏锦途忽然站出来冷笑道:“若是你与他们交好,为何不告知自己府邸的位置?反倒要我来告诉他们?”

……

第92章:钱一坨投诚 沈黎深吸一口气,看向冷笑的苏锦途。

这王八蛋,弄死我对他有什么好处?配方还想不想要了?

在判官的目光中,他缓缓道:“我不知道他们在找我,而且最近我很忙。”

“是么?可他们怎么说,在狮子林工地上问你家丫鬟,你家丫鬟拒绝告知呢?”

苏锦途冷哼一声:“我想,你发达了,应该不想和他们来往,给他们三千两银子,应该也是遣散费。”

“众所周知,你沈黎,之前只是生活在杨柳巷的一个泼皮,每日与他们溜门撬锁,坑蒙拐骗,现在你发达了,自然是要脸面了,他们是你的污点,所以你就有灭了他们的打算。”

众人哗然,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

判官目光如鹰隼一般,死死的盯着沈黎,希望从他波澜不惊的脸上找到什么破绽。

沈黎摇头:“你说的一切,只是臆测,证据呢?”

“证据,县衙迟早会找到,只是你这杀人罪名,很快就会做实。”

苏锦途摇着折扇:“人家添香楼,开门做生意的,怎么可能会给自己的客人下毒?”

“所以,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你。”

沈黎面不改色的摊开手:“凡事得讲究个证据,你无端猜测,我可以告你诽谤。”

“嗬,猜测,上了大刑你就知道什么叫证据了。”

苏锦途拱手道:“大人,此贼凶狠顽固,目无王法,草民建议上大刑,他自然招了。”

反正沈黎也没什么功名在身,想给他上刑再简单不过。

可判官胡大人有着自己的顾虑,沈黎虽然本身无功名,但与府衙的闫海容大人交好,又与都察院的唐大人有来往,他虽然不是贪官,但也想升迁,若是惹恼了这些上官,怕是自己的仕途也到头了。

而且死的,也是几个泼皮,就当是为民除害了。

“不必了,本官断案,向来以德服人。”

他摆手拒绝了苏锦途的请求。

苏锦途一窒,愤愤的收回扇子。

“大人。”

一旁的钱一坨突然开口道:“草民与沈黎还有四名死者,昔日关系十分要好,以草民之见,凶手应该另有其人。”

“哦?说说?”

众人的目光转向钱一坨。

“我们与沈老板一直相交莫逆,只是最近,沈老板忙着生意上的事情,很少与我们来往,对于沈老板,我还是很了解的,此人绝对不会出手杀人,更不会杀我们兄弟几人。”

钱一坨解释道:“至于苏老板说的,我们几人是沈老板的污点,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我们之前虽然行事荒唐,但并无污点在身,每日只是闲逛街头,并无伤天害理行为,所以,沈老板也没有杀人的动机。”

“嗬,你一个泼皮,说出的话,如何能让人相信?再说,我不信你没偷过东西。”

苏锦途冷笑道:“请大人详查。”

“若是我们五人,有沈老板的把柄,为何他只杀四人,却独独放过了我?”

钱一坨反问道:“斩草除根的道理,苏老板应该很懂吧?”

“或许他是漏杀,很快就轮到你了!”

苏锦途也想不出反驳的理由,顿时恼羞成怒道:“我怀疑你和沈黎是一伙的!”

现在公堂之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何断案?

判官胡大人深吸一口气,看向钱一坨:“你说的话,都可当真?”

“当真。”

“来啊,上刑。”

对于沈黎,他尚有顾虑,但对于钱一坨,动刑则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很快,衙役拿着夹板走来。

这夹板,两头用细麻绳缠上,中间数根木条,收紧麻绳,则木条收缩。

将犯人十指插进木条的缝隙中,再猛地拉紧细麻绳,木条挤压十指,十指连心,自是痛入心扉。

钱一坨阵阵惨叫逐渐响起,令人不寒而栗。

他也不是什么硬汉子,三五下便告饶。

可一审问,还是之前的供词。

于是,衙役加大刑具。

沈黎深吸一口气,默默的闭上眼睛。

这钱一坨,平日里只是六人中的小跟班,沉默寡言,实则聪明着呢。

这次刑罚,就是他的投诚大礼。

沈黎无所谓,反正这个世上,没人知道海鲜与维生素C一起吃,会产生砒霜。

而且吃少量的海鲜和橙子,产生的砒霜不会致命,需要大量的才会要了人命。

这几个泼皮,哪里吃过这么好的伙食,一时间胡吃海塞,生怕少吃了一点似的,结果中毒而亡。

这也是他前世看过的一个新闻。

男子在外打麻将,赢了一些钱,便带着一家人去吃海鲜大餐,儿子身体弱,每日饭前要吃下维C和钙片进补,可儿子又淘气,死活不愿意吃,于是乎,男子老婆为了骗儿子吃药,便和儿子一起吃了补品。

等吃完海鲜,老婆儿子一起中毒死亡。

本来沈黎还留有一念慈悲,若是这几人有所收敛,就不拿出橙子,这样也不会中毒,可他们,话里话外,都是对自己女人的调戏。

这要是能忍下去,那他沈黎也太不是个男人了。

刘大有想卖他妻女,结果被雷劈死,张三一群泼皮言语之间侮辱他女人,也得死。

很快,大刑受完,钱一坨双手满是鲜血,虚弱的躺在地上。

眼看天也黑了,也问不出什么来,判官胡大人烦躁的叫声退堂,剩苦主一家人在公堂内哭泣。

沈黎走过去,拍拍钱一坨的肩膀:“连累你受过,这几日老老实实的在家修养,好了就来找我。”

钱一坨看着四个泼皮的家人,苦笑一声:“都是曾经的兄弟,他们死了,家里顶梁柱就塌了,沈老板发发善心,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嗯,你说的不错。”

沈黎招来苗欢盈:“你看看工地上还有什么闲暇的工作,给他们安排进去,另外,每家补偿五十两银子。”

苏锦途冷哼一声:“猫哭耗子,假慈悲!”

“苏老板,我看你印堂发黑,应该会倒霉了吧。”

沈黎微笑一声,径直离去。

“呸,你才倒霉了!”

想到自己那死无葬身之地的三万两银子,苏锦途气不打一处来,愤愤离去。

翌日,苦主也没再闹公堂了。

钱一坨修整了半个月,等狮子林酒楼差不多快完工的时候,才出现在沈家大门前。

第93章:股票集资 “钱一坨,你怎么现在才来呢?”

沈黎笑着替他沏茶道:“前些日子,还得多谢你在公堂上替我说话。”

钱一坨有些拘谨的苦笑道:“沈哥,我这不也得养活家庭吗?这不,在狮子林工地上做工,赚了一些银钱。”

“不赌了?”

“赌,但是赌的不多了。”

他叹口气:“我与你不同,家中三个孩子,还有二老,那日我见到你,衣着光鲜,顿时幡然醒悟,我这是在做什么呢?”

沈黎重重的拍着他的肩膀:“浪子回头金不换,你有此想法,即便是家中穷苦了些,家里人也会对你刮目相看了。”

“沈哥,我想跟着你。”

钱一坨忽然起身,跪地道:“不求你带我发多大的财,我只想养活一家人,每日有口饱饭吃。”

这也是他的聪明之处,与张三不同的是,他从未提及往日龌龊,即使他知道张三一行人死于沈黎之手,也绝口不提,就当此事烂在肚子里了。

而且那天替沈黎受刑,已经表明了他的立场。

与聪明人说话,就是舒服很多,沈黎点点头道:“仅仅让你一家人吃上饱饭,那也显得我沈黎太无能了,起码能让你们一家人脱离贫民窟,步入小康生活。”

“小……康?”

钱一坨狐疑道:“是什么?”

“就是家中可以敞开了吃,还有余粮,孩子能上学。”

沈黎微笑道:“比之前的杨员外要舒服一些。”

“那就太好了。”

钱一坨喜不自禁,重重的给他磕了几个头。

“你我兄弟,不说这个了,来了就好好做事,切莫再搞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是。”

“走吧,咱们去新酒楼看看。”

两人说说笑笑,便上了马车。

这马车上的标识,是刘记的,一家小车行。

不得不说,这半个月内,苏记车行的名声,彻底臭了。

沈家买了五十辆马车,特意安排人运送尸体,加上一些人在城中刻意宣传,现在已经没人敢用苏记的马车了。

人们一坐进车厢,感受着阴凉环境,首先想到的不是舒适,而是尸体防腐。

人的观念,始终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不管苏记怎么解释,人们不会再信他们,哪怕是他们说新装好的车厢,人们也会觉的,这车厢,之前可能用来运送过尸体,现在用了,沾了晦气。

于是乎,苏记车行产业,一落千丈,加上雪花糖没有来源,皇商切断合作,让他的生意一落千丈。

苏锦途暴跳如雷,但又无可奈何,让他去搞沈黎的新酒楼,他还没那个胆子。

据说新酒楼,有一半是官府的。

这小狐狸。

沈黎与钱一坨来到新酒楼,苗欢盈正在监工。

“少爷来了。”

苗欢盈上前介绍道:“现在酒楼外面已经建成,里面装潢还没有开始,我问了一些琉璃作坊,若是按您的图纸制作,在琉璃上,起码要耗费近三百万两银子。”

一旁的钱一坨倒吸口凉气,三百万两?

纵使沈黎有些格局,也不禁为这个数字赶到咂舌。

他的目的,是为了赚三百万买官,现在仅凭琉璃一项,就耗费三百万两银子,那搞下来,差不多要七八百万两银子了。

“这耗费太大了,按普通酒楼装潢,你看看要花多少钱。”

“少爷?”

苗欢盈有些讶然,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

当初的你,雄赳赳,气昂昂,鼻孔朝天,天爷老大我老二的样子,不就是一千万两银子吗?

怎地此刻突然改了目标了?

沈黎尴尬一笑:“那什么,花的钱太多了,酒坊跟不上进度啊。”

“那如果装潢太过普通的话,恐怕不是盛源酒楼的对手啊。”

苗欢盈苦笑一声:“少爷还有其他办法吗?”

他自然知道,建造最好的酒楼,不仅仅可以赚到钱,而且还可以成为金陵地标性建筑。

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是后续资金跟不上的话,很容易玩砸了。

他摸着下巴,想着有什么办法短时间快速凑到钱。

可思来想去,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借钱,谁会借你一千万两银子?

试问,现代商场中,如果一个地产项目缺钱了,那些老板会怎么办?

嗯……

胆大一些的,可以玩非·法·集·资。

他深吸一口气,看向苗欢盈道:“咱们还差多少钱?”

“酒坊每日纯利大概是三千两,若是按如此消耗的话,咱们酒楼装潢,每日耗费十万两,银子如果供应的上的话,约莫半年,可以建成。”

“一千五百万两银子?”

沈黎只觉一阵头疼,这耗费也太离谱了吧。

“是啊,如果还要加快,至少再加十万两银子。”

“行,干了。”

他一拍桌子:“大不了跑路!”

苗欢盈一头黑线,感情您是这样的想法啊。

沈黎上了马车,直奔金陵府衙。

府尹大人闫海容摸着胡须,笑呵呵道:“帮你写匾可以,但千万不能署我的名。”

“那是自然。”

沈黎笑呵呵的拍马屁道:“人说闫大人是康历三年举人,字也是大渝一绝,放在小店门匾上,当真是蓬荜生辉啊。”

“希望能对你有些帮助吧。”

闫海容微笑的走进书房:“你今日来,应该不仅仅求字这么简单吧。”

“闫大人果然明察秋毫啊。”

沈黎连忙道:“是这样,草民近日夙兴夜寐,赚了一些银两,可一路走来,金陵还是有人衣不遮体,三餐成了问题,城外还是有人会饿死。”

“想想,这还是江南水乡,正值收获季节,都有如此惨状,若是冬日,怕是更多的人饿死,草民每每想起啊,便觉得痛彻心扉。”

闫海容一怔,旋即打趣道:“难得你有如此心境,达则兼济天下,既然你如此忧国忧民,又赚了那么多的钱,不如,你将钱捐献给官府,由官府出面,每日在城外施粥,解救那些苦难百姓。”

“呃……”

沈黎摸摸鼻子:“草民即便是再有钱,怕是如此施粥,也顶不住多长时间,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草民想到一个令全城人富有起来的办法。”

“哦?说说看?”

“股票。”

第94章:谈妥股票 “这股票,又为何物?”

闫海容好奇的坐直身子,看向沈黎。

“这股票啊,便是一个企业,发行的一种所有权凭证。”

沈黎耐心解释道:“这是发行给各个股东用来涨息或者分红的凭证。”

闫海容似懂非懂:“那要怎么用?”

“首先,我的酒楼,发行一万张股票,全城各个百姓过来购买,他们可以买一股,十股,甚至百股,等酒楼开始营业时,股票随着酒楼盈利而开始涨价,盈利越多,涨幅越大,当然,若是亏本的话,百姓也会因此而亏本。”

“你小子是没钱建造酒楼了吧?”

不愧是举人老爷,闫海容一针见血的提出问题:“百姓先买了你的股……票,这股票,暂时是不值钱的,它只是一张凭证,一张纸而已,可换到你手上的,是实实在在的银子,你拿着银子,建造酒楼,盈利了,给百姓们分一些,若是亏本了,那百姓跟着你一起亏。”

“这和全城赌博有什么区别?”

沈黎眼前一亮,精辟啊。

这就是一种另类赌博方式,不过是官家首肯的赌博。

说话间,闫海容的脸色渐渐难看起来:“我以为,你年纪轻,即便投身商贾之道,也是有几分抱负的,不为民,起码为国捐献那么多的税务,可没想到你今日一席话,让我很是不喜,原来,你与那奸商,乃是一丘之貉。”

“生意,没有绝对的赚,你想没想过,你将亏本风险丢给普通百姓,到时候只会引发更大的骚乱!”

“不要说你肯定你的酒楼会赚钱,天有不测风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亏了,亏的可是那些百姓一辈子的心血,你不仅仅不能帮助穷人,反而会制造更多的穷人。”

能做到一府之主,智力肯定不会太差,沈黎只只言片语,闫海容便找到其中关键,反过来训斥他一顿。

沈黎尴尬的笑笑:“闫大人所言极是,而且我没打算让百姓替我抗这风险,这股票发行出去,不管盈利还是亏本,都可凭票换取现银,而且有一定的利息。”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耐下性子道:“继续说说看。”

“假如,一个普通百姓,买下一股,这一股值二两银子,十日后,若是他想取出来,不管酒楼赚与赔,他至少能拿到二两一钱银子。”

“若是酒楼盈利了,以盈利部分进行换算,比如,盈利了十两银子,咱们以二两银子卖出一股,一共十股,那这每股之前价值二两,现在若是售卖,则可以卖出三两银子。”

沈黎笑着道:“如此,百姓不用担责,所有的风险,都在我这里,若是亏了,我个人填补,若是赚了,金陵城中百姓一起赚,到时候有钱人越来越多,金陵城中更是一片祥和,这样,你闫大人的政绩,可是要超过历代金陵府尹,到时候官运不是一片亨通吗?”

闫海容捋着胡须。

重农抑商,不是说说而已,这个时代,农作物产量极低,若是放宽商业,那种地的人会越来越少,到时候整个大渝无粮可用,天下大乱。

就像春秋时期的管仲,齐国人,为了使齐国经济发达起来,便使出一系列的阴损招数。

先是高价收购布匹,以至于邻国人,弃耕织布,百姓们人人织布,导致田地大面积的荒芜,等一年后,管仲突然下令,齐国不再收购布匹,而邻国百姓突然没了收入来源,又没有粮食,不得已高价从管仲手中购入粮食,这时候齐国出口的粮食,涨了数倍,比起布匹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人是要吃饭的,尽管粮食已经贵的离谱,但邻国还是咬牙购下,这让齐国赚了一大笔。

古时不像现代,粮食产量高,有时候遇到灾年,一亩地的产量,只有现代一亩地十分之一的产量。

若是农民大幅度的减少,则会动摇国本。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道:“这股票虽好,但不可大幅度发行,若是百姓都想着不种地,靠股票发家致富,那金陵就彻底乱了。”

“大人深谋远虑,令草民敬佩啊。”

沈黎拱手,一记马屁拍上:“您放心吧,股票,我只发行金陵城内,城外不会发行,而且酒楼开业后,便陆续收回股票了。”

“行,那你去办吧。”

“只是,此事还得官府出面,毕竟百姓信任官府的程度,肯定比我这个商人的多。而且酒楼只能拿出两成利润出来。”

他伸出手指:“这股票,一股二两银子,起初发行只有十万张。”

“十万张?这么多?”

闫海容瞪大眼睛,但想想十万张也不过二十万两银子,便不再多说什么。

等有二十万两银子时,酒楼的一楼差不多可以开业,到时候一边赚钱一边装潢二楼,股票便不用玩了。

沈黎也知道,股票发行太多,会动摇国本,迟早有人会收拾他。

都说古人愚昧,实则不然,一个小小的金陵府尹都有此眼界,何况是朝中的那些大臣。

闫海容点点头道:“新酒楼你想叫什么名字?”

“味极妙。”

“味道极妙?”

他点点头:“倒是好名字,通俗易懂,而且好记。”

说罢,他拿来宣纸,大笔一挥,三个字龙飞凤舞映于纸上,颇为潇洒。

当然,他不会盖上任何和自己有关的印。

沈黎笑眯眯的卷起宣纸:“闫大人辛苦。”

“去吧,等你股票弄出来,再来找我,到时候城门前张贴告示,如果有百姓愿意买,便卖,若是不愿意买,你不可强求。”

“怕是到时候他们求着我买了。”

他笑着道:“那草民告退了。”

“嗯,去吧。”

……

出了府衙,沈黎只觉一身轻。

钱的事,终于算是搞定了,现在的他,只需要回家安心制作股票,到时候发行即可。

至于他说的初步发行两万张股票,那纯属忽悠闫海容的。

到时候股民来我这里买股票,我想发行多少张就发行多少张,你怎么统计?

他咧嘴一笑,招来马车:“回去,制作股票。”

……

第95章:收服詹良才 十万张股票,用沈黎所有家奴,足足制作了三天。

他刻制了几个模具,尽管每一张都是用印上去的,也耗费了不少时间。

现在已经七月初,正是夏末微凉时候,昼夜温差渐渐显现出来。

人们在城门前,惊奇的发现了一张告示。

告示内容很简单,官府放贷,一共十万股,每股购入二两银子,每隔十天涨一文钱。

官府用于投资,若是亏本,股票以最低息出售,若是盈利,每股可根据盈利具体情况分红。

有人不屑道:“才涨一文钱。”

“你买一百股,便涨一两银子,你买一千股,便涨十两银子,每月涨三十两,若是放在钱庄,每年还得交保管费,还有,若是官府赚了钱,你这一股,肯定超过二两银子以上了,稳赚不赔!”

于是乎,有人看出了这股票的商业价值,开启了全城疯抢模式。

金陵府衙门前,人山人海,群情鼎沸,人们拼命的往开股票的地方拥挤,那开股票的桌子,都被挤烂三个了。

后面那些来晚的,挤不进去,只能拿着银子干着急,红着眼睛拼命大吼。

恨不得将手中银子直接砸过去,购下一只股票。

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又有官府牵头,信誉保证。

这相当于官府发钱,这,就是天上掉馅饼!

城中做生意的,手中有些现钱,连忙冲进去:“十万股是吧,我包了!”

“滚你妈的,你包了我买什么?”

“有钱了不起啊?”

“先来后到你懂不懂?”

……

人群中,抢股叫骂的,抢不到股叫骂的,抢的股太少叫骂的……

全是叫骂的,而且这里面多是商人和普通百姓,文化程度太低,骂来骂去,含娘量极高。

府尹大人闫海容在衙门内都能听到外面零零散散的骂娘声,不由得一头黑线。

而发行股票的始作俑者,正在沈府内,进行一场面试。

“詹掌柜的,你来找我,有何贵干?别不是又来抢配方的吧?”

沈黎揶揄道:“现在我可不缺钱了。”

詹良才一脸苦涩:“沈老板就别落井下石了,上次因为那个三万两,我已经被苏记炒了,现在是个无业游民。”

他没有地,只能在城中混口饭吃,现在饭碗被沈黎砸了,家中儿子还要钱治病,可难为死了他。

苏记不会要他了,其他牙行知道他亏了三万两,更不敢用他,现在他成了无业游民了,面临找不到工作的恐慌。

“那你今日来,是有何打算呢?”

沈黎明知故问道,对于詹良才,他并没有太大恶意,两人只是生意上的来往,詹良才起贪心,乃人之常情,试问这个世上,看到如此清澈的雪花糖,不想拿到配方呢?

好在詹良才并没有用太过暴力的手段整他,最过激的时候,也不过想搞坏酒坊的名声。

两人之间还留有些许余地。

詹良才苦笑一声:“求沈老板收下老朽,让老朽为沈家生意贡献一些绵薄之力。”

“詹掌柜,你想跳槽到我沈家,有没有想过,我有顾虑。”

沈黎敲着桌面:“你在苏记效力几十年,自然有感情,这我是理解的,现在因为我,苏记炒了你,你便来了我沈家,若是日后,你掌握了我沈家核心技术,临阵倒戈回到苏记,那我岂不是亏大发了?”

而且詹良才临阵倒戈是很正常的,毕竟他与苏记,没有化解不开的死仇,到时候提着沈黎家的东西前往苏记投诚,还是很有可能的。

詹良才深吸一口气:“沈老板所言极是,人之常情,正常,人之常情。”

他颤抖着手,端起茶碗,一饮而尽。

喝完茶,他从怀中摸出一份文书,放到沈黎面前。

“沈老板,我今日来,已是做好了打算,愿意与沈老板签下奴契,若是我临阵倒戈,出卖沈家,沈老板可以处罚家奴的手段处理老朽。”

他轻叹一声,入了奴籍,他这辈子可就翻不了身了。

这奴籍,并不是两人签下就算了,还要拿到官府去备案,届时若是詹良才反水被发现,沈黎完全可以要了他的老命,而且官府不会追究,相当于詹良才为了找工作,将老命送给了沈黎。

沈黎揉了揉太阳穴,即便是如此,他也不太信任詹良才。

此人软肋是他的儿子,若是苏记答应替他养育儿子,他反水还是有可能的,他这把老命,从来都没看重过。

索性,还是卖给他一个人情吧。

“行了,你我没必要签下这奴籍契书,你拟一份正常的契书,明日入职吧。”

他招来丫鬟,续上茶水道:“至于工钱,每月一百两。”

“一百两?”

詹良才艰难的咽下口水:“此言当真?”

“底薪一百两,提成千分之一,就是我赚一千两,你可以拿到一两银子。”

沈黎伸出一根手指:“别小看这一两银子,你即将掌管的,可是酒水,将来咱们的竹叶青销往整个大渝,到时候的利润,你可以想象一下。”

詹良才深吸一口气。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在家啃饽饽。

这么高的报酬,让他死也愿意了。

他忙拟定新的契书,一式两份。

从今以后,沈黎就是他的新东家了。

不过,沈黎还是不会让他接触自己的核心技术,只是让他在外面做些销售的工作。

金陵府衙那里,很快将股票抢购一空,留下一地鸡毛。

甚至有人开始大面积的收购股票,不过现在还不知道股票的具体涨幅价值,也没人敢高价收购。

抢到股票的人,开始沾沾自喜,而那些没抢到的,开始考虑一些邪魔外道。

其中就有苏记。

苏锦途千方百计的打听到,背后操控股票的人,是沈黎,官府不过是出面,让百姓更加安心而已。

既然沈黎能做出股票,那他苏记,也可以制作股票,到时候去官府那里还钱,或是高价卖给其他人,大赚一笔,到时候沈黎还不上钱,自然有人要了他的狗命!

他花了五十两,买了三张股票,又找来刻章的人,刻出一模一样的章出来。

这下,万无一失!

第96章:林中泥人 林晴在家中现在有的忙了,每日与母亲照顾妞妞,也没有那么孤单了。

只是,妞妞现在越来越淘气,用来教她的吕先生,现在俨然成了她的小跟班,每日跟在她的身后,希望能听到一词半句的,用以摘抄下来,回去教育其他弟子。

妞妞是他教过最聪慧的一个徒弟,虽然只教书法,但妞妞天赋极高,一手柳体已经超过他了,再就是行书。

本以为女子软弱,写不出行书中的精髓,可没想到,妞妞的行书也写的极为遒劲,宛若练字多年的老师傅一般。

詹良才顶了岳父林长青的掌柜位置,林长青闲来无事,便要出城看看自己的老家。

沈黎收回所有股票的钱,一共二十万两银子,尽数交给苗欢盈。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苗欢盈很是感动,酒楼一层开始轰轰烈烈的装潢。

他闲来无事,便想着出门转转,带着刘齐与岳父大人,再次前往乡下。

秋高气爽,一行孤雁向南飞,春门游玩,见识外面宽阔的天地,心情也格外舒畅。

沈黎也不随着岳父回到老房子,他带着刘齐远离官道,找一高处,坐在车顶上,一壶清茶,悠然自得。

“少爷,您现在的样子,好像高人。”

刘齐笑嘻嘻的拍马屁道:“要酒不?”

沈黎轻笑一声:“坐的高便是高人吗?”

“少爷就是坐的低,也是高人!”

刘齐嘿嘿笑着,此人虽然有些油嘴滑舌,但忠心,做事也还可以,起码事情没办砸过。

“本少爷要写诗!好好记下来,这一首诗,够你吃一辈子了!”

“好嘞!”

他忙从怀中掏出小本本。

沈黎端着茶杯站起,轻咳两声清清嗓子:“登高!唐·杜甫!”

“少爷,豆腐是谁?”

“别打岔。”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嗖!”

……

“艰难苦恨烦双鬓,潦倒新停……我草!”

刘齐奇怪的抬头,怎么诗里还有我草?

可车厢顶上哪里还有沈黎的身影,只在一旁的杂草堆了,看着半只脚露出的沈黎。

“少爷!”

他忙冲上去,将沈黎拉起来。

沈黎一脸凝重,连忙道:“快驾车回去,苏记估计想杀我!”

刘齐顿时亡魂尽冒,光天化日之下,苏记竟敢杀人,他连忙架起马车,而沈黎也匆忙钻入车厢。

他站在车顶,并不是站不稳掉下去的,而是有一支利箭飞来,将他吓的掉下去。

可他钻入车厢后,更劲爆的事情来了。

一把寒芒尽显的匕首,死死的架在他的脖子上,若是他有任何动作,都会被这人一刀刺死。

“少爷?少爷?”

刘齐一边驾车,一边大叫,他镇定下来,连忙道:“我在,驾车。”

“好嘞!”

马车一路狂奔,很快便驶入平整的官道。

沈黎艰难的咽下口水,看了一眼外面,又看向面前的“人”。

这人,浑身都是泥,整个泥人一个,泥的周围,还有大量的鲜血覆盖,有些泥巴没有覆盖的地方,可以看出,此人应该挺年轻,皮肤挺白皙。

“好汉,你……”沈黎欲言又止的看向自己脖子上寒芒闪烁的匕首,这他娘的是官道,但车厢也会颠簸,你千万别一个不小心,弄到了我啊。

“带我进城。”

那人沙哑着嗓子,见沈黎并无什么战斗力,缓缓收回匕首。

沈黎长出一口气。

外面刘齐一路飞驰,突然想起岳父林长青:“少爷,老丈人还没上车!”

“不管老丈人了,先进城去!”

“好嘞。”

城门处,守卫见是沈家刘齐,便笑着打招呼道:“刘齐,这是从哪里回来呢?”

“别提了,少爷去带老丈人回家,结果遇到贼人刺杀,真是惊险。”

到了金陵城,刘齐也放松下来,与守卫攀谈下来:“这么热的天,官爷还守着干啥呢,进去喝碗糖水,解解暑多好。”

“你不懂,最近有反贼,上官命我们严查。”

“哦,那你们辛苦了。”

“对了,虽然咱们是熟人,也是要查一下的,照章办事了。”

守卫按着刀兵,笑呵呵的走过来:“沈少爷,不介意吧?”

车厢内的沈黎,顿时紧张起来,那个泥人,又掏出匕首,按在他的胸口。

他轻咳两声:“呃,不太方便,我这掉泥坑里了,有些狼狈,还是不见为好。”

“抱歉,即便是不方便,我们还是要查一下的,得罪了。”

守卫身为官差,本来就比沈黎这些商人高人一等,询问一下,也是互相给个面子,现在沈黎拒绝,显得有些敬酒不吃吃罚酒,守卫也有些不舒服。

眼看守卫越来越近,沈黎忙拨开泥人的匕首,起身钻出车厢。

“官爷,这么热的天,麻烦你们了。

说着,他缓缓拉开车厢帘子,里面空无一物,而他,顺手从腰间摸出几锭银子,不动声色的塞在守卫手中:“辛苦了。”

“都是照章办事,得罪了,沈少爷。”

守卫摸着银子,脸色顿时缓和下来,之所以他对沈黎格外想看,完全是沈黎几次路过城门,出手大方,人家记住了他而已。

马车吱吱呀呀的朝着城内走去,越走越是偏僻。

刘齐也感受到车厢内有些异常,一路上一言不发。

等马车到了城南最偏僻的贫民窟时,马车缓缓停下。

“这位英雄,到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没必要杀人灭口吧。”

那人冷冷的收回匕首:“今日之事,烂在肚子里,否则……”

“我明白。”

说着,沈黎从怀中掏出几十两银子,送到他的手中:“城中各处都需要用钱,这些你先拿着吧,山高水长,后会无期。”

泥人接过银子,拉开车厢帘子,四处看看后,钻入小巷子消失不见。

刘齐坐在车厢前面,目不斜视,一言不发。

他知道,有些事情,自己一个下人,不能知道,知道了,会让少爷很难办。

“刘齐,回去吧。”

沈黎摸着袖口上残留的泥巴,轻声唤道。

第97章:肥皂现世 马车一路吱吱呀呀前往沈家,一路上,刘齐都是沉默不语。

沈黎也没叮嘱他,聪明人自然知道保密。

他下了马车,若有所思的看向城北方向,随后背着手,进入院内。

疯狂逃命,结果却是虚惊一场,想必那人也不想下杀手,自己在金陵城中,也算是与府衙大人交好,若是自己死了,那泥人应该会有不小的麻烦。

泥人的身份,他大致猜了个七七八八,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人应该是反贼。

至于城门前为什么不拆穿他,完全是因为当时刀架在自己脖子上。

不过跑了大半天,又沾了许多灰尘,灰尘混合汗水黏在身上,黏糊糊的,非常不适。

沈黎径直走入后院,叫来苗欢心,将浴桶里打满水,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

林晴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柔若无骨的小手揉搓着他的后背,听的出她有些嫌弃:“怎地弄的这么脏,很难洗啊。”

“用力搓就好了啊。”

沈黎舒服的躺在浴桶上,不过林晴的话,倒是提醒了他。

太脏了,很难洗。

这个时代,百姓们洗漱,大多是用毛巾擦一下,有些干苦力的,身上味道难以清除,常年散发着一股汗液的酸臭味道。

嗯,是该弄出一款洗漱产品了。

他默默的盘算着,等林晴将他身上擦拭干净后,他匆忙出门。

肥皂,该面世了。

走在金陵接头,三三两两的人交头接耳,然后倒卖股票。

如果官府没说假话的话,那这股票,的确是个好东西。

稳赚不赔,十天涨一文,有钱人花二十万两银子买上十万股,那每隔十天,就能涨一万两银子。

若是他们一年后出手,那可是三十六万两银子,基本上可以躺在家里,坐享其成了。

于是,股票的价格逐渐攀升。

从最开始的二两一股,逐渐涨到了三两,而且还有继续攀升的势头。

这才一天过去,鬼知道十天后,会涨成什么样子。

不过这跟沈黎无关,他只需要在酒楼的一楼建成后,开始回收股票,到时候由官府再出台一个政策,那样就不会亏很多。

而且,他可以拿着股民的钱,再去投资其他行业,比如车行。

现在的苏记车行生意,一落千丈,不过他们不太在乎了,因为他们发现更赚钱的事情了。

发行股票。

短短一天,他们的章与印刷器具已经完全制作出来,现在想印刷一张股票,只需要盖一下。

起初他们还有些不太自信,待买的人越来越多,终于放开了手脚。

这可比做生意赚钱多了,什么皇商,什么金陵第一富,都是弟弟。

我这可是印一下就能值二两银子,再有钱的生意,能和我这个比?

慢慢的,人们发现,股票好像越来越多了。

不过,在股票涨到四两银子是,有些黄牛手中的股票,只需二两银子,人们很快一抢而空。

而股票的发行者沈黎,此时却沉浸在制作肥皂的快乐过程中。

肥皂的制作也很简单。

只需要猪油和碱,还有动物的胰腺。

猪油的熬制自然人人都会,那碱就稍微有些麻烦。

将熬制猪油的草木灰,倒入清水搅拌,搅拌一炷香的时间,用棉布多过滤几次,得到碱性溶液,随后再将熬制好的猪油和胰腺倒入草木灰溶液中,进行长时间的搅拌。

待搅拌出来的泥浆成糊状,便可倒入模具中阴干。

只是,这个配比有些麻烦,草木灰溶液多了,会导致肥皂难以阴干,效果不好,草木灰溶液少了,也会导致肥皂的效果不好用。

总之,这其中的原理就是,强碱+油脂进行反应,最终生成皂,也有人将最原始的肥皂,称为胰子,则是因为肥皂中含有动物的胰腺。

试验了三十多次,沈黎终于把握好其中的度,将搅拌后的泥浆倒入事先做好的模具中。

现在就是静等肥皂阴干了。

这肥皂产业,他打算交给詹良才。

这最原始的手法以及配方,交给詹良才后,很容易测出詹良才是否忠心,若是他还有反叛之意,到时候改良一下配方,他又彻底麻爪了。

一直忙到夜幕降临,他将所有肥皂放在后院凉亭石桌上,按现在的天气,大概明日午时便能阴干。

由于资金充足,他又等着酒楼开业,便让苗欢盈安排工匠日夜不停的装潢,夜间点燃火把,屋内放满清水,防止有人夜间打瞌睡,忘了火把引起火灾。

夜半三更,外面渐渐响起的马蹄声,格外嘈杂,让沈黎难以入睡。

每隔半柱香,便有城中守卫巡逻一圈,动静还不小,应该是抓那反贼。

刚刚穿越几个月的沈黎,自然没有所谓的家国情怀,他甚至还有一点小小的恶趣味,看看那人一个人,是如何谋反的。

这么一比较,自己显得low了很多,人家年纪和自己相仿,都能造反了,而自己每日还在为碎银几万两操碎了心。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

他翻来覆去,越想越气。

索性将一旁的林晴拉起来。

林晴睡的正香,被拉起后一脸茫然的被办了。

……

……

……

翌日,沈黎起床后,拿起阴干的肥皂,迫不及待的用了起来。

他特意弄了满手的油脂,就是为了试验一下,这有些发黑的肥皂,是否真的有很好的去污效果。

当他将肥皂打满双手,用力揉搓片刻放入水中后,他双手上的那些油脂,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纷纷逃离。

成了!

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虽然这个小实验很简单,但做成还是有些成就感的。

只是,这肥皂的卖相和味道,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一坨黑乎乎的,像是泥巴一样,而且洗完手还有一股淡淡的油腥味。

洗漱用品,包装与卖相很重要。

他想了想,决定先拿几块出去,给大家用用,看一下反响。

最需要肥皂的地方,就是自家的味极妙酒楼,那里的工人整日干活,最需要的就是去污。

顺便,也可以看看酒楼施工进度。

第98章:销售难题 “东家好!”

“东家来了!”

“东家辛苦了!”

……

酒楼内的小工,多是贫民窟里的,按道理,这地是沈黎的,拆了他们的房子,也无可厚非,可东家有善心,给与许多贫民干活的机会,得以养家糊口,而且味极妙酒楼的工钱给的足,比市面上其他工地每日要多三文钱,让这些贫民很是感激。

世上最难治的病,就是穷病,当然,也有记恨沈黎的,但穷人不与富人斗,他们也只能暗地里狠狠的咒骂几句,然后转到别的地方继续过着贫苦的生活。

沈黎笑着跟他们打招呼,前些日子,天气炎热时,他还特意嘱咐苗欢盈多买些瓜果,让工人们解暑,大家都记着他的好呢。

“王老二,你身上味道很大哦。”

他笑着揶揄道:“这么臭,回家婆娘让你上床吗?”

众人一阵哄笑。

王老二羞赧的挠挠后脑勺:“东家,咱们都是干苦力的,谁身上还没有点味道,这叫男人味。”

“我这成天香喷喷的,你的意思我不是男人咯?”

“东家您是不是男人,少奶奶知道。”

众人再次爆发一阵欢乐的哄笑,平日里嘴巴最笨的王老二,居然还有开黄腔的时候。

沈黎笑着摆摆手道:“我啊,做了一款新产品,用来去污的,来,你过来试试看。”

酒楼柱子上要上漆,这些人没少弄到身上,而且木灰夹杂着土灰混合在汗水里,极难清理。

一听还有这种好事,众人纷纷配合。

王老二的双手,结满老茧,常年无法去污,导致他的皮肤已经泛黄,有些地方已经发黑。

现在七月初,天气渐凉,还好些,盛夏时分,他们在酒楼内,那味道,简直就不能进人。

苗欢盈每次进入工地,都用一个白色毛巾扎在俏脸上,堵住鼻子,众人还以为女孩子家家,害羞,不愿露出真容,实际上人家是嫌弃他们味道太大了。

沈黎简单示范一下,王老二拿着肥皂开始照做。

“东家,这东西自己都脏兮兮的,还能洗干净我啊?”

他一边往手上磨着肥皂,一边吐槽道:“而且这味道,咋有股猪油味儿呢?洗的我都有些饿了。”

众人聚成一团,好奇的看向肥皂。

这乌漆麻黑的玩意儿,真的能洗干净吗?

沈黎打趣的踢了一脚王老二:“赶紧洗,废话那么多,待会把你嘴巴也洗洗。”

王老二嘿嘿一笑,继续揉搓着手上的黑泥。

只是,这初代版的肥皂,貌似没有泡泡,一点泡沫都没有。

即使在现代,那些泡泡多的洗漱用品,都是加了增泡剂,让消费者误以为,泡沫越多的洗漱用品,清洁效果越好。

虽然沈黎手中的灰色肥皂卖相不太好,但去污效果真是一流。

王老二在手上不停摩擦,渐渐的看到手背上露出一点白色痕迹。

他瞪大眼睛,继续揉搓,随后放入清水。

一盆清水,瞬间变黑,将他双手覆盖其中,看不起他的手。

他缓缓拿出手,人群中爆发一阵惊呼。

“洗的这么干净啊?”

“啧啧,这白的,简直跟小姑娘的手似的。”

“东家,这是香皂吗?”

……

沈黎一愣:“你们怎么知道叫香皂?”

“嗨,有钱人家都用这玩意儿。”

众人一起摆手:“东家您不会没用过吧?”

得,还被一群贫民鄙视了,沈黎现在就像是一个暴发户似的,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由求助的看向苗欢盈。

苗欢盈轻笑一声道:“少爷,这香皂,就是用皂角打碎,混合各种香料制作而成,不过需要皂角比较多,价格上也比较昂贵,一般是富人才会用到的东西,一般每块十两银子,味道有各种各样的,有茉莉香皂,有桃花香皂等等。”

“茉莉香皂?”

沈黎歪着脑袋,总感觉这个名词,在哪里见过。

“对了,我想起来了。”

忽然,他猛地一拍大腿,西门庆泡潘金莲的时候,为了更加风骚,用的不就是茉莉香皂吗?

不过,一块香皂十两银子,有点贵了。

他这肥皂,去污效果与香皂差不多,就是卖相和味道差了些,但成本上,一块几乎一文钱。

这就是商机了。

他也不气馁,将手上的几块肥皂丢在一边:“呐,这几块肥皂放在这,公用,大家干完活吃饭前,记得将手洗干净,病从口入,大家都是家中顶梁柱,还是要注意一下疾病发生。”

“多谢东家了。”

众人兴致勃勃的前来研究肥皂,至于皂角所做的香皂,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好不容易有个如此好的去污产品,都想试用一下尝尝鲜。

人们主流的去污产品,都是自家种的皂角。

随着香皂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皂角也愈发昂贵起来,有专门收皂角的小贩,一斤可以卖十五文钱。

苗欢盈跟在他身后笑道:“少爷是打算做这种皂在市面上售卖,我可是不看好的。”

“为什么?”

“因为这肥皂,无论是卖相还是效果,都比不上香皂。”

她替沈黎掀开马车帘子,继续道:“您这肥皂,黑乎乎的,犹如黑炭一般,样子让人不敢恭维。”

苗欢盈与其他下人不同,貌似她,说话从来没有恭维过,也没有拐弯抹角,有问题当场指出,极少昧着良心拍马屁。

这一点沈黎还是很喜欢的。

他招手,苗欢盈会意,也跟着上车。

“还有就是味道,工人说,这肥皂有股很浓重的猪油味儿,猪油很腥,如何能上那些富人的身上呢?”

她摘下面巾,深吸一口新鲜空气:“若是这两点无法处理,这个新产品没有任何必要售出,它没有任何竞争力,迟早被人淘汰。”

“猪油味道可以处理,加入一些其他东西。”

沈黎摸着下巴,笑道:“你也不用悲观,每个产品,制造出来,都是会有客户的。”

“你听过一个故事吗?一个推销员,冬天里买扇子,将梳子卖给了和尚。”

“这是谬论。”

苗欢盈摇摇头:“人们不需要的产品,存活时间不会太久的。”

“你说香皂十两银子一块,我这肥皂的成本,不过一文钱,而且还能改进,孰强孰弱,你再琢磨琢磨?”

沈黎似笑非笑道:“而且,这个世上,是穷人多,还是富人多?”

第99章:伪造股票 “自是穷人多。”

苗欢盈已经明白沈黎的意思,低下头,话音里已经有些不满了。

做生意,你不赚富人的钱,想方设法的从穷人手中抠钱,穷人本来就穷,你这种商人再搜刮一些,那穷人还怎么活?

这是赤裸裸的奸商!

这和那些克扣佃农的地主又有什么区别?

沈黎笑着摇摇头:“看样子,你有些误会了。”

“我低价卖出肥皂给穷人,他们自是需要消费,但消费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没有任何问题,但你想过没有,如果咱们垄断全国所有的肥皂,将产品细分下去,制作精良的肥皂,卖给富人,制作一般的肥皂卖给穷人,这该要建立多少工坊?”

“您的意思,不还是卖货吗?”

“卖货自然是首要的,但你换个角度看看,工坊呢?”

沈黎笑眯眯的问道:“这种消耗品,若是用得快的话,十天一块,整个大渝多少人?还有周边邻国呢?我们需要多少工人?”

“您的意思,是我们盈利的同时,给那些普通百姓做工的机会?”

“这个,叫做就业机会。”

现代很多工厂甚至流水线,都可以用机械手代替,为何自动化从来没有大幅度的取代人类?

若是自动化取代工人,那工人大面积的失业,制作出来的产品,谁来买单?

到时候恶性循环,农民工回家继续种地,那工厂制作的产品没人买单,自是倒闭,那些资本家的地位也会一落千丈。

双方本来就是相互利用,工人利用工厂赚钱,资本家卖货给工人,双方陷入一个良好的循环内。

不过,割韭菜还是很可恶的行为。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工人太多,田地无人种植的事情,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两人再次说回肥皂。

“这肥皂,我自有办法改良,这种黑乎乎的肥皂,两文钱一块,你觉得有多少人会选择购买?”

“若是做工的,会考虑购买,至于那些佃户,应该不会,他们宁愿用泥巴搓手,也不会花钱买这种东西,他们一年本来就挣不了几两银子,不会将钱花在这上面。”

“你说的对,我们的客户,就是那些做工的人,甚至我们可以卖三文钱两块。”

“那我们的成本?”

“一文,越做的多,越低。”

苗欢盈点点头,这个利润虽比不上竹叶青这种好酒,但还是比较可观的。

竹叶青面对的客户,是中高端,而且盒子做成礼盒装,就是为了方便送礼。

可极少人能够每日消耗几斤竹叶青,这也导致它的客户群体本来就小。

肥皂不同,它属于消耗品,而且价格不高,面对的客户群体极大,后续若是打通渠道,每日售出几万块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此,那些工人便有了事情做。

由于整个大渝,抑制商业发展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所以工坊也格外的少,即使有些小作坊,也是一家几口在打理,讨个营生。

这也导致贫苦人家,没有地,又没有地方可以做工,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只能沿街乞讨。

很快,沈家到了。

沈黎跳下车,随口问道:“味极妙一楼还要多久才会完工?”

“大概还有十天左右。”

“钱够不够?”

“暂时够了。”

“通知詹良才,让他夜晚来我这里一趟,明日开始,所有酒水,停止售卖,别人问起的话,就说味极妙酒楼,十五日后开业,到时候酒楼进行售卖,开业当天,酒水一律八折。”

正好,趁着这一段时间,可以先攒一些酒水,防止开业酒水不够,让客人败兴而归。

苗欢盈点头答应,乘坐马车前往酒坊。

沈黎背着手,进入沈家大门。

几个下人窸窸窣窣,交头接耳,手里拿着的,好像是股票。

刘齐也在其中。

他歪着头,对着刘齐喊道:“刘齐,聊什么呢?”

刘齐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少爷,我们攒了一点钱,这不,买了些股票,要涨价呢。”

“你们还有渠道能弄到股票,真是有些手段。”

沈黎苦笑着摇头,现在股票的火热程度,连他这个始作俑者也弄不到了。

“少爷,现在官府手中是买不到股票,但其他人手中有,那些商人一次性买了太多,其他地方又等着用钱,便分出一部分拿出来售卖,只需三两七钱银子就可以买到一张呢。”

“不是二两吗?”

“第二天就涨到了三两了。”

刘齐有些沾沾自喜道:“我这三两七钱,还是便宜买了呢,现在都涨到快五两了。”

沈黎捂脸:“这也太恐怖了。”

“是啊,等涨到六两的时候,我就卖掉,嗯,我买了三张,到时候可以赚七两银子,血赚!”

刘齐嘿嘿笑着,梦想自己发财的那一刻,也佩服自己果断,手起刀落便买下三张,他拿着股票,对着阳光,挡住自己的眼睛。

沈黎正打算走的时候,发现了不太对劲。

“拿来给我看看。”

少爷自是看不上这几两银子,刘齐也不怀疑,连忙递上去。

沈黎一摸股票,顿时心里一跳。

假的。

纸张的质感便能感觉出来,这股票有问题。

做股票前,他自是想好了防伪问题,没想到还是有人伪造了,估计数量还不少。

他不知道的是,苏家苏锦途,看着盈利十几箱的银子,高兴的跳起来。

这简直是无本万利啊!

“刘齐,你这股票,哪里买的?”

“就东市的钱老板那里,他之前买了五百张,今天早上出了四百张,我可是花了好大力气才抢了三张呢。”

刘齐有些得意的拍拍胸脯。

“扔了吧,这是假的。”

沈黎摇摇头,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这么缺德,不过他知道,那个王八蛋要完蛋了。

诈骗这么多的钱财,到时候回收股票时,绝对会引起百姓们的口诛笔伐,府尹大人闫海容绝不允许百姓发生暴乱,始作俑者必须揪出来给百姓一个交代。

这个始作俑者,自然不是他沈黎,而是那个伪造股票的王八蛋。

“不能吧?少爷,股票还有假的?”

“你去咱们后院做酒的厨房看看,那些股票的纸,应该还在后院。”

沈黎背着手,悠然走向后院。

乱就乱吧,那人敢这么干,就要承担后果。

他想着想着,轻哼一声,王八蛋,你要倒霉了!

第100章:收服詹良才 夜幕降临,詹良才披星戴月,从街头酒坊匆匆赶到沈家。

在沈家酒坊做事的这两天,他前所未有的轻松。

钱多,事少,老板好。

每天清晨准时到了酒坊后,将柜台上的酒水摆放一下,随后到点开门,迎接顾客。

随后,一阵哄抢,收工回家。

全程不到两炷香。

相当于现代人,每天早上去公司上班一个小时,每个月两万的工资。

这谁不喜欢干?

谁还会疯了一般找以前的老东家拿二十两银子一个月?

那不是忠心,是愚蠢。

现在沈黎让詹良才走,詹良才都不愿意走了。

刚刚苗欢盈姑娘差人过来,让晚饭后去一趟沈家,他忙收起鱼竿,屁颠屁颠的赶往沈家。

沈家下人对他很是熟稔,开门后见是他,直接让他进来,随后刘齐进去通报。

后花园中,沈黎坐在凉亭内,拿着凿子费力的刻着肥皂模具。

“少爷,我来了。”

詹良才很是恭敬,也很快进入状态。

“坐。”

沈黎摆摆手道:“最近一段时间,先不卖酒了,酒要等着新酒楼开业用,你有其他任务。”

说着,他从一旁将灰不溜秋的香皂递给詹良才:“先找个作坊,生产一批出来,再将酒坊改造一下,变成牙行。”

“这是,香皂?”

詹良才不愧见多识广,虽然没使用这黑乎乎的东西,但已经想到其中的作用了,见沈黎点头,他有些为难:“您这是想,与苏记竞争?”

“苏记么,我还不放在眼里,他们虽然有钱,但我有技术,他们没实力跟我竞争。”

沈黎抬起头,看向他,想从他眸子里看出一些不一样的情绪。

现在的詹良才,早就对苏记抛之脑后了,提起苏记完全没有心理压力,即使是沈黎整他,害得他失业,但现在的生活,貌似更好。

这也算是弃暗投明了吧。

“苏记的确没有技术与您竞争,沈家超越苏记只是时间问题,但是,恕老朽直言,少爷这香皂,怕是比不上苏记的香皂,卖相,味道,都不太好。”

詹良才又将肥皂把玩一番,连连摇头,对于这种肥皂的前景,他不看好。

“没事,你先找人,做一万块出来,售卖一下看看。”

沈黎专心致志的凿着模具:“对了,价格,先定价两文钱一块吧。”

“什么?”

詹良才伸着脖子,不可思议的看向手中肥皂:“两……两文?”

“现在有竞争力了吗?”

“有!”

他一口答应,两文钱的洗漱用品,和十两银子相比,简直太有优势了,尽管他在卖相上有些不好看,但绝对有大量顾客来购买!

不过,这么一大块香皂,应该要用到不少皂角吧?仅皂角的造价,都不止两文钱,这么卖会不会亏大了?

沈黎还没等他问话,便从怀中掏出一张白纸:“呐,这是配方,你自己要做好保密,第一批用的工人,必须要信得过,而且咱们做的所有肥皂,上面必须要用专用模子,压出logo。”

“喽……狗?”

詹良才歪着脑袋:“是什么?”

“就像苏记马车上,刻的苏记标识,咱们每块肥皂上,也得这么做。”

说着,沈黎将差不多做好的模具推过来,模具底部刚好有一些凸起的部分,如果反过来看的话,就是“沈记”二字。

如果要大面积的开设作坊,势必会招来很多工人,到时候人多眼杂,肥皂配方迟早会泄露出去。

这种成本,这种售价,会对传统的皂角香皂行业造成很大的冲击,甚至将他们弄的没饭吃都有可能。

到时候肯定有人千方百计的盗取配方。

这也是詹良才担心的,他将自己顾虑说出来,让沈黎很欣赏。

“你的担心没错,而且纸是包不住火的。”

“那该如何做?”

詹良才拿着配方,只觉千斤重,到时候若是配方泄露,怕是他无法脱责。

“所以我才要你招的第一批工人信得过,而且每道工序分开,炼油的分为炼油区,烧火的要隔开,提取草木灰的也要专门分开,用来搅拌的人,需要最忠心的。”

沈黎看向他:“这也是我自己做模子的原因,你看咱们每块肥皂上,都有我们沈家的标识,要将这个牌子刻在百姓的脑海里,让三岁小孩都知道沈记肥皂。”

“这个,就是广告效应。”

就像现代的矿泉水行业。

一个水,怎么着都是喝,为什么人家能做成行业第一?很大一部分是广告效应。

我们不生产水,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或者农夫三拳,有点疼……呃,甜。

这些水,都是很好的利用了广告效应,人们想喝水时,很自然的就能想到他们。

詹良才似懂非懂的点头,他没见识过广告的威力,自然无法反驳沈黎,他只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那,我试试看。”

不过,跟在沈黎下面做事,要比苏记舒服很多,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而且年轻人,敢闯敢拼的劲头让他很是赞赏,再加上沈黎的一些新产品,让他耳目一新,一天一个花样,让他也找回年轻时拼搏的感觉。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听说,你家里挺困难的,唯一一个儿子,身体上有些问题。”

詹良才叹口气:“是啊,打小的毛病,受不得风寒,又受不得潮。”

他从苏记出来,当月薪水没有发,导致家中都快穷的揭不开锅了,他又不好意思跟沈黎开口预支薪水。

他刚因为沈黎被老东家解雇,沈黎对他有所防备也是人之常情。

“呐,这是二百两,你两个月的薪水先发给你,到时候肥皂作坊办的好,还有额外奖金。”

沈黎从怀中拿出一叠银票,递给他:“你家里现在应该……挺困难的吧?”

“困难……”

詹良才深吸一口气,平复自己波动的心情。

如此体恤下属的老板,就是为他死了也值了!

实际上,沈黎也不知道他家中情况,只是今日苗欢盈派人叫他时,顺便让人探查了一番,防止日后詹良才反水。

沈黎也顺水推舟,卖个人情给他,也是拉拢人的手段。

“行了,好好做,我不会一辈子窝在金陵这个地方的,日后若是我前往其他地方,金陵所有的生意,都是你来打理,我也少不了仰仗你。”

“东家!”

詹良才再也忍不住,热泪盈眶的跪在地上:“东家如此信任,我詹良才无以为报,愿为东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去吧。”

沈黎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第101章:深夜大战 管理整个金陵所有沈家铺子,如此大的饼,詹良才也是欣然接受。

他此刻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回家后熬了一个通宵,确定了作坊选址,而且列出作坊的人员安排。

今晚,金陵城内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械斗。

刀光剑影撕开夜色,惨叫声喝骂声不绝于耳。

直至清晨,双方才“心满意足”的退回去。

打架的,自然是东西厂。

西厂领头人怒斥对方:“何光,你是打定了主意和我西厂死磕到底是吧?”

对面东厂领头人脸色惨白,看起来也不好过,他深吸一口气道:“是你们西厂,先杀了我们东厂千户的。”

千户已经是很大的官职了,手底下管理一千人的队伍,权势滔天,就这么让西厂杀鸡一般给杀了,换做谁,谁不怒?

“放屁,那千户欲行不轨之事!”

“不轨?你才放屁,你看我们在场的所有人,哪个有能力不轨?此言纯属太监开会,无稽之谈!”

此话倒是极为应景,有脸皮厚的太监,当场已经笑出声来,对于自己那东西丢失耿耿于怀的人,低头沉默,脸上满是悲愤。

西厂领头人也是大怒:“你少扯淡,放走了反贼,你们东厂难辞其咎,等着,等着我们在陛下面前参你一本吧!”

东厂的人闻言,连忙将黑色面巾包起。

而西厂的人冷笑一声,随后从怀中拿出一个羊皮封面的小本子,随口舔舐一下毛笔,快速的记着什么。

那个羊皮封面本子,叫做生死簿,以前是锦衣卫开发的,专门用来记载有些口不择言的官员。

现在被东西厂引用,效果更甚。

有时候官员说话,被他们刻意曲解,随后便被拉入诏狱一番严刑拷打。

“行了,东厂的人,何光,刻意阻拦西厂抓捕反贼,形同谋反。”

这一笔记下来,回京要是报上去,整个东厂都得遭殃。

何光只觉头皮发麻,这帮阉人,栽赃陷害倒是有一手。

旁边百户用胳膊捅了捅他,小声道:“大人,他们有生死簿,咱们也有。”

“哦?”

何光眼珠一转,连忙拿出生死簿,一边念叨一边快速写着:“康历十三年,七月五日,西厂千户韩落,阻碍东厂抓捕反贼,形同谋反,建议严查。”

东厂更甚,在何光念完后,手下整齐划一的掏出生死簿快速记录。

对面西厂的人气急败坏:“你们这是栽赃,陷害!”

“说的你们不是陷害似的,来啊,看看谁写的多。”

于是乎,双方打了一夜的架后,开始了口水战。

本子上密密麻麻的记载对方如何如何可恶,甚至想谋反,清清楚楚记录着对方的丑陋事件。

不过,这上面的,都是栽赃。

反正都是栽赃,大家都是随便写了。

更为甚者,记录西厂千户韩落,夜半潜入宫中,奸·淫宫中嫔妃。

还有韩落好人·妻,好童男,好獣与人……

韩落当场就炸毛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专门含沙射影的说我没吉吉,草拟大爷的!

我还得有那东西才能喜好这些啊?

那嫔妃,即便是有此事,我除了能弄她一脸口水,还能怎样?

于是,西厂也开始反击,双方围着被阉掉的东西,展开深刻探讨。

最终,韩落忍不住了,重重的将生死簿摔在地上:“妈的,给我杀!”

双方俨然打出了真火,干脆就开始下了死手了。

东厂一太监,拿着软剑,挡住西厂的人,随后一记撩阴腿,只听一声清脆的“当”。

西厂的人得意洋洋:“我没有!”

东厂太监咧嘴一笑,软剑刺入他的胸膛。

那西厂的人,眼光渐渐涣散,最终落下一滴眼泪:“呜呜,我没有。”

双方打到快天亮才散去,这一仗,死伤惨重。

清晨时分,一个人影艰难的翻过沈家院墙,落入草地中。

护院猛地惊醒,连忙起身查看,可转了几圈,还是没有看到人影。

东方,一缕晨曦穿透云彩,金黄色的阳光洒落在院子内。

沈黎起床后,推开窗棂儿,伸了个懒腰。

每日清晨,他必做的事情便是给花草浇水,然后在荷花池旁锻炼身体。

近日伙食太好,他胖了一些,只觉腰膝酸软,干一些活便累得气喘吁吁。

这可不行,时间长了,变成一个大胖子,更加行动不便。

本来他不是一个十分喜欢运动的人,实在被逼无奈。

嗯,最主要的是,他听说,人胖到一定程度,那啥会变短。

想想,日后若是他不行了,床上的林晴一脸绝望:“你除了能弄我一脸口水,还能做些什么。”

噫……

太恐怖了。

他甩掉身上的鸡皮疙瘩,连忙做起仰卧起坐。

做完仰卧起做后,他又围着荷花池一路小跑,几圈过后,他累得气喘吁吁,撑着双腿喘着粗气。

嗯?

他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看向地上的一摊血迹,有些奇怪。

好端端的,自家怎么会有这么一大滩的血?

这么大一滩的血,那人应该受了很重的内伤吧?

顺着血迹,他缓缓前行。

根据血迹追踪,也是有一定的原理的。

人在重伤情况下,一边跑路一边滴血,那血滴在地上,形成的形状,会有一个尖,就像一个水底图案,最上面的,便是一个尖状,血液也是如此。

那尖指的方向,便是人前行的方向。

百分百准确。

沈黎之所以这么笃定,是因为前世他做过这个小实验,用滴水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滴水,那水滴刚好指着他前行的脚步。

最终,他循着血迹,找到假山中,一个人浑身是血,趴在碎石中间,奄奄一息。

他瞳孔一缩,这人,他认识。

就是他带入金陵的那个……反贼。

他深吸一口气,快速走出假山,对外面唤道:“刘齐,刘齐!”

刘齐正在指使下人扫地,听到少爷声音,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少爷,有啥吩咐的?”

沈黎压低声音:“去,找两条结实的麻绳,跑快一点。”

很快,麻绳来了。

刘齐看着碎石上躺着的少年,双腿直打哆嗦。

私藏反贼,形同谋反!

第102章:抓个反贼 两人手忙脚乱的将那小反贼捆绑起来,送入后院沈黎的私人厨房内。

这是他研制酒水和肥皂的地方。

“少,少爷?”

刘齐只觉双腿发软,看自家少爷这架势,还想收养反贼。

这简直就是玩火。

“没事,我就想给他治好,然后送去官府,送个活反贼总比送个死反贼要好吧?”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安抚道:“你去铁匠铺,买两把好一点的锁匙,还有粗壮一点的铁链子,再去买一些药材,止血的什么的。”

刘齐歪头一想,觉得少爷说的有道理,活反贼肯定比死反贼有用,到时候要是拉出一堆反贼出来,自家少爷也能落个为民除害的好名声。

想通一切,他连忙跑出去办少爷交代的事情。

而沈黎,在锅中添柴加水,烧了一整锅的开水,替这少年清理伤口。

当用毛巾将他脸庞擦拭干净后,沈黎一愣。

这少年,眉清目秀的,皮肤白皙,倒不像是成日在外面跑的反贼。

沈黎替他清理着伤口,从他腰间取下那把匕首放在一边。

他受伤极重,背后三处剑伤,腰间还有一处贯穿伤,而且肩膀还有半截箭头嵌入在里面。

这不是专业大夫,根本处理不了。

可若是找大夫,大夫一经举报,这少年怕是活不过明日。

沈黎也不会配药,也不会用银针止血,又不会做手术,而且这少年由于伤势过重,已经开始发高烧了。

他又没有什么其他途径找到大夫,只能在城北寻找那个江大夫了。

要不,还是将这少年交给官府吧?

沈黎歪着脑袋,貌似自己跟这少年没什么关系吧?自己如此铤而走险,怕是会招来大麻烦。

自己虽然想知道这少年为何谋反,但好奇心害死猫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少年眉宇之间散发着一股正气,让沈黎很是纠结。

大渝的官场他也了解一些,有东西厂加锦衣卫这三个特务组织,忠良难免被害,朝中应该是群魔乱舞。

罢了,找大夫是不现实了,他自己还是试试吧,若是救不活,便丢给官府,到时候找点由头糊弄过去。

他拿来灶台上的匕首,学着电视上,用火焰燎了一下,消毒杀菌,随后小心翼翼的替少年将箭头取出来,然后又找来烈酒竹叶青,泼在伤口上,用棉线进行简单缝合。

当酒水倒在伤口上,那少年闷哼一声,看样子很疼。

随后,沈黎一一清理他身上的每一处伤口,有烂肉的地方,用刀剜掉,再进行缝合。

无一例外,每个伤口,都用高度竹叶青清洗了一遍。

这人若是清醒着,怕是惨叫声能传遍整个金陵城。

刘齐从外面买回来草药,碾碎后敷在伤口上,再用纱布包起来。

至于发烧,只能用草药和冰块来治疗了。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等忙活完一切,已经是午饭时分了。

沈黎看着盆中被血水浸泡的匕首,拿起来仔细擦拭。

刚刚忙着做手术,没注意到匕首形状,现在一看,这匕首做的颇为精致。

匕首呈一道月牙状,刀柄末端嵌着一颗紫色宝石,即使厨房阳光不强,也显得烨烨生辉。

刀鞘上,是镂空状,整个刀鞘用的是上等红木所制,左右共十个精致小孔,每两个小孔的连接处,都嵌着蓝色宝石,上下连接处,十分光滑,整个工艺品形状。

擦干刀刃上的血水后,刀身通体冰凉,散发着寒芒,这种光芒又与普通刀刃的光芒不同,银光中带着一种淡蓝色光芒,像是现代不锈钢经历淬火一般,刀背两边开着血槽,在刀身与匕首的连接处,刻着一个钢印,上面写着一个字——萧。

沈黎缓缓闭上眼,貌似自己没遇到这个姓的人。

这种姓氏,与皇家的姜姓一样,是一种忌讳,整个大渝,没人敢用。

一种是天子姓氏,另外一种,是反贼姓氏。

据说大渝开国处,姜氏与萧氏原本是异性兄弟,整个江山也是他们打下来的。

萧氏一脉,像是小说中所说的,流传着战神血脉,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两个带兵能力极强的将领,而且萧氏也十分忠心,与姜氏夺得江山后,一个主外,一个主内,君臣合作,大渝一片祥和。

民间传言,锦衣卫做大做强后,便有了谋反之心,顺带策反了萧氏,但被陛下提前察觉,一一灭掉。

萧氏在经历多年的抓捕后,也渐渐销声匿迹,加上东西厂的严查萧姓百姓,本着宁杀错不放过的思想,见到萧姓,直接灭门,整个大渝,渐渐没人敢姓萧了,甚至书本上,都没有“萧”字,哪位文人要是敢用这个字,便会被认为是含沙射影,从而被灭门。

这个字,是大渝的禁忌,比起姜姓有过之而无不及。

万万没想到,此时在一把小匕首上,又见到这个字。

沈黎只觉后背一阵发凉,自己救了什么人啊?

这要是被东西厂的人发现,自己一家老小,怕是被大卸八块。

他叹口气,这完全就是个烫手山芋啊。

我穿越过来,只想做点生意,养活一家人而已,怎么突然间成了反贼了?

要不,还是将他送走吧,这他娘的刀尖上跳舞,玩的不好,便是万箭穿心。

他轻叹一声,叫来刘齐:“明日一早,找辆马车回来,将此人送去府衙。”

“少爷高见啊。”

刘齐也是长出一口气,他早就知道此人是反贼,就怕少爷猪油蒙了心,非得救此人,到时候一家仆人也得连累受死。

“行了,去买点药,不能让他在我家死了,到时候有理说不清。”

沈黎想了想,掰着手指道:“要黄芩,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各来二钱。”

“少爷,这是干什么的?”

“清热消毒,抗炎消肿。”

他背着手,将匕首带出厨房,又用铁链子死死的拴住少年的四肢,防止他暴起伤人。

午饭时间已过,再去吃饭已经有些晚了。

还好林晴带着苗欢心在厨房内留了一些饭菜,等他出来时,林晴便叫着苗欢心在后院亭子内摆上。

三菜一汤,小康生活。

林晴见他愁眉苦脸,便询问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没有。”

沈黎叹口气,只是匕首夹在腰间顶得慌,便随手将匕首放在石桌一旁。

苗欢心端着红烧鱼块走来,看着匕首一段烨烨生辉的紫色宝石,猛然顿住。

“啪!”

一声脆响,盘子落在地上四分五裂,汤汁溅的到处都是。

还没等沈黎训斥,她眼眶一红,眼泪顺着脸颊滚落,嘤嘤抽泣起来。

第103章:一窝反贼 “起来吧,一个盘子而已,没事。”

林晴还以为苗欢心是因为盘子被摔碎,害怕处罚而落泪,便笑着起身扶起她道:“没事,再去让厨房做一份就好。”

可苗欢心的双眼,一直盯着桌面上的匕首,吃饭的沈黎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你,认识这把匕首?”

他目光如炬,年幼的苗欢心吓的立马跪下来:“少爷,这匕首……”

“你认识。”

沈黎再次肯定道:“说说他的来历?”

“少……少爷,我不认识。”

苗欢心忽然一改口风,泪眼婆娑的连忙摇头。

“这是一个反贼的匕首,我已经抓到他的,明日一早便送往官府了。”

沈黎试探的说道,随后便不管其他,继续扒饭。

果然,苗欢心猛地一颤,随后默默的收拾着地上碎裂的盘子。

她有问题。

沈黎下了个结论。

当初买下她们姐妹两时,贩子只说这二人是北方逃难而来的,具体情况也不知道,再加上是个女子,就没人注意。

现在,他也对这两姐妹的身份,有些怀疑了。

认识反贼,那必定是有些关系了。

可转念一想,他又一个头两个大了。

若这两姐妹真的与反贼有关系,又该如何处理?

又是天道宗吗?

现在回想起来,小奴儿只是简单的邀请自己两次加入天道宗便没了声音,原来在这等着自己。

这他娘的想置身事外都没办法了。

他不由得祈祷起来,希望这两姐妹没什么问题,不然他麻烦大了。

吃罢午饭,他伸了个懒腰,径直走入东厢房,拉开被子就躺下。

林晴一头雾水,今日饭桌上的事情,让她很是迷茫。

“你不是从来不睡午觉的吗?”

她坐在窗边,轻轻的拂去沈黎额头上的发丝:“今日怎么转性子了?”

“嗯,今晚得熬夜干活了,提前补个觉吧。”

沈黎打了个哈欠:“对了,苗欢盈回来后,记得叫醒我,还有,别让欢心来后院打扰我。”

“神神叨叨的,一天到晚不知道做些什么。”

林晴白了他一眼,替他盖上被子,掖好被角,起身离去。

现在正值初秋,外面太阳依旧毒辣。

沈黎猛地一蹬被子:“你想热死我啊?“

……

……

……

一个下午过去,人们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詹良才已经选好作坊地址,招来工人进行修缮,而苗欢盈依旧在狮子林监工新酒楼的事情。

新酒楼也快到完工阶段了,只需要将新的桌椅板凳进行整理摆放,打造好柜台,基本上就没什么事情了。

只是,还有一些细节处理。

开业当天要准备的东西,还没有采购回来,剪彩的红布等物,依旧没到位。

主要是苗欢盈太忙了,她一个女子,有些东西慢了些,很正常。

黄昏时,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沈家,在房间内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舒缓一天的疲惫。

很快,妹妹苗欢心从后院赶来,轻轻的敲开她的房门。

“姐……”

事情,很快到了苗欢?盈耳中。

苗欢盈眼圈通红,连忙用手帕擦拭:“这事,还有多少人知道?”

“应该只有少爷和刘齐。”

“少爷是什么态度?”

“少爷说,明日一早,将人送去府衙领赏。”

“不对,他应该不是贪图这点赏钱的人。”

她梳洗着头发,将湿漉的头发随意甩在脑后:“人在哪里?”

“不知道,后院除了少爷的厨房,其他都找过了。”

苗欢心带着哭腔:“姐,这怎么办啊?”

“你先别急,前院人多眼杂,少爷应该不会将人放在前院,要么是在后院,要么是少爷将人放在外面其他地方了,夜晚咱们再去看看。”

苗欢盈比她年长一些,也能很快镇定下来,她安慰着妹妹:“不要怕,姐姐在呢。”

两姐妹在房中密谋一阵,天色渐渐暗了下去。

沈黎也伸着懒腰起床,吃完晚饭后,在苗欢心的目光中,他神秘兮兮的走向厨房。

那少年在喂食一些汤药后,依旧有些发烧,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今晚了。

而苗欢盈两姐妹,在夜深人静时,蹑手蹑脚的摸到厨房。

沈黎也在等着她们,看看她们到底是什么情况,于是乎,他在灶台后拿着匕首,默默等待。

两姐妹见他那么久都没出来,便有些忍不住了。

之前建造这个厨房时,为了保密,沈黎将所有窗户封死,并且弄的不透光,两姐妹在外面根本无法探查里面的情况。

可里面又没任何动静。

难不成,是厨房里面有密室?

她们对视一眼,缓缓推开厨房的门。

厨房的门,居然没上栓?

苗欢盈脑海里冒出一个疑问,但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厨房的地上,摊着一床被子,一个熟悉的人影被锁住。

苗欢心年纪尚小,见此情况,眼泪瞬间飙了出来,连忙扑上去,低声呜咽:“哥,你怎么了哥?”

躲在灶台后的沈黎,脑海里宛若炸了个惊雷。

哥?

你娘的,我是彻底废了,废废的了!!!

一家三个反贼,而且苗欢盈还为他做了那么多的事,要是将她们身份抖出去,那就彻底完球了。

谁会相信自己跟她们没关系?

这不是黄泥巴掉进裤裆,不是shi也是shi了?

尼玛,坑爹啊!

他一脸苦涩。

苗欢盈比起妹妹稳重了许多,她仍然记得,少爷进去厨房了,可现在少爷人呢?

她小心翼翼的提起灯笼,四处张望,别不是少爷顺着密道出去,现在已经包围了厨房了吧?

正在她四处搜寻时,沈黎叹口气,从灶台后缓缓起身,满脸无奈道:“你们两姐妹,可是害惨了我。”

苗欢心听到他的声音,顿时吓坏了,连忙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少爷。”

苗欢盈也叹口气:“少爷,抱歉。”

她已经想到,此事若是传出去,沈家一家人,都得以谋反罪论处,即使沈黎真的没想过造反。

“说说吧,这人,是你们什么人?”

“少爷,您确定要听吗?”

她有些纠结:“若是您知道细情,怕是逃脱不了干系。”

“事已至此,你觉得我知道与不知道,还有什么区别吗?”

沈黎苦笑一声,坐在风箱上:“说吧。”

第104章:萧家往事 “其实……我们不姓苗。”

苗欢盈踯躅一番,深吸一口气,大家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沈黎对她们也算不错,还是说出来吧。

从欢心叫这少年大哥的时候,沈黎已经猜到:“是姓萧吗?”

“嗯,我们是顺天萧家的人,弟弟是萧家唯一残留人间的血脉。”

纵使苗欢盈心智坚定,在想起家中惨状时,也不禁落泪:“我们萧家,真的没有谋反。”

在沈黎好奇的目光中,她渐渐讲起十二年前顺天的惊天惨案。

“陛下继位以来,全国大灾,各种反叛渐起,加上北方狼族虎视眈眈,其余两国见势,也来趁火打劫,一时间,大渝内忧外患,灭国近在咫尺。”

“萧家镇守北方狼族,但其他方向的敌人,根本无暇应对,镇守当地的将领,军心涣散,节节败退,父亲大人与叔叔便商量对策,分兵对敌。”

“击退北方狼族后,父亲率军平叛,那些普通百姓,自不是父亲虎狼之师的敌人,只用了三个月,国内叛乱便横扫一空,大梁势弱,萧家军便先处理大梁,期间,打了三年。”

“这三年内,大渝军力不足,便只能应付大梁。”

“所以,大楚自南方以来,连下数城,陛下无奈,只能割地请和。”

这些东西,若不是朝廷的人告知,沈黎还真不知道,他只是个升斗小民,朝廷政事,他是一窍不通,更别说这些秘辛了。

苗欢盈叹口气,继续道:“大梁被击退边境,换了将领继续镇守,这期间,只用了四年时间,父亲以二十五万大军对战大梁四十万大军,大梁节节败退,父亲大人的战神之名响彻整个大梁,所到之处,百姓欢呼,箪食壶浆以迎战神萧家。”

“大楚人才辈出,父亲的军队又是久经战火,将士们早已疲惫不堪,陛下忍不了大楚的虎视眈眈,在大渝刚刚稳定起来后,强行派兵三十万,与父亲的二十万军队合并一处,收服失地。”

“后来,战争持续了四年之久,将士们内心疲乏,而大渝以南之地尽数被收服,甚至大楚还拱手让出一城。”

“陛下龙颜大悦,见我萧家军如此威猛,又想起之前低声下气的求楚国使臣,便生了复仇心思,派遣秦补拙,也是当今内阁首辅大人,带着圣旨前往边境,让父亲大人用兵大楚,务必连下十城!”

沈黎差点没一口喷出来。

连下十城?

世上有这种事吗?即使有这种事,也是守城将领无能。

冷兵器战争的时代,攻城的损耗一定比守城损耗大的多,有的城池坚固,攻城损耗超过十倍!

也对,陛下年纪轻轻便继承了皇位,自是好大喜功,眼看这萧家如此威猛,便想着找回场子。

不过,任何军队,连续征战七年,见惯了人头落地,横尸当场,任何人也会出现一些心理不适,而且每日征战,人的心里早已有了抵触。

击退敌军后,将士们心里那根弦送下来后,便很难再拧紧,何况是入侵战。

“父亲大人上书,但被陛下驳回,顺天府中,连下十二道圣旨,逼迫父亲出兵。”

十二道圣旨,足见陛下的意志。

而且文官与武将完全相反,自古以来,文官求和,武将请战,到了大渝,则成了文官请战,武将请和了。

“父亲无奈,只能派兵出战,攻城拔寨,自是凶险万分,但那时,士气尚好,还能一战,一月一城,连下三城后,楚国四水牢便拿不下,旷日持久的对峙中,将士们的士气渐渐被磨灭,秦补拙依旧在后面催促,最终,父亲大败。”

“败是迟早的事情,生产队的驴也不敢这么攻城,前面还打了六七年的仗。”

沈黎耸耸肩,果然是文臣误国。

苗欢盈点点头:“是的,虽然战败,好在父亲手下将士训练有素,总算损失不大,如此以来,大渝拿下大楚三城,还算有的赚。”

“父亲这一战,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名声,响彻天下,大渝百姓,军士,皆以父亲为楷模,大楚,大梁,狼族,听到父亲的名声,吓的瑟瑟发抖,大渝百姓们,不再满足战神这个称号,渐渐的,救世主这个名头,出现了。”

沈黎摇摇头:“你爹,死定了。”

功高震主,百姓只知萧家而不知朝廷,这不找死是什么?

历史上多少功高震主的元帅,死于朝廷之手?

最著名的,便是岳飞。

“是啊。”

苗欢盈眼角溢出一滴眼泪:“父亲大人回顺天后,被封为定国公,陛下继位以来,唯一一位异姓王,战事平息,大渝开始稳定发展民生,百姓们的生活,逐渐好了起来。”

“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朝廷大力培养军中将领,甚至七王爷也送去军中,逐渐替代父亲在军中心腹。”

“父亲知道,但没说,知道这是帝王必用的手段,朝廷武将,不能让他一家独大。”

“等陛下在军中安插大量心腹后,便开始处理我们一家。”

沈黎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标准的历史片段,标准的帝王处理名将片段。

韩信如何死的,不也是等刘邦彻底稳定了天下,才开始收拾他的吗?

何况刘邦还能镇得住韩信,这陛下,怕是很难震慑身为战神的萧家统帅吧,整个大渝都是我救的,你做了什么?

陛下这些年,怕是寝食难安吧?

“东厂横空出世,严查之下,发现锦衣卫都指挥使与定国公萧鹏举有书信往来,恰逢此事,嗬,恰逢此时,内阁首辅大人,秦补拙,送上一堆书信往来,皆是父亲与敌国将领通信的证明。”

苗欢盈惨然一笑:“他们所说,父亲之所以不愿意继续打大楚,而是想要养寇自重,若是敌军一直虎视眈眈,则他这个定国公,自然坐的安稳,这,形同谋反。”

“嗯,明白。”

沈黎点点头:“那跟锦衣卫又有什么关系?”

“锦衣卫,以军中编制,里面的千户百户皆是军中有功之人,甚至下面缇骑,也是军中之人,大渝之兵,十人有七出自父亲军中,那锦衣卫都指挥使,出自父亲亲兵,后被调到其他地方,他仰慕父亲,一直与父亲交好。”

“那你爹更留不得了。”

沈黎苦笑一声:“锦衣卫,是皇帝陛下的,皇权特许,先斩后奏,是陛下的私人产物,嗯,这么说吧,就像是陛下养起来的童养媳,好不容易长大了,结了婚,忽然有一天,跟手下的臣子眉来眼去,你说,陛下能容忍吗?”

第105章:深陷泥潭 苗欢盈凄惨一笑,觉得沈黎分析甚是有理。

“罪状已定,父亲想通其中关键,自知难逃一死,可谋反罪,诛九族,他一生刚正不阿,临死前也做了回徇私枉法的事情,大哥二哥随他赴死,我们兄妹三人,逃离顺天。”

“好在,仰慕父亲的人颇多,我等兄妹三人一路走来,自是有贵人照拂,每日东躲西藏,倒也存活了下来。”

“我们一路朝着北方前行,那里父亲的部下颇多,到时候安置下来,做个城中贱民也好,但到了北方,也有人受不得朝廷出的赏钱,便出卖了我们的行踪,弟弟被抓,我与妹妹赶往狼族途中,被狼族俘获,卖与贩子。”

沈黎摸着下巴,嗯,奴籍,又被狼族俘获,怕是早已被玷污了吧?

苗欢盈像是猜出他的想法,脸色涨红:“我们是被狼族俘获,但当晚就被卖掉了,还没来得及……”

哦……这样啊……

沈黎点点头。

苗欢盈则恨恨的瞪了他一眼,我在将这么惨的事,你的关注点怎么这么奇怪?

“朝中很多人,都替弟弟求情,觉得陛下有些太过了,弟弟这么小,又没有带兵本事,自然掀不起大浪来,便求陛下放过弟弟一马,许是陛下良心发现,便留了弟弟一命,流放三千里。”

“不知什么原因,流放途中,弟弟逃了,就来了这里。”

说着,她满脸心疼的看向地上躺着的少年:“他现在怎么样?”

“他都是反贼了,你觉得我敢找大夫治病吗?都是我自己弄的,弄死了不怪我啊,找大夫他会死的更快。”

沈黎摊开手道:“如果你弟好好的去流放,怕也是个死,三千里流放,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是你弟的葬身之地。”

苗欢盈小嘴一扁,强忍着哭声,只是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

“少爷,求您救救我弟弟,若是我弟弟能活下来,欢盈愿为您做牛做马,在所不辞!”

说罢,从未向沈黎下跪的她,破天荒的跪下来,磕头如捣蒜。

听完这一切,沈黎只觉古代人命太不值钱,天子脚下,一个这么大功绩的元帅,说砍就砍了。

当真是人命如草芥一般,生杀全凭陛下喜好。

做官不好,太不好了。

他轻轻扶起苗欢盈:“你弟,叫什么?”

“萧林焕。”

“嗯,就这样吧,能不能熬过今晚,只能听天由命了,你让我救他,可我的办法也有限,你跟我这么久,自然知道我有多少手段,我不认识大夫,更没有万无一失的大夫,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来救治你弟,若是不行,也是你弟命短了。”

他背着手,叹口气。

实际上,这个叫做萧林焕的少年,是不用死的。

萧鹏举元帅,自是给自家儿女留了后路。

都是一母同胞,为什么偏偏让老大老二随自己赴死,而让三个小的逃了?

想必陛下也明白此举深意。

萧家长子与次子,都在军中待过,而且时日不短,各自都开始崭露头角,带兵本事也显现出来。

这种人,若是留下他们,难保日后不会真的起兵为父亲正名,到时候,整个大渝,怕是没几个人能拦住他们。

所以,以他们的死,换三个小的生。

可怜天下父母心。

他现在能体会,岳飞死的时候,该有多么悲凉,那首满江红,便是最好的写照。

苗欢盈满脸绝望的看着地上躺着的弟弟,沈黎随手将钥匙丢给她:“解开吧。”

“谢谢少爷。”

一夜,萧林焕一直在做噩梦,而且身上越发滚烫,苗欢心从冰窖里拿出几次冰块,都没什么太大作用,两姐妹都快急哭了。

还好,夜半过后,下半夜,萧林焕渐渐平静下来,身体上的温度也渐渐下降到正常水平。

看来,沈黎的操作没有错误,若是出现伤口感染发炎,怕是真的无力回天。

直到天明,萧林焕才艰难的睁开双眼。

“水……”

他喉咙蠕动一下,苗欢心连忙端来清水:“哥,慢点喝。”

哥?

萧林焕一听这声音,甚是熟悉,他忙看向一旁的女子,随后重重的咳嗽几声,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阿姊。妹妹。”

苗欢盈热泪盈眶:“醒来就好,醒了就好。”

沈黎背着手,也不听他们一家人叙旧,便轻轻推开厨房,走入后院。

他愁。

这可怎么搞啊?

反贼,一窝反贼。

还是陛下钦点的反贼,这尼玛怎么搞?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到时候要是东窗事发,他真的很难想象会发生些什么。

株连九族?五马分尸?

他苦笑一声,这他娘的都是什么情况,老子随便买两个丫鬟,都是反贼,随便救个人,还是反贼。

咋就这么跟反贼有缘呢?

而且还有个反贼,想泡我……

尼玛。

这是在玩火,必须要尽快把她们仨送走,这就是个定·时·炸·弹。

他长叹一声:“难搞哦。”

随后,回东厢房睡觉。

这忙活一夜,听了一夜的故事。

熬夜伤肾,不好。

翌日,他睡到日上三竿。

林晴将早饭备好,端到窗边伺候他,仿佛他是个病号似的。

“这段时间忙,妞妞都在做些什么呢?”

沈黎一边吸啜着瘦肉粥,一边询问道:“吕先生都教了什么?”

“吕先生?”

林晴轻笑一声:“吕先生现在可成了妞妞的跟屁虫了,每日跟在她身后,小祖宗小祖宗的叫着,这架势,比家奴还用心呢。”

“还有此事?”

沈黎一脸怪异:“不是让吕先生教她写字吗?”

“嗯,她给吕先生讲故事。”

回想当初,吕先生多么恃才傲物,都不想教妞妞,这下好了。

他还是恢复之前桀骜不驯的样子好一点。

苗欢盈和苗欢心两姐妹,已经恢复正常,她们照常做事,欢心在后院洗衣服,而苗欢盈前往狮子林,继续监工酒楼的完工。

最多三天,酒楼就能彻底完工开业。

而沈黎看四下无人,便推开厨房门,进入其中。

萧林焕动弹不得,躺在地上,欢心这孩子心细,特意在厨房内放上一箩筐的冰块,用来降温。

“半个月,最多半个月,你就得走了。”

沈黎从墙角弄来锄头,定定的看着他:“你这个样子,会害死我一家人,明白吗?”

第106章:一天两文钱 萧林焕点点头,低声道:“谢谢。”

“行了,你好好养伤吧,每日我会让人送食物过来。”

说罢,沈黎拿着锄头,拨开墙角的柴火,用力的挖起来。

“你这是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挖个密室,给你弄进去,不然你就躺这里,万一有人不小心看到,那大家都得玩完了。”

说罢,他继续奋力的挖着密室。

不过,他毕竟是没干活苦力的,只做了几个时辰,便觉得腰酸背痛,手上还磨出几个水泡来。

他喘着粗气,坐在一旁喝着冰镇西瓜汁,可把萧林焕馋坏了。

萧林焕流放半年,又东躲西藏几个月,一块稍微肥点的肉都没吃过,何况是冰镇饮料?

“你想喝啊?”

沈黎想了想,给他扶起来,递了一杯给他。

他忙接过去。

“这么干,不是办法。”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我得找个人来。”

刘齐!

刘齐今日一天都没敢来后院,他知道少爷救下一个反贼,说好今日送去官府的,又没送,怕是少爷动了其他心思。

不得不说,这主子,胆子也太肥了些。

他一直浑浑噩噩,安大全找他说话他都没听到。

还好,沈黎来找了他。

“少爷,听我的,送去官府吧,此人身份太吓人了,您把握不住的。”

刘齐一路苦口婆心的劝说着,跟他进了柴房,一看萧林焕斜躺在灶台旁,悠闲的喝着西瓜汁,他脸色瞬间苦了下来:“少爷,送官府吧。”

“刘齐啊,我一直把你当做心腹培养的。”

沈黎叹口气:“说实话,你知道他家里有多少钱吗?”

“不知道。”

刘齐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随后瞪大眼睛:“少爷,这是钱的问题吗。他是反贼啊。”

“他本是朝中一个大元帅的儿子,现在被人污蔑是反贼,逃亡在外,你只需要协助他回京城平反,到时候他封你做大将军,腰缠万贯。”

沈黎按着前世骗子的招数,对刘齐循循善诱道:“到时候你做了大将军,你想想,你带着几千兵马,横行霸道,无人不敬畏你,朝中大官为你敬酒,美女为你倾倒,每日便是看看兵书,然后,和一些大美女演练兵法,多好?”

刘齐艰难的咽下口水:“这,这是真的吗?”

萧林焕沉默一阵,貌似这话有些不要脸了,但为了活命,他还是选择点头。

就像手机上偶尔收到的信息,我是某某富家子弟,现在流落在外,银行卡冻结,你只需要给我转8888元买张机票回家,到时候我送你几十亿。

或者,我,秦始皇,打钱。

看来还是古代人单纯啊。

沈黎心里一阵暗笑,继续循循善诱道:“你看,到时候你封了大将军,是不是可以将欺辱你的人,一一压在脚下,他们听说你成了大将军,都会过来讨好你的。”

刘齐只觉心中有一团火,被沈黎一下子给点着了,他浑身发热,猛地跺脚:“妈的,干了!”

“对嘛,机遇和风险是并存的,人死鸟朝天,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少爷我几万两银子的身家都愿意干,你看你,屁都没有,还怕什么?”

“少爷说的极为有道理!”

他重重点头:“那我现在要干什么?”

“保护他,先挖个密室,将他藏进去!”

“好!”

于是,这傻小子在沈黎的忽悠下,哼哧哼哧的卖起苦力。

一旁的萧林焕苦笑一声:“你做生意,有些屈才了,你该进天道宗的。”

沈黎在灶台旁熬制着草药,白了他一眼:“少废话,我看你是不想好了。”

现在要做的,便是每天换药,防止感染。

而沈黎也没什么医术,这草药,只是辅助性的,他用的最多的,还是竹叶青。

烈酒倒在伤口上,萧林焕疼的脸上肌肉都在颤抖。

他不敢叫,这一叫若是传出去,整个沈家都得陪葬。

几天过去,两人也渐渐熟稔下来,萧林焕也改口叫了沈大哥。

苗欢盈已经将味极妙酒楼一楼装潢完毕,现在正断断续续的弄二楼。

而沈黎,在开业前一晚,给酒楼的师傅们进行培训。

“八角桂皮香叶,酱油料酒白醋搞里头,这么煮,就是煮你的鞋垫,也是香的,明白?”

几个师傅面面相觑,最终还是点点头:“明白。”

翌日一早,味极妙酒楼,开业了。

足足三百斤的竹叶青,堆积如山,统统八折起售,而且散装竹叶青,一律一百五十两一斤!

那就是十五两银子一两酒。

这个价格,简直就是天大的优惠。

而且,新开的酒楼菜品,统一,八折!

人们都快疯了,一阵哄抢。

这里,有沈黎从后世带来的饮食理念,各种各样的菜式,让人耳目一新。

而且有麻辣的菜系,吃完后,还有冰镇西瓜汁可以买,简直应有尽有。

一时间,整个味极妙一楼,座无虚席,由于酒水不对外出售,只在饭桌上售卖,有人为了喝上一点好酒,甚至差下人在门外等候。

反观秦淮河畔的盛源酒楼,今日便不是那么爆满了。

沈黎正在后院躺着,让林晴替自己挑着手上的水泡,苗欢盈回来汇报情况。

“少爷,酒楼开业,爆满,外面排起了长龙。”

“别被这种繁华影响了,他们只是冲着酒水过去的。”

沈黎摇摇头:“我们这个叫捆绑销售,酒水只在酒楼内售卖,他们去哪里都是吃饭,自然会在酒楼吃。”

“明白了。”

苗欢盈点点头:“今日盈利,一万七千两银子,抛去官府的六成,股票的二成,咱们只得三千四百两。”

“还不错,可以了。”

沈黎笑道:“咱们过两天将股票回收,这利润,自然要翻一倍了。”

“那股票现在的价格,可是涨了两文钱了。”

“嗯,别担心,这才一楼,二楼和三楼还没开张呢,到时候你再看看。”

同时,官府的告示,也贴了出来。

所有买股票的百姓,股票价格涨了,二两,二文钱,由于股票本身价值在涨,利息,便没有了。

有人逐渐猜测,这是不是一天涨两文钱。

第二天官府告示出来时,所有人都疯了。

一天涨两文钱!

第107章:假的股票 两文钱虽然不多,但架不住慢慢的涨。

拥有一百张股票的人,每日便可以净赚二两银子。

拥有一千张股票的人,每日净赚二十两。

这个买卖,值!

现在,谁的手中股票也不愿意抛售了,哪怕别人以十两银子购买,也没人出手。

但,有人要高兴疯了。

苏家。

苏锦途近日,含泪赚了近五十万两银子。

什么他娘的皇商,哪有这个赚钱?

就是印钱,也没这个速度快!

于是乎,整个苏家后院,十几人,都在疯狂的印着股票。

五日后,沈黎悠闲的起身,前往金陵府衙。

府尹大人闫海容早已等候多时。

现在民间风气,很不好。

百姓们无所事事,每日游荡在街头,谈论最多的便是股票。

这才二十万张股票,若是二百万张,整个金陵将没有佃户了。

今日叫沈黎过来,也是为了回收股票事宜的。

“闫大人,确定收回股票吗?”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我这可是为百姓谋福利,给他们送钱啊。”

“这种办法,不好。”

闫海容眉头拧成一个疙瘩:“百姓们看到挣钱这么容易,便会成日在家等着股票升值,那么,地谁去种呢?”

“害,大渝那么多人,总会有人种地的,地球没了谁,都会转下去。”

“歪理邪说。”

他摇了摇头道:“明日,便会发告示,到时候股票陆续回收,你得将钱送到官府。”

“我现在没那么多钱。”

沈黎摇头苦笑道:“这才多久,我这酒楼,哪有这么快时间赚四十万两银子?”

“也是,这样,从明日起,每日陆续回收股票,兑换位置,就是你们味极妙酒楼,到时候本官派几个人过去监督。”

“也行吧,但愿没那么多人。”

他点点头,与闫海容闲聊几句,便离开府衙,着手回收股票的事情。

至于回收股票的人,都用最开始制作股票的那一批人,他们对自己的股票最熟悉,而且他们知道自己股票三张夹成一张的工艺,到时候也好区分开来,他倒想知道,到底是谁在偷摸造假股票。

几日下来,萧林焕的伤也逐渐好了起来。

起码能自主坐起来。

厨房下面的密室内,他被苗欢盈温柔的擦拭着伤口,尽管酒落在伤口上蛰的还是疼,但他已经能忍住了。

“阿姊,我们什么时候走。”

萧林焕目光真诚的看着她,他总觉得如此下去,迟早害了沈家人,不如早些离去,以免给人增加负担。

可苗欢盈放下棉球,轻叹一声:“走,天下之大,却无我们安身之所,每日……如老鼠一般,只能躲在角落的地洞里。”

说着,她抬头看向头顶上的洞口,眼中满是颓丧。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除非,逃到敌国去。

现在整个大渝都在通缉萧林焕,想逃出大渝,要经历无数关卡,如何才能跑出去?

“可我们待的越久,越是会连累沈大哥一家。”

萧林焕急道:“我萧家人,宁死也不连累他人。”

“谁要死了?”

洞口缓缓被拉开,露出沈黎的笑容:“你现在觉得,你们住一天和住十天有什么区别吗?”

他顺着梯子缓缓下来:“貌似并没有区别,就算你们走了,人家迟早也会查到我的头上,现在我的脑袋就在你们手中了。”

“抱歉。”

苗欢盈躬身道:“如果将来事情败露,我们一定一口咬死是我们威逼你的。”

“都是成年人,想法就别这么幼稚了。”

沈黎撇撇嘴,看向萧林焕道:“身体怎么样了?”

“沈大哥……我……”

萧林焕颓丧的坐在床上。

“行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婆婆妈妈的了,而且你的伤口,该拆线了。”

说着,沈黎拿出剪刀,在烛火上炙烤一番,剪掉他伤口上的棉线。

顿时,鲜血横流。

一旁的苗欢盈快速擦拭着。

“你的目标有些大,近日金陵城内,无数巡逻在查你的行踪,你还是别出去了。”

“其实,西厂的人也在查。”

萧林焕痛苦的闭上眼:“我就是被他们打伤的。”

“嗯,我知道了,先慢慢修养吧,躲过风头再说吧。”

沈黎摆摆手,扭了扭脖子,试图让自己放松下来。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多说已然无益,唯一要做的,便是封锁消息,让那些阉党别找到他。

翌日,味极妙酒楼前,官府派来三个人协助回收股票。

沈黎想的万人空巷场面,貌似没有。

门前那些陆续出现的人们,大多是来吃饭的。

官府给出最高时限,一个月。

一个月内回收所有股票,逾期不补。

人们一股一天有两文钱的收入,能拖一天是一天,反正不会亏,最后一天来兑换,自然能将利益最大化。

这是人性,闫海容显然没考虑到这一点。

若是他在告示上,加上二两银子一股,没有任何利息,也不会再涨价了,自然有人前来兑换,也不用见如今尴尬场面。

那旁边记录的皂吏,求助一般的看向沈黎。

这出来没事做,也不是个事啊,而且二十万张,若是他不每天进行回收的话,到最后一天定然忙不过来,如果因此有人兑换不了股票,自然会找官府评理。

“沈老板,还是想个法子吧?”

“不急不急,待会自然有人前来兑换。”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我也派了几十人来陪你兑换。”

“几十人,是不是有些太多了啊?”

那皂吏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看着后面陆续走过来的几十人,一阵头疼。

“无妨。”

说着,沈黎招呼酒楼内的人,送来桌椅,排列成一排。

待一切都准备完毕,刘齐迈着八字步来了。

“我要兑换,三张股票!”

一旁路过的人们,纷纷好奇的看向他。

这傻子,三十天过后,你这三张股票,至少可以多收一百八十文钱,现在换,不是愚蠢吗?

他大剌剌的坐在板凳上,任由面前的皂吏检查他手中股票。

“嗯,好,一共是六两三十文钱。”

皂吏将股票丢进箱子内,正准备给他现银时,沈黎忽然开口道:“官爷可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

“真的看清楚了?”

沈黎冷笑一声道:“这股票,是假的!”

第108章:苏记查封 “啥?我这股票怎么可能是假的?”

刘齐生怕周围的人听不到,连忙大声吆喝道:“你胡说!”

“你这纸,不对!”

沈黎冷声道:“你是不是从官家买的股票,你自己清楚!”

“你是从哪里买的股票?”

一旁的皂吏也好奇的问道:“股票应该官家发放的。”

刘齐支支吾吾,随后装作一脸悲愤的喊道:“是钱老板!”

现场中,果然有人从钱老板手中购买过股票,顿时惊疑不定的走上前:“你是说,从钱老板手中买的股票,都是假的?”

“这股票纸张不对,你们自己摸一下。”

沈黎双手抱胸:“而且,每一张股票都是有编号的,肯定有编号一样的,那么,编号一样的,肯定有一张是假的。”

“所以,你们是现在兑换,还是等一个月后,看看是否假的再兑换?”

人们从其他人手中购来的股票,渐渐心里打鼓。

到底是不是假的?

若是拿到官方坚定,当场回收,不坚定,他们心里又有些担忧。

终于,有人拿着上百张股票走向桌子前。

沈黎的家奴研究一番,摇摇头:“都是假的。”

“什么?”

众人都慌了,怎么可能?

“大家贪小便宜,从外人手中购入股票,官家是不会承认的。”

沈黎笑着摇头道,本着有热闹看就添把火的原则,他继续道:“既然是假的,那你还不赶紧找卖你股票的人赔钱?”

他倒想看看,到底是谁,连官府的空子都敢钻。

有一人来兑换,就有第二个人来兑换。

很快,几十个桌子前都挤满了人。

随着股票满天飞,众人义愤填膺。

一上午,收了三十万张股票,二十九万张是假的,只有一万是真的!

金陵城的百姓炸了锅,纷纷寻找卖自己股票的商人。

有些商人觉得没事,便躲在金陵城继续卖股票,而有的比较谨慎,从回收股票的第一天起,便早早跑路。

城北的钱老板,被打成了猪头,若不是官府出面,怕是他所有家产不保。

在他悲愤的哭嚎声中,官府在他门前兑换假股票。

这个时候,真正浑水摸鱼的高手来了。

他卖的股票可没有防伪标识,人们就是利用了这一点,继续伪造股票去他那里兑换。

他也就造假弄了两千张股票,可到他家兑换的,足足两万多张。

可怜他经商多年,好不容易攒下的几万两家底,这一波被洗劫一空。

官府还有十分正当的理由,鬼知道你卖了多少假股票,反正有人来兑换,你就得给钱,或者,你找你的上家兑换。

即使钱老板有些畏惧苏记,但在生死存亡之刻,还是选择了出卖苏记。

整个金陵城,今日乱成一锅粥。

官府允许的“抢劫”,谁不想去分一杯羹。

这是劫富济贫啊。

甚至有人随便拿个纸,写上红字就过去兑换了。

今日,金陵城百姓过年了!

除了钱老板,城中还有其他几个黄牛,都被折磨惨了。

他们家中所有存款,尽数被人瓜分,甚至家中家具都被人抱回家用来抵扣。

几位老板忍不了了,带着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前往苏记。

这票,是苏记给的,理应苏记来承担后果。

苏锦途早就想到东窗事发的一天,官家发行的股票,没理由会这么容易仿制,若是这么简单,那银票早就被仿制出来了。

所以,他早已将苏记财产转移,人也跑出了金陵城,现在不知何处。

家中,只有和他有些矛盾的二哥掌舵。

如此严重的造假案,官府自然不会容忍,很快查封了苏记的铺子,并许诺补偿给百姓们。

如此沸沸扬扬的造假案,自然也影响了沈黎这边。

这两天,还是有人拿着假股票前来兑钱,听说自己股票是假的后,撒泼打滚,闹事的,掀桌子的,不计其数。

最后,闫海容派兵镇压,才将此事慢慢的压下去。

好在味极妙酒楼的生意比较火爆,前来换钱的百姓,还能将钱及时的兑换给他们。

二楼还在继续装修,沈黎手中也没有多少现银,充其量只有三五万两的样子,这些,都是苗欢盈在处理。

而詹良才这几天忙活着新作坊的事情,满打满算,花了五十两银子。

他会做事,也知道替老板省钱,每个小工,每日只给十文钱,包吃,另外有监工,偷懒的当场开除。

这倒不算是压榨,若是之前沈黎最穷的时候,有人招他,每日给十文钱,还给饭吃,他还是很乐意的。

十文钱,相当于二十块钱……

这个工价,资本家看了落泪。

很快,一万块肥皂被制造出来。

售卖地方,就是之前的破旧酒坊。

沈黎并没有参加,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交给手底下的人做就好。

肥皂的问世,对传统皂角行业造成极大的冲击力。

人们听说两文钱一块的肥皂,可洗澡洗头洗衣服,皆好奇的前来围观。

也有嫌贵的,两文钱,并不是所有人都负担的起的。

那些购买的,大多都是工人和街边小贩,尤其是屠户,常年与油打交道,一次性买了五十块。

很快,一万块肥皂被一抢而空,人们渐渐记住了这个品牌。

沈记。

一万块肥皂,卖了两万文钱,相当于二百两银子,抛去所有开支以及赋税,约莫赚八十两银子。

听起来赚的不多,但这东西本来就是走量的。

抢购的场面被沈黎预测出来,詹良才心悦诚服,人们就是需要这种物美价廉的商品,他将此事汇报上去后,沈黎便让他加大马力生产,这东西只要保存地方干燥,就不会腐坏,不愁卖不出去,而且要尽快打通整个大渝的市场,让沈记肥皂的名头响彻整个大渝。

詹良才自知打广告的重要性,目的让全民都记住沈记肥皂,肥皂问世,那配方自然瞒不了多久,他又拿着赚来的八十两银子,继续扩大作坊,将产能增加数倍,招工也招那些贫民窟的人,凡是佃户,都要经过严查。

而沈黎也没闲着,他笑眯眯的走进府衙,将目光投向了苏家那些被查封的产业。

“你是打算全都接手吗?”

闫海容捋着胡须:“这些产业,一次性购买下来,可需要不少家底。”

第109章:接手牙行 “嗯,我知道。”

沈黎捻着食指,这么买下来的话,没个十几万两银子拿不下来,而且苏记很多铺子都是地段较好的,价格上更是昂贵。

闫海容微笑道:“实际上,在你之前,已经有十多人找过我了,想要买下这些铺子,有的买一间,有的买十间,我比较看好你,所以,一直在等你。”

“闫大人有心了。”

他点点头,华夏人做生意,一向是眼光毒辣,无关时代。

他前世不过一个研究生,对于商贾之道并没有过多研究,而和他竞争商铺的人,可能已经在商海浮沉几十年。

之所以他能做的成功,完全是因为他从后世带来的产品。

“可是您也知道,我现在拿下味极妙酒楼,耗费了多少银子?而且后续还在装潢,二楼和三楼的装潢,更是精致,耗费的银钱更多。”

他没那么大的胃口,吃掉苏记所有的铺子。

他看重的,是苏记的那家牙行。

那是梦开始的地方,对他来说,苏记牙行有种别样的感受。

而且他现在的肥皂,还要继续开发新品种,不能一直窝在那个连牌子都没有的小铺子内。

闫海容呷了口茶:“那么,你作何打算?苏记手下工人,约莫两百余人,苏记倒了,这群人都要回家喝西北风了,到时候金陵又添二百家的穷苦人家,所以,官府不会等你太长时间,最多三天,你必须拿出主意。”

“苏记牙行,多少钱?”

他看了一旁的师爷,师爷会意,连忙拿出本子翻看:“七千两。”

沈黎点点头:“还算便宜。”

“是租,不是卖。”

闫海容摇头,目光中满是揶揄:“七千两你就想买下这块地,你也不看看,他在什么地方?”

“好吧,是我唐突了。”

他悻悻的摸着鼻子:“那租多久是七千两?”

“一年的租金,七千两。”

“很合理。”

七千两沈黎还是能拿出来的,这不是个很大数目,只需两天,味极妙酒楼和肥皂作坊就能凑出来。

这还不够,距离他的三百万两差得远,如此算来,差不多要一年才能将三百万两银子给凑齐,时间太长了。

话说,这个三百万两银子买伯爵的传统,还是从前些年大渝遭受大面积的外侵开始的,当时朝廷内忧外患,不是没钱,而是钱大多掌握在士绅手中。

朝廷大官不愿意拿钱,贵族不愿意拿钱,地主豪绅也不愿意拿钱,指望那些穷苦百姓拿钱,能凑几个军费?

于是乎,陛下便想了法子,卖官,明码标价,伯爵三百万两。

即使是大渝收成最好的时候,国库一年才收入八千万两,而只需要卖掉二十个伯爵和一些小官,便能顶得上国库一年收入。

东西厂主要做什么的?除了纠察百官,还有找事情。

伯爵太多了,显得不值钱了,等国家安定下来,就要秋后算账了。

于是乎,近几年,出现一系列的伯爵“谋反”事件。

沈黎不知道这事,若是知道,打死也不买官了,这朝廷摆明了在薅羊毛。

他与闫海容谈论一番,便买下苏记牙行,正式改名沈记。

但不是牙行。

起初的沈记,只售卖雪花糖和肥皂。

而且肥皂区,占了一大片的柜台,主要是种类太多。

回去之后,沈黎将肥皂的研制方案交给詹良才后,詹良才摸着厚厚一本的肥皂改良,五味杂陈,再次跪地表忠心:“感谢东家的信任!”

“你啊,得培养一些忠心的人,事情太多,你忙不过来的。”

沈黎摇摇头,从怀中再次摸出一张白纸来:“这是你心心念念的雪花糖配方。”

詹良才眼睛都直了:“这是,给我的?”

他有些不可置信,这才多久,沈黎便愿意将最重要的配方交给自己?

他感激涕零,连忙接过配方查看。

红糖淋黄泥,便可得雪花糖。

……

他沉默一阵:“少爷,这是配方?”

“不然你以为,雪花糖很难制作吗?”

“这……”

可怜,自己耗费那么大的力气,得来的竟是这种配方。

他只觉得,自己为了几个字辛苦这么久,还丢了工作,实在太愚蠢了。

“现在的你,不也是否极泰来吗?怎么,在我这里比苏记委屈了?”

“那倒没有。”

他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东家如此信任自己,又开这么高的工钱,自己务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说罢,他又开始表起忠心来。

沈黎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大男人作什么小女儿态,你将生意打理好,自是最大的忠心。”

“是是是,我这就去安排生产。”

雪花糖的利润庞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几十倍的利润,甚至还能打开皇商大门,沈记的前途,必定超过苏记。

而且还有竹叶青这种烈酒,比起皇室贡酒不遑多让,詹良才已经可以看出,将来沈记该如何辉煌了。

一个好的产品,会让下面的人好做很多。

就比方销售人员,产品好的话,也可以少废许多工夫与客人讨价还价,但如果产品差,销售人员就麻烦了许多。

现在沈黎的所有产品,都是精品中的精品。

这也导致下面的人有些骄傲自满,对于那些讨价还价的商人,直接一句话逼停。

爱买不买,不买滚蛋。

一个好的老板,要学会放手,不能凡事亲力亲为。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办。

铺子选址,以及人员安排,他只需找几个能力强一些的掌柜即可。

现在他的老丈人林长青,做了酒楼的掌柜,每日招呼客人,苗欢盈抽空去监工一下二楼的装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忙,而沈黎,做着甩手掌柜,天气好的时候,带着妞妞去踏青,顺便讲些故事。

“咳咳,今日,咱们讲个,桃花源记。”

后花园内,妞妞托着香腮坐在石桌前,一旁的吕先生像个小学生一般,恭敬的站在后面。

他自问自己学富五车,但在一些奇闻异志和诗词歌赋上,远远比不上沈黎这个商人。

“爹爹,快讲。”

沈黎清一下嗓子:“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一老一少渐渐竖起耳朵。

第110章:开办戏班 这首桃花源记,沈黎记得比较深刻。

背的也多,后来往上的段子进行曲解,让他更为印象深刻。

虽然有些地方记不住了,但还是能用白话讲清楚。

吕先生若有所思,捋须片刻后一脸向往:“人生若是能入此地,当真是一大快事啊。”

“快事吗?”

沈黎耸耸肩,便将网上故意曲解的片段讲给他听。

为什么初极狭,才通人,那是盗洞啊。

这就是一个鬼村,而且是个大型的鬼村。

古人对于鬼神之说,格外推崇,一听沈黎的分析,吕先生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说的甚有道理啊。”

一旁的妞妞有些不满道:“爹爹,你讲鬼故事吓人家。”

沈黎笑呵呵的抱着她:“那爹爹给你讲个不吓人的好不好?”

“好。”

“那爹爹先给你唱一首歌。”

“好。”

“青城山下白素贞,洞中千年修此身,勤修苦练来得道,脱胎换骨变成人……”

一旁的吕先生,只觉得耳目一新,歌,还能这么唱。

通俗易懂,脍炙人口,当真有才。

一曲唱完,妞妞趴在他身上催促道:“爹爹,快些讲啊。”

“嗯,曾经,有两条蛇,修炼成精,一条青蛇,一条白蛇。”

“话说五百年前,一个名为许宣的男子,在林中采药时,遇见一条受伤的白蛇,细细替她包扎后,放回山林,五百年后,白蛇修炼成精……”

……

吕先生越听,越觉得头皮发麻。

这当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故事,若是送去戏院,怕是风靡整个大渝。

他忙掏出纸笔,将故事内容梗概快速记下来。

故事讲完,沈黎再根据曲子唱出另外一首。

“莫非前世那一眼,只为今生见一面,啊~~啊~~~”

“匆匆美梦奈何天,爱到深处了无怨,啊~~啊~~~”

……

“经典,当真经典!”

吕先生抖落身上鸡皮疙瘩。

写书,始终没有写戏的好。

演出来的,始终要比文字更有感染力。

他决定了,要组建戏班子,将这个故事演出来!

当他说明自己的想法时,沈黎脖子一缩。

“难道,要搞个古代版电影院?”

“什么叫电影院?”

“哦,没什么,我的意思是组建戏台子。”

吕先生深吸一口气:“自然,老夫一定要组建戏班子,请沈先生助我。”

“哟,现在不是满身铜臭的沈老板了?”

沈黎揶揄道:“什么时候变成沈先生了?”

吕先生有些尴尬的捋须道:“先生别打趣了,你虽然没有功名,但以老夫所见,你的文学造诣,不下于当今举人老爷,担得起先生这一称呼。”

“但是有一点,你排戏,大多是白话,怕是令文人所不喜。”

“戏,面对的是大众百姓,文学从来都不是为了达官贵人服务的,无论什么文字,百姓能看得懂,自然是好文字,书也是。”

这个世界的文人,大多之乎者也,一副酸溜溜的样子,没想到这吕先生倒是一个异类。

不是说他不好,而是他的看法,太超前了。

沈黎正色一拱手道:“吕先生高见,文字,从来不是为某个人服务的,而且文字也无高低贵贱之分,百姓习得,贵人也习得,以戏传播文学,若是做成,可流传千古!”

吕先生也拱手道:“若是如此,沈先生当居首功!”

两人互相一阵吹捧,很快,沈黎给出第一集的剧本。

五十多集的大型连续剧,全部演下来,大概要两个月。

吕先生才不管这么多,拿着剧本匆忙离去。

他只听了一遍故事,但细细琢磨下来,这个故事,当真极为经典,可流传千古!

也不知这沈小先生从哪里弄来的故事,以前从未听过。

而且故事中间的曲子,也极为好听,虽比不上戏曲咿咿呀呀,但这种曲子,貌似更能吸引人,尤其是年轻人与小孩子。

沈妞妞看着吕先生匆忙离去的背影:“爹爹,吕先生要去唱大戏吗?”

“不,吕先生在做一件名流千古的事情。”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吕先生离去的方向:“我的女儿,虽然看不了动画片,但你可以看到电视剧,比别的孩子早几千年呢。”

他揉揉女儿的小脸,用力的亲上去。

自己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绝不可以让封建礼仪荼毒了她。

她可以随意出门游玩,喜欢哪个男孩子可以肆意追求,即使会被这个时代的人骂作不知廉耻,只要她喜欢。

她想学文,自己可以将小学到高中所有课程教给她,科学实验,物理实验,人与自然,她不可以愚昧无知。

若是她想学武,自己可以请武道高手,为她传授武学。

总之,只要她喜欢,她开心便好。

沈妞妞笑嘻嘻的擦掉脸上的口水,又搂住沈黎的脖子,用力的吧唧一口:“爹爹,你好像越来越好了呢。”

“嗯,是没揍你是吧?”

“你也没揍娘亲了呢,我们都有饭吃了,还能吃到烧鸡了。”

“那些东西少吃一些,到时候长成了个小胖妞,就没人要你了。”

沈黎打趣道。

“没关系,有爹爹要就行啦。”

妞妞又重重的亲了他一口,然后蹦蹦跳跳的跑到假山处。

小舅子林浩的两个儿女,在她的影响下,天性渐渐被释放出来,孩童的天真活泼,让整个后院增添不少乐趣。

萧林焕一直躲在密室内,平日闲来无事便看书,看兵书。

即使萧家被害成这副德行,他仍然想回归战场,继承父亲遗志,保家卫国。

这是愚忠,沈黎也懒得劝他。

若是陛下对自己这样,老子早就反了他丫的。

反正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背着手,嗯,搞钱。

随后,他回到厨房,继续研制新型的肥皂。

还有牙膏,洗发水等等,这些东西都是现代人的日常刚需,没有这些东西,实在不习惯。

肥皂想要清澈起来,需要在其中加入白糖。

白糖可以柔化肥皂,让泡泡更多,而且可以将肥皂的沉淀物彻底沉入底部,这样做出来的肥皂,只有少部分的瑕疵,呈淡黄色,那是油脂的颜色。

想要销售的好,名头也得取得好。

中药不伤身的肥皂,也得做。

加入硫磺,便是硫磺皂,可以祛痘。

加入薄荷,便清爽起来。

……

……

……

第111章:白娘子传奇 他将每种味道的肥皂都做了一点,用来区分哪种是优品。

桂花渐渐开放,他又让苗欢心摘来桂花,碾磨成泥,再用棉布过滤掉杂质,得到桂花汁,加入肥皂中,便做出桂花味的肥皂。

这一段时间,苗欢心对他越发亲近,这个年轻的少爷,心地很是善良,他,是个好人。

沈黎倒没想到那么多,等肥皂升级款做出来后,便让林晴拿来试用。

洗漱用品,女人和小孩用了没问题,才真的叫质量过关。

林晴用来洗手后,手上更加白皙,没有任何不良反应。

而且用这种带香味的肥皂洗漱后,手上也带着淡淡的芬芳,她很是喜欢。

“多做一些,娘还没用过呢,还有弟妹也要用。”

林晴笑着挽起他的胳膊:“你都是从哪里学的这些东西,以前从未见你用过呢。”

“呃,突然开窍了。”

沈黎摸摸鼻子,自己貌似发明的太多,让这家人开始有些怀疑了。

正当他不知道说什么时,吕先生来了。

而且带了几个人。

其中一个妙龄少女,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年纪与他相仿,其他几人,长相也是颇为好看。

应该是为了演戏,故意找的好看的戏班子。

吕先生兴致勃勃的说道:“沈先生,我特意找了几个戏班子里的俊男靓女,组建成新的戏班子,他们一看到剧本,便沉迷其中,想要无偿参演。”

“这不行,大家都是靠这个吃饭的,怎么可以不要片酬呢?”

沈黎摇摇头道:“工钱照发,不过,你们到时候出名了,还得与我合作。”

“片……酬?”

大家似乎对这个名词都很陌生。

他连忙解释道:“就是演戏的工钱,咱们这个,也不叫唱戏,而是叫舞台剧。”

“好名字。”

吕先生对自己招来的演员很是满意,不停的捋须道:“今日排练,明日开演,怕是反响极为热烈。”

他对这个剧本,非常有信心,这些演员们,绝对会在他的手里一炮而红。

“道具你都做好了吗?青蛇尾巴,白蛇尾巴?还有服装等等。”

沈黎来回打量着这些演员,心里默念,这些小鲜肉,千万别尬演。

“哈,沈先生可小看了老朽了,老朽已经变卖了家产,购买了演戏服装,至于道具,已经交了钱定做,夜晚就可以出来了!”

“厉害,为艺术献身。”

随后,两人也不再寒暄,继续说着剧情。

第一集,一个小孩子在林间采药,忽然遇到一条受伤的小白蛇。

不过,由于是现场演,根本没有后期处理,所以需要道具。

当小男孩拿出一条真的蛇出来,让沈黎目瞪口呆。

这蛇,是让人故意抹了白灰,由于摸的时间比较长,白灰脱落,有些地方已经发黑。

男孩救了蛇之后,将她放回山林中,等男孩退场,那小白蛇化作一个小女孩,满是感激的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喃喃自语:“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沈黎在一旁指导道:“如果过了多少年,要用一个报幕的,拿着一个牌子,说过了多少年,这样观众才会有代入感,你这样直接开始下一段剧情,衔接处不连贯,会导致观众的思想跟不上。”

吕先生连忙赞同,继续改进剧情。

五百年后……

一只青蛇与一只白蛇相继出现,在杭州寻找恩人。

终于,两蛇找到许仙,准备来一次完美邂逅。

三人在桥头擦肩而过,一支翠绿色朱钗掉落在地。

少年捡起朱钗:“姑娘,你的朱钗掉了。”

“多谢小官人啦。”

白蛇青蛇回头,青蛇俏皮眨眼。

幕后音乐组渐渐响起曲子,两个声音甜美的女子轻声唱着:“莫非前世那一眼,只为今生见一面……”

“停。”

沈黎皱着眉头,总觉得这曲子,打击感不够强。

他拿来一旁乐师的锣鼓,试着敲击几下,还是感觉不太对,声音太清脆,无法模拟架子鼓的声音。

吕先生凑过来:“沈先生,怎么了?”

他觉得演的已经是极好了,但在沈先生这里还是不过关。

沈黎摇摇头道:“曲子打的有瑕疵。”

一旁的乐师脸色越发黑了,你行你上啊?

但他不敢说,乐师属于三教九流,身份还是很卑微的。

沈黎无论如何敲击,都觉得这声音不对。

现在发明个架子鼓,无论如何都是不现实的,而且他也不会做乐器。

突然,他想起自己大学时候,将扫垃圾的铁簸箕和胶质脸盆反扣地上,再用衣架顺着敲击,可以模拟架子鼓的声音。

脸盆在第一位,瓷砖地板第二位,簸箕反扣地上,算第三位。

用铁质衣架,顺着敲过来,来回轮流的敲击,可以很好的模拟出来。

嗯,当时也是有条件,自己试过一次,的确可行。

他试着将锣盖在地上,敲击上去,几乎差不多。

于是,他拿着两个木棍,先敲地上的锣,然后两个木棍互相敲一下,随后敲鼓的边缘。

来来回回几次,效果甚好。

那几个乐师,冷眼旁观他所做的一切,这样砸,除了噪音,什么都没有,更别说曲子了。

“来,试试,你们接着唱。”

说着,音乐再起,模拟架子鼓的声音也响起。

节奏感果然强了许多。

吕先生不自觉的跟着抖腿起来。

那几个乐师自然也听出其中的不同,万万没想到,面前的年轻人才是大师啊,随便敲几下,便将一首歌伴奏的更加完美了。

后院响起的歌声,很快吸引了一众下人,林晴也陪着沈黎岳母出来观看。

可这么一点剧情,够谁看的?

尽管一集演了两个时辰,但大家都是意犹未尽。

沈黎在一旁继续指导:“每一集,都得有片头曲和片尾曲,这片尾曲便用这个,至于开头,换一首。”

嗯?

众人眼睛都直了,这还藏有私货啊,歌都没唱完。

“哈……啊~~啊!哈……啊~~啊!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啊”

而且前面带着阵阵劲爆的摇滚,让人心头一震。

一曲终了,所有人的嘴巴都能装得下鸡蛋。

这曲子,更加超前,但也更好听了。

第112章:火爆现场 翌日一早,味极妙酒楼门口,便张贴告示,今晚酒楼门口,开办大型连续剧,白娘子传奇!

很快,这个消息不胫而走。

达官贵人以及平民百姓十分好奇,这白娘子何许人也,要开戏班?

不过,免费的看戏,大家还是很乐意的。

每晚睡的太早,总有些不甘心,又没有其他娱乐方式,而且点灯太耗费灯油。

免费舞台剧,在人们平静的生活中掀起一波涟漪。

就连府尹大人闫海容听到消息,也笑眯眯的称自己夜晚过去看看。

沈黎这个年轻人,有想法,有热血,并且还有一些鬼点子,不知道这次又能玩出什么花样。

这个消息,传遍了金陵城内。

太阳落山的时候,都有大量的人前往酒楼门口守候,一时间,味极妙酒楼人山人海,还有自带小板凳的。

吕先生也是第一次搞这么大型的舞台剧,一时间手忙脚乱。

还好沈黎借了一些家奴给他,舞台这才搭建起来。

周围烛火通明,尤其是舞台上,几个大火把格外耀眼。

一些大人物坐在前面,翘着二郎腿,看看这戏到底怎么样。

舞台上静悄悄的,很快,一阵劲爆的音乐响起。

“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

人们目不转睛,这种歌曲,让他们耳目一新,人们皆等着接下来的好戏。

报幕女子举着牌子,有识字的大声道:“第一集。”

然后,一年幼孩童背着篮子出现,在林间采药,手上的白蛇也在地上匍匐前进。

为了防止说服不了小白蛇好好演戏,这群人,真的把小白蛇弄成重伤,还拔了蛇牙。

道具无比真实。

良心!

一集演了两个时辰,后面音乐渐渐响起,火把也渐渐熄灭。

“尼玛!这就完了?”

“这还没演完,继续演!”

“草,这才第一集!”

……

剧情戛然而止,引起很大的反响。

人们刚沉浸于剧情时,突然片尾曲出现,大家都有些受不了,叫骂的,指责的,比比皆是,都觉得心里痒痒的,赶紧演完吧。

报幕员缓缓走出,笑着解释道:“今日只排练了这么多,以后每日夜晚戌时,味极妙酒楼前更新一集,请关注明日剧情!”

随着戏台上的灯光逐渐熄灭,台下叫骂声一片。

“草!”

“赶紧更新!”

“我要看两集!”

……

人群中的沈黎摸着下巴,要不要搞个超前点播什么的。

嗯,得让他们充值VIP。

通过人们的反响,看样子舞台剧还是很成功的。

今晚约莫就来了七百人左右,明晚估计要翻一倍了。

事后,吕先生也跑来诉苦。

每日开销,让本就不富裕的他,更加雪上加霜了。

意思是来找赞助。

这件事,沈黎本来就有受益。

到时候酒楼的二三楼建起来后,那些贵人可以在楼上观看,带动酒楼的生意。

沈黎摇摇头拒绝了他的请求,给他出了一些点子:“你看,你不要钱的原因,是地方太开阔了,没法卖票,但你可以卖其他的附加产物啊。”

“何为,附加产物?”

“瓜子饮料花生米等等,吃瓜群众嘛,还可以卖瓜啊,不过你卖的瓜得包熟,不然被人捅了不关我的事啊。”

他摊开手,嘿嘿笑着,一个十足的奸商模样:“而且,你可以卖手办啊,让人做白娘子的小泥人,拿来卖,再就是卖海报,让那白娘子演员没事的时候出去,办个什么签售会等等。”

“妙极,妙极啊!”

吕先生现在是彻底丢掉了文人风骨,与沈黎狼狈为奸,净想着赚钱的事情。

“而且,你赚了钱,可以买地,建大剧院,到时候这酒楼这里,继续演着,但剧院那里,还可以继续演啊,演超前的东西,这个得要票,还要超前点播的费用,嗯,至于VIP,每个月二十五两银子,超前点播,每集三两银子,这钱,不就赚回来了吗?”

“喔!!!”

老头子的嘴巴张成一个“O"型,上面还挂着山羊胡子,他一拍大腿:“沈先生果然好计谋啊,真乃,真乃……生意之王!”

沈黎尴尬的摸摸鼻子:“您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呢?”

“老朽自然不会骂沈先生。”

吕先生哈哈大笑,仿若找到人生的方向,匆匆离去。

白娘子传奇的故事,彻底在金陵城中传开,人们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那歌词中十分露骨的话,百姓也不觉得不要脸了,纷纷演唱。

就连干活的小工,也扭着屁股哼唱几句。

可沈黎,与萧林焕的谈话中,却觉得有些不妥了。

“敢问沈先生,您觉得,当今八股文,是为了做什么?”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我担心你,动了一些人的利益。”

聪明的沈黎,瞬间明了。

八股文,虽然是朝廷选材标准,但也可以禁锢一些人的思想。

不如,读书读傻了这句话从哪里来的。

八股文,本就是一个牢笼,若是沈黎没有实力,便贸然解放百姓的思想,怕是朝廷有人不会让他好过。

“我明白,这只是仙侠剧,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人们只是看个热闹,况且,大渝应该没有什么文字狱吧。”

“那‘萧’字呢,还有‘姜’字呢?”

萧林焕闭上眼,似乎是想起痛苦的过往,深吸一口气。

沈黎摸着下巴,在自己没有势力前,最好还是不要搞那些特别出格的剧情出来,否则真的很危险。

这是古代,可不是现代,封了作品就完事,这可是要砍头的。

“你的剧情写的极好,我听妹妹回来说过了。”

萧林焕缓过来,他眼中透着一股透彻,经历这么多,让他这般年纪已经看透世间很多事情了。

沈黎点点头:“还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你做的已经够多了,沈大哥,若是我身体方便,应对你行跪拜大礼的,此等恩情,做牛做马都无以为报。”

“算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说不定将来你们萧家平反,我还得仰仗你们呢。”

“我原本想……”

萧林焕踌躇一下,咬咬牙道:“将妹妹嫁给你,侍奉你一生,甚至阿姊,也可以……”

“呃……”

沈黎摸摸鼻子,这一言不合就要以身相许吗?

第113章:不堪入目 萧林焕有些痛苦道:“可是,我们一家人,背负着反贼身份,若是嫁与你,便与你绑在了一起,到时候平白连累你一家人,还是不妥。”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没事,一切都会好的,你安心住下,我每顿只是给你弄点饭菜而已,你要是想还,将来有钱给我几万两银子就好了。”

他故作轻松的耸耸肩。

萧林焕仍有些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这么久的逃亡路上,我也学了一些易容术,等我伤势好了,易容之下,也可以出门看看。”

他轻声道:“我的匕首,就赠与你了,但是切记,这东西万万不能拿出来给别人看,否则就是杀身之祸。”

“我知道了。”

沈黎点点头。

现在一切稳定下来,他只需要每日排排戏,关注一下酒水的生产进度,基本上没有其他事情。

牙行的事情,詹良才在做,酒楼的经营,老丈人林长青在处理。

他就一个甩手掌柜。

今日的白娘子剧情,让人更是耳目一新,尤其是借伞片段,船夫与小青合唱的《渡情》。

而且为了剧情的逼真性,舞台后方真的有人在洒水。

那些前排的观众,甚至要打伞。

没带伞的观众,被淋了个落汤鸡。

不过大家也乐在其中,很快,一首渡情渐渐风靡起来,全城皆唱,而且还衍生了一系列的生意。

有说书的,说起白娘子传奇时,听众也格外的多。

淋了雨的观众没有生气,但有人暴跳如雷。

秦淮河畔的添香楼内,今晚客人凋零,几乎没几个人,甚至里面的风尘女子,也偷偷跑去看戏了。

杨妈妈气的直跳脚。

电视剧比女人还好看吗?

接连几日,添香楼都是人员凋零,基本上没客人。

她急了,遣人将每日演的剧情记录下来,看看到底演的什么,能让人这么着迷。

这时间长了,青楼迟早会被这帮人搞倒闭了啊!

于是,在沈黎万万没想到中,青楼开启了一个新的项目。

cosplay!!!

事实证明,人为了赚钱,潜力是无限的。

青楼的事情,简直毁人三观。

客人可以演许仙,然后与演白娘子的青楼女子眉来眼去,然后去床上……

客人可以演许仙,与小青……

口味重一些的,可以演许仙与法海……

甚至,许仙和姐夫,许仙和蛇……

法海和白娘子,法海与小青……

租用戏服还有额外的租金,越是奇怪的戏服价格越是高昂。

……

这尼玛,沈黎听到这些消息,一口喷的到处都是。

首先发现这种情况的,还是“文学大儒”吕先生。

“草他妈的!”

吕先生难得爆了粗口:“不敢看啊,不敢看!”

“话说吕先生,您为什么会出现在青楼?”

沈黎歪着脑袋,他的关注点总有些不太一样。

吕先生愣了一下,随后连续咳嗽:“呃,老夫是去找个朋友。”

“您是去找法海吗?”

“呃……”

他捂着脸:“我先去排戏了。”

沈黎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青楼的人,这么大胆开放,自己要不要去指导一下他们?

女刺客被捆绑,被审问的剧情。

女捕快的剧情。

还有牢房的剧情……

他深吸一口气,还是留着吧,万一自己日后要开青楼呢?到时候这不就是自己的优势吗?

嗯,很有道理!

他摸着下巴,也不管吕先生排新剧情了,出门看看沈记牙行做的如何了。

已经近半个月没看到詹良才了,也不知他在做些什么。

沈记,倒不是牙行。

铺子里面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群,铺子的掌柜是另外一个人,沈黎不太熟悉。

“哟,客官,要哪种香皂呢?我们这里有药皂,肥皂,香皂等等,对面是雪花糖,价格公道,每两只需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银子一两雪花糖,这比起之前上百两银子要便宜许多。

雪花糖区的客人也少了许多,主要是糖太便宜,很快被抢完。

香皂区之所以还有人,是因为产量很高。

沈黎四处打量一番,看向掌柜:“詹良才呢?”

“哟,您还认识我们大掌柜的啊。”

那掌柜笑道:“他啊,在后院谈生意呢,客官您得稍等一会。”

“我叫沈黎。”

……

掌柜的愣了片刻,瞳孔瞬间放大:“原来是东家来了!”

“你做的不错,继续吧,我去后院看看。”

沈黎摆摆手道:“不用通禀,我比较熟。”

后院接待室,都是接待贵客的,想当初,他可是没少进入那里。

还没到接待室,就听里面吵得不可开交。

“二两银子,不能再少了,刘老板,您要知道,我们这种香皂,逐渐替代了世面上的那些香皂,而且这种香皂香味更加浓郁,价格却是他们的十分之一,也是您大批量的进货,我才给您优惠,这要是平时啊,我是不会这么便宜出售的。”

“那我们卖多少钱?价格是不是我们自己定?”

“这种香皂,我们卖五两银子一块,您刨去路费开支,最好也是五两银子,如果人家知道沈记比您的便宜,肯定是到我们这里买啊,这样对您也不公平。”

“我啊,是销售草原,那里不缺牛羊,就缺香皂这些洗漱用品。”

“那甚好,您可以随意定价,百两一块都可以!”

狼族的钱,不赚白不赚啊。

沈黎缓缓走进,推开门。

詹良才看到他,连忙站起,笑呵呵对屋内几个商人介绍道:“这位,是我们沈记的东家。”

“这么年轻啊?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几个商人虽然对沈黎的年纪有些怀疑,但还是拍着马屁恭维道:“沈老板,既然您出面,这香皂的价格,能不能再便宜一些?”

沈黎看向詹良才,笑着摇头道:“诸位老板,今日我来,只是看看詹掌柜,顺便请他喝酒的,至于这香皂生意,詹掌柜全权打理,他是我们沈记香皂的负责人,他说的,即是沈记所说的。”

詹良才感激的拱手,这种生意,最忌讳东家进来插一手。

而沈黎也没打算插手,他只是视察,顺便提一些建议。

几个老板对视一眼。

詹良才继续道:“诸位,皂角所制的香皂,即使你们进价,也得十两一块,而且货不多,我们这里,价格便宜,量充足,还在犹豫什么呢?”

“行,干了,我首批先定一万块!”

“我要三万块!”

“七万块!”

……

第114章:香皂定价 一个产品做的好,便会有很多经销商上门寻求大批量拿货,任何时代都会有这种经销商。

但在信息极为不发达的古代,这种经销商大片存活,其中茶商,油商,布商最为出名。

由于不方便出远门,交通不便利,导致信息的不发达,这些商人从外地买了货,再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卖,价格上可能要翻几倍。

所以便有商人重利轻别离的说法。

这种大幅度涨价,有时候会被其他人知道,便对商人产生厌恶之感,觉得他们是蛀虫,是投机取巧的败类,所以文人雅士对于商人也格外厌恶。

加上朝廷抑制商业发展,时间一长,商人名声更是臭不可闻,甚至堪比戏子,因为他们都是玩嘴皮子的。

沈记的肥皂价格低,是这些商人需要的。

金陵城的市场,他们可以给沈记,但出了金陵,价格就是他们说的算了。

二两银子的进价,比之前的进价可是低了八两银子,他们拿到其他地方,可能是二十两一块,也有可能二十五两一块,甚至卖到草原上,四十两一块。

虽然看的暴利,但中间运输也有损耗,而且有风险,各地的山贼,还有通关费用等等,实际上落到他们的手里,并不多。

几个商人第一批定下来,足足三十万块。

沈黎还在担心产能不够时,詹良才却笑着捋须道:“东家无须担心每日产量,现在我们开了四个作坊,请了一千三百个小工,每日可做十万块香皂,正愁没地方出售呢,整个金陵,每日最多消耗两万块,而且后续还会继续渐少,如此情况,我们必须分销到其他各个地方。”

“没关系,我不是怕他们赚到钱,有他们替我们打开市场,自然是好的,而且现在产能太好的话,你需要做一下包装,你看看你现在的香皂,都是一股脑的丢在盒子里,客人要的话,便伸手拿一块,这样不好。”

詹良才点点头:“那应该用纸包一下。”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肥皂自从出世后,便被人定位比皂角香皂低端一些?实际上肥皂并没有任何低端的地方。”

沈黎耐心的解释道:“是包装,你看看皂角香皂,外面用个精致的小盒子,还可以抽拉的。你再看看我们的,只是用纸包一下,如此对比起来,哪个更高端?包装,对于一件产品,十分重要。”

詹良才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少爷说的极是,我马上整改。”

“实际上,高端一些的香皂,你可以卖的贵一些,有的客户,他们不缺钱,怎么说呢,他们要的是感觉。”

“比如两块一样的萝卜,垃圾堆里一分不值,菜市场里值两文,小商贩里,一盘萝卜丝,可能就是十文,而在酒馆里,就是五十文,在咱们味极妙酒楼,那可就是十两银子。”

“我是说过,肥皂可以拉住一些低端消费市场,但现在咱们有了高端市场,结果你定价太低,那些人会觉的,你心虚,不敢卖太贵,你害怕,所以你的产品有问题,实际上我们的产品是没有任何问题,甚至比皂角香皂更好,那么,你的定价会导致,富人看不上,穷人买不起,你只能选择卖给这些商人,拿到外地后,一块香皂狂赚几十两银子。”

詹良才咽下口水,谁说少爷不懂商贾之道的?

“少爷说的极是。”

沈黎此言,仿佛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商品定价,还跟客户有关,定价的高低也会影响客户对商品质量的判断。

当真是受教了。

“那您觉得,我们的香皂,要定价几何?”

“现在临时改价,对信誉影响极大,我给你画几个香皂盒子,你按着生产,其实你发现了没有,香皂也可以衍生一些附加商品的。”

“什么附加商品?”

“盒子,不是包装盒,而是人们日常用了香皂后,放在哪里?而且香皂不能长期在潮湿的地方,最好用完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滤干水分,那么,你可以再做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沈黎伸出手指:“这个小盒子,是不是可以卖钱?那这个小盒子的制作,是不是可以收入更多的贫民用来工作,为他们提供食物?”

詹良才惊为天人,连连点头称是:“少爷高见,如此做生意,简直闻所未闻。”

整个金陵城乃至天下的商人,只知抄袭,不知衍生,别人做这个赚钱,他们也学这个,别人做那个赚钱,他们也学那个,从未想过还有衍生一说。

“行了,别拍马屁了,你这里稳定下来,便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才一千多个工人,能解决多少温饱问题?起码要做到一万个工人,官府才能重视我们。”

到时候,官府习惯了工厂为他们解决穷人吃饭问题,自然会重视商业。

现在的香皂,每日产量十万块,其中低端的,约莫两万块,中端的五万块,高端的三万块。

低端的,自然是那种黑乎乎的,中端的,是添加少量香粉的,至于高端的,则是添加了各种材料,而且有功能的香皂。

低端的没有包装盒,每块二文钱,专为穷人准备,中端的,每块五两银子,为小资家庭准备,至于高端的,则是为一些贵人准备,售价十两银子。

这个价格,定的沈黎有些不满意,自己最高端的产品还比传统香皂便宜十两银子,这不显得自己比他们低一头吗?

等包装盒做出来后,上面附送滤水盒子,高端的售价也得二十两银子!

沈记铺子里,有许多新招来的小工,詹良才貌似懂一些员工管理,拉着沈黎在每个员工面前介绍:“这位,便是我们的东家,你们能开这么多的工钱,也是东家的意思,东家体恤你们辛苦,每日三餐,都加重了油水,而且还是三菜一汤,大家说,东家好不好?”

“好!”

“如此东家,夫复何求,我们应该鞠躬尽瘁,为苏记贡献自己每一份力量!”

沈黎歪着脑袋,詹良才这货,有搞传·销的能力,下面的人被他忽悠的团团转。

第115章:离别愁绪 不过,这些小厮工人大多是贫苦人家出身,在家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到了沈记,每顿三菜一汤,丰盛无比,这已经让他们很满足了。

令人惊喜的是,不管是小厮还是学徒,都是有工钱拿的,每一天,都有二到五文不等。

现在金陵城贫民窟中已经传开了,沈记的作坊,是金陵所有作坊中最为良心的,待遇也是最好的,人们拼了命的想挤进来做一点事,甚至有人还托关系进来。

至于那些进来的,看外面这么多人虎视眈眈自己的位置,也在拼命的做事,生怕哪一天做的不好,被东家给炒了。

整个苏记,每日抛去赋税,约莫有三万两的收入,至于酒楼,二楼已经逐渐完工,再有两三天就可以投入使用了。

酒楼和牙行,每日可以提供四万两的纯收入,约莫两三个月,就可以着手买官的事宜了。

酒楼前的白娘子传奇依旧在播放,每晚定时播放一集,每日都是人满为患,就连府尹大人闫海容,每日也是定时过来兴致勃勃的观看。

而吕先生,现在基本上不敢出什么门,每日被人追着要求更新,甚至他家中的婆娘,每日也在要求他更新。

可后续剧情,有时候他自己也不清楚,也要找沈黎惊醒商讨新的剧情。

沈黎自是将整部剧都看了一遍,每日在家书写剧本。

又过了几日后,他终于写完整个剧本,吕先生也如获至宝。

他现在组建的戏班子,收入也是非常可观的,至少再也没讨论过钱的问题。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躺在竹椅上,仰视星辰。

有时候他在想,自己现在衣食无忧,仿佛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每日除了赚钱,便是赚钱。

他叹口气。

最近,抓捕萧林焕的风声渐渐过去,萧林焕也逐渐在院子内活动。

他一袭青衣长袍,如同翩翩君子一般。

偶尔他也会练习一下拳脚功夫。

“沈大哥,你在烦心吗?”

“还好。”

沈黎舒服一躺:“怎么样,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吧?”

“嗯,多谢沈大哥的照顾了。”

萧林焕拱手道:“我想,我差不多该启程了。”

“你是准备离开金陵了吗?”

“是啊,天下之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所,北方七皇子义薄云天,我还是想去找他,做个马前卒,杀狼族。”

他叹口气,眼中有种不符合年龄的落寞:“北方狼族近年来,又想犯我大渝边境,北方战事渐起,朝廷应该有所准备了。”

沈黎摸摸下巴,这些战争,离自己太过遥远,不过这几年大渝的发展不错,也没有什么天灾,国库应该充足,负担一场战事应该挺轻松的。

这些狼族,始终贼心不死,屡犯边境,试探大渝的底线。

当年若不是萧家,怕是大渝已经改姓了。

“你就不怕,再次被当做反贼,被朝廷杀掉吗?”

“杀掉又如何,活着又怎样,我落得如此境地,本来就是行尸走肉一般,若让我如同一头猪一般,每日吃睡之间循环,然后为萧家延续香火,那这样活着,真不如死去。”

萧林焕笑道:“与其这样,不如与狼族一战,死前还能落个美名。”

“以德报怨,只是你想过没有,你一家被枉死,即便你在战场上有了美名,朝廷也会将这功劳抢走,再给你按上一个恶名。”

“这……”

他叹口气,眼中露出一种释然:“管他呢。”

“真的决定要走了么?”

沈黎忽然想留下他。

按朝廷编制,若是他做了伯爵,府内可以留五十私军,到时候萧林焕会是个不错的教头。

那样的话,英雄之后也可以存活于世,迟早有平反的那天,此去北方,路途遥远,一路上艰难险阻,怕是他到不了战场,便要死在自己人手中,太过可惜。

萧林焕点了点头:“走吧,走吧,不走,如猪猡一般活着,着实也没什么意思,阿爹在天上看到此副光景,怕是也不会心安。”

“罢了,人各有志,我也不会强留你的。”

沈黎也叹口气:“临走前,我送你一个东西吧,希望在战场上对你有些用处。”

“若是香皂酒水,还是算了吧。”

萧林焕苦笑道:“这东西,我用不着。”

“这个东西,叫做望远镜,你也可以称他为千里眼。”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个套筒,一拉两截,前段和尾部都有凹凸镜。

这是水晶所制,而且工匠的手法并没有那么专业,导致所制的望远镜,只能看几里路,再远了便看不清楚了。

若是有玻璃就好了。

这还是前两天,味极妙酒楼前观众太多,他想看戏,又挤不进去,只能坐在远处的屋顶,拉开望远镜观看。

按照沈黎传授,萧林焕拉开望远镜,站在屋顶看向远方。

远处的景色尽收眼底,甚至几里路外的街道上,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他讶然的把玩手中望远镜,这东西在战场上刺探敌情,简直就是利器。

“沈大哥,这东西,当真厉害。”

他竖起拇指:“与传说中的千里眼无异。”

“希望对你有用吧。”

若是有条件,沈黎真想做把火枪给他防身,这少年,身上有种成年人的洒脱,还有坚毅,让人很是喜爱,可惜人家有自己的理想,不能为自己所用。

他也不想开口打击萧林焕,他们一家人摆明是功高震主,陛下忌惮,那个所谓内阁首富秦补拙也不是个什么玩意儿,否则那些与敌国通信是怎么来的?

萧林焕拱手道:“谢谢沈大哥,咱们有缘再见了,至于阿姊和妹妹,朝廷一直没有追究,想必是放过了她们,女流之辈,不会掀起什么波浪,若是沈大哥不嫌弃,便……”

“得,还是算了,我明白你的意思。”

沈黎连忙摆手,姐妹共嫁一夫的事情,在古代很常见,但他有些难接受,自己做自己姐夫么?

对于感情之事,他一直顺其自然,并不奢望三妻四妾。

“好,明日清晨,我便离去了,沈大哥,多谢你的照顾。”

萧林焕也不好再劝什么,不过阿姊和妹妹跟着他,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欺辱,自己也能安心上路了。

沈黎点点头:“来日再见。”

第116章:东窗事发 翌日清晨,天还灰蒙蒙的时候,萧林焕一身青色长衫,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袱,从沈家后墙翻出。

这个时间,城门处已经陆陆续续有人进出了。

大多是卖菜的小贩,还有赶往别地的商人。

他按照沈黎的样子,易了容,并且在嘴角粘上八字胡,头上缠着黑色四方巾,一副商人打扮。

他拒绝了阿姊妹妹送他的要求,一个人走,目标很小,也不会被人察觉。

城门前,他学着生意人的口吻,连连讨好守城士兵,甚至给人塞了二十两银子,才被放行。

走了不远处,他转身看向金陵城高耸的城墙,叹息一声。

阿姊妹妹,这辈子怕是不能再见了。

随后他转身,朝着北方走去。

出城时没有带上马,只能走到下一个县,再买上一匹骏马,一把好刀。

而且官道上不能走,太过招摇,很容易被人发现。

不走官道,就意味着路途更加凶险,不仅要防范东西厂的追兵,还要注意各处山贼强盗。

他摸了摸腰间阿姊送的二百两银子,也不知能不能坚持到北方。

前方,一辆马车在清晨的薄雾中,若隐若现,马儿停在原地,打着响鼻,随后啃食地上的草皮。

他心头一跳,拿出沈黎赠送的望远镜细看,长出一口气,快步走过去。

“阿姊,你怎么在这里?”

车厢旁,站着的正是苗欢盈,车厢内还有苗欢心。

“少爷给我们放了假,让我们出来送你,城内人多眼杂,所以在此处等你。”

苗欢盈笑着走来:“马上深秋了,你带这点衣物怎么能行?去北方,得要袄,否则冻坏了可怎么办?”

车厢内的苗欢心连忙下车,抱着一个包,里面是袄和一些换洗衣服。

至于萧林焕的包袱,虽然硕大,但里面大多是草料填充,让守城的人以为这是他要售卖的商品。

沈黎照顾的已经够多了,他也不好意思再要些什么。

“阿姊,妹妹,你们快些回去吧,天寒露重,别伤了身子。”

他吸吸鼻子,将离愁狠狠的压入胸腔。

一旁的苗欢心一脸不舍,已经开始抽抽噎噎。

苗欢盈毕竟年长一些,她强作笑意:“行了,我们知道了,你一个人在外,务必要照顾好自己,一切小心行事,我们在沈家,不用担心,少爷对我们极好的。”

萧林焕点头。

马车后,一阵马蹄缓缓传来,是刘齐。

“萧少爷,这是我们家少爷送的,虽然比不上汗血宝马,但也是极品,日行七八百里,还有马背上的干粮和水,你在路上用得着,哦,对了,这里,还有一万两银票。”

刘齐拉着缰绳,递给萧林焕后:“两位姑娘,还是赶紧回去吧,待会路上人多了,眼就更杂了。”

萧林焕点点头,对着刘齐拱手道:“多谢刘兄弟了,代我向你家少爷表示我的谢意。”

他又扭头看向一旁的阿姊妹妹:“你们也快回去吧,时辰不早了。”

“好,去吧。”

苗欢盈眼眶通红,对他挥了挥手。

他翻身上马,一路前行。

后面,两姐妹泪眼婆娑。

这一别,便是天人永隔了。

刘齐架着马车,载着二人,慢悠悠的朝着城内走去。

只是,没走多久,苗欢心顿时惊叫一声。

苗欢盈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远处,一阵马蹄扬起尘土,接着利箭呼啸,烈马嘶鸣,惨叫声不绝于耳。

西厂的人,来了!!!

“快走!”

刘齐扭头看去,顿时觉得腿肚子发软。

纸永远包不住火,但没想到,这么快就东窗事发了。

昨晚少爷交代他的时候,便想到了这一层,西厂的人这么久没动静,绝不是因为他们放弃,而是在其他地方有所布置。

毕竟抓捕反贼这么大的功劳,任何机构都不会掉以轻心。

而且萧林焕越是难抓,越让陛下不放心,他能力越强,陛下越是害怕,害怕他日后有了势力,真的开始谋反。

苗欢心一路哭嚎着要回去救哥哥萧林焕,被冷静的苗欢盈拉住:“快些回去,不要直接将车停在沈家门口,停在苏家那里,我们走路回去。”

这马车,当初是她买的,上面还有苏记的标识,而且天色蒙蒙亮,西厂的人不一定能看清他们的面容。

她不怕死,甚至也不怕弟弟死,只是怕连累到沈家。

刘齐一个小家奴,从未见过如此场面,顿时腿脚都在打哆嗦。

苗欢盈见状,连忙走出马车,拉住缰绳后,猛地扬鞭,马车一路飞驰,前往苏家宅子。

随后,三人在城内绕了几圈,这才回到沈家。

沈黎正在摆弄自己的新牙刷,见三人齐刷刷的站在自己面前,刘齐脸色惨白,看样子吓的不轻。

他缓缓丢掉牙刷:“该来的,总会来的。”

“柳升。”

护院柳升似是等候多时,提着长枪走过来道:“少爷,马车已经备好。”

沈黎点点头,朝着东厢房喊道:“林晴,收拾好了没?”

“好了。”

林晴有些担忧的看着他:“当家的,你怎么办?”

“人家还没找上门呢,你怕什么,你们就当是出去旅游呗。”

沈黎耸耸肩道:“别怕,我这人命大着呢。”

昨晚,他已经规划了一家人的路线。

只有林晴与妞妞离开金陵城,岳父一家,暂时去乡下避避风头,他们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沈黎安排,只能照做。

至于林晴母女,出了金陵,直下港口,顺着货船远游海上。

西厂再厉害,也不可能去海上抓人。

林晴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沈黎忽然将他赶离身边,肯定是出了很大的问题,又提到命大,怕是与生死有关,她一时间泪如雨下,死死抓住沈黎衣服:“当家的,我不走,要死大家死一起!”

“胡说什么呢?”

沈黎强忍不舍:“大清早的,死什么死,让你们去看看海上的风光,多好。”

林晴还想说些什么,他招招手,柳升上前拱手道:“夫人,您还是和我一起走吧,这样少爷也可以减少一些负担。”

她泪眼婆娑的看向沈黎。

“去吧。”

马车渐渐驶离金陵城,沈黎叹了口气:“东窗迟早是会事发的,即使萧林焕不供出我们,西厂的人迟早也会查到,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与其这样,不如主动出击。”

第117章:计划营救 “少爷,跟官爷斗,我还不想死啊!”

刘齐哭哭啼啼,双腿打颤:“要不,我们找官府说明情况,府尹老爷跟您那么熟,肯定会放您一马的。”

沈黎皱着眉头,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你以为是金陵府尹吗,那是西厂。”

说着,他将西厂所做的恶事又给刘齐讲了一遍,刘齐顿时吓的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你现在还觉得,我们说明情况有用吗?就是我们认识萧林焕,都得死,何况是跟他相熟。”

“那,少爷,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刘齐吓惨了,他一个家奴,何时见过这种阵仗。

跟官府的人斗?就连说话大声一点他都不敢。

沈黎深吸一口气:“西厂的人,在金陵并不多,杀了便是。”

他忽然想起万逸楼说过的话,一个金陵分部,只要不将消息传出去,自然也翻不起多大的浪。

刘齐只觉腿肚子发软,少爷一定是疯了。

残杀官爷,那形同谋反了。

苗欢盈郑重的看向沈黎:“少爷,我们手里,并没有什么人可以用。”

是啊,西厂的人,大多都是有修为傍身的,即便是最小的官,怕是也有八品,自己一方,并没有什么高手。

若是万逸楼在的话,还好一些,他一个人都能收拾这些西厂的阉党。

现在给万逸楼写信的话,怕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些阉党为了抢功,怕是将人在金陵简单审问一番,便着手送往顺天城内。

那,金陵城内,自己还认识那些拥有修为的人呢?

对了,刘肆。

可惜这货与自己有杀父之仇,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选择帮自己与朝廷作对。

还有就是天道宗,若是自己答应加入天道宗,是不是就会有人出面帮助自己?

可现在自己唯一认识的小奴儿,也已经离开金陵。

怎么办?

他深吸一口气,想着家中的两个护院,又摇摇头。

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

难啊。

沈黎苦笑摇头:“我知道没有人可以用,所以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起码不能坐以待毙,西厂的诏狱,人进去之后,生不如死。”

“欢盈,你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在外面找找西厂的据点,找到后远远看着,不要打草惊蛇。”

“欢心,你继续在后院负责饮食起居。”

“刘齐,我说几个东西,你去采购回来。”

三人虽然不知道怎么办,但此刻少爷的话,无疑是定心丸。

买的东西,自然是硫磺,硝石。

生死存亡之际,黑火药,应该可以出现了。

这是沈黎穿越以来,最大的底牌,甚至敢跟皇帝老儿叫板的底牌。

今日突然拿出来,着实有些仓促。

这么强的东西,完全可以等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猛然掏出来,让世人好好惊讶惊讶。

苗欢心按照他的要求,从厨房弄来木炭,随后拿来小刀,一点点的刮出木炭粉,再用细小的筛子,筛去较大的,留下细腻的粉末。

救兄心切的她,格外的认真,一天便磨出了二斤粉末。

制作黑火药的配方是硫磺,硝石,炭粉。

一硫二硝三木炭,高中都学过的方程式。

充分混合后,点燃会发生剧烈爆炸。

如果将火药周围绑上碎瓷片,铁钉等物,那杀伤力更甚。

就像红衣大炮,真正对敌人产生杀伤的,并不是火药本身,而是火药爆炸产生冲击波,将这些锋利的碎片震飞,快速打入敌人体内。

碎瓷片还好,若是钢针一类的,那伤害更加充足。

沈黎要做的,是火枪,但与常规火枪又有些不同。

火药推动的,不是钢珠,而是圆球包裹的碎瓷片,或者钢针。

尽管圆球在火药燃烧的一瞬间就会被熔化,但碎瓷片出膛的一瞬间,便会犹如天女散花一般四散开来,这样虽然影响射程,但加大了威力。

他没有经过枪械的系统训练,若是一枪打不中,那些有修为的西厂阉党,必定有了防备,下次再想如此,便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夜幕渐渐降临,黑火药被他做出来。

随手点燃后,随着“呲”的一声,一阵强光过后,地上只剩下一堆黑色粉末。

刘齐已经去安排铁匠铺连夜做出枪的套筒,扳机等细小的地方,还得继续改进。

现在只需要一个铁管,上面加入引线,点燃即可。

至于扳机启动,需要更详细的设计图,扳机启动,砸在火石上,擦出火花,然后引燃枪膛内的火药,推动子·弹前进,现在显然有些复杂。

沈黎一直以一个商人自居,完全没想过有一天会有危险来临,便一直将此事搁置下来。

事实上,有钱能使鬼推磨这种事,不是扯谈。

后半夜,刘齐便拿着做好的三支枪管,回到沈家。

沈家后院,灯火通明,几个心腹下人看着沈黎做实验。

若是此事做成,或许有一线生机。

西厂据点内,同样灯火通明。

他们抓到一条大鱼。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反贼啊,大功一件。

所有人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就连走路也轻快了几分。

立功就意味着奖赏,升迁,谁不高兴?

后院柴房内,架子上绑着一个血人,一个翘着兰花指的太监,扭着屁股嘤嘤乱叫,似是很害怕这种血腥场面,但他手中的鞭子可从未停过。

这是一种特质的鞭子,虽然也是牛皮的,但里面,可是钢制的小铁珠。

珠子与珠子之间相连,那些小铁珠的外面,多了一层钢刺,犹如一个缩小版的流星锤,这钢刺甩在人的身上,瞬间扯下一块皮。

柱子上绑着的萧林焕眨眼睛便成了一具血人,奄奄一息。

“哟。咱家还没问话,你小子就睡着了。”

一个老太监面带慈祥,说话却犹如恶鬼,令人不寒而栗:“儿子们,来点水,让这小子清醒清醒。”

很快,几个小太监搬来一桶凉开水。

之所以给犯人用凉开水,就是因为凉开水里面没有细菌,这种犯人,若是伤口感染导致死亡,那可就亏大发了。

而且为了防止感染,这凉开水中,有时候加入烈酒,有时候加入大量的盐。

一瓢凉水下去,伤口火辣辣的疼,凉水再冰一下,当真如两重天一般。

萧林焕疼的脸上肌肉都在发抖,他所易容的部分,全部被人拿掉,他哆嗦着冷笑:“你们这帮阉人,霍乱朝政,迟早有人收拾你们的!”

“哎呀,他还嘴硬呐。”

老太监翘着兰花指,用洁白的手帕轻掩口鼻:“来啊,替他修修指甲。”

第118章:救兵来了 修指甲,便是拔掉指甲。

十指连心,拔掉指甲的痛苦,足以让一个人惨嚎半天,何况是十个。

还有另外一种。

拿来牙签粗细的钢针,插入指甲缝内,一根接着一根插入,那痛苦,一般人都顶不住。

指甲拔掉,萧林焕顿时眼珠暴起,上面的血丝如蛛网一般快速蔓延开来。

他死死咬住牙,脖子上的青筋在欢快的起舞。

“哟,让你交代,你倒是嘴硬。”

那老太监微微一笑:“继续吧,留口气便行。”

这些太监,被割去了最重要的东西,心里也渐渐扭曲,始终见不得别人的好,各种手段一一招呼,看的屋顶上的人蛋蛋一紧。

那蒙面黑衣人低声骂一句:“妈的,真狠。”

说罢,他脚尖轻点,消失在夜色之中。

东方的天空,露出鱼肚白。

雄鸡唱晓,万物醒来,鸟儿叽叽喳喳的到处觅食,很是欢快。

一天一夜没睡,沈黎看起来也有些疲惫。

他把玩着手中铁管,装入黑火药,又塞进一些碎瓷片,缓缓点燃引线。

在他的正前方,是一头被刨干净的猪,挂在架子上。

半夜屠夫听到有人要买一整只猪,连夜跑起来宰杀。

砰!!!

一声炸响,铁管口迸发一道火焰,肉眼可见的碎瓷片从管口飞速射出,随后挂在架子上的猪肉颤抖了一下。

沈黎只觉手臂发麻,忙丢掉铁管。

没有木质手柄卸掉反作用力,火药喷出一瞬间,险些拿不住,而且火药燃烧温度太高,枪管太烫手了。

一旁的刘齐从未听过如此响亮的动静,猛然间被吓了个屁股蹲。

再看猪肉,上面星星点点,密密麻麻的小伤口,皆是被碎瓷片所伤。

这若是打在人的身上,后果不堪想象。

一旁的苗欢盈轻轻咽下口水,这么大杀伤性的武器,若是用在战场上,那是有多猛?

沈黎检查一番,又看了看自己刚刚站的位置。

最多十步,再远一些,可能就会降低杀伤力了。

这个距离,他还是有些不满意。

太近了。

像万逸楼这种高手,如果有所防备,十步之内,很容易躲开。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并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按刘齐所说,这玩意儿呼啸时,好比天公发怒。

只要用的好,第一次还是能伤到人的。

哪怕是四品,猝不及防下,也能一枪将他打成重伤。

沈黎收拾着一旁残留的火药,随后将枪管丢给刘齐,又让他去做了手柄等物,一共三把,到时候再找两个人,或许真的有能力与西厂一战。

现在敌人数量不明,要动手的话,务必一网打尽,若是被人看到,那才是真的完了。

计划敲定后,他打着哈欠,前往东厢房睡觉。

初秋天气渐凉,是睡觉的最好时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黎总觉得床边有人,他猛然惊醒。

“还是有些防备的嘛?”

来人背对着他,自顾自的喝茶。

听声音,不尖,应该不是阉人。

“阁下是谁?”

沈黎皱着眉头沉声道:“私闯民宅,可是大罪。”

“嗬,私闯民宅的罪再大,也比收留叛党的罪名小。”

对方有意无意的话语中,已经说明他知道沈黎收留反贼了。

沈黎缓缓摸进枕头下,那里,有一把萧林焕送的匕首。

谁知,那人缓缓转身。

一身青衣,一把折扇,一张俊俏的脸。

刘肆。

“我啊,真不想救你,可是,上面有人发话了。”

他笑眯眯的撑开折扇:“若不是有人保你,你觉得,你这几个护卫,能救的了你吗?”

沈黎心里一沉,原来如此。

万逸楼走了之后,刘肆也销声匿迹。

自己与他可是杀父之仇啊,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见他报仇?

“你呢,也别得意,等哪天你没用了,我便割了你的脑袋,祭奠我那死去的父亲。”

刘肆翘着二郎腿:“怎么样,睡醒了,便考虑救人了。”

“救人?”

沈黎皱着眉头,萧林焕跟他们有关系?

似是看出他的疑惑,刘肆轻摇折扇:“这是个带兵的好苗子,我们天道宗,需要这种人才,至于你么,才情一流,又是个厉害商人,适合管钱。”

怪不得,天道宗看上自己了。

他在心里默默盘算。

任何时代,起事都要用到钱,而且大量的钱,自己这种生意不断扩张,迟早成为大渝首富,天道宗的人,倒是好眼光。

他早该想到的,天道宗能看得上自己,那必定对身为反贼的萧林焕有想法了。

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

萧林焕全家被冤屈致死,在外人看来,必定对朝廷心生怨怼,若是有朝一日兵权在手,倒戈杀回顺天都不一定。

这是世人的看法,可惜,他们猜错了。

沈黎耸耸肩,并不打算将这事说出来。

“你说吧,怎么救,我们配合你。”

有人出马,自是可以省去自己的火枪。

天道宗愿意出马,是他未曾想过的,不过,天道宗求贤若渴,想要这种人才,也很正常。

刘肆摇着折扇:“你的计划呢?”

“我的计划,在家等死啊。”

沈黎装作一脸无辜,缓缓躺在床上道:“我一个升斗小民,能有什么办法?”

刘肆突然被他噎住,也有些意难平。

半晌,他深吸一口气:“你不是升斗小民。”

“嗯?那我是什么?”

“刁民。”

刘肆郑重的给出自己的判断:“升斗小民,可不敢拿大渝战神萧鹏举的信物。”

沈黎讪讪的将匕首收回:“你懂什么,那萧林焕在我家住那么久,这是伙食费。”

“你也知道,萧林焕在你家住那么久。”

刘肆忽然冷哼一声:“若是我将此事抖出去,天道宗损失的,不过是个带兵将军,而你损失的,可是全家人的性命。”

“你们不仅损失的是一个带兵将军,还损失一个财神爷。”

计划有变,沈黎倒也轻松了许多,笑着打趣道:“你说咋办就咋办,我听你的。”

反正自己的能力他们知道,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要命没有,要钱,要多少给多少。

“今日之事,我们高层也有考教你之意,若你只会赚钱,便放弃你,因为,会赚钱的,不止你一个,我们需要的,是能镇守一方的人才。”

刘肆摊开折扇:“所以,我是配合你行事,你切莫学做滚刀肉,到时候丢了性命,别怪我没提醒。”

第119章:屋内筹谋 沈黎目光也渐渐冷静下来。

“你们难道不知道,我一直忙于生意,很少扩充江湖势力,所以,对于西厂的分部以及人手,都不甚了解。”

“我知道,所以,今日来也是送礼的。”

刘肆收起折扇,从腰间取出卷轴,丢在他的床上:“这是西厂在金陵所有人员的分布图,你可以看看,若是需要人手,我们天道宗,在金陵也有一些好手,供你拆迁。”

“你们为什么,这么信任我?按道理,我拿着你们天道宗在金陵所有人头去请赏,功过总能相抵了吧?”

沈黎并未第一时间打开卷轴,反倒是问起刘肆:“一个反贼,和一个谋反组织,哪个的价格更高?”

“你可以试试。”

刘肆难得露出一丝笑意:“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若是有人想办法对天道宗不利,自然有人收拾他。”

“哦,还是有底牌啊。”

沈黎打趣一声,拉开卷轴,细细观看起来。

城东一座破旧宅子内,上上下下二十七个西厂人员。

九品十五人,八品十人,六品二人,其中一人与东厂争斗中,死亡。

另外,游走在金陵城各处的斥候,共计三十七人,皆无修为傍身,只有拳脚功夫。

实际上,九品与外家拳高手,并无太大区别。

九品只是真气刚刚入门,此事的真气,只能提升身体素质,强身健体,并不能在战斗中提供实质性帮助。

“斥候,我们已经完全控制,可以一一拔除,现在难的是,这院子内的人,如何处理。”

刘肆伸出五根手指:“加上我,我们在金陵只有五人。”

“你也出马?”

沈黎忽然兴致勃勃的凑过来,搞得刘肆有些奇怪:“有什么不对吗?”

“对,你一人出马,就可以全部搞定了!”

万逸楼估算,刘肆起码二品。

二品高手,几乎与神仙无异了,收拾几个七八品的,跟打儿子似的。

总之一句话,有他,稳了!

刘肆一缩脖子:“你与我有仇吗?”

貌似确实有仇,沈黎还弄死了他爹。

不过,他只有八品,让他一个人对付一群八品,还有两个六品,有些强人所难。

可沈黎不知道,虽然猜不出他是几品高手,肯定和万逸楼差不多吧,否则怎么可能将万逸楼吓出那副德行?

嗯,起码有个六品吧。

谁知,刘肆连六品都不是。

沈黎伸着脖子,奇怪的问道:“你几品?”

“这是一个秘密。”

刘肆摇着折扇,索性撂挑子了:“我最多帮你处理两个八品的。”

“哦……”

沈黎一脸“我懂了”的表情。

万逸楼这胆小鬼,下次看到他一定要好好嘲讽他一番。

八品就将你吓成这副德行,当真……垃圾。

“你们在金陵的人,都是几品?”

“约莫七品八品的样子吧,有两个修炼的方向不一样,一个专修轻功,刺杀,另外一个专修防御。”

刘肆起身背对他,似乎对自己的修为难以启齿:“至于我么,常规修炼,外带一些奇技淫巧。”

“就是将棉花放铜丝上燃烧,与邪教差不多的蓝色鬼火?”

“嗯?你居然知道铜丝燃烧是蓝色的。”

他讶异一下,随后了然:“我爹,就是被你这些邪术害死的。”

“兄弟,其实,我有一件事,很奇怪。”

沈黎忽然盘坐在床上:“你爹死了,你不应该找我报仇吗?”

“是该报仇,但你还有用,大丈夫,能屈能伸。”

刘肆忽然冷冷的看向他:“不要觉得我与你合作一次,便以为我们关系多好,若是你对天道宗没用,你一样得死。”

“行了行了,不问了。”

沈黎悻悻的把玩着手里卷轴。

二十七个西厂人员,若是用天道宗的人,怕是很难搞定他们。

还有一个巅峰时期的六品,虽然看着品级不是很高,但对于普通人,已经是高山般难以仰望的存在。

一个六品,打五个八品,还是手到擒来的。

自己这一方,太弱了。

他默默的看着上面人员名单,看向刘肆:“你确定没漏掉吧?”

“自然没有。”

刘肆打开折扇,恢复如初:“天道宗的情报,一直是最准确的,那里面,有个我们的人。”

“那便好。”

沈黎忽然眉毛一挑:“你们的太监,能不能在他们的饮食中,放入一些毒药什么的?”

“九品八品自然可以放倒,六品一人,你便没有办法。”

刘肆摇头道:“到了六品,自身有真气护体,毒药破坏身体一瞬间便被他们察觉,你以为是春药吗?”

“喔!!!”

沈黎恍然大悟,嘴巴张成“O”型:“原来前些日子给太监放春药的,是你们干的!”

刘肆一头黑线,转过身子继续喝茶。

毒药不行,那怎么办?

或许,可以试试补药。

火药的问世,便可以制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比如炮弹。

若是将那几间屋子先乱炸一通,在派人进去找人,应该容易许多吧,至少先将那些小猫小鱼给弄死。

至于那个六品的,只能找个地方埋伏了。

“你们修炼的人,是不是有什么心境不好一说,严重的可能走火入魔?”

“是有的。”

刘肆皱着眉头:“我与你讨论怎么救人,你问我怎么修炼?”

“不是,我的意思是,把那老太监的心境弄乱,你有几成把握干掉他?”

“两成。”

“这么低?”

“那得看你将他弄乱到什么程度。”

他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你以为六品高手的心境,有那么容易弄乱吗?”

“下毒。”

沈黎伸出一根手指:“让他以为自己中毒。”

“我都说了,六品很难毒翻他!”

“谁说我真的毒他了?”

“那你?”

刘肆一头雾水,他实在搞不懂,一个商人,怎么可能解决此事?上面的人怎么想的?还有姜奴是怎么想的?

沈黎收起卷轴:“第一,让你那小太监,给他进补,补药,越名贵越好,人身,鹿茸,虎·鞭等等,反正就是补肾的。”

“他一个太监,平日里用不到那东西,肾功能应该已经很强大了吧?若是再持续进补,会不会体内燥热?流鼻血?”

“会……吧。”

刘肆也没这么玩过。

沈黎继续道:“若是此时有个人告诉他,你中了天下第一奇毒,嗝屁散什么的,此毒无色无味,中毒者会气血翻涌,不出两个时辰,便会爆体而亡,他会不会慌了?会不会自我检查?可自我检查时,又没病,会不会心境大乱?”

“嗯?”

刘肆眼前一亮,谁说只有毒药才会害人的?

第120章:试验火药 “你的意思是,我们在他心境大乱时,群起而攻之?”

刘肆脸上泛起的笑容渐渐凝固起来:“即便心境乱了,八品也很难杀掉六品。”

“那如果将他再忽悠瘸了呢?”

沈黎微笑道:“你们不是有五个八品吗?若是出现三个二品邪教徒会怎么样?会不会吓死他?”

打肿脸充胖子这事,刘肆可是干过,将一个五品高手吓的屁滚尿流。

一个吓不死他,那三个呢?

到时候深夜,天上出现三个高手,凌空而立,周围旋转着十八多蓝色火焰,对那个六品该是有多大的冲击力?

就算没吓死他,怕是也吓惨了他吧?

到时候沈黎躲在暗处,来他一枪。

刘肆已经有些把握了,即使弄不死他,也会吓退他。

到时候众人作东厂打扮,再次祸水东引,就算查,也查不到他们头上。

至于那些小猫小狗,一颗炮弹弄死他们,一颗弄不死,那就两颗。

“你需要借两个八品高手给我,另外,需要你们在那些普通高手的饭菜中下毒。”

沈黎看向他:“有难度吗?”

“不是很难,八品对于毒的感知,还是很弱的。”

“那就好,至于那个六品的,给他进补,大补!”

“好,就以你所说的做。”

刘肆手中折扇猛然张开,随后意味深长的看向沈黎:“收好那把匕首,可值二十万兵马呢。”

随后,他顺着窗户钻出,消失在后院。

全程,整个沈家都没一人注意到。

安保系统实在太差,这要是想弄死自己的,简直轻而易举。

沈黎一阵头疼,这看门的,和门卫大爷差不多。

他起来后,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便走到后厨。

见苗欢心一边洗碗一边低声啜泣,他总有些心疼,仿佛看到之前的林晴。

他轻轻拍着苗欢心的肩膀:“放心吧,你哥,总是会救出来的。”

“少爷。”

小姑娘哭的梨花带雨,一头扎进他的怀里。

他一阵尴尬,顺势挠挠头。

罢了罢了,让她占点便宜吧。

相比苗欢心的悲伤,苗欢盈要镇定许多。

今日正常去将味极妙二楼开业,银子进账又翻了一番。

这是好事,大大的缩减了沈黎买官的计划。

到时候自己也要弄个大宅子,养五十个好手,我看他妈的谁还敢在我的地盘撒野?

酒足饭饱,沈黎继续研究火药。

他让刘齐找来几个坛子,装入火药和碎瓷片,足足五斤重!

随后,两人趁着天色还早,去了城外试验。

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还有冲击波扬起的灰尘,差点没将刘齐吓晕过去。

效果还是不错的,坛子本身就是瓦片所制,炸开后,有几棵树苗被拦腰斩断,稍微大一些的树也不好过,那些瓦片死死的插入树干内,普通人很难拔出来。

浓烟滚滚,很久才消散。

沈黎扫视了一周,最终在背后十丈远看到刘齐。

这货,裤子已经湿了,死死的抱住大树不放手。

他气极反笑,就你这副样子,还做反贼?

拜托,做反贼,超酷的好不好?

他一脚踹在刘齐的背上:“吓死你了,咋不吓死你嘞???”

说完,他叉着腰,四处找马车。

“车呢?”

“啊?”

刘齐缓缓起身:“少爷您说什么?”

“车!车呐???”

“哦,您要试验这个坛子,我就放在一旁,那马要吃草的。”

“你没拴住它?”

“没啊。”

“你厉害啊!”

沈黎又恨恨的踹了他一脚。

这么大的爆炸声,那马连带车,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还找什么,徒步回去吧!

两人走了十来里的山路,才走向金陵城门。

沈黎又是恨铁不成钢的踹了这蠢货一脚。

刘齐也知道羞耻,一路上都揪着裤裆。

“行了,把我衣服穿着吧。”

看他这个样子,丢人也还是自己。

沈黎叹口气,脱掉外面的长衫,丢给他。

刘齐连忙接住袍子:“少爷,这……”

这可是棉布,比起他身上的麻布又高出一个档次。

有功名,官职在身,才可以穿丝,然后有钱的,穿棉,奴籍穿麻。

刘齐是奴籍,本来不准穿棉布的。

沈黎摆摆手:“行了,别矫情了,有人问起,我说你不是奴籍便是了。”

“少爷。”

他连忙套上长衫,一脸感动的跟在后面:“我一定为少爷鞠躬……欸……那个尽瘁。”

“你到时候别卖了少爷就好了。”

他这副胆小怕事的样子,沈黎还真的有些怕他,万一东窗事发,怕是最先卖他的就是刘齐了,这小子知道自己太多的秘密了。

不怕敌人太厉害,就怕队友太蠢了。

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叹口气。

这边,刘肆回去之后,叫来天道宗的几个八品高手一起密谋起事。

成功救出萧林焕,那他势必对天道宗产生感激之情,到时候大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萧林焕迟早会加入天道宗。

那个时候,萧林焕肯定是心里最脆弱的时候,再叫来宗门内的长老对其洗脑,很容易让他对天道宗心悦诚服的。

很多人也是这么进入天道宗的,有的在朝堂不如意,天道宗便将此人对朝廷的愤懑持续放大,最终让他不再信任朝廷。

有人喜欢金钱,便诱骗他,做什么生意赚大钱,现在加入天道宗的日子虽然苦,但苦尽甘来,他们迟早会成为金字塔尖的那一群人。

就像是传·销,应该说是一模一样。

现代人都顶不住这一波洗脑,何况是那些心智单纯的古代人,三言两语,加上所处环境,很容易被人控制。

而且这还有真气,媚术等控制人心神的手段。

这若是做大做强,真有能力推翻当今统治。

这也是沈黎第一次听说他们,便对他们产生忌惮的原因。

夜幕,渐渐降临。

一只寒鸦跳到城东破旧宅子的上方,嘎嘎惨叫,尽显荒凉。

风,渐渐吹起,卷起一片落叶,落在瓦片上,院落内。

破旧院子的外面,停留着一辆板车。

而院子中间,一个巨大的箱子,打开后,里面是个笼子。

狗笼子。

用来装人的。

一个小太监端着饭菜,路过箱子:“开饭了!”

……

第121章:韩落身死 小太监有些紧张,端给千户韩落韩大人的饭菜,里面有大补药。

大多都是补肾的良药。

给太监补肾,多损……

至于下面的,多是那种润肠通便的药。

之所以不用那种致命的毒药,只是太难找。

而且朝廷太医院掌管天下所有药材,相当于药材监管局,已经规定多年。

凡事烈性毒药,必须加入刺鼻辛辣的药物,防止有人没注意误食进去,白白损失人命。

刘肆临时间,也很难从外面弄来自制的毒药,药坊里买的药根本用不了,只能用这种效果一般的药。

这种药吃下去,也够他们受的了,拉肚子都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韩落在书房内,脸上还包着一块纱布。

那是被东厂何光刺伤的,双方当初激烈的战斗,让他彻底恨上了东厂。

等他回去,定要参何光一本,这王八蛋,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韩大人,吃饭了。”

“嗯。”

他点头道:“我爹呢?”

“他在处理人犯呢,今晚就要准备出发,他有些担心呃,东厂的人来抢功。”

他爹,就是那个审问犯人的老头。

只是后来韩落混的好了,他爹反过来求他做事。

“说的也是。”

韩落刚准备动筷,转念一想:“我还是去看看吧。”

小太监急了,你这玩意不吃,这戏怎么演下去。

他连忙劝道:“大人,咱爹做事,您还不放心吗?而且您是主心骨,不吃饭便上路,若是真遇上东厂的人,岂不是遭了吗?近日您与那何光一战,损耗不小,孩儿特意为您煲的汤,都是一些补品,若是亮了,这效果便大打折扣了呢。”

韩落打开汤盅,果然,里面静静的躺着两只海参。

“还是你有心了。”

他笑着坐回去:“旅途劳顿,你要多弄些海参,最好每顿都有海参吃。”

“遵命。”

小太监笑着走出房间。

半个时辰后,他蹑手蹑脚的顺着后院,爬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而院子里大多数的太监,都捂着肚子,脸色苍白。

茅房处,已经排了很长的队伍,里面咕噜咕噜的炸响,很是恶心。

“妈的,饭菜不干净!”

有人怒骂一声:“把厨子给老子拉出来,打死他!”

有人弱弱道:“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这些人,从外面招来的厨子,临行前,顺手将厨子给宰了。

那人怒吼道:“再打死他!”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直接蹲在院子里的花坛上,扑哧扑哧的喷出来。

一时间,整个院子,臭不可闻。

屋内的韩落收拾完东西,一听院子里的动静,不禁干呕一声:“混账,敢蹲在外面拉,一点廉耻都不要了吗?”

再一细看,十几人都蹲在院子里。

扑哧扑哧……

咕噜咕噜……

呕……

北风微起,卷起的落叶夹杂着臭味,飘向空中。

韩落连忙进屋,这么搞下去,他夜晚吃的东西都得吐出来。

周围民房内,有人睡梦中闻到这些臭味,不由得皱眉,这味道,实在太恶心,有人闻了之后,在梦中化作狗,在路边吃……shi。

屋顶上的刘肆,也皱着眉头,撕下两块布条堵住鼻孔。

这尼玛,也太恶心人了。

他静静的看向韩落的房间。

韩落在无奈来回踱步,最后发觉了不太对劲。

一股温热,顺着他的鼻孔流出。

他下意识擦拭,是血。

他瞳孔一缩,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屋顶上的刘肆装作破绽,不小心踩碎瓦片。

“谁!!!”

他大喝一声,飞身撞烂屋顶,在茫茫夜色中追赶对方。

可是,他越是运功,越发觉不太对劲。

体内,有些灼热,与春药不同的是,现在他的身体,气血翻涌的厉害,整个人貌似清明了许多。

前方的刘肆,逃到一个偏僻的贫民窟后,静静的站在屋顶的螭吻上。

“韩落,韩大人,你好。”

装高手,刘肆可有一手,当初他差点将万逸楼吓个半死,今晚也到了他表现的时候。

“跑啊,怎么不跑了?”

韩落狞笑着,从腰间抽出软剑:“小东西,西厂你也敢惹,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这断魂散,果然是好东西。”

在韩落惊恐的目光中,刘肆缓缓……升空。

凌空而立,踏步上升。

这是什么神鬼手段?

更让他惊讶的,还在后面。

刘肆的周围,渐渐浮现幽绿色的鬼火,一朵,两朵,三朵……十八朵!!!

“邪教?”

韩落强装镇定:“今晚老子运气不错,抓了一个邪教徒,加上那个小反贼,怕是又能升官了!”

“你不觉得,你气血翻涌,身体滚烫吗?”

空中踩着钢丝的刘肆,淡然的像一尊古佛:“中了天下第一奇毒断魂散,你还敢张狂。”

“什么狗屁断魂散,还敢号称天下第一奇毒,我呸!”

韩落虽然嘴上不屑,但还是用真气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体。

没有问题!

“不用查了,查不出来的,即便是我,面对如此奇毒,也只能束手就擒。”

刘肆轻轻招手,空中,又出现两个和他一样的人,缓缓飘在空中,如同九天下凡的神祇,漠然的看向他:“觉悟吧,凡人。”

几十朵幽绿色的火苗,优雅的燃烧,朝着韩落飘过去。

韩落大惊失色,越是想催动真气,鼻血流的越多。

在他身下的房子内部,沈黎躺在屋脊上,缓缓的点燃火药引线。

“临死前,你还想说些什么?”

“嗬,说些什么?”

韩落依旧嘴硬,想从对方那里看出破绽,可夜色太黑了,今晚连一丝月亮都没有,怎么看?

但很快,破绽来了!

空中漂浮的幽绿色火焰,戛然而止般熄灭,火油用尽了!

两边拉扯他们三人的手下,再也支撑不住,三人纷纷摔落下来,砸飞一大片的瓦。

韩落愕然,随后哈哈大笑:“原来,是杂耍团的!”

他捧腹大笑,正是发动攻击的好时机。

沈黎手中的火枪猛然响起,他脚下的瓦片瞬间碎裂,无数碎瓷片飞出,由下而上喷到他的双腿,腰间,胸膛……

他也是大意,刘肆来的第一时间便先入为主,先飞上空中,让他错愕,根本无暇感知周围环境,这才让沈黎有了可乘之机。

但这种程度的伤害,并不会致死。

韩落惨叫一声,待看清脚下屋脊上的沈黎后,暴怒抽出软剑,向他抽过来。

远处刚刚起身的刘肆等人,瞳孔一缩,现在赶过去,已然来不及了。

第122章:落下帷幕 显然,对于韩落的反扑,沈黎也有些屎尿未及。

那道软剑所散发的寒芒,在他的瞳孔里越来越大。

本以为自己会手忙脚乱,沈黎却发现自己格外冷静。

自己定然是接不下韩落一招的,虽然他没有感受过真气,但那若隐若现的白色光芒,绝对有很大杀伤力。

他躺在房梁上,千军一发之际,咬咬牙,猛地从房梁上滚落。

若用现代的尺寸来计算,这个高度,足足三米。

很显然,断腿和保命之间做抉择,沈黎选择了保命。

韩落越是用真气,那些细小伤口处迸出的血液越多,很快他便脸色惨白,失血过多。

看着他冲入民宅的身影,刘肆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很快,他旁边的两个高手反应过来,连忙追上去。

而韩落扑了个空,一剑钉在粗壮的房梁上,接着他内力迸发,房梁四分五裂。

黑暗中的沈黎不急不恼,将手中长枪放下,默默的平躺在地上,从腰间拿出第二把长枪,静静的看着韩落。

“小贼,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韩落大叫一声,颇有困兽犹斗的意思,他再也不管身上的伤口,狞笑着朝着地上沈黎扑过来。

沈黎吹亮火折子,缓缓的放在引线上。

这把火枪的引线更短,几个呼吸之间,枪口喷出火焰。

“我倒要看看,你这护体神功,有多强。”

那真气形成的透明罩子,环绕在韩落周围,这就是他的依仗。

看到下面犹如暴雨天罗一般飞溅而来的碎瓷片,他尖喝一声,扫落大片瓷片,但还是有一部分钻入他的身体。

更恐怖的是,有一个十分细小的碎片,溅入他的眼睛内。

他惨叫一声,手一歪,一剑钉在沈黎旁边的空地上。

显然,他也意识到,单只眼睛对于距离不好把控,自己这一剑没有刺中这小贼。

随后,他身子猛地旋转,带动地上的软剑,朝着沈黎的脖子平砍过去。

沈黎心头一跳,这一剑若是扫到他,当场人头落地。

千钧一发之际,他下意识伸手将火枪的铁管横在脑袋旁。

当!!!

一声脆响,虽然软剑没砍到他,但韩落充满真气的这一击,让他在地上犁了一丈远的地。

“烫!”

比起身上的疼痛,沈黎更顶不住火热的枪管贴在脸上的滚烫。

他怪叫一声,瞳孔向上一翻,直挺挺的晕了过去。

幸运的是,后面两个八品高手赶到。

虽然八品打不过六品,但现在的韩落,浑身是伤,而且左眼失明,根本不是两个八品的对手。

耗费的时间越长,他体内血液流失的越快。

两个八品高手看了一眼昏迷的沈黎,其中一人快速上前,将其护在身后。

“杀!”

两人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发动攻击。

只一招,便见胜负。

韩落手筋被瞬间斩断,镀金软剑颓然落地。

随后,另外一人快速补刀,一剑了却了他的生命。

护着沈黎的那个八品高手,显然修为更高一些,他看向慢悠悠赶来的刘肆,冷冷道:“你今晚看到了,他的价值,比起萧林焕,更高,若是在你与他之间做抉择,你觉得上面会选谁?”

刘肆摇着折扇:“胡大人在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不过现在,貌似我是你的上官。”

“你先打的过我再说,小白脸。”

那胡大人冷哼一声,背起沈黎。

显然,现在沈黎的价值,比起刘肆的价值更高。

刘肆刻意晚来几步,就是想让韩落顺带解决了沈黎,反正事情已经敲定,西厂在金陵的分部已经覆灭,他也顺手报个杀父之仇,一举两得。

没想到,被胡大人看穿了。

他并不觉得尴尬,反而笑眯眯的跟在两人身后,继续处理战场。

城东破旧院子内,臭气轰天。

屋顶上,几个人将弓拉成满月,一箭一个。

这些人,拉肚子都拉脱了力,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

鸡鸣时分,一个黑衣人缓缓拉上破旧院子的大门,驾着马车前往夜色。

在他走后不久,大门缝隙,渐渐溢出大量鲜血,直到日上三竿才被人发现。

很快,县衙的人来了。

这破旧的院子,血腥味加上屎尿味道,让人头晕目眩。

天道宗的八品高手,极为淘气。

二十七具尸体,皆指出杀死自己的人。

有的人趴在地上,用血写出一个“東”字,有的人手指向东方,更有几个人,趴在一起,形成一个箭头形状,指向东方。

所有的信息,都是东厂。

甚至还有人拿着东厂的衣服一角,满脸不甘。

就连那些射在他们身上的箭矢,也做了东厂标记。

仿佛告诉全世界的人,是东厂,就是东厂干的!

外面各处,西厂的斥候,死在各处。

如此大规模的死伤案件,自然引起官府的注意。

很快,府尹也派人过来了,并且找到了东厂。

闫海容也是个愣头青,敢跟东厂硬刚。

东厂也不惯着他,何光直接指着他的鼻子骂:“你算个什么东西,敢质问我?”

闫海容也是个小暴脾气:“每具尸体,都指向你们东厂,难道你们东厂就不给个交代吗?难道非得我上书朝廷,参你们一本残杀同僚吗?”

实际上他知道,每具尸体都指向东厂,这有些太过了,做作的痕迹太过明显,但他就是看不惯东厂这么嚣张的态度。

何光气的一巴掌拍断太师椅的扶手:“随你怎么说,但你敢乱说,我东厂可不是吃素的!”

两人不欢而散,闫海容自然不敢与东厂真的结梁子,便在告示上说,都是可恶的反贼干的。

几日后,沈黎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苗欢心端着热粥,吹着气,轻柔的送到他嘴边。

“夫人接回来了没有?”

“姐姐说了,在路上呢。”

苗欢心乖巧的吹走热气:“来,少爷,再吃一口。”

沈黎舒服的靠在软塌上,张大嘴巴。

这日子,过的当真舒服。

萧林焕被天道宗的人接走了,他们自然不会让人放在沈黎身边,毕竟,他们还要对萧林焕进行“入职培训”呢。

就是不知道萧林焕心智坚定不坚定了。

沈黎那晚带过去的三把火枪,两把用掉,最后一把还没来得及用,便昏迷过去,这一把,也被天道宗的人带回去研究了。

不过沈黎现在做的火枪是最简单版本,就算他们研究出来也没有太大关系。

更何况这里面的配比他们不清楚,随意制作,怕是会有死伤。

他舒服的躺在床上,朝着苗欢心摆摆手:“本少爷累了,你退下吧。”

待苗欢心走后,他又拿出木炭,在纸上写写画画。

通过这次遇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队友再强,自己也得有保命手段,起码,要制作一把小巧精致的枪出来,放在身上以防万一。

第123章:一场秋雨一场寒 阳光正好,微风和煦。

天朗气清的日子里,总有人在做些龌龊事情。

天道宗的秘密基地,是贫民窟的一座破院子,比起沈黎当初的院子,好不了多少。

他们自己有大夫,在替萧林焕治疗几日后,只剩下静养了。

如此伤情,换做心智不坚定的人,早已吓破了胆子,再也无力回天了。

可萧林焕始终一言不发,默默忍受。

他知道天道宗的存在,从他第一天逃亡开始,包括入诏狱、流放过程中,都有天道宗的人前来问话。

若是他愿意加入天道宗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逃出朝廷的魔爪。

他心中还对朝廷抱有希望,而且将门之家的思想,不允许他堕落到与反贼为伍的地步,即便他身死,也不可入了反贼队伍,父亲好不容易打下忠良的名声,不能毁在他的手里。

刘肆劝了几日,始终劝不动他。

今日,宗门内长老来了,这小子,应该会屈服了吧?

刘肆背着手,在他手中,仍然是一把折扇,他淡淡的看向天空。

沈黎与反贼为伍,这一把柄,天道宗能吃死他,他进天道宗也是迟早的事情,萧林焕的人现在在他们手中,有了长老洗脑,也迟早背叛朝廷。

真好,一下子新添两员大将。

他倒不是为天道宗而欣喜,而是为小奴儿。

他是小奴儿的手下,他做的事,自是小奴儿的功劳。

女神受到嘉奖,他心里也开心,说不定某天女神感激自己,能让自己一亲芳泽。

他默默盘算着,嘴角渐渐扬起,自己加入天道宗,不就是这点图谋吗?

午后,天气渐变,微风渐起,外面的落叶被卷的到处都是,本来就有些荒凉的贫民窟,在落叶的席卷下,更添一股苍凉。

他正打算找沈黎谈谈心,沈黎是个聪明人,自然晓得其中厉害。

想将此人拉下水,洗脑并不够,他是商人,看重利益,若是天道宗给出相应条件,他自然会答应。

天下有很多聪明人,沈黎只是其中一个。

之所以他与众不同,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八股文的荼毒。

八股,是一个牢笼,世间大多数的聪明人,想要做官,就必须考取功名,入了八股,思想便被囚禁,满脑子都是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思想。

沈黎不一样,有才,有想法,他似乎是看透了八股,想做官,便另辟蹊径。

买。

一场秋雨一场寒,淅淅沥沥的秋雨,伴随阵阵冬雷,就这么落了下来。

南方大多种植水稻,这个时间,基本上就没什么事情了,这雨,爱怎么下便怎么下,不会对民生造成极大影响。

就连府衙闫大人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这秋雨一下,当真冷了许多。

摔断腿的沈黎,坐在轮椅上,看着屋檐上如珠帘一般的水滴,轻叹一声:“冬季来的这么早,怕是今年要冻死人了。”

现在的天气,还不算十分冷,外面加个小坎肩便可御寒,但这才八月初,桂花遍地开的时节,天气就开始骤然变冷,着实有些反常。

苗欢心拿来薄被,搭在他的双腿上,轻柔的替他掖好:“少爷,大夫说了,您这腿摔断后,要静养两个月,人家都说了,伤筋动骨一百天,您切莫着急。”

“我着什么急,每日有人伺候着,并无大碍。”

他笑着摇头道:“我双腿断掉的事情,府衙那里知道了吗?”

“阿姊昨晚特意找人去府衙门口散布消息了,应该都知道了。”

苗欢心有些不解:“少爷,为什么非要官府知道您腿断掉的事情?”

“你还小,有些事情,你不明白。”

沈黎叹口气。

这个时代,是农业的温床,却是商业的坟墓。

若是府尹大人知道自己现在赚钱的数量,怕是对自己有所忌惮了。

一天近二十万两银子的收入,着实有些恐怖了。

论现代购买力,一天可是四千万的收入。

这钱,若不花出去,迟早对大渝是个祸害。

天下之财,尽数揽入他的怀中,市面见不到现银,官府必须重新印钱倒入市场,才能保证平衡。

届时沈黎手中的钱,再流入市场,会造成极其严重的通货膨胀。

户部的人不是傻子,能做到府尹的人,也不是傻子。

赚钱太多,到时候就会想办法弄自己。

“你姐呢。”

“在收拾房间呢,今日突然有雨,她的房间有些地方漏水。”

“我沈府还有漏水的地方?让刘齐去修。”

沈黎捻着手指,看向远处:“待会让她过来,还有,让刘齐备车。”

“是。”

之所以最近能赚到这么多钱,是詹良才将肥皂与雪花糖往外预支了一下。

那些商人来拿货,现在不给现货了,他谎称生意太过火爆,便将交货期往后延迟半个月。

商人们拿了货,在外地出售,效果异常的好,不到一日,上万块肥皂便被人横扫一空,便匆忙回到金陵城内进货。

于是,詹良才手中,每日以近二十万两银子的订单往后延迟,几乎每日都能收到这么多的钱。

加上味极妙酒楼的开张,每日几乎有二十五万两银子的现银进账,现在沈黎家后院书房内,银票比书多,已经有了近两百万两银子。

说起来,覆灭西厂在金陵分部,他可是一毛钱好处没捞着,还断了腿,当真有些憋屈。

救萧林焕的功劳,怕是已经被天道宗的人尽数给拿走,西厂这些年在金陵敲诈的钱,起码也有几十万两,也被天道宗的人拿走,充当活动经费。

关键是枪,也被天道宗的人拿走。

这一次,天道宗血赚,而沈黎血亏。

嗯,或许可以找一下东厂举报,大家一起来一波打击反贼计划。

没捞到好处,便是吃了大亏,这是沈黎的想法。

很快,苗欢盈便撑着油纸伞,出现在厢房门口。

经历这一切,平日里有些不苟言笑的她,似是对沈黎也亲热了许多。

她将伞挂在屋檐下,笑着问道:“少爷找我何事?”

“问你一下咱们有多少钱,我想做官了。”

“那我可得好好数数。”

第124章:朝廷手段 “唔,少爷,还有两百一十四万两银子。”

“还差一百万两。”

沈黎点点头,这速度,着实有些恐怖了。

其实,也算不得多恐怖。

这里面的钱,大多是詹良才提供的。

肥皂的订单,若是按如今的产能,需要做一年以后才能做完。

相当于沈黎将一年以后的钱,拿过来用。

不过也不用担心,这些钱,迟早会赚回来。

“我准备买个伯爵做做。”

苗欢盈现在算得上自己人,跟她说一些也无妨。

而且父亲曾是公爵,她应该知道一些关于做官的事情。

俗话说,将门虎女,这句话用来苗欢盈身上,再合适不过。

据她所说,当年父亲搬进公爵府后,下人们多有贪污,管家账房都有一些贪污情况,父亲又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弄钱,每月只有固定的俸禄,若是打理不好的话,还得找外人借钱。

母亲是个弱女子,两个哥哥都是粗人,她那时年幼,正好对这些感兴趣,一来二去,时间长了之后,府中财务都由她打理。

所以她在沈家,也能如此得心应手。

苗欢盈沉吟片刻,点头赞同道:“少爷是该弄个官家身份了。”

“有了官家身份,各地路引便方便拿,我们的香皂,竹叶青,雪花糖等物,都可以卖往外地,而且人家听说我们是伯爵府的,生意上也会便宜行事。”

“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不想一辈子待在金陵。”

沈黎挪动轮椅轮子,苗欢盈见状,过来帮他推动轮椅。

“金陵是个好地方,但世界这么大,若是不能多出去转转,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与死去有何区别?”

他微笑的看着苗欢盈:“你不想到处看看吗?看看大渝的江山,看看良辰美景,去海边看海天一线,去大漠体会长河落日圆?”

“我?”

苗欢盈苦笑摇头:“我是个反贼,还是不要乱走好了。”

“十八年河东,十八年河西,反贼,只是现在这个朝廷给你的定义,没有哪个王朝,可以千年一成不变的。”

“那,到时候再看吧。”

她显然不想在反贼这一话题上多做讨论,这是她的伤疤:“伯爵,是陛下在康历三年开始卖的官职,也是最大的官职。”

“朝廷正规的伯爵,编制三百私军,起码有两县之地作为封地,有的大一些,可得一城,不过,买的伯爵位,遭到严重阉割。”

对于朝廷的官职,苗欢盈还是知道一些的,毕竟公爵府每日要接待的各种大官,还是比较多的。

“首先是私军,买的伯爵,最多可以拥有编制五十私军,再就是封地,若是朝廷发善心,便可得到一县之地作为封地。”

沈黎眼前一亮:“还有封地?”

“大部分是没有的,就算是有,怕是也没命拿……”

苗欢盈看向窗台,用纤细的手掌接过几滴细雨:“那些封地,大多是穷山恶水的地方,要么就是极其贫苦的县城,或者是官府没法管的三不管地带。”

“穷山恶水,出刁民,即使是当地的县衙,他们也不放在眼里,甚至县老爷惹怒他们,第二天县老爷的脑袋就挂在城墙上,极其贫苦的县城,更是如此,百姓连口饱饭都吃不好,自然容易发生暴乱与邪教,甚至发生谋反事情,若是封地出现谋反,那伯爵也得同罪,株连九族,至于三不管地带,多是江湖恶人聚集地,每日城中打架斗殴层出不穷,更别说能养育人了。”

沈黎哑然,封地原来封这么个玩意儿。

“更有甚者,路上大量山贼,还没等伯爵大人到县衙,便横尸路上,客死他乡。”

苗欢盈擦干手掌,走到一旁的小红炉上,将一叠茶叶倒入水壶中,再倒入清水,放在炉子上煮了起来。

“少爷,这封地,最好不要,这是朝廷抑制伯爵过多的手段,若是大家都买伯爵,都有封地,岂不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真够阴的。”

沈黎摇摇头:“先买下再说吧,少爷我命大,不惧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大不了到时候多带点人,剿匪做官两不误。”

“千万不要这么想,少爷,山中匪患,大多都是需要大军围剿的,几百人的山寨,多是易守难攻的陡峭之处,根本无从下手,当年中原一带闹匪患,爹爹带兵清缴,三万大军围剿两百人的山寨,打了大半年,损伤惨重,若不是从内部瓦解那些山贼,怕也是无功而返,山贼所据之地,比起高耸城墙,更难攻打。”

苗欢盈真怕他头脑一热,到时候真的跑去打山贼。

别说沈黎有三百万两银子,即便是有三十万大军,面对有些地方的山匪,也根本无济于事。

放火烧山自然是个办法,可方圆几百里的百姓,多是靠山吃山,烧了山,自然会引起极大民怨。

总归来说,即便是买的伯爵位,也很难持续下去,而且后期还会有人不断找茬,要想坐下去,每隔几年,还得继续交钱。

这是朝廷薅羊毛的一个手段。

只是,这薅的有些太用力了,每年有多少商人死在这个伯爵位置上。

可沈黎,现在只有这个途径可以做官。

他不是个官迷,但在这个等级制度极其森严的古代,若是没有官职在身,很多事情是无法做的,包括穿衣,都得谨慎。

“嗯,那我先去府衙,报上去,这官,无论多难,我都要当一下,我要的,只是畅行大渝的身份。”

“我明白少爷的想法,那种带兵剿匪的事情,少爷切记要慎重,而且若是有封地的话,少爷一定要拒绝,虽然看起来是个香饽饽,但却是要命的东西。”

沈黎点点头,却并未将这些话放在心里。

有封地,不要白不要。

至于山贼,老子有火药,解决不了山贼,那我就将山给炸了!

山贼没了山,可就剩下了贼了。

刘齐殷勤的将他抬上马车,浩浩荡荡的朝着府尹府邸走去。

如今天气微凉,又有些小雨,很多人担心寒气入体,得了肺病,所以家中多备小红炉祛除屋内湿气,府衙的闫海容坐在炉子前,静静的看着近日金陵城各个县衙送上来的邸报。

“大人,沈黎来了。”

一旁的师爷小声提醒道:“坐着轮椅来的。”

“轮椅?”

闫海容眼中有些讶异,但一闪即逝:“去,请他进来。”

第125章:定下伯爵位 “沈老板,别来无恙啊。”

等刘齐推着沈黎进门后,闫海容已经煮好茶,静等他的到来。

沈黎苦笑一声,看向自己的双腿:“闫大人,您看我这个样子,算是无恙么?”

“怎么搞的?”

“前几日,从自家房梁上掉下来了。”

事情的经过,自然不能提起西厂,要是闫海容知道是他搞得西厂,怕是当场将他绑起来送去请功了。

也怪西厂平日太过跋扈。

但凡西厂在处理事情时,无论械斗还是什么情况,只要有人问起,回复的只有一句话。

滚。

久而久之,金陵城内的巡逻队,见到西厂的事情,便绕道而行,何况那天晚上还是在贫民窟。

沈黎随口说了个慌,将此事圆过去:“前两日家中下人不在,这不是天气转凉,屋顶的冰桶要拿下来,我便自己上去拿,结果没站稳,就搞成这个样子了。”

“唔,这样。”

闫海容细细盘算一下,总觉得不太对劲,前几日,正是西厂遇难的日子,世上有这么巧的事?

他不动声色,继续道:“那可真是太不走运了,不过,你今日过来,找我所为何事?不会又是买地吧?”

“那倒不是。”

沈黎摇头笑道:“我啊,买其他的。”

“说说看?”

闫海容轻捋胡须,端起茶杯轻呷一口:“你我这一段时间以来,你为官府也提供了不少税收,若是我能帮得上你,尽管开口。”

现在的沈黎,对于官府,可不就是个香饽饽。

每日官府都能从他这里弄来一万多两银子的税收,这也太舒服了。

“我想买官。”

沈黎端起茶杯,正色道:“伯爵。”

噗……

闫海容一口茶水喷出来,手忙脚乱的擦拭:“见笑了。”

“不过,你买官,做什么?”

“人嘛,总有个做官的念想,这一辈子做个卑贱的商人,受尽人们白眼,倒也无趣。”

沈黎一身白衣,一尘不染,加上他脸色有些惨白,倒有些儒雅之风。

“做官,做官。”

闫海容轻叹一声:“做官难啊。”

“无妨,我买的官,也不用如你这般,对一府负责。”

他轻笑道:“如何?卖不得?”

“这哪里的话?朝廷大开做官之门,你买,朝廷自会卖的,只是,此事我得上书,需要朝廷派人过来,验明正身,待你交过钱后,一应文书以及封地自然会下来。”

“还有封地?”

“三百万两银子,只买个空头官衔,未免太过昂贵了吧?”

闫海容微微一笑:“即使朝廷不想赐你封地,我也当为你争取一番,你对我啊,实在太重要了。”

实际上,他已经有了打算。

金陵城周围,依山傍水,一十八个县衙,总有县衙十分偏僻。

这些县衙,虽然在编制以内,但每年太过贫困,又常年受到山贼袭扰,极难管制。

沈黎能拿三百万两银子买官,自是说明他很有钱。

有钱正好啊,扶贫。

出钱剿匪。

自己还能省下不少心来,不用替朝廷拨款赈灾。

一举两得。

他说的言辞恳切,若是沈黎不知道的话,还以为这家伙对自己多么多么好。

但在苗欢盈提前解释过后,他也不觉得奇怪了。

封地,怕是金陵城附近最为贫困之地,自己这个大冤种,正好去替他扶贫了。

不过,他不介意。

他手里有真正的利器,又有赚钱神器,再贫困的地方,他也有信心将其搞起来。

“那就多谢闫大人了。”

闫海容一边喝茶,一边摆手,随后,他忽然目光深邃的看向沈黎,石破天惊的问出一句话。

“萧林焕,你可认识?”

随口而来的一句话,即使沈黎心智高于常人,也有些愣住,几个呼吸才缓缓摇头,郑重道:“不认识。”

“那便好。”

闫海容的脸上再次布满笑容:“如此,你便回去等消息吧,约莫十日,朝廷便会派专使前来,为你授封,做官文书,印玺,以及陛下亲手所书的牌匾,都会一应俱全。”

实际上,若是没有封地,这陛下书写的牌匾,是最贵重的。

不过,几个字就价值三百万两银子,这价格,实在太贵了。

沈黎装作一脸感激:“那就多谢闫大人操劳了。”

“不妨事。”

闫海容亲密的扶住他的轮椅:“来,我送你出去。”

一老一少,各自心怀鬼胎。

果然,能坐上府尹位置的,没有一个善茬。

沈黎默默盘算,等老子将贫困县搞成大渝第一县出来,我看你们还要怎么弄我?

而闫海容在送走他之后,叫来师爷。

“遣几个好手,去沈家探查一番,切莫走漏消息,惊动了东厂。”

师爷捋着山羊胡子:“老爷,此事交给东厂,不是更好吗?”

毕竟,东厂才是专业的探子。

闫海容倒不这么想。

沈黎各方面的产业,每年能为他提供不少赋税。

他能短时间发展成这样,除了他的东西,应该还有其他人帮助。

此人,屁股应该不干净。

若是能抓住他的小辫子最好不过,先引而不发,待他这个府尹升职之后,下任府尹上任一段时间,便引爆这个定时炸弹,到时候,自己的能力,更加彰显出来。

而且还可以顺带搞一下下任府尹。

若是沈黎知道,鼻子都气歪了,这老货,老子就是凭本事打的天下,凭什么说我屁股不干净?

他背着手,对师爷道:“去吧,按我说的做便是,不必惊动东厂。”

“是。”

师爷匆匆出门。

而沈黎回去之后,坐在家中继续埋头弄自己的小手枪。

十日,便可拿到伯爵上任文书,这个办事效率,太高了。

果然,有钱还是好办事啊。

那么十日后,上任文书一出来,他就可以挑时间去封地,若是路上山匪众多,没有个依仗,怎么能行?

不仅要造小手枪,还得多做一些炸弹出来。

那些穷凶极恶之人,收服的办法,就是比他们还要恶。

他画了几十遍图纸,才做出简易版的小手枪。

左轮。

将扳机与撞针连起来,扣动扳机,撞针撞在火石上,擦出火花,点燃提前压缩过的火药上,火药喷射,弹出碎瓷片。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中间装火药的轮子部分,是个难题。

因为轮子与枪身间有缝隙,火药不能完全发挥出作用,而且还可能导致炸膛。

他再次陷入纠结中。

第126章:一家团聚 秋雨淅淅沥沥下了三四天,外面的树枝都颓丧的耷拉着脑袋,死气沉沉。

街面上还是有小贩穿着蓑衣戴着兜里,辛勤的卖菜。

沈黎正在摆弄组装好的左轮,一旁的苗欢心在身后给小红炉添加火炭。

而詹良才到了之后,细心的她便在炉子上煮了一壶茶,

“少爷,最近天潮,肥皂的产量,不太乐观。”

詹良才将雨伞挂在屋檐下,抖落身上的雨水,看样子他走了很久的路,黑色硬底靴子边缘,已经有湿透的痕迹。

“欢心啊,去,找一双软和一些的布鞋,给詹掌柜换上。”

“哦。”

沈黎并没有第一时间询问生意的事情,反倒是关心他的身体,让詹良才很是感动,这是他在苏记从未感受到的温暖。

他连忙低头拱手:“多谢少爷。”

“无妨。”

沈黎一边摆弄左轮,一边笑着问道:“天潮生意不好,那是老天爷作孽,你怕什么。”

“库房一直很潮湿,倒模下来的肥皂,受了潮,很容易融化。”

“那你在库房内架上炉子,烘烤几日看看,另外,让人在屋顶上加厚,尽量别让库房淋雨便好。”

木头所做的库房,下雨天潮湿是很正常的,除非有水泥等物。

这个时代,建筑大多是红砖黑瓦。

红砖,一直延续到至今,农村里仍可以看到有些房子使用红砖,它用黏土烧制而成,具有很强的稳固性,另外,它中间有少许气泡,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水分。

之所以被淘汰,不是它不够好,而是大量的地产行业兴起,若全部用红砖,那么对于黏土的消耗十分巨大。

黏土消耗太大,便会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

当初建库房比较着急,就没想到控制湿气这一点,现在下雨了,空气湿润,肥皂很难阴干,太正常。

詹良才只能叹口气:“那也只能这么做了。”

“对了,肥皂和雪花糖,暂时不要扩张库房,我打算去其他地方发展,金陵的生意,暂时就这样,你有时间,便去味极妙酒楼看一下,学学怎么经营。”做好了,但一直没有机会试验。

他让银匠,用铁制作了一些食指粗细的小铁管,每根铁管只有五厘米长度。

小铁管一头封闭,封闭口的中间有一个小小的洞口,刚好可以通过引线。

这就相当于子·弹了。

铁管内压实的火药,被引线拉到火石旁边,扣动扳机,产生火花,引燃引线后,火药喷发,喷动前方的碎瓷片等物。

一枪之后,转动左轮,再次塞入碎瓷片,再来一枪。

虽然速度比不上现代的左轮,但也极大的降低了装填火药的时间。

他的心思在左轮上,但詹良才听了他的话后,浑身都在颤抖。

“您的意思是,金陵产业,交给我打理?”

“你不愿意么?”

沈黎似笑非笑的反问一句:“怎么,真觉得我当初在给你画大饼?”

“我……我……”

詹良才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一时间老泪纵横,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少爷如此信任,我詹良才愿入沈家奴籍,从今以后,为少爷做牛做马!”

这么大的产业,他也想付出一些让沈黎信任,入沈家奴籍是最好的选择,当然,只签订他这一代的奴籍,后世不用。

沈黎点点头:“这事情,你与欢盈说一下吧,她会带你去,我现在行动不便。”

“欢盈,不,苗姑娘,现在是女主人了?”

詹良才试探的问道:“那可太好了。”

“你一把年纪,怎么还喜欢八卦?没你想的那回事,赶紧回去。”

“哎。”

他笑眯眯的起身,顺带倒了一杯茶暖暖身子:“少爷那老奴就先走了。”

“你倒是入戏挺快。”

沈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对了,你的月例,从二百两,调到两千两银子,去跟账房说一下。”

詹良才喜极而泣,两千两银子,可是四十万啊!

看着他逐渐走远的背影,沈黎深吸一口气。

但愿,你别让我失望。

苏记没了,那他回去效忠之心,也应该没了吧。

抛开别的,此人在金陵,算是比较好的掌柜,能力也是比较强的。

他不是喜欢剥削人的老板,手底下的人好好做事,他自然肯大力奖赏。

他缓缓举起左轮,对着窗户,轻声道:“欢心,捂住耳朵。”

随后……

砰!!!

窗棂儿上的纸,四分五裂,无数细小的瓷片钉在上好的木头上。

苗欢心自是见过这种情况,倒也没吓到,她好奇的看向沈黎手中的左轮:“少爷,这东西,当真是一大杀器。”

“夫人和妞妞什么时候回来?”

“嗯,应该就是今天吧。”

“去吧,弄些好酒好菜,替她们接风洗尘,这么些日子的旅途,怕是都吃干粮过日子了,妞妞年纪那么小,身体也受不了。”

“好。”

苗欢心连忙打开雨伞,往后厨走去。

夫人待她可是极好的,近日夫人不在,她伺候少爷衣食住行,还帮少爷洗澡,总有些不自在。

害羞自然有一些,更多的是她心里,泛起小三上位的罪恶感。

越想越像,越像越想。

她心里无比矛盾。

幸好,夫人回来了。

……

妞妞回来后,就扒在沈黎轮椅上不下来,死死的缠住他,沈黎走到哪里,她都跟着,甚至主动请缨,充当爹爹的轮椅司机。

只是,小孩子掌控轮椅的力道,总没有那么好,在沈黎如厕时,险些将他推进粪坑里。

一家人饱餐一顿,午后,一家三口坐在屋子内看外面淅沥的小雨。

林晴有种劫后余生的欣喜,想抱着沈黎,可孩子在这,又有些不好意思。

沈黎笑着看向她:“我都说过,没什么事,你看你还害怕什么。”

林晴自然害怕,好不容易等到的好日子,丈夫走了守活寡,任何女人都受不了。

说着说着,她又嘤嘤哭了起来。

“娘亲羞羞,还哭鼻子。”

妞妞做个鬼脸:“一路上都在哭鼻子,爹爹都说了,让我们出去玩。”

林晴恼羞成怒,抬起巴掌作势要打,妞妞连忙钻入沈黎怀中。

日子,一天天过去。

沈黎也终于等到他人生中第一个重要时刻。

封伯爵。

第127章:封号定安 在金陵府衙交过钱后,使臣大人带着传旨太监,一路缓缓走来。

路上,敲锣打鼓,鞭炮齐鸣,向整个金陵宣布,金陵有人封伯爵了。

好事的人匆匆出来围观,路过沈家老宅时,贫民窟的人都不可置信的交头接耳。

“那泼皮?封了伯爵了?”

“我的天啊。”

“这可真是老沈家的祖坟冒了青烟了。”

“冒青烟能封爵?我看怕是着了啊,这老沈头在下面可没少使力气啊。”

“看看人家,泼皮都能做个伯爵,当真是光宗耀祖啊!”

……

……

……

那些平日里理都不理沈黎一眼的街坊邻居,看到此等情况后,纷纷感叹。

果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啊。

人们又开始想要巴结,一路跟着圣旨,四处宣扬。

去伯爵大人府上讨要红包啊!

而沈家,沈黎一早被林晴弄起来,换了一身青色长袍,用自制熨斗烫的一丝不苟,他的里里外外,还都被林晴喷了香薰,整个人温文儒雅。

沈黎偶尔闻一下身上散发的胭脂香味,不由得苦笑摇头,真是骚气冲天。

很快,锣鼓声越来越近,宣旨太监举着贴金轴制圣旨,周围所有人跪拜下去。

自然,这其中,没有苗家姐妹。

沈黎坐在轮椅上不方便,也免了跪拜。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金陵杨柳巷沈家沈黎,才貌双全,聪慧机敏,胆识过人,忠君报国,深得陛下喜爱,特晋封为三品伯爵,赐号定安,特此陛下手书镀金门匾一副,封地仙平县,望尔不负君恩,钦此!!!

跪地众人齐声谢恩。

沈黎一边谢恩,一边暗骂。

尼玛,真抠啊。

什么镀金门匾,若不是他提前看了,真的就被糊弄过去了。

就一张巨大的宣纸,上面写着“定安伯爵府”,下面一拍小字,康历十三年,八月十二,特赐。

然后就是陛下的玉玺。

镀金还是镀银,你自己慢慢镀去吧。

三百万两银子,买了个这玩意而儿,尼玛血亏。

但圣旨还是要接的,传旨太监将圣旨送到沈黎手中时,他以微不可查的速度,从阔袖中拿出十张银票,塞入小太监的阔袖中。

“辛苦公公传旨。”

那太监在宫中传旨多年,自是有了经验。

银票多厚,他摸一下就知道多少钱。

知道沈黎给了一千两银票后,他笑眯眯的说道:“定安伯大人,这是您的官服还有印玺以及上任文书,切莫丢失,至于您的宅邸,须按朝廷制度建立,切莫逾矩。”

“多谢公公。”

摸着淡蓝色的丝质官袍,沈黎五味杂陈,终于,自己也能穿上丝质衣物了。

而且以后自己可以上街骑马,并且可以带刀出门。

这便是有权的好处啊。

“公公和使臣大人,中午留在寒舍,小酌几杯再走,如何?”

“不了,我等还得回京复命,至于喝酒,山高水长,后会自然有期。”

使臣大人微微拱手。

按道理,现在沈黎是三品大员,使臣该给他行礼的。

只是,这使臣行礼,总有些那么不情愿。

因为他这官,没有实权,只是买来的。

等事情落幕,周围百姓纷纷叫好,一个个叫唤着给红包,沾喜气,小了他们还不干!

沈黎笑骂道:“红包没有,银子就有,至于大不大,看看你们头上的包大不大就得了!”

说完,刘齐喜气洋洋的带着安大全提着箩筐出来。

人们眼睛都直了,一箩筐的银子!!!

很快,他们就傻眼了。

那里面的银子,各个都有鸡蛋大,猛地扔出去,若是接不住掉在脑袋上,瞬间一个大包。

林晴推着沈黎的轮椅:“你这都什么恶趣味。”

沈黎呵呵笑着,撒银票,也没有三两五两的银票,只能撒现银了,谁的头铁,谁就多抢一些。

远处,钱一坨看着人们疯狂抢着银子,五味杂陈。

同为往日泼皮,沈黎才半年不到,便封了爵,而他,还是个工程队长。

他倒不是嫉妒,而是恨自己没那么多的才能。

他苦笑摇头,或者,人在这世上,各有各的位置吧。

沈家后院,沈黎随手将圣旨交给等待中的苗欢盈。

苗欢盈抚摸着圣旨材质,五味杂陈。

“这圣旨,也是等级森严,一品为玉轴,二品为黑犀牛角轴,三品便是这贴金轴,四五品,是那黑牛角轴。”

沈黎笑道:“当年你家中,怕是有几箩筐的圣旨吧。”

“是啊。”

她抚摸着圣旨上光滑的蚕丝材质,这是上好的绫锦织品,卷轴卷起,上面有祥云瑞鹤,金龙翻飞。

仅仅一副圣旨材质,便能卖到百两银子不止。

“少爷,不是说过了吗?万万不可要封地。”

随后她想起圣旨上的内容,长叹一声:“陛下这是打算让您死啊。”

“苗姑娘,这是为何?”

林晴刚还处于惊喜中,突然被浇了一盆凉水,也有些受不了:“陛下封地,不是好事吗?怎么又让人死了呢?”

说着,苗欢盈便又重复了一遍陛下的套路。

那封地,必定是山高水穷之处,甚至连车都进不去。

而且伯爵封地,大多数要考核。

百姓暴乱的太多,伯爵也要负责人,若是出现一个大的谋反组织,那封地的负责人,一家都得死。

林晴听完,吓的小脸煞白。

沈黎却无所谓的笑道:“你看你,吓她做什么?我既然敢要,便有信心玩下去,我再笨,也不会拿自己一家老小的性命开玩笑。”

苗欢盈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沈黎的眼神打断。

你泼冷水可以,但不要在我媳妇面前说,免得吓到她。

“欢盈会尽全力辅佐少爷。”

她最终无奈的叹息一声,走出后院。

待她走后,林晴还是有些不放心的问道:“你真的有信心拿下封地,治住那些刁民?”

她大眼睛里满是狐疑,她可是见过刁民的。

因为曾经的沈黎,就是刁民。

“嗯,放心吧,到时候那里稳定下来,我便建造一座城堡,咱们一家人住进去,一胎一百零八个!”

“去你的,你当我是猪妈妈啊?”

……

第128章:仙平县 一切事情,尘埃落定。

天色也难得放晴起来,八月的热度,又回暖了起来。

一道暖阳,静静的漂浮在天空中,俯瞰世人。

沈府门前,散落一地的鞭炮碎屑,到处都是装饰的绸缎。

当然,陛下给的门匾,还没来得及找人拓印雕刻。

天气放晴,吕先生又来问戏,之后该如何排练。

沈黎也毫不吝啬,尽数告知与他。

午后,刘肆思来想去,还是过来见他一面。

“恭喜你啊,定安伯大人,十九岁的定安伯,大渝开国头一份,世袭除外。”

刘肆笑着拱手道:“扩充私军需要帮忙吗,或许我可以帮你。”

“得了,你们天道宗,擅长安插内奸,怕是五十人,有四十九人是内奸。”

沈黎苦笑摇头,随后问起萧林焕的情况,毕竟这么久了,萧林焕始终没有消息。

苗欢盈还能抑制思念,不好多问,反倒是欢心那丫头,三天两头过来询问。

“萧林焕呢。”

“他啊,已经是我们天道宗的一员了。”

刘肆很是得意的说道:“长老出马,自然能将他收入麾下。”

实际上,萧林焕始终不愿意多说话,将门世家,自是有自己的骄傲,就算杀了他,也不会与这些反贼为伍。

天道宗的长老已经有些动怒,想要放弃他了。

对于天道宗来说,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自己人,另外一种是敌人。

收服不了的人,还暴露了自己身份,迟早会是个祸害,不如弄死。

至于沈黎,虽然朝廷没有定义,但他已经是反贼了,入不入天道宗,是迟早的事情。

而且此人思想没被禁锢,也没感受过所谓的天恩,更没有所谓世家荣耀加身,他没有任何负担。

就如沈黎所想,皇帝老儿要是搞我,分分钟反了他丫的。

沈黎看向刘肆,显然已经看穿了他,萧林焕他了解,天道宗很难说动他。

他知道洗脑,若是单纯的洗脑,他们自然能将萧林焕拉入麾下,可那只是个行尸走肉的废物,谋反,迟早会回到战场,而战场上瞬息万变,若是一个行尸走肉的人来指挥战争,那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他们要忠心的萧林焕,更要一个有统军才能的萧林焕。

“兄弟啊,玩这种文字游戏,没意思。”

他轻笑一声,看向窗台上停留的鸟儿:“想让鸟儿认你为主,最好还是从小培养,这种心思在外的鸟儿,笼子是关不住的。”

刘肆无奈苦笑:“也难怪圣女将你看的那么重。”

“姜奴吗?”

“是啊,我的夫人。”

“蛋扯大了,会拉着裆的。”

沈黎推着轮椅,来到桌前,倒了两杯茶:“喝茶。”

“要不,你加入天道宗吧,只要你加入我们,我与你的杀父之仇,一笔勾销。”

刘肆兴致勃勃道:“你看你,收养着反贼,自己也迟早是反贼,只要我们一泄露消息,东厂的人立马会上门,到时候你不反也得反了。”

“我呢,过一天,讲一天,东窗事发之前,我没想法加入你们,我呢,安安心心做自己的三品小伯爵,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大家相安无事。”

沈黎把玩着手中茶杯,的确,有小辫子放在天道宗手里,貌似自己安全一些。

若是自己如萧林焕那般耿直,一听天道宗,立马跳脚,怕是也活不过今日。

现在天道宗的人,起码觉得,自己与他们是一路人,将来自己能为他们所用,便不会对自己一家人造成伤害,甚至偶尔还会出面护着自己。

就是这样吊着他们的胃口,过一天是一天,到时候自己弄五十私军,每人配备一把左轮,就是三百人的军队,灭杀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难道你不想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度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皇帝你做的,我也做的,百姓一荣共荣,一辱共辱,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什么尊卑有别,凭什么百姓不能穿丝绸,凭什么那些大官可以随意决定一个平民的生死?凭什么他们吃着上等食物?而普通百姓连都饱饭都吃不上?甚至有的贫民还要吃糠咽菜!凭什么?”

刘肆忽然义愤填膺的握起拳头,慷慨激昂的演讲。

人人平等,本来就不是一件现实的事情。

这是梦,实现不了的梦。

只要有人,便会有制度,只要有人,就会有高贵和低贱之分,不管任何时代,也不管任何地方。

自由的代价,便是人们对人命的亵渎。

沈黎听着他一通传销式的演讲,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额头,他指着桌上的圣旨:“呃……你骂的那些大官中,好像就包括我。”

……

刘肆沉默。

太尴尬了。

这段对贫民百姓的演讲,他自然而然的冒出来,却没想到,沈黎已经封了伯爵,已经彻底从那个吃糠咽菜的贫民中,脱离出来。

他现在算是上等人了。

他对沈黎,宛若狗咬刺猬,根本无从下口。

沈黎爱什么?爱钱?他不缺钱啊,甚至天道宗在金陵分部,还没有他有钱。

爱女人?他貌似也没疯狂找过女人。

爱权?

人家刚刚授封伯爵,也不太需要了。

当真是油盐不进。

好在,他是反贼。

刘肆也不抱希望了,反正此人有小辫子在自己手中,不愁他不就范。

两人默默喝茶,对刚刚事情绝口不提。

“仙平县,你了解吗?”

“不太了解。”

“我这两日查了一下资料,怕是你此去,凶多吉少。”

刘肆放下茶杯:“仙平县,人口约莫一千余人。”

“这么少?”

“以前的编制,大概有一万人,只是后来饿死了不少,现在那里面的百姓,易子而食,惨不忍睹。”

他打开折扇:“金陵官府看在眼中,但无法救治,因为从金陵到仙平,有绵延百里的山路,山势陡峭,林间只有一条小路供马车通行,而且山上山贼众多,约莫近三千余人,分为三个山寨,统治这近百里的山脉。官府一旦运粮进去,立马被拦截下来。”

“那应该剿匪。”

“嗬,你当你是天神下凡吗?且不说山路难行,大军极难进入,就说那金陵府尹,他敢贸然派兵吗?首先是军费,其次是实力,你就是砍了他的脑袋,他也打不下三家山寨。”

刘肆不屑道:“那仙平县,被山脉围堵,呈一个盆的形状,你怎么救?就算你剿匪,那里面道路不通,雨季又容易突发洪水,农作物根本种不了,到时候那个盆,会要了你的小命!”

第129章:要回萧林焕 “你若是来泼冷水的,还是赶紧走吧。”

沈黎微微皱眉道:“我要你客观的介绍仙平县的情况,可没让你加入诅咒。”

刘肆摊开手,手中折扇哗啦一声打开:“该说的,本少爷已经说过,俗话说,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您呐,早日上路吧,也省了本少爷动手报仇。”

“谁是该死的鬼,还不一定呢。”

沈黎倒了杯茶:“本伯爵自有办法,不就是盆地吗?小意思。”

“嗬,那你就继续小意思吧。”

“萧林焕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他么,油盐不进。”

刘肆终于说了实情:“再这么下去,长老的耐心彻底被消耗完,他的死期也到了。”

“他太爱大渝,不适合进入天道宗,我们的目标,是将三国,草原合一,共建平等的一个国度。”

“得了。”

沈黎连忙打断他:“不如这样,我现在也缺人,反正他也是反贼,朝廷不会重用他,所以交给我,我帮你调教如何?正好我这家族私军,缺个队长。”

“你?”刘肆不屑的摇头:“你自己都带头不愿入天道宗,再加上他,岂不是更难缠了?”

“我不愿入天道宗,是不想受人约束,你想,反正我都是反贼了,入不入天道宗,有何区别呢?我自己组建私军,你们天道宗到时候需要我的话,我可以配合你们行事啊。”

“真的?”

“比真金还真。”

刘肆狐疑的看向沈黎,他总觉得这小子没什么原则。

太圆滑了。

家国思想没有,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思想也没有,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细想也没有。

有点像……滚刀肉。

他对这片土地,这个朝廷,一点感情都没有。

若是大渝明日灭国,他甚至还能搞两个小菜喝一杯。

事实上,任何穿越者都有可能如此,这不隶属于任何历史的一个朝代,让沈黎拿什么有归属感?

甚至有人将他祖坟刨了,他都没有太大的……怒火。

这才是刘肆忌惮的。

可沈黎也有爱的。

是他的老婆和女儿。

沈黎又替他倒了杯茶:“如何?”

“我有什么好处?”

“给你钱?”

刘肆摇头:“算了,不过我有个实验,不太明白,需要你帮忙。”

“可以啊,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沈黎搓着手,前世的他,可是物理化学双学位研究生,一些简单的实验,还是很拿手的。

“哪两种食物混合,会产生砒霜?”

刘肆目光灼灼的看向他:“就是那四个泼皮,你给他们吃了什么,导致他们体内出现砒霜的?”

气氛骤然变的微妙起来。

沈黎忽然摇头:“你在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没必要揭穿你,若是揭穿你,我早就向官府告发你收留反贼了,从那两个女孩进你沈家门的第一天起,我便知道。”

刘肆背着手:“你知道,我们有时候行事,不方便带毒药,需要一些办法,自制毒药。”

“那四个泼皮与你有关,又是在你家吃的东西,却死在了添香楼,若不是你捣的鬼,打死我都不信。”

“所以,一个配方,换一个队长,很划算。”

沈黎捻着手指,这个配方说出来也无妨,只是值得不值得。

这么好的配方,日后还可以继续阴人,这在大渝,他是独一份。

显然,萧林焕的价值,要比配方价值高一些。

他点点头:“海鲜与维生素C产生反应,生成砒霜。”

“维生素C,是何物?”

“你所吃的橘子,橙子等物,里面富含维生素C,你远航过,知道在海上,水果极其稀缺,若是人长期不摄入这些微量元素,会导致身体浮肿,严重的会失明。”

刘肆回想一下,是有这么回事,这就是维生素C吗。

他虽然没学过这些微量元素,但深信食物中肯定有他见不到的东西。

“你的意思是,海鲜,与橘子或者橙子同时食用,会在人体内产生砒霜。”

“对。”

沈黎微笑道:“如何?”

“行,明日午后,城外见人。”

刘肆收起折扇,施施然走出沈府。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办法,是鸡肋。

那日之所以会产生砒霜,完全是四个泼皮从未吃过如此美味,每人吃了几斤虾蟹,若是那些达官贵人,吃的自然少,混合橙子吃下去,顶多就是腹泻一两个时辰,根本不会致死。

总之,还是量的问题。

沈黎搓着食指,微笑着看向外面:“欢心,你哥明日可以回来了。”

苗欢心喜极而泣。

这几日,苗欢盈一直在教詹良才做事。

味极妙三楼已经开张,现在的酒楼,每日火爆程度难以想象,最早的盛源酒楼,生意惨淡无比,多次找苗欢盈商量,能不能将竹叶青分给他们一部分经营。

苗欢盈自然不会答应,她要将这个人情给詹良才,让詹良才处理。

做生意,万不可将人逼到绝路,尤其是食品行业,若是对方狗急跳墙,绝对够味极妙喝一壶的。

詹良才已经答应盛源酒楼,每日为他们提供五十斤的竹叶青。

盛源酒楼再三感谢。

现在沈黎已经打算撤出金陵城,自然不会将重心放在这里。

既然他已经有了封地,将来必定将仙平县打造成大渝第一商业重镇。

谁说百姓一定要种田才能维持生活了?仙平县的百姓,不用种田!

不苟言笑的柳升,自然而然的被沈黎安排成私军的临时队长,让他从金陵城中进行招募有志之士,组建私军,至于每个士兵的工钱,则是开到了天价。

这样选择也多了很多,但很难招到修炼之人。

最后,好不容易才招到一个九品……高手。

这些人,有一部分是退伍下来的士兵,懂得军中操练,也颇有素质。

但另外一半,就有些懒散了。

这群人去打山贼,也不知道能活下来几个。

不过沈黎给的抚恤金也极高,士兵战死,家中老小,每人每月可以领五两银子,一直到他们六十岁以后。

六十岁,基本上都入土了。

每日,沈家前院,喊杀声一片,怎奈院子太小,施展不开。

柳升只跟他们讲了一些注意事项,翌日便拉到城外进行操练。

而沈黎也跟着一同前往,准备给这支小军队,换个主将。

第130章:杀鸡儆猴 五十人的家族私军,都是些歪瓜裂枣。

在城外仅仅操练半个时辰,一个个腰酸背痛,甚至有人开始发生小型暴乱。

柳升是江湖人士,从未管过这些事情,一见暴乱,顿时不知所措的看向沈黎。

沈黎坐在轮椅上,静静的看着他们。

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能听到:“你们,入我沈家私军,服从管理,是你们的天职,你们每人,每月所得薪水,是所有军队中最高的,这就意味着你们要承受的更多,今日暴乱,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远处,逐渐驶来一驾马车。

那应该就是萧林焕,今日将这五十人拉出来,也是为了方便萧林焕操练。

人群中的骚乱渐渐停止,但大家仍是不服气。

沈黎,没杀气。

摊上这么个年轻伯爵,大家各个都以为好日子来了,毕竟沈黎看起来文文弱弱,还坐着轮椅,应该好欺负。

马车越来越近,沈黎也被刘齐推过去迎接。

前方,刘肆拉住缰绳,萧林焕一袭黑袍,从马车后面下来。

看到沈黎,他目光首先落在他的双腿上。

“沈大哥,你这是?”

一旁的刘肆,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随后转身摇着折扇。

很显然,天道宗为了让他感激,便抹掉了沈黎的功劳。

沈黎意味深长的看了刘肆一眼,随后笑着摆手道:“不妨事。”

“你怎么样?要不要休息几天再上岗?”

“上岗?”

“嗯,就是将这帮人,拿给你操练。”

“可,我没接触过军中之事。”

萧林焕有些为难道:“我怕,带不好他们。”

“这个简单,我教你啊。”

沈黎目光和煦,微笑起来温文儒雅,但露出的白牙,在微弱的阳光下,显得有些森然。

刘肆也好奇的转过身来。

他也懂带兵?

不是资料里面显示,沈黎从未接触过军旅吗?莫不是因为有外人在场,故意说出来装比的?

萧林焕不知道沈黎的底细,当真以为他进过军队,便点头称是。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始终一袭黑袍,脸上蒙着面巾。

“走吧,带你去认识认识他们。”

沈黎招呼着刘齐,在前面走着:“这些人,性子懒散,需要不少耐心教导他们。”

那五十人,刚刚经历一场演练,横七竖八的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看到沈黎来了,也无动于衷,只是对他身后的黑袍萧林焕比较感兴趣。

“有没有老兵?”

沈黎捻着手指,被推到众人面前:“谁能告诉我,见到上官不立正问好,该当何罪?”

人群中,还是有几个懂规矩的,笔直的站在那里。

其中一人回道:“少爷,此等情况,军中处置方法不一,有的当斩,有的加大操练程度。”

“那好,所有人,现在听我号令,这几日,我便是你们的主将。”

沈黎目光骤然变冷:“无视上官,每人俯卧撑,两百个!”

所有人皆好奇的看向他,俯卧撑是什么?

“你们不会想知道的。”

沈黎忽然咧嘴笑了,招来一人,细细讲解姿势,若是做的不规范,加做十个。

不就是撑地再撑起来嘛。

众人议论纷纷,随后满不在乎的开始做起俯卧撑。

“所有人,每十人分为一个班,每班一个班长,作为班长,薪水涨一倍,但你手下有任何人做的不对,与其同罪。”

双倍工资啊。

所有人眼睛都直了。

沈黎直接随手点了五个人:“你们五个,做班长,有没有问题?”

“没有。”

而这五人,都是军旅出身,教导起来要方便很多。

俯卧撑还在继续,有人做了十五个,开始偷奸耍滑,虚报数字,也有的人,动作越发不规范起来,干脆就学着蛆,手不撑了,屁股直接撅起来。

“那几个,隶属哪一班的,每人加罚十个,做不完,不准吃饭,不准睡觉!”

众人见玩真的,顿时噤若寒蝉,动作越发标准起来。

可也有几个不怕事的,干脆拍拍身上的尘土起身。

“你这么厉害,你怎么不做?你知道这他娘的多累吗?老子来你们沈家,是为了赚钱的,不是替你卖命的。”

他吆五喝六的指着沈黎鼻子,随后又看向继续做俯卧撑的众人:“兄弟们,这东家不把我们当人看,我们还是走了吧。”

下面的人,静静的看向沈黎,他们倒向看看,这位年轻的少爷,该如何处理这些泼皮?

沈黎搓着手指,继续看向其中一个老兵:“顶撞上官,动摇军心者,当如何处理?”

“当斩。”

“嗯,斩了。”

他缓缓挥手。

“凭什么?老子是来赚钱的,你有什么权利杀我?”

那人顿时不干了,叉着腰气冲冲的走过来:“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还想管老子?老子不干了,结账,这两天陪你们玩,也有几两银子吧,赶紧给老子。”

他越走越近,场中五十人,竟无一人劝架。

萧林焕缓缓握紧拳头,却被沈黎阻止。

“你们这五十人,每个人的名字,都已报了兵部,你们是我沈府的私军,我有权处理你们,说难听一些,你们与家奴,没有区别。”

“至于你们这些人,藐视上官军令,再有下次,与他一样。”

那中年汉子不屑道:“与我一样?与我能有什么一样?你个死瘸子,还能起来打我啊?看我不讹死你!”

他越走越近:“给钱!”

砰!!!

一阵枪响,他浑身出现红点,有些碎瓷片透过他的布衣,直接钻入他的心脏,瞬间瓦解了他的性命。

他缓缓的倒在地上。

众人不可思议的看向他手中还在冒烟的物件,心中大骇,这是什么神鬼手段?

“与他……一样。”

沈黎收起犹在冒烟的左轮,静静的看着众人:“你们,是我沈家的私人军队,服从,是你们的天职,服从,你们家中有钱,你们也过得舒服,不服从,死。”

“现在,继续操练。”

他目光始终平静,宛若一滩清水,毫无涟漪。

那些企图搞事情的人,一来是被枪声震慑住,二来那汉子的尸体还摆在那里,这下,所有人都知道面前这个温文儒雅的定安伯,并不是善茬,一个个的纷纷老实下来,地痞流氓那一套全部收回。

操练了一整个下午,即便是有人累得晕倒,也没人敢叫唤了。

沈黎坐在马车前,刘齐替他支起小桌子,上面摆着一壶清茶。

“坐。”

他笑着看向萧林焕:“如何?”

“我有些明白了。”

萧林焕看了看远处正在操练的众人,并未选择坐下。

伯爵大人,应当有自己的尊严。

第131章:启程仙平县 “我先带几天,你也好好看看。”

沈黎端起茶杯看向萧林焕:“报效国家,不一定要去边境杀敌,你连最基本的带兵都不会,我想,你一个人就算累死,也杀不了几个狼族。”

萧林焕有些惭愧,低下头表示同意:“多谢沈大哥教导。”

“嗯,先在城外住几日,到时候便去仙平县,那里远离金陵,你可以好好学习一下带兵和兵法。”

“我听刘肆说过,你现在封了定安伯。”

“买的。”

沈黎咧嘴一笑:“这不,钱太多了,花不完,找个官当当。”

“虽然我不懂官场之事,但我也知道,这个官,不好当。”

萧林焕摇摇头:“阿姊和妹妹也一同陪你去仙平吗?”

“是的,她们留在金陵,同样不安全。”

“好。”

他看向不远处继续操练的众人,眼中再次泛起斗志。

夜幕降临,沈府私军留在城外扎营,而沈黎带着刘齐,回到住处。

他叫来岳父一家人,还有林晴,一家人吃个团圆饭。

“我再有几日,便要出发去仙平县了。”

他放下筷子,笑着看着林晴:“去看看朝廷给我的封地,顺便走马上任。”

林晴有些担忧的看向他,但二老不知仙平是个什么情况,只觉自家女儿苦尽甘来,自家女婿也是人中龙凤。

就连林长青,也觉得之前沈黎骗他的几百两银子,是故意的。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果真如此,果真如此啊!

只是,林晴与他成婚这么多年,只有一个女儿,很难站稳脚跟。

这今时不同往日,据说上流社会的人,都互相赠送丫鬟侍妾,若是外面的那些骚狐狸为沈黎生下男娃娃,那以后,这偌大的家产,怕是都落入他人手中了啊。

林长青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他对老婆子比了个眼神,老婆子立马心领神会。

“沈黎啊,这一去仙平县,山高水长的,路上艰难,没个人照料不行的啊,我听说你不带晴儿和妞妞,这是作甚啊。”

沈黎苦笑一声:“岳母大人,这仙平县,据说十分贫苦,我这次过去,路上也很艰难,想着先将她们母女俩放在家里,等那边尘埃落定,再接她们过来也不迟,至于路上,我打算带着欢盈欢心那两个丫头。”

老岳母心中咯噔一下,顿感不妙,这要是带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少女,旅途劳顿,若是遇上个风景秀丽之处,干柴烈火,嗯……

那就麻烦了。

至于沈黎坐在轮椅上,不方便,那两个丫鬟,肯定会帮他的啊。

而且,男人,只有挂在墙上才会老实下来。

她还是有些不死心,还想让他带着林晴。

都说母女连心,她的想法,林晴很快就明白了。

“娘,沈黎这次去的仙平,可不是很太平的地方,那里穷苦人家多,到时候顾不上我,等他安定下来我们再过去也不迟嘛。”

“不是,你小时候也是跟我们一起逃难过来的,什么苦没吃过?这点苦都吃不了吗?”

“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

“不是的,娘。”

“不是什么不是?”

老岳母有些不乐意了:“你这死丫头,当了伯爵夫人,娘的话不听了是吧?你还想享福,你说你,来人家这么多年了,连个男娃都没有,你凭什么享福?”

林晴憋得脸色通红,脱口而出:“我已经怀上了!”

……

一桌人都愣住了。

沈黎手中的筷子,啪嗒一声落在地上:“怀,怀上了?”

林晴羞不可抑,小脚愤愤的跺了两下地板,捂着脸逃出去。

“呃……怀上了是好事啊,是好事,哈哈哈,喝酒。”

岳父林长青满面红光,顿觉有面子许多,一家人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但沈黎却没了心思。

居然怀上了。

这么长时间没有,他都开始怀疑这泼皮是不是长期酗酒,导致不孕不育了,没想到自己还是有能力的,嗯,猛!

他也破天荒的喝了两杯,一路上哼着小曲,被苗欢心推到后院东厢房。

“少爷要有宝宝了,开不开心啊。”

苗欢心打趣儿道:“夫人早就想跟您说呢。”

“嗯?”

沈黎忽然扭过头:“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呃……嗯……”

“你这死丫头,这么长时间不告诉我,是我给你发钱还是她发钱啊?”

沈黎白了她一眼:“下月工钱减半!”

苗欢心吃吃的笑,减不减半,没关系,只要在沈家,她就是开心的。

林晴一人躲在房间,摸着渐渐鼓起的小腹,羞不可抑。

很快,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沈黎推着轮椅缓缓过来。

“什么时候有的啊?”

“就上次你让我和妞妞离开金陵城的那段时间,我们上了船之后,我就一直想吐,起初以为是晕船,后来上岸后也是这样,这个月,已经没来月事了。”

她有些忐忑:“不知道是个男孩还是女孩。”

“管他呢,是男是女我都喜欢。”

沈黎轻轻搂住她:“真好,是个好兆头。”

“本来打算让你在那边稳定下来再跟你说,现在说,怕你分心。”

林晴轻叹一声:“我已经问过他们,虽然欢盈没告诉我,但她的脸色不太好,我便猜到,那个地方,应该很苦。”

“起止是苦。”

沈黎苦笑一声。

弄不好,可能连小命都丢了。

“放心吧,我一定可以将那里治理好,到时候建一座大大的城堡,然后咱们在里面,生一百零八胎。”

“去你的。”

林晴嗔怒的点着他的额头,半晌叹口气道:“说真的,你有看上谁家姑娘了没?”

“嗯,看上的林家姑娘。”

沈黎嘿嘿笑着,双手开始不老实。

“我怀着身孕呢。”

林晴推开他,坐上牙床,满脸愁容:“你现在是定安伯爵,不是之前那个混小子泼皮,若是没个三妻四妾,说出去会让人笑话的,外人也会骂我不懂事的。”

“你们女人,真是猜不透啊,找女人说人花心,不找女人又怕人笑话。”

沈黎哭笑不得:“算了,我暂时没打算,以后再说。”

“不行!”

平日里百依百顺的林晴,忽然坚定了起来:“必须要找!等你走后,我便在金陵城内,物色一些大家闺秀,你若不回信,我便将人先定下婚约,嗯,侍妾,起码要十个八个吧,听人说,人家那些伯爵,起码有三五十个,也不能全部找金陵的,扬州姑娘,顺天的姑娘,都得来一点,魅惑的,清纯的,冷艳的美女,也都得来一点……”

沈黎一头黑线,这女人,怎么这么热衷于给自己找娘们儿?

“得了,我是种马吗?此事暂时打住!”

“不行,必须要找,要么你自己找,要么我帮你物色。”

“呃,你看这样行不行?”

看着她斩钉截铁的样子,沈黎只觉一阵头疼:“我去仙平县,里面肯定有大把的姑娘,我去都拉入后宫行不行?”

“说好了啊?”

“肯定,那里的女人,必定逃不了我的魔爪!”

沈黎信誓旦旦,总将这事糊弄过去。

几日后,一辆马车,三辆货车,浩浩荡荡的从金陵出发。

闫海容在城门处客套一阵子后,满面笑容的看向离去的车队。

沈黎拉开帘子,看向金陵城门越来越远,又看向远处的蓝天白云。

仙平县,我来了!

第132章:伯爵来了 仙平县,直线距离金陵城近百里,说远也不远,说近也不近。

只是,伏牛山挡在仙平与金陵的中间,唯一一条小道,却经常有山贼出没,导致这条路基本上没人敢走,若想到仙平县,需要绕过伏牛山。

本来半天的路程,生生拖到两天。

“这入山的唯一一条阔一些的道路,被山贼霸占,三家山贼,居然还能搞出分期管理的策略,一个月,前十天观雀峰的人来打劫,中间十天驼牛峰的人来打劫,至于最后十天,则是鸡毛岭的人打劫。”

萧林焕拿着刘肆赠送的资料,越看额头皱的越紧:“如此行径,完全切断了仙平县与外界的联系,以我看来,这仙平县倒不像是个盆地,而是个猪圈,这群人,是将仙平县当做猪养呢!”

“天子脚下,竟有这种事发生,官府还不派兵围剿,当真尸位素餐。”

沈黎摸着下巴:“闫海容也应该有苦衷,他上任不久,怕是无法指挥金陵守城大军。”

“这匪这么久都剿不了,怕只怕这金陵城中有人里应外合,才使得山贼们这么猖狂,你看,近些年,不管是谁的物资从伏牛山附近经过,基本上都落得一个下场!”

“呃,别乱猜测了,当心社区送温暖。”

刘肆给的有用信息并不多,主要是这伏牛山的山贼们,极难渗透进去。

这里的山贼已经存活百年,甚至还有些是父子相传,他们自给自足,有的自己培养山贼,外人很难取得信任。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仙平县的百姓,怕是他们的养猪场了。

而且,仙平的县衙,怕是早与山贼沆瀣一气了。

马车缓缓前行,沈黎忽然开口道:“刘齐,先绕过去,到了仙平再说。”

“少爷?”

刘齐不可置信的问道:“不是先去剿匪吗?”

到时候县衙与山贼里应外合,怕是他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起码,要给当地百姓一些信心,咱们是去拯救他们的,不是山贼的同党。”

沈黎摩擦着手指。

他知道,这样的确要危险许多,但万事开头难,若是能将此地拿下来作为自己的商业基地,那自己才算在大渝站稳脚跟,日后除了皇帝老子,没人敢跟自己叫板了。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人,还是有些底牌为好。

萧林焕也看向他:“沈大哥,这样会不会太冒险了?”

仙平县的背后,虽然没有那么多陡峭的山峰,但要弯很长的路,几乎快两天才能到。

但沈黎心意已决,他拉开马车帘子,看着后面跟着步行操练的五十小军队,苦笑着摇头。

这些,大多是炮灰了。

车队慢慢悠悠的在官道上走着,还算平稳。

他们现在要穿过越县,才能到达仙平。

越县,据说是另外一个伯爵的封地。

定远伯爵。

据说也是买的官职,只是买的比较早,算是最早支持陛下的那一批人,加上他为人低调,陛下也懒得动他,相当于一方县长。

不过,越县要比仙平县好管理许多,他们那边良田无数,几乎全城的人都是佃户,每年交上去的税也有不少。

沈黎一行人自越县东门进入,穿过西门,又前行半日,过了一个山坡,才看到仙平县的北门。

不过,这仙平县,当真是穷苦之地。

破旧的城墙,没人修补,上面到处都是漏洞,甚至很多地方已经倒塌。

这里面的百姓,大多逃到越县来做工,剩下的,不过是一些老弱病残。

也怪不得朝廷如此大方的给封地了,这个地方,几乎是一座死城。

沈黎坐在马车上,看着人丁稀少的城池,苦笑不已。

这是派自己过来扶贫的了,看着自己钱多呗。

修城墙要钱,剿匪要钱,给百姓安置要钱,一切,都是钱。

稀疏的百姓看着整齐划一的护卫队,皆好奇的出门观看。

山贼,可不会这么整齐,他们都是当街纵马,见谁不爽一刀劈下去。

马车上,一个巨大的黑色旗帜,迎风飘扬,上面威风凛凛的一个“沈”字。

沈黎招来刘齐。

刘齐忙从车厢内拿出扩音大喇叭,站在车顶。

“诸位乡亲,诸位街坊,我们是定安伯爵府的,伯爵大人来仙平县了!”

“伯爵来了,青天就有了!”

“伯爵来了,仙平就太平了!”

……

围观的人们越来越多,都好奇这位新来的伯爵大人,到底是谁。

马车在城内兜兜转转一两个时辰,目光所及之处,皆是脏乱差,残垣断壁,荒凉无比,整座城,没有一丝活力。

那些跟在后面的百姓,目光呆滞,耷拉着脸,宛若行尸走肉一般。

县衙的人,早已收到风声,皆换上最干净的衣物,静候伯爵大人来临。

县衙也苦啊,所有官员,官府都破了许多大洞,尤其是县令大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宛若一个要饭的小老头。

沈黎却轻哼一声。

装的太过了。

他简单看了一下资料,这个老头县令,姓余,在位十二年,说是兢兢业业,但不知道怎么兢兢业业。

“下官,参见伯爵大人。”

看着下面一大群的人跪倒给自己请安,沈黎摸摸鼻子。

三百万,值!

他缓缓抬手道:“行了,免礼。”

接着,队伍里走出两个士兵,将他从轮椅上抬下来。

他被人推倒县衙大门前,下方,那些百姓纷纷好奇的看向他。

“各位,我到仙平,便致力于改善这里的民生环境,你们现在遇到的难题,有很多,吃饭,山贼,工作,等等等等。”

“但我觉得,首要的,还是山贼。”

他缓缓将手指向一旁的伏牛山脉,那几座高耸入云的山峰,的确是建造山寨的好地方。

“山贼,任何时候都要剿,不剿不行!”

“你们想想,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就被山贼给劫了!!!”

“多么恐怖?”

“所以,我决定,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剿匪!!!”

众人呆滞的看向他,没有丝毫反应,让他有一拳打在空气中的感觉。

也是,这里的百姓,都没经过教化,更多的是麻木。

在他们看来,新任的伯爵,与县令,是一丘之貉。

余县令见他耍过了威风,便笑眯眯的说道:“伯爵大人,旅途劳顿,下官略备薄酒,为大人接风洗尘。”

第133章:纨绔伯爵 本以为这个余县令会像电视上一样,接风洗尘大开宴席,吃的是山珍海味,期间还有歌舞奏乐,那样沈黎便有了机会,三言两语便找个由头弄死他。

可这余县令,殷勤将他请入县衙内,破旧的桌子上,只有三两个小菜。

一荤,两素。

野菜根,沈黎穿越第一天就吃过了。

另外一个素菜倒像是树皮,至于荤菜,是一块肥肉,约莫拳头大小,看起来就很腻。

“条件简陋,还请伯爵大人勿怪。”

余县令尴尬一笑,连忙拿出一小壶酒,可倒出来的酒,极为浑浊,如同泥浆一般。

沈黎眉头微皱,难不成是自己误会了他?

真的没有官匪勾结?

不对,若是没有勾结,怕是这县令,早已换了几任了。

他默默的搓着手指,眼珠微微一动。

“混蛋!这是给人吃的吗?”

他忽然暴怒,一掌推翻面前的破旧桌子:“这什么鬼地方,狗都不来!”

“刘齐,去,到越县给我买上好的酒水,还有各种下酒菜,怠慢了本少爷,砍了你的狗头!”

刘齐一怔,瞬间反应过来,连忙装作十分惊恐的样子:“奴才马上就去。”

“让车厢里的那两个妞,过来给本少爷揉揉肩,什么破路,坐的本少爷腰酸背痛的!”

萧林焕一头雾水,那两个妞?给你揉揉肩?那可是我一奶同胞的阿姊和妹妹!

但聪明机警的他,连忙下去叫人。

若是沈黎表现的太过正直,今晚,怕是山贼就会过来了。

山贼近千人,指望他这五十个泼皮,难以成事。

现在就是要看看这县令,到底是什么个情况?

如果他猜的不错,这城内,应该就有山贼的人。

余县令被推倒的桌子洒了一身的汤汁,他短暂的愣了一下,连忙跪地磕头:“下官有罪,怠慢了伯爵大人。”

“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本少爷还以为能来赚大钱呢。”

沈黎啐了一口,摆摆手:“行了,玩个屁啊,本少爷回去了!”

回去?

你可是条大鱼啊,你怎么能回去呢?

余县令立马急了,这位伯爵大人来之前,他已经差人去金陵城内打听清楚了,三百万两银子买的官位啊!

那可是三百……万!

想必这位伯爵大人,家底十分丰厚,要是能将他留在仙平县,慢慢的榨干油脂,怕是有一大笔不菲的收入啊。

那后面的几大车,他敢肯定,里面有大量的银票。

如此一来,他与山上的众位大王,都有着落了。

他连忙跪地叩头:“伯爵大人,青天大老爷啊,您走了,我们这仙平可怎么办啊,您刚刚还说剿匪,给了百姓们希望啊!”

“剿匪?”

沈黎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余县令啊,你不会傻了吧?我这点人,怎么剿匪?我不这么说?这帮刁民如何信服我?到时候找几个闹事的刁民,砍成面目全非,套上山贼的衣服,挂在城墙上,那不就是剿匪了吗?”

“伯爵大人高见。”

余县令擦擦额头上的汗水,得赶紧找个办法稳住这伯爵大人,否则让他跑了,自己怎么赚钱?

见苗家二姐妹进入县衙,跪在一旁殷勤的替沈黎揉着双腿,他眼珠一转。

“大人,要不多待些时日吧,本县虽然穷,但风景还是不错的,至少有几家的姑娘,还是比较不错的。”

“嗯?”

余县令连忙道:“服侍人一流,即使伯爵大人不能起身,她们也能让大人飘飘欲仙。”

“那还不赶紧让她们过来?”

沈黎冷哼一声:“还有吃的,你弄这些狗都不吃的玩意儿,你吃的下去吗?赶紧,给本少爷弄肉,还要好酒!”

一旁的师爷一直双手拢袖,听沈黎突然跋扈起来,心中也不免狐疑。

此人,真的是这副德行?

他上前一步,跪下来劝道:“伯爵大人,本县本就贫穷,如何能弄到好酒好菜啊,求伯爵大人开恩。”

沈黎眼睛一眯,他看向一旁的萧林焕。

萧林焕眨了一下眼,示意此人不太对劲。

虽然卑躬屈膝,但不卑不亢,甚至语气中还有种不屑。

“你是个什么东西?本伯爵说话,有你插嘴的份?”

沈黎忽然对左右勾勾手指:“来啊,砍了。”

护院柳升虽然有疑惑,但还是伸手准备照做。

谁知师爷忽然跳起:“大人,你如此草菅人命,我不服,我要去金陵衙门告你!”

说罢,他猛地伸手,一掌拍走柳升的手,向外逃窜。

柳升与他交上手后,顿时明白少爷为什么要斩他。

此人身手,不会太差。

五十人的护卫队连忙围堵过来,那师爷冷笑一声,看着县衙墙头,几个借力,一只手搭在墙头上。

眼看他就要翻出县衙,他的嘴角渐渐扬起。

柳升眼疾手快,伸手解掉背后长枪,在腰间迅速将两截长枪合为一体,顺势抛出。

那把银枪,在空中划过一个美丽的幅度。

师爷刚翻了一半的墙,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钉在墙上。

只是,有些太凑巧,那把长枪,刚好插在他的……菊花上。

柳升连忙收回撇出枪的手,暗骂一声晦气。

众人浑身一激灵,只觉菊花一紧。

还是沈黎最先恢复过来,他冷哼一声:“余县令,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

“行了,本少爷也被你们搞得没胃口了,就这样吧,你这地方,没意思。”

说完,他一挥手,下面的人,开始在县衙门口安营扎寨。

余县令噤若寒蝉,一直见他被人推到外面,才松了口气。

他看着地上的肥肉,若有所思。

这,会不会是个试探?

伏牛山上的人,自是收到消息,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下来。

他默默盘算着,招来手下,让他们去自家宅子下面的密室,挑选两个姿色不错的女子,送来给这位伯爵大人把玩。

若是他玩了,则说明此人真的行事荒唐,则不足为虑。

若是他不玩,则说明这位伯爵大人,是装的。

哪个男人,见了千娇百媚的女子,不心动的?

不过,这位伯爵大人是商贾出身,有点钱便飘了的情况,也很正常。

后堂缓缓走出一个白衣青年。

他的白衣,一尘不染,与余县令的官服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

“爹,还是我去送吧,顺便也可以听一些风声。”

“好主意。”

余县令眼前一亮。

第134章:特殊爱好 县衙自不会安排沈黎在外面露营,余县令好说歹说,终于将他请入县衙后较好的一个房间。

两个女子,衣着暴露,小心翼翼的跟在余县令身后。

那两个女子,身穿红纱,身材曼妙,有些地方若隐若现。

沈黎不动声色,不是说这地方十分贫穷吗?

倒是有女子还能穿的起轻纱,当真贫穷。

“伯爵大人,这是犬子,在外读过两年书,您到了我们仙平,手下的人,人生地不熟,正好,犬子对这仙平也甚是了解,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对犬子提。”

余县令搓着手笑道:“这两位姑娘,是县南头的村姑,下官特意命人梳洗一番,送与大人享用。”

两个女子搔首弄姿,纤细的手指缓缓搭在沈黎的肩头,抚摸着他的胸膛:“伯爵大人,可要好好怜惜小女子哦……”

沈黎眼底泛起一丝厌恶,他不动声色的拨开女子手指,指着余县令的儿子:“他,叫什么?”

“小人余听风。”

“听风就是雨啊。”

他微笑着摆手道:“不过,你倒是保养的不错,细皮嫩肉的。”

这一下给余听风搞懵了,什么叫细皮嫩肉?

不过,沈黎也没给他询问的机会,他也很快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沈黎以腿脚不便要上药的理由,回到马车,苗家两个姑娘跟在身后。

“少爷,这县太爷,看起来不像是好人。”

苗欢盈一边解掉他腿上的绷带,一边说道:“此人行事,透露着一股圆滑,而且那人的师爷,居然有身手。”

“嗯,少爷,你可得好好防备他呀!”

苗欢心自然不懂那么多弯弯绕绕,她鼓着小嘴,一脸不满:“你看那两个女子,骚的冒泡,哪里像是村姑?”

沈黎莞尔:“你倒是心思细腻。”

萧林焕在一旁也说道:“沈大哥,现在怎么办?”

“你们在外面扎营,挑几个好手,将火药坛子分下去,这里偏僻的情况,超出了我的想象,那些山贼,可能真的有胆下山,解决了我这个定安伯,你们务必小心,这几日,应该会出现山贼冲营的情况。”

沈黎郑重的看向他:“每晚必须要严加巡逻,看到有可疑人等,立马抓过来,询问不出缘由的,当场杀了。”

“少爷,又要杀人吗?”

苗欢心还年幼,看到杀人场面,总是会吓到。

“不杀他们,这帮亡命徒就会杀我们啊。”

他叹口气,天子脚下,四海升平的金陵城外,居然还有这么野蛮的地方。

此地,比贫民窟还要恐怖。

苗欢盈替他换好腿上草药后,接着问道:“少爷,那两个女子,你怕是,不得不……享用。”

众人的思绪瞬间被拉到那两个“骚的冒泡”的女子身上。

不用,对方便觉得自己是装的,用,太那个。

鬼知道这两个女子,伺候了多少人,而且古代没有什么艾滋一说,到时候染了病,就贻笑大方了。

第一个死在艾滋上的穿越者,这个名头,想想就憋屈。

沈黎摸着下巴,意味深长的说道:“其实,我已经想好了退路。”

“男人,见到美女不动心的,无非就一种人,太监。”

苗欢心好奇的趴在轮椅扶手上,吃吃的笑道:“少爷是想装太监吗?”

“怎么装太监?”

沈黎撇撇嘴:“对女人不动心的,还有其他人,嗯……”

他五指伸出,缓缓的弯了下去。

众人一阵恶寒。

由于马车周围,戒备森严,余县令的人,并未打听到什么。

夜幕降临,刘齐骑着马,终于从邻县回来,按沈黎要求,买了一大堆的食物,各种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有些食物需要处理,他们就直接在县衙后面搭建炉灶,很快便芳香四溢。

远处的余县令,捋着胡须,一旁的人猛地在空气中嗅嗅:“狗日的还挺会吃的。”

“不怕他会吃,就怕他不屑这些东西。”

余县令一改白天胆小怕事的形象,也换了破旧的官服。

他一席青衣长衫,负手而立:“暴发户这般做派,的确常见,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

旁边的跟班连忙道:“这小子,已经是瓮中鳖了,等山上的忙完了,就下来收拾他了。”

“山上,什么情况?”

“朝廷前些日子,拨了一批赈灾粮,被他们劫了,只是分配不均而已。”

一个月三十天,每个山头守十天,总有山头可以多劫一点,利益肯定有些纠葛。

赈灾粮,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够一个山寨近半年的伙食了。

这利益,分配的太不均匀了。

“又打起来了?”

“是的,可能需要一些时日。”

“罢了,先伺候这位爷一段时间,养胖了再开宰。”

余县令目光灼灼,冷笑一声捋着胡须。

整个仙平县,入夜之后,不见一点灯火,街道上伸手不见五指,唯一有灯光的地方,便是县衙了。

沈黎坐在轮椅上,任由刘齐将他推进屋内。

两个身材曼妙的女子想要跟着进来,却被刘齐堵住门外。

柳升与萧林焕顺着县衙大堂,走入后院,笑眯眯的看向他们。

余听风在一旁,有些奇怪道:“伯爵大人,不是您享用这两个女子吗?”

“嗯。”

沈黎也不多说话,勾勾手指。

柳升突然嘴角扬起,一个健步冲向余听风,瞬间将其抓住,捆的结结实实。

余听风亡魂尽冒,莫非这位伯爵大人要杀了自己?

很快,让他更为惊恐的,来了。

“洗干净,扔在我的床上,待我好好享用。”

余听风惊恐的挣扎,可柳升毕竟是练过的,死死的钳住他,他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得。

这位伯爵大人,竟然好男色?

怪不得,白天他说我细皮嫩肉的!

我草,谁来救我啊!

他刚想呼喊求救,就被人塞住嘴巴,然后丢在床上。

沈黎推着轮椅,一脸暧昧道:“把麻绳换成丝巾,可别伤了我的美人。”

柳升又想起白天自己一枪挑了那位师爷的菊花,不由一阵恶寒,但戏,还得演下去,他连忙照做。

刘齐在房间内,已经备好酒菜,约莫十多个菜。

“你,守在门外,别让人看到。”

沈黎推着轮椅,对柳升勾勾手指,他随后又看向两个妙龄少女:“你们,摇床,浪·叫。”

……

第135章:硕大的蜡烛 夜深人静,县衙后院的声音,此起彼伏。

两个女子香汗淋漓,卖力的摇晃着牙床,牙床上面的余听风,浑身汗毛倒竖,只觉沈黎是个魔鬼。

怪不得,此人身边的两个丫鬟,若即若离。

原来这比根本就不好女色,他他妈的好男色!

还他妈的害怕外人知晓,特意叫来两个女人替他摇床,怕是他那些手下,也没有知道他是这种人吧?

不是只有女子在乎贞洁,男人,在某些方面,比女子更在乎贞洁。

你说说,这玩意,今晚老子要是被他办了,那以后怎么办?这一辈子就完了啊!

而那个魔鬼,还能背对着我们,大吃特吃。

混蛋!

嗯,不过那个小羊腿的确是香啊。

他仔细的在空中嗅嗅,只觉肚子咕噜噜的叫。

白天伯爵大人在,他自然不敢回去胡吃海喝,正想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到家中密室,与父亲大人炒几个小菜,小酌几杯,然后去二人的地下后宫,好好放松一把呢。

现在看来,怕是吃不成了。

而且还有可能被人吃了。

沈黎吃饭也不老实,一直挑挑拣拣,稍微有些肥的地方,直接甩在地上:“尼玛,这么肥怎么吃?”

“这牛肉,太老了,本少爷要吃三个月大的小牛肉。”

“这驴肉,不新鲜!”

“这羊肉,煮的也是一般般。”

“什么垃圾东西!”

他越吃越气,索性一把掀开了桌子,叫来刘齐:“你看你买的什么玩意儿?”

“牛肉,要三个月大的小牛肉,最好的便是未断奶的,那种肉质,最为鲜嫩,少爷给你说的话,你都听到狗耳朵里了是吧?”

他朝着刘齐勾勾手指,刘齐一脸委屈的伸过耳朵,任由其揪住。

“驴肉,我跟你说了多少遍?要活驴,活驴!牵过来,取其身上最为鲜嫩的一块地方,剜掉一块肉,这第一块肉,不吃,等一段时间后,伤口长起来,再将肉剜掉,切成薄片,沾上酱油,直接生吃,至于那驴,喂最好的草料,让它继续生肉,过一段时间继续剜掉食用,一直到那驴死去为止。”

“我跟你说的,你一句都没记住?怎么着,想找死吗?”

沈黎又用力的揪了一下刘齐的耳朵。

刘齐虽然表面委屈,实际心里乐开了花。

少爷说了,无故抽你一巴掌,赏银五十两,揪你耳朵一下,五两,踹你一脚,两百两。

这两下,已经赚了十两银子了。

嗯,少爷的腿还是快些好起来吧,快些踹我。

“我不管,我要吃三吱儿!”

刘齐一愣:“少爷,什么叫三吱儿?”

“就是刚出生的小老鼠,放在酱料里包裹起来,用筷子夹起来,吱一声,送到嘴边,吱一声,一口咬下去,诶,它又吱一声,此为三吱儿。”

沈黎一脸陶醉:“那味道,可真令人回味无穷啊。”

床上的余听风只觉心里一阵发毛,这都是什么惨绝人寰的吃法?

此人,是个变态!

“去,把少爷的小皮鞭拿来,本少爷今晚遇到一个极品宝贝儿,要好好调教调教。”

刘齐会意,连忙去外面,拿来皮鞭,还有蜡烛。

不过,这蜡烛着实有些……恐怖。

刘齐这个笨蛋,人家要小巧玲珑的蜡烛,用以陶冶情操,这家伙,买的蜡烛,有人的胳膊粗细了。

你他吗上坟呢?

沈黎拿着庞大的红蜡烛,啧啧称奇,这玩意,不会把他烫死了吧?

嗯,试试。

至于皮鞭,萧林焕特意拿马鞭改的,外面缠绕一层粉红色的轻纱,更显诱惑。

等沈黎拿着皮鞭,笑眯眯的走向床边时,余听风眼珠暴起。

完了,完球了!

“你们俩,滚出去,给我装作很累的样子,外人问起,就说少爷我很猛!”

沈黎冷冷的看向两个女子:“听到没?”

两个女子也是一阵恶寒,这世上还有好这口的男人,当真恐怖。

她们忙不迭的点头,匆忙逃去门外。

正巧柳升在门外守着,撞见二人,两人连忙装出脱力的样子:“伯爵大人实在太猛了,我们受不了了。”

说罢,连忙逃离现场。

柳升看着她们的背影,脸上露出怪异的笑容。

“放她们回去,也好带个话。”

萧林焕缓缓从黑暗中走出来,拉下面巾后,露出白皙的脸庞。

剑眉星目,英俊潇洒。

真是个翩翩美少年。

嗯,细皮嫩肉……

“接下来,该我登场了。”

萧林焕苦笑一声:“我的名声啊。”

柳升与他相视一眼,两人都露出古怪的笑容。

屋内,沈黎点燃蜡烛。

看着火苗蹿的老高的大蜡烛,他也不禁有些嘀咕。

这他娘的是不是有点过火啊?

但他脸上还是不动声色,装作一股淫笑的样子,推动轮椅缓缓走向床边。

“美人,听说过持烛笞臀吗?今晚,你可以好好感受感受了。”

他将蜡烛插在一边,甩着鞭子:“今晚,本少爷可要策马奔腾啦!”

鞭子在空中挥舞,余听风在床上惊恐惨叫。

一行清泪,顺着他的眼角流下,打湿了枕头。

鞭子落在他的后背,一阵阵火辣辣的疼。

屈辱,太他妈的屈辱了!

现在的他,更多的是心灵创伤,身体的疼痛,让他摇摇欲坠。

沈黎玩够了,狞笑着将庞大的蜡烛抽起来:“乖乖,美人啊,你看这蜡烛,多红啊。”

说着,他将巨大的蜡烛,拿到余听风面前。

蜡烛微微倾斜,上面的蜡油顿时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倾泻而下。

都怪刘齐这个蠢货,买这么大的蜡烛,倒出来都有一大碗的蜡油了!

而且蜡烛还他娘的这么重,回头可要好好的教训他一番!

蜡油接触到皮肤,火辣辣的灼烧感,疼的余听风来回翻滚,他眼珠暴起,脖子上的青筋浮现,满是痛苦之色。

一滴两滴,落在身上还好。

刺痛一下就完了。

这他娘的是一碗!还是一大碗!

这倒上去,都可以着手拔毛了。

“乖乖啊,别乱动,少爷我还要玩一会儿。”

沈黎一副不将人玩死不罢休的气势,等蜡油堆积起来,又是一大碗倾泻而下。

余听风被烫的浑身都起了水泡,他满眼都是绝望。

爹啊,你给我送到什么鬼地方啊?我现在是羊入虎口,如何才能逃脱啊?

沈黎拿着蜡烛,越发觉得手臂酸痛。

太重了,差不多有二十斤重的蜡烛,这么举着,实在太累。

嗯,再倒一波下去,就让萧林焕进来救场。

太重了,他的手,开始打哆嗦了。

一个没注意,蜡烛上的灯花飞溅下来,落到了余听风身上。

棉布加上蜡油,瞬间起火!

第136章:给我砍了他 柳升一袭夜行衣,匆匆从外面回来。

“少爷,那两个女子,进了余县令的宅子中。”

沈黎点点头:“他那宅子,如何?”

“从外面看,破败不堪,一贫如洗。”

柳升摘掉头上的黑色丝巾:“简直就像是废墟一样,但属下以为,绝不是这样,他那房子中,应该有密室一类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的?”

萧林焕有些不解,按道理,柳升应该进不了宅子内部,如何得知的?

“多亏了这个。”

柳升从腰间拿出望远镜,恭敬的还给沈黎:“属下在远处观望那两个女子的身影,发现她们进入余家一个偏房后,房间有一闪而过的灯光,那应该是打开某个密室,里面的亮光透出来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沈黎摸着下巴,点点头道:“残破的房子,只是给外人看的,猜都能猜出来。”

“我带回来一个人。”

柳升忽然道:“此人,应该是来找您做主的,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个余县令派来试探的人,所以便没让他过来见你。”

“没意义了,若是真的来试探我的,你一身夜行衣,已经是最好的证明。”

沈黎接过苗欢盈送过来的热粥,轻轻的搅拌着:“让他进来。”

“是。”

很快,两个壮汉架进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

“说吧,你有什么事?”

柳升缓缓拿出长枪,将两截合在一起,护在沈黎一旁。

半夜,一个拿着镰刀的青年,本来就很危险,何况是来找自家少爷的。

那青年见屋内各人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不由咽下口水。

“你有什么委屈,尽管提来。”

沈黎温和的看着他:“放心,我来了,便是为民做主的。”

这青年跪在地上,一直搓着衣角,显得无比纠结。

最终,他一狠心,说出自己的事情。

“求伯爵大人做主!”

他突然恨恨的说道:“小人叫刘生禄,是城北的蔬菜小贩!”

“今日听说伯爵大人来整治仙平县,小人思来想去,还是来找大人平反!”

“大人若是青天大老爷,那小人申冤就有了着落,大人要是和县太爷狼狈为奸,大不了小人献出这个卑贱的头颅,随你砍了去。”

沈黎摸着下巴,看他倒也不像是说假话的样子:“说说你的情况。”

“小人愿以性命作保,状告仙平县太爷余途远!此人与山贼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在仙平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简直就是畜生!”

“怎么个畜生法?他哪里惹到你了?”

“此人看中我家娘子,便设计掳走,回头还跟我说是山贼掳走的,小人私底下到处打听,始终找不到,后来趁着夜晚,看到有女人被掳进县太爷的院子里,我敢说,我家娘子,肯定在他家里!”

刘生禄咬牙切齿的骂道:“这人,狗都不如,简直就是……就是……畜生!”

掳人的事情,沈黎在他来之前已经知道了。

他轻轻的吹动米粥的热气:“要不要来一碗?”

“来!”

沈黎呵呵笑着,对一旁的苗欢盈招招手。

他吃的米粥,可是加入青菜和碎肉末一起熬制的,香气四溢,这刘生禄何时吃过这么奢侈的粥,三下五除二的吞入肚中,随后伸出碗:“再来。”

看样子,他的确饿的不轻。

倒不像是奸细。

此事还有待商榷。

沈黎小口吃着粥:“说说,你对山贼知道多少,还有,城里有多少山贼?”

“您是,打算管此事?”

刘生禄看着自己空荡荡的碗:“我还以为……”

“以为这是断头饭吗?”

“小人去过越县报官,去金陵报官,都无一人愿意搭理小人。”

他顿时呜呜的哭了起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无比委屈:“终于等到了伯爵大人。”

“说说,你是这仙平县的人,应该对这里很了解吧?”

“了解!了解!”

刘生禄忙不迭的点头:“这城内,现在像我这么年轻的人,要么已经逃出去,要么就被杀了,现在城里有很多山贼,他们装扮成普通的村民,在城内生活,目的就是监视我们,防止我们逃跑,城外的那一点点农田,还是我们种,但种了之后,大多被他们运回山寨,我们只能吃糠咽菜。”

“明白了。”

沈黎捻着手指头:“要不要今晚就动手呢?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一旁的萧林焕摇头:“一人说法,不足以信,最好还是先试探一番,看看这城内,究竟有多少山贼。”

自己一方,想着先下手为强,余县令那边,不可能没有防备。

甚至这刘生禄来到县衙营地,已经有人报给余县令了。

人生地不熟,很容易中了对方全套。

而且自己一方,大多是没见过血的泼皮,还需好好调教一些时日。

五十人打一千三,对方还占据地形优势,这仗很难打。

“你说的,有些道理。”

沈黎看向刘生禄:“再等等吧,你得陪我们,演出戏。”

刘生禄急了:“伯爵大人,您……”

“我知道,你急着救你妻子出来,我明白你的心情,但你得忍耐,我跟你保证,一定会救出你的妻子,如何?”

他已经有些怀疑这位伯爵大人的能力了。

去了金陵,那些县衙的人,也是这么说的,要忍耐,要静候佳音,都一年多了,怎么能静的下来?

沈黎继续说道:“若我们现在就冲进余家,先不说这位县太爷有没有什么伏兵等着我们,就说是月黑风高的,但凡跑了一个去山上通风报信,你觉得,我们能走的了?”

刘生禄沉吟一番:“那我们可以先救人,再找朝廷要大军剿灭山贼啊!”

“小人之见。”

沈黎摇头:“你等到了所谓大军吗?”

“……没有。”

“万事还得靠自己啊。”

他笑着将瓷碗递给苗欢盈:“你现在可能已经被余县令安插的眼线发现了,如果我不处理你的话,你猜余县令会怎么办?”

“他会认为您接下了我的状纸,打算整死他,然后,然后他先下手为强!”

刘生禄想通其中关键,瞪大眼睛:“那可怎么办?”

“还不算笨。”

沈黎招招手:“来人,给本少爷,此人污蔑县令,给我砍了他!”

第137章:刁钻要求 刘生禄一脸不可置信,刚刚伯爵大人还说不杀自己的,现在怎么……

容不得他细想,外面两个壮汉提着长刀,将他拖出去。

“混蛋,你与那县令是一伙的!”

“你个贪官,你个奸臣啊!”

“你不得好死!”

……

外面,刘生禄的惨嚎声不绝于耳。

很快,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他顿时没了声音。

沈黎张开双臂:“嗯,累了,睡觉。”

远处的一个屋顶,始终趴着一个黑衣人,他默默的看着营地里的一举一动。

直到翌日清晨,他才小心翼翼的从屋顶上下来,回到余家。

“砍了?”

余县令伸着手臂,任由侍女们为他穿好那件破烂的官服。

那个黑衣人恭敬道:“回老爷,小人看的清清楚楚,一刀下去,人头落地,丝毫都没犹豫的。”

“多扬点灰尘上去,你洗的这么干净作甚?”

余县令皱眉看着一旁侍女,吓的侍女连忙跪下去磕头,他又看向黑衣人:“嗯,不错,你先回去,换个人接班,务必全天看着他们,一旦有风吹草动,马上汇报。”

“是。”

等黑衣人走后,他摸着下巴,皱着眉头:“少爷昨晚回来了吗?”

“少爷没回来,小翠和小芳回来了。”

一旁的侍女道:“小翠说那伯爵大人用完她们,就让她们自己回来了。”

“真不懂得怜香惜玉,本官鄙视他。”

余县令呵呵笑着捋须,用了,那就是自己人了,随后,他又奇怪道:“少爷一晚上都没回来?”

“没听说回来呢。”

对于余县令,就这一个独苗,但下面小的,倒是有十多个。

只是,父子共用这下面的女子,生下来的,也不知是儿子,还是孙子。

总归是他余家的血脉。

为了防止出现变故,他早已将子孙后代送往别处,这仙平县,只有他与儿子。

“没回来么。”

他琢磨一下,两个女人用完送回来,儿子倒是在人家那里,也不知道在那一夜干什么。

他是你爹么?这么用心尽力的服侍?

他有些不悦的拢袖:“对了,那伯爵大人说了,饭菜不行,从近日起,让刘管家每日送些吃食,先不用太好,装可怜明白吗?”

侍女怔了一下,连忙点头:“奴婢明白。”

“行了,别整理了,乱一点还是比较好的。”

余县令摆摆袖子,出门径直朝着沈黎的营地走去。

而沈黎一早起来后,被苗家两姐妹收拾的干干净净。

“刘生禄安置好了吧?”

“弟弟已经将他放在后营,应该不会有人发现。”

苗欢盈替他整理着衣领:“少爷,或许,等那县太爷来了之后,咱们可以捉了他做人质。”

沈黎深吸一口气,躺在轮椅上:“这仙平县,最厉害的,不是余县令,而是山上的山贼,若是不能一网打尽,以后那些山贼没事便来骚扰一番,我们如何在这仙平创办工业基地?”

“至于这余县令,固然可恶,但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蚂蚁,想弄死他,很简单,不过,但凡放走一个,让山贼得知了消息,以后咱们的日子就难咯。”

“要不动,就不动,若是准备动手,就要有十足的把握将他们尽数灭掉。”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头:“少爷所说极是,我明白了。”

她细心的替沈黎擦拭着脸庞,又替他整理着衣服上的褶皱部分。

沈黎食指轻轻点着她的手背,笑道:“你其实不用如此的,若是你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找我解了奴籍,到时候若是有了婆家,知道你曾经这么照顾人,怕是会引来猜忌。”

苗欢盈轻叹一声:“我们这群反贼,哪里有婆家敢要我们呢。”

“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你才十几岁,路还长着。”

沈黎推着轮椅,走向外面:“你看,太阳总是会出现的。”

苗欢盈默不作声,替他推着轮椅,也不反驳,也不解释。

两人待在帐篷前,静静的看着五十私军操练。

操练内容,也只是简单的正步与军姿。

有的人,已经大汗淋漓,却也再不敢像之前那般顶撞上官。

那个看起来文弱的伯爵大人,杀起人来,哪里文弱了?

很快,余县令来了,他看着五十私军,啧啧称奇。

不过,只有五十人,也不足为虑。

他提着早点,里面是各种糕点,还有一碗清粥。

“伯爵大人,下官昨晚东拼西凑,终于弄出一些好一点的食物,您尝尝看?”

打开食盒后,里面金灿灿的饼子,还有绿豆糕,以及桂花糕。

沈黎满不在乎的拿起一块饼子吃起来,酥脆爽口,看起来余县令已经吃过了。

这狗日的还真会吃。

但他却表现出一种弃之如敝屣的表情:“真尼玛难吃,这都什么?”

“饼子,要用鲜嫩的小虾,剥去外壳,用鸡蛋液裹着,混合在面里面,加入小葱,进行小火慢炸,这样炸出来的饼子,酥脆又有味道,你这饼子,难吃的要命!”

“还有这粥,里面没点肉末,没点青菜做点缀,如何食用?就一个白粥,谁能吃下去?”

“这条件也太艰苦了。”

“来人,启程!回金陵!”

余县令只觉一阵头大。

此僚,一言不合就尼玛回金陵,你还敢有其他的话没?

要美女,我给你弄了!

要好吃的,我也给你弄了!

你又嫌这嫌那的。

但他还是要赔笑道歉:“伯爵大人,实在抱歉,下官事前不知道伯爵大人的喜好,您看这样,下官再给您找一些上好食材,您再多住两天。”

沈黎歪着脑袋。

这叼毛,总是想留下自己,干什么?

很快,他脑海中灵光一闪。

我就是个大鱼啊!

别人不知道,他余县令肯定能打听到我这伯爵是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的,这个破县城,多少年才能弄到三百万两银子啊?

他装作一副妥协的样子:“罢了罢了,就这样吧,对了,这什么破床,还没本少爷的马车睡的舒服,今晚,你务必给我弄一个新的床!”

“是是是,不知伯爵大人有什么要求?”

“本少爷身子敏感,床上不能有任何硌到身子的东西,要弄十八床褥子,叠在一起,这样才够柔软,对了,还有,床上不能有任何硌到身子的东西,一颗黄豆都不行。”

余县令一听险些炸毛。

尼玛,皇帝有你舒服没?

第138章:巡视全城 虽然余县令心里疯狂吐槽,但脸上还是笑眯眯的。

俩字,照办。

猪嘛,养肥了才好杀。

沈黎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老余啊,你倒是有股眼力见,你放心,到时候我接手仙平后,必定要为金陵的闫大人举荐你啊!”

“那就多谢伯爵大人了。”

余县令跟吃了苍蝇一般难受。

你一个买来的伯爵官位,又有几个人会听你的举荐?

沈黎酒足饭饱,任由刘齐推着,看私家军演练。

“老余啊,你看我这五十人,猛不猛?”

“猛!”

“那你觉得去剿匪行不行?”

余县令一头黑线。

“我就开个玩笑罢了,剿匪,又没有好处,剿什么匪?”

沈黎拍着轮椅扶手:“走了,咱们昨日来的匆忙,这仙平县,还没好好转悠转悠呢,今日正好余县令在,咱们就当是去游玩了。”

他打了个响指:“操练起来。”

于是乎,他坐在马车上,身后一众士兵慢跑操练。

余县令一时间搞不定这货到底想干什么,无奈只能跟着。

“那什么,伯爵大人,一路上不见犬子,他做什么去了?”

“哦,他昨日甚是劳累,应该是睡下了。”

沈黎打了个哈哈,拉开帘子,朝着街道两边看热闹的百姓笑眯眯的招手:“兄弟姐妹们,辛苦了。”

县衙后堂的房间内,余听风被绑在床上,脸色憋得通红,弓着身子,宛如一条大虾。

正值初秋,夜间天寒露重,若是不盖上被子的话,怕是会冻坏肚子。

都是一帮大老爷们,谁也没那么细致,刘齐昨晚送走沈黎后,便关着门去忙其他的了,一直到现在,都没管他。

他憋得要死了。

总觉得拉出来,太羞耻了。

可他的嘴巴还被死死堵住,想叫人也叫不来。

屈辱,无助的泪水,顺着他的脸颊落下,再次打湿了枕头。

而在外面巡逻的沈黎,虽然看起来嘻嘻哈哈,但心中却在做一些打算。

如此贫瘠的县城,按道理,年轻一辈儿应该都出去了。

哪怕去外面找个佃农的活计,也比在这城内要安全许多。

可今日巡逻,人群中除了一些衣衫褴褛的百姓,还有大量的年轻人。

他们与那些百姓虽然衣着差不多,但还是能一眼认出来。

眼睛。

那些百姓常年被放牧一般圈养在仙平县,早就如行尸走肉一般,目光呆滞,可人群中的这些人,眼光格外明亮,而且普通百姓,对于官府的军队都是有股敬畏之心的,眼中大多是有些畏惧,这些人,不仅不畏惧,反而带着一股审视的态度,不时还交头接耳,好像是谈论这几十人的小军队有没有战斗力。

他默默的盘算着,一路走来,约莫近百人。

若是他手中没有大杀器,怕是这近百人都能轻易的弄废自己这帮小军队。

萧林焕骑着马,也在默默的记下那些人的长相。

若是现在就开始弄他们,怕是会吓到百姓,只能找机会一个一个的收拾了。

“伯爵大人,这里太臭了,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

余县令欲言又止,他总感觉这个暴发户,没有那么简单。

可对方实打实的没有什么动作,让他有些猜不透沈黎的心思。

他在城中,也有些人马,但是不多。

这些人马,还穿插着许多山贼的人,他的一家,也是被死死的控制在山贼手中。

沈黎也装作一脸嫌弃的样子,掏出丝巾捂住鼻子。

“臭,我也知道臭啊,但本伯爵身为地方父母官,一定要为他们负责!”

余县令只能作罢。

一路走来,所见之处,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虽然没有血腥,但整座城,大部分都是处于脏乱差当中,那些麻木的百姓,有的人当街大小便,有的将粪水倒在残破的马路上,随处可见的废水和臭水沟,不堪入目。

蛮夷之地也没这么臭。

再就是荒凉,有些地方聚集着几户人家,而有的地方,残垣断瓦,毫无生机。

更厉害的是,整座城内,除了人,基本上没有别的活物。

甚至连只蟑螂都没有。

毫无例外,都是被人给吃了。

沈黎心里突然冒起一阵邪火。

原本一座欣欣向荣的城池,被山贼与贪官搞成这副德行,也不知道多少人因为反抗被杀,又不知道多少家女子被人玷污。

都是该死的人。

他一脸厌恶的看向余县令,心里在他脑门上刻上了死字。

此人为此地父母官,但凡他有一点骨气,山贼都不敢这么张狂。

余县令还以为他对此地环境十分恶心,连忙赔笑道:“伯爵大人,您受苦了。”

“真他娘的恶心,本少爷要回金陵了!”

沈黎大手一挥,对外面的萧林焕喊道:“掉头,咱们回金陵!”

若是能将城中山贼汇聚一处,自然是好,这么一点点的杀,不知道要弄多久。

现在山贼的大部队没来,沈黎猜测应该是什么事情耽误了,或者觉得他不足为虑,没有放在眼里,让余县令自行处置自己。

余县令连忙道:“伯爵大人,您可不能走啊,咱们这仙平县,一千三百多口子,可都等着您带他们过上好日子呢,您千万不能半途而废啊。”

“太脏了,这里的人,都是刁民!”

沈黎皱着眉头:“你看看,这多臭,我说你这县令怎么当的?”

“下官有罪啊。”

“你是有罪,本少爷恨不得将那臭水沟的水,灌你嘴里。”

他冷哼一声:“回金陵,真晦气。”

马路两边,连忙爬出来几十个青年,跪在地上将车队拦住。

“伯爵大人,您不能走啊,您走了,谁带我们剿匪啊,谁带我们走向好日子啊?”

带头的那个青年,连忙磕头。

只是,他的动作太大,阳光刺在他的身上,有一缕反射到沈黎的眼中。

是刀。

萧林焕也看到了,他四处看了看。

几乎是自己两倍的兵力。

无论如何,不能在百姓面前动刀,伤了他们也不好。

沈黎点点头,示意他冷静,随后装作十分无奈的样子:“行吧,剿匪,按你们的要求,剿匪总行了吧?”

第139章:发银子了 余县令一愣,怎么又扯到剿匪上去了?

他不由得狠狠瞪了一眼领头的青年,对着沈黎赔笑道:“伯爵大人,剿匪,可得从长计议。”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跪地的年轻人,不由咧嘴笑了。

“对,你说的对,本伯爵来了,自然要给你们带来好日子。”

“剿匪嘛,任何时候都要剿的,咱们要细细商量一个对策出来!”

那跪地的青年也愣住了。

他一时口不择言说了句剿匪,难不成真的勾引出这个废物伯爵的兴趣?

不过,他们也没在怕的。

仅仅仙平的兵力就已经超出你们的兵力,打你们,还不是跟打儿子一般?

余县令自知这是伯爵大人自己找台阶呢,他连忙赔笑附和道:“对对对,这剿匪,不是一日之功,必须要从长计议,现在我们就回去商量对策。”

“既然要剿匪,那就一定要人。”

沈黎嘿嘿笑道:“咱们仙平,看样子还有一些青壮男丁,既然你们有保家卫国的决心,那本伯爵绝不辜负你们,所有男丁,加入我们的,先赏银二十两,杀敌一人,赏银百两,若是战死,家中老少我来安顿,每月可领十两银子!”

众人眼睛都直了,这待遇,放在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是一流的啊。

那领头青年思绪快速转动,加入就有二十两银子,这可是山寨里没有的好处啊,自己一行人先领了这二十两,到时候寨主应该不会讨要回去。

至于杀敌,老子是傻子吗?对自己兄弟刀剑相向?

到时候你要是真的剿匪,老子临阵叛乱,来个内外相夹,轻松覆灭你们这帮废物。

二十两银子,可是很多了,起码能去金陵城中,喝顿花酒。

那里的姑娘,花样可多了,现在添香楼中,还有各种角色扮演的。

妈的,老子作为贼,最喜欢蹂躏女捕快了!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连忙招呼道:“各位街坊,伯爵大人已经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们为了保护家园,跟那帮伟大的山贼拼了,我第一个加入伯爵大军,为保护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对,还有我!”

很快,金陵城中,大多数年轻人都加入进来。

只是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像刘生禄这般的年轻人。

沈黎扫视了一眼,目前还没有发现。

他笑呵呵的摆手道:“好,来了便是兄弟!我已经派人,前往越县换一些碎银,到时候你们每人都有二十两银子,约莫午时就回来了,大家午后过来排队领钱!”

下面欢呼声一片:“多谢伯爵大人。”

在余县令看来,此举,无异于找死。

那领头的青年,就是山贼派下来钳制他的,现在沈黎想将他们招入军中,怕是分分钟就被这帮如狼似虎的山贼给吞并了。

他默默盘算着,希望能在沈黎倒下前,从他这里多弄些银钱充腰包,否则山贼大军来了,怕是一个子儿都落不到自己手中。

真是一帮蠢货啊。

他叹口气,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伯爵大人当真好手笔。”

“呵,实话告诉你,本伯爵别的没有,就是钱多,你看我那几个车厢没?全是银票!”

余县令险些噎死。

全是银票?

那得好几百万两银子啊!

发达了!

他两眼直冒精光。

沈黎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老余啊,好好干,我不会忘了你的。”

“多谢伯爵大人。”

余县令一脸感激。

他自然不会想着好好干,这位伯爵大人给自己多少钱,而是想着,怎么才能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沈黎回去后,便叫来萧林焕。

这么好的机会将这些人一网打尽,必须要开始有所动作了。

萧林焕点点头:“的确,今日午后,最好找个地方,全部歼灭。”

“县衙门口,倒是个不错的地方。”

沈黎看着外面宽阔的场地,以及两边低矮的民房,很适合作为战场厮杀。

也罢,就给这帮新兵蛋子练手吧。

“先用炸药坛子轰一轮,再让他们上场,贸然上去,怕是这群小绵羊,很快被大灰狼吞了。”

“是。”

萧林焕点点头,马上下去着手安排。

一时间,门口的帐篷快速撤去,而刘齐搬来几个大箱子,箱子打开,每个箱子上面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探子看的口水直流,连忙回去禀报。

实际上,那箱子只有薄薄一层的银子,下面都是用其他填充物给支撑起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那帮山贼过来。

果然,城中的山贼听说了这件事,纷纷前来领钱。

起初,还有人半信半疑,觉得这可能是沈黎的计谋,想将他们聚在一处,一网打尽。

当沈黎刻意将私军往后退了两百步时,他们才彻底放下心来。

两百步,就算他们突然想抓人,也抓不到了。

很快人就越来越多,最顶峰的时候,有一百二十人。

但有的人,领完后便快速离去,回到巡逻的岗位。

但这些人,都被沈家的三个护院,在中途截杀。

沈黎坐在县衙大门前,笑眯眯的看向众人:“兄弟们,领完钱,跟我上阵杀敌!”

众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那笑容满是不屑,但他们还是起哄道:“好!”

余县令看着众人一个个的领钱,心都在滴血。

那些,应该是我的啊!

县衙屋顶上,萧林焕缓缓出现。

在他的手中,有一个黑漆漆的酒坛子,坛子上,冒出一截引线。

按照沈黎教的,他从怀中拿出火折子,缓缓点燃引线。

这么丢下去,坛子碎裂,效果没有那么好。

需要把控引线燃烧的时间,在它快落地的一瞬间引爆,伤害才能最大化。

萧林焕盯着引线燃烧的速度,很快,引线即将烧完。

他猛地一把丢下去,大喝一声:“来了!”

沈黎眼睛一眯,下面发银子的柳升瞬间拿出草盾飞身上前,死死的挡住他。

众人抬头看去,只见一个黑乎乎的坛子从天上落下来,他们虽然躲避,但没有跑太远。

难不成,这是伯爵大人发的红包?

很快,红包炸了。

无数的碎瓷片,碎铁片,钢针被冲击波带着席卷而来,几十人被震到在地,发出阵阵惨嚎。

转眼间,第二个坛子到了。

沈黎静静的坐在县衙大门前,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们。

大量锋利的碎片,钻入他们的体内,有的当场毙命,有的失去行动能力。

两个坛子爆炸后,守护在二百步开外的沈家私军,在五个小班长的带领下,快速进入战场收拾残局。

第140章:剿灭山贼 私军中,有一大半都是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他们既害怕又兴奋的冲上去,拿着手中锋利的长刀砍向山贼们。

而那些老兵,着重于追杀逃跑的山贼,他们经验丰富,一边追,一边搭弓射出,收割一条条性命。

那些山贼们被火药坛子爆炸产生的巨响吓破了胆子,早已失去作战能力。

剩下的,也只是拼命逃跑而已。

战局呈一边倒的局势,五十人打一百二十人,杀的所剩无几。

沈黎旁边吓的瑟瑟发抖的余县令一看这情况,顿时慌了,连忙起身质问道:“伯爵大人,这是为何?为何无故屠杀本城百姓啊!”

他想上前理论,却被柳升的长枪抵住脖子,他连忙惊恐的举起手。

“百姓?还是山贼?”

沈黎歪着脑袋,笑了:“这些,都是山贼,他们身上,都可带着刀呢。”

“我将他们引来此处,就是为了一网打尽,给本城的百姓们,吃下一颗,定心丸。”

他人畜无害的笑着看向余县令:“余大人,不会是与这些山贼有关系吧?”

“没没没!没关系!”

余县令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连忙否认,并且随着沈黎附和道:“这些人,居然都是山贼,真该死,还是伯爵大人慧眼如炬,一一揪出他们啊。”

沈黎冷笑道:“是么,余县令既然如此疾恶如仇,又对山贼如此深恶痛绝,为什么不亲自动手呢?”

柳升闻言,从身后抽出一把长刀塞在他的手中:“余县令,请吧!”

这是在逼他,逼他与山贼决裂。

余县令额头上的冷汗如瀑布一般流下。

看着被五花大绑的几个山贼,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若是他敢动手,将来山贼们必定不会放过他们一家,可若是不动手,他现在就得死。

“怎么,余县令真的与他们有勾结?”

沈黎继续逼问道:“既然如此,那本伯爵纵使万般不舍,也要为民除害了!”

“下官一介……一介书生,从未干过杀生的勾当,下官不敢呐!!!”

要不说每个人都不简单呢,余县令居然还能在这种情况下圆过来,当真有些能力。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山贼们基本上被杀完,留在县衙门口的,多是腿脚炸伤的。

而萧林焕带着一帮人,兵分几路,骑着快马在街上喊话:“伯爵大人在县衙门口处置山贼,请乡亲们围观。”

有人从房子里探出脑袋,那呆滞的脸上,终于夹杂着不可置信的表情。

很快,县衙门口的人,聚集的越来越多,都是来看戏的百姓。

他们每一家,每一户都受到山贼的迫害,对山贼都恨之入骨,怎奈山贼势大,官府又与他们勾结,他们只能将所有恨意藏在心中。

县衙门口,横七竖八的躺着各种尸体,正在被沈府私军一个个的拖到门前,叠的与小山一般高。

沈黎清清嗓子:“山贼,任何时候都是要剿的,不剿不行!”

人群中,渐渐响起阵阵悲恸的哭声。

“诸位百姓,我,定安伯,沈黎,说到做到,一定要为你们剿灭山贼,带你们走向好日子!”

“这是藏在城内的山贼,相信大家都知道,咱们仙平县,已经没几个年轻人了,要么死了,要么跑了,那么,这么多的年轻人,都是干什么的?”

“他们都是,山贼!”

柳升走上前,拉出一具尸体翻开衣服。

沈黎指着衣服中藏着的匕首大声道:“你们连饭都吃不起了,谁还会随身带着刀?”

“现在,我就当着你们的面,将他们,挫骨扬灰!!!”

话音刚落,几个士兵提着油桶,在一叠叠的尸体上,倒满火油。

一个个火把丢进尸堆里,瞬间燃烧起来。

很快,尸体烧焦的味道,充斥着每个人的鼻腔。

可那些百姓,非但不觉得难闻,反倒充满快乐。

他们纷纷跪下:“青天大老爷!!!”

柳升拿着刀,在他们一阵阵欢呼中,一刀刀的砍掉那些幸存山贼的脑袋。

百姓们脸上的呆滞,渐渐消散,或是痛苦,或是释然。

沈黎继续拿着喇叭喊道:“诸位乡亲,这只是剿灭山贼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找回你们失散的亲人!”

他的手指,猛然指向余县令:“这位,是你们的县令,余大人,县太爷啊!”

大家目眦欲裂,这个贪官,没少与山贼勾结!

余县令吓的肝胆俱裂,连忙跪地求饶:“伯爵大人,饶命啊!”

“我饶命?你问问,被你残杀的百姓能不能饶你的性命?被你玷污的姑娘们,能不能饶你的性命?”

一听被玷污的姑娘们,百姓中有人哭声愈发激烈起来:“青天大老爷做主啊,我女儿十六岁便被山贼拐走,至今没有下落!”

“其实,你们的亲人,女眷,并没有全部在山贼手中,而是在这……狗贼手中!”

那些私军,追杀完山贼后,径直冲向了余家院子,找到了地下密室。

即使萧林焕意志坚定,看到地下密室也不禁动容。

昏暗的密室内,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边,是各个小房间。

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女子居住,那些女子,没有其他衣物,都是若隐若现的小纱裙。

这样的房间,一眼看到尽头,居然有上百个。

跟来的沈府私军,看着这种情况,纷纷解下自己的衣物,替他们披上,随后救出。

而萧林焕,走到密室尽头的一个空房间内,并未找到姑娘。

这房间布置十分单调,两张椅子,一张桌子,桌上一壶清茶。

墙壁上,是一张巨大的水墨画。

他左右试探着,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一块地砖有缝隙。

踩下地砖后,画布震动了一下。

他扯掉画布,眼神微微眯着。

他背后一个老兵咽下口水:“大人,这是多少钱和粮食啊?”

“统统搬走。”

……

县衙门口的审判,还在继续。

“我知道,大家恨他入骨,但现在,不能杀他!”

沈黎大声拒绝了百姓的请求:“此人对我有大用,将来进山剿匪,需要他带路,所以,请大家给我一些时间,将来,他必定会死在县衙门口!”

“现在,你们跟着我的马车,去认领你们的亲人!”

刘齐牵来马车,将沈黎推进车厢,而县令余途远,则被绑在后面,拖着前行。

马车缓缓前行,后面跟着一望无际的长龙。

这些,都是仙平县的百姓。

半个时辰后,到了余家门口。

那些家奴以及侍女,尽数被安排在一旁跪着,等待沈黎的处置。

而破败的大门前,放着一张桌子。

那些人们,见到自家的女儿,妻子,顿时嚎啕大哭前往相认。

其中,就有刘生禄。

他挤开护卫,冲到沈黎马车前,拉着自家的妻子,跪在车厢外,重重叩拜。

“沈大人,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以后只要您沈大人一句话,我刘生禄就是送上脑袋,也在所不辞!!!”

沈黎笑着摆摆手道:“送什么脑袋,本伯爵倒是有东西送给你们。”

他缓缓掏出喇叭,对着外面喊道:“各位乡亲,我想,你们应该很久都没吃过大米,白面了吧?”

“现在,我们抄了余县令的家,每家每户,都可以分到大米白面!!!”

“伯爵大人千岁,伯爵大人青天大老爷!!!”

所有人第一时间并不是抢粮食,而是纷纷跪地叩头,表达谢意。

余县令一听家被抄了,双腿一软,昏了过去。

第141章:收服余县令 余家废墟前,所有百姓沸沸扬扬,热闹了一个午后,直到天黑时分,人才慢慢散去。

“伯爵大人啊,你这么搞,会出大乱子的。”

余县令气的浑身颤抖,但又不敢真的对沈黎发火,只能搬出山贼来吓他。

沈黎看他苦口婆心的样子,不禁笑道:“怎么,你觉得,山贼会为你报仇吗?”

“这不是替下官报仇的问题啊,是您,带着这仅剩的一千多百姓,自寻死路哇。”

余县令连忙解释道:“您杀了所有留在仙平的山贼,那山上的大王,他能放过您吗?就连这些百姓,也要承担他们的怒火哇。”

“到时候一千多山贼,兵强马壮的,一窝蜂的下山攻城,您如何防范啊!”

“不如听下官的,赶紧缴械投降……”

沈黎突然眉头皱起:“放你娘的屁!抄了你的家还管不住这这张嘴是不是?刘齐,给我抽他!”

刘齐一辈子也没抽过人,今日得少爷恩准,突然得意洋洋的冲过去。

呸!

哈……tui!

他摩拳擦掌,气势汹汹的给了余县令一个大逼兜。

嗯,果然是官爷,皮肤就是好一点。

“你再敢在我这里动摇军心,我就先送你去见县衙门口的山贼!”

沈黎冷哼一声:“回县衙!”

谁都知道,这位伯爵大人捅了大篓子了。

今日杀了这么多山贼,就是向山贼宣战了,你我不死不休了。

沈府私军们,第一次杀人见血,很多人肾上腺素飙升,脸色通红,浑身都在颤抖。

但冷静之后,他们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加上余县令妖言惑众,几十人的小军队内,渐渐出现不一样的声音。

萧林焕听到一些,骑在马上扭过头,冷冷的看向众人:“那个人才死几天,你们就不长记性了是么?”

“祸乱军心者,斩立决。”

身后的小军队立马安静下来,当初那个文文弱弱的小伯爵,杀起人来可丝毫没有手软的啊!

还有今日那两个杀伤力极强的坛子,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

爆炸后杀人如割麦子一样恐怖?

这位伯爵大人,是有一些东西的。

所有人都在默默的想着,他第一次杀人,手上冒烟的那个物件,所有人都没见过,也没听过。

半个时辰之后,营地已经有人做好了饭。

县衙门口那几垛烧焦的尸体,让有些胆小的人心寒。

眼睛都不眨的烧了一百多人,这是什么样的魄力啊?

不过,当着这些尸体的面,很难吃得下饭。

这些新兵蛋子,没吐出来就算不错了。

沈黎坐在营帐内,吃着清粥,就着咸菜,一旁的余县令瞪大眼睛:“您不是无肉不欢吗?”

“看什么,本少爷也是从底层一步步打拼上来的,你以为我只是那种啥都不懂的二世祖么?”

“那您既然懂,为什么还来我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余县令被锁在柱子上:“我在金陵听说,您是做生意起家的,这仙平县,完全不适合种地,而且十分偏僻,根本就不适合做生意。”

“别人做生意,都是求着人家买的,而本少爷做生意,都是人家求着来买我的,所以,位置有什么区别吗?”

沈黎将腌的咸菜重重的咬着,这菜倒是腌的不错,爽口生脆,很好吃。

他一口气喝完三碗米粥,擦拭着嘴角,看向余县令:“你也不用不服气,我让你好好看看,本少爷是怎么剿灭山贼的,而且,我这人呐,有个坏毛病,眼里揉不得沙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已经派人,带着干粮和火折子守在山中,若是我们打不过,那便放火烧山。”

余县令瞪大眼睛,看着一脸无所谓的沈黎:“你疯了?伏牛山绵延数百里,山上神明生灵无数,现在又是初秋,山中柴火极为干燥时刻,你敢烧了山,要造多少孽啊?”

“神明?神明要有用的话,这么多年,山贼杀了多少人?我怎么不见他出面呢?”

“造孽?人的性命,永远是第一位,我的封地,不允许有这种山贼的出现,他们要么归降,要么我放火烧了伏牛山,大家一起完!”

沈黎冷笑一声:“烧了山,谁也不知道是我干的,大不了老子回金陵,继续做生意,可没了山,这山贼我就不信他不下来!”

“想依靠地势来威胁我?笑话,我管他几万大军几十万大军,要么归降,要么死。”

“你以为我是金陵的朝廷命官,注意影响啊?”

“再说了,我烧山,残害的,只是山中的一些畜生,若是不烧,那些山贼,又得祸害多少人?”

余县令只觉天旋地转,嘴里喃喃道:“疯子,你真是个疯子!”

“这叫取舍。”

沈黎微笑道:“余县令,我知道你与山贼有联系,所以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帮助朝廷还是帮助山贼,你自己选。”

“喔,对了。”

他从怀中,掏出一粒白色小药丸,递给刘齐:“喂给他。”

余县令看着他不怀好意的眼神,顿时惊恐大叫:“你给我吃什么?不要……”

“这个药呢,叫三西脑神丹,产自南疆,顾名思义,这药丸里呢,都是蛊虫,喜好食人脑髓,你服用之后,三日如果没有解药,便会归西。”

沈黎微笑道:“喔,对了,归西的途中,你的脑髓会被这些虫子一点点的蚕食,等完全吃完之后,你才会解脱的死去,在这过程中,你会无比清醒的感受到脑髓被东西啃食的声音与痛苦,那感觉,啧啧啧……”

“怎么样?要不要替我给山贼们带话?”

余县令顿时都快吓疯了:“你个魔鬼,快给我解药!”

“你没诚意,不想合作就算了,刘齐,我们走。”

“别别别,我做我做。”

“这才对嘛,起码你死了之后,我会对外宣布,你是与山贼英勇战斗牺牲的,到时候朝廷说不定还会给你安排风光大葬,有可能还有谥号什么的,你总不想像县衙门口的山贼们一样,骨灰都给你扬了吧?”

沈黎人畜无害的笑着:“来来来,给余大人好酒好菜伺候着,咱们现在商量一下,该如何带话?”

第142章:三家山贼 等到后半夜,沈黎才伸着懒腰从帐篷里出来,回到自己睡觉的帐篷。

苗家两个姐妹伺候他洗漱。

苗欢盈奇怪道:“少爷,您还懂炼丹吗?”

“不懂。”

“那那个什么三西脑神丹是哪里来的?”

“乌鸡白凤丸了。”

沈黎伸出双手,任由一旁的苗欢心解掉腰带:“不这么说,怎么能吓死那个余县令?”

苗欢盈莞尔:“那您说的放火烧山,也是假的了?”

“这倒是真的。”

沈黎忽然正色起来:“若是山贼不出来,我就采用强强制手段,在山脚下挖出防火带,将这百里伏牛山,尽数给烧了。”

“怕是天怒人怨了。”

“天怒?他要是能怒,早就怒了,那山贼屠城,杀了仙平多少人?一万三千多人,杀的只剩下一千多,你看整个仙平县,还有几个男丁?还有几个身体完好无损的姑娘?”

他深吸一口气:“这群山贼,狗都不如,不灭了他们,他们迟早明目张胆的拿下仙平,攻打越县,到时候死的人更多。”

苗欢盈轻叹一声:“我还是觉得,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烧山,此事非同小可,伏牛山周围,应该有不少百姓靠山吃山,这么一烧,他们都要无家可归了。”

“所以我才给余县令一个传达消息的机会,而且这仙平县的山贼,还没有除尽,应该还有人在盯着我们。”

沈黎有些疲惫的靠在椅子上:“我何尝不知道,放火烧山会导致天怒人怨啊,可山贼不除,总归是个很大的祸害,那是没办法的办法,指望我们这五十人,去山上搜索兵强马壮的山贼,怕是痴人说梦。”

伏牛山的山贼,占据地形之利,金陵的几万大军,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若是沈黎贸然进山搜群,怕是这群私家军被吞的连渣都不剩。

还是让余县令带些消息,然后派人在山贼必经之路上埋好火药坛子,相当于地雷一般的存在。

山贼恼怒,大规模的出击,自然会被炸的体无完肤。

山贼不动作,那真的要想办法弄他们了,烧山是个最简单的办法。

苗欢心替他揉揉肩:“少爷,不早了,快些睡吧。”

沈黎点点头,任由她们将自己扶起,躺到床上。

……

翌日,阳光升起,萧林焕便带着人前往城墙处,刘齐则到越县,花高价请来一些工匠,打算修补城墙。

城墙修好的话,那山贼攻城又会难很多。

起初,很多人不愿意来,但架不住钱多。

每人每天,起码五文钱,包吃住,由沈家私军搭建临时帐篷。

加上城内百姓,看到这位伯爵大人的决心,老少妇孺皆出来帮忙,倒下去的城墙,慢慢被修缮起来。

只是,这修补城墙,耗资巨大,仅仅一日,苗欢盈便来汇报,出现了财政赤字。

沈黎哑然。

他现在是一个空壳。

肥皂那里,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了,人家已经将订单订到一年以后了。

再就是味极妙酒楼,每日赚的钱,仅存万两左右,其中还有各种人工开销。

就算将味极妙酒楼赚的钱拿来补贴这里,也是远远不够的。

建造一座城池,不是开一间作坊能比的。

查抄余家的财产,并不是很多,也仅仅几万两银子……

沈黎忽然眉头一跳。

山贼有钱啊!

若是剿灭了山贼,城池也能修起来,百姓们也有粮食可以吃啊。

“既然没钱修了,那就慢慢的修,先修抵御山贼的那一面城墙。”

他摸着下巴,必须要将山贼给灭了,不然没钱用啊。

半日后,余县令满头大汗的上了观雀峰。

观雀峰上,是三家山贼中,唯一一个女山贼统领的,人称霍十娘。

虽是女子,这霍十娘巾帼不让须眉,一柄开·山·刀使的出神入化,寻常人根本近身不得,她的观雀峰,也是三座山峰中,地理位置最好的。

但,因为她是女子,总是比其他两座山峰的寨主仁慈一些,在余县令看来,要好说话一点点。

他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爬到山寨大门前:“我要见……霍霍霍……十娘。”

守门的山贼早就对他熟悉不过,简单进去禀报一下,便让他前往议事大厅,穿风厅。

这穿风厅也是地如其名,由于山高,这里常年微风拂过,夏季凉爽,冬季嘛,也就那样。

此时,三家寨主吵的不可开交。

“凭什么,你鸡毛岭要四成?我们驼牛峰,这次劳心劳力的,好不容易劫下这些粮食,你们两家倒好,非要过来夺走七成,韩笑,你他娘的说说,前年你们劫金陵苏家的时候,三万两银子,可分我们一文钱了?”

“前年是前年,现在是现在,这两年,咱们伏牛山的恶名远扬,基本上没人敢从山下走了,兄弟们守了几个月,连根毛都没见到,你说说,怎么吃饭?”

韩笑怒斥拍桌道:“他娘的,我都说了,仙平县要慢慢的劫,你们倒好,一下子劫个干净,养猪有你们这么养的吗?这下好了,仙平县剩下一些老弱病残,浑身上下也刮不下二两油来。”

坐在堂上的霍十娘一席劲装,将身材完美的勾勒出来,她身下一条紧身皮衣,包裹着浑圆修长的大腿,让人血脉喷张。

只是,没有哪个男人敢对她有非分之想,鸡毛岭与驼牛峰当家的也不敢。

她是三家中,唯一一个六品高手。

方圆百里内,六品高手的数量,屈指可数。

她窝在虎·皮包裹的太师椅内,翘着二郎腿:“我不管,我们观雀峰,只要三成,还有仙平县那个什么伯爵,我要四成!”

“你这是抢了!”

驼牛峰的当家,是个大汉,一身爆炸的肌肉,随着他发怒也在随之跳动,一看就是不好惹的角色。

“老娘就是抢了,如何?”

霍十娘冷哼道:“你不服,可以打!”

“那你来试试!”

虽然六品高手厉害,但面对人数众多的山贼,也并没有太大的威慑力。

就好比万逸楼,单打独斗,可能金陵城内没人打的过他,但遇上大军,他也只能逃。

高手的好处就在这里,面对军队这种杀人机器时,他们没办法,但若不是军队将其团团为主,他们又有能力逃跑。

三家山寨,加起来近千人,六品高手固然强悍,但也没法与千人正面硬刚。

现场顿时陷入寂静,三家都气势汹汹的看向对方,大有一言不合就拔刀的意思。

第143章:五更开拔 余县令小心翼翼的进入穿风厅内,在一旁讪笑着拱手道:“各位大王,还是先不要吵了。”

“嗯?”

韩笑扭过头:“不是让你在山下看着那个肥羊吗?你上山干什么?”

“肥羊,要放火烧山了。”

余县令苦着脸道:“那小子,完全就是个愣头青,将城中英雄骗过去发钱,然后一网打尽,我好不容易逃出来,结果听说了他打算放火烧山的消息。”

“放火烧山?他也敢?”

“我都说了,这小子是个愣头青,他跟百姓说,弄不了山贼,就弄山。”

霍十娘冷笑一声:“他倒是会玩,山贼没了山,那就成了贼了,不过,这小子就不怕朝廷找他的麻烦吗?”

“他说他随便找个人,点着了就跑了。”

余县令如丧考妣:“到时候官府也没证据说是他干的。”

“怎么,余老爷堂堂举人,什么时候堕落到给人传话了?”

你还知道我是举人啊,跟你们山贼合作,不也是堕落吗?

很快,余县令一惊,连忙跪地求饶,身体如筛糠一般哆嗦:“大王们,小人也是无奈之举啊,那王八蛋给小人喂了什么三西脑神丹,三日无解药便被蛊虫吃干净脑浆啊!”

霍十娘说这话,就是已经看穿了他已经被策反了,前来传话的。

说罢,她冷笑一声起身,一个翻身跳到桌子上,随后开·山·刀一挥,架在余县令的脖子上:“说说,说不明白的话,你现在脑浆就得没有了!”

“霍大王饶命啊!”

“叫我!女王大人!”

“是是是,霍大王,老朽马上就说,这沈黎杀了你们在仙平县的所有部署,所有尸体,放在县衙门口一把火给烧掉了,他还顺带抄了老朽的家,老朽苦啊!”

余县令连忙求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诉说着委屈:“他昨晚说,让我去山上带话,所有事情如实说出来,没必要骗你们,老朽劝他不要放火烧山,惹得天怒人怨,他却说,烧了山,顶多是天怒,不烧山,死的男人更多,被糟蹋的女的也更多,那个时候人怨就大了,还不如烧了山。”

“烧山。”

霍十娘收起刀:“我谅他也没那个胆子,伏牛山离金陵不过五十里,火势蔓延下去,烧到了金陵,看他如何收场。”

一旁韩笑抱着双臂:“我想,这小子无非就是想将咱逼下山,来个决一死战。”

“他哪来的勇气?”

驼牛山当家的壮汉冷笑一声:“老鼠,舔猫·比,找刺激,五十人想对我一千多号人,他以为他是战神啊?”

“除非,金陵派有兵马过来。”

霍十娘歪着脑袋,盯着余县令:“说,金陵有没有兵马出来?”

“没有,并无此事。”

余县令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就五十人,还都是新兵,昨日杀人时,很多人都吓吐了。”

“你现在说的话,狗嘴里也吐不出象牙来,待我飞鸽传书金陵,若是金陵有兵马出来,你怕是等不了三日后了,今晚你就得死。”

霍十娘冷笑一声,随后伸出手:“鸽来!”

……

这边,沈黎已经安排人,在山贼下山的路上,放置地雷。

这地雷做法也简单。

将火石放在一边,用绳子拉住另外一个小火石,火石上放置火药引线,拉动绳子,两个火石碰撞,溅出火星子,引燃引线,火药坛子爆炸。

外面,将一条细线绷直,若是有人碰到,便能拉动绳子,瞬间引爆。

不过这种瞬间引爆,终究不太好。

沈黎便将引线拉长,前面的队伍碰到绳子,后面的队伍引爆。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在道路两边的林子中,设置了重重陷阱,那些山贼不能就被炸一次,然后逃了,或者是不走正道,走道路两边。

这个世界制作黑火药的东西还是比较好买的。

为了增加火药坛子爆炸的威力,他还特意让人在地上撒上一堆碎瓷片,上面再覆盖一层薄薄的土。

十多条路,也不知道山贼会走哪条路,索性无差别打击,全都给他埋上。

每条路上大概三个坛子。

刘齐一共准备了五十个坛子,还有二十个坛子放在身边,防止山贼过多,有人杀到城中。

做完这一切,天色渐晚。

沈黎笑着跟那些普通百姓打招呼。

一天下来,他们对这个新来的伯爵大人,好感倍增,有人甚至在家为他立了长生牌位。

初步统计了一下仙平县的人数后,沈黎只觉一阵头大。

全县,一千二百二十七人,十三个年轻人,其中有五个是从隔壁越县回来的,剩下的都是本土人氏。

其他的,壮年基本上没有,老年人一千零五十人,剩下的是从余县令家中解救的女子。

这玩个屁啊。

他扶额,人都没有,搞了一座空城。

刘齐一路推着他,他一路自嘲着唱歌。

“这城市那么空,这回忆那么凶,这人潮……呸,哪来的人潮……”

……

……

……

伏牛山,观雀峰。

霍十娘或是见过世面的,手里还是有附近几个县城的情报网,短短几个时辰,便从金陵拿到消息。

金陵大军,未动。

她缓缓收起小纸条,放在油灯上点燃。

“金陵没有大军出来,也就是说,这小子,真的打算以五十人马,对抗我们一千多人马。”

此言一出,在场所有人哈哈大笑,笑声里满是不屑。

“等抓到这小子,老子要把他的肚子剖开,我倒要看看,他有几个胆子!”

“还不急。”

霍十娘轻笑一声:“金陵的人,已经查到了他的家底,你们猜猜,多少钱?”

“少说也有五十万两!”

“一百万两!”

“不对,他买官都用了三百万两,不会有五百万两吧?”

……

她摇摇头:“或许,更多。”

“他造出一种,叫做竹叶青的酒,据说此酒,味道甚好,颇得达官贵人所喜欢,每斤售价二百两银子!”

“而且他开的味极妙酒楼,日进斗金!”

“还有香皂作坊,每日产出几万两银子!”

“还有他的牙行,里面的雪花糖,据说晶莹剔透,就连皇帝老儿,也喜欢吃。”

众人倒吸口凉气,这是多少产业啊?

若是沈黎在,也会倒吸口凉气。

你一个山贼,业务未免有些太广泛了,搞打劫的,顺带还搞情报?

“所以。”

霍十娘将开·山·刀抗在肩膀上,微笑着看向每一个人:“此人,不可杀,慢慢养着,以他的产业,我们至少可以舒舒服服的生活,十年!”

“三更早饭,五更开拔!”

“抢钱咯!”

……

第144章:爱护环境的山贼 山贼一阵欢呼,知道沈黎有那么多钱后,一个个辗转反侧,白天还争得面红耳赤的救济粮,转眼就放在一边,所有人亲如一家人,和和睦睦。

这也是山贼们的常态。

他们也不是十分亲近,而是暗暗互相较劲。

之所以他们能存活这么久,而是三家鼎力。

谁的势力稍弱一些,便会被另外一家盯上,想要蚕食对方。

但打仗,绝对是会有消耗的,而且山贼兵力补充极难,就算看到哪一方势弱,也不敢贸然进攻拿下,否则第三家来个渔翁得利。

这么多年,大家也都是嘴上吵吵,偶尔手底下人有点小摩擦,又不敢真的动刀。

他们比谁都清楚,一旦动了真火,谁死还不一定。

即便是六品高手霍十娘也不敢贸然行动,一动,便是灭顶之灾。

夜深人静,霍十娘回到房中。

观雀峰掳来的女人并不多,只有十几个,负责服侍她,还有做饭的。

都是一帮大老粗,做饭实在难以下咽。

至于他们观雀峰的男人如何找女人,就与她的情报网有关了。

每个月每一天,大家轮流下山,在金陵城中的情报网的帮助下,找到一些偏僻的青楼,舒舒服服的美上一日。

如此一来,这些山贼们倒也没有欲·火·焚·身,下山后只抢财务,很少抢人。

早些年金陵城中有剿匪的打算,经常被观雀峰的人提前知晓,藏于山中来个反打击,官府损兵折将,只能悻悻而归。

三家山贼中,观雀峰倒是一股清流。

不过,他们杀的人,也不在少数。

侍女替霍十娘取掉青丝上的发簪,脱掉紧致的外衣,换上宽松的丝质睡衣。

三千青丝滑落,这么看,霍十娘琼鼻柳叶眉,倒是个美女。

她蹙着秀眉,看着窗外的景色,缓缓打开抽屉。

抽屉内,有一张纸条,上面清晰的写着:“酒坛杀器,爆炸后如暴雨梨花。”

“明日,还是晚些出行。”

她思忖片刻,要不要告诉另外两座山峰的人?

鸽子能带回来的消息有限,酒坛如何能成为杀器?

她很好奇。

什么杀器,能不能抢回来?

她没有看到酒坛爆炸的具体场景,也无法做出判断。

这种东西,已经超出她的认知。

她默默盘算着,对侍女说道:“吩咐下去,明日所有人,六更再出发,务必在队伍的最后面。”

“是。”

若是她知道沈黎火药坛子埋放的位置,怕是也做不出如此决策。

万万没想到,最为稳健的观雀峰,倒是最先倒霉的。

……

翌日五更,山贼们摩拳擦掌,准备下山大干一场。

此时东方已经有些蒙蒙亮了,山下已经有人起床了。

他们趁着天色不太好,杀入城中,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而三个山峰,也不会全部出兵,每座山头,出兵百人,一共三百。

三百人打五十,应该够了。

霍十娘胯下一匹白马,格外显眼。

她走在队伍最后面,四处观望。

也没有埋伏。

最前面的是驼牛峰上当家的,他扛着一对鎏金大锤,一路上对手下们讲着荤段子,惹得手下们哈哈大笑。

很快,他的坐骑好像停顿了一下,貌似有什么东西绷断了。

他皱着眉头下马查看,看到一截断裂的麻线:“这是什么东西?”

“当家的,说不定是那伯爵大人,设置的绊马索呢。”

众人哈哈大笑,如此细的线,就是绊什么都不行,野兔都能撞断。

但很快,一声“滋”的声音传来,后方轰的一声炸响,人仰马翻。

霍十娘反应最快,胯下白马受惊,她忙脚踏马背,飞身而起,顺手扔出开·山·刀,那开·山刀在空中旋转数圈,死死的钉在一颗参天大树中心,她随后稳稳落下,站在刀身上俯瞰下方。

炸的,可都是她霍十娘的队伍。

火药坛子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带飞上面铺着的一层碎瓷片,所有人或多或少都被打伤,有的人当场失去战斗力,有的人受了些轻伤,但那碎瓷片还在体内,严重影响前行脚步。

她脸色铁青,这一百个兄弟,竟被炸伤了一半不止,现在能打的,也就二三十个人!

暴雨天罗,原来是这个意思!

也难怪那个什么伯爵,敢如此猖狂!

至于前面的韩笑等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受惊的坐骑带着一路狂奔。

他们死活拉不住,索性跳马下来。

可那马,不会顾忌地上还有纤细的麻绳拦路,直接一脚踢过去。

驼牛峰和鸡毛峰的人,还没来得及嘲笑后面观雀峰的人,就被炸的七荤八素,有的人正好在坛子下方,身子直接被掀到天上,炸裂两截落在地上。

那些山贼们吓的肝胆俱裂,纷纷四散逃亡。

他们不傻,知道这道路中间埋了可怕的坛子,便往道路两边的杂草林子里冲过去。

那里,萧林焕事先让人做了手脚。

一根根五六寸长的木条,削尖后倒插在林子中,那些山贼冲入林子后,瞬间被扎穿脚掌,而后面前赴后继的山贼,来不及刹车,又损伤十几人。

现在,三百人,真正完好无损的,只有不到四十人!

三个寨主,都脸色铁青的看向远处破败的城墙。

火药坛子爆炸,产生了巨大的声响。

沈黎在县衙边的帐篷内睡觉,都感觉床猛地震了一下,他连忙坐起来:“欢心,欢心!快,叫你哥过来,还有,扶我起床!”

苗欢心睡眼朦胧,听到后续一声巨响后,也猛地惊醒,连忙起身替少爷穿衣。

萧林焕很快便过来了,他面色凝重:“沈大哥,估计是山贼来了。”

“沈家军快速集合,赶往战场,注意安全,我随后就到。”

“明白。”

柳升这边已经一马当先,快速冲向城门处。

而沈黎在苗欢心的整理下,坐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飞驰,很快便到了城门前。

山贼与沈家私军,相隔不过五六百步。

沈黎掏出望远镜,看向对面,皱着眉头惊讶道:“还有女山贼?”

柳升一席白衣,大喝道:“对面的山贼,有没有管事的,出来对话!”

“怎么着,还想招安老娘?”

霍十娘怒不可遏,随手扯下一块树枝,拉掉上面多余的枝丫,猛地抛向沈黎所坐的马车。

这一手,夹杂着她七成真气,树枝如利箭一般,在空中划过一道幅度。

柳升眉头一皱,银枪伸出,一枪打掉树枝。

“她倒是厉害了。”

沈黎拉开帘子,微笑道:“放火·箭,烧山!”

柳升微微犹豫一下,弯弓搭箭,点燃箭头。

路上的山贼们大惊失色,这帮疯子,居然真的敢放火烧山!

“放!”

沈黎料定了他们,一定不会让自己放火烧山,便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果然,火箭飞出,霍十娘跳到空中,随手挑掉后怒道:“官府的人,行事都这么不要脸吗?”

沈黎冷笑道:“什么时候,山贼也这么热衷于保护环境了?继续给我放!”

第145章:怀柔政策 柳升放箭,也不过是试探山贼们的态度。

少爷早就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万万不能放火烧山。

可现在成了他们放箭,山贼阻止他们放火。

这倒是成了一道奇观了,到底谁是山贼?

山贼那边,将受伤的人,陆陆续续的往山寨运去,至于那些当场死亡的,则被丢在马路上。

官府的人,自会帮他们处理。

一旁的韩笑,面色不善的看向对面的官府中人:“怎么,我就不信你真的有胆放火烧山。”

“你们可以试试看。”

柳升停下手中的动作:“朝廷需要的,是可以招安的山贼,不是祸乱百姓的山贼!”

“招安?”

树上的霍十娘猛地折断手中的箭矢,哂笑道:“你们这位伯爵大人,脑子怕不是被驴踢了吧?你见过谁家的山贼会被招安的?又或者,你见过谁家的山贼被招安后有好下场的?”

她这么说,也是绝了手下的心思。

若是这位伯爵大人真的下定决心剿灭他们,到时候一些心志不坚定的山贼们选择被招安,对自己一方的士气很是打击。

果然,那些眼睛中有心思的山贼听到这句话,顿时清醒下来。

是啊,自古以来,哪些山贼被招安后,还能好好活着的?

梁山一百零八将,哪个不是英雄好汉?但被招安后,又有哪个得以善终的?

沈黎坐在马车内,摸着下巴。

这娘们,当真不好缠。

“告诉他们,不降,那就准备被火烧死吧。”

柳升传话过去,霍十娘也不甘示弱:“老娘宁愿被火烧死,也不愿做你朝廷的走狗!”

这下,双方陷入了死胡同,而沈黎则被整的下不来台。

古人的防火措施,并没有现代那么好。

不是放火烧一座山,那火势真的乖乖的烧了一座山。

现在正值深秋,天干物燥,但凡有一道秋风席卷着一缕火苗,对其他地方是毁灭性的灾难。

沈黎说的放火烧山,也只是吓吓他们。

没想到,山贼根本不吃这一套。

自己腿脚不便,手上兵力有限,想上山剿匪,基本上不现实,即便他有火药这种大杀器。

哪怕他从现代带来一把无限子·弹的加·特·林,都无法从山下攻到山上。

山贼又不蠢,什么滚木落石,肯定在山寨附近已经做好了,而且山寨的石头墙,也是坚硬无比。

剿匪,没有那么好剿的。

而现在的山贼们,刚刚劫了一大批的救济粮,正是富裕的时候,若是他们真的龟缩不出,沈黎还真的拿他们没办法。

没办法,只能先用怀柔政策安抚他们。

沈黎叫来柳升,吩咐了一番,柳升会意,随后拿出大喇叭喊道:“各位山上的好汉,这仙平县,是我们伯爵大人的封地,现在封地急缺人手建立新的城池,如果大家接受招安,可以选择在仙平县好好生活,我们绝不秋后算账!做山贼还是做百姓好?山贼能不能做一辈子?”

“百姓和山贼,自然是山贼好了。”

霍十娘冷哼一声:“我们这些兄弟,可都是做百姓做不下去才选择做了山贼,百姓?呵,与普通猪狗有何区别?都是官府圈养的羔羊。”

柳升哑口无言。

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这年头,蠢的山贼都被朝廷收复了,剩下来大多是精明的山贼了。

柳升气急败坏的骂道:“你们还打不打,一帮缩头乌龟!”

“和官府相比,我们可不就是缩头乌龟嘛,我们若是不缩着,可早就被官府剿灭了。”

霍十娘调侃道:“不好意思,你们的仙平县,可能建立不起来了,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们便下山劫掠一番!”

沈黎坐在马车内,听着用真气传播来的声音,不由微笑起来。

一旁的苗欢心都听不下去了:“少爷,您还笑,你听听,此人用心多险恶?”

“怎么,只允许你聪明,不允许你的敌人厉害了啊?”

他摆摆手,对车外道:“柳升,别废话了,回去了。”

这霍十娘,倒是个人物了。

他若有所思,细细回想历史上那些剿匪事件,都是怎么剿的。

数倍兵力,强行压下去的办法,显然是行不通的,那就得另辟蹊径。

策反,内奸的办法,也有些困难,这些山贼一个个猴精猴精的,如果不是一个与官府彻底决裂的人,是无法取得他们信任的。

……

彻底决裂?

沈黎缓缓扭头,看向苗欢心,一脸暧昧的微笑。

苗欢心顿时如小鹿乱撞,小脸瞬间红扑扑的:“少爷你看什么呀。”

“看你哥。”

他搓着手指,这不正好有个适合做内奸的人吗?

家境优越,又是反贼,与朝廷不共戴天,刚好适合山贼们的企业文化。

而且萧林焕自出了金陵城内,从未以真面目示人。

符合他们的招生标准。

作为山贼企业,刀尖上舔血的工作,又没有五险一金,是很危险的,加上官府的打压,人员损耗有些大。

所以,必须要往公司注入新鲜血液,像萧林焕这种高精尖类人才,他们非常需要。

苗欢心被沈黎忽略过去,顿时有种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的感觉,心中一阵羞愤,默默的拿出小脚,在车厢内跺了一脚。

咔……

车厢猛地一歪。

外面驾车的刘齐连忙道:“少爷,路太难走,车轮断了。”

……

沈黎无奈下车,被推着轮椅前些,一旁的黑袍萧林焕跟着。

“沈大哥,你是说想让我打入山贼中,做内应?”

“嗯,若是你能进去的话,做事也会方便许多。”

他一边对过往打招呼的百姓点头微笑,一边回复萧林焕:“我不会强求你,你自己选择。”

萧林焕不假思索道:“我做!”

此事是为民除害,也是保家卫国,他萧林焕正想如此。

“咱们也得演一出戏。”

沈黎细细思索一番后:“得让西厂的人,追杀你,所以,你得吃一些苦头了。”

“这个没问题。”

萧林焕道:“上山之后,需要跟仙平书信往来吗?”

“万万不可。”

沈黎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我们刚刚与山贼发生了摩擦,转眼他们就招了一个新员工进去,他们必定会怀疑你的身份,甚至会对你进行长时间的监视,你万万不要做逾矩的事情。”

第146章:改善环境 “那,我该怎么办?”

萧林焕皱着眉头:“那我进去之后,什么事也做不了,该如何与你们里应外合?”

“十日之后,我会找金陵府衙,安排十来个死囚押运一批粮食路过伏牛山,到时候你便一马当先,全都杀了,以此博得山贼的信任。”

沈黎从怀中,拿出之前萧林焕的匕首:“这个,是你身份的证明,你拿着。”

萧林焕默默接过匕首,现在是所有的希望,都聚集在他一个人的身上,他的压力不可谓不大。

山贼如果不能被剿灭的话,仙平县永远不可能建立起来。

这里的百姓,对山贼们有种天然的畏惧。

仙平县要想发展起来,就务必招商引资,到时候那些小贩,商人们三天两头被劫,谁还敢来仙平做生意?

山贼是个毒瘤,大大的毒瘤。

沈黎拍着他的肩膀:“任重而道远啊兄弟,注意安全。”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放心吧,沈大哥,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

对于萧林焕,沈黎还是比较信得过的,此人一身正气,面对天道宗洗脑都能走出来,可见他的意志坚定。

他甚至想将萧林焕永远的留在身边,替自己管理军中事务。

虽然说,伯爵府私军编制五十人,但没说编制之外。

那些有钱人家,官府明令禁止不准养私军,可有几个真正不养的?

不让养私军,那我可以养家奴嘛,也可以养护院嘛。

就像沈黎这个定安伯,五十私军够干啥的?

甚至一个县都很难转悠过来。

那就可以换个由头继续加人进去,比如卫生巡逻队,街道住户委员会,城管等等,都可以培养成自己的人。

到时候人手越来越多,就需要一个铁血的领袖带领他们。

沈黎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并不会一直关注在军中事情上,那么就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将领。

柳升江湖气息太重,不太适合。

很快,营地到了。

整个县城的官职,也是奇怪,基本上所有事务,都是县令一人处理,余县令倒了,也就没人处理政事了,虽然仙平也没有政事。

剿匪与县城的修复工作,最好同时进行,不然时间太长的话,拖到冬天,大雪封城,百姓更难过了。

修补城墙这种耗资巨大的工作,现在显然是做不了的。

只能从城内着手,至少先将作坊办起来,让越县的商人能过来提货,到时候钱生钱,自然就能建立起来。

最先要做的,便是改善城内居住环境。

整个仙平县,太脏了,到处都是粪便和污水,不下雨还好,一下雨,城中一片汪洋,什么恶臭的东西都漂浮在水面上,很容易发生瘟疫。

沈黎找来苗欢心,画了一些图纸。

若是现代人看到,这些都是蹲便器。

古人蹲便习惯了,坐便很难拉出来,所以直接做成蹲便器,到时候有老人不方便的,可以加上一个镂空竹椅,代替坐便。

“找一些陶瓷作坊,务必将价钱压到最低。”

他叹口气:“现在咱们,花钱的地方多着,钱要慢慢的花。”

苗欢盈看着图纸,点头道:“要将詹良才弄到这里来吗?”

“那倒不用,詹良才坐镇金陵,那里暂时是咱们的根本,万万不能出事,将林浩叫过来吧,在这边做酒坊,另外咱们到越县的路,要打通,路上务必要安全,这一点,交给柳升去办。”

“是。”

“对了,帮我找一些红布,做成横幅,我要写一些标语放在城中。”

公共厕所是第一要务,这些百姓,万万不能再到处排泄了。

卫生干净了,人的精神也会好了许多。

至于地下管道,这个工程太过庞大,还是不能考虑,只能先在厕所后面装池子,修出一条小道,每日让粪车进行收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的沈黎,一个头两个大。

想当初他一人发家致富,和现在带着一城人发家致富,完全就是两个难度。

前期的钱,都得他自己贴进去。

一个县城,最少也得容纳一万五人口。

若是城中建好了,怕是三万人口都可以。

他闭着眼,揉着太阳穴。

那边萧林焕已经出发了,刘齐也快速随着他前往金陵城内,顺便将沈黎小舅子林浩接过来。

这段日子,林浩负责生产竹叶青,产量一直很好,也没有配方泄露的危险。

至于林浩走后,谁来接班的问题,沈黎已经想好了。

安大全。

就是之前那个老实巴交的家奴。

他虽然能力一般,但忠心老实,绝不会卖主。

还有钱一坨,也要带过来,此人之前虽然是个泼皮,但据苗欢盈的观察,最近他浪子回头,在味极妙酒楼做工的时候,很是勤快,每日拿了银子,便回去交予家中婆娘。

当然,偶尔还有出去喝花酒的时候,这些都无伤大雅。

现在建立仙平县,一定要招收大量的工人。

但金陵的工价,实在太高。

在仙平招收越县的工人,五文钱一天,包三餐,搭帐篷即可,而在金陵,十倍不止。

若是以这个工价,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仙平县进行简单的整理。

只是简单的整理,将那些残砖断瓦以及荒废的房子,进行清理,至于建立的话,买材料的钱,暂时不太够。

这几日,沈黎都窝在帐篷内,书写着关于仙平的改造计划。

这位伯爵大人,比较亲民,发布的事情,百姓们也比较配合。

可能是得益于百姓比较少的好处,目前暂时是没有在街上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反倒是处理废墟的工人,多有随意排泄。

但在苗欢盈进行发钱策略的处理下,街面上是很少见到粪便等物了。

那些房屋废墟,柴火都聚集在城南一处,那些砖块,完好无损的,被工人们拾捡出来,码成一堆,用来建造公共卫生间。

街道各处,挂满横幅。

【仙平是我家,卫生靠大家】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严禁随地大小便】

……

只是,不是所有横幅都是沈黎写的,所以有些刘齐写的横幅,画风有些变化。

碧如……

【随地大小便,死全家】

【尿不进去说明你短,尿在外面说明你软】

【尿前搓一搓,来个小漩涡】

……

第147章:山贼招人了 这种大红色标语,随处可见,在大家的努力下,城中第一个公共厕所建立起来。

男士厕所,有两种类型的马桶。

一种是蹲便器,另外一种则是站立式的小便池。

不过,小便池没有那么先进,只是一个用陶瓷所制的池子,上面还有瓷砖。

小便池的一头,是一个定时冲水器,上面竹筒一直缓缓的流水,落入下面的水箱,若是水箱的水位达到一定的高度,重力便会压下阀门,一小箱的水自动冲入小便池子,带走所有的尿渍。

至于大便的地方,没有那么高级的东西,只能让他们自行用瓢冲水,每日定时有人加水。

不是不能做自动抽水马桶,而是费用太高,只能慢慢改善。

这是个漫长的过程。

金陵城中,府尹闫海容看了沈黎的信后,“毫不吝啬”的送给刘齐十个死囚,带到城门外。

十个死囚听说运送一车粮食到越县便能无罪释放,只觉得天上掉馅饼。

不过他们也不傻,其中便有精明人。

如此好事,为什么会轮到他们?或者官府在路上有截杀也不一定。

他们想归想,但还是没打算跑。

因为如果官府打算在路上截杀他们,肯定有斥候跟着他们,他们是跑不掉的。

他们在城外一处,静等刘齐备好粮草。

而此时,萧林焕一身麻衣,被三两个人追杀至伏牛山附近。

他之前已经用望远镜探查过,这一处,有驼牛峰的人在把守,正好被他们发现。

他身中数刀,肩上还插着一截箭矢,披头散发的滚进林子,奄奄一息。

驼牛峰的山贼,四处张望一番,等那些追兵走后,他好奇的将受伤的萧林焕带回山寨,用重兵把守。

驼牛峰的当家唤作吴大牛,但他觉得这个名字太土了,便在江湖上自称辣手屠夫。

萧林焕在驼牛峰静养几日,便被带到吴大牛跟前问话。

“你是做什么的?”

“你是做什么的?”

萧林焕装作一脸不解道:“你们是山贼?”

“我们是劫富济贫的义士。”

吴大牛冷哼道:“官府的人,为何追杀你?”

“管你吊事?”

萧林焕趾高气扬道:“快放了你爷爷。”

“哟呵,倒是有点骨气。”

吴大牛起身一脚踹翻他:“不说,老子现在就让你死!”

他把玩着从萧林焕身上搜出的匕首,缓缓抽开:“这匕首,是你的?”

“是又如何?”

“明白了。”

吴大牛看起来是个粗糙汉子,但也有些心思,从救下此人开始,他便派人去金陵城中打听。

不打听不知道,一入城门吓一跳。

城门前的通缉令,第一张就是这少年的,画的一毛一样。

反贼,奖励两千两银子!

他正有打算将萧林焕交出去,但手下军师给出了不同意见。

此人与朝廷不共戴天,两千两事小,若是能收服一员大将,对驼牛峰可是大大的好处。

江湖上传言,战神萧家,可是有带兵血脉,所谓虎父无犬子,这萧林焕定然也不会差。

而且驼牛峰上,都是一帮大老粗,行事毫无章法可言,就像是一个小公司,没有一个职业经理怎么能行?

嗯,萧林焕很适合。

众人一商议,便留下萧林焕。

但是只差“驯服”他了。

萧林焕一上来便桀骜不驯,也是给对方驯服的机会。

起码,要吃一些皮肉之苦。

果然,在手下人几顿暴揍之下,吴大头开始出现充当好人,打一棒子给个甜枣的套路,被他用的淋漓尽致。

最后,萧林焕终于“下定决心”,接受了这帮山贼。

几日后,驼牛峰又发生了一次争吵。

“不行!为了表示诚意,我必须下山打劫,作为我的投诚礼物!”

吴大牛很是纠结:“兄弟啊,你这伤还没好透,不宜动手,而且我请你过来,不是为了让你抢两个粮食,而是为了让你将我这帮手下,训练成训练有素的士兵。”

“那不行,不杀几个人,你怎么能相信我呢?”

萧林焕十分执拗的下山,吴大牛怕出什么乱子,连忙跟着他下山去打劫。

正好是第十天,那帮死囚押送着一车粮草,路过伏牛山脚下。

驼牛峰的人正准备出动时,萧林焕夺过一人手中斩·马·刀,一人一刀,无比勇猛的杀向死囚,丝毫不给他们开口的机会,手段极其残忍,三下五除二的便砍掉每一人的脑袋,让山贼们目瞪口呆。

杀人不眨眼!

稍后赶到的吴大牛,看到他一人站在运粮车上睥睨四方,也不禁咽下口水。

如此杀气,如此胆识,天生的将帅之才啊!

老天助我!

当场,他就要与萧林焕结拜。

按道理,是他高攀了,萧林焕出身战神之后,他一个土匪头子,太高攀了,简直祖坟冒青烟了。

他无比感动的叫了一声兄弟。

自此,萧林焕彻底在驼牛峰上,取得信任。

但还是有人在跟着他,担心他与朝廷有勾结。

萧林焕也不介意,每日在山中转悠,训练山贼们,只是山贼们平日懒散惯了,不服管教,被他砍了十几人。

吴大牛虽然心疼,但看着渐渐训练有素的山贼们,也只能咽下去。

他自认为自己走了狗屎运,发了一大笔,找了这么好的结拜兄弟,殊不知,萧林焕的训练手段,渐渐变了方向。

洗脑,他是经历过的,现在这套,用到了山贼身上。

短短半个月,他便拥有了自己的心腹。

就像是一个985的大学生,进入了一个人均学历初中的工厂,自是有很多人愿意跟他玩,每日都有人听他吹嘘战场之事,京城的风云诡谲,还有他逃亡路上的层层惊险。

……

日子渐渐过去,整个仙平的面貌,虽然不至于焕然一新,但也比之前好了很多。

路上坑坑洼洼的地方,都被修补了起来,两边的房子,推倒的也在慢慢重建中。

所有的商户地皮,都属于沈黎,到时候这些房子都可以用来出租。

林浩来了仙平后,便被沈黎叫到城南,让他着手在此地新建一个酒水作坊。

沈黎拿着图纸递给他:“将蒸馏装置,务必做的复杂十倍。”

这样,也是防止有心人进行剽窃。

就像是现代一些工厂,明明有些工序不需要,但还是要执行下去,就是怕配方泄露。

沈黎看着城南一片开阔地带,拿起木炭,在地上便做起规划。

第148章:大力发展 新的酒水作坊,自是要比金陵气派许多。

十几个复杂的工序,每一道都有专门的人负责,而且每一道工序都是隔开的,防止员工进行交流。

在作坊的后院,则是员工食堂,明亮的食堂,加上可口的饭菜,让员工一下就喜欢上这里。

工钱高,饭菜好。

包括住宿的地方,分为二楼。

每个房间,都是四人间,配备独立卫生间,楼顶上一个巨大的蓄水池,后面河边设置了一个旋转水车,可以将水带到屋顶的蓄水池上,这样,每个房间便可以用到抽水马桶以及沐浴器。

只是,沈黎没有条件做热水器,只能由员工们自行烧炉子洗漱了。

这只是第一期的项目。

现在水塔以及管道的事情可以解决,那之后的作坊,完全可以将酒水作坊屋顶蓄水池的水给引过去,这样一排作坊都有水可以用,并且不用人工经常挑水上去。

而且屋顶上的水塔,也有防火的作用。

工人们住在这种宿舍,后面还有专门晾晒衣物的地方,简直就是个公寓,即便是客栈,也没这么舒服的地方。

甚至夫妻进入作坊的,还可以享受夫妻房间。

消息,很快便传到了越县。

现在天气渐凉,很多地都停止了播种,人们在家正好没事做,听到有活计,立马过来查看。

伯爵大人再三保证山贼不会来侵犯,他们才住下来。

这一住,便不想走了。

种田?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也就得了几袋子米,一家人还紧巴着过日子,这酒水工厂,可是大米饭随便造,每顿三菜一汤,哪里来的这么好的事?

很快,大批竹叶青从仙平出来,流入越县。

听说竹叶青开始对外销售,很多商人酒坊纷纷来进货。

但物依稀为贵,不稀就不贵了。

现在的竹叶青,售价渐渐降低。

每斤只需五十两银子,没有限购一说。

每日来进货的人,不计其数。

这五十两一斤的酒,送到顺天,卖二百两一斤,都有的是人抢购。

沈黎不管他们售价几何,他要的,就是大批量的出货,吸引商户入驻。

虽然前期酒水作坊一直在赔钱,但慢慢的,随着酒水生产出来,所有的损耗全部赚回,每日还能有近万两银子进账。

这万两银子,便被拿来投资建设整个仙平县的公共厕所以及新的商户。

但这也是杯水车薪。

建造一座城,那所需要的银子,可是千万两都不止的。

尤其是沈黎还想建造一座超出这个时代的城池。

所有的房屋修缮,地下管道的铺建,马路的改造,水管的连接,甚至还有铁道的搭建,等等。

城墙的新建,需要耗费的银子已经是天价了,更别说还要开辟道路到金陵城。

仙平再好,也没有金陵城方便。

想让仙平成为商业重镇,就必须改变那些商人的观念。

所有的商人,都是来金陵进货,若是从金陵到仙平的路上被劫了怎么办?

山贼要剿,而且要从伏牛山开辟一条路出来。

现在从金陵绕道仙平,需要两日才能到达,如果开辟一条新的道路,铺上铁轨,半个时辰到金陵。

想致富,先修路。

但现在的沈黎,想致富,先剿匪。

这土匪……他妈的……

沈黎心里也泛起一股无力感。

每日他便要派人在城墙上巡逻,路上埋上几个小型火药坛子,防止山贼来袭。

现在仙平正处于发展中,可不能让那帮山贼跑来捣乱。

不过,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仙平县现在的人口,可比当初增加了一倍,老弱病残的数量占比也越来越低。

新建的房屋,必须要按照统一样式,都是红砖黑瓦,下面是白墙。

由于资金不足,现在还是很难彻底发展起来,只能发展商业,有了商人来仙平,沈黎都会好酒好菜的招待着。

那五十私军,每日化身城管,在城内四处查验卫生问题,近来萧林焕不在,沈黎也没有时间管他们,都是柳升在带着,训练上自然少了许多。

伏牛山上,萧林焕俨然成了驼牛峰的二当家的。

现在那些商人走的路,都是绕着伏牛山一大圈,走的还都是宽阔无比的大路,他们想去打劫,也要翻山越岭,一日才能回来,山贼的业务,越来越不好做了。

这样下去坐吃山空,迟早会吃完的。

这一日,三个山头又聚在一起开会。

余县令也在其中。

什么三西脑神丹,当初给他吓个半死,大夫无论如何号脉,他都是正常的。

后来,他抱着必死的决心,居然没事情。

他现在对沈黎恨之入骨,但他一介书生,又不能打,山贼原本想处理了他,但想到他最了解沈黎一方,便留下了他。

“那个爆炸的坛子,威力不容小觑,总得找个办法,避开这些东西。”

霍十娘坐在虎皮宝座上,翘着二郎腿道:“谁有办法?”

韩笑摸着下巴:“既然那东西被马腿踢断绳子才会引爆,不如我们站的远一些,在马背上来一刀,那马吃痛,就玩命的狂奔,将那些绳子全都踢断,等那些坛子都炸完,咱们再过去。”

“这倒是个不错的办法。”

她点点头,看向驼牛峰的吴大牛道:“你怎么看?”

“我?”

吴大牛一愣,我一个大老粗,什么时候跟你们讨论过作战方案了?按老子说,直接杀过去完事,什么东西都给他趟干净,在绝对的兵力面前,那些歪门邪道,都是扯淡。

站在他身后的萧林焕开口道:“用马匹冲掉那些地上机关,是个好办法,同时,我们也得大面积出动,马上九月了,天气渐渐转冷,最好出动一次,便能度过这个冬天,据说那仙平县,内部渐渐发展起来,也有不少商人入驻进来,到时候我们绑了那个伯爵,再绑一群商人上山,让他们家里拿钱过来。”

“有些道理,一千多人的山寨,也得吃喝,总得抓一些贵公子过来,养着我们。”

他们多年也没想到用人质的事情,今日被萧林焕提出,顿时眼前一亮。

这可是源源不断的买卖啊。

那些公子,可是千金之躯,被绑了,家里自然拿钱,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赚特赚。

霍十娘有些欣赏的看向这个少年:“吴大牛,你这从哪里弄来的这个人才?”

“哼,这可是我嗜血屠夫的结拜兄弟,战神之后,萧林焕!”

众人大惊,好奇的看向萧林焕的脸,果真与通缉令上一模一样。

“那好,便听你的,不过,每个山寨都要留下一百人看家,其余人,一起下山,干一票!”

霍十娘坐直身子道:“先派一百人,从西面下山,潜入越县,再潜入仙平附近,到时候来个里应外合!”

第149章:里应外合 萧林焕缓缓摇头道:“一百人,太多了。”

霍十娘奇怪道:“你觉得应该多少人?”

“最多三十人,每个山寨出十人。”

“三十人,能成什么大事?”

韩笑不屑的冷哼道:“怕是进城之后,就被剿灭了。”

“韩笑,你他娘的阴阳怪气的嘲讽我兄弟作甚?不服干一架!”

一旁的吴大牛不忿的说道,他最烦那种阴阳怪气的人。

韩笑这边的几个山贼也不乐意了,我们当家的是你儿子吗?要被你这么训斥?

两边又吵作一团。

“住嘴!!!”

霍十娘大怒,一掌拍在桌子上,桌子顿时四分五裂。

四周顿时安静下来。

她看向萧林焕道:“继续说。”

“我听说之前咱们在仙平一百多人,都被那伯爵用计干掉了,所以人,在精不在多。”

萧林焕一边踱步一边道:“只需三十人,充当工人或是商人,进入仙平县,据我所知,仙平现在有一个大作坊,其余乱七八糟的铺子也在慢慢建立起来,他伯爵只有五十人,到时候我们在前面对峙,后面那三十人,便可在城中放火,让他军心打乱,届时即便他有那种杀器,我们也毫不顾忌,一个人再强,能敌得过几百人?”

一听在城内放火,三个当家的对视一眼,都觉得此计甚好。

“对了,为了避免被一网打尽,咱们派出去的人手,最好不要相互联系,现在仙平的体系渐渐建立起来,若是被查出来,顺藤摸瓜,也是抓到一大片的人,只需与每人提起,到时候见到我们的响箭,便在城内各处放火即可。”

“有道理!”

众人眼前一亮。

如此以来,一个小县城,不是轻轻松松拿下吗?

此计……甚好!

吴大头哈哈大笑,重重的拍着萧林焕的肩膀,向众人炫耀道:“如何,我这兄弟,还行吧?”

“很厉害,不愧是战神之后。”

两人皮笑肉不笑。

事情谈完,各家出了十个身手较好的山贼,从伏牛山西边下山,各自乔装打扮一番,装作附近村民,前往仙平县。

而驼牛峰上的是个山贼,有三个是萧林焕的心腹。

他们对视一眼,进入城内后,便藏在暗处,待到无人时,来到沈黎的营地。

柳升发觉不对,一声爆喝:“什么人!”

几个士兵连忙围上来。

三人连忙举起手:“我们是从山上下来的,需要见伯爵大人。”

“你们,是山贼?”

“是。”

其中一人连忙道:“有人让我们来带话。”

柳升也知道萧林焕是去山贼那里做了内应,连忙将三人带到沈黎的帐篷内。

见到沈黎后,三人也是一愣,显然他们对于这么年轻的伯爵大人有些意外。

沈黎坐在桌案前,正在绘制城中规划图纸,三人的进门,打断了他的思绪。

“怎么了?”

柳升连忙将事情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刚刚外面人多,并未提及萧林焕的名字,现在三人见到沈黎,连忙单膝跪地:“见过定安伯。”

“他想让你们带什么消息回来?”

三个山贼,将所有事情都讲述了一遍。

萧林焕怕一次下山的兵力太多,仙平县打不过,便与他们商议,稳妥为主,要留一部分的人看守山寨。

不过那也有九百人。

沈黎收起图纸,思忖片刻。

十倍兵力,若是有城墙可依还行,但现在城墙倒了,外面到伏牛山下,可是一马平川。

山贼虽然射箭本领不行,但马术较高。

嗯,到时候火药坛子爆炸,那些马匹受惊,应该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损伤。

城墙前,可以设置一些陷阱,绊马索等等。

……

“行了,我知道了,柳升,带他们下去休息,另外,找个地方让他们住下来。”

柳升拱手,将三人带下去。

所谓的住下来,便是软禁他们。

为了防止他们是计中计,所以在战事结束之前,不会放开他们。

沈黎坐在案前,苗欢心送来一杯浓茶。

九百人,自己一方有火药坛子,应该可以吃的下。

现在的难题,是山贼们的退路。

也不知道萧林焕在山上发展的如何,有多少自己的心腹。

他想了想,又叫来柳升,具体问一下三人,萧林焕现在在山寨中的地位,手下有多少人。

只有三十人左右。

他一阵头疼,如果萧林焕手上有黑火药,那三十人完全可以依靠伏牛山的地势,挡住那些山贼们的去路。

罢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大不了到时候将仙平县的前半部分拉出来作为战场,无论如何也要灭了这帮山贼。

而柳升也开始带着人,严查近日从外面来的商贩以及工人。

有些山贼身上带有刀,而有的没有,所以查起来也不太容易。

好在仙平县的人并不是十分多,只要他们能找出三个人证明自己的来历,便可以留下来。

现在城墙修不起来,身份证也流通不了,只能通过这种本办法来查人口。

具体的改造,也从距离山贼方向最远的城南开始。

只是,现在能建造作坊的商户,除了沈黎手中的人,普通百姓根本无法负担作坊,那些商人,一个个比猴子还精明,如果没有绝对的安全,他们肯定不会将作坊建在此地。

而且现在的仙平县,根本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道路不通,山贼虎视眈眈,如果大家不是为了竹叶青的进货,根本不会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沈黎看着桌上的所有设计图纸,烦躁的拿开。

就这样吧,先招人抵御山贼。

“柳升,你去各个作坊招人,告诉他们,抵御山贼,每人每天,五两银子!负伤了,官家免费治,治疗期间,继续发放工厂的薪水,另外,若是有人不慎死亡,每家赔偿一百两抚恤金,妻儿老小可以留在仙平县继续做工,他们六十岁以后,可以入住官府开办的疗养院。”

那些普通工人,每天不过是五文钱,参加剿匪,每天五两银子,可是增加了一百倍。

若是他们能完好无损的存活下来,那每天就能赚到一百天的工钱。

县衙门前,每日都有许多人报名,柳升给他们发放了兵器,进行简单的操练。

一日清晨,外面的火药坛子,开始发生了爆炸。

山贼,来了。

第150章:决一死战 霍十娘依旧十分谨慎,或者说所有的山贼都十分谨慎。

他们用五匹马,将前方道路尽数趟了一遍,待所有火药坛子全都爆炸后,众人才缓缓前行。

不过,萧林焕与驼牛峰的走在最后。

理由很简单,上次你们观雀峰的走在最后,这次我们在最后面。

霍十娘想起火药坛子爆炸的场景,都是前面触发机关,后面的队伍爆炸,上次就因为如此,她的队伍死伤惨重。

她一脸冷笑的让出善后的宝座。

而萧林焕带着自己心腹走在最后面,不时有人潜入林子中,消失不见。

九百人的山贼,黑压压的一片队伍,仙平城内很多没见过世面的百姓吓的瑟瑟发抖。

而沈黎坐在后方掠阵,他已经将所有百姓都安置到城南,县城前面,虽然很多房子,但已经没有百姓,是作为巷战的最好战场。

柳升一席白衣,手持银枪,一脸凝重的看向远处:“大家不要慌,越是害怕,他们杀人越是兴奋。”

尽管他这么安慰,但下面没见过战场的人,心里都开始打退堂鼓。

钱重要,但命更重要,那些山贼手中长刀,寒光闪闪,一看就锋利无比。

再看自己一方,大多都是锄头,要么就是锈迹斑斑的铁枪,如何能敌得过他们?

包括沈家的私军,也有些害怕。

上次杀人,他们只是在火药坛子炸伤大部分的山贼后才开始进攻,现在不一样了。

沈黎让刘齐拿来扩音器,大声喊道:“各位乡亲,如果我们败了,山贼攻进来了,便会屠城!男的杀死,女子被糟蹋,你们想想,这帮没有人性的山贼,他们会拿走你们所有的银钱,粮食,杀光你们的儿子,侮辱你们的妻子、女儿,到时候,仙平就是人间炼狱!”

“站起来!拿起你们手中的武器,保护你们的家人,保卫你们的家园!”

“我知道你们害怕,但是,如果你们退去,受伤的,便是你们的家人!”

“冲过去,与他们决一死战,我就在这里,和你们一同血战到底!”

所有人渐渐咬紧了牙齿,尽管牙齿还在打颤,但没一人退回。

他们知道这帮山贼的残忍,若是自己退了,那自己家人,真的会如伯爵大人所说一般,女子被玷污,男子被屠杀,老人不如狗。

好不容易看到生活的希望,他们决不允许这帮山贼毁了!

柳升大喝一声:“杀!”

“杀!”

所有百姓举起锄头,菜刀,气势汹汹的喊着。

山贼们不屑的看向这种场景。

蚂蚁再怒,他也是蚂蚁,没有什么威慑力。

一帮乌合之众而已,之前他们也遇到过仙平县百姓自发反抗,可砍掉几个人的脑袋后,立马让他们认清的现实,顿时如鸟兽一般散去,化作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

口号喊的再响,有什么用呢?

手里的钢刀才是王道。

前方的霍十娘手中开·山·刀挥舞:“给我杀!”

于是乎,黑压压的一群山贼,拼命的朝着仙平县冲去。

憋了一个多月的他们,如同狼群冲向羔羊。

感谢这位伯爵大人,骗来这么多人让他们屠杀过瘾。

城中,应该还有许多女人可以享用。

柳升冷冷的看向他们,躲在残破的城墙后面的几个老兵,缓缓点燃了手中的火药坛子。

眼看山贼跑的越来越近,他厉喝一声:“放!”

数十个火药坛子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幅度,在山贼人群中炸开。

无数的碎瓷片夹杂着气浪,掀翻了大量马匹与山贼,现场惨嚎声此起彼伏。

霍十娘大声喊道:“赶紧起来,给我冲过去,只要和他们战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东西了!”

那些山贼从未见过如此威力的东西,一声巨响,如同九天玄雷,整个人的脑袋里都是嗡鸣声,感觉天旋地转。

已经有人畏惧后退。

但被霍十娘与韩笑怒斩数十人后,才将这种情况渐渐稳住。

这种情况,也激起了吴大牛的血性,三个当家的都知道,冲到他们面前,这种火药坛子,他们不会对自己人丢过去。

于是,吴大牛丢掉坐骑,一人一刀,朝着城中快速杀过去。

柳升马上搭弓射箭,阻碍他们前行的速度,而下面的火药坛子还在继续丢,等杀到城门前时,后面的霍十娘才发现,九百人,一路上被伤的,只剩下四百人了。

还有许多人临阵逃跑的,他们不是军队,没有盔甲,那些碎瓷片扎进他们体内,一时间拔不出来,血液一直在流失。

她气的银牙紧咬:“给我杀!”

黑火药的威力毕竟有限,杀伤力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只是爆炸产生的巨大声响,能给这帮愚昧的人们造成心里恐惧。

那些山贼疲于奔命,又被黑火药吓的亡魂尽冒,等冲到跟前,基本上没有多少战斗力了。

而仙平县的百姓,刚刚被打了鸡血,而且沈黎就坐在那里,一个个纷纷举起手中的锄头铁锹,朝着敌人脑门上招呼。

只是,山贼毕竟是山贼,不是这帮普通百姓能比的,在生死面前,他们很快恢复过来,与金陵百姓们战作一团。

沈黎坐在屋顶上,旁边是护院关通,号称轻功水上漂。

场上的战局,渐渐出现的分晓。

山贼的体力渐渐不支,许多百姓见山贼也是人,也会死了之后,渐渐不再那么畏惧,越发悍勇。

尽管仙平百姓有很多已经倒下,但剩下的越战越勇,有的人,丢掉了锄头,顺手捡起钢刀,与他们厮杀在一起。

而柳升,独自一人阻拦驼牛山上的吴大牛。

另外一个护院,对战韩笑。

至于六品高手霍十娘,没人能够阻拦她。

她也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灭了沈黎这个主心骨,那战斗自然就赢了。

六品高手,在这群乌合之众的眼里,那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她冷笑着丢下沉重的开·山·刀,稍微借力,跳到屋顶。

关通瞳孔微缩,上去仅仅一招,便被霍十娘从屋顶上打落下来。

现在,屋顶上只剩下霍十娘与沈黎面对面。

“伯爵大人,你现在的命,可是在我手中。”

她手中真气涌动:“我只需轻轻动手,你的小命就交代了。”

沈黎眼中满是淡然,第一时间回复的不是她,而是下面的关通:“去吧,我没事。”

“我让你没事!”

霍十娘恼羞成怒,一把掐住他的脖子。

第151章:节节败退的山贼 沈黎被捏住脖子,脸色很快憋的发紫。

下面柳升等人纷纷目眦欲裂,无心恋战,想要回来救伯爵大人,但被对手堵住了去路。

而屋子下面的苗欢心,则吓的小脸煞白,很快反应过来,哭的梨花带雨。

沈黎是他们的主心骨,万万不能出事!

关通几次上去屋顶,都被霍十娘一掌拍回在地上。

他一口鲜血喷在地上,恨恨的拿着拳头砸着地。

“你放开他!”

“放开我们家少爷!”

“求你了!”

下面苗欢心,嗓子都快哭哑了,一直在拼命的叫喊着,却被苗欢盈死死拉住。

苗欢盈虽然担心,但始终有些疑问。

少爷明知道山贼厉害,为什么还独自一人在屋顶?

甚至弟弟派回来的三个心腹中,已经有人将六品高手的信息暴露出来,为什么他还敢坐在高处,让对方这么容易的看到他?

她死死握住拳头,指节被她捏的发白。

沈黎艰难的喘着粗气,伸出手掌,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接着,关通再次几个借力,爬上屋顶。

霍十娘很是烦躁,你一个普通外家高手,也敢接二连三的过来找死。

她不耐烦的再次挥掌,沈黎眼中,忽然露出一丝狡黠。

“砰!”

一声枪响,霍十娘满脸不可置信。

她缓缓放开抓住沈黎的手,沈黎应声倒在椅子上。

下面,一支冒烟的左轮,被他抓在手中。

“我知道,你们高手,大多都有真气护体,这一枪,顶多是打碎了你的真气,那些碎瓷片,伤你不深,若是再来一枪,你一定毙命。”

沈黎重重咳嗽几声,喘着粗气嘿嘿笑道:“你应该不知道,我已经用这种办法,杀过一个六品高手,我这双腿,也是从屋顶上掉下去,摔的,你说巧不巧?”

霍十娘伸出右手,缓缓的看向上面的鲜血:“已经很多年,没人伤的到我了。”

“嗯,我明白,你现在要反扑,你有能力逃走,我都懂。”

沈黎挑了挑眉毛,现在的他,跑也没法跑,只能用嘴皮子逼走对方了。

得知霍十娘是六品高手后,他思来想去,也没想到战场中有谁能够与她对阵,甚至她可以用六品高手的能力,斩杀自己方的一些统领,这样对战场的影响极大,主将死亡,军心涣散,很容易被人抓到破绽。

所以,他便想起田忌赛马。

自己便是那匹最重要的下等马。

之所以让关通护卫,是防止韩笑与吴大牛上来,也防止一些宵小之辈暗箭伤人。

这样,能上来的人,只有那个六品高手了。

关通只是外家高手,自己又是个瘸子,自然不能落入这位霍十娘的法眼了。

她定然要拿住自己,胁迫自己的手下住手,那机会便来了。

而且,他在拖延时间。

霍十娘冷笑一声,一掌打飞他手中的左轮:“我看你怎么死的!”

“别别别,有话好说。”

沈黎微笑道:“我想,霍当家的作为六品高手,体内真气,应该可以逼出毒吧?”

“嗬,算你识相!”

“那春药呢?”

“春药?”

霍十娘渐渐觉得,体内血液翻滚的厉害,脸色也渐渐发烫:“混账,你想死吗?”

“不,我不想。”

沈黎笑眯眯的从腰间拿出第二把左轮:“如果你执意杀我,那势必浪费很多时间,对了,这是给驴用的春药,我想您即便是六品高手,也很难承受吧?”

“嗯,您还是找个冰冷的地方,好好冷静冷静吧。”

下面众人一听,顿时面露古怪之色。

苗欢心羞的脸色通红,竟然给人家下那种毒药。

实际上,从万逸楼第一次跟沈黎说,天道宗的人给西厂太监下了春药后,沈黎就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对于这些高手,毒药她有防范之力,会防止毒药破坏自己的五脏六腑以及经脉,但春药不同,它不会对身体造成损伤,但会加快血液流动速度,让人体肾上腺素飙升。

谁他娘的修炼,也不会管自己激素的释放。

只有佛家的人,才会控制这些,这便是欲望。

除此之外,世间没有哪个高手,会专门修炼控制自己欲望的东西。

霍十娘看着黑洞洞的枪口,她自认为可以全力挡住一枪,但过多使用真气,则会导致春药在体内彻底爆发。

爆发之后,欲望便会占据大脑,到时候,她的名声可全毁了。

她恨恨的骂道:“行,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对了,我觉得你们,不用回去了。”

沈黎轻轻抬手,对下面的柳升道:“杀!”

那些百姓和私家军,见山贼吃了瘪,气势如虹的杀向他们,再不负之前的畏惧。

山贼们节节败退,很快便朝着山上退去。

吴大牛还是比较讲义气的,见情况不对,撤退的时候大喊:“我兄弟呢,我兄弟哪里去了?”

沈黎坐在屋顶椅子上,微笑道:“你兄弟这个时候还没出现,怕是已经将你的家给掏了。”

他猜得不错,萧林焕带着自己三十个心腹,趁着战场打起来后,快速回到驼牛峰。

他知道,即便是山贼败了,也会退守伏牛山,继续骚扰周边百姓,自己又没有足够的兵力阻挡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带着三十人,返回驼牛峰,将山寨关闭。

午饭前,萧林焕带着人,回到山寨,在厨房内下了药,毒杀了驼牛峰剩下的山贼。

至此,驼牛峰被萧林焕彻底占领。

吴大牛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山寨上设置的那些落石滚木,都是为自己人准备的。

四百人的山寨,下山三百人,回去只有一百二十人,山上的一百人,尽数被毒杀,家还被偷了。

这场仗,损失惨重。

而且,萧林焕放下来的三个心腹,也为沈黎的队伍,提供了上山路线,一个观雀峰与鸡毛峰都顾及不到的路线。

三家,这次下山九百人,跑的跑,伤的伤,死的死,回去只剩下三百人左右。

而且霍十娘中了春药后,直接失踪了。

等吴大牛灰头土脸的回到山寨时,看着高耸的石头墙,愤怒的喊道:“没看到谁回来了吗?赶紧开门!”

迎接他的,是满是倒刺的滚木。

跟在他身后的山贼亡魂尽冒,鸟兽散一般逃往林子深处。

第152章:老家被掏 “王八蛋,枉我这么信任你!”

吴大牛躲在树后,冲着高耸的石头墙悲愤欲绝:“萧林焕,你这个白眼狼!你走投无路时,是谁好心收留你?你他妈忘恩负义啊你!!!”

萧林焕缓缓站在墙头,面无表情道:“对不起,我是内奸。”

“王八蛋!畜生!”

“随你怎么骂,兵不厌诈,你们三座山寨,残杀周边多少无辜百姓,玷污多少妇女,令多少家庭妻离子散?与你们比起来,我还算是好的。”

他拿着山寨地牢的钥匙,在手中转动:“我看了一下地牢,一百五十七名女子,最小的,只有十二岁!说畜生,你觉得,你我谁算是畜生?”

他脸色渐渐变冷:“你们!有一个算一个!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说罢,他直接招手,那上面的三十人,继续推下落石,砸向那些山贼。

吴大牛咬牙切齿,可惜他不是高手,也进不了自己的山寨,他心里暗暗发狠,出卖自己,一定要这小子付出惨重的代价!

“你一个反贼,如此为民除害,官府也不会领你的情!不如这样,你放我们进去,大家有事好商量!”

“事到如今,你还在做春秋大梦。”

萧林焕冷笑道:“我即便是反贼,也未曾伤过一个百姓!”

“你就不怕我报官吗?”

吴大牛大吼道:“要是我报官的话,大家都得玩完!”

“山贼报官,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随后,更多的落石滚下来。

这山势又陡,滚石下落的速度极快,有些躲避不及的山贼,直接被砸断骨头。

甚至有的人躲在稍微细一些的树后,连人带树一同被砸断。

吴大牛看着周围逐渐倒下去的兄弟们,只觉天旋地转,多年的经营,竟毁于一朝,他一边大骂,一边朝着山的另一侧跑去。

“当家的,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们可以找观雀峰的霍十娘帮忙啊!”

狗头军师一边亡命奔袭,一边喘着粗气道:“我等都是外家拳,那霍十娘可是六品高手,只需简单借力,便能飞跃墙头,到时候,里面的三十人,够她杀吗?”

吴大牛眼前一亮,随即颓然道:“怕是他们希望老子死的更快,平日我们三家明争暗斗,现在少了一个对手,他们怕是拍手叫好。”

“不对,当家的,您想想看啊,别人占领了驼牛峰,便有了据点对另外两座山峰发起进攻,那霍十娘如此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不会想到这一层?再说了,若是这萧林焕向官府投诚,到时候官府大军占据驼牛峰,那他们观雀峰和鸡毛峰的日子还会好过吗?此为唇亡齿寒啊!”

“有道理!”

听了狗头军师的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吴大牛扛着刀,顿时觉得阴霾尽扫,连忙大喝道:“兄弟们,上观雀峰!”

萧林焕深知自己这三十人,守不住驼牛峰,连忙发出响箭,示意山下的人,可以准备上山了。

他不知道霍十娘受了伤,不然会更着急。

这是个好机会。

观雀峰上群龙无首,而鸡毛峰的地势一般,还在驼牛峰之下,完全可以用抛石车将火药坛子抛过去,现在对他们最大的威胁,便是观雀峰。

山下的柳升,快速收拾人马,跟着那两个山贼前往驼牛峰,另外,他们每人带了一坛黑火药,以备不时之需。

而沈黎,坐镇仙平县。

他拿着自己根据山贼描绘的地形,绘制了三座山峰的简易地图,默默的搓着手指。

来这个世界后,他渐渐养成思考时搓手指的习惯。

两个山贼带人上山,最后一人留在营地内,便于联系。

“柳升上山,顺带可以解救那些被关押的妇女,而且可以将驼牛峰上的粮草运下来。”

他看着山贼道:“上山的路,好走不好走?”

“一匹马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多了就不行,只是一条小道。”

山贼拱手道:“伯爵大人,是想派大军上去?”

“大军,怕是指望不了。”

沈黎摸着下巴,看向帐篷的帘子后,若有所思道:“现在,可以请一些援手了。”

现在的仙平县,所有手段用尽,正值空虚,若是此时山贼杀个回马枪,当真是叫天天不灵。

不如卖给金陵城闫海容一个人情,让他派人守卫仙平县一段时间,到时候剿灭山贼的功劳,让他一人独占。

反正自己这个买的官,再想晋升,基本上无望。

至于山上的金银财宝,那必须是自己的。

霍十娘重伤,观雀峰上正是空虚的时候,而且山贼内部大乱,正好在其他峰混入奸细,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他微微眯着眼,看向山贼道:“跟山上的萧林焕说,晚饭炊烟一两个时辰后,用投石车将火药投入鸡毛峰,不求伤人,只求骚扰他们,每隔一个时辰,便投一次,火药可以分开放置更小的瓶子,只要炸的他们睡不着觉便好。”

山贼拱手道:“遵命。”

“哦对了。”

沈黎看着他准备离去的背影说道:“这次剿灭山贼,你们这些临时投诚的人,有大功劳,过往的事情,我可以既往不咎,而且可以跟仙平百姓隐瞒你们的过往,你们可以选择入我沈家私军,或是在仙平找个铺子做生意,好好生活下去。”

山贼叹口气:“我们很多人做这一行,是因为活不下去。”

“我知道,谁没事也不会做那亡命徒。”

他点头道:“仙平县,将来会是大渝的商业重镇,只要肯动手,绝对衣食无忧,做什么,你自己选,我会接纳你。”

“小人刘文远,多谢伯爵大人!”

山贼跪地重重磕头:“蒙萧大人教诲,小人才得以浪子回头,如果伯爵大人不弃,小人愿以加入沈家私军,保卫仙平县!”

“嗯,回来再说,去吧。”

沈黎摆摆手,示意他先走。

现在的仙平,依旧是一片废墟,想要建立,不仅需要大量的钱财,也需要大量的人才。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来军队,护着仙平,以防那些山贼临死反扑。

他写了一封信,叫来刘齐。

第153章:一夜折磨 “你小子,打仗的时候,你跑去哪里了?”

沈黎一边将信交给刘齐,一边训斥道:“男人,要有血性,临阵脱逃算什么?”

刘齐顿时无地自容。

他是不太敢上阵拼杀的,在他看来,他只是个小家奴,不用上战场与人玩命。

“行了,念在你平日里做事不错,这次便不再追究你了,但你也得练练自己的胆量,以后你有了老婆孩子,做事如此畏首畏尾的,他们会看不起你的。”

“少爷,大渝律,家奴未赎身之前,不可以娶妻生子的。”

刘齐苦着脸道:“而且您知道,小人一直都害怕那些东西。”

“谁告诉你不可以娶妻生子的?”

沈黎忽然正色道:“刘齐,你不可能一直跟着我,我也不会让你一直跟着我,你总得有自己的生活,若是你看上哪家的姑娘,少爷我马上销了你的奴籍,另外在这仙平给你找个营生,好好生活下去,家奴,是个工作,不是一辈子的事情,明白吗?”

家奴本来是一辈子的事情,许多人世世代代都是奴籍。

现在少爷居然说将来销了自己奴籍,让自己去娶妻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

刘齐顿时觉得浑身如电流涌动,连忙跪地道:“少爷,小人一定不会辜负少爷的厚望,尽心尽力的辅佐少爷,如有背叛,天打雷劈。”

“行了,别搞这么肉麻了。”

沈黎微笑道:“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主子,也可以当做朋友,有什么心事,尽管跟我提,记住了,若是找到心爱的姑娘,少爷我给你做媒,聘礼一切,少爷包办!”

“多谢少爷!”

刘齐感动的一塌糊涂,拿着信件匆匆出门。

穿越过来的沈黎,很难习惯奴隶制度。

那种视人命如草芥,他始终做不来。

在他看来,他是老板,那些丫鬟家奴都是员工而已,我给你开工资,你替我做事,家奴也不过是束缚他们,防止泄密而已。

夜幕,渐渐降临。

帐篷内烛火通明,整个仙平也没有像之前一样伸手不见五指,而是有些地方星星点点,路上还能看的清。

这已经比刚来的时候好太多了。

修复一座城,是件大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成的。

苗欢盈已经出去散布消息了,来仙平开办作坊的,免除一年地租,三年赋税。

这个优惠力度,不可谓不大,现在已经有两家窑厂来仙平县常驻了。

山上,渐渐响起阵阵轰鸣。

那些战斗大半天的山贼们,好不容易进入梦乡,一阵爆炸让他们猛然惊醒,随后鸡毛峰上的人,七手八脚的起床迎敌。

包括观雀峰上的人,所有人如芒刺在背,站在墙头上虎视眈眈的看向四周。

夜,再次沉寂下去,所有山贼四周巡逻一圈,打着哈欠回到房间。

轰!

又是一阵巨响。

“草拟吗!!!”

山寨再次亮起灯,山贼们气势汹汹的起床迎敌。

又过了一个时辰。

又是一阵巨响。

一晚上,那些山贼还没睡着,便被一阵炮声惊醒。

发现并没有什么敌情时,他们再次骂骂咧咧的翻身上床。

直到第二天早上,鸡毛峰与观雀峰中还静悄悄的,大家都在睡觉。

又是一阵炸响。

“日·你·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山贼们火气暴涨,拎着刀就要与驼牛峰上的人开战。

一夜过去,山上的物资也运送的七七八八。

山下的苗欢盈,带着酒水作坊的工人进行接手。

这拉下来的东西,简直太出人意料了。

前些日子,山贼们劫的救济粮,就在驼牛峰,三家还没来得及分,就被萧林焕一股脑的运下了山。

足足一千石!

这些,自然不会现在就发给那些平民百姓,需要做成粮仓,冬季是最容易出现饥荒的时候,多存点粮食,总归没有坏处。

还有无数金银财宝,都是这些年吴大牛打家劫舍所攒下的老本,银票一箱,黄金半箱,还有各种白银以及珍珠,算下来大概近五十万两银子!

沈黎站在那些物资面前,深吸一口气。

这些银子,都是百姓的命啊。

许多百姓纷纷好奇的看向这一幕,有人目光炽热,有的贪婪。

也有稍微胆大的一点的百姓,对着伯爵大人开玩笑道:“伯爵大人,这么多钱,不分一点给俺们吗?”

“你看看那城墙。”

沈黎苦笑道:“就这么一点钱,哪里够?我自己还得往里面搭呢。”

实际上,封地是沈黎的,那这里所有东西都是他的,百姓没有资格跟他讨价还价。

但他还是耐心解释道:“想要建立仙平,还需要大量的钱财,当然,这个钱,我不会找你们要,你们来做工,一样有钱,而且,所有人,免去三年赋税,无论你生意做的多大,三年之内,不收你们一文赋税!”

“好啊!”

百姓们纷纷赞叹,哪怕是隔壁的越县,也没有这么好的制度。

苗欢心拿着小本子,一点点的记下所有财物,这些,怕是花不了半个月。

有了五十万两银子,便可以开始着手修补城墙了。

至于山上的那些女子,沈黎交代最好在夜晚,分批次运回。

那些女子若是大摇大摆的回来,名声定然受损极大,只能夜晚偷偷送回,至于那些无家可归的,再做打算。

最大的收获,还是五十万两银子,解了燃眉之急。

感谢吴大牛的馈赠。

沈黎长出一口气,看着山上再次响起的爆炸声,微笑道:“我这么做,是不是太损了?”

白天,山上的爆炸仍旧在继续,不过现在改成虚虚实实的了。

山贼们渐渐放下戒心,一晚上的熬夜,实在有些顶不住了,何况昨日还战斗了一圈。

萧林焕也顶着黑眼圈,在投石车上,放上一个大酒坛子,周围还绑了一圈的瓷片。

点燃引线后,投石车将酒坛子投出去。

随后,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鸡毛峰上浓烟滚滚,无数惨叫声不绝于耳。

来了这么久,终于来了个真的,也让驼牛峰上的人精神一震。

他们也困,但他们是施暴者。

即使困,他们也兴奋。

仗还能这么打,简直太不要脸了,不过我喜欢。

韩笑灰头土脸的从浓烟里钻出来,披头散发的大骂道:“草他妈的,给老子抄家伙,跟他们拼了!”

那些萎靡的山贼,一晚上没睡,又被炸的七荤八素的,战斗力大打折扣,不过听说当家的要去弄驼牛峰的人,一个个摩拳擦掌,势要拿下驼牛峰。

尽管狗头军师在后面苦口婆心的劝解,韩笑也不听了。

我韩笑,今日定要他们好果汁吃!!!

第154章:拿下鸡毛峰 泥人尚有三分土性,何况是杀人不眨眼的山贼。

被这么吵吵嚷嚷的炸了一夜,草拟吗过年都没这么热闹过。

众人一边提着刀前进,一边骂骂咧咧,顺带一脚踹翻一直相劝的狗头军师。

“王八蛋,有种出来跟我们决一死战!”

韩笑在山寨外面,扛着大刀,鼻孔朝天的骂着。

老子做了这么多年的山贼,什么时候受过这委屈?

顿时,各种肮脏字眼全部喷出来,他们自是知道驼牛峰换了主人,但,人数不多!

这是个好消息。

若是能骂的他打开寨门,那驼牛峰还不是任他宰割?

于是乎,各位山贼,使出平生最强骂战,一时间唾沫星子横飞,里面的人,祖宗十八代都被骂遍了。

但很快,他们头皮发麻起来。

高耸的石头墙后,缓缓冒出几个黑乎乎的酒坛。

昨日他们已经被炸过一次,深知这东西的厉害。

韩笑艰难的咽下口水:“萧林焕,你也就这点本事了,有种别用这东西,咱们决一死战啊!”

萧林焕缓缓出现在墙头,放下酒坛:“行,你韩笑是吧,今日就让你含笑九泉。”

“草拟吗的!滚下来,跟爷爷我硬碰硬啊,耍嘴皮子算什么!”

下面山贼也跟着大骂起来,将一夜委屈,顺着脏话全部发泄出来。

渐渐的,他们发现了不对劲。

落石!!!

那些山贼顿时亡魂尽冒,再也顾不上骂战了,一个个如同夹着尾巴的狗,四散逃亡。

即便如此,还有很多人葬身在巨大的滚石之下。

一时间,韩笑带来的两百人,损失大半。

由于他们刚刚骂战的时候,大多站在一团,根本没想到落石的危险,狗头军师又被他们踹走了,他们险些被一锅给端了。

韩笑一边抱头鼠窜,一边开口咒骂,这个时候也没堵住他的嘴。

几轮的落石之后,萧林焕缓缓伸出手:“一队追杀他们,另外一队,前往鸡毛峰,炸开寨门,夺下鸡毛峰!”

即便是沈家私军非常累,但在这种情况下,也各个如打了鸡血一般,鬼叫狼嚎的冲向这群山贼。

剩下鸡毛峰上的山贼,数量极少,沈家私军又扮成山贼的样子,由三个与他们很是熟稔的山贼带路,很快便在鸡毛峰山寨下站稳了脚跟。

他们还在交涉怎么开门时,后面沈家私军便扔了两个酒坛子进去。

等他们炸的七荤八素的时候,众人七手八脚的冲进鸡毛峰,乱杀一通。

二十来人的山寨,很快被他们占领。

并且找到了落石的位置。

他们万万没想到,往日用来修建的坚固石墙,官府没防到,倒是防住了自己。

等韩笑喘着粗气来到山寨前时,迎接他的,是一个黑漆漆的酒坛。

带领沈家私军的小队长,根本不跟他墨迹,上来便炸,随后便是大批落石滚下。

疲于奔命的鸡毛峰山贼,军心涣散,许多人因此丧命。

那火药坛子就在韩笑附近爆炸,他只觉得眼冒金星,脑瓜子都是嗡嗡的,等他反应过来,上面一个人,已经用长弓瞄准了他,一箭射出,钉在他的胸口。

他不可置信的看向自己胸口的箭矢,满眼都是不敢:“草拟吗!”

随后轰然倒下。

身后的山贼群龙无首,顿时怪叫着逃亡。

后面赶来的沈家私军,加上山寨内的私军,一同出击,将他们尽数斩杀。

少数投降的山贼,被他们哄骗的捆绑起来,随后,一一杀死!

萧林焕说了,这些人,罪孽深重,死一万次都不够!

他们不配活着!浪费粮食而已。

自此,鸡毛峰也被占领下来。

只是鸡毛峰的地势相对低一些,此地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不过韩笑比吴大牛更能搜刮。

当沈家私军在鸡毛峰掘地三尺后,终于找到了他的密室。

七十万两银子!

粮食也有近三百石!

萧林焕火速派人运下山,他们这次的目的,第一便是剿灭山贼,第二是搞到山贼的钱财,用来修建仙平。

山下仙平的沈黎,看着堆成小山一般高的银子和银票,也不禁沉默了。

那些三两五两银子便能过大半年的百姓,想要搜刮七十万两,需要多久?

若是金陵城内,没有官府与他们合作,他们又能存活多久?

赚了这么多钱,他并不觉得兴奋,反而觉得有些心寒。

官府的腐败,导致这些人肆无忌惮。

一万三千人的小城池,被他们践踏成什么样子?只剩下一千多老弱病残。

当真猪狗不如!

他叫来苗欢盈,将所有物资尽数归纳起来,开始动工修整城墙。

新的城墙,还要往外扩十丈远,否则将来城池太小,对发展不好。

而且城墙按照朝廷制度修建,县城的城墙,没有所谓的瓮城,也没有护城河,只是简单的修整起来。

沈黎还特意找了画师,在城墙上用颜料绘画砖石图案,看起来更加平整一些。

至于城门处,他故意做宽了五丈,到时候可能有铁路铺上,免得临时拆城门。

这些,都要提前规划,尽管现在一处城墙都没起来。

这两日,观雀峰上的寨主霍十娘,彻底失踪。

只有沈黎知道,打入她身体的碎瓷片,究竟是什么情况。

那些碎片,充其量算是瓦片,但是被烈性春药浸泡了一整夜。

沈黎没骗她,真的是给驴用的。

所以,当日她受伤之后,抑制不住自己翻腾的气血,她无奈之下,只能赶往其他地方,找了个冰窖钻进去。

那些碎片钻入她的身体,大一些的还好,当场就被她用真气逼了出来,那些小的,十分难办。

而且碎片不一,还有一些碎末冲入她的血管内。

若是不管的话,那些碎末便会顺着血管流入各个脏器,对五脏六腑影响极大。

霍十娘苦苦用内力阻拦着碎片的流动,顺手掏出刀,将那里割开,随后将碎片逼出来。

只是此举损耗太过庞大,仅仅半日,她的身下,便有大量血液凝结成冰。

这东西当真恐怖,若是七品的话,一枪之下,再无活命的可能。

她足足清理了一天一夜,才堪堪走出冰窖,最终体力不支,昏死在越县与仙平的小道上。

第155章:刘齐也有春天 当萧林焕知道霍十娘不在观雀峰后,立马让手下的人搬空两座山寨,进行简单休整后,便打算对观雀峰发起总攻。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寨主不在,土匪们群龙无首,只需几个炸药坛子扔进去,很容易让他们自己内乱。

观雀峰与驼牛峰的高度有些差距,又有些距离,投石车根本无法投进去,只能趁其不备,在石墙下进行投放。

这个风险极高,山贼们都有自己的哨点,以前是防官府大军的,现在是防萧林焕的。

沈黎有意放开手脚,让萧林焕全力施为,从而培养他的统领才能。

这个年轻的少年,在经历多少逃亡与追杀后,还能保持着忠君爱国的品质,虽然有些愚蠢,但也愚蠢的可爱。

这才半个月不到,萧林焕一人在山寨中做卧底,如履薄冰,最终里应外合,将驼牛峰拿下,后又对鸡毛峰的人进行反打,统帅能力已经渐渐显露出来。

观雀峰地势险要,上山的路,多半是羊肠小道,极其难走,山腰上是他们的马厩,想要拿下观雀峰,十分不容易。

霍十娘的爹,是这山寨的上任寨主,自她接手以来,观雀峰的威望,隐隐成为这三座山峰中第一。

她的修为,加上她所占领的山头,基本上无人可撼动。

官府的人,根本无法用大军从这羊肠小道上山,这也导致他们百年不曾被围剿过,气焰十分嚣张。

萧林焕在观雀峰半山腰上,找了几个臂力极好的人,用酒壶大小的器皿装填火药,每隔一个时辰便轮流轰炸一次。

目的不是杀贼,而是让他们无法正常入睡。

待放松警惕后,再派人潜入山寨不远处的林子内。

由于人少,好办事,观雀峰上的吴大牛忍无可忍的下山时,萧林焕的人又悄然离去。

远处的萧林焕,蹲在一棵参天大树上,拿着望远镜,静静的看着观雀峰上的动静。

只要寨门打开,立马撤退。

等他们回去后,再进行骚扰,累了的人,就回到驼牛峰上睡大觉。

两座山峰相隔有一段距离,爆炸的声响也没有那么剧烈,驼牛峰上的人,睡的相当舒适。

几十个时辰,轮流轰炸,观雀峰上的山贼们,都顶着黑眼圈骂娘。

可这还不太够,再来一轮,等到夜幕降临,便派遣四五个好手,潜入林子中,静等他们熟睡。

……

刘齐已将信件送到金陵城。

闫海容看还有这种好事,顿时欣然答应。

不过,他有一个条件。

三座山峰,必须要留下一般的资产让他带回去充公。

刘齐又多跑了几趟,终于谈下来。

观雀峰的所有财产,沈黎一毛不动,全部送给金陵城。

于是,金陵派出一千人马,赶到仙平县,护卫他们修建城墙。

事情办妥,少爷还给了五两银子,算是奖励他的。

刘齐叼着枯枝,想到少爷说的谁家姑娘看上自己,就去说媒,不由得美开了花。

想起少爷平日里没事唱的歌,他也跟着哼唱起来。

“大姑娘美啊,大姑娘浪……大姑娘走进了青纱帐……昂……”

走到前方小道时,他不禁拉住毛驴,啧啧称奇:“真有大姑娘啊?”

路边,一个面容姣好的姑娘,蹙着秀眉,斜躺在数根前,在她的小腹间,大量鲜血溢出,看样子很是危险。

他匆匆跨下毛驴,凑过去询问道:“姑娘,您这是怎么了?”

“有山贼……”

那姑娘脸色惨白,说完一句话,竟昏死过去。

说起山贼,刘齐亡魂尽冒,他忙四处打探,将姑娘背上毛驴,再也不敢逗留,匆匆回到仙平县,找了一处院子,将她安置下来,又找来大夫郎中,替她看病。

看她衣衫褴褛,他又于心不忍,最终忍痛将自己身上的几两银子,买了一件衣服,放在床头边。

大夫说了,这姑娘失血过多,四肢无力,只需静养一个来月便能痊愈。

不过,补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刘齐没钱。

又不好意思找少爷要,柳升又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苗欢盈又太高贵,他只好找到了有些娇小可人的苗欢心。

“我哪来的十两银子呀!”

苗欢心瞪大美眸:“刘齐,你不会去赌了吧?”

“赌什么赌啊,我是有大用的。”

刘齐愁眉苦脸,从哪里弄的到十两银子?

苗欢心一蹦一跳的跑到他面前,盯着他细看半晌,终于恍然:“吼,你是要逛青楼找女人了!”

“呸呸呸,你这小丫头片子,胡说些什么呢。”

他连忙否认道:“我是要买药。”

“不对啊,你一直跟在少爷身边,少爷又十分大方,一高兴就赏钱,你就没拿到什么?”

他小声嘀咕道:“按道理,你比我们都有钱。”

苗欢心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没要,少爷这里衣食住行都有,要那重重的东西做什么,碍事。”

“也是,将来您小人家,没准还是咱的二夫人,要钱也没什么用处。”

“呸!你嘴巴里吐不出象牙来!讨打!”

刘齐嘿嘿一笑,抱头鼠窜。

或是在沈黎身边久了,他对于十两银子没什么概念,居然跑到城墙施工处找钱一坨借钱。

自然是没有。

他想了许久,终于硬着头皮,找到了苗欢盈。

苗欢盈虽然好奇,但也没多问,她本来就不是喜欢打听的人,便从腰间拿出十两银子,借给了他。

拿到钱的刘齐,还特意从越县买了一点点红糖,加入补药内,用以补血,十两银子,够他花很长一段时间了。

昏暗的屋子内,女子俏脸如羊脂一般细腻,佳人睡梦中,时而蹙眉,时而低声呢喃,让刘齐心都碎了。

他衣不解带的伺候女子两天后,女子终于悠悠醒来。

只是,女子发现自己的衣物被换后,咬牙切齿的抓住刘齐的衣领:“谁!给我换的衣服!”

刘齐正在打盹,猛地被拽起,顿时结巴的说不出话来:“我我我我我……”

“你还你他妈的连续五遍你,还他妈好自豪是吧!”

女子捏住粉拳作势要打,他终于反应过来:“我是找其他女孩子给你换的!”

“喔……原来如此,小女子多谢恩公的大恩大德了。”

女子缓缓松开手,又是一脸虚弱的轻咳两下。

“你,你叫什么。”

刘齐惊魂未定:“我,我叫刘齐。”

“小女子家中人都叫我豆豆呢。”

“豆豆?好名字。”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豆豆姑娘,你饿了吧,我去给你盛粥。”

第156章:要打起来了 沈黎与苗欢盈商议城墙的改造方案后,已是天黑了。

“你弟弟那里,一切安好,不用担心。”

虽然苗欢盈嘴上没说什么,但还是很担心弟弟的。

山寨中,明枪暗箭无数,防不胜防,若是弟弟有个好歹,她会心疼死。

苗欢盈点点头道:“谢谢少爷,我推您出去吃晚饭。”

“好。”

两人除了帐篷,右侧石阶上等候的刘齐托着腮,时而傻笑,时而郁闷。

“他,这是怎么了?”

苗欢盈有些不解,未经人事的她,自是不懂这里面的含义。

沈黎撇了撇嘴:“发骚了呗。”

随后,他大声喊道:“刘齐!”

刘齐慌忙起身:“少爷,我来了!”

“想什么呢?”

“没呢。”

他嘿嘿笑着挠头,接过轮椅,推着沈黎前行。

“少爷说过了嗷,你要是看中谁家姑娘,少爷我给你说媒,前提是人家姑娘得同意!”

“少爷哪里话呢,小人愿一辈子服侍少爷。”

“你可算了吧,你这嘴巴,都咧到耳朵后面去了,说说,看上谁了?”

……

两人说话间,越走越远,苗欢盈思索片刻,轻笑一声摇摇头,继续监督城墙建造了。

现在有了钱,城墙的工期也得提前了。

每日都是日夜轮班倒,即使这样,建造速度也并不是很快。

山上的轰鸣声,若隐若现,今晚倒是有些意外了。

慢慢的,炸药声缓缓停止。

倒是有些奇怪了,难不成是火药不够用了吗?

她摇摇头,这事情,不是由她负责,她的任务,就是管理城内的各处改造。

爆炸停止,不是火药不够用,而是准备发起总攻了。

这几日的轮番轰炸,让观雀峰上的人已经麻了。

山寨前院被炸的一片狼藉,他们睡觉时,纷纷用棉花堵住耳朵,外面封上一层黄泥。

但是,那火药爆炸后,引起的震动,对他们还是有所影响。

刚开始,大多是人睡不着,到后来,都睡的跟死猪一样。

军师在穿风厅的桌子上打盹,当家的不在,守护观雀峰的重任,就落在他的手上了。

半夜三更,他迷迷糊糊间,听不到习以为常的炮声,顿时悚然惊醒,背后的冷汗快速落下来。

他看着静悄悄的山寨,只觉满身汗毛竖起。

“快起来,滚起来!他们打算强攻了!”

那些人迷迷糊糊的起床,什么强攻,明明一点动静都没有。

吴大牛不愧是驼牛峰的寨主,思考片刻后也猛然惊醒。

是啊,为什么突然不骚扰我们了?

怕是觉得我们精疲力尽,他们打算强攻了!

他立马起身,拿着大刀,用刀背拍打自己的手下:“他娘的,赶紧滚起来,要打起来了!”

所有人睡眼惺忪的起床,拿起武器走上墙头。

山寨外面静悄悄的,完全没有任何动静。

与此同时,山下仙平县内,斜躺在床上的豆豆姑娘,接过刘齐送来的草药后,艰难的喝下去。

她看着昏暗的窗口,轻声道:“要打起来了。”

刘齐疑惑道:“豆豆姑娘,什么打起来了。”

她忙摇头:“没事,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

刘齐笑呵呵的接过药碗:“大夫说了,你这是失血过多,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嗯。”

豆豆报以微笑:“对了,我听说,仙平的定安伯爵大人,年纪不大,本事可不小呢。”

“哈,那你可问对人了,伯爵大人,正是我家少爷。”

听到有人夸赞自家少爷,刘齐顿时觉得脸上有光,他拍着胸脯笑道:“我是我们家最早跟着少爷的,当初少爷只有一间小宅子,后来做各种生意,才有了如此大的家业!而且我们家少爷,待人随和,是万里无一的好少爷!”

“那你运气可真不错呢。”

豆豆笑意更浓了些:“你就在这里看着我睡吧,没有你看着,我害怕。”

她楚楚可怜,一脸无辜的样子,刘齐毫无抵抗力,顿时满心欢喜道:“没事啊,乖,快些睡吧,我不走。”

……

帐篷内,沈黎看着各种账簿,上面是这几日修建城墙耗费的银钱。

倒也不是很多,每日只需两万两银子左右。

五百个小工,日夜来回倒,吃饭每日都得近三百两银子。

这已经很奢侈了,每顿都有三菜一汤,就连越县的屠户,每日也不在街上吆喝了,宰了猪,直接送到仙平县。

越县很多卖菜的商户,都知道仙平现在很多人,需要大量的菜品,赚钱也方便许多,一时间,越县近半的卖菜小贩,每日从越县出发,来到仙平买菜。

城墙处,苗欢盈每日要一早起来,验收各种菜品,并且让专人用银针试毒,防止有山贼混在其中捣乱。

各种材料,加上人工费用,还有夜间施工的火把油灯等等,都是一大笔开销。

而且,金陵府尹闫海容那个叼毛,派人过来,就是吃白食的,一千人,每日大米馒头能炫近千斤,平均一人一顿能炫一斤米饭!

这种食量,生产队的猪也不敢这么喂啊!

这还只是主食,还没有肉,算上肉,一千人的军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他深深陷入一种无力感。

七十万两,估计也就能坚持五十天的工期。

五十天,应该……差不多能修完吧?

他看着上面的报表,摸着下巴。

等山上的炮声停止后,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脖子。

“欢心啊。”

在他身后的苗欢心,一直守着他,坐在小板凳上,小脑袋埋进双膝内熟睡。

只是,在她的双腿下的地板,有一些亮晶晶的液体。

是口水!!!

苗欢心睡眼惺忪的起身,嘟着小嘴,声音里带着慵懒:“少爷,您找我?”

“口水都滴到地上了。”

沈黎调笑道:“衣领都湿了。”

她连忙擦拭。

等发现身上并没有口水时,她又嗔怪道:“少爷又在骗我。”

说话间,她眼角余光,看到地上的一滩晶莹口水,连忙用小脚踩住,又深深咽下口水。

沈黎笑着道:“推我出去吧。”

外面军营内,一片寂静,只有少量的火把照明,城中不时有巡逻队走过,一炷香一趟。

他坐在轮椅上,看着漆黑的夜色。

九月初,夜间天寒露重,苗欢心也冻得抖了一下,连忙拿来厚实一些的衣物,替沈黎披上。

“你快进去吧,我就在这里看着。”

沈黎拿着苗欢心送过来的茶杯,吹了吹气:“后半夜要起来,有热闹看了。”

“少爷,要打起来了吗?”

“嗯。”

他静静的看着远方:“炮声停止,是为了更好部署人员。”

苗欢心摇摇头,表示不懂。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叫做狼来了。”

……

第157章:总攻开始 “从前呢,有个放羊的小孩,有一天,他忽然闲来无事,回村之后,大喊‘狼来啦’,村民自然很害怕,各个拿出锄头铁锹,摩拳擦掌,准备抵御狼群。

可是,这小孩是骗人的,人们知道后,失望的回家了。

小孩觉得吓吓他们很有意思,第二日,又说狼来了,村民又被他忽悠一次。

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他都如此。

渐渐的,人们不再相信他的鬼话。

后来,狼真的来了,无论他怎么叫喊,村民都不相信他了,接过,他的羊,都被狼群吃了。”

苗欢心听的津津有味:“少爷是说,这山上的情况,与狼来了一样吗?”

“你大哥,刚开始一直在吓那些山贼,让他们一直绷紧神经迎敌,可是,他没发起进攻,时间长了,那些山贼们,只以为是吓唬他们。

现在,你大哥停止了火药,那些山贼肯定觉得,他会开始进攻了。

这时候虚晃一枪,他们便会习惯你大哥的套路。”

沈黎摸着下巴道:“几个时辰后,他们会觉得,可能是火药用完了,便会安然入睡,等到辰时,他们睡的最熟的时候,便是发起进攻的最好时机。”

“兵法,虚虚实实,你大哥已经初窥门径。”

苗欢心若有所思的点头道:“还是少爷厉害,只在山下,便能料到哥哥的想法。”

“去吧,睡一觉,我有事情会叫你的。”

“少爷我不困。”

“女孩子熬夜会变老。”

沈黎促狭的笑道:“你不希望你十九岁的时候,就变成老太婆吧?”

她摸了摸自己水润的小脸,连忙钻入帐篷内。

今夜,漫天星辰,明天会是个大晴天。

山上,萧林焕将自己绑在树上,打了个哈欠。

他再次拿出望远镜,看向远处的观雀峰。

里面灯火通明了好一阵子,渐渐熄灭了一部分。

他缓缓伸出手,示意可以安排人潜入寨子附近的杂草内,等待进攻的指令。

而观雀峰的人,风风火火的跑起来后,发现周围还是没敌人。

有人破口大骂,有人怪罪军师。

那狗头军师一脸懵逼的捋着胡须,难不成对方只是没这个爆竹可以丢了?

这两日,吵吵嚷嚷,当真让人疲惫。

现在好了,可以睡个好觉。

不过,该有的哨点,还是不能有差错。

他出去仔细叮嘱一番,打着哈欠,回到穿风厅的桌子前小憩。

观雀峰地势险要,也是他们的信心所在。

若是敌人聚集在观雀峰下,只需将滚石落下,便能让他们死伤惨重。

吴大牛被惊醒后,只觉得心脏怦怦跳,无论如何也睡不下去了。

这两日,他很煎熬,如同丧家之犬一般来到观雀峰,即使那些山贼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暗地里不知怎么议论他呢。

说他是蠢猪,竟能丢了山寨。

说他是二笔,结识了这么一个人,当初还在霍十娘面前炫耀呢。

他只觉坐立难安。

现在山寨丢了,只能求霍十娘出马,来个斩首行动,否则以驼牛峰的地形,外人很难攻进去。

他坐在床上,想着想着,浑浊的泪水打湿了枕头。

辰时,山间已经有飞鸟起床,这两日,将它们也吓坏了,好不容易睡个踏实觉。

而深秋时节,这个时候,睡觉也是最舒服的时候。

就连观雀峰几个哨点上的山贼,也抱着长枪睡了下去,口水顺着枪杆流的到处都是。

远处的萧林焕,拿着望远镜仔细扫视一圈后,心跳渐渐加速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指挥这种战斗,紧张是在所难免的。

他右手作刀,缓缓斩了下去。

下面的人会意,连忙学着鸟叫吹着哨子。

藏在观雀峰山寨下方杂草中的几个好手,缓缓出现。

他们拿着绳勾,甩到石墙上,缓缓爬上去。

在这寂静的清晨,铁钩与石墙碰撞声,格外清脆,马上惊醒了穿风厅的军师。

他腾的站起,四处观望,看着穿风厅正前方的山寨大门,长叹一口气。

这么搞下去,迟早要精神衰弱了。

他伸了个懒腰,看着哨点上的几个山贼兄弟睡的正酣,叹了口气,他们也累了,让他们睡吧,好不容易世界安静下来。

可很快,他听到穿风厅侧面,有脚步声传来。

他连忙走过去查看,三个人蹑手蹑脚的在寨墙下面行走。

他瞳孔一缩,一声暴喝:“喂!”

那三个沈家私军的好手,显然也吓了一跳。

两个人不管其他,迅速冲到寨门前,开始拨掉上面的门栓。

可谁也没想到,大门上,一条小臂粗细的铁链子,将大门牢牢拴住,另外一头,竟还有一把巨大的锁!

两人对视一眼,连忙掏出响箭,对天上放去。

寨子大门,必须要想办法打开,实在不行,炸也要炸开!

他们实在无奈,便掏出火折子,在山寨里面放起大火。

外面藏在枯叶中的人,听到响箭,立马拿出火药坛子点燃,甩到山寨内。

一时间,山寨内浓烟滚滚,刚刚起来的山贼,被炸的体无完肤。

甚至有些慵懒一些的山贼,看着突然冒起的熊熊大火,顿时惊呆了。

三人在观雀峰的山寨中来回游走,很快便被愤怒的吴大牛堵住。

吴大牛怒喝一声,手中大·砍·刀落下,其中一人立马横尸当场。

另外两人见状,也不打算逃了,顺着山寨一路点火,整个山寨浓烟滚滚。

山贼们一时间顾不得外面扔火药坛子的,纷纷扑灭大火,这要是真的烧起来,大家都得变成烤乳猪。

外面,萧林焕跳下大树,带着六十人,径直冲上观雀峰。

山下的沈黎,拿着瓷碗,喝着热气腾腾的瘦肉粥,不时拿着勺子搅拌一番,吹走热气。

“欢心啊,你知道,皮蛋吗?”

他吃完一勺粥后,微笑道:“皮蛋瘦肉粥,很好喝的。”

苗欢心歪着脑袋,随后摇头。

她的关注点,不在粥上,而是在山头上。

很多人都能看到,观雀峰,着火了!

第158章:尘埃落定 观雀峰上,大多数的人,都在扑灭大火,而狗头军师与吴大牛对视一眼,吴大牛立马明白了他的意思。

如此阵仗,对方真的已经来人了!

来的好!

吴大牛一声怒喝,跳上石墙,看着下方逐渐出现的萧林焕等人,他一头邪火直冲脑门。

王八蛋,这次轮到你了吧!

随后,他一掌推落一块滚石。

滚石落下,萧林焕瞳孔一缩,连忙爆喝:“快些散开!”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葬身在落石下。

上面的吴大牛哈哈大笑,接着,滚石越来越多。

萧林焕等人,只能左右躲避。

可山寨内就惨了。

本来正值深秋,寨子内天干物燥,山间取水的地方又不多,几百人只有一口水井,火焰很快舔舐着众人的衣角。

已经有源源不断的山贼被烈火炙烤而死。

吴大牛管不了那么多,他披头散发,貌若癫狂,现在的他,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顾了!

他只要这么出卖自己的王八蛋,死!!!

哪怕是他死,他也要拉着萧林焕垫背!

多少年的基业,就被这小贼雀占鸠巢,一朝给毁了!

他拼命的将落石与滚木推下,沈家私军伤亡惨重。

萧林焕找了一处斜坡,里面有个凹槽,刚好能顾住身子,那些滚石落到他这里,径直从他头顶上飞过去。

看着一声惨叫便没了的手下,他的心也在痛。

万万没想到,观雀峰的大门,居然还有把大锁!

他咬牙喝道:“兄弟们,坚持住,里面大火烧起来了,他们待会顶不住,迟早会打开门的!”

不坚持也得坚持。

实际上,这些没打过憋屈仗的新兵蛋子们,遇到这种情况,便想到了投降,一时间作鸟兽散。

后面一个小班长,砍了自己半个班的脑袋,才稳住这种局面。

吴大牛一边推落滚石,一边哈哈大笑:“小兔崽子,有种的,你给我出来啊!跟你爷爷决一死战!”

“你个缩头乌龟!”

“你个不要脸的王八蛋!”

“畜生!”

……

他骂累了,插着双腿喘着粗气哈哈大笑:“你个阴险的小人,有种的,出来啊!”

很快,萧林焕缓缓的从坑里面站起来,平静的看着他。

还没等他说话,萧林焕忽然咧开嘴笑了。

冲他做了个鬼脸!

杀伤力不大,侮辱性拉满!

吴大牛顿时火冒三丈,提着刀就要下来与他决一死战,却被军师死死拉住。

里面的大火,炙烤着每一个山贼。

终于,有山贼受不了了,他们砍死了看大门的山贼,夺下钥匙,企图打开寨门。

吴大牛愤怒之下,砍掉几个山贼后,只维持了十几个呼吸,山贼们一拥而上,纷纷冲上来要打开寨门逃出去。

与此同时,萧林焕见没有落石滚下后,侧耳倾听,寨门处好像吵的特别厉害。

他招招手,一个士兵拿来一个火药坛子。

他缓缓点燃。

走你!

山寨大门前剧烈争吵,很快掉下一个火药坛子,将一个山贼砸晕过去。

吴大牛瞳孔一缩,连忙拉过一个山贼挡在身前。

轰!

一声巨响,残肢碎屑飞上天空。

接着,萧林焕一声令下,带来的三十个火药坛子,尽数扔入了观雀峰内。

石墙被烤的炙热,有存活下来的山贼,急急忙忙的打开烤的发烫的大锁,冲出寨门。

却被萧林焕的人一把抓住,当场杀死。

吴大牛头昏脑涨的从地上爬起来,好在刚刚有个山贼替他挡住一灾。

他看着近在咫尺的萧林焕,再也忍不住了,提刀冲上去,与萧林焕战作一团。

“王八蛋,你出卖兄弟!你不得好死!”

“枉我对你那么好!”

“畜生!”

“猪狗不如!”

每骂一句,他便一刀砍下,完全就是以命换命的打法,萧林焕也打出了真火,两人没有其他华丽的招式,就这么一刀一刀的砍下去。

很快,两人手中的刀,缺口密密麻麻,如同锯齿一般,再打下去,迟早有一方的兵器断裂。

吴大牛喘着粗气。

只是,他刚刚一个人推了那么多滚石,体力渐渐不支。

萧林焕咬牙起身,刚毅的脸上,渐渐出现一丝凶狠。

他拿手背猛地抹掉脸上的鲜血,飞身一刀砍下。

吴大牛瞳孔中,一道刀芒落下,他匆忙去接,但时间太晚,萧林焕全力一刀,让本就有些疲惫的他,根本接不下。

这一刀,死死的嵌入他的肩膀内。

若不是他及时用自己的大刀卸力,怕是他整个左臂都被斩落下来。

他也发了狠,再也不管自己左臂,大刀猛地调转方向,向萧林焕的胸口斩去。

大刀被吴大牛死死的嵌在肩胛骨内,根本拔出不来,萧林焕看着瞬秒而至的大刀,连忙松开刀柄,弃刀保命。

但两人之间距离太近,即使他躲避开来,吴大牛的大刀还是斩破了他的衣服,在他的胸口留下深可见骨的血痕。

几个沈家军好手,飞扑而上,将吴大牛直接砍死。

萧林焕连忙解下上衣,捆住自己的伤口,号令手下冲杀。

他一个踉跄,只觉天旋地转,险些摔倒。

他也几日没有合眼了,加上伤势,有些支撑不住。

但好在手底下的人还算给力,将观雀峰的人,尽数伏诛。

萧林焕看着围上来的手下,惨笑一声,直挺挺的倒下去。

……

从金陵调到仙平的将领,早起后看到观雀峰上的浓烟,不由一阵佩服。

这种地方的山贼都能被他们拿下来,当真厉害。

不过,他来,可是带着任务的。

他笑眯眯的走到沈黎面前,恭敬无比的问道:“伯爵大人早啊。”

沈黎点点头:“嗯,早。”

“您看,这山上也打起来了,我们应该去帮忙啊。”

“闫大人让你过来,可是守护仙平县的啊。”

他歪着脑袋笑道:“怎么,韩大人这么想上山抢功吗?你放心,这功劳,肯定是你们的,现在山上打的正火热,韩大人现在上去,若是被个滚石砸伤了,我可怎么向闫大人交差啊?”

“没关系,我们是军人,保卫百姓是天职,现在伏牛山的战场已经打响,作为同僚,我们上山,也能接应一下,万一伯爵大人的兵力不足,该怎么办?”

这是想赤果果的抢军功,以及抢战场上的战利品。

“军人,天职是服从命令,闫大人让你们过来,自是听我调遣,怎么,我说的话?不好使?”

“功劳,我自是不要,全是你们金陵闫大人的。”

“但是,韩大人若是欺负我年轻,贸然上山的话……”

沈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你看,现在天色尚早,山间雾气又重,韩大人带这么一帮子人上山,若是吓到我那些新兵蛋子,将你们当做山贼处理了,韩大人可承担不起啊。”

“伯爵大人此话,可不能乱说。”

韩大人也不是吃素的,他冷笑道:“这么多人听着呢,若是有人误会了,告知闫大人,伯爵大人想造反,那就麻烦了。”

“那你,可以走一步试试。”

沈黎依旧微笑道:“军中,不服管教者,当斩。”

千人军队身形一肃,都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你仙平一个兵都没有,还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敢对我们的上官动武?

第159章:山贼的后台 沈黎自然不是因为担心这群人去观雀峰抢钱而阻拦,而是因为萧林焕。

萧林焕的通缉令在金陵城内挂了那么久,这些从金陵出来的士兵,平日里也做的是街道巡逻的活,自然对每一个逃犯都了然于心。

若是让他们看到萧林焕,怕是麻烦大了。

他沈黎现在再厉害,也没法将这一千人全部杀光。

至于观雀峰上的财物,最多也就是六七十万两银子,虽然多,但对于沈黎,还真不算是什么。

两人对峙在营帐前,所有士兵都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

远处,豆豆姑娘已经能下床行走了,只是身子骨十分虚弱。

刘齐搀扶着她,看向伏牛山上滚滚浓烟,她脸上出现一丝不自然的抽搐。

等看到沈黎一人面对千人对峙时,她嘴角泛起一丝玩味:“想不到,这位伯爵大人,但是有几分胆识。”

“那是,我们家少爷,那可是面对万军而面不改色,胆大包天着哩。”

刘齐嘿嘿笑着。

现场,沈黎依旧在与韩千户对峙。

被如此盯着,韩千户也有些下不来台,他暗骂一声‘神经病’,随后一扬血红色的大氅:“走,随我上山!”

沈黎毫不犹豫扣动扳机,朝天一枪。

一阵爆响,让这群金陵士兵吓了一跳。

韩千户冷冷道:“伯爵大人,我们上山,只是为了助你们一臂之力,关于战利品的分配,我们可以不管!”

“如此,伯爵大人再要阻拦,可没有道理了!”

沈黎一怔,对方也对战利品不感兴趣,那倒是自己失策了。

不过,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他们这群炫饭大佬,肯定不会良心发现,突然上山帮忙,无利不起早,应该有其他的东西吸引他们。

“我这里,有一份山贼的死亡名单,今日攻打的,是观雀峰,至于鸡毛峰,在你们来之前,我们已经拿下,鸡毛峰寨主韩笑,已经被当场……”

沈黎顿了一下,死死的盯住韩千户:“处死。”

韩千户的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就这细微的动作,落入他的眼中后,事情便已了然。

鸡毛峰,处于三座山峰最低处。

势力也是三家最弱,甚至吴大牛的驼牛峰都能用投石车对其造成伤害,为什么韩笑还能屹立那么多年?

再加上官府一旦出兵围剿,山上的山贼立马龟缩不出,这其中的人与金陵城的官,一定有勾结。

韩笑有官府的后台,其他两座山峰的山贼,自是要忌惮一两分,否则,怕是吴大牛每日用投石车骚扰,迟早也拿下了他。

沈黎本来没想到这一层,可今日韩千户的反常,让他很是疑惑,只能试探一下。

两人都姓韩,韩千户又如此急迫上山,两者结合,便能看出问题。

韩千户冷冷道:“伯爵大人此话何意?我等上山协助你们,本就是一片忠心,如今伯爵大人横加阻拦,莫非是想放走某个山贼?”

这个帽子若是扣下来,谁也顶不住。

“韩千户,山贼之中,并无与我相熟之人,我初到此地,岂会有放走一说,倒是你们,不服上官命令,是有谋反的意思么?”

沈黎风轻云淡的微笑道:“让你们过来,是仙平县空虚,防止有漏网的山贼临死反扑,对百姓造成损伤,你不顾百姓安危,不顾上官军令,强行上山,这一本参上去,韩千户这个官位,怕是难保喽,若是山贼真的反扑,造成死伤,韩千户这颗项上人头,怕也要补偿给百姓了。”

“你!”

“本伯爵奉劝韩千户一句,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韩千户的瞳孔微缩,他眯着眼睛,死死的盯着沈黎,却不敢有所动作。

大家都是聪明人,这句话便是最好的警告。

若是他真的上山,到时候沈黎将韩笑与他有关系的事情大白于天下,届时查起来,即便查不到什么,他的官位也不保了。

“下官……遵命。”

他冷冷的甩飞身后大红色的大氅,危险的看向沈黎:“伯爵大人,我等就先护卫仙平县,不过,仙平县城墙还没修建起来,危险甚多,伯爵大人夜间出行,可小心走夜路。”

“这个就不劳韩大人费心了,本伯爵有皇恩加持,那些宵小之徒,自然不敢对本伯爵有想法。”

沈黎微笑着捻指,随后挥挥手,苗欢心会意,推他前往马车。

现在,他自然要派人上去,将萧林焕给藏起来。

刘齐看完热闹,将心爱的豆豆姑娘放在一旁,屁颠屁颠的跟在马车后面。

沈黎拉开帘子,看着他轻快的脚步,不由调笑道:“刘齐啊,这是打算跟谁家姑娘好啊?跟少爷说说,少爷忙完就帮你提亲。”

“少爷哪里话,八字还没得一撇呢。”

刘齐脸红的如一块红布一般,连忙咳嗽着转移话题:“少爷,咱们要上山吗?”

“上山的路不好走,马车上不去,还是等他们下来吧,你上去,看看萧林焕如何,让他切记隐藏起来,不要让外人看到他的样貌。”

“小人明白。”

他立马急匆匆的跑上山,也顺带掩饰自己的尴尬。

车厢内,苗欢心咯咯笑着:“少爷,他肯定是看上谁家姑娘了。”

“怕只怕,昨晚已经与人家一起过夜了。”

沈黎捻着手指微笑道:“一夜未归,换做平时,他都是在我轮椅旁睡上一夜的。”

“少爷,大夫说,您这腿,可以下地行走了。”

苗欢心看着他的轮椅:“您这么久坐,不会生疮吗?”

“我也想起来啊。”

沈黎叹口气:“我在等人。”

他这双腿,是摔断,仅仅是关节错位,又不是粉碎性骨折,静养几天便能下地行走了,他等了一个月,就是在等一个人。

霍十娘。

如果不出他所料,霍十娘必定来找他报仇。

一枪之仇,破寨之仇。

怎么着人家都得找他。

坐在轮椅上,让对方放松警惕,关键时刻或许能保命。

而且,坐在轮椅上发号施令,貌似有些装比。

沈黎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按了按怀中的两把左轮,又看了看轮椅扶手的前端黑洞洞的枪口,他的心情稍稍安定下来。

那些碎瓷片,都是用烈性春药浸泡几天,划伤皮肤,药效便会顺着伤口融入血液,即便是五品高手,也很难处理。

看样子,这个世界的真气高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起码枪械能伤到他们,若是自己有一把现代的枪械,怕是能横行这个世界。

午饭后,山上的人,陆陆续续的扛着战利品下来。

刘齐也慌慌张张的从上面跑下来:“少爷,不好了,萧公子他受了很重的伤,被一个道士接走了。”

第160章:缓慢发展 “受伤了?多重的伤?他伤哪了啊?”

苗欢心眼眶一红,眼泪顿时扑簌簌的落下来:“刘齐,你说话呀。”

刘齐挠挠头:“这个,具体我也说不上来,上面的人说,萧公子胸前被那个吴大牛砍了一刀,伤到了骨头。”

沈黎捻手指的动作猛然停止。

吴大牛大刀的样式,他是看过的,这一刀下去,若是寻常人,早已毙命,萧林焕危险了。

“你是说,道士接走了他?哪里来的道士?”

他又奇怪的问道:“这伏牛山还有道观吗?”

刘齐快把脑袋抓烂了,他就传个话,怎么还有这么多的问题?

他连忙叫来一个沈家私军:“你你你,你说,你们的队长,怎么被道士带走的?”

那士兵看沈黎正在盯着他,他连忙回道:“伯爵大人,队长被吴大牛砍伤后,便昏迷不醒,我们拿下了观雀峰,扑灭大火后,一个道士突然从外面冲进来,一把把担架上的队长抢走,嘴里还骂骂咧咧,说我们这些天吵了他睡觉,他要好好收拾队长。”

“这……”

饶是沈黎见多识广,也搞不懂这道士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现在队伍是谁负责?”

“是林威。”

刘齐回道:“是五个班长中的一个,他是老兵。”

“上去跟他说,找几个对山上比较熟的人,日夜寻找,务必要找到那道士。”

沈黎眉头紧锁,这道士,不会手上有功夫吧?

苗欢心哭的梨花带雨,他轻声安慰道:“没事的,你哥吉人自有天相,没准那道士突然发善心,救了你哥呢,你知道,道士嘛,都不喜欢杀人的。”

“真的吗?”

“真的,放心吧,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只要他们在山上,很快就能找到。”

伏牛山,绵延百里,想找个人,怕是要费上很大一阵功夫了。

沈黎也担心,但作为一个领导者,他不可以暴露自己的担心。

尤其是在苗欢心面前。

他轻叹一声,缓缓的拍着苗欢心的小脑袋:“别担心,一切都会没事的。”

从山上运下来的物资,很快便清点完毕。

三座山峰的钢刀加起来,足足四千斤!

再就是观雀峰上的物资。

观雀峰上的银钱,并不是很多,只有二十万两银子。

粮食也不多,只有二百石。

万万没想到,威望最高的霍十娘,家产居然是最少的。

也不知道她这些年,是怎么混的。

沈黎腹诽一句,找人将这些东西,悄悄运进仙平内。

至于闫大人要的五成。

嗯,我们没找到任何财物,只有这一堆钢刀,这山贼啊,太穷了,我们搜刮那么多遍,都没找到。

太穷了。

……

开玩笑,现在仙平正值用钱之际,怎么可能还将钱分给他一半?

有了钱,便可以大刀阔斧的继续修补城墙。

九十万两银子,加上酒水作坊每日盈利,至少能凑出一百二十万两银子进行修缮。

城墙上的投石车,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沈黎本来打算做红衣大炮的,但想想仙平也不算是军事重镇,弄这种东西,迟早遭人眼红,到时候皇帝老子要的话,给还是不给?

不过,此次攻打观雀峰,沈黎军中损伤也不小,吴大牛推下滚石的时候,砸伤十七人,其中七人断了腿脚,终生残疾,砸死二十人。

也就是说,在官府中备案的私军,现在能正常在军中的,只剩下二十二人了。

另外,从山上山贼收编了三十人。

一共是五十二人。

这不知道是赚了,还是赔了。

三十人的山贼,继续在山上游荡,寻找那个道士以及萧林焕。

二十二人的小队,留在仙平,日夜巡逻,防止有人捣乱。

现在用人十分紧张,五十人的小队,真做不了什么。

很快,城墙处便贴出了募兵启事。

虽然有断断续续的人加入私军,但数量还是有些少。

苗欢盈一人顾及的事情太多,现在城墙处的监工,换做了钱一坨。

此人当真是浪子回头,或许是其他几个兄弟的命案,让他感叹世事无常。

现在的他,将工地处理的井井有条,什么人打桩,什么人浇筑,都安排的明明白白。

沈黎也搬进来修缮后的县衙。

那个一直畏惧被爆菊的余听风,始终被关押在地牢内。

至于余县令,自从那天之后,杳无音信,彻底消失在山林之中。

沈黎下令大力寻找,找到余县令,当着百姓的面,砍了他们两父子,山贼一事,才算是真正落下帷幕。

百姓们也才算是真正吃下定心丸。

现在的仙平县,人员增加到三千人,其中一半是年轻人,他们或是支起小摊,或是在工地做工,或是清理城中污水。

与之前比起来,现在的仙平县虽然破败,但井井有条,城中干净,热闹,偶尔还有地痞流氓混在其中,但随着城墙逐渐修缮起来,人员也方便管理许多。

身份证,也渐渐出现。

每个人的身份证,都豪华无比。

虽然还是纸质,但是三张压成一张,中间一张,还有金丝夹在其中,至于外面一圈,则是烫银图案,虽然没有照片,但有编号,下面还有仙平特质的印章。

很多想仿造身份证的人,始终搞不懂,那印章是怎么在阳光下呈现三种颜色的。

起初,有些人看到身份证上又是金又是银的,便将身份证拆毁,很快,他们就后悔了。

没有身份证,不允许进入仙平城。

所有人员,记录备案,即便是死亡,也要进行销户。

刚开始,人们对于身份证并不在乎,很多人来仙平县,只是为了赚钱,他们多是外地人。

沈黎也并不强求,等仙平真正建设起来,有他们后悔的时候。

金陵派来的军队,终于走了,闫海容上报的剿匪经过,得到朝廷的赞扬,这在他的政绩上,添上了浓厚一笔。

当晚,沈黎正在院子内做腿脚伸缩活动时,外面人马来报。

余途远余县令,抓到了!

现在外面到处都是抓他的通缉令,他根本进不了城,他一个读书人,也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在伏牛山中潜伏着,饿了便拔点树皮野草充饥,甚是凄惨。

那些树皮,根本消化不动,每次大解,都要用手指协助。

他一介文人,清风傲骨,用手指插进肛·门这件事,极为羞耻。

终于,他被山贼护卫队抓住,他眼中也露出解脱的笑意。

九月十五,西城墙建立起来。

这一日,也是余家父子的行刑日!

第161章:行刑场面 “诸位乡亲,诸位百姓!”

西城墙上,沈黎一席蓝大锻底子的官袍,坐在轮椅上,手拿简易扩音器,指着一旁被五花大绑的余家父子:“我定安伯自来仙平县,已有一月有余,刚开始来的时候,仙平县,满目疮痍,百姓流离失所,到处都是残砖烂瓦,甚至城墙都倒塌了!”

“伏牛山的山贼作乱!屠杀百姓,你们有的人,妻儿死在他们手中!有的人,父母惨死他们刀下,想必你们对山贼也恨之入骨吧?”

“作为一方父母官,余途远,康历七年的举人!饱读圣贤书,却不知廉耻,与山贼勾结,荼毒百姓!”

“前些日子,本官抄了他的家,获取大量的钱财与粮食!可怜你们大多数的人,都只能吃糠咽菜,本官细数之下,总结此人大罪三条!”

“其一,藐视皇权,愚弄百姓!”

“其二,祸害百姓,圈禁女子作为后宫!”

“其三,勾结山贼,荼毒百姓,置百姓生死不顾!”

“大家说,此贼,该不该杀!”

下面的百姓,有的深受其害,沈黎说着说着,他们眼眶红了,咬牙切齿的喊道:“该杀!”

“该杀!”

“该杀!”

……

群情鼎沸,恨不得生啖其肉。

沈黎点点头:“好!可就这么杀了他,太便宜他了!此贼所做祸事,可以千刀万剐!”

“对,千刀万剐!”

百姓们纷纷扬起拳头,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城墙,将其千刀万剐。

“千刀万剐固然好,但本官有个不同的想法!”

沈黎缓缓按下手掌,示意众人安静下来。

“仙平县,有四个城门,此人身为百姓父母官,却饮百姓血肉,死了都太便宜他了,本官觉得,将此父子,砍去脑袋,脑袋埋在西城门,身子埋在东城门,每日大家路过城门,便能践踏此人尸骨!”

“好!”

一旁的余途远目眦欲裂:“沈黎,你好狠的心!我求求你,给我们父子留个全尸!”

古人最讲究的便是死后落个全尸,沈黎将这父子的身子和脑袋分开埋,意思便是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世世代代都受这仙平县百姓的践踏。

此举在众人看来,虽然恶毒,但也十分解气。

余家父子,与山贼勾结,残杀百姓,起初百姓还信他,眼巴巴的将山贼放进仙平县,此举比山贼更恶毒。

沈黎缓缓抬手:“各位乡亲,午时已到……”

他示意下面百姓跟着接下句。

百姓会意,一时间,人声鼎沸,声音如洪水一般席卷城墙,就连天上的太阳,也缓缓躲进乌云。

“行刑!!!”

浪潮一般的声音,震耳欲聋,百姓们痛哭流涕,默默祭奠自己死去的妻儿父母。

实际上,历史上也有这种荼毒一方的父母官,被官府处以千刀万剐的极刑后,百姓们会将片好的肉,捡回去烹熟,置于亲人坟前,祭奠亲人。

沈黎此举,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世世代代的践踏,比千刀万剐,更能深入人心。

两颗圆滚滚的脑袋,从城墙上滚落,下面的百姓被士兵拦着不能上前,只能在远处愤怒的吐着口水。

在百姓们的见证下,官兵拿着铁锹,在地上挖出一个土坑,缓缓的将余途远的脑袋埋进去。

西城门,面对的是伏牛山,以后这个城门,走的人会更多,自然要埋上余途远的脑袋。

依次是还未修缮的东城门,南城门,北城门。

等所有地方都埋了尸骨后,百姓们痛哭流涕,有大仇得报之后的释然。

“青天大老爷!”

三千百姓,无论是不是原住民,纷纷朝着沈黎跪拜下去:“伯爵大人千岁!”

沈黎心中也是极为震撼。

自己除贼,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他们影响了仙平的发展,也就是影响了自己赚钱。

顺带替百姓们报了仇,没想到,他们如此感激自己。

他一直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值得让他留恋的东西,除了林晴与妞妞。

现在,貌似又多了一项,仙平的百姓。

一个叫做责任的种子,慢慢在他心底生根发芽。

他轻笑的摆手道:“大家都回去吧,生活还得继续,活着的人,便要好好活着,别让死去的人担心。”

百姓哭声一片,默默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土质的街道上,星星点点,多是这群贫苦人们的眼泪。

全城的纸钱铺子,今日全部免费,需要祭奠亲人的,自行拿走。

一时间,铺子被一扫而空。

人们在祭奠自己亲人时,香案上多了一个牌位。

是伯爵大人的长生牌位。

……

沈黎回到县衙,轻叹一声:“欢盈啊,城墙年底能完工吗?”

“下个月底,基本上便可以完工了。”

苗欢盈推着轮椅:“少爷已经做的够好了,千年以来,哪位伯爵大人,会自掏腰包为百姓修补城墙的?您算是第一位。”

的确,那些士族,从未管过普通百姓的生死,若是仙平这种情况,大多人会选择将城池彻底摧毁,将方圆几十里都变成田地,用来耕种赚钱,更别说是修缮城池了。

至于山贼打劫,爱劫不劫。

沈黎点点头道:“要囤积一些粮食了,这些百姓家中大多没有余粮,现在还能吃一点,年底,怕是连生火的柴,都没有了。”

苗欢盈点点头,好在对面就是伏牛山,到处都是柴,这个问题不是很大,主要还是粮食问题,之前百姓家中被搜刮一空,根本没有余粮,冬日里,若是官府不救济,根本活不下去。

虽然救济,但也不是免费让他们吃的。

现在仙平县做工的地方多着呢,年轻人可以赚钱吃,至于老年人,可以做一些简单手工,编制斗笠,草席等等,官府进行收购。

实在是卧病在床的老人,不能行动的,则集中在养老院处理,每日派专人打理。

这些专人,很多都是从伏牛山上被掳走的妇女,她们本来对生活就没有希望,生活如行尸走肉一般。

也有家中父母已老,只剩一个被拐走的女儿的,回来之后没地方去的。

这种情况,有很多。

还没有想好具体的安置办法。

“公共厕所现在已经完全完工了吗?”

“多数完工了,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建设地下排污管道了。”

苗欢盈脸色有些不自然道:“现在城中,很多女子,都是被山贼那个过,名声传出去,很难听,而且她们需要钱财养活父母,所以……”

沈黎轻叹一声:“若是真不得已,咱们也只能开办……青楼了。”

第162章:开办青楼 “青楼?”

苗欢盈讶然的瞪大美眸,随后连忙拒绝道:“此事万万不可!”

她是女子,听人说过,青楼女子如何被男子欺辱的,被老鸨剥削的,简直生不如死,即便是病了,也得出去接客。

有的那里不对劲,感染了病菌,青楼也不会予以救治,甚至老鸨为了省下汤药费,直接拿来开水烫一下,美其名曰杀菌。

开水烫那里,听听都觉得浑身汗毛倒竖,那该有多疼?

这种场所,对女子来说,简直就是噩梦,是地狱!

当初苗欢心被抓到青楼时,她无论如何也要解救妹妹出来,哪怕是冲进青楼,与妹妹死在一起也在所不惜。

沈黎叹口气。

黄·赌·毒,最为害人,他曾经被赌一字害惨了,家里风雨飘摇,距离支离破碎只是毫厘差距,若不是他及时止损,林晴怕是也卖身青楼了。

至于黄,他也知道,开办青楼绝对会引人诟病。

一个伯爵大人,竟也做起了皮肉买卖,简直令人笑掉大牙。

可只有如此,那些女子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这个时代,青楼是常态,即便他可以禁止仙平县没有青楼,那越县呢?金陵呢?甚至顺天皇城内,还有无数青楼女子在眼巴巴的等着恩客上门。

与其禁不掉,不如将其掌握在自己手中。

他握着轮椅扶手,看向苗欢盈:“如果我说,我一定要开青楼,你会执行下去吗?”

“我……”

苗欢盈俏脸微红,不知作何回答。

回答“不”的话,算是忤逆了,可让她同意,除非拿出更好的理由说服她。

“你觉得咱们仙平到时候发展起来,是不是有很多年轻的男人?”

“那是自然。”

“那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找青楼?”

她沉默一下,随即点头,算是同意了少爷的说法。

“那你觉得,如果我在仙平县禁止了青楼开办,他们会不会跑到隔壁越县逛青楼?甚至到时候与金陵的路打通了,他们会不会前往金陵逛青楼?”

沈黎撑着轮椅扶手,换个更为舒服的坐姿问道。

“嗯。”

苗欢盈声若蚊蝇,已经无力反驳。

“如果是商人开办青楼的话,他们肯定以赚钱为主,女子得病或是死活,他们不管,甚至强买强卖女子,都是常态,对不对?女子不从,便会强行调教,即便打死了也没关系了嘛,咱们大渝律令,凡是买卖的人员,死伤都不归官府管的嘛?”

“嗯……”

沈黎深吸一口气:“那好,我再跟你说一下,如果是我们开办的青楼,会出现什么情况。”

“第一,青楼不买女子,女子若是想要入这一行,与老鸨自行商议,每个月开多少钱,每个月做多少事,甚至可以按提成做事,每一单多少钱等等,如果她们不愿意,可以拒绝接客。”

“我想,作为仙平县最大的官,总没人敢在我的场子闹事吧?”

苗欢盈眼珠微微转动,细想之下,此举可行。

“第二,我们招收的女子,不是买卖进来的,那仙平县强掳女子进行售卖的情况,是不是会降低很多?没有买卖,便没有了杀害。”

沈黎微笑的看向她:“别的不多说,就此两项,是不是对那些卖身女子公平的多?而且我们开办青楼,不为赚钱,只为安置她们,没有卖身契书一说,她们想做,便可以做下去,不想做或是找到恩客做小妾,也可以自由出去,谁家女子走投无路,便能进来,那么对女子来说,是不是有人权许多?”

“少爷所言极是,可是这对伯爵府的名声……”

苗欢盈轻咬嘴唇,虽然她明白少爷开办青楼是一片好心,但朝廷三品大员,公然开办青楼,于理合,于情,会被人耻笑。

“本少爷不要脸惯了,管他们作甚,你要是觉得可行,便做一下试试,大不了到时候倒闭,青楼改建呗。”

“少爷此举,自是可行的,这是为全城走投无路的妇女谋福利,算是做好事了。”

她推动轮椅一边走一边问道:“可这具体人员调动,收费问题,怎么处理呢?”

“收费?”

沈黎耸耸肩:“定价,由那些风尘女子自行定价,觉得自己好看,定高一点呗,难看就定低一些呗,这个问题甩给她们自己,我们建造青楼,只是为她们提供一个工作环境,每个月收取她们十两或者二十两银子租金,酒菜另算,安保以及老鸨,我们出人,她们自己做自己的生意,哪天心情不好,打烊即可。”

苗欢盈眼前一亮,此举甚妙啊。

官府出安保人员,青楼也不用龟公,只需后厨与小厮,那些女子也不用自己费力调教,每个月的租金,她们自己自由选择接客,生病了,便可以选择打烊,若是有人闹事,叫一声安保,自然有人上来处理。

这种模式的青楼,倒是有一些意思。

“另外,咱们要是想在青楼赚钱,提供一些胭脂等物,卖给她们,甚至还可以出一些画本,还有专门调教女子身姿的团队,收费教授嘛,学会了自然可以多多揽客,你看,这不是赚钱的套路吗?”

苗欢盈捂着小嘴吃吃笑道:“少爷,您说起这些,头头是道,是不是经常去青楼呀。”

“呃。”

沈黎摸摸鼻子:“除了救欢心那一次,其他时间没去过。”

“真的?”

“那还能有假?”

“我不太信。”

……

沈黎叹口气:“我啊,对于那种青楼,没有太大的好感,也没有恶感,只是觉得,有时候对女子,挺不公平的。”

回想起当初林晴的遭遇,若不是自己及时穿越过来,哪里还能遇到如此温柔的人儿呢?

“实不相瞒,以前的我啊,与钱一坨是一伙的,每日赌钱酗酒,回家便打你们夫人,还有妞妞。”

他长叹一声,看向天空有些唏嘘:“后来有一天,我赌钱赌输了,将她们母女卖了,卖了二十两银子,林晴忍无可忍,便用擀面杖敲晕了我,醒来后,我便有些幡然醒悟,我究竟是在干什么?于是啊,便将她母女赎回,老老实实的过日子。”

“夫人的肚子,现在应该已经有点大了哦,少爷忙完之后,要不要回去看看?”

“嗯,是要回去看看,一个多月不见,有些想念了。”

沈黎微笑道:“不知道妞妞长高了没有。”

说话间,外面一人来报:“伯爵大人,有个人在城门前鬼鬼祟祟,说是要来见您,被我们抓过来了。”

他与苗欢盈对视一眼,苗欢盈会意,连忙将他推过去。

“安大全?你不是在金陵吗?”

“少爷!”

安大全一看到他,便痛哭流涕的跪了下来:“小主子说是来找您,不见了。”

第163章:沈妞妞逃跑 小主子,自然是沈妞妞。

安大全连忙哆哆嗦嗦的掏出妞妞写的信,呈上给沈黎。

沈黎一急,径直站起来夺过信封。

突然发觉周围讶异的眼光,他又忙坐回轮椅。

信的内容很简单。

娘亲,我去仙平县找爹爹,不要太想我哦。

下面,还有一个硕大的笑脸。

这正是沈黎教她画的简易笑脸。

沈黎顿时觉得头皮发麻,急不可耐道:“那孩子,怎么能让她一个人跑出去啊?你们这群人,是干什么吃的?”

他难得的发了火,重重的砸着轮椅扶手:“你们这群笨蛋!要是妞妞有个三长两短,我弄不死你们!”

即便是古代,也有许多人·贩·子,虽然是死罪,但他们也会铤而走险。

许多人,拐卖了儿童之后,斩去手脚,扔在街头乞讨。

但凡有一个有钱人丢了几两银子,那这个孩童今天的价值便达到了。

想到这里,沈黎顿时后背发凉,起身一脚踹翻安大全:“你,滚回去,我马上去金陵!”

苗欢盈连忙拦住他:“少爷,小主子这是有预谋的逃跑,想必现在正在金陵到仙平的路上,甚至还在金陵也不一定,我建议,先将小主子的画像拿出来,咱们酒坊加上城墙处的工人,足足一千五百人,将画像交给他们,让他们沿途寻找,另外,金陵城中,可以请闫大人帮忙,让他出动金陵城守卫,四处寻人,我想,这个面子他定然卖给您的。”

“即使您现在火急火燎的回到金陵坐镇,也于事无补,只能干着急等消息,小主子的目的地是仙平,您回到金陵,到时候小主子出现在仙平,不是完美错过吗?”

沈黎恨恨的抓着头发:“她娘亲在家,怕是要急疯了!那还怀着胎呢,这孩子,真是不让人省心!对了,她拿钱了没有?”

安大全哭丧着脸:“夫人说,家中钱盒没动过。”

“这连钱都没有,她怎么生存?坐马车也要钱啊!”

“她那么长时间没见到您,自是十分想念,每日在家无聊,便生出这个主意,少爷别担心,小主子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什么事的。”

苗欢盈安慰道:“我现在就过去安排工人沿途寻找。”

说着,她也连忙动身,顺便对安大全道:“你快些回去吧,务必安抚夫人,让她不要着急,我们这边已经加急调派人手寻找了。”

后院的刘齐听到动静,也连忙赶过来,听说沈妞妞自己从金陵跑了,顿时吓的不轻,也连忙跟着苗欢盈前往酒坊找人帮忙。

一座城,停工待产,全城出动,寻找伯爵大人家的小主子。

直至翌日黄昏,城中都是一片寂静,没几个人。

都跑出去找人去了。

老人守在城门,手里拿着画像,辨别过往孩童,年轻一些的,骑着快马,四处搜寻。

金陵城内,也是一片鸡飞狗跳,到处都是寻找沈妞妞的军队。

伯爵大人发话了,谁要是找到沈妞妞带到自己面前,赏银三万两!

刘齐拿着画像,到处询问,最后回到豆豆姑娘的住处,喝了口水便要离去。

豆豆姑娘撩起一截青丝,别再耳后:“这是怎么了?”

“我们家的小主子,丢了,少爷都快急疯了。”

刘齐放下碗,连忙起身:“行了,你在家好好的,我先出去了。”

说完,他急匆匆的离去。

豆豆姑娘打开门,看着外面萧条的街道,一时间有些怀疑人生。

昨日还人声鼎沸的街道,今日怎么一个毛都没有了?

她截过一个小孩,从人家手中抢过画像,随后自己画了一副,飞鸽传书出去。

沈黎的女儿,嗯,这么大阵仗,有些意思。

她嘴角露出一丝幅度,眼神阴冷。

全城人,寻找了一天一夜,都没听说过这个小女孩的消息。

沈黎咬牙切齿,哪个王八蛋敢贩卖我家女儿,老子诛你九族,刨你祖坟!

此言一出,整个仙平百姓再次感受到他的决心。

而沈黎,坐上了马车,每日沿着金陵到仙平的必经之路来回寻找,始终没结果。

第三天的清晨,豆豆姑娘收到一纸信鸽。

正好刘齐过来吃早饭,她试探的问道:“苏……锦途,你认识吗?”

刘齐一口喷出来:“怎么了?”

“他好像和那个小姑娘在一起。”

“啥?”

刘齐手中的碗瞬间掉在地上,他脸色发青,哆哆嗦嗦的说道:“废了,废了,这下真是废了,那苏锦途与我家少爷,乃是生死大仇,小主子落在他的手里,怕是没得了好。”

他连滚带爬的连忙出门,却被豆豆姑娘拦住。

“你快让开啊,我要把这事告诉少爷,少爷都快急疯了。”

“你……要不等一下。”

豆豆姑娘脸色有些古怪。

可刘齐没听懂她的意思,连忙道:“豆豆姑娘,我真没时间跟你闹啊,那小主子是我们家少爷的命根子,你以为我家少爷说的玩的啊,那苏锦途敢卖小主子,少爷今晚连夜回去也得将他金陵祖坟给刨了!”

说罢,刘齐急匆匆的跑出去,拦下一个仙平侍卫,跨上他的马便朝着县衙飞奔过去。

待他走后,豆豆姑娘拿着小纸条,歪着脑袋,脸色古怪至极。

纸条上言简意赅,但却交代了事情经过。

越县鸺鹠巷,女童贩卖苏锦途,得利二十两。

沈妞妞,把苏锦途……卖给人·贩·子了!

饶是她这么多年做情报,古怪的事情见得多了,也没见过这么离谱的。

五岁女孩,卖了一个成年人。

怎么做到的?

她暗自咂舌。

不过,沈黎这厮,怕是马上就来找她了,还是避避为好。

她,便是霍十娘,化名豆豆姑娘。

虽然她是山贼,也知道祸不及妻儿,报仇,找那沈黎一人报仇即可。

至于她的山寨,之所以比较穷,是因为她将钱,都投入了情报部门。

事实证明,情报部门,也是有大用处的,想找个人,轻轻松松。

沈黎一听到苏锦途,顿时火冒三丈,这笔,一直阴在金陵城附近,等待机会给自己一记重击,原来是等在这里!

苏锦途一家,当初即使破产,他也没有对苏家的人怎么处置,仅仅是让他们做回平民,这狗东西,竟然将主意打到了自己家里。

他咬牙切齿,招呼刘齐道:“你,现在就给我带人回金陵,刨了苏家的祖坟!告诉苏家人,不管能不能联系到苏锦途,明日午时之前,我见不到妞妞,就将他老祖宗给炸了!”

他这次,是动了真怒。

刘齐连忙照办。

“对了,这消息,你是从哪里听到的?”

沈黎狐疑的看向他。

他连忙道:“是豆豆姑娘,刚刚吃饭的时候,她特意说了一下。”

“带我去见她。”

第164章:仙平小公主 翌日一早,一个如瓷娃娃一般的女娃,坐在越县城东街头,喝着清粥,拿着堪比她小脸大的肉包子,卖力的啃着。

早点摊位的老板卖力的揉搓着面团,呵呵笑道:“小娃娃,你是谁家的啊?怎么一个人出来吃早点啊。”

这小娃娃的衣服,乃是丝质,一看家中就是有些地位的。

只是,如此家境,怎么会跑到路边吃小摊呢?

小女娃自然是沈妞妞,她吃的满嘴都是油,嘿嘿傻笑道:“大叔,我是跟爹爹玩游戏呢,爹爹给了我一笔钱,让我自己出来游玩三天,不过,他们以为我不知道,实际上家里护卫大叔都跟着呐。”

她甜甜的笑容,让摊位老板的心都化了。

随后,她又看向不远处摊位前的一个壮汉,咧着小嘴嘻嘻的笑了起来。

那壮汉有些不自信的左右看看,确定对方在对自己笑了之后,他也呵呵笑着对沈妞妞打招呼。

“你看,大叔,我没骗你吧?”

摊位老板看了看那壮汉身形极像侍卫,便信以为真。

那壮汉旁边的人奇怪道:“怎么,你认识那女娃娃?”

“不认识啊。”

壮汉一脸理所当然道:“她对我笑,那我就跟她打招呼啊。”

……

吃完早饭,妞妞摸出几个铜板递给老板:“谢谢你呀大叔。”

摊位老板笑眯眯的送走她。

饱餐一顿的小萝莉,在城内四处闲逛起来。

她左手拿着糖葫芦,右手拿着拨浪鼓,四处观望,甚至还在城西街头杂耍团转了一遭。

外面找她都快找疯了,她浑然不知,甚至午餐时分,还特意找了一家酒楼,点了两个菜。

“小二,一盘小鹿肉,半斤西瓜汁,肉要温的,西瓜汁要冰的!”

那小厮愣了一下,这是谁家的孩子出来玩闹,但见她衣着不凡,便笑着问道:“小姑娘啊,这可是要钱……”

他话还未说完,小萝莉老气横秋的拍在桌上二两银子:“本姑娘赏你的!”

酒楼内的食客,看这小萝莉学做大人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

西瓜汁是没有了,不过有糖水,小萝莉勉为其难的接受了。

午时已到,刘齐带着人,在苏家众人目眦欲裂的目光中,将火药坛子丢进了他们家的祖坟。

轰隆一声,骨头碎渣扬的漫天都是。

刘齐唉声叹气,这小姑奶奶,也不知道被苏锦途那王八蛋抓到哪里去了。

办完事的他,只能悻悻的往仙平赶回去复命。

而沈黎这两天,一直在马车上,四处巡逻。

他细细回想,如果妞妞真的来找自己,会选择哪条路线。

记得当初在家时,他偶然提及这里有山贼,需要绕路越县。

越县……

他皱着眉头,现在山贼剿灭,金陵到仙平的林间小路又可以走了,那些人便没注意到越县这条道路。

他忙招呼手底下人,快马加鞭赶往越县。

虽然同为伯爵,越县的定远伯,显然资产丰厚一些,越县一直都是井井有条,各种商贩络绎不绝。

小萝莉沈妞妞吃饱饭后,又在城内闲逛起来。

最近几个月,一直在家念书,可憋坏她了。

而且娘亲怀了弟弟,一直不愿出门走动,爹爹又出门了,下人们恭恭敬敬,不愿陪她玩耍。

现在看来,还是外面好玩。

她摇着拨浪鼓,揣着银子,宛若一个小街溜子。

看到好吃的,好玩的,她便兴致勃勃的凑上去,那些糖人,糖葫芦,吃两口就腻歪了,便送给路边的乞丐。

乞丐也是一脸懵逼,要饭这么多年,居然还能要到糖人?

沈黎坐在马车内,行驶在越县街头,他的眼睛如同鹰隼一般炯炯有神,发现孩子便细看一番。

终于,让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那小姑娘扒在人家柜台前,两条小短腿不停的晃悠,与牙行掌柜讨价还价。

“哎呀,你这蜜枣怎地如此贵呀,十两银子才一颗,我买两颗,你给我十五两可以吗大叔?”

说着,她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不停的眨着。

那牙行掌柜被她弄的苦笑不得,看她又如此可爱,被她磨的实在没办法了:“得得得,算我亏本做生意,十五两,两颗蜜枣。”

“给!”

小萝莉眼中满是狡黠:“噢,大叔,对不起呀,我刚刚一两银子拿去买了糖人和糖葫芦了。”

牙行掌柜无奈的叹口气:“行行行。”

“哎呀,这是谁家的姑娘,居然还学会的讨价还价了?”

沈黎在她身后,又好气又好笑,又舍不得揍她。

“那是,本姑娘行走江湖……”

沈妞妞自觉背后人说话的声音十分熟悉,连忙吐吐小舌头,回过头甜甜的叫道:“爹爹!”

说罢,便匆忙将两颗蜜枣塞在嘴里,蹦蹦跳跳的就往沈黎的轮椅上扑过来。

饶是沈黎再大的怒气,此时也发作不出来了。

“你还行走江湖。”

他重重的哼了一声:“回去再收拾你!”

身后的苗欢盈满眼笑意,这是被女儿治的服服帖帖啊。

定安伯千金找到,仙平县的百姓也松了口气,一切再次恢复如初,各个地方的建设又在有条不紊的搞起来。

回到县衙后院,沈黎将妞妞放下来。

这次事情太过严重了,这孩子必须要教育了。

他怒气冲冲的站起来,走到一边,夺过手下手中的马鞭,在空中抽出几个音爆。

小萝莉顿时哭的梨花带雨的。

他于心不忍,随后叹口气,从一边的花坛内,抽出一个小树枝,走向小萝莉。

她哭的更大声了。

他叹口气,丢下树枝,一屁股坐回轮椅内,板着脸问道:“你知道错了没?”

“嗯嗯嗯嗯,知道了知道了。”

小萝莉小脑袋如小鸡啄米一般点着,随后又笑嘻嘻的腻上来:“爹爹,人家想你了。”

说完,又爬上轮椅,在他脸上重重的吧唧一口。

那吃完的蜜枣,还没来得及擦嘴,糊了一脸,又糊了沈黎一脸。

沈黎重重的叹口气:“你知道你娘在家多担心你吗?她还怀着你弟弟!”

“爹爹~人家想你嘛~”

得,彻底沦陷了。

当晚,苗欢心在后院弄了一桌子菜,都是她喜欢吃的。

翌日,沈黎出去视察,她也要跟着。

现在整个仙平都知道了,伯爵府的千金,那真是伯爵大人的掌上明珠,那阵仗,宁愿停止仙平建设,也要找到女儿,这就是仙平县的公主啊!

从今以后,沈妞妞只要在仙平县城内走上一圈,获得的各种小零食,能装满半个马车。

第165章:引狼入室 终于找回这小姑奶奶,所有人也是松了一口气。

有人细细回想起来,前两日,自家伯爵大人那杀人一般的目光,便觉得不含二弟,对沈妞妞也愈发恭敬起来。

刘齐也松了一口气。

现在万事俱备,嗯,他的婚事。

他自认为,最近与豆豆姑娘,食同席,寝……呃,还没有同塌啦,不过也很快了,而且他问起豆豆姑娘时,豆豆姑娘转过身,一脸娇羞的样子,让他心醉。

嗯,是时候了!

我也老大不小了。

女孩子嘛,脸皮薄,不过我刘某,知道她的心意。

我作为男人,嗯,要有责任心,我都给她做饭了,她现在定然是我的人了!

没错,现在就去找少爷,提亲!

“哈?”

沈黎眼睛大大的像铜铃:“提亲?你小子真的要成亲了啊?”

“少爷不会说话不算话吧?”

“那不会,少爷我一口吐沫一个钉,绝不反悔。”

一旁的小萝莉沈妞妞奇怪道:“爹爹,你还会吐钉啊,你快吐一个看看。”

“嗯,语文作文中呢,有一个比喻手法,还有一个夸张手法,你现在去,练习一下,写一篇八百字的议论文,爹爹夜晚要检查。”

沈黎支开了妞妞后,一脸八卦的问道:“谁家姑娘?年龄几何?屁股大不大?听说屁股大的女孩子,会生儿子。”

“少爷!”

刘齐有些羞恼:“你说的要帮我提亲啊。”

“诶,可以啊。”

他连忙打了个响指:“欢心,叫你姐买点聘礼啥的,本少爷今日要做一回媒婆了!”

苗欢心连忙答应。

私家军中众人与刘齐也很是熟稔,一个个纷纷跑来祝贺。

“你小子,可以啊你。”

“平日里看你不显山漏水的,泡妞倒是一把好手啊!”

“准备了多少喜糖啊?”

“大婚之日,可得多准备些红包,否则我们这帮兄弟,可不帮你抬嫁妆!”

……

刘齐从未经历过这些,被众人逗的脸色通红,匆匆跑开。

苗欢盈一听真的买聘礼,也惊讶了一番,不过是少爷吩咐的,那也没什么好拒绝的,她忙亲自去选聘礼。

不过,选取聘礼一事,还是比较复杂的。

比起现代,古人成亲的规矩更为繁琐,其中一项便是聘礼。

第一点,便是聘金,视家境而定。

聘饼,一百斤。

海味八式,发菜,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等。

三牲,两对鸡,两雄两雌,猪肉三至五斤不等。

还有鱼,四京果,四色糖,芝麻,茶叶,糯米。

至于礼金盒,里面还有莲子、百合、青缕、扁柏等等等等!

极为反锁,乱七八糟的东西,若是买下,少说要半个月不止。

好在苗欢盈会安排,直接叫了十几人,带着钱去逛集市,每人买上几样,竟也在一天之内凑齐了。

买回来后,还有装入箩筐,外面贴上大大的“囍”字,由男方挑到女方家中。

嗯,这些东西,挑运过程中,还不能落地,落地便意味着不美好。

这两筐东西加上饼子,约莫有三四筐,差不多有两三百斤的样子。

需要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进行搬运。

刘齐紧张的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便敲响了沈黎的房门。

“得,少爷我今日就为你操劳一天,我就豁出去这张老脸了。”

沈黎被苗欢心服侍着穿衣服,在他被窝里,妞妞伸出小脑袋:“爹爹,你这不是老脸,是年轻帅小伙。”

“看,还是我家宝贝儿会说话。”

他笑眯眯的揉着妞妞脑袋:“你别乱跑了,爹爹今天要给你刘叔叔找刘婶婶,乖乖的啊。”

“遵命!”

穿戴整齐后,由柳升与林威挑着两担聘礼,浩浩荡荡的朝着刘齐的小屋子走去。

刘齐置办的小屋子,在城东,说起来也不远,不然真的要累死沈黎的两员大将了。

“柳升,今日咱们是去提亲的,把你这长枪放回去,你家娶媳妇带着枪去提亲啊?”

沈黎临行前,被人推上马车时,看到柳升身后用灰布包裹的银枪,不满的说道:“拿掉拿掉。”

“好吧。”

一行人,浩浩荡荡,喜气洋洋的来到了城东小屋。

房门缓缓打开,里面的倩影正在辛勤的擦拭着桌子。

嗯,屁股是挺大的,能生儿子。

沈黎正在琢磨着,刘齐正准备介绍时,那女子,也就是豆豆姑娘,呃不,霍十娘,她转过了身。

“哎哟我草草草草草……”

沈黎愣了一下,随后连忙起身,连轮椅都不要了,拔腿就跑。

尼玛,刘齐你个孙子,霍十娘你也敢泡!

可霍十娘早就恢复过来,她冷笑着,真气运转,人影一晃,便冲到沈黎面前。

沈黎一个急刹,险些一头撞进她的胸前。

“伯爵大人,早啊。”

“呃呃呃,嚯嚯嚯嚯嚯嚯早……”

沈黎自知理亏,上次给人家下了那么重的春药,还掏了人家的老窝,这次被人家抓个正着。

他嚯了半天,也没嚯出来,反倒是被霍十娘一把抓住了衣领,又一把抓住他的腰带,反手就来个七百二十度的旋转,将身上东西倒了个干干净净。

那都是他计划多日,用来防止霍十娘反扑的。

火枪两把,烈性春药一小瓶,两小瓶黑火药,一把匕首,还有一个火折子。

“小女子倒还是个良医呐,伯爵大人的轮椅都不要了,都能起身跑路了。”

旁边的柳升与林威瞬间反应过来,两人抬手就要上,但外家拳哪里是修炼真气的对手,霍十娘自带真气的一掌,将两人逼退,随后她将沈黎与一脸懵逼的刘齐拉进屋子内,门窗猛然关闭。

“豆豆,这是为何啊?”

刘齐一脸不可置信道:“我们少爷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沈黎一脸心累,将手掌平摊在霍十娘面前,笑眯眯的说道:“来来来,少爷为你介绍一下,这位姑娘,是威震仙平县,越县,以及金陵部分地区的女山贼,霍十娘姑娘!”

就是你家少爷,掏了她的老窝,并且给她下了春药。

“嚯嚯嚯嚯嚯嚯……”

“哎对了,你现在的反应,才是最真实的。”

霍十娘脸色一冷,抓住沈黎的衣领的手,又用力了几分:“少跟老娘油嘴滑舌的,告诉我,你想怎么死?”

“落到你的手里,咱怎么着都是个死,我是旺旺没有想到啊,你居然就在仙平县,在我眼皮子底下住了这么久。”

沈黎一脸无奈的看向刘齐:“本少爷采访一下你啊,你们,是什么时候邂逅,呃,相遇的呢?”

刘齐一愣,随后说道:“当日我看到她浑身是血的躺在河边树下,奄奄一息,便好心将她就回来治疗,豆豆,你快放了我家少爷。”

“请问,是我打伤你的那一日吗?”

霍十娘冷哼一声:“是我将体内春药与碎瓷片逼出来之后一日。”

“哦,那我明白了。”

沈黎一歪脖子,看向刘齐:“我·操·你·妈!”

第166章:谈个生意 “豆豆,求求你了,这是我们家少爷,当日之事,纯属误会啊!”

刘齐连忙讨饶,霍十娘的名头他是知道的,说她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也不为过。

“误会?”

霍十娘冷笑一声,又重重提起沈黎的衣领:“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误会?”

“这事,还真不是误会。”

沈黎沉吟一番,随后郑重道:“我是早有预谋。”

“听听,误会吗?”

刘齐忙安慰道:“你看,我们家少爷,不小心打伤你,我又给你救下来了,这份恩怨,不久两清了嘛。”

“哎,我不是不小心,本少爷是蓄谋已久!”

沈黎趾高气扬的说道:“你我身在不同阵营,你又是山贼,残杀百姓,罪不容诛,我杀你,很正常!”

“你还嘴硬!”

霍十娘气急败坏,一手抓着他的衣领,一手抓着他的腰带,又来几个大风车,顿时摇的他七荤八素,眼珠一番,直接吐了出来。

她连忙收回手,一脸嫌弃。

“嚯嚯嚯霍十娘姑娘,我以为吧,冤家宜解不宜结。”

沈黎好不容易缓过劲来:“我这条小命不值钱,可你这好不容易修炼到六品,可谓是天资聪颖,就这么死了,实在可惜啊。”

说话间,柳升便带着人赶到,整个小屋子,外面围满了人,包括屋顶,也都是沈黎的私家军。

“你以为,就凭这群臭鱼烂虾,能留得住我?”

霍十娘不屑的冷笑一声:“即便是将他们全杀了,我也能全身而退。”

“这个我自然是知道的。”

沈黎连忙笑着道:“那要是每人一把我当日的武器呢,不知道霍姑娘是否有把握?哦对了,都是加了料的,这次浸泡的更久,都是为了等霍姑娘出现的。”

那些普通士兵手中,都拿着黑乎乎的长枪管子。

现在还不是时候给他们用新款左轮,但那种老款打一枪便要填充弹药和引线的火铳,也有一定的威力。

“你现在就想死的话,我可以成全你!”

霍十娘想起当日那么重的春药,不由恼羞成怒:“有个伯爵大人为我陪葬,我也赚大了!”

“豆豆,你快放了我家少爷啊!”

刘齐连忙冲上来,却被一掌打翻在地。

他有些心碎的说道:“这些日子,你都是在骗我吗?”

“别他娘的用这种怨妇眼光看我!山鸡也想配凤凰?”

霍十娘抓住沈黎的衣领:“小子,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不想死,沈黎也猜出她不想死。

据资料显示,这位霍十娘,才二十二岁,正值大好青春年华,二十二岁的六品高手,前途不可限量。

万逸楼三十多才练成五品,就那样还得意洋洋,这位霍十娘霍姑娘的资质,可比他好的太多了。

这种天才,死了也心有不甘。

而且据周围百姓说,这女的,从未亲自下山劫掠,可见山贼这份工作,并不能满足她。

虽然沈黎不知道她的想法,但她到现在都没动手杀自己,可见事情是可以谈的。

若是真的恨之入骨,根本不会将他拉进房间,还动了那么长时间的嘴皮子,让自己一方有时间调来兵马围堵她,造成如今双方对峙的局面。

常人都是直接一掌拍死他,然后远扬千里。

反正仙平县的城墙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她想走,谁也拦不住。

沈黎龇着大白牙:“咱们心平气和的谈一下好不好?”

“你想谈什么?”

霍十娘冷哼一声,将他丢到一边,然后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一碗清水。

“你呢,嫁给我这兄弟,老老实实的在仙平过日子,我呢,也不会让你吃亏,我们新开的青楼,还缺一个老鸨镇场子,你专业对口……”

“你是真的没死过是吧?啊?”

我堂堂一代六品高手,还未出阁的姑娘,你让我做青楼老鸨?

她一把拎起沈黎,唾沫星子喷了他一脸:“你要是没诚意,老娘让你现在就死,大不了鱼死网破!”

“别别别,有话好说。”

沈黎弱弱的笑道:“我这不是见气氛紧张,开个玩笑嘛。”

“谁他妈有时间跟你开玩笑!”

“那你说,你想要什么?”

他连忙问道:“只要你想,我都能给你,当然,除了我的脑袋,钱,权,女人。”

“我要女人做什么?”

霍十娘顿时七窍生烟,老娘本来就是个女人!

“我只是个比方,你开条件嘛,咱们可以合作,你看,你想做生意的话,我也可以帮忙。”

“我要钱。”

“哈?”

沈黎歪着头。

这情况,不太对吧。

当初剿匪,从观雀峰可是拿下来二十万两银子的,虽然比其他两座峰的都要少,但这也是个天文数字了。

嗯,或者说,霍十娘本身的资产,要超过其他两座山峰,但是她有地方要用到钱,所以最终查抄的财产才那么少。

“那你要多少?”

“打底一千万两银子!”

“大姐,你知道咱们大渝国库,一年才多少两银子吗?八千万两,你一人想要独占八分之一,我怎么帮你?”

“你真觉得这些臭鱼烂虾能拦得住我吗?”

“有话好说。”

沈黎摸着下巴,沉吟一番后:“那你总得说说,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吧?我的银子,死也得死个明白吧?”

霍十娘沉默。

一旁的刘齐瘫坐在地上,如同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委屈巴巴。

“哪怕你是造反,我也要知道我银子的去向吧?我总要知道我的银子花出去,都干了些什么吧?”

他继续问道:“银子这些事,都好说,但我要个答案不过分吧?”

“那你就当我造反吧。”

霍十娘冷冷道:“一千万两银子,每年都要这么多,买你的狗命,你干还是不干?”

“我肯定干啊,这么便宜。”

沈黎连忙答应:“对了,你真的要造反吗?你是天道宗的吗?还是什么其他的教派?”

“不该问的,别问!”

“对了,我今天是来提亲的。”

“你是没死过是不是?”

“得,不问了。”

……

一千万两银子,一年。

嗯,挺划算的,到时候见到万逸楼,跟他说有人挟持自己。

五品打六品,应该挺简单的,到时候钱再拿回来。

嗯,真不错。

第167:山间道观 “走了,人家都说你是山鸡,你还想往上凑。”

沈黎看着瘫坐在地上的刘齐,叹口气:“听少爷的,这娘们,你把握不住。”

刘齐满眼失落的看着屋顶上霍十娘冲出的大洞:“少爷,刚刚豆豆打了我,她的小手那么嫩,会不会打疼她了啊?”

“你就慢慢舔吧,对了,这两筐聘礼,你得还,从你工资里面扣,你养虎为患,差点害死本少爷,你知道不?”

“少爷,豆豆不是老虎。”

“你没听过一句话吗?女人,都是老虎,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那豆豆的屁……”

沈黎瞪了他一眼,他立马闭嘴。

霍十娘走了,一千万两银子,分批给他,每个月给她八十万两。

沈黎拿不出来,但也只能妥协。

到时候遇到万逸楼,让万逸楼收拾她,到时候钱自然回来了。

女人啊,还是爱钱。

听说他被劫持,苗欢盈也吓的不轻,放下手中的事情便冲了过来。

他施施然坐回轮椅,将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起来。

苗欢盈看着屋内失魂落魄的刘齐:“他,怎么了?”

“怎么了,哼,失恋了。”

沈黎想想刚刚那情况,霍十娘差点就干掉自己,真是危险。

这一切,还是拜这倒霉玩意儿所赐。

还提亲呢,提个毛!

“失恋……”

苗欢盈奇怪的又看了刘齐一眼,难不成是没车没房?

两人刚走出城东,外面侍卫又来报。

伏牛山上,找到了道观,并且找到了萧林焕。

但是,老道士不放人。

双方便打了起来,但那老道士身手不凡,将众人一一放倒,并未见血,想必是留有余地的。

苗欢盈连忙问道:“那你们队长怎么样?”

“队长卧病在床,伤势应该还没好。”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对方没打算伤人,又在救治你弟弟,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不过,这好歹也是我的人,我得上去看看。”

“少爷所言极是。”

苗欢盈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非常担心的。

他们萧家,现在就剩下这一个独苗了,若是有机会,她甚至想将萧林焕软禁起来,先为萧家留个后再说。

沈黎也明白她的担心,便主动提出去看看。

实际上,他过去,人家也不一定会放人,这么说,只是让两姐妹安心。

他的轮椅,终于等到了霍十娘,虽然没派上用场,现在轮椅没什么用了,他拍拍屁股,直接下地行走。

上山。

这还是他第一次上伏牛山,山间小路极为不平坦,有些地方的小路,直接从山腰开出来的,相当于从山的旁边开了一个小隧道。

其中观雀峰的地势最为复杂,羊肠小道盘根交错,山间山贼又不会砍柴,那些百姓又不敢上山砍柴,有的地方的柴火极为茂密,人很难钻进去。

过了观雀峰,后面的小路便稍微好走一些,沈黎带着人穿梭其中,不时有野鸡受了惊吓,匆忙飞出。

他叼着碎草枝,行走其中,连连摇头。

这座伏牛山,刚好挡住了仙平与金陵之间的道路。

即便是有一条道路,那也只是能通行一辆马车,别的便不行了。

要想致富,就必须要提高运输效率。

金陵是南方诸城中比较出名的,每日来来往往的商人无数,若是能将这些商人流量引入仙平县,相信很快便能让仙平县发展起来。

仅仅凭借他一人的力量,目前还很难建造一座城。

他现在的资产,最多能将城墙完美的修建起来。

但城中的各项基础设施,根本没钱去进行改造。

城中地砖,很多地方凹凸不平,现在还好,若是下雨天,踩一脚地砖,便会挤一身的脏水。

他想都做成石板路,另外,将伏牛山一部分打通,通到金陵,将金陵的客流量引进来。

还有仙平的地下管道,商户等等,都得大量的钱财。

他一边走,一边细细琢磨。

前方的山势虽然高,但相对平坦了许多。

道路也好走了许多。

林子深处,有一个小水潭,水潭旁是一座小茅屋。

“这就是那道观吗?”

“呃,是道士居住的地方。”

一旁的士兵尴尬道:“当时我们就是在这里与他发生的冲突。”

茅屋边缘,栽着一大片的罗汉竹,左边是一个小菜园,虽然已经深秋,但这菜园内,还是郁郁葱葱。

在水潭旁边,一个老道士拿着一根小竹竿,静静的钓着鱼。

从远处看,那老道士唯一的特点,便是秃顶。

他稀疏斑白的头发,盘成一个道士髻,上面插着一把乌黑发亮的发簪。

只是,由于谢顶的原因,他的头发,前半部分是没有的。

这与沈黎想象中的世外高人有点不太一样。

他带人缓缓走过去,站在道士身后:“道长好。”

“找人?”

“是啊,那人对我们很重要。”

道士突然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随后拿着鱼竿的手轻轻抖动一下,一条鱼顺着水面飞出,直入他旁边的鱼篓。

他朝着沈黎身后的侍卫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

侍卫们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沈黎也摆手道:“出去吧,若是你们说他修为很高,那你觉得他想对我不利,你们拦得住吗?”

侍卫们对视一眼,又看向老道士,最终无奈的退去,守在茅屋十丈开外的地方。

“萧家,唯一的血脉?”

老道士在鱼钩上穿上鱼饵,继续钓鱼。

而沈黎找了一块相对平坦的石头坐下:“是啊。”

“我想前辈,应该不会贪图两千两赏银吧。”

“你觉得我这山上,银子能花的出去吗?”

老道士耸耸肩:“回去吧,这孩子还没治好,而且根骨不错。”

“您是打算收他为徒?”

“为什么不呢?”

他轻笑一声:“毫无留恋,自当遁入空门。”

“那可不行,人家要继续报效国家!”

“国家?大渝吗?”

老道士不屑道:“朝堂乌烟瘴气,皇帝又没能力,这个国家,迟早是个完,而且他现在的处境,去了朝堂上,你觉得他能活下来吗?这种朝堂,不效忠也罢。”

“老前辈,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人各有志,你强扭的瓜也不甜啊。”

沈黎连忙说道。

以萧林焕的想法,绝不甘心窝在山上,做个道士,不如让他自己选择。

“行了,我自有打算,你身为朋友,知道他还好,便够了,请回。”

老道士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仿佛在说,你不走,我便送你走了。

第168章:血浮屠的来历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长,此人对我真的很重要,要不然,咱们让他自己做主,是去是留,全看他如何?”

貌似每个见到萧林焕的人,都眼巴巴的想将他据为己有。

天道宗是这样,这老道士也是这样。

对了,山贼也想要他。

萧林焕到底是什么情况?

自带吸引反贼的体质?

他搞不懂,明明自己也很强的好不好,你们怎么不招揽我啊?

老道士摇摇头,笑道:“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要留下他。”

“不是,你这样就有点无赖了吧?”

“嗯?”

老道士微微笑道:“这小子姓萧,他爹拿了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跟你说不着。”

他捋须之间,再次从水潭中钓上一尾鲜鱼,他一边取鱼钩,一边道:“我自是不会伤他性命,但他必须要拿出我的东西。”

萧林焕一个反贼,能偷了这老道士什么东西?

对了,他爹,他爹都已经死了,能偷什么东西?

沈黎眉头一跳,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冒出来:“您说的东西,不会是一部兵法吧?”

“哦?你倒是聪明。”

怪不得。

他恍然大悟,当初听苗欢盈讲起她爹的故事时,他总觉得这人,有点太生猛了,一国之军,面对草原狼族,大梁,大楚,不仅仅能撑下来,甚至还能反杀,将三家人马统统击溃,还霸占了大楚几座城池。

当初的大渝,举国也就三十万左右的大军,其他三家加起来,可有一百五十万大军,五倍兵力的悬殊啊。

一百五十万个人,就是站在那里砍,人头都能堆成山!

这兵力之间的悬殊,即便是真的战神在世,都不可能拿下来。

这事迹,本来就跟开了挂一样。

要知道,萧鹏举当初在世的时候,可没有所谓的火药,全都是冷兵器厮杀出来的。

什么样的军队,能强悍到如此地步?

沈黎试探的问道:“道长,那兵法,叫什么名字?”

“一部兵法。”

“我知道是一部兵法,但是具体叫什么名字?”

“名字就叫《一部兵法》。”

“好清新脱俗的名字,跟有间客栈有的一拼。”

他一头黑线,这名字,也起的太过随意了吧?

“那兵法,是上古残卷,分为两部,上卷,是排兵布阵的本事,下卷,是一种药物的炼制方法,两卷合一,天下无敌。”

“那可太厉害了。”

沈黎压根就不信这玩意儿,古人就喜欢夸大事实,什么天下独尊,天下无敌等等。

老道士呵呵一笑:“小子,听说过萧家的血浮屠重甲军吗?”

“血浮屠?铁浮屠倒是听说过。”

“血浮屠,是萧家独有的一支军队,全员重甲附体,除了眼睛,浑身都是刀枪不入的铁甲,只有三百人,但可面对三万大军!”

“三百打三万?”

扯呢吧?

你以为他是我啊?拥有黑火药。

“那就要说到兵书下半部了,是一种丹药。”

“你的意思是说,这种丹药,吃完之后,力大无穷,不知疲倦,并且悍不畏死的那种?”

沈黎饶有兴趣的摸着下巴,这东西,好像是可以提升人体潜能的丹药,类似于兴·奋·剂的存在。

老道士点点头:“看来你还不笨,那丹药服用之后,人体在短时间内,力量,速度都会提升十几倍,并且身形会增高一倍,丹药入体之后,强行改变人体筋脉,打通任督二脉,将人体变成一个极为适合修炼的体制,于是,天地灵气会在他筋脉改变的那一刻开始,强行往他体内灌注,仅仅两个时辰,人就可以从毫无修为,变成三品高手。”

“这么猛?”

他瞪大眼睛,果然这世上有改善人体的药物,万逸楼那小子一直在骗自己。

“你也别羡慕,当他们体内真气达到三品时,立马会爆体身亡,整个人如同一个大杀器,奉献最后一份力量。”

也就是说,这些血浮屠,在服药之后,两个时辰内见人就杀,越战越勇,而且修为越来越高,两个时辰一到,他们就化作小型炸·弹,在战场上烟消云散。

再穿上刀枪不入的重甲,这些血浮屠在冷兵器战场上,就是人形收割机,没有哪个军队可以战胜他们!

没有痛觉,便意味着受伤不会影响他们屠杀的速度,这种东西,哪个国家的军队见了不怕的?

也难怪萧鹏举能那么生猛,原来外挂在这里。

这个名为《一部兵法》的兵法,也不知何人所创,如果他猜得不错,前半部分的兵法篇,已经够培养出一个大元帅了,至于后半篇,则更为厉害,试问这世上有哪只军队能处理这些血浮屠?

怕是没人了。

“你的意思,是这部兵法,还在萧家?”

老道士摇摇头:“我不确定,萧家抄家的时候,这小子他爹应该没交出这东西,否则以当今皇帝好大喜功的个性,怕是将三军都培养成血浮屠,征战其他国家了。”

的确,哪怕是三国中最强的大楚,也没法面对这些血浮屠,唯一能拦住他们的,怕是只有地形。

但是,有了真气,五品都可以飞檐走壁,飞跃城墙了,那些城池,怕是也拦不住他们吧?

萧鹏举临死前应该是将这东西藏在哪里了,这东西在冷兵器战场的时代,简直就是外挂,而且是那种不封号的。

萧鹏举这是被强行给删了号,还不是封号。

这东西虽然厉害,但不应该存留世间。

他看向老道士,老道士也看向他:“必须要找出来毁掉了,要是落到有心人手里……”

他意味深长的看向远方。

沈黎只觉后背有些发凉。

天道宗。

这东西要是落入他们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不管这小子愿意不愿意,我都得将他留在身边,一来他爹与我有些渊源,我想洗洗他身上的晦气,二来,便是这东西了。”

沈黎点点头:“如果需要我帮忙的,随时说一下,山间物资短缺,我听人说他受了重伤,很是担心,前辈若是缺药材,晚辈随时送上来。”

“嗯,药材倒是不必了,这山间一应俱全,要肉有肉,要菜有菜,我看你小子还算顺眼,有时间送上一两坛好酒上来。”

老道士捋着山羊胡须:“若不是里面那小子经常提起你,我早就给你撵了。”

“好好好,晚辈这就派人去准备,不妨告诉前辈,晚辈在仙平县开了一座酒坊,需要多少好酒都有的。”

“去吧。”

“好嘞!”

第169章:霍十娘到访 翌日,沈黎便提着酒水上山。

他搞出来的竹叶青,就连喝过御酒的唐寻章都说极好,征服这老头不是手到擒来吗?

果然不出他所料,老道士喝完竹叶青后,整个人都舒服了,一个劲的夸赞酒水不凡。

沈黎笑眯眯的继续替他添酒,这老道士有手段逼出体内的酒精,但喝酒,搞这些小动作,就不美了。

一个时辰之后,老道士舒舒服服的眯着了。

而沈黎也如愿以偿见到萧林焕。

如此重的伤势,老道士也能救过来,当真有两把刷子。

只是,他伤口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棉线,当真丑陋。

萧林焕脸色惨白,看到沈黎后苦笑一声:“沈大哥。”

“嗯,你躺着吧。”

沈黎按下他,四处打量:“怎地这么不小心,还能让人临死反扑。”

“大意了,没有闪。”

萧林焕尴尬道:“兄弟们还好吧?”

“还好,只是死伤有些惨重,最后山寨烧起来的时候,你有些操之过急了,晚来半个时辰,山寨烧完,自然好打许多。”

“对不起。”

“没事,你第一次带兵,能有如此成果,很不错了。”

沈黎看了一眼外面,那老道士依旧熟睡,他便放下心来:“这老道士不愿意放人,没办法,只能先委屈你在这山中居住了。”

“他待我挺好的。”

萧林焕点头道:“我暂时就不回去了。”

他知道,如果自己的身体好一些的话,沈黎是可以将他带走的。

现在他胸前伤口未愈,贸然派人挪动的话,一旦伤口将棉线崩开,后果更加严重,那些新长出来的肉,都会撕裂开。

而且这里处于伏牛山南边,想要下山,还要经过观雀峰,等到了仙平县,起码要四个时辰。

四个时辰,伤口崩开,若是不能及时止血的话,很容易失血过多。

这也是沈黎没有跟老道士硬来的原因。

当初若不是老道士及时将人抢走并救治,等抬下山,怕是已经是具尸体了。

“你阿姊和妹妹,都很担心你。”

沈黎看着窗外,深吸一口气道:“你好好养伤。”

“谢谢你,沈大哥。”

萧林焕郑重道:“你放心吧,我在山上很好。”

“我知道了,只是这山间雾气重,又凉,回头让他们送点棉被和炉子过来。”

现在整个伏牛山都是沈黎的,他都可以在山上建立哨卡了。

为了防止有新的山贼雀占鸠巢,他直接命人将之前的山寨给推平的,现在上面就几座茅屋,偶尔巡山的士兵累了,还能进去喝口水。

人没事,但是暂时弄不回来,这个消息,还是告知一下两姐妹好一些。

现在的仙平县,将事情安排下去,基本上不需要沈黎插手做什么。

他闲来无事,都想回一趟金陵了。

下山之后,苗欢盈姐妹听说萧林焕是安全的,也松了一口气。

这几日,刘齐一直郁郁寡欢,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这是失恋后遗症。

沈黎回来之后,便叫来苗欢盈询问关于血浮屠的事情。

苗欢盈毕竟年长一些,听说过这些事情,但知道的并不详细。

军中之事,她父亲不会对她提起。

苗欢盈努力回想许久,最终摇头化作三个字:“不清楚。”

“嗯,你不知道很正常,现在街面上处理的怎么样了?”

沈黎照例询问一番,现在钱财和人手都不够,所有工程根本无法同时进行。

南边城墙刚刚建立一半,想要做下水道以及修缮所有房子,基本上不现实。

“东西南北四条街道,都安排了卫生纠察队,街面上现在很是整洁,公共厕所的粪池,每日都有人轮流打扫,再就是城南小河内的污泥,也在派人处理,现在干涸阶段,正好修缮一番,来年雨水充沛时,也好将城中雨水带走。”

“青楼先试着开办了一家,这两日,有三十人愿意加入青楼,都是那些从山寨里出来的苦命女子,初步试验阶段,她们对这种经营模式很满意,只是有些客人,有些意见。”

沈黎微笑道:“自然是有意见了,那些女子,想做就做,不想做就打烊,那些客人一时间适应不过来,很正常,不过,这世上有句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他们愿意加价,我想,很多女子都愿意加班的。”

苗欢盈捂嘴轻笑道:“还是少爷懂这些。”

“得了,别开玩笑开到我头上了,注意城中的发展,还有啊,城内现在设施完善,肯定有小偷小摸的事情发生,告诉柳升,让他一定要带着手下人注意,那些泼皮无赖,若是在城中骚扰百姓,暴打一顿,挂在城墙上晾晒一日,丢出仙平,乱世就要用重典。”

“明白了。”

她点点头,最近城内的确有人小偷小摸,想做到夜不闭户,根本不可能。

“对了。”

她忽然凑过来,看了一眼院子,神秘兮兮道:“霍十娘昨日来找我了。”

“嗯?因为什么?”

“她要住在城内,让我帮忙找一个房子,钱,咱们出。”

“住城内?”

沈黎奇怪的皱眉道:“她无家可归了?”

“您把山贼都毁了,她哪里还有家啊。”

“住外面做什么,直接住县衙呗。”

他没忘记,霍十娘可是个六品高手,有她住在县衙,一般的宵小之徒根本不敢进来。

“可刘齐……”

苗欢盈欲言又止:“我怕他骚扰人家。”

“人家霍十娘怕他骚扰?开玩笑。”

“不是,我怕霍十娘烦了,就打他……”

“那他也乐意。”

沈黎摆摆手:“行了行了,让霍十娘住进来,还能保护保护你们,你们如花似玉的,现在城中还有那些流氓泼皮,万一伤到你们就不好了。”

“好。”

……

说话间,沈妞妞抱着一堆零食,从外面走进来。

在她身后,还有一脸冷艳的霍十娘。

刘齐眼前一亮:“豆豆,你来了啊。”

“豆豆你吃饭了没啊?”

“豆豆,我好想你啊,你不在的时候,我茶不思,饭不想,睡也睡不着。”

……

霍十娘冷冷的看着他:“你再敢说这些肉麻的东西,我割了你的舌头!”

第170章:催婚 “我就在这里待到明年开春。”

霍十娘冷冷的看向沈黎道:“我不希望有人打扰。”

“甚好,甚好。”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霍姑娘能大驾光临咱这破旧的县衙,咱可是蓬荜生辉啊。”

“油嘴滑舌。”

她冷哼一声,转身离去,却被沈妞妞挡住。

“姐姐,你可真好看呀,糖人给你吃。”

说着,小萝莉从自己一堆零食中掏出糖人,笑嘻嘻的递给她。

尽管霍十娘对沈黎意见很大,但对这粉雕玉琢的小姑娘丝毫恨不起来。

她缓缓的蹲下去,笑眯眯的摸着沈妞妞的小脑袋:“你叫什么呀。”

“我叫沈妞妞,姐姐你真漂亮。”

“你也很漂亮呢。”

霍十娘一笑,如春暖花开,她拿着糖人,忽然想起那日收到的消息,不由好奇的问道:“能告诉姐姐,你是怎么卖掉那个苏锦途的吗?”

“苏锦途?”

沈黎在一旁奇怪的皱眉:“不是他绑的妞妞吗?”

霍十娘白了他一眼,直接将他过滤掉,接着问道:“就是那个绑你的大叔。”

“那个高高的大叔吗?喔,他是说爹爹是沈黎,要给爹爹好看,我就把他卖了啊。”

小萝莉人畜无害的嘻嘻笑着,随后一蹦一跳的跑出去玩耍。

沈黎一脑袋黑线:“你是说,她把苏记牙行的东家,苏锦途,给卖了?”

霍十娘耸耸肩,拎着包袱就往后院走去。

“我的老天爷,我还炸了人家祖坟。”

沈黎一阵羞愧:“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哈利路亚。”

这苏锦途入了奴籍,怕是一时半会都翻不了身了。

恐怕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做了半辈子的主子,下半辈子居然会成了家奴。

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啊。

刘齐倚在门边,看着霍十娘自己收拾床铺,扭扭捏捏:“豆豆笑起来,可太好看了。”

霍十娘一代高手,听力自是极好,她顿时一阵头大。

搞什么不好,非得搞美人计。

真是造孽啊!

她愤愤的甩开被褥,一掌打开窗户,飞上屋顶思考人生。

午后,沈黎闲来无事,便带着妞妞回金陵。

她娘亲,应该很是想她,当初那么一声不吭的跑出来。

不过现在山贼给清理了,可以直接从山间道路过去,这来一趟金陵,不过两个时辰而已。

金陵依旧十分繁华,路边有人认出了沈黎,笑着打招呼。

伯爵大人安康,伯爵大人回来了等等。

沈黎也笑着一一回应。

等到了自家大门,守门的护院一见是伯爵府的马车,立马出来迎接,另外一人则匆匆跑进后院禀报夫人。

现在的林晴,由自家丈母娘照顾着,又是怀了孩子,营养好了许多,整个人都微胖了一些,原来的瓜子脸,隐隐约约有朝着西瓜子的方向发展。

苗欢心从车厢内下来,将小主子沈妞妞请下来。

林晴见到沈黎,先是满脸笑意,看到沈妞妞后,俏脸生寒:“妞妞,你给我过来!”

“我不。”

小萝莉抱着沈黎大腿,死活不过去。

现在的娘亲,比爹爹要凶很多。

嗯,我一定要给爹爹找个温柔的姐姐。

林晴跟着沈黎一同走着,完全不知道自己一把s一把尿抚养大的女儿,居然也在考虑给自己丈夫找小妾,还想换个娘!

夫妻俩说着最近发生的有趣的事,而妞妞在苗欢心陪同下,在府内游玩。

不得不说,最近沈黎走后,府内没丫鬟,便招了十几个面容姣好的丫鬟。

林晴有些促狭的将她们叫到跟前:“呐,这是你们的伯爵大人,叫老爷。”

“老爷好。”

十几个姑娘微微一福,神色各异。

胆大一些的,细细的看着沈黎,胆小又好奇的,从沈黎脸上扫过一边,便脸色绯红。

十几人排成一排,供沈黎围观,不由得让他想起前世一些地方。

换一批。

当然,沈黎没说出来。

他感受到一旁林晴调戏的目光,不由扭头瞪了她一眼,随后看向众女:“以后叫少爷就行,老爷太老了,行了,你们下去忙吧。”

“怎么样,我的伯爵大人,看上了哪个,今晚就安排她服侍你。”

林晴捂着小嘴,咯咯的笑道:“不知道伯爵大人在仙平县,可有遇到看对眼的人儿呢?”

“我真不需要啊。”

沈黎叹口气:“你这么热衷于给我找小妾,我总有些……唉……而且十几个,我哪里吃得消?”

如果没有意外,这十几个女孩,最大的十八九岁,最小的十五六岁,基本上都是同房丫鬟。

那十五六岁,怎么下得去手啊?

他一脸为难,看了看外面尚早的天色:“要不,我回仙平了。”

“那不行。”

林晴连忙拦住:“你现在是伯爵大人,该考虑考虑三妻四妾的,没人说你,你也养的起啊。”

“不是。”

沈黎眉头拧成一团疙瘩。

女人多了,便容易争风吃醋,后代多了,便容易出现抢夺家产的情况。

他沈黎,若是仙平建成的话,以后的家产,怕是国库也比不上。

搞一堆女人,不过是为自己徒增烦恼罢了。

想要孩子,大不了林晴多生几个呗。

外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林晴撑着肉嘟嘟的小脸,叹了口气。

这件事,她母亲也没少劝她,女人要大度什么的,要多弄几个姐妹一同服侍相公等等。

她心里十分纠结。

一来,她自觉二十岁,年纪大了,年老色衰,色衰爱弛。

二来,她觉得自己在事业上帮不上沈黎,若是找了其他年轻貌美的,她就会被沈黎抛弃在一边。

“行了,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没什么不好的。”

沈黎握着她的小手,笑着安慰道:“对了,他有没有不老实啊?”

“才两个月不到,怎么可能感受的到?”

林晴撅着小嘴:“你什么时候回去?”

“那里没事,我就待在金陵呗,或者把你接过去,那边县衙房间已经收拾出来,欢盈都在看着,咱们每日逛逛街,买买东西便好。”

“嗯,我听人说,有了封地的伯爵,不可以长期住在外面,而且你那个地方,怕是接生不便,我就不过去了。”

她难得拒绝了沈黎。

不是不想念,而是觉得,时间长了,沈黎忍耐不了寂寞,便会……

哪怕收了欢心姐妹俩也好啊,欢心这孩子,多好啊。

第171章:邻县搞事 沈黎回金陵的第三天,每日与林晴腻歪在一起,吃住睡都在一起,让那些眼巴巴上位的丫鬟们,好生幽怨了一番。

沈妞妞也极为幽怨。

在仙平,都可以跟爹爹睡一起,回来后,只能一个人面对冷冰冰的小床。

每日她都蹲在两夫妻一旁,撅着小嘴,满脸幽怨。

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第四天一早,刘齐便急匆匆的跑回来:“少爷,不好了。”

沈黎穿戴整齐,皱着眉头:“少爷哪里就不好了?”

“不是,是仙平出事情了!”

刘齐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昨夜,来了一伙强贼,将北城墙工地上的工人都掳走了,咱们护卫队,很多人都被打伤,还有钱一坨,想要阻拦的时候,也被人打的卧床不起,今天早上才发现。”

“这么快就又有山贼了吗?”

沈黎皱着眉头,连忙招呼府中备好马车。

苗欢心一早便听说了消息,背着他的换洗衣服也上了马车。

三个人坐在车厢内,快马加鞭,一路飞驰。

只是,刚出金陵城,苗欢心的包裹下,探出一个小脑袋,长大小嘴,拼命的呼吸着。

“小主子?”

刘齐瞪大眼睛:“您怎么也跟来了?”

“府里无聊,我要出来跟着爹爹。”

沈妞妞歪着脑袋,也不知她何时钻入的车厢。

沈黎叹口气,默认了这磨人小妖精的跟随。

到了北城墙,他脸色顿时铁青。

已经建造一丈有余的北城墙,被人强行挖倒破坏,现场一片狼藉,工人住的帐篷,尽数被烧毁,现场的灶台等物,也尽数被挖烂。

城墙一片的地上,斑斑点点的血迹,触目惊心。

看样子经历了一场大型打斗。

柳升等人早就在现场等候多时,他有些无奈道:“北城门离县衙太远,昨晚并没有听到什么太大的动静,那伙人,应该是训练有素的老手,能将五六百工人劫走,怕是也有上千人的队伍。”

“那哪里能冒出这么多的新山贼出来?”

沈黎深吸一口气:“这山贼还杀不完是吧?给老子搞毛了,老子把伏牛山给炸了!”

“伏牛山的探子来报,山上并无异常,那些人,应该不是山贼。”

柳升摇摇头道:“或许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哪来的一千人的队伍?

谁还能组织一千人的队伍特意来搞破坏的?

这分明不想仙平好起来的。

嗯?

沈黎忽然奇怪的看向远方,瞬间冷静下来。

他目光深邃,看向越县的地方,能短时间组织一千人的队伍烧杀劫掠,除了伏牛山,就只有越县了。

可越县与自己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闲得蛋疼劫自己的工人?

对了。

那些工人,本来就是越县的人口。

苗欢盈也赶过来,将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是越县,咱们这边的工价高,传到越县后,便将他们的青壮劳力都吸引过来做工,现在的越县,人口严重流失,若是明年春耕时节没有年轻力壮的劳力,会影响收成,所以,定远伯便派人,深夜将人强行掳走。”

“他掳人就掳人,他砸我城墙干什么?还有,砸我吃饭的锅干什么?”

沈黎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仇,我记下来了!”

柳升在一旁奇怪道:“那定远伯,哪里来的一千人军队,伯爵最高不才三百人吗?”

“那还有七百人,当做家丁,护院等等,没记录在案。”

“这种破坏他人城墙的行为,就不能报官抓他吗?”

苗欢盈叹口气,武夫脑子就是简单。

“报官?报金陵的府尹,也抓不了他啊,除非是告御状。”

“对,就告御状。”

她一脸无力:“那定远伯,无论财力,势力,朝中关系,都比少爷要高一些,你觉得陛下会偏向这个老牌贵族,还是偏向少爷这个新晋贵族?而且少爷这官位本来就是买的,虽同为朝中三品大员,但人家定远伯,算是三品,而少爷,只能算是假三品,明白了没?”

“明白了,就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

沈黎一头黑线:“你们俩,能在我背后谈这事吗?很伤人啊!而且欢盈你有一点说错了,告御状,陛下不一定会偏袒他,但本公子是那种爱打小报告的人吗?咱玩死他!”

之所以皇帝陛下不会偏袒定远伯,则是因为他的财力与地位。

当年,大渝内忧外患,国库空虚,让这些贵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可有几个真正掏钱了?

最后陛下无奈,只能卖官凑军费,从那时起,便将这些老牌贵族记恨上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想要动贵族,难如登天,这些贵族,甚至可以控制大渝的经济命脉,哪个皇帝会喜欢?只是没法动而已。

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些贵族,或多或少都有些亲戚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大渝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这么一搞,到时候内乱算谁的?

苗欢盈看着周围一片狼藉,也忍不住叹口气。

“走吧,看看钱一坨,被人打伤,也是因为我。”

沈黎招呼道:“去,买点礼品带过去。”

身后的苗欢盈连忙答应。

钱一坨作为泼皮中最后一个,已经浪子回头,打定了主意跟沈黎做下去,可现在出了这种事情,怕是家里人担心的要命。

他们只是升斗小民,若是之前沈黎在贫民窟被打的下不来床,林晴得害怕坏了。

他是最早一批在仙平县买了房子的人,房屋也是官府帮忙重新盖的,新房子,自然是亮堂堂的。

他们一家老小都住在其中。

本该其乐融融的一家,但里面现在传来阵阵悲痛的哭声。

沈黎叹口气,推开门进入。

里面的人,都在他的记忆中浮现,当初他也没少来钱一坨家中喝酒,算是狐朋狗友的一员。

“嫂子。”

他轻叹道:“我来看看钱一坨。”

面对身为伯爵大人的沈黎,他们就是再难过,也不敢在他面前撒泼,一个个纷纷让开,让他进入房中。

旁边几个年过半百的大夫诊治,将钱一坨断掉的右腿接好后,又缝合他左腿上的刀口。

“他们拿刀砍你了?”

沈黎眉头紧锁。

钱一坨咬着牙,忍着缝针的痛苦,他满头大汗的点点头,憋了半天,来了句:“这帮王八蛋!”

第172章:慰问伤者 苗欢盈紧跟过来,送上各种礼品,表示慰问。

沈黎在内屋,看着钱一坨道:“还好你机灵,没有硬拼,这帮人月黑风高的,真的把你杀了,也找不到人。”

“是啊,这帮人,没打算杀人,就是抢,有几个不听话的,被他们砍伤,也抬在担架上拉走了。”

缝针缝到关键处,钱一坨疼的满头大汗,脖子上的青筋暴起,他死死咬牙苦撑着。

“我都知道了。”

沈黎安慰道:“别的事情就先不要想了,老老实实在家休息一段时间,这些日子也辛苦你了,关于你的工钱照发,另外,你的汤药费以及补品,都由我来包了。”

“谢谢你了,伯爵大人。”

“你还是叫我老沈吧。”

他笑着耸耸肩:“你我也是朋友,不要有心理负担,有什么需要的,让嫂子过来告诉我一声,或者告诉欢盈。”

“好。”

他走出去后,钱一坨的父母,两个孩子以及婆娘,纷纷感激的下跪:“多谢伯爵大人!”

周遭看热闹的百姓,听说工伤官府全包,顿时纷纷叫好。

这种办法,完全保证了工人的权益。

有些地方,工人只要伤了,病了,基本上几个月白干一场,全搭进医药费了。

所以很多工人,都不敢生病,更不敢弄出工伤。

沈黎连忙扶起他们:“你们在家好好照顾钱一坨,工地上的事情,等他好了之后,还是他负责。”

几人又连忙行礼,没想到,工作都还没丢。

苗欢盈跟在他的身后,一同在街上巡视:“少爷,我去金陵贫民窟招人吧?越县暂时还是不要招惹为好,他们老牌贵族,手上的兵力都有些强悍,比起山贼肯定训练有素许多,若是他们报复,咱们好不容易建造起来的仙平县,挡不住他们打砸一通。”

正常情况,这个哑巴亏,就得先吃下去。

对方兵强马壮,而且都是身穿盔甲的士兵,想要与他们对战,基本上讨不着好。

可,那只是普通的战斗方式。

沈黎脸色有些阴沉,他找了个茶摊坐下,愤愤的喝下两口水。

周围百姓都知道昨晚好不容易建成的城墙被毁,现在伯爵大人肯定很生气,一个个都绕道而行,生怕触了霉头。

“第一,你去金陵招人,跟闫海容说,要帮他解决贫民窟人口就业问题,工人赚了钱,妻儿在金陵,到时候肯定去金陵消费,他定然愿意。第二,继续去越县周边传话,工人来仙平的,工价还会再涨,总有人为了赚钱,私逃越县的。”

苗欢盈蹙着秀眉:“少爷,不是不招惹越县吗,您还去越县招人。”

“本少爷从不吃这哑巴亏,凭什么?我辛苦搭建的城墙,他给我挖了,我没炸了越县的城墙,已经很对得住他了!”

沈黎愤愤道:“招人的时候切记,咱们仙平县的人,不要进越县,否则人家把咱们打了,也没办法。”

“可是我的少爷啊,那一千人马,咱们拿什么震慑人家啊,金陵这次不可能派兵为您撑腰的,咱满打满算,也就一百人而已啊。”

“你爹都能三百打三万,我一百打一千怎么了?”

他冷冷的看向越县方向:“山贼还没剿完,咱们要为民除害!”

苗欢盈劝不动他,只能苦笑。

去金陵招人,肯定是可行的。

金陵城内无田地,都是商户和工人,闫海容巴不得沈黎将人抽调一部分走,那些贫民窟的人,严重影响了金陵的发展,他们走了,金陵的贫困户会少了许多,而且少了人,那工人就业环境也会好很多。

作为经济重城,从来不缺工人。

只是,少爷非得和越县的定远伯杠上,怕是讨不着便宜。

而且越县的地势相对高一点,若是将来雨季决堤,这帮人要真的损起来,挖开堤坝,将河水倒灌仙平县,那仙平真的没办法。

“你去一趟铁匠铺,告诉他们,浇筑大量的铁珠,官府收购,铁珠务必圆滑,需要抛沙,每颗铁珠,都得一样大小。”

“要铁珠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

沈黎放下茶杯,从怀中摸出两枚铜板丢在桌子上,施然离去。

他前往的方向,正是沈家私军的大营。

没有护卫住仙平,柳升有很大责任,还有林威,两人都有些忐忑,不知道少爷怎么处理他们。

沈黎到了军营之后,坐在最上面的太师椅上,沉默半晌。

“知耻而后勇,这件事,对方也有预谋的,若是你们昨夜真的起了冲突,怕是讨不着好。”

“伯爵大人,此事我们全责。”

柳升拱手道:“我们愿意领军棍。”

“此事稍后再议,现在说一下,怎么面对越县接下来的打击。”

“越县……还不罢休吗?”

林威有些迟疑道:“人都已经劫走了。”

“嗯,所以我以双倍价钱,再去越县招人。”

“这……”

两人对视一眼。

您这不是贱吗,刚挨了打,还跑去招人,记吃不记打吗?

他们自然不敢直接说出来,委婉的说道:“少爷,越县的兵力,可有一千多呢。”

而且即便是打起来,残杀同僚,罪名应该不轻吧?

“嗯,去越县招人,就是激怒他们跟咱们打架,你们都是练武的,血气方刚的,昨晚的事情,不憋屈吗?”

两人异口同声:“憋屈!”

可憋屈能怎么办,人家有一千多人,十倍兵力。

这可不是山贼,人家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指哪打哪。

“你们怂什么?”

沈黎皱着眉头:“我总不会带着你们送死吧?我当初五十人打一千人都能灭掉他们,何况是一千个兵,怎么,兵不比贼好打?”

“说实话,贼,怕死,兵,有装备,有后台……”

两人说着说着,便沉默了。

“怂什么?他是兵就不会死了?他们来的时候,黑灯瞎火的,你当成山贼灭了不就行了吗?”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从即日起,所有人,丢掉长枪,腰间配刀,背后配火铳,一百人的队伍,统一都用火铳迎敌。”

“我就不信,热武器出来,灭不掉你一个小小的定远伯!”

第173章:真损啊 越县的定远伯,站在城墙上,那些百姓不得不回来老老实实的干活后,欣慰的捋了捋胡须。

他现在就像是自家辛苦养大的孩子,青春叛逆期时喜欢到网吧玩耍,而他,就是那望子成龙的家长,将孩子强行从网吧拽回来。

仙平县就是不良网吧,而沈黎就是那黑心老板。

那些被驱赶回来的青壮劳力,敢怒不敢言。

越县的兵力比仙平多了十几倍,而且定远伯的统治比定安伯沈黎的统治苛刻的多,他的那些个手下,平日里在城内,吃拿卡要,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民不与官斗,何况他们斗不过,即便是越县男女老少加起来,也很难推翻越县的统治。

两者对比起来,四海升平的仙平县,简直就是天堂。

起码他们工钱给的足,不克扣工钱,并且每顿伙食还有三菜一汤。

越县的采石场,每顿只有两个馒头,搭配着咸菜,一天两文钱。

许多百姓已经很不满了,但又不敢真的做什么。

现在越县仙平县的西城门已经关闭,不允许任何人通行,就是防止有工人偷偷跑去仙平县。

事情经过两日发酵,金陵贫民窟倒是拉来了不少人修建城墙,但这其中也有泼皮无赖,听说工地的生活好,钱又多,便一个个过来,偷奸耍滑。

负责工地的钱一坨还在病床上,苗欢盈一介女子,又不喜欢与人咄咄逼人的讲话,那些泼皮便觉得她好欺负,平日里出言多有放肆。

沈黎让刘齐拿着一堆传单,前往越县其他几个城门附近发放,放完就跑。

刘齐起初还是有些害怕,此举完全就是向越县宣战。

人家越县的定远伯能放过你?

不过少爷说的话,还是得照办。

他走在南城门附近,看到一个青年,犹豫了一番走上去。

“兄弟,找工作吗?仙平县修城墙,每日十文,包吃住,三菜一汤。”

那青年皱了一下眉头,本来有些不信,但前两日被抓回来的人,都在谈论仙平伙食多么的好,他也有些意动。

刚好,旁边一个中年人路过,他本来就在仙平县做过活,被抓回来后一直心怀不满,正好今日仙平县的人又来招工,他瞪大眼睛,连忙走上去:“这位小哥,我们怎么去仙平?现在西城门关闭了啊。”

“没事,绕道而行,这次你们来了仙平,不想回来就可以不用回来了。”

“那太好了,我马上就去收拾包袱,跟那帮老伙计们好好说一下。”

为了赚钱,即便是绕路,他们也拼了。

仙平县内,沈黎坐在马车上,看着那些磨洋工的泼皮,叹了口气。

一块砖头,三个人抬,吃饭的时候,一个人吃三个人的饭,资本家的噩梦啊。

他自然可以收拾这些泼皮,甚至可以打杀他们,但没必要。

温文儒雅的定安伯,从不打人。

他摸着下巴,看着一旁心急火燎的苗欢盈,笑道:“你别着急,等越县的第一批工人来了之后,咱们再清除这些磨洋工的泼皮无赖。”

“少爷,他们这么做,明年这个时候都不一定能建起来。”

苗欢盈摇头叹息,这些人,福利待遇是整个大渝最好的,可做事,真不行啊。

他们十文钱一天,是越县的五倍,还有吃食,每顿有肉,三菜一汤,还专门招来厨子为他们做饭,哪个工地有这么好的待遇?

还有睡觉的帐篷,怕他们夜间冷,每个帐篷配备了油灯,炉子,每夜柴火都是个不小的开支。

这么干,真对不起人啊。

非得每日找来监工,在他们后面抽着鞭子才好好干活吗?

沈黎笑着安慰道:“别急,耽误的,不就这两日吗?你再多从金陵招一点这样的人过来吧。”

“哈?还招?”

苗欢盈一阵头大。

“嗯,招五百人,越县的人跑了,我们总得有个说法吧,不然人家要人,咱们怎么办?要那些卖相好一点的,相对胖一点的。”

“好吃懒做的那种吗?”

“哎对了!”

她缓缓扭过头,看向越县的方向:“少爷是准备把他们送给越县吗?”

“宾狗!”

沈黎打了个响指,笑眯眯的说道:“定远伯很需要人,咱们给他们送一点过去嘛,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很正常嘛。”

说完,他耸肩阴笑几声,朝着县衙方向走去。

苗欢盈怔怔的看着他离去的方向:“是不是,有些太损了啊。”

这些泼皮,到了越县,每日好吃懒做,又游手好闲,溜门撬锁倒是一把好手,到时候,越县怕不是鸡飞狗跳。

一两个都已经很烦人了,何况是五百个。

这么干,不怕生儿子没py吗?

她转念一想,连忙呸呸两声。

夫人正怀着孕呢。

沈黎在街道上一路走来,公共厕所很是健全,很多地方还新建了垃圾桶,街道上并无垃圾出现,至于之前地上的肮脏之物,完全消失不见。

一些穿着统一服装的巡视队伍,不时从街道上走过。

他们之所以对城内卫生工作这么积极,完全是因为沈黎弄的奖罚制度。

每个巡查员,查到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的,罚款五文钱,查到随地大小便的,罚款十文钱,这个钱,归巡查员。

有如此好事,巡查员自然无比认真。

但,为了防止巡查员以权谋私,若是发现巡查员冤枉好人,罚款一两银子,发现三次以上,逐出仙平县。

巡查卫生方面,一直相安无事。

百姓们并不傻,仙平县每日都在慢慢发展,一天一个样,他们就能看出,将来的仙平县,一定会很繁荣,所以对于逐出仙平县这件事,还是有些畏惧的。

而且仙平县的福利方面,慢慢的在完善,老有所依,小有所养,这些百姓不正是需要这些吗?

包括有些女子,甚至青楼都帮她们开好了,她们若是需要大量钱财,甚至可以选择卖身。

只是,近日有些不良风气出现了。

外地有些女子,听说仙平县青楼福利,不远百里的赶来,只为赚取一些钱财。

她们的打算很简单。

到仙平做几年的风尘女子,年纪稍微大一些,便回乡赡养父母,找个乡间老实人嫁了。

第174章:奶茶现世 起初,沈黎还没有在意,但想想这件事造成的影响,当即哽着脖子扬着脑袋大怒。

“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

随后仙平青楼,再次调整规则,外地来的苦命女子,可以在仙平卖身,但必须拿仙平的身份证。

在仙平卖身一年,必须在这里购买房产,钱不够没关系,户主或者官家,提供借贷服务。

也就是说,来了仙平卖身女子,必须要在此地定居,不定居可以,你在仙平将钱花完再出去呗,想通过皮肉生意赚大钱,没门!

而且仙平现在吸纳人才,下到泥瓦匠,上到各种能工巧匠,都会办法职业证书,凡持证书者,在替官家做事时,可得一倍到十倍工钱不止。

商家太多,技术人员太少,对一座城来说,是畸形的发展。

沈黎坐在路边茶摊,不时有人过来对他打招呼。

这位平易近人的伯爵大人,又年轻,说话又好听,许多百姓都很是喜爱。

茶摊老板也是个苦命人,两个儿子都被山贼害死,小女儿还被余县令圈养起来,老婆子被活活气死,就在生活无望时,伯爵大人出现了。

女儿现在找了个二十多岁的老实人嫁了,男人做粪水清理,女儿和父亲经营一个小茶摊,每日赚个几文钱,一家人加起来,日子倒也过得去。

沈黎没事便过来坐坐,替他们拉客,他来了之后,见人多,便开始讲故事。

上到西游记,下到各种电视连续剧,小说等等,一群人听的津津有味,自然少不了找个地方坐下来,喝上一杯凉茶。

“王老四,今日收成咋样啊?”

茶摊老板连忙笑呵呵的拎着茶壶走过来,放在桌子上,然后在围裙上擦擦自己的手:“感谢伯爵大人,小老头都记着呐,您可真是咱的大恩人啊。”

“有没有信心,做大做强啊?”

沈黎挑了挑眉毛。

日子勉强过得去?那不行,本伯爵再给你们添把火。

王老四踟躇一番,又看向女儿,女儿也是个外向性格,看到沈黎这位大恩人,笑道:“爹,伯爵大人这是想让您发财呢,您还不快答应。”

“哎,好嘞!”

他连忙一拍脑门,伯爵大人还会害自己吗?也怪自己老糊涂了,他连忙答应道:“伯爵大人说咋办那就咋办。”

“你看,整个仙平,有三家茶摊,甚至还有一家茶楼,你们这压力多大啊?你看看,这三家茶摊,有什么不同的?”

“无非是茶水品种不一样吧?”

王老四努力的抠着自己的脑门道:“其他都没啥。”

“环境,卫生,服务,都是影响生意的关键,明白不?”

沈黎翘着二郎腿:“今日本伯爵,不教你这些,而是教你卖个新花样,这茶水配方,可是本伯爵祖传十八代的,传男不传女!”

“哎呦,那可使不得啊!”

王老四连忙跪下:“伯爵大人家传的配方,小老头怎么敢要啊?”

“你看你,两句话就跪下来的,起来!”

沈黎皱着眉头:“有啥好跪的呢?我也是人,还比你年轻,做你儿子都够了,你以后没事就不准磕头了,他娘的折寿懂不懂?你以后再这么干,我就给你磕回去。”

“嘿嘿……”

“咳咳,这个配方,全天下,仅此一份,但是你卖完之后,就不准卖茶水了,只准卖我这种茶水,明白了没?”

“明白了。”

“听好了,我这份配方,名为……奶茶!”

他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此茶,还有一首童谣伴随左右,来,跟着我唱……”

“你爱我啊,我爱你,仙平奶茶甜蜜蜜……”

王老四咧着笑了起来。

沈黎气不打一处来:“你学啊!”

“伯爵大人,这唱的好不要脸。”

老头挠着后脑勺讪笑起来:“我唱不出来。”

“做生意!最主要的,就是不要脸!唱!”

“那……好吧……”

很快,沈黎搞来羊奶,将茶叶炒熟后,搅拌在一起,然后过滤后,加入糯米球,糖,一份奶茶便出来了。

王老四的女儿率先尝了一口,随后眼中冒出星光。

“嗯……很好喝啊!”

她砸吧着小嘴,意犹未尽,随后又喝下几口:“爹,干了!”

“听到没,你女儿都说可以,你这老货,怂啥呢,将来你们家成为仙平第一奶茶店,可记得请本伯爵吃大餐!”

王老四踌躇一番:“伯爵爷,您说,这换个店,要发多少钱?”

他一激动,嘴直接瓢了。

“钱!我可以借给你,但是,要归还利息!”

沈黎比出一根手指,随后凑过来小声道:“你以为本伯爵开不了这家店吗?你这老货还扭扭捏捏,给你机会你不把握,我可就走了啊?”

“我答应,我答应!”

王老四顿时急了。

伯爵大人对他的好,他都记着呢,而且这配方是人家祖传的都愿意拿出来,更好的是,人家还愿意借钱给自己,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他连忙道:“伯爵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小老头照办。”

“爹,做吧,以后仙平,可能不允许这种小茶摊出现了,咱得弄个铺子。”

沈黎眼前一亮,伸出拇指夸赞道:“好姑娘!好眼力!有魄力,女中豪杰!”

女儿被他夸得脸色通红。

很快,一家人商量一下,买下东市新的小铺子。

而几个新加入仙平的工匠,也有了事情做。

今日又是助人为乐的一天。

美滋滋。

……

只是,很快他就为今日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

那首魔性的小歌曲,很快风靡了整个仙平县。

所见之人,都会哼唱两句。

甚至沈黎在家办公时,外面还有人在哼唱。

听的太多,有些恶心了。

这几日,刘齐一直在越县附近游荡,以各种理由招收来大量的工人。

现在城墙处的工人,足足两千人!

其中,那些偷奸耍滑,工作不行的人,有三百人。

好吃懒做的泼皮,有两百人。

正在越县定远伯发起雷霆大怒,准备派兵好好在仙平县打砸一番时,西城门外,聚集了五百人。

领头的,自然就是柳升。

他一席白衣,骑着骏马,身后都是那些泼皮。

“请转告定远伯爵大人,对于越县的工人流失,我们感到深深的抱歉,所以挑来大量好手赠与越县,请定远伯务必收下!”

守城侍卫连忙进去通禀。

正在军中商量怎么处理仙平县的定远伯,听到这消息,冷哼一声,算你沈黎识相,不然,老子将仙平县砸了,我看是你头铁,还是我们的铁锤硬!

于是乎,五百人,顺顺利利的进入了越县。

为了防止这些刁民再次逃跑,越县每日城门派重兵把守,西城门直接关闭,不让同行。

另外,年轻力壮的劳力,近段时间,不准出越县,抓住打断腿!

第175章:城墙竣工 定远伯在城墙上看着那些陆续走进来的青年,一个个的,要么健壮,要么肥胖,很少骨瘦如柴的。

嗯,沈黎这小子,当真是怕了本伯爵了,送来的人,都是比较不错的,也罢,就先饶他这一回。

他美滋滋的背着手,回去继续搂小妾。

他哪里知道,沈黎顿顿给他们喂肥肉,他们又懒得干活,骨瘦如柴的人,也很快胖了起来。

五百人进入越县,自是找地方居住。

刚开始,他们有的露宿街头,有的弄了一间破房子,有的挤在破庙内。

仙平县的人,直截了当的跟他们说了,再来仙平,打断他们的狗腿,他们自然不敢再回仙平了,不过沈老爷心好,给他们找了其他城池。

越县官家也看不过去了,给他们每人都派了住所,有些人送到采石场工作,有的人修缮定远伯的城堡。

但很快,越县的百姓发现了不太对头的地方。

张三家的鸡丢了,李四家的鹅丢了,王五家的狗没了……

采石场也是,采石头嘛,需要锤子。

忽然有一天,他们起床后发现,锤子没了。

修缮定远伯城堡的负责人,总是感觉那堆木料,每天消耗的速度有些快,但工程进度拖慢不少。

这当真是邪了门了。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三个人在磨洋工,顿时勃然大怒。

尼玛,三个人抬一块巴掌大的砖头,还抬了半个时辰?

这他妈当我瞎呢?

工头当场就怒了,打了他们。

好吧,接下来几天,大家都老老实实的做事。

城中,偷鸡摸狗的事情不断发生,百姓们议论纷纷,但畏惧伯爵府的威力,都不敢到处宣扬。

终于有一天,一个不开眼的蟊贼,将爪子伸到了伯爵府。

伯爵大人费尽心思弄来的西洋小白狗,丢了!

全城找狗!

三个蟊贼,在城西城隍庙内,围着锅吃的啧啧香:“狗肉锅,这可是闻见狗肉香,神仙也跳墙啊!”

闻香而来的城中护卫,当场抓了三个满嘴狗毛的蟊贼。

神仙有没有跳墙不知道,定远伯爵大人,当场跳了脚。

弄死他们,给狗陪葬!!!

此事,成为城中盗贼的一个导·火·索,所有被害的苦主,纷纷出来喊冤。

谁家的狗丢了,谁家的猪没了,谁家的鸡越来越少了,谁家的姑娘跑了。

查案的官员一阵头大,一个个的记录备案,一个士兵不小心看到了档案,指着最后一栏:“这个姑娘跑了,是跟人私奔了,我守城的时候亲眼看到的。”

判官捋着胡须,拿着朱红大笔在后面判道:“偷心贼。”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已经入冬,仙平县的城墙,也渐渐竣工。

工人们拆除了脚手架,在一阵鞭炮声中,仙平县的百姓们阵阵欢呼。

城墙建立起来,意味着他们真正的有了庇护所了。

四周高耸的城墙,被画师加以描绘,更加美观。

那些不规则的石头,堆砌成城墙,再加上糯米汁进行浇筑,更加坚固,只是没那么好看。

画师用白色颜料将城墙四处全部涂白之后,再用黑笔画出规则的砖墙图案,这些看起来,整个城墙要舒服许多,而且洋气许多。

竣工后,那些工人又被安排在城内四处,挖沟搭建地下管道,另外一部分安排在采石场,做出石板砖,为日后的城内地板搭建做准备。

沈黎站在城墙上,看着四周都有些高的地势,微微叹口气。

这必须要在明年雨季之前,将城内的排洪措施准备好,城墙外面,最好再挖条河,将水给排出去,否则雨季到来,水流倒灌仙平县,到时候整座县城都会成了一片汪洋。

这是刚需。

他默默的看着越县与仙平县中间隔着的一个小山头,搓着手指。

从地上来看,仙平县处于一个盆地里面,地势很低。

实际上,越县地势更低,只是他们的排洪措施做的不错,加上一个小山坡挡住了仙平县,那些从伏牛山上的水,都灌进了仙平,这些年来,越县也是相安无事。

苗欢心带着妞妞,从后面走过来。

“少爷,外面风大,您多穿一些。”

说着,她将手中鹿皮大氅披在沈黎的肩上。

妞妞拿着一杯热奶茶,美滋滋的吸食着里面的珍珠。

现在王老四的奶茶店,已经风靡整个仙平县,在沈黎的指导下,他们做的珍珠各个Q弹爽口,美味无比,前来仙平进货的客商,纷纷赞不绝口,想要购买配方,被王老四义正严词的拒绝。

沈黎提出让他搞加盟店,被他毫不犹豫的拒绝。

原因很简单,我们不割韭菜,不坑老百姓。

几乎是在仙平城墙竣工的两三天后,越县的定远伯心心念念的新城堡,也竣工了!

一阵喜气洋洋的鞭炮声后,定远伯携带三十多个小妾,进去参观。

这座城堡,饱含他一半的心血,也是他这么多年来搜刮财富的三分之一。

虽然只有三分之一,但也耗费了近八百万两白银!

就连柱子上的图案,也是烫金的!

到处都是烫金的东西,金,占据很大一部分。

总之一句话,金碧辉煌!

除了没有龙形图案,其他的有些设施,堪比皇宫!

他美滋滋的看着城堡四处,不禁感叹,有钱真好啊!

走在柱子旁,他笑呵呵的摸着上面的图案,可惜,不是龙。

他拍拍手,又打算搂住小妾时,发现了不太对劲。

在他手上,赫然一片金黄色。

这柱子,他妈的掉色!

不对,这烫金的图案,他妈的掉色!

他连忙仔细的观看,随后又捻了一下沾有颜料的手指,顿时鼻子都气歪了。

什么烫金,这是画上去的金色图案,颜料中,根本没有金粉的存在!

尼玛!

“这是谁监工的,滚出来!”

他大怒喝道:“这整座城堡里的金子,哪里去了?”

监工也一脸懵逼,颜料是不假啊,都是掺杂了金粉的啊。

只是,他摸了之后,上面并无金粉颗粒。

他顿时腿都软了,瘫坐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伯爵大人,小人不知啊!”

“不知?你待会就知道了!”

定远伯满脸杀气:“你们,给我在所有金色的地方刮一遍,看看有没有金粉!”

几个侍卫连忙拿出刀,四处刮金粉。

搜刮半天,金毛都没看到啊!

“老子,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的三十万两黄金!你知道有多少吗?操·你·妈,你吞哪里去了?”

那可不是一星半点的钱啊,定远伯头发丝都竖起来了,一字一顿的骂道:“给!老!子!交!出!来!”

第176章:忍无可忍的定远伯 可这东西,监工怎么交啊。

他可以摸着良心说,城堡,他一文钱都没敢贪啊,主要是穷怕了!

现在定远伯一副要吃了他的表情,他又委屈,又害怕。

反正,脑袋肯定是保不住了。

“伯爵大人,这么多钱,小人哪里敢贪啊?”

“你们几个,先去将他家给抄了,看看到底多少钱!”

定远伯眼睛大大的像铜铃,瞪着他:“今天这赃款,要是收不回,老子将你五马分尸!”

说罢,他愤怒的一脚踏在石阶上,险些一跟头栽倒。

再看石阶,已经两截。

本来怒火中烧的定远伯,看到这种工程质量,顿时鼻子都歪了。

他愤怒的揪起监工的衣领:“混账东西,这就是你他的监的工?”

越说越气,他拉住监工的脑袋,猛地往柱子上撞过去。

本以为头破血流的场面,并没有发生。

监工一脑袋直接砸进了柱子内,嵌在里面拔不出来。

“混蛋!”

定远伯气的眼前一黑,直挺挺的摔倒过去。

众人七手八脚的将他抬回去,相关人员,一律关押起来。

不过,从仙平县过来的工人们,都十分开心。

做工一个月,身价那是嗖嗖的往上升啊。

果然,仙平县的定安伯爵没骗他们,越县是个处处发财的好地方啊。

有的人,置办了房产,买了十几个小妾,生活简直美滋滋。

这简直一夜暴富啊。

五百人,几乎是同时一夜暴富。

越县定远伯,果然是扶贫小能手!

这些人,大多都是泼皮,溜门撬锁的功夫,已臻至化境,这伯爵府的城堡材料,尽管被看管的极为严格,但还是被他们偷梁换柱,弄出来偷偷卖了。

金丝楠木的大柱子,甚至被他们锯成一坨一坨的拿去卖掉。

至于那些金粉,随处可藏,然后带出工地。

这是一个大型的团伙作案。

一个工地,一千五百个工人,五百个小偷,这咋玩?

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何况是五百人抱作一团?

虽然建造起来的城堡,金碧辉煌的,但那都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不过两年,便会轰然倒塌。

敢留在越县的,那都是胆子大的。

胆子小的,连夜扛着马车跑了。

至于越县不让年轻人进出城门的禁令,也难不住他们。

我把自己的腿打断,又不能干活,你留我还有什么用呢?

有的化妆成老人,有的化妆成女人,反正就是无所不用其极,逃出越县。

每个人,约莫能分到九万两银子,相当于一千八百万现代软妹币,这笔钱,够他们挥霍一辈子了!

回去,盖个宅子,养几个家奴,然后买他十几个小妾,夜夜做新郎,顿顿吃龙虾,简直美滋滋。

沈黎也没想到,这群人的胆子居然这么大,这掉脑袋的买卖,他们也能干的如此轻松自在,真是一帮人才。

甚至,这帮人才里面,还有两三个是邪教徒,他们临走的时候,还撺掇工地上的一些老实工人,谋反!

从竣工第二日发生的城中暴乱的情况来看,他们是专业谋反户。

这帮人,除了干活,什么都会!

越县的定远伯下令下去,层层筛查,一定要找出贪污之人。

查来查去,也很难在那群官员中查出问题,将他们家中搜遍,也没发现丢失的黄金。

只是一日,一个泼皮,醉酒后,在街上遇见了定远伯的小妾。

调戏一番,大打出手,结果一查,是城堡的工人,再一严刑拷打,准确的说,还没上刑,就招了。

“钱都在这里了啊,我一分都没敢花啊,穷怕了!”

那泼皮蹲在地上,指着一大箱的金粉,痛哭流涕。

事情经过很快便查了出来,定远伯气的龇牙咧嘴,提着刀就要与沈黎拼命。

在他看来,此事全因沈黎而起。

这王八蛋!!!

这么多的钱,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啊!

这都是他辛辛苦苦,一点一点的从百姓手中搜刮来的啊。

当即,他便换上盔甲,站在城墙上点将,打算攻打仙平县,讨个说法。

沈黎刚从军中查完火铳改造进度,回到县衙后院,就看到霍十娘倚靠在柱子旁,而刘齐在一旁讨好的端着托盘,托盘上一杯茶,一叠绿豆糕。

“豆豆,豆豆,你渴不渴,饿不饿啊?渴了这里有茶,饿了还有绿豆糕,你看看你,一点都不知道照顾自己,来了县衙后,气色还差了许多。”

其实人家霍十娘之所以气色差,完全是这家伙折磨的。

每天早上,准时端着脸盆站在人家房门前,到点便敲门,洗漱,每日饭前饭后,都要问安,搞的霍十娘烦不胜烦。

终于打了他一顿吧,这货哭的比娘们还娘们儿。

霍十娘无奈安慰一下,这货又蹬鼻子上脸,觉得豆豆真好,又舔着脸凑上来。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啊。

生死相许的不是刘齐,是霍十娘。

她现在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要套路他?为什么暗示他自己对他有好感的?

还不是因为这个沈黎!

沈黎回来后,她冷冷的看着他。

他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自己又哪里得罪她了。

“刘齐啊,本少爷刚刚从外面回来,渴得慌,把你那茶,给我喝了!”

刘齐犹豫一番,很是纠结道:“少爷,要不我再为您泡一杯吧?”

“嗯?这茶不能喝?”

“不是,豆豆大病初愈,嘴里发苦,这茶,我特意加了糖和蜂蜜来的。”

“啧啧……”

沈黎背着手:“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哇。”

“你少在那阴阳怪气的。”

霍十娘冷冷道:“你死到临头了!”

“不是吧?您又打算杀我呢?”

“是越县定远伯,派大军攻打你的仙平县!”

“越县不过一千来人,他哪来的胆子攻打我?”

沈黎耸耸肩:“让他来呗。”

“不是一千,是三千,越县兵力三千,你以为都跟你这么穷,一百来人啊?”

霍十娘鄙夷道:“我看你这一百人,怎么守城!”

“守不住就不守呗,我这一百精兵,精的不能再精了,来了就弄他呗。”

实际上,越县只带了一千人马,定远伯虽然暴怒,但不傻。

一旦他对仙平动手,外界定然会查他的底,三千人马,已经很多了,怕是皇宫有人不喜,那就麻烦了。

越县西城门,缓缓打开,领头的,正是定远伯。

第177章:大军来袭 在越县城墙上,数十个工匠被斩了脑袋,里面还有一大群的泼皮。

仙平县衙内,沈黎摸着下巴,看向霍十娘:“我一直有个问题。”

“我这人,喜欢查探别人的秘密,所以,我还是一个情报组织的领导人。”

霍十娘像是知道他想问的事情似的,提前便说出自己的情况,搞得沈黎一噎,不知道再问些什么。

他踌躇一番,然后笑了。

“这个组织,只掌握在我的手里,所以,你还是别想了。”

霍十娘冷冷道:“人心不足蛇吞象的下场,便是被撑死了。”

说罢,她径直跳上房顶。

下面刘齐端着茶水连忙跟过来。

“豆豆,你快下来,屋顶上凉,多穿件衣服。”

她一阵烦躁,怒道:“你妈的,你再多说一句废话试试?”

刘齐突然红着脸:“她果然对我有好感,这么快都问候我娘了,这是想见婆婆了啊。”

沈黎无力的扶额:“刘齐啊,她不喜欢你,你看不出来吗?”

“没关系,迟早有一天,她会被我感动的,她就是我的女神,我生命的唯一。”

“随你便吧。”

他叹口气,连忙往外面跑去,大喝道:“柳升,关闭城门,敌袭了个屁的!”

柳升听罢,快速召集人马,往空中发射响箭。

整个仙平县立马进入战备状态,那些普通百姓,自发前往就近城门帮忙。

越县的人自西城门而出,自然面对的是仙平的东城门。

很快,黑压压的一片军队,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沈黎拿过望远镜查看,带头的男子,约莫四十岁的样子,一身金色盔甲,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那人,应该就是定远伯,候望。

越县大军行驶极慢,但整齐划一的军容,令人为之一振,甚至仙平县内,有人看着桌面上碗里荡漾的波纹,都感觉一阵害怕。

后面,是高耸入云的黑色旗帜,上面龙飞凤舞一个大字——候。

代表的,正是侯家军。

沈黎深吸一口气,他是有些小看了这些伯爵了,觉得他们的军队,都是一帮乌合之众,与山贼无异。

但今日看来,是他眼拙了,一千人的军队都有如此威势,那若是三千人,一万人该当如何?

此情此景,他心中只有一句话。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古人诚不我欺。

再看城墙上自己的兵,并未见过这种大型阵仗,握着火枪的手,多少有些发抖。

他们大多都是普通百姓招收进来的,看到正规官府军队,自然有些害怕。

该带着他们,好好见见血了。

一个军队,若是不参加一些战役,怎么涅槃?

很快,定远伯候望的大军,赶到仙平县的城墙下。

大军顿住,整齐划一的脚步声,让众人为之一振。

沈黎缓缓拿出扩音器,喊道:“定远伯大人,今日带这么多人,来我仙平县,不知所谓何事?”

“沈黎!你个王八羔子!”

白色骏马上的定远伯举着马鞭,遥遥指着他:“你将那些地痞无赖送我越县搞破坏,是何企图?欺我越县无人?”

“哎呀,本伯爵可不明白定远伯什么意思啊,倒是定远伯,带这么多的大军,搞这么大的威势,难不成是打算攻破我仙平县?掠夺烧杀仙平百姓?”

“你少他娘的装疯卖傻!我告诉你,你送来的地痞无赖,对越县造成严重破坏,这个损失,你得承担!白银两千万两!拿钱!否则别怪本伯不客气了!”

“哎呀,定远伯此言差矣啊,本伯送你五百青壮劳力,本来想让你们越县更加繁荣昌盛的啊,怎么就成地痞无赖了?他们在我们仙平县,那做工,可是一等一的好手啊,我们仙平人人可以作证的哇,本伯特意挑出他们,送与定远伯,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对越县造成破坏,既然越县那么多人,怎么不严加管教呢?”

刚刚定远伯还说他欺负越县无人,转眼他就冷嘲热讽,定远伯顿时勃然大怒。

“沈黎,等老子攻破这你破门,我看你还嘴硬!”

说罢,他抬手,身后大军整齐划一的拿出弓箭,箭在弦上,死死的盯着城墙众人。

沈黎连忙拱手道:“定远伯息怒,你真的想好,要攻打越县吗?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朝廷敕封的三品伯爵,竟带兵攻打朝廷的城池,你可想清楚了。”

“攻不攻的下暂且不论,就说你这种行为,形同谋逆!”

定远伯缓缓放下马鞭,冷冷的看向他:“好一张利口,好一顶帽子。”

“定远伯大人别用这种眼神看在下,你我同朝为官,虽然我这伯爵是买的,但朝廷也没规定我这三品就比你这三品低,一旦你敢攻破仙平县,我外面的人,立马前往顺天告御状,你定远伯残杀同僚,攻打本国城池,残杀百姓,掠夺百姓财产,形同谋反,我倒要看看,你这老东西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沈黎拿着大喇叭喊道:“下面的,是你越县的兵,我自然管不了,但我就一句话奉劝你们,谋逆者,诛九族!”

越县那些将士,互相对视一眼,拉弓的手,不禁松了几分。

谋反是大罪,谁也担待不起。

而且当今陛下,对于谋反也格外敏感。

当初战神萧家,因为一宗谋反案,牵连了数万人,刽子手的刀都砍卷了刃,自己这才几个人,够砍的吗?

定远伯沉默了一下,自己当真是气急攻心。

也是有人告知他,定安伯沈黎,不过十九岁,只是大一些的毛孩子而已,自己挑了这么多军中好手,搞出这样的架势,就是为了让他吓破胆,没想到这小子倒是有几分胆色,搞得自己下不来台。

他一县之主,三品伯爵大人,岂能在这里丢了脸面?何况又被这小子当众喝骂老东西?

“沈黎,你休要猖狂,谁告诉你,我今日来是攻打仙平县的?我只是练兵,偶然经过此地,见仙平城风景甚好,便想带人进来参观参观,你将我们拦在门外就算了,还出言不逊,辱骂老夫,我倒是想问问你,辱骂朝廷命官,你什么意思?”

第178章:府尹来访 “定远伯,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一身甲胄,带着这么多人,拉满弓弦,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们,是什么意思,咱就不多说了,今日,你是退还是不退?”

一旁的苗欢盈蹙着秀眉,小心的拉着沈黎的衣角,示意他不要话说的这么硬。

这是往死里翻脸的节奏,若是定远伯不管不顾,真的攻打仙平县,到时候怎么办?

先不说仙平县能不能抗住,即便是抗住,沈黎能去告御状吗?

俗话说,朝中无人莫做官,家中无牛莫种田。

沈黎朝中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如何跟这帮老牌贵族对着干?

到时候只需他们颠倒黑白一番,陛下自然就坡下驴,甚至处罚沈黎一顿也未可知。

定远伯深吸一口气,脸上肌肉疯狂抖动。

他眼睛微微眯起,满含杀意。

他缓缓抬起手,正准备下令放箭时,外面快马加鞭一人,从伏牛山小道过来,大喊住手。

沈黎拉着望远镜,耸耸肩,原来是闫海容。

身为金陵城府尹,也算是一州知府,与省长差不多,手底下两个县干起来了,他自然逃脱不了责任。

定远伯他是万万惹不起的,沈黎,是他的摇钱树。

两者都不能得罪。

即便沈黎的官职是买的,也比他的官位要高。

他一听手下汇报在打仗,顿时魂都丢了,拉了匹快马,一路赶来,总归是没耽误事情。

“闫大人,如此着急,这是有何贵干?”

定远伯皮笑肉不笑的看向他。

闫海容连忙下马,向他问安,另外朝着城楼上的沈黎拱手道:“两位伯爵大人,这是为何啊,为何突然刀剑相向?大家同朝为官,又是邻居,应该同气连枝才是啊。”

“嗬,定安伯大人,前些日子,送往我越县五百壮丁,皆是泼皮无赖,在我越县好一通破坏,偷盗各种财物,就连伯爵府,也不能幸免,如此损失,难道定安伯不该赔偿?我定远伯难不成就要吃下这个哑巴亏?”

沈黎在城墙上冷笑道:“定远伯好会倒打一耙,是谁,半夜派人劫走我仙平修建城墙的工人?又是谁?挖烂了我好不容易建造的城墙?”

“鬼知道是什么人?你血口喷人,以老夫所见,是你剿匪没剿干净,上面还留有些余党,正巧,那些余党报复!”

“神你妈的余党!定远伯,你要是个男人,你就承认下来!”

“你这龟孙子,污言秽语,出口成脏,来人啊!……”

闫海容一个头两个大,连忙喊停。

“我说两位伯爵大人,同为朝廷三品大员,如此对峙,满口污言秽语,岂不是让百姓笑话?今日之事,我看就此作罢,定远伯大人练兵辛苦,来到仙平县,偶见仙平风景甚好,一时间多停留一番,乃人之常情,定安伯嘛,年轻气盛,又不是举人出身,说话自然糙了些,还请定远伯大人勿怪。”

定远伯冷哼一声,府尹大人这是明摆着给台阶,他自然就坡下驴,至于这仙平县,今晚可能又要遇到山贼了。

他一挥手,千人大军后军变前军,整齐划一的后退。

而城墙上的沈黎,目光深邃的看向他们离去的放下,招来柳升,低语几句。

随后,仙平恢复平静,而伯爵大人沈黎笑眯眯的下了城墙,迎接贵客。

“你啊,那定远伯在朝中虽然威势不大,但也不是你能对付的啊。”

闫海容叹口气道:“又是邻居,他的兵力又极为强盛,怕是以后你们难过了。”

“怕什么,我就不信他还敢堂而皇之的攻打仙平。”

沈黎耸耸肩,将他接入城门笑道:“今日你来了,便在这仙平住上几日,感受感受这里的风土人情。”

“说实话,刚刚从伏牛山那边过来时,看这整整齐齐的城墙,我甚至误以为自己走错了路。”

闫海容笑着,看着城内渐渐完善的措施啧啧称奇:“想不到,短短几个月,真让你做出来了,灭山贼,重建城池,当真了不起啊。”

“谬赞了嗷,夜晚在县衙好好喝几杯,一醉方休!”

“好啊,那你可得拿出竹叶青来,实话说,当初那竹叶青我尝了几口,便深深喜爱上了,只是售价太贵,我这俸禄嘛,负担不起。”

他笑着道,看着路边粉刷的洁白墙壁的公共厕所,不由奇道:“这是卖什么的铺子?”

“这是茅房,你可以进去看看。”

如此奢华的茅房,倒是第一次见到,闫海容看着左右两个房间,男左女右,不由感叹道:“茅房还分男女,当真不错。”

在左右两个房间的中间,是一个洗手池,洗手池是陶瓷所制,左右各一块香皂,还有沈黎特质的水龙头开关。

闫海容好奇的摆弄着水龙头,看着上面的香皂赞叹道:“不愧是豪掷三百万两买官的土豪,这二十几两银子一块的香皂,就这么放在上面,也不怕被人偷了去。”

“放心吧,现在的仙平县,大家素质都好着呢,除非外人来了才会偷。”

沈黎领着他进入男厕,前面五个坑位,是站立方便池,现在已经全部改建成白色陶瓷的,后面也是,每个坑位完全分开,避免尴尬。

“当真豪华,茅房竟一点异味也没有,即便是皇宫的茅房,怕是也没这么干净吧?”

“这话可不能乱讲,让陛下听到,我怕是下半辈子要去京城修茅房了。”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随后参观城内各处措施。

只逛了一条街,闫海容心里便浮现浓浓的震惊。

仙平县,还是他汇报上去,特意作为沈黎的封地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将,他是有坑了沈黎一把的嫌疑。

但现在看来,仙平县,甚至是所有县城里,发展最好的一个。

街道上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随手都有人在街道上巡视卫生,两边的铺子,规规整整的林立着,清一色的白墙黑瓦,到处都是垃圾桶,到处都是大红色的标语。

这里的百姓,脸上洋溢着笑容,互相打着招呼,地痞无赖一个都看不到,甚至赌坊都没有。

那些正在施工的工地,都用竹排隔开,每隔半个时辰便撒一次水,防止有灰尘扬起,这简直太人性化了。

一路上,不时有人在给沈黎打招呼,有的卖东西的,特意将食物送到沈黎手中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得民心。

怎么做到的?

两人逛到快天黑,沈黎在县衙后院摆好酒席,两人对坐。

而仙平外,一群黑压压的蒙面人,冷冷的看着仙平县的方向。

“伯爵大人说了,进城之后,乱砸乱烧,总之越乱越好。”

底下几个人连忙道:“得令。”

第179章:全歼敌军 “沈黎,哦不,伯爵大人,我劝你一句,真的不要得罪定远伯,你得罪不起。”

酒过三巡,闫海容脸色酡红,摇头晃脑道:“准确的说,在咱们大渝,尽量不要招惹这些老牌贵族。”

沈黎微微皱眉,这老牌贵族究竟得厉害成什么样子,让闫海容害怕成这副德行?

他试探着问道:“都是同朝为官,我为什么要那么怕他们?凭什么?”

“就凭这个。”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五指成拳:“人家掌控了大渝,七成的经济,若是陛下敢动他们,嗬……”

“那皇帝陛下就不采取措施?就这么任他们胡来?”

沈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这让他想起现代的三颗星集团,在棒子国里面,那可是为所欲为。

这大渝的情况,貌似也好不了哪里去。

“钱,是朝廷颁发的,但粮,是他们的。”

闫海容耸耸肩:“整个大渝,四大钱庄,有三家是他们这些贵族的,若是他们卷款跑路,这大渝,要多了多少穷人?”

“粮,也是他们的,大渝四大粮商,都属于老牌贵族的,他们控制了整个大渝的粮价,也就是说,他们不舒服了,粮食上调十两一石,那百姓吃什么?”

“仅此两项,皇帝陛下就得供着他们!”

“他们在朝中,说一不二,私底下过的生活,比皇帝还要奢华?谁人敢说?”

……

沈黎抓抓脑袋,这玩意儿,还真不好办。

何况还有天道宗虎视眈眈,一旦哪里发生了灾情,便有大量百姓误入邪教,到时候内忧起来,外患自然来了。

大渝怕是很难再搞出第二个战神出来。

两人一杯一杯的喝着,有一句每一句的聊着。

现在沈黎是官,闫海容自然不会再隐瞒什么,两人话题更多,沈黎要问的东西也更多。

城门外的黑暗中,柳升趴在枯草垛上,看着远方渐渐袭来的队伍,嘴角扬起一道笑容。

这帮王八蛋,当我们是傻子吗?还特意在马蹄上缠棉布隐藏行踪,殊不知咱智慧的伯爵大人,早就猜出你们的意图了。

久等了!

千人军队,换成清一色的麻衣,没了盔甲,更好打了。

终于,第一匹马的马蹄,踢中了地上的棉线。

……

县衙后堂,一老一少嘿嘿傻笑着。

忽然闫海容正色道:“老弟啊,真的,听我的,定远伯要是再来找麻烦,服个软,就过去了。”

沈黎正想说话,外面一阵轰隆声,震的桌上酒杯波纹连连荡漾。

他微笑道:“老哥啊,恐怕,我想服软也不行了。”

“这?这是什么声音?”

“这不,还有一些山贼余孽,想来劫城,本伯爵代表老天爷收了他们!”

他嘴角扬起幅度,端起酒杯:“来来来,干了这一杯,还有三杯。”

外面打的热火朝天,柳升丝毫不省火药,越县到仙平县的必经之路上,埋了近五十坛火药,路的两旁,还倒插着大量尖锐竹子,火药声一响,顿时兵荒马乱,四处逃亡。

那些火药坛子,都是连接的一条引线,只要撞了棉线,这五十坛火药,势必炸完。

而且是从后面往前面炸。

大有将对方骨灰都炸没的意思。

那些越县士兵见此情形,惊恐之余求生欲暴增,朝着仙平县的方向狂奔。

可前方,柳升率领百人,静静的等着他们。

等人约莫三丈左右,他们从草堆里猛然站起,分为三排。

第一排的人迅速扣下扳机,收割一波后蹲下填充弹药,然后第二排的跟上,最后第三排的继续。

几波下来,顿时扫荡了两三百个“山贼。”

炸药完全炸完之后,那些人早已吓破了胆,被炸死的,被竹子插穿身子的,一千多人仅剩三十多个。

柳升有意训练底下士兵,便将屠杀任务交代下去。

一时间,那些“山贼”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任由他们屠杀。

鲜血混合着残肢,染红了整条道路。

接下来,便是补刀。

按伯爵大人的要求,一个不留。

柳升冷冷的看向地上惨嚎的越县士兵:“少爷说了,犯我仙平者,虽远必诛!”

……

“犯我仙平者,虽远必诛!”

县衙后堂,沈黎鼻孔朝天,然后给闫海容倒满酒杯:“来来来,喝了喝了,一帮山贼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

闫海容被这一炸,酒也醒了七分。

他自然知道沈黎的口中山贼是什么意思。

人家定远伯几个时辰前刚刚说的山贼,夜晚就真的来了山贼,就是傻子,也明白发生了什么。

只是,只是……

闫海容重重的叹息一声,眉宇间满是哀愁:“沈黎啊,你可闯了大祸了。”

“本伯爵为民除害,如何就闯祸了?”

沈黎一脸无辜道:“难不成,山贼还不让剿了?”

“你知道那些是什么人。”

“不!本伯爵不知道。”

他连忙否认:“再说了,夜半三更,近千人不在家好好睡觉,想来攻打仙平县,那不是山贼,就是反贼了,贼嘛,就要杀了。”

“饶是你再怎么油嘴滑舌……嗯?”

闫海容拍拍脑门:“等等,你仙平县有那么多兵力吗?能吃得下一千人?”

“皇恩浩荡,本伯爵有皇恩加持,自然能轻易的灭了山贼。”

沈黎忽然一本正经的唱道:“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县城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闫海容扶额。

这小子,貌似越发不要脸了。

可沈黎越说越起劲:“嗯,这歌不错,明日我便教会全城百姓,每日早中晚,不管男女老少,都要歌唱一遍!”

“行了行了,本官还是回去吧。”

闫海容连忙摆手道:“我啊,回去老老实实的写我的奏折,不蹚浑水了。”

他总觉得,这小子今日这么热情的邀请自己进城,有些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说灭了山贼后,自己这种感觉愈发明显。

“别介啊,喝酒不骑马,骑马不喝酒,这是最基础的交通素养,而且,这大半夜的,你从我仙平回金陵,这不是打我沈某人的脸吗?我这县城虽破,但还是有房间给你住的!”

沈黎义正辞严的说道:“而且,今日有幸请到金陵府尹大人见证,这些‘山贼’竟如此丧心病狂,毫无人性的半夜攻城,好在有府尹大人的英明指导,我军得以大胜,全歼山贼,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闫海容瞪大眼睛,嘴唇哆嗦几下,一屁股从椅子上摔落下来。

“伯爵大人,你还是放我走吧,我上有七十岁老母,下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这要命的功劳,谁爱要谁要,本官当真不敢要啊!”

说罢,他起身就要离去。

沈黎在后面阴恻恻的冷笑:“闫大人慢走哦,今日你敢出了这么门,明日定远伯就会知道,今晚统兵的,就是闫大人你哦……”

第180章:血亏的定远伯 闫海容险些没哭出来:“伯爵大人,你非要这么玩死我吗?那定远伯要是误以为是我提前布置的伏兵,我这官位不保不说,脑袋也保不住了!”

“哎,闫大人这是哪里话。”

沈黎笑眯眯的起身,将一脸委屈的闫海容拉入桌前:“你当初那么帮助我,特意为我挑选的封地,我怎么会玩死你呢。”

闫海容心里咯噔一下。

封地,自是他选的,但上面也有威胁之意啊。

找个苦难之地,或者是危险的地方,让他小命交代了,朝廷就不用费力的再夺回他的官职了。

我能怎么办?我就一个干活的啊?

这都一两个月过去了,你特么的,居然这么记仇!

他欲哭无泪的坐下:“你说,你到底要我怎么样?”

“嗨,我没什么意思。”

沈黎摊开手:“我就是想让您做个证而已,你看那定远伯,一看就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有个人证,他也抵赖不了嘛。”

“我求你了,你这和我带兵有什么区别?都是将他得罪了。”

“不一样的。”

闫海容一愣:“哪里不一样了。”

“您作证,顶多是得罪了他,但您带兵剿灭了他的部下,那就是得罪的死死的了,二选一。”

看着面前少年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个“耶”,差点没给他气的脑溢血。

所以说,没事的时候尽量不要劝人,搞不好把自己卷进去了。

他深深叹口气,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被你害惨了。”

沈黎嘿嘿笑道:“哎呀,这才多大点事,不就是帮个小忙嘛。”

“不过,刚刚城外那震耳欲聋的响声,是什么?县衙离东城门起码六里路,从那里传来的声音都如此巨大,那若是在面前,岂不是真的天公发怒啊?”

火药,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一等一的大杀器,明朝有火药,横扫多少意图不轨的番邦,这是沈黎最大的底牌,即便是皇帝老子索要,他也不会给。

他打了个哈哈:“那不就是天公发怒了?这帮人,简直就是丧心病狂,惹得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行吧。”

闫海容知道问下去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事情已经敲定,再去做无谓的争辩也没什么用处,索性喝酒:“喝酒。”

“好,小弟我还有一事。”

沈黎笑眯眯的将他扶到桌子旁:“我这有个家奴,卖身契书不是在官府有备案嘛,你找个时间,差人送给我呗。”

“这等小事还要你过问。”

他耸耸肩,表示答应了沈黎的请求。

……

在越县西城墙上,定远伯候望看着远处星星点点的火光,顿时心中顿感不妙,他没有望远镜,自然看不到现场情况。

“来人,骑一匹快马,打探一下情况,速去速回。”

手下立马称是。

西城门开了一条缝,一匹快马在星夜兼程的赶往仙平县战场。

只是,还没到战场,远远一股刺鼻的硝烟味道直入鼻腔,那士兵连忙捂住口鼻。

到了现场,他看着一条路上一望无际的大坑与碎肢散落在各处,顿时骇的从马背上摔下来。

烈马也受不了战场硝烟味道,连连打着响鼻。

他瞪大眼睛,惊恐的看向其中一条胳膊,然后连滚带爬的爬到马的身边,骑上马一骑绝尘而去。

路上,他忍不住干呕几声,随后将晚餐尽数吐了出来。

那场面,简直太过残忍,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

回到城墙,他忍着心中强烈不适如实禀告战况。

定远伯看着仙平县的方向,摇摇欲坠。

“来人!点兵!!!”

他怒吼一声,顿时乌云遮住月光,一阵凉风卷着落叶袭上城墙,极为萧瑟。

师爷连忙提着衣角冲上城楼:“万万不可啊大人!”

“一千人被这狗贼使计尽数击杀,我定远伯从未有过如此奇耻大辱!我定要摘下那小子的狗脑袋,祭奠我军中一千亡魂!”

定远伯怒吼声如雷一般,震耳欲聋,吓的师爷冷汗连连。

但此事非同小可,他还是硬着头皮道:“伯爵大人,万万不可啊,今夜您派人袭击仙平县,完全可将此事推到山贼头上,但如果您再次正大光明的前去攻城,若是攻不下怎么办?”

“而且今日那闫海容也在场,他肯定也会派大军阻止您的!”

“他闫海容一个府尹而已,如何敢对我刀剑相向?”

“可若是他不派大军阻止您,到时候朝中便有人说他闫海容与您狼狈为奸,一同谋反,这一点,闫海容看的比谁都清楚,所以,即便冒着将您得罪的风险,他也会出兵的。”

“那本伯爵岂能吃了这哑巴亏不成?”

定远伯冷哼一声,渐渐冷静下来:“或者,本伯爵前往京城告御状,此贼残忍杀害我一千大军,形同谋反。”

师爷一阵无奈,您虽然是世袭的伯爵位,但一点脑子都不带的啊?

他叹口气:“那定安伯沈黎,自然会说以为是山贼攻城,便将其全部宰杀了。”

“那他打之前不询问一下的吗?”

“请问您大半夜的派一千士兵前往仙平县,意欲何为呢?”

定远伯冷冷的看向师爷:“怎么,连你也指责我么?”

师爷连忙惊恐跪下:“属下一时失言,请大人恕罪,小人的意思是,您大半夜的派一千人前往仙平县,本来就有攻城的嫌疑,那有了攻城的嫌疑,自是有谋反的嫌疑啊。”

“以后说话,看清你的位置。”

定远伯冷冷挥袖:“这小子不过是个买来的伯爵,即便我不收拾他,陛下也不会容他长久,但你得给我想个办法,让我去参他一本,找个由头,陛下自然定他死罪。”

“好好好,属下天一亮便出发前往仙平,查找此贼子罪证!”

看着定远伯渐渐离去的方向,师爷看着远处黑夜中仙平县城墙的影子,啐了一口:“傻·逼。”

一夜无话,翌日一早,沈黎便起床晨跑。

最近他发现,自己貌似胖了许多,整个人也圆润了起来。

这可不行,到时候万一得了高血压糖尿病什么的,岂不是遭了?

而且自己还要学轻功的,到时候变成一个大胖子,难道要做飞天老母猪么?

他沿着周围城墙跑了一圈,顺带检查一下城墙质量如何。

现在已经十月初,外面天气已经渐渐寒冷起来。

他拿着毛巾擦拭额头上的汗水,前往东城门处。

东城门早上便封了,到处都是残肢碎片,太过血腥,怕吓坏百姓,他赶到现场,也忍不住有些作呕。

“柳升,炸药不要钱啊?你他娘的炸的锅铲子都铲不起来!”

第181章:戏班到来 地上,残肢碎片飞的到处都是,那些沈家私军拿着钉耙,直接在地上勾起来,堆成几座小山。

柳升走过来苦笑道:“这不是第一次打这么多人,怕药量不够,兄弟们有所死伤嘛。”

沈黎皱着眉头摆摆手,看着堆成小山一般的残肢碎片,心里也不禁犯怵。

“那这东西,还要给定远伯送回去吗?”

“你以为他会承认吗?到时候告你个污染环境你怎么处理?”

他捂着鼻子:“行了,烧了吧。”

“那是拿火油烧,还是拿纸钱烧?”

沈黎一怔,随即伸出大拇指:“人才。”

用纸钱烧人家的尸体,要是真的有鬼,人家是感谢你还是恨死你呢?

他收拾收拾,便回到县衙,今日还有三个商人要来仙平县物色地方开设店铺,这可得好好留下。

仙平县的百姓们,思想有些陈旧,总觉得做商人,总没有那么光彩。

尽管他特意给本土百姓们大量补贴,哪怕是开店免三年租金,都没人愿意做。

真正开店的,都是那些走投无路的穷苦百姓。

回到县衙后院,刘齐照常守候在女神房门前,端着盐,牙刷,还有洗脸水,那架势,比伺候沈黎还殷勤。

苗欢心见他满头大汗,贴心的帮他烧了洗澡水,伺候他洗了个澡。

换了身干净衣服,吃罢早饭后,沈黎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他也不是真的甩手掌柜,每日都要查看苗欢盈送来的经营报表还有城中各项设施的建设。

城中心,一个巨大的广场建设而成,上面专门做了个戏台子,就是为了唱戏。

这些百姓,大字不识几个,但对戏剧非常感兴趣,他已经派人前去金陵请来吕先生。

据说现在的吕先生,在金陵百姓中的呼声极高,那几个演戏的演员,已经成了明星了,在城中有自己的专属剧场,简直就是票房保证。

这次听到沈黎的召唤,吕先生将整个戏班子都带来了。

或许这其中有感激的成分吧,但最主要的,是没戏了。

白蛇传演完了,红楼梦又不适合大众审美,只有那些藏于深闺的小姐才会喜欢。

吕先生带着戏班子,租了辆长长的马车,前往仙平县,取经。

沈黎转着手中自制碳笔,看着这一段时间仙平县的财报,不由叹口气。

肥皂作坊,酒水作坊的所有收益,基本上与现在城中消耗持平。

山贼那里的钱,早就花完了。

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还有他打算打通与金陵之间的路,到时候耗费的金钱数量,不比建造城墙低。

而且火药的制作成本有些高,最大的占比就是硝。

平均一坛子火药,基本上耗费一百两银子。

也就是说,昨晚柳升就这么搞一把,起码五千两起步。

战争,是个烧钱的活动啊。

他揉着太阳穴,左思右想怎么搞钱时,三个商人上门了。

苗欢心奉了茶,让他们耐心的在会客厅等候。

很快,沈黎笑眯眯的接待了他们。

他们三个,一个想在仙平开设三间牙行,另外一个,想开两家纺织厂,还有一个想开造纸作坊。

沈黎欣然答应,并免去他们三年的租金,但是需要每月缴纳垃圾清理费用。

三人询问一番,又免去一年的赋税,他们最终答应下来。

造纸作坊,到时候自然对外出售,但是他们本县也需要造纸,而且需要极多。

沈黎轻呷两口茶,嘴角露出一丝幅度。

这不,又来了赚钱的法子吗?

官府开设印刷厂,沈黎负责书写故事,到时候做一些好的包装,售往全国。

就是有些怕盗版。

现在金陵城世面上流传的红楼梦,便是他默写出来的。

当然,他也可以默写水浒传,三国,还有西游记。

这些都是经典啊,而且大多是白话文,不怕百姓看不懂。

到时候钱不就来了吗?

还有纺织厂,可以合作开发一些新产品,针对女性的,衣服啊,内衣啊,等等。

女人的消费能力,可是当真厉害。

他笑着送走三个商人,便连忙进入书房写下自己的方案。

直到下午,吕先生带着戏班子来了。

看着仙平县各处新奇的建筑,他们惊奇不已,到处游玩几个时辰,才来到县衙。

吕先生再不复之前的倨傲,宛若一个好学的学生一般,在旁边伺候沈黎,求沈黎给一份新的剧本。

沈黎咬着笔杆,想了许久。

到底还有什么电视剧比较出名的?

梁祝!

那简直振聋发聩,绝壁会引起这些百姓的共鸣。

于是,他大笔一挥,在新剧的标题上写下两个大字。

吕先生听完故事梗概后,一把年纪,哭的鼻涕一坨眼泪一坨的,直言这部剧是人间经典,比白蛇传更能打动人心。

随后对沈黎表示更加佩服了,小小年纪,竟能写出如此经典故事,可以称为戏神了,比戏精还精上一层。

沈黎一头黑线,随后便去城中游玩。

他这个伯爵,现在混的像个街溜子,东边串门,西边玩乐,这边拿点吃的,那边弄点喝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里的泼皮。

但每个铺子,他都有给钱,百姓们也很感激他,每次都是推来推去,直到他烦了人家才收下。

每日下午,他都会定时去一些新店门口坐坐,给小孩子们讲故事,也是给这些新店拉客。

一个书生模样的中年人,一席青衫,头上绑着天蓝色丝巾,在城中四处游玩,此人自然是越县的师爷。

看到沈黎正在跟一群孩子玩耍,他不由好奇的走过去,装作不经意之间经过,听听这位伯爵大人会说些什么。

他来,自是收集证据,让自家伯爵搞一搞这位年轻的伯爵。

两个孩子,当街打起来了,让周围人看笑话。

很快,他们各自鼻青脸肿,咧嘴坐在地上干嚎着。

沈黎拿着奶茶走过去:“咋啦,这是爆发了世纪之战了?”

“伯爵大人,二狗子说,奥特曼打不过灭霸,我说灭霸打个响指奥特曼就没了,你说,他们俩谁更厉害?”

“欸……”

他挠挠头,看着抽噎的两个孩子,不由陷入沉思:“这个问题,牵涉到哲学,就比方说,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能不能打的过你,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时空,打不了。”

“那今天讲什么?”

“今日讲的故事,就有些高端了,假面骑士……”

第182章:僭越之罪 旁边的师爷一脸懵逼,假面骑士又是那个伯爵手下的军队?不过这名字起的倒是挺唬人的。

只是听到最后,他越发觉得很扯,便又轻看了他几分。

他百无聊赖,天色又渐晚,他本来就是越县绕路来的,需要赶紧回去。

他坐着马车从南城门离去,路过城门时,城边的一块旧砖石引起他的注意。

他停下马车,眼睛微微眯起。

当初沈黎为了改建仙平城,见仙平城不大,考虑到后续人口增加的问题,便特意在仙平原有的基础上,将城墙往外挪了数丈。

南城墙,之前是那些金陵工人打的地基,原有的地基没有修缮,有的地方虽然磨平了,但还是能看出些许痕迹。

苗欢盈没注意,沈黎也不懂这些规矩。

每座城池,都有固定的修建标准,城高多少,城宽多少。

县城不是大城,不用担心打仗城防问题,若是每个县城的人都像他这么干,将城墙垒的严严实实,这是防他妈谁呢?

师爷捋着胡须,冷笑连连。

这种做法,叫做僭越。

与百姓衣服上有龙的图案同罪,都是凌迟!!!

年轻人,好大喜功,终于闯出这弥天大祸!

城墙已经修建完毕,即便是现拆,也掩盖不了痕迹,而且一旦报上去,朝廷便会派人前来丈量。

你这是挖朝廷的墙角啊,朝廷给你封地那么大一点,你特么的私自扩建。

找死!

他捋着胡须,连忙上了马车。

城中的沈黎对此事浑然不知,犹自与那些小孩子们混作一团。

渐渐的,画风又不太对劲起来。

“我是龙骑!”

“我才是龙骑!”

“你是你麻痹的骑!”

……

顿时两个孩子扭打在一起,又是鼻青脸肿,苦苦哀嚎。

“行了行了,别哭了!”

沈黎叼着新买的苹果,从怀里摸出一沓银票,每张十两。

“给你十两,别哭了。”

“再给你十两,把脸擦干净。”

“再给你十两,叫我帅哥。”

那个孩子抽抽噎噎:“伯爵大人,叫您帅哥起码要二十两。”

“哎呀哈,你还会讨价还价,有种,呐,你们每人二十两,站成一排,叫我伯爵大帅哥!”

“伯爵大帅哥!”

“嗯。”沈黎满意的点头:“行了,都滚回去吃饭,夜晚看戏。”

吕先生一下午,已经将新戏排好,广场上的戏台子是现成的,正好今晚便可以开始。

但沈黎觉得,这仙平县的发展,与这些百姓们息息相关,所以,每晚唱戏之前,要开始一段晚间新闻。

三通锣鼓后,晚间新闻正式开始播报。

“观众朋友们,晚上好,我是你们的定远伯爵,沈黎,以后每晚七点,咱们准时播报晚间新闻,告知大家关于城中建设发展,播报员还没选好,大家可以毛遂自荐,要求声音洪亮,字正腔圆!并且要求要识字,每月有十两工资!”

“今天是十月初七,晴,下面请听一组新闻简讯。”

“我们伟大的伯爵大人,在县衙会见了来自金陵,扬州,苏州等三个地方的商户,提供了城南几间作坊进行生产,日后,会有三间牙行出现在街头,请大家相互转告,在双方友好会谈下,达成一致合作,会议强调……”

洋洋洒洒,说了近一炷香时间。

忽然,沈黎灵机一动。

我怎么忘了广告这茬了?

新闻播报可以插入广告,街道巡逻队身后可以加入广告,厕所外墙也可以加入广告,这可都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啊!

戏班子也可以插入广告,不想看可以啊,请前往剧院充值VIP免广告啊。

我他娘的真是个人才啊!

他美滋滋的想着,然后大声结束了第一天的晚间新闻。

新戏《梁祝》正式开演。

寒风渐渐有些凛冽,但那些百姓们看的津津有味。

许多人现在已经不缺钱了,那些做工的,做一天便可以拿到工钱,够两天开销,至于开店的,赚的钱更多了。

沈黎现在要的,是平衡,不能让他们太过富有,也不能让他们没饭吃。

总之,让他们有衣穿,有房住,每个月还能休息那么七八天,家中每年有余粮,出门能坐得起马车,就够了。

富人太多,只会导致生产力不均衡。

都有钱了,谁出来干活?

现在那些商户,没有赋税,也没有房租,抛去开支就是纯利,收入太高了,要想办法从他们手中抠一点出来,用来建设县城基础设施。

他坐在台下,看着戏台上的演员,不得不说,他们现在的演技进步很大,一看就是下过苦功夫的,让观众有很强的代入感,不愧是金陵最好的戏班子。

就在仙平县的广场热火朝天时,师爷已经回到越县,并且跟越县定远伯汇报了沈黎僭越的事情。

“哈哈哈,好!”

定远伯重重的砸着酒杯:“甚好!太好!这小贼,我看你死不死!”

师爷摇摇头道:“大人最好还是找一下秦大人,一同向陛下施压。”

“这是为什么?”

秦大人,自然是内阁首辅秦补拙大人,此人也是贵族的一员,门生遍布整个朝堂,说一不二。

师爷轻叹一声:“陛下纵然不喜新晋贵族买官行为,但更为不喜的,是老牌贵族,您虽不是老牌贵族的代表,但陛下绝对是很愿意看到老牌贵族吃亏的,如果此人让陛下看出他的能力,或许……或许我们不仅弄不死他,反倒间接让他入了陛下的眼中,到时候,陛下绝对会扶持他,与老牌贵族斗一斗。”

“而且,我今日进入仙平县,内心之震惊,宛若惊涛骇浪,此时的仙平,虽然经济,人口比不上咱越县,但再给他一年十年,甚至金陵都不如越县了!”

定远伯眼中渐渐浮现凝重:“黄师爷,此话怎讲?”

“两个月不到,仙平城墙重建,里面道路整洁,到处的新式茅房,每个铺子都是规规整整的建立,地面一尘不染,百姓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如此城池,简直就是圣人所说的天下大同。”

“您能相信,这世间有茅房里的水,可以舀起来洗脸吗?仙平有,甚至他们的茅坑,做的比脸盆还要好看,还要光滑!”

师爷深吸一口气道:“怕是等他真正建立起仙平,里面的人,真能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想达到这种境界,就得提升百姓的生活水平,让他们觉得,偷盗,还不如做工。

“明白了,我明日一早,便派人前去顺天。”

定远伯听了师爷的描述,也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若果真如此,那陛下必定青睐,到时候给老牌贵族树立一个劲敌。

第183章:今日适合婚嫁 这位黄师爷的背景可不简单,虽然不任朝职,但其一身所学,早已超过金陵府尹闫海容。

定远伯世袭伯爵位,自知没有什么才能,便从顺天花高价将其请回来,充当军师一角。

此人在顺天时间较长,对于朝局把控甚是到位,只要是他的意见,定远伯十有八九都会采纳。

黄师爷捋着胡须,看着摇曳的灯火,轻叹一口气。

他早就知道皇帝陛下不喜老牌贵族,可陛下没办法解决此事,这才导致这些老牌贵族愈发嚣张。

就像朱元璋时期的淮西勋贵,隋炀帝时期的关陇集团,都是对朝政有极大威胁。

国家经济,掌控在权贵手中,百姓如何才能过上好日子?

不过这些大事,他也左右不了,只是偏安一隅,为这位愚蠢的定远伯出谋划策,大不了到时候这货倒台,换个老板呗。

翌日一早,一匹骏马从越县飞驰而出,带着状纸,扬起一道灰尘。

而沈黎依旧照常起来锻炼,顺便在路边吃了份早餐。

一个多月没回去了,现在仙平县也渐渐稳定下来了,该回去看看了。

如果苗欢盈不是女子,那她将会是个很好的领导者。

此女统领才能,不亚于闫海容,而且还能面面俱到,实在难得。

他一边吃早餐,不时抬头沉思。

仙平县,缺个县长。

苗欢盈缺的,只是杀气,对待真正的不法之人,太过宽松,毕竟是女子,杀伐不够果断,这一点还需慢慢磨砺。

他琢磨一阵,也不知道弄个女县长,那些百姓会不会答应。

吃完早饭,他一边走一边想着此事,路边一个小摊叫卖引起他的注意。

算命的,也是这县城本地人,现在仙平县建设的不错,这苦命老人又捡起老本行。

“周大爷,您这,准不准啊?”

他笑着调戏道:“不准可算是诈骗了啊,到时候本伯爵抓你啊!”

算命周大爷自然知道他是开玩笑,便咧开嘴,露出三两个大黄牙:“小子,你周大爷我,识得天机,岂会算错了?要不,我给你算上一卦?”

“还是算了吧,要不,您算算今日的日子怎么样?”

沈黎笑着,丢入十个铜板进入他的钱盒。

“多了,多了。”

周大爷顿时明白,这年轻伯爵,是来照顾自己生意的,顿时笑着捋须道:“小子,你如此体恤民情,尊老爱幼,就不怕好人有好报吗?”

“是有点怕哈。”

沈黎摸着下巴,装作凶神恶煞一般:“赶紧算,不然老子掀了你的破摊子!”

“行行行,今日是十月十二,甲申年,丁卯月,倒是不错,适合嫁娶出行,至于禁忌嘛,今日不错,除了丧事,其他百无禁忌!”

“你算的准不准啊?”

他狐疑的皱着眉头,自己今日正准备回去,他就说适合出行。

“不准,不要钱!你给了老夫十文,五文一卦,你还欠我一卦。”

周大爷捋须道:“老夫从不占便宜。”

“你就当我占了你便宜吧。”

沈黎摆摆手,回到县衙便让刘齐备着马车,带着妞妞回家探亲。

刘齐帮霍十娘备好洗漱用品后,便匆匆出门准备。

沈妞妞,苗欢心,沈黎,刘齐,一行四人,从仙平县出发,行驶在大路上。

没有山贼的日子,就是好。

没有山贼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林中道路,格外难走,很是颠簸,刘齐有些走神的样子,马车驾驶的不太好。

沈黎知道他最近肯定很怀疑人生。

爱而不得,最为伤人。

而且霍十娘那么优秀的一个女人,她怎么会接受刘齐这么平庸的男人呢?

人家早就说过,山鸡焉能配凤凰?

舔吧,舔吧,伤过之后才会成长。

他看着车窗外倒退的景色,前世,自己貌似也是一名舔狗……

青梅竹马的姑娘,被他追求了十几年,始终无果,放弃的时候,一身轻松。

还好,这辈子有了林晴,还有个可爱的女儿,再也不用舔了。

很快出了伏牛山,金陵城宏大的城墙映入眼帘。

只是进城之后,城内到处喜气洋洋,吹锣打鼓的,一看就是成婚的。

周老头倒是有两把刷子,说今日是婚嫁的好日子,金陵城内便有这么多家结婚了。

他们不着急,自是不与这些婚车强路。

“少爷,今日怎么这么多家成婚的呀,咱们一路走来,起码已经有了十多家。”

“是啊,说明百姓的生活好了嘛。”

沈黎微笑道:“只是,这里成婚的习俗,倒是有些不太一样,接婚轿的新郎,也不知道在哪里,只看到前面一匹马,马上挂着一幅画。”

“这里的成婚习俗就是这样吗?新郎不出面,直接用画像代替?”

苗欢心嘟着嘴:“至少顺天不是这样,新郎都是骑着高头大马,喜气洋洋的接亲,这金陵倒是不太一样呢。”

“爹爹。”

一旁的沈妞妞从沈黎身下挤过来,小脑袋透过窗户,兴奋的大叫:“爹爹,爹爹!”

“什么东西?”

沈黎奇怪道:“怎么了?”

“爹爹给妞妞娶娘亲了啊。”

沈妞妞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那画像,就是爹爹啊。”

“小孩子别乱说话。”

说起画像,沈黎也好奇了。

他让刘齐停下马车,自己跑到队伍前面观看。

我嘞个草!!!

真是自己的画像!!!

还尼玛是黑白画像!!!

这是闹哪出?

再一看其他几家成婚的,高头大马上的,都是自己的画像,整整十二家!

他顿时头皮发麻,连忙对着刘齐道:“你待会带着他们回去,我先回去看看。”

他愈发觉得,心里有些不安。

一路穿过城中心,他小跑着前往城南自家府邸。

果然,府邸张灯结彩,下面的人喜气洋洋!大门前到处贴的“囍”字格外显眼。

我要结婚了?

我这个当事人怎么不知道?

他连忙顺着侧门钻进去,一路小跑来到后院。

几个家奴看到他,都喜气洋洋的讨要红包:“少爷恭喜恭喜啊。”

“什么恭喜?”

沈黎眉头一跳,心里已经有种不好的预感。

林晴!

这死丫头几日不见,便在城中搞出幺蛾子,之前说给自己纳妾,他还以为说的玩的,没想到啊,旺旺没有想到啊!

他怒气冲冲的跑进东厢房,里面的林晴小腹已经有些圆了起来,脸色挂着喜悦,等看到自家丈夫,顿时一怔,表情瞬间凝固,二话不说,挪起凳子就想跑。

第184章:十二小妾 沈黎眼疾手快,一把揪住她的小耳朵。

“哎哎哎,好哥哥,快松手,疼。”

林晴一把抱住他,用小脑袋抵住他的下巴,不停的摩擦着,她看起来楚楚可怜,但眼中满是狡黠。

沈黎轻叹一声,忍住怒意:“今日府中,谁结婚?”

“自然是定远伯大人,纳妾啊。”

“我怎么不知道?再说了,你给我纳妾,有没有征得我这位当事人同意?”

“哥哥~”

“停,收起你那腻歪那一套,今日你闯了大祸了。”

“嗯,貌似是闯祸了。”

林晴突然一脸羞愧,一本正经道:“十二个有些多,哥哥怕是吃不消呢。”

“住嘴,你一个妇道人家,满口污言秽语,成何体统!”

沈黎一头黑线,将其抱在怀里,便伸手在她翘臀上抽打起来。

林晴一边痛呼,小脸上却是充满狡黠的笑意。

不管怎么说,她的目的是达到了。

十二个小妾,到点拜堂,至于洞房不洞房,那得看沈黎的意思。

拜堂环节,气愤的沈黎,说什么也不去前院。

这简直就是胡来。

包办婚姻。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没有灵魂的。

不得不说,这十二个小妾,倒是不可方物,各个出落的极为水灵,或是乖巧可爱,或是身材极好。

夜幕降临,林晴拼命的抵住东厢房,不让他进门睡觉,而是让他去照顾那十二个侍妾。

沈黎气的抓耳挠腮。

这不是将人往火坑里推吗?

最后无奈,他只能选择和刘齐住一晚。

不是他不想吃,而是这种事情,吃了就要对人家负责。

他现在自是风光,但将来的事情不好说。

而且女人多了,自然孩子也多,势必会出现差别对待。

有的孩子聪慧,自然博得父母好感,而有的孩子愚笨一些,父母不喜,也就是偏心。

前世他与弟弟,弟弟自然是独得恩宠的那一个,而他,似乎被父母所遗忘。

所以他穿越这么久,也没想过家里人。

自小,他的东西,便不及弟弟十分之一,后来上了学,更是如此,再后来上了大学,父母一直灌输大学生可以自己挣钱的思想,便不给他生活费。

他从大学,一直到博士,都是自己勤工俭学所得。

甚至,没钱结婚,父母有钱也不愿意给,他一直处于未婚状态,而弟弟,房子车子样样都是极好的。

这对他,很不公平。

所以,他就很畏惧自己,将来会不会也对自己的孩子那样,这个世上,没有绝对公平的爱,就连这些小妾也是,他多去另外一人房中,便会引来其他小妾的妒忌。

皇帝的后宫,人数自然多,但每日那些女人,勾心斗角的,实在不像是个家的样子。

夜晚,他与刘齐独处,刘齐作为下人们的老大,自然也是单人单间,其他下人基本上是大通铺。

深夜,刘齐发出一阵长长的叹息:“少爷,您说,怎么样才能讨女孩子的欢心?”

“我也不知道。”

沈黎裹着被子,老子要是知道,能做十几年的舔狗吗?

不过有一点,得要有钱,还要有颜,自然能讨女孩子欢心。

“少爷睡吧。”

刘齐轻叹一声,心里数不尽的忧愁。

一夜无话,只是,后院几个房间的灯光,始终亮着。

贴着喜字的大红烛,如那盖着红盖头的俏人儿,流尽了眼泪。

沈黎翻来覆去,始终睡不着。

他后知后觉,此举,不亚于弥天大祸,害惨了那些姑娘。

封建时代不比现代,婚嫁自由,还能离婚。

若是沈黎休了妻,她们一辈子也毁了,即便回去,也被人说三道四。

翌日一早,他悄悄的回到后院,正巧碰上一个厢房的少女,发誓已经挽成了妇人绾发。

那女子有些幽怨的与其对视一眼,随后微微一福,动作便停在那里。

沈黎一阵头疼,他清清嗓子:“快起来吧。”

那女子脸色有些不自然的绯红,她们都是知道的,昨晚,伯爵爷回来了,只是,不知道临幸了谁。

显然,不是她。

真是作孽啊。

沈黎叹口气,匆匆走向东厢房。

林晴早早起床,伸着小懒腰,任由侍女们替其梳妆,看到沈黎眼眶有些发黑,还以为他忙活了一夜,不由调笑道:”我的伯爵好哥哥,你昨夜可是每个房间都光顾了?”

“你这么做,真的害死我了。”

沈黎有些微怒,这不叫贤内助,这是败家娘们儿。

“我走了,这些姑娘,你自己处理吧。”

他拿着衣服,愤愤的往外走去。

刘齐已经备好车马,这金陵,真的没法待了。

他是给了人家姑娘名分,但没法每个都能负责。

林晴一怔,看着他的背影,弱弱的问一旁的侍女:“我,做错了么?”

这法子,还是她娘提的。

沈黎成为伯爵这么久了,始终一妻,外人看了,是会有想法的,最近新来的下人们,都有些不一样的声音了,大多是对沈黎不太有利的。

甚至有人说自家夫君不行等等,不然怎么不多找几个女人?

这个时代,所有人标定有钱或是有权的基础就是女人,哪怕是史上那些清官之流,也是三妻四妾。

她自是不喜这些外界声音,恰好娘亲又提了馊主意,便自己做主,拿下了这十二个姑娘。

只是她没想到,沈黎对此十分抵触。

下面的侍女道:“奴婢不知,只是昨夜伯爵爷去刘齐房中睡了一夜。”

林晴怔怔的看望门外,一行清泪缓缓落下,她似乎明白,自家夫君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路上,沈黎带着专用侍女苗欢心,马车内苗欢心伸着小脑袋试探道:“少爷,你这是生气了?”

“看不出来么?”

沈黎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我能提个小小的意见不?”

“你还有意见?”

苗欢心连忙道:“不是,是奴婢对此事的看法,我昨晚去东厢房找您,然后您不在,说您去当新郎了,这么一看,您没去。”

“那你说说,你有什么看法?”

“夫人这也是为您好,您只有一个夫人,又没有小妾,以后少不了落人诟病的。”

“诟就诟呗,我管他作甚?”

“可您不管,夫人听着难受啊。”

苗欢心叹口气道:“少爷,多几个小妾,不丢人,即便是爹爹,也给我们找了十多个娘亲呢。”

“我过不了心里那关,先这样吧,冷静冷静。”

沈黎往车厢后一靠,舒服的眯了过去。

第185章:萧林焕下山 进入仙平城门后,苗欢心便左顾右看。

忽然,她在人群中,扫到一个让她日思夜想的背影。

“哥哥!”

她兴奋的呼叫起来,女子这么大声,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沈黎也惊讶不已,萧林焕,回来了?

他忙拉开窗帘,果然在城门处,看到他与老道士在几个士兵带领下,缓缓朝着县衙走去。

他惊奇不已,老道士这是打算去顺天了吗?怎么突然下山了?

他忙带着苗欢心下了车,与两人走在一起。

“前辈,别来无恙啊。”

老道士呵呵笑道:“你小子,近日派人往山上,又是送酒又是送肉的,将老道士我的嘴都养刁了,这不,这小子又说想念你们,老朽实在扛不住他的软磨硬泡,便带他下山住一段日子。”

“甚好,甚好。”

沈黎连忙笑道:“快上马车吧。”

人既然来了我仙平县,你还想带走他?做梦?

这老道士,也不知道什么实力,顶多也就个六品吧,希望霍十娘能打的过他。

那样,收了老道士,自己手下可是多一员六品大将了啊。

一旁的萧林焕解释道:“天气渐渐变冷,山间多数植物枯萎,菜也种不起来,山上余粮不多,我们便下山,度过这个冬天,来年开春,便出发前往顺天。”

“你真的打算去顺天吗?”

“事关天下苍生,有必要去一趟。”

萧林焕笑道:“沈大哥,你不要为我担心。”

沈黎沉吟一番,那个血浮屠,的确是个大杀器,它不仅仅采用铁浮屠的包裹,还将所有士兵强行提升境界,若是落入有心人手里,怕是天下大乱。

只是不知道战神萧鹏举能将这种东西藏在什么地方?怕是皇帝陛下也想得到,已经将萧家挖个里三层外三层了。

或许这也是皇帝陛下不杀他,西厂留他活口的原因。

几人说着,便来到了县衙。

县衙有苗欢盈坐镇,相安无事,一切正在有条不紊的发展着。

苗欢盈首先看到沈黎,惊讶道:“少爷,你不是说你回去一段日子吗?怎么一晚上就回来了?”

“呃,家里住的不太习惯。”

沈黎摸摸鼻子,随后让萧林焕下车。

苗欢盈虽然不苟言笑,但很快脸上露出笑意。

好像,这女孩,只有对妹妹,弟弟,还有沈黎笑过。

萧林焕下车后,也笑道:“阿姊,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微笑道:“快些进来,我让人做一桌好菜,为你们接风洗尘。”

许久不见,甚是想念,她就剩下唯一一个弟弟了,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是宝贝的不得了。

刘齐栓好马,便匆匆赶往后院,连忙念道:“我的豆豆,也不知道早上有没有好好吃饭,别饿了她。”

见萧林焕有些奇怪,一旁的苗欢心吃吃笑道:“豆豆姑娘,就是观雀峰上的霍十娘。”

“他们,是夫妻?”

一旁的老道士神色有些古怪。

“自然不是了,只不过刘齐一直在追求霍十娘。”

几人在客厅坐了一会儿,萧林焕便提出去军营,而老道士要看看风景,便在城中四处看看。

等到了饭点,众人来到客厅。

今日是家宴,所以苗欢盈两姐妹也上了桌。

几人笑着拉起家常,霍十娘不知从哪里回来了。

想着大家都不熟稔,沈黎也没叫上她,加上她不在县衙。

霍十娘本来没打算进去,只是路过客厅,看到那老道士背对他的发髻格外熟悉,便不自觉走了进来。

老道士也奇怪的扭过头。

一老一少对视片刻。

霍十娘轻咳一声:“师父。”

“师父?”

沈黎瞪大眼睛,不可置信道:“他,是你师父?”

“你家住黄河边的啊?管的那么宽?”

霍十娘猛地回怼,让沈黎差点没噎住,他悻悻道:“我这不是问问嘛。”

那老道士皱着眉头:“怎么说话呢,你这死丫头,半年也不看我一眼,还不如人家这个外人,每日好酒好菜招待着,一招待就是一个多月。”

“他那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肯定是看上了您三品实力。”

沈黎正在喝酒,猛地一口喷出来。

他不可置信的看向老道士:“您您您……三品?”

“不像吗?”

“像,像,像,简直太像了。”

沈黎一阵后怕,还好当初没选择用火药强攻,三品高手,火药怕是已经不管用了,这要是真的打起来,仙平县一百多守卫,怕是不够他两招的。

活的三品高手啊,这简直就是人间奇迹!

老道士有些不悦的皱眉:“你这死丫头,说谁是鸡呢?没大没小,过来吃饭。”

“哦。”

强悍如霍十娘,见到老道士也不禁如乖乖女一般,这个三品,绝对是真的!

沈黎只觉一阵心跳,三品高手啊,要是拿来做护卫,皇宫老子都敢闯。

两人叙着旧,原来这霍十娘,自小便在道士手下修习,那个时候,观雀峰还不是霍十娘当家,是她爹,后来他爹被人暗杀,她才回来接手观雀峰。

霍十娘给刘齐的“豆豆”名字是真的,她的本命,叫霍豆豆,只是不够威武霸气,便改了名字,至于为什么不是七娘八娘,而是她喜欢十这个数字。

霍十娘见沈黎一直在给老道士倒酒,不由白了他一眼:“你别想你那些花花肠子了,想弄三品高手做护卫,你咋不上天呢?这世上,有几个三品高手你知道吗?不足十个!”

老道士似乎很是享受这种吹捧,眯着眼品着美酒:“你可别这么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哈哈哈……”

沈黎一头黑线,连忙给老道士斟酒。

刘齐从外面端菜进来,听说老道士是豆豆师父,又是三品高手,顿时自惭形秽,自卑的埋下头,如同一只没毛的小鹌鹑,随后连忙退去。

听说豆豆是六品高手,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至少少爷能与她对峙。

可三品高手,即便是皇宫,也能来去自如,比自家少爷这个三品伯爵厉害的多。

所以算下来,豆豆的家境,堪比朝廷一品大员。

三品高手,基本上就可以算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了。

老道士歪着脑袋,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又看向霍十娘:“这小子谁啊?”

第186章:刘齐失恋 “一个追求者。”

霍十娘有些郁闷的干了一杯,直言了当道:“我不喜欢他。”

“那你该和人家说清楚的。”

老道士呷了一口美酒:“这么吊着人家,也不是个事。”

“我已经说过了,但他不听!”

霍十娘愤愤道:“我就不知道,哪个男人能不要脸到这种程度!死缠烂打,要不是这混蛋的面子,我早就一掌拍死他了!”

那混蛋,自然是沈黎。

混蛋摸摸鼻子,讪笑一下。

如果他猜得不错,刘齐应该在外面听着的。

只是不知道,霍十娘今日说话为什么如此决绝伤人,平日里即使她打骂刘齐,也有些分寸,起码没伤人自尊,今日倒是有些过了。

他不由起身替二人斟酒道:“女追男,隔重纱,男追女,隔重山嘛,追女孩子还要脸的话,那不知多少男人会打了光棍的。”

“我与他,没有可能。”

霍十娘坚决道:“我是不可能嫁给这么一个没出息的家奴的,你把我霍十娘当什么人了?”

“是是是,不提这不开心的事情了,喝酒,喝酒。”

沈黎打了个哈哈,连忙举杯让两人住嘴。

老道士眉角有一瞬瞄到窗户,被他捕捉到,更坚定了刘齐在外面的想法。

不愧是江湖儿女,酒量要比闫海容好的太多。

三人从中午一直喝到夜晚,苗欢盈姐妹拉着萧林焕,非要给他做身厚一点的衣物御寒,便离开了酒桌。

而到了夜晚,酒菜都凉了,沈黎唤了几遍刘齐,也不见人影,便找了另外一个下人伺候着。

他虽然没喝多少,但也有些微醺。

他摇摇晃晃,走出县衙,却见远处军营后面,燃起一堆篝火。

县城严令禁止放火的,他不由好奇的上去查看,看向篝火旁的人影,是刘齐。

刘齐抱着酒坛子,早已哭成泪人。

军中士兵多与他交好,知道他追求霍十娘,这怕是被伤的深了,便对他放火之事,熟视无睹。

沈黎走过去,弯着腰捋着衣角,缓缓的坐下来,往篝火里填着柴火。

“怎么,听到了?”

刘齐呜咽一声,哭的如个孩子一般:“少爷。”

他抽抽噎噎道:“这些日子,我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每日围着她转,即便是条狗,也该能被她青睐一下吧?”

“我知道,我是个家奴,我又没钱,长的又不好,功夫又不会……”

他默默的灌下一口烈酒。

沈黎叹口气,从怀中拿出一个木质卷轴。

“呐,从现在起,你便不是家奴了。”

说罢,他随手将卷轴丢入火坑,火光照着他的脸,若隐若现。

刘齐有些不可置信:“少爷,连你也不要我了么?”

“不是。”

沈黎摇摇头道:“你脱了奴籍,便可以自由做买卖了,你若是想发财,仙平县的所有铺子,你任选一间,少爷我送给你,只是,你有了钱,便能让她回心转意吗?”

“不能……”

“少爷明白你的心情,我也说过,你要是觉得家奴这个身份限制了你,少爷随时帮你解了家奴身份,只是,你要明白,你们之间,隔着天堑。”

他拍拍刘齐的肩膀道:“或许你不明白武学一道,能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练到六品,是如何天之骄子,即便是少爷我,也没资格练武的,这么跟你说吧,霍十娘,若是个文人,早已中了状元,现在你明白你们之间的距离了吗?”

“她是天上的皓月,而你,不过是地上的尘埃。”

“放弃吧。”

刘齐捂着脑袋,呜呜的哭出声来。

起初沈黎还不确定霍十娘的想法,直到她与师父的一番对话,彻底没有希望了,人家是打算彻底与刘齐了断,还有什么好追求的呢?

公主爱上乞丐,只会出现在童话里。

“我明白了。”

刘齐缓缓举起酒坛,将一坛酒一饮而尽。

这一坛约莫近四十度的烈酒,重量是五斤。

他这一晚,喝下五斤烈酒,整个人起身后,踉跄几步,终于栽倒在地上。

这一夜,刘齐不再伺候人,而是被人伺候。

直到第二天早上,手下的家奴还在服侍他。

他吐了一夜,胆汁都吐出来了。

醒酒汤喝了几坛子了,都不见好。

这么醉下去,真的会死人的。

沈黎也衣不解带的在他房中,见到那些污秽毫无感觉,让那些下人愈发敬佩。

直到天亮时分,他才缓缓睡下去,嘴里不断呢喃着什么,只是,听不清楚。

沈黎脱去外面的貂皮大氅,盖在他单薄的被子上,招来下人吩咐道:“在炉子上熬好米粥,等他醒来,务必让他喝下去。”

“是。”

他叹口气。

网友诚不骗我,舔狗舔狗,果然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不过,皇帝陛下还是要好好舔一下的,尽管天高皇帝远,也要往这些百姓心里种上一颗种子,皇权至上的种子。

于是乎,仙平县每日清晨,准时响起歌声。

“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百姓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就连学堂里的孩子,每日早中晚,必须要进行歌颂陛下。

沈黎自问,对皇权无感,可若是一城百姓都对皇帝没什么好感,将来会出大问题。

就像军中有些元帅,为什么会被斩了,就是军中只知元帅而不知陛下。

这句话,本来就是极为阴谋的,一说一个准。

将来若是有人整他,说仙平县百姓,只知伯爵大人而不知陛下,那真的皇帝会怎么想?

这不是他的臆测,将来仙平县建立成经济重镇,朝中绝对有人会抢。

完全体的仙平县,就是一座金山,谁看了谁不眼红?

他巡视着学堂,看着里面各行各业的老师,满意的点点头。

仙平小学,仙平中学,仙平高中。

这三座学府,饱含沈黎所有的心血。

现在只是小学的教材编了出来,自然,插画方面,由他亲自把关,觉得再无纰漏,才会安排印刷。

与传统的八股文教学不同,仙平小学从不注重培养八股文高手,而是让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他们可能做不了大官,但在各行各业绝对是人才。

语文,基本上都是沈黎背诵的各种课文,里面大多饱含孝道,忠君爱国的思想,里面的诗词,更让那些前来教授的先生惊讶的不能所以。

数学,算数方程,乘法口诀等等,都是必备的,现在那些孩子,回去之后,甚至都能帮开店的父母算账了,有的已经超过账房先生,算盘,渐渐变的无用起来。

中药,每个孩子必须要认识一些常规的药材,以及一些疾病的处理方案,而且规定孩子们必须要学会使用银针。

体育老师,由军中老兵担任,在沈黎的整改下,每个孩子,必须学会军体拳,并且要选修一门兵器。

中学部,加入了物理,化学,都是一些简单的电力测试试验以及普通的化学试验。

因为这个时代,东西实在是缺的太多了,只能让他们了解一些试验。

至于历史,沈黎暂时还不太敢教,因为太祖皇帝,是谋反所得皇位,朝廷对此无比忌讳,怎么敢编入教材中?

第187章:开办学堂 学府如此大的整改,让所有人惊掉大牙的是,女子,可以上学。

学校办公室内,一些语文老师听说要有女孩来上学,都纷纷表示不愿意。

沈黎便开始强力镇压,搬出李清照写的词,将他们一一打脸。

甚至,他当着那些女学生的面,呵斥那些有抵触的老师,讲起当年穆桂英挂帅的事情,那些女学生都两眼放光。

即便如此,女学生也不是很多,三百个孩子里面,能有两个女孩子就算不错了。

因为她们的父母,不愿意。

她们的思想还太过陈旧迂腐。

于是,戏班子又演起穆桂英挂帅的戏码。

那女演员听说自己能演如此女豪杰,顿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今日,沈黎又拿着新做的留声机,给初中部的少年们,上物理课。

这些少年,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外面,多是为家中帮忙,出一份力,尤其是沈黎说过,学这些东西,中不了状元,甚至不能参加八股考试,那些家长更不感兴趣了。

十四五岁,已经是家中劳力了,凭什么每日去学校玩耍打酱油,有这时间,不如在家帮帮忙。

沈黎无奈,提出上学有钱赚的思想。

现在的学校,完全就是赔钱,还要管学生的伙食。

不过,对于浑水摸鱼的学生,学校是坚决不要的,每个学期,都有两次考试,不合格者,赶出学校,停止发放学费。

见伯爵大人抱着一个大大的箱子,那些学生纷纷好奇的凑上来。

“伯爵大人,这是什么啊?”

“这个呢,叫做留声机,你们也可以叫录音机。”

沈黎笑道:“今日这堂课,由我来教授,而且你们的老师,也会在后面听课。”

所有学生纷纷坐回自己的座位,安静的听这位伯爵老师讲课。

伯爵大人在这仙平人心中的地位,已经是超过了皇帝,他是那些百姓见过最为和善的伯爵,甚至一个小小的县令,都要比他的架子大,而他,与民同乐,每日穿梭在城里各个角落,戏台广场中间,已经有百姓自发为沈黎建起一座雕像了,另外,他们家中,几乎每家都有沈黎的长生牌位。

不过,对于雕像此事,沈黎并没有感到过多的惊喜。

有些手欠的叼毛,没事就在石像的胯下与屁股摸一把,久而久之,石像那里被磨的油光发亮,其他地方倒是平平无奇,格外他娘的扎眼。

试问,谁愿意搞这样的雕像?

上课铃响了之后,沈黎便笑着道:“大家对于物理书上的有些内容,是不是看的云里雾里啊?比如雷电怎么打不死人?声音看不见摸不着,怎么记录下来?怎么还能模拟雷电?”

众学生异口同声:“是!”

就连后面的老师,也默默点头,这门学科,太他娘的难教了,学生一问三不知,老师也是一头懵逼,这怎么教?

沈黎笑道:“今日呢,咱们做个物理小实验,大家可能受到一些启发。”

“这节课,讲声音。”

“我现在说话,大家都是可以听的到的,书上写,声音的传播介质,还有声音会产生震动,大家不明白,声音为什么还会产生震动呢?”

他招呼着住手,端来一盆清水:“大家请看,现在这盆水,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如果咱们不动桌子,它的表面是没有涟漪的,要想让他出现涟漪,有很多办法,比方说在地上跺一脚,那我现在说,我说话,就能让它动起来。”

说着,他拿来一个微型喇叭,对着水面,突然大喝一声,水面顿时不平静起来。

“有人会说,老师,你可能吹了气,让这水面动了,但接下来的试验,将彻底改变大家的观念,请你们扶好下巴,别掉了。”

学生们哄然而笑。

沈黎拉开留声机上的红布,解释道:“这个是话筒,说话的声音产生震动,然后带动这个针,会在这一卷的银箔纸上,留下划痕,那么,声音便会记录在银箔上,等咱们将这个银箔,重新与撞针接触,就能产生咱们刚刚说的话。”

“大家是不是觉得,声音能记录下来,伯爵大人在骗小孩呢?”

孩子们相视而笑,显然,他们是这种想法。

记录声音,千古奇闻。

“那好,还是那句话,请大家扶好下巴,我现在要开始了。”

沈黎缓缓坐下来,一手扶住喇叭,一手抓住银箔纸旁的小摇把,一边摇动摇把,一边大声喊道:“十月十八,本伯爵前来上课,请大家扶好下巴,不要惊讶!”

声音说的极大,那些学生歪着头,不知道伯爵大人接下来怎么做。

而沈黎,将银箔掉了个头,对所有学生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缓缓摇动摇把。

“十月十八,本伯爵前来上课,请大家扶好下巴,不要惊讶!”

声音虽然不大,但无比清晰。

……

现场一片寂静。

那些学生,都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就连后面的老师,都激动的站了起来。

这书上的东西,居然是真的!

他们都不可思议的看向沈黎,这种神鬼手段,当真厉害至极!

“同学们,怎么样?”

沈黎微笑道:“其实书上我写了几个小实验,大家都可以试试。”

“好!”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激烈的掌声,所有学生都满脸崇拜的看着他。

咱们这伯爵大人,实在是太厉害了!

留声机,是一次性东西,下次要想用,自然要更换银箔。

至于这台留声机,沈黎便送给这个班,作为礼物。

他想,在这些学生们的心中种上科学的种子,万一将来培养出一个科学家,自己简直赚大发了。

实在不行,他也可以搞出个实验室,让他们为自己试验各种产品。

稳赚不赔。

他满意的巡视在学校四周,有钱一坨监工,他放心,学校四处用料极为扎实,那柱子用刀砍都没有问题。

学校食堂是一对夫妻承包的,做的饭菜极为可口。

为了防止商家店大欺客,现在县衙门口,特意开办了一个信箱,百姓们可以匿名举报商家。

若是举报内容属实,便会对店家做出相应处罚,并在每日晚间新闻上进行通报。

所有商家都极为畏惧这种行为,晚间新闻,代表的是伯爵大人,伯爵大人说你这家店不行,那百姓还会来吗?

通报一次,基本上就凉了。

所以现在仙平县的店铺,服务都是极好,生怕惹到顾客,让他们投诉。

第188章:刘齐辞行 现在的沈黎,需要大量的钱财进行建造仙平县。

看的见的主要设施,基本上建设好了,但还有没建设好的。

城南后面的那条污水河,需要清污,来年雨季有地方排洪,另外,到金陵的路,始终没有进行修缮,稍微宽阔一些的马车,都得想办法绕路。

路不通,对于工业重镇是致命的打击。

这两样,是刻不容缓的。

现在工人们都被拉去修缮地下排污管道以及铺县城地砖。

砖缝之间,沈黎打算用水泥进行处理。

好在这个世界已经有了石灰,建筑材料不难弄。

有了水泥之后,用来铺设地砖,将会更好用。

而且现在一些公共厕所里,已经用上了第一阶段的瓷砖。

即便是皇宫之中,也没有这么奢华过,用陶瓷做砖铺在外墙上,太过奢侈。

不过效果却是显而易见的。

整个县城的样貌,焕然一新,即使快到寒冬腊月,四处也焕发着勃勃生机。

至于县衙之内,还没进行改造,而且沈黎的城堡,也没时间去进行建造,只能延后。

这几日,刘齐病了。

一直高烧不退,县城内的郎中都来了一遍,也没办法。

老道士前来诊了一下脉,只能苦笑摇头:“这是心病。”

苗欢心连忙道:“是不是十娘跟他说话,他就能好起来啊?”

霍十娘柳眉一竖:“凭什么?要是他好不了,我还得以身相许了?”

沈黎自是不会勉强她替刘齐治病,人家没那个义务,只能靠刘齐自己挺过来了。

他特意叫了两个下人,在这里伺候着刘齐,转而叹口气,回到房间继续安排县城内的改造事情。

回到房间后,他轻轻拉开床铺,在床铺下面的地砖内,找到一处暗格,随后将怀中一封信,藏在暗格之内。

那是刘齐真正的卖身契,烧掉的,不过是一份空白卷轴而已。

没办法,防人之心不可无。

刘齐此人虽然小事做的不错,但又有很大的弊端。

胆小,怕事。

他知道自己太多的秘密,可以说,从刚开始搬入那座宅子开始,刘齐就一直跟着自己,经手各种事务,对于自己大多数的事情,他非常清楚,甚至火药需要什么原材料,他都知道。

正因为他胆小怕事的性格,沈黎才更担心他。

仙平县日益繁荣,在他的预料之内,将来有人想打仙平县的主意,肯定要从他身边的人开刀,挖他的污点,找他的小辫子。

苗家姐妹,是反贼,但也有骨气。

就是刘齐,怕是抗不过对方的严刑拷打或者高官厚禄。

这份卖身契书,留在手中,也是一份保障,只盼用不上。

他叹口气,揉了揉太阳穴,回到工作台继续制作一台留声机。

在他桌上一角,有几张清晰的图纸,样式是纺织机。

有纺织商人进驻仙平,他也想参一股进来,现在处处都是用钱的时候。

他看了纺织作坊,里面的纺织机,只有一个梭子,每日产量极低,这么做下去,以后怕是这作坊,根本供应不上,他便开始设计四个梭子的纺织机,将产能拉大,另外官府还能占两成股份,一举两得。

几日后,刘齐醒了。

他在房中静坐半日后,整个人气质大变。

“少爷。”

他推开门,缓缓走进来,微笑道:“给你添麻烦了。”

“麻烦什么,该麻烦的,是照顾你的那两个兄弟。”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张百两银票,递给他:“呐,请他们吃顿好的。”

“不必了,我已经将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他们了。”

刘齐轻笑一声道:“我想,我该离开仙平县了。”

“嗯?为什么?”

沈黎奇怪道:“你是觉得不好意思再与霍十娘同处屋檐下吗?若是那样,我可以让她搬出去。”

“不用了。”

醒来后的刘齐,浑身上下带着一种释然,仿佛什么事情都与他无关了。

这让沈黎更加担忧了,这小子别不是想去寻死吧?

真不至于。

“你听我说,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多的是,这个不行,少爷我给你说媒,找个比她更漂亮的?”

“少爷,我今日是来辞行的。”

沈黎的话还没说话,他便微笑着打断道:“我想出去看看。”

“你怕不是烧傻了吧?现在都十月底了,马上都入冬了,你看这天色,这第一场大雪还有几日就要来了,你现在辞行,你能去哪里?外面天寒地冻的,你在外面也没有个亲人朋友什么的,你出去做什么?浪迹天涯也不是你这么浪的。”

“少爷,感谢您的培养之恩,我刘齐记着的,将来有机会,我定会报答您的!”

“不是,我培养你,不是为了报答……”

刘齐再次打断了他,跪在地上,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少爷,挽留的话,就不用再说了,我去意已绝。”

“行吧。”

沈黎叹口气,提起炉子上的茶水,给两人一人一杯:“出去做什么。”

“学武。”

“不是,你能去哪里学武?现在朝廷严厉打击门派,你所见到的门派,都是不超过五十人的,大多数还都是一脉相传,再说了,你少爷我还想学武呢,你没听过那万逸楼怎么说的?没希望了,身子骨,定格了,要想学武,必须要去归墟古国……”

他瞳孔猛然放大:“你不会想去找那虚无缥缈的归墟古国吧?”

自从万逸楼说归墟古国,他都觉得有些扯淡了。

归墟那是什么地方,现代有学者说是天国,也有人说是阴曹地府,也就是说,死了才能到的地方。

去归墟古国练武,那就是做梦了。

他只知道,在现代中,最像归墟的地方,就是海上一处,大量海水倾泻一个地方,始终没有灌满那里。

但这是古代,一叶扁舟,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刘齐端着茶杯轻呷一口,微笑道:“正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传说,那这个传说,一定是真的。”

沈黎叹口气:“你这是求死。”

“求生也罢,求死也行,我如今,也就这样了罢。”

他微笑着放下茶杯:“少爷,小人就先行一步了。”

“等等。”

沈黎皱着眉头,见劝不动他,便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沓银票:“去吧,但愿你能找到,回头带少爷我也去泡泡那天池。”

“多谢少爷成全。”

刘齐看着那一沓银票,少说也有两万两,他犹豫一番,缓缓接下。

他披着沈黎铺在他床上的貂皮大氅,一人一马,满眼不舍的看着县衙,缓缓离去。

“少爷,下雪了。”

苗欢心拿来新的大氅,披在沈黎的肩上。

两人静静的站在县衙前,看着漫天风雪中,渐渐消失的背影。

而在县衙屋顶上,霍十娘温着一壶酒,看着那人离去的方向,神色复杂。

老道士倚在门边,笑呵呵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哇!”

第189章:宫中御状 沈黎耸耸肩,将大氅披的更严实些:“下雪了,回去吃火锅了。”

番邦进贡的洋辣椒,他还没试过,正好今日天气不错,漫天风雪吃火锅,也算是一件美事。

“火锅,听起来不错。”

老道士嘿嘿傻笑两声,随后跟了进去。

只有苗欢心,站在大门前,目送着风雪中的人影,默默道:“刘齐,希望你能混出个人样,让十娘刮目相看。”

刘齐在路边买了一壶浊酒,就这么冷冰冰的拎在手中,不时来一口,他吐着浊气,一路南下,终于到了海边。

花了一千两,高价买了一条船。

便开始了数月的航行。

传说中的归墟古国,在海上最西方。

那里,是他的目的地。

连续航行几个月,也没见到有地方可以落脚,物资都用完了,他苦笑的躺在甲板上,拿出匕首搭在脖子上:“少爷,来生再见!”

忽然,前方一条小船,如一叶扁舟一般,缓缓朝着他驶来。

那船,真的就是一片扁舟,上面只有人的两脚之宽,那个白衣男子站在上面,只是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这大海深处生存的。

“找归墟?”

白衣中年人一头长发随意劈在肩上,背后一道白色披风。

他的脸上,多是络腮胡子,各个如同钢针倒竖,也不知道算是儒雅还是粗矿。

刘齐横刀在脖子上,下意识点头。

“你叫什么。”

中年人微笑问道,他虽然笑容和煦,但说出的话,给人一种毋庸置疑的感觉。

“刘,刘齐……”

“我叫,天道。”

……

……

……

县衙后院内,几个人正在热热闹闹的吃火锅,霍十娘没来,或许,那孤零零的凳子,就是她此刻心情最好的写照吧。

“小子,你这辣味的火锅,当真人间美味啊!”

老道士捞着一块羊肉,一边往嘴里送,一边含糊不清道:“也难怪萧林焕那小子,死活拼着要下山,不枉我来一遭,神仙也不过如此了吧!”

沈黎笑眯眯的凑过来:“那,老神仙,我这还有更多的好东西,您要不要多留一段时间,要不,就不走了呗?”

“你小子,总是想方设法的留下老夫,老夫说了,有事,此事免谈,不过,念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老夫可以护你一段时间。”

“老神仙,晚辈还有一个问题。”

“说说看。”

老道士将一块滚烫的羊肉放入碗中,然后大口嚼着。

“您看我,还有没有办法习武?”

沈黎笑道,在这个拥有真气的世界里,习武,貌似成了他唯一的执念了。

“你么。”

他歪着头,缕缕胡须,左思右想片刻,还是选择摇头:“根骨不行,只能算是中等,所以还是别做梦了。”

“那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一夜之间变成高手?”

“高手?多高的手?”

老道士顿时吹胡子瞪眼道:“你不想辛苦练武,又想得到那么高的修为,凭什么?要么你去找人,将毕生功力传给你。”

“那归墟古国?”

“我原本以为你与别人有些不同,至少你比别人聪明,却没想到,你也是个笨蛋。”

他摇摇头,一口吞下温好的酒水:“一些话本诓骗无知百姓的东西,你居然也信。”

沈黎讪笑着替他倒满酒杯:“您看,我这不是好奇嘛,那个男人不想拥有绝世修为,成为天下一等一的强者的?”

“少做梦了,绝世修为,那得有人修到那个境界,然后将命给你,那种境界,俗世王朝已经奈何不了他,你觉得人家凭什么心甘情愿的将命给你?”

老道士哼哼两声,见他还要问,便解释道:“传功,就是传命,那绝世强者将功力传给你后,就得死。”

“哦。”

沈黎有些失望,显然,老道士的说法,更有说服力。

至于归墟古国,传说毕竟是传说,怎么从来不见有人进去过?

雪越下越大,起初的雪粒,渐渐变成了雪花,鹅毛大雪盖住整座城池,到处都是一片银装素裹,人们纷纷升起炉子取暖,这几日也停工了,那些工人各自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或是挤进小酒馆内,谈天论地,吹嘘自己的事迹。

与此同时,顺天城,也迎来了第一场大雪。

内阁首辅秦补拙的府中,却格外冷清。

原因是他支开了所有人,静静的听着从金陵来的信件。

信中说的很清楚,那沈黎,目无王法,私自扩建城墙,但由于他能力极强,将一个破旧城池,不过两月便改造一新,若是定远伯自行告御状,怕是陛下派人查验后发现此人大才,反倒多添一员悍将。

最好还是秦补拙从旁施加压力,让陛下当堂审判。

秦补拙捋着胡须,静静思索。

陛下继位十三年,从起初奉他如恩师到慢慢冷淡,他是能感觉出来的。

这些年来,陛下成长了许多,也有了自己的决断,甚至可以称得上,杀伐……果断。

自己这帮老牌贵族,也成了陛下心头的一根刺。

若是有机会,陛下会毫不犹豫的拔掉它,毁掉它。

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在给陛下施压,更不能让陛下自己培养对手起来。

他叹口气,冒着鹅毛大雪,前往皇宫。

……

皇宫中,倒是无比温暖,那些宫殿的地下,都建着横七竖八的管道,管道约莫一人多高,冬日往里面添火加柴,浓烟伴随着火光,钻入各个管道内,宫殿内便暖和了。

后宫太监们,有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宫中柴火的采购,唤作惜薪司,而这地下管道,也有个好听的名字,地龙。

实际上,地龙用锯木作为燃料最好,但宫中采购太监,也是要赚钱的,便用上等的柴火。

“陛下,事情便是如此,那定安伯沈黎,目无王法,当真可恶。”

御书房内,秦补拙拱手道:“老臣建议,先有锦衣卫前往仙平县查探一番,若是情况属实,便剥夺爵位,全家抄斩!”

一身龙袍的皇帝陛下,姜承龙一听是个买来的爵位,便有些皱眉。

他甚是不喜商人,便打算让秦补拙自行处理。

忽然,他微微皱眉。

秦补拙关注此事,还弄个没有实权的锦衣卫前去查探,那便是打算栽赃陷害了。

他沉吟片刻:“现在大渝正值盛世,最好还是不要用重典,锦衣卫人手又不足,这样,派西厂过去,他们正好在金陵的人手被灭,也顺便查个究竟。”

“老臣遵旨。”

秦补拙古井不波的老脸上,有一道皱纹微微翘起,锦衣卫这条老狗已经废了,之所以提出锦衣卫,就是为了让陛下顺理成章的提出西厂。

……

寒冬腊月,雪花飘零,一队人马自皇城离开,在这冰天雪地里闯开一条道路。

皇宫内,姜承龙被宫女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脸庞。

擦拭脸庞后,宫女将热毛巾叠起来,放在他的眼睛上,用以缓解用眼疲劳。

他忽然猛地起身,一把抓掉毛巾,随后目光深邃的看向外面飞舞的鹅毛大雪。

“让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过来,朕要出宫。”

……

第190章:陛下出宫 万逸楼正在家中与哥哥万江楼饮酒,酒到浓处,兄弟二人便开始唏嘘陛下的不公,还有狠辣。

万江楼满腔愤慨,但又担心隔墙有耳,始终不愿意多说出来,他一直闷闷不乐,一杯接着一杯。

很快,传旨太监冒着大雪,出现在他家中。

家奴马上禀报上来,他惊讶的与万逸楼对视一眼。

万逸楼咽下口水:“大哥,你,没做什么事情吧?”

万江楼心中也是不安,他摇摇头道:“怕是我锦衣卫解散之日,就在今日了。”

时至今日,锦衣卫刚好建立,二十七年。

他叹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了。”

随后披上大氅,随着传旨太监,前往皇宫。

这鹅毛大雪,两人在一片茫茫的皇宫中,留下一片足迹。

“钱公公,请问,陛下心情如何?”

万江楼在后面左思右想,也只能想到这个最坏的结果。

一路上,他都有些忐忑,从未向人行贿的他,破天荒的拿出自己的钱袋,交给了传旨太监。

钱公公掂量着钱袋子,嘴角扬起一阵笑意,也不枉咱家这冰天雪地里跑一遭了。

“陛下,今日心情不太好,御书房内,秦首辅提起让锦衣卫做事,被陛下拒绝后,便让西厂去了,刚刚,陛下有些生气,便派咱家前来请您了。”

万江楼心中一沉,叹口气:“多谢钱公公了。”

两人说话间,便来到了御书房内。

皇帝姜承龙随意的翻看锦衣卫过往记录,见万江楼来了,便随口道:“赐座。”

万江楼微微皱眉。

若是陛下真的有心解散锦衣卫,为何还要赐座?

片刻后,姜承龙微笑道:“万爱卿,你是什么时候来的锦衣卫?”

“回陛下,康历五年。”

“嗯,你修为……如何?”

这下,万江楼更疑惑了,好端端的,问我修为做什么?

但他还是老实回道:“回陛下,臣驽钝,至今只练到四品。”

“你也不用谦虚,怕是临门一脚,便是三品吧?”

“陛下慧眼如炬,臣佩服。”

“算是个天才了。”

姜承龙合上奏折,忽然意味深长的看向他:“是不是在你们这些天才眼中,千里马便是自己,而朕,便不是伯乐了。”

万江楼连忙跪下:“陛下,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臣万万不敢如此思量啊!”

“行了,有件差事,需要你亲自跑一趟。”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只能你一人。”

“臣愿为陛下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姜承龙屏退左右,缓缓走下龙案:“我要你陪我,二人一同去趟金陵。”

此言一出,石破天惊。

饶是万江楼心志坚定,也不禁背后冒冷汗。

陛下和他,不带一兵一卒,前往金陵。

这简直太过疯狂!

出了事,他万江楼死一万次也担待不起。

“陛下三思,如今寒冬腊月,此去金陵,走官道少说半月,如今天寒地冻,实在不宜出行,而且臣,臣乃一粗人武夫,路途遥远,唯恐照顾不了陛下啊。”

“你是说朕,是三岁孩童吗?还需要人每日照顾?”

姜承龙冷冷的扫了他一眼:“你是去,还是不去。”

他自然有自己的苦衷,宫中太监,多是东西两厂的人,今日听那秦补拙的意思,他们已经将手伸到了西厂。

秦补拙故意不提西厂,而是提出自己有些厌恶的锦衣卫,便是为了让自己堂而皇之的去让西厂办这件事。

而且秦补拙,极少弹劾朝中官员,除了当初萧家,再就是这个定安伯沈黎了。

他这么做,应该是这沈黎,有什么过人之处,对他产生了威胁。

虽是寒冬腊月,但路上也更加安全了一些。

万江楼汗水涔涔,连忙跪地拱手道:“陛下,臣……”

等他看到姜承龙深邃的目光时,他连忙压下自己的劝谏:“臣,谨遵圣命!”

“朕,知道你忠心耿耿,锦衣卫也忠心耿耿。”

万江楼眉头一跳,这是,准备重新重用锦衣卫了吗?

但作为上位的姜承龙,并没有明确说明要重用锦衣卫,怕也是为日后留些退路。

先给个假甜枣吃吃,让你高兴高兴。

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的万江楼,自然也不傻,但纵使他不傻,该护卫的,还是得好好护卫。

他装作一脸受宠若惊的样子:“臣,谢陛下隆恩!”

“行了,今晚午夜三刻,你在西皇城外备好马车,连夜出城。”

“是。”

万江楼离开皇城,看着漫天飘零的雪花,轻摘一朵,叹口气道:“雪,怕是越来越大了。”

回去之后,万逸楼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半个月的路程,陛下要跟你去金陵?”

“你小些声。”

万江楼将精钢锁子甲穿戴好了之后,又在外面套上一层皮衣,再穿上普通棉袄,最后才披上大氅。

他又麻利的在嘴角贴上假胡须,头发也梳洗一边,换了个截然不同的发型。

万逸楼连连摇头:“陛下应该是有了自己的想法了。”

“你明白就好,不要说出来,隔墙有耳。”

之前的陛下,与秦补拙好的穿一条裤子,陛下的话,就是秦补拙的意思,如今,陛下有私自行动的意思,想必两人之间,已经出现了嫌隙。

这对如今的锦衣卫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福音。

而且陛下重新秘密启用锦衣卫,已经说明了陛下对东西两厂不太信任了。

这是好事。

万江楼穿戴整齐,看了看桌上摆放的绣春刀,最终叹口气,找了一双精钢所制的指虎藏于袖间,又弄了两把匕首,藏于腰间。

护卫陛下此事,非同小可,是荣耀,更是责任,万万不能出差错。

夜半三更,他架着马车,守卫在西皇城墙下。

寒风凛冽,如刀一般刮在他的脸上。

三更刚过,他眉头微皱,头顶上有衣决飘动的声音。

他瞳孔微缩,随手带上指虎,飞身而起。

来人,不是陛下。

那人居高临下,一脚踏出,而万江楼汇聚真气,带着指虎一拳轰向那只脚。

只是,那脚,很是奇怪。

绣花鞋?

那黑衣人修为极高,一脚之下,将万江楼从空中踩下。

万江楼连忙卸去劲道,地上一道波纹散开,卷起一阵雪花。

“行了,回去吧。”

马车内,忽然传来姜承龙的声音,万江楼一惊,他是什么时候进入马车的?

黑衣人冷哼一声,看向他:“陛下若是有恙,你知道你的下场。”

万江楼连忙拱手,随后架着马车,拿着腰牌,匆匆离开顺天城。

皇宫之中,御书房的龙案上,静静的躺着一封信。

秦首辅代为执政。

第191章:西厂杀来 翌日,朝中掀起轩然大波。

秦首辅叫来陛下的贴身太监,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

他坐在龙案一旁,盘着手中珠子,叹口气道:“陛下,终究是成长了。”

他已经隐隐可以猜出,陛下到底是去做什么了。

但无可奈何。

暗杀皇帝,让大渝再次陷入混乱。

他不敢。

好在他并没有做什么……祸乱朝纲的事情……吧。

……

寒风肆虐,仙平城内家家户户都关上了门窗,在屋内点着篝火取暖。

沈黎特意让城中护卫队挨家挨户的探查,谁家没柴火了,马上送过去。

仙平县,不允许冻死任何一个百姓,这是底线。

包括学堂内,也必须燃上火盆,没条件就直接放寒假了!

只是,那些百姓,仍有贪心之人。

官府免费发放柴火,不要白不要,即便够了,留着日后用,也省着买不是?

于是,渐渐有人哭穷,说家中无柴,求官府发放。

但护卫队详查一番汇报上来后,沈黎怒气冲冲的发了个告示。

内容很白话。

你们这帮刁民,人心不足蛇吞象,谁家要是有柴火,骗官府的柴火,发现了,去给老子扫大街!

整座仙平城,正缺人手扫大街呢,这扫下来,怕是要大半个月。

果然,告示一出,第二天百姓们纷纷不要柴火了。

市面上的铺子,大多都开着,家家户户都有火盆取暖,这个冬天,那些百姓过的格外温暖。

这也得亏了这位伯爵大人。

尽管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城内还是有大量的清洁工在清扫积雪,他们将清理出来的积雪,纷纷堆成雪人,一时间,仙平县成了一个冰雪城堡了。

为了让生意继续下去,沈黎甚至派人清理了仙平到金陵的积雪,那些商人更喜欢来仙平进货了。

到处一片祥和,县衙内,沈黎正好趁着这段时间不忙,便将所有事务一点点的交给苗欢盈。

他已经决定了,立苗欢盈为县长,也是大渝史上第一任女县长。

但没有编制,也不可能将她立入编制内。

她反贼的身份在那摆着呢,当初没送她进教坊司,陛下已经是开了隆恩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月之久。

越县,来了一批不速之客。

是西厂的人。

千户温寒,带着几十人,将腰牌甩在定远伯候望的桌上时,候望丝毫不动怒,笑眯眯的将他们请入客厅,好酒好菜侍奉着。

这些大爷,别看是阉人,那在皇帝面前可是火热着呢,尽管他是三品伯爵,也不敢顶撞他们。

说完关于沈黎的事情后,温寒冷笑着翘起兰花指,从怀中掏出一块白色丝巾擦拭着嘴角:“那他,应该很有钱咯。”

“应该是这样,建造城墙,耗费近两百万两银子,它能在两个月内凑齐,已是很有钱了。”

定远伯连忙道:“温大人,你们打算何时动身前往仙平?”

“现在。”

温寒端起酒杯轻呷一口:“正巧,去赶个晚饭,另外,咱们去收点税。”

“甚好,甚好。”

定远伯抚掌赞叹:“此计甚妙。”

温寒白了他一眼,眼光中,满是不屑。

他们是来仙平县查探封地属实的问题,如果能大捞一笔,也不枉这寒冬腊月跑一遭了。

首先便是拿出封地不实的事情吓唬沈黎,待他六神无主之际,西厂再抛出橄榄枝,无非就是花钱摆平此事,沈黎若是答应,那多少钱,便是他们开口了。

拿了钱,回了顺天城,再吃完不认账,参他一本。

到时候,死无对证。

温寒可不是简单的千户,而是西厂掌印太监俞怜青的干儿子,曾经有幸,还侍奉过陛下上龙撵,此份殊荣,是东西两厂所有千户中,独一份。

可见他的地位。

此次出门,这个差事也是极为简单,便是上面有意提拔他。

丈量一下土地,就是个猪,也能做好。

他舒服的躺在马车内,车厢内垫着数床软塌,人躺上去,舒适无比,小红炉上温着酒水,两个年轻小太监侍奉左右。

很快,仙平县的城墙映入眼帘。

他没来过仙平县,自是无法做前后对比,不过,这仙平的城墙,要比越县的城墙,规整许多。

掏出令牌后,他们随意进入东城门。

而柳升在一旁感觉不对劲,连忙派人前往县衙禀报。

那个士兵骑着快马,一路冲进县衙:“伯爵大人,不好了。”

“伯爵大人好得很啊。”

沈黎收起桌上的古籍,随后端起茶杯,笑眯眯道:“看你慌的,要稳重,泰山崩如前而面不改色,明白不?说罢,什么事。”

“西厂的人,正在丈量城门和封地。”

啪嗒……

他手中的茶杯盖子瞬间掉在桌上。

“欢盈,我问你,如果我们私自扩建了封地,会怎么样?”

苗欢盈也一愣,随后终于想起此事,她愣在一旁,随后表情凝重道:“私自扩建封地,是藐视皇权,算得上欺君之罪,当斩。”

“我草!”

他连忙起身,怎么自己突然被这群特务头子给盯上了?

说罢,他跑到比士兵还着急,骑上马,也不顾什么泰山不变色了,连忙往东城门冲去。

命最重要!

东城门前,数十人在仔仔细细的丈量城门宽度,城墙高度。

这个是按礼部要求所建造的,就怕他丈量整座城池的宽度。

温寒斜躺在马车内,品着美酒,静静的看着手底下人干活,两旁侍奉的小太监,拿出青玉滤嘴的烟枪,放上上好的烟丝,点燃后递到他的嘴边。

他轻啜一口,吐出淡蓝色的烟雾。

他在等,等沈黎连滚带爬的跑过来,然后赔笑着将他请入县衙,好酒好菜招待着。

几个西厂太监探查近半个时辰,也没发现问题。

十几人骑着马,走在街头,转向南城门。

温寒看着街道建设,一尘不染,处处张灯结彩,都是雪人,整座城倒是改善的极好。

到了南城门后,很快便被太监发现旧城墙遗址。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而沈黎,也恰好赶到。

他一拍脑门:“麻烦了。”

随后,他笑眯眯的将几个太监请入县衙,然后好酒好菜伺候着。

苗家姐妹这个时候,不适合出现,只能躲在后院。

但霍十娘那种大咧咧的性格,这世上还没有她不能走的路。

到了饭点,她闯入大厅,看着满屋子的太监:“哦,有客人也不早说。”

沈黎尴尬的对温寒赔笑道:“这是咱家妹子。”

温寒眼皮都不抬:“嗯,那让她去吧。”

霍十娘耸耸肩,也不多说话,转身离去。

只是,老道士从后面跟过来,随口询问一句,而霍十娘随口答一句,顿时惹恼了温寒。

“那里面什么客人啊?”

“哦,一屋死太监。”

……

第192章:双方大战 温寒瞬间就炸毛了!

什么叫……死太监!

他立马尖声喝道:“你给我站住!”

霍十娘缓缓转过身子:“你是在叫我?”

“你个臭娘们儿,立刻,马上,给本千户道歉!”

霍十娘是什么人?她可是无法无天的山贼,那脾气上来,别说是沈黎,连老道士都拉不住她。

她立马跑到后院,从墙上取下自己硕大无比的斩·马·刀,气势汹汹的走到前院客厅内:“你个小比崽子,再给老娘说一遍?”

她不是吃素的,温寒更不是。

人家有那么雄厚的背景,岂能被一个女子吓住?

而且他也是有修为在身的。

他顿时气的脸色发青,除了自己干爹,什么时候有人这么跟自己说过话?哪怕是权势滔天的秦首辅也不行!

两人针尖对麦芒,大战一触即发。

骂我小比崽子?

温寒越想越气,随手便抽出腰间软剑。

沈黎正愁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帮人呢,正好霍十娘这个不怕事大的出手了。

他连忙假惺惺的喊道:“拜托!你们不要再打啦,不要再打啦!”

两人还没打呢,被他这一嗓子惊醒。

霍十娘冷哼一声:“想不到,你个死太监,还是有修为的。”

“不许叫我死太监!”

温寒尖喝一声,手中软剑如一条银蛇,速度极快。

而霍十娘六品实力自然也不是吃素的,两人打的有来有回,整个客厅内的物件,都被当做暗器祭出去,一时间,桌子板凳乱飞一气。

沈黎摸着下巴躲在一旁看戏,六品高手,恐怖如斯!

这温寒看起来,也差不多是六品高手吧。

也不知道谁更猛一点。

貌似是霍十娘,她不仅有时间打架,还有时间嘲讽:“果然是太监,用的剑,都是软绵绵的,可惜,有的剑,断了就接不上了!”

沈黎咂舌,妇道人家,满口污言秽语,真是……深得我心。

他对这些死太监也没什么好感,若是他们知道自己之前已经搞死了西厂一个千户,不知道会怎么想。

温寒鼻子都气歪了,顿时也不再说话,使出毕生杀招,一招接着一招,剑光飞舞,笼罩在霍十娘周围。

那些剑光,如同穿针引线一般,很快织成一张剑网。

老道士瞳孔微缩,连忙伸出手,弹出中指,将空中几缕雪花拧成冰柱,随口弹飞,撞上那剑网。

剑网瞬间破碎开来。

温寒真气反噬,一口殷红的鲜血喷出来。

“你,你们!”

他喘着气大骂道:“打不过就请人帮忙,好不要脸!”

霍十娘冷笑道:“你能打有什么用?出来混,要有势力,要有背景,你哪个道上的?”

“西厂,千户温寒!”

老道士与她对视一眼,都冷哼一声。

随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从怀中拿出黑色丝巾,围住脸……

“哼!我已经记住你们师徒俩了!蒙面有什么用?得罪了西厂,你们都得死!”

温寒恨恨的擦拭嘴角的血水,随后冷笑着从怀中拿出生死簿:“你们看好了,这东西,叫做生死簿,只要我写上你们,你们就一辈子等着西厂的追杀吧!”

一旁的沈黎差点没笑出声来。

你这傻叉,没看到人家老道士随手一下就将你搞成这副德行吗?

他们要是真的怕西厂,也不会对你动手了。

说这话,你们这帮姐妹,怕是都得死了。

老道士奇怪的皱着眉头:“生死簿?你是阎罗王啊?老夫倒是不信了。”

说罢,他随手一弹,温寒手中的生死簿瞬间炸裂成一堆碎片。

“你!”

温寒怒喝:“你想做什么!”

霍十娘大刀用力往下一劈:“做什么,俗话说,斩草要除根,春风吹又生啊!”

说罢,她冷笑着走向一个太监,斩·马·刀猛地落下,人头落地。

其他几个太监大惊,连忙逃跑,却被老道士凝结的冰针,一一封住穴位,定在原地。

“我们是西厂!是皇帝陛下的近卫,你杀我们,如同谋反!”

温寒惊恐后退,刚刚那一剑的反噬,让他提不起丝毫真气,而且面前这老道士,修为太过高深,根本无法逃跑。

他只能拉出沈黎:“定安伯,我们此次来了一百三十人,还有一百人在越县,若是我出了事,他们定然会回京禀报陛下,说你定安伯诛杀朝廷重臣,有谋反之意!”

沈黎一愣,怎么又将我拉进来了?

他苦笑着摊开手:“温千户,您看,您已经查出我私自扩建城墙,这本是死罪了,我放了你和不放你,有什么区别呢?”

温寒一愣,连忙道:“我可以不说出去!只要你放过我!”

他已经看出来,沈黎才是这二人的真正领导人,搞定沈黎,自己就能活下去。

“空口无凭啊。”

沈黎耸耸肩:“温千户这说出来,怕是鬼都不信吧。”

“我可以发誓,我要是将此事汇报上去,让我死全家!”

霍十娘手中血淋淋的斩·马·刀往地上一砸:“你当我们都是傻子吗?东西两厂,选拔太监的最低标准,就是孤儿,你全家早死了,你还跟老娘玩文字游戏,信不信我再给你阉一遍?”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连西厂的选拔标准都知道啊?”

温寒险些没哭出来。

本来今天开开心心,打算发一笔小财,然后回京领赏,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这女的,就他妈的跟程咬金似的!

沈黎摇摇头:“温千户,您这,让本伯爵很难办啊?”

说完,他捂着眼睛:“哎呀,我看不到了,看不到了啊,我晕血,我晕了,晕了……”

霍十娘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斩·马·刀虎虎生风而起,在温寒的瞳孔中越来越大。

他可不觉得沈黎真不敢杀他,毕竟人家刚刚已经杀了一个西厂太监了,杀一个是杀,杀十个也是杀。

今天要不能给个明确答复,怕是明年就要有人给自己上坟了!

他连忙尖声喊道:“你说咋办就咋办!”

斩·马·刀猛然落下,停留在他脖子一尺的地方,刀身发出阵阵清脆的嗡鸣声,他险些尿了裤子。

沈黎嘿嘿一笑。

这杀头的买卖,自然不能流出消息,但想封住这位西厂千户的嘴巴,那可得使些好手段。

他快速在纸上写下一段话,然后拿出留声机。

“来,按照纸上,给我念一遍,念完签字画押。”

温寒满是疑惑的拿起白纸,念了起来。

皇帝姜承龙,我是西厂千户温寒,我c你吗……

仅仅一句,他顿时汗毛都竖起来了,何况后面还有一大堆,将大渝历代皇帝都问候了一遍,这恶毒程度,高出新境界!

辱骂皇帝,五马分尸都不够的!

可霍十娘的斩·马·刀再次扬起的时候,他连忙咽下口水。

念完一封还有一封。

西厂俞怜青,我是温寒,我是嫩爹,我是嫩亲爹……

虱子多了不怕痒,温寒到最后越念越顺口,似乎将今日所受委屈,尽数骂了出来,也不知道他骂的是西厂,还是霍十娘师徒,还是沈黎。

事后,对于签字画押他很是抵触。

沈黎难得开恩:“算了,不签就不签吧。”

温寒眼前一亮,没有画押,那你小子就等死吧!

哼,没有画押,口说又无凭据,到时候本千户回京之后,定要汇报上去,将你们五马分尸,现在本千户就忍你们几天时间!

随后,留声机缓缓转动,里面传出声音。

“皇帝姜承龙,我是西厂千户温寒……”

记录的,正是刚刚他留下的声音。

他一口鲜血喷出来,直挺挺的昏死过去。

第193章:仙平新客 至于温寒带的三十个随从,则被柳升带走,去城南清扫污泥。

为了防止他们逃跑,柳升给他们换上无比显眼的大红色衣服,而且沈黎又弄出留声机,让他们骂了一遍皇帝陛下。

最后,柳升从城内买来一百多个铃铛,挂在他们身上各处。

用沈黎唱的:“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只要他们一动,那小铃铛,无比欢快的响起来。

这些在宫中作威作福惯了的太监们,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日,会落得如此下场。

翌日,温寒在刘齐的床上悠悠醒来,发现沈黎笑眯眯的盯着他。

他悚然一惊,连忙起身:“定远伯这是作甚?”

“哎呀呀,温千户千万不要害怕哈,本伯爵,自然不会对你造成伤害滴。”

沈黎笑眯眯的将他扶起来:“昨日咱们相谈甚欢,不如再多留些时日,如何?”

“罢了罢了,本千户公事繁忙,还要其他地方需要巡查,就不麻烦定远伯了。”

“不不不,你说的这是哪里话,俗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千户大人来了,本伯爵可是开心的很呐。”

他一脸不怀好意道:“你放心,本伯爵绝对不会害你性命了,咱是那文雅的人,靠的,就是以德服人。”

“真,真的?”

“那还有假!我请了两个朋友,很快,他们便能过来,陪你一同玩耍了。”

“什么朋友?”

温寒下意识便要推辞,但看到沈黎那略微有些危险的目光后,他连忙咽下口水:“那,好,好吧。”

“哎,这才乖嘛。”

沈黎笑呵呵的说着,下人前来禀报:“少爷,到了。”

“好嘞,我现在就出去迎接。”

来的人,自然是金陵城的人。

刘肆。

金陵地界的传·销·头子。

找他来干什么呢?自然是给温寒洗脑了。

刘肆一直苦于西厂无孔可入,听说沈黎抓到西厂一千户可以发展下线,立马带着人屁颠屁颠的赶来了。

这是天大的人情啊!

他很开心。

沈黎也很开心。

天道宗发展下线,跟他没关系。

但他记着万逸楼呢,当初自己可是跟他约定,将锦衣卫抬起来。

钱,并不能让他们博得陛下信任,那就需要一些其他手段了。

若是西厂出现了反贼,会如何?

不用过多培养,这三十个反贼,刚刚好。

只需要将陛下心中的那道信任,撕开一道小口子即可。

即便不是多疑的人,信任一旦出现裂痕,便很难再修复了。

到时候,沈黎再透露几个西厂的小反贼让万逸楼抓住,那锦衣卫的地位,便会慢慢上升,即便没有那么快,也会在陛下面前博得好感。

刘肆来了之后,双方进行了友好会谈,然后由老道士封住温寒的经脉,带到城南污泥河内清理污泥。

这群太监们,开始了劳动改造的生活。

白天冒着凛冽寒风,在河面上清理污泥,夜晚还得回来……上课!

上课内容,自然是洗脑了。

人在疲倦状态下,心房最容易被攻破。

几日过后,有一个小太监受不了了,猛然起身举起拳头:“我要造反,我要做金字塔尖的男人!!!”

刘肆欣慰的点点头。

……

沈黎哼着小曲儿,在书房内迈着二郎腿。

定远伯这家伙,记吃不记打,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是该让他付出一些代价了。

不过不是现在,而是要等西厂那帮人改造成功后再动手。

这个老硬币……

眼看就十一月半了,年关将近,仙平县更要加紧城防,防止一些宵小之辈混进来。

至于城墙,建都建好了,没法处理,先晾着吧。

他派人将城南那处旧城墙彻底掩埋后,这件事似乎真的就被掩埋下去了。

这日,西城门来了一个商人。

两个人,前方马夫,车厢内坐着商人。

他们在城内四处转转,对于如此祥和的县城,很是诧异。

而且过了伏牛山坑坑洼洼的山路后,前面的路便是一片平坦,哪怕马车在上面快速行驶,车厢内也很少颠簸。

那新式的茅房,让两人很是惊奇,随处摆放的香皂,让他们感叹定安伯的手笔,两边矗立的商户整整齐齐,孩童们在路边嬉笑打闹,更为奇异的是,整座城,没有一个乞丐,没有一个衣着寒酸的百姓。

护卫队拉着一车柴火,挨家挨户的询问,让他们感叹,此地政策实在太好,官府免费发放柴火。

来人自然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车内,自是当今皇帝陛下,姜承龙。

午时,两人找了一家酒楼,准备吃点东西。

可是,刚到午时,所有人猛地站立起来,让万逸楼快速摸向怀中匕首。

见这众人并没有袭击动作后,他才长出一口气。

姜承龙很是好奇,这些人同时站起来做什么?

很快,他明白了。

“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百姓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万江楼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歌,是他娘的谁编的,当真不要脸!

姜承龙却很是受用,不过,他很快怀疑起来,莫不是这仙平县的定安伯,知道自己来了?

他叫来小二,询问歌曲的事情。

小二呵呵笑道:“两位客官有所不知,这歌啊,乃是我们的伯爵大人所编,伯爵大人说了,我们如今有这么好的生活,离不开陛下的英明指导,所以要求这城中百姓,每日早晨,午时,晚饭前,必须吟唱此歌,感谢陛下大人的隆恩。”

“陛下是陛下,大人是大人。”

万江楼忍不住提醒道。

姜承龙却笑呵呵的说道:“陛下也是人,也算是大人。”

万江楼微微皱眉,却也没敢打断他的话。

接着,姜承龙丢下十两银子打赏给小二道:“小哥,跟你打听一些事。”

谁知,小二接过银子后,忽然来了一段欢快的舞蹈:“好运来,祝你好运来,好运带来了喜和爱,好运来祝你好运来……”

万江楼一头黑线。

姜承龙却是看的不亦乐乎:“这个,也是你们这位伯爵大人教的?”

“是的,伯爵大人说了,咱们做服务行业的,务必将客人伺候舒服了,这样客人才会开开心心的给银子的。”

“好,先上菜吧。”

酒楼快速上菜,随后还多赠送一个。

两人感叹,从皇城一直到这个仙平县,吃了多少酒楼,就这一家酒楼,有花样,还有新意,更有诚意。

第194章:震惊的姜承龙 两人吃饭间,小二笑眯眯的走上前道:“见两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客商吧?”

“正是。”

姜承龙微笑道:“小哥有什么指教?”

“嗨,指教可不敢当,咱们这小店供应仙平特产,竹叶青,两位客官要不要尝尝?”

“好哇,多少钱一壶?”

“诚惠,五十两。”

一壶,最多五两,一旁的万江楼有些按捺不住:“不是,你这酒这么贵,酒壶是金子做的还是酒水是金子做的?”

小二笑呵呵的回道:“客官莫恼,这值不值啊,您说了算,小的先为二位客官满上一杯,若是不值,分文不取,若是客官觉得还行,便买下这壶酒,也算是为小的冲一下业绩。”

“什么叫业……绩?”

听到这新奇的词儿,姜承龙不禁好奇的问道。

“这是咱伯爵大人发明的,为咱们这些做工的下人,争取来的福利,咱作为小的,端茶递水,每月二两银子,自然是不够生活的,那伯爵大人便提出业绩,让咱们看过往的客商,推销酒水,若是您买下一壶啊,小的便能拿下五十文的提成,若是您觉得酒水不错,要大量采购到别处售卖,那小的,可就多拿一百两提成喽。”

“好手段。”

姜承龙看着杯中清澈的酒水,带着一点点的青色,随后又看向万江楼。

万江楼会意,优先拿起酒杯。

他不禁皱眉道:“这酒,不温,就这么凉着喝?”

“正是,伯爵大人说了,酒热了,酒气飘散,味道就不好了。”

他半信半疑,端着酒杯一饮而尽。

一杯入口,如同一条火龙一般,在口腔肆虐,随后钻入喉咙,燃烧了五脏六腑。

他长出一口气,点点头,与弟弟万逸楼带回来的酒,一模一样。

他自是知道沈黎这个人的,万逸楼可没少在自己面前夸赞他。

如今看这仙平县,的确有两把刷子。

或许,陛下从哪里得知了他,特意前来考察一番。

半柱香后,小二奇怪的看向姜承龙:“客官,是这酒水,您不满意吗?”

我是等他毒发呢。

姜承龙看向万江楼,让万江楼先喝,也是为了试毒。

万江楼点点头,示意可以,他才缓缓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很快,他脸色潮红,艰难的咽下酒水,从未喝过如此烈性酒水的他,不禁轻咳几声。

“客官受不了这酒水也很正常,那小的就不打扰了。”

小二见他此情形,也不气恼,大不了就是赔了几文钱的酒水呗。

姜承龙连忙伸手:“好酒,再来两壶!”

他顿时惊喜道:“好嘞,多谢客官支持啊,恭喜你发财!”

姜承龙看着他屁颠屁颠的身影,摇摇头道:“这小二,俊俏话倒是不少。”

一旁的万江楼附和道:“若是如此售卖,这种小二,一个月怕是有几百两银子。”

“这么多?”

哪怕是见惯了奏折上虚报的民情,姜承龙也有些难以置信。

那些奏折,即便是编,也不敢编这么多,哪有小二这么高的收入的?

万江楼看向酒壶:“您有所不知,这种酒水,在民间,很少见,怕是来往客商,一见到如此酒水,便抢着代理,您想想,这小二哪怕一个月招来一个代理,加上工钱,那就是一百多两银子了。”

“是那些商户,愿意给这些贫苦百姓,开出高价来。”

“正是如此。”

姜承龙呷着酒,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怪不得,秦首辅弹劾他呢。”

万江楼沉默。

“怎么,不发表你的意见?”

“朝政的事,与我无关。”

“说的不错。”

姜承龙眼中的笑意更甚。

看来,朕,要多多巡查才好啊!

午饭后,两人又被介绍来到奶茶店。

从未喝过新式奶茶的他们,自然大快朵颐。

只是,吃的东西太杂的话,很容易闹肚子的。

两人进入茅房后,顿时惊呆了。

这光洁的茅房,简直比有的人吃饭桌子都要干净!

而且茅坑内,一尘不染,有的只是飘荡的清水。

姜承龙如厕后,发现并没有用来擦拭的瓦片,有的,只是挂在一角的草纸。

这纸张,柔软的如棉布一般,还带着些许芳香。

这么好的纸,居然是用来擦屁股的?

他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在厕所内四处研究。

外面的万江楼,都快憋成关二爷了。

忽然,抽水箱一声轰鸣,吓了他一跳,再看自己刚刚拉到污秽,被水箱上的水,冲的干干净净,直入下水道。

“真是巧夺天工啊!”

他出了厕所,万江楼脸色通红,连忙跑进去释放一番。

实际上,厕所有十多个坑位,只是,臣子不得与皇帝同时上厕所。

姜承龙摸着香皂,啧啧称奇。

晚间,他们吃过晚饭后,见四处百姓纷纷往一个方向走去,不由好奇的跟上去。

广场上,百姓们唱完歌后,晚间新闻正式开始。

由于天气有些寒冷,四处都架着火盆,供人取暖。

而且现在的广场,上面还搭了棚子,防止风雪。

沈黎站在喇叭前,开始了工作汇报。

今日,咱们仙平县发生了哪些有意思的事情,哪家商户坑害客人了,再就是城防建设,到了哪一步了。

姜承龙兴致勃勃的听着,与民同乐,让每个百姓都参与城防建设,当真不错。

只是,他看到胯下和屁股被摸的乌黑发亮的雕像后,也忍不住捂住脑袋。

本来看到硕大的广场上只有伯爵雕像时,他有些不满,看到那两个部位时,他又长出一口气。

幸好,不是朕的雕像。

晚间新闻完了之后,沈黎插入了一段广告。

伯爵大人亲自念广告,自然为这家商户带来无限流量。

最后,今晚的电视连续剧,开播了。

播的,自然是吕先生戏班的拿手好戏,白蛇传。

毕竟仙平县的百姓们,没有看过白蛇传。

等看到白娘子被法海关进雷峰塔后,就连姜承龙,眼角也忍不住湿润起来。

夜深人静,在护卫队的护送下,百姓们安全回到自己家中。

而姜承龙主仆二人,也住进了客栈。

沈黎站在远处,看着他们的背影,摸着下巴:“又来客商了,卖点什么好呢?”

第195章:推销产品 翌日一早,姜承龙在客栈楼下吃早饭,沈黎便笑眯眯的凑到二人面前。

他们自是知道,面前这个笑嘻嘻的年轻人,是仙平县的定安伯大人。

“两位老板,昨晚还睡的好吗?”

姜承龙有些愕然:“你,认识我?”

不认识他为什么会选择过来与自己搭讪?

沈黎也愣了一下,看向他,随后点点头。

果然,他还是认出我的身份了,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但沈黎一句话,险些让他喷出来。

“嗯,我们已经认识半柱香了。”

姜承龙轻咳两声擦擦嘴:“伯爵大人,您是打算要做些什么?我们只是商人,来往做些小本生意……”

“商人好啊,本钱小也没关系,既然这位老板来了咱们仙平,那就是客人了。”

沈黎忽然热情的凑过来:“你好,我是本县的伯爵,还未请教老板名讳?”

“呃,我姓陈,这位是我的护卫,姓万。”

“陈老板你好你好,欢迎您来我们仙平视察工作啊!”

他一把揽住姜承龙的脖子,看的万江楼眉头一跳,这是真不怕死啊!

姜承龙皱着眉头看了看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却也没多说什么。

“本县,汇聚各行各业,昨日陈老板已经在本县转了一天了,是打算留在本县开设作坊,还是准备将本县货物拿出去售卖呢?”

沈黎如苍蝇一般搓着双手,笑眯眯的说道:“实不相瞒,我仙平县建立不久,急需商业大才,我看陈老板风尘仆仆,又处事不惊,应该是见多识广,不如与我仙平合作一下,看看我们的质量如何?”

“呃,我们走南闯北惯了,不想一直留在一座城内。”

姜承龙摸摸鼻子,用眼神示意一旁的万江楼稍安勿躁,随后笑道:“不知伯爵大人,有什么货物需要售卖的呢?”

“问得好!”

沈黎连忙从怀中掏出一个卷轴,在桌上拉开:“陈老板请看,我仙平县,最为出名的便是竹叶青等十几款美酒,不过,在你之前,已经有两百家持续拿货了,所以,不建议你们售卖酒水,还有香皂,我们的仙平的香皂,成本最低,你进货价格,要比皂角香皂的价格低上十倍不等!另外,咱们仙平有全国最先进的设备织布,织造出来的布匹细腻柔和,简直是居家必备的不二之选啊!”

“其实吧,我对那竹叶青,还是比较感兴趣的。”

姜承龙一阵头大,这家伙,介绍起商品来,牙口比那宣纸太监还要好,口齿清晰,语句流畅,抑扬顿挫,让人热血沸腾。

要不是朕见多识广,怕是被你小子诓骗买了布了。

不过,那竹叶青,他倒是极为喜欢,与宫中御酒相似,但又有一股竹叶的清香,喝下后更烈一些。

买了竹叶青,还能拿回去送人或者自己喝。

要是买了布,朕总不能拿回去在皇城内摆地摊吧?

“好,陈老板果然是大才,觉得咱们制造的布匹才是最好。”

沈黎夸赞一句,然后招来城中护卫队:“去,备马,我们务必要让陈老板好好看看,咱们仙平的布,到底是多么细腻柔和了!”

姜承龙瞪大眼睛:“我什么时候说我要买布了?”

很快,他看到城中清洁工后背上的广告。

一个简笔画,画着一个老头,抱着一匹布,眼泪连连,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下面用黑色毛笔写的文案——布匹滞销,帮帮我们!

那两个“帮”字,改用红色毛笔书写,无比显眼,仿佛你不帮的话,就天理难容了。

一路上,沈黎不断在他耳边聒噪,讲解关于他的织布机多么厉害,日产能如何如何等问题。

姜承龙叹口气。

这是真正为民的好官啊,怕商人的东西卖不出去,工人没饭吃,便豁出脸面去推销。

整个大渝,能做到如此程度的,能有几人?

现在想想,他倒是没那么讨厌商人了。

等沈黎快到布坊时,他拍拍沈黎的肩膀:“行了,我买一万匹,也算是帮帮你了。”

沈黎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随后狂喜:“好嘞,那就多谢陈老板了,你简直就是我们仙平的救世主啊!”

“来人,传话回县衙,给本伯爵备好大席,本伯爵要宴请贵客!”

“对了,上酒,上好酒,将我爷爷珍藏的百年竹叶青取来,我要和陈老板一醉方休!”

其实哪有什么百年竹叶青,只不过是唬人罢了。

姜承龙微笑不语。

他觉得,这不算是拍马屁了吧?朕的恩惠,普及万民。

一匹布,批发价最多就八两银子呗,大不了朕从内帑里拿出八万两银子出来……

沈黎忽然伸出手,笑眯眯的过来:“陈老板,诚惠五十万两!”

“啥?”

姜承龙伸着脖子:“一匹布,五十两?”

“啊,正是。”

他一脸理所当然道:“我们的布,都是加厚加量,同等长度的布,我们家的,要比别人家的厚实许多,你看看,我们的孩子,穿的多单薄啊,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衣服,厚实!而且!我们的布,一匹更比六匹长!您在我这里买了一匹布,相当于在外面买了六匹!”

“好像是差不多哦。”

姜承龙皱着眉头,这段说辞,貌似也没有什么毛病……个屁啊!

五十万两!

我买那么多布,吃啊?

而且朕辛辛苦苦,搜刮官脂官膏攒下来的一百万两小金库,你小子一下子想黑走一半,不可能!

他连忙拒绝道:“这个伯爵大人啊,一万匹,却是有点多了,你看这样行不行,一千匹,如何?”

“陈老板,一千匹,您是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沈黎有些不悦,一千匹,十天就能做出来了。

就是因为仙平的布有些贵,一直不被那些商人青睐,始终处于滞销阶段。

今日好不容易来了个冤大头,他怎么可能放过?

姜承龙有些不好意思道:“那什么,我这次进货啊,没带那么多钱。”

“哦,明白了。”

沈黎点点头,忽然展颜一笑:“无妨,无妨,奶奶不成爷爷在嘛,咱先吃饭,逛了这么久,陈老板怕是饿了,来尝尝咱自己做的新菜。”

姜承龙不禁有些感动,这伯爵大人,从不仗势欺人,以德报怨,不错,当真不错。

只是文化有些低,什么奶奶不成爷爷在,那是买卖不成仁义在。

三人到了县衙客厅,便开始有人陆续上菜。

各式各样的菜品,令人眼前一亮。

这个世界,菜品主要以蒸煮为主,极少有炒菜。

而县衙的桌上,宫爆鸡丁,辣子鸡,小炒肉,碳烤羊排,牛肉火锅……

“咱们大渝,不是不允许食用耕牛的吗?”

姜承龙食指大动,看到桌上的牛肉火锅,有些奇怪。

沈黎打了个哈哈:“陈老板,你放心,这牛啊,都是病死的,都专门的宰杀文书的。”

他是一县伯爵,他想给那头牛开宰杀文书,都可以……

姜承龙也理解其中的门道,这菜,比皇宫做的还要有水准,他顿时食指大动。

而沈黎,一直笑眯眯的为二人斟酒,尤其是姜承龙。

这酒杯,也是有门道的。

酒杯是瓷器的,普通酒杯的底部,约莫一指深度,而沈黎的酒杯,底部都是垫实的,真正倒入杯中,只有普通酒杯的三分之一。

如此拼酒,很快,姜承龙晕晕乎乎,与沈黎称兄道弟起来。

第196章:雪夜黑衣人 “不不不,伯爵大人,我是真的不能再喝了。”

“来来来,陈老板,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沈黎龇着牙,满面春风搂住姜承龙的脖子,最后就是硬灌了:“你不喝,就是不给我沈某人面子,我可告诉你,我乃这一城伯爵,你来了我的地界,自然要听我的,我这人脾气可差,可差可差了!”

一旁的万江楼看的眉头一跳一跳的。

逼皇帝陛下喝酒,千百年来,您是头一人呐!!!

姜承龙自然没喝醉,不过这酒烈,他也有了三分醉意。

他知道,今日自己是来查探城中情况的,万一被这小子真的灌醉了,再传出去,那他陛下的脸面往哪里放?

而沈黎之所以一股誓不罢休的气势,便是为了让他拿下那一万匹的布。

起码要三个月才能制造完,这下布坊有事做了。

万江楼只觉坐立难安,临行前,弟弟万逸楼还特意嘱托过,要照顾照顾沈黎,可现在看来,这小子一直在处斩的边缘疯狂试探啊!

这怎么救?

他恨不得将眼珠子抠出来,塞到沈黎手中。

来,你给我看看,我这是什么眼色???

可沈黎充耳不闻,一直强行灌酒,口号就是,你不喝,就是不买我伯爵大人的帐。

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一口闷!

客人喝酒必须醉,不醉主人多惭愧?

男人不喝酒,白来世上走!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喝多少……

……

总之,姜承龙喝一杯,沈黎下一杯就接上,然后又是一句骚话,整的人不喝都不行。

“不行了不行了,伯爵大人。”

姜承龙喘着粗气,保留最后一丝理智拉开沈黎:“这样,那一万匹步,我买了,买了!”

“陈老板办事,果然豪爽!”

沈黎哈哈大笑,连忙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杯,小弟干了,你随意!”

姜承龙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从怀中无比心疼的掏出银票,沈黎看的也是心头一跳。

这老板,果然有钱,五十万两银票,敢随时带在身上,那是大手笔的人!人家订购,都是分批次给钱的,他倒好,一次性付清。

这也不怕打劫的啊?

真该让霍十娘好好看看。

看着姜承龙一张一张的数着银票,还剩下一叠时,他眼珠微微转动,轻咳一声。

“那个,兄弟,你这豪爽劲,令小弟真是刮目相看呐!”

他连忙递上一杯茶水:“你看,我这酒水,不错吧?你要不要,再带点回去,试试市场?”

“呃……”

姜承龙与万江楼对视一眼,连忙摇头拒绝。

“好,这是一万匹上好布的订购契书,请陈老板画押,我们已经在备货了!”

他看着桌上墨迹早已干透的订购契书,一阵头大。

这早就准备好了吧?

这他娘的,再谈下去,回去的路费都被这小子坑没了,这又转过头来坑酒钱,回头裤衩都不剩了。

他连忙摇头晃脑,装作醉过去,一头栽进万江楼的怀中。

万江楼给他一个眼神,示意他别再乱来了,陛下真的生气,你就真的完蛋了。

沈黎连忙派人安排客房,见二人渐渐走远的背影,他端着酒杯琢磨道:“那护卫,我又没招他惹他,他瞪我作甚?”

不过,今日血赚几十万两银子,简直如做梦一般。

真是皇恩浩荡,皇帝庇佑啊!

他咧着嘴,夹起一块肉,放入嘴中。

苗欢盈从后堂走过来,看着一堆银票,也不禁咂舌:“少爷,您又忽悠人了?”

“我怎么忽悠人了?”

沈黎眉毛一竖:“你不要血口喷人好不啦?小心我告你诽谤啊!”

苗欢盈苦笑摇摇头,也不知道少爷这是跟谁学的,自从来了这仙平县,貌似就开始放飞自我,公子哥越来越不像了,倒是像痞子了。

越来越痞了。

她收着钱和契书,无奈的笑道:“少爷,您还是老老实实的做生意吧,总有一天会踢到铁板的。”

“你这人,吃我的,用我的,居然还咒你家少爷!”

沈黎倒了一杯酒:“来,感情深,一口闷!”

苗欢盈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还没等他说话,她似是早就看穿了他的套路:“少爷,这面子已经给您了,我先告退,县衙的事情忙着呢,您倒好,每日饮酒作乐,完全就是个甩手掌柜。”

说罢,她抱着一堆银票,匆匆逃离,生怕沈黎又搞出一堆骚话来逼她喝酒。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沈黎叹了口气。

眼看还有一个半月就要过年,明年最多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四个半月,必须要在雨季之前,修理城墙周边排洪口,还有将仙平与越县之间的小土坡推平,否则明年雨季到来,洪水一冲,所有的辛苦,全都白费。

这些都要钱,大量的钱,不是几十万两就能搞定的。

二百万两起。

眼看冬季到来,外面行走的商人越来越少,订货的也越来越少。

古代不比现代,基本上从腊月初就开始停工了,直到二月二龙抬头之后才会开工。

若是这些不考虑进去,明年的时间将会更加紧迫。

他现在是女人上冰山,逼上凉山了,不干都不行。

不坑两个冤大头,这些百姓怎么过年呢?

而姜承龙主仆回到房间内,万江楼连忙要来热水,替陛下擦拭。

姜承龙缓缓睁开眼:“你,认识沈黎?”

万江楼一愣,连忙道:“陛下慧眼如炬,臣,的确与其有些瓜葛,只是不深。”

“你知道,锦衣卫最忌讳的就是,与朝廷官员有所勾结。”

他冷汗瞬间就下来了:“臣,万万不敢!”

姜承龙冷哼一声:“还好你没开口,若是坏了朕的事,你……百死莫赎。”

“是,臣知罪。”

“去后院查查,那个沈黎的侍女,看看是不是萧家的?”

“您……”

万江楼欲言又止。

姜承龙与他同行,就连他,也没见过所谓的侍女,怎么姜承龙知道?

答案只有一个,陛下身边,还有高手一路跟随。

这一路上他都没有发现,可想而知此人修为之高。

他咽下心中疑惑,连忙出门查探。

刚出门,县衙屋顶雷光闪烁,两道真气散发的光芒,无比耀眼。

上面其中一人,正是霍十娘的师父老道士。

他回来之后,感觉有人在后院鬼鬼祟祟,而且修为极高。

再看,那人踢开了屋顶瓦片,盯着苗欢心的屋子。

所谓吃人嘴短,他在沈黎的院子里住了这么久,自然要保其平安。

苗欢心这小丫头,已经是内定的伯爵小妾了,尼玛外人偷看?

他顿时就不乐意了,隐匿身形凑过去:“看什么呢?”

那人顿时大惊,两人便在这漫天风雪中,杀个你来我往。

第197章:屋顶激斗 县衙屋顶,风雪肆虐,剑光激荡,如银河一般倾泻而下,照亮整个夜空。

沈黎忙披着衣服出来查看,那屋顶上的黑衣人,手中长剑寒光凛冽,剑身如同一面镜子一般,倒映着天空落下的雪花。

而老道士以指为剑,与其斗的不相上下,足见老道士的修为。

“小子,夜半三更,偷窥女子,看来你也不是什么好鸟。”

老道士冷哼一声,真气运转,在他胸前所有雪花汇聚成一个太极图案,随后猛然震散,而老道士手中,赫然多出一把由寒冰凝聚成的剑。

那把寒冰剑,格外精致,护手血槽等物,都雕刻其上,剑锋两边氤氲着真气,让人丝毫不敢怀疑它的锋利。

那黑衣人手中长剑一抖,随后身形化作残影,与老道士缠斗在一起。

可老道士毕竟修炼多年,战斗经验也极为丰富。

黑衣人的长剑刺来一瞬间,他闪身夺过,随后凝聚空中雪花,形成大量的小冰晶,如同暴雨天罗一般射向黑衣人。

这小冰晶的速度,比起火枪冲出来的碎瓷片速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是打到人的身上,怕是瞬间穿透。

黑衣人左手凝聚真气,在空中横扫出去,将冰晶快速扫落。

而老道士趁着他出手的空挡,寒冰箭瞬间刺出。

黑衣人有些忙乱,快速往后退去。

老道士继续欺身而上,丝毫不给对方拉开距离的机会。

黑衣人的瞳孔中,闪过一丝愠怒,随后一个翻身,踢在老道士的剑柄上,寒冰剑瞬间碎裂,又瞬间重新组合起来。

而他也终于拉开距离,跳下屋顶,消失在茫茫夜色。

老道士皱着眉头,看向手上还未融化的脚印,奇怪的挠挠自己秃掉的头顶。

穿着黑色绣花鞋的刺客,那应该是女人吧?

是女人,为何要偷看女人?

他飞身下来,走到沈黎面前:“小子,你又欠老夫一个人情。”

说罢,他面色古怪,嘴唇蠕动几下,将口中血液啐到地上。

“老神仙,您受伤了?”

霍十娘也闻声赶来,扶着老道士:“没事,老毛病了,动手就会这样。”

说罢,师徒二人缓缓朝着房内走去。

沈黎也重重挠着脑袋,自己又得罪谁了?

这么强的高手也跑来弄自己?

这黑衣人,怕是起码二品吧,那已经算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了,想杀自己,那真的是易如反掌……

那他为什么一开始就没来杀自己?

他看向苗欢心的房间,背后渐渐冒出冷汗。

这是来探查情况的!

而姜承龙的房间内,他静静的坐在窗前,看着屋顶上的大战。

大战结束后,他伸个懒腰,当做无事发生一般,躺在客房安然入睡。

外面的万江楼,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皇宫之中,有三大高手,这三大高手极为神秘,外人不得而知。

其中一人,是个太监,与陛下形影不离,号称是影子一般的存在,唤作佟春离,这个万江楼是知道的。

只是剩下二人,就连万江楼,也不知道。

一人,不知道是什么身份,在后宫,护卫整个后宫。

最后一人,只有他的传言,但没有他的名字和事迹,此人,仿佛就与整个皇城融为一体了,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在某个地方修炼。

即便是知晓甚多宫内秘密的万江楼,也没见过这二人。

今日看来,屋顶上的黑衣人,应该就是这二人中的一人。

而且,此人应该还是个女人,或者是太监。

没有男人喜欢穿绣花鞋,除了女人和太监。

霍十娘房间内,她正在用真气梳理师父的身体经脉,老道士叹口气:“今晚来的人,年纪很小,甚至,比你还有小。”

“如果为师没猜错的话,她,也是个女人。”

她惊讶道:“哪里来的女子,修为这么高?”

“三品,一只脚踏入二品,年纪约莫十八九的样子。”

老道士捋着胡须:“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为师即便是全盛时期,也是修行了四十余载,才达到二品,此女子,二十岁之前,绝对有望到二品。”

“真是厉害。”

霍十娘啧啧称奇道:“也不知道沈黎惹了何方神圣。”

“不管他,我们明年开春便走了,咱们这几次出手,已经还了这小子的人情了,至于后续他是生是死,与我无关。”

老道士目光淡然道:“他既然敢惹如此厉害的人物,他便由他自行收场。”

在自己房间中的沈黎,焦灼无比。

什么人会特意查探苗欢心?

只有知道她身份的人才会探查。

那这个黑衣人,应该是官家的。

他连忙叫人拿来这两日仙平县的进出名单,这黑衣人不会无缘无故的跑进仙平县,而且城墙高耸,上面也没有落脚的地方,想要进来,那就必须要隐藏在一些商队之中。

靠近金陵城方向的西城门,着重严查。

他翻阅着西城门这两日陌生商旅的进出,只有陈老板。

也就是姜承龙。

还有一些金陵熟人以及仙平本土百姓。

嫌疑最大的,还是陈老板。

他默默看着客房的方向,在考虑要不要将这陈老板绑起来,严加审问。

现在最紧要的是,将萧家三兄妹,送往其他地方,躲一段时间风头。

不用说,这陈老板,极有可能是定远伯派来的细作。

妈的,这定远伯,贼心不死!

眼看外面天色渐渐亮了起来,他伸个懒腰,前往城南污泥河附近的帐篷内。

这些,都是朝廷的重臣,西厂。

这些太监,在刘肆的“妙手回春”之下,一个个变成妥妥的反贼。

领头人温寒难糊弄一些,好在刘肆请来长老,倒是拿下了他。

在沈黎要求下,给他们洗脑,洗成不认识自己。

他脸色有些阴沉的走向帐篷,看向温寒道:“记住,回京之后,跟皇帝陛下汇报,定远伯目无王法,残忍杀害朝廷西厂官员,有谋反之意。”

说完,他看向刘肆。

刘肆点点头道:“听到了没?”

温寒有些木讷的点头道:“属下记住了。”

“你们可以出城了,另外,带上尸体。”

沈黎微笑着看向刘肆,刘肆会意,以手做刀,劈晕几个,随后残忍杀害。

温寒带着几个西厂尸体,从东城门出发,快速前往越县。

“这下,越县,怕是要乱了。”

刘肆呵呵笑道。

“越乱,你们天道宗不是越高兴吗。”

沈黎捻着手指,看向远处的越县,深吸一口气:“我希望,定远伯可以去死。”

第198章:拉取赞助 天色渐渐大明,当沈黎回来时,姜承龙与万江楼已经离开县衙,在县城一角吃早饭。

他想起此二人可能是越县的细作时,便心中不喜。

不过想想,此事还有待商榷。

定远伯这么阔绰?让手下人随手拿出五十万两银子出门?

不太可能。

还是先看看情况再做打算。

他笑眯眯的凑上去,招呼摊主送来两根油条一碗粥。

“陈老板,昨夜睡的还好吧?”

“不太好,你们县衙,居然还有人半夜行刺,实在吓坏我等了。”

姜承龙装作一副畏惧的样子,一边咬着薄脆的糖饼,一边摇头道:“我们二人都是良民,县衙这种情况,我们是万万不敢回去了,今晚还是住客栈吧。”

“那怎么能行!”

沈黎连忙摇头拒绝道:“陈老板远道而来,我作为这一县之主,岂有让客人委屈客栈的道理,你放心,我们县衙,那是有高手坐镇滴,万万不会伤了你!”

姜承龙略微一沉吟。

昨晚这县衙的高手,着实让他有些吃惊。

小小仙平县,卧虎藏龙,居然还有二品高手在此,这个定安伯,居然还能笼络到二品高手,当真不简单。

但眼看十一月半了,还有一个半月便是过年了。

若是他留在这里,回去再耗费大半个月,怕是会误了大事。

毕竟,作为皇城的老板,他可是要给员工们来一次“年终总结”,还有主持皇宫中的“春晚”。

还有年底祭祖活动,他都得出席。

太子年幼,难以当此大任。

他沉吟一番后,对沈黎笑道:“伯爵大人,实不相瞒,我们这次仙平采购之旅,目的已经达到了,家乡路途遥远,若是再迟些日子,怕是过年之前赶不回去了,至于那一大批的布料,还请伯爵大人尽快备齐,我等这两日就准备回去了。”

“回去了么。”

沈黎自然听出姜承龙话语中着重提出的布料,想必对于昨晚强行坑他那么多钱有些不太满意了,而且这陈老板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你都坑了我这么多了,该放我走了吧?

“你看,这都还有一个多月过年了,在下家中还有老母亲在苦等,一双儿女,常年也见不到在下。”

姜承龙看出他有些不舍,怕是自己出手太过阔绰了。

这家伙,不会想当山贼抢了我吧?

他从皇城一路出来,唯一感到没有安全感的地方,就是仙平县。

因为有高手在仙平,自己从宫中带出来的高手,甚至还应付不了这仙平高手。

若是这沈黎真有什么歹意,自己这一方还真占不到什么便宜。

“陈老板说的极是,货呢,咱们已经在尽全力备好的。”

沈黎将碗中米粥一饮而尽,随手丢下三人的饭钱,笑眯眯的说道:“放心,来日方长,我总有与陈老板打交道的时候,还希望陈老板多多进货啊。”

“那是那是,仙平的很多产品,令在下也是耳目一新。”

“哦?是吗?”

他顿时来了兴趣:“这样,陈老板要是有兴趣的话,咱可以带陈老板好好转转,另外,咱们这仙平县,还是有很多项目的,需要大把的投资商,你看,这城外,需要修建一条宽阔的道路,直通金陵,若是陈老板肯斥巨资的话,这路,便是陈老板了。”

姜承龙顿时瞪大眼睛:“我……要一条路做什么?”

“要路,自然是赚钱啊!”

沈黎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你是山贼?”

姜承龙眼睛一眯,差点没暗示一旁的万江楼动手了。

“不不不,陈老板误会了,本伯爵官位干的好好地,凭什么去做山贼?”

沈黎连忙解释道:“您可以斥巨资修好这条路,那这条路,就是你私人的,对不对?既然是你私人的路,凭什么让那些马车货车什么的压坏了?你想啊,来咱仙平的,都是一些商贾,他们进货出货都得从金陵过来是不?”

“那是自然。”

“那你掐住了这条路,是不是就掐住了那些商人的钱包呢?”

“你的意思,是修建两条路?一条给普通百姓,让他们随意行走,另外一条针对商人,修建一条适合马车行走的路?”

“哎!对咯!”

他鼓掌赞叹道:“要不是说陈老板是做大生意的呢,就是有头脑。”

本来姜承龙十分厌恶商人的偷奸耍滑,但沈黎这套专门针对商人的赚钱方式,倒是弄到他的心坎里了。

商人那么不讨人喜欢,何不专门弄个策略,打击一下商人呢?

原来就在修路之上啊。

可这路,怎么区别对待?

难不成真的要修成两条?

他奇怪的问道:“那伯爵大人要怎么修成两条路呢?”

沈黎微微皱眉。

他是想修水泥路来着,在水泥路中间再开小口子,填入轨道,到时候水泥路上也能跑轨道车,这样一举两得。

反正仙平到金陵只有一条路,完全不用担心那些轨道车换路等情况。

这铁轨,就与火车一样。

到时候可以借助马力来拉动,有了轨道,耗费的马力也少了许多,而且轨道平稳,那些货物也能安全的出去,必定受商人们的青睐。

到时候,在路的两头设置收费站,谁想坐轨道车,自然要交费的。

但这种想法,是不能提前告知姜承龙的,他连忙笑道:“这还不简单,重新开辟一条路嘛,你看原来那路,坑坑洼洼,九曲十八弯的,咱重新修一条,想走好路,给钱呗,不想走的话还走原来的路嘛,而且收费也不高,甚至可以在大路旁边再开一条小路,给乡亲们使用。”

“路既然修出来,为什么不给百姓用呢?”

姜承龙已经有些不悦了,这不是欺负百姓吗?

“你没听懂我说的路,清一色全部用这种砖石铺垫,专门用来走重货马车的,咱们赚的,是那些有钱商人的钱,他们要不想走,可以接着走原来的路,颠簸之下,货物受损的损失小,还是走大路的损失小呢?”

沈黎微笑道:“不用担心,此举,并没有损害百姓的利益,可能你还不知道,每日仙平到金陵来往的普通百姓,不足十人,倒是进货的客商,你看看,这些刚刚从城门进来的车队,再看看城门前的地砖,实不相瞒,这砖,装上去还不足半个月,又得换了。”

确实,那地砖,已经被沉重的马车压的断裂。

姜承龙无论如何也不会再信他的鬼话了,不过不投资归不投资,他倒是对道路本身还是感兴趣的,到时候若是真的能做出来,或许可以让工部学习学习,在全国范围修建这种马路,让所有商人,再交一次税。

第199章:食堂开饭 对于修路,姜承龙不懂,虽然感兴趣,但也没有过多的探讨。

原因是沈黎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看他宛若一个脱光衣服的姑娘。

不用说,一旦自己表现出感兴趣,那怕是真的光屁股回京城了。

接下来,无论沈黎如何挽留,他都声称三日后要离开了。

他自己私人小金库才多少钱,一下子被沈黎弄走五十万两。

一万匹的布,他得用到什么时候?

接下来几日,他只在城中转悠,看仙平县的各项发展。

他带着万江楼逛了城南工业区,还有后面的废水河。

万江楼替他打着油纸伞,伸出手,接了几朵飘落的雪花,又看向污泥河内正在施工的工人,叹口气道:“这么冷的天,还安排工人在此做工啊。”

“你是不是想说,天寒地冻的,沈黎让他们出来干活,有点太不人道了?”

姜承龙微笑摇头道:“怕是这沈黎,在赶重要工期,这河,应该是仙平县的排水河,你看这附近,刚好如盆一般,若是明年雨季之前修不好排水河,届时雨水倒灌,城中一片汪洋。”

“看事情,不一定要看表面,你去问问,他们的工钱如何?”

他也十分厌恶地主剥削百姓的行为,若是这沈黎真的如其他伯爵一般,让封地百姓做牛做马,又不愿给他们多少钱的话,那沈黎即便是再有才,他也不愿意用沈黎。

万江楼连忙叫过来一个工人。

那工人擦擦汗水,呵呵笑道:“你们是外地来的老板吧?”

姜承龙笑道:“正是,这位大哥,这么冷的天,你们还出来做事,想必工钱应该很高吧?”

“那是,我们仙平的工钱,是整个金陵出了名的高,不怕告诉你,我是从金陵过来的,这里的工钱,是金陵的五倍!而且,每顿都是三菜一汤,住宿的房子里,柴火不断,回去就能洗热水澡。”

“真的有这么好?”

他皱着眉头,这种待遇,怕是修建皇宫的工匠,也没有的吧?

“呐,开饭了,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那工人还以为他们正是过来考察,想要在仙平县参一股的老板,连忙热情的将姜承龙请过去。

三个菜,萝卜蹲排骨,红烧肉,还有一份梅菜扣肉。

一个汤,猪血汤。

姜承龙用力的在空中嗅着,这味道,即便是宫中,也不是很常见。

宫中的美食,大多以样子为主,那些后厨多以巧夺天工的刀法,雕刻出各种美丽的图案,实际上吃出来,倒是少了一股烟火气息。

今日闻到这些工人的大锅饭,再看他们吃饭的样子,他也不禁狠狠的咽下口水。

“哟,这不陈老板吗?”

沈黎笑眯眯的从后面出来:“要不要来一点?”

这几日,他一直在观察姜承龙,发现对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行为,并且不曾往外传递消息,那个黑衣刺客,宛若蒸发一般,再也找不到他了。

他也不是滥杀之人,既然这陈老板真不像是定远伯的人,那就留他一段时间。

苗家兄妹,已经送到伏牛山上,山上有巡山的队伍,也饿不着他们。

万江楼看了一眼那些脏兮兮的工人,默默摇头。

让皇帝陛下与这些人坐在一起吃饭,怕是姜承龙不会答应吧?

谁知姜承龙忽然展颜一笑道:“在下正有此意,伯爵大人这里工人的伙食,当真不错啊。”

“那是,这么冷的天,他们还出来做事,都是为了生活了,要是我还在这些方面剥削他们,那就太不是人了。”

沈黎有些试探他的意思,便故意提出越县:“不像某位伯爵,为了私欲修建自己的城堡,玩命的压榨工人,结果工人都跑到我仙平县来了,又派兵强行将工人掳回去修建城堡,这种做法,当真是丧尽天良啊!”

姜承龙一边打饭,一边若有所思,他微笑道:“可是越县那位定远伯大人?”

“我可没说他。”

沈黎耸耸肩,拿着饭勺,看哪个工人碗里的饭菜不够了,接着添上。

即便是现代工厂,怕是也比不上他这工地。

见过哪家老板拼命的往员工嘴里喂饭的?

那些工人有的差不多吃饱了,沈黎又是一大勺红烧肉兜入碗中:“本伯爵命令你给我吃下去!瘦的跟个猴子似的,吃这么少,怎么能行?”

“还有你啊,能吃肉,就少吃点饭?”

“本伯爵要你给我省钱了?给我吃!”

有些工人,来了工地之后,甚至还长胖了……

当然,做事也忠心了很多。

姜承龙与万江楼对坐,他眼中有些疑惑,定远伯与沈黎还有这些梁子?

万江楼毕竟消息灵通,又有弟弟万逸楼随时关注沈黎,便知道这其中来由,随即解释道:“沈黎修建城墙时,仙平县没有工人,便去越县那边招工,工钱高,伙食好,越县大半部分年轻力壮的人,都跑这里来了,定远伯不忿,便深夜派兵过来掳走大部分的工人,并且关闭城门。”

“那此举,有些不太厚道了。”

姜承龙摇摇头道:“人家也没特意抢夺,越县的百姓自然而然的跑了,居然还大费周章的派兵跑去抢人。”

“随后,这沈黎,从金陵招人,但大多是鱼龙混杂之人,其中有泼皮,地痞,甚至还有几个反贼在其中,他将这些人挑出来,一股脑的送给了越县定远伯,定远伯想都没想,便弄去修建城堡,结果这帮人好吃懒做,偷了许多材料拿出来售卖,还有刷墙的金粉,尽数偷完,导致定远伯的城堡修建完成后,质量简直不堪入目。”

万江楼摇摇头:“还有几个反贼,在越县大力发展下线,差点没将越县搞得谋反起来,定远伯大怒之下,便派一千大军前来讨要说法,但被这小子用话堵回去,呃,夜晚定远伯假扮山贼攻城,又被提前埋伏的沈黎,尽数歼灭,两人的梁子,便结下了。”

“这定远伯,竟愚蠢到如此程度?”

姜承龙面色古怪,看着那个拿着硕大饭勺往工人碗里盖饭的年轻背影,摇摇头:“此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不过正好,沈黎与这些老牌贵族结下梁子,将来定要大干一场。

有能力,有魄力,对百姓又好。

正是自己要找的人。

虽然他坑了自己一把……

他拿着筷子,不经意将一块红烧肉放入嘴中,顿时眼前一亮。

美味!

第200章:林晴到来 午饭后,两人继续在城内闲逛。

姜承龙忽然奇怪道:“别的县城,几乎是随处可见的私塾,这仙平县倒是奇怪,私塾倒是没看到什么。”

万江楼也很是奇怪,叫来一个路人。

路人呵呵一笑道:“两位老板,我们仙平的私塾,不叫私塾,叫做小学,中学,高中,咱们伯爵说了,仙平县的学生,不以考状元为主,若是想考状元,可以将孩子送到金陵学习。”

“那你们的学校学什么?”

姜承龙皱着眉头:“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几十载,不就是为了金榜题名吗?”

那路人指着城东方向:“你们自己去看呗。”

“走。”

万江楼忽然皱着眉头:“老板,那后面有个人,跟咱们好几天了,要不要……”

“算了,只要他们不知道我的身份就好,想必是这沈黎,将我当成了越县的帮凶了。”

姜承龙摇摇头:“出发吧,看看这里所谓的学校。”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为考状元,那你开办学校教授什么?

两人在雪地里缓慢行走,大雪几天,外面早已银装素裹,至于伏牛山上没有清理的积雪,已经能没过人的膝盖了。

瑞雪兆丰年。

明年会是个好收成。

如此大雪,外面自然没什么人行走。

仙平城墙上守城的士兵们,也渐渐放松下来。

没办法,天气太寒冷了,如果在城墙上待一个时辰下来,手脚早已冻僵了。

柳升巡视一周,将他们训斥了一顿,拉着其中一个小队长,指着外面茫茫大雪:“你说,此时若是有人使坏潜入两个人,在仙平搞破坏,这个年,你还过不过了?”

小队长一脸委屈:“哪来的什么人?”

忽然,雪地里的三个白影,让柳升找到发飙的由头:“看,这是不是人啊?”

“拉出去,三十军棍!”

小队长委屈巴巴,但军令如山,只能听从命令。

而柳升奇怪的拿出望远镜:“这时候,谁会闲来无事在雪地里行走?”

等他完全看清楚来人后,连忙匆匆喊道:“快,派人!出门迎接那三人!”

“一小队,二小队,三小队!备车,备马!”

他跑下城墙时,一个台阶打滑,他就势滚下去,起来后连身上的积雪都来不及拍,连忙上马:“赶紧!快!”

说罢,他骑着马,快速朝着县衙跑过去,扬起一阵雪花。

那些士兵奇怪的看着队长离去的方向,深知来人的重要性,连忙备好马车,出城迎接。

县衙内,沈黎正在批阅案卷,这几日苗欢盈不在,可苦了他了,什么事情都得他亲自动手了。

他搓搓有些发冷的双手,在炉子上烤了烤。

忽然,房间大门猛地被撞开,柳升一骨碌的撞倒在地上。

他皱着眉头,看向地上碎裂的门栓:“柳升,你这是,被狗咬了尾巴?”

“不是啊,是,是夫人来了?”

“哪里的夫人?”

沈黎奇怪道:“我也不认识什么夫人啊?”

“是你的老婆啊!”

柳升见他理解错了,连忙道:“就金陵伯爵府的那个。”

他霍然站起,不可置信道:“你说真的?”

“那肯定是真的。”

柳升气喘吁吁的说道:“我看她背着一个包袱,还有小主人,在大雪里行走,那还怀着孕呢!”

沈黎连忙丢下手中案卷,急匆匆的出门。

也不管身上穿的单薄,骑着马快速的朝着城门处冲过去。

如此大雪,林晴已经怀孕四个月,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沈黎得心疼死。

林晴背着包袱,一旁的侍女背着妞妞,在雪地里艰难的行走。

本来两个时辰的车程,她们走了一个下午。

而且棉裤不防水,她们双腿已经冻僵。

那些从城门处出来的士兵,也是极难行走,在路上艰难前行。

沈黎赶到城门处,拿着望远镜一看,顿时又急又气。

这么冷的天,真的会冻死人的!

他连忙丢下马,沿着雪路艰难前行。

柳升在后面跟着,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不是说了吗?金陵到仙平的路,给我铲掉积雪!人呢,都干什么去了?”

现在的积雪,都能没过膝盖了,这帮人,居然阳奉阴违!

柳升也有些尴尬,这些事情,他得负全部责任。

本来积雪一直都在清理,只是很少有马车经过,众人便松懈了些。

好巧不巧,让自家夫人赶上了。

死吧,都得死。

他心中无奈苦笑,这下,全体成员,怕是少不了问责,总之,军棍是少不了的。

沈黎一边走,一边训斥道:“今日轮值到哪个小队清理积雪的?我是少发了工钱还是没给棉衣的?还是伙食不行的?这么偷懒,回家偷懒去啊!”

“告诉他们,轮值的小队,每人五十军棍,罚俸一个月,另外,清扫一个月的道路!”

“那些人是不是觉得在我这里当兵,钱好赚,事情好做啊?我是对他们好,但我也需要他们做事,这种兵痞,有一个算一个,再有下次,清出队伍,收回仙平户口,永远不准进入仙平县!”

柳升连忙点头:“是。”

自家伯爵大人,这次是显然动了真怒了。

很快,沈黎接到挺着大肚子的林晴。

“你这么大雪天的到处跑,是不是找死啊?”

他怒气冲冲的拉过林晴:“你知道不知道,大雪封山,真的会死人的!”

林晴扁着小嘴,委屈巴巴,眼泪瞬间就下来了:“你那天生气的走了,这么长时间也不来信,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当日,还是她为沈黎举办婚礼第二天。

十二个小妾,让沈黎太过头疼,便匆匆离去,回来后又是一大堆的事情,他便没注重金陵家中的林晴,没想到,却让她误会了。

他叹口气,将林晴拉过来,暖暖她的小手,随后蹲下来摸着她湿漉漉的裤脚,那裤脚,已经湿透,又被冻的梆硬。

“你现在怀着身孕,又这样出来跑,等你老了,到时候有老寒腿我看你怎么办。”

他招招手,让那些手下士兵,抬来担架,将林晴放上去。

随后又接过侍女背上的沈妞妞背着,一家人默默的朝着仙平县走去。

回来后,下面的侍女马上烧了一大桶的热水,而沈黎支开所有人,将林晴剥个精光,放入桶内洗了个热水澡。

“我没生气,我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小妾。”

他叹口气,在背后帮林晴揉着肩膀:“那些人,你怎么处理的?”

“她们在家充当丫鬟了。”

林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那你也不写信回来。”

“这个是我疏忽了,那你不能写信过来问问啊,冒着那么大的雪跑过来,万一真的在路上冻伤了怎么办?”

“小新跟着呢。”

她舒服的伸着懒腰:“这也是你的小妾。”

沈黎不禁一阵头大。

第201章:顶级学府 “我自己来吧,你都伯爵大人了,还替夫人洗澡,传出去,要被人笑话的。”

林晴有些羞赧的捂着自己胸前重要部位,像是只小鹌鹑躲在水中。

“怕什么,我帮老婆洗澡,那是我疼老婆。”

沈黎强行拉开她的小手,继续帮她洗漱,随后还加入一些热水。

不过男子替妻子洗漱,在古代,的确会被人笑话的。

而且女子来月事的时候,大多数男子是不会碰妻子的,因为不吉利。

沈黎倒是没那么多的讲究,他拉来凳子,坐在上面,好好的替林晴洗了个热水澡,并且着重的烫了一下她的小脚丫。

这要是处理不好,以后老了,有的罪受了。

看着林晴渐渐隆起的小腹,他笑着摸上去:“也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

“应该是……儿子吧。”

林晴坐在炉子旁,任由他擦干自己身上的水分,随后抱着他的胳膊,猛咬一口,疼的沈黎龇牙咧嘴。

“谁让你不往家里写信的!”

她傲娇的扬起天鹅一般洁白修长的下巴:“另外,今晚,小新给你暖床!”

“这……”

沈黎皱着眉头。

他承认,林晴怀孕这几个月里,他有想过女人。

但有些东西,吃了就要负责任的。

而且没有爱情的肉体碰撞,是没有灵魂的。

“你要是不答应,我明天就回去!”

见他还有些犹豫,林晴撇着嘴道:“你都伯爵了,还顾忌那么多,而且这都已经娶回家了!”

“小姑奶奶,我有时候真想不通,你这脑瓜子里面都是什么。”

沈黎叹口气:“自己男人就你一个女人,不好吗?”

“要是之前,我绝不强求,但你现在是伯爵了,就我一个,传出去人家会笑话的。”

林晴穿好衣服后,笑着将他推出去:“去吧,人家也是冒着大雪来找你的呢。”

确实,那个叫做小新的侍妾,也是遭了罪的。

而且妞妞那么重,她还背了那么久,也是该慰问一番的。

沈黎摸着她的小脑袋:“那我过去看看她。”

林晴满脸促狭的笑意:“去吧去吧,祝伯爵大人,春梦了无痕。”

……

……

……

城东学堂处,姜承龙与万江楼满脸震惊的在学堂内逛着。

这些学生,学的东西,都是各行各业的精髓。

有炼铁的,有造船的,有造纸的,有印刷的……

他们看着一个个木架子,外面搭着厚厚的几层布,布上面还搭着羊皮等动物皮毛,盖得严严实实,不时还有人从里面出来。

他们好说歹说,给了二十两银子进去参观。

这一进去,下巴没掉下来。

棚子内,一望无际的郁郁葱葱,都是各种瓜果蔬菜,甚至还能看到夏日的西瓜!

姜承龙咽下口水:“这,简直就是奇迹。”

万江楼点点头:“此法若是效行下去,冬日咱们也能种植水稻,到时候全国百姓都不用闹饥荒了。”

可一旁的白胡子教授笑着摇头道:“两位老板有些太乐观了,现在的大棚,只能种植蔬菜,冬日收获水稻,还需多加研究,不过伯爵大人说了,可以提前一个月孵化种子,到时候天气暖和就可以下秧苗了,时间上,可以提前一个月收获水稻。”

“真是奇才啊。”

姜承龙忍不住赞叹道:“这是你们伯爵大人想出来的点子吗?”

“正是,这整个学校,都是伯爵大人专门搞出来的,不瞒您说,我们这些老师,都是伯爵大人的第一批学生。”

“那你们学校,学生们都不用识字的吗?”

“识字,那是基础。”

教授摇摇头道:“所有学生,都以文化课为主,至于这些,都是学生选修的,伯爵大人说了,有的孩子喜欢打铁,就让他跟随最好的铁匠学习,有的孩子喜欢种植,就让他们选修种植,还有的孩子喜欢造船,那就让他们去学造船,总之,以兴趣为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姜承龙点点头道:“此言,当真至理名言。”

两人出了大棚,又看到一群孩子在操场上练武,有专门的军官教授军体拳,他不禁咂舌:“都说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从仙平县出来的文人,怕是各个都能做将军。”

恰好他们看到一个教授拿着一本书前往学堂,两人便好奇的跟上去。

教授的课程是语文。

他们拿起一本课本,粗略翻看一遍,姜承龙的眼睛便离不开了。

这上面的诗句,每一首,都可以当做传世之作。

诗词歌赋,每一种,都甩当今大渝文坛几十条街!

而且上面还有各种标注,让孩子们读起来毫不费力。

精美的图案,让人更心生向往。

上面的白话文,语句优美,意义深刻,多是弘扬真善美。

他看着上面一个个的小故事,顿时入了迷。

其中一篇好学的白话文,让他很是赞赏,一个年轻人,读书入了迷,竟将墨水当做糖浆,沾粽子吃下去,被人看到,反而说,我肚子里的墨水本来就少,正好补补。

还有诗句游子吟。

还有父亲的背影。

弘扬孝道。

姜承龙作为皇帝,自然是学富五车,如此教学文案,他自问写不出来,即便是国子监的人,写出来怕也是那些晦涩难懂,极其拗口的诗篇,让人失去了兴趣。

他拿着课本,看向县衙的方向,越发觉得,这个沈黎,是个天才。

从资料显示,此人没有任何功名,看样子只是一个浑身铜臭的商人。

如今看来,是有人在资料上刻意抹黑。

此人,虽然没有功名,但各行各业,诗词歌赋无一不精通,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

他目光深邃。

看来朕,久居深宫,早已被某些人蒙蔽了双眼。

他招招手,万江楼马上凑过来。

“收拾一下,我们要回去了。”

回去之后,他也要收拾一些人了。

这些贵族,怕是早已当他这个皇帝陛下,是个傀儡了。

万江楼连忙拱手道:“好的,老板,我明天一早便去跟沈黎说一下。”

他点点头,又花重金买下这本语文书。

没有功名又何妨,这些孩子教授出来,迟早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尤其是那大棚技术,孩子们学会并且细心钻研后,即便送到皇宫,怕也是座上宾。

这才是教育人的手段。

……

县衙后院,侍妾小新早已褪去了衣服,躺在沈黎的床上暖床。

沈黎坐在桌前,看着摇曳的烛火,连连倒茶。

他本来就不懂怎么泡妞,如今这情形,更不知道怎么面对小新了。

“你……”

他想赶走小新的,但想着人家这么远过来,不就是期待自己这位伯爵大人,能够施舍一些恩泽么……

他叹口气:“你渴不渴。”

第202章:姜承龙离去 小新有些怯生生的缩在被子内:“奴家……奴家不渴。”

沈黎叹口气,坐在床边:“小新啊,你,为什么会想要嫁入伯爵府呢?”

“因为……是娘亲……让的。”

她小脸通红,临行前,娘亲已经说过,关于房事的问题。

她出嫁,也是因为父母之命。

“那,你有喜欢的男人吗?”

沈黎忽然扭头问道:“要是有的话,少爷可以让你嫁给他。”

这问题,完全就是送命的,傻子也知道怎么回答。

小新连忙摇头:“奴家只喜欢少爷。”

这让沈黎更不好动她了。

女人,如衣服。

这句话在古代深得精髓。

如果自己今晚吃了她,那又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到时候丢在一边,对这女孩,很是不公平。

他宁愿去自己开的青楼消费,至少不要负责任。

他思索一下,忽然笑道:“小新啊,你也累了一天,就此睡下吧,我……还有一些文书没有批完,就先去书房了,你不用等我。”

小新怯生生的小脸上,顿时滚下两颗硕大的泪珠:“少爷这是嫌弃奴家吗?”

“那绝对没有,你很好,只是我还没想好。”

沈黎叹口气:“这样,这段时间,你就跟着伺候我吧,等我想好了再说。”

他吹灭蜡烛,趁着夜色离开房间。

夜幕中,传来女孩低声啜泣。

林晴房中,沈妞妞想要去找爹爹睡觉,却被林晴死死拦住。

这孩子,还想打扰你爹的好事,那是万万不行滴!

在林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情况下,沈妞妞终于不再纠缠,不过,她还是趁着出去如厕的时候,跑到沈黎房前偷听。

过了半个时辰,她悄咪咪的回到房间,钻到林晴的身边。

“娘,为什么小新姐姐会哭啊,是因为太累了吗?”

林晴瞪大美眸:“你这死丫头,听墙根干什么?”

不过,小新哭了是好事啊。

当初自己也是疼痛难忍,哭了一夜。

嗯,少爷很大,你得忍一下。

她美滋滋的搂着沈妞妞睡下去。

真是美好的一天。

翌日一早,万江楼前来请辞。

沈黎在书房睡了一夜,黑眼圈密布,他打着哈欠,来到姜承龙住宿的地方。

“哎呀,陈老板怎么不多住些日子啊!”

他笑着寒暄道:“你看,走这么急,本伯爵想为你备个礼物什么的,都不行。”

姜承龙眉头一抽,这完全是漂亮话了,就算自己走的不急,沈黎怕也是没礼物。

“呃,伯爵大人,您看这都快腊月了,天寒地冻,再不走,怕是赶不到家里了。”

“哦,陈老板家住哪里啊?”

“在下家住顺天,这次回去,差不多要大半个月呢。”

“正是,正是。”

沈黎点点头道:“那你们,路上注意安全啊,一路顺风哈,。”

说完,他径直离去。

倒搞得姜承龙有些不知所措。

这就完了?

这连人送都不送,就回去了?

也是,现在自己只是一个卑贱的商人而已。

他苦笑一声,招呼万江楼收拾东西放入马车。

临走前,沈黎还坑了他一笔。

那些货物要拉吧,虽然沈黎送了几辆马车,但没有车夫那是万万不行的。

于是,他与租车夫的时候,这价钱,简直离谱。

而且整个仙平县仿佛是说好的一般,统一报价,二百两。

二百两一辆马车,那可是足足十辆马车啊!

两千两银子就这么没了,还不包括车夫路上的饭钱。

为了回去,他都忍了。

出了城门后,姜承龙意味深长的看向仙平城墙,询问道:“萧家的人,查到了没有?”

万江楼沉默一下:“呃,微臣在这仙平并无手下,所以……没有查到。”

“是没有查到,还是懒得查?又或者,是故意包庇?”

姜承龙端着茶杯,目光灼灼的看向他的背影:“你知道,朕最讨厌的是什么。”

万江楼架着马车,连忙摇头道:“陛下,我们身在仙平,本就没有人手,再加上前一日您刚说完,便有人去打草惊蛇,之后臣再也没见过萧家的人了。”

他说的是事实,但他也有故意不查的意思。

查出来,沈黎必死无疑。

“算你识相。”

姜承龙冷哼一声。

他也让手下查过,可沈黎的丫鬟,那几日突然换了一批,之前的根本没法查,何况后院还有一个修为高深的老头,一旦有所动作,那老头就出现了,根本没法查。

三个逃犯而已,掀不起什么大浪。

他自信的缓缓握拳,现在整个大渝的兵权,都在自己手中,其他的,不足为虑。

车队缓缓消失在茫茫大雪中,很快便没了踪影。

沈黎站在墙头,目送他们远去。

那几个车夫,其中一个是霍十娘的手下。

也就是她情报组织中的一员,正巧随时可以送信回来。

如果这个所谓的陈老板真的进了越县,到时候也有防备。

一旁的柳升替他披上大氅:“少爷,要将萧兄接回来吗?”

“暂时不要。”

他还记得,当时有个人,特意查探了苗欢心的房间,怕正是为了寻求把柄而来。

这可是谋反大罪,诛九族的。

若是被定远伯抓住把柄,到时候他必定借题发挥。

城墙扩建的事情,始终是个地雷。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他现在的弱点实在太多了。

仅此两项,便能让他陷入绝境。

仙平县建立的再好,也挡不住朝廷的大军。

他背着手,缓缓的走下城墙,继续前往城南检查河水排污进度。

现在冬季,很多地方都结了冰,排污进行的比较艰难。

他们要做的,是将河底淤泥清理干净,为了美观,还有人在河床两边搭上青砖。

如果工程不停的话,估计还有两个月才能完工。

那些工人,都穿上他特质的羊毛衫用来御寒,另外带上防水的羊皮手套,做起事情来,也不算太慢。

只是淤泥成冰,想要弄出去,需要一点一点的挖出来。

沈黎吸吸鼻子,又坐着马车,前往城南的各处作坊,查看进度。

临近年关,竹叶青的销量根本跟不上了,很多人现在都是预定,而原材料的采购,都是从金陵购入,并且金陵的每家酒坊都与仙平县签订了契约,每月固定送三十万坛酒水过来,用以蒸馏。

但这也只是杯水车薪。

小舅子林浩已经扩建了酒水作坊,并且已经安排老师傅着手酿制最原始的酒水。

这样自给自足的话,会解决很多人就业的问题。

仙平县,从八月份的一千三百人,到现在的九千人,翻了数倍,很多人都领了仙平县专属身份证,在仙平定居下来。

沈黎承诺,凡是来仙平定居的,每家送一套房。

第203章:仙平新政策 送一套房,这种诱惑力,不可谓不大。

另外孩子读书写字,官府还发放工资。

这一段时间,沈黎除了抓污泥河的工程进度,还在抓民生问题。

下面的人统计了一下人口。

虽然仙平县有九千人,但老人占了一半,新生儿只有不到一千,青壮劳力不足三千。

这样下去肯定不行。

于是,他将城中各处药坊的大夫都请到县衙,开了个会,进行了统一分配。

医院的概念,应运而生。

大夫们可以自行采药,报上官府,按市价回收,进行统一处理,另外,大夫们每个月,可以拿到高出一倍的薪水,在城中看病。

至于拿药,百姓们拿着大夫的方子,自行去官府开设的医院拿药,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也没有所谓的天价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另外,为了防止垄断,沈黎特意弄了几个赤脚大夫在城内看病。

现在那些在仙平县定居的百姓们,可以享受到的好处十分多。

第一便是分派房子,房子都是新建的,单门独院,两室一厅,带厨房带卫生间。

而且都是新式的卫生间。

第二,医疗,凡是持有仙平身份证的人前往医院拿药,不管什么药,统一半价。

第三,上学,谁家有孩子送往学堂的,包住宿,包伙食,另外每月还有俸禄可以拿,但是,考试连续三次不过关的,逐出学校,另外,成绩优秀者,可以获得奖学金,将来可以在县衙任职。

第四,工作,持有仙平身份证的百姓,在仙平各处上班时,可以比常人多拿一成薪水。

最后一点便是出行了。

届时沈黎会在城内继续修建铁轨,做出公共汽车的概念,让这些百姓在城内逛街时,可以拿着身份证免费坐车。

这一切,全凭一张身份证,这就是拥有身份证的福利。

县衙内有人质疑,若是百姓不花钱的话,那到时候全部都是官府补贴,可怎么办?

沈黎笑着摇头解释,若是百姓什么东西都有的话,还需要钱做什么。

另外,房子是空房子,买家具,买锅碗瓢盆需不需要花钱,生孩子,不仅仅是看病,还有衣食住行需不需要花钱。

在仙平,到时候会推出各种有意思的商品,不怕你不买,就怕你没钱。

政策推行下去,百姓一片哗然。

这种政策,全国上下,独一份。

就是皇城,皇帝陛下也不敢这么玩!

一时间,消息席卷了整个金陵,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打破脑袋也想进入仙平,拿到一张专属身份证。

可惜,后续的进城标准,会越来越严格。

没有专业技能的不要,有重病的不要,偷奸耍滑的不要……

另外,新入城的百姓,还要经历半年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才会发放身份证,在这期间,衣食住行全都是自费。

这一点,便拦截了许多别有用心的人。

临近年底,许多店铺已经张灯结彩。

在沈黎的传授下,许多店铺已经开始做起了活动。

卖衣服的,买二赠一,卖糖果的,卖十斤送一斤等等,几乎每家店铺前都有这种活动,大大的促进了消费。

沈黎坐在房间内,小新蹲在一旁,用柔若无骨的小手,轻轻的替他洗着脚。

跟了少爷一段时间的小新,再没有之前的怯生生,她觉得这位伯爵大人,十分好相处,没有丝毫架子。

甚至偶尔还会从外面带回小糖果送给自己。

她本来是对这位伯爵大人无感的,就是嫁给他做小妾,也是父母之命,现在慢慢发现,她好像对伯爵大人,动心了。

“怎么了?”

沈黎笑道:“每日在县衙忙里忙外,累着了?”

“没有。”

她摇摇头:“只是快到过年了,往年都是……”

她连忙住嘴,生怕少爷将她送回金陵家中。

“嗯,这样啊。”

沈黎思索片刻,从怀中拿出自制的碳笔,在纸上快速写下一个条子,递给小新:“你呢,吃过午饭后,去户籍部找一下杨大人,让他帮你开一张身份证,另外将你父母等人接过来,以后定居在仙平县了,如何?”

小新连忙擦拭双手,眼泪扑簌簌的流下来。

她的父母,自是托人找过她,让她求少爷开一张身份证,让他们也能在仙平县定居下来。

只是,她一直不敢,怕少爷误解,觉得她嫁入沈家,就是为了图财。

于是,家里的人,一直都在指责她,说她现在是伯爵夫人了,便忘了爹妈了。

她两头为难,今日少爷突然开恩,让她如释重负。

沈黎也知道,现在的仙平条件这么好,很多人排队都排不上,他也特意找人考察了一下小新的父母。

虽然她的父亲常年卧病,但她的两个哥哥比较懂事,轮流将父母接回家照看,一家人也算是其乐融融。

但金陵工业毕竟不发达,现在又值冬季,作为佃户的他们,根本就没法生存,每日都是吃糠咽菜。

而且小新这孩子,始终也不提此事,让他很是满意。

他微笑的揉揉小新的小脑袋:“去吧,记得吃完饭再去,需要马车,就找柳升要。”

“是。”

小新连忙拿出毛巾,替他擦干脚,又换上干净袜子,这才出门。

小新和欢心两个女孩子,还是有很大区别,小新属于那种比较内向的,与之前的林晴很是相似,但欢心不同,可能是出自名门望族,开导之后,整个人也开朗许多,偶尔还会调皮捣蛋。

他背着手,笑呵呵的出门。

小新已经是他名义上的侍妾了,能帮到她自然就要帮她。

嗯,马上过年了,山上的萧家姐妹不知道怎么样了。

山下的人,只是定时往山上运送物资,想必他们没有那么艰难,不过过年,还是得弄一身新衣服的。

还有林晴,妞妞,小新,都得要的。

至于这选衣服的事情,还是得交给林晴去办。

当他正准备去林晴房间时,发现厨房内窸窸窣窣,像是有只小老鼠。

可这寒冬腊月,哪里来的老鼠?

他奇怪的走进厨房。

一个大肚子的“老鼠”蹲在灶台一边,手里还抱着一瓶醋,怔怔的看着他。

是林晴。

第204章:宫中风暴 “你怎么会喜欢吃醋呢?”

沈黎皱着眉头,以前的林晴,可是一直嫌弃醋酸啊。

林晴揪着衣角,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般,扁着小嘴,随后又有些不服气的说道:“你没听说过,酸儿辣女吗?”

“呃,你说的很有道理。”

沈黎摸着鼻子,哭笑不得。

……

姜承龙一行人,与车队分成了两队。

这个时间,已经来不及去越县了,他们只能直接回京城。

只是一路上,到处都是大雪,他们路过一些破庙时,里面都是些扎堆的乞丐难民。

姜承龙翻看着小学课本,叹口气:“真印了书中那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出了仙平县,外面的民生大不相同。

不过也能更好的反映出沈黎的治理能力。

他查了很多资料。

关于仙平山贼的问题,人口贫困等问题,都是问题。

怕是大渝最好的县令,对这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吧。

可现在的仙平县,虽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隐隐出现圣人书中所写的大同社会。

也难怪,秦补拙要亲自下场,弹劾一个小小的定安伯。

也幸亏自己力排众议,出皇城查探一番。

不过,此子还是好好雕琢。

太聪明的人,都太桀骜,难以驯服。

若是能将他拿下,大渝,将会在他姜承龙的手中,发扬光大!

到时候,沈黎专注搞民生,而他,专注搞军队,甚至可以拿下大梁,扩一扩大渝的疆土。

这可是功盖千秋的大好事啊。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这是个宝贝,回去之后,便要考虑招他进京了。

至于定远伯,一个废物二世祖而已,不管他也罢。

……

远在仙平县的沈黎,万万没想到,已经被皇帝给盯上了。

他一直以为,天高皇帝远,老子是大王。

半个月后,京城方面始终没有动静,他便松懈下来,将萧家三兄妹接下山来,已经打算过年了。

而越县内,定远伯始终收不到京城传回来的消息,越发坐立难安。

不搞死沈黎这小子,年,他都过不好。

西厂的温寒,收了他三万两银票,定然会将事情办好。

他不知道的是,温寒已经被彻底洗脑。

回去之后,温寒拉着几具冻得梆硬的尸体,直接来到西厂衙门哭诉。

他的干爹俞怜青,也就是西厂掌印太监,看着地上的尸体与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温寒,顿时火冒三丈。

“好你个定远伯,竟敢杀我西厂之人!”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短暂愤怒之后,瞬间冷静下来,他褶皱的脸上,凹陷下去的眼球如同鹰隼一般盯着温寒:“定远伯候望,为什么会对西厂出手?”

温寒连忙跪地哭诉道:“属下到了越县之后,小住一日,便带着人前往仙平县丈量土地,那定安伯亲自迎接,带着属下一行人仔细丈量土地,并没有什么问题,当属下回到越县之后,那定远伯便叫着属下密谈,让属下回去之后,假报实情,污蔑定安伯违建城墙,这是欺君啊,属下自然不肯,定远伯便在午夜,对属下一行人动手了。”

俞怜青冷笑一声,眼睛缓缓眯着,他死死的盯着温寒:“怕是那定远伯,钱给的不够吧?”

“他,他只给了一万两。”

温寒连忙咽下口水,这也是沈黎教他说的,越是让俞怜青抓到破绽,那这谎言就越容易成真。

本来他是俞怜青的干儿子,深得信任,再加上有一点点小小的破绽,更容易取信。

“那的确是有些少了。”

俞怜青摇摇头:“这个定远伯,钱少了还动我的人,当真好胆,这是欺负我西厂无人么。”

温寒连忙道:“若不是这几位手下拼死相博,我们是万万逃不出越县的,他打算将我们全部都杀掉,顺便栽赃给仙平县的定安伯。”

“有些手段,倒是玩砸了。”

俞怜青转动手上的佛珠,冷笑一声,这可不算是西厂太贪了,他一个伯爵,一年少说弄个十万八万两的,又是这么大的事情,只出一万两,也难怪自己的干儿子会翻脸了。

温寒连忙将一万两银票奉上:“干爹,这是那些钱。”

“行了,你拿回去吧,买点跌打药酒。”

他沉思一番:“我下午便去找陛下说说,这种大亏,我西厂可从未吃过。”

这种明目张胆的杀害朝廷命官,即便不死,也得脱层皮。

午后,刚刚回来的姜承龙,舒服的躺在龙塌上,任由几个宫女替他按摩。

这一路,舟车劳顿,的确也让他吃了些苦头。

旁边是内阁首辅秦补拙,他一直在苦口婆心的唠叨。

什么国不可一日无主,朝廷不能一日无君,陛下身为一国之君,万万不能如此任性等等。

听的姜承龙耳朵都起茧子了,比朕的母后都能唠叨。

他去了哪里,自然没说过,他倒要看看,西厂查回来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虽然他没让万江楼特意查探城墙有没有扩建,但通过几日相处,沈黎那小子的性格,有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意思。

这事,想都不用想,是真的。

正当秦补拙喋喋不休时,西厂的俞怜青,到了。

“陛下,求陛下为西厂,做主!”

秦补拙皱着眉头:“西厂怎么了?”

看这样子,是吃了亏啊。

可整个大渝,谁敢让西厂吃亏?

俞怜青一五一十的将温寒的瞎话,无比正经的控诉出来。

听的是姜承龙目瞪狗呆。

秦补拙眉头都快拧成一个疙瘩:“那城墙的事情……”

“定安伯没有扩建城墙,此事完全是定远伯胡编乱造。”

“此事,可有查清楚?”

“千真万确!”

姜承龙愣住了。

这是玩的哪出?

还是说,沈黎这小子,在从中做了梗?

按道理,即便沈黎没有扩建,那根据西厂与这些贵族的关系,也绝对会偏袒贵族,怎么现在话风有些变化了、

“定远伯,残杀同僚,罪同谋反!”

俞怜青跪下沉声道:“求陛下严查!”

秦补拙连忙道:“俞总管,此事,还有待严查,是不是其中有什么误会?”

姜承龙招招手:“那个去查探仙平县的千户在哪里,让他进宫来见朕。”

“是。”

……

第205章:锦衣崛起 温寒到了御书房后,先是参拜陛下,然后将事情经过娓娓道来。

经过沈黎左思右想出来的剧本,终于在这御书房内完美上演。

一个栽赃陷害案,就这么栩栩如生出现在皇帝陛下眼前。

定安伯沈黎,弄了五百地痞流氓送入越县,将越县搞得鸡飞狗跳,定远伯损失极大。

不甘心的定远伯,便举兵前来讨要说法,但被金陵府尹闫海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拦下。

当然,定远伯自然不会因此放弃,便命手下装作山贼,前来袭城,但被沈黎当做山贼,一网打尽。

呃,这个沈黎,知道不知道这伙山贼是越县士兵假扮的,还有待商榷,但已经不重要了。

一千人的队伍,尽数被灭,定远伯定然不甘心,但又不敢明面上攻打仙平县,便想出这种栽赃陷害的怪招。

合情合理。

很完美。

秦补拙信了,西厂掌印太监俞怜青也信了。

但是,皇帝陛下姜承龙不信。

他见过沈黎,并且与沈黎接触过。

只是不知道沈黎用的什么办法,让西厂为他说话的。

西厂与秦补拙这些老牌贵族,好的跟穿一条裤子似的,如今俞怜青突然为一个小鱼来得罪秦补拙,怕是也有敲山震虎之意。

而自己,也正好顺着杆往上爬,以老牌贵族中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鱼做引,拉开整治老牌贵族的序幕吧。

他细想一下,目光陡然变冷:“让定远伯候望,即刻进京!”

众人心中一震,陛下,这是不打算好好过个年了!

而秦补拙,意味深长的看了俞怜青。

俞怜青也不甘示弱的回看一眼。

本来是件小事,但近年来,那些老牌贵族,隐隐有将西厂当做奴才使的意思。

咱家可是皇帝的专属奴才,你们这些老牌贵族,做的有些过火了。

尤其是秦补拙,直接将西厂当做他的手下了。

本督主,又不属于三公六卿任何一员,这次便折你个小杂鱼,让你也长长记性。

待众人走后,御书房后,万江楼缓缓出现。

“陛下,这是已经打算,用定远伯撕开一个口子。”

“嗯,沈黎这小子不错,一县之地,有些大材小用了,希望他能顶住压力。”

姜承龙收拾着奏折,将那些没用的,尽数丢到一边。

此举,无异于将沈黎架在老牌贵族的烈火上炙烤。

若是他处理了定远伯,那老牌贵族的怒火,自然落在了沈黎身上。

当然,西厂,也难辞其咎。

从俞怜青与温寒当着自己的面说瞎话开始,姜承龙心中已经有了定数。

一次不忠,终身不用。

就当是先送给沈黎进京后的一份小礼物吧,若是他识趣,自然会找西厂合作对付这些老牌贵族。

等事情办完,剪掉西厂,剩下锦衣卫与东厂,互相制衡。

他有意无意的看向万江楼:“你觉得怎么样?”

万江楼深知这是陛下在试探自己,连忙拱手道:“锦衣卫只是一把刀,皇帝的刀,没有看法。”

“去吧。”

姜承龙摆摆手,看向一旁的小太监微笑道:“对了,他的事,不准你和那些人说,一旦传出去,你知道后果。”

小太监内心一震,连忙跪地磕头如捣蒜一般:“奴才遵命。”

他本是西厂俞怜青的干儿子,跟随皇帝陛下身边,也是要将陛下的消息传出去,没想到,陛下慧眼如炬,居然早就知道此事。

他越想越后怕,汗水很快湿透了后背。

“去吧。”

……

……

……

仙平县内,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城内百姓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这个年,过的格外温暖。

自从刘齐走后,霍十娘好像变得有些沉默了,貌似没有之前那么张牙舞爪了。

不过这与沈黎无关。

这一日,霍十娘难得登门,从袖子中拿出一截纸条,递给沈黎。

“定远伯被叫到京城了。”

沈黎歪着头,看着纸条上的内容,咧嘴笑了。

“这沙比,这个年怕是过的不痛快了。”

说罢,他又皱着眉头:“诬陷同僚,是什么罪名,残杀西厂同僚,又是什么罪名?”

一旁的苗欢盈整理着文案,摇头道:“少爷太乐观了,诬陷的,不过是您这个小小的定安伯,而且是买来的,往年都是一诬陷一个准儿,陛下本来不喜商人做官,只是为了弄钱充当国库,以前都是随便找个由头,剥夺了爵位,即便是您反抗了,将事情大白天下了,陛下也不一定治定远伯的罪。”

沈黎若有所思:“你说的很有道理。”

“还有,残杀同僚,杀的不过是西厂几个小兵。”

苗欢盈扁扁嘴:“芝麻大小的事情。”

霍十娘蹙着秀眉:“那可是西厂的人,西厂的人,那么没有血性吗?”

“一群太监,指望他们有什么血性?”

沈黎捻着手指:“欢盈说的对,但若是新年之夜,西厂出现谋反人员,那西厂会怎么样呢?”

“刺杀陛下,那可是大罪过啊。”

霍十娘瞪大眉头:“你还敢谋反?”

“你小点声。”

他不满道:“生怕别人听不到是不是?”

“我好吃好喝的,为什么谋反?我没理由谋反啊,我只是让那些人,闹闹事呗。”

到时候拨开陛下和西厂心中的那道口子,锦衣卫自然可以趁虚而入了。

他不知道的是,锦衣卫今日下午,已经恢复了诏狱,而且锦衣卫可以从军中招人,进行重组,暂时负责城中治安。

这让万逸楼惊喜异常。

万江楼早就知道,这其中可能有沈黎搞鬼,但搞情报的他,选择沉默。

有些事,心里面知道就好。

霍十娘站起来,细细打量着沈黎。

沈黎奇怪的抬起头,与她四目相对:“你看什么。”

“我看你的脖子到底是什么做的,怎么就不怕砍呢。”

霍十娘啧啧称奇:“不过你做的事情,倒是刺激。”

“有没有兴趣加入啊?你的情报,对我很重要。”

沈黎循循善诱道:“这样,你需要什么,我都可以为你提供。”

“一千万两银子。”

霍十娘伸出洁白的手掌:“你别忘了,当初我为什么不杀你。”

“我明白,你要这些钱,应该是为了开拓情报组织吧?”

“聪明。”

她打了个响指:“我只有金陵几十个郡县有人,经费不足,只要你有钱养,我便能开拓他们。”

“那咱们做个生意,如何?”

沈黎兴致勃勃的凑上来:“我出钱,你出人,咱们做一下情报组织呗,这样,还是你当老大。”

第206章:开发新服饰 “你倒是好打算。”

霍十娘冷哼一声:“别忘了,一年一千万两银子,买你的命。”

“但是,你看哈,我现在好歹是个官,有官呢,便能庇护你的那些人,实话跟你说,西厂现在有我的人,锦衣卫也有我的朋友。”

沈黎挑了挑眉毛:“所以,你跟我合作,要少走不少弯路对不?”

“你想多了,我没打算将情报组织发扬光大,而且,京城里面,我已经有了据点了。”

“那正好啊,我还可以帮你打入官家渠道啊,到时候京城很多消息,你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我要那么多消息做什么?”

霍十娘背着手,转过身去:“我做情报,只是为了一件事。”

“我知道,你之前说过,你这人比较八卦嘛,喜欢看那些官老爷的私房事。”

“我可没兴趣。”

她一把夺过沈黎手中的纸条:“记住了,一千万两银子!”

沈黎挠挠脑袋:“说八卦的是你,说为一件事的还是你,那你到底想怎么样?真是女人心海底针。”

一旁的苗欢盈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消失在大雪中,若有所思道:“她应该是为了一件事,应该是想找某个人的下落。”

“你怎么知道。”

“前些日子,我看到十娘一个人坐在屋顶喝酒,只是两个酒杯。”

“那没准是给老道士留的。”

苗欢盈笑着整理着文书:“少爷,只有女人才懂女人,你们这些男人,是很难明白女人的心思的。”

“你是女人吗?”

沈黎颇有些不服气,看着她挺起的小胸脯:“你还是个少女而已,装什么老成。”

苗欢盈瞬间涨红了脸,低下头沉默不语。

“噫?”

他忽然眼前一亮,匆匆往门外走去,让苗欢盈好生奇怪。

城中,已经有数十家衣服店铺。

这些店铺,都是制造与销售一体的,他们买来布料,可以定做衣物,也可以直接买成衣。

数日之前,沈黎拿着一个图纸,找到了城东一家衣店。

若他不是人人敬仰的伯爵大人,怕早已被当做登徒子拉去见官了。

因为他拿的图纸,是女人的文胸。

他还恬不知耻的与人家进行详细的讨论,即便那师傅已经是三个娃娃的母亲,也顶不住如此光天化日的讨论。

但他是伯爵大人,在这仙平县,只手遮天。

谁敢违背他的意志?

等他冒着风雪来到衣店时,那个女师傅一眼便猜出他的来意,顿时涨红了脸。

“伯爵大人来了。”

师傅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风韵犹存。

沈黎拍打掉身上的雪花,嘿嘿笑道:“杨姐姐,我交代你的事情,完成了吗?”

杨师傅羞涩一笑,然后走入后院,拿出一个包袱交给他。

“按您的要求,冬季的要厚一些,里面垫了一些棉花,夏季的要单薄一些。”

“没放钢圈吧?”

“没有的,都是用上好的竹条,又用棉线缠绕起来加入其中的,按您的要求,所有布料,都采用蚕丝所制,后面的扣,也找的银匠特意制作的。”

沈黎掂量着包袱,随后将包袱解开,里面冬日两件,夏日两件。

他拿着巴掌在上面试探。

嗯,应该和林晴的差不多。

只是,那样子,实在太过猥琐,简直伤风败俗。

杨师傅不敢看。

接下来,让她三观碎落一地。

沈黎竟拿起文胸仔细检查每处做工,甚至还在自己身上试了一下。

变态!

她涨红了脸:“伯爵大人,要不,您回家去试试?”

“你试过没有?”

沈黎皱着眉头:“作为设计师,你应该提前了解自己的产品,这是为你们女性朋友们谋福利的事情啊,多好。”

的确,杨师傅现在穿的,就是这种文胸。

她从未见过这么好用的“肚兜”,完全能将那里固定住,做起事情来,也要方便许多。

而且,还会大了很多。

但她不好意思说。

沈黎也明白,这个时代的女性,还没有那么开放。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

他麻利的将文胸包裹起来,随后喜滋滋的上了马车。

若是能推行下去,接下来,全国女性乃至大梁与大楚的女性,都得从他这里买文胸。

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而且女性的钱,是最好赚的。

现在,由于仙平县的布,做的质量太好,很难出手,尤其是江南地方,简直就是棉布之乡,这些行业,大多掌控在老牌贵族手中。

卖不掉,便要考虑卖不掉的办法。

一来可以做文胸,二来可以消耗大量的棉花,为女性做月事垫子。

现在的女性,月事大多都是用布。

棉布下面垫稻草,稻草下面垫草木灰,怕是皇宫中的女性,也是如此吧。

而且人们非常避讳月事这种事情,觉得不吉利,即便月事来了,她们用完的棉布,清洗之后也不敢大摇大摆的拿出去晾晒,只能放在房间内阴干,极容易滋生细菌,对女性的器官影响很大,很多女性都因此或多或少的得了一些妇科疾病。

否则,城中数十家妇科大夫,为什么铺子内座无虚席?

他先做出一部分,拿出来进行试验。

最好的试验对象,就是青楼里的那些女子。

她们对于男人的荤话,司空见惯,也不会太过避讳这方面的问题,总结使用经验时,不会太过害羞。

他拿着文胸,转到自己开设的青楼里。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青楼。

那些女子都认识他,一看到他来了,顿时在楼上花枝招展,甚至还有女子吹口哨调戏他。

“哟,这不是伯爵大人吗?”

“哇塞,我没看错吧?伯爵大人终于来青楼了!”

“伯爵大人,选我,我给您打八折!”

“伯爵大人,您救小女子出水火,我愿免费伺候您啊!”

……

沈黎听的一头黑线,这都什么虎狼之词。

一旁的老鸨也暧昧的朝他笑着:“伯爵大人,喜欢什么样的,要不要奴家帮您挑一挑啊?”

“呃,我要找两个女人,胸,最好是这么大的。”

纵使他脸皮厚如城墙,此刻也不禁有些羞赧,他伸出五指,缓缓的包起来,形成一个椭圆。

老鸨啧啧称奇,调笑道:“想不到,伯爵大人好这一口啊,奴家马上帮您找来。”

他抹掉额头上的汗水,干笑着冲楼上热情的姐妹们挥手:“各位姐妹,今日我有要事在身,改日吧。”

……

第207章:青楼之旅 很快,老鸨领着两个风姿卓越的女子,来到楼上包厢内。

“伯爵大人,要不要为您弄上一桌酒菜啊?”

“呃,不必了,我吃过了,谢谢。”

沈黎接着挠挠头,这群女子,实在太过吓人了。

两个风尘女子,看到伯爵大人,只觉三生有幸,还没等沈黎说话,便纷纷腻歪上来。

他连忙躲开:“两位姐姐,我今日来,是有要紧事。”

“哦?要紧事?我们姐妹做生意,童叟无欺,肯定紧的啊。”

“不是,我是……”

沈黎突然怔住:“你们做老叟的生意就算了,怎么还做小孩的生意呢?”

两个女子咯咯娇笑着将他揽过去:“伯爵大人,您来了就且放心,我们姐妹,一定好生伺候您的。”

“停!我真的是来有事情的,你们再胡来,别怪本伯爵不客气了啊!”

“要的就是您不客气!”

沈黎忽然重重砸了一下桌子:“住口,你们两个妇道人家,满口污言秽语,成可体统?满嘴骚话,还想考研吗?”

她们自是不知道考研是什么意思,不过伯爵大人看起来真的怒了,她们连忙跪地求原谅。

“伯爵大人息怒,小女子只是感激伯爵大人,所以才……”

“行了行了,我来,是有其他事情,你们俩,把这衣服穿上试试看。”

说罢,他将包袱打开,将那两款冬季的文胸递给两人。

在两女的疑惑目光中,他还特意教她们怎么穿。

……

只是,仙平城中,有不少霍十娘的眼线,沈黎进青楼的事情,很快被她知道。

她拿着纸条,轻啐一口:“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一旁的苗欢盈好奇的接过纸条,顿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金陵沈府,还有是一个侍妾呢,这里还有一个侍妾,沈黎始终没吃。

难道,自家少爷,不要紧的?

她连忙摇摇头,脸色绯红,跟少爷在一起久了,整个人也变得不正经起来。

不过,这个东西,最好还是不要传出去,夫人还怀着身孕呢,万一被她知道,怕是心里面不舒服。

还有欢心这丫头,看的出来,她对少爷也有意思,应该不想少爷进那种风尘场所。

她自己也不敢去那里,只是交给专人打理,每个月收多少钱,也是看那里老鸨的意思。

只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老道士刚好经过,不明所以,便大声嚷嚷:“男人嘛,去青楼怎么了,这不是很正常嘛,再说了,沈黎那小子已经够意思了,老夫见他多日,也没去青楼,这偶尔去一次发泄发泄,这不是很正常嘛。”

他的声音极大,周围的家丁与丫鬟听的清清楚楚。

苗欢盈一阵头疼。

人家小新,那可是根正苗红的侍妾呢。

少爷没碰她,反倒去青楼,这不是骂人家吗?

果然,事情传到小新耳中后,小新扁着小嘴,很快便哭了出来。

宁愿要青楼女子也不要奴家,无非是嫌奴家是个小丫头片子,没青楼姐姐们会玩呗。

她痛定思痛,去街上花了重金,买了几本……小黄书。

开始了考研之路。

沈黎时万万没想到,自己去一趟青楼,啥都没干,结果就造成这番影响。

青楼两个女子穿好文胸后,也不害羞,就这么大大方方的光着上身拿给他看。

他摸着下巴,随后又询问了几个地方,有没有什么不舒服,卡的不好的地方。

结果两个女子都非常喜欢这种新式肚兜,纷纷花钱要买下来。

这东西可比肚兜要好啊。

穿上后,显得坚挺,还又大,多吸引男人啊。

在两女死缠烂打下,他只能拿着夏装匆忙离去,顺便来了一趟衣店,让杨师傅加急做出十套八套出来。

怎么说他也是男人,对于尺码不太好把控,只能委托杨师傅,后续如果有女孩过来购买,需要定做,由杨师傅亲自上手测量尺码。

只是,等他回到县衙吃晚饭的时候,一进县衙,大家的眼神都有些变化。

犹如看渣男一般。

他强忍心中疑惑,回到后院找林晴吃饭。

林晴现在有孕在身,不适合穿这东西,否则他拿回来给自家老婆试试,也不用去青楼被调戏了。

他进门口,林晴便歪着小脑袋道:“伯爵大人这是吃完了?”

“还没吃呢。”

他一脸奇怪:“你们都吃过了吗?”

“我们没吃,倒是伯爵大人,家里的不好吃,非得去外面吃。”

“我没去外面吃啊。”

“人家小新多好的孩子啊,你不吃,非得去青楼找那些老女人。”

沈黎一脸懵逼:“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爹爹,娘亲说您去青楼跟姐姐们玩武松大战西门庆,您打她们了吗?”

一旁的妞妞一脸童真:“爹爹,那些姐姐都是苦命姐姐,你可不能打她们啊。”

“武松大战西门庆?”

他伸着脖子,仔细回想水浒,没有这个桥段啊,顿时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

随后,他猛然惊醒。

“嗨,这事啊,误会了,我是去青楼,试验我新开发的女性衣物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什么衣服要去青楼试验的?家里这么多女人,不够你试验的吗?”

林晴嘟着嘴:“人家小新,眼巴巴的等着你去试验呢。”

“不是,小新,她还小。”

“人家哪里小了?”

……

夫妻二人同时沉默。

“走吧,吃饭吧。”

“今晚让小新去找你。”

“此事再议。”

两人心照不宣的前往饭厅,默默吃饭。

而小新,吃过饭后,便开始了辛苦钻研。

沈黎没让她暖床,她也有自己的房间,于是乎,她一个人,面红耳赤的翻看着那些带颜色的书籍,一时间只觉浑身发烫,羞不可抑。

这东西,宛若一个潘多拉魔盒一般,打开后,便会好奇的用心钻研。

一夜过去,她翻看了两三本那种小册子,还有各种新编纂的同人小册子。

比如前一段时间爆火的白蛇传,已经出现同人文。

只是,内容有些不一样了。

法海大战白素贞,法海大战小青等等。

重口味一点的,武松大战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桃花侠大战菊花怪等等。

各种新奇的手法,各种栩栩如生的插……图。

不能再说了,再说要封书了。

她在考研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沈黎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次青楼之旅,造就了一个“后宫女魔头”出来,日后,他被弄的死去活来。

第208章:小新的小心思 翌日,沈黎早早起床锻炼,路过衣店时,里面的杨师傅连忙叫住他。

“伯爵大人,昨日青楼很多女子过来,定了一百多套新式内衣。”

杨师傅提及此事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她脸色绯红:“那……”

“那就做呗,开门做生意的,哪有不做的道理?以后这种东西,会风靡整个大渝,所以你要让刺绣的师傅们,提前在肩带或者胸前都绣上仙平的字样,这是一种广告效应,明白吗?”

“那分成方面……”

“你们七成,伯爵府三成。”

杨师傅不可思议的瞪大美眸:“伯爵大人,这么分配,是不是有些太多了啊?”

“想什么呢,你们这店铺一年之后,就要开始收税了,商家五成税你不知道么,这样算来,你两成,我三成。”

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两成利润,也是很多了。

到时候再将这些文胸分一下品级,做工好的,就卖贵一些,做工差的,就卖便宜一些。

就像现代,有专门的女性内衣店。

他之前始终想不通,就那两块布,也没多少客户,怎么就能支撑一个店的开销呢?

结果他有一次在网上看到那东西的价格,当真是吓了一跳。

一套,近三千块钱!

这要是换成银子,那就是十五两啊。

这也太暴利了,他现在做的这种文胸,成本加人工,不足一两银子。

杨师傅点点头,这样便能说得通了。

“伯爵大人,您这大清早起来锻炼身体,可不能歇着,汗水凉了便容易着凉的。”

沈黎点点头:“好嘞,你先卖着,告诉他们,现在每套文胸,是十两银子,对了,我之前给你画的内裤图案,也要做出来,全部用丝质的,到时候做成一套,还有衍生产品。”

“明白了。”

杨师傅内心不由感叹,本姑娘做了这么多年女性衣物,还没伯爵大人一个男人精通,果然是妇女之友啊。

沈黎自然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跑累了,便回到县衙后院洗个澡,换身衣服。

这一段时间的锻炼,让他的身体硬实许多。

之前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声色犬马,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

现在自己练练,倒是出现了几缕肌肉了。

他躺在浴盆里,舒舒服服的泡着澡,一旁的小新收拾他的脏衣物。

“少爷,这些东西,已经帮您备在一边了。”

那些东西,自然是沈黎日常带的。

两把火枪,一盒钢珠,还有一小瓶烈性春药。

之所以带这东西,完全不是因为他是淫贼。

而是自从上次万逸楼说过,六品以上的高手,便能自我排毒,所以一般的毒药对他们没用,但春药不一样。

即便是一品高手,也挡不住春药,因为它不对五脏六腑造成破坏,服用后直接融入血液,然后刺激激素产生,这东西根本没法逼出来。

所以,沈黎便常备一瓶这东西,尤其是在那晚一个高手潜入县衙偷看之后,春药更是他常备的三大件之一。

他点点头:“行了,那我现在起来吧。”

时间不早了,也该一天的街溜子行为了。

而且还有月事巾还没查看呢。

“少爷,您为什么还带着春药啊?”

小新满脸好奇,在她的钻研之中,春药可是淫贼必备。

昨晚在钻研古籍之时,她已经想好三十六种办法给少爷下药,然后乖乖就范。

那东西,越看代入感越强。

她现在已经有些魔怔了,在她隔壁房间的苗欢心,时常能听到她的房间内传来阵阵“嘎嘎”奸笑声。

那是她在幻想,怎么弄了沈黎。

她也想要春药,只是买不到。

现在仙平县的药物,都控制在官府手中,买药都要进行身份证登记。

春药这么显眼的东西,一登记,全城皆知。

而且沈黎不允许仙平县卖这种药物,小新也买不到。

正好,少爷手中还有这种药。

沈黎耐心的解释一番春药的妙用。

而小新一不小心,撞翻了药瓶。

“哎……呀~”

她连忙蹲下:“我真不小心呀。”

说罢,她连忙将瓶子收起来,而那些散落在桌上的粉红色的药粉,在沈黎走后,尽数被她收起来。

她美滋滋的将小半包药粉收入腰间,看着沈黎的背影,嘎嘎阴笑两声:“小妞儿,接受本大爷的鞭挞吧。”

苗欢心端着粥,奇怪的凑过来:“小新啊,哪里来的小妞啊。”

“喔,没什么,欢心姐姐,我帮你吧。”

“没事,一碗粥而已。”

她也没当回事,端着粥便前往饭厅。

小新看着她的背影,遐想连篇。

欢心姐姐平时对自己不错,要不要让她也算一股呢?

还有欢盈姐姐。

还有柳升……

呸……他是男人。

不过人太多的话,少爷应该吃不消吧?

少爷这么久都没有找女人,应该休养过来了吧?

嗯,最好,还是我一个人吃。

夫人说了,只要我有办法将少爷骗到床上,那便任由我施为。

嘎嘎嘎嘎……

得挑个好日子,办了你丫的!

沈黎是万万没想到,在精神世界里,他已经被人用强给办了。

他吸啜着米粥,咬着油条道:“欢盈啊,还有四五天就过年了,工地上先停了吧,我看进度还行,那些工人辛辛苦苦一年,给他们放半个月的假吧。”

苗欢盈端着碗走过来,顺手从袖子里掏出小本本记下来。

“放十五天,元宵节放两天,另外啊,放假期间,所有员工正常领工资。”

“但是酒坊的林浩说,现在订单堆积太多了,咱们没有出货的,还有七万多坛。”

“这么多?”

沈黎不禁一阵头大:“那这样,酒坊呢,也是正常放假,让林浩跟工人说,放假的话,正常发工资,留在作坊继续做事的话,双倍工资,春节,除夕后五天,三倍工钱,元宵节也是,想赚钱的就留在酒坊继续做工,想回家团圆的话,便请假回去。”

苗欢盈点点头,随后笑道:“怕是很多人都会留下赚钱。”

“这只是第一年的春节,他们手里没什么钱,等明年这时候你再看,给五倍工资他们都不干。”

沈黎将碗中粥水一饮而尽:“行了,我去布坊看看,对了,要记住啊,整个仙平,即便不是咱们的作坊,也要将这种规矩强行定下来,哪家店铺敢压榨工人,就踢出仙平县。”

“明白了。”

他摸着怀中的图纸,坐上马车,赶往布坊。

第209章:早朝审案 不是沈黎的布做的不够好,而是现在除了老牌贵族手中的布,其他人的布都很难卖出去。

主要是贵。

沈黎家的布,成本大概在三十两一匹,他卖给姜承龙五十两一匹,如果姜承龙打算好好谈的话,可能三十五一匹都能拿下来。

但其他家的普通的布,密度没有仙平县的高,成本也得八两银子左右。

现在市面上的布,基本上都是九两银子一匹,抛去运费与人工,基本上没钱可赚,若是遇到一些天灾人祸,那基本上就是玩完了。

所以现在整个大渝的布,基本上都出自江南布商。

他们两头打压,一来抬高农户手中棉花的价钱,二来压低布匹的价钱。

以超低的价格抢占市场,等竞争对手基本上都消失后,他们又会以超高价钱开始出售,那个时候,他们没有什么对手,整个市场自然是他们说的算。

沈黎现在手里花钱的地方挺多的,没必要和他们竞争,而且他对整个布匹行业,没有什么兴趣。

要玩,就玩点不一样的。

一直炒冷饭,一个产品几百年没进步,就炒来炒去炒价格,难怪朝廷这么痛恨商人。

布坊的苏老板,已经安排人做好的月事巾。

这种月事巾,也有一双小翅膀,不过是用扣子扣住的,纽扣太过精细,以现有的水平,根本无法做到量产,只能用简易的小扣子代替。

不过,可以推出专门的月事内裤,上面设置好扣子,到时候直接装进去就可以了。

“伯爵大人,按您的要求,这里面,都是上好的棉花,表面用针线缝了三层,用的也是透气性好一些的蚕丝,至于背面,是用羊皮所制。”

苏老板笑呵呵的解释道:“不过,这个东西,您是打算用来做什么呢?”

“你觉得我会用来做什么?”

沈黎似笑非笑的反问道:“一个产品,设计出来,一定是有它的受众的。”

“呃,您之前提到‘吸水’一词,小人斗胆猜测,应该是防止孩童尿床用的,现在天气寒冷,那些百姓家的孩子若是尿了床,床单一直湿的,对孩童身体不好。”

“你直答对了一半。”

他耸耸肩:“若是这东西推行出去,以后布坊有事情做了。”

“难。”

苏掌柜的表情不太乐观:“这东西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粗略估算,大概要十五文一个。”

“还好,不过记住了,所用用来刺绣的针,都得用开水烫一下,另外,工人必须要带特质的羊肠手套,防止细菌,不可以把灰尘等物弄到上面去。”

沈黎皱着眉头交代道:“这些,都有做吗?”

“有的有的,按您的要求,我们先做了二十个。”

“行,至于包装,都要独立包装,每一个布袋,缝好之后,都要用开水浸泡半个时辰,然后晾干,切勿沾染了灰尘,我要的效果,就是那个布,拿出来,可以吃下去!”

“是。”

苏掌柜虽然不懂这其中含义,但只要是伯爵大人安排的,他一定照办。

他本来是布商,听说仙平政策好,特意来此地开办作坊,但贵族之间打架,波及到他,他的产品,始终卖不出去,无奈只能求伯爵大人帮忙。

现在这家布坊,沈黎占了一半的股份。

前些日子,伯爵大人卖出一大批的布,让他前几个月的库存一扫而光,现在伯爵大人就是让他上刀山他也干。

沈黎抱着一包月事巾,又来到衣店,拿了几条内裤,便匆匆回去。

去青楼,林晴又有意见,那倒不如让家里的女人们试试看。

他说此事又有些不合适,刚好林晴来做一下宣传。

嗯,苗欢盈两姐妹,还有小新。

至于林晴,她现在怀着身孕,用不到这个。

他看着手中的包袱,又想起了布,还好有个大冤种陈老板,否则一万匹的布,不知道要做多少这个东西。

而此时,大冤种陈老板,正在早朝上咆哮。

“堂堂三品大员!竟做出如此龌龊之事!”

姜承龙怒斥着下面觐见的定远伯候望:“污蔑同僚,杀害同僚,怎么着,你是打算在你那个越县地盘上,自立为王了呗?”

定远伯大骇,磕头如捣蒜一般:“陛下冤枉啊,微臣世代受皇家恩惠,怎敢做出谋反的事情啊,那定安伯沈黎,的确是扩建封地,我家师爷亲眼所见,若陛下不信,可以随臣一同前去……“

他话音未落,姜承龙突然暴怒打断他:“你的意思,是朕的西厂所测有误?还是说,那定安伯与西厂有所勾结,一同来诓骗朕?”

“微臣绝无此意!”

定远伯连忙否认,得罪陛下事小,若是得罪了西厂,那以后可有的受了。

陛下只是猜测他谋反,而西厂,有一万种办法将罪名做实。

别看西厂那老太监俞怜青慈眉善目的,那玩意儿,搞起人来,可绝不心慈手软的。

姜承龙自然不会再派人探查仙平县了,沈黎这小子,屁股太脏了,又和萧家余孽混合一起,又是扩建封地,任何一样,都够他死的了。

于是,他冷冷的看向定远伯:“你有大把时间去仙平县探查,但朕,日理万机,没那闲工夫。”

“至于你,残杀西厂人员,给个解释吧?”

定远伯天大的委屈:“陛下,您就是借臣十个胆子,也不敢杀害西厂同僚啊,此事定然有误会,天大的误会啊!”

“从你越县回来的一百五十个西厂太监中,有三十人控诉你,亲眼所见你杀人,人证物证聚在,你还有什么狡辩的?”

姜承龙怒道:“那西厂太监怎么不冤枉我杀了人?怎么不冤枉这些大臣杀人?偏偏冤枉你一个越县定远伯杀人?怎么着,西厂与你有仇啊?”

“微臣与西厂断无仇恨可言。”

定远伯汗如雨下:“可臣,的确冤枉啊,这其中定然有什么误会。”

秦补拙缓缓上前:“陛下……”

只是,他话还没说出口,姜承龙便快速将其打断:“误会?你的意思是西厂查案不行?能力不行了?”

“臣绝无此意。”

“那你的意思就是西厂,故意冤枉你了?”

秦补拙缓缓退回去,他脸上的皱纹,在这一刻,仿佛又加深了几分,他重重咳嗽一下。

地上的定远伯咬牙道:“陛下,西厂并无冤枉臣,这一切,都是臣……所为……”

此言一出,整个朝堂掀起轩然大波。

第210章:试验新产品 从秦补拙咳嗽开始,定远伯便明白了。

这个黑锅,不管从哪里来的,也不管是谁给的,他都必须背着。

否则,神仙也救不了他。

陛下的意思很清楚。

“人家好端端的,凭什么冤枉你”这句话,本来就十分流氓。

就像小时候上学,那同学为什么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一样。

这本就是诛心之论。

偏偏定远伯拿不出理由。

是啊,西厂好端端的,为什么突然间冤枉自己?

这口锅,又黑又亮。

陛下的意思,就是他的原因,所有事情都是他一人所为。

即使不是你所为,也得是你做的。

秦补拙的咳嗽,让他不敢违背。

姜承龙白了他一眼,随后回到龙椅上:“定远伯,你既然承认,可知这是什么罪?”

定远伯候望深吸一口气:“求陛下开恩。”

“陛下,老臣以为,定远伯应该也是无心之举,说不定是手下办差不力,以老臣之见,若是定远伯亲自出手的话,西厂那一百五十人,定然无一人生还。”

这个时候秦补拙若不出来圆场,怕是这定远伯真的人头落地了。

看的出来,陛下并不想直接斩了他。

或者说,陛下是不敢,斩了他。

冬季与春季这一段空白时间里,最容易闹起饥荒,到时候粮价掌控在贵族手中,若是陛下真的得罪了贵族,来年又有不计其数的百姓为这位定远伯陪葬。

果然,姜承龙点点头,神色冷峻:“你说的有道理,定远伯,朕,宽宏大量,不计较你这次,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罚俸三年,禁足一年思过!”

这惩罚力度,傻子也看出来有问题。

众位大臣眼观鼻鼻观心,拒绝掺和这里面的事情。

姜承龙将自己摘个干净,现在就让西厂和这些老牌贵族搅和一段时间。

时间长了,他们自然会将矛头一致对外。

也就是沈黎。

朕不计较你私扩封地,朕也可以原谅你收留萧家余孽,但你得替朕,抗住这些老牌贵族的压力。

扛不住,则是炮灰。

抗住了,将来也会是炮灰。

萧家余孽这个词,他可以吃死沈黎。

而远在仙平县的沈黎,只觉眉头一跳。

这可不是啥好兆头。

不过他也没太过在意,他将月事巾的使用方法告知林晴后,林晴羞红了脸:“亏你也想的出来。”

“这有什么,这是生理问题,女人来那个,很正常,就像男人……呃,貌似男人也没啥那个的。”

沈黎挠挠头:“总之,你不要有心里压力,一旦咱们试验成功,这些女孩子用的舒服,你想想,若是推广开来,是不是为全天下的姐妹谋福利?”

“有些……道理。”

“那是非常有道理的!”

他正色道:“每年有多少女子,为妇科疾病而烦恼?都是因为月事来了,太过避讳,而且不注重卫生导致的,我都怀疑这个世上有几个女人没有妇科疾病的,这样下去,对身体极差,你想想,若是女子改善了这方面的问题,身体是不是也会好很多?”

林晴若有所思的点头:“道理我都懂,但我还是觉得有些……不要脸。”

“得,给你一半,另外一半我拿青楼去传播。”

沈黎耸耸肩,他还是小觑了这个时代女子思想的保守。

这也太保守了。

他现在虽然是名门望族,却没经历过这个时代真正贵族的事情。

那些贵族,家中丫鬟,女子,若是遇到月事,是不可以出门的,甚至看都不能让主人看到。

不吉利!

久而久之,女子自己也觉得来那个之后低人一等,不能再在人前出现。

他刚出门,就差点与迎面而来的小新撞在一起。

小新看着他的背影,奇怪道:“少爷,您去哪里啊。”

“他去青楼。”

里面的林晴哭笑不得:“来,小新,你过来,我给你介绍一样新东西。”

小新却突然神游天外起来。

去青楼?

找姑娘?

过分了嗷,本姑娘如花似玉,十里八村一枝花,有什么比不过青楼女子的?

不就是经验不足嘛,你等着,本姑娘正在努力钻研,一定要找个黄道吉日,办了你!

林晴苦口婆心的跟她解释月事巾,她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夫人,这是什么东西,有些像少爷做的驴肉火烧呢。”

林晴捂脸:“你要不去将欢心两姐妹叫过来。”

“好嘞。”

小新匆匆出门,看着衙门大堂方向,撅着小嘴。

她仿佛看到粉红牙床上,她拿着粉红色的麻绳,还有粉红色的大麻袋,将少爷捆的严严实实。

嗯,还有粉红色的皮鞭……

然后,在本姑娘的蹂躏下,少爷痛哭流涕,苦苦求饶,鸣金收兵。

她摸了摸怀中那一包春药,满意的舔了舔小嘴唇,随后一蹦一跳的跑到后院。

“欢心姐姐,夫人请你吃驴肉火烧。”

沈黎时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又被蹂躏了一番。

他来到青楼,又是被调戏一阵,才将来意说清楚。

那些女子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纷纷报名参加志愿者。

这是好事,是伯爵大人为她们女子谋福利,没有理由拒绝。

于是,这位伟大的伯爵大人,又有了新的名头。

妇女之宝。

当锦旗送到县衙的那一刻,县衙的守卫很是为难。

这玩意儿,接还是不接?

现在伯爵大人的书房,挂满了那些百姓送来的牌匾和锦旗。

什么“罪恶克星”,“为国为民”等等,简直多的放不下,这妇女之宝,倒是无比新奇。

这几日,后院的苗欢盈姐妹,看到沈黎都脸红。

少爷居然不避讳这些东西,而且那个东西,真的好柔软,垫在下面,刚好合适,夜晚睡觉也是非常干爽的。

他究竟是怎么想出这些东西的?

而小新用了之后,与两姐妹的想法截然不同。

少爷真的好了解女人啊,应该看了很多小黄书吧?至少,学富五车!

那不行,我得努力学习了。

于是乎,外面的那些小巷子的小黄书摊,被她一扫而空,苦心钻研数日,终有所成。

只是,这些书,都是老爷们看的,里面讲解的,都是怎么让女子就范。

这也导致小新有些小忧愁,空有一身御女的本事,可惜自己就是个女子。

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一转眼间,腊月三十,除夕节到了。

第211章:猎杀开始了 整个仙平城内,张灯结彩,百姓们四处采购美食回家,人人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城中三两孩童拿着玩具,在街边放起爆竹,到处都是喜气洋洋。

沈黎在街边巡逻,那些百姓见到他,便笑着打招呼,他也一一回礼。

学校放假了,街边孩子更加多了起来,有人替人家店铺免费书写对联,也有的替孤寡老人家中送去礼品。

城中护卫队,仔细检查城中各处设施,这种时候,最怕的便是起火,他们更加小心。

而卫生巡逻队,全体出动,将街道上的积雪清扫的干干净净。

苗欢盈跟在他的身后:“真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我们就造就这样的奇迹。”

“奇迹么。”

沈黎耸耸肩:“主要还是大家配合。”

“仙平县,从最开始的一千三百人,不过四个月,便发展到一万五千人,这还是我们拒绝了很多百姓的入住,若是放开限制,怕是能突破三万人,而且,仙平县,没有一个乞丐,每家百姓,即便是再穷,也会有饭吃。”

苗欢盈看着他满脸笑意,那笑容中,满是崇拜:“即便是大渝治理下最好的县城,也没有这种繁荣,而且,咱们的百姓,不用耕种。”

“歌功颂德的事情,不是咱们自己干的,是百姓自发的。”

沈黎将手中糖果丢给一群孩童后,转身笑道:“那个东西,用的怎么样?”

“少爷……在说什么?”

聪慧的她瞬间明白,顿时涨红了脸,无处安放的两只小手不停的搓着衣角,下面的绣花小皮靴不停的在地上画着圆圈。

这太羞耻了。

当街说这个东西。

不过她想起夫人说的,若是用的好,便大力推广,为天下女子谋福利。

她顿时咬咬银牙,仿佛下了重大决心似的:“少爷做的东西,很好用,很吸水,清洗也方便……”

“不是,谁让你清洗的啊。”

沈黎哭笑不得道:“这东西都是一次性的,用完之后便丢掉,不用清洗的,到时候咱们压低成本,一片也就是二十文钱。”

“那对有些家境不好的,还是太贵了。”

“没办法啊,棉花太贵了,现在的棉花,都在江南四大布商手中,咱们进货太少,都很难拿到的。”

他思索片刻:“那什么,你能将你用过的,然后洗过的那个,拿过来给我看看吗?若是能回收利用,到时候可以做成两款。”

“哎呀……”

苗欢盈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还有这种要求,顿时扭捏的跺跺小脚,逃离现场。

沈黎挠挠头:“我也知道,这种要求很变态啊,可林晴又用不了……唉……”

转眼间,旁边又有人跟他打招呼,他又接着与民同乐。

午时,在城中心的广场上,一个新的伯爵雕像立了起来。

这次人们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直接将雕像的衣服,改成长衫,下面的衣摆,将下体完全遮住,那帮手欠的人,根本无从下手。

只是,其中一个工人,好奇的摸了摸雕像人中,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时间长了,那人中磨的一点黑,跟个日系小太君似的。

后来,有好事的学生,用笔将摸黑的地方涂回来。

只是,也有闲来无事的学生,学了两个字便乱写乱画,学了一个“龍”字,便在雕像身上写下这个字。

本来是很忌讳的,雕像上写龙,若是被有心人看到,参沈黎一本就麻烦了。

只是这龙,好巧不巧,写在人中上。

这下,人们有了话说,这就叫“人中之龙”。

沈黎看到后当场破口大骂,学校的作业还是太少了!

当然,这些只是后话。

雕像矗立当初,还是比较优美的,在广场上形成一道优美的风景线。

这雕像的钱,都是百姓们自发组织的,可见沈黎在他们心中的地位。

各家各户年夜饭后,都有习俗拜祭祖先,接祖先回来过年。

于是,各家各户的供桌上,摆满了贡品,貌似今年大家生活水平提升了,祖宗也跟着沾光,最直接的就体现在贡品上,往年可是两个馒头就完事,今年大鱼大肉,摆满供桌。

除了祖宗牌位,大部分人的家中,还有一个长生牌位,那是伯爵大人的。

林晴也招呼沈黎,为自己的父母以及祖宗们上了香,磕了头之后,便赶往广场上。

看到新矗立起来的雕像,他也不禁感叹,当官为民,百姓自会记得他的好。

一年一度的春节,一年一次的狂欢。

在阵阵爆竹声后,仙平县,迎来第一次的春节联欢晚会。

吕先生的戏班子,今晚自然不能演梁祝那种悲情戏份,而是要开心的剧本。

沈黎早就将春晚的一些经典小品段子交给了他,舞台上热火朝天,下面看戏的百姓乐不可支,人群中不时爆发出欢快的笑声。

坐在马车内的林晴裹了裹怀中的貂裘,她摸着圆滚滚的小腹,一脸幸福的笑意。

自己的男人,居然这么优秀了么?

回想起往日沈黎的种种作为,与现在的他,形成鲜明对比。

往日的泼皮,今日的伯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远处的火光将她脸上照的忽明忽暗,她抬头看向天空,眼中点点晶莹。

那是苦尽甘来的喜悦。

一旁的小新往小红炉内添了些炭火:“夫人,咱们早些回去吧,外面天冷,您别冻坏了身子。”

“小新啊,你怎么想的。”

林晴揉揉眼睛,忽然转头微笑道:“少爷也是你的夫君,你就不想将他拿下吗?”

“可奴婢……”

“你不是奴婢,你是明媒正娶回来的小妾。”

她耐心的教授道:“你应该自称,妾身,你可不是丫鬟,明白了吗?”

“奴……妾身明白。”

小新扁着小嘴,有些不忿道:“可少爷,从来都不给机会。”

“那就得看你自己了。”

林晴笑道:“男人嘛,半推半就就答应了。”

“那夫人您,不生气吗?”

“我生什么气啊,多一个人替我照顾他,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而且我这怀着身孕,他都一直憋着,别再憋坏了。”

她摸着小新的小脑袋道:“去吧,我没事,你夜晚也与少爷多相处一会儿。”

苗欢心照顾着小主子沈妞妞。

好不容易过年,沈妞妞都快玩疯了。

这要不找个人看着,怕是她连家都懒得回了。

而苗欢盈,则在各个作坊对那些加班的工人表示慰问。

小新得了夫人的首肯,随后蹦蹦跳跳的跑向广场中正在敬酒的沈黎,她一边跑,一边摸向怀中的春药,渐渐的,她脑海中浮现一句话。

猎杀,开始了!

第212章:猎杀失败 广场中的篝火晚会,一直到丑时才陆陆续续的散去。

沈黎推出的春节酒水畅饮,整个仙平的百姓,差不多喝了他五千坛美酒。

不过这都是值得的。

身后的小新扶着有些踉跄的他:“少爷,您看,这天色不早了,咱们回去休息吧。”

说完这话,她小脸不禁有些发烫。

嗯,如此露骨的话,说出来,当真有些害羞呢。

这竹叶青虽然只有四十多度,但也架不住一直喝,沈黎已经有些飘飘然,他唔了一声,被小新拉上马车。

“少爷,您看您喝了这么多酒,快喝点醒酒汤吧。”

沈黎点点头,接过醒酒汤,却没注意到一旁小新期待中带着狡黠的目光。

喝!

快喝下去!

快点!

……

他小啜一口,感觉这醒酒汤中,有点不大对劲。

很熟悉的味道,但是说不上来,有股淡淡的玫瑰花香。

不过这也是他第一次喝醒酒汤,并没有太过在意。

他又喝下一口,然后……在碗口仔细嗅嗅。

随后……他摸出怀中的春药小瓶,又仔细嗅嗅。

“这春药里,怎么加了醒酒汤?”

他晕晕乎乎,只觉全身发烫。

小新在心里嘎嘎笑了两声,然后推着碗:“少爷,快些喝完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沈黎又晕头转向了几下:“小新啊,这醒酒汤,味道不对啊。”

“诶……可能是我买的醒酒汤比较好的缘故吧。”

小新目光有些躲闪,随后一本正经的解释道:“这可是在药坊买的醒酒汤呢,人家说了,喝完后半个时辰,酒劲全都能解了呢。”

“唔,这样啊。”

他又砸吧砸吧嘴。

这汤,的确有春药的香味。

不过小新应该不会害自己吧?

他打了个酒嗝,顺势倒下去,小新连忙一把将他扶住。

只是……渐渐地,沈黎觉得,平日里眉清目秀的小丫头,今日倒是格外好看。

而且她的身上,散发着阵阵迷人的香味。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强行用理智压下欲望,踉跄的回到房间。

只是,小新服侍他的时候,特意支开了前来探望的苗欢心,然后她,一脸坏笑的关上了房门。

随着时间的推移,沈黎愈发控制不住,而且他的理智逐渐消散。

这种烈性春药,如果一开始不用冷水浸泡身体,控制欲望的话,等药效完全散开,整个人都只想着一件事。

“少爷,奴家来了哦……”

“您放心,奴家会轻点的……”

……

大年夜,果真是个黄道吉日。

太他娘的黄道了。

一时间,房间内的牙床唧唧作响,在这深夜里格外有节奏感。

小新毕竟还是个处子,也顶不住失去理智的沈黎如此撞击,渐渐便有些体力不支。

总之,痛,并快乐着。

屋顶上的霍十娘正在与老道士喝酒谈心,两人本来就身负修为,听力较好,那房间内的响动,自然逃不过两人耳朵。

傻子也能猜出来,房间内正在干什么。

两人对视一眼,霍十娘伸出手,一把撕烂了老道士的棉袍,从里面抠出几大坨棉花。

在老道士一脸懵逼的目光中,她缓缓将棉花塞进耳朵内,顺便将多余的棉花递给他:“你要不?”

“除夕,阖家欢乐,迎祖宗回来过年的日子。”

老道士拿起酒壶灌了一口:“这孙子,是想在他列祖列宗面前,展示他多么威猛吗?”

霍十娘耸耸肩:“我早看出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

最后,动静越来越大,房中的小新早已支撑不住,小脸上满是泪水。

可春药入体的沈黎,哪会就此罢休?

小新扁着小嘴,一边哭,一边接受少爷的蹂躏。

自己下的春药,死也要用完。

而苗欢盈两姐妹的房中,听到这种声音,连忙将被子死死裹住小脑袋,这也太折磨人了。

正巧,两女一床被子,同时钻入被窝,黑暗的被窝中,两双亮晶晶的眼睛,四目相对。

随后,两人同时脸红心跳的扭过头去。

林晴房间中,她直接让人找来锁匙,将房门反锁,防止好奇的沈妞妞出门查看情况。

但沈妞妞还是很好奇的询问道:“娘亲,爹爹和小新姐姐做什么呢,怎么这么吵啊。”

“呃……他们。”

林晴歪着脑袋,这种事情怎么解释?她想了许久,终于憋出来一个蹩脚的理由:“在排练新戏呢。”

“是武松暴打西门庆吗?”

“呃,应该……应该是暴打吧。”

“爹爹也太狠了,你听听,小新姐姐被打的。”

沈妞妞啧啧称奇:“一点也不知道怜香惜玉。”

林晴一脑袋的黑线,这事真不好解释啊。

直到清晨,房中的动静才慢慢散去。

这一战,约莫四个时辰,铁杵,也磨成针了。

小新只觉浑身撕裂一般的疼痛,她哭了一夜,眼泪都流干了。

本想蹂躏一下少爷,结果自己倒是顶不住了。

做女人真痛苦,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想要做女人。

什么做女人快乐,做女人舒服,妈的,小黄书都是骗人的,明天就给他烧了。

她抚摸着趴在自己身上的少爷,宽厚的臂膀,无比温暖,她满是心事,但又无比困倦,最后才沉沉睡下去。

……

……

……

在这阖家欢乐的日子里,皇城内,发生了一件大事。

宫内晚宴过后,陛下赐福百官,赏赐了一百零八道菜品,送往城外。

身为内阁首辅的秦补拙,得到陛下赏赐的菜品便是极多了,几十个传菜太监护送所赐菜品。

半道上被截杀!

这种问题,不可谓不严重!

这是对皇权的蔑视,皇城脚下,除夕当天,出了这档子事,若是传出去,那陛下还有何威信可言?

而那些刺客,当即被秦补拙的侍卫发现,协同锦衣卫,一同拿下。

只是,那些刺客,都是死士,眼看被拿下时,他们果断的咬破舌下毒囊,瞬间毙命。

二十五个刺客,无一存活!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挎着绣春刀,轻轻挑开刺客服侍,里面居然露出了东厂的服侍以及腰牌,他顿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此事一定要交由皇帝陛下处理。

与秦府侍卫统领李万机简单交接后,他匆忙赶往宫中。

御书房内,姜承龙正在对手下两大机构统领进行训话。

他们是太监,按律,太监不可参与朝政,所以他们只能等陛下用完膳后,在御书房等待。

姜承龙今日心情不错,对这两厂的掌印太监很是和善。

只是,外面渐渐升起的吵闹,让他有些不太喜欢了。

西厂俞怜青的一名千户,守在御书房前,看到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不禁皱眉:“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能来的吗?滚回去!”

第213章:皇宫刺杀 在所有人眼中,锦衣卫日薄西山,他们的都指挥使,连西厂的一个百户都不如,千户呵斥两句,实在是家常便饭。

往日里,东西两厂的千户,也没少呵斥万江楼。

万江楼忍了。

但今晚,事情比较严重,若不及时通禀,怕是会出大乱子。

他忙解释道:“千户大人,秦首辅府邸不远处,传菜太监被刺客斩杀,此事务必要通知陛下,求千户大人通融。”

他故意拔高了音调,为的就是陛下能够听到。

他忍辱负重这么多年,眼看出现一丝生机,无论如何也得抓住。

能做到锦衣卫都指挥使的人,都不愚蠢。

否则他怎么能做出养寇自重的事情来?明知道天道宗在大渝有大量布置,却不加以阻止。

传菜太监,对很多人的利益,并没有什么冲突。

这个无足轻重的太监,这个无足轻重的差事,本来是极其简单的。

哪家反贼会闲的没事去杀传菜太监?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而恰巧还被万江楼撞见。

更巧的是,被秦府侍卫统领李万机正好看见。

多年做特务的敏锐嗅觉,让万江楼发现这其中,有一些不寻常的东西。

这是个局,针对自己的局。

提拔自己的局。

那些刺客,腰牌,服侍什么的,全是东厂的。

这些刺客,还偏偏都是太监。

十有八九,他们是西厂的人。

这摆明了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可西厂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想不明白。

但现在不用想了,发现反贼,大功一件,陛下正好借着由头,将西厂的权力,分出一部分给锦衣卫。

果然,御书房内的姜承龙听见争吵,便招来太监询问:“外面何事争吵?”

“回陛下,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求见,想必,是来问安的吧。”

那小太监与西厂关系颇好,借此打压锦衣卫面见陛下。

姜承龙面无表情,扭过头盯了小太监半天。

小太监被看的浑身不自在,只能弓着身子埋着头。

半晌,他才缓缓开口:“今日若不是除夕,你这狗头,早被砍下来了,朝廷之事,你这后宫阉人也敢揣测!”

面前坐着的东西厂两位掌印太监脸色都有些不自然。

这哪是训斥这小太监啊,明明是借机敲打我们啊。

三人沉默一下,姜承龙抿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让他进来。”

“是。”

下面西厂千户还在对万江楼推推搡搡:“这里是什么地方,也是你能进来的,你也不看看你什么身份!”

万江楼虽然不与他冲突,但意志很坚定,他不卑不亢道:“千户大人,我实在是有要紧的事要禀报陛下。”

“你有什么要紧的事?你要是有事,就找……”

御书房门打开,小太监匆匆走出来:“万大人,陛下请你进去。”

西厂千户愣了一下:“小跳蚤,你没传错吧?陛下让他进去?”

被叫做小跳蚤的太监躬身行礼道:“千户大人,奴才再大胆,也不敢假传圣意啊。”

“算你走运,今日陛下心情好。”

千户悻悻啐了一口:“赶紧走。”

万江楼拱手:“多谢千户。”

两人来到御书房后,他将事情始末尽数告知。

东厂掌印太监吴境瞬间就坐不住了:“陛下,这可冤枉奴才了,奴才就是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刺杀传菜的太监啊。”

“万江楼,你觉得呢。”

姜承龙上来不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悠闲的喝着茶。

这三家特务组织,锦衣卫是太祖皇帝所创,时至今日,已经是日薄西山,而东厂,是他爷爷所创,如今也是权势滔天,至于西厂,则是他扶持起来的。

现在显然,西厂有些恃宠而骄了。

万江楼拱手道:“人,是在秦首辅的府邸附近被杀,黑衣之下,是东厂的服饰。”

姜承龙把玩着茶杯,嘴角扬起一丝微不可查的幅度。

有点意思了。

以他之见,这批刺客,肯定不是东厂的人。

哪家的反贼蠢到如此地步,出来夜行谋反,还带着象征身份的东西?

吴境就算再老糊涂,也不可能糊涂到如此地步。

他眼神微微看向西厂俞怜青,又看向万江楼。

万江楼眼睛快速眨了一下,意思是他猜得很对。

就是西厂的人。

这皇宫太监,都是有记录的,尸体拉出去,找来太监指认一番,自然水落石出。

姜承龙右手伸出,轻轻擦拭着鼻子,实际上掩饰嘴角的笑意。

这一招,倒是极为不错。

一箭,三雕。

前脚西厂刚整了老牌贵族中的定远伯,后脚西厂的人就开始暴乱,杀了太监,还刚好被秦补拙的手下抓住。

这下,秦补拙便有了把柄,让西厂不舒服一番。

两家本来就不太痛快,这下更是火上浇油。

而此事被万江楼看到,便立了一功,正好找个由头让锦衣卫接手西厂的一些事务。

顺便还让西厂与自己之间出现信任危机。

此事,难不成是出自仙平沈黎的手笔?

实际上,这事,还真跟沈黎没有太大关系。

西厂那几十个被洗脑的太监回来后,便与顺天内天道宗的人有所联系。

小奴儿便在顺天,她思索再三,决定在大年夜让西厂搞出点动静。

顺天之中,西厂可没少盯着她们,而自己也有许多兄弟折在西厂手上。

西厂内部出现反贼,自然是吃不了兜着走了,到时候西厂必定在皇帝老儿面前失去信任。

至于让万江楼发现,只是她顺手还给沈黎一个人情。

现在她们在西厂之中有了据点,整垮西厂,简直不要太轻松了。

她们也不知道西厂会和秦补拙有矛盾,随手做件事,便引发了蝴蝶效应。

皇宫御书房中,东厂吴境连忙跪下:“陛下,我东厂万万不敢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这纯属污蔑,求陛下派人明察!”

“我也知道,东西两厂,都是忠心耿耿,只是现在苗头指向你们,朕也难办啊。”

“求陛下明察!”

“朕可没那个闲工夫亲自审案,朕日理万机,没时间,交由大理寺会审吧。”

姜承龙想稳坐钓鱼台,看着下面的人互相撕咬,而他只需要指点一下,确定平衡:“让那个秦首辅府上侍卫也去大理寺报道,配合审案,对了,他叫什么来着?”

“回禀陛下。”

万江楼躬身道:“叫李万机。”

……

第214章:万民朝拜 翌日清晨,仙平县县衙前,发生了一阵骚乱。

外面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上万百姓自发来到县衙门前,敲锣打鼓,纷纷叫着伯爵大人快出来。

这个时间,沈黎睡的正香。

苗欢心连忙穿戴好衣物,过来敲门。

小新想动,却如何也睁不开眼睛。

太累了。

而沈黎,艰难的揉揉脑袋,摸着被窝里温软如玉的躯体,叹了口气。

他自然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外面苗欢心依旧轻轻的敲着房门:“少爷,外面很多百姓,要给您拜年。”

“知道了。”

他轻声道,随后将被子裹好小新,在她额头上轻啄一口。

真是造孽啊。

他长叹口气,穿好衣物直接出门。

苗欢心看着他有些虚弱的身子,吃吃的笑道:“少爷,累不累啊。”

“你这丫头,从哪里学来的乱七八糟的词,赶紧弄水来洗脸。”

“喔,那这里面的小……哦不,应该叫夫人了呢。”

她促狭的笑着:“要不要伺候她起来呢。”

“算了,让她歇着吧。”

他摆摆手,随后洗了把脸,强打着精神走出县衙大堂。

而苗欢盈早已等候多时,等看到他后,又忍不住红起小脸来。

毕竟昨晚的动静,实在有些离谱了,简直罄竹难书,整个过程极其漫长,八百万字都不够写的。

县衙外的百姓看到伯爵大人的一瞬间,纷纷安静下来。

接着,上万人同时跪下叩头:“给伯爵大人拜年了,祝伯爵大人,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上万人同时向自己叩头,怕是只有皇帝阅兵时才会出现的一幕,就这么出现在仙平县了。

而且还是百姓自发的。

这是他的独有成就,即便是皇帝陛下,也很难享受到万民自发齐跪的场面。

人们,对他心悦诚服的尊重和感激。

在一些老年人的心里,他就是上天派下来的神,来专门拯救仙平县的。

若不是伯爵大人,他们水深火热的生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结束。

沈黎也感动的深吸一口气,他平复心情后,接过喇叭对所有百姓们招手道:“好好好,大家快些起来,地上太凉了。”

百姓们纷纷起身,顿时在县衙门口乱成一团,嬉嬉闹闹好久才自发散去。

苗欢盈忙叫人抬来几大桶的糖果瓜子,分派给这些百姓们,众人高高兴兴,领了糖果后,自发散去。

再就是百姓们自己之间的拜年了。

那些孩童三两成群,拿着小布包挨家挨户的讨要糖果。

今天是个好日子,不管哪家的商户还是百姓,有人过来拜年,立马送上糖果。

而沈黎在经历过那么多喧闹后,睡意全无,本来想睡个回笼觉,这下也睡不了了。

小新一直躺在床上,即便过去了好几个时辰,她也没缓过来,浑身上下,每块骨头都疼。

而且有些地方,撕裂一般的疼痛。

现在的她,睡觉翻个身都无比艰难。

苗欢心打来热水,仔细的替她擦拭着身体。

两人之前本都是丫鬟,平日里关系也比较好,关上门后,便是闺房密话。

苗欢心看着她这副样子,啧啧称奇:“原来,女人第一次,这么痛苦啊。”

小新苦着小脸,咬着嘴唇:“还好,到后面,有点舒服……”

“说说,具体情形是怎么样的?”

苗欢心一脸好奇的凑上来,胳膊撑在床边,两只小手托着香腮:“我学习学习。”

“想学习你不会让少爷教你啊。”

小新白了她一眼:“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苗欢心俏脸上顿时盖上了一块红布:“你再乱说!”

“有些人啊,明明想,又不敢,啧啧啧啧……”

“本姑娘现在虽然是痛的,但至少吃到嘴了。”

“虽然本姑娘是给少爷下的药,没那么光彩吧,但是……”

听着小新的风凉话,苗欢心又羞又气,只是听着听着,她发现了不得的东西。

“你给少爷下了药?”

“啊?我什么时候说了啊?”

小新装作一脸无辜,但看到苗欢心鄙夷的目光后,随后理直气壮道:“本姑娘那是少爷的侍妾,八抬大轿迎娶进门的,那我就是他的老婆,下药怎么啦?这是我们夫妻之间的事,你这小丫头片子,管得着嘛你?”

苗欢心也不甘示弱的回怼道:“你这心机婊,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逼少爷就范,少爷要是清醒的,绝对不会碰你!”

这下,她彻底说到了小新的软肋,小新顿时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起:“你这死丫头再乱说,我对你不客气了!”

“哼!”

“哼!”

两女同时背过头去,傲娇的轻哼一声。

苗欢心虽然不屑这种做法,但架不住简单有效啊。

我要不要也学着……

咳咳……

她转过身去,笑眯眯的问道:“小新妹妹,你是哪里弄的春药啊?”

“你干什么?”

小新一脸警惕的扯着被子:“你是不是想强*少爷?”

“这叫什么话,我就是好奇,我问问。”

如此露骨的话,苗欢心也顶不住,她悻悻的收回手,端着热水走出房间。

整个仙平的人们,都开始了放假,生活节奏也慢了下来。

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谁都想要多温存一会儿,一连几天休假时间,各家店铺都开门极晚,有的甚至还不开门,出城走亲戚去了。

而苗欢盈也难得迎来了休假。

这些日子,她夙兴夜寐,诸葛亮都没她那么忙。

没办法,上面是个甩手掌柜,什么事情都得她操心。

她带着苗欢心与萧林焕二人,偷偷在伏牛山观雀峰内,设置了一间灵堂。

里面拜祭的,是他们的家人。

初三,他们三人提着黄纸,香烛便上山了。

沈黎知道他们的事情,也不点破,装作不知道而已。

至于小新,在床上躺了几天,才能下地行走。

苗欢心走了,县衙后院能动的女的,就她一个了。

她又要伺候林晴,又要伺候沈黎。

林晴也听说了她用春药逼沈黎就范的事情,不禁莞尔,经常还拿此事调笑她,让她好生羞愤。

不过,林晴也不妒忌她,娶她回来,便是让她照顾沈黎的,之前沈黎死活不肯,现在好了,被一个弱女子给用了强。

夜幕降临,沈黎吃罢晚饭后,回到房间,顿时又吓了一跳。

屋内烛火通明,四处都是红纱,一道倩影,衣衫单薄,背对着他,正在试探水温。

只是,少女有些愚笨,水花四溅,打湿了一片衣服。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是……要我死啊……

第215章:封禁小作者 一夜过去,沈黎被折腾的死去活来。

小新这丫头,倒像是老手一般,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要不是自己年轻,可以多来几下,怕是十分尴尬了。

他看着熟睡中的小新,不由有些奇怪。

这女孩,不会是受过训练的那种吧?

看人家林晴,跟死尸一样,那才是真正的良家女孩。

微弱的烛火下,他看了一眼衣架上自己的鹿皮帽子,左看右看,好像是绿色的。

妈的,这不能忍啊。

他蹑手蹑脚的起身。

小新之前都是一个人的房间,若是真的有什么,应该有蛛丝马迹吧?

黑夜里,他披着棉袄,提着灯笼,点燃了小新房间的油灯。

这女孩,到底有什么秘密呢?

因为是林晴取回来的,对于家世,只是简单的查了一下,要是小新这孩子真的有心,那就麻烦了。

不会自己弄了个女特务回来吧?

他遐想连篇,翻看房间内为数不多的家具。

终于,让他在床底,翻出一口上锁的大箱子。

小新之前可没有带箱子过来,这箱子内,究竟是什么?

他找来工具,砸开锁匙。

一看箱子内的东西,顿时一脑袋黑线。

武松大战潘金莲,法海怒擒白蛇精,桃花侠大战菊花怪……

各式各样的小黄书,层出不穷。

一箱,三百多本,居然没一本重复的!

他秉烛夜读,看的津津有味,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

嗯,这写的还算不错嘛。

这插图,很逼真啊。

只是,看到其中一本,他顿时勃然大怒。

沈伯爵逛青楼。

一看标题就很吸引人。

里面各式各样的插图,简直不堪入目。

太过分了!

绝对是城内有些买书的不法小贩,私自买卖这种东西!

这该严打!

他要彻底铲除这种毒瘤!

于是乎,深夜,他拿着其中一本,叫来柳升,命令他,务必严查这种现象,将这种祸害青少年的书籍,尽数焚毁,那卖书的,重打五十大板,至于写书的,抓来让他亲自审问。

柳升一看这东西,顿时也是一脸古怪,这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

不过仙平县就那么大一点,卖书的铺子就那么多,虽然那些小贩都是在巷子里售卖,但也很快被抓住,供出了写书之人。

全程下来,不到三个时辰。

县衙夜半审案,外面挨打的小贩,响起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而那个写书的猥琐中年人,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沈黎冷哼一声,将那本《沈伯爵逛青楼》摔在他的面前,顿时吓的他一颤。

“你倒是会写啊?干的不错,还搞出个笔名,真以为本伯爵抓不到你吗?”

他背着手,指着封面上的名字:“笔名欺生,倒是文质彬彬,却没想到,你干什么不好,干出如此男盗女娼的东西!”

“伯爵大人饶命啊,小人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啊!”

写书的人磕头如捣蒜一般:“求您大发慈悲,放过小人,小人再也不敢了!”

“你知道,本伯爵为什么抓你吗?”

沈黎冷哼一声:“为什么,不在上面标注猛男?”

写书的人一脸懵逼:“啊?”

“啊什么啊,拖出去,重打三十大板!开工后,滚去教案写作部门任职!”

他背着手,马上就有险些憋不住的士兵将他架出去。

原来,让伯爵大人大怒的不是他写小黄书,而是没帮伯爵大人标注猛男。

这换做谁能忍得住?

也难怪,这不是找死吗?

不过这小子倒是有些才能,若是用在正途上,应该还是很不错的。

他的插图绘画的极好,栩栩如生,十分逼真。

若是用在教材上,应该可以为那些学生们,开拓更多的视野。

还是得找个专门验收的人,防止这小子私自开车,教材可不是小事,插图出了问题,对青少年的健康影响甚大。

现在仙平县的教材编纂的极好,第一期由沈黎亲自操刀的教材,即便拿到皇宫中,太子也爱不释手。

当初姜承龙花重金买下一本,拿回皇宫中偶然被太子看到,太子顿时眼睛都离不开书了。

原来,书还能这么写?

书中有画,画中有诗。

不再是满卷文字,密密麻麻,如同经书一般晦涩复杂。

有些地方的标注,极其生动,让这个有些不学无术的太子,也深深爱上这本书。

姜承龙一共五个儿子,一个女儿。

这在皇帝中,算是十分正常的,甚至算少的。

可姜家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五个儿子,没一个成器的,要么喜欢赏花遛鸟,要么喜欢美女黄金。

自古以来,哪个帝王之家的太子,不是儿孙们抢着去做的?甚至还要发动病变来抢夺这个位置。

可姜家不同。

这太子之位,老大让老二,老二让老三,老三让老四,老四让老五。

几个皇子,硬是没一人愿意做太子。

甚至老大还劝老二做太子:“二弟啊,你做了皇帝,我们兄弟几个,绝对不会造你的反,我们哥几个,就做个盛贤王什么的,谁造反谁生儿子没PY。”

老二也是这么劝老三的。

之所以大家都这么畏惧做皇帝,一来是姜承龙夙兴夜寐,每天都是日理万机,他们可是看在眼里。

再纵观史书,不说远的,就说大渝,自开国皇帝以来,尼玛活的最长的才三十八岁,反观那些王爷,各个身强力壮,活的比谁都长,甚至还有一个能活到七十多。

当王爷不好吗?不用那么操心,而起该吃吃该喝喝,每日赏花遛鸟,多自在逍遥。

造反?只要皇帝陛下给吃的,傻叉才造反呢。

自家儿子不愿接手皇位,让姜承龙头都大了。

这么多年,他最头疼的就两件事,一是老牌贵族,另外就是这太子问题。

太子,本应该立长不立幼,这首要的选择,就是大皇子。

可大皇子死活不肯,声称即便是给了自己皇位,到时候也禅让给二皇子。

姜承龙无奈,只能连哄带吓,这才镇住他。

历史上,所有的太子,大多数都是所有皇子中年龄最大的,因为立长不立幼这个规矩在,小的做了皇帝,总会为人诟病,落人话柄,那就只能将比他大的皇子统统干掉了。

大皇子这一想,果然如此。

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对策,到时候那些言官敢多管闲事,谁诟病先干掉谁。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姜承龙看着龙案上的圣旨,轻叹一口气。

皇帝亲自书写圣旨,还是大渝头一遭,可见对沈黎的重视程度。

他已经决定了,宣定安伯沈黎进宫。

只是,这进宫来了,安排个什么差事呢?

这教材倒是编的极好,倒不如,整个太子伴读的身份给他?

而后再慢慢升嘛,还有春闱,也不知道这小子来不来得及,到时候或许还可以让他参与春闱,将这场水给搅浑。

春闱,说起来是为朝廷选拔人才,实际上也是为秦补拙选拔人才。

现在朝中以及各地方官员,有几个不是他的门生的?

说句难听的,这朝廷是他秦补拙的朝廷,还是他姜承龙的朝廷?

现在朝政之上,一旦有什么意见分歧的,他娘的几十人跑出来随着秦补拙来反对朕。

要不是朕的手中还有兵权,这帮狗日的怕是能将朝堂给掀了。

这种情况,必须要改善了。

第216章:粮价飙升 大年刚过,仙平县的百姓们,迎来了难得的清闲时刻。

工人挣到钱了,商户赚到钱了,日子也逐渐好了起来。

衣食无忧,便是享受生活了。

但仙平县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在休息,酒坊,香皂作坊以及污泥河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工。

另外,通过青楼女子和县衙的几个女子的传播,月事巾销量渐渐升起。

不过也仅限于仙平县。

外地的商人陆陆续续前来进货,当沈黎跟他们推销这件产品时,他们都觉得忌讳,而且那些女子的观念没打开,是没有人会买的。

没有市场。

必须要改善人们的观念,自己创造市场,否则月事巾永远走不出仙平县。

现在的布坊,已经彻底摒弃掉原来的生产方式,全力生产月事巾。

只是这个时代没有机器,只能进行手工缝合,所以进度较慢,做成流水线后,一条流水线每日只能生产三百多条而已。

而且现在的月事巾,已经进行了改进。

正面是丝绸,背面是羊皮。

其中一头是可以打开的扣子,如果有人想循环利用的话,打开扣子,取出里面的棉花,再放一次棉花即可。

只是这种方式,也有弊端,会侧漏。

至于文胸,与月事巾完全不同。

可能这也是取决于男人们的推销,他们自己帮沈黎打开了市场。

去青楼的男人们,看到那些风尘女子的胸前大变样,便会十分好奇,这东西可比肚兜好看多了。

女为悦己者容,知道自家男人喜欢那样的肚兜,纷纷购买。

现在仙平每家衣店,都仿照文胸的样式进行生产。

初五来的商人,在沈黎的劝说和教导下,一次性订购了一万套。

每年春天,都是商业最为发达的时候,尤其是粮食。

在一月到五月这几个月内,陈粮与新粮衔接,如果粮食不够,那些商人便会大赚一笔。

不过历年来,陈粮的价格,在这几个月内开始猛涨,到新粮收割时,开始大跌。

这是个很大的机遇。

如果遇到灾年,这些粮食的价格,将会翻上好几番,所以大多数商人,都会选择屯粮,尤其是老牌贵族。

他们有本钱,自然屯的多,全国粮食,有六成在老牌贵族的手上,只要他们想,粮价自然飙升。

现在,仙平县从外进购的大米白面等等,已经开始出现涨幅。

苗欢盈拿着账本,在沈黎书房内来回踱步。

她轻叹着摇头道:“每年的三月份,粮价都会再翻上一倍,到时候百姓们连饭都吃不起了。”

“那咱们官仓还有多少粮食?我记得去年不是在伏牛山上抢下来几千石吗?”

“起初有三千石,后来分给百姓一些,加上粮仓内保管不善的,现在应该就剩一千五百石了。”

沈黎摇摇头:“老牌贵族们搞粮价,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历朝历代都有这种情况,这些日子,从清理河道的资金中,抠出一点来购进粮食,别到时候让人掐住了咱们的脖子。”

“恐怕那也是杯水车薪,现在刚刚开春,粮价涨幅还不算很大,但是要这样一点点的购进的话,怕是咱们跟不上涨幅进度。”

苗欢盈翻着账本:“要不,将香皂作坊以及酒水作坊工人的工资,进行拖欠发放,加上金陵詹掌柜那里,拖欠两个月,咱们起码可以省下十万两银子。”

“尽量还是不要拖欠工人工资,即便咱们有钱给他们也不行,他们一天才挣几个钱,如果他们手中的钱财不够生活的话,到时候工厂信誉破产,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那,我们该怎么办?”

“既然现在没有什么好办法搞来钱,那还是我出马了。”

“又要弄股票吗?”

沈黎端起茶杯摇摇头:”这次不搞股票了,咱们得搞一个长期用来吸纳钱财的机构。”

说着,他扔掉身上的大氅,这才大年刚过,外面都已经渐暖。

不过,大雪是早就没了,现在外面,大多是一些没化掉的雪,尤其是伏牛山,从远处看,如同一座雪山在快速融化。

雪花融化,也导致了大量的雪水汇入城南污泥河内,这对清理工作不太有利。

主要是雪化的时候太冷了,加上雪水渗透,即便那些工人传了羊皮靴子,也会渗透到鞋子内部,时间一长,双腿冻僵。

好在工人们知道,伯爵大人之所以这么赶工期,也是为了仙平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便工作艰难,他们还是咬牙坚持,岸边生了许多炉子,谁受不了了,便上去烤烤。

苗欢盈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快速获取钱财,沈黎给的办法,又实在胆大包天。

开办票号。

大渝一共四家票号,官府占一家,其他三家都是老牌贵族的。

而且姜承龙发现了私人票号的危害,便专门出台了律法,除了朝廷户部,任何人不得再开办私人票号。

这些私人票号,笼络大量钱财,一旦出现危机,便携款逃到大梁甚至大楚,到时候追都追不回来。

“少爷,开办票号,那可是犯法的啊。”

她苦笑道:“您这办法,可是在刀尖上行走啊。”

“嗯,那咱就不开办票号了,开办银行,百姓前来存钱,咱们给存根什么的。”

“那不还是票号嘛。”

说来说去,就是以全城百姓的钱财,提前购买粮食,但是要找个好办法,让这些百姓,自动将钱送进伯爵府。

沈黎摇摇头:“咱们开办的这个银行,只针对咱们仙平县的百姓开办,没有身份证的人,存都不准存,另外,他们也不白存,是有利息的。”

现在他的手中,有几大实业源源不断的进钱,但这种细水长流的进钱,抵不住一次买粮的大开销,之前那么困难的时候之所以没开办银行,只是仙平百姓比较穷苦,怎么开也存不到几个钱,现在不同了,一万多人存款,即便每人存下一两,那也是一万多两银子。

苗欢盈从未听说过还有存款利息这件事,只听那些放高利贷的钱庄有这回事。

见她不解,沈黎继续道:“百姓们那些钱,放在家里,银票会烂掉,银子会蚀掉,太多还会招贼,为什么不放在银行呢,不管多少年,他们的钱,还是那么多,而且,按百分之五的利息来进行存款,也就是说,存十两银子,每年可以获得十文钱的利息。”

“这个,貌似有点太少了。”

“这还少?”

沈黎瞪大眼睛,要知道,后世那些银行,存款利息可只有千分之三甚至更低,而且还是死期的,他给百分之五,这是多大的利息啊?

后世要有这种好处,那人人都打破头去存钱。

“百姓手中,怕是最多的,也只有百两银子,这一年下来,存款只有五两,怕是没人会愿意。”

“嗯,你的看法可能有点问题。”

这也是两人第一次产生意见分歧,沈黎也不勉强她,便笑着道:“这样吧,你先找地方,最好交通便利一点的地方,然后招一些名望高的百姓,要信誉好的,明天我去宣传一下,如果不行,那就在想办法吧。”

“好。”

苗欢盈点点头,少爷是伯爵,他说的都很有道理,自己也没必要跟他争什么。

一百两银子,一年的利息是五两银子,二百两,一年那就是十两银子。

二百两,换算下来,那可就是四十万软妹币。

如果一个百姓拥有二百两银子存下来的话,一年十两银子,勉勉强强够用。

一个月差不多十两左右,只是那些菜品,需要自己种。

这也是沈黎设置的一个极限位置。

如果利息太少,吸引不来百姓,利息太多,那些百姓有了钱之后,怕是很容易停止工作,在家里面充当咸鱼养老。

总之一句话,仙平挣钱仙平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按如今的物价,百姓们一个月花上一两银子,勉强够生活。

第217章:开办票号 皇宫之中,御书房内。

姜承龙拟好圣旨,交给一旁的小太监。

按流程,这份圣旨,不应该他来写。

平时下达圣旨,都是他说出自己的意思,传达给中书省,中书省内各个官员开始打草稿,然后中书令选一篇最好的,最能体现皇恩浩荡的,最能让皇帝陛下装比的,交还给皇帝陛下,待皇帝陛下同意之后,然后交由门下省盖章,最后再交给尚书省进行执行。

也就是说,圣旨的主要执行人,还是在尚书省那里。

甚至可以绕过皇帝陛下,直接去盖章。

反正玉玺也不在陛下手中。

但,没有人的脑袋可以这么铁,他是皇帝,手握军权,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皇帝。

流程就这么个流程,祖宗传来的嘛,但是执行不执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按姜承龙的要求,这份圣旨,直接交给门下省盖上章,由锦衣卫快马加鞭,送往仙平县。

这连传旨太监都绕过去了,也太不符合规矩了。

没办法,他是老大。

而且这份圣旨,如果按流程走,一定会被驳回,然后被那帮老狗苦口婆心的教导,耽误了大事。

眼看春闱还有一个月就到了,到时候沈黎赶不上的话,也白费了他一片苦心。

锦衣卫走官道加急,半个月的路程,怕是七八天就能到,到时候沈黎再花半个月过来,时间上也差不多了。

万江楼不能离去,只能派遣锦衣卫的好手前往。

还好锦衣卫有几个宁死不屈的好手,当初死活不愿入西厂,现在好了,苦尽甘来。

至于那些软骨头,加入西厂的,到时候肠子怕是悔青了。

已经阉了。

一切……都回不去了。

……

翌日,仙平县迎来了晚间新闻。

负责广播的播音员,将城中打算开设银行的具体事宜都汇报出来,在城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可是难得的好事,而且还是由伯爵大人牵头,信誉有保障。

他们也在票号中存过钱,知道票号的问题。

存钱容易,取钱难。

存钱的时候是亲爹,取钱的时候,那可就是亲孙子了。

而且取钱,还必须本人前来。

前些年金陵的一家票号,人都死了,票号说了,本人不来对手印,不行,取不了。

人家老人本来就死了,埋了,最后没办法,将老人棺材抬到票号前,加上百姓们纷纷施压,票号这才答应取钱。

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系统不完善,对一下指纹是应该的。

但那时候,百姓对票号的信誉,都有些不太信任了。

尤其是去年,金陵一家票号,又出了取款去向追踪,百姓们存款的时候,都当做天老爷一般,只是取款的时候,那票号掌柜跟死了亲爹一般。

而且,每个百姓取款,都得跟票号解释解释,这笔钱,你打算怎么花?你要花在哪?超过一百两,要当地县衙开设用钱证明!

他娘的那是老子的钱,老子想花哪里花哪里!我撒着玩行不行?

于是乎,金陵那边的票号,服务加上信誉,现在在百姓眼里极差,他们现在就想是跳梁小丑一般,即便存款送粮油米面,也没有百姓敢光顾了。

哦对了,票号都属于弱势群体,一旦取款出现问题,这些票号便会告到县衙,府衙,任你说的天花乱坠,百姓永远败诉。

现在的百姓,手中大部分都是现银,反正也不多,一百两银子不才十斤吗,找个坛子埋在地下,也总好过被某些人割了韭菜。

至于达官贵人,就更不相信那些私人票号了。

有钱换成黄金都不带存的,即使存,也是为了给对方面子,少少的存他几万两。

而且沈黎上台,跟他们解释了关于开设票号的事情。

之所以开设票号,是因为现在县衙没钱,钱都用来投资各个地方的建设。

每日都有县衙的财政播报,那些百姓看着上面触目惊心的数字,也会感到忧虑。

当得知官府不会向县衙拨款修建时,那些百姓对于沈黎,更加钦佩了。

越县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城墙修建起来后,你们百姓爱干嘛干嘛,谁管你们死活?

可仙平县定安伯不一样,他夙兴夜寐,每日都在为百姓的事情操劳,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这些地方的所有设施,那掏的,可是伯爵大人的私人腰包。

现在伯爵大人说了,粮价,将会迎来大幅度增长,为了防止百姓们到时候买不起粮食,咱们才开办了票号。

为的,就是敛财买粮,等到粮价升起时,大家可以继续吃到平价粮食。

当然,这个钱,大家随时可以取,而且是有利息的,只要利息超过一文钱,便会支付利息。

前因后果全部都讲了出来,百姓们议论纷纷。

很多人表示理解,因为他们之前在金陵时,每逢三四月份,要么吃野菜充饥,要么就是干着廉价的苦力,吃着难以下咽的黑面馒头。

现在伯爵大人如此坦然,他们更觉得应该存钱度过难关。

一个颇有声望的人,解释了一下历年来粮价飙升的问题,并且抛给百姓一个问题。

如果伯爵大人,直接拿出高价利息,让大家存钱,大家肯定愿意,然后伯爵大人将粮买回来后,按市价再进行售卖,到那个时候,粮食天价,大家为了填饱肚子,定然取钱买粮。

届时,大家取款,伯爵大人还能大赚一笔,多好!

可是,伯爵大人为了大家,没有这样做,还如此坦荡的说出来,试问,有几个封地的伯爵,能够如此体恤百姓的?

有人便说了,我们有钱,我们自己也可以屯粮啊。

可金陵的粮食,早已限制购买,那些粮店,每日只出那么多的粮,金陵周边百姓,少说也有近十万人,谁能抢到?

即便是睡在粮店门口,也抢不到粮食。

于是乎,第二天仙平票号开张的时候,全城百姓,排起了一条长龙。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存款与取款,也必须本人来。

由于仙平县现在完善了人口系统,每个街道还有专门的负责人,人死了,只需要负责人前来证明一下即可。

如果负责人刻意难为百姓,剥夺所有财产,剥夺仙平户籍,赶出仙平。

现在每个街道,还出现了打分系统,以及匿名投诉系统。

街道口,都有一个铁质信箱,外面上着大锁,每十天是一个周期,负责人的评分平均分低于六十分,核实之后,发现的确有渎职行为,便要进行处罚。

当月工资取消,再有下次,仙平一切福利黑名单,再有下次,剥夺官职,贬为平民。

现在那些街道的负责人,各个跟个孙子似的,为街道谋福利。

苗欢盈站在票号后面,看着外面的长龙,不禁叹口气:“少爷,您这是在拿您的信誉做赌注。”

“信誉,从来都是商业的基础。”

沈黎背着手:“你只看到我做了一些违背律法的事情,但你想想,粮价涨到三十两一斤的时候,咱们还卖着五十文一斤的粮食,百姓们该有多开心?”

“若是被有心人看到,定然会成为把柄的。”

“你不也是我的把柄吗?”

苗欢盈小脸瞬间红透。

她知道沈黎的意思,她是反贼,确实是个把柄,但还是忍不住往那方面去想。

这和软肋,应该差不多的意思吧?

嗯,我应该就是他的软肋了。

沈黎和她说着说着,完全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已经跑到九霄云外了,他继续道:“对了,不管什么时候,务必记住,仙平的粮食,必须持有仙平身份证的人来买,其他人不准……”

他摇摇头,很快否决了自己这个想法:“不行不行,到时候粮食涨价的话,还是按涨价的来卖,但是,买粮凭借记录和身份证,可以获得粮价补偿。”

如果直接卖低价粮,怕是会引来其他几个郡县百姓的哄抢。

便宜几十倍的粮食,谁不想买?甚至粮商到时候也会参与哄抢,这生意还怎么做下去。

“嗯嗯嗯嗯。”

苗欢盈忙不迭的点头。

第218章:一张圣旨 一天下来,仙平票号内,存款达到二十三万两银子!

仙平百姓,还是很有钱的。

沈黎看着账簿上的数字,摇摇头。

自己貌似太过宽容了,他们来仙平挣钱,如果自己不找出一个平衡办法,这些人迟早能达到两百两的目标,然后每日混吃等死,吃着票号的利息。

他现在酒坊和香皂作坊的工人,每个月可以拿到五两银子,按照当今的物价,这五两起码够他们生活两个月,而且是十分阔绰的生活。

如果夫妻两人都在作坊工作,一年可以挣一百二十两银子,即便抛去日常开销,他们也能获得近一百一十两银子。

衣食住行,作坊有专门的宿舍,食物也有食堂,衣服还有厂服,现在就剩下出行了。

如果自己再搞出免费的公交车,那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花费,只是逢年过节放假回家改善伙食而已。

夫妻二人老老实实做个三到五年,存款丢进票号,每年取着利息花。

这几乎算得上财富自由了。

这怎么玩?这比曹县还赚钱。

必须要出台一个方案,要么抬高物价,要么压低工资,再或者搞出其他新奇东西,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刚需。

不想办法掏掏他们的钱包的话,怕是过不了五年,仙平县将会成为一个颓废之城。

百姓们都在家躺尸,谁去干活?谁去生产。

房子是免费给他们的,到时候没人愿意搬走,外面的人又进不来,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这或许可以看成一种压榨,但平衡点极其难找。

如果压榨的过了,百姓们看不到努力的希望,如果压榨的不够,百姓们躺尸,对于发展不利。

最好的平衡点,是他们努力,可以看到美好的日子,就在明天。

作坊,可以考虑让外地人来做,包括淤泥河,但本城百姓,也得努力挣钱,不能出现本地人无所事事,靠着收取房租过日子。

这些观念,需要一点点的改变,当然一开始给与福利,是为了吸纳人才,现在人渐渐够了,就要考虑收回一些东西了。

比如房子,出台新政,不能继承,只传一代,下一代要想居住,需要买下来,或者向官府缴纳租金。

地,迟早都要收回来的。

等这些百姓们的.asxs.慢慢拔高之后,每家手中有一些存款之后,再放宽标准,让他们花钱,让他们消费。

以前的沈黎,觉得百姓们人人都发财,人人都能住洋房,开好车,那才算是真正的盛世。

现在想想,这种盛世,不仅现在不会有,将来也不会有。

没有人会允许这种情况的出现。

现在的贵族,以后的资本家,都不会允许百姓们躺尸家中。

或许让仙平县的百姓,干着不重的活便能衣食无忧,家中老小有所养,能住得起房子,坐得起马车,就是最好的结局。

当然,这些百姓们,若是有商业头脑,他也可以允许他们发大财。

仙平县不会人人发大财,但起码汗水能赚来很多钱,努力就能看到前方的生活。

他想了许久,列了一堆改革条款,但都不是很满意。

这个平衡点,太难找了。

这是个细活儿,得慢慢考虑。

只是,当他正在与苗欢盈清点账本时,外面柳升忽然敲响了书房的门。

“少爷,有个人自称是锦衣卫,过来宣纸来的。”

沈黎皱眉:“锦衣卫前来宣纸?”

他忙让苗欢盈避开,若是让锦衣卫这帮特务看到苗欢盈,怕是又多生事端。

但他除了万逸楼,并不认识什么锦衣卫啊。

而且宣旨,难不成真的是皇帝老儿偏袒越县的定远伯,直接审都不审了,便借机向自己问罪?

他满怀疑惑,这旨,由不得他不接。

不接那就是谋反了,他仙平再厉害,也挡不住全国之兵力。

他点头答应:“让他进来吧。”

很快,柳升领着一个黑色飞鱼服的锦衣卫前来。

“定安伯沈黎,治理仙平县有功,朕心甚慰,着定安伯沈黎即刻启程,进宫领赏。”

沈黎抬起头疑惑道:“完了?”

“啊,完了。”

很显然,那个锦衣卫也是第一次干着宣旨的活,或是军中出身的缘故,念得圣旨内容也不如那些太监们抑扬顿挫,直接就照着字读,读完便递给沈黎:“定安伯,还请快些准备启程吧。”

“不是,锦衣卫大人,你这圣旨突然拿来,就让我走,我总得交待交待家中吧。”

他一脸懵逼,好端端的,陛下要自己动身京城干什么?

圣旨说是领赏,鬼知道是真的领赏还是假的领赏啊?

人家都说了,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挨打那也算是恩啊。

不过,这位可算的上传旨大臣,还是要好好伺候着的。

他连忙让柳升带着这位锦衣卫大人在城中找一家上好的客栈,送上甘醇的美酒以及可口的美食。

等柳升走后,苗欢盈也奇怪的从书房屏风后走出来:“少爷,陛下突然招您进京,所为何事?”

“来,你看,我这脸上写着什么字?”

“少爷您脸上没字啊。”

“胡说,少爷左脸写着懵,右脸写着逼呢。”

沈黎耸耸肩:“我也不知道皇帝老子叫我去京城干什么,没准是和定远伯对峙呢。”

忽然,他一愣,目光灼灼的看向苗欢盈。

那一晚,一个高手出现在县衙屋顶探查苗欢心的房间,后来始终没人找茬。

他以为是有人将此事忘记了,现在看来,那高手,极有可能是锦衣卫的人。

可是,当初万逸楼也说了,锦衣卫最厉害的,是他大哥万江楼,三品。

而当晚那人的身手,可是直冲二品啊。

现在看来,陛下专程让自己进京,既有可能是因为萧家的事情。

现在整个大渝连“萧”字都不准写,怕只怕这萧家,乃是皇帝陛下的逆鳞吧?

麻烦了。

苗欢盈也极为聪慧,看到少爷看自己的眼神不太对,她也立马想到前些日子屋顶的黑衣人,顿时吓了一跳:“少爷,这可怎么办?”

“现在还不知道陛下叫您进京所为何事,但应该不会是好事,往年那些买来的伯爵,大多存活不了多久,就被朝廷找个由头给抄家处斩了,您……”

沈黎来回踱步:“先别想那么多。”

说着,他翻开圣旨,仔细观看上面的内容。

治理仙平县有功?去领赏?

仙平县是我自己的地方,治理的好不是很正常吗?陛下还要赏赐自己?

嗯,不对不对,此事处处透露着蹊跷。

要不,我反了吧?

……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这什么年代,说反就反了?

要是真的反了,估计姜承龙也一脸懵逼。

朕只是要让他进宫赏赐他一番,怎么突然间就反了?

不过,还是要问问这位锦衣卫大人的意思,看看皇帝到底是几个意思。

要是真的想整死自己,应该……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吧?

苗欢盈也不解,不过圣意难猜,鬼知道他什么意思。

他叫来柳升,仔细询问一番。

“那锦衣卫现在住下客栈了吗?”

“住下了。”

“那他有没有提防你们或者是小心翼翼的情况?”

“没有。”

柳升摇摇头:“少爷,要监视他吗?”

一路走来,柳升虽然没什么话,也不喜欢与人谈心,但他的忠心,绝对可以信得过的。

而且萧家三兄妹的底细,他可是清楚的,而且很多萧林焕不方便出面的事情,都由他处理。

说着,苗欢盈便将圣旨的内容以及两人的猜想,尽数告知柳升。

柳升一介武人,也没有什么心眼,他拿着圣旨琢磨半天:“少爷……”

“嗯?你有想法?”

“我倒是没有什么想法。”

他弱弱的询问道:“我是说啊,有没有一种可能,就一种可能,陛下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让您去领赏呢?”

第219章:贿赂锦衣卫 沈黎与苗欢盈对视一眼。

“赏赐东西的话,陛下完全可以送来仙平县,没道理让少爷特意进京吧。”

柳升之前只是个江湖人士,对这些事情也不是很清楚,少爷这么一说,貌似很有道理。

他云里雾里的点头道:“那少爷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

沈黎一摊手道:“先给那锦衣卫送礼,看看他知道不知道什么内幕。”

苗欢盈也点头赞同:“此举甚好。”

说罢,她忙去账房取钱,用来贿赂宣纸的锦衣卫。

而沈黎还在书房中,一边琢磨为什么让自己进京时,一边在宣纸上书写接下来仙平县的具体发展方向。

第一,淤泥河必须清理出来,另外还要将越县和仙平县之间的这个山头平掉。

到时候雨季来临,即便仙平被淹,那还有大量的雨水冲向越县。

越县与仙平之间的道路上,到处都是定远伯的私人良田,也是个很好的缓冲地带。

第二,便是这伏牛山了。

山间两边的路,必须要扩大,而且要用最近研制的水泥材料进行铺垫。

另外,从越县缴获的那些刀枪什么的,都拿来融了,并且购入大量铁矿,进行制造铁路。

伏牛山上,各处也要注意落石以及泥土松动的现象,若是出现泥石流,那对百姓的生活造成的影响巨大。

第三就是快速购粮,眼看着粮价已经涨到八十文了,今年粮价上涨势在必行,若不提前做好准备,到时候人们吃不起天价粮,好不容易建起的仙平县,又会成为原来的样子。

苗欢盈备好一万两银票,放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送来书房。

一万两已经很多了,按后世购买力,相当于二百万软妹币。

而锦衣卫不过是朝廷的一个传旨……官员,大臣都算不上。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沈黎拿着盒子,半夜三更的来到锦衣卫居住的客栈。

这客栈叫友来客栈,当初还是他取的名字。

而且客栈四处设施,也是他着手安排的,包括屋顶的蓄水池,还有每个房间的抽水马桶等等,可谓是一应俱全。

锦衣卫姓于,据说是都指挥使万江楼的心腹。

他看到客栈内的各种设施,也是一阵新奇,但不会用的话,每个物件上都有木牌标注,加上小二的讲解,他越发觉得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深不可测。

临行前,指挥使对他特别交代,要尊重这位伯爵大人,路上有什么要求,务必满足他。

快马加鞭数日,他也觉得非常劳累,加上这客栈的床垫,看着就十分柔软,而且白色的床垫,可以让客人更好的看出上面有没有污垢,看着这样的床垫,他一阵困意袭来,简单洗漱一番后,倒在床上,鼾声渐起。

只是,外面响起的轻微敲门声,很快就惊醒他,这也是他以往常年行军练就出来的特殊技能。

他连忙起身,按住枕头下的绣春刀柄,沉声问道:“谁?”

“我是定安伯,来找于大人有要事咨询。”

他长出一口气。

刚开春,客栈属于淡季,整个二楼,基本上没什么人,让他有些担心这家店是黑店。

不过他是来报喜的,定远伯绝对不会对他起什么杀心,也是他没防备的原因。

打开门后,外面站着的,果然是定远伯沈黎,在他身后,站着领他进门的侍卫。

沈黎招呼一声柳升:“看好外面,不要让闲杂人等靠近。”

柳升一阵腹诽,这个客栈正属淡季,哪里有几个客人?整个二楼,就三个房间有客人,还闲杂人等,闲杂野猫都没有。

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答道:“是。”

锦衣卫披好衣物,点燃油灯后:“不知伯爵大人,深夜前来,所谓何事。”

“呃,本伯爵想着于大人一路辛苦,半个月的路程,日夜兼程,硬是七天跑到,想必路上十分辛苦,想着于大人对本伯爵的事情如此上心,本伯爵心里难安,唯恐这小客栈照顾不周,怠慢了于大人,你看,这也是本伯爵的一点小小心意,还望于大人笑纳。”

沈黎笑着,从怀中将那个装满银票的精致小盒子送到锦衣卫面前:“于大人辛苦。”

那锦衣卫愕然,这小盒子里面,应该是银票,看宽度,应该有不少吧?

但临行前,都指挥使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不可得罪这位伯爵大人,他的钱自己岂敢收下?

他忙拒绝道:“伯爵大人,这可万万使不得,下官奉命送信,乃是分内之事,这东西,还请伯爵大人快快收回,可折煞下官了。”

“不不不,你还是收下吧,不然本伯爵内心难安。”

沈黎将木盒放在他的手中:“也不是特别贵重的东西,只够于大人换双靴子什么的,天这么冷,于大人总得换身衣物再回去复命吧,而且本伯爵送出去的东西,断然没有收回的道理,怎么,你是想驳了本伯爵的面子么?”

“下官万万不敢。”

这已经让锦衣卫于大人很惶恐了,他一个锦衣卫,只能算是编制军人,连官都算不上,定远伯还亲自上门送礼。

不过,他也不笨,很快猜出定远伯是有事相求。

既然银票不多,那就收下,人家都说了,买双靴子的钱而已,想必没什么问题。

他轻咳一声,不留痕迹的接过小盒子揣在怀中:“伯爵大人这么晚造访,应该是想问问,咱们什么时候出发的问题吧?不过下官对路上的行程了解的并不多,只能尽力解答。”

出发的事情他白天已经讲过,这也是提醒沈黎,有什么事情,可以问了。

沈黎点点头,微笑道:“万逸楼你可认识?”

“甚是熟稔。”

“他现在怎么样?”

“一切安好。”

于大人自知伯爵大人这是想攀关系,问起事情来也方便许多,但他的回复显然有些敷衍了。

朝廷大臣万万不可与锦衣卫攀关系,那是皇帝的禁脔,任何人碰,都得死。

很显然,没有去过京城的伯爵大人,不知这其中的东西。

他轻咳两声,声音渐渐强硬,也是隐晦的提醒沈黎,别的都可以有,但攀关系,万万不行。

“伯爵大人,临行前,都指挥使可特意说过了,要下官好生照顾伯爵大人,万万不可开罪了大人,因为伯爵大人,可是陛下眼中的红人啊。”

他声音极低,但沈黎全都听进去了。

陛下眼中的红人?

我干什么了就变红人了?

这也太容易红了吧?

不过,他现在渐渐安心下来。

陛下眼中的红人,那不就是说明,没什么事情吗?

他豁然开朗,笑着拍拍锦衣卫的肩膀:“多谢于大人,于大人连日奔波,这两日在仙平县好好感受一下风土人情,时间如此仓促,本伯爵也得安排下人收拾一番才能出发,你看是吧。”

“伯爵大人言之有理,下官听从伯爵大人的安排,不过都指挥使说了,陛下急着见您,务必二月初一前,到京城。”

现在都一月十四了,这还二月初一前。

马车行驶的速度,最快要半个月才能到达京城。

如果沈黎明天不走的话,怕是时间上来不及。

他苦笑一声:“没事,晚个一两天也不耽误。”

这么着急,肯定不是因为要赏赐了,陛下应该另有安排什么的。

不过既然不是祸,那就没事,顶多路上加快一些呗。

“明白了,于大人早些休息吧,有什么需要的,直接去城门或者县衙找人,只要你拿出令牌即可。”

“多谢伯爵大人,伯爵大人慢走。”

锦衣卫于大人连忙躬身行礼。

等沈黎走后,他掂量着钱盒。

倒是挺沉,钱盒也挺精致。

钱,应该不多吧?买双靴子能花多少钱?一百两?二百两?

他趁着烛火,缓缓拉开小盒子上的盖子,取出钱后,只觉两腿哆嗦。

一万两!

他每年的俸禄,除去官府发放的粮食,真金白银不过才二十两,这可是一万两!!!

伯爵大人,出手当真阔绰。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小心翼翼的将银票取出,藏在靴子内,结果银票太多,两个靴子都涨的鼓鼓的。

第220章:离开仙平 县衙后院,苗欢盈咯咯笑着:“想不到,居然让柳升猜到了,少爷当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沈黎叹口气:“现在越县那个老毕蹬对我们虎视眈眈,前些日子我又弄了他一千人马,就怕他搞点小动作,不得不防啊。”

“说的也是,不过您打算什么时候出发呢。”

苗欢盈脸色渐渐变的纠结起来:“我怕,我管理不好仙平。”

“没事,现在县内很多事情都是你负责嘛,按部就班的生产就可以了,而且我给你一份攻略,到时候有什么不明白的,写信过来便好。”

沈黎笑着安抚她道:“你啊,可是仙平的女管仲,对了,以后出门,尽量带着面纱,以后的仙平愈发人多眼杂,若是被人认出来,那就麻烦了。”

“是。”

或许是陛下真的不想追究此事了,现在金陵上挂的通缉令,也只是通缉萧林焕一个人。

萧林焕直接在军中不露头,每日具体事务交给柳升打理,颇有打算将柳升培养成主将的意思。

他也在等,二月二,龙抬头,到时候随老道士一同前去京城,寻找家中遗留下来的东西。

或许在古人的眼中,这些重要东西,都是传男不传女的,这也可能是陛下对两女宽容的原因。

“我去京城,就带小新一人了,至于护卫的话,从仙平抽调十个好手,嗯,贺元坝也跟着吧。”

贺元坝来了仙平之后,貌似真的发挥出自己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身形了。

这货,好像是伙食好了之后,开始疯长,宛如二次发育一般,现在他的身高,将近两米二,站在那里,犹如一个小山丘一般。

他不动,就站在那里,就格外唬人,何况他还练得的霸道外家功夫,虽不至于刀枪不入,但也力大无穷。

不过,他长的太壮太高,骑不了马,寻常马匹被他一坐,立马嘶鸣吐白沫。

动物有灵,现在县衙的马厩内的所有马,见到贺元坝,就跟没了马似的跳脚。

京城内没沈黎的底子,到时候定远伯怕是修书一封,京城自然有人要整他,甚至刺杀他。

安排好一切后,家奴们又将新的马车送过来。

这种马车,还是沈黎之前改造过的。

回金陵的路上,太过颠簸,他便想起了弹簧,便在仙平铁匠铺内,用上好精铁做了几幅弹簧,加装在马车底部。

而且现在的马车与之前也有所不一样,之前的马车都是车厢一体,然后加装轮子。

现在的马车,是底盘一体,上面加装弹簧,再加装车厢,这样车身即使抖动起来,也没那么硬,车轮之间,另外加装了轴承。

之前的马车,人力都很难拉动,现在加装了轴承,也省力许多。

林晴得知沈黎要前往京城,十分不舍,但也没有办法。

陛下召见,不去就是谋反。

她现在的小腹越发鼓起,按时间推算的话,约莫六月,孩子就要出世了。

沈黎安慰她许久,他去了京城,快去快回,想必皇帝陛下也没什么大事,到时候很快就可以回来。

林晴依依不舍,但还是放他离去。

第二天夜晚,小新在替他收拾东西,而县衙后院,来了一次聚餐,老道士和霍十娘都在场。

“去吧去吧,二月二,我们也该出发了,记得找个好点的宅子,住的也舒服一些。”

老道士抿着酒,看样子他已经习惯了县衙的生活。

沈黎喜欢安静,另外家奴也不多,整个后院都没什么特别吵的声音出现,老道士自然住的怡然自得。

最重要的是,沈黎的酒,美味无比,他将每种酒水都尝过一遍,每种酒水都有不同的美妙,而且酒坊负责人林浩也说了,若是他觉得有些果酒的味道太淡,可以不勾兑直接拿来给他。

这么好的事情,老道士欣然答应。

有吃有喝,花样还多,这是山里感受不到的,现在就是让他进山吃粗茶淡饭,他也不干了。

而且,沈黎不像别的伯爵,那么讨人嫌,没事沈黎基本上不找他,给他足够的清净。

几人唏嘘一阵,霍十娘寒声道:“我的一千万两银子,该给了吧?”

“呃……暂时还没有。”

沈黎摸摸鼻子,一千万两,即便对现在的他来说,也是个不小的压力,因为他的钱,都用来改善仙平了。

“那你什么时候给?”

霍十娘虎视眈眈:“我还等着钱去京城呢!”

“这个你放心,到了京城,我自然有钱给你,而且不会耽误你的事情,这样总可以吧?”

“鬼才信你!”

她冷哼一声,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再也不说什么。

一千万两银子,她自然知道是什么概念,她做山贼这么多年,也没攒到一千万两银子,这个难度可想而知。

不过,钱,沈黎还是要投资的,至于是多少,那就看她需要多少了。

一桌人寒暄一阵,萧林焕思索再三,从怀中再次将那把匕首送给沈黎:“沈大哥,你去了京城,如果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便拿着这把刀,去御林军,找主帅李清策,此人进入军中之初,是父亲的手下,父亲没少提拔他,只是后来战争爆发,他与父亲分道扬镳,不过此人绝对信得过,您可凭借此刀,找他帮忙。”

这匕首,还是之前沈黎还给萧林焕的,没想到最终还是到了自己的手中。

他抚摸着匕首,点点头:“我记住了。”

他在京城势单力薄,还是有点势力比较好,免得被人整都没办法反击。

那位秦补拙大人,在民间的口碑可不太好,有人说他是害死萧家的主要元凶,若不是他提供那些虚假信件,萧家的人,不会死。

鬼知道到时候自己会不会挡了他的路。

一群人推杯换盏,直至丑时才相继离去。

县衙门口,一行侍卫正在整理车队,带好路上所需物资,待一切准备就绪,他们才将马车赶到营中,等着明早出发。

翌日清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沈黎便带着小新上了马车。

如果等天亮出发,到时候妞妞又哭叫着不让他走,又多添离愁别绪。

他刚上马车,拉开窗帘看向县衙大门,却发现大门前,苗欢盈两姐妹与林晴,正在目送着他离去。

他叹口气,将手伸出窗外,挥挥手,示意他们回去。

小新疑惑的看着他:“少爷,为什么不带欢心姐姐啊?”

“她要留在县衙,照顾夫人。”

更重要的原因,还是苗欢心是萧家余孽,京城人多眼杂,更多的人认识萧家的人,到时候东窗事发,即便是皇帝陛下想保住他们,也挡不住那些人的悠悠之口。

马车坐的极为舒适,外面贺元坝也是单独弄了个车厢,他不能骑马,带路的责任,便落在了锦衣卫于大人的身上了。

年初刚过,外面虽然大雪消融,但还是十分阴冷的。

好在车厢经过特意改造,十分保暖,里面烧着小红炉,一路上慢悠悠的走着,偶尔沈黎坐在车厢前面,一壶温酒,坐看漫天云展云舒。

他来这个世界,已经好几个月了,苦也吃过,罪也受过,该享受的也享受了,权力也有了,按道理,他毫无追求。

若不是陛下召见,他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去皇城,那个风云变幻的皇城,总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那是权谋的天下。

像他这种不喜欢玩权谋的,去了里面,怕是会遇到许多麻烦。

他临行前,只带了两千两银子,现在仙平正值用钱的时候,带走太多的钱,会导致工期进度缓慢。

一行人,在官道上慢慢悠悠的前行,路上也没有什么危险,平平淡淡半个月,就这么到了皇城之中。

第221章:初到顺天 顺天城前,巍峨高耸的城墙,直入云霄,地上有些斑驳的青石板,记录着历史的蹄印。

沈黎坐在马车上,看着城门前人来人往,不禁感叹。

大城就是有底蕴,这城墙高度,可是他小小的仙平好几倍。

就连那朱红色的城门,也格外彰显皇城气度。

不过,这里可算不得皇城,这里只是顺天城的入口,皇城在顺天城的最北方,当年太祖皇帝在此建立皇城,也是为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理想。

即便当初太祖皇帝雄心壮志,但也抵挡不住后世的衰败。

这倒不是指当今皇帝姜承龙,而是前两个皇帝。

姜承龙的父亲,当年不注重国内经济,拼命的印钱做事,结果导致经济崩盘,百姓民不聊生,一百两的银票,甚至买不来一颗白菜。

国内出现叛乱,也算是种好事,虽然现在的银票不是十分珍贵,但比起上一代,要好的太多太多。

城门前,万逸楼已经等候多时。

万江楼思索许久,将他从锦衣卫中除名。

他是一个很有政治嗅觉的都指挥使,否则在东西两厂的联合打压下,他也不会存活这么多年,换做其他人,早已顶不住压力,将锦衣卫解散。

最近,那些被东西厂发配到边疆的锦衣卫,尽数回归,即便是客死他乡的,也会带回衣冠,送与他们的妻儿。

他可是亲身跟着陛下前往仙平县的,深知陛下对沈黎的看重。

可以说,针对老牌贵族的事情,陛下直接将宝,压在了沈黎身上。

在他再三询问沈黎的事迹后,万逸楼便将当初沈黎在金陵所作所为尽数告知,他愈发觉得,此人应该有大才,即便扳不倒老牌贵族,也能与他们对峙。

而且沈黎与西厂有仇,或许可以化作他的刀,斩了西厂这个狗腿子。

万逸楼本来就在锦衣卫领着闲差,加上两人的关系,一直被手底下的人议论纷纷。

大多是议论同知之位花落谁家,之前锦衣卫差点灭亡,大家自然不会惦记什么,现在不一样了,眼看着锦衣卫的人越来越多,下面的人,也开始议论,这万逸楼可是内定的同知大人,到时候只需一些军功,便可上位。

谁让人家的大哥是指挥使呢。

现在好了,将万逸楼推出锦衣卫,这些人也没什么想法了,能者居之。

万逸楼站在城门前,笑着走到马车前。

“小子,好久不见啊。”

沈黎也开着玩笑道:“好胆,敢跟伯爵大人这样子讲话。”

“去你的。”

两人互相寒暄一阵,锦衣卫于大人掏出腰牌,自然一路畅行。

“给你在城南找了处宅子,你先住下吧,唐老,没时间来看你。”

主要还是避嫌。

身为都察院的左都御史,与其他臣子来往密切的话,难免不会让人信服。

沈黎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他转头看向万逸楼。

万逸楼耸耸肩:“我啊,现在不是锦衣卫了。”

他还是那副老样子,吊儿郎当的。

沈黎嘿嘿笑道:“怎么样,我说锦衣卫能起来,便能起来吧。”

“厉害。”

万逸楼伸出大拇指:“昨日听说陛下又在金銮殿发了雷霆之怒,西厂作为特务机构,居然还有反贼渗透,务必严查,当天俞怜青被严重处罚,锦衣卫接手西厂大部分事务,谁都能看出来,西厂要倒台了。”

“这不是你正想看到的吗?”

“我虽然想看到这种情况,但西厂也没那么容易倒,毕竟陛下愿意给西厂机会,锦衣卫也在考验期之内,所以……”

“你想添把柴火?”

沈黎挑挑眉毛:“本伯爵,可不是当初那个贫民窟的穷小子了,即便是买的,本伯爵也算是朝廷内的三品大员,你要是有想法,可以跟我说说。”

“看把你装的。”

万逸楼翻翻白眼:“让你的人,把宅子收拾收拾,我夜晚也搬过来了,咱们去吃饭,给你接风洗尘。”

“这样比较好,你不知道,我这半个月都窝在车里,舟车劳顿,每顿都吃干粮,嘴里快淡死了。”

若是锦衣卫于大人听到这话,怕不是要气死。

这些日子,这小子完全在路上旅游来着。

听说于大人会拉弓,便从军中拿来上好的弓箭带着。

走一路打一路的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那样他没吃过?

仗着官道上的路比较平整,直接在车厢内生炉子,煲汤炖肉烤烧鸡。

他在前面带路还好,那后面断后的兄弟们,可都馋的口水直流。

那车厢飘出来的香味,都没断过。

如果临行前称一下他的体重,再到京城称一下他的体重,绝对胖了不少。

真是造孽啊。

两人说着笑着,带着贺元坝,三人乐呵呵的来到一家唤作梦回春的酒楼。

而锦衣卫府衙,于大人栓好马后,便去大堂述职。

“大人,安全接到。”

万江楼点点头:“你辛苦了,回去休息两天,再过来吧。”

“多谢大人。”

于大人踌躇一下,从怀中拿出那一叠银票:“大人,这是伯爵大人,赏的。”

“这么多?”

万江楼皱眉,看着那一沓银票,他一眼就能看出是多少钱,这出手,也忒阔绰了吧?

“是宣旨当天,伯爵大人前来询问陛下到底什么意思。”

他始终不敢将那一万两据为己有,锦衣卫有自己的纪律,若是如此容易被收买,陛下早就不信他们了。

而且都指挥使万江楼,是个刚正不阿的人,严令禁止手底下的人贪污受贿。

尽管去仙平的只有他一人,但纸终究包不住火的。

万一东窗事发,他怕是脑袋不保。

万江楼收起桌上的卷轴,奇怪道:“你怎么答的?”

“属下就说,指挥使大人要求属下好生照顾伯爵大人,万万不可开罪他,他可是陛下眼前的红人。”

“就这?”

“只有这些,其他的属下不知道,也不敢乱说。”

“行了,你去吧。”

他歪着头,细细琢磨沈黎的用意,圣旨上明明写的很清楚了,这小子还特意话一万两银子买什么消息呢?

可于大人也不愿意走,他满脸纠结:“大人,这一万两……”

“人家伯爵大人赏你的,又不是贿赂你的,拿着呗。”

这一万两,即便是于大人现在不干了,回想也能挥霍一辈子了。

他惊喜的连忙拱手:“多谢指挥使大人。”

“去吧。”

“是。”

待他走后,万江楼皱着眉头。

想必是这小子屁股不干净,心里头有鬼,又怕陛下专程招他进京是为了在京算账,这才花钱买消息。

还好手底下的人告知实情,不然这小子吓的跑了那就麻烦了。

他哑然失笑,连连摇头,第一次还有人怕圣旨上的赏赐的。

陛下圣旨,说赏赐那就是赏赐,没有特殊意思在里面。

而梦回春酒楼内,顶楼包厢,早已被人定下。

沈黎与万逸楼来到包厢后,赫然看到唐大人与另外一个白胡子老头。

“唐老?”

他惊讶不已。

唐寻章也呵呵笑道:“怎么样,伯爵大人,可还记得我这老头子?”

“那可太记得你了。”

沈黎连忙拱手道:“只是,您的身份……”

“放心,老朽已经告知陛下与你有故,陛下也应允了。”

唐寻章起身:“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国子监的苏老。”

“苏老好。”

“伯爵大人可是折煞老朽了,按礼,伯爵大人可是三品大员,老朽该向伯爵大人行礼的。”

沈黎笑道:“苏老说笑了,今日咱们会面,只以老幼评高低,不论官职。”

“苏老看了你写的那些诗词,大为佩服,对你可是仰慕已久啊。”

唐寻章邀请几人落座笑道:“今日听说我前来为你接风洗尘,这不,再三要求跟着老朽前来。”

“苏老治学严谨,晚辈甚是佩服,来,晚辈敬您一杯。”

说着,几个人开始一阵商业互吹,而万逸楼对这些完全不感兴趣,这有这外人,又不好意思疯狂扒饭,顿时如坐针毡。

很快,他感兴趣的事情,来了。

隔壁包厢,一阵阵清脆的破碎声传来,还有阵阵喝骂声,以及酒楼小二的哀嚎声,混作一团。

第222章:天价院子 “这是?”

沈黎端起的酒杯放下,奇怪的看向唐寻章。

天子脚下,皇城之中,这民风都这么彪悍吗?

这要是仙平,早就将他赶出去了。

本来唐寻章请客,现在有人扰了雅兴,他也有些尴尬的捋捋胡须道:“这隔壁,应该是礼部尚书之子,韩子贵,号称是寒门贵子,他家哪里是寒门啊,这泼皮,可仗着他的父亲是礼部尚书,在这顺天城中,横行霸道多年。”

“老子是礼部尚书,儿子却一点礼仪都不懂。”

一旁的苏老也是连连皱眉:“国子监中,几个先生都被他打过,都因为他爹是礼部尚书,不敢开罪他。”

礼部尚书,那可是朝廷正儿八经的三品大员了,而且大渝,目前没人是一品,这么算起来,这可是二品大员啊。

也难怪礼部尚书的儿子这么嚣张了。

沈黎奇怪道:“东西厂与锦衣卫,还有皇城守卫,都不管的吗?”

“这些机构,只管皇城之内,这外面嘛,是众多百姓居住的地方,他们也懒得管,而且礼部尚书韩轻尧,背后有一把大伞罩着呢,这些人也不敢开罪他。”

“多大的伞能罩得住他?天子犯法……”

沈黎一怔,一个重要信息出现在他脑海中。

老牌贵族。

这些老牌贵族,以韩、秦、李、赵四家为首。

其中韩家排第一,内阁首辅秦补拙的家族,才区区第二。

外面传言,韩家的资产有多少,你想都不能想,想想都会受伤的。

这四大家族,外面还缠绕着各种枝蔓,形成一个参天大树,庇护树下的果子,即便是太阳,也照不到这些果子。

他们掌控整个大渝七成的经济,完全掐住大渝的咽喉。

如果沈黎没出现,姜承龙都打算走极端了,培养反贼,发动内乱,到时候趁乱将这些老牌贵族,尽数诛杀,一个不留。

也难怪,这韩子贵能够如此放肆了。

隔壁的声音越来越吵,众人也听清楚了事情原委。

理由是数日之前,韩子贵随口一句让他们留着包厢,到时候他过来吃饭。

也没具体日子,也没定金,酒楼掌柜便没放在心上。

今日他领着一帮狐朋狗友前来吃饭,楼上包厢已经被人用了,他愤怒之下,便将掌柜和小厮抓过来,当着客人的面暴打一顿,若不是客人跑的快,也被他打了。

现在,他正在隔壁,教训着不听话的酒楼掌柜的。

万逸楼倒不是正义爆棚,而是他实在影响到自己吃饭的兴致了。

身负五品修为的他,拳头一握,立马起身要去暴打这纨绔一番。

沈黎连忙按住他。

他初来乍到,还是尽量不惹麻烦为好。

至于这韩子贵为什么不来他们包厢闹事,他想,应该是门口小山一般的贺元坝。

贺元坝站在人群中,如同小山一般,这些纨绔虽然欺男霸女,但也会挑点子。

他们人手不够,是万万不敢惹比自己人多的人的。

“算了,那是礼部尚书的儿子,你惹了事,唐老和苏老在朝中都不得安生了。”

沈黎将他按回座位,笑道:“不管他,咱们吃咱们的,说起来,我这连日来,舟车劳顿,还没饱餐过,为了赶时间,这不,除了那啥,都是在车上度过的。”

“那可太辛苦了。”

苏老寒暄一阵,笑眯眯的说道:“伯爵大人,一路上所见所闻应该甚多吧?”

“呃,还好。”

“那有没有所感呢?”

说罢,两个老头都笑眯眯的凑过来,看着他宛若看个漂亮的大姑娘一般。

沈黎一阵恶寒:“呃,路上太冷了,一直没出去。”

看着两个老头略微有些失落的样子,他又有些不忍:“在仙平,看着大雪纷飞的样子,还是有点小感觉,所以就写了两句……”

“快,说说,念来听听。”

唐老甚至都已经将怀中的小本本掏出来准备记录了,沈黎出品,必是精品,即便是断句,也能流传千古啊。

“呃,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好!”

两人眼前一亮,连忙记录下来:“如此写景,让人眼前一亮,当浮一大白!”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两人对视一眼,都赞叹一声妙,随后唐老气势汹汹的在小本本上誊写,而苏老,则亲自起身倒酒:“哎呀,伯爵大人好文采,辛苦辛苦。”

沈黎哭笑不得的起身接着:“不辛苦不辛苦。”

苏老倒完酒,跃跃欲试的问道:“还有没?”

“呃,还有一首,是送别一个朋友的。”

“来来来,喝口酒,润润喉咙。”

唐老连忙举起杯:“不着急嗷,不着急,慢慢想。”

怪不得。

单纯为了和自己吃饭,唐老应该没这么上心,不过拿诗嘛,他宁愿被皇帝陛下误解,都要过来吃一顿。

沈黎喝完酒,沉默一下:“呃,最后一首了啊,没有了。”

“好嘞好嘞。”

两个老人满脸期盼的看着他,如同两个索要糖果的小孩。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妙哉!”

唐老向苏老得意的挑了挑眉毛,仿佛再说,看,我没骗你吧?这小子真有大才。

沈黎自觉不能再作诗了,自己本来肚子里就没多少存货,再这么一掏,到时候还怎么装比?

而且皇城之中,国子监等教学机构本来就很多,到时候万一自己出名了,人家再来考教自己八股文基础,怕是上来就露馅了。

这种酒局,万逸楼提不起丝毫兴致,他如坐针毡,直到午时之后,两个老人才恋恋不舍的离去,而沈黎也酒足饭饱,跟着他前往新宅子。

至于隔壁打架的韩子贵,早已平息的怒火,后来与一帮狐朋狗友喝的翻天覆地。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沈黎也不想去招惹他们,只是新宅子,有些太小了。

只有三百多平,连花园也没有,进门之后,便是一个屏风,过了屏风,一个小巷子,两边是下人的房间。

那小巷子,只有一丈宽,靠墙一边,还有三寸宽的一个小花坛,里面熙熙攘攘的各种植物,只是现在天气比较冷,光秃秃一片。

这便是前院,看起来十分小气。

屏风正后方,是一个精致的小拱门,后面便是后院。

后院四四方方,西南北三个方向,除去西方,其余两个方向,都只有一个房间,南方还好一些,有一个小书房与房间拼凑在一起。

至于建筑之中的东厢房,则正对屏风,直接没有建立。

四个方向的屋檐,形成一个天井。

若是天阴站在天井中往上看去,犹如牢房一般。

天井中心,一个巨大的柿子树放在中间,不过现在也是光秃秃的。

沈黎哑然的看向万逸楼:“大哥,你这么缺钱吗?我给你一千两,你再租个好一点的。”

万逸楼耸耸肩:“可能,你对于顺天城内的房价,不那么了解。”

“这种小宅子,买的话,需要一万两银子,租的话,每个月五百两。”

“这么贵?”

“你也不看看这是哪里?全国的政治中心,无数达官贵人住在这里,而且一直向北,便是狼族,你知道狼族与我们大渝的生意往来,有多少吗?每个月有多少货物从这边运过去,又有多少货物从北方运回来。”

他轻叹一声:“你知道我住的什么地方吗?大哥,我可住在最南边的贫民窟边缘,那里的房子,每个月租金也已经超过三十两了!”

沈黎啧啧称奇:“真想不到,这里的房价,与现代还是有的一拼。”

说起房价,万逸楼很是委屈:“你知道唐老,一生清廉,为官三十载,在这顺天城内,还买不到一个两居室的小宅子,至今还在租房住呢,朝中大多数大员,都在租房,甚至还有人住贫民窟内。”

“房价这个东西……”

沈黎也是相当无语了。

第223章:进入皇宫 前世买不起房,总不能穿越了还让我买不起吧。

只是,他兜里只有区区两千两银子,买个厕所都不够的。

而且这些老宅子,他住的不是很习惯了,在仙平县,很多设施都已经偏现代化,尤其是厕所。

无奈,手里没钱,还是不要那么浪了,毕竟在顺天城内,应该也住不了太久。

洗漱过后,他找了一处躺椅,舒舒服服的睡个午觉。

只是,刚睡下去,万逸楼就匆匆跑进来。

“宫里来旨意了。”

“这么急的么?”

他皱着眉头,自己早上刚到,消息这么快就传到陛下耳中,自己连请安都没请的啊。

是锦衣卫走漏了风声。

他伸着懒腰,接见了外面传旨的太监。

“陛下口谕,着定安伯沈黎,前往御书房。”

“臣接旨。”

赏赐就赏赐呗,还有这么急的吗?

他洗了把冷水脸,努力让自己精神起来。

这些日子在仙平县,着实过的有些奢侈了,每天下午不睡上一会儿不罢休,贸然来顺天不睡午觉,很不习惯,整个人都感觉萎靡了几分。

不过陛下召见,那必须要去的。

万逸楼帮他租了辆马车,赶往皇城。

顺天城比起金陵来,各处的建筑也更加茂密,那些小巷子只有金陵的一半,街道上的人也多了许多,有些地方,几乎是人挨着人,犹如集会一般。

也怪不得古人当街纵马会踩死人了,这种情况,别说一匹马了,一块砖头扔进去都得砸死几个人。

传旨太监唤作貂蝉,或许知道这位伯爵大人将会是陛下眼前的红人,对沈黎也格外热情,一路上便介绍城中四处风土人情。

“伯爵大人,这顺天城,各处街道四通八达,分为一十八坊,每一坊,都有专门的人负责管制,官职如同县令一般,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兰桂坊,那里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一条街,几乎全是风尘之所呢。”

沈黎啧啧称奇,一条街的青楼,那当真壮观,有时间带着万逸楼过去看看,他依稀记得,在金陵时,万逸楼可是经常去添香楼嫖·娼的。

“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藏书阁。”

“藏书阁?”

他伸着脖子,藏书阁那不是图书馆吗?怎么成青楼了?

小太监貂蝉笑呵呵的说道:“伯爵大人有所不知,坊间传闻,这藏书阁的幕后东家啊,说了一句话,所以新青楼叫做藏书阁。”

沈黎眉头一挑:“书中自有颜如玉?”

“正是。”

貂蝉笑眯眯的拍着马屁:“伯爵大人当真聪慧,奴才还没说,伯爵大人就能猜出来,这藏书阁之所以这么出名,则是因为里面的姑娘好,各个出落的水灵的呀……”

水灵你也玩不了。

沈黎腹诽一句。

“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这藏书阁中的头牌,小奴儿,哎呦,那大眼睛,小脸蛋,可谓人间极品呢,无数达官贵人想要一亲芳泽,可人家始终卖艺不卖身,伯爵大人若是有兴趣,等见了陛下,再转回来看看,一扫一路上的阴霾呢。”

貂蝉越说越好色,狐狸眼中尽显淫·荡,沈黎想不通,你一个太监,说起青楼来,比我还激动,到底我是太监还是你是太监啊?

不过,到了顺天第一件事情,居然是得知小奴儿的消息,这个叫做姜奴的谋反女子,此来皇城,目的昭然若揭,定是要对皇帝不利,或者策反朝中大臣。

这些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她走她的阳关道,自己走自己的独木桥,井水不犯河水,况且,自己跟她不是很熟。

沈黎跟着笑着,从怀中拿出一百两银票,塞在小太监手中:“多谢小公公指路,小公公辛苦了。”

小太监眼前一亮,连忙不留痕迹的拿下银票:“多谢伯爵大人厚爱了。”

他喜形于色,对沈黎也更加上心了,一路上,如同导游一般,卖力的讲解这宫墙之外的各个坊间。

只是他出宫甚少,言辞有限,好不容易到了皇城脚下,他才松了口气。

“伯爵大人,宫中行走,严禁大声喧哗,还请伯爵大人注意。”

沈黎点点头,四处观望。

到处都是汉白玉铺垫的地板,当真奢华。

如此大的皇城,也不知道需要多少这种汉白玉。

而且屋顶上的金瓦,在微弱的阳光下,烨烨生辉。

这应该不是纯金的,应该是琉璃中加入了金粉制作而成。

当年的马可波罗,来了元朝皇宫后,回去与人高谈阔论,其中便谈到皇宫,这里面如何如何奢华,就连屋顶的瓦,那都是黄金做的。

现在看来,尽管不是黄金,恐怕也是造价不菲,不是自己那个仙平小县城所能比拟的。

举国之力建造的宫殿,当真举世无双。

这都是民脂民膏啊。

他一路想着,很快便到了御书房。

这御书房,宽阔无比,比万逸楼租的宅子都要大上几倍。

皇帝还是好啊。

他啧啧称奇,很快便皱起眉头,因为他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陈老板的护卫,竟然穿着飞鱼服出现在御书房。

而且,与那些普通黑色飞鱼服不同,这人身穿的飞鱼服,竟是香色,也就是淡黄色。

据他所知,锦衣卫的官职中,指挥使身着香色飞鱼服,同知身着红色飞鱼服,佥事、镇抚使身着紫色,千户身着蓝色,下面的小兵,身着黑色。

而且锦衣卫的衣服,也不是随时都可以穿的,千户以上的飞鱼服,都是由陛下所赐,那些下面的,都是指挥使颁发,至于穿着时间,黑色的,在抓捕要犯的时候可以穿。

其他任何颜色,除了大型宫廷活动与侍奉皇帝,都不能穿。

再就是抓捕同品级官员,可以穿。

沈黎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猜出这陈老板是干啥的了。

能让锦衣卫都指挥使做护卫的,整个大渝恐怕只有一人了。

我草,他是皇帝!

一时间,他只觉得头皮发麻。

身穿香色飞鱼服的万江楼,似笑非笑的站在一旁,仿佛在说,你小子,完蛋了。

沈黎仔细想想,貌似,自己也没得罪过皇帝陛下吧?

当初自己一行人还以为他是越县定远伯派来的奸细,险些没弄了他。

真是好险。

很快,龙案后的屏风传来一声轻咳,接着陈老板双手提着腰带走出来。

“唔,好久不见啊,伯爵大人。”

姜承龙随手从一旁小太监的盘子中,拿起一颗黑乎乎的东西。

沈黎知道,那是槟榔。

“番邦进贡的槟榔,要不要尝尝?提神醒脑。”

他嚼着槟榔,似笑非笑的看向沈黎:“伯爵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呃,微臣叩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沈黎连忙道:“陛下,当日在仙平县,臣是真不知道您就是当今皇帝啊,否则……”

“否则借你几个胆子你都不敢坑我五十万两银子?”

姜承龙想想那一万匹的布还堆在他的私人仓库,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价钱,傻子才会买!

卖不掉,根本卖不掉。

五十万两,完全就是打水漂了。

沈黎脑海思绪快速纷飞,原来陛下是因为这个事情心中不忿,他忙道:“那布,臣愿意高价收回。”

“一百万两。”

“啥?”

他伸着脖子:“您这价钱太贵了,说实话,臣……买不起。”

“那你有多少钱?”

“两千两。”

“啥?”

姜承龙也学着他的样子,然后拔高音调:“万江楼!欺君之罪当该如何?”

“斩立决!”

……

沈黎只觉一个头两个大,皇宫之中,御书房之内,陛下贵为天子,不谈政事谈生意。

这一百万两银子,估计是他铁了心想坑自己了,这是要找回场子啊。

你是老大,你牛比。

他叹口气:“陛下莫急,臣想想办法,争取早日将那批布买回来。”

“哎,甚好,甚好。”

姜承龙这才满意的坐回龙椅:“找你过来呢,有事,有大事。”

“陛下不是叫臣进京接受赏赐吗?”

“赏了啊,上好棉布一万匹!朕的棉布好啊,一匹更比六匹强!”

沈黎一头黑线,这不是我的台词吗?而且,这还是我花钱买的!

纵使他有千般不愿,也捏着鼻子认了。

他貌似有些明白,那些古人,为什么要造反了。

姜承龙歪着头,看向有些不服气的他:“你当过教书先生吧?”

第224章:春闱主考 “呃,教过一点点。”

沈黎比了个手势:“臣也没读过什么书,只是教仙平县的学生们,学点生存技能。”

“这课本,是你编写的?”

说着,姜承龙对着太监勾勾手指,小太监貂蝉立马躬身走过来,双手取走他手中的课本,再送到沈黎手中。

这帮王八蛋,连课本都卖,回去看我不整治整治你们!

沈黎拿着课本,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是臣编写的,都是乱编的。”

“很不错。”

姜承龙吐出槟榔:“太子看了很喜欢。”

难道是打算让我做太子师父?那可是三公啊!

所谓三公,就是太师,太傅,少师。

其中太师与少师,都是教太子习文的,至于太傅,则是教太子习武的。

虽然是虚衔,但前途不可限量。

现在的太子,就是以后的皇帝。

那皇帝陛下的老师,待遇会差吗?

答案是不会。

“你猜的不错,朕有打算让你去做太子少师,但在这之前,你得办一件差事。”

姜承龙看出沈黎的猜想,便直接了当道:“听说过春闱吗?”

“听说过一点,不过臣没学过八股文啊!”

沈黎皱着眉头,难不成让自己去阅卷?

他没学过八股文,怎么教授太子?怎么去阅卷?

这也太儿戏了。

“朕也没打算让你出题。”

姜承龙抛出个重磅炸断:“让你做主考。”

“啥?”

“你能不能别总是啥啥啥了?让你做,你就做!”

他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怎么着,这点小事你都做不好,将来还怎么成为肱股之臣?”

沈黎一阵头大:“陛下,臣一没才学,二没功名,做主考,谁会信服我啊?”

“那是你的事情,不是朕的事情,好了,事情就这么定了,而且,礼部尚书韩轻尧会协同你。”

又是这个礼部尚书。

怕是往年就是这位礼部尚书做主考吧?现在他要以自己为首,协同自己做事,怕只怕他心中不忿,到时候给自己使小绊子,到时候出了问题,再反手参自己一本。

这皇帝陛下,到底玩的哪一出,这是要把人架在火堆上烤啊。

再有九天,就是春闱了,时间这么紧,要怎么搞?

姜承龙笑呵呵的说道:“放心吧,朕相信你。”

你相信我有个屁用啊,那些老夫子们,知道我不懂八股文后,到时候一个个趾高气扬的,怕是极难管理。

他沉吟一番:“陛下,有些事,臣要事先说好,臣不懂八股文,至于这阅卷问题,不归臣来管,所以若是好的文章被埋没,则不是臣的问题,臣唯一能做的,则是保证考场秩序以及学子们的安全。”

“你倒是会讨价还价。”

“臣从未参加过这种八股文考试,也从未写过八股文,对这方面一窍不通。”

“行吧,那便按你所说,阅卷有偏差,朕自然会找国子监的麻烦。”

“多谢陛下。”

他长叹一口气。

这是要干什么?怕是这一遭,要得罪不少老头了。

他这个主考,实际上也就是保安队长而已。

春闱,是替国家选拔人才的,专业的事情,最好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对了,那匹布,回头万江楼带你过去接手,记住了,欠朕,一百万两银子。”

他叹气的幅度更长了。

这完全就是抢,钱有这么好赚的吗?

但陛下就是天,不答应也得答应。

“臣遵命。”

殊不知,那是皇帝陛下私人小金库的钱,五十万两花出去,他得多少年才能攒回来啊?

当初,姜承龙想起这一万匹的布,都气的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让他去卖布,天家的尊严何在?

万江楼将他领出御书房,一路寒暄几句。

“恭喜伯爵大人了,做好这件差事,您这买的官,怕是要直接做实了。”

“你的意思是,陛下是打算将我封为正常的伯爵?”

正常的编制,他的权利也会大很多,封地也会变大一些,那个时候,自己扩建城墙的事,则能一笔勾销。

万江楼自然不能明确的告诉他,他耸耸肩:“这个下官可不敢乱说,伯爵大人请回吧,明日一早,记得上早朝。”

“多谢指挥使大人。”

“不客气。”

出了宫门,万江楼本来还想谢谢沈黎安排的秦府刺杀,但想想还是算了,这事心里知道就好,而且他与沈黎来往过于密切,陛下心里不舒服,大家都得倒霉。

沈黎坐在马车上,只觉一阵头大。

回去之后,他将此事告知给万逸楼之后,万逸楼竖起大拇指:“恭喜你,成为朝堂所有大臣的弹劾对象。”

“没这么恐怖吧?”

“你懂个屁啊,现在的朝堂百官,多出自秦补拙的手下,那些学生考试后,被送到六部历练,你想想,六部之首是谁?”

“秦补拙。”

“那就是了,那些学生,自然会巴结秦补拙,名义上也会将他当成老师,你想想,秦补拙为官数十载,手底下有多少学生?甚至他不开口,那些人的唾沫星子都得淹死你。”

万逸楼嘿嘿笑道:“陛下当真给你找了个好差事,只要你能顶得住,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沈黎瘫软在躺椅上,任由小新替他揉着肩膀。

“得罪了礼部尚书,那就是变相的得罪了秦补拙,你想想,春闱可是为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秦补拙这么多年收了多少学生,自是知道这其中的好处,你突然横插一脚,他会爽了?”

“肯定不爽啊。”

他苦着脸:“陛下这真是打算重用我呢,还真是他娘的看得起我。”

“慎言!这是顺天。”

皇帝他娘,自然是太后了,辱骂太后,那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行了行了,让我想想该怎么办吧。”

他揉揉太阳穴:“对了小新,官袍帮我拿出来,记得润一润,明日少爷我要上早朝了。”

小新柳眉微蹙:“少爷,早朝是谁啊?为什么您还要穿着官袍去上……”

……

兰桂坊内的藏书阁,小奴儿静静的抚着琴,琴声萧瑟,略微有些凄凉。

侍女走过来,微微一福:“圣女,沈黎到了。”

“嗯,我知道了。”

她眼波微微流转,从沈黎出仙平第一天,她便收到了消息。

这个人,她果然没有看错,是有大才的,一人能将一城治理的堪比皇宫,百姓们安居乐业,正是她们需要的人才。

皇宫中也传回来消息,陛下要让他做春闱主考官。

这次,顺天该热闹起来了。

侍女小兰有些不放心,这京城的公子哥们,可不像其他地方。

这些公子哥,不仅有才,还有背景,欺压民女的事情经常发生。

小奴儿的艳名传出去之后,无数公子哥展开激烈的攻势。

眼看软的不行,他们就要来硬的。

若不是这藏书阁背景深厚,早已被这些纨绔给掀翻了。

昨晚,老鸨又被打了,原因是那些求爱不成的公子哥们恼羞成怒。

这样下去,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圣女,那些公子……”

“无妨,招架不住,我自会护着自己。”

小奴儿轻轻拨弄琴弦,传来一阵肃杀的琴音,她嘴角渐渐扬起:“如此热闹的地方,沈公子不来玩玩,岂不是浪费了大好青春?”

“您是打算上门请他过来吗?”

“算了,他这人啊,吃软不吃硬,我若去邀请的话,怕是适得其反,他身边不是有个万逸楼吗?让小翠儿请他。”

万逸楼,可是这位小翠儿姑娘的常客。

请他来,万逸楼自会带着沈黎出门见识见识。

到时候自己再说一下心上人是沈黎,这帮公子哥,自然会将矛头转向沈黎。

她微微笑着,天道宗各处的棋子,基本上已经完善,接下来,就是将水,搅浑。

第225章:逛藏书阁 北方相比南方,还是要阴冷许多。

金陵这个时间,基本上可以褪去大氅,穿着棉袄即可,可这顺天城内,即便是披上大氅,还有些阴冷,尤其是夜晚,那股寒冷简直刺骨。

皇宫真好啊,还有地龙可以烤。

夜幕逐渐降临,沈黎躺在椅子上,盖着大氅,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惊醒。

一旁的小新早已生好炉子,备好饭菜。

“少爷,他们说这个叫炕,坐这上面要暖和许多。”

沈黎点点头:“这个我知道。”

虽然他没去过北方,但在信息发达的现代,他已经了解过了。

“嗯嗯,夜晚睡这上面,只需要弄点薄被子便可以御寒呢。”

小新摸着有些发烫的炕,啧啧称奇道:“这么暖和,适合做一些运动。”

“什么运动?”

沈黎伸着脖子,瞬间明了,不禁一头黑线:“你是吃春药拌饭长大的吗?”

“少爷讨厌。”

她红着小脸匆匆出去,险些与过来的万逸楼撞在一起。

万逸楼不明所以的挠挠后脑勺:“她这是怎么了?”

“冬天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人家这是想念春天呢。”

沈黎蹬掉软底棉鞋,盘坐在炕上:“该吃饭了,你这风尘仆仆的干啥呢。”

“有局啊。”

万逸楼拎着信封,在他面前晃了晃:“藏书阁听说了没?”

“啊,听说了一点。”

“里面一位佳人,已经深深的爱上了我,这不,写了情书,请我去约会。”

他一脸骚包的在信封上仔细嗅了嗅,随后一脸满足的吐出一口浊气。

“青楼女子,请你约会,无非就是惦记你那腰包的两个钱呗。”

沈黎撇撇嘴:“那娘们儿绝不是什么好人哪。”

“哈哈,你嫉妒,你羡慕,嫉妒可会使人扭曲滴。”

万逸楼又仔细嗅了一遍那带有香味的信封:“哎呀呀,我今晚可是有着落了。”

“我看你是有什么大病吧。”

沈黎哭笑不得道:“你还是快走吧。”

“你去不去?”

“我去那里干什么?我又没钱。”

“我请你啊。”

他一怔,没钱才更要去青楼啊。

那一万匹的布,怎么处理?

正常卖,肯定卖不上价钱,那就得考虑到其他办法了。

正好自己做的月事巾被小新带来一包,拿来打开市场刚刚好。

他忙转变话风:“走走走,我跟你一起去。”

万逸楼皱眉:“你不是不打算去吗?”

“看你这话说的,你请我啊。”

沈黎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让他有些踌躇。

因为,他也没什么钱。

锦衣卫之前本来就日薄西山,那些俸禄直接对半砍,年薪二十两,现在变成十两了,即便是都指挥使,一年也不过一千两银子。

作为一名锦衣卫小兵,万逸楼过的无比清贫,就连租下这套豪宅,也是他借了万江楼许多银子。

藏书阁作为顺天顶级会所,消费自然不会低。

随随便便的一个姑娘,都是五十两起。

他手中,只有七十两银子。

男人没钱,自是没底气。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怎么样,没钱了?”

“谁说我没钱了!”

丢什么也不能丢了面子,万逸楼心一横,打算出去干一票,瞬间又萎靡了。

这是顺天,不比其他地方,若是有人被劫,到时候锦衣卫亲自出马,自己怕是要难过了。

“行了,我还有一点点钱,走吧。”

万逸楼心中不是滋味,但又无可奈何,只能苦笑一声,跟着他前往青楼。

至于小新与大块头贺元坝,只能待在家里吃粥了。

两人乘坐马车,摇摇晃晃,朝着兰桂坊走去。

顺天确实要比金陵繁华许多,一路上,处处张灯结彩,进入兰桂坊后,到处都是青楼的招牌,让人流连忘返。

“这里啊,就是顺天城中的销金窟,王公贵族,没有不来过这里的。”

万逸楼解释道:“就连皇室中的皇子,也有来过这里。”

“那陛下也答应啊?”

“陛下早就对他们失望至极了,只要太子不出门,其他几个皇子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他耸耸肩:“其实也是受了一些人的熏陶。”

“谁?谁敢熏陶皇子逛青楼?”

“自然是盛贤王了。”

沈黎点点头,对这位盛贤王也有所耳闻。

姜承龙这一代中的所有皇子,当年夺嫡中,只留下三个人。

盛贤王姜承献,皇帝姜承龙,还有七王爷姜承阳。

七王爷镇守北方,并无封地,是北方的三军之帅,当初萧林焕要找的,也是这位七王爷。

只是前往北方,顺天是必经之路,根本去不了。

至于这位姜承献,传说他是一位声名狼藉的皇室纨绔,好玩乐,不理政事,每日都是各处画舫中醒来,家中更是美女如云,妻妾成群。

姜承龙本来对他有些忌惮,但这位盛贤王,一连几十年都不上朝,不理政事,又绝了他想分封的心,干脆留在顺天,让他在自己眼皮子地下,快乐的玩耍。

姜承献自然乐在其中,每日万花丛中过,号称花丛小蜜蜂。

由于其独特的地位,即便他废物,也不敢真的有人对他动手。

打了皇帝的弟弟,那可是杀头的罪过。

即便是那些纨绔子弟,也深知此人不能与其发生争斗。

他这个样子,自然落在了姜承龙儿子的眼中。

他也是皇帝的弟弟啊,可以不理朝政,没钱的还可以找皇帝要,只要不造反,一辈子荣华富贵,衣食无忧。

爽,太爽了。

甚至太子也想这样。

这也导致姜承龙的几个儿子,成日与这位盛贤王厮混在一起,一点皇子的样子都没有。

眼看着藏书阁到了,外面居然没有老鸨龟公出来迎接。

万逸楼倒是习以为常,笑道:“这藏书阁啊,一共五楼,每一楼的价位都是不同的,至于那顶楼,则是花魁坐镇,上去看一眼,便得五百两银子。”

沈黎不可置信道:“我看她一眼,就得五百两,那我要是Rta一晚,那得多少钱?”

“不要钱。”

他神秘兮兮的说道:“实不相瞒,这顶楼啊,是小奴儿。”

“我早就知道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是啊,你想想,她可是反贼。”

他压低声音:“锦衣卫数次想来探查,但她不露面,根本没得查。”

“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啊?”

沈黎无奈道:“我与她,只是在金陵一面之缘而已。”

“行了行了,买牌。”

万逸楼也不打算在人多的地方谈论这种事情,他走到柜台,沈黎跟在他的身后。

这倒是让沈黎耳目一新。

柜台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牌子,每个牌子上都写着一个姑娘的名字,牌子背面,有明码标价。

另外,酒菜分为下中上三种,顶级酒菜,一千两一桌,中级酒菜五百两一桌,下等酒菜免费送。

不过这下等酒菜,怕是也没人愿意点,既然是免费,那极有可能是前两个等级的剩菜。

或许有那种省钱的,但佳人入怀,一脸鄙夷,哪个男人受得了如此奚落?

牌子也分为五层,可以随意挑选。

最底层的,只需三十两,二楼是五十两,三楼一百两,四楼二百两。

五楼,看一眼五百两,还得是有身份的人才能进入。

商人,是不配进入五楼的。

没有牌子的女子,那是已经有客人了,谢绝打扰。

掌柜的已经事先将小翠儿的牌子留着,就等万逸楼的到来。

万逸楼拿着牌子,笑嘻嘻的看向沈黎:“兄弟,你这打算去哪里啊?”

“我,随便看看了。”

沈黎耸耸肩,他对这些地方,没有太大兴致,转两圈就当开开眼界,然后回家算了。

谁知掌柜的却笑道:“这位,应该就是沈公子了吧?”

两人对视一眼,沈黎奇怪道:“你认识我?”

“五楼,小奴姑娘有请。”

……

第226章:打死他 “小奴儿姑娘,本公子素闻你喜爱诗词,前几日风雪大作,偶有所得,还请点评。”

礼部尚书之子韩子贵一席白衣,轻摇折扇,显得温文儒雅。

只是,这么冷的天,还摇扇子,多少是带点病了。

小奴儿清脆如铃的声音在纱帐后响起:“韩公子请赐教。”

韩子贵轻咳一声,颇有些得意。

这诗,可是他的老师,今天下午偶有所得,还没来得及说出去,便被他看到,顿时惊为天人。

老师不愧是老师,当真文采傲世。

他收起折扇,缓缓踱步道:“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众人眼前一亮,顿时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喝彩声。

“好!”

自古以来,梅花都是文人墨客争相描写的花卉,它在文学中,以傲然不屈为名,多用来体现风骨。

韩子贵这首五言绝句,不敢说后无来者,怕是前无古人了。

整个顺天,怕是没人写梅能超出其右。

众人纷纷赞叹,就连纱帐中的小奴儿也忍不住较好。

尤其是“墙角”这个地方,特定的环境,更添梅花傲骨。

若是改成花圃,花坛等词,完全没这个效果,因为墙角更加孤僻,梅花在此盛开,偏偏有种“遗世而独立”的美感。

而且后面层层递进,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

其中,凌寒中的“凌”字,炼字炼的极好,一个“凌”,已然突出梅花的迎头而上的不屈风骨,多一字少一字都写不出这种感觉。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层层递进,引出自己的思想。

碧如做学问,做人等,就要如梅花一般,暗香,诗中写的是梅花的香味,实际上是想表达文人的才华。

这怕也是韩子贵的自我形容吧?

众人一阵赞叹,什么时候,韩子贵也能写出如此好的诗了?

不过在场大多是读过书的,深知这诗,在古文上是没有的,应该是近期所做。

而且附和时令,冬天刚过,韩子贵有所得,也是正常。

小奴儿想的不同。

正常?正常个屁?

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他岂能写出如此诗句?

她可以断定,是抄袭的。

可众目睽睽,也不好揭穿他吧。

刚好上楼的沈黎,听到楼上文人墨客的点评,不屑的耸耸肩。

这不是中午自己写给国子监苏老的诗吗?怎么流落到青楼泡妞了?

他欲言又止,本想拆穿这个韩子贵,但想想明日早朝,自己就要与他老子一起共事了,现在要是得罪了他,明日怕是更难在朝堂上存活。

小奴儿嫣然一笑:“这位,就是奴家与众位公子所提的定远伯沈黎,此人在诗词上造诣极高。”

剩下的,她不用说了,这些公子哥,自然会与沈黎纠缠起来。

沈黎一愣,转身就要走,却被两个小厮拦住。

韩子贵无比骚包的摇着扇子:“你就是沈黎?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官的那个?”

“正是,你想怎样?”

事到如今,人家都找上门了,不接招倒是显得自己怂包了。

“想怎样?不是说你诗词造诣高吗?这样,你能写的胜出我这首《咏梅》的,便算你赢,如何?”

“我赢了又如何?输了又能咋地?”

“能咋地?”

韩子贵不屑的耸耸肩:“赢了,你可以顺利的滚,输了,老子就干死你,让你沽名钓誉!”

沈黎深吸一口气,单手缓缓摸到腰间火枪。

没必要,不杀他,留着他,杀了他,我也走不出顺天城。

他内心疯狂的安慰自己,随后邪笑一下:“谁告诉你,这首诗,叫做《咏梅》的?”

“嗬,自然是本少爷自己取的,本少爷的诗,想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名,还要通知你么?”

“国子监苏老,跟你是什么关系?”

韩子贵一怔:“怎么着?你是打算攀关系认亲戚吗?告诉你,不好使!”

沈黎轻笑一声,绕过他,拉开一张椅子坐下,对着侍女勾勾手指:“上茶。”

侍女连忙送来茶水。

他轻轻呷了一口茶水:“我呢,今日一早,刚到的顺天城,便被苏老接过去在梦回春酒楼吃饭,吃饭之时,大家互相攀谈了一句,本伯爵呢,便将东西偶有所感告知了苏老。”

“还本伯爵,你一个花钱买的伯爵位,嚣张什么?告诉你,这里在座的哪一位,都要比你的家世显赫。”

韩子贵也学着他,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翘着二郎腿,对侍女勾勾手指:“上茶。”

沈黎无奈耸耸肩,小孩子思想而已。

“这位,是户部尚书之子,朝廷二品大员,掌管天下钱粮,这位,是礼部侍郎,从二品大员,这位,是咱们大渝当今皇帝的儿子,四皇子!”

“至于我,礼部尚书之子,韩子贵。”

他缓缓凑过来奚落道:“你一个买的伯爵,还是三品,你装什么?”

“哦,礼部尚书之子,礼部,应该管理朝中礼制礼仪的吧?”

沈黎慢悠悠的学着他翘起二郎腿:“礼部尚书之子,居然连最基本的坐姿都没学好,这……啧啧啧……”

这就是明显的说韩子贵没有家教了,坐在纱帐内的小奴儿莞尔一笑,她一副看戏的姿态,也不去劝架。

对她来说,打的越激烈越好呢。

韩子贵恼羞成怒的一拳砸在桌子上,将被子震倒,茶水洒了一桌,他也不在意,隔着桌子怒气冲冲的凑到沈黎的脸上:“小子,你再敢多说一句废话,老子就废了你!”

迎接他的,是沈黎黑洞洞的枪口。

“年轻人,别这么暴躁嘛。”

沈黎微微笑道:“你看,大家都是以文会友的嘛,你这出口成脏的,实在有辱斯文啊。”

“你以为你拿个破管子就能吓住我吗?”

韩子贵不屑的拨开他手中的火枪:“今天晚上,本公子不想动武,赶紧写。”

他没见过火枪,自然不知道这里面的威力。

无知者无畏。

沈黎缓缓收起火枪,端起茶杯呷了一口继续道:“当我将这首《梅》念给苏老后,苏老还没说话,隔壁包厢就打起架来,那个领头的打人者,自称是什么礼部尚书之子呢。”

“小子,给过你机会了。”

韩子贵羞的脸面通红,顿时恼羞成怒,他朝后勾勾手指,两个护卫狞笑着捏着手指,缓缓走过来。

四皇子姜魁连忙起身:“韩子贵,定远伯说了,今日以文会友,你收起你那纨绔一套,你越是恼怒,越是说明人家说的是真的。”

实际上,不管沈黎有没有说出经过,这在座各位,哪个对韩子贵不了解的清清楚楚?

就这声色犬马,声名狼藉的纨绔,能做出如此好诗?

狗都不信。

韩子贵悻悻的挥挥手,示意侍卫退下,他冷哼一声威胁道:“小子,今日有皇子殿下保着你,改日,你可得小心些!”

沈黎点点头,微笑道:“多谢四皇子殿下。”

随后,他又看向韩子贵:“韩公子,你家世显赫不假,我虽然是买的官,也是朝廷三品大员,你当众威胁要我好看,是要打算半路截杀朝廷三品大员吗?哦,我明白了,礼部尚书的家世,果然显赫,连朝廷也不放在眼中,朝廷大员说杀就杀,好大的官威啊,这要是再做几年的礼部尚书,怕不是比皇帝还厉害啊,怎么着,你韩家是打算谋反吗?”

“放屁!”

韩子贵再愚蠢,也不敢当着四皇子的面搭这腔,这口黑锅谁敢背?他顿时怒道:“沈黎,你嘴皮子玩的再好,有些话,陛下与殿下都不会信你,我韩家忠心耿耿,你再诬陷我家,明日早朝我爹必定参你一本。”

“哦,你爹参我啊,那你怎么不参呢?怕是你没资格上朝吧,你有功名吗?貌似没有哦。”

沈黎微微笑着,下面的万逸楼好奇之下,跟护卫说了声是他的护卫便上了五楼。

“办完了?”

“嗯,办完了。”

万逸楼看着沈黎,沈黎正在看着上面烧了不到三分之一的香,若有所思。

“不是,我还没办呢,听到上面吵,就来看看。”

“哦,没事,吵架呢,你来的正好。”

沈黎耸耸肩,继续笑着看向韩子贵:“韩公子这是怎么了?恼羞成怒了?气急败坏了?还是黔驴技穷了?”

韩子贵深吸一口气,走到四皇子姜魁面前:“殿下,您也看到了,这小子,欺人太甚。”

姜魁沉吟片刻:“最好还是不要仗势欺人。”

“我要是能忍下去,那还是个男人吗?”

他怒吼一声,直接破音了:“给我打死他!”

第227章:暴打韩子贵 一时间,整个藏书阁五楼一片鸡飞狗跳,号称没有背景没有官职没有功名不上进的五楼,今日也开启了地痞流氓打架的模式。

韩子贵的侍卫们,都是练过两三年猫脚功夫的外家高手,根本不是万逸楼的对手。

万逸楼本就练轻功出身,速度极快,三招两式解决了这些外家高手后,一把抓住了韩子贵。

他现在可是个自由身,又不怕连累到谁,他早就看这些纨绔不爽了,只是之前有锦衣卫的官职在身,不敢动手。

现在好了,在沈黎的默许下,他可以随便动手。

沈黎端着茶杯,依旧坐在原来的地方。

“大家都安静一下,今日是这韩子贵找茬,本伯爵迫不得已,才出手反击的,你们都看到了,是他先动的手。”

万逸楼找来几个布条,将他双手反绑在背后,丢在一旁的地上。

“混蛋,我可是礼部尚书之子!”

韩子贵怒骂道:“等我出去,自然要你狗命!”

沈黎耸耸肩:“那我不如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宰了你吧。”

众人吓了一跳,四皇子姜魁连忙劝说道:“定远伯,万万不可,这韩子贵纵有万般不是,也不是你能打杀的,你杀了他,到时候你也得搭进去一条命。”

“开个玩笑。”

他继续端着茶杯,对着侍女勾勾手指:“倒茶。”

“韩公子,我劝你不要再找不自在,你爹即使是礼部尚书,与我沈黎也没有关系,他权势滔天又如何,总不能杀了我吧?”

他缓缓起身:“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这般行径,你爹就算是再厉害,迟早也会被你害死。”

“放屁,混账东西!”

韩子贵弓着身子,在地上宛若一条毛毛虫,从来没人敢对他这样,他发誓,一定要沈黎付出代价。

“你给我等着!你死定了!”

“草拟吗的,你一个买的三品伯爵,敢骑在老子头上拉s,你等我出去,你就完了!”

……

他一直在一旁喝骂,沈黎突然转身咧嘴笑了,搞得他一怔:“你,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

沈黎笑眯眯的招手:“把他扒光,吊在栏杆上,让整个藏书阁的客人们,都好好看看礼部尚书大人儿子白花花的屁股。”

万逸楼踌躇一下,这样会不会太过了?

不过转念想想,这货常年横行霸道,早已养成睚眦必报的德性,即便沈黎现在放过他,怕是他半夜都会纠集人马前来寻仇。

还是一不做二不休吧。

他将十指捏的啪啪作响,然后走上前,三下五除二便将这位韩公子剥个精光,只留下个底裤。

“混蛋,你干什么?快停手啊!”

韩子贵连连后退,抵在墙角有些瑟瑟发抖,不知道是冻得还是吓的。

万逸楼根本不理他,转而问想沈黎:“要脱底裤吗?”

“既然都得罪了,那就得罪到底了。”

沈黎耸耸肩:“这样,你回去一趟,叫贺元坝带着留声机过来,我送给这小子个大礼。”

“好嘞!”

万逸楼不愧是五品高手,对于真气的拿捏,简直出神入化,只需一掌,便将韩子贵的底裤震个稀烂。

然后,他笑着将韩子贵双手捆起来,掉在五楼的栏杆上。

从上往下看去,这五楼还是比较高的,普通人掉下去,若是姿势不对,怕是脑浆横流。

而沈黎倚着栏杆而坐,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拿着小刀细细的削着皮。

在他旁边,刚好是吊着韩子贵的绳子。

那些侍卫家丁各个不敢上前,生怕这疯子突然斩断绳子,自家少爷掉下去再摔个半身不遂,那麻烦可就大了。

四皇子姜魁一直在好言相劝,他真不想弄出什么事情,即使这事情与他无关,不过这胆大包天的沈黎,倒是挺让他赞赏。

韩子贵在这京城之中,可谓是横行霸道,有的时候连他这个皇子的面子都不给。

他没办法,他虽然贵为皇子,但无实权,所有人都知道陛下不想管他们,所以宫中侍卫也不可能陪他出来打架,不然那成什么样子?

今日沈黎虽然做的有些过火,但也解了他心中许久的怨气。

这其中的众多纨绔,也看不惯韩子贵的嚣张模样。

他们家是四大家族之首,这家伙给他装的,仿佛他就是太子一般。

下面被吊着的韩子贵破口大骂,他料定沈黎不敢真的杀他,于是乎,各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

本来下面每个楼层的嫖客还没注意到他,他这么一嚷,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若是有人有手机这玩意儿,分分钟给他拍个视频发到往上骗点击了。

人们议论纷纷,他愈发觉得丢脸。

礼部尚书的儿子,被人脱光吊在青楼里,传出去,不让人笑掉大牙?

他越耻辱,越是辱骂沈黎。

沈黎笑眯眯的,也不理他,待苹果削完,他用力啃一口,看向红纱帐内的小奴儿。

“小奴儿姑娘,现在说别来无恙,那可太见外了,而且现在本伯爵,已经有恙了。”

小奴儿微笑起来,笑容中,似是夹杂着久别重逢的愉悦:“公子别来无恙。”

“嗬,既然如此,那本伯爵便要为姑娘写上一首诗了。”

“小奴洗耳恭听。”

沈黎轻咳一声,缓缓吟哦道:“名参十二属,花入羽毛深。”

“守信催朝日,能鸣送晓阴。”

“峨冠装瑞璧,利爪削黄金。”

“徒有稻粱感,何由报德音。

其中一人,眼前一亮,连忙鼓起掌来:“好!”

等看其他人都脸色古怪的看着他时,他讪笑着停下鼓掌。

这诗,写的自是极好,但送给小奴儿,那就是妥妥的骂人了。

因为这诗,没有一句提鸡,但每句都在写鸡。

这还是当初写给万逸楼,让万逸楼送给小奴儿的。

当时万逸楼跑得快,没吃到大逼斗。

但他没法跑了啊。

小奴儿怒气冲冲的走出来,“啪”的一巴掌,连带他手中的苹果一同扇飞出去。

众人同时打了个哆嗦。

这娘们,够辣。

她想想就气,转而走到那个鼓掌的纨绔面前,又是一巴掌甩过去。

众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没想到,平日里人设极为娇弱的小奴儿,发起怒来竟如此火辣。

沈黎脸上赫然一个巴掌印。

他舔舔嘴唇,男人,嘴巴还是不要太欠了。

随后,他又看向那个鼓掌的纨绔,指了指红纱:“介娘们,可不是啥好人呐。”

谁知那被打的纨绔,突然一脸享受。

“小奴儿居然摸我的脸了,太幸福了。”

沈黎一头黑线,这货怎么和刘齐一个样子?

下面的韩子贵还在叫唤个不停,他顺手拿起茶杯,一壶茶从上而下,形成一道水流落在韩子贵的头顶。

这个时间段,用开水会烫坏他,用凉水最好,冻死他。

很快,万逸楼带着贺元坝走上五楼。

那些小厮看着贺元坝如此魁梧的身材,顿时也不敢堵了,纷纷让开。

“格外,改日再见了。”

沈黎朝着那些纨绔招招手,随后带着被五花大绑的韩子贵上了画舫。

只是,贺元坝太过沉重,一上船,船外水位猛增,小船险些翻下去。

眼下四处无人,韩子贵终于有些畏惧了:“你,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我总不能杀了你吧。”

沈黎耸耸肩,人畜无害的笑道:“这样,你说一段话,我便放了你。”

“说什么?”

韩子贵一脸警惕的看着他:“你快放了我,我保证不找你的麻烦。”

“那不可能。”

沈黎龇牙咧嘴的笑道:“来来来,贺元坝,你这绳子绑的不太行,少爷有一种绑法,叫做龟甲缚,这样,绑好了,你去找几个画师,将他现在光溜溜的样子描绘出来,明日一早,撒在城内各处,明白不?”

贺元坝挠挠后脑勺:“少爷,啥叫龟甲缚?”

“嗯,这个捆法,是少爷独家所创,你可以好好学学。”

……

第228章:记录声音 等沈黎绑好韩子贵后,画舫船头的万逸楼回头看一眼,直接捂住了脸。

本以为你小子是个正人君子,没想到与我一样,是个闷骚男。

这所谓的龟甲缚,绑起人来,那该有的空挡,简直彻底暴露在人们眼前,而且呈一个无比羞耻的姿势。

韩子贵起初还能双腿并拢,挡住身体重要部位。

这么一绑,空门大开,他感觉某个地方都凉快了许多。

“混账!”

他破口大骂,看着沈黎缓缓拿起的小刀,他又有些畏惧:“你,你说,你要怎么样才放了我?”

“我说了啊,让你说一段话,你不说,那我便另想法子了,找十几个画师,将你现在的模样,画成册子,编入小黄书。”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放心,我会为你加上‘猛男’二字的。”

“混账,这是猛男不猛男的事情吗?”

韩子贵欲哭无泪,眼看着万逸楼要去找画师,他连忙道:“我说,你让我说什么我都说。”

“呐,按这上面的念。”

沈黎从怀中拿出一张纸丢给他,他看了一眼,险些没吓死。

这上面的,尽是辱骂皇帝的话。

而沈黎坐在一旁的桌子上,摆弄着留声机,插入银箔之后笑道:“如何啊?二选一。”

“放屁,这话你敢说吗?这说出去可就是诛九族了!”

韩子贵恶狠狠的骂道:“王八蛋,有种你就弄死我!”

“我不弄死你,反正二选一,你按这上面的骂一遍呢,我可以保证只有我能听到,他们俩会上岸等着,要是找画师呢,明日一早,我保证你上新闻头条。”

“你是说,只有我们俩?”

他有些意动:“这四周,不会藏着东西厂的人吧?”

“这么冷的天,你觉得会有人潜入水底偷听吗?”

沈黎有些不耐烦的骂道:“你他娘的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扭扭捏捏的。”

“行,我干了!”

反正几句话而已,也没有东西厂的人在,就他和沈黎,大不了到时候就说沈黎污蔑他了。

今晚过后,这个定安伯,就得死在这里了!

他内心怨毒的想着,轻咳一声,照着白纸上的文字缓缓念道:“姜承龙,我m……”

沈黎慢悠悠的摇着留声机,等他最后一个字骂完,心满意足的收起留声机道:“甚好,甚好,韩公子,你可以走了。”

“我这,就可以走了?”

韩子贵有些不可思议道:“你这就放过我了?”

“怎么着,韩公子还想再玩一会儿吗?那本伯爵奉陪。”

“不玩不玩,快给我解开。”

岸上的万逸楼,几个蜻蜓点水,稳稳的落在船舱上,随后将他解开,将衣服丢给了他。

“快,送我到岸边。”

韩子贵手脚并用,麻利的穿着衣服。

有一说一,他现在已经冻得有些瑟瑟发抖了。

万逸楼拿着竹竿,缓慢的撑着画舫前行,而沈黎,在船舱内,将银箔掉了个头,缓缓的转动。

留声机内,传来嘈杂的声音,以及韩子贵愤怒的声音。

“姜承龙,我m……”

韩子贵正想着回去之后怎么纠集人马整死沈黎时,听到这声音,顿时不可思议的扭过头去,却看沈黎似笑非笑的看向他:“我劝韩公子还是老老实实的,不要总想着有的没的。”

“你你你……你这是妖法!”

他一屁股跌倒在甲板上,这要是传出去,他就彻底完蛋了,到时候即便是韩家,也保不住他,他这次是真的吓的瑟瑟发抖了。

他连忙冲进船舱:“沈黎,伯爵大人,求求你,快把这东西毁掉,我韩子贵发誓,今生今世,只以你沈黎之命听从。”

万逸楼轻松的将他拦截在船舱外面,而沈黎微笑着收起银箔:“韩公子,我说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东西呢,也是你的一个教训,放在我这里安全一些,只要你不乱来,本伯爵自然也不会乱来的。”

“不不不,这东西最好还是毁掉为好,沈黎,沈大爷,我求你了,我求求你放过我!”

韩子贵自然知道这个把柄有多重,甚至沈黎可以拿着这东西,冤枉他爹教他的,到时候连带他爹也得倒台。

平日里无论他有多嚣张跋扈,今日就有多害怕,他跪在甲板上,恨不得将甲板磕碎,苦苦哀求道:“沈大爷,我求你了,我以我韩家列祖列宗发誓,以后我韩子贵要是与你为敌,让我不得好死!”

可沈黎始终不为所动。

这种人,不吃死了他,但凡他有一点点的翻身机会,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反咬一口。

现在若是他毁了银箔,怕是韩子贵上岸后,马上带人剿灭他。

一旁的万逸楼,有些微微心软,他笑道:“这样,今天太晚了,过两日咱们再把这东西还给他吧。”

韩子贵宛若抓住救命稻草:“您说的都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我明日有事上早朝,不能陪你太晚,你说,万一你上岸后跟我闹了起来,我明日不上朝,那陛下不得给我一顿板子吃啊?”

“是是是,您说的在理,您说的都对,那过两日是什么时候,小人提前订好高档酒楼,为伯爵大人赔罪。”

“还是不用了吧,我去找你,如何?”

“好好好,那就一言为定。”

到了岸边,韩子贵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眼中怨毒之色越来越浓。

而那些随后赶到的护卫们,将他送回家中后,马上被家中另一帮护卫给绑起来。

然后,在这些护卫们惊恐的目光中,他拿着铁棍,一个一个的将他们打成半身不遂。

他愤怒的一口浓痰射在地上:“废物,一帮废物,连少爷我都看不好,你们干什么吃的?我看你们也不用再吃了!”

说罢,他又接着暴打那帮护卫,那些护卫连连惨叫,到后来奄奄一息,不过一炷香的时间。

他愤怒的将铁棍丢在地上,擦了擦手:“马上去军中,挑选五十个好手,藏在我的周围,一旦我打响指,立马出来将沈黎给我控制住!”

“今日你送我光屁股耻辱,明日,我找二十个大汗,LJ你!!!”

只要拿到那个东西,他要让沈黎生不如死。

三品大员又如何?多少三品大员,在韩府中跪着前行?

他死死的握住拳头,今日的耻辱,只有沈黎的脑袋才能擦掉。

……

而沈黎坐着马车,奇怪的看向万逸楼。

万逸楼也被看的有些奇怪,不禁缩着脖子:“你看什么?”

“没什么,想起在金陵,你貌似从来都没有好好走路过,有空就上房到处飞来飞去的。”

“顺天不一样,城中护卫极严,还有东西厂和锦衣卫在看管,一旦看哪个的修为比较高,便会进行抓捕。”

“这也太霸道了吧。”

“你不懂,在他们看来,修为高,对皇城影响极大,说是要进行登记,可那些高手,入了西厂之后,有几个能出来的?死高手才最安全。”

沈黎耸耸肩:“有些道理。”

“你为什么要等两天后再把那个东西给韩子贵?”

万逸楼奇怪道:“还有这东西居然能记录声音,当真是个好宝贝。”

“你不是看他可怜想放了他吗?我让你看看,这种人,狗链子一旦松了,会是什么后果?”

沈黎微笑道:“而且,我是打算,让你发一笔横财来着。”

“你不会真的打算将这东西还给他吧?”

“有什么问题?我不信他真的敢杀我。”

“万一他拿着你的招来对付你呢?”

万逸楼叹口气:“最好,还是给他一份假的吧。”

“没事,或许,我们还能成为好朋友呢。”

沈黎看着外面摇曳的灯火,眼中闪过微妙的光芒。

第229章:早朝辩论 回到小巷子内,小新替沈黎洗漱之后,便安然入睡。

一夜无话,翌日清晨,沈黎便被小新叫起来换衣服,吃早饭。

大渝早朝时间极早,按现代时间,约莫六点就要开始早朝。

住的近些的大臣,还可以晚点起床,五点起床,六点上朝即可。

但那些买不起房子,住在郊区的大臣,只能四点甚至三点起床,然后赶一个时辰的路,最终到了皇城。

现在二月初,昼短夜长,六点的时候,外面只有些蒙蒙亮,好在可以看清路。

若是冬季,这个时间根本看不清楚地上的道路,皇宫又严禁百官自行打灯笼,只能等太监接引了。

要是太监们赶不及,他们又怕迟了时辰,只能顺着城墙摸黑前行。

这上朝迟到,可不比现在上班迟到,轻则罚俸打板子,重则贬官坐大牢。

上早朝你还敢迟到,分明就是不讲皇帝陛下放在眼中,不将江山社稷放在心里,总之,处罚的力度,完全看在朝中有没有人缘和皇帝陛下心情怎么样,没有固定处罚方案。

沈黎哈欠连连,一脸懵逼的被小新套上蓝大锻的官袍,又换上黑面硬底的靴子,洗过一把冷水脸,好不容易缓过来。

除了当年上高中那会儿,什么时候他起这么早过?

这简直要了命了!

他摇头晃脑,任由小新服侍着上了马车,前面的贺元坝还好,一直都是闻鸡起舞,这么早对他来说也不算问题。

可沈黎不一样,在仙平,他充分丰富了百姓们的夜生活,那些百姓,几乎每晚十二点才睡,而他有时候熬的更晚。

加上昨晚在外面胡闹一番,他昨晚几乎凌晨才睡下去,一夜下来,才睡了不到五个小时。

街道上,隐隐约约有卖菜小贩开始出来摆摊,他们为了生计,基本上每天都是这个时辰过来抢位置,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若是有一天不到,第二天位置就被人抢了。

皇城内禁止马车通行,到了皇城脚下,沈黎就得自行步行进入皇城,然后跟着人潮前往太和殿议事。

不过,有些重臣,得到陛下恩准后,是可以坐轿子在皇城内通行的。

文官坐轿,武官起码,像沈黎这种坐马车的,在百官之中倒是一个异类。

主要是昨日才来,根本没想到租轿子这茬。

不用在意这些细节,路上的官员三两成群,只是沈黎一人前行,略显孤僻。

很快,百官在太和殿整齐排列起来,皇帝陛下到点便在太监的服侍下上朝。

等看清大殿内的文武百官后,沈黎才觉得有些古装片那三三两两的大臣上朝,有多离谱。

这他娘的岂止百官,整个大殿满是人头,两人之间,仅仅隔着两拳之远。

不过,在这其中,也容易浑水摸鱼。

刚开春,万物复苏,朝廷内也没什么大事,六部轮流汇报一些日常情况。

沈黎夹杂其中,宛若一个看戏的。

昨晚本来睡的极晚,他哈欠连连,这早朝,比学校开会还能墨迹。

他昏昏欲睡,在下面偷偷潜下去,不一会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姜承龙坐在龙椅上,认真的听着各方的汇报,不时点点头,自从锦衣卫被提拔起来后,万江楼也可以参加早朝,并且在武将前列。

至于沈黎这种十八线小官员,还是买的,如果按以往的地位来算的话,他是应该排在末席的。

只是他不清楚这里面的事情,随便找个地方便钻进去,然后躲在一旁迷迷糊糊,摇头晃脑。

就像是上课一般,虽然昏昏沉沉,但上面说话声只要一停,他立马精神了。

姜承龙看着六部筛选之后送上来的奏折,端着茶杯一边品茶一边看奏折,不时回答几句。

整个场面,严肃无比。

不过,这些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奏报,等百官将事情说完之后,姜承龙摸着下巴沉思。

这么久,户部都没提出春粮涨价的问题,真当自己这个皇帝陛下两手不沾阳春水的吗?

他深吸一口气,贸然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在质问这些老牌贵族。

没准今天他提一次,明天粮价再翻个翻。

无关紧要的事情已经说的七七八八,现在就到了重头戏了。

春闱。

春闱一共要考三场,三日一场,从二月初九开始。

自姜承龙接手皇帝之位以来,每年的春闱,都是由礼部举行,而且是由礼部尚书韩轻尧领导的,今年他想换个班子。

现在朝中站着早朝的这些人,有几个不是他秦补拙的门生?

再这样下去,到时候整个朝堂的人,都是秦补拙的人,他说什么都会被反对,国家一些政策下达,全看他们的意思。

都说文臣误国,果真如此。

那张嘴皮子,可是比武将手中的长剑还玩的要溜。

不过,现在朝廷之中,也不尽然是秦补拙的门生,至少自己刚刚提拔过来的沈黎,就不是。

嗯?沈黎呢?

他皱着眉头。

龙椅之上,本就比这些大臣高很多,他的视线也比较远。

可扫视一周,始终不见沈黎的人影。

这小子不会第一天上朝,就直接旷工了吧?

他皱着眉头,打断了下面议论纷纷的大臣:“宣仙平县定安伯沈黎觐见。”

旁边的小太监,连忙尖声传话道:“宣仙平县定安伯觐见!”

外面的侍卫,一层一层的喊出去,可始终没有沈黎的人影。

秦补拙自是知道这位定安伯沈黎,就是前些日子让他们与西厂闹的不愉快的罪魁祸首,他微微皱眉。

旁边的户部侍郎见状,连忙走出弹劾道:“陛下,这位定安伯爵大人,第一天早朝,便故意缺席,可见是藐视圣旨,不顾皇恩,臣,弹劾定安伯沈黎,早朝缺席,目无王法,江山社稷丝毫不放在心上,应当打入诏狱关押。”

熟睡中的沈黎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猛地惊醒:“臣在!”

说罢,他还打了个哈欠。

众人面面相觑,他是……在睡觉?

姜承龙短暂的愣了一下之后,忽然暴怒:“定安伯沈黎,你真是好胆!”

沈黎睡眼惺忪的从人群中挤出来:“呃,陛下此言何意?”

“何意?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什么场合?所有人都在为江山社稷操劳的时候,你却在一旁梦周公!实在可恶!”

户部侍郎怒斥道:“你简直就没将大渝政事放在心里!如此之人,怎能为官?即便你是一县之主,怕也治理不好仙平县!”

“陛下,如此枉顾圣恩,不识大体,弃江山不顾的人,实在不配这定安伯一位,更不配‘定安’这一名字,臣建议,剥夺定远伯沈黎爵位,贬为庶民,永不录用!”

这一桩桩大帽子扣下来,仿佛沈黎简直是十恶不赦之人,剥夺爵位算是轻的,应该诛九族。

姜承龙沉吟一番,收回目光后:“定安伯,你有什么话要说?”

大殿上,上百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沈黎。

若是一般人,早就被这种场面镇住了。

沈黎摸摸鼻子,瞬间明了姜承龙的意思。

朕可以不处罚你,但你得堵住这帮人的嘴巴,另外,你要抢到这春闱主考官的位置。

他伸了个懒腰,斜着眼看向户部侍郎:“您哪位啊?”

“嗬,本官,乃是户部侍郎,晋才!”

“哦,晋侍郎,你好。”

他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走到晋才面前:“你这帽子扣的太大了,本伯爵可不敢接,你哪只眼睛看到本伯爵不尊重陛下,不将社稷放在眼里了?”

“本伯爵接到圣旨之时,便快马加鞭,一路风尘仆仆赶往京城,只为早日见到陛下神武的英姿,我哪点不尊重陛下了?”

“尊重陛下不是嘴上说说,那得记在心里,你满腹经纶,满口陛下,满口社稷,可曾为陛下写过一首诗?”

“在下不才,虽然没念过什么书,但时时刻刻的将陛下记在心里的,而且,还为陛下专门写了一首歌,现在,我所在的封地,人人每天都得唱这首歌。”

“你听好了。”

“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孩子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你呢?满腹经纶的户部侍郎?本伯爵虽然写的不好,但足见本伯爵的用心,你倒是也写一首啊?”

“一大早,你口出狂言,满口大黑锅往人家头上盖,你这算是什么?诬陷朝廷命官吗?本伯爵乃陛下肱股之臣,虽然治理的地方不大,但也是掌管江山社稷一角,如此良臣,如此才臣,你竟要污蔑我,还要朝廷白白损失一员良才,你是何居心?”

“今天你捣垮一个伯爵,明日你就捣垮一个侯爵,后天,你是不是要捣毁秦相?你如此歹毒,是不是想让陛下无人可用?朝廷你一个人说的算?”

“你,是不是想谋反?”

……

众人瞠目结舌,您这扔大黑锅的样子,晋侍郎是远远不及的。

而且你那歌,唱的也忒他娘的恶心了吧?

第230章:七步成两诗 可沈黎不管不顾,一个劲的疯狂喷着,直接将晋侍郎喷的连连后退。

“啊?你说啊,你是何居心?”

“你是不是要造反啊?”

“你弹劾这个弹劾那个,是不是要将朝堂上的忠臣良将尽数抹除,然后你好上位啊?”

“你说话啊?”

“你是不是没将陛下放在眼里啊?”

……

晋侍郎哑口无言,后退途中只是一直反驳同一句话:“污蔑!都是污蔑!”

沈黎喷的累了,气喘吁吁的回到原位道:“陛下,臣已然查明,此人,诬陷朝臣,意图谋反,此人留不得啊陛下!”

“求陛下将此人全家抄斩,诛灭九族。”

姜承龙端着茶杯的手一直在抖,倒不是气的,而是憋的。

这帮言官,平日里怼天怼地,这下怕是遇到对手了。

想不到,这小子居然还能这么喷,而且还没有底线,早日将他弄进宫中,自己也不用那么头疼了。

他一副看戏的表情,摸着下巴。

好喷子啊。

一言不合就扣帽子,而且还扣谋反的帽子,比那些言官更能胡搅蛮缠。

妙啊。

一旁的小太监见下面的百官都在看着他,而他却走神了,连忙过去上茶,一边提醒道:“陛下。”

他如梦初醒,端起茶杯掩饰一下:“定远伯,此事,还得详查才能定论。”

下面的晋侍郎松了口气,还好,陛下是向着我们的。

沈黎却穷追不舍:“对,需要详查,微臣建议,先抄了晋侍郎的家!”

我草拟吗!

晋侍郎肺差点没气炸了,咱俩口嗨口嗨就算了,你非得给我废掉才罢休吗?

谁不知道那帮抄家的士兵,跟鬼子进村了一半,就算抄不出什么来,家里的瓶瓶罐罐尽数给你打个稀烂,家中一些银票啥的,也被搜刮干净。

简直就是雁过拔毛,寸草不生。

秦补拙这时也坐不住了,此人虽然没念过什么书,倒是生了一张利口,胡搅蛮缠倒是有一手,若是再不制止,怕是这货黑的说成白的,陛下无奈之下,也得派人去晋侍郎家中查探一番。

他轻咳两声,打断了两人之间的谈话:“陛下,老臣觉得,还是先说正事要紧。”

姜承龙点点头,这才哪到哪,不过是个开胃小菜而已,接下来便是重头戏了。

若是沈黎能喷的过这群人,那便最好。

秦补拙缓缓道:“春闱大典即将来临,我等出了个方案,这里面是各个部门所需人员名单,以及从国子监抽调十人作为审查,另外,春闱大典的主考,还如往年一样,由礼部尚书韩轻尧担任。”

他将奏折双手递给小太监,小太监传到龙案上。

他继续道:“陛下看看有何不妥的,老臣等人再进行商议。”

姜承龙随意翻看奏折,看着上面的名单,抿了口茶。

这些人,皆是秦补拙的人,下面无关紧要的,是他新晋的门生,为的,就是去春闱镀金而已,上面的人,与往年相比并没有太大的改变,礼部尚书韩轻尧,一直都是主考官。

甚至那些巡逻的侍卫,也选自城中侍卫,不排除秦补拙想染指禁军的可能性。

今年,必须要做出改变了,否则恶性循环下去,朕迟早被他们死死的勒住脖子。

他放下名单,看了一眼下面的沈黎:“素闻定安伯有些文采,正好,朕最近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今日是个好日子,既然说到春闱,定远伯可否七步成诗,写一首佳作送给莘莘学子们呢?”

说罢,他又盯了沈黎一眼,似乎在问,你小子行不行?不行我给你换个难度低的。

沈黎默默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拱手道:“臣,遵旨。”

说罢,他缓缓走着:“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刚走三步,便吟完整首诗。

众人哗然,就连秦补拙,也瞳孔微缩。

三步成诗,怪不得陛下看重他。

可接下来,沈黎还在继续往前走。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左边文臣之中,所有人议论纷纷。

这诗,写的太过妙了。

若说前一首通俗易懂,饱含劝学之意,那后面这一首,便开始升华,文人写文章,需要念头通达,念头若是通达了,这文章便入通过的下水道,哗哗的流着大水。

人群中的唐寻章,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七步成诗,七步成两首诗,而且都是上上佳作,老夫果然没看错你!

姜承龙满意的点点头,这两首诗,都是佳作。

“诸位爱卿,可有此番才能?七步成两首诗?每步之间,停顿时间不过三五个呼吸。”

所有文官羞愧的低下头。

这些人中,功名最低也是个举人,可他们做不到如此程度,即便是国子监那些学富五车的大儒,也做不到如此程度。

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秦补拙眉头微皱,他已经隐隐约约的能猜出陛下要干什么了。

先让沈黎用文采压住这些言官,然后顺理成章的抛出自己的观点。

沈黎做春闱主考。

姜承龙正准备说话,他连忙站出来:“陛下,定安伯诗才惊艳绝绝,天下怕是无人能出其右,不过,诗才不代表治世之才,老臣观此人,剑眉星目,文彩一流,当属年轻人之翘楚,老臣斗胆,为定安伯谋个宫中职位,国子监最为合适!求陛下成全!”

让他做春闱主考,不如让他去国子监做个老师什么的,这样也不会对自己造成影响。

姜承龙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这老货,摆明了要打算与朕对着干了。

他微微皱眉,接着翻看春闱名单。

“朕打算,让沈黎做春闱主考。”

即便如此,他还是要顶着压力,说出自己的想法,不能还没开口,就被这老货压回去。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陛下,万万不可!”

“定远伯从未主考过,经验欠缺,若是出了差错,我等该如何对天下读书人交代?”

“就是,那些读书人,寒窗苦读数载,若是知道朝廷如此草草了事,该如何心寒?”

“求陛下收回成命!”

……

第231章:主考策略 所有人都恶狠狠的看向沈黎,宛若他是个祸乱朝纲的十恶不赦之徒似的。

在沈黎看来,这群人就是一群狗,自己不过是抢了他们碗中的肥肉而已。

户部尚书皱着眉头,从人群中走出来:“陛下,臣觉得此举不妥,大大的不妥,此人年纪尚轻,言语之间又略显轻浮,科举,本就是向朝廷输送人才,此乃国本,定远伯经验不足,若是出了纰漏,那对于朝纲,影响极大。”

沈黎淡淡道:“那你觉得,谁最合适呢?”

“自然是主考数年的礼部尚书,韩大人了。”

“哦,明白。”

他打了个响指:“科举,本意是朝廷向天下学子抛出橄榄枝,择优录取,是为了向朝堂输送新鲜血液,所以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这是自然。”

“你也说了,礼部尚书韩大人,做了数年的主考官,大家都知道他是下一届的主考官,难保不会有一些人,动一点歪心思,借此博上位。”

“沈黎,你这是什么话?”

礼部尚书韩轻尧也坐不住了,这尼玛含沙射影的说老子贪污,这谁能忍?他连忙站出来指责道:“本官为国为民,忠心耿耿,岂能有那些龌龊想法?”

“你龌龊不龌龊的事情,暂且不提,先说这科举制度,臣斗胆谏言!”

姜承龙歪着脑袋:“哦?你要反驳科举制度?”

科举制,是对天下学子最为公平的上位办法,让寒窗苦读,也变的有希望起来,如今居然有人喷科举制不行,这些文人自然是喧哗起来,大骂沈黎。

最终姜承龙暴怒出手,怒砸几下龙案:“住嘴!住嘴!听他怎么说?”

沈黎背着手,缓缓踱步道:“科举,是史上最伟大的考试制度,让寒门也能出个贵子,给与那些学子希望,但时间久了,也有人从中开始谋取私利了。”

韩轻尧眉头一跳,尼玛的你是不是又想含沙射影的说老子贪污呢?

“即便是有些主考官,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但仍然有有心人会做出此举。”

他心里这才舒服一点,算你小子识相。

之所以补上这一句,是昨天姜承龙说过,让韩轻尧配合他,若是将他得罪死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好做事。

他继续道:“微臣敢问秦相,这份春闱名单,上到主考,下到考场监察官,是否去去年不一样?出卷先生,是否也是去年那批人?”

“这些人有才能,延续到今年继续用,又有何不可?”

秦补拙有些不悦道:“定安伯要说些什么?我等都有公事要忙。”

“坏,就坏在这个人员不变的情况下。”

沈黎补充道:“你们想想,出卷先生不变,是不是就会有人专门研究出卷先生的文风以及喜好?若是有人专门研究这些先生,然后针对其喜好进行写作,是不是通过率就会高很多?”

“另外,看门的侍卫,检查的侍卫,是否真的尽职尽责,没有丝毫贪污现象?”

“人员一成不变,是不是有人就会专门研究这些侍卫巡查的时间?然后针对性做出抄袭计划?”

……

众人一阵沉默,这种可能性,太大了。

比如国子监的苏老,喜好古诗与茶,还有古典古诗,他审卷的时候,若是考生文章中多写这三样,其他地方即使平平,也有过的可能性。

那些看大门的侍卫,每年俸禄才十几两,在这顺天城内,过的十分贫苦,若是有机会贪污一点,他们绝对不会拒绝。

“那你想如何?”

姜承龙脸上已经带了一些笑意,现在的节奏,完全回到自己这边,这些人,完全是被沈黎牵着鼻子走了。

“第一,出卷先生,从国子监中,随机挑选出六人,每人出一题,出两份,拼凑成一张试卷,这些出卷先生的住所以及去处,必须严格把控,出卷到考试完毕,全部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不得随意出入,所有先生,不得交头接耳,直到考试结束,才能出来。”

户部尚书怒道:“放屁,你此举,让那些文学大儒情何以堪?这不就是软禁了吗?可怜他们辛辛苦苦出题,还要这种待遇,你是何居心?”

沈黎微微笑道:“没错,就是软禁,我甚至还想将他们关入大牢。”

众人纷纷指责:“你这是侮辱这些先生。”

“若是他们出完卷子然后出去,你就能保证,家中有权势的学生,不会威逼利诱他们,说出试卷内容?考题泄露,你来负责?据我所知,康历七年,就已经爆发出一次考题泄露事件了!”

正因如此,前主考官,也是前礼部尚书,满门抄斩,现在的礼部尚书顺利上位。

沈黎隐隐觉得,这里面,应该是有阴谋的。

户部尚书冷哼一声:“侮辱天下学子之偶像,你做的真不错。”

“正因如此,本伯爵才要如此作为,若是不能为学子们做出公平公正的环境,这科举开办的还有什么意义?有钱的可以买题,没钱的就等着落榜呗?”

他猛地一噎,愤愤甩着袖子,不再说话。

沈黎轻哼一声:“这不是侮辱他们,这是对天下学子负责,陛下若是说明其中利害,我想这些先生,一定会配合的!”

姜承龙端起茶杯掩饰尴尬,朕说明利害,他们不配合那就是不给脸了,谁敢不配合?

“第二,便是这考场巡逻问题,有家眷参与考试的人,务必回避,不得参与巡逻,另外,这些巡逻的人,必须要刚正不阿,心怀正义,又能震慑住那些宵小之徒,嗯,最好是与所有人没有关系的人。”

他本来想提锦衣卫的,但想想锦衣卫一路上对自己若即若离的样子,陛下应该反感自己为他们请缨,不如让陛下自己说出来。

与所有人没有关系,便是东西厂与锦衣卫。

其中,锦衣卫是男人,说出去皇室面子也好听。

用一帮阉党来监察考场,那些学子们会怎么想?

“第三,便是这阅卷之人。”

他缓缓道:“所有阅卷的先生,也全部软禁起来,所有试卷,全部更改,考生在卷头上写自己的名字与籍贯,收卷之后,由考官打散试卷顺序,然后将卷头缝合起来,隐藏考生信息,防止阅卷先生针对性阅卷,另外,阅卷需要分开来阅,比如甲先生,阅第一题,乙先生阅第二题,阅完之后,再由第二遍阅卷先生阅卷,一共三批人,对学生文章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姜承龙嘴角扬起一丝幅度,自己果然没看错人。

那些大臣听到他的阅卷策略,顿时哑口无言,这些事情,他们从未注意,而且此举,可以完全杜绝先生判错的情况。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三个人的平均看法,已经很接近真实的分数了,不会遭人诟病,也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公平。

已经有许多大臣对沈黎投来赞许的目光。

但户部尚书有些不依不饶道:“据我所知,定安伯,可连个童生都没中过,如何有资格去做主考官?”

……

第232章:胡搅蛮缠 沈黎皱着眉头,看着这位户部尚书,这老货,尼玛三番五次的搞事情,真当老子是泥巴捏的?

他看向户部尚书,点头道:“户部尚书,荆大人是吧?”

“正是,你有何指教?”

荆大人轻哼一声:“你没有才能,如何能让那些学子们服你?八股文你会写么?恐怕有些学子在抄你也不知道吧?”

朝堂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沈黎摸摸的点头:“荆大人教训的极是,你说的对,你说的太对了。”

“至于我做春闱主考的事情,缓一缓,先说一下你的事情。”

“我?我有什么事情?国库一切安好,百姓安居乐业,怎么,你还想弹劾我?”

荆大人不屑的笑道:“你以为,就凭你颠倒黑白,陛下就会信你吗?”

“嗯,你说的太对了。”

沈黎咧嘴笑道:“那你知道,现在顺天城的粮价是多少吗?”

“一个月前?顺天城的粮价是多少?”

“去年同期,顺天城的粮价是多少?”

“粮价涨幅如此之大,都以几倍增长,你还说没你户部的事?”

“你吃着皇粮,外面不报,便是天下太平,你知道,粮价的暴涨,有多少人家吃不起饭?”

荆大人脸色大变,连连后退。

这一连串的问话,直逼他的软肋。

粮价在变,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是老牌贵族搞的鬼,可他也有责任,只是陛下懒得追究他而已。

如今,让沈黎当众撕开遮羞布,让他如何下台?

可沈黎却不打算放过他了:“你麻辣隔壁的,你还为朝纲,为大渝,为百姓?你出门转转,有多少人吃不起饭,现在到处刨野草吃的?”

“你!”

荆大人羞愤欲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偏偏,他又拿不出反驳的方案来。

“你一个户部,掌管天下钱粮,全国多少人眼巴巴的从你这里看粮食,你还印钱的,还掌管国库的,都能让人饿死了。”

“无能!忒他娘的无能!!!”

……

武将之中,有人挤眉弄眼的朝他竖起大拇指,多少人在心中暗暗大吼一声“好”。

就连姜承龙,也忍不住在心底赞叹一声。

太爽了!

沈黎继续骂道:“请问您这个户部尚书,了解过整个大渝的物价吗?了解过现在的粮价吗?来,我采访采访你,对于如今那帮王八犊子恶意哄抬粮价,您作为户部尚书,该如何处理?“

这王八犊子,指的自然是老牌贵族们。

整个朝堂六部大部分的官员,基本上都与老牌贵族挂钩,甚至还有一部分武将,出自老牌贵族。

秦补拙轻咳两下:“定安伯,扯远了,说春闱主考官的事情呢。”

“怎么,你不同意?”

“老臣,自然是不答应的。”

首辅不愧是首辅,就是镇定,他面无表情的看向沈黎:“就如荆大人所言,你连童生都不是,你无资格做主考官,若是让天下学子知道,此次主考连大字都不识几个,甚至还是一个商人,朝廷的脸面,该放在哪里?”

“功名,不代表学识,你能七步成诗么?”

“可现在春闱,靠的,就是学识。”

“那主考要这个学识,该有何用?他一不阅卷,二不出题,请问,要那么高的学识,做什么?”

沈黎睥睨四周:“秦相,你如此反对我这个不通政事的人来做主考,不会想以权谋私,在春闱里面搞小动作吧?”

“放肆!”

秦补拙眉头紧皱:“朝廷大臣,岂容你随意污蔑。”

“我有没有污蔑,秦相自然知道。”

他满不在乎的耸耸肩:“主考,看的是统领才能,维护各方治安,让这场考试,能够圆满顺利的进行下去,我一不出题二不阅卷的,我要那么高的功名做什么?甚至咱们朝中随便一位将军,都可以做这主考官,承蒙陛下信任,你们一个个的,接二连三的跳出来反对,怎么?陛下的话都不听了?还号称什么忠臣,忠臣就是反对皇帝陛下来找存在感?”

“我呸!”

“你们要是真的忠臣,就少给陛下添堵,陛下日理万机,本来已经够烦的了,你们还像个苍蝇一样,叽叽歪歪,这也反对,那也反对,还引经据典,怎地,时代不发展了?社会不进步了?一个规矩用到天荒地老?”

“俗话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现在君只是想安排一个春闱主考,你们一个个上蹿下跳的,要真的让你们去死的时候,你们还不得将这朝堂给掀了啊?”

……

“胡言乱语,狂犬吠日!”

晋侍郎跳出来怒斥道:“偷换概念,霍乱朝纲,你个大奸臣!”

沈黎掏掏耳朵,斜眼道:“我草拟吗。”

“混账东西,满口污言秽语辱骂朝廷命官,陛下,臣恳求陛下,斩了此人!”

“那你骂我狂犬吠日怎么说?哦,难不成你们读书人骂人就不是骂了?还是文绉绉的骂人就不算骂了?那我也会啊。”

他咧嘴笑道:“汝之娘亲,甚美!”

武将人群中,已经有人爆发出哄笑了。

“你你你……”

晋侍郎气的白眼一番,然后死命的按住自己的人中:“渣滓,朝廷的渣滓!”

“陛下说的话,便是一言九鼎,陛下是天,陛下是地,陛下是我们心中的天地,陛下一言,驷马难追,陛下一言,便是法旨!”

众人翻了翻白眼,你他么的在朝堂公然口吐狂言,辱骂大臣,骂完还不忘拍陛下一阵马屁。

当真一点文人风骨都没有,好不要脸!

谁知接下来的话,则让他们气歪了鼻子。

“陛下的法旨,谁给不从?哪个敢抗旨?站出来?”

“哦,晋侍郎这是打算抗旨,嗯,你要谋反。”

“荆尚书也打算抗旨,嗯,你也要谋反。”

“秦相也打算抗旨,你也是要谋反。”

他突然声泪俱下的控诉道:“陛下,臣建议严查他们,就地控制,全家抄斩!对于这种反贼,我们可不能容忍啊,他们是朝廷的渣滓,社会的蛀虫,他们是祸乱朝纲的罪人啊陛下!”

姜承龙端着茶杯,看着外面逐渐升起的太阳,轻咳一声。

水喝多了,想尿尿。

这滚刀肉,貌似给朝堂带来不少的生机。

不过,他自然不会真的处罚这些人,他们现在是朝廷的重要人物,若是处理引起公愤,大家都罢工也不好办了。

“行了,关于春闱主考一事,就到这里吧,定远伯做主考,礼部尚书韩轻尧做副手,定远伯主管考场纪律,韩轻尧按定远伯的办法,去国子监抓阄找人出卷,另外,锦衣卫负责协同定远伯监察考场。”

秦补拙眉头皱成一个疙瘩,他有些不甘心的喊道:“陛下!”

“行了,就这样吧,退朝。”

众文臣唉声叹气,只能跪下谢恩:“臣等恭送陛下。”

而有一个人突然尖着嗓子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你个马屁精。

众人不屑的看向他。

第233章:地痞无赖 退朝后,外面太监们替这些大臣们穿着鞋子,沈黎没有认识的太监,只能自己弯腰穿鞋。

“沈小哥,骂的痛快。”

唐寻章接着穿鞋的时机,走过来微笑道:“今日你这番言论,简直骂到老夫的心坎里了。”

沈黎苦笑道:“怕是日后,我在朝堂,寸步难行了。”

“狮子虎豹都是独行,野狗才会成群。”

唐寻章笑着捋须,施施然离去。

不过,这次骂战,倒是引起朝堂一些人的好感。

一朝之中,总会出现公正廉明的清官,但这种人,大多数都会被打压,所以一直在底层。

沈黎一路上,遇到的白眼,要比赞赏的目光多得多。

他毫不在意,只是要让万逸楼保护好自己了,没准这群鸟人,半夜里就想搞偷袭了。

秦补拙的轿子路过时,里面的人冷哼一声:“定安伯,多行不义,必自毙。”

“哎呀,秦相爷,您这是在诅咒朝廷命官吗?你不会想谋反吧?”

周围有的文官险些一个趔趄栽倒。

这小子,三句话不离造反,你说什么他都能给你绕到造反上,然后给你扣个造反的大帽子。

“我只是好言相劝,希望定安伯保重。”

“哦!你不会想找人刺杀我吧?”

沈黎忽然瞪大眼睛,大声道:“不会吧不会吧?秦相在朝堂吃了瘪,你不会派人刺杀我的吧?你不会的吧?”

他越说声音越大。

秦补拙冷哼一声,催促轿夫道:“走。”

“秦相爷,你不会真的要杀我吧?你为什么要杀我啊?”

后面,沈黎的声音越喊越大,也不管有没有人理他,又接着咆哮两句:“秦相爷怎么要杀人啊!秦相爷杀害朝廷命官了啊!”

……

御书房内,姜承龙上了茅房之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自从自己坐上皇位之后,就没今日这么舒爽。

他哼着小曲,下面万逸楼来报。

“昨晚,沈黎在京城青楼藏书阁内行凶伤人,将礼部尚书韩轻尧的儿子,韩子贵,给……扒光衣服挂在五楼栏杆上。”

姜承龙一怔:“今日怎么没听韩轻尧告御状?”

“后来,沈黎将韩子贵挟持进入画舫,半个时辰才放人,估计是抓了韩子贵什么把柄在手,韩子贵回家之后才不敢到处宣扬。”

万江楼沉吟道:“是韩子贵动手在先,四皇子当时也在场。”

“嗯,我知道了,你去吧。”

他揉了揉太阳穴,这下,不只是朝堂热闹了,就连顺天城也热闹了起来。

对于早朝,沈黎还是比较抵触的。

太累了。

皇帝在上面坐着,下面大臣一站就是几个时辰,太他娘的不公平了。

不过想想,最开始的大臣都是跪着上朝的,也释然了许多。

贺元坝架着马车,从街道中通行,现在又是早市,自然堵的不行。

其他大臣,都是上完早朝,直接去自己的部门接着上班,他刚来,也每个固定的衙门,自然不用去点卯。

顺便,还能在路边搞点小食吃吃,比如小笼包,肉夹馍,青菜粥等等。

反正马车前行速度不快,他一边吃一边走,看到路边有意思的小玩意儿便买下来。

不过钱还是有些不太够用。

皇帝陛下强行将那一堆布塞给自己,还要价一百万两,臣妾有点做不到。

昨晚也怪自己嘴欠,得罪了小奴儿,还吃了个大逼斗,若是自己好言相劝,然后再叙叙旧什么的,将月事巾推销给她,然后再让她分销出去,那钱不就来了吗?

现在他也不认识什么稍微出名一点的女子,大街上随便找,怕不是一个大逼斗那么简单的了。

哪有人当街问女子,亲,要试试咱们新款的月事巾吗?防侧漏,伴您舒心睡眠一整晚。

这样一定会被当成精神病。

当官还是有些好处的,有些地方即使人挨着人,也没人挤到沈黎的官袍。

一路上,他倒是吃饱喝足了。

回去之后,又心满意足的睡了个回笼觉。

但有人睡不着,有人不能睡。

秦补拙坐在书房内办公,心里久久难平。

他深吸一口气,默念那句宽慰自己的至理名言。

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尼玛越想越气。

他秦补拙只有喷人家的份,何时有人敢这么喷过他?

他的面子往哪里搁?他的威望一定一落千丈。

以后他还怎么在百官面前立足?

皇帝陛下怎么想的,搞个市井流氓放在朝堂上,还觉得不够乱吗?

这流氓,还是真的流氓。

翻看沈黎的资料,早期的他可不就是真的地痞吗?

俗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地痞比兵更甚,他跟你讲道理吗?

他跟你讲个der的道理啊,一言不合就给你扣个谋反的帽子,你还没解释清楚的时候,另外一个藐视皇帝的帽子又扣下来。

搞来搞去就这两招,但尼玛是真的好用啊。

他一阵头疼。

这么多年来,让他这么难搞的人,只有沈黎一个。

他重重的捋着胡须,不知不觉手下已经摘下几十根胡须。

得找个办法,要么送走这泼皮,要么‘送走’这泼皮。

好在这货刚来朝堂,根基不稳,手上没什么人,搞他还是比较简单的。

刺杀自然不能刺了,这货在皇宫之内直接扬言自己可能刺杀他,这个时候他真的出了事,所有人都会将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

他不是想做春闱主考官吗?

那就搞死他。

他招来手下,请了数人下班后去他家蹦迪,呃,也就是聚餐。

这聚餐内容,便是商量一下,怎么将这泼皮送走。

他从未感觉到,这个班如此难挨,曾经他不可一世的坐在内阁首辅的专门房间内审理奏折,今日竟感觉这凳子有些烫屁股。

最为烫屁股的,还数户部的荆大人。

他隐隐觉得,手底下的人看他的目光已经有些异样了。

是啊,他户部长官,居然连外面的粮价几何都不知道,连百姓生活如何都不知道……

呸,百姓生活跟我也没关系啊,那他娘的是地方长官管理的事情,粮价归自己管没错,但百姓生活跟我有个毛的关系啊?

这是沈黎那厮说话的漏洞,明日便拿着这个反驳他,接着吵。

日落西山,一天又这么过去了。

秦补拙邀请数人,在家中进行了丰盛的晚宴,晚宴后,大家聚在书房内,商议此事该如何进行。

……

第234章:抄袭方案 “今日陛下说了,这春闱的侍卫,都要换成锦衣卫的人,在这上面动手脚,已经不太现实了。”

礼部韩轻尧端着茶杯轻呷一口。

陛下给他的任务,是让他出好试卷,协同沈黎管理阅卷和出卷两项事务,若是出现判错的情况,责任在他,但若是出现抄袭事件,考场哗变事件,那沈黎可就有麻烦了。

康历七年,前礼部尚书是怎么全家抄斩的?

哼,不还是因为出现考题泄露吗?

现在只需要再搞一次考题泄露,那沈黎还不完蛋?

答案是肯定的。

锦衣卫的崛起,是所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

没人敢上去劝说此事,因为对于皇帝陛下来说,东厂、西厂、锦衣卫,那是他的禁脔,他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外臣若是敢指指点点,他心里绝对不会舒服。

秦补拙也不可以。

当年锦衣卫没落的时候,他们这帮文臣,可没少整锦衣卫。

每个人,手上或多或少的都沾了锦衣卫的血。

锦衣卫没落之时,宛如丧家之犬,流放边疆算是幸运的,有的被暗杀,有的被强行抓到西厂净身,然后不得不加入西厂,那个时候,是锦衣卫最为黑暗的一段时光。

现在锦衣卫挺过来了,怕是报复也随之而来了。

不过秦补拙与西厂关系甚好,锦衣卫不一定敢对他做些实质性的动作。

现在的问题是,锦衣卫六亲不认,想让那些学子们夹带小抄,基本上不太可能,那就得从其他地方搞事情。

沈黎说了,出卷,阅卷的一应官员,都要被软禁起来,可没说副主考官的事情,到时候礼部韩轻尧,只需夹带一份试卷,散布全城,试题泄露,自然有人出应对之法。

这还不够,要的,就是明晃晃的抄袭。

那就得保证考场内的学子,写的都是同一篇文章。

最好也将答案给他们附上。

韩轻尧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秦补拙后,秦补拙点点头:“此举不错,但若是将你也软禁起来,你该如何?”

他猛地一怔,有些不可置信道:“不会吧?”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今日我观此人,行事完全无章法,若是他临时起意,试题泄露不出去,计划泡汤,难不成我们还要等他一年?”

秦补拙轻轻敲击着黄花梨桌案,思索片刻后:“考场的事情,你知道的最为详细,想想,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试题夹带出来?”

韩轻尧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若是软禁,那我们应该要换洗衣物的吧?春闱一连九天,有谁能撑住不换衣物的?”

“我们可以借助换洗衣物的时候,将试题夹带在脏衣物内,再由那些专门浣衣的人带出去。”

“有些道理,可若是这沈黎,还不同意呢?”

“秦相,这沈黎,又不会未卜先知,他总不会完全锁死了我们吧?而且考场内没有食堂,我们只能吃家中送来的饭食,到时候在饭盒中夹带不可以吗?”

“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秦补拙点点头道:“一切,都得谨慎,九天时间,所有人都得在那里,还是有很大可能的。”

这种考场制度,还是不够完善,很多地方,都有漏洞,想要泄露一份试题,还是有很大概率的。

所以这种差事也最是难办。

涉及到抄袭的考生,基本上都是剥夺所有功名,永不录用,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化为流水。

韩轻尧沉吟片刻:“秦相,在下以为,还是可以试着与锦衣卫打好关系,大家都是同朝为官,少个敌人,少堵墙。”

“这个,我自然会像他抛出橄榄枝,若是他有意,自然会与我们打好关系,若是无意,怕是弄了个自作多情的下场。”

“秦相所言极是。”

“春闱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务必将试题泄露出去,本相没时间等他,甚至想到明日早朝,我便有些头疼。”

众人纷纷附和,这个滚刀肉,这个地痞,三句话不离造反一词,简直太让人伤脑筋。

事情敲定方案,大家都是心满意足的回去。

还剩六天便是春闱,我看你还能得意多久。

……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正在家中吃着火锅。

番邦引进的辣椒,被称为红灯笼,因为比较辣,很多人难以接受。

不过这却是沈黎的心爱之物,用来打火锅正好。

小新与贺元坝也习惯了这种味道,只是万逸楼……

“五品高手,居然还能被这玩意辣肿了嘴巴,我真鄙视你。”

沈黎啧啧称奇,看着满头大汗的万逸楼,嘿嘿笑了两声道:“来来来,多吃几次就好了。”

万逸楼也觉得这种味道,颇为上瘾,哪怕大汗淋漓,也从未停下手中的筷子。

“那个韩子贵的事情,你想怎么处理。”

他砸吧着嘴,喝了口茶,越喝越觉得有些辣。

“他家,是不是非常有钱?”

“大渝四大贵族之一,富可敌国。”

“这么有钱?”

沈黎不禁咂舌,怪不得这小子的爹仅仅礼部尚书,他都敢对皇子不敬,要想动这小子,还是要花费一番苦功夫啊。

万逸楼微笑道:“据说,这小子还是嫡子,将来韩家家主,可能是他。”

“你可别逗我了,就这小子的鬼样子,韩家落入他的手中,那迟早就是凉凉。”

“但韩家现任家主,是他的爷爷,下任,没准落到他爹,或是他大伯手上,他爹贵为礼部尚书,而他大伯,基本上闲赋在家,所以,很有可能,下任家主是他爹,而他爹,就他一个儿子。”

“嗯,那不关我的事情,不过这么大的贵族,这么多钱,我也想扣点出来花花。”

“你?”

他耸耸肩:“别想了,你知道陛下这些年来,费尽心思想从他们手中弄钱,都没拔出来一根毛吗?”

“嗯,那这种家族,离覆灭也不远了。”

沈黎看着一旁柜子上的银箔:“得,先晾着他,我还打算从他手上搞出来一大堆的银子花呢,既然暂时没想好,让他先等一段时间吧。”

“今晚,还去藏书阁吗?”

“去,肯定要去的。”

自己的产品还没推销出去,只能厚着脸皮再去找小奴儿了。

第235章:春闱考生 春闱将至,外面逛青楼的莘莘学子人山人海,大多是一身白衣,故作风流。

沈黎对于衣装并没有太大要求,一直都是一身淡灰色棉袍,里面白色内衬,头上裹着黑色纱巾。

大氅,一般有权还有钱的家庭才会穿,朝廷对这个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沈黎始终觉得有些厚重,而且容易勒脖子,若不是天气太冷,他才懒得穿。

对比这群学子,各个羽扇纶巾,他实在有些土包子的意味。

画舫上,多有学子们在吵闹,不时传来姑娘们银铃般的笑声。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说的一点都不假。

藏书阁内,今晚也是人满为患,许多学子听说了小奴儿的芳名,便来一见真容,顿时无法自拔,如同孔雀开屏一般,纷纷展露自己的才华。

小奴儿一一笑着应对。

这些朝廷的新鲜血液,对于秦补拙来说是个宝,对于天道宗来说,同样是个宝贝。

广撒网,多捞鱼,若是有人高中,便是他天道宗的人,那朝廷之中,又多了一个钉子。

沈黎站在一角,冷眼旁观这些学子们,他们放浪形骸,有的夸夸其谈,有的放声大叫,似是考试前最后的狂欢。

韩子贵也在其中,被人拥簇着,一扫昨日之阴霾。

学子们早就知道,礼部尚书是他爹,往年主考官,都是他爹,他自然也是学子们争相巴结的香饽饽。

万逸楼从下面上来,笑呵呵的紧着腰带:“怎么,不过去乐呵乐呵?”

沈黎耸耸肩:“我今日来,是卖货的,不是乐呵的,何况小奴儿这种人,你敢乐呵?”

“我劝你啊,还是不要和她走的太近,这场中,不知道有多少锦衣卫的人在盯着她呢。”

“那为什么不抓?”

“钓大鱼呗。”

万逸楼从一旁顺来一个橘子,剥了一半递给他:“岭南来的柑橘,尝尝?”

待沈黎接过橘子后,他往口中丢下一瓣橘子,大嚼特嚼道:“他们天道宗,除去宗主,还有八十一位护法,十八位长老,圣子圣女各一个,再往下,便是香主,堂主,你想想,一个圣女在其中,算得了什么?”

“那……”

“嘘。”

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不要问,一,我不知道锦衣卫的部署,二,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

“好吧。”

沈黎无奈的拿着橘子,继续吃起来。

他摸了摸怀中的月事巾,轻叹一声摇摇头,难道要走到敲诈韩子贵的地步?

要是真的没钱,他不介意敲诈韩子贵。

他想了想,若是真的让小奴儿帮自己推销,那无形中,便是欠下一个人情,另外,还会引起锦衣卫,东西厂三家的怀疑。

显然,这个办法,行不通。

他摸着下巴,大不了,从韩子贵这里拿钱呗,反正他家中有钱。

“行了,走吧。”

“嗯?你不找她了?”

“我想了想其中利害,还是尽量不要找她为好,避嫌。”

天道宗的人情,不是那么好欠的。

正当他们要走时,四皇子笑着走过来:“定安伯这么早便回去么?”

“是啊,没什么好玩的。”

沈黎笑道:“倒是皇子殿下,与这些学子们,甚是熟稔。”

“嗯,出来玩,认识一些人嘛,很正常,我看你年岁也不大,怎地这么老成?”

姜魁从一旁端起酒杯笑道:“来,干了这一杯。”

“多谢殿下抬爱了。”

沈黎笑着接过酒杯,但烈酒入口,他眉头一皱喷了出来。

这酒,也忒差劲了。

“定安伯这是?不喜欢这酒?”

要知道,这泸州酿,可是泸州最为有名的酒水,价值几十两一斤呢。

沈黎摇摇头,放下酒杯:“殿下,实不相瞒,这酒,实在不合胃口,太差劲了。”

“那你可有更好的酒?”

“有的,竹叶青你可听说过?”

姜魁默念着名字,仔细回想一番,摇头道:“未曾听说过。”

“那改日有时间,微臣便派人送到殿下府上。”

“择日不如撞日呗,反正我也觉得很是无聊,一个女人,只让看,不让吃,有甚意思。”

沈黎哈哈大笑道:“殿下还是性情中人,也罢,走,取酒。”

实际上,五位皇子中,各有各的爱好,这姜魁好酒,好听曲子,但又喜欢安静,这里面太过吵闹,实在扰了兴致。

而且,他不是不合群,而是群不合他。

沈黎看的出来,这里面的学子们,大多围着韩子贵转,倒让他这个皇子,有些尴尬。

陛下五子,现在就是彻底放弃其他四子,用力培养太子,起初这些皇子出来玩,自然人人尊重,走到哪里,都有人卖个面子。

可渐渐的,大家都知道,陛下这是打算彻底放弃他们,以后顶多是做个没有兵权的闲散王爷,人们渐渐传来异样的眼光。

趋炎附势是每个人的特点,一个没钱又没权的闲散王爷,自然不会被人看重。

地位有时候甚至还比不上一个臣子的儿子。

四皇子不想争夺太子,又不想被人看不起,便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沈黎笑着将他请进马车,路上两人相谈甚欢,沈黎的见识,让四皇子开了不少眼界。

只是,马车行驶到城南地界时,万逸楼忽然叫停贺元坝。

“沈黎,那里有个乞丐,好像快冻死了,管不管?”

沈黎眉头微皱,皇城脚下,有乞丐冻死,那打的,岂不是陛下的脸面?何况四皇子还在这里。

他拉开窗帘,看到屋檐下的墙边一角,一个人影躲在那里,瑟瑟发抖,不时还在嘀咕什么。

“下去看看,给点银子吧。”

寂静的夜里,那人瑟瑟发抖的声音,渐渐有些清晰起来。

“人生……在世,富贵……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这,貌似是自己曾经抄袭的《寒窑赋》片段。

这年头乞丐也这么有文采了?

他下了马车,手中拿着十两银子,丢给他道:“买点吃的吧。”

谁知当他刚刚准备转身离开,那人突然起身:“还给你银子,我不是乞丐。”

“你不是乞丐,那你是什么?”

“我是春闱考生!”

……

第236章:结识皇子 “你是考生,那你睡这里做什么?城中客栈不够了吗?”

四皇子也从马车上下来,他知道历年来春闱与秋闱等大型考试时,官府都会加强城中戒备,另外城中客栈,不得关门。

那人有些捉襟见肘,微弱的灯光中,微弱的灯光中,他有些尴尬道:“我没钱。”

“那我给你钱,你不要。”

“我不是乞丐,不接受施舍,而且我有吃的!”

沈黎看着这个倔强的青年,不由失笑道:“你知道不知道,这种天气,你衣着如此单薄,真的会冻死人的。”

他低下头,那青年连忙将布鞋露出的脚趾往回缩。

他吹着白雾,轻哼一声:“两位官人的好意,学生心领了,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绝不接受施舍。”

“算我借你的行不行?”

沈黎摊开手:“你无权无势,又没钱,我也不会对你起什么想法,单纯的就是看不得读书人吃苦行不行?”

“你,是谁?”

那青年有些意动,随口颓丧的说道:“我从金陵过来,路上掉入河中,身上东西都丢了。”

“金陵?定安伯沈黎听说过么?”

“那个用钱买官的商人?”

青年不屑的轻哼一声:“浑身铜臭的人,以钱换权,幸亏朝廷给的不是实权,否则江山社稷迟早毁在这种人手中。”

一旁的四皇子姜魁忍俊不禁:“定安伯,看来你的名声,不怎么样啊?”

“定安伯?”

青年一愣,随后一脸尴尬:“唐突了。”

沈黎微笑道:“这位兄弟,圣贤书上没教过你,不了解别人,就不要批判别人么?何况你背的寒窑赋,还是我写的。”

他有些不可置信:“是你写的?”

“我是商人不错,可我没有铜臭味,我与那些恶意哄抬价格的商人不同,我做的每一样产品,都是有独家配方的,我是凭本事挣钱的,曾经的我,拿着五文钱,找人谈生意,被人当狗一样撵出来,是不是那种定远伯,才是你们文人口中的清流?”

“我……”

“我挣的每一文钱,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没有坑害百姓,若是我为富不仁,你觉得,我会丢给乞丐十两银子吗?我知道,你不是乞丐。”

“抱歉。”

青年叹口气:“是学生唐突了。”

“看在咱们是同乡的份上,我借你百两银子,希望你能高中。”

沈黎深吸一口气:“我是你的主考官。”

“你,你是主考?”

青年不可置信道:“你怎么会是主考……”

“抱歉,学生狗眼看人低了。”

沈黎摆摆手道:“没事,你有机会,会了解我的。”

说罢,他从怀中拿出一张银票递给他:“这不是施舍,要还的。”

“好,我一定还给你。”

“对了,我叫王知章。”

“祝你高中。”

沈黎一边上马车一边头也不回的说道。

王知章攥着银票,深吸一口气,随后,他缓缓将这张带着些许体温的银票揣入怀中,从包袱里拿出一块冻得梆硬的馒头,用力的啃食两口,随后抱着包裹安然入睡。

他也不是落入河中,而是家境贫寒。

他去年六月份,便从金陵出发了,一路步行,渴了喝露水,饿了吃干粮,一路跋山涉水,走了好几个月,才到达顺天。

那个时候,沈黎刚刚买了伯爵位,他不知道后来的事情,只是不忿,自己寒窗苦读数载,不一定能考个功名,他一个商人,轻轻松松的便买到朝廷三品大员。

现在看来,这位买来的伯爵官位,或许不是偶然。

他自然不认为陛下是傻子,此人若只是浑身铜臭的商人,绝不可能拿来做春闱主考,这是让天下人笑话呢。

而沈黎上了马车后,有些闷闷不乐。

姜魁笑道:“被人误解的滋味,不太好受吧。”

确实,他还没习惯这种感觉。

他耸耸肩:“无妨,这个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你,也不会所有人都讨厌你。”

“真理。”

姜魁竖着拇指道:“不过你这么有钱,怎么住的这么偏?”

前面的万逸楼撇撇嘴,他有钱又不代表是我有钱,租的房子差一点,怎么人人都在说?

“呃,当然是为了节俭。”

沈黎解释道:“有钱,也要省着用,要知道,这个世上,还有多少人吃不起饭,每每想到这些,我的心都在痛,若是我能少花一点钱,用以赈灾,便可以多救活几个人啊!”

万逸楼差点没笑出来,他连忙补充道:“是啊,殿下您不知道,我们伯爵大人,那可是最节省的有钱人了,每顿只吃白粥青菜,穿的衣服也是最差的,您看,这都伯爵了,还穿棉布呢,不怕您笑话,我们伯爵大人的内裤,那都打着补丁呢。”

姜魁一阵佩服:“定安伯为国为民,实在是为官之典范,孤当真佩服!”

“无妨无妨,这都不足挂齿。”

下车后,刚打开门,里面的小新便喊道:“少爷,夜宵做好了,洗澡水烧热了,您是一边洗澡一边吃夜宵,还是先喝点小酒?奴家煲了大肘子,还有凉拌牛肉,都是按您的要求,用的小牛肉。”

沈黎一脸尴尬:“呃,得知殿下前来,我先通知侍女做了夜宵。”

姜魁半信半疑:“真的?”

“那还能有假,您没看到我之前的那个护卫不见了吗?这是专门迎接殿下的,寒舍简陋,还请殿下不要嫌弃。”

“定安伯有心了。”

他一阵感动,丝毫没觉得有哪里不妥。

昨夜他与万逸楼逛到半夜,饿的头晕眼花,他随口一提,没想到今晚小新自己备了酒菜。

两人坐到炕上,看着桌上铃铛满目的菜品,姜魁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还有夜晚吃剩下的火锅,也热了热。

宫中自然没有火锅,而且火锅造出来,也是专门给穷人吃的,身为皇子的姜魁,自然没见过这些。

还有专门下酒的花生米,还有小牛肉以及酸菜肥肠等等。

另外,小新还特意搞了一个糖醋肘子。

姜魁食指大动,这些菜式,都是宫中没有的,在沈黎的邀请下,他毫不犹豫的大快朵颐。

“殿下,尝尝,这是臣的竹叶青。”

他擦擦嘴,半信半疑的接过酒杯,这酒,真的有那么好?

他缓缓抿下去,顿时一股热浪顺着口腔涌入五脏六腑,他险些承受不住,咳了出来。

即便如此,他也憋的眼角溢出两滴泪水。

“好酒啊!”

他眼前一亮:“来来来,再来一杯!”

第237章:鸿胪寺丞 “这种酒,我只在宫中喝过,还是去年大年三十,父皇拿出来的宫廷御酒。”

酒过三巡,姜魁渐渐打开了话匣子。

“定安伯,这宫中的水,比你想象的要深啊。”

沈黎眉头一跳,这四皇子,怕是知道一些有趣的东西,甚至这个有趣的东西,是他不敢争夺皇位的东西。

姜魁拍拍他的肩膀:“做一县伯爵,好过做个京官,你以为的,只是有人让你以为的。”

“还请殿下指点迷津。”

沈黎连忙替他续上一杯。

“指点迷津,我自己都没搞懂这里面的东西,怎么替你指点迷津啊,我知道你做了春闱主考,但务必要小心,一旦试题泄露,你便是全家抄斩的下场。”

“这样啊。”

他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这帮文臣,绝对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他在宫中大喊大叫秦补拙可能杀他,可偏偏,现在没人会对他动手,而是在其他地方做文章。

比如封地内的萧家兄妹,再比如这次的春闱。

姜魁醉眼朦胧,嘿嘿笑道:“但愿你能将这趟水给搅浑吧。”

“你……”

沈黎欲言又止,这位四皇子,绝对没有传说中那么草包。

他想了许久才搞明白陛下招他进京,不仅仅是为了春闱,也不仅仅是为了太子少师,而是为了让他将现有的朝堂生态,彻底打乱,然后重组。

而这四皇子作为局外人,居然这么快就看清端倪。

偌大个文官集团,想搅浑这里面的水,谈何容易啊。

他轻叹一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对了,这个竹叶青,还有没有,我可以花钱买一些回去。”

姜魁笑道:“你知道,宫中的酒,是很难拿出来的,孤成年后,便被送出皇城,独自建立府邸,这每日啊,也是孤僻的紧啊。”

“酒,自然是管够的,殿下若是无聊,臣也可以陪殿下四处转转。”

“你不用在我面前自称臣下,我啊,需要朋友。”

“那我,可以做殿下的朋友。”

“可惜,我这位朋友,并不能为你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沈黎摇摇头:“殿下怎么看待商人?”

商人,自古以来就是卑贱至极的存在,甚至只比奴隶高贵一点点,这也是朝廷有意打压的情况。

可四皇子不同,他是真的见识到,商人,可以控制一个国家的命脉。

四大家族,联手把控大渝七成经济,若是他们愿意,瞬间将物价提高百倍,到时候,整个大渝饿殍遍地。

他们掌控的,不仅仅是粮与布,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各种行业。

甚至大多数城池中的掏粪工,也掌控在他们手中,这些掏粪工,俗称,粪帮。

古代没有地下管道,一城之中,每家每户都需要掏粪工用来处理这些污水,贫民窟还好,有的人会开辟菜园,自己用掉了,若是城中一些重要地方,长时间不输送污水,后果可以想象。

姜魁眯着眼,舒服的抿下一口酒后,脱下靴子,一脚蹬在炕上:“我要是鄙视商人,也不会与商人一起喝酒了。”

沈黎呵呵笑着,端起酒杯与他碰了一下。

“我啊,行商无门,而且皇族行商,驳的,可是皇家的面子,这个卑贱的行业,似是皇家的忌讳,我们甚至可以去掏粪,也不能行商。”

沈黎不可置否的点点头,在农耕社会,粮才是王道,钱再多,也不过是一张废纸,商人太多,会动摇国本。

转眼已到深夜,四皇子伸着懒腰笑道:“多谢你今日款待,在这京城之中,有什么需要我的,说句话,我随时过来。”

“多谢殿下了。”

沈黎拱手送行,然后让贺元坝拉着马车,送他回府。

他站在门口,看着马车渐远的背影,摸着下巴。

难不成真的是来喝酒的?

他耸耸肩,搞不懂今日四皇子特意找上自己,为了什么。

自己貌似也没有什么值得让他巴结的地方吧。

不过一切都不重要了,小新已经烧好洗澡水,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明日一早还得上朝呢。

深夜,小新将他送入被窝后,然后坐在床边,吃吃的笑着。

那小表情,宛若一副吃人的样子。

沈黎自然明白她什么意思,一把拉过她:“你怕不是吃春药长大的吧。”

当初林晴,也没她这么饥渴啊。

林晴那是什么,没见过什么世面。

小新,那可是留过学的,整个仙平县,什么样的小黄书她没看过?

两人之间有本质区别。

唯一没有区别的是动静。

本来院子就小,万逸楼又修炼内功,听力远超常人,有时候一个碗摔碎了,在他耳中就是晴天霹雳,这夜深人静,这长夜漫漫,你们夫妻俩这动静,还让不让人活了?

他愤愤起身,拿着棉球塞在耳中:“以前是林晴,现在又是这个什么小新,你就玩吧,迟早掏干你丫的!”

随后,他愤愤躺下,钻入被窝,用棉被死死的捂住脑袋。

旁边,呼声连天的贺元坝,挠挠屁股,在被窝里崩了一个响屁。

“草!没法活了!”

……

翌日清晨,沈黎仍是睡眼惺忪的参加早朝,那些文官们似乎形成统一战线,都不理他,他说话也不搭腔,春闱主考都给你了,你说咋地就咋地。

甚至皇帝陛下见他无官,还特意封了个鸿胪寺右寺丞。

朝中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以及鸿胪寺。

鸿胪寺主管接待外宾,相当于外交部门。

不过现在的大渝,兵力还算强盛,与大梁、大楚二国分庭抗礼,平日里大多数来往,是由鸿胪寺进行,但那都是少卿接待。

鸿胪寺中,最大的自然是寺卿,也算是三公九卿中的一员,下面便是左右少卿,再下面便是沈黎的寺丞,也分左右。

他这个右寺丞,说忙也不忙,说闲也不闲。

鸿胪寺卿易人杰,自然明白陛下的意思。

现在这小子是红人,强行将他塞入鸿胪寺,就是让他去玩的,爱干啥干啥,朕要他是为了搞春闱,不是搞外交。

早朝之后,易人杰笑眯眯的将沈黎请入鸿胪寺。

第238章:推销产品 朝廷之中,不管任何部门,是没有女官存在的,但鸿胪寺却是个例外。

在男尊女卑的世界里,接待外宾若是有一些容貌极美的女子,事情也好谈许多。

不仅仅是大渝鸿胪寺中有女官,大梁与大楚也有。

这种女官,连九品都算不上,只是从九品的序班。

国力强盛的,这些女官自然吃不了什么苦头。

若是国力衰弱的,那这些女官,受到的屈辱,比青楼女子更甚,陪睡外宾更是常态。

而有的女官,则是侍奉在上级官员左右。

也算是最早的秘书了。

鸿胪寺卿易人杰笑眯眯的将沈黎请入大堂内点卯,随后笑道:“你就四处转转,我去给你拿个橘子。”

“啥?”

沈黎一缩脖子,我怀疑你他娘的占我便宜。

的确是橘子,而且是最近京城爆火的岭南柑橘。

易人杰边端着盘子过来一边想,或许该给这家伙配个女官,每日替他点卯,看这小子的德性,怕也是个坐不住的主,万一那些人查他点卯记录再参他一本,没准倒霉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反正就是有事女官干,没事干·女官嘛。

大渝周边小国的确比较多,北方狼族有一部分,还有从南方海上前来的番邦。

其中来的最多的,还是东瀛。

这个小国,处于弹丸之地,若不与外通商,极难发展下去,他们每年派往三个国家的使臣,高达几千人。

沈黎坐在自己的书房内,翘着二郎腿,旁边的两个面容姣好的女官替他沏茶。

大渝早年的女官受辱严重,这些年,兵力逐渐强盛一些,女官受辱的情况并不是很多。

两个女官,一个叫苏倩,一个叫俞艺。

两女小心翼翼的侍奉着他,这可是鸿胪寺的三把手,得罪了那就麻烦了。

若是沈黎有要求,她们咬咬牙,也认了。

主要是沈黎年轻又帅气,而且前途无量,跟了他也没什么不妥的。

易人杰不属于贵族集团,可他这个位置,朝中的事情基本上跟他没太大关系,他只负责接待外宾,实际上没什么太大的实权。

好在此人颇为刚正,这鸿胪寺内,倒是没多少勾心斗角,每个人都做着自己的事情,与外宾进行亲切的会谈。

说是会谈,其实也是满嘴跑火车。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也可以用在国与国之间。

谁的拳头硬,谁说话。

每日易人杰要做的,就是驳回所有小国的要求,顺便提出自己的要求。

谈不拢,那就打。

但对于大楚和大梁,还是要客气一些,以免挑起国战。

“两位姐姐,你们别忙了,来来来,咱们说说话。”

书房内,两女对视一眼,然后脸色绯红的走到他旁边,替他揉捏着肩膀。

沈黎惊讶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们……服侍大人。”

“算了算了,我不好那口。”

“其实,我们这里也有男的……”

他一头黑线:“我……”

一时间,他竟无言以对,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这样,你们听我说,我有一个宝贝。”

“我们知道,每个男人都有。”

……

“咱们正常说话,好不好?”

他用力挠挠头:“你们每个月是不是都要来例假?”

两女脸色通红,但还是点点头。

“那你们用什么东西垫着的?”

“草灰,棉布。”

这都什么上官啊?这么变态?青天大白日下,居然问这么羞耻的问题,简直就是人渣。

她们在心中疯狂吐槽沈黎,这真不是个什么好鸟。

沈黎神秘兮兮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袋子,分给她们:“这个,是我自己研发的月事巾,你们看一下。”

“哦对了,这种月事巾,要用专门的内裤垫着。”

两女俏脸上都快滴出血来,要是这人不是她们的上官,她们早就一巴掌甩过去了。

她们摸着内裤柔软的丝质面料,还有厚厚的月事巾,顿时不知道说些什么为好。

沈黎连忙解释,装作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道:“我家中夫人,每次来月事的时候,都是疼的死去活来,而且用煤灰的话,很容易引起下面疾病,眼看夫人被病痛折磨,我于心不忍,便发明了这个东西。”

“我知道,我一个男人,弄这些东西,肯定为人不齿,但夫人告诉我,天下像她一样的女子太多太多,既然有了这东西,便要推广出去,赚钱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为天下女子谋福利,让她们如花一般绽放,远离病痛的折磨。”

两女一听,都感动的不能自已。

他明知道男人弄这种东西,会被人骂的体无完肤,尤其是他还是个伯爵,弄这种东西,更是伤风败俗,将祖宗的脸面都丢尽了,可他还是毅然决然的进行推广。

他,是个伟大的人。

沈黎装作一脸忧郁的样子,长叹一口气:“从推广这东西第一天起,我不知道吃了多少女子的耳光,人人都骂我变态,可他们哪里知道,我这是在为她们谋福利啊、”

“大人,感谢您。”

两女一阵感动,真是绝世好男人啊。

而沈黎想的是,妈的再不推广出去,老子都要穷死了。

这顺天城的物价怎地这么贵,两千两银子,一不注意都尼玛剩下一千二百两了,还不知道花哪里去了。

至于脸面,那东西,都是身外之物。

他又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兴致勃勃的教两女怎么使用这个东西。

柔软的棉花,甚至里面还带着淡淡的香味,两女很快便喜欢上这个新奇的产品。

还有这精致的做工,甚是有的地方,还绣了个小蝴蝶。

只是这种新式衣服,穿的有些羞耻,好在是在里面的。

她们感动之余,不由佩服沈黎这种一往无前的精神。

“你们回去之后,可以试试,也可以介绍给自己的姐妹们试试,若是不够,我家夫人这里还有一些,送给你们。”

俞艺攥着月事巾,重重的点头:“我们有几个姐妹,这几日请假,便是在家中那个,我们夜晚便过去让她试试,若是好用,我们鸿胪寺以后都用这个。”

“天下女子们的幸福,都靠你们了!”

“多谢大人!”

……

第239章:考试前夕 沈黎在鸿胪寺呆了一阵子,越发感觉无聊,易人杰暂时也不敢让他去谈判什么的。

以这货在朝堂上三言两语不和就污蔑人家谋反,到了谈判桌上,很大概率三言两语不和便污蔑别人有不臣之心,传到陛下耳中,怕是又要用兵。

他这个三把手,倒是成了一个闲差,一上午,喝了几壶茶水,茅房都跑了几遍了。

他干脆直接溜走,没成想却在宫门外遇到了锦衣卫万江楼。

“定安伯。”

万江楼拱手道:“这是有事外出吗?”

沈黎尴尬的摸摸鼻子:“啊,万大人你好。”

昨晚姜承龙已经与他说过,让他常与沈黎走动,毕竟初七就要开始出卷,初八清理考场,初九学子入场,在这之前,还是要商量一下关于考场监察的事情。

以礼部尚书韩轻尧的个性,决计不会与沈黎私底下来往。

沈黎已经将人得罪死了。

从没见过哪个人,入京第一天,第一次早朝,便将朝中大多数的文臣得罪完了。

万江楼不苟言笑的脸上,渐渐露出一丝笑意:“正值午饭,不如去外面酒馆,小酌两杯去去寒气。”

之前的锦衣卫,人手不足,很多东西没法查,但他突然的崛起,让他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

陛下不喜西厂是一方面,还有人在其中推波助澜。

这次沈黎做主考官,特意提及考场监察侍卫问题,便是有意将他往上提拔。

不过,顺天城内,人多眼杂,隔墙有耳,感谢的话在心中即可。

两人到了城东一处破旧的酒馆,推开门,寒风卷着街道上的落叶,宛若沙尘暴一般。

店小二连忙上茶,点完菜后,两人小酌两杯。

“伯爵大人,两日后,我们便要入考场了。”

“是啊,那个时候,还要请万大人多多关照。”

“应该是伯爵大人关照我等才是。”

万江楼笑道:“来,干了这杯。”

两人心照不宣的喝着酒,之所以选在酒馆大堂,也是担心陛下猜忌。

他们有一句每一句的说着,朝中政事不谈,只谈考场。

可这话题太过单薄,很快,万江楼便将话题转到沈黎的封地上去。

“不得不说,你们仙平县的那个竹叶青,当真是人间珍品。”

“万大人喜欢的话,可以让你们在仙平的兄弟们带回几坛,我可以给你们打个五折。”

万江楼笑着摇头,沈黎这话,颇有试探之意,若是他说仙平县没他的探子,显得他无能,若是他说好的,那便是将探子暴露在沈黎面前。

“世间美味何其多,我何德何能都能尝个遍,有些遗憾在心里回味,才是真的美味。”

沈黎也笑了,仙平县,还真的有锦衣卫的人。

尼玛,那以后可得在仙平好好说话,再没个把门的,落入皇帝耳中,分分钟赐死。

两人本来没什么交集,话语自然也不多,而且鬼知道这地方又有什么人的眼线,深入的又不能交流,还是赶紧吃饭,吃完饭就撤吧。

“伯爵大人,锦衣卫已经选好此次监考的队伍,其中大门守卫一百人,待考场大门关闭后,这一百人,差出九十人用于巡逻考场各处,另外,我还会加派二百人手,用于巡逻,巡逻的队伍,半柱香一次,考场内外,都已经布置完毕,伯爵大人若是有时间,还请查验一番。”

“这倒不必,我相信你万大人的办事能力,后天我便入考场,四处看看即可,总之,考场纪律这方面,还是拜托万大人了。”

“伯爵大人客气。”

万江楼起身拱手,而沈黎缓缓走出酒馆。

通过昨晚四皇子姜魁的告诫,他已经有了防备,但京城毕竟不是仙平,他能委托的,只有万江楼了。

至于出卷的水平与阅卷的水平,这就与他无关了,这两样搞的不好,倒霉的自然是他韩轻尧了。

他负责的考场纪律,若是有哗变以及大规模的抄袭,那他绝对会被砍了脑袋。

他考这些学子,而陛下在考他,看他有没有真正办事的才能。

他抢了韩轻尧的位置,韩轻尧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还有秦补拙,这老货,当日那阴鸷的眼神,跟个老秃鹫似的,一看就不是善茬。

外面阳光温暖,二月,已经有蜂在外飞舞。

倒不是采蜜,而是在房梁上掏洞,那些百姓们,纷纷拿着扫把赶走它们。

他回去睡了个午觉后,万逸楼的身影出现在房中。

“那个韩子贵,来找你了。”

他拿着橘子,在手中掂量着:“你说,咱们要是将这东西,按十万两卖给他,他买不买?”

“十万两就将你打发了?”

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给他之后,你才你这租的小破屋会不会被他踏平?”

“嗯,很有可能。”

万逸楼皱着眉头道:“那你说怎么办。”

“要钱呗,你现在充当本少爷的护卫角色,他下次来,你就说我还在睡觉,下下次,还在睡觉,他自然知道打赏你。”

沈黎说着,苦着脸从怀中摸出一沓银票,摊开后,只有十二张。

就剩下一千二百两了,这可怎么活啊。

“谁在乎他这三两五两的打赏了?”

“拜托,你是我的护卫不假,他也看出我对你的尊重,肯定不会打赏个三五两啊,这样,他赏一次你收一次,收完你说我还没时间见他,他自然知道钱不够,得加钱了。”

“真的?”

“我骗你做什么?”

他裹了裹棉袄,小新过来帮他穿好鞋子,他舒适的跺了两脚。

“那,我拿了钱,就带他过来见你吗?”

“见就见呗,我又不是什么大姑娘,还不让见了。”

只要那个银箔在自己手中,他可以吃死韩子贵,辱骂当今陛下,他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明天便是初六,后天初七他就得入考场主持大局,接下来怕是八九天都回不来了。

不过他也没什么好交代的,又不是入大牢。

夜晚,韩子贵又过来了。

你伯爵大人白天忙,夜晚不会也在忙吧?

他不知道的是,伯爵大人白天比较闲,夜晚倒是比较忙。

他狂塞万逸楼一万两银子后,万逸楼这才不情不愿的走入后院通报,可韩子贵心都在滴血,

尼玛真黑啊,陛下门前的太监,也没你这么黑吧?

第240章:韩子贵的心机 “伯爵大人,今晚藏书阁热闹非凡,许多学子聚集一团,小奴儿也撤去的红纱,让众人一睹真容,在下是想请您过去,一同观看。”

进门之后,韩子贵眉头微皱,没想到这伯爵大人竟住的如此寒酸。

不过他也不敢怠慢沈黎,自己的脑袋都在人家手中,还有什么好嫌弃的?

沈黎盘坐在炕上,摆弄着留声机:“你直接说你来意就行了,我可没那么多的时间陪你啊,你要是仅仅过来邀请我去青楼,那很抱歉,我现在没时间。”

“别别别。”

韩子贵连忙露出讨好的笑容:“我这不是看伯爵大人一个人在家无聊嘛,其实在下来的目的,还是为了那个,您说这两天就还给我的。”

“哦,我忘了,给。”

沈黎顺手拉开抽屉,随便捡了一个银箔卷给他。

眼尖的他,看到抽屉内有许许多多的银箔卷,而且自己这个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他欲哭无泪:“伯爵大人,要不,您拿这个再放一遍呗,麻烦您了,辛苦您了。”

说着,他又掏出一沓银票放在桌上。

这小子家里,可真算得上是开银行的了,反正就是银票随便用了。

几万两几十万两对他来说,那都是小意思。

沈黎有意无意的看向银票,嗯,应该有个一万两的样子。

他伸了个懒腰,招了招手:“拿来,我放给你听。”

韩子贵连忙欣喜的凑上去。

可是,银箔放在留声机上的一瞬间,沈黎微微一翘,将喇叭给弄掉了。

“哎呀,我去,不好意思啊,坏了。”

他捡起喇叭,拍了拍上面的尘土:“要不,你过两日再来呗。”

“早不坏,晚不坏,偏偏这时候坏!”

韩子贵再也按捺不住,大骂道:“你他娘的是不是在耍我?”

“我就是耍你了怎么着?”

沈黎比他声音还大,顺手将桌上银票收入怀中后:“我告诉你,你不拿出足够的诚意,我肯定不会给你的!”

“你说,你要多少钱!”

“我暂时还没想好,你自己开价。”

“十万两!”

他撇嘴摇头道:“你的脑袋,你自己觉得多少钱,那就是多少钱。”

“我的脑袋是无价的!”

韩子贵说完,顿时如丧考妣:“伯爵大人,我求你了,您别玩我了成吗?”

“这就是真的,你拿走吧。”

沈黎坚定道:“这要不是真的,我就是小狗!”

韩子贵接过银箔,深吸一口气,然后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道:“伯爵大人,今晚小奴儿露脸演唱,在下斗胆相邀,请伯爵大人赏脸,前去小酌两杯。”

“你不会想搞什么幺蛾子吧?”

他狐疑的看向韩子贵:“不过呢,有酒喝,那自然就去了,还有露脸直播。”

韩子贵一愣:“您,真的去啊?”

“怎么,不是你邀请我去的?”

“是是是,请伯爵大人上马车。”

这下难搞了,他看了看手中的银箔,在黑暗中,随手丢在车厢一角。

看来这银箔,不是真的。

若是真的银箔,沈黎断然不敢随他一同赴宴,没有了把柄的沈黎,那连条狗都不如,可以让他随意揉捏。

有朝一日,让他拿回了银箔,他必定将那日之耻,尽数还给沈黎!

到时候,他要将沈黎拔的光光的,找二十个、不,一百个画师,轮流给他画像,各种姿势都给他画一遍,然后编成小黄书插图,让他做主角!

而且,他要在标题上,加上“短小”二字!

而且我要用红笔写!!!

他美滋滋的想着,却发现对面沈黎一直死死的盯着他。

他连忙轻咳两声,讪笑道:“伯爵大人,就快到了。”

“我知道,你刚刚满脸淫荡笑容,在想什么呢?”

“没,没什么。”

若是沈黎知道他要在标题上加“短小”二字,怕是当场直呼此计甚毒!

韩子贵连忙屁颠屁颠的坐到他身边,替他捶着背:“伯爵大人,咱那个宝贝,什么时候能修好啊。”

“那得看心情了,反正真的我已经给你了啊。”

沈黎越是这么说,他越是不相信,也罢,就先让你得意一段时间吧。

他点头哈腰,又从怀中掏出一把银票放在沈黎手中:“伯爵大人,这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您先花着,不够我再给您送。”

沈黎掂量着一旁,这次更大方了,两万两。

一晚上,加上万逸楼的,他白拿四万两银票。

这还做什么生意啊。

他甚至想将朝中所有大臣都来一份这样的套餐,那他沈黎,迟早富可敌国了。

到了藏书阁门前,今日气氛要比昨日更加热闹几分,还有三天便要考试了,这些学子们,在做着最后的狂欢。

韩子贵卑躬屈膝的跟在一旁,向他介绍着今日的情况。

沈黎沉吟一下:“要不,你还是收一收,我还是比较喜欢那个桀骜不驯的你。”

“哼。”

韩子贵立马恢复过来,昂首挺胸,大步向前:“老鸨!老鸨!”

老鸨连忙凑上来:“韩公子真讨厌,人家有名字叫什么老鸨嘛,人家还是喜欢您叫我阿珍。”

“行了,老鸨,五楼给我安排两个雅座,我与这位兄弟,今晚要开怀畅饮。”

说罢,一张银票便拍在她的身上。

老鸨喜笑颜开,连忙道:“好嘞。”

随后,两人被安排在五楼雅座。

这里的学子们,摇头晃脑,各个使出浑身解数,也没写出一首像样的诗句来。

沈黎顿感无聊,人群中,四皇子微笑着向他点头,他也报以微笑。

“伯爵大人,您也认识四皇子啊。”

“呃,认识怎么了?”

“没什么,挺好的。”

韩子贵嘿嘿笑着,将他面前酒杯倒满,随后站起来道:“来来来,满饮此杯,各位学子们,欢迎一下咱们的伯爵大人!”

沈黎缓缓站起,他已经知道,这小子打的什么主意了。

可能不会打杀他,但让他出出丑,还是很有可能的。

“你小子,敢将我是主考官的事情告诉他们,明日陛下便会听到那段录音。”

韩子贵一怔,眼中扫过一丝怒火,随后谦卑的笑道:“怎么可能呢。”

但他没提,那些学子们渐渐响起异样的声音。

“伯爵大人?好像是这次的主考官吧?”

所有学子们瞬间安静下来,眼带火热,看小奴儿都没这么火热过。

这可是主考官啊,巴结上,那在考场中,简直可以横着走了!

可人群中有一人突然鄙夷道:“我听说这位主考官,连童生都不是,我呸!”

众人哗然。

第241章:学子哗变 “不会吧?主考官连童生都不是,怎么给我们监考?”

“就是,朝廷怎么想的,这也太儿戏了吧?”

“目不识丁的人监考我等,简直就是对我们的羞辱!”

“对,朝廷若不换人,老子不考了!”

……

所有学子愤然大骂,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你有什么资格监考我们?八股文你会看吗?你连个童生都不是!”

“对了,他这个伯爵官位,是买的!”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片哗然。

“什么,居然是买的伯爵?”

“我还以为是世袭的。”

“朝廷怎么想的,让一个目不识丁,满身铜臭味的商人来监考我们,这就是侮辱!”

“对,不想让我们考,可以直说!”

“我等耻于与这种人为伍!他监考,我弃权!”

“就是,我等学子,乃是国家的百年大计,我们都不考试了,我看朝廷怎么办!”

……

沈黎坐在一角,韩子贵连忙道:“伯爵大人,咱们要不要回去啊,这这这,这真不是我干的。”

“嗯,我知道,你没这么聪明,利用舆论来压我。”

沈黎微笑着说道:“没事,继续喝酒。”

“你还有脸喝酒?”

一个学子愤慨道:“我且问你,你一个满身铜臭目不识丁的匹夫,如何能监考我等?”

“你不想考,可以不考。”

沈黎缓缓抬起头:“你以为就你,也能动摇国本吗?”

这一下,彻底惹了众怒。

众人怒气冲冲:“我不考了!”

“我也不考了!”

“走,我们告到衙门,写个万人血书,求朝廷换主考,否则,我们弃考!”

“对,走,去京兆府!!!”

……

一时间,整个藏书阁五楼,人去楼空。

站在楼上往下看,每层都有学子汇聚一起,形成一道人潮。

这些人潮,约莫有上千人。

这是哗变。

朝廷不会不管这种事情。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场中只剩下的四皇子姜魁与韩子贵,笑着耸耸肩:“无妨。”

一旁的小奴儿继续抚琴,嘴角却露出一丝笑意。

韩子贵头皮快抓烂了,他连忙解释:“真的,伯爵大人,这要是我散布出去的,我全家死光光。”

“我知道,你没那么聪明。”

沈黎又来一遍,也不知道是夸他还是在损他。

小奴儿一曲终了,他拉着姜魁与韩子贵一同走过去。

“小奴儿姑娘,你好啊。”

他微笑。

姜魁与韩子贵对视一眼,今日小奴儿怎么不撵人了?

小奴儿也报以微笑,那笑容,如同三月春暖花开,桃花绽放。

“伯爵大人,可有什么指教?”

“你来月事吗?”

沈黎说完,连忙往后一仰,小奴儿一巴掌甩过来,倒是打了韩子贵与姜魁。

两人无故吃了个大逼斗,一脸懵逼。

小奴儿连忙道歉:“两位公子,实在对不住。”

说罢,她美眸流转,又恨恨的瞪了一眼沈黎。

沈黎嘿嘿笑道:“你让我指教,我又不能不说,而且我是有要事的。”

“你有何要事。”

小奴儿平复内心的羞怒,这家伙,三番五次的言语调戏,真当本姑娘是好惹的么?

我堂堂圣女,什么人敢对我这么说话?

当初金陵两个登徒子对我言语挑衅,后来死的不能再死了。

沈黎缓缓从怀中摸出两个小布包来。

之所以慢,是因为他怀中满是银票,一不小心就掏掉了。

“这个,叫做内裤,呃,就是穿在女子下身的,这个,叫做月事巾,来月事后,用扣子扣在这上面,然后一天一换即可,用完丢掉。”

韩子贵与姜魁一脸鄙视的看着他。

你一个男人,研究这个,有没有一点出息。

小奴儿哂笑一声:“看来伯爵大人,对于女人来月事很是有心得啊?”

“你这是什么话,我堂堂伯爵,研究此物,是为了给天下女子谋福利!”

沈黎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你知道,我为了推广此物,被多少女子鄙视,被人骂作变态吗?”

“但我不放弃,我势要让天下女子,每月可以少那么几天痛苦,可怜别人如此看我就算了,你也如此看我!”

小奴儿一怔,摸着柔软的面料,微微一福:“伯爵大人有心了。”

“无妨,既然你觉得此事见不得人,那我便收回,今晚,你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吧。”

说罢,他就要伸手去拿,可小奴儿连忙收下。

“奴家回去看看,若是有用,奴家便替全天下女子,感谢伯爵大人了。”

“嗯,最好去胭脂店等地方,帮我推广一下,多谢了,至于哪里购买,明日我便在城南找一家铺子,进行售卖。”

一旁的姜魁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

你还真敢卖,真不怕人家用口水淹死你。

若是这些学子们,知道他们的主考官,还是个推销月事巾的狂徒,怕不是当场就反了。

之所以拉着他们两个一同谈生意,是因为一个是皇子,另外一个是礼部尚书之子,到时候还可以做个证什么的。

这可不是让小奴儿帮忙售卖,他可不想与小奴儿扯上生意关系,而是让她试验一下,然后帮忙推广。

至于原因,则是今晚学子暴乱事件。

很快,京兆府门前便想起沉闷的鼓声。

府尹大惊,匆忙换好衣服。

这一晚,考场门口,京兆府,甚至皇城门口,都聚集着大量哗变学子。

他们怒气冲冲,请朝廷更换主考官。

御书房内,皇帝姜承龙眉头紧锁,找来秦补拙与礼部韩轻尧,还有万江楼侍奉一旁。

“是谁跟这帮学子放出风声的?这是教唆哗变,形同谋反!”

一旁的万江楼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秦补拙与韩轻尧。

韩轻尧终究是坐不住了:“陛下,此事与臣没有关系。”

姜承龙喝了口参茶,看向一旁的万江楼:“你,有没有查到是谁?”

“事发突然,臣还没查出来。”

万江楼摇摇头,又这么静静的看着韩轻尧。

韩轻尧被看的浑身发毛:“万大人,你什么意思?”

万江楼面无表情:“臣没意思。”

尼玛,皇帝问你凶手是谁,你啥也不说,就这么盯着老子,这不摆明老子是凶手吗?

草!

韩轻尧气的火冒三丈,那个乌龟儿子搞的好点子?这么一搞,那凶手不就是虱子头上的秃子,明摆着的吗?

查案,那肯定对谁好处最大,谁的嫌疑最大。

沈黎倒台,那主考定然是他韩轻尧了。

这下,真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s,也是s了。

第242章:始作俑者 内阁首辅秦补拙双手拢袖,如老僧入定一般,一言不发。

那边,韩轻尧与万江楼用眼神进行了友好的交流,两人虽然一言不发,但眼神中已饱含千言万语。

“定安伯呢?他在哪里?”

姜承龙看向万江楼:“他是始作俑者,他不在场,我们有什么好议的?”

万江楼拱手道:“他人在青楼,也是在他进入青楼后不久,学子们便发生了哗变。”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不赶紧让他过来。”

他装作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在青楼闲逛,年轻人不知道节制,迟早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已经派人去请了。”

万江楼拱手道:“目前京兆府,考场,以及皇城门前,已经聚集了近千学子,纷纷声讨定安伯,微臣想,此事必定是有人放出风声,有意引起学子们的哗变,目的,就是为了让定安伯退位。”

“朕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姜承龙默默喝茶。

而韩轻尧肺都快气炸了,也不敢说什么。

你他娘的分析案情就分析案情吧,你一直盯着我分析做什么?

他忙拱手道:“陛下,此事与我无关。”

姜承龙不咸不淡的回了句:“嗯。”

这让他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

藏书阁内,一个锦衣卫请走了沈黎。

而小奴儿也以天色已晚为由,请走了四皇子与韩子贵。

下楼之时,韩子贵看着神色古怪的四皇子,摊开手道:“真不是我,我要是能想出如此计谋,你觉得我爹还会这么放任我败家吗?”

四皇子回头看了一眼楼梯:“跟我有什么关系。”

说罢,他也施施然离开。

楼上,侍女小兰关上门后,小奴儿正在摆弄沈黎送的女性内裤。

这怕是大渝头一遭,男人送女人内裤,这怕不是暗示她是红颜知己。

不对,是第好几遭了,沈黎都送了好几个人了。

小兰四处看看,打开窗台后,下面居然有一个细小的飞刀钉在窗台上。

她用力的摇了几下飞刀,才堪堪拔下来。

如此飞刀,应该是从楼下扔上来的,五楼窗口,还有如此劲道,可见扔飞镖之人的厉害。

飞刀小巧玲珑,完全就是缩小版的斩·马·刀,刀柄最末端,居然还是螺纹扣,打开后,里面是空心的,一张小纸条静静的躺在里面。

她将纸条用针拨出来后,放在小奴儿的梳妆台上:“圣女,事情做好了。”

“嗯,前几日,对我动手动脚的那几个学子,让西厂的人,换身衣服进去,在人群中解决了。”

“明白。”

“另外,那些吃喝嫖赌的富家草包,也没什么作用,让他们一并解决了吧?”

“明白。”

“留下一个,混乱后其余全部撤退。”

“明白。”

……

既然创造了哗变,若是不搞点事情出来,就不叫天道宗了。

他们要的,就是哗变,还有谋反,若是不乱,一个国家固若金汤,想靠他们那些人,基本上不可能。

一个人的修为再高,顶多是杀敌一千到两千,可一个国家,几十万大军,甚至上百万,指望他们一个个的杀,得杀到什么时候?

西厂,本来已经失了皇帝信任,再搞一次哗变,然后让他们从中刺杀几个学子,后果会怎样。

怕是到时候皇帝不想处置西厂,天下学子也不答应了。

小奴儿微笑着打开那个装着月事巾的小布包,里面整整齐齐的叠着两块月事巾,还带着些许桂花香味。

“圣女,此举,会不会连累到沈黎?”

“他若是连这点小问题也处理不好的话,也不配被我们看重。”

她轻轻将月事巾放回抽屉内:“听说仙平县治理的不错,宗主特意去了一次,只留下四字评价。”

“是什么?”

“大同之世。”

……

皇宫中,灯火通明,皇城前被学子们堵住,沈黎只能走偏门。

很快,他便到了御书房内。

“定安伯,你今晚闹出如此动静,让全天下的人,看朝廷的笑话,你该当何罪?”

他一进御书房,韩轻尧便迫不及待的指责道:“朝廷的脸面,都让你丢尽了。”

“尚书大人,您这一进门便指责本官,不会是想先下手为强吧?”

沈黎斜眼看向他,然后朝着姜承龙拱手道:“陛下,臣斗胆猜测,今晚的哗变,可能是韩大人所为,他不满臣抢了他的主考官位置,心怀怨怼,便到处散发谣言,引起学生们的公愤,毕竟臣若是被取消主考官一职,最大受益者还是他。”

“胡说!污蔑!”

“若是臣没猜错的话,韩轻尧涉嫌霍乱朝纲,引导哗变,这,这是谋反啊!”

草,又扯到谋反了。

韩轻尧鼻子都气歪了,本来此事与他没关系,现在越说越奇怪。

他都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始作俑者了。

“陛下,臣冤枉,臣大大的冤枉!”

他忙跪地磕头道:“您切莫听这厮胡言乱语。”

一旁的秦补拙,依旧如老僧入定,一言不发。

小太监貂蝉想过来给姜承龙送槟榔提神,却被姜承龙拒绝。

今日这事,不好查,也不方便查。

秦补拙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

姜承龙若是说,详查韩轻尧,怕是秦补拙下一句便是老臣老迈年高,该辞官还乡了。

他辞官还乡,可以,但下面他的徒子徒孙们,明日早朝的奏折,怕都是请辞。

这个皇帝,当的当真憋屈至极。

他看向沈黎:“现在不是找谁泄露的消息,就你那点情况,今日学子不哗变,明日还是得哗变的。”

一旁的韩轻尧感激涕零:“多谢陛下。”

姜承龙懒得理他,这狗东西,一晚上除了撇关系,便没有其他的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总该想些补救的法子的。”

沈黎突然笑道:“陛下,为何要补救啊?”

“那你觉得如何?”

“这已经算是一场考试了。”

“嗯?你倒是会说话。”

姜承龙端起茶杯:“说说你的理由。”

“臣,没有功名,而且是个商人,这不错,但孔圣人说过,不了解别人便批判别人,那是小人行为。”

秦补拙与韩轻尧对视一眼。

两人都是举人出身,孔圣人的书,基本上倒背如流,孔圣人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

沈黎继续道:“第一,他们不了解我,便被别人带节奏罢考,说明这些人,没有主见,臣建议,将这些人记录下来,永不录用!”

第243章:遭遇刺杀 韩轻尧脸色一变,连忙反驳道:“定安伯,你可知你在做什么?将这些学子拒之门外,会发生什么其他后果,你考虑过了没有?”

“嗯,后果就是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寒窗苦读,都付之流水,甚至,他们会偷渡到邻国,在邻国举行科举。”

“你明白就好,天下最不好得罪的,便是这些读书人,你可明白?”

沈黎抠抠鼻子:“那要是按你这么说?这些人哗变有功?我还得给他颁个奖了?”

“现在哗变,将来就会造反!”

得,尼玛又扯到造反上了。

姜承龙一阵头疼:“说正事,怎么处理。”

“第一,取消这些人的功名,他们今日敢哗变,将来若是他们真的中了,那也是朝廷中的老鼠屎。”

沈黎侃侃而谈道:“将来,若是他们入了朝廷各部为官,陛下的圣旨,还有朝廷的安排,他们不满意,是不是可以罢工了?那是不是还可以哗变了?”

一旁的韩轻尧冷哼一声:“杞人忧天。”

他轻笑一声:“韩大人,如果你是皇帝陛下,你敢用这种随时罢工随时哗变的大臣吗?”

“你他妈的换个如果!”

韩轻尧尖着嗓子喝道,他都快跳脚了。

你当着皇帝陛下的面说我如果是皇帝,你他娘的这就是纯粹恶心人了。

“好,换个如果。”

沈黎接着道:“若是,这批人有人高中后,放到你礼部做事,将来某一天,你下达的命令,他们不满,然后哗变,然后罢工,这种人你敢不敢用?”

韩轻尧悻悻的挥着袖子。

“臣的意见,便是将这些人,从科举名单中除名!”

姜承龙还没说话,外面小太监匆匆来报。

“陛下,外面出事了。”

“说。”

“学生散了。”

“这不是好事吗?”

小太监连忙摇头道:“不,是学生人群中,出现了反贼刺客,他们刺杀多名学生后逃离,那些学生惊恐之下,慌忙逃窜,踩死踩伤了不少人。”

“反贼呢?”

“有一个找错了路,被禁军抓住,其他的都跑了。”

姜承龙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这下,麻烦了。

而一旁的韩轻尧,从心底快笑出声来,这下,沈黎麻烦了。

这些人,可都是因沈黎而死,明日一早,如山洪海啸一般的折子会堆在陛下案前,全都是弹劾沈黎的,到时候,摄于群臣压力,陛下也会妥协的!

“万江楼,城中守卫,你是如何负责的?”

姜承龙怒气冲冲的拍着龙案:“非常时期,我还特意给你加派了人手,你就这样掌管的城防的?你到底查了没有!!!”

万江楼连忙跪下:“陛下息怒,微臣马上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滚!”

“是。”

沈黎深深的看了一眼秦补拙,现在事情更复杂了,这老货,还是不动如钟,这里面,到底有没有他?

姜承龙发完火,对三人摆摆手:“你们都回去吧,今晚怕是也出不来个结果。”

“谢主隆恩,臣等告退。”

三人走在御书房外面,韩轻尧冷哼一声道:“定安伯,现在外面的学子甚至想吃了你,你且当心点夜路,别路上遇到了刺客什么的。”

沈黎微笑道:“多谢韩大人提醒,夜长梦多,但愿韩大人能及时销毁证据。”

“销毁证据,销毁什么证据,你给我说清楚,你站住……”

一旁的秦补拙沙哑着嗓子:“行了,走远了。”

他看起来有些忧心忡忡。

“秦相,我送您回去。”

路上,秦补拙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

学子哗变自然不是他弄的,此事已经如此招人怀疑,他又不会傻到那种程度,让人家无端生猜忌。

但事情既然已经出来了,索性添把柴火。

在得知哗变的第一时间,他便派了三个刺客,潜入学生群中,进行行刺。

本来想做的神不知鬼不觉,等哗变完了,所有人都离开后才被人发觉,那个时候,沈黎绝对要负全部责任。

但现在不一样了,居然还有个刺客被抓住了。

这帮废物,三个人都能被抓住一个人。

等回到书房后,他有些懵逼了。

三个人完好无损的站在一旁,那被抓的是谁?

难不成朝中也有人和自己同样的想法?

妈的猪队友啊。

沈黎出了皇城,看着皇城大门前数十具尸体,叹了口气。

舆论压力太大了,这还得看陛下怎么定夺,看他能不能抗住压力。

扛不住,前功尽弃,抗住了,则一切顺利进行。

城南住所,有些偏僻,这个时间街道空无一人,到处都是黑漆漆一片。

忽然,马车戛然而止。

万逸楼一声爆喝:“谁!!!”

来人一言不发,一刀劈向他。

他瞳孔微缩,连忙闪开,那人一刀劈在车架上,将马车前段尽数砍断,受惊的马嘶鸣一声,连忙逃窜。

沈黎在车厢内翻滚一圈,连忙下车。

那便,万逸楼与黑衣人已经颤抖在一起。

那人刀法极为飘逸,而且修为极高,万逸楼出来玩,怕吓到人,又自恃艺高人胆大,便没带刀。

这一上一下,颓势便出来了。

他连连后退,那人刀光闪烁,将夜色撕开,直取他的面门。

他悚然大惊,匆忙后退,手中真气凝聚成球,弹向对方刀身,希望能将对方刀势瓦解。

可那人的修为极高,每一刀都是力道沉稳,且极其圆滑,根本没有破绽可言。

更让人惊讶的是,黑衣人的轻功,比起万逸楼更甚一筹,甚至能看出万逸楼下一步走向。

万逸楼的招式被死死压住,他怒喝一声,打算与对方决一死战。

可对方貌似并没有要他命的想法,每一招都有留手。

他越打越是奇怪。

对方三品高手的实力,明明可以秒杀自己,为什么处处留情。

街道上的刀光,终于吸引来城防军,大批人围上来,那黑衣人终是有些心急了。

他一拳轰出,万逸楼连忙伸出双手格挡,格挡的一瞬间,他瞳孔微缩。

那人微微停顿一下,右手长刀顺势向上撩起,将他胸前划开个大口子,深可见骨。

随后,黑衣人一脚将他蹬飞,借势冲向沈黎。

随后,一刀斩出!!!

第244章:锦衣夜行 刀光闪烁,劈开了夜色,在沈黎的瞳孔中逐渐放大。

他一个毫无修为的人,根本挡不住这惊天一势,只能任由那寒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缓缓闭上眼,怕是,又要重启一波穿越了。

刀芒落在身上的一瞬间,他上身棉袍瞬间炸裂,接着皮肤一阵灼热,随后被强大的真气给撕开。

那黑衣人见城防军愈发的多了起来,一脚落在马车上,随后向空中掠去,消失在茫茫夜色。

整个过程,甚至不到半柱香。

城防军连忙将两人团团围住,而领头队长看向一片狼藉的马车,还有跪地捂住伤口的万逸楼,连忙询问道:“有没有事!”

“那位,是定安伯。”

领头队长连忙爆喝:“快!救人!”

一位伯爵,若是在他的巡查下真的死了,那他不仅仅是饭碗不保了,而是脑袋都不保了。

万逸楼胸前的伤口,深可见骨,他慢慢的拿着衣服堵住,随后运转真气,防止鲜血流失过多。

城防军七手八脚弄来担架,然后连夜送往城南药铺回春堂。

姜承龙还没睡下,沈黎被刺的消息,便传入他的耳朵。

他一阵头大,询问了一下沈黎伤势后,脸色阴沉道:“这皇城之中,到底是谁说了算?朕不过是安排个春闱主考,又是哗变,又是谋反,现在还有刺杀的!”

“好手段!当真好手段!”

他阴恻恻的冷笑道:“行,走着瞧!”

这明明是地痞流氓放的狠话,从姜承龙嘴里出来格外有杀伤力。

他说走着瞧,那一定会有下文。

小太监貂蝉艰难的咽下口水,在一旁诺诺不敢说话。

回春堂中,两个大夫已经替万逸楼缝合好伤口。

万逸楼的伤势看起来极重,鲜血沾满袍子,而且伤口深可见骨,但只有他知道是什么情况。

遭受如此重创,他胸前的经脉,竟是毫发无伤。

说明那黑衣人对于刀的掌控,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而且那人的手腕,他可是极为熟悉。

他舒服的躺在床上,任由大夫处理伤口。

“你就不担心你主子吗?”

“不用啦,他好得很。”

他嘴角缓缓扬起。

确实,沈黎的确好得很。

那一刀,显然留手了,只劈开了他的表皮,露出里面的肌肉组织。

只需要简单的上药,过几天就好了。

下半夜,两人在城防军的护送下,回了家中。

小新哭的梨花带雨,连忙嘘寒问暖。

“你没事就不要装惨了。”

沈黎却是苦笑一声看向万逸楼。

这伤,甚至不如匕首划的深,明显那黑衣人留了手,想要搞事情。

刚刚出皇城的时候,韩轻尧还特意提了一嘴,这不是给他上眼药是什么?

今晚的韩轻尧,真当是背到家了。

刚刚睡下去的他,听下人来报,顿时一激灵,一把抓在小妾的大腿上,疼的小妾龇牙咧嘴。

“妈的,谁干的!”

他终于想起,自己在皇城中,嘴欠威胁了一下沈黎。

这他娘的一刻钟不到,沈黎就遇刺了。

老子比窦娥还要冤枉啊!

现在的他,甚至比锦衣卫、城防军还上心刺客的问题,出动全体家丁,连夜寻找刺客。

这要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他怎么解释?

一晚上,整个顺天,乱成了一锅粥。

学子暴乱,反贼刺杀,现在又搞个朝廷命官被刺杀。

尼玛关键是所有事件的嫌疑人,都指向了他!

真是造孽啊!

小妾在床上,看着大腿处红肿一片,敢怒不敢言,还得小心翼翼的赔笑道:“老爷,快来睡觉呀。”

“睡你妈!”

韩轻尧怒斥一声,甩着袖子愤然离去。

……

城中,锦衣卫一直忙活到天亮。

他们从禁军处领到了刺客的尸体。

刺客被抓第一时间,便咬破了口中毒囊。

停尸房内,万江楼轻掩鼻看着尸体:“好霸道的毒,见血封喉。”

一旁的仵作麻利的褪去尸体的衣物,等脱去下面的底裤后,他瞳孔微缩。

而仵作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一脸为难道:“万大人,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毛茸茸的草丛中,只有两个蛋随风摇曳,枪已经折了。

这是太监。

仵作没看到的是,万江楼背过去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这样,他的责任,可全部都推脱掉了。

西厂跋扈,锦衣卫根本不敢查,甚至连西厂衙门都进不去,怎么查反贼?

现在反贼出自西厂内部,他们麻烦大了。

万江楼摸了一下下巴,将表情收拾了一下:“查出来,这是谁了吗?”

“西厂百户,王刚。”

“哼,一个太监,也取这么硬的名字。”

他轻哼一声:“行了,去歇着吧。”

一旁的千户沉吟一下,待人都走的差不多时,他在停尸房中皱着眉头走过去:“大人,我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

“嗯?是什么?”

千户拿出一本名册:“据属下所查,大年夜里截杀传菜太监的人,与今日刺杀学子的人,有很大关联。”

“什么关联?”

万江楼摸着下巴,看起来若有所思。

随后他双手跨在腰间,右手顺势按住了绣春刀柄。

“他们都是去过仙平县查定安伯封地属实的问题,回来后,便出了问题。”

千户收起册子,郑重询问道:“您看,这定安伯是不是有很大嫌疑?”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此事,还有什么人知道。”

万江楼背过身子,深吸一口气,眼中闪过一丝厉芒。

“属下也是刚刚才看到。”

“朝廷三品官员,一定要慎重,这些人,也去过定远伯的越县,这两人,都有嫌疑,你得好好的查。”

“属下遵命。”

千户将册子揣入怀中,连忙拱手。

此案若是查出来幕后,到时候,奖励大大的有!

万江楼背着手,看了看天色:“唔,天色也不早了,你也辛苦了,早些回去歇着吧。”

“那大人您……”

“我再研究研究,看看这幕后主使,究竟是谁。”

“大人辛苦,属下告退。”

“记住了,事情非同小可,牵扯三品大员,务必不要走漏风声,我锦衣卫刚刚崛起,万不可落个污蔑朝臣的把柄,万事都得有个八成把握再进行处置,不得臆测。”

“属下谨记在心。”

……

千户挎着刀,出了锦衣卫衙门,便一路朝着城西走去。

锦衣卫的俸禄并不是很高,而且上官严禁贪污,大部分的锦衣卫,都得住在贫民窟。

忙活了一夜,他连连打着哈欠,现在天色尚早,还能回去睡上几个时辰。

他摸出怀中一小块饼,丢入嘴中,一边走一边嚼着。

只是,下一刻,城中一道黑影闪过。

他的身形,定格在往嘴喂饼的一刹那。

随后,他的脖子上,缓缓出现一道血痕。

第245章:朝廷声讨 翌日清晨,沈黎在迷迷糊糊中被小新叫起床,然后被套上了官袍,洗漱。

“小新,你平日里用胭脂水粉吗?”

“嗯,用一点的,少爷您怎么了?”

小新奇怪道:“不过我用的不多,胭脂水粉都是为了遮丑的,人家现在水灵灵的年纪,也很少用啦。”

说罢,她还很是得意的挺起小胸脯,在沈黎面前摆个poss。

沈黎苦笑不得:“这样,你给我用一点,嗯,厌世妆你知道不?”

“厌世妆,是什么妆?”

“嗯,我自己试试吧?”

总之,就是将自己画的越虚弱越好。

在嘴唇上补点粉啥的,然后再上点黑眼圈等等。

一同操作下来,整个人的精神看起来萎靡了好几分。

小新还是不解:“少爷,您去上朝,不应该穿的精神一些吗?”

“你懂啥?少爷我要去演戏。”

沈黎抖着阔袖,一边出门一边咿咿呀呀的唱着:“苏三……离开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未曾开言我心好惨……好惨啊,我太他娘的惨了啊……”

贺元坝架着新马车,吱吱呀呀的出门,马车内,沈黎哪里还有半点虚弱的样子,一口一个大肉包子,然后就着鸭血粉丝汤吞下去。

一路吃到皇城前,他才打着饱嗝,在过往人群面前,被贺元坝“小心翼翼”的从马车上搀扶下来。

然后他,在皇城内走走停停,不时还喘着粗气。

……

很快,早朝开始。

上面太监尖声喝道:“有本启奏,无事退朝。”

姜承龙白了他一眼。

尼玛你瞎啊,朕的龙案上,奏折都堆得跟尼玛小山一般高了,还无事?

今天怕是开年来事情最多的一次了。

他还没说话,户部侍郎晋才就跳了出来:“陛下,臣有本奏!”

“说。”

“臣要弹劾定安伯沈黎,此人才疏学浅,实在难当春闱主考大人,昨晚,因为他这位主考官,学子们纷纷不服,甚至产生了哗变,哗变过程中,踩踏、被杀学子,高达五十余人,此种恶况,我大渝开国头一遭,严重损害朝廷名声,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皆是沈黎!”

那些武将也听了一些这种事,都撇撇嘴。

哗变?

屁大点的事情,按军中哗变,一人斩一人,哗变十人斩十人。

读书人就是屁事多。

姜承龙皱着眉头,看向一脸虚弱的沈黎:“定安伯,你怎么看。”

“臣冤枉,昨日之事,实在是有人刻意为之。”

沈黎装作一脸虚弱,重重咳嗽两声:“昨晚哗变之后,学子人群中,出现大量反贼,这与臣无关啊,而且臣也受到了波及,昨日回去途中,便遭到黑衣人刺杀,若不是微臣护卫拼死护卫,臣早已成为刀下亡魂,现在臣的护卫,还在ICU里抢救呢。”

众位朝臣议论纷纷何人刺杀时,而姜承龙皱着眉头,什么叫……icu。

户部侍郎晋才,一听这厮居然遭了刺杀,心中大呼妙哉,咋不刺死你丫的?

不过,今日沈黎虚弱,又一改话风,想必无力争辩,嗯,应该不会再扣大帽子吧,那今日,让你好好看看,这朝堂第一喷子,是谁。

他冷笑的看向沈黎:“定安伯大人,抛开刺客一事不谈,你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我有什么错,我也是受害者啊。”

“此事,因你而起,你是受害者,但你还好好站在这里,而那些因你而无辜枉死的学子们呢?咱们损失的,可是朝廷的栋梁啊!”

沈黎似是体力不支,连续咳嗽几声,险些摔倒。

姜承龙招招手:“赐座。”

沈黎又是一阵咳嗽:“多谢陛下隆恩。”

他脸色惨白,看起来真的像是受了极重的伤。

随后,他缓缓看向户部侍郎晋才:“听晋侍郎的意思,若是能换的话,你觉得这些学子该活着,我应该去死了。”

“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晋才轻哼一声:“孰轻孰重,自有公道。”

他心里一阵冷笑,果然,你小子受伤极重,今日怕是喷不动了吧,看看本侍郎是如何喷人的!

“公道?”

沈黎轻叹一声:“你居然想着那五十条平民百姓的命,换我堂堂朝廷命官的命,你这是想我死呢!”

“陛下,臣,要弹劾户部侍郎晋才,他诅咒朝廷命官去死,臣斗胆猜测,晋侍郎家中可能存在诅咒小娃娃,插满针的那种,臣建议,立刻抄了晋侍郎的家,进行严查,还晋侍郎一个公道。”

晋才一阵无语。

尼玛,果然,老子出来说话就是个错误的决定,这三句话,又要查抄我的家了。

抄了我的家,还还给我公道,你是个人种不?

咋地我家跟你有仇啊?你一言不合就要抄我的家?

姜承龙抿着茶,险些就喷了出来。

说正事的时候,怎么又绕到抄家上了?

果然,朕真是慧眼识英才,将你从仙平县弄过来,那真是个英明的决定。

这是什么,是搅屎棍啊!

他轻咳一声:“呃,晋侍郎应该没这么恶毒吧?”

“有!你没听他说,要用臣的命去换那些学子的命吗?臣以为,此僚昨晚都已经设立了香坛做法,不然今日臣一早起来,感觉身体被掏空?”

众人一阵无语,你哪天上朝的样子没被掏空过?

“呃,万江楼,随后去查一下吧,注意不要扰民。”

万江楼自然知道皇帝陛下的意思。

晋侍郎暂时没有死罪,还不好动,他们过去走个过场就罢了。

晋侍郎感激涕零:“感谢陛下还臣清白。”

清白不清白不好说,若是万江楼真的有心,查他家的时候,往枕头下扔一包银票,怕是他死都说不清楚这钱哪里来的。

就像礼部尚书韩轻尧,他现在只想刨个坑,将自己埋了。

这怎么解释啊?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自己,这也太尼玛巧合了吧?

姜承龙看了一眼所有人:“万江楼,说一下昨晚城中情况。”

万江楼站出来拱手道:“昨晚,定安伯沈黎,前往青楼藏书阁,随后被学子们认出,当场羞辱定安伯一番后,便举行哗变,理由是找朝廷要说法,为什么选择定安伯做主考,随着哗变的声音越来越大,人数也是越来越多,最多时有两千余人,哗变过程中,出现了刺客,对学子们进行刺杀。”

他停顿一下:“经查明,这些刺客,来自西厂。”

众人哗然,秦补拙的眼皮微微抖动了一下,这一切,都落在了姜承龙的眼中。

第246章:一锅乱粥 “西厂!当真是朕的好左膀右臂啊!”

姜承龙冷笑连连:“细查西厂有多少反贼,还有,早朝后,让俞怜青滚过来见朕!”

“是。”

万江楼心里一阵苦笑,果然,想要扳倒西厂这座大山,还是有很大难度的。

若是陛下真的有心,当场便将俞怜青革职查办了。

到时候西厂群龙无首,就让小的们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吧。

实际上,最近的西厂里面,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西厂内有许多锦衣卫的前成员,那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被强行阉割了,如今看到锦衣卫再次崛起,而他们只能沦落为太监,回家之后,又只能弄自家夫人小妾一脸口水,别的什么都干不了。

是个人,都会将怒气发泄到这些西厂的人身上。

于是乎,净身房里的十几个太监,短短一个月,已经换了三批了。

西厂一些千户,离奇遇刺,有的甚至身亡了。

俞怜青大力整顿,也没有办法。

随后,万江楼继续道:“在学生哗变刺杀案之后,定安伯沈黎,从皇宫回家,路过城南西菱坊时,被刺客刺杀。”

“刺客查出来是谁了吗?”

“不清楚,修为应该挺高,定安伯的护卫,可是五品实力。”

说罢,他又盯着韩轻尧看着。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一眼韩轻尧。

韩轻尧再也忍不了了:“万江楼,你什么意思?”

“臣,没什么意思。”

“没意思你盯着我,说的像是我干的!”

他顿时恼羞成怒:“陛下,臣,弹劾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此人污蔑朝廷大臣,想要谋反,当斩!”

姜承龙一阵头大,这咋扯着扯着,又谋反了,沈黎这一套,你又学来了?

“行了行了,人家也没说什么,怎么就谋反了?”

若是落在沈黎头上,肯定要反咬一口,他才是污蔑,他要谋反。

万江楼沉默片刻,拱手道:“昨日夜晚,秦相,韩大人,沈大人一同从御书房出来,临行前,韩大人曾……劝告沈大人,天黑,小心刺客。”

韩轻尧就知道有这茬,他都快哭了:“陛下,臣只是随口一提,真冤枉啊。”

姜承龙皱着眉头,看向秦补拙:“秦相,可有此事?”

秦补拙咳嗽一番,叹口气道:“韩大人那是在定安伯面前吃了言语的亏,便想从言语上找回场子,随口一说,谁知一语成谶,当不得真的。”

“找回场子?”

姜承龙冷笑道:“韩轻尧,谁教你的?一个朝廷三品大员,你说威胁便威胁,怎么,这天下,是你家的吗?”

韩轻尧吓的一哆嗦:“陛下,臣万万不敢,臣知错,但臣,绝对没有真的派人刺杀沈大人啊,臣句句属实,臣可以发誓,若违此誓,天弃之!”

一旁的沈黎煽风点火道:“韩大人,您这誓,发的不厚道啊,不如死全家来的痛快。”

武将人群中,开始有人裂开大嘴,险些笑出声来。

他们武将,本来嘴巴就笨,吵架争论从来没赢过这帮文臣。

现在好了,来了个泼皮无赖,将这帮文臣喷的服服帖帖的,简直太爽了。

随后,一个年轻人从人群中跳出来:“放肆,汝之德性,太过粗鄙,吾等不屑与尔为伍!”

沈黎皱着眉头:“你谁啊?”

“吾乃礼部礼部司员外郎,赵峥是也!”

赵峥怒斥道:“尔不识礼法,言语粗鄙至极,于朝堂大放厥词,宛若狂犬吠日,乃天下读书人之耻辱,春闱主考,乃天下学子之先驱,尔如此流氓地痞无赖做派,如何有能居之?”

他说了一大堆,沈黎也听了个七七八八,最主要的是,他说自己狂犬吠日。

“哎呀呀,你个小酸狗屎,辱骂朝廷命官,你该当何罪你?你你你,你要造反。”

姜承龙端着茶杯,一口喷出来。

酸狗屎?

这比喻,当真是千古头一遭,绝了。

武将之中的人,再也忍不住,顿时爆发出热烈的哄笑,这帮酸狗屎,终于有了外号了。

一旁小太监连忙擦拭桌面,而姜承龙板着脸斥责道:“沈黎,你好大的胆子,你这一骂,置天下读书人于何处?”

“对,望陛下责罚!”

赵峥拱手道:“此贼,乃朝廷之祸患,臣恳求陛下将此僚赶出皇城,永不录用。”

“那你来做春闱主考?”

“臣才疏学浅,断然不敢接替主考之位,不过……”

他话还没说完,沈黎便一把打断:“你才疏学浅,就老老实实的念书,不要在这里狂犬吠日了,怎么处罚,那是陛下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管理?你是大理寺卿?还是哪里的判官?”

他拱手笑眯眯的说道:“臣自知不对,恳请陛下责罚。”

姜承龙冷哼一声:“你少嬉皮笑脸的,朕罚你十年俸禄!”

众人面面相觑,罚十年俸禄,那岂不是为朝廷免费打工十年吗?

到时候沈黎但凡日子过的好一点,他们又可以弹劾了。

但很快就有人想到,他一个买的伯爵,他有个毛的俸禄啊?

罚了个寂寞。

“至于在宫中胡言乱语威胁朝廷命官的韩轻尧,你身为礼部尚书,连最基本的礼法都不懂,还敢在宫中大放厥词,当真放肆!来人,庭仗二十,给朕,重重的打!”

太监们会意,连忙将韩轻尧拖出去。

韩轻尧这种老油条,自然知道陛下什么意思。

他还是明日的副主考呢,若是打坏了可怎么办?

庭仗可有两种打法,看陛下说话的方式。

陛下若是暴怒让重打,便是轻轻的打,小做惩戒便是,甚至二十板打下去,屁股蛋只是红肿一下,屁事没有。

陛下若是轻飘飘的说了句打,那便是往死里打了,打的他皮开肉绽,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韩轻尧当众吃了板子,本来是很屈辱的事情,但他却松了口气。

陛下,显然没追究刺客问题,而且打了板子,就是将此事揭过去了。

但陛下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朕给你留了后路,你不准再搞事情了,我给你面子,你也得给我面子,你再弹劾,下次我就整你了。

秦补拙显然还有些不甘心,缓缓说道:“陛下,春闱主考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学子因为此事,若是举行罢考,那我朝廷,损失多少人才。”

第247章:尘埃落定 绕来绕去,又回到最初的.asxs.。

姜承龙本来想让朝廷上乱点就乱点吧,明日便入考场,到时候临时更换考官已经来不及了,没想到这老货临了给提起来了。

沈黎有一点说到他他心坎里了。

今日他们敢罢学哗变,明日到了朝廷各部,便会罢工哗变,这天下,到底是他姜承龙的,还是这些文臣的?

他看向所有大臣:“李清策,你说说,若是御林军内,出现哗变,该当何罪?”

李清策站出来拱手道:“回陛下,军中若有哗变,哗变一人斩一人,哗变十人斩十人!”

“听到了?”

姜承龙冷冷的看向文臣方向:“你们竟然还有脸敢来求情,还向着这些哗变的学子?”

“陛下,臣等并不是向着哗变的学子,而是向着朝政,这些人,皆是我大渝无价之财宝,是我大渝之栋梁。”

秦补拙缓缓站起道:“恳请陛下为天下学子考虑,换了主考,否则,丢人的可是大渝朝廷。”

“财宝?栋梁?”

沈黎也缓缓道:“秦相,您说话要负点责任啊,这些人,昨晚可是堵在皇城门口,若是他们有些武力,怕是早就杀进宫来讨要说法了,我大渝要是倚重这等人,亡国指日可待!!!”

秦补拙老脸上皱纹纵横交错,此刻那些皱纹微微颤抖,他深吸一口气:“定安伯,严重了。”

“我可没有污蔑他们,今日他们敢因为主考官这件小事而罢考,明日是不是可以因为不喜欢皇帝陛下而罢工啊?”

姜承龙瞳孔微缩,现在朝中的人,已经有一部分生出如此心思了,朝廷若是有一点不和他意,便是告病请假,几个月不来上班,朝廷还得照常发放俸禄。

他想换掉这些人,可有人护着,换一个,请假两个。

这种情况,必须要改善了。

他发了狠,要是这个朝堂他说的不算,那就破而后立,全部撵滚蛋!

“行了!”

他怒喝一声:“朝堂之上,如此讨价还价,当朕这里是菜市场吗?”

“陛下,臣有本要奏。”

众人纷纷侧目,随后议论纷纷。

内阁次辅周据典。

虽然看起来内阁首辅与次辅仅仅一字之差,但权力截然不同。

周据典虽然身为内阁次辅,但平日里被秦补拙经常打压,现在名为内阁次辅,实乃宫中编撰。

“说。”

“臣以为,若是直接取消这些罢考学子考试名额,则显得朝廷无情无义,不如后日考场照常开放,不来考试的学子,则取消考试资格,永不录用,另外,在其籍贯一栏,备注哗变罢考,延续三代不得参与朝廷考试。”

众人哗然大惊。

户部侍郎晋才跳出来大声反驳道:“周大人,你这是落井下石!”

其余人也嗤之以鼻,见风使舵,看皇帝陛下下定决心,便出来搞一些小动作。

“我如何落井下石了?定安伯说的没错,今日哗变,明日便是罢工,到时候影响的可是江山社稷,此时若当此事揭过,则显得朝廷畏惧他们,还得讨好他们,更是助长了他们嚣张气焰。”

周据典冷冷的看向晋才:“晋大人,若是我没记错,去年七月份,你不满朝廷对于武将俸禄的提高,随后因病请假两个余月,请问,你二十八九岁的年纪,又是七八月份,能生什么病?”

“臣……臣乃湿热!!!”

晋才脸色微变,然后怒喝道:“你什么意思,是觉得我在装病吗?”

“是。”

周据典毫不避讳:“而且,我认为,你有罢工嫌疑!”

“你,纯属污蔑!”

晋才恼羞成怒道:“陛下,内阁次辅周大人,仗势欺人,污蔑下官,请陛下治罪!”

“够了。”

姜承龙冷眼旁观这一切,内阁,他早就想提个人上来,否则秦补拙一旦罢工,那全都完了。

“定远伯,你如何看待周大人的做法呢?”

“此法甚好,不过还不够好。”

沈黎一阵吐槽,这是将自己台词给抢了,他刚刚想好怎么整治这些哗变学子,周据典就跳了出来。

“说说你的看法。”

“臣在周大人的做法上,再加一条,将那些学子,剥夺功名,在那些罢考学子所在地,发放通知,告诉那些乡亲们,他们因何不中。”

此举,更是奸诈。

朝廷的读书人,可以凭借儒生身份,从官府拿出户籍,然后带往别国进行考试,若是户籍上加入哗变罢考四个字,则让其他国家也会掂量,要不要用这些人。

而传三代不能参加科举,更是绝了他们后代读书的路。

这个时代,不读书,便只能行商种田,种田的概率要大一些,但种田,田地也是人家的,一辈子做苦力,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沈黎再让他们大肆宣扬这些人因为哗变罢考而不被录用,传回家乡,脸都丢尽了。

这些学子不是好面子吗?看看你们谁敢不考,正好开春了,马上要下谷种了,滚回家种地去。

“沈大人此举,甚妙,臣附议!”

周据典大声道:“请陛下定夺。”

“准了。”

那些文臣们大惊,一连几个人冲出队伍,要与姜承龙辩论。

姜承龙大声道:“无事,退朝!”

说罢,他带头离去。

众人面面相觑,而小太监貂蝉连忙走到沈黎面前:“定远伯,陛下有请。”

沈黎四处看看,与一边的周据典四目相对,周据典点点头,随后离去。

看他离去的背影,也是孤单一人,怕也是受人排挤。

他对小太监点点头:“辛苦公公了。”

“请跟我来。”

御书房内,姜承龙看了他一眼:“伤势怎么样?”

“还好。”

他装作一脸虚弱,重重咳嗽几下。

“赐座。”

姜承龙自己从一旁的茶桌上倒茶,小太监想要上前,被他阻止。

他亲自泡了杯茶,走过来送给沈黎:“行了,别装了,自导自演这场闹剧,也算是结束了。”

“臣哪里自导自演了啊?”

沈黎接过茶杯,一脸懵逼:“陛下,您这可真的冤枉臣了,昨晚刺客,臣不认识。”

一旁的小太监貂蝉一脸羡慕,被陛下亲自奉茶,这定远伯怕是第一人。

姜承龙缓缓顿住:“这,不是你的苦肉计?”

第248章:打个广告 沈黎一脸委屈:“臣冤枉,臣为什么要搞苦肉计啊,臣就算不被刺杀,今日这主考官,还是臣的,既然如此,臣为什么要在胸前来一刀?”

姜承龙顿住,目光深邃的看向远处:“你肯定你说的是真的。”

“这要是臣自导自演的苦肉计,臣全家死光光!”

正好印证了刚刚朝堂上他鄙夷韩轻尧的发誓。

“好了,朕,知道了。”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朕,一定严查刺客。”

“多谢陛下。”

“明日你便要入考场,这也是你的第一份差事,朕,看好你。”

“多谢陛下。”

“做好了,太子少师等着你,将来看你表现,秦补拙老了,也没几年光景了,朕得为以后做打算,培养个新的内阁首辅出来。”

沈黎眉头一跳。

尼玛给我画大饼呢,内阁首辅?你能用我这种朝堂搅屎棍?开玩笑吧你?

这大饼,撑死了。

可他还得装作感激涕零:“臣一定不辜负陛下厚望,臣一定为陛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嗯,你这伤,不影响吧?”

“多谢陛下关心,伤势不重,不影响监考。”

“去吧。”

“多谢陛下。”

他拱了拱手,在小太监的带领下,从皇城侧门出去。

那些学子,也当真不怕死,今日又跑来哗变了。

现在城中各处,都有游行的学子,他们纷纷示威,喊着口号。

“奸臣沈黎,祸乱朝纲”。

“打倒定远伯,还考场太平。”

“垃圾沈黎,大字不识,监考学子,老子不考了!”

……

一路上,到处都是学子们撒在地上的书籍,他们引以为傲的孔夫子,今日却被他们踩在脚下。

那些普通百姓,管你考试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过地上这么多纸,捡回去糊窗户也不错啊。

于是乎,他们在前面撒,百姓跟着他们屁股后面捡。

那些白纸漫天纷飞,若不是听到口号,还以为谁家出殡呢。

沈黎坐在马车上,冷眼旁观这些喊着口号的学子,不屑的耸耸肩。

但愿你们后天,还能叫的这么欢。

这种游街行为,让沈黎的名字也快速扩散出去,几乎小孩都能记得住沈黎的名字。

这是朝廷的大奸臣啊。

不过沈黎丝毫不在乎,他摸着下巴,看向浩浩荡荡的游街队伍,忽然猛地一拍大腿。

这是大好的宣传机会啊!

他连忙催促贺元坝回去找万逸楼。

万逸楼躺在床上,无聊的翻看一些话本:“你找地下帮派干什么?”

“做生意啊,咱们这么点钱,怎么可能在顺天好好生活?你想不想换大宅子?”

“想啊。”

“那你就听我的,来,这是一万两佣金,去,找五百个人,跟在他们后面一起喊。”

“他娘的,我一个伤员,还得听你派遣,周扒皮啊。”

他长叹一声,接过钱,丢下话本后,匆匆离去。

而沈黎本人,坐着马车,前往城南西菱坊寻找铺子。

西菱坊,号称女人的天堂,里面各式各样的衣物,各式各样的胭脂,应有尽有。

沈黎找来一个铺子的老板,以每月一千两的高价,租下了三十平的一间小铺子。

一千两,已经相当于两万软妹币了!

这么小的铺子,居然这么贵的租金,让他暗自咂舌。

随后,他写了封信,送往金陵,是让金陵的詹良才派一个掌柜的过来,在这里主持大局,最好是个女子,另外,让仙平送来一万份月事巾三千份女士内裤。

做完这一切,他正打算回家时,发现家门前也被那些学子们围攻了。

那些学子们,站在大门前,口诛笔伐,并且在墙上贴满各种辱骂的字条。

“送我去四皇子府上,你回来后,将小新接过来,她一个女孩子,肯定很害怕。”

贺元坝点点头,马车接着出发。

两个时辰后,万逸楼回来见家门进不去,便直接拿着克扣下来的钱,去了青楼。

找地下帮派对他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

他去了,伸出一根手指:“每人十两,招游街演员。”

一万两,那是可以招一千人的,可他只招了三百人,其他的,都被他黑掉了。

渐渐的,那些游街学子们,发现了不太对劲。

那些人虽然喊的口号和他们一样,但形象完全不同。

其中一个队伍领头人,那胡须,根根如钢针一般矗立在嘴唇四周,那人声音粗犷,虎背熊腰,哪里是读书人啊?

跟他娘的李逵似的,这是读书人?

而且他们举的牌子,实在有些过分了。

那牌子竖起来,和他们一样是“罢考”二字,但他们的却多加了一行字。

“本次罢考活动,由仙平月事巾独家赞助,仙平月事巾,让小仙女夜夜平静安心!”

所有人都知道月事巾是什么东西,那些学子们顿时鼻子都气歪了。

老子这是正经游行,你妈的你打广告?

你还打这玩意儿广告?

而且那些人孔武有力,牌子做的更大,甚至比他们举的更高。

这到底是谁在游行啊?

“喂,这位兄台,敢问你是哪个学府的?”

“我是恒贵赌场学府的,你哪个道上的?”

恒贵赌场学府?

这是赌场还是学府?

那学子本想怒斥理论,但看到领头人手臂上粗壮的肱二头肌,还在不停跳动,顿时偃旗息鼓。

行吧,你游你的,我游我的,反正都是骂沈黎,没所谓了。

四皇子姜魁府中,沈黎躺在软塌上,三个侍女缓缓走过来,其中一人坐在他的头边,随后将他的脑袋放在圆润的大腿上,轻轻的揉着他的太阳穴。

另外一个侍女,帮他放松各个关节。

还有一个侍女,端着果盘,将柑橘内的籽用银针尽数挑的去,然后伸出葱葱玉指,放入他的口中。

揉搓他额头太阳穴的侍女,接过另外一个侍女递过来的铜盘,上面是精致的采耳设备。

侍女将羽毛在他脸颊划过,让他放松下来。

可太痒了,他忍不住笑出声来。

“喔吼吼吼吼……”

太他娘的腐败了,太腐败了。

这就是皇子的生活吗?太舒适了!也不知道陛下他老人家,还招不招干儿子啥的。

对比起来,我也太不会享受了。

他大力嚼着侍女送来的蜜枣,嘴巴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四皇子姜魁笑着吩咐道:“他胸前有伤,注意别碰到了。”

帮他揉搓关节的侍女点点头。

“如何啊?我这里,还算不错吧?”

他笑着看向一脸享受的沈黎。

沈黎嘿嘿笑道:“舒适,太舒适了。”

“哎,姑娘,别掏鸟窝,谢谢。”

……

第249章:奢靡生活 四皇子姜魁与他聊了一会,下巴都快掉了。

“你在游行队伍里面,安插了你的人?”

“还打广告?”

沈黎舒适的躺在侍女腿上,侍女正在帮他采耳,他一动不动:“那有什么,别的地方我又不敢打,这么好的机会,不用白不用。”

“可是这东西。”

姜魁哭笑不得:“怕是那些学子们,此刻的心情恶心无比。”

女人的月事,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忌讳的事情,沈黎可以在顺天城内打酒水广告,打香皂广告,唯独不敢打这月事巾广告。

人们思想还没开放,堂而皇之打这种广告,很容易被人耻笑。

而且若是他搞个广告牌,那条街甚至都不会有人去了。

他是朝廷命官,到时候百官弹劾,陛下也得掂量掂量。

他还是个男人。

想当年,有个男明星打卫生巾的广告,结果被喷惨了。

在民众思想比较保守的阶段,还是不要那样做广告了,收效甚微,可能女子害羞,反而适得其反。

仙平之所以没在那些巡街人的衣服上印月事巾广告,不是不想,而是不行。

那些巡街,直言说,如果穿这种广告的衣服,他们不干了。

现在这么搞,一来是地下帮派,都是江湖人士,不忌讳这些东西,二来是为了恶心恶心那些学子。

姜魁笑着摇头道:“你为全天下女性谋福利,倒是有心了。”

“你这里还是舒服啊,房子又大,人又多,环境又好,几十人服侍你一个人,就算我在金陵的时候,也没这么好的待遇。”

“舒服你就多住两天。”

姜魁笑着对一旁侍女勾勾手指:“告诉他们,今日我有贵客,将我的陈年佳酿拿出来,另外,让后厨多加菜。”

侍女盈盈一福:“是。”

“不行啊,明日一早,便要去考场主持事务了,后天便要进行考试了。”

“你倒是大忙人,无妨,这件事,应该是父皇对你的考验,做好了,你以后便是平步青云。”

“你能看的出来?”

沈黎嘴角扬起:“你没传闻中那般不堪。”

“大哥,我是对皇位没兴趣,不代表我蠢啊。”

姜魁脱去鞋袜,蹬在竹椅上。

他的宅子,也有专门的地龙,在房间里面,穿着单薄的睡衣便可。

外面的人,还穿着厚厚的棉袄,可房间内,则已入春日。

侍女将沈黎耳朵清理之后,又拿来毛巾,敷在他的脸上,他舒服的闭上眼。

“当皇帝不好吗?我听说,四位皇子,都不想做皇帝,最后陛下没办法,强行将太子之位安排在老大身上。”

“你倒是会嚼舌根子,这话,你在我这议论议论就算了,去了外面,可千万别问,问了,便是要掌嘴的。”

姜魁自己剥着柑橘,丢入一半放入口中:“我们兄妹,一共五人,小时候父皇对我们很是和善,我们呢,也从他到位看着他是怎么做的皇帝,从皇子,一步步的爬上去。”

“说实话,这其中艰辛,非常人所能承受。”

“都说民间百姓苦,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年休息不了半天,农忙时在忙,农闲时在剥树皮,挖草根,晾晒成干,防止没饭吃,每年又有朝廷招收徭役,累死累活还拿不到几个钱。”

“实际上呢,皇帝比他们,只是生活上舒适一些。”

“父皇每日都要批阅奏折到深夜,每日鸡叫时分便要被太监叫起来,其中辛苦,只有我们才知道。”

沈黎深吸一口气。

历朝历代的皇帝,哪个不是如此?若是昏君,不出十年光景,便被人摘了脑袋。

“皇帝,可没那么好当的,我说过,这其中的水,比你想象的要深,若是我们四个其中有一人跟父皇说想当皇帝,父皇明日便会举行禅让仪式。”

姜魁嘿嘿笑道:“表面上的大渝,看起来是一滩平静的水,可是啊,这水下,暗流涌动哦。”

“怎么个暗流涌动,你说说看。”

“不可说,你现在的位置,还太低太低,等你取代了秦补拙再说吧。”

“啥?取代秦补拙?”

“他只是这个。”

他伸出小拇指,不屑的耸耸肩:“行了,我去厨房看看菜好了没有,今日你好不容易来了,咱们可得一醉方休。”

可沈黎的思虑却被勾起来了。

秦补拙都算弟弟,那朝堂之中,还有谁说的算?

秦补拙的儿子?秦于业?

据说内阁之中,秦补拙是老大,他儿子就是老二,人称小首辅。

所有人都看好这位秦于业,认为他将来必定接秦补拙的班,掌管内阁。

可也有传言,这位小首辅大人,行事颇为乖张,且眼高于顶,但此人十分聪慧,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沈黎没见过,自然也做不出评价来。

现在想那么多,自然是没用的。

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看一步。

身为四皇子的姜魁,自然是有牌面的。

前天去沈黎家中,他还自己动手吃饭。

今日,倒是截然不同了。

沈黎坐在椅子上,旁边三两个侍女服侍,两人都是同等待遇。

侍女将围兜系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替他斟满酒杯,随后替他夹菜。

全程都不用他动手,侍女便将食物喂在他的嘴中。

三个侍女,一个夹菜,一个剥虾,另外一个倒酒。

这种日子,太过腐败了。

而且姜魁更会玩,那侍女将酒水含在嘴中,随后再喂给她。

这种事情他听说过,这玩意儿叫“皮杯儿”,需要找口齿清冽的少女,年龄最好不能超过十五岁。

满口大黄牙,口臭的女人可不行啊。

姜魁看他呵呵笑道:“怎么着,你也试试?”

他连忙摇头:“还是算了,不适应。”

他这样被人服侍着吃饭都觉得很不舒服了,感觉自己像是个低能儿似的。

无奈,客随主便,这一顿,也没吃下去多少东西。

像他在家中那样,自己动手,什么东西往碗里一夹,然后扒入口中的情况,在贵族眼中极其不文雅。

但那样能吃的饱,吃的舒服。

所以,姜魁在他家中,也吃的新奇。

而且这桌上美食,很多味道极美,但少了种烟火气息。

酒足饭饱,两人来到后花园,听戏。

第250章:抵足而眠 一天下来,沈黎被姜魁带着,体验了各种花样,这其中滋味,简直太爽了。

夜晚,那些学子游街停止,而沈黎想回去时,又被姜魁好言留下。

无奈,他只能交待交待贺元坝,明日早上过来接他上班。

不过,明日便不用上早朝,也算是忙里偷闲,可以起晚一点。

只是,腐败的是,他夜晚进入房间,只见床上三个娇滴滴的美女,早已褪去衣物,面色绯红的躺在被窝里。

如果沈黎猜的不错,这些,应该是姜魁的侍妾。

也就是姜魁的小老婆,地位和小新差不多。

不是姜魁大方,将自己的老婆拿出来分享,而是封建社会的荼毒。

许多有钱人家,家主之位,都不会传给庶出的儿子。

就像玄幻小说里,主角一般都是庶出的儿子,不受重视,甚至连下人都不如,其实都是有原因的。

这些侍妾,被大人物娶回家后,闲来无事才会让她们侍奉,有的人家,三四十个侍妾都是常态,每晚都是大被同眠,几个侍妾轮流伺候着。

但他们的习俗也让人难以接受。

便是朋友来了,他们会让自己的侍妾,来服侍自己的好朋友,以显得朋友的重要。

当然,朋友可以对侍妾任意施为,不用担心后果。

那这样的话,侍妾后续怀孕了,算谁的?

宅子内,每日人来人往,哪里能找得到孩子亲爹?

所以,一般庶出的儿子,被人骂作“杂种”也是有道理的。

沈黎接受不了这种陋习,心理上很难过这关。

他挠挠头:“三位姑娘,我不习惯这些东西,而且,我身上有伤,所以,还是请你们回自己房间吧。”

其中一个侍妾娇滴滴的说道:“没关系的大人,您身上有伤,我们帮您就可以了。”

“姑娘,请不要开车。”

他义正辞严的说道:“我真不好这一口,你们还是出去吧,不然我就走了啊。”

“大人,您是嫌弃我们吗?”

侍妾扁着小嘴,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若是伺候不好您,殿下会怪罪的。”

“那我去跟他说吧。”

沈黎叹口气,封建社会,真是将人荼毒的不浅。

不过想想,以后要是有朋友来他家玩,要是要求小新陪睡,他肯定也万万不答应的。

媳妇这种东西,怎么能给他人用呢?

他人用了自己还用不用?

放在任何一个现代人身上,也受不了这种玩法。

不过,正室是不会送人把玩的,被人把玩的,都是这些侍妾。

说罢,他走出客房,找人敲响了姜魁的房门。

这他娘的,要是姜魁是皇帝,这些女子,可都是嫔妃啊。

王爷可以这么做,但太子绝不会这么做的。

太子关乎的是国本,万一小妾坏了别人的孩子,再继承了皇位,那可就真的坏了。

“你是,看不上这些侍妾?”

姜魁皱着眉头道:“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侍妾啊,你是我很重要的朋友,不用,就是不给面子。”

“这哪里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啊。”

沈黎叹口气道:“殿下,我是真的不习惯这些东西,还是让她们走吧,不然我一夜都睡不好的。”

“那肯定,三个女子服侍你,你还想睡好。”

“殿下说笑了,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他眼珠微微转动,笑道:“我与殿下一见如故,承蒙殿下不嫌弃我这个朋友,我内心很是感动,实际上,我不是不对这些美女动心,而是想着千载难逢的机会,与殿下抵足而眠,倾诉衷肠。”

四皇子眼前一亮:“难得你这么想,好好好,我也有此意。”

抵足而眠,也是招待好友的一种方式。

呃,当然,不是那种招待,单纯的睡觉,聊天聊到睡着。

不过,古人的鞋子,都是布料,透气性好,很少有脚气和脚臭,这才出现抵足而眠。

若是放到现代,两个臭脚丫的大男人抵足而眠,那味道喷入鼻腔,怕是做梦都会在吃大便。

两人勾肩搭背,笑着走入房中。

沈黎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说你的仙平县,真的有那么好吗?”

“那是自然,去过的人,都说好,殿下有时间可以去看看,里面有许多好玩的东西。”

“好,有时间,我定然要去看看。”

……

一夜过去,翌日一早,便有侍女过来,将沈黎轻声叫醒,生怕打扰了熟睡中的姜魁。

每日,姜魁是要睡到日上三竿的,这个时间对他来说,实在太早了。

他睡眼惺忪的打了个招呼,便继续沉沉睡去。

侍女替沈黎换上新的衣物,然后又将他的火枪还有春药还给他,最后又是帮他梳洗一番。

那新衣物,被他们早早的用熏香熏过一遍,穿在身上,散发出一道淡淡的香味。

这里就能看出小新的不专业。

人家漱口都想用自己的口水帮自己淑,但被沈黎义正严词的拒绝了。

随后,侍女拿出青葱玉指,在温水上浸湿后,沾了些许细盐,然后伸入他的口中,细细的摩擦。

这便是充当牙刷的角色。

寻常百姓,都是找来干净一些的木炭,在嘴里捅咕一下,只有姜魁这种富家子弟,才会用细盐刷牙。

盐铁属于官营产品,想要购买,必须当地府尹开示证明,要做什么等等。

沈黎平日里,也是用质量比较好的香皂进行漱口,从未用过细盐。

太奢侈了。

收拾完后,他自觉身上都轻便了几分,他第一次知道,洗脸,居然这么麻烦。

还要修须,修眉,修脸等等。

虽然他没胡子。

时间不太够,他选择在外面吃饭,还是一口大肉包就着一口汤喝的舒坦。

这真是个人家仙境,姜魁有这种生活,难怪他不想做皇帝,这不比皇帝舒服吗?

很快,马车便到了考场。

万江楼已经着手安排人在考场四周巡视,将墙上那些字体,尽数抹除,防止学生抄袭。

而考场后院,则是韩轻尧负责。

看到沈黎后,他冷哼一声,随后与几个国子监先生商量试题部分。

八股文出卷,极其简单,有时候十几个字的题目,学子就得写上几页纸,主要是题目的立意。

沈黎也不管这些,在考场四周巡视。

锦衣卫的万江楼,自然不会亲自来此监察,他还要严查西厂为什么谋反的事情。

而此地的负责人,便是锦衣卫的同知大人,沈寒。

“伯爵大人,天下沈姓是一家呢,多多关照。”

沈黎微笑拱手:“互相关照。”

沈寒点点头:“我带您看看考场。”

第251章:传送试题 春闱,算是朝堂比较高档的考试了。

参加春闱的都是各省的举人老爷和国子监的监生,举人,要经历一系列的考试,能从几万人的考生中突出重围,绝不是泛泛之辈。

而春闱入选者,被称为贡士,第一名被称为会元,这些人,随后再参加殿试,由皇帝陛下选拔,中了之后,被称为进士,第一名被称为进士。

全国各地参加春闱的学子,足足有一万之多,整个考场一眼望不到头。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一格格的考试小窗,摇摇头。

跟猪圈似的。

每个小房间,连十平米都不到,仅容一个人能平躺下来,前面是一个桌案,学子们需要在桌案上答题。

不过在时间限制内,学子们可以选择任意时间答题,其他时间睡觉即可。

二月,初春,也算得上晚冬,如此考场,外面自然寒意刺骨。

那些举人老爷们,各个都是惊才艳艳之辈,按律,他们都可以去做官了。

只是,举人老爷做的官相比贡士,还是有些低,一般都是知县一类,之所以还拼命读书,也是为了做更大的官,而且就算春闱落榜,也有知县作保底。

孔夫子说过,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若是中了贡士,便可做更大的官,接下来在殿试中,若是运气好,中了进士,那就了不得了,直接毕业包分配,而且还是京官。

实际上,京城之中,竞争压力极大,不仅仅是就业压力,还有生活压力。

许多京官,工作多年,甚至连个两居室都买不起。

之所以他们不申请外放,是因为京城中机会多,若是遇上贵人,再镀镀金,爬上去便能一路平坦。

那些普通官员,一年纯银子也不过五十两,其他的大多是发放粮食,武将更低,但粮食多。

若是爬上一个侍郎位置,一年便在普通基础上,多拿一百五十两银子。

至于六部尚书的待遇,那就要好了很多了,房子,车子,基本上都是朝廷安排,另外一年还有五百两银子的俸禄。

再往上,内阁首辅。

内阁首辅就厉害了,嘴巴松一点,下面的人疯狂的喂饭。

他们随便来一下,内阁首辅随便收点,便是家财万贯。

搜查每个铺位,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上万个铺位,需要挨个清理,还要看看室内的小炉子有没有问题。

现在正值春寒料峭的时候,学子在其中,若是没有炉子的话,很容易冻伤的,而且有炉子的话,学生在里面八九天,还可以热点食物什么的。

半天下来,沈黎便有些受不了了。

他来到后院,里面的几个老学究,正在扒在白纸上书写考题内容。

“几位先生,辛苦几日,暂时不能回家,待考试结束之后,你们才可以离去。”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你们的住宿吃饭,都在这里进行,如何?”

“总裁大人所言,我等遵命。”

总裁?

见他有些不解,苏老笑着解释道:“总裁与主考的意思几乎无异的,大家虽然称呼您主考大人,按官方说法,您是总裁,韩大人是副总裁。”

“嗯,那我还是比较霸道的。”

沈黎嘴角扬起,可惜举人老爷中没有女子,否则他可以出本书。

书名就叫《霸道总裁,爱上我》。

嗯?

这本书,貌似有歧义啊。

到底是爱上我,还是爱上我?

他背着手,一边走一边思索。

韩轻尧看着他的背影,连连冷笑。

仅仅半天,两份试卷便出来了。

沈黎简单看了一下,韩轻尧在一旁阴阳怪气道:“总裁大人,您看得懂么?”

“看不懂。”

他耸耸肩,随后凑到韩轻尧耳边道:“不过我还是总裁,你的霸道总裁。”

韩轻尧冷哼一声,随后将一个小纸条,揣入袖子里。

等试题泄露,你就等着死吧!

由于是第一天,厨子等人还没到位,只能从外面送饭进来。

吃过饭后,几个老学究坐在一起,研究试题的问题。

而韩轻尧亲自收拾食盒,然后趁人不注意,将小纸条卡入食盒的夹层中。

只是,下人刚刚准备拿着食盒出去时,锦衣卫同知大人沈寒,出现在众人视线中。

在他旁边,站着沈黎。

“现在,包括晚上,食盒,只准进,不准出,另外,送饭的人,不得与出卷的人直接接触,都交由锦衣卫,然后转送到考场后院。”

韩轻尧微微皱眉。

难不成这小子已经看出了自己的把戏?

他深吸一口气。

这样自己还怎么将东西传递出去?

明日就是考生入场了,若是今晚之前不能将试题传递出去,明日就算传出去,也于事无补了。

沈黎带着锦衣卫,将食盒收起来后,在后院侧房内查看情况。

很快,锦衣卫将食盒拆散,果然从中发现了纸条。

纸条上,记载的正是考题内容。

同知大人沈寒皱着眉头怒道:“堂堂朝廷命官,竟干出如此偷鸡摸狗的事情,我要将此事报给陛下!”

沈黎打断了他,摇摇头道:“算了,就这样吧。”

“为什么?”

“同朝为官,大家互相留个面子,而且后院还少不了他主持大局,还有阅卷一事需要仰仗他。”

“可咱们就这么任由他往外传递试题吗?”

沈寒皱着眉头:“若是试题外泄,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

“没事,查严一点就好,将这些东西,都保留下来,都是证据。”

“那好吧。”

一计不成,韩轻尧自然不会罢休,反正传递出去的纸条,又没有署名是他的,就算沈黎看到,也拿他没办法,到时候就说他污蔑便是。

这些大儒的衣服,可是一天一换的。

你不让我将食盒带出去,可以,可你总不能连衣服都不让我们换吧?

到时候他们自家下人将衣服领走后,试题自然一同出去了。

不过,这东西,自然是不能藏在自己的衣服内,那就是摆明了说这东西是我的了。

晚饭后,他们自家下人各自来收拾衣服,又被沈黎拦下。

结果,从国子监苏老的衣服内,搜出一份试题。

第252章:考试开始 锦衣卫同知一脸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是苏老?苏老德高望重,怎么可能做出如此自毁长城的事情?”

沈黎笑着接过纸条道:“行了,就这样吧,别声张,倒夜香的人,也得好好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夹带。”

“已经检查过了,并没有问题。”

沈寒挎着绣春刀道:“大人您先去休息吧,这考场我们轮流视察,不会出现问题的。”

“嗯,辛苦你了。”

粪车出了考场之后,便往顺天北门走去,只是路上,两个人拦住了粪车的去路。

“不是吧大哥?粪车你也抢?”

拉粪的工人被按在地上,苦着脸道:“那里面除了粪便,你还能捞出别的不成?”

其中一人拿着渔网,捏着鼻子在粪车上打捞着。

那里面漂浮着各种浮沉物,还有一些刮屁股的竹片,出考场时,锦衣卫只是简单的巡视一下,便觉得臭不可闻,随后关上盖子。

那人打捞半天,终于从中捞出来一个黑漆漆的小瓶子。

瓶子四周沾染着各种污秽,令人作呕。

另外一人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丢给夜香工人,随后与那人拿着瓶子,消失在茫茫夜色。

夜香工人一脸奇怪:“这年头,还有人专门从大便中捞东西,真是人间奇闻。”

……

近万张试卷,在考官出完考题之后,便要进行印刷了。

时间十分紧迫,后院印刷的地方,也不过十五人,平均一人要印八百多份。

一夜过去,翌日天色大明时,考场外站着两排锦衣卫,等待他这位主考官发话,然后入场。

那些哗变的学子们,还在游行,在考场外一直喧哗,大骂朝廷识人不明,老子一个举人,你居然用个没有功名的人来考教我,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

沈黎静静的站在考场大门前,看着他们喧哗。

锦衣卫沈寒,带着手下,将朝廷派发下来的文书张贴在考场外墙上,上面正是对那些哗变学子的处置办法。

那些学子看到处置办法后,互相对视一眼。

“无妨,法不责众,咱们学子们只要团结一心,那朝廷摄于咱们的影响力,便不会真的纠责,这也只是吓唬我们的手段而已。”

“对,反正我是不考了。”

“我也不考了,派这么个主考来恶心我,打死我也不考。”

“我啊,劝你也别考了。”

……

于是乎,下面的哗变愈演愈烈,锦衣卫好几次险些镇压不住,更有甚者,朝着沈黎砸来各种书籍。

沈黎摆摆手,拿出喇叭:“夙驾送举人,东方犹未明。各位都是举人老爷,辛苦寒窗几十载,今日便是收获的时候,良辰吉时已到,开考场!”

随后,锦衣卫沈寒拿出圣旨宣读,上面多是朝廷对各位学子的美好祝愿,也是个流程而已。

那些家境优渥的学子,有资本闹,他们无所谓,但一些小地方来的学子,闹不起,他们自知不考就回家做个穷酸书生,全国哪有那么多的县令给他做呢?

也有听信谗言的穷困学子,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

这场哗变,对学子们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两个时辰过去,仅仅三千五百人进入考场,这是历年来最低的。

地上,除了散落的书籍,还有锦衣卫搜出来的各种夹带小抄。

有的放在头发里,有的放在衣服中,有的在书箱内。

等等等等,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看到这种情况,沈黎失笑摇头,当年自己考试,也没少使一些歪路子。

眼看时间一点点过去,进场的人越来越少,那些外面的学子皆冷笑的看着他。

看你如何收场!

现在散落在外面没进来的学子,还有近七千人,真正进入考场考试的,只有三分之一。

既然没法收场,那便不收了!

沈黎拿出大喇叭喊道:“还有一炷香的时间,考场大门关闭,报考但未进场的学子,将会按这边的办法处罚,你们别想跑,我会挨个查谁没过来!”

“你们自称圣人门下,孔夫子门下,读的是圣贤书?我请问你们,圣贤书就是这样扔着玩的吗?孔夫子就是被你们这样踩在脚下的吗?朝廷已经容忍你们够久的了,考试开始之后,你们要还在这里逗留,便是祸乱考场,有聚众谋反的嫌疑,按律,抓入锦衣卫诏狱审问!”

“你们口口声声,说本官没有功名!功名,并不代表学识,你们很多人,学识并不一定比得上我,本官在朝堂之中,七步成两诗,每一首皆是佳作,你们谁能?”

那些学子们议论纷纷,不屑一顾,你会写八股文吗?

诗词,不过是闲暇用来打发时间的小道。

后面陆陆续续又来了两千人入场。

一万人,只有一半的人参加考试。

那些人,笃定了他不敢这么得罪读书人,便是吃死了他。

学生哗变,皇帝陛下也饶不了他!

“行了,时间已到,关闭考场大门,另外,谁敢在考场周围喧哗,影响考试,则按谋反处理!”

学子们愤然叫骂,只是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考场大门之后,终于有人开始慌了。

他们想要上前,却被锦衣卫拿刀吓退。

锦衣卫的凶名,无人不知。

他们要是真的有血性,也不会在这喧哗了。

都是朝廷惯的,拿了个举人,走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举人老爷,见官可以不跪,吃官司也不用挨板子。

“等等,我只是来晚了,凭什么不让我参加考试?”

“对,放我进去,我要考试!”

“求求你们了,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哗变没人理他们,里面已经准备开始发放试卷了,他们开始慌了。

沈寒站在门外,冷艳旁观他们:“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你们的主考官说过,今日你们敢哗变,明日高中之后便会在朝堂之上罢工,哪个朝廷敢用你们这样的人?回家种地吧!”

十几年寒窗苦读,尽数化为流水。

有人失声痛哭,有人大骂朝廷不公。

但胆敢编排朝廷的,尽数被锦衣卫抓走。

诏狱,可不管你有没有功名,可以说,进入诏狱的,大多数都是有功名的。

已经进入考场的学子,不禁暗自庆幸,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下子,不是竞争力小很多的吗?

五千人录取三百人,再进行分三甲,这个竞争力,也是很大了。

第253章:你来出题 朝堂之上,许多大臣争论不休。

若是将这五千学子尽数贬为平民,怕是会让天下学子寒心。

户部尚书荆大人苦苦求情道:“陛下,这些人,都是我大渝的财富啊,您舍得将这些人都赶入地里,每日与地里的稻谷宣读圣人之道吗?”

内阁次辅周据典出来道:“荆大人此言,本官不敢苟同,他们哪个,不比定安伯的年纪大?都是成年人,须之一步错步步错的道理,朝堂政事,议论的是天下百姓的事,若是如他们一般走错了,那后果,你知道是什么吗?”

“此事,不能儿戏。”

姜承龙也有些头疼。

如果按沈黎的办法,将这些人尽数驱逐田地里面去,可真的太浪费了。

他们常年读书,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做得来农活?

他也很心疼。

“周大人,说说你想怎么做。”

周据典拱手道:“虽然话是那样说,但一杆子直接打死,显得朝廷不够仁义,臣以为,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

荆大人拱手道:“周大人所言极是,臣附议。”

这下,户部尚书难得的与周据典达成统一战线。

“那你觉得,怎么给机会?”

“重开一场。”

这也是所有朝臣的心愿。

秦补拙缓缓走过来补充道:“臣以为,这些学子都是因为沈大人而不愿意参加考试的,自然要更换其他主考官,周据典周大人,学识渊博,且是二甲传胪,并且,还是内阁次辅,这种身份与学识,足以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周据典心中泛起的不是感动,而是委屈。

草拟吗的,你知道老子是二甲传胪,知道老子是内阁次辅,还他娘的让老子去修书。

草拟吗,草拟吗,草拟吗……

……

不过,他知道,皇帝姜承龙,这是认死了沈黎,便拱手推辞道:“多谢秦相的好意,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换主考官,否则那些学子受了皇恩反倒觉得朝廷在向他们妥协。”

姜承龙点点头,这话倒是不假。

“沈黎那里现在如何?”

他看向一旁的万江楼。

万江楼拱手道:“学子们多有后悔,想要参加考试,但吉时已过,考试已经开始,现在放人已经不合规矩,沈大人那边发了试卷,已经没有太大事情。”

“让他过来看看,怎么处理这件事。”

秦补拙老脸上的皱纹微微抖动一下。

这是,要打算罢免老夫了啊。

很快,沈黎便被叫到朝堂之上。

“我们刚刚议事,说了一下还有一半学子没有参考,准备再开一场,你觉得如何?”

“臣无异议。”

“但我们觉得,这个主考官,最好还是你。”

“臣无异议。”

沈黎拱手道:“陛下,臣以为,重考一场无妨,但试题,要加大难度,这些学子本来引起哗变,本被朝廷摒弃,但陛下洪恩浩荡,开了金口,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除了主考不换,试题也要加大难度,这是对他们的惩戒。”

“臣附议。”

周据典站出来道:“加大难度,也是从他们之中,选出极为优胜的。”

这些人,本来就哗变引起朝堂不喜,而且算得上是学渣一类的,但不排除有学霸被人引诱,只能再考一场,希望通过这次教训,能让他们长点记性。

秦补拙轻轻咳嗽两声:“陛下,臣以为,那些学子之所以哗变,主要原因还是质疑沈大人的才能,老臣观沈大人虽然年岁不大,但诗词歌赋已经样样精通,虽无功名,但已有进士之才,故此,老臣斗胆恳求陛下,让沈大人出题,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姜承龙嘴角扬起,这是要给沈黎上眼药啊。

他看向沈黎:“定安伯,你觉得呢?”

“臣,才疏学浅,不懂八股文。”

周据典走出来,站在沈黎一旁,拱手道:“定远伯实在太过谦虚,臣,便为定远伯讲解一下八股文。”

“这八股,乃是当今科考的文体,学子答题,应按八股文体来进行答题,否则便为不合格,这八股,也是为了方便阅卷,八股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实际上,这是答题者需要考虑的事情,并不是您出题者该考虑的事情,而出题,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

沈黎沉吟一番,貌似与现代高考作文差不多。

虽然现代高考作文没那么多讲究,但也有不成文的规定。

凤头、猪肚、豹尾。

凤头,便是洋洋洒洒数句,精美且短小,最好要一针见血的那种,抛出自己的观点。

猪肚,便是充实文章内容,要求丰富多彩,真实有料。

豹尾,则是铿锵有力,总结自己此文的观点和目的,一般要求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引人深思什么的。

就像现在的小品,结尾都得教育人一下。

和现代作文比起来,八股文自然规矩极多,而且不能用白话。

“你不会,没读过四书五经吧?”

荆大人狐疑的看向他。

妈的,我读过,但我没记住啊。

论语自己也只是小时候背过一点点,孟子,大学,中庸等书,若不是极为感兴趣的现代人,根本不会去研究这些,还有五经,诗书易礼春秋,他都是只看过一点点。

不过这些东西,是古代做官的重要思想,里面包含了政治,军师,文化,外交等方面。

沈黎一阵头大,他昨晚已经见过卷子,那他娘的也太复杂了。

他一直以为,科举考八股文,就是给个立意,然后写文章即可,没想到后面还有那么多。

其中,语文卷,帖十条,杂文,时务第五道。

帖十条,就相当于填空题,时务,那即是政治见识。

这玩意儿,政治见识,这可海了去了,谁敢写政治生态不好的啊?找死。

还有法律,还要考王法!

还要搞法律普及。

书学,还分为口试与笔试,口试便是背诵文林二十条,墨试,那就是书法以及绘画了。

还有数学,主要考九章算术,周髀算经。

周髀算经主要讲的是勾股定理,虽然按现代方法教学很是简单,但在古人眼里,不会的那是真不会啊。

都说世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数学题,解不了。

还有弘文崇生,自己找一段史记上的内容,做出评价。

这玩意儿这么复杂,自己怎么出题?

这不是要人命吗?

秦补拙,我他娘的真是谢谢你啊!

第254章:试题泄露 周据典不知道这些事情,还在打圆场:“无妨,无妨,这些都是小事。”

沈黎眉头都快拧成一个疙瘩。

“怎么,你有问题?”

姜承龙眯着眼看向他。

他摇摇头,深吸一口气道:“既然各位这么看得起我,那我就硬着头皮上了,不过,既然改了春闱的规矩,那出题方面,也需改改。”

“说你的看法。”

“首先,八股文可以写,但题目另选,臣做一县之伯爵,从一个山贼窝窝中,将一千三百老弱妇孺发展成一万五千人,臣以为,治国一道,便在其中,臣给的题目很简单,如何将一县之地,治理好。”

姜承龙眼前一亮。

当初的仙平县,他可是听说过的。

内忧外患,里面有个小县令捣鬼,外面有千人山贼占据地利虎视眈眈,只带五十人过去,想要将县城治理好,那可涉及到几个方面了。

没人,五十人打一千四,怎么打?如何打?

一千三,都是老年人,怎么发展?

城墙怎么修建?

钱从哪里来?

军事,民生发展问题,都在其中。

而且这个试题的难度,比沈黎实际操作的难度大很多,因为沈黎是现代人,还有火药加持,才将仙平县发展起来。

但这些普通学子,怎么考?

姜承龙可是见过仙平县现在的模样,他要的,就是这种人才,能办实事的人才,而不是成天在朝堂之上,引经据典,吵的面红耳赤的书呆子。

可户部尚书荆大人不乐意了:“陛下,如此出题,有违祖宗礼法,治理一县之地,这层面实在太大,学子写上三天三夜也写不完。”

“荆大人,祖宗礼法,便是二月初九开春闱,开完就没了,那要是按照祖宗礼法,是不是说,这就不用重新开了?”

沈黎拱手道:“陛下,若是按四书五经出题,臣从来没有经验,请陛下另找他人。”

他只是粗略读了一下四书五经,完全够不到出题的高度,出的题目不够深刻,考教不到学子的真实水平,出的题目覆盖面不广,筛选不出人才,到时候怕是朝中大臣又搞一堆折子。

总之,这个差事,绝对没那么简单。

秦补拙之所以这么搞,就是为了后面给他下套。

到时候出的题不行,这老货的儿子儿孙又跑来煽风点火,你看,我就说你不行吧,出的题这么垃圾,你真的不配做主考官呢。

“陛下,若是如此,以后的科举制度还怎么开?”

秦补拙站起来缓缓道:“那学子们究竟该学些什么?既然四书五经不考了,那是不是就可以不读了,将这些东西丢掉了?”

沈黎反问道:“秦首辅,请问,咱们是为了选拔人才,还是考背书的?若是这些学子,连治理一县之地的方案都拿不出来,你指望他在朝堂上治理什么?治理怎么吵架吗?还是治理怎么勾心斗角,怎么弹劾?”

“治国,当以圣人之道,以孟子之思想,你一个年轻人,井底之蛙,管中窥豹,要学的,还很多。”

“漂你个亮亮!秦相爷此话,简直太漂亮了,听君一席话,胜过听君一席话。”

沈黎哂笑道:“我出的题,涉及到政治,军事,还有民生发展,如果做官不为这三样,干脆都滚回家摸屁股吧!”

姜承龙轻哼一声,也不知道是笑,还是其他意思。

“行了,题目,可以不按四书五经,但学子写的东西,必须按八股格式,阅卷也由国子监大儒阅卷。”

“陛下不可,此来,全乱套了!”

“无妨,朕也想看看,这群人敢哗变,到底有什么本钱。”

沈黎连忙道:“陛下,臣出的题目,或许是这道题,或许不是,为了防止抄袭,试题,当日发放,并且是口头发放。”

“准了。”

“至于数学,那就考微积分吧。”

老子不难死你们这帮傻叉,简直对不起你们的哗变。

微积分,想当年可是我的拿手好戏,随便给你来一下,你看得懂吗?

朝堂众人面面相觑,显然不知道这微积分是什么意思。

于是乎,沈黎也让他们一个脑袋两个大,甚至武将人群中,很多都以肚子不舒服,提前跑了。

这讲的,让人昏昏欲睡,户部荆大人数学本来极好,才让他做的户部,可一听这微积分,已经有些怀疑人生了。

“呃,沈大人,这个数学,能不能再简单一点?比方说雉兔同笼的那种难度?”

他有些尴尬道:“你这个难度,天下间,怕是没人做的出来。”

“雉兔同笼?”

二元一次方程,仙平小学生都在学这个。

沈黎皱着眉头:“荆大人,你知道不知道,这种难度的题,我们仙平县的孩子都会做。”

“怎么可能?”

荆大人瞪大眼睛。

“仙平县,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座学校,雉兔同笼,已经编写进小学的教材中了,荆大人要是不相信,有时间可以过去看看。”

姜承龙也摇摇头道:“出些简单的,比雉兔同笼更高一点的。”

“那便是三元一次方程了。”

沈黎耸耸肩道:“这已经是小孩学的东西了。”

“行了行了,你自己定夺吧,至于出题,我希望你还是能好好把握,别让天下学子笑话。”

姜承龙一阵头大,他要的人才,是能治理国家的,会不会微积分,有什么作用?

沈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这差事,难办。

朝中都是八股文大佬,怎么办,都是难办。

忽然,他想起来,大明朝于谦的试题。

论,如何治理北方狼族问题。

大渝也差不多,每年镇守北方的军队,高达三十万人,其中军费开支,便是个天文数字,朝中很多文官都要渐少武将的俸禄,因为现在朝廷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至于其他的科目,交由苏老他们出题,再挑出最难的。

早朝过后,他回到考场继续巡视。

但很快,他的脸色黑了下来。

锦衣卫同知奇怪的看向他:“伯爵大人,怎么了?”

“试题,泄露了!”

他脸色十分难看,因为他巡视的时候,看到三个人的试卷,几乎一模一样。

第255章:考场小贩 而且,一样的,还是大题。

就像语文试卷的作文题,三个人写的作文居然一模一样。

科举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这八股文了。

所以也有很多人觉得,科举只考八股文。

其中八股文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这政见时务,这是选拔一个学生最大的标准,如果满分一百分的话,这道题占比起码四十分。

沈寒现在感觉身热了。

他背后都被湿透了。

随后,他连忙叫来几个能识文断字的手下,挨个查那些学子的试题。

果然,都一样。

题目是评鉴一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这天下,该怎么平。

十几个学子,写的内容几乎无异,先评鉴一下,为何这修身在最前面,总之就是以小事做起,才能做好大事。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几乎清一色这样的词。

沈寒顿时感觉后背的汗,湿了干,干了湿。

妈的,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考场作弊上,这得冤死啊。

他连忙看向沈黎,却看沈黎满不在乎。

“很正常,抄就抄呗,不还有第二份试卷吗?”

“试题,应该两份都泄露了。”

沈寒脸色很是难看,试题泄露,若是不及时补救的话,朝廷难以向天下学子交代,便会以他们俩的脑袋谢罪。

沈黎耸耸肩:“好在发现及时,开考不过两三个时辰,真正考试的学子,还没考到那里,重新再出一道试题呗。”

说罢,他快速走向考场后院,那几个老学究,也在研究考试内容。

“几位先生,还要辛苦一下了。”

他面色有些凝重道:“政见时务一题,需要重新出一份,考场内已经出现了抄袭情况。”

一旁的韩轻尧冷笑连连:“伯爵大人,这才开考两个时辰,您便镇不住考场,这春闱的重要性,就不用我提醒了,我劝你啊,还是赶紧想想怎么补漏吧。”

“你呢,虽然是礼部尚书,但在这考场内,你是我的下官,明白吗?”

沈黎也不禁有些动怒:“你做了什么,你自己清楚,你要是再敢落井下石,我便派你去考场做巡查!”

几千人的大考场,他一介书生,若是前往步行巡查,一天下来,双腿都得废掉。

韩轻尧悻悻然,甩着袖子坐在一边。

想都不用想,此事绝对是韩轻尧在搞鬼。

苏老沉吟一番,很快与几位先生商议出新的题目。

而沈黎在一旁,眼角余光一直盯着韩轻尧。

他有些想不通,考场四处层层严查,还有什么地方能将试题送出去。

等新的试题印出来后,派发时,那些学子难免会有些牢骚,有的学子还会大发雷霆,但被沈寒强行镇压下去。

沈寒只说了一句话,若是我现在将你的试卷与其他几人试卷放在一起,你可是要掉脑袋的。

随后那些学子各个都老实下来。

对于这些举人老爷们,考场有严格的制度,一旦查出抄袭,考卷作废,三年内不得再考。

人生,有几个三年?

但也有人铤而走险,就像现在的高考,即便已经查的这么严格了,还有人敢替考。

夜幕渐渐降临,各处学子们有的挑灯夜战,有的在小炉子上烘烤几块干粮,吃罢后抱着被子安然入睡。

吃罢晚饭后,沈黎在考场巡视一周,也没发现什么异样。

只是,粪车刚刚过了后门,那里的换班侍卫捂着鼻子发牢骚:“这帮狗日的吃什么了?拉这么多,六个人,一天拉一大桶,真是人才。”

沈黎皱着眉头走向他们,他们自觉失言,连忙低下头。

“昨天有粪车出去吗?”

“有。”

“也是满的?”

“是。”

他眉头皱的更紧了。

考场进出,现在只有四个渠道。

第一,那些先生的下人们,运送衣物。

第二,粪车。

第三,饭菜。

第四,考场内卖干粮和蜡烛的小贩。

想必,这试题,就是通过粪车出去的。

他忙叫来沈寒:“你派人跟着粪车,看看粪车到哪里了,切记不要暴露身份。”

沈寒连忙拱手称是。

两个时辰过后,他急匆匆的走过来汇报:“路上,有人在粪车里,捞走一个小瓷瓶。”

“那就对了。”

沈黎躺在公堂太师椅上,冷冷的瞥了后院一眼。

韩轻尧这狗贼,还真是贼心不死啊。

“大人,要抓吗?”

“没用的,你抓了这一次,他还会想办法将试题送出去的,他是副总裁,又是朝廷二品大员,软禁他已是极限,再搜查和审问他,完事之后,他必定回去参你一本。”

说是软禁,但他一个副总裁,如何能软禁起来。

韩轻尧监考几年,这考场,他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哪里有漏洞,他绝对知道。

试题出去就出去吧,只要下面的人,不跟学子接触,便没有大碍。

“看好你的人,没有命令,不得与学子交谈和接触,哪怕帮他们捡一只笔都不行。”

“是。”

“另外,仔细检查在考场内卖东西的小贩,所有的饼子,必须掰开售卖。”

“是。”

考场之内,有三个小贩进行售卖干粮和学生用的毛笔墨水等等,不过售价极高,有时候一支笔,能卖到三五两银子,要不是朝廷特意打压,怕是一文钱一根的蜡烛,也要涨到一两了。

这三个小贩,都与朝廷的官员有些关系,大多是亲戚,也没个手艺,也没田地可种,只好来这考场内,一年捞他一笔。

春闱,整个科举制第二重要的考试,中了,便是殿试,不中,明年再来。

这每年开一次的春闱,自然也是这些人捞金的时候。

不过考场之内,只准售卖那几样东西,别的不允许。

笔墨,蜡烛,饼子。

纸张和被子是最容易藏答案的东西,自然也不被允许售卖。

九天时间的考试,吃喝拉撒都在这里面,基本上每人都会买上一点东西,这九天,每个小贩的纯利润,约莫一万多两银子。

对于沈黎来说一万两不算多,但对他们来说,二百两都够生活一辈子了。

下半夜,他睡的迷迷糊糊,房门被人敲响。

外面传来沈寒的声音:“伯爵大人,抓到了一个小贩传递答案。”

他眉头一皱,瞬间精神起来。

第256章:蜡烛藏答案 等沈黎赶到现场,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传递答案的小贩,是将纸条藏于笔杆之内。

小贩他不认识,不过这买答案的学子,他可是熟悉的紧呐。

当日在藏书阁带头闹事的,就是这位学子,指着他鼻子质问他功名的,也是这位学子。

这不是巧了么。

他翻开学子的试卷,卷头上写着考生的名字。

孙其昶。

他叫过沈寒询问道:“上次抄袭的,有没有他?”

沈寒打量他一番:“有的。”

“唔,孙其昶,你涉嫌抄袭,三年后再来吧。”

孙其昶大怒:“凭什么,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抄袭了?”

“你要买笔,小贩打算递给你的笔中,含有答案。”

“请问,这答案有没有到我的手中呢?”

他冷笑连连:“抄袭,那得到我手上或者我已经抄在试卷上那才算抄袭,你这算哪门子抄袭,我不服!”

“没关系。”

沈黎如无其事的摆摆手,随后拿起坛子上的蜡烛在手中掂量掂量:“抄袭嘛,他总会露出手脚的。”

“这位,是户部侍郎晋才的小舅子吧?”

他忽然冷笑看向小贩:“传递答案,你该当何罪?”

“嗬,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我姐夫,可是户部侍郎,你最好放了我,否则,我姐夫不会放过你的!”

“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春闱考场,为殿试输送人才的地方,为朝廷注入新鲜血液的地方,你竟然敢徇私舞弊,实在是朝廷的蛀虫。”

沈黎冷哼一声,忽然阴恻恻的凑过来:“这么大的事情,我谅你也不敢一个人做,说吧,是谁指使你做的?”

这晋才的小舅子,仗着自己的姐夫是户部侍郎,平日里没少横行霸道。

他虽然霸道,但不愚蠢,什么事情能兜,什么事情不能兜,他还是能分的清的。

包括这次有人给他一万两银子,让他运送答案的事情。

他深吸一口气,听说这主考官的身份,还没户部尚书高,他连忙威胁到:“我警告你不要乱讲发啊,我告你毁谤,我告你毁谤啊!”

沈黎招招手:“沈大人,送你一番前程了,此人又没功名,又参与运送答案这种答案,我想,挖出背后主使,应该是大功一件。”

“多谢伯爵大人。”

晋才小舅子一愣:“你,你是锦衣卫?”

“同知大人,如假包换。”

沈寒冷笑道:“走吧,请你喝茶。”

说罢,两个锦衣卫将他押走。

他顿时慌了,锦衣卫虽然近年来落寞,但往年的凶名,那可以夜止小儿啼哭的,这进了锦衣卫诏狱,不死也得掉层皮,他顿时痛哭流涕:“别别别,求求你们放了我,我愿意将我赚的钱,都给你,那让我运送答案的,我真不认识啊。”

沈黎嘴角微微扬起。

让你运送答案的人,你自然不认识,要的,就是让你胡乱攀咬。

晋才此人,他关注多日,也查了他的功绩。

此人为官十五年以来,并无任何功绩,反倒是学会了喷人,他自称言官,不畏皇权,要为天下百姓谋福利。

可他做的,倒是和自己说的,是两码事。

很快,沈寒提着刀回来,不屑的耸耸肩:“软骨头,已经画押了。”

“沈大人,据说你是万大人的心腹?”

“心腹不敢当,大家共同做事,也算是经历过生死。”

当初能在锦衣卫内死守不退的几十人中,就有这位沈寒大人,那些文官报复,没杀掉他,反倒是在他家中放火,烧死了他一家老小,唯一一个能活下来的夫人,皮肤已经被烧的溃烂,每日靠着汤药保命。

所以,不用沈黎多说,这位沈大人也会十分默契的将晋才小舅子屈打成招,反诬晋才一手。

而沈黎想的很简单,做官,在其位谋其事,没有作为的户部侍郎,不如去国子监教书去。

沈黎背着手,看向远方的黎明:“行了,咱们也该收网了。”

说罢,他快步走向刚刚孙其昶的房间,一把按在他的桌案上。

随后他看向孙其昶试卷上的内容,又在卷子拿起来抖了抖,果然抖起来一张小纸条。

“孙老爷,三年后再来吧。”

他似笑非笑道:“你既然生了抄袭之心,那自然就会有破绽。”

孙其昶脸色阴晴不定:“为什么,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有答案?”

“你以为你们将蜡烛烛心掏空,装入纸条后再用蜡油封上便万无一失了吗?”

沈黎不屑的耸耸肩,随后嘲讽道:“您不是说我一个没有功名的,不配监考你吗?那你一个有功名的,为什么还要抄袭呢?真是丢尽学生的脸!”

“你别得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孙其昶起身:“东西,我不要了!”

“去,将他试卷贴在外面,在城墙上写上,太平县孙其昶抄袭,禁考三年!也是此子带头哗变,却优先进入了考场,简直人心不古!”

“你,你别太过分!”

他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沈黎这么干,彻底将他名声毁了,以后他在学子界,将会寸步难行,所有人都会对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尤其是外面现在还有近五千学子没参考,要是让他们知道了会怎么想?

就相当于一个帮派,老大带头投了官府,你让下面的小弟怎么玩?

可沈黎却丝毫不在意:“你能拿我怎么样啊?你前两天不是带领学子哗变很嚣张吗?怎么,怎么又考试了?这世上,抄袭并不值得嘲笑,值得嘲笑的是抄袭不成,反被剥夺了考试资格。”

孙其昶下颚青筋不断抽动,现在要是给他一把刀,他一定毫不犹豫的砍向沈黎。

可现在形势很明显,若是他敢动手,怕是功名也保不住了。

抄袭不成,还殴打主考官,必定是剥夺功名的下场。

他愤愤的甩着袖子:“看你得意到几时!”

“哦,对了,那些罢考的学子,朝廷打算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如果不考了,便会剥夺功名,我想,他们知道你这位领头人都考试了,这次他们不会不考了。”

孙其昶脸色铁青:“东西不要了,送你了!”

翌日,顺天城门前,张贴着孙其昶的身份信息以及他的作弊行为,那些学子们鼻子都气歪了。

老子被你撺掇着不考试,你他娘的倒好,自己偷偷摸摸的进了考场,当真好不要脸!

可他们到了孙其昶住所时,发现人去楼空,想必已经是回了老家了。

沈黎更狠,直接在他老家张贴告示,天下皆知。

回去之后的孙其昶总觉得四处人看他的目光不太对,等看到了官府告示后,只觉热血上涌,他浑身一抽,竟是气的昏死过去。

第257章:供不应求 九天过去,这场春闱,终于有惊无险的度过。

沈寒长出一口气。

春闱监考,自是一个美差,可以在履历添上浓重一笔,同时,要是有人涉嫌抄袭被后续考官查出来,那他要负极大责任,脑袋不保是毋庸置疑的。

按照沈黎这种办法,国子监阅卷老师交叉阅卷,基本上没有差错,很快便确定了三百贡士排名。

这些,便是由韩轻尧负责了,包括放榜等事。

处理完这一场,还有另外一场。

只要不让韩轻尧参加,基本上就没有抄袭的情况出现。

两个考试之间,还有三天的缓冲时间,在这时间内,他叫来几个大儒,完善了一下考题,然后进行档案封存。

专业的事情,就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监考这些日子,他吃也没吃好,睡也没睡好,精神都出现恍惚。

他现在一看到那些白衣飘飘的学子,总感觉此人有抄袭之相。

回家之后,小新给他备了一大桌的菜,他饱餐一顿后,舒适的在躺椅上剔着牙。

“嗯?怎么不见万逸楼?”

小新一边替他沏茶,一边解释道:“前些日子铺子开张,掌柜的一人忙不过来,那些小厮又……又不好意思,万公子便自告奋勇,前去……售卖月事巾。”

“啥?”

沈黎瞪大眼睛:“他会这么好心?”

“万公子去了一趟铺子,便流连忘返,据他所说,那西菱坊里面,多是卖胭脂的,而胭脂的价格偏高,所以前来购买胭脂的,大多是那些富家女子……”

“喔。”

他嘴巴张成一个“O”型。

真没法评价这厮,到底算是机智还是聪明。

这是典型的价格决定客户群体素质啊,胭脂贵的地方,出入的女子自然高贵一些,多半是家中有些资产的。

首先,这些女人有钱。

孔夫子说过,没有丑女人,只有不爱化妆的懒女人。

这些女子,若不是长得太过惊世骇俗,简单打扮一下,绝对都超过一般女子,姿色,怕是上等。

所以,万逸楼这厮,倒是机智,泡妞跑到这里面去泡,简直就是机智到家了。

他目瞪口呆,随后让贺元坝驾来马车,前往西菱坊看看自己的月事巾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短短十多天,月事巾经过大力推广,再加上找到西菱坊这个好地方,基本上京城有些权势人家的小姐都知道有这么个东西的存在。

于是乎,月事巾的抢购,在西菱坊中掀起一股浪潮。

这东西本来就属于消耗品,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才不会考虑回收的问题,用完便丢掉。

但这么短的时间内,月事巾的运送速度,完全跟不上这京城内的消耗速度。

西菱坊中大多是女子前来购买胭脂水粉,男人极少踏足其中,所以她们也没什么顾忌,便在月事巾店铺前排起长龙。

沈黎摸着下巴,啧啧称奇。

女人,果然是消费的主力军。

他走到铺子前,里面的万逸楼忙的满头大汗,不停的跟一个女子解释。

“大姐,现在确实供货不足,我们店里,已经没有月事巾可以卖了。”

随后他越过柜台,对外面排起来的长龙大声解释道:“各位姑娘小姐们,请回吧,小店月事巾已经卖完了,新的一批货,还得半个月左右才能到。”

“凭什么?”

“怎么说没有就没有了?”

“你们怎么开店的?东西不够就不要拿出来卖嘛!”

……

人群中的女子各个不满的讨伐着,将万逸楼逼的满头大汗。

他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没想到做生意还这么麻烦,他挠挠头道:“那没货了我也没办法啊,要不你们先憋着,等咱们的月事巾回来再过来买。”

沈黎一口喷出来。

这玩意儿……

还能憋?

果然,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些女子,本来都是月事将至,脾气火爆着呢,一听万逸楼这么说话,顿时都不乐意了,闲言碎语如潮水一般涌来。

万逸楼招架不住,仓皇后退,正巧看到女子人群中极为扎眼的沈黎,他眼前一亮,连忙跑过去将沈黎举起来:“这位,是我们的大东家,所有的问题,有他替你们解决!”

沈黎一脸懵逼的被举在半空中:“我草,你快放我下来。”

他还是当今学子们的春闱主考,若是传出去他这个主考,居然公然在外贩售月事巾,怕是造成的影响更大了。

商人,女人的月事。

前者被举人老爷们鄙夷,后者被他们避讳。

两者凑在一起,将会爆发什么样的地震,想都能想到。

怕是那帮清高的举人老爷,宁愿选择上吊,也不会让这种人监考他。

没学历,又是商人,还是个卖月事巾的商人。

晦气……

转眼间,那群女子便将沈黎围上来,虎视眈眈道:“你便是这仙平月事巾的东家?”

“啊,是的。”

“你说,什么时候有货?”

“刚他不是说了嘛……”

沈黎有些弱弱的解释道:“从仙平运送过来的月事巾,总是要慢一点嘛。”

其中一个女子危险道:“你不会也想说,让我们憋着吧?”

“呃,不会。”

他连忙道:“我会想办法,尽快将货提供上。”

“什么时候?”

“三天,三天就可以了。”

看着渐渐退去的人潮,他长出一口气。

皇帝陛下给的那一万匹的布,怕是很快就能派上用场了。

詹良才派来的掌柜,姓章。

他笑着将沈黎请到铺子,然后一手奉茶一手奉上账簿:“东家,您看,这是咱们这一批三千块月事巾的收入。”

“三千块月事巾,一共是三个马车,从仙平运过来,关税花了三十两银子,车夫三人花了十二两,抛去这些,咱们毛利一千四百五十八两。”

沈黎点点头:“一块月事巾现在的售价是五十文是吧?”

“是的。”

“关店这两日,你去寻个好地方,然后招来工人,进行制造这些月事巾,尽量在不损害质量的情况下,压低成本,卖这么贵,迟早有人会惦记上的。”

一两银子,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二百块钱,一两银子又是一百文,他现在一块月事巾卖一百块,这怕不是抢钱。

必须压低成本,否则这东西火了,迟早被人剽窃。

第258章:来客人了 一连两天的时间,沈黎都在忙活弄新的作坊。

直到第三天,小新心急火燎的跑到城南贫民窟,说了句有人找他,他这才回到家中。

“有人找有人找,问你是谁你也不说,他们你不认识啊?”

沈黎皱着眉头,作势要给小新一个爆栗。

来人正是霍十娘师徒以及易容之后的萧林焕。

他们是骑马过来的,要比正常马车快上一些,而且有仙平的路引,他们一路上也算是畅通无阻。

小新笑嘻嘻的跑到后厨加菜,而老道士与沈黎坐在炕上攀谈起来。

二月中旬,已经没有那么寒冷了,外面的柳枝儿已经吐出嫩芽,四处散发着勃勃生机。

不过早晚间还得加上一身厚袄,昼夜温差大,一不小心便着凉了。

“小子,听说你现在混的可不赖,这春闱主考官,可是你啊。”

菜还没上来,老道士便从柜子里取出竹叶青,如狗撒尿一般,一只脚蹲在炕上,然后美滋滋的抿着美酒。

沈黎叹口气:“这差事,弄不好可是要掉脑袋的。”

“我们过来,也就吃顿饭,打个招呼,吃罢饭后,我们便去找个客栈住下来。”

“我这里还有空房间,你们好端端的住客栈做什么?”

小宅子空房间也不是很多,后院就三间房,前院四间下人的房间,一共七间房,不过沈黎一直不讲究这些东西,住在哪里都是一样。

一旁的霍十娘白了他一眼:“就你这德行,还混朝堂?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萧林焕叹口气道:“沈大哥,京城不比仙平县,东西厂以及锦衣卫的耳目众多,我们做的事情,又是,朝廷不容的事情,所以……”

“所以你们怕一旦事情败露,朝廷追查下来发现你们与我有关系,我也要倒霉了是吧?”

“你明白就好。”

霍十娘冷哼一声道:“别忘了,你还欠我一千万两银子!”

沈黎一阵头大,自己发展这么久,整个仙平都是自己的,怎么有种越过越穷的感觉?

首富没做成,反倒是欠了一屁股的债。

见她面色有些不善,他连忙道:“我记得我记得。”

“不过,你们想过没有啊,如果真的查起来,你们今天来我家,我已经够判了。”

萧林焕还在踌躇时,沈黎拍拍他的肩膀:“安啦,虱子多了不怕痒,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老道士嘿嘿笑道:“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心中倒是有这种正义。”

“正义不正义的就先别管了,开饭要紧,你们这些日子,一路上风尘仆仆,来来来,为你们接风洗尘。”

酒过三巡,从外面忙活半天的万逸楼终于回来了。

他看着一桌男女老少:“这是?”

“哦,这是我岳父,这我大姨子,这我小舅子。”

沈黎摆摆手:“这位是万逸楼,以前是干锦衣卫的……”

他话还没说完,霍十娘腾的起身:“官府的人?”

“别别别,现在是无业游民,在这京城中,也顺带着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万逸楼一怔,这是他的岳父?小舅子,大姨子?

他大姨子怎么有种土匪的感觉?

他歪着脑袋,不过既然沈黎介绍了,他也没多想。

老道士端着酒杯,看了他一眼笑眯眯道:“年轻人还算不错,这种年纪修炼到五品,已经很接近天才了。”

万逸楼也颇为得意,老子二十七岁便修炼到五品,岂止接近天才?那就是天才好不啦?

旁边的霍十娘轻咳一声。

沈黎也摸摸鼻子,人家貌似二十二,都六品上,差一丝五品,谁是天才,还真说不准。

万逸楼也是个自来熟的性格,很快与众人喝成一团,老道士似是很喜欢这货喋喋不休的样子,一直笑眯眯的陪着他喝酒。

午后,万逸楼自动请缨,去前院收拾屋子,而老道士还在继续喝着。

沈黎也有些微醺,想要去午后小憩时,老道士忽然叫住了他。

屋内,只有他们两人,老道士突然说道:“你在朝中这么久,向你打听一个人。”

“我也没在朝中很久,我就参加了几次早朝而已,人还没认全呢。”

他有些奇怪:“不过您说说那个人的名字,我明日早朝时尽量去问问。”

“那个人,叫做晋才,金陵四支山县人。”

“啥?晋才?”

沈黎瞪大眼睛:“不是您找他干什么啊?我都打算弄死他了。”

锦衣卫现在屈打成招,用晋才的小舅子,想要给晋才泼脏水。

给春闱学子传递答案,晋才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老道士轻咳一声:“嗯,那你知道不知道,这位晋才的家庭情况?他有几个夫人?还有他的夫人都是谁?”

“不是,您不查人家,专门查人夫人,您不会是曹贼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赶紧去查,我有急事。”

说完,他眉头微微皱起,竟是猛地起身,一掌打破窗户,将窗外的霍十娘死死擒住。

正当沈黎一脸懵逼时,老道士以掌为刀,劈在霍十娘的后颈上。

他抱着瘫软的霍十娘,径直走到一旁房间内,将她放在躺椅上。

“快去吧,越快越好。”

“哦,好。”

沈黎如梦初醒,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老道士居然都对霍十娘出手了,这个晋才应该有很大的关系。

他找来万逸楼打听,可万逸楼根本不知道朝堂的人的情况。

没办法了,即便是皇帝陛下起疑,他也要去锦衣卫衙门。

万江楼自然不会见他,如果不是公事,万江楼现在不会见任何朝堂官员。

接见他的,自然是后日第二批春闱考场巡逻队队长,也是锦衣卫同知,沈寒,沈大人。

两人就这么坐在锦衣卫大厅内,互相寒暄几句。

忽然,沈黎话锋一转:“沈大人,实不相瞒,今日我来,是有事请沈大人帮忙的。”

“能帮到沈大人,在下自是,愿意。”

沈寒本来想说荣幸之至,但周围人多眼杂,保不准有其他地方的人,他还是谨慎一些为好。

“事情不大,我想查查,朝中户部侍郎,晋才晋大人的妻妾情况。”

“呃,好吧。”

虽然奇怪,他还是照办了,查人妻妾,又不是查本人行踪,而且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透露出来也没什么事情。

“户部侍郎,晋才,康历十年进士,并且是榜眼,文采惊绝艳艳,来京城之后,先是娶了一户人家的小姐为妻,那小姐家中,小有薄产,两人婚后,相敬如宾,成亲半年后,高中榜眼,被内阁看重,转入户部,随后那小姐便得病,身亡,同年,他岳父家中突然起火,除小舅子外,悉数葬身火海。”

沈寒看着档案,随后意味深长的看戏沈黎:“同年,晋才迎娶秦府二小姐,随后,官运亨通,从户部芝麻官大小一般的文书,一路晋升至三品侍郎,这时间,不到两年。”

第259章:十娘往事 沈黎离开了锦衣卫衙门。

路上,他掀开马车窗帘,看着周围的车水马龙,眼中满是疑惑。

晋才此人的家境,他了解的很清楚了,有些话虽然沈寒没下结论,但他已经明白沈寒的意思。

晋才前妻一家人是怎么突然起火的,东西厂没有追究,宫中也不会为这点小事大动干戈,何况,人家第二任妻子是秦补拙的二女儿。

成为秦府的东床快婿,那前途,果真就一片平坦了,官运也是亨通了起来。

有人穷尽一生,都没法从七品爬到六品。

可他晋才多厉害,短短两三年,从九品直接一跃三品,若没有意外,将来的户部尚书,绝对是他晋才。

户部,掌管国家的钱粮,又掌管朝中大臣的俸禄发放,可谓是财神爷一般的存在。

不过,秦补拙在民家的风评可不太好,当年萧家满门抄斩,很多人将这笔账,算在他的脑袋上,现在秦补拙如日中天,自然没有人敢找他的麻烦,不过他死了嘛,那就不好说了。

沈黎疑惑的是,老道士为什么要专门询问晋才的事情。

他从哪里知道的晋才?

为什么因为晋才这个人名,他直接出手,将爱徒霍十娘击晕过去。

不管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还是回去将此事告知给他,看看他什么想法吧。

……

晚饭后,四下无人,房中只有霍十娘与老道士时,沈黎才讲出自己听到的消息。

“你敢杜撰的话,我杀了你!”

还没开讲,霍十娘眼带杀机,面若寒霜一般死死盯着他。

“不是,我辛辛苦苦帮你们查消息,你们不感激就算了,还要杀我?什么世道?”

饶是沈黎好脾气,也受不了她如此这般,顿时愤愤的起身:“行了,就当我自作多情吧,想要真的话,自己去查吧。”

说完,他就打算离开。

老道士连忙起身赔笑道:“你看你,她那臭脾气不一直这样的嘛,你跟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什么,有我在,她还有那个胆子动手哇?说说,说说吧。”

沈黎白了她一眼,深吸一口气,将在锦衣卫查到的经过尽数讲了出来。

霍十娘当场就炸毛了:“胡说,这怎么可能!”

随后她两眼一眯:“你是当真我不敢杀你了是吧?”

说罢,她一掌朝着沈黎面门砸来。

沈黎悚然一惊:“你个疯婆子,草拟大爷你真敢动手!”

他也不甘示弱从身后拔出火枪,一枪打出。

老道士眼疾手快,连忙伸手抓住空中的钢珠,然后两指点翻霍十娘,将其制住。

“你疯了?你就是对谁出手,也不能对他出手?一连几个月,你吃人家的住人家的,现在又对人家痛下杀手,白眼狼吗……”

说着说着,他叹口气。

一旁的霍十娘倔强的扭过头,一行清泪顺着她的眼角流下。

“唔,抱歉。”

老道士苦笑一声,将钢珠还给沈黎。

沈黎轻哼一声接过钢珠。

看样子,这火枪,或许可以对六品甚至五品以上的人造成伤害,但对三品真的没什么办法了。

黑火药的火枪,威力毕竟有限,要是有现代的热武器,怕是一品也挡不住。

老道士从柜子里翻出半瓶好酒,坐在一旁解释道:“你啊,不要跟她计较,她这么多年,就指望这条消息呢。”

沈黎收起火枪,终究是有些意难平。

相处这么久,本来还以为大家都是朋友了,谁知她今天居然还想对自己出手。

“她没想杀你,想杀你,也不会当着我的面动手了。”

老道士笑着解释道:“男人嘛,大度一些。”

“去。”

沈黎蹲在炕上,在小桌子上为火枪填充火药。

“这晋才啊,早年是金陵人士,康历七年吧,那个时候他家里还很穷,这小子又是个读书人,便进京赶考,路过伏牛山,你也知道,那个时候,伏牛山上都是山贼,一个不长眼的,便将这个穷酸秀才给劫了。”

“当山贼劫秀才?怎么想啊?”

“那山贼要是会想,就不会将人劫回来了。”

老道士抿了一口酒,嘿嘿笑道:“要钱没有,烂命一条,劫回来也没啥用处,便放在观雀峰中养着。”

沈黎摸着下巴,不会这霍十娘,跟人来了个一·夜·情吧?

“路上打劫的,要么是大字不识一箩筐的镖局车夫,要么是浑身铜臭的商人,多少年来,没劫到一个温润如玉,学富五车的小秀才,那你想想,这孩子当时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正是情窦那个初开的时候。”

霍十娘柳眉倒竖轻喝一声:“师父!”

老道士讪讪笑道:“然后她就喜欢上了人家,又是送钱又是送身子的,人家吃饱喝足,脚底抹油,就进京赶考了。”

“我看你个老东西是没死过是吧?”

他话音刚落,霍十娘便龇牙咧嘴的从墙上摘下斩·马·刀作势要劈过来,他一口酒喷出来,随手将酒雾凝聚成一个小飞刀的形状,撞在霍十娘的斩·马·刀上,哐当一声,斩·马·刀顺势落下。

“你看你,还急眼了,人家沈黎又不是外人,把事情讲清楚,人家沈黎也好帮帮你啊。”

“谁要他帮了?我现在就问清楚那狗贼的住址,一人一刀,将他家杀的鸡犬不留!”

“杀杀杀,一天到晚都知道杀,你杀了那人,你以为你还能逃出这顺天城啊?”

老道士抿了口酒:“顺天城中,二品高手不下三位,你觉得你有什么本事从他们手中逃脱?”

沈黎一阵沉默。

这晋才当真会玩啊,这简直就是陈世美啊,广撒网,多捞鱼,渣男的代表角色啊。

可转念一想,可怜的刘齐,这都开春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估计是死在了海上吧?

霍十娘愤愤的踢了一脚地上的刀:“大不了同归于尽!”

说罢,她气冲冲的夺门而出。

老道士苦笑一声,看向沈黎:“让你贱笑了。”

“我没笑。”

沈黎耸耸肩:“现在你们是打算怎么办?这个晋才,我还打算明日在早朝上,让他身败名裂,人头落地呢,你们这么搞,我还弄不弄他?”

“呃,你做你的吧。”

入夜,他与老道士长谈一番后,回到房间时,看到霍十娘一个人坐在屋顶,抱着双膝,如同一只蜷缩在黑暗中的小兽,不时还能听到她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刘齐啊,你的女神,没准又是谁的舔狗。

第260章:二次春闱 翌日一大早,沈黎睡眼惺忪的被小新叫起来,然后穿衣,刷牙,洗脸。

刚准备出门时,霍十娘忽然走过来。

“大姐,你,不会又想杀我吧?”

沈黎看着她红肿的眼睛,有些发怵的后退两步,真怕这疯婆子哪点不好了,跳出来给自己一刀。

霍十娘白了他一眼,随后轻叹一声:“你能不能放过晋才?”

“为什么?”

他正打算反驳,但看到霍十娘又要发毛的表情时,他连忙道:“我可以不整他,但别人整他,我管不着好吧?”

“可以。”

他这才悻悻上了马车,前往早朝。

今日早朝相对平静一些,期间皇帝姜承龙询问了一下民间粮食价格,现在已经涨到二两银子一斤,让姜承龙很是苦恼。

以前都是五十文一斤的大米,现在涨到二两银子,已经是涨了四倍,也不知道涨到何时是个头。

据往年的记载,每到五月份的时候,有的地方的大米,要涨到四十两银子,翻了八十倍。

而那些狗大户也不怕粮食卖不出去,大不了与地方粮库征的新粮作为交换,再补给当地粮库一些钱财。

早朝过后,沈黎被叫到皇帝的御书房喝茶。

他现在在鸿胪寺的官职,有人替他点卯,去不去都无所谓。

姜承龙与他聊了一下第二批春闱考生的问题,有了第一批考生考完,第二批的学子也慌了,尤其是在知道哗变的领头人都参加考试了,他们更急了。

朝廷开放第二次春闱,让他们喜不自禁,很多人都在请教考完试的考生,具体考了什么,然后按照那个方向进行复习。

可是,他们此举,已经冒犯了天威,姜承龙也不会让他们这么舒舒服服的考试,便让沈黎将试题的难度,拔高几个档次。

春闱本来就是录取三百人。

是一万人录取三百人,第一批春闱考生,已经录取过三百人了,这第二批的人,显然是多的,便录取不了那么多。

五千人的考生,最多录取一百五十人,再参加殿试。

“行了,你去看看考场吧,别再让人搞出夹带一事。”

姜承龙自然也对考场内的情况一清二楚,锦衣卫万江楼已经将事情完完本本的告诉他,他对沈黎这种临危不乱的做法表示赞赏,现在就希望沈黎能够完美的举行这次春闱,让那帮言官们闭上嘴巴。

沈黎连连点头:“臣谢主隆恩。”

可是,总有人不会那么善罢甘休的。

内阁后院秦补拙的房间内,韩轻尧坐在一旁满脸纠结。

这次试题出题,完全绕过了他,根本没机会进行传递试题,要想搞事情,那就得学子自己来。

他端起茶杯,欲言又止。

“说嘛,你觉得这一点,不太好是吗?”

在秦补拙太师椅一旁的门帘后,传来一道声音。

人称小首辅的秦于业。

韩轻尧叹口气:“小首辅,事情,没您想的那么简单,这学子考场哗变,在律法上明确记载,形同谋反,一经发现,剥夺功名,永远不得再参与科举,怕只怕,没有人愿意如此。”

“嗬,你也太高看那帮举人老爷了。”

秦于业不屑的掏掏耳朵:“一帮穷酸腐儒罢了,我秦府发话,即便是丢了举人之位,他们也在所不惜。”

他说这话,是有很大的自信的。

现在官场接近饱和,举人基本上不会包分配了,就算是考上了三甲,也是待业替补的状态,或者是远放外地做官,几十年都不一定能够升迁,这也是很多做官的,对到地方做官这么抵触的原因。

天高皇帝远,做出功绩,皇帝不一定能看到,但做错的功绩,朝中一定有人参他一本,落得个人头落地的下场。

所以,即便待业替补,那些人也不愿意外放做官,就像当初的晋才,只是个文书,要不是秦府,他这辈子也闯不出个名声。

那些举人老爷,自然也明白这个残酷的真相,朝廷做官已经内卷到如此程度,他们还是选择苦苦坚持下去。

现在好了,有秦府在,哪怕做秦府的一条狗,升迁速度也会比没有后台的状元郎要快许多。

即便是被剥夺了功名,秦府也有办法让他改头换面,再弄个功名什么的。

韩轻尧细想之下,觉得有些道理:“但沈黎此人,行事不按常理出牌,怕就怕他在考场上,直接将哗变学子处斩,到时候就麻烦了。”

“就怕他不斩。”

秦于业端着茶杯在屋内踱步道:“当着天下学子的面,斩了学生,他的名声,怕是要超过孔圣人了,到时候定然人人喊打。”

“他一人,还敢冒天下之大不讳,真的动手杀人不成?”

秦补拙清了清嗓子,卡了一口浓痰射在地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玉质小烟枪,在烛台上点燃,舒服的吸了几口,随后脸色微变,又重重的咳嗽起来。

韩轻尧叹口气,他只是组织后院进行批卷,其他的事情,既然秦府没让他参与,他也不想趟这道浑水了。

虽然说韩府的钱比秦府的多,但显然秦家会比韩家会经营。

秦家有大小两个首辅把持朝政,想要弄钱,定然比韩家快很多,只是人家不想如此,一直把控着首辅这个位置,秦家就永远不会倒下。

夜晚,沈黎回去后,发现萧林焕正在绘制京城内的地图。

有个用朱红大笔勾出来的地方,位处城西的鱼肠坊,不过此地早已荒废。

在寸土寸金的顺天城内,一整个坊都能荒废的地方,那定然和萧家离不开关系。

里面死人太多了,据说当时为了保密,东西厂将一整个坊的人都给杀了,现在每到夜间,坊内都会传来阵阵哀嚎和女人的恸哭声,极为渗人,即便是流浪汉,也不敢睡在里面。

久而久之,官府便下令将坊前坊后用铁栅栏围起来,防止有人误入此地。

老道士坐在一旁,喝着小酒,不时还提醒萧林焕画仔细一些。

“你们,这是打算去鱼肠坊了?”

萧林焕点点头:“早去早安生。”

“什么时候去?”

沈黎挠挠头,他明日一早便要去考场,根本没时间陪他们。

“明晚。”

老道士摇头晃脑道:“你啊,就别跟着掺和了,你现在是朝廷大臣,又没有身手,要是有人知道你进去鱼肠坊,你就得倒霉。”

第261章:考场哗变 “我是那种怕事的人吗?”

沈黎坐到炕上,小新忙过来替他换上软底棉鞋,他拿着酒杯来了一口道:“再说了,我也想看看传说中的血浮屠是什么样子的。”

老道士之所以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只是为了血浮屠这个东西,还有那被叫做《一部兵法》的兵法。

萧林焕放下笔,连忙解释道:“沈大哥,这不是怕事的问题,人越少,风险就越小,现在顺天城中,到处都是东西厂加上锦衣卫三家的眼线,尤其是鱼肠坊内,他们一直奉命在查一些东西,所以……”

沈黎瞬间了然。

血浮屠这种大杀器,任何皇帝任何时间都会将其当做宝贝一般,即便是萧家覆灭这么多年,姜承龙也绝不会放弃任何寻找血浮屠的希望,现在的鱼肠坊,定然有皇家的眼线,只是有可能随着时间推移,那些眼线极为松懈罢了。

老道士嘿嘿笑道:“小子,你还真想过去看看啊?”

“那是自然。”

沈黎连忙点头,即便是鱼肠坊内有眼线,怕是也逃不过老道士的感知,他可以轻松料理这些眼线,而且他想跑的话,可以轻轻松松离去。

“看你有没有时间了,我们这两天就得过去了。”

“这么急?”

他瞪大眼睛:“我明天得去监考啊。”

春闱时常,一共九天,要按这种进度,基本上要到二月底了,怕是老道士根本等不及。

他们来顺天,只是为了这一件事,萧林焕多待一天便多一份危险,朝廷打算放过他阿姊和妹妹,但并没有打算让他这么肆无忌惮的活着,起码也得流放个几千里。

老道士摊开手:“那就没得办法喽。”

“行吧行吧,开考第四天的夜晚,我会找机会出来,到时候咱们一同去鱼肠坊可以吧?”

“你能出来?”

“我是主考官。”

沈黎颇有些得意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两人一同朝他竖起大拇指。

一夜很快过去,清晨,小新又将睡眼惺忪的沈黎叫起来。

他哈欠连连,满口都是后悔之意,以后千万不能再熬夜了等等。

可他一个现代人,熬夜已经成了习惯,即便没事,他抠脚也得抠到那个时候。

吃过早饭后,他才缓过神来。

等到了考场,考场门口已经聚集一大群的学子,正在默默等待进入考场。

他招呼沈寒,将告示贴在考场门口,那些学子围上来看了告示之后,面露古怪之色。

数学,开卷。

学生可以带任何跟算经有关的书籍,不过要登记下来,考完数学后,要上交书籍,相当于没收。

学子们瞬间都沸腾了。

往年那些出题的老学究们,都是直接在《周髀算经》或者《九章算术》上截取片段下来,供学子们考试所用,现在让他们直接开卷考试,这简直就跟高考让带计算器同样道理啊。

不过,这种情况非但不会引起学子们的感激,反倒是让学子们狠狠的嘲笑一番沈黎。

“这沙比考官,我看他如何收场!”

“就是,数学题都在书中,他还敢开卷考试,本公子不抄他个满分,简直对不住他。”

“到时候大家都是满分,我看他怎么交待。”

“既然是开卷,你们都带了什么考试啊,我带了算盘,周髀算经,还有九章算术。”

“嗬,这位兄台,你这就有些落伍了,你看我就带一样,直接将我数学老师带过来了。”

“还是你强!”

……

……

……

很快,考生们依次入场,所有学子入座后,开始发放数学试卷。

众人摩拳擦掌,等看到试题后,大家都傻了眼。

“一个水缸能盛放二十桶水,水缸脚下破了一个洞,现在往水缸里灌水,灌水的速度是每柱香十三桶水,而水缸脚下破洞每柱香漏五桶水,请问,什么时候能灌满水缸?”

一个学子拍着桌子愤然大骂:“草拟吗的,缸破了就不要再用了嘛,换个缸不就行了吗?”

“这哪个孙子出的题?还有这个三角形,给出两边尺寸,算出另外一边尺寸,是不是玩我?”

“什么小红小绿跳绳,小红比小绿多跳十五下,还有小华什么的,这怎么算?”

学子们纷纷傻了眼,瞪大眼睛不知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这尼玛,怪不得开卷考试,这玩意儿谁能做的出来?这是谁出的题?

很快,有学子忍不了了,怒骂的拍着桌子叫嚣道:“这是谁出的题!这是人能做的出来的?”

“对,早就知道朝廷没这么好心,还让我们考第二遍,开创百年第二次春闱,可这出的题他娘的恶心谁呢?恶心你爹呢?”

众人深以为然,但有的人不敢说这话。

果然,锦衣卫听到这话,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来业绩了。

他们挎着刀,立马上去将那个叫嚣的学子制住:“辱骂朝廷,形同谋反,你被剥夺考试资格了!”

“凭什么,是你们的试题出的有问题,居然还怪我们!”

“对,锦衣卫打人了啊!”

“锦衣卫打学子了啊!”

“锦衣卫不让百姓活了啊!”

……

渐渐地,从考场各个位置出来的学子越来越多,这些人,都是秦府收买的学子,他们笃定沈黎不敢在圣人之地杀害学子,便越发肆无忌惮,如同街边泼皮一般。

沈黎刚刚回到后堂,屁股还没坐热,外面就爆发激烈的争吵,他脸色阴沉的起身。

这届学子,有反骨啊。

他就知道,韩轻尧那些人,不会这么轻易的让他这个主考官坐稳屁股。

他冷哼一声,走到现场。

那领头学子昂首挺胸:“我要罢考,你们出的题,有问题!”

“怎么有问题?”

沈黎冷冷的看着他:“如果这题,没有问题的话,你要为你刚刚说过的话,付出代价。”

“这小红,小绿,小华三个人跳绳,小红比小绿多跳十五下,小华又比小红多跳十三下,小华和小绿一共跳了五十八下,你给我算算,他们各自跳了多少下?”

那学子冷笑道:“你今日算出来,我便认了这谋反之罪!”

他认定了沈黎大字不识几个,根本算不出来这试卷答案,他要的,就是煽动整个考场的学子哗变。

沈黎耸耸肩:“你听好了,小红跳了三十下,小绿十五下,小华跳了四十三下。”

“你算算,对不对的上?”

那学子一愣,连忙在脑海中细细演算,随后惊恐的看向他:“你,你肯定提前知道答案!”

“行,那本考官就让你死个心服口服!”

沈黎阴恻恻的伸出手:“拿来纸笔!”

第262章:都是反贼 “你可以假设一下,小红跳了x下,小绿跳了y下,小华跳了z下,那你再将这三个人跳的数量进行一个汇总,便能得到答案!”

沈黎鄙夷的看向闹事学子:“实不相瞒,这是我手下学生,小学三年级的考题,小学三年级,连童生都不算,你一个举人老爷连这个都不会,还叫嚣着朝廷在整你,请问你配吗?”

闹事学子一阵沉默。

他继续道:“你刚刚的言论以及你的行为,已经与谋反罪相同了,带下去,明日午时,处斩!”

“什么?”

那学子顿时慌了:“不对,我什么时候谋反了?你这考官,居然公报私仇,我要报上朝廷,我要敲登闻鼓,我要请陛下圣断!!!”

“你还不配让陛下圣断,对了,咱们往日也无仇,更谈不上公报私仇,至于谋反,你一个举人,要考的法律常识居然都不知道,真是学艺不精啊。”

沈黎一脸鄙视的看向他,然后看向周围蠢蠢欲动的学子们:“祸乱考场者,与动摇江山社稷有何区别?形同谋反,当斩!”

“混蛋,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祸乱考场了!我只是对考题有疑问,有疑问也不能说?”

“那你刚刚大声喧哗的内容是什么?要不要锦衣卫这帮人帮你重述一遍?”

他有些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拉下去,打入死牢。”

“别!我求你了,我知道错了!”

那举人老爷刚刚不可一世的态度瞬间烟消云散,顿时鼻涕一把泪一把:“主考大人,学生一时口不择言,求主考大人放过学生,学生日后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主考大人的恩情。”

“现在知道后悔了?”

沈黎冷哼一声,这些人,一个个不见棺材不掉泪,放了他们,怕是过两天看到其他试卷,又要闹起来了。

不过考场喧哗此事,可大可小,不给机会又显得朝廷太过冷酷无情。

他现在代表的,是朝廷的意志,要是直接将此人拉下去,朝廷在学子们面前的形象大打折扣。

那年轻举人忙不迭的点头,眼中却露出一丝狡黠。

“行了,放你一马,回去考试吧,至于这一题,是送给你们的。”

他背着手道:“实不相瞒,这考题,是我出的。”

那帮举人老爷们纷纷好奇的看向他,有些不可置信,但又不得不信,毕竟人家当着自己的面解出那道题。

他出的这些题,并不是很难,很多都是小学试题,但对于这些被八股文禁锢思想多年的举人老爷们,简直难如登天。

即便许多人都拿到一道题的答案后,过程也听的云里雾里,一个个如坐针毡,抓耳挠腮。

春寒料峭,许多人却觉得燥热难忍。

两天下来,学子们都觉得自己瘦了好多。

等八股文试卷下来,他们又是一阵骚乱。

试题很简单,圣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让你清理一间布满灰尘的屋子,你该怎么清理。

学子们顿时头皮发麻,谁都明白出题者这是想以扫一屋来引出治理天下的方案,可这范围太大了,怎么写?

三天三夜都写不完!

有的学子当场气的掐自己人中。

这出题也太他娘的不专业了,你哪怕说治理国家的一个点,都可以,你这么大的范围,谁能写的出来?

考场中,那些被秦府收买的学子们顿时觉得时机到了,纷纷从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在过道上破口大骂。

“混账,这是谁出的题?这不是诚心为难人吗?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不考了!”

“对,还不如回家种田!”

“各位同学们,朝廷这明显是在刁难我们,我们可听说了第一次春闱的试题,难度可没有这么高啊!”

“对!朝廷这是没打算录取我们!”

……

渐渐的,考场走道上聚集的学子们越来越多。

几个锦衣卫巡逻,眼看压不住事态发展,连忙去叫人。

沈黎正在后堂查看收上来的数学试卷,一听又发生了哗变,顿时火冒三丈。

沈寒从其他地方也匆匆赶来,见到那个领头哗变的学子,和之前那个一模一样,顿时气的七窍生烟,沙包大的拳头一拳轰在那学子脸上,顿时几颗牙齿飞溅出来,滚落在地上。

“考场哗变者,以谋反论处!”

他冷冷的看向那个学子:“带下去!”

那学子恨恨的抹掉嘴角的血迹,大骂道:“尔等居然敢打杀学生!同学们,我等都是读圣贤书的,岂能被这帮匹夫粗汉殴打?耻辱啊,大大的耻辱啊!”

“放开我,我要以头撞柱,我要血染考场,我要让我不屈的灵魂,唤醒每个考生!”

“你们出这种题,就是纯粹刁难人,这是不想给我们学子们活路啊!”

……

沈寒摆摆手,戏谑的看向他:“你今天你撞,你撞死了,我还就不追究你的谋反责任了!”

那学子被送开口,愤愤的整理一下衣袖,然后轻哼一声……反手给了沈寒一个大嘴巴子。

“打人啦,打人啦,锦衣卫无缘无故的打人啦!”

沈寒吃了个大嘴巴子,还被人污蔑打人了,他一脸懵逼,顿时火冒三丈:“抓住他!给我弄进诏狱,我要弄死他!”

谁知那学子竟滑溜无比,直接冲进其他考生的房间内,大肆打砸一通,然后又挤出来砸了另外一个学子的考场。

那些好好考试的学子也一脸懵逼,你不想考了,你掀我桌子干什么?老子刚有的思路,也被你小子掀没了。

罢了,毁灭吧!

古人云,学子们都是手无缚鸡之力,实则不然。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是射箭,御是驾驶战车的技术。

谁说这帮龟孙子手无缚鸡之力了,有的人,射箭技术,超过军中许多将士,简直一射一个准。

那拉弓放箭本来就需要臂力,这些人,臂力甚至远超常人,一般人还打不过他们,怎么能算是手无缚鸡之力。

于是乎,考场开始了一段掀桌子的风潮,整个考场一团糟。

他们都是举人老爷,能从几万学子中脱颖而出,绝不是泛泛之辈,加上平日里各处礼贤下士的行为,更让他们嚣张起来,觉得皇帝老大他老二了,即便是犯了罪,朝廷也能容忍他们。

于是乎,他们的嚣张气焰,飘到了整个考场。

等沈黎过来看到考场内白纸满天飞,差点鼻子没气歪:“给我打,这些都是反贼!”

第263章:哗变解决 那些锦衣卫,纷纷抽出短棍,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学子,尽数打回考试房间。

但那么多人,还有很多是被秦府收买的,他们知道,只要自己死不了,就算有牢狱之灾又何妨?反正秦府会捞自己出去的。

于是乎,他们愈发嚣张起来。

甚至有的人爬上屋顶,抽出自己的红内裤随风摇摆:“兄弟们,这狗官不想让我们活,我们闹大一点,让朝廷看到,我们才有一条活路啊!”

沈黎一阵头大,朝中这帮狗东西,是真不嫌事大啊!

外面哗变,尚可不管,皇帝陛下也无所谓,但考场哗变,若是开了先例,那陛下在青史上,必定留下浓重一笔,到时候文官们再一弹劾,他这脑袋又保不住了。

行,你们不怕事大是吧,我也不怕了!

他掏出火枪,对准上面摇着红裤衩的学子:“我再问你一遍,你下来不下来!”

“我不!你这狗官……”

砰!!!

他话还没说完,沈黎一枪打在他的胸膛上,他满脸不可置信,随口看着自己胸口,眼珠一翻,从房顶上滚下来,已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火枪巨大的声音自然引起了所有学子的注意,他们纷纷愣在原地,艰难的咽下口水。

“沈寒!”

“在!”

“考场哗变,以谋反论处,当场格杀勿论!”

沈黎从一旁的锦衣卫手中夺过刀,气势汹汹的挨个搜查:“你,给我滚出来!”

那个正在准备掀桌的学子缩着脖子:“你,你凭什么当众杀人。”

“凭我是主考官!凭你们考场哗变,形同谋反!”

沈黎再也没有耐心,对于这帮气焰嚣张的老爷们,不见点血,根本镇不住他们,他们一张破嘴皮子,到处嚼舌根,简直就是煽动谋反的一把好手,这种人,天道宗应该很是喜欢。

“你出来不出来?”

那学子连忙从房间内出来,弱弱的不敢再说话。

而那个领头人,眼珠微微转动。

秦府的人说了,闹吧,闹的越大越好。

他们这么多人,他就不信,这主考官敢屠杀那么多学子?

到时候怕是他也得以死谢罪。

想到这里,他顿时又嚷嚷起来:“你们这题,出的太难了,我可听说了上次春闱考生,数学题还是很简单的,还有八股文,你们出的什么狗屁倒灶的八股文,明明就是想找个理由将我们全部赶回家!赶回家就赶回家,老子不考了!”

“你不考,你可以滚!”

沈黎提着刀缓缓朝他走来:“题为什么难一点,你心里一点B数都没有吗?你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参与了哗变,都参与了罢考,朝廷给你们机会再考一次,这开创了千年来的先河,你还叽叽歪歪,嫌这嫌那的,不想考就滚出去!但是你敢哗变,就是谋反,就得死!”

“我就不信了,你还敢将我们都杀了不成!”

他冷笑一声,以手做刀,缓缓向下斩去。

沈寒犹豫一下,这么做会不会引起文官们的震怒。

可转念一想,要是镇压不住此次哗变,他和沈黎将是首要责任人,到时候他也得以死谢罪,如此算来,杀了这些哗变学子,还有一线生机。

他果断的将手按在刀柄上,大喝道:“回去好好考试的,我可以既往不咎,负隅顽抗者,斩!”

随后,他看向那个领头的学子:“你不是要血染考场吗?你不是想让你不灭的英魂成为考场学子们心中的明灯吗?我满足你!”

长刀猛然出鞘,那学子顿时慌了:“你杀了我,这里还有几百几千个我,我是杀之不尽的!”

“我没想杀那么多,我只是想刀斩出头鸟!”

沈寒几个跨步,欺身而上,那学子顿时怪叫一声,连忙朝着人堆里挤去。

沈寒是什么人?锦衣卫同知,当年在军中,那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一个养尊处优的学子,还能逃过他的眼线?

只是三下五除二,那学子便被他抓到外面,一顿暴打。

人群中,自然还有秦府的人。

能考上举人的,自然不是傻子,他们看的出来,这位年轻的主考官,是真的动了杀心,既然他杀了第一个,就不怕多杀几个,天下学子的悠悠之口,他一点都不在乎。

秦府许诺的好处,他还得有命才能拿到,他辛辛苦苦这么多年,起早贪黑,闻鸡起舞,才考中举人,在学子中算是万里无一的存在,如今被人不明不白的砍了脑袋,还落个反贼的名声,他死也不甘心。

很明显,那领头哗变的学子,没有想到这一层。

那学子被打的浑身是血,还在疯狂的叫嚣:“狗官,有种你就打死我!天下学子自会替我伸冤,我是为了学子们的前途而死的!我的英灵不灭!”

“好你个英灵不灭。”

沈黎哂笑的走过来:“那我便让你的英灵好好的灭灭。”

“他被斩后,将他的脑袋埋在考场大门口,每年一万春闱学子,都会从他脑袋上踩过去,我让你死后也要受尽万人践踏,我看你还不灭!”

“你!”

那学子怒骂道:“狗官,士可杀,不可辱!”

“你不是想英灵不灭嘛,我便让你好好的不灭,另外,地上的石板,我会叫人刻上你的样子,每日被人践踏,我看你还有什么风骨。”

“狗官!你今日敢动我,秦相不会放过你的!”

“喔!原来是秦相指使你这么做的哇,我明白了。”

沈黎忽然大叫道:“秦相居然让你大闹考场,秦相这也是打算谋反啊。”

一旁的锦衣卫连忙从怀中拿出生死簿,小心翼翼的记上一笔。

那学子顿时慌了:“我说什么了?我没有!”

“嗯,你有没有,去跟秦相解释吧,你这头猪,书都读狗肚子里了,我放过你,秦相会不会放过你就不知道了。”

沈黎冷笑一声,随后摆摆手:“带下去。”

沈寒连忙吩咐手下,他看向沈黎,实在想不通,此人年纪这么小,这些手段都是从哪里学的?

考场经历一番鸡飞狗跳,终于是安静了下来。

夜幕逐渐降临,考试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夜半,沈黎插着兜,闲庭信步一般走到考场门口:“开门。”

那大门守卫有些踌躇:“大人,您要出去,这不好吧?”

“我是主考,有抄袭情况我先掉脑袋,你觉得我出去会弄答案进来?”

沈黎敲了一下他的帽子:“这么多天不见我家小娘子,甚是想念,不行啊?”

那守卫吃吃笑了两声,露出个“我懂得”的表情,连忙将考场一旁的小侧门打开。

他出了考场后,便上了马车,直奔鱼肠坊。

第264章:定国公府 京城之中,自是有宵禁。

但那得看谁。

规矩,从来都是为守规矩的人而定。

沈黎是春闱主考,又是皇帝眼前的红人,他不遵守宵禁,没人敢说些什么。

寂静的夜里,马蹄在街道上啪嗒啪嗒的响声格外洪亮,快到鱼肠坊附近时,贺元坝停下马车。

待看清附近并没有什么情况时,他这才下了车。

“少爷,老先生和萧公子在鱼肠坊外等你,您自己过去吧。”

贺元坝从一旁的小箱子内,拿出一叠黑色衣服。

打开后,是一套夜行衣,还有一个面巾。

沈黎连忙套上,随后从容的走在街道中。

阳春三月,杨柳岸,晓风残月。

转眼间,他来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一年时间了。

想当初,他还是在贫民窟中苟且偷生的一个小泼皮,时隔一年,他竟然也混到了这封建王朝的顶端。

当真是人生无常。

也不知道林晴在家怎么样了,应该还有一两个月就要生产了吧?

到时候一定要抽个时间回去看看。

这个,可是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孩子,毕竟是自己辛苦耕耘的。

他一路走一路想,前方黑暗中,一个人影正在朝他挥手。

是萧林焕。

他忙小跑过去:“老道士呢?”

“他先进去看看,有没有眼线。”

守卫鱼肠坊,可是一个肥差,一般都是和上官有关系的人才会得到这个好差事。

这么多年过去了,鱼肠坊内都没人来探查,这些探子们早就无所事事了。

他们甚至明目张胆的打开其中一个房子,在里面居住下来。

探子,也成了保安了。

老道士将空中水汽凝聚成银针状,将所有人都扎昏迷后,又四处检查一番,随后明目张胆的打开坊口大铁门,招呼沈黎与萧林焕过来。

常年的不打理,让鱼肠坊内格外荒凉,地上四处散发着一股恶臭,那是一些枯树叶落在地上,沤成了肥料。

还有这帮保安们四处排泄的废料。

屋顶上,不时有野猫经过,正值春季,它们在屋顶上凄厉的叫着,仿佛在说:“哪位小姐姐来可怜我这个单身狗?”

三人踏着蓬松的落叶,萧林焕带头,轻车熟路的来到曾经的定国公府,萧家。

时隔多年,又回到此处,萧林焕也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他眼眶红肿,长叹一声。

沈黎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示意他不要太过悲伤。

一家被冤入狱,随后被全家处斩,这种冤屈,史上也没有几件。

拼死护国的功臣,竟被几张信件冤屈致死,民间多对秦补拙痛骂,其实本质原因,还在姜承龙这里,所有的命令,都是他下的,即便是秦补拙如今地位,想要不经过皇帝陛下弄死定国公一家,也是不可能的。

这位皇帝陛下,对于谋反这个字眼,格外敏感。

所以沈黎一上来,便是各种污蔑人谋反,朝堂争辩,三句话便扯到了谋反,他就是想看看陛下到底是什么态度。

或许是陛下觉得这些文官没有什么威胁,又或者是陛下被他们钳制,不敢有所动作。

总之一句话,皇帝陛下,也不是什么好鸟。

萧林焕想要推开大门,却被老道士阻止。

朱漆大门已经褪色,上面的漆在烈日的暴晒下,已经开裂并且卷起来,这么一动,明日绝对有人会发现有人来过。

老道士抓住两人的手臂,随后猛地往空中一抛,还没等沈黎叫出来,他便跳到空中,将两人拉住,又拖到地面平稳站住。

沈黎眼前一亮:“再来一次呗。”

刚刚飞到天上,他只觉耳边狂风呼啸,并没有好好感受轻功的快乐。

“你当是过来玩的啊?”

老道士白了他一眼,从怀中摸出一小瓶的竹叶青,就这么喝了起来。

而萧林焕,正在四处查探有可能藏兵书的地方。

定国公府的占地,比仙平县衙大了几倍,前院便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四处密密麻麻的都是房间,这当初定国公府上,该有多少丫鬟家奴啊?

这才是有钱人家的生活啊。

一个前院都顶得上三个仙平县衙。

不过前院并没有什么值得搜查的,定国公再怎么样,也不会将那么重要的兵书藏在前院众多丫鬟家奴的住处。

所以便要去后院查看。

从前院到后院中间,有一道小型拱门,拱门后,是一道宽阔的石质屏风,屏风将后院挡的严严实实,基本上看不到后院的情况。

路过屏风时,沈黎有些惊讶道:“这屏风,居然这么宽。”

不是他奇怪,这屏风的造型,着实有些奇怪了。

正常人家的屏风宽度,最宽不过两尺宽,而他们家的屏风宽度,足足有一丈多,实在有些超出常理。

萧林焕解释道:“这石头,是当时建造宅子挖出来的,又是整体的,这么大实在不好运输,拿出去扔了有些浪费,父亲便让人雕成屏风放在此地。”

“你的意思是,这宅子,是你父亲亲自监工造起来的?”

“嗯,也是在人家的宅子上改造的,当时这地,是三家宅子合一起的,但陛下直接将这整块地赐给了父亲,又遣工部前来修建的。”

“那就很有可能有密道。”

沈黎摸着下巴,自己建造的宅子,又是在京城中,一般人家都有密道。

萧林焕小心翼翼的拆掉书房的封条,推开书房大门后,一股霉味伴随着灰尘扑面二来,两人轻咳一声,却不想惊动了书房内的觅食的老鼠,书房内顿时一阵骚乱,许久才平静下来。

点燃火把后,书房内的全貌才落入两人眼帘。

这书房的面积,都快比得上沈黎现在房子的整个小院了。

真是没钱人亲眼目睹,在这寸土寸金的顺天城中,有这么一所宅子,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就像是在现代,在帝都拥有三套四合院,是什么概念?

萧林焕将火把点燃烛台后,随后便四处查探。

沈黎正在四处查探时,外面便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尼玛,这雨早不下晚不下,偏偏这个时候来了。”

第265章:放榜之日 直到快清晨时分,萧林焕也没从书房中找到老道士说的兵法。

而老道士打晕的那些眼线,也差不多该醒来了。

萧林焕看着满屋子的书,只能连连叹息:“太多了,也不知道要找到何年何月。”

沈黎在一旁双手抱胸:“我觉得你爹应该不会将那么重要的东西,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他又想起辟邪剑谱,人家那不是放在祖师祠堂的屋顶上吗?

萧林焕抓抓脑袋,眼看时间不太够了,也只能改日再来了。

老道士在屋顶上伸着懒腰,警觉的看向周围,等两人出来,他看到萧林焕的表情,失落的摇摇头。

“我觉得,你家中应该有密室之类的。”

“有的,在祠堂。”

萧林焕有些不舍的看向后院:“祠堂下面,是爹的战友们的牌位,我想他们已经搜查出来,也并未找到端倪。”

“今晚再来看看吧。”

沈黎看着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了亮的趋势,再不回去,考场出点麻烦,沈寒一个人不一定能处理的过来。

不过这定国公府当真是极为庞大,后院他只去了书房,其他没看到的地方,宛若一个小型集市一般,透过那座巨大的屏风后,一望无际的花园中,都是枯萎的各种花卉,这要是盛开,怕是更加壮观。

可惜是夜晚前来,看不到全貌,要是白天过来,便能看到名动一时的定国公府,该有多么奢华。

老道士将他带出来后,他便匆匆上了马车,在路边买了一点食物后,径直回到考场。

在考场内死了一个学子后,那些考生都老实许多,都在老老实实的答题,一夜下来也没出其他乱子,他们更多的是在睡觉。

一夜没睡,沈黎也觉得很是疲累,便在后堂房间内睡了大半天。

夜幕降临,他四处转转,看了一眼学子们的考卷,并未发现抄袭的现象,这让他大为放心。

他叫来沈寒,细细叮嘱一番,又出了考场。

沈寒虽然奇怪他半夜回去,但也没说什么。

第二晚,萧林焕听从沈黎的建议,不进行翻书,而是查找家中密室。

这么大的一个宅子,没点隐秘的密室,实在说不过去。

当初的东西厂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将整个定国公府翻个底朝天,甚至将池塘内的水抽干了,也没查到密室的所在。

从后院那座大屏风开始,到后院的祠堂,两人足足走了一炷香的时间,这让沈黎不禁咂舌,这要是住这里,上个茅房也得骑马过去吧。

整个后院,算得上满目疮痍,假山凉亭长年失修,早已倒塌,花园里的枯叶,堆了厚厚的一层,那些台阶上,布满了青苔,稍稍不注意,便能滑个跟头。

萧林焕提前带了香烛和纸钱,在祠堂内烧了起来,虽然可能会引起有心人注意,但沈黎也不好劝他。

这么多年过去,他身为人子,连柱香都不能给亲爹上,心底有多难受可想而知。

他四处观看,也没找到所谓的密室。

房子太大了,根本无从寻找。

这一夜,又是无功而返。

第三天,沈黎便不能过来了,因为明天午时,学生们便要收卷放榜了。

最后一项考的是法律常识,分数占比不大,所以今晚基本上都能看出录取人数了。

两批考生,第一批录取了三百贡士,第二批,按现在的阅卷情况,怕是只有七十人。

主要还是试题太难了。

不过想想他们数次哗变,即便是皇帝陛下,也不能容忍他们的胡闹,给他们的最好结局,就是录取七十人了。

他看了一眼录取名单,明日午时考完,就要放榜了,这些名单已经抄在红纸上,到时候张贴城中各处。

其中有个人的名字,让他记忆犹新。

王知章,那个躲在房角的乞丐。

也是金陵人士。

他是第一批的考生,而且排名还在前列。

这个倒是很难得的,都说寒门出贵子,实则不然。

古人的教育水平和现代也差不多,无非是有钱请的老师也好一些。

那些好的老师,对于春闱出题有很深的研究,有时候很容易能押中考题,当然,他们要价也贵一些,而且每个先生,都有自己独特的教学手法,有人脉的先生,还能搞出历年状元郎的试卷给学子们赏析,这样他们的成功率也高很多。

像沈黎这样不合常理的出题,是所有先生屎尿未及的。

而且若是沈黎明年还做主考的话,那些学子们的学习方式都会出现变化,皇帝陛下应该不会让他这么干。

他的教学方式虽然新颖,促进学生思考,但这与八股文的思想大大相悖,八股文是为了禁锢文人思想,而他做的,是解放思想。

他满意的收起榜单,现在,本官也是完美的举行一次春闱的主考官了,以后,大家也可以叫我沈老师了!

他臭美了一阵,在后堂缓缓睡着。

翌日,学子们都早早交了试卷,都在收拾东西,眼巴巴的等待着放榜。

考场外,那些考完的学子们,也在眼巴巴的等着考场张贴榜单。

这只是春闱榜单,万万比不上殿试的金榜。

殿试的榜单,那可是一个巨大的镀金牌匾,上面张贴着红字,从右到左,都是用金粉所写的学子名字,每个金榜题名的学子,那都是扬名立万。

午时刚到,沈黎便派人打开考场大门,几十个锦衣卫将张贴榜单的人死死护住,生怕学子的浪潮太大,将榜单给扯碎了。

随着榜单的发放,有人哈哈大笑,有人痛哭流涕,有人疑惑不解,有人以头抢地。

那些高中的学子们,基本上板上钉钉在三甲之内了。

殿试,就是将这些贡士老爷们,进行排名,他们都是进士,但也要分为三甲。

当年范进中个举人都能高兴的疯掉,这些人中了进士,更是疯狂。

全国几十万考生,每年选拔三百人,这个难度,比高考更甚。

不过也有早就料到的,他们简单庆祝一下便回去了,至于那些在意料之外的,顿时都疯狂了。

即便是正值午时,兰桂坊的青楼也纷纷开门,推出了升学宴,大肆赚上一笔。

第266章:皇室家宴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些高中的学子们,在城中大肆庆祝,青楼被他们包下来,大肆狂欢。

沈黎背着手,站在考场门口,面含微笑。

也有学子跑过来向他拱手行礼道:“多谢主考大人公正廉明,为我等学子创造公平的考试机会。”

这话倒是不假,他们都看在眼里,第一场的时候,中间出了数次抄袭事件,但主考官丝毫没有容忍,哪怕更换试卷也在所不惜。

沈黎笑着摆摆手:“高中了,便快去庆祝一番吧,三天后还有殿试,到时候陛下亲自为你们出题,希望你们好好发挥,争取做个状元郎。”

众人嬉笑一番:“状元郎倒是不敢求,有个二甲就算不错了。”

“哎,听说咱们主考官那诗才旷古,不如您现在写一首呗。”

一个年轻的贡士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风声,其他学子纷纷好奇的看戏他。

他连忙解释道:“人家都说咱主考官大字不识一箩筐,你以为是真的啊?他要是真的没两把刷子,陛下会让他监考啊,那些人都是来抹黑他的。”

众人恍然大悟。

是啊,陛下再愚蠢,也不会让一个文盲做主考,更不会在学子哗变后坚持让他做主考了。

所有人纷纷围上来,纷纷起哄。

沈黎笑骂道:“你们倒是会玩,我刚考完你们,你们倒是翻过身来考我了,也罢,你们一个个都是贡士老爷,我得罪不起,那便献丑了。”

“好!”

“那便写一首《登科后》,说说你们现在的心声。”

“好!”

他轻咳一声,缓缓吟哦道:“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顺天花!”

所有学子眼前一亮,顿时纷纷鼓掌叫好。

这他娘的是大字不识一箩筐?

这明明是才华横溢啊,谁能短时间内做出如此七言绝句?还能将高中之后的喜悦与自得表现得淋漓尽致?

“去吧,时间不早了,怕是看不尽顺天的花了。”

沈黎微笑着摆手道:“不过画舫的花,你们倒是可以好好看看了,三天之后,骏马红花游行,到时候姑娘小姐纷纷抛来绣球,别腿软了接不住啊。”

学子们哈哈大笑,纷纷拱手告辞,他们这才发现,这位年轻的考官,倒是为妙人。

待所有人走后,沈黎也坐上马车回到家中。

万逸楼与萧林焕已经混熟了,听说萧林焕是定国公之后,顿时惊讶的合不拢嘴巴。

他义愤填膺的拍着桌子,执意要为萧家贡献一份力量。

而沈黎在考场内吃了九天的粗茶淡饭,回来后小新便弄了一大桌的菜,为他接风洗尘。

几天下来,萧林焕都没找到那所谓的兵法,不由得有些心灰意冷,便怀疑萧家到底有没有这本兵法的存在。

可老道士坚信,这东西绝对还在萧家,要是落在皇帝之手的话,以姜承龙好大喜功的个性,绝对会拿出来攻打其他国家。

无奈,两人只能继续寻找。

但沈黎却没有时间。

监考完了之后,姜承龙就派人前来邀请,共进晚宴。

这位陛下,当初将秦补拙当成了良师益友,现在倒是与秦补拙来往没那么密切了,沈黎顿时有种小三上位的奇怪感觉。

但陛下请吃饭,不能拒绝,否则就是不给面子。

沈黎正想换官袍时,前来传话的小太监笑道:“陛下说了,今日是家宴,沈大人随意穿着便好。”

他这才点点头,跟着宫中的轿子前往皇城内。

要说后花园气派,还是当属皇宫之中。

皇帝姜承龙坐在后花园中,看着一望无际的人工湖,微风袭来,令人心旷神怡。

“考完了,感觉怎么样?”

他笑着窝在塌上,舒服的看着远处风景。

沈黎跪坐一旁:“感觉主考官并不好玩。”

姜承龙哈哈大笑:“也就你敢这么说了,换做其他人,定会对朕的安排感恩戴德,无趣的紧。”

“去,叫太子殿下过来。”

他看向一旁的小太监道:“另外,将棋送过来。”

“围……围棋?”

沈黎脸色有些不自然,这玩意,他不会啊。

姜承龙似是看出他有些窘迫,便歪着头问道:“怎么,你不会?”

“没学过。”

“嗯,围棋之中,有俗手,本手,妙手,你只有下好俗手,才会有妙手。”

“陛下,您正好可以拿围棋作为考题,用来殿试。”

“嗯?有些意思。”

姜承龙眼前一亮,呵呵笑道:“你倒是有心了,来人,换象棋。”

可是,象棋沈黎也不精通。

他只知道,马走日,象走田,小卒一去不复返,其他的套路,还真没怎么研究过。

可皇帝陛下已经替他换了一次棋,再拒绝就有点不识抬举了。

于是乎,在姜承龙诧异的目光下,他上来就拿着炮打了对方的马。

“这……种下法,我倒是没见过。”

姜承龙颇为谨慎的走着棋,下到最后,他终于发现,沈黎不是高人,而是真的菜。

很快,太子殿下前来。

这位太子殿下,看起来有点憨厚可掬,可能是常年在宫中伙食不错,还有点小肥胖。

约莫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长的倒是一表人才。

只是,看起来有点不太聪明的亚子。

太子殿下恭敬的朝着姜承龙行礼,姜承龙摆摆手:“坐下吧,朕给你找了个先生,你看看他怎么样?”

“他?”

太子姜尤有些奇怪的看向沈黎,往日里的先生,莫不是一副刻板的形象,又年纪颇大,今日这先生倒是极为年轻,又不像是刻板之人,他那乌黑发亮的眼珠一直在狡黠的打量自己,一看就不是个省油的灯。

“嗯,你不是对仙平的那本语文书爱不释手吗?是他编写的。”

“真的吗?”

“真的。”

姜承龙招来太监:“上菜。”

“那可太好了!”

姜尤笑呵呵的坐到沈黎旁边,一把搂住他的肩膀:“先生,你那书里的故事,当真有些意思,还有没有?”

“太子殿下叫我沈黎便好。”

沈黎也微笑道:“这种故事微臣还有很多,以后可以慢慢的讲给你听。”

“你是他老师,不用微臣微臣的,不听话给我揍,以后即便是他当了皇帝,我传你尚方宝剑和不死金牌,谅这臭小子也不敢乱来。”

他瞪大眼睛看向姜承龙,皇帝还能这么教育太子?

他忙拱手称是。

第267章:斗蟑螂 “对了,我的一百万两银子呢?”

姜承龙将一截青菜送入嘴中,这是时节,有这种青菜,怕是十两银子一根都不止。

户部之所以对民生问题无所事事,与姜承龙也有很大关系。

皇宫内的鸡蛋,十两银子一个,试问天下间,哪个地方的物价比这个还贵?所以五十两一斤大米,很合理。

“父皇,您这么有钱呐?”

别人不了解物价,这位太子殿下可是十分了解物价的,一百万两银子,那可以买许多蛐蛐儿,斗鸡等等。

姜尤伸着脖子,两眼放光的看向他爹,宛若看一个脱光衣服的美女。

姜承龙一阵恶寒,登时就想起来给这败家玩意儿一脚,你妈的你怎么看你爹呢?

沈黎在一旁轻咳一声:“啊,回禀陛下,微臣已经尽全力去凑了,最近一直在忙考场的事,便没时间打理生意,所以……”

“生意?”

胖嘟嘟的姜尤连忙挪过来:“沈黎啊,你做的什么生意啊?要不要带带我啊?”

沈黎一脸为难的看向皇帝陛下。

太子殿下亲自去做生意,这不是有伤风化嘛。

可姜承龙倒是无所谓,对他来说,这混账儿子只要不去摆弄那些猫猫狗狗,做什么都可以。

皇室四个皇子,各有千秋。

太子喜欢斗蛐蛐,斗鸡,二皇子喜欢赛马,三皇子倒是没这些不良嗜好,只是外面传闻,他是个弯的,四皇子沈黎已经见过,好酒好美女。

简直就是一丘之貉。

“说说,说说。”

姜尤挤眉弄眼,他想做生意是假,想搞钱是真,那些个名贵蛐蛐儿,动辄千两万两,他一个太子,又没有其他收入,这么昂贵的玩意儿,实在不好买啊。

他也想有人贿赂他,可他一介太子,有没有实权,谁会疯了贿赂他?顶破天就是偶尔送上几百两银子给这位未来的皇帝,打打关系而已。

沈黎无奈:“是卖女人的月事巾。”

“噗……”

姜承龙一口汤水喷的到处都是。

“你敢让太子殿下去卖女人的月事巾,我就让你下半辈子用到那玩意儿!”

他脸色通红,显然气的不轻。

沈黎挠挠头,一脸委屈:“不是您让我说的吗?”

姜尤好奇的凑过来:“父皇,什么叫女人的月事巾啊?”

他常年深居宫中,没听说过这玩意儿,护卫他的人,也不敢对他提这些。

姜承龙越是避讳,他就越好奇。

“滚。”

姜承龙瞪了他一眼,随后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你怎么会卖起这东西来?简直有伤风化!要是别人知道此事,你这太子少师之位,也保不住了!”

“这个臣非常谨慎的。”

沈黎有些尴尬道:“您放心,我保证不出面。”

可那些正在生产中的女性内衣怎么办?这在那些读书人眼中,同样龌龊。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怕什么,大不了被骂一顿呗。

他一看旁边的姜尤,只见姜尤对他挤眉弄眼,暗送秋波,看得他一阵恶寒。

陛下想阉了沈黎,但绝对不会阉了自己的太子,这也是姜尤肆无忌惮的原因、

他太缺钱了,最近他看上一只活了两年的蛐蛐,唤作大老虎,这要是买回来,那肯定大杀四方。

而且,他还在外面欠了许多外债,那些人知道他是太子殿下,纷纷借钱给他,咬死了他的蛐蛐不说,还诳了他几十万两银子。

他一个半大小伙子,皇帝又管得严,从哪里弄几十万两银子?

眼看有生意了,别说是卖女人的月事巾,就是卖老太太的裹脚布,他也干,只要来钱快。

一顿晚饭,就这么草草了事,饭后姜承龙又在谆谆教诲姜尤,要好好听沈黎的话,要怎样怎样,听的姜尤耳朵都起茧子了。

好不容易等姜承龙有些倦意,他连忙拉着沈黎趁机告退。

沈黎就这么一脸懵逼的被他拉到宫墙外。

“不对,太子殿下,您这个时候跑出皇城,半夜回去让陛下看到,绝对会暴怒的。”

“半夜回去?我为什么半夜回去?我明天早上趁着父皇上早朝的时候再回去不就行了吗?”

姜尤一脸理所当然道,随后神秘兮兮的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竹筒:“见过斗蛐蛐的吗?”

“呃,见过一点点。”

沈黎摸摸鼻子,这太子殿下,当真好胆,居然还玩起了翻墙上网的把戏。

“走,带你见识见识。”

“不过,您这蛐蛐儿,为什么都不带叫的?”

“你没听说过会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吗?”

“此言甚是有理,可您这不是狗啊。”

“哎,都一样啦。”

……

之所以拉着沈黎,是姜尤觉得沈黎有钱。

事实上,在月事巾爆火期间,沈黎确实挣到钱了,而且挣了不少,他现在身上约莫有近三万两的银票,鼓鼓囊囊的藏在胸中。

而姜尤自来熟一般,拉着他,两人狼狈为奸,就这么进入了安然坊的天然居。

天然居,是个专门斗蛐蛐的场所,每日来往贵人不计其数,一楼是给那些普通人用来斗蛐蛐的地方,二楼就是那些达官贵人了。

在天然居一楼,便听到里面络绎不绝的叫好声。

沈黎见姜尤有些羞涩,知道他这是没钱。

没办法,谁让他是太子少师呢,不仅仅要教太子读书,还要辅佐太子殿下,这将来太子殿下发达了,他可也就真的一飞冲天了啊。

他拿出一叠银票,足足一万两,塞在姜尤的手中:“随便玩!”

“沈卿,还是你最疼我。”

姜尤两只小眼睛不停的眨巴,希望能眨出感动的泪水来,可老半天过去,除了几根眼睛毛,其他啥都没有。

沈黎连忙道:“无妨无妨,这都是臣应该做的,你快去吧。”

于是乎,这位太子殿下,嘴巴咧到了耳后根,雄赳赳气昂昂的踏上二楼台阶:“赵浩呢!滚出来,今晚本少爷要杀你个血本无归,一丝不挂!”

楼上一个白衣青年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尤公子,我可等你好久了,我还怕你不认账,跑路了呢!”

“放屁,不就是欠你十万两银子吗,告诉你,今晚,本少爷带来史上最强的血菩萨,我也不妨告诉你,我这个血菩萨,可是活了三年了!”

“三年!”

二楼瞬间寂静下来。

蛐蛐儿的寿命,一般都是一季,能活第二年已经是超出常理了,活了三年,更是极品中的极品,这种蛐蛐儿的战斗力,极为厉害。

那赵浩哈哈一笑:“也不怕风大闪了你的舌头,我也不妨告诉你,我这,可是两年的大老虎,刚刚让我买下来的,你要是能赢我,十万两银子,我可以不要了!”

“你说的!”

姜尤面色一喜:“耍赖是小狗!”

“但是你输了,你要给我一万两的现银!”

“行!赌了!”

三年份的血菩萨对阵两年的大老虎,这种旷世之战,整个天然居开张以来也没见过几次,楼上的赌客都沸腾了,纷纷下注。

有人赌赵浩赢,但更多的是赌姜尤赢 。

最终赔率,买姜尤的一赔三,赵浩一赔二。

姜尤冷笑一声,从怀中掏出那个小竹筒。

而赵浩请来的把式,率先将大老虎放入瓷盅中,随后对姜尤做了个请的手势。

姜尤冷哼一声,小心翼翼的打开竹筒盖子。

现场一片安静,众人倒吸口凉气。

这只蛐蛐,乌黑发亮,更恐怖的是它的个头,足足有人的大拇指那么大。

在他面前的两年份的蛐蛐,只有他四分之一大小。

这蛐蛐,实在是太恐怖了。

众人咽下一声口水,赵浩不信邪,什么蛐蛐能这么大?他凑过来一看鼻子都气歪了。

“蟑……蟑螂?”

第268章:少师之位 众人都歪着脑袋,将目光聚集在姜尤身上。

人家斗蛐蛐你斗蟑螂?

蟑螂生命力那么强,什么东西能斗死它?

而且蟑螂的攻击性也够强,你看它,看到比自己小的虫子,一巴掌拍死了,然后给吞了。

不对……

老子的大老虎!

赵浩心都在滴血,心里将姜尤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个遍,但硬是不敢骂出来,只能大怒道:“尤少爷,你这么干,不厚道!”

姜尤一脸理所当然:“我怎么不厚道,我这也是蛐蛐啊。”

“你这明明就是蟑螂,还吞了我的大老虎,你给我赔钱!”

“好吧,你猜对了,我这是一只名叫蛐蛐的蟑螂。”

一旁的沈黎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堂堂太子殿下,居然也有这么泼皮的一面?

偏偏这赵浩知道他的身份,一不敢骂他,二不敢打他,只能气的在一旁哼哧哼哧喘着粗气。

姜尤就学着混不吝的态度摊开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种你打死我。”

在沈黎的目光中,赵浩头发都已经竖起来大半了。

“啊啊啊,年轻人,你不讲武德!”

“你讲武德?你前几次是怎么坑我的?蛐蛐儿馆内放只鸡,给我的大鹰给吃了,还说是个意外,我可去你大爷的意外吧。”

姜尤似乎是吃了不少亏,顿时一脸委屈道:“你还给你的蛐蛐下薄荷油,设计弄伤了我的蛐蛐,骗我钱财,你就讲武德了?”

沈黎摸着下巴,蛐蛐馆子中,有鸡,那是在有些说不过去了。

一整个铺子都是蛐蛐,放只鸡进来,那不是要撑死个鸡吗?

赵浩似是有些理亏,随后梗起脖子道:“胡说,那明明就是意外,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你欠我十万两银子,这可是白纸黑字,大不了,到时候我找你上面的人要!”

姜尤一窒:“你也就这点出息。”

“哎,我就这点出息了,你要是厉害,你就还钱!”

赵家也是四大家族之一,虽然排行最末端,但他们也是四大家族,对于皇室虽然忌惮,但不害怕,尤其是一个没有太多脑子的太子殿下,对他们更没有太大的威慑力。

姜尤顿时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他设计弄死了对方两年份的蛐蛐儿,但那借条可是实打实的,而且还写的是他本人的名字,想赖都赖不掉。

天然居的老板可不知道面前的这位是太子殿下,他见对方居然放蟑螂咬死了赵公子的蛐蛐,险些没将自己的拳头吞进去,于是乎,他招来十个八个打手,只要赵浩一声令下,他就让这群打手,卸了这小胖子的胳膊。

赵浩的身份,他很清楚,他也不敢得罪,他笑眯眯的凑到赵浩的面前:“赵公子,已经将路口堵死,只要您一声令下,咱就打死这狗娘养的!”

沈黎眼前一亮,对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赵浩眼前一亮,也对他竖起大拇指。

姜尤不可置信的看向他:“你刚刚骂我什么?”

老板也有些踌躇,看向赵浩,他细想之下,赵浩即便是气的头发竖起来,也没骂过这人,更别说找人截住这人了。

难道这人还有更大的来头?

他试探的问道:“请问,令尊贵姓啊?”

“姜。”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两腿如筛糠一般抖个没完。

姓姜,肯定不是姓江,这尼玛,全天下谁还敢姓这个啊?

他连忙磕头如捣蒜:“大人,大人,求您放过小人吧,小人有眼无珠,瞎了狗眼,请您就当小人是个屁放了吧!”

“嘁。”

姜尤耸耸肩:“无趣。”

“你的钱,我会还你,这上面期限又没到,今日我只是讨回一点利息而已,下次,咱们再决一死战。”

赵浩不屑的轻哼一声:“就凭你的那些歪瓜裂枣,还想战胜我,省省吧。”

“你给我等着。”

他冷哼一声,拉着沈黎离去。

等走远了,他将银票塞给沈黎:“呐,还给你。”

“殿下,这是我送你的。”

“我又没有值得你送的,而且我还是你的学生。”

姜尤奇怪的看向沈黎:“你倒是和那些先生不同,那些先生听说我去赌蛐蛐儿,都拼命的阻止,你倒好,居然还主动送钱,让父皇知道了,非得弄死你。”

沈黎耸耸肩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强求你看书,你必定会心生厌恶,不如将你喜欢玩的东西都玩个遍,你现在不玩,将来成了大渝之主再玩的话,毁的,可是江山社稷。”

“行了,别跟我扯什么江山社稷了,我可不想当皇帝。”

姜尤一脸嫌弃道:“对了,你住哪里呢,我去你家里对付一晚上?”

“呃,下官住在城南,靠近贫民窟的地方,我还是给你找个客栈吧,家里太小了,让你住那里,实在是有些屈尊了,或者您可以去四皇子府上啊。”

“老四啊,这货浑身都是胭脂味道,每次去他那里,都想着把弟妹给我睡,实在给我搞怕了。”

他一阵恶寒:“行行行,就听你的,找个客栈住下来。”

沈黎这才松口气。

按太子的年纪,应该认识萧林焕,这要是在家中撞见了萧林焕,那麻烦就真的大了。

他在外面客栈陪了一晚姜尤后,翌日一早又照常去上早朝。

一路上,他都是哈欠连天,这也太困了。

早朝照常举行,三天后便是殿试,姜承龙还是让礼部进行安排,到时候那些学子,都得在文华殿上进行考核,事关皇家颜面,需要礼部慎重处理,再让沈黎去就有些不合适了。

沈黎正想清闲下来,这样最好了。

很快,姜承龙便提起了太子少师一职。

最开始这太子少师,是有打算让晋才担任的,他是进士,又是年轻人,又学富五车,只是后来姜承龙看到沈黎后,觉得沈黎是个更好的人选。

可一听说沈黎要做少师,那些大臣都不乐意了。

“陛下,定安伯性情跳脱,怕是难以胜任此事啊,请陛下慎重考虑。”

“是啊,陛下,太子乃国本,怎么能让这种人来教授呢?”

“臣不答应!”

……

沈黎轻哼一声,这些人,都不希望去教授太子殿下,又不希望别人去教授太子殿下。

成为太子少师的话,便意味着在朝中没有实权,只是一个虚职,姜承龙正值壮年,看起来龙精虎猛的,现在的太子又那么废物,鬼知道他哪天会不会心血来潮,再起一个小号?

而且姜承龙不死,太子很难继位,现在做太子少师,怕不是要熬个十年二十年太子才能继位,这期间,教授的不好,陛下问责,谁也推脱不了责任。

这种差事,明明前途很大,但又很恶心。

所以,他们可以不做,但也不允许别人做。

姜承龙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太子是国本,所以朕考虑许久,才让沈黎做这个少师之位,怎么,你们是觉得春闱主考官都没资格教授太子吗?那你们说谁有资格?”

众人哑然,怪不得让沈黎做主考,在这里等着我们呢。

秦补拙轻咳两声道:“陛下,老臣觉得,教授太子,不仅仅要从知识出发,还要教授太子为君之道,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才,定安伯虽然有些才能,但资历尚浅,而且此人年轻气盛,性格张扬跳脱,太子殿下纯良,若是被此人带坏了就不好了。”

太子殿下纯良?

你这老货当真会睁着眼睛放瞎屁,你是没见他昨晚拿着蟑螂斗蛐蛐的场面有多腹黑?

沈黎再不说话,姜承龙怕是不乐意了,他连忙上前道:“秦相所言极是,但,不气盛那还叫做年轻人吗?太子殿下与我年纪相仿,正好共同学习进步。”

“可老臣听说,沈大人喜欢做生意,皇家人若是跟着你学做生意,岂不是自甘堕落?”

“哦原来这样啊。”

他摸着下巴看向秦补拙,转而大声道:“陛下,臣有事禀报!”

“讲。”

“前几日考场内,多名学子哗变,臣斩杀一人,捉拿一人,那被捉拿的学子临走前,曾威胁臣来着。”

“哦?威胁你什么?”

姜承龙与沈黎一唱一和,活像是个说相声的。

他已经能猜出具体说了什么,但还是想沈黎说出来,恶心恶心秦补拙,顺便看看秦补拙怎么解释。

“那学子说,他是秦相的人,我动了他,秦相不会放过我的!”

沈黎朗声道:“这些,锦衣卫同知沈寒,可以证明!”

秦补拙老脸皱纹更多了,他连声咳嗽道:“陛下明察,老臣万万不敢做出如此悖逆之事。”

“嗯,那人现在还在锦衣卫诏狱中,我想锦衣卫会好好的查的。”

他嘴角扬起一道幅度,转而说道:“陛下,臣有信心教好太子殿下的,这不还有徐太师嘛。”

那徐太师冷哼一声,暗啐一口晦气。

少师,算是太师的助教,教的不好,先搞的也是太师。

秦补拙自知他是什么意思,你要是不阻拦我,我也不追究考场那个学子的事情了。

他轻哼一声缓缓坐下。

沈黎不得不表态,皇帝陛下虽然没说,但还是很希望他能主动争取少师这个位置的。

最终,少师还是落到他的手中,许多人跟吃了苍蝇一般难受。

第269章:霍十娘的新生活 自此,太子少师之位,便是沈黎了。

但他归太师徐慎言管,徐慎言又是个十分古板的老学究,每日太子殿下必须要背会三篇文章才能出去玩耍,太子犯错的话,他虽然会有所顾忌不打太子,但皇帝陛下给了他打太子伴读小太监的权利。

现在两人难免会在教学上有不同的分歧,沈黎又是徐慎言的下官,两人经常性的针尖对麦芒,吵的不可开交。

但徐慎言可不会打沈黎,这位,可是皇帝眼前的红人,他虽然厌恶,但也知道不能真的动手。

于是乎,每日太子殿下便随着沈黎厮混在城中各处,让徐慎言很是眼红。

而沈黎做的,也是在城中各处寻找工厂,进行加工女性用品。

萧林焕与老道士一连去了半个月的鱼肠坊,都没有发现,这让老道士也有点怀疑人生了。

不过,那东西要是有这么好找的话,早就被人发现了,也等不到他们的到来。

转眼间便是三月中旬,正是山寺桃花始盛开的时候,也是粮食价格暴涨的时候。

现在一斤大米,要卖到十七两银子,百姓们苦不堪言,一边吃着高价米,一边咒骂着那些粮商。

户部的不作为,让这些粮商更加肆无忌惮。

沈黎的生意倒是极好,每日月事巾和女性内衣的销量节节攀升,转眼间那一万匹的布已经售完,一共卖了近一百三十万两银子,已经大大超出预期,现在外面也渐渐出现了各种模仿者。

生意稳定下来后,他每日也是闲赋在家,不过最近霍十娘倒是有些奇怪,每日早出晚归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他一边吃饭,一边奇怪的问老道士:“十娘最近很忙啊?”

“她啊,在吃爱情的苦啊。”

万逸楼将一截鹿肉丢入嘴中,大嚼特嚼:“这不,他找了晋才了,人家三言两语就将她诓骗了,并且在城北给她找了一间小房子,每日郎情妾意,琴瑟和鸣。”

“还有此事?”

沈黎瞪大眼睛看向老道士:“这晋才明显就是个渣男啊,你就这么放任你的小徒弟被他糟蹋?”

“要我说啊,这恋爱中的女子啊,智商基本上与猪差不多咯。”

“去,有你什么事。”

老道士白了他一眼,随后看向沈黎:“我哪里能管得住她?她听了那小子几句软话,身子骨便软了,心甘情愿的为了人家过苦日子,每日便是等人家下了工服侍人家,当真是女大不中留。”

沈黎摸着下巴,晋才这小子也没自己帅啊,怎么就这么招女人喜欢?

不过,霍十娘不来找自己要那一千两银子,对自己也是好的,其他事情,爱咋咋地吧。

最近,晋才很忙,说是心力交瘁也不为过。

身为秦补拙的女婿,他是万万不敢再取小妾的,甚至去青楼,都得背着人,秦补拙的二女儿,婚前软绵绵,婚后甚是强悍,有任何不如意的地方,便差丫鬟回家哭诉一番。

第二天晋才上班的时候,就会发现所有同事都不理自己了。

他这就知道老丈人不满意了。

身为秦家的女婿,风头自然是有的,但更多的貌似是憋屈。

近日,一个女子拿着大刀将其拦下,他本来极度畏惧,但人家眼含泪光,楚楚可怜的问他,是不是真的忘了自己。

他哪里能忘的了?而且霍十娘外表凶悍,实则心思细腻,若是征服了她,那简直就像是只小绵羊一般,成日腻在自己身上。

哪个男人能顶得住如此架势?

反正他多年也没与其他女子来往了,对霍十娘甜言蜜语哄骗一番,这女人便晕头转向,当即在城北租了间小屋,每日只有那么一两个时辰,与心上人诉诉衷肠。

晋才也难受,老子对你甜言蜜语的,是想吃了你,你一直推脱不干,是几个意思?

他又不能用强,只能对霍十娘继续敞开心扉,盼望有朝一日佳人向他敞开大腿。

这两日,他又被家中夫人训斥了一番,心中很是不快,过来与霍十娘倾诉衷肠时,心中微微一动。

老子不能离婚,离婚了岳父大人便不会提拔自己,那我丧偶总可以的吧?

霍十娘武艺高强,想潜入他侍郎家中砍死夫人,那简直就是轻而易举,于是乎,他每日装作苦大仇深的样子,见了霍十娘,便求安慰要抱抱,声称家中母老虎有多凶狠等等,听的霍十娘咬牙切齿。

老娘的男人,老娘当个宝,你敢当个草?

不给你点教训,你怕是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两人商量一阵,晋才假惺惺的怕官府追究,这更是坚定了霍十娘的信念。

……

沈黎在京中赋闲,每日便是带着太子到处游山玩水,再就是搞搞生意。

最近太子殿下在他的影响下,居然对蛐蛐没兴趣了,反倒是一心扎在生意上,整一副财迷的样子。

两人胡吃海喝,沈黎看着姜尤胖乎乎的样子,长叹一声。

大渝国的将来,就攥在自己的手中,教出个什么样的皇帝,天下百姓就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这事还是得慎重,教的不好,到时候全天下问候自己的八辈祖宗。

于是乎,在这春风拂面的三月里,两个少年行走在各个街头,姜尤见到了各种穷苦的百姓。

“太子殿下,你可知这些人,都吃什么吗?”

城南贫民窟内,沈黎一席褐色布衣,行走在街头,路边随处可见各种衣衫褴褛的人在沿街乞讨。

京城八十一坊,其他坊内之所以没有那么多的乞丐,则全因为上面的人为了好看,将穷人赶到比较偏僻的地方。

所以太子姜尤从未见过这些人。

姜尤有些嫌弃的轻掩鼻子:“他们为什么不吃饭,是吃不起吗?”

“你这问题,鲁里鲁气的。”

沈黎摸着下巴:“你生来帝王家,想吃什么自然有人送到嘴边,但这些人不一样,他们生来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得自己挣。”

“为什么要自己挣呢?没有太监服侍他们吗?”

他一头黑线的伸出手:“他们没有服侍太监,要不,你再好好看看他们的生活。”

第270章:半山坊 姜尤在沈黎的带领下,在平民窟中来回视察。

那些衣不遮体的穷苦人家,目光呆滞,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傻子一般,毫无生机。

他们甚至会为了一块树皮而大打出手,甚至为了一块草根而互相叫骂。

姜尤很是不理解:“人,为什么要吃树皮呢?是因为肉吃腻了吗?”

沈黎苦笑连连:“太子殿下,但凡他们能吃得起饭,谁愿意吃树皮啊?”

说罢,他掏出一两银子,从一个目光呆滞的百姓手中买来巴掌大小的树皮,随后递给姜尤:“您尝尝这东西能不能吃?”

姜尤看了他一眼,跃跃欲试的拿起树皮,咬下一小块细细嚼起来。

很快,他脸色一变,费尽的吐出来,沈黎见状,忙将水壶拿来给他漱口。

“这是人吃的东西吗?”

他连续呸了几口,将树皮丢在一边:“狗都不吃啊!”

沈黎摊开手:“不吃,就得死。”

想当初,他家中的情况与这些贫民极为相似,家中仅剩五文钱,一家人饿死也是迟早的事情。

好在金陵城四周都有山,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挖到野菜吃,运气不好也能弄到树根什么的。

但顺天不一样,这些贫民就两条路可以走,要么吃树皮,要么去参加官府的徭役。

但徭役也不是那么好参加的,一个月顶天有二十文钱,每日管上一餐或两餐。

说是管饭,实际上那种饭与树皮没有太大的差别。

那种黑乎乎的馒头,都是用最陈旧的面做出来的,甚至里面还有细小的面虫,而这馒头,也不是让人吃个饱的,每人每天最多三个馒头。

徭役本来活就重,三个馒头连塞牙缝都不够的,许多人经常累得两眼昏花,偏偏跑还不能跑。

这也是沈黎在仙平的工地上,为什么那些工人死心塌地了。

那么好的伙食,简直就是天堂,很多人来了就不愿意走了,甚至佃户的地都不租了,就在工地和作坊内生活了。

在哪里都是做工,在仙平县那待遇,天下独一份。

姜尤若有所思道:“难怪我之前从未见过这种情况,沈黎,你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沈黎拿着水壶背着手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很多原因导致的。”

“是有贪官吗?”

“贪官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其他原因。”

“那些地主啊,商人啊,都有很大的原因,地主剥削这些百姓,给他们的工钱太少,根本不够开支的,他们干一天的活,便能吃一天的饭,不干活就没饭吃,现在正值春季,很多地方都没活可以干,所以他们没饭吃,商人又趁机哄抬粮价,能吃得起饭的,只有中高产的家庭,这种小产家庭,根本吃不起饭。”

姜尤叹口气,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便询问沈黎道:“你知道怎么让他们吃得起饭吗?”

沈黎苦笑一声。

让他们吃得起饭,首先得有足够的工作岗位。

如果没有大兴土木,根本不足以创造工作岗位给这些穷苦百姓。

而且这是农业时代,不是工业时代,工作岗位本来就很有限。

就像朝廷的官位,很有限,今年春闱高中的学子们,别看他们现在这么开心,再过一两个月,他们也该头疼了。

人人都想做公务员,但很多人高中后,朝廷没有足够的官位给他们,只能处于待业的状态。

顺天城内的消费又极其高昂,等他们身上那点盘缠花完,迟早过上清汤寡水的日子。

或者“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说法,更适合古代。

在现代,即便再穷,只要老老实实进厂,至少饿不死,但在这个时代,是真的会饿死人的。

这也是时代的悲哀。

“沈黎,你还有多少钱,都买了粮食送给他们吧?”

姜尤忽然可怜巴巴道:“他们这也太可怜了。”

沈黎瞪大眼睛,妈的这都是老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黑心……呸,血汗钱,给他们我吃什么?

而且你这个太子殿下,貌似有反骨啊?

那要是将来你做了皇帝,听到哪里有灾民,是不是一言不合就抄了大臣的家?

他语重心长的拍着姜尤的肩膀道:“太子殿下,臣的钱,都是臣辛辛苦苦赚回来的,你也看到了,而且,你给的起他们一顿饭,那你给得起十顿饭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人一千多顿饭,你掏得起吗?“

“可是,我现在就想让他们吃的上饭。”

姜尤是打定了主意从沈黎身上捞点钱出来。

沈黎无奈,从怀中将一沓银票给了他:“这是我所有的钱,一共是两万两,其他的钱,都给了陛下了。”

“那你的作坊也可以变卖……”

他差点没一口喷出来。

您这不要脸的精神,到底是跟谁学的?

“殿下啊,您管的了他们一顿饭,但是管不了他们一辈子,臣的钱也是臣冒着大不韪挣回来的,要不您试试用自己的钱?”

姜尤攥着银票,长叹一声:“我没钱啊。”

“那你就不能用我的钱。”

沈黎正色道:“你想想,四大家族有多少钱?为什么陛下不找他们要?”

“父皇,不敢?”

“不是不敢,是没有正当理由,他们可以说自己没钱,而皇帝陛下没有好理由的话,是不可以动他们的资产的。”

“先帮他们一天,其他的再说吧。”

说罢,姜尤拿着两万两的银票,在城中各处购买包子,并且送到了贫民窟。

最近的包子也涨价了,从原先的五文钱一个,涨到了十五文钱一个。

衣食住行,食物是百姓之本,这些贵族把控了粮价,便是把控了整个大渝的命脉。

上万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送到贫民窟后,百姓们一听是免费赠送,顿时都疯狂了,开始了哄抢。

很快,包子发放完了之后,姜尤坐在屋顶,看着那些百姓心满意足的吃着包子,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感。

“沈黎,你说,一个皇帝要做的,是不是就是这样?”

“是啊,让天下每个人都吃上饭,自古以来,没有几个皇帝能够真正做到。”

沈黎笑道:“这事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难的。”

“可我,不想做皇帝,做皇帝太累了。”

姜尤见过姜承龙整夜整夜的批阅奏折,却还受制于那些大臣,又活不长,做什么都有文臣谏言自己,当真憋屈。

“那你有没有想过,皇帝一位,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谁爱求谁求去。”

“殿下,你已经明白,那金灿灿的龙椅,不仅仅是权力,而且是责任,坐在上面,便如同泰山压顶,整个大渝所有事情,都得你去掌管。”

“是啊,责任重大啊。”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你有这种想法,就说明你将来不会是昏君。”

“再说吧,孤要去赚钱了。”

姜尤坐起来拍拍屁股道:“还有一万三千两银子,不知道够他们吃多久,但是,我一定要让他们吃到饭!”

“这钱,算是我找你借的,两万两而已嘛,咱们再赚回来。”

“沈黎,你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够赚到钱吗?”

沈黎却反问道:“殿下真的不觉得商人卑贱?”

商人卑贱一事,基本上都刻入所有人的骨子里,身为皇室皇子,居然下海经商,这要是传出去,笑掉天下人的大牙,所以姜尤必须要做好被朝堂所有人指责的准备。

姜尤摇摇头,目光中透露一股坚定:“这世上,没有什么职业是真正卑贱的,卑贱的是人,若是我赚的钱,都用来救济百姓,那我就不卑贱了。”

“说的好!”

沈黎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你想做生意,那我便为你提供一些配方,你慢慢就会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意思了。”

说罢,他便拉着姜尤,去贫民窟寻找地皮,建造作坊。

有了在金陵城中做生意的经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先在城北贫民窟中,以三千两的高价租来一大片的地皮。

城中达官贵人许多,对于酒水的要求也极高,想来仙平出来的酒水,根本就不够卖的,他便在顺天做个大作坊,招揽几千甚至上万个工人,这样可以解决许多民生问题。

即便酒水生产过多,到时候也可以销往草原地带。

姜尤也是干的风风火火,这些日子夙兴夜寐,每日将全部心思都扒在作坊上。

沈黎将酒水生产流程都给他了,现在就是让他自行建造和生产。

姜承龙几日不见太子,便叫来万江楼询问。

万江楼拱手道:“太子殿下,在做作坊。”

“什么?”

姜承龙歪着头一脸奇怪道:“你是说,他真的在做生意?”

“是的。”

“行吧,做生意总比玩蛐蛐要好,沈黎呢?他在干什么?”

“他在教太子殿下做生意,他们在城北半山坊内,租了一大片的地皮,用来建造作坊,收纳穷苦百姓。”

姜承龙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这小子是打算解决贫民窟百姓的吃饭问题啊。”

知子莫若父,即便是太子殿下平日里赌蛐蛐,他也没太过放在心上,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之所以拒绝皇位,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了。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既然如此,半山坊封给你又有何妨?”

……

三月春风杨柳,外面柳絮纷飞,宛若鹅毛大雪。

半山坊内却是一片生机勃勃,工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些孩童再也不负之前的愁眉苦脸,那些女子脸色也红润许多。

姜尤笑眯眯的坐在屋顶上,看着远处工人正在修建的灶台以及作坊,心里泛起一股满足感。

“殿下,截止今日,您可是欠了我三十二万两银子了啊。”

沈黎从下面上来,拿着小本本道:“您摊开这么大的一个宏图,万一玩砸了,那可就真的砸了啊。”

“这图纸是你给的,工作台也是你设计的,玩砸了你得负全部责任。”

“殿下,在这场改革中,我只是起到一个谋士的作用,主要还是您坐镇。”

姜尤笑着起身揽住他的肩膀:“沈黎啊,以前我觉得,天下最好玩的事情,莫过于斗蛐蛐,自从你出现后,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希望你将来做了皇帝,也不忘初心吧。”

“这是哪里话,将来我做了皇帝,你必定是内阁首辅。”

见沈黎不太感冒的样子,他奇怪道:“内阁首辅都不满足?”

沈黎扁扁嘴:“您看我像是能做内阁首辅的样子吗?你不想做皇帝,说的像是我想做大官似的,太累了。”

姜尤哈哈大笑。

很快,万江楼带着一个小太监从轿子上下来。

“太子殿下,陛下有旨意。”

两人对视一眼,姜尤皱着眉头,不会是父皇觉得做生意不好,然后要让我回去吧?

但旨意来了,不接那便是抗旨,即便是太子也不敢这么干。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太子姜尤,秉性纯良,为国为民,近日在半山坊所做之事,朕有所耳闻,遂将半山坊交由太子姜尤治理,希望你不要让朕失望,钦此!”

姜尤一愣,万江楼嘴角出现一丝笑意道:“殿下,还不快快接旨啊?”

他连忙谢主隆恩。

他有些不可思议的挠挠头道:“父皇,就这么放心我?”

万江楼看向一旁的沈黎。

说是放心你,不如说放心沈黎。

这小子治理的仙平县,陛下他可看在眼中的,正好京城还有贫民窟,一来历练你,二来让这小子帮忙治理一下。

沈黎也明白了他的意思,顿时苦笑耸耸肩:“我会好好辅佐太子殿下的。”

半山坊,是三个坊合为一处的,占地面积极大,差不多有仙平县的一半,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改善,一来是处于边缘地带,其中小偷小摸的情况很难治理,二来是朝廷没有足够的资金改善这里。

现在将这里交给太子殿下,也算是一份考卷。

做得好,太子殿下自然被朝中大臣看重,而太子殿下也可以顺理成章的还是入主朝堂,参与议事。

做的不好,便是他这个少师,成天带着太子殿下厮混,你看都把咱的太子殿下带成什么样子了?

难搞哦。

沈黎抓抓头发,一阵头大。

第271章:万古第一君 两人对视一眼,沈黎苦笑一声摊开手道:“玩,那就玩大的呗。”

如果将整个半山坊发展成工业区的话,以现在的生产水平,足够供应整个顺天城的需求。

毕竟这不是流水线,生产进度还是比较慢的。

现在已经陆续有商人在月事巾铺子拿货,虽然很少量,但也是个新的开始。

对于第一次操办工厂的姜尤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每一点他都得过问,看看工程的进度。

而沈黎也完全放开手,让他去在具体操作中成长起来。

与仙平县有些不同的是,半山坊虽然治安差,但不用害怕有山贼的侵袭,所以改造起来也格外的简单些。

沈黎拉着姜尤,站在屋顶指着整片贫民窟道:“太子殿下,你看,这里那么多的穷苦百姓,给他们工作,只是第一步,还有其他的。”

姜尤看着四处满目疮痍的样子,连连摇头道:“这里也太乱太差了。”

“是啊,要想改革,就必须要先改善环境。”

“许多人都觉得环境不重要,实际上,要想改变一个地方,就必须要先从环境入手,百姓们在一个好的环境里,做事什么的也能认真起来。”

“你看,这都几月了,还将马桶直接倒在路边,地面的石板又松松散散,如果马车路过,轧在松动的石板上,那些污水尽数溅在人的身上会怎么样?换做你你受得了吗?”

他一脸嫌弃的摇摇头道:“受不了。”

“所以,建造作坊的事情,你可以安排人去做,你是太子,将来是一国之君,没必要事必躬亲,如果你做了皇帝,这么小的事情也去做的话,那得累死你了。”

沈黎循循善诱道:“你可以将事情交给手底下的人打理,你要做的,是决策和看人,哪个手下比较用心,便大力提拔他,哪个人在混日子,便想办法开除他,治国也是同样道理。”

姜尤若有所思道:“我明白了。”

“那咱们要先解决污水问题,最好先在街边做一些茅房。”

“我有一种新式茅房的设计图,你可以参考一下。”

新式茅房,自然也是仙平县的那种干净又卫生的公共厕所,那种厕所,甚至比那些百姓用的夜壶还要干净,自然能吸引人过来如厕,这样街道环境也会好上许多。

半山坊不比仙平县,想要修建下水道,最好将下水道通往城外。

像仙平县那种,将全城的粪水聚集在城外一处,如果越县定远伯需要,还可以派人拉走浇灌植物。

他的下水道系统,也是之前在城墙处打好了洞口,半山坊虽然靠近城墙,但谁敢打洞?

这里可是顺天城,在这里打洞,一旦出现了任何问题,沈黎必死无疑。

姜尤接过图纸,眼前一亮,随后便带人下去进行测试。

他现在也弄了一帮小弟,整天跟在他的后面,在他刻意隐瞒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所有小弟对他的钱心悦诚服。

可以说,有钱在哪里都方便弄小弟。

而沈黎闲来无事,回去吃饭的时候询问了一下萧林焕家中情况,迎来的,却是萧林焕的苦笑。

半个月以来,他们每晚都过去,每晚都将鱼肠坊内的侍卫打晕,搞得那里的侍卫很是怀疑人生,明明没有喝酒,怎么就能醉倒了?

万江楼现在彻底成了皇帝陛下的心腹了,西厂虽然没有倒下,但接到皇帝陛下旨意的次数是越来越少了,这让俞怜青很是苦恼。

他们不比锦衣卫,即便倒台了,还可以去军中,去东西厂,他们是太监,一旦失去了皇帝的恩宠,就是等死的下场,那些被他们搞垮的文官们,不会放过他们,那些看不惯太监的武将们,也不会让他们好好活着。

当初那些从锦衣卫出来加入西厂的锦衣卫,此刻场子都悔青了。

今日,俞怜青难得开心一回,因为陛下召见了他。

御书房内,他跪在地上,连忙表起忠心。

姜承龙摆摆手,他不是不信任西厂的忠心,是不信任西厂对两个人忠心。

就像是我养的狗,你凭什么每日朝着别人摇尾巴?

俞怜青想过这个问题,但他觉得自己和文官集团并没有太大的交集,顶多算是点头之交,可没想到,他的皇帝陛下,能有那么小心眼。

他以为,自己要是将皇帝陛下的所有命令都做好,就能深得陛下信任。

不管怎么说,他掌管西厂这么多年,只有一件事没办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至于那没办好的一件事,也是姜承龙的心病。

“还没有消息吗?”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看向他:“都已经五年了,你就是拿锄头刨,也该将那里掘地三尺了吧?”

那里,自然指的是鱼肠坊的定国公府。

他要的东西,也是血浮屠的制作方法,至于兵书,倒是其次,有了血浮屠,就算将领是傻子,也能大杀四方。

俞怜青沉默一下,随后拱手道:“陛下,老臣已经加派了人手。”

如今这种情况,西厂就算找出来那东西也不能说自己已经找出来,至于加派人手,那完全是扯淡。

只有西厂才知道陛下对这东西耿耿于怀,一国之君,不能将这些事情暴露出去,此事必须保密。

西厂虽然和文官集团眉来眼去的,但什么东西该说,什么不该说,他们总是知道的。

姜承龙没来由的一阵烦躁,他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将此事说给万江楼听,但又担心这位锦衣卫都指挥使听了事情始末后,动了别样的心思。

什么人不会造反?太监。

他们已经没了命根子,是皇室最容易信任的人。

这个大杀器,难保那些有根之人拿到后,不会动一些歪心思。

“俞怜青,朕,等的很久了。”

他端着茶杯,眼中却是一道厉芒,言下之意是说,朕不想等了,你要是拿不到,你就准备等死吧!

俞怜青也深吸一口气:“陛下,臣必定尽全力为陛下解忧。”

“去吧。”

“奴才告退。”

等人走后,姜承龙眼神悠悠的看向远方:“朕,势必要做那万古第一君。”

第272章:血浮屠现世 “干爹,咱们真的要去找那个东西吗?”

西厂内,俞怜青舒服的躺在软塌上,旁边两个小太监卖力的替他揉捏着身体的各个关节,他舒爽的伸个懒腰,脸上的皱纹抽动一番后,叹口气道:“陛下此人,将飞鸟尽良弓藏的手段玩的明明白白,当年的萧鹏举是如何被满门抄斩的,这才过去几年啊?”

下面的太监躬身道:“干爹所言极是。”

“你信不信,血浮屠被我们找出来的第二天,便是西厂覆灭之时?陛下此人爱面子,他绝不会容忍我们这一众把柄活着。”

“孩儿明白了,那现在陛下那里愈发看重锦衣卫,我们很是被动,此事该如何处理?”

俞怜青捻着手指,细细琢磨:“如何处理,该如何处理呢。”

常年服侍皇帝陛下的他,对皇帝很是了解。

皇帝有病,有很重的心病。

他似是对人造反一事有严重执念,一旦哪里出现谋反事件,皇帝陛下会整夜睡不着觉,生怕大渝被那些反贼给灭了。

总之,这位皇帝,好大喜功,但不刚愎,昏君算不上,但有时候用的手段,着实令人笑话。

俞怜青打死都不会去细查定国公府,一旦那东西面世,他就完蛋了,而且他还要阻止其他势力探查。

虽然陛下没有命令锦衣卫和东厂的人去探查血浮屠的去向,但他们可不会坐以待毙,这东西被他们找出来,那可是天大的功劳。

“无妨,就算陛下不重用我们,我们一时半会也不会真的倒下,你啊,就将心放回肚子里吧。”

俞怜青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西厂在鱼肠坊又布置了一些暗哨,防止锦衣卫和东厂的人前去探查。

只是一些小杂鱼而已,在老道士的眼中,这些人如同土鸡瓦狗一般,随便出手,便能让他们睡上一夜。

这淅淅沥沥的小雨,当真有些让人不舒服。

虽说阳春三月,但三月底的小雨,已经充满寒气,若是不及时排出体内寒气,冻伤了身子,则是很容易要了人命的。

夜幕降临,闲来无事的沉黎也跟着他们前往鱼肠坊。

反正有老道士这位高手护航,鱼肠坊内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

而沉黎与萧林焕二人,在家中各处寻找那本兵书的存在。

“你爹,应该不会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放在这么明显的地方。”

半夜过去,还是一无所获,沉黎摸着下巴四处观看:“你家中,绝对有密室一样的东西。”

“可是我各个房间都找过,并没有发现密室。”

萧林焕随手将一本书丢在桌子上,扬起一阵灰尘。

沉黎也有些懵了,难不成自己真的是猜错了?

两人这么寻找了一夜,直至清晨外面天色有些微微泛白的时候,两人才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从书房内走出来。

老道士看了两人一眼,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眼中已经露出失望。

走到前院与后院交接处,那座无比浑厚的屏风,再次引起沉黎的注意。

他拍着上面的壁画:“这建造府邸的人,将屏风搞得这么厚,从外面是看不出什么,但从里面来看,太蠢了。”

萧林焕不可置否的耸耸肩:“当年的我,年纪还小,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事情。”

“那个时候,建造府邸的事情,我也帮不上忙。”

“沉大哥?”

他皱着眉头,却看沉黎已经蹲下去了。

沉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你确定这块石头是完整的巨石吗?”

“这个确定的,这是当年建造府邸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石头,如果是碎石,应该早就运出去了。”

萧林焕也蹲在一旁好奇的问道:“是有什么问题吗?”

沉黎挠挠头:“是有问题啊。”

他刚刚明明看到自己一巴掌的灰尘,貌似挤进了壁画的缝隙内。

“把你匕首借我用一下。”

萧林焕不明所以,但还是选择照做。

果然,匕首能插进石缝内。

而且壁画的凹槽与巨石整体之间,有缝隙,只是他们夜晚来看不清楚,加上常年的风化,缝隙已经被堵死。

“这是密室。”

沉黎摸着下巴,看向巨大的屏风道:“快找找哪里有机关可以打开?”

老道士听说密室已经找到,顿时连酒也喝不下去了,也凑过来看热闹。

萧林焕连忙在四周摸索,终于在旁边的一处空地上,发现了一个细小的洞口。

那个小洞口藏在石墩下面,洞口的宽度,竟与他手中匕首的宽度一模一样。

他与沉黎对视了一眼,随后小心翼翼的将匕首插入洞口内。

“里面好像有个东西顶住了匕首。”

他琢磨了一下,随后握住匕首的手微微用力,这下匕首完全嵌入洞口。

卡卡卡……

一阵令人牙酸的机扩声传来,接着屏风一阵震动,上面的壁画缓缓往下面落去,露出一道狭长的地下通道。

通道下是一望无际的石阶,黑漆漆一片。

沉黎拿出火折子,在通道一旁找到一根火把,点燃后四处照了一下。

这密室的防水性和防虫性倒是做的不错,两边墙缝里到处都是石灰,防止虫子爬进来毁坏里面的东西。

而且石灰也可以防水,整个通道干燥无比,两边还有几个地方有火把。

萧林焕一马当先,老道士断后。

等狭长的通道似乎是没有尽头了,三人下了近百台阶,也没看到尽头。

不过这地下密室的通风倒是做的不错,火把一直在摇曳,说明地下的空气很是充足。

等下了三百多道台阶时,三人终于停下了脚步。

一道石门摆在三人的眼前。

貌似这里就是终点了。

这个石门旁边,同样也有一道匕首宽的凹槽。

老道士在一旁解释道:“这个锁匙,也是个机关,这两边的墙壁,应该有大量的西域火龙油,这锁匙,虽然看起来很粗糙,实际上里面有两层机关,第一层,是你这个匕首刚好按压下去的长度,石门刚好打开,如果匕首长度不够,石门不开,长度太长,则触发第二道机关,到时候火龙油尽数从墙壁中喷出来,地下黑暗又必须点火把,下场便是我们葬身火海。”

沉黎摸着下巴:“我怎么有种盗墓的感觉?要不要在东南角点个蜡烛什么的?”

萧林焕奇怪道:“沉大哥,在东南角点蜡烛是什么意思?”

“你还是快开门吧,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他缓缓的将匕首插入石槽内,用力按压下去,随后一阵令人牙酸的机扩碰撞声响起,伴随着一阵轰鸣,石门缓缓打开。

沉黎将火把放在墙壁上,墙壁上的铜镜反射火光,整个密室顿时金碧辉煌。

一尊亮银色的铠甲,缓缓映入三人的童孔之中。

第273章:深夜激战 说是一副亮银色的铠甲,不如说是两副。

整幅铠甲高约一丈半,由马的铠甲与战士铠甲组合在一起,铠甲的每张鳞片犹如鱼鳞一般,一片盖着一片,下面的战马,从头到脚裹的严严实实,而上面的战士,整体也是一副铠甲,算是武装到牙齿。

最让人震撼的,是战马一侧放置的兵器。

镰刀,这是一把长约两丈的镰刀。

前方开刃的地方,也约莫有四尺,在密室内散发着阵阵寒芒。

沈黎啧啧称奇的摸着下巴,怪不得当年萧林焕他爹能横扫几个国家,这东西,简直就是人命收割机。

从未听说过哪个战场上,有人拿着镰刀打架的。

一来太过笨重,二来镰刀不好发挥。

可这血浮屠将马匹和人全都武装到牙齿,然后配上一把重约百斤的镰刀。

这到了战场上,简直就是收割机,托着镰刀跑上一圈,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在战马前方,摆放着一个小桌子,桌面上静静的躺着两本书,还有一个小盒子。

萧林焕眼中闪过一丝激动,随后匆忙拿起书籍观看起来。

一旁的沈黎却皱起了眉头,他缓缓将手指在桌上滑过一下,食指与中指上满是灰尘。

可萧林焕手中的书,却是一尘不染。

萧林焕简单翻看几下后,将书送给老道士:“前辈,这就是《一部兵法》。”

老道士将书接过来,两本,分为上下册,上册是兵法,而下册,则是血浮屠丹药的炼制方法。

他笑着将上册兵法递给萧林焕:“这个,送你了。”

随后,他手中缓缓凝聚真气,将兵书抛向空中,正打算一掌打烂时,外面一道丝线猛地缠绕在兵书之上,随后将兵书抢走。

老道士表情瞬间凝固,顿时大怒:“小贼好胆!”

说罢,他浑身真气翻涌,显然是动了真怒了。

他身体前倾,猛地飞出,在密室的台阶上快速前行。

沈黎与萧林焕对视一眼,连忙跟上去。

这可真要了人命了,这东西要是丢了,天下必定大乱。

来人修为比不上老道士,很快便被老道士追上。

老道士难得发怒,一掌轰出,那黑衣人仓促应对,反推一掌,却接不住老道士磅礴的真气,整个人被震飞出去,砸在外面花园的石墩上。

三人快速追出来,那黑衣人在绵绵细雨中,缓缓的将兵书揣入怀中,他的面巾,已经被鲜血浸透,搭在他的脸上。

“小贼,交出来,你可以活着出去。”

老道士缓缓将空中细雨凝聚成一道飞针形状,冷冷的看着他。

黑衣人轻咳一声:“前辈,虽然我深受重伤,但我年轻,这种伤,还能支撑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可前辈你,体有旧疾,强行运用真气,只会让你伤势更坏。”

萧林焕看向一旁有些疑惑的沈黎,缓缓道:“前辈的确有伤,一直没好过,实际上,他是一品高手。”

沈黎瞪大眼睛,传说中的一品高手竟然在自己面前。

还有,一品高手不是真气的极限吗?谁还能打伤他?

可现场容不得他考虑那么多,老道士冷笑一声:“老夫虽然有旧疾,但想杀你个三品,还是轻而易举的。”

黑衣人长叹一声:“前辈所言极是,但是为了这么个东西,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吗?若是前辈愿意,晚辈愿意出手替前辈治伤,相信以晚辈的能力,那些天才地宝也不在话下。”

说罢,他缓缓解开了自己的黑色面巾。

那面巾沾满鲜血,再覆盖在脸上,极其容易造成窒息。

等他解开面巾后,沈黎瞳孔微缩:“万江楼?”

“伯爵大人,你好。”

万江楼微微笑道,缓缓将腰间绣春刀扶正。

老道士可不管他什么万江楼万逸楼的,在他看来,夺了兵法下半本,就是祸乱天下的元凶,就得死。

随后他悍然出手,将空中雨滴凝聚起来,成千上万的“水针”飞速朝着万江楼飞去。

万江楼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又有三品修为在身,即便挨了一掌,战斗力也不容小觑,他神情肃穆,汇聚全身真气,快速拔刀,一刀斩在那些细小的水针上,顿时水针飞溅,化作雨水在空中炸开。

但有些水针他接不住,只能任由它们钉在身上。

他顿时倒飞出去,在空中旋转两圈,绣春刀汇聚真气,猛然脱手甩向老道士。

老道士不屑的冷哼一声:“雕虫小技。”

随后他一甩道袍,飞来的绣春刀如同战败的土狗一般,灰溜溜的在空中打着转飞向万江楼。

万江楼受老道士两招,本来就是强弩之末,看着飞回来的绣春刀,顿时瞳孔一缩,拼尽全身力气死死抓住刀背,却被刀身带的劲道给带飞数丈远,地上也被他双腿划出两道长长的印子。

沈黎心中一阵震撼,这就是二品打三品吗?

我要学真气,我一定要学真气!

二品高手,恐怖如斯啊,这要是一品,该强到如何程度啊?

现场的万江楼脸色惨白如纸,他万万没想到,身受重伤的老道士,居然还能爆发如此恐怖的实力,当真是失算了。

这么多年,他虽然没有明面的去查关于血浮屠的事情,但他知道这东西的重要。

当初锦衣卫险些覆灭,想要将锦衣卫给救活,只有两种办法。

一是培养天道宗,让他们在大渝大肆发展势力,然后养寇自重,到时候反贼横行,陛下自然会重用他们,二来就是这血浮屠了。

陛下要是知道血浮屠丹药的炼制方法在他手中,必定让他秘密炼制。

俗话说,陪领导做一百件好事,不如陪领导做一件坏事。

他要是帮陛下炼制血浮屠的丹药,以后自然官运亨通。

所以这么多年,他一直派人暗中布置,甚至西厂也有他的人。

最近几天,西厂的斥候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每晚都是醉晕过去,这也太不同寻常了,便将此事汇报给了万江楼。

刚好万江楼也在查沈黎的把柄,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沈黎家中,每晚都有人出去。

城中宵禁,这人出去到底想干什么?

直到锦衣卫的心腹提起了鱼肠坊,他便匆忙离开。

好巧不巧,让他赶上了好事。

可这老道士,必定要拿回兵书,今晚他有些难办了。

他要做的,就是等。

天亮了,人就醒了。

第274章:尤大善人 “这位,应该是萧家唯一的后人吧?”

他重重咳嗽一声,看着胸口喷出的血块,苦笑的摇摇头。

武者修炼,最重要的便是保养,若是常年受伤的武者,在武学一道上走的并不远。

萧林焕此时易了容,还是被他一下猜出身份,索性不装了,直接摊牌了。

“是又如何?”

“不如何。”

他耸耸肩,看向沈黎:“伯爵大人,您当真好大的胆子呢。”

沈黎也学着他的样子,耸耸肩道:“万大人说笑了,本伯爵的胆子,一向很小,您有时间讽刺本伯爵,不如看看自己的处境。”

“哎,打来打去,不就是为了这本破书嘛。”

万江楼笑道:“你想谋反?”

他目光灼灼,眼中似是有火焰涌动。

“我对皇帝之位,没有兴趣。”

“那你是天道宗的人?”

他歪着脑袋看向沈黎,早就听说沈黎与天道宗的小奴儿有所来往,想必是真的。

可沈黎还是摇摇头道:“我不是天道宗的人。”

这下万江楼就有些反应不过来了,又不谋反,又不是天道宗的人,那你要这血浮屠有什么用?

“为了不挑起天下大乱,我是想将这东西给毁了的。”

沈黎微笑道:“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老道士在一旁缓过劲来,冷冷的看向他:“年轻人,交出兵书,你可以走,否则,别怪老夫下杀手了。”

万江楼咳嗽两声,继续拖延时间道:“老前辈,晚辈坐镇锦衣卫,对于天下间的宗门了解甚多,这世间有一品高手的宗门,屈指可数,大渝断江宗,大楚奇人宗,大梁合一道门,敢问老前辈来自哪个地方?”

沈黎在一旁道:“万大人,此时,就不要拖延时间了,天快亮了,您要么死,要么交出兵书。”

“我已经知晓你的身份,还能活着么?”

万江楼微微摇头:“怕是你伯爵大人,不会放过在下。”

“请问我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还是做过什么藐视王法的事情?”

沈黎背着手道:“哪条律法说了,不能毁掉这本兵书?还有,谁告诉你他是萧家唯一后人的?”

此言也是给万江楼一个定心丸,让他明白自己并没有杀他的打算。

实际上沈黎是真的想永绝后患的,但锦衣卫都指挥使的身亡,势必引起朝堂的震动,到时候老道士和萧林焕在顺天城内寸步难行。

而且万江楼绝不是那种简单的鹰犬,他有头脑,有想法,从他所做的事情来看,他养寇自重,与外人配合打翻西厂的地位,可以看出,他想将锦衣卫恢复往日不可一世的荣光。

即便沈黎有反骨,他也绝不会出去告发沈黎。

而是等沈黎有了一定的势力之后,对朝局造成动荡,他才会出面,力挽狂澜。

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更容易博得人的好感。

这么多年,他一直暗中调查天道宗,却始终没对天道宗的小奴儿出手,已经证明了一切。

万江楼有些不可置信:“你真的不会动我?”

“你大可放心,而且你就算等到天亮,前辈想杀你,不还是易如反掌吗?他要毁掉这东西,又不是据为己有,你就算拿着这东西作为谈判筹码,激怒了他,也会对你不管不顾的出手。”

沈黎劝说道:“形势,你已经看的出来,所以你还是交出来吧。”

老道士才懒得跟他废话,手中已经凝聚真气准备接着开打。

万江楼犹豫一番,发现沈黎说的是对的,形势不容许他进行谈判。

他叹口气,将那本书从怀中掏出来,甩给老道士。

老道士接过兵书,扫了一眼后,那书便在他手中化作齑粉。

他瞳孔微缩,有些可惜的摇摇头:“可惜了。”

“不可惜,这东西落入皇帝手里,那才真正的可惜了,到时候有了这东西后,他定然考虑收服天下。”

“是的。”

万江楼艰难起身:“那么,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请。”

沈黎伸出手笑道。

“伯爵大人,您如此做法,真不知您是目中无人,还是格局比较大。”

“你就当我目中无人吧,时间不早了,你该上早朝了。”

“山高水长。”

万江楼拖着疲惫的身子,捡起地上的绣春刀缓缓插回刀鞘,随后翻墙离开。

在他离去后不久,老道士脸色一白,一口浓血从口中喷出来,萧林焕连忙扶住他。

沈黎皱着眉头:“什么人能将一品修为的您,给伤了?”

“走吧。”

老道士显然不愿意多说,拉着两人跳出府邸后,三人便上了马车离开鱼肠坊。

现在的沈黎,相当于陪着公司的少公子玩耍,每日也不需要去公司打卡签到了,只需要带着太子殿下在半山坊做生意即可。

一夜没睡的他,困倦无比,在半山坊内找了一个地方,舒舒服服的睡大觉。

而姜尤从小诗书为伴,早就无比厌恶在宫中读书的生活了,做生意,改造半山坊的事情,做好了很有成就感,这是在宫中读书没有的,于是他越做越是起劲,每日便是请教沈黎该怎么做。

有沈黎几十万两银子的加持下,酒水作坊快速建成,而新的酒水作坊,将工艺做复杂几倍,也是为了不让工人学了去。

整个半山坊待业的男人们,听说工地包吃还有钱拿,纷纷涌入报名参加工作。

只是,沈黎有了经验,告知姜尤要学会剥削这些人。

姜尤虽然很不齿他资本家的嘴脸,但觉得沈黎说的话必定有他的道理,于是乎,半山坊酒坊内的工价,从每日一两银子,渐渐降到每日十五文钱。

十五文钱,也算比较高的工价了。

如果这些人参加朝廷的劳役,每日只有两个馒头,两三文钱,甚至还有饿死的风险。

但酒坊内就不一样了,每日定点上下班,每人每顿半斤米饭,三菜一汤,而且是三餐的。

这个世界的贫民,是没有三餐的,为了节省,一般都是两餐加一顿米汤。

他们早上一般都是米汤,里面零星三两粒的米,喝完之后便开始干活,直到午时,才能吃稍微干一点的米饭,夜晚是清水粥,但比早上强那么一点点。

沈黎与姜尤的到来,无异是这些穷苦人家的福音。

整个酒坊,一共招工五百人,只招男人。

至于不招女子,则是这里的女子民风还没那么开放,沈黎思来想去,若是夏天,作坊里又热,男女混合做事的话,对女子名声不太好。

而且后续会继续在半山坊开办女性衣物作坊,到时候招收大量女子。

现在的姜尤,已经在百姓心中有了一些呼声了。

有些人见面后,便笑着称呼姜尤为尤大善人。

姜尤很是满足,看到那些人的笑容,他觉得心中成就感爆棚。

沈黎困意连连,被他强行拉起来研究图纸。

现在还没有钱来修缮外面的街道,不过第一个公共厕所已经修建完成,用过的人都说好。

姜尤是皇室贵族,平日里上厕所的环境自然是极好的,皇室的厕所,那就不是茅坑了,后世掉入茅坑死亡的皇帝,纯属是扯淡了。

包括贵族的厕所,都是旱厕,就是上完一次洗刷一次,有专门的下人将厕所洗的干干净净,平日里厕所里都是有熏香喷着,贵族们上完厕所,虽然没有卫生纸,但有专门的侍女为他们用竹片擦干净屁股,随后另外的侍女将主子请入浴室,舒舒服服的洗个澡,有花瓣的那种,随后换上提前熏香熏好的衣物。

这便是贵族上厕所。

虽然麻烦,但是真的奢华。

现在路边建立的公厕,整洁程度堪比贵族,除了没人服侍,其他一切都好。

沈黎晕晕乎乎,看着姜尤画的图纸,随后揉了揉眼睛道:“你要改善地面环境,首先要做的是材料,地砖选用什么样的材料,怎么做性价比才会最高,而且,地面防洪系统一定要做好,半山坊的地势虽然相对高一些,但是雨季到来,水位暴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每年半山坊的水位,有成年人的腰那么高。”

这一点,姜尤还真的没考虑过,听沈黎所说,很有可能会成真。

“那咱们要建造地下管道用来排洪吗?”

“需要建造的,但地下管道是排洪,不是排污,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沈黎指着图纸道:“你带人好好去找找,之前建造城池时,肯定有专门排洪的地下管道,只是这里的官府应该没钱去疏通,所以才导致地下管道堵塞。”

“所以咱们要做的事情,便是将排水管道修整一下,再将地面处理一下吗?”

“是的,首先招收一小部分的工人,用来清理排水管道,这个花钱并不多,等作坊正常往外销售时,便有足够的钱用来购买生铁,陶瓷。”

姜尤瞪大眼睛:“你要生铁做什么?”

“建轨道。”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将来顺天最繁华的地方,肯定是半山坊。”

第275章:徐慎言暴怒 显然,姜尤不知道轨道是什么意思,见他疑惑,沈黎先卖个关子,神秘兮兮道:“以后你会知道的。”

姜尤撇撇嘴。

他拿着图纸,继续在外建造酒坊。

内阁,秦补拙端着茶杯,与东宫太子太师徐慎言坐在一起,默默品茶。

近日,徐慎言很是不爽。

身为太师的他,本来职责是教授太子学文,培养太子为君之道,和太子打好关系,可现在,太子没了。

作为太师,本来要熬很多年的,若是熬到太子顺利登基,他的前途便是一片光明。

现在难办了,就像是一个人,一直在一个地方吃饭,沈黎的出现,直接抢了人家的饭碗,现在徐慎言在国子监内,成了个闲人了。

秦补拙呵呵笑道:“徐太师,最近看你很是惆怅啊。”

徐慎言哭笑不得:“秦首辅,您就别打趣我了,我何来惆怅一说啊?”

“都说君子不争,徐太师可是太师之位,不争可不行啊。”

秦补拙意有所指道。

他指的,自然是沈黎。

如今沈黎成为太子少师,若是不加以制止,取代徐慎言是迟早的事情,据他的探子来报,现在的太子殿下与沈黎好的跟穿同一条裤子似的,这可不行。

他也听到了另外一个消息,就是太子殿下居然在跟着沈黎一起,做生意。

他秦家本来就是世家,也掺和各种生意,秦补拙本来对商人不是很反感,但这位徐慎言徐太师,可是根正苗红的状元郎,对于商人,乃是深恶痛绝,简直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

在徐慎言看来,商人,是祸乱天下的苗头,若不是他们哄抬物价,各地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子也说的过去,可商人将物价抬高后,城中许多百姓入不敷出,根本无力支撑生活开支。

秦补拙本来想以此事弹劾沈黎的,但想想自己亲自下场与这小子掰扯,未免失了身份。

太子从商这事,徐慎言定然比自己更加着急上火,怕是知道太子行商,定然与沈黎好好掰扯掰扯。

于是乎,他微笑的端着茶杯,轻呷一口后道:“最近啊,老夫听说了一些传言。”

“传言,不可信。”

徐慎言也不是读死书的书呆子,能考上状元的人,那都聪明着呢,知道秦补拙这时打算嚼舌根子,将自己当枪使了,便率先开口截断秦补拙的话。

秦补拙装作没听懂的样子,继续笑道:“半山坊,陛下封给了太子殿下治理,可治理一坊,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要的,便是钱,据老夫所知,太子殿下可没什么钱。”

“沈黎有,他掌管一县之地,虽不至于富可敌国,但起码衣食无忧,拿个几万几十万两银子还是很轻松的。”

“沈黎嘛,原来是个商人,发家致富之后,便买了官位,后被陛下看重,这才堂而皇之的做了少师,老夫的意思呢,是此人,会带着太子殿下,行商。”

徐慎言霍然站起,一脸狐疑道:“他,不会不知轻重吧?”

“年轻人,做事不顾后果,没有顾虑,很正常。”

秦补拙微笑道:“不过徐太师说的对,传言,不可信,但信不信,太师自己去查查就知道了嘛。”

他舒服往后一躺,悠然自得的翘着二郎腿。

徐慎言深吸一口气,放下茶杯愤然挥袖道:“告辞!”

他很生气,秦补拙应该不会放假消息给他,可他生气的缘由有两个,一是秦补拙拿他当枪使,二是沈黎竟如此不识大体,带着太子殿下去做卑贱的商人。

这传出去,太子殿下的名声就毁了,朝中文官集团怕是争相弹劾。

他们自然不会得罪皇帝的亲儿子,但会得罪沈黎,甚至得罪自己。

如果此时自己不出手制止的话,到时候陛下治他个管教无方之罪,他也没办法。

他是太子殿下学习的总负责人,责任也是最大的。

沈黎这个妖毛精,老夫早就看出此人不是什么好鸟!

他气愤的上了轿子后,提醒轿夫前往半山坊。

他倒要看看,此事属实不属实,要当真属实的话,他一定要抢先弹劾沈黎,将自己先摘出来。

轿子一路摇摇晃晃,很快便到了半山坊。

他怒气冲冲的下轿,还没看到姜尤,便开始吹胡子瞪眼。

徐慎言年纪不大,也就四十出头,但在古代,这个年纪,已经算是儿孙满堂了。

远处的姜尤,听从了沈黎的建议,要改造这些旧房区,第一件事,是做好排水系统,所以他将半山坊几个作坊安顿好了之后,便匆匆带人前往各个下水道,清理下水道里的烂树叶,烂泥。

至于下水道里的烂骨头什么的,早就被当地百姓掏出来,当做宝贝一样。

古代穷人吃肉,是不会丢弃骨头的。

他们会将骨头保留下来,然后与萝卜青菜炖一下,沾个肉味。

甚至屠夫洗案板的清水,也会被人以极低的价格买走,用来熬点油星子,至于菜油,那是顶级富人才会用的玩意儿。

姜尤带头钻入下水道,一身白色长衫被污泥沾染,黑一块灰一块的,他灰头土脸,但做的不亦乐乎。

但通道内恶臭难闻,他终究是坚持不住,从地下水道中钻出来换气的功夫,一抬头,看到吹胡子瞪眼,四处打探他的徐慎言。

他脖子一缩,连忙缩回通道内,一脸为难。

第276章:改造危房 里面的工人不明所以,纷纷开起玩笑来:“尤老板,您这是见了鬼了?”

姜尤叹口气:“比见了鬼还可怕。”

徐慎言这老狗,总是狐假虎威,一年到头没少欺负自己。

每日背诵三篇骈文是必不可少的,试问一下,一个高中生,每日让你背诵三篇《阿房宫赋》,谁能顶得住?

背不会,徐慎言也不打他,但是这老狗会告状,告到父皇那里,到时候自己还是挨揍。

历代以来,太子太师是极少打太子的,一般太子犯错,他们都会打太子伴读小太监。

可现在不同了,太监的身份水涨船高,徐慎言虽自恃清高,但也不敢随便动太监。

主要是这帮没种的,办的事也是阴的,令人防不胜防。

徐慎言自是不知道辛辛苦苦教出来的太子殿下如此看他,他叫来几人,板着脸询问道:“太子殿下在哪里?”

那平民一身破布麻衣,裤腿处满是补丁,下面还穿着草鞋,露出一双黑漆漆的大黑脚。

大渝尊卑有别,平民一见来人身穿丝质衣物,腰间还配着一块上好的暖玉,顿时明白此人非富即贵,旋即点头哈腰的回答道:“回大人,草民没见过太子殿下。”

“废话。”

徐慎言脸色微沉:“此地已经暂由太子殿下掌管,太子殿下每日都在这里,你竟然说你没见过?”

平民看着身旁其他几个人,几个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太子殿下?”

“他现在掌管半山坊?”

“没见过啊……”

……

几人议论一番,领头的平民一脸迷茫的道:“回大人,我们真的没见过太子殿下。”

另外一人笑道:“这位大人,您看看咱们这里破烂不堪,太子殿下怎么会来我们这种污浊之地呢?一定是您搞错了。”

徐慎言眉头紧锁,难不成秦补拙骗自己?

不对吧?

秦补拙的目的就是将自己当枪使,怎么可能会提供假情报?

他想了想,转而询问沈黎的下落:“那沈黎呢?”

“喔,您说沈大官人是吧,他在东头工地呢。”

几个平民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诧,其中一人小心翼翼的询问道:“大人,沈大官人,就是太子殿下吗?”

“他想得美!”

徐慎言不屑的甩袖,然后颐指气使道:“你们,带我过去。”

几人心中有些不忿,你他娘的谁啊,说让我们带路我们就带?

但对方华贵的锦衣让他们不敢造次,即便心中不爽,也是默默带路。

沈黎自然不是在建造酒坊,而是在协助百姓们改造自家房屋。

这两日,姜尤发布了一项重要政令。

官府免费帮他们改建房屋,旧房、危房等物必须尽快拆除。

家中有男丁的,必须要主动参与房屋改建,但没有工钱,至于饭食,由官府出资。

整个半山坊要比仙平县小的多,只有交叉成十字的两条街道,长宽约莫五六里的样子,街道最末端早期是人们的垃圾场,后来被沈黎看上,进行改建成酒坊。

这样一个小地方,几乎全是贫民,有些地方甚至还有这些人搭建的茅草屋,甚是贫苦,几乎整个顺天内所有贫民,有一大半聚集在此地,约莫四千人的样子。

地方这么小,人又这么多,几乎都是人挨着人。

沈黎考虑到人口比较多,便打算将这些旧房全部拆除,改造成两层复式小洋楼。

与大渝流行的红墙黑瓦不同,他改建的小洋楼外面,必须抹上清一色的白灰,顶部用红色瓦片,这样不仅显得干净,后期也方便做广告。

这里的人都与沈黎很是熟稔,这位公子哥,看起来毫无架子,不拘小节,有时候还会与工人们一起吃饭,从未拿自己身份压过他们,虽然他们不知道沈黎是什么身份。

姜尤也看到了徐慎言朝着沈黎的方向走去,顿时猜出这是找不到自己,去找沈黎了。

自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便用了化名,但沈黎无所谓,直接用的自己名字,只要来到这半山坊一打听,都知道了。

他连忙跟着徐慎言的轿子,看这老货到底想来闹什么。

东头工地,随着房子的倒塌,一阵尘土飞扬起来。

沈黎大声吆喝道:“家里能用的木头,都留下来,你们烧不完的,酒坊会进行回收的,到时候给你们算钱!”

顺天不比仙平县,仙平县附近没有煤山,用的煤自然奇贵无比,但好在仙平附近群山连绵,打柴拿出来卖的人也多,但顺天不同,顺天砍柴的人早就销声匿迹,因为顺天附近有座巨大的煤山,里面的煤开采出来,足够顺天城内百姓的日常开销了。

现在煤量充足,煤价自然也相对便宜,只需五文钱一块煤,一块煤,便可以用上半个时辰,用来炒菜做饭足够了。

但对于贫民来说,五文钱已经是天价了,他们用的,还是各种柴火。

一听酒坊会回收柴火,大家顿时兴致高昂了起来,纷纷将自家柴火收起来,准备卖给酒坊。

很快,徐慎言也来了。

他板着脸,一下轿子便看到了站在架子上的沈黎,顿时大声道:“沈黎!”

沈黎一看到他,顿时心里一沉。

这老家伙,喜欢上纲上线,看到太子与自己厮混在一起,又怕时间长了,自己顶掉他这个太师之位,便过来兴师问罪。

怕是自己又免不了一顿训斥了。

他笑呵呵的从架子上下来:“哟,徐大人,下官这厢有礼了。”

“少跟老夫嘻嘻哈哈的,我问你,太子殿下呢?”

周围人一听太子殿下,顿时都竖起了耳朵。

太子殿下在这里?

这可是天大的福音啊!

不知绑了太子殿下,能赚多少钱?

沈黎也知道这里面鱼龙混杂,偷窃抢劫的事情常有发生,要是知道太子殿下在这里,这群穷疯了的百姓,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情来。

他忙摇头道:“这里这么脏,太子殿下怎么可能来这里,很多事情都是我自己干的!”

“真的?”

“比真金还真!”

他连忙拍着胸脯,一本正经的保证,可徐慎言一转身,就看到满是污泥的姜尤,顿时瞪大了眼睛。

还没等徐慎言发怒,沈黎一把搂住他的胳膊:“哎呀,您这种大人,怎么能来这里呢?走走走,咱们去找一处干净的地方说话。”

第277章:愤怒的徐慎言 “沈黎,你放开我,放开我!”

一路上,徐慎言都在怒气冲冲的控诉沈黎:“下官与上官勾肩搭背,你成何体统你!”

沈黎也不搭腔,拉着他便走到一处空闲的屋子,随后他才松开手。

徐慎言气喘吁吁道:“太子殿下呢,我要见太子殿下!”

“徐先生。”

太子姜尤从后面跟过来,打开门口弱弱的询问道:“您渴了吧,我给您倒茶。”

“不必了。”

他恨恨的看向沈黎:“太子,乃国本,将来要继承皇位,是九五之尊,你怎能让他做这种事情?你知道不知道,这是贱民才会做的事情!”

“你此举,是对太子殿下大大的侮辱!”

“这些日子,我还以为你在教授太子殿下学习诗文,没曾想,你竟然带他来掏下水道!”

“你你你,你简直就是祸国殃民!”

……

沈黎笑眯眯的坐在凳子上,然后倒茶。

“徐大人,此言,过了吧?”

“一点都不过,你让太子荒废学业,去掏下水道,将来太子文治武功不行,如何让天下人信服?”

“像你这般生搬硬套,死记硬背,就能让太子文治武功行了?”

徐慎言一直咄咄逼人,即便沈黎不想与他争吵,此时也被他激起了火气:“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谬论!简直就是荒唐,若按你所说,那历代君王是不是都得去掏下水道了?”

徐慎言冷哼一声坐下道:“你看看,一个好好的太子殿下,被你弄的满是污浊,这岂是读书人做的事?”

“读书人?该做什么事?”

“读书人,当手不释卷,学而不倦,在圣贤书中,找到治世之策!”

他又站起来,背着手慷慨激昂道:“读书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沈黎翻了翻白眼:“大哥,这是我说的。”

徐慎言老脸上有些微微泛红,他自然知道此句的出处,只是此句说的太好了,简直就是天下读书人的宗旨,他义正严词道:“你既然知道这个道理,怎么还带着殿下做如此愚蠢的事情!”

“那是你们。”

他倒了杯茶笑道:“还有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什么。”

“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他把玩着茶杯:“你们读书人,与太子读书不同,他不需要死记硬背那些骈文诗句,他也不参加科举,你培养的,不是一个只会读书的皇帝,而是了解民生,有自己决断的皇帝。”

“荒谬!”

徐慎言鼻子都气歪了,这下面一句,险些摧毁他的信仰,什么卖与帝王家,我读书,那是为了天下而读。

实际上,读书,都是为了科举,然后做官,这些都是天下学子的目标,只是他们不敢这么说而已。

“想必,你带着太子经商,也是真的吧?”

“真的。”

沈黎耸耸肩:“太子经商,可以更好的了解物价,太子管理工厂,可以学习管理知识,这有何不可?”

“商人逐利,忘却本性,乃是最为卑贱的一类人,你竟然敢带着太子经商!”

徐慎言大怒:“还有,这里满是污垢,乃是贱民聚集地,且鱼龙混杂,到处都是流氓地痞,若是太子殿下出了问题,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杀了我呗。”

沈黎滚刀肉一般的德行,更加火上浇油,徐慎言感觉自己头发都快竖起来了:“你等着,老夫回去便要参你一本!”

“参吧参吧,整个朝堂都想着参我,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行,你等着!”

徐慎言如流氓地痞一般放着狠话,看了一眼姜尤,随后冷哼一声,挥袖推开房门。

等出了屋子,远处有人围观,他不屑的看着几个衣衫褴褛的青年:“流氓!地痞!”

众人知道这是个大官,也不敢反驳他,只能在心里默默的骂着他。

这些贫民,也没念过什么书,骂的也不文雅,翻来覆去就一句草拟吗。

等徐慎言走远,姜尤苦着脸看向沈黎:“这下是完了,父皇在我的事情上,最是信任徐先生,只要他开口讲出其中厉害,我们必须要回去了。”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无妨,有我呢。”

随后他一脸无所谓的看着徐慎言离去的方向,只是他搞不懂,徐慎言到底是真的担心太子前途,还是担心自己与太子厮混在一起,感情太好,将来没有他的位置。

或者说,徐慎言已经半个月没有教太子读书了,心里会不会觉得时间长了,陛下会让自己顶替他的位置?

实际上此事完全不用担心。

沈黎知道自己的斤两,他虽然来自现代,见识比这些人广阔,但论这些古文知识,他是绝对比不过这些老学究的,太子必须要学习那些古文,否则将来连奏折都看不懂,那不玩笑大了吗,徐慎言是自己替代不了的。

有时候他也会感叹,幸好自己没有穿越到几年前。

这要是穿越回高考的时候,该考不上清北的,还是考不上,这是学习能力的问题。

徐慎言心中愤愤不平,出了半山坊,便让轿夫抬他去皇宫,他必定要参沈黎一本,让太子殿下与这些地痞无赖还有扒手混在一起,成何体统?

皇家的脸面都让他丢尽了。

只是,他一看向自己的腰间,顿时皱着眉头。

他的玉,没了。

不用想,一定是那几个刁民干的好事。

这下,他对这里更没什么好感了,旋即他打道回府,参沈黎,没有本怎么行呢?

于是乎,他连夜写了十几条沈黎的罪状,仿佛沈黎罪大恶极,该凌迟处死一般。

半山坊的改造还在继续,沈黎接着拆他的房子,而太子姜尤接着掏他的下水道。

下水道虽然臭,但姜尤干的热火朝天。

这里相当于他的封地,看着自己的子民水深火热,他心里也很是过意不去,现在这里的生活虽然辛苦一些,但无比充实,每日看到那些百姓发自内心的感谢自己,他内心充满成就感。

这是斗蛐蛐所给不了的成就感。

沈黎也看在眼中,将自己的改造想法毫无保留告诉他,他也想看看,自己教授的太子殿下,是不是个可塑之才。

现在看来,这位太子殿下,本性不坏。

翌日一早,他被贺元坝用马车拉到皇宫门前,又要开始了早朝。

从他一入大殿后,众人鄙夷的目光,他便知道,徐慎言这是打算搞事情了。

第278章:半山坊赌约 “陛下,臣有本要奏,臣要参太子少师沈黎,此人目无王法,将太子送到半山坊,做贫民所做的脏活累活!”

徐慎言看起来精神不佳,顶着两个熊猫眼,应该是昨晚气的一夜没睡好觉,他说话时脸上一鼓一鼓的,带动胡子也一起跳动:“堂堂太子殿下,乃是国本,他学的,应该是圣人之言,治世之道,而不是与屎尿屁打交道!”

半山坊内多有锦衣卫的人混入其中,目的,就是为了监视太子姜尤的动向,还有保护他的作用,所以姜尤的一举一动,都在姜承龙的眼中。

下面的人议论纷纷,几个人义愤填膺,大有沈黎乃是天大奸臣之意,该斩。

他眼珠微动,想了想看向沈黎:“沈黎,你说说看。”

沈黎拱手道:“陛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个明君,必须了解天下百姓疾苦,才能拿出方案替百姓解决问题,若是如金丝雀一般,圈养在笼中,不体会世间百姓的辛苦,怎能做好一个皇帝陛下?”

“放肆,纯属妖言惑众!”

礼部侍郎韩攸之大怒反驳道:“历代皇帝,有几个如太子殿下一般?去下水道掏那些贱民的粪便?若如你所说,掏粪便便能成为明君,那要圣贤书有何用?大家都去掏粪算了!”

龙椅上的姜承龙嘴角微微扬起,这韩攸之乃是礼部尚书韩轻尧的亲侄子,现在整个礼部,十个人有六个是韩家的人,正愁没地方开刀呢,你一个侍郎,也敢跑出来闹事。

要想整治朝堂官场情况,就必须从下到上慢慢剔除一部分的人。

沈黎哂笑道:“这位,应该就是礼部侍郎,韩攸之吧?”

“正是,你想怎地?”

韩攸之冷哼一声:“以我之见,你不过是个沽名钓誉之徒,圣人之道你学了多少?就敢让太子殿下摒弃圣贤书?这是捡了芝麻丢西瓜行为!”

“韩大人,请问,圣贤书里有写怎么让百姓吃饱饭吗?圣贤书里有写怎么让一地百姓安居乐业吗?”

他耸耸肩:“你韩攸之成天圣人口号喊的震天响,也没见你有什么治世才能。”

“我乃礼部侍郎,不是治理地方的地方官!”

韩攸之怒道:“你不要偷换概念!”

姜承龙摸着下巴笑了:“既然,大家在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之间争论不休,那便比比看吧。”

沈黎眉头微皱,陛下这是打算搞事情了。

皇帝陛下明明知道自己将仙平县治理的不错,也是因此招他进京,却还让韩攸之这个书呆子与自己比。

若只是为了打击文官气焰,大可不必如此,只需让他们去仙平县看看即可,如此大费周章,特意搞出两个地方来比拼,说明陛下准备找个理由动人了。

他连忙附和道:“陛下所言极是,韩攸之,我想你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是不敢比的吧?”

他特意激将,也是为了顺水推舟。

果然,韩攸之怒道:“胡说,我熟读圣贤之道,定然比你这乡野村夫有见识,我一定能治理一坊之地!”

姜承龙赞许的看了沈黎一眼:“那好,韩攸之便去治理安昌坊,这安昌坊的条件,肯定要比半山坊要好很多的吧,你比他晚半个月治理,给你找个好一点的地方,治理起来也没那么麻烦。”

“不必!”

韩攸之听着陛下的话,感觉这是看不起自己啊,他忙拱手道:“京中还有几处与半山坊差不多的地方,臣愿选择丰登坊!”

这丰登坊,比起半山坊也不遑多让,不过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西,两座坊都是极为贫苦之地,韩攸之也想证明自己有多能干,便立下军令状道:“陛下,臣若治理不好丰登坊,愿意受责罚!”

“好!那便一言为定!”

沈黎微笑道:“期限为一个月,若是半山坊不如丰登坊,臣也愿以死谢罪!”

韩攸之微微皱眉,这是将自己的脑袋搭上去玩啊。

但看着周围人纷纷赞许的看向他,他发怵的心里顿时信心倍增,整个朝堂的文官都偏向我,你拿什么跟我斗?

你沈黎的脑袋,是砍定了!

没有人会觉得读圣贤书的韩攸之会不如泥腿子沈黎,而且朝中有地方官升任上来的,对于治理经验十足,所以他赢定了。

他冷笑的看向沈黎:“一言为定!”

一旁的秦补拙却将眉头皱成一个疙瘩。

他在朝中这么多年,一路从一个无名小卒爬到首辅的位置,是有很大的政治嗅觉的。

看似是沈黎张狂之下促成了赌约,实际上是皇帝陛下的意思。

沈黎与太子已经绑到一条船上了,陛下会让太子殿下输?太子殿下要是输了,将来有何颜面在朝堂上立足?

所以,沈黎赢定了,即便从现在开始,沈黎回家睡大觉,一个月后,半山坊依旧会赢。

看来陛下准备杀杀韩家的气焰了。

他默默的闭上了眼睛,四大家族也并不是同气连枝,韩家倒了,那秦家可以拿到更多的资源。

此事,不关老夫的鸟事。

他一言不发,反倒是十分赞赏的看戏韩轻尧的侄子韩攸之,意思是你要“发达”了。

韩攸之更加得意。

下朝之后,韩攸之在众人的一片祝贺声中,前往丰登坊。

在他看来,想要改造好丰登坊,必须依照圣人之言。

圣人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所以这第一点,便是要改变那些贫民的思想。

那些卑贱的贫民,平日里偷鸡摸狗,溜门撬锁,必须严令杜绝。

他挑选了数篇文章,在丰登坊大修学堂,将那些百姓强行纳入学堂,勒令每个人都必须会背这些文章。

他要让礼义廉耻的思想,充满这些人的脑袋里。

然后治理起来要方便许多。

当沈黎听到姜尤提起丰登坊内的情况时,差点没笑喷出来。

姜尤皱着眉头奇怪道:“你笑什么?”

“丰登坊内的百姓也当真可怜,遇到这么一个傻叉管理。”

沈黎笑着摇摇头道:“他要的,只是杜绝偷抢东西的,那人家不是活不下去了,谁会跑去偷抢呢?”

“还有,那些人连饭都吃不饱,还得背书,真他娘的造孽啊。”

姜尤恍然拍着脑袋:“对啊,饭都吃不饱还得背书,这谁受得了?”

“行了,我还以为他有多大的能耐呢,看来也就这样了。”

沈黎耸耸肩:“咱们得加快进度了,一个月之内,要将半山坊弄好,而且一个月后,我得回家一趟了。”

“回家做什么?”

“我老婆要生了。”

……

第279章:剧烈爆炸 论治理一地,全天下莫过于沈黎最有经验。

由他指导,姜尤来行动,配合的到还算是完美。

这些日子,沈黎出的一些小点子,让姜尤对他愈发敬佩,而且越来越黏着沈黎,不仅仅是听沈黎将一些古怪的故事,还有一些好点子。

而沈黎见有个人如苗欢盈一般喜欢替自己做事,也乐得清闲,每日逗弄逗弄小新,再就是在半山坊四处视察视察。

赌约之后的第三天,姜尤就有些灰头土脸的跑过来寻安慰。

看他一脸挫败,沈黎奇怪的询问:“怎么了?”

“东西被人偷了。”

姜尤气的咬牙切齿道:“这几日,半山坊内多了一百多人,都是一些地痞无赖,平日里点头哈腰,暗地里男盗女娼,偷鸡摸狗!这不,工地上的一些锄头铁锹等用具,昨晚丢了个精光!”

“大哥,这些吃饭的家伙,那些工人都不带回去的吗?”

沈黎捂着脸:“你明知道这里鱼龙混杂,还不做好防盗处理,丢了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之前从来没丢过,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为了他们的生活着想,所以从未动过工地上的任何东西,就连之前建造酒坊的地方,没人守都没少过一块木料,怎么这两日,倒成了这种样子?”

姜尤气鼓鼓的坐下来端着茶杯,一饮而尽。

这些半山坊当地百姓,大多都是吃不起饭的贫民,条件比当初沈黎所在的杨柳巷要穷苦几倍,家家户户都揭不开锅,但是这并不代表这里没有地痞无赖。

可是这些地痞无赖也知道,他们是来改造贫民区的贵人,而且尤大善人每日还发放包子给他们家人填饱肚子,便很少真的偷盗工地上的东西。

反倒是第一个洗手间外面的香皂,经常性的丢失,而且是屡禁不止。

本来这事也是无伤大雅的。

沈黎忽然皱起眉头:“你是说,这两日,来了一百多个泼皮无赖?”

“是啊。”

姜尤一阵头大:“这种人,活着也是浪费粮食,要不找个由头砍了吧?”

沈黎脖子一缩,幸好当初在杨柳巷没遇到这位太子殿下,否则脑袋没了,怎么穿越?

“你这想法,太过偏激了。”

他又想起自己当初将几百泼皮无赖送到越县的情形,那真是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些人,都是人才,除了干活什么都会,一根铁丝能撬一城的锁,而且还能不惊动狗。

现在看来,这些泼皮,不是无缘无故的来到半山坊的。

他劝慰道:“任何人生存世上,都有其独特的理由,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即便是泼皮,也不是十恶不赦之人,只要加以引导,便能让他们走上正途,你知道小偷为什么这么多吗?”

姜尤摇头道:“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游手好闲吗?”

“游手好闲是个理由,但不是所有人的理由。”

沈黎背着手解释道:“若是人人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若是老板不压榨他们,谁不愿意努力工作买车买房呢?成天被人指指点点,谁受得了?谁不愿意通过努力清白获得报酬,用来生活啊。”

“有些道理,但这世上,也不乏那种真正无可救药的人。”

“送入军中加以改造,再看看他们的情况。”

“那现在这一百泼皮怎么办?”

他看向姜尤,又看向丰登坊的方向:“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那些人,应该都是丰登坊驱逐出来的人。”

“混账东西,治理地方就是将底层人员彻底赶出去吗?”

姜尤有些不忿道:“我现在就回去将此事告知父皇!”

“没那个必要。”

沈黎耸耸肩:“你先抓两个过来审问一下吧。”

说罢,他便出门前往丰登坊查探情况。

如果不出他所料,韩攸之的做法简单粗暴。

第一,将那些底层泼皮驱逐丰登坊。

第二,带领那些普通百姓上学,强行灌输之乎者也,到时候准备一场考试,谁要是不行,全家被驱逐。

另外,他会利用韩家的人脉,招来一众商家,在丰登坊内开铺子,强行营造一种繁华的景象。

但这种情况,维持不了多久。

他坐着马车,前往丰登坊后,果然看到有人拖家带口,抹着眼泪一脸绝望的从家中出来,然后被官兵丢着行李,强行赶出丰登坊。

“这韩攸之,还真不是个东西。”

虽然这种方法下作,但真实有效。

一个地方要想繁华起来,就必须要有大量的高质量人类。

虽然韩攸之礼部侍郎的位置不一定有人巴结,但韩家公子这个身份,绝对有人巴结。

在人群中,沈黎甚至还看到了礼部尚书韩轻尧的儿子,韩子贵。

自从上次自己没有理他之后,他中途找了几次,见自己还没理他,便将那件事放下来了。

可能他觉得自己没打算弄他,便慢慢放下心来。

韩子贵拉着一众狐朋狗友,打算在此地盘下一个酒楼来,也算是撑撑兄弟的场子。

而丰登坊内,经常有轿子出入,都是一些达官贵人。

还有一些巴结韩家的商人,他们都是从韩家手中拿粮,然后四处售卖的,只要韩家稍微暗示一下,他们一窝蜂的挤进丰登坊。

哪怕是租个空仓库,他们也得将丰登坊给占满。

各处,朗朗书声传来,街道两边,多有亭子建立,里面三两读书人吟诗作对,好不高雅。

沈黎深吸一口气。

这种繁华景象,若是陛下贸然前来,怕是会觉得这里真是人间仙境。

可自己也不差,他们这种繁华景象,无异于空中阁楼,没有底层支撑,迟早会崩盘的。

那些穷苦百姓,在官兵的告知下,听说半山坊内比较好,纷纷转向半山坊。

这也是那些泼皮的由来。

他拉上马车帘子,虽然有些生气韩攸之的行为,但这些难民还是要安顿下来的。

官场沆瀣一气,即便是这些难民去报官,那些状纸也到不了陛下面前,陛下也不知道韩攸之干了什么好事。

即便是沈黎替难民打官司,韩攸之也会找理由。

有那磨嘴皮子的功夫,还不如直接将难民接手,到时候摆他一道。

马车在路上行驶着,刚出丰登坊,远处一阵剧烈的爆炸声传来,炸开了三月的烟雨。

他瞪大眼睛,这声音,明明就是火药!

第280章:元凶浮现 沈黎满脸震惊,不可置信的看着远方。

这个世界,难不成还有第二个人会制造火药?

不会吧?

他忙对外面驾车的贺元坝喊道:“赶紧朝着爆炸方向赶去。”

贺元坝安抚了一下受惊的马匹,然后匆忙驾着车赶过去。

很显然,顺天城中百姓也没听过这种剧烈的爆炸声,各个以为是天公发怒,有的甚至当场跪下来,祈求上天的原谅。

皇宫中虽然离得较远,但也听的真切,虽然没感受到爆炸当场那种剧烈的震动,但那种由远而近的爆炸声,仍有些震撼人心。

于是乎,锦衣卫、东厂、西厂三家人员快速出动,目的地方向,是户部侍郎晋才的家中。

一时间,京中各方势力震动,纷纷派出自己的斥候。

刺客,晋才家中甚是凄惨。

木质房子浓烟滚滚,家丁死伤无数,哀嚎惨叫声不绝于耳。

等沈黎赶到现场时,周围百姓唏嘘不已。

“太惨了,这晋侍郎一家,应该是得罪了老天爷,这不,家中炸了,家中后院一些女眷死伤无数啊。”

“死伤无数?不对吧,晋侍郎这么多年,貌似只有秦灵茹一个夫人吧?据说这秦灵茹是秦首辅的女儿,那管晋大人可严着呢!”

“反正他们家的后院被老天爷炸了,也真够惨的,刚开始我都看到几个胳膊飞到天上了,都是女人的。”

“啧啧啧,这晋侍郎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

……

晋府大门前,晋才灰头土脸,失魂落魄的坐在大门前,再也没有朝堂之上的倨傲。

见到锦衣卫的万江楼前来,他犹如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连忙抓住万江楼的胳膊:“万大人,求你为我做主啊!”

万江楼看着后院浓烟滚滚,伸手招呼几个手下进去灭火,然后皱着眉头道:“晋大人,这是……”

“疯子!我遇到了个女疯子!”

晋才惊恐的看着远方:“我家后院,就是出自那女疯子的手笔!”

万江楼不明所以,拉着他进去进行详谈。

而沈黎坐在远处的马车上,摇摇头,他也没有势力可以打探消息,这种事情官家一封锁,他根本没机会了解。

而且炸的是晋才后院,鬼知道是不是他自己搞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脱离秦家二小姐的掌控。

毕竟谁都知道,中年男人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老婆。

现在的晋才看起来挺惨的,鬼知道他心里有多高兴。

没戏可看,他顿时也失了兴致,然后招呼贺元坝回半山坊。

他刚没走多远,忽然帘子一掀,一个人影冲进马车。

他正打算叫人时,却看清来人的样子。

这不是霍十娘吗?

他瞪大眼睛,脑海中忽然想起霍十娘与晋才相好的事情。

哦对了,还有火药,难怪这里会有火药爆炸,肯定是霍十娘从仙平偷出来的。

他不可置信的指着晋才家中的方向:“这是你干的?”

霍十娘撅着小嘴,一副高冷的样子。

“牛批。”

他颇有些无语,这女人,当真恐怖。

得不到就毁掉,这种爆炸程度,晋才他老婆绝对连灰尘都没有了。

这尼玛,还好老子没在外面惹下风流债,这也太恐怖了。

难不成她是为了炸死晋才的老婆,然后自己堂而皇之的住进晋府,两人长相厮守?

可霍十娘的话,又让他陷入了疑惑:“便宜那死男人了,他没在家,不然连他一块送走!”

霍十娘咬牙切齿:“狗东西,杀了他都太便宜他了!”

“你,为什么连晋才都想杀?”

沈黎弱弱的问道:“他不应该是你的相好的吗?”

他现在一点都不替刘齐惋惜了,介尼玛,这女的搁现代,绝对是那种分手泼硫酸的主。

“关你屁事?”

“呃……”

他沉吟一番:“是不是晋才知道你要杀他,这次的爆炸,他也知道是你搞出来的,只是他不在家,逃过一劫?”

“是。”

“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得出城了。”

沈黎一本正经道:“现在的你,对于晋才来说,无疑是悬在脑袋上的一把刀,所以锦衣卫到场后,他会第一时间将你的画像交给锦衣卫,然后全城搜捕,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顺天城中戒备十分森严。”

“晋才还没杀,我不走。”

霍十娘恶狠狠的说道:“这负心汉,必须死在我的刀下。”

“你们现在不应该你侬我侬的吗?他来一句好妹妹你真好,你一句好哥哥你真猛……”

哐!!!

她手中的开·山·刀斜插在马车车厢内,差点砍到沈黎的脖子。

“你再阴阳怪气的,休怪老娘不客气!”

“得得得,不说了。”

沈黎发怵的缩着脖子,尽量离那散发着寒芒的刀远一些:“真的,你听我一句劝,等过一段风头不紧了,你再回来杀他,你现在执意杀他,很有可能将你自己搭进去。”

“而且你想过没有,你第一次刺杀失败,晋才会不会找东西厂的高手在家中掠阵,等待你的到来?你贸然前往,迎接你的,就是天罗地网。”

霍十娘抽回刀,一脸执拗:“我不管,我一定要杀了他!”

沈黎一脸无奈,这女土匪他也说不动,现在能找的,只有她的师父,老道士。

他招呼贺元坝道:“先回家再说。”

将霍十娘藏在家中,那绝对是不行的。

无论是东西厂还是锦衣卫,在城中各处都有自己的暗探,可能是小贩,也有可能是渔夫,更有可能是谁家的小妾,所以将霍十娘藏在家中,不出半个时辰,他们绝对会发现。

最好的办法,还是将霍十娘送走。

可偏偏现在霍十娘不见兔子不撒鹰,杀不了晋才她不愿意走。

妙龄少女为何对情夫一家痛下杀手?是道德的缺失还是人性的沦丧?沈黎想不通。

可能是晋才这比,吃干净了想抹抹嘴开溜,惹恼了霍十娘吧。

呸,渣男!

很快,马车回到城南家中。

老道士一脸淡定:“我辈习武之人,讲究念头通达,念头不通,修炼还有入魔的危险,去吧,杀吧。”

沈黎目瞪狗呆:“你们这都是什么人啊!”

“放心,我马上就走,绝不牵连到你。”

……

第281章:藏身之所 霍十娘也不傻,她自然知道炸了晋才的家,势必引来朝廷鹰犬的追踪,而且晋才知道自己小命难保,自然会不顾一切的寻求帮助,一次杀不掉他,下次想杀他就更难了。

毕竟户部侍郎的官位,可不小。

尤其晋才还是秦补拙的女婿,女儿被炸的连个毛都没有了,秦补拙这要不拿住凶手,外面的人怎么看他?

所以接下来一段时间,晋才身边的护卫将会前所未有的森严。

只是,不知道晋才会怎么跟他老丈人秦补拙解释这件事。

难不成实话实说,我在外面有小三了嗷,你女儿就是被小三儿给炸死哒!

恐怕秦补拙先弄死的,就是他了。

沈黎好劝歹劝,怎么也劝不住这师徒俩。

他们理由就一个,习武之人,念头务必通达,否则便有走火入魔的风险,作为一个江湖人,有仇必报是标准做法。

他只能无奈的接受他们的做法。

霍十娘知道自己可能连累到沈黎,这城南小宅子附近人来人往的,她又多次出入沈黎的小宅子,所以很容易暴露。

好在她也没什么行李,随手拎着一个小布包,然后在沈黎面前手一摊:“钱。”

沈黎一脸无奈的从怀中掏出银票,嘟囔道:“我真是欠你的。”

“你欠我的一千万两,不用还了。”

霍十娘背过身,看样子吸了一下鼻子:“用不到了。”

“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直接去半山坊找我。”

对于霍十娘,他还是比较照顾的,一来是因为刘齐,这小子也是自己的小弟,他也挺惋惜的,二来是霍十娘初露锋芒的情报能力,京城本来就是个鱼龙混杂之地,而且以姜承龙目前的安排,只要他做的好,将来绝对会和秦补拙针尖对麦芒,有个情报组织,到时候会舒服很多。

“嗯。”

她难得的没有反驳沈黎,背着包,匆匆上了马车,消失在街头人潮之中。

老道士嘿嘿笑道:“你小子,倒是讲意思。”

“一路走来,大家也算是朋友了,何况我灭了她的山寨,走到今天,我也有一部分责任。”

“你不是想将老夫收入麾下吗?”

他似笑非笑的看向沈黎:“你能弄到几味药材给我治病,老夫以后便跟着你。”

沈黎眼前一亮,这老道士之前可是一品高手啊,几乎无敌于天下,有他做护卫,那可太拉风了吧。

他忙不迭的点头答应:“药材这东西还不好弄吗?简单!”

“一千年份的天山雪莲……”

老道士嘴角缓缓扬起:“就要这一个,其他东西你能在市面上买到。”

一千年份,按现在人的寿命,差不多要十五到二十代人才能保存的下来。

这怎么买?

沈黎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这不是纯属难为人吗?

“你也别丧气,市面上自然见不到这种宝贝,否则老夫早就抢回来了,不过有一个地方可能有这东西。”

老道士悠悠道:“极北之地,最高山脉,那里常年被冰雪覆盖,应该会产出这种雪莲。”

见沈黎有些疑惑,他苦笑道:“那里气温比较低,即便是二品高手,也抗不过半个月,所以,最好是一品高手进入其中寻找药材,这种东西,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存在,否则你以为我能忍着伤病这么多年吗?”

沈黎叹口气:“也是。”

他不是高手,怕是根本进不去那个地方,即便进去,也是冻死了。

这种要求,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随后,他摇摇头:“前辈,我要是有机会去了那里,肯定帮您带回来,但是我这情况您也看到了……”

“嗬,老夫对你根本不报希望。”

老道士背着手走进屋内,看他背影甚是落寞。

他也无奈的摇头,随后上了马车,前往半山坊。

去了半山坊后,姜尤便怒气冲冲的找过来:“这些泼皮,果然是丰登坊赶过来的!韩攸之这狗贼,当真够奸诈,为了赢不择手段。”

在沈黎离去这一段时间里,他抓来数十个地痞,严加拷打,这些泼皮都是欺软怕硬的主,挨了几下之后,便老老实实的将事情原委告知,这才惹得姜尤十分不喜。

沈黎早就知道会是这种情况,这种招,他对定远伯也用过,没想到天道有轮回,终于轮到自己了。

他拍拍姜尤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你不知道,这些泼皮,大多都是好赌之人,平日里坑蒙拐骗,拿到赌坊里挥霍一空,没钱的时候,就又偷鸡摸狗,根本没法教育。”

姜尤义愤填膺的捏着拳头道:“乱世,自然要用重典,这些人,非得抓他个现行,然后当街斩首示众,才能杜绝这种现象发生。”

“你眼里也太容不得沙子了。”

沈黎笑着摇头道:“那你想想,有的泼皮去人家家里偷东西被发现,会是什么后果?”

“什么后果?”

“后果就是这些泼皮想着横竖都是个死,还不如死前拉个垫背的,这样主家也活不了了。”

姜尤若有所思:“你说的有些道理。”

随后他又求助一般的看向沈黎:“那该怎么办?”

这些泼皮,犹如当初沈黎的那帮狐朋狗友们,钱一坨还能浪子回头,可张三那些人,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想让他们浪子回头,简直难如登天。

除非他们人生发生重大变故。

“将这些人,都列入征兵名单,一旦有征兵的过来,便优先将他们送到军中。”

军队这个大环境,迟早会收拾他们。

“平日里,将他们分开,放在各个卫生清理队里,每日清理街道,下水道等等,另外,发布条令,凡是发现偷盗者,抓住之后,进行劳动改造。”

“怎么改造?”

“咱们半山坊现在这么多地方需要拆除重建,这些人你给他上个大枷锁,浑身挂满铃铛,让他们在工地里做事,他们夜晚翻个身都会响个不停,我就不信他们夜晚还敢起来偷东西,另外,工地上要常备巡逻队,周围用栅栏围好,每个人进入都要进行搜身,尤其严查那些泼皮。”

姜尤叹口气:“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对了,咱们半山坊,做什么生意都行,就是不允许地下帮派和赌坊的出现。”

“这个我知道。”

沈黎笑着道:“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

“我总觉得,这些泼皮,可能会惹出大乱子来。”

“嗯,有可能。”

他摸着下巴,笑道:“无妨,那就让他们乱呗,多派些人手巡查便是了,这点小事,不用太过担心了。”

偷东西,那还得有东西让他们偷啊。

整个半山坊就是贫民窟,唯一值钱的银票还在沈黎的身上,即便他们在工地上偷盗,可这个工地不比定远伯的府邸,用的都是一般的木头,拿去贱卖,也就是劈柴的价格,能赚到什么钱?

即便他们想偷,也卖不上价钱,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在工地做工,工价比较高的工地,还能小赚一笔。

只要有钱,建筑就起来的比较快,现在的半山坊,有一半的房子已经放倒,现在正在陆陆续续的重建当中。

而且酒坊已经开始投入使用,近十道工序,相当复杂,每个部门完全分开,作坊内包吃住,如果工人拖家带口的话,每个月需要交一两银子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这个价格相当便宜了,作坊招工标准出现后,立刻引起半山坊中百姓们的哄抢。

一家人一个月,伙食费和住宿费只需一两银子,就相当于后世的两百块钱吃住一个月,不管几个人,只要你能住得下就行。

这种条件,简直就是世上罕有,犹太人见了都落泪。

于是乎,不到半天,酒坊便招收了近七百个青壮劳力。

而且作坊施行打分制度,每个人每天如果完成不了统一的劳动标准,便会被扣分,每个人只有十分,相当于十次机会,如果分数扣完,便要被强行赶出作坊。

有这条制度在,大家都拼命的工作。

实际上,沈黎也是算好了工作量,那蒸馏酒水过程中,一锅酒多长时间蒸馏完,他都是有自己的算计的,如果工人不偷懒,每天几乎下午五点钟就可以下班回去了。

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这在前世的工厂中,也很难找到这种情况。

那些工人甚至下班后,还能和家人去逛逛夜市什么的。

酒坊明面上的老板是姜尤,所有工人都十分感谢姜尤,给了他们这么好的工作环境。

要知道,这个世界,剥削程度堪称恐怖。

就拿佃户来说吧,那些普通百姓替地主种田,每年可以拿到少量的粮食,还有一部分要交税。

每天早上他们三点就要起床下地,而且是没有早餐的,等干到中午,他们有短暂的吃饭时间,如果遇到农忙时节,他们只能在地里吃饭,白居易的《观刈麦》中就有记录,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即便是女人,回去做完饭后,在地里吃过饭之后,也要去地里帮忙。

而小孩子,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便要娶妻生子,下地干活。

如果遇到收成不好的季节,那他们家中有没有余粮,只能选择啃树皮草枝,树皮草枝啃完了,要么逃饥荒,要么就是吃观音土。

观音土这种东西,没有一点营养,极难消化,更恐怖的是,吃下去,拉不出来,只能用手指抠出来。

如果吃多了,人会被活活撑死。

现在好了,有这么一家作坊,简直就是百姓们的天堂,甚至有人散尽家财,托关系找人,也要进这家酒坊。

而作为酒坊老板的姜尤,自然被人尊称为尤大善人。

美酒造出来,自然要拿出去售卖的。

沈黎便在城东头找了一处闹事,让姜尤出面盘下一间店铺,进行了热热闹闹的装修。

四月初,烟雨朦胧,京城中有种江南小镇的美感,人们撑着油纸伞,在街道匆忙前行。

周围不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那是城防军与锦衣卫。

他们,都在找一个人。

霍十娘。

也不知道霍十娘这段时间躲在哪里,就连锦衣卫都抓不住她。

晋才却是急疯了,多拖一天,霍十娘是他小三的事情则更容易被人发现。

若是秦首辅发现他在外面找女人害死了他女儿,他的前途就真的毁了。

这些日子,他每天都睡不好觉,一天要跑几趟锦衣卫衙门。

外人还以为这厮有多么深情呢,实际上他的事情,只有自己和万江楼知道。

万江楼也懒得管他那些破事,刺客自然要抓的。

听说女刺客曾出现在沈黎的家中,他先去沈黎家中搜查一番,随后又去了半山坊。

看着半山坊渐渐改造的愈发美观起来,他感叹了一阵子,随后跟着人来到沈黎的书房。

沈黎翘着二郎腿,笑眯眯的看向万江楼:“万大人,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

万江楼想起那日在鱼肠坊定国公府内的情况,深吸一口气道:“我来,询问你一些事情。”

“万大人请讲。”

“这个女人,叫做霍豆豆,你可认识?”

沈黎不可置否的点点头:“认识。”

现在骗人,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对方既然找上门,肯定有什么绝对的证据了,若是否认,反倒失了身份。

“那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万江楼正襟危坐,接过沈黎递过来的茶:“此女子,企图谋害晋侍郎一家,十分恶劣,秦首辅特意交代,务必将此女尽快捉拿归案。”

沈黎端着茶杯摇头道:“说实话,我也有些日子没见过她了。”

“沈大人若是有此女的消息,请尽快告知,上面很是重视这件事情。”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嘴角缓缓扬起一丝幅度:“晋才此人造孽,人家想杀他很正常,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好市民,上面的事情,我不管,我也管不着。”

万江楼微微皱眉:“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不知道。”

“告辞。”

他猛然起身,沈黎脸色微变。

看来,两人想到同一个地方了。

定国公府。

第282章:一路逃亡 顺天城很大,一个人藏在其中,极难被发现。

可顺天城又很小,小到锦衣卫想找一根针都很容易。

在城防军,东西厂以及锦衣卫的联手下,半个月了,霍十娘还没被抓到,只有一个可能。

霍十娘藏在一个这些人都没去过的地方。

一是皇宫,可皇宫中禁卫森严,就连一只苍蝇都别想混进去。

二来便是鱼肠坊了。

鱼肠坊内,定国公府。

当初沈黎从那里找到《一部兵法》,可得亏了老道士帮忙,而霍十娘是他的徒弟,虽然他嘴上没说什么,但绝对会为霍十娘找一处庇护所。

定国公府内的密室,可是十分隐蔽啊。

整个鱼肠坊,相当于是顺天城内的禁地,一般人没事不会进入,即便是搜查,也不会大规模的派兵进入,“定国公”这三个字,已经是人们心中的禁忌了。

沈黎连忙赶回家中,气喘吁吁的询问老道士:“你是不是将霍十娘藏在萧林焕他家了?”

老道士一怔,随后笑眯眯的说道:“孺子可教,你倒是聪明。”

“可聪明的,不止我一个。”

他叹口气,扶着太师椅坐了下来:“你再要去晚了,你徒弟可就真的没了。”

万江楼三品的实力,外加一大堆的锦衣卫精英,六品的霍十娘即便再凶悍,面对如此阵容,也是插翅难逃。

老道士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脸上郑重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匆匆走出宅子,却被沈黎拦住。

“罢了,我就给你徒弟出个主意吧。”

霍十娘总是在京城内躲藏也不是个办法,如果她不出去,晋才身边的侍卫始终不会松懈下来。

见老道士停住脚步,他缓缓道:“如果,你特意放出消息,让东西厂,锦衣卫,禁军,甚至秦府的人都出马,那晋才身边的护卫,是不是会松懈许多?”

老道士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那个时候,十娘便有了机会?”

“是的,今日朝中休息,晋才应该在家中监工,所以,这是个机会。”

“但愿如此吧。”

计划总是不会赶上变化,不过沈黎说的办法,他可以试试。

现在的晋才,就是霍十娘的心结,不弄死晋才,霍十娘怕是也不会安生。

“对了,能告诉我,他们俩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这简直就是不死不休啊,霍十娘这是想让人家鸡犬不留,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

老道士叹口气:“那兔崽子,知道十娘是山贼,与十娘温存一段时间后,又骗了一万两银子,最后给十娘下药,带来官差捉拿,要不是十娘闻出饭菜里毒药的味道,怕是已经中招了。”

沈黎目瞪狗呆:“这是骗了感情又骗钱,最后还想让她玩完?这事搞得真可怜。”

“行了,别押韵了,老夫先去了。”

他站在门前,叫来万逸楼。

最近万逸楼闲来无事,又有沈黎提供钱财,每日在青楼醉生梦死,流连忘返,整个人看起来都瘦了一圈。

“温柔乡是英雄冢,你再这么嫖下去,迟早嫖垮了身子。”

“你年纪轻轻,懂什么?人家都说了,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明白不?”

万逸楼懒洋洋的倚在门框上:“找我什么事?说。”

沈黎一阵头大,干脆不劝了,他轻咳一声:“你快去鱼肠坊附近看看,跟着霍十娘,看她究竟怎么样了,然后汇报给我。”

“报酬。”

“给你给你。”

他有些不耐烦的从怀中掏出一把银票,也不知道是多少,万逸楼接过银票后,美滋滋的揣入怀中,然后骑马飞奔而去。

必须要给万逸楼找点差事做了,不然这家伙迟早要把身体搞坏。

女人是好,但若是索求无度,迟早会坏了大事。

他坐在家中,小新端来热水,温柔的替他按摩,洗脚。

他眯着眼,很快……

“呃,小新啊,你看看他们都走远了没?”

“走远了呀,少爷怎么了。”

“嗯,我觉得他们至少得两个时辰才能回来。”

他龇着大白牙,朝着小新暧昧的挑了挑眉毛。

小新眼前一亮,连忙从门缝里探出小脑袋四处张望,然后色眯眯的凑过来:“少爷,奴家最近学了几个新招式。”

“你又看小黄书!”

……

……

……

春宵苦短,日高起。

白日宣淫的事情,有种做贼心虚的刺激,两人都心满意足的穿上衣服,外面已经天黑。

外面的万逸楼匆匆跑回来,重重的砸着沈黎的房门:“出事了。”

沈黎连忙走出去,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十娘被抓了,前辈刚刚救出她。”

“那晋才呢?”

“秦府派了三百精兵守卫在晋府附近,还有三个五品高手,十娘一过去,便被打伤,随后老前辈赶到,才力挽狂澜。”

他眉头紧锁:“他们现在去哪里了?”

“城外。”

万逸楼啧啧称奇道:“你不知道,老前辈老当益壮,老而弥坚,一招老汉推车,将城门护卫尽数掀翻,然后带着霍十娘逃之夭夭,不过两人状态都不太好,怕是很快被追上。”

“备车,咱们去十里亭。”

他知道老道士身上有伤,肯定挨不住长途跋涉,到时候绝对会被追上。

武侠高手虽然厉害,但在军队这种国之利器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即便几个士兵打不过他,围也能围死他。

万逸楼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亲自架着马车,送沈黎前往城外。

本来城门宵禁是万万不能开门的,但万逸楼拿着锦衣卫的牌子,城门处也不得不放行。

路上,万逸楼得意洋洋道:“我从锦衣卫出来时,特意偷的锦衣卫腰牌,为了就是通行方便,你看这不是用上了吗?”

“这事你做多了,倒霉的是你大哥。”

“那我再给你送回去?”

马车一路狂奔,可见有人陆陆续续的回来,城中城防军自然不会出城追人,追人的,只有锦衣卫。

东厂不屑这等功劳,而西厂,带头的千户,不敢和万江楼争功劳。

锦衣卫中,还有三十个秦府的精兵,用来护卫晋才。

在外人看来,晋才对秦府二小姐那是一往情深,二小姐被炸的连毛都不剩,他爱妻心切,势要将那狂徒绳之以法,以报杀妻之仇。

夜色如墨,吞噬着外面一切光明。

马车上的火把在风中艰难摇曳,很快便到了十里亭。

那里已经聚集了几十人,将十里亭团团围住。

里面,是身受重伤和精疲力尽的老道士。

第283章:我乃小奴儿 四月的夜风,依旧有些萧瑟,淅沥的小雨落在马车车顶上,婉转悠扬。

沈黎坐在车内,始终没有露面,可那些人,纷纷将目光投过来。

那些士兵身穿铠甲,雨水滴落在铠甲上,更显锃亮。

万江楼看到万逸楼后,便知道车内是谁了。

旁边,晋才歇斯里地的大吼:“杀死她,杀死她!”

亭子内,霍十娘嘴角血迹未干,她冷笑着抹掉嘴角血迹:“狗男人,这么急着杀人灭口,是怕自己的事情败露出去吗?”

“胡说!”

晋才大骂道:“你个不知廉耻的女人,临死前还想倒打一耙!”

车厢内,沈黎默默从怀中掏出一把瓜子,递给万逸楼一部分:“吃不吃?”

万逸楼眼前一亮,接过瓜子,两人坐在车厢内,拉开车帘,兴致勃勃的看着这场人伦好戏。

事到如今,霍十娘自知在劫难逃,只得凄惨一笑:“晋郎,十八岁,你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书生,那时候,我便是一山之主,我何时看不起你?甚至,我甘愿奉献了自己的身子,这么多年,我多方打听你的消息,天南地北,只要有你的消息,我便会马不停蹄的前往,伏牛山到顺天城,一千多里的路程,我走了半个月,换来的,却是一句不知廉耻。”

“放屁!纯属放屁,谁认识你啊?你自己犯贱,还要拉上别人?”

晋才一口浓痰射在地上:“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贱的人!给我上,杀了她!”

周围锦衣卫纷纷看向万江楼,万江楼也想听戏,但不能表现出来,他轻咳一声,绣春刀指着老道士道:“此人,乃是二品高手,现在贸然上去,死伤颇大,再等等。”

霍十娘虽然彪悍,怎么说也是个姑娘,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贱,她也有些忍受不了,可她身受重伤,那贼子又在大量护卫之下,根本杀他不得。

她顿时羞愤道:“晋才,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又何必这么恶毒。”

晋才嗤笑一声:“恶毒?你杀我妻子时,怎么不说恶毒?你个贱妇!”

霍十娘眼角,一行清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此刻她也如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姑娘一般,尽情宣泄自己的委屈:“来到顺天,我找到你了之后,你为什么不直接拒绝我?你为什么还要在城北和我租一间小屋温存半个月?给人希望又给人绝望,你可真是个男人!”

她心如死灰,斜躺在亭子的柱子旁,惨然一笑:“你说,俸禄不高,不够花销,我二话不说便抢了一个大户,一万两银子交给你,你说,家中妻悍,仗着娘家是首辅,便在家中为所欲为,撺掇着我去杀了她,你说,今日为我专程做了一桌好菜,却下了毒!这些,都是你做的,你是人吗?”

众人一听,看向晋才的目光微变。

哦……

原来你家婆娘被炸的毛都不剩,是你撺掇的啊。

晋才感受到他们的目光,心中一慌,这要是说到秦首辅那里,自己不完也得完。

他连忙恶狠狠的骂道:“住嘴,你个贱妇!临死前还在这污蔑人,当真是个贱皮子!”

“你一口一个贱妇,可还记得,五年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听着你讲圣贤书中的故事?”

霍十娘轻叹一声,抹掉眼角的泪痕,她缓缓搀扶起旁边的老道士:“师父,徒儿不孝,连累您了。”

老道士从怀中摸出酒壶,灌了一口道:“师父对不起你才是,没有让你手刃这烂人。”

“无妨,人在做,天在看。”

她凄惨的笑道,随后看向远方,嘴角缓缓扬起:“师父,我想刘齐了。”

“嗯,下辈子再见吧。”

“嗯。”

她缓缓提起沉重的斩·马·刀,用尽最后一丝真气,以气御刀,轻点脚尖,化作一道长虹,直扑晋才。

晋才瞳孔瞬间放大,连忙爆吼道:“保护我!”

秦府那三十人,纷纷围上来。

可下一刻,事情陡然变化。

锦衣卫的所有人,在万江楼的一个眼神下,猛然转身,将屠刀对准了身后的队友。

转眼间,那三十个护卫被干净利落的斩杀殆尽,留下晋才一人撑着油纸伞在雨中凌乱。

晋才还没来得及反应,那硕大的斩·马·刀便砍下他的脑袋,如同皮球一般滚落在一旁。

那颗脑袋上的眼珠暴起,满脸都是不可置信。

锦衣卫为什么会突然反水?他们是想谋反吗?

车厢内,万逸楼“tui”的一声吐掉嘴里的瓜子壳,满脸不解。

沈黎也“tui”了一声,将瓜子收起来道:“晋才,必须要死,你哥没疯。”

在晋才死的一瞬间,他想通了一些事情。

比如,眼看功劳到手,东西两厂为什么突然回去了?

东厂还好,恩宠依旧不减,可西厂呢?最近风雨飘摇,他们最需要一些功劳来证明一下自己,博得陛下的喜爱。

最需要功劳的西厂都回去了,只留下锦衣卫,已经可以看出问题了。

陛下,想让晋才死。

户部侍郎,秦首辅的女婿,将来可是前途无量,不慢慢剥夺这些人,分散秦补拙的权力,姜承龙根本不敢一次性的将秦补拙连根拔起。

所以,皇帝陛下不会管那女飞贼多么可恶,如此良机,不借助女飞贼弄死晋才,简直对不起上天给的大好机会。

两个功劳,暗地里是替陛下铲除这位晋才晋侍郎,明面上可是替秦首辅抓住杀害女儿的凶手,一举两得。

所以,他全都要。

沈黎叹口气,他也没什么修为,老道士看样子气息衰弱,不一定是万江楼的对手,这师徒俩,自己是保不下了。

果然,在霍十娘斩杀晋才后一刻,数十把钢刀架在她的脖子上。

斩杀了晋才,她心中念头通达了许多,即便身入险境,她嘴角也扬起一丝微笑。

万江楼缓缓拔出刀,指着亭子内的老道士大喝道:“给我杀!”

沈黎缓缓闭上眼,长叹一声。

自己没有修为,只能任由悲剧发生。

可下一秒,异变陡起。

“刀下留人,我乃天道宗圣女,小奴儿!”

第284章:万江楼的计划 沈黎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场中出现的大量黑衣人。

这事跟小奴儿又有什么关系?

还有这霍十娘到底是什么背景,这么多人跑来凑热闹?

万江楼一愣,随后一帮黑衣人手持劲弩,箭矢在黑夜中铺天盖地袭来,犹如雨水一般密集。

锦衣卫们猝不及防,大量倒下,二十多个好手,瞬间剩下三五个。

他们快速躲到凉亭后面,其中一人朝着万江楼大喊道:“指挥使大人,快些躲到这里来!”

万江楼意味深长的挑了挑眉毛:“哦……”

黑夜中,仅剩的六个锦衣卫,从柱子后被扔出,瞬间被钉成马蜂窝。

为首的黑衣女子大声道:“本圣女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小奴儿是也,朝廷的鹰犬已经尽数伏诛,走!”

从她们出现,到她们离开,不过半柱香的时间。

沈黎歪着脑袋听着小奴儿的声音,随后看向万逸楼:“这个,不是小奴儿的声音。”

万逸楼也点点头。

他与小奴儿打交道甚多,而且若是真的小奴儿前来救人,唯恐自己身份泄露,怎么还会耀武扬威的报出自己的名号?

原因只有一点,这些,都是万江楼捣的鬼。

很快,现场飞来一道尸体,重重的砸在地上,渐起一阵污水。

从身形上看,这是一具女尸。

万江楼收起绣春刀,从柱子后施施然走出来,他先看向老道士,嘴角缓缓扬起:“前辈,鱼肠坊您放我一马,今日晚辈也还您一命。”

老道士轻咳一声,嘴角渐渐渗出鲜血,看样子旧疾复发,已无再战之力。

而远处地上的霍十娘,刚开始便被万江楼一掌击退,已然受了严重的内伤,此刻如同一个普通人而已。

他背着手,仔细检查地上每一句尸体,待确定所有人都死亡后,才拍拍手,走到沈黎的马车前,用车顶落下来的雨水清洗了一下双手后道:“沈大人,看戏可看够了?”

沈黎双手拢袖,靠在车厢内:“万大人好手段,一箭,三雕。”

“可还是被沈大人看出来了啊。”

万江楼耸耸肩,示意万逸楼下车,现在车厢内,就剩下沈黎与万江楼对坐。

“喝一点,去去寒?”

沈黎从怀中掏出一个酒壶,递给他道:“不仅仅是三雕,还是四雕。”

万江楼笑着接过酒壶,咕嘟大喝几口后擦着嘴道:“说说看。”

“第一,除掉晋才,第二,杀掉女刺客霍十娘,博得秦首辅的欢心,第三,祸水东引,让朝廷的人,注意到天道宗的存在,第四,救下他们师徒,卖给我一个人情。”

沈黎捻着手指:“如果我猜的不错,外面地上的女尸,就是霍十娘的替身。”

“嗯,你倒是聪明,可我放过他们师徒,你的人情,真的有那么值钱吗?”

“当然,很值钱。”

他有些骄傲的扬起下巴:“相信你已经体会过了。”

万江楼点点头:“确实,有些感谢的话,在城中不方便说,你确实算是万某的一个,贵人。”

听到这里,沈黎才彻底松了一口气,万江楼既然说了这话,便说明他没打算真的动自己。

万江楼此人,或许是之前在地位上受过太多委屈,所以现在想拼命的往上爬,爬到百官对他尊敬,爬到百官对他闻风丧胆,这可能是一种病态的心理,想将之前所有的委屈,统统报复回来。

所以他的眼中,只有利益。

拿了沈黎,这不痛不痒的罪名,不足以让他快速升迁,他要的,就是搞掉一个大大的反贼,让他的地位无比稳固,同时,他还要培养一些对朝廷不利的人出来,让陛下如坐针毡,这样他这条走狗,才不会被烹。

沈黎拿着酒壶,轻叹一声,小奴儿一伙人,怕是在顺天彻底无立足之地了。

这口大黑锅,彻底让天道宗与锦衣卫划开界限,以后便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万江楼此人,不是敌人,更不是朋友,多年的特务生活,早已让他成为一个权力的机器,或许万逸楼对他来说,是唯一的亲情所在吧。

“你,要怎么回去?”

他耸耸肩:“抬回去。”

说罢,他从怀中拿出一把箭矢,其中一部分丢给沈黎:“别插致命伤啊!”

沈黎摸着冷冰冰的箭矢,突然明白他这是打算苦肉计了。

“行了,难得给你一个公报私仇的机会,来呗。”

万江楼率先出手,直接几根箭矢插在身体各处,他闷哼一声,看样子很是疼痛。

沈黎苦笑一声:“对不住了。”

随后,两人合伙之下,将万江楼插成了刺猬一样。

接着,万江楼一掌打在自己胸口。

车厢外,一道真气穿透车厢,在空中震散一片雨水。

老道士与万逸楼面面相觑,随后万逸楼一脸紧张的冲向马车。

看到的,是完好无损的沈黎,还有刺猬一般的万江楼。

突然,万江楼脸色一阵潮红,一口鲜血喷出来。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双手,想不通为何自己气血翻腾的如此厉害。

“是春药。”

沈黎有些不好意思道:“出门在外,不得不防。”

气血翻涌的情况下,再挨了一掌,换来的伤势,是超级加倍。

万江楼瞪大眼睛,满眼都是憋屈,随后眼珠一番,直挺挺的晕过去了。

“他没事。”

沈黎看向万逸楼笑道:“帮我将他丢在外面。”

“你觉得,我会照做吗?”

万逸楼眼中微微有怒火闪过,这可是他大哥,沈黎才和他认识多久。

“你觉得仅凭一点点春药,我能弄的他满身都是箭吗?”

沈黎白了他一眼,然后撑开油纸伞,朝着霍十娘走过去。

“拿着。”

霍十娘难得听话,将伞柄接下,随后,沈黎将她拦腰抱起,送入车厢中。

万逸楼似乎是明白了什么,将万江楼搬下马车,摆了一个比较好看的姿势后,从万江楼的怀中摸出一个响箭。

等沈黎将老道士也扶上马车后,他又将原地的女尸摆放好,并留下了霍十娘的斩·马·刀。

马车在雨夜缓缓朝西而行,一个漂亮的烟花在城外升空。

城中,锦衣卫同知沈寒整理队伍,一队锦衣卫快速出城,马蹄悠扬,踏亮了城内的灯火。

第285章:红灰城中 “沈黎。”

车厢内一阵沉默后,霍十娘缓缓开了口:“你,为什么救我们?”

“我们并没有那么深的关系,对么。”

沈黎耸耸肩:“咱们好歹也是仙平一路走来的故人,还不够吗?”

说着,他从车厢内拿出一壶没有下药的酒,递给老道士。

老道士也不含糊,直接接下酒水,那么多情都承了,还怕一壶酒?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笔账,霍十娘虽然表面看起来彪悍,但心细如发,花沈黎的每一笔钱她都记着的,如果师父的酒水也折现的话,那她们师徒俩,现在已经花了沈黎近四万两银子了。

这么多钱,够很多普通家庭使用了。

她苦笑摇摇头道:“你是个商人,商人逐利,很正常。”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一点小私心的,尤其知道前辈是二品高手之后,我更加坚定跟你们打好关系的想法,毕竟有个二品高手在旁边,不管是不是护卫,都很有安全感的吧。”

沈黎笑道:“还有你,我想你的情报组织,应该很大了吧?”

霍十娘点点头:“一些开销大的地方,我都没弄,只是为了找人才弄的这么一个组织。”

“我很感兴趣,甚至我想等你身体恢复后,留下来帮我打造一个天下第一的情报组织,我要任何地方的任何消息,甚至皇宫之中,皇帝陛下干了什么我都想知道,钱不是问题。”

“你有些天真。”

她脸色惨白,发丝凌乱,靠在车厢上随意将耷拉在俏脸上的发丝别在脑后,然后解释道:“有些地方的人,是钱买不来的。”

“我知道,所以我也一直没打算用钱收买你,直到现在,你如果不想帮我,我也没有任何想法,人各有志,我不会记恨你,你回仙平也可以的。”

“我这下半生,无欲无求,再不做点事,怕是要无聊死。”

霍十娘苦笑一声,一个狗男人,让她看透世间感情,若是,若是刘齐回来的话,她的心,才有可能复原吧。

可传说中的归墟古国,那可是在海上。

古文中有记载,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吴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有甘山者,甘水出焉,生甘渊。

意思是东海之外有个大海沟,是少昊氏建国的地方,少昊在这里抚养黑帝颛顼长大,黑帝颛顼在这里丢了他的琴。

更有传闻说,归墟古国在海上,每年有几万亿吨的水流入其中,而归墟古国的入口,则是海上的一处入水口,其中的吸力可以摧毁任何木质船只,进去之后,除非通天之能,否则根本不可能走出来。

但归墟古国内有一圣池,凡人进入其中,经脉尽数被打通,且拓宽到一品之上,接下来的修炼事半功倍,还有人说,圣池的水泡过之后,便能长生不老。

传说往往不可信,如果刘齐真的去海上找归墟古国了,那大概率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她吸吸鼻子,算是默认了沈黎的请求:“等我恢复了身体,便来操办这些事情吧。”

“多谢。”

沈黎郑重的抱拳道:“时间你定。”

“但这次,你可不能再欠我钱了。”

听着她半开玩笑的话语,他也笑道:“整个仙平建立好了之后,你想用钱,便可以随意去拿。”

淅沥沥的小雨下了一夜,路上泥泞,山路又难行,一夜过去,才走了三十里地,到达顺天城附近的一座小土城,红灰城。

红灰城取名自它的城墙,此处盛产红泥,就连城墙上,也覆满红泥,用来保护城墙。

盛产红泥的地方,咸鸭蛋自然是土特产,官家掌控盐铁,这细盐自然卖到天价,至于粗盐,里面蕴含杂质颇多,食多了还会死人,所以这粗盐的价格并不是十分昂贵,一般都是七十文一两。

穷苦人家,只能买上一块粗盐,若是在地里干活汗水流失较多,才会在菜里加上一点点粗盐,平日里是吃不到盐的。

像沈黎这种有钱人,自然实现了细盐自由。

到了红灰城,四人找了一处客栈,将两个伤员安置好了之后,万逸楼决定好人做到底,便替霍十娘治疗内伤。

至于老道士,他可不敢替他治疗内伤。

低修为的替高修为的治疗内伤,一个不好,高修为的体内经脉自动运转,将低修为体内真气尽数抽走。

无奈,沈黎只能去药铺抓了一些药材,在客栈后厨煮好送来。

客栈中人来人往,不时有客人进入其中,摘掉脑袋上防雨的斗笠,跺掉脚上的烂泥,然后要上一碗黄酒驱寒。

有稍微有钱一些的客人,会花钱买上一个咸鸭蛋,充当下酒菜,至于再穷一些的,只能买点咸蛋壳,放在嘴里啜两下,尝个味道。

沈黎站在窗边,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心里不禁一阵犯愁。

如今,这些普通百姓,已经没有几个人能买得起大米了,甚至连糟糠都吃不起。

这个时节,佃户才刚刚沤起谷种,还没等秧苗长起,便要被饿死了。

谷物种植工序比较多,先要沤谷种,然后撒谷种,待谷种长成秧苗,再移植到其他田地里,进行栽秧,让秧苗的距离排开,能更好的吸收土地的营养,最后随着秧苗的逐渐成长,才能长成稻谷,再进行收割。

整个过程,长达三个多月,这三个月内,他们本来就没有余粮,这下就更惨了。

至于小麦,虽然要比谷物的周期短一些,但有上面的地主剥削,还是留不住什么余粮的。

现在的穷苦百姓,只能吃一些草根,树皮了,家里兄弟姐妹多的,可能去年留了些余粮,现在可以和糟糠混合一起吃。

那些城中没有田地的百姓,就真的只能活活饿死了。

午时,他下楼要了几碗米饭,倒真的吓了掌柜一跳,现在能吃起米饭的人,真是有钱人了。

等结账的时候,沈黎倒是吓了一跳,一碗米饭,十六两银子!

“掌柜的,你这一碗饭十六两银子,你这碗是金子做的,还是米是金子做的?”

掌柜苦笑一声:“官人有所不知啊,您嫌贵我还嫌贵呢,现在这粮价,已经涨到八十两一斤了,小店这还没多收您什么钱呢,您这一碗米饭,用了二两米,算下来刚好是十六两一碗啊。”

客栈不是不赚钱,他们赚了一些少量的钱财,说是一碗米饭有二两米,实际上可能至于一两半的样子。

十六两,按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三千二百块钱。

三千二百块钱一碗的米饭,谁见过?

沈黎暗自咂舌,怪不得姜承龙这么恨那些贵族集团了,这是把人往死里逼啊,这玩意搞多了,下面不造反才有了鬼。

午后,万逸楼精疲力竭的从霍十娘的房间走出来,现在的霍十娘,脸色也好看了许多,沈黎给她要了一份米粥,她喝完之后沉沉的睡下去。

而万逸楼,狂干了三碗大米饭,又叫了几份肘子与鹿肉,这才填饱肚子。

他舒服的摸着肚子,叫来小二:“我问你,你知道这红灰城内,有几家青楼吗?”

小二笑呵呵的说道:“回客官,咱们这红灰城啊,有三家比较大的青楼,有清水楼,有思君坊,还有一家春丽苑。”

沈黎在一旁白了他一眼:“你这刚出来,就又想着去嫖,当心被女人掏空了身子。”

“无妨,本公子身强力壮,一夜御十女都不在话下,你休要阔噪,本公子去也。”

他学着一副文绉绉的样子,阔步出了门,惹得沈黎一阵无语。

刚好,昨日给了他一些钱,几万两银子,今日便迫不及待的跑去青楼消费。

据这货所说,以后没事了,他要走遍整个大渝,嫖遍大渝的所有青楼。

当真是好志气。

……

京城之中,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身受重伤,“奄奄一息”,震惊朝野。

听闻对方还有一个一品高手坐镇,所有人都见怪不怪了。

一品高手,那已经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了,收拾他一个万江楼,那还不是轻松拿捏吗?

只是皇帝陛下姜承龙有些紧张了。

一品高手出现在京城,这尼玛可太恐怖了,他不会要谋反吧?

听说还有一方势力参与,他查看了一下天道宗资料后,郑重的做出评价:“乱臣贼子。”

意思便是可以直接杀了,东厂的人快速出动,接过在藏书阁扑了个空。

小奴儿一行人得知万江楼给自己安了个大锅后,还没等消息出来,便匆匆离开了京城,算是铩羽而归。

青楼藏书阁私藏谋反人员,幕后老板自然也逃不脱。

令许多人意外的是,这藏书阁的幕后老板,竟是多年浪迹花丛中的盛贤王,二王爷姜承武。

听说藏书阁内的花魁居然是反贼,这位盛贤王在家中吓的尿了裤子。

据说,只是据说,这藏书阁,还有四皇子姜魁的一部分股份。

皇帝姜承龙将两人叫入御书房,询问开办青楼的来由后,不禁苦笑不得。

理由是朝廷给的银子太少了,一个王爷,一个皇子,根本就不够用的,这才想到开办青楼,但这种名声传出去很难听,只能作为幕后收钱老板。

对于两个喜好烟花场所的皇室中人,一年两万两银子还真的不太够。

即便这个数目是其他官员的几倍几十倍,那也不够。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烂泥扶不上墙,指望他们谋反,根本不可能,而且四皇子姜魁要是想做皇帝,只需一言,便可以做太子,根本没那个动机。

盛贤王姜承武虽然是自己的亲弟弟,但自由便对权力没有感觉,整日游荡在花丛中,自己的儿子姜魁简直和他是一个模子出来的,都喜欢女人的躯体。

而且盛贤王姜承武,连年的纵欲,导致他失去了生育能力,对于臭味相投的姜魁,那可真是视如己出,有什么好玩的,都要叫上姜魁一起,他们俩凑合一起开青楼,不奇怪。

姜承龙哭笑不得将两人臭骂一顿,然后赶出皇宫。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在经历一夜的手术治疗后,终于取出了身上的箭矢,但他内伤较重,皇帝陛下还特意派东厂的掌印太监吴境前往为他治疗内伤。

而万江楼恢复的七七八八后,躺在床上,房间内只有他与沈寒两人。

沈寒四处查探一番后,才凑到万江楼耳边:“大人,已经办好了。”

“嗯,等消息传到京城,应该差不多了吧。”

“是的。”

“嗯,你也快回去歇着吧。”

“是。”

……

……

……

沈黎在红灰城内停留了三天,霍十娘已经能下地行走了,老道士还是老样子,有时候脸色一板,然后嘴角渗出鲜血来,看样子那内伤反噬非同小可。

只是他也无能为力。

半山坊内的太子殿下,平日里对他那是寸步不离,他这一走几天,姜尤找不到人,要是捅到陛下那里,就有些麻烦了。

沈黎也不能久留。

京官,没有朝堂具体调令,本来是不允许私自出城的,一旦发现,那可是要重罚的。

还好那晚有万逸楼的锦衣卫腰牌。

说起万逸楼,这孙子彻底放飞了自我,在城中玩的不亦乐乎,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完全不知道此行的目的。

等到沈黎提起回城,他才恋恋不舍的与姑娘们告别。

霍十娘与老道士都理解他,好歹是太子少师,决不能离开京城太久,便催促他快些回去。

看着两人状态还算不错,沈黎掏出一沓银票,约莫两万两的样子,嘱咐他们钱不够的话,可以写信回来,他派人送过去。

离开了红灰城,他们快速赶往京城。

可沈黎的家中,快被姜尤踏破了门槛。

甚至姜尤还派了三个人,轮番守在沈黎的家门前,只要看到沈黎的身影,便前来汇报。

沈黎回来后,姜尤也是第一时间跑过来询问。

“我还以为你害怕韩攸之赢了你,提前跑了呢!”

姜尤气呼呼的说道:“三天,你知道这三天我怎么过的吗?我备受煎熬,我,如坐针毡,我……”

沈黎哭笑不得的打断他:“明日一早,我就去半山坊,再也不走了。”

“好,你说的!”

他这才放下心来。

第286章:粮价飙升 翌日,沈黎果然如约来到半山坊。

他几日没来,半山坊现在大变样。

很多地方已经重建完成,从东边市场开始,一座座房子开始重建,而前方的房子,大多还在拆迁当中。

值得一提的是,姜尤也发现了粮价飙升了。

采购的账房跟他报价时,他也为七十两一斤的粮价担忧。

这些人干的活,那可是体力活,有的厉害的,一顿能吃掉一斤米饭,相当于七十两银子。

这种恐怖的消耗量,每天仅仅吃饭,就要耗费近万两银子。

可工人才三百多人呐!

这么吃下去,就是首富也会被吃垮的吧。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连日来的高价粮,快把房子都吃垮了,姜尤也知道着急了。

中午酒坊开饭的时候,姜尤表面上和那些工人们笑呵呵的打招呼,暗地里将沈黎拉到一旁:“你看看,这一个个炫饭炫的,我就是太子我也养不起他们啊。”

沈黎翻了翻白眼:“你本来就是太子。”

姜尤没理会他的吐槽,自顾自道:“这种情况,再这么吃下去,怕是等不到粮价下降,我们就得完了。”

粮价的暴涨,导致酒水原料的价格上涨,从而导致他们的利润降低,想要抬高利润,就必须要抬高价格了。

“你倒是想想办法啊。”

他催促着沈黎,半山坊是他一手改建出来的,现在因为一个粮价就要倒闭了,那可就太浪费心血了。

沈黎摸着下巴,迟疑了一阵子。

老实说,他现在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现在的他,没有太大的资本收购大量的粮食,强行压低价钱,他还没有那个实力与四大家族斗争。

“太子殿下想过没有,粮价,为什么会飙升?”

姜尤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是因为那些商人?”

“不对,太子殿下想想,商人本是一团散沙,即便提价,也不会如此统一,一旦粮食没人买得起,粮价自然就下降下来,那些商人又会争先恐后的掉价。”

“那是有人在暗中操控粮价?”

“你终于想通了。”

沈黎就是要将四大家族引出来,让太子姜尤自己明白现在陛下的处境。

虎父无犬子,太子姜尤经过简单思索后,便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他自是知道京城四大家族手中有钱有粮,很快便联想到他们。

“粮价把控在四大家族的手中,那就意味着,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粮价,民以食为天,他们相当于掐住了大渝的命脉。”

“太子殿下分析的很有道理。”

沈黎一手马屁拍上,接着将问题抛回去:“那您觉得,该怎么办呢?”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粮价会这样?”

姜尤皱着眉头道:“你为什么不早点收购粮食?”

“那我也得有钱啊。”

他哭笑不得:“我又不是神仙,况且,此事皇帝陛下都没办法,我能怎么办?”

“明白了,这不仅仅掐住大渝的命脉了,而且掐住了父皇的命脉。”

沈黎看了看姜尤的胯下,头顶一条黑线渐渐浮现。

姜尤不明所以,叹口气道:“可这件事,该如何处理呢?”

“粮价从三十两一斤,在短短十天内,翻了一番,太子殿下觉得,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那些贵族想让父皇做个决定。”

“聪明。”

沈黎指了指自己:“无非就是找个理由,搞死我罢了。”

“你是说,粮价的上升,跟你有很大关系?”

“可能吧。”

他背着手,天下间哪有那么巧的事情?从韩攸之接手丰登坊的第二天开始,粮价便快速上升。

怕是韩家想要通过涨价,逼陛下做出决断。

毕竟自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将脑袋作为押物赌了一把,若是自己输了,人头落地,到时候百官自然皆大欢喜,若是自己赢了,那就有人不太开心了。

礼部韩轻尧退位之后,接手的,定然是他的侄子韩攸之。

把控礼部,是韩家的目标,所以他们不能输。

如果沈黎猜的不错,现在的丰登坊,应该每日有人派粮。

如果陛下不宣布韩攸之胜,那粮价涨到一百四十两一斤都是有可能的,到时候富人也吃不起饭了。

而且这些人,将真金白银收回去,然后将银票散发出来,若是一个不满,将白银直接送到邻国,那可是一大笔的军费,谁能承担的起?

现在就看皇帝陛下能不能抗住压力了。

姜尤明白了一切,不禁有些担忧沈黎的前途,可话到嘴边,却成了:“你有点自以为是了吧?几大家族联合抬粮价,只为要你的命?”

沈黎耸耸肩:“收拾我,只是顺道的事情。”

粮价暴涨是必然的结果,只是看升的幅度。

往年最高涨到八十两一斤的大米,这才四月份,都已经涨到了七十两一斤了。

距离粮食收获的时候,可还有两个月呢。

不过五月份小麦收获时,粮价会暴跌一段时间,等那些贵族完成收粮,到时候粮价再次反弹。

沈黎背着手,缓缓走出员工食堂,现在只能硬挺了,等下半年,他也要开始收粮了,不求控制粮价,起码要在粮价方面捣捣乱,这些年来,贵族发着这种黑心财,坑骗了多少人。

虽然韩家与秦家表面上什么都没说,但皇宫中的姜承龙已经明白了一切。

这是向他施压,沈黎一个人,和外面的几十万百姓,看他选哪一个。

如果选沈黎,贵族们就会提高粮价,活活饿死那些百姓,如果选择百姓,那沈黎就得死。

至于姜承龙为什么不敢动武,而是这些贵族都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早就将大部分资产化整为零,转移大楚和大梁,一旦朝廷动手查抄他们,那些资产,便会化作大楚和大梁的军费。

姜承龙没有血浮屠,不敢赌,大渝不会再出现第二个萧鹏举了。

他在皇宫中,头发凌乱的坐在地上,接过小太监递来的玉质烟袋,啪嗒啪嗒的吸着。

他很迷茫,而且选择了沈黎后,他不确定沈黎能给他多大的惊喜,现在的沈黎在这些贵族面前,如同蚂蚁一般,太弱小了。

忽然,旁边的小太监跪地呈上折子道:“陛下,您已经两天没上朝了,朝中大臣多有不满,这是秦首辅上书的南方各地饥荒,其中佟州最为严重,许多灾民发动暴乱,而且出现小规模的谋反。”

姜承龙瞳孔微缩,这是警告自己尽快做出抉择了。

他大手一挥,起身道:“上朝!”

第287章:陛下召见 霍十娘和老道士走了,整个屋子顿时又孤寂了起来。

现在的宅子,有小新,有萧林焕,还有万逸楼。

还有成天拉着马车去外面的贺元坝。

贺元坝本来是外家拳高手,一身横练功夫不说刀枪不入,但也十分刚猛。

万逸楼闲来无事,便教了他一些控制自身气息的法子,由外家转内家,实力突飞猛进,现在至少能打的过八品武者。

春风和睦,小雨淅沥,落在门前的青石板上,让人很是惬意。

但沈黎最近几天却很难受了。

他想知道陛下究竟选择了谁,与韩攸之的比试还在进行,若是到时候宣布答案时,陛下才宣布自己的选择,那岂不是死翘翘了?

天下之大,莫非王土。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这种狗屁道理,在他一个现代人的眼中,自然是不会遵从的。

若是皇帝陛下想杀他,他自然会考虑谋反的事情。

可现在事情引而不发,朝中也没有任何消息表明陛下的选择,所有人对此都是闭口不谈,仿佛那是个禁忌。

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跑,是因为粮价,还在上涨。

这让他稍稍心安。

若是陛下与贵族们达成统一战线,粮价也会同时下降,现在粮价不降反增,说明陛下与贵族们,很有可能谈崩了。

这个谈,便是通过各方蛛丝马迹进行猜测。

户部再三上奏粮价飙升的问题,陛下自然明白贵族的想法,而陛下不闻不问,已经说明了他的态度。

贵族明白了陛下的心意,心中很是不爽。

你不鸟我是吧?到时候各地造反,我看你鸟不鸟我!

小新站在他旁边,有些嗔怪道:“少爷,您都是朝廷一品大员的,还穿去年的素布麻衣,传出去让人笑话,要不我还是帮您置办几身丝质袍子吧。”

沈黎背着手,他现在穿的,还是去年贫民窟中的衣物,一身灰褐色的麻衣,下半身一道长裤,露出脚踝,唯一区别的是,他换了一双布鞋。

他双袖卷起,露出修长的手臂。

在他眼中,可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概念,所以头发也相对较短,犹如马尾一般扎在脑后。

“你不懂,这样穿,清爽。”

那些富家公子的穿衣打扮,实在太过复杂,穿个衣服,要两三个侍女穿上半个时辰,贵族的生活,太过冗杂,还是这样一件单衣,穿的舒服一些。

那种十件八件一起往身上套,太难受了,拉个大便都要脱半天的裤子。

他这样连衣摆都没有的麻衣,穿衣习惯附和现代,也舒适许多。

“可是人家总会笑话的嘛。”

小新嘟着嘴,作为妻子,她也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穿的富丽堂皇,这样她脸上也有光。

沈黎笑着摸摸她的小脑袋道:“我不太喜欢身上的衣物有太多累赘。”

既然如此,小新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能同意沈黎的观点。

午后,小雨停了一会儿,一个轿子缓缓停在大门前。

传旨太监貂蝉站在轿子一旁笑道:“伯爵大人,咱家来接您了。”

“接我干什么?”

沈黎奇怪道:“是陛下要见我吗?”

“是的,陛下请您进宫共进晚宴。”

小太监貂蝉满眼都是羡慕道:“说实话,咱家侍奉陛下这两年里,倒是伯爵大人颇得陛下喜欢呢,每日陛下都在念叨您,放眼朝中,陛下可没请几个大臣吃过饭呢。”

沈黎皮笑肉不笑的走进去换衣服。

陛下叫他吃饭是假,怕是询问他的想法。

如果他说自己也没有办法抑制粮价,那他必死无疑。

在他去皇宫的同时,也有人去请了太子殿下。

夜晚,三人在皇宫湖心亭内游玩,旁边四处都是禁军。

一来是在水上,二来是在夜晚,若是出现刺客,那陛下就危险了。

游船之内,桌子上摆着几个精致的小菜,旁边摆着三个精致的杯子,杯子内的酒水清澈见底。

姜尤看了旁边沈黎一眼,咽下口水道:“父皇,您不是不让我喝酒吗?”

“今日例外,也算是对你多日努力的奖赏。”

姜承龙笑道:“我都看着你呢,你做的不错。”

“多谢父皇。”

他又惊又喜,这么多年,终于得到父皇一句赞赏了。

旁边的沈黎一言不发,满眼都是忧愁的看向湖中景色。

只是,再美的景色,在黑夜中,也难以绽放出其光芒。

“沈黎。”

姜承龙一句话拉回他的思绪:“臣在。”

“吃饭吧,这可是刚刚买回来的好米呢,听他们说,八十两一斤。”

他半开玩笑道:“你这一碗,可有二十两银子,够一个贫苦家庭一年开销了。”

沈黎自然听懂话中的意思,可姜尤不懂,姜尤连忙接过话茬道:“是啊,父皇,现在外面的粮价,实在太可怕了,八十两一斤,那些干苦力的若是放开了肚皮吃,一顿可以吃掉一百两银子,一百两银子,那够那些百姓好几年的花销了。”

“是啊,这些粮贩子,当真可恶,简直就是乱臣贼子。”

姜尤忙不迭的点头:“是的是的,这种大发灾难财的,都该死!”

“沈黎,你以为呢?”

沈黎轻叹一声,若是他顺着皇帝陛下的话说下去,那针对贵族的重任,就落到了他的头上,若是他反对,明日早朝就会因为左脚先迈入大殿而被诛九族。

“陛下,臣研究过这个问题,粮价之问题,由来已久,乃是大渝的旧疾,不可一刀切掉。”

他缓缓道来:“臣,已经在尽力赚钱,想必过了今年,粮价问题则能解决。”

“可朕,等不了那么久了,两个月,真的会饿死很多人的。”

姜承龙缓缓闭上眼,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旁的姜尤好奇道:“什么两个月。”

“按现在粮价的涨幅,许多百姓吃不起饭,他们吃不起,便会无故产生几十万甚至百万灾民,这些百姓,若是饿到极致,便会在人撺掇下,拿起武器,将矛头对准朝廷,到时候百万大军揭竿而起。”

沈黎苦笑道:“他们倒是小事,一帮乌合之众而已,但你想过没有,若是在咱们收拾这些灾民时,大梁与大楚再来趁火打劫,那对大渝的损失,可有多大?”

姜尤深吸一口气,默默的夹菜。

“沈黎,你想得出办法么?”

姜承龙从桌旁拿出一袋鱼食,猛地撒向湖中,接着,湖面沸腾,数不尽的鱼争相抢食。

第288章:处理粮价 沈黎沉吟一番,知道这是陛下逼他做抉择了。

他深吸一口气:“陛下,粮价问题,我暂时拿不出来方案,我最多可以保一地粮价,但保不住全国粮价。”

现在的大渝,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都在贵族手上。

就是所有的资源,都在贵族手上,那些百姓们吃不起,只能挨饿。

打倒这些贵族,将粮食分发下去,百姓便有了希望。

可这么做,无异于谋反,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一旦百姓这么干一次,尝到甜头后,天下便是大乱了。

“一地粮价么?”

姜承龙饶有兴趣道:“说说看?”

“将大量粮商引入城中,然后找个理由,关他一个月,待到新粮即将出世时,那些粮商便会十分着急的出售粮食。”

沈黎轻叹道:“不过,这只是一种小伎俩,终究是提不上台面的。”

“是小伎俩。”

姜承龙背对着他们,拨弄着灯花道:“朕要的,是全国粮价稳定下来。”

“父皇,这个太难了,那些贵族早已掌控所有进粮渠道,您现在贸然让沈黎拿出办法来,太强人所难了。”

一旁的姜尤虽然很少参与政事,但看到沈黎艰难的脸色,他也能明白个七七八八。

父皇这是准备赶鸭子上架,强行让沈黎去挑动粮价。

一旁的沈黎却道:“陛下,距离六月,还有两个月,各地粮仓如果开放的话,我想,应该能撑到那些百姓收获粮食。”

“粮仓,是一个地方的储备,你可知道,那些往年的陈粮,都送去哪里了?”

姜承龙悠悠道:“你可知道,粮仓若是大开,万一出现旱灾的地方,又该如何?”

“若是旱灾,遭殃的,不过是一个地方,若是这么耗下去,遭殃的,可是全国百姓,到时候官逼民反,结局更加糟糕。”

沈黎拱手道:“陛下,这是现如今抵抗高价粮最好的办法,而且,官仓放粮,会导致粮价暴跌,那些粮食流入市场,则会破坏如此高价粮的局面。”

“你貌似有些想法?”

“臣还没有理清思路,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要想推翻,必须要有足够的资本,可臣一介商人,从发迹到现在,不过一年十年,底子太薄,做不了什么。”

姜承龙从怀中缓缓掏出一本奏折,丢在桌子上:“佟州大灾,半个月后,你得过去看看。”

“可……”

沈黎皱着眉头。

他还想请假回家看看呢。

这一去佟州,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家中林晴已经待产,他作为穿越者,这是他真正意义的孩子,如果不能回去看看,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有问题吗?”

他点头,直言不讳道:“我家夫人要生了,我得回去看看自己的孩子。”

“嗬。”

姜承龙缓缓坐下来,抿了一口酒后:“大丈夫应以建功立业为先,若是处理掉粮价的问题,你便是全国所有百姓的恩人。”

他话语中,似是对沈黎只顾小家的思想有些不满,说到最后,已经有些训斥的意思了。

沈黎微笑道:“陛下,臣,只是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商人,承蒙皇恩浩荡,这才入朝为官,实话说,臣没那么大的志向,当初买官,也是为了有一身袍子,以后行走江湖送货的时候,弄纸路引也会方便许多,其实臣,还是比较眷恋家庭的。”

“男儿志在四方,你如此女儿做派,朕对你,很不放心啊。”

“若是陛下恩准,臣现在愿意回到仙平县,接着过日出而作的生活。”

“放肆!”

姜承龙很是不悦,重重的将手中精致杯子甩入湖中,吓了姜尤一跳。

沈黎却是默默不说话。

控制粮价如此重任交到他的身上,若他不表示什么,陛下不会放心。

如果他一人能控制大渝粮价,那地位可不输朝中三军元帅。

陛下也绝对想到这个问题,驱虎吞狼,只会迎来更大的敌人,可沈黎若是懒散,表示对权力不感兴趣,反倒会让姜承龙心安许多。

赶走贵族,又树立一个沈黎起来,这不是姜承龙想要的,他要将粮价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上。

所以,不管姜承龙如何生气,沈黎都得坚持自己的观点,绝不可引起姜承龙的猜忌。

“陛下息怒,臣只是实话实话。”

“行了行了,人各有志。”

姜承龙似是妥协一般:“你要回家看夫人,待佟州那边问题稳定下来,你可以回去一段时间,另外,你要真的对官场不感兴趣,可以回去继续做你的定安伯,那块地,是你的了。”

“多谢陛下恩准。”

……

出了皇宫,姜尤皱着眉头看向沈黎:“你这么不喜欢做官,为何还要来京城?”

“陛下召见呗。”

沈黎耸耸肩道:“实际上我这人很懒,你没看到吗?能交给手下办的事情,我从来不动手。”

“看的出来。”

“太子殿下,作为一个上位者,你也得学会偷懒。”

他循循善诱道:“若是什么事情都有你亲力亲为,到时候你成了皇帝,也要去替百姓们掏下水道吗?这些事情,你可以感受一下,但没必要常做,做太多,反而会迷失本心。”

姜尤一脸郑重的看向沈黎:“我觉得你,很不错,有能力,有想法,为何不努力一下,取代首辅的位置?这样父皇百年之后,你我还能继续做君臣,也算是一段佳话。”

“我对权力没有兴趣,若是像秦首辅那般,每日坐在小房间内,批阅奏折,那真如死了没有什么区别。”

沈黎笑道:“人各有志,我还是只想做一地伯爵比较好。”

这些日子的接触,姜尤也有所感觉。

面前的太子少师,是真的有大才能的,三言两语便能解决许多事情,这是上位者的能力,治理半山坊的点子,有一大半是沈黎提出来的,可见此人有治世之才能,另外,他还能创造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赚取大量钱财。

这种人才,万万不能放走。

或许,父皇将他放在自己身边,也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和他培养好感情,将来用起来也顺手。

你想回去做咸鱼,本太子偏偏不让,你给我等着,等我当了皇帝,这首辅之位,绝对是你的!

第289章:前往工部 翌日一早,沈黎便拉着太子姜尤,前往工部。

太子殿下的容貌,就是一张令牌。

工部的人点头哈腰,将太子请入大堂。

姜尤也很是奇怪,他们与工部怎么还有联系?

工部尚书许青竹,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此人专注各地水利与城墙建设,无暇搞那些官场争斗,乃是个办实事的官员。

听闻太子殿下前来,他放下手中图纸,从工部后堂快速赶来。

“太子殿下,定安伯。”

见过礼后,他也有些奇怪,这位太子殿下与自己并无太大交集,今日怎么会想到来自己的工部视察?

姜尤朝着沈黎看去,意思是你快说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黎笑着起身道:“许大人好。”

“定远伯好。”

“许大人,咱们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前来,是想和你做一桩生意。”

许青竹微微皱眉,生意?

他工部对于贪官来说,的确是个肥差,只需要在某些地方偷工减料,便可从中抠去不少钱。

最近定远伯与韩攸之以脑袋做赌注,治理两个地方,难不成这小子没钱了,拉着太子过来想弄点钱花花?

想到这里,他脸色顿时冷了下去:“定远伯,我工部是主修缮制造,不做生意,定远伯请回吧。”

沈黎一愣,从怀里掏出一张图纸来,笑道:“许大人应该误会了,您看看这个图纸,如果您觉得不错,咱们再谈,如果您看不上眼,咱们就不用说了。”

他会画图?

许青竹眉头拧成一个疙瘩,随后半信半疑的接过图纸。

虽然图纸上的构造没有那么详细,只有一个物件,他也能看出沈黎究竟想干什么。

“这是一种车吧?”

沈黎点点头,不愧是专业出身,搭眼一瞅,便有了定夺,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啊。

“将车,定在铁轨上,然后前行?是否多此一举?马未变,车未变,路还是原来的路,下官搞不明白这有什么作用?”

“许大人,听说过摩擦力吗?”

他笑道:“比如这块玉佩,放在整洁的地板上滑动,自然能滑出数丈远,若是放在沙地里,却是寸步难行。”

许青竹似懂非懂:“可这又有什么用?”

“这种车,两匹马,可以拉动一万斤的货物,速度之快,比起运河有过之而无不及,另外,这种车还可以手动驱动,就是车内安置小工,用来运送货物,许大人可明白这是什么概念?若是这铁轨,从顺天修建到仙平,一万斤的货物,可以三天之内运到。”

沈黎指着铁轨道:“这种车,若是搭建完成,即便是一万斤的鸡蛋进行运送,也不会出现破损,比起那些马车,牛车,驴车,速度要快上几倍不止。”

许青竹作为工匠出身,自然明白这种车的确会很省力,但同时也会很耗费材料。

不得不说,这么做的铁路,运送东西会快很多。

见许青竹还有些犹豫,沈黎继续道:“军中有句话,叫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什么?因为粮草比较重,运输比较慢,若是能将这种铁路建立,那咱们运送药品,粮食,要比敌军快上几十倍几百倍不止,许大人可知这是什么概念?”

“可这种东西,耗费太过夸张。”

许青竹咽下口水:“伯爵大人可知,咱们一年所产生的铁矿,有多少?”

沈黎摇头,他继续道:“三千万斤,其中分发各地用于打造铁器的,要一千万斤,用于军中铠甲,兵器等,要一千五百万斤,另外各地水利工程,差不多五百万斤,这已经是入不敷出的状态了,若是还制造这种铁轨,大渝根本负担不起。

“可历年来的铁器,不都是可以回收的吗?”

“杂质颇多,再进行冶炼的话,达不到制造兵器的要求了,那些基本上都是废铁,用来改造各地水利工程了。”

“我要是有办法将这些废铁冶炼出制造兵器的高度呢?”

“你有办法?”

许青竹半信半疑的看向他,他无论如何也难将沈黎与铁匠联系在一起。

“有些办法。”

沈黎自信道:“我做的生意,不是让许大人一开始便在全国范围铺设铁路,只需要在半山坊进行铺设,作为试验场地,如此,即便失败了,许大人还能将废铁回收回去,稳赚不赔。”

“伯爵大人这可是空手套白狼啊。”

许青竹苦笑一声道:“失败了,对您没有丝毫影响,成功了,您的半山坊,怕是要超越丰登坊了。”

“我这不算空手套白狼了,我这技术,天下独一份,技术很值钱的,以后许大人就知道了。”

“好,那便一言为定,刚好我们工部的铁矿部还有大量废铁,择日不如撞日,伯爵大人现场指导一下,如何?”

“好。”

沈黎丝毫不虚,跟着许青竹出了工部大门。

工部衙门与工部的作坊还是有很远距离的。

工部的作坊建立在城外南山上,一整座山,都是工部的基地。

南山也是一座铁矿山,将基地建立这里,也是为了方便取矿。

工部不像其他部门,这里面,都是全国有名的工匠,而且各部分工明确。

有木工,有泥瓦工,还有铁矿部等等。

木工部主要研究各种木头器材,师傅用来领导,而下面的学徒以及小工,用以制造。

泥瓦工不仅仅需要研究砌砖,还要研究材料,什么材料比较节省,但强度还比较高,还要进行采石。

至于铁矿部,也是工部比较大的一个部门。

一来他们需要采矿,二来需要冶炼,三来需要制造兵器送往兵部。

每年顺天城中招收劳役,都是来工部的矿场干活的,有手艺的就去木工部雕刻木工件。

一进矿场,里面叮叮当当敲打声不绝于耳,尽管是四月,里面的棚子也散发出阵阵高温,让人燥热。

姜尤显然也没见识过这种场面,一望无际的南山上,都是细小的人影,他们拿着锄头,从土堆里抠出铁矿,装入篮子中,然后挑下山去。

“伯爵大人,请多多指教了。”

许青竹笑眯眯的看向沈黎,一副看他笑话的状态。

毕竟沈黎只是在文学方面有点造诣,从未听说过他还会炼铁,而且铁匠都是有身份标识的,常年打铁,自然生的一身横练肌肉,谁家铁匠如沈黎一般,细胳膊细腿的。

沈黎笑着点头,也不推辞,四处查看一番。

第290章:加盟店 “许大人可以考虑一下,加高烟囱,这样排烟更加及时,炉内温度也会更高一些。”

“另外,用来烧制铁矿的木炭,也要选那种上等木炭,木炭燃烧的不充分,也会影响问题。”

……

采矿部内,沈黎负手而立,指着炼铁条件来,说的头头是道。

一旁的姜尤小心翼翼的询问道:“你还真懂炼铁啊?”

“瞎掰呗。”

沈黎翻了翻白眼。

炼铁技术他没有,但提高炉子温度的办法他却有,前者不用他操心,后者他给出方案,许青竹自然会想办法改进。

许青竹也没想到,问题居然会这么简单。

“炼铁,温度是第一位,若是不能将铁融化,清除里面的杂质,则铁的质量不好。”

说沈黎不懂是假的,说他懂吧,又是一知半解,还好这里有专业人员,可以替他解决一大部分的问题,他只需要专注温度这一块。

之前他在书中看过,那些砖厂的烟囱为什么会那么高,其原因也是为了排烟提高冶炼温度。

姜尤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瞎掰?这玩意儿也能瞎掰?

您不看看面前的这位大爷是干什么的,你说的有一点不对,他立马就能反驳你。

奇怪的是,许青竹并未反驳沈黎,而是若有所思的看着矮小的烟囱。

这只有一丈多高的烟囱,的确排烟不太方便。

“那伯爵大人觉得,该建多高的烟囱呢?”

“有多高,建多高,十丈,二十丈,五十丈都可以,另外,这风箱啊,吹的风,太小了。”

沈黎摆弄着风箱,发现风箱四周并没有那么密封,有些缝隙还是会透风出来,很明显,这些小细节是他们没注意到的,他指着风箱缝隙道:“可以弄些松油,蜡油等物,将这四周完全密封起来,这样推进去的风,才够大。”

许青竹默默记下,拱手道:“我们这就试试看。”

虽然这位伯爵大人说的头头是道,但行动还是证明实践的唯一标准,建造一个烟囱,改造一个风箱的成本并不是很高,试试就试试,若是此法可行,以后每年工部会多出几十万斤的新铁。

现在就是因为炉子温度不够,导致回收的废铁无法做到完美利用,年复一年,只会让铁矿资源持续减少。

古代不比现代,开采条件有限,大多是人力进行,大山深处的铁矿根本无法开采。

当然,沈黎肯定不会将火药交给工部,那是他的底牌。

两人商量一番,然后许青竹捡起木炭,在图纸上随手绘画一个巨大的圆筒形烟囱,标注一下尺寸后,他看向沈黎询问道:“伯爵大人,这个尺寸可行?”

待沈黎同意后,他掏出自己的私章,盖在图纸中间,递给手下道:“去,交给钱大人,让他现在就做,三天后我便要。”

手下匆匆离去。

见真章的时候还没到,许青竹想请两人吃饭,但被沈黎拒绝:“许大人,这顿饭,还是三天后再请吧。”

许青竹也笑道:“那便约定,三天后准时在此地见面。”

于是乎,沈黎带着一脸懵逼的姜尤回到城中。

“你就这么自信吗?”

姜尤皱着眉头道:“何况,咱们现在有酒坊,香皂作坊,过一段时间还有内衣作坊,月事巾作坊,为了一个铁路坏了名声,这可不值得。”

“你就一定觉得我一定会失败吗?”

沈黎微微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小伙纸,没两把刷子,还怎么做你师父?走了,今日酒坊出货,去看看酒坊情况。”

酒坊安排的负责人,是贫民窟的一个百姓。

要说全天下哪里的读书人多,不是江南,而是顺天城。

许多学子考试不中后,便选择留在顺天谋个生路,一边谋生一边苦读,待到明年春暖花开,再战春闱。

这些,可都是举人老爷。

在顺天,一板砖下去,可以砸死两个举人老爷。

他们留在顺天城内的原因很简单,家中贫苦,负担不起第二次出远门的开支了,而且古代车马慢,偏远一些的地方,来回一趟就得几个月,若是步行,差不多得大半年,回去一趟住不了多长时间便又要出门了,划不来。

但谋生何其艰难?

尤其是竞争无比激烈的顺天城,那么多学子,即便在街头支个地摊,卖卖字画,也很难卖出去,原因是学子们太多了。

酒坊负责人冯蒿就是这些学子们的其中一员。

屡试不中,屡败屡战,只是顺天城内谋生难,他差点没饿死,在这里找了个姑娘生子,可惜挣不到钱,一家人只能搬到贫民窟。

沈黎见他有文化,又一身正气,便询问他是否愿意做酒坊负责人,当然,他可以随时离职去考试。

他还特意给冯篙下了个套,这又不是生意,他做的也不是商人,他只是光荣的劳动人民。

在沈黎的一阵彩虹屁下,冯篙终于答应接下这个差事,也算是为家中妻儿找个归宿吧。

等看了冯篙家中妻儿后,沈黎差点没骂出来。

怪不得你个龟孙子穷,你他娘的娶了四个媳妇,一个正房,三个小妾。

话说大哥,咱穷就不要穷讲究了吧。

我一个伯爵大人,才两个媳妇呢,一个在老家生娃,另外一个在出租屋内研究小黄书。

真是造孽啊。

扯远了……

到了酒坊,通过之前沈黎的宣传,现在外面的酒铺也是异常火爆,每日购买美酒的人不计其数。

但沈黎不想多开分店,索性找经销商,让他们自己找分店,甚至可以将店铺开到草原上去。

看着面前排起的长龙,这都是常年奔走逐利的商人。

他摸着下巴,拉着姜尤嘿嘿笑道:“今日,老师教你一个新的生意套路,叫做加盟店!”

姜尤不明所以,连忙跟着他。

他走到队伍最前面,拿起喇叭喊道:“诸位,我是这家酒坊的负责人,现在我家老板说了,要降低你们的所有进价!”

人群中那些商人一阵欢呼,降价,意味着让利,给他们让利。

“但,我们家老板也说了,咱们啊,换个方式做生意!”

沈黎咧嘴一笑:“加盟店!”

第291章:贫民问题 众人一头雾水,这个加盟店的形式,他们可从没有听说过啊。

眼看人群渐渐骚乱起来,沈黎拿着话筒喊道:“很简单,每人交三万两的加盟费,另外,所有拉酒的车队,店铺,都得用上我们竹叶青的商标。”

“凭什么?我们花高价买酒就算了,你还有另外收费?”

“就是,谁的钱也不是大水淌来的,你万一收了钱,跑路了怎么办?”

“对,这个钱,不能交!”

“妈的奸商啊,比我还奸啊!”

……

有人义愤填膺,甚至愤怒的朝着脚下吐了一泡浓痰。

沈黎不急不恼,慢悠悠的举起喇叭道:“大家别急,听我说完。”

“好,老子就听你慢慢的放,我看你能放出什么屁来!”

那人一身劲装,背后还印着几个大字“苏记粮庄。”

提起苏记,沈黎心中就有些不爽了,更别说粮庄了,差点没逼得皇帝陛下砍了我。

“苏记粮庄,被拉入黑名单,永远不对其进行售卖,谢谢。”

他脸色一板,随后恢复正常道:“大家听我说,你们预先交了三万两银子,相当于保证金,另外,你们取货的酒水,一律九折,如果你们有门店,我们可以免费赠送一张精美的牌匾!”

“我先不说竹叶青的火爆程度,许多人应该去过仙平县拿货,根本拿不到对不对?现在京城中开放分作坊,第一,你们拿货,省去了多少路费?第二,你们购入的量越大,省的钱就越多,那省的钱,不就是赚的钱吗?”

众人一想,是有些道理啊,这来回路费,加上路上打点,少说也得上百两银子,这下作坊开到京城,那绝壁省了一大笔的钱啊。

“大家听我说,咱们的竹叶青,每座城,只开设一家店铺,每日限量零售,顾客买不到,便会去你们那里买,所以,我们的销售绝不会冲突!”

沈黎站在阳光下,如同圣人降临一般,他含笑道:“你们想想,如此火爆的酒水,哪怕进他个十万八千斤的,还怕卖不出去吗?”

“有些道理。”

“而且你们听到了吗?他们店铺只开一家,而且是限量购买的。”

“对啊,咱们多进几次货,这钱就能回来了,多几十次,甚至咱们还有的赚。”

“是的,无非就是车队上打上竹叶青的牌子,但他们也送一个牌匾啊。”

“这么算起来,咱么不算很亏。”

……

于是乎,第一个人开始报名,第二个人报名。

他们不知道的是,以后“仙平·竹叶青”这个牌子,会是他们车队的护身符。

姜尤看着堆积成小山一般的银票,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这算什么?

做生意也太爽了吧?一上午就能收到一百万两银子的定金。

而且这还是冯篙特意压下来的缘故,声称现在工人都是新手,产能跟不上。

隔壁的香皂作坊,同样也是人满为患,此地靠近草原,大渝朝廷这几年一直想方设法的改善草原关系,那些狼族生活在草原上,物资匮乏,想要南下抢占城池,也是为了生存,如果双方进行友好通商,让草原上改善生活环境,他们也不会如此执着于抢占底盘。

草原人大多食用牛羊肉,浑身都是油星,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的沾点膻味,香皂成了他们生活的必须品,反倒是银子,对他们的作用不是很大。

所以,尽管进入草原做生意危险重重,但还是有很多商人愿意铤而走险。

一车香皂,若是能全部售出,基本上可以回家养老了。

现在仙平的香皂十文钱一块,若是送到草原上,二十五两银子一块!这其中的利润,简直就是暴利。

只是姜尤有些搞不懂,香皂如此低的利润,为什么还有开办香皂作坊,酒水都不够卖了,干脆将香皂作坊直接改成酒水作坊不是更好吗?

沈黎拍着他的肩膀道:“商人,也不用完全逐利,你想想,咱们开办作坊的最初目的是什么?”

姜尤不假思索道:“搞钱。”

沈黎:“……”

“搞钱自然是目标,但顺带解决掉这些穷人啊。”

他苦口婆心的解释道:“一个商人,要学会为国为民,钱再多有什么用?死了也带不进土里去,不如取之于民,还之于民,你想想,百姓们都有了工作,都有了饭吃,那皇帝陛下要省去多少事情?”

“香皂作坊虽然比不得酒坊,但至少他没有亏钱,咱们酒水作坊能无限扩张吗?不能,所以就需要搞点其他产业,提高贫民就业。”

姜尤思索一番,两眼冒起小星星:“沈黎,我果然没看错人,你虽然懒散,但心系天下!”

沈黎所有所思的苦笑一声:“心系天下吗?可能吧。”

“不是可能,是一定!”

他抓着沈黎的手臂道:“我就知道,你这种人,放在哪里都会发光的!”

“嗯嗯,你说的都对。”

沈黎也懒得和他争辩,他满眼忧愁的看向远方。

自己太弱小了,弱小如一只蚂蚁。

自从那晚从皇宫游船中出来,他就有些心事重重。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这句话始终萦绕在他耳旁。

皇帝陛下虽然只是询问,但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他拿不出方案来,他必死无疑。

什么时候自己的命,也这么卑贱了?

仅凭皇帝老儿一句话就杀了我?

这可不行。

老子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凭什么你一句话就能要我狗命?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是现代人,可没有所谓的君臣父子概念,别说你是皇帝了,你就是神仙,想一句话弄死我,那也不可能,大不了老子反了。

所以,他最近渐渐转变了思想,自己必须做出一些保命的东西出来。

比如作坊。

表面上,他为朝廷解决了许多贫民,这些贫民也能很好的就业。

实际上,这些贫民都是定·时·炸·弹。

他已经写信回去,让仙平县的苗欢盈安排人,前往大渝各地,甚至大梁各地,进行扩建作坊,不求赚钱,但求贫民就业。

到时候,他手中若是掌控百万员工,陛下也得掂量掂量,突然出现百万难民,会是什么后果了!

第292章:造了个烟囱 姜尤将沈黎的话语告诉姜承龙后,姜承龙点点头,对沈黎很是满意。

若是大渝没有那些贫民,国力定然强盛几分。

“儿啊,你觉得,沈黎此人怎么样?”

“有经世之才,他,聪明至极,不仅懂的治理一地,还懂的如何挣钱。”

姜承龙白了他一眼,被气笑了:“我看你啊,也掉到了钱眼里了,评价一个大臣,是能用挣钱衡量的吗?”

“可他,就是很会赚钱。”

“那你觉得,户部尚书给他怎么样?”

处理掉户部几个高层,是姜承龙志在必得的事情,面对如此粮价,拿不出方案就算了,还居然瞒而不报,一群饭桶而已。

姜尤摇摇头:“儿臣觉得,首辅比较适合他。”

姜承龙哑然,你比我还放得开,一国首辅你说给就给,你可知道那是个多大的官?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再合适不过了。

他摆摆手,示意姜尤推下。

随后,他从龙案一旁的小盒子中,拿出一个小木板,木板上,张贴的是六部主要官员,用红笔所写的官员名字,都是要更换的,有的红笔旁边,还有黑色毛笔写着另外一个名字,那便是替换名单。

整张小木板看过去,密密麻麻的红字,触目惊心。

整个朝堂,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与贵族沾亲带故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他找到户部一栏,将原定的沈黎名字,缓缓勾掉。

然后……秦补拙之下,填上了沈黎的名字。

“希望你真的有命爬到这个位置吧。”

他叹口气,将木板放入盒子中,随后小心翼翼的锁上。

在他的左手边,是一道圣旨。

关于各地开粮仓的圣旨。

一旦这份圣旨发出去,便再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贵族们都知道,陛下这是铁了心和他们撕破脸皮了。

……

这两日,半山坊内的改造速度越来越快,下水道通了之后,即便有些绵绵细雨,也会顺着石板缝隙流入下水道,整个街面进行修缮之后,整洁无比,路边渐渐建造起来的公共厕所,也开始多了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半山坊内的小偷小摸情况,急速缩减,之前从丰登坊送来的一百多个泼皮无赖,被送入各个队伍,出现了几次偷盗事件,被姜尤捆在旗杆上吊了三天,声称下次就要剁手,搞得那些泼皮人心惶惶,有的甚至直接连夜跑路了。

整个丰登坊,如今是一片海晏河清,贫民们身上的补丁越来越少,人们的笑容越来越多。

这里面大部分功劳,都是姜尤的,他也彻底赢得所有百姓们的好感,现在人家都不叫他尤老板了,直接叫大善人。

内衣作坊也渐渐完工,里面能容纳五百妇女进行工作,并且提供了食堂和宿舍,冬天还提供热水,这种条件,天下独一份。

许多妇女争着抢着报名,有的没报名上的,甚至哭喊着在地上撒泼打滚。

不过,男人小偷小摸有很多,那些中年妇女喜欢占小便宜的也不少,第一天便发现有人偷了针线往家中带,罚了半个月的工钱,终于镇压下来。

这个作坊,主要生产的,是女性内衣还有月事巾。

如今月事巾都快成为潮流了,富家小姐们,派遣各种下人前来购买,虽然有仙平供货,但路途遥远,还是有供不应求的情况。

可见这东西完全改变了女性的生活习惯了。

但是这东西想要普及,还需要一些时间,很多贫苦人家的女性,根本用不起,这不是价格的问题,即便售卖十文钱一块,那些穷苦人家的女子地位低,也弄不到钱购买。

现在内衣作坊内招收大量的女工,那些女工回去后也能挺直腰杆做人了。

父系社会,男子的地位总是比女子高出许多,女子挣不到钱,不能出户,在家中自然就要承受丈夫的脾气。

自从这些女工挣了钱后,回家后丈夫也不敢轻看她们了,甚至有的人家,还有丈夫给自家媳妇按摩的情况,这让这些大姐大嫂们,越发努力干活挣钱了。

沈黎仔细计算过,按她们的工钱,刚好能养活一家人,如果他们不工作了,挣的钱,刚好能够开销两个月。

他成了剥削者,但没办法,如果工钱太多的话,会导致许多佃户不愿在地里干活,到时候谁来种地呢。

第三日,姜尤兴致勃勃的找到他,让他前往工部作坊。

按工部尚书许青竹的约定,三日后来南山工部作坊内查看新炉子的效果,今日刚好是第三天。

沈黎坐着马车,看着路边野草野花灿烂的绽放着,他心中有些着急。

他想回家看看林晴,可这该死的赌约,还有半个月,半个月后,他又要去佟州。

到了工部作坊,他有些奇怪,按当时许青竹的要求,可是要建造五丈高的烟囱啊,五丈,那可是十七米。

十七米米的烟囱,应该很远就能看到了吧?

但前方光秃秃一片,别说烟囱了,烟囱毛都没有。

等到了工地,许青竹抓耳挠腮的训斥面前身穿官服的中年人。

“你是个笨蛋吗?本官要的烟囱,你居然能将图纸看反了,打成了一口井。”

闻言姜尤一口喷出了出来,乐不可支道:“他们工部,居然还能将图纸看反了!”

沈黎摸着下巴摇头道:“这种情况,很正常。”

许青竹有些尴尬的朝两人拱手道:“抱歉,太子殿下,伯爵大人,让你们白跑一趟,请三日之后再来吧。”

两人苦笑对视一眼,只能答应。

正好今日闲来无事,两人便在外面游玩了一圈。

按道理,沈黎没有特许,是不允许出京城的,可有太子殿下这棵大树在,根本就不用担心。

半山坊已经不怎么需要人为干预了,姜尤也学着沈黎的样子,每日前去视察一番,然后去其他地方玩耍去了。

可跟着沈黎见识了做生意的乐趣后,他对蛐蛐再也提不起兴致来了,突然不忙了,让他心中很是空虚。

而沈黎这几天倒是忙活了起来。

百姓们的生活好了,便是给他们涨涨文化的时候了。

他一边安排人做广场,一边在半山坊的地方书写剧本。

第293章:我放你一马 有了仙平县改造广场的经验,沈黎自然是手到擒来,剧本制作飞快,而且选定了戏班子。

他书写剧本时,心中隐隐有些担忧。

这些搞青楼的狗东西,不会也学会金陵添香楼一样,剧本出来后,青楼就开始推出新的剧情吧?

那种cosplay他不反感,他反感的是那帮人,太过重口味。

法海怎么能和许仙一起玩呢?

两条毛腿肩上扛,荆轲刺秦王吗?

噫……

想想就一身鸡皮疙瘩。

姜尤自幼读的便是那些拗口晦涩的文言文,突然看到沈黎写的这些话本,自然是看的兴致勃勃。

这下好了,他又找到事情做了。

只是,沈黎写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他看的速度。

“这个,要拿到街头上去售卖。”

“售卖?”

姜尤坐在躺椅上,翘着二郎腿:“这半山坊还有几个看得起书的人啊?有钱的,不过是第一批进入酒坊的人,不过他们的钱也不多吧?”

“就是不多,所以才要榨干。”

沈黎微笑道:“半山挣钱半山花,一分别想带回家,那些人,本来就穷苦,但我们给了他们房子,工作,饭食,那他们的钱,往哪里花?不消费怎么能推动发展呢?”

“你真是个奸商。”

姜尤摇摇头道:“不过这样倒是有些道理,这些百姓挣了钱,若是不花,时间长了,迟早攒够老本,然后回家养老。”

“聪明了啊。”

沈黎笑着伸了个懒腰,然后临窗而立。

外面的花,开的更灿烂了,四处郁郁葱葱,散发着勃勃生机,就连空气中,都有一股花香的味道。

至于他们租的那个小宅子,外墙上爬满绿植,与去年刚开光秃秃的光景完全不同。

戏班子的人来了,看了梁祝剧本后,泪眼婆娑表示剧本极好,可以进行演唱。

而沈黎夜晚参与一次后,见周围人哭声一片,连忙表示受不了,偷偷跑回家中与小新温存。

春季来临,万物复苏,动物们又到了交配的季节。

提起交配,就万逸楼这货兴奋,到处洒满自己充满爱意的谷种。

翌日,沈黎照旧来到半山坊,只是周围干活的百姓们,看他的眼光都有些怪怪的。

姜尤瞪大眼睛将他拉入房间:“大哥,您还敢来这里啊?”

“我为何不敢?”

他一头雾水,寻思着自己也没得罪什么人的吧?

“梁祝,你写的梁祝。”

姜尤拍着脑门:“昨晚,梁祝演完之后,很多人回去之后哭了一夜。”

“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夸张?”

他轻哼一声:“不知道哪个王八蛋传出你是作者,现在这里的百姓,对你面色很是不善,有的人还想打死你改剧本呢。”

“贺元坝!从现在起,寸步不离!”

沈黎咽下口水,当初仙平县的百姓也没这么疯狂吧?

作者果然是个高危职业。

不过作者也是个赚钱职业,比如说前段时间顺天城中一个作者,文章写的极好,半个月便赚了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那可相当于普通百姓几年的花费了。

这种赚钱速度,也当真可怕。

主要是他将女主写死了,人家热心读者受不了,将他腿给打断了,这不,赔了五十两银子。

……

还好,丰登坊的百姓保持了理智,知道这位是幕后大老板,不能得罪他。

午后,刚吃完午饭,酒馆门口出现了小太监貂蝉的身影。

沈黎与姜尤对视一眼:“这是来请我吃饭的吗?”

貂蝉摇摇头道:“沈大人,咱家这次来找太子殿下的,剑宁公主病危,太医院束手无策,说是时日无多……”

姜尤瞪大眼睛:“快,带我回去!”

沈黎一头雾水,这怎么又搞出个剑宁公主了?还下了病危通知书?

不管了,接着干饭!

……

半山坊内的大大小小铺子渐渐起来,只是重复的比较多。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好卖的,无非就是衣食住行比较好卖一点,其他的生意都比较惨淡。

路边的小吃摊,小酒楼,比比皆是。

不过竞争太大的话,生意也难做。

沈黎在其中转悠着,目前这里也没什么好改变的了。

忽然,前方出现一队轿子,周围满是身穿铠甲的士兵。

看这些士兵的铠甲制式,是城防军。

接着,轿子缓缓停下,从里面走出韩攸之的身影。

韩攸之摆摆手,立马有人将路边的凳子擦拭的干干净净,送到他的身后。

“街道人员太多,差评!”

“小贩太多,都是商人,没有读书人,差评!”

“街道两边都是房屋,没有凉亭以供读书人高谈阔论,差评!”

……

他满是嫌弃的看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小贩,小贩拿着勺子把,心想这是哪里的大官,一阵差评。

韩攸之听说半山坊建立的不错,事关自己的脑袋,自然不敢怠慢,便带着人赶到半山坊视察一番。

这一看,半山坊不如丰登坊。

站在读书人的角度来看,这些浑身补丁的百姓,太过碍眼,一地之繁华,取决去读书人,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人多了,自然能熏陶一地百姓,所有人都变得有文化起来。

可现在的半山坊,入耳的满是各种吆喝声,哪有半点读书声?

都是商人,都是卑贱的小贩。

不过,他心中也有些嫉妒。

比如这半山坊改建后的屋子,统一白墙黑瓦,颇显整洁,还有路边的厕所,整洁的可怕。

虽然他嘴上差评,但还是觉得,如果从治世角度来看,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已经合格了。

只是不知道陛下会怎么看。

他一通批判后,看到路边拿着糖葫芦的沈黎,微笑的走过去,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沈大人,你输定了。”

不过是白墙黑瓦,还有厕所,他完全可以回去耗费钱财,将街道屋子全部修缮一番,甚至可以比沈黎的半山坊更豪华。

沈黎咬着糖葫芦,含糊不清道:“我输不输,是我自己的事情,管你鸟事?”

说罢,他一口将山楂籽吐出来,却引来三个系着红袖章的大妈:“沈大官人,您随地吐痰,罚款一两。”

说着,三个大妈纷纷伸出手。

一旁的韩攸之有些幸灾乐祸的笑道:“让你搞这些虚无缥缈的规矩,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吧?”

沈黎掏出银子递给大妈后:“你可以走了,丰登坊,不欢迎你。”

“嗬,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丰登坊只是交给你治理,又不是你的封地,我韩攸之有何来不得?”

韩攸之背着手,指点江山道:“沈黎,本官只是见你爬到如今位置,不容易,想给你个机会。”

“什么机会?”

“我放你一马,你投降算了。”

……

第294章:击退韩攸之 沈黎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我投降?”

“啊,你投降,我可以跟陛下说情,饶你一条命。”

韩攸之负手而立,睥睨四方,仿佛他赢定了一样,他嘴角含笑,自信满满,等着沈黎祈求自己。

“我可去你吗的吧。”

沈黎翻了翻白眼,将糖葫芦丢在地上重重踩成烂泥:“你是猪吗?读书读傻了?”

“沈大官人,一两银子,谢谢合作。”

大妈,又来了。

他一阵头大,从怀中摸出十两银子丢给大妈:“得得得,我包场了行不行,拜托你暂时别出现了。”

妈的,刚装起来的比就被你打乱了,老子还得重新装一次!

韩攸之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你,不投降?”

“你是不是脑子让驴踢了?”

沈黎啐了一口:“神经病。”

旁边大妈还想过来,他忙道:“我给过钱了!”

韩攸之皱着眉头,眼中隐隐有怒火闪过。

他也是年轻人,他也有火气,尤其是他二十五就混到了礼部侍郎,前途无量,自然眼光高于顶,目空一切,今日却被一个乡下来的泥腿子指着鼻子骂,他如何能忍?

尽管韩家长辈再三告诫他,不要和沈黎冲突,尽量和他打好关系,最好是能够和他在这件事情上和解。

他知道长辈们不会害他,这么做一定有道理,尤其是叔叔韩轻尧,早就想让沈黎归西了,不可能也想让他们和解。

他想赢,自认为很简单,只需要将家中资金灌入丰登坊,那丰登坊瞬间会繁华起来。

那些钱财,对于韩家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他韩攸之如此年轻取得如此成就,前途不可限量,朝中即便是秦补拙见了自己,也会温言细语笑着问候,什么时候有人对他这么说话。

他俊俏的小白脸顿时涨的通红:“你,你再给我骂一句。”

“你是不是有毛病啊?跑我这里装什么?”

沈黎皱着眉头:“怎么着,带了这么多人,还想打我啊?”

韩攸之冷哼一声:“打你,又怎么着?”

说罢,他猛地挥手,周围士兵纷纷围上来。

“你们,是城卫军,动手殴打朝廷命官,太子少师,可想过什么后果?”

那些士兵们对视一眼,前面是太子少师,后面是韩家,很明显,韩家的能量更大。

沈黎皱着眉头爆喝一声:“你们,殴打太子少师,可是要诛九族的!”

“别听他废话,殴打一个太子少师,怎么可能诛九族?军中顶多是打你们一顿板子而已。”

韩攸之冷哼道:“对付泼皮,就得用暴力手段,以暴才能制暴!”

说罢,那些士兵丢掉兵器,朝着沈黎摩拳擦掌。

他们有分寸,既会打的沈黎鼻青脸肿,又不会伤他性命,还会让他丢了面子。

可他们忽略了贺元坝的存在。

早上沈黎便让贺元坝形影不离的跟着他,下午就有人过来搞事情,这不是撞枪口上了吗?

贺元坝一声爆喝,跳入场中,他身穿宽大袍子,鼻孔被灯芯堵住,随后猛地一抖袍子,顿时粉红色的粉末漫天扬起。

那些士兵和韩攸之不明所以,接着士兵们摩拳擦掌的攻过去。

打沈黎他们还有些顾忌,不过打他们家的下人,那就无所谓了。

谁知面前这傻大个,力大无穷,还带着丝丝真气,打的那些人连连败退,有的人脑袋上的头盔都被打飞了,随后重重的砸在青石板路上。

只是,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人愈发觉得不太对劲。

那粉红色粉末,貌似有点蹊跷。

沈黎第一眼看到那粉末,就连忙捂住口鼻。

这种劣质春药,在他这种春药大师面前,简直就是小儿科。

这种药,是给骡子用的!

他捂着鼻子退到一边,连连感叹,本少爷的绝招,居然让贺元坝这小子学了去,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顶多就是在酒水中搞上那么一点,贺元坝这藏在身上,用力一抖,方圆几丈都是春药。

很快,那些人便觉得浑身燥热难忍,身下某些地方发生了一种不可描述的变化。

这种情况,是很影响战斗力的,而且这些士兵的盔甲前面,是很重的,而且往里面压,压的那东西生疼啊。

而且古人没有内裤,这东西起来后,根本不方便行动。

随着春药入体的时间越来越久,他们脸红脖子粗,站在原地哼哧哼哧,见到女人都两眼放光,可理智告诉他们不能那样做。

至于韩攸之,他知道自己身下的不雅很影响自己的形象,直接躲进了轿子。

沈黎在面前挥了挥,扫了扫面前的空气后大声道:“这些,是春药,嗯,还是烈性的,再过半个时辰,你们将会彻底失去理智,看到女人就想动,但大渝令,强抢民女者,除以净身责罚,你们还不赶紧走?喔!难不成你们都想进宫,和貂蝉作伴?”

韩攸之气急败坏,大声咒骂沈黎,随后命人抬着轿子,匆匆赶向青楼。

那些普通士兵,每个月为数不多的俸禄,也得全部交代在青楼。

看着那些铩羽而归的士兵,贺元坝笑呵呵的踢飞其中一个钢盔:“少爷,都走了。”

沈黎歪着脑袋:“这么多春药,你都是从哪里搞的?”

“村头王师傅配驴给的,还有一半是小新姑娘的。”

好嘛,这一转眼,就将小新卖了。

“这死丫头弄那么多春药干什么?”

“好像是给您吃的。”

沈黎一听,腿肚子都发软了,这是给人吃的?尼玛生产队的驴也不敢这么吃吧?

他忙拉住贺元坝:“你知道不知道小新还有多少春药?”

贺元坝歪着脑袋细想一下,然后伸出双手比划道:“嗯,这么大一个坛子吧。”

那坛子大小,约莫和现代饮水机上的桶装矿泉水一般大。

接着,贺元坝一句话,吓了沈黎一个趔趄。

“三坛。”

这是要我死啊!

沈黎后背一阵发凉,然后匆匆赶回家中。

小新躲在房间内,翻着小黄书,不时吃吃的笑着。

忽然,沈黎猛地冲进房间内,直扑床底。

……

面对众多证据,小新可怜巴巴:“我错了,少爷……”

三坛春药,一百七十多本小黄书,各式各样的都有,还都不重样的!

第295章:炉子建成 进行半日教育,沈黎苦口婆心的拉着小新道:“你看这么多春药,你就是想喂我吃,这么多我也得吃好久的吧?”

小新弱弱的摇摇头:“您一个月就能吃一坛。”

“啥?”

沈黎瞪大眼睛,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吃不下,吃不了。”

“那您每顿都在吃的呀。”

小新一本正经道:“每顿我都会往您的饭菜里面加上一勺。”

“啥?”

介尼玛,每顿都有春药,自己这是弄回来个什么样的女人啊?

“只是,只是最近您好像吃完之后,都没什么感觉了。”

屁的感觉,那尼玛叫做耐药性,药吃多了,就没用了!

沈黎只觉一阵抓狂,还能这么搞的吗?每顿都加一勺春药,怪不得刚来顺天的时候自己经常性的脸红脖子粗,饥渴不止呢!

原因居然在这里!

还好本少爷身体强悍,不然非得让你这个小娘皮收拾了不可!

子不教,父之过,父不琢,不成器!

今日本少爷不将你打个屁股开花,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小新看他脸色不对,蹑手蹑脚的想要逃跑,却被他一把抓住,随后扛到肩膀上。

房内,渐渐传来一阵阵痛苦的叫喊声。

外面万逸楼玩了一天,回来等晚饭时,听力超乎常人的他,听出了异样。

他叹口气摇摇头:“男人啊,肩膀上扛到不一定是责任,也有可能是大腿。”

今晚怕是没饭吃的,还是赶紧回青楼吧。

几个时辰过去,沈黎抓着气喘吁吁的小青:“我问你,你除了给我下春药,还有谁?”

“万逸楼。”

“啥?你给他下药干什么?”

沈黎瞪大眼睛,他感觉自己头发动了,像是春日嫩草从土地里茁壮正常,绿油油一片。

小新连忙解释道:“是那次你没回家吃饭,他把你的那份给吃了,然后觉得饭菜里面没有药的那股味道不好吃,我又不敢多说,所以就每顿往他饭菜里也加了一勺。”

“怪不得,怪不得……”

沈黎恍然大悟。

习武之人,尤其是修炼内家功法的,特别注重五脏六腑的保养,即便找女子,也会斟酌个度,之前在金陵也是,万逸楼虽然嘴上花花,但真正去青楼找女人的次数少之又少。

现在好了,这货还能吃春药上瘾了。

白瞎他五品高手了,还说五品高手呢,连这点异常都感受不出来。

“以后,不准再加了,听懂了没?”

小新忙不迭的点头,如小鸡啄米一般。

“万逸楼他是修炼之人,你这么破坏他的身体,会毁了他的武道,你看他最近时常去青楼,已经是头重脚轻,摇摇欲坠了,你再这么搞,一个五品高手就要被你废掉了。”

沈黎苦笑不得,万万没想到,林晴弄回来的十二小妾中的一个,居然是这种……女魔头。

不过也好,他已经对春药产生耐药性了,说明他也……呃,百毒不侵不能算,一毒不侵吧。

他现在的身体,和那些高手完全相反。

到了六品,基本上百毒不侵,围堵挡不住春药的药性,但他却完全相反,啥毒挡不住,就能挡住春药。

这也不知道是好处还是坏处。

夜幕降临,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只是万逸楼通知了贺元坝还有萧林焕没饭吃,三个可怜的大汉,只能躲在厨房一角啃饽饽。

翌日一早,沈黎收拾了一下便前往南山作坊。

那里,是工部的作坊。

许青竹很早就在那里等着的,就等沈黎过来进行验收,然后开炉。

对于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他怀疑多于信任。

这么年轻会在炼铁上有那么高的造诣?不太可能吧。

不过,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了。

前几日工匠看反了图纸,将烟囱看成了井打下去,不过也省了取水困难的问题。

看到沈黎的马车吱吱呀呀的赶到现场,他连忙迎过去。

按官位,实际上他工部尚书要比沈黎高的。

他是二品大员,沈黎最高是太子少师,是个虚衔,再就是买来的三品伯爵。

尽管太子少师是个虚衔,可这个职位自从设立以来,无人不卖其三分薄面,太子少师啊,那将来太子登基必定一飞冲天啊。

他站在马车前,拱手笑道:“伯爵大人。”

沈黎也笑着还礼道:“许大人,这次没打成井吧?”

听着沈黎的揶揄,许青竹脸上也不太好看,毕竟是自己手下干的蠢事,他连忙干咳几声,邀请沈黎前往工地。

这次的烟囱倒是做的标准,可能是因为许青竹现场监工的缘故,就连风箱也进行了改版。

许青竹一声令下,三个铁匠将上好木炭倒入炉子,然后加入废铁,下面一个小工卖力的拉着风箱。

实际上,工部的铁匠,基本上集成整个大渝最高的炼铁工艺,那铁烧到什么程度最好,他们一眼就能看出。

废铁若是能烧成铁水,然后进行重新浇筑,再进行锻打,效果是最好的。

废铁丢入炉子大概三分钟左右的时间,马上变红,然后成了铁水。

那铁匠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一旁的许青竹:“大人,这……”

许青竹皱着眉头,又看了看烟囱:“这个煅烧速度,太快了。”

随后,工匠将铁水倒入模具中进行冷却,待铁水冷却后,又放入炉子中煅烧几个呼吸,然后进行捶打。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融化后的铁水倒入模具中,许青竹一眼就能看出不同。

太干净了,里面几乎没有太多杂质。

一把兵器,倒入模具后,因为铁水融化不完全,里面或多或少会产生杂质,倒入模具后,还要进行锻打,打掉杂质,杂质越多,锻打的时间就越长,可现在换了烟囱之后,这铁水中的杂质居然少了很多很多。

他连忙走向棚子下喝茶的沈黎:“伯爵大人这一小小的改造,居然为我们解决了多年的难题,下官心悦诚服。”

沈黎笑呵呵的问道:“现在怎么样了?”

“废铁之所以很难回收,主要是因为杂质太多,现在你加高了烟囱,让废铁能够充分融化,不仅仅减少了冶炼时间,更加省去人力。”

许青竹有些懊恼:“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法子呢!”

“那咱们的生意,许大人还打算做吗?”

“做,一定做!”

他连忙道,如此以来,大渝往年的那些废铁,都可以用来进行冶炼,现在的大渝,铁矿已经够用了!

第296章:鸿门宴 许青竹想过,按沈黎的构想,这铁轨车将来绝对是一大运输利器。

如果改善搭建速度,将来发生战争时,那粮草的运输速度,简直不敢想象。

甚至粮草的运输速度,比军队还要快,这是什么速度?

他前两天将沈黎的图纸,拿来用木头雕刻了一下,虽然沈黎给的不全面,但导轨连接处一旦光滑,运输要省力许多。

只是省力的代价,就是物力。

现在好了,改善了炼铁工艺,大大的保证了资源利用率,这是个巨大的进步。

即便拥有广袤土地的大楚,也很难做到资源利用超过六成,现在的大渝,在这一点上,已经超过了他们,明日他就要上报。

沈黎看他目光愈发炽热,不由缩了缩脖子:“你想干嘛?”

“伯爵大人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工部愿意请您担任侍郎位置。”

“侍郎?要不要每日计算各种工具?测量各地桥梁什么的?”

“呃,在其位谋其事,但是本官相信,那些小问题,难不住伯爵大人的!”

“那我不干。”

开玩笑,我虽然想要搞点背景,但不想做苦力,工部是啥?那是每日与工地打交道的事情,说起来是工部,其实每个人都得上工地干活。

你许青竹都快被晒成炭了,我沈黎肤白貌美,皮肤细腻的,能跟你一起去翻山越岭?

说的好听,小问题,测量山川河流是小问题么?

许青竹愣了一下,工部侍郎啊!多重要的一个位置,又是个多么吃香的位置啊,多少人求着都进不来,我还要求着给你吗?

他担心沈黎没听懂,重复一遍道:“是工部侍郎啊。”

“我知道,我不干。”

沈黎也无比明确的告诉他,工部侍郎,的确一手遮天,相当于现代国家建工总局,副部长吧。

官职的确很高,但是很累啊。

他前世在网上也看过那些建筑学院学生发的视频,那可太辛苦了。

还有网上的段子:爹妈辛辛苦苦和水泥送你上大学,结果你在大学里学和水泥。

反正建筑学院出来的学生,基本上没几个皮肤好的。

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封地内,每日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种摆烂的生活,比较适合他。

许青竹挠挠后脑勺,搞不懂沈黎的脑回路。

怎么说,工部侍郎也要比你太子少师的官职要大吧?

人各有志,他也不好强求。

两人达成协议,在用木头简单造好轨道车后,再用铁器开模,最后在半山坊进行搭建。

铁矿属于朝廷的,严禁私人进行买卖,但对于工部,铁矿却是取之不尽的。

弄完工部的事情,沈黎心满意足的上了马车。

回去之后,他继续回到半山坊监工。

现在的半山坊即将完工,街道上焕然一新,两边鳞次栉比的房屋,宛若现代城市一般,只是没有路灯。

自从昨日韩攸之中了春药前往青楼后,回来后一直咬牙切齿,不时对沈黎发出一阵咒骂。

对当朝礼部侍郎喷春药,这怕是大渝开国历史上头一遭。

喷春药事小,但传出去,韩攸之的脸面都丢尽了。

尤其是沈黎喷的是烈性春药,他一口气要了三个女子,这事情已经传开了,早上上朝,便有人对他挤眉弄眼,甚至有人还一脸暧昧的夸赞他的威猛。

好吧,我是挺威猛的。

但,很丢人!

尤其是礼部侍郎韩轻尧,下朝后还告诫了他一番,近期尽量不要惹沈黎,如果能取消赌约,尽量取消。

他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那么大的韩家,需要害怕一个小小的伯爵?

但韩轻尧已经隐隐约约能看出陛下的意思了。

如今粮价涨到一百两一斤,户部尚书荆大人多次提醒,陛下都当做没听到一般,已经能说明了问题。

陛下打算死保沈黎!

所以这个赌约,尽量要取消掉,即便到时候韩攸之真的做的比沈黎好,陛下也不太可能杀掉沈黎。

反之,若是沈黎赢了,陛下会毫不犹豫的砍了韩攸之。

这笔买卖,很不划算。

这两日,韩家又往半山坊内投入了一百万两银子,将四处房子重新修缮一番,四处都用的比较好的材料,又在街道两边移植了一些花草树木,尤其是牡丹。

陛下最喜爱的花,便是牡丹。

这也算是投其所好吧。

韩攸之是韩家在官场上最为优秀的后辈,将来可是要接管礼部的,这个赌约,着实有些大了,若是韩攸之没了,再培养一个继承人,可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了。

韩攸之虽然能猜出一部分,但他却不认为自己会输,难不成陛下到时候会指鹿为马,强行说沈黎会赢吗?

到时候朝中大臣也不会服气的。

而且这次沈黎给了他那么大的耻辱,他可不能再忍了,否则朝中大臣还以为自己是个软柿子呢。

春药是吧?

那我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到时候我接着道歉的名义请你吃饭,给你下一碗烈性春药,让你也尝尝欲火焚身的滋味。

等你急不可耐的时候,我便找几个又老又丑的婆娘服侍你,然后还找画师画下场面,传于市井之间,我看你还有什么脸面留存顺天?

此计,当真恶毒。

他想好之后,便让人送去请帖,请帖前面说的倒是客气,后面倒是有激将法的意思了,你不来就是你没胆子。

沈黎不来的话,那再另说。

以沈黎的德行,肯定不会来了。

他拿着请帖,随手丢在一旁:“当我傻子吗?昨天我让他吃了春药,今天他就请我吃饭,他会有这么好心?”

今日的姜尤,看起来心事重重,做什么都没有力气。

“是剑宁公主的病情加重了吗?”

姜尤叹口气:“是啊,太医束手无策,说没救了。”

“什么病?”

“就是查不出来什么病,才难治啊。”

他苦着脸,看向远处:“那韩攸之请客,你当真不去?”

“谁去谁沙比,这摆明了就是鸿门宴了,他还想项庄舞剑,那我肯定不能去。”

沈黎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拒绝:“对了,要不,让我去看看你妹妹的病?”

“你会治病?”

“我就看看,看看又不会出问题,如果后宫不允许的话,那就另说了。”

“我会让母后给个懿旨,宣你进宫就可以了。”

姜尤无比郑重的看向他:“沈黎,你真的有办法治我妹妹的病?”

“我说了嘛,我去看看,万一,我是说万一我知道是什么病,但是能不能治,我保证不了。”

“好吧,那便死马当活马医了。”

……

第297章:宫中治病 翌日,沈黎跟着姜尤来到后宫。

路上,小太监貂蝉特意嘱咐他,切记不可乱看,哪怕哪个娘娘再美,也不可多看几眼,若是惹恼了娘娘,一顿板子是少不了的。

当今陛下宽宏大量,外臣进入后宫,不得超过三个时辰,不过遇上醋味大的帝王,后宫就是他的禁脔,外臣多看几眼就得挖掉眼睛。

也是陛下专注国事,对男女私情并不十分喜好,不然以他的能力,绝不可能四个皇子一个女儿这么少。

后宫那可是近百人呢。

到了剑宁公主的宫前,小貂蝉禀报一番,两人顺利进入。

不过,这是沈黎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见女性的专用宅子,一时难免好奇。

通过宫殿之内的各种花草树木可以看出,剑平公主是个极爱花草之人,这院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奇异花朵,在这四月里争相斗艳,其间蜜蜂飞舞,彩蝶嬉戏,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就连空气中也散发着阵阵香甜。

不过女儿家的房子,自然胭脂味道十足,尤其是皇室贵族,四处都有熏香,还有几个侍女的廊檐下,专注的熬着花瓣,用来提取熏香。

到了房间前,殿门打开,一副青纱帐映入眼帘,从青纱帐到殿门前约莫五十步,两边侍女护卫着,姜尤快速跑到青纱帐前询问道:“妹妹,今日如何了?”

青纱帐内传来一阵温柔的女生,如泉水叮咚一般悦耳:“多谢大哥关心,今日还好。”

“我给你找了个大夫,你伸出手来,让他帮你把脉看一下。”

“好。”

帐内女声乖巧称是,姜尤连忙让沈黎上前。

沈黎瞪大眼睛,我不会把脉啊。

他轻咳两声:“呃,中医讲究望闻问切,我只用前三招。”

姜尤沉吟一番,询问剑平公主的意思。

剑平公主剧烈咳嗽一阵,随后沉默一下,一旁的女官上前道:“太子殿下有所不知,每次殿下发病,浑身浮肿,满是红点,实在难以见外人,故此多有不便。”

沈黎摇头道:“最好还是让大夫能够看看,具体的浮肿情况,要知道,每种浮肿都不一样的,尤其是皮肤,需要大夫看清楚情况才能对症下药。”

姜尤起身拉住他小声道:“你真的确定自己有把握吗?”

“我都跟你说过,万一我知道是什么病呢,你又说死马当活马医了。”

“大胆,你敢说我妹妹是死马。”

沈黎翻着白眼道:“是你先这么说的。”

青纱帐内,剑平公主缓缓招手,示意女官前来将她扶起:“那就麻烦先生了。”

沈黎与姜尤对视一眼,随后他拿出特制的口罩戴上,走到青纱帐内。

青纱帐中,是一个脸色惨白的少女,虽然身上已经有些浮肿,但依旧可以从眉宇之间看到曾经的美貌。

她的脸上,四处都是细小的红点,小琼鼻已经浮肿的像头蒜头鼻了。

尤其是人中之间,看起来皮肤已经很薄了,但还有一些鼻涕往外流。

至于眼角,两道长长的雷痕,看样子是眼睛长期流泪,蛰伤了皮肤。

少女看起来状态十分差,有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沈黎摸着下巴,眉头紧锁,这情况,他总感觉从哪里见过,难不成是什么真菌感染?

不过,提取青霉素的难度还是有些太大了,这个世界可没有显微镜,而且他不是学生物出身的,对于青霉素一窍不通。

“公主殿下,我现在问您一些问题,希望您尽量如实回答。”

他皱着眉头道:“您发病期间的症状,能够全部告诉我吗?”

一旁的女官道:“殿下每次发病,都呼吸困难,咳嗽,眼睛流泪不止,还有大量鼻涕,另外,全身浮肿,耳朵内还有不断的嗡鸣声,殿下曾说,像是耳朵里面进了小虫子一般,耳内一直在哗啦作响。”

说罢,女官招呼几个侍女上前,将公主放着躺在床上,另外几个侍女前来替她擦拭脸庞和喂食清水。

“你刚说,每次发病?间隔多久?”

“不确定,有时候间隔几天,最长间隔几个月。”

“那间隔的是哪几个月,有规律吗?”

女官一怔,这倒是其他大夫从未问过的问题。

她细想一下,旁边的姜尤则是不假思索道:“冬天基本上没有,不是没有,是冬天特别少吧。”

女官点点头:“太子殿下说的不错,冬天极少发病,每逢春暖花开的季节便开始断断续续,太医院的大夫说是绝症,史无前例,从古书上根本就看不到记载。”

沈黎背着手,史无前例?

按道理说,中医传承多年,体系已经很完全了,怎么这种病还没有治疗方案?

他总觉得这种症状自己在哪里见过,可能是现代医术发达,还没到她这种程度便治好了。

不过,既然他来了,便要装出一副大夫的样子,提醒喂水的侍女道:“将清水换一下,改成蜂蜜水喂食。”

蜂蜜水也没什么毒性,而且可以滋润一下喉咙,缓解痛苦。

其实他对公主也没什么好感。

可能是看了比较多的史书的缘故吧,古代很多公主,都不像普通贵族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们不怕嫁不出去,加上是皇族,宫中太监宫女都不敢多说什么,加上公主多承皇帝喜爱,又被皇子们惯着,自然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

行事方面也比起普通贵族女子要无拘无束一些。

在所有人的观念中,驸马,那可是很爽的,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啥的。

但为了防止外戚干政,古代都是不允许驸马以及驸马的后代做官的,也就是说,做了驸马,便断了做官这条道路。

那很多人都在想,即便不能做官,那跟着公主还能受苦吗?那可是一国最大的小富婆啊。

于是乎,王公贵族家中有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都想搭上这一条线,待父母百年归天之后,起码能保证这个纨绔衣食无忧吧。

所以,古代围着公主转的少年,大多是不学无术的纨绔,这些人,凑在一起能干出什么好事?

公主也是女人,也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加上无法无天的性格,那自然是喜欢追求刺激,和这些纨绔搅和在一起,能有什么好事?甚至有的公主,未出阁之前便丢了身子。

可能是剑平公主常年被疾病困扰,这也让她与那些纨绔断绝了来往,对此,沈黎倒对她没那么反感、

只是他也想不到有什么办法能治病,他也不懂药理,万一搞错了,那就真的麻烦了。

这时,宫殿外传来一声汇报,三个老者一同进入殿中。

他们对着太子殿下见过礼后,又看向沈黎。

其中一人眼睛微微眯起,沈黎也瞳孔渐渐放大。

“江大夫!”

“沈小哥!”

……

第298章:再见江大夫 当初都察院左都御史唐寻章来金陵时,他的孙子患了疟疾,是沈黎治好的。

但之前一直是这位江大夫替其孙子看病,只能吊着命,而不能治痊愈。

后来沈黎搞了个黄花蒿泡童子尿的法子,让唐寻章的孙子唐麟得以康复。

江大夫刚开始虽然不屑,但后来用了几次这个法子之后,发现这偏方简直就是专门针对疟疾的,当然,五十岁的他,也凭借此方,考入太医院,达到了这个世界大夫的最高成就。

医学之道,比起考状元来,要更难。

孔子云,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一个中医,若想出人头地,没有十五年的勤学苦练是不行的。

作为汇聚全国名医的机构,太医院自然人才辈出,只是这其中的人才,大多已经白了头发。

本来公主这病,江大夫束手无策,但上面的人为了打压他,特意将他送来诊治。

这他娘的治得好还好,治不好那可是要掉脑袋陪葬的。

这可是史上最强医闹了。

现代社会,医生治不好病人,顶多挨几拳,可这是哪里,皇室贵族,你他娘的治不好?你个庸医,你个垃圾,给我砍了他。

江大夫本来都已经绝望了,万万没想到,竟然在此地见到了沈黎!

他两条花白的眉毛都快跳到天上去了,只觉得柳暗花明又一村呐,顿时眉飞色舞起来:“沈小哥,见到你可真是太好了。”

一旁的太医嗓子都快咳烂了,你他娘的瞎了吗?没看到他穿的蓝大锻的官袍吗?那是伯爵啊!

可沈黎并不在意他的称呼,笑着道:“江大夫,好久不见。”

“对对对,好久不见,当初是老夫不识货,还得罪了沈小哥,老夫这就给小哥赔礼道歉。”

他拱手道,宛如一个看不了病的小药徒见到了师父前来,这是救星啊。

旁边的两个太医也十分奇怪,怎地,这伯爵这么年轻,还能学到什么医术吗?

其实他们也是来例行检查,公主的病情,就连太医令出马都搞不定,他们还能有什么希望?

只是他们是炮灰,若是搞不好,还要承担陛下的怒火。

一旁的女官轻咳两声,看向叙旧的两人:“两位大人,公主身子弱,要睡下了。”

姜尤了然,连忙拉着沈黎,示意他出去说。

于是两个大夫在殿内诊脉,而江大夫与沈黎来到花园叙旧。

“沈小哥,您可知道,这是什么病?”

江大夫捋着胡须:“此症之杂,简直就是千古奇闻。”

沈黎苦笑着摊开手:“我也没办法。”

“不会吧?”

江大夫一脸不可置信,疟疾那种疑难杂症他都能随手解决,对于这病,即便没有治疗方案,起码也能看出个七七八八吧?

或许这沈小哥不是专业大夫,根本不用担心掉脑袋的事情,所以无所谓治好不治好。

“呃,沈小哥,您一下,这可是公主殿下,那是皇帝陛下的掌上明珠,若是您有办法治好她,那您的官途一定一片亨通啊。”

他循循善诱的说道:“沈小哥,您想想,大丈夫人生在世,那肯定要建功立业的呀,如此良机,如何能错过?”

一旁的姜尤轻咳两声,尼玛说的如此露骨,即便你江大夫治好了公主,也会给人留下坏印象。

大夫嘛,一定要悬壶济世,医者父母心啊。

沈黎依旧摇头:“江大夫,您想多了,治好疟疾,是我家中祖传偏方而已,至于这病,我实在无能为力啊。”

说罢,他拉着姜尤就要往外走。

江大夫一脸惆怅,若是陛下真的暴怒,砍杀了他们也在情理之中,这种事情在宫中太常见了。

他好不容易爬到太医院,还没一展自己的报复,还没学到高深的医术,怎么能就此被斩了呢?

他现在的地位,就相当于苦读多年的医学生,终于到了医院,能够学习临床经验,可刚学没多久,就被开除了。

这能憋屈死个人。

可沈黎再三表示自己真的治不好这病,他也不好强求。

出了宫门,姜尤再次询问沈黎:“你真的没办法吗?若是你能治好妹妹,我一定向父皇为你请赏!”

“这不是赏不赏的问题。”

沈黎苦笑道:“我要是能治,肯定就直接动手治病了,可现在我是完全没有办法啊。”

“那好吧。”

姜尤很是失望。

一国之公主,那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由于女性不能做皇帝,所以那些皇子们也不会想到她会夺嫡,便会对她更好。

姜尤虽然无心夺嫡,甚至还有些排斥夺嫡,但这并不妨碍他宠爱家中这个小公主。

剑平公主年方二八,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当年跟着皇帝陛下参与夺嫡,也没少吃苦头,上一代大渝夺嫡之战中,十几个皇子,各有各的势力,你争我抢,最终优胜劣汰,让姜承龙拿下了皇位,只是他没想到,当年自己拼了老命拿下来的江山,这代皇子却弃之如敝履,争都懒得争一下。

平日里,先生徐慎言让他背书,他可能不背,但小公主姜青梅让他背书,他绝对会听话。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公主定然会安然无恙的。”

“骗我是狗。”

“……”

……

回到半山坊后,便有人给沈黎送上最新的信件。

一共两封,第一份是仙平苗欢盈写的,她的字体一如既往的娟秀,信中无非写的就是夫人待产期状态不错,还有就是他们的作坊,从金陵往周边延伸。

不过酒水是这个时代的主要饮品,自然是供不应求,许多人也前来剽窃作坊的流程,但流程被小舅子林长青搞得越发复杂,想要复制,那必须要考虑工人的成本,而且随着仙平竹叶青这个牌子的盛行,很多人对高档酒水只认这个牌子。

目前已经扩建了十三家分厂,吸纳员工近万人。

不过这种开销也是极大的,每日成本加上员工成本,就需要近三十万两银子。

鉴于现在的粮价,酒坊根本就赚不到多少钱,很多员工都是奔着吃饭才来工作的。

沈黎回信中表明,就是为了养人才开办分厂,暂时先不考虑成本,只需要将这些贫民收纳进来,成为工人即可。

名义上是忧国忧民,做慈善,实际上这么多的就业人员,一旦哪天他崩盘了,皇帝陛下自然知道难受了。

至于第二份信件,则是霍十娘的。

第299章:朝廷筹款 一看霍十娘的字,那便是字如其人。

所有的字,都是龇牙咧嘴的,字里行间流露的都是她的彪悍。

信的内容很简单,老娘和师父回仙平了,师父云游四海去了,而老娘,要在仙平开始组建情报组织,组织名字叫“情报组织”。

还附带一张令牌。

沈黎看着做工粗糙的令牌,还有信上书写的组织名字。

这尼玛也太儿戏了吧?

果然是名师出高徒,你师父的兵法叫《一部兵法》,你的情报组织就叫“情报组织”。

这都什么狗屁倒灶的名字,自己当初想了那么多拉风的名字,结果全都没用上。

你看看,人家锦衣卫,天机楼,什么的,说出去多好听,多让敌人闻风丧胆?

情报组织,嗬,情报组织。

他立马回信,坚称要改一下情报组织的名字,这也太儿戏了。

可想了想,以霍十娘的德行,怕是回信她看都不看直接扔掉。

午后,沈黎照常拉着姜尤,在街边巡视。

路边鲜花盛开,姜尤却拉不起任何兴趣。

沈黎笑眯眯的与街边每个人打招呼,这里面很多人都认识他,许多不明白的人,还以为他是姜尤的下属。

可又看两人不像,于是乎许多人对他们的关系越发奇怪。

但这不影响坊间百姓对他们的尊重,一路上许多人都对着他们说说笑笑,偶尔沈黎也会去他们的摊位前照顾一下生意。

民以食为天,这些百姓,让他们做生意太为难他们了,大多都会支个地摊,卖卖自家的手擀面。

这可是改革春风啊,许多人没把握住,第一批的人提前租下了酒楼,来这里进货的商人,大多累了渴了,会在当地吃饭,而生意人大多讲面子,这也导致路边的茶水摊生意没那么好,只有本地的一些工人下班后来喝上两杯。

通过沈黎的加盟商方式,木匠的生意倒是好了许多。

因为酒坊会赠送加盟商牌匾,加盟商只需要写上自己的店名,便由木匠进行设计,然后雕刻。

牌匾造价不高,又是尤大善人订购,木匠自然不会收高价,但是架不住数量多,现在木匠也赚的盆满钵满。

至于牌匾的样式,则是统一红漆白字,这样比较显眼,另外,下面还有一行广告:入口柔,一线喉——仙平·竹叶青。

由于比较显眼,加上很多店铺都用了这种牌匾,很快仙平竹叶青的名字响彻各地,加上它酒水的度数比较高,颇得文人雅士的喜爱,一时间风靡大江南北。

大家都看到竹叶青有利可图,并且厂家并不对外零卖,进货的人越来越多。

沈黎之所以免费送牌匾,也是为了广告效果。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明白营销的重要性,自然让他捡了个便宜。

就像现代路边很多的五金店,都能看到门前牌匾上书写某牛插座,或者是什么水管,那都是厂家免费送的牌匾。

哪个五金店装修不需要牌匾?可做一个牌匾,少说几百块,多则上千块,有人免费送,他们求之不得,这可比电视营销要省成本的多。

最终,某牛也因为垄断,被罚了款。

这是古代,沈黎要做的,就是垄断。

眼看赌约剩余时间越来越少,只剩下七八天的样子,韩家越发着急了。

粮价,已经涨到一百三十两一斤了。

陛下还没有动静,已经说明了问题了。

虽然他们控制着粮价,但不敢再往上抬了。

这已经翻了近百倍了,再抬,他们就得出事了,不仅不能抬,还得慢慢往下降。

那些百姓吃不起饭了,生死面前,难免疯狂,即便是抢了他们的粮仓,也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他们控制粮价太久的话,陛下迟早会发怒的。

天子一怒,血溅五步,他们这些贵族,一个都跑不了。

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虽然他们可以给邻国捐赠军费,但最先死的,还是他们。

翌日,有太监特意通知沈黎前去上早朝。

这些日子,沈黎渐渐改变了生活习惯,每日也能早起,顺便锻炼一番了。

早朝上,户部荆大人上前,再次提起粮价问题,企图向皇帝陛下施压。

“陛下,现在各省粮价居高不下,若是再这样下去,那些百姓已经要谋反了。”

兵部也参与进来:“陛下,佟州一城,官仓粮尽,百姓易子而食,已经惨烈到这个程度了,当地已经发生十几起小规模叛乱了,陛下要尽早决断啊!”

姜承龙冷笑一声:“决断?朝廷养你们六部官员,你们来找我要决断?这么多人,都没人能拿出个方案吗?”

户部荆大人拱手道:“陛下,为今之计,只能从京中拨粮。”

“拨粮,拨粮。”

他揉了揉太阳穴,此事由沈黎而起,应该让沈黎盯上,他环顾四周:“沈黎,沈黎在不在?”

“臣在。”

沈黎深吸一口气,从人群中走出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今日这场面,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早死早痛快。

“你说说,该怎么办?”

“拨粮,太慢了。”

沈黎摇头道:“陛下,从京城到佟州,少说也得十天,若是快马,需要五天,若是粮队,起码要一个月,这路上还得担心山贼的问题。”

“那你觉得怎么办?”

他环顾四周,嘴角微微上扬:“简单,我看朝廷大臣各个肥头大耳的,应该吃的不错,现在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大家拿不出来方案,便按我的方案来,捐款!”

“沈黎,你说谁肥头大耳的!”

礼部韩攸之怒斥道:“当庭诽谤朝廷大臣,你该当何罪!”

沈黎也不恼,慢慢悠悠的说道:“韩大人,我听说前些日子,您请城防军一行人去藏书阁找姑娘,微臣可考察过,那里面的姑娘,最便宜的也得一百两一夜,而据说韩大人比较威猛,要了三个姑娘,而且都是上品,这一夜,少说也得一千两起吧。”

韩攸之涨红了脸:“混账,要不是你这下流坯子给本官下药,本官岂会去那种烟花之地!”

“啧啧啧,先不说下药不下药的问题,先说捐款,你看你,随手找三个姑娘都是一千两,想必很是有钱,现在百姓有难,你身为礼部侍郎,难道不应该关心关心百姓吗?我觉得你起码要捐十万两。”

“十万两!”

他瞪大眼睛:“你看我像十万两吗?”

以韩攸之在韩家中的地位,拨十万两用来做事是可以的,但他身上闲钱,肯定没有十万两。

沈黎歪着脑袋:“真没有?”

他斩钉截铁道:“真没有!”

“陛下,臣之所以给韩大人下药,而是当日他带领十几个城防军士兵,跑到臣治理的半山坊闹事,还要杀了微臣,臣没办法,才撒了一把春药。”

姜承龙眼睛微微眯起:“你是说,韩攸之勾结城防军,企图当街打杀朝廷命官?”

礼部尚书韩轻尧连忙站出来:“陛下,臣与韩攸之乃是叔侄关系,我们愿意捐款二十万两银子用以拯救灾区。”

第300章:龙精虎猛汤 现在沈黎和陛下一唱一和,韩轻尧知道事态不对了。

明明是“打算殴打”,到沈黎嘴里,却成了韩攸之要杀他了。

殴打朝廷命官和杀害朝廷命官是两个概念。

前者顶多是挨一顿板子,后者罪名做实,韩攸之的脑袋可就没有了。

姜承龙“哦”了一声,便没再追究了。

朝中大臣细想之下,你沈黎有韩攸之把柄,他不得不捐款,可我们呢,你总不能连我们把柄都有吧?

然后轮到他们捐款时,开始一个个哭穷,甚至有人为了表忠心,暗地里将袍子撕开一个口子,您看我这穷的连补衣服的钱都没有,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哇。

一圈下来,总共就搜刮了二十二万两银子。

场中一共一百三十多人,就凑了两万两银子,让姜承龙很是不喜。

他看的出来,沈黎是打算去佟州了,临行前搞点钱,方便地方行事,这也算是避避朝廷的风头吧,毕竟到时候韩攸之因他而死,他在京城将会寸步难行。

所以姜承龙也在尽力配合,只是朝中大臣不给力,让他很是不爽。

先不说其他的,秦家身为四大家族,就捐了两千两,这过不去了吧?

早朝后,他将沈黎叫到御书房,有些不好意思道:“二十二万两银子,够吗?”

沈黎摇头道:“陛下,有些人知道我去佟州,那周边的粮价还能再翻一倍,您信吗?”

“朕信。”

姜承龙叹口气:“有没有办法,从这些铁公鸡身上,拔下一些毛?”

“陛下问办法,那肯定有的。”

沈黎笑着指着一旁的太监小貂蝉道:“明日早朝,请貂蝉公公,端着在下的龙精虎猛汤,从众位大臣面前经过一下。”

小貂蝉看了一眼皇帝姜承龙:“什么,什么叫龙精虎猛汤啊?”

“嗯,就是一种茶吧。”

沈黎微笑道:“陛下需要找几个托,然后大肆宣扬一番。”

“朕明白了。”

“那微臣先过去安排了。”

“去吧。”

姜承龙想了想轻笑一声,这馊主意,也就他能出出来了。

“对了。”

等沈黎准备出去时,他又叫住沈黎,面色凝重道:“公主的病,你要用心钻研,如果你能治好她,朕,会考虑一些事情。”

姜承龙的话,沈黎只会信一半。

当年自己好歹也在无良老板手底下干过一些事情。

你考虑一些事情,你考虑什么啊?

若是寻常人,定然以为皇帝陛下考虑将剑平公主嫁给他,其实皇帝陛下这么说,已经是在敷衍他了。

如果他真的治好剑平公主,皇帝陛下绝对会反问一句,朕答应你什么了?

不过该表的姿态还是要表的,他装作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多谢陛下隆恩!”

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出去。

姜承龙轻笑一阵摇头,然后拿起奏折继续批阅起来:“对了,貂蝉,今晚安排三个嫔妃服侍朕。”

……

沈黎出了皇宫后,便带着贺元坝前往桂香坊内寻找铺子。

铺子不大,只有十个平方,然后他叫来万逸楼充当伙计,萧林焕充当掌柜。

让万逸楼当掌柜实在太不靠谱,这货拿了钱估计就跑了。

至于卖什么产品,很简单,萝卜干。

他收取了几麻袋的萝卜干,枸杞,还有少量的劣质药材,混合在一起,一包一把。

药材的选用,都是那种吃不死人的,泡出来还特别清香的。

随后,他也来到半山坊,找人装修了一下铺子,铺子搞得那是一个金碧辉煌,花了近万两银子,就连牌匾,那都是镀金的。

直到夜晚,店铺才装修好。

翌日一早,他进入皇宫后,众位大臣正在等着皇帝陛下上朝时,小太监貂蝉端着一盅汤,从众人面前经过。

众人早上早饭都没吃,一闻到这个香味,不禁猛嗅几口。

而小貂蝉托盘上端着汤盅,也是经过特别改良的。

上面的盖子,有两层,都是瓷制,里面可以放一些熏香什么的进行燃烧,下面盅口周围一圈透气口,所以大臣们看到盖子上烟雾缭绕的,美轮美奂。

“貂蝉小总管,您这端的什么呀?”

其中一人好奇的询问道:“怎地这么香?”

说罢,他还努力的在空中猛嗅两口,一脸陶醉,这味道中,有草药香味,还有熏香香味,混合在一起,令人飘飘欲仙。

小貂蝉强忍笑意:“哦,是陛下最近买的龙精虎猛汤。”

“龙精虎猛汤?”

武将中有人走出来道:“原来陛下也在用这东西啊?据说这是龙虎山特意调制的药方,其中包含十八中珍贵药材,还有八十一种辅料,更有千年人参当归放在其中,简直就是大补,这不,我前些日子买了一袋喝了,果然龙精虎猛的,一夜连御三女,第二天还去校场大战十八武将。”

御林军主帅的话,自然是有人信的。

小貂蝉也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道:“昨晚陛下,叫了荣妃,韩妃,咖妃三人侍寝,今日有些晚,想必是耽搁了吧。”

人群中几个年纪偏老的官员皱着眉头询问道:“这东西,真的有那么神奇?”

御林军主帅李清策也难得开起黄腔道:“周老,看来你还是没见过这东西的厉害,龙虎山的神仙,那会骗人吗?我是个活生生的例子,陛下也是,要不您早朝后,去问问三位娘娘,感受如何?”

周老面红耳赤:“去你的。”

一向沉默的工部尚书也加入讨论队伍,他言简意赅道:“我想买,但价格太贵了。”

“许大人,您这不是废话吗,那是神药,怎么可能便宜?我这么跟您说吧,您想买,还不一定能抢得到,每日人家店铺前,都是三百人排队的!”

李清策“压低声音”:“据说,这东西的神妙之处,还有枯木逢春之功效,即便是老者,喝完之后,夜晚也如十八少年一般威猛哦。”

说是压低声音,实际上朝中每个人都听到了。

秦补拙耳朵微动,并未参与讨论。

不过有陛下与御林军主帅作证,此事应该假不了。

很快,姜承龙来了,本来看起来精神萎靡,但喝过汤后,立马好了起来,就连声音也抬高了几分。

这汤真好啊,一夜连御三女,第二日精神还能这么好。

所有大臣意兴阑珊,据说这东西还很难抢购,那可得赶紧了。

下了早朝之后,有人特意前往桂香坊查看。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哪个傻叉说三百人排队的?

这尼玛一千多人排队,整个巷子都是买药的人!

第301章:带货环节 实际上,那些排队买药的人,大多都是半山坊的人。

如果现在有人去半山坊看一下,出去主要的商户,其他人员基本上都跑出来排队了。

那些人一边等,还一边讲着故事。

“你听说了吗,这里的掌柜,那可是龙虎山下来的,本着悬壶济世的思想,便将龙虎山最新的配方拿出来售卖。”

“还有这回事?”

“这龙精虎猛汤啊,有病治病,没病固本培元,防止生病,对男人的效果,那自然是极好了,我家少爷吃过一次,嘿,站起来了,你说神奇不神奇?”

“那可太……牛比了。”

……

朝中大臣躲在人群中,默默的关注这一切。

主要是这东西太贵了,他们要慎重购买。

一包,一百两,三盒一疗程,早中晚各一次,一疗程起售,那便是二千一百两一份。

甚至店铺外面还有对联,不像寻常药店一般文绉绉的“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他们的对联简单粗暴。

上联:“没有用我砸招牌。”

下联:“有用再来一疗程!”

横批:只卖两天!

如此剧烈的宣传手段,让很多人都迷茫了。

许多人抱着试试的态度,咬着牙买了一疗程。

而像秦补拙,韩轻尧这种有钱人家,一买便是十个疗程。

秦补拙拿回去之后,服用了一下,感觉浑身渐渐发热,多年对那种事情没考虑的他,今日居然也有想法了。

而且,他觉得自己精神也好了,整个人年轻了几岁。

他叫来小妾,酣畅淋漓的大战一番后,小妾直夸他好哥哥你真猛。

实际上,这药汤里面,沈黎加入了少许春药,嗯,还是给驴用的烈性春药。

至于补性,那是一点都没有。

不过这东西倒是贼香啊,喝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香了几分。

之所以他们觉得有用,一来是春药激发,二来是心理作用。

保健品行业就是这样,卵用没有,那些标的天价药材,可能还没一指甲盖多。

许多人都觉得有些作用,再加上下人描绘的万人空巷场景,让他们不禁有些购买焦虑了。

如此神药,只卖两天?那还不赶紧去抢?

第一批,沈黎已经暴赚三十万两,又来了第二批。

有人甚至借钱开买,这东西效果太厉害了哇,让你重回十八岁啊!

即便有的人真的不行了,也没怪罪这药不行,反倒是安慰自己,可能是积疾已久,多吃几个疗程就好了。

夜晚,累得气喘吁吁的万逸楼与萧林焕回来后,直言真的卖爆了。

主要是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了。

萝卜干也不够用了。

眼下粮价这么贵,大家都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有萝卜干的家庭,基本上都吃的差不多了。

没办法,沈黎只能连夜从隔壁红灰城内收购萝卜干,又找了几百小工进行分类装袋,直到鸡叫时分,才凑了三万多份。

今日一早,店铺门前拉起长长的横幅,更加振奋人心。

“今日卖完就走,谁不走谁小狗!”

众人更加惊慌了。

姜尤自然知道沈黎的计划,他站在远处的高处,有些担忧道:“这不会坑骗了一些普通百姓吗?”

“太子殿下多虑了。”

沈黎背着手微笑道:“我做生意,从不坑穷人,能花两千一百两买药的人,绝不是穷人。”

对于物价,姜尤也是了解的,他深以为然的点头道:“确实,有的人,一辈子都凑不齐两千一百两银子。”

换算成购买力,那可是四十多万块钱。

即便是现代,谁家百姓会花四十万块钱买一疗程的保健品?

三万多份,午饭一过便卖完了。

前面的万逸楼大声解释道:“卖完了,诸位请回吧。”

“啥?卖完了!那不行!”

“没药了,你们卖配方也行啊!”

“就是,我一盒都没抢到呢!”

……

一旁的萧林焕易容之后,戴着山羊胡子。

他装模作样的捋了一下胡须,一脸为难道:“诸位老板,确实是没了,你们看,我们铺子都空了。”

人群中一阵骚乱,许多人还是家奴前来购买的,这东西已经成潮流了,自己买不到,回家老爷非得打死他不可。

于是乎,有的人哀求道:“你们能不能再配一点药?没关系,我可以等!”

“对,我可以先付定金!”

一旁的万逸楼防止有人找到他,也易容了一下,搞得像阿三一样,一听能够付定金,他眼前一亮,顿时与萧林焕吵了起来。

“我说可以就可以!”

“不能再卖了啊,再卖师父知道就要打死我啊!”

“不行,你看看这些客户,这都是我们的家人,给家人们一点福利,有何不可!”

万逸楼推搡着萧林焕,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都说医者父母心,家人们如此热情,我们说不卖就不卖,那还是人吗?”

“可是药材不足,要想找到万年人参,你知道多难吗?”

“我知道,师父手上还有一根,我回去偷!”

……

周围的客户一阵感动,多么好的老板啊,为了我们,不惜欺师灭祖,这才是商人啊!

万逸楼斩钉截铁道:“十天,最多十天,新的龙精虎猛汤就会再次回归市场,不过,我们采用预定的方式,也省的大家去抢了!”

“好,太好了!”

“我说一个数!”

他拿着喇叭,艰难的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两一份!”

一旁的萧林焕吓的瘫软下去:“不能这么贱卖啊,你这么卖还不如卖我啊……”

远处的沈黎一口都喷出来了。

这万逸楼,居然还有带货的天赋?

两人一唱一和,一下午又收了近五十万两银子的定金。

两天时间,两百万两银子!!!

这是多少钱?按购买力,四亿!!!

听到沈黎的汇报,姜承龙在御书房内冷笑连连:“谁说咱们大渝穷了?你看看这些王公大臣,这不是挺有钱的吗?”

沈黎默默不说话。

“两百万两银子,够你开拔了吧?”

“够了够了。”

……

太医院的太医令,听说这龙精虎猛汤是大补药,能让枯木逢春,要知道,这种事情在中医上比较难的,需要时间静养,但根据大臣们的反馈,只需要一次就可以治好,他不禁有些疑惑,也让下人买了一个疗程回来。

龙虎山的,总不会骗人吧?

直到药材回来,他打开布包准备冲服使用时,发现了不对劲。

那是萝卜干还是人参,他搭眼一瞅,就知道了。

接着,太医院内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嚎:“尼玛,老子的两千一百两啊!”

第302章:严惩奸商 很快,假药的消息不胫而走。

许多人都发现了药材中许多近透明状的药材,居然是他娘的萝卜干!

有人计算了一下,那伙骗子,少说也诈骗了两百万两银子!

此乃大渝开国以来,第一诈骗案!

早朝的时候,无数大臣义愤填膺,痛哭流涕,恳求陛下严惩凶手,还我血汗钱!

就连秦补拙,老脸也有些挂不住了。

昨日早朝他还笑呵呵的跟人分享他的用药心得,比如自己很猛,小妾都顶不住了等等。

今日就出了这档子的事,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更有人,对着御林军统帅李清策破口大骂,当初要不是这比信誓旦旦的保证药效多么好,众人也不会亏那么多钱。

李清策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诸位同僚,我也是受害者哇,说实话,我花重金购买了一个疗程,拿回来吃了,确实有效啊,原来威猛不是药,而是我本来就挺猛。”

我本来就挺猛……

这让那些服用几次都不见好转的大臣顿时自惭形秽。

而秦首辅老脸一阵红润,原来如此,老夫本来就很猛。

但这不是理由!老夫可是实实在在的被人诈骗了近十万两银子!

他第一次服用之后,觉得此药甚有神效,又听说店家再卖一天就不卖了,那怎么能行?老夫的晚年幸福生活都靠这东西了,你说不卖就不卖了?

于是乎,他又叫了十多个下人,携带巨款前往抢购。

早朝中,有人怒骂道:“妈的,花两千两,买了一堆萝卜干!”

“得了,你还有萝卜干呢,我他娘的花了几千两定金,毛都没买到呢。”

早上有人特意去看了铺子,现在铺子人去楼空。

对了,牌匾果真被砸了,一把大斧头嵌在牌匾上,周围密密麻麻如蛛网一般的裂纹。

最起码,这商家说话算话,店铺旁边的对联,此刻无比扎眼。

上联:没有用我砸招牌。

下联:有用再来一疗程!

横批:只卖两天!

还有一旁的横幅,明天不走是小狗。

人家说话算话,没用我砸招牌了啊,而且我也走了啊。

秦补拙细想之下,这诈骗案,陛下不会也参与了吧?

而且那龙精虎猛汤,最先是由小太监貂蝉端进来的啊。

太医院的人查了一下这汤药的成本,尼玛两文钱都到,唯一的优点就是香,还有就是吃不死人。

若是真的是陛下带头诈骗,这事又该怎么说?

很快,姜承龙精神抖擞的从后面过来,众臣问安过后,太医院的太医令不忿的从人群中站出来:“陛下,近日,顺天城内来了一伙骗子,卖那个龙精虎猛汤,实际上,那个汤,一点都不值钱!对人一点好处都没有!这就是一伙骗子!”

姜承龙险些没笑出来,他连忙轻咳两声,装作一脸惊讶道:“你是说,朕前几日喝的汤,是假的?”

“正是!陛下被奸人蒙蔽了啊!”

“求陛下严查奸人,为我等讨回血汗钱!”

人群中,有人险些都快哭出来了。

辛辛苦苦从媳妇那里索要来两千一百两,临行前还信誓旦旦的跟媳妇保证,我回来让你上天,结果被骗了,这下媳妇上不了天,倒是他,绝壁上天。

“对!还我血汗钱!”

“无良奸商!”

“严惩凶手!”

……

一时间,大殿上如同菜市场一般,群臣激愤,唾沫星子乱飞,有的甚至眼珠暴起,一副吃人的架势。

姜承龙装作一副隐忍怒火的样子:“你们说,朕,被那奸商蒙蔽了?”

“是的啊陛下,你喝的,可都是萝卜干啊。”

“好胆!”

他猛然起身咆哮道:“在顺天城内,皇城脚下,竟然还有人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当真是胆大包天,众位爱卿被人诓骗,朕很是痛心,万江楼!”

“臣在!”

“我命你,锦衣卫全体出动,务必将那坑蒙拐骗之徒给我拿下,如遇反抗,直接乱刀砍死!!!”

“是!!!”

君臣二人,一唱一和,更加凸显出姜承龙惩治凶手的决心。

那些不明所以的,只当陛下真的为他们着想,顿时感激涕零,可像秦补拙这种老狐狸,已经明白了陛下的意思。

从头到尾,陛下都没说过追回赃款的事情,很显然,即使这事不是陛下做的,陛下也想吞掉那笔钱。

真阴呐。

人群中,那个“奸人”再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本来是群臣激愤的严肃场合,却被沈黎一阵笑声打断。

户部尚书荆大人怒斥道:“沈大人,你笑什么,难不成你没买这药吗?”

沈黎一脸无辜:“我才十九岁,我年纪轻轻,本来就龙精虎猛,我需要药吗?”

荆大人一窒,怒甩袖袍。

上面的姜承龙强忍笑意,上完早朝后,又将沈黎叫到御书房。

同时还有太医院的太医令。

“沈黎,你当真没有治疗公主的方案?”

姜承龙十分郑重的看向他。

这惫懒货色,就怕他有方案,他不说。

沈黎摇头:“陛下,我真没有哇!”

一旁的太医令拱手道:“臣听闻前两日太子殿下带着伯爵大人前往公主府邸,临行前,伯爵大人曾让女官将清水换成蜂蜜水?”

“呃,好像有这件事吧。”

难不成,蜂蜜水还能喝死人吗?

姜承龙招招手,小貂蝉带着公主府邸的女官进来,女官见过陛下后看向沈黎:“伯爵大人,当日我们将清水换成蜂蜜水后,公主的喉咙症状,减轻了不少,而且我们发现,若是热水,还有减缓公主呼吸困难的功效。”

“你是说,有用?”

“是的。”

沈黎歪着脑袋,怪不得姜承龙再三问他,而且蜂蜜水怎么会对病情有用呢?蜂蜜从来都不是药物的啊?

他也不是学医出身,根本搞不懂这里面的原理。

“那,你再多喂点蜂蜜水试试。”

他是真的没办法,但凡有办法,谁不想成为公主的救命恩人呢?

可女官摇头道:“昨日午后,阳光正好,殿下感觉身体恢复了几分气力,便坐着轮椅去后花园坐了一会,昨晚病情又加重了几分。”

沈黎一愣,去后花园,病情才会加重?

他脑袋里忽然冒出一个病情来。

过敏!

第303章:花粉过敏 太医令一直盯着沈黎:“伯爵大人,难不成您有想法了,请您快些出手,救治公主吧。”

沈黎目光深邃的看向太医令,这老货,甩锅倒是一流。

如果自己答应,治不好到时候全是自己的责任。

治好了,他太医院也会相安无事。

他朝着皇帝姜承龙拱手道:“陛下,臣不是专业大夫出身,只是从古书上看了三言两语,在太医令大人面前,着实班门弄斧了,臣的确没有办法啊。”

姜承龙皱着眉头:“你真的不会治?”

“真不会!”

“这样,治不好,不追究你的责任。”

沈黎思忖片刻,这个过敏,治疗起来比较麻烦,除非避开过敏源,而且他现在不确定公主到底是不是过敏,贸然答应再给人失望,会让皇帝对自己印象大打折扣。

他沉吟道:“陛下,要不臣还是跟太子殿下,去看看公主吧,治病,臣真的不在行。”

姜承龙叹口气,朝他们摆摆手,示意他们先走。

出了御书房,女官叫住沈黎,随后噗通一声跪在沈黎面前。

“伯爵大人,奴婢求您去看看公主,哪怕有一线生机,您也不要放弃啊。”

沈黎连忙扶起她。

他理解女官的做法,若是公主真的不幸离世,那么她宫中所有侍女无一例外,都得陪葬。

都是如花一般的年纪,怎么会甘心去死呢。

他叹口气道:“我回去之后,和太子殿下一起过来吧。”

正巧,御书房大门打开,小太监貂蝉匆匆走出来道:“沈大人,陛下口谕,十天内,您可以随太子殿下随意出入后宫。”

看来姜承龙还是对沈黎抱有很大期望。

他点点头:“那就多谢陛下隆恩了。”

走出皇宫,他顿时觉得压力山大。

以皇帝陛下对公主的看重,只要自己搞不好,陛下对自己的印象一定会改观,他现在有些理解太医院的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甩锅了。

回到半山坊,下面的人就送来一堆信件。

全都是韩家韩攸之写的,不过你别说,这孙子虽然人品不行,那字写的还是很不错的。

信的内容,无非就是请客吃饭,还有一些韩攸之写的,感谢之前春闱他替自己做事等等,理应请他吃顿饭,另外吃饭选址在外面的酒楼,不在韩家,可谓是诚意满满。

不管在哪里,韩家肯定不会憋什么好屁。

可转念一想,可能是韩家已经收到些许风声,知道韩攸之的脑袋可能不保,便想请自己吃饭,最好和解。

自己还是不能做这个老好人。

此事,万万不能和解,皇帝陛下特意将他培养成朝臣的对立面,就是为了搞死一些人,他这个时候和解,不是打了皇帝陛下的脸面吗?

韩攸之本来准备一系列的毒计,无奈沈黎就是不下套,不管他怎么说,软的硬的都来了一遍,沈黎就是不来吃饭。

这让他有种一拳打在空气中的憋屈。

沈黎丢掉信件,然后去找姜尤讨论去公主那里的事情。

可是,今日有些忙了。

早朝后,工部许青竹便按两人之间的约定,前往半山坊街道进行测量,然后安装铁轨。

只是铁轨不能直接建立在街面上,否则正常马车不能通行,最好还是嵌入地板之内。

正当许青竹与姜尤愁眉苦脸的讨论时,沈黎来到现场。

这种情况他考虑过,嵌入地砖内,就需要大面积的拆除地砖,然后进行安装,最后再进行重新铺设地面。

有铁轨,就必须要水泥。

至于水泥,身为物理化学双学位研究生早已知道里面的成分,在仙平时,他就做过试验,只是原材料不太够。

一般的水泥成分很简单,石灰石,黏土,还有铁矿粉,三者按比例混合后再进行煅烧,最后再与石膏一起混合研磨成粉,加入水后便成了水泥。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仙平没有铁矿,自然找不到大量的铁矿粉。

但作为大渝的工部,这东西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水泥的发明,是建筑行业的一大进步,这种东西有超高的粘合性和稳固性,而且还有一定的防水性,深得现代建筑行业的喜爱。

沈黎做的,也是最简单的水泥,难度系数不是很高。

但这么厉害的东西,他是肯定不会外传给工部的。

铁轨他也想用,所以只能选择自己安装。

许青竹求之不得,拍着胸脯表示需要多少铁轨,尽管来工部,报备一下便可以拿走了。

沈黎笑呵呵的答应,并且要来了一百斤的铁矿粉。

姜尤看着许青竹的背影,有些不理解道:“工部那么多工匠,我们为什么非要自己安装啊?让他们做,我们也省去了不少人工,何乐而不为呢?”

他摇头道:“你知道工部许青竹为什么甘愿过来帮我们安装铁轨吗?”

姜尤一头雾水:“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帮他处理了烟囱问题吗?”

“烟囱算是一方面吧,主要是他还想看看这东西怎么安装和使用的,或许他已经用木头做出模型,但怎么安装是个问题。”

沈黎笑道:“这就是技术的价值,以后你便会知道了。”

“对了,咱们下午去看看剑平公主吧。”

“可以啊。”

姜尤皱眉道:“难不成你有办法治疗妹妹的病?”

“只是有一些想法,不敢确定,我去试试看。”

他顿时眼前一亮,一把搂住沈黎的脖子:“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

刚吃完午饭,姜尤便迫不及待的拉着沈黎前往宫中。

妹妹的病,对他来说比半山坊更为重要,何况现在的半山坊基本上稳定下来,百姓们安居乐业,虽然粮价高涨,但菜价还未动,花点钱还是能填饱肚子的。

还是上次那个宫殿,还没进门,便有一股花香铺面而来。

沈黎皱着眉头,这次倒没觉得心旷神怡,难不成这大夫治不好的病,真的就是花粉过敏吗?

他心事重重的走进殿内,却发现三个太医院大夫在里面,还有江大夫。

江大夫看到他顿时眼前一亮:“沈小哥,您这是过来替公主看病了吗?”

“呃,算是吧。”

“那可太好了!”

看着犹如小迷弟一般的江大夫围着沈黎打转,旁边的两个大夫皱着眉头:“有没有那么神啊,跟我孙子一般的年纪,即便娘胎里学医,也没到如此程度吧?”

第304章:移植花卉 江大夫胡子一翘:“你懂什么?在沈小哥的配方没出来之前,治疗疟疾需要多少药物?疟疾晚期能不能治好?如此疑难杂症都能轻易解决,何况是公主这区区小病?”

区区小病?

其他两个太医不乐意了,若真是区区小病,怎么大家都束手无策?

他们冷哼一声:“行,我就看你怎么治病吧。”

他们双手拢袖,一副看好戏的姿态,沈黎看的揶揄道:“两位大人,说的像是我治不好跟你们没关系似的。”

治不好,他们还是要被处罚。

两人顿时耷拉着脸,但还是有些不服气道:“我就不信你能治好。”

姜尤懒得跟他们废嘴皮子,公主的病要紧。

他拉着沈黎匆匆进入殿中,殿内女官已经等候多时。

女官对着两人微微一福道:“公主喝了蜂蜜水,已经睡下,那蜂蜜水是有缓解作用,至少公主不会再呼吸困难。”

沈黎摸着下巴询问道:“请问,公主是不是每年春暖花开时节犯病最为厉害?”

“是的。”

姜尤见他若有所思,连忙询问道:“是有什么思路了吗?”

“说实话,这种病,我可能治不好。”

沈黎顿了一下:“不过可以试试,若真是过敏的话,治不好,只能预防。”

女官脸上顿时浮现一丝喜色:“需要我们做些什么?”

“继续喂食蜂蜜水,另外,将花园内的花草,尽数拔除。”

“这……就是你的治病之道?”

从外面进来的两个太医瞪大眼睛:“治病跟拔草有什么关系?”

“我早说这小子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怕是治病是假,搭上公主想要成为驸马是真。”

姜尤皱眉轻斥道:“放肆!”

两人自知失言,连忙拱手认错。

一旁的江大夫捋着胡须,若有所思道:“沈小哥,你是觉得这花园里的花草,是诱发公主病情的因素吗?”

沈黎点头道:“我还不确定,只是他们说公主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病情就会加重,我想,应该是花草对公主有害。”

“花草对人体有害?”

江大夫捋着胡须摇头道:“花草本为植物,即便洗净生吃都没有问题,怎么还会对人有害?”

姜尤与女官脸上都开始犯难。

女官微微一福:“沈大人可有十分把握?这些花草,都是公主精挑细选回来,品种高贵,许多还来自西域,若是贸然拔出,公主醒来后,怕是要心疼的不得了。”

沈黎知道,这花园里的花草很是贵重,他甚至还看到了玫瑰在其中。

姜尤也劝说道:“你有没有把握,妹妹很是心疼这些花草,这些可都是她辛苦多年才种出来的宝贝,你不知道,这有些花草来自西域,水土不服,极难养殖,更别说开放花朵了。”

“那你看看能不能把公主换个环境吧。”

他耸耸肩道:“我的治疗方案,要么换个环境,要么拔掉花草,反正这些花草,对她不利。”

江大夫在一旁眉头紧锁,他解释道:“这世上有一种病,叫做过敏,过敏源也有很多,有的人吃虾蟹会发病,有的人在灰尘中会发病,而有的人,在花丛中发病,公主便属于第三种。”

“可现在您想将公主换地方,怕是不太行了。”

女官蹙着秀眉道:“公主身子骨虚,不能轻易挪动。”

“那就拔了这些花草!”

姜尤咬着牙道:“她再喜欢这些东西,也不能触碰这些东西了!”

说罢,他看向沈黎,意思是我陪你一起赌了。

沈黎却摆手道:“其实,公主喜欢花草的话,还有另外一个办法,你们将这些花草移植入花盆中,先送到别处,等公主病好了之后,再拿回来。”

“她以后还能摆弄这些花草?”

“嗯,可以的。”

他点点头道:“这是降低风险的最好办法了,只是我不知道公主是不是真的过敏,现在进行移植,我想即便我判断失误,也不会损害了这些花朵。”

“我相信你。”

姜尤重重点头道:“需要开什么药?”

“不用开药,继续喂食蜂蜜水吧,如果是我猜测的那样,宫中远离花粉,是可以很快缓解过来的。”

之前之所以反反复复,则是因为宫中各种花卉实在太多,花粉散播的到处都是,就连宫女的身上,也沾染的都是花粉,服侍公主时,自然带着花粉进入。

一旁的两个老太医嗤之以鼻。

宫中太医院开给公主的药,没有十缸也有八缸,这都没治好,你拿个蜂蜜水喂食就能喂好?这未免太过儿戏了吧?

他们轻哼一声,准备看沈黎的好戏了。

江大夫捋着胡须,走入那些花丛中,伸手抓了一下花朵,手上满是残留的花粉。

他若有所思,将刚刚沈黎说的话记下来。

过敏,世上还有这种奇特的病么?

不过,移植花卉后,今晚便可以见到分晓了。

后宫不允许男人留宿,否则沈黎就要留在公主殿中过夜了,这样也是为了方便观察病情。

虽然不允许男人留宿,但太医可以,呃,自然是不能睡的,他们得整夜的守在患者身边,方便观察患者病情。

本来沈黎作为主治大夫,是要这么做的,但姜尤体恤他,便放他回去了。

至于这三个太医,那是得留这里的。

夜间殿中烛火通明,有十几个宫女守护在殿中,防止公主有什么不测。

很快,女官召集十几个小太监,将宫中花坛内的名贵花卉,尽数移植出去,现在整个宫殿内花坛,光秃秃一片,不见一朵花。

出了宫门的沈黎,被姜尤抓着问个不停。

他只能苦笑道:“太子殿下,咱进来前可是说好的,我只是给出我的建议,至于能不能治好,那只能另说,你现在非得让我治好,那不是要我的命嘛。”

“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治好。”

姜尤死死抓住他的袖子:“你这么聪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怎么可能连一个小小女孩子都治不好?”

“那您可真看错我了,我真不是神仙啊。”

沈黎长叹一声,他理解姜尤的想法,现在的姜尤,将所有希望都放在他的身上了。

可他,真不懂药理啊。

……

夜幕降临,服侍公主的宫女替她用温水擦拭着脸庞,忽然蹙着秀眉匆匆出去。

“大人,公主殿下脸上的红点,貌似少了许多。”

女官连忙朝着殿内走去:“你确定你没看错吗?”

“好像是这样吧。”

那个宫女也不太确定的说道:“奴婢见公主殿下脸上的浮肿,好像也下去了许多。”

她拉开青纱帐,一看公主的脸和手臂,喜不自禁的对外面叫道:“江太医,您快过来看看,公主殿下好像好了。”

第305章:公主痊愈 不仅仅是江太医,其他两个太医正在打盹中,听说公主殿下好了,连忙不可置信的起身,同时凑到纱帐内观察病情。

江大夫捋着胡须哈哈大笑,却被女官一个噤声的手势忽然打断。

他连忙捂住嘴,眉头上的皱纹却成了月牙状。

好了!

真的好了!

我果然没看错人!

旁边两个太医满脸不可思议,不过该有的姿态他还是有的:“现在只是初步,还得等公主殿下醒来后,观察具体情况。”

女官连忙点头:“辛苦三位大人了。”

“无妨,无妨。”

两个太医连连摆手,眼中却满是嫉妒。

挪个花就能治好病,为啥这么好的事情轮不到我的头上啊!

治好公主,少说也有黄金百两的奖励啊!

这顺天城内物价这么高,大家都吃不起饭了,这个节骨眼上,若是有百两黄金的收入,那可是可以挺过难关的。

这么好的事,为啥不是我?

两人在心里愤愤不平,却也不敢真的抢功。

明眼人一瞅,就知道公主的病情越来越好转了。

那些浮肿的地方,越来越小,到最后化作一个红点落在皮肤上,消失只是时间的问题。

江太医却是要开心的冒泡了。

老夫的眼光,果然毒辣,这次将宝压在沈小哥身上,果然成功了!

而且他还顺道学习了花粉过敏这一案例,简直血赚。

仿佛沈黎是他的得意门生一般,今晚给他长脸了,让他在其他两位太医面前趾高气扬的。

两个太医憋屈无比,却也无法反驳。

……

翌日一早,姜尤被人通知公主醒了,他连忙去城南小巷砸响沈黎家的大门。

沈黎好不容易等个不用上早朝的日子,正睡个懒觉呢,就被他从被窝里拉起来。

所谓,春困,夏乏,秋打盹,冬眠。

春日早晨是睡觉最舒服的时候,就这么被拉起来,沈黎哈欠连天。

“醒了,醒了!”

姜尤有些兴奋的抓着他的睡衣使劲摇晃,他一脸懵逼:“什么醒了?”

“公主啊,公主醒了,小太监还说了,早上吃了一碗米粥呢!”

“哦。”

沈黎睡眼惺忪,伸个懒腰后,接着躺下睡觉。

“不是,你快跟我进宫看看啊,看看后续还要做些什么不?”

“你去就行了,还是喝点蜂蜜水,还有茶,这两样喝不下去,就喝白水,促进新陈代谢。”

他困得不行,哈欠也打个不停:“改日吧,今日半山坊还要铺设铁路呢。”

“我还想跟妹妹说说,让她好好看看救命恩人呢,既然你这么想,就算了吧。”

姜尤故作姿态,就是想吊起他的胃口,在普通人看来,沈黎是公主的救命恩人,有太子殿下撮合撮合,那成为驸马还会远吗?

但沈黎不一样,他家中有妻女,这公主殿下进了他沈家的门,那肯定就是正房了,对林晴太不公平了。

公主殿下,那是啥?公主啊。

从小锦衣玉食,被人侍奉长大,说她没点脾气,鬼都不信,皇帝是他爹,下一任皇帝是他大哥,沈黎这直男癌,怕是惹了她便要挨一顿训斥。

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于是,他懒洋洋的回复道:“没事,太子殿下待我问安。”

“我怎么帮你问安?我替你给我妹妹磕个头?”

姜尤瞪大眼睛,但见到沈黎一动不动的样子,他叹了口气:“行吧,你睡吧。”

随后,他坐上轿子,匆匆往皇城内赶去。

皇宫之中,姜承龙一早就来看了剑宁公主的状态,虽然身上还有一些浮肿,但精神好了许多,而且鼻息通畅,嗓子不疼了,耳朵虽然还有一点异响,但没前几日严重。

他十分欣慰的回去了,随后姜尤便赶到了。

“妹妹,你怎么样了?”

姜尤看着轮椅上的妹妹消瘦的样子,心疼的不得了。

一旁的三个太医,更瘦了。

他们近三天没睡个好觉了,每晚都是在椅子上打盹。

但没人放他们走,他们就得一直在这里杵着观察病情。

剑宁公主脸色惨白,笑道:“现在已经好多了,哥,那个治好我的沈大人没来吗?”

“呃,他起不来。”

姜尤有些讪讪道:“他还是太子少师。”

剑宁公主不禁有些莞尔,还有这种大臣,治好病后正是邀功请赏的时候,他居然起不来就不来了,其他大臣就是不睡也要过来请赏,他倒是有些不一样。

一旁女官感念沈黎恩情,连忙打起圆场来:“这位沈大人,颇得陛下器重,想必是公务繁忙,忙完后便会前来觐见的。”

若是公主殿下真的撒手人寰了,她们这一众宫女,可都得陪葬了。

是沈黎妙手回春,这才保下她们。

“嗯,你说的有些道理。”

剑宁公主笑道:“哥,下次有时间,让他进宫一趟吧,我还没好好感谢他呢。”

“好。”

姜尤笑着抚摸她的小脑袋:“你快些吃,粥都有些凉了。”

他叫来一旁的女官吩咐道:“沈黎说了,要给公主殿下多喝些蜂蜜水,或者绿茶,若是这两样喝不下去,便多喝水,好像是什么促进新陈代谢。”

旁边的太医一听到沈黎,连忙竖起耳朵,一旁的太医询问道:“太子殿下,沈大人有没有说过,需不需要药物进补什么的?”

他们首功自然是争不过太子少师的,但一个辅佐功劳还是能拿到的。

至少他们可以开开补药什么的,用来抢一些功劳。

若说天下补药最多的地方,那定然是太医院了。

姜尤迷茫的摇头道:“这个他倒是没说过,我回去问问他吧。”

一旁的江太医看穿两人心中的小九九,轻哼一声:“公主殿下积疾已久,身体早已是虚不受补的状态,你还想开大补药,很是不妥。”

剑宁公主有些感激的看向江太医。

这群太医院的人,实在太过笨蛋了,治不好病,便换太医,一天换一个方子,就那么一点一点的试验,这几年来,她喝下去的草药,怕是已经有一池塘那么多了!

良药苦口,尤其是草药,又苦又涩,有的还酸,吃一个疗程就已经很难受了,更何况常年服用?

江太医不让她服药,正中她的下怀。

哪个年轻少女不喜欢吃超甜糖果?谁喜欢喝草药那种东西?

两个太医支吾一阵,便开始慢慢念叨,你不懂药理什么的。

但他们真的不敢乱开药了,生怕再将公主给补坏了,到时候锅全掉在他们脑袋上了。

……

城南小宅子内,沈黎起床后吃罢早饭,便在家中配起水泥来。

第306章:车厢建成 水泥的原材料简单,但配比难,只能一点点的试验。

好在工部给的铁矿粉比较多,他有足够的原材料进行试验。

每次试验,他都如前世在实验室一般,将配比记下后,进行混合搅拌。

最后一款他感觉浓度差不多,便带着一桶水泥送入城外南山作坊内进行煅烧。

煅烧的温度也有极高的要求,要达到1400多度。

目前只有铁匠作坊内,才能达到这个要求。

所以只能拿到南山作坊去煅烧。

今日许青竹不在,好在沈黎有他给的令牌,给侍卫验证一下便可以通行。

煅烧之后的水泥,要碾磨成粉末,再与粉末石膏进行充分混合,才能得到真正的水泥。

忙活了一整天,沈黎只弄到一篮子的水泥。

夜幕降临,他依旧在忙,将水泥进行搅拌后,又弄了一些沙子混合,最后找了几块砖做实验。

砌好砖块后,他才心满意足的睡去。

翌日一早,他便早早洗漱,查看砖块情况。

果然,砖块被粘合的很是完美,基本上与现代情况差不多了。

他吃过早饭后,便找来半山坊小工,按照他的要求铺设铁轨,并且将路面进行修复。

水泥不足,又不想泄露配方,他只能亲自上手。

有了配比之后,工作量还是不大的,他叫了几个工人配合自己,混合好材料后,便拉到南山作坊内煅烧,再运回来进行研磨。

十个工人,一天下来,弄了近五百斤的水泥。

半山坊内只架设两条轨道,五百斤的水泥已经够了。

这种硬度的建筑材料,要是让许青竹看到,肯定十分眼馋。

但既然打算和他合作,就要考虑一下提供水泥了。

而且以后半山坊内,可以开始生产水泥了。

水泥的问世,代表着以后的桥梁,城墙的防御力要提上几个档次。

两条铁轨,十字交叉,交叉的地方只能将铁轨斩断,保证横着也能过,竖的也能过。

他派街道护卫保护着还未干透的水泥,自己带着人前往街头准备搭建轨道车。

初级的轨道车根本算不上火车,只是为了减少摩擦力,契合在铁轨上的四个轮子,轮子上搭建的是木板。

但沈黎想了一下,加上简易的传动系统,两个人内外按压,也能拉动板车,这样在工地上进行采矿活动,要轻便许多。

这些组装的工人,都是木匠,对于组装图纸一目了然,仅仅半天,他们便将轨道车的下面部分装好了。

午饭后,他们又卖力干活,在外面加装车厢。

不过这是个细致活,有些东西根本不是沈黎提供,需要这些木匠现场测量,然后进行切割木料。

一共四节车厢,南北两节,东西两节。

一天下来,他们只装好一节车厢,刷上了油漆后,又在外面进行了装饰。

虽然只有一节车厢,但已经初具规模,外面看起来很是奇特。

车厢前面,还有两个透明琉璃做成的巨大车灯,只是车灯不是电动,而是需要加火油进去才能照明。

照明的条件也有限,黑夜中如同流萤一般。

第一节车厢前面,有司机的专属座椅,他要在前面架着一匹马,进行拉动火车。

车厢内部,工人已经拿钉子订好座椅,座椅上的软垫从来没有生产过,制衣作坊内打了个样后,便开始量产起来。

本来沈黎想搞真皮座椅的,只是大渝境内皮革都由官家把控,自己去拿又得费时间。

现在与韩攸之的赌约,还有四天到期,他必须要在这四天之内搞定火车。

木匠们回去点燃火把,加班加点的生产车厢,至于地步的车轮,沈黎早让南山作坊做出来了,只需要组装一下就好。

不得不说的是,工部的确是人才辈出。

火车想要省力,那轴承是万万少不了的。

他只给了个图纸,简单解释一下,那些工匠便做出轴承来,而且中间的珠子由银匠制作,那手艺自是没的说。

装上轴承的车厢,在空车状态下,一个人可以轻松推动。

翌日,姜尤来到半山坊,看到坊口已经建立起巨大的牌坊,牌坊上三个巨大的“半山坊”显得格外气派。

过了牌坊之后,一群人围在一起,对着一个巨大的车厢议论纷纷。

不怪他们议论,建成之后的车厢,是普通车厢的五倍大,寻常车厢顶多容纳五个人,可这车厢里面,可以容纳三十人,而且还十分宽松。

工人们在组装第二个车厢,其他工人在装饰前面的车厢。

姜尤好奇的在车厢内转了一圈,不由赞叹沈黎的奇思妙想。

“你真是太厉害了。”

他走到沈黎面前,由衷的感叹道。

看着图纸上标注的尺寸还没觉得什么,等实物做出来时,他才觉得震撼。

沈黎在一旁咬着肉包子,含糊不清道:“吃早饭没,来一个?”

姜尤接过油纸包的包子,学他一样站在一旁,一边啃着包子一边监工。

“公主殿下怎么样了?”

“基本上已经痊愈了,浮肿的地方已经消下去,但还有些许印记,过几天就能彻底好了。”

姜尤有些苦恼道:“难不成她只能深待闺中,这辈子都不能去赏花了?”

“我有时间帮你去看看吧,应该有办法的。”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顺便蹭掉手上包子的油,然后指着现场道:“我必须要将这四个车厢搞定,别忘了,我们与丰登坊的赌约,你输了没关系,我输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姜尤深以为然,也加入到组装车厢的行列中。

车厢刷了一遍漆之后,工匠又在木头连接处贴上防水的油脂,又刷了一遍漆。

有了昨日的经验,今日他们工作效率要快了许多,一天便装好一辆,同时南北方向的车厢也开始动工了,预计今日就能完工,等明日漆干了之后,便可以开始投入使用了。

沈黎想了想,又画出图纸,专门用于马匹身上,是一把伞,刚好可以替马匹遮风挡雨。

为了防止韩家的人在这节骨眼上搞事情,他还特意找了巡逻队,夜晚守在车厢附近。

韩家派来的探子,自然看到车厢的样子,一时间惊讶不已,回去汇报之后,韩攸之又特意来了一趟。

这下,他有些慌了。

临近比试时间,他感觉陛下的确有整死他的意思,他越发不安,觉得自己叔叔韩轻尧说的很有道理。

夜晚,他思索再三,终于下定决心,前往与沈黎和解。

第307章:回天乏力 城南小巷,沈黎的小宅子外,灯火通明。

韩攸之轻叩门栓,静静的等待。

他心中很是憋屈,但还是选择上门赔罪求和。

现在陛下那边的意思模棱两可,两人的治理情况又是基本上相同,但眼看陛下对他如此信任,将来倒霉的肯定是自己。

自己也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啊,十九岁便中了举人,本来是前途一片光明,但现在也不得不低声下气。

等了许久,也没开门,他耐下性子,再次叩响门栓。

在他第一次叩响门栓时,万逸楼与萧林焕同时惊醒。

万逸楼还好,他是五品高手,本身听力超乎常人,而萧林焕则是常年逃亡,早已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夜间睡觉外面有一点动静都能惊醒他。

既然对方敲门,那应该不是什么贼人了。

万逸楼打了个哈欠,支使萧林焕去开门。

萧林焕简单易容一下,走到大门前,拨开门栓,打开大门,面无表情的看向韩攸之。

“找谁?”

“你好,我想找一下伯爵大人。”

“稍等。”

他曾在京城待过,对于韩攸之这个明日之子很是熟悉,说多了,怕露出破绽,言简意赅两句,便关上大门,前往后院寻找沈黎。

沈黎刚刚睡下便被叫起来,不由奇怪的坐起来:“韩攸之,他现在来找我做什么?”

萧林焕摇摇头,他一直躲在家中,对外面情况不太了解。

“可能,他真的是来求和的。”

“那要将他关到门外吗?”

“不行。”

沈黎跳下床,麻利的穿着衣服道:“我拒不见客,反而会让他胡思乱想。”

诚然,若是沈黎拒不见客,韩攸之怕是觉得自己知道一些什么内幕了,临时改变策略什么的,到时候陛下又不好动手了。

当然,韩攸之不觉得陛下会对他这个人才痛下杀手,但若是赶出京城,再想回来要废一番苦功夫了。

一炷香之后,他打着哈欠,拉开了大门。

韩攸之缓缓侧过身子,让沈黎能够看到自己身后的人。

两个轿夫,一个小厮。

他的意思很明显,今天我不是来找茬的。

沈黎率先开口道:“韩大人,您这么晚过来,不会是来请我吃饭的吧?”

他语气中,充满调侃,满是阴阳怪气的声音。

从韩攸之的姿态他已经可以看出来,韩攸之这是打算向他求和,毕竟两人都是国之重臣,实在没必要为一个赌约丢掉脑袋。

但沈黎必须要跟他不死不休,这是皇帝陛下的意思。

现在要是和解的话,皇帝陛下怕是要了他的狗命。

好不容易搞成今天的局面,皇帝陛下是不会罢手的,他必须要找个正当理由,弄死韩家优秀的后辈,再一点点的往上弄。

韩攸之本来觉得自己过来求和已经很是耻辱了,却没想到沈黎这货完全不给面子,直接一句话把他的话给堵死了。

大家同朝为官,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何必你要这么羞辱我呢?

实际上沈黎还没说什么,他就受不了了。

但他想起那些苦寒之地,饥荒,刁民,谋反……

还是忍忍吧,与其肉体上痛苦,不如精神上痛苦。

他从嘴边挤出一抹微笑,看向沈黎:“沈兄,在下偶然路过此地,对你很是挂念,不如,咱们去小酌几杯如何?”

“天色已晚,恕不见客。”

沈黎装作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你说你,好歹也是礼部侍郎,不知道半夜三更请人出去是不礼貌的啊?”

“你!”

韩攸之憋得脸通红,随后他强行压住脾气笑道:“这不,前些日子与沈兄发生了一些小冲突,今日特意上门来赔罪的。”

“不必了,免了。”

沈黎斜着眼看向他:“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跟你出去喝酒,然后你暗藏刀斧手,一击毙命,你这种人啊,心理阴暗,我明白的很。”

“我真没有啊。”

“不,你有,我不跟你一起喝酒,我给你下春药,鬼知道你会不会也给我下春药。”

“不不不,这个我绝对不会的。”

“那你不是想找回那日下药的场子,就是想杀我。”

“我真没想杀你!”

韩攸之被他绕的头疼,不是你小子有这么怕死吗?

“不,你就是要杀我,人们都说,夜半三更起,杀人放火时,你不仅想杀我,还想放火烧我的家。”

“沈兄,你别臆测了,在下真没杀人的想法,若是你不信,可以请大量护卫一同前往。”

“好啊,你不仅想杀我,还想杀我的护卫。”

沈黎一路胡搅蛮缠,就是为了激怒韩攸之,让他赶紧滚蛋。

和解,想都别想。

不可能和解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和解的。

果然,韩攸之再好的性子,也忍不住了:“我说你有没有那么多疑啊?皇城之中,天子脚下,我杀了你我不也得偿命吗?”

“你凶我?”

沈黎脸色一板,随即重重的关山大门。

韩攸之看着大门前凶神恶煞的门神,目瞪口呆。

怎么就成了我凶他了啊?

正事还没说呢。

果然是尼玛民间泥腿子,一点道理都不讲,本公子都已经如此低声下气了,你他娘的还不给面子。

总之一句话,你不会做人!

搭上韩家这条线,你不是平步青云?

他坐在轿子内,闭上眼深思一番,无奈什么思路都被沈黎那句“你凶我”给打乱了。

娘们唧唧的!

他叹口气,招招手打道回府。

回去之后,他将此事经过全部告知了韩轻尧,却让韩轻尧不得不慎重起来。

官场混迹多年的老狐狸,自是比他眼光毒辣。

“沈黎虽然胡搅蛮缠,但你觉得他可能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吗?”

韩轻尧闲敲棋子落灯花,喟然长叹一声:“朝中每个人都知道,傍上韩家或者秦家,基本上前途无忧,一片光明,就连晋才都知道的道理,他沈黎能不知道?”

“他一个泥腿子……”

“他一个泥腿子,没有功名,能混成太子少师,已经可以看出他的才能了。”

韩攸之有些看不起沈黎,但叔叔韩轻尧一句话点醒了他。

是啊,若是庸人,如何能爬到如此位置?

若是庸人,陛下怎么可能会让他做太子老师?

“怕是沈黎,已经看出一些事情,不愿与你和解,陛下,这是打算真的对韩家动手了啊。”

韩轻尧落下棋子,面前棋局已定,韩攸之回天乏力。

第308章:轨道发车 半山坊中的轨道车已经建立完成,车漆经过一夜,早已晾干,虽然里面还有一些油漆味道,但时间长了之后,味道终究会散去了。

周围百姓议论纷纷,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车,如同一个洪水猛兽一般,太过震撼人心。

一旁的姜尤啧啧称奇:“真不知道你脑子是怎么长的,这么大的东西都能造出来。”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行了,准备发车了。”

轨道是建好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呢。

人们看到他们俩,都让开一条道路。

沈黎不会驾车,只能找驾车经验丰富,身手又好的人前来试车,万一他从车上遇到什么问题,还能直接跳下来。

所以,这试驾首要人选,便是万逸楼了。

工部许青竹看来时刻关注着轨道车的消息,一听今天早上试驾,便带着人匆匆赶来。

等看到如此庞然大物时,他心中顿时震撼无比。

初用木头做模型时,他还没有那种感觉,现在看来,这东西真如一个移动房子一般。

而且前面,只有两匹马来拉动车厢,若是如沈黎所说一般,这种车,极为省力,那要是用来运送粮草,真的不敢想象。

这么大的车,运送粮草,只需极少的人力物力还有时间,就能将粮草送到前方阵地。

若是用来运送士兵,那可以省去大量的行军时间。

这是个跨时代的产物!

他有些兴奋的走到沈黎面前:“伯爵大人,我想第一个进入车厢内试车!”

一旁的手下却连忙说不可。

工部尚书的位置非同小可,新事物出来时,必须要手下试车,他才能接着试验,若是工部尚书出了事,整个工部怕是不会安宁。

沈黎却笑着看向他的手下道:“无妨,我与太子殿下一同陪尚书大人试车。”

有万逸楼在前面驾车,他有信心。

在众人的注视下,他缓缓剪掉车厢大门的红绳,现场顿时爆发一阵欢呼声。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车厢预留了窗口,却没有玻璃。

琉璃的制造太过昂贵,想要用全透明的琉璃镶嵌在巨大窗口上,那耗费的银钱,可不是个小数目。

若是如马车拉帘一般,车内又是黑漆漆一片,乘坐体验不太好。

三人进入车厢后,万逸楼坐在前面车夫位置。

今日新车建成,一片喜庆,就连马匹,也戴上了大红花。

许青竹看着后面一大排密密麻麻的座位,不禁咽下口水。

这要是运送士兵,该多好啊。

战场上,士兵长途跋涉,很容易被人打个伏击,但有了这车,能最好的保证士兵们的体力,到了战场便能投入战斗。

他还在思索间,却看到两边景物缓慢倒退。

“这是在走了吗?”

他惊讶的合不拢嘴,这马车发动,他竟没有丝毫感觉!

沈黎笑道:“许大人,习惯了就好了。”

走了大概一两丈的样子,许青竹才感受到车厢震动一下。

“这是铁轨的连接处,等磨合时间长一些便好了。”

沈黎站在车厢中,看着外面两边的百姓,笑着招手道:“以后这车,就是你们在坊间出入的,公交车!”

姜尤皱眉道:“可是,这车的前行速度,是不是有些慢了?”

“加速了!”

他对着前面万逸楼喊道:“加速了。”

万逸楼会意,策马扬鞭,烈马一阵嘶鸣,然后带动车辆飞奔起来。

两边的景物,快速向后倒退,由于沈黎在各个部件上加了油脂的关系,马拉动车厢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而车厢内速度上升起来后,居然也平稳如初。

这么大的车,能有如此性能,当真惊掉了许青竹的下巴:“这要是快速行驶的时候,甚至可以在车内摆上餐盘吃饭了。”

“许大人好见识。”

沈黎嘿嘿笑道:“请拉开你身前的桌板。”

说罢,他走上前,替许青竹打开面前的桌板,刚好一个小板子在其中,约莫有一个菜盆大小。

“这是普通百姓用的车,平日里就方便在坊内出行。”

他指着后车厢道:“后面车厢是空车,主要是为了拉货,现在每日从坊间出行的车辆越来越多,干脆做这个车,免得外面那些车进来,堵住街道。”

“伯爵大人奇思妙想,当真让本官佩服。”

许青竹由衷赞叹道,忽然他想起自己南山铁矿产地,若是有这个东西,是不是可以省去很多人力物力?

那些铁矿,大块的甚至上百斤,工人需要用篮子挑出来,再放上马车,如果路况不好,就是抽断了鞭子,也拉不动车。

现在有了这个东西,若是进行拉动铁矿,岂不是轻而易举?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张图纸递给他道:“这是你们矿场专用的轨道车,我发明了一个东西,叫做螺丝,也方便你们拆除。”

他老脸顿时笑的跟开了花一般:“多谢伯爵大人厚爱!”

半山坊并不是很大,马车以每小时四十六十公里的速度行驶,只需半柱香便能到达。

万逸楼提前学习了驾驶技术,知道有个刹车盘,他拉动马后,随后拉动刹车盘,车厢稳稳停下。

前方目的地,刚好是酒坊大门。

现在的酒坊赚了些钱,将大门也改了,改成牌坊模式,上面大大的三个字,竹叶青,无比气派。

许青竹啧啧称奇,接连感叹沈黎的奇思妙想。

随后他又目光火热的看向沈黎,宛若看一个衣不遮体的姑娘一般。

沈黎被他看的心里发毛:“你想干什么?”

“若是,若是伯爵大人不嫌弃,本官这个二品尚书,也可以给您的。”

他现在只求沈黎能够留在工部。

这种人才,怕是木匠祖师爷鲁班才能与其媲美吧?

二品换三品,他有信心沈黎会答应,这是多大的好处啊。

可沈黎还是摇头拒绝:“我对工部真不感兴趣,这样,你要是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可以帮你看看。”

他顿时不可置信道:“那可是二品尚书啊。”

“嗯,没兴趣。”

沈黎摆摆手,检查了一下车厢,又让万逸楼开回去。

不过坊中百姓众多,以后肯定不能以这么快的速度行驶了,速度慢,也方便上下车。

等到了制衣坊,他让万逸楼停下来,姜尤不禁好奇的问道:“你去制衣坊干什么?”

“你不是让我见公主殿下吗?我总得带点礼物吧。”

“带礼物,嗯,倒是不错。”

姜尤咧嘴笑了,很快,他觉得有些不对劲。

沈黎在衣服方面最高的造诣是什么?

女性内衣!

你他娘的第一次和公主见面,就送女性内衣吗?

第309章:小礼物 半山坊公交车出来之后,无数百姓争相体验,就连其他坊的百姓听说了,也前来试着钻入这钢铁巨兽的肚子里,追求一下舒适的感觉。

至于半山坊公交车的收费标准,沈黎还没确定,就先按免费使用了。

这里不比仙平,人人都有身份证,人人都能凭借身份证坐车,京城八十一坊,纵横交错,人员混杂,根本无法分开。

不收费的话,游客比乘客还多,到时候会挤的乘客站都没地方站。

只需两文钱,便能分开一大部分想占便宜的人。

沈黎已经可以联想到,将来甚至有人为了方便,提着马桶上车了,这些占便宜行为,必须杜绝。

翌日一早,他从制衣坊中取出自己定做的东西,便与姜尤一同进入皇宫。

一路上,姜尤都用十分古怪的眼神看着沈黎。

他坐在马车上,轻咳一声:“沈黎啊,我有件事情必须要告诉你。”

沈黎奇怪的看向他:“什么事情?”

“呃,调戏皇室女子的后果,得看父皇心情,父皇心情不好时,将那登徒子变成太监,心情好的时候,可能就是打断手脚。”

“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我又没调戏皇室女子。”

“呃,我就是让你明白明白。”

“我早就知道了啊。”

他一脸愕然:“不是你跟我说这个什么意思?是警告我对公主别有非分之想吗?”

“不是,你不是弄了女性内衣打算送给公主吗?”

姜尤也急了,连忙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种调戏吗?”

“谁说我要送女性内衣了?”

沈黎瞪大眼睛:“我有那么不开眼?”

“那你送的什么?”

“我还就不告诉你了。”

居然将本公子当成色批,真是瞎了你这太子殿下的狗眼。

他轻哼一声,颇为傲娇的转过身。

姜尤眉头一跳:“不会是,月事巾吧。”

这些生产女性用品的作坊,他也有参与建立,月事巾作为女性用品,推广出去仅仅半个月便收获一大批忠实买家,直到现在,店铺还有供不应求的情况。

如果沈黎送月事巾给公主,那可真的不开眼了。

月事对于女性来说,本来就是难以启齿的事情,沈黎还拉到台面上去说,而且还是作为一个男性和女性讨论这个,着实有点故意羞辱人的意思了。

“你别乱想了,我沈黎做事,一向很靠谱的。”

沈黎摆摆手。

很快,皇城到了。

他们有陛下口谕,自然一路畅行无阻,前往公主宫殿中。

“公主,定安伯和太子来了。”

后花园中,已是光秃秃一片,公主坐在花架下,看起来依旧虚弱。

沈黎也是第一次见到公主醒来的样子,虽然有些虚弱,但精致的面容,让他也不禁感叹。

皇室的基因还是好啊,这温婉的气质和精致的面容,就是一般人家女儿比不了的。

樱桃口,柳叶眉,琼鼻更是无比精致,至于那双淡褐色的眸子,更如浩瀚星辰一般,甚是灵动。

她一身淡粉色长裙,坐在花架下,更添几分宁静。

仿佛看到她后,整个人都安宁了几分。

怪不得叫剑宁公主了。

姜尤拉了拉他,轻咳两声,示意不能这么盯着公主看,太他娘的失礼了。

沈黎看了一会儿,发现剑平公主也在看着自己,他拱手行礼道:“下官见过公主殿下。”

“安云,都来客人了,快些赐座。”

剑平公主微笑的看着两人道:“伯爵大人不比这么拘礼,您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父皇已经安排礼部拟旨,要好好的奖励您呢。”

“多谢公主殿下。”

面前的公主殿下,丝毫没有颐指气使的语气,听她说话,如沐春风,仿佛“嚣张跋扈”这个成语跟她丝毫没有关系。

很快,女官安云便带着太监送来两把椅子。

春日暖阳晒在身上,有种暖洋洋的感觉。

随后两个太监送上热茶。

“请用茶。”

沈黎连忙接过茶:“多谢公主。”

“听哥哥说,伯爵大人很是会发明一些新奇的东西呢。”

“都是闹着玩的。”

一旁的姜尤接过话茬道:“你不知道,昨日我们半山坊在他的发明下,建成了全天下最大的马车,一辆车,那可是可以坐四十人呢,到时候等你的病好了,便可以过去看看了。”

剑平公主温柔的撩动发丝,浅笑一声道:“好。”

可一旁的女官忽然问道:“伯爵大人,您之前说这病,是过敏,请问殿下是否以后都不能赏花了吗?”

姜尤也看向沈黎,很显然,他知道自己这位妹妹,极为喜爱各种花卉,若是让她这辈子不能触碰花卉,怕是生活少了许多乐趣。

女官常年服侍公主,自是对公主很是了解的,自从公主醒来,看到后院光秃秃一片,虽然没说什么,但眼中的黯然已经说明了她的失落。

沈黎将茶杯放在一旁服侍的小太监手上,笑道:“自然是可以的,不过你们这些人,是不可以触碰花朵的,甚至从花丛中路过也不行的。”

女官安云蹙着秀眉:“还请伯爵大人解惑。”

“公主殿下,微臣今日来,特意做了一个小礼物。”

剑平公主眼中有些欣喜,又看向太子姜尤,又有些嗔怪,你看你,作为亲哥哥,你都不带送礼物的,人家一个外臣都知道送个小礼物哄我开心。

姜尤一阵尴尬,同时又有一阵担心,千万别拿出来胸罩或者内裤一类的玩意儿啊!

沈黎缓缓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女官。

女官打开后,送到剑平公主面前。

一小块布,旁边还有两个带子。

还没等姜尤胡思乱想,沈黎便解释道:“殿下,这个叫做口罩,戴在脸上,专门用来防止灰尘进入口鼻的,这口罩我做了三层,内外都是纯棉,里面有一层丝绸,细菌可能防不住,但花粉可以防住的,有了这个,殿下日后可以随意在花丛中赏花了。”

剑平公主摆弄着口罩,发现做工很是细腻,上面还有一朵小小的梅花。

“呃,我做了一个,公主殿下可以跟着我学。”

沈黎从怀中又拿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将带子系好,挂在耳朵后面。

戴上之后,剑平公主眨着灵动的大眼睛:“这样就可以了吗?”

“是的。”

他看向一旁的女官道:“之所以说你们不可以进出花丛,是因为衣物上会带着花粉,包括公主殿下,赏完花回去后,解下口罩之前,是需要沐浴的,将衣物全都送走,换上一身干净衣物,至于你们,如果陪着公主殿下进出花丛,也需要换衣物的。”

“明白了。”

女官点点头,只要不让花粉进入公主殿下鼻腔之内,便没有问题。

剑平公主把玩着口罩,眼中满是欣喜,正好沈黎与太子都在,她便笑着邀请道:“正好,我们一起去赏花吧,顺便试试伯爵大人的小礼物。”

第310章:比试期限 于是乎,沈黎跟在两人身后,如同侍卫一般看着他们兄妹赏花。

前面姜尤不知道说的什么,惹得剑平公主抿嘴浅笑,虽然带着口罩看不出来,但她月牙一般的眼睛,足够感受到她的开心。

她是那种很文静的女孩子,静若处子,可能长期不与外人来往,一颦一笑中都透露着温和恬静。

转了一趟下来,剑平公主见到自己往日种植的那些花朵,心中阴郁一扫而空,整个人笑的也多了。

“多谢你了,伯爵大人。”

沈黎拱手道:“呃,为公主分忧,应该的。”

姜尤在一旁促狭道:“你不知道,这位伯爵大人在市井中还有一个外号。”

“那是什么?”

沈黎眉头一跳,还没来得及阻止,姜尤便脱口而出:“妇女之友。”

“哈?”

剑平公主有些意外:“为什么叫这个啊?”

“嗯,伯爵大人有几项小发明,让女性很是舒适。”

姜尤嘿嘿笑道:“安大人应该用过。”

安云也是常年深居宫中,极少与外面来往,她也一脸迷茫。

剑平公主有些好奇:“沈大人,要不你下次来看我,送我一份吧。”

沈黎连连咳嗽,这怎么说?

说出来是调戏公主,不说是不给公主面子。

他硬着头皮道:“公主殿下,我想,让安大人出宫去拿,还是比较好一点吧。”

“嗯,这样也好。”

剑平公主笑道:“要不你们中午留在这里吃饭吧。”

“不了不了。”

沈黎连忙拒绝,在这里太不自在,他找了个借口道:“臣与那韩攸之还有赌约,明日便是赌约到期之日,臣想回半山坊看看,多检查检查。”

姜尤将半山坊赌约的事情告诉剑平公主后,她有些遗憾,但事关人家的脑袋,她也不好强留,便笑道:“无妨,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着呢,而且哥哥说半山坊现在很有意思,我也想等身子好了些出门转转。”

“好。”

他连忙称是。

等出了宫后,他长叹一口气。

自己好像不太适合与女性·交往,前世的直男思想,让他有些不喜欢与女性·交流。

家中贺元坝也学了驾驶火车,便留在了半山坊,出了宫,他居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车可以坐了。

正巧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从宫中出来,从手下手中接过缰绳后,他对着沈黎喊道:“沈大人。”

他转身拱手笑道:“万大人。”

“恭喜你啊,治好了公主。”

万江楼拱手道:“您这是,没马?”

“呃……”

你才没马呢!

沈黎心里暗自吐槽一句,表面苦笑一声道:“今日马车限行了。”

“京城没有限行马车吧?”

万江楼奇怪嘀咕一声,随后笑道:“一起同行吧。”

两人边走边说,万江楼见四周无人,便微笑道:“那道士师徒还好吗?”

“云游四海去了。”

沈黎耸耸肩:“我帮他们,也只是带把手的事情,要说关系,也没有那么深。”

“沈大人可欠着万某一份人情呢。”

万江楼似笑非笑道。

“那我请你吃顿饭,还了吧。”

“还是算了。”

他忽然拉住缰绳道:“万某近日,有几个手下,打入了金陵天道宗分部,嗯,得知了一些消息。”

沈黎一怔。

“听说,沈大人和刘肆,关系很是要好,天道宗也多次向沈大人抛出橄榄枝。”

“道听途说,不可信。”

他没想到,锦衣卫居然这么猛,这么快就打入了天道宗内部。

万江楼这些话,显然就是在诈他,想看看他的反应。

“如果万大人再查的深的一些,会知道刘肆的爹与我有些关系。”

他耸耸肩笑道:“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和我关系好呢?”

“哦,这样啊,那沈大人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升官,发财,娶老婆。”

虽然俗气,但说的是事实。

万江楼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沈大人,你横空出世,说是惊才艳艳也不为过,一年之间,有如此机遇,若是与天道宗没有关系,在下是不信的,但万某劝大人一句,天道宗的水,太混了,不好淌,沈大人若是陷入泥潭不深,还是尽早脱身为好,否则有朝一日与万某敌对,那万某可是会为朝廷除害的。”

在他心里,已经是将沈黎列为天道宗的反贼了。

毕竟沈黎的胆子实在太大了。

收留萧家余孽,夜闯萧家偷盗兵法,哪一桩不是谋反之举?

沈黎轻笑一声:“在下也劝万大人一句,养虎为患,终究伤了自己。”

锦衣卫明知小奴儿是反贼,还纵容她在京城这么久,就是为了钓出幕后反贼。

而且万江楼那晚以小奴儿的名义救人,不到半柱香的时间,藏书阁内的小奴儿就不见了,这说明了什么?

锦衣卫有天道宗的人,京城中有助小奴儿逃跑的人。

天道宗是个大鱼,京城中,肯定还有一个大鱼。

那个大鱼,极有可能是沈黎,毕竟他与小奴儿的来往,有些密切了。

万江楼笑了,随后翻身上马:“沈大人不必逞口舌之利,你我虽然算不上朋友,但至少现在不是敌人。”

“慢走,不送。”

沈黎伸出手,随后自己步行离开。

他与锦衣卫一直是井水不犯河水,只是他想不通,为什么万江楼就盯上了自己。

首先,万逸楼在自己身边,绝对不仅仅是和他一起玩这么简单,很有可能是万江楼派过来监视自己的。

他索性便将所有事情都让万逸楼知道,看看万江楼会玩什么花样。

陛下应该默认萧林焕可以活着了,现在外面对于萧林焕的通缉基本上都撤下来了,只是这事不能拿到台面上说。

这些事情,说他谋反也可以,说他没谋反,也行。

不管了,走一步看一步,锦衣卫怎么玩是他们的事情,只要不与自己敌对,那便没关系。

等他回到半山坊,已经是正屋了。

吃罢饭,他又前去巡视街道,明日便是比试的最后期限,必须要抓紧街道上的治安,免得阴沟里翻船。

只是,上午还好好的天气,下午便开始阴雨连绵起来。

他撑着油纸伞,慢悠悠的走在街头,看着过往行人,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满足感。

一日过去,绵绵的阴雨还是没有停下来的趋势,第二天一早,他只能冒着雨前去上早朝。

“诸位爱卿,沈黎与韩轻尧一个月之前的比试,今日便到了见真章的时候了。”

皇帝姜承龙貌似格外关注这个事情,一上朝便提起此事。

众臣议论纷纷,因为今日,韩攸之告病在家了。

第311章:视察丰登坊 礼部尚书韩轻尧知道韩攸之是什么情况。

临近考核时间,韩攸之越发紧张,他必须要待在丰登坊,挑选出学习最好的百姓,用来接待皇帝陛下。

就像是上学时公开课,举手回答问题的,都是好学生。

那些百姓,是经过千挑万选的,至于那些泼皮和资质差的百姓,都被他赶出了丰登坊内。

剩下的百姓每日必须要前去读几个时辰的书,从识字开始。

学的好的,不仅有饭吃,还有赏金。

学的不好的,请滚出丰登坊。

于是乎,整个丰登坊内,优胜劣汰,留下的都是有文化的百姓。

加上韩家斥资两百万两进行建设,坊内房子焕然一新,还有大量的商人为了讨好韩家,便在丰登坊内开设店铺。

一时间,丰登坊内繁华无比。

昨日韩攸之特意找了大量的演员,今日无论是个什么情况,都得给我在街上闲逛,还有购买东西。

论繁华程度,半山坊很有可能比不上。

这也足够说明,韩攸之不是草包,知道做表面功夫。

姜承龙可不管韩攸之来没来,拉着众位大臣换了衣服,随后出现在街头。

今日对这些大臣来说,算得上是公费旅游了。

不过也有一些人没来,六部总是有人要把守的。

初入丰登坊时,姜承龙看着高耸的牌坊,心中也有些讶异。

有钱还是好办事啊。

两边房屋,此起彼伏,都是用的上好木料。

居然还挑不出毛病来。

一旁的小太监替他撑着油纸伞,下了一夜的雨,有些微寒,地上积水颇多,已经没过脚踝,平日里不见得,一夜雨水冲刷之后,将下水道里的污秽尽数冲出,地上随处可见的烂菜叶和碎骨头。

不过这些比起其他贫苦坊间,要好了许多了,至少表面功夫做的足够了。

路边建设了大量的凉亭,亭子取着各式各样的名字,里面不时有朗朗书声传来,大多都是白衣学子,在微风中衣决飘飘,很是潇洒。

那些大臣也赞叹道:“陛下,您听,这里面朗朗书声,都是年轻的学子,多么朝气蓬勃啊。”

尽管姜承龙有些不舒服,但还是点点头道:“确实。”

大臣们挤眉弄眼,仿佛是赢定了一般,韩轻尧捋须微笑,看样子即便陛下想找事,也找不出毛病了。

一旁的沈黎却是啧啧称奇:“下了一夜的雨,咱穿着薄袄还觉得有些冷,这些人当真要风度不要温度,为了装比,甘愿在风中冻成龟孙子啊。”

“放肆,沈黎,你比不过就中伤人家吗?”

“也不是我中伤嘛,你看看这些行人,哇塞,都不怕冷的吗?撑着伞将鞋子都搞湿透了,还在外面转悠,要是我啊,肯定不会这么转悠,这水里还有狗屎,当真恶心。”

姜承龙目光投向那些行人,果真如此,他深吸一口气道:“今日下着小雨呢,咱们去酒馆要上两杯酒,去去寒气。”

众人在水中淌着,本来没觉得有什么,但沈黎一说狗屎,他们顿时恶心无比,恨不得连鞋子都扔了,但现在陛下也要去岸边酒馆坐坐,大家欣然同意。

酒馆内,众人分坐三桌,酒馆小二一边念叨一边上酒。

一壶酒,三两银子,只装满了二分之一,一叠花生米,一两银子,只有十多个米粒。

姜承龙是在外微服私访过的,这种情况,就是奸商所为了。

他选择性忍住不作批判,但一边小二念叨的内容让他很是好奇。

因为小二背的,正是《淮南子》。

什么时候一个酒馆小二能这么好学了?

他笑眯眯的询问道:“小二,你为什么一边干活一边背书啊?是因为家中念不起书吗?”

小二摇摇头道:“咱们这丰登坊,每个人都得背书哩。”

一旁的韩轻尧打圆场道:“应该是想让每个百姓都能识字吧。”

姜承龙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他这个观点。

小二却不忿道:“每日咱们有固定的背诵内容,若是三次背不出来,就被赶出丰登坊了。”

姜承龙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

要这么干的话,那大渝是不是不会背书的百姓,全都赶到别国去?

一旁的韩轻尧有些尴尬,但姜承龙还是没说什么。

这酒味,实在太淡,跟白水一样,一看就是兑了水的。

而且还多收了一两银子的桌椅费。

等众人出了酒馆,走向凉亭,便看到亭子外,几个中年妇女拎着篮子,瑟瑟发抖的站在雨中。

“大姐,这里面就是亭子,你们怎么不进去躲雨啊?”

“你没看到这里面都是举人老爷吗?”

“举人老爷能躲雨,你们为什么不能?”

妇人却悻悻道:“举人老爷那都是高高在上的人,我们这些普通百姓,不准进去玷污读书圣地。”

姜承龙皱着眉头,带着人走进凉亭,却遭到其中两个学子的阻拦。

“你们是举人吗?就敢进亭子?”

其中一个学子训斥道:“你不知道丰登坊内,贱民不准进入亭子吗?这些亭子,都是为我等读书人设立的。”

小貂蝉不忿尖声呵斥道:“大胆!瞎了你的狗眼……”

姜承龙打断他,声音已经有些低沉:“你是说,这些亭子都是为读书人修建的,普通百姓不能入内?”

“正是如此!”

那学子得意洋洋:“滚出去躲雨,别玷污了这读书圣地!”

众臣面色微变,其中有人想上前辩论,却被姜承龙拦住。

他呵呵笑道:“我等普通百姓,是不能进入这亭子的,嗯,明白了。”

说罢,他背着手出去,看不出是喜是怒。

而沈黎深深的看了那学子一眼,眉头一挑:“哎,你不是春闱时吵着罢考的学生吗?怎么,你落榜了啊?”

那学子脸色涨成猪肝色:“你这贱民,读书人的事情也是你能议论的?”

“我不议论了。”

沈黎耸耸肩,得罪了陛下,你这辈子恐怕都考不上了。

越是往内走,便越觉得这丰登坊虽然建立的好看,但里面的人,毫无人情味,宛如行尸走肉一般,就像三流演员,只会干瞪眼。

就是有真的普通百姓,也是匆忙的走过,嘴里默默背诵着诗词歌赋。

姜承龙顿时觉得索然无味,简单询问一遍后,便乘坐马车赶往半山坊。

半山坊前,两个巨大的车厢静静的停在牌坊后,牌坊前,多是商人工人在努力的装车。

一车货物,卸货时间是半个时辰,而每趟公交的行驶时间,也是半个时辰。

那些商人工人脸上洋溢着笑容,似是这一趟能赚不少钱。

姜承龙眼前一亮:“这就是你发明的新式马车?”

沈黎微笑的伸手道:“陛下,请上车。”

第312章:轨道车的用途 百官们本来想着,到了半山坊可得好好表现,多找点沈黎的毛病,那样韩攸之赢了,韩家也会记得他们的好。

可这么大的马车,千古未闻,他们找不出毛病,只能悻悻上车。

车厢内的宽阔,让所有人耳目一新,姜承龙爱不释手的把玩着座椅,看着两边倒退的景物,不由暗自咂舌。

工部许青竹连忙上前拱手道:“陛下,这是伯爵大人与工部共同制造,由伯爵大人出示图纸,工部进行生产,最后拿到此处组装,此车名为铁轨车。”

文官暗自鄙夷,尼玛,邀功来了是吧?

姜承龙满意的点点头:“不错,很不错。”

而许青竹根本没有邀功的打算,而是让陛下重视这种车辆。

“陛下,此车,若是马力充足,日行千里不是问题,而且车在铁轨上,几乎没有颠簸,陛下试想一下,若是从京城铺设铁路,一直到北方阵线,那粮草物资,还有普通士兵……”

姜承龙捋须,眼中顿时泛起亮光。

武将中有作战经验的将军,也眼前一亮。

“此车,最快可以日行多少里?”

御林军统帅李清策从人群中挤出来,有些兴奋道:“若是此车能用于运送物资,那前方阵营的粮草,可源源不断,甚至运送兵力,也可保证前线兵员充足!”

许青竹看了一眼沈黎,对于速度,沈黎最有发言权。

“日行,五百里!”

他顿了顿:“这还算是保守估计,若是沿途建设驿站,用八匹马进行拉动车厢的话,日行千里也不是问题。”

李清策是战场上下来的,自知普通军队日行军二百里已经是极限,这一车人便可以每日前行千里,对于瞬息万变的战场来说,那可是一个利器。

户部尚书荆大人不屑的冷哼一声:“吹牛。”

沈黎微微一笑,招呼前方驾车的贺元坝道:“加速。”

本来车辆以观光形式缓慢前行的,现在猛地加速,众人纷纷往后倒退。

“荆大人,这还只是两匹马,若是换成八匹,十六匹,您可以试试看。”

两边的景物快速倒退,好在今日小雨,街上人群不多,马车一路飞驰,不到三分之一柱香,从坊前牌坊便冲到坊尾,全程下来,约莫十里路。

许多文官身子骨本来就虚,第一次坐如此速度的马车,顿时晕头转向,将脑袋伸出窗外连连作呕。

沈黎微笑道:“有一点大家可能没注意到,今日可是下雨天,若是正常马车,下雨天能行多远?能走多快?”

姜承龙目光凛然,他可不是昏君,细想之下就能知道这车能给军队带来怎样的好处,甚至全国都搭建这种铁路,那他若是想巡视的话,一日便可到达千里之外的城池。

“这车,造价几何?”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这车是很好,但大量铺设钢铁,造价应该很是昂贵。

谁知工部尚书许青竹笑道:“陛下,虽然此铁轨极为耗费材料,但沈大人给了炼制旧铁的办法,以后那些从军中民间回收的废铁,也可炼成一等钢铁进行锻造军中兵器,所以现在咱们钢铁极为富裕,不过此车也算是极为耗费钢材,若是从京城铺设到北方战场,差不多可以耗费咱们所有的废铁储备。”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这种耗费程度,那换算成银子的话,怕是千万两白银都不够用的。

这哪是铁路,是黄金路吧?

果然,户部荆大人冷嘲热讽道:“如此耗费材料的车辆,如何能大规模建造?一条道路便耗费了所有废铁储备,若是十条呢?”

李清策皱眉道:“荆大人此言差矣,我大渝三面迎敌,北方狼族更甚,若是能在军事上彻底压制对方,那内陆三国鼎立的局面,将会继续维持下去,一旦狼族进攻牵制我北方,兵力倾斜,其他两国得知后,该是什么后果?”

许青竹拱手道:“陛下,若不是沈大人,咱们这些废铁,依旧不能用于战场,只能用于普通百姓的工具上,如此算来,其实我等也没损失多少。”

“陛下,臣以为……”

文官中,一个青年挤出来,满脸通红。

沈黎看向他,笑了。

王知章,当初欠他一百两银子的穷困考生,后来据说中了状元,只是他没关注此事。

他提出的大力发展北方贸易的想法,被皇帝很是赞赏。

或许是第一次当众说出自己的观点,他有些窘迫道:“臣以为,这些车厢,在非战时,可以运送货物,如此以来,咱们可以在北方建造一座专门的贸易城池,赚的银两,自是会补贴工部。”

姜承龙点头道:“有些道理,继续说说看。”

“如此大的车厢,运送的货物自然是又多速度又快,臣研究过历代北方狼族入侵的主要原因,大抵是草原上物资不足,若是沈大人所言不假,那咱们甚至可以运送蔬菜到北方进行售卖,草原上,最缺这个。”

王知章继续拱手道:“陛下,若是北方安定,朝廷一年不仅仅要在北方赚取大量的赋税,还能省去军队的大量开支,将军队调去南方各地,也能对楚国有所威慑。”

李清策连忙上前:“王大人所言极是,臣附议。”

姜承龙满意的拍拍王知章的肩膀道:“有些想法,如此,你就跟着工部许尚书好好学学。”

状元郎,多是在文化方面优异,入了朝廷六部,也要有老师去带着的。

本来应该秦补拙带着王知章的,可姜承龙非要将一个吟诗作对的状元郎送入每日出入工地的工部,还让许青竹做他的老师。

意思便是他信不过秦补拙那些人。

沈黎在一旁指点道:“状元郎,许大人在工地经验丰富,给你找了这么好一个老师,正是学习的好时机,还不赶紧谢恩?”

王知章虽然疑惑,却还是拱手谢恩。

马车速度太快,刚刚所有人都没看过街道内容,现在下车,都在路边步行,看着街道治理程度。

礼部韩轻尧拉过一个人笑道:“这位老乡,我想给家里写封信,这半山坊三个字,我忘了是哪三个字来着,能不能帮我写一下?”

那人斜着眼:“我不会。”

这便说明,沈黎从未抓过百姓文化的问题,文官们找到理由,顿时开喷起来。

第313章:巡视半山坊 “我就说他是个泥腿子,果然不知道教百姓读书。”

“治理一地,若不能教化万民,那百姓如蛮夷一般,如何管制?”

“就是,教化万民,才是重中之重,至于让百姓吃饱饭,那还是很简单的事情。”

……

……

……

百官们议论纷纷,一旁的姜尤有些不悦,这么说,是将他这些日子的所有努力全部都否定。

可怜他每日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到了这些酸儒面前,竟是一文不值。

说话那人,正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他不忿的问道:“赵大人,让百姓吃饱饭,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赵峥能从韩家把控的礼部,以异姓人的身份爬到如此位置,溜须拍马的功夫自是炉火纯青,没人会在乎这个纨绔皇子,他也一样:“太子殿下,难道不是吗?圣人云,御民首要,便是开化百姓,若是百姓如蛮夷一般不明事理,如何管制?以下官所见,沈黎大力发展经济,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

姜尤鼻子都气歪了,这就是摆明了说他让百姓吃饱饭一点卵用没有,他深吸一口气:“父皇,刚刚赵大人所说,让百姓吃饱饭,是件极为简单的事情,正好,佟州出现大面积的饥荒,不如让赵大人前往佟州救灾,儿臣倒要看看,赵大人如何简单的让灾民吃饱饭!”

一旁的礼部尚书韩轻尧眼皮微抬,看向赵峥,似是对赵峥愚蠢的言论极为不满。

但人是他提拔起来的,若是被陛下一纸诏书调到佟州几年不回来,那对他韩家的地位也有所影响。

他轻咳一声道:“陛下,赵峥一时口不择言,实属意外,不过微臣觉得,治理一地,应该两头抓,若是百姓生活富足,但目不识丁,对于教化万民这一宗旨相悖,但若是百姓穷苦的连饭都吃不起了,他们学那些之乎者也,对于吃饭,也是于事无补。”

姜承龙点点头,现在皇室与贵族关系已经很紧张了,若是他在弄死礼部韩攸之之前,还弄死礼部的赵峥,那韩家,怕是要剧烈反抗了。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温水煮青蛙,将韩家慢慢熬死,再收拾秦家。

“无妨,赵峥没有治理经验,一时失言也很正常。”

他微笑的看向众臣道:“各位大臣可能心有不服,觉得教化万民比让万民吃饱肚子重要,但你们想过没有,民以食为天,百姓连饭都吃不起,怎么可能会好好识字?”

韩轻尧心中微微一沉。

今日皇帝陛下难得没有训斥,这是打算收拾自己的侄子了。

街道上,虽然还有少许水流,但大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入下水道中。

路边两旁,公共厕所每隔二里路便建立一个,至于垃圾桶,则是十丈一个,不时有街道护卫队过来倾倒垃圾桶。

不时有百姓撑着油纸伞路过,都笑呵呵的对着沈黎与姜尤打招呼道:“尤大善人,沈大官人,带这么多老板来视察,这是打算出多少货啊?”

姜尤也笑道:“出货多还不好啊,你们才有钱挣啊。”

“说的有道理啊。”

那人笑眯眯的说道:“得嘞,你们先忙,我这可要回家了。”

“地滑,慢点。”

百官中有人好奇那些百姓为什么叫姜尤为尤大善人,沈黎便解释道:“诸位可能不知道这半山坊之前,是什么样子,自从太子殿下来了,刚开始每日为百姓们分发馒头,后来便开始修建半山坊,这里的百姓,在工地做工,这才赚得钱财养活家庭,全城,每个角落都是太子殿下建立,徐太师说我不该安排太子殿下掏下水道,可若他每日如撒手掌柜一般,便体会不到人间疾苦,便得不来大善人这个称呼。”

姜承龙看向太子殿下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

太子,这段时间,貌似是懂事了不少。

徐慎言轻咳一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即便体会民间疾苦,我还是很难接受太子亲自去掏百姓们的粪便烂菜叶,他是九五之躯,如此做派,有失皇族威严。”

“一个亲民的陛下,与一个高高在上的陛下,徐大人觉得哪个更得人心?”

“没有区别。”

他见沈黎又要抬杠,便岔过话题道:“好了,今日是判断你治理的半山坊问题,这些问题,改日再说。”

姜承龙微笑道:“去了丰登坊的酒馆,咱们还没去半山坊的酒馆呢。”

他去过仙平县,自是知道沈黎治理酒楼的经验,这一点他特意提及,就是为了在文武百官的心中,为沈黎加分。

要想百官心悦诚服的判断沈黎赢,就要拔高沈黎的成绩。

百官们点点头,正好他们鞋底有些湿润,找家酒楼去去寒气。

刚入酒馆,小厮便殷勤的凑上来,给众人找座位。

只是小雨阴冷,许多百姓都凑在酒馆内,谈天论地,导致酒馆内异常火爆。

众位大臣心中有些不喜,这些百姓,都是贱民,与他们同处一室,在他们看来,是一种耻辱。

这些百姓,甚至连他们家的家奴都不如。

但陛下没说什么,他们也不好找茬,只能是捏着鼻子,面带嫌弃的离那些普通汉子远些。

那些汉子许多是脚夫,在半山坊内商业渐渐发达的时候,衍生出来的一个新兴职业。

脚夫帮助那些外地来的商人搬运货物,得到一定的报酬。

由于半山坊都是本地人,所以脚夫可以自己指定价格,当然,要比作坊内的工钱高一些。

即便如此,他们也渴望进入作坊,作坊内工价虽低,但饭菜丰富,还分房子,他们在外面,哪怕多拿五倍工钱,都没作坊内的人过的舒服。

他们只是去的晚了些,作坊招够了人,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

经常的搬运货物,让他们身上带着一股浓烈的汗馊味,这些锦衣玉食的朝廷大官,自然很是嫌弃。

见到沈黎与姜尤,他们热烈的请两人过去喝酒,虽然他们没有进入作坊,却从未记恨两人,反倒是他们现在虽然穷苦一点,至少有饭吃。

其中有人见到这些衣着干净的大官们落座,并表示对自己的嫌弃,他们郁闷吞下碗中烈酒后:“走了,兄弟们,该干活了。”

即便有脚夫不理解,也跟着走出酒馆,酒馆内顿时安静下来。

掌柜的见到沈黎与姜尤到来,也笑呵呵的出来迎接,虽然那些脚夫因为他们而走,但他却丝毫不在意。

姜承龙招招手道:“每人来一壶竹叶青。”

“好嘞。”

他微笑着看向百官:“尝尝这里的酒水,这可是人间美味。”

正在众人嫌弃酒馆装潢一般时,酒馆掌柜便带着人送来酒水。

每桌一壶竹叶青,外带三碟小菜,和一叠瓜子。

小厮笑呵呵的擦擦手道:“这里每位客官,都会送点小礼品的。”

第314章:学校门前 众人点点头,这里的酒馆,是比丰登坊的要好一点,比较人性化,而且每个桌子上,都备有一个折叠的小毛巾。

相比大楚,大梁,大渝的官员俸禄并不多。

但粮食还是发放的比较充足的,每家养活六七个人,可保证一年内不缺大米。

至于银两,就比较低了,甚至离皇城近一些的房子租金都付不起,很多官员只能住在较为偏僻一点的地方。

手上没有现钱,许多官员便不能随意购买花销奢侈品。

就像美酒竹叶青。

韩家家境不错,韩轻尧自是尝过的,其他官员喝着酒水,顿时觉得如同烈焰在喉,一口吞下,后背都隐隐沁出汗滴,实在是太爽的。

那些武将更为好酒,尝过一遍之后,默不作声的便往自己杯中倒去,一壶酒片刻之间被分完,他们还想要,只是陛下在这里,不得造次,只能默默咽着口水。

陛下没叫酒,他们只能吃着小点心来缓解酒瘾。

不过也有人在议论,这店家这么热心,是不是因为沈黎与姜尤在场。

所有人都知道今日是两人比试考核期,沈黎很有可能提前做准备。

于是,户部荆大人道:“我建议接下来沈大人和尤老板最好不要跟着我们,既然是考察,就要考察你们不在场时百姓的状态。”

沈黎耸耸肩:“我无所谓。”

姜尤颇有些无语,这是明白着说自己可能徇私,他刚想理论,就被沈黎拉住,示意他跟着自己离开。

待两人出了酒馆,他才有些闷闷不乐道:“你拉着我做什么?”

“你怕什么,平时没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走,找个地方搞点火锅吃,这些日子也辛苦你了。”

姜尤这才眼前一亮:“有火锅?”

“嗯,小新在家准备了。”

“好嘞。”

没有什么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有沈黎亲自把关调味品,各种天然调料放在锅中,即便煮鞋垫也是香喷喷的。

这种现代人吃饭方式,让姜尤很是喜爱,尤其是有时候沈黎还搞个小烧烤,很是新奇。

这边酒馆内众臣与皇帝的巡视还在继续,与半山坊那些酒馆不同的是,这里的酒馆,貌似都很有人情味。

他们不像是纯粹的生意人。

在丰登坊的酒馆内,要什么他们便给什么,没有任何赠品,掌柜的见到穿得好的,才会出面说两句。

半山坊内,不管是后来过来的普通百姓,还是先来的众臣们,小厮都能很好的服务,甚至到姜承龙他们准备离开时,小厮抱着他们的雨伞,笑呵呵的还给他们。

工部许青竹对于其他百姓的伞很是好奇。

其他百姓的伞,伞柄处多是弯钩状,即便不是弯钩状,许多人的伞柄处也有麻绳做成的一个小环。

“他们的伞,为什么要多一条绳子呢?”

小厮笑道:“这是沈大官人教的,这样便于挂起湿透的伞。”

说着,他推出一个架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伞,正在一点点的往下沥下水滴。

他顿时了然,若是上早朝时,外面有个这样的架子,那些大臣的伞也不用太监们辛苦搬到后面。

十几人浩浩荡荡的在街上行走,引得周围百姓侧目,不过他们也没有多么好奇,只觉得可能是前来考察的商户。

现在的半山坊,以低价租金吸引外来商户。

已经快到午时,路边三两孩童成群结队,打着油纸伞叽叽喳喳的路过,也有比较淘气的孩子,一边走,一边踢着路上为数不多的水流。

姜承龙笑着叫过两个孩子,顺带看了众臣一眼,仿佛在说,你们看,孩子总不会说谎吧?

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结伴而行,看起来也就五六岁的样子,女孩梳着羊角辫,男孩头发随意披在脑后,后面扎了个小结。

他们好奇的看向姜承龙:“大叔,你也是来买货的吗?”

姜承龙笑眯眯的从怀中抠出一个碎银子递给他们:“你们怎么知道我们是买货的?”

“每天都有人前来买货,有的时候街道都堵住了哩。”

一旁男孩子跃跃欲试想要接过银子,却被女孩阻止道:“王毛毛,先生说了,无功不受禄,你无端要别人的钱财,当心我告诉先生!”

“哦?你还知道无功不受禄的道理啊?”

姜承龙捋着胡须,很是满意。

在仙平,他已经领教到仙平小学的好处,可能时间仓促,半山坊的学校应该不如仙平县,但也吊打京中所有私塾了。

女孩微微一福道:“大叔,请收回您的银子,沈官人说了,来半山坊的,都是客人,我们作为半山坊的居民,有义务给你们指路,不要钱的。”

“小孩子,觉悟倒是挺不错。”

他笑道:“那好,你跟我说说,你们的学堂在哪里?”

“沿着这条街道,走到尽头,然后再左转,走到尽头便是。”

“学校不包饭食的吗?”

“大叔,今日周五啊。”

男孩翻了翻白眼,拉着女孩道:“走,咱们回家。”

众臣皱着眉头,什么周五周六的,这又是什么东西?

他们感觉自己读了半辈子的书,到了半山坊后,各种新奇的东西让他们很是脱节。

姜承龙招招手,既然这些臣子们文官比较多,又对教育比较在意,便让他们好好看看沈黎的学校。

按照两个孩子指的路,他们很快便到了学校。

学校与私塾的建立又有所不同,外面是一道围墙,里面才是校舍,至于学校大门,还是用铁栅栏所制,门前两个大爷坐在门卫室内,笑呵呵的跟回家的学生们打招呼。

看到一众大臣过来,老大爷微微皱眉道:“各位老板,咱们学校不开放参观,请去别地考察吧。”

下面有人不满道:“你们知道我们是谁吗?还不让考察,赶紧开门!”

老大爷冷笑一声,拿起脖子上戴着口哨,猛地一吹,铁门后多了十来个壮汉。

“保安队,有人闹事!”

这些壮汉,之前大多是丰登坊的泼皮,在这里改过自新后,便送到学校做安保人员,现在有了后台,对于打架他们自是愿意的。

众臣中,也有武将。

姜承龙有意试探,便招招手,让这些武将出马。

第315章:繁华背后 泼皮对身经百战的军人,自然不是对手。

只消三下五除二,两个军官便放倒了十来个壮汉。

不过他们也不会刻意伤到这些泼皮,只是让他们吃些苦头。

泼皮们本就是欺软怕硬的角色,一见茬子硬,立马就服软了,遭到一众文臣的鄙视。

在这些文臣的概念中,学武者,保一方平安,应该宁死不屈,你守护学校,刚打两下你就服了,当真不行。

姜承龙倒是无所谓,这些人,应该只是维护学校护卫,况且沈黎没有兵权,也拿不到军中士兵前来护卫学校。

他摆摆手,示意不要再打了。

其中一个泼皮一瘸一拐的揉着身上的肌肉:“几位大哥,你们想看学校,随便看吧。”

“不是,你不应该死守校门的吗?”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不可思议道:“随便两下你们就投降了?”

“投降?”

那泼皮耸耸肩:“这只是学校,我们也不是打仗的,你们要看就看呗,我们主要是管学生的安全。”

赵峥皱眉道:“你们的骨头,有些软。”

这是当面侮辱人,即便这些泼皮不要脸,也有些忍不了。

无奈对面的拳头硬,他们只能死死的瞪了赵峥一眼。

赵峥是个文官,何时被人这么瞪过,顿时心中一颤,忍不住后退。

一旁的御林军统帅笑着抵住他的后背:“赵大人,当心摔倒。”

“不用你关心。”

这也是当面看他赵峥的笑话了,他轻哼一声,举着伞不再说话。

姜承龙叫过一个泼皮道:“你们为什么不让外人进去视察?”

“沈官人说了,学校是学子们的圣地,他不希望那些浑身铜臭的商人进去影响了学生的价值观。”

这一点,倒是挺让文官们认同的。

“你们学校,好像有女孩子吧?”

自古以来,女子无才便是德,寻常百姓家的女孩子,根本没机会读书,只有那种富家小姐,从小才会专门请人教授诗书。

而且学堂之中,不允许女子出现,若是沈黎开办的学校有女子,他们又可以借机发一番牢骚。

那泼皮道:“这有啥的?沈官人说了,咱这学校不是那些普通私塾,目的是为了教书育人,要是谁家孩子读书为了做官,可以去其他学校学。”

“这便是学堂出入女子的理由吗?”

赵峥皱眉,却没有反对泼皮的后面言论,他抓着学堂出入女子这一点道:“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女子出入学堂,对于那些学子学业影响甚大。”

“你看不看,不看滚蛋。”

旁边的看门老头还是比较硬气:“你之乎者也一大堆,有什么用?你跟我说有什么用?”

“我……我是想说……”

姜承龙微微摆手:“进去吧。”

旁边的泼皮一路跟随,看他们到底想做些什么。

学校的设施也是极好的,尽管京城内寸土寸金,但学校还是专门腾出一大块空地,用来建造操场。

高年级的孩子还没放学,他们在操场上进行操练。

御林军统帅李清策是懂行的,他皱着眉头凑到姜承龙耳边道:“陛下,这些学生操练的,是军中制式功夫。”

姜承龙点点头道:“他身边应该有军中退下来的军人。”

今日虽然绵绵细雨,但那些学生站在雨水中,一丝不苟的操练着,喊杀的声势,不比军中差。

李清策很是满意。

但文臣中就有些不满意了:“文人之姿,武将弄棒弄的大汗淋漓,实在是有辱斯文。”

旁边的泼皮反驳道:“斯文又不能当饭吃,沈官人说了,这些学生,本来就不以做官为目的上学,所以他们要学的,也是在世间存活技巧,学武,可以让他们强健体魄,即便将来没饭吃,还能去做脚夫。”

泼皮见姜承龙倒是挺明白事理的,便多说几句解释道:“说实话,按我们这些人的想法来看,沈官人的学校,才是真的学校。”

“说说看?”

姜承龙从怀中摸出一块银子,递给泼皮道:“辛苦了。”

眼看有银子拿,泼皮笑呵呵的接过来道:“咱这学校啊,学生不仅仅要学背书识字,还要学种田、种地、驾车、炼铁等等,基本上每个行业都有老师,还有专门的木匠班,那些小孩子,还要学洗碗刷锅,回家后每日要替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一点,不像那些酸溜溜的文人,从一读书起,就啥也不干,每日在家看书,我家那小子就是,之前在丰登坊里面念书,成天之乎者也,这不,我给他弄这里来,整个人又学到了知识,又学到了生活技能。”

李清策挑了挑眉毛:“你说你儿子是从丰登坊过来的?”

“是啊,我们都是被丰登坊赶出来的。”

泼皮叹口气道:“那新上任的坊主,简直就是他娘的狗娘养的,干的简直不是人事。”

众人纷纷朝着韩轻尧看去,韩轻尧老脸一红。

有人想巴结韩家准备呵斥泼皮时,却被姜承龙一个眼神阻止:“继续说。”

“那个坊主,听说姓韩,家里面还挺有钱的,我们还以为迎来一个好官,结果迎来这么个玩意儿。”

泼皮愤愤不平道:“他上任第二天,便将坊中游手好闲的人,都从丰登坊赶向半山坊,愿意走的,每人给一两银子,不愿意走的,暴打一顿,丢在半山坊。”

“还有此事么?”

李清策背着手,意有所指的看向韩轻尧道:“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啊,若是如此,我也能治理一地。”

“丧尽天良?简直就是猪狗不如。”

泼皮继续道:“他每天还逼着那些普通百姓背书,背下来的,每天奖励一两银子,三次背不下来的,就赶出丰登坊,实话跟你说吧,现在的半山坊,有一半人是丰登坊赶出来的。”

“可是我看,丰登坊的人,还是挺多的啊。”

姜承龙眼中已经隐隐有怒火在闪动了,虽然他是装的,但韩攸之已经撞到枪口了,这次要他狗命,稳了。

不听话的百姓,就赶到别人地盘上,这已经不仅仅是治理能力问题了,还有人品问题。

这些话,也是众臣想听的,他们静静的看向泼皮。

“哼,你看的那些人,都是巴结那个什么韩大人的,听说那个韩大人家里做生意的,就好多生意人捧场,你看到的那些房子,都是他从家里拿的钱,那些繁华的样子,都是装的!”

此言一出,众臣皆不可思议的看向韩轻尧,看他怎么解释。

第316章:陛下暴怒 姜承龙一开始就知道韩家肯定会往穷困的丰登坊内补贴银两,后来在锦衣卫的彻查下,他也了解了具体数额。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是好事。

有人投入两百万两白银用以治理一地,将贫困的丰登坊改造的甚至比其他坊还要繁华,他自然是求之不得。

若是说他之前有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应该是没有的。

他虽然没有考虑到韩家会往丰登坊内投入大量钱财,但沈黎却猜到他可能来半山坊的学校。

整个学校的所有人员,都被他提前通知了一番。

从仙平县时姜承龙拿走一本语文课本,就已经可以看出他对自己新式学校的赞同,所以这次,他是有很大概率带着百官前来学校,学习一下教学理念,看看能不能改变一下科举制度。

毕竟现在的科举制度施行八股文,其他有才能学者,并不能通过考试被选拔出来,这也是弊端。

沈黎也没让他们乱说,只是将陛下看不到的情况,拉出来好好说说。

这些泼皮虽然行事混蛋,但平日里的见识肯定比普通百姓丰富。

这个世界官员穿丝绸,若是这泼皮往日遇到这种人,怕是早就绕道而行了,如果不是沈黎开口,他如何敢骂韩家的人?

韩轻尧被众臣注视,脸色也有些不太自然:“这些,我没参与。”

嘁,谁信。

对于韩家的做法,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姜承龙摸着胡须笑道:“那么说,你觉得半山坊比丰登坊好了?”

“那还用说?”

沈黎没敢提前告知这伙人的身份,若是泼皮知道自己面对的是皇帝,怕是吓的两腿战战,话都说不出来。

有沈官人在背后保他,他顿时口若悬河道:“整个半山坊,在二月的时候,虽然不是经常性的饿死人,但大家也是啃树皮的,你看看现在,有几个人吃不起饭的?”

“粮价现在一百六十两一斤,那是神仙吃的,我们可吃不起,但是在这半山坊内,只要进作坊干活,饭菜管够,还有,每人都会分发宿舍,冬天供应热水,夏天供应冰块。”

有家中贫困的官员,倒吸一口冷气。

仅仅吃饭这一项待遇,就已经让他们很是向往了。

泼皮嘿嘿一笑:“不好意思,招工满了,现在还有很多人想托关系进酒坊的,但是不行。”

“你说这学校,很适合这些孩子上学吗?”

“肯定啊,低年级的,就是十岁以下的,就可以每天放学回家,星期六星期天还能休息两天,至于高年级的,学校包吃包住,每个星期可以回去两天,替家里做做饭,洗洗衣服什么的,咱也没农田,都是做工的,有人帮咱们免费养孩子,谁不愿意啊。”

姜承龙还不知道这学校是免费的,他眉头微皱道:“你是说,学校的所有费用,都由官家出吗?”

“那肯定啊,我可告诉你,现在西菱坊都有人往这边搬了,要不是人太多尤老板不让搬,半山坊早就人满为患了。”

一座坊,都已经像是一座城池,可以自给自足了,每日无数的人前来进货,根本不缺银子。

学校,根本不以科举为目的,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拼命读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做官吗?

朝中官员编制已满,若不是像王知章这种特别优秀的,其他基本上都派往各地从一个小文职做起,慢慢磨砺。

可这磨砺,鬼知道猴年马月?

但这种专职培养人才的学校,学生的就业机会要高很多。

他们跟着行业顶尖人才学习,首先就有了人脉,其次是技术,这个世界极少人注重技术的价值,许青竹就是一个。

比如木匠,可能偏远小县城的木匠不值钱,但若是修缮皇宫用到的木匠,那可是顶级的,工钱也是极高的。

虽然有点现实,但这学校,是真的在实实在在的解决学生们的将来生存问题。

姜承龙满意的点点头,叫来两个少年温和的询问道:“你能将你的书给我看看吗?”

那学生虽然有些疑惑,但泼皮保安在场点头,他也从包里拿出课本递给姜承龙。

他简单的翻看了一下课本,然后递给礼部的赵峥:“传下去,好好看看人家学的是什么?”

语文课本,里面多是历代著名诗词,但在这个世界从未出现过,那些文臣们,各个感慨编书人的学问之高,应该是朝中某位大儒所做。

而且各个趣味小故事,以及骈文摘要,各个都是经典。

小学课本上,还有具体的拼音读法,与现代小学课本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

几个大儒拿到的是中学数学课本,里面眼花缭乱的积分方程,那些题目他们听都没听过,顿时看的一阵头大。

赵峥也是举人出身,而且还是三甲,自然文学造诣极高,这书里的诗词,随便一句拿出去都能吊打大渝诗坛,他自是明白这本书的厉害之处。

而且如此经典的诗句,到现在还没有在诗坛里传开,说明了什么?

这是编书人现写的。

姜承龙微笑着看向少年道:“说说,这书,是谁编的?”

“是我们的沈官人。”

“那你们的周五是什么意思?”

“哦,这是沈官人为了方便计算日子发明出来的,一周七天,周六和周日都是休息时间,包括外面的作坊,都是按这个时间作息的。”

旁边泼皮保安从那些大儒手中夺回书本递给少年,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回去上课。

还有两天休息时间,那些官员十分羡慕。

做京官,就是如此,一年到头,可能只有大型节日和春节放几天假,一年下来几乎没有休息。

“各位,怎么样啊?”

众臣议论纷纷,对于这种教学方式,自然是认可的。

虽然他不以考功名为目标,但对于那些普通家庭,无异是个更好的选择。

“那你们觉得,谁赢了呢?”

姜承龙眼神渐渐冷冽道:“治理一地,将家境差的,素质差的百姓,尽数赶出封地,这是一坊之主所为?”

“甚至将封地的地痞无赖赶往对手的封地,这是朝中大员所为吗?”

他眯着眼,重重挥手道:“给我找来韩攸之,他今天就是病死在床上,抬也给我抬过来,我就在丰登坊等他!!!”

第317章:韩攸之身死 众臣面面相觑,也不知道陛下是发的真火还是假火。

韩攸之来过半山坊,从丰登坊许多街道设施就能看的出来,比如垃圾桶,比如公共厕所。

文人毕竟是文人,对于下水道这种腌臜地方始终不会注意,垃圾桶也是,基本上每个都是爆满,大多都是附近商户用来倾倒一些垃圾,丢完了也没人清理。

导致下水道的水始终排不出去,地上有股淡淡的屎尿臭味。

不过,那毕竟是韩家一代中比较优秀的后辈吧,陛下不会真的想杀人吧?

大家琢磨一番,觉得这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贱民而已,韩家还投入两百万两银子给他们修缮房屋呢,还给他们吃饭了呢,他们应该感恩戴德了吧。

路上,姜承龙脸色黑的跟锅底一般,招来万江楼,让他去叫来沈黎。

万江楼会意,招呼手下快马扬鞭请沈黎过来。

午饭时间已过,这些大臣陪着皇帝陛下饥肠辘辘,有的五脏庙已经发出不屈的怒吼了,但陛下没吃饭,他们谁也不敢动。

沈黎在家中与姜尤吃着喝着,满嘴流油时,小新前来通报。

他与姜尤对视一眼,姜尤默默的往嘴里夹了一口菜:“去呗,别让父皇久等。”

他已经隐约能猜出皇帝陛下召见自己做什么了。

做恶人。

……

到了现场,姜承龙怒气冲冲的在凉亭内,叫来几个普通妇女细细盘查。

那些妇女没见过什么世面,听说面前这位大官比韩攸之还大,就是来为民做主的,她们顿时牢骚漫天:“这姓韩的,简直就是周扒皮,我连字都不认识,他还让我背书。”

“天老爷啊,鬼知道那些书多难背。”

“你们不是背好了书,他就给你们发粮食发银子吗?”

赵峥知道陛下打算制裁韩攸之,期望着不要处理的太重了,至少韩攸之还会给百姓发钱发粮食,这一点功绩,总是不会磨灭的。

那妇女轻啐一口:“你看看,这就是发的粮食,一天三个。”

说着,她打开篮子,篮子中,静静的躺着三两个黑面馒头,与那些贪污菜市场的饭食一模一样。

韩轻尧皱着眉头:“就发这些?不是发大米,白面的吗?”

韩家出资的,可不仅仅是二百万两银子,还有三千多石粮食,如果这些钱没到百姓手中,那去哪里了?

不用猜就知道这里面有人贪墨。

他一阵心疼,那可不是一点半点的钱和粮食啊!

姜承龙继续询问道:“那他还给你们建了这么多房子,你们总会感谢他的吧?”

“我呸!”

妇人更加不屑:“你还没进去过房子吧?那都是他们在街道外面建了一个空壳,入了房门,里面还是我们原来的房子,这么一搞,反倒是把街道变窄了。”

“好好好,辛苦你了。”

他冷笑着看向韩轻尧,并未质问什么。

很快,锦衣卫将韩攸之强行捉到丰登坊,同行而来的,还有沈黎。

只是两人的境遇,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沈黎坐在柔软舒适的马车内,而韩攸之被锦衣卫围着,在地上步行。

作为陛下的鹰犬,锦衣卫自然明白陛下的心思,陛下让请谁过来,他们基本上就能猜出那位大臣是升官还是倒霉了。

待两人到了皇帝姜承龙面前,姜承龙翘着二郎腿看向韩轻尧,颇为玩味道:“你说说,他们俩,谁赢了?“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攸之自是经验不足,稍逊一筹。”

这算是认输了。

而韩攸之颇有些不服气道:“陛下,臣不懂,臣哪里不如沈黎了?”

“先不说你们治理的差距,就是做人,你就比不上人家!”

姜承龙指着沈黎:“你看看人家,一身正气,从不干龌龊之事!”

“可你呢,饱读圣贤书,尽干一些丢人的事情,你说说,你是不是将丰登坊的泼皮,尽数赶到半山坊了?”

韩攸之微微沉默了一下。

这些事情,自然不是他亲自出手的,但事情已经被发现了,他肯定算在他的头上。

皇帝陛下一脸嫌弃道:“亏你还是韩家的人。”

一旁的沈黎并没显得幸灾乐祸,他知道,自己的祸,很快就到了。

“韩攸之,你自己去看看,你这房子,建的都是什么?空有其表罢了!”

姜承龙冷哼一声:“如此做官,将来也是个祸害,来人,给我斩了他!”

“陛下,万万不可!”

“陛下三思啊!”

“求陛下开恩,这不过是个小赌局,没必要这么小题大做,杀了个朝廷的栋梁啊!”

“陛下,求您放过韩大人!”

……

一时间,几十人浩浩荡荡的跪下来,求姜承龙开恩。

而韩攸之一脸不可置信,居然真的要杀了我?

我可是韩家后人,杀了我,陛下就不怕韩家报复吗!

而且这屁大一点的事情,一群贱民而已,陛下就要杀我?

他连忙跪下:“陛下,臣不懂,这群百姓,臣至少让他们有饭吃,有衣服穿,臣有何错?”

姜承龙冷冷的看向他:“你欺君。”

“罢了,你欺君这事,朕不追究,但你与沈黎的赌约还算的吧,若是沈黎放过你,那朕也没意见。”

随后他又看向沈黎:“沈大人。”

沈黎轻叹一口气:“臣在。”

“朝中大臣都在为韩大人求情,你是赌约参与者,你说说,该不该留。”

众人一脸希冀的看向沈黎,搭上韩家这么好的机会,你可一定要把握住啊。

现在只消你一句话,韩攸之免去死罪,你便是他的救命恩人,而韩家自会与你交好。

可沈黎明白了陛下什么意思,这是让自己当那个恶人了。

这样皇帝陛下完全不用承担韩家的怒火。

可背锅的是老子啊,草!

他有些同情的看向韩攸之,随后摇摇头:“陛下,男子汉大丈夫,自然说话算话,既然韩大人以命做赌注,那既然输了,那臣自然要他的脑袋了。”

众臣皆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他。

这货平时不着调就罢了,如此生死关头还胡来,这是打算与韩家不死不休吗?

姜承龙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随后招手。

众臣还没来得及求饶,锦衣卫万江楼手起刀落,一刀斩下韩攸之的脑袋。

第318章:陛下赐婚 实际上,得罪人的,还有万江楼。

但他作为朝中的特务头子,他不在乎。

沈黎就不太好过了,满朝文臣大多数死死的瞪着他,在他们看来,沈黎就是罪魁祸首。

而作为背锅侠,沈黎看着韩攸之的脑袋在自己面前如西瓜一般滚下来,然后爆出鲜红的汁水。

呕……

他心中一阵作呕,趴在栏杆上狂吐不止。

万江楼微微皱眉,这小子又敢造反的,又敢收留反贼的,居然会怕死人?

那些文臣可不管他此刻的囧相,皆恶狠狠的看向他,恨不得将他吃下去。

其中韩轻尧最甚。

他重重拂袖道:“陛下,臣身体抱恙,先行告退。”

随后,他脸如黑锅底一般离去,竟是连皇帝姜承龙的意见都不停就走了。

这种臣子,怪不得姜承龙一定要灭了他们。

韩家最优秀的后辈被沈黎逼死,此事传回去之后,一时间韩家炸开了国。

韩家数个高层重重拍桌:“沈黎必须死!”

回去之后的韩攸之一脸沉重的看着韩家高层,随后端起茶杯:“沈黎,只是其次,发号施令的,还是陛下。”

“陛下如此做法,这是想将我韩家逼上绝路!”

“对,将粮食价格再抬高一倍,另外,给大楚那边捐献三百万两军费,十万石粮草。”

“此事必须要有个说法了,陛下若是不同意杀掉沈黎,那便让他好好感受一下我韩家的威力。”

韩轻尧摇头道:“各位叔伯稍安勿躁,捐献军费,那是不得已的事情,若是我们真的向大楚捐了军费,就意味着我韩家打算与大渝为敌,眼下韩家大多数人在京城出不去,这么拼杀,便是两败俱伤。”

“那你说该怎么办?”

“涨粮价,先给陛下施压,待饥民揭竿而起的时候,陛下自会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捋着胡须,一脸阴沉的看向皇宫方向,此事若没个说法,他韩家决不罢休。

……

……

……

沈黎逼死韩攸之后,满脸颓丧的回到家中。

姜尤还没走,正翘着二郎腿翻看他新写的小说。

“要出大事了。”

他灌了几口水后,无力的瘫软在椅子上:“麻烦了麻烦了。”

“怎么了?”

姜尤收起书,奇怪的看向他。

他便将丰登坊内的一切事情告知姜尤。

此事牵扯到韩家,不管怎么说,韩家都会要他的命给韩攸之陪葬的。

姜尤自然也知道这中间的凶险,父皇这是打算将沈黎提到明面上与韩家对着干。

可沈黎在京中没有任何根基,如何能干的过百年老牌贵族韩家?

韩家做官的,可不止韩轻尧韩攸之两个人,那还有个止戈王呢。

“要不我去求求父皇,派兵保护你?”

“不用了,你父皇应该已经有打算了。”

沈黎四脚朝天,长出一口气:“人生呐,真难搞哦。”

姜承龙自然知道如何应付韩家的怒火。

让沈黎出京,便是平息韩家怒火的最好方式。

这期间的意思,是沈黎出京后,你韩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朕不管的。

若是你们有本事杀了沈黎,朕无话可说,可若你们没本事,那也别怪朕了。

翌日早朝,太监宣旨。

鉴于沈黎能力出众,派往佟州赈灾,若是治理不好佟州,按渎职论处,钦此。

没有银子,也没有粮食让他带上,就让他空手去赈灾。

换做旁人,定然觉得这种任务简直就是让人去死。

可姜承龙知道,前面沈黎搞那个龙精虎猛汤,骗了三百万两银子,足够他去赈灾了。

今日一早,户部汇报世面上的粮价,涨到二百四十两一斤了。

换算成现代,一斤大米,四千八。

粮价彻底崩盘,姜承龙并未发表意见,只是说,沈黎出行,并无军队护送。

这已是给韩家最大的诚意了。

早朝后,姜承龙躺在龙椅上,两个宫女帮他揉着太阳穴。

“沈黎啊,你知道朕的意思。”

他看起来有些疲惫:“朕相信你能办好此事。”

沈黎苦笑一声:“陛下太看得起臣了。”

“对了,你治好公主的病,朕还没赏你呢。”

他缓缓坐起来,审视了沈黎一番道:“公主的病是你治好的,那朕也不能食言,这样,等你回来,朕做主,将公主许配与你。”

“陛下。”

沈黎皱着眉头:“臣家中,已有正妻。”

做驸马,此事他真的万万没有想过,也不敢想,没想到姜承龙居然真的许诺了婚事。

“正妻怎么了,让你正妻做偏房。”

姜承龙摆摆手道:“一国公主,总不能去你家做偏房吧?”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林晴对他的意义非同一般,即便林晴愿意,他也不可能让林晴做偏房,太过委屈她了。

“请陛下收回成命。”

“行了,君无戏言,此事就这么定了吧。”

姜承龙摆摆手:“前提是你能回得来。”

他叹口气,被突如其来的赐婚,搞得十分无语了。

公主殿下是好,面容姣好,身材出众,若是说配他身份,公主殿下最合适不过了。

但他是现代人,不喜欢包办婚姻这一套。

他愁眉苦脸的出了宫,却被公主殿下的女官叫住。

“沈大人,公主殿下对您很是挂念,上次您治好公主,也没感谢您,今日公主在殿中设宴,请您与太子殿下过去共进午膳。”

这下,他更愁了。

但公主殿下盛情邀请,不去,拂了人家面子也不好。

“多谢公主殿下。”

他只能苦笑着上了轿子。

第319章:宫中午膳 或许是没有了病痛折磨,这次看到的姜青梅气色要好上许多,小脸粉扑扑的,双颊如毛桃一般带着细密的绒毛,煞是可爱。

而且这女孩,才十五六岁。

若是放到现代,十五六岁怕还是初中生。

可到古代,就得考虑结婚生子了。

真是造孽啊。

沈黎低头吸啜着燕窝,有些不好意思。

刚刚还跟你爹谈你我的婚事,下一刻你就请我来吃饭……

一旁的姜尤有些奇怪的看向他,平日的沈黎,貌似从来没有这么腼腆过吧?

他虽不至于脸皮如城墙一般,但也不是皮薄之人。

“你,怎么了?”

“呃,没什么。”

沈黎讪讪的寻找话题:“对了,公主的这个封号,倒是有些令人意外,我之前还以为是见宁,没想到是剑术的剑。”

姜青梅抿嘴轻笑道:“沈大人有所不知,本宫小时候,对江湖生活很是向往,喜欢听一些江湖轶事,便觉得一剑可换天下安宁,便向父皇讨要了这个称号。”

“哦,这样。”

“对了,听宫中太监说,沈大人要前往佟州赈灾了吗?”

一旁的姜尤皱着眉头:“你听谁说的?”

姜青梅也不知道这其中的事情,可姜尤知道。

一旦沈黎出了京城,便是韩家的复仇之刻。

韩攸之绝不会白白死亡,总有人要用鲜血洗刷韩家耻辱,杀陛下他们不敢,但杀沈黎,轻而易举。

有钱能使鬼推磨,作为四大家族之一的韩家,这些年来笼络无数江湖人士以及地下打手,不用说,他们肯定也有私军,而且经过严格训练的那种。

“早朝是说过这事。”

沈黎微笑道:“这几日便要离京了。”

“这么快吗?”

姜青梅有些不舍:“城南白衣寺桃花盛开,我还想请你一同去赏花呢。”

“多谢公主厚爱了,实在是臣,公务缠身。”

姜尤顿时觉得碗里的饭菜不香了,幽幽道:“怕是此去佟州,你想回来,便难了。”

“今日面见公主,本来是好事,其他事情,就不要在饭桌上提了吧。”

沈黎笑道:“来,公主,臣敬你一杯。”

“说起来,我还要敬你一杯呢。”

姜青梅笑着端起杯,却不在询问那些事情。

她一个女流之辈,知道太多也不好。

最近女官安大人在外买回沈黎发明的文胸还有那种月事巾,她用了之后,很是舒适。

而且那文胸很实用,很不错。

一顿饭后,沈黎笑呵呵的告别。

只是他与姜尤出了殿门后,姜青梅目光渐变,招来女官:“让貂蝉过来,我有话问他。”

“公主殿下,听闻最近沈大人逼死了韩家的韩攸之,而沈大人这么做,也是陛下逼的。”

“所以,他出了京城,会遭遇韩家的埋伏?”

“极有可能。”

安云微微一福:“我先让貂蝉过来一趟吧。”

“嗯,去吧。”

……

宫墙之外,姜尤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我去找父皇,求他派兵保护你。”

这些日子,他与沈黎亦师亦友,已经无话不谈了,沈黎若是就这么死了,他当真惋惜。

沈黎不明白韩家的威力,但他常年在宫中,比谁都清楚。

“算了,韩家不一定能拿我怎么样。”

“要不,我陪你一起出城?他们总会顾忌我太子身份吧?”

“你是国本,万万不能以身犯险,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要好好读书,看好咱们的半山坊,这里,将来也是你的私人小金库。”

“不行,我还是去找一下父皇。”

姜尤执拗的走掉,他拦都拦不住,只能无奈的苦笑摇头。

第320章:盛贤王 沈黎自是知道韩家不会放过他,说起来陛下让他前往佟州赈灾,也有一定讨好韩家的意思。

昨日粮价飙升,各地百姓苦不堪言,已经发生小规模的反叛了。

他忽然想起小奴儿。

这个以造反为梦想的女子,近日应该很是开心吧?

或许,他们已经吸纳了不少帮众了。

不过这与他无关,反正他对这个国家,并没有太大的归属感。

从陛下打算让他去佟州时,他已经写信给霍十娘,让她优先安排佟州的探子,最好能找到云游天下的老道士护送他一程。

可老道士云游天下,根本找不到他的位置,他能依仗的,只有万逸楼。

这两天,他大包小包的礼品食品往万逸楼的房间里提,搞得万逸楼一头雾水,险些逃出沈宅。

正在思索间,前方静静的听着一辆马车,车夫远远的望着他,点头示意他过来。

等走进了些,马车帘子拉开,四皇子姜魁的身影出现在马车中。

“沈兄可是好忙呢,这些日子都不见你来找我。”

四皇子坐在椅子上,舒服的翘着二郎腿,手中还有一瓶竹叶青。

沈黎拱手道:“微臣可是一直在家中等着殿下呢。”

姜魁呵呵笑道:“走,去我府上,今日不醉不归。”

“呃,殿下,陛下安排我前往佟州赈灾,这两日便要出发,所以……”

“无妨,就吃顿饭而已,你看,这不快到饭点了嘛。”

饭点?

沈黎一阵无语,刚刚从公主那里吃过午饭出来,你说的哪个饭点?

不过也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四皇子虽然寄情风月,但毕竟是个皇子,和他打好关系总是没错了,而且刚刚在宫中,光顾着说话了,便没吃了多少。正好再来一顿。

“那,多谢殿下厚爱。”

他有些勉为其难的上了马车。

本来他下午有事的,要找万江楼。

虽说万江楼并没有理由去帮助他,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相信万江楼也很想扳倒韩家这个大树,到时候陛下会更爱他了。

姜魁一路上笑眯眯的看着他,让他心中十分发毛。

这家伙不会女人玩够了,想玩男人了吧?

“沈兄很是大胆呢,韩家的人都敢杀。”

“哪是我敢杀啊。”

沈黎苦笑不已:“人在朝堂,身不由己。”

“说的也是,今日叫你来,也是为你践行的。”

姜魁拍拍他的肩膀道:“别想那么多,人生在世,吃喝玩乐最是重要。”

……

马车一路疾行,很快便到了四皇子的府邸上。

今日府中与那日又有些不同,春暖花开,四处都散发着花朵的芬芳。

“剑平那丫头喜欢花,宫中摆不下,我这做哥哥的,便收集了些奇花异草,她闲暇之余,便可来我这里看看。”

姜魁将手中酒壶随手一丢,立马有下人轻车熟路的接住,随后两个侍女请着他们前往正厅。

大厅内,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人,正在默默品茶。

见到二人前来,他也报以微笑,不过,他坐的位置,可是主位,看样子与姜魁关系匪浅。

“这位,是王叔。”

“王叔?”

沈黎一时没反应过来,隔壁王叔叔吗?

姜魁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也就是盛贤王。”

他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见礼。

盛贤王,姜承武。

传闻此人极好美色,每日吃喝玩乐,从不理政事,放浪形骸,为天下读书人不齿。

可今日一见,传闻有些假。

此人与皇帝陛下姜承龙有三分相似,板起脸来很是威严,尤其是他的浓眉,微微皱起时,更显上位者气息。

看到沈黎,他微笑的放下茶杯:“你便是沈黎啊,听闻竹叶青就是出自你的手,当真年少有为。”

沈黎连忙拱手道:“王爷谬赞了,雕虫小技,何足挂齿。”

“你这可不是雕虫小技啊,这酒,我很是喜欢啊。”

姜承武又端起茶杯,下面的姜魁招呼侍女前来添茶,又叫人准备饭食。

“那王爷喜欢的话,下官便派人送来一批。”

他与这位盛贤王并无太大交集,这一看就是专程等着自己的,他很是疑惑,如果为了要酒,只需派人前来知会一声,何必搞这么大的阵仗?

自己作为下官,那十有八九是会卖他个面子,送他一些的,没道理亲自出马讨要酒水,还丢了面子。

盛贤王似是看出他的疑惑,笑着解释道:“本王今日来,可不是专程要酒的,而是听闻你近日事迹,前来看看你这位少年英雄。”

“请王爷解惑。”

“昨日,韩家,韩攸之被你一句话逼死,他可是韩家最为优秀的后辈,如此一来,便是绝了韩家在朝堂中的后,众所周知,韩家把控朝堂礼部,什么事都要插一脚,只要他们不舒服,皇帝陛下放个屁,他们立马弹劾不合礼制。”

盛贤王笑呵呵的说道:“整个礼部,基本上都是韩家的人,你觉得皇帝陛下会喜欢他们吗?”

“呃,不喜欢。”

沈黎摸摸鼻子,不是说这位盛贤王平日放浪形骸,根本不理朝政吗?他现在这个样子,哪里是不理朝政啊?

“你替陛下逼死了韩攸之,本是大功一件,朝中有心人,都会记得你的好的。”

盛贤王缓缓起身:“而我,也很是喜欢你这个人才。”

“呃,多谢王爷谬赞。”

他只能一路尬聊,根本不知道与这位盛贤王说些什么。

“你这次出京,势必遭到韩家疯狂报复,他们会一路截杀,直到你死亡为止,你可选好了对策?”

“还没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呗。”

这位盛贤王,平白无故的询问起自己的事情,怕没有那么简单吧。

难不成,他想将自己招入麾下?

事实证明,天下真的没有白吃的午餐,姜承武走到他的面前道:“韩家的私军数量,堪比一城守备,散落在各个地方,约莫三五千人,若是出动,你能挡的下?”

“挡不下也得挡。”

“我可以帮你挡下,并且护送你安然回京,前提是,本王需要沈先生的才能,为我王府出谋划策。”

盛贤王背着手看向远方:“相信,韩家会卖我这个面子。”

第321章:明面招揽 沈黎脑袋轰然一震,这盛贤王招揽自己?

他根本不是传闻中那么不堪,难不成他也想谋反?

只见盛贤王缓缓道:“本王,喜好美女,收集天下女子,打算建一座无与伦比的阁楼,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所以,本王立志,建造一座巨大的藏书阁,广罗天下美女藏于其中。”

“呃,我跟你解释一下。”

姜魁似是对这个志向有些尴尬:“藏书阁的幕后老板,便是王叔。”

沈黎惊讶不已,这玩意儿居然是皇族中人开的,怪不得不敢公开幕后老板,太丢面子了。

一个王爷,开青楼赚钱,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当然,这个藏书阁,只是阉割之后的,主要是没钱。”

姜魁挠挠后脑勺道:“想要建造完整版的藏书阁,必然需要大量的银钱,还有网罗女子的花费,这个数目,怕是天价。”

盛贤王缓缓道:“真正的藏书阁建立起来,约莫容纳一万名美女。”

沈黎目瞪狗呆。

大哥,您的腰子,受得了么?

一万个女人,一分钟你都顶不住吧?

这都是什么志向?您可是皇帝一母同胞的弟弟啊?你有点出息行不行啊?

正当他在心里疯狂吐槽时,盛贤王继续道:“本王听说了你的事迹,造竹叶青,造香皂,造铁轨车,造雪花糖,这每一项,都可以获得大量钱财,你,就是本王需要的人才。”

“做本王的谋士,美女佳人任你挑,凭借本王皇帝兄弟的身份,朝臣也不敢动你什么。”

朝臣?真的会给你这个盛贤王面子吗?

韩家,真的会看在你的面子上而停止动手吗?

沈黎皱着眉头,盛贤王想拉他上船的理由,实在太过奇葩。

为了挣钱,建造青楼,网罗美女?

“下官,还是有些不信,王爷凭什么阻拦韩家?”

“凭这个。”

盛贤王面色温和的举起拳头,风轻云淡道:“你知道,这天下间,最大的武学宗门是哪家吗?”

他本来想说天道宗的,但想了想,还是选择沉默摇头。

“是皇宫。”

盛贤王淡淡道:“当年先祖征战天下,打下大渝这片疆土,并立下规矩,所有宗门的功法,必须复制一份交入皇宫,另外所有宗门弟子,不得超过五十人,先祖收天下刀兵,以防江湖人士挑起祸端,时至今日,所有宗门中,都不如皇宫中容易出一品高手。”

要是大渝皇室真的这么做,确实完全打压了江湖的发展,而且皇室拥有许多功法,更容易招揽那些江湖人士。

可这些,与盛贤王有什么关系?

“可能你不知道,凡我皇室子弟,不管日后练不练武,从出生之日起,便打通任督二脉,由宫中高手梳理经脉,至于本王,曾经也是一名,一品高手。”

沈黎脑袋轰然一震,盛贤王居然是一品高手?

不过此事太过蹊跷了。

习武之人,明明知道纵欲伤身,可这盛贤王还拼命的招收女子,他图什么?就为了弄废自己的身体吗?

武者好斗,若盛贤王真的是一品高手,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皇位落入姜承龙之手。

难不成他练的功法,是采阴补阳的邪功?

很快,盛贤王轻叹一声道:“可惜,当年因为一些事情,本王功力尽失,沦落为废人。”

沈黎试探的询问道:“王爷,若是需要天材地宝用以恢复修为,下官愿意尽微薄之力。”

按道理来说,一个高手丢了修为,绝对会想方设法的修复身体,就像老道士,这次云游四海,也是寻找修复自身的药材。

同样身为一品高手的盛贤王,曾经拥有那么强的力量,现在沦为废人,他死都不相信他会甘心。

“没用了,经脉已经断裂,再无修复的可能了。”

盛贤王苦笑摇头道:“跟你说这些,是因为当年本王行走江湖,也有些朋友,让他们出面,你自是无事,这么多年来,本王从不敢提及此事,也没联系他们,怕的就是,陛下猜忌。”

沈黎点点头:“原来如此,那多谢王爷了。”

“你这是,同意?”

“我现在同意也没用啊。”

他摊开手道:“那也得等我从佟州回来才行,万一下官死在佟州,王爷不是白忙活了吗?”

他死了不要紧,起码要留点产业什么的,给老婆孩子,自己那未出世的孩子,又不是穿越过来的,若是自己提前给他备好产业,将来他也会少走很多弯路。

之所以他不怕死,完全不是因为视死如归,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在前世本来就死了,再死也是再穿越了,有了经验,穿越到哪里都不怕了。

若是他现在就答应王爷,将来他真的死了,怕是王爷第一时间便要接手自己的各个产业,到时候林晴孤儿寡母的,如何能斗得过盛贤王?

盛贤王点点头:“无妨,无妨,一切等你回来便说,等你走的时候,外面会有人接应你。”

“多谢王爷了。”

姜魁从一旁走过来道:“饭菜已经好了,不如大家边吃边说。”

席间,沈黎有意无意的观察这位盛贤王,发现此人有种让他猜不透的感觉。

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是卑劣不堪放浪形骸,盛贤王举止依旧优雅,气质沉稳,可比一般的地痞无赖要好百倍了。

究竟这盛贤王是不是在演戏,他也不知道,既然自己看不透这种人,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

姜魁从中做和事佬,没事的时候便邀请两人举杯,一顿饭吃的倒也其乐融融。

“沈黎啊,江湖凶险,你可得好好注意一下,韩家不仅仅在生意上做的大,手底下也是能人辈出,一个百年贵族从未没落,总是有他的道理的。”

“多谢王爷提醒。”

沈黎端起酒杯:“我敬您一杯。”

“好。”

……

饭后,他借着收拾行李为由,便匆匆离开了四皇子府邸。

回到家中后,万逸楼坐在桌前,在他对面的是,万江楼。

见到他回来,万江楼点点头道:“陛下叫我,派人暗中保护你。”

第322章:公主的实力 听闻这些,沈黎心中稍稍好受一些。

锦衣卫起码有个三品的万江楼,有他们保护,应该很是安全吧?

看来自己还不算是陛下的弃子。

也说明姜尤的哀求,生效了。

万江楼缓缓道:“沈大人不必高兴的太早,此次出面保护你的,必然是锦衣卫内声名不显的人,所以,他们的战斗力,你懂。”

锦衣卫作为特务衙门,为百官痛恨,怕是有人专门记录了锦衣卫那些人的样貌和武力。

声名不显的,则很难上位,所以,武力应该只是一般士兵的水准。

沈黎叹口气,陛下这是又想保他,又不敢明面保护。

今天盛贤王还说了,皇宫是天下间最大的宗门,他就不信了,陛下没个什么暗卫啥的,那种人才随便找一个就能护住他了。

“你也不必太过灰心,陛下说了,放手一搏吧。”

他端着茶杯,幽幽道:“放手一搏吧,别理会太多……”

“行了,我知道了,不过你们的人,在哪里呢?”

“明日一早过来报道。”

万江楼欲言又止:“四皇子找你了?”

“锦衣卫果然手眼通天。”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怎么,吃顿饭还要跟你报备吗?”

“四皇子,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他郑重的看向沈黎:“虎父,无犬子。”

沈黎也认真了起来:“你是说,四皇子可能在谋划什么?”

“具体的不太清楚,只是最近抓的一个人,审问中,透露了四皇子,这个人,是天道宗的。”

难不成天道宗发展暗线,发展到四皇子头上了?

只是这四皇子得了什么病,要造他爹的反?

没理由吧?

万江楼恢复正常:“沈大人,我知道你这种人,没有家国概念,你要的,只是往上面爬而已,但是,手段归手段,千万不可玩火自焚。”

“万大人,难道我们不是一样的人吗?”

沈黎忽然抬杠起来:“谁说我不爱国的?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孩子像块宝……”

万江楼一头黑线:“行了,就这样吧。”

说罢,他连忙离去。

万逸楼对他这歌,很是恶心,一脸嫌弃道:“人都走了,你别唱了。”

“嗯,明日一早出发,另外准备五个一样的车队,从不同的路线走。”

沈黎目光深邃的看向韩家方向:“城门处,应该有他们的斥候吧。”

“嗯,我已经提前准备了,那咱们要怎么走?”

“从京城到佟州的路线,你看了吗?”

他转而走进屋内:“出京城,到临门,再走运河,走水路,或者走陆路,不过陆路要慢三天左右。”

“其实,水路更好截杀。”

万逸楼摸着下巴道:“一旦截杀,水上是避无可避,陆路倒还安全一些。”

“我还是打算走,水路。”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不过,咱们不是去佟州,而是回家。”

万逸楼嘴巴都快能塞下一个鸡蛋了:“你要回仙平县?”

“有何不可?”

他耸耸肩:“我老婆要生了,我先回去看看不行吗?”

“大哥,你不觉得,你这是欺君吗?”

“这是最稳妥的办法,所有人都不会想到这一点的。”

诚然,韩家绝不会想到,沈黎出城之后,会直奔仙平。

从仙平走陆路到佟州,时间上是差不多的,只是要多花半个月,有这半个月的时间,怕是要多饿死许多人了。

韩家议事厅内,韩轻尧向韩家长辈问好之后,将兵力部署尽数汇报上来。

这些年,他们韩家的兵力,已经超过三千人,散落在民间各地,截杀一个沈黎,不在话下。

只是可能会暴露这些兵力。

暴露了就暴露了,这些兵力又不是韩家的底牌,一路上,他们打点了各地帮派,遇到沈黎,格杀勿论。

如此以来,韩家的人手,可不止三千人这么简单了。

众位长老满意点头道:“轻尧做事一向稳重,我们就看你的了。”

韩轻尧捋须点头。

可下面,一个侍卫一脸沉重的走进来,对他拱手道:“大人,情况,有变。”

“怎么变?”

他微微皱眉,现在四处城门都有大量的斥候,沿路上所有帮派都被他打点过,沈黎插翅难飞,他还能选其他路线不成?

侍卫将手中纸条恭敬递上去,他看了一眼后,深吸一口气。

“轻尧,怎么了?”

“情况,有变。”

他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这小子,竟然先回金陵,看老婆。”

若是沈黎在此,怕是大吃一惊,这他娘的才几个时辰,你们就得知消息了?

其实是万逸楼,他要跟锦衣卫的万江楼汇报情况,只是,锦衣卫中也有人依附韩家而已。

几位长老面面相觑:“不会吧,这小子可是欺君之罪啊。”

“若是其他人,自然不会,可沈黎,不得不防。”

韩轻尧叹口气:“这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他知道我们在路上设防,所以便直奔金陵,时间上是久了些,但很安全,我们在金陵路上,一点人马都没准备,不得不说,此子当真聪明。”

“既然提前知晓,那便在金陵路上,打点一下。”

“嗯,将人马转移一部分,原来的安排,不动。”

他捻着手指,缓缓坐下:“若是这小子放出的假消息,咱们也有所准备。”

几位长老不由赞叹他的稳妥。

如此一来,即便沈黎逃到天涯海角,也是个死。

……

……

……

皇宫中,剑宁公主站在花园前,小貂蝉将事情原委尽数告知,她有些愁眉苦脸:“沈大人竟会招惹韩家,这下,怕是要有危险了。”

女官安云安慰道:“殿下,沈大人吉人自有天相,应该不会出事的。”

“在韩家的围堵下,他无论如何,也逃不过的。”

剑宁公主轻轻摸着脸上的口罩:“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得出宫保护他!”

“公主!万万不可。”

安云吓的魂都丢了,姑奶奶,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你能打的过谁啊?

而且公主只要没了,整个宫殿大大小小的宫女太监,都得陪葬。

您这也太任性了。

她连忙劝道:“您大病初愈,不宜长途跋涉,陛下定然安排了其他人员保护,您就不要以身犯险了。”

“不行,我就要去!”

剑平公主倔强的摇头道:“我是大渝的公主,有我在,韩家不敢造次。”

第323章:行走路线 md,韩家认你是公主,那些刀剑可不认识你是公主。

到时候万一拼杀起来,伤到了你,咱们都得完蛋!

安云苦口婆心的劝道:“公主,您想想,若是路上真的有截杀,那些亡命徒,肯定不会认您是公主啊。”

“那些匪徒,真的不给面子?”

剑宁公主明亮的眸子里,半信半疑。

安云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刀剑无眼,若是伤了您,可是很疼的。”

“那算了,我不去了。”

不对啊,以她服侍公主的经验,这丫头应该是认准一件事,不做到死不罢休的那种吗?怎么今日这么好说话了?

她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您说,不去了?”

“啊,那还能怎样啦,你都说刀剑无眼,我去了人家又不给面子,那还去作甚。”

剑宁公主眼角眯成一道月牙:“行了,你下去吧,我一个人静静。”

说罢,她缓缓摘掉口罩,露出绝美的容颜。

安云这才放心的点头:“奴婢告退。”

等她走后,姜青梅眼中露出一道狡黠的笑意:“你不让我走,我还不能偷偷走呀。”

随后,她回到大殿,从墙壁上取下自己的佩剑。

宝剑抽出,散发着阵阵青芒,煞是好看,看样子绝不是凡品。

这剑,也是陛下所赐,剑身细长,采用天外陨铁所制,削铁如泥。

她十分宝贝抱着长剑,藏在被子下面,随后有些心虚的四处看看,没人发现,她渐渐恢复正常。

夜幕降临,外面渐渐安静下来,只有三两个太监守着门口,昏昏欲睡。

她缓缓睁开眼,蹑手蹑脚的起身,然后戴上口罩,背着长剑,背着一个大包裹,推开殿门。

白天安云已经严厉告知守门的太监宫女,万万不可让殿下偷偷跑了。

所以,她出现的第一时间,便被几个太监宫女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郁闷的回了房间。

安云不放心,又加派了数十人,守在宫殿四周。

三脚猫的功夫,还想出门闯荡江湖,您是公主,是陛下的掌上明珠,万一您有个不测,咱们都得死翘翘了。

只是,夜半时分。

一个黑色人影,从宫殿中带着残影快速掠过,直上房顶,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

“陛下。”

东厂吴境,深夜来访。

御书房内,姜承龙伸了个懒腰:“走了?”

“嗯,走了。”

“随她去吧,女大不中留了。”

吴境微微笑道:“公主殿下,可能只是想报救命之恩。”

“嗯,她知道赐婚的事情吗?”

“想必是知道了。”

“不管她了,朕要休息了。”

“恭送陛下。”

东厂对比西厂起来,显然东厂更得陛下宠爱,万江楼绝对看的出来,在陛下心中,这些阉人,是最值得信任的。

即便是西厂如日中天的时候,东厂不争不抢,默默做事。

事实证明,吴境是对的。

现在的西厂,被陛下晾在一边,谁知道是什么下场呢?

……

……

……

翌日清晨,沈黎被小新叫起来,仔细梳洗了一番,然后上了马车。

出行的,一共四人。

沈黎、小新、万逸楼、贺元坝。

至于萧林焕,他想等沈黎走后,去找一下御林军统帅,李清策。

等他们到了城门后,与此同时,四个城门处,都有马车准备出发。

随着沈黎一声令下,五驾马车,同时出行。

而城门处的守军,意味深长的看了马车一眼后,匆匆跑过去汇报情况。

韩轻尧一夜没睡,就等现在了,他大手一挥:“追。”

自然不是现在截杀,此地离京城太近,若是在此处就杀了沈黎,有些太不将陛下放在眼里了,现在追上去,也是防止跟丢了。

路上,万逸楼拉开帘子,紧皱眉头道:“这不是南方,你没打算回金陵?”

“啊。”

沈黎一脸淡然道:“你都说了是欺君之罪了,我回去干嘛?”

万逸楼一噎:“那你……”

“你肯定会告知你哥万江楼,锦衣卫里面万一要是有韩家的探子,那我不真的玩完了?”

他摊开手道:“我绕一圈,前往临门,只要这段路程没有问题,那水上,就没多大问题了。”

“所以你直接甩掉了锦衣卫给你的护卫?”

“还有盛贤王给的。”

他笑呵呵的从怀中摸出两个肉包子,舒舒服服的躺在车厢内:“小新,给少爷按摩。”

万逸楼翻了翻白眼,从车内走出来,坐在车顶上,看了一眼四周。

耳力非比寻常的他,渐渐皱起眉头:“有快马追过来了。”

“嗯,追过来就追呗,咱们该换车了。”

前方,四个分叉路,早有四辆马车等着,四辆马车一模一样,甚至车夫都与贺元坝相似,从外面看,根本没什么分别。

沈黎伸了个懒腰,带着小新下车后,与贺元坝选择北方那条路。

“你这是要绕上一大圈?”

佟州在东南方向,他现在直接往北走,简直就是南辕北辙。

其实,从北方往上,到银县乘船,汇入运河也是同样道理。

这样到临安这条路,彻底无忧。

只要到了临安,与仙平派来的人汇合后,自然不惧运河两边的槽帮。

不管是盛贤王给的人马,还是锦衣卫的人马,他都信不过,唯一信任的,就是仙平县的人。

从他走后,苗欢盈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建设,另外一手抓军队,现在的仙平县,已经从五十私家军,扩建到四百人,两百人在城内,两百人在伏牛山上。

伏牛山地势险要,正好作为根据地,苗欢盈在里面安排人马,将之前的山寨进行改造,用以厉兵秣马。

或许是之前的经历告诉她,功高震主,自家少爷如此出风头,迟早要被陛下猜忌,不如早做打算。

而且仙平这个品牌,在全国十几个城池内彻底打响,百姓们被他们物美价廉的东西所折服,购买东西只买仙平牌子的。

各地作坊,也渐渐完善,所涉及的产业,不仅仅是酒水香皂,还有衣服,布匹,酒楼等等,收纳穷苦百姓,十万人。

这个数,还在不断攀升。

之所以没什么钱,主要就是来养这些穷苦百姓了。

他们一边生产销售,一边扩建作坊,短短几个月,仙平的作坊便如秋风扫落叶之势,席卷各个郡县。

各个郡县城池的官员,对仙平作坊是心服口服,只要是仙平县的人前来开办作坊,免费用地,因为他们收纳当地穷苦百姓,让他们有饭吃,哪个官员不喜欢这种商家?

果然,一路上,再无追兵,四人相安无事的来到银县乘船。

到了水路,自然要舒服了许多,沈黎也会享受,没事的时候吃个火锅,或者是坐在船边拿着鱼竿钓鱼。

这么晃晃悠悠三天后,终于到了临门。

韩轻尧提前安排在临门的人员看到沈黎后,精神一震。

来活了!

第324章:剿匪钦差 “大人,他们换了大船。”

几个船夫打扮的青年,都死死的盯着沈黎的船,那船要比一般的渔船大上许多,而且看吃水深度,船舱应该是满载。

领头的青年舔了舔嘴唇:“船大难掉头,咱们小船轻快,怕什么?”

“而且你们看,船是满载,说明什么?”

其中一人意味深长道:“大人好像说,这次沈黎带了两百万两银子去赈灾,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众人眼神顿时火热起来。

两百万两银子,那得多大一堆啊!

没多大一堆,也就几包黄金而已。

那两百万两银子,早就被沈黎送走了。

按他的话来说,我是去赈灾,又不是去送银子的。

这次,他只带了一千两黄金。

一两黄金就是一百两银子,相当于十万两银子,这只是他的日常花销而已。

船舱之所以重,则是因为船内有大量的火药。

他在学校培育的火药系的学生,终于毕业了,并且在火药部任职。

通过他们的研究,将火枪改大之后,威力会更大。

俗称,火炮。

船舱两边,开了十多个窗口,都是用来存放火炮的,只要水上有人敢来,保证将他们轰的连渣都不剩。

船上一共五十个仙平士兵,另外五十人,则提前去佟州埋伏,并且散发风声。

朝廷将会派大臣前来赈灾,据说还是太子少师,此次携带二百万两白银来佟州,准备大量购入粮食。

所有百姓眼中浮现出希冀,所有的粮商眼中也浮现出希冀。

现在的粮食,被那些贵族炒到天价,根本没人买,所有人都在苦撑。谁也不敢压低价格抛售,若是被贵族们知道,他们粮商之路便到头了。

百姓苦,小商家也苦。

至于大的商家,则开始陆陆续续低价收粮了,准备一股脑抛售给新来的钦差大臣。

在他们看来,钦差大臣要想赈灾,就不得不买粮,不买,百姓饿死,他要掉脑袋,买,他们就大赚一笔。

船上,五十个士兵见到沈黎很是激动。

这些都是第一批的士兵,已经培养成精锐,苗欢盈担心沈黎安危,索性将仙平最好的兵力挑出来,用以护卫沈黎。

领头的叫做岳峰,据说还是个修士,只是品级比较低,只有八品。

他恭敬的拱手道:“属下参见少爷。”

沈黎笑着摆手道:“辛苦你们了。”

“为少爷做事,不辛苦。”

岳峰拱手道:“船上三十五人,另外十五人乘快船,在前后方保驾护航,一旦有战事,他们会立刻拉响警报。”

沈黎点点头:“佟州,现在是什么情况?”

“苗姑娘说,很乱。”

说起佟州,岳峰出现一丝郑重:“柳大人提前到了佟州,那里,没有一点吃的,百姓,死伤惨重。”

“嗯,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等我到了再说。”

岳峰拱手告退。

甲板两边,被他们插上大量钢钉与铁丝网,防止有人半夜爬上甲板。

而沈黎在船舱内,仔细研究佟州的官场人员和舆图。

京城早已放出消息,让各地开仓放粮,各地饥荒情况有所好转,可佟州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已经可以看出问题。

佟州官员不是无能,是贪污。

知州,吴梁。

康历五年进士,在佟州任知州已有四年有余,之前是知府,因政绩不达标,被贬为知州。

沈黎摸着下巴,看这吴梁的履历,顶多就是无能而已,具体情况,还得到了地方才能看出来。

现在的佟州,乱成了一锅粥,上面的知府根本管不了,去了一批又一批的官员,都折戟此处,知府无奈,只能上报朝廷。

而坐在甲板上的万逸楼,不是嘀咕一声:“八个,九个,十个……”

沈黎出来透气时,不由奇怪的问道:“你这数什么呢?”

前面打架呢,声音顺着风飘过来了。

万逸楼也好奇的看向沈黎:“你的那些侍卫,都带的什么东西,黑乎乎的圆筒,又不是刀。”

沈黎颇为神秘一笑:“曾经,我用这东西,杀了一个六品高手。”

“给我一把。”

他彻底震惊了,沈黎手无缚鸡之力他是知道的,这东西居然能杀六品,要知道,六品在普通人眼中,已经与神仙无异了,究竟是什么大杀器,居然还能量产?

沈黎耸耸肩:“不给。”

开玩笑,万逸楼一直与万江楼保持通信,要是让万江楼搞到火枪,怕是将他列为帝国头号反贼嫌疑犯。

他在空中嗅了嗅,果然闻到阵阵的硝烟味道。

前往不时传来的沉闷火枪声,已经可以看出战况的激烈。

一路上,各个码头的槽帮没有防备,被火枪尽数收割,江面上渐渐漂浮着道道尸体,水面逐渐变红,鱼儿争相啃食。

沈黎看到水面淡淡的殷红色,眼神微微变冷:“韩家,这还真是下了血本了。”

岳峰站在他的旁边拱手道:“少爷,这两天,已经有三十多次进攻了,都是快船,他们死伤惨重。”

“那咱们的人呢?”

“受伤的,就近放到附近城池医治,死亡的,只能就地埋葬了。”

“咱们死伤多少?”

“前面八人,死亡三个,重伤一个,后面七人,重伤两个,没有死亡。”

岳峰抿着嘴:“杀敌,四百。”

三个,换四百。

这个战绩放在任何战场,已经可以傲视群雄了。

可沈黎不满意,他紧皱眉头:“咱们的人,居然还有死亡。”

“没办法,敌人人数实在太多了,每一波都是十几个快船袭来,咱们的人手并不适合水战,所以手法不如他们。”

“那你们适合陆战吗?”

沈黎忽然道:“我的兵,是我的心血,他们已经相当于我的手足弟兄,死伤一个都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如果可以,我不希望任何人死亡。”

岳峰沉默一下:“少爷,战争,总是会有伤亡的。”

这已经让他很是感动,少爷还挂念着我们,死也值了。

按仙平县的烈士补偿条例,所有烈士,家属每人每月,可以领三两银子,另外,老人可以进养老院,孩子可以进学堂,家中遗孀,也会被照顾的很好。

所以在仙平当兵,他们基本上没有后顾之忧。

若是如此消耗下去,再有七八天,估计这条船上的士兵,将会悉数报废。

沈黎看着河中的血水,阴恻恻道:“谁说他们可以截杀我们,我们就不可以截杀他们了?”

“本官虽为朝廷赈灾大臣,同时,本官也可以是剿匪大臣。”

他冷冷的看向岸边:“下船之后,给我找来说书先生,就讲钦差大臣剿匪记!”

第325章:抢槽帮 落山县,这里依山傍水,有槽帮坐镇,一直是个经济重镇,无数货物从码头经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槽帮,主要做货运生意,手底下的人没事的时候搬运货物养家糊口,若是遇到打家劫舍事情,也是信手拈来。

相当于是个黑白通吃的存在。

盐帮与槽帮都是如此,而且槽帮主要是运粮,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韩家能调动那么多的槽帮。

槽帮要抢占码头,经常性的要打架,所以手底下的人不仅有力气,还有武力。

他们不打家劫舍,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基本上人人都属于山贼。

落山县的槽帮,一部分在码头,另外一部分在一旁的落山上。

从码头,刚好可以直上落山。

沈黎一手拿着一把左轮,率先从船上跳下来。

那些正在搬运货物的槽帮人员惊诧他的来势汹汹,但所有人脑海中渐渐浮现出帮主给的那个画像。

提头来见,赏金十万两!

一时间,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纷纷从一旁休息的板凳下,桌子下掏出刀来,有长有短,都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

领头的手下还没说话,沈黎便率先开口询问万逸楼:“他们都是坏蛋吗?”

“有事搬运,没事打家劫舍,抢夺过往没交钱的商船。”

万逸楼耸耸肩:“五马分尸十次都不带冤枉的。”

领头人:“嗬,好大的胆子,你们……”

“杀。”

沈黎一口打断他,大手一挥,一排火枪手果断扣动扳机。

无数的钢珠从火枪口喷出,浓烟四起,而前面的槽帮帮众,瞬间倒下大片。

领头人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对面众人手中的铁棍子,惊骇它们威力的同时又对杀伐果断的沈黎报以恐惧,随后丢下刀,连滚带爬的往山头上跑去。

“赶紧追个活口带路啊。”

沈黎看着一旁犹自吹着枪口浓烟装比的岳峰,哭笑不得:“快些。”

万逸楼眼疾手快,顺手拿起一个小石头飞出,正好砸在槽帮领头人的小腿肚上,那人惨叫一声,一个飞身,摔了个狗啃泥。

他这才放下心来,一边咳嗽一边扇着面前的浓烟。

这黑火药的火枪,毕竟是比不上现代热武器,十几人站一起射击,冒出的浓烟能熏死个人。

硫磺刺鼻,混合在硝烟内,要是有风还好,没风那真的能熏的眼泪都出来了。

“真是污染环境啊。”

他啧啧称奇,随后岳峰将那领头人拉过来,他笑眯眯的看向领头人道:“你叫什么?”

“回大人,我我我我叫沈黎。”

“啥?”

沈黎瞪大眼睛,随后龇牙咧嘴:“你他妈是不是没死过?啊?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我我我我知道,您也叫沈黎。”

“那你不准叫沈黎,你叫沈猫沈狗都可以,沈黎这么好的名字,老子不许你玷污它,明白没?”

“明白明白,沈狗知道了。”

“诶,这才乖嘛。”

他人畜无害的龇着大白牙:“知道我要让你干什么不?”

“知道知道。”

那沈狗顿时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别看面前这小子年纪不大,杀起人来当真不手软啊,码头上三十多个兄弟,被他这黑棍子一通扫下来,存活的竟只有他一人。

他不是个文官吗?哪来的这么大杀气?

谁知沈黎忽然凑过来:“你再胡思乱想,本钦差大臣,就送你找你死去的爹娘。”

“回大人,我爹娘建在。”

“我说他们死了,他们就死了。”

沈黎大手一挥:“给我灭了他们山寨,咱今日要剿匪!”

手底下的人都是从伏牛山第一波剿匪过来的,知道他们手上利器的厉害,又经过多日训练,正好没人试枪,这次赶巧,大家都极为兴奋的大喊:“好!”

“跟船上的兄弟说一声,给我先轰一轮过去。”

一轮,那就是十二发。

这可是火炮,比起之前的火药坛子,那可厉害多了。

而且经过多次测试,现在他们已经掌握了火炮的技巧。

岳峰点头,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型响箭,拉动后飞上天。

船上,火炮组的主将顿时明白,扯掉副将的鞋拔子后,对着炮口瞄上一下,随后手中旗子一挥,一阵巨响后,空中三个圆滚滚的球,带着阵阵浓烟直奔山上。

轰!!!

一阵剧烈的爆炸声响起,伴随着山寨中大量尸体翻飞,现场惨不忍睹。

站在山下,肉眼可见其中一片林子被轰平。

万逸楼瞳孔微缩,这东西的杀伤力太恐怖了,传说中的血浮屠,在它的面前,只是个弟弟。

怪不得,沈黎对于血浮屠和兵书无动于衷。

兵书,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兵书的价值,一文不值。

有了这东西,他想做天下主宰都可以!

他极为忌惮的看向沈黎。

可沈黎感受到他的目光,笑眯眯的问道:“怎么,现在就要考虑杀掉我了?”

他深吸一口气:“你这东西,太过恐怖,一座城在你面前,怕也是土鸡瓦狗。”

“你说的不错。”

“你,会对大渝出手吗?”

“我闲得慌么?要是我想,秦首辅将来可能都是我的,可我不想那么累。”

“你应该将这东西,交给朝廷的。”

万逸楼定定的看向他道:“如此宝物,若是藏于你私人手中,陛下怕是夜不能寐。”

“你觉得任何一个统治者拿到这个东西后,会不会攻打其他国家?”

沈黎轻哼一声道:“这东西的存在,本来就是个祸害,我希望你最好保守秘密,此事告诉你哥,不一定是好事。”

“我明白了。”

万逸楼不傻,知道他哥万江楼如果知道这东西的存在,必定千方百计的拿到,然后献给陛下获得恩宠。

陛下拿到这东西,若是不考虑开疆扩土,那才怪了。

一轮火炮打完,山上已是哀嚎遍野。

沈黎恢复如初,装作一副大喇喇的样子大喊道:“给我杀上山去,老子不要活口,只要钱,抢了槽帮去赈灾啊!”

第326章:再见欢盈 偷、抢如同潘多拉魔盒一般,一旦打开,人们便会陷入它的魔力无法自拔。

尝试到不劳而获的甜头之后,便会变本加厉。

在犯罪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沈黎振振有词:“本少爷这叫劫富济贫。”

槽帮,那是谁的粮?

韩家的。

这落山县的槽帮,终究是个小帮派,只抢了三百石的粮。

至于山上,岳峰带人如狼似虎的冲上去后,一通乱杀。

少爷说了,管他是谁,不留活口,只留钱财。

槽帮那么多人,帮主也绝对有自己的小金库,搜刮一番,赈灾的钱,那不是有了吗?

以战养战,岳峰想了想,怪不得少爷不带钱去赈灾呢,原来是打算羊毛出在羊身上。

槽帮帮主一个照面,便死在他的火枪中。

只是一些不入流的小杂鱼,欺负欺负当地百姓就罢了,遇到真正的战场,早已吓的尿了裤子。

至于其他的小虾米,岳峰不想过多的造杀孽,摆摆手便放过他们,正好借他们的手,将消息传出去。

沈黎与万逸楼慢悠悠的上山,万逸楼跟在他的身后,有些不好意思。

他三番两次的暴露沈黎行踪,沈黎对他还这么容忍,自己真的应该出卖朋友吗?

这个少年,心性远超常人,对人宽容有爱,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罢了,以后我便老老实实的护着他吧,不再想那些其他的。

实际上,在沈黎心中,一直提防着他。

我rnmmp的,老子要不是找不到高手护卫,怎么可能还让你跟我一起走?

两人一路沉默,上了山寨之后,岳峰已经搜刮的差不多了。

银钱七万两。大米五十石,加上码头的,一共三百五十石。

沈黎满意的点点头:“行了,送到船上,另外再招一点商船,跟着咱们拉粮食,记得给钱。”

岳峰连忙点头。

他看了看周围,将岳峰拉到一边道:“你们就如此,走一路抢一路,将路边凡是写有韩字的槽帮,尽数洗劫一空,记得将粮食,顺着运河送往池县,我已经安排欢盈派人去接下来。”

“咱不用这些粮去赈灾吗?”

岳峰好奇的问道:“那咱们抢这些粮食的意义何在?而且池县也太近了吧?咱们怕是抢不了几个点。”

“我说的,你照实做便是,你觉得咱们抢了槽帮,韩家会不会派人烧了咱们粮船?小心总无大错。”

沈黎板着脸道:“我与万逸楼,今晚顺着陆路先行出发,待我们走了第二日,你便开始散布谣言,就说我带头抢了韩家所有码头,弄了几十万石粮食去佟州赈灾,明白了么?”

“可是少爷您身边没个护卫,怕是不安全。”

岳峰皱着眉头道:“要不我们再给您分几个人护送过去吧?”

“不用了,记得找说书先生,本来咱们抢槽帮这事不占理,你就要说的我替天行道,充满正义,记得越正义越好。”

他背着手道:“你这边闹的动静越大,我那边就越是安全。”

对于这五十人,只要运用得当,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被韩家灭掉,毕竟火器在那摆着,即便是三千人,他也不惧。

岳峰也不傻,知道少爷这是打算先去佟州处理乱局,他们在这里闹动静,正好可以替少爷打掩护。

他点点头,沈黎这才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个槽帮的货物,可能不多,但运河上,依附于韩家大大小小的槽帮,可有近五十个,基本上每个郡县都有,他们一边替韩家运送货物,一边收取过往船只的过路费。

当晚,消息便飞鸽传书回了京城。

韩轻尧看着纸条上的内容,差点没气的脑溢血。

他死死的攥住拳头,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沈黎!!!”

随后,他拿着纸条匆匆进入议事厅,请来家族各位长老。

“好可恶的小子,竟想毁我韩家根基!”

“拿着我韩家码头的粮食去赈灾,当真是好计谋!”

“此子不除,将来必定是我韩家心腹大患!”

……

韩轻尧揉着太阳穴,信上说了,沈黎从落山县一路洗劫槽帮,手段极为狠辣,基本上是一个不留,银两散发给穷苦百姓,粮食拿着顺着运河运送到佟州城。

这当真是好手段,他韩轻尧万万没想到,在韩家如此威势下,这小子不禁不夹着尾巴逃跑,反倒是接着剿匪的名头,大肆搜刮韩家的码头。

至于钱都分出去的话,他是万万不信的。

这纯属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很明显,沈黎私吞了。

钱,不是韩家的。

但粮食,是韩家的啊。

那些粮食,都是韩家派发给各个买家的,用以控制各地粮商的。

他们韩家相当于总代理,下面的粮商是经销商。

经销商想拿货,必须从韩家手里拿。

现在咋办?

槽帮被毁,运货的路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建立起来,这下那些粮商手里的货,怕是更少了。

他心疼的不是粮食,而是运货渠道。

这小子,当真是个搅屎棍!!!

韩轻尧气的牙痒痒,转而道:“他不是想将粮食运往佟州吗?在路边截杀,用火·箭烧了粮船,我看他还怎么运!”

下面侍卫连忙称是。

“既然人在水路上,召集其他地方人马,前往运河,给我全力截杀!”

“是。”

……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沈黎在声势浩荡时,转而骑马从陆地跑了,他与万逸楼一人一马,沿着官道快马加鞭,很快离开了落山县。

后面,岳峰带着人马,晃晃悠悠,宛若为民除害的公子一般,走到哪里杀到哪里,走到哪里抢到哪里,一时间,各地山贼土匪风声鹤唳,生怕惹上这帮活阎王。

一日后,沈黎带着万逸楼,绕路来到池县。

两人一日奔波,万逸楼还好,可沈黎骨头架都要被摇散了,到了客栈,沈黎要了两间房,随后给客栈掌柜看了一眼令牌。

霍十娘的情报组织,名字叫做情报组织。

这池县客栈的掌柜,便是情报组织的一员,专门等候沈黎的到来。

很快,在掌柜的带领下,沈黎从客栈后门离开,来到一处院子。

万逸楼也想跟着,却被小厮笑着拦下来。

他只能无奈的喝着闷酒。

到了院子,数个精壮汉子连忙跪地迎接,里面的房门缓缓打开,露出苗欢盈绝美的脸庞。

第327章:饭菜有毒 “少爷。”

再见沈黎,苗欢盈难掩欣喜,若不是院子里还有人,怕是她都有打算扑上来了。

沈黎笑着点点头道:“都辛苦了。”

那几个精壮汉子乐呵呵的傻笑:“少爷辛苦。”

“仙平县,只有一百人留守,三百人尽数出动。”

苗欢盈看向他们:“你们先出去吃饭。”

“好嘞。”

几个汉子离去后,她继续说道:“柳升已经到了佟州,其他二百人按您的要求,沿路安插,若是韩家的人打算大面积的围攻,咱们正好里应外合。”

沈黎点点头:“你做的很不错,辛苦你了。”

苗欢盈顿时笑道:“少爷到了京城,好像还胖了一些。”

“是吗?你倒是瘦了不少。”

沈黎笑着道:“跟你说了,让你培养一些心腹,我可不怕你造反。”

“有些事情,我信不过别人。”

她轻轻捋着一缕发丝,别在耳后道:“若是有心人看到,引来陛下猜忌,我不想……我家的事情在你身上,重演。”

“放心吧,我与你父亲,不是同一类人。”

他摸摸她的小脑袋:“走,进去吃饭。”

吃饭间,苗欢盈将仙平县一些紧要事情尽数告知,尤其是林晴的状态,整个仙平县的所有接生婆,都要抢着接生小伯爵。

而林晴精神与身体状态良好,没有任何问题,除了比较想沈黎之外。

女人临产,精神本来就脆弱,好在她父母在身边,还有个依靠。

沈黎叹口气:“等佟州的事情完了,我便准备回家住一段时间了。”

苗欢盈默默吃菜,点点头。

他早已将舆图寄回去,她在仙平,一样可以安排。

只是她也想念沈黎,便自作主张来到池县,只为见沈黎一面。

舆图上,各个郡县的码头,都有所记载,而且附近也安插了探子,只要他们有大行动,沈黎会很快知道并做出应对。

饭后,两人密谈了一番,直到太阳快落山时,沈黎才回到客栈住下。

万逸楼默默喝酒,也没言语什么。

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在沈黎面前,已经是信誉破产了,现在的他,只想弥补。

翌日一早,两人快马加鞭,再次上路。

池县内,苗欢盈站在客栈二楼,静静的看着沈黎离开,眼里虽是不舍,但始终没有言语。

一旁的客栈掌柜恭敬的送上花茶,她优雅的端着茶杯道:“叫阿毛过来。”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沈黎都会在管道上前行,他们这边闹的越凶,沈黎在路上就更安全。

韩家的根基之深,没人知道,甚至连陛下也不知道。

三教九流不一定有他们的人,但官场之中,定然有许多人巴结他们。

很快,一个年轻人恭敬的站在一旁:“苗姑娘,阿毛到了。”

苗欢盈点点头道:“中午时分,派三十人从码头接粮。”

“是。”

接粮的人,可以不用仙平军队,只需要一些忠心的青壮劳力即可。

他们将粮食先运送到有他们作坊的城池,再混合酒水进行运输到其他地方。

当然,想凭借这一点点粮食与韩家掰手腕的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沈黎这么做,也不过是恶心恶心韩家,另外再给自己找条活路。

如果不把水搅浑的话,纵使他有再多的火药,立于水上,也如同无根之萍,成为岸边人的活靶子。

青年阿毛走后,掌柜提着衣摆急匆匆的从楼下上来,送来一张小纸条。

苗欢盈打开纸条看了一眼后,略微沉吟一下,很快做出策略。

……

……

……

路上,沈黎与万逸楼策马扬鞭,一路飞驰。

万逸楼在他旁边,有些讶然:“你是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

“早就会了。”

早在仙平的时候,他没事便让柳升教着他骑马,作为古代最快的交通工具之一,他必须要学会驾驶。

而且这个世界上,基本上稍微有些家底的人,都会骑马,只是看马术是否精湛了。

沈黎看了一眼前方驿站道:“跑了半日,马也得歇歇了,咱们在驿站里吃点东西再上路吧。”

官道上的驿站,相当于高速上的服务区,他们的主业自然是服务官府,但每个驿站都要给官员发放俸禄,刚开始是朝廷发放,后来户部荆大人提出让他们自己养自己,在驿站内开设酒馆和客栈,为过往行人商人提供酒水饭食。

这样,驿站不仅能自给自足,还能拿出一部分钱财用来交税。

一年下来,朝廷要省了几百万两银子开支,并且还能收入许多。

不过,由于驿站的酒水都比较贵,许多小商人都选择自带干粮,只有那些有钱人才会选择在驿站内过夜吃饭。

只是他们如何省钱,都不能省掉马匹的草料钱,说起来官家还是赚他们的。

沈黎自然属于这种有钱人。

小二将马牵下去后,喂了上等草料,而两人走入客栈内,要了一个包厢,点了一些饭菜。

万逸楼想来一点酒水,却被他严词拒绝:“骑马不喝酒,喝酒不骑马!”

“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一脸古怪。

等饭菜上来后,两人大快朵颐。

万逸楼再也憋不住心中的疑惑,一边吃一边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大动作?”

池县里面的一个酒馆掌柜居然是沈黎的人,这说明什么?

沈黎根本不是朝廷内一个普通文官,他在私底下有自己的势力。

难怪自己大哥万江楼一直在查沈黎。

沈黎端着茶杯喝下一口后:“你觉得我手底下没两个人,能活到现在吗?就说那仙平县隔壁的越县,定远伯多少次想要我的性命?”

“呃,也是。”

他沉默一番,却不知道从哪里问起,只能再次憋着,希望到了佟州,能看到沈黎真正的手段吧。

从去年到今年,不过短短一年时间,曾经的一个少年小商人,居然成长到如此地步,当真令人诧异。

他也在庆幸,当初幸好在西厂手里保住沈黎。

“牛肉来了,客官慢用。”

小二殷勤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一旁的沈黎道:“你是武人,吃些牛肉,抗饿。”

他点点头,顺手抄起筷子,夹了一片放入嘴中后,脸色大变。

“呸!”

在沈黎疑惑的目光中,他一把抢过沈黎手中的茶杯,一口灌下去,快速漱口。

沈黎眉头紧皱:“你这是怎么了?”

他死死的盯住牛肉:“有毒。”

第328章:告密信息 “不能吧?”

沈黎扒拉着牛肉小声嘀咕道:“这是官道,官家的客栈,怎么会下毒?”

忽然他怔住,不可思议的看向万逸楼。

官家的客栈。

韩家,那不就是官家吗?

难道客栈是韩家出资建的?

要是那样的话,两人就麻烦了。

这次好在有万逸楼这个五品高手在,六品之上,都有尝毒的本事,一般毒药毒不住他们,还好他吃的差不多了,万逸楼先吃的牛肉。

万逸楼顿时暴怒:“一帮宵小之徒,还敢对我下毒,老子今天弄不死他们!”

说罢,他就要起身找店家麻烦,却被沈黎一把拉住:“你先等等,我有些问题。”

“他们都准备毒死咱们个屁的,你还有问题!”

沈黎皱着眉头道:“如果咱们不搞清楚他们为什么要下毒,怕是路上还有这种事情发生,你要知道,现在才过明茶县,距离佟州,还有五天的时间,这五天内,要是咱们暴露身份,韩家三千大军压上来,你能打的过吗?”

万逸楼顿时眉头紧皱,愤愤坐下。

他拿起筷子,扒拉着桌上的牛肉,放入一块到自己碗里。

“你疯了,你还敢吃?”

他笑着摇头,从怀中摸出一块香皂,掰下一点点放入口中,然后喝下一口茶,在嘴里用力漱着。

很快,点点滴滴的泡沫,从他嘴角流出来。

万逸楼终于明白,也弄了一点香皂放入口中,用力漱口。

接着,沈黎起身,“艰难”的打开房门,一头栽倒在地上。

……

柜台后的掌柜,一直是昏昏欲睡的状态,在两人一进门时,双眼便闪过一丝精芒。

官道上的客栈,自然不是韩家建立的,但驿站上的人,可都是编制在内的官员,尽管连九品都不如,那也是吃皇粮的。

所以他们的消息就格外灵通。

韩家这次为抓到沈黎,可是下了血本的。

为了防止沈黎从其他路上逃跑,韩家在官员中发布了悬赏。

凡是沿途驿站,关隘处,发现沈黎身影并上报者,赏白银一万两。

发现后,韩家出动抓到沈黎的,赏银十万两。

协助韩家抓到沈黎的,赏银五十万两。

自己抓住沈黎的,赏银一百万两。

不论死活!

并且,如果在官场中有需要,韩家可以协助他们晋升。

很快这个消息便在官场中传开,并且传到各处,虽然没有张贴官府的通缉令,但基本上人手一个沈黎的画像。

一百万两银子啊,祖孙几辈子都不用愁了。

开客栈的,对于人脸即使不是过目不忘,也能通过一些特征来记住客人。

画像上的沈黎,太年轻了,只有十九岁,像个富家公子。

他一眼便认出了沈黎。

沈黎的房间,刚好在二楼楼梯口处,他抬头就能看到。

当看到沈黎满嘴泡沫的出来,并且吐了几个硕大的泡泡后,他脸色一喜,连忙招呼人上楼。

十几个打手摩拳擦掌,掌柜的说了,抓住这年轻人,每人赏钱十两。

这么好的事情,多少年才一次啊?

等他们狞笑着冲上楼时,万逸楼与沈黎同时睁开眼。

接着,两声枪声响起,万逸楼站在栏杆的扶手上,睥睨四方。

几个打手明白中计,想要逃跑,却被万逸楼一掌震碎了心脏。

跑到最前面的掌柜顿时怪叫一番,满脸惊恐的看向沈黎:“你,你不是中毒了吗?”

“你说这个?”

沈黎炫耀一番的张开嘴,吐了个晶莹剔透的泡泡。

掌柜的顿时一阵无语,肥皂泡泡与中毒的泡泡截然不同,他还是能认出来的。

他顿时颓丧的一屁股坐下来:“技不如人,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沈黎二话不说填充火药,火枪抵在他的脑门上:“问你一些问题,你好好说,就可以活下来。”

“你说真的?”

他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希冀。

韩家能出百万白银悬赏的人,岂是平凡之辈?说他不怕死是假的,只是临死前,他也想硬气一回。

沈黎点点头道:“我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身份的?”

他忙不迭的从怀中掏出沈黎的画像,将事情原委都告知沈黎。

“你是说,韩家并不知道我在官道,只是广撒网发布悬赏而已?”

“正是正是。”

掌柜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他要是能活下来,少说也能赚一万两银子。

韩家说了,透露沈黎行踪者,赏银一万两。

“明白了。”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笑意道:“我留下你,你肯定会告诉韩家我的行踪。”

自己小心思被猜透,掌柜的顿时大骇求饶:“不不不,我绝不会透露您行踪,求大人放过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实在是有眼不见泰山……”

“行了,说不杀你就不杀你,本公子还是讲信誉的。”

沈黎耸耸肩,收起火枪,对万逸楼道:“交给你了。”

万逸楼将五指捏的啪啪作响:“你个老王八蛋,敢给老子下毒,不杀你我也要让你少半条命!”

说罢,他上来啪啪两巴掌,带着真气直接扇飞掌柜半口牙齿。

掌柜的不敢怒也不敢言,只能一脸悲怆的看着自己飞出的黄牙,欲哭无泪。

刚好地上有他们为沈黎准备的麻绳。

万逸楼指着麻绳,对一群打手道:“你们,给他吊到旗杆上,绑不严实的话,那两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众打手平日欺负一些老实人就算了,见到这等一言不发就杀人的凶人,顿时吓破了胆子,七手八脚的将掌柜的手脚绑起来,挂到外面的旗杆上。

“你们,后面的绑前面的,都给我绑严实了,一个一个的送到外面旗杆上!”

于是,客栈后来的客人中,发现了奇怪的一幕。

一种打手丢掉手中长刀,站成一列,后面的替前面的绑好麻绳后,一个个的挂到外面旗杆上。

接着,沈黎找了一块白布,挂在掌柜的胸口上——我是黑店!

两人忙活完,拉着自己的马,走出客栈。

万逸楼奇怪道:“你真的不怕咱们走后,他们被救下来,然后去告密?”

“嗯,所以我先去告密。”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将马背上的两只信鸽取下一支,塞入纸条后,顺手送走。

一天之后,看着铺天盖地的告密信息,韩轻尧要崩溃了。

第329章:一堆消息 韩轻尧的书房内,摆满了纸条,几个谋士一起陪他翻看纸条。

他要疯了。

前几天一个告密消息都没有,从今天起,各式各样的告密信息层出不穷。

你说沈黎在池县,我也就忍了,起码他昨天确实在池县。

你说沈黎在运河上,说的也对。

可你说沈黎从草原上路过是几个意思?来找茬的?

草原离运河有多远你心里一点数都没有是不是?

还有人说沈黎在大楚,大梁……

总之,一些稀奇古怪狗屁倒灶的地方都跑出来了。

可将那些告密的人抓回来一问,人家就说看错了等等。

拜托,那么年轻帅气的一小伙,有那么容易看错吗?

终于,他在众多纸条中,看到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地方。

沈黎在官道上。

他目光渐渐深邃起来,食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

“官道吗?”

他缓缓闭上眼睛:“也不是不可能。”

“消息,是一个商人给的。”

下面侍卫道:“人已经送往京城的路上了。”

“什么时候到?”

“明日一早。”

“到了马上叫我。”

他心里一跳,拿出舆图细细研究一番,这条消息,极有可能是真的!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与万逸楼简单修整一番后,继续前行。

万逸楼不解道:“咱们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沈黎在马背上一路狂奔,大声道:“我派人告诉韩家的人,咱们在官道上了。”

“啥?你疯了?”

“我没疯,韩家总会知道我在官道的。”

他有想过,韩家势大,自然有众多谋士团,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死诸葛亮,那么多人猜测,总会猜出他在运河上只是虚张声势,真正的他在官道上。

既然如此,还不如将自己行踪暴露出来,让韩家来追。

而且,以他的猜测,韩家大军出动定然不方便,还不如直接在佟州截杀。

反正他最终的归宿,还是佟州。

只是那样的话,佟州的军队就不得不出动了,而且影响不好,三千人的军队入了陛下眼中,定然引来猜忌。

陛下这人,能忍许多事,唯一不能忍的,就是谋反,即便是一个小小的谋反种子,他也要踩灭。

也就是说,如果在佟州杀沈黎,三千人的军队,基本上算是没了。

韩家自然不想走到那一步,培养十个八个忠心的死士没问题,可要是培养三千个,那花费的人力物力,不可估量。

万逸楼还是觉得他将自己行踪暴露出去实在太过愚蠢,一路上气的一句话都不说,就是埋头赶路。

运河上的战斗还在继续,商船上甚至已经伸出旗子,明晃晃的一个“沈”字,无比张狂的在风中飞舞。

安泰县的百姓们,坐在自家的屋顶,满怀兴趣的磕着瓜子,看着远方绚烂的烟火。

码头死伤一片,槽帮的人根本就想不到这帮人夜晚还带偷袭的,还从屁股后面偷袭。

几十人的队伍,将两百人的槽帮杀的七零八落,一路上山炸了他们的寨子,他们的做法很简单,反抗者杀,投降者活。

没收刀兵铁钩等所有铁器,还有粮食银钱,即便是身上的散钱,都被他们搜刮走。

更甚者,连做饭的铁锅铁铲都被他们拿跑了。

这些槽帮大佬们蹲在地上欲哭无泪,到底谁是强盗?

抢铁,自然是苗欢盈的要求。

她在仙平已经动工了铁轨车,但仙平毕竟不是工部,做不到用铁自由,她在金陵买了一些生铁后,金陵府尹闫海容说死也不卖了。

这玩意儿掉脑袋的。

没办法,买不到铁,只能抢了。

几天下来,她已经抢了上万斤的铁,都随着酒水送往仙平县。

运河两岸如此规模的剿匪,自然引起的朝廷的注意。

姜承龙也在关注着沈黎,每日锦衣卫都会送上一份关于沈黎的动作。

深夜,他还在批阅奏折时,万江楼拿着信件前来。

“陛下,这两日情报,请您过目。”

他接过信件,眉头渐渐紧皱,又逐渐舒展,最后扑哧一声笑出来。

万江楼也是一脸古怪。

“朕让他赈灾,他倒好,一路抢粮剿匪,攒够了粮食前去赈灾。”

一分钱不要的赈灾大臣,哪个皇帝不喜欢?

万江楼点点头:“顺带,还剿了匪。”

“更重要的是,灭了韩家的码头。”

姜承龙摸着下巴道:“从临安开始,有多少码头被他劫了?”

“每一个。”

万江楼轻咳一声:“他们前行速度极慢,不是去剿匪,就是去剿匪的路上。”

在他看来,沈黎压根就不是去赈灾的,就是去剿匪打劫的。

当然,他没敢发表自己的看法。

姜承龙若有所思道:“码头被帮派占领,官匪沆瀣一气,即便被沈黎毁了,过两日韩家资金一到,立马重建,最好,官府介入,每个码头都有官府监管,你觉得呢?”

万江楼拱手道:“回陛下,锦衣卫不讨论朝局。”

“信中说,沈黎用了一种武器,能开山裂石,二十人杀三百人,可有此事?”

他的目光渐渐深邃起来:“查。”

“是。”

如此能臣,自然是好,若是他拥有造反的力量,那便考虑他的去留问题了。

身为大臣,拥有这种力量,便是原罪。

……

……

……

翌日一早,那个官道告密者,终于来到了韩家。

韩轻尧亲自接见,让告密者诚惶诚恐。

“我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在安泰县看到沈黎的?”

“就在昨天,他大闹了安泰县的驿站,我们都在当场呢。”

那告密者似是摄于韩轻尧的威严,一直哆哆嗦嗦。

实际上,他是仙平县的人。

沈黎大闹安泰县,是前天中午,不是昨天。

如此做,也是打了一天的时间差,让沈黎有充分的时间前行,即便韩轻尧想追也追不到了。

韩轻尧摸着下巴细细沉思:“他是从官道直接前行的吗?”

“不是,他出了官道,好像奔小路去了,那个方向,是打算去运河。”

告密者指着舆图。

如果告知沈黎就在官道上,韩轻尧绝对会在整个官道上拦截,沈黎从官道下来,乘小船到佟州,还是很合理的。

这让韩轻尧很是难受。

第330章:韩家策略 近日,由于沈黎搞出劫粮赈灾的骚操作,导致韩轻尧不敢在码头大量安排人与粮了。

那些槽帮听说有个煞星从临安一直抢到佟州,基本上都偃旗息鼓,找个其他的去处躲风头,甚至还有人当场解散。

从沈氏船只前进的路线来看,这是打算走一路劫一路,一个没打算放过。

今日又出现沈黎乘小船在运河上的消息,韩轻尧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若是沿路继续设防,损失必定惨重,若是不设防,人跑了咋办?

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他韩家虽然钱多,但也不是土大款啊,这么消耗谁顶得住?

不过,他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继续维持码头。

早朝上,皇帝陛下提出了码头由官家掌控的事情,他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

运河码头,接收的可不仅仅粮食一项业务啊。

还有官府的盐,商人的棉,等等等等。

这一年下来,他们韩家从中抽取的抽成,可是百万银两起步。

百万银两事小,码头事大。

若是皇帝陛下拿了码头,遏制自己粮食的运输,到时候贵族们以粮价控制大渝的局面,将会一去不复返了。

他想了许久,才下定决心,给各个码头派人。

而且,各个码头的槽帮,只要留下来,就有韩家的好处。

这个好处,自然是各个船只的让利抽成。

每个码头,韩家都加派十个一等一的弓箭手,准备搭弓放火箭烧掉沈黎的商船。

至于佟州,他们也安排了一些人。

侍卫过来后,在他耳边低语道:“大人,血剑公子已经到了佟州了。”

他满意的点头道:“四品高手已经够用了,即便是万逸楼,也挡不住他。”

“那官道……”

“既然人是从官道出现的,那官道上还得追。”

他捻着手指道:“让狂刀门的门主,过去追一下。”

这次为了杀沈黎,韩家可是下了血本。

连续两个四品高手,仅仅出山费用,就得黄金千两,杀人之后,还有百年灵芝送上。

事情到了这种程度,韩轻尧已经看出来了,这沈黎不杀,迟早成为陛下手中的一把刀。

一把砍杀贵族的刀。

从沈黎进京的第一天起,陛下便让他做各种事情与贵族们对着干。

现在好了,这搅屎棍,又来搞码头。

他有些心力交瘁的躺在太师椅上,用力的揉了揉太阳穴。

……

……

……

路上,沈黎与万逸楼紧赶慢赶,终于离佟州还有一百五十里路了。

若是快马加鞭,需一日半才能到。

沈黎看着地图,不由无奈摇头,一百五十里,若是放到现代,一个小时就到了。

这几日的连续赶路,让他这个富家公子哥儿险些承受不住。

骑马消耗体力是很厉害的,他感觉自己身子都快被颠散架了,大腿两侧已经磨破了皮。

两人从官道下来,找个一处客栈,万逸楼又去药坊买了些药,在房间内卖力的搅动着。

随后他抓起一把黑乎乎的草药,看向沈黎的大腿内侧。

“来,抹药。”

“呃,我自己来就好。”

沈黎有些尴尬,位置太敏感了。

万逸楼摆摆手:“都是男人,你怕什么。”

“就是因为你是男人,我才怕。”

尼玛我连一点修为都没有,你五品实力,万一有点什么不良嗜好,我能跑得了不?

他挠挠头,自己艰难的起身,背过万逸楼,将草药敷在大腿内侧,然后自己缠上纱布。

要是有海绵就好了,还能垫一下,这样拿着肉去磨马鞍,当真痛苦。

想起还有一百五十里,他轻叹一口气道:“离佟州这么近,一定要小心了。”

万逸楼奇怪道:“难不成韩家还打算在佟州动你吗?”

“他在路上敢动我,佟州天高皇帝远的,他凭什么不敢动我?”

沈黎趴在床上苦笑道:“没准来人修为比你还高。”

没有适应马背的生活,一路颠下来,他感觉腰酸背痛的。

这个时候要是小新在就好了,还能给自己揉揉。

万逸楼一听来人修为比他还高,顿时深吸一口气道:“来就来呗,谁怕谁?”

“你好像,喜欢打架了?”

上次遇到假四品的刘肆,他可是吓的大气都不敢喘,今日却是改了性子。

“老前辈说的对,习武之人,本来就是逆流而上,超越身体的极限,就像外家功夫,首先练的,便是挨打,挨打多了,进境自然快了许多。”

万逸楼扬起头道:“我辈习武之人,若是一直畏首畏尾,贪图安逸,永远不可能达到传说中的一品,这世间,哪个一品不是在生死搏杀中出现的?”

“有志气。”

沈黎背疼的不想说话,只能竖起大拇指。

“行了,睡觉。”

事实证明,沈黎选择从官道直行,反而安全了许多,一路上都没看到韩家的追兵,除了安泰县驿站告密,两人路上便没遇到什么难题。

自从在驿站内被注意到后,沈黎便选择在路上休息,或者直下官道,到一些酒楼休息。

这些酒楼跟韩家没太大关系,自然也没收到什么通缉令。

深夜,疲惫的两人安然入睡时,运河上再次发生激烈的战斗。

站在岸边的贺元坝瓮声瓮气的挠挠头:“少爷当真是神机妙算,知道他们打算火攻,便让我们弃船逃走。”

一旁的岳峰摇摇头道:“池县时苗姑娘便让我们将船上东西运走,只留十几个水性好的留船上,应该就是防这一手。”

贺元坝高大的身材旁,站着小巧玲珑的小新,她踢着地上的碎石头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你们俩,先坐马车从官道去佟州,佟州那里都是糙汉子,服侍不来少爷。”

岳峰收起望远镜:“我们继续在路上抢,少爷说了,这是皇帝陛下默许的抢劫机会,不抢白不抢。”

仙平县现在虽然发展成规模,但比起真正大城还是差了些底蕴,要想达到沈黎的要求,除了钱之外,还要皮革,生铁这些管制东西。

贺元坝点头同意,少爷身边没个女孩照顾,生活上肯定很不方便,他接过岳峰手中的马鞭,带着小新上了马车,随后沿着官道一路前行。

深夜,岳峰加入战斗后,抓了一些槽帮活口。

槽帮的人早已被火炮的威势吓破了胆子,还没等岳峰开口,他们便将韩家派来兵力的事情一一告知。

岳峰皱着眉头,整顿一下人马后,直接弃船而行,加入二百仙平大军,一边走一边抢劫。

翌日,沈黎与万逸楼清晨便起床上路。

一百五十里,若是路上快一些,天黑之前是可以赶到佟州的。

天色蒙蒙亮,路上还起了大雾,对于出行很是不方便。

两人速度慢了许多,但这还不是最恶劣的。

因为他们看到前方迷雾中,一个红衣人站在道路中央,静静的等着他们。

第331章:半道遇袭 沈黎眯着眼看向迷雾中的人影,怎奈雾太浓,根本看不清来人长相。

可以确定的是,那人在等他们。

一旁的万逸楼,缓缓的按住刀柄:“我去看看。”

“小心行事,对方知道你的修为,肯定会派出比你厉害的人。”

万逸楼龇着牙,笑了:“本公子,快到四品了。”

一年时间,从五品中到四品临门一脚,这个修炼速度,也是没谁了。

四品临门一脚,若是对上真正的四品,还是有些吃亏,战况若是惨烈,是有可能赢下来的,若是对上四品上,几乎是没有胜算的。

越级挑战,基本没可能。

还没等他出动,对面的人倒先到了。

络腮胡子的中年人,胡须根根倒竖,如同钢针一般,没有表情时甚是威严,说话间凶神恶煞。

就这么一个如同张飞的汉子,竟然穿着红色劲装,真是骚的可以。

沈黎在一旁腹诽,却不敢小看这大汉。

大汉冷冷道:“介绍一下,杀死你们二人的,是狂刀门门主,钱三刀。”

万逸楼眼角微微眯起:“听说过,三招之内,必定取人性命。”

“你出头,你死。”

钱三刀懒得废话,直接拔出苗刀,一脚踢飞刀鞘。

刀鞘打着旋快速朝着沈黎飞来,在他眼中越来越大。

而钱三刀直奔万逸楼而来,来到马前飞身而起,用力一刀劈下。

显然是打算牵制万逸楼,另外刀鞘夺沈黎性命。

被真气推动的刀鞘速度极快,根本避无可避,而万逸楼若是避开钱三刀去救沈黎,后背必然要挨上一刀。

电石火花之间,万逸楼一咬牙,也学着钱三刀扔出刀鞘,在沈黎面前击飞旋转的刀鞘,可事发仓促,他手中真气还没运转到位,便接上钱三刀一刀。

巨大的真气带着劲力劈在他的绣春刀上,连同他胯下坐骑一同遭殃,骏马惨烈嘶鸣一声,四肢猛然炸裂,颓然倒下去,随后躺在地上吐着白沫,大口喘着粗气,眼看是死定了。

万逸楼嘴角溢出鲜血,冷笑一声道:“狂刀门,也是这种善于偷袭的宵小之徒吗?”

狮子搏兔,亦尽全力,钱三刀压根不给万逸楼调整气息的机会,既然万逸楼要挡,他便让他好好的挡!

随后,他一言不发,凝聚真气欺身而上。

整个战斗过程中,没有一句废话,没有言语挑衅,更没有废话装比。

标准的武者。

在真正的武者面前,这些都是虚的,修炼真气,气息尤其重要,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一旦废话,气息泄露,便会后继无力。

除非是那种真正的虐菜,才会有空说话。

一旦气息乱了,出招不稳,便会有极大破绽。

万逸楼毕竟是年轻,没有经历那么多,当然,他也有讽刺钱三刀,让钱三刀停下来的时候,自己有调整的机会。

万万没想到,你丫的比我强就算了,还不浪?

这怎么打?

钱三刀一刀接着一刀劈过来,刀势如狂浪扑来一般,一波接着一波,根本没有调整的机会。

他一时间节节败退,连退数十里。

他气息本来已经紊乱,在如此被连击之下,内脏渐渐承受不住,许多地方已经裂开,鲜血顺着他的口鼻渐渐溢出来。

沈黎很是担忧,可这种程度的战斗,他也参与不了,只能握着火枪干着急。

“介绍一下,那位杀你同伴的,是我爹。”

正当他着急上火时,一个危险的声音从迷雾中响起,渐渐走出一个青衣少年。

少年穿着很是干练,一身劲装,连衣摆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现代服装设计的偏古风。

他提着刀,嘴角扬起一丝幅度道:“别看了,你那同伴,必死无疑。”

稳如老狗!

这钱三刀,怪不得能掌控一个门派了。

行事太稳妥了,简直一点机会都不留。

怕自己追杀万逸楼的时候沈黎逃跑,还特意将自己儿子留在这里。

可他儿子,就没那么稳了。

见沈黎没有丝毫修为,他想装比的性格渐渐出来了,言语之间,愈发中二起来。

“觉悟啊,你这蝼蚁!”

“你死后,我会在每年的清明,为你默哀一个呼吸。”

“逃吧,逃吧,你是逃不掉的。”

“你要是选择跪下来求饶,我可以考虑放你一马。”

……

沈黎眼珠子都快翻过去了,你究竟是不是你爹亲生的?

你爹稳如老狗,你浪的没边了?

不管打过打不过,先放两枪再说。

他抬手就是一枪,然后又补了一枪。

砰!

砰!

两枪传来,他顿时讶然的皱起眉头四处观望。

“喂?你别装了?”

他一边添火药,一边下马,随后两枪指着少年缓缓走过去。

雾色太浓,坐在马上根本看不清少年的具体情况。

等走近一看,他失笑摇头:“你就这点水准啊。”

那少年直挺挺的倒在血泊中,一枪正中眉心,另外一枪打在小腹上,已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事实证明,人,是会浪死的。

远处的钱三刀将万逸楼打成重伤后,忽然听到枪声,顿时觉得心里不安,一脚踹飞万逸楼后,急匆匆的朝着沈黎这边赶来。

而万逸楼狂喷一口鲜血后,顾不上自身伤势,慌忙捡起刀拼命的追上去。

钱三刀不可置信的看向地上的儿子,瞪大眼睛看了一眼沈黎:“你杀的他?”

沈黎点点头:“啊,这是个意外。”

“你给我去死!!!”

钱三刀面容扭曲,显然是动了真怒,随后提刀而上。

沈黎不知道的是,这是他唯一的儿子。

他年轻纵欲,伤了身体,好不容易调养好身子之后,才得来这么个儿子,自然是个宝贝。

但由于他身体的原因,这儿子出生之后,身体便不是很好,练武资质方面,更是奇差无比,年过二十二,才不过八品,在狂刀门的所有同龄人中,属于垫底的存在。

今日带他出来,也是让他见见世面,没想到却让他送了命。

也是,他儿子属于宗门垫底,自然没有表现机会,见到没有修为的沈黎,自然要言语嘲讽加装比,没想到被沈黎两枪给弄没了。

这一枪,如同打在了钱三刀命根子上。

钱三刀发了疯的砍向沈黎,却被赶到的万逸楼拉开。

“好,你不是能挡吗?我让你挡个够!!!”

说话间,他已汇聚全身真气,一刀劈在万逸楼的脑门上。

万逸楼本来就已经身受重伤,再来这么一刀,再也承受不住,一口鲜血喷出来,两眼一翻,重重的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钱三刀缓缓转身,死死的盯着沈黎:“你得偿命!”

说罢,一刀劈出。

沈黎慌乱之间连忙开枪,可对他无济于事。

刀芒闪烁,将迷雾劈开,眼看落在沈黎的脑袋上时,他缓缓闭上了眼睛。

过了几秒钟,还是没有动静,他不禁疑惑的睁看眼。

面前的钱三刀保持着举刀的姿势,一动不动。

可以看出,他的眼中,满是惊骇。

在沈黎背后,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儿子没了,你还可以生,你要是没了,一切都没了。”

第332章:到达佟州 沈黎缓缓扭过头,来人一袭黑袍,看不清长相,在他身上,有股若有若无的香味传来。

而且这香味很熟悉,像是胭脂香。

可以确定的是,她是女人。

男人,用胭脂的概率,应该不大吧?

而且此人修为极高,不然不会将面前的钱三刀吓成这副德行。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虽然黑衣人并没有太大动作,但一品高手磅礴的真气让他吓破了胆子。

即便他的刀在沈黎的脑门上,他也不敢确定真的能杀死沈黎。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阁下一品高手,跑出来欺负四品,未免失了高手的风范。”

“你四品还欺负一个没有修为的人,怎么就不注重风范了呢?”

似是钱三刀的话激怒了黑袍人,她冷哼一声,随后钱三刀的绝世宝刀竟在沈黎的眼前化作齑粉,随风飘散。

“今日遇到阁下,我钱某认栽,阁下可否留个名号,日后在下好去拜会!”

“怎么?想寻仇?”

黑袍人声音沙哑,如同锯木一般刺耳,她话音中有些鄙夷:“你狂刀门,最高不过三品,你,拿什么来寻仇?”

钱三刀死死的绷住牙齿,脸上的肌肉不停的耸动,看样子被气的不轻。

而且若是黑衣人愿意,可以一夜之间灭了整个狂刀门。

大渝律,江湖门派的规模,不得超过五十人,一品高手,想要收拾这样的五十人,还是轻轻松松的。

“怎么,还不滚?”

黑袍人对他的怒火丝毫不在意,缓缓飘起后,轻飘飘的一脚踩在沈黎的肩上,就这间隙,沈黎更加确定黑袍人是女子。

那是一双小巧玲珑的黑色绣花鞋。

随后,黑袍人不再废话,一脚蹬在钱三刀的肩膀上。

一品高手,恐怖如斯!

随意一脚下去,便将钱三刀的肩胛骨震碎,眼看是废掉了。

钱三刀倒飞出去,左边袖子炸裂,在空中狂喷一口鲜血,双眼里满是怨毒,却也不敢再说什么。

“滚。”

他看了看自己右手刀柄,愤愤的丢到一旁,随后消失在迷雾中。

待人走后,黑袍人看了一眼地上的万逸楼,一指打出,万逸楼昏迷的脸色顿时好了许多。

做完这一切,她便朝迷雾中走去。

“前……辈。”

沈黎犹豫了一下,黑衣人转过身后,他皱着眉头奇怪道:“您的面巾。”

那是一块,黑色的口罩。

“一个朋友送的。”

黑衣人淡然道:“还有问题?”

“没了,多谢前辈救命之恩。”

他心中疑惑,口罩的样式,可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专利,目前用到口罩的人,也就是剑宁公主了。

难不成,这黑袍人与剑宁公主有关系?

那便是宫里的人了。

传闻皇宫中有几个高手,想必这一位,便是皇宫中的高手吧?

看来,这人应该是陛下派来的。

黑袍人可不管他的脑补,随后挥动阔袖,扬散前面的迷雾,待她走后,迷雾渐渐恢复如初。

沈黎连忙查探万逸楼的伤势,现在他内伤极重,不宜在马上颠簸,无奈继续回到客栈修养。

午后,万逸楼悠悠醒来,他自己检查了一下身体,面色变得古怪起来。

“奇怪了,明明受了极重内伤,却一瞬间好了一半。”

他盯着沈黎:“你对我做了什么?”

沈黎缩着脖子:“你放心,我对你没兴趣。”

“那我的内伤是怎么好的?”

身为武者,自然知道修复内伤最快的方式,便是通过内力修补。

真气只能将裂开的内脏强行拼接在一起,而修复,还是需要药物的。

现在万逸楼的开裂的内脏,就是以极高的内力修补起来的,而且那人手法极好,修补的内脏,基本上没有裂痕。

沈黎轻咳一下:“嗯,来了个高人,救了咱们。”

“高人?”

万逸楼顿时来了兴趣:“有多高?”

“一品。”

“啥?”

“我说一品。”

他端着草药:“大郎,喝药。”

万逸楼端着药碗,一脸兴奋:“居然是一品高手救的我!”

他又有些可惜道:“可惜,当时我居然晕过去了。”

沈黎背对着他,坐在桌前书写信件,不再理会他的兴奋。

苗欢盈这边满载而归,有了陛下的首肯,沿途的锦衣卫偶尔还会给他们一些关于槽帮的消息,这让他们更加如虎添翼,如同鬼魅一般出现在那些槽帮的身后,打的他们措手不及。

两百五十人的队伍,并不会在大渝内翻起大浪,所以陛下也不会太过在意。

现在那些槽帮听闻仙平军队,便会闻风丧胆,尽管韩家给的筹码足够多,但命要紧。

两日后,修整一下的沈黎,带着万逸楼继续出发,很快便到了破败的佟州城。

第333章:血剑公子 佟州城外一片破败,无数百姓拔草而食。

本来春暖花开的季节,城外却如蝗虫过境一般,寸草不生。

路边的百姓衣衫褴褛,双眼空洞,见到偶尔路过的马车,拼命的凑过去,却被车夫用鞭子狠狠的抽开。

如此破败的环境下,城门外却立着一个小桌子,桌子旁一个黑色劲装男子自顾自的饮酒。

他已在这里数日,那些难民,没有敢跟他讨要食物的。

因为他真的会杀人,他桌子上摆放的血淋淋的长剑,便是最好的证明。

周围百姓有的清醒些,便开始呜咽起来,感叹这世间疾苦为何落到自己头上。

春风拂面,百姓哭嚎,一片慌乱。

与荒凉格格不入的是,一个身着绿色长裙,戴着白色口罩的少女,款款走来。

在她手中,提着一把青色长剑,剑柄极为精致,护手处镶嵌着墨绿色宝石,看起来价值不菲。

这些难民饿昏了头,但不傻,大渝有明确规定,寻常百姓不得带刀上街,即便是家中菜刀,也要登记在册,此女子衣着华贵,定然不是凡夫俗子。

这女子,正是剑宁公主。

从官道上救下沈黎后,她便一路赶往佟州,一路前行一路搜索,看看是否有高手守在周围。

到了佟州前,城门下的青年,引起她的注意。

她喃喃道:“四品。”

说罢,她缓缓走过去坐下。

青年眼神陡然变冷:“滚。”

说着,他缓缓搭上剑柄。

剑宁公主也不恼,缓缓放下长剑道:“剑拔出来,你得死。”

青年冷冷的看着她,始终没有下一步动作。

在这兵荒马乱的城外,遍地都是饿死的饥民,吃人情况时有发生,这女子如此白皙嫩滑,在人群中如此突兀,若是没手段,怕早成了饥民口中之物了。

“你叫什么?”

剑宁公主姜青梅缓缓摘下口罩,露出绝美容颜,随后拿起桌上酒壶,打开壶盖,一缕酒水竟凌空而起,缓缓流入她的唇边。

“江湖人称,血剑公子。”

青年有些警惕的看向她。

这一手凝聚酒水的内力,已然臻至化境,即便是三品,都很难做到。

可这姑娘如此年轻,才十六七岁的模样,即便是娘胎里修炼,也不可能达到一品吧?

姜青梅饮完酒水,缓缓的戴上口罩,眼角却笑成一个月牙:“血剑,那你应该杀了很多人了?”

“杀了,不少。”

血剑公子沉声问道:“阁下来找我,所为何事?若是寻仇的话,我天机门也有一个一品高手。”

整个天下三千武者,一品的寥寥无几,若是此女子真的是一品,绝对会认识天机门的老祖宗。

“贺升阳,是你什么人?”

血剑公子瞳孔微缩,她果然认识天机门老祖。

“是,我师父。”

“他的腿,就是我打断的。”

姜青梅淡然起身,缓缓的抽出宝剑,三尺青锋,氤氲着翠绿色的寒芒,勃勃生机的背后,隐藏着无尽杀机:“贺升阳教徒无方,我便替他清理门户了吧。”

“你敢!”

事已至此,血剑公子再好言怕也劝不住面前的女子了,他也不是软柿子,本着即便身死也让你重伤的思想,他一把抽出长剑,瞬间凝聚全身内力,一剑刺过去。

这一剑,在周围普通贫民看来,已经化作了一道红色光芒,已是神仙手段。

可在姜青梅眼里,却和小孩子一般弱。

她手中长剑优雅的挽了个剑花,剑身缓缓贴住手臂,刚好血剑公子一剑刺来,顶住长剑的血槽。

她巍然不动,血剑公子却被自己的内力震退几步,身下的凳子四分五裂,炸飞出去。

果然是一品。

这女子虽然看起来极为年轻,但江湖传闻,一品高手驻颜有术,若是想的话,可以让自己恢复年轻时候的样子。

她应该是用了这种方法。

血剑公子艰难的咽下口水:“前辈,晚辈若是哪里得罪了你,现在就跟您赔罪。”

至于侠肝义胆,为民除害,从来就不是这些武者的追求。

官府的打压,已经让这些武者丧失了那种侠义之心了,他们要的,是追求极致的武道,或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说姜青梅为民除害,打死他都不信。

姜青梅缓缓收起长剑:“你呢,惹到了一个,不该惹的人。”

“谁?”

“你等的那个人。”

血剑公子猛然一怔:“你怎么知道我在等谁?”

“记住,你,是蠢死的。”

姜青梅不再废话,手中长剑陡然出鞘,一道剑网袭来,他根本避无可避。

剑光如穿针引线一般在空中划过美丽的幅度,亮的那些难民睁不开眼。

待他们艰难的睁开眼睛后,面前的血剑公子,已被切成一滩烂泥。

是真的烂泥,整个身子,被切成均匀无比的肉块,每一块约莫大拇指大小。

如此手段,当真神鬼一般!

难民们经历短暂的恐惧后,看到地上的尸块,面面相觑,互相对视一眼,随后哄抢而上。

整个佟州,就一个四品高手,还特意等在城门前,不是等沈黎是等谁?

所以姜青梅才说这血剑公子,是蠢死的。

她在城内寻了一圈后,见并无危险,便在城内寻来一处住所,拿出随身携带的书籍,轻撩发丝,坐在高处静静观看。

阳光正好,微风和煦,城中破败中满是哀嚎,与房顶上恬静的少女形成鲜明对比。

午后,沈黎与万逸楼骑着马,缓缓行驶在大路上。

看着两边满眼贪婪的难民,沈黎叹了口气。

这些难民,是想吃他们的马。

“这些人,都已经吃过人肉了。”

沈黎眺望一下远方:“真惨。”

万逸楼拎着绣春刀,在难民面前晃了晃,这是唯一能镇住他们的东西:“你怎么知道,他们已经吃过人肉了?”

“看眼珠和指甲。”

他想了想:“我爷爷以前在灾年时,也吃过,吃过人肉的,眼珠会充血,轻者布满血丝,重者一片血红,另外,指甲上,也会布满血丝,你可以理解成,上火。”

“对了,吃过人肉的难民,力气,会很大。”

万逸楼有些嫌弃的看向他:“你年纪轻轻,哪来的这么丰富的阅历?”

“是我爷爷说的。”

两人走到城门前,一群难民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上的鲜血,那是地上血块的鲜血。

沈黎再也忍不住,一口吐了出来。

第334章:城内惨状 现场太过惨烈,也太过恶心,沈黎呕了好一阵子,才喘着气跟着万逸楼进城。

佟州城墙倒还算完善,但由于长期没有修缮的原因,有些地方已经出现断裂,而且正值万物复苏的季节,那些杂草拼命的从墙缝里钻出来,放眼望去,一汪绿色点缀了整个灰色城墙。

不过已经出现这么严重的灾荒,城墙和城门处只有三两个守卫,面黄肌瘦,头盔歪着戴着,看起来毫无生气。

他们目光呆滞的看着过往人群,并没有什么动作,更别说盘查过往路人了。

如此重灾区,根本不会有人来这里,即便有人,也是那低贱的难民。

只是,今日倒有些意外了。

先是那个青衣女子,后面又来了两个骑马少年。

什么时候佟州城,这么繁华了?

青衣女子他们自然不敢盘查,因为她当着他们的面,杀了人,还剁成了碎块。

但面前的两个少年,可得上去询问询问。

他们也不敢硬抢,万逸楼手中的刀已经说明了他的身份,寻常人也不敢如此大摇大摆的带刀出门。

等沈黎到了城门内,两个士兵拍拍屁股上的黄土连忙迎接过来,硬是挤出一个笑容道:“两位官人,这来佟州城,是打算做哪样啊?”

另外一个士兵拍了拍自己干瘪的胸脯,讨好的笑道:“小人自小在佟州长大,对这佟州了如指掌,您若是有需要,随时招呼。”

沈黎眉头微微皱起,这佟州城的守卫与京城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这服务态度也太好了吧?

随即他便了然,这是看到自己有马骑,便觉得自己是富贵人,上来讨好自己,那自己肯定要赏银的。

他嘴角扬起,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足足二十两,丢到其中一人手中:“你们俩,分了。”

“诶,好嘞!”

两个守卫喜不自禁,连忙揣进怀中,这下更加热情了,两人一人牵着一匹马,在街道上慢行:“官人,你们这是要打尖住店吗?实不相瞒,佟州如今这光景,已经没客栈了,若是官人不嫌弃,可以到寒舍将就一下。”

沈黎摆摆手,道:“我们就路过这里,进来转转,行了,你们去忙吧。”

“呃,这……”

两个守卫有些犹豫道:“这佟州已是灾城,两位官人切记财不外露,若是遭到那些贱民惦记,连人带马也会一起将您吃了。”

万逸楼拍拍腰间绣春刀:“他们也得有那个胆子。”

“好嘞,那两位官人慢走。”

二十两银子的打赏,让他们连一顿清水粥都喝不上。

如此饥荒之地,最不值钱的,便是银子。

好在这里偶尔有粮商经过,他们可以求着买下一点点。

沈黎与万逸楼牵着马,在街道穿行,按苗欢盈给的地址,柳升那一帮人,应该在城南。

说是灾城,可路边还有米店开业,店内几个大桶,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大米,桌子上的米饼,已经堆积成了小山,令人眼馋不已。

路边的灾民拼命的咽着口水,却不敢踏进一步。

米店两旁,站着数十个健硕的打手,岂是这帮难民能够打的过的?

如此光景,买粮也是件危险的事情。

一个长相略微美貌的妇人,抱着孩子从店内出来,买了一小袋的糟糠,等出门时,那些灾民已经两眼放光。

有人盯着她手中的袋子,有人盯着她怀中的孩子。

她低下头打算迅速离开时,十几个难民死死的围住她。

“你们要干什么?我报官了,啊!”

那些难民才不管官不官的,横竖都是个死,饱死总比饿死强。

那袋子在撕扯中四分五裂,里面的糟糠飘散出来,落了满地都是。

难民们对视一眼,竟如猪狗一般趴在地上,舔舐泥土混合的糟糠。

而其他几个难民,抢不到地上的糠,便将目光落在女人手中的孩子上。

女人深知不好,惊恐的往后退去:“你们要干什么?”

难民们艰难的咽下口水,一哄而上。

其中一人抓着哭闹的孩子,张开大口就打算往脖子上咬去。

“我求求你,别吃我的孩子,我求求你啊!”

女人一边哭嚎一边拉着孩子的小腿,她的哭嚎混着孩子的喊叫,在这破败的街道愈显凄凉。

可周围的人,全都冷眼旁观,心中暗骂这女人愚蠢。

易子而食的地方,你竟然还敢带着孩子出门买粮,心真大。

眼看难民即将咬到孩子的喉管,万逸楼忽然出手,一掌打在难民的胸口,顺势夺回孩子。

女人劫后余生,一边感谢一边抢过孩子,随后匆匆离开。

那难民的几个同伴不可置信的看向万逸楼,随后目光被两人的马吸引。

他们缓缓的围上来,一个个露出贪婪的目光。

“你,杀了我爹,赔钱!”

一个中年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我不要多,就要一条马腿。”

“对,你杀了我大伯,我也要一条马腿!”

“这是我叔叔。”

“这是我爷爷。”

……

一时间,攀亲戚的难民迅速围上来,纷纷讨要食物。

万逸楼眯着眼,随后扭头看向沈黎。

“乱世,自当用重典,谁再往前一步,杀。”

沈黎也深吸一口气,当街抢人孩子吃的事情,已经让他们泯灭了最后一点人性,这些人,现在和畜生没有什么分别。

万逸楼缓缓拔出绣春刀:“马腿没有,人腿倒是有,谁再多说一句话,死!”

难民们顿时噤若寒蝉,如潮水一般退去。

“走吧,去县衙。”

沈黎叹口气:“如此动静,东道主不可能不知道。”

他也想知道,这人心能黑到什么地步,怎么忍心让这么多难民活活饿死。

据户部记载,佟州城的粮,可供三万人吃三个月,足足三万五千石。

这还是按一人每日三餐,每餐半斤米来算的!

可现在的情况是,半个月前,佟州已经粮绝了。

即便韩家如此哄抬粮价,官府的储备粮也是足够的。

现在落到这副境地,那只有一个可能。

贪官横行。

他从马背一侧拿出上任文书,牵着马与万逸楼来到县衙。

果然,刚到县衙,里面一个山羊胡子老头笑呵呵的迎出来:“下官房祝新,拜见钦差大人。”

第335章:城墙讲话 山羊胡子房祝新快速扫了沈黎一眼,眼中露出一丝精光。

传闻这钦差大臣,可是太子殿下的少师。

如此年轻,怕不是少师,而是伴读玩伴一类的,怕是肚子里也没什么货。

得罪韩家的事情,他也听说了一些。

不过佟州天高皇帝远的,他所知道的并不是十分详细,若是他知道沈黎弄死了韩家韩攸之,怕不会如此轻看了。

他只当这沈黎愣头青,在朝中说错了什么话,得罪了韩家的人,韩家便要他死。

若是杀,他也要找个全身而退的理由才能杀沈黎。

钦差大臣,代表的是皇帝陛下的脸面,要是在佟州翻车,整个佟州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得死。

这也是自古以来,极少有人敢杀钦差大臣的原因,除非钦差大臣找到他们必死的罪证,他们才会铤而走险。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哎呀,房县令,客气了客气了。”

房祝新微微拱手道:“钦差大人一路辛苦,下官早已略备酒菜,为大人接风洗尘。”

“那感情甚好哇,你不知道,我们俩一路狂奔,连口饱饭都没吃到,这下,终于有好酒好菜了。”

在万逸楼的目光中,沈黎渐渐换了一副嘴脸,如同猪哥一般,与那房祝新勾肩搭背,一看就是个狼狈为奸的主。

房祝新也微微皱眉,这小子到底是忠是奸,自己到底该如何应对此人?

两人脸上都是笑眯眯的,实则心里各自打着算盘。

县衙破败,屋顶上多处瓦片不翼而飞,阳光顺着缝隙照入大堂内,有的地方的房梁,在雨水的浸泡下,已经腐烂,断裂。

整个县衙破败无比,散发着一股霉味。

到了后堂,房祝新盛情邀请沈黎入席:“大人稍候,饭菜马上就来。”

沈黎点点头,看了万逸楼一眼。

作为侍卫的万逸楼,是没资格入席的,他站在一旁,顿时明了沈黎的意思。

外面的难民衣不蔽体,若是这房孙子敢搞一顿山珍海味,当场便斩了他,随后再收复县衙,给百姓们派粮。

不过,第一次见面,这房县令应该会很谨慎。

果然,端上来的,是两碗黑乎乎的浆糊,里面有一些杂粮树叶,还有树皮等物。

“大人,下官无能,只能弄来这些食物,这些日子佟州城内的粮价大增,县内早已弹尽粮绝,能吃的,只有一些树皮草根而已,委屈了大人。”

房祝新虽然一脸内疚,但脸上却闪过一丝精光。

这一碗黑乎乎的东西,也是试探沈黎。

若他真的能吃下去,那事情就麻烦了,他也得考虑及时退出佟州了。

可沈黎皱着眉头,拿起筷子挑了挑这黑乎乎的泥浆,一脸嫌弃。

你这扮清官太过了吧?当初仙平县的县令好歹还给老子送来一块猪头肉呢!

他缓缓起身,也并未动怒,反而笑着对房祝新道:“无妨,我们路上吃了一些,还不是很饿。”

“呃,那下官为大人留着。”

房祝新笑道:“既然大人来了,那要不要去城墙上对百姓们说两句?最近咱们佟州城内百姓逃亡严重,基本上都去了城外,要么落草为寇,要么加入了邪教,大人来赈灾,那理应通知一下百姓,振奋一下人心。”

一次试探,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日久才能见人心。

沈黎点点头:“行,那便见见百姓,稳固一下人心。”

整个佟州城的百姓,现在只有七千多人,多是跑不了的老弱病残。

如此饥荒,按道理来说,百姓早都跑的一个不剩了,可其他县城根本不接收难民,见到他们直接暴力驱赶,这些难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要么参加邪教,要么等死。

可天道宗也不养闲人,根本就不要那些老弱妇孺,只要青壮能打的汉子。

那些老弱妇孺只能留在家中,拔草而食,或是等死。

房祝新整顿了一下县衙人马,足足八个人!

加上沈黎二人,一共十人。

看着身后面黄肌瘦的八个皂吏,沈黎暗暗冷笑。

这怕不是表面上的功夫,内地里,这房祝新不知道有多少手下呢?

甚至这城中,还有大量韩家的人,在跃跃欲试中。

到了城墙上,房祝新一席破烂官袍,常年没洗已经发黑,他声嘶力竭的喊道:“各位百姓,朝廷派了钦差大臣,带了大量的粮食,这下,咱们有救了!”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尼玛,这上来便给老子下套是吧?

届时我要是拿不出粮食,我就得被这群难民活活吃了。

那些难民顿时眼前一亮,满眼都是希冀的看向沈黎。

不过也有人暗暗摇头,这钦差大臣,太年轻了。

俗话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再加上这钦差大臣衣着如此光鲜,定然是个大贪官。

沈黎低着头,看了一眼自己蓝大锻的官袍,再对比一下房祝新破烂的官袍,顿时深吸一口气。

本官,还是不会做姿态啊。

他也学着房祝新喊道:“各位百姓,我是新来的钦差大臣,钦差来了,佟州就有救了,钦差来了,百姓就太平了!”

房祝新胡子一歪,险些笑出声来,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发言?

但接着沈黎说的话,让他目露精光。

“这次,陛下看重咱们佟州的饥荒,让咱带了二百万两银子前来赈灾,还有一万石的大米白面,只需几日后,船只从码头靠岸,大家都能吃到饱饭了!”

两百万两白银!

房祝新目光深邃的看向沈黎。

此事应该是真的,不然韩家不会废那么大的力气去追杀他。

若是能与他打好关系,这钱……

人群中的粮商们,眼中也闪过一丝精芒,随后纷纷离去。

他们在佟州等那么久,就是等朝廷的赈灾银两下来。

钦差大臣必定要买粮的,那买粮,他们就可以高价卖出,这样可以大赚一笔。

难民们一阵欢呼,这才是实打实的恩惠。

沈黎伸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所以,还需大家耐心等待几日,赈灾的东西太多,运输速度慢了一点,但本官跟大家保证,你们一定可以吃到赈灾粮!”

……

第336章:取向问题 “大人,朝廷,真的拨了两百万两赈灾银?”

路上,房祝新试探的询问道:“可粮价如此之贵,两百万两,也是杯水车薪吧?”

沈黎嘴角扬起:“无妨,反正呢,本官也没打算花掉这些钱。”

他是真的没打算花这些钱,可在房祝新的耳中,却听成了另外一种意思。

房祝新越发热情起来:“下官为大人准备了房间,大人舟车劳顿,还是休息一下吧。”

“嗯,甚好。”

房间也是普通的房子,只是人嘛,就有些不普通了。

待沈黎刚到房间不久后,两个身材曼妙的少女出现在门前。

“大人,我们来帮您收拾屋子。”

“哦,好。”

沈黎坐在一旁皱眉,这老东西,这是打算搞美人计了?

两个少女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值青春年华,又衣着暴露,穿的衣物仅仅遮住身上重要部位,其他地方在丝质衣物间,若隐若现。

而且两人应该是经过调教,收拾床铺时,翘臀直直翘起,左摇右摆,甚是诱惑。

更重要的是,她们是双胞胎。

他也是个小伙子,龙精虎猛,身强力壮的,见到如此情况,岂能不动心?而且这还是双胞胎!

这么搞,真的犯法的啊。

他强行按住心中的冲动,这两个女子,摆明了就是房祝新派来监视自己的。

两个女子扭扭捏捏一阵子,将床铺收拾好了之后,其中一人款款前来:“大人,洗澡水已经放好了,奴婢服侍您洗漱。”

“不用,我待会还要出去转转,先不洗了。”

“大人,您舟车劳顿,风尘仆仆,奴婢服侍您洗漱一番,精神也要好许多呢。”

“不用了,我还是自己来吧。”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拒绝了两女的邀请:“你们出去吧。”

两女很是失落的走到门口,关上房门,随后便去县衙后堂。

……

“你们说,他说他自己来?”

房祝新捋着山羊胡子,他不信,没人会对如此姿色不感兴趣。

他也是从年轻过来的,若是当年他有这种待遇,腰子不要了他也要征服这俩少女。

“难不成,他喜欢其他款的?”

他捋着胡子,歪着脑袋细细思索一番后,叫来手下。

这手下与之前的那些个皂吏又有不同,这手下孔武有力,完全没有面黄肌瘦的样子,可见他一直在防着沈黎。

沈黎也知道,人家这是在试探自己呢。

钦差到地方后,多数会被很好的招待,然后送上盘缠,心满意足的回去。

当初金陵的唐老,不愿意出现在官府面前,就是这个原因。

什么都查不到,即便查到,他们也会想方设法的拉你下水。

等他洗漱完了之后,门外又响起一阵敲门声。

他打开门,顿时深吸一口气。

外面站着两个女子,大的约莫三十出头,正是风韵犹存的年纪,充满女人的妩媚。

小的只有十四五岁,小脸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女人微微一福:“大人,小女子与女儿来替大人收拾屋子。”

母……母女?

沈黎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老东西,真他娘的当真会玩啊,一计不成又来一个。

这要是寻常人,怕是早就缴械投降了。

他连忙摆手道:“呃,我得出去一趟,你们回去吧,顺便跟房大人说一下,我对女人不感兴趣。”

女人瞪大美眸,睫毛闪动,一脸不可置信。

“对女人不感兴趣?难道对男人感兴趣?”

房祝新捋着胡须来回踱步:“不会吧,钦差大臣,怎么会有龙阳之好呢?”

从后堂走出一个肥胖中年人呵呵笑道:“这如何不可能?相比咱佟州,京城可是大城,城里人会玩也不奇怪。”

“那……那……”

房祝新一时语塞,一个龙阳之好顿时给他搞的有些不会了,主要是这佟州城内,也没有那种眉清目秀的少年啊。

眉清目秀……

他猛地一拍大腿,沈黎这家伙可不是眉清目秀的吗?怪不得他有龙阳之好。

这特么一看,就是标准的小受啊。

这样一来,他能如此年纪做到太子少师,那就不奇怪了啊。

嗯,不奇怪了。

得多准备点清秀少年,到时候进贡太子殿下。

……

若是沈黎知道这比这么想自己,怕是什么尔虞我诈也不搞了,我特么直接用炮平了你这县衙!

“刘老板,那你觉得,此事该怎么办?”

房祝新捋着胡须,总觉得此事有些棘手。

那肥胖中年人,乃是这城中等钦差的商人,其中他手中的粮最多。

即便等不到钦差大人,到时候这些粮食送到外面售卖也是一样的,他只是亏些时间。

现在距离第一批粮食收获还得半个月呢,他不急。

他背着手微笑道:“房家少爷,不正合适吗?”

“胡闹!”

房祝新顿时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尖叫道:“你怎么不让你儿子去呢!”

刘老板咧开嘴,露出一嘴黄板牙:“我儿子胖的跟个猪似的,哪有你儿子帅气啊。”

记得往日,房祝新可没少在众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儿子,剑眉星目,眉清目秀等等,让一众商人很是嫉妒。

今日刘老板来这一句,大有报复之意。

房祝新老来得子,儿子就是他的宝贝,就是他的命根子,他绝不可能让自己儿子过去侍奉那死变态,他宁愿自己死了。

“找,将城中那些长相好的少年找来,送与青楼调教!”

“哎呀我的县太爷啊。”

刘老板苦笑道:“您也不想想,如今佟州内,还有几个年轻人?要么饿死的,要么瘦的跟条狗似的,如何能够短时间培养起来侍奉钦差大人?要我说啊,还是令公子合适。”

“住嘴!”

房祝新奸猾的脸上露出罕见的决然:“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我死你也得死,你要敢让我儿子去玩那荆轲刺秦王的把戏,我便去自首,大家一同去死!”

两条毛腿肩上扛,荆轲刺秦王。

刘老板摸着下巴,果然是读书人,说起此等龌龊事也是如此高雅。

他举手作投降状:“行行行,我去想办法。”

一个侍卫走进来,看了一眼周围的人后,对房祝新道:“大人,沈黎去了城南米铺。”

房祝新与刘老板对视一眼:“他去你家米铺做什么?”

……

第337章:天价大米 沈黎站在城南,那些难民纷纷涌上来。

在他们看来,钦差大人亲自来买米,若此人是个清官,那他们哭诉一番,总能讨来一点糟糠什么的。

万逸楼经历路边难民抢人事件,对此格外警惕,难民涌上来时,他猛地拔刀,警告众人不准靠近。

沈黎却摆摆手,笑着看向难民们:“我今日刚到,这不,前来买粮了。”

难民们眼中露出失望,有的甚至轻啐一口。

果然是衣如其人,看你丫的穿的那么好看,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

这才刚来,就出来给自己找好吃的。

“当然是替你们买粮了。”

他看众人情绪不太多,解释道:“朝廷拨款,那我肯定要去询问一下粮价吧?”

众人半信半疑,两百万两银子,他真的不会贪了?

米铺小厮一听他拿两百万两银子来买粮,顿时眼睛直了。

随后匆忙跑进去叫来掌柜。

掌柜的自然听到风声,刘记米铺老板说了,最近会有一个大官来佟州赈灾,很有可能带了大量的钱财买粮,甚至在沈黎还没来之前,他们便已经商议好了米价。

他笑呵呵的将沈黎请入店内。

而沈黎也不急着喝茶,四处观看一下米的成色。

这些米,多有白毛,里面还有一些细小的黑色米虫爬来爬去,已经是往年陈米了,极有可能是官仓出来的大米。

拿着官仓的米卖给官家,当真是好算盘。

他不动声色,拿起大米在手中看了看,有些嫌弃道:“掌柜的,你这些米都烂了,质量太差了吧。”

掌柜的笑呵呵道:“大人有所不知,近日天潮,米自然卖相不好,若是大人想要卖相好的米,那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有何不一样?”

“请大人随小人去后院一趟。”

他故作神秘道:“那里,有大人要的好米。”

光天化日之下,他们自然不会杀人,而且还有万逸楼护卫,沈黎也无所谓,径直来到后院。

整个米铺后院,都堆满了一袋袋的大米,上面用杂草盖着,用来防雨,初步一看,至少有一千袋。

“这一袋子,是多少斤?”

“回大人的话,是二十斤。”

掌柜的笑眯眯道:“咱们刘记,那是从韩家手上拿米,货源充足着呢。”

“那价格呢?”

沈黎摸着下巴,一千袋,两万斤的米,现在佟州城内七千多人,即便每人一天分到半斤米,那足够这些百姓生活生活六天了!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一斤,二百两。”

掌柜的从一旁递来茶水道:“现在世面上的米,行情就是这样,其他城内的大米一斤涨到二百七十两一斤了,小人这还是给大人打了折扣的。”

他们一斤算好了,一斤二百两,沈黎带来的二百万两,顶多买一万斤的粮,根本不够用的。

一万斤粮食,还不够生活三天的。

沈黎沉吟一番:“这也太贵了,根本就不够赈灾的。”

“那大人可以选择陈米,就是外面的那一批,小人给大人便宜一些,一百万一斤。”

掌柜的虽然礼貌,但言语之间有些倨傲。

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刘记与县令交好,背后还是韩家,根本不怕这所谓的钦差大臣。

“哟,钦差大人光临,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啊。”

正当沈黎沉默时,外面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接着,衣着华贵,大腹便便的刘老板从正门走入,笑吟吟的看向沈黎:“大人为国为民,一来佟州便想着买粮,当真令我等钦佩啊。”

“钦佩,你要是真的钦佩,就将这些粮低价卖给我。”

“这可不行啊大人,这些粮,可是咱侵家荡产买回来的,给大人的价钱,已经是最便宜的了。”

刘老板手中盘着一串铮亮的念珠,虽然脸上一直笑眯眯的,但死活不松口,他又有些嗔怪的看向掌柜:“你们真不会做事,大人来了,还不赶紧请入后堂喝茶?”

沈黎背着手,只能跟他们进去。

在他们看来,这也是拿捏住了这位大人了。

佟州粮商铁板一块,不管他在哪里问,都是这个价钱,这也是刘老板的底气所在。

“这粮,一百两一斤,实在太贵了,不能再便宜一些了?”

沈黎摇头叹息:“即便朝廷拨款两百万两银子,怕也是杯水车薪,够不了灾民活几天。”

刘老板盘着念珠道:“大人,您看看市面上,都是两百七十两一斤的粮,您嫌贵我还嫌贵呢。”

“那,还有没有更便宜的?”

“只能是糠头混合一点米了。”

他摇摇头道:“大人放心,这些东西是赈灾需要,吃不死人的。”

“胡说,本官所治,怎么可能让百姓吃糠呢?”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似是下定决心一般:“也罢,本官便拿出自己的私人金库,买粮。”

“呃,敢问大人有多少钱?小店还可以继续进货。”

刘老板有些愕然,这不像是贪官吧?拿自己私人金库赈灾的官员,岂会是贪官?

那县令那里,就得另做打算了。

“不多,大概六七千……”

“那也买不来多少粮食。”

刘老板轻笑一声:“大人不如另想办法吧。”

“万两。”

“六七千万两银子?”

他瞪大眼睛,这钦差大人居然这么有钱?

不过他一个钦差大人,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沈黎叹口气:“刘老板,我一次性买这么多,一百两是不行的,我最多出五十两。”

“你要知道,我曾经是仙平县的伯爵,掌管封地,顺便做些买卖,有这么多钱没什么可惊讶的,这都是我应得的,要不是太子殿下,我是万万不会将这些钱拿出来的。”

刘掌柜抱拳:“大人高义!”

可能是这钦差大人,在宫中要竞争某个职位,据说他只是太子少师,要想做到将来的宰辅,那就必须要到太师。

或许,他如此做派,就是为了功绩吧?

“大人,五十两一斤,我连进价都拿不到的。”

价钱还是要讲的,他转动佛珠:“最少九十两一斤,这已经是我能给出的最低价格了。”

沈黎摸着下巴,随后笑了:“没事,我多问几家。”

“行,大人慢走。”

竟是连留都不带留的。

刘老板有绝对信心,沈黎买不到比九十两还便宜的粮食。

第338章:群商议粮 待沈黎从刘记米铺出来之后,又去转了几家米铺。

果然,价格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吃朝廷赈灾银的。

不过,沈黎故意说出自己要往里面再贴七千万两银子,那些商人眼睛都直了。

虽然对此事半信半疑,但大家都默默的开始囤货。

市面上,那些难民听闻钦差大人打开自己的私人金库赈灾,数目是七千万两银子,顿时目瞪口呆,又感动又愤恨。

真是个有良心的贪官。

城南一处破庙内,几个人一副难民打扮,聚在一起。

为首的便是柳升。

下面的士兵道:“队长,少爷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和我们见面呢?”

“或许,少爷另有安排吧。”

柳升摸着下巴道:“他初来此地,定然被县衙的人监视,多有不便,再等等,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的事情。”

他们要做的,便是理清城内武力,接应沈黎。

现在沈黎不和他们见面,就只能等了。

转了一天下来,沈黎也没找到低价粮。

他与万逸楼坐在房间内休息,万逸楼皱着眉头道:“你真的打算用钱去买那些粮食?你也不看看那些人的嘴脸,怪不得大家都说商人卑贱了,这简直就是发灾难财!”

“嗯,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咱们现在有八千万两银子,来这里买粮。”

“你真的赚了八千万两?”

“屁,八百万两都没有。”

沈黎叹口气,要说资产,他肯定有的,各处都是他的作坊,赚到钱就继续开分店去了,手上都没有什么余钱。

万逸楼更加不解了:“那你放出这消息有什么用?”

“吸引粮商啊。”

他摊开手道:“到时候我不买了,城内这么多粮食,不会抢吗?”

“抢?”

万逸楼瞪大眼睛,随即不可置信道:“你你你你可是朝廷命官啊!”

朝廷命官,怎么可以干出直接抢粮的行为,那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谁说我抢了,是天道宗抢的,是反贼抢的!”

沈黎龇着牙笑道:“本官只带了一个侍卫,那城防肯定跟我没关系,反贼肆虐,那是你家大哥的事情。”

“行吧,你是我见过最不像官的官。”

简直就跟土匪一般,搞不定就直接抢,哪里的钦差大人这么干?

过了一会儿,下人们再次送饭。

这次稍微好了一点点,是芋头粥,还有几根咸菜。

不过这种粥,也是如浆糊一般,只是卖相好看一些而已。

沈黎与万逸楼对视一眼,随后阴恻恻的看向下人道:“你家大人,就给我吃这个?”

侍卫愣了一下,旋即道:“这是我们县衙最好的食物了。”

“行了行了,你给我下去吧。”

他不耐烦的摆摆手,随后对万逸楼道:“去米铺,买些米还有肉来,这东西狗都不吃,你会吃?”

万逸楼点点头,知道这是沈黎故作姿态,便匆匆去买粮。

侍卫端着饭回到县衙,将事情原本告知房祝新,房祝新一脸疑惑:“他真的是这么说的?”

在县衙后面的房子内,大门紧闭,屋子中近十人坐在桌前。

桌上,山珍海味,堆的连放碗的地方都没有。

刘记米铺老板擦了擦油嘴道:“你们觉得,这钦差大人,是忠是奸?”

众人摇摇头,白天又是自掏腰包为赈灾,夜晚又说芋头粥狗都不吃,这行为,实在是相悖啊。

房县令捋着山羊胡子道:“他可能是奸,但想做忠。”

“哦?此话怎讲?”

“太子那里,他急需功绩来提升地位,说不定他不想赈灾,但不得不花钱赈灾。”

“那就算是忠了。”

刘老板盘着锃亮的念珠,若有所思道:“那杀还是不杀?”

“无妨,他还不知道咱的底细,若是他不识好歹,那便让他离不开佟州城,他不是有钱吗?咱有粮,将他八千万银两尽数赚来,岂不是更好?”

“八千万,咱们至少要八十万斤的粮食。”

其中一个商人道:“咱佟州储备,怕是十分之一都不到。”

“这有什么难的,咱可以去其他商人手中收啊。”

现在粮价虽然二百七十两一斤,但根本没人买,许多商人害怕烂手里了,毕竟就剩半个月,新粮收获,时间上太紧迫了。

韩家不允许他们低价卖给百姓,他们只能选择卖给其他商人接盘。

若是佟州商人愿意接盘那些小粮商的粮食,他们定然感激涕零。

当然,价格上,连二十两一斤都不到。

现在的粮价就是泡沫经济,实际上的粮价,最多一两银子一斤。

但是韩家不允许他们这么低价卖,他们肯定不敢卖。

刘老板笑呵呵道:“八千万两银子,分下去,少说每家要赚百万两银子。”

所有人眼睛都直了。

百万两银子,按购买力,那可是两亿!

“大家下去好好准备一下,我怀疑这位钦差大人肯定会往外散发消息,找最低价的粮收购,所以,大家要赶在他之前,将粮先收到手。”

他继续盘着念珠:“房大人也要守卫一下城墙,凡是外面送粮进来的,一律不准进!”

房县令欣然答应:“如此甚好!”

“那,服侍他的人……”

他深吸一口气道:“既然我等打算与他决裂,便不必再送人过去了吧?”

刘老板哈哈大笑道:“房大人,您不会真的将令公子送入青楼学习了吧?”

“放屁。”

房祝新脸色顿时黑下来,不过这话倒是让他松了口气,儿子的名声起码能保住了。

……

县衙一侧,沈黎捂着肚子在房间来回踱步,一天没吃饭,实在是太饿了。

很快,万逸楼便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人。

沈黎眼睛微微眯起。

此人走路没有丝毫声音,显然是个高手。

“你是,锦衣卫的人?”

那黑衣人撤去面巾:“沈大人好眼力,在下锦衣卫佟州缇骑,替都指挥使来送信。”

他看了一眼万逸楼,万逸楼有些心虚的提着米:“我去做饭。”

“送什么信?”

沈黎坐回太师椅,翘着二郎腿:“万大人不会想让我杀了这些贪官吧?”

“沈大人好眼力。”

黑衣人拍了个马屁道:“属下自然不是为杀人而来,而是我家大人说了,青州五百兵马,可随大人调配。”

说着,黑衣人送上一块金色令牌,也不知道是不是纯金的,反正上面刻着三个大字——锦衣卫。

可沈黎并未接过令牌,反而似笑非笑道:“那你家大人,要我做什么?”

黑衣人笑了:“我家大人说了,沈大人很是聪明,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随后,他左右看了看,眼神逐渐凝重起来:“这五百人,得死在反贼手上。”

第339章:五百大军 “你家大人,这是打算对天道宗出手了?”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黑衣人点头:“是,大人说,时候到了。”

万江楼这是打算扩大天道宗的影响力,让天道宗的名声彻底进入陛下耳中。

若是他没猜错的话,天道宗内,已经安插了锦衣卫的探子,现在锦衣卫要做的,便是加大筹码,天道宗越是凶猛,那他们锄奸之后的功劳越大。

可沈黎没打算助纣为虐,说实话,他对天道宗的印象并不差,甚至天道宗还在一些地方帮过他。

他皱着眉头:“我凭什么帮你们?”

“大人说了,您与他,是一路人。”

说白了,两人爱的,都不是大渝和朝廷,而是权力,金钱。

沈黎一个穿越者还好说,他住哪里都是住,也没什么归属感,在他看来,大渝,大梁,大楚,没有什么分别。

万江楼,那可是陛下最信任的组织,居然也有这种想法,想必是之前朝廷的打压,让他彻底寒了心。

谋反,他是没有这个心思的。

他要的,只是手握权力,任何人的妖言都不能动摇陛下对他的信任。

“我有什么好处?”

黑衣人拱手道:“大人将会欠沈大人一个人情。”

“嗬。”

沈黎耸耸肩,这话就像是一个少年,对已经成名多年的百亿富翁所说的,我欠你一个人情,鬼知道这人情什么时候还?

不过他还是选择帮万江楼一把,锦衣卫已经小成气候,至于天道宗,双方本来就属于敌对阵营,弄他也是迟早的事情。

“行吧,我答应你了。”

“明日,五百大军奉上,大人需要动手时,只需知会一声。”

“嗯。”

转眼间,万逸楼将米饭煮好,有些不好意思的端进来:“真的不是我主动联系他们的。”

沈黎审视他一阵,也没发表自己的看法,只是起身拍拍屁股:“吃饭。”

……

一夜过去,钦差大人要花八千万两银子买粮的消息不胫而走,传遍佟州周围几十个县城,无数粮商带着粮食涌来,却在半路被人劫下。

不用说,那些人,都是佟州商人的手下。

这么大一块肥肉,他们根本不可能给别人咬上一口。

早上,沈黎吃罢早饭后,来到公堂上,房祝新笑眯眯的打招呼:“大人,昨晚睡的还好吧?”

“甚好。”

沈黎嘴角扬起:“今日,本官要去其他地方订购粮食了。”

“呃,是佟州的商人,粮食不够吗?”

房祝新有些愕然,你居然舍近求远,吃力不讨好的去其他地方买粮,这万万不可。

九十两一斤,他们基本上就是空手套白狼了,若是去其他县城买粮,二十两一斤都可能买下来,那他们还怎么玩?

“货比三家嘛。”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这么多钱,肯定要多选几家购买才行啊。”

房祝新讪讪笑道:“大人所言极是,不过今日听说,附近粮商都主动上门了,到时候您可以将他们聚集在一起,商议一个统一的价钱出来,这样也免得您到处跑不是?”

“来了多少家?”

“今日一早,便来了五十余家,不过那些商人现粮都不是很多。”

路上劫了一部分,其他的商人,也是韩家的经销商,价格根本不可能打下来。

不过沈黎也没打算打下来,他要的,只是多一些粮商,越多越好。

“大人,要不,我再去帮您多叫一些商人过来?”

房祝新担心沈黎真的找到低价供应商,连忙主动请缨。

“这,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

“无妨无妨,都是为了百姓嘛。”

他连忙拱手道:“既然如此,那下官现在就去办。”

找粮商,无非是多找一些韩家的供应商来,到时候大家报团取暖,忽悠他一个朝廷的钦差还不是轻而易举?

强龙还是压不住地头蛇滴!

于是乎,沈黎与他,都是极为开心的答应此事。

随后,沈黎在街道闲逛,这次他不再穿官袍了,而是灰色布衣配草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到了城南,他按照地址,找到了柳升的住处。

“少爷。”

众人很是激动,已经好几个月不见,他们也是十分想念自家少爷。

沈黎摆摆手,笑道:“大家辛苦了。”

“不辛苦。”

众人连忙回道:“少爷,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在城中查,还有多少奸商,将数量尽数告知给我,另外,我要你们伪装成天道宗的人,在城中搞事情。”

柳升奇怪道:“少爷不是来治理此地的吗?”

“自然是治理了,不过治理之前,要搞清楚这个地盘,有多少强龙了。”

沈黎摸着下巴道:“你们这么多人,也别闲着了,去城外抢粮去,不然几天下来,又要多饿死一些百姓了。”

虽然柳升不知道自家少爷什么打算,但还是选择照做。

“那少爷,水路上的粮……”

“早就运回去了。”

对于这帮老伙计,沈黎还是信得过的,直言不讳道:“这次赈灾,我都没打算自掏腰包,佟州城内这么多粮,怎么就没人敢抢?”

一帮人愕然,您赈灾原来是靠抢啊?

不过,这么多粮商,佟州内的粮,绝对够用,只是官商勾结,百姓也不敢去抢米铺。

米铺表面上那么多粮食,实际上还有许多护卫,都是老实百姓,谁敢贸然去抢?

柳升点点头道:“少爷,抢回来的粮,直接在城中散发出去吗?”

“嗯,混合一些糠头送出去,这么多的人,要是全部白送大米,抢再多的粮也无济于事。”

自古以来赈灾,都不是直接赠送上好大米给那些穷苦百姓,若是这个吃法,朝廷再有钱也顶不住,所以必须要掺杂一些其他杂粮,只要吃不死就行。

听起来有些贪官做法,但眼下最重要的是,让灾民活下来。

沈黎转而问道:“欢盈有派人来吗?”

“昨天到了三个人,还在休息。”

如此重灾区,若是一味的为百姓派粮,那花费是巨大的,不如以工代赈,在这地方开办作坊,收留一些灾民,让他们成为沈记的人。

虽然沈黎手上没有大军,但他现在在大渝各地的工人,可有近十万人,而且这个数目,还在每日暴增。

派到佟州的三个人,自然也是掌柜了,沈黎窃取了天道宗洗脑方式,每个加入沈记的掌柜管家等人,都要经历长时间的洗脑,让他们生是沈家的人,死是沈家的鬼,无比忠心,这样才能放心的用,并且将配方交给他们。

安排好柳升等人后,沈黎离开城南,转而走到城门处,接手五百士兵。

第340章:黄天已死 “卑职荀雷,见过钦差大人。”

刚到城门处,军队领头人便拱手行礼。

看着后面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沈黎深吸一口气,这是锦衣卫的炮灰啊。

他摆摆手:“你们,就先在城门处巡逻吧,在城墙下安营扎寨,没事不要出去。”

“是!”

荀雷再次拱手,随后吩咐士兵,修缮城墙,安排巡逻。

此举,可让城中的房祝新很是难受了。

他之前看不上沈黎的原因,只是他一行只有两人,翻不起什么大浪。

万万没想到,朝廷居然还为他派了五百士兵,这下若是强杀沈黎,怕也很难办了。

几个大佬在一起开会,以刘老板为首的商人都表示无所谓。

“大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老老实实的做生意,他钦差大人还能抢我的粮啊?”

刘老板冷笑着盘着念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敢抢,韩家自然有人替咱告御状。”

房祝新点头道:“确实,你们盼着他抢呢。”

可他房祝新又不是韩家的人,万一沈黎借机查他贪污事情,查粮仓怎么办?

他顿时如热锅上的蚂蚁,现在有了这五百人,他想拒绝也不敢啊。

“房大人安心一些,假账不已经做好了吗?还有什么问题?”

“我总觉得,这小子好像不太好对付。”

刘老板哈哈大笑:“您去看看,他毛长齐了没?”

十九岁,虽然成家了,但阅历不足,尤其是赈灾这种事情,一不小心就会翻车。

房祝新叹了口气,又去账房仔细查账。

午后,在县衙特意寻找下,佟州城内再次涌来一百多户粮商。

在守城士兵的登记下,沈黎也拿到了城内粮食的数据。

少说也有三十万斤粮!!!

三十万斤啊,够这些百姓吃几年了!

谁他娘的说大渝粮食短缺了?

完全就是这群奸商炒作起来的!

沈黎看着触目惊心的数据,死死的握住拳头,随后释然。

反正这些粮,早晚是我的。

运河上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韩家也松了一口气。

整条运河,损失了二十余个码头,粮食,金钱损失折合下来,少说也有近三百万两银子。

银子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码头。

陛下一意孤行,将被沈黎打下来的码头,尽数收回,由官家掌控,这样韩家想要通过这些码头运粮,以后要麻烦许多。

韩轻尧气的几天下不来床,执意要让沈黎去死。

但要弄到他的八千万两银子才行!这是他的补偿。

佟州城对沈黎资产将信将疑,但韩轻尧丝毫不怀疑沈黎有八千万两银子。

那竹叶青,销往近百个城池,又是奢侈品,能赚这么多,不足为奇。

当然,八千万的消息也传到陛下耳朵中。

“他,居然这么有钱?”

姜承龙喝着茶,眼中隐隐有些嫉妒。

你个老六,比朕的国库还有钱。

嗯,要是抄了你的家,会怎样?

服侍陛下的万江楼,自然知道陛下是什么意思,连忙道:“陛下,我想,这个八千万,是假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臣锦衣卫监察百官,自然对他们家中资产小有了解,沈大人为国为民,见不得那些穷苦百姓受苦,便将所有资产拿出,在各地开办作坊,接收穷苦百姓做工,据臣所知,那些工人的工价,是徭役的十倍不止。”

仙平县的作坊,姜承龙也是知道的。

他默默点点头:“若果真如此的话,沈黎,是国之栋梁。”

“所以,他的八千万,想必是吸引粮商的。”

姜承龙瞬间想起沈黎出宫前跟他说的妙计,顿时哭笑不得:“行了,朕知道了。”

……

夜幕降临,佟州城一处宅子内,几十人的大型聚会开始了。

为首的刘老板盘着念珠,笑呵呵的看向众位粮商:“大家都是为韩家做事,顺便出来讨生活的,近日大家都听说,朝廷钦差大臣带了八千万两银子赈灾,大家都想挣钱,所以,咱们要抱成一团,不得低价出手粮食。”

众人欣然答应,九十两一斤,他们至少对半赚,这个利润,谁不干啊?

“如果,让我发现,谁敢低价卖粮,那以后怕是不能再在佟州一带做生意了。”

他有些威胁道:“大家都是聪明人,我不希望有人破坏了咱们之间的团结。”

“是是是,刘老板说得对!”

“打死我都不低价卖粮!”

“对,我不会卖粮!”

“少一个子儿,我都不卖!”

……

刘老板顿时哈哈大笑:“开席!”

院子内,钟鸣鼎食,欢声笑语,院子外,鬼哭狼嚎。

尤其是城外,更是凶险万分。

许多灾民聚集在城外,一来方便在路上拔草而食,二来万一有路过的粮食,可以跟在后面捡一些米粒用来充饥。

城内老板们的马车要比运输车快一些,自然先进城。

至于他们的粮,大多在城外一些地方,都有重兵把守,一个粮仓,起码有近五十个好手守护。

天色渐晚,他们原地安营扎寨,这么多人,自然也不怕暴露位置,当场生火做饭。

外面打扮成难民模样的柳升一众人,纷纷系上黑色面巾,然后,一个巨大的旗帜出现了。

天道宗!

甚至他们还替天道宗想了个口号。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当然,这玩意儿,是沈黎搞的。

甚至,下面还有一排鹰文来凸显逼格。

柳升身后的一个小兵摸着下巴:“队长,您看这旗子这么空虚,要不要再加一点广告进去?”

本次造反由仙平月事巾赞助?

柳升眼睛一瞪:“你个笨蛋,谋反还能赞助吗?那咱们不就成了真的反贼了?”

游行你可以赞助,谋反你赞助那叫什么?

叫同党!

微风摇曳,春日刚过,夜晚的空气渐渐弥漫着淡淡的燥热。

还好有些微风,吹散了这些热气。

柳升看着空中飘逸的旗帜,感受了一下风向后,便拿出一个黑乎乎的坛子。

打开坛子,抓了一把白色粉末,在黑夜中顺着微风撒了出去。

“队长,这是什么?”

“软骨散。”

……

第341章:东窗事发 既然是暗抢,那肯定不能用沈黎标志性的火药。

对于沈家士兵的作战能力,柳升比沈黎更加了解,这些最早一批士兵,感受到热武器的凶猛后,便在冷兵器上的训练,有所懈怠,所以近距离格杀上,他们是比不上新的一批士兵的。

热武器自然是凶猛,但冷兵器的威力同样不俗。

战争,打到最后,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搏杀。

弹药,总有耗尽的一天。

柳升担心他们的近战不强,到时候被抓了俘虏就完蛋了,索性搞点其他路子,直接在空中撒一点软骨散,降低对方战斗力,这样自己一群人也好打一些。

他掐着时间,一炷香后,缓缓伸出手示意出动。

周围空旷无比,能吃的树皮,树叶,草根都被刨干净了,所以他们的身影有些显眼。

但敌人在明,看向暗处总没有那么清楚,等他们摸近了之后,对方才开始迎敌。

“杀!”

柳升抖了个枪花,一记长虹贯日给其中一人来了个菊花爆满山,他暗骂一声晦气,随后再次加入战场。

他的战斗力自是不用说的,之前本来就是外家高手,对付这些没有招式的粗壮汉子,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反正都是韩家的走狗,百姓的蛀虫,杀了就杀了,就当为民除害了。

他们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很快,看守粮食的五十人,逃的逃,死的死,现场再无一个粮商的人。

柳升将大旗插在粮车位置,随后吩咐手下拉走粮食,众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一处隐秘山洞,将粮车藏进去。

一晚上,抢了两个粮队,不过这点粮食,也是杯水车薪,只有两千来斤。

天色很快大亮,城内两个粮商一听粮食被天道宗的给劫了,顿时要疯了。

“草拟吗啊!”

“天杀的天道宗啊!”

“你们真不是个东西啊!”

“这可叫我怎么活啊!”

……

城内两人的哭嚎,顿时盖过那些受苦的灾民,那些灾民纷纷侧目,咱家是死了老婆儿子哭,您哭的这么委屈,定然是死了亲爹吧?

其他粮商有此前车之鉴,趁着白天,连忙将粮食往城里运送,能运一点是一点,天道宗那帮反贼,他们谋反都敢干,抢你一点粮食算什么?

四个城门,一天之内,涌入了大量粮食,在三十万斤粮的基础上,又新加了十万斤!

这个数目说起来不觉得有什么,可这么多粮摆在一起的话,能摆下整个足球场,高度超过三米!

如此多的粮食,居然还有饥荒,当真是可笑至极。

沈黎站在城楼上,冷冷的看着一袋一袋的粮食运进城内,缓缓的闭上眼。

百姓们见到钦差大人,脸上都出现希冀的光芒。

如此多的粮食运入城内,说明了什么?

官府真的打算买粮了啊!

尽管他们现在还饿着,但希望就在明天啊!

夜幕再次降临,城中,却多了一队人马。

他们一路奔袭,路过每家每户时,都抛出一个小袋子。

袋子里,是混着糟糠的大米。

这比数根等物要好吃太多了!

许多百姓家中收到大米后,都传来劫后余生的哭声,终于有粮了,这下家里人不用饿死了。

深夜,城内一处宅子内,灯火通明。

若是沈黎在场,定然能认出那个白色纱巾下的女子。

小奴儿。

天道宗圣女。

“圣女大人,这沈黎打着天道宗的名号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败坏我等名声,实在该杀!”

其中一人愤愤不平道:“我天道宗,何时背过如此黑锅?”

纱巾下的小奴儿轻笑一声:“倒是有趣。”

“那是杀,还是不杀?”

如今天道宗在佟州内,可有了一个四品高手了,想刺杀一个沈黎,简直轻而易举。

“不杀。”

她朱唇轻启:“况且,人家已经还了人情了。”

教徒们皱着眉头,表示不解:“怎么还的人情?”

“人家替我们,在佟州发了粮呢。”

她笑意盈盈:“百姓对我们天道宗有好感,那更便于我们行事。”

“那赈灾的事情,还要让他继续下去吗?”

“自然不能。”

天道宗的宗旨,就是将一地搞乱,让百姓没有活路了,他们再以圣人之姿,收下难民,教化难民,洗脑难民。

所以,沈黎想赈灾,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他不是要买粮吗?你们便守在城门附近,一旦有银两出现佟州附近,立马劫下来。”

教徒连忙点头,但又疑惑道:“城内那么多粮,会不会有问题。”

小奴儿沉吟了一下。

她心中已经有答案了。

别的官员,可能不会开抢,但沈黎敢冒充天道宗第一次,定然敢冒充第二次抢城内粮食。

“不会。”

她摇摇头:“另外,他沈黎给我们的好处,我们不要,明日派人在城中宣扬,今晚发粮的,是钦差大人,劫粮的,也是钦差大人,这戏,让他自己唱。”

教徒点头:“圣女高见。”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她拿着旌旗,有些感兴趣的说道:“这么有意思的口号,若这位沈大人是反贼,当真有趣的很呢。”

“对了,佟州起事后,在京中宣扬一下,就说这位沈大人,乃是天道宗的人,让他回不去,不得不加入我们。”

教徒嘿嘿笑了:“圣女好计谋,咱们又要多添一员虎将了。”

这位沈大人他们可都听说了,虽然饱读诗书,但完全没有书呆子的气质,做起事情来,完全不按常理出牌,是一个反贼的好苗子。

若是他加入天道宗,那天道宗的谋反之路,当真顺畅许多。

……

……

……

翌日一早,县衙门前,聚集了大量难民,纷纷对着县衙叩拜:“感谢钦差大人送粮!”

房祝新顿时火冒三丈,敲开沈黎房门后,有些质问道:“沈大人,您就是这么赈灾吗?”

沈黎一头雾水:“什么意思?”

“您在城外抢了粮队,去城中散播,百姓们都在县衙门口感谢呢!”

他山羊胡子都翘起来了:“您闯了大祸了!”

同时,城中粮商也听说了事情经过,纷纷找上门来。

钦差代表的是陛下,公然抢粮,这算什么?是朝廷无端要杀人了吗?

还是杀害人畜无害的良民。

等几十个粮商围在县衙大门前,沈黎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第342章:关门抢粮 “沈大人,你身为朝廷命官,怎么能干出偷抢这种卑劣之事呢?”

“就是,可怜那些米,是我辛辛苦苦攒的全部身家啊,您这抢了咱的粮,可让咱怎么活啊!”

“沈大人,求您开恩啊,将那些粮还给我们这些升斗小民吧!”

……

一大群的粮商聚集在沈黎面前,有的指责,有的卖惨,七嘴八舌之下,沈黎竟还找不到机会反驳。

消息泄露的这么快,肯定是有人搞事情了。

要么是天道宗的,要么就是锦衣卫的。

反正这两个势力都不是什么好鸟,一个唯恐天下不乱,另外一个唯恐反贼不强。

事到临头,逃避也不是个办法,最好的办法,就是死不认账。

他在愣了一阵,假装听旁边人解释事情经过,随后勃然大怒。

“我放你妈的屁!!!”

他大怒咆哮,居高临下,唾沫星子乱飞,落在那些商人的头发上,点点晶莹,煞是好看:“放狗屁!狗放屁!本官身为朝廷命官,怎么可能会干出如此悖逆之事?你们查都不查,就上来冤枉我,怎么,我年纪小好欺负是吧?”

众人一怔,随即面面相觑。

难不成,是有人故意陷害?

接着,沈黎继续骂道:“本官奉朝廷旨意,前来赈灾,钱,本官有的是,你们那点粮,本官还不屑去抢,为什么会出现本官抢粮的说法,你们想想,若是佟州有贪官,赈灾顺利结束之后,会怎么样?”

房祝新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

你这差不多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是贪官了!

而且这消息,也不是我放出来的啊?

他一脸无辜,却对上了众商一脸狐疑。

“再说,本官这次来佟州,只有一个护卫随行,如何做的了抢粮,派粮这么大的事情?那城楼上的士兵,都是青州人马,你们可以一个个的盘问,看他们有没有出过城!”

粮商们窃窃私语,难不成,真不是这位沈大人干的?

也有人觉得,沈黎这是色厉内荏,叫的越大声,说明他越心虚。

终于,沈黎咬牙伸出右手,发出毒誓,这才彻底打消粮商们的疑虑。

“这粮食要是我去抢的,我就是狗!”

粮商们面面相觑,真相只有一个!

有人陷害沈大人,至于为什么陷害沈大人,那就是政治上的原因了。

房县令一头黑线,他现在感觉自己脑门上多了一口黢黑黢黑的大锅。

众人渐渐散去,沈黎这才松了口气。

妈的,又被天道宗摆了一道。

至于发誓我是狗,嗬……

汪汪汪……

他背着手,悠然自得的出门巡查。

今日路边灾民依旧衣衫褴褛,但精神状态要好了许多,很多人吃饱了饭,在路边小憩,也没有看到吃的就两眼凶光了。

百姓们听说了发粮的不是他后,很是奇怪,私底下议论,也有聪明人分析出,钦差大人死活是不能承认他抢粮的。

天道宗派粮么?

貌似佟州大灾半个月以来,天道宗从未派过粮,偏偏钦差大人来了之后,就有人派粮了。

这就很奇怪了。

他来到城楼上后,微笑着打招呼,看了一眼城墙上的城防,很是满意。

基本上能做到,守卫四个城门,不让人进出。

那就好办了。

该唱戏了!

……

……

……

城内一处院子内,粮商们聚集成一团。

领头的刘老板盘着念珠,统计了一下城内粮食。

前两日城外粮食被劫,基本上所有城外粮商都进入城内,而且,还有大量的粮食,从附近各城送来,今日已经送来十几万斤!

七十万斤!

天文数字。

这个数字,过了今天,还会再涨!

他皱着眉头喃喃道:“太多了,太多了。”

房县令奇怪道:“怎么太多了?”

“这么多的粮,聚集在一座城内,是要出大问题的。”

刘老板拿出算盘,快速拨弄几下后:“八千万两银子,咱们就算八十两一斤卖给他,他最多可以买一百万斤粮!”

“那不是还不太够,怎么太多了?”

“房大人,您知道整个佟州多少人吗?”

“七千人。”

“我就算他们敞开肚子吃,每天每人一斤粮食,一天才消耗七千斤,七十万斤,那可是要吃一百天的!”

房祝新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你是说,沈黎的八千万两银子,很有可能是个噱头?”

“他疯了才会买那么多粮,现在还有半个月就是新粮收获季节,到时候粮价暴跌,咱们的粮,都得砸手上!”

刘老板难得人间清醒:“总之,他不可能拿那么多钱去真的买粮,咱们根本吃不下他所谓的八千万两银子!”

众人议论纷纷,吃不下就吃不下呗,到时候我再借助韩家的关系,将陈粮倒给官仓,这样还是不赔啊?

对于房祝新,这些商人有一部分怀疑,有一部分相信。

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房县令没必要骗他们。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沈黎的路子,很快被众人七嘴八舌摸透,得出一个恐怖的结论。

“这么多粮在城内,他不会……抢吧?”

其中一人幽幽的说出来,众人被吓了一跳。

“我靠,不能吧?他是朝廷命官啊!”

“对,他是朝廷的脸面啊,他抢粮的话,韩家正好可以去告御状啊?”

“就是说,他总不能不要脸吧?”

……

刘老板琢磨一下,郑重道:“你见过哪个朝廷命官敢当众说自己是狗的?脸面?朝廷派他来,就是打定了主意不要脸了。”

“可他们总不会明抢吧?”

其中一名商人道:“到时候朝廷为人诟病,下次再出现灾情,咱们这些商人不过去的话,他们就全完了啊。”

房县令终于想明白,冷笑一声道:“他不会抢,天道宗的人,会抢!”

众人惊恐的瞪大眼睛,着急的问道:“那我们现在要出城啊!”

“出城?你会死的更快。”

他冷冷道:“好在咱在佟州也有些底子,他沈黎再厉害,也压不住地头蛇。”

随后,所有人统计了一下自家护卫,加起来约莫两百人左右。

刘老板转动念珠:“我提议,所有的粮,合在一处,每家派一人去守卫,这样沈黎即便有人,也没办法攻进来。”

众人只能点头答应。

夜幕渐渐降临,城门前,却突然多出一个长长的队伍,拉着大大小小的箱子,引起百姓们的围观。

第343章:赈灾银 那些大大小小的箱子运入城内时,足足运送了两个多时辰,吸引了百姓们的眼球。

因为车队前方,一个巨大的“沈”字已经说明了问题。

人们纷纷猜测,这应该就是沈大人赈灾银两吧?

消息很快传到一帮粮商耳中,这让他们有些搞不懂了。

难不成,沈黎真的运送赈灾银来了?

很快那些车队便将箱子运送到县衙大门前。

沈黎举着火把,对百姓们大喊道:“各位父老乡亲,朝廷的赈灾银,已经到位,明日一早,咱们就开始买粮!”

在百姓们的欢呼中,他大喝一声:“开箱!”

一百五十个大箱子内,同时开箱,箱子内白光耀眼,真的是白花花的银子!

那些粮商眼睛都直了,一个个面面相觑。

这居然是真的银子!

难不成自己都猜错了?钦差大人真的打算买粮了?

“大家有饭吃了!”

沈黎大喊道:“请大家再熬一晚,明日午时,过来领粮!”

“大人,难道不是煮好之后再发给我们吗?”

官府的赈灾粥,已经让这些百姓彻底失望,那粥稀的,简直如白水一般。

钦差大人难道不想贪一点?毕竟从灾民嘴中就可以抠出钱来啊。

“没那个必要,每人,每天,一斤粮,不论大人小孩,只要是人头就给,怎么吃,是你们的事情!”

沈黎朗声道:“另外,我要吃肉,你们也得吃肉!八千万两银子,都是为你们花的,所以咱,必须吃肉!”

所有人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

这是赈灾吗?伙食这么好吗?

怕是这些百姓就是最阔绰的时候,也舍不得吃上几斤肉吧?

人们欢呼,纷纷称赞沈黎青天大老爷。

粮商们面面相觑,又吃肉?那自己是不是可以再引进一批肉啊?

毕竟肉不是韩家的,自己卖多卖少,韩家总不会过问吧?

粮商们也不是铁板一块,做生意的商人,谁心里没个小算盘呢?

粮食我挣不到钱,那肉总行了吧?

沈黎缓缓伸出手,压住人群的欢呼,转而看向粮商们:“各位老板,现在银子已经到位,其他事情,就看你们的了,眼看陈粮不值钱,所以我每日只购买七千斤的粮,两千斤的猪肉,价低者得!”

刘老板缓缓转动念珠:“沈大人,您这么少的量,咱们可不好卖啊。”

“七千斤,已经不少了。”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道:“你刘老板想吃下这些银子,但你的粮,貌似不够吧?”

“只要沈大人敢一次性订购,那我刘记,就能弄到八千万两的粮!”

刘老板突然将他一军:“敢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呗。”

沈黎耸耸肩:“不过,我只买七千万两的粮,一千万的肉,肉,我只要活猪,杀了的,不要。”

如今佟州附近饿死的难民那么多,鬼知道这些奸商会不会将那些人肉混合在猪肉里进行售卖。

“好,一言为定!”

“在你凑齐七千万的粮之前,那就按本官说的,吃一天,买一天!”

“行!”

刘老板冷哼一声,转而上了马车,回去又要开大会了。

而沈黎在进行一场慷慨激昂的演讲后,那些灾民纷纷兴奋的回家,有人翻来覆去睡不着,将家中锅碗瓢盆洗的干干净净,等待明日发粮。

但刘老板这边,粮商数量逐渐减少,开会的大多数是代表。

那些人,都连夜去其他地方去弄猪了。

猪肉在这个世界,基本上已经普及,也没人说猪肉骚臭了,猪所住的地方,从最开始的茅厕,变成了单猪小猪圈。

反倒是牛肉,朝廷禁令,严禁食用耕牛,如果是病死的牛,需要官府开具证明,这也是为了保护耕地。

城门处,络绎不绝,哄吵了一夜,不断有商队进出。

沈黎坐在县衙后院,一个少女端着一盆水,轻轻推开房门。

“少爷,我来啦!”

细看却是小新,她将盆放在地上,替沈黎脱去鞋袜,将脚按入清水中,满脸笑意:“想我没啊。”

“想!”

沈黎呵呵笑道:“你和元坝怎么现在才过来?”

“路上难走,我们后来又和岳峰他们一路了。”

小新替他细细搓洗着脚,随后道:“少爷,要不,洗个鸳鸯浴?让奴家好好服侍您?”

说罢,她那柳叶眉狡黠的往上挑了挑,满是勾引。

“那你,要怎么服侍我呢?”

沈黎缓缓勾起她的下巴:“说,路上有没有看小黄书?”

“看是看了一些,就是差人试验了。”

小新也不露怯,笑吟吟的伸出小脑袋:“怎么服侍您,那就得用少爷的一句诗了。”

“什么诗?”

“轻拢慢捻抹复挑。”

沈黎一脑袋黑线,这哪是我的诗,人家白居易要是知道了,非得气的从坟里爬出来,好好的千古名句,你拿来搞·黄·色。

无语归无语,整个房间的气氛,渐渐旖旎起来……

……

……

……

城中岳峰带队,将那些箱子送入城南一处破庙中进行守卫。

别说沈黎没有八千万两银子,就算是有,他也不可能这么拿出来。

上面有人看着呢。

岳峰缓缓将箱子打开,上面露出一排银子,将银子拿开后,下面黑乎乎一片,那是大量的火药还有一些工具。

有的箱子拼凑不起来,里面还放置了大量的石头充数。

这些箱子,都是拿出来让百姓们看的。

而柳升等人,还在城外蓄势待发,他们今晚的任务不是抢粮,而是查探城中有没有粮运出来。

要是有人将粮食运出来,直接开抢。

少爷的命令很简单,佟州就是个口袋,粮食,只准进,不准出。

岳峰等人来了之后,也收到了任务。

挖密室。

佟州这么多粮,抢回来后,肯定要藏起来。

以后佟州开办作坊,需要的粮食,将会是个天文数字。

而且,新粮收割,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到时候这些粮可以高价卖掉,再低价收回来新粮,与韩家掰掰手腕。

粮商们在外面找到猪肉来源,但夜深人静的时候,不敢往城内运。

他们可都记着,天道宗那帮反贼,在路上虎视眈眈着呢。

翌日清晨,东方天空刚刚出现一点白的时候,大大小小的马车,如同赶集一般,涌入城门处。

第344章:城中暴乱 那些马车内,多是猪肉,活猪。

有的是直接赶过来的,人头加上猪头,浩浩荡荡,简直就是一场大型集会。

有早起的百姓看到这么多活猪,顿时都兴奋的奔走相告。

钦差大人放粮了!

大家不用饿死了!

有人甚至当场叩拜祖宗,感谢祖宗不收之恩!

沈黎站在县衙前,笑着看着那些粮商:“各位,现在开始竞拍,只收七千斤粮,价低者得!”

众人面面相觑,第一天,他们还算节制,一口咬定统一价钱。

九十两一斤!

猪肉二百两一斤!

沈黎也不讲价,笑眯眯的让岳峰搬出几个箱子。

这些都是岳峰后来在路上劫的,一共是一百二十万两银子,准备拿来建造作坊和工人工资,现在拿来买粮,只是先让他们保存一下。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简直不要太爽快。

一天,一百万两银子。

七千斤粮,七十二万两银子。

剩下的二十八万两银子,买了一千四百斤猪肉。

粮,百姓自己拿走,猪,现场宰杀,现场炖,每家可以盛走一碗。

一上午下来,百姓都如愿以偿的拿到粮食,并且吃到梦寐以求的肉类。

他们一边吃,一边掉眼泪,有人直接跪在县衙门口,感谢钦差大人青天大老爷。

一天一百万两银子,这种吃法,明天就得倒闭了!

岳峰将剩下的银子带回去,愁眉苦脸。

而沈黎视察城隍庙,笑道:“你也不用担心钱不够用,明天的粮,肯定就够用了。”

“少爷,咱的钱,不太够啊。”

他叹口气,赈灾,当真是个花钱的事情。

不仅他这么想,所有人都这么想,只有贪官才会觉得,赈灾是个很赚钱的事情。

一天下来,城中难民都吃饱了,这也引起城外难民的注意。

那些难民,都是从城内跑出去的,如果算上他们,整个佟州,三万多人,将近是现在的四倍,若是真拿钱赈灾,八千万两银子,还真不够。

当初他们觉得佟州内没有吃的,跑出去了,现在听说佟州还有肉可以吃,顿时来了精神,在刘老板的大肆宣传下,那些难民拼命的涌入城内求吃饭。

“不够那就不花钱了。”

沈黎嘴角扬起,对着岳峰等人,发布一系列的命令。

刘老板等一众商人看着涌入城内的难民们,冷笑连连:“这下人数增多,咱们的粮,更好卖了。”

“就是,我看他八千万两,花出去花不出去!”

“我又从外面进购了两百头猪,还有三千斤粮。”

“我的也是,马上就到!”

“哈哈哈,我们要发财了!”

……

可很快,他们便皱起眉头。

城门处的探子传话,城门处开始戒严。

沈黎站在城墙上,拿着自制喇叭喊道:“各位百姓,我知道你们想进城来吃饭,为了避免天道宗的反贼们混入城中,所以从今晚开始,城门戒严,没有身份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入城内!”

“为了防止城外出现反贼抢夺粮食,现在城内施行宵禁,所有马车,不允许出佟州城,这也是保护粮车不被反贼掠夺!”

下面百姓们议论纷纷,城外难民怒骂:“混账,这是我家,凭什么我回不得?”

沈黎微笑道:“你们自然可以回来,但要身份证明,本官这也是保护你们啊!”

“我们不需要保护,我们要吃饭!”

“对,我们要吃饭!”

“要吃饭!”

“要吃饭!”

“要吃饭!”

……

很快,外面难民的声音整齐划一,喊了半个时辰的“要吃饭”。

可城门紧闭,就是不让他们进去。

守城将领皱着眉头:“大人,这些难民,难道真的置他们生死不顾吗?”

“放心,明日午时,城门处会施粥,饿不着他们。”

沈黎背着手:“荀雷,你想想,反贼,多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若是让他们涌入城内,只需一颗老鼠屎,便会坏了一锅粥。”

守城将领荀雷若有所思的点头。

“所以,要辛苦你手下兄弟,严防进出,施粥可以,只能在城门处进行,外面的人不准进来,里面的人,不准出去。”

“卑职明白了。”

荀雷拱手道:“大人远见,属下心悦诚服。”

“行了,你忙吧,记住,你的主要任务,是守城,若是城门失守,你要掉脑袋。”

“是。”

沈黎施施然走下城墙。

可那些商人心中渐渐浮现一丝不好的预感。

不准出入,这是几个意思?

真的是保护我们吗?

夜幕降临,所有人心事重重,面前的大餐,没有一丝食欲。

房祝新清清嗓子:“城内这么多粮,钦差大人戒严一下,应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刘老板盘着念珠:“我还是对城外天道宗劫粮的事情,有所怀疑,为什么早不抢,晚不抢,偏偏这个时候开抢?”

“你是说,这事,还是有可能沈黎做的?”

“我不确定。”

他摇摇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我看不透。”

大奸似忠,大忠似奸,可此人干的事情,忠不忠,奸不奸的,实在难以琢磨。

你说他不买粮吧,他买了。

你说他劫了粮吧,他拿朝廷脸面发誓,谁劫谁是狗。

大家都是体面人,他应该不会这么,不要脸吧!

正当众人思索时,外面侍卫连滚带爬的冲进来:“不好了,天道宗杀过来了!”

一声巨大的枪响之后,外面便是各种喊打喊杀声。

一百多个天道宗反贼,一边跑还一边拿着旌旗大喊:“我们反了,我们要谋反啊!”

“我们天道宗,是个专门谋反的企业,我们打家劫舍,我们要王朝更迭!”

“我们招收各种穷苦百姓当韭菜啊,我们让他们上阵杀敌啊!”

……

为首的黑衣人,便是万逸楼。

他轻功极好,手中又抓着一把碎石子,带着人专门往各处的猪圈跑,一脚踹开猪圈后,将碎石头射入猪屁股内。

母猪吃痛,拼命的逃离,在城内开始一场巨大的“猪潮”,撞翻无数行人。

那些商人目眦欲裂,这城中,一百反贼,一百钦差大人私军追杀。

反贼搞事情的方向,就是粮仓,他们也不烧,就是冲过去,将那些护卫打成重伤。

随后沈黎私军赶到。

只是,那些私军越来越少。

黑灯瞎火的,众人开始抢粮。

再不是一小袋一小袋的抢了,直接一麻袋一麻袋的往城内百姓家里丢。

几个商人看着自己的心血就这么没了,顿时一口鲜血喷出来,气晕过去。

第345章:得罪锦衣卫 所有人都知道,沈黎带来了两百私军。

现在城内两个队伍,一个队伍一百人。

完全就是贼喊捉贼,顺便还哄抢。

“天道宗”在万逸楼这个四品高手的带领下,简直就是所向披靡。

那些老板手下的护卫,虽说都是外家高手,但在四品面前,简直就如纸糊的一般,一个照面便被掀飞。

如此公然的做反贼,让万逸楼这个四品高手很是兴奋,一路狼嚎着冲撞,到后来那些粮仓的人,听到动静都已经跑的没影了。

其中一人气的直哆嗦:“我,我要下去阻拦他们,揭穿这狗贼的真面目!”

“我也要去,妈的,吃着皇粮的官家人,竟然能在朗朗乾坤下,做出如此禽兽行径!”

刘老板盘着念珠,气的嘴唇发青:“你觉得,那些假天道宗的人,敢抢粮,敢不敢杀人?”

众人顿时沉默下去。

反正他们打着反贼的名号,干脆直接杀人呗。

朝廷本来就痛恨商人,杀了他们,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可那些粮食,是我毕生心血啊!!!”

其中一人捶足顿胸,眼泪鼻涕一大把:“要是早知道,打死我也不来佟州啊!”

刘老板哆哆嗦嗦的摸着念珠,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没事没事,他们不过是一百人,就算让他们去搬,也不可能全部搬完。”

可很快,他脸色大变。

他咬牙切齿,龇牙咧嘴的看向粮仓方向,那里的人影在逐渐增多。

是那些难民,试探着拿了一袋粮食之后,发现并没什么问题。

于是乎,更多的难民加入抢粮队伍。

城中浩大的声势,让守城士兵很是纠结,尤其是队长荀雷。

手下着急上火的找过来:“大人,咱们再不进去抓反贼,城中怕是大乱了啊!”

荀雷能从一个小兵,做到百夫长,自然有过人的头脑。

几个时辰前,钦差大人意味深长的跟他说,一定保护城门,防止反贼进入。

若是城内出现问题,钦差大人绝对会派人来通报。

他沉吟一番:“当兵的,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城内有县衙守卫,还有沈大人的精兵,区区暴乱,没什么影响。”

“真没什么影响吗?”

小兵皱着眉头,有些地方,已经烧了起来,火光冲天。

“服从命令,守卫城墙!”

他一咬牙,坚持自己的猜测,尽管县衙房大人派人过来请兵,他都不带动的。

钦差大人,自然比县令要大。

城中暴乱了一夜,自然是人人难以入睡。

灾民们兴奋的在城中掠夺,扛回家的粮食,大多数人都埋起来,防止官府找到治罪,这么多的粮,撒的到处都是。

沈黎站在黑暗处,远处灯火将他脸上照的忽明忽暗。

“谁说佟州饥荒了?你看看,这满地,都是粮食。”

从外面搞完事情的万逸楼回来,嘿嘿笑道:“当而皇之做反贼,当真刺激。”

“一群百姓的吸血虫,这次也给他们一个教训。”

万逸楼点点头,忽然眉头微皱看向黑暗处。

一个黑衣人从墙头上跳下来,拱手道:“卑职见过大人。”

锦衣卫的人。

“怎么,锦衣卫又有什么事情安排了?”

沈黎似笑非笑道:“我现在忙着赈灾呢。”

黑衣人摘掉面巾,微怒道:“沈大人当天下人是傻子吗?”

“哦?此话怎讲?”

“你打着天道宗的旗号,在城中掠夺,这本没什么,但你又用天道宗的名号放粮,这是什么意思?”

黑衣人有些训斥道:“大人此举,无非是栽赃了天道宗,又想还个人情,两不得罪!你知道不知道,此举只会加深天道宗在民间声望,你相当于在助纣为虐!”

“那你说说,我该怎么办?”

沈黎眉头微皱,就连皇帝陛下也没这么训过我,你一个锦衣卫分部千户,这么指责朝廷大臣,有没有上下级观念?

“官是官,匪是匪,官匪不得沆瀣一气!”

黑衣人冷哼一声:“大人立场应该坚定,与他们不共戴天!”

“哦,那你知道,天道宗在佟州的势力么?你觉得,我这些外家高手,能不能挡得住天道宗的高手?若是我被他们刺杀,怎么办?”

他挺起胸膛,正义凛然:“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为国尽忠而亡,乃是光荣之举!”

“你在说什么屁话?”

沈黎顿时就火了,谁知道我在为国尽忠?我只是和你们锦衣卫有些见不得光的交易,这就叫尽忠了?

黑衣人愕然:“大人,请您注意言辞。”

“我言辞你大爷啊?你什么人?什么身份?”

“我乃锦衣卫佟州千户。”

“我呢?

“您是佟州钦差大臣。”

“谁大。”

“您大……”

……

沈黎瞪着他:“我看你是做千户做飘了,这要是京中,我让你吃板子你信不信?”

“我信。”

黑衣人牙关紧咬,显然是不服气。

他可是千户,手底下有一千个手下,近日锦衣卫逐渐崛起,他们的位置也是水涨船高,每日见到各地官员都是趾高气扬,即便是府尹大人,见到他也得客客气气,端茶递水。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目中无人的毛病。

上面人的任务,他还没完成,等这位钦差大人做了事之后,他有的是办法整治他。

“行了,你走吧,跟万江楼说,不合作了。”

沈黎摆摆手道:“还没彻底崛起尾巴就翘天上了,这要是让你们在朝中一家独大,嗬,到时候怕是在官场横行霸道了。”

黑衣人顿时有些不可置信:“大人,您说拒绝锦衣卫的合作?”

“怎么地?”

“锦衣卫的合作,不是说拒绝就拒绝的。”

一旁的万逸楼眉头一跳,你一个千户就敢和陛下眼前的红人硬刚?

他还没来得及阻止,黑衣人便脱口而出:“大人今日此举,涉嫌与天道宗勾结,有意图谋反的嫌疑,请大人随我去锦衣卫衙门!”

沈黎背着手,一脸玩味的看向他:“抓我进锦衣卫?我怕你好抓不好放啊。”

“呵呵。”

反正已经撕破脸皮,黑衣人也不藏着掖着,从怀中掏出生死簿,用舌头舔了舔毛笔写道:“康历十四年五月十七,沈黎勾结天道宗,意图谋反。”

“大人,这生死簿已经记上,合不合作,您看着办吧。”

他有些得意的将生死簿揣入怀中,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沈黎耸耸肩,然后看向万逸楼。

“杀了他。”

……

第346章:杀了千户 万逸楼瞪大眼睛,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你说什么?”

沈黎直接转身背过手去:“杀了他。”

没等万逸楼说话,黑衣人倒是哈哈大笑道:“沈大人,您难道不知道,小万大人乃是我们都指挥使的弟弟吗?他岂会杀我?小万大人,您说是不是?”

万逸楼一阵沉默。

这已经是明显的试探了。

沈黎的意思他明白,你不是说想跟我混吗?表忠心呗,杀了锦衣卫,我就信你。

他能理解沈黎,自己接二连三的向锦衣卫出卖沈黎的消息,信任早已破产,可沈黎还留着他,已经表现对他最大的容忍。

如果他不答应,以后的沈黎,都不会跟他来往了。

两人走到现在,也算是比较好的朋友了。

黑衣人见他不动手,更加笃定的大笑:“沈大人,跟我回锦衣卫接受审问!”

说罢,他五指成爪,一把抓向沈黎。

可在他接触到沈黎一瞬间时,一旁的万逸楼真气猛然涌动,一掌拍在他的后脑,顿时脑浆崩裂,死的不能再死了。

他满眼不可置信的倒下去,眼中逐渐失去光彩。

沈黎也不说话,背着手,径直回去。

他连忙在后面跟着:“这下行不行?”

“嗯。”

“嗯是什么意思啊?我都杀了锦衣卫的人了。”

“一个千户而已,你哥不会在乎的。”

沈黎走在街道上,看着那些瘦骨嶙峋的灾民,拼命的拖着粮食往家里运送,不由得耸耸肩:“天道宗,这下不舒服了。”

万逸楼皱眉,对于沈黎无所谓的态度,随后轻叹一口气:“你不是帮他们打响名声了吗?怎么就不舒服了?”

“天道宗,兵力不足啊。”

他摊开手道:“他们招人方式,都是先招揽优秀人才,再招揽普通百姓。”

“这有什么问题?”

“普通百姓虽然好骗,但不是傻子,知道造反要灭九族,正常情况下,他们是很难招收大量的百姓的,唯有天灾人祸导致那些百姓活不下去了,不得不谋反,现在整个大渝,也就那么几座城而已,想招收大量难民充军,有点难哦。”

“他们还会再想办法挑动战争?”

“那肯定的。”

沈黎叹口气。

一个佟州城,能攒多少兵力?

目前他知道天道宗的人,也就那么几个,还有众多暗棋没有浮出水面。

最大的官,也就是天道宗的圣女,小奴儿。

圣女之上,还有十八长老,还有宗主。

这些一个都没见到。

所以,即便锦衣卫在佟州打掉他们,对他们的发展没有丝毫影响。

夜已深,外面的哄抢还在继续。

黑灯瞎火的,有的人撒了一地的米,来不及捡回去,等看到路边,已经堆积了一层大米。

万逸楼感叹道:“真浪费啊。”

“明日自然有人来收拾。”

沈黎笑道:“城外,可还有一万多人呢。”

到时候将这些人放进来,不愁地上不干净。

他刚回到县衙,房县令便提着衣角急匆匆的赶来:“哎呀,钦差大人啊,现在城内已然是翻了天啊!”

“我知道。”

沈黎拍拍身上的尘土:“听到动静的第一时间,我就出去了。”

“那您快想想办法啊,这些粮,都是那些商人的心血啊!”

他虽然知道这事是沈黎干的,但还是想听个准话:“这些刁民,已经是谋反之举了,您快将大军调过来叛乱啊!”

“城内难民七千,我手上最多只是七百兵力,如何能叛乱呢?”

沈黎摊开手无所谓道:“没关系,正好百姓们都没饭吃,这些商人即便是丢了粮,也算是做了善事,哈利路亚会保佑他的。”

房祝新皱眉,这哈利路亚又是哪路高人?

不过他没空了解这些,看着沈黎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深吸一口气道:“如此大规模的刁民叛乱,钦差大人可要承担责任。”

“唔,责任我不敢承担,不过本官也没办法,这么多人,怎么管的过来?”

他气不打一处来:“你杀啊!”

“房大人!”

沈黎正色道:“本官爱民如子,怎会做出那种打杀子民的混账事情来?在本官看来,他们只是一些犯错的孩子,待本官明日说说他们。”

房祝新摔在袖子离开,再听这钦差大人扯淡,他能气死。

回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后,他与刘老板几人商量了一番,随后派出自己的护卫等人,出门平叛。

房祝新自己有三十多个好手,下面那些老板们,每人手上有三五个人,凑起来居然也整了两三百人。

这两三百人在城中横冲直撞,见到抢粮的百姓,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暴打一顿,再夺回粮食。

这一晚,损失的粮食按价格折算下来,少说也得两千万两!

多少老板今晚气的直掐人中,这简直不让人活了。

毕竟是一些普通百姓,惧怕官府,那些人口口声声自己是县衙的人,严禁抢夺事件,交出粮食的,可以不予追究,不交被查出来的,要被赶出佟州城。

那些普通百姓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听到这些威胁,纷纷将粮放在地上,甚至有胆小的,将家中粮食也拿了回来。

岳峰等人在暗处看到这种情况,连忙去汇报沈黎。

“无妨,让他们回点血吧。”

沈黎正在泡脚,已经丑时,相当于凌晨三点,再不睡明日就没精力办事了,他转而询问道:“今晚抢了多少粮?”

“一万斤左右,主要是人手太少了。”

岳峰摇头道:“兄弟们拼命的搬,也拿不了多少,好在有的商队刚进城,马车还没来得及卸货,便被咱们抢了。”

两百人去抢,平均一人抢了五百斤回来。

但这个数目,还是不太够啊。

明日将会放难民进城,到时候粮食消耗,将会多一倍。

而且只抢一万斤,这城内,可是有一百五十万斤的粮啊!

“那明日粮不够,怎么办?”

“买了。”

沈黎擦干脚笑道:“如此恐怖的环境,是个人,就会玩命的抛售粮食,你想想,咱们还有二十万两银子,能买多少粮?”

“最多,四万斤吧。”

“错,是四十万斤。”

……

第347章:城门封闭 看来,县衙自己派人镇压百姓,还是有些效果的。

那些百姓也知道畏惧,主要是县衙的人,大多是退伍军人出身,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县令说了,如遇反抗者,当场打杀了。

见了血,百姓们顿时一窝蜂散去。

过了一个多时辰,外面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黎明,很快到来。

城门前又渐渐吵了起来。

是那些难民,都来抢着进城了。

往日城门没有护卫,他们在外面讨食和在城内都是一样,可现在城门不让进,他们又有些慌了。

沈黎刚睡几个时辰,便被外面的人叫起来,他被小新拉起来,强行洗漱,这才晃晃悠悠的来到城楼上。

仅仅城东一个门,便站满乌泱泱一大群人,站在城墙上,这些人如同蚂蚁一般。

沈黎看了一眼荀雷道:“今日先不放人进来,告诉他们,城内反贼肆虐,为了抓贼,先不开放城门,不过城门前设立粥棚,午时开始放粥。”

荀雷有些迟疑道:“大人,那城中的反贼……”

“放心吧,我能处理好。”

他拍拍荀雷的肩膀笑道:“你只需要守好城门,不许进出,这么多难民,一旦有反贼夹杂其中涌进来,到时候就是不可想象的灾难。”

荀雷的脸色顿时凝重起来。

现在城中治安本来就不完善,若再添反贼,说不定整座城都沦陷了。

“卑职明白了!”

他立马招呼人来,送来吊篮,将手下送下城墙,开始建立粥棚。

而粥,也在城楼上煮好送下去。

城门处的事情弄好了,岳峰等人也在城中巡逻,防止县衙手下暴打百姓抢粮事件。

刘老板等人经历一夜,各家损失大大小小加起来近十万斤的粮。

如此情况,摆明就是这钦差大人想做匪了,这是强行抢夺。

这是强盗!

老子不跟你玩了,你想买我还不卖了,我走还不行吗?

各家各户纷纷找人收拾粮食,大大小小的粮队排着队往城门处进发。

等到了城门前,看到紧闭的城门与告示后,刘老板手中转动的念珠猛地停下,随后喃喃道:“我RNMMP啊!”

城门前的告示,写的极为出彩,内容表现的很直白。

钦差大人担心反贼肆虐,现在关闭四大城门,不允许进出,为了百姓安全着想,他必须要抓出反贼,还佟州一个朗朗乾坤。

商人们都气炸了,还能这么搞?

你这是土匪行径!

艹你大爷啊!

所有商人都怒了,纷纷涌入县衙讨要说法。

“沈大人,你此举是不是太过分了!”

“对,你将我们锁在城内,是什么意思?”

“我们只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本分人,你这么干,这是要我们死啊!”

……

众人七嘴八舌,而沈黎坐在县衙大堂上,端着茶杯微笑道:“各位,城中反贼昨晚闹的那么凶,难道你们没看到吗?”

“看到了,又怎么样?要给你颁个奖吗?”

刘老板也忍不住了,挤到人群前面,你演的可真像,以后话剧团没你老子都不看了!

沈黎继续笑道:“本官奉陛下旨意前来赈灾,可这佟州,居然还有反贼肆虐,为了各位的安全着想,本官冒着极大的压力,才选择封城啊,你们不知道,本官夙兴夜寐,昨晚出了那么大的事情,让我整晚没睡着啊。”

“是高兴的睡不着吧?”

刘老板冷哼一声道:“钦差大人也不必打官腔,如今我们要出城,不用您的庇护,出了城,即便遇到反贼,生死有命而已。”

众人连忙附和:“对,我们要出城!”

“就算被反贼劫了,杀了,我们也无所谓了!”

“待在城内,比尼玛城外还要恐怖,我们要出去!”

……

沈黎伸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随后换做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既然大家觉得城内不安全,那本官也不强留了。”

众人面面相觑,这小子会这么好心的放我们走?

“不过。”

话锋陡然一转,沈黎缓缓道:“人,可以出去,粮食不行。”

“凭什么!”

“老子的粮,我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你这是强盗!”

……

人群中顿时炸开了锅,人可以出城,粮不行,你几个意思?这已经是明摆着要吃掉我们的粮!

众人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堂上这狗官活活打死。

沈黎却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理由很简单,城外反贼肆虐,你们带着这么多的粮出城,无异于是给反贼送补给。”

“你别管,我自己的粮,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其中一人怒气冲天的挤出来:“就是被反贼抢了,也比在城内不知不觉没了要强!”

众人连忙附和,整个衙门犹如菜市场一般。

刘老板转动念珠,走上前来:“大人,我们只是倒卖粮食的升斗小民,实在耗不起了,您还是让我们出城吧。”

沈黎沉吟一番,众人可能觉得有戏,连忙拱手求情。

“掌嘴!”

忽然,他眼珠一瞪,指着刘大有旁边的商人。

万逸楼会意,一个翻身跳过去,带着真气的大嘴巴子,瞬间掀飞那商人几颗牙齿。

这么大的一个大逼兜打在人脸上,那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看到自己的牙齿钉在柱子上,委屈的嚎啕大哭。

尼玛,有这么欺负人的吗?抢了我的粮不算,还打我!

沈黎冷冷道:“你们刚刚的说法,我可以完全斩了你们!”

“你的粮,你想怎样就怎样,你想出城送给反贼,美其名曰被反贼‘抢’了?”

“这种行为,我可以视为你们与反贼狼狈为奸!”

“本官现在怀疑,昨晚的反贼,就是你们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

“你们,要谋反!”

……

刘老板手上的念珠,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呃,大人,我们只是想出城而已,怎么就跟谋反扯上关系了?”

他不知道,朝中大臣不想与这位钦差大人讨论朝政的主要原因,就是沈黎喜欢没事就给你绕到谋反的道路上,而且乍然一听,还挺有道理。

“行,本官再退一步,这样,就算你们没谋反之心,那么多的粮食出城,这不是给反贼们送军费吗?这个责任,本官担待不起。”

“那,我们一批一批的走?”

刘老板试探道:“每日只走一批?”

沈黎眼睛一翻:“不行,本官要将这佟州城内的反贼都抓到,这样才有兵力护送你们!”

“不用护送,不用护送……”

“不行!必须护送!”

刘老板都要骂娘了,草,你这是不将我们手上的粮扒干净你是不罢休啊!

双方僵持不下时,沈黎忽然道:“没事,今日本官还要买粮呢,要买,四十万斤!”

众人一听,眼睛都直了。

第348章:超低粮价 所有粮商眼睛都直了,有人半信半疑的伸出脑袋:“四十万斤?可是真的?”

“肯定是真的啊。”

沈黎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放心,本官说话一向一言九鼎,这不是你们担心粮食被抢嘛,本官先替你们解决一部分!”

众人议论纷纷,现在佟州城内,被买走的和被抢走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万斤。

整个佟州,起码还有一百二十万斤的粮。

不过这些商人一听到沈黎打算再购进四十万斤的粮,他们顿时不急了。

即便剩下的八十万斤都被抢了,他们也不心疼。

因为他们的进价,本来就是极低的,有的人都是去年自己以二十文一斤屯下来的,用八十两银子卖出去,本来就是血赚了。

尤其是商人的领头者刘老板,他咧嘴笑道:“那,沈大人,咱们什么时候开始售卖?”

“嗯,马上就开始了。”

沈黎背着手也笑道:“不过你们不知道的是,本官这次从京城走运河过来,一路上打压了不少山贼,也缴获了不少战利品。”

众人面面相觑,韩家自然不会将这种吃瘪的事情告诉他们。

他们心中渐渐涌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难不成,他准备杀价钱?

杀价钱是肯定的,到时候只要众人守口如瓶,站在统一战线上,那粮价,自然就下不去。

岳峰等人在沈黎说完之后,搬着桌椅放在县衙门口,依照昨日收粮的形式,继续开始收粮。

这次粮商们虽然保持团结,但也不是铁板一块了,从他们拼命往前挤的车队就可以看出来,很多人想尽快处理掉手中的烫手山芋。

沈黎双手抱在胸前,嘿嘿笑道:“各位,今日粮价,咱们按竞拍形式所得。”

“如何竞拍?”

刘老板皱起眉头:“不是九十两一斤吗?”

“那太贵了。”

沈黎似笑非笑的看向他:“刘老板,我从一开始就对你们这个价钱不满意,昨日买下一批,只是为了先给城中百姓一些吃食,今日嘛,我在水路上的粮到了,自然不会是之前的那个价钱。”

“你们在水路上,弄了多少粮?”

虽然没听过这个消息,但他觉得此事很有可能是真的。

这位钦差大人,与他见过的所有官员都不一样。

此人无法无天,且行事毫无顾忌,说抢你就抢你,还美其名曰捉反贼,干的实在不是人事。

说他在路上抢了韩家的码头,他肯定信。

“你猜?”

沈黎却不正面回答,反倒是挑了挑眉毛道:“价格不满意,我不收,咱们这竞价方式,就和拍卖一样,拍卖是价高者得,咱这是价低者得。”

刘老板深吸一口气,他知道自己这些商人,唯利是图,何况现在官府明眼上搞他们,他们恨不得马上低价抛售出去。

“钦差大人,好手段。”

他缓缓闭上眼,等待第一个出价的。

“现在,出价开始!”

众人跃跃欲试,互相试探的看了一眼,随后有个人不太确定道:“我,我出八十五两一斤!”

“我出……八十两!”

沈黎微笑道:“八十两,还有没有要出的?没有的话,那我可就收了这位老板的货了!”

众人对视一眼,都在暗暗告诫自己,这是个圈套,万万不能再降价了。

那个出价八十两的商人,喜形于色,哈哈大笑:“对对对,就是我,我有十万斤粮!”

所有人一愣,随后有人咬牙道:“我出七十五两一斤!”

“七十三两一斤!”

“七十两!!!七十两,最低价了!”

商人们渐渐红了眼睛,这一斤少一两银子,可少赚多少钱啊。

可降价还未停止,既然大家已经打破了口子,便开始疯狂降价。

“四十两!我出四十两!”

其中一人伸出四根手指,眼眶通红的嘶吼道:“这是最低价,沈大人够了吧?”

沈黎点点头:“嗯,还行,还有没有更低的?没有的话,我就收了他的货了!”

即便是四十两,这些商人也赚了百倍不止。

有人不乐意了,人群中沉默了一阵,忽然一人走出来:“三十五两。”

嘶……

众人倒吸口凉气,纷纷鄙视那人。

这个价钱,已经连市场价的零头都不到了,你这是要我们死啊!

刘老板眯着眼睛看向他:“何老板,你可谨慎一些,万一今年收成不好,你可收不到粮了。”

这已经是直白的警告了,不仅是在警告何老板,还在警告其他人,你们敢再降价,就滚出粮商这一行。

何老板苦笑一声:“刘老板,说实话,我这小家小业的,实在顶不住这么造,昨晚我都已经损失了两千斤的粮,为了收这批粮,我已是倾尽家中所有,甚至还借了外债,若是城中反贼再来几个晚上,不用粮商开除,小弟身家也保不住了。”

众人纷纷点头。

有谁是韩家忠实的走狗呢?无非是谋利,在生命威胁面前,这点利,算个屁。

“我出,三十两一斤。”

其中一人缓缓走出来,郑重的对沈黎拱手道:“沈大人,我本是小家小户,急于出这批货,货不多,就一万斤,若是有人还出价,小人愿以更低价格出手。”

像他这种只有万斤的小商户还是挺多了,拼命的找关系,才弄来这批粮,本来想着大赚一笔,没想到却落得这个境地。

如果这批粮,平白无故的没了,他们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更别说来年收新粮了,韩家这一点,根本威胁不住他们。

他话音刚落,立马有人追道:“二十两!”

众人又是一阵沉默。

刘老板的货是最多的,他冷哼一声道:“沈大人,当真好手段!”

“你不参加竞拍,就滚。”

沈黎眉头一竖,商人,是这个世上最为低贱的行业。

而这些操弄粮价置百姓生死不顾的商人,更是可恨,他们发着国难财,还耀武扬威,怪不得那些人都看不起商人。

刘老板一噎,看着旁边几十个壮硕的沈家私军,生生咽下去自己的威胁,转而甩袖离开。

场中竞拍,还在继续。

终于,有个人突然出现,让众人再也把持不住。

“一两,一斤!”

第349章:五文一斤 ……

所有人一阵沉默,随后爆发出激烈的争吵。

“草拟吗,九十两一斤你降价到一两一斤!”

“你这么卖东西,你家里人知道吗?”

“你这是严重破坏市场平衡!”

“滚出粮商!”

“要不你卖给我吧!”

……

现场瞬间安静下来,都看向最后一人。

那人讪讪道:“我开个玩笑而已。”

开玩笑,他现在自己手上的粮食都处理不掉,怎么还敢进货?

所有商人都不是傻子,这位钦差大人招来七百士兵封城,这已经是打算硬抢了。

之所以还在这里竞拍,只是留一些脸面而已,担心有的粮商粮食被抢,发生暴乱。

这相当于给他们粮商一个机会。

贺元坝搬来太师椅,沈黎啃着青瓜,饶有兴趣的看向他们。

“我出,八十文一斤!”

这个价格,已经低于他们的进价了。

但他们现在都想处理掉这些粮,所有人都看出来了,现在的佟州粮商,是带不走粮食出城的。

有性子烈一些的商人咬牙道:“妈的,这么便宜,老子不卖了,留着烂在地里也不给你!”

“就是,饿死你们这帮臭傻b!”

“不卖了,回家了!”

……

沈黎翘着二郎腿,反正都将他们得罪死了,还怕多得罪一下。

他招招手,房顶上的万逸楼瞬间落下,抓着那几个口吐芬芳的就是几个大逼兜,一时间地上多了一堆黄板牙,还有带着假牙的,直接一整块给掀飞出去。

现场惨嚎一片。

“本官代表的,是朝廷,是陛下,本官,就是陛下的脸面,辱骂本官,那就是往陛下脸上泼脏水。”

他拍拍裤子起身道:“你们,竟敢辱骂当今圣上,这是谋反,怎么着,脑袋想搬家了?”

众人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向他。

怎么怎么就搞成我谋反了?

草!

但粮,还得卖。

沈黎笑着指向那几个被打的商人:“他们几个的粮,本官不收了,行了,你们就将粮食烂掉吧。”

几人瞳孔微缩,随后身体如同筛糠一般不停的抖动。

他们都不是傻子,知道沈黎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买你的粮了,今晚你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我抢你的!

没准,我还趁着暴乱,杀了你。

他们艰难的咽下口水,连忙跪下:“沈大人,沈大人,我们错了,对不起,我们口不择言,我们有口无心,这样,我们愿意以五十文一斤卖给您!”

沈黎微笑道:“五十文一斤,还有没有更低的了?”

“十文,一斤!”

……

那人翻了翻白眼,一口老血喷出来。

十文,尼玛的几千年来的粮价都没这么便宜过,这是卖吗?

这是送!顺便搞点路费而已!

等众人想找出声来源时,却找不到人了。

沈黎似笑非笑道:“唔,有价钱更低的,你们的粮,还是留着烂土里吧。”

“别别别!”

其中一人顿时嚎啕大哭:“我愿意以五文钱一斤的价格处理给大人,求大人放我等一条生路,留个路费回家啊!”

说罢,几个中年汉子一屁股坐在地上,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哭的那是一个伤心,哭的那是一个可怜。

周遭看热闹的百姓们眼睛都直了。

“五文钱一斤,我眼睛没听错吧?”

“你眼睛听到个锤子,就是五文钱,一斤粮!”

“我草,我也要买!”

“这尼玛倒手就是几十倍的赚啊。”

“你怕不是疯了,这些人为什么有粮?就是想倒手卖的,结果怎么样?”

……

沈黎满意的点头道:“五文钱一斤,这个粮价,居然这么便宜啊。”

“你们不为难吧?”

“不为难不为难。”

“那就好。”

他嘿嘿笑道:“岳峰,收粮!”

“好嘞!”

……

……

……

刘老板在县衙门口吃了瘪,怒气冲冲的回去,心中愤恨不已,将一杯酒恨恨灌下去后,猛地将酒杯砸碎。

“小子,别以为你有点人,便能上了天了。”

他已经收到消息,韩家的人,已经出发赶往佟州。

三千人马!

而且还都是精兵强将。

就凭你这点人,如何能挡住韩家?

他目光深邃,招招手,一旁瑟瑟发抖的侍女连忙换上新杯子,替他倒上一杯酒。

很快,房祝新来了,进门后第一时间抓起酒壶,一饮而尽。

“草!”

房县令越发觉得自己这个县令很是透明了。

他怒气冲冲道:“你知道那些王八蛋,将价钱打到什么价格了吗?”

刘老板轻哼一声:“最低还能低过二十两么?二十两,我也有的赚。”

“是五文钱,一斤。”

啪嗒……

他手中的酒杯掉在桌子上。

“你说是多少?”

他歪着脑袋,竖起耳朵,一脸不可置信。

“五文钱,一斤!”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哈哈大笑道:“房大人,连你也骗我。”

“我有必要骗你吗?”

房祝新叹口气:“这下,完蛋了。”

很快,下面一个小厮跑过来,在刘老板耳边低语几句,他瞬间暴怒。

“五文钱,真他娘的是五文钱一斤!”

“这些人的脑子都秀逗了?这是白送他们不知道吗?”

“猪,一帮蠢猪!”

……

房祝新摇头,看着一旁言语已经错乱的刘老板,深深的叹口气:“这下,佟州的饥荒,彻底解决了,一开始咱们就中了套了。”

刘老板眼眶通红,死死的捏住拳头:“这狗贼,骗我们有八千万两银子买粮,结果,我们将方圆三百里的所有粮食都调过来了!”

“我们,就是一帮,傻逼!”

“何尝不是呢。”

房祝新苦笑道:“谁知道此人如此胆大包天,将人骗过来后,直接开抢呢?”

“我要告他,我要去京城告他!”

刘老板嘶吼道:“我要告御状!”

“行了吧,要说这不是陛下的意思,打死我也不相信的,此处天高皇帝远,本来觉得我们行事方便,没想到,更方便了这小子。”

“现在怎么办!”

“官仓的粮,刚刚运走一半,此人,留不得。”

房祝新正色起来,满眼杀机的看向远处:“明日,大人就派了三品高手来了,到时候,他必死无疑。”

第350章:以工代赈 有些商人还在硬挺,五文钱一斤粮,简直就是明抢。

他们还抱有侥幸心理,将粮食藏起来,到时候城门开了,再运出去,即便按陈粮价格出手,也比五文钱一斤要划算。

五文钱一斤,一百斤才五两银子。

一百万斤才是五万两银子!!!

无数人的心头都在滴血,有人恨不得拿刀与沈黎拼命,周扒皮也没你这么扒的!

现在距离新粮收获时节,也就十来天的样子。

这个时候的粮价,已经开始慢慢降价了。

虽然难卖出去,但这些粮商根本不怕。

大渝每年军中粮草,各地粮仓,需要的粮食数量数不胜数。

到时候与粮仓一置换,替官府拿前年陈粮还有补贴。

县衙大门前,买了粮后,又开始发粮了。

城外直接发放粥水,是沈黎担心天道宗的人可能混进来。

那些灾民领了粮食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家。

有人还眼巴巴的等着肉类,可官府告知,今日没有肉了。

不过想想,哪里有那么多的好事,众人也释然了。

那些低价卖粮的商人,如丧考妣一般卖掉粮食之后,失魂落魄的打算离开,却被沈黎的手下叫住。

他们顿时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粮食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就拿了几两银子,连路费都不够,现在你们还想干什么?还要干什么!难不成真的要杀了我们吗?”

岳峰等人也不气恼,任由对方发完脾气道:“我家大人,在城南城隍庙内等着你们,大人说了,你们可以参与仙平各项产品的代销。”

众人对视一眼,很明显,大多数人都知道仙平这个品牌。

虽然还没打出大渝,但各个城池之内,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仙平的产品,很多商人都想做代理,因为他们良心,所有的定价出价都是统一的,而且足够让利给那些经销商。

“沈大人,是仙平幕后老板?”

商人们皱着眉头,一脸狐疑。

按道理,这种朝廷大员,对商人深恶痛绝,根本不可能经商。

岳峰点头:“我家大人,是定安伯爵,封地便是仙平县。”

众人面面相觑。

有人咬牙道:“妈的,去就去吧,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是拿到仙平的产品,咱们也算是因祸得福。”

众人深以为然。

半个时辰后,十几家的商人,成群结队的来到城隍庙。

沈黎还在计算账本,今日花了两万两银子,买了四十万斤粮,足够佟州使用了。

但这些粮,不能白给这些百姓,时间长了,反而会养出一堆懒种出来。

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工代赈。

在佟州开办作坊,让百姓做事,并且可以拿到工钱,这样既解决了饥荒,又让百姓们有了活计。

他默默的盘算着,那些商人已经到了跟前。

岳峰拱手道:“大人,他们来了。”

狭小的城隍庙内,破坏的城隍雕像脑袋落在一旁,士兵们搭起一排小凳子,示意商人们坐下。

随后,士兵们守在城隍庙周围,防止有人偷听。

一旁的小新给沈黎端来一杯茶,他一边喝茶,一边看向众商人:“看来各位,对我的怨气,不小啊。”

“不敢不敢。”

众人连忙否认,心里却憋屈至极。

你抢了我们的粮,还让我们对你感恩戴德,哪个钦差大臣这么干过?

你比土匪还要土匪啊!

沈黎放下茶杯,轻笑道:“无妨,你们会感谢我收了你们的粮的。”

说着,岳峰带着两个士兵,从后面搬来一个小黑板。

“各位请看,这是佟州城的分部图。”

众人疑惑不解,给我们看这个,有什么用?我们的粮食能回来吗?

“这个区域,我打算拿下来,开办工厂。”

沈黎用毛笔在地图上画了个圈,是整个城南地区。

“解释一下,我呢,早年以三百万两银子,买下了定远伯爵,封地是仙平县,相信大家看过许多店铺,上面都有我仙平的标识。”

众人若有所思的点头,但还是有些半信半疑。

你小子抢劫的事情都能干出来,信任已经破产了。

“身为商人,要再多的钱也没用,钱,够用都行。”

他摊开手:“我这辈子没见过钱,真的,我对钱不感兴趣。”

众人翻了翻白眼,你说这话鬼信呢。

“佟州一共三万人,我打算收纳一万五千人用以开办作坊,当然,每日出的货,也是天文数字,所以我需要经销商。”

其中一个商人皱眉道:“沈大人,现在佟州城内,多是难民,您如何开办作坊?”

“吸纳难民,以工代赈。”

沈黎伸了个懒腰,走到众人面前道:“开办作坊的事情,你们别担心,我想知道,你们谁,愿意成为新作坊的经销商。”

众人对视一眼,都半信半疑。

这钦差大臣,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这其中,可能有诈。

“大人。”

另外一个商人捋着胡须道:“我想,成为经销商,是不是要提前支付定金?”

“是。”

沈黎现在手中缺钱,他只有十八万两银子,想将整个城南改造下来,根本不太可能。

唯一的办法,就是吸纳经销商,按买房子的方式,先交部分定金,他拿着定金去建造作坊,购买原材料。

“嘁……”

众人同时摆手。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啊,你还想让我提前给钱,万一你跑路了咋整?

当我们是沙比吗?

沈黎微笑示意众人安静下来:“我知道,大家对我的身份,很是怀疑,所以,和你们签订的合同,是用官印,到时候交不了货,你们可以直接去官府告发我。”

“我等都是升斗小民,可不敢告您这钦差大人。”

其中一人阴阳怪气,看样子对他的抢粮行为还是有很大怨言。

他说的对,如果沈黎真的摆明了再坑他们一次,他们即便告官府,也没人鸟他们。

沈黎摸摸鼻子:“那就没办法了,生意之事,只能靠互相信任,大家可以拿着我的画像,去仙平县问一下,我如此大的家业,缺你们这点钱吗?”

“你,真的是仙平幕后老板?”

“如假包换。”

大家刚刚被他坑过一次,都有些后怕,其中一人沉吟一番:“我先订购一点点的商品,听说,你们那个竹叶青,卖的比较好?”

“正是。”

“我先定五百斤。”

那人咬牙道:“你代表的是陛下颜面,总不能这么堂而皇之的骗我们!”

沈黎点头微笑:“你不会失望的。”

第351章:下定决心 “如果大家愿意,可以与佟州分仓负责人签订契书,你们交了定金后,可以全程监工。”

“这位,就是负责人,周掌柜。”

沉黎笑道:“不过,拒绝的商户,将会上我们仙平的黑名单,以后仙平所有的产业,都不会与你们来往。”

众人面面相觑。

十七个商人,差不多有十三个想保持观望的态度,毕竟等作坊建立起来,他们也可以选择去做经销商,现在沉黎将他们一军,让他们很是难受。

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刚刚被这个人坑了十几万两银子,现在又让他们掏钱,他们有所顾忌很正常。

他们很多人都是侵家荡产来进货的,手里已经没有余钱了,若是债主知道,他们全家老小都得遭殃。

就像之前沉黎一样,媳妇会被债主卖掉,甚至女儿也会被卖掉。

“妈的,反正我已经侵家荡产了,左右都是个死,不如赌那一把,我来签!”

其中一人咬牙切齿的走到桌子前,周掌柜立马拿出草拟的契书,他皱眉看了一眼契书内容,转而脸色微变:“三万两银子的保证金?”

周掌柜解释道:“所有仙平的经销商都有保证金的,佟州还算低的,京城内,那些商户的保证金,是五万两,如此也是防止经销商拿着其他劣质产品彷冒咱们仙平产品。”

“我哪里来的三万两银子?”

那人双目都快喷火了。

这也太欺负人了,他以为他定个五百两的货物,已经很多了,这点钱,也算是投石问路吧,亏,也只是亏五百两银子而已。

可这还来个三万两保证金,谁敢交?

众人议论纷纷,都摇头道:“我们不参与了。”

“请便。”

沉黎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本来觉得,你们如此好心赞助本官的赈灾事业,补偿一下你们,谁知道你们不识好歹,城内的商人多着呢,想找经销商还不简单,你们听说过,我仙平什么时候主动找过经销商?”

站在最前面的商人沉吟一番:“我们手上,没有现银,你要是要这三万两保证金,得放我们出城凑钱。”

不管怎么样,先跑路再说。

“可以,你们拿着文牒,随时可以出城。”

这下却将经销商们搞懵了,难不成,他真没骗人?

仙平啊,那可是仙平的产品啊。

就像现代一些商家,拿到国外奢侈品大牌的经销权,而且,人家给的利润,足够丰厚。

只要成了仙平的经销商,一辈子基本上衣食无忧了,每日差人进货,然后出售。

像竹叶青,平均一瓶下来,经销商的利润大概在十两左右。

这可是纯利润,那些作坊负责人安排经销商在何处卖货,送了牌匾之后,会计算他们在路上的花费,补偿进去。

草原上除外。

因草原物价高昂,京城作坊并未管理他们的定价,想卖多少,那是他们的本事。

其中一个商人艰难的思索半天道:“沉大人,我们确实没有余钱,这样吧,我们先出城借钱,若是三天之内没有缴纳保证金,您再将我们除名,如何?”

沉黎点头道:“行,那便这样吧。”

众人长出一口气。

他们低价卖粮,已经被刘老板等一众粮商除名,今年他们会一个米都收不到,如果再不找收入来源,那些债主们,得要了他们的命。

所以很多人选择了赌,赌沉黎是真的。

反正虱子多了不怕痒,横竖都是个死,再多三万两的借款怕什么?

但也有没借款的,低价出粮,顶多是让他们一夜回到原始状态,以后好好过日子,商场水太深,他把握不住,索性撂挑子不干了。

只是以后,他们看到昔日同行越来越好,他们越来越差后,捶足顿胸,长吁短叹,追悔莫及。

城中渐渐稳定下来,这是天道宗小奴儿不愿意看的。

他们要的,是暴乱,是难民谋反,这样他们才有机会。

稳定是不能稳定的,这辈子都不能稳定。

她坐在房间内,侍女替她梳理着发丝。

“该动手了。”

身后的中年人沉声道:“这沉黎彷佛有一种魔力,凡是他所到之处,百姓安居乐业,人人都有饭吃。”

小奴儿点头道:“的确,我们在大渝十几个城池内的布置,都让他的作坊给打乱了。”

百姓没饭吃的前提是什么,是饥荒,是天灾,是贪官。

韩家调高粮价后,许多人没饭吃,民以食为天,在即将饿死的绝境下,他们不甘心如此死去,在天道宗的引导下,他们拿起锄头愤然对准官府。

可现在沉黎搞了个作坊,彻底打乱了天道宗的计划。

百姓濒临反抗的边缘时,仙平作坊拔地而起,开始招收穷苦百姓,百姓一看有饭吃,有房住,还有银子拿的作坊,立马丢下锄头,屁颠屁颠的去报名参加。

一下子,难民数量急剧缩减。

这些难民,将来可都是天道宗的大军啊!

如果没有沉黎,大渝即将出现十万以上的难民。

这个搅屎棍!

没有人觉得难民有用,浪费粮食,但天道宗与沉黎偏偏剑走偏锋,大量招收难民。

其实双方目的是一样的。

一个用难民谋反,另外一个,用难民挟持朝廷。

只是沉黎说出去极为好听,我是尊贵的企业家,我为国为民,建立作坊招收难民,给他们饭吃,让他们安定下来。

这是什么?这是大善人!谁能有我善?菩萨都没我这么善!

小奴儿顿时觉得一阵头疼,走着走着,又和沉黎走到了对立面。

她其实很欣赏沉黎的,这种人,不拘一格,是成大事的好苗子。

怎奈沉黎心比天高,一般人还压不住他。

现在沉黎成为他们的绊脚石,不弄沉黎也不行了。

只是现在时机不成熟,他们的棋子,还没完全发挥作用,三国之间的边境,还没有摩擦,狼族那边还没动手。

仅仅十万难民叛变,是不足以毁灭一个国家的。

他们要的,就是十年前的大规模暴乱,三国乱战,草原进攻,百姓谋反,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在乱世中拉出自己的旗帜,然后统一大陆。

她轻叹一声:“不要以天道宗的名义,与其他势力发动冲突,城内粮商,还有县令,现在应该与沉黎不共戴天了吧?”

“是。”

“派点好手协助他们,另外,派个四品高手,拖住沉黎旁边的那个锦衣卫。”

“是。”

“能抓便抓,抓不住,那便杀,此人已经小成气候,再不动手,以后可能更难了。”

第352章:杀手夜袭 城南城隍庙内,沈黎搓着手指,送走那些商人。

一旁的负责人周掌柜走过来拱手道:“少爷,他们应该不会回来了吧?”

“我又不缺经销商。”

沈黎耸耸肩,他现在缺一些钱,但不是很缺。

十八万两银子,足够他将作坊做起来。

只是原材料不足的话,可能会拖工期,到时候陷入恶性循环。

周掌柜点头道:“少爷说的是,老朽昨晚算了一下,初步预算,建造容纳一万五千人的作坊,大概需要花费十七万两银子。”

“钱在你那里,你自由支配了。”

十七万两银子,其实已经算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了。

正常来说,建造一个大型作坊,最多五万两银子。

多出来的十二万两银子,实际上可以避免。

那些难民,暂时可以不分配住房,而且也不用建立那么好的宿舍。

食堂方面,暂时只给他们白米饭吃就够了,偶尔掺一些地瓜,芋头等物进去,也可以省下一大笔。

还有工艺方面,许多工艺都是无用的,只是拿来复杂化,防止有人剽窃。

不过,沈黎坚持精益求精,在仙平县的人才培养方面,着重强调领导人要对工人足够尊重,给他们足够的尊严。

饭食一定要按标准来,还有住宿。

整个大渝所有仙平作坊宿舍,全是统一制式。

二楼小洋房,顶部加装蓄水池,地上和墙面要贴陶瓷砖,墙面要用三合土堆砌,冬暖夏凉。

而且每间屋子,必定配备独立卫生间,还有花洒与水龙头。

那些工人本来就是难民出身,如此条件,必定让他们死心塌地的干活。

只是如此一来,人工成本将会成几何增长,普通作坊一个月给难民们二两银子,包个饭就够了,可仙平作坊,每个月为工人们耗费的银子,达到二百两甚至一千两。

周掌柜默默盘算,只剩下一万两来进货,那势必不太够啊。

他沉思良久,决定先干着看,毕竟建造一座作坊,时间上也不短,最快也得一个多月。

于是乎,后来进入佟州城的难民们,看到城门处的告示,都惊讶不已。

官府出具告示,内容很简单。

十日后,停止粮食发放。

另外,招收工人去城南做工,进行改造工程,包吃住,一日三餐,每日二十文钱,工资月结。

难民们议论纷纷,去干活,包食宿,还有工钱拿?

什么工地会这么好?

他们涌向城南,发现已经有人开始陆陆续续的报名。

不过也有想吃白食的。

粮食还发十天,那我十天之后再来报名多好啊?

白嫖十天粮食,还不用干活,美滋滋啊。

尽管现场已经说明,第一期只招收三千人,但做工的,还是没那么多。

上午招了人,下午便开始改造危房,清理场地。

前期工人住的地方,自然是普通的帐篷,好在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也没那么冷了。

浩浩荡荡的建造作坊工程,便开始了。

沈黎在工地上转悠一圈后,十分满意的回到县衙。

难民的事情基本上搞定,那接下来就要收拾房祝新那帮人了。

可能房祝新已经有预感,跑又跑不了,便急匆匆的与刘老板等人商量对策。

刘老板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他得死。”

“我知道他得死,你也吆喝了几天了,动静呢?人马呢?”

房祝新有些小暴躁:“他现在处理了难民问题,接下来就是我了,你明白不明白?”

“我的,明白。”

刘老板盘着念珠,随后打了个响指:“人马,有了。”

随后,从房间屏风后,走出一个手摇折扇的青衫中年人,他微笑的拱手道:“草民屠图,见过房大人。”

“他是谁?”

房祝新皱眉,这种事情越机密越好,你怎么还搞了个外人旁听?

刘老板却笑道:“四品高手,江湖人称,屠夫。”

虽然他不是修炼的,但也知道武者的品级,四品,已然是极高了,可比二百精兵了。

他有些惊讶:“从哪里找来的?”

刘老板的底细他很清楚,一个商人,如何能请动四品高手?

难不成,是韩家的人?

那也只能如此了。

他暗自脑补一番,没等刘老板搭话,便笑着对屠图道:“屠壮士,辛苦你了。”

“无妨。”

屠图打开折扇,悠然道:“听说那沈黎身边,有个五品?”

“正是。”

“那没事了,今晚我便去解决他。”

“那其他的人……”

房祝新有些为难,他手下不过三五十人,沈黎这次可是带了两百人,并且城墙上还有五百人。

这要是真对上了,他还是没有胜算。

刘老板笑道:“屠先生这次来,带了三百人,藏在难民中,城中那二百人,都将被灭掉,所以,你不用担心。”

天道宗的事情,他想了想,还是不跟房祝新说了。

以这小老头畏首畏尾的德行,怕是还没干起来,先将自己吓出个好歹来,就让他以为是韩家的人吧。

韩家的人马,还在城外,足足三千,他们在等一个契机,攻入城内,活捉沈黎。

他们在等四品高手的出现,先解决沈黎身边的近卫。

房祝新听了他的解释,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有些兴奋的狞笑道:“那便今晚起事!”

“沈黎,你不是狂吗?你不是能抢吗?今晚,老夫就要你的狗命!”

一旁的屠夫摇了摇头,跟这种人合作,真是掉价。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在外面跑了一天,一回来便被小新按进木桶内,清洗身子。

温水洗去了他一天的疲惫,他舒服的躺在木桶内,任由小新在他身上来回搓洗。

院子里的万逸楼正在教导贺元坝练功,他现在没事的时候就会指导贺元坝两招,也算是半个师父了,虽然贺元坝资质不太好,但好在小时候开过任督二脉,修炼真气虽然缓慢,但总是有点作用的。

而且,他身躯庞大,又有外家金刚罩护体,寻常人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不疼不痒,即便是对上内家七品,也有一战之力。

远处的屋顶,青衣中年人手持折扇,站在上面,衣角随风摇曳。

他微笑一声,随后身形爆射而去,直奔沈黎的院子。

院子内的万逸楼感受到真气波动,眉头微皱,立马进屋取出绣春刀,跳上屋顶。

第353章:深夜激战 五品和四品的差距,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

修炼者的每个品级,都是有上中下三层,若是四品上和五品下做对比,那差距可就大了。

万逸楼虽然是五品,但已经摸到四品的门槛,若是对上五品下,还是有一战之力的,虽然赢的希望几乎为零。

他跳上屋顶,便见远处一人影冲破黑暗,身形暴掠而来。

看对方真气强度,大概是在四品中的样子。

他自认不敌,但通过上次被钱三刀暴虐之后,他的功力大涨,渐渐的,他开始期待这种感觉了。

他不进反退,对下面屋子的沈黎轻喝一声:“照顾好自己。”

随后,绣春刀锵然出鞘,他身形也爆射而去,将漆黑如墨的夜色,划出一道白色划痕。

远处一处农家小院中,一个少女刚刚洗完秀发,正在用毛巾揉搓着湿漉漉的头发时,空中一道真气涌动引起她的注意。

少女自是皇室剑宁公主,她秀眉微微蹙起,四品中,怕是沈黎身边那个小锦衣卫挡不住。

她轻叹一声,随后用毛巾卷住秀发,套上黑袍之后,自小院凌空而起,消失在茫茫夜色。

她帮沈黎,倒不是喜欢上了沈黎。

而是沈黎与她有恩情。

那个什么花粉过敏,即便是她这个一品高手,也受此困扰,虽然不至于命归黄泉,但每次发病时,犹如中毒一般丑陋。

哪个女孩子不爱美?

政治她不懂,商业她没兴趣,一个沈黎,远远不值得她一品高手倒贴上去。

一品高手,已经是世间最顶级的人,只要她愿意,追她的人,能从大渝排到大梁边境,钱财,权力,这些她一个公主殿下,更不感兴趣了。

任何一品高手,都是这样。

那些顶级高手爱上凡人的事情,只会出现在书里。

她静静的站在远处屋顶,看万逸楼与屠夫二人在空中搏杀。

起初,两人互相试探,屠夫手中铁扇与绣春刀碰撞,火花如银河一般倾泻而下,刀芒闪烁,划破夜空,似是将一块黑布划开,露出无尽的光明。

两人试探出底细后,屠夫顿觉信心大增,手下再不留手,或是四品中的傲气所在,觉得收拾一个五品上都畏首畏尾,在武道上也没有前途了。

他索性不再防守,全力进攻。

而万逸楼尝过接近死亡才能快速提升的快感后,也无所畏惧,一副“你不把锤死,你今天就别走了”的架势。

俗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万逸楼这款以命换伤的打法,让屠夫有些畏首畏尾。

武者搏杀,即便是赢了,万一受了些重伤,对以后修炼也是不小的阻碍。

双方一交手,谁怂谁是狗。

屠夫最开始的气势如虹,登时也有些萎靡。

不过这不代表他打不过万逸楼,只是想以最小的代价拿下万逸楼,毕竟今晚的主要任务,还是沈黎。

他有些手忙脚乱,但万逸楼暂时也伤不到他。

远处的剑宁公主饶有兴趣的看着现场的战斗,万逸楼气势冲天,一往无前,一时半会也难败下阵来。

“这架打的。”

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岭南柑橘,在屋顶上自顾自的剥了起来:“即便赢了,此人也丢脸丢尽了。”

四品中打五品上,相当于差了两个境界,两个境界虽然算不上天差地别,但还是有很大距离的。

屋顶上的打斗,早已引起沈黎的关注。

二百士兵匆匆围过来,将县衙后院死死围住,贺元坝目光如鹰隼一般盯着屋顶上的二人,一旦万逸楼倒下,他必须守在沈黎的前面。

沈黎掏出望远镜,看向屋顶二人战斗,万逸楼气势如虹,他不禁感叹:“要是我也能习武就好了。”

习武,仿佛已经成了他的执念。

他叹口气,等他的作坊大计完成之后,便派人造船远航,去寻找传说中的归墟古国。

归墟这个词,他在山海经上看过,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战斗中的屠夫越想越气,我一个四品中被你个五品上的愣头青逼到如此程度,若是传出去,江湖上的人不耻笑我么?

纵使他风度翩翩,此时也有些沉不住气了。

铁扇扫开万逸楼的绣春刀后,大开大合欺身而上,四品中的战斗力于此时真正爆发出来。

万逸楼一时间竟有些抵挡不住,连连后退,虽然败势于一瞬间倒下来,他也想真正感受一下四品中的威力,他一边后退,一边顺势踢动屋顶的瓦片,一时间,瓦片在屋顶如海浪一般翻飞涌动,只需几个呼吸,屋顶便是光秃秃一片。

沈黎啧啧称奇:“这要是拿来拆迁,简直太厉害了。”

可屋子内住的是平民百姓,素来老实,但自家屋顶一瞬间被掀了,还搞得满屋子灰尘,哪个不恼。

“草拟大爷,谁上房揭了我的瓦!”

待尘烟散尽,那人看着屋顶飞天的二人,悻悻不敢说话。

屠夫有些不爽的一脚踢飞瓦片,飞向骂娘那人,万逸楼顺势也踢出一块瓦片,两块瓦片在那平民面前炸裂开来,吓的那人屁滚尿流。

“欺负平民百姓,不符合你这高手风范吧?”

万逸楼喘着气嘿嘿笑道:“来来来,欺负我来试试看?”

随后,他身形爆射而去,跳到空中,蓄势全力一刀劈下。

屠夫瞳孔微缩,连忙伸手格挡,可事发匆忙,脚下又是木头所制房顶,一刀下去,他连人带扇子掉下屋顶去。

而万逸楼穷追不舍,连续疯狂劈砍,每一招都汇聚他全身真气,完全不顾伤情。

这种打法,虽然让屠夫后退,但他也伤势严重,眼看身上已经挂了彩,一身劲装,四处都是铁扇划开的口子。

平民房中,刀光闪烁,渐渐暗淡下去。

而几座房子在二人的冲击下,轰然倒塌。

屠夫被弄的灰头土脸,登时暴怒:“够了!”

他手中折扇瞬间变化,分开成一道道铁片,朝着万逸楼激射出去。

远处的剑宁公主丢下手中柑橘,再次戴上口罩:“该我出手了。”

第354章:今夜无眠 四品被五品弄的灰头土脸,万逸楼也足以自傲了。

就像是一个八岁孩子和十岁孩子对打,能扬对方一脸灰已经很赚了。

万逸楼气势一过,顿时力竭,而屠夫正巧赶着这时候,扇片激射而来,他瞳孔微缩,横刀挡在身前,却无法全部拦下。

铁扇通体漆黑,边缘更是锋利无比,尽管被他躲过去大部分,却躲不过屠夫随后赶来的一掌。

他脸色一变,眼中布满血丝,随后,一口鲜血呕出来。

“能将我打成这样,足够你去阴曹地府吹了。”

屠夫轻哼一声,右手凝聚真气,准备一掌拍在万逸楼的胸口,彻底了结他的性命。

没想到,一道寒芒,毫无征兆的从暗处飞来,就这么架在他的脖子上。

“放开他。”

来人一席黑袍,看不清面容,声音如锯木一般,嘶哑难听。

他眉头一跳,缓缓松开掐住万逸楼的手。

“前辈,您一个一品高手,欺负我这四品,不合适吧?”

“刚刚你四品还欺负五品。”

黑袍下的剑宁公主懒得废话:“要么滚出佟州,要么死,选一个。”

屠夫倒也干脆:“我马上就滚。”

开玩笑,他与面前的一品黑袍人相比,就犹如孩子和壮年人,人家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旁边的万逸楼倒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近剑宁公主,受了严重内伤的他,脸色惨白,气息很是萎靡,但他还是要强撑着,这是他生平中见到的第一个一品高手。

老道士不算,他只能算的上三品。

他重重吸了口气,喃喃道:“好香。”

黑袍下的剑宁公主又好气又好笑,你丫的都快死球了,还有心思说好香。

“前辈,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你只是打扰到我休息了。”

剑宁公主轻哼一声,随后跳上墙头,转而道:“尽快去收拾伤势,留下隐疾就麻烦了。”

说罢,她再次消失在夜幕中。

万逸楼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真的好香。”

随后,他拖着残破的身子,缓缓走出民房,外面的柳升连忙差人将他扶住,抬上马车,送到医馆救治。

医馆内,沈黎已经等候多时,他知道陛下的近卫应该会在暗中护着他,所以,对于这场刺杀,并没有太过紧张。

“一品高手啊!”

大夫剪掉万逸楼的衣服,露出触目惊心的伤口,可他毫不在乎,有些兴奋的对沈黎说道:“这就是上次在官道上救下咱们的高手!”

“嗯,你好好养伤吧。”

沈黎搓着食指,今晚这人,也不知道是韩家派来的,还是那些商人派来的。

或许他有些低估天道宗,又或者是有些自信,觉得天道宗不会派人来杀他。

不过这帐,肯定要算在商人头上的。

刚好今晚两大高手打的这么热闹,索性再添一把火,他叫来柳升,再玩一次一百壮汉怒擒贼的把戏。

于是乎,城中天道宗,又开始肆虐起来。

他安排好一切,万逸楼连忙叫住他:“你小子命真好,竟然能得到一品高手的守护!”

“那人,我不认识。”

他顿了顿:“应该是皇家人,而且,应该是个女人。”

“女人?”

万逸楼瞪大眼睛:“不会吧?”

可一想那人浑身的香味,他顿时又半信半疑。

一品高手,还是个充满香味的女人,两次救下自己。

他喃喃摸着下巴:“她,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沈黎目瞪狗呆的看着他:“大哥,你脑子被打傻了吧?一品高手会看上你?”

“去去去,你懂什么。”

万逸楼继续开始他的yy之旅。

……

屠夫大败而归,虽然憋屈,但想想败在一品手上,也不冤枉。

只是,小奴儿有些不可置信:“沈黎身边,竟有一品高手?”

“是的。”

他叹口气道:“这下想动他,难了。”

“你确定你没看错?”

小奴儿紧蹙秀眉:“天下一品,只有十八个,大渝六个,大梁四个,大楚七个,草原一个,怎么就这么赶巧?”

屠夫叹口气:“我也不清楚。”

“那应该是皇室了。”

三个国家,每个皇室都有两个一品高手护卫,天道宗这么厉害,却做不了斩首行动的原因就在这里。

按道理来说,只要杀了一个国家的皇帝,天下自然大乱,对于他们的统一之举有很大的好处,而且,大家都知道皇宫有一品高手,所以皇宫内还是比较安全的。

小奴儿沉吟一番:“你下去吧。”

屠夫拱手:“属下告退。”

等他走后,小奴儿又叫来侍女:“送出消息,让两个一品长老过来。”

虽然天下十八一品高手,但这个数据,是天道宗给的。

他们自己的人,加上策反的一品,整个天道宗加起来,有五个一品高手,比大梁还要多。

两个一品,定然能收拾大渝皇宫中的那一个。

她开始隐隐有感觉,沈黎将会是天道宗的心腹大患。

天道宗有了对策,可那些商人没有。

刘老板坐在府邸书房内,双手不停的哆嗦,他强行按住自己的手,随后拨弄念珠,让自己尽量平静下来。

四品都折了,那沈黎定然再要剜掉他们一块肉。

接下来,他的日子,难如登天。

为什么,因为他是软柿子,最好捏。

天道宗沈黎定然啃不动,韩家的人还没到,他只要不爽了,定然第一时间搞一处捉反贼的戏码,然后弄的全城鸡飞狗跳,顺便抢点他的粮食,更顺带杀点人。

房祝新的山羊胡子都快被自己揪下来,也想不出个对策。

他只是一颗棋子,随时可以丢弃。

这么久了,上面的人,还没有任何消息。

他不属于韩家,也不属于天道宗。

好在他没粮,暂时沈黎也不会动他。

刘老板咬牙切齿:“妈的,韩家的人,还来不来?再不来,咱们都得死了个屁的!”

房祝新也不理会他的喝骂,自顾自摇头叹息。

“上茶,上浓茶!”

“今晚还想睡?睡你麻痹!”

他话音刚落,外面喊杀声逐渐响起。

一个黑影跳入他的宅子,然后又跳出去。

他正懵逼间,外面一大群人涌进来:“杀反贼啊,捉反贼啊!”

柳升站在大门前:“给我狠狠的搜,谁阻拦谁就是反贼同党!”

……

第355章:掘地三尺 他忙带人出门查看,一出院子,顿时气的七窍生烟。

大门都被人卸了个屁的!

门外火把摇曳,柳升大喊道:“一个反贼都不要放过!”

于是乎,在他悲愤欲绝的目光下,围墙被推到一大片。

你们这是以权谋私,你们这是欺负百姓!

“大人,我们家哪里来的反贼啊?”

他强压怒火:“我们家祖上世代都是良民,您抓反贼,可不能欺负到我一个平头老百姓身上啊!”

“你可不是平民老百姓,你这个粮商,能量可大的很啊。”

柳升轻笑一声:“我们亲眼看到,反贼冲入你的院子,刚刚,反贼袭击县衙后院,伤了我家大人的侍卫,大人很是震怒,勒令我等必须找到反贼,刘老板,担待一下吧。”

刘老板还没来得及说话,那帮人便冲入院子。

俗话说,学好难,学坏容易。

这些仙平私军经历长时间的军事训练,本来素质极好,但让他们扮了一次土匪之后,他们顿时喜欢上那种为所欲为的感觉了。

上次是柳升他们扮反贼,岳峰等人捉拿,回来后听说当反贼那么爽,他们这次说什么也要换一下来扮演。

这不,柳升这帮人,沾了反贼习气,现在做正义的一方,倒也痞气十足。

什么贵砸什么,什么好看砸什么。

什么书房啊,后院啊,都被他们光顾个遍。

柳升一路前行监督,刘老板在旁边塞银子赔笑,他也不拒绝,直接照单全收。

“大人大人,行行好,咱真的是良民啊,您将咱家宅子弄成这副德行,可怎么住人啊。”

“你放心,我们兄弟,那都是训练有素的士兵,绝不会故意砸坏你家东西的!我们家大人,那是爱民如子啊,他是个从百姓中来,又到百姓中去的好官。”

说话间,一个士兵“不小心”摔碎了价值一千两的瓶子。

刘老板脸上一阵抽搐,却也不敢再说什么。

等两人逛到后院,他终于忍不住了:“大人,这是草民后院,住的都是家眷,您贸然打扰……”

“你放心,我的士兵,都是训练有素……”

柳升说一半,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顿时暴怒道:“田阿熊,你搜反贼就搜反贼,摸人家小妾屁股干什么!”

被叫做田阿熊的士兵有些讪讪笑道:“队长,我怀疑她在裙子底下藏反贼。”

万恶淫为首,军中最忌讳这个。

柳升眼中散发一道寒芒:“欺辱平民女子,按军规,重打五十大板!再有下次,让你变太监,这辈子都不能碰女人!”

众人面面相觑,原来这做反贼,仅限于打砸抢啊?

有人暗自庆幸,还好自己没手欠。

田阿熊还想说话,便被拖出去,接着惨叫声连连响起。

“刘老板,你看,我说了咱们训练有素了吧。”

柳升轻笑一声,板着脸看向手下:“你们,给我快些搜,别打扰人家休息。”

于是乎,打砸声再次响起。

刘老板心里都在滴血,将沈黎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

可搜查还没完成时,下面士兵匆匆赶来,对柳升道:“队长,刘记粮铺,有两个反贼潜入,现在被我们围在其中。”

“赶紧搜!”

柳升一瞪眼,随后招人匆匆离去。

刘老板一屁股坐在地上。

终于送走了这帮瘟神。

密室内的房祝新听到外面动静渐渐小了起来,便缓缓推开书房地面的板砖,从下面走出来。

等他看到整个刘家变成一片狼藉时,也目瞪口呆的看向刘老板:“这帮人,都做了什么?”

刘老板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粮还在,他便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刘记粮铺内的粮,不过三百斤的样子,剩下的,都是不值钱的麸糠。

他这么大的商人,又是韩家在整个青州的代言人,要说他没点后路,那是不可能的。

他家中的密室,足足放了三十万斤的粮!

果然,柳升在粮铺内搜查一番后,顿时觉得不太对劲。

粮太少了。

他差人回去汇报,沈黎正搓着棉花塞在耳朵里,准备睡觉:“很明显,刘记还有其他藏粮地点,搜呗,地毯式搜索,哪里肯定有密室一类的东西,刨地呗。”

于是,柳升再次转到刘家。

正在收拾残局的刘老板,看到众人到来,顿时吓了一跳:“大人,你们都已经搜过了,怎么又回来了?”

“那反贼,刚刚又跳入你家了!”

“混蛋!”

刘老板再也忍不了:“那反贼怎么可能来了一次又来一次?”

“你不懂,我家大人说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你家刚刚被搜过,反贼肯定也想着我们不会回来,便又躲回来。”

“你搜,你搜!我就不信,你还能搜出反贼来!”

他勃然大怒:“但是你们记着,等我出城之后,我定然要去京中,告御状!”

柳升无所谓的摊开手:“随便你。”

随后他招了招手,让刘老板恐惧的一幕来了。

那些士兵,不拿刀,反倒是拿铁锹,直接在地上开刨起来。

“住手,混蛋,你们在干什么?反贼可能躲地下吗?”

他顿时急了,这要是搜出粮来,这帮人绝对会找个理由什么的,将粮抢走。

柳升慢慢悠悠的道:“我家大人还说了,这反贼,乃是四品高手,功力非等寻常。”

刘老板眉头一跳,四品,正是他派去的。

“四品高手,我一个商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可他,跑到你家了啊。”

柳升似笑非笑,他的理由,也越来越扯淡:“我家大人说了,四品高手,那么厉害,能钻个地,不过分吧?所以让我们用笨办法,刨地,看他钻哪里去。”

“四品高手哪里会钻地啊?”

刘老板欲哭无泪:“这都是什么理由。”

“来来来,刘老板,跟我出来,这里灰尘那么大,我家少爷说了,吸多了灰尘,容易得尘肺病。”

你家少爷,你家少爷,你家少爷是你爹啊?

反正家是待不住了,今晚这帮孙子不将地刨个干净,是不会罢休的。

还在刘家密室足够深,这帮孙子不刨个三五天,根本刨不到。

这一点,他还是有信心的。

可当他刚刚跨过残破的围墙时,背后一声震耳欲聋爆炸声,险些将他吓破了胆子。

一阵浓烟渐渐升起。

书房处地面完全塌陷下去,露出一道深坑。

第356章:消息回京 刘家整个书房地面全部塌陷下去,尘烟滚滚,等四周再次恢复清明时,深坑下那些堆积如山的粮堆,冲击着每个人的眼球。

这些粮食,如同黄金一般耀眼,在黑夜中散发珍珠白一般的光芒。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咽下口水。

柳升眼珠微微转动,他们此行的目的,自然就是这个。

不过他们现在是官,又不能明抢,明抢的事情,那得让匪来。

他轻咳一声:“既然没反贼,那就收队!”

随后,他一马当先,急匆匆的离去。

待他走后,地下的房祝新县令重重的咳嗽着爬出来,而地面上的刘老板,心都在滴血。

完了,这些全完了。

你们这帮强盗!

“韩家的三品高手,什么时候过来!”

他咬牙切齿道:“我要他们去死!”

房祝新摊开手,三品高手的事情他听说过,这也是那些民间势力能招到最强的人了。

韩家许诺再送一个三品高手过来除掉沈黎,可这么久了,始终不见动静。

“查,给我查!”

刘老板气急败坏,猛地一跺脚。

随后他愣在原地。

因为地面,被他跺的开始发出声音来。

咚咚咚……

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在深夜格外刺耳。

一百黑衣人举着旗子,上面挂着天道宗的旗号,出现在刘家眼前。

领头黑衣人大喝一声:“给我抢粮啊!”

众人一哄而上,凡是敢阻挡的,都被打的鼻青脸肿。

……

京城离佟州有些远,消息也回来的没有那么及时。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看着手中的纸条,微微眯了眼睛。

纸条上,写着佟州千户自从找了沈黎之后,便横尸街头。

他将纸条放在油灯上点燃,喃喃自语:“沈黎,你当真是胆大包天呢。”

面无表情的他,根本看不出喜怒。

随后,他将灰烬碾成碎片,随后扬起:“来人,叫沈寒过来。”

门前心腹立马答应。

副指挥使沈寒在外面已经等候良久,听到大人召唤,他里面走进书房:“大人。”

“给佟州压力,让那些人,要么走,要么死。”

“是。”

“随后再让他们,引起佟州暴乱,杀的人越多,越好。”

“可是大人,杀那么多的百姓……”

沈寒有些犹豫道:“会不会不太好?”

万江楼冷哼一声:“你怕什么?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想,去年你拜访俞怜青,替那老太监送夜壶的事情,也让你很不舒服吧?”

对于这位副指挥使,他还是非常看好的。

既然能在事后升他做副指挥使,那便是有想法让他接班的,沈寒的忠心,他是知道的,只是有时候,有些妇人之仁。

提及往日龌龊,沈寒眼中闪过一丝愠怒,他深吸一口气道:“属下明白了。”

“去办吧。”

“是。”

锦衣卫的消息,都是万江楼第一时间查看,再整理一下,送到皇帝陛下面前。

作为一名渴望成为千古一帝的帝王,加班是免不了的。

姜承龙每晚都得工作到凌晨三四点,然后小眯一会儿,便开始洗漱早朝。

这个时间,御书房内灯火通明,万江楼赶到后,将佟州事情一一说来,并说起天道宗的事情。

只是天道宗的名声,在皇帝陛下面前实在太小,他只以为是百姓活不下去才选择谋反,这种小规模的叛乱,不足为虑。

相对天道宗,他更关心沈黎的动向。

万江楼轻咳一声:“呃,沈大人从青州借来五百人马,将佟州城墙堵死,将周围七十余家的粮商骗到城内,开始借助天道宗的名头,抢夺,呃,贼喊捉贼,整个佟州,大概有一百二十万斤粮。”

姜承龙瞪大眼睛,这和他当初说的解决办法完全不同。

“他将自己手下人马,分成两拨,一波扮演反贼,另外一波捉贼,将整个佟州城搞得鸡飞狗跳,里面乱成一锅粥时,他便开始抢粮,有些粮商不堪重负,便低价处理粮食。”

“低价?多低的价钱?”

“五文,一斤。”

“噗……”

姜承龙一口茶水喷出来:“五文钱,一斤?”

“是的。”

万江楼嘴角微微抽动,这哪是文臣干的事情?简直就是土匪,连土匪都不如。

姜承龙顿时乐了:“也罢,就让他这么乱搞下去吧。”

现在粮食问题搞定,沈黎自然不用担心朝廷的任务了,唯一担心的,还是韩家的刺杀。

韩家这次在运河上大部分的码头,都被沈黎以剿匪的名义袭击,抢了近三十万斤粮。

这个数目已经让韩家有些心疼了,佟州那边又抢了一百二十万斤粮,这下韩家彻底与沈黎不死不休了。

消息回来的第一时间,韩轻尧差点没气死。

他将书房内能砸的东西尽数砸烂,大骂沈黎祖宗十八辈。

一百二十万斤粮,那是多大一笔财富啊?

而且钱三刀反馈的消息,沈黎暗中,还有一个黑衣人保护,黑衣人是一品高手。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皇室,如果不是皇帝陛下开口,哪个一品高手会甘心做沈黎的护卫?

这下,他手中的三品高手,就不打算往里面填了。

血剑公子直接连根毛都没剩下,三品进去也是白搭。

他胸膛一阵起伏:“发兵,城外三千人马,找个由头,给我尽数攻打佟州城!沈黎,我要活的,我要他后悔活在这个世上!”

一百二十万斤粮,若是投入市场,对韩家的粮界霸主地位,影响极大,也难怪韩轻尧那么震怒。

……

佟州城内的反贼,一直抢到天亮,才堪堪离去。

刘家三十万斤的粮,没那么好搬的,一晚上,才抢了近十万斤粮。

这么抢下去,还得三天。

沈黎长吁短叹,人,还是太少了啊。

在他身后,万逸楼浑身缠着绷带,只露出个眼睛,坐在轮椅上,看样子很是凄惨,但他话里话外都带着一股贱贱的气息:“打劫这么好的事情,怎么不叫我呢?”

“去,我从没见过坐轮椅的劫匪。”

沈黎笑骂一声,随后有些忧愁起来:“韩家,这次要狗急跳墙了。”

第357章:传授青楼经验 万逸楼看着自己浑身都是纱布的样子,也叹口气:“到时候,不一定能挡住他们。”

“如果仅仅是三千人马,我是能挡住他们的。”

沈黎搓着手指:“就怕他再来个高手什么的,刺杀。”

“不是有个一品高手暗中护着你的吗?”

“人家知道有一品高手护着我,这才麻烦。”

已知的敌人不可怕,未知的敌人才可怕。

韩家既然知道他们有个一品高手,那绝对会找对策来防范他。

他背着手,看着外面街道越来越多的百姓,深吸一口气:“不管他,咱这作坊什么的建好之后,就回家了。”

林晴,应该生了。

也不知道,他不在身边,林晴会不会害怕,也不知道,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这么久了,仙平也没个消息传来。

百姓们接着领粮,大家惊奇的发现,现在官府发放的粮食质量,越来越好了。

每人每天一斤粮,只要是人,便可以领到一斤粮,持续十天。

如果家中五口人,那就可以领到五十斤粮,再辅以其他作物食用,起码能吃半个月。

尽管城南四处招人,但还是有游手好闲的百姓,不愿意去做工,就想躺尸半个月,官府发粮。

今日,县衙门前,张贴的新的告示。

有识字的百姓看到告示后,都惊讶不已。

告示上写的是,凡佟州百姓,开办商户,可享一年免税,另外开办商户前期,官府提供粮食,一人一天一斤粮。

这现在是想方设法的减少城中懒汉数量。

一旦商业逐渐恢复,佟州城的百姓才能自己挣到钱吃饭。

有的人家是佃户,现在有了饭吃,又回到地里干活,再有几天时间,就可以开始收割小麦了。

到时候佃户也能拿到粮,足够他们挺过今年。

之前本来是商户的人家,做起生意来也是得心应手,有人在沈黎这里报备之后,立马回去整理自己的铺子,然后招收小工。

沈黎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先建立起来的,竟然是青楼。

所谓暖饱思淫欲,这些闲的没事干的百姓,每天狂炫一斤大米饭,又没活干,逐渐闲出屁来了。

青楼便应运而生。

报名的女子自然很多,那些女子,之前饥荒时便以身子换粮,现在饥荒过去,她们自觉坏了德行,住在原地被人指指点点,还不如直接进入青楼卖身。

青楼老板多次邀请沈黎去视察,都被他回绝,但是想想,青楼对女子是极为不公平的,有必要将仙平青楼那一套灌输下去。

青楼幕后老板唤作吴大志,曾经是粮商。

截止目前,他手中还有几万斤的粮食,这是他的本钱。

青楼是他的,粮食也是他的,他自然快人一步,而且粮食在手,绝对不担心招不到人。

等夜幕降临,青楼灯红酒绿。

说是佟州饥荒,这饥荒只是上层人搞出来的,饥,也是那些寻常百姓饥,稍微有点家底的人,都没有受到很大影响。

吴大志就是。

他一边做着粮商的买卖,一边做着青楼的买卖。

只是韩家搞出来的饥荒,让他觉得粮食可以大赚一笔,便停止供应青楼的粮食,这才导致青楼倒闭。

身为佟州本土人,他的物资,自然充足。

他笑呵呵的将沈黎请进青楼,叫来三五个女子作陪。

只是,这些女子长期营养不良,脸上都是菜色。

沈黎有意无意的推开女子,让吴大志瞬间明白,便招手换来一批顶级女子。

“吴大志啊,你,开办青楼,本官很是欣慰。”

他有些犹豫的说道:“呃,将这些女子撤下去,本官不好这一口,今日来,也是跟你说些其他事情。”

吴大志很是热情,现在这位钦差大人,就是佟州的天,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而且他还可以利用青楼,领到官府的救济粮,实在美滋滋。

“好嘞好嘞,难得沈大人赏脸,今日小人定然要仔细聆听大人的教诲。”

说罢,他又替沈黎倒上一杯酒。

沈黎看着周围的女子,摇摇头道:“这些女子,有多少,是你强行掳来的?”

吴大志面色微变:“大人说的哪里话,她们,可都是自愿来咱们青楼赚钱的呢。”

“说实话,本官之前,也做过青楼。”

“哦?”

朝廷命官开办青楼,此事倒是千古奇闻,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听沈黎接下来的话。

“仙平,这个品牌,你应该听过吧?”

“听过听过,而且沈大人还是仙平的伯爵大人。”

吴大志嘿嘿笑道,做生意,定然要将对方底细了解清楚,这样才好谈下来。

“仙平的青楼,就是本官一手建立。”

沈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后:“但那里的青楼,没有掳过任何一个女子,没有任何威逼利诱,所有女子,都是自愿进入青楼卖身,如果她们不愿意,甚至可以随时离去。”

“那些女子们,若是身体不舒服,当天可以拒绝接客,恩客给的钱,都是她们自己的,青楼不干预。”

一旁还没离去的女子们,纷纷瞪大眼睛,满眼不可思议。

还有这样的青楼?

吴大志连连点头:“那沈大人可太厉害了,小人对大人当真是心悦诚服。”

他虽然嘴上马屁连连,可心里,那是一万个不信。

哪家青楼会这么赚钱?

没有打手,怎么可能管得住那帮娘们儿?

这样开的青楼,怕是早就倒闭了,你那仙平的青楼之所以没倒闭,怕也是你一直注入资金扶持的吧?

沈黎知道他不信,便将自己的营业手段,传给吴大志。

“你听着,我不希望青楼出现强买强卖的情况,如果让我发现你掳掠女子,你的死期便到了。”

“可是,大人……”

“没什么可是,我的办法,可以更好的吸引女子前来卖身。”

吴大志按住性子:“大人请讲。”

“第一,青楼只是做租赁工作,这些女子,想来便来想走便走,她们要是在青楼卖身,便要付出租金,你看,你不可以赚房间租金吗?”

“第二,这些女子,要在你这里卖身,那肯定少不了酒水,饭菜,招待恩客吧?这些钱,是不是那些恩客出?她们总不能去外面买酒水吧?你是不是还可以赚取酒水饭菜钱?”

“第三,这些女子是不是还要整理妆容?你能不能售卖一些胭脂水粉给她们?还有衣物,床垫,脸盆,热水,等等等等,是不是都是利润?”

沈黎端着酒杯:“相比你找打手,找妈妈培养她们,这样是不是省心许多?而且她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你是不是要省去一大笔的打手费,安葬费?还有医药费?”

吴大志眼前渐渐亮了起来。

第358章:寡人有疾 “大人,请继续说。”

吴大志连忙为沈黎倒上酒水,这沈大人如此精通此道,看来是个常年混迹青楼的嫖客啊。

这可得好好向他取取经。

沈黎看着这些女子,随后摇头道:“她们的装扮,实在太下乘了,这个待会再说,先说你的盈利问题,你只需提供场地,酒水,安保人员等等。”

“那四处打点……”

“打点,你只需将青楼打点建立起来,能正常营业即可,至于讨好恩客,维护客户,那是她们的事情,没业绩,她们没饭吃,当然,她们挣的,也是自己的。”

他轻笑道:“你想想,一座青楼,你需要花费的精力,投资,才多少?甚至你可以同时开十家青楼!”

吴大头深吸一口气,诚然,这种做生意的方式,实在是太爽了,根本不需要怎么管理,他相当于提供一个商场,这些青楼女子自己做皮肉生意,只需要他收取租金,卖货,即可。

人员方面,他不用太过操心,自然有女子对这种模式心动,加入青楼。

实际上,从古代开始,便有外地青楼女子回乡之后,找个老实人嫁了。

除去被卖的女子,也有生活不下去,自行加入青楼的。

如果用这种模式,会吸引更多优质女子加入,因为自己盈利的模式,行业优胜劣汰的模式下,那些劣质女子,自然挣不到钱,存活不下去。

而且,新的恩客来了,总得推荐哪个女子比较好吧?

哪个女子想挣钱,是不是就得给青楼方面一些费用?

这又是一笔收入。

吴大志连连感叹沈黎的商业头脑:“沈大人如此做生意,怪不得仙平生意能做那么大。”

现在的仙平,压过众多商会,他以独特的经营手法来获取大量钱财,而且在百姓中呼声最高。

要说垄断,最为垄断的,可能就属竹叶青了,仙平独有三张纸压成一张的商标,让别家根本模仿不来,而且仙平最厉害的,不是产品,而是营销。

他们所有的产品,都有独一无二的辨别真伪的方式,加上铺天盖地的广告,早已深入人心,别的商家想模仿,想剽窃,根本不太可能制作出那种商标。

女性用品中,有月事巾,内衣内裤,还有伴随香皂开发出来可以喷的香水,再就是将皂角皂彻底打散的高端香皂,酒水方面,有竹叶青,梨花酿,桃花酿等等一系列的酒水,这个品牌,早已席卷整个大渝,可谓是家喻户晓。

有繁华一些的城池,不出二里路,便能看到仙平的广告牌子。

这些古代人,对于广告概念并不执着,反倒是让沈黎抢了个先机。

至于仙平的青楼,之所以没发展出去,是沈黎压根没想大力发展这个东西,当时仙平建造青楼,也是为了给那些无家可归的女子们,一个港湾,根本没朝着挣钱去弄。

现在吴大志真心讨教,他也有心解放一下佟州苦难女子,便出了一些点子。

“你们这些女孩子,学的不仅仅是房事,还有其他的东西。”

沈黎招来一个女子道:“扮演角色,明白吗?”

女子一脸迷茫的看向他,随后看向吴大志。

“什么事……扮演角色?”

“呃,这个东西呢,解释起来有些复杂,主要是有些男人,可能有一些其他嗜好。”

沈黎总感觉自己讨论这个问题,有些损害自己钦差大臣的身份,自己代表的,可是朝廷的脸面。

若是有人知道他传授这些东西,那朝廷的脸面,丢尽了。

他摸摸鼻子,还是硬着头皮解释道:“有些男子,喜欢女扮男装的女子,英姿飒爽,来一段梁祝感情,有些人,喜欢女将军的征服快感,有的喜欢女捕快,有的喜欢自己扮演捕快,然后严刑拷打女囚……”

“明白了么?”

吴大志是男人,瞬间明白什么意思,他一脸恍然道:“大人果然是阅女无数啊!”

“等等,我这不是阅女无数,你不要毁谤我啊。”

沈黎瞪大眼睛:“我这都是听人说的。”

“哦哦哦,明白明白。”

朝廷大人,自然是要些脸面的,吴大志笑眯眯的叫着众女过来陪酒,却被沈黎义正严词的推开:“我不好这一口。”

吴大志寻思着,没有男人不喜欢这个的吧?

难不成是放不开手脚?

他沉吟片刻,接着出门上菜的功夫,偷偷给盘子里下了一点春药。

饭菜上来了之后,那些女子都会心一笑,连忙替沈黎夹菜。

一盘菜吃完,沈黎脸不红气不喘,一点异样都没有。

吴大志寻思是不是放少了?

然后又上一盘肘子,直接放了一小瓶春药进去,原汤化原食,送进去后,沈黎吃了几块,还是没反应。

他顿时奇了,春药,不管用?

难不成他真的是对女人不感兴趣?

喔!

他嘴巴张成一个“O”型。

明白了。

对女人不感兴趣,那对男人肯定感兴趣了,又或者,是寡人有疾!

他暗暗记在心里,寡人有疾,那是病,得治。

刚好咱在码头运粮时,认识几个西域商人,那商人手中有大补药,拿来贿赂一下沈大人,万一他一高兴,让自己参与一下仙平的生意呢?

那岂不是前程无忧?

他嘎嘎大笑,等沈黎酒足饭饱,将他送走,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找到那种药,为沈大人排忧解难!

沈黎这顿饭,吃的是舒服至极。

主要是有肉。

来了佟州大半个月了,还没吃过肉,当真是馋的很。

现在好了,一切尘埃落定,等扫荡了刘家,再弄县衙。

至于韩家三千人马,自己占据城墙优势,他们就是弟弟。

他美滋滋的睡下,外面逐渐响.asxs.卯声。

军中扮演反贼的人,再次出发了。

烧杀抢掠,他们只抢,不杀人。

可刘家三十万斤粮,就这么被抢了,刘老板险些被气死。

他知道保不住这些粮了,左思右想,第二天一早便来到县衙。

县衙内,房祝新有些小紧张的将粮仓账本送来给沈黎查看,刘老板站在县衙等候。

等沈黎出来后,他立马换上一副巴结的小表情:“沈大人,城中百姓疾苦,让我难以入眠啊,所以草民决定,将家中现存十万斤的粮,赠与官府,用以救济城内外受苦的百姓!”

第359章:我诈你呢 横竖这三十万斤的粮都要被沈黎抢走,还不如卖他个人情,在百姓中博得一些好名声。

沈黎嘴角微微扬起:“怎么着,刘老板这是善心大发了啊!”

“惭愧,每每想起城中百姓食不果腹,在下便寝食难安啊!”

刘老板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只希望沈大人能拿着这批粮,带着百姓过上好日子,可千万,别让歹人抢了去啊。”

这话,就有些威胁的意思了。

你今天抢了这批粮,迟早有一天,老子会抢回去的!

沈黎轻笑道:“放心,我这手下二百精兵猛将,神仙来了也让他脱层皮。”

“那便好,那便好。”

他也不想多说话,寒暄了一阵子后,满脸笑意离开县衙。

出来后,便是满面寒霜,眼神如吃人一般。

门口的侍卫看到,也满脸无所谓,他要是真的有能力,直接就杀过来了,黑着脸算什么本事?

其他商人听说了刘老板的捐粮行为,都表示担忧,这种噩梦,会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也有人在庆幸,应该不会轮到自己吧?

这么多粮,沈大人应该已经够吃好几个月了吧?

等到夜幕降临,一些探子看到城中渐渐涌现的黑影,顿时头皮发麻,连滚带爬的回去禀报。

那些商人虽然气的直骂娘,但又无可奈何。

没人敢强行解开黑衣人的面纱,一旦被揭开,那便是个死了。

所有人都不蠢,时至今日,损失的也只有粮,而没有人。

翌日一大早,县衙门前粮食堆积成了小山一般,所有粮商将粮食都送来了。

岳峰点了一番:“二十五万斤!”

沈黎盘着手指,站在县衙前,若有所思道:“二十五万斤,加上刘老板的十万斤,再加上我买的四十万斤,那就是七十五万斤。”

“据说前几天,佟州城内的粮,一度高达一百四十万斤呢。“

他呵呵笑道:“没关系,这些粮,本官就暂时收下,不过本官总是要替百姓们谢谢你们的,需要你们在捐献名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到时候立碑,你们就会在佟州名扬千古。”

写捐献名单,也是防止这些商人秋后变卦。

这些商人正是如此打算,可沈黎这一手,让他们气的牙痒痒,可又无可奈何,只能捏着鼻子在捐献名单上按下手印。

等名字全部签下来后,沈黎笑眯眯的看着名单:“当然,各位为佟州做出如此大的贡献,身为官家人员,自然要大大的嘉奖你们!”

这让商人们心中稍稍安慰,大大嘉奖,应该有什么其他补偿吧?

听说前一批低价售粮的商人们,已经拿到竹叶青的代理权了,自己直接捐粮,那奖励应该更好吧?

想到这里,商人们心中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只是,还有六十五万两,呃,六十五万斤粮食,嗯六十五万……”

沈黎一边卷起捐献名单,一边嘀咕。

旁边的侍卫已经面带凶光了,看来,今晚还得再劫一次。

那些手上还留下一些本钱的商人,顿时麻瓜了。

想不到你这钦差大人居然这么贪。

这是要我死啊!

大家悲愤欲绝,恨不得上前咬死沈黎。

沈黎嘿嘿笑道:“没关系的,没关系,不就是六十五万斤嘛,又不多,我会在乎那六十五万斤?会吗?嗯,我不会……”

那欠揍的小表情,明明就是,你们不交的话,别出城,今晚我来抢!

几个聪明一些的商人叹口气,匆匆回去,又交上了粮。

也有心存侥幸的,始终不交。

沈黎一开始的打算,就是将这些粮商一扫而光,怎么可能还放任余粮在他们手上?

于是乎,夜幕降临,新的一波反贼,再次开始扫荡了。

百姓们习以为常,人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仇富心里,看到那些富人粮商被抢,不仅不惋惜,反倒是拍手叫好。

翌日,粮食全部收回,城门处,也逐渐开放。

粮商们等待许久的大大奖励,也到来了。

五两银子,加一面锦旗。

锦旗上的赞美之词,溢于言表——心善之大,无悔无怨,赈灾火种!

沈黎笑眯眯的解释:“捐粮,说明你们心善,无悔无怨,在佟州如此艰难的时候,你们如此慷慨,简直就是本官赈灾的火种,有你们这团火种,百姓的日子,定然红红火火!”

只是,三排字,都是竖着排列,如果横着看过去……

大怨种!

众人气歪了鼻子,老子给了你粮,你还骂我大怨种?

甘霖娘!!!

房祝新县令也来凑热闹,自然是请假。

“大人,下官乡下亲戚,在此次大灾中受难严重,下官想带着几斤粮食去探望一下他们,望大人恩准。”

“请假么?”

沈黎当着众人的面:“不批!”

“什么?”

房祝新自认为这个理由已经是极好了,可沈黎还是不批,他再次解释道:“大人,只是去乡下几天,下官去去就回。”

“我怕你去了,就不回来了。”

沈黎打了个响指:“你以为你做的帐,天衣无缝,收入和支出一字不差,可你家沈大人,也不是吃素的。”

“大,大人?”

周围吃瓜群众纷纷围上来。

“大人?叫大爹也没用了!”

身后侍卫立马递上一本账册,沈黎一边翻着一边道:“你看这里,做的一塌糊涂,官仓报入户部足足有一万三千余石,可你赈灾,只写了一万石,那三千石你吃了?”

说罢,他将账本一把摔在房祝新的脸上:“帮你做假账的先生,也是个蠢货!这么大的漏洞都没看出来!”

房祝新身体如筛糠一般抖动:“下官知罪,求大人开恩啊,下官只是做错了帐而已啊!”

“那要不要我当着百姓的面问一下他们,佟州,可否有大量赈灾粮出现?”

沈黎冷笑道:“这次出京,陛下皇权特许,先斩后奏,你,死定了!”

“大人,大人,求大人开恩,下官仅仅是记错了帐啊!”

“你还不认罪?给我砍了他!”

“别别别,大人,请借一步说话!”

房祝新看着柳升手中明晃晃的钢刀,顿时吓尿,连忙讨饶。

沈黎舔了舔嘴唇:“也罢,我看你要玩什么花样?”

到了后院,他连忙跪下来道:“大人,如果大人愿意放了下官,下官家中十万两白银,全部赠与大人!”

“银子和粮,我全都要!”

沈黎死死的盯着他:“那么多的粮,都去哪里了?你应该,只发放了一点点给百姓,其他的呢?”

“下官,已经送出城了。”

房祝新咽下口水:“家中,还有三千石没有来得及送走。”

“十万两银子,加上三千石粮,能换下官一命吗?”

“不能。”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什么?”

“其实我,没看出你账本问题。”

房祝新头发都竖起来了:“你妈的你诈我?”

第360章:生了个少爷 房祝新目眦欲裂,狠狠的瞪着沈黎。

沈黎摊开手,有些打趣道:“房大人,作为一个贪官,你这心理素质可过不了关啊。”

“混蛋,快放开我!”

他眼中都快喷出火来,大抵是被气的,他也不懂算账,沈黎仓促之下说完,便将账本丢他脸上,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拿他,谁不觉得此事是真的啊?

“放你可不行,即便你现在翻供,但你家里的十万雪花银,已经是罪证了。”

沈黎摸着下巴:“你说,你的靠山是韩家么?”

佟州也不是什么重要地理位置,既不是商业重镇,也不是军事重地,韩家冒险搞个官商勾结有什么用处呢?

而且佟州经济不发达,韩家要是这么玩,怕是肥肉吃不到,还惹了一身骚。

房祝新恶狠狠的骂道:“我的靠山,哼,这粮你敢拿,你就完了!”

“这世上,总有人是你惹不起的!”

“我劝你,赶紧放了我,否则你全家老小都得死!”

……

他一句接着一句狂喷着,沈黎眼神渐渐眯起来。

这里面,可能没有韩家的事情,难不成是秦家?

“你的靠山,是谁?”

他缓缓道:“说出来,我可能还能保下你。”

房祝新一时激恼,说出背后靠山不是韩家的事情来,这让他很感兴趣。

看来朝中大鱼还是有不少的,在这种地方安排这么个贪官来,应该是为了避开韩家的势力范围。

“你不可能知道的。”

房祝新虽然提起自己罪状惊恐至极,但说起那位大人,简直信心倍增,顿时生死也不怕了,他惨然一笑:“没关系,我死了没关系,总会有人替我报仇的。”

一旁的柳升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下巴扭掉,可晚了那么一点点,他嘴角已经溢出鲜血。

这让沈黎更加好奇了,什么人如此权势,能让千里之外的佟州县令,以命相报?

他皱眉道:“看好了,务必从他嘴里撬出东西来。”

柳升点头道:“少爷放心,他落在我们手上,定然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说罢,几个侍卫将房祝新五花大绑,拉入后院柴房,随后柴房内惨叫连连。

而沈黎拍拍手,走到县衙大门前,笑眯眯的对着外面百姓道:“诸位,现在贪官落马,但还得审讯一段时间,至于从他家查处的各种物资,将会充公,到时候城门前告示会发放给你们看。”

“青天大老爷啊!”

那些还在原地看戏的商人隐约听到后院柴房的动静,顿时噤若寒蝉,只能默默的奉承一句,手上还有粮食的,匆匆回去继续捐赠。

城中那些土著百姓,都面面相觑,与想象中的痛哭流涕不同,他们都麻木的看着县衙方向,许久才长叹一声:“走了一个贪官,也不知道下个县太爷是什么德行。”

“是啊,这个县太爷虽然贪,但他不欺男霸女,也没有什么冤假错案,他贪的都是朝廷的官仓,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事情,不是我们这种升斗小民议论的起的。”

……

沈黎听到后,朗声道:“你们觉得,他贪图官仓的粮食?跟你们没关系么?饥荒之时,朝廷下令,开官仓放粮给你们吃,所以本来应该属于你们的粮食,被他给贪了,明白了么?”

百姓们如梦惊醒,纷纷咒骂。

那表情,始终不像是真的,下面底层的百姓犹如猪狗一般,谁管贪官好坏呢?没准走了一个,又来一个,贪官杀的完吗?

沈黎长叹一声,古代底层百姓,当真没有任何尊严可讲。

他也懒得解释,以后佟州百姓生活好起来后,自然就知道除去贪官的好处。

他正打算打道回府时,外面吴大志笑呵呵的来送礼。

昨晚青楼的事情,吴大志施行起来,还是有些小麻烦,所以前来取取经。

他带着手下,大包小包的拎入县衙,这更加印证百姓们的猜测,杀了房祝新这个贪官,又来了沈黎这个贪官。所以这贪官除不除,有什么意义呢?

沈黎连忙拒绝道:“给你们告知开青楼的方法,并不是本官要赚钱或者收礼,而是为了让更少的良家女子被拐卖,你明白吗?”

吴大志忙不迭的点头道:“小人明白,小人明白,只是这些东西,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小人拿过来,也是为了给大人调养调养身体。”

“我调养什么身体?”

他奇怪道。

谁知吴大志连忙打了个哈哈:“没事没事,小人看大人最近为佟州操劳,这肯定腰酸背痛的,这不,弄点人参什么的,养养,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真的?”

“那还能有假?”

沈黎还是摇头道:“无功不受禄,说罢,你找我干什么?”

“这个,小人听闻大人在仙平,写了一些话本拿来演唱,能不能抄写一份给小人,卖给那些青楼女子,当然,利润三七分,我三您七。”

“话本吗,也是一种招揽顾客的手段,也行,给你写几个,回头你来取。”

“好嘞好嘞。”

吴大志搓着手,看向外面嘿嘿笑道:“大人,你看这赈灾之事,基本上算是完结了,怕是不久,您就得回京述职了吧?”

“差不多吧,怎么,希望我赶紧走啊?”

“那倒不是。”

两人在县衙门口寒暄时,小新有些欣喜的从外面跑过来。

“少爷少爷,夫人来信了,说是生了个小少爷!”

嗯?

沈黎还没说话,吴大志的表情顿时凛然起来。

这钦差大人的脑袋,好像有点绿啊?

寡人有疾,还能有孩子?

他眉毛微动,越发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

沈黎被他看的发毛:“你这表情,有话要说?”

“啊,没什么,没什么。”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吴大志连忙拱手道:“那就恭喜沈大人了。”

沈黎微笑道:“行了,你快回去忙吧。”

随后他接过小新手中的信件,激动的回到后院。

可吴大志摸着下巴,左思右想,这事要不要跟沈大人说一下。

算了算了,他过两天就回京了,还是不多管闲事了。

他叹口气,寻思着赶紧弄个大一点的人参什么的,给沈大人补补,万一临走前治好了沈黎,那便是大功一件,以后肯定能和仙平搭上线!

第361章:沈黎暴怒 “这都什么东西啊?”

后院内,小新翻看着吴大志送来的礼品,一样一样的清点着:“人参,枸杞,当归,山药,鲈鱼……”

“少爷,这个是什么啊?”

说着,她从里面拎出一串肉来,看样子还有点肥,用油纸包裹的。

嗯,有点长。

沈黎正在看家书,没空理会她,她自己研究一番后,小嘴惊讶的张开,最后有些艰难的咽下口水:“哇,好大啊。”

那是一节,鞭。

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虎鞭一类的。

沈黎看着家书,里面信息有些多,他需要消化一下。

林晴文化程度并不高,所以这一份家书,应该是苗欢盈代笔的。

第一,林晴顺利生产,生了个大胖小子,小名狗蛋(丈母娘取的,贱名好养活),至于大名,等沈黎回来取。

第二,妞妞,丢了。

他眉头紧皱,努力的扒着每一个字,可看来看去,还是妞妞丢了。

半个月前,她娘亲生产后,她可能越发想念半年没归家的沈黎,从苗欢盈口中套出沈黎的位置后,第二天她便消失了。

本来她是仙平的小公主,平日里出去玩,一玩一整天的事情常有发生,也没什么危险,加上仙平百姓爱戴沈黎一家,对于他的女儿自然多有照顾,在仙平内,沈妞妞根本不担心没饭吃,所以起初她不见了也没人注意。

再加上林晴生产正是虚弱期,大家都将目光放在林晴的身上,根本没发觉八岁的妞妞已经离开仙平,踏上寻找沈黎的佟州之旅。

沈黎一阵头大,去年妞妞跑路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次,而且路上还将苏记的老板卖给了人贩子了,她轻车熟路,自然觉得再跑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仙平到佟州,一去可是七百里啊!

即便是日行百里的快马,那也得等上七天。

信件发出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月,她小小年纪,又没拿钱,在路上可怎么活下去?

一旁的小新又提起青楼吴大志给的东西,他心中渐渐升起不好的预感。

八岁女孩,正是聪明伶俐的时候,而且样貌渐渐定了下来,有沈黎和她娘优良的基因,八岁的妞妞长相甜美,格外讨人喜欢,若是在路上被哪个青楼看上,强行掳回去培养,那后果当真不堪设想。

可他现在根本没法去寻人,从佟州到仙平的道路,何止百条?就算是一万大军分出去也找不到沈妞妞,何况他手中只有两百人?

信中后续苗欢盈说,已经安排了作坊内的工人进行沿途寻找,一旦有消息,她们会快马加鞭送信过来。

他急的抓耳挠腮,可又无可奈何。

一旁的小新也发现了他的异样,关心的询问道:“是有什么问题吗?”

她不怎么识字,只能听人从信中说出一些大概消息,她还以为这是一封喜得贵子的好信件,可沈黎眉头越皱越紧,她也有些担忧起来。

“妞妞,又跑了。”

去年冬天,还是小新陪着林晴出来找的妞妞,她自然知道妞妞跑了对林晴来说意味着什么。

她现在还在坐月子,妞妞跑了,她不得哭死?

他在屋内来回踱步,深吸一口气,自我安慰道:“妞妞吉人自有天相,应该是没事的。”

小新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现在这事态,想将城中二百人拉出去找人,怕也是不行的。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他踱步时,看到桌上大包小包,还有一条硕大的虎鞭,不由皱紧了眉头。

“呃,看起来像是补肾的。”

小新默默的将桌上东西收起来:“青楼吴大志送的东西。”

“他给我补肾做什么?”

本来小新的事情给他搞的心烦气躁,又送来一大堆补肾的东西,他顿时有些炸毛:“他是不是觉得我肾亏?他全家都肾亏!”

小新低头不语,现在少爷正值气头上,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后院不时传来断断续续的惨叫声,让沈黎愈发烦躁,他匆匆走出院子,来到拆房。

里面柳升看他怒气冲冲的样子,不由有些愕然:“少爷?”

“问出来了没有?”

“呃,他的嘴巴,比较硬。”

柳升也从未见过沈黎发脾气的样子,在他眼里,沈黎始终都是温和的状态,即便是遇到危险,也没有太大的心情波动,唯一一次发火,还是去年小公主走丢了,怎地今日火气这么大?谁招惹他了?

沈黎皱着眉头摆摆手道:“你们就这么打他,他能说吗?”

“呃,我们都是粗人,审讯手段就会打他……”

他有些不好意思道:“要不少爷,您来……”

泄泄火他没敢说。

沈黎轻哼一声,从柴房一旁拉出几根硬实一些的小树枝,伸手要到一把匕首,一边削着小树枝,一边道:“去厨房,拿盐,糖,还有,去外面找点蚂蚁过来。”

柳升虽然有些疑惑,但连忙点头。

柴房蜷缩在一角的房祝新嘿嘿笑道:“沈大人,我劝你还是给我一个痛快的吧,不然上面那位,会让你生不如死,你,你的家人,都得死在他的手上。”

沈黎懒得鸟他,他将手中小树枝削尖了之后,对旁边侍卫道:“去,绑起来。”

很快,房祝新便被架在架子上,动弹不得。

而那削尖的小树枝,缓缓的插进他的指甲缝中。

“啊!!!”

“痛啊!!!”

“求你放过我啊!!!”

……

外面刚拿东西的柳升听到这种惨叫,顿时心中一抽抽,这声音,听的都疼啊。

少爷到底是做了什么?

没等他进去,沈黎便啐了一口,打开柴房门道:“我还以为你是什么硬骨头,东西还没拿来你就招了。”

他目光深邃,貌似朝中,又多一个厉害人物。

柳升端着糖和盐站在门外:“少爷,招了?”

“嗯,招了。”

沈黎背着手,有些风轻云淡,刚刚的戾气消失不见,双眼中转而深邃起来:“盛贤王,姜承武。”

……

……

……

刘老板在城门打开的第一时间,便带着人逃离佟州。

路上,他又有些后怕,又有些愤恨的看着越来越远的佟州城门,这次,他要跟韩家的三千人马汇合,攻打佟州。

而他们在路边修整车队时,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女孩出现,虽然女孩灰头土脸,身上满是泥垢,但一双明亮的眸子格外显眼。

“大叔,你知道佟州怎么走吗?”

女孩声音无比软糯,开口一瞬间,便让刘老板心中宁静下来,他笑眯眯的询问道:“你去佟州做什么啊?”

“找我爹。”

“大叔在佟州做生意的,你爹叫什么,没准还是我的生意伙伴。”

他看向女孩,越发觉得喜欢起来。

女孩软软糯糯道:“我爹,叫沈黎。”

车队所有人停下动作,直勾勾的看向女孩。

第362章:妞妞被擒 “你爹,叫沈黎?”

刘老板眉头一挑,心中一喜,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功夫啊!

机警的妞妞顿时感受到对方不怀好意的目光,连忙道:“不是,还有一个字。”

“什么字?”

“田。”

“你说你爹,叫沈犁田?”

“对呀。”

刘老板纵横商场几十年,即便妞妞再聪慧,那小动作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嘿嘿笑道:“小盆友,说谎话的银,可要吞一千根针的喔!”

这女娃娃擦干净脸,不能说和沈黎相似,简直就是女版的沈黎,都说女儿随父,这他娘不是沈黎的种,打死他都不信!

“抓起来!”

十来人围堵一个女孩,自然手到擒来。

妞妞也不反抗,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怎么动,都不是这帮壮汉的对手,只能眨着自己的卡之兰大眼睛一脸无辜:“大叔,你跟我爹爹,结仇了吗?”

“啊,结仇了。”

刘老板将她绑在板车上,一路悠闲的前行,路上,他也没太为难妞妞,有问必答:“你爹,抢了我三十万斤粮,所以啊,我拿着你,跟你爹换粮。”

“哇塞,大叔你好有钱呀!”

妞妞眨巴着眼睛一脸崇拜:“不过,我爹爹应该不会抢东西吧,他说过,抢人东西不礼貌呢。”

“屁!”

提起此事刘老板就气不打一处来:“你爹还不礼貌?你爹可太他娘的不礼貌了,他简直就是土匪,强盗,格老子的!!!”

“我爹还说了,说脏话的小朋友,是要烂嘴巴的。”

“我不是小朋友,我是大朋友!”

刘老板嘿嘿笑道:“无妨,等到了地方,你爹自然乖乖交出粮!”

“呃,大叔,我想尿尿。”

“小朋友,你是不是想借着尿尿,中途逃跑啊?”

他一眼看穿妞妞的小心思:“去吧去吧,这荒郊野岭的,还有狼哦,你跑的话,狼会过来吃了你哦,听说小女孩的肉,是最香的呢!”

妞妞顿时扁了扁嘴,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他说的不错,现在是沈黎搞定了饥荒,如果她早来三天,路上的饥民,绝对会将她抢走然后煮了吃了的。

“行了行了,你快去吧。”

刘老板虽然身宽体胖,但也有付“好心肠”,他见不得女人哭,连忙招呼两个伙计带着妞妞去一旁的灌木丛中上厕所。

他坐在车上,盘着念珠,韩家大军这两日就到了佟州,到时候我看沈黎怎么弄!

三千人打五百人,那不是吊起来打?

他正在遐想连篇时,灌木丛中的吼声引起他的注意。

“不好了,这女娃娃跑了!”

“赶紧追!”

他连忙起身,冲入灌木丛中,跟在众人身后,女孩体力虽好,但腿毕竟比不上成年人的腿脚,很快被众人追上。

他气喘吁吁的喊道:“赶紧回来,你现在不回来的话,让我们抓到,腿给你打断了啊!”

妞妞四处观看,她已经知道这伙人不是什么善茬,能跑则跑,跑不了再说。

她绝不会让自己成为别人要挟爹爹的筹码!

可对方人马身强力壮,她根本跑不过。

她尴尬的笑笑道:“我只是想换个地方尿尿,那里有小蛇。”

“小蛇?”

刘老板冷笑道:“行,你跟我回去,我就不打断你的腿了!”

说罢,几个壮汉顺着边缘包抄过去,眼看就要得手时,林中传来一阵窸窣声。

他皱着眉头。

林中,两人缓缓走出。

一老一少,都是男的。

老的约莫五十来岁,须发皆白,一身长衫,只是微微佝偻着身子。

在他旁边,还有一个年轻一些的,那年轻人,一身布衣,穿着草鞋,戴着竹制斗笠。

青年的样子却十分古怪。

明明很年轻,可头发却已经全白,甚至比老者的头发还要白,而且他的头发,更有光泽。

他的脸上,戴着一块青铜面具,背上背着一把剑。

那剑裸露在外面的剑柄,有些熟悉。

极像屋脊两端用以美化的雕塑,螭吻。

剑的护手部分,中间是镂空的,镂空的部分,挂着一个透明物件,里面好像是紫色液体,用来盛放液体的东西,像是顶级琉璃。

由于大渝不允许平常百姓带刀出门,所以出门背着剑的,要么是官差,要么是高手,绝不会有人敢贸然装比带刀上街。

这青年,是个硬茬子。

刘老板皱着眉头拱手道:“两位大侠,这女娃娃,是我家下人的,现在抓她回去,你们,不会管吧?”

青年缓缓走上来,站在有些害怕的妞妞面前。

随后,单膝跪下,缓缓解开面具。

妞妞脸上的愕然瞬间变成惊讶,最后化作惊喜。

青年戴好面罩,将妞妞直接抱在怀中,随后与老人缓缓走入密林,留下一脸懵逼的刘老板。

“老板,要追吗?”

刘老板沉吟一番,正准备大吼站住时,林子中一根粗壮的枝干飞出,笔直的插在他左脚前一寸的地方。

这要是再往前一点,他就会被这大树插死。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回去吧。”

……

……

……

沈黎始终没胃口,因为妞妞丢了的缘故。

深夜降临,今晚人们惊奇的发现,城内,居然没反贼了。

那些商人也松了口气。

要是再这么让沈黎自导自演下去,还不知道得闹到什么时候,黑灯瞎火的,就算他们弄死自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夜深人静,城西一处院子外,却站着十来个黑衣人,他们小心翼翼的躲在墙角下,随后缓缓抽出手中钢刀。

若是有识货的人,定能发现,那是绣春刀。

佟州千户已经死了,换了个人上位。

此人上位后,收到的第一个命令,便是铲除佟州天道宗的人马。

他咽下口水,对墙边手下比了几个手势,众人会意。

其中一人,轻轻的站起,看了看黑灯瞎火的院子,随后缓缓拨动门栓。

院门打开,数十人蹑手蹑脚的走进院子,四处搜查。

据情报所言,天道宗的圣女,小奴儿就住在这里。

千户握着刀的手都攥出水来,随后一脚踹开房门冲进去。

月光如纱,透过精致的窗棂儿,铺设在地板上,茶几上。

屋内空无一人。

他长出一口气,叫人点开灯后,屋内空空如也,里面的人早已离去。

城外,小奴儿坐在马车上,摇摇晃晃的前行,暂时的离开,并不代表失败。

她要去林子深处,见一个人。

准确的说,是两个人。

只要城内沈黎死了,那佟州,就会再次乱成一锅粥。

第363章:炼毒青年 虽是五月底,已是六月天。

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马车晃晃悠悠,马灯忽明忽暗。

等到了林子深处,小奴儿缓缓拉开车帘。

而车夫会意,从衣服内取出一个哨子,吹响后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响亮。

而林中一处,面具青年与老人对立盘坐,听到哨声后,老人眼中爆出一道精芒,率先起身,跳起后以树干借力,几个纵越便消失在林子深处。

面具青年摸了摸沈妞妞的小脑袋,嘶声道:“站在这里别动,我马上回来。”

沈妞妞乖巧的点点头。

随后,他身上紫色真气显现,一路狂奔而去。

与老者不同,他就一路小跑,也不用轻功,但速度也不俗。

只是,他所到之处的植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偶尔林中有三两个小动物,在他经过之后,瞬间暴毙。

半柱香后,两人来到小奴儿的马车前。

小奴儿歪着脑袋,看向青年:“你就是宗主新收的关门弟子?”

“是。”

青年嘶声道:“圣女有何吩咐?”

小奴儿却静静的看着他。

天道宗宗主,天道,一生之中,只有两个徒弟。

一男一女,男的是圣子,女的是圣女。

小奴儿掌管大渝一带的教徒,圣子掌管大楚教徒。

现在又多了个关门弟子,师父是怎么想的?

她看着青年的眸子,奇怪道:“我感觉,在哪里见过你。”

“圣女这是,想睡在下么?”

青年话语极其露骨,随后缓缓伸出手掌,上面凭空出现一团紫色火焰:“只要你不怕死。”

一旁的老者,不自觉的让了一步。

小奴儿深吸一口气,要是别人敢这么说话,她一定拔了那人的舌头,可此人,当真不是闹着玩的。

据说此人深得宗主看重,而且此人的心性,有常人所不及。

武学一道,多是真气。

但此人剑走偏锋,将真气中,加入了毒。

也就是说,他是专门炼毒的。

虽说六品以上,百毒不侵,可这世间的毒,可不止百种。

此人从入门第一天起,便被天道以各种天下奇毒喂养,外敷内用,吃的直到自己身体对那些毒药产生耐药性。

他的每一寸皮肤,都饱含剧毒,甚至只要用他一个指甲盖,丢入水井中,便能毒死一个村庄的人。

而他的修炼功法,也是上古遗留下来的孤本,毒经。

他的整个丹田,都充满剧毒,只要他运功,周遭的真气,也是剧毒。

虽然他只有二品,但能真正意义的做到吊打一品高手,而且是虐杀。

这也是前面老者始终与他保持距离的原因。

“你们去佟州城内,有一个一品高手,是大渝皇室的人,杀了她。”

“还有,杀光城内所有锦衣卫,这是位置和名单。”

小奴儿轻轻甩出一张纸条,青年接住后,纸条瞬间变成紫色,让她瞳孔微微缩起,此人的毒功已经臻至化境,怪不得宗主如此看重他。

“还有事情么。”

青年沙哑着声音:“一个一品,不值得我去出手。”

“一品上。”

小奴儿轻声劝道:“而且,是皇室的一品,对于解毒,很有一手。”

青年沉吟一番,看向老者:“你先去,我为你掠阵。”

老者点头:“好。”

他是长老,青年在宗门内并无实位,可他仍然还要听从青年的话。

因为青年,是真的疯子,宗门内但凡有人敢指责他,他会立马动手,不死不休的那种,宗主都劝不了。

而且他身负毒功,宗主都得让他三分。

难搞啊。

说罢,青年再次消失在林子中。

小奴儿有些奇怪的看向老者:“李长老,他去做什么?”

“路上遇到了一位故人。”

李长老有些唏嘘道:“想不到这种疯子,居然能对一个女娃娃那么温柔,生怕自己身上的毒伤了女娃,在身上还裹了一个黑色大氅。”

“女娃娃?哪里人?”

“说是来佟州找亲人的,老夫也没注意。”

“那您去了之后,一切小心,我总觉得,这位皇室一品高手,有些太古怪了。”

“古怪?怎么个古怪法?”

“太小了,只有十六岁。”

他瞪大眼睛:“你是说,十六岁的一品高手?”

小奴儿点点头道:“确实,她是当今大渝皇帝的女儿。”

李长老目光有些深邃:“恐怕这女娃娃,不是自己修炼的。”

“行了,老夫先过去了,即便她真是那种人,老夫想走,还是能走掉的。”

随后,他也消失在林子中。

小奴儿一头雾水,不是自己修炼的,李长老就打不过了?

她也不明白这其中道理,催促着车夫,赶往另外一个地方。

青年回到林子后,抱着妞妞道:“我们去城中,找你爹。”

“好!”

……

……

……

城中,锦衣卫千户查看了一下房间各处,随后退出院子。

锦衣卫都指挥使飞鸽传书,务必引动天道宗大规模的谋反。

现在看来,只能诱使城内天道宗余孽残杀了。

如果不杀百姓,此事定然不能传入陛下耳中。

城中人数众多,一旦发生暴乱,沈黎的那两百私军,根本不管用。

对于沈黎的处置,都指挥使万江楼还没给出明确指令,他现在只能先绕过沈黎。

他对手下点点头,随后,手下走出院子,从怀中摸出一枚箭矢。

箭矢上,绑着几个口哨,还有火油。

火油点燃,响箭升空,刺耳的声音响彻佟州城。

沈黎担心妞妞,本来就翻来覆去睡不着,听到这声音,猛然起身,随后出门查看。

空中,一道火光笔直冲向云霄,哨子独有的声音传入耳朵。

他连忙叫道:“柳升,柳升!”

岳峰连忙跑来:“少爷什么事?今晚柳升睡觉,属下轮值。”

“城内可能有大事发生,赶紧去带人巡逻,暂时不要睡了,全部喊起来!”

沈黎一脸郑重,现在城内大大小小的情况已经搞定的差不多了,唯一还有办法搞事情的,就是难民。

当初还没来佟州,就传来天道宗接手难民的消息,现在生活好了起来,天道宗绝对不允许。

他顿时一身冷汗。

岳峰连忙派人出发。

而城西一处院子内,少女姜青梅穿着睡衣,跳上屋顶后,却发现黑暗中,一个人影顺着城墙处缓缓飘下来,随后直奔自己方向而来。

一品高手!

第364章:毒剑螭吻 姜青梅连忙回到屋子,换上衣服后,披着斗篷再次回到屋顶。

等她到了屋顶后,李长老几乎同时来到。

“阁下深夜前来,是来报复的么?”

姜青梅沙哑着嗓子,从对方散发的真气浓郁程度来看,基本上不是自己的对手。

真气,最开始是无色的,随着修炼的深入,逐渐透明,如玻璃一般,到后来渐渐有了其专属的颜色。

当然,大多数人修炼的都是纯正的真气,所以一品高手的真气形态,也如清水一般。

只有少量修炼者,真气才有其独特的颜色。

比如以吸收他人性命练功的邪修,真气呈现的颜色,便是血色。

像天道宗青年修炼毒功,真气颜色便是姿色。

或是专门的邪教功法,真气便是墨色。

李长老拱手道:“你好,有人让我来杀你。”

“还挺有礼貌。”

姜青梅轻笑一声,手中长剑瞬间出鞘,她此时的状态,与对战两个四品一个三品时的状态完全不同,一品高手之间的战斗,稍有差池,便是死无葬身之地。

即便对方的修为稍稍弱她一分,她也不敢随意而为,一出手,便是杀招。

李长老佝偻的身子瞬间站直,等姜青梅剑光陡然而至时,他轻垫脚尖,快速向后退去,同时双手摸到自己宽阔的衣物内。

当!!!

短兵相接,一声脆响后,火光四溅。

姜青梅一个漂亮的翻身后,手中长剑快速幻化成几把利剑,刺向李长老。

李长老不慌不忙,从袖子中,再次抽出两把斧头。

三把斧!

还有一把旋转在空中,他一脚踹出,斧头劈出巨大的真气波,将姜青梅的幻剑尽数破掉,随后一道巨大的气浪袭来,砸在姜青梅身下的屋子上。

屋子连同瓦片,瞬间变成齑粉。

“三板斧,李咬金?”

李长老微笑道:“姑娘好眼力,小心了。”

他目光陡然变冷,随后咬住一把斧头的手柄,另外两把斧头上下翻飞,形成一道巨大的真气漩涡,无数残砖断瓦飞入漩涡。

随后,漩涡陡然变长,如一尊远古猛兽张开血盆大口,直逼姜青梅。

姜青梅缓缓摇头:“这点程度,可伤不到我。”

随后,她右手收剑挽于身后,左手掐住指决。

“沉疴能自痊,尘劳溺可扶,幽冥将有赖。由是升仙都!”

一道巨大的太极图案顿时出现在她面前,随后快速旋转,太极中心一黑一白的两个原点,随着转动,由成千上万个变成四个,随着速度越来越快,居然又变成原来的样子,只是不断闪烁。

血盆大口一般的漩涡撞在图案上,瞬间消散开来,李长老不信邪,双手斧子交叉合十,劈开后,两道斧光快速飞向旋转的太极图案上。

太极震动了一番,再次恢复。

“八神咒。”

李长老呢喃一番:“若真是道家八神咒,那我知道你的修为来源了。”

随后,他冷笑一声,汇聚全身真气,犹如打水漂的脚步一般,前冲两步后,前脚还在地面停顿两下。

三把斧头带着大量真气飞出,将黑夜撕开了一道口子,砸向姜青梅面前的太极图案上。

姜青梅瞳孔微缩,挽住长剑的手同时伸出:“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万劫,证吾神通!”

金光浮现,如同佛家金钟罩一般,却大不相同。

斧头砸在她面前太极图案时,图案如玻璃炸裂一般,瞬间消散。

她不得不挥剑挡住剩余两波斧头的进攻。

李长老的斧头,平平无奇,就是农家用来砍树的斧头,看样子又土又丑。

可就这么三把斧头,打造材料居然是天外陨铁。

若是用来建造长剑,差不多可以造出六七把出来。

但用料真实,也让他手中斧头质量格外的好,远超一般武者手中武器。

姜青梅双手握住剑柄,猛地一剑劈开斧头后,身子陡然往后倒去,接着一脚踢飞最后一把斧头。

三把斧头升空,李长老快速跳过去捡回来,再次冲向姜青梅。

“够了,该我了吧?”

姜青梅被对方搞得有些许狼狈,顿时有些生气了。

她左手掐剑诀,右手挥剑,身形化作一道流光,穿插在黑夜之中。

如同穿针引线一般,无数的剑气从空中飘散,砸向地面的民居房内。

霎时间,浓烟四起,火光冲天。

身处县衙后院的沈黎,自然听到这冲天的打斗声。

他惊讶的问起旁边的万逸楼:“这是什么情况?”

“两个,一品。”

万逸楼被纱布包起来,完全施展不开,他有些兴奋道:“带我去屋顶,师父说,这种高手之间打斗,对武学最有好处!快快快!”

沈黎一头黑线,叫来柳升,将他抬到屋顶。

他拿着望远镜,看着现场凌厉的剑光劈开空中,心中震撼不已。

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武学之道吗?

现场,姜青梅与李长老之间的战斗,已经接近白热化,两人都是高手,但凡有一点破绽,便是失败的开始。

姜青梅的修为高,但年纪轻,而李长老的修为稍弱,但他经验丰富,两人倒也算是势均力敌。

只是拳怕少壮,时间长了,年长一些的李长老,渐渐顶不住了。

真气的释放,是建立在体力的基础上的,这也是修炼真气的人也要修炼身体的原因。

他已经老了,身体机能下降严重,眼看体力就有些不支了。

而姜青梅气势如虹,手中长剑翻飞,招式也愈发凌厉起来,他顿时节节败退。

城墙上,又飘下一个人影。

正是那青铜面具青年。

他释放真气时有毒,抱着妞妞时,只能用貂裘裹住妞妞,一时间将妞妞憋的小脸通红。

“你站在这里,我去办个事,天亮之前,带你找到你爹爹。”

妞妞从城墙下来时,已经看到城中打斗,聪慧的她已经猜出与青年有关,她乖巧点头:“你快去吧。”

青年点点头,一飞冲天。

李长老连续格挡姜青梅的招式,被她抓住一丝破绽,一剑挑来,他身子一扭,顿时一阵“咔嚓”传来,却是被姜青梅接下来一脚踹断了肋骨。

他疼的倒吸口凉气,手上动作也慢了许多,破绽也更多了起来。

姜青梅嘴角微笑,一剑刺出。

可她笑容还未完全绽放,空中便落下一个紫色身影,她瞳孔微缩,连忙抽剑离开原地。

青年还未落地,长剑便已出鞘,逼退姜青梅的,正是他的剑。

那把剑,笔直的插在地上,石头街道龟裂数丈,而剑身氤氲着紫色雾气,那剑柄上的鱼头眼睛,甚是妖异。

“螭吻。”

姜青梅喃喃道:“毒剑,螭吻。”

青年缓缓落地,将剑拔起后,嘶哑着声音看向李长老:“不能打,就不要出来了。”

第365章:转战县衙 姜青梅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青年:“毒修?”

“嗯。”

青年拨弄一下手腕,扭了一下脖子,将头顶斗笠摘下,露出一头银色头发。

他眼中渐渐浮现出一丝妖异的紫色:“不好意思,有人要你的命。”

虽然惊讶于青年修炼毒的事实,但对方如此出言不逊,姜青梅微怒道:“那你便来试试!”

“你当我怕你不成?”

青年银发舞动,身形爆射而出,空中顿时弥漫着一大片紫色毒物。

螭吻,号称毒剑,那个透明琉璃内装的,便是毒。

一滴,能毒倒十万人。

都说武者面对军队,最多以一当千,可毒修,一人,可挡十万大军!

这就是毒修的厉害之处。

二品毒修,更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甚至史上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最近一次出现毒修的记载,是在三十年前,可那人,仅仅五品,便已能斗得过三品了。

而且螭吻这把剑,不是谁都能用的。

这是一把绝世凶器,但没人敢用它。

因为一旦注入真气,剑柄处的毒囊激发,毒素源源不断的充斥整个剑身。

别想着戴手套等物能隔绝这种毒气,即便是现代的一次性手套,也会渗漏一些油脂进去,何况是比油脂更细腻的毒气。

如果剑主没有抵抗这种毒气的能力,便会死在这把剑下。

姜青梅见青年冲来一瞬间,便屏住呼吸后撤。

青年手中螭吻快速挥动,一次次砸在她的佩剑上。

“放弃呼吸,你便气息不均匀,如何能使得上力?”

面具下的青年怒喝一声:“死!”

姜青梅快速后撤,嘴中不停念叨。

一道青色真气居然从她眉心如流水一般落下,那些紫色真气一时居然近不了她的身。

远处见多识广的李长老捋着胡须缓缓收起斧子:“净身神咒么?怕也挡不住这小子的天地奇毒。”

果然,青色真气快速被污染,姜青梅骇然。

这还怎么打?

二品打一品,秒杀!

毒修果然妖孽无比!

这是人吗?

她又不是与这人以命相搏,自然能退便退。

青年见状出声嘲讽道:“怎么,你怕了?”

说罢,紫色剑气再次袭来,姜青梅一直屏住呼吸,手上动作自然慢了许多,一慢,破绽便来了。

青年找出机会,一剑刺入她的小腹。

她手忙脚乱的格挡,却还是被螭吻划伤肌肤。

她眼中露出一丝惊恐,被螭吻刺伤,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东西号称上古毒剑,见血封喉,她一边运转净身咒防止毒气在体内扩散,一边释放浑身真气逃离现场。

远处拿着望远镜的沈黎二人,看到皇室黑衣人居然逃离,沈黎不由奇怪道:“那最后出现的那个杀马特,比一品还厉害?”

“什么是,杀马特?”

“就是白头发的样子,那皇室的高手,应该没事吧?”

万逸楼扁扁嘴:“必死无疑。”

“啥?”

沈黎瞪大眼睛:“我看她好像没受什么伤啊?再说了,她可是一品啊,你不是说,成了一品,几乎世间无敌,打不过也能跑的吗?”

“可他,被那把剑刺伤了。”

万逸楼叹口气:“那东西,叫螭吻。”

“我师父说,上古两大凶器,毒剑螭吻,魔剑呃,名字忘了,反正见到这两把剑,能跑多远跑多远,见血封喉,你以为开玩笑呢?”

沈黎还是不解:“六品以上不就是百毒不侵了吗?”

“那只是寻常的毒,你看那人手中的剑,上面是不是有个紫色毒囊?一滴,毒杀十万人不在话下。”

他有些羡慕道:“这把剑,就是修炼者中的,呃,你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BUG。”

“差不多吧,反正,只要你能用这把剑,同级无敌,越两级,无敌,而且这把剑,丢在一个地方,没人敢捡,因为它浑身都是毒,摸了就是个死,除非是顶级毒修。”

沈黎摸着下巴:“那你说的魔剑,又是什么样子?”

魔剑他在现代的各个小说中见过,但它的功效,貌似一般般。

万逸楼也摸着下巴,却不小心触动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我之前不跟你说了吗,邪教,在武者中,邪教便是以人命作为修炼资源的教派,嗯,魔剑,就是邪教的东西,那把剑,有吞噬气血的功效,寻常人站在它面前,别说摸它了,站的近了,便会被抽干气血,变成干尸,所以能收服魔剑的,必定是气血十分足的人,气血特别足,也只有吸食人血的邪教了。”

沈黎感叹不已:“就他娘的离谱。”

“这世间,离谱的事情,可太多了。”

两人再次拿起望远镜,发现现场一片狼藉,而两人已经不见。

周围有好奇的百姓走入现场,不小心吸入残留毒气,瞬间毙命。

走进一个死一个,让百姓很是惶恐。

青年走在暗处,一片的老者李长老倒像是有些畏惧他一样:“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找人。”

青年淡淡道:“她吃我一剑,必死无疑,任务完成,剩下的小猫小鱼,是你的了。”

“事情我去做,功劳,还算你的。”

李长老沉吟一下:“你救了我的命。”

“行了,我要你这老命也没什么用。”

青年缓缓将剑插回剑鞘,消失在暗处。

看着远处寂静的黑暗,李长老从袖子中缓缓拿出一张纸条。

纸条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三个字。

杀沈黎。

他叫来一人,找出沈黎位置后,拖着有些疲惫的身体,赶往县衙。

青年晚他一步,前去接妞妞。

妞妞人生地不熟,果然乖巧的站在原地。

“你夜晚只吃了一点点的饼,跟我来,吃点夜宵吧。”

青年拿着大氅,缓缓在前面走着:“咱们找到人后,你再问一下你爹爹的住处,咱们再过去。”

妞妞乖巧点头道:“好啊,正好我肚子也饿了。”

青年摘掉面具,本来已经有些惨白的死人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我也好久,没见过他了。”

县衙后院,此时却是风声鹤唳。

因为万逸楼用望远镜看到,那个老人,居然往县衙方向来了。

他先干掉皇室高手,又跑到县衙。

这肯定是寻仇的啊!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深吸一口气道:“让手下兄弟们都散开,没必要做无谓牺牲。”

说着,他拉着万逸楼道:“我死后,跟你哥说,去仙平找一个叫苗欢盈的女孩,如果他能保证我儿子世袭定远伯,那我便将这东西的制造方法,告诉他。”

他拿出枪来,比划着。

这东西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简直就是跨时代的大杀器,哪个皇帝不想得到,若是万江楼献上去,那锦衣卫的地位,将会无比巩固。

他沈黎得罪人比较多,死后定然有人让他绝种,他也是想让万江楼出马,护下自己的妻儿。

万逸楼点头:“放心,即便你不说,我也会去守住仙平的。”

交代了后事,沈黎缓缓走下屋顶,站在县衙大门前,静静等待老者的到来。

第366章:刘齐归来 整个县衙,顿时陷入一片萧瑟。

人群中,有小新轻声的抽泣,还有两百士兵紧握拳头,指节咔咔作响。

作为士兵,让自己的主子用命保下自己,是他们的耻辱。

所有人都咬牙切齿,可一旁轮椅上的万逸楼,已经将事情的影响尽数告知。

如果他们这二百人一起上,不仅伤不了这位老头,而且还要让仙平白白损失二百兵力,到时候韩家定然有可乘之机。

沈黎死,万事皆休,他们回到仙平,继续护卫少主,来日再报仇。

柳升深吸一口气,沈黎待他不薄,他却没法报恩,当真憋屈的紧。

沈黎扭头看着他们,微笑道:“无妨,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不过生死而已,死了就死了吧。”

众人暗暗佩服,不愧是主公,如此看淡生死,这世间还有几人?

实际上,沈黎是没办法,对于这个世界,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牵挂,但祸事临头,如果他一味退缩,不仅他会死,其他人都得死。

也罢,死了就死了,反正死了,我可能又会再穿越一番。

这次有了经验,想来再穿越一次,也没有什么难度了。

他静静的站在县衙大门前,远处佝偻的身影,却如一座大山般,压的众人喘不过气。

老人越来越近,他鹰隼一般的目光对上沈黎平淡如水的眸子,不禁有些好奇:“你,不怕死?”

“怕,很怕。”

沈黎无奈的苦笑一声:“站出来和不站出来,结局不都是一样的么?”

老人咂舌,目光中露出一丝欣赏:“不错,你身后这些人,没有一个能挡得住我的,即便他们一起上。”

“那请前辈,放过他们。”

“行。”

老人捋着胡须道:“不过,我这种高手,对你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出手,实在有伤高手风范,这样,你自我了断吧。”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还是前辈动手吧,我想,死在一品高手的手中,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小子倒是会说。”

李长老嘿嘿笑着,虽然对普通人出手,会伤了他的名声,但圣女有令,他不得不从。

夜晚他刚准备出发时,林子中天道宗的人,塞给他的纸条。

圣女姜奴想说的是,如果可以的话,顺带杀了沈黎。

他们两个出马,世上几乎没有任何高手能够挡住他们。

所以他们必定能解决掉姜青梅,顺便杀掉沈黎。

“也罢,小子,我便送你个痛快。”

他右手缓缓伸出,五指成爪,快速朝着沈黎飞来。

周围那些士兵与下人都紧张到了极点,心脏都快飞出嗓子眼。

沈黎嘴角含笑,缓缓闭上双眼。

再见了,林晴。

再见了,这个世界。

再见了,我未见面的儿子。

……

可老者飞到他面前,手指距离他脖子只有一寸距离时,陡然停下。

沈黎见这么久还没动静,不由好奇的闭上眼睛。

老者保持着姿势,死死的盯着他。

“他死,你没好活。”

身后,面具青年沙哑着嗓子,将妞妞放在一旁。

沈黎眼前一亮:“妞妞。”

“爹爹。”

妞妞正准备往前冲时,却被青年拉住,他摇摇头,示意妞妞等一下再过去。

老者缓缓收回右手,有些奇怪道:“你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吗?”

青年缓缓摸住身后的剑柄:“怎么,你想跟我打?”

“不是,我没那个意思。”

李长老一窒:“杀他,是圣女的意思,你明白吗?”

他自然不想和青年打,对于青年的战斗力,他自然了解。

可青年今晚格外不讲道理:“你少拿圣女压我,你这老匹夫,还敢挑衅我?”

“我哪里挑衅你了?”

李长老一脸莫名其妙:“不是,我哪里出言不逊了?刘大人,您说,我一定改成了吧?”

他隐约觉得,这青年,今晚是打算死保沈黎了,就算他动手杀了沈黎,将来也得死在青年手上,而青年明显想激起他的怒火,一旦两人开战,他必定被秒杀。

上古时代的奇毒,他可挡不住。

青年沉默一下:“别废话了,战吧!”

“你神经病吧?”

他有些害怕的后退两步:“我没惹到你,你敢跟我动手?”

显然,青年也找不到杀他的理由,索性随便找了个:“你骂我神经病,我跟你不死不休!”

说罢,青年提剑而上。

李长老欲哭无泪,一边跑一边大骂:“你吃错药了吧你?”

虽然以命博杀,他不是这毒人的对手,但一品的真气始终比二品浓郁许多,若是比起轻功,青年也追不上老者。

他一个心思的逃跑,青年也无可奈何,追了几里地后,李长老站在远处:“我回去一定告知宗主!”

“宗主是我师父,他信你还是信我?”

青铜面具上,透出青年冰冷的眼神:“说出来,我就不信你不在宗门内生活。”

李长老浑身如坠冰窟,他顿时词穷,只得冷哼一声,将这哑巴亏吃下。

随后,他飘下城墙,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县衙内,妞妞失而复得,而且突然出现一个高手保护自己,对于沈黎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

他抱着妞妞,一路朝着县衙内走去,招呼着人摆上一桌丰盛的酒菜,用来招待妞妞和那位面具青年。

可等了半个时辰,面具青年始终没有出现,而妞妞则丝毫不顾忌,爬在桌子旁大快朵颐。

一路上的风餐露宿,一个八岁孩子,危险更比普通人要多几分,至于吃的,怕都是干粮一类的。

“爹爹,你呀,不用等他啦。”

妞妞往嘴里塞着鸡腿,吃的满嘴流油道:“说起来,他和你很熟呢。”

沈黎皱着眉头:“很熟?”

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个高手来?而且还是用毒高手?

一旁的万逸楼也很是好奇的看着他。

妞妞嘻嘻笑道:“你没听那老头,叫人家刘大人,你认识几个姓刘的人?”

“粮商刘老板?不对,他有点胖了。”

“朝中的刘大人?他手无缚鸡之力。”

沈黎摸着下巴,忽然眉头一跳:“刘……齐?”

“真聪明。”

……

第367章:天下第一 沈黎面色古怪的看向万逸楼,发现万逸楼也在看向自己,他解释道:“之前,是我金陵府上的小家奴。”

万逸楼瞪大眼睛:“之前他都会用毒吗?”

“不会。”

“最近才学的?”

“去年年三十吧,他从仙平离开,之后就没有见过了。”

他眼珠子都快从眼眶中弹出来:“你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去年大年三十,到现在,满打满算才六个月,你说他六个月就成了二品高手?六个月就成为用毒高手?你知道不知道,他的用毒手段配上二品高手的实力,三个一品高手可能都会折他手上?”

沈黎皱着眉头:“这也是我没想到的。”

“大哥,我怀疑你在吹牛比!”

万逸楼唾沫星子飞的到处都是:“你知道不知道,他目前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如果去到了战场上,会怎么样?”

“怎么样?”

“以一敌十万!”

沈黎也惊讶不已:“不会吧?这么猛?”

去年的刘齐,可是看到地痞打架都害怕的存在,这才过了几个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正当他和万逸楼面面相觑时,外面一道黑影缓缓从屋顶落下,就站在大门前。

几个士兵有些警惕的拔出剑,对准来人,却看是救下少爷的面具青年。

沈黎摆摆手:“退下吧,自己人。”

刘齐并没有第一时间摘下面具,而是驻足原地,有些踌躇,不敢上前。

“妞妞跟我说,你是刘齐。”

沈黎深吸一口气,挤出笑容来:“你这小子,竟修炼到这种程度,连少爷都望尘莫及了。”

面具内,刘齐的眼睛微微泛红,他缓缓跪下:“少爷,我回来了。”

“回来了好,回来了好……”

沈黎喃喃两句,随后笑着道:“快进屋吧,饭菜都凉了。”

说着,他正要上前扶起刘齐,却被刘齐躲开。

刘齐缓缓摘下他的面具,露出惨白色的面容。

样貌没变,只是脸部毫无血色,跟死人一般惨白。

他挤出一丝生硬的笑容:“走,进屋。”

酒上桌,饭菜又做了一次。

两人坐在桌前叙旧,可刘齐始终拿着公筷夹菜,也不与沈黎碰杯。

沈黎有些奇怪,但也没说什么。

“出了仙平后,我便拿着少爷给的钱,买了艘船,买了些吃的,去找归墟。”

躲在门外偷听的万逸楼眉头狂跳,难道传说是真的?真尼玛有归墟啊?

刘齐皱眉看向窗口,沈黎却摇摇头,示意没关系。

他这才继续道:“寻了一个来月,船上淡水与吃的都没有,正当弹尽粮绝时,遇到一个高人,就是我现在的师父。”

“他救我回去,传我绝世功法,赐我绝世神剑,这几个月,我一直跟着他修炼。”

沈黎叹口气道:“真是人生无常,想不到你居然有这种机遇。”

随后他轻咳一声,示意偷听的万逸楼赶紧走。

万逸楼虽然有些恋恋不舍,但想到里面刘齐的厉害之处,他连忙叫人推着他的轮椅离开。

等外面彻底安静下来。

沈黎开始讲起霍十娘的事情。

毕竟去年刘齐出门学艺,也是因为霍十娘的关系,所以他回来,一定很关心霍十娘。

“十娘她,后来去了京城,找到了她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可惜,那人是个人渣,骗了她的钱还有感情,被她愤怒之下砍了脑袋。”

刘齐顿了一下,抿了口酒,也没说什么。

“她现在应该在仙平,她有些后悔了,想找你回去。”

啪嗒……

他手中的酒杯微微倾泻,被子倒了。

他连忙扶正,再倒一杯酒水,强装镇定道:“一切都不重要了。”

“你可以回去看看她,然后,成婚,生子。”

沈黎给他杯中续上酒水:“毕竟你对有情,她对你有意,她不过是遇人不淑而已,现在回心转意,你要是愿意的话,将来在仙平做个小生意什么的,快活的生活一辈子,这不是你所追求的吗?”

刘齐一阵沉默后,化作一道长长的叹息。

“少爷,我吃饱了。”

他缓缓起身道:“告诉你府中的下人,我用过的衣物,水,喝过的酒杯,吃过的碗筷,统一丢入火堆焚烧掉,即便是我上过的茅厕,也万万不能拿来浇菜。”

沈黎皱着眉头:“这是什么道理?”

“少爷,回不去了。”

刘齐惨然一笑:“我该回去找我师父了。”

“你……”

沈黎话还没说完,他便戴上面具,整个人的气息再次变得阴冷无比,随后走出房间,消失在黑暗中。

这是什么情况?

他一脸懵逼的看向刘齐碰过的杯子和筷子,这东西为什么不能碰?

还是万逸楼见多识广,去问问他应该就知道了。

万逸楼听说事情经过后,脸色阴晴变幻:“你家这个下人,恐怕已经是,天下无敌了。”

“没这么厉害吧?”

沈黎皱着眉头半信半疑:“怎么二品就天下无敌了?”

“你不明白用毒的厉害之处,毒与邪,之前是并列武道两大败类的,邪教以吸食人血修炼,而修炼毒功的,每日吃下去的毒,比饭还多,给你打个比方。”

万逸楼沉吟一下道:“你的这位家奴,能将鹤顶红熬成汤汁作开胃小饮品,能将砒霜当做白糖混合在饭菜中。”

鹤顶红与砒霜,是市面上比较常见的顶级毒药。

“而且,这还是最初期的炼毒者,这位家奴,已经修炼至最高境界,上古时期的毒,已经融入他的体内了,他现在,已经是个毒人了,甚至他呼出一口气,都带着致命的毒。”

沈黎倒吸口凉气。

万逸楼看他惊讶的样子,有些得意的解释道:“你知道那个一品老头,为什么那么怕他了吗?你知道宫中的那位高人,为何被他刺伤便逃之夭夭了吗?那是因为他自带的毒,已经超越这个时代,达到了上古时期的水平,他身上随便一滴毒,便能瞬间毒死二品,一品要是治疗及时,也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你说猛不猛吧?”

“猛。”

可是……

他皱着眉头:“是不是他现在身体自带毒气,控制不住,不能与任何人接触,一旦别人接触他,就得死?”

万逸楼打趣道:“欸?你不蠢啊?”

他满面愁容,这种天下第一,又有什么意思呢?

第368章:白色人影 夜深人静,已是后半夜,倦鸟归巢,整个佟州城内陷入一片寂静,仿佛上半夜爆发的大战从未发生过,它唯一存在的证据便是被砸烂房屋百姓的哀声叹息和低头啜泣。

姜青梅被刺中一剑后,虽然逃离,但古剑螭吻的毒依旧残留在她体内。

这毒十分霸道,越是使用真气压制越难压制,反倒是一些民间的土办法能阻挡毒素的传播。

腰间伤口,不过一拃长,可上面的黑色鲜血,正在汩汩冒着泡。

她用小刀将伤口继续扩大,然后用力挤出黑血,最后将黑袍撕成布条,系住纤腰。

可这也挡不住毒素的传播,她嘴唇已经发紫,整个人也在不停的颤抖。

外面的马蹄声渐渐传来,有一道极为有力的男声道:“快些找,担架什么的都准备好,看到人一定将他带回去。”

她秀眉轻蹙,额头上已经有细密的汗珠出现。

随后,她再次施展净身咒,护住自己心脉,逼退剧毒。

这样做的效果,微乎其微。

随后,她双手无力的垂下去,整个人昏死过去。

外面的柳升听到动静,连忙让人敲门,却未见回应,情急之下,他直接踹门进入,果然看到了中毒的姜青梅。

随后几人连忙七手八脚的将她抬回去救治。

柳升摸着下巴,看着担架上面容姣好的姜青梅,双颊上还有细密的绒毛,不由很是好奇。

他自是不认得姜青梅,但也听说过她的身手。

可这么年轻,不会是搞错了吧?

一旁有比他更好奇的士兵,兴致勃勃的凑上来:“队长,这小妞这么漂亮,将来会不会是夫人啊?”

“滚蛋。”

他嘴角一咧,觉得有失威严,顿时板着脸,一脚踹在那人的屁股上。

等人运回县衙后院,沈黎背着手走过来时,顿时一脸不可思议,他嘴巴张开,都能吞下一个拳头。

在场的所有人,除了他,没人知道姜青梅真实身份,其他人都惊讶于她的年纪,这么小的一品高手,打娘胎里修炼也不会这么天才吧?

万逸楼摸着下巴看着病床上的姜青梅,若有所思道:“真年轻,这种天赋,当真恐怖啊。”

“可惜,她没救了。”

他话头一转,叹息道:“毒虽然没有进入五脏六腑,但据我所知,目前没人能救。”

“刘齐能不能救?”

沈黎皱着眉头道:“他应该有办法吧?”

“大哥,你见过哪个放火的自己能救火的?”

万逸楼无奈的白了他一眼道:“这下毒就好比放火,毒性若是散发开来,就算是下毒者,也没有办法。”

“那总得有个办法救她吧?”

沈黎有些着急道:“起码她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嗬,救命恩人,怕不是见色起意。”

他调侃道:“这少女这么年轻,修为又这么高,你不想弄在自己身边?”

诚然,最好的保镖,就是自己的媳妇,沈黎苦笑一声,皇帝陛下,应该舍不得让这一品高手跟自己走吧?

但他说,让剑宁公主嫁给自己,那又是几个意思?

现在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皱眉道:“你别打岔了,你就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救她?”

“不知道。”

万逸楼推着轮椅,耸耸肩道:“有些东西,不是我一个五品能知道的。”

还是找刘齐试试看。

沈黎叹口气,当下自己认识的高手,也只有刘齐了。

可刘齐去哪了呢?

刘齐自然去追杀李长老了。

天道宗内部刑罚极为严苛,若是不杀这位李长老,他刘齐回去之后,必定免不了一顿责罚。

这责罚可不是挨板子那么简单,而是喂食药水。

这药水,可是大补药,提高武者五感,效果到每一根汗毛都能感受到风吹草动。

如此药水,自然珍贵无比,但将感官能力提升五百倍后,用小刀随便划伤皮肤,便犹如刀劈斧砍一般疼痛。

然后,用银针,依次插入人体最为疼痛的穴位上。

那种滋味,此生无法忘怀。

他站在树梢,静静的看着下面的李长老。

李长老心神放松,并未发现他的身影,而是在树下火堆前,烤着山鸡发牢骚。

“妈的,什么东西,不就是仗着是宗主徒弟吗?”

“老夫这是放过你,不然的话,三把斧子必定送你归西!”

“艹他吗的!!!”

……

待在树上的刘齐也不动怒,默默的划破手指,对着空中撒去。

奇怪的是,他手指上的血液,不是鲜红色,而是黑红色。

他静静等待一会儿,血液蒸发,周遭百步之内,所有归巢的鸟类,如同下饺子一般从树上落下,砸在地上。

李长老瞬间就发现了不对劲,他抬头看去,顿时双腿一颤。

上面的刘齐,冷冷道:“李长老,那便让晚辈,好好领教一下您的三板斧!”

周围已经被他布下毒雾,李长老即便跑,经过毒雾也是个死。

“刘齐,你当真要痛下杀手吗?”

李长老咬牙切齿,脸上的肌肉疯狂涌动:“都是为宗主办事的,大不了,今晚的事情,我不说便是!”

“太晚了。”

刘齐缓缓抽出长剑:“来吧。”

“同门一场,事情不要做的太绝了!”

可迎接他的,只有刘齐冰冷的长剑。

周遭紫色雾气形成一道漩涡,漩涡中,刘齐人剑合一,以极快速度朝着他袭来。

他惊骇不已,这哪是二品,已经快到一品境界了!

一品,而且是毒中最强,这怎么打?

李长老都快哭了,他很想跪下来求饶,可一品高手的身份,不允许他那么做。

再说,他的三板斧也不是吃素的,当年他就是以此独霸江湖,成名比刘齐可太早太早了。

他着急之下挥动斧头,怒喝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杀了我!如果怕我告密,我可以发誓,发毒誓!”

“你知道你要杀的人,跟我什么关系吗?”

刘齐虽然说话,但手上动作从未停止,他厉喝一声劈向李长老:“他是我家少爷!”

李长老瞳孔微缩,心神一荡漾,头发竟被刘齐切断一半。

他顿时怒喝道:“好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你给我死!”

刘齐狞笑一声,不甘示弱的冲上去,长剑翻飞,妖异的紫色缠绕在他周围,让李长老完全不敢近身,很快他再次占据上风,李长老极为无奈,一个失误之下,不小心被螭吻划伤手臂。

“你,好狠!”

剧毒入体,李长老嘴角瞬间溢出黑色鲜血,随后他汇聚全身修为,收起斧头后,逃入苍茫夜色。

他没解毒办法,现在这个状态,已经是死定了,而且他跑的越快,血液循环越厉害,那毒,也就游走的越快。

刘齐在后面慢悠悠的追着,等李长老的速度越来越慢,他缓缓走过去:“你可以死了!”

忽然,他皱着眉头,看向暗处。

暗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人影:“都是同门,为什么下这么大杀手呢?”

第369章:公开造反 “宗主!”

绝境中的李长老眼前顿时浮现希冀的亮光,随后他恶狠狠的说道:“刘齐勾结外贼,与外人里应外合,企图残杀宗门长老,其心可诛!”

白影缓缓的从林子中出现,来人鹤发童颜,甚是年轻,他带着温和的笑容看向刘齐:“说说,是因为什么。”

刘齐沉默,而一旁的李长老顿时嚣张的笑了:“他说那个沈黎,是他们家的少爷!”

“是吗?”

“是。”

他眼睛微微眯起,盯着李长老,沈黎暴露在天道宗宗主面前,必定更加危险,他冷冷的看向李长老:“你真是找死!”

说罢,他欺身而上。

李长老大口喷着黑血,顿时惊恐道:“宗主救我!!!”

宗主天道颇为俏皮的背过身去:“我没看到。”

他顿时两眼一黑,暴怒不已:“天道,你个王八蛋,你……”

下一秒,刘齐的长剑已经贯穿了他的胸口。

拔出剑后,他有些嫌弃的在尸体上擦擦长剑,随后回鞘。

天道缓缓转过身来:“怎么样,你怎么想的?”

刘齐沉默一下道:“当年,我卖身为奴,被人卖往各地,我身材瘦小,没有主顾买我,回去之后,又是被同龄人毒打,又是被商人毒打,之后遇到少爷买下我,给我吃,给我穿,最重要的是,他教我做人,给我尊严,替我消奴籍。”

“可以说,没有少爷,我依旧是那个无人问津的小奴隶,可能会毫无尊严的死在某个笼子内,或是死在哪个狗链上。”

天道点头:“明白了。”

两人沉默一下后,刘齐继续道:“师父,他只是一介凡人,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应该,不用死。”

“明白了,明白了。”

天道连连重复,背着手道:“不过,你说这人,我得去看看。”

刘齐又是沉默。

他微笑道:“你不用紧张,我杀他,如碾死蝼蚁一般,所以,我也不屑杀他。”

刘齐这才点点头。

随后,天道飞身而起,脚尖轻点枝丫,如羽毛一般轻盈,一袭白衣煞是优雅,在夜幕中来回穿梭。

远处,渐渐响起雨点一般的马蹄声。

刘齐皱着眉头,看向远方,他深吸一口气,连忙施展轻功,赶往佟州城。

佟州城内一片寂静,唯有县衙灯火通明。

沈黎与小新衣不解带的坐在姜青梅床边,小新不时往姜青梅嘴角喂一些清水。

他们这些没有修为的,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去处理这天下奇毒。

很快,刘齐的身影落在县衙门口。

两边侍卫对视一眼,都默默让开道路,他们认得刘齐,几个时辰之前,他还在这里吃晚饭。

到了后院,他缓缓推开门道:“少爷,你有麻烦了。”

沈黎眉头微皱:“什么麻烦?”

“三千人马,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韩家?”

“应该吧。”

刘齐看向床上的姜青梅,沉吟一番道:“我来救她。”

他有些懊悔,下手有些重了。

也怪他之前不知道,这女子曾数次救下少爷的命,想来与少爷关系匪浅。

忽然,他眉头一跳,脸色有些古怪:“少爷,我记得您,一直想练武。”

沈黎正打算出去布置兵力,听他忽然这么一句,顿时奇怪道:“什么意思?”

“这女子的功力,根本不是她的。”

刘齐看向姜青梅道:“龙虎山天师府,历代天师都是一品高手,修炼资质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天师度,历代天师,弥留之际,将全身修为灌注到下一任天师身上,近百代天师功力的加持下,凡是被天师度的弟子,都是一品。”

“那和她有什么关系?”

“大渝皇室,一百年前定国时,曾下令大军围攻各个门派,收缴天下刀兵,收纳江湖上各种修炼功法,所以,天师度,绝对在皇室中,此女子既然出身皇室,又这么年轻就拿到一品,肯定是天师度加持之下。”

刘齐顿了顿道:“如果,我以性命相要挟,强行将她一身修为灌注您的体内,再助您打开任督二脉,那您,少说也是二品高手。”

天师度与普通传功完全不同,普通传功,功力必定大量流失,一品高手传功到普通人身上,最多将人灌注成六品,但天师度不一样,用天师度的方法传功,最多丢一品。

也就是说,一品高手用天师度传功,最低也是二品,若是运气好的话,也能达到一品下。

反正皇室也在防着自己,将来要是自己地位如萧家那般,怕也落得个全家流放的下场。

沈黎摸着下巴,现在强行抢了姜青梅的修为,然后再杀了她,嫁祸给天道宗,岂不是完美?

“少爷,怎么样?”

“不妥。”

他缓缓闭上眼:“这种办法拿到的修为,我一辈子良心都会不安的。”

“少爷,他们是皇室,如果我猜的不错,狡兔死,走狗烹,一旦仙平的势力发展过大,他们必定会想办法杀了您。”

刘齐在天道宗也见过一些事情,对于仙平也有一定的了解,他坚信,沈黎将会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到时,皇帝陛下怕是寝食难安。

“算了,你治好她吧,对于皇室,我有自己的打算,你家少爷不是傻子。”

沈黎微笑的走上前,想拍拍他的肩膀,却被他连忙躲开,他尴尬的笑了笑:“行了,我去外面布置兵力了。”

刘齐微微叹了一口气,将姜青梅扶起后,轻点腰间。

那腰间的伤口,已经有白色的脓夹杂黑色的血液流出来。

他凝聚真气,在伤口上形成一个小型龙卷风,将伤口内的污血尽数吸出。

随后,他从腰间拿出一份药粉,敷在她的伤口表面。

这样虽然不会让姜青梅痊愈,但极大减少她体内毒素,剩下的毒素,只需她醒来后,自行用真气梳理身体即可。

一品高手的自愈能力,自然要强过其他人。

他的真气带毒,自然不能由他梳理身体。

城墙上,沈黎拿着望远镜,仔细的查看周边情况。

果然,远处大纛渐渐显现,一个黑色旗帜,上面写着一个嚣张跋扈的“韩”字。

这是公开造反啊!

第370章:生化武器 沈黎眉头紧皱,难道韩家,就不怕朝廷弄他吗?

当年一个萧家,就是因为权力过重,在军中威望过高,这才导致了杀身之祸,韩家这性质,比萧家更恶劣。

他这是直接谋反!

不过转念一想,皇帝陛下,可能还真的忍下去,然后秋后算账。

大楚边境,几年没有与大渝打仗了,国内发展几年,顿时又虎视眈眈起来。

韩家资产已经偷偷转移一部分进入大楚境内,若是他们替大楚捐献军费,那战争,绝对再次爆发。

而且韩家掌控全国大部分的粮食,一旦他们狗急跳墙,毁掉粮食,全国百姓将会陷入饥荒,到时候,大渝国内暴乱再次升起。

现在不比往日,也没有第二个战神萧鹏举,这两样战事一起,大渝灭国,指日可待。

所以,姜承龙只能忍下去。

城墙上的守将荀雷看着下面乌泱泱一大片的军队,艰难的咽下口水:“大人?”

他们只有五百人,如何面对这三千大军?

而且这些大军前行脚步整齐划一,踏步声便如擂鼓一般,令人心神激荡。

这哪里是韩家私军?怕是边境的精锐,也比不上这群人吧?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一道晨光,渐渐刺破黑暗。

天亮了。

沈黎摸着下巴,看不出是紧张还是轻松。

“荀雷,带人下去,守住城门,死都不能让他们进来,明白了不?”

“卑职遵命!”

一旁的柳升将拳头捏的啪啪作响,他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

与真正的精锐较量,也能训练这两百人的战斗力。

他们太过依赖火枪,觉得有这东西便是天下无敌,殊不知,冷兵器的杀伤力,不亚于火枪。

佟州城内拉响警报,几个人敲着锣在街面上大喊:“都回去,要打仗了,都回去躲起来!!!”

看着越来越近的大军,沈黎抱着胳膊道:“弹药还充足吗?”

“还好少爷运筹帷幄,之前便运来二百箱。”

仙平那边,现在已经开辟出真正的“军工厂”,每日产出火药,可达两百斤,若不是红衣大炮难以长途运输,他们早就将炮搬过来,哪里还需要继续搞什么火药坛子?

城墙上,两百士兵笔直站立,拿着火枪瞄准着远方,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他们的射击精准度提升了不少。

下面,大军统帅皱着眉头:“这才多少人?撑死才两百吧?”

“七百,剩下的应该在挡城门。”

“七百人,两百人守城,五百人守城门?”

统帅哈哈大笑道:“这守城的沈黎,怕也是个棒槌!”

旁边副将连忙道:“是的,他没有指挥过战争。”

“兄弟们,半个时辰,解决战斗,城内娘们,钱,随便拿!”

“好!!!”

三千人马一阵爆喝,让城内百姓心头一颤。

无数人吓的痛哭流涕,刚逃过饥荒,又来了大战。

没人看到这场悬殊的战斗,两百对三千,必败无疑。

兴百姓苦,亡也百姓苦,所有守城战中,最苦逼的,不是守城将士,而是下面的百姓。

残暴一些的将军,进城之后,直接屠城,能收敛手下将士不强抢的,几乎没有。

守城将士,起码还有个痛快的,而这些百姓,到时候就如猪狗牛羊一般,被薅尽最后一根毛,在屈辱中被乱刀砍死。

攻城之前,必定先放箭消耗一下对面。

可这韩家统帅,一看就十分有经验,上来,便开始放火·箭。

密密麻麻的火光从空中飞来,沈黎由衷感叹道:“真是好看。”

随后他大喝道:“所有人,护住火药,挡住火·箭!!!”

若是这些火星子落入火药堆中,那当真是灾难。

城墙下的民宅内,已经陆续起火,烧伤的百姓惨叫逃离。

火势愈发大了起来,城内人手不够,只能任由火势蔓延。

而第一波火·箭袭来之后,第二波少了一半。

韩家统帅见火光冲天,便派出一千人前去攻城。

没有攻城车,只有梯子,他派出一千人攻城,后面的人进行掩护。

时间若是拖久了,火势蔓延,到时候城墙滚烫,即便攻城难度也不小。

沈黎皱着眉头,这统帅,一看就是有经验的。

一旁的柳升急不可耐,两百人,已经近三十人负伤,都是为了护住火药而中箭的。

佟州并不是什么重要城池,城内用于防守的器械并不充足,甚至连投石车都没有。

沈黎站在城墙上,看着漫天飞来的火1箭,表情凝重。

再这么下去,那一千人,迟早要攻上来。

等人稍微走近了些,他突然爆喝一声:“投火药!”

两百士兵闻言,纷纷摸出火药包,点燃后抛向那一千装备精良的韩家士兵。

火药包落地瞬间爆开,无数的碎瓷片与铁片飞出,地面惨嚎声层出不穷。

韩家统帅捋着胡须:“那是什么兵器?”

“卑职不清楚。”

一旁的副将道:“不过咱们装备精良,用的都是最好的步人甲,寻常刀剑都很难伤到他们。”

“继续进攻。”

硝烟散去,下面的士兵们纷纷站起来,让沈黎惊讶不已。

“少爷,这是步人甲。”

一旁的柳升咽下口水道:“号称第二坚固的铠甲,由1825枚甲叶组成,重量大概六十斤,而且可以任意加甲叶数量,除了眼睛,其他每个部位都护住,名副其实的武装到牙齿。”

沈黎点点头,这种步人甲,他听说过。

历史上出现这种步人甲,好像是在宋朝。

同时期的欧·洲,还穿着掉档次的锁子甲,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那现在怎么办?”

柳升有些着急道:“一百火药包扔出去,敌人拍拍屁股都起来了,这怎么打?”

“你不是说他们武装到牙齿了吗?”

沈黎耸耸肩:“那不是还有眼睛吗?”

“可眼睛就那么小一块,怎么炸啊!”

“找小新,就说我要吃火锅用的辣椒面,应该还有一小坛子。”

他嘴角缓缓扬起:“还有石灰,多找点石灰粉,绑在火药包上,我让他们尝尝,啥叫生·化·武·器。”

“对了,找刘齐,要点毒什么的,就毒死一般人就行。”

……

第371章:战况惨烈 柳升带着三两个手下,连忙下城墙回县衙后院。

这辣椒面,怕是只有沈黎家中才有,寻常百姓极少吃辣椒,更别说研磨成面用热油激发香味了。

他虽然不明白沈黎这么做的意义,但少爷说的定然有他的道理。

火药这东西能开山裂石,即便那些士兵有步人甲,也扛不住内脏受损,只是投入火药多少的问题。

韩家军中还有箭术较好的神箭手,当他看到火药包落入人群中的威力后,连忙搭弓射箭,火药包刚丢下去,他便在半空中射爆它,这样火药包的威力大打折扣。

另一位小队长岳峰急不可耐,连忙招呼人继续往下投火药,已经有二十多个梯子搭在城墙上了,若是让他们冲上城墙,那佟州就真的完了。

他们为了寻仇发动大军,到时候凡是与沈黎有关的人,都将死在他们手中。

他们都是仙平出来的,一损俱损,都知道守城的重要性。

可他们这个严实的步人甲,寻常刀枪根本没作用,即便是火铳,打过去的效果也微乎其微,众人顿时有种狗咬刺猬无从下嘴的感觉。

很快,柳升便带着人匆匆赶回来。

湿辣椒不容易保存,去年留的辣椒,小新只留下两袋,一袋是辣椒面,一袋是干辣椒。

只是辣椒面也不多,也就一小包。

沈黎接过辣椒面,抓了一大把塞在火药包中,示意旁边的人点燃扔出去。

火药包飞出,快落地时,对面的神箭手眼疾手快,一箭射爆火药包。

黑色的硝烟里,带着红色的辣椒面,优雅的漂浮在空气中。

“啊嚏!!!”

“阿嚏!”

……

沈黎继续往火药包中填充火药,其他人手忙脚乱的推到搭在城墙上的梯子。

十几个火药包下去,攻城的韩家士兵的喷嚏声越来越大。

随着辣椒面的浓度加大后,他们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攻城,自然要看着上面的情况。

他们一抬头,辣椒面便落入他们双眼之中,顿时疼的泪水横流,根本看不清路。

一千人,顿时成了瞎子。

辣椒面用完,下一批就开始用上石灰粉了。

佟州城内,刚刚打算建造作坊,石灰粉可多的是。

一包包火药掺杂着石灰粉落下去,下面顿时一片惨嚎。

韩家守将不可置信:“这到底是什么守城手段?”

守城,不应该倒滚烫的金汁吗?还有火油等一类东西,这是什么东西?

一旁的偏将道:“将军,若是用盾牌兵呢?他这东西,是落地后炸开,若是将盾牌举在头顶,下面的人撞城门,应该有把握吧?”

统帅眼前一亮:“去,就按他说的这么办!”

渐渐的,压力给到城门处荀雷这边。

他顿时感觉压迫城门的力量越来越大,便多增人手严防死守。

“快去!请沈大人帮忙啊!”

他脖子上青筋暴起,这佟州根本没有什么能抵住城门的东西,守城工具严重匮乏,只能用人力抵住城门。

一旁的士兵早已吓的六神无主,他连忙冲上城墙,带着哭腔喊道:“大人大人,城门快坚持不住了!”

柳升拨开飞向沈黎的箭,也连忙问道:“少爷,人太多了,这可怎么办?”

韩家精锐战斗力,已经超出大渝大多数军队,可能,当年的血浮屠才能碾压他们。

他们的人员,本来就已经很厉害,再加上步人甲。

步人甲的造价极为高昂,即使在历史上,也只有一些将军心腹才能穿,整个军中,可能都没多少套,而韩家的军中,所有将士人手一套,可谓是下了血本。

他们与当年的山贼完全不同,他们按正统军队进行训练,甚至悍不畏死,根本没得比。

炸死三五个根本不足以吓退他们。

沈黎走到城门前的城墙上,看着下面铁板一块的盾牌,不禁皱紧了眉头。

记得看一个电影,倭寇也是用这种方法抵挡楼上战士丢火药包,结果上面的人无奈,只能用人抱着火药包砸下去进行爆炸。

难道自己也得这样?

好像不用,自己一方可是城池,资源丰富,完全不用牺牲将士。

他叫来柳升:“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放火油呢?”

柳升一拍脑门,连忙招呼几人,往下面扔火油坛子。

下面带队的百夫长眼看城门挤开一条缝隙,嘴角一喜,却感受到头顶忽然响起瓷瓶碎裂的声音。

一点点黑色液体留下来,他摸了摸,脸色大变:“不好,是火油!!!”

可城门前,只能聚集那么多人,一个火把落下来,火势冲天。

惨叫声不绝于耳。

这种盔甲虽然防御极强,可它不防火,而且还是火油弄到身上之后,盔甲笨重,想扒掉都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城内的荀雷等人顿时感觉压力骤减,长出一口气的抹掉额头上的汗水。

他走到城墙下,抬头望去,刚好看到阳光下沈黎正在看向他。

这位年轻的沈大人,沐浴在硝烟与阳光中,很是亮眼。

他微笑点头示意。

沈黎也点点头。

火油的燃烧还在继续,五百人的队伍化作一片火海,他们慌乱之中逃窜,点燃一个又一个同僚。

韩家统帅渐渐慎重起来,三千人,五百人被烧死,一千人眼睛被灼伤,根本无法参战,现在还剩一千五百人。

这可都是精锐,培养一个起来很是困难,这一战便报销了一半,他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

“尽数出动,天黑前,拿下城池,所有人,眯着眼睛前进,小心空中的石灰,还有那些红色的东西!”

“是!”

副将一摇令旗,大喝道:“随我冲杀过去!”

马蹄声不绝于耳,如大大小小的鼓点,震慑人心。

沈黎站在城墙上,深吸一口气,以前他挺看不起冷兵器时代的,觉得热武器随随便便就能秒了他们,现在看来,是他低估了他们。

火药包扔下,那些战马吓的四散逃离,步兵沉重的脚步袭来,所有人都不敢小看他们。

韩家仅剩的一千五人马,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通过撒生石灰的反应就能看出来,他们并没有多少人被灼伤眼睛。

也没人再往空中看,他们麻利的搭梯,上墙。

战况,逐渐开始惨烈起来。

第372章:春药免疫 飞来的利箭,已经伤了沈黎五十余人,当场死亡的,有近二十人。

现在对方全员出动,下面射箭的,只有三两个神箭手。

柳升手提银枪,扫落一个个的攻城士兵后,拉着几个火油坛子丢下去。

随后,火把落下,下面再次成了一片祸害。

火光冲天,温度快速升高,那些士兵成也盔甲,败也盔甲。

盔甲本身是铁质,一旦受热,极容易灼伤皮肤。

打着打着,居然还有士兵能中暑了。

火药包现在点都不用点了,直接扔下去就能炸了。

偶尔有几个成功的士兵上了城楼,也被柳升与岳峰挑下去。

城门处,荀雷带领的五百人,毕竟不是精锐,如此惨烈的战斗,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

有些新兵都已经开始呕吐起来,城门几次被挤开一条缝,又被荀雷玩命的堵上。

只要进来一个韩家士兵,他们就得报销十五人。

他们也没有黑火药,有的,只是最低劣的战刀而已,面对全副武装的韩家士兵,根本没办法进攻,只能等对方体力耗尽,再捉住他。

大渝近年来也没什么征战,这些士兵还没沾上血气,看到如此多的鲜血,自然恐惧无比。

荀雷也没有办法,打仗,没有不受伤的士兵。

他下令严防死守,不能再放进来一个人。

五百人,被十多个韩家士兵,打的剩下三百人了!

沈黎就站在城墙上,岿然不动,他静静的观看战场事态,叹了口气。

两百斩三千人,在冷兵器时代,确实是个奇迹啊。

刀会钝,会缺口,一把普通战刀,在斩杀十余人后,便会开始出现断裂,缺口等严重现象。

火铳呢,又不适合近距离作战。

回头必须得研究研究怎么参与古代战争了。

乱战之中,刘齐缓缓走向城墙,站到他的旁边。

“怎么了?”

他弹出一道紫色真气,将近在咫尺的利箭击个粉碎。

“你回头,能不能教教我,怎么用毒?”

沈黎沉吟一番:“不用太好的毒,最好是那种毒烟,吸入之后,浑身瘙痒,不会对人造成伤害的。”

刘齐皱着眉头:“我,不用这种低端的毒。”

确实,他面对的敌人,都是江湖中人,那种低端毒药对江湖人士根本造不成任何伤害,所以他不会学。

他所学的,大多是见血封喉的毒。

可战场上瞬息万变,一旦风向转变,浓烟倒飞,恰巧用的还是烈性毒药,那只能自讨苦吃了。

而且战场上有时候也不止敌军,也有用以人质的普通百姓,更有山间的各种动物,若是将他们也毒死,那真是有伤天和了。

“行吧,那我还是想想用春药一类的东西吧。”

沈黎耸耸肩,顿时眼前一亮。

现在战况这么激烈,为什么不能搞点春药什么的?

至于春药的数量,小新那丫头手上绝对够。

这丫头也不知道从哪里学的,居然有收集春药的怪癖,哪种药性厉害,哪种柔和一些,简直就是个春药大师了!

他匆匆下了城墙,回到后院。

“小新,你还有春药没?”

小新俏脸微红:“少爷,奴婢哪里还有嘛,上次都被您搜刮完了。”

“你真没有?”

沈黎满脸不信:“罢了,我自己去找。”

“哎,少爷,不用找了……”

“少爷,我真没有嘛,我要那种东西做什么嘛。”

“要不少爷,奴婢帮您拿?”

等到了小新房间,她连忙挡在床前。

战事吃紧,沈黎也懒得跟她废话,一把抓住她深深吻下去。

这丫头,每次亲她的时候,她身子就会发软,正好可以让她让开。

果然,不出片刻,小新的身子逐渐滚烫起来,脸颊通红,呼吸也粗重起来。

沈黎嘿嘿一笑,将她丢在床上,然后在床底顺手一摸。

真沉……

拖出来打开箱子后,半箱子的小黄书,大大小小的小瓶子,全是春药!

“这是没有?”

沈黎瞪大眼睛:“还有,谁让你又看这些小黄书的?”

小新吐吐小舌头。

“回头我再收拾你!”

说罢,他拎起那些瓶瓶罐罐便出了门。

到了城墙上,他将那些药粉纷纷灌入各个火药包,再扔下去爆掉。

粉红色粉末在空中分散,那些韩家士兵连看都不看。

可他们没有口罩,还得呼吸。

渐渐的,城墙下面的气氛旖旎起来。

这种步人甲,好是好,但也有缺点。

就是下体前的部位,并没有完整勾勒出器官的样子,一旦旗杆竖起,沉重的铠甲再一挤压……

啧啧啧,那酸爽。

很多人都发现自己心思跑了,这他娘的干啥呢?

打仗的时候硬起来?

这不开玩笑呢吗?

可他们根本抑制不住,脑海里的各种画面顿时出来了。

心思跑了,身手自然慢了许多。

这也给城墙上的众人争取了时间。

火药包跟不要钱似的往下丢,一时间碎尸横飞。

刘齐摇摇头:“少爷的点子,已经是层出不穷。”

他已经不是去年的那个只会拍马屁的小家奴了,这种战场上撒春药的点子,只能算是灵机一动,在真正的实力面前,这些鬼点子,都是没用的。

沈黎背着手道:“你家少爷,从底层摸爬滚打上来,若是没有下三滥的招数,早就被人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

刘齐似是想起往日,微笑点头道:“你想找那种毒烟,很简单,许多大夫都有办法,而且还有解毒办法,少爷可以去问问。”

“姜青梅怎么样?”

“她已经醒了,自己修复便好。”

他背着手道:“少爷应该,将她收入囊中,将来我不在,也有人护着少爷。”

说罢,他微微一摆手,那些红色春药如同长了眼睛一般飞向沈黎的鼻腔。

“屋内的那个少女,我已经下了药,现在,你便回去吧,战场,我帮你看着。”

两人都吃了春药,应该会爆发更激烈的战斗吧?

他很有信心。

可沈黎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你给姜青梅,下了春药?”

刘齐歪着脑袋,更为疑惑:“春药对你不管用?”

“你废话,你一天吃一大碗春药,吃个半年,你看有没有用?”

沈黎鼻孔朝天:“本少爷早就免疫春药了!”

第373章:便宜小新了 刘齐哑然,半晌才道:“呃,当年,是我第一次带着小新,去买那种书的。”

沈黎猛地扭头,一脸便秘的表情:“托您的福。”

鬼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谁家媳妇在那种事情比自己还在行的?

沈黎家就是。

小新那各种稀奇古怪的姿势,让他眼花缭乱,知道的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小新之前是干什么的呢。

韩家败势已定,统帅拉着缰绳,定睛看去,自己的士兵各个喘着粗气,脸红脖子粗,犹如关二爷一般,他顿时破口大骂:“小畜生,你在战场上下春药?”

沈黎双手抱胸,看着下面被落石砸的抱头鼠窜的韩家士兵,摇摇头道:“兵不厌诈。”

韩家统帅气歪了鼻子,兵不厌诈指的是战术,你他娘的战场上大规模的撒春药,开天辟地头一遭!

他大喝一声:“退,退,退!”

一旁的刘齐也学着沈黎的样子,双手抱胸道:“要不要,斩了他?”

这才几百人,他想从中杀过去还是很容易的。

而且他身带剧毒,从军中走过一趟,便能毒杀不少人。

沈黎摸着下巴,沉吟一番道:“去吧,来了就别走了。”

刘齐缓缓戴上面具,从城墙上一跃而下,随后化作一道紫色流光,穿越在韩家仅剩的一千士兵中间,只消十几个呼吸,他便掠过所有士兵,来到韩家统帅面前。

随后,他轻飘飘的一耳光,甩飞统帅的头盔,一道鲜红色的巴掌落在他的脸上。

统帅还没来得及发怒,便觉那耳光各位疼痛。

在士兵们惊恐的目光下,那道鲜红的巴掌印子逐渐变成黑色,然后腐烂,他整个人犹如一张被燃烧的白纸一般,从巴掌处扩散,很快便被腐化成齑粉。

就连他胯下战马也不能幸免于难,一并化成脓水。

士兵中,有人怪叫一声,人们惊恐的看向他,随后,他也逐渐开始化作脓水。

有不甘心死去的士兵,临死前疯狂的求救,一旦他摸到别人,别人与他也是同样下场。

一千士兵,用黑火药也得炸上半个时辰,可刘齐仅仅是经过他们,他们便是死。

怪不得万逸楼说,刘齐一人可抵十万人马。

这尼玛造成的恐慌,岂止十万人马?就是五十万人,在这种恐慌下,怕也所剩寥寥无几。

沈黎叹口气,也怪不得毒被称为邪教。

这种步人甲虽然防御力极强,但也有缺点。

太过沉重,一旦兵败,跑都跑不及。

一千人,在刘齐的手下,顿时如待宰的羔羊一般,偶尔有一两个想要反击的,也被刘齐轻松拿下。

他的那把名为“螭吻”的长剑,应该是天外陨铁打造,削铁如泥,随手都能劈开那些士兵的步人甲。

他犹如收割机一般,在一千士兵中化作一道紫色烟雾,烟雾所到之处,尽数脓水。

半柱香功夫,他便回到城墙上。

“清理战场的时候,让仙平的兄弟们,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不要触摸那些战甲和兵器,倒上火油,直接烧掉。”

他淡淡的说了句,随后便跳下城墙:“哦对了,那女孩子还在屋内,春药,应该生效了。”

沈黎一阵头大。

强抢公主?

貌似也是史上头一遭。

他忙吩咐柳升按刘齐的办法清理战场,三千人马,无一生还,就连战马都被刘齐给毒死了,战场上当真是触目惊心。

回到县衙后,后院里传来阵阵窸窣声,他一推开姜青梅的房门,就见姜青梅小脸通红,衣服都褪的差不多了,只有重要部位遮挡住。

可这是古代,良家女子被看了手臂,便觉得被人玷污,何况还被看了这么多。

他忙捂住眼睛关上房门:“小新,小新!”

刘齐身为用毒高手,自然不会随身携带春药,那东西,貌似只有采花贼才会用。

他之所以能弄到春药,自然是小新的手笔。

小新这春药专业户,已经将春药的使用练到炉火纯青,什么人吃什么剂量,又恰到好处,她简直完全拿捏。

她正在屋内收拾自己的小玩意儿,被沈黎嚎一嗓子,一哆嗦,险些将手中宝贝给丢了,她嗔怒的收起瓶子,走出房门:“少爷,你干嘛?”

“去,找点冰块,给公主殿下去去火。”

“公……公主殿下?”

小新瞪大美眸,俏脸上满是不可思议:“少爷您说她是公举?”

她嘴一瓢,艰难的咽下口水。

我的天哪,我竟然,竟然给公主殿下,下了春药?

起初刘齐跟她说,这姑娘貌美如花,下点春药,让她跟少爷煮点饭,以后就是好姐妹了。

她脑袋一热,看这姑娘越看越喜欢,便胆大包天的往水里加了小半勺。

这真是旺旺没有想到哇!

沈黎脸一板:“你当真是狗胆包天了啊,良家少女你问都不问一声,就给人家下药,还不赶紧去找冰块来?”

冰块加冰水,再将公主丢进去,怕是很快就能冷静下来了吧?

小新吐吐舌头:“下药不也是为了你舒服舒服嘛。”

“你说什么?”

“没什么。”

她飞快的跑出后院。

沈黎扶额,真是造孽啊。

这一家子,都是人才。

一个热衷于看小黄书和研制春药,另外一个,还对春药免疫了。

现在让他喝下给驴配种的药都不管用了,这他娘的也算是大渝国的奇事。

很快,小新便带着人搬来冰块,由于公主殿下是女子,她一个女子进屋,也比较方便。

此时,公主殿下体内的春药已经完全挥发,整个人也失了神志,显得很是妩媚。

她艰难的咽下口水,想起自己毕生所学,缓缓的伸出手去……

此处,省略几十个字……

……

……

……

沈黎交代后院的事情后便匆匆回到城墙前线,根本无暇顾忌后院,谁知,后院已经起火了。

这次大战,全歼韩家三千人马,这下,够韩轻尧肉痛好一阵子了。

四处渐渐被仙平士兵们倒上火油,进行消毒灭菌。

而城门处,荀雷等人坐在墙边,大口的喝着清水。

在他们面前,摆放着一大排的尸体。

看到沈黎前来,他将水壶丢给手下,擦擦脸上的血水:“沈大人。”

沈黎摆摆手道:“你们辛苦了。”

他们对视一眼,随后众人一同跪下道:“求大人,收下我等!”

第374章:战后清点 “什么意思?”

沈黎皱着眉头,那种虎躯一震便显王霸之气引得周围四方求收服的事情,他听说过,但他自问自己没有那种能耐,他也没有那种威武霸气。

从气质上讲,他更像是个运筹帷幄的儒将。

荀雷单膝跪地,叹口气道:“大人有所不知,我们来佟州,就已经做好了被贬的打算了。”

“之前,我们在青州大营中,得罪了主将,便将我们派到此处,打算,饿死我们。”

沈黎忽然想起,万江楼发来消息,让他配合城外反贼,杀掉这五百士兵。

这些士兵,一看就知道是一些新兵,而且是没有背景的新兵蛋子。

荀雷刚正,言语之间顶撞了上官很正常,这些新兵,应该也是炮灰。

见他沉默,荀雷继续道:“刚刚,我猜出上官派我们来佟州的真正目的了,或许,他们早就知道,韩家可能大举攻城,仅凭我们五百人,是万万守不住的。”

沈黎点点头道:“我也有些明白了,是我得罪的韩家。”

“大人,我们在军中,没背景,没靠山,若是大人就这么走了,到时候我们这些兄弟,定然死的不明不白,所以求大人收下我等,做您近卫,您放心,卑职会拼死训练他们!”

“可,你们在军中有编制,要想收下你们,必须要拿到文书,将你们转过来。”

编制是个很大问题,沈黎在军中没人,眼下根本不太可能将他们收入仙平。

而且有编制的军人,家人大多在朝廷的监视下。

军官的家眷,必须要在朝廷的眼皮底下,不得超过顺天城周围三百里。

这样一旦军官谋反,第一时间便可以拿下他的家眷。

他们这些新兵,自然没有太大的限制,可他们的家眷,也散落在大渝各地。

沈黎对于自己的近卫,要求自然很高。

家眷必须在仙平,这样防止军中人员被挟持后,暴露仙平火药的秘密。

而且这种半道加入的人,没有经过洗脑,他也不敢真正的去用。

良禽择木而栖,荀雷正是这种想法,要是还在佟州做事,迟早被全部整死,沈黎的近卫,用的火药,那是跨时代的产物。

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拥有武器的好坏,决定他生存下来的几率。

就像这场守城战,沈黎不过才损失二十人,就换对面三千人。

所以跟着沈黎,无疑是明智之举。

现在编制,是个很大问题,也是沈黎堂而皇之拒绝他们的理由。

荀雷一咬牙道:“我们可以作为黑户!”

“黑户?”

沈黎皱着眉头,这群人,当真是真心依附吗?

就像是有钱人结婚,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真的不是图我的钱吗?

“是,我们放弃军籍,远逃千里,算是逃兵,再加入仙平军中,若是我们反水,不用大人处置,军中对待逃兵者,都是斩立决。”

沈黎略微沉吟一番,想到他们也是要被锦衣卫弄死的炮灰,心中便泛起一丝怜悯。

他叫来柳升,做了详细安排。

所有人员先回去,能将家人弄到仙平的,第一时间带走。

到了仙平后,所有人都得上伏牛山进行长期训练。

等他们出了佟州十日后,便开始发布消息,荀雷等人面对韩家大军,怯战而逃。

他们五百人,经此一役,损伤过半。

本来可以将死亡的那一半当做逃兵,把他们当做死人,然后帮他们消了户籍,以后只能在仙平生存了。

但这样想想,对死者极为不公平,人家也是为了守卫佟州阵亡,这么做,会让将士们寒心。

沈黎背着手,但愿这些人,不会反水吧。

不过他要求柳升,对他们单独培养,就是每日操练,在仙平各处,做保安,先不给重要武器等物。

他还有一点担心,这些人里面,可能还有锦衣卫的探子。

送到仙平后,就会好一点。

他窃取了天道宗的洗脑手段,在伏牛山内又专门开办了一个学校,就是专门用来给这些士兵们洗脑的。

不过洗脑也不是让他们谋反,而是告知他们爱家庭,爱生活,爱仙平,为了守卫仙平,守卫少爷,他们可以献出自己的性命。

所以沈黎一点都不担心自己手下仙平士兵会吃里扒外,洗脑时间越长,他们就越忠诚。

他没想谋反,但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可以任人宰割的羔羊。

战争,总是惨烈的。

尽管只是三千人马发动的小型战争,城内百姓也受到许多影响。

靠近城墙的民房,多数起火,烧成灰烬。

好在人员并没有什么事情。

沈黎的手下,也死亡了二十人,负伤三十人。

“这些战死的,是仙平的烈士,将遗体送回仙平,葬在伏牛山,另外,他们家中,每月二十两的安置费,一定要给足。”

荀雷的手下们一听,都惊讶不已。

殉职了之后,家人居然每个月还能领到二十两?

带领他们离去的人员便跟他们讲解了仙平军中福利,他们顿时两眼放光。

即便是军中千户,也没有这么好的工资条件吧?

而且战死后的福利更好,每月二十两安置费,人在仙平的话,免费住房,孩子免费上学,官家替他将孩子赡养到十八岁。

也就是说,死后,如果孩子刚出生,到满十八岁时,可以领四千三百二十两银子!

如果家中只有老人,仙平还会将老人送入专门养老院,替士兵年迈的父母送终。

这种条件,别说大渝了,就是整个天下也是独一份。

再加上洗脑,试问哪个士兵不死心塌地的守护着仙平呢?

沈黎背着手,简单巡视一番城门后,便交代城门由一百八仙平士兵把守,随后他便闲下来回家吃饭。

回到后院后,妞妞正拿着小手帕,在石桌前替小新擦着脸。

再看小新,小琼鼻已经流出鲜血,一边小脸肿的跟个馒头似的。

“这是怎么了?”

“你看你那公主殿下给我打的。”

小新一脸委屈的告状。

正巧姜青梅从房中收拾出来,听到这话顿时羞愤欲绝:“谁让你学人咸猪手的!”

“我不是看你的凶长的好看,就忍不住摸了一下嘛。”

“你还说,看我不打死你!”

沈黎一头黑线,这死丫头,居然还有这种恶趣味。

第375章:斩房祝新 剑宁公主再厉害,那也是个黄毛小丫头,被人袭胸这种事,实在不知道怎么处理。

你说要是男人吧,她可以愤然拔剑,可这是个女人。

沈黎在一旁憋住笑道:“我让你给人家解毒,你非得去袭胸,你不挨打谁挨打?”

“少爷!”

小新嘟着嘴不依道:“大不了,我的也让她摸一下嘛。”

姜青梅气的冷哼一声:“我可没你那么不要脸。”

“我不要脸?”

小新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还不知道是谁,自己脱的精光光呢。”

“你!”

姜青梅刚刚痊愈,知道还不能大动肝火,她深吸一口气,平复胸前的起伏:“不跟没素质的人争吵。”

说罢,她看向沈黎:“沈大人,我可一夜没吃饭了,有没有吃的?”

沈黎摸摸鼻子:“呃,有的,我也一夜没吃饭了。”

“走吧,吃饭。”

“哎,好。”

凡是公主,那必定有些刁蛮的小脾气,姜青梅虽然平日里看起来挺文静,但发怒起来还是带着些许的刁蛮。

她在前面慢行,沈黎在后面跟着,两人一同前往后厨。

小新摸着红肿的俏脸,疼的倒吸口凉气:“妞妞,这种女人,咱千万不能让她成为你的三娘。”

妞妞已经八岁了,也了解一些人情世故,她双手撑在石桌上托腮,若有所思道:“她可是公主殿下,要是成了爹爹的老婆,应该比你大。”

“好像是哦。”

小新一脸慎重:“那就更不能让她进沈家大门!”

后厨专门做了一桌酒菜,用来招待公主殿下。

沈黎笑眯眯的举杯道:“多谢公主殿下两次救命之恩了。”

“你是不是笃定,我会出面救你?”

“那倒没有,小臣可不知道公主殿下居然是一品高手,只以为陛下圣恩,派个高手护卫而已,没想到公主殿下人极美,功夫也是极好的。”

姜青梅嘴角微微扬起,颇有些小得意道:“那是自然。”

“韩家,还是发动进攻了吗?”

“是啊,三千人马,尽数折在佟州。”

沈黎抿了口酒水道:“可惜,没什么战利品。”

“你能灭掉三千韩家军队?”

她有些不可思议道:“怎么灭的?”

“呃,全靠七百将士的死守。”

火药的事情,他肯定不会直言告诉姜青梅,这位可是公主殿下,有啥事绝对偏向她老爹。

公主殿下识趣的没再问下去,恰巧柳升也过来汇报情况,他便借故离开。

火油烧过的战场,能回收的,也只有一些刀柄和铠甲碎片,就连战马也没收回来一匹。

相当于这一仗,白打了,只回收了一些废铁而已。

顺便,还激怒了韩家。

他不知道的是,那三千人马,可是韩家明面上的家底了。

民房,烧了五十多间,这些都要由官府替他们建造,该赔钱的赔钱,该补贴的补贴,一样都少不了。

城内百姓逐渐多了起来,接近两万余人,其中一部分佃户,已经陆续下地,开始收割粮食了。

城中大大小小的商铺,也在紧锣密鼓的恢复营业,只是速度没那么快而已。

沈黎想了想,昨晚爆发大战,现在民心很是不稳,刚好县令房祝新已经招了,所以,还是斩了他,安定一下民心吧。

出来前,皇帝陛下说过,给他先斩后奏之权。

朝中那位搞事情的大官,跟他没关系,爱怎么反就怎么反,只要别招惹自己就行。

他招招手,叫来柳升。

很快,城楼上就拉起横幅。

那些惊魂未定的百姓们,听说要斩县令,纷纷出门。

沈黎拿着喇叭,站在城墙上。

他穿着一身破旧衣服,上面补丁密布,简直就是一件用补丁做的衣服。

一旁的房祝新被换上华丽衣物,五花大绑,押上城墙后,顿时目眦欲裂。

这叼毛,穿的是我的衣服!

而这新衣服,也是沈黎特意给他换上的,为了让他有个突出的反派形象,他还特意搞了点鸡蛋清,抹在房祝新的头发上,再弄点猪油增加脸上色泽,顿时油光满面。

打眼看去,这尼玛妥妥的奸臣。

沈黎轻咳一声,朗声道:“各位乡亲们,我是你们新来的钦差大臣,专门来赈灾的!”

“灾难,是什么时候都要赈的,贪官,是什么时候都要剿的!”

“起初,我来到咱佟州,放眼之处,触目惊心,易子而食,拔草而食的现象,数不胜数,好似人间炼狱!”

说到这里,人群中已经有人开始抹眼泪了,哭声逐渐响起,越来越大声。

“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原因,就是这狗贼!”

“房祝新,贪墨官仓一万三千余石粮食,用来中饱私囊,或许你们还不知道他私底下的生活!”

“在你们啃树皮吃草根的时候,房大人,夜夜笙歌,夜夜做新郎,酒池肉林吃到撑,就连喂狗的,都是这么大的骨头!”

“这些,都是民脂民膏啊!”

百姓们大怒,死死的盯着房祝新。

这厮被抓的时候,居然如此油光满面,定然没少捞油水!

“呸,你这狗官!”

“啊呸!”

“狗官赶紧死!”

……

群情激奋,都摩拳擦掌,恨不得冲上城楼亲自动手。

沈黎见气氛逐渐烘托起来,大声道:“你们说,房祝新,该不该斩!”

“该斩!!!”

两万人,异口同声。

“好,那本官,现在就斩了这个猪狗不如的狗官!”

令箭落下,紧接着便是房祝新不甘的人头,从城墙上掉下来。

百姓们痛哭流涕,喃喃唤着饥荒中饿死的家人。

而沈黎趁热打铁道:“各位乡亲们,请留步,既然赈灾,那便不能让你们没饭吃!”

“城南作坊现在正在建立,所有有力的乡亲,可以去工地报名做事,每日十文钱,包吃住!”

众人哗然,还有这么好的事情?

“只是,前期招收的人,不是很多,只需要招收三千人,另外,城中会陆续出现招工告示,想挣钱吃饭的乡亲们,根据告示前往各处工作,另外,现在已经挺过饥荒,再有十日,便开始停止发放粮食!”

众人点头,确实,以工代赈,是最好的选择。

不知道是哪里人带头,人们纷纷跪下叩头:“多谢青天大老爷!”

沈黎微笑点头,从城楼上走下去。

第376章:假的人参 刚出城楼,就看到青楼老板吴大志的马车停在路边,他笑眯眯的站在路边,旁边的小厮站在他身后,拎着大大小小的礼品。

看到沈黎出来,吴大志连忙笑呵呵的凑过来:“沈大人一番演讲,慷慨激昂,让草民好生佩服啊!”

沈黎皱着眉头:“你到底想干什么?”

“听说大人身体不太舒服,草民送来一些补药。”

吴大志卑躬屈膝尽力的讨好他,只是刚下城楼,人有点多,要是百姓看到这位沈大人当众收礼,怕是心中有想法。

他忙叫人将礼品收起来,转而送往县衙。

“我身体不舒服?我身体怎么不舒服了?”

沈黎一边走一边问:“你不就是想要那种话本吗?有的是,等这两天闲下来,我便开始写。”

吴大志嘿嘿笑着:“不急不急。”

他自然是客气客气。

虽然现在百姓们刚刚恢复生活,但他的青楼,依旧爆满。

还是那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再大的饥荒城池中,也有不少有钱人。

这些当地的商人,有的趁着前期赚的盆满钵满,有的中途大捞一笔,现在听说青楼有新的玩法了,自然好奇的过来。

可业务不熟练,规矩不完善,自然没法开业,可急坏了吴大志。

回到县衙后,下面的小厮大包小包的就往县衙内拎礼品。

沈黎皱眉道:“这都什么礼品?”

“呃,一些补药。”

吴大志嘿嘿笑着,一副你懂得的表情。

“拆开看看。”

一旁的柳升麻利的拆开包装,一件接着一件数着:“猪鞭,牛鞭,马鞭,狗鞭,羊腰子,羊鞭……”

沈黎瞪大眼睛:“你给我送这些骚气冲天的东西干什么?”

吴大志搓着手:“我这不是……”

“你觉得我肾亏?”

男人,任何时候,都不能被人怀疑肾亏!

这是尊严问题!

沈黎感觉有被冒犯到,顿时怒道:“吴大志,你居然觉得,本官肾亏?”

吴大志连忙解释:“不是不是,小人只是觉得,大人虎虎生风,应该更上一层楼。”

“对了对了,我这还有从西域商人手中买的,一个千年大人参,也是献给大人的!”

他话音刚落,柳升便带人拖着他,一顿暴揍,疼的他惨叫连连,手中人参也顺便掉落下来。

这人参,可是他花大价钱,从西洋商人手中买过来的,足足一千两!

一千两的人参啊!

眼下却因为这个被暴打一顿,当真血亏!

沈黎翘着二郎腿道:“你这奸商,居然还觉得本官肾亏,我今天让你看看,什么才叫肾亏!”

柳升捡起地上的人参盒子,缓缓打开后,歪着脑袋。

这玩意儿,也不像是人参啊?

他轻轻掰断一截,看一下截面,递给沈黎道:“少爷,这是假货,人参都是灰色皮,这红皮人参,肯定是假的。”

沈黎接过那一截小人参,也歪着脑袋。

随后,他瞪大眼睛,忙抢过另外一半。

“停停停,别打了!”

吴大志已经被打成猪头,鼻涕眼泪一大把,这都什么事啊?

谁知刚刚还在暴怒中的沈黎,突然笑的跟一朵花一般灿烂:“说说,这东西,在哪里买的?”

“呃,西洋商人。”

“我劝你,好好说。”

“渡口前的二道贩子,花了一千两。”

吴大志缩着脖子,生怕这位沈大人再给他来一次。

“人还能找到吗?”

“估计找不到了,他骗我一千两,肯定早就跑了。”

他连忙跪地道:“大人,小人万万不敢拿假货骗大人啊,这都是那王八羔子骗小人的啊!要不大人再给我一次机会,小人一定重新买一块孝敬大人!”

沈黎微笑的把玩那颗“人参”:“你买到真货了。”

“啊?”

他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刚刚不还说这是假货的吗?

“告诉你,这东西,可以当饭吃,和芋头是同样效果,而且,这东西,高产,它叫红薯。”

沈黎嘿嘿笑道:“吴老板,你,发达了!”

说着,他将两截红薯递给柳升道:“派十个人护送,以最快的速度,送回仙平,告诉欢盈,务必,一定,肯定要种植出这东西来,即便停掉仙平所有业务都在所不惜!”

十个人护送这么一截假人参?

柳升皱着眉头,但少爷说的话,绝对有道理,他连忙差人照做。

吴大志艰难的咽下口水:“大,大人……”

沈黎回过神来,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道:“虽然来的晚了一些,但,以后都不会发生大面积的饥荒了,韩家,彻底完蛋了!”

红薯的产量,那才是真正的恐怖,一旦大面积的种植,平民百姓的口粮,则彻底充裕起来。

但如果放在佟州进行试验种植,消息再传出去,绝对会有人搞破坏。

百姓们都能吃饱了,那贵族们从哪里赚钱?

红薯若是大面积的普及,那粮价,再也不可能飙升到如此程度了,人们的食物选择多元化,大米小麦便不会出现垄断了。

吴大志之前搞粮商,自然明白沈黎话中的含义:“您是说,这假人参,可以解决饥荒问题?”

沈黎并未从正面回答他,反倒是将他拉起来:“答应你的事情,我现在就着手办,不过,你的青楼,要完全按照我的思路来,另外,你青楼的盈利,我要占三成。”

“三成?”

吴大志瞪大眼睛,这尼玛也太黑了吧?

青楼前期的投入,可都是他自己的,包括中间维护乱七八糟的,可都是开支啊!

而且沈黎,只是钦差大臣,鬼知道他在这里待多久再走的?

到时候他回京城了,自己还得给他送钱,那不是亏大发了吗?

他有些为难,可沈黎接着道:“放心,三成,是指你的纯利润,不包括你的开支,咱们相当于合伙关系,相当于你出钱,我出点子,很公平。”

“行,行吧。”

他叹口气,不管怎么样,先将青楼开起来再说。

沈黎拿出毛笔,写了一系列的方案,一边写一边道:“你对买药这么在行,有没有那种,可以让人枯木逢春的药?还要加上各种挑起欲望的?”

吴大志脸色一变,你这不还是枯萎了嘛!

“不是我!”

沈黎眼睛一瞪:“开业的时候,你得用到!”

第377章:你想谋反 “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佟州城突然闹饥荒,即便本官来赈灾,那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哇。”

沈黎将碳笔放在桌子上,搓着手笑道:“所以呢,我打算搞一次慈善晚宴,顺便,帮你打个广告。”

吴大志眉头微皱,慈善晚宴,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这词就不是啥好词。

慈善,难不成要让自己做大善人?

前些日子,他手中的三万斤粮,可还没捐出去呢?

对了,难不成这沈大人是打算剥完粮商再剥本地富豪?

他咽下口水:“大人,您不会是想,逼迫本地富商捐款吧?”

“也不算是,人家的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盘剥来的,我眼红什么。”

沈黎笑道:“不过是卖点东西出去而已,让他们发财,不过你嘛,免费提供酒水,还有那些女子的费用。”

“大人,这……”

他的青楼虽然不大,但也不小,若是免费一次,那损失可高达几百两银子!

几百两对他来说,也不算小事了。

谁知沈黎瞪了他一眼:“怎么,你是想让我掏钱?”

“不敢不敢。”

商人卑贱,官员尊贵,他吴大志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

“喏,这是初步方案,还有一些房间的布局,记得按标准来。”

“好嘞!”

他简单扫视一番纸上的方案,顿时大喜。

这简直就是致富经啊,上面对青楼布局方方面面都写的详细无比,三成利润,不亏不亏!

要不然说人家十九岁就能做到钦差大臣呢?脑子果然就比别人好使。

这一个个房间,还没建成,他自己都已经开始咽口水了。

带刀捕快审问,女奸细,女尼姑,女山贼,一众女流氓怒欺小书生……

这种乱七八糟的情节,让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啊。

他满心欢喜的将白纸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入怀中:“大人,您放心,小人现在就回去布置青楼,三天后,您就可以请客吃饭了,当然,晚宴的所有开销,都有小人来操办!”

这是钦差大人强行请人吃饭,城内哪个不开眼的商人敢不来?如此良机,正好他青楼开业,免费倒也值得了,名声打出去,就不用担心挣不到钱了。

近日,沈黎也有些难过了。

主要是没钱。

他的钱,大多数都投入到城南作坊的建设中,后面又从房祝新手上搜刮出十万两。

但这对于作坊建造,简直是杯水车薪。

他所有材质都要比较好的,这也导致造价飙升。

人家的作坊,都是搭的简易棚子,而他的作坊,都采用三合土,屋顶都是瓦片,地下还有水管,坚固耐用,冬暖夏凉。

而且还顺带搭建工人宿舍,这些宿舍的造价,一间比得上外面普通民房的五间造价,而且还配陶瓷所制的独立卫生间。

掌柜的叫苦不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正当两人同时苦恼时,第一批的商人,进城了。

还在城南的城隍庙内,作坊负责人接收了那些商人一大批的定金。

这也是之前被沈黎狂坑粮食的那批商人。

他们反正已经无路可退了,不如加入沈黎的经销商,在外面求证经销商的珍贵之处后,他们果断借钱前来定货。

负责人笑的合不拢嘴:“各位,你们的定金,我已经收到,现在作坊是先建一批,然后一边生产一边扩建,大概十天左右,第一批的竹叶青,便可以开始提货了。”

那些商人议论纷纷。

十天这个周期,对他们来说,是有些长了,但也没办法。

他们知道沈黎提前收定金,就是为了采购原料进行生产,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他们赌了。

领头的商人拱手道:“如此,那便麻烦掌柜了。”

负责人开出票据:“切记提货时带着票据,认票不认人。”

“好!”

……

佟州城内的消息,很快便传回朝廷。

翌日早朝时,众臣议论纷纷。

听说沈黎的赈灾粮都是强抢而来时,武将纷纷叫好,而文臣们纷纷弹劾。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大声道:“陛下,臣要弹劾定远伯沈黎!此人目无王法,身为钦差大臣却强抢百姓粮食,即便赈灾了,可朝廷的名声便臭了,怕是以后,哪里出现饥荒,那些商人唯恐避之不及,如此以来,没有粮,如何赈灾?”

“臣附议,沈大人此行赈灾,代表的是朝廷的脸面,朝廷都能明抢了,这让百姓们怎么想?”

“臣建议严惩此人!”

……

这些大臣,要么附庸秦家,要么附庸韩家。

沈黎明抢了他们的粮,韩家自然要反击。

礼部尚书韩轻尧捋须道:“陛下,臣也以为,当惩治沈黎,若是以后钦差大臣都学他,那一地饥荒再起,粮商纷纷逃离,到时候,即便赈灾银两到了,怕也买不到粮食啊,这是恶例,一旦开头,后果不堪设想。”

沈黎此举虽然做的舒服,但也令人诟病。

皇帝陛下姜承龙轻轻揉着太阳穴,现在将他撤回来吗?

不过这小子说了,赈灾之后,他会回仙平,想必,佟州的事情还没完吧?

但是老子这里压力好大啊!

一群叼毛一大早就在这里开喷,我又没你那张胡搅蛮缠的嘴,怎么挡住他们?

他轻咳一声道:“沈黎赈灾,没有拿走朝廷一分赈灾银,也没有拿走一粒米,更没有带走一个兵,你们也要理解他嘛。”

“陛下,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更不能直接明抢啊,他此举,和那土匪山贼又有何区别啊?”

赵峥大声劝谏道:“臣死谏沈黎,以权谋私,坑害百姓,请陛下治罪!”

一群人开始附和,然后纷纷跪下。

姜承龙一阵头大。

“以权谋私?坑害百姓?”

龙椅旁,渐渐响起一道声音。

是太子姜尤。

众人都有些惊讶的看向他,由于姜承龙年轻的缘故,太子殿下一直可有可无,从未理会过朝政,怎么今日跑来议事了?

赵峥才不管他太子殿下,振振有词道:“沈黎所到一地,强取豪夺粮商财产,这不是坑害百姓吗?”

“哪条消息上说,沈黎抢夺粮商财产了?”

姜尤从龙案上直接拿过八百里加急的文书,打开后朗声道:“你们都看过这份奏报,粮,是那些商人主动捐的,沈黎手中,还有他们的捐款画押,你们说的那些商户,都是为国为民的好商人!”

赵峥皱着眉头道:“太子殿下,佟州从未传出反贼一事,怎么沈黎去了佟州,接连三日夜间,反贼闹事,直到商人们捐了粮食,才开始平静下来?”

“还有,当地商人说了,沈黎有个二百人的队伍,每晚都是一百反贼出没,一百官兵追杀,制造混乱,强抢粮商粮食,然后再跳出来赶走反贼,这不是贼喊捉贼吗?”

姜尤也没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朝堂争辩,他也没试过用咄咄逼人的口气讲话,他憋得脸色通红,最后来了一句:“你没有证据,妄加猜测,妄自污蔑朝廷大臣,你这是毁谤忠义之士,你想谋反!”

第378章:韩轻尧暴走 坐在龙案前的姜承龙脸色憋的有些发紫。

朝堂议事,那可是十分重要的场合,他身为皇帝陛下,那是万万不能笑的。

好嘛,这当真是沈黎的好徒弟。

赵峥一窒:“太子殿下,臣怎么又谋反了?”

好不容易赶走沈黎这个诬赖专业户,怎么教出来的太子也成了这副德行?

武将早就看这群文臣不顺眼,之前沈黎一直污蔑他们造反,他们心中暗爽,沈黎走了,朝堂的欢乐少了许多。

没想到,沈黎居然将这独门绝技传授给了太子殿下。

武将人群中,已经有人在微微耸肩,发出笑声来。

姜尤第一次朝堂议事,也没什么经验,反正就是胡搅蛮缠:“沈黎,是不是赈灾了?佟州三万百姓,是不是不用挨饿了?如此忠臣,能臣,你居然要弹劾他,说他搞什么贼喊捉贼,你没有证据,就是污蔑,如此好的大臣,要是被你污蔑死了,你是不是影响江山社稷?你是不是罪人?你是不是谋反?”

赵峥目瞪狗呆,想不到平日里没参与朝政的太子殿下,居然比自己还能忽悠?

他咽下口水:“抛开事实不谈,沈黎他就真的一点错都没有吗?”

“你都抛开事实了,还谈什么?”

姜尤思路愈发清晰:“赈灾,不是个看过程的任务,而是要看结果,结果是沈黎很好的完成了任务,你扯那些有的没的,难道你赵峥比他还厉害?要不下次赈灾,一个毛都不给你,你去赈一个看看?”

所有人都知道,沈黎之前在京城诓骗了二百万两银子,但这玩意儿怎么说他们都不会认的。

而且佟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沈黎搞得甚是圆滑,根本找不到什么证据。

赵峥悻悻的退回原位,首次交锋,他算是失败了。

韩轻尧捋着胡须,皇帝陛下这是真的打算死保沈黎了。

韩家,可能真的势弱了。

他深吸一口气,这个哑巴亏,他无论如何都吃不下去。

好在自己的三千人马已经攻打佟州城了,等拿下佟州城,斩杀沈黎,再接手仙平,所有的损失,都是值得的。

沈黎的生意做到全国各地,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他是儒商,是好人,有的地方不计成本的给百姓吃饭,开作坊就是为了做慈善。

韩轻尧做不到,这是愚蠢的行为。

但沈黎的生意,也是真的赚钱,一年的流水,甚至是国库的几十倍!

很多人都眼红他的产业,但没办法。

皇帝陛下之所以不猜忌,是宫中有人算了个大概的账目出来,沈黎手上,可能真的没什么钱,他是在变相的拯救各地穷苦百姓。

下了早朝后,他悻悻回到班房。

可很快,八百里加急就来了。

说是佟州战场的消息,他本来郁闷的心情,顿时隐隐期待起来。

他嘴角缓缓扬起,韩家的三千人马精良程度,就是皇宫之中的禁军也比不上,这三千人攻打七百人的小县城,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他甚至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战况内容。

无非就是全歼敌军,活捉沈黎,或者死捉沈黎等等。

他缓缓拆开信封,打开信纸后,脸上的笑容缓缓凝固,随后变的阴沉如水。

一旁的心腹奇怪道:“大人,怎么了?”

“三千韩家军,被沈黎全歼!无一活口!”

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些话后,忽然癫狂的将信纸撕个粉碎:“啊!!!沈黎,我与你不共戴天!”

班房外面准备“交作业”的手下们,听到班房内尚书大人癫狂吼叫,伴随着大量的打砸声,都噤若寒蝉,老老实实的回到各自岗位。

发泄了一阵,整个班房内能砸的东西尽数被砸烂。

韩轻尧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双眼血红。

造成如此大的损失,韩家家主之位,他定然是保不住了。

他额头青筋暴起,匆匆带着人回去接受审判。

几乎同时,皇宫内也收到八百里加急,姜承龙在御书房内毫不顾忌的哈哈大笑。

他重重的拍着太子姜尤的肩膀道:“看你师父,干的好事。”

姜尤奇怪的看过去,顿时嘴角扬起笑意:“韩家这次,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

“朕给你们机会,可惜你们不中用啊。”

姜承龙很是开心道:“有此人辅佐,你将来一定会很舒服的。”

“是的。”

“该往佟州派个县令了,你下去之后,自己拟一份名单给我。”

“儿臣遵旨。”

……

身在佟州的沈黎,这两日闲来无事,便去青楼监工。

青楼,关系到接下来佟州的建设,是重中之重。

夜晚,他回到县衙后院,现在的县衙,招收了一批身家清白的皂吏,用来护卫县衙,只等新的县令上任了。

万逸楼基本上能行走了,这两日他一直缠着姜青梅,求她讲解修炼方法。

可姜青梅一个丫头片子,修为还是别人灌注的,自然没有什么心得,只能随随便便应付了事。

几人对坐饭桌前,今日倒是比较丰盛,还有特制的葡萄酒。

酒过三巡,姜青梅脸色微红道:“沈黎,别说,你治理一地,当真有一套。”

沈黎微笑的替她斟酒:“公主殿下谬赞了。”

“但是你还是要小心韩家,韩家三千精锐死在你的手上,他们必定不会善罢甘休。”

“那公主留在这里游玩呗,遇到麻烦顺便处理一下。”

小新有些酸酸的说道:“顺便,还能培养培养感情。”

万逸楼默默扒饭,这种对话,他知道自己不能参与。

姜青梅本来就对小新印象极差,又被她出言调戏,顿时微怒道:“怎么,你觉得你这张小嘴,能挡得住我一掌?”

“呸!”

“你这么厉害,不还是一招败在刘齐手上?”

“刘齐?”

她有些疑惑的看向沈黎。

沈黎捂着脑袋,因为刘齐,真的来了。

他大咧咧的坐在小新旁边,拿着公筷往自己碗里夹菜。

场面瞬间萧瑟起来,桌上的饭菜都在颤抖。

刘齐毫不在意道:“公主殿下,你打不过我的,吃饭。”

姜青梅盯了他半晌,冷哼道:“一只脚踏入棺材的人,多吃点,下辈子不一定是什么东西呢。”

第379章:主题青楼 众人纷纷看向刘齐,他也不解释,只是自顾自的夹菜,喝酒。

沈黎皱着眉头:“一只脚踏入棺材?这是什么意思?”

刘齐这才说话:“别问了,以后你就知道了。”

饭桌的气氛忽然陷入沉默,所有人都在默默吃饭。

别人不关心刘齐,但沈黎是肯定关心的,他是自己一手从奴隶市场上买回来的,又耗费心血培养,早就如同家人一般,刘齐出事,他定然要问个缘由出来。

可饭后姜青梅让他问刘齐,而刘齐早就消失不见了。

他心中慢慢有了想法。

“他是不是用什么秘法修炼太快,才导致性命不长了?”

姜青梅抬头,明亮的眸子中透过一丝讶然:“你虽然没修炼,但对这里面的事情还是有了解的嘛。”

“你快说啊?”

沈黎有些着急道:“刘齐相当于我自己的亲人一样,他出事我心里怎么会好过?”

“你还是问他吧,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她收拾着房间,摇头道:“我只知道,万事必定有因果,他短短几个月就能达到二品,而且气息还在攀升,怕不久后能提到一品,这已经改变了正常人修炼的速度,即便是万里无一的天才,也没他这么厉害,所以,他必定会有反噬,这种反噬,绝对是要他性命的。”

沈黎深吸一口气,天底下没有那么好的事情,即便是别人传功,那功力也是别人辛辛苦苦修炼来的,但刘齐这如同鲸吞海吸一般的修炼进度,肯定会有后遗症的。

或许是他当初被霍十娘打击之后,才选择这条路的吧?

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什么用了,只能让他回去一趟,好好的跟霍十娘道个别吧。

翌日一早,吴大志再次找来。

他建造的青楼,已经完工了。

由于他之前本来就有青楼的底子,再将隔壁的酒楼收购下来,那房间就完全够用。

装修的时候,周围百姓议论纷纷。

这尼玛青楼装修抬个大棺材进去干什么?也不嫌晦气。

每个房间,都有各自的风格。

呃,就相当于,主题……青楼。

吴大志十分满意自己的手笔,等着开业那一天大展宏图。

他已经将请帖发放出去,佟州大大小小的商人,悉数被请来。

沈黎在书房中,琢磨了半天奏折内容,洋洋洒洒数千句,前面一部分是拍马屁的,无非是陛下洪福齐天等等,后面才是自己的要求。

他肯定不会在佟州这个小地方待上一辈子。

只是佟州饥荒,他又乱搞一同,准备辞行时,突然发现,县衙没人了。

这县令肯定不能由他安排,不然朝中那帮老六给他扣个谋反的帽子,那就说不清了。

索性将这个问题,直接抛给陛下。

他也不知道,皇帝陛下早已想到这个问题了,而且已经有了人选。

新的县令,已经启程出发了。

贺元坝将吴大志领进县衙后院书房,他放下碳笔,笑道:“怎么这么快?”

吴大志嘿嘿笑道:“这不,有钱好办事嘛。”

他手中的余粮还没出去,到时候还可以搞一下老本行。

用一些新粮中,在掺杂他没出掉的陈粮,这样子他还是血赚不亏的。

作为商人,一项业务没有做垄断之前,最好还是多搞几个业务同时进行,东方不亮西方亮,这一行亏了,那一行能赚回来。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将奏折递给贺元坝,吩咐他赶紧送出去,这事可马虎不得,新县令早一日到来,那他就可以早一日回到仙平,见到自己刚刚出世的孩子。

“既然青楼做好,城东,城西,城北三个地方还没有建设起来,你要不要接手一家?”

他笑着看向吴大志道:“稳赚不赔的买卖。”

吴大志接过小新送来的茶水,道了声谢,随后沉吟道:“大人,草民还是有些不理解,帮官家修建街道,出钱的是咱,怎么能是稳赚不赔呢?”

“地,借你三十年,你要按官家的要求修建起来,即便是前期有亏损,那地在你手中,你说赚钱不赚钱呢?”

沈黎意味深长的看向他。

实际上,大渝租房的概念,早已出现,这些商人,能将一片街道拢过来,自己投钱开发,那后期的利润是非常可观的。

但这其中还是有风险,如果作为开发民居房的话,三十年,肯定是收不回成本的。

开发成酒楼的话,如果地段比较好,生意火爆,租金也会相对高一些,是要赚一些的,但不多。

吴大志摇头道:“大人,这其中的风险,还是有点大啊。”

“这么好的方案,你居然觉得风险大?”

沈黎轻笑一声:“你想过没有,这么大一块地,到处都可以做广告,你为什么不能搞广告出租呢?”

广告的效果,在这些古代商人眼中虽然有点用处,但没非做不可的地步。

京城中,已经有商人看到仙平产品打广告的显著效果了。

首先就是香皂,现在别家香皂的生存空间已经很小了,只能降价保命了,因为仙平牌香皂,给普通百姓灌注的理念就是这里面有何首乌,有人参等名贵中药材,用了之后不仅去污,还能提高身体免疫力,从而减少疾病的发生。

那些百姓本来就不敢生病,几十文一块的香皂,居然能减少疾病发生,那定然成为人们哄抢的对象。

而高端香皂,又有青楼头牌女子做广告,说清洗私处可以减少细菌,干爽一整天,自然受到女性的追捧。

虽然只是一块小小的香皂,但广告出去后,竟然能逐渐控制香皂市场,其他的杂牌香皂,逐渐被打压的没有生存空间。

吴大志半信半疑:“广告,那能值几个钱?”

“很值钱。”

沈黎一脸笃定道:“你要不要拿一块地,将来你会发现,我真的没骗你。”

“那,前期一亩地,大概投入多少?”

“三万两银子!”

“那我不干。”

开玩笑,一亩地就得投入三万两,一条街起码要近百万两银子,猴年马月才能收回来?

“行,我也不强求你了,先搞青楼开业吧。”

沈黎一脸笃定,这地,绝对有人买,可他小看了这个世界商人的眼光了。

第380章:拍卖开始 沈黎打算租地的消息一经散发出去,城中商人顿时不干了。

这尼玛当我们沙比呢?

而且邀请他们去青楼,绝对没什么好事!

现在佟州大灾刚过,就这么着急的请全城有钱人聚餐,绝对没憋什么好屁。

要么是事情办完,想要捞一笔,让这些商人给钱,要么就是将改造事情强行安在各家各户的头上。

这些商人也不是傻子,拿到请柬之后议论了一番,最后大家果断拒绝参加青楼的开业典礼。

再好的娘们儿,我也不去了。

这让吴大志很是头疼,明明是自己好心多嘴一句,现在搞的青楼也没生意了。

他准备了几大捆的鞭炮,这还没放出去呢?

开业一整天,居然没有一个人参加。

楼上的姑娘们望眼欲穿,满眼幽怨,搞的什么骚套路,老娘一整天没开张,一毛钱没赚到。

反倒是沈黎,坐在大厅的椅子上,一杯接着一杯茶水喝下去。

吴大志来回踱步,走了一整天,这要是有威信步数,他定然是朋友圈最高。

直到深夜,他叹口气:“大人,这下,有些麻烦了。”

沈黎伸个懒腰道:“行了,明晚可能就有人了。”

“明晚?明晚怎么会来人呢?”

“明晚肯定是门庭若市了。”

他背着手,便上了马车。

吴大志欲言又止:“喂,大人,您喝了一下午的茶,也没去个茅房,要不要去一趟?”

“关你鸟事?本官肾好!”

沈黎轻哼一声上了马车。

让你丫的再给本官送一些猪鞭狗鞭什么的,讽刺本官肾不好?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本官就是憋死,也不尿你面前。

这,是男人的尊严!

不过,这玩意儿,是真难憋啊。

关键是,贺元坝今日心情不错,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一路上小口哨不断,他一下午喝了约莫一大桶的水,这谁能顶得住?

走了半柱香的功夫,他连忙叫停:“元坝元坝,停一下。”

贺元坝一头雾水间,他连忙冲出马车,就在路边嘘嘘。

哦,爽……

……

一日下来,那些商人默默观察青楼内的情况,见沈黎等了一天也没人,心中不禁一阵舒爽。

只要我们不出门,你就坑不到我们的钱!

只是,翌日一早,城门前的告知,让他们恨的牙痒痒。

【近日,城内反贼并未完全消除,为了百姓们的安全着想,今日夜间,将会进行一次捉贼演戏,请百姓们紧闭门窗,避免误伤。】

误伤?

那真的是要伤谁?

这些商人就是傻子也能猜出来。

他们是本地商人,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为什么你沈大人非得扼住我们命运的喉咙?

沈黎搞贼喊捉贼的把戏,也不是第一次了。

刘家多大?结果家里连个毛都没了。

房县令的脑袋,还在城墙上挂着呢!

这不去捧场,明天他们就能扔个人跑进自己家,然后借着捉拿反贼的理由,搞一出抄家的戏码。

真是个无赖!

所谓一招鲜,吃遍天,沈黎搞来搞去,就这么一个手段,可偏偏将这些人吃的死死的。

所有商人如丧考妣,都收拾收拾,准备去接受钦差大人的搜刮。

夜幕渐渐降临,青楼内灯火通明,外面的灯笼迎风摇曳,甚至还扭个腰,仿佛在讥讽那些商人。

哟,大冤种来了?

商人们最有名望的,当属孙名山,本来这名字在书生之中十分忌讳的,但他是商人,倒也无所谓了。

一旁一个商人询问道:“孙老板,您看,这……今晚咱出多少合适?”

孙名山做了一辈子生意了,自然将察言观色这项本领练得出神入化,他轻捋胡须道:“那还得看沈大人的胃口啊。”

吴大志又在刷一天步数,等天黑时,外面浩浩荡荡一大群人,让他有些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大人?大人?您看看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你没幻觉。”

沈黎胸有成竹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该来了。”

于是乎,青楼锣鼓喧天,红·旗招展,众人脸上笑眯眯的祝贺开业,剪彩之后,青楼名字也正式进入众人眼帘。

“佟州主题青楼?好名字,好名字!”

众人一阵嫌恶,却也只能拍手叫好。

这是什么鬼名字?人家的青楼名字,什么丽春院啊,添香阁啊,你这比有间客栈还过之不及。

这名字,自然是沈黎取的,也算是比较应景吧。

众人看到他之后,纷纷上来笑呵呵的打招呼,他也笑眯眯的还礼。

双方各自心怀鬼胎的落座,孙名山坐在众商人最前面,笑呵呵的说道:“难得沈大人有时间,我等真是三生有幸,能一见大人真容,想不到大人如此年轻,当真是年少有为哇!”

“是极是极,真是年少有为啊!”

“对对对,他要是我儿子就好了。”

……

本来一句好话,瞬间被一人打入尴尬。

众人都怒目而视最后面的一个商人,那眼神仿佛在说,你要是不会说,你就跟狗坐一桌。

沈黎摸着鼻子,轻咳两声道:“今日,是吴大志的主题青楼开业日子,请大家过来呢,也是为了混个脸熟,大家捧捧场,生意自然好做许多,今日大家放开了吃喝啊!”

孙名山看了一眼端上来的菜肴,眉角一跳。

这沈大人什么都没说,意思可都在菜里呢。

熊掌,甲鱼等高端菜肴层出不穷,简直就是人间珍品。

不用说,价钱也是极为珍贵的。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孙老板,要不尝尝?这熊掌可是本官花了好大的力气弄回来的呢!”

孙名山皮笑肉不笑的呵呵两声,却也不敢忤逆沈黎的意思,连忙夹起一块,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真好吃,真香!”

这一块熊掌,可能价值十万两银子吧?

众人纷纷动筷,第一批的竹叶青已经炼制出来,刚好他们能尝到。

佟州是小城,自然没什么好的酒水供应,突如其来的竹叶青,让所有人都精神一振,高呼好酒。

酒过三巡,沈黎出门嘘嘘了一阵后,返回大厅。

他站在舞台上,缓缓的伸手,一个巨大的城池分布图便从空中落下,极为清楚。

“各位,今日佟州拍卖会,正式开始!”

第381章:卖画坑钱 “啥?拍卖会?”

“今日不是青楼开张吗?”

“拍卖什么东西?”

……

那些商人也顾不上吃饭了,他们本来就提防着沈黎坑钱,酒过三巡他们刚刚放松心情,沈黎便开始了。

所有人的心都揪紧起来,纷纷看向孙名山。

孙名山轻咳一声,拿着白色丝巾优雅的擦擦嘴:“沈大人,这怎么又成拍卖会了啊?”

沈黎微笑道:“本来没这项节目的,只是今日大家好不容易欢聚一堂,本官刚好想起来此事,便多插一嘴。”

“那,拍卖的,是何物?”

“是地。”

他拿出一根细长的竹子,指着城中地图道:“你们看,城南我已经拿下来,作为商业发展,现在城东城西城北,都还处于极为贫困的状态,所以,我希望各位老板,能替本官分担一些。”

孙名山捋着胡须:“大人是要卖地?”

“不算是卖地,是租给你们,期限是三十年。”

如果是卖地,那到时候留下历史遗留问题,他沈黎背负的骂名,可就大了。

地皮是万万不能卖给商人的,只能租给他们。

“那我们租用三十年,是不是要我们自行搭建这些街道?”

孙名山很快就明白沈黎打的算盘,这是想在自己的政绩上添上一笔啊。

若是承受饥荒的城池,能以最快的速度翻新下来,百姓安居乐业,那他也可以回京城接受嘉奖。

可所有人都知道,佟州城中,地界好的地方就那么多,现在看沈黎给的地图上,都是捆绑销售,就是一块好地皮要搭上几块烂地皮,这怎么买?

所有商人都面露苦色,这东西,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

沈黎指着城东一片区域,笑眯眯的说道:“城东,凤凰蛋,一共三十亩,底价十万两,上不封顶,竞拍开始!”

想当年,他想拿下金陵狮子林的那一片地,可得要七十万两银子,这十万两,不算贵。

众人面面相觑,竟没一人出价的。

吴大志在角落中,轻哼一声。

这肯定是没人买的,现在佟州一片破败,根本就不适合做生意,买来还得花费几万两装修,傻子才买。

众人议论纷纷,大多是人将目光投到孙名山身上。

他们都明白,如果不买,这位如土匪一般的钦差大人,绝对会想办法整治他们。

就像是一座战败的城池,大军入城,最先倒霉的,不是百姓,而是他们。

士绅贵族,要么拉出来稳固民心,要么搜刮家产。

沈黎这还算是良心一点的,起码我给你一块地。

孙名山缓缓伸出手道:“我出,十万两!”

众人倒吸口凉气,同时也认清了事实。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好,凤凰蛋这一片,是孙老板的了!接下来是乌龟·头这里,十万两起。”

其中一名商人不情不愿道:“我愿意出十万两买下来。”

孙名山却缓缓站起来:“十一万两。”

众人都讶然,你不是疯了吧?这玩意儿你买回来还得往里面赔钱,你要他作甚?还抬价钱?

连续三声没人加价,乌龟·头也属于孙名山了。

沈黎看向他,这老货,眼睛当真毒辣,目光也够长远的。

三十年的使用权,足够他大赚一笔了。

这么大一片地方,他要么盖成宅子出租,要么盖成酒楼,青楼,或是商业街等等,只要佟州有人流量,他就血赚不亏。

无论什么年代,地,永远是最值钱的。

后面的拍卖,要顺利许多,要不是孙名山身家不够,他还会多拿几块地。

两个时辰过去,城中空地,尽数出售。

其他的地皮,要么是已经有主,要么就是不用改造,属于官家了。

沈黎吩咐手下收起地图,笑眯眯的说道:“诸位拿了地,肯定觉得,血亏不赚,赚钱不赚钱,以后你们就知道了,不过既然改造,那就需要你们将街道改造成我需要的样式,工期一定要快一些。”

众人议论纷纷,你要改成的样式?你要黄金那我也得弄吗?

他们也是心里吐槽,但还是接过小厮们送来的改造方案。

仔细的翻看了一下改造方案,他们点点头,耗费也不算多,可能也就是七八万两银子的样子。

一块地,建成到使用,人工,家具等成本,加起来约莫二十万两银子。

二十万两,用三十年,一年差不多七千两银子。

每个月,差不多七百两。

一块地的大概面积,就是三十亩,平均每亩地一个月的成本,是二十多两银子。

众人默默盘算了一下,一亩地,即便是开成酒肆,客栈,一个月的盈利也不止二十多两银子。

即便按沈黎的要求,其中要有一半的民房,即使是这样,那他们也是血赚不亏的。

这下,现场逐渐热闹起来,很多人对孙名山纷纷侧目,这老货,一声不吭的拿了三块地,到时候佟州首富,极有可能是他了。

不过账目算清楚,众人脸上也渐渐洋溢着笑容,沈黎给的工期是三个月,也就是九月份之前建成便可以,若是建不成,官府便收回地,他们期间所有的投入,归官府所得。

只要有钱,工程进度自然快。

这个租地行为,对沈黎对商人都有好处。

沈黎要的是政绩和城池环境,而商人要赚钱,各取所需罢了。

而且新的县令上任,自己还给他搞了近三百万白银,足够他用来恢复城内各项建设了。

孙名山也终于展颜,只是这老货喝多了,有点猥琐。

他笑眯眯的搓着手道:“呃,沈大人,这地也买了,酒也喝了,那接下来?”

他两眼放光看向楼上。

整个青楼共三层,二楼与三楼,都是那些卖身女的房间,在沈黎的指导下,她们现在都进入了角色。

沈黎笑眯眯的背着手道:“别急,别急,地卖完了,还有画呢。”

“这画,可是本官亲自所画,大家买回去装点房间,甚至多年以后,还可能升值,乃是稳赚不亏的买卖。”

他自然不会让这些商人大赚特赚,所以他必须提前收回一点什么。

那就搞个慈善晚宴吧。

众人激动地心,再次沉寂下来。

“来来来,这副,关二爷千里走单骑图,乃是本官花了三日所画,还有这姜太公电鱼图,诸葛亮借东风车,都是精品啊!”

“本官身为太子少师,自然学富五车,你们不必惊讶,这画作乃是极品中的精品,抢吧!”

沈黎自信满满,尽管他的画作歪歪扭扭,但这些人不买账可不行。

孙名山轻咳一声,这关二爷蹬自行车是什么玩意儿?

他硬着头皮道:“我出,一百两。”

……

第382章:一树梨花 “这个拍卖价格,没有底价的哈。”

沈黎背着手笑道:“本官曾经听说一个笑话,讲给大家听一听,曾经啊,有一个比较出名的王公大臣,写的字是极烂的,但是呢,朝中求字的官员们,那是踏破门槛,其中一幅字,还能卖到几万两,起初本官不明白,但后来听人说,这字啊,也有人家的身价在里面,这年头,字能与身价挂钩,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众人讪讪笑笑,都明白他什么意思了。

老子好歹也是京中派来的钦差大臣,你一百两就想买了我的画?糊弄你爹呢?

众人纷纷叹口气,这还得大出血一次啊。

真是蜘蛛侠骑马,马拉个彼得。

拍卖还得继续,孙名山老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对旁边人使了个眼色,于是,竞争开始了。

“这副关云长千里走单骑的画,我出一千两!”

“我出一千五百两!”

“我出两千两!”

“两千五百两!”

“五千两!”

……

一副歪歪扭扭的画作,竟然被拍到三万两!

一共四副画,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诸葛亮巧借东风车,姜太公电鱼图,猛虎啸山林。

那虎,画的跟个猫似的,旁边还配个巨大的“喵”字,那明明就是猫。

沈黎背着手,啧啧感叹道:“本官就是学富五车啊,这么好的画,要不是为了拯救百姓,我是万万不会出售的。”

众人翻了一个大白眼,这么好的画?你特么跟鬼画符似的,挂在墙上白天辟邪晚上避孕的,鬼都不敢看。

可大家都懂,沈黎这是嫌价钱低了。

言下之意,就是你们,得将我这四副画给收了,价钱低了,我不满意还搞捉贼演习。

他们心中一阵恶心,要钱就要钱,还搞这么多弯弯绕绕。

孙名山使了个眼色,然后周围人开始互相传话,还好只是四张,咱们众筹一下,一百万两拿下来呗?

众人都明白,今晚不掏钱,是绝对走不掉的,只能无奈答应。

于是,孙名山咬咬牙:“老朽出,二十五万两!”

沈黎眉头一挑:“好好好,孙老板果然有欣赏眼光啊,那这幅画,本官就忍痛割爱,卖给你了!”

尼玛,说的你有多么不舍似的!

众人一阵吐槽后,其他三幅画作,也以二十五万两银子拍下。

平均到每家头上,大概也就是两三万两银子的样子。

众商人一阵憋屈,这尼玛掏了钱,还得说你的画很好。

沈黎生怕众人跑了似的,当场收钱,加上卖地的钱,一共是四百万两银子。

这些银子,放进县衙,到时候新县令上任,要舒服很多。

场中的气氛逐渐有些低迷起来,有的人已经打算告辞了,生怕沈黎再出什么搞钱的幺蛾子。

收钱已经收了这么多了,今晚也该开始正戏了。

他清清嗓子,微笑道:“各位老板,今晚是佟州主题青楼的开业典礼,大家来了,定然对这个主题青楼很感兴趣,那么接下来,咱也不卖关子了,大家可以挑选自己想要的主题,进入房间翻云覆雨,本官再次预祝各位,玩的愉快!”

众人议论纷纷,这个主题青楼,倒是从未听说过。

孙名山坐在最前面,小厮拿来一个小托盘,托盘上,盖着一排的小牌子。

“这主题青楼,就是要大家在不同场景中,寻求刺激感。”

沈黎笑着拿起一块牌子道:“牌子都是盖着的,自己可自行抽取,如果后期玩的多了,还想要新鲜感,想指定主题的话,就需要另外加收价钱了。”

吴大志眼前一亮,妙啊,我怎么没想到,钱还能这么赚?

他如同一个虚心学习的小学生一般,恭敬的跟在沈黎身后,看他是怎么多收钱的。

孙名山将信将疑,随手拿起一块牌子。

“寡妇?”

他眉头微微一挑:“什么意思?”

沈黎微笑道:“来啊,送孙大人去三楼,寡妇房。”

孙名山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跟随小厮来到三楼。

小厮缓缓打开门后,将他送入房中。

然后,房门紧闭,屋内灯光忽隐忽现。

房间正中,一个巨大的“奠”字无比显眼,在花圈背后,一口黑色如墨的棺材矗立中间。

他险些没吓破胆子,连忙拉起房门。

“救命啊,救命啊!”

可房门早已落锁,他就是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他。

他喊了一阵,见没人搭理他,逐渐壮起胆子来。

屋内烛火摇曳,忽明忽暗,整个房间甚是诡异,其中还有女子幽幽的哭声。

他心中一颤,老夫年纪大了,别这么搞啊,万一玩嘎比了可咋办啊!

可好奇心还是驱使着他前行,他绕过棺材,另外一边,一个清纯动人的少女,正在棺材前烧着之前,看到孙名山到来,她缓缓抬头,我见犹怜的小脸上,还挂着几滴晶莹的泪珠,引人煞是心疼。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姑娘,你,你这是……”

“奴家相公做工不慎去世,今日正是头七,奴家的命,可真苦啊。”

说罢,女孩又抽泣起来。

孙名山叹口气,对着棺材拱拱手:“冒犯了。”

他刚起身,一低头,就看到女子的服侍,有些不太对劲。

虽是白色衣物,却不是麻衣。

而是轻纱所制的白色衣物,里面是粉色的衣物,若隐若现,下面裙角开裂,腿部雪白的肌肤映入眼帘。

再加上女孩楚楚动人的样子,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小娘子,你夫家的人呢?”

“夫家的人,都在饥荒中死完了。”

女孩叹口气:“官人,您能救救奴家吗?奴家愿意为官人做牛做马。”

孙名山艰难的咽下口水,充满褶皱的手掌,渐渐攀上去:“好好好,那老夫就救救你吧。”

他身为商人,一生逐利,除此之外,便是追求女子。

虽不至于玩弄成千上万的女性,但他年轻时出门送货,每路过一个城池时,都会去青楼玩上一遭。

可从来没有这么刺激过。

棺材板上办事,当真让人激动啊!

一树梨花,狂压海棠!!!

……

第383章:韩家计划 所有商人,都体验了一番主题青楼的美妙之处,顿时流连忘返。

出来后都是一脸兴奋的交流讨论。

“我草,你们不知道,那女捕快有多凶猛,将我绑在架子上,严刑逼供,最后使用美人计老夫才招的!”

“还有我这烧香的小尼姑,在佛祖面前,当真是别有一番韵味啊。”

“我这英雄救美,当真妙味无穷哇!”

……

众人议论纷纷,都看向满面红光的孙名山,这老头,今晚仿佛年轻了十来岁,整个人也猛了许多。

大家都好奇的询问道:“孙老板,您这是遇到了什么主题了啊?”

孙名山笑着捋须:“棺材板上,办了哭丧的小娘子。”

今晚可真让他过足了瘾,好像许久,他都没这么威猛过了。

实际上是沈黎,在所有人的饭菜中,都加入了金枪不倒的烈性药物,比韦哥都要猛上几倍,能不猛吗?

众人倒吸口凉气,想不到,你比我还要刺激啊!

大家玩的自然是开心无比,听说第一晚开业,全场消费由沈大人买单,他们被坑钱不忿的心情,顿时一扫而光。

许多人都找到吴大志询问,还有什么主题。

吴大志谨记翻拍要钱的规矩,便笑着解释道:“你们要选定某个主题时,在嫖资的基础上,还要另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不少了。

不过有人运气不好的话,是很难翻到单独一个主题的,那么就得加价了。

大家都是商人,财大气粗,根本不在乎这一百两,纷纷大笑:“明日再来!”

吴大志知道,自己要发大财了!

青楼,主要就是玩个新鲜。

在这个青楼遍地的古代,能有新花样,才是王道。

主题青楼是好,但造价也是极为高昂的,他初步弄的几十个主题,便耗尽了家财,现在看来,不亏,甚至血赚。

以后这家主题青楼,可能还会成为佟州地标性建筑。

就像金陵,沈黎搞出什么连续剧的戏班子,添香楼的老鸨便紧跟时事,什么梁祝,白蛇主题纷纷搞出来了,大赚一笔。

可惜,这个世界没什么著作权,要是有的话,这些盗版纷纷靠边站。

吴大志也十分激动的找上沈黎,却发现大厅内的沈黎,早已回家睡觉去了。

主要,还是房间隔音没那么好!!!

他一个青壮小伙子,迎风尿三丈的年纪,如何能听得了此起彼伏的靡靡之音?

随即他收完钱之后,果断回家,找小新交流一下人生的真谛。

小新刚洗漱完,看到少爷冲进房间,顿时吓的小鹿乱撞。

“要不要办事?”

“嗯?”

她眼前一亮:“这可是少爷主动提出来的,可不能反悔啊!”

于是,县衙后院,也开始响起奇怪的声音。

人家姜青梅,也是一品高手,论听力,要比万逸楼好太多。

而且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顶风尿成小漩涡的年纪,如何能听得了这种靡靡之音?

当场她便羞红了脸,一窜而起,消失在夜幕之中。

万逸楼腿脚不好,只能躺在床上,从墙角抠出棉絮,恨恨的塞在耳朵里。

……

……

……

深夜有人忙碌着办事,有人忙碌着吐血。

京城韩家中,韩轻尧气的一口鲜血呕在地上。

“混账东西,王八蛋!”

三千韩家军队,投入起止上百万银两?

仅仅是那些步人甲,他就花费了多大功夫?

大渝本来禁止民间出售生铁的,他想搞到这么多步人甲的铁片,免不了要求人。

工部的许青竹,起初是死活不答应,但他以一座铁矿做报酬,这次应下来。

那铁矿的价值,百万两都不止了。

更何况还有人员培养所带来的损失,要知道,他的军队,可都是精锐,整个大渝都找不出几个军队能媲美韩家军的。

可就这么一夜时间,被沈黎搞的尽数报销。

今日白天,韩家高层开会,冷言冷语,各种讥讽扑面而来。

说他几十岁的人了,还弄不过一个十九岁的沈黎,当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他现在恨不得将沈黎千刀万剐。

侄子的脑袋,三千人马,这些命案,都挂在沈黎身上。

可现在韩家在大渝境内,根本没办法动沈黎了。

高手,沈黎身边现在两个一品高手,这世上根本没人能动到他,更别说韩家只能找到三品四品高手了。

军队,韩家精锐尽失,根本没办法进行围剿。

他叹了口气,韩家这些后辈,除了韩攸之,都是些草包,可还被沈黎干掉了。

其他的人,都是寄生虫,趴在韩家这棵参天大树上拼命吸血,出了事,根本找不到一个能商量的人。

至于老一辈的人,出了事,除了能出言讽刺,根本也想不出办法。

都是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万年,难道韩家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了?

侍女替他擦掉嘴角鲜血,又漱了漱口,他心中渐渐有种不好的预感。

陛下不是为了打压韩家,而是想灭了以韩家为首的四大家族。

他心中也发了狠,连忙起身,一纸飞鸽传书,直接出了京城。

他幽幽的看向窗边,对手下说:“让那逆子,去大楚送货去。”

……

翌日,阳光明媚,佟州城内干劲十足。

那些商人拿到地后,一早便开始招工,按照沈黎给的图纸样式进行采购,拆除旧房。

旧房那些房梁,木头等物,都被沈黎的酒坊回收。

第一批的酒坊建成,现在已经开始慢慢出货,每日城南的客商络绎不绝,而吴大志的青楼刚刚开张,便有源源不断的客源,不少人流连忘返。

沈黎站在城墙上,吹着微风,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人影,微笑的对柳升道:“咱们该回仙平了。”

柳升点点头:“小少爷出生已经一个多月了,满月酒都过了。”

“你们这些叔叔,肯定是有酒喝的。”

沈黎看向他,又看向其他仙平军:“你们都有酒喝。”

众人纷纷道喜。

但他心中还是隐隐有些不安。

现在真正有动作的,只是韩家,锦衣卫肯定想在佟州抓住机会搞事情,让天道宗正式进入陛下眼中,可现在这算什么情况?

万里无云,还是暴雨前的宁静?

第384章:撺掇谋反 不过沈黎现在实力强悍,两个高手护卫,根本不惧任何刺杀了。

他背着手,看着远处逐渐下山的夕阳,又看到城内主题青楼人员爆满的场景,心中稍稍安定下来。

仅此一日,主题青楼便开始大放异彩,经过那些商人的传播后,外地客商也来试验一番,都是流连忘返,由于主题并不是很多,现在只能做重复的,甚至还有很多人排队等在门外,一时间人满为患。

那些卖身的女子,今晚也感受到自己做老板的美妙。

每个主题的价格也不同,女子的容颜和场景都是影响价格的。

吴大志表示,打赏归打赏,但不能预定房间后再以高价卖给别人,也就是严禁哄抬x价,否则会严重扰乱市场。

现在最高的,是英姿飒爽的女捕快。

因为牢房与刑具等工具的造价有点高昂,这些都是成本,这些成本,全被吴大志安在各个房间的女子身上,你可以租便宜的,但收的价格也颇为便宜许多。

这样的房间,客人一晚上需要支付二百两银子,而租金就得一百两。

风尘女子一个客人便赚到一百两,但还有胭脂水粉,酒菜,被褥等物,都要很多钱,而且,还要用到鱼泡,呃,也就是避孕的东西,算下来的话,她们平均一个客人大概挣个六十两左右,而因为有了剧情,也不能草草了事,一场下来,起码要玩三个时辰,一晚上也就是能接待两三个客人。

论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一万二。

客人相当于花四万。

但这种是顶级女子,呃,丑了不行,丑一点客人便觉得不值。

这种利润,不到一个月,便可以买车买房了。

吴大志猜测,这是刚开始,玩个新鲜感,佟州消费没那么高,到时候还是得降价的,首先得将自己成本收回来。

他现在十分期待,沈黎在城南所有作坊做成后的效果。

拿货的商户越多,那人流量越大,对他的青楼生意也越好,如果他现在有钱,就会考虑再开一家青楼了。

深夜,青楼内一片灯火通明,所有人欢声笑语,而城北一处破旧房子内,几个人缓缓走出院子。

领头人手中拿着一张纸条,正是京中发来的。

天道宗的高层,从佟州撤了,那些加入天道宗的穷苦百姓,渐渐在沈黎的影响下,远离了天道宗。

这是锦衣卫不愿意的。

尼玛的,造反你还能反悔的?领头人跑了,你这下面的人,隐入尘埃做个普通百姓,这事就算过去了?

这不行,你们不造反,我们吃什么?

百姓们起初也是义愤填膺,仇视朝廷,因为朝廷不给他们饭吃,他们要反,他们要吃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但现在沈黎来了之后,他们不仅仅能吃饭,每顿工厂里还是三菜一汤,还有肉,对比之前最好的芋头粥,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帝王待遇。

这种待遇,谁会造反?

沙比才造反吧?

他们起初坚定造反的心,逐渐收起,老老实实的干活。

相当于沈黎无形之中,改变了他们的观念。

可加入天道宗造反,那都是有手印的,天道宗召见,他们不去的话,到时候名单散出去,官府就得要了他们的脑袋。

佟州两万多人,并不是人人都有工作的,所有人都在羡慕提前进入工厂的,好在现在佟州本地商人招工,待遇也不是十分差,他们终究是饿不死了。

锦衣卫想了许久,这种情况,只会越拖越糟糕。

沈黎的作坊一旦大面积的建成,到时候全城百姓都过上好日子,都不造反,他们抓谁?

他们就是为了抓反贼而生了,这个世上要是没反贼,他们就没存在的意义。

于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第一时间便做了决定。

佟州千户与几个手下行走在黑夜中,前往城中一处破庙中。

沈黎只有一百八十人,人手很是不够,城中巡防的,只有三两个县衙皂吏,这些皂吏也是从下面选的,要说功夫,那是一点都没有,被锦衣卫的人三下五除二直接放倒。

千户一袭黑袍,目光坚定的走向破庙,今日一战,要是能让天道宗的名声彻底打响,他就死的不亏!

与此同时,城南作坊内的几个小工睡在床上,猛然睁开眼,都纷纷下床,赶往城中破庙处。

这些,都是锦衣卫的探子,只是沈黎没发现而已。

子时三刻,破庙内已经聚集了七十多人,这些,都是锦衣卫的探子。

千户冷声道:“报效朝廷的机会来了,你们所在天道宗的地方,务必发动谋反人员,对城内建筑与百姓发动攻击,闹的越大越好。”

既然天道宗不动手,那他们便以天道宗的身份,撺掇那些普通百姓先拿起屠刀。

一旦大面积的死人,这锅,不是天道宗的,也是天道宗的!

这七十多人,是锦衣卫的探子,也叫缇骑,他们隐藏在普通百姓中,也是为了方便被天道宗洗脑,顺势加入天道宗。

他们已经与那些底层人员混熟,若是半个月前,撺掇谋反是最好时机,但现在城中好日子已经来了,怕是那些人,不愿意谋反了。

虽然有困难,但他们还是唯命是从。

千户话讲完,没有人反对,众人迅速散去,回到自己的位置。

“啥?抢夺佟州造反?别闹,今晚猪头肉不香吗?”

其中一个普通百姓嘀咕着翻个身道:“有好吃的好喝的,官家还给房子,你看我住的房子,多亮堂,多宽敞,现在就差个女人,我去跟你们造反凭什么?”

那前来撺掇的锦衣卫一头黑线:“打倒狗商人,自己做主人啊,你们成为佟州的王,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睡谁就睡谁,多好?人人平等,你可以是县令,他们也可以是县令!”

“屁话,真当老子是沙比吗?”

那人起身郑重道:“我选择退出。”

百姓们虽然单纯,但不是傻子,如果不是活不下去了,谁会选择谋反之路?

再好的精神洗脑,也比不过现实感受洗脑的快。

沈黎的作坊,完全没有欺压,领班和小工吃一起,住一起,极少有颐指气使的现象,已经实现了人人平等,他们还去造那个反干啥?

造反的伙食能比作坊的更好?

那锦衣卫气急:“你要知道,现在佟州那些商人和官府,银子加起来有千万两,而且那个沈大人,据说有八千万两银子,你说咱打败了他,拿了这些钱,是不是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滚一边拉去,别打扰我睡觉,你看我像傻子吗?我精的跟猴子一样,你再叽叽歪歪,我就报官了!”

那人有些恼怒道,声音分贝也提高了几分。

黑暗中,锦衣卫眼睛微微眯起,手起刀落,随手斩掉这人脑袋。

与此同时,城中各处,逐渐开始这种撺掇。

第385章:城中哗变 怎奈,还是很难拉到人。

最难撺掇的,是沈黎作坊中的人。

那些百姓,之前都是啃树皮,吃草根,即便是正常情况下,也极难吃到大米,他们吃的,都是杂粮粥,其中以芋头为主,放在一起煮熟后,随手搅拌一下,加入一点青菜就这么咽下去。

重要的是,没盐,粗盐都吃不起,更别说别的调料了。

就这种饭,他们每日也只能吃两餐,午餐和晚餐,下午要干活,所以吃的稍微浓稠一些,夜晚睡觉,要么不吃,要么吃的稀很多。

若是干的活重了,便会买一点点粗盐,化在水中倒入饭里搅拌一下,补充一下身体盐分。

这种生活,是所有佃户的生活。

现在沈黎来了,很多人进厂,进厂之后的生活条件,简直比他们过年都要丰盛。

早餐,粥和馒头,任选其一,另外还有腌制的萝卜干什么的。

色香味俱全,盐,用的全是细盐,而且比官家的盐都要细!

午餐和晚餐,三菜一汤。

午餐是大米饭,管饱!

三个菜,一个纯青菜,一个肉菜,一个鸡蛋羹,还有一碗蛋花汤。

夜晚的菜就稍微简单一些,一个纯青菜,一个鸡蛋羹,一个青菜炒肉。

偶尔还会来一顿鱼,红烧肉等等,这尼玛皇帝也不过如此了吧?

人家沈大人偶尔也会来吃,自己家的小公主也经常吃,完全就没拿工人们当外人。

这种条件,就是地主家,也没有这么丰盛吧?

但凡他们不是傻子,就不会参与谋反。

而且作坊还分房子,那房子,都是用三合土建造的,冬暖夏凉,坚固无比,还有瓷砖卫生间,比他们之前居住的破房子要好太多。

就这条件,谁会造反?

刀架在人家脖子上人家也不会造反!!!

锦衣卫压力极大,一晚上,只撺掇了两百人。

这两百人都是些好吃懒做的懒汉,又好吃又不想干活,渴望作坊内的伙食,但不想待在作坊内,美其名曰不让沈大人发财。

平日里都是偷鸡摸狗,沈黎还没抽出时间来管教他们,他们就被锦衣卫盯上了。

他们听说沈黎还有八千万两银子,顿时眼睛都直了。

这要是谋反成功,他们就是佟州的功臣,到时候,千户封皇上,呃,他们总会分个将军什么的吧?

他们喜不自禁,眼看天亮了,千户想了想,事不宜迟,正好此时是人们最熟睡的时候,非常好动手。

于是乎,从人数最多的城南开始,他们提刀杀入寻常百姓家,一通乱杀后,点燃房子。

两百人的哗变,相比城中两万多人,是个非常小的群体。

可当善良遇到恶时,受伤的总是善。

那些手无寸铁的寻常百姓,如猪狗一般被他们削去脑袋,眼看建立起来的城南,顿时如人间炼狱一般恐怖。

浓烟四起,夜色中难以察觉,直到火光冲天,守在城楼上的沈家私军连忙拉出望远镜查看,顿时一枪朝天打起:“城中有哗变,赶紧起来!”

由于沈黎家中还有个一品高手坐镇,所以便将一百八十个私军尽数搬上城楼,他们住在一起,柳升听到枪声,第一时间便起身冲上城楼。

他面色凝重的接过望远镜:“少爷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天道宗谋反!”

在县衙后院的沈黎,早已被万逸楼叫起来,他坐在屋顶,拿着望远镜道:“不是天道宗,小奴儿没这么愚蠢,她要是谋反,绝对会全力拿下佟州,第一时间杀的,是城墙和县衙,这些人的目的,是哗变,是杀人。”

“是锦衣卫。”

他叹口气,也就锦衣卫会这么做了。

万江楼这个疯子,还是选择动手了。

只有城中出现大面积死亡时,传回朝廷,才会引起震荡,如果他没猜错了话,其他地方应该还有城池发生哗变。

为的就是,给天道宗营造成一个庞然大物的景象,这样才会引起陛下的注意。

陛下注意,便会派他们剿贼,灭了天道宗,他们就有功劳,便会更进一步。

这是个为了往上爬,而草菅人命的疯子。

城中火光冲天,处处散发着哀嚎。

那些百姓们,眼看着好日子来临,却在睡梦中被人斩去脑袋,惊恐之下满心绝望。

柳升迅速派人前往镇压,能斩杀一个是一个。

怎奈城中人员太多,那些穷途末路的百姓,乱闯乱撞,他们根本很难进入现场。

万逸楼是真的没再向锦衣卫传递消息,这也导致锦衣卫祸事临头了。

他哥万江楼万万没想到,公主殿下,居然在沈黎的身边。

黑夜中,一个黑影从屋顶以极快的速度掠过,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领头千户。

千户大骇,但为时已晚。

一品高手的威力,不是他能挡得住的。

黑影自然是姜青梅。

虽然沈黎没告诉她自己的猜测,但她完全可以严刑逼供。

她快速将人掳走后,那二百人群龙无首,顿时如亡命徒一般乱杀,也开始各自逃命。

柳升与岳峰各带一对人马,各个队伍的小队长也分开行事。

很快,城中枪声响起,钢珠从火铳中喷出来,如镰刀割小麦一般,将那些反贼横扫一空。

那些泼皮本来就是欺软怕硬,脑袋一热出来谋反,等看到真正的杀器袭来时,顿时吓的哭爹喊娘,有的到处乱窜,有的跪地求饶,也有人拉着人质与柳升等人讲条件。

“放下你这铁棍子,不然我就杀了她!”

一个刀疤脸泼皮恶狠狠的骂道:“送我出城,不然她得死!!!”

柳升停下脚步,有些玩味的看向他道:“她活下来,你还能有个痛快的,她死,老子将你片成一百零八块!!!”

刀疤脸顿时慌了,浑身哆嗦,但还是色厉内荏道:“你们是官家,保护百姓是你们的职责,要是她死在我的手上,你们也很难交差!!!”

“我劝你,还是放我走!”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来佟州。”

“求你了,放我走吧?”

“大人,我错了,我求求你放我出城,我不能死,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你啊,呜呜呜呜……”

……

第386章:真是好队友 七尺大汉嘤嘤嘤的哭泣起来,当真令人恶心。

柳升也不想伤到寻常百姓,他对着暗处穿插过去的几个手下,轻轻的做了个手势,谁知却引起那壮汉的警惕。

他有些癫狂的大喊:“你们不要过来,不准过来,过来我就杀了她!!!”

镰刀扼住少女的脖子,在她洁白的肌肤上已经露出鲜血。

少女满脸惊恐的看向柳升,柳升深吸一口气,缓缓摆手:“停手。”

“你是走不掉的,我说过,你放了她,我给你个痛快的,你不放,听说过五马分尸吗?就是将人脑袋和四肢绑在麻绳上,再由五匹马往五个方向拉去……”

“别说了!!!”

那刀疤脸阴晴不定,朝廷的各项刑罚,他自然是清楚的,谋反这事,定然诛九族。

诛九族无所谓,反正老子没良心,那要是死的太痛苦了,就不好了。

他有些半信半疑道:“你说的是真的?”

柳升点头道:“绝无食言,赶紧放人,我赶时间,给你三个数,不放我们就直接动手,现在天黑,人死了我就算在你头上!”

说着,他的目光渐渐凶狠起来,一副完全不跟你讲条件的意思。

刀疤脸看着围上来的几个人,顿时吓坏了:“别过来,别过来啊!!!”

砰!!!

一声沉闷的枪声,打断了他的聒噪。

他顺势往下倒去时,镰刀正往后拉去,柳升眼疾手快,一把上去抓住镰刀,救下少女。

“姑娘,别怕,快回去紧闭门窗。”

他温柔的将姑娘送入一个房间内,吩咐她紧闭门窗。

姑娘自然是吓坏了,被他抱着一动不敢动。

那些泼皮一看大部队杀来,顿时都麻爪了,这其中,还有七十个锦衣卫缇骑,不过他们的伸手要好一些,对于颓势一眼了然。

既然你们这些黑管子这么猛,那我便那城中百姓做墙!

他们专门找着人多的地方逃窜,并且有往县衙方向冲去的打算。

擒贼先擒王,万逸楼是指挥使的弟弟,应该不会阻止他们办事吧?

听闻这沈黎手无缚鸡之力,抓住他,今天所有人都能活。

他们一边逃亡一边杀,街道上腥气冲天,鲜血顺着青石板缓缓流入地下,整个城南,陷入了红色世界。

那些百姓们一边哀嚎一边逃跑,又发生了大量踩踏事件,加重了伤亡。

太多百姓,岳峰等人根本不敢随意开枪,只能一边安抚百姓一边追过去。

柳升负责城南作坊附近的情况,遇到的人,大多数也是泼皮,他们行事毫无章法,一听枪声响起,便麻爪了,抓起来也很好抓,除了极个别负隅顽抗的,其他悉数被斩。

这一趟下来,斩杀泼皮一百五十人。

而岳峰这边压力就大很多,这些缇骑,虽然比不上训练有素的锦衣卫,但也接受过培训,他们如泥鳅一般,且战且退,两个时辰过去,居然还有几十人在逃窜。

他们一边走一边杀,还一边放火,让岳峰等人有些手忙脚乱。

天逐渐朦胧起来,看来天也快亮了。

沈黎坐在屋顶,看向远处,随后又看向万逸楼道:“我觉得吧,他们可能是来杀我的。”

“这可是个好机会,公主殿下不在,我这县衙后院,可拦不住你。”

万逸楼缓缓从轮椅上站起来道:“你啊,也别试探我了,我可不会对朋友动手。”

“那你会对你大哥的手下动手吗?”

他似笑非笑的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人,都是锦衣卫的人,来杀的,也是我。”

营造暴乱的景象,最好死一两个官员,如果沈黎能在此次暴乱中身亡,那绝对会引起陛下的暴怒。

万逸楼沉默一番,他已经明白他大哥万江楼想要做什么了。

这简直太疯狂了,这种行为,无异于是悬崖边上走钢丝,稍有不慎便是粉身碎骨。

“得了,也不让你抉择了。”

沈黎笑着从屋顶下去:“修炼者我也杀过六品,何况是这些没有修为的小猫小鱼?”

一边是他大哥,一边是好朋友,让他选择话,实在有些难为人了。

更何况,万逸楼选择不对沈黎出手,已经是最好的态度了。

岳峰追着追着也发现不太对劲了,他瞳孔微缩爆喝道:“不好,他们的目标是县衙!”

所有士兵悚然大惊,这下也不怕伤到百姓了,直接横冲猛撞过去。

有人直接爬上屋顶,快速前行。

等人潮涌到县衙前,沈黎身边只有五个手下,而对方,是五十人。

领头的锦衣卫冷哼一声道:“我乃天道宗的人,今日奉圣女小奴儿之命,前来取你狗命!”

沈黎摊开手,一脸风轻云淡:“别装了,你们是谁,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了。”

领头人有些恼羞成怒,只要他们不承认,消息便不会传到陛下耳中。

就像沈黎贼喊捉贼,关键是没证据。

他们又不同了,尸体太多了,走不掉。

随后,五十人齐头并进,他们认为,沈黎只有五个人,后面的人又追不过来,只要他们打个时间差,那沈黎就死定了。

四把火枪响起,瞬间收掉四个人,他们停顿了一下,发现这种黑管子填充弹药的时间比较长,顿时都狞笑的冲过来。

贺元坝站在屋顶,随手点燃一个火药包扔入人群,轰隆一声巨响后,尸体翻飞,惨叫声不绝于耳。

沈黎依旧淡然的站在原地,仿佛面前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见到死人就呕吐的孩子了。

一个火药包下去,那些锦衣卫瞬间被炸懵逼了,短暂的反应过来后,四十人拼命的朝着沈黎冲来。

贺元坝大吼一声,从屋顶如同一颗肥硕的“炮·弹”落下,落地便砸死两个人,随后他举着巨大的狼牙棒,挥舞起来,收割人命。

可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还是八十只手,他只杀了十来人,其他人一窝蜂的朝着沈黎冲过去。

旁边的仙平士兵再打一轮火铳收掉四人后,来不及填充火药,陷入肉搏战。

贺元坝拼了命的挥舞狼牙棒,砸过去后便是人影翻飞,骨断筋折,可人家没打算与他打,还是有三五个人冲到沈黎面前。

其中一个锦衣卫大喝一声劈来:“对不住了,沈大人!”

沈黎微微一笑,随手掏出火枪,扣动扳机。

一枪轰出,根本不足以震慑这些经过训练的亡命徒,后面四个人短暂的愣了一下,举刀再次冲来。

他身上另外一把火枪再次掏出,一枪解决掉另外一个人。

后面还有三个人,有些微微犹豫。

其中一人握住刀柄的手心已经冒出汗水,他咬牙道:“兄弟们,报效大人的时候来了,杀!!!”

“杀!!!”

尽管贺元坝眼疾手快冲过来砸死一个锦衣卫,但还是有一人扑向沈黎。

沈黎微微后退几步,他的手中,已经没了枪,这一刀劈下来,他必死无疑。

但他还是胸有成竹,缓缓往后退去。

等锋利的刀近在咫尺时,一声枪响再次袭来,可那人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面前的人影。

杀他的,不是枪,而是手掌。

万逸楼稳稳的落在沈黎身前,颇为潇洒,但他屁股上一角,正在幽幽冒着黑烟。

一旁的小新哆哆嗦嗦的拿着手枪,手枪上还在冒着烟。

他看了一眼屁股上的血洞,又看向小新:“你可真是好队友。”

第387章:触目惊心 小新第一次用枪,很是紧张。

当时沈黎在运河上下来,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出门行走不安全,便给了她一把,没想到今日派上用场。

很显然,她的枪法,极差。

沈黎料定万逸楼会出手,表情始终没有太大波动,孰是孰非,他已经明白,所以他出手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小新会跳出来放一枪,刚好打在万逸楼的屁股上。

万逸楼根本没相当背后可能有人放黑枪,但凡他用真气挡一下,钢珠也不会钻入他的身体。

他一脸无奈的扭头看着自己的屁股:“这伤还没好利索,又来一下,真是倒霉。”

小新与沈黎对视一眼,连忙收起火枪,俏皮的吐吐小舌头。

其他的锦衣卫见事情已无转机,顿时发了狠,瞬间咬破嘴里的毒囊,见血封喉。

至于那些被抓的地痞无赖,根本问不出来什么,即便有人严刑拷打,那些泼皮也会觉得是天道宗带着他们谋反,根本查不到锦衣卫的头上。

岳峰匆匆赶来后,看到地上的死尸,顿时长出一口气。

“少爷,领头的,被公主抓走了。”

沈黎摸着下巴,如果公主问出来东西的话,那万江楼就有点麻烦了。

也不知道她精不精通审讯之法。

十五六岁的姑娘,正是花一样的年纪,自幼又是锦衣玉食,所以不太可能练出一身审讯功夫来。

当看到这些锦衣卫嘴里有毒囊时,沈黎便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了。

果然,剑宁公主将领头千户抓在空中时,千户便满脸绝望,他知道,抓自己的这个人,是高人。

早不抓他晚不抓他,偏偏一起事就抓走他,这绝对是沈黎身边的高手,抓走他也是为了审讯,然后拿到证据,从而捣毁锦衣卫。

还好他事先在嘴里含了毒囊,深知生还无望的他,一狠心咬破嘴里毒囊。

姜青梅到了地方,随手将他扔下,却发现他两眼瞪的大大的,已经没了气息。

她有些气急败坏的踹了死尸一脚,看到尸体样子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只要用心找,总会知道你是哪里的人。

随后,她脱掉黑色长袍,换上一身青色长裙,悠然的走在街头。

天渐渐亮了。

整个城南一片凄惨,许多百姓的家中被烧个精光,有些刚刚扑灭的地方,犹自冒着浓烟。

这次突发事件,伤了不少百姓,被杀死的,足足五百多人。

踩踏而亡的,有三百多人。

加起来近九百伤亡!

这个数字,触目惊心。

沈黎听着柳升的汇报,深吸一口气。

现在最重要的是,安抚这些百姓。

他立马动身赶往城南,路边百姓抱着亲人尸首失声痛哭,其中还夹杂着孩子尖锐的哭声。

如此惨状,始作俑者,却是朝廷组织做的,当真是讽刺。

他看向一旁的万逸楼:“你现在还觉得,锦衣卫是个正义的组织吗?”

万逸楼沉默,这也算是养寇自重的后果吧。

总而言之,锦衣卫养寇不假,但这个寇,没有完全养成,他们又等不及,索性自己做了寇。

那些百姓看到衣着光鲜的沈黎,表情复杂,有怨恨的,有不解的,有失望的……

他们都在等沈黎的一个解释。

沈黎轻咳一声,拿出喇叭道:“各位乡亲,对于昨晚之事,实在很抱歉。”

“我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而且还经常在城内进行剿贼演习,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了。”

“从一开始,我便说了,这城中有反贼,还有不少,所以前一段时间关闭城门,不让外面的灾民进城,并且努力筛选每一个百姓,但那些反贼,已经渗入百姓人群中。”

“那些加入了天道宗的乡亲们,我相信你们加入他们是为了吃饭,是逼不得已,只要你们放下屠刀,我们还会接受你,但你们要是还再来搞事情,那这些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罢,后面的柳升押着一大排的地痞无赖跪在所有百姓面前,然后每个人身后,都有一杆枪抵住他们的后脑。

那些百姓自然认得这些泼皮,顿时纷纷唾骂,哭喊声打砸声混作一团。

地痞们害怕的浑身哆嗦,他们已经知道,迎接自己的是什么了。

他们艰难的咽下口水,有的人已经吓的尿了裤子。

杀人容易,被杀倒是件十分痛苦的事情。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我再说一遍,藏在人群中的天道宗余孽,你们要还是冥顽不灵,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他一挥手,枪声陡然响起,脑浆混合着血水喷洒的到处都是。

百姓们噤若寒蝉,不敢再直视他。

可该有的补贴,还是要有的。

他再次道:“所有的家庭,凡是在这次暴乱中有伤亡的,按人头补偿,每家一个人补偿一百两银子,若是家中还有老幼抚养不起的,城南作坊每个月,还会补贴五两银子!所有被烧的房子,由官府替你们建造。”

百姓们痛哭流涕,纷纷感谢青天大老爷。

这里不是仙平,他没法做到面面俱到,像免费的养老院,免费的学校,都不太容易实现。

在外面,学校若是免费,那便动了收费学堂的蛋糕,到时候也免不了一番争斗。

他在的地方还好,他不在的地方,肯定要吃亏的。

城南初步估算,损失约莫十万两银子,因为被烧的多是民房,也不值什么钱。

要是酒坊被这帮王八蛋烧了,那损失可就大了。

鉴于城内反贼出没,现在的仙平军分为两拨,一拨是柳升带队,巡逻城内,另外一拨是岳峰带队,守卫城门。

不过这次那些商人和百姓,都对反贼之事信以为真了,他们都恍然,原来反贼是真的,城中捉拿反贼的事情,不是自导自演的?

这样倒显得他们有些小人之心了。

三言两语处理完城南的事情后,沈黎便打算回去,死了九百人,这不是小事,还得第一时间将消息送回京城,这也顺带帮了一把锦衣卫。

刚出城南,守护城门的岳峰便匆匆来报。

“大人,新的县令大人,刚到城门处。”

他眉头一挑:“是么,那我去县衙等他。”

第388章:县令上任 或许,这位新县令有点不受待见,一路来佟州,风尘仆仆,周围也没个什么侍卫与书童,仅仅他一人,背着包袱,一副书生打扮。

县衙打扫的干干净净,上面写的明镜高悬。

而沈黎坐在一旁,静静的喝着茶。

他是钦差大臣,没道理出门迎接刚刚上任的县令。

新县令在外面被柳升带进来后,沈黎还没抬头,就听到对方有些惊喜的声音:“沈大人?”

他奇怪的抬头,阳光下站着一袭粗布麻衣的青年,正有些高兴的看着他。

“王知章?”

他皱着眉头。

这可是金科状元,怎么搞到这里当县令了?

按道理来说,区区县令,一般都是举人来做的,什么时候轮到状元爷当县令了?

“你是在朝中,惹了什么人了吗?”

他招呼着王知章坐下道:“你中了状元,理应在京中做官,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了?”

王知章有些羞赧的挠挠头道:“京中,官位已满,只能修书,太子殿下找到我,让我来这里锻炼几年。”

“太子殿下?”

沈黎瞬间明了。

怕这也是皇帝陛下的意思了。

京城官场水深,怕污染了这新晋的状元郎,索性将他外放,等朝局稳定下来,再将他弄回来,到时候他在外治理有功,晋升起来自然不受人诟病。

之所以他外放百分百有功,而是因为沈黎。

朝内朝外几乎对沈黎都是统一看法,这货虽然政治能力一般,但是他的治理手段是真的好啊!

凡是他治理的地方,百姓安居乐业,几乎没有饥荒。

所以王知章接手佟州,绝对会四海升平。

王知章也明白,这是陛下打算锻炼他的,但他刚进城看到城南浓烟滚滚,还有反贼时,他的心情沉到谷底,想不到佟州形势,能严峻到这种地步。

沈黎摸着下巴,微笑道:“怎么,你好像对这里不太满意?”

“还……还好。”

他叹口气:“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反贼。”

“差不多清理干净了,你来佟州,上面应该也会派守军过来,上次韩家那三千人马打过来,将五百守军尽数打没了。”

“韩家。”

他喃喃道:“陛下在朝中,从未提及此事。”

他虽然贵为金科状元,但能接触到的层面有限,秦补拙邀请他几次加入秦家阵营,他都拒绝后,便在朝中无事可做。

“不提也正常。”

沈黎倒无所谓,提起来再议论一下,陛下就会盯上他的火枪,这可是他最大的手段,捐给大渝皇室,怕是会引起一番腥风血雨。

“行了,来了就好好的做,总有一天你会回京的。”

陛下绝不会允许一个金科状元做一个小小的县令的,那太大材小用了。

他来,就是镀金的。

王知章放下包袱,有些不好意思道:“沈大人,能不能给点吃的,那个,我没钱了……”

沈黎轻笑一声,招手派人去准备了一桌饭菜。

想当初在京城,王知章考试前也是没钱,只能蹲在墙角下睡觉,那时候还是沈黎借了他一百两,让他度过寒冬。

对于这个外界传言不太好的定远伯,王知章在了解后,对他很是钦佩。

这么小的年纪,便有如此作为,他自问自己达不到这种高度。

吃了一些米饭后,他的气色也好了些,忙拿出任职文书,却被沈黎拒绝查看。

没意义,金科状元已经是最好的文书了。

沈黎将城中事务简单交代了一下,只觉无事一身轻。

或许真的是时候离开了。

他要回仙平看老婆孩子了。

几天下来,他将对佟州的发展构思尽数告知王知章,王知章虚心学习,每一句都用本子记下来。

基本上按照现在的方式进行发展,不出半年,佟州便会焕然一新。

加上整个城南都是沈黎的产业,到时候佟州的商人流量也不会小,城中的一些小摊贩也能生活下来。

几天后,沈黎将王知章带到县衙后院,打开房门后,满屋子的银两闪闪发光,惊呆了王知章。

“这里面,是租地和卖画的银子,一共是四百万两。”

沈黎微笑着递上账本:“这些,都是佟州的资产,以后由你支配,也算是我临行前的一个小礼物吧。”

“这些,太多了。”

王知章深吸一口气,但他没被这么多钱给迷住,他感叹道:“这都是朝廷的资产,要不要送一部分到国库啊?”

“随你支配,我建议你啊,拿着这些钱,修缮一下城墙,街道,搞一下公共措施,就我说的公共厕所,马路等等,那都是要钱的,前一段时间打仗,下面的人说城西的大门还有些腐烂,你最好修一下或者重新定做一下。”

沈黎摊开手道:“能做好就尽力做好,这里做的好,朝中有些事情陛下才能放心的交给你做。”

“多谢沈大人教诲了。”

王知章拱手道:“你真的打算走吗?是不是着急了些?”

“有什么着急的,功成身退呗,再说了,我家夫人生了,我得回去看看。”

现在已经近七月了,孩子满月酒都过了,他归心似箭,在佟州也没什么好待的了。

王知章也没什么好说的,经过几天视察,他发现城南那些作坊,就是佟州发展的基础,只要城南建设起来,那前来的商人便会络绎不绝,刚好现在也到了粮食收获季节,他也该派人下乡征收赋税了。

“请沈大人帮个忙,可以吗?”

“你说。”

“我家中还有老母亲与妻儿,过的甚是贫苦,所以请大人帮忙,将我这个月的俸禄带回去,家中有这些钱,过的也好一些。”

他刚刚上任两个月,京城消费高,一个月五十两的俸禄,根本不够花的,再加上路费,他手中基本上没什么钱,只能从牙缝里抠出三十两银子,托沈黎带回去。

沈黎掂量着钱袋,笑道:“行,他们要是愿意,我派人将她们接到仙平生活,那里的条件,比乡下要好一些。”

“多谢沈大人。”

两人都是同乡,自然也亲切许多。

夜晚,沈黎回去后,小新正在收拾行李,而刘齐站在屋顶,拿着酒瓶一言不发。

第389章:上古毒经 “跟我回仙平吧,有人在等着你呢。”

沈黎从下面爬上来,站到刘齐身边,本来习惯性的拍拍他的肩膀,却被刘齐躲开。

刘齐沉默一阵:“我走不了。”

“是天道宗交给你什么任务吗?”

“是的,我们要去草原了。”

天道宗行走各个国家,安下棋子,这次去草原,怕是也没憋什么好屁。

他还想询问具体事宜,刘齐却摇头道:“少爷,您不能知道,消息一旦泄露,您得死。”

“好吧。”

他摊开手,像是一个老父亲培养出比自己还优秀的儿子一般,之前在仙平他还能命令一下刘齐,现在刘齐有时候说话会生硬无比。

“少爷,请您帮我带一封信回去吧。”

半晌,刘齐叹口气,从怀中拿出一个用羊皮包裹的小盒子,盒子内是一封信,只是为了防止他身上的毒素扩散。

“十娘,她已经很后悔,一直在等着你呢。”

“太晚了。”

刘齐一口气将酒瓶中的酒水喝完,苦笑摇头道:“那个公主说得对,我活不长了。”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吧,临行前,我便将我练的功夫告诉你,顺便,说说我练武的心得。”

沈黎搬来凳子,坐在一旁仔细倾听。

“先跟您介绍一下天道宗,这是一个从上古时期便存在的宗门,最开始叫阴阳宫,祖师爷以及历代祖师,大多是行走民间的艺人,号称百晓生,也就是说他们对于江湖之事,十分了解,所以自古以来,他们不练功,但遇到哪个宗门覆灭,便会前去收取一些失传的东西,比如功法,或者武器,近千年的收集,导致这个宗门底蕴无比深厚,但没有人练,前代宗主在整理资料时,无意间整理出一本功法来,便好奇之下练了,不到十五年,便成了一品高手。”

他深吸一口气道:“现在的宗主,是被他捡回来的,钻研了宗门里面各种经书后,功力已臻至化境,强大的情报组织能力,加上强大的修为,这位宗主,便有了不同想法,他从江湖上招揽各种高手人才,也就形成了天道宗。”

发展千年的情报组织,累计千年的功法典故,也就是说,这个宗门,从上古时期便另辟蹊径,专门研究功法,但不练。

等发展到近代,一个宗主感觉研究的功法差不多了,便随便练一下,这一练不要紧,随便就成了一品。

人家其他一品高手,怕是穷极一生才能成为一品,而他们宗门,随随便便十几年就能培养出一品高手。

千年的发展,任何一个宗门都会因为王朝更迭,江湖争斗而出现断层,但这天道宗,却从来没有,他们的典籍,甚至比皇宫还要多。

“我在海上被宗主救下来之后,便被送入天道宗内部修炼,他给了我一本修炼速度最快的古籍,叫做毒经。”

刘齐苦笑一声道:“当初,我的确十分爱慕霍十娘,我觉得,她对我没感觉的最重要原因,便是我没修为,那既然有了机会练功,肯定就练进境最快的,回去也好守卫少爷。”

沈黎从一旁拿出一壶酒,倒了一杯:“你有心了。”

那个时候的刘齐,的确忠心耿耿,自己也将仙平许多事交给他,他虽然张扬了一些,但做事还算比较稳妥的。

“可世间万物,有利必有弊。”

“毒经修炼方法,也很简单,便是将自身化作一个炉鼎,无时无刻的都在炼毒,这些毒,转化成毒真气,存储在丹田之内,而我每天,要经受各种剧毒的摧残,直到身体对这种毒产生免疫,时间长了,我身体的每一个地方,甚至我吐出的一口水,都带着剧毒,整个人,变成了个带毒的妖怪。”

“毒经修炼速度极快,只要补充足够的剧毒,那我便能一直进步,修炼速度是普通人的百倍不止,天道宗蛰伏多年,自然有很多毒资源,所以我的修炼资源,也是一直源源不断,短短五个月,我便从普通人变成二品高手,等我正在沾沾自喜时,却翻看了毒经最后一页。”

“随着我修炼品级的升高,我的寿命也开始减少,一品是五到十年不等,升至一品,立马暴毙!”

沈黎咽下口水,他已经明白了这个所谓毒经的厉害之处了。

“或者,天道宗的宗主,是想拿你,做实验。”

刘齐迟疑了一下:“您在……说什么?”

“天道宗的宗主,很有野心,他想统一天下,武道也是天下第一人,这样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可历来天下分合之势,不是看人,而是看天,他不得民心,始终无法做到那一步,而且,收服天下,需要军队,大量的军队,他没有。”

沈黎抿下一口酒水道:“所以,他得想办法,培养更多的手下,最好以一当百的那种。”

很显然,刘齐是试验品,这个什么毒经,也是天道为了培养手下而弄出来的,可能还不是上古的东西。

刘齐浑身剧毒,已经能一人挡十万,如果多培养出几个这样的人会怎样?

二品已经够用了,至于一品,死就死吧。

刘齐沉默一阵,显然,他也明白了沈黎的意思。

可他没办法,当初他没得选,现在木已成舟,他更没得选。

天道知道他有沈黎和霍十娘这个软肋,一旦他敢不听话,仙平覆灭,弹指间。

“行了,我的事情就讲这么多了,近日我已经触摸到一品的门槛,怕是临门一脚,便能晋升一品,即便没有晋升一品,我也没几个月的时间了。”

他微笑道:“少爷,我进了天道宗几个月的时间,在藏经阁内终于找到关于归墟古国的记载,或许您真的有可能修炼。”

沈黎心里一阵感动,这家伙,进了天道宗,也没忘了自己。

“归墟古国,最早出现在山海经中,大荒西经曾言: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儒帝颛顼,弃其琴瑟,有甘山者,生甘渊,甘水出焉。”

他自然也明白这里面的意思,就是东海外面有一条大海沟,是少昊的国家,具体地点是海上,许多海水往海沟内倒灌,却始终不能将其灌满。

可海上那么大,到底在哪里呢?

第390章:我要嫁给他 这个世界又没什么东经北纬什么的,甚至连航海技术都十分有限,怎么在茫茫大海中找一处海沟?

还有,既然是海沟,那海水倒灌进入,船只即便能进去,怎么出来?

飞吗?

刘齐缓缓道:“在东海,一直往东,大概漂流三个月,便能看到那处海沟。”

“你找到了?”

沈黎心中一阵讶异,这个世界技术已经如此发达了吗?

“宗主找到的。”

他也学着沈黎耸耸肩道:“当日我在海上,就是遇到归来的宗主。”

“他进去了?”

“没有,那地方,太过凶险,寻常轻功根本进不去,除非拥有飞鸟一般的本领,否则绝无可能进去,那是个巨型漩涡,不断的吞噬海水,船只靠近后,会被巨大的吸力吸入其中,根本逃离不得,也只有宗主修为高深,架着一叶扁舟,才逃离那里。”

刘齐喟然长叹:“少爷若是将来真的遇到一些问题,可以选择拼死一搏。”

随后他又耸耸肩:“你看我这乌鸦嘴,我家少爷机智过人,定能逢凶化吉。”

他虽然不是十分聪慧,但也不傻,从小奴儿要杀沈黎来看,他已经明白,将来的天道宗,绝对会和沈黎处于对立面,而且是不死不休的那种,现在自己还活着,沈黎是天道约束自己的筹码,可以不杀,可他死了之后呢?

天道宗统一天下的大计,决不允许有人阻挡,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沈黎摸着下巴:“不是说归墟内有圣池,可以洗涤身体,帮助人打开任督二脉吗,你家宗主也要泡圣池?”

“归墟入口,每个时辰几万万斤的海水倒灌,方圆百里的海水蕴含的所有灵气,尽数随着海水一同进入归墟,圣池只是归墟内冰山一角,如此强大灵力的洗刷几万年,即便是一块普通石头,也会成为绝世灵石,那里,有望让宗主突破一品,达到上古时期的境界。”

“一品之上还有什么境界?”

“不知道,古籍上的字体太模糊了,像神官,又像是神宫。”

刘齐道:“反正,天下间,目前没有一品上,宗主已然天下无敌,再突破一品的话,即便还是凡人,那也是凡人中的神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神应该是假的,这世上没有神,应该是夸大其词,就像刘齐所说,即便他不是神,那如此恐怖的武力,在人间也成了神了。

天道之所以没选择进入归墟,可能也在担心那里面会孕育出什么怪物出来,将他打个半死,那样,几十年的心血全都白费了。

“少爷,该说的我都说了,我是炼毒的,也不能赠送你什么宝物,那我们,就此别过吧。”

刘齐故作轻松的将双手枕在脑后,微笑道:“你要好好的活下去。”

沈黎心中一哽,长叹一口气:“去吧,去吧,万事小心。”

他转过身去,眼眶微红,既然事情已成定局,再强行挽留也没什么意义了。

刘齐顿了顿,沉默了一下。

他嘴巴一张一合,半晌才听到声音:“来世,还做您的家奴。”

随后,一道紫色流光冲天而起,化作一道长虹消失在空中。

沈黎长叹一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他看着一旁的小盒子,回去之后,该如何跟霍十娘说起此事呢?

可怜霍十娘眼巴巴的在仙平等着他,他已经将刘齐的消息传回去,想必她正满心欢喜的在家中等候,可没想到这档子事。

这事,真是……操蛋!

他重重的将酒杯从屋顶扔下,发出一阵清脆的破碎声。

……

……

……

翌日,王知章再三挽留,可他去意已决,没有再留下的必要了。

“王大人,好好做,将来朝中,定然有你的一席之地。”

他拍拍王知章的肩膀:“官场,切记心浮气躁,安安心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名利放一边,百姓挂心中,自然前途无忧。”

王知章也是穷苦百姓出身,又经沈黎教诲,自然不会干出那自毁前程的事情来,他拍拍沈黎的手臂:“家中老娘,就拜托沈兄了。”

文人大多以拱手礼,像这种互相拍肩膀的行为,已经表示关系极好了,而且王知章叫的是沈兄,而不是沈大人。

这几日,沈黎不遗余力的传授他治理经验,他很是受用,本来从未有过治理经验的他,来的途中还有些惶恐,现在对于治理方向,信心倍增,可以说,沈黎也算得上他的老师了。

沈黎笑着从他手中接过包袱道:“放心吧。”

几辆马车驶来,一百八仙平军将冰冻的二十遗体放入后面车厢,每个车厢是四个遗体,车厢周围用羊皮包裹,遗体也用羊皮隔开,中间中空部分,统一用冰块裹住。

古人讲究个落叶归根,客死他乡,最好的方式,还是带回老家安葬。

至于“青山有幸埋忠骨”的行为,那是死人太多,实在没办法。

前面的马车,是沈黎与小新的座驾,后面一辆是姜青梅。

其余人,都是骑马的。

姜青梅闲来无事,也想去仙平看看,看那被陛下吹的跟花儿一样的仙平,到底有何不同。

上了马车,马车自城北缓缓而行,路边的百姓们自发跪下,恭送沈大人的离开。

可以说,没有沈黎,就没有他们的新生活。

“沈大人,一帆风顺!”

“沈大人,有空还来佟州做客!”

……

王知章深吸一口气,什么时候自己能做到这种地步,那也算是成功了。

可马车走着走着,突然猛地停下来。

沈黎奇怪的拉开帘子:“柳升,怎么了?”

柳升七尺大汉却在此时涨红了脸:“我……我有点事情,你们先走。”

说罢,车队又在缓缓前进。

等马车路过柳升旁边时,却看一个少女,倔强的挡在柳升的坐骑面前。

这架势,仿佛在说,你吃了人家身体,就想跑了?

沈黎招呼马车停下来,饶有兴趣道:“姑娘,你这是何故阻拦我家柳升啊?”

“我也要跟你们回家!”

姑娘也不怕人,也不羞涩,就当着众人的面,指着柳升道:“我要嫁给他。”

第391章:黑夜面具人 众人一阵哄笑,柳升却羞的满脸通红,连忙呵斥手下:“笑什么笑,老子把你们脑袋敲下来!”

结果,笑声更大了。

沈黎忍住笑意询问女孩道:“姑娘,你为什么非得嫁给他?”

“他是我的英雄!”

女孩颇为骄傲的扬起小脑袋道:“前几日,城中暴乱,就是他,将我从歹徒手中救下来的,我回去与娘商量了一下,非他不嫁!!!”

“好!!!”

周围人纷纷善意的起哄道:“娶了她!娶了她!!娶了她!!!”

“柳升?”

沈黎微笑着看向柳升道:“我记得,你家里好像没人了吧?”

柳升呃了一下:“是没人了。”

“那我说话,你听不听呢?”

“少爷说话,属下自然言听计从的。”

“我让你娶了她,你愿不愿意呢?”

“呃……”

他涨红了脸,如同一只蒸熟的大虾一般:“少爷,您就别打趣属下了,这不是胡闹么。”

“这有什么胡闹的?人家姑娘都说了,非你不嫁,今日少爷做个媒,你便娶了她吧!”

沈黎看向女孩:“姑娘,还没请教你名讳?”

“我叫阿染!”

“那什么,阿染姑娘,你确定不后悔是吧?”

他也是看出来了,柳升是不介意这门亲事的,只是现场的人太多,他一个处男,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阿染坚定摇头道:“不后悔!”

“那上马呗?”

他有些坏笑的指着柳升的高头大马。

阿染也不露怯,直接拉住缰绳,怎奈她个子不高,始终上不去。

柳升无奈的回头看了一眼他,他挑挑眉毛道:“兄弟,搭把手吧,你该成家了。”

他这才将阿染拉上坐骑,大庭广众下,两人抱着一同前行。

本来是件极为羞耻的事情,可周围百姓与仙平军中纷纷拍手叫好,有人起哄要喜糖,却被柳升板着脸喝退。

沈黎出来微笑道:“各位乡亲,喜糖呢,暂时没有,这样,你们直接找县太爷要吧?我们先行离去!”

王知章眉头一道黑线,两万人的糖,那得花多少钱?

……

车队渐行渐远,而佟州城离的也越来越远。

眼看夜幕降临,车队走着走着,戛然而止。

在车队正前方,一辆比较精致的马车停在那里。

柳升放下阿染姑娘,独自一人上前道:“前方何人,请让路。”

驾车的人恭敬的下车,将凳子放在车下后道:“我家圣女,请你家大人一叙。”

“圣女?”

他眉头紧皱,天道宗的事情,他也知道不少,知道这圣女,便是小奴儿。

沈黎在车厢内,缓缓将手掌按在枪柄上。

在他后面的马车,也渐渐有了动静。

感受到周围真气波动,姜青梅柳眉倒竖,准备起身时,却被一人以剑指按在脖颈处。

这可是一品高手,能被人这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可见来人实力多强。

昏暗的车厢内,一个青衣白发男子缓缓收回手指,看着姜青梅温和的笑了:“都长这么大了。”

“你认识我?”

姜青梅有些意外,她缓缓放下拔剑的手,深知自己不是此人的对手。

男子也没有表示,只是轻声道:“你不动,就没事,我是来阻止你的。”

“你们要杀沈黎?”

“是招揽。”

前方车辆内,沈黎起身走出车外,在众人注视下,走到对面马车前道:“圣女大人,沈黎一介蠢材,实在不配加入天道宗,你们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可请你们收回邀请,不要再难为在下了!”

车帘缓缓打开,露出小奴儿绝美的面容,她表情略带幽怨道:“沈黎,你真不打算加入天道宗吗?”

“不打算,你们有你们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

“你会死的。”

小奴儿有些恨铁不成钢道:“加入天道宗吧。”

“不加入。”

沈黎根本不考虑,他一脸笃定,只因为他觉得自己有姜青梅在后面,小奴儿奈何不了他,可没曾想,姜青梅也被按下了。

半晌,小奴儿轻叹一声:“我要走了。”

“慢走,不送。”

“再见。”

沈黎一头雾水,就这么来告别的吗?

随后他招呼车队,继续前行。

而后面姜青梅的马车内,青衣男子不断打量姜青梅,让她有些发毛。

“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柳眉轻蹙道:“你如此高手,不会也是好色之徒吧?”

男子却微笑摇头道:“我等修炼之人,修为越高,欲望越低,况且,以我的年纪,做你叔叔都可以了。”

“那你到底想做什么?”

“看你。”

他轻声道:“你以为我是专程看沈黎的?不是,是看你,强行灌注的一品?却也不错了。”

姜青梅更加不解了,她自小没有出过宫,怎么会有这么强的高手前来看自己?

男子温柔的注视她片刻之后,果断的跳出马车,消失在黑暗中。

她还是不解,这人到底是谁?

车队在黑暗中继续前行,由于天道宗的存在,沈黎催促着前行,等过了林子,才安营扎寨。

远处,青衣白发的天道负手而立,旁边一个带面具的中年人轻叹一声:“我常年无法进入后宫,也看不到她。”

“放心吧,长的,绝世美人,和她娘亲很像。”

天道微笑:“和你,也有些像。”

面具男微微点头道:“草原上的铁器,已经运送了五十万斤,应该够用了吧?”

“够了。”

“若是大渝皇室覆灭,便是你掌管大渝了,到时候,你也可以与你女儿享受天伦之乐了。”

天道继续循循善诱道:“当年你失去了,可以很快拿回来了。”

“很快了,很快了。”

面具男喃喃自语。

……

……

……

翌日清晨,沈黎的车队再次出发。

这次路上倒是顺利许多,只是听到了一些各地天道宗谋反的事情发生,不用猜,这绝对是锦衣卫假扮的。

果然,天道宗屠城的消息传回去后,姜承龙暴怒。

“混账!这帮刁民,居然还敢谋反!!!”

早朝上,他愤怒的将一叠奏折掀飞,全国各地,竟有十三个县城内,同一时间出现谋反事件!

一旁侍奉的万江楼,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第392章:朝局动荡 他拱手道:“陛下,这天道宗,在我大渝境内蛰伏多年,已经渗透到各个层面,有百姓,也有大官,极其隐晦,而且他们都是单线联系,只怕找到一个的话,很难找到下一个接头点。”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他听到了天道宗已经渗透朝堂的事情,顿时目光如鹰隼一般细细的扫过朝中每一位大臣,那些大臣神态各异,有的低头避开他的目光,有的挺直胸膛,一副刚正不阿的样子。

如此大规模的叛乱,可不是小事情,如果查不出来,天道宗发展壮大,大渝将是灭顶之灾。

他有些小小的后悔,当年斩了战神萧鹏举一家,导致现在军中无大将,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还是北境的七皇子,也是七王爷,他的兄弟。

目前他们兄弟在世的,只有三人,他,盛贤王,还有七王爷。

七王爷师承战神萧鹏举,排兵布阵的本事也学了三成,因为朝堂内乌烟瘴气,便不愿回京,主动镇守北境,防止狼族来犯。

但七王爷姜承献的本事终究稍逊一筹,或许他对阵心思单纯的狼族还好一点,若是遇到兵强马壮的大楚,可以说毫无胜算。

一旦大渝内乱,大楚和大梁,绝对会再选择过来分上一杯羹。

他突然觉得十分疲累,深吸一口气道:“去吧,查,东厂也出动吧。”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站出来拱手道:“陛下,如此大规模的叛乱,臣以为,东厂与锦衣卫可能人手不太够,再加上西厂,最好。”

周围人如同看沙比一般看向他。

一句话,恶心了陛下,得罪了锦衣卫与东厂,你这孙子活不长了。

西厂为什么被陛下弃之不用?还不是因为内部出现反贼?而且勾结朝中大臣?你这么一搞,仿佛西厂与你勾结最为严重似的。

真是不打勤的,不打懒的,专打不长眼的。

礼部韩轻尧近日气色极差,听到这话深深叹口气,为什么我的手下,这么多傻比呢?

姜承龙也懒得理他,旁边的小太监尖声喝道:“无事退朝!”

秦补拙颤巍巍的举着拐杖,在小太监的搀扶下,走向御书房。

最近朝局混乱,风起云涌,若是此时贪恋权力不抽身,恐怕日后深陷泥潭无法自拔。

可是,当年萧鹏举一家,对外主要说是他伪造的证据,若是他抽身,没了内阁首辅这个金字招牌,怕是秦家,将会迎来许多报复。

他现在是进也难,退也难。

到了御书房后,他颤颤巍巍道:“陛下,老臣,有本要奏。”

姜承龙皱着眉头:“你还有什么事情要说?”

“老臣,老迈年高,老眼昏花,怕是已不能胜任内阁首辅一职,老臣惶恐,恐因老臣年迈,糊涂之下乱了江山社稷,恳请陛下准臣告老还乡,颐养天年。”

一旁的姜尤也奇怪道:“首辅大人,你是要请辞?”

现在的姜尤,已经慢慢成长,皇帝陛下有意栽培他,便让他随时来御书房听政,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是的,太子殿下。”

姜承龙眼珠微微转动,现在请辞,的确是个好时机,可你跑了,秦家再全身而退,那朕这一段时间的所有安排,不都是白费了吗?

他顿时温和的问道:“秦首辅,是遇到什么难处了吗?”

“并没有,是老臣,老迈年高了。”

一旁的姜尤明白父皇的意思,留着这老货,将来可能还有用处,现在他的枝蔓已经延伸到朝堂各个地方,即便他不在朝中,恐怕也能控制朝局了,不如将他留在朝中,处理起来也方便。

姜尤插嘴道:“不不不,秦首辅虽然年迈,但精神矍铄,比起年轻小伙子也不遑多让啊,哪有老迈年高之态?以本宫之见,首辅大人老当益壮,老而弥坚,老奸巨猾,老汉推车……”

“尤儿!”

姜承龙一瞪眼,这尼玛谁教你的词?一说顺嘴全秃噜出来了。

他不好意思的拱手道:“不好意思啊秦首辅,意思就是那个意思。”

意思?你是骂老夫老奸巨猾吗?

不过老汉推车嘛,你是不是在我房间装了监控?

秦补拙叹口气道:“陛下,臣的确老眼昏花了,最近又是重疾缠身,再这么下去,怕是要撒手人寰了。”

姜承龙从龙案旁走过来,笑呵呵的抓着他的双手道:“秦爱卿哪里的话,来啊,找御医为秦爱卿看看,另外,朕准你修养几天,秦爱卿乃国之栋梁,没了你,这朝堂该如何进行下去啊?切莫再说这种话。”

他顿时明白皇帝陛下的意思,化作一阵长长的叹息道:“也罢,老臣就赔上这条老命,为大渝发挥余热。”

……

自今日朝中议论天道宗开始,整个京城,开始风声鹤唳,锦衣卫东厂联合办案,彻查天道宗余孽。

第一站,便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

毫不例外,赵峥,真的是天道宗探子。

只是,这个“真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从他家中搜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其他官员家中,无一例外都被光顾,京城之中,人心惶惶,百官又恢复到几十年前战战兢兢的日子。

如此日子持续数月,而半个月后,沈黎终于回到仙平县。

远离朝政的他,小日子过的格外舒服,每日游山玩水,晃晃悠悠的回到仙平,一路上吃喝玩乐,好不自在,仿佛朝中朝局与他没有丝毫关系。

仙平县的百姓们听说他回来了,纷纷请假守候在路边,夹道欢迎。

路边,他们拿着各种花卉,欢声笑语的迎接沈黎的车队,不过也有人哭声不断,是因为车队后面的那二十具尸体,他们的家人听闻这个噩耗之后,痛不欲生。

沈黎叹口气,加入军队,保家卫国,总会面临这个结局的。

他招呼着柳升,将各家各户的尸首送回去,由仙平县衙打造上好的棺椁,葬于伏牛山烈士陵园中。

路上百姓纷纷笑着相迎,他也笑着一一回应。

“少爷回来了!”

“太好了!”

“少爷好像瘦了啊?”

“是不是外面伙食不太好?”

“少爷,这是给您的鲜花。”

……

沈黎一一笑着打招呼,只是人们没那么多的忌讳,拿的花朵也不太一样,其中最多的还是菊花。

第393章:回到仙平 等到了县衙,县衙内的林晴与苗欢盈姐妹早就翘首以盼,听到外面越来越大的动静,她们小心脏开始怦怦跳起来。

苗欢盈还好,期间见了沈黎一次。

可林晴,又经历了生孩子,对沈黎的思念早已如滔滔洪水一般滚滚而来。

她不停的攥着双手,一旁的丈母娘抱着狗蛋儿。

呃,狗蛋儿,也是沈黎孩子的小名,丈母娘取的,贱名好养活。

等沈黎的马车靠近,林晴再也压制不住眼角的泪水,喜极而泣。

沈黎缓缓下车后,她也顾不得人多,拎着裙角便冲上去死死抱着他。

“好了好了,回来了。”

他轻轻拍着林晴的后背笑道:“辛苦你了。”

林晴眼眶红肿,有些小委屈嘟着小嘴,乖巧的被他攥住小手,跟在他身后。

沈黎一一笑着打招呼:“欢心?想没想少爷呀?”

苗欢心羞红了脸,但还是壮着胆子点头道:“想!”

“想你就亲他一口哇!!!”

后面的仙平军中汉子纷纷起哄道:“亲他!!!”

“混蛋!”

她羞红了脸,用力的跺脚,随后捂着小脸消失在大门前。

苗欢盈一席淡蓝色长裙,双手搭在身前,颇为温柔道:“少爷,回来了。”

“嗯,回来了。”

见后面的仙平军还要起哄,这位仙平女管仲顿时轻飘飘的说道:“怎么,要跟柳升说一下,伏牛山操练半个月么?”

那些粗壮的汉子咧嘴笑道:“要是你能亲咱家少爷一口,别说半个月了,一个月也成!”

她毕竟不是妹妹那般黄毛丫头,面对这些粗话挑衅,她倒也没有多大害羞,知道对方是好意,但还是板着脸道:“岳峰,该你出马了。”

岳峰也嘿嘿笑道:“苗姑娘,今日大家回来,都挺开心的,我觉得吧,您应该笑笑,他们呢,放一天假回去,看看妻儿老母。”

那些粗壮的汉子眼眶微红,在外多日,对家中很是想念。

“那,你们去吧。”

苗欢盈招呼他们道:“记得将东西搬好再回去。”

“是!”

林母抱着孩子乐呵呵的走过来道:“沈黎啊,你看看,这是你的儿子。”

“来,狗蛋儿,叫爹爹!”

沈黎一头黑线,这都什么狗屁倒灶的名字?

貌似自己身边人,取名字都没几个正常的。

情报组织就叫情报组织,儿子叫狗蛋,客栈叫有间客栈……

虽然心中吐槽,他还是笑呵呵的抱过儿子。

孩子不哭不闹,两个大眼睛好奇的看向爹爹,最终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林晴在一旁颇为骄傲道:“都说儿子随母亲,这孩子,和你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也不知道以后出门要祸害多少小姑娘。”

沈黎亲昵的刮着她的小琼鼻道:“那得看你怎么教了。”

苗欢盈在一旁吩咐马车从侧门进入,随后带着两位客人进入客房。

这两位客人,自然是姜青梅与万逸楼。

姜青梅第一次来到仙平,顿时被眼前景象惊呆了。

这犹如现代都市一般的场景,是她在皇宫之中都没见过的。

由于仙平大力发展,现在小平房已经不够住了,外面统一都是水泥所制的高楼。

虽然只有四层,但也够震撼人心了。

几乎每栋楼之间,都有一个粗大的管道包裹着,管道的材质是竹子所制,辅以其他东西,制成水管。

城南有一高大蓄水池,用水车将水送入蓄水池,然后比建筑高的蓄水池内的水,缓缓流入水管,再流入各家各户中。

也就是说,城南河中的水,只要不被冻住,那城中便有源源不断的水流。

街道地面,统一采用青石砖铺设,还有错综复杂的铁轨,不时有巨大的车厢驶过,极其繁忙。

而房间中,各种稀奇古怪的设备让她有些无从下手,在侍女的介绍下,她才慢慢了解。

抽水马桶,可以控制水温的沐浴系统,柔软的卫生纸等等,都让她眼前一亮。

吃饭时,一个大圆桌上摆着一层巨大的木质圆盘,更厉害的是,这圆盘居然还能转动。

这都是沈黎建造的产物?

她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

这些东西的方便程度,比起皇宫来也不遑多让。

皇宫的技术比不上这里,但是宫女太监的服务能弥补上。

午饭后,苗欢盈将仙平现在的状况一一汇报给沈黎,毕竟信中字数有限,不能完全的介绍出来。

“先是伏牛山,我们用水泥还有钢筋重新建造了一下山寨,每隔几里便是一处烽火台,地下也有古堡群,里面的粮食,足够仙平百姓食用三年,若是发生战事,仙平所有百姓,都可以撤进伏牛山中。”

“我们接收了从佟州送来的二百士兵,加上从其他地方招收的心腹,目前佟州已经可以加入战场的,有一百八十人,另外还有一千五百人正在训练中。”

训练内容,也按沈黎要求,首先是进行洗脑,让他们变成无比忠诚于仙平的士兵。

虽然苗欢盈不知道沈黎如此热衷于发展军事是什么意思,但少爷的想法总是超前的,她只有无条件顺从。

“再就是城内,在您离开仙平后,城南贯穿城北的污泥河尽数被清理干净,河道用水泥铺设,中间有十三架大型水车往水塔里供水,可以保证城中无间断供水,如果出现大旱,地下的水井也能提供水源。”

这里是金陵附近,而且靠海,想要干旱,基本没可能。

“城中老幼加起来,是四万七千五百一十七人,现在城中有些拥挤,外面的人想要拿到仙平身份证,基本上没可能了。”

“轨道车,目前是二十五辆,贯穿整个仙平,其中十五两是货车,专门用来运送货物,那些商人提货时,在北城门口,这也防止他们马车进入城内,造成交通堵塞。”

沈黎点点头,目前这些设施,做的已经是极好了。

“青楼,开办了三家,戏院,七家,酒楼不计其数,每日前来游玩的外地客商,不计其数。”

苗欢盈继续道:“学校,三家,那些孩子们,毕业之后,都学到各行各业的专业技能,按您的要求,上课时对他们简单洗脑,让他们忠于仙平,毕业之后也会在仙平内寻找工作,或是进入咱们伏牛山研究院。”

研究院的业务,主要是研究各种科技,也是被外面人称为邪术的东西。

研究的东西,也是各种商品,还有高端一些的,研究取水机,水泥,钢材冶炼,造纸术,火药等等,新型柔软的卫生纸,就是他们研究出来的。

“对了,伏牛山大棚技术,他们说有重大突破,您派人送回来的……红薯,也开始种植了。”

沈黎眼前一亮,也不顾旅途疲惫,连忙起身道:“走,带我上山看看!”

第394章:视察伏牛山(上) 整个伏牛山东方山脊上,清一色的蔬菜种植基地,至于密不透气的大棚技术,也是使用大量羊皮覆盖,这样有抗寒保暖的效果,在冬季种植蔬菜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而羊皮主要产地是草原,内陆十分昂贵,而且毛皮制品,被大渝官方严格打压,不允许私人售卖。

沈黎的这些东西,都是靠那些草原商人偷偷走·私搞来的。

不过他也没拿来造弓箭等物,也不算是违反禁令。

现在是夏季,那些毛皮都在晾晒,而地面上郁郁葱葱,各种菜品长势良好,几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辛勤的浇着水。

看到沈黎到来,他们都有些兴奋道:“校长回来了!”

沈黎笑着打招呼道:“前一段时间,寄回来的红薯,栽种的怎么样了?”

“报告校长,我们拿到红薯后,为了防止这宝贝被弄坏,便切下一小块放在湿润布条上培养,半个月前发芽,已经放入土里栽培,

现在已经长出藤条。”

当初沈黎派人护送那一块红薯时,在信中再三交代,这种作物是海洋那边的东西,若是能培育出来,以后仙平再也不用担心没饭吃了,按最高戒备来保护这一块红薯。

苗欢盈收到红薯后,立马拿到山上的蔬菜种植基地,如此宝贝,大渝仅此一颗,这些学生担心受怕,几乎是轮流照看,终于是发芽了。

现在地面上长出五根藤条,地下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少爷,这东西,真的有您说的那么神奇吗?”

苗欢盈有些不解,这么一个小小的作物,能养活整个仙平的人?

沈黎抚摸一下红薯藤,露出满意的笑容:“不错,这东西,不仅仅能养活仙平的人,若是真的培育出来,整个大渝,乃至整个世界,都不用再担心饥荒的问题了。”

“这上面的藤条,叫做红薯藤,可以用热油爆炒,是难得的美味,这地下的红薯,产量可能是几十倍,几百倍。”

旁边几个学生有些不可置信:“校长您是说,这个小东西,亩产能达到五六百斤?”

这个年代,可没有杂交水稻,杂交水稻亩产约莫四百到一千斤,而普通水稻,亩产只有一百两斤的样子,其中一半是瘪稻穗,但红薯就不一样了,即便是没经过现代技术研发的红薯,亩产也能达到一千斤左右!!!

沈黎颇为自信的说道:“如果加上红薯叶,亩产能达到,一千五百斤!”

众人倒吸口凉气,都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亩产一千五百斤,这是神迹吧?

“对了,将这红薯周边的产物都清除干净,它的繁殖能力很强,这一块地很快就会被它们填满,大概三个月就能看到成效了。”

几个目瞪口呆的学生连忙照做,比起这个宝贝起来,其他乱七八糟的作物那都是垃圾,他们毫不犹豫的拔掉自己的心血。

苗欢盈还沉浸在亩产一千五百斤的产能中无法自拔,她怎么也想不到,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居然是水稻的几倍还多。

沈黎笑呵呵的背着手道:“这个红薯啊,有几种吃法,捣成泥混合着一点点面粉,放在油锅里炸,叫红薯团子,用热油炒糖色再下红薯块,叫做拔丝地瓜,还有煮粥,放入几块,米粥顿时香甜可口,煮米饭,蒸上几块,可以当做馒头食用,放在火里直接烧,半柱香后会成为烤地瓜,或者洗干净,可以直接生吃,味道极为美妙。”

周围学生纷纷咽下口水,这东西当真是个宝贝,校长果然是奇才,这东西都能研究出来。

几个老教授听说沈黎视察,纷纷赶来,看到自己学生将研究成果都拔了,顿时气歪了鼻子,等听说这红薯的厉害之处后,顿时又惊讶的不能自已。

“大棚蔬菜,现在能普及吗?”

沈黎笑着看向这些学生,这都是自己手底下培育出的第一批学子啊,以后就是仙平的栋梁。

几个学生对视一眼道:“还差一些意思,刚开始还好,只是后面慢慢枯死,我们推测是大棚内的空气导致的。”

“你们,没有在大棚内烧柴火吗?”

“大棚内烧柴是什么说法?”

两个老教授也是半路出家,之前只是种地比较好,便被沈黎请来做了教授,对于大棚技术,他们也不太懂,只能跟着学生一起钻研。

沈黎摸着下巴:“烧柴,一是升高温度,而是消耗氧气,产生二氧化碳,便于植物吸收,也不用太多,还有啊,大棚不能完全不透光,要用采光比较好一些的淡黄色羊皮,否则植物吸收不到光,无法进行光合作用,也是影响他们枯死的关键。”

几个学生连忙掏出小本子,疯狂的记录下来。

学校内所有学生,都知道校长的知识是最多的,他们都想去请教校长,可老师说了,校长不仅仅要管理学校,还要管理仙平,还要去朝廷做官,很累,最好不要去打扰。

“好了好了,说实话,这些东西我自己没有上手操作过,但绝对可行,具体试验内容,还得你们去慢慢收集,前面菜品长势良好已经说明了问题。”

他温和的鼓励下面的学生,学生们来的越来越多,后来有二十多人加入,都一脸期待的看向他。

他也只能鼓励他们:“你们现在做的,是跨时代的产物,可能失败一次,两次,甚至几百次,甚至到你们老死的时候,都不一定能做出来,但是你们想想,这大棚技术一旦完善,对百姓的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改变?冬日可以吃到夏季新鲜的蔬菜,你们就是历史的功臣,做官可能青史留名,但你们这个,一样可以留名青史!”

下面的学生暗暗握紧拳头,此刻,他们明白了他们工作是有多么神圣,他们在为了造福人类而去奋斗!

“校长虽然没做过,但知道这东西绝对可行,你们相信校长吗?”

众人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相信!!!”

“那好,校长在此宣布一个重要决定,在仙平高等学校,开办一个新的学科!”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沈黎嘴角微微扬起:“热气球科!”

第395章:视察伏牛山(中) “热气球科?”

所有人大眼瞪小眼,下面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不仅仅是植物学科的学生,还有其他学科的学生,他们听说校长来伏牛山了,纷纷放下手中事情,跑来凑热闹。

沈黎笑呵呵的看向苗欢盈道:“这个学科呢,也可以被称为,飞行科。”

苗欢盈若有所思:“您的意思,是将人送到天上飞行吗?”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震惊无比。

自古以来,人们都羡慕天高任鸟飞的自由,可这东西,只能想想。

从天上掉下来,真的会摔死人的!

“是啊,只是初步构想,以后会慢慢实现的。”

所有人都艰难的咽下口水,觉得这可能是天方夜谭,不过这是校长说的,那肯定是真的,他们满眼期待的看向沈黎道:“校长校长,我能加入这个学科吗?”

“呃,暂时还不能,因为上天,是一件危险性极大的工作,所以只能作为预想。”

沈黎摸着下巴笑道:“可能一年研制出来,也有可能十年百年才能研制出来。”

选择热气球科的学生,必须严格筛选。

他们最开始接受的训练,就是洗脑,必须让他们对沈黎产生绝对的忠诚,而且不会出卖自己的秘密。

因为热气球一旦问世,那人便能配合火药在空中进行打击。

火药已经让大渝皇室惦记上了,若是配合热气球,怕是仙平再无安宁之日,这种杀器,全天下所有君王都会为之疯狂。

所以,这项试验,必须秘密进行。

实际上,沈黎也有些后悔当众说出来了,只能延长研制时间。

热气球,也就是大型的孔明灯,一旦用于密封的皮革够用,那造出热气球,也就是几个月的事情。

苗欢盈心中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她感觉少爷如此热衷于研发战争用品,恐怕将来真的有一场大战。

至于沈黎有了这东西去攻城拔寨一统天下,她是从来没想过的。

少爷太懒了,做个仙平的伯爵都懒得处理日常事务,何况是成为天下至尊?

沈黎在菜地简单演讲一番后,便带着她前往冶炼科。

路上,她有些担忧道:“少爷,是要打仗了吗?”

“为什么这么问?”

“弟弟前些日子寄来家书,说是跟着李清策将军前往北境,北境狼族现在蠢蠢欲动。”

“嗯,可能吧。”

沈黎沉默了一下,回想起刘齐也要去狼族,恐怕天道宗会撺掇狼族进行开战。

北境开战,大梁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国家,定然也会想要分上一杯羹。

而且还有海上的太阳神国,它们早就对周围各个岛屿虎视眈眈,只是现在三国实力强横,收拾他们只在弹指一挥间,所以倭患,没那么严重。

苗欢盈也陷入沉默,很显然,她不想让自己亲弟弟以身犯险,去迎接北境即将到来的战场厮杀,这是他们萧家唯一的希望。

狼族兵力强横,甚至能与大楚一较高下,即便是赢了他们,也是惨胜。

沈黎轻轻抚摸一下她的小脑袋安慰道:“还没开战,李将军会护住他的,放心吧,更何况,我将来也得去北境了。”

“您去北境,做什么?”

他背着手,微笑不语。

不是他不相信苗欢盈,而是他要做的事情,太过惊世骇俗,几乎算得上谋反了。

他算不得忠臣,也不算奸臣,他只是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任由皇室宰割的对象,任何皇室都不行。

所以必须未雨绸缪。

草原毛皮丰富,他要亲自过去,开辟一条道路来,专门用来运输毛皮。

因为没有塑料,橡胶制品,他想搞到密封性比较好的材料,也只有毛皮了。

热气球是必须要做的,但不是为了打仗。

而是为了归墟。

听到刘齐介绍归墟之后,他的心思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但凡有机会,他就要去试一试。

没有男生能抵挡住浮光掠影,踏雪无痕的轻功,或是一剑碎山河的绝世武功。

苗欢盈一边走,一边道:“有些事情,我晚些再跟您说,先带您去看看伏牛山内部情况吧。”

伏牛山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型的军事基地,里面自成体系,让人比较振奋的是,东部山脉的一处山谷中,居然还发现了一座小型铁矿,这里不属于沈黎的封地,但被仙平强行霸占,理由是防止有山贼进入,金陵府尹闫海容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尽量不招惹他们。

而且沈黎现在成了太子少师,陛下眼中的红人,他闫海容是万万惹不起的。

于是乎,仙平,不再缺铁了。

这里炼铁的都是老师傅,论炼铁经验,肯定比沈黎丰富,沈黎也只能在一旁提供一些小点子,供他们参考。

比如烟囱,安装之后,导致炉子温度升高几十度,这样炼铁速度极快。

现在仙平内的铁轨,还有火炮火铳等物,都是用这里的铁进行铸造的。

现在炼铁部,每日可出产生铁三百余斤,虽然不多,但长时间的累计,伏牛山内部古堡内可是有近十几万斤的生铁,用来日常铸造完全没问题。

而且铁矿已经快开采完了,铁矿部只能开始锻打火药部要的各种材料。

沈黎的铁轨也完美融入矿产区,用来运送铁原石简直完美,省时省力,那些工人在山上装车,简单的推送一小段路程后,车便随着铁轨快速划走,直到炼铁区域。

而且物理系的学生,在他的理念下,制造出定滑轮与动滑轮,极大的省去了工人的力气。

还有大型的轴承,在城南水车上得到极好的运用。

那些炼铁区的学生,同样跟着沈黎兴致勃勃的讲解,沈黎很是满意,虽然现在还没有成为工业帝国,但也不远了。

只是条件十分有限,若是能造出蒸汽机,那真的能跨越时代了。

可惜,条件有限,现在的工业水准,根本做不到生产蒸汽机。

就像是原·子·弹的理念拿到秦朝,即便有人看懂,但根本制造不出来,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出现了那就真的乱套了。

一个螺丝都无法生产的朝代,根本无法建造那种产物。

看完炼铁部,接下来便是最重要的火药部门了。

火药部门是一个十分危险的部门,也是十分保密的部门,驼牛峰的山寨,成了他们专用的研究所,每日重兵把守,几乎无间断的视察。

第396章:视察伏牛山(下) 驼牛峰山寨,只有一个入口,之前周围的石头城墙,都被糊上坚固的水泥,上面的瞭望台,也改成水泥钢筋搭建,防止有人火攻。

城墙上不时有身穿甲胄的士兵巡逻,他们冷冷的看着山寨周围的动静,一旦有情况,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拔枪射击。

里面火药部的学生,足足有一百五十余人,也是最大的一个部门。

他们都经过严格的洗脑,保证绝对不会泄密,而且现在加入火药部的学生,先进行各项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立马清退处理。

即便是天道宗与锦衣卫,也渗透不进来。

山寨前的守卫,早已认识苗欢盈,但有些新来的并不认识沈黎,立马警惕道:“苗姑娘,此人是谁?”

苗欢盈看了一眼沈黎,然后笑道:“你们看看那里的雕像。”

守卫皱眉,看了一眼山寨正中下的雕像,又看了看沈黎的面容,顿时狐疑道:“他是,校长?”

“如假包换。”

沈黎微笑道:“我是沈黎。”

守卫大喜,看了一眼周围没有其他可疑人员后,对下面的学生激动道:“你们的校长来看你们了。”

里面的学生如同坐牢一般,整日许进不许出,早就极为乏味了,对于这位传说中的校长也没看到,渐渐失去了信心。

这下听到校长回来,现场猛地安静下来,随后大量的学生从地堡出口涌出来,有人认得沈黎,隔着大铁门欢呼道:“就是他,他就是校长!”

“校长回来了!”

整个驼牛峰上,陷入一片沸腾。

沈黎也没想到,这里的学生,居然比其他地方的学生热情几倍。

实际上,这些学生很是压抑。

为了防止有心人捉走然后逼问他们,苗欢盈只能选择这种方法禁锢他们,不让他们与外人来往。

他笑着与他们打招呼,一一询问。

里面的老师也高兴的走出来:“好久不见啊伯爵大人。”

这老师,也是沈黎的第一任学生。

可以说,现在仙平里面,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出自沈黎的门下。

真正做到以一己之力,传授全城学子。

那个搞戏班子的吕先生,起初觉得沈黎如此诗才,不再进一步却跑来研究这些邪教,当真是路走窄了。

但后来他看到那些学子毕业后,在各行各业大放异彩,顿时感叹不已。

此子,将来可能要成圣人啊。

教书育人是为了什么?

不是为了让学子学到知识?以后进入社会能够施展抱负,更好的生活吗?

像那些圣人之道,一旦考试落榜基本GG的情况,在沈黎这里不会有,他传授的东西,真正的为学子解决生活难题,而且还学到了知识。

众位学子殷勤的将沈黎请入地下研究所,然后兴致勃勃的介绍。

沈黎笑呵呵的接过他们送来的茶水,听着他们的讲解。

现在整个驼牛峰外面的山寨,被改成学校,那些学生每日上课,吃饭,睡觉等等都在外面,真正的配置火药,还在地下。

这里地下古堡,都用钢筋水泥堆砌,坚固无比,里面也分为几个区域。

熬硝的,制造碳粉的,以及硫磺仓库。

还有配比实验室,炮管研究室等等。

“校长,咱们现在,已经研制出各种型号的钢珠,配合不同的火铳使用,而且您给的扳机系统,我们也研制成功,现在每根火铳上,都配备了手柄,扳机等物,而且我们将火药进行固体化,就是提前将那些火药压实,等射击时,直接丢入火药与钢珠后,便可以开始设计,大大节省了填充火药的时间。”

做子·弹,肯定是不现实了,小小的子·弹,里面学问可大着呢,里面有底火,火药,弹头,弹壳等等,太过精细,以现有的技术条件,根本达不到。

所以沈黎只能将底火改善,装在火枪内部,撞针直接在火枪内部产生火星子,点燃火药,不过这种方法虽然提高了击发速度,但却缩短了火铳寿命。

沈黎也知道这个原因,但热武器对战冷兵器,如果射速太慢,是会吃大亏的。

他点点头:“很好,如果咱们能再精细化一下枪管与钢珠呢?”

众人纷纷沉默,都在苦思冥想。

钢珠如果与枪管高度匹配,那射程也会不一样。

见众人没人应答,他笑着道:“你们可以试试,将钢珠改变一下,做成圆锥形状,这样对于射击稳定性,射速都会有很大影响,如果钢珠的大小完全契合枪管的话,那火药产生的热量不会太过浪费,这样也可以提高射击的范围。”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拿出小本子记下来。

然后来到火炮区域,负责人介绍道:“我们现在的火炮射击距离,可达到两千步开外,爆炸半径是十五步。”

他有些小得意道:“这东西如果拿到战场上,将会是一大利器。”

一步,大概是一米。

寻常弓箭,大概能射五十步。

若是强弓配上臂力好的射手,可以达到一百步左右。

即便是传说中的吕布,辕门射戟时,也只能达到一百五十步。

这可是两千步,落地爆炸,简直就是恐怖。

如果这东西让姜承龙知道,他会不眠不休也要抢到这东西!

火枪目前的表现,毕竟是有限的,加上斥候的汇报,他觉得可能夸大其词,但这东西的射程,已经可以震撼天下了。

沈黎摸着下巴,看到精致的火炮,不由提出一个疑问道:“如果咱们是在山地,或是雨天作战呢?那沉重的炮台,将会成为负担。”

负责人也沉默,周围火炮区的学生纷纷皱眉。

是啊,机动性太差,也是一项巨大的弊端。

可是,如果减少火炮的强度,那绝对会影响使用寿命还有射程。

这种东西,打一轮还好,若是敌人太近的话,很难发挥作用。

“这些东西还得慢慢研究,那你们有没有想过,快速掉头的问题呢?”

众人眉头拧成疙瘩。

他拿过一张纸,在上面快速画起来。

是一个可以旋转的架子,下面装了轴承,就像是餐桌上可以转动的圆盘。

“这样,可以解决转动困难的问题,但炮台太过沉重,你们得好好想想运输问题。”

负责人接过图纸,若有所思的拱手道:“校长所言极是。”

“你们都辛苦了。”

沈黎笑着挥手道:“今日就先看到这里,天色也不早了,你们早些放学吧!”

“校长慢走!”

学子们纷纷兴奋的说道,今日校长的到来,给了他们不少启发,相信这段时间,他们又有很多事情要做了。

第397章:十娘拦路 今日天色已晚,沈黎只能选择下山,不过苗欢盈做事他放心,上山视察,也只是给这些学子们一些信心而已。

他现在是仙平县的顶梁柱,而苗欢盈是仙平县的女管仲。

真正管理事宜,还是苗欢盈在做。

而她一个女子,能做到如此事无巨细的程度,想必吃了极大的苦头。

路上,他轻轻攥着苗欢盈的小手,有些感激道:“多谢你了,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夜色中,苗欢盈的眼中晶莹点点,她用力的吸了吸鼻子,抽回小手道:“少爷说的哪里话,没有少爷,也没有我如今的生活,欢盈感谢少爷还来不及呢。”

她是委屈,这些日子,整个仙平虽然没有战事,但高速发展也是极为考验一个人的治理能力的,她一介女流,顶着多大的压力可想而知。

下山途中,苗欢盈指着伏牛山最高峰观雀峰道:“霍十娘现在在那里,她掌管情报部,每日收集四面八方的情报,具体情况还得她告诉你,不过你今日回来,她已经下山了,只是……”

“只是什么?”

“上午迎接的时候,你抱着小少爷时,将她遗忘了。”

她苦笑一声:“人家,等着刘齐的消息呢。”

“哎呦我去。”

沈黎一拍脑门,怎么忘了这茬?但很快,他苦着脸叹气。

苗欢盈有些好奇:“是刘齐,不想回来吗?”

自从霍十娘从京城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一般,待人也随和起来,每日与周围人攀谈,再就是大力发展情报部门,现在的仙平,可以在家便能看到三天前京城内的变动。

当初她拿着沈黎的信件找霍十娘时,霍十娘都快高兴的跳起来。

刘齐不仅仅活着,而且还成为二品高手!实际战斗力,直逼天下第一。

这让她兴奋之余,又有了危机感,然后就是拼命练功,再就是拼命搞情报。

可今日车队中,没有刘齐的身影,让她很是惶恐。

她以为沈黎会来找她,便在县衙门前等了一日。

沈黎叹口气道:“刘齐,恐怕不会再回来了。”

说着,他便将遇到刘齐的遭遇,尽数告知苗欢盈。

苗欢盈唏嘘道:“当真是老天作孽,有情人始终不能成为眷属。”

可两人说着说着,就看到前面黑暗中站着一个人影。

人影很是单薄,听到沈黎说刘齐不会回来时,她顿时一颤。

火光靠近,才看到是霍十娘。

她声音有些沙哑,又努力的清清嗓子,结果更加沙哑:“刘齐,还在恨我么?”

沈黎摇摇头道:“不是,可能他觉得,没理由再见了吧。”

他忽然想起一首歌……

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想用真爱,把我哄回来?

霍十娘自然听到刘齐即将毒发身亡的事情,她有些无助的蹲在原地,眼泪扑簌簌的留:“都怪我,都怪我,当初为什么说那么绝情的话?”

苗欢盈轻叹一声走过去,缓缓搂住她的肩膀:“十娘,这不怪你。”

沈黎也轻叹一声:“没办法,好可怕,那个我,不像话……”

感情这玩意儿,没法劝。

还好本少爷一生钟爱林晴和小新,从不沾花惹草,也少了那些谈恋爱的烦恼。

嗯,美滋滋。

身后苗欢盈慢慢安慰着霍十娘,将她拉上马车,霍十娘楚楚可怜,一直女汉子的她,从未见到如此神情。

“他,真的会死吗?”

“嗯,他说练了禁术,必死无疑。”

沈黎轻声安慰道:“你还年轻,一切最好朝前看。”

“都怪我,都怪我。”

霍十娘在苗欢盈怀中,顿时呜呜呜的哭了起来,那样子,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当初不是我对他爱答不理,他也不会冒险去练那鬼功法……”

“要不是我言语刺激他,他也不会离开仙平……”

“都是我的错,都怪我,都怪我!”

……

她一边数落自己,一边哭着:“如果不是因为我,刘齐还是仙平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家奴,都怪我!”

沈黎轻叹一声,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哄她,只能对苗欢盈比了个眼神。

你照顾她,本少爷先撤了。

他跳下车,径直跑回县衙。

夜晚吃完饭后,小新十分乖巧。

先是将羞红了脸的苗欢心拉来,给沈黎搓洗身子。

数月不洗,这小丫头自然是害羞无比。

小新在一旁加油打气:“少爷现在对春药免疫,你要是想吃了他的话,就得一棍子给他敲晕。”

沈黎翻了翻白眼:“你这死丫头,当心我锤死你。”

而苗欢心虽然极度害羞,但还是用小手在沈黎身上搓洗着。

小新还在喋喋不休,却被沈黎一捧水给浇走。

苗欢心在他身后,小心翼翼的搓洗着:“少爷,洗完澡后,您要去夫人房里,这些日子她生孩子,想您想的茶不思饭不想,那些日子瘦了很多。”

沈黎本来想调戏一下,但想想这小丫头本来就对自己有点意思,万一再搞出个风流债如霍十娘一般,那就麻烦了。

他轻咳一声:“嗯,好。”

两人一阵沉默,收拾好了之后,他也直接推开林晴的房门。

而苗欢心看着他的背影,眼中说不清的羡慕和委屈。

小新如同鬼魅一般凑到她旁边:“是不是想着,少爷有一天闯进你的房间呀?”

她沉思入迷,不自觉便脱口而出:“嗯……”

随后她猛然惊醒:“小新你要吓死我呀!”

小新嘎嘎笑着,如同女流氓一般插着腰:“等我找到少爷用的春药,绝对会将他送到你的牙床上!让你好好体验一下!”

“死丫头,你讨打!”

“哎哟……我是你主母!”

“我看你是母主,母猪!”

……

……

……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林晴晚饭后洗漱一番,在房中很是忐忑。

母亲知道年轻人,久别重逢,难免要云雨一番,都是过来人,她也十分懂事的将小狗蛋抱走,顺便把妞妞也叫走。

这下,后院只有三两个侍女服侍,见到沈黎过来后,也纷纷离开。

“想我没啊?”

“想。”

林晴捧着他的脸,细细打量:“做梦都想。”

夫妻间说着情话,很快沈黎便不老实起来……

第398章:义不掌财 一夜过去,林晴只觉神清气爽,如即将枯萎的花朵再度逢春,绽放出灿烂的花朵。

她的精神状态也好了不少,看样子年轻了好几岁,整个人也轻快了几分。

尽管苗欢盈将仙平产业打理的井井有条,但还是要跟他汇报一下,尽管他再三表明不用。

早饭后,苗欢盈拉着他出门闲逛。

现在天色渐热,不少人都已经穿上薄衫。

而沈黎也穿不惯那种阔袖长靴,只觉走来走去,太过碍事,便又换上金陵杨柳巷中的灰色麻衣与布鞋。

麻衣袖子与裤脚被他挽起,腰间随意扎了一条腰带,衣摆也取消掉,下面的裤子,放在现代就是七分裤,而布鞋,也是原始的老布鞋。

这么一穿,倒是干净清爽。

而且他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想法,剪头发也成了习惯,他的长发绝不可以过肩,然后简单的梳一下,扎个高高的马尾,夏季也没那么热。

现在的仙平,加入了大量新百姓,他们大多是金陵附近的穷苦百姓,在苗欢盈的刻意挑选下,他们如愿以偿的进入仙平,而金陵方面也将他们户籍也迁到仙平。

所以许多人还不认识沈黎,倒是对苗欢盈很是熟稔。

一路走来,人们纷纷好奇,苗姑娘跟着一个少年身边,卖力的讲解,这是哪里来的客户?

“按您临走时的要求,咱们建造了仙平钱庄,百姓存钱进入,每年可以获得利息,这也导致周围城池百姓想要存钱,但被我拒绝了。”

苗欢盈来到钱庄前,轻叹一声道:“树大招风,若是被其他四大钱庄知道,咱们仙平钱庄断然没有存活的可能性。”

沈黎摸着下巴,四大家族的钱庄,已经基本上囊括大渝半壁江山了,这让陛下寝食难安。

而且早期陛下争夺皇位,也没少仰仗四大家族,在大渝刚刚稳定时,他们定然转移不少财富出去。

所以大渝皇帝在江山稳固后,始终没有暴力对待四大家族,而是采用柔和方法。

先是开办的朝廷级别的钱庄,禁止天下人再开钱庄,用以分散四大家族的财力,但大楚与大梁,绝对有不少四大家族的财富,一旦翻脸,大梁与大楚获得大量军费,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瓜分大渝。

到时候大梁和大楚突然发难,姜承龙可不能保证有足够兵力抵御他们。

或许,自己可以搞大钱庄,用来搞死其他三家钱庄。

沈黎眉头微皱,觉得此法可行,但需要皇帝陛下的允许。

不过,此法要是推送出去,皇帝陛下绝对会用朝廷的钱庄来弄,他绝不会允许大渝再崛起一个资本家。

他摇摇头,还是否定了这个办法。

一旦天下的钱都进了大渝朝廷,相当于给自己上眼药。

苗欢盈看了他一下,继续讲解道:“少爷,现在咱们仙平的存款,达到三十万两,所有仙平旗下的作坊工人,都可以将钱存入咱们的钱庄,用来涨利息。”

这样,也是为了网罗天下穷苦百姓。

虽然很残忍,但这是成为资本的唯一道路,更何况沈黎并没有动作。

他现在,相当于给那些穷苦百姓吃喝,给他们工作,给他们工钱,工人将钱存在他这里用以赚钱,大家各取所需。

一旦大渝朝廷对他动手,他便将这些钱,全部克扣下来,到时候整个大渝多了几十万难民,对社稷的冲击力可想而知。

民以食为天,他们没了收入来源,逼急了,自然有人揭竿而起。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天下之事,自古以来都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土。

他点点头道:“存款方面,一定要注意信誉,如果有工人不愿意存款,自己放在家里的话,就要找理由扣他绩效,然后开除。”

苗欢盈迟疑了一下,随后点头道:“几乎没有这种工人,没存款的,大多是家里其他方面花钱,将钱都花完了。”

“赌徒,泼皮这一类的工人,万万不能要,即便饿死他们,咱们也不收。”

“明白。”

沈黎背着手,没有心机的善良,最终只能成为饿的口中食物。

如果大渝皇室稳定,那他手底下所有产业都稳定,但从姜承龙卸磨杀驴的记录来看,这个皇帝,并不可信。

“少爷,咱们的作坊,已经占领整个大渝一半的城池,咱们目前有的资产,也就四千余万两,还要继续开办作坊吗?”

“继续。”

他缓缓走着,看着钱庄内络绎不绝的百姓,嘴角缓缓扬起:“我的目标,不是成为大渝第一商人,而是成为世界第一商人,大渝如果产能过剩,便将货物往其他国家运送售卖,通关文牒方面,我会找陛下说明,咱们的货物出去,钱却回来了,对大渝也是一件好事。”

“我明白了。”

现在沈黎的工厂太多,的确有些产能过剩。

已经开了四十多家分作坊,每日生产的酒水不计其数。

当然,消耗的酒水也属天价。

两人慢慢走着,路边的百姓纷纷打招呼,人们老有所依,幼有所养,正是圣人书中的大同世界。

可惜这种情况,目前只能做到仙平县。

之前沈黎协助百姓搞的奶茶店,现在越做越大,越做也越规范,已经传入很多城池,至于那首“你爱我,我爱你……”的歌,现在已经被人给唱吐了。

如果最开始的沈黎到仙平时明朝时期,现在的仙平已经发展到清朝末期,除了蒸汽机,其他应有尽有。

包括青楼,也无比规范起来,那些卖身女子赚着自己的钱,每个月只需缴纳一些租金费用即可。

不过随着青楼发展,租金也逐渐昂贵起来。

如果这一行赚钱太容易,会吸引许多良家妇女加入,到时候就乱套了。

“给您建造的城堡,在城东方,现在正在动工,按照要求,城堡内部全部用钢筋水泥搭建,但材料难得,所以工期要慢一些,预计年底可以完工。”

苗欢盈指着城东方向介绍道:“其他的地方,都是按照你临行前的要求建造的,今日逛的差不多了,来日方长嘛,先回去看看这些日子的账本。”

她有些促狭的笑着,因为全国各地送来的账本,足足摆满整个屋子,要沈黎看半个月都不一定能看得完。

而且现在县衙还有专门的财务机构,每日几十个先生拨着算盘,仔细核算各地账本。

沈黎摇头道:“不用了,你心思细腻,做事我放心,我唯一对你放心不下的,便是你的性格。”

“性格?”

“嗯,你虽然外表如女强人一般,又十分倔强,但终究少了一种,上位者的杀气。”

他郑重的看着她道:“义不掌财,慈不掌兵,该利用某些人的地方,你一定要用到,不是为了伤害他们,而是保护我们自己。”

仙平发展越来越壮大,迟早会被人觊觎,现在不做好万全准备,到时候措手不及,只能做待宰的羔羊。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头。

“好了,回去吃饭吧。”

……

第399章:北境骤变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沈黎几乎天天在家,每日逗逗小狗蛋儿,再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整个人都胖了一些。

对了,人家小狗蛋儿也有了新的名字,沈默。

既然小名叫狗蛋,那大名也围绕着狗来取,取来取去,也只想到一个沈黑狗。

这名字倒遭到不少人的取笑,倒不是取笑沈默,而是取笑沈黎不会取名字乱取。

这些日子,万逸楼在仙平的主题青楼内,玩的那是不亦乐乎,这让姜青梅很是鄙视。

她也喜欢上这种新奇的生活了,每日都是不重样的惊讶,让她留恋无比,相比于枯燥的宫中,这仙平更像是人间仙境。

之前的佟州县令,也就是状元爷王知章,他的一家人也被改了户籍,送入仙平。

他的儿子在仙平小学上学,夫人送去了疗养院照顾老人,每月还有银钱可以拿。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黎也在仙平待够一个月,林晴也从之前的愁眉苦脸,变的跟个新婚的小媳妇一般,成日粘着他,往日所受所有委屈尽数烟消云散。

这一日,霍十娘亲自下山,找到了沈黎。

对于她的情报组织,沈黎一直都是懒得管的状态,她要任何资源都会给她,但用到她的地方倒是极少。

之前苗欢盈还会经常找她,主要是打听沈黎的行踪还有状况,现在沈黎回来,她们仿佛无用了一般。

她貌似还没有从刘齐的身影中走出来,整个人很是憔悴,如果不是有重要事情,她绝对不会下山主动找沈黎的。

“草原上,出现了新的先知。”

“先知?”

沈黎皱着眉头,他了解过先知,草原上有个传说,每过五百年,就会出现一位先知,下凡拯救草原百姓,他是一盏明灯,为各个部落指明方向。

先知是真神的孩子,他能预测未来,可以趋吉避凶。

但这个节骨眼上出现先知,会不会太过奇怪了?

霍十娘点点头,从腰间拿出一张纸条递给他道:“从草原上传回来的消息,同先知一同出世的,还有九幽恶魔,神与魔的组合,已经收服不少部落。”

“魔?”

沈黎更加奇怪了,草原上可没有魔一说。

她深吸一口气:“消息上说,那位魔神,弹指一挥间,方圆数里,寸草不生。”

刘齐!

也只有刘齐,能有如此能力。

什么鬼神,那全是扯淡,杀伤范围能达到这么大的武者,只有炼毒的,而刘齐刚好前一段时间说要去草原,这正应证了他的话。

天道宗准备动手了。

三国之中,大梁最弱,大楚最强,而大渝,地理位置最为优越,江南到北方,最适合经济发展,也是天下的中心。

从草原往下进发,首关便是京城,一旦北境挺不住,狼族挥兵南下,直捣黄龙。

狼族,是草原上广泛的种族,并不是指一个种族,若是有人能统一草原,便被称为狼王。

“你不应该跟我解释解释吗?”

“解释什么?”

“魔神的问题。”

很显然,长期接触信息的霍十娘,对于这个魔神也是不信的,那绝对是人,根据沈黎给出刘齐的消息来看,她很快便猜出是刘齐。

“你已经有答案了。”

沈黎无奈的苦笑道:“还有没有其他情况,都说说。”

霍十娘打破砂锅问到底:“是不是刘齐?”

“是,他临死前,要去草原办事,我想这就是他要做的事情。”

“我要去草原。”

她有些执拗道:“死我也要与他死一起。”

“你成熟一些好不好?”

沈黎叹口气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如果他真的想见你,早就回仙平了,又或者他惦记你,早就回来过,只是你没发现而已,他不让我告诉你实际情况,已经说明了问题。”

她沉默。

半晌后,她缓缓道:“先知已经收服大大小小十二个部落,拥兵十七万,这个数据还在不断攀升,北境战事紧张,七王爷姜承献带兵四十万,正在修建工事。”

“如果草原拥兵四十万,那七王爷会怎样?”

……

与此同时,皇宫中姜承龙也在问同样的问题。

万江楼与霍十娘的回答也是相同的。

“不堪一击。”

北境无大城,对于善于马战的游牧民族来说,长期训练步兵阵法的大渝军队,极难抵挡。

而且狼族凶悍是出了名的,士兵们对他们有种天然的畏惧,还未开打,士气先低三分。

沈黎摸着下巴,狼族是万万不能跑进中原的,那些人茹毛饮血,不信奉道理,信奉实力,来了中原,怕是要乱杀一通,当年的五胡乱华就是最好的例子,汉人险些被灭种。

四十万大军,光尸体就能堆成一座山了。

他食指轻轻敲击着桌子,难不成自己要主动请缨?

说实话,他并不懂作战,只是他有热武器,作战过程中,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可那样的话,自己的东西,可全暴露出去了。

皇宫中,姜承龙也十分着急,朝中无大将可用,当真是一国之悲哀,难不成要自己御驾亲征?

早朝时,那些文臣又为北境之事吵开了,觉得那些士兵每年浪费那么多的军费,简直就是废物。

可打仗这事,还得靠那些士兵。

顺天城中,一片风声鹤唳,百姓岌岌可危,更有甚者,开始举家迁移。

而此事之后,韩家,又开始飘了起来。

若是四大家族再开始发难,大渝必定是阻止不了的,狼族入侵,是条导·火·索。

姜承龙好不容易过上几年安生日子,准备收了四大家族时,局势,又朝着最开始的方向走去。

当年他从十几个皇子中搏杀而出,成功继位,可内部,有其他皇子留下的残局,朝中不服,百姓叛乱,外加三方势力围攻,大有将大渝吞并的架势。

这些都让他挺过来了,再有此事,他也不惧。

他一脸坚毅,看向下面的万江楼道:“让你找的血浮屠,找到没有!!!”

说着,他已经有些怒气了。

近千人,在京城中搜刮数年,一本兵书找不到,你们都是废物吗???

万江楼沉吟一下:“陛下,锦衣卫接管此事时间不长,而京城八十一坊,所以……”

“所以找不到了吗?”

四下无人,姜承龙有些抑制不住怒火喝道:“你知道不知道,若是同等兵力情况下,狼族杀过来,我军如同豆腐一般,一碰就碎!”

“你找不到?你找不到这是理由吗?我告诉你,一旦顺天被破,狼族,可没有锦衣卫指挥使这个职位!”

“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你若是一再推诿,朕不得不怀疑你的能力,你这个都指挥使,也不用再做了。”

万江楼咬咬牙,血浮屠兵书都尼玛被沈黎毁了,这王八蛋,就不能怪我了!

“陛下,臣,或许有办法,替代血浮屠。”

……

第400章:草原魔头 “说说看?”

姜承龙没好气的端起茶杯,轻轻吹动热气。

“沈黎。”

万江楼觉得这次皇帝陛下是真的急了,再不将自己的成果拿出来,没等狼族杀到顺天,陛下就先杀到锦衣卫了。

“沈黎拥有一种铁管子远距离射击兵器,叫做火铳,还有一种坛子,里面黑乎乎的粉末,被称为黑火药,臣派人研究数月,只研究出其中的配方,还没有研究出配比。”

他拱手道:“这东西,也是沈黎在仙平不费一兵一卒灭了定安伯一千五百人的杀器,同样,在前些日子佟州,他以两百对阵三千韩家精锐,结果只损失二十人。”

“这个你已经说过了,朕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研究出来?”

万江楼沉吟一番:“有些难。”

如果是最原始的黑火药,那他很快便能研究出配比是一比二比三,但经过仙平火药研究部的不断改进后,现在的火药配比已经精确到三位数,他想模仿自然无法完成。

而锦衣卫在仙平各处的探子,仿佛有一个无形大手刻意引导他们,探查城中百姓等情况,自然可以,但仙平真正的秘密,是在伏牛山上。

伏牛山虽然没有重兵把守,但一些重要的地方,用钢丝铁网包围的一只鸟都飞不进去,人刚刚出现,便被几个士兵赶走。

从外面看,伏牛山上,就是沈黎的蔬菜研究基地,上面大大小小的棚子,都是为了冬季培育蔬菜大米的。

但里面绝对不简单。

而且这里面的人,大多数都被洗脑了,对仙平忠诚无比,抓来之后软硬兼施都不起作用,锦衣卫顿时有种狗咬刺猬无从下嘴的感觉。

他说的这个“有些难”的意思,就是武器消息已经给您了,陛下您自己掂量,把那小子抓回来,直接严加审问即可。

姜承龙缓缓放下茶杯,他自然听懂了万江楼的意思,可是强行抓来沈黎,恐怕令天下人不服,而且这是个人才,又能被自己掌控,杀了肯定不可。

他已经体会到朝廷无大将的恐慌了,如果再有这种人才,他想留给儿孙后辈,将来儿孙有能臣,还能继续守卫大渝。

“来人,拟旨。”

他并未理会万江楼的话,道:“招沈黎回京,就说少师连日不在京城,已经荒废了学业。”

至于沈黎临行前他答应的婚事,还得再拖拖,这只是一个大饼,讲实话,他是不太舍得将一个一品高手嫁出皇宫的。

如果让沈黎进入皇宫生活,他也万万不会答应的。

所以此事,还得再议,如果那小子真的铁了心不要,那就不是朕不施天恩了。

万江楼在一旁默默松了口气,但愿这小子能顶得住吧,万一这破玩意儿顶不住狼族的话,那陛下还会要血浮屠。

当初那老头,闲的蛋疼吗?没事毁这绝世兵书做什么?

神经病!

他在心里默默吐槽几句,离开了皇宫。

……

……

……

比起皇宫中的着急,草原上则是恐慌。

许久之前,草原上一任先知曾预言,草原上将会出现一个恶魔,以摧枯拉朽之势进攻草原,摧毁各个部族,一路杀来,无人可挡。

而且,那个恶魔,是汉人。

起初各部族都没太在意,一个汉人,在草原上摧枯拉朽?这不是笑话吗?

可现在,那个恶魔真的出现了。

真的是汉人,刘齐。

在先知的带领下,他开始统御所有部族,一旦那些部族不同意,换来了则是灭种的后果。

甚至,有的部落首领稍微强硬一些,便被灭族。

杀伐之果断,手段之残忍,令人胆寒。

他身带剧毒,所到之处,无一活口。

这早让那些部落首领吓破了胆子。

草原唯一一个一品高手,平日里耀武扬威,这位恶魔出现之后,他连个屁都没敢放,自始至终都没有出面过。

先知是没有战斗力的,只能任由恶魔屠戮,短短数日,他一路席卷而来,凡是不听话的,悉数被杀。

现在草原已经聚集了三十多个部落,集合大军二十余万人,这个人数还在快速攀升。

恶魔的目的很简单,跟着他南下,抢夺地盘。

不过这也不是十分影响他们,本来他们就想南下,只是草原上没个王,根本无法达成统一战线,对于那些有野心的部落来说,此举算是正合心意。

刘齐带着恐怖的面具,站在草原上,看着远方的放牧的百姓,一言不发。

这不是他的初心,只是天道宗的手段而已。

天道宗虽然没有过多的关注沈黎,但关注了刘齐。

他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沈黎与霍十娘。

这一点,天道吃死了他,一旦他不从,仙平将会成为一片废墟。

他幽幽叹口气,能保住他们,也是自己临死前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天道一席白衣,缓缓走过来微笑道:“感觉你最近气息攀升,怎么,你不太想做这种事?”

气息攀升速度太快,他也会有所察觉,毕竟他的修为高出刘齐太多,刘齐本来可以压制修为,让它缓慢的增长,但他刻意提升修为到一品,就是为了早日死去,少造杀孽。

“谁也不想,杀这么多人。”

“是啊,我也不想,不想杀那些蚂蚁,尤其是仙平的蚂蚁。”

天道背着手,面无表情:“我希望你好自为之。”

他缓缓摘下面具,冷冷的看向他。

随后,紫色真气浮现,越发浓郁,逐渐成为黑色。

他猛地一掌打向天道,可天道像是没事人一般,随手一抬,恐怖的真气便入山呼海啸一般涌来,他一口鲜血喷出,飞出十几丈远。

他捂着发闷的胸口,冷哼一声,重新戴上面具,一瘸一拐的离开原地。

两人之间的差距,不止一星半点。

……

……

……

仙平县,沈黎翘着二郎腿,被苗欢心喂着熟透的葡萄,在他面前,站着五个十岁出头的孩子。

“想和鸟类一般在天上自由自在的飞行吗?”

他吐掉葡萄籽,起身微笑道:“如果想的话,以后就跟着我。”

五个孩子资质极好,人也机灵,如果加以培养,将来可以称为很出色的科学家。

沈黎前世本来就是研究生,只是他研究的东西,这个世界没有,原材料找不到,甚至一个显微镜都造不出来,一腔学识也没用了,只能捡一些十分低端的东西来玩。

孩子们经历过洗脑,本来就对沈黎无比崇拜,又听说可以在他旁边学习,顿时两眼放光,忙不迭的点头:“想!”

第401章:亲自授徒 “我要教你们的,是热气球飞天,然后带动人在天上飞行。”

沈黎微笑的看向五个孩子:“夜晚带你们玩个有意思的东西。”

之所以选热气球,一来是这东西稳定,即便燃料没有了,他们也不会直接从空中掉下来。

热气球升空的原理就是利用热能升空,燃料殆尽时,它内部产生的热量依旧存在,热量一点点的减少,坠落下来不会要了人命。

这也是一种比较安全的升空方式,至于利用风能,蒸汽机上天,一旦遇到问题,人在空中如无根浮萍,掉下来就是个死。

五个孩子都有些兴奋的互相对视,他们对这种东西十分感兴趣,只是没有具体方向。

其中一个孩子,叫季酬心,之前沈黎随口一提发条的原理,这小子便制作出发条,现在的录音设备只需上几圈发条,就可以录音十多个呼吸。

虽然简陋,但提供了方向,在这种发条上不断改进,将来一定可以达到极好的效果。

仙平许多银匠,现在还兼职打造那些小型零件,比如弹簧,虽然强度和寿命没有现代那么好,但也够用了,用来马车的减震系统上,很是舒适。

螺丝虽然能造出来,但由于钢材强度不够,用几次就会滑丝,根本没法正常使用。

苗欢盈在一旁默默整理文件,听到沈黎要打算发明热气球升空,便明白了将来真的有大战发生。

以仙平现在的军事条件,完全是可以去逐鹿天下的。

她的所有家国情怀,在父亲被斩的那一刻烟消云散,如果可以,她甚至想扶持沈黎坐上皇帝宝座。

可以说,整个仙平高层,有一半的人是有反骨的。

这也是沈黎潜移默化影响的,皇室让我活,那咱好好做好老百姓,皇室要是搞我的话,不好意思,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关键是,作为二把手的苗欢盈,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包括那些仙平军队,少爷就是皇帝。

夜幕降临,沈黎吃过饭后,温和的叫来几个孩子。

一根蜡烛,一个用纸糊的纸袋,还有几根铁丝。

几个孩子有些不解道:“少爷先生,这是要做什么?”

“那就得说说咱们这次研究的方向了。”

沈黎微笑道:“你们有没有学过物理课程?”

“学过!”

“那学过热气吗?”

季酬心等人对视一眼,然后有些惭愧的点头。

“无妨,慢慢学。”

他也不恼,这些孩子,现在正是求知欲最强的时候,教起来也简单,他拿来一把柴火,在县衙门口点燃后:“你们看,如果是冬天,咱们烤火的时候,手放在哪里最舒服?”

“火苗上。”

“对,烤东西也放在火苗最上方,煮饭的时候,锅也在火苗最上面,你们能想到什么?”

“火苗上的温度最高。”

“对。”

他有些赞许的看向季酬心,这孩子太有灵气,让自己教,实在有些误人子弟了。

他也不卖关子,继续讲解道:“通过这些现象,咱们可以明白,热量是会上升的,这个要记住,是咱们制作热气球的主要远离。”

几个孩子齐刷刷的拿着小毛笔记载本子上。

“这东西,叫做孔明灯,现在我做好,你们自己看一下步骤,看看有没有什么感悟?”

说着,沈黎开始上手操作,将蜡烛架在纸袋口处,然后用铁丝固定,检查了一下其中的密封性后,然后用一根小绳子拉住最下面的铁丝。

两个孩子拿住纸袋,一个孩子拉住绳子,他点燃蜡烛。

“等纸袋内热量逐渐上升后,便会带动蜡烛升空。”

之所以用绳子拉住,是孔明灯这东西从未在这世上出现过,一旦飞出去,难免引起城中百姓恐慌,而且如果燃烧不完全落地,很有可能造成火灾。

半柱香后,两个拿纸袋的孩子有些惊异道:“少爷先生,这东西想要挣脱。”

沈黎笑着摸摸他们的小脑袋道:“松手看看。”

孔明灯缓缓上升,下面一个孩子见状连忙拉住绳子,让它停在两人高的地方。

“哇!!!”

几个孩子兴奋大叫:“真的飞起来了!”

他们一脸崇拜的看向沈黎:“少爷先生,您是想做一个比这大十倍百倍的大孔明灯,将人送上天空吗?”

“是的。”

沈黎背着手笑道:“这是第一课,你们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当然,你们自己也可以做,但是绝对不可以宣扬出去,知道吗?”

“明白!”

几个孩子恭敬拱手:“多谢少爷先生授业解惑。”

这也是仙平所有学生必须要学的礼仪。

普通学生,不会经过洗脑,他们学的铁匠,木匠,瓦匠技术,都是最好的,如果仙平内太多这种技术工,也会造成人员竞争,所以仙平内也与其他城池达成合作,让这些学成的学生出差干活,领两份工钱,一份是仙平补贴,另外一份是当地工钱。

一个小小的孔明灯,足够启发这些孩子们了。

他们有人当晚回去便开始绘制图纸,有的想将人架在热气球最上面的顶棚,但被另外一个学生否决。

太热了,烫屁股。

季酬心沉吟一番后,将孔明灯下面加入一个吊篮,人坐在吊篮内,但其他学生说,如果有蜡油等物掉下来,脑袋都烧没了,太危险了。

以沈黎现在的技术,万万搞不出来煤气罐一类的东西,好在有火油,也就是石油原油,这东西黑乎乎的,烧起来浓烟滚滚,用来做饭热量太大,不合适,但用来守城还是很方便的,而且极难扑灭,遇水烧的更旺了。

他们没见过黑火油,以为要造一个巨大的蜡烛用以升空,那么大的蜡烛,要是掉一坨蜡油下来,人要被烫坏了。

几个孩子吵了一夜,也没吵出个结果,只能无奈睡觉。

翌日,沈黎接见了金陵城中的詹良才。

詹良才,就是当年他在杨柳巷卖糖时遇到的第一个牙行掌柜,结果将他坑到自己手下。

现在的詹良才,那可是满面红光,和当初一脸委屈的小糟老头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他笑呵呵的提着衣角进入书房,拱手道:“少爷好。”

……

第402章:海上贸易 “坐。”

沈黎舒服的在太师椅上躺着,对外面喊道:“欢心,上茶啊。”

现在金陵所有作坊,尽数取消,只留一家味极妙酒楼。

味极妙掌柜的,现在也是詹良才。

每个月,詹良才只需要往仙平送一次账本还有利润。

不过一个酒楼,每个月也是五万两利润,这个行业愈发内卷,人家看到他这么玩,纷纷效仿,这还是金陵府尹闫海容经常过去打广告的缘故。

作坊撤走,闫海容很是难受。

金陵不比其他县城,还有地可以让百姓做佃户,城内百姓要么做工,要么等死,作坊迁走,城内很多百姓失业。

苗欢盈起初想法是金陵作坊只是临时跳板,如果作坊距离太近,那容易造成恶性竞争。

后来闫海容求爷爷告奶奶找到仙平,她这才不得不在仙平扶持了几家新产业。

这也是仙平投资公司的前身。

苗欢盈跟商人合作,出资一部分,跟当地官府谈好,在你这里开办作坊,替你改善民生,但地租免费,我们还按时交税。

穷苦县城,地,一毛不值。

哪个官员不想自己治理下海晏河清,还有大量税收进入国库的?顿时欣然答应,有的为了留住他们,甚至还税务减半。

这样,他们掏出一部分钱,找到有资源的商人,合伙做作坊,主要生产一些布匹,马车,普通酒水等物,招收的穷苦百姓不下三十万人。

这些投资的作坊,他们出资一半,利润却只要三成。

此举,自然吸引了大量合作商。

整个大渝的商人,都知道和仙平的生意好做,他们做生意,不算自己的盈利,只算对方的收入,也算是冤大头吧。

当然,在金陵的十多家作坊,也是有詹良才代为管理,此人经商多年,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詹良才笑呵呵的接过苗欢心端来的茶水道:“少爷离开金陵多日,老奴甚是想念啊。”

“詹掌柜,你我只是雇佣关系,不必自称老奴的,金陵的生意,我还得仰仗你啊。”

沈黎摆摆手,然后关心的询问道:“令郎的病情,怎么样?”

“承蒙少爷关心,犬子的病,已经比当初好太多了。”

他心中一阵感动,少爷还记得犬子,现在他有了钱,自然能找到许多好大夫为儿子治病,效果也是显著。

“那就好,你今天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呃,事情倒没有,只是许久不见少爷,甚是想念了。”

詹良才感叹道:“少爷发展迅速,我要是不再来看看少爷,怕是以后少爷越做越大,老奴怕是没有什么机会了。”

“这是哪里的话,你是我们的老功臣,只要你来看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两人寒暄一阵子后,他欲言又止道:“不知道少爷,想不想再将生意提高一下呢?”

沈黎饶有兴趣道:“怎么,你又有什么好点子了?”

詹良才点点头道:“我本来是打算与苗姑娘说的,但少爷在家,我便趁着探望少爷一起说了吧。”

“我之前有一好友,专门在海外做生意的。”

“你是想,咱们将产品销往海外?”

沈黎摸着下巴,现在船只速度远远没有那么快,海外的世界他是知道的,有些远的地方,来回一趟起码要半年,更何况现在的船只大多是木头,航行还是靠人力,来回一趟,起码要一年多。

如果将产品销往海外,再等银两拿回来,时间跨度太长,而且海上充满未知,一不小心血本无归。

“是的,他想帮助咱们销售产品。”

詹良才想着有立功的机会,便滔滔不绝的讲解道:“听苗姑娘说,咱们作坊产能过剩,作坊太多,销售渠道有些问题,那些经销商开始吃不下了。”

“所以我想将一些产品,销往海外,这样可以赚取大量的银钱。”

沈黎沉吟一番:“那你想过没有,一次性装一货轮的货物,万一在海上遇到问题,谁来赔?”

不是他害怕风险,而是这种风险系数太高,而且还有被骗的风险。

詹良才捋着胡须:“这一点,我已经跟那位好友说过这个问题,他的意思是成为咱们的经销商,他一次性进购几个船的货物,想让咱们给他打折。”

“他一次要的货物,大概多少?”

“三十船。”

沈黎微微皱眉,这个数目,可不是小数。

不是他疑神疑鬼,而是现在远洋货轮根本不完善,在海上有极大风险,海上还有大量海盗,根本不适合进行长距离的运输,一旦出事,三十船,少说也有近三百万两银子的价值,詹良才这个朋友,真的亏的起?

他叫来苗欢盈,苗欢盈沉吟一番后道:“詹掌柜,如果他做经销商,先给钱,再拿货,我们可以接受。”

詹良才点点头:“若是这一单生意能成,以后咱们的货物,再也不愁卖了。”

沈黎撇撇嘴道:“恐怕事情没那么简单,三十船的货物,一般人可吃不下。”

“您的意思,他是骗子?”

詹良才自从那次被沈黎搞个墨鱼汁合同后,每次签合同时都是小心翼翼,必须要用他的墨水与笔。

“不一定,只是他这个运送远洋的轮船,有些邪乎了。”

海上风险实在太大了,三十船的东西,即便是一国货船,都得谨慎对待,何况是一个商人?

沈黎想了想:“你这位朋友,在哪里,我想见见他。”

“他还在金陵,就在咱家酒楼内,平日住在福源客栈。”

“那你便跟他说一声,请他来仙平参观一下,顺便谈谈出货的问题。”

“好,我马上去安排。”

这种人,不一定是骗子,如果他能先给货款的话,那他的出货渠道,很有可能还在大陆上。

大梁,大楚两国,可还没开通贸易。

一来是古代,三个国家内有的商品,基本上都有了,不远万里运过去,实在不划算。

二来是姜承龙发布的政令,暂时不允许与其他国家通商,违者论叛国罪,也是防止一些商人夹带斥候,进入大渝,更是为了防止四大家族借着经商之名,将许多金银送往其他国家。

这就是转移财产了。

这个人,很有可能以海路经商,再将货物从海上运往大楚。

午后,詹良才便带着人再次登门拜访。

第403章:开拓市场 来人是个十分精明的中年人,大腹便便,与佟州粮商刘老板很像,也在手中盘着一块玉念珠。

他在詹良才的带领下,走入气派的县衙。

一路上,他都在东张西望,感叹仙平比他见过的其他任何城池都要好。

到了县衙书房,苗欢盈坐在最上位,而作为主人的沈黎,却坐在一边。

“这位,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女财神,苗姑娘吧?”

中年人笑呵呵的拱手道:“在下周庄,见过定安伯大人,见过苗姑娘。”

沈黎歪着头:“你认识我?”

“不太认识,不过进门时,苗姑娘已经两次瞥向您,詹掌柜更是多次看向您,我想,您的地位在这书房内,最高,在这仙平内,比苗姑娘地位还高的,只能是玉树临风的沈大人了。”

周庄笑呵呵的转动念珠,还顺势拍了个马屁。

生意人,最讲究察言观色,八面玲珑,此人倒是将这一点玩到了极致。

苗欢盈轻咳一声:“欢心,上茶。”

她又微笑着看向周庄道:“周老板请入座,今日我家少爷旁听,具体生意示意,还是你我对接。”

“明白,明白,传闻中沈大人喜欢做甩手掌柜,如此洒脱经商,倒是令我等极为羡慕啊。”

周庄缓缓坐下,扭了个舒服的姿势后道:“不像我等讨生活的,万事都得亲力亲为啊。”

沈黎接过小新递来的茶杯,给詹良才使个眼色,示意他也坐下:“在下在书上,也看过不少关于西洋的事情,敢问周老板售卖的西洋国家,是哪几个国家?”

他虽然没有出过海,但看过现代地图,凡是现代人,基本上都知道一些国外的小国家。

周庄自然知道沈黎这是考教他,微微一笑道:“我们去的地方,卡斯蒂利亚王国,巴比伦,波斯,罗马帝国等等。”

其中卡斯蒂利亚王国是现代的西扳牙。

沈黎点点头:“海上的路,好走吗?”

此人应该去航行过,不过做生意,应该不太可能。

而且他们货轮出去,售卖瓷器比较赚钱,根本看不上自己的酒水,因为那边的人,喝不惯白酒。

周庄沉吟一下道:“还好,偶尔遇到一些海盗。”

“周老板想要进货,可以的,我们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您要的量比较大的话,可以打八折。”

苗欢盈插嘴道:“不可以拖欠费用。”

“那是自然。”

这倒搞得苗欢盈有些不会了,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下来。

周庄从怀中拿出一张白纸,打开后递到苗欢盈的桌前:“这是我首批进货单,请你过目。”

上面商品种类不多,但量要的极大。

竹叶青,三十万斤!

香皂,上品、中品、下品、各五十万块!

香水,十万瓶!

雪花糖,十万斤!

这种进货量,已经是仙平各个作坊近半年生产量了。

苗欢盈一项项的念出来,旁边的詹良才目瞪口呆,而沈黎摸着下巴,这种进货,几乎是将自己名下的小发明商品尽数买走,那些能自己制作的内衣,月事巾等物,一块都没进货。

按道理来说,西洋女子比较开放,这种东西比较容易推广,首选是这个才是。

他嘴角微笑道:“周老板,您知道这些货物,价值多少么?就算是竹叶青一项,您就得支付六百万两银子。”

其他乱七八糟的加起来,少说也得一千三百万两!

周庄点点头道:“既然订货,钱肯定不是问题,问题是你们仙平的出货周期是多长时间?”

苗欢盈微微沉吟一下:“一个月。”

“那就可以,定金是三成是吧?明日我便派人送上定金。”

“周老板,既然做生意,就要打开天窗说亮话,如果将来咱们的生意有所冲突,那就不好了。”

沈黎微笑道:“近日,我打算去顺天跟陛下表明,开放一下边境经商,我们仙平可以将货物卖到大楚和大梁,货物出去,钱回来,对大渝有利无害。”

周庄微微皱眉,他知道自己猜对了。

这货当真是铤而走险,将东西从海上转悠一圈,送到大梁售卖。

如此大的吃货量,这是打算快速抢下整个大楚市场。

都是汉人,生活习性自然差不多,竹叶青与白糖前往他们那里,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到时候没有作坊源源不断的供货,周庄完全可以将竹叶青炒到天价。

他就是运用朝廷关闭通商,来铤而走险玩这个。

“喝茶。”

沈黎笑道:“不过我想现在北境局势紧张,陛下应该不太会答应。”

周庄松口气微笑道:“这些,与我们这些升斗小民,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

总而言之,沈黎在各地开办作坊,为的是收纳难民,大渝皇室巴不得其他国家难民谋反,所以不会允许他去大楚大梁开办作坊,他想将作坊开遍全世界的想法,现在很难实现,不如多赚一点钱。

“周老板,你货运往哪里,我不管,八折进货我也可以给你,但你进货,能不能以各个码头进货?咱的作坊,遍布大渝各地,如果按你的要求从仙平进货,咱们也多了一项运输费用,也麻烦许多。”

“那我又有什么好处?”

“周老板要的货多,能吃下咱们大渝所有作坊剩下的产能,那咱也无心跑到其他地方做生意了嘛。”

沈黎意味深长道:“你也知道,到处跑,不容易,我也不想到处跑,钱也难收回来。”

周庄眉头一跳,言下之意,大楚和大梁这块大蛋糕我给你了,你得吃掉我大渝所有作坊的货物。

相当于以后的大楚大梁,他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了,想卖多少就卖多少。

他清清嗓子:“可以,我也有几点要求。”

“你说。”

“第一,所有给我的货,上面重新包装,改成周记,第二,海上,除了我做,不能有其他经销商。”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一旦这单生意做成,他周记运出货物,很快就能发大财。

若是被大渝截下来,那就彻底完蛋了。

沈黎微笑道:“可以,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这下,不费任何力气便开拓了市场,大渝内起码再可以开二十家分作坊,又可以收大量难民进来。

……

第404章:圣旨来临 双方互相寒暄一阵子后,詹良才送走周庄,而苗欢盈看了一眼四周,谨慎的关山书房大门,然后摊开大渝舆图。

舆图上,有的地方无比详细,但有些地方,却描述极为模糊。

这舆图是苗欢盈特意派人做的,收集各地山川江河走势,以及哪条路能走,哪条路好走,都清清楚楚。

当然,这个主要功臣,还是霍十娘,没有她在各地探子所汇报消息,这舆图根本无法完成。

舆图配套的,还有一大箱的资料,关于各地情况。

苗欢盈之所以这么谨慎,是除了军方,私人搞舆图,是要砍脑袋的。

她的想法也没那么复杂,就是为了方便做生意,至于打仗她倒是无所谓,军方应该还有更为详细的舆图。

沈黎摸着下巴,这舆图极为详细,包括地下水井的位置都标注的一清二楚。

想当年,倭寇进攻华夏前,做的舆图与此极为类似,他们伪装成学者,每到一城,必先勘探地形,绘制舆图,详细到一些山间小路都标注出来,为日后侵略做足准备。

其中一部分叫做“宁郡地舆图”的,以鸟瞰形式绘画,极为详细,每一户人家,每一条河,寺庙,宗祠,牌楼,官署,仓储等地方,更是详细的不能再详细,站在舆图前,宛若身临其境。

不得不说,霍十娘做情报组织,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大楚和大梁的舆图,暂时不是很完善。”

苗欢盈道:“十娘手下的人在那里不太好行事,大楚的御廷司,大梁的丽景门,都监察极严,越是靠近皇宫的地方,越难绘制舆图。”

御廷司,丽景门。

两者与锦衣卫职责一样,都是皇帝陛下为了监察百官特意搞出来的特务机构,御廷司还好理解一些,大梁的丽景门,则是一道宫门,相当于诏狱一般的存在,朝中官员犯事,只要进了丽景门,基本上有去无回,因路过丽景门,机构名字便改成丽景门。

这丽景门的城门,相当于狗头铡的铡刀一般,令人闻风丧胆。

三国之间,互相防备特务还是很正常的。

“这是宁郡,是最好出货的地方,有其专门的港口,朝廷虽然不允许与大梁大楚通商,但对于草原和海上监管并不严格,一来草原入侵是因为物资匮乏导致,若是能建立良好的通商环境,可以有效安抚草原,阻止他们入侵,咱金科状元王知章的文章中有写过。“

沈黎点点头,霍十娘的情报组织,在大渝的确有点厉害了,金科状元中举文章都有记录,看来还是有点东西的。

“所以我觉得,在宁郡出货,一来是离咱们比较近,这么大一批货物,方便监管,二来是周老板直接在港口装船,也方便,到时候在宁郡港口设计轨道车,当地官员打点一下,每月缴纳如此巨额税务,他定然答应。”

“这些事情,你全权办就好。”

他看向略显成熟的苗欢盈,她不过也才二十岁出头,现在对于商道已经如此熟练,看来自己可以彻底撂挑子了。

知人善用,是领导必备的才能。

整个大渝这么大,将来还要发展大梁和大楚,如果让他沈黎亲力亲为,那不得累死?

在这个商业敌国面前,他就是皇帝,只需下决策,下面的人去执行。

而苗欢盈,俨然成了宰相的样子。

“昨日,十娘派人来了,说朝中已经有圣旨出来了,现在应该在路上,是请您回去的。”

苗欢盈收起舆图,既然少爷告诉他全权做主,她也不推诿了,这些事情她已经练到炉火纯青,不用事事都去询问沈黎。

不过这个圣旨即将到来的事情,让她很是担忧。

大家都不是傻子,现在北境局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皇帝陛下突然将休假中的沈黎叫回去,定然是有事情,而且事情不小。

沈黎沉吟一下:“我知道了。”

“少爷,那些火药,火炮……”

苗欢盈深吸一口气,在运河上,佟州内,沈黎已经暴露这东西,如此威力巨大的杀器,皇帝陛下自然想要。

此去京城,皇帝陛下即便不杀沈黎,也会软禁他,逼他说出火药的下落。

最近仙平越来越多的探子已经说明了问题。

其中还有几十个阉党。

沈黎揉了揉太阳穴,翘起二郎腿。

而苗欢盈也缓缓走过来,小脸上满是担忧,接过他的双手,替他揉着太阳穴。

“难搞哦。”

沈黎苦笑一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皇帝陛下想要这些东西,我早就有预料了。”

“要不要往北境提前运送一些物资过去?”

苗欢盈也不是那种愚忠的人,在沈黎的耳濡目染加上父亲愚忠被斩的事情,她现在的想法与沈黎差不多,皇帝老子弄我?还差点!

她目光中闪过一丝寒意:“要不要,在京城附近,取消一些作坊?”

京城附近十几个城池内,都是仙平的作坊,收纳难民近七万人,其中也有一些普通百姓,如此高的工价,自然吸引大量人前来,其中不乏丢了田地的佃户,现在佃户的工钱在人少地多的情况下,逐渐好转起来。

这七万百姓,已经习惯了作坊工作模式,由俭入奢易,他们享受到如此高工价的作坊,再让他们回到原来的贫民窟,他们可不干了。

一旦他们不干,到时候天道宗自然介入,京城附近的七万反贼,即便毁灭不了皇室,也会将天捅破。

“往北境运物资,还可以,至于那些作坊,先不要动手。”

沈黎舒服的往后一躺,闻着苗欢盈身上淡淡的幽香,心中一阵宁静:“没事的,没事的。”

“少爷您已经有了打算?”

苗欢盈纤纤玉指在他太阳穴上轻轻揉搓着,很是舒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适应了这个角色。

在外女强人,在内小丫鬟。

“还不到撕破脸皮的时候,即便我想,皇室也不想,他们现在得求着我,一旦将我得罪了,那火药他们自然拿不到,拿不到火药,北境必定被破。”

天道宗悍然出手,决计不会给大渝皇室反败为胜的机会。

第405章:夫妻夜话 苗欢盈沉吟一番,逐渐想清楚这其中的关键。

不用搞那些作坊就足够了,现在的大渝皇室已经被逼到墙角,皇帝陛下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求沈黎出马,二是逼沈黎交出火药。

第二点有很大风险,一旦沈黎选择玉石俱焚,那皇室也得灭亡了。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皇帝姜承龙必须要求沈黎出马。

都是聪明人,姜承龙只会战后逼问沈黎,不会战前给沈黎心里来个不痛快。

她松了口气。

北境战事只要一日没完结,沈黎就必定是安全的。

沈黎笑着握住她的小手道:“不用担心,但是要让霍十娘提前安排北境人员,我去了之后,最好能第一时间得知消息。”

“那是自然的。”

她点点头道:“城中还有一些事情处理,我就先下去了。”

这书房,沈黎不在的时候,是苗欢盈的专属书房,沈黎回来后,她的书房便改到自己房间。

别的女孩子闺房中,多是各种胭脂水粉,衣物鞋子,可她的书房中,多是仙平的改造计划,各地作坊的报表等等,就连枕头旁,都是各种书籍。

她自己也编纂了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多是最开始沈黎传授她商业的知识,汇聚起来,便成了无价之宝。

沈黎自然没教她那些坑蒙拐骗的本事。

实话说,一个现代人,即便没有那些造糖做酒水的本事,去古代行骗也能达到极好的效果。

就像之前沈黎搞出来的保健品,狂坑京城富豪两百万两白银。

这种乱七八糟的套路,还是很多的。

现在的季节,已经很热了,许多百姓都是穿着短衣短裤,酒水作坊内的锅炉区,更是经常有人中暑。

尽管条件有点差,好在发放了大量高温补贴,那些工人倒也能接受。

夜晚,五个孩子依旧在研究孔明灯,沈黎只给了他们一个方向,让他们自行学习,不懂的自己再去传授。

林晴提着裙角,走上屋顶,坐在他的旁边,与他一同看星星。

“相公,听欢盈说,陛下可能召见你,过几天你又得走了。”

她有些不舍道:“这才回来一个月。”

如今的沈黎,贵为太子少师,又是伯爵大人,手下产业更是占据大渝大半江山,她愈发没有安全感。

甚至能与沈黎说上话的机会都很少,自卑的情绪到了极点。

去年沈黎虽然是泼皮,但她没有那种感觉,即便沈黎打她,骂她,她依旧没有自惭形秽的感觉,现在的她,自觉自身的学识,经验,已经配不上这个优秀的男人了。

沈黎感觉到她的异样,将她揽入怀中道:“无论我在哪里,我的心都在仙平,都在你这里。”

他也觉得自己回来之后对林晴有所疏忽了,现在的林晴愈发敏感,不是三两次夫妻房事就能让她打消顾虑的。

林晴沉默一下:“相公,要是,要是在外面看到中意的女子,可以取回来的,我,不介意做小的。”

这也是古代女子的悲哀,是否尊贵,得看娘家是否有势,她林晴一家人现在都寄居篱下,自然感觉低人一等,而且林母也一直劝她要大度,如果有比她优秀的女子来沈家,她便退居大夫人之位。

林母,之所以叫林母,是因为她没有名字。

出身贫苦的女子,嫁到夫家,是不能有自己的名字的,外人也不会称呼她们的名字,从她们出嫁那一刻,曾经的名字便取消了。

取而代之的名字,就是夫姓,林夫人,林母,林家嫂子等等。

沈黎一个现代人,可没有那么多封建思想,他微微皱眉不满道:“什么大的小的?那都是一样,即便是公主嫁到咱们家,那也没有大小之分!”

他声音极大,加上县衙后院两个高手听力极好,便传入他们耳中。

万逸楼啃着黄瓜,喝着小酒,翘着二郎腿,听见此言一口喷出来,黄瓜瓤喷的到处都是:“你牛比!”

他可是知道,县衙后院,真的有位公主殿下的。

而那位一品公主殿下,闻言羞红了脸,一不小心,将面前石桌打的四分五裂。

屋顶上的沈黎自顾自道:“我们家,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我第一任妻子,永远都是,谁来都不能取代你的位置。”

他知道,林晴现在太过患得患失,他理解,他想带着林晴一同前往京城,但北境凶险,他自己都自顾不暇,自然不能让林晴也铤而走险。

他用力的亲了口林晴道:“不用担心,等事情稳定下来,我便带着你还有孩子,一同去游山玩水,过自在的日子。”

林晴叹口气:“那金陵,还有你的十一个小妾,你真的不打算收下她们吗?”

“不打算,要么你给她们弄回来做丫鬟,要么就遣散,没有感情的夫妻,即便同房,我也感觉自己是个种马,只会到处播种后代。”

沈黎果断拒绝,当初他拒绝这十二个少女,也是这种想法,男人自然喜欢三妻四妾,他也不例外,他更喜欢有感情的夫妻,否则这个时代那么多青楼,他现在又富可敌国,想找什么样的女人同房没有?

小新,那纯属意外,谁也别想用春药逼他就范了。

林晴自知劝不动他,此事只能随缘分了,她有些不舍道:“那你在外面注意安全,早些回来,小新还让你带走吧。”

她倒是有些羡慕小新了,同是沈黎的女人,丫鬟上位的小新,是有一些优势。

沈黎摸摸她的小脑袋道:“不用那么多想法,你的男人,还是你的男人,跑不了,即便再大,那也是你的,别人抢不走,当初我拼命熬糖赚钱,不也是为了让你和妞妞过上更好的生活吗?现在生活好了,你倒是患得患失了。”

林晴轻叹一声,想说话,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最终将话题转移到妞妞身上:“这丫头,现在是越来越野了,你不在的时候,谁都管不住她,你在的时候,她又经常跑到伏牛山上玩。”

“玩什么?”

“跟着十娘练武,然后去玩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产业,人家见她是你的女儿,自然让她三分,她问什么,人家也答什么,你别看她小,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倒是学的门清,这两天你带五个徒弟,她又对那个什么灯感兴趣,每日都是研究那东西。”

“你看,那里飘着的灯,就是她搞出来的。”

沈黎讶然,妞妞居然学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随后他微微皱眉:“那里,好像是马市的棚子?”

“好像,冒烟了。”

……

第406章:欢盈逼婚 马市,可不是沈黎的产业,而是一个叫赵老六的商人,也是本地土著,因为擅长养马,后来在仙平的扶持下,自己开了马市。

他现在可是春风得意,借着沈大人的势,让自己从穷苦的百姓,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大商人。

他的马市,每日便是卖卖马,再就是接收市面上拉轨道车的马,每日两个时辰换一次马匹,大概三十匹。

仙平过往的客商很多,他也提供马车,顺着这股风向,他赚的是盆满钵满。

不过他也有良心,知道自己今日的生活,离不开沈黎的大力扶助,每个月都会捐献一部分财产给仙平的各个学校,还有养老院,这也算是一种聪明之举了。

仙平的小公主,沈妞妞,喜欢来他这里玩耍,他便单独开辟一块空地,让小公主遛马,有专人服侍。

这两日,听说小公主在空地搞实验,他也没太过在意。

今晚他来到青楼陪同几个外地商人喝酒,一笔大生意即将促成时,搞奶茶店的王老头笑呵呵的走过来道:“赵老六,谈生意呐?”

“请叫我赵老板,咱都是有身份的人,要儒雅一些!”

“好的赵老六。”

王老头嘿嘿笑着,从怀中摸出烟斗,放在油灯上点燃后猛吸几口,对着一旁的外地商人道:“你们买赵老六的马就放心吧,他家的马,过的比人都好哩,人都抽不到烟,他家的马抽烟。”

“什么狗屁倒灶的,滚一边去,别耽误我做生意,还我家的马抽烟,你见过马抽烟吗?”

两人关系极好,自然随口说话,赵老六推走王老头道:“滚滚滚,你这把年纪逛青楼,当心折在这里。”

王老头摸着下巴:“你家的马不抽烟?”

“不是,你见过谁家的马抽烟的?”

“真不抽?”

“你是不是有病!”

他沉吟一番,随后笃定道:“那应该是你家马厩着火了。”

“好家伙,刚刚我从外面进来,看到你家马厩方向,冒了好大的烟,我还以为是你家马抽烟呢。”

赵老六一瞪眼,随后一拍大腿:“哎哟我草,我的马!”

随后他狂奔出去。

马厩,自然是玩孔明灯的妞妞干的。

她一不小心烧断了缠在孔明灯上的绳子,接过燃烧殆尽的孔明灯落在马厩棚顶,然后开始冒烟,然后开始着火。

县衙屋顶上的林晴了解此事后,脸色一黑:“这死丫头,又给我惹祸了!”

说罢,她匆匆下楼,打破了两人之间美好的谈话,然后从一旁捡过一个小棍子,拎着裙角气冲冲的走出去。

苗欢盈也发现异状,不过这种小事,她下面还有人会处理。

她讶异的看了一眼气冲冲出门的林晴,自知这是妞妞又闯祸了,之前每次妞妞闯祸后,就会直奔伏牛山,现在是夜间,城门紧闭,怕是逃不脱了。

她走上屋顶:“少爷,夫人这是?”

“呐,不是妞妞烧了人家马厩嘛。”

沈黎倒了两杯清酒:“坐一下。”

“无妨,我们赔便是了。”

苗欢盈也有些奇怪,自己这般年纪的时候,那可是每日读书写字,琴棋书画,可这小公主,每日可是舞刀弄棒,放火玩炸药,宛若男孩子一般淘气。

这也可能是父亲不在身边的缘故。

上次她去佟州,可是背了一大包的炸药去的,那她的那些炸药都用哪里去了?

沈黎倒是无所谓,孩子天性就是玩,反正老爹有钱,随便让她玩便是,只要她不像那些放荡1女子一般,成日玩弄男子便无妨。

可以玩,但不能失了德性。

“少爷这几日在家,就好好歇息一下吧,朝廷传旨太监,应该还有半个月才到,咱们拖他一段时间。”

他微笑点头道:“可以。”

苗欢盈看着远处提着灯笼的林晴,欲言又止道:“少爷,夫人一个人在家,也是辛苦,而且您一直在外,她一个人为家操劳,有些忙不过来。”

实际上这就有些扯淡了,家中也没什么事情需要林晴照看的,里里外外,大多是苗欢盈自己做主。

沈黎眉头微微抬起:“你,到底想说什么。?”

黑暗中,苗欢盈小脸微微有些发红:“少爷,您年纪也不小了,应该纳妾了。”

“你……”

刚刚还说纳妾的,这又来了个催纳妾的。

她连忙解释道:“我知道我催此事不太好,只是,只是……”

“你不会想毛遂自荐,嫁给我吧?”

“不不不……不是。”

她手忙脚乱连忙否认道:“不是我,是欢心。”

“欢心?”

沈黎叹口气:“你这做姐姐的,就别添乱了好不好?我现在做的事情有多惊世骇俗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让你妹妹嫁给我,将来怎么办?”

皇帝陛下要弄他,那是迟早的事情,也许就是北伐成功之后。

手握这么大杀器,又富可敌国,不弄你弄谁?

苗欢心现在嫁给他,就是往火坑里跳。

说媒这事,苗欢盈也是第一次干,自家妹妹她自然是了解的,偶尔妹妹独坐叹息,她便知道妹妹所想。

她与妹妹相依为命,好不容易逃离虎口后便遇到了沈黎,这种男人,可遇不可求,她自然要为妹妹争取一下,哪怕是做个妾。

你看小新,也是妾,人家现在过的多好?每日翻翻小黄书,研究研究春药,也不去抢什么恩宠,少爷自然疼爱。

有这么个依靠,妹妹一辈子也值了。

现在沈黎好不容易回仙平,她必须要抓住机会。

她是有私心的,想将沈黎的城堡完全建成后,让妹妹去那里举行婚礼,战神的女儿,出嫁也得风光一些,可没想到被皇帝陛下一封圣旨打乱了计划。

她硬着头皮解释道:“妹妹对少爷爱慕有加,仙平的人都知道,少爷也知道,为什么不愿意捅破这层窗户纸呢?我这做姐姐的,自然希望妹妹能够找到值得托付的好男人,少爷就是那个万里无一的好男人。”

“可你知道,我接下来的处境,将会越来越危险,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你知道,或许,我是说或许,将来有一天,我会被逼的谋反,你想过没有?”

沈黎叹口气:“此事还是缓缓吧?”

“不缓!”

苗欢盈一口气将杯中清酒一饮而尽,倔强的摇头道:“不缓!”

第407章:全民逼婚 沈黎摸摸鼻子:“呃,我听说过逼宫的,逼良为娼的,没听说过丫鬟逼少爷成婚了。”

苗欢盈叹口气道:“我就这一个妹妹。”

“那我不同意的话,你是要造反吗?”

“不会。”

她摇摇头:“这是两码事,少爷给我们兄妹仨新生,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造反,只是此事,少爷一定好好考虑,我家妹妹虽然年幼,但小时候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贵族礼仪面面俱到,而且她对少爷忠心耿耿,少爷就当……可怜一下她吧。”

沈黎苦笑道:“可我只当她是妹妹啊。”

苗欢心太小了,才十四岁,放在现代,十四岁,怕还是初中生。

他沈黎虽然今年刚好二十岁,但心理年龄已经是二十七八岁了,接纳如此小的女孩子做妾,总有种禽兽的感觉。

小新不一样,小新虽然年纪不大,但通过后天自我的学习,和她在一起,沈黎只会觉得她禽兽。

太嫩了,而且太小了,甚至那脸上细密的小绒毛都没褪去,这妥妥的还是个孩子,就这么成婚,这些古人都是怎么想的啊?

他长叹一口气:“你家夫人跑来逼婚就算了,你也跑来逼婚,算怎么回事啊?你妹妹还那么小,你就迫不及待。”

剩下的他不想说的那么露骨,言下之意苗欢心还那么小,你就迫不及待的把她送上我的床让我蹂躏,有你这么做姐姐的么?

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

起码得有个十七八岁,成年了才行吧?

苗欢盈眼中闪过失落之色:“现在外面的女孩,大多都是十五六岁成婚,这很正常。”

“可你妹妹,才十四!”

沈黎翻了翻白眼:“我觉得现在就成婚,显得少爷我很禽兽。”

人家的丫鬟,替少爷洗漱的时候,那可是从头到脚都由丫鬟清洗,沈黎还有些顾忌,只让苗欢心搓搓他没法搓到的后背而已。

让他娶了苗欢心,打死他都不答应。

苗欢盈轻叹一声道:“少爷,我只是建议,我们姊妹也没个去处,别的男人我又不放心。”

“不是,那你就放心我了?”

“嗯!”

她坚定的点头,沈黎一噎:“神经病。”

“你这样吧,等过几年,形势稍微好一些的时候,我再,我再考虑一下。”

这也太恐怖了,全天下都在逼婚。

老婆逼婚,皇帝逼婚,现在又搞个丫鬟逼婚。

他有些无语的下楼,下面的林晴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拎着妞妞,后面还有两个丫鬟跟着大灯笼。

打,她倒舍不得用力打,只是训斥妞妞。

妞妞有些委屈道:“只是烧了一个棚子,还是个空棚子,我有数呢。”

“烧了个空棚子?那不是钱吗?那钱不是你爹起早贪黑辛辛苦苦的挣回来的啊?你就知道败家!”

“爹挣钱一点都不辛苦。”

她可怜巴巴的朝着沈黎求助:“爹爹……”

沈黎摸摸鼻子:“我挣钱是不辛苦,可辛苦的是你欢盈姑姑。”

“您将欢盈姑姑娶了,成了我小娘不就行了嘛,欢盈姑姑再辛苦也值了。”

得,又来个小的逼婚。

正巧苗欢盈从楼上下来,听到这话羞成了个大红脸,却一不小心与愕然的沈黎来了个对视,随即更加害羞,连忙匆匆走开。

沈黎轻咳两声,看向似笑非笑的林晴:“我觉得吧,孩子就不能惯着,犯了错,那是得打。”

随后他背着手,吹着口哨离开。

……

……

……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一家人其乐融融,每日都是游山玩水,苗欢盈似是没事找事,经常性的拿来一些十分简单的报表询问沈黎,一聊就是一上午。

仙平内的一些熟人,也见了个遍,像小舅子林浩,现在掌管城内几家作坊,有了经验的他,将任务一层层派发下去,倒也轻松自在,加上高额的工资,让他一家人也买了宅子。

老丈人林长青没事便拎着鱼篓鱼竿,牵着毛驴在金陵周遭附近的各个水塘垂钓,倒也悠闲自在。

他有自己的孙子要带,无暇顾及沈默,不过丈母娘在身边,有年轻时的育儿经验,小沈默也在茁壮成长。

听闻沈黎要出远门后,丈母娘便发挥了迷信那一套,找了城中算命瞎子给他算算运势什么的,接连算了三次。

结果都是差强人意。

跌宕起伏。

这个算命瞎子,沈黎也认识,就是当初他第一次回金陵探亲时随便算了一卦,人家说他有大量桃花运,结果回去第一天,就遇到林晴强行给他纳妾。

说是他此行跌宕起伏,倒也不假,因为接下来的旅程,的确有些波折,因为要去战场,所以难免跌宕起伏。

沈黎倒是有些惊奇这算命瞎子,都说这些是江湖骗子,但人家两次算中他的前程,应该不是太假吧?

他闲来无事,便想着去问问北境的事情,看看这高人有何见解。

“喂,老先生,还记得我不?”

“你是老夫的第一个客人,老夫如何不记得你啊?”

老头嘿嘿笑道:“沈大官人,回来了?”

“嗯,回来了,这不,来找你算命来的。”

“甚好,甚好,算什么?”

老头闭着眼,指着一旁的牌子道:“测字,摸骨,算命,老夫皆可。”

“要不您随我去一趟县衙?我请你喝酒?”

沈黎背着手,看了一眼四周,如今北境消息被朝廷封锁,唯恐造成民心不稳,当街询问也不太好。

老头笑眯眯的捋须,直接起身道:“走着。”

“那你的摊子……”

“那还得你沈大官人管理的好啊,我这摊子,几个月没收,上面一文钱也没少过,如今的仙平,夜不闭户,无一盗贼,理想中的大同盛世,就在你这里出现啊。”

他背着手,也不拄拐,宛若视力极好的人自信前行。

沈黎有些奇怪的走到他身前,用手晃晃,若不是老头两眼上那恐怖的肉痂,他真以为着老头装瞎。

真瞎子,走路却比正常人还要平稳,并且不用拐杖。

这是什么?

这怕不是真高人。

瞎子老头从怀中掏出一个布条,围在眼睛上,喃喃道:“你那县衙,有个聪明绝顶的女娃,倒是极为害怕老夫这双眼睛,围上围上,别吓到她。”

“那是我女儿。”

沈黎观察他言语间的神态,此人虽看起来六七十岁,但精神矍铄,丝毫没有颓相,宛若五十岁一般。

“唔,怪不得呢。”

老者笑了两声道:“到了,上酒。”

第408章:圣旨到,开拔!!! 酒过三巡,老者笑眯眯的捋须道:“说罢,沈大官人,想算些什么?”

说着,他伸出筷子,精准无比的夹了一颗花生米。

沈黎瞅了一眼花生米,又看了看他:“你真的是瞎子?”

“老夫眼瞎,耳力倒是极好。”

老者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道:“走路时,路上有行人的话,自会发出声音,前方有建筑时,风吹在上面,气流会不一样,嗯,你明白,至于这花生米么。”

他筷子轻轻敲一下盘子,花生米以肉眼可见的样子,微微动了一下。

他就是以此辨别位置的。

“这么强的听力,您不会是传说中的一品高手吧?”

沈黎一脸狐疑道:“你是隐士高人?”

“不是。”

老者想都没想否认道:“一品高手,岂会弄瞎双眼?”

他歪着脑袋,想了想:“算了,不管了,你算的我此次出门是跌宕起伏?怎么个跌宕起伏法?”

“不可说,不可说。”

老者神秘一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前辈,国运,能算吗?”

沈黎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道:“算大渝国运,或者算草原部落的运气。”

“这个世上呢,王朝更迭乃是常态,没有王朝能存活一千年,草原也不会灭种。”

老者幽幽道:“不过,贪狼星晦暗,说明草原此次,有大灾难。”

说的倒是不错,刘齐前往草原后,大杀四方,这对于那些部落来说,不就是灾难吗?

而且如果自己被派往北境的话,那对于草原来说,也是灾难。

他很有信心,对付草原各个部族。

实际上,也没什么好算的,沈黎很有信心,收复草原,打退那四十万大军。

而且朝廷的布局已经安排好了,即便是战后姜承龙搞走狗烹的那一套,他也有自保办法。

“大灾难,来自两个月之后。”

老者微微笑道:“不是现在。”

“不是现在?”

沈黎又一头雾水了。

“七煞星照耀草原,那片土地上,将会血流成河,尸山血海,宛若人间炼狱,魔头降临,将会毁灭草原,草原部落,可能会灭种,老夫看不清。”

老者叹口气,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杀神觉醒,所造成的后果,比当年的战神萧鹏举,更为恐怖。”

“杀神?”

沈黎咽下口水,这么牛比的名字,不会是萧林焕吧?

这家伙虽然没学到血浮屠,但他可是学了《一本兵法》中的精髓,还有老道士的传授,再加上小时候几个哥哥的耳濡目染,还有萧家血脉,假以时日,一定是惊世之才,虽然没有血浮屠能超越他爹的功绩,但他的成就,绝不会太差。

而且大渝皇帝如果知道他,应该不会再搞“走狗烹”的那一套。

“天机,不可泄露。”

老者依旧神秘微笑:“至于是谁,那万万是不能说的,说了老头子我出门就得死。”

算命界讲究三弊五缺,这老头算命这么厉害,缺眼睛很正常。

“行了,老头子我得回家睡觉了,不然没钱买明日的饽饽喽。”

沈黎连忙将银子递给他,他却摇头道:“一个铜板,只是为了解你我因果,多的不收。”

去年的他也是一样,沈黎只能换了个铜板给他。

他缓缓离去,脏兮兮的灰色长袍,衣决飘飘,如隐士高人一般。

杀神?还将草原杀的险些灭种?

真的假的?

地球历史上,即便是那些封狼居胥的将军皇帝,也不敢说能将草原匈奴杀得亡国灭种,这次居然还能遇到一个杀神?

沈黎深吸一口气,随手摸着酒杯,一饮而尽。

这次算命,得出个“杀神”下落,已经是极大收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午后,传旨太监“延期”到达。

这传旨太监路上也是倒霉,不是车坏,就是马拉肚子,要么就是陷入泥地不能前行,拖了近十天。

这要是传回去,他可是要掉脑袋的。

传旨延期,耽误朝廷大事。

所以,本该上午宣旨,他来到仙平后第一时间就到了县衙,也不管时间了,直接开念。

沈黎接过圣旨,笑呵呵的派人将太监送下去休息。

圣旨内容自然是太子学业荒废,要少师早些回去传授学业。

明眼人一瞅,就知道这是借口。

尽管朝中百官很不爽他,也不想他回去,但北境战事紧张,大家都无暇顾及他。

兵部,工部都在加紧制作棉衣和粮草。

至于那道铁路,才修建一百余里地,根本不足以到达前线,现在即便是加紧时间赶制也不行。

不过也好,铁路要是修建起来,北境一破,那狼族攻入京城的速度将会提升数倍,到时候皇宫中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户部筹备军粮,礼部忙着昭告天下,还有起坛作法。

起坛作法,便是皇帝陛下前往宗祠,告诉祖宗们,你们的后代要开战了,你们在下面千万别领了纸钱不干人事,都起来保佑老子打赢。

然后再挑个良辰吉日,点将台点兵,出兵。

与沈黎最合不来的韩轻尧,此次也难得没多嘴了。

吏部统计兵员,而刑部也忙活起来,将那些死刑犯都套上枷锁,送往北境。

反正都是人,不上白不上,死刑犯在战场上,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免了死刑,贬为庶民。

不过那些皇帝点名要杀的不行,皇帝开金口杀人,神仙也救不了他们。

内阁每日统领军报,根据前方斥候打探来的消息,进行汇总,然后还有战前研究,若是有比较好的战术,发往前线。

武将们各自回到自己岗位,练兵。

总之,谁都忙,没人有时间跟沈黎搞事情。

仙平内也开始运作起来了。

苗欢盈在沈黎收到圣旨第一时间,通知伏牛山内训练的人马下山。

整个仙平,加上新加入的兵力,一共是一千二百人。

留三百人在仙平守卫,其他的人,化整为零,前往北境附近待命。

而最新版的火铳,火炮,战甲,都在秘密的往北境附近运送过去,至于物资粮草等物,沈黎下令,只带火锅底料和锅,以战养战,去草原上吃羊肉和牛肉火锅。

第409章:准备,出发!!! 沈黎接到圣旨之后,忽然想起来行军所需要的食物。

他拿出一张纸,在纸上写下关于脱水蔬菜的具体实施方法,至于方便面,开玩笑,他的军队,不需要方便面!

实际上他不知道方便面的原理。

但脱水蔬菜就简单许多了,像萝卜干就是最原始的脱水蔬菜,后面人工脱水蔬菜的办法,就是根据这个原理来进行的,还有真空脱水蔬菜,只是他现在的条件根本达不到,只能进行晾晒做成一些脱水蔬菜。

草原上物资匮乏,其中最缺蔬菜,一根鲜嫩的萝卜卖到草原上,可以卖到十两到十五两的天价,所以极多蔬菜商人铤而走险,往北方运送蔬菜售卖,但经常被狼族其他部落给抢了,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脱水蔬菜由于重量轻,携带方便,保质期长,在后世成为探险者们追捧的对象,现在用来行军打仗再方便不过。

草原上,会缺肉吗?

答案是不会。

伏牛山顶上的蔬菜种植部门,会根据他的研究方向,来进行研究,搞出来也是迟早的事情。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该打的仗,迟早会来的,他以为自己可能先对上大梁或者大楚其中一个,没想到首站,便是狼族。

在这十几天内,虽然他闲着,但也抽空研究了一下自己这一千二百军队的战甲,战甲有护腕,护肘,护膝等物,而头盔等物,也进行了优化,改成明朝时期锦衣卫的头盔,有种仿现代。

头盔两边,是精钢所制的锁子甲,里面掺和了一些透气性极好的纱布和真皮,防止捂伤皮肤。

甲胄部分,取消的冗杂的衣摆设置,衣摆虽然可以大幅度的阻挡敌人攻击,但也让甲胄重量加重,对于行军很不方便。

他用的是偏现代的甲胄,护住身体重要部位,在胸前,一个精钢所制的护心镜嵌在其中,五十步开外,除了神箭手,根本射不穿护心镜,战场上的刀,也无法劈碎它。

沈黎将合金的概念传给铁匠后,虽然铁匠并没有做出来真正的合金,但加高炉子温度后,产出甲胄的防御力,无疑比之前又上了一个档次。

士兵内部穿戴锁子甲,最里面一层是皮质,用于透气和保暖,现在虽然还是夏天,但真正在草原上打仗时,那可是冬天了。

北方寒冬,若是甲胄不能御寒,那真的会冻死人的。

设计的甲胄虽然并不是很厚重,但肩膀上有两道铁环,到时候风雪太大的话,可以直接在铁环上勾上冬季大氅进行御寒。

还有士兵的后背部分,有一道拉手,若是负伤,可以由战友拉动前行。

双腿部分,右边是火铳袋子,左边是弹药。

双手部分,除了护肘护肩之外,手臂部分加装了几个小袋子,左边袋子主要装干粮和水瓶,右边袋子装的是跌打药品,小臂两边,加装了两个小型弩箭,装箭后,拍动上面的机关,可对十五米左右的敌人造成杀伤力。

至于手套,全部采用真皮所制。

这一身的造价,已经达到三千两银子,还不包括每个士兵内衬的真皮衣物和丝质衣物。

这些东西只能贵族使用,现在沈黎直接用在他们身上。

生产作坊也不傻,将那些皮质外面附上一层棉布,从外面看起来,就是普通的棉布。

还有盾牌,采用木质盾牌,外面裹上铁皮,并且每两块盾牌,都能完美契合,若是遇到敌方大规模的箭雨,可以有效阻挡。

如果不是重弩,根本射不穿。

而且木质配合铁皮的盾牌,携带轻便,中间把守用棉布,上面两个钩子,下面一个,钩子打磨圆滑,正好可以挂在肩膀上的铁环上,下面钩子可以挂在救生环上,不用盾牌时,直接挂在后背,方便行军。

如此造价,比起当初韩家三千精锐也不遑多让。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武器。

这一个多月沈黎在仙平,山上的武器研制进步飞速,之前火铳的做工极差,现在的火铳,弹头去枪管完美契合,能保证火药激发后,热量损失极小,精度和射程都有极大进步。

还有战马,沈黎倒是没有专门弄这一方面。

即便是最开始的热武器战争中,骑兵连也没有配枪。

马上颠簸,十分影响设计精准度,一旦脱了手,伤了友军就不好了。

到时候,直接从狼族俘虏手上抢就行了。

战场上,马匹还不多么?

所以每个士兵,虽然不用起码,但都得练马术。

还有游泳,攀爬等等。

九百人,相当于是他沈黎的私人死士了。

他们其中八百人化整为零,从沈黎接到圣旨之日起,便直奔北方临渝关前的小城,桑榆古城,出了临渝关,便是真正的狼族地盘。

苗欢盈彻底陷入忙碌,虽然沈黎说不用粮草,她还是派人送去了一千斤烈性竹叶青,用以御寒。

还有,她给弟弟萧林焕的寒衣。

县衙后院,林晴为沈黎准备了一车东西,都是用以御寒的,有棉被,有棉衣,棉裤,大氅,等等,以前的沈黎是最畏惧寒冷,许是家中贫苦缘故,每年棉衣都略显单薄,家中有没钱置办,每年冬季,林晴都要为此吃上不少苦头。

沈黎哭笑不得看着一马车的棉织品,这还是六月天,搞棉被棉裤,知道的是即将北上,不知道的,还以为神经病呢。

林晴知道他喜欢吃火锅,特意种植的小辣椒,又按照他给的配方,制作了几坛子的火锅底料,这下让他吃个够。

妞妞拼着想去北方,却被林晴义正严词的阻止,打仗可不是开玩笑的。

去北方,沈黎是不想带丫鬟过去的,战场上,有个女孩子,总不是那个事,而且若是遇到追击敌人需要骑马,小新一介弱女子,也不合适。

于是乎,他只带上贺元坝。

最近贺元坝跟着万逸楼练武,期间一品高手姜青梅也来指点几句,贺元坝居然成了七品高手,而且力大无穷,颇有当年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意味。

沈黎闲来无事,便给他做了个兵器。

一把巨大的镰刀,挥舞起来,如同割麦子一般。

若是遇到肉搏战,应该可以发挥极大作用。

整顿三日后,他踏上马车,只带剩下的一百士兵护卫,浩浩荡荡的踏上去京城之路。

第410章:京城,到了!!! 路上,姜青梅闲来无事,便来到沈黎的车厢。

“你在仙平做这么多准备,是要打仗了吗?”

她听力极好,自然听到苗欢盈往北方前线运送物资的事情。

沈黎点点头,轻叹一口气:“可能你还不知道,狼族纠集大军,来犯边境,一旦让他们过了临渝关,便是直接南下,直破顺天城,到时候,朝中再无大军可以阻止他们。”

“北境有七皇叔坐镇,怎会如此轻易被破?”

对于战事,姜青梅自然不是很明白,她只知道,北境七王爷姜承献,统兵打仗能力也不差。

“不知道,上面的说,若是正面打起来,狼族凶悍,北境挡不了多久,被破也是迟早的事情。”

“所以,父皇是打算让你一介书生去监军?”

姜青梅蹙起秀眉道:“这又有什么用处?”

“是可能,可能派我去,而且不是监军,是带兵,打仗。”

“你?”

她有些不可思议道:“你能带兵四十万?”

沈黎这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姿态,让他上马杀敌,怕不是还没到阵前,就被吓的尿裤子了。

是,沈黎是在佟州城上以二百对阵三千,而且全歼敌军,但狼族不一样,四十万大军不一样。

四十万的大军,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人。

那黑压压的一大片,气势之磅礴,即便是十个一品高手都得退避三舍。

吼一声,便能让天地变色,那不是简单的描述一下就能体会到那种感觉的。

就像街边打架,有的人一打三,不虚,一打五,不虚,一打十五呢?

一打二十五?

一个人看到一百人张牙舞爪的奔向他,会不会害怕?恐惧?

一千人呢?

一万人呢?

这可是四十万,就算是四十万颗人头堆一起,那也成了一座山!

父皇是不是疯了?让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去带兵打仗?

沈黎微笑的摊开手道:“我想,可能真的需要我带兵吧。”

路上,两人聊天聊地,现在两人敞开心怀对话,也没有什么尊卑之别,有什么说什么,姜青梅才看出沈黎有多么博学。

天文地理,人文轶事都能说的头头是道,而且关于武道上的说法,那简直是一个精彩!

实际上,沈黎只是拿着曾经看过的网络小说来糊弄她。

比如修仙,筑基到大乘期,每一期都会有怎样的进步,身体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等等。

还有斗气,斗尊强者,毁天灭地,恐怖如斯。

说的那叫一个精彩,宛若身临其境一般,姜青梅一度以为,一旁之上,极有可能达到沈黎所说的境界。

若不是她对道家有所了解,就真信了沈黎的鬼话。

“道家的修炼系统,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他们分为三层,玉清,上清,太清,每一层又分为上中下三层,每次精进,都是难如登天,而且要修为伴随着感悟一同提升,否则感悟不到,根基不稳,根基不稳的话,冥想时便容易入魔,其中,玉清第二层,便可以达到传说中的‘驱物’境界,所谓驱物,便是任何一件物体,将灵力附在其上,勾勾手指,便能驱动它,最常见的,便是御剑飞行。”

“胡扯,简直就是放屁。”

姜青梅板着脸。

老娘可是龙虎山以天师度真正传承的人物,对于道家那还不了解?

什么三层玉清上清太清的,那是咱家祖师爷!尼玛我给他们磕了多少头我能认错?

说罢,她板着脸离去。

沈黎也搞不定她为什么突然就翻脸了,挠着脑袋喃喃道:“本来就是虚构的,胡扯就胡扯,你骂人做什么?”

三天后,夜幕渐渐降临,车队在林间休息。

有两大高手加上一百护卫,沈黎自是无比有安全感,万逸楼抓来野鸡,姜青梅随手抓来野兔,都让他动手烤制。

因为他们都发现了,沈黎对于吃,貌似格外在行。

比如他从路边荷塘中搞来一把荷叶,将鸡弄了一大堆调料,然后塞上葱姜蒜,用荷叶包裹,附上黄泥,扔在火堆里进行烧制。

再是将野兔清洗干净,从小溪中搞来一块被水冲刷的干净石板,架在火堆上,丢上辣椒爆炒。

那味道,简直无比美妙。

简直就是个吃货。

两大高手,也加入了吃货的行列,沈黎那些稀奇古怪的调料层出不穷,味道是真的美妙。

怪不得能开酒楼。

酒足饭饱后,大家原地休息。

由于是夏季,沈黎的车厢冰块化的还是比较快的,好在夜晚车厢内还有一点凉意,他睡的倒也舒适。

约莫天色即将亮起来时,车帘微微一动,一道雾气从外面涌进来,让他觉得有些寒意,下意识拉了拉被子后,突然透过帘子缝隙,看到马车外面有个人蹲在地上,好像在吃东西?

他奇怪起身,雾色有些浓,他看的不太清楚,看背影,好像是个女子。

别不是哪里来的小偷什么的吧?

这帮侍卫呢?没毕业吗?小偷都能混进来?

他摸向怀中的火枪,小心翼翼的拉开帘子,来到那人身后。

等走进后,他有些惊讶的瞪眼:“欢心?”

女孩缓缓转身,嘴角吃的流油,她嘿嘿傻笑道:“少爷。”

她一直藏在后面运送货物的车厢,三天下来,身体已经馊了,而且军中有人知道她跟着,一到饭点便给她塞干粮。

昨晚沈黎搞了一大堆美食,她也忍不住了,趁着早上大家睡的正香时,热热昨晚的烤鸡,本来想着拉开帘子看看少爷,却惊醒了他。

“胡闹!”

沈黎大怒道:“余江,派两个人,送她回去!”

此行北方,极为凶险,比她年长的小新都留守仙平了,更何况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苗欢心?

苗欢心扁着小嘴委屈巴巴:“少爷,我要跟着你嘛。”

“不行,你必须回去,如果我去北方,那里到处都是凶险,你擦着碰着了,我怎么跟你姐姐交代?”

“不用交代,就是姐姐让我跟你一起的。”

她笑嘻嘻道:“没事啦,我会骑马,而且可以照顾少爷日常起居,我保证,绝对不给少爷找麻烦!”

沈黎皱着眉头,十分强硬道:“那也不行!”

她脸色微变,低头啜泣起来:“少爷,您就让我跟着您吧,要是在仙平,少爷一走几个月,人家想死少爷了,呜呜呜……”

“你……”

他极为无语:“你……这是小新那死丫头教的?”

之前的苗欢心,可从来不会哭着求安慰,也只有小新这么干过。

苗欢心隐晦的吐吐小舌头,看来小新这招,还真好使。

嗯,还有撒娇。

于是乎,她抱着沈黎的胳膊,用力的用小荷尖尖角蹭着:“少爷少爷,求你啦,带着人家一起嘛,人家保证不给您添麻烦,求求你啦,好少爷。”

说着,她两个眼睛还在“布灵布灵”的眨着。

沈黎一阵肉麻,想着到时候进攻草原时,将她放在临渝关,应该也没什么危险。

他叹口气:“行了行了,早上吃这么油腻的干嘛,给你弄点粥吃。”

一路上,大家游山玩水,半个月后,终于到了京城。

而北方,也陆陆续续的开战起来。

……

……

……

第411章:再到京城 顺天城内的老宅子被打理的井井有条。

外面狭小的院子内,只有数寸宽的小花坛,一排过去郁郁葱葱,极富生机。

爬山虎藤蔓布满整个墙壁,更添几分幽静。

一个老头颤巍巍的打开宅子,知道来人是沈黎后,连忙开门迎接。

“少爷,老朽是林少爷请来看门的,他有事外出,便让老朽看着宅子。”

“林少爷?”

一旁的万逸楼不解道:“哪个林少爷?”

“就林焕少爷啊。”

老头只以为萧林焕姓林,便以林少爷称呼他。

沈黎从马车上下来看向万逸楼:“这宅子不是你租的吗?”

“是租的,不过顺天城内的租金,押一付一,押一年,付一年,期间退房,不退押金。”

“真……黑。”

他撇撇嘴,又看向后面的马车:“姑娘,你不回自己的家吗?”

姑娘自是姜青梅,若是直呼公主殿下,怕是能引起震动。

连叫几声,姜青梅车厢内都无回应,他上前拉开帘子,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一百侍卫被分散安排各处,当然,火枪暂时是不能配给他们的,他们只有刀。

贺元坝努力的将包袱等物往家中搬,而苗欢心则第一时间走进房间,铺床叠被。

只是,小宅子实在太小,三个房间,万逸楼必须要独占一个。

因为贺元坝睡觉时的呼噜声越发大了,他也有撮合沈黎与苗欢心之意,便占了房间,迫使两人睡在一间。

沈黎进城后的一个时辰不到,太子殿下姜尤便收到风声赶来,一进门便直奔后院。

“沈黎,沈黎!”

他叉着腰吆喝着,可沈黎舟车劳顿,风尘仆仆,回来后的第一时间跑去洗澡了。

听到他的喊声,他有些不情愿的从水桶中走出来,擦了擦身子,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便见客。

本来他一个大臣的身份,衣冠不整见太子是严重失礼,但两人都没那么多讲究,他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走到院子中。

“太子殿下来了啊。”

姜尤笑嘻嘻的说道:“你终于回来了,这段时间可无聊死我了。”

“回来也是为了你的学业啊。”

沈黎掏了掏耳朵:“咋样,现在的半山坊如何了?”

“好,好的不得了,有本太子坐镇,能差了吗?”

姜尤歪着脑袋,正巧看到一旁送毛巾的苗欢心,便打趣道:“哟,新丫鬟啊?”

“嗯。”

沈黎岔过话题:“最近朝中都发生了什么事,说来听听?”

“还不是因为北境的事情,吵的不可开交,每日朝堂上都是吵着布兵的事情,也没什么新鲜的。”

姜尤又仔细的盯着苗欢心道:“你这侍女,我感觉好像从哪里见过。”

苗欢心小脸微红。

“你这泡妞的方式,过时了。”

沈黎接过毛巾,挡在他面前道:“北境现在怎么样?”

“不清楚,那些东西,我也不太懂。”

姜尤背着手,来回踱步道:“不过最近父皇很是担忧。”

担忧肯定是担忧的,北境一破,皇位不稳,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路上沈黎也收到一些消息,现在北境的事情已经传遍大渝,百姓群情激奋,纷纷参军,而首战,七王爷姜承献大破敌军七万人,士气高昂,颇有势不可挡之意。

沈黎擦完头发,将毛巾丢给苗欢心道:“去,准备午饭去。”

苗欢心默默点头离开,离开的时候,姜尤又仔细的看了她一会儿,一直目送到她离开。

“你要是喜欢她,她也喜欢你,你让陛下赐婚,让她做个太子妃也是不错的。”

沈黎打趣道:“她虽然名义上是我的丫鬟,但不是奴籍,我一直拿她当妹妹看。”

本来是开玩笑的一句话,姜尤却十分郑重道:“不是,我是真的觉得她,像一个人。”

“行了行了,说说半山坊。”

“半山坊一直正常发展啊,没有什么好说的,百姓安居乐业,每天咱们都是进货,出货,那些商人越来越多,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你这个节骨眼上被调回来,父皇,不会想让你去北境做监军吧?”

姜尤现在已经渐渐有了政治思想,前一段时间朝中一直都在吵北方监军的问题。

每一个军队,军中都是有将军,再配上一个监军,用来防止那些军中将军乱来。

监军一职,年代甚远,已经无从考究,主要是考察将军的军功以及战况,相当于陛下派到地方的钦差大臣。

大渝编制,一军五万人,平日无战事时,镇守各个城池附近,有专门的训练校场,一到战时,便被调到战区,此次北境大战,共调七军进入边关,共计三十五万人。

而七王爷姜承献本来只是将军,朝中无帅,只能临时作北方统帅。

原本每一军都有专门的监军,用以记录军功,约束将军,但这次不知为何,皇帝姜承龙忽然将那些监军变动一下,具体名单又迟迟没有下达。

监军本来是个肥差,有的将军与监军沆瀣一气,中饱私囊,克扣下面士兵们的军饷,也有刚正不阿,但多被监军回京参上一本,久而久之,那些监军在军中名声极差。

而监军的生产地,主要是来自唐寻章的都查院。

平日里,选监军是很简单的事情,只需考教一下平日里的德行,便可以直接通过,可这次监军名单,下面群臣递上去一次又一次,都被驳回,姜尤便猜到,父皇可能是打算派沈黎前往北境历练。

父皇曾说,沈黎此人,虽然惫懒,实际有大才,只要能有明主镇住他,将来会是个很好的内阁首辅。

这评价,不可谓不高。

所以他便联想到,这是父皇打算往沈黎身上镀金了。

沈黎也没点破,你爹是想让我去北方统兵打仗来着,并不是当个什么监军。

他点点头:“我也觉得有可能,监军嘛,除了生活辛苦一点,其他都还好,也不用我动手杀人的。”

姜尤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再看情况了,虽然我很想你留在京城,但你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我强留你,反倒对你前途不利。”

“好,开饭!”

与此同时,城中一处酒楼,韩轻尧拍拍手,一道道山珍海味逐渐上桌,在他对面,是便装的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

“万大人,请!”

……

第412章:酒楼密谋 身为朝中大臣,礼部掌舵人,尚书大人韩轻尧堂而皇之的请锦衣卫都指挥使吃饭,这本就是一件极引人关注的事情。

在万江楼进入酒楼的第一时间,东厂便将消息传递到了陛下面前。

两人本就是相互制衡的关系,若是东厂不说出来,反倒被认为失责。

姜承龙最近被北境的事情弄的焦头烂额,虽然现在首战告捷,但仍不能松懈,斩落的七万人马,根本就不是草原精锐。

听到韩轻尧请万江楼吃饭,他眉头微微皱起:“他不会是想请万江楼出手,杀了沈黎吧?”

谁都知道,沈黎与韩家,有化不开的生死大仇,刨祖坟的那种。

朝中做官,谁都会留一线,没有绝对把握,绝不会闹出人命。

但沈黎不同,这个愣头青,上来搞死了韩家最优秀的后辈,韩攸之,又在佟州灭了韩家的武力底牌。

韩家虽然没弄死他,但绝不会善罢甘休。

尤其是韩轻尧,每天早朝还有可能看到沈黎,这尼玛比吃了一坨大便还难受。

东厂掌印太监吴境沉吟一番后:“奴才觉得,锦衣卫势大,可能觉得,没人敢去告密了。”

这有点杀人诛心了,摆明了说人家锦衣卫现在权势滔天,觉得没人敢打他们的小报告了。

姜承龙翻了翻白眼:“你就能想到这些争宠的事情。”

吴境有些腼腆微笑:“奴才嘛,无欲无求,对金银美女也没多大奢望,只能奢望陛下能多一些恩宠啊。”

“哼,你倒是通透。”

他轻哼一声:“问你也问不出个什么缘由,走吧。”

“奴才告退。”

“等等,回来。”

姜承龙皱眉道:“派点高手,护着点沈黎,这小子要真的神不知鬼不觉的让锦衣卫弄了,就不太好了。”

“奴才遵命。”

吴境低头微微一笑。

这便是他做人的智慧,常年服侍陛下,他已经对陛下十分了解。

陛下是那种见不得臣子过的太好的人,怎么说呢,是很矛盾的心理,又怕爱卿受苦,更怕爱卿开路唬,臣子爬的速度太快,他也不会满意,可这些恩宠,还偏偏是他自己给的。

今日他吴境三言两语,便在皇帝心中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锦衣卫接下来发展不会太快了。

东厂,西厂,锦衣卫。

之所以东厂最大,全是吴境自己的运作。

他为人低调,手底下的太监又被严加管制,这在外人看起来,这个部门可有可无。

他不像西厂,有一点小小的成果,便洋洋得意的去陛下面前邀功,而是如毒蛇一般蛰伏等待,等拿到确切证据,一次性解决对手。

朝中大臣,少于他来往,但他对朝中大臣的掌控,可一点不输锦衣卫。

对于护卫沈黎的人选,他出发前便已经选好,只在暗处监察沈黎,一来是堂而皇之的保护他,二来是看看他的屁股干不干净。

他知道的消息不比锦衣卫少,知道陛下如此宝贝这沈黎,全是因为火药。

即便他没有搜罗到配方,但也有了一些头绪,底下的能人已经抓紧时间研制。

只是火药配方在改良后,极其复杂,配比不对的话,会导致火药威力大打折扣,甚至点燃后只有一股白烟,这个时间还是比较长的。

酒楼内,万江楼抿下一口酒,嘴角扬起一丝幅度道:“韩大人,你当真好大的胆子啊,请我喝酒,你也不怕被陛下叫过去喝茶。”

韩轻尧拱手道:“万大人哪里的话,今日见面,不谈公事,全是韩某仰慕万大人而已。”

这话鬼都不信,万江楼不是傻子,他已经能猜出韩轻尧想请他干什么了。

他又知道沈黎在陛下眼前的宝贝程度,所以他万万不能出手杀沈黎,就算杀,也得等沈黎交出火药配方再杀。

“韩大人,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们这种人人喊打的职位,在你们文官看来,即便是同乘一辆马车,你们都会觉得晦气,何况是一起吃饭。”

他微笑着把玩着酒杯道:“若是韩大人不能真心待人,那万某只能告辞了。”

“别别别。”

韩轻尧笑道:“你急什么,这菜,还没上齐呢。”

桌上,已经摆了十七八个菜,而大桌子上还有不少空隙,看样子是要摆上三十个菜才罢休。

万江楼放下酒杯,食指在绣春刀鞘上划过:“韩大人有所不知,我们这种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活的人,一定要机敏,若是一个不注意,被人抓了小辫子,那就得死翘翘了,今日韩大人堂而皇之的请万某吃饭,本来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来了之后,韩大人还虚以为蛇,这是打算在陛下面前埋下一颗种子啊?”

说着,他两指稍稍用力,抠住刀柄上的护手,猛地将刀从桌上拔出来。

绣春刀寒芒尽显,飞在空中时,又被他以剑指猛地一抽,锋利的刀身便在空中快速旋转,直奔房间一角,落在墙面上,如滚烫菜刀落在黄油上一般,丝滑的插入墙中。

外面响起一阵惨叫,鲜血顺着刀身上的血槽优雅的留在精致的地板上。

他微微皱眉道:“还在听什么?我忍你们很久了!”

外面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看样子那些探子尽数离去。

韩轻尧举杯赞叹道:“万大人好生机警。”

他也不在乎有没有人知道了,整个朝中,都知道他韩轻尧要杀沈黎,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既然是明摆的秘密,那不如大大方方的干出来。

他微笑道:“想必万大人,定然知道我韩家与沈黎的恩怨,说实话,我韩家长老们,这段时间一直在施压,让我杀掉沈黎。”

“沈黎?”

万江楼一副讶然的样子:“难道韩大人不知道,我弟弟与他交好,我与他关系不差,若不是身份摆在这里,我怕是与他成了挚爱亲朋,手足兄弟了。”

“那该怎么办?”

韩轻尧摸着胡须:“得加钱?”

“加钱倒不必了,只是……”

“你说,只要我韩家能做到的,必定答应你。”

“你说真的?”

“君子一言,反悔是小狗!”

……

第413章:搞个报纸 要说动手杀沈黎,万江楼是万万不肯的,他知道沈黎的重要性,现在沈黎关系着大渝的性命,一旦沈黎出了事,北境一破,狼族南下,整个顺天城都完了。

大渝完了,他挚爱的权力,地位,那都没有了。

他与沈黎,可算不上朋友,也算不上敌人。

两人充其量就是路人,能帮一下从对方手中获取人情,也是不错的。

若是涉及到利益,他万江楼可以毫不犹豫的砍下沈黎的脑袋。

他摸着下巴:“我要,一万两黄金。”

草,你真黑啊。

一万两黄金,那可是一百万两银子,咋不撑死你?

韩轻尧哑然失笑,却还是点点头道:“可以,还有没有?”

“帮我,搞臭东厂。”

“这个有点难,我尽量配合你。”

他微笑捋须道:“那沈黎,多久能死呢?”

“一个月吧,毕竟他是陛下眼前的红人,要是太过突然,怕是会引起怀疑。”

“嗯,那就这样,一百万两,夜晚送你府上。”

“可以。”

两人相视而笑,各有各的算盘。

……

……

……

沈黎的院子内,他正在与太子姜尤努力的干饭。

“你不知道,我这一路上,风餐露宿,渴了喝露水,饿了吃蚂蚱,一路飞奔,只为到京城看到你,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他一边努力的扒饭,一边含糊不清道:“路上是真辛苦啊。”

太子姜尤一阵感动,夹了一块肉放在他的碗中:“多吃一点。”

苗欢心有些不合时宜的从外面走进来,提着一大块鹿肉道:“少爷,这路上剩下的鹿肉,放在哪里风干呀?”

“你随便找个地方了。”

沈黎有些尴尬,刚刚还吹牛比说路上辛苦,你这丫头就跑出来拆我的台。

太子姜尤含着米饭,愣了两秒后,从他碗中又将那块肉给抢回来。

午饭后,两人坐着马车,前往半山坊。

本来沈黎是不需要去的,他现在只需等待。

明日早朝之后,他就得开始收拾收拾前往北境了,但想着这是太子殿下,能陪他出来便陪他了,提前搞好关系,将来有些用处。

半山坊现在是京城八十一坊中发展的比较好的,百姓条件肯定是第一位,但总体繁华程度,还比不上那些青楼等烟花之地。

就像现代城市的工业区和商贸区。

工业区,自然那些商业用车比较多,每日来半山坊的,都是各地进货的商人,酒水是消耗品,自然有人络绎不绝的采购。

车队来得多了,自然带动城中经济,吃个饭,睡个觉等等,都得花钱,甚至还有奶茶店,小吃摊,都是消费的地方。

马车不准进入半山坊,铁轨车又不足以带动所有货物,便催生出脚夫这一行,他们用板车缓慢推动货物出坊,赚取辛苦钱。

这也是姜尤特意搞的,不然普通百姓进不了作坊,又挣不到钱,日子一样难过。

两人在坊中视察了半柱香后,顶不住烈日急忙跑进酒楼内。

现在已经是三伏天,动一动便是满头大汗,只有好一点的酒楼内,吊着冰块降温。

沈黎喝着冰冻奶茶,看着人来人往,酒楼一角还有一些脚夫聊天打屁,他们充当了半山坊的情报系统,每日除了干活,便是喝点小酒吹牛比。

之前可以在一旁聚众赌钱,但半山坊严禁赌钱,一旦发现赶出半山坊,后来那些牌九骰子尽数被丢掉。

他摸着下巴,突然饶有兴趣的询问姜尤道:“想不想,为你父皇解忧?”

“解忧?解什么忧?”

皇帝陛下忧心的地方多着呢,姜尤也不知道他指的哪方面。

“四大家族,秦补拙,韩轻尧等人嘛,皇帝陛下不是一直都忌惮他们权势太大,想搞搞他们嘛。”

“这话可不兴乱说的。”

姜尤瞪大眼睛,看了看四周,然后低声道:“有些话,不能大庭广众之下讲出来的,都是体面人,不要搞的那么剑拔弩张的。”

沈黎嘿嘿笑道:“听说过,报纸吗?”

“京报?那不是已经有了吗?每个月都可以在京中各处看到,上面是发布的各项政令,以及朝中财政等等。”

“你那个,是给官员看的,内容晦涩难懂,咱办报纸,那不同。”

“怎么不同了?”

“咱们搞花边新闻。”

现在仙平霍十娘搞的情报组织,已经渗透到各个地方。

她是女人,搞情报的话,发展下线首选便是女子。

因为女子社会地位很低,男人们也容易跟她们敞开心扉,收集情报也快。

像万江楼的锦衣卫,吴境的东厂,收集情报大多是一线,发展的下线也是那些大官的贴心人,比如丫鬟,护卫等等,霍十娘不同,她收买的,多是二线,就是那些心腹的枕边人,得来的消息一样不少。

而且沈黎搞出来的大数据概念,让霍十娘耳目一新,比如说哪家的丫鬟去买了什么药,便能猜出他家主人得了什么病,今日哪家的后厨买了什么菜,便能知道可能请客吃饭等等。

不过也有很多消息是没用的,整个伏牛山上的情报组织进行分类时,也是一项极为庞大的工程,无用的消息太多了。

多是花边八卦,今日谁谁谁娶了小妾,明日谁谁谁床上不举,后天又是谁谁谁好男色等等。

沈黎便想着,直接搞点八卦出来。

而且情报组织太多,对霍十娘发展下线没什么好处。

朝中有的官员家中,人数本来就不多,都他娘的成了下线了,夫人是东厂的,儿子是西厂的,儿媳妇又是锦衣卫的,霍十娘的机构很难插入。

不如将水搞混。

怎么搞混?总不能直接去杀吧?

那就直接暴露出来,让那些官员自己搞一会狼人杀,玩玩谁是凶手的游戏。

花边新闻一出来,那些官员便会自查,查出来一个,那便会有空缺,霍十娘再顶上去。

说起来有些缺德,但锦衣卫,东西厂与自己有毛的关系?

他对姜尤循循善诱道:“你看,咱们的百姓,现在丰衣足食,精神生活肯定很空虚,仅仅靠唱戏,没有好的剧本,时间长了肯定会无聊的。”

“你说的这个报纸,就是那些小道消息,可以让百姓闲暇时间乐一乐吗?”

姜尤有些心动,毕竟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可沈黎想到更高一层,诬赖。

后续报纸的热度炒起来后,他对谁不爽,便来一出诬赖。

比方说,秦补拙的儿子,秦于业,若是他惹到自己,那自己在报纸上可以写,秦于业的那小玩意儿,很精致,只有一寸(3.33厘米)。

那秦于业怎么解释?他总不能掏出来让大家看看吧?

你就说,恶不恶心人就完了!

沈黎叼着纸习惯,笑容渐渐猥琐起来。

第414章:小编人选 姜尤却没想的那么深,只觉得办报有点意思,毕竟可以八卦八卦朝中那帮老古董的事情,尤其是秦补拙。

朝上他面容严肃,喜好抽烟,陛下为了表示恩宠,还特意给他备了痰盂与座椅。

众所周知,长期吸烟的人,总会卡浓痰。

这老货,仗着自己是元老,每每对朝廷政策不满时,总会卡一泡痰打断下面大臣进言。

试想一下,朝中安安静静,一个大臣正在慷慨激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突然秦补拙“哈……tui”一声,谁不恶心?

若是能搞到他的私房事拿出来说说,恶心恶心他,倒也是种不错的选择。

他嘴角微微扬起,拍着沈黎的肩膀道:“得,你说怎么办,我配合你?”

“人才,写报的,要人才知道不?没有人才写不了。”

沈黎叹口气,又得自己开始培养人才了。

姜尤微微皱眉:“写报,不就是有手就行吗?”

“你不懂,字写到一定程度,也会吸引人。”

总而言之,就是要学会标题狗。

两个标题不一样,对读者的兴趣截然不同。

“老太太失踪”与“惊!深夜八旬老太太失踪,原因竟是这样?”

两种标题对读者的吸引力完全不同。

沈黎摸着下巴,这种小报目前在大渝还没有,可以自行培养一些无良小编出来。

“这样,你先找三五个读书人,不要那种之乎者也的酸书生,也不要那种自命不凡但落榜的穷酸秀才,就要那种读了书,识字,但脑袋比较灵活的,嗯,最好是那种,不太要脸面的。”

这倒不是歧视,主要是这小编要有标准,要脸的人,干不出来这事。

姜尤也学着他摸着下巴道:“这种人,到处都是。”

“到处都是?文化普及程度已经这么高了吗?”

“小二。”

他微微一笑,招来小二道:“识字不?”

小二挠挠后脑勺:“识得一些的,尤善人。”

“是秀才不?”

“是秀才。”

说起自己是秀才,小二反而有些耻辱。

这里是京城,每年来这里考试的举人老爷,几千人,最终只招几百人,那剩下的怎么办?只能找个营生了。

至于秀才,更是一砖头捶死一大片。

就像是现代大学城中,里面没文化的人,那是极少极少的,就连打饭的食堂阿姨,也会来两句鹰语。

姜尤继续问道:“要脸不?”

小二愣了一下:“尤善人你咋骂人呢?”

“是这样,我这里要招收一批识字会写文章的人,最好是不要脸的。”

众所周知,尤大善人的手下,待遇都是极好的。

小二连忙丢下抹布,咧嘴嘿嘿笑道:“小人不要脸。”

“你看,这不找到一个吗?”

姜尤有些得意洋洋道:“还要多少?我都给你找来。”

后面的掌柜喝骂小二道:“还不滚下去端菜,闲聊什么呢?”

小二轻哼一声:“廖掌柜,以后,请不要再联系我了,我怕我的新东家误会。”

掌柜的瞪大眼睛:“你还有工钱没发呢。”

“不要了。”

沈黎哑然失笑,现在不要这小二也不行了,人家直接硬气辞职了,不过看他这态度,倒是有几分不要脸。

小二匆匆去后院收拾包袱,生怕姜尤反悔似的,拿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匆匆跑出来,随后气喘吁吁道:“尤善人,咱可以走了。”

说着,他怀中掉下一个小册子。

沈黎眼尖,一眼就看到这书名还有作者。

菊花侠大战桃花怪。

作者,欺生。

他面露古怪之色,这家伙,居然能将书,卖到京城来!

想当初,他在仙平卖小黄书荼毒小新时,被沈黎抓住一顿暴揍,后来消失不见,居然是将业务转移到京城来了。

当真是个人才啊。

他眼前一亮。

此人,真是个人才。

报纸,面对普通百姓,最重要的是什么?

插……图。

金瓶梅之所以爆火,就是因为插图逼真,这家伙之所以这么书这么火,也是因为他画的插图栩栩如生。

当然,不能在报纸上搞那种插图,太过低俗,但其他的可以啊,加一点插图进去,更能吸引一些人的目光。

沈黎看向小二,似笑非笑道:“你这书,哪里买的?”

小二有些不好意思道:“是在半山坊的西边,东林巷尾。”

“作者,是这个人吗?”

“正是。”

姜尤看了一眼后,连忙捂住眼睛:“真是有辱斯文。”

沈黎哈哈大笑,打了个响指道:“行了,最主要的人才,找到了!”

“那接下来干啥?”

“集合人马,目标,东林巷尾!!!”

……

……

……

东林巷尾,一个青年愁眉苦脸的看着外面。

院子内的孩童互相打闹,而妻子在辛勤的扫着院子,扫到他做的台阶时,用笤帚用力的拍打他:“滚开!”

青年叹口气,悻悻走开。

妻子还是不解气,一边扫一边阴阳怪气道:“结婚前说我养你,结婚后一个子都挣不到,废物!”

青年理亏,硬着头皮辩解道:“那仙平的女孩子,最近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好久都没来买书了。”

仙平的女孩子,自然说的是小新。

这种小黄诗是禁止的,虽然没有出台什么律法,但被那些读书人不齿,一旦他出门摆摊被抓,必定被掀了桌子。

所以他只能在街头巷尾卖书。

可能买得起书的人,大多都是手里有两个钱的,这种散卖,只能让他平日勉强维持生活。

这种书,根本不可能大面积的传播。

真正的大客户,是小新。

那个一买就是一整箱的女孩,为他家做出巨大贡献,而且从来不讲价。

当初也就是小新在仙平狂买他几箱书,他才买了房,还娶了老婆。

后来小新来到京城,他也举家跟过来,然后沈黎又忙,没管这些事,小新便撒开了欢的买,看一本丢一本,只要青年敢写,她就敢买,以至于后来钱不够,只能拿沈黎的生活费买书。

然后还有囤积春药。

现在小新回仙平了,他断了收入来源,一家人都快饿死了个球的。

青年自是笔名欺生的。

他摇头叹息,仙平现在万万是回不去了,那帮人,视沈黎的话为圣旨,现在他的书在仙平人人喊打,根本没他立足之地。

好在他的名头渐渐打响,每日也有三五个人来买书,也挣了个三五十文钱。

正当他愁眉苦脸时,大门被人敲响。

他喜形于色,清清嗓子道:“买书么?”

“买。”

“买多少?”

“三十本。”

“一本十文,一共是三两银子。”

“这么贵?你这书包色吗?”

“老板,现在的书,都是印刷的书,我卖小黄书的,能卖你正经书?”

围墙外面,一本书飞进来,却是两半。

欺生看着地上署名自己的书,瞳孔微缩:“我草你撕我书!”

第415章:收服小编 青年怒气冲冲的拉开门,顿时脖子一缩,怂的咧嘴笑了:“对不起。”

随后他连忙关门,却被沈黎一脚踹翻在地。

“你好呀,欺生?”

沈黎嘿嘿笑道:“还认得我不?”

青年缩着脖子:“定远伯,这是京城,你还能当街行凶不可?还有你带这么多人?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沈黎往后面一看,然后摸摸鼻子,看向一旁的姜尤低声道:“你怎么搞了这么多人?”

听闻他要集合人马去东林巷尾,姜尤还以为是去打架。

便直接跑到御林军西山校场,借了一千人过来。

尼玛这一千人浩浩荡荡,就是为了去抓个黄书作者。

如此阵仗陛下知道后,怕是会气歪了鼻子。

姜尤气势汹汹道:“不是集结人马吗?”

“不会,真的有马吧?”

“你要的话,我还能再借一点,不过再多了的话,就得请示父皇了。”

太子殿下是储君,而且在其他几个败家玩意皇子面前,地位无比稳固,所以各处人马都会给他几分面子。

一千人还是小意思的。

沈黎一头黑线,连忙摇头道:“撤了撤了,这么多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咱要谋反呢。”

姜尤摆摆手嘀咕道:“父皇要是知道我谋反,不得高兴的欢迎谋反。”

那还真是,姜承龙看他唯唯诺诺的样子就来气,要是知道自己儿子突然硬气的要谋反,绝对大开城门,求您谋反。

“行了行了。”

沈黎清清嗓子,一把抓起青年道:“你办小黄书,很不道德,本伯爵今日就要替天行道,捶你一顿,你有意见没?”

青年委屈的都要哭了:“我还没卖出去呢!”

“你这个罪名啊,叫传播淫·秽·色·情物品,很不道德,而且是违法的,明白不?”

“我还没传播啊大人!”

“给我打!”

“大人我错了……呜呜呜……”

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打他跟打小鸡儿似的,三下五除二,便将他捶的鼻青脸肿。

青年这辈子都没受过如此大的委屈,被打了之后躺在地上嚎啕大哭,而他刚刚重拳出击的婆娘,现在也躲在房中唯唯诺诺不敢言语。

沈黎拿着奶茶,嘿嘿笑道:“怎么样?你服不服?”

“我想问为什么打我?”

青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道:“我已经快三个月没开张了,今日好不容易开张一回,就被你骗出来打一顿,在仙平你打我,在这里你还打我,我招你惹你了啊?”

“不要啰比嗦,再bb还削你。”

沈黎一脸豪横道:“不准哭!”

青年吓的连忙抽噎起来,却是再没有敢嚎出来一声。

外面一千多人,将整个巷子围的那是里三层外三层,每个人一口唾沫都能将他淹死,沈黎的霸道他在仙平已经领教过,再多废话没准又是一顿胖揍。

“我问你,还写不写这种书了?”

“不写了,王八蛋才写。”

钱没赚到,还被捶的爹妈都不认识了,谁写谁沙比。

沈黎满意的点头,仿佛看到一个失足青年流下悔恨的眼泪,他蹲下来拍拍青年的肩膀道:“你叫欺生,你会写书,又会画插图,这样,我给你找个营生,可好?”

青年欺生一脸不可置信:“嗯?”

“好不好?”

他顿时提高音量、

“好好好,你说咋地就咋地。”

“行,跟我走吧。”

“啊?”

欺生有些转不过来:“现在?”

“你夜晚还能回来。”

沈黎招招手:“来啊,将他家抄了,那些小黄书都搜罗出来,就当发给兄弟们的福利了。”

欺生瞪大眼睛,尼玛,刚刚还说传播淫·秽·色·情是违法的呢?转眼间你就传播了一千多人!

众人一窝蜂的挤进去。

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用力之下,一不小心,将他家大门给挤塌了。

他欲哭无泪,只能连连叹息,却不小心触动伤口,疼的龇牙咧嘴。

没办法,人家拳头硬,只能屈服。

上了马车,沈黎便让姜尤找了一处宅子,用来做临时办公室。

“呐,他叫刘时卿,以后是你的下属,你们俩,一起开发报纸,以后还会有新同事加入,这几天,由我培训你们。”

宅子内,沈黎坐在太师椅上道:“听到了没?”

欺生连忙称是,随后又欲言又止道:“那,工钱方面……”

“一个月,六十两银子,包吃住,不包你婆娘的。”

“甚好,甚好!”

一个月六十两,相当于现代的一个月一万两千块钱,还包吃住,已经差不多了。

他平时一个月,撑死能挣个十两八两,就这还被媳妇骂的狗血淋头。

他最终是高兴了的,因为他咧嘴笑了,又被疼的龇牙咧嘴的。

沈黎拉出小黑板,姜尤也兴致勃勃的听着。

“你们现在要写报纸,所以标题,很重要。”

“一个吸引人的标题,要事半功倍,比如说,惊!八旬老汉半夜三更进猪圈,究竟是人性扭曲还是道德沦丧?”

三人眼前一亮,姜尤连忙道:“那内容写什么?”

“八旬老汉半夜进猪圈,当然是白天忘了喂猪,夜晚再去喂了。”

沈黎理所当然,却引来一阵嘘声。

“你们,以后标题就要这么写,怎么吸引人,怎么来,还有内容,不要搞的那么繁琐,之乎者也尽量不要,一切简洁下来,白话文,明白不?”

欺生是写过小黄书的,自知写的太过晦涩,读者不喜欢,他连忙点头,用小本子记下来。

既然这个比小黄书赚钱,那以后肯定要写这个赚钱了,至于小黄书,以后做个副业什么的。

眼看天色渐晚,沈黎先给了一下排版思路,让他们先行排版,过两天送来让他查看,然后他就可以开始着手发布消息了。

姜尤也跟着他回家吃饭。

吃过饭后,几个孩子一天的学业也开始了。

沈黎主要跟他们讲解一些科学知识以及原理,在外人看来是邪术的科学一道,姜尤却听的津津有味。

科学虽然被称为邪术,但却不犯法,只是被那些正宗孔孟之道的学子所排斥而已,在官家面前无所谓。

而沈黎刚刚洗过澡后,大门被人敲响。

贺元坝打开门后,外面站着的,是万江楼。

第416章:深夜来访 “万大人,消息很是灵通啊。”

大堂内,沈黎抿着茶水道:“不知这深夜上门,有何指教啊?”

别是在佟州,自己杀了他的手下,上门兴师问罪的吧?

那一个小小的千户,自然没落入万江楼的眼里,死了就死了,如同一只蚂蚁一般。

万江楼还是想与这位陛下眼前红人打好一下关系,万一能套出火药的消息呢?

“韩家,要杀你。”

“我知道。”

沈黎微笑道:“满朝文武,都知道。”

“我是说,他今日请我吃饭,让我杀你。”

万江楼摆弄一下拳头:“以我在京城内的布局,我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沈大人,应该是挺简单的事情。”

他见到沈黎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中多少有些不满,便说出自己可能亲自出马暗杀沈黎,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到一些恐惧的表情,以此来找找满足感。

可沈黎依旧无所谓道:“万大人不会杀我,至少目前不会。”

“聪明,可是,聪明到这种地步的人,也活不长了。”

万江楼意有所指道:“我的确不会真的出手杀沈大人,深夜前来,也是为了提醒一下沈大人,万事,小心,毕竟你身边,只有一个五品,以韩家的人脉,想要弄到三五个四品,不是难事。”

沈黎沉吟一番,如此,韩家暂时倒不是敌人了。

韩家这么大张旗鼓的请人杀他,反倒嫌疑最小了。

表面上,韩轻尧与他势不两立,必定杀他,明目张胆的请皇帝鹰犬杀另外一位大臣,本来就是十分高调且愚蠢的行为,他这么扩大嫌疑,那必定还有其他人打算动手,而他,要做掩护。

是谁呢?

万江楼见他眉头拧成疙瘩,稍稍满意道:“沈大人,你好自为之吧。”

沈黎点点头,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多谢万大人深夜来传递消息。”

“行了,我该告辞了。”

“慢走。”

他关上大门后,奇怪的琢磨起来。

太子姜尤也听到声音,从后堂走过来道:“万江楼大半夜的找你做什么?”

“告诉我,韩家请他杀我。”

沈黎叹口气,自己在朝中惹到的人,太多了,但生死大敌,可就韩家一个人,还有谁非得要自己的命呢?

佟州的那个贪污大官,也有嫌疑啊。

姜尤瞪大眼睛:“万江楼他真的敢?”

“他就是不会,所以才上门明说,你以为你皇帝老子是吃白饭的吗?那还有一个东厂到处盯着人,万江楼今天不这么说出来,明天他就得被叫过去喝茶。”

沈黎背着手:“行了,早点睡觉,明天还要上朝呢。”

朝服已经备好,苗欢心第一次侍奉他上早朝,自然紧张无比,深夜里还在收拾。

韩家这边,深夜里,韩轻尧也没入睡。

他泡了一杯浓茶,旁边的朝奉拱手道:“大人,如此一来,若是那沈黎真的死了,那岂不是咱的嫌疑最大了吗?”

“是,但也只是嫌疑。”

韩轻尧捻着茶叶,闲来无事丢入亭子下的池塘内:“让林三吩咐下去,找十来个草包,去骚扰沈黎,切记不可要了他的性命,行事低调的同时,还要高调。”

“低调的同时,还得高调。”

那到底是低调还是高调?

朝奉腹诽一句,却不敢多加询问,只能交给林三揣测了。

韩轻尧目光深邃,执白棋落子:“将军。”

……

三伏天,昼长夜短,东方天空很早便出现一律晨曦,苗欢心替沈黎穿戴好衣物后,又为其挑了块暖玉挂在腰间。

与小新不同的是,苗欢心出自名门望族,自小便有自己的一套审美,所以在这些上朝衣物方面,比较钻研精通。

她有些欲言又止道:“少爷,要不,我去外面住一段时间?”

“嗯?”

沈黎等着出门上朝,忽然被她这么一句搞得有些奇怪:“你是觉得,我让你住东厢房,然后自己与太子殿下挤在一起,你不舒服?”

“有点。”

苗欢心思忖一下,还是如实道来:“我之前的名字,叫做萧莹,阿姊叫萧菱。”

“那又怎么了?”

“阿姊与太子殿下,年纪相仿,而之前家父手握大权,也是名门望族,陛下便有意赐婚,将姐姐许配给太子殿下。”

“哈?”

沈黎瞪大眼睛:“还有这种事情?”

“太子殿下,将来执政,爹爹为了让阿姊成为太子妃,随后再成为皇后,便培养阿姊,士农工商,各种东西都会学一些,将来辅佐太子殿下。”

他点点头,怪不得苗欢盈什么东西稍微指点一下就会。

苗欢心继续道:“小时候,太子殿下贪玩,不喜欢读书,便经常来找阿姊,还有我。”

沈黎眉头一跳:“他,不会认出你来了吧?”

“应该是,认出来了。”

她搓着衣角,一副做错事的样子,小脸满是委屈:“少爷,要不我还是出去吧。”

“算了算了,他认出你来了却没找我核实,说明他心中是有底的,放心吧,他不会出卖你的。”

“不是不是,我是怕给少爷造成麻烦。”

收留反贼,在这朝中,一旦被人参一本,皇帝陛下顾忌面子,他沈黎不死也得脱层皮。

“没事了。”

沈黎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放宽心吧,不会出事的,少爷赶着上朝,迟到了要吃板子的,回来再说。”

“嗯……”

她目送着少爷马车离去,心中稍定,少爷说什么就是什么,肯定不会有事的。

“阿莹。”

“啊。”

她下意识的回头,却看到太子姜尤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她:“真的是你?”

“不,不是我。”

“你阿姊呢。”

“阿姊,阿姊,阿姊死了。”

姜尤俨然不信:“你怎么跟沈黎学的,满嘴跑火车。”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姜尤要是真的草包,绝不可能被立太子,他深吸一口气道:“你阿姊,在仙平躲着吧?”

“嗯……”

苗欢心见瞒不过去,只能应下来。

仙平,她不会成了沈黎的小妾了吧?

姜尤眉头一跳,他已经二十多了,还没有太子妃,就是一直惦记着苗欢盈,听到她的消息,是又惊又喜,连忙道:“她过的好不好?现在是沈黎的小妾吗?”

“嗯……”

……

第417章:北境告急 “啥?”

姜尤瞪大眼睛,心都碎了。

老子的太子妃,沈黎你个王八蛋。

苗欢心特意说谎,倒不是她不喜欢太子殿下,而是身份摆在那里。

她经历那么多,阿姊也跟她说了那么多私房话,她自然是明白,阿姊回不去了。

一个太子,一个反贼家属,只要皇帝姜承龙活着一天,萧家就不可能平反,而阿姊就不可能嫁给太子。

而且,作为女性的直觉,她知道,阿姊也喜欢沈黎,只是不说出来而已。

面临太子询问,她索性破罐子破摔:“前些日子,少爷从佟州特意赶回去,就是阿姊临产。”

“啊?”

姜尤差点没有一口老血喷出来。

我的那个她,居然已经生了娃!

远在仙平的苗欢盈也不知道,自己咋就生了娃了。

姜尤气的如同一只蛤蟆一般,胸膛一起一伏,他恨不得现在就提刀砍了沈黎。

可想想,他又颓丧的低下头叹口气。

王权富贵,绝不可能让他再迎娶苗欢盈了,除非是为萧家平反。

为萧家平反,那岂不是昭告全天下,当今的姜承龙是个昏君,是个混账王八蛋,他残害忠良。

那皇帝陛下死了都不能答应。

皇帝没错,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他落寞的回到后院,唉声叹气,等了这么多年,却等到这么个结果。

“阿莹,不,欢心,说说,你们当年被流放,都发生了什么。”

苗欢心沉吟一番道:“也没什么,刚开始从京城出发,被三个皂吏押着,路上他们见阿姊好看,便起了歹念,阿姊拼死不从,哥哥又拼命反抗,结果打死了一个皂吏,我们便从中逃了,结果又被西厂的人抓回去。”

“陛下后来松了口,将我们卖入教坊司,哥哥要流放,路上出了一些变故,我们被抓,成了奴隶,卖到金陵后,便被少爷买回来。”

“那三个皂吏,应该还在衙门,他们叫什么?”

“钟神秀,朱阿毛,还有一个死了。”

苗欢心嘟着嘴:“他们都可坏了。”

姜尤忽然温和的笑了起来,他摸摸小新的小脑袋道:“沈黎对你们不错吧?”

“嗯,很不错,当时买回来,少爷便烧了奴籍,然后跟我们说,花了二十两银子买回来你们,你们要走也行,还钱。”

“你们没钱?”

“有钱呀,只是我们不想走,少爷待我们就像家人一样,从来没有训斥过我们,阿姊也是,我们在仙平,都是一个桌子上吃饭呢。”

苗欢心颇有些花痴的笑道:“少爷人可好了呢。”

姜尤长出一口气:“那你姐呢,在他家,是做大还是做小?大夫人有没有欺负她?”

“没有呀,您应该见过小新吧,小新也是少爷的小妾。”

说着,她竟然有些羡慕起来。

小新那死丫头有什么好的,凭什么她就能做小妾,我做不了?不就是她年纪比我大一点,本钱比我多一点嘛,等过两年,本姑娘女大十八变,看我的本钱不比你大得多?

“我明白了。”

姜尤舔了舔干瘪的嘴唇,他虽然是太子殿下,但这种事,他完全做不了主,事到如今,也只能认命了。

沈黎不错,真的很不错。

从这些日子相处就能感受出来,而且小新,他好几次都看到她直接上桌吃饭。

在奴隶制的古代,这种情况,实在太过少有。

他唯一能做的,先去东厂,再去大理寺。

……

家中的情况,沈黎一概不知,他上了早朝之后,朝中百官看着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姜承龙看起来有些疲惫,他坐到龙椅上,先是喝了一杯浓茶后,转而询问工部尚书许青竹。

“前线的兵器,盔甲,棉衣的制作情况如何了?”

“回禀陛下,兵仗局已经加紧赶制十万套盔甲送往前线,时间紧迫,下一批得一个月之后才能造出,至于棉衣,也赶制了二十万套出来,预计冬季之前,能将所有棉衣送往前线。”

许青竹沉吟一番后:“最难的是刀兵弓箭,兵仗局压力过大,即便臣调了不少工匠过去,目前也赶制出七万把钢刀,四万盾牌,三十七万支箭。”

姜承龙抿下茶水:“虽然差得远,但还是不错了。”

兵部尚书站出来道:“陛下,现如今李清策将军已经带走顺天尖刀营,是否还要再加派人手过去?”

京中三大营,尖刀营,神箭营,骑兵营。

三营在无战事时,巩固京城周边,护卫皇城,一旦有战事,派出去,便是担任主力。

尖刀营,主背后袭杀,里面的将士各个悍不畏死,他们的任务,便是在战场中如同尖刀一般,将敌军冲散。

而骑兵营的兵士,大多是选自归顺的狼族士兵,他们的骑术天下第一,马上战术更是无人能挡。

至于神箭营,则是负责拉弓射箭,里面的每个人,都是百里无一的神箭手,基本上是百发百中的。

这三大营,人数不多,每营只有三千人,但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姜承龙摸着下巴,现在的战场,有李清策加入后,还算比较稳定,军队一动,便是黄金万两,如今大渝国库虽然不算空虚,但也算不得富裕,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动他们。

“算了,目前战况,还算稳定了一些。”

群臣纷纷附和:“是啊,我天威浩荡,将士们所向披靡,定能打的那帮蛮夷满地找牙!”

可刚刚说着,砸场子的就来了。

外面一个小太监匆匆进入,然后递上折子:“陛下,北境八百里加急。”

姜承龙皱着眉头,群臣的心也随之揪紧。

“念。”

“六月十七,何奇远将军带兵出关追杀狼族,却中敌方奸计,损兵三万,六月十九,敌军再次来袭,声势浩大,在烈阳谷一带,大败我军十二万人马,如今边军退防五十里,在青牛山扎营。”

众人倒吸口凉气。

十二万,加三万,这相当于随手一击,便斩落大渝人马十五万!

众人纷纷痛骂那个贪功冒进的何奇远将军,傻叉一个,白白葬送三万人马。

姜承龙脸色黑成锅底,他预想中的情况,终于来了。

第418章:陛下封赏 朝臣脸色都极为难看,刚刚取得的优势,瞬间被打回来,接下来,便是长时间的对峙。

战报中写七王爷姜承献选了一处易守难攻的山脉,暂时驻兵,骑兵在平原上战无不胜,到了这种复杂地形完全抑制住他们的威力。

而且七王爷说了,对方军中,可能有一位厉害的军师,排兵布阵的本事极强。

如果仅仅凭借草原狼族那些愣头青的智力,他们绝对不可能吃下这么大亏。

虽然那位军师还没露头,但显然那位军师造成的威胁,比真正的草原部落更恐怖。

本来与草原对峙,即便打不过,也能拖个一年半载,可如今这情况,对方绝对会派人截补给路线。

朝臣们议论纷纷,姜承龙坐在龙椅上,一言不发,一旁的小太监眼角余光看到,他垂下去的手,有些微微发抖。

他是皇帝,一国之主心骨,一旦他乱了,全国大乱。

他深吸一口气:“无妨,不过是十五万人马,咱们还有机会。”

朝臣武将中,有的人嘴角微微上扬。

现在满朝无帅可用,也不知道你是否会后悔当年灭了萧氏一族。

当然他们只敢在心中打抱不平,却也不敢表现出来。

“要将神箭营派出去了。”

姜承龙看向武将人群中:“诸位,有谁能自告奋勇,出任元帅?”

武将们也议论纷纷,但没一人敢上前。

七王爷姜承献只有将才,没有帅才,这是众所周知的,朝中之前除了萧鹏举,也是有元帅的。

可都白发苍苍,还有一个卧病在床。

“韩仁忠?”

人群中,一个老者颤颤巍巍的站出来道:“陛下,老臣年迈,怕是已经无法上阵杀敌了。”

“沈从戎?”

“臣,老迈年高,近来又长了背痈,已经是无法再远行了。”

两个老元帅深深的叹口气。

这把年纪,谁都知道,只要答应,便是抬着回来了。

而且由于姜承龙注重兵权,之前的老帅,回京之后便得交出兵权,包括之前的李清策,上阵是很英勇,回京之后,同样是闲赋在家,这次若不是因为北境告急,他万万是不能提枪上马的。

姜承龙叹息一声,朝中无帅可用,何尝不是种悲哀?

“此事再议,再说一下,各军监军的人选名单。”

“加上神箭营,尖刀营,一共是十军,需十个监军,其中九人,在都察院中挑选,徐天、李杨、钱文、许志馨、孟因秋、于文青,温昌盛、唐寻章、时廖。”

被念到名字的九人,纷纷站出来领旨。

“最后一人,沈黎,随神箭营出发。”

众人哗然。

韩轻尧有些不可置信道:“陛下,沈黎出身商贾,对于行军布阵之事一无所知,怎能担当监军一职?”

唐寻章幽幽道:“老夫也不懂,到了战场,是记录军功的,不是去参与排兵布阵的。”

韩轻尧一噎,愤愤退出去。

监军一职,实际上也有很大危险,若是战败被擒,那也是要掉脑袋的。

其他文臣议论纷纷,都不太看好沈黎。

姜承龙顿了顿:“鉴于沈黎第一次监军,要从都察院再出一人辅佐,林进。”

“臣,遵旨。”

林进眉头紧锁,他有些不满。

老子凭什么辅佐你?有功劳是你的,搞砸了咱俩平分责任?

可念在唐寻章始终对他使眼色的份上,他默默按下心中不满。

“沈黎,治理佟州饥荒有功,如今佟州愈发繁荣起来,这些都是沈黎的功劳。”

姜承龙顿了顿:“如此能臣,朕要重重嘉奖。”

沈黎心中一抽,你不会当众赐婚吧?

诚然,姜青梅很好看,修为很高,可这弄回去让她做大,他心中又极为别扭。

“封,沈黎,为伯爵,从三品,封号定远,赏赐绸缎百匹。”

众人面色古怪,这算哪门子的封赏?他之前就是伯爵,你现在还封个伯爵,神经病吧?

而且绸缎百匹,那值个毛线的钱吗?

沈黎却嘴角扬起,连忙谢恩。

之前他的爵位,是买的,所有待遇都降一筹,而且没有任何俸禄。

现在这个陛下亲封的爵位,相当于他原来爵位的plus版本,仅仅从私军方面,便涨了三倍。

之前是五十人,现在他的私军,可以有一百五十人,而且领的是朝廷军饷。

那就是他可以堂而皇之的带领人马前往战场。

看样子姜承龙早就收到消息,他带了一百近卫。

这种在外人看来可有可无的爵位,对沈黎来说却是如鱼得水,俸禄倒是无所谓,主要是身份变了。

他现在穿的官袍,是蓝大锻的,可是只有天蓝色,如果是真正的伯爵,那穿的袍子,就是真正的蓝色。

也就是说,他混了这么久,终于成了个真正的官了。

“行了,朕还要去军机处研究军情,退朝。”

姜承龙摆手离开。

众臣恭送皇帝,小太监叫住沈黎,请他去御书房一趟。

而负责辅佐沈黎的监军,林进,出了大殿便找上唐寻章。

唐寻章也在此次监军名单之列,去年他在金陵,对沈黎很是看好。

“唐老,您为什么阻止我?”

林进愤愤然:“他沈黎如同街头地痞无赖一般,到时候怕是做了甩手掌柜,功劳是他的,苦劳是我的,这个差事,费力不讨好。”

唐寻章微笑捋须,任由家奴替自己穿好鞋子后笑道:“林大人,不如出去找一处酒肆,小酌两杯如何?”

林进深吸一口气:“好。”

两人在皇城外,找了一处便宜酒肆,小酌几杯后,唐寻章劝解道:“你真的不懂,陛下让他做监军的意思?”

“不懂。”

“那是因为,陛下压根就没打算让他真的监军,派你辅佐,即便有功劳,那也是你自己的。”

“哦?此话怎样?”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陛下这是磨炼他,你没看他赈灾如此功劳,陛下只是轻飘飘一嘴带过吗?他之前已经是定远伯了,现在还是定远伯。”

林进还是搞不懂,唐寻章却不愿多说:“到时候你便知道你的意义了,你别管他,带着自己的手下,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情即可,陛下可都看着呢。”

“也只能如此了。”

……

御书房中,姜承龙微笑的看着沈黎道:“黑了一点,也瘦了一些。”

“多谢陛下关爱。”

“你此次去北境做监军,要注意一下安全,朕本来有心给你赐婚,但国战当头,如今赐婚,总是不太好,等你凯旋归来,朕再为你主持大婚。”

沈黎点点头,这尼玛又在画大饼。

不过,姜承龙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让他上阵杀敌。

第419章:太子杀人 “对了,有没有兴趣带领人马?建功立业?”

姜承龙有些感兴趣的询问道,他总觉得沈黎此人的思维异于常人,能不能稍加培养,将来担任军中大任?

“呃,臣出身商贾,对于排兵布阵的手法,一概不知。”

沈黎摸摸鼻子,将韩轻尧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姜承龙。

“没事的,年轻人嘛,总是要练的,只要你肯勤奋学习,将来还是有一定建树的,朕看好你。”

若是军中任何一个年轻人听到这话,定然激动的睡不着觉。

陛下竟然看好我?我是可塑之才?我前途无量?

那我定然要好好努力!

可沈黎对于画饼之事,早已司空见惯,他有气无力的谢主隆恩。

他知道,皇帝这是看上了他的火器,但又这种节骨眼上,提出来对双方都不好,只能让自己上阵杀敌,到时候慢慢的在军中积累威信。

他在阔袖内默默的抠着指甲,现在北境,也不完全靠他,若是北境还有一战之力,他去了纯属热脸贴冷屁股,若是北境兵败如山倒,他过去力挽狂澜,倒也不错。

如果他拒绝出手,北境一旦兵败,他仙平县衙内的所有家人,都得为他陪葬。

他深吸一口气道:“到了北境,臣先跟着神箭营学习学习,若是元帅对微臣青睐,臣可以试着带一小队人马上阵杀敌,以报君恩。”

姜承龙这才展颜。

他虽然没见过沈黎手中火器,但从手底下的人传回来的消息以及沈黎的战况来看,这火器威力,不容小觑。

虽然比不上萧家的血浮屠,但现在战场强度也不一样,沈黎的火器应该能取得不俗战绩。

他还真担心沈黎耍混,不愿意干,或者是提出一系列的条件。

不过转念一想,手下臣子这也不要,那也不要,难道是要皇位吗?

他眼中渐渐不善起来。

正当两人沉默时,小太监进来传报:“陛下,东厂吴境大人觐见。”

“传他进来。”

吴境进来后,先扫了沈黎一眼,然后跪地道:“陛下,太子殿下他找奴才要了十余个手下,去了大理寺。”

“他去大理寺做什么?”

姜承龙皱眉,然后看向沈黎。

沈黎手一摊:“臣从来没唆使殿下搞事情。”

吴境沉吟一下:“他去抓两个皂吏。”

“抓皂吏做什么?”

“杀。”

姜承龙与沈黎对视一眼:“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杀?”

“不是,他先请人喝酒,说是让他们办事,现在已经引到城外了,估计要在城外杀。”

“他疯了吧他?朗朗乾坤把衙役骗出去杀了?这是要造反吗?”

随后他又悻悻的嘀咕道:“他要是造反,就好了。”

沈黎一头黑线,这都是什么皇帝世家?

“行了,你先下去,记得替他擦干净屁股,事情处理完了,把人给我带回来。”

“是。”

这就是天家,这就是皇帝,视手底下那些普通小吏和百姓,如猪狗牛羊一般。

两个皂吏,杀了就杀了,太子殿下高兴,杀他是他祖上积德。

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纯属扯淡,那都是安慰底下贫苦百姓的。

沈黎拱手道:“陛下,请问这出兵之日,是什么时候?”

“十天之后,朕要举行大典,宣告天下,你可以不用参加,到时候随军前行即可,神箭营领将虞天啸会带着你。”

“是,那臣先告退。”

“嗯,你先去吧。”

……

要问沈黎封了监军谁最不爽,当然是韩家韩轻尧了。

他正打算弄死沈黎,你突然又被外调,而且军中还那么多人,我怎么下手?

真是岂有此理。

而沈黎出了皇城之后,想了想,便让贺元坝带着他去往盛贤王府。

那个在佟州贪污的京中大人,自然是盛贤王。

这位盛贤王,貌似没有传说中那么闲啊。

这比,不会是想谋反吧?

沈黎一路上皱着眉头,应该不是谋反,他喜欢玩,那必定需要大量钱财供应,陛下,很有可能知道这件事,只是他没太过火,便懒得管他。

临行前,他已经备了一箱竹叶青,特意前来拜访盛贤王。

到了王府前,他递上提前写好的拜帖,很快侍卫便放他进去。

“哈哈哈,沈老弟,回来了怎么不派人通知一声呢?”

刚进门,便听到盛贤王姜承武爽朗的笑声,他从屏风后走出道:“你看你,出去一趟,人也黑了,也瘦了,今日一定要留在这里,好好的吃上一顿。”

沈黎笑着拱手道:“多谢盛贤王厚爱,今日下官前来拜见,是有些灵感,想要告诉一下王爷。”

“哦?说说看?”

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我已经抓了房祝新县令?要是知道,为什么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此事若是捅出去,他盛贤王贪污佟州官仓,导致佟州饿殍遍地,必定是要治罪的。

不过这事,不管自己的事情,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为好。

沈黎微笑道:“下官前些日子去佟州赈灾,后面为了恢复民生,便与人伙同开了青楼。”

“哦?有意思,怎么样,作为青楼老板,有什么感想?”

盛贤王一副色中饿鬼的样子,看起来极为草包。

这些都是伪装,身在皇家,那定然不是泛泛之辈。

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有的人觉得,自己如果和某个富人子孙一样,那成就一定比他们高,看看他们,都干的什么事?

实际不然,富人的子孙,绝对不可能如普通人一般,先天环境的优越,必定造就他们的思维异于常人,那些名门望族的传承人,有几个是废物的?

更何况是皇家,自幼的权力熏陶,耳濡目染下,绝不可能平凡,更不可能是草包。

盛贤王,极有可能知道,沈黎知道他贪污官仓的事情。

而沈黎,知道盛贤王知道自己贪污官仓的事情。

虽然有点复杂,但就是我预判了你的预判这种意思。

沈黎也没直接挑明,反倒是打了个哈哈道:“王爷有所不知,下官一早便去上朝,这不,连口早饭都没吃上呢。”

盛贤王一怔,随后哈哈大笑道:“来人,备早饭!”

第420章:陛下问话 饭桌上,大盘小盘,全国各地的特色早餐食物,尽数被端上餐桌。

盛贤王笑眯眯的抖动脸上的肥肉道:“咋样,我这还行吧?”

“岂止还行,简直就是人间珍品啊。”

沈黎吸啜着米粥,吃着油条,顺便来个肉夹馍。

“说说,你开青楼还有什么新玩法?”

实际上,盛贤王已经知道了,只是在装傻而已。

佟州,绝对有他的探子。

沈黎也不拆穿,一老一少笑呵呵的演戏。

“主题青楼。”

“哦?怎么个主题法?”

盛贤王瞪大眼睛,一副认真求学的态度。

“你看,每个男人对于女人的喜好标准不同,床上那点事,所有青楼都有,一点新意都没有,一点花样都没有,去了就是喝酒唱曲儿睡觉,没意思。”

“那以你之见,该如何?”

“这就是我创办主题青楼的乐趣了,王爷想想,有的人,被捕快欺负过,是不是想找回来?那安排女捕快,有的人,热衷于抓奸细,那是不是可以弄个刑房,严加拷问女奸细?还有的人,喜好女扮男装的,更有喜好小寡妇的,或者孔武有力的,或者是身怀绝技的……”

“喔!有道理!”

盛贤王嘴巴张成一个“O”型,连连赞叹道:“有意思,有意思,佟州有这个主题青楼吗?我现在就出发去体验一番!”

沈黎笑道:“那自然是有的,不过王爷完全可以在京中搞出一块空地,然后先建造一个主题,自己去试试嘛,这样也省的舟车劳顿,在运河上要走近十天呢。”

“有道理,有道理。”

盛贤王哈哈大笑:“沈老弟,你当真是此方面的天才啊!”

“王爷谬赞了。”

“我现在就派人搞一下,这样,你监工如何?”

“呃,下官朝中还有些事情,还得教授太子学识,贸然带着太子过来的话,怕陛下那里不太好交差。”

“也是嗷,你总不能像我这么闲。”

他笑道:“无妨,有事我再去找你。”

“也行。”

蹭了一顿早饭,啥也没问到,也没敢问。

总归一句话,他盛贤王也没贪我的,关我鸟事?

想通一切后,沈黎淡然从王府离开,然后去半山坊查看自己的报社。

报社名字取好了,叫做八卦早知道。

欺生已经拟好报纸上的各个板块,一共三个方案。

但他没有做过报纸,还是有些瑕疵。

沈黎按照前世的经验,开始设计各种板块。

先是最大的板块,就是今日的头条八卦,篇幅占比最大,而且上面的字体,不能太过正经,沈黎顺道传授了一下自己的幼圆体书法。

“比方说,礼部尚书韩轻尧,昨日去了青楼,那该怎么写?”

“惊!礼部尚书深夜来往青楼。”

“屁,一点新意都没有。”

沈黎拿起笔墨,写道:“朝廷二品大员,深夜不归,醉酒青楼,原因竟然是这样!”

“然后还有内容,如实的时候,还得稍微夸张一下,可以稍加揣测,但是不要胡扯,明白不?”

“明白。”

最大的板块旁边,还有四个小板块,也是城中一些趣事,只是没头条那么隆重而已。

至于最下面的一大块,则是写上招商广告,联系人,报社。

到时候,员工工钱,印刷费用,还有场地租金,都得依靠这个招商广告。

随着报纸的流行,这个广告费用也越发贵起来。

至于那些益智小故事,暂时还没地方去写,就先不用。

虽然板块还有些单调,但将来经过各种调整,必然能在京城中爆发出独特的风采。

他拿着令牌,找到京中霍十娘的手下,让他整理一些没用处的八卦奇闻,比方说谁谁谁不举,谁谁谁好男色等等,送到半山坊报社。

负责人虽然疑惑,但还是照做。

另外,城中消息的传递,务必要隐秘,而且表面上还要组建狗仔团队,用来当做烟·雾·弹迷惑那些人,否则人家一下,很简单就能将霍十娘在京城势力连根拔起,那么多的辛苦全都白费了。

做完这些之后,已经到了午时,他悠然回家吃饭,而苗欢心愁眉苦脸的将姜尤问话过程尽数告知。

“你姐,啥时候就成了我媳妇了?”

沈黎瞪大眼睛:“而且你知道太子殿下对你姐念念不忘,你还特意刺激他,你这是无形之中,给少爷我整了个仇敌!”

他一阵头大,终于知道太子殿下为什么要去杀人了。

那两个皂吏想玷污苗欢盈,身为苗欢盈的暗恋者,太子难得动怒杀人。

而此时皇宫中,太子姜尤倔强的扬起头:“儿臣看他们不爽,就要杀他们!”

知子莫若父,姜承龙将人抓回来第一时间,便查了那两个皂吏是不是曾经押送过萧家余孽。

这一查,果然。

可姜尤还在嘴硬。

他幽幽道:“萧家两姐妹,是不是在沈黎那里?”

“不……不是。”

姜尤悚然一惊,父皇的耳目,居然已经到了如此程度?

不过他万万不能承认的,一旦承认,不仅苗欢盈姐妹性命不保,而且还会拉沈黎一家下水。

收留反贼不报,形同谋反。

姜承龙一直没说话,只是为了拿捏沈黎,有了这个把柄,将来收拾沈黎也简单。

他轻哼一声:“你当你老子闭目塞听呢?那两个女子,朕早就知道了。”

“父皇?”

姜尤额角冷汗瞬间就下来了。

他之所以答应做太子,全是因为苗欢盈。

他单纯的以为,自己只要做了太子,将来就可以推翻父皇的判决,推翻了之后,便可以恢复萧家名声,那时候,就可以再次找回苗欢盈,迎娶她做皇后。

现在想想,实在太过搞笑了。

姜承龙端起茶杯,轻轻的吹口气道:“你今日去杀两个皂吏,是因为那两个皂吏,押送过萧家三人,他们在路上,极有可能对萧家三兄妹羞辱,甚至是凌辱,所以你怀恨在心,怒而杀之,对么?”

“对。”

“萧家三兄妹,在沈黎家里,对么?”

姜尤咬牙,汗水涔涔而下。

“说。”

虽然姜承龙淡淡的语气,但他听的甚是惶恐,他紧咬牙关,死不出声。

许久,姜承龙才叹口气:“行了,朕都知道了,朕不过想要你一个态度。”

他目光深邃的看向太子姜尤:“将来,你会为他们平反么?”

第421章:天家心思 越是问话,姜承龙脸上的杀意越明显。

这是一道送命题。

如果姜尤如实回答,定然会立马被废。

替萧家平反,那就说明姜承龙是昏君,死后落得个残害忠良的狗皇帝名声。

任何一位帝王犯了错,绝不会允许在他活着的时候说出来。

帝王没错!

帝王也不会错!

即便是靖难之役的朱棣,也是等死后才平反的。

姜尤汗水涔涔,最终叹口气直言道:“儿臣想过,但不能。”

御书房内安静极了,一根针落在地上都是石破天惊。

他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

半晌,姜承龙颔首道:“你去吧。”

“父皇?”

姜尤不可置信的看向他:“您是放过萧家兄妹了?”

“据说他们现在姓苗,这个姓氏不错。”

姜承龙也没正面回应,只是叹息一声:“当个丫鬟,也挺好的。”

他后悔,但他没错。

无情最是帝王家,换做任何一个帝王,都会做出跟他一样的抉择。

飞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

姜尤长出一口气,他明白了父皇的意思,连忙跪地磕头道:“儿臣告退!”

看着他轻快的背影,姜承龙嘴角终于扬起一丝笑意:“青梅啊,你哥哥貌似,长大了。”

屏风后面,姜青梅的身影浮现。

从佟州一行回来后,她今日才来拜见。

“是懂事了一些。”

姜青梅露出一丝笑意。

“查到了吗?”

“太严了。”

她轻轻摇头道:“整座山,都是沈黎的军事基地,里面开发各种农作物,研制火药的,储存粮食的,我看呐,他是打算在那伏牛山上,占地为王。”

“你觉得他有野心吗?”

姜承龙前些日子,特意派人送信仙平,让姜青梅查一下火药配方,但那火药研究所,连只鸟都飞不进去,根本没法去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姜青梅只能退回来。

“不像是有野心的样子。”

她沉吟道:“仙平的所有东西,他基本上都交给萧菱全权打理,包括伏牛山,怕只怕,这不是沈黎的野心,也是其他人的野心。”

她意有所指,很容易猜出苗欢盈想借助沈黎发展起来,然后让自己弟弟带着火药回京复仇。

余孽,还是余孽啊。

斩草得除根。

姜承龙端起茶杯道:“你觉得,萧家的人,该不该留下来?”

“可以再看看,以沈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并没有扩兵的打算,而且,他散尽家财办理作坊吸纳贫民,可以看出,他心中有百姓。”

姜青梅想了想道:“整个伏牛山,也就一千来人,他带走了九百,提前送到北境八百人。”

“能抢到火药吗?”

“可以抢,但抢到后没制作方法,也不是长久之计,就像当初的血浮屠。”

“工匠呢?”

“沈黎不是傻子,他将火药库放在伏牛山上,外面放置守卫,那守卫中,定然有他的死忠,一旦我们强攻,他便会炸掉那里,将所有工匠,一同杀死。”

姜承龙一愣:“他不是那么狠的人吧?”

说着,姜青梅便将沈黎无意间爆发的恶毒给说了出来。

还是当初沈黎在佟州审问县令房祝新时,本来起初和和气气的说话,再不济就是打一顿,直到他知道女儿走丢,恼怒之下,将房祝新折磨的不成人样。

“有点刷子。”

姜承龙轻叹一声道:“看他从北境回来,愿不愿意交出火药了。”

姜青梅点点头:“他还是有些能力的。”

那纯属就是废话了,没能力能搞出火药么。

“对了,朕跟他说过你与他的婚事,你怎么看?”

“不怎么看。”

别家女子提及自己的婚事都是害羞的小脸通红,姜青梅倒落落大方,甚至还怼了自己亲爹一把:“反正公主,不就是皇帝拉动权臣的手段么?当年要嫁萧家,现在又要嫁沈黎。”

姜承龙哑然:“日后再说吧。”

……

……

……

等沈黎还在心急火燎的在家中等待时,姜尤从外面悠然回来。

他知道,陛下肯定能查出姜尤为什么杀人。

这太反常了,太子殿下特意去杀两个皂吏,那肯定有个缘由吧。

“行了,开饭。”

姜尤如苍蝇开饭前搓着手道:“饿死了。”

沈黎与苗欢心对视一眼,然后看向他:“陛下找你谈话了?”

“嗯。”

他径直走到桌子前,端起碗就开始干饭,含糊不清道:“父皇知道她们姐妹俩在你身边。”

沈黎瞳孔微缩:“没打算杀了她们姐妹?”

“没有,算是,放过了吧?”

“你是明确听到你父皇说,放了她们吗?”

“那倒没有,只是父皇说,她们姓苗也挺好的。”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没有明说,已经是态度了。

上位者的心思,一般人猜不出来,尤其是皇帝,一旦给个模棱两可的回答,那日后定然有文章。

姜承龙没有明确表明不杀这姐妹俩,不代表他不会杀,而是现在没打算现在杀,将来可说不好。

姜尤可没那么懂皇帝心思,他从宫中吓出一身冷汗后,化惊恐为食欲,狂干三大碗米饭。

“吃饭吃饭,愣着做什么?”

沈黎讪笑的拿起碗:“吃饭。”

随后两人食指大动,开始干饭,最后万逸楼也加入其中。

夜幕降临,等大家都睡了之后,沈黎一个人忧心忡忡的起来,走到书房写了一封信,让贺元坝送出去。

不过现在仙平势力越发大了起来,虽不如韩家那般能控制全国粮食,但他所控制的六十万灾民,足够让大渝王朝喝一壶的了。

人从富有到贫穷后,心里总会有落差,到时候稍加引导,便能让他们将怒火倾泻到朝廷那里。

就算到时候他不干,天道宗也会替他干。

六十万,可能还不够,整个大渝,一共近五百万人口,他所控制的,仅仅百分之一,全国起码还有三百万难民。

看来还得继续发展壮大。

放眼华夏历代封建王朝,所有的朝代百姓,都是很惨的,即便是康乾盛世,百姓也过得极为凄苦。

尤其是清朝,“三十三两白银”的概念,贯彻在每个贫民身上。

第422章:街头刺杀 三十三两白银,在清朝时的消费能力,相当于现代的两千块钱。

一年收入两千块钱。

放在现代,一年收入两千块钱,能做什么?

逢年过节买买礼品,馋了再吃点肉类,只能花七八个月,那一年剩下的几个月,便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年复一年,都是如此,将百姓剥削到了极致。

只要百姓有个头疼感冒,对家中的损失,那是非常巨大的。

收成好的时候,加收赋税,收成不好的时候,减少一下赋税,百姓还得感谢皇恩浩荡。

总之,朝廷是将百姓手里的钱财,维持在三十三两银子左右。

所以即便是在康乾盛世时期,难民也不计其数。

这便成了那些谋反户的温床。

对于天道宗来说,他们只需等待一个大灾之年,颗粒无收之时,再出面洗脑一下百姓,便会得到大批忠实的信徒。

沈黎写信回去,一是说明皇帝已经知道他们在仙平的消息,二是让苗欢盈加大作坊建设,继续接纳难民进来,工钱可以再低一些,但是要给饱饭吃。

给那些工人洗脑,那些芋头粥,是拿来喂猪的,人,是要吃大米白面的。

到时候一旦作坊倒闭,那些工人,便是一个巨大的火药桶,一点就爆。

翌日,情报组织送来一些情报,让沈黎哑然。

太多了。

整整三大本,有了这些情报,半年不用再去收集,那情报组织会更加安全了。

上面根据搜集的时间远近,统一做了一下规划,翻看起来十分方便。

沈黎摸着下巴,叫来欺生,将这些东西,统一交给他。

至于有人来抢,他想过,所以复制了几分。

而且没人会打砸这个八卦早知道,因为他是太子殿下的产业。

万逸楼听说有很多八卦,无聊至极的他,也兴致勃勃的跟着沈黎前往半山坊。

而在沈黎宅子远处,两个人鬼鬼祟祟的离去。

“确定了万逸楼跟着的吗?”

“确定。”

那两人对着一个青年点头道:“大人,要动手吗?您放心,我们是专业杀手!”

青年是韩轻尧的近卫,林三,听到两人说自己是专业杀手,他险些笑出来:“呃,那个万逸楼,很厉害,你们要多带一点人。”

说着,他拿出一包银子丢给泼皮道:“记着,我要二十人,少了不行。”

两个泼皮本来看到一大包银子喜形于色,但听说二十人后,顿时又苦了脸。

要是平分的话,如此,每人只能分到四五两左右。

“大人,这个,是不是有点少啊?”

“少废话,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林三板着脸道:“你们就值这个价!”

两个泼皮叹口气,只能悻悻答应下来。

他们看到林三腰间的皮质腰带,知道他是有权势的人,自知惹不起,只能老老实实的去找十八个打手。

“嘿,去打架去吗?每个人十文钱!”

就如包工一般,到了下面,其他十八个人,只花费了一百八十文钱。

结果他们的一百两,还剩九十二两,二十文钱。

两人分了四十六两十文钱!!!

中间商赚差价,十文钱找的杀手,自然质量极差,有的人穿的鞋子,还露出黑乎乎的大脚趾,如同乞丐一般。

手中武器也是各式各样。

有锄头,镐把,锅铲子,粪勺子,鞋拔子等等。

站在屋顶上的林三,捂着脸轻叹一声:“一帮乌合之众。”

韩家本来没打算真的自己动手杀沈黎,只是往自己身上揽嫌疑,找的人自然没那么厉害,并且专挑万逸楼在的时候动手。

找的人也是地痞无赖,一旦出事,抓他们回去坐大牢砍头,也算是为民除害。

大渝律,刺杀朝廷命官,当斩,何况他们还想刺杀太子。

所以这些泼皮怎么地也没想到,出来打个架,脑袋搬了家。

领头二人带着十八人,浩浩荡荡的堵在半山坊的路上。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这些口号,仿佛成了山贼的通用口号了。

沈黎一脸惊讶的看向这些泼皮,转而看向姜尤道:“这路,不是你修的吗?”

姜尤也一脸懵逼:“对啊,树也是我栽的。”

“不要啰b嗦,交钱,挨打,不然你们走不了!”

领头人四处看看,没有官差后,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寸柴刀,鼻孔朝天指着两人喝道:“给钱!”

有万逸楼在,这帮小瘪三自然不在话下,沈黎皱着眉头:“你们,为什么要抢我们?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在顺天城中,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法你大爷!”

领头人狞笑一声:“就你比话多,先捶你!”

说罢,他一招手,一群人一哄而上。

本来都是泼皮,又极少清洗身上,这一冲,一股怪味铺面而来,直冲天灵盖。

沈黎干呕一声:“上,每一个都抡一顿,先捶老实了再说。”

妈的,从来只有我对别人这么说话,谁对我说过这话?

他摩拳擦掌,从旁边捡起一块石头,猛地丢出,正好砸在领头人的鼻梁上。

这下,这群泼皮动了火气,纷纷叫嚷着杀过来。

万逸楼,四品高手,猛地一比。

这群泼皮岂是他的对手?

三下五除二,直接掀飞一大片,砸在青石板上痛苦哀嚎。

沈黎捏着鼻子走过去:“尼玛,你是多久没洗澡了。”

领头人再不复之前的猖狂,痛哭流涕道:“大爷,大爷我错了,求您当我是个屁,把我放了吧?”

“你倒是会说话,说说,谁派你来的?”

“没人派我们来。”

他自然知道林三非富即贵,都是他们这帮泼皮惹不起的,出卖了林三,那一顿打肯定比这还狠,他一咬牙自己承担下来,还特意说了句:“我们就是看你们不顺眼而已。”

“哟?”

沈黎乐了:“好一个不顺眼,我告诉你,你废了,万逸楼,报官!”

几个泼皮瘪瘪嘴,不就是打架嘛,进去关两天就出来了。

可沈黎一把摸向太子姜尤的怀中,抽出一个金色令牌在众人眼前晃了晃,嘿嘿笑道:“知道这是什么不?”

“大哥,咱不识字,你能说说这是啥?不过金子的,很值钱的。”

沈黎气乐了:“来,跟着我念,东……宫!也就是太子,你们企图刺杀太子殿下,按律,诛九族,诛九族的意思呢,就是杀了你九代族人,至于你爹妈姥姥进坟的,也要刨出来,再砍一下脑袋。”

一群人顿时吓的尿了裤子,天啊地啊妈啊的跪地求饶。

第423章:当堂找茬 “现在,可以说说是谁派你们来了吗?”

领头泼皮忙不迭的点头道:“一个青年,腰间挎刀,腰带是皮的,长的一般般,瓜子脸,呃,就这么多。”

等后面一大帮的皂吏围过来后,他瞪大眼睛看向领头人:“对对对,就是他!”

林三一脸无辜道:“什么就是我?”

“就是你派我来刺杀太子的,还给了我一百两!”

“胡扯!”

林三瞪大眼睛指着他道:“毁谤,我告你毁谤啊,他他他毁谤我啊,他在毁谤我啊!”

沈黎一头黑线,他自然知道,这些人,都是韩家派出来搞笑的,但是大哥,这是刺杀,好歹也得专业一点啊。

他无力的摆摆手,怎么处理这些人,全看县衙判官了,反正他们企图刺杀太子殿下,判官看着办呗。

那些泼皮还以为林三特意来捞他们的,走的时候还得意洋洋,没想到下午就被砍了脑袋。

真是倒霉。

万逸楼拍拍手上的灰尘,若无其事道:“走呗。”

沈黎若有所思的看着一众衙役押着泼皮离去,倒还真让自己给猜对了。

如果他猜得不错的话,还有一众顶级杀手在等着自己。

他边走边琢磨,还有谁打算动手杀自己呢?

很快到了报社,他收起思绪,正愁没有开刀对象呢,韩家就跑出来了。

报社总要发表第一篇文章,他沈黎总不能学疯狗一般乱咬,上来就得罪人。

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韩家派泼皮劫他,那他爆点韩轻尧的料,不过分吧?

这么多年,韩轻尧只有一个儿子,那就是韩子贵,俗称汉子贵。

的确是子贵,偌大的韩家掌舵人,只有一个儿子,又不是没钱养,在这种人多势众的古代,儿孙满堂才寓意着好兆头,韩家只有一个儿子,本来就是个问题。

他韩轻尧是不好女色吗?也不是,偶尔他也会出入青楼放松一下心情,家中七房小妾,已经说明了问题。

那他为什么只有韩子贵一个儿子?

大胆猜测一下,他不行!

再大胆猜测一下,韩子贵,可能不是他亲生的!!!

一旁的主编欺生弱弱的询问道:“大人,不是说报纸可以揣测,不能胡扯吗?”

沈黎脸一板:“这是胡扯吗?不,这不是胡扯,这是揣测,我只是往大的揣测。”

朝廷二品大员,被这样揣测,即便喜欢写同人小黄书的欺生,也有些发怵,这是将人往死里得罪啊!

“你写不写?不写我给你开除了啊?”

“我写。”

没办法,我欺生,不仅贫贱能移,威武还能屈。

他拿起毛笔,笔走龙蛇,很快,一篇极赋吸引力的文章便出来了。

二品大员韩某某,位高权重,为何只有一个儿子?原因竟是如此!!!

然后,下面是沈黎的臆测,然后加上搜罗来的各种证据。

这些情报上说,韩轻尧是会去青楼,也会与人同房,那么他的儿子,真有可能是假的。

这还真不是沈黎胡扯,是有迹可循的。

而且韩轻尧的下人,偶尔还会去平善堂抓药,药的内容,多是滋补一类的。

那这玩意儿就有点意思了。

反正都是猜测,管他是不是真的。

今日韩轻尧搞泼皮恶心他,他正好拿着韩轻尧先开个头。

报社的建立,自然推动了纸坊与印刷厂的产业,虽然不大,也解决了数十人的工作问题。

大渝早就有了活字印刷术,而且目前的活字印刷术,已经用上了铜制字块,将那些书法家的字拓印下来再进行雕刻打磨,印出来的文章美轮美奂。

忙活到天黑,终于开始了印刷。

印刷只需要将字块进行排版一遍,再蘸上墨,印在纸上即可。

不过,这个时代,花钱看报还没盛行开来,上来便卖报纸,销量肯定很是惨淡,所以沈黎决定,免费,全部免费发放!

排版花了三个时辰,印刷花了两个时辰。

一共是一千份。

明日清晨便开始发放。

三人仔细查看了一番报纸内容,旁边四个板块,居然还有其他朝廷大员的小秘密,按人们从右到左的阅读习惯,左下角的板块,写了明日预告,礼部司员外郎赵峥,喜好喝花酒,被夫人拉回家中暴打,险些被剪了命根子,详情请关注明日的八卦早知道。

翌日一早,沈黎照常上朝。

朝中大臣也懒得寻他麻烦,都议论其他地方的事情。

他也乐得清闲,忽然想想,既然搞报纸,那得多得罪一点人。

于是乎,他站出来拱手道:“陛下,臣有本要奏!”

众人纷纷奇怪的看向他,貌似你沈黎上朝以来,从来没主动奏本的吧?

姜承龙也有些奇怪:“说。”

“臣要弹劾礼部尚书韩轻尧,昨日派人街头意图刺杀臣与太子殿下,他这是图谋不轨,他这是要动摇国本,他要造反!”

众人议论纷纷,都看向一旁的韩轻尧。

韩轻尧轻咳一声:“沈大人,你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派人杀你们了?而且我跟太子殿下无冤无仇,为什么杀他?”

“你记恨我!对了,还有你在佟州,派了三千人马伏击我!”

三千人马,本来是明面上的秘密,大家都知道韩家有三千人马,但没人敢说。

朝中大臣,家丁最多三五十人,你整个三千人,若是上纲上线起来,那是形同谋反的。

韩轻尧连连咳嗽几声,尼玛,你是真敢啥都往出抖啊。

陛下知道此事,都没提过,你当众说出来,让我的脸往哪里放?

他急了:“我警告你不要乱讲话啊,我可以告你毁谤,他毁谤我啊,他在毁谤我啊!”

不愧是主仆,台词都是一样。

沈黎冷哼一声,他要的,就是激怒韩轻尧等一帮文臣,若是能拖着秦补拙下水,那就再好不过了。

皇帝陛下也喜欢看他们斗,那就接着斗呗,正好为我新开的报社提供素材。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前些日子被抄了家,对沈黎本来就极为痛恨,如今抓到把柄,连忙弹劾道:“陛下,沈黎此人当众污蔑朝中二品大员,其行可恶,其心当诛,臣建议,杖责三十,以儆效尤!”

“效你麻辣隔壁。”

沈黎沉默一下,忽然大声喝骂。

众人哗然,你小子今天是来找茬的吧?

第424章:文官暴走 “乡野村夫,粗鄙不堪!”

赵峥涨红了脸怒斥道:“金銮大殿,岂是你这村夫狂犬吠日的地方?”

“陛下,沈黎当众辱骂朝中大臣,当掌嘴!”

“对,掌嘴!”

“若是开了这个先河,以后朝中大臣,是不是辩论不过都可以问候人家母亲了?是不是可以随意污蔑忠良了?”

“这是议事的地方,不是污蔑的地方,好在当今陛下上达天听,才不被小人蒙蔽,若是以后的皇帝陛下稍微不慎,便被这狗贼带入阴沟,落得个残害忠良的坏名声!”

……

朝臣们义愤填膺,仿佛沈黎十恶不赦,现在就该斩了一样。

姜承龙自然不会斩了沈黎,他还指望沈黎来搅浑朝堂呢。

以前有秦补拙牵头,麻痹他上朝说什么,一群人跑出来反对老子。

现在好了,来个搅屎棍,好好搅搅你们这帮酸狗屎!

他歪着脑袋有些好奇的看着沈黎,这小子今日是怎么了?怎么上来又搞全民公敌了?

沈黎见他许久不说话,便知道自己该开始表演了。

“污蔑忠良?我咋污蔑忠良了?他韩家三千人马在佟州攻城,堪比谋反大战,你说我在污蔑他?你们可以去问问,去查查,别他娘的张口就来,成天就知道喝喝茶看看报发发牢骚,再就是上朝弹劾这个弹劾那个,没事多出去走走,朝廷养你们这帮人,不是为了让你们吵架的,是让你们解决问题的!”

姜承龙眼前一亮,心中一阵暗爽。

说到朕的心坎里了啊!

“你废话,韩家怎么可能有三千人马!”

其中一个言官跳出来呵斥道:“你这是赤裸裸的污蔑!”

“污你麻痹啊?你这酸狗屎,成日只知道弹劾这个弹劾那个,又是死谏的,搞的你多么忠心似的,鬼知道你下了朝,肚子里有多少男盗女娼?”

“放屁!胡扯,格老子地!!!”

那言官再好的涵养,也顶不住沈黎一口一个你麻痹,他顿时吹胡子瞪眼道:“我等读圣人之书,学的是孔孟之道,怎么可能男盗女娼?你给我道歉!”

沈黎眼珠一翻:“我觉得,你可能没理解孔孟之道。”

“你理解吗?啊?你个乡野村夫泥腿子!”

言官们已经处于暴走的边缘了,骂他们娘可以,但骂孔圣人,不行!

这是他们的信仰。

沈黎幽幽道:“传闻,孔夫子身高七尺,呃,约莫这么高,并且孔武有力,那一身腱子肉,比刘将军还多。”

他垫脚,手比在柱子两米二的地方。

“那又如何?我君子六艺,其中一项便是射,有点力气很正常!”

“有没有可能,孔夫子有一把棍子或者斧子,那把武器,叫做‘德’,孔夫子就是以这个德来服的人。”

“草拟吗,放我出去,老子要跟他单挑!!!”

其中一名言官暴怒冲出来,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架势。

这是抹黑他们的信仰!

就像你去寺庙见到高僧,无论你怎么骂他,打他,他都不会与你计较,但是你要在佛祖面前说“阿弥你妈的陀佛”。

你猜会不会被打死呢?

沈黎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他还觉得不够:“孔子说,朝问道,夕死可矣,意思就是说,早上问到你家的路,晚上找到后打死你就可以了!”

“孔子还说,君子不重则不威,意思就是,君子打人不下重手,则难以树立威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是君子,我喜欢钱财,那我拿走你的钱财,也是很有道理的!”

……

“我杀了你!”

那些言官顿时暴走,纷纷摩拳擦掌,直向沈黎扑过来。

那些武官们哈哈大笑,他们大多人都嘴笨,比不过这些言官,即便是皇帝陛下,也被他们用圣人之语堵的哑口无言,可今日来了个沈黎,彻底歪解论语,将论语搞成了抡语,将他们气的吐血。

即便是一直坐在那里的秦补拙,听到这些言论都想起身暴打沈黎了,何况是那些言官?

他们眼珠上满是血丝,死死的瞪着沈黎。

而沈黎一边跑还一边继续喊道:“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但凡打架,犹豫出手,对方就站起来了,不犹豫直接上手,就可以废掉他!”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你爹妈在我手上,你别想跑,就算你跑了,我也有办法抓你回来!”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将一个人打的垂死之际,他说话自然就好听了!!!”

……

整个早朝大殿,从古至今都没这么热闹过,一群文臣居然说不过人家,动起手来,直接在大殿上演一出打架的戏码。

实在太过儿戏。

上面的姜承龙连连咳嗽忍住笑意,而下面的沈黎追累了,一把掏出怀中的小火枪:“你再追啊?”

那些言官们没见过这东西。

可万江楼见过,陛下听过。

他们都悚然一惊。

“谁让他带这东西上朝的?”

姜承龙顿时一阵脊背发凉,这尼玛和沈黎见了多少次了?他要是有心,朕早就没命了!

万江楼摸摸鼻子,朝中规定,百官上朝,不准带刀,但没说不准带火铳啊!

反正这事,也不归他管,禁军要倒霉咯。

姜承龙大怒拍桌道:“混账!朝堂之上,岂是尔等追逐打闹的地方?”

他冷冷的看向沈黎手中火枪,沈黎自觉失态,连忙收回火枪。

“你们,亏得还说圣人之道,要有涵养,涵养呢?圣人之道呢?”

他指着一众言官暴怒道:“来人,给我拖出去,三十杖!!!”

很快,门口的侍卫匆匆进来,太监拿着棍子,心里美滋滋,钱来了。

几个侍卫架着言官,领头的弱弱的指着沈黎:“他呢。”

“他打五十!给我重重的打,往死里打!!!”

姜承龙怒喝道:“还有,那身上那玩意儿,给我没收了!”

沈黎暗地里咂舌,玩过火了,不该掏枪的。

至于往死里打,朝中资深老员工都知道。

皇帝说的轻飘飘,那打的越重,越说的凶狠,那打的越轻。

太监们不是傻子,经常服侍皇帝身边,知道谁才是真的宠臣。

所以,沈黎交不交钱,无所谓。

第425章:重杖五十 实际上,那帮太监,也很讨厌言官。

这些言官,平日眼高于顶,天爷老大我老二的样子,见到太监,都是一脸鄙夷。

言官与太监自古以来就不对付。

言官觉得这帮嚼舌根子的死太监,搬弄是非,忒不是个东西。

而太监们觉得这帮嚼舌根子的言官,给咱家皇帝找不自在,也忒不是个东西。

双方越看越窝火,之前爆发过太监与言官在宫外约架的场面,只是在宫外,陛下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么过去了。

今日这帮言官,终于落到咱家手中了。

陛下暴怒是假的,但想收拾这帮无所事事的言官是真的啊。

沈黎不能重重的打,但言官们可以啊。

这廷杖司的太监们,练就一手打板子的绝活。

练习期间,买上几块猪肉,一筐豆腐,一沓书。

先是轻杖重打,将书垫在豆腐上,表面的书,可以打的稀巴烂,但豆腐未伤分毫。

其次便是重杖轻打了,将书垫在猪肉上,轻轻的打下去,表面的书籍连痕迹都没有,里面的猪肉早已成了烂泥。

这可是很需要功夫的,没得十年八年是练不出来,而练出来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像朝中,有时候陛下会发怒杖打某位大臣,给钱的话,咱可以重重的打,但没伤到任何筋骨,只有表面上血淋淋的一大片。

不交钱嘛,那不好意思,咱家将您的小屁股打的通红圆润,但是回去之后用小刀划开,就能看到屁股里面的肉,尽数烂掉,没有三两个月,休想下床。

至于这费用,官职越低,钱越多。

官职太高的话,也得看心情。

那些言官们,都自诩清流,平日里也没攒下多少银子,就头铁的让廷杖司打。

这一打,外面惨嚎声不绝于耳。

到了沈黎的时候,沈黎懂事的塞了一沓银票进入老太监手中,这老太监也是个好手,不动声色,不留痕迹的将钱挽入阔袖内。

做到这种程度的太监,自然有了极丰富的职业经验,人家送的银两,他轻轻一掂量,就知道多少钱,送的银票,手指这么一卡,便知道是多少。

沈黎财大气粗,为人大方,随手就是一千两送过去。

老太监顿时眉开眼笑:“沈大人,疼的话,您就大声喊出来吧。”

说着,两个小太监,将他扶上凳子。

而交了这么多钱,便由老太监亲自出手了。

一棍子下去,“啪”的一声,无比清脆洪亮。

沈黎愣了,咋不怎么疼呢?

老太监继续温和的提醒道:“沈大人,疼的话,就大声喊出来吧。”

意思就是你装装样子,惨叫一下啊?不然我很没面子的!

沈黎会意,一脸凄惨:“唉呀妈呀,可疼死我了!要死了哇!疼死了哇!”

老太监一脸黑线,你这也太假了吧?他无奈,只能继续卖力的挥舞着棍子。

实际上,他这种棍子,与其他棍子有很大区别。

棍子前段,稍微扁平一点,打在肉上,散发出来的声音无比清脆洪亮,富有穿透力。

而棍子后端,有一个小按钮。

按下后,棍子内部就有一个血袋顺着棍子内部的小孔喷出来,喷的到处都是,凄惨无比。

老太监打着打着,微微皱眉。

今日这棍子,貌似出了质量问题。

尼玛按下去之后,开关直接陷进去,弹不出来。

这酒导致棍子里面储存的血袋尽数喷出来。

人家那些挨打的文臣,打了半天才见一点点血迹。

沈黎这几棍子下去,地下就是一大片的血,成小河流淌之势,顺着台阶流下去。

太假了。

几个小太监轻声咳嗽,可还得继续打下去。

姜尤从远处过来,看到沈黎如此凄惨的样子,顿时吓坏了。

“父皇,儿臣有本要奏!”

他忙走进大殿求情:“为何要打儿臣老师啊!”

一旁的官员便详细的讲解了一下事情经过。

其中一人跳出来道:“陛下,臣觉得,沈黎这番孟浪,有点不太适合做太子少师。”

姜尤急了:“胡说,他怎么孟浪了?我倒是觉得,他这是正义执言。”

“可他曲解孔圣人的文章,已经是不配教书育人了。”

“不,他配!他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味读书不是好事,而且读书方面,有徐太师教授,沈黎只需带我体验民情即可。”

他刚刚从外面回来,报纸已经发出去了。

现在是满城八卦,都指向韩家。

而街头说书人有了素材,说这些八卦,能招揽更多的客人。

沈黎万万没想到,自己搞这些八卦新闻,将来在顺天城中催生出一个新的行业。

街头自媒体。

“父皇,求您别打了,你看那外面的血,都已经顺着台阶流下去了,都有一大盆了,再这么下去,会将他打死了啊。”

姜承龙心一惊,别是沈黎得罪了太监,人家恶意报复吧?

打坏了还怎么出征?

他对一旁的万江楼使了使眼色,万江楼会意,连忙出门查看。

正巧看到老太监正在修他的棍子,一不小心,棍子里面的血,喷出来,飙了老太监一脸。

他一头黑线的进去禀报:“陛下,确实打的挺严重的,血都溅了公公一脸。”

文官们幸灾乐祸的露出笑意,姜承龙轻咳一声:“嗯,该打的,还是要打完了,你去监工。”

“是。”

这自然是让万江楼过去,提醒太监们轻一点,可这玩意儿怎么提醒?

打了半天,沈黎屁股都没红,这都是假的血。

姜尤叹了口气,他见过这种场面,却不知道里面的道道,看着沈黎凄惨的样子,他揪心无比。

父皇不是很讨厌文官吗?沈黎替他出气,他还把沈黎打这么狠?

五十棍打完,老太监擦擦脸上的血温和道:“沈大人,我派人送您回府。”

于是乎,四个太监,抬着“凄惨无比”的沈黎招摇过市。

那血都是猪血,又是六月天,很快吸引一大帮苍蝇。

回到家中,苗欢心吓惨了,豆大的泪珠啪啪啪的往下流,又是叫人又是请大夫的。

谁知沈黎无所事事的拍拍屁股起身:“准备洗澡水,少爷要洗澡。”

第426章:韩家暴怒 下了早朝后,八卦早知道已经畅销整个京城。

对于八卦,人们是都喜欢吃瓜的。

以讹传讹,以人传人,很快韩轻尧被带绿帽的消息不胫而走,路边说书先生专门分了上中下三集进行演说,还专门弄了三份小卡片发放出去招揽顾客,俗称三集片。

韩轻尧出了皇宫,越来越觉得不太对劲,周围人对他指指点点,然后窃窃私语。

这是怎么了?

他疑惑的回到家中,林三拿着一份报纸过来,他一眼便看到标题,然后深入研读后,勃然大怒:“放屁!放狗屁!狗放屁!”

旋即他暴怒的将整张报纸撕个粉碎。

他猜都不用猜,这事,绝壁是那个该死的沈黎干的!

可凡是男人,对此事就决不能忍,何况他是个健全的男人。

而且他这么多年,玩弄的女人也有很多,其中第三房,第七房小妾,已经连续怀孕两次,只是身子骨弱,容易滑胎。

谁他娘的说老子不能生的?

放屁!

这么多年,他只有韩子贵一个儿子,其他有儿子生不出来,他只以为自己控制粮价,饿死不少无辜百姓,惹怒老天爷,这才让他的儿子们流产了。

所以,他完全不信的。

一旁的林三咽下口水:“呃,老爷,要不要去查一查?”

“查什么?”

韩轻尧瞬间反应过来,将手中碎纸屑狠狠的砸在脸上:“查你麻痹,滚蛋!”

林三悻悻的嘀咕离开:“上次还看到三夫人一个人去了城隍集会。”

“回来,去,备车,我要出门!”

此事激怒韩轻尧,加上沈黎还有八九天就随军离开京城,必须在这几天内,要了这小混蛋的狗脑子,不然将来的京城会鸡犬不宁。

他可能小看了舆论的力量,也小看了百姓们的八卦能力。

报纸只有一千份,发出去后,没领到的只能听别人描绘,一传十,十传百,结果事情越穿越外。

加上京城群众的全体破案,结果故事演变成了一个船新版本。

韩轻尧不能生,韩子贵是别人的种。

他家三夫人单人去城隍庙,就是与人私会,而且他家三夫人长相颇好,是韩轻尧强行娶回来的,娶回来之前,人家有个两小无猜的玩伴,结果是他棒打鸳鸯。

九夫人是青楼卖身女,是小妾,进了韩家的门后,一直不受待见,这不,与下人搞一起了。

至于正妻,也有爱慕之人等等……

那故事的版本,早就将韩轻尧的脑袋说的绿油油的了。

韩家自然也不能任由事情发酵下去,林三带着人马从京城各坊路过,听到有人谈论韩家事情,便掀了人家摊子。

起初那些普通百姓噤若寒蝉,慢慢的他们发现自己一方人多势众,嘴长在我身上,我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一天下来,瓜越来越大。

沈黎在家中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趴在床上后,苗欢心弄来红花油替他轻轻擦拭屁股蛋。

柔若无骨的小手,加上冰凉的红花油,很是舒服。

他趴在那里,不知不觉,竟睡了个午觉。

姜尤还在担心,等回来后,看到他的屁股仅仅是红了,一点伤都没有,顿时一头黑线。

枉费本太子还去求情呢!

他一把摇醒沈黎,一本正经道:“韩家,要出大事了!”

“嗯?你又得到什么消息了?”

“韩轻尧的儿子,韩子贵急了。”

“他能不急吗,要是他真的不是韩家子孙,他就废了。”

沈黎伸了个懒腰,利索起床:“以这小子的冲动劲,他不会来打我吧?”

“聪明,我来的路上,他已经集结一帮狐朋狗友,十几个打手,直奔报社了。”

“那可不行,走,去拦着他。”

两人上了马车,沈黎一摸腰间,火枪被没收了。

他叹口气,还得重新做两把。

万逸楼今日不在家,只能带上贺元坝。

贺元坝拎着沈黎为他专门打造的硕大镰刀出门,可吓坏了周遭百姓。

他那镰刀立起来,比他还高一头,刀刃采用精钢打造,锋利无比,硕大的镰刀,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等到了报社,韩子贵已经带人将报社打砸一通,唯一的两个人,被打的鼻青脸肿。

人家欺生本来就不是什么硬骨头,三言两语恐吓一下,然后便服了软,毫不犹豫的出卖了自己东家。

沈黎过去的时候,刚好听到他说是沈黎让他这么干的,顿时气歪了鼻子,老子甚至还想再给你来一顿。

韩子贵一行人恶狠狠的看向沈黎:“沈黎!就是你在城中散布谣言,坏我名声的?”

真是人在青楼睡,杂种天上来。

起初他也一脸懵逼,怎么老子就成了杂种了?

结果事情愈演愈烈,仅仅一上午的时间,他那帮狐朋狗友便嘲笑他,是杂种。

这谁能忍?

当场他就纠集了一帮打手,浩浩荡荡的跑过来,将报社砸个稀巴烂。

顺便将那个乱嚼舌根子的狗小编的手,给打断了。

沈黎看着欺生自由摇摆的右手,叹口气:“行了,别嚎了,我给你钱。”

闻言,欺生立马规规矩矩的站在那里,手也不疼了。

“是我干的,怎么样?”

“怎么样?干你!!!”

韩子贵头发都竖起来了:“给我上,打死他,打死了算我的!!!”

尼玛,任何人都接受不了这种侮辱,你侮辱我就算了,还连我爹娘一同侮辱了,我不弄你,枉为人子!

那帮打手摩拳擦掌,缓缓逼近时,贺元坝从门后面挤进来。

他的身高,大概两米二,比所有人都高出一大截,正常人的身高,只能达到他的胸口处,他小山一般健硕的身躯,更给人无形的压力。

最大的压力,还是他手中那把硕大的镰刀。

介尼玛挥一下,人头跟割麦子一样,扑簌簌的往下掉。

都是打手,赚钱的,谁跟你玩命啊?

他们对视一眼,有些发怵的往后退。

韩子贵瞪大眼睛,艰难的咽下口水,但还是虚张声势道:“怕什么,我是礼部尚书之子,他还敢杀了我不成!给我上!”

沈黎嘿嘿笑道:“无妨,你们听他的,上呗,反正普通百姓企图刺杀朝廷三品大员的,都得诛九族,我看看你们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第427章:敲诈纨绔 众人纷纷后退,三品大员,那已经是做官的天际了,明知对方身份还动手,那会死的非常惨。

他们是打手,不是来玩命的,这东西,给再多钱都不干。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普通百姓与官,那就是两个阶层的人,平民敢对官员出手,那是必死无疑。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个物件,在韩子贵面前晃了晃:“挨骂和掉脑袋,你选哪个?”

那物件,正是沈黎留声机上的银箔。

银箔嘛,自然都是一样的,即便原来的丢掉了,这个新的也能唬住韩子贵。

当初韩子贵在他威逼之下,无奈说出了那些咒骂皇帝陛下的话,这东西,沈黎能吃他一辈子。

一旦放给皇帝陛下听,他韩子贵,就得进祖坟了。

“果然,你这狗贼,还没丢掉这东西!”

“你叫我什么?”

“沈大人。”

韩子贵无比光棍的改口,让周遭其他败家子们发出一阵哄笑。

沈黎掂量着银箔道:“今日,你们这些人啊,有一个算一个,砸了我的报社,那肯定是要赔钱的。”

“赔钱?你知道我爹是谁嘛你?”

“一个手无实权的三品官员,你也配?”

“赶紧放我出去,我告诉你,我爹与秦首辅交好,秦首辅随便参你一本,你小子就得脱了这身官袍。”

……

京城中,从不缺乏有钱有势的人,这些年轻人,能如此张狂,全凭家中的权势地位,随便抓一个出来,便比金陵府尹闫海容要大。

沈黎满不在乎,满朝文武我都得罪了,还收拾不了你们这帮小瘪犊子?

他招招手,贺元坝怒喝一声,加上真气,扬起一阵灰尘,骇的众人不知所以。

“我再说一遍,你们打砸我的报社,得赔钱,每人,一万两银子,不然你们出不了这个门,或者,让你们的家长过来领人。”

他双手抱在胸前:“记住,要你们的亲爹来,其他人,谁来都不好使!”

他如同一个土匪一般堵在门口,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

众人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继续张口就喷。

门口的贺元坝猛地将镰刀把往地上一插,上前啪啪就是两个大嘴巴子,直接将那小子门牙都掀飞几颗,整个人被抽的转了几圈,一脸呆滞,随后暴怒:“你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再比比赖赖的,我还抽你!”

沈黎站在门前,直接坐在墩子上道:“有钱的拿钱,没钱的借钱,或者让你亲爹过来借人,今天就是谁来了,不给钱你们也走不了,那些个打手,本少爷念你们穷,就不找你们要钱了,你们有力的出力,把里面的东西,给我恢复如初,听到没?”

打手们面面相觑,连忙称是,随后丢下棍子纷纷加入装修的行列。

两个小编从门口出去治伤,就剩下沈黎贺元坝与他们干耗着。

姜尤觉得这么搞,对他的太子身份太掉价,只能暗中观察。

沈黎还打算以他这个太子的金字招牌做挡箭牌呢,没想到这小子倒是机灵的很。

众位败家子们,本来就是欺软怕硬的角色,看到沈黎对他们老爹都不在乎,逐渐有人服了软,纷纷拿钱出来。

一万两,他们还是有的,甚至有人身上还装了十来万两银子。

这些,都是民脂民膏啊,不然以当今大渝公务员的工资,他们十年都不一定能拿到一万两银子。

渐渐的,院子里面的人越来越少。

韩子贵恶狠狠的从怀中掏出一万两银票道:“你给我等着!”

“慢着!”

沈黎却缓缓站起来,似笑非笑道:“你得十万两!”

“什么?你这是抢,这是强盗行为!”

“哎,随你怎么想,随后你去告我也行,派人打我也行,今天这十万两你不给,明天你得上你们家供桌。”

“上我家供桌作甚?”

韩子贵一时没反应过来,挠挠头。

旁边人提醒道:“就是你死了,牌位立在供桌上。”

他顿时涨的脸色通红,等看到沈黎又在掂量着手中的银箔后,他深吸一口气:“我还会回来的!”

说罢,他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重重的砸在贺元坝手中。

这一趟下来,差不多赚了四十万两。

万两啊。

论现代购买力,那可是八千万,软妹币!

还有三个穷比,在那里羞红了脸:“我们只有一千两银子。”

“没钱,就不要学人家出来装比打架了嘛。”

沈黎话语一软,居然开始怀旧起来:“想当年,我也因为囊中羞涩,吃了不少苦头,当年我们一家人啊,住在金陵,一个破旧巷子里,每天花不到二十文钱,真是可怜呐。”

其中一人连忙攀关系道:“我们一家人也很可怜,住在顺天城贫民窟中,也是一条破巷子啊。”

“你家那么穷,你还和他们玩?”

“融不进去的圈子,不要融了嘛,自己找不自在。”

沈黎笑吟吟的看向他道:“你觉得我会因为你穷放过你吗?不会,一万两,拿钱!”

少年面色一苦,一万两,他爹要剥了他的皮啊。

其他两个少年也是如此。

“你们要是不写信回去的话,咱就将你绑这里了,你家里什么时候拿钱赎人,什么时候放人,你以为我跟你们开玩笑的呐?你们既然敢跑到我的报社打砸,那肯定要接受后果,别一副玩不起的样子,丢人。”

三个少年苦着脸,顿时都吓哭了。

“哭也得给钱!”

沈黎从外面买了几个苹果,搬了把竹椅,舒舒服服的躺下,一边啃苹果,一边恶狠狠的骂道:“人家轻轻松松掏一万两出来,你们要是有那个家境,不是早就出去了吗?跟他们混,有个毛的出息啊?”

“看看,遇难了,你们那些朋友,兄弟,手上还有余钱,不也是直接跑了吗?谁来接济你们?都没有吧?”

“哪怕他们说一嘴,我借给你吧?”

“有人说了吗?没有吧?”

“这种狐朋狗友,有啥用呢?”

他丢给一旁贺元坝一个苹果,贺元坝嘿嘿笑着啃着,然后又恶狠狠的瞪了三个少年一眼,将少年们吓的一个激灵,鼻涕瞬间收回去。

实际上,沈黎也有敲打他们的意思。

一万两拿不出来的京官,那绝对是不贪的,能敲打敲打让他们回归正途,也不枉自己一片苦心。

天色渐渐暗下去,外面灯火通明。

沈黎手一摊:“不好意思,我要回家吃饭了,你们,就在这里替我看门。”

然后,他找了三根粗壮的链子,将三人绑在柱子上后,拍拍手回家吃饭。

第428章:朝中贪官 “你真的打算关他们一夜啊?”

姜尤总觉得不太对劲,这尼玛是敲诈吧?

沈黎满不在乎道:“关着呗,别饿死他们就行,也让他们长长记性。”

“你这么敲诈他们,怕只怕,明日上朝,他们会弹劾你。”

“弹劾就弹劾呗,我哪一天上朝没被弹劾过?”

他耸耸肩:“爱怎么弹就怎么弹。”

“可是,敲诈朝中大臣,惹了众怒,即便父皇有意偏向你,怕也无法保住你。”

“他们不会因为这事弹劾我的。”

沈黎神秘一笑:“你就看好了吧。”

这四十万两,本少爷就笑纳了。

甚至他还觉得要的有点少了。

而且,明日本少爷,不上班!

今天他被打的这么惨,明天怎么上朝?再上朝岂不是露馅了?

可以睡懒觉了,美滋滋。

他拍拍姜尤的肩膀道:“我建议你明天去上朝看看吧,我总觉得,那帮言官可能会说我坏话。”

“拉倒吧,你这屁股作假,他们的屁股可是来真的,每一个没有十天半个月,别想下床。”

姜尤知道自己父皇很是讨厌言官,所以这次集体打板子,绝对会打的他们个把月上不了朝。

这样就会清净许多。

“这样,有人弹劾我敲诈的时候,你就反问他一年有没有一万两俸禄,保证没人再弹了。”

“为什么?”

“你傻啊?他们的俸禄,十年都不一定有一万两银子,那他们儿子随随便便一万两掏出来,是哪里来的?”

“贪?”

“肯定啊。”

姜尤目光渐渐深沉起来。

将来他是要接手皇帝之位的,没想到,底下居然有这么多人在贪。

而且,还是在锦衣卫与东厂的双重监督下。

这种层层严查,还有人能贪到,这说明了什么?

大渝内部,腐朽到了极点。

他难得正经的盯着沈黎道:“沈黎,你贪了吗?”

沈黎被问懵了,他眨巴眨巴眼:“我,需要贪吗?”

“不是您觉得我哪里会贪?或是哪里可以贪的到?我当初是买的官,定远伯,没有俸禄,后来到了京城,做了少师,也没有俸禄,甚至我去佟州赈灾,一文钱也没要朝廷的,我哪里会贪?我那么大的生意,竹叶青都卖爆了,我可能会贪吗?”

姜尤摸摸鼻子:“呃,确实。”

“那你知道,具体是谁在贪吗?”

“不知道。”

沈黎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这得你自己查。”

“好吧。”

他心事重重。

朝廷是桥梁,贪官是蛀虫,如果朝廷中的贪官太多,那这座桥梁,迟早会倒塌下去。

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彻查贪官。

“我明天,要上朝!”

“干啥?”

“惩治贪官!”

沈黎耸耸肩,这玩意跟他又没有关系。

贪官,他又不是贪官,即便他是,那贿赂多少钱才能让他心动啊?

他如今在各地的产业,价值加起来,十个国库都比不上。

现银,四千万两!

如果不是他刻意增加各地的作坊数量养活贫民,那他的现银数量,再加一个零都可以的。

真正做到了富可敌国。

一夜过去,翌日他洗漱一番,买了一点早餐,来到报社。

三个少年顶着烈日暴晒,又被绑了一夜,精神萎靡到了极点。

闻到食物的味道后,饥肠辘辘的他们两眼放光。

一夜过去,没人找他们。

兄弟没有返回来救他们,爹娘也没出来找他们。

做人当真失败啊。

沈黎啃着肉包子,含糊不清道:“你们也别怪罪你们爹妈,有今日,都是你们自己作的。”

说着,他将粥摆成一排,放在小板凳上,让贺元坝关上大门后,替他们松绑。

“吃吧。”

三个少年立马冲过来,狼吞虎咽起来。

“若不是你们自己不争气,你们爹妈怎么可能不出来找你?定然是你们夜不归宿,他们早已习惯了。”

“还有啊,你们那些狐朋狗友,经过一夜,有谁来看你们?但凡有人丢进来一个苹果啥的,那都可以算是过命的交情了,可是呢,有吗?”

“牌九骰子,香车美女,终究是虚幻,自己没本事之前,最好不要去触碰,没权势,没能力之前,就不要出来学着其他纨绔装比,人家靠爹妈,你们呢?”

三个少年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饭,一边听着沈黎的训斥。

听着听着,他们的眼泪就扑簌簌的流下来。

这一夜,他们成长了太多。

虽然沈黎给了他们耻辱,但也让他们认清了现实。

他们不恨沈黎,反倒开始恨自己不争气。

沈黎翘着二郎腿看向他们:“你们叫什么?”

“杨霄,杨梦奇,杨腾。”

“一家的?”

“不是。”

三人摇摇头道:“只是同姓。”

“回去之后,好好洗洗,睡一觉,反省反省,自己这么多年,都干了些什么?”

沈黎顿了顿:“我知道,我说的话你们不一定听的进去,但你们要是再这般纨绔,犯我手上,就不是关你们一夜这么简单了。”

“我们可以走了吗?”

“走吧。”

其中叫杨梦奇的人跑过来,对他深深鞠躬拱手道:“沈大人,等我筹到钱,一定还你这一万两银子!”

“我们也是。”

“嗯。”

“那我们可以跟着您吗?”

“跟我做什么,我又不去青楼,也不去赌钱,我平时就是出门转转,做做生意。”

沈黎轻笑一声道:“在你们的父亲眼中,这已经是离经叛道了。”

三个少年深吸一口气道:“我们要努力读书,争取明年中举!”

“那你们加油。”

说罢,他便直接进入内堂,再也不理会他们。

三个少年目光坚定的推开门,正巧撞到准备进门的姜尤。

看到姜尤后,他们拱了拱手,坚定离去。

沈黎不知道的是,关了仨少年一夜,将来为姜尤培养三个一品辅政大臣,史称,三杨开太平。

不过这都是后话,三个少年回去后,将自己清洗一番,身上的那些香囊,烟袋等物,尽数丢入灶中烧掉,换上沈黎同款粗布麻衣,买来各种书籍,头悬梁,锥刺股,闻鸡起舞,文学一道快速精进。

第429章:研究火枪 皇宫专属靶场中,姜承龙把玩着小型火枪。

这是从沈黎手中缴获的。

他一直都听说这东西威力比较大,只听到汇报,但并没有见过实物,这么一看,竟如此小巧玲珑,便于携带啊。

一旁的万江楼解释道:“这种是沈黎专属的,比较小,他的手下拿的都是大一点的。”

说着,他招呼手下送来一个盒子,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把崭新的火铳。

靶场前方,两个士兵推动架子,架子上是一个盔甲,姜承龙要以这个做实验。

两把火枪,他们拆了一把进行研究。

姜承龙看着制作精密的长型弹头,前面还带着螺纹尖,不由奇怪道:“这个,貌似与这种长的火枪,不太一样。”

他们缴获的火铳,还是弹珠状的,自从上次在佟州遇到韩家的步人甲后,所有的弹珠,统一改造成了这种尖锐带螺纹的子·弹。

这种子·弹,飞行过程中,会减少风阻,由于尖头在前,可以增加飞行中的稳定性,加上螺纹,在风阻的作用力下,它会一边旋转一边飞行,打在目标上,就如同打螺丝一般直接钉进去,增加穿甲性。

这种子·弹在仙平,也被叫做穿·甲·弹。

万江楼也是第一次看到沈黎的专属火枪,他把玩着子·弹,忽然看到上面居然还有字。

姜承龙也看了一眼后:“轻语?是这把火枪的名字吗?”

万江楼摇头。

“罢了,试试他的威力!”

姜承龙不再研究,双手握住火枪,对准前方三十步的步人甲打过去。

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火枪子·弹飞出,快速钉在步人甲上,然后在上面快速旋转,几乎片刻便陷入甲胄中,钉在后背上。

这也是这种穿·甲弹的弊端。

太厉害,只能造成贯穿伤口。

如果是枪管比较长的火铳,如此距离,绝对会穿透过去。

姜承龙目瞪口呆的走向甲胄前,抚摸上面的伤口:“威力,竟如此大?”

“可能您离得也比较近吧。”

万江楼解释道:“战场上,一般都是一百步左右的样子。”

“再来一次。”

第二次,直接脱靶。

沈黎用的这种小型火枪,射程有限,最大杀伤力是四十步,加了减少风阻的穿·甲·弹后,最多是五十步,一百步根本够不着。

火铳的有效射程,是两百步到三百步,比弓箭厉害的多,但由于他们没有契合火铳的穿·甲·弹,也试验不了。

姜承龙有些失望:“是不是你们,看错了?”

只能打三十步,那与弓箭有什么区别?

距离太短,威力再强也是鸡肋。

“陛下,您试的,只是沈黎的小型火枪,臣猜测,两种火枪规格不同,应该功能也不同。”

万江楼拱手道:“臣的手下,可都看到,韩家军三百步时,沈黎就下令射击了。”

“嗯,我知道了。”

姜承龙随手将火枪丢在一旁,也有可能沈黎在藏拙,故意拿出一些劣质品,又故意让万江楼缴获,从而降低朝廷防备。

“对了,沈黎的那个八卦早知道,昨日闹的沸沸扬扬,韩家什么反应?”

“韩家,只有韩子贵过去闹事,韩轻尧并未有所动作,韩子贵伙同京城一众纨绔和打手砸了报社后,被沈黎堵在门外,每人勒索了一万两银子才放他们离开。”

“今日朝堂,倒是安静了许多,也没人弹劾沈黎敲诈了。”

姜承龙皮笑肉不笑道:“朕的大臣,还是有钱呐。”

万江楼连忙低下头,这是说贪官太多了,你丫干什么吃的?

“臣一定严查!”

“韩家让你刺杀沈黎,你还不打算动手吗?”

“臣当晚便去告知了沈黎,表明了态度。”

此事终究还是让陛下知道了,他解释道:“臣若不接此事,韩家还得找别人。”

“他找了吗?”

“找了一群泼皮,闹事。”

“做好自己的事。”

姜承龙淡淡的警告一句,旋即背着手离去,却也没再评价火枪了。

万江楼知道,陛下这是对它的威力不太满意,对自己也不太满意。

步人甲,仅仅是排名第三,与血浮屠相比,相差甚远。

若是血浮屠在此,沈黎的火铳,是万万打不穿的。

他看着桌面上的火铳,叫来手下:“继续研究。”

“是。”

他也随后离去,整顿兵马,严查各个大臣的经济来源。

……

沈黎在报社,亲自操刀一篇新闻。

昨日那些言官,他可都一个一个的记住了,这些素材,可都有了。

今日写国子监姚升离。

此人好美色,经常出入各种青楼,尤其喜欢多女侍一夫的戏码,那么,他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剑指贪官。

姜尤看了一眼文章后,赞叹一声好,随后问道:“他是贪官吗?”

“他是贪,但他不是贪官。”

沈黎淡淡道:“他是国子监的先生,那些王公贵族想将人送入国子监严加管教,定然少不了递红包,他姚生离拿点红包,不算贪官,贪官是指贪图钱财而祸害朝纲,祸害百姓的那一种人。”

他才没打算真的爆出那些贪官呢,太招人恨了,索性先从边缘搞起,等消息传回陛下耳中,自然有人会彻查贪官。

到时候,锦衣卫,东厂,自然会出马,得罪人的事情让他们干。

因为一旦查出贪官,根据数额,抄家或者砍头,这种相当于是生死仇敌了,自然要让他们去背锅。

而自己爆这个姚升离贪钱,本来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他只是想将他的名声搞臭。

下面另外一栏,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的囧事。

比如他醉酒一脸摔狗屎上,又或者调戏人家小妾被暴打一顿,对了,他还有些尿频尿急尿不尽,可能是前列腺炎。

报纸发出去后,瞬间引起轩然大波。

昨日姚升离与沈黎大脑朝堂,被打的下不来床,今日又传出他品行不正,私收学生礼包,而且胸无点墨,成日出入高档妓院,简直是国子监的耻辱。

得知消息的姚升离还在病床上,气的一口老血喷出来。

他知道,他的前途,保不住了。

果然,午后国子监传来消息,他被除名了。

第430章:生死丹 还有礼部司员外郎赵峥,报纸上说他尿频尿急尿不尽,得了前列腺炎。

虽然大家不知道这个前列腺炎是什么意思,但尿多在他们看来,就是肾亏。

于是乎,很多人都盯着赵峥上茅房的频率,他为了不被人嘲笑,硬生生的憋了一整天。

司员外郎赵峥,已经是礼部的三把手了,而且他才二十七岁,前途无量,将来极有可能爬到礼部尚书之位,他一向挺骄傲的,在朝中有韩家护着,那是怼天怼地怼空气,甚至偶尔看皇帝不爽了,他也能通过辩论,拿出祖宗礼法什么的压住皇帝陛下。

可谓是风光无限。

可是,自从那个该死的沈黎出现后,他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极大的挑战。

沈黎这种人,礼法,涵养什么的,根本压不住他,孔孟之道更拿他没办法,他就一滚刀肉,辩论一言不合你想谋反,前几日更是过分,直接当庭你麻痹,这种大臣,千古未闻。

偏偏这种油盐不进的滚刀肉,自己等人拿他还没有办法。

人家无欲无求的,立大功拿小官,甚至俸禄都不要,办事能力又强,你拿什么弹劾他?

他舒舒服服的在毛房内解决了自己的事情后,尿了一炷香的时间。

他觉得,这辈子都没小便这么多过。

这是耻辱,赤果果的耻辱。

可偏偏这种事情,还是真的。

不,即便是真的,明日我也得参他一本!

这几日,朝中真正的做到了鸡犬不宁,锦衣卫发了狠,所有大臣,从上到下,一家一家的查过去,查收入来源,凡有问题的,统统抓走审问。

实际上,很多大臣的财产,不是贪污所得,而是韩家,秦家所赠。

相当于两大家族养着他们,但是他们要为自己办事。

那肯定不能供出他们了。

于是,一个大臣说,我喜欢赌钱,手气又好,这不,赢了几十万两银子。

另外一个也这样说。

第三个这样说,第四个还这样说。

万江楼回去汇报之后,皇帝陛下当场就发布圣旨,赌乃害人之道,朝中所有官员,不得参与任何赌坊赌博,违者流放八百里!

姜承龙自然知道,韩家与秦家替自己发俸禄,所以他更恶心这两家人了。

他现在隐隐期盼,什么时候沈黎能与秦补拙正式对上。

而那位搅的朝堂满是风雨的沈黎,正在后院开启贤者模式。

教授学业。

仙平的五个孩子,后面也被苗欢盈送来,他们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现在还要学习其他物理知识。

想要让热气球在空中随着自己的心意上升下降,就必须要了解一些物理知识。

风能,热能,动能等等。

初中物理沈黎记得也不多,只是想起来哪一点便教一点,其他的让孩子们自行钻研。

他们热气球还没研究出来,沈黎也不着急。

姜尤在弄报社的事情,之后他得离开京城,那报社还得姜尤进行维持下去。

苗欢心收拾衣物以及路上的吃食,现在虽然是夏季,但到了北方,冬季很快就会到来,而且北方更加严寒,所以北境的棉衣,都是夏季开始运输的。

而贺元坝正在收拾马车,给马匹喂食草料。

还有五天,就得出发去北境,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马车上面的弹簧,车轮上的轴承等等,都是仔细检查一遍。

那一百人马,可以正大光明的出现,他们在北城门驻扎起来,现在他们都是在兵部挂了名,而且每人领了一套专门的盔甲。

沈黎坐在课堂上,几个学生正在考试。

他们不仅仅只学习物理知识,还得学习文化课,今日便是文化课考试,还有数学考试。

“先生,我写完了。”

“我也写完了。”

几个孩子几乎同一时间交卷。

这次考的是数学,难度可比科举制的鸡兔同笼问题高多了,二元一次方程,三元一次方程,几何问题等等,极其复杂。

沈黎看了一眼试卷,快速的用红笔批阅。

“先生,咱们也要去北境吗?”

季酬心趁着他改卷的功夫询问道:“欢心姐姐说,先生要去北境打仗,保家卫国,我们也想去。”

“嗯,是打算带你们过去一趟的,就当游玩了。”

正好,苗欢心在路上可以照料他们,到时候他们都在临渝关呆着,也没什么危险。

几个孩子咽下口水:“那先生,杀人是不是很恐怖啊?”

“这些不是你们现在想的问题。”

沈黎拿着笔杆敲了敲季酬心的小脑袋道:“这道方程,为什么做错,再算一遍。”

季酬心吐吐舌头,连忙提笔改正。

天色渐渐暗下来,沈黎由于挨了廷杖,不方便出门,索性在家不出门了。

外面的事情,有姜尤处理,而且最近有人打算刺杀他,所以还是少出门为妙。

可即便不出门,刺杀的事情还是来了。

秦府。

秦补拙花前月下,闲敲棋子落灯花。

“老爷,还要继续添茶吗?”

在他面前,有两杯茶,每每茶水冷了之后,他都会让下人重新换一杯热的。

他点点头,拿出碧玉烟锅,塞入一些烟丝后在精致的油灯上点燃,猛吸一口后,然后重重咳嗽道:“添茶,有贵客来了。”

下人连忙照做。

很快,走廊中一个红色人影在侍卫的带领下,走向花架前。

“秦老好雅致。”

中年人放下手中刀,微笑着坐在他面前。

如果沈黎与万逸楼在此,定然认识此人。

钱三刀。

“请喝茶,韩家家主还没到。”

钱三刀点点头,拿起白棋笑道:“要不,我陪秦老下一局?”

“甚好,求之不得。”

秦补拙呵呵笑着,开始猜单双。

半个时辰后,韩轻尧一袭黑袍,在侍卫的带领下,也出现在后院。

“钱宗主,别来无恙。”

“韩家主,好久不见。”

钱三刀老来得子,上次刺杀沈黎,居然让自己儿子丢了性命,此次京城刺杀沈黎,他听说那个一品高手不在,便主动请缨。

更多的是为了报仇。

“秦老,这次,我可将自己的所有嫌疑都暴露给锦衣卫了。”

秦补拙叹口气:“朝堂出此妖孽,国家不幸,即便东窗事发,老夫也无怨无悔。”

他招招手,一旁侍卫走出来,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放在钱三刀面前。

“东厂也有人在护着沈黎,这颗药,可以瞬间将你的气血提升三倍,功力也提升一倍,若是遇到高手,可以服下此药,与其一战。”

钱三刀缓缓打开小盒子,看着里面朱红色的药丸,有大拇指大小,上面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这药,叫什么名字?”

“生死丹,服下必死。”

秦补拙幽幽道:“以前,有个叫萧鹏举的人,给军中士兵用了此丹,创造出血浮屠。”

……

第431章:秦府谋划 钱三刀收起丹药,他自然知道战神萧鹏举,那既然这丹药他也用过,那定然很厉害。

秦补拙说过,丹药服用后,血气暴涨三倍,功力增长一倍,但后遗症是必死无疑。

虽然下场是必死,但有时候会有奇效。

韩轻尧轻轻敲击着桌面,道:“钱宗主,此次出马,一定要一击而中,再有四天,此贼便离开京城,到时候有大军护卫,刺杀就更不可能了。”

钱三刀颔首道:“放心,当日是一品高手出来搅局,今日我即便拼了我这条命,也要杀了他。”

“如此,那便辛苦钱宗主了,事成之后,我秦家赞助你狂刀门一百颗这种丹药,保证你的宗门在江湖上大放异彩。”

一百颗生死丹,便能将整个狂刀门的战力提升一倍,若是与其他宗门进行搏杀时服用,那定然所向披靡。

“还有韩家的,十万两黄金报酬。”

十万两黄金,那便是一千万两白银了。

别看沈黎随便出手坑那些纨绔四十万两白银,实际上一万两银子已经是很多了,对比消费能力,相当于现代的两百万软妹币。

一千万两白银,那就相当于二十亿!!!

要知道,整个大渝国库,总共才七千万两白银。

就是放到现代,也没有哪个杀手敢说自己的佣金是二十亿的。

钱三刀点点头,钱,药,这两样东西,足够他的宗门往上再提升两个档次,这一票,值!

“行了,两位,请等我好消息。”

“茶还未喝完呢,不要着急。”

“不急,回来再喝。”

这是要搞一出温茶斩沈黎了。

既然那个一品高手不在,钱三刀自然觉得自己行了。

他一袭夜行衣,穿梭在屋顶上,飞快的掠入黑暗中。

秦补拙缓缓落下手中棋子道:“你知道上次那个一品,是谁吗?”

“不知道,但我知道,应该是皇宫中的人。”

虽然两人一个内阁首辅,一个礼部尚书,但韩轻尧从未当他是上级,两家即是对手,也是合作关系,朝堂上的地位,只要相差不是太大,就没有影响。

“可惜,皇宫中,两大一品高手,一明一暗,明面上的一品不知道是谁,暗地里的影子从不露面,相当于一个都找不到。”

“你还想谋反?”

“我没那个意思。”

秦补拙淡淡道:“天下第一,总是有人挑战,天下第二呢,舒服自在,所以我不喜欢做出头鸟。”

“今年的粮,有些难收,陛下虽然没有办法去收粮,但是应该指使了沈黎,仙平现在财大气粗,在各地又有威望,一呼百应。”

皇帝陛下姜承龙也想在丰收季节去派人收一些粮,搞个私人粮仓什么的,借此来抵御四大家族,但手中没钱,从国库中拿钱,定然走漏风声,而且一大群人跑出来反对。

沈黎不同,他有四千万现银没地方花,拿来收粮,可以很好的捣乱粮食市场。

他们的人与四大家族竞争,硬生生的将刚收获的粮食价格抬了几倍。

之前三十文就可以买一斤的粮,现在直接涨到三两银子一斤。

这让四大家族的成本增加许多。

而沈黎也没真的打算收粮,只是让佃户们多赚一些,到时候红薯出世,粮价自然下跌。

四大家族他们还不知道红薯的事情,为了收粮,他们也是拼了,将粮价再次拔高。

仙平之前收的粮,尽数抛售出去,相当于还赚了一笔。

有了现钱,苗欢盈再次安排抢粮。

这种无赖做法,让四大家族很是恶心。

他没打算真的买粮,就是纯粹抬高粮价。

你可以不接,也可以不收,我无所谓,四千万两拿出来陪你玩,玩完我还能接着玩其他的作坊产品等等,但四大家族不同,尤其是韩,秦两家,必须控制住粮食,这样才能让皇帝陛下就范。

秦补拙终于坐不住了,有沈黎这个搅屎棍,将来会出大问题的。

于是乎,他忍无可忍,参与了这次刺杀。

韩家,只是吸引火力的,刺杀成功后,他可以跟陛下说不是他干的,但他的嫌疑最大,嫌疑就嫌疑呗,你还能拿我怎么样?这狗贼杀我侄子,灭我手下,我杀了他不是很正常吗?

人已经死了,你皇帝要是上纲上线,我韩家就往外面捐军费了,到时候韩家灭,大渝亡。

皇帝也拿他们没办法。

姜承龙也难,朝中无大将,拳头不够硬,四大家族把控民生粮食,腰包不够鼓,处处受限制。

但凡他能有一样厉害,也不用看四大家族脸色,现在尼玛秦补拙上朝,跟个大爷似的坐在前面,搞个软沙发,抽个烟,泡个茶,老子皇帝都没你这么爽过。

放眼几千年历史,哪个内阁首辅这么猖狂过?

秦补拙越发觉得皇帝陛下的杀意了,他轻叹一声道:“今晚沈黎死了,一切都能恢复如初了。”

韩轻尧同样有这种想法,他点点头道:“我已经派人,去拦住万江楼了。”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可是三品高手,他要是在附近,那钱三刀脑袋都会被打烂了,所以他派自己儿子酗酒闹事,挑衅万江楼。

而另外两位高手,西厂俞怜青,东厂吴境。

吴境深居宫中,来不及赶过来。

至于西厂俞怜青……

尼玛西厂都快倒闭了个屁的,我管你杀人杀狗的,别烦老子就行。

……

……

……

沈黎在房中竹椅舒服的躺着,下面苗欢心卖力的替他搓着脚。

他最近总是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这几天,韩家会派真正的杀手来杀他。

毕竟他还有四天就离开京城了。

可偏偏这个节骨眼上,枪还被收了,新做出来的零件,后天才能出来。

同样心神不宁的,还有报社的主编,欺生。

一整天下来,他眼皮都在狂跳,明日的报纸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开发了新板块,正好报纸背面空白一大片,可以用来增加板块,编辑好了之后,夜晚便拿出去进行复印。

今晚他特意没有回去,就在这办公院子内搭了一个简易床,直接睡下。

半夜三更起,杀人放火时!

一个火把丢入院子,接着数十人爬上墙头,不由分说,直接点了报社。

第432章:深夜刺杀 “我草,走水了!”

报社只有一个看大门的和欺生,根本搞不定这么大火势。

他们一边跑,一边大喊:“走水了,救火啊!!!”

外面沸沸扬扬,十几个纨绔特意前来报复。

而纨绔的领头人,韩子贵,醉醺醺的敲开锦衣卫的衙门。

“我,韩子贵!家父韩轻尧,官拜礼部尚书,今晚,老子不爽,老子要点了沈黎的报社!”

说完,他一溜烟的跑了。

还没回家的万江楼听说此事后,眉头微皱,连忙召集人马,前往半山坊。

这混球玩意儿,别真的到处放火了吧?

他跑到半山坊一看,果真如此,随后连忙组织手下救火,城防军也匆匆赶来,将所有纨绔拿下。

可万江楼转念一想,这孙子放火就放火,跑到锦衣卫门口通知是什么意思?

城防也不归锦衣卫管理,通知锦衣卫干什么?

他瞳孔微缩,醉翁之意不在酒。

随后他快速冲向屋顶,穿梭于黑暗之中。

沈黎小院附近,钱三刀一人一刀,悄无声息的干掉一个又一个东厂探子后,直接来到沈黎屋顶。

屋内万逸楼感受到真气波动,猛然惊醒,提刀便冲出来。

钱三刀一看是他,满脸不屑道:“就凭你也想拦我?手下败将,沈黎呢,他杀了我儿子,让他滚出来受死!”

房间内的沈黎皱眉,穿好鞋子后,轻轻的摸了一下苗欢心的小脑袋,示意她不用担心。

随后他缓缓打开门,走到院子里。

“你好,钱先生,深夜来访,这是来刺杀的吗?”

“你杀了我儿子,我来报仇。”

“那你想过没有,你的身份已经暴露,江湖门派残杀皇帝大臣,你觉得杀了我,你狂刀门能活下去吗?”

钱三刀一窒:“我不管,只要杀了你和这小子,便没人泄露风声了!”

“你喜欢站在前面是吧?我叫你挡!”

说罢,他凌空飞起,一刀向院子劈来。

万逸楼连忙拔刀,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道:“正好,让我试试四品的威力!”

在仙平经过公主殿下的指点,他的实力已经突飞猛进,直破四品。

之前他被钱三刀打的不成人样,正好遇到他来刺杀,而他也正好报仇。

短兵相接,钱三刀便觉不好,这小子什么资质?自己之前一顿毒打,竟助他成就四品?

四品与五品虽然只有一品之差,但真气浓度完全不同,到了四品,即便他能杀了万逸楼,也要耗费不少时间。

他想脱离万逸楼的缠斗,先处理掉沈黎,可万逸楼越战越勇,一副悍不畏死的状态。

几次被暴打之后,万逸楼突然领会到修炼的真谛了。

只有无限接近死亡,才会在死亡中进行突破。

尤其是在佟州,那个一品的老头给他来一下,顺便还帮他打烂了四品的屏障,他顺利进阶四品,又有剑宁公主姜青梅的指导,实力简直突飞猛进。

所以,他现在根本无惧死亡,而且现在的钱三刀,很难杀死他。

但,钱三刀不想死啊。

人家只是死了个儿子,大不了报完仇后,再努力努力生一个,他要是死了,那真的什么都没了。

真正的刺杀,都是一击不中而远扬千里,钱三刀显然没明白这个道理。

京城中一品高手只有两个,二品没有,三品三个,四品可能有个六七个。

他有一炷香的时间来杀沈黎,本来是够的,万万没想到,万逸楼居然突破了四品。

可他又实在不想浪费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与万逸楼缠斗一番后,他感觉时间将近。

极为稳妥的他觉得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城防军来了他也不好逃,索性以伤换命吧!

他心一横,直接后背空门大开,猛地一刀朝着沈黎劈过去。

下面看戏的沈黎看着刀光在自己瞳孔中放大,不由一边跑一遍骂娘。

可他一个没有修炼的,如何能挡得住四品高手?

同为四品高手,如果真的不顾一切的进攻,万逸楼也很难防住。

钱三刀后背空门打开,他一刀劈在其后背上,但仅仅延缓了一下他的速度。

几乎是瞬息之间,钱三刀便冲到沈黎面前。

后背一刀让他负伤极重,他吐出嘴中鲜血,冷冷的看向沈黎:“受死吧!”

说着,他猛地一刀挥下。

沈黎眼珠都快爆出来,或是感受到周围浓烈的杀机,他浑身汗毛倒竖:“贺元坝!”

黑暗中,一尊巨大的镰刀猛地落在他的面前,挡住那致命一刀。

他长出一口气的后退:“草拟大爷的,儿子没了我赔你钱不就行了吗?”

钱三刀差点没气死,他冷冷的看着沈黎:“你死定了,别啰嗦了!”

说罢,他再次调整呼吸。

黑暗中贺元坝冲出来,硕大的身躯砸过来,他瞳孔微缩,连忙横刀胸前格挡。

可贺元坝的力量太大了,即便修为相差甚大,但力量也能弥补过来。

贺元坝一击撞飞他后,顺手提起镰刀猛地抡过去。

他虽然躲开,但近两米五的镰刀挥舞之下,划过小院西边墙壁,顿时如切豆腐一般将墙切烂。

一品的万逸楼啧啧称奇:“真是,一力破万法,这六品打四品,居然比四品还凶猛。”

真气,只是辅助进攻的手段,若是人人都有贺元坝的这种身躯和力量,那真气的差距完全可以弥补过来。

但贺元坝身躯庞大,也有一点弊端,就是不够灵活。

他每次挥舞,都被钱三刀轻松躲过。

不过,他手中镰刀的威力可是真的凶猛,几圈下来,小院的房子被拆了两座了。

万逸楼在一旁辅助进攻,形成严密的刀网,让钱三刀一时间进不了。

刚刚贺元坝偷袭一击,他虽然挡下,但震的他五脏六腑都在疼,速度自然也下降了不少。

沈黎见情况渐渐定下来,不由长出一口气,他一摸裤子,还好,没湿,本少爷还算是有胆量的。

不过他背后早已湿透了。

贺元坝虽然力量足,但消耗也大,他如此狂暴的进攻,仅仅维持一炷香的时间,速度也逐渐下降。

钱三刀抓住机会,想要突破包围,却被万逸楼挡下。

在他背后,忽然出现一道黑影:“狂刀门?钱三刀?”

钱三刀大骇,因为来人气息,正是三品。

而且他很熟悉,是锦衣卫的专属功法,来人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

他深吸一口气,韩家没挡住万江楼,他来了,今晚必定不能善了,他必死无疑。

随后,他从怀中掏出那枚生死丹,决然的丢入口中。

万江楼瞳孔微缩,急忙伸手阻止,却早已被他吞入腹中。

万江楼难得暴走,大喝道:“这药,你哪里来的!!!”

第433章:盖世魔神 万江楼见过生死丹,他知道这东西还在世意味着什么。

万般焦急之下,他竟用了全部真气发出一声爆喝。

“这药,你是哪里来的!!!”

“哪里来的!!!”

……

这一刻,他的声音,居然产生了音浪,如同涟漪一般朝着四周扩散下去。

没有修为的沈黎瞬间觉得耳朵一阵轰鸣,接着什么都听不到了。

周围屋顶瓦片也在这一声爆喝中被席卷开来,飞向空中炸裂成齑粉。

甚至几十里开外的皇城,御书房内的姜承龙都能听到若隐若现的爆吼声。

他愣了一下,然后对着空中喊道:“去看看。”

空中一阵涟漪,也没人搭话,就这么静悄悄的。

现场首当其冲的,便是钱三刀。

他耳膜瞬间炸裂,再也听不到任何东西。

他的身体从吞下丹药后,发生巨大变化。

整个人逐渐鼓起,慢慢变大,身高渐渐超过一旁的贺元坝,达到恐怖的一丈高!!!

一丈,那可是三米三!!!

他如同绝世魔神一般,身体衣物尽数被撑烂,露出无比健硕的肌肉。

由于血气暴涨,他浑身青筋暴起,七窍流血。

而他的气息也不断的在攀升,直破四品,达到三品。

如此三品,万江楼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可万江楼惊恐的,不是他三品实力,而是他手中的丹药。

生死丹再次现世,这意味着什么?

有人,有谋反的能力!

可当初那本兵书,被他亲眼看到被炸成碎片,焚烧成灰烬,而且沈黎也在场,难不成是沈黎搞的鬼?

不可能!

沈黎绝不会炼制出来丹药后,又找人当众吃下丹药刺杀自己。

那还有谁?

还有谁?

这种情况出现,他万江楼有大麻烦了!

皇帝陛下也有大麻烦了,四大家族可以控制粮价,可以给大楚捐献军费,但是,这东西的出现,即便是个平民老百姓,也有谋反的能力。

他眼珠逐渐血红起来。

“吐出丹药,你还能活,否则,让我抓到你,开膛破肚,找不到丹药我把你炼了!!!”

随后,他直接握住绣春刀柄,刀鞘都没拔掉就指向钱三刀凶狠大喝:“吐出来!”

最后一字吐出来,刀鞘猛然炸裂,露出无比耀眼的绣春刀。

他知道,随着药力的发散,不能再拖了,再拖,药力被钱三刀完全吸收,那就真的完了。

血气暴涨三倍,可不仅仅是提高身躯的大小。

而是,力量增加三倍,真气含量增加一倍!

这种药,简直就是逆天神物,拿到他,任何国家都是无敌的存在。

力量,是最强的修炼方式,比起真气,它能更加直观的提升实力。

最原始的人类,没有力量,打不过兽类,而且兽吃人,可人类由于先天力量比不上兽类,所以根本不可能通过修炼力量来进行捕猎大型动物。

所以到后来,弓箭,武器出现了,为了提升自身实力,真气也出现了。

但这并不代表,这些东西比纯粹的力量要强,真气只是提升自身的手段,用来弥补与力量上的不足而已,它的催发,还得从丹田运转,然后传送到各个经脉。

而力量不同,它存在于身体每个部位,甚至眼皮,耳朵等等。

一切的修炼,以及辅助,都是为了提升力量。

一个武者,拥有三倍力量后,相当于拥有三倍实力。

虽然实力暴涨的钱三刀只有三品,但他能吊打二品。

果然,万江楼虽然吼的厉害,但仅仅一个照面,绣春刀直接被打弯,他整个人倒飞出去,狂喷一口鲜血。

这更让他害怕这种药的出世。

放眼望去整个修炼史,这种药完全就是种bug的存在。

血气提升三倍,真气提升一倍,若是一品高手能用,那简直天下无敌,即便它只能维持一炷香的时间,但一炷香,足够一品高手做出很多事情了。

好在,它也是有限制的,普通人用,最多涨到四品,四品武者,最多涨到三品。

三品之上再用,就没有什么功效了。

六品高手,有自身避毒的能力,相当于身体有个杀毒软件一样,三品之后,这个杀毒软件会增强。

就像电脑,安装一个杀毒软件后,突然有一天开游戏外挂,那杀毒软件就自动启动,将外挂当做病毒,给自动杀掉了。

这丹药,就相当于外挂,六品的杀毒软件不够强,检测不出来,但三品的就不一样了,直接将它药力溶解,化作一个屁,蹦出去。

即便如此,四品服用了这种丹药,提升的实力已经即将踏入一品。

这种恐怖的提升,完全就是外挂。

而且更恐怖的是,他服药之后,神志还是清醒的。

一击之下,万江楼已经骨断筋折,他狂喷着鲜血,一脸惨然。

下面的万逸楼与贺元坝对视一眼,都艰难的咽下口水。

三品高手,一招打的生活不能自理?

我们算个鸡毛啊?

贺元坝如同拎小鸡一般将沈黎搂在腰间:“少爷,得赶紧走了,世界要毁灭了。”

沈黎抓抓头发,他没见过生死丹,不过听人描述过当年的血浮屠,他也咽下口水,怪不得老道士说火枪在血浮屠面前,就是玩具了。

也怪不得老道士说什么也要毁了血浮屠了。

更怪不得整个鱼肠坊都封禁起来,挖地三尺也要找到那本兵书了。

服下生死丹后,钱三刀更觉孔武有力了。

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而且自己的宗门也会因此覆灭了。

他现在最恨的,反倒不是沈黎了,而是前来搅局的万江楼。

若不是万江楼,他即便杀不了沈黎,也有机会逃走。

他缓缓转身,狞笑着看向万江楼道:“万大人,你也有今天啊!”

说着,他汇聚全身真气一拳砸过去。

旁边的万逸楼慌了,急忙飞身上去阻拦。

可三品的万江楼在他一招之下都废了,何况是他?

钱三刀随便一刀,便震的他倒飞出去。

万江楼艰难起身,他肋骨已经断裂,口中不停溢出鲜血。

城中如此大规模的打斗,吸引了无数观众,只见现场一人身高一丈,穿着裤衩,浑身浴血,犹如盖世魔神一般,大杀四方。

等钱三刀靠近时,空中黑暗出现一阵波动。

“谁?”

“放肆。”

说罢,黑暗中三支造型优美的匕首,优雅的飞来,在钱三刀周围快速飞行,形成一道网,

接着,一刀,两刀,三刀……

匕首飞行速度极快,虽然小巧玲珑,但抵不住多次打击,十个呼吸左右,整个钱三刀便在惊骇之中,被分解。

是真的分解,那些匕首将他凌迟处死,切割成均匀的小块,而且他事先还没什么感觉,等他稍有动作时,整个人如同积木一般,瞬间碎裂开来。

万江楼艰难的咽下口水:“影子大人?”

“炼了他的血肉,找出生死丹。”

“属下明白了。”

……

第434章:皇帝惊恐 “生死丹?”

皇宫中,姜承龙刚刚端起的茶杯,啪嗒一声掉落地上,摔的四分五裂。

他眼神逐渐惊恐起来。

“小鼻涕,去,叫吴境过来。”

他脸色愈发阴沉,这东西现世,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任何人有了这东西,都会想起做皇帝来。

当年萧家有这东西,被他毅然决然的毁灭掉整个萧家,如今这东西又现世,谁有,谁死!

很快,东厂掌印太监吴境匆匆赶来。

“交你个任务,彻查西厂每一个人,尤其是去过鱼肠坊的,查生死丹的下落,可以审问,查不出来,死。”

今晚的姜承龙,俨然动了真怒,北境出事,他不怕,韩家往大楚捐军费,他也不惧,唯独这个血浮屠,能让他感到真正的忌惮。

吴境愣了一下,他并不知道生死丹的事情。

“俞总管他……”

“严加拷问。”

一句话,西厂完了。

吴境走出御书房后,轻叹一口气,这皇宫的天,要变了。

西厂最先负责查找生死丹,结果俞怜青浪,觉得这东西一天没找到,陛下就会一直倚重他,可现在东西现世,他还没找到,那他就是个废物。

废物不配为皇室做事。

还有万江楼,但现在留着他还有用,火药还没查出来。

姜承龙揉了揉太阳穴,但愿这东西,不要出现在四大家族,否则他大渝皇室,名存实亡,以后几十代皇帝,都得做他们的傀儡。

秦家,秦补拙淡然喝茶,对面的韩轻尧道:“这东西现在拿出来,真的好吗?”

“拿出这东西,也是告诫陛下,别乱来,对你我,更安全。”

他把玩着茶杯道:“我要这皇宫,我说了算。”

“你要谋反?”

“我万无此意,只是不想束手就擒,陛下很早就想杀我了,只是承担不了杀我的后果。”

秦补拙微笑道:“下一任首辅,还得姓秦。”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他感觉秦家越走越远,现在的韩家,怕是也不在秦家眼中了。

而现场,锦衣卫团团包围,十几个人正在一丝不苟的清理钱三刀的尸体,用白布盖上,抬回锦衣卫。

万江楼忍住肋骨的剧痛,找到了沈黎。

“事情非同小可,你务必如实告诉我,否则,我,你,西厂所有人,都会鸡犬不留。”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你说。”

“当日,那本兵法,萧林焕有没有看过?”

“他只看了前半部分,是兵法方面,没有看到后面的丹药部分。”

他也知道此事关系甚大,也难得郑重道:“当日那个老道士,就是专程毁灭这个的,根本不可能让任何人看到,你当时也在场,根本没机会看。”

“那现在京城中出现兵书后半部分的丹药,你知道意味着什么么?”

“大渝的天,要变了。”

“你好好说,真的没看过?”

“我看过我死全家行不行?”

沈黎急了:“我有机会看吗?刚拿起来就被你抢了,然后当场毁了。”

“等等……”

他眉头一挑,不可置信的看向万江楼道:“真的有可能,有人提前看过。”

“谁?”

“我不知道,当初在密室内,我就感觉那本书不对劲,表面的灰尘与其他地方的灰尘不太一致,你又进来捣乱,我就没细想,现在想想,真的有人看过。”

万江楼沉吟一番:“你说的是真的?”

“我骗你做什么?我要这东西没用,这东西是祸根,有了它就意味着有谋反的能力,是祸乱的根源,我疯了啊我要它?”

火枪的威力远不如血浮屠,都已经被皇帝陛下惦记,若是他再有血浮屠的话,那仙平毁灭是迟早的事情。

谁有这东西,即便是皇帝陛下背着昏君的名头,也要干掉他。

“那,我回去查。”

万江楼擦掉嘴上的鲜血,轻咳一声道:“但愿你没这东西吧。”

沈黎却急眼了:“你什么意思?你不相信我?我再说一遍,我要是看了那兵书,我死全家,死一户口本啊!”

可万江楼根本不管他,越走越远。

老道士不可能让萧林焕看这东西,他也没看过,只能说明之前,真的有人进入了那间密室。

这下,大渝内部要有大麻烦了。

不过顺着查下去,可能有些收获。

谁想刺杀自己,那药就是从哪里来的。

韩家保护的那个凶手,就是药的凶手。

可沈黎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真的要杀他。

他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

当晚,便有一队锦衣卫出城,他猜测,这是直奔狂刀门的,这下一定要血洗狂刀门,挖地三尺。

韩家周围,布满大军,大理寺查案,城防军维持治安,东厂与锦衣卫查药的下落。

看的出来,陛下这次真的是发狠了。

韩轻尧后知后觉,妈的被秦补拙摆了一道。

生死丹出现,陛下定然追查到底,韩家首当其冲,整个韩家所有人,全部都在软禁名单里,所有人,都换入新的宅子,里面各种人进出都得搜身,密室,地道等地方,尽数被搜查出来,当然还有韩家与大楚那边的交易记录。

韩轻尧不敢反抗,他知道这药对皇帝意味着什么,一旦他敢动,整个韩家人,真的会鸡犬不留。

不过官家的人还是有所保留的,除了生死丹,他们全部视而不见,意思就是其他的东西,陛下都会原谅你,唯独生死丹。

姜承龙也害怕,害怕韩家真的有生死丹。

这玩意他要是真的有,早就将配方送到大楚秘密隐藏起来,一旦皇室有动作,那配方送入大楚皇室,大渝必死无疑。

搜查两天,无一所获。

韩轻尧死不承认刺客是他派来的,也没有任何证据,只能释放。

朝廷二品大员,礼部尚书,不是说杀就杀的。

秦补拙悠闲喝茶,跟没事人一样,也没人找到他。

沈黎换了房子,当初的小院子,被打的稀巴烂,根本无法住人。

他在屋内组装自己的新火铳,也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反正还有两天,老子就离开京城了,关我屁事,你们爱咋地就咋地。

万江楼带着伤,带着人,来到他的新宅子拜访:“你最好,还跟我去一趟鱼肠坊。”

“为什么?”

“帮忙。”

……

第435章:出发北境 “不是,你疯了吧?”

沈黎急忙拒绝道:“你非得将我卷进来做什么?”

“你摸过那本书。”

“放屁,我摸过我就能知道里面内容吗?”

“要不,我告诉陛下,你曾经带着萧林焕,找到过配方,但当场毁了?”

万江楼脸色极差:“你知道后果。”

“你神经病吧?”

这玩意儿捅到皇帝面前,指不定皇帝陛下有什么想法呢,尽管他的本意是好的,但架不住陛下怀疑啊。

沈黎翻着白眼道:“可以帮你去看看,但是不能让陛下知道。”

“可以。”

“我信你个鬼。”

他嘀咕一声,将刚刚组装好的火枪藏在身上,出门道:“走吧。”

鱼肠坊与城南有一定的距离,街道人又多,马车又慢,摇摇晃晃一个时辰才到。

沈黎看着旁边脸色惨白的万江楼,不由赞叹道:“大哥,你是真敬业,都伤成这样了,还出来上班。”

万江楼轻叹一口气,也没过多解释,陛下对此事这么看重,他再不出来查,他就得出事了。

东厂吴境卖给他一个面子,将鱼肠坊让出来给他查。

吴境活的通透,知道自己东厂不可能一家独大,不如卖给锦衣卫一个人情,以后大家好好共事。

到了鱼肠坊,万江楼被两个手下用担架抬着,而沈黎在锦衣卫的簇拥下,打开了那道机关。

“不要进去太多人,火把搞的明亮一点。”

沈黎看着一旁的万江楼道:“你们查案,查过脚印吗?”

“有查过,只能分出男女。”

“呃,其实吧,你们可以研究一下,脚印在地上的深度,用力的地方,可以推算出人的身高。”

他从一旁锦衣卫手中拿过火把道:“有那么一个公式,不过我忘了。”

万江楼沉吟一番:“我会派人研究研究。”

锦衣卫哪里有那么多人研究,又是研究火药,又是研究生死丹的。

沈黎也不勉强他,从进门开始,一点一点的探查。

这密室常年没有人进入,所以进去之后,定然会留下脚印,而那个先他们一步进入密室的人,也会留下一道比较浅的印记,这就是他在万江楼面前证明的证据。

刚开始,有三道脚印,那是老道士、萧林焕还有自己的,随着台阶深入,终于看到了不一样的脚印。

第四双,还有第五双。

沈黎想了想,当初万江楼也进来过,有第四双很正常。

他让人在一旁用白1粉1笔标记下来,最后走到那个供桌前。

供桌上,空无一物,那本书的位置,只有一层淡淡的灰尘。

他走上去对万江楼道:“行了,果然是有一道比较老旧的脚印,你可以找仵作来,根据落灰的程度来判断进入的时间,我走了。”

“等等。”

万江楼皱着眉头道:“你能判断出来吗?”

在他看来,仵作根据落灰程度判断进入时间,实在太难的,而沈黎既然提出来,他一定有办法。

沈黎摊开手道:“大哥,我要是能判断出来,我就进大理寺任职了,做个法医,多帅气。”

说罢,他施施然离去:“哦对了,没事别找我了,有事更别找我了,我真怕了你了,这事别把我卷进来就好。”

万江楼嘴角缓缓扬起,他与沈黎,不是敌人,更不是朋友。

如果,此人要是成了朋友,或许有些用处吧。

……

……

……

离开鱼肠坊后,沈黎在路边搞了点冷饮吃,天气实在太热了,酷暑已经到来,若是在穷苦百姓人家,夜晚会热的睡不着觉。

路边报纸发放后,人们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韩家的那个尚书,昨天晚上派人刺杀朝廷大官呢。”

“不是吧?韩家已经这么无法无天了吗?皇帝陛下都不管的吗?”

“管,怎么管?韩家那么多钱,又那么多粮食,他一把火把粮食少了,咱老百姓都得饿死了。”

“那大员也倒霉,怎么就招惹他了。”

“嗨,那大员就是这报纸的老板,叫沈黎,半山坊就是人家搞得,你看看,那里的百姓,吃喝不愁,多舒服了?”

……

沈黎摸着下巴,报纸还得继续搞下去,将韩家的名声搞臭。

相当于变相的给百姓们洗脑,告诉他们韩家的所作所为,通过粮价来威胁皇室,很多人饿死都与韩家有关。

这样,韩家的商队,将会被人人喊打。

昨日他已经收到苗欢盈的信,红薯已经长好,亩产,三千斤,是大米的十倍,味道很不错。

这就意味着,韩家灭亡之日,已经到了。

不过他还没打算真正的开始整韩家,而是让仙平继续种植红薯,并且囤起来,这些日子还是丰收的季节,先调一下粮价,恶意竞争一下,搞一搞那些粮商。

他回去之后,将接下来的一些想法写信告诉了苗欢盈,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可能都不会在京城,提前布好局,到时候回来大丰收即可。

有了去年的那种粮价百倍增长,今年的粮,注定格外难收了,加上仙平捣乱,就更难了,先恶心恶心他们。

京城的神箭营,如期出发。

两日后,点将台拜曲报国为神箭营领将,沈黎监军。

沈黎因为挨了廷杖,“有伤”,便没出席点将活动。

北城门的街道上,百姓夹道欢送,鼓舞士气。

神箭营,装备极其精良,算是快速反应军队,军中每人都配备马匹,三千人马,浩浩荡荡的离去。

而副监军林进,带着一众文官走在一旁,极其尴尬。

因为他不是主监军,总觉得有些难为情。

这几日,沈黎在京中搞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报纸,专门写人家的闺房私事,让他更是厌恶。

好在他记得唐老的话,不管沈黎,做好自己的就行,到时候没有功劳,唐寻章也会为他请功。

沈黎早早出发,带着五个孩子,侍女,以及一百侍卫,都提前到了北城门外五十里的地方等候。

他的马车,都用了极好的减震系统,在官道上行驶起来也算是舒适,而且两边加装了冰块,里面凉爽无比。

可这让神箭营的领将很是不满了,打仗就打仗,你还拖家带口的做什么?

“沈大人,军营不比其他地方,不可以带女人。”

“无妨,我带着她们去临渝关,打仗的时候不带就可以了。”

沈黎感受到他话中的不满,也没打算与他通行,便笑道:“我们路上不与你们一起走便是。”

说罢,他招招手,贺元坝驱车前行,一百士兵骑马离开。

第436章:林进同行 “走了。”

城墙上,姜承龙目视军队远去,轻叹一声。

现在他的压力,越来越大了。

突然间生死丹出世的消息,让他有些猝不及防。

这东西就是个定·时·炸·弹,根本没有延缓的余地,一旦大规模的出现,那便是真正的谋反了。

他隐隐能猜出,是谁干的了。

秦家,有最大嫌疑。

之所以秦补拙一直无所谓的样子,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秦补拙的意思很简单,你不动,我也不动,你动我,你灭国,我灭家。

他深吸一口气,这四个毒瘤,麻烦了。

现在沈黎的威胁,倒不是那么大了,他那火器,在血浮屠面前就是玩具,不堪一击,纯属鸡肋。

还是留着他,等他回来后,好好封赏,让他跟着太子,总不能等自己百年之后,大渝朝中没有一个能臣吧?

神箭营,常年在京城待命,上级给他们的物资,都是最好的。

别的军队干粮,大多是炒熟的米,面等等,而他们是肉干,牛肉的,羊肉的,猪肉的等等。

用的箭头,也是全精钢打造,衣服,盔甲等等,都采用大渝最先进的工艺制作,骑的马,也都是日行五百里的上等马。

这也早就他们目中无人的性格。

他们趾高气扬,对路过城池的军队根本不屑一顾,他们就是主力,他们的出场,才能决定这场战斗的胜利。

一路往北方前行,城池越发荒凉,八百里的路程,行军要走十天左右。

路上的生态倒是不错,或许没有滥砍滥伐,地上草地茂盛,偶尔还能看到归顺大渝的普通百姓在放牧羊群。

沈黎坐在马车前,指着那些羊群,对身后的士兵们道:“等你们到了草原,到时候还能抓一些牛羊回来,冬日搞个火锅什么的,简直美滋滋。”

众人一阵哄笑。

前面负责探路的斥候赶回来道:“少爷,前面有个老头,好像仙平的人。”

“嗯?”

沈黎眉头一挑,接过一匹马,带着数十人赶过去。

还真是仙平的人。

那个算命的瞎子,一身破烂行头,拎着葫芦,拿着拐杖,一路悠然前行。

“老前辈,你这怎么跑到北方来的?”

说来也奇怪,仙平到京城,如果用马车,少说也得半个月,而这老瞎子步行,他是如何这么快来到这里的?甚至比沈黎他们还要更快一些?

老瞎子听出沈黎的声音,呵呵笑道:“是定远伯啊。”

“你这去北方做什么?前面打仗呢!”

“无妨,我去北方看看,凑凑热闹。”

“你能看到吗?”

沈黎也搞不懂他来北方做什么,便招呼两个士兵将他放到马背上:“既然遇到,就一路同行吧,也省的你步行了。”

“好嘞,等你好几天了。”

老瞎子嘿嘿笑着,也不推脱,拉着缰绳缓缓前行。

此地还在大渝的管辖范围,一路上甚是安全。

由于他们是马车,神箭营都是骑马,一路奔袭,路过他们时,曲报国冷哼一声,随后快马扬鞭,扬起一阵灰尘。

这可苦了后面的一众监军,他们本就是文人,身子骨弱,即便骑马,也是慢吞吞的,被远远的甩在后面。

路过沈黎一行人时,林进忍住心中不悦道:“沈大人,您不打算跟上他们监军吗?监军一职,不仅仅是记录军功,还要监察他们用兵情况,写信往朝中汇报战况,你这番悠游自在,若是做砸了差事,到时候曲将军必定参你一本。”

“参就参呗。”

沈黎笑眯眯道:“林大人,骑马这么辛苦,要不一路前行吧?”

“这是哪里话,我等还得追上他们,记录军功呢!”

“他们压根就没打算等你们,你追上去干什么?”

他拿起腊肉干在嘴中嚼着,笑道:“到时候可以说,他们的马太快了,咱跟不上,所以军功,作废。”

文臣武将素来不对付,曲报国领的还是主力军,自然眼高于顶,出了北城门,便给这些监军脸色看,一路狂奔,你就在后面追吧。

林进皱着眉头道:“这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今天他们给你甩脸色,明天他们还会给你甩脸色,难道你追上他们,他们就会尊重你了吗?”

沈黎拿着匕首片了一块腊肉,又美滋滋的喝了口酒道:“再说,过了嘉盛城,就是草原地界了,我掐指一算,他们会打仗的。”

马车旁的老瞎子直接啃着腊肉,喝着烈酒道:“嗯,老夫也掐指一算,他们会打仗的。”

林进半信半疑道:“那你怎么不告诉他们?”

“他们也得鸟我才行啊,一个个冲的比兔子还快,我怎么说话?”

沈黎一副悠闲的样子道:“来来来,各位大人,舟车劳顿,我还特意为你们备了马车,咱们一路吃着火锅唱着歌,把这监军干了。”

众人面面相觑,虽然他们佩服沈黎在朝中一人怼遍那些权臣,但这并不代表他适合做事,他性格太跳脱了,一点都不严谨。

林进想了想,觉得唐老不会骗他,沈黎定有十分过人的才华,才会被唐寻章赞不绝口,他点点头:“是啊,咱是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不如慢悠悠的前行,到时候军功不算,他们参咱们,就说车马太慢,跟不上他们。”

众人想说的话,被他说出来,纷纷松了口气。

于是乎,沈黎在路上买了只羊,一边走一边吃,一百人慢悠悠的前行。

下一城,便是嘉盛城,过了嘉盛城,便是桑榆古城,桑榆古城后二百里,就是大名鼎鼎的临渝关。

而临渝关只是关口狭隘,周遭是高山,绵延数百里。

这并不代表临渝关能挡住狼族进攻,所以七王爷姜承献直接往外扎营。

临渝关其他地方,是有入关的入口的,现在七月初,按时间,物资粮草已经在运送途中,狼族虽然不会那么聪明的出来截断粮草运输路线,但天道会。

刘齐与天道两人孤身进草原,能凑齐四十万大军,可见他们的厉害。

曲报国立功心切,觉得草原上根本不太可能凑齐四十万大军,肯定有一半是凑数的,他们去了战场,那不是乱杀吗?

他们一路狂奔,总会出事的。

第437章:少女先知 几日下来,林进等人惴惴不安。

虽然伙食极好,酒也极好,但监军不在军中,那是严重失职。

他们刚出嘉盛城,便要骑马去追。

沈黎笑呵呵的道:“别着急,他们还在桑榆城,整顿一晚,明日才会出发临渝关,咱今晚就到了桑榆城,和他们才差一天路程。”

林进有些微怒了:“沈大人,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咱们是监军,可不能如此尸位素餐啊。”

“林大人,享受就享受了,享受的时候还提心吊胆,那不是白享受了吗?”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我没逼着你留下,你想抢着去送命,可以啊,现在追,夜晚还能追上。”

林进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当初怎么就听了你的鬼话。”

众人在路上又是优哉游哉的前行,桑榆古城中,各处已经有人渐渐开始整备起来。

那是仙平的八百士兵。

他们见到神箭营的人在城外安营扎寨,知道少爷即将来了,顿时摩拳擦掌,在各处整备自己的装备。

桑榆古城是特意建造的贸易城池,里面的小贩不计其数,物价也是离谱。

萝卜等蔬菜,十两银子一斤,反倒是羊肉,极为便宜,几十文便可以买上一大块。

还有香皂这种稀罕物品,卖二十两一斤。

中原的商人,将货物运送到这个城池内,而草原上的各个部落,将牛羊拉到这里,换取物资。

本来相安无事,但临渝关总有那些个害群之马,在外面抢夺狼族财物,信誉严重降低,这才导致古城逐渐荒废。

现在想要将货卖出高价,就得出关,出关意味着外面狼族部落随时出现抢夺,也是十分危险。

狼族大营中,各个部落的首领坐在下面,上面坐着一个美丽的少女。

那些首领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用刀片着肉往嘴里送去。

有的人,搂着抢来的中原女子,一边上下其手,一边喝着酒。

“先知!现在我们大军已经将大渝的人马围住,什么时候进攻?”

一个凶神恶煞的光头,带着硕大的耳环,脸上满是图腾纹身,恶狠狠的说道:“我们已经等不及了!”

“杀掉姜承献,便能破掉临渝关,到时候,中原食物,美女,都是我们的!”

“还有,三十年前,那个先知算的,咱各个部落有灭顶之灾,是怎么回事?”

少女淡淡道:“无妨,前任先知算的不错,但被我成功避过那场灾难,魔神已经退去,剩下的,便,看你们的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进攻?就这么围着不打吗?”

“打个仗还弯弯绕绕,麻烦!直接冲上去杀光不行吗?”

少女摇头:“不行,山路不适合骑兵,我们要是冲上山,必定被滚木落石击败,现在就是等,截断他们的物资,到时候我们不费一兵一卒,他们不战而降。”

“那要怎么做,我们听先知的!”

“截断粮草。”

少女缓缓道:“扎西才让,你带领你部三千人马,守在临渝关附近,一旦有人马经过,务必拦下,抢了他们的运粮车,桑登曲林,你也带领你部五千人马,守在烈阳谷附近,一旦出现下山人马,直接歼灭,其他各个部族,继续围攻青牛山,到了冬季,他们自然活不长了。”

“先知高见,抢到的粮食,是我们自己的吧?”

“是!”

各个部族首领纷纷羡慕的看向桑登曲林与扎西才让,大渝的运粮车啊,那得多少物资啊?

或许是感受到其他部落的不满,少女先知淡淡道:“到时候顺天城破,扎西才让与桑登曲林的部落,晚三日进城。”

众人这才稍稍平衡一些。

顺天城,是大渝的政治与商业中心,繁华程度不可想象,还有皇宫,据说皇帝老儿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那女人有几百人伺候他,等破了顺天城,咱也要做一把皇帝。

还有顺天城里面的钱,粮食等等,都如山一般,打破顺天城,部族进入后,族人再也不用受冻挨饿了。

虽然还得好几个月,但众人都不急了。

先知的能力他们已经看出来了,她随便布兵,便将大渝四十万人打的落花流水,撵到青牛山上。

有人提议不管姜承献的人马,却是不行的,若是他们攻城,姜承献的人下山来个包夹,他们必死无疑,所以必须先解决姜承献。

安排好大营的事情后,少女有些落寞的走出帐篷。

“师父。”

她看到远处白色身影,缓缓走过去。

天道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道:“让各部落听话的感觉,如何?”

“还好,只是死了太多人。”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他轻笑道:“将来,你便是草原上的女王,谁敢不从,随便杀之。”

“拓跋泓,还不来参见女王陛下?”

说着,他眼神微微眯起来,身上隐隐有真气流转。

少女微微一愣:“草原上的一品高手,拓跋泓?”

接着后面走来一个白袍中年人,一只手裸露在外面,却是个短发平头,他双手合十道:“拓跋泓见过先知女王。”

他很是屈辱,一品高手,居然要给一个小丫头片子行礼。

可旁边的天道,死死的拿住了他,他敢反抗,他的部落所有人,都得死。

由于他是一品高手,他的部族也格外强大,成为草原一霸,整整五万人。

天道那个用毒的手下,有多么凶狠,他是见过的,抬手之间,几千人都被毒死,这种战斗力,加上天道轻松战胜他,他根本没得选择。

天道温和对着少女笑道:“以后,他便是你的贴身侍卫了,师父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你好好统领他们,将来草原攻破顺天,师父再来为你祝贺。”

少女嘟着嘴,点点头道:“徒儿恭送师父。”

他笑着,背过手,用眼神警告一下拓跋泓不要乱来,随后离开。

拓跋泓叹口气道:“杀那么多人,为了掠夺城池,受伤的还是百姓,真的好吗?”

少女轻哼一声道:“师父说好,那便好。”

……

第438章:前军遇袭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等人也终于进入桑榆古城。

一路风尘仆仆,倒是没有见过什么战争。

也是,还属于大渝管制范围,自然是安全的。

林进等人打听到曲包裹带的神箭营在外面扎营,连夜赶过去汇合,并将沈黎猜测他们可能遇到狼族部落的事情说了出来。

曲报国冷笑不已:“杞人忧天,我临渝关纵横百里,他狼族能绕那么远?”

“再说了,即便他们绕过来,正好咱们瓮中捉鳖!”

可他没想到的是,临渝关,已经没多少兵力,贸然出关的话,狼族绝对会第一时间进来冲关。

所以这也注定临渝关的兵力,不会放弃城防来救他们。

骄兵悍将,自然眼高于顶。

在他们眼中,他们就是救世神,是去拯救姜承献那三十万废物的!

于是乎,他们拒绝了林进的建议。

林进也觉得不太可能,毕竟临渝关抵御的范围实在是太广了。

可几天前,狼族已经开始出发了。

沈黎到了桑榆城,直接花高价买了一处宅子,用来安置苗欢心与五个孩子。

他笑着对五个孩子道:“给你们配十个助手,你们可以开始研制大型热气球了。”

火油有了,羊皮可以买到,接下来,就可以直接开始制作了。

他又从怀中拿出图纸,递给季酬心道:“这是我画的图纸,你们可以研究一下,不过由于没有好的办法控制火油的温度,所以只能用猪尿包装载火油,火势不够时,丢在里面。”

就是只能控制上升,至于下降,那只能等它烧完。

前后左右,那也得随风自由飘扬,听天由命。

季酬心乖巧点头。

“在家里,要听欢心姐姐的话,这里虽然不是兵荒马乱,但坏人也很多,千万不能随意乱跑。”

“少爷先生,您就放心吧,我们会好好保护欢心姐姐的。”

正在说话间,院子的门被人敲响。

贺元坝打开门后,外面站着柳升与岳峰。

“少爷,我们来了。”

两人摩拳擦掌:“什么时候出去?”

“那些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火药包,火铳,盔甲,蔬菜,火锅,辣椒面,石灰粉,春药,都备好了。”

“你准备春药作甚?”

沈黎皱着眉头:“这是打仗,不是上青楼。”

“不是,少爷您想啊,草原各处是骑兵,咱只需要在空中撒一些驴用的春药,那些坐骑可都是畜生,不知道节制的啊。”

柳升有些贱贱的说道:“而且上次咱们打韩家三千人马时,那些东西不是挺好用的嘛。”

沈黎一脑袋黑线,怎么都跟小新学的这么不三不四?

岳峰拱手道:“八百人,已经集结完毕,在城中各处候命,只是,我等能出临渝关吗?”

没有路引,这八百人士兵,反倒会被认为是谋反的。

“这个你放心吧,我有。”

其实他想说我有个屁的,他只有一百五十人的路引,八百人,那纯属扯淡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再说呗。

“嗯,你们准备好,我琢磨着,明日神箭营出发后,咱就得出发了,到时候你们伪装成商贩,到了城外再穿戴盔甲。”

他不是很确定,草原是否真的会来截断粮草,因为大可不必这么麻烦,直接在临渝关外开始截断,只要把姜承献的那三十万人堵死在青牛山上,那临渝关名存实亡。

岳峰点点头道:“少爷,那明日城外汇合。”

“嗯,你们先回去吧。”

老瞎子从来了桑榆城后,便消失不见,沈黎也懒得管他。

苗欢心有些担忧,她拿出姐姐苗欢盈做的冬衣递给沈黎道:“少爷,见到弟弟后,交给他,还有,你一定要平安归来。”

此刻,她有些明白,当年爹爹出征时,母亲每日焚香祷告的心情了。

沈黎摸摸她的小脑袋道:“放心吧,少爷吉人自有天相,定能救回你弟弟他们,顺便杀的狼族片甲不留。”

“嗯……”

一夜过去,翌日一早,城外的神箭营便开始动作了。

他们一路狂奔,扬起一阵尘土。

远处,扎西才让的部落埋伏在道路两边,冷冷的看着远处而来的尘烟。

“貌似不太对劲。”

扎西才让摸着下巴道:“灰尘这么大,倒不像是运送物资的。”

一旁的手下道:“管他是啥,劫了再说呗。”

“嗯,有道理。”

他发现自己跟了女先知久了之后,也开始思考问题了。

这种问题还用思考吗?要么是兵,要么是粮呗,管他是啥,把他补给线给他切了,饿死他们就行了。

“准备!”

草原部落善于骑射,自然都是精兵强将,加上他们身体强悍,在马上,基本上没有对手。

一路疾行的曲报国越走越觉得不太对劲。

太安静了,路上别说是人,连个鸟都没有。

这条路他走过,平日里还有一些商人路过,今日是怎么回事?

等他看到远处逐渐站起来的人马时,他终于有些慌了。

这些人,肯定不是跑过来欢迎他的。

妈的,还是让沈黎说中了,这帮王八蛋竟如此大胆,跑到关内截物资。

他大喝一声:“发响箭求援!”

一声响箭起,接着双方人马越来越近,搭弓射箭。

路上绊马索猛地弹起,顿时人仰马翻,死伤无数。

曲报国滚落下马后,一个翻滚顺手拿出弓箭,连续三发,解决三个人后,一边爆喝一边搭弓射箭:“上山,上山!”

冲过去,绝对不现实。

他们已经遇到绊马索,前方必定还有其他陷阱,若是这么冲过去,死伤必然更加惨重,还不如上山找一处居高临下,一边等待救援,一边与他们颤抖。

三千精锐,在乱战中损伤极大,所有人且战且退,可还是一个个的倒下。

对方骑马来追,他们钻入林子后,大大延缓了对方速度。

扎西才让也没想到对方领将居然能这么果断,几乎一瞬间便做出最佳的应对,他连续射出几箭后,大喝道:“弃马,给我追!”

他走着走着,一脚踩在对方的旗帜上,捡起来一看,是一把弓箭的样子。

他嘴角渐渐咧起来:“是神箭营,大渝精锐,哈哈哈,你也有今天,给老子下马,往死里追杀!!!”

……

第439章:整顿兵马 林进等人的马匹没那么精良,落后曲报国一大截,就是这一大截,保住了他们。

他们见前方厮杀惨烈,差点没吓的尿了裤子,急忙掉头回桑榆城。

“真让沈黎猜对了,快回去搬救兵!”

“可沈黎哪里来的救兵啊?桑榆守军出动的话,一旦他们攻城,后果不堪设想!”

“那往嘉盛城附近搬救兵,这是朝廷的精锐部队,一旦他们完蛋了,那青牛山的人一同完蛋!”

实际上,前来解围的,不仅仅是神箭营,还有周围的十万人马。

只是神箭营立功心切,寻思着我是射手,又有好的坐骑,打不过我就跑呗。

万万没想到,人家提前截着他。

就像射手围着战士浪,结果被人一波抓住机会撵入野区出不来了。

求援的响箭发出去十多支,都不见有人来救援。

临渝关的守将无比纠结,这定然是朝廷搬的救兵,也被人途中拦下来求救了。

可他真的不能出兵啊,狼族各部落定然都在盯着他。

一旦临渝关的兵力空虚,狼族可以乘虚而入,然后占领临渝关,将姜承献的三十万人马挡在关外。

另外他们可以直接南下,先破顺天,在一直南下。

北方最大两处关隘,一是临渝关,二是顺天城。

这中间,还有几百万的百姓在其中,一旦让他们破关,后果不堪设想。

他想救,但无能为力。

林进一行人匆匆赶回去,却发现沈黎正在吃着葱油饼,喝着胡辣汤。

这味道,当真一绝啊!

他坐在院子内,苗欢心替他更换衣物,岳峰在一旁辅佐戴上盔甲。

“这盔甲,头顶上搞个避雷针,是什么意思?”

避雷针上,还挂着一个红绸缎,跟旗杆似的。

沈黎望着头盔道:“我记得,我做的头盔,没这么扎眼吧?”

“是的,换成这种是为了方便大家找到您,战场混乱,您又没自保能力,挂个红绸子显眼一些。”

岳峰忍住笑意道:“这也是为了您的安全着想。”

沈黎眉头微皱:“首先,我可以原谅你看不起我,其次,挂上这玩意儿,是不是意味着对方知道我是主将,什么东西都朝我脸上放?”

“呃,貌似是这个道理。”

“咱的军中,不需要这种东西,哪个士兵不认识我这张英俊的面容的?”

林进匆匆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道:“不好了,沈大人,神箭营被截杀,赌到山上去了。”

岳峰冷哼一声:“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那些监军们早上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这才几个时辰过去,便灰头土脸的跑回来。

沈黎“哦”了一声道:“林大人,看我这盔甲,帅不帅?”

“帅!请你快想想办法吧,要从哪里借兵解围啊?”

“解什么围?”

他忽然瞪眼道:“这么好的机会,咱不将那些漏网之鱼一网打尽,还跑去解围做什么?曲报国还算聪明,知道上山阻拦敌人,不过再等一段时间树木枯萎,直接就可以放火烧山了。”

林进不可思议道:“您是要自己出兵吗?就凭您这一百亲卫?”

“走吧走吧,曲报国没事的,让他长长记性,饿饿他们了。”

沈黎摆摆手,在岳峰的搀扶下上了马,他摸着自己头盔上的避雷针,转而看向马下的苗欢心:“少爷帅不帅?”

“少爷帅呆了呢。”

苗欢心吃吃的笑着,然后对五个孩子眨眨眼示意,五个孩子异口同声道:“少爷帅呆了!”

他哈哈大笑,一拉缰绳道:“准备锅碗瓢盆,等少爷凯旋,咱们吃羊肉火锅!”

“出兵!”

岳峰一声爆喝,那一百士兵翻身上马。

林进瞳孔微缩,他是研究过盔甲的,仙平着一百人的盔甲,黑的发光,无形中给人一种肃杀,而且上面的鳞片,如同鱼鳞一般,一片覆着一片,一看就坚固无比。

所有人的手臂上,都是小型弓弩,背后还背着盾牌,无比实用。

可这一百人,根本不足以面对那场面,那可是近万人的狼族精锐,这一点点人,还不够塞牙缝的。

他叹口气,咬牙跺脚道:“余正声,你跟着监军大人,我带人去嘉盛城去找救兵!”

于正声迟疑了一下:“大人,您不相信沈大人吗?”

“他那么一点人,怎么与狼族斗啊?”

林进叹口气:“行了行了,你快跟着他,年轻人好大喜功爱冲动,一定约束一点他。”

“属下明白了。”

沈黎出了城门后,一个商队也缓缓跟出来。

走了大概五里地的地方,于正声突然惊讶不已。

那些商队的人,尽数卸去伪装,然后穿戴盔甲,速度极快。

几乎半柱香时间,盔甲穿戴完毕,可是不见任何大型兵器。

最大的是给沈黎牵马的贺元坝。

他一手拿着庞大的镰刀,一手拉着马缰绳。

“他们拿的那些黑管子,是武器吗?”

于正声也觉得有些玩闹,或许大人说的是对的吧?

车队的马匹被快速披上马鞍,所有士兵翻身上马。

还有一百人在马下,继续推动着车队。

柳升淡淡道:“少爷,仙平将火炮的体积改小了,虽然射程少了一百步,但更便于携带,两个人便能抬动,放在车上,一人便可以拉走。

说着,一个手下拉开他的车厢。

车厢内,静静的躺着火炮管子,下方采用了镂空架子,管子四周都有支架,到时候直接架在地上即可。

即便已经改的轻便起来,火炮的行军速度也极为缓慢。

用两匹马拉着,才跟马车的速度差不多。

沈黎摸着炮身,满意的点点头道:“差不多了,出发吧。”

时代的局限性,让他注定造不出迫·击·炮那种单兵扛着的火炮。

火炮喷出一瞬间,温度极高,现在的炼铁工艺,远远达不到现代炮管的厚度,太薄的话,当场融了。

一对人马缓缓前行,前方的扎西才让部落很远便看到了他们。

扎西才让摸着下巴:“怎么又来人了?难道是桑榆城的守军?”

“管他作甚?直接捉了再说呗!”

“对!”

众人一阵哄笑,然后再次布置现场。

第440章:首战之威 草原上的人,视力极好,随着沈黎等人愈发近了,他们不由面色古怪。

“这是哪个富家子弟跑来镀金的吧?”

“你看他那领将,吊儿郎当的,吃的是啥?”

“好像是羊肉馍。”

“不过给他牵马的那个手下倒是不错,我要抓来做我的奴隶!”

扎西才让哈哈大笑:“怎么?要不咱主动出击?”

手底下的人纷纷起哄,他们特别乐意看到自己的猎物在屠刀下瑟瑟发抖求饶的样子,他们坐在马上,挥舞屠刀,如同一个无上的王一般,主宰他们的生死。

“反正人也不多,才一千来人,咱可有三千人呢!!!”

“走,杀光他们!”

“喔喔喔!!!”

一众人,挥着屠刀,兴高采烈的冲向他们。

柳升拿着望远镜四处观望,看到前往近五里的地方,居然冲来那么多人,黑压压一大片,顿时有些兴奋道:“少爷,他们主动进攻了。”

“不是截杀吗?”

“可能看咱人少,跑过来虐杀我们。”

他嘿嘿笑道:“全体都有,下马,摆阵,火炮架起来,来活了!!!”

这九百士兵,也兴奋极了,匆匆下马摆阵,蹲在原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前方。

虽然他们第一次参与真正的战争,但所有的恐惧,都源自于火力不足,就他们现在这火力,别说三千人了,就是一万人冲过来,也得死。

一旁的岳峰道:“少爷,您也下马吧,这马没经过训练,一旦受惊,可能伤到您。”

沈黎摘掉“避雷针”气喘吁吁道:“行了行了,赶紧打完,真他娘的热死了。”

穿着这么沉重,天气又这么热,很快内裤都湿透了,烈日晒在铁皮盔甲上,简直就烫手。

他拿起望远镜看样远方扬起的尘土,轻咳一声道:“这是咱们第一仗,要打出咱的精气神,打出士气……”

“少爷,别演讲了,来了!”

柳升大喝一声:“开炮!!!”

远处的扎西才让等人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向前方:“他们不会是吓傻了吧?还要组织反击?”

“咱三千人,打他一千人,那不是吊起来打吗?”

“反抗好,就怕他们不反抗,越反抗我越兴奋。”

“兄弟们,杀十个,奖励羊腿一根,马奶酒一桶啊!”

手底下的人都疯狂了,这么多人,打一千人,那不是吊起来打吗?

可远处一阵轰鸣,他们胯下坐骑受惊,猛地抬起前脚。

他们不愧是常年征战马上的,如此突发状况,也能死死抓住缰绳,三千人,竟没一人落马的。

但很快,空中六个大圆球飞过来,砸入地面。

“这是什么东西?”

在短暂的骚乱后,扎西才让凑到炮·弹上。

轰!

一阵爆炸响起,碎肢遍地,人仰马翻,火炮落入人群中炸开,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远处沈黎阵营中,柳升掰着手指数了数:“一、二……三、四、五……”

“怎么才五发?妈的,劣质产品,还有哑弹!”

沈黎捂住脑袋:“你会不会打仗?这么远就开炮,把人吓跑了咋办?”

柳升挠挠头顶上的钢盔:“少爷,那怎么办?”

“那能怎么办?继续打呗!”

他们的马,都拴在远处,听到巨响后也受惊了,不断的嘶鸣,但挣脱不开缰绳。

沈黎在一旁亲自指挥道:“引线的长短,与爆炸有关系,你要打多远,就填多少火药,炮·弹上的引线如果太长,落入人群中延时炸开的话,人早跑完了。”

于是,手下剪短一下引线后,再次轰出六发炮·弹。

在他身后跟着的于正声惊呆了,仗,还能这么打?

沈黎笑眯眯的递过望远镜道:“于大人,自己看吧?”

旁边的柳升兴奋道:“少爷,他们没跑,还冲过来了!”

“这是疯了吗?”

实际上,是扎西才让怒了,尼玛人的正脸都没看到,你这什么鬼玩意儿弄死我一百多人?

我今天非得冲过去看看你到底是什么人!

有爆炸巨响的加持下,他甚至都不用挥鞭,胯下战马便一路飞奔过去。

一千步!

八百步!

六百步!

他缓缓咧开嘴,笑了。

等我冲过去,定然将你们主将,大卸八块!!!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让监军于正声吓的浑身哆嗦:“沈……沈大人,冲过来了!”

沈黎摸着下巴:“别慌噻,让你看看,咱的底气!给我开枪!!!”

一阵阵枪声快速响起,一千人,每人快速激发两发子·弹,然后蹲下换弹药,第二队人接着跟上。

密密麻麻的梭子状子·弹在空中呼啸而过,眼看越来越近时,扎西才让的人越来越多倒下去,人仰马翻,现场惨烈无比,而且前方倒下的人马挡住去路,根本无法靠近。

后面,六发火炮再次响起,残肢碎片飞向天空,地上一个个大坑出现,炸的浓烟滚滚。

一时间,哀嚎遍野,宛若炼狱一般。

扎西才让被一发炮·弹轰落马下,他只觉天旋地转,耳朵嗡鸣,周围的景色在他眼前不断转圈,他忍不住狂吐起来。

“冲过去,冲过去,杀到他们面前,混蛋,快点起来!”

他耳朵嗡鸣,手下人也一样,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第二轮火枪再次启动,前方空旷,根本没有障碍物可以阻拦,那些飞过去的子·弹,如同割麦子一般收割一条条性命。

草原部落极少使用重甲,他们在马上要的就是快速,盔甲沉重,会阻碍前进速度,只有比较富裕的部落,会培养专门的重甲部队,其他人都是轻甲,锁子甲。

可这根本挡不住沈黎新研发出来的穿·甲·弹,一道道贯穿伤,让他们极难救治,及大多数人当场毙命。

三千人,就算死,也会死一大堆!

沈黎是真正看到什么叫做尸山血海。

前方的道路,缓缓的流淌着血液,汇聚成一道小河,缓缓流动。

他缓缓闭上眼,这是打仗,仁慈不得。

还没死完,就得必须打下去。

“用火炮将前方的尸体,轰开,所有人,换弩箭,长刀,上马追击!”

……

第441章:画一个圈 众人一窝蜂而上,扎西才让的部落被炸的人仰马翻,战马受惊后甩开主人慌乱逃窜,那些士兵也被炸的晕头转向。

等看到仙平的九百军队冲杀过来时,一千五百人的军队竟吓的胆寒后退,连拿刀的手都在颤抖。

扎西才让大怒抛飞两个手下:“混蛋,上啊,杀光他们!”

可手下没了战马,拿着弯刀惊恐后撤,根本不理他愤怒的催战。

这种恐怖的武器,在整个大陆是第一次出现,带来的震撼可想而知。

冲天而起的浓烟,恐怖的杀伤力,加上山呼海啸一般的爆炸声,将他们彻底炸懵逼了。

实际上,杀伤力也没到十分恐怖的境地。

沈黎拿着望远镜,连连摇头:“杀伤力还是不够啊。”

若是现代的炮,怕是几炮都能轰平当地,可他的火炮配合火铳连续三波的情况下,居然才收割一千五百人。

实在是有些失败了。

距离也有些问题,六百步的时候,差不多五百米的样子便开始射击,射程有些太远,加上前方人马堆积如山,挡住了后续子·弹。

实际上,最好的射击距离,是四百步。

但那太近了,若是遇上愣头青,只需三五十个人,便能将自己的阵容冲散。

这也是火枪队的弊端。

旁边的于正声眼珠都快爆出来,他知道,能绕过临渝关的,都是狼族精锐,如今你半柱香都扫落一千五百人,居然还对这个战况不满意?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本,记录沈黎的战况。

有火器,威势甚大,击发如狂龙怒吼,落地横扫八方,一炷香时间,不费一兵一卒,斩落敌方精锐一千五。

沈黎却一把拍掉他的小本本道:“于大人,还是不要记载了,本官是监军,不要军功。”

于正声看着地上的小本本,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威力太强,朝廷必会忌惮。

他深吸一口气,点点头道:“甚好。”

扎西才让的部落,大部分马匹逃跑,而沈黎这九百人可都是整装待发,他们逃不了,只能选择拼杀。

可岳峰是退伍军人,深知困兽犹斗的道理,便吩咐手下围着他们转圈,耗尽他们最后那一点血性,再进行俘虏。

九百人围堵一千五百人,也有跑掉的。

比如他们的首领扎西才让。

岳峰拿着喇叭扬声道:“看看,你们的首领,都已经跑了,放下武器,接受投降,你们还有一线生机!”

狼族士兵看着扎西才让一骑绝尘的样子,顿时不免兔死狐悲,投降是会传染的,有一个放下武器,就有第二个。

渐渐的,放下武器的人越来越多,纷纷跪在地上请降。

柳升是江湖出身,单打独斗厉害,他一人一骑提着银枪快速追向扎西才让,这才是大鱼。

出发前,沈黎便吩咐过,最多追他十里路,追不上就算球。

狼族中人,靠实力讲话,他扎西才让丢了部落精锐,即便回去,也是废了。

岳峰带着手下,将那些俘虏一个个的绑起来。

沈黎早已在原地支起棚子,喝着西瓜汁。

“滚过去!”

两个士兵架着一个狼族士兵,一脚将他踹在沈黎的面前。

这个,应该是扎西才让的军师一类的角色。

他颇有些惊恐的跪地求饶道:“求大人别杀我们,我们愿做大人的俘虏!”

沈黎翘着二郎腿道:“你们的首领,叫什么?”

“扎西才让。”

旁边的于正声皱着眉头:“扎西才让?”

“是的。”

沈黎奇怪道:“扎西才让,很出名吗?”

“沈大人,你真不知道扎西才让的名字?”

“不清楚,他有fellstyle吗?”

这下于正声搞愣住了:“什么是飞……飞呕……带?”

“无妨,你就说他是干啥的就行了。”

“扎西才让,狼族十大部落之一,应该排名七八名左右,手下骑兵,善于冲杀,人均汗血宝马,常年在关外烧杀抢掠,留下恐怖的名声,其实力加上其快速冲杀的能力,让大渝很是头疼,数次围剿都没有结果。”

于正声惊叹不已:“想不到,沈大人首次出城,便拿下他们。”

沈黎撇撇嘴:“才七八名,要杀,就杀第一名。”

他将西瓜丢给一旁手下道:“行了,俘虏嘛,就得有俘虏的样子,我又没地方安置你们,这样,我画个圈,你们待在里面,不准跑啊,我们的大部队很快就到。”

“大人,万万不可!”

于正声与岳峰同时出声阻止。

开玩笑,哪有这么安置俘虏的?

我画个圈你们不准跑?

不跑我是沙比吗?

沈黎摆摆手:“无妨,量他们也不敢跑。”

那些狼族士兵眼珠疯狂转动,你看我像沙比吗?我不敢跑?你看我敢不敢?

他嘿嘿一笑,转过身,撅着屁股开始刨坑。

“岳峰啊,给我搞几坛子火药过来,埋下面。”

岳峰皱着眉头,但还是接受命令,让手下放入几个火药坛子埋在地下。

早在仙平最开始阻击越县定安伯的兵马时,便有了“地·雷”这一概念,只是后续伏牛山的人没有研究而已。

沈黎随手搞了个激发装置,让其中一个俘虏坐在椅子上,椅子下有个弹簧,一旦上面的人走了后,下面的弹簧弹动火石,火石引燃引线,便能快速激发火药坛子。

也不用太多,几坛就能让他们吓破胆子。

他摆好椅子后,招手让那军师坐过来。

那军师不明所以,只能坐在椅子上。

调校一番后,他对岳峰道:“行了,把那些人叫过来吧,围成一团,画个圈,谁跑谁死!”

岳峰叹口气,他也明白了少爷的做法。

自己没有军营,人手又不够,根本无法接纳俘虏,放在这里用火药坛子威胁着,还能顶一段时间,正好林进去嘉盛城搬救兵,到时候人手够了就好了。

军功,给他们就给他们呗,咱又没编制。

沈黎一拍脑门:“哦对了,干粮,都给老子交出来,还有水。”

“帐篷给他们拆了,晒死这帮臭傻比。”

“收拾好了,咱可以出发了。”

……

第442章:林进求援 林进等人,快速奔袭,只需半天便冲到了嘉盛城。

他拿出自己监军的文书后,马上跟嘉盛城的守军说明了情况。

可看到嘉盛城中,多是年轻将领时,他难免叹口气。

这多是家中富贵子弟,出来历练的。

前线危险,只能退居二线。

仗打赢了,他们能镀金,回京还有赏赐,打输了,跟他们毛的关系都没有。

如果能有军功的话,回京之后,家中那些长辈们,便能如愿以偿的将他们安排军中重要职位。

这是历朝历代都有的情况。

嘉盛城守将沉吟一番,他自然知道此事很是棘手。

第一,能跑进关内的,绝对是狼族精锐。

第二,他们可能还不止三千人,三千人进如此包围之势,无异于刀尖上跳舞,所以他们还有援军。

嘉盛城,不过五万守军,全抛出去,绝对会出大问题的。

就在他沉吟时,下面一排纨绔却争先恐后的想要带兵救援。

一白袍小将拱手道:“将军,不过是三千狼族,待我带领五千人杀过去,与山上神箭营汇合,将他们来个瓮中捉鳖!”

“将军,选我,我的疾风营行军速度快,救援这事,刻不容缓啊!”

“将军,漩涡,我的猛虎营,各个如下山猛虎一般凶猛,对付狼族精锐正好!”

……

一众纨绔只看到包围之势,却看不到敌人后续兵力。

诚然,如果是普通围攻,他们随便出马,便能救下神箭营。

军中三大营之一的神箭营,让他们欠下人情,以后在军中可是能横着走了。

这些纨绔只是纨绔,不是愚蠢,知道这是个大馅饼,不吃白不吃。

守将捋着胡须,监军都跑来求援了,不出兵也不是个事。

他叹口气,指着白袍小将道:“荆门晖,你便带领你的五千人马,前去接应,切记,不得逞强,明白吗?”

荆门晖大喜,连忙拱手道:“属下领命!”

说罢,他高兴的一甩披风,提着方天画戟出门大吼:“五千营跟我走,解救神箭营!”

林进叹口气,好歹也算是救兵了,他连忙拱手谢过,出门骑马匆匆跟上。

不用说,朝中上下,姓荆的大官,只有一人,荆尚书,户部尚书。

这年轻人唤作荆门晖,必定是他的子嗣。

可你一个文官,将自己儿子送到军中,那不是找虐吗?

荆门晖一路上神采飞扬,能拿到如此军功,简直就是年轻一辈的翘楚。

不过他也不蠢,从之前遇到的小股狼族军队来看,对方战力十分凶猛,必须要小心对待。

加上前面神箭营刚刚翻车,他更加谨慎了。

过了桑榆古城后,他便派出大量的斥候探路。

“将军,前方狼族的士兵,都缴械投降了,他们的武器在旁边堆着,人都挤在一个石灰圈里。”

“什么?”

荆门晖愣住,林进也愣住。

一个圈圈住俘虏?

闹呢?

狼族的士兵也这么想,一个圈就想圈住我们?闹呢?

真当我们吓破了胆子啊?

我们是沙比吗?

我们不是!

不是还不起身跑?

军师见沈黎的人走远后,又狐疑的看向四周嘀咕道:“他们真的打算用圈圈住我们?不会有伏兵吧?”

过了半个时辰,他有些按捺不住,起身道:“行了,兄弟们,拿起我们的刀,杀进桑榆城!”

滋……

滋……

他努力的在空中嗅嗅:“什么东西滋滋滋的?”

其他俘虏见他起身,也纷纷起身,四周观看。

轰!!!

一阵巨响后,漫天的石灰粉扬起,夹杂无数的碎瓷片还有破铁片。

人都聚集成一团,埋的三个火药坛子还是分开放置,杀伤力达到最大化,一千五百俘虏,瞬间炸死二百人,其他人也多多少少的带一点伤。

更恐怖的是,夏日炎热,沈黎这混蛋还命人拆了棚子,让他们暴晒半个时辰,每个人都是大汗淋漓。

空中洒落的石灰粉,落在身上后,蛰的疼痛无比,有的人顺手摸了一下眼睛,顿时疼的惨嚎起来。

至于在爆炸中心的军师,炸的更是毛都不剩了。

荆门晖的人刚刚赶到,便看到这恐怖的一幕,顿时惊的不知所以。

好在林进在一旁提醒道:“荆将军,快些收缴这些俘虏,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荆门晖咽下口水后,听到军功兴奋道:“快上,俘虏他们,带回桑榆城收编!”

一千五百人,炸死二百人,重伤三百人。

那些重伤的,浪费药品又浪费粮食,根本没用,荆门晖当机立断,直接斩杀,只要那些好的,能走路的。

一出门便俘虏一千狼族精锐,当真好运气。

他美滋滋的带人回去,然后在桑榆城衙门的热情招待下,将这些俘虏关押在大牢内。

沈黎打着太阳伞,悠闲的前行。

很快,柳升满头大汗的回来。

“少爷,对不起。”

“没抓到就没抓到呗,归队,咱们去解救神箭营。”

一旁的岳峰有些担忧的看向后方道:“少爷,那些俘虏,真的用圈能圈住吗?”

“你能接收的了吗?咱军中人还没俘虏多,万一睡觉他们跑起来搞偷袭怎么办?”

沈黎叼着草枝道:“相信那几坛子够他们吓破胆子了,而且林监军去找人了,你怕什么?再说了,骑兵骑兵,他马都没了,就跟没牙的老虎,后续有军队过来,随便收拾了他们。”

岳峰还想说话,后方一阵巨响惊天动地。

“少爷,他们跑了。”

“跑就跑呗,我又拦不住,自己找死不怪我,阿弥陀佛。”

岳峰一头黑线,第一次看见抓到俘虏啥也不干,直接画个圈圈住人家,这杀了人还来句阿弥陀佛。

真是……奇葩。

沈黎想的很简单,是,我是不会打仗,但是我有火药啊。

你草原狼族凶猛,可能后续愣头青冲杀我,但你的马,怕爆炸啊。

后续你等老子的热气球出来的,到时候给你来个空中打击!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兵法,计谋,都是扯淡。

一队人马慢慢悠悠的走着,宛若游山玩水一般。

很快便到了顺安山附近。

第443章:再次屠杀 桑登曲林的人,足足有五千人马,将神箭营死死的围在山上,每隔一个时辰便发动进攻。

他是个聪明人,知道身处敌人腹地,不能久留,最多三日,三日之后不管有没有灭掉神箭营,他就必须得撤了,所以他越发着急的往山上冲。

如果等桑榆城后面的军队赶来,上下一包夹,他就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了。

而山上的曲报国等人,已经被围困一天一夜,期间每隔一个时辰,敌人漫天箭雨便飞过来,而且是倾巢而出。

顺安山本来地势就不是那么高耸,敌军冲上来,他们就得费好大力气阻拦住。

而且如此大规模的消耗箭矢,很快他们的箭也不够用了。

一千人防守周围,其余的人疯狂的挖工事,敌人越是着急,越说明救兵可能快到了。

这一天一夜,他心力憔悴,所有的求援响箭尽数发出,不见一个友军救援。

三千人的神箭营,损失近七百人!!!

而且还有一百多人重伤,由于长期没得到治疗,现在已经开始发烧。

再过一天,这一百多人,怕是也会死了。

将士们满心绝望,有人开始发牢骚。

“早知道,就听林监军的话了。”

“林监军也是听沈监军的话,沈监军他们早就猜到可能有伏击,所以直接晚一步出城门。”

“这狗贼!这是拿我们当挡箭牌了,他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们啊!”

“告诉咱们了,咱没听啊。”

……

曲报国心中一阵悔意,为什么自己要立功心切,跑的那么快?

也是自己一方,太过骄傲,听不进去人家的好言相劝。

真是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啊。

“大人,又来了!”

他猛地拔刀:“给我拦住他们,有箭的掩护,没箭的,冲杀过去,跟他们拼了!”

“死也要有个精锐的样子,宁死不降!”

或是他的精神感染了士兵们,那些士兵脸上都露出坚毅的神色:“宁死不降!尽忠报国!!!”

“报国!!!”

于是,箭用完了,双方逐渐开始了兵刃战,就这么一上一下对着冲杀。

不过桑登曲林也算狡猾,冲一下子感觉点子扎手,便直接退回来。

在他看来,我跟你玩什么命啊?我就耗着你,骚扰你,今日太阳落山前,你必死无疑!

于是乎,神箭营的情绪渲染到位后,突然发现对方撤了。

他们要想打,就必须下山了。

下山就意味着有利地形没了。

面对比他们多一倍兵力的狼族,他们根本没有胜算,而且他们主要训练的是远程打击,这种近距离的拼杀,即便是同等兵力的狼族,他们也打不过。

这就很憋屈了。

就相当于两个人打架,先骂娘,怒气值拉满后,另外一人突然跪下:“对不起哥。”

那他娘的比挨了打还憋屈。

曲报国差点没气的吐血,大骂道:“狡诈恶徒!”

太阳渐渐落山,天气终于凉快了一些。

沈黎一路上打着太阳伞,顺便还给自己做了个墨镜,那样子,极为骚包。

“少爷,顺安山下有大批敌军修整。”

与此同时,桑登曲林的斥候也连忙跑回来:“大人,前方有小批敌人来犯?”

“有多小?”

“呃,八九百人的样子吧?”

“啥?”

他瞪大眼睛,随后大笑道:“就这么一点人也敢过来找死?桑登炎霍,去带一千人,冲了他们。”

“是!”

……

沈黎吐掉草枝:“一千人也敢跑来送死?二营长,你他娘的意大利炮呢?”

众人面面相觑,谁是二营长?

再说了,咱这八百人,还分两个营,多多少少有些寒酸了吧?

但柳升和岳峰这种近卫,早就习惯了少爷有一句没一句听不懂的话,他们连忙架炮。

“柳升,打准一点,再让他们跑了,我拿你是问!”

柳升挠挠头顶钢盔:“属下明白了!”

于是,他干脆掐掉一半引线,然后命令手下等到四百步的时候再开火铳。

桑登炎霍见这一千大渝士兵不跑反而站在原地,顿时哈哈大笑:“这群笨蛋,不是被我铁骑吓傻了吧?”

手底下的人纷纷怪叫着举起弯刀,兴奋的往前冲去。

眼看越来越近,直到四百步的时候,他们才看到沈黎手下拿的武器是什么东西。

柳升不再犹豫:“开炮,放枪!!!”

一阵阵爆炸声响起,六门火炮在剪去一半引线后,直接在那些人的头顶上炸裂开来,火药喷着密密麻麻的钢针铁片,如同暴雨梨花一半,炸的他们人仰马翻。

而下面的八百火枪队也开始新一轮收割,仅仅一波下去,敌军便歼灭一大半。

后面冲杀的狼族士兵见形式不好,想要撤退也来不及了,那些受惊的马匹惨叫嘶鸣,漫无目的的狂奔起来,又踩踏致死不少人。

一千人,不到片刻,便被收割下来。

一旁的监军于正声艰难的咽下口水,喃喃道:“两场战斗,不费一兵一卒,便打的对面溃不成军,这种东西,实在太过恐怖。”

沈黎嘿嘿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于大人,咋样,我这九百人,还行吧?”

“厉害!”

他由衷的竖起大拇指。

仙平的所有人,都没带物资和吃的。

有这火枪,根本不需要粮草,以战养战,饿了就去抢呗。

他们都带好了锅和调料,饿了吃对方的战马,牛羊等等。

这简直就不是来打仗的,这是土匪,比狼族还要土匪。

远处的爆炸声,自然吸引了桑登曲林,他皱着眉头:“前方什么情况?”

斥候屁滚尿流的回来,一个没停稳,从马背上滚落下来:“大,大人,一千人马,尽数被斩。”

“什么?”

他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

桑登炎霍可是他的亲弟弟,战斗力也非同凡响,即便打不过,跑也能跑得了,怎么全军覆没了?

“敌人用了一个武器,站在远远地,一下子飞过来几个大铁球,炸开后,很多人都被炸死了。”

斥候气喘吁吁道:“大人,要小心啊。”

“小你阿妈!”

桑登曲林气愤的一脚踹开他:“就这八百人?老子还不信那些邪了!我们是长生天护佑的部落,弄死他们,轻而易举!”

事到如今,他还是有些看不起沈黎的八百人。

但他也谨慎了许多:“两千人,分做两队,从左右包抄过去,中间一千人随我冲杀,剩下的人,接着骚扰山上的大渝军队,别让他们休息!”

“是!!!”

第444章:主动出击 “少爷,他们包抄过来了。”

柳升拿着望远镜看着远方,一旁的所有士兵原地装弹修整。

沈黎摸着下巴:“还挺聪明。”

“大人,对方好歹是狼族精锐,您别把人当傻子一样吧?”

于正声忍不住出声道:“三千人围剿,我建议你撤退暂避锋芒吧!”

岳峰沉吟一番:“少爷,要不咱分兵吧?”

“分兵,那是要分的。”

沈黎挠挠头道:“是有些棘手哈,这样围剿过来,咱机动性不强,不太好炮,硬刚会造成损失。”

“那要怎么办?”

现在是人家包抄,跑又跑不了,打又不太好打。

一旦合成包围之势,麻烦就大了,即便他们武器精良,但双拳难敌四手,周围地带开阔,也不好躲藏。

沈黎摸着下巴:“呐,告诉你们一个道理,两点之间的距离,直线是最近的。”

“道理我们都懂,可有什么用呢?”

“他们侧翼包抄的,那肯定花的时间长一些,前面的人马呢,要想合成包围之势,那肯定是要等滴。”

柳升皱着眉头:“少爷您的意思,是咱们冲他们?”

“万万不可啊!”

一旁的于正声连忙劝道:“沈大人,这狼族善于冲杀,咱们主动冲杀,必死无疑啊!”

“这是什么道理?只准他们冲杀我们,不准我们冲杀他们吗?”

沈黎不满道:“就打他包围的这个时间差,让他们还没围过来,咱就破了他的正面!”

柳升点点头:“事到如今,咱就只能如此了。”

“大人,千万不能这么干啊,咱们大渝军队不善冲杀,一旦冲进去,您的这些火器,都失去作用了啊。”

“我又没打算用火器。”

沈黎摆摆手道:“贺元坝!”

“嗯,少爷!”

贺元坝瓮声瓮气的将硕大的镰刀猛地往地上一杵,顿时一阵灰尘扬起:“我的镰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你……”

于正声瞪大眼睛,怎么还忘了这茬?

贺元坝六品实力,加上这把镰刀,一人可以冲杀三百人。

而且他不怕火药,只需要在侧翼搞点火炮,吓一吓那些骑兵的马,他们冲过去要简单许多。

“岳峰啊,你留二百人,殿后。”

沈黎骑在马上,淡淡道:“第一,护住咱的火炮,第二,在道路两旁,埋上火药坛子,等他们的侧翼包抄过来,让他们喝一壶,对了,春药记得用上。”

岳峰嘿嘿笑道:“少爷,我懂了。”

火药坛子炸飞春药,落入马的口鼻之中,那些专门给驴配种的春药烈性无比,自然让他们的战马无心征战。

“走了,咱们也冲冲他们,让他们也感受一下咱们大渝骑兵的厉害!”

六百人顿时大喝答应,纷纷拿出斩·马·刀握在手中,又仔细的检查了一下手臂上的劲弩。

没有后方火炮的拖累,他们的行军速度果然快了许多。

贺元坝六品高手的实力,速度也是极快,只是颇为耗费体力,他走在最后面,不时的恢复一下。

……

“什么?他们还敢冲杀我们?”

桑登曲林一脸不可思议,这都什么战术?谁给他们的胆子与我们骑兵对冲的?

他顿时气笑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随我冲杀!”

夜幕,逐渐降临,岳峰等人在后方,由于时间紧迫,埋的火药坛子极为粗糙,但黑夜掩盖下,那些骑兵根本发现不了。

他一边让火炮缓缓前行,一边埋放火药坛子,虽然与沈黎他们相隔十多里路,但也能很快跟上。

两军对垒,狭路相逢勇者胜。

桑登曲林也终于看到沈黎的面容,太年轻了。

准确来说,太小了。

这绝壁是哪家纨绔带兵,出来搞军功的。

他心中轻蔑更显。

沈黎咧嘴笑道:“冲过去,杀了他们!”

“杀!”

六百士兵随后大吼冲杀过去。

桑登曲林也咧嘴笑了:“小子,六百杀我一千,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给我杀光他们!”

两军对垒,扬起的尘烟遮天蔽日。

即将冲到前面时,仙平军忽然猛地拍动手臂,密密麻麻的弩箭袭来,瞬间消灭一大片狼族士兵。

随后短兵相接,火星四溅。

这些仙平士兵经验不足,难免有些势弱,仅仅几个呼吸,便有数人跌落马下。

沈黎皱着眉头,这些士兵,每一个都耗费了他大量心血,死一个都够他心疼半天的。

他连忙招呼:“贺元坝,快些!”

贺元坝摩拳擦掌,大吼一声:“来了!”

随后他冲天而起,如一发巨型炮弹一般落入战场,顿时砸的对方人仰马翻。

他手持镰刀把手,一招秋风扫落叶,斩落一大片的马腿,惨叫声不绝于耳。

他本来两米多高,比狼族那些大力士还要更高一些,站在那里,如小山一般宏伟,他手持镰刀,如杀神一般,周身氤氲着淡淡的荧光。

本来他的力量就足够大,再加上真气加持,速度又快了不少,一时间,如同老汉收割庄稼一般,一刀下去一大片倒地。

很快他面前形成一道真空带。

一旁的监军于正声只觉热血上涌,喃喃道:“这都什么人呐?要是放在其他军中,仅凭杀人军功,他都能做到将军。”

他渐渐没有那么恐惧害怕了,沈黎一方火力这么猛,狼族精锐都被他打的节节败退,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贺元坝越战越勇,他从未经历过这种大型战斗,之前的他,是内家高手,一身横练功夫,再加上后天的培养,实力堪比四品高手。

进入战场后,在血气的激发下,彻底让他迸发出凶狠。

若是说,之前的贺元坝,瓮声瓮气,犹如傻大个一般人畜无害,现在的他,就是一尊觉醒的魔神,每一镰刀下去,都要收割一大片人命。

本来有些畏惧的仙平军队,见到他这么勇猛后,士气大增,而桑登曲林方的士气,很快衰退下去。

彼竭我盈,战况一边倒下去。

桑登曲林见势不好,连忙拉起缰绳大喝道:“撤退!”

而后方,那两千人快速赶来,却一不小心踩中地下埋的火药坛子。

“啊!!!”

随着一声惨叫,一个士兵被掀到天上,后方的战斗也开始打响。

第445章:又捡人头 “别看了,赶紧走,让他们追上就废了!”

岳峰轻轻踹了一脚手下。

远处火光冲天,不计其数的马匹摔在地上,将主人抛飞出去,一时间混乱不堪。

若是等他们缓过神来,继续接着冲过来,那岳峰等人可就惨了。

他们加速前行,岳峰还特意留下斥候断后。

那侧翼包围过来的两千狼族士兵,在黑夜中拼命惨叫,整个战场连人都没看到,死伤竟如此惨重!

沈黎这边也接近尾声。

贺元坝一人杀敌一百七,其他人的弩箭,斩·马·刀,斩杀敌人四百多,还有一些重伤的俘虏。

桑登曲林带来的一千人,回去的,也就两百人左右。

此战,损失极为惨重。

剩下的两百人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拼命的逃离,逃到顺安山处与剩余大军汇合。

剩余,还有一千五百人。

如果那两千人没出事的话,还有三千五百人。

桑登曲林长叹一口气:“想不到大渝,居然还有这种军队。”

其中一个手下心有余悸的咽下口水道:“还有那个拿镰刀的,竟如同杀神一般恐怖。”

“大人,咱还打吗?”

“等桑登图奇回来后,再做打算,山上暂时放过他们,这些人要是来解救山上军队的,我们就撤。”

他是聪明人,这些地方,即便打下来,对他也没多少好处,还不如赶紧撤退。

在草原狼族各部落中,一旦部落实力下降,便是灭顶之灾。

比如扎西才让。

他独自一人,在黑夜中奔袭。

对方不用拼杀便屠尽他部落的手段,让他吓破了胆子。

后面跟来的白袍将军,那一手枪法更是神鬼莫测,若不是他的坐骑比较好,怕是也得交代在那里。

他不甘心,如果就这么回去了,他的部落百姓,必定会被其他部落吞并。

他的女人,他的牛羊,都将是别人囊中之物。

黑暗中,他缓缓停下马,听到前方有水声,便匆匆过去洗了把脸。

他如同一匹受伤的狼,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静静的舔舐着伤口。

现在怎么办?

回去吗?不行,回去不仅被嘲笑,而且还会被他人吞并。

不回去的话,在内城周旋,狼族部落起码还觉得,他可能是在里面作战,不久就会归来,他的部落反而是安全的。

所以,绝不可以这么灰溜溜的跑回去。

他眼神冷冽,从腰间取出干粮,狠狠的撕咬着。

……

“少爷,那后方的两千追兵咋整?”

岳峰等人追上沈黎后,指着远方不断爆炸的烟火道:“要不要杀他们个回马枪?”

沈黎沉吟一番道:“顺安下,他们还有多少人?”

“约莫还有一千多人。”

他琢磨了一番,如果现在转头回去打那两千人,再拖神箭营一天,他们要是有伤员的话,不一定能顶得住,如果现在直接去青牛山接应,桑登曲林在他们前后包夹的情况下,必定溃不成军。

而且,桑登曲林是首领来着。

擒贼先擒王,留下那些后方的溃兵,可能会对过往商户造成影响,不过林进会带大部队来的吧?

他想的不错,只是没想到,来的,是京中纨绔。

“我军气势如虹,不如一鼓作气,直接冲过去解救顺安山的神箭营,这是主力,将他们早日弄出来,出关还能协助青牛山的七王爷组织反攻,至于后方的流兵,先不管他们,林监军找了嘉盛城的将军,可以收拾残局。”

“是。”

岳峰点点头,随即与柳升组织人马,直冲顺安山。

桑榆城内,白袍小将荆门晖站在城墙上,远处的烟火将他眼前映的忽明忽暗。

他已经问清楚了,他抓的俘虏,那可是扎木才让的部落,这可是天大的功劳。

尽管只有一千五百人。

草原前十的部落,就这么被他击溃,这足够他镀金了。

但镀金只镀这么一点点怎么能行呢?老子要包浆的那种!

他摸着下巴,远处定然又在打仗,别是又来一个圈圈,让自己接手俘虏吧?

他部中的监军,将所有赞美之词都写在本子上,只等回去邀功。

这么强大的部落,他不费一兵一卒就俘虏,简直就是天大的功劳!

他看向远方,询问林进道:“这前方,还有其他军队吗?”

“只有神箭营,还有沈大人的一百护卫。”

“一百护卫,嘁,有个屁用。”

他沉思一番道:“外面打的这么热闹,咱必须要去凑一下,来人,集结兵马,看好俘虏,出发!”

林进连忙道:“荆将军,外面天黑,我们并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贸然前往,若是中了敌人奸计就麻烦了。”

“你说的有道理,来人,派五十人速速前去打探!”

荆门晖匆匆走下城墙,他有种预感,今晚,定然是他建功立业的时候。

祖宗保佑!

拿下这么大的功劳,他自然要派人回嘉盛城汇报,顺便在其他纨绔面前装装比。

听闻他捉了一千五俘虏,还是精锐时,那些纨绔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他们在二线,他们也不傻,知道家中长辈这么安排的目的。

打赢了,他们班师回朝,说起来他们参加了一场四十万大军的对拼。

打输了,跟他们没有一丁点的关系。

很快,桑榆城回来斥候:“将军,是一些残军败将,大概一千五百人左右!”

“哈!哈!哈!哈!”

荆门晖都快乐开花了:“真是天赐良机,祖宗保佑老子该发财了,点兵,出发!”

俗称,抢人头。

于是乎,三千人马出动,那些桑登曲林的部落挨了火药坛子后,当场炸死五百人,关键是,对方毛都没见到。

士气很是低迷。

他们垂头丧气的前行,忽然远方大批火光冲来,更让他们胆寒。

桑登图奇大吼:“敌袭!敌袭!”

尽管他们士气低迷,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见到荆门晖的队伍前来,他们咬牙切齿,扭头冲向荆门晖。

荆门晖微微一怔,不是败兵吗?怎么还有如此气势?

他虽然是纨绔,但没有那么草包,知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道理,便大喝一声:“杀!”

第446章:祖宗保佑 狼族凶悍,名不虚传。

即便是残兵败将,也将荆门晖的三千人马冲的七零八落。

荆门晖目眦欲裂,大吼道:“给我杀!”

虽然桑登图奇这一千五百人厉害,毕竟是在人家家中,士气还是有些低迷,心中还是有些不安。

荆门晖的公子军虽然不是很强,但架不住人多势众,又是彼竭我盈,一时间与桑登图奇打的有来有回。

战局很是惨烈,他也不会用兵,就知道冲杀。

但是,打着打着,现场的情况,逐渐有些诡异起来。

那些狼族士兵的战马,气息越发沉重起来。

然后……摔落主人,爬到另外一匹马上……

桑登图奇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马爷爷们,现在是打仗啊,打仗呢,你这是作甚啊?

岳峰等人埋的火药坛子上,加装了给驴用的春药。

春药形成粉末,喷到马的鼻孔内,时间长了,自然而然开始生效了。

起初他们自然很凶猛,斩杀荆门晖的五百多人。

就当荆门晖准备投降时,战况居然诡异的一边倒。

他头顶上冒出黑人问号,这是什么情况?老子都打算投降了,你们的战马突然想成亲了?

当真是!

祖宗保佑!!!

他一时间感叹,我荆家的祖宗够厉害,这种战局他们都能扭转过来!!!

于是乎,他大笑着收割战场,竟将那一千五精锐收拾的七零八落,还俘虏了近千人!

这当真是世事无常。

岳峰也没想到,自己搞的春药只是为了延缓桑登图奇的行军速度,万万没想到,让荆门晖爽了一把。

等荆门晖审问了桑登图奇后,差点没笑死。

妈的,老子这什么运气,先是捡了扎西才让的一千俘虏,又捡了桑登图奇的一千俘虏!

这可都是草原十大部落啊!

就算是姜承献,也不敢说随随便便的俘虏他们。

还有一点原因,是沈黎的火药将他们炸的有些懵逼了。

真好,出门捡了两千俘虏,美滋滋。

监军在功劳簿上添加浓重一笔,荆将军首次出城迎敌,与桑登曲林的军队历经一番血战,杀敌一千,俘虏一千,皆是精锐,我军大胜!

损失的五百人,那是只字不提。

今晚的荆门晖,甚至想高歌一曲。

……

远方的沈黎,也优哉游哉的吃着火锅。

他有些嗔怪的看戏一旁的贺元坝道:“你一镰刀下去,杀了那么多马,吃的完吗?浪费!”

都是战马,长期奔袭,肉质有嚼头,配合上他的独门秘制辣酱,味道好的不得了。

他搭着棚子吃火锅,前方将士们玩命的攻打桑登曲林。

一旁的于正声虽然也陪着他吃,但吃的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这是打仗,不是春游,你这主将不冲杀不指挥就算了,还在后方吃火锅?

也太猖狂了吧?

山上的神箭营本来都已经绝望了,忽然听到山下炮声连天,喊杀声不绝于耳,顿时来了精神。

马谡是怎么失的街亭的?还不是因为驻军山上,没水加上人家放火烧山。

他曲报国情急之下上山,山上没水,又是夏季,许多人都已经开始脱水了。

再有一夜,基本上全完蛋了。

听到下面的喊杀声,他抿了抿干瘪的嘴唇:“斥候,快些去探!”

很快斥候回来了:“将军,下面桑登曲林正在与援军大战,只是战况一边倒,桑登曲林部下不敌,也想上山。”

众人面色极为古怪,什么军队能将桑登曲林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这种情况,只有神箭营在伏击的时候才会出现。

但战况紧急,容不得他多想。

他连忙抄家伙大吼道:“杀下山去,与援军汇合!”

好在神箭营占据有力地形,即便是桑登曲林多次冲杀,让他们也不过损失六百人而已。

他们现在就剩两千四百人左右,能作战的,不过两千人。

这两千人坚持拿起弓箭,看到上山的敌军,便开始拉弓射箭,步步逼近。

山下的岳峰与柳升也不冲,就是拿着火铳步步逼近,九百人,分三组,三百人一组,打完一组后,后面一组前进一百步继续射击。

接连不断的射击,让桑登曲林的部下损失惨重,他们开始借助山中有力地形,组织弓箭反击。

可火铳之所以比弓箭强,就是因为射程。

弓箭有效射程,最多达到一百五十步,超过一百五十步,杀伤力锐减,几乎是自由落体了。

而火铳的射击距离,可以达到四百步,甚至六百步。

他们进,咱就退,他们退,咱就进,反正始终保持四百步这个距离,他们弓箭够不着咱们,咱还能用火铳虐杀他们。

这种战术,还是沈黎交给他们的。

极其……恶心人。

射程不够,出了障碍物,就是被打。

而且后面火炮到位后,更恶心了。

柳升直接搞了一包辣椒面塞进炮筒里,点燃引线后,一炮炸的漫天都是辣椒面。

这东西,不仅呛鼻还辣眼睛,而且漫天遍地的都是。

桑登曲林哭了,这都是什么狗屁战术啊。

若是他感受到漫天的春药,怕是更要骂娘了。

他退着退着,后方阵阵惨叫声,让他更加难受了。

这尼玛神箭营杀过来了。

现在想跑,只能从侧翼逃跑了。

沈黎在后方吃着火锅道:“元坝,去,把他们首领大人捉过来,我问他一点事情,从东边的山侧截杀,注意安全。”

贺元坝憨笑两声,提着镰刀就出发了。

上面的神箭营下山后,感受到漫天遍野的辣椒粉,顿时呛的连声咳嗽,这都是啥玩意啊?

他们一遍遍搭弓射箭,山间黑暗,看不到人,他们便直接盲射,将手中剩余箭矢尽数射完。

渐渐的,下方动静越来越小了。

桑登曲林骑着马一路狂奔,山的侧翼,只有东西方向,西方,那是临渝关的方向,除非他疯了才往那里跑,到时候追兵更多,只有朝东。

可刚跑没多远,危险来袭,他本能的拉住缰绳,一把硕大的镰刀插在他的马前。

战马嘶鸣,前蹄猛地抬起,后方士兵们看着来人,大骇不已。

第447章:俘虏二百 桑登曲林只有二百残兵败将。

二百人,那也不是这魔神的对手啊!

白天贺元坝一人斩落多少人马啊?那架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

他低声下气的抱拳道:“壮士,放我离去,我愿给你黄金万两,牛羊千头,美女千人。”

贺元坝拔起镰刀,瓮声瓮气道:“给你大爷,你当老子是傻大个呢?老子是大,但不蠢,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要么,下马受降,你们这二百人被我俘虏,要么,你们这二百人,被我斩杀!”

桑登曲林脸上一阵屈辱,从来都没有过一人俘虏二百人的案例,他竟然要打破传统。

“你别想着试试,试试你就得逝世。”

贺元坝也知道俘虏不能硬来,便劝道:“俘虏,也就是战后你还有可能回去,死人,就是你得埋这里,选一个。”

后方那些狼族士兵,还没等他下令,就已经开始丢掉手中弯刀,下马受降。

败局已定,他叹口气:“我受降。”

“马,给我栓在这里,待会我回来拿,刀,放在这里,所有人,给我脱的剩个裤衩,我不相信你们!”

贺元坝不蠢,他一点都不蠢,他只是话少,加上沈黎给的营养足,后来看起来有点傻里傻气,可他当初能将外家金钟罩练至大成,又岂是愚蠢之辈?

桑登曲林屈辱至极,俘虏就俘虏,你还让我们脱的剩条裤衩!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做俘虏,就得有个俘虏的样子。

所有人,都双手抱在脑后,贺元坝从他们马上找来绳子,将所有人的两个大拇指缠在一起,绑在脑后。

然后,一个接着一个。

他在后面扛着镰刀指路:“走吧,有想跑的,我劝你省省力气,老子可是六品高手,火力全开,比你们的马跑的还快。”

于是乎,大渝朝开国以来,一人俘虏两百狼族的壮举,居然就发生了。

山上的曲报国等辣椒面散去之后,带人捂着口鼻,缓缓走下山去。

路上都是深坑,触目惊心。

道路两边,都是狼族士兵痛苦的呻·吟,还有许多四分五裂的残肢碎片。

他们纷纷咂舌,什么军队的杀伤力,有这么恐怖?

柳升等人正在擦拭火铳等物,见到他们头也不抬道:“哪个是曲报国?”

神箭营平日里嚣张跋扈惯了,只有他们对人摆脸色,什么时候有人对他们摆脸色?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人家毕竟是救了自己,曲报国忍着屈辱,拱手道:“我就是曲报国,请问,你家将军是谁?”

“后面一里地的棚子里,自己去找他。”

柳升听说了手下当初说这些神箭营有多牛比,当他们下山时,也特意给他们脸色看。

曲报国点点头拱手道:“兄弟们辛苦,多谢解围之恩。”

“嗯,你一个人去就可以,你底下的这些兄弟,我招呼着。”

伸手不打笑脸人,柳升语气有些缓和:“拿来水和粮,犒劳这些神箭营的兄弟。”

粮,自然没什么干粮,都是现场宰的敌军战马。

这虽然不全是汗血宝马,那也是极为珍贵的马匹,就这么直接被宰杀,让神箭营的人心疼无比。

“这些,都是活不了的战马,能活下来的,到时候都拉到临渝关。”

给萧林焕他没说,本来沈黎搞得这些物资什么的,都准备送给萧林焕,其他人,一点都别想抢到。

曲报国舔了舔干瘪的嘴唇,忍住浑身的剧痛,走到后方。

却看到一个小棚子,里面的沈黎大口嚼着牛肉,不时还灌一口酒。

“哇!爽!”

沈黎拿出手帕,擦掉上面的油脂:“曲将军,回来了?”

曲报国咽下口水,有些不可思议道:“沈大人,这都是您的部下?”

“嗯,算是吧,都是我的近卫。”

他一阵羞愧,起初他还看不起这个二流子,没想到最后还是人家救的自己。

“沈大人,我曲某人,错了。”

他惭愧道:“我有眼无珠……”

“行了,都是军人,有点脾气很正常。”

沈黎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道:“呐,水煮牛肉,已经为你备好,你的手下,他们应该已经吃上了,还有酒。”

他可没有打脸神箭营的打算,两者都不在一个高度,而且以后萧林焕要是在北境的话,自己也可以结识一些人才,为他铺路。

曲报国闻言,对方以德报怨,更是无地自容了。

本来他是看不起沈黎这个监军的,没想到,监军的战斗力,比他王牌军更猛。

饿了一天一夜,他大口嚼着牛肉,抽空灌了一口酒,眼前一亮。

“怎么样,酒还不错吧?我酿的,竹叶青。”

“人间美味!”

正当两人说着话,贺元坝拉着两百俘虏回来。

“少爷,我将他们俘虏了。”

贺元坝将镰刀重重的往下一砸,吓的人群中有些俘虏猛地一颤。

沈黎看着一群只穿裤衩的壮汉,不禁摸摸鼻子:“你都干啥了?”

“没有哇,就俘虏啊。”

他挠挠头,从一旁拿过一只马腿用力啃起来道:“穿太多,我怕他们藏刀子,所以让他们都脱了。”

沈黎竖起大拇指:“真聪明。”

一旁的曲报国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你一个人,俘虏了两百人?”

贺元坝瓮声瓮气的反问道:“有啥问题?”

“呃,我觉得,你要是去前线,这功劳,足够你成为一军奖励,掌管五千人。”

曲报国赞叹不已:“你这杀伤力,比军中很多大将都要厉害。”

“你是在,挖人么?”

贺元坝眼中逐渐凝重起来:“你要是不吃,就滚出去。”

他讪讪笑笑:“不好意思,我只是爱才。”

沈黎背着手道:“曲将军,这种话我的兄弟们都不爱听,建议你以后少打主意。”

他已经有些不悦了。

妈的,挖人挖到我这里了?

随后,他面色不善的看向桑登曲林:“你就是桑登曲林?”

“是。”

旁边的曲报国深吸一口气,刚刚还没注意,这尼玛直接把敌军首领给俘虏了?

这也太生猛了吧?

沈黎招招手:“我问你一些事情?答的好,可以放了你们,你也知道,我的军中,不要俘虏。”

“可以。”

可曲报国急了,不要俘虏,这是敌方的首领啊,你说放就放?

“沈大人,万万不可,此人放回去,那就放虎归山,养虎为患啊!”

贺元坝眼皮微微抬起,他可是当初直面曲报国的鄙夷的,现在自然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他眼中已经十分不满了:“你给我闭嘴,不吃,滚蛋!”

沈黎微微一笑:“草原上,前一段时间,出了个魔神,你知道么?”

第448章:祖宗显灵 桑登曲林沉默一番:“我知道。”

当初,他的部落,可是草原前五,就是因为这魔神的出现,让他实力大减。

这人,就是魔鬼。

轻飘飘一抬手,便毒杀他三千手下!

其他部落也是如此。

此人一出手,便是寸草不生,狠辣程度,堪称盖世魔神。

那魔神,自然就是刘齐了。

沈黎惦记着他,抓到桑登曲林第一时间便开始询问他的下落。

“他现在在哪里?”

“在先知身边护卫。”

“先知又是谁?”

“稽粥。”

他眉头紧皱:“你最近,见过魔神吗?”

“魔神闭关了。”

说起来,桑登曲林长出一口气,终于是闭关了,不知道草原上还得死多少人。

说一句也是说,十句也是说,他直接开口道:“魔神在草原毒杀十余万人,牛羊不计其数,将先知推向大汗王位,不从的部落,当场被杀死,现在的先知,就是整个草原的王。”

一旁的于正声深吸一口气:“一人,杀十万人?”

十万人是个很庞大的概念,一百人都黑压压一大片了,十万人站在一起,不还手,用刀砍都能砍到手软。

可这十万人居然这么轻松就杀了?

“是的,长生天被蒙蔽,竟出现这么一个魔神。”

桑登曲林似是有些畏惧那段日子,咽下口水道:“现在他闭关,草原难得安静下来。”

沈黎颔首点头:“吃饭了吗,你们的马。”

虾仁猪心,妥妥的虾仁猪心,尼玛俘虏我们,还让我们吃自己的战马!

那些俘虏脸色一阵屈辱。

沈黎背着手转过身去,他已经了解了一些事实。

刘齐,死了。

所谓闭关,不过是恐吓草原部落的借口,防止他们乱来,就是让他们听那个先知稽粥的命令。

他深吸一口气,随后叫来柳升等人,原地安营扎寨,明日一早出发去临渝关。

岳峰等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医疗包,替那些受伤的神箭营士兵包扎。

他们是快速反应军队,医疗兵只是兼职的,没有专门的医疗兵随行。

只是,医疗兵也死了。

这下,沈黎军中的人人自带医疗包,就成了救命药材了。

俘虏被安置起来,沈黎依法炮制了一个地·雷阵,又给他们画了个圈。

“既然俘虏了,就别想跑了,你们之前的那一个部落,被我俘虏了,我画了个圈,他们不信邪,起来就跑,然后炸的毛都不剩了。”

沈黎笑呵呵的指着中心的桑登曲林道:“现在这东西,就在你的屁股底下。你敢起身,它就会爆,等我们回来。”

桑登曲林心中一惊,前面的部落,那不是扎西才让吗?

“你已经处理了扎西才让,是吗?”

“嗯,应该是的。”

沈黎人畜无害的说道:“由于他们不愿被俘虏,现在大概率是一个没留下了。”

桑登曲林艰难的咽下口水,这年轻人,与自己儿子一般大,怎地能如此阴狠?

柳升等人带着人马,将收缴来的战马,刀兵等物,尽数统计起来,搞了几个货车,在后面慢悠悠的拉着。

明日到了临渝关,一并交给萧林焕。

据说萧林焕还在临渝关,李清策带领的尖刀营,突进几次都没成功,现在正与山下狼族大军周旋。

一夜无话,翌日一早,军队便缓缓前行。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纨绔子弟荆门晖捡了两次人头,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他要去顺安山,攻打桑登曲林,解救神箭营!

一大早,他便点兵出发。

一路上,他也悠然自得,林进一直劝他小心谨慎一些,他丝毫没放在眼里。

他是有祖宗庇佑之人,此行,他必定有大收获!

嗯,俘虏了狼族两个部落的精锐,要是在俘虏个首领,那就真的完美了。

烈日炎炎,桑登曲林等人晒的浑身冒油,等沈黎走远后,他便开始想着逃跑了。

他极为聪明,既然沈黎说,他站起来,就得爆炸,那说明他坐的这个东西,不能让它弹起来,弹起来就炸了。

这就简单了嘛。

找个同体重的手下,替自己坐上去,然后自己起来,再换个石头压上去,大家都能跑了。

仅仅凭借一个圈就能俘虏我等,那简直就是笑话。

他小心翼翼的与手下换了位置之后,按压下面的踏板。

果然,没炸!

太棒了!

他小心翼翼的离开后,吩咐手下一个个的离开。

还是没炸。

最后一个人,在众人搬来石头压在踏板上后也离开。

众人长出一口气。

他娘的老子是真的聪慧机敏!

桑登曲林暗暗赞叹一句,真是长生天保佑,随后他们解开手上的绳子,纷纷离开。

却不料,这一切,刚好落入荆门晖的斥候眼中。

“将军,前方有一队狼族人,约莫二百人,他们都只穿着一条内裤。”

“马呢?”

“他们没马。”

荆门晖面露古怪,林进连忙阻拦道:“将军,小心有诈啊。”

炸你大爷,那是老子祖宗显灵了!

他大手一挥:“去,抓回来!”

人的两条腿,根本跑不过马的四条腿,很快桑登曲林等人被追上。

荆门晖大喜:“你叫什么?”

“桑登曲林。”

“桑登曲林?”

林进面露古怪之色:“狼族统领?”

“是。”

荆门晖憋住笑容,连忙下马。

从一旁草丛中捧了一堆土,插上三根狗尾巴草,连续三拜:“感谢祖宗,感谢太爷爷,感谢太太太爷爷,还有太太太太爷爷!”

这真是祖坟冒青烟啊,这他娘的都快着火!

这概率,比中彩票都低啊!

以后,请叫我荆某人为,大渝第一战神!

荆家祖宗,这比小叮当都要稳啊,随随便便许个愿,都能成真,简直太吊了!

他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拉着二百俘虏,回到桑榆城。

林进还在担忧顺安山的事情,但桑登曲林说顺安山的神箭营,一早已经离开了。

荆门晖沉浸在巨大军功中无法自拔,一路上大笑不已。

沈黎这边,已经来到了临渝关。

出关迎接的,是临渝关的守将,西门战。

听闻神箭营这种精锐过来,他连忙亲自下城迎接。

在他身后的一排小兵中,沈黎见到一人在朝着他笑,他也露出温和的笑意。

萧林焕,好久不见。

第449章:到达临渝关 临渝关的守将叫做葛宫,一个平平无奇的守将。

他热情的迎接神箭营的曲报国,曲报国却看向监军沈黎:“沈大人,一同入关吧。”

沈黎点点头:“我安顿一下我的这些兄弟。”

“仙平的兄弟,自然有地方安排的。”

曲报国再不似之前的趾高气昂了,甚至将沈黎等人当成他们的主力,一路上,他们无比热情,甚至在临渝关下扎营,他们都能主动让出自己的帐篷。

说罢,他招呼几个神箭营的手下,连忙为仙平的九百人军队搭建帐篷,并且开始生火做饭。

一路上,他们已经了解沈黎手中火铳的威力了。

对于一个用箭的军队,他们追求射程,现在的火铳,射程是他们的几倍,怎能让他们不羡慕?

不过,仙平军中有严格规定,人在火铳在,火铳就是自己的媳妇,外人摸一下就不行。

这让神箭营的人更加好奇了。

沈黎带着贺元坝,随同曲报国入关。

路上,葛宫很是奇怪,京师三大营的神箭营统领,什么时候对人这么热情过?

当时李清策带领尖刀营来临渝关的时候,那可是鼻孔朝天,鸟都不带鸟他们的。

不过人多,他也不好多问,只能微笑着将众人领入关内。

对了一下调兵虎符后,守将葛洪才说出前方战况。

“青牛山,很难。”

他叹口气道:“已经两个月没有物资能送上去了,估计七王爷的干粮,早就用完。”

山上纵使有些野味,也不够三十万人填肚子的。

三十万人,每人一口,一顿都得吃掉几万斤的粮食,这怎么补充粮草上山?

“那尖刀营呢?”

“去一次被打回来一次。”

葛洪一边吩咐手下开饭,一边道:“你们一路赶来,风餐露宿,先吃过饭再动身也不迟,这个时间,李将军应该回来了,最近他一直都在找机会,只是没什么机会,狼族大军每日在青牛山附近巡逻,他们似是知道我们后续兵力不足,也不攻城,就这么耗着,守在青牛山下。”

北境,只有四十万兵马,本来以草原各个部落的情况来看,这四十万兵马是绝对够用的,其他南方抵御大楚用了八十万人马,东方抵御大梁用了二十万人马。

如果现在从其他地方调兵几十万过来,少说也得半年行军。

几人正说话间,李清策怒气冲冲的回来:“妈的,真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他一抬头,便看到沈黎与曲报国。

他瞬间展颜大笑:“曲将军,你来了便好了许多。”

曲报国叹口气道:“如今这情形,即便我来,也难以破局,你尖刀营主练攻杀都突不进去,更别说我们这帮射箭的了。”

“有你们神箭营在一旁辅佐,尖刀营的压力定然会小很多。”

李清策拍拍他的肩膀,旋即看到沈黎。

他对沈黎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这小子敢作敢当,朝堂上怼的那些文官哑口无言,他甚是赞赏。

“沈大人这是?监军?”

沈黎笑着拱手道:“李将军好眼力。”

曲报国苦笑一声:“我们俩谁是监军还说不好了。”

在沈黎的火炮面前,神箭营的武器跟玩具一般。

李清策奇怪的看向他:“什么意思?”

“没什么,开饭。”

葛宫连忙招呼手下送上饭菜。

北方牛羊较多,入乡随俗,食物也多是牛羊肉,配合烈酒,倒也有一番滋味。

饭后,李清策拉着曲报国研究军阵,寻找突破之法,而曲报国想拉着沈黎一同研究,却发现沈黎早就跑没影了。

……

“嗯,黑了,瘦了。”

城墙上,沈黎拍着萧林焕的肩膀道:“你二姐也来了,就在后面的桑榆城。”

萧林焕叹口气:“沈大哥,你不该来这里的,太残酷了。”

“怎么?害怕了?”

“那倒不是,只是北境现在战事很是紧张,弄不好,北境失守。”

他双肘搭在城墙上道:“沈大哥没练过功夫,又没有学习军阵之法,最好远离这里。”

“你小子居然还敢小瞧本少爷?”

沈黎轻笑一声臭骂道:“我这一路赶来,灭了两大部落,一个叫扎西才让,还有一个叫什么桑登曲林。”

萧林焕愣了一下:“沈大哥,这两个部落,是草原排名前十的部落。”

意思是您别吹牛比了。

“行了,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你就知道了,对了,有时间去一趟桑榆城,你阿姊给你缝了冬衣,你二姐让我带着,我嫌太热,这才一天的路程,轻轻松松跑过去一趟,到时候见一面,她也挺想你的,一路从京城到桑榆,多不容易啊。”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现在仙平的军队,已经超出你的想象了。”

萧林焕点点头,或许沈大哥真的能做到。

“二姐那边,还是晚些过去吧,桑榆城,还是比较安全的。”

“嗯,你在这军中,怎么才做一个小兵啊?”

“李将军说我现在是萧家独苗,尖刀营,说难听一点,就是敢死营,每一次出去,都不能保证能活着回来,让我在后面看看军阵。”

他苦笑一声道:“说是日后救出七王爷,让我在七王爷身边做侍卫。”

“嗯,他的这个做法,倒是挺稳妥的,我搞了一大堆物资,还以为你做到将军什么了呢,准备送给你,算了,送给李清策吧,也算报答一下他对你的恩情。”

“多谢沈大哥。”

“别说多谢了,我跟你什么关系啊。”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

萧林焕沉吟一下:“其实,我一直想让你,做我姐夫。”

“滚蛋。”

他笑骂的踹了他一脚:“早些歇着,明日吧,你跟李清策说一下,跟着我吧,让岳峰带带你,他是老兵,有一定的作战经验。”

“好。”

……

几个将军商议到半夜,才匆匆回营休息。

翌日一早,尖刀营便带着神箭营匆匆出发,准备再次突围进去,与里面的七王爷形成包夹之势,打残敌军。

沈黎无所事事,便留在关内训练缴获的战马。

只是,不到半个时辰,李清策与曲报国便铩羽而归。

第450章:深夜突围 对方像是提前知道他们的行军路线一般,一早便进行了截杀,根本与山上连不成合击之势,人马便被打散。

神箭营在洛河谷一代设伏,可敌军压根不下套。

尖刀营损伤惨重,五千人现在打的就剩三千来人。

貌似狼族的先知,就是能预测未来一般,每每他们有动作,先知都会提前一步知道,而且提前做好部署。

看着关口不断抬进来的伤员,沈黎眉头紧皱。

先知,都成了天道宗的人了。

说是她能预测未来,沈黎是万万不信的,唯一有可能的是,关内有他们的人。

也就是有内奸。

所以昨晚的军事会议,叫他去都不去,因为没什么意义。

天道宗渗透的强度,已经达到恐怖的程度,甚至皇帝的后宫中,都有他们的人。

他们相当于开了天眼一般,怎么布局都是输。

李清策的左臂也中了一箭,拔完箭后,又站在舆图前研究进攻方向。

青牛山上,七皇子姜承献站在巨石上,眼中满是绝望。

两个月了,三十万人马没有干粮,全靠吃战马为生。

战马是一个军队的命,吃了战马,便意味着没有骑兵,此战必败。

周围的树木都是光秃秃一片,甚至地上偶尔有一两只老鼠,都是难得的美味。

三十万张嘴,能挺两个月,已经是极限了。

再有一顿,他们就彻底断粮了。

他咬咬牙,直接突围下去,定然会被敌人痛击,可不突围,迟早活生生的饿死在这里。

而且七月中,那些郁郁葱葱的草枝也逐渐泛黄,等到天干物燥之时,对方一把大火攻来,到时候所有人都得葬身火海。

这是几十万人的战斗,不是几百几千人的战斗啊。

“埋锅,造饭,今夜子时,大军突围下山,全力冲向临渝关!”

他眼中闪过一丝狠辣:“能不能活着出去,全看你们的造化了。”

……

沈黎还在临渝关内,此地距离青牛山一百五十里,望远镜是够不着的。

关内惨叫声不绝于耳,于正声也跑过来道:“沈大人,您不打算出手吗?”

他有些讶然:“于大人,您的意思,是让我的部下突围进去?”

“是啊,你的部下这么威猛,肯定能冲杀进去啊。”

“你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啊。”

沈黎哭笑不得道:“于大人,您脑子秀逗了吧?围在青牛山附近的,可是地方三十多万大军,三十万,您知道有多少人吗?我这九百人过去,对方一人一口唾沫,就得淹死我们,你以为我的人都是凹凸曼吗?”

于正声被骂了一顿,悻悻的点头道:“是下官孟浪了。”

“你不是孟浪了,是浪了。”

八百人去打人家三十万人,怎么想的?

他深吸一口气,转而走进李清策的房间。

“沈大人,你这是?”

“没什么,过来看看你的伤势。”

沈黎看了他一眼后道:“李将军,最好还是不要当众说出你的行军路线,包括你的尖刀营,到了战场直接发布命令,或许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李清策也有些郑重道:“您的意思,是军中有奸细?”

“可能吧,我也有些不太确定,但你的前进路线,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拦住,你不觉得蹊跷吗?”

这么一说,李清策猛然惊醒。

他从未想过,身为京城三大营之一的尖刀营,饱受皇恩,就连俸禄也是其他军队的几倍,竟然也有奸细的出现。

“你能查出来谁是奸细吗?”

“我不能。”

沈黎耸耸肩道:“你尖刀营三千多人,我一个个的查过去,得查多久?还不如利用奸细做点事情。”

“哦?沈大人有何高见?”

“这还不简单,你前一晚先商定路线,第二天换个路线跑不就行了?”

李清策愣了一下,转而赞叹道:“沈大人果然聪慧过人。”

“只是,你这伤,还能冲杀吗?”

“嗯,不太理想,没关系,我的副将可以。”

“你有没有考虑过,扶持一下后辈?”

他怔怔的看向沈黎:“你是说那孩子?”

“嗯。”

沈黎点点头道:“实不相瞒,我愿意来这里,是想给他搞点军功的。”

“你有心了啊。”

李清策叹口气道:“可是,他那身份,即便有了军功,你敢往上报吗?军功太高,陛下自然要召见亲自封赏,他能不去吗?”

“到时候,陛下看到他的身份,又会想起曾经,军政大权真的还敢交给他吗?”

“他一家惨死,沈大人敢保证,他日后不会报复皇室吗?即便他不会报复回去,但陛下多疑,他军功太高,当年的事情,真的不会重演吗?”

一连串的问话,让沈黎也有些茫然了。

是啊,即便将萧林焕抬上去,陛下到时候真的敢用他?别看他现在跟没事人一样,到时候他真的不会报复皇室,来一出谋反大戏吗?

李清策笑道:“沈大人,理想与现实,还是有些差距的,我也想报答恩公,可深陷在这个泥潭里,你我都是被圈养的猪狗,没得选的。”

那个圈养的人,便是陛下。

陛下想让你们死,你们必死无疑。

沈黎沉吟一番,目光逐渐深邃起来:“谁说,皇帝不能道歉的?”

“嗯?”

……

天黑时分,山上的七王爷姜承献再也忍不住了,趁着手下将士们还有一些体力,直接冲营。

若是冲营成功,皆大欢喜,冲营失败,大渝国运,也到此了。

他轻叹一口气,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牌子,放在手中虔诚的拜了拜。

若是有心人看到,那上面已经磨得褪色的字是萧。

“兄弟们,今晚,咱们杀下山去,实话告诉你们,咱们的粮,早就吃完了!”

他深吸一口气,大喝道:“杀的出去,往临渝关跑,杀不出去,马革裹尸!!!”

“杀!!!”

“杀光狼族!壮我大渝!”

“杀光他们!!!”

……

所有的将士们死死握住手中兵器,他们目光坚定的看向七王爷姜承献:“我们听元帅的!!!”

“好,出发!”

弓弩手在前方开路,长枪兵紧随其后,接着再是短兵冲杀。

他们的马匹所剩不多,现在拥有马的,就相当于多了一条活路。

弓弩手将箭矢在火油中浸透,随后点燃。

一道火·箭划破天空,照亮夜色。

“杀!!!”

……

第451章:沈林焕 三十万人的大战,双方加起来约莫快六十万人,一旦正面开战,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这还是深夜乱战,不仅仅是伤员无人顾及,逃兵也无法全部处理。

姜承献找一处薄弱点进攻,但很快被狼族发现,大军集结如同蚂蚁搬家一般。

从远处看,密密麻麻的灯火如同大片萤火虫一般,喊杀声百里开外都能听到。

李清策与曲报国匆匆起来,站到城墙上惊恐无比。

他们惊恐的,是七王爷挺不住了,若是此战败了,则大渝起码丢失三四城,到时候狼族,便可以马踏顺天,整个北境都是一片炼狱。

而目前的情况来看,七王爷战败的可能性,极大。

“快些带兵出去驰援!”

曲报国匆匆跑下城楼咆哮道:“集合人马,接应姜元帅!”

尖刀营在副将的带领下,也匆匆点兵。

沈黎缓缓走上城墙道:“突围不下去,七王爷会自己上山去的。”

“你不知道,他们已经两个月没有物资上山了。”

两个月,六十天,说的倒是轻巧,但真正发生了断粮,那处境好比人间炼狱。

当初佟州断粮两个月,百姓不仅仅是拔草而食,而是易子而食,更甚者,路边有人倒下去,便被人分食。

可那才三万人,都能造成如此惨景,何况这是三十万人。

这是军中,王法律条还能制约着他们,他们还能杀战马,还能突围下去以极大代价抢到少量粮食上来。

沈黎默默点头道:“上山最好的路,是哪一条?”

“这你就别想了,既然容易上山,定然被狼族重兵把守。”

“嗯,明白了,那就交给我吧。”

“沈大人,不是我看不起你,而是你这九百护卫队,在这种大规模战争前,实在是杯水车薪。”

“李将军,我也有要求,你的尖刀营,在你伤好之前,由那孩子带队,我的九百人,若是斩不下狼族九万人的队伍,我的脑袋给你。”

那孩子,就是萧林焕。

李清策哑然失笑,抱着玩玩的想法道:“可以,不过他得换个姓氏,那个姓在军中,实在太过扎眼,不如姓沈,沈林焕。”

“可以,这么说您是答应了?”

“自然,我倒看看,沈大人是如何将五狼谷的十万狼族清理干净的。”

反正现在的三千尖刀营也无济于事,不如就让他们跟着萧林焕,而且虎父无犬子,萧林焕的父亲,两个哥哥,都爆发出强大的带兵基因,或许趁乱让他练练,万一能爆发出战神血脉呢。

“伍副将!”

“在!”

“从现代开始,沈林焕就是你们的主将,你们跟随他冲杀!”

“将军,这?”

伍副将有些迟疑,尖刀营不好带,必须得不要命,他只适合做副将,不适合做主将,可这新任主将,他听都没听过,能行吗?

“这是军令,去下达下去,如果有人违抗命令,那就是斩了,到时候别怪李某无情了。”

“是!”

李清策深吸一口气道:“可还行?”

“舆图给我一份。”

沈黎伸出手,顺便对着城墙下的帐篷喊道:“柳升,起来干活了!”

李清策直接走入房间,将舆图扯下来递给他:“最详细的,每一处,都是我自己亲自勘察过的。”

“那您便等我好消息吧。”

他卷起舆图,悠然下楼。

下面柳升等人带着萧林焕已经准备好,其中六门火炮已经被战马往战场拉去。

“机会给你争取来了。”

沈黎笑着拍拍萧林焕的肩膀,顺便将他与李清策打的赌说出来,看的出来,萧林焕有些激动,一下子让他带领三千人,这是他身为罪臣之子,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不过,听说沈黎拿自己的脑袋做押物,他心中感动不已。

“看你的了。”

他抖开舆图:“看到没,五狼谷后方,有近十里地的大头坡,山势陡峭,适合伏兵,你可以带人,将人引到这里来,我们设伏袭杀。”

“我一个人么?”

“那不是还有三千尖刀营嘛。“

沈黎摸着下巴笑道:“记住了,从现在开始,你叫沈林焕,沈将军,看你的了。”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拱手道:“我该怎么做?”

“把人引过来,挑动敌人的怒火,进入咱的包围圈,明白么?”

他拍拍他的肩膀道:“别怕,过去了,不求杀人,但求让他们暴怒追杀你们,剩下的,交给我们。”

“好!”

萧林焕缓缓握住拳头,沈黎打了个响指,柳升等人马上笑眯眯的凑过来:“恭喜你啊,沈将军,这是少爷特意为你做的战甲,咱为你换上。”

他心中又是一阵感动:“沈大哥,你为我们,做的实在是太多了。”

“行了,快换衣服,然后去尖刀营报道,人家神箭营都已经出发了。”

“是。”

沈黎背着手,看城门外缓缓离去的车队,对岳峰道:“咱们也该部署了。”

“嗯,那个地方我知道,之前我就是在这里当兵的。”

岳峰深吸一口气:“同样,我们在那里被人埋伏,结果我手下的百人小队尽数报销,而我,被赶出军队。”

“这次,你便多杀一点人,祭奠你的兄弟们吧。”

“少爷,我已经准备好了。”

“嗯,去吧。”

“您不跟着吗?”

“嗯,可以跟着。”

不过战场都已经布置完了,沈黎再过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主要是他吃饱了,再过去,也没什么好吃的了。

既然岳峰邀请,那他还是要去的,战场上再当个甩手掌柜,有点不太好,即便他不懂什么战术。

仙平的九百军队,行军速度稍微慢一些,自然提前出发,不过他们是去大头坡。

而萧林焕拿到将令后,看了一眼舆图沉吟一番道:“所有人,每人带一坛火油,这次冲营,不求杀人,但求放火,明白吗?”

一旁的伍副将不解道:“将军,不杀人,反倒放火?咱们不是去解救姜元帅吗?”

“行了,军令已经下达过去,现场我再告诉你们怎么做。”

萧林焕一直记得沈黎的告诫,所有命令,到战场时再发布,提前自己做好腹稿就行,因为军中有极多天道宗的探子,可能他刚刚发布命令,狼族很快便知道作战内容。

他一席亮黑色的盔甲,配上红色披风,再有一银色方天画戟,虎虎生风。

三位千户虽然奇怪,但既然李清策都说清楚了,违抗军令者斩,他们还是老实听令。

所有人带着一坛火油,整齐划一的上马,然后一路疾驰。

第452章:夜半偷营(上) 尖刀营本就是京中三大营之一,都是精锐,擅长冲杀,犹如一把尖刀插入敌军后方,所以用的战马,统一都是汗血宝马。

而想要速度快,那战士与战马必须减轻重量,首先就是甲胄。

所有人,都是极为轻便的锁子甲,虽然锁子甲很通用,制作简单,但它只能防住一些寻常刀柄的划伤,并没有太大防御力。

其实就是敢死队的性质了。

每一次的冲杀,都是有来无回。

李清策站在城墙上很是担忧,这是帝国精锐,就这么交给一个毛头小子手上。

这个赌,打的有些草率了。

沈黎不愧是文官啊,心眼子倒是挺足。

他感叹一声,如果萧林焕搞输了,掉脑袋的,不仅仅是沈黎,他自己也逃脱不了责任。

“但愿能成功吧。”

山上的七王爷那里,狼族势必咬死不松口。

三十万人马,一旦将他们搞定,狼族在北境再无敌手,现在他们的战马极少,下山冲营,不过是困兽犹斗而已。

在狼族看来,北境已经定了,只是时间问题。

在天道宗看来,大渝覆灭在即,剩下的,只需撺掇大楚与大梁,分了他们。

两军对垒,必有损伤,大渝虽然军队一般,但大楚那边的几十万兵力,绝不是轻松就能拿下的,到时候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沈黎今晚也不悠闲了,他们必须在两个时辰之内赶到大头坡,然后布置火炮与火药。

山路难行,火炮沉重,需要六个人才能抬上山去。

他们快速布置壕沟,还有引火槽,将火油倒入引火槽内后,架好火炮。

“咱还有多少火药?”

说起火药消耗,这几天已经非常巨大了,别到时候搞得火药不够用,那就麻烦了。

岳峰摸着下巴道:“每个人手上是三百发子·弹,火药是二十斤,应该够用了。”

也就是说,平均每人可以打三百发。

“火炮呢?”

“我们提前在桑榆城与临渝关附近埋藏了一些,大概是五百枚,苗姑娘后续还会往桑榆城内运送,她说管够的,还有蔬菜和辣椒面,石灰等等,只要是消耗的,都会继续运送的,到时候咱们在桑榆城取货便好,桑榆城的县令被咱们买通,现在是咱的人。”

沈黎哑然,还得是苗欢盈做事周全。

而且现在仙平商队的旗帜,在很多城池都通用,交出路引,连查都不带查的。

因为他们是顺应民心的好企业,许多城门守将的家人,都在仙平作坊工作,那待遇,堪比朝廷大官。

甚至他们货多了,当地城池还会免费派人帮她们运送到下一个城池。

所以仙平的火药一路畅行无阻,听到是往前线捐献的物资时,那些城池更加殷勤相送了,基本上都不用等,直接出城。

半个时辰后,九百仙平军,在大头坡两边分做两排,柳升掌管南方,岳峰掌管北方。

而沈黎站在山坡上,为手下加油打气道:“你们有多少人,是没成婚的?”

岳峰愣了一下,随后摸摸鼻子道:“少爷,差不多有一半人没成婚。”

“可以,看上谁家姑娘,回仙平后,少爷为你们证婚,还有啊,每家,每户,都可以分到一个三层小洋楼。”

趴在草丛里的士兵们纷纷咧嘴笑了起来。

仙平的三层小洋楼,那可比京城的大宅子要贵重了。

如今仙平由于成了商业重镇,无数人想往里挤,那房价不比京城要低,而且是寸土寸金。

送三层洋楼,那就意味着起码十万两起步了。

沈黎继续道:“打赢了,每人赏银十万两现银。”

“但是不准摸鱼啊。”

众人一阵哄笑。

这不算沈黎摆阔,也算是补偿他们的。

自己的火药配合上他们,论军功,他们每人都可以在军中获得较高的职位,即便是最差的,也能混到一个千户。

可他们连军中编制都没有,死了只能在仙平内扬名。

对于这些仙平士兵,他们已经很满足了,而且是在岳峰介绍军中尔虞我诈之后。

做将军,太复杂了,不仅防备文官集团的弹劾,还得防止武将集团内部抢功。

咱在仙平多好啊,有吃有喝还有住,一生不愁,成了英雄后,父母子女真正能做到幼有所依,老有所养。

听到少爷又抛出重大奖励,所有人都跟打了鸡血一般。

……

萧林焕带领三千尖刀营,很快便来到地方大营附近。

绵延近百里的狼族大营,都是清一色的白顶帐篷,煞是壮观。

他按捺住心中澎湃,开始发布命令:“三个千户,带领各自人马,分三个方向冲入敌方大营,记住了,不求杀人,但求捣乱,进去就捣乱,激怒他们,让他们追杀我们,三个时辰之后,汇合起来,逃去大头坡。”

伍副将眼前一亮:“大头坡,是不是有神箭营?”

“算是吧,行了,开始进攻!”

三千人马分做三队,萧林焕亲自带领一队,直奔对方大营正门。

伍副将刚刚还赞许他有点头脑,这马上就吓的亡魂尽冒。

大营正门,那可是兵力最多的地方,去那里简直就是找死!

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萧林焕快速冲过去,简直就跟回自己家一样。

“开门,开门,瞎了吗你们,老子回来了!”

那些狼族士兵也愣住了,下意识的便打开门。

夜晚本来就有点黑暗,加上后方七王爷冲营,让他们有些懵逼,还以为是从外面回来的友军。

萧林焕等人的速度极快,几乎是一瞬间冲过去。

路过那还有些懵逼的狼族士兵时,萧林焕俯身就是一巴掌,随后扬长而去:“开太慢了!”

狼族士兵愣了半天,大叫道:“他们的甲胄是敌军的,敌袭,敌袭!”

一千尖刀营在萧林焕的带领下,在地方大营中横冲直撞,很快大量狼族士兵围过来。

而萧林焕大喝一声道:“丢火油!”

啪啪啪……

一个个火油坛子在地上摔碎,接着萧林焕手持方天画戟,随后劈飞一个火盆,顿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后方无数惨叫声响起,整个大营正门,陷入一片火海。

那些狼族士兵连忙搭弓射箭,可萧林焕等人根本不恋战,直接就冲进去放火,每个人路过火盆时,都随手一刀将火盆砍在帐篷上。

整个狼族东面火光冲天,而尖刀营的士兵也在一个个的倒下去。

第453章:夜半偷营(下) 既然是战争,那必定是有伤亡的,萧林焕回头看一眼,就剩八百人左右,他眼角一阵抽搐。

狼族将大营周围死死围住,并且人数越来越多,这根本无法全身而退。

伍副将有些焦急大喊道:“将军,他们围上来了,若是再不退,咱们可都交代在这里了!”

“围上来了?”

萧林焕大喝一声:“退不了,那就继续深入,直接往青牛山上跑!”

随后,他从马背上拿出一个袋子,随手抠了一个小口。

“这是什么?”

伍副将一边跟着冲杀,却发现萧林焕走到最后面去了。

“神箭营监军,沈大人给的。”

沈大人给的能有什么好玩意?

既然是粉末一类的,那就简单了,石灰粉,辣椒面,春药……

既然是夏季,又在敌方大营,又是火光冲天。

热啊,浑身都是汗,脸上也是汗。

他们在前面飞奔,狼族反应过来也骑马狂追,萧林焕掉在队伍最后面,马屁股上一代石灰粉一直顺着风扬起,刚好扬到后面那些追兵的眼中。

汗水混合着眼中水分,再遇生石灰激发,顿时蛰的他们鬼哭狼嚎。

狼族将领拓跋奎大怒:“分两路包抄下来,老子要将他们碎尸万段!”

他们一路狂奔一路放火,整个大营的狼族手忙脚乱。

谁也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还有人如此勇猛的敢闯大营,平日里李清策闯两下就被击退,而萧林焕这是打算一个都不带回去。

而且这家伙,见冲不出去,直接奔着青牛山战场跑去。

此时,尖刀营才算是真正的尖刀。

从天上俯瞰下去,就像是一群蚂蚁大军,被一把剑冲破阵容,整个大营像是蛋糕一般,被横切成几片。

其他两个队伍,冲进去一段时间后,便开始放火,眼看对方包围圈过来,便急忙冲出去。

萧林焕还在冲,直接在对方阵营中画了个大圆圈,然后一把火丢到元帅帐篷上。

但他的损伤,也是极为严重。

首先是他个人,身中三箭,其他的八百人,或多或少的负伤,八百人就剩五百人了。

狼族盟军元帅拓跋闵在帐篷内慷慨激昂的发表演说:“本帅六十五岁担此大任,就是为了草原能进入中原,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过上幸福的生活!”

“元帅高见!”

众人纷纷拍着马屁。

“中原人,有一个说法,叫做带着棺材出征,意思是不破敌军,势不回还!今日,本帅也效仿中原人,特意打造了这口,红木棺材!”

众人议论纷纷,俺们狼族,貌似也不用棺材吧?

咱死了,也不土葬啊?

“这口棺材,就放在了大营中间,让将士们,也看看我拓跋闵的决心!”

“现在大渝姜承献还想反攻,咱们必须拦住他们,只要过了七月,放火烧山,此贼必死无疑!”

“是!!!”

正当他慷慨激昂时,外面一个侍卫匆匆来报:“元帅,敌军尖刀营冲营!”

“杀光他们!”

说话间,又一个侍卫跑进来:“元帅,敌军甚是狡猾,只放火,不杀人,而且,而且还有石灰粉!”

“报!”

“又怎么了?”

拓跋闵有些不耐烦道:“三千人你们都拦不住,我这是三十万人!”

三十万人大部分都在青牛山作战,整个大营不过八万人左右。

那侍卫吞吞吐吐道:“您停放在大营中央的棺材,棺材板被人抢了。”

“什么?”

拓跋闵暴走了:“好你个李清策,当真不要脸!”

实际上,哪里是李清策啊,而是萧林焕。

那后面的追兵死死咬着不放,他没办法,随便拿方天画戟一捞,便拉起来个棺材板抗在身后,大量的箭矢飞过来,钉在棺材板上,将他射成豪猪一般。

眼看手底下的人越来越少,萧林焕猛地调转马头:“给我顺着原路,杀回去!”

“啥?”

伍副将愣住了,怎么还带回去的?

“快些!”

萧林焕大吼道:“两个时辰过去,火油烧完,石灰散尽,此时最好的突围路线,就是原路杀回去!”

“可还有那么多的追兵啊!”

“你不从后面杀回去,前方阻拦的会更多!”

就是要逆向思维,如此冲营,敌方定然在前面布置的兵力比后面多,后面被他们乱烧一通,又是放石灰粉的,后面定然比前面更好突围!

而且后面的人,虽然有防备,但定然没有前方敌人的足,自己一方刚刚放完火,他们肯定手忙脚乱的救火,此时杀回去,是个最好的选择。

伍副将叹口气,连忙跟上。

后面的五百人匆匆跟上。

众人顿时又化作一阵狂风,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

刚刚萧林焕在马屁股上扬石灰粉,那些人都不敢在后面追了,现在石灰粉散去,他掉头回去,时机刚刚好。

众人虽然损失惨重,但也冲的够爽。

尖刀营,从未这么深入敌军,基本上都快冲到敌军中帐大营了。

他们一路大叫,有力气的顺便还斩杀两个敌军。

众人一阵大笑,此战,爽!

萧林焕紧紧记着沈黎的吩咐,惹怒他们,让他们追自己。

他一边狂奔,一边在路边观看。

拓跋奎挨了石灰粉后,手下连忙去厨房拿油清洗,他们坐在路边,刚好萧林焕经过。

清洗过后,他的眼睛依旧红肿,看东西还是有些模糊。

“这些可恶的中原人,当真阴险狡诈!”

萧林焕猛然从他旁边经过,见他的服饰不凡,一看就是敌方重要将领。

他猛地一拉缰绳,战马嘶鸣一声,前蹄扬起。

双方都没选择第一时间动手,而是互相打量、

“哈,tui!!!”

几个呼吸后,萧林焕率先动手,一口浓痰,带着少许真气,直接射在拓跋奎的光头上。

从那口浓痰可以看出,萧林焕晚餐吃了韭菜。

随后他哈哈大笑,一骑绝尘狂奔离去。

拓跋奎愣了几秒钟,顿时大叫:“啊!!!”

这一声,带着三分凄凉,三分恶心,还有四分愤怒!

“整顿军马,给我杀光他们,攻打临渝关!!!”

“尼玛老子是元帅亲儿子,草拟吗往我脑袋上吐痰!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杀了他们,将军中所有人马给我整顿起来,追到天涯海角老子也要将那小子剥皮抽筋!!!”

……

第454章:一口浓痰 仅剩的五百人中,有人看到这黑甲小将居然往敌军脑袋上吐痰。

其中有人认出来拓跋奎的身份,顿时哈哈大笑:“将军威武啊!那是他们中军大元帅的亲儿子啊!”

“赶紧跑吧,这一口痰,杀伤力不足,侮辱性极强,任何元帅的儿子都忍不了了。”

果然,后面黑压压的一大片敌军汇聚过来。

萧林焕砸吧砸吧嘴,似是意犹未尽道:“天气太热了,谁让他在路边把头盔给解了的。”

然后,众人开始长途奔袭。

三路人马汇合,其他两个队伍稍微稳妥一些,两个队伍只损失五百人。

带出来的三千人马,只剩下一千九百人左右。

这都是精锐啊。

众人在敌军中奔袭时间有些长,坐骑有些顶不住,敌方人马很快便拉进距离。

而萧林焕第一次带兵出征,也有些紧张,这么久了,那棺材板居然还在马背上提着。

刚刚好,可以挡住敌方追兵的弓箭。

“去,大头坡!!!”

……

沈黎在大头坡上,左等右等也不见萧林焕,别是这孩子不懂事,进去了出不来了吧?

他有些焦急的拿着望远镜不停观看。

等看到远处人影时,他悬着的心终于稍稍安定下来。

而萧林焕在距离大头坡百步时,就已经被敌军追上,他们已经乏力,短兵相接,他们且战且退。

拓跋奎暴怒提起大刀往他脑袋上斩去:“小子,你不是很能吐吗?”

“你再吐!”

“你再吐!”

“我让你再吐!”

“待会老子用口水,淹死你!”

萧林焕只有十七岁,本来力气就不如敌方,拓跋奎暴怒之下出手,力道更是加重三分,震的他手臂发麻。

而且他还身中三箭,更是虚弱无比,他胯下坐骑数次支撑不住,蹄子掉下去。

好在后方尖刀营中千户上前,将他送走,然后众人便是缓慢退去。

这一进一退,虽然时间不长,可在沈黎眼中却如同万年一般。

他紧咬牙关,如果现在出手,地方必定吓跑了,功亏一篑。

如果不出手,萧林焕等人顶不住,就是全军覆没。

坚持住啊!

他一直在深呼吸,一旁的岳峰也知道其中的道理,始终没有动作。

他目光有些冷酷的看向现场,眼角却不断抽搐。

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

拜托!!!

五十步!!!

……

三十步!!!

……

二十步!!!

十步!!!

来了!!!

众人长出一口气,岳峰大吼道:“开炮!”

开炮也是对着后方开,前方沈黎大喝道:“贺元坝,救人!”

大头坡不算小,容纳六万人正正好。

后方突然爆炸,拓跋奎顿时从暴怒中瞬间冷静下来。

尼玛中埋伏了!

他更加愤怒了,这可恶的中原小子,当真阴险狡诈!

他娘的,他还拿着我爹的棺材板!

草!

他眼眶通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被石灰蛰的,反正就是暴怒大吼:“既然埋伏,就杀光他们!”

说罢,他一马当先,啥也不管了,直奔萧林焕。

萧林焕力竭,两眼一翻直接从马上掉下来。

他心中一喜,可下一刻,一把硕大镰刀从天而降,将他吓的亡魂尽冒。

贺元坝与萧林焕还住过一段时间,对这小兄弟他也照顾有加,而且人家将来可能是少爷的小舅子呢,那可得好好护着。

他一只手将萧林焕的腰带拉着,直接提着萧林焕,然后冷冷的看向拓跋奎道:“你再敢上前,你试试?”

拓跋奎艰难的咽下口水,敌军什么时候有这么勇武之人了?

山上下来几个仙平军,接过萧林焕。

等人员撤的差不多时,沈黎随手沟里的火油。

顿时火光冲天而起,将整个大头坡照的亮堂堂。

拓跋奎自知不好,连忙大喝道:“往山坡上杀去!”

他话音刚落,上面一排排士兵站起来了。

火铳声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收割一条条人命,而且作为领头队长,岳峰与柳升点燃一个个火药包。

火药包上带着石灰,用来迷惑敌军双眼,就怕他们顶着人命杀上山坡。

九百人杀八万人,那也得杀好几个时辰。

第一轮火枪打完,开始顺势往山坡下面推动滚石。

滚石配合第二轮火铳,让拓跋奎等人只能站在原地等待屠杀,而且二次石灰粉入眼,让他大声骂娘。

卑鄙小人,无耻至极!

火药包扔在人群中,直接撕开那些狼族士兵的身体。

坐在山顶休息的尖刀营众人,顿时不可思议的看向山坡下面,这都是什么战法?什么武器?

这种伏击,居然一兵一卒都没耗费掉?

六门火炮,不间断的攻击,配合火药包,让整个山坡下面宛若世界末日一般,一道道冒着硝烟的深坑赫然出现,那八万人,居然没有丝毫反抗,就被屠戮殆尽。

岳峰嘿嘿笑道:“少爷,咱们今晚,用来三万多斤炸药。”

沈黎颔首道:“怪不得行军速度那么慢。”

“放心,咱派了十个人,去桑榆城里面去拉呢。”

“嗯,这些事情你负责就好,打不过的时候,我再考虑。”

“嗯?”

他忽然奇怪的看向萧林焕身边道:“哪里来的棺材板?”

伍副将拱手道:“沈大人,是这样,那狼族元帅拓跋闵,学咱们中原人抬棺出征,然后让将军抢了他的棺材板用来挡箭。”

沈黎轻笑一声:“怪不得能招惹这么多人来呢。”

“不是不是,本来他们没打算派那么多人追杀的,只是咱们退出敌方大营时,将军遇到了下面那个将军,然后往人家光头脑袋上,吐了口痰。”

沈黎:“……”

岳峰:“……”

众人一阵哄笑,这他娘的也太乐了,打仗能把痰吐到敌方将领脑袋上,简直就是千古奇闻。

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一般人都不会干这种缺德事。

但萧林焕后来跟着沈黎,看到他干的一系列不要脸的事,加上配合沈黎搞保健品骗钱,更让他养成不要脸的做法了。

他的行为,很大一部分是沈黎影响的。

而且他没经过系统的学习训练,什么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等等,都没学过。

士可杀,不可辱,更不可能。

老子不仅仅抢你爹的棺材板,还往你脑袋上吐痰,我就不信你能忍住。

沈黎轻咳一声:“行了行了,你们快修整一下吧,直接回去休息,这里我们处理,到时候军功还是你们的。”

第455章:战报传回 整整六个时辰的轰炸,让拓跋奎手下彻底麻了。

他们忍受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还有心理上的难受。

拓跋奎气的骂娘,这都是大渝的那支军队?打起仗来这么臭不要脸的?

你火攻,水攻,火药攻我都能接受,你他娘的埋伏就埋伏,撒石灰粉,辣椒面,还有你妈的春药!!!

最后一条是最不能忍的。

你能想象炮火连天,双方你来我往正在干仗的时候,那战马突然把主人甩了,哼哧哼哧趴到另外一匹战马上吗?

六个时辰,他们无数次想要爬到山坡上去,无数的火油便扔了下来。

天气本来就热,大火再一烧,谁能顶得住?

最后好在他们拼命逃窜,才捡回来一万多条人命。

沈黎在山上又闲来无事,搞点小火锅吃着。

不过这夏天吃火锅,多多少少有点上火了。

炸的这么响,他睡也睡不着。

青牛山方向,狼族所有主力都拿来阻挡姜承献了,所以才让萧林焕等人有了可乘之机,一夜过去,大渝损伤惨重,好在抢了一些物资回去。

初步统计,姜承献的手下,起码损失了近十万人!

他看着战场上的硝烟,深深的叹了口气。

如果自己不撤兵及时,怕是损伤更为惨重。

不过十万人也换掉了狼族五万人。

现在兵力越打越少,若是后续有救援军队来,他们的压力要轻松许多。

但大渝哪里还有多余的兵力呢?

顶破天,三万援军。

都怪那帮吃干饭的文官集团,一帮蠢货。

他啐了一口。

文官集团见周边逐渐稳定下来,近五六年没有战事,一个个都飘了,见武将的俸禄高,又见个地方军政耗费银钱太多,便一个个想方设法的裁员,减少开支。

这下好了,北境裁员十万,兵力不足,到时候都得死!

他已经近十年没回过京城,那里的尔虞我诈,实在太过令人恶心了。

他长长的叹口气,尽量拖着吧,大渝的命,就在这几个月内做出决断了。

……

大头坡,直到清晨,战事才稍稍安定下来。

下面的尸体堆积如山,战马悠闲的在一旁啃食草皮,有重伤的狼族士兵正在痛苦的呻·吟。

让沈黎有些不满的是,岳峰在退路上埋的火药坛子不多,拉动绳子引爆后,并没有留下太多狼族,导致敌方还带回去一万多人。

一晚上下来,差不多歼灭敌军五万人。

九百杀五万,这个战绩,足以傲视整个大渝。

他收拾收拾东西,伸个懒腰道:“行了,我先回去补觉,岳峰,回去叫人过来收拾战场。”

“大人,那这些战马,甲胄什么的,怎么办?”

岳峰毕竟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人也精的很,狼族战马最是优良,如果能拿走一点训练一下,放在仙平军中,那就太好了。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这东西,咱们拿着,怎么过关?一看是战马,你当那些关口的老爷都是傻子?别到时候给你当成斥候抓了。”

他们又没有编制,这些东西,充其量也就能在这里用用,想带回去,难。

不如卖给尖刀营一个人情。

岳峰叹口气,很是心疼的摆手,两个手下快马加鞭赶回去报信。

临渝关守将葛宫有些不可置信道:“沈大人的九百护卫,歼灭敌军五万人?”

那个仙平士兵点点头道:“这不是很正常吗?”

葛宫眉头微皱,别不是有诈吧?

“尖刀营连对方主帅的棺材板都扛回来了,咱杀他五万人不是很正常吗?你爱信不信。”

仙平士兵摆摆手道:“行了,信已经带到,尖刀营的监军呢,记得记下功劳,功劳是你们的。”

尖刀营的监军瞪大眼睛,这玩意儿我怎么写啊?

三千尖刀营,屠杀敌军五万人,损失一千人,顺便抗回敌军主帅的棺材板?

这不是吹牛比呢吗?

陛下也得信啊?

陛下还真信了。

桑榆城荆门晖的战报,八百里加急送回去,在早朝上宣读。

朝中大臣屏住呼吸,仿佛这份战报,就是宣读大渝国运的战报。

“七月十六,桑榆与临渝关中出现狼族部落,首领为扎木才让与桑登曲林。”

众人倒吸口凉气,狼族前十的部落,居然都能越过临渝关!

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开始了屠杀?

还好,那应该是神箭营的人与他们对上了。

“神箭营被困顺安山,监军林进去嘉盛城求援。”

众人艰难的咽下口水,神箭营去了立马被困住了,这还打个屁吗?

“嘉盛城守将派出白袍小将荆门晖。”

荆门晖?

众人议论纷纷,都看向户部荆大人。

荆大人老脸一红,这小兔崽子,让他老老实实的在嘉盛城待着,没想到这混账还是没听进去,怕只怕,他的五千人尽数喂了敌人弯刀。

可接下来,太监念的内容,让他惊掉下巴。

“白袍小将荆门晖出马,以桑榆古城为据点,出战首日,便击溃扎木才让的部落,俘虏一千人,其余尽数歼灭,扎木才让逃离,翌日一早,与桑登曲林的部落大战,战况惨烈,我军伤亡五百人,敌军伤亡一千五,俘虏桑登曲林与一千五百人。”

举朝上下,一片哗然。

众臣议论纷纷,武将中跟见了鬼一样。

这两个部落,可是狼族精锐部落。

从一开始上来收拾了神箭营来看,他们的战斗力,不容小觑,怎么荆门晖出马,直接俘虏了他们族长的?

而且是两次出马,丝毫不拖泥带水。

这也太牛比了吧?

朝臣们都看向户部尚书荆大人,他满面红光,洋洋得意。

这是我儿子,我的战神儿子!

太厉害了,太威猛了,想不到我荆家世代习文,居然能出个战神一般的武将!

天佑荆家,天佑大渝!

姜承龙歪着脑袋,不可思议的看着小太监,招招手道:“拿过来朕看看?”

小太监呈上战报,他又仔细的扫了一眼,一字不差。

这倒是奇怪了,荆家这是祖坟冒青烟了?

五百人,换对方一千五精锐,这本来就是血赚行为啊。

他轻咳一声道:“荆门晖勇武有加,实在是大渝之幸事,荆爱卿,想不到你一介文官,竟培养如此优异的武将,这样,战后一并封赏,传令,让荆门晖速去临渝关,配合尖刀营与神箭营,解救青牛山七王爷。”

“是!”

……

第456章:战神来临 “恭喜恭喜,荆大人教子有方啊!”

“荆大人厉害啊,竟能教出如此儿子,我辈羡慕啊!”

“看我那不成器的儿子,是不是也该将他送入军中好好历练一番?”

“对,我也要将儿子送入军中历练。”

……

……

……

下了早朝后,荆大人笑开了花,户部的事情先不干了,老子要回家,拜祭我们家祖宗。

这是祖坟冒青烟了啊,那臭小子,居然还有这方面的才能。

果然是时势造英雄啊。

他哈哈大笑,一时间年轻了十岁,走路也轻快了几分。

皇宫御书房内,姜承龙连续看了几下战报,总觉得很蹊跷。

所以他特意压住封赏,等战后一并赏赐。

“沈黎干什么去了?”

他奇怪的皱眉道:“难不成没打过仗,直接吓傻了?”

一旁的锦衣卫万江楼拱手道:“陛下,臣已经派人去查了。”

“生死丹呢?”

“还没头绪,里面很多成分,分析不出来。”

“是啊,要是那么简单就分析出来,就好了。”

姜承龙轻叹一声,随后道:“好好看看秦家。”

“是。”

……

桑榆城内,荆门晖坐在议事大厅最上方,翘着二郎腿,听手下分析战况。

听不懂,那没关系。

我荆门晖有祖宗保佑,看我出门再捉个扎木才让过来看看?

说干就干,他起身拿着方天画戟就走。

手下们被他天马行空的思想给搞的不会了。

林进劝解道:“现在城中俘虏太多,最好还是分出兵力看着他们,万一他们叛变,对城中百姓来说那是灾难啊!”

“无妨,有本将军在,谅他们也没那个胆子!”

荆门晖大笑道:“本将军看今天天气不错,出门给你们捉个扎木才让!”

说罢,他一甩披风,翻身上马。

林进一阵无语,他也是做过监军的,人家将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十分稳妥,怎么这荆门晖这么狂妄?

无奈,众将士只能跟着他。

扎木才让在外面游荡几日后,一人劫持了一个商队。

听说他的手下都被俘虏,放在桑榆城中后,他果断变成商队一员,陪同他们进桑榆城。

只要找到桑榆城内俘虏的位置,那便救下他们,协同桑登曲林的俘虏,一同将这小破城闹翻天。

整个桑榆城,才不过一万守军,我狼族大军多么凶猛,保管杀的他们丢盔弃甲!

桑榆城查的倒是挺严格的,不过给钱的话就两说了。

不过,查狼族商人,还是有些严格。

狼族并不是所有人都好战,也有热爱和平的商人。

商队领头人叫做扎木海格,正巧也是扎木才让的部落中人。

扎木海格没办法,他有妻儿老小,只能带着首领进入城内。

到了城门前,那些士兵热情的与他打招呼,他也热情的将车队货物赠送一些给士兵们。

正巧荆门晖带人下了城楼,便看到狼族的商队,他眉头紧皱道:“怎么还有狼族的商队?给我严查!”

一旁的县令赔笑道:“咱这桑榆城,本来就是为了狼族与大渝贸易建立的,有狼族很是正常的。”

荆门晖狐疑道:“真的?”

“那自然是真的,这人,叫做扎木……”

“扎木才让?”

还没等县令说完,他便挥动方天画戟。

其实,这是个误会。

县令根本来不及解释,荆门晖便挥动方天画戟。

也难怪,狼族名字本来就不太好记,荆门晖又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只记得扎木,只要是扎木,那肯定就是扎木才让。

而混在商队里的扎木才让本来就心里有鬼,让荆门晖大喝一声后,还以为自己被认出来了,于是乎,瞬间拔刀。

这拔了刀的商队,自然被重视起来了。

一大帮人围过来,扎木才让顿时怒吼反击。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他扎木才让纵使吕布在世,也双拳难敌四手。

不过他也够猛了,单刀击杀大渝士兵五十人,才力竭被擒下。

“好小子,我就说嘛,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荆门晖将方天画戟架在他脖子上:“说说,你叫什么?”

“小子,你听好了,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扎木才让!”

林进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你是扎木才让?”

这下将扎木才让也给搞愣住了:“那你们要抓谁?”

“我们是打算抓扎木才让的,只是咱这位将军,错把扎木海格当成了你,没想到,你自己跳出来了。”

扎木才让看着一旁抠鼻屎的白袍小将:“你不认识我?”

“我认识你个屁啊,你很出名吗?”

……

“我草拟大爷,放我出去!”

老子真是太冤枉了!

这人什么狗屎运气,如此垃圾能抓到我,当真是一生耻辱!

众人看向荆门晖的眼神渐渐变了,这都什么运气?

城门上随口一句牛比,下了城楼就抓了敌方首领?

这也太逆天了吧?

十天不到,连破敌方两大部落,当真是……奇才。

荆门晖得意洋洋,我都说了,荆家祖宗在保佑着我呢,阿门!

几天后,朝廷文书下达,他得意洋洋的将俘虏交给桑榆城守将,带着自己的四千五百人,一路快马加鞭冲向临渝关。

临渝关经此一役,损兵也是极为惨重,京中两大营,损失过半。

尖刀营,五千人只剩下两千人,而神箭营,三千人也剩两千人。

神箭营啥也没捞着,尖刀营在萧林焕带领下,加上沈黎刻意让功,这功劳大过天了。

夜袭敌军,抢了敌方主帅棺材板,暴怒敌军追击,设伏在大头坡,歼敌五万人,大胜而归!

相当于以两千人对阵敌方六万人,顺带还斩杀敌军五万人。

这种战绩,足以傲视三国。

一个年轻的战神,正在崛起。

大家都知道,功劳,是沈黎的,只是沈黎不要,强行灌在萧林焕身上。

而沈黎的战绩更加恐怖,九百人伏击,没损一兵一将,斩杀敌军五万人,这可羡煞旁人了。

沈黎的军队没有编制,要这功劳不仅没用,反倒给陛下出难题。

封吧,那是沈黎的私军,如此战绩,人人都能封将军了,陛下忌惮,不封,军中不服。

他索性直接不要了。

正当他与李清策在城楼上聊天时,后方一阵尘烟,一个白袍小将,手持方天画戟趾高气扬道:“开门,大渝战神来了!”

第457章:精髓战术 “大渝战神?”

李清策脸色有些难看。

在大渝军中,只有一个大渝战神,那就是萧林焕的父亲,萧鹏举,这哪里来的生瓜蛋子自称大渝战神?

沈黎耸耸肩,表示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掺和,我来北境,就是监军,顺便给萧林焕搞点功劳,其他我不管。

他匆匆走下城楼,听到下面神箭营副监军林进说的,他倒吸口凉气。

这年轻人,二十五出头,竟如此生猛?

连破敌军两大部落,还都是前十,直接俘虏了人家首领。

这种战绩,足以傲视年轻一辈的所有将领。

怪不得自称战神呢。

听了热闹的神箭营领将曲报国哭笑不得,将原委告知沈黎:“你不出来澄清一下吗?如此功劳被人抢了还被人在面前炫耀,你不恶心吗?”

沈黎正坐在水盆前,用力清洗毛肚,这可是个好东西,用来下火锅最好了。

“军功这东西,可不能乱领啊。”

他撇撇嘴道:“朝中现在最缺的是什么?是大将,是大帅,没本事敢建奇功,将他顶到那个位置,他的下场比姜承献更惨。”

姜承献就是这样,只有将才,没有帅才,统领如此庞大军力,带不住人家,结果被困青牛山两个多月。

而现在朝廷正值用人之际,要是出来一两个那种人才,定然大力培养。

打仗,不是浑水摸鱼,一点一滴都会在战场上最直观的表现出来,尤其是将领,一摸鱼,整个部下都得遭殃。

曲报国忽略他直呼七皇子性命,转而嘿嘿笑道:“沈大人这是打算搞死他?”

“我跟他无冤无仇,没必要,我还是那句话,军功对我来说,没用,谁爱要谁要,当初给你你又不要,人家捡漏你又不舒服,这能怪谁?”

“我才没有。”

他叹口气道:“沈大人最近有没有什么打算?”

“打算什么?”

沈黎指着盆里的毛肚道:“今晚请你和李将军过来吃顿好的,毛肚,牛杂火锅,贼好吃!”

“我是说,姜元帅还在山上呢,你要是有动作,我神箭营全力配合你。”

“还有我,尖刀营直接交给你指挥。”

后面李清策缓缓走来道:“那小子,是个人才,最近训练尖刀营,效果不错。”

“那是,我推荐的人,能有垃圾的?”

沈黎嘴角扬起,战神血脉,加上《一部兵法》上半部,练兵自然有自己的手法。

只是萧林焕第一次出征,便损耗一千人,这个损耗,着实有些大,让李清策很是心疼,这都是精锐啊。

但想想一千人换对方五万人,是血赚的,他心里也平衡了。

狼族四十万人,一夜之间,被山上的姜承献干掉十万人,被沈黎弄死五万人,被神箭营弄掉五千人,也算是伤筋动骨了。

目前狼族兵力只有二十三万左右,山上的姜承献,只有十八万人。

许多部落都被打残,然后被其他部落吞并,若不是先知大人在上面看着,他们早就直接开战内战,互相吞并了。

曲报国还不知道沈林焕是萧家后代,连连赞赏道:“是的是的,李将军,你尖刀营那个黑袍小将,当真勇猛无比,第一次出征,便有如此战绩,将来必定是人才。”

李清策苦笑不已:“我尖刀营也损失惨重,战后还得从其他军中继续挑选精锐进行训练了。”

沈黎挑了挑眉毛:“要不明天出去转悠一圈?”

一听出去转悠一圈,两大将军顿时来了精神,沈黎现在不是监军,而是他们的主心骨了。

曲报国也终于明白,皇帝陛下给沈黎配个副监军的含义了。

感情陛下根本就没拿他当监军用,去了战场,他自然能将狼族闹翻天。

京中三大营,两营将军就这么撅着屁股蹲在沈黎面前听从指导,要是外人看到,定然惊掉大牙。

沈黎抖着洗好的毛肚,叫来柳升处理,他擦擦手道:“那个什么五狼谷,是咱们运送物资的重要路段是吧?”

“是极是极。”

“咱过去骚扰骚扰他们吧,不能太过安逸,让他们先爽爽。”

两大将军眼前一亮:“怎么爽?”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这是,战术?”

“那是当然,很恐怖的战术。”

游击战的精髓,可全在这十六字里面,当年的侵略者可被这十六字搞得苦不堪言。

那么强的侵略者都能打,何况是这里的狼族?

李清策细细研究这十六字,越想越对沈黎报以极大的佩服。

“这十六字,是沈大人自己想的?”

“呃,是。”

沈黎颇为不要脸的一口咬定:“我偶有所感。”

“大才,大才!”

李清策满脸崇拜道:“若是这十六字运用得当,狼族,覆灭在即,若是军功算你沈黎的,以后北境元帅,当是你沈黎!”

曲报国也细细琢磨,这战法虽然有些贱贱的,但极为受用,能让敌军苦不堪言。

“这一战法,简直就是为你那九百人量身定制的!”

他赞叹道:“想要实施下去,就得尖刀营,神箭营这一类的小型军队,机动性强,对于地形熟悉,打完就跑,你追我就设伏!”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搞不搞一下?”

“那肯定要搞一下的!”

两个大将都极为兴奋,这还从对方手中缴获不少好战马,正好适用。

你不是有大营吗,你不是有帐篷吗?

我冲过去骚扰一番就退,让你吃不好睡不好。

你不管我,我就杀你,你管我,我就跑。

你追我,我就伏击。

恶心至极!

“神箭营,尖刀营,先不动,让我的人过去。”

“为什么?”

“内奸。”

沈黎淡淡道:“我这九百人,都是护卫,每一个人都是严格筛选的,他们没机会接触外人,所以,狼族不会知道我们的动向。”

“那好吧,我们接应。”

“让沈林焕也带一千人,配合我们行动吧。”

“好。”

两个将军大喜:“吃牛杂火锅?我去拿我的好酒!”

……

临渝关守将葛宫听闻荆门晖的战绩后,自然钦佩至极,为他接风洗尘时,顺便说了前几日尖刀营以两千破敌六万的事情。

荆门晖闻言眉头一皱,他有些不服气的说道:“你说的那小将,沈林焕在哪里?”

“城门后面的营地里。”

“我去找他练练,看看他是不是个假把式!”

……

第458章:再次进攻 萧林焕正在练兵,这几天,尖刀营的将士们彻底对他心悦诚服。

尖刀营的性质就是敢死队,在这里面,怕死得不到尊重。

而萧林焕上次冲营的行为,不仅够勇猛,还临机立断,直接原路返回。

一般冲营,前方拦截,后方追兵,想跑出去,就得左右。

而萧林焕直接撒石灰,计算好火油燃烧殆尽的时间,再跑回去。

这种胆识与计谋,让他们深深折服。

这几天,由萧林焕带着训练,训练的内容,开始杂七杂八起来。

俯卧撑,蛙跳,引体向上,刀上挂砖头等等,太过新颖,但又无比实用。

而且,萧林焕与他们一同进退,练兵时,他也一同训练,吃住都与将士们一起,博得将士们极大好感。

这些,自然都是他在仙平军中所学到的,能最大程度激发每个士兵的潜能。

每天早上起来后第一件事,便是负重奔袭五公里。

尖刀营负责冲杀,身下的马,不能当做唯一,自身体能必须要跟上去。

而且夜幕降临也是一样,每天将这些将士们练得那是痛并快乐着。

刚刚跑完五公里,他卸掉身上的东西后,大口的喘着粗气,这时荆门晖过来了。

“你就是那个三千杀五万的将领?”

荆门晖有些鄙夷的看着他们:“扛着石头跑路,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

尖刀营的将士们,那可是京中精锐,是皇帝陛下手中的宝贝,自然骄傲无比,此时自己的将军被人这么个语气说话,各个都不干了,纷纷起身不善的看向荆门晖道:“怎么着?你想练练?”

“粗俗,将拳头对准自己人,算什么英雄好汉?对准敌人,那才是真的牛比!”

荆门晖冷哼一声道:“击杀五万人,也比不过我俘虏两个敌方部落首领。”

萧林焕接过手下水壶,淡淡的笑道:“那你牛比,我们比不过。”

“将军!”

手下人不干了:“你怎能如此怕事?”

“胡说,我怎么怕事了?”

萧林焕喝了口水道:“现在咱们的敌人,是狼族,能杀敌人的军队,那就是好军队,现在内耗是什么行为?自寻死路。”

荆门晖见他只有十六七岁,下面那些人居然这么服他,顿时有些不悦道:“是骡子是马,咱出来遛遛,敢不敢比一下?”

“比什么?”

“比杀人,比俘虏呗。”

他微笑道:“明日,我将率军出城,有种的,你也跟过来,看咱谁杀的多。”

“将军,跟他比!”

萧林焕将背包里的石头整整齐齐的码放在一边,对自己的手下道:“别急,有的是仗让你们打,打仗不是愣头青往上冲,那还有二十多万狼族,够你们杀的,现在要做的,是听从军令,李将军没下令,我们就好好训练。”

“将军啊,你是主将啊!”

一群汉子恨铁不成钢道:“您可以自己下达命令了啊!”

“我是主将,他是老将,该听听他的建议,而且我年轻,军中许多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不急,不急。”

无论荆门晖怎么挑衅,萧林焕就是不接招。

他知道,自己现在要的是冷静,要的是军功,这种无意义的比拼,极有可能害了自己兄弟性命。

柳升骑马经过,看到荆门晖得意洋洋的样子,不由轻笑一声道:“林焕,准备人马,少爷说了,明日出城。”

整个尖刀营一阵欢呼,终于可以出门战斗了!

萧林焕脸上露出一丝不符合年龄的成熟,拱手道:“我记得了,多谢柳大哥,明日一早我们就整备人马出发。”

荆门晖皱着眉头:“少爷?什么少爷?我告诉你,我是大渝战神,整个临渝关的兵力,都得由我调遣!”

“小子,拿出你的虎符再说话,这是军中,不是京城,再怎么吹牛比,没有将令,是没人听你的。”

柳升一夹马腹,轻飘飘的离开。

萧林焕也懒得理他,带着人便直接回去洗漱吃饭。

这可气坏了荆门晖,老子有祖宗护体,是大渝战神,你们不听我指挥,吃了大亏,就别怪我了!

明日,本战神也要出城迎敌,救出七王爷!

……

翌日一早,沈黎点了五百人,都用最好的战马,而且马背上带着石灰粉,还夹杂着烈性春药,只要敌方敢追,他们便可以直接捅破麻袋,顺着风扬着石灰粉。

这次他们没带火铳,这里的战马没有经过训练,火铳产生的响声,会吓坏它们。

他们都是用比较轻便的火药包,到了地方点燃直接丢即可,炸完即跑。

而萧林焕带领的两千人,不冲营,就恶心他们,在他们军营外围转悠,顺便了解一下情况。

经过上次吃了那么大亏,拓跋奎绝对不会再废那么大劲去追他们,而且,营中很有可能有大面积的伏兵。

所以尖刀营的主要任务,就是烧烧外围的帐篷,烧完就跑路,不求杀敌,就是恶心他们。

而且顺便查探敌情,看哪个位置的防守比较薄弱,哪个位置的人比较多,下次直接远程火炮攻打一轮。

一个地方,长期被火炮攻打的话,敌人势必不会派大军防守。

就是让对方习惯,然后打他个出其不意。

荆门晖站在城墙上,看到整装待发的沈林焕,顿时心中一顿嫉妒。

人家十七岁便有如此战绩,自己二十五岁才有那种战绩。

我比他差个什么?

越想他越难受,便在空中双手合十,默念道:“荆家列祖列宗保佑,这次我出去,我要抓到他们说的那个拓跋奎。”

若是老祖宗真的有灵,肯定要气死,尼玛的你是来打仗的还是来许愿的?

拓跋奎,那可是敌方元帅的儿子,想俘虏他,想屁吃!

随后,他点兵也出发了。

萧林焕的两千人,快速推进,他们分做四队,在周遭查探地形,这次不求杀敌,但求敌方兵力分布图。

于是乎,他们直接在外围骚扰,顺便点了几个帐篷,杀了几个侍卫后,匆匆离去。

拓跋奎一听吐痰那小子来了,直接集结大军,但不出门了。

萧林焕的人快速撤去,他刚放松一下时,柳升来了。

他来了,带着火药包来的。

火药包点燃后,直接丢入人群,漫天遍地的石灰粉扑面而来。

拓跋奎大笑一声:“所有人,带面具,带丝巾!!!”

“草拟吗的,还想拿石灰烧我眼睛,你当我是白痴吗?”

……

第459章:我是先知 之前在大头坡上了那么大一个大当,拓跋奎学聪明了。

你不是会撒石灰吗?我捂住口鼻,我看你怎么撒!

撒春药?

我在面巾上用水打湿,我看你怎么撒?

辣椒面?

我已经无敌了,你的招式对我毛用都没有了!

他们没有眼镜,没人都发一条丝巾,直接盖在眼睛上,石灰辣椒面根本透不过丝巾,可以有效隔绝九成的粉末。

至于春药,那更没用了,湿了的面巾,可以隔绝大部分的毒烟毒气,春药更没有用了。

但火药依旧有用,里面的碎钉子与碎铁片穿透力恐怖,炸下去便炸伤一大片。

沈黎的五百仙平军炸完即跑,根本不给敌方反应的机会。

狼族副将被炸的灰头土脸,他摇掉脑袋上的灰尘道:“首领大人,咱们还追吗?”

“追你吗,你还想被伏击吗?”

拓跋奎大怒一脚踹飞副将,随后恶狠狠道:“冲营冲上瘾了是吧?给我在外面布兵伏击,让这群贱种再冲营试试看!”

这种“我能骚扰你,而你又无可奈何”的打法,尖刀营的将士们很是喜欢,尽管这次冲营他们有三五个人负伤,但他们也随手斩落敌军五十来人。

众人议论纷纷:“将军,这种冲营太有意思了,下午再来一次吧!”

萧林焕摸着下巴,眼珠转动道:“不太行,回去休息吧,换个办法骚扰他们。”

“为什么?”

伍副将有些不理解道:“咱们不应该贯彻沈大人的办法,敌退我进吗?”

“你觉得对面是傻子吗?他们会不会去咱们冲营的路上伏击?”

萧林焕拍拍他的肩膀道:“回去休息,接着训练。”

而沈黎的人冲完营回来后,将对方搞了面巾与丝巾的事情告知了沈黎。

“战争,就像是打牌,你出什么牌,人家再出牌管住你,到最后谁的牌最大,谁就是赢家。”

沈黎笑着摇头道:“思维开阔一些,咱们的春药,就必须要撒出去吗?”

“那怎么办?”

岳峰皱着眉头:“难不成抓住他们灌他们嘴里?”

“去你的。”

他打趣的踢了岳峰一脚道:“火药包上,是不是包了铁片,铁钉还有碎瓷片?”

“是啊。”

“那还不简单,你把碎瓷片统一打碎后,放在春药里面浸泡几天,等碎瓷片都吸够了春药,再拿出去炸,到时候带着春药的碎瓷片刮破皮肤后,那春药直接顺着伤口融入血液了,多简单的事情。”

沈黎背着手道:“我就不信,他还能见战马都批上甲胄?”

“少爷高见,那接下来咱们干什么?现在敌方大营肯定有防备了。”

“他不是在运粮路上有伏兵吗?直接去打他五狼谷的人,到时候外围打散了,咱就占据有利地形,每天往他们大营轰上几炮,我就不信他们能忍住,到时候忍不住了,要么是上去干七王爷,要么来弄咱们,很显然,咱们兵少,所以他们肯定会来找我们。”

柳升擦擦汗水,奇怪道:“少爷,不去敌方大营冲营了吗?”

沈黎与岳峰都像是看傻子一般看着他,他不自信的挠挠头。

岳峰轻咳一声道:“你小时候跟村里的皮孩子玩过吗?”

“那是自然玩过。”

“挨过打吗?”

“挨过,不过第二天我在怀里揣了一块板砖,见到他就抡回去了。”

柳升得意洋洋道:“我可不吃这亏。”

岳峰翻了翻白眼道:“你看,现在的情况,像不像你小时候挨打的情形?”

“呃,像。”

沈黎轻咳一声,这种科普,实在太低级了,简直就是浪费口水,他背着手道:“行了,岳峰去整顿兵马,去五狼谷,记得别进去,就在外面对着山头上开炮,开完就跑。”

“属下遵命。”

……

尖刀营的将士们回去,继续操练。

而荆门晖的五千营听说他们去敌方大营冲一圈,全身而退,对方还气的牙痒痒的时候,顿时一脸羡慕。

荆门晖本来是没那个胆子去的,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他是富家子弟,他爹是户部尚书。

这次来军营历练,他已经血赚不亏了。

再出去,那便是赌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过,哪有小孩天天哭,哪有赌狗天天输的?

我就再赌一次,就一次!

本来尖刀营的人,都看他不爽,纷纷不怀好意的撺掇他们去冲营,李清策顾全大局,分析各种利害,让他千万别去,去了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他躁动的心,顿时冷静下来。

我的牌桌上,筹码已经够大了,见好就收,将来有俘虏两大部落的功劳,论功行赏时,老子起码也是军中一大将,统领五万人马,吃香的喝辣的。

于是乎,他居然忍住了。

这让沈黎有些刮目相看了。

夜幕渐渐降临,狼族中迎来一个少女。

先知稽粥。

“先知大人,最近我部遇到一伙大渝军队,他们拿着一根铁管子,射出这种铁弹弹,即便是咱们的盔甲,也挡不住他们,而且他们的射程是咱们弓箭的好几倍,我等的手下,损伤惨重。”

拓跋奎叹口气道:“你可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火铳。”

稽粥沉吟一番道:“是一种武器。”

天道走之前,便告知了这件事情,只是提及沈黎手下只有九百人时,她没当回事。

现在看来,那九百人,当真对战局造成极大影响。

优势还在他们手中,只是没有那么显著了。

山间的树叶已经逐渐泛黄,若是再来十多天,便可以直接放火烧了青牛山了。

“那您知道怎么克制这种武器吗?我们的部下,现在很是畏惧这种东西了!”

“它是远程武器,只有冲到他们面前,他们就没有优势了。”

稽粥淡淡道:“下次遇到他们,不要犹豫,不要在意伤亡,直接顶着冲上去,便能破解他们的火铳阵法。”

拓跋奎深吸一口气道:“那我下次试一试。”

“青牛山上的二十万大渝军队,务必将他们困死了,仗打到现在,各部落的损伤都很大,只要这场仗赢了,一路北上,所有的伤亡,都是值得的。”

“是。”

“长生天会庇佑你们,我也会庇佑你们的。”

大会开完之后,拓跋奎心中有了对付沈黎的答案,他终于信心大增。

走出去之后,他匆匆回到大营。

可大营前,一个瞎眼糟老头子顶着侍卫的弯刀大喊道:“我要见你们大帅!”

“我是先知!”

……

第460章:真假先知 拓跋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吵什么吵?”

瞎眼老头大声道:“我要见元帅,我是先知!”

旁边侍卫见首领发怒,随后一脚将他踹翻:“你先尼玛,我还是你爹呢!再不滚,将你碎尸万段!”

若是沈黎在这里,定然认识这老瞎子。

老瞎子是仙平的算命瞎子,与他一路同行,到了北境就消失了,没想到居然出现在敌军大营前。

而且他一副汉人打扮,如何能让面前的人信服?

拓跋奎奇怪的走过来:“你是先知?”

“是,我是先知!”

“放屁,我们的先知,那是圣母之女,冰清玉洁之身,岂是你这老瞎子能冒充的!”

他被气笑了:“你就算冒充,也冒充一个像一点的嘛!给他一块牛肉,让他滚。”

“我是先知,你们的那个先知,是假的!”

“老家伙,有些话,是不可以乱说的,乱说话的人,是要被割掉舌头的,今日我心情好,我可以让你滚,你这汉人,居然还敢冒充我狼族先知!”

他今日心情是挺好的,先知告诉他如何对付沈黎的火铳队,他琢磨一番后,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这老瞎子冒充先知,一是他没任何战斗力,构不成威胁,二来他心情好,就当放生一条老狗了。

“我要见元帅,我要见元帅!!!”

“嘿,把本首领的话当放屁,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瞎子刚刚起身,就被拓跋奎一脚踹翻在地上道:“滚,再不滚就杀了你!”

“狼族要撤兵,狼族要赶紧回去,魔神即将苏醒,草原有大灾难了!”

“你是说,那个用毒的魔神,闭关回来了?”

“不是他,不是他,是真正的魔神,他会将草原狼族屠杀殆尽,一个不留!!!”

他声音嘶哑的吼叫,吸引大量的人来围观。

拓跋奎沉思片刻:“你认识元帅吗?”

“我不认识,我是来劝元帅退兵的!”

“笑话!退兵?眼看我狼族覆灭大渝二十万人马在即,你让我退兵?天大的笑话,今日别说你不是先知,就是真正的先知来了,老子也不可能退兵!”

他顿时暴怒道:“将这老泼皮关押起来,别饿死了,我让你好好看看,我们狼族,是如何将你们汉族,屠戮殆尽的!”

老瞎子忽然往后一退,然后猛然拉开自己的胸膛。

一个凶恶的狼图腾赫然映入眼帘。

那是一个刺青,是狼族独有的标志。

所有狼族男人,都会纹这个刺青。

不过狼族部落,分为许多,为了区分,有的是红狼,有的是黑狼,有的是紫狼……

这老瞎子胸前的图腾,是很早一个部落的图腾。

纯正的青色狼头,早年草原第一部落,青狼。

青狼部落对草原的统治,长达七十多年,这个部落的人,被称为长生天之子,每个人都是被上天眷顾的人。

若不是因为后来的统领荒淫无道,青狼部落不可能被其他部落联手攻破。

如今,草原上居然又出现这个图腾了。

对于青狼图腾,拓跋奎不得不慎重对待:“你真的是先知?”

传闻,草原上,每隔一百年,就会出现一名先知。

这个相隔一百年,是指旧的先知死去后,新先知隔一百年才会出现。

这是长生天对这片草原特殊的照顾。

先知有预测未来的能力,拯救草原,带领草原子民好好生活下去。

三十年前,旧先知消失,临走前留下预言,三十年后草原会出现一尊魔神,是九幽之地的恶魔,他会将草原屠戮殆尽,一个不留!

这种恐怖的预言,自古以来都没有过。

草原部落人心惶惶三十年,新的先知居然出现,伴随恶魔出现。

那个恶魔很厉害,用毒高手,随手间便毒杀草原十万人。

可是,不久之后恶魔销声匿迹,先知带领大家攻打大渝,即将胜利。

可这突然又跳出来一个老头,说稽粥先知是假的,他才是真的,恶魔也是假的,真正的恶魔,即将苏醒。

拓跋奎很是纠结,这玩意儿可不是开玩笑的,怎么突然搞个真假先知了?

还是将此事告知父亲大人,看看父亲大人怎么说。

他很是慎重的派人将老瞎子请入帐篷内,然后匆匆赶往中军大帐。

“父亲,外面有个老瞎子,说自己是先知。”

元帅拓跋闵愣了一下,随后脸色阴沉道:“你是猪吗?这种骗人的把戏你也信?”

“可是,他有青狼图腾。”

“什么?”

拓跋一族,为黑狼图腾,是草原上目前最大的部落,他们的强大,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重骑兵军队铁浮屠,二是一品高手拓跋泓。

这两样,足够他横扫草原。

即便他们如此强大,对昔日的青狼部落,仍是有些忌惮,即便这个部落已经不存在。

“是真的?”

“真的,人现在就在我的军营内,他说现在的先知是假的,他才是先知,又说恶魔即将苏醒,再不撤军,就晚了。”

拓跋闵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带他来见我。”

他捋着花白的胡须,自言自语道:“三十年前,我有幸见过先知大人一面,若他是三十年前的先知,那我必定认识他。”

很快,侍卫们将老瞎子送到中军大帐。

他瞳孔微缩:“真的是你。”

虽然眼睛瞎了,人也老了,但模样未曾改变,真的是三十年前的先知。

“伊稚幽,真的是你!”

老瞎子的名字,原来叫伊稚幽,颇为女性化的一个名字,却是草原上任先知。

虽然他没有做出什么突出贡献,也没有带领草原攻打大渝,但他却替草原挡下不少灾难。

三十五年前,草原出现大规模的天火,全凭先知,草原各部落才躲过一劫。

天火,在沈黎的口中,那便是陨石了。

老瞎子叹口气道:“想不到,草原上还有人能记得我。”

“你……”

拓跋闵突然发现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你活了一百多年了!”

小时候他都听过先知伊稚幽的故事,如今他都六十多了,先知还活着!

一旁的拓跋奎也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老瞎子。

我尼玛,我刚刚踹了上任先知?

老瞎子轻叹一声,也没回答他年龄的问题,转而重复那句话:“恶魔即将觉醒,他会将草原屠戮殆尽。”

……

第461章:绝不退兵 上任先知的预言,可是十分准确的。

拓跋闵极为慎重的询问道:“恶魔,是谁?”

只要提前知道恶魔是谁,那在他苏醒之前直接杀掉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老瞎子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现在的先知呢?”

“她是假的。”

众人倒吸口凉气,假先知?

这年头先知都有人敢冒充了吗?

但奇怪的是,稽粥先知每次预测未来,都能很好的预测出,而且事态都在朝着她预测的方向发展,而且她也收获了大量信徒啊。

拓跋奎沉声道:“父亲大人,我们去找先知,揭穿她的真面目!”

“稽粥,是做了什么错事,坏事了吗?”

“好像没有。”

“那你现在揭穿她是假先知的事情,谁会相信你呢?”

老瞎子伊稚幽是先知的事情,起码要有六十多岁的草原老人才知道。

而且由于他当年太过高冷,在所有狼族子民中真如神仙一般,神龙见首不见尾,知道他长相的,寥寥无几。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许多东西,都会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拓跋闵沉思一番道:“带先知下去好好休息。”

“父亲大人!难道我们真的不去揭穿这件事吗?先知是神圣的,不容他人冒充!”

“笨蛋,你知道多少部落护着稽粥吗?我们贸然过去挑明身份,你知道后果是什么吗?军中各个部落,将会分成两派,一派是信稽粥的,一派是信伊稚幽的,到时候的结果,无非是我们放弃大渝,然后内战!”

他一挥自己的披风,坐回帅位道:“现在退兵,就是破坏很大一部分人的利益!”

“仗已经打到这种程度,你想想,撤兵之后,那些受到重创的部落会怎么样?那些等着瓜分大渝北境的部落会怎么样?”

“他们会将这笔账,算在我们黑狼一族的头上,到时候,我黑狼一族,便是灭顶之灾。”

……

拓跋闵这个元帅,也是先知稽粥推上去的,黑狼一族纵容狼族排名第一,但他们的统治力远远比不上早年的青狼一族,让他们一族抵御草原十几个部落的共同进攻,那绝对不可能。

先知稽粥的地位,很稳固。

稳固的原因是,她站在狼族所有人的利益链顶端,是她,将这些部落合起来攻打大渝,眼看胜利在即,可能退兵吗?

即便大家都知道,但现在大家都红了眼了,根本不可能再退了。

大渝四十万人,打的剩十八万。

再有半个月!就半个月!

放火烧山,姜承献必死无疑,大渝北境最大的军队被灭,其他的三万两万的小军队,那都是小猫小鱼,根本不足以挡住狼族铁骑。

退兵,是万万不能退。

先知是假的,也不能退。

谁提出来,谁死。

拓跋闵轻叹一口气:“儿啊,将我们的族人,往草原深处迁徙吧,能活下来便好。”

“父亲大人,您真的相信先知的预测?”

“你不知道三十五年前的那场足以毁天灭地的天火,一场天火,将草原的水草直接翻了一面,若不是先知提前预测,我等,都得死在天火之下。”

“我知道了。”

他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伊稚幽先知我信,但我不能照做,否则恶魔还没出来,黑狼一族就没了。

……

五狼谷,地势险要,中间一条宽阔大道,两边是高达数丈的悬崖峭壁。

这种地方,扔一块石头下去,掉到脑袋上就堪比弓箭的威力。

最开始这个地方是大渝镇守,这个地方畅通,便可以源源不断的运粮。

可后来狼族也看到这里的军事意义,便拼命的上山攻打,结果将七王爷姜承献的手下击溃,一举占领此地。

有了五狼谷,再想舒舒服服的运粮过去,几乎不可能。

相当于是一处重要关隘,被抢了。

山势陡峭,加上七王爷的手下之前已经修建了工事,现在的五狼谷更是坚不可摧。

马匹可以绕过五狼谷前行,但车马在外面容易陷入地里,这么好的路走不了,也当真可惜。

岳峰等人弄了四门火炮,架在五狼谷外围。

沈黎坐在马车上,拿着望远镜看向五狼谷上方山坡上,隐隐约约有人影在闪动。

这望远镜的镜片是琉璃所制,清澈度还是不如玻璃,看远处的人影,有些重影。

以后有机会,定然要做个玻璃镜片的望远镜。

下面的岳峰也拿出望远镜查探了一下远方,走过来道:“少爷,咱们的人,是不是带的有些少了啊?”

就十几个人,万一对方追过来可怎么办?

“火炮前方,埋火药坛子,这条路,我们不能走,他们也不准走了。”

沈黎从兜里拿出一把青枣,放在嘴中大嚼特嚼道:“还有他们下山冲向咱们的方向,都备好火药坛子,如果他们追过来,咱们就跑。”

“那火炮怎么办?”

“一个破炮管子,他抢了就抢了呗,拿回去还能当破烂卖吗?临渝关还有铁匠,让他们继续打造呗。”

沈黎耸耸肩道:“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岳峰点点头道:“那少爷您小心,我们要开炮了。”

“嗯,开炮的时候记着,白天打完就夜晚打,夜晚打完再白天打,反正他们不杀下来,炮声就不要停下来。”

“好嘞。”

贺元坝将马车拉的远了一些,这些马匹虽然精良,但还是怕巨响。

山上的是灰狼部落,领头人叫做呼延啸,他现在占据有利地形,做起了山大王。

之前大渝数次运送物资,都被他们截下,现在他们在山上,那是吃穿不愁,甚至冬衣都有了。

而且不用去前线与真正的大渝四十万军队对垒,这就意味着他的部下不会有损耗,仗打完了,他灰狼部落的排名,定然要往前靠一靠。

他美滋滋的坐在山头上,旁边插着太阳伞:“可惜,可惜,这运送物资也不送两个美女,让我抢了还有美女作伴,生活更是乐逍遥。”

旁边几个手下也嘻嘻哈哈,蹲在一旁玩起从大渝手上学来的牌九骰子。

忽然一阵巨响,吓的他一哆嗦,手中美酒都掀飞了。

五狼谷上方的山坡一阵轰鸣,碎石头不断的从山崖上掉下来,整个山坡剧烈抖动起来。

第462章:满朝欢腾 呼延啸大惊失色:“发生什么事情了?发生什么事了?”

这是个山崖,突然发生震动,让他心中有种很不祥的感觉。

接着,第二炮,第三炮,第四炮袭来,山体更加剧烈摇晃,犹如要倒塌了一般。

他连忙带人查看,手下也快速过来汇报:“首领,是山下有人进攻!”

“进攻?什么东西进攻这么厉害?”

他有些不可置信道:“回防,回防!”

“大人,敌人在谷口,他们不进来,我们打不了他们。”

沈黎就是为了打个距离差,你不下来,我就没事轰着你玩,你下来,我让你有来无回。

呼延啸自然知道这里的重要性,丢了就完蛋了,一旦丢失,青牛山上物资充足,姜承献可以跟他们耗几年甚至几十年。

“所有人,守住上山通道!派五十人小队,过去打探敌情!!!”

四门火炮的填充速度,自然是不快的,山势陡峭,每轰一炮都能看到地动山摇。

沈黎观察了半天,这两边的山峰,有点像是剑锋一般,他摸着下巴,能不能将这玩意儿给炸掉?

炸掉之后,路便封住,这个重要战略重地也失去了它的价值。

岳峰打一炮换一个角度,几乎是雨露均沾,山上不时传来惨叫声,看来是有杀伤。

“你要不试着打那个地方。”

沈黎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道:“一直轰那里,将山尖给炸下来,掉下来能砸死不少人。”

“那里……行吗?”

岳峰有些不太相信的样子,火炮能将山炸塌了?

“可以的,只要一直炸同一个地方,山尖倒塌,掉下来封路。”

如果以他现在的兵力,即便有火铳,想要打下来五狼谷,也是十分悲壮的。

既然如此,那大家都别要了,你滚下来,咱们面对面开炮。

岳峰点点头,这东西是少爷发明的,少爷自然是最了解它的。

“调转炮头,对山腰处进行打击。”

呼延啸经历数次地动天摇的炮轰后,发现只是损伤一些人马,并没有太大杀伤力,他顿时也松了口气。

而且对方这种武器,后来直接对着天上打,他的损失更小了。

手下斥候探查完了来报:“对方只有十来个人,就站在谷口,用一个黑乎乎的圆筒子往山上攻击。”

呼延啸沉吟一番,十来个人跑来打仗?

那必定是有诈的。

我现在在山上,犹如龟壳一般,你能拿我怎么样?

“不下去,坚守不出,严防敌人上山!”

“是!”

新一轮的炮轰又开始了,只是比较吵,并没有太大的杀伤力。

几天下去,沈黎一方的损耗也极其严重,火药都快用完了,火炮只有一百来发,也就打完白天就没有了。

正好桑榆城内的物资也到达了,他便打算回去一趟,顺便带着萧林焕,让他姐姐苗欢心看看他。

这可是萧家独苗,送到这凶险万分的战场上,她们如何能不担心?

新一轮的战报也送回京都,当战况内容在朝堂上念出来后,文武百官有喜有忧。

尖刀营,夜袭敌军,黑袍小将沈林焕一马当先,冲杀敌军。

以火油点燃敌军帐篷,再在马背上装载生石灰,所到之处,一片火海,敌军追杀时,扬了满眼石灰,一时间,竟无人可挡。

尖刀营以冲营为主,冲杀过后,敌军暴怒反击,弓弩漫天落下,黑袍小将沈林焕抢夺敌军主帅棺材板抗在身后,挡住箭矢,全身而退。

“好啊!”

群臣兴奋道:“狼族想学我们抬棺出征,尖刀营主将竟抢了对方棺材板,当真是对敌军士气打击甚大!”

这是极大的耻辱,敌方主帅拓跋闵将会成为天下的笑话。

武将们哈哈大笑,这种消息,太过振奋人心。

小太监歪着脑袋,仔细的看了一下战报。

皇帝陛下姜承龙皱眉道:“怎么了?接着念下去。”

“黑袍小将萧林焕,退出敌方军营时,偶遇黑狼一族少族长在擦眼睛里的石灰,随口一口浓痰吐在拓跋奎的光头上。”

众臣终于憋不住了,哈哈大笑。

这尼玛是有多损啊,抢了你爹的棺材板,吐了你一脑袋的浓痰。

就连姜承龙也忍俊不禁道:“还有呢?”

“敌方将领拓跋奎暴怒,带领军中六万人马追杀尖刀营,黑袍小将沈林焕将其引入大头坡,被伏兵歼灭五万人,拓跋奎逃跑。”

“好啊!”

众人纷纷赞叹道:“天佑大渝,我大渝竟同时出现两位勇武小将军,这位沈林焕更是勇猛,第一次带兵出征,便创造如此斐然战绩,当真勇猛!”

那些武将也纷纷感叹,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姜承龙颇为赞赏的点点头,一旁的万江楼听到这个名字,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劲。

沈林焕?

萧林焕?

怕是很快陛下就能反应过来吧?

虽然陛下打算放了萧林焕,但也没打算让他统领军中啊,这是多么令人忌惮的一件事,你若是在军中威望过高,到时候反过头来真的造反怎么办?

接下来,便是七王爷姜承献大军的消息。

总归来说,此次大战,敌方占到的便宜,都被临渝关的尖刀营也抢回来了,双方互相损失,并不值得多么高兴。

朝臣们开始紧张的议论起来,看下一次什么时候再打。

战争到了这里,不过才三个月,可战况惨烈程度,触目惊心。

双方加起来几乎八十万人马,短短三个月,便杀死了近四十万人!

狼族的侵略决心,可见一斑。

姜承龙揉了揉太阳穴,战争就是烧钱,这次大战后,又要往军中补充兵员,到时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早朝过后,他仔细看着战报,闭眼沉思许久道:“万江楼,告诉尖刀营的监军,看好那位沈林焕。”

万江楼深吸一口气,终于还是被他发现了,他拱手道:“是。”

……

第463章:回到桑榆 五狼谷这边,沈黎手下拿着四门火炮,连续轰了三四天五狼谷。

是白天也轰,夜晚也轰,十个人一组,半个时辰换一次,昼夜不停歇。

山上的呼延啸要精神衰弱了。

如此炮击加震动,能睡着那才有了个鬼了,两万多人,尽数都是黑眼圈。

现在,他们连骂娘的力气都没有了。

谷口的岳峰看着火炮有些太烫了,唯恐炸膛,便派人浇水降温。

可旁边用的水桶,里面是一滴水都不剩了,这半夜三更的,去找水起码要两个时辰。

“你们下午居然忘了去提水过来!”

岳峰有些不满意道:“万一让他们睡着了怎么办?”

山上的呼延啸等人一听炮声断了,都长出一口气,大大小小的将领,都坐在原地睡着了。

这一刻,世界终于安静了。

有少数将领撑着不断打架的眼皮,防止敌军偷袭。

太他娘的困了啊,四天,整整四天,这帮王八蛋无时无刻的都在轰,人又炸不死,山又炸不塌,你说你轰个什么玩意呢!

这一觉,无比香甜。

终于,可以睡觉了!

所有人的嘴角都露出幸福的笑容。

可半柱香不到,炮轰,又继续开始了。

……

“队长,你往火炮上撒尿,咱还咋扛回去呢?”

岳峰一泡尿撒在火炮上,滋滋冒着热气,他还嫌不够,又叫来其他人给火炮降温。

“队长,您这最近有些上火啊?”

“滚犊子,赶紧降温,继续开炮!”

轰!

又是一轮火炮打过去后,对方是终于顶不住了。

呼延啸暴怒起身,将周围能砸的东西都砸了,随后大骂道:“草他阿玛的,随我下山,将这帮王八蛋杀光!”

手下将领们此时也顾不上山下有没有什么伏兵了,管他什么伏兵,我先给他赶走总行了吧!

山下的岳峰目光如鹰隼一般锐利,他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眼后道:“敌人出来了,调转炮头,四发火炮,带着剩余的炮·弹,打完就跑。”

十多个士兵面面相觑:“队长,那火炮呢?”

“他们要,就拿走,不要的话咱们回来接着干。”

开玩笑,敌方暴怒出手,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于是乎,四发炮·弹打完,十多人收起东西都跑没影了。

下山的路上,被他们埋了大量的火药坛子,暴怒的呼延啸带着众人冲下山来。

刚下山谷,其中一匹马蹄踢断了地上的绳子。

大量的火药坛子此起彼伏的轰炸,炸的他们是人仰马翻。

呼延啸大惊失色,连喊撤退。

果然,敌人就是为了激怒我们下山,这才在山下设了伏兵!

这种新式武器,他们见都没见过,便损兵五六百,实在太恐怖了。

之前是他们守在有利地形,自以为前途无忧,现在麻烦大了,下山都下不了。

实际上,他们朝着自己方向的大营后撤,还是可以的,仙平军再强,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但他们还是很舍不得这个重要战略节点。

罢了,轰就轰吧,熬着吧。

众人很是委屈的回去,耗费五百人,换来了难得的安静,众人趁着安静,连忙补觉。

远处的岳峰等人拿着望远镜看了半天,都一脸古怪道:“这么怂?气势汹汹的下山,这就跑了?”

“队长,会不会其他地方有埋伏?”

“不会,那是下山最好的道路。”

岳峰摸着下巴:“可能是咱火药把他们炸怕了,赶紧回去,继续射击。”

“好嘞!”

沈黎的九百仙平军,打完收工,直接回到远方的临渝关睡觉,这种震动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

可山上的呼延啸都快疯了。

尼玛老子刚刚睡下,炮又响起来了。

而且有炮声就算了,这是在山上,一炸就是漫天尘土,地动山摇的,这几天,吃饭都得护着碗,一不小心一大坨的尘土便掉进了碗里。

他们极为郁闷的在山上巡逻,所有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而沈黎在临渝关,吃好睡好。

他很喜欢五狼谷这个地形,很不错,居高临下。

倒不是五狼谷适合伏击,而是五狼谷的西南方五十里的地方,就是敌方大营。

作为据点的话,可以看到敌方大营的动静。

而且用望远镜居高临下,可以看到后方青牛山的动静。

他已经有办法,将对方二十万人马,一网打尽了。

有了想法之后,整个人也轻松了许多。

翌日一早,他便带着萧林焕,打算回去探亲。

现在五狼谷还不适合进攻,起码要再等三天,左边山头还没轰下来,一旦轰下来,到时候就可以拿下左边山头,以左边为阵地,攻打右边山头。

桑榆城内,县令笑眯眯的接过仙平负责人送来的红包。

这是专门运送物资的,里面有脱水蔬菜,有火药,还有冬装。

九百人的军队,物资自然容易备齐。

等仙平负责人将物资送到仓库后,桑榆城又迎来一支新的军队。

另外一位纨绔子弟带领的三千人马。

“本将军,是来接手荆门晖的俘虏的!”

他趾高气扬的要求桑榆守军将俘虏交给他。

这是摆明来抢功劳的。

荆门晖运气大爆发,俘虏了这两大狼族首领,其他纨绔在家人的指引下,纷纷过来抢功。

此等功劳,即便是吃不到肉,也能喝口汤。

第一次出征,整个护送俘虏的功劳,对于这种年轻小将来说,也是不错的。

起码是镀个金,以后想提升的话,那便可以在履历上加一笔,康历十四年,北境押送俘虏。

于是乎,在嘉盛城众位纨绔你争我抢,终于让韩应生抢到这种差事。

这韩应生,也算是韩家韩子贵的堂弟吧,是他三叔的儿子。

他三叔不学无术,导致他儿子也纨绔。

人过了而立之年,便想着让自己儿子变的优秀一些,韩轻尧托了关系,便替他找到如此差事。

又使了极大的力气,才让他从众位纨绔中抢到这么个差事。

桑榆城守军见他拿出来的将领,纷纷叹口气,这种好差事,还是轮不到自己头上啊。

沈黎刚刚进城,便看见韩应生一马当先,后面拖着一群俘虏,在街上耀武扬威。

他眉头微皱,这种游行行为,不是让俘虏看到整个城池面貌吗?

旁边的萧林焕沉吟一下道:“这位是,韩家三房次子,韩应生,应该也是前来抢功劳的。”

护送他们的柳升微微一笑:“一个俘虏都有一群人来抢,也怪不得大渝北境的战力,如此垃圾了。”

“不要乱说话,人多耳杂,当心被人听了去。”

沈黎牵着马道:“行了,这不管咱的事情,回家。”

第464章:俘虏暴乱 “桑登曲林,你个废物,堂堂白狼部落首领,竟能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俘虏了!真令人笑掉大牙!”

游行人群中,扎木才让双手抱头被绑在脑后,一边走一边嘲讽。

被嘲讽的桑登曲林也不甘示弱反讽道:“我部起码还杀了五百多大渝士兵才被俘虏,不像某人,混入商队被人一嗓子吓出来。”

旁边的手下忍俊不禁,纷纷哈哈大笑。

扎木才让涨红了脸:“你这么勇猛,不还是阶下囚吗?也不知道将来被卖到哪里做奴隶,又或者去哪里修补城墙!”

桑登曲林冷冷的扫视周围,让那些看热闹的百姓们遍体发寒。

“这小将,是大渝的贵公子,看他迫不及待的宣扬自己功绩的样子,肯定是初出茅庐。”

“那又怎么样?你再厉害还能反了不成?”

“要不,试试看?”

他看了看周围:“我白狼永不为奴,如果你不敢,就滚远一点。”

“抢了桑榆城,以桑榆城为据点,到时候咱们就是一个钉子,钉在大渝后方,让他们吃不好,睡不着。”

“即便咱们被杀,那也是无上荣光,总比苟活做那些汉人的奴隶要强上许多。”

扎木才让心动了,他看向一旁的水果摊子,上面有一把极短的匕首,用来切水果的。

他挑了挑眉毛,随后一脚踹在桑登曲林的身上。

“混账,你白狼部落,怎能比得上我的部落!你个废物,再厉害不也是被俘虏了吗?”

桑登曲林一个趔趄砸在水果摊上,一时间摊位上的水果乱飞,他顺手藏起那把小匕首,接着不甘示弱的与扎木才让吵了起来:“我白狼部落,就是比你们强,我们是无敌的!”

俘虏发生暴乱,然后立马有士兵冲过来,狠狠几鞭子下去,抽的他们身上满是血痕。

前方游行的韩应生调转马头,走到他们面前,坐在高大马背上睥睨两人:“你们,再无敌,不也是我的俘虏么?”

他猖狂大笑道:“将他们俩,关押在一起,我倒要看看,你们两个部落首领,会不会打死对方?”

手底下的亲兵纷纷起哄,如此情况,谅这些俘虏也翻不起什么大浪,不如将他们关在一起,看看好戏。

于是乎,夜幕降临,一个木质笼子将两人关在一起。

他们也如那些士兵们如愿以偿,展开“殊死搏斗”。

众人纷纷叫好,顺便将牛羊肉投入笼子,让他们抢食。

……

沈黎回到小院子后,学生们都安好,苗欢心也很好。

见了弟弟后,苗欢心便红了眼睛,嘘寒问暖,沈黎也不打扰他们,带着柳升去仙平专属仓库。

这次他们回来带的人并不多,只有一百人,用来运送物资。

毕竟他们现在真正的据点,是临渝关。

仓库外面看起来还算是十分正常,里面的物资多是一些冬衣,酒水之类的。

但负责人走到仓库最后方,从地面上拉起一个大铁链子,于是乎,里面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楼梯洞口。

负责人检查了一下灯笼,随后道:“少爷,这里面都是火药弹珠一类的东西,所以只能点一个灯笼进入。”

沈黎点点头,火药不能见火星子,这么大的仓库,若是点燃一点点火药,造成的灾难难以估计。

几人顺着简易小楼梯下到地下室,灯笼灯光暗,隐隐约约看到一旁架子上,堆砌的全是火药。

“苗姑娘分了三次,派人送了三万斤的火药,还有十万斤的钢珠,五千斤的脱水蔬菜,都在这里了。”

说着负责人从怀中拿出账本道:“请少爷过目。”

“不用了,苗姑娘能将你派到这里,并且让你掌管这些东西,可见她对你足够信任,有什么好查的,到时候账本直接送回仙平即可。”

“属下遵命。”

“少爷,一下子搞了这么多火药,苗姑娘这是打算炸平草原啊。”

柳升在一旁摸着下巴啧啧称奇道:“实在太多了,怕是仗打完了,火药还剩下许多。”

沈黎点点头,确实,东西送的有些多了。

可人都是有私心的,苗欢盈也不例外。

她唯一的亲弟弟在北境抵御狼族,将来沈黎打完仗直接跑了,可萧林焕还得留在这里,到时候这里剩余的火药,都送给他了。

不过沈黎也不介意,萧林焕也已经不是那个愚忠的孩子了,他不会将这些东西交给皇室,他知道怎么运用这些东西。

或许他会利用这些东西,在草原上培养出自己的心腹了。

“行了,柳升,你留在这里,带着他们把东西搬出来,明日一早咱们就回去,岳峰那里估计快要断粮了。”

“是。”

他背着手,看了看仓库四周,这仓库位置倒是选的不错,比较偏僻,装卸货的时候也没有太多人在附近。

溜达一圈后,他回到小院,几个孩子连忙围上来,纷纷告知自己最近的突破。

在仙平和京城时,人多眼杂,而且原材料不够,到了这北境,有了足够的羊皮,他们便日夜缝制,做出了一个超大的热气球来。

只是,桑榆城太小,没地方试验。

领头的季酬心拿着自己的小本子道:“少爷先生,这是我所有的心得,都在这里了,您看看还要不要再改进一下?”

沈黎笑眯眯的摸着他们的脑袋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们现在已经有了想法,那接下来就是去实施了,其实啊,这份心得,我看不看都是一样的,明日出发,带你们一起去临渝关,到了关外,咱们再好好试验一下你们这超大热气球。”

“好。”

“那最近少爷不在,你们有没有好好听欢心姐姐的话啊?”

“有!”

几个孩子纷纷表示,欢心姐姐做的饭太好吃了。

他笑着与他们玩闹一番,然后回到内屋准备饭菜。

十多人的饭菜,都是苗欢心一人在弄,沈黎也来搭把手。

萧林焕在下面烧锅,苗欢心一看他过来,连忙将他往外推:“少爷,这是厨房,您怎么能进来啊?”

“这有什么的。”

沈黎拨开她纤细的双手道:“少爷也是人,有什么尊卑贵贱的,那么多规矩,今晚少爷下厨,让你们尝尝味道。”

……

第465章:深夜敌袭 穿越之前,沈黎本来就是一个穷学生,不过即将到博士,自由度还是比较高的,每日做做实验,看看书即可,闲暇时间也挺多的。

学校饭堂的饭他吃不惯,便出门自己租了个小单间,自己做饭自己吃,不会的话就在网上看视频,也练就一手好厨艺。

今晚的饭菜丰盛无比,红烧鱼,糖醋排骨,辣子鸡等等,赚足了手下们的口水。

可惜,在仓库搬运的那一百人,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他们只能啃牛肉干了。

柳升跟沈黎时间长了,越发鸡贼起来。

他知道沈黎回来,肯定要改善伙食的,他每天啃草原上的干羊肉,水煮羊肉,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小苗姑娘下厨,起码能吃到家乡的味道。

于是乎,他安排好仓库的事情后,急匆匆的跑回来,吃的那是一个舒爽啊。

“小苗姑娘,你这厨艺啊,可以去开酒楼了!”

他拿着酒杯嘿嘿笑着,却发现坐在周围的十个手下都有些不安,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动筷子。

这十人,是最早沈黎留下来保护苗欢心和孩子们的。

“不是,你们吃饭啊?这么好吃的菜,你们竟然能忍住?”

柳升一席话,又让他们艰难的咽下口水。

而厨房内的沈黎系着黑色围裙,匆匆的从厨房内端来两大盘东坡肉。

他手中筷子“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然后狠狠的瞪了手下一眼,意思是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少爷下厨呢?

尼玛,咱是手下,哪有让少爷给咱做饭的道理?

几个手下满脸无辜,您来了就大快朵颐,咱把眼珠子都翻烂了,您也没看着啊。

他嘿嘿傻笑道:“少爷,我来给您帮忙。”

“行了,你们快吃吧,还有一个炖羊肉,马上就好了。”

沈黎在围裙上擦擦手:“欢心,林焕,赶紧过来吃饭了,灶里还有些余温,我把菜弄一下就好了,讲究什么呢,在办正事的时候咱是主仆,在家里咱都是自己家人,快过来吃饭,马上就好。”

众人虽然没有动筷,但心中还是一阵感动。

那个主人会与仆人同桌吃饭?

哪个主人会给仆人做饭还让他们先吃着?

只有咱家少爷会这样。

他们在心里默默发誓,一定对少爷死心塌地。

一顿饭,大家风卷残云,吃的是其乐融融。

……

夜已深,城中逐渐安静下来,白天外面宣扬自己多厉害的纨绔军队,似是也玩累了,韩应生在获得城中极多百姓的好感后,心满意足的回到营房。

然后两个眉清目秀的手下走进他的帐篷,褪去盔甲后,竟是两个美女。

军营严禁女人出现,韩应生忍受不了军营中极为枯燥的生活,便偷偷藏了两个美女在身边,每每深夜,便夜夜笙歌。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这种纨绔子弟来到军营,上官自然不会分给他什么好的兵员,多是兵痞一类,偶尔还会在街上调戏良家妇女。

至于青楼妓院,他们更是常客。

三流军队都不如,纯粹都是陪着纨绔少爷出来玩的。

白天他们陪着俘虏游行一天,夜晚又出去喝了花酒,自然是头重脚轻,回来就睡下了。

至于那些看俘虏的士兵们,更是哈欠漫天。

他们觉得很安全,因为这是后方桑榆城,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万守军,根本不用担心,这些俘虏也得敢造反呢?

做俘虏,起码还能活,敢半夜起来造反,那就全杀了。

他们感同身受,自认为这种情况下,自己是万万不敢反抗的。

可这是哪里的军队?是狼族最精锐的部落之一,他们自称白狼后裔,奉狼为图腾,骨子里便是凶狠,岂会被人关的住?

夜深人静时,守着笼子的士兵终于坚持不住,靠着篝火旁昏昏欲睡。

扎木才让与桑登曲林从假寐中醒来,互相对视一眼后,桑登曲林从怀中摸出白天从水果摊摸来的一把匕首。

这种简易的锁匙,虽然硕大,里面的原理并不复杂。

三下五除二后,桑登曲林便撬开锁链。

那守军半睡半醒间,居然看到笼子打开,还没来得及惊叫,便被桑登曲林用匕首刺穿了喉咙。

抢来钥匙后,他们如法炮制,将两千俘虏尽数释放出来。

一路上,他们小心翼翼,不断收集兵器,并杀掉所有守卫。

很快,他们便杀到城墙下。

桑榆城比较小,驻扎的大军不可能在城内,而城池只有南北两个出口,只要把握这两个出口,再把握城墙,便能拿下桑榆城。

到时候桑榆城物资充足,仅仅凭借他们这一万个辣鸡,一时半会绝对攻打不下桑榆城。

韩应生的三千军队,都是一些兵痞,住在城内,此时睡的如同死猪一般。

这些狼族精锐,几乎不废吹灰之力,便抢占了城楼。

四更天,终于有人发现了不对劲,临死前惨叫一声:“敌袭!敌袭!”

营中有人被吵醒,于是乎,越多越多的人被惊醒。

桑登曲林见他们都被惊醒,狞笑一声,随手将火盆掀翻,直接倒在帐篷上:“孙子们,白天不是游行很有意思吗?”

扎木才让在城墙上大喝道:“玩什么玩?赶紧把他们全部杀光!”

他们俩分工明确,扎木才让的手下,趁机抢占城楼,而桑登曲林的手下,杀光城内守军,并堵住南北门,顺便收集物资。

虽然这里面有三千守军,但在这些狼族精锐面前,他们都如同绵羊一般。

事实上,他们真的是绵羊,仿佛脱去那身盔甲后便不会作战了一般,那身盔甲只会让他们耀武扬威。

韩应生的三千军队,在这些人面前,竟不堪一击,如同豆腐一般,每每狼族人冲进来,他们便四散逃亡,甚至连拿起武器的勇气都没有了。

偶尔有一群拿起武器的,也很快被灭杀。

韩应生昨晚玩的比较花,又是两女侍一夫,自然睡的如死猪一般。

手下大喊了几声,两个女人猛然惊醒,将他强行拉起来:“将军,不好了,敌袭!”

“别闹,哪里来的敌袭,昨晚不是已经全歼你们两个敌军了嘛。”

韩应生摇头晃脑,随后一头栽回枕头。

第466章:抢夺城池 “将军,是狼族,狼族杀过来了!”

两个风尘女子匆匆穿好衣物大声道:“外面都杀完了。”

“滚犊子,滚一边拉去。”

睡梦中的韩应生翻了个身,继续嘟囔一句,然后便是熟睡。

两女都快崩溃了,这都什么世家子弟啊,白天白衣飘飘,风度翩翩,夜晚睡着之后犹如死猪一般,叫不醒就罢了,关键是他睡的TM贼香。

磨牙放屁打呼噜吹口哨说梦话一应俱全,两女几夜下来,整个人都消瘦了不少。

要不是因为你给的钱多,谁他娘的愿意伺候你?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咱虽然是商女,但这狼族入侵还是分的清轻重的,其中一个女人犹豫半天,听着外面喊杀声愈发浓烈,她咬咬牙,一脚踹在韩应生的脸上:“起床!狼族杀过来了!”

韩应生迷迷糊糊的起身:“咋啦咋啦?”

咋你麻痹。

两女腹诽一声,表面上还是笑嘻嘻道:“将军,狼族的俘虏谋反,已经冲破大营,说是要将您剥皮抽筋呢!”

“啊?”

顿时一泡尿滋的老高。

韩应生艰难的咽下口水道:“快快快,服侍我穿衣服。”

两女摇头,换好衣服后直接跑了,留下他在风中凌乱。

果然是婊·子无情!

他大骂一声,起床匆匆穿着衣服,门外侍卫很快冲进来惨然道:“将军,不好了,桑登曲林带兵冲进咱们大营,咱们的士兵顶不住啊!”

“废物!一帮废物!妈的三千人打他一千俘虏都震慑不住吗?”

韩应生匆匆套上裤子骂道:“那还有城外一万城防军呢!”

“扎木才让守着城墙,他们进不来啊!”

侍卫哭丧着脸道:“这下是废了!”

“滚犊子,抢老子台词!”

他愤怒的猛踹侍卫一脚道:“废了废了,这下是废了!”

随后,他忽然坚定道:“男儿志在保卫国家,那什么什么,何须马革裹尸还?取我方天画戟!”

侍卫惊讶道,将军居然硬气起来了!

这是好事,他忙冲出大营,直奔外面取来方天画戟。

回来后,却已是人去楼空,帐篷内的人早就没影了。

那便桑登曲林的屠杀还在继续,双方交战,士气第一,狼族吃了这么憋屈的一个仗,又被俘虏这么多天,每天被这帮少爷兵玩弄,早已怒气滔天,放出来后,更如饿狼入羊群,一通乱杀。

三千人的大渝军队,竟被一千狼族俘虏追的满城跑,当真也是笑话。

很快,敌人逼近大营,彻底拿下大营,然后抢了战马,在街道中继续追杀那些逃亡的士兵。

……

五更天,苗欢心早早起床。

今日是个重要的日子,要送哥哥出城,嗯,还有心上人……

她嘴角噙着笑意,小脸通红,情窦初开的她,想想一些事情便羞红了小脸。

她柔夷一般的小手抚摸着沈黎的衣物,然后叠放整齐,用布包裹起来。

一共两份,哥哥一份,少爷一份。

还有早餐,不久后就要出城,这骑马一天,长途跋涉,自然是消耗体力。

她将锅中正在熬的粥加入了一些牛肉,又在另外一口锅中做好午餐,小心翼翼的装在食盒内。

做完这一切,她满心欢喜。

却听外面街道阵阵喊杀声传来,她走过去贴在门缝看过去,正巧看到一个狼族士兵一刀斩掉一个大渝士兵的脑袋,顿时吓的她心里一颤,小脸煞白。

随后她忙冲进沈黎房间,轻声道:“少爷,少爷,快醒醒。”

沈黎睡眼朦胧,伸了个懒腰:“怎么了吗,天亮了。”

“不是,是有很多狼族在街道上杀人。”

这种血腥残暴的场面,苗欢心只是小时候见过一次,那是……刽子手斩她父母的场面。

今日又见到这种恐怖的画面,让她产生不好的联想,顿时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

沈黎猛然惊醒,看到她吓坏的样子,将她揽入怀中,轻轻拍着她的后背道:“吓坏了吧?别怕别怕,少爷在呢。”

几个月行军的萧林焕,也练就一身独特的本领,比如他睡觉的时候,习惯性的枕着箭袋,并且睡在地上,这样远处一旦有马蹄声,他能快速知晓。

他快速起身,直奔沈黎房间,却发现沈黎穿着睡衣,搂着自己的妹妹……

“呃,看到杀人了,吓坏了。”

沈黎有点不好意思,随后郑重道:“你快去看看,顺便发出响箭,提醒柳升他们注意一下。”

“我知道了。”

萧林焕也不在意他搂着自己的妹妹,这是好事,他娶了自己妹妹和姐姐,到时候一家人又在一起了,挺好的。

他匆匆出去,而沈黎搂了苗欢心一会儿后,见她情绪渐渐稳定下来,便温和道:“乖,少爷现在要出去看看,你在家里好好的,还有几个孩子等着你照顾呢。”

苗欢心咬着薄唇,颇为纠结的点头。

“呐,这个东西,叫做火枪,这里叫做扳机,对准敌人,扣动这里,就可以杀了坏人,不过只能用一次,要谨慎使用,知道吗?”

沈黎从枕头下,拿出自己其中一把火枪递给苗欢心道:“在家注意安全。”

现在他有些后悔,昨晚将人全部赶走了。

由于今天任务繁重,仓库装车需要大量的人,他便连夜将柳升赶回去,还有院内十名护卫。

桑榆城海晏河清,而且还有萧林焕在身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想到天刚刚亮,狼族便开始搞事情了。

城中已经很多房子浓烟滚滚,那些抢了战马的狼族如鱼得水,顿时兴奋大叫,在街道一路狂奔,见到人便一刀过去,不管男女老少,大人小孩。

他们是狼族,这些人大多是汉族,可没有什么平民百姓的概念,看到了就杀。

他们走一路烧一路,从城南烧到城北,那些不敢出门的百姓被烧的不得不出门,可刚刚出门,便被摘了脑袋。

整个街道凄惨无比,脑袋如西瓜一般滚落在街道中心,那些韩应生的士兵更为恐惧,找到房子就往里面钻进去。

萧林焕出了院子,便往街道赶去。

霎时间,十多个狼族士兵狞笑着围过来。

第467章:街道大战 萧林焕四处看了一下,约莫十来个狼族围着他。

他可不是当初那个毛头小子,如今他能带兵三千从狼族大营中杀个来回,可见他的勇气,仅仅十来个狼族精锐,可奈何不了他。

他从怀中掏出沈黎特制的烟花,拉响后一朵灿烂的烟花升空,随后手中方天画戟甩动,一言不发冲进狼族。

“哟,我还以为这城中士兵,各个都是软蛋呢,没想到还来个硬货!”

领头的狼族小队长冷笑一声,随后猛地一夹马腹,拿着弯刀直奔而来。

坐在马背上自然占据极大优势,马上比较高,也比较快,而且狼族中人马术很好,根本不怕下面的人砍马蹄。

他狞笑着冲来,萧林焕拎着方天画戟,铁索拦江起手式,见对方冲来,双手瞬间变换,紧握方天画戟尾部,来个大风车转过去。

狼族小队长猛地拉动缰绳,战马嘶鸣一声跳起,随后他顺势一刀反劈过来,却被萧林焕一式猛龙出海顶向面门,他大骇想要躲避,可对方速度实在太快,方天画戟前端直接卡住他的兵器,猛地往前一送,戟尖瞬间穿透他的脖子。

这一切发生在电石火花之间,其他狼族士兵愣了几个呼吸后,纷纷大怒冲来。

两千俘虏,除去中途伤重不治而亡的五十人,这是第一个被杀的。

他们怒了,这帮汉狗竟敢当着我们的面,杀了队长!

所有人一拥而上,萧林焕丝毫不惧,一式秋风扫落叶,瞬斩几条马腿后,几个狼族士兵栽向地面,摔的七荤八素,随后他猛地跃起,腾空一记砸在后续狼族中人的脑袋上面,那脑袋如同西瓜一般爆裂开来。

街道上如此勇武的场面,自然吸引其他狼族中人的注意,人越打越多,而萧林焕越战越勇。

他虽然后天没有练过多少真气,可得益于出生时父母找人为他疏通了任督二脉,后续老道士也传给他一部分修炼法决,即使没有特别专注于修炼真气,但也有个八品的实力。

加上他后天练力,对付三五十个狼族士兵还不在话下。

而且这些狼族士兵刚刚放出来,身上都没有甲胄,大部分只有一条裤衩和一双鞋,自然也容易搏杀,一炷香过去,他气喘吁吁,而地上横尸一大片。

狼族士兵愈发多了起来,他们眼睛通红,很快桑登曲林赶过来。

看到现场惨死的狼族士兵,桑登曲林顿时慎重起来,面前这个小少年,不太好惹。

他深吸一口气:“阁下如此勇猛,可敢报出自己名讳?”

“萧……”

萧林焕沉吟一番:“沈林焕!”

“沈?”

桑登曲林皱着眉头,大渝将军里面,没有姓沈的,难道是新来的?

“是,我姓沈。”

萧林焕知道自己这个姓一旦在战场上出现,对于战场的冲击力有多大。

甚至这一个姓,便能改变整个战况走向。

大渝战神萧鹏举,可不是白叫的。

十年前,萧鹏举带兵北境,追杀狼族三百里,杀的狼族丢盔弃甲,多年不敢进犯,狼族提“萧”色变,后听说大渝皇室竟将萧氏灭门,胆子顿时都大了起来。

而大渝军中,凡是听到姓萧,士气便会增长好几倍,只要是萧家后人带兵,那必定所向披靡。

萧与姜,在大渝是两个禁忌,寻常人不得姓这个。

姜是皇室姓氏,寻常人姓这个,那是僭越,所以大渝民间的姜姓,后来都改成了江姓。

而萧姓,则是大渝战神一脉,由于萧家三姐妹出逃,那些探子拿着鸡毛当令箭,但凡姓萧,那肯定与萧氏一族有关系,先杀了再说,百姓无奈,只能将萧姓改成肖姓。

桑登曲林细细的观看了一番萧林焕,随后道:“让你加入狼族也不可能了,那么便战吧。”

萧林焕嘴角微微上扬:“让我也看看,你这个白狼族长,是不是徒有其表。”

两人再不废话,便开始对冲。

萧林焕刚刚大战一番,本来消耗极大,再加上他年轻,还没到发力的年纪,自然在力量上比不过桑登曲林这种中年男人。

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自然是有一股猛劲,过了这副猛劲,后续便有些乏力,而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耐力自然强一些,力量源源不断,两人对战,时间一长,萧林焕自然有些体力不支。

桑登曲林哈哈大笑道:“小子,你不太行啊!”

说罢,他狞笑一提缰绳,烈马嘶鸣,前蹄扬起,他手中抢来韩应生的方天画戟带着烈马落下之势猛地劈下,萧林焕铁索拦江,却被震的手臂发麻,方天画戟险些脱手。

“哈哈哈,小子,你戟把都握不住了,怎么跟我斗?”

桑登曲林狂笑,又是一戟砸下来。

他虽然不会使用方天画戟,但大力出奇迹,只管用力的砸过去即可。

你别说,韩应生这纨绔子弟,虽然功夫不咋地,但置办的东西倒真不错,为了耍帅,京中那些纨绔子弟,多是使用方天画戟,再配一身白袍,骑在白马上,披风迎风飞扬,甚是潇洒。

他的方天画戟,质量自然是极好的,比起萧林焕手中的要好上几倍。

像这种长兵器,丈八蛇矛,亮银枪等等,它的长杆部分,都是木头,有的是上好木头,有的一般,将这些木头劈成长条,泡在水中,过一段时间,刷上桐油,绑在一起后再刷桐油,等晾干之后,再绑一圈,再刷,直到刷到自己想要的尺寸。

上好的兵器长杆,经过一系列的精细处理后,敲击在木杆上,有一种铁器的声音。

这种兵器,不仅仅有韧性和耐久性,而且木质手柄,可以阻绝一大部分的震击,这也是许多兵器都是木质手柄的原因,如果全是铁质,砸在对方兵器上,便会震的自己手臂发麻,严重的时候还会脱手。

桑登曲林一下一下砸着,萧林焕眼看自己手中方天画戟即将出现裂纹。

他想退,可桑登曲林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一次次的撞击如同排山倒海一般袭来,他终于忍不住,一口鲜血喷出来。

“受死吧!!!”

桑登曲林冷笑一声:“怪,就怪你生在大渝!”

“生在大渝怎么了?吃你家饭了啊?”

旁边,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传来。

却是沈黎,一手拎着火药坛子,一手拿着火枪。

砰!

扳机扣动,子·弹脱膛而出,直接射入马屁股上,烈马嘶鸣,直接甩开桑登曲林跑掉。

桑登曲林目眦欲裂:“就是这狗贼俘虏的我们,给我杀了他!”

阳光下,沈黎微笑着点燃引线,然后将火药坛子丢入人群:“林焕,走了!”

第468章:沈黎出马 桑登曲林战马猛然受惊逃走,让他落马有些狼狈,他单手撑地,随后便看到那可恶的小子龇着大白牙丢来一个黑乎乎的坛子,他瞳孔猛然一缩。

前些日子,他就是被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炸的人仰马翻的。

那时候他就发过誓,一定让这臭小子付出惨痛的代价!

而他的那些手下,眼睁睁的看着火药坛子飞过来,都惊恐的拉开缰绳想要逃跑。

可沈黎将火药坛子引线剪的极短,几乎是扔在他们头顶上就直接炸开。

无数碎片混合着铁片炸响,那些碎片瞬间穿透他们的身躯。

而地上的萧林焕来不及躲避,随手拉了一个狼族士兵盖在自己身上。

那狼族士兵惊恐大叫,却被他死死勒住脖子不放开。

于是乎,他眼睁睁的看着碎瓷片穿透自己的身体,然后满眼不甘的扭头看了一眼萧林焕死去。

那眼中分明带着浓浓的咒骂。

你个老六!

萧林焕拍拍身上的尘土起身,那边反应过来的桑登曲林提着方天画戟直冲沈黎。

沈黎不慌不忙,又拎出一坛子火药,顺势吹着火折子,他有恃无恐的站在原地道:“来,你过来?”

桑登曲林犹豫的看了一旁萧林焕一眼。

先不说能不能真的杀掉这臭小子,如果他再点一个,自己肯定要交代到这里了。

他们的人没有甲胄,这火药坛子在他们周围炸开,当真是灾难,刚刚的火药坛子爆炸后,现场三十多人,一个不留。

再来一个,怕是他也得废了,而且后面还有一个少年在虎视眈眈。

他冷哼一声,大骂道:“你给我等着。”

随后他提着方天画戟消失在浓烟之中。

萧林焕吐掉口中血水,看着自己手中有些廉价的方天画戟,有些地方已经开裂。

沈黎盖上火折子,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道:“丢了吧,那桑登曲林手中的方天画戟不是还不错嘛,抢了他的,回头再让你大姐帮你找人做一把出来。”

“嗯。”

他沉默一番:“韩应生的三千人马,怕是顶不住桑登曲林。”

“那帮废物,除了白吃干饭浪费青春,还能做些什么。”

提起这些沈黎就有些来气:“那韩应生,怎么就不死在这些狼族手上呢?”

“咱们要赶紧与柳大哥他们汇合,否则城中若是完全被他们掌控,后果不堪设想。”

沈黎点点头,不是早就点了信号·枪了吗?怎么柳升还没来?

那是自己专用的信号·枪,一旦打响,所有的仙平士兵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他有些不悦的嘀咕道:“柳升,你再不来,就要被开除了!”

话音刚落,远处密密麻麻如竹筒倒豆子一般的火铳声响起,而柳升一把长枪,游走于房顶之上,很快跳到他的面前:“少爷,我来了!”

“城内现在什么情况?”

“人太多了。”

柳升有些苦恼的摇头道:“这种巷战,咱还得注意伤到百姓,推进速度也慢,而且对方是咱们的二十倍人马,路边的建筑太多了,想要完全剿灭这些人,怕得废一些时间。”

路边建筑多,便意味着障碍物可以阻挡火枪,那些狼族并不蠢,他们出现的第一时间,便丢了马,直接拿着弯刀进行巷战。

而沈黎搞出来的二十人小组战斗此时也发挥了作用。

十个人围成一个圈,大圈套小圈。

外面的十人打完一轮后蹲下,里面九人人提枪射击,这样可以无缝衔接,对方只要突破不到自己脸上,自己一方就可以化身屠戮机器。

而最里面的一个人,提供火药包轰炸,两轮射击完了之后,他便可以丢出点燃的火药包,这样可以将杀伤力搞到最大。

“韩应生人呢?”

“鬼知道他跑哪里去了,废物一个,打起来的时候早跑的没影了。”

柳升摊开手道:“而且他手下那帮王八蛋,丢盔弃甲,甚至有的还劫持狼族商人逼迫狼族退兵,真是愚蠢。”

沈黎扶额长叹,这都是一帮什么样的乌合之众啊。

三千打一千,居然提不起丝毫勇气反击,反倒是用普通百姓威胁敌方。

“行了,兵力不足,也没有办法,就这么慢慢打吧,先打城楼,把城门打开,让外面的守军先进来。”

他看了一眼城楼上正在与外面大战的扎木才让部落,甚是勇猛。

他们抢了韩应生的弓箭,然后射向大渝守军。

外面的大渝一万守军,没有攻城器械,顿时苦不堪言,各个抱头鼠窜。

而守将大骂韩应生:“王八犊子,还特意将老子赶出城,接管城防,草拟个亲马的,别等老子进城,进城第一件事,先宰了你这个王八蛋,再杀狼族!”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废物,算得上是通敌了。

狼族善于马术,射箭,又有城墙这种地理优势,很快将他们打的节节败退,再也不敢进攻了。

沈黎看了一眼城楼上,不时还有狼族对着下面百姓射箭,他招呼柳升道:“你自己过去,把火药坛子往城楼上丢,掩护下方火力,迅速占领城楼。”

“城楼占领了,咱就好打了。”

柳升有些犹豫道:“可是您身边没个护卫。”

“我是小孩子吗?我自己会照顾自己的。”

沈黎皱着眉头道:“还有林焕在旁边,你怕什么,赶紧去。”

“是。”

他匆匆离去,有了一百仙平军的加入,街道上的狼族也没那么猖狂,他们守在南北城门,其他的在城中杀人放火。

而桑登曲林一直躲在暗处,他现在对沈黎恨之入骨,恨不得将其剥皮抽筋,几次都是沈黎打扰了他的好事,他如何不怒。

这次战斗下来,他的部落,会从狼族前十的部落,一跃而下,再也不负往日荣光。

所以,沈黎,必须死在他的手上!

柳升带领众人,趁着混乱悄咪咪的摸到城墙脚下,随后他点燃火药坛子,猛地往上投掷。

扎木才让的手下们,自然对这些火药印象无比深刻,火药坛子凌空而起时,他们有的甚至吓的直接从城墙上跳下去。

第469章:拿下城墙 空中弥漫着硝烟味道,大量的生石灰混合着硝烟,让城墙上的狼族士兵们纷纷惨叫着揉着眼睛。

柳升一马当先,顺手挑飞守在城楼楼梯旁的几人,随后又拎着点燃引线的火药坛子往城楼上扔过去。

扎木才让怒了:“草拟吗的扔起来没完了是吧!”

随后他匆忙拉弓,一箭射爆空中的火药坛子。

众所周知,火药的爆发原理,是在一个密闭狭小的容器内压实,然后点燃后产生热量爆炸,他在空中射爆火药坛子后,爆炸的威力便没有了,剩下的仅仅是火药点燃的威力。

这种威力,比起火油来高不了多少。

柳升啧啧称奇,想不到狼族还有这种人才。

厉害,厉害。

扎木才让哈哈大笑,找到了火药坛子的破解之法,他兴奋大叫道:“你再丢啊,你再丢啊!”

柳升右手缓缓抬起,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淡淡的说了句:“沙比。”

风向变了,西南风,那些火药中夹杂的石灰粉刚好顺着风飘散,涌到扎木才让的脸上。

扎木才让瞪大眼睛,刚好让那些石灰粉进入眼中,顿时蛰的他惨叫不已,眼角更是留下两道长长的泪痕。

柳升淡然的招手,让手下进入收割城墙上的狼族,他轻轻叹口气,颇为深沉道:“为什么你的眼中常常饱含泪水,因为你对这城墙爱的深沉啊。”

“嗯,少爷这诗,倒是百搭。”

说罢,他悍然出手,一枪捅入硝烟中,却没想到捅到一个狼族士兵的屁股上。

硝烟散去,那狼族士兵不可置信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屁股,然后看了一眼柳升。

“妈的,晦气。”

他猛地一挑,那狼族士兵还“哦”了一声,随后被挑下城墙。

他满脸嫌弃的拿着枪头在其中一个尸体上擦的干干净净。

其他士兵,纷纷戴上沈黎特制的琉璃眼镜,戴上面巾,防止石灰进入口鼻,然后快速收割一个个狼族士兵。

柳升站在他们前面,用银枪快速挑飞射来的羽箭,防止自己的部下受伤。

而扎木才让等人且战且退,他惊恐大叫,他忽然发现,自己一方的所有攻击对敌方没有丝毫作用。

难道,他们就是上天派来覆灭狼族的吗?

他不甘的拿起盾牌,抢来手下的长枪,直冲而来。

柳升冷冷一笑,他可不是年轻的萧林焕,他已经正值年轻力壮,猛地一批,又是外家用枪高手,狼族首领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他挑了个漂亮的枪花,直奔扎木才让而上,三下五除二便挑飞扎木才让手中盾牌,随后一枪指在扎木才让的脸上。

“投降不杀,否则你们必死无疑!”

扎木才让深吸一口气,放下手中长枪,却忍不住干呕一声:“敢问阁下,你的长枪,为何有一股大便味道?”

“呃……”

柳升摸摸鼻子,又挠挠头:“管你吊事?投降!”

“行吧,投降。”

他叹口气,随后屏住呼吸跪下,任由下面的仙平军绑住他们。

柳升收起长枪,看了一眼外面,命令手下竖起大渝旗帜。

这样远处的一万守城军看到,知道自己一方获胜,自然会来攻城。

下面街道处,剩下的仙平军快速的收割一条条狼族士兵们的性命,他们东逃西窜,跑进普通百姓家中。

可喜可贺的是,韩家韩应生,被桑登曲林给发现了。

这王八蛋,藏在猪圈中,用猪槽盖在自己身上,犹如乌龟一般。

桑登曲林忍住笑意,一把挑飞猪槽,大喝道:“孙子,你也有今天啊?”

“昨天你不是拉着我们游街,威风凛凛吗?你再狂啊?”

韩应生又吓的尿了出来,他连忙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一般:“大人,我错了大人,求您放过我,我愿意为您做牛做马,我……我可以放您出城,我保证不会追您,求您放过我!”

桑登曲林看着满地的猪粪,恶心的干呕一声,他一脸鄙夷道:“狗一样的东西,赶紧滚起来。”

或许有了这个将领,还能威胁一下那个沈黎,尽管这玩意儿很恶心,但大渝人的将领,他们总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杀了他吧?

他狞笑一声道:“滚出来,不然老子一戟把抡死你。”

韩应生愣了一下,然后连忙滚出猪圈,小心翼翼的站在一旁:“大人,要不您换上我的衣服,然后出城?”

“出城?没杀了沈黎那混账东西,我怎么可能出城?”

桑登曲林一戟拍在他的肩膀上,他连忙跪下。

“真是个废物。”

他不屑的摇摇头道:“行了,老老实实的,让沈黎放下兵器,你还能活命,否则,你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韩应生只觉脖子生寒,他是个纨绔,早就来北境了,与沈黎并没有太大交集,如何认得沈黎?

他也想不通,自己的性命怎么就跟沈黎挂钩了?

他战战兢兢的前行,后面桑登曲林冷冷的跟着他,大有一言不合就捅死他的意思。

沈黎与萧林焕在街上杀了几个狼族后,发现对方都在挟持普通百姓,沈黎心中感觉不太好,对萧林焕道:“我回去保护一下你妹妹还有孩子们,那里没个护卫,太不安全了。”

萧林焕点点头道:“沈大哥,你快些回去吧,我去街上协助一下仙平的兄弟们。”

“嗯,注意安全。”

他匆匆往家中小院子赶过去,现在的桑榆城一片混乱,到处都已经起火,百姓痛哭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那些狼族现在狗急跳墙,直接对普通百姓出手,而且他们发现,用普通百姓放在身前挡枪,实在太实用了。

仙平士兵们很是棘手,一来有障碍物阻挡射击,二来还有普通百姓,这些百姓们都是无辜的,可怎么办?

很快,萧林焕出现,他悍然出手,直接用冷兵器打破那些挟持百姓的狼族,战况逐渐进行到白热化的阶段。

沈黎没发现的是,几个狼族士兵悄悄跟着他,然后其中一个转入巷子,找到桑登曲林道:“首领大人,那小子到了城东一个民宅。”

桑登曲林眼角微微一眯:“跟上去!”

第470章:挟持人质 沈黎谨慎的看向四周,人的第六感告诉他,背后有几双眼睛。

可他猛地回头,背后空无一物。

桑登曲林和扎木才让有多恨他,他是知道的,被他们找到机会抓住自己,那就彻底芭比Q了。

火药坛子还有一个,他沉吟一下后,从自家门前经过,转到一个小巷子,偷偷点燃火药坛子后,然后快速往前面走去。

如果后面有人,追踪他时经过火药坛子,必定爆炸,如果没有人追踪他,他再安然回去也无伤大雅。

那几个狼族士兵见他速度突然加快,也着急的跟过去。

经过火药坛子时,刚好引线烧完,一声爆炸之后,尸体混合着砖块横飞,惨叫声陡然而起。

沈黎心中一跳,暗道不好。

自己已经被盯上了,这帮疯狗,怕是临死前也要找个垫背的了。

他现在隐隐有些后悔了,因为他刚刚看了自家小院几眼。

他四处看看,现在重要的是,顺着周遭火炮声,找到自己的手下,带几个人回去保护苗欢心等人。

随后,他匆匆往街道上赶过去。

桑登曲林挟持着韩应生,很快路过那条小巷子,几个手下面面相觑:“可能,是被他发现了。”

“废物!”

他皱着眉头怒骂道:“还不赶紧找!”

“是!”

韩应生哆哆嗦嗦:“大爷,您可小心一些,可千万别杀了我啊,您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啊!”

“我问你,沈黎可有家人?”

“我……我不认识他啊,他、他很出名吗?”

“那是,他可比你有种多了。”

桑登曲林冷哼一声道:“我倒是有个办法。”

“嗯嗯,您说,我一定照办。”

“那小子急匆匆的往这边跑,肯定有他在乎的人或者东西,你是汉人,又是桑榆城守将,那么,他们的人,定然会给你一点面子。”

他嘴角缓缓扬起:“去,顺着这一排房子,挨个给我敲门,就说你是守将韩应生,求沈大人应援,如果有人认识这个人,那定然是沈黎的人!”

韩应生连忙拍手叫好:“大爷真是聪明至极啊!”

这样,他韩应生也能脱离狼族的掌控,到时候找到机会,顺着巷子一猫,我看你还怎么找我。

可桑登曲林狞笑道:“你小子不会想跑吧?”

说着,他调转方天画戟,一戟把甩在韩应生的小腿上,他顿时惨叫一声跪下。

“行了,别装了,老子控制着力道呢,给你打成这副样子,谅你也跑不了多远,赶紧滚过去叫门。”

“好好好,我去我去。”

韩应生疼的满头大汗,只能咬牙坚持着挨家挨户的敲门询问。

“你好,我是桑榆守军领将韩应生,请问这是沈大人家吗?我想请他出手杀敌。”

“不是不是,请你快走吧。”

……

“你好,我是桑榆守军领将韩应生,请问这是沈大人家吗?我想请他出手杀敌。”

“不是。”

……

……

……

那边沈黎,绕过几人监视,终于在街道中心找到自己的手下。

“走,跟我回家,保护家中。”

十几个仙平军连忙点头,对于少爷的话,他们是言听计从,少爷说的话,那就是圣旨。

现在有了人,沈黎也是雄赳赳气昂昂,直奔自家小院。

那边,韩应生询问十几家,都没有消息,他皱着眉头,看向远处的桑登曲林,摊开手,表示没有。

桑登曲林亮了亮方天画戟,又做出一副凶狠的表情,仿佛在说你找不到就准备等死吧!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接着又敲响一家大门。

“你好,我是桑榆守军领将韩应生,请问这是沈大人家吗?我想请他出手杀敌。”

院子内,苗欢心蹙着秀眉,手里拿着小火枪。

外面发生了什么她并不知道,里面几个孩子和她,一直都躲在内屋,直到有人自称自己是桑榆守军,她才走出房间。

桑榆守军,而且还是领军,就是昨日那个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俘虏逛街的将军?

他,应该不是坏人吧?

就当韩应生准备失落的离开时,里面传来苗欢心弱弱的声音:“少爷他,不是已经出去应援你们了么?”

韩应生大喜,这肯定是沈黎的家了。

找到沈黎的家,那便意味着他能多活一段时间。

他忙趴在大门上,拼命的往门缝里面看,然后急忙说道:“沈大人已经出去了吗?我们没有看到啊!”

“不、不会吧。”

苗欢心有些谨慎的握着小火枪看着大门:“他已经出去了,你去街道上找他看看。”

外面火药爆炸声震天响,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少爷已经出去剿灭俘虏了?

她小脸渐渐白了起来,这人,是仇家。

韩应生大喜,连忙对着远处桑登曲林挥挥手,示意找到了。

桑登曲林冷笑不已,提着方天画戟连忙赶过来,一众俘虏十多人也冲过来,将小院紧紧围住。

随后,他一脚踹开院门。

里面的苗欢心双手握住火枪,惊恐后退,却不慎被台阶绊住后脚,一个屁股墩坐在地上,朝天便是一枪。

远处的沈黎,听到自家院子里的枪声,大喝道:“赶紧干净,能跑的赶紧跑过去!!!”

手下人从来没见他如此慌张过。

人都是有预感的,沈黎什么事情都没有,却感觉自己心脏都快从胸膛里跳出来,而且他现在感觉极差,整个后背全是汗,浑身还有些发抖。

这是极为害怕的征兆,可导致自己害怕的,还有什么事情?

恰逢此时,小院枪声响起,那可是自己给欢心唯一一把小火枪啊,不到万不得已,她怎么会用?

到最后,他直接用力踹着仙平士兵们,几乎是歇斯底里的狂吼道:“赶紧跑回家啊!”

仙平士兵们咽下口水,知道少爷平日待人温和,此时却如此惊慌失措,定然是有了大事,他们拼命的冲回家中,却看到桑登曲林冷冷的拿着方天画戟站在苗欢心的背后。

他们顿时魂都快吓飞了。

小苗姑娘,那可是内定的小主母大人,要是救不下她,他们这十五人的下场,可想而知。

沈黎稍后赶到,眼神微微眯起:“桑登曲林!祸不及妻儿,放下她!”

第471章:仙平之伤 苗欢心面带微笑,她此刻又有些被俘虏的紧张,又有些小害羞。

祸不及妻儿。

我是他的妻子么?

要是那里面的五个孩子是我跟他的,就好了呀。

没关系,以后可以生的嘛。

哎呀,我在想些什么呀……

她小脸通红。

沈黎的确是有些害怕了,这丫头最早跟着自己,真如自己亲人一般,平日里,自己对她也是照顾的无微不至,今日却被人用方天画戟抵着,他感觉自己浑身发抖,握枪的手心都湿透了。

原来,这丫头对自己也这么重要了么?

他微微有些发抖,这是他第二次这么紧张,上一次,是林晴母女被刘大有拖走的时候。

桑登曲林冷笑道:“沈黎,放下你手中的那破玩意儿,还有你的手下,也放下这些东西,慢慢的走过来,否则,她得死!他也得死。”

一旁的韩应生浑身一颤,连忙告饶道:“大爷,我已经帮您找到她了,求您放过我啊!”

沈黎目光如电,死死的盯着韩应生道:“是你,找到我家的?”

韩应生咽下口水,却也不敢搭话了。

“沈黎!别废话了,你想你的女人死吗?”

桑登曲林大喝一声:“也罢,我就成全你,反正我们这些俘虏死定了,拉你的女人垫背,赚大了!”

说罢他便提着方天画戟就要朝着苗欢心劈去。

沈黎大骇,连忙丢掉手中火枪:“我放下枪,不要,千万别动手!”

“嗬,你也有今天。”

桑登曲林放下手中武器,朝他勾勾手指:“来,你来换她。”

“好,只要你不动她,什么都好说。”

苗欢心也不是傻子,知道桑登曲林的最终目标是少爷,她下意识的挣扎道:“少爷,别过来,他会杀了你的!”

“你!别!乱!动!”

桑登曲林一拳砸在她的脑门上,顿时鲜血横流。

沈黎眼中都快喷出火来,他沙哑着嗓子怒喝道:“桑登曲林,换人可以,你要是再敢动她一指头,我保证,你,和你的这些个手下,都得被我剁成饺子馅喂狗,整个狼族,都会为你今日愚蠢的行为买单!”

“两军交战,尚不斩来使,江湖道义,祸不及妻儿,你如今行为,可算得上英雄好汉?狼族就教你这些了?”

桑登曲林冷笑一声道:“别拿那种眼神看我,反正我横竖是走不出这桑榆城了,什么江湖道义,男人信仰对我来说都不值钱了,我要的,临死前拉着你垫背,你不来,我就带着你的女人一同下黄泉。”

“年纪这么小,应该很润,黄泉路上,我不孤单!”

“好好好,咱不说那种气话,你不是要垫背的吗?我来,但是你不能再伤她!”

沈黎深吸一口气,对身后手下们道:“放下火枪。”

“这……”

十五个士兵面面相觑,放下枪,不是任人宰割吗?

他登时暴怒:“怎么?少爷的话都不听了吗?”

十五人虽然不解,但还是放下火枪。

许多人都不解,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不就是个女人吗,死了就死了呗。

可沈黎不是古人,他做不到视而不见。

桑登曲林哈哈大笑,见到沈黎这番焦急的模样,他大笑不已,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来来来,滚过来,把你娘们儿换过去。”

在他身前的苗欢心额头上满是鲜血,凄厉的喊道:“少爷!别过来!”

沈黎微笑道:“别怕,乖。”

桑登曲林死死的扣住她的后颈,不让她逃跑,而沈黎缓缓朝着她走过去。

萧林焕担心他一个人在家不安全,在街道简单处理一下敌军便匆匆赶回来,没想到还是来晚了一步。

他瞳孔微缩:“沈大哥,你,不能过去!”

他很是纠结,一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边是自己敬重的沈大哥。

两者都十分难抉择。

可沈黎若是被俘虏,整个仙平会散。

妹妹被俘虏,他的心会碎。

男人都是理性的生物,都知道权衡利弊,仙平散了,到时候死的不仅仅是少爷,他们兄妹仨还是会如丧家之犬般,遭到朝廷的追杀。

沈黎微微摇头,今日无论如何,也得救下欢心。

他一步一步朝着桑登曲林缓缓走来。

而苗欢心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一旦少爷被俘虏,一切就完了,少爷是众人心中的主心骨,主心骨没了,那还怎么活下去?

她拼命的挣扎:“少爷,别过来,我求求您了!”

“少爷,别再往前了!”

“少爷,您再过来,我就自杀给你看!”

她满眼泪水,眼中更是充满毅然决然,想要往身后的方天画戟撞过去。

桑登曲林早有防备,猛地抽回方天画戟,冷笑道:“小娘们儿,性子还挺烈的哈!沈黎,你还不滚过来?”

沈黎深吸一口气,脚步愈发快了起来。

还没走到跟前,不断挣扎的苗欢心居然瞬间扯开桑登曲林的控制,往前跑去。

桑登曲林也怕真的杀了她,到时候他必死无疑,而突然的脱手,让他有些愕然。

更让他愕然的是,韩应生这个怂包,竟然在关键时刻踹了他一脚,然后一把扣住苗欢心的脖颈大声道:“沈黎,你的女人在我手上,我命令你,给我杀光他们!”

现场电石火花般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微微一愣。

后面的十五仙平军快速捡起地上的火枪,而萧林焕拿着长剑欺身而上。

桑登曲林从愕然后瞬间暴怒,人质脱手,他自然知道自己的下场。

万万没想到,这狗一般的人物竟然是导致自己翻车的关键!

他看着沈黎近在咫尺,决定先杀沈黎再杀这狗。

方天画戟在空中划过一个好看的幅度,直刺沈黎。

而旁边的苗欢心眼中决然更甚,反腿一脚,踹在韩应生的命根子上,直冲沈黎。

沈黎手无缚鸡之力,自然不是狼族首领的对手,在方天画戟在他眼中越来越大时,他的眸子瞬间被一少女盖住。

“少爷,欢心好……喜欢你。”

两人应声倒下,扬起一地灰尘。

而苗欢心冰冷的唇角紧紧贴着沈黎的唇角,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欢心?欢心?”

沈黎浑身抖的厉害,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哆哆嗦嗦的抱着她:“你怎么样?你没事吧?我知道你喜欢我,等把他们都杀完,咱们成婚,马上成婚,就成婚吧,成……”

说着说着,他摸到那把冰冷的方天画戟,死死的插在苗欢心的后背上。

第472章:沈黎暴怒 “啊!!!”

一旁的萧林焕看的无比真切,他眼睛瞬间血红,提着三尺长剑,直奔桑登曲林,他浑身杀气逐渐实质化,真气渐渐变成黑色。

“我要你死!”

桑登曲林冷哼一声:“毛头小子……”

可话音未落,萧林焕手中长剑猛然从空中落下。

他抢过手下手中的刀,拼命的阻挡。

萧林焕没有任何招式,就一路疯砍,从上到下猛劈,两人手中兵器刀口很快如锯子一般坑坑洼洼。

沈黎躺在地上,浑身颤抖,他摸着苗欢心的后背,鲜血尚有余温。

没有想象中的悲伤,也没有想象中的歇斯底里。

他缓缓的起身,将苗欢心抱起来。

走一步,地上便多了一道血脚印。

正是这种无言暴怒,让一旁韩应生骇破了胆子,他闯下弥天大祸,自知不好,想要遁走时,却听沈黎淡淡的声音传来:“抓住他,要活的。”

场中虽然喊杀声震天,可他轻飘飘一句话,极具穿透力,那十五仙平军连狼族士兵都不管了,直扑韩应生而来。

“你们不能杀我,我是韩家子嗣,我是猛虎营主将,我有三千人马!”

可声音,很快被淹没下去。

屋内的孩子们看到沈黎怀中的欢心,顿时悲伤的哇哇大哭,纷纷从院子里冲出来,其中两个孩子跑的最快,刚好从桑登曲林旁边经过。

桑登曲林大叫一声,猛地一个横扫千军,竟瞬间斩下两个孩子的脑袋。

萧林焕披头散发犹如地狱恶鬼一般:“你给我死!!!”

桑登曲林手中长刀应声碎裂,一剑斩下他的右臂。

他咧嘴哈哈大笑道:“赚了!血赚!”

“你真该死啊!”

萧林焕牙都快咬碎了,几个剑花挑下去,瞬间将他胸膛上的肉给剿个稀烂。

他疼的嘶吼几声,却还是癫狂的笑道:“痛快,血赚!你杀了我吧?来啊,杀了我吧?啊?”

“别杀他。”

沈黎淡淡的声音传来:“要活着。”

萧林焕眼眶泪水再也抑制不住,抱头痛哭。

他缓缓将苗欢心送入屋内的床上,然后替她盖好被子,扶正枕头,又拿出毛巾来擦拭着她的小脸。

收拾完了之后,苗欢心安详的样子,如同正在做着美梦的公主一般,微笑中带着一丝小娇羞。

他轻轻的在她唇角一吻:“睡吧睡吧,少爷会为你拿个公道回来。”

随后,他缓缓走入厨房,拿起片肉的菜刀出来。

这架势,犹如九幽恶魔一般。

虽然他面无表情,但周身散发的彻骨寒意,让那些还活着的狼族士兵纷纷胆寒。

其中一个几乎被吓疯了,目光呆滞,而后癫狂道:“魔神!魔神复活!先知的话应验了!”

远处,临渝关外。

狼族军营中。

元帅大人拓跋闵正在慰问老瞎子伊稚幽,忽然老瞎子猛地一颤,浑身汗毛倒竖,如芒刺背一般哆嗦道:“来了,狼族的魔神,出世了。”

拓跋闵皱着眉头:“出世了?在哪里呢?”

老瞎子艰难的咽下口水,连忙盘算起来:“不,我看不透他,他是九幽地下的魔神,他即将杀光草原!快走啊!”

……

“听说过人彘么?我要让你好好活着,让你看看,你引以为傲的狼族,你引以为傲的部落,你的父母,你的妻儿,都成为刀下亡魂的样子。”

沈黎默默拿出菜刀,化身刽子手,走到桑登曲林面前,一言不发便朝着他的四肢剁下去。

一刀刀下去,没有丝毫技术,全凭力量。

桑登曲林疼的倒吸口凉气,哈哈大笑道:“没关系,把你逼到这种程度,我也知足了!”

“是么?”

“是!来啊,继续,叫一句我是你孙子。”

“很好。”

沈黎丢下菜刀,对一旁手下道:“分三队,一队去找蚂蚁,一队找蜂蜜,一队找盐。”

“明白了吗?”

十五个手下身体一哆嗦,连忙称是。

很快,三样东西被送来。

他缓缓的将盐巴洒落在桑登曲林的伤口上,疼的他满头大汗,却还死撑着哈哈大笑:“你越是愤怒,我越是开心啊!”

“很好,我还怕你不够玩呢。”

沈黎嘴角噙着笑意:“接下来有点疼,你得忍着。”

“好好好,我忍着,我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桑登曲林嘿嘿笑道:“哟,这蜂蜜是给我吃的?”

“你猜。”

他慢悠悠的将蜂蜜倒在桑登曲林的伤口上:“感觉怎么样?”

“嗯,有点凉,比盐的感觉要好,你的手段,不过如此嘛。”

“嗯,那我要倒蚂蚁了。”

沈黎微微笑着,抓住一颗颗蚂蚁,放在他的伤口上,然后放在他的耳朵中。

那些蚂蚁顺着耳道便钻进去,剩下的在外面啃食蜂蜜。

桑登曲林的脸色渐渐就变了:“你,你要干什么?拿开这些蚂蚁!”

蚂蚁啃食的越发深起来,接着便是震彻天地的惨嚎:“啊!疼死我了!”

这种东西,对任何刑犯都管用,何况他一个没受过刑罚的族长。

沈黎缓缓起身,拉着一旁痛哭的萧林焕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从头到尾,他没流过一滴泪,但心中早已碎裂的不成样子。

“你们几个记住了,半个时辰后,将他耳朵,鼻子削了,装入坛子内,里面找药师配置营养液,不准他死了,他要是死了,你们替他。”

几个士兵只觉心脏骤然停止,连忙称是。

他们平日里虽然与少爷没大没小,但毕竟是主仆关系,谁也不敢反抗沈黎的命令。

一旁的韩应生吓的屎尿横流:“求求你了,你别杀我,我们都是大渝人,都是老乡。”

“嗯,你要是时间抢走欢心后,别拿她要挟我,韩家还能活,可你自作聪明,挟持她,韩家不能再活下去了。”

沈黎淡淡道:“怎么炮制他,不用我再教了吧?将他也弄成人彘。”

“啊?”

“沈爷爷!”

“沈爸爸!”

“我求你,我知道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我再也不敢了,我以后天天给您烧香,天天给您磕头,我求您放过我啊!”

……

韩应生磕头如捣蒜一般,可换来的,却是沈黎的背影。

路过孩子们,他看向地上两个横尸当场的孩子,轻叹一声道:“将他们收起来,一同送回仙平。”

第473章:杀尽俘虏 桑登曲林终于知道害怕了,他一路惊恐的嚎叫,却被仙平士兵堵住了嘴巴。

仙平士兵们恶心无比,却也深刻的感受到少爷的怒火。

少爷已经说过,这份怒火,整个草原上的所有人加上韩家所有人,才能平息下来。

街面上的暴乱渐渐平息,一百仙平军,死了五人。

桑榆守军大部队杀进城内,守将满城寻找韩应生这个狗贼,却找不到。

守将颇为感慨的对柳升拱手道:“在下薛文礼,多谢壮士了。”

柳升手提着链子,将扎木才让等一众俘虏交给薛文礼道:“咱们的将军是尖刀营的监军,所以不用客气。”

“队长!队长!大事情了!”

城楼下,一个仙平士兵匆匆爬上楼,慌里慌张,甚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摔的是头破血流。

柳升微微皱眉道:“慌里慌张的,你家起火了么?让人家看到了笑话。”

“不是不是,出大事了。”

那士兵艰难的咽下口水,喘着粗气道:“小苗姑娘,死了。”

“你麻辣隔壁你再开这种玩笑,老子把你从城楼上丢下去。”

柳升极为不悦道:“好好说话!”

“是真的!属下亲眼所见,少爷说了,要整个狼族陪葬!”

“麻烦……大了。”

他抓抓头发,要是真的小苗姑娘死了,少爷真的会拿整个狼族陪葬的。

别人不知道,他柳升是见过少爷那股狠辣的,当初仙平小公主沈妞妞走丢,他被佟州县令搞烦了,那手段,让他这个江湖人士都为之胆寒。

现在是,小苗姑娘死了,真的是……天塌了。

他咽下口水,对一旁的薛文礼抱拳道:“不好意思了薛大人,俘虏我们得拿走。”

薛文礼没见过这个沈大人,怎么如此大的口气,要整个草原狼族陪葬?

不过俘虏是人家的战利品,人家拿走邀功很正常,拿走就拿走呗,反正就五六百人。

他也拱手道:“无妨,这本来就是你们的。”

柳升点点头,派人接过俘虏,统一牵到城门旁。

“检查一下绳子,牢固一些。”

所有仙平士兵上前仔细检查。

“你们,站成一排。”

扎木才让心中渐渐涌起不好的预感:“你,你要干什么?”

“给你们一个痛快的,不然等我家少爷过来,你们怕是生不如死了。”

柳升耸耸肩,对手下吩咐道:“全杀了,一个不留。”

“啊?”

“啊你麻痹,你知道小苗姑娘死了,少爷有多暴怒吗?你要是见了少爷手段,你三天三夜都吃不下饭!”

他踹了手下一脚道:“赶紧!”

城楼上的薛文礼听出来了,连忙下来阻止道:“柳将军,万万不可,两军交战,不杀俘虏,你这样有违战场规则。”

“而且,你杀了狼族俘虏,到时候怎么交换咱们的俘虏啊?狼族那里,还有我们的兄弟啊!”

他循循善诱的哄着道:“我知道你们恨狼族,我们也恨啊,但你想想,咱们还有许多兄弟,许多百姓在他们那里,日夜饱受欺凌,这些都是狼族精锐,一个可以换三十个普通百姓,这是多好的买卖啊。”

柳升不为所动道:“薛将军,这俘虏,是我们的,怎么处置他们,是我们自己的事情。”

“我知道,但我大渝子民也在他们的手中啊,你想想,万一他们也暴怒之下杀俘虏,会是什么后果?”

“那关我什么事情?”

他皱着眉头道:“薛将军,请你走开。”

“柳将军!你这么做,会被天下人诟病的!”

薛文礼急了:“不能杀!你要是杀了俘虏,那我便如实禀报朝廷,到时候你们军功没有了,那可怪不得我了!”

“随你便!”

柳升叹口气,他这是在救这些人,若是让少爷想起他们,那他们都得生不如死,还不如现在给他们一个痛快了。

“所有人,举枪!”

仙平士兵们快速举枪,瞄准那些狼族士兵。

扎木才让也急了:“混蛋,你们不讲江湖道义!”

柳升懒得鸟他,缓缓挥手:“全杀光!”

一阵火铳响后,五六百个俘虏,满眼都是不甘的倒下去。

一旁的薛文礼自己好言相劝,对方不听,他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柳将军,你这么做,只会导致咱们的战争异常艰难,对方知道咱们杀俘虏后,横竖都是个死,便会以命相搏。”

“随便他们。”

柳升摆摆手道:“收队,整顿兵马,现在!马上!”

说到最后,他几乎是用吼的。

一个跟他关系比较好的手下缓缓走过来道:“队长,我感觉你今日,好像特别暴躁。”

“暴躁么?”

他沉思一番:“小苗姑娘,将要成为咱们主母了,而且整个仙平,有几个不喜欢小苗姑娘的。”

他叹口气:“这下,苗姑娘得心疼死啊。”

“哦对了,将城中,所有的白布都买回来,九百人份,全员缟素上战场!”

“我明白了。”

……

沈黎坐在苗欢心的床头前,一直默不作声。

柳升急匆匆的赶回来,看到床上的少女和一旁靠在墙边失声痛哭的萧林焕,他长叹一口气:“少爷,什么时候出发?”

出发,就是出兵,意思是什么时候出兵攻打狼族。

沈黎淡淡道:“现在。”

“我明白了,要等两个时辰,手下们去做缟素了。”

“嗯,你知道该怎么做,我要整个狼族灭绝。”

“是,已经做好准备了。”

柳升深吸一口气,他看到院子里坛子内的桑登曲林了,这沙比,捅破天了。

“告诉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仙平不顾代价的养他们,是他们该效力的时候了,每个月花我几百两银子,待遇堪比将军级别,在战场上,也要如将军一般勇猛。”

“属下明白,他们都知道该怎么做,我们必定不会让少爷失望。”

“我要亲自,带兵出征。”

他惊讶的抬起头,看向一脸淡然的沈黎,犹豫一下后道:“属下明白了,属下这就去安排。”

半个时辰之后,手下运来冰块,将苗欢心小心翼翼的送入冰棺,并由十人护卫。

仅剩的三个孩子,也随着沈黎一同出征。

全员缟素的九十仙平军,出现在桑榆街头,杀气滔天。

领头的沈黎面无表情,轻轻夹着马腹:“出发!”

桑榆守军薛文礼惊恐的发现,在沈黎的马腹上,左右挂着一个坛子,左边坛子,赫然就是韩家的少公子,韩应生。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北境,要有大事发生了。

……

第474章:拿下五狼谷 消息很快传回临渝关,李清策和曲报国都表示遗憾,但他们手下的兵,不是私人军队,每走一步都得与监军商量。

监军,就是皇帝陛下的眼线,若是监军不同意还要强行出兵的话,他们一纸八百里加急,几天就撤了他们的职,还要去京城检讨,事件大的,还要被看脑袋。

所以说,监军的权力,有时候比主将,主帅还要大很多。

沈黎回到临渝关便只说一句话:“派兵攻打狼族,将他们杀光。”

神箭营还好,尖刀营的监军可不是沈黎的人,这场仗,还没打到半年,尖刀营精锐损失过半,到时候问责起来,监军也顶不住。

所以,尖刀营的人是万万调不动的,还有临渝关守军,葛宫也表示遗憾。

但神箭营不同,沈黎本来就是神箭营监军,曲报国一改往日不屑,现在对沈黎那是言听计从。

于是乎,沈黎除了九百仙平军,还有两千神箭营。

神箭营的人,那都是百里挑一的好射手,虽然他们的箭没有火枪先进,但也有用处。

三千人,想要攻打敌方大营,简直就是儿戏。

可沈黎铁了心的要出发,并带上了所有人。

前线五狼谷的岳峰等人,没空回去,便化悲痛为动力,昼夜不停歇的轰炸五狼谷上方的山峰。

沈黎一席白色盔甲,走在队伍最前方,他拿起望远镜看向五狼谷上方的山峰道:“再有一个时辰,山头便崩塌了。”

山头上的灰狼部落首领,呼延啸现在整天戴着耳塞,但山体的震动让他还是很难习惯下来。

渐渐的,他们发现,对方只轰炮,不攻山,便任由他们如此,他们再厉害,能将山给打塌了?他就不信了。

不过最近他们是真的熬的受不了了,太困了,所有人都是黑眼圈,张嘴就是哈欠。

山下的岳峰等人更加卖力的开炮,炮筒太热了,就直接泼凉水降温,一天下来,差不多要十几桶的清水。

他走到沈黎的马下,轻叹一口气道:“少爷,节哀。”

沈黎缓缓闭上眼道:“我要杀光狼族,你们能帮我的。”

“是,少爷就是我们的命,少爷说什么便是什么,即便是谋反,我们都愿意。”

岳峰话音刚落,周围一大群的仙平士兵齐声道:“我们愿意!”

沈黎点点头:“一个时辰,到了。”

轰!

远处,五狼谷左边山体,猛然震动,随后伴随着巨大的轰隆声,山体的尖状部分缓缓的脱落,无数的碎石快速从山体上滚下来,直接砸在下面毫无准备的灰狼部落。

这毫无征兆的灾难,让呼延啸惊恐大叫,整个部落的人如热锅中的蚂蚁,纷纷朝着山下涌去。

“曲将军,你带领神箭营,从五狼谷西方伏击他们,柳升,你带领五百人,从东方伏击他们,注意山体碎裂掉下来的石头。”

“是!”

曲报国现在对他佩服的是五体投地了,山都能炸塌,这是神迹啊,跟着仙平军必定有前途!

随后,他快速带领手下人马,将从山上跑下来的呼延啸部落一一用弓箭收掉。

按沈黎要求,一个俘虏都不留,尽数屠杀!

呼延啸冒着地面上大量地·雷直冲山下,却遇到沈黎等人。

沈黎淡淡的挥手,早已准备好的岳峰等人立马扣动扳机,将他周遭人马尽数屠杀。

呼延啸红着眼睛,大吼着往前冲锋,却被贺元坝上前一招斩断马腿,随后便抓着他的脖子提到沈黎面前。

“告诉左边山峰的人,退兵,下山接受俘虏,否则我占据右边山峰对着左边攻打,你的人必定死伤惨重。”

沈黎淡淡道:“留下一些俘虏,战后你们还能回去,你的部落依旧强势,如果你不答应,我们便打上去,到时候,你们灰狼部落,会被其他部落吞并。”

“混账!我灰狼部落不会灭亡!”

呼延啸大吼道:“有种你报上你的名字!”

“沈黎。”

他面无表情的看向他道:“三个数,你不答应,我们便调转炮头,对准你左边部下。”

“三。”

“二、”

“一。”

……

“行行行行,我现在让他们下来。”

被俘虏也总比全被灭掉要强,而且战后可以恢复部落。

往年大渝都是对草原采取怀柔手段,即便是战后,也不会过多为难他们。

呼延啸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根羽箭。

那箭上挂着一支口哨,他接过一把弓箭,搭弓射向空中。

一道刺耳的哨声响起,呼延啸如同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我们做俘虏的话,要送到哪里?”

沈黎目视前方,一言不发。

山上的灰狼部落渐渐下来,神箭营占据了左边山峰,仔细搜查也并未发现什么余孽,看样子呼延啸的羽箭还是比较管用的。

一共是四千人,除去被他们路上斩杀的,整个灰狼部落,差不多七八千人。

远处,一支铁骑快速赶来,领头白袍小将很快赶到沈黎面前。

却是荆门晖。

他拱手呵呵笑道:“沈大人,辛苦了,如此战绩,当真厉害,不如这些俘虏交由我们保管,我们拉到临渝关,等你回来还给你。”

沈黎嘴角微微扬起:“怎么,想抢功劳了?”

心中的小算盘被人拆穿,荆门晖也不恼,反而大大方方道:“我们这些没本事的,不就得跟在你们这些有本事的后面,喝口汤嘛。”

他挤眉弄眼,自知对方不会伸手打笑脸人,随后他又低声道:“我爹啊,是户部尚书,这不,将我送来历练,沈大人回去之后,只管去找我爹,保管你前途一帆风顺。”

户部尚书,已经是二品大员了,相当于是大渝最顶尖的官员了,若是寻常人,定然拼命的巴结他。

可沈黎现在极为厌恶这种抢功的二世祖。

韩应生若不是贸然抢功,拿了俘虏,现在桑榆城一片安宁。

就是这废物,没本事还抢功,结果闯下弥天大祸!

越想越是气愤,沈黎冷冷一笑道:“我的部下,不收俘虏。”

“不收俘虏正好,你看这么多人,你收了俘虏还得找许多人看着,这不是浪费兵力嘛,没关系,我帮你看着。”

“我的意思,是不要活的俘虏。”

沈黎打了个响指,柳升叹口气,将呼延啸推入人群,随后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开炮!”

四门火炮,九百火枪,子·弹如雨滴一般密集,很快便将这四千人屠杀殆尽。

其中有人想跑,却被柳升在一旁斩掉了脑袋。

荆门晖瞪大了眼睛,四千人,如同猪狗一般在他面前死去,而且这东西还跟割麦子一般屠杀人命,他顿时又惊又怒,忍不住干呕一声。

这么多死尸,直接将五狼谷的谷口给堵住了。

四千人的血,在地上汇聚成一道血河,缓缓的朝着地面深处流去。

第475章:热气球成功 “你你你、你杀俘虏!”

战场上,杀俘虏可是大忌,即便是荆门晖这个二世祖也知道,俘虏不能杀。

沈黎淡淡一笑,却也懒得理他,随口对岳峰道:“浇上火油,全部烧了。”

“是。”

荆门晖艰难的咽下口水,现场血气冲天,甚至腾起的血雾在五狼谷上方形成一小片的乌云,这种惨状,他生平未见。

甚至他已经忘了沈黎对他出言不逊的不满,剩下的只有恐惧。

四千人,说杀就杀,而且还是绑起来杀了。

这种人,简直就是刽子手。

他强忍心中恶心,调转马头:“回去,都回去。”

这种惨状,他一定要写封信回去,北境出来一个魔鬼一般的人物。

比他的信更早回去的,是桑榆城守将薛文礼的奏折。

其中都是控诉沈黎手下私军,有多残忍,屠杀俘虏,一个不留。

朝堂上,众位大臣终于找到沈黎的把柄,纷纷开炮。

“陛下,杀俘虏乃是战场大忌,我军残杀俘虏,那敌军也可以残杀我方俘虏啊,而且狼族手中的俘虏,比我们更多!”

“是的,俘虏的作用本来就是换回我军俘虏,这种规矩存在千年,今日被沈黎打破,以后咱们一旦兵败,那俘虏尽数被杀,损失不可谓不小啊!”

“沈黎残杀俘虏,一个不留,此举大大不妥,有违我大渝大国形象!”

“臣建议,收回沈黎兵权,绑回京城受审!”

“还有,将韩家韩应生做成人彘挂在马背上,这是天大的侮辱,此子心地恶毒至极,残杀敌人不算,还残杀同胞,当斩!”

“对,也该将他做成人彘,让他感受其中痛苦。”

……

姜承龙仔细看了一下战报,沈黎的丫鬟死了,沈黎暴怒之中,将桑榆城中四百狼族精锐俘虏,尽数杀害,其中还有敌方首领,另外一名首领以及韩家韩应生做成人彘,挂在马背两边。

他倒吸口凉气。

这小子,平日里看起来玩世不恭,没想到真正激怒后,竟有如此手段。

韩家的韩轻尧到现在连一个屁都不敢放,韩轻尧知道,沈黎一旦回京,韩家必定覆灭,他不会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会管伦理纲常,直接将韩家夷为平地。

韩应生这王八蛋,当真招惹了一个好敌人!

姜承龙合上奏折道:“第一,沈黎并没有兵权,他的兵,都是仙平私军,只有九百,第二,那种情况下,若是他不出手,指望韩应生的三千人马,能阻挡住两千狼族精锐吗?到时候,城中百姓乃至整个城,都将是狼族的。”

“还是先看看情况吧。”

很快,第二份战报送上。

是荆门晖的,控诉沈黎罪证一十八条。

其中欺君啊,谋反等字眼,更是数不胜数。

这次更厉害,残杀四千灰狼部落俘虏,杀完直接一把火点了,手段之狠,手段之残忍,前所未见,现在草原上为其取了一个新的称号,魔神。

众臣倒吸口凉气,纷纷上书,必须要严惩沈黎,此等恶贼,是大渝不幸,说出去,有损大渝大国形象!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大国形象?前一段时间,我大渝北境都快被狼族攻破时,你们怎么不说大国形象?现在咱们有了优势,便是大国了?”

“你们只看到沈黎杀俘虏,却没看到战报中写的,他拿下了五狼谷!”

“这是军事要塞,拿下五狼谷,意味着咱们进可攻,退可守!这是天大的功劳!”

众臣纷纷反驳,即便是天大的功劳,残杀俘虏就是不对。

而且如此残忍的手段对付俘虏。

意思是今日沈黎能如此恶毒对待敌人,明日有了权势,就能如此恶毒的谋反。

此言,不可谓不诛心,文臣对付武将的手段就是如此,他今日如此威猛,将来朝中没人制得住他怎么办?

在皇帝陛下心中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仗!还没打完!七王爷姜承献的二十万人马,还被困在青牛山,音讯未知!”

他眯着眼睛看向众臣:“怎么?现在你们想拿下沈黎?是你荆大人有能力带兵救人,还是你王大人可以?又或者是你于大人能够杀退狼族?”

众臣皆沉默。

他冷笑一声:“一群文臣,管起武将的事情来,你们有这嘴皮子的功夫,不如做好自己本职事情,成天少搞些勾结朋党的事情,朕就安心许多了!”

众臣老脸红一阵白一阵,被皇帝陛下如此训斥,他们也有些受不了。

“行了,在北境没有安稳之前,不准谈论此事,退朝!”

众臣眼前一亮,那意思是北境安稳之后,便可以秋后算账了?

嗯,咱的虾仁猪心用的很是不错啊,陛下果然不舒服了。

……

北境战事还在继续,沈黎带着三个孩子,在五狼谷上方的山顶,终于制作好了热气球。

上面是用火油燃烧,下方是个吊篮,用来坐人。

第一次试验,并没有打算坐人上去,而是装载了两百斤的火药,混合了大量的铁片与碎瓷片,还有石灰粉,春药等等。

篮子的底部,沈黎特意做了一个激发装置,里面是火石,外面也是火石,这么重的篮子掉在地上,砸动火石,然后两枚火石碰撞产生火星子,点燃篮子内的火药。

今晚西南风,正好吹向敌军大营。

沈黎搞了一桶火油,按照燃烧速度计算,理论上刚好掉进敌军大营中心。

即便掉不进大营中心,那热气球落地瞬间爆炸,也会将周围生物炸的灰飞烟灭。

他缓缓点燃油桶内的油,由数十个仙平士兵拖着热气球底部。

尽管温度高,灼的他们满身大汗,他们也不敢松手。

两百斤,加上碎铁片,已经到三百斤了,若是掉在五狼谷上爆炸,那就彻底全完蛋了。

很快,热气球内温度升高,将整个羊皮所制的硕大热气球顶起来。

渐渐的,上方有一股巨力拉动热气球上升,在沈黎的指导下,他们缓缓松开手。

热气球平稳上升,在离地三十丈的地方悠然飘行。

三个孩子眼中都有些兴奋,也有些哀伤,这些,是那两个小伙伴看不到的。

季酬心一边哭一边笑:“先生,成功了。”

沈黎点点头道:“是啊,成功了。”

热气球顺着西南风优雅飞行,两个时辰后,飞到敌军大营中心。

……

第476章:平稳着陆 狼族大营中,老瞎子伊稚幽这段时间的情绪很不稳定,他如同疯了一般,就连两个结满肉痂的眼睛缝隙里,也渗出不少鲜血,很是恐怖。

“走,快走!魔鬼苏醒,狼族即将毁灭了!”

“他已经苏醒了!”

……

一旁前来视察的拓跋闵父子面面相觑,魔鬼?

那用毒的刘齐好像没有回来啊?

拓跋闵特意去找了一下女先知稽粥,可对方身边,除了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并无其他人。

他沉思一番,觉得先知不太像是在说假话,三十五年前,就是先知预言草原有大灾难,让人迁徙,这才让他们拓跋部落幸免于难。

对于老瞎子,他自然尊重无比,可此时退兵,纯属扯淡了,先知不会放过他们,其他族群都已经打红了眼,这不是一句简单的魔神出世就能让他们退去的。

二十万大军,他拓跋氏也就占五分之一。

说他是元帅,实际上狼族中谁也不服谁,他这个元帅,只是因为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在先知身边护卫,先知稽粥开心,赏给他的。

他叹口气,看了一眼身边最小的儿子拓跋奎道:“奎儿,撤吧?”

“撤?”

拓跋奎皱着眉头道:“父亲大人,现在战争已经进行到这个阶段了,怎么撤?即便我们撤了,其他人会撤吗?”

不过三个月,双方共杀死四十万人马,眼看就要围死姜承献了,怎么可能撤?

“你带着族中精锐还有铁浮屠,离开大营,越远越好。”

拓跋闵上了年纪,做事愈发稳重,而且他今晚一直心神不宁,总觉得有大事可能发生。

这也从侧面证明老瞎子伊稚幽说的是真的,魔神真的有可能降临。

可咱这是二十万人马!

就算他是真的魔神,咱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他!

为了稳妥起见,他便让自己最喜爱的儿子带着自己最喜爱的手下,连夜离开。

拓跋奎还是不解:“父亲大人,为何要这么做?”

“他是真的先知,他只要预言,那必定是真的!”

他拍着儿子的肩膀道:“听我的,带着铁浮屠还有先知,尽管离开大营,等尘埃落定,咱部落还有火种,还有铁浮屠,到时候仍然是草原第一部落。”

“父亲大人。”

拓跋奎长长叹了口气,他知道父亲这么做的深意,便跪在地上深深一拜:“父亲大人保重,孩儿很快就回来。”

“去吧,去吧。”

狼族大营中,铁浮屠的五千人倾巢而出,由拓跋奎带领,就为了护送一个糟老头子。

这五千人马,是狼族精锐中的精锐,正面与大渝军队对抗时,战损比几乎是一比五十。

重骑兵,虽然速度慢一些,但力量,防御倒是极为恐怖的。

拓跋奎离开大营后,长叹一口气,随后一夹马腹,带领众人离开了大营。

青牛山上,七王爷姜承献站在舆图前,披头散发。

军中现在大乱,没有食物,会出大事情的。

二十万人马,一旦乱起来,将会毁灭整个军队。

他叹口气,自己当真不适合做元帅,竟想将大军安置在青牛山,却被敌方困在山上,当真可笑。

军中断粮多日,这些士兵都是猛虎,有食物时,他们听你们的话,没食物时,他们就有可能反过来噬主了。

现在都是用咸水煮树叶子吃,手下亲兵多次来报,看到有小队伍杀了自己同胞,在后山煮着吃。

他没办法,只能报以苦笑。

现在他们还是偷偷的吃,再过一段时间,自己也不得不吃掉那些伤员了。

军心涣散,已经无力还击了,拓跋闵就是准备将他们直接耗死。

正当他愁眉苦脸之际,手下亲兵忽然来报,天上一团巨大的火焰朝着狼族大营飞过去。

他皱着眉头:“这个时候,就不要再开玩笑了!”

亲兵跪在地上,连忙保证自己所说事实。

他也连忙冲出大营,站在山顶最大的石头上眺望远方。

果然,黑暗中,一团巨大的火焰飞向地方大营,飞行高度约莫三十丈,在黑暗中,如同一颗闪烁的……灯笼?

对,就是灯笼。

半个时辰后,他瞳孔微缩,终于看清楚了火焰全貌。

火焰上方,是一个巨大的球漂浮空中,那球的大小,差不多比得上一座房子了!

“这是什么东西?”

他喃喃道:“是上天派下来的圣火吗?”

狼族军中看到这东西,纷纷好奇的出来观望,这东西到底是什么?

随着热气球漂浮的越来越近,他们看到下方篮子内装载的东西,虽然看不真切,但许多愚昧的狼族士兵宣言道,这是长生天赠与我军的礼物,我们有先知在,长生天必定庇佑我们!

这是个礼物!

他们高兴的手舞足蹈,甚至在原地架起篝火,围着篝火欢快的跳起了舞。

远方五狼谷上方,沈黎拿着望远镜观看热气球的一举一动。

热气球很稳定,落下的时候也十分稳定。

那么就意味着,以后他们多了一种运输工具,而且还可以利用热气球飞行。

虽然热气球有诸多不稳定,比如飞远了,或者是飞低了,但有了开头,日后再慢慢钻研就是。

旁边的柳升等人拿着望远镜看到热气球的方向,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们震惊的不是热气球的厉害,而是沈黎的厉害。

第一次造这东西,便能直接飞入地方阵营,以后要是有这么个玩意儿出现在战场,那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任意屠杀了。

而且从他们到北境,经历大大小小的战斗到现在,只是轻伤几十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几乎没有,这在冷兵器战争史上,简直就是个奇迹。

“喔喔喔!”

“感谢长生天!”

“感谢先知!”

“我们是神眷顾的军队!”

“神会带领我们攻破大渝!”

……

狼族大营中,热气球内部火油耗尽,优雅的落下。

那些士兵们载歌载舞,拿出马奶酒,欢快的唱着歌。

大营内,拓跋闵越发不安,听到外面的动静后也连忙出来查看。

热气球落地一瞬间,他瞳孔缩成一道缝。

第477章:恐怖杀伤 热气球落地一瞬间,篮子下方火石发生碰撞,产生火星子后瞬间点燃引线。

随后热浪猛地炸裂开来,密密麻麻的碎瓷片、钢针、铁片等物,如同暴雨梨花一般朝着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有的人甚至连惨叫都没发出来,便被火药热浪吞没,而后烧的连渣都不剩,其他的人,都被那些碎片割伤身体各部分,有的直接被碎片穿透身体重要部位,死的不能再死。

从远处看,一个巨大的火焰圆球在敌军阵营中一点点扩大,随后爆炸开来,火焰如同岩浆一般喷薄而出,随后天上出现一团巨大的蘑菇云。

在爆炸中心的狼族士兵,无一幸存!

就连敌方元帅拓跋闵,都死在这次剧烈爆炸中。

一次爆炸,地动山摇,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触目惊心。

就连青牛山上的人也受到了波及,七王爷姜承献脚下巨石再也支撑不住,直接顺着山体快速滚落下去,又砸死了不少守山的狼族士兵。

“哈哈哈哈哈!老天有眼!”

姜承献癫狂大笑:“所有人,赶紧下山冲杀,咱们的机会来了!”

山上大多数将士都看到这种恐怖的爆炸,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拼命的往山下冲去。

这是天赐良机,狼族大营混乱,士兵士气萎靡,正是他们冲杀的好机会,冲下去,就能活!

狼族士兵起止萎靡?简直就是惊恐。

那宛若末世一般的景象,让他们吓破了胆子,主帅当场被炸死,他们如一群无头苍蝇。

如此爆炸,马厩里的战马纷纷挣脱缰绳,在军营中嘶鸣驰骋,又踩踏致死不少士兵。

这次爆炸,起码炸死六万狼族士兵!

这也是这群蠢货聚在一团欢迎上天赠礼的原因。

其他的被铁片擦伤的,被钢针钉穿身体的,更是不计其数,就连敌方战马也立了大功,踩踏致死不少人。

剩余的狼族将军们早已无心再战,如此恐怖的武器,还怎么打?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排兵布阵阴谋诡计都没有任何效果,这东西瞬间能毁灭六万人,咱这二十万人,够他来几次的?

青牛山上的大渝军队士气大增,姜承献带头冲锋,士气一度达到了巅峰。

下方那些狼族守军无心恋战,且战且退,很快便被姜承献他们杀开了一条血路。

正如朝中大多数将军评价,七王爷姜承献只有将才,没有帅才。

冲锋时,他冲在最前面,见人便杀,是难得的勇猛将领。

狼族被那一个热气球炸的七荤八素,又被山上冲下来的姜承献大军乱杀,刚刚重整旗鼓,却又被冲破防御,将士们将多日所受屈辱尽数还给他们,整个战场一片血雾,巨大的血腥喷薄到空中,遮天蔽日,就连月亮也不敢冒出头来。

一夜下去,狼族节节败退,已经开始出现许多逃兵了。

很快,这种负面情绪在狼族中越传越广,大量狼族士兵拼命逃亡。

溃兵不如寇,流兵即为贼。

尽管狼族后方有大量小队阻止逃兵,可在这些逃兵看来,自己方的队伍还不如敌方,本来就不太和的狼族各部落,顿时纷纷将刀剑对准后方同胞,在狼族后方杀开一条血路,慌乱中抢过战马,一骑绝尘。

翌日,天色灰蒙蒙的,很快一道惊雷在天上炸响,闪电舞动,整个天空逐渐变的黑暗起来。

随后,豆大的雨滴便如同豆子一般从空中落下,将战场上焚烧的物品浇灭,冒出大量浓烟。

整个战场,如同世界末日一般。

姜承献站在雨中,斩落狼族一个首领后哈哈大笑道:“给我杀光他们,这是上天赏赐的良机,战后!论功行赏!”

听闻此言,将士们更加卖力了。

沈黎站在山巅,看着空中闪动的雷电道:“行了,都下山吧,下雨天站在高处,容易遭雷劈。”

柳升站在原地,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这都是我们家少爷干的,跟我没关系。”

岳峰笑眯眯的凑过来:“柳队长,我记得是你点的火吧?”

他有些看不惯柳升这种杀了人还假惺惺的阿弥陀佛,战场上,杀敌人,保家卫国,实在正常。

柳升轻哼一声:“我那是为了吃饭。”

看着沈黎下山的背影,岳峰叹口气道:“不过少爷这次却是动了真怒了,从来没见他这么恐怖过,一句话不说,随手便屠杀敌方几万人马,即便是军中的屠夫,也远远不如他啊。”

“谁让那群沙比挟持小苗姑娘,还把人弄死了的,要我说,活该。”

柳升擦了擦脸上的雨水道:“冲冠一怒为红颜,我欣赏。”

“赶紧下山吧,少爷说了,下雨天站山顶,容易遭雷劈。”

“废话,杀了这么多人,老天爷要是真的不喜欢,站哪里都遭雷劈。”

轰隆!

一阵惊雷,接着一道闪电落下,将两人身后一颗歪脖子树劈成两截。

……

两人艰难的咽下口水,妈的少爷说的就是真理啊。

随后两人一言不发,匆匆下山。

山下,早已有人备好马车,沈黎上了马车后道:“告诉神箭营,速速出兵,去归元口一带,阻击逃亡敌军,那是他们回草原必经之路。”

柳升拱手道:“那少爷,我们怎么办?”

“鸣金收兵。”

沈黎淡淡道:“下雨天,火药用不了。”

现在他们的技术还没那么好,火枪一旦沾了水,便无法激发,这种天气对他们来说,是极大的弊端。

岳峰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带着手下回城,而柳升骑着战马快速赶到早已等候的神箭营,将沈黎的吩咐尽数告知。

林进现在一句话都不敢说,老老实实的监军,记录军功。

至于战事安排,沈黎会自己做,曲报国也会听从。

他现在终于明白,让他做副监军的意思了。

而且唐寻章,似是早就知道沈黎到了战场会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可他没想到,这能量能瞬斩六万人啊!

这他妈的就是六万把麦子那也得收割老半天呢!而他一声不吭的就弄死了,简直就是魔鬼!

战场上的战事仍在进行,天昏地暗,将士们都不清楚什么时辰,只知道不知疲乏的斩杀敌军。

第478章:战事平稳 “将军,这沈大人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能一晚上就大破敌军二十万?”

神箭营内,他们伏击在归元口,静静的等待敌军路过。

曲报国深吸一口气:“我承认,自己刚开始低估了沈大人,万万没想到,他还有如此神鬼手段。”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他这一怒,举手投足便灭了六万狼族,当真恐怖。”

……

“将军,您是说沈大人将会成为天子?”

曲报国脸色骤变,一巴掌拍在手下的脑袋上:“你知道不知道,你这话在京城说出去,沈大人一家得死,你也得死,闭上你的臭嘴,敌军来了!”

“是!”

狼族各个部落杀掉后方的监战小队后,直奔草原而去,却不知道,神箭营早已等候多时。

曲报国大喝一声:“绊马索!”

绊马索升起,下面的战马瞬间倒塌下去,那些狼族士兵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密密麻麻的羽箭铺天盖地一般射来,顿时人仰马翻。

他们本来就是逃兵,被这么一来,纷纷丢盔弃甲,跪地投降。

旁边的士兵高兴道:“将军,他们投降了!咱们可以拿着俘虏回去邀功了。”

曲报国冷声道:“继续射杀。”

“啊?将军,他沈黎残杀俘虏,咱们也要残杀俘虏吗?”

“我什么时候残杀俘虏了?你哪个耳朵听说他们投降了?现在的雨下那么大,天上打雷,你不会听错了吧?”

说着,他拔出腰间佩剑,冷冷的看向手下。

手下再敢多废话一句,他可以立马以临阵脱逃之由斩了他。

这种不懂事还喜欢废话的手下,留着也是个祸害。

俘虏,是有很大军功。

但跟着沈黎,远远比俘虏这些人的军功来的大得多。

一旦他们带俘虏回去,那沈黎虽然不会对他们发火,但也会与他们分道扬镳,以后他们连口汤都喝不到了。

狼族投降,天雷滚滚,他们就当做听不到,继续射箭。

很快下方传来狼族的喝骂与求饶,但无济于事。

两万逃兵,尽数被斩杀。

曲报国看着空空如也的箭袋,深吸一口气道:“撤军。”

旁边的副监军林进沉默一下后,拿出本子细细记载,敌军大败而归,神箭营在归元口伏击,以两千兵力诛杀地方两万逃兵。

至于残杀俘虏一事,他一言不发。

将军的利益与军队挂钩,他所监管的军队若是立了大功,那监军也有功劳。

而且林进实在不想得罪沈黎,看他最近那个样子,那个状态,甚至一言不合连自己的人都杀,韩应生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临渝关的守军探子看到狼族军中大乱,随后连忙派兵出发,其中跑的最快的,是荆门晖。

敌军节节败退,这是立功的最好时机了。

沈黎坐在营房内,听着外面豆大雨点砸在帐篷上的声音,又看着冰块上熟睡的苗欢心,轻叹一口气,喃喃道:“你这孩子,我可怎么跟你姐姐交待啊。”

消息很快传回仙平。

苗欢盈当场昏厥过去,林晴与小新衣不解带细心照料三天才醒过来,醒来后便是大哭,两只眼睛哭的都肿的如拳头那么大。

林晴是最能理解她们姐妹情深的,当初沈黎只买回苗欢盈,苗欢心因为年纪小,又瘦,被卖到青楼,那个时候苗欢盈无论如何都要救自己妹妹出来。

现在妹妹突然间没了,对她的打击可想而知。

一连几天,苗欢盈都在哭,大夫来了好几趟,生怕她哭坏了身子,炉子上的参汤从来没有断过。

到最后,她哭累了,终于是睡了下去。

林晴幽幽叹口气,对于这个妹妹一般的女孩,她纵有万般不舍,但此时也得硬起心肠,现在是关键时刻,苗欢盈病倒,她作为主母,必须要撑起一片天。

好在之前苗欢盈对各处的分工比较明确,每日她只需在书房内看看奏报,不明白的,便请来詹良才询问,仙平倒也没出多大乱子。

许久之后,苗欢盈身子骨好些,便提出要前往北境,接妹妹回家。

林晴只能答应。

战场上,二十万大渝军队的战斗接近尾声,整整一天一夜,斩杀敌军十万人,俘虏三万,沈黎杀了六万,一共是十九万,还有四五万人,跑了。

三万俘虏,荆门晖提了一万,姜承献见他勇武,便给他多派了一万兵力掌管,他顿时尾巴都翘上了天,顺道还拉着俘虏在沈黎的营房附近转了一圈,颇为挑衅。

意思是这是我得到的俘虏,你也能杀吗?

你敢杀,就别怪我翻脸。

第三天,军中将士们都吃了个饱饭,将那些牛羊尽数吞入腹中,顿时满脸幸福。

军功拿了,饭吃饱了,人生也就如此了。

俘虏的牛羊战马等,达到了天文数字,还有各种毛皮,更是高达几万斤。

至于那些食物等等,数都数不过来。

姜承献派人打扫战场,然后带着大部队回到临渝关,接手了五狼谷,并在五狼谷附近驻扎下来。

他一个人,带领一众将军,在军中大摆庆功宴后,又回到临渝关。

因为他听说那个巨大的火焰,是沈黎干的,又听说五狼谷是沈黎拿下来的,对于此次战役功不可没。

甚至说,沈黎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既然是救命恩人,又是朝廷的大功臣,自然要去看看这位年轻的后生。

据说才二十岁。

他了解了一下沈黎的事情,对他丫鬟去世的事情虽然同情,但并不在意。

不过是个丫鬟而已。

他是贵族出身,贵族礼仪是有的,便在手下陪同下,来到沈黎的营房。

看到沈黎的手下全身缟素,他不由重视了几分。

走进帐篷内,中心摆放着一张大床,床边都是大量的冰块,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冰块的雾气消散。

他沉吟一下,还是站在原地鞠躬。

旁边的副将皱着眉头,有些不满。

这可是根正苗红的王爷,给你一个伯爵府的丫鬟行礼?死了也不行!

他正想说话,却被姜承献瞪了一眼。

“沈大人,我想找你聊聊。”

他没有自称本王,已经是给沈黎极大的尊重。

沈黎坐在床边,缓缓起身点头道:“此地不宜谈事,王爷请。”

……

第479章:达成交易 两人走上城楼,眺望远方。

路上,姜承献反复打量了一下面前年轻的沈大人,见他虽然情绪低落,但器宇轩昂,举手投足之间更是有一种上位者气息,更重要的是,自己这个七王爷在他眼里,并没有太大威慑力。

要知道,比他年纪大五六岁的荆门晖见到自己后,那可是卑躬屈膝,恨不得跪下来给自己擦鞋,当听说自己给他一万俘虏时,那小子可是欣喜若狂。

而沈黎现在的样子,风轻云淡,不喜不悲,宛若看透世间的禅僧一般。

他清清嗓子,微笑道:“沈大人年少有为,那一团火,瞬间斩落狼族六万人,此等功绩,天下第一。”

“王爷谬赞。”

沈黎拱拱手道:“王爷有何事,还请直言。”

这已经是不太给面子了,姜承献也不恼,转而微笑道:“沈大人建立如此奇功,我这主帅,不应该登门拜访一下吗?顺便问问沈大人接下来的打算。”

“杀光狼族,一个不留。”

沈黎淡淡的看向远方道:“将他们彻底灭种。”

说着说着,他周身杀气尽显,姜承献竟有种遍体生寒的感觉。

“如果需要用到北境大军,尽管说。”

虽说对于武将来说,飞鸟尽良弓藏,只要留着敌人,那自己的地位就不会下降,但这种说法在姜承献身上却得不到应验。

他是王爷,是皇帝陛下一奶同胞的兄弟,即便没仗可打,也可以找一处封地,颐养天年。

养寇自重这种下流事情,他干不来。

而且狼族常年骚扰北境,若不是北境有大军,早就被他们攻破。

他们狼子野心,世人皆知。

能灭了他们,对大渝也是一件好事,以后只需派少许兵力巡视草原即可。

到时候,北境边防压力骤降,那分散出来的兵力正可以抵御南方和东方,这样大渝每年可以节省大量军费开支,边境也愈发安稳起来。

这对大渝是好事。

如果能做到,他姜承献宁愿解甲归田。

沈黎点点头道:“我说的灭种,是不要俘虏。”

“嗯?”

姜承献微微皱眉,战场屠杀俘虏,乃是大忌,沈黎的意思很简单,想要和我一起进攻草原,先把你那几万俘虏杀干净。

这相当于是个投名状了。

他是老将,深知战场杀俘虏会带来什么后果,万一草原没有被彻底清除,还杀了俘虏,那日后草原再次来犯时,可怎么办?

若是草原狼族俘虏了我们的同胞,是不是可以也这么干?

要知道,草原俘虏大渝百姓与士兵的概率,可比大渝俘虏他们的概率高很多了。

他皱着眉头点点头道:“这一点,可以答应你,但杀俘虏不是现在。”

这相当于是一笔买卖了,姜承献的意思是,俘虏我可以杀,但得等你彻底将草原灭种,现在杀俘虏,我姜承献杀俘虏的名头传出去,以后我的部下一旦被俘虏,那敌方定然以最残忍的方法让他们死去。

都是聪明人,话不用说全了。

沈黎点点头道:“可以,我希望王爷说话算话。”

“放心吧,整个北境都是我在掌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姜承献微笑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你的部下在山上劳累,休整几日后,再往草原进发。”

“甚好。”

交易完成,他想拍拍沈黎肩膀夸奖几句,可沈黎扭头便离去了,一点面子也不给。

他尴尬的摸摸鼻子。

副将走过来很是不满道:“王爷,这人谁啊?竟连王爷都不买账,要不要属下带人去收拾收拾他?”

“自古大才都有傲骨。”

姜承献背着手笑道:“若是他能替咱们清理北境,傲气一些又有何妨?”

“去,把荆门晖的一万俘虏收回来,安置在城外。”

“是。”

……

被收走俘虏的荆门晖很是不满的嘀咕:“都是王爷了,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一旁的副将跑来煽风点火道:“据说王爷和沈黎谈了一次话,便收回所有俘虏,安置在城外驻扎。”

“哼,又是沈黎,他杀俘虏,朝中那些文官又恨他,等他回去的,回去就得被喷死。”

“那将军,咱们现在去哪里?”

“去哪里,仗都打完了,还不找个地儿放松放松?告诉三军,明日休息,老子也去桑榆城去找找乐子。”

荆门晖冷哼一声道:“在这鸟不拉屎的临渝关,一个女人都没有,唯一一个女人,还是沈黎的死女人!”

他这种京城出来的贵族二世祖,自然是寻欢作乐惯了,偶尔一段时间没有,便觉得心痒难耐。

于是乎,他带着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亲兵,一路快马加鞭,朝着桑榆城赶去。

他本来就一肚子的火气,军功被抢,自然不爽,一路上看什么都不顺眼。

甚至休息时一个歪脖子树挡了他视线,都被砍了。

路上,他再次休息,手下替他找到一处石头坐下。

他喝了些水,吃了些干粮后起身,皱着眉头看向身下的石头:“把它留这里做什么?供人休息?老子坐过的,就不准别人坐!给它翻起来推走!”

他一脚一脚的踹着巨石,愤愤的咒骂着,仿佛那块巨石就是沈黎一般。

手下连忙称是,几个人哼哧哼哧,终于抬开巨石。

巨石挪开的一瞬间,几人奇怪的看向地面。

这石头下面怎么还压着一块木板?

咔……

一阵机扩传动的声音响起,几乎是瞬间,埋在地里的火药坛子被激发,瞬间引爆。

巨响过后,再无活物。

若是让桑登曲林看到此等场面,怕是要笑掉大牙。

这里,正是当日沈黎画个圈俘虏他们狼族的地方,后来为了逃跑,他便找人压了一块石头上面替代自己,结果歪打正着,竟被这小子捡了“便宜”。

而真正的桑登曲林,现在正挂在沈黎的马背上,与对面的韩应生进行眼神交流。

两人都痛苦的呻·吟着,奄奄一息。

等他们对视一眼后,桑登曲林便将所有恨意迸发出来,全对着韩应生喷过去。

第480章:深夜密谋 韩应生尖叫道:“你这王八蛋,你为什么要杀他的女人?草拟吗的,我草拟全家!”

如今两人落到如此境地,当真是生不如死,那坛子内,有药水,还有他们的粪便,恶臭扑鼻。

凡是人见到这两个坛子,便会触目惊心。

而且热气球建成之时,沈黎还特意找人让桑登曲林来看看,看到那恐怖的爆炸场面,桑登曲林终于胆寒。

他现在连骂都不敢骂沈黎,便将所有的怒火倾泻在韩应生身上。

“老子草拟吗,不是你个沙比去抢人质,老子会情急之下对沈黎出手吗?我出手也就罢了,你个废物为什么连个女人都抓不住?”

“废物!废物,窝囊废!!!”

韩应生词穷,后续的一些列意外,原因可能都在他身上。

他恼羞成怒的骂回去道:“滚你吗的,不是你这沙比不讲江湖道义挟持人家老婆,会发生这些事情吗?两军对垒,你拿人家老婆做人质,活该你落得如此下场,我呸!”

“呸!”

“哈呸!”

“tui!!!”

……

两人没了手脚,只能凭借嘴巴互相咒骂,骂到理屈词穷时,便展开真正的口水战,对着吐痰。

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方向,好在脖子灵活,就这样,两人吐口水吐到半夜。

深夜,沈黎在苗欢心的床头点燃香后,询问一旁的柳升:“消息送回仙平了么?”

“送回去了。”

柳升拱手道:“苗姑娘悲痛欲绝,现在正赶往北境。”

“嗯。”

沈黎点点头道:“留下一百人,在这里护卫她,交给林焕带领,三天之后,咱们要去草原了。”

“行军途中,带着她不太合适。”

“那那三个孩子呢?”

“也留下。”

他叹口气:“柳升,你觉得我做的对么?”

柳升摸摸鼻子道:“或许在寻常人眼中,少爷为了一个小奴灭狼族,实在太过疯狂,但在我们这些手下眼中,小苗姑娘已经是内定主母,为主母而战,应该的。”

“在下是江湖人,少爷冲冠一怒为红颜,正是吾辈向往,我很赞赏。”

他耿直的说着,随后又有些犹豫道:“少爷,说句不中听的话,在下以为,去了草原,屠杀桑登曲林,扎木才让的部落是可以的,不过杀了整个草原,实在有过残忍,而且有违天和。”

沈黎沉思的闭上了眼睛:“若是他们狼族没有狼子野心,我的欢心也不会死,他们,都该死,尤其是主动挑起战争的那个先知,稽粥!”

“逝者已去,生人如斯,在下是信佛的,少爷背负几十万条狼族性命,对于主母,小少爷等,都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相信这也不是小苗姑娘要看到的。”

见他有些不满,柳升连忙拱手道:“少爷,在下是个粗人,有什么说什么,不过在下对少爷忠心耿耿,你让我杀谁我便杀谁,在下先告退了。”

随后他急匆匆的跑出帐篷,留下沈黎一人静坐。

“杀孽太重,会传给孩子吗?”

许久,沈黎才喃喃道,他又看向床上的苗欢心,温和的笑道:“管它呢,你说是吧?”

这几日,仙平军众人都是杀气震天,士气如虹,他们被仙平洗脑,对于沈黎的崇拜已经到了狂热的程度,现在少爷难受,他们自然要让敌军付出代价。

可岳峰与柳升两人没被经过洗脑,他们对于沈黎来说,更像是朋友的角色。

柳升出了帐篷后,便去找岳峰喝酒。

“少爷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是仙平主心骨,若是沉浸杀意无法自拔,将来会出大问题的。”

岳峰摇晃着酒杯道:“你看看,当初是多么开朗活泼的一个小伙子,现在却变成这样了。”

“你是觉得少爷杀狼族做的不对吗?”

“这倒没什么不对,一边报仇一边建功立业,可若是咱们真的杀到草原上,那些老弱妇孺怎么下手?”

他皱着眉头道:“杀光狼族,可以杀光他们的军队,但那些孩子,还有那些与小苗姑娘一般年纪的花季少女,怎么下手?”

说着说着,他长叹一口气道:“杀吧,杀吧,慢慢杀。”

柳升与他干了一杯道:“放心吧,咱家少爷,不是那么嗜杀的人,他有自己的良心,到时候咱们劝一下,再让苗姑娘劝一下,让他将心中情绪发泄出来就好了。”

岳峰更是愁眉苦脸:“狼族这帮穷比,也不知道建一座城池什么的。”

“要那东西做什么?”

“少爷有大麻烦了。”

他在军中,见过太多耀眼的天才将领,后果呢?

后果就是军中还是无大将,这说明朝廷不容啊。

现在的沈黎,举手投足之间便灭了狼族六万士兵,这种战绩,旷古未有。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沈黎的后果,这种杀伤力,皇帝能睡得着觉?

哪天皇帝陛下惹得他不爽了,他从几十里外再来个这玩意儿投进皇宫中,那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姜承龙眼中最容不下的,反倒不是四大家族,而是他沈黎了。

起初还没太在意沈黎火药的威力,觉得跟血浮屠比,火药就是弟弟,现在看来不得不重视了。

岳峰说了其中利害关系后,柳升也瞠目结舌道:“那确实有大麻烦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大楚联合大梁和咱们打起来。”

他苦笑一声道:“如此武器,只能用于战场,一旦安定下来,少爷必定会被皇室扣各种帽子,当年林焕家中,不也是这样吗?”

两人说着,萧林焕从外面进来。

看的出来,他这两日状态要好一些了,或是小时候便经历全家生离死别,对于这种事情,接受程度也好一些。

他端起酒杯便一饮而尽:“逝者如斯,沈大哥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是吧?我现在站他旁边,都感觉腿肚子发软,你能想象我还是个外家高手呢。”

柳升苦笑一声道:“林焕,你去劝劝他吧,对于你妹妹的事情,我们所有人都很悲伤,但悲伤不能这个悲伤法子,仙平的作坊遍布大渝,几十万人等着他吃饭,还有你大姐,主母,小公主,小少爷,都指望他活着,他可千万不能出乱子。”

萧林焕叹口气:“已经劝过了。”

岳峰皱着眉头道:“这个不是最严重的,现在最恐怖的敌人,不是狼族,而是北境的二十万大渝守军。”

……

第481章:皇室忌惮 萧林焕点点头道:“确实,皇帝陛下,现在对沈大哥很是忌惮了。”

九百人,随随便便残杀六万狼族,甚至敌方连人在哪里都没看到,这已经超过他们认知范畴。

萧家血浮屠厉害,可血浮屠起码能站在你面前,他这玩意儿你连人都看不到,死都不能做个明白鬼。

萧林焕虽然年纪不大,却经历过最真实的下场,有了这个大杀器,四海安定之时,便是将军身死之时。

何况现在沈黎只有九百人呢?

他要是九千人,九万人,那后果会是怎么样?

到时候他想杀谁就杀谁,甚至他可以自己做皇帝。

柳升跟沈黎时间最长,也最了解沈黎。

他夹了一口牛肉大嚼特嚼道:“这些东西,我相信少爷拿出来之前,就已经考虑到了,大渝皇室不敢动他,即便动他,咱们这九百人也够他喝一壶的。”

这九百人,可不是朝廷的军队,他们是沈黎的私有财产,奉沈黎为君王,一旦沈黎有恙,那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将枪口对准皇室。

萧林焕沉思一番,他也觉得,沈大哥与父亲不一样,沈大哥的思维更加跳脱,“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个概念貌似从来没在他脑子中出现过。

反之,沈黎的想法很简单,君要臣死?臣先把你干死。

或许悲剧不会再次上演,而且皇帝姜承龙肯定特别热衷于看到沈黎屠杀草原狼族,因为这会给他带来巨大的利益。

正如同他所猜想一般,皇室姜承龙几天后收到消息,在御书房内坐立难安。

他来回踱步,北境虽然大胜,但其中一条消息让他彻夜难眠。

沈黎仙平军,九百人,在五狼谷上方发动超级兵器,犹如一团火焰,在空中漂浮几十里飞入敌方大营,瞬斩敌人六万人!

他不时再去看看这份密报,更觉坐立难安。

这已经具备谋反的能力了,这种恐怖杀器,那个国家的君王敢留他?

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好在自己并没有亏待沈黎,此事尚有转圜的余地,而且以目前沈黎这种状态,回来第一时间定然先灭韩家。

沈黎不会找其他任何大帽子扣在韩家,唯独一句我跟你有仇,便杀你满门。

到时候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罢了。

但四大家族对于朝廷的威慑力远不如沈黎,他们仅仅是凭借粮价民生问题控制一下皇室,忍忍也能过去,起码他们没掌控兵权。

沈黎就不一样了,这家伙虽然什么都没掌控,但那一手空中烈火,便足以毁灭皇室。

他深深叹口气,大渝这是怎么了?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吗?

刚刚看到打击四大家族的希望,又冒出来个沈黎。

皇帝,当真不好当啊。

他苦笑回到龙椅上,又仔细看了一下密报,半晌后才自顾自的点头。

沈黎现在不能动,他是覆灭狼族的宝贝。

要不要再添把火呢?让七王爷姜承献“一不小心”让狼族俘虏跑进关内,杀光剩下的几个孩子?

他眉头一跳,还是别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一旦事情暴露,这把利剑便会调转剑锋,刺入皇室的胸膛。

也幸好,他没这个干,否则大渝皇室真的就没了。

当然,这是后话,三日后,北境大军正式开拔。

在姜承献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后,那些士兵饿了几个月的怨气纷纷被勾引出来,这一切都是狼族导致的,一时间,杀声震天响。

挂在马背上的两个坛子,桑登曲林叹口气:“狼族要完蛋了。”

“嘿嘿,后悔了吧?臭傻比。”

对面的韩应生苦中作乐,大骂道:“让你个沙比找人质?再找啊?你的部落都得为此付出代价。”

桑登曲林难得没跟他打嘴炮,低头叹息一声,转而抬头看向马背上的沈黎:“沈大人,我错了,对不起。”

沈黎低下头,阳光下,他有些温和,只是脸色有些苍白。

他微笑道:“如果道歉有用,要官府的狗头铡作甚?你动手之前,我已经说过后果,你不听。”

韩应生添油加醋道:“就是就是,你别杀那女孩,还是个安安全全的俘虏,虽然会受一些屈辱,但起码能好好活着,看你现在吃喝拉撒都在这个坛子里,多悲哀。”

“你也一样,你爹娘,整个韩家,都得为你的错误买单。”

沈黎看向他:“别感想了,你们俩,不会死,我会让人一直这么养着你们,每日给你们用最好的药材,让你们感受世上最痛苦的事情,死后呢,用桃木剑,降魔杵钉着你们俩的眉心,让你们永世不得超生。”

两人艰难的咽下口水,知道此刻说什么都不管用了。

韩应生顿时吓的大哭,沈黎一脚踩在他的脑门上,将他往坛子内的污水踩去:“不准哭!”

一上午的点兵,二十万大军士气高涨,杀气冲天,遮云蔽日。

姜承献满意的点点头,走到沈黎面前,看到马背上挂的两个坛子,心中一阵抽搐。

这小子是真够狠的啊!

他微笑道:“沈大人,士气可用,可以一战。”

“王爷便带着这二十万人,直接从草原上横扫过去吧,我们这八百人担任突击任务,有难打的部落,我们便前来接应,功劳都是这些兄弟的,我们只需要狼族灭绝。”

姜承献深吸一口气,点头道:“我也有此意,你们人不多,机动性强,适合打伏击,另外,尖刀营,神箭营也交给你了。”

“李清策!”

“在!”

“曲报国!”

“在!”

“命你们跟随仙平军,听沈大人指挥!沿途袭杀敌方部落,不留活口!”

“是!”

……

曲报国李清策纷纷赶来,接受命令后,对沈黎拱手道:“沈大人,咱们怎么出兵?”

“往东方,绕过去。”

沈黎淡淡的笑着,随后看向脚下的桑登曲林:“怎么样?要回家了开不开心?”

桑登曲林大骇:“你你你……你第一站就直接去灰狼部落?”

“惊喜么?”

“我求你了,你别杀我的族人,我求求你啊,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沈大人求您大人大量,沈大人我求你啊!”

“晚了。”

他淡淡的笑了一下,随后看向二位将军道:“到了之后,鸡犬不留,出发!”

……

第482章:草原骤变 狼族斥候已经将最新战况汇报上去,夜幕降临,联军大帐内,坐满了人,多是狼族首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先知稽粥一个少女在其中,倒是有种羊入狼群的既视感。

“先知大人,如今大渝攻打过来,我们该怎么办?”

“就是,那大渝中出现一个张狂的小子,说是要杀尽我们狼族,怎么办?”

众人一阵大笑,许多人都毫不在意。

他们在意的,是姜承献统领的二十万人马。

可其中有人打听到了消息,脸色都有些不太好。

“那小子,说的是真的。”

拓跋奎从外面掀开帐篷走进来,他死死握住拳头,额头青筋暴起:“那小子,就是上任先知伊稚幽预言的魔神!”

“什么?他才是魔神?”

“那之前先知身边的魔神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这个魔神比之前那个更加恐怖了?”

……

拓跋奎谨记自己老爹拓跋闵的教诲,出了军营后就带着重甲军铁浮屠狂奔,可刚走几里地,后边的爆炸产生的气浪将重骑兵们掀的人仰马翻。

他目眦欲裂,那个始作俑者,必须得死!

杀父之仇,必须要报,所以他不顾先知伊稚幽的劝阻,毅然决然的回来。

他看向各部落首领,重重点头道:“是的,那个叫做沈黎的小子,才是毁灭大军的主要元凶,他那个火焰落入大营后,便屠杀我军六万人!”

众人议论纷纷,都询问先知稽粥为什么没有提前预言到如此恐怖的事情。

先知稽粥沉默一番后,有些无辜道:“上任先知都已经预言过的事情,这一任先知是感应不到的,你们不知道吗?”

众人面面相觑,看她小脸上满是认真的样子,纷纷怀疑是自己的问题。

是啊,这件事老先知早已说过,只是他们都觉得,那个放毒的才是魔神。

万万没想到,后面又跑出来个沈黎,才是真正的魔神。

众人叹了口气,纷纷询问接下来的打算。

实际上,许多人已经有退却之意了,现在联军四十万,一个没回来,许多部落就此毁灭,整个草原上,已经没有多少兵力了,面对姜承献的二十万人马都已经很乏力,何况再加一个魔神?

先知稽粥缓缓道:“无妨,汉人说过,凡事有利也有弊,如此魔神降临,长生天必定赐予我们一个大将,带领我们击退魔神,还草原太平。”

“哪呢?大将在哪里呢?”

“快让他出来!”

“让他赶紧杀掉那个臭小子!”

……

稽粥摇摇头道:“我无法推算那么准确,只知道草原上的确有这么一个人。”

扯淡!

纯属扯淡!

一旁的拓跋奎险些就骂出来了,却看先知身后的族兄拓跋泓微微摇头,示意他别出声。

最近拓跋泓发现了一个问题,刘齐,很久没出来了。

或许拓跋氏可以拉着先知,做一做文章。

他眼中一道锐利的光芒逐渐显现,可能将来草原统一,而草原的王,正是拓跋氏的黑狼一族。

拓跋奎强忍心中不悦,任由这个小骗子继续忽悠下去。

其他各个部落的首领沉吟良久:“那先知大人,我们该如何抵御大渝的二十万大军?”

“我们狼族,是长生天庇佑的,即便敌军杀来,我们还能集结大军抵抗,他们大渝军队被困青牛山那么久,实力必定大减,所以我们只需要积极备战即可。”

稽粥看向各部落:“现在到了草原生死存亡的时刻,每个部落,都要出力,将我们的俘虏,都送到阵前,进行第一次冲杀。”

“是!”

实际上,很多人都看出来,稽粥不懂军事,但都选择沉默。

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在场,他们如果直接反对,那必定血溅当场。

当初的刘齐,邀请他们前来议事,凡是不来的,部落直接被清洗掉,来了反对的,当场被斩杀,最后东拼西凑四十万大军上战场,眼看就要大败敌军时,又冒出来个魔神。

刘齐是魔神,沈黎也是魔神。

这年头魔神都这么不值钱的吗?谁都能自称魔神?

还是说,对方虚张声势?

草原部落,打大渝军队,最好的办法就是且战且退,往草原深处打去,拉长战线,让大渝补给跟不上,到时候大渝自然退兵。

现在稽粥先知不退反进,直接要召集草原剩下所有人与大渝决一死战,许多部落已经做好退的打算了。

可稽粥突然道:“为了防止各个部落懈怠战争,特派拓跋奎做监察队,一旦发现有部落怯战逃跑,当场斩杀。”

众人倒吸口凉气。

现在拓跋奎手中的重骑兵,堪称草原上的霸主,这种霸主不去阵前对敌,反倒在背后监管友军?

许多人有些不满了,但稽粥身后的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冷笑道:“大家不听先知的话,是要遭到长生天的唾弃的。”

言下之意,你们不干还bb的话,老子让你们走不出这个帐篷。

众人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吞。

议事后,拓跋泓将拓跋奎单独叫到一处,两人在空旷的草原上散布。

“阿叔死在青牛山了吗?”

“是啊,都是那个该死的沈黎。”

拓跋奎咬牙切齿道:“我一定要为父亲大人报仇!”

“节哀。”

拓跋泓拍拍他的肩膀道:“现在,你可以接管你父亲的妻妾,你的那些妈妈们,代你父亲好好照料他们。”

“我会的。”

他重重点头道:“大哥,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

拓跋泓微笑道:“先知,只是一个由头,只是一个名正言顺消耗其他部落的缘由,现在出兵,敌方气势如虹,再加上那个所谓的魔神,咱们这些部落过去,自然很快被绞杀。”

“那您?”

“没错,就是让他们死,那些部落男人死光了,女人,孩子,自然落入我们手中,我们好好培养,到时候自然一统整个草原。”

他招招手,手上凭空出现一道明亮的真气:“先知大人,还不赶紧出来?”

暗处,稽粥四下看看,颇为畏惧的走过来。

“有一日,我在林中,发现了那个魔神的尸体,那个自称天道的男人,早已离开草原,现在草原中最强的,便是我拓跋泓了,实际上,她也不是什么先知,只是跟着天道学了一些江湖算命瞎子的岐黄之术,预测的东西也是模棱两可,便让那帮愚笨的首领心悦诚服。”

拓跋泓脸上亮起阴险的表情道:“有了她,便可以变相的控制整个狼族大军,我们在幕后,好好收割我们的成果!”

……

第483章:白狼部落 “狼族这是什么情况?” 接连几日行军,姜承献各部多多少少遭遇到狼族的伏击。 但由于是在草原,大多数地方平坦,所以伏击造成的损失不大,倒是狼族,损兵折将。 二十万大军,即便是二十个一品高手面对,也得胆寒。 这种大国杀器,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 大军缓缓推进,狼族居然又纠集了一帮军队。 这支军队的质量,一看就不如拓跋闵的那支,东拼西凑,甚至还有十三四岁的孩童。 姜承献有些不解道:“这狼族什么时候,这么悍不畏死了?” 狼族悍猛,众所周知,可狼族并不是不怕死啊,他们也是人,在大军面前,也会恐惧的后退。 这支军队,最前方是他们从北境各处搜刮来的老弱妇孺,中间是他们北境大军的俘虏,后方才是真正的狼族大军。 若是姜承献下令冲杀,势必会对百姓和将士们造成极大损伤,而且弓箭不能用。 并且这些俘虏中,绝对藏有大量的狼族精锐,他们不能接收,一旦接收,二十万大军就乱了。 这也是俘虏们的用处,将己方敢死队安插俘虏中,敌方接收,敢死队便有可乘之机,若是不接收,传回去名声便臭了。 谁谁谁的将军,连自己的百姓都杀,连同胞都杀,简直灭绝人性。 然后文官再一讨伐,皇帝迫于压力,只能免除职位,严重的甚至处斩。 姜承献倒不是怕丢官,而是下不去那个手。 自己一方怕伤到俘虏不敢用弓箭,可敌方却无所顾忌,漫天箭雨铺天盖地而来,各部立马掏出盾牌抵御。 “妈的,这怎么打?狼族什么时候也这么恶心了?” “我要跟他们拼了!” “你怎么拼?一旦冲杀,必定将我们的俘虏尽数杀死,还有百姓!” …… 几个将军躲在盾牌内,听着盾牌上箭矢飞来叮叮作响,目眦欲裂的讨论,等那些俘虏靠近后,敢死队便先冲第一波,随后便是敌方大军冲第二波。 那前面手无寸铁的百姓与俘虏,都得死。 这是冷兵器战场上,比较常见的招数,一般都很难破解。 姜承献皱着眉头,勒令大军一退再退,现在真不是下手的好时机。 可渐渐的,他听出不太对劲,敌军后方喊杀声逐渐激烈起来。 很快,敌军阵营被冲散,还有大量火药坛子爆炸的声音。 前方的俘虏们见没人管他们,很快作鸟兽散去,姜承献找到机会,连忙命令手下小队进攻。 一道人马如尖刀一般将地方阵营分开,绊马索还没用出来,就被他们随手丢出的火药坛子给炸个七荤八素,很快他们便将敌军穿透,冲到姜承献面前、 “李清策?” 姜承献瞪大眼睛:“你不是跟着沈黎吗?” “呃,沈大人觉得大帅这边可能有些麻烦,便让我们回来了,神箭营在后方伏击的。” “那他干什么?” “好像是去后方杀光桑登曲林和扎木才让的部落。” 他深吸一口气道:“你们来的,很是及时啊,否则这些百姓,我只能杀了。” “大帅,这些百姓和俘虏,有很大问题啊。” 自古以来,自己一方出去的俘虏和百姓,再拿回来时必须要经过严格筛查,一两万俘虏里,混着三五百个敌方探子,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等接手他们,送入内城,他们深夜暴起杀人,四处放火,趁着城中大乱时,再抢夺城门,让城外大军开门。 这种操作,太正常不过。 可他们又是普通百姓,城中本来就有他们的家,想要全部筛查下来,可是个不小的活。 “这些以后再说,等我杀光这些狼族军队!” 姜承献皱着眉头,送出几路大军。 整个战场顿时乌云盖顶,硝烟遮天蔽日。 这边,沈黎慢慢悠悠的前行,路过一些放牧的普通百姓,他还会拿出物资与其交换牛羊,犹如出来旅游一般。 柳升在后面对岳峰挑了挑眉毛,意思是你看,少爷还是不忍心对普通人下手。 岳峰耸耸肩。 “桑登曲林,不做个向导吗?” “你这恶魔,你是找不到我们白狼一族的!” “是么?” 沈黎淡淡一笑,随后用块黑布将他们俩蒙起来,招呼来柳升道:“去,找个放牧的问问,就说咱是白狼组桑登曲林请来的援军,询问一下白狼族的位置。” 柳升点点头,快马骑过去。 牧民很快指出一个方向,桑登曲林想要喝骂打断,却被沈黎默不作声一脚将他踩进坛子内,里面的污水淹的他喘不过气来。 之所以牧民很听话,而是柳升和善,给了他一块香皂,而且他胯下坐骑,正是狼族的战马。 牧民高兴的拿着香皂,然后指出方向,还热情的想要为他们作向导。 柳升笑眯眯的拒绝,然后回来。 沈黎微笑道:“你觉得他做完向导,我会杀了他?” “没……没有。” 柳升脸上笑容瞬间消失,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道:“我只是担心他的羊没人放,都跑了。” “说谎也要找个好一点的理由。” 沈黎淡淡的夹着马腹:“带路。” “是。” 他这才长出一口气。 后面的岳峰吐吐舌头,幸好不是老子去问话。 桑登曲林从坛子内伸出脑袋,一边大口喘着粗气,一边大声咒骂,各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 沈黎高兴,便任由他骂着,不舒服时便一脚将他踩入坛子内。 草原,蓝天白云,牧歌悠扬。 广袤无垠的青草地上,处处散发着勃勃生机。 自从第一次暴雨之后,天气逐渐转凉,偶尔部分地区还有大雨。 经历一天一夜后,沈黎等人终于赶到桑登曲林的部落。 部落前,是一尊白狼图腾,图腾巨大,刷着白漆,约莫两丈高,站在远处看,虎虎生风。 白狼图腾后,便是一望无际的帐篷,帐篷外围,是用大量圆木扎成的栅栏。 其中牛羊更是不计其数。 沈黎掀开桑登曲林头顶上的黑布,微笑道:“我们到了白狼部落,桑登族长?不欢迎我们来做客么?” “你干什么?” “你要干什么?” “混蛋!快停手啊!” …… 在桑登惊恐的目光中,十门火炮缓缓调好高度,旁边的手下将战马栓好,在柳升一声开炮令下后,引线优雅的燃烧着。 第484章:鸡犬不留 “混蛋!快住手啊!” “求你了沈大人!我求你啊,老人孩子是无辜的啊!” “祸不及妻儿,我错了,我下辈子为你当牛做马,我再也不敢和你作对了!” “沈大人,我求你了啊!我给你磕头了!” …… 坛子内,桑登曲林被封住,只有一双脑袋在外面,他惊恐大叫,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嚎,求沈黎放过。 可沈黎无动于衷:“你现在知道,祸不及妻儿了?晚了!” “开炮!” 白狼部落内,他们剩余的兵力最近小心翼翼,因为草原现在变化无常,一不小心,便会被其他部落进攻,随后被拿下。 桑登曲林的三个儿子,骑着战马在部落中巡视,生怕外面来了狼族其他部落进攻。 他的大儿子感叹今日天气不错,阳光和煦时,躺在马背上。 忽然天空飞来十个大铁球,让他瞳孔微缩:“敌袭!敌袭!” 轰! 炮弹落地,轰然炸开。 有的炮弹砸进帐篷内,瞬息之间便有残肢碎片飞出来。 整个狼族部落,瞬间陷入一片火海炼狱。 就连最前面的白狼图腾,也被火炮砸个稀巴烂。 二十人填充火炮,五十人护卫沈黎,剩余的人拿着火枪快速逼近,见人便杀,不管男女老幼。 “沈黎,你这个魔鬼!啊!!!” “你不得好死,你会不得好死的!” “你杀这么多老弱妇孺,你该死啊!?” …… 眼见哀求不管用,桑登曲林顿时换了一副嘴脸,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着沈黎。 一旁的韩应生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嘤嘤的哭了起来。 他从开始的惨嚎,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已经习惯了身体的疼痛,精神的屈辱。 他现在十分恐惧,桑登曲林白狼部落的毁灭,就是日后韩家最真实的写照。 爹,娘,儿子对不起你们啊。 儿子惹下了滔天大祸。 韩家的所有人,我韩应生是韩家的罪人啊。 沈黎在一旁淡然的掏出锅,然后拿出山泉水冲洗一下,当场架锅,放入羊油,再放入清水和辣椒,煮沸后加入脱水蔬菜,再下入羊肉片,一份简单而美味的草原火锅便做好了。 他给自己配了一份酱,吃的美味无比。 “行了,你也别嚎了,忍忍就过去了,你知道祸不及妻儿,下辈子就别这么干了,你对不起你的族人啊,你的行为,却让他们为你买单。” “放屁!你这恶鬼!我只杀你一个小奴婢,你却屠我整个部落,我愿意拿我所有夫人跟你交换,你杀了他们,放了我族人,你愿意不愿意?” “我不愿意。” 沈黎吸溜一口羊肉道:“你那歪瓜裂枣的老婆,还有你那卑劣的族人,怎么能跟我的欢心比呢?要我说,你整个草原所有女人加起来,都比不上我的欢心,说起来你赚了。” “还有扎木才让,死道友不死贫道,我建议你呢,待会杀完你的族人,帮我带一下路,或许,或许啊,将来我会给你个痛快的。” 桑登曲林恨恨道:“你做梦去吧,恶魔!想让我跟你一起祸害妇孺,不可能!哼!哼!我现在有些后悔了,不应该杀你一个小丫鬟,我该杀了你全家!你爹妈,你夫人,你女儿,你儿子!有机会,我要将你女人,女儿,送入军中,让我的部下狠狠糟蹋!” “然后再吃掉,听说过两脚羊吗?你的女人和女儿就是,夜晚,她们是我们发泄的工具,白天我们饿了,便把她们剥了皮,哈哈,烤了吃掉!就像你锅里的那些羊肉一样,不过,我们吃的是女人!” 沈黎放下筷子,轻轻的搅拌着汤锅,然后舀了一勺滚烫的火锅底,走到他旁边,兜头一勺滚烫的火锅汤倒在他脑门上,烫的他惨嚎连连。 “这样还管不住你的嘴?” 他淡淡的笑道:“两脚羊嘛,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现在被屠杀的,是你的族人呢。” 五胡乱华时期,两脚羊是真实存在的。 那是华夏最惨烈的一段历史,所有学者都不愿意提起的黑暗时期。 也是汉人最接近灭亡的一段时期。 那些胡人攻破中原后,不带任何粮草,军中后面跟着一大帮妇人。 如桑登曲林所言,这些妇人就是两脚羊,顾名思义,就是长着两只脚的羊。 她们夜晚是发泄兽欲的工具,白天变成了食物。 桑登曲林嚎叫完了之后,沉默一阵:“沈黎,仇你也报了,恨你也泄了,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不能。” 沈黎继续坐在小板凳上端起碗来吃羊肉:“谁告诉你我的恨泄了?我现在还很恨你们,杀光你们狼族都难消我心头之恨。” “我想请你杀完我的族人后,高抬贵手,烧了他们或者埋了都可以,草原狼多,我怕他们死后也不得安宁。” 桑登曲林难得落泪,他悲伤的抽泣道:“我知道我说什么都于事无补,我也做不了什么,所以,求求你。”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怎么,你们不是号称狼的部落吗?还怕自己族人尸体葬身狼口?” “那不一样,我们的族人,是高贵的白狼后裔,不是灰色黑色那种杂毛能比的。” 他真诚无比的磕着坛子口:“沈爷爷,我求您了!” “行吧,我考虑一下。” “谢谢,谢谢!” 桑登曲林脸上露出一丝释然,他眼角仍然挂着泪珠,由于沈黎特意让他观看,便把他的探子正面对准战场,让他好好感受一下丧失亲人的痛苦。 他嘴角缓缓溢出鲜血,整个人的脖子青筋暴起。 “少爷……” 其中一名手下欲言又止,却被旁边人阻止。 沈黎头也不回:“行了,我知道了。” 本来大家心知肚明的一件事,沈黎也有些心软了,让他咬舌自尽就自尽吧,可一旁的韩应生忽然大喊道:“哎呀我草,他咬舌自尽了喂?” “你再多说话,我便将你的嘴巴,缝起来。” 那个恐怖的背影,让韩应生艰难的咽下口水,他忙闭上嘴。 三个时辰后,柳升骑着马浑身是血的跑回来:“少爷,杀完了。” “真的杀完了?” 沈黎意味深长的看着他道:“你再好好检查一下?” …… 第485章:缓慢推进 柳升沉默一番:“少爷,可那些都是孩子……” “大毛,宁风,是不是孩子?” 沈黎目光如电:“斩草除根,将来这些孩子,可能会要你妻儿老小的命!” “他们能杀我们的孩子,凭什么他们的孩子就能留?” “柳升,这是我的底线,你下不了手,我去下手!” 柳升面露难堪,他实在不想下那个狠手。 远处岳峰一人一马快速赶来,在他身下,还拎着一只垂死的白狼。 岳峰看了一眼柳升道:“少爷,都杀完了。” “真的,都杀完了?” “嗯,老少妇孺,一个不留。” 他沉吟一下道:“那些孩子,也都杀了,斩草除根,他们看到我们今日作为,将来必定留下大患。” “嗯,还是你比较明白。” 沈黎叹口气,幽幽的看向远方道:“这白狼,也杀了吧,这个世上,不会再有白狼部落。” “是。” …… 岳峰看向一旁坛子内的桑登曲林:“少爷,他咬舌自尽了。” “嗯,有点亏,没让他临死前说出扎木才让的部落,可惜了。” 沈黎拍拍屁股起身道:“行了,挖个坑,把他们全埋了吧,至于这东西,就在这里埋了,估计他也没脸回部落了。” “是,少爷您休息一下,我和柳升现在就去派人把人埋了。” …… …… …… 路上,柳升眉头紧皱道:“你真的把孩子都杀了?” “你废话,这种妇人之仁,你就不该有!” 岳峰难得指责他道:“你这是江湖义气,这是战场,谁管你老弱妇孺的,你知道不知道,那些孩子一旦成长起来,将来极有可能跑到仙平来寻仇,仙平现在那么繁华,那么多人,随便一把火就得烧死多少?狼族士兵凶悍,你的孩子,我的孩子,都得死在他们手上!”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你还敢骗少爷杀完了,这要是换其他将军,你这样乱搞,当场就斩了你!” 柳升叹口气:“我的心太软了。” “咋地?嫂子怀上了?” “是啊,看到孩子,下不了手。” “行啊你,这才在仙平多少日子,你便一发中的,厉害,佩服佩服。” 训斥完他后,岳峰也开起玩笑来:“行了,别将刚刚事情放在心上,少爷不会怪你的,回头老老实实的去认个错。” “我明白了。” “少爷留着他俩的舌头,就是打算让他们咬舌自尽的。” 说完,岳峰微微一夹马腹,快速朝白狼部落前行。 这一收拾,已经到了深夜,九百人原地驻扎,明日再次启程。 一个部落的主要食物都是牛羊肉,这一顿,让他们吃饱喝足。 深夜,天色越来越暗,气温逐渐转低。 沈黎在帐篷内冻醒后,起身拉开帘子,陡然发现,外面已是一片雪白。 这才八月下旬,就已经下雪了? 天色也太过反常了! 他缩缩脖子,外面仙平士兵还没等他说话便抱着一堆柴火走过来:“少爷,下雪了,给您添点柴火。” 说罢,士兵便快速点燃炉子,往里面加着木柴。 这一夜,鹅毛大雪,覆盖了一大片的草原。 昨日还好好的,今日便开始飘雪。 草原深处,先知稽粥被拓跋泓提着,走入黑狼部落内。 外面寒风肆虐,雪花飘飘,帐篷内却是一片温暖。 稽粥倔强的挣脱拓跋泓的控制道:“我师父回来,不会放过你的!” “嗯,我知道。” 拓跋泓摘下脖子上的念珠挂在衣架上,搓了搓手,又往炉子内加柴火,随后又提起水壶,倒了两杯茶,又从一旁的锅内拿出两块羊肉。 “吃么?” 稽粥扁着小嘴,双手抱胸,颇为赌气的坐到一边的椅子上:“你知道我师父回来不会放过你,你还敢抓我!” “我啊,在赌。” 拓跋泓拿出匕首,麻利的划开羊肉切成小块,然后一块一块的往嘴中送去,他一边嚼一边道:“你师父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一品高手,虽然同为一品,我在他面前,如同孩童一般,他伸出手指就能碾死我。” “这种人,不可能一直留在草原上,他在草原上呢,草原上的格局会改变。” “他总有不在草原上的时候,那么,拓跋一族便会借着他的船,达到彼岸。” 稽粥蹙着眉头:“什么船?什么意思?” “天下人不是傻子,我拓跋黑狼一族也不是傻子。” 拓跋泓艰难的咽下羊肉,然后灌了口水顺下去道:“高手的思维,都是相同的,他想做什么,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扶持你一个假先知起来,不就是那点事情吗?统一草原,让各部落进攻大渝,消耗掉兵力,这样即便攻下大渝,咱们也有极大损伤,到时候,再扶持一个牧羊犬出来,看管我们这些听话的羊群,不听便杀。” “你想多了。” 稽粥幽幽道:“草原物资不足,只有牛羊和牧场,他无意来此。” “那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拿着草原的兵力,进攻大渝,想要拿下大渝做皇帝了。” 他淡淡的笑道:“总归结果是差不多的,既然他走了,那我拓跋一族何不乘乱崛起?将草原其他部落的兵力,借助大渝的手给消耗个干净,然后收纳各部落的年轻女子和孩子,做个好人,抚养他们,几年或者几十年后,我拓跋一族便是草原上真正的王。” 稽粥无话可说,因为这也是天道许诺她的银狼部落的好处。 …… 姜承献的二十万大军缓慢推进,在尖刀营与神箭营的协助下,他们成功灭杀敌方各部落联军,并且俘虏近三万人。 草原广阔,并不能全歼敌军,其他狼族部落见情况不好,便直接逃离战场。 大雪纷飞,他们逐渐停下了脚步,在原地安营扎寨。 沈黎一方还在缓慢的前行,只是速度极慢。 桑登曲林临死前也不愿意透露扎木才让的部落,这是不想让沈黎再残杀草原部落。 这是一种灵魂的升华,平日里,他可是与扎木才让的部落打个你死我活,巴不得扎木才让灭族,没想到,临死前却紧咬牙关,不让沈黎找到扎木才让的部落。 他们前行中途,遇到几个小部落,便是横推过去,那几个小部落的军队尽数被斩杀,至于部落里面的其他人,柳升想留着,沈黎也没说什么。 “少爷,桑榆古城来消息了。” 正在扎营时,一个手下顶着寒风来到沈黎面前,双手呈上一封信道:“苗姑娘来了。” 沈黎叹口气,接过信件看了起来。 第486章:雪橇诞生 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苗欢盈说自己到了桑榆城,萧林焕明日就接她去临渝关看苗欢心。 只是信纸皱巴巴的,如同水泡过一般,看样子是提及此事时,苗欢盈是一边哭着一边写的。 沈黎沉默一阵后,将信纸丢入火盆中烧掉,对一旁的手下道:“叫柳升过来一趟。” 很快,柳升便顶着凛冽的寒风来到帐篷内。 “烤好的羊排,尝尝。” 柳升嘿嘿笑着,搓着手拿起来尝了一块,随后果断吐出去:“哇,好咸。” “可能是刚刚烤的时候,走神了。” 沈黎轻叹一声道:“扎木才让的部落找到了吗?” “找到了。” 这次柳升不再阻止,连忙丢掉羊排拍拍手道:“一直往西,两百里,以咱们目前的行军速度,约莫要两天左右,雪太大了,有点难行,您也知道,这火炮轮子在这种天气中,实在难行。” “嗯,我明白了。” 天气寒冷,将士难免有所懈怠,而且火炮沉重,下了雪后地上松软,轮子容易陷入雪地里。 可扎木才让的部落,必须得死。 柳升有些小庆幸,当初幸好自己提前把扎木才让给弄死了,否则现在养在坛子里的人,必定有扎木才让一份。 虽然扎木才让没有直接害死苗欢心,但间接的责任还是有的。 他要是不在俘虏中搞事情煽动造反,事情也不会发展到那一步。 沈黎从怀中拿出一张图纸,递给他道:“这个东西,叫做雪橇,让将士们先做一点试验一下,放在火炮下面,看看拉动起来费力不费力。” 柳升看了一眼图纸,对于少爷的发明能力,他是丝毫不怀疑的。 有时候他在想,既然少爷已经有了飞天技术,为什么不用那个劳什子热气球带着手下直奔对方部落,然后投入火药包直接炸掉就好。 其实也跟风向有关,扎木才让的部落在西方,而风向是往北的,一旦热气球起来,直接吹向北方了。 而且寒风凛冽,风速太大,人在高空很难掌控热气球,容易出现事故。 军中各个将士都是从仙平各行各业选来的,有的人兼职厨子,有的人兼职木匠,还有的人兼职铁匠。 这就是选兵的妙处了。 精简化,也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图纸拿过去后,王老二很快便兴致勃勃的拿着吃饭的家伙赶过来。 “这玩意儿?能驼起火炮么?” 他嘀咕一阵,却被帐篷其他战友开玩笑起来。 “你行不行啊王老二?” “你废话,老子这木匠,祖传的,老子祖上姓鲁,只是太过招摇,这才改姓王。” “是是是,你二大爷应该叫鲁初雪吧?” 众人一阵哄笑。 如今大雪封住草原,他们吃得好穿得暖,又没仗打,自然在帐篷里闲出屁来。 沈黎带着他们,大大小小的部落路过二十来个,加上前十的黑狼部落,他们抢来的动物毛皮还有各种牛羊达到了天文数字。 现在后面拉了近一百多车的皮毛,还有近十五万头的牛羊。 当然,没有抢完,二十多个部落的牛羊加起来,少说也得三十多万,黑狼部落一族便有近十万头。 其他小部落杀完他们的军队之后,只是象征性的拿一点,不过也留了不少物资给他们。 这么多的牛羊,军队饿了就直接宰着吃,烤羊排,煎羊排,煮羊排,羊肉火锅,简直丰盛无比。 王老二拿出木刨指着几个开玩笑的战友,佯怒道:“滚犊子,别打扰老子干活。” 柳升在一旁静静的撕着羊肉干,喝两口美酒道:“行不行啊?” “行!” 他嘿嘿笑着,拿出一堆木材比划一阵,很快便拼装出沈黎要的雪橇。 几人走出帐篷,哼哧哼哧的将火炮抬上雪橇上。 王老二看着图纸皱着眉头琢磨着:“这玩意能比轮子省力?” “省不省力,你拿两匹马栓上去拉一下不久得了吗?” 柳升一脚蹬在雪橇上,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往下塌成个一字马,那驮着火炮的雪橇竟然滑行数寸远。 几人惊讶的看着地上的雪橇,其中一人不信邪,上去拉动雪橇上的绳子。 随后,雪橇缓缓前行。 这可比轮子要省力多了啊! 众人连连感叹:“还得是少爷啊。” 这样的话,那车队后面一大堆的物资,运送起来也要方便了许多。 他们近半个月在草原上的驰骋,已经深入近千里,前方人烟愈发稀少起来,或许打完扎木才让的部落,便要往正北方进攻。 他们人少,打一个地方算一个地方,抢到东西便拖在队伍后面,导致速度越来越慢。 现在有了这东西,又能提高行军速度。 至于那些牛羊群,他们实在看不过来,只能且走且吃。 一人差不多两天才能吃下去一头羊,至于牛,那得吃六七天。 这么个吃法,十五万头,够他们吃到明年过年。 而且扎木才让的部落,也是草原前十的霸主。 在草原上,部落实力越强,那部落驻扎的地方水草越是风貌,牛羊作为草原上的主食,扎木才让的部落必然不会少。 很快,在工匠们的努力下,他们就地弄了大量的雪橇,至于那些牛羊,他们开始在草原上物色牧民,由他们代为管理,到时候退兵时,再赶回临渝关,剥了皮,送给姜承献大军当军粮。 至于毛皮,那得送回仙平,进行制作热气球与大棚。 三天后,众人拉着大量的物资,再次踏上行程。 有了雪橇后,战马在前方拖动雪橇,战士们坐在马背上,这样的速度倒也不算很慢。 一天下来,行军了百里。 这种大面积的积雪草原,在其中行走是需要戴上墨镜的,否则会患上雪盲症。 可草原没有琉璃,只能选择其他替代品,比如黑色纸片。 这也导致将士们所见,都是朦胧的,只有在看到人烟的地方,他们才会摘下所谓的“墨镜”。 沈黎坐在马背上,旁边贺元坝骑马走在他一旁。 “少爷,扎木才让的部落,到了。” “准备,开炮!” …… 第487章:部落骤变 茫茫大雪中,沈黎站在雪地内,端着一杯浓茶,贺元坝静静的站在一旁。 “元坝,你还没说说,你对我屠杀狼族的意见呢。” 远处,扎木才让的部落中,炮声混合着大量的惨叫哀嚎,还有无数求饶声。 他们万万没想到,如此极端天气下,如此偏僻的灰狼部落,还能被人攻打,灭族。 贺元坝挠挠脑袋,瓮声瓮气道:“我不知道,我既然跟了少爷,那少爷做的对的,也是对的,少爷做的错的,也是对的。” “看来,所有人中,还是你最聪明啊。” 沈黎轻笑一声,将茶杯递给他道:“如果是你遇到了这种事,怎么办?” 贺元坝虽然看起来憨厚,但绝不是笨蛋。 笨蛋怎么可能将外家横练功夫练到极致?又经万逸楼随便指点指点,便突飞猛进达到六品? 他的天资,他的智力,绝不会差。 只是聪明人,懒得去说那些无意义的话。 柳升说了,岳峰也说了。 如果换做其他小肚鸡肠的领导,必然觉得他们有造反的可能性,怕是回去就会将他们换掉。 最好的办法,就是默默做事。 沈黎非得逼着贺元坝说出自己的观点。 贺元坝挠挠头憨笑道:“少爷不是喜欢滥杀无辜的人,如果他们没有碰到少爷的底线,少爷断然不会如此。” “你适合去皇宫,做个大内侍卫,你这嘴巴,太严了。” 沈黎苦笑摇头道:“行了,收拾收拾,快打完了。” 如此冰天雪地,注定扎木才让的部落不会太多防备。 他们没出过草原,没见过如此恐怖的武器,一时间,纷纷哭爹喊娘的投降,可仙平军不要俘虏,便顺手将他们全部斩杀。 一个巨大的深坑,将他们部落所有人尽数埋入里面,随后便是驱赶出牛羊,回到原来的驻扎地。 临渝关。 苗欢盈看到冰块上躺着的妹妹后,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萧林焕连忙将她带到帐篷休息。 本来临渝关是军队,严禁女子出入,守将葛宫过来说几句,便被暴怒的一百仙平护卫叫嚣着开战,他顿时悻悻退回去。 苗欢盈哭的累了,便被萧林焕哄睡过去。 他们三兄妹,本来就是萧家仅剩世上的血脉,如今最小的妹妹也追随父母而去,他必须要挑起重任。 他替姐姐掖好被子后,走出帐篷,询问一旁的仙平士兵道:“柳大哥还没送信回来吗?” “没有。” 柳升起初对沈黎去草原乱杀行为很不满意,便留下两个传信的信使,希望苗欢盈来了之后,能劝劝沈黎。 毕竟欠那么多血债,在佛家因果眼中,将来会倒大霉。 这也算是为自家少爷好吧。 萧林焕起初也如沈黎一般暴怒,可见沈黎如此残忍惩治桑登曲林后,他又有些心软了。 至于杀人全族,鸡犬不留的事情,他还是干不出来。 按现代年纪,他还没成年,即便遇到姜承龙屠他全族的事情,他也无法将此事强加到别人身上。 他轻叹一声,走进帐篷内,静静的守着大姐苗欢盈。 等苗欢盈稍微缓过来后,他便将沈黎一路深入草原屠杀狼族的事情说了出来。 尤其加重说明沈黎连老人小孩都不放过的事情。 苗欢盈连忙修书三封,派人送到草原上。 草原上,沈黎一路扫地式的屠杀,很快传遍草原各个部落。 整个草原人心惶惶,聚在先知稽粥的帐篷内寻求帮助。 站在稽粥旁边的拓跋泓对着她使了个眼色,她轻咳一声道:“如今前方还有姜承献的二十万大军,至于你们的部落,可以往北迁徙。” “这不行啊先知,我们部落老少一共三万多人,镇守部落里面也有两千人,你如今让他们迁徙,他们如何能受得了长途迁徙?” 其中一个光头站起来大声道:“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本来最近狼族损兵折将,士气低迷到极点,一场大雪封住姜承献的去路,他们这才得以喘息,否则现在的大营早就被姜承献给踏平。 如今狼族大军一退再退,多次被打散重组,拓跋一族的铁浮屠重骑兵始终没上过战场,各个损兵折将的部落,自然是有了怨言。 另外一个首领不满的站起来道:“先知,如今我们的兵力越打越少,可有的部落精锐,可从未出动过,你这是厚此薄彼!” “对,你难道是想耗尽我们其他部落的兵力,然后统一我们的部落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所有人看向稽粥的表情,逐渐产生了变化。 起初,他们对这位年轻的先知,保持着敬畏,她的出现,赶走了那个用毒的魔神,她是草原上的福星。 整个草原,没人不敬畏先知,听到先知二字,人们会自然而然的虔诚。 这是信仰问题。 就像是道教信徒,听到三清二字,自然虔诚,佛教信徒,听到菩萨二字,也会十分虔诚。 菩萨说什么,他们都会下意识的去听,下意识的去做,因为菩萨不会害了他们。 所以,草原所有部落首领,都会下意识的听从先知的安排。 现在有人说先知企图耗尽他们手中力量,然后一统草原,所有人自然惊讶不已。 回想往日种种,貌似果真如此! 众人气势汹汹的朝着先知稽粥喝道:“先知,请你给我们一个解释!否则,我们退出联军!!!” 下面的拓跋奎却阴恻恻的笑了起来:“退出?联军?” “谁告诉你们,咱们联军了?” “拓跋奎,你什么意思!” 众人猛然站起,按住自己腰间弯刀。 “什么意思?不是很简单么?” 拓跋奎啐了一口不屑道:“你们这群蠢猪,还想谋反?” 他话音刚落,便听到帐篷外,充满战马嘶鸣,还有盔甲碰撞的声音。 上面王座旁的拓跋泓轻飘飘的说道:“诸位,放下屠刀,有话好说嘛。” “放屁!我宁愿死,也不愿与你们同流合污,做你们的走狗!” “对,我也不愿意!” “我愿意血战出去!” …… 众人大声喝骂,谁知拓跋奎嘿嘿笑道:“你们要是硬骨头,早就如前一批首领一样,身首异处了。” “帐外,可是重甲铁浮屠,你们确定能杀出去?” “还有,大帐内,可还有一名一品高手。” …… …… …… 第488章:被伏击了 众人看向草原上的唯一一品高手拓跋泓,在看到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后,他们都艰难咽下口水,随后丢下手中弯刀。 拓跋奎说的对,他们要是硬骨头,就和之前那一批一同化作刘齐手下的亡魂了。 他们都是一群欺软怕硬的孬种,看到攻打大渝有利可图,便想方设法的凑过来,想分一杯羹。 眼看羹分不到,部落损失巨大,一个个的都不干了。 拓跋奎冷笑道:“别废话了,猛哥帖木儿、脱懽、阿噶多尔济……你们十个部落,明日集结十万大军,给我从正面进攻大渝!” 十个被叫到名字的首领脸色大变:“这不行啊!我们哪来的十万大军?” “这如何不行?” 他冷冷道:“刚刚你们叫的最欢,怎么?打自己人有兵力,打大渝就没人了?要不要,我帮你们换个首领?” 首领们立马闭嘴。 草原上竞争激烈,就连他们族群内部,也竞争十分激烈,一个族群,总有三两个人要抢夺族长之位,族中人,还是很乐意看到他们落马的。 十万人马,十个部落,相当于每个部落一万人。 就算是草原最强的前十部落,也撑死一万军队。 五千人的军队规模已经是很大了,每日花销达到天文数字,更别说他们的盔甲,武器,战马了。 最大的部落,就是拓跋一族,他们三千重骑兵,七千普通士兵,就这样,他们的花销也大的恐怖,只能在草原上掠夺来填充粮草,好就好在,他们只抢粮,不杀人,除非是有人拼死反抗。 所以在草原上,拓跋一族虽然不受人待见,但大家也不是非得除掉他们,不像之前老瞎子伊稚幽所在的青狼部落,杀人放过抢粮食,并且将别人族群拉入自己麾下。 拓跋泓微笑着伸出手掌,顿时一道真气形成的火焰缓缓升腾起来:“阿失帖木儿,你必须得死。” 阿失帖木儿是万万挡不住一品高手一招的,他惊恐大叫道:“凭什么?” “凭你勾结外敌。” 拓跋泓冷冷道:“你以为做的天衣无缝,真当我是傻子么?数次对阵大渝军队失利,若不是你通风报信,怎么会如此?” 说罢,他直接不等阿失帖木儿反应过来,一掌拍出。 一品高手掌下,有死无伤。 实际上,哪里是阿失帖木儿通敌,而是他必须杀人立威,而刚刚就是阿失帖木儿叫的最欢快,质疑的最厉害。 十个部落首领吓的一哆嗦,连忙行礼:“我等谨遵先知调令。” 拓跋奎收起弯刀:“我希望你们不要表里不一,我会一直看着你们的!” “那草原恶魔怎么办?” “就他那八百人,也敢称恶魔?” 拓跋奎冷笑道:“那个恶魔叫做沈黎,不过是来寻仇的,脱脱不欢,你带领你部五千人马,往南阻截他们,记住,速战速决,快速冲到他们面前,他们手中的铁棍子就失去了作用。” 脱脱不欢沉吟一番后行礼:“遵命。” 八百人,应该没大渝的二十万人马厉害吧? 他嘀咕着走出大营,立马回去备战。 拓跋一族的人表现的很明显,老子要一统草原,建立一个新的王庭,谁赞成?谁反对? 反对的部落必死无疑。 铁浮屠现在不上阵,就在后方看着他们,完全就是耗子扛枪窝里横。 他叹口气,趁着茫茫夜色,回到自己的大营。 夜色朦胧,月明星稀,雪化之后更加寒冷,柳升呼着白雾,打开沈黎的帐篷。 “少爷,临渝关来信了。” 沈黎刚刚泡完脚,他又有些怀念苗欢心替他泡脚的日子了。 他叹口气,接过信件,只看一眼道:“没事,你出去吧。” 信件内容通篇下来,都是苗欢盈劝退的,并且分析利弊。 长途行军,士气容易低迷,一旦大败而归,仙平便是灭顶之灾。 而且他如此高调使用火炮,皇室早已盯上他,以姜承龙的个性,将来必定逼问他关于火炮的下落,到时候整个仙平都将陷入灾难。 他轻笑一声,他又何尝不知道,姜承龙早已盯上火炮了? 沈黎是现代人,君父思想一点没荼毒到他,他从最开始进入京城,便已经想了后路。 如今仙平的作坊,已经遍布大渝各个城池,吸纳穷苦百姓近百万。 百万灾民,揭竿而起的后果,姜承龙受不了。 而且他也没真的打算杀光草原所有人。 想要将一个国家亡国简单,灭种基本不可能。 这几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在草原上建立一个新秩序,属于自己的秩序。 以后他打个响指,便能对北境造成威胁的秩序。 要想建立这种秩序,就必须将那些桀骜不驯的部落先打服气,然后提拔效忠自己的人。 其实华夏史上,北境的蛮夷与倭患是差不多的。 都是前面有王朝将他们彻底打服气,打的他们疼了,便老老实实休养生息,几十年后,便逐渐派兵试探,不管他们,祸患便会越闹越大。 他擦擦脚,叫了一声外面的贺元坝,随后便沏了杯茶,想着如何在草原上寻找自己的代言人。 而且在他没和大渝皇室彻底闹掰之前,这件事,必须要保密。 他看了一下草原上的资料,狼族前十的部落,大多桀骜不驯,至于第一的拓跋氏,更不可能与他合作,于是便得找部落较小,但还有一些兵力的。 一夜过去,他顶着红肿的双眼,上了马,继续往北方攻打。 今日攻打的部落,是紫狼部落。 从资料上显示,紫狼部落的首领阿噶巴尔擅长使用双刀,而且整个部落都花重金培养汗血宝马,他们的军队速度极快,与尖刀营类似,但他们常年在马背上生活,很明显他们的马术比尖刀营更好。 或是草原恶魔的名字早已传出去,紫狼部落早已防备。 等沈黎一行人到了他们部落附近,却发现部落空无一人。 渐渐的,不远处的山坡上出现大量军队,约莫四五千人。 柳升与岳峰凝重的骑着马上前。 沈黎摸着下巴,微微笑道:“埋伏我?不自量力!” 山坡上的阿噶巴尔手持弯刀大喝道:“冲过去,快速冲到他们面前,他们的铁棍子就没用了!” 四五千人一同奔袭而来,地动山摇。 第489章:收服紫狼 沈黎站在前方,拿着一把火枪。 这火枪是特制的,精度比普通火枪要高一些,不过远远达不到现代武器的精度。 只是作为少爷,一家之主,他的武器,始终都是最好的。 他舔了舔干瘪的嘴唇道:“对方还是发现了咱的弊端,知道冲垮咱们阵容,便赢定了。” 柳升吊着狗尾巴点点头:“确实如此,这种火枪,最怕的就是敌方冲营。” “要是有一队像元坝这样体格的猛士,就再也不用担心这些了。” 岳峰嘀咕道。 虽然他是无心之言,却说到了沈黎的心坎上了。 是啊,要是有一队如贺元坝这样的猛士,根本不怕敌人这么冲击。 草原人见识不如中原人,但到时候如果遇上大楚的兵力怎么办? 要知道,大楚可是有号称天下最强的军队,当然,血浮屠除外。 如果能拿到血浮屠的配方,那便厉害了。 沈黎放出一枪,将敌方一个马背上的战士打掉后喝道:“开枪!” 第二轮火炮已经轰杀过去,在敌军中爆开后,惊得那些战马四散逃离。 阿噶巴尔见状眉头拧成一个大疙瘩,他也大声喝道:“弃马,用人堆到他们面前!只要我们冲进他们阵营中,他们就输了!” 刹那间,那些密密麻麻人群,悍不畏死的冲过来,首领说的对,如果害怕畏缩不前,敌人手中的火枪将会更加凶猛。 “杀!” 狼族士兵们大吼着冲杀过来,他们看着身边的同胞一个个倒下,顿时都红了眼睛,可转眼前,密密麻麻的子·弹铺天盖地袭来,倒下的人更多了。 四轮火炮打出去,外加三轮火枪,他们损失已过大半。 沈黎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看着对方的人马越来越近,终于淡淡的开口道:“元坝。” “来了,少爷。” 贺元坝大喝一声,火枪声戛然而止,整个战场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正当狼族士兵们疑惑时,一个巨大人影从天而降,落地之时掀飞周边一阵草皮。 “受死!!!” 他手中镰刀猛地挥舞出去,顿时斩落一大片狼族士兵。 狼族靠着马背生活,虽然健壮有力,但过多的依赖战马,腿脚速度反倒不及很多大渝普通士兵,火炮的轰击之下,战马受惊逃跑,他们拼了命的往仙平军面前冲,体力也损耗巨大。 就像仙平军,正常搏杀,很难比得过尖刀营这种精锐,射箭比不过神箭营,马背上冲杀比不过草原任何一个部落,原因就是他们太过于依赖火枪火炮了。 江湖上,任何一个轻功了得的人,必然不可能成为顶尖高手,打架时太依赖轻功,自然而然的放弃其他方面的修行。 即便狼族被轰杀几轮,却还有一千多人。 柳升与岳峰各自带着小队,将后方拴起来的战马解开,所有人上马,开始去冲杀狼族士兵。 沈黎躺在草地上,叹了口气。 他有些厌倦了这种行军生活,每日便是屠杀,有时候看到那些被灭族孩子们可怜中带着怨毒的眼神,他由衷的有些厌倦了。 倒不是害怕他们过来寻仇。 很快,柳升等人将阿噶巴尔提了过来,他们的其他部下都跪在尸堆里,满脸惊恐。 “放开我!放开我!” 沈黎强打着精神坐起来,拿起炉子上的茶水给自己倒了一杯,一边品尝一边道:“紫狼部落首领?阿噶巴尔?” “是又如何!” 阿噶巴尔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中原话道:“士可杀,不可辱!” “我也没侮辱你啊。” “你们这些中原人,实在太卑鄙了!有种与我们堂堂正正的冲杀一次!” “我们怎么卑鄙了?” 沈黎有些啼笑皆非:“难不成我们用自己的武器,就算卑鄙了?” “你们明知道我们紫狼部落,最擅长的便是冲杀,我们的战马,是草原上最好的,耐力和速度都是最好的!你还吓走我们的战马,逼着我们马下决斗,这还不是卑鄙?” 阿噶巴尔不服气的扬起脑袋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旁边几个归来的小队长闻言哄笑道:“你听没听说过,什么叫做兵不厌诈?” “反正我们草原上,信奉实力!你们这么卑鄙,可以杀了我的头,但无法让我跪下屈服!” 沈黎吐出茶叶,淡淡道:“怎么样才能让你们屈服?” “很简单,我们堂堂正正,真刀真枪的冲杀一次!” “在我们中原人眼中呢,一个战士,败了就是败了,无论是败于敌方的计谋,还是武器,还是战马,反正都是败了,战场上谁跟你讲服不服气?战场上唯一的目的就是打败你,杀了你。” 他耸耸肩,摊开手道:“再说了,我要你服气做什么?你们不是说我是草原恶魔吗?那你们战败,就应该预料到后果。” 阿噶巴尔顿时又惊又怒:“混蛋,两军交战,不斩俘虏,这不是你们中原人说的吗?” “是不斩来使。” 沈黎起身拍拍屁股道:“我给你个机会,如果你让我满意,我可以放你走,并且你的部落,可以做大做强,如果你没让我满意,那你和你的部下,都得死。” “什么机会?” “我不是诸葛亮,你也不是孟获,我没那个耐心来一出七擒孟获,让你彻底服气,我就一句话,你要么臣服我,要么现在就和你的部下,一同上那什么长生天。” “你要收服我做你的仆人?” “你不愿意?” 阿噶巴尔顿时跳起来又被柳升按下去:“紫狼一族,永不为奴!!!” “那你们可以去死了。” 沈黎招招手:“我相信你们部落其他人,是愿意为奴的,因为包吃包住。” “包吃包住?” 阿噶巴尔皱着眉头,他还很认真的思索一番道:“包吃包住是什么条件?” “行了,我懒得跟你废话,柳升,全部杀掉,继续往北推进!” “等等!” 他顿时急了,这仅剩的七百俘虏,可是紫狼一族剩下的全部家当,他们的坐骑是汗血宝马,自然难培养,还得经常性的往饲料中加盐,草原上的盐极其匮乏,所以他们去换物资都是一头羊才换一斤盐,这种开支极大,导致整个紫狼部落最值钱的,也就是那些马。 可不投资的话,紫狼部落早就被其他部落吞并了。 现在沈黎要杀了仅剩的七百士兵,这和屠了他们整个部落没什么区别。 他渐渐放下高傲的头颅,屈辱的跪地往沈黎的鞋子上亲去:“我紫狼一族,愿意做魔神的奴仆。” …… 第490章:贸易计划 沈黎背着手,看向地上匍匐跪拜的阿噶巴尔,正将脸伸向自己的鞋子,他有些嫌恶的收回脚。 一个现代人,被一个狼族大汉跪在自己脚下,还亲吻自己的靴子。 他做不到如此,这是封建社会荼毒的思想。 “行了,起来吧,做我的手下很简单,我会为你的部落提供物资,前提是你们臣服于我。” 柳升在一旁忍不住站出来道:“少爷,空口无凭,要不要给他们下个毒药什么的,定期给解药。” 阿噶巴尔愣了一下,然后低头深深叹口气。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给个毒药控制他们也很正常。 沈黎却摇了摇头道:“不用,本少爷向来以德服人,从不干那种威逼利诱的事情。” “我知道你还是不服气,但将来迟早你会对我心悦诚服,而且还不会叛变。” 阿噶巴尔虽然心中有疑惑,但还是顺着沈黎的意思点点头:“是的,我们紫狼部落一旦认准了主人,就再也不会叛变了。” “柳升,拿出一些物资给他们看看。” 他顺手从一旁的锅中盛了一碗羊肉汤,递给阿噶巴尔道:“吃点饭再回去。” 那一碗羊肉汤中,一半的肉食,另外一半是各种蔬菜,有大量的萝卜和白菜。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随后虔诚一拜,接过碗来。 狼族人并不缺肉,而是缺少大量的蔬菜,药品等等。 这么一大碗的肉中,居然有一半的蔬菜,这是他们万万不敢想的。 柳升骑马走到后方的阵营中,从车上拉下来一大袋子,然后扛过来。 这种大袋子,都是按照现代蛇皮袋子的容量设计,一袋子够三百人吃上一顿。 而苗欢盈担心草原物资不足,提前从仙平送来了近千袋。 阿噶巴尔大快朵颐,一手捧着碗,一边奇怪的看向柳升手中的袋子:“这是什么、” “蔬菜。” 沈黎走到自己的小炉子前,舀了一勺蔬菜放入碗中道:“就是你现在吃的蔬菜。” 这种脱水蔬菜,分量轻,易保存,用来长途运输很不错。 草原缺少这些东西,脱水蔬菜也可以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这里气候多变,蔬菜不容易存活下来,以后等仙平的大棚技术完全成熟后,可以在这里开辟大棚蔬菜种植,完全可以解除他们的蔬菜困难。 阿噶巴尔惊奇的放下碗筷,然后扒开袋子,看到里面一块块的蔬菜干,不由疑惑道:“这怎么吃?” “洗一下,丢锅里煮熟就可以,和正常蔬菜口感差不多。” 沈黎从自己锅旁也拿出一小袋脱水蔬菜道:“你刚刚吃的,就是这些。” 他沉思一番,眼中逐渐出现震惊之色。 作为草原上的土著,他知道这种东西在草原面世,将会掀起怎样的腥风血雨。 草原物资匮乏,从大渝来的蔬菜贩子,大多都以极低的代价换取一头牛或者一头羊带回去,再或者是毛皮一类的物资。 而那些蔬菜贩子,也不敢运输小白菜这种易坏的蔬菜,大多是萝卜。 萝卜还必须埋在沙子里,才能长期保存,有的还没运到草原上,里面便空了心。 沙子加上萝卜,这种重量,导致萝卜也很难运输。 物依稀为贵,即便是萝卜,十斤萝卜便可以换取一块完整的羊皮。 现在沈黎手中的这种脱水蔬菜,完美的解决草原蔬菜获取难的问题。 阿噶巴尔艰难的咽下口水道:“这种蔬菜,多少斤换一块羊皮?” “暂时还没定。” 沈黎摇摇头道:“刚开始的价格可能高一点,以后会越来越低,如果你愿意,可以从你的部落,与北境临渝关建立一道运输路线,到时候你在草原上进行售卖。” 自古以来草原不安定的原因,就是因为草原物资匮乏,他们不得不冲到中原掠夺物资,而多次提出的草原贸易方案,则是因为各种问题搞得一塌糊涂。 桑榆城在临渝关后面,用来做贸易中心,大渝商贩便有恃无恐,各种坑蒙拐骗狼族商人,时间久了,狼族自然不满了。 如果这城建在外面,野蛮的狼族人也会出现抢夺物资的现象。 所以这一仗,必须要打下去,将惯用武力的狼族打服,再进行友好协商。 阿噶巴尔砸吧砸吧嘴,只觉这碗汤,鲜美无比。 他们草原没有调味料,就连盐都是极少的,每日吃着牛羊肉,虽然大补,但时间长了,羊肉的膻味,油腥味,混合在身上完全洗不掉。 仙平普通一块香皂,都可以在草原上卖出高价来,十几文钱的成本,拉到草原便是二十两银子一块。 “那,香皂呢?” “香皂,一两银子一块。” 沈黎伸出一根手指道:“以后草原上的物资,都很便宜,你们可以将毛皮,羊肉这一类的东西,运输到大渝售卖,获取银钱。” 他现在有点怀念自己的铁轨车了。 如果大渝皇帝姜承龙有魄力,便可以替儿孙几代解决草原忧患。 将铁轨车铺设到临渝关,在临渝关外建立一座简易城池,不用太大,相当于一个经济贸易区。 这贸易区由狼族与大渝士兵共同管理,狼族的毛皮等物,由大渝户部进行统一回收,将银子直接给到狼族,而仙平的物资,直接通过铁轨车快速运到临渝关附近,进行大规模的售卖交易。 当然,其他商人的东西也可以通过铁轨车进行运输,那些商人只要使用铁轨车,便需要购买车票,这样日常铁轨维护的费用便有了。 前期户部需要投入一些费用,如果姜承龙敢这么干,那沈黎也会代表仙平捐献一部分费用。 如果大渝皇帝不干,那只能通过板车一点点的拉到桑榆城售卖了。 阿噶巴尔轻哼一声:“大人怕是太过理想了,大渝的商人,都是极为奸诈的,起初桑榆城建立起来时,便有许多大渝商人过来卖货,草原也有许多人卖货,但那些商人,卖的价钱太贵不说,关外居然还出现抢夺物资的人马,不给钱便杀了其他部落的人。” “你是说,姜承献的手下,有抢夺物资的行为?” “正是!” 第491章:苗欢盈来了 “那就有点意思了。” 沈黎摸着下巴,身为朝廷的七王爷,纵容手下抢夺狼族商队物资,再进行售卖,大发横财。 他们是发了财了,但破坏了大渝的信誉。 这种行为,不但可恶,而且可耻。 贸易区是建立起来了,但被这些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不过想想,七王爷应该也不是那种纵容手下的人吧?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这样,这件事我会先查明的。” 他拍拍阿噶巴尔的肩膀道:“你别着急,作为你加入我们的回报,我会提前送你们一批物资,你们可以拿去卖,也可以自己去买。” “一袋蔬菜,一百两银子,一盒香皂,一两银子。” 他又转身看向一旁的柳升道:“去送信,让桑榆城将所有的蔬菜,都运送到紫狼部落来。” “少爷,这……” 柳升皱眉,阿噶巴尔刚刚收服不到三个时辰,这小子到现在还有些不服气的样子,您就不怕他黑吃黑? “无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就算他吞了这批货,咱们亏损的不过是几万两银子,他们损失的,可能是整个部落的人命。” 阿噶巴尔深吸一口气:“我们紫狼部落的人都很淳朴,不会吞了你们的货,这种事情,只有奸诈的大渝人才能干的出来。” “你们狼族,掠夺北境城池,不算是吞货行为吗?抢了我们的城池,杀了我们的人,掳走我们的人做奴隶,抢来的银两再用来买大渝商人的货,这又算是什么行为?” 沈黎冷哼一声道:“我希望紫狼部落,以后不要出现这种情况,桑登曲林的白狼部落,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将来你要是背叛我,我能杀进来第一次,那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阿噶巴尔顿时哑口无言,他躬身行礼道:“我明白了。” “行了,只要你好好的,我们就不会对你造成伤害,我说过,我这个人,以德服人。” “是。” 很快,柳升派人送出信,而战场上,已经开始陆陆续续的收拾残局。 那些死掉的紫狼战士,都被阿噶巴尔安葬下来,其他人去草原上找自己遗失的战马。 这些战马可都是汗血宝马,每一匹都价值不菲。 夜幕降临,沈黎继续将阿噶巴尔留在身边,并做了一顿丰富的草原火锅。 阿噶巴尔也用出自己的绝技,烤了几个羊来犒劳仙平的士兵们。 辣味火锅让他吃的心满意足,原汁原味的狼族烤全羊,让仙平士兵们也大快朵颐。 晚饭之后,沈黎第一次坐在桌子前,郑重的写下关于草原贸易的方案,八百里加急送回大渝。 贸易只是其中的一个幌子,让大渝安定下来的幌子,而他要在草原上建立属于自己的基地。 这个基地,相当于草原上的王庭,用来生产草原上的所需物资,而且草原虽然物资不足,但矿物质丰富,只要花人力物力去寻找,绝对可以找到铁矿。 还有石油。 只是他不会开采石油,也没有用到石油的地方,只能先行搁置这个计划。 草原一旦物资充足,那战争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而他也可以继续发展自己的“作坊”计划,收纳草原各部落。 草原渐渐安定,到时候不用沈黎上书,便有鼠目寸光的文官吵吵着减少北境兵力,北境兵力一旦大幅度裁员,那草原优势就来了。 到时候姜承龙想搞他,先掂量一下北境兵力不足的问题。 自从他暴露火药和热气球后,便日夜考虑大渝皇室的问题,通过萧林焕一家的下场来看,他的下场绝对不会好太多,任何一个君王,都不会允许自己的臣子拥有这么恐怖的武器。 所以他无论怎么玩,迟早会和姜承龙走到对立一面。 而姜承龙早早的想将一品高手姜青梅赐婚给自己,怕也是为了监视自己。 与其这样,还不如提前做好准备。 百万灾民不一定能造成严重后果,那便再多加筹码。 四十万狼族大军,足够他们喝一壶的。 他目光深邃的收起纸笔,走出帐外,却看阿噶巴尔跪在远方,似是在发出祷告。 阿噶巴尔的紫狼部落只是第一站,后面还有十几站,直到统一整个狼族。 狼族只是北方,这一片草原上独有的部落,而草原之大,堪比大渝整个江南地区,想要一站站的打下来,基本上不太可能,时间跨度太久了。 沈黎是看过世界地图的,要是一直往北,都快打到俄国地图了。 整个世界那么大,怎么打的完? 翌日一早,他还在睡梦中,就听到外面有人窸窸窣窣的进来,他睁开眼,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苗欢盈。 “少爷。” 她眼眶红肿,看到自家少爷再也忍不住,站在原地泪水忍不住的流。 沈黎叹口气,起身将她揽入怀中:“都过去了,以后会好起来的。” 她一直抽泣,足足半个时辰,直到累了睡着了,沈黎这才将她抱起来,褪去鞋袜,放在自己还有余温的被窝里。 走出帐篷,萧林焕不在,但多了些熟悉的面孔。 是留在临渝关的一百士兵,萧林焕这次派了五十人护送苗欢盈。 看着部下们投来安慰的目光,他心中一暖微笑道:“累了吧,去找岳峰煮点羊肉汤,再睡一觉。” “好嘞!” 岳峰终于放下悬着的心,少爷终于没那么恐怖了。 看来萧林焕将苗欢盈送来的策略,还是比较靠谱的。 苗欢心的死,在沈黎看来与自己关系极大,若不是苗欢心替自己挡枪,她也不会死。 所以苗欢盈来了之后,他有种天然的心虚。 他蹲在帐篷外,从外面放牧的老牧民手中换了些烟草,自己啪嗒啪嗒的蹲在那里抽着。 可他也不会抽,一直重重咳嗽,呛的眼泪都出来了。 许久,帐篷被拉开,眼眶红肿的苗欢盈有些愕然的看着他。 “烟,呛的。” 他咳嗽两声,丢掉手中烟枪,起身如做错孩子一般:“对不起,欢心的……” “少爷,我没怪过你。” 苗欢盈看向远方:“妹妹她带着微笑离开,想必没有后悔过,您也不用太过自责。” “停手吧,北境战事已经完了,不用再打了。” 沈黎轻轻将她揽入怀中:“不打下去,回也会很难回去了。” …… 第492章:深夜突袭 苗欢盈是无可替代的,她的无可替代之处,就是她懂沈黎的心思。 沈黎一说出自己的想法,她便明白了。 她乖巧的点点头道:“那你早些回来,我在仙平为你备足物资。” “嗯。” 他摸着她的小脑袋,又温柔的将其揽入怀中道:“这么远你跑过来,累坏了吧。” “有点。” “便吃点东西边聊,这草原上的羊肉火锅,味道真是一绝。” 他拉着苗欢盈进入营房,随后支起锅子。 两人一边忙碌一边说起仙平的事情。 “你离开的这几个月,仙平的发展又上一个台阶。” 苗欢盈将眉前碎发别在脑后,又帮着沈黎处理锅中蔬菜:“现在仙平的作坊遍布大渝各地,吸纳穷苦百姓百万人不止,现在外面都在传,仙平是良心作坊,你沈公子也是个大善人呢。” 沈黎点点头,将片好的羊肉丢入锅中,又替她调酱料。 “那火药呢?” “硫磺储备没有那么多,这只是寻常的药材,即便咱们买断大渝所有硫磺,一个月的产量也不过三千斤。” 苗欢盈无奈的摇头道:“而且皇室已经盯上火药,这些日子,伏牛山各种探子层出不穷,他们有的伪装成砍柴的樵夫,有的是游山玩水的学子,都奔着伏牛山深处的火药基地。” “还好有十娘在,她将那些前来探查的探子一一带回去拷问,有东厂的,西厂的,锦衣卫的,还有韩家和秦家的。” “秦家的人探查火药做什么?” 沈黎无奈的摇头,发现这个问题问的有些愚蠢了。 如此厉害的东西,秦家自然想要,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天道宗的人可能也混进来了。 不过天道对这东西应该不屑,他们玩的,是将天下苦寒之士聚在一起,让他们正面对抗三国,不太可能。 他们要的,是打的越厉害越好。 不过现在仙平也会成了天道宗的眼中钉了,仙平主要是将穷苦百姓收纳起来,给他们饭吃,给他们工作,而天道宗要的是他们越饿越好,饿极了,便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起身谋反。 “好了,不说这些耗神的东西了,吃点东西。” 沈黎笑着将调好料的碗筷递给苗欢盈道:“小心烫。” 或许此时的苗欢盈,才是她最真实的样子。 头发有些凌乱,与平日一丝不苟形成鲜明对比,她小心翼翼的吹着热气,然后将一小块羊肉一口而尽。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 沈黎拍拍脑门:“跟你说个事情吧,太子殿下知道你还活着的消息,而且他很激动,想来看你。” “看我做什么?” 苗欢盈有些迷茫。 “提亲,他一直对你念念不忘,我看的出来。” 他搓着手,有些试探的询问道:“你要是还喜欢他,少爷将来可以为你做媒。” “你这是要赶我走吗?” 苗欢盈苦涩笑着:“都回不去了,一切都回不去了,他是太子殿下,我是罪臣之女,本身再无交集,而且我对他,只是少年时期的朋友,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说着,她脸色有些羞红,继续吃着火锅。 沈黎点点头道:“将来有机会,我会帮你平反。” “平反?” 皇帝没有错,即便错了,也是臣子的错,如何能平反? “让他在天下人面前道歉,为萧家道歉。” 他轻笑一声道:“如果真的到那一步,那也真的撕破脸皮了。” 苗欢盈深吸一口气,郑重的放下碗筷,然后跪在他的面前叩头:“奴婢多谢少爷。” 这是她第一次自称奴婢,沈黎将她扶起来道:“不用这样,你也是我的家人。” 只是真的走到那一步的话,怕也是顺便让皇帝道歉,不会专程的去因为萧家与皇帝撕破脸皮。 两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沈黎又这个心,苗欢盈已经心满意足了。 夜幕逐渐降临,虽然大雪已经融化,但外面还是有些寒冷,沈黎替苗欢盈盖好被子后,自己在炉子旁边用动物毛皮搭了个铺子,十分香甜的睡了一觉。 今日他的心事也渐渐放下了。 可朝中有人的心事放不下。 姜承龙无法入睡,看着一桩桩八百里加急送回来的军报,他忌惮万分。 这全是说沈黎的。 冲入草原八百里,无一敌手,所到之处,皆是敌方残害,狼族士兵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 八百里,损兵不到十人! 这是一种怎样的恐怖战绩? 如果这种火炮,拿来攻城,他能不能扛得住? 他在龙床上翻来覆去,彻夜难眠。 要怎么样才能让沈黎真的死心塌地的跟着他,毕竟功高,就能盖主了。 现在北境二十万大军,虽然统领是七王爷姜承献,可手下将士们听了沈黎事迹之后,对其崇拜有加,听说沈黎在侧翼迂回攻打狼族,他们士气高涨,恨不得现在就冲入敌方大营杀个精光。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沉思良久。 不能动,千万不能动他。 萧家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这次如果不是沈黎,大渝北境失守,定然要头疼好长时间。 或许,可以主动挑起争端,让沈黎处理,这样就好了。 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起码得飞鸟尽,狡兔死的时候。 他闭上眼,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 …… 深夜,远处大军集结,脱脱不欢神情肃穆,满眼杀气的看向远方。 “草原恶魔就在前方,趁着深夜他们没有防备,咱们去偷了他们的大营,他们只有八百人,咱们可有四千人!” “我就不信,他草原恶魔真的传有那么神奇?” “拿到恶魔脑袋者,赏牛羊千头,大渝美女十人!” …… 手下士兵们纷纷叫好,随后拉紧缰绳,等待族长的命令。 “杀!” 四千人的部落,还有一千重骑兵,这种阵容,即便放到临渝关正面战场上,也不容小觑。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沈黎手中有望远镜。 远处斥候点燃一发信号枪,空中顿时炸出一个美丽的图案。 柳升站在帐篷顶上,露出一丝微笑:“安静了这么久,终于还是来了吗?” 第493章:重骑兵 许是知道拓跋奎早就告知的原因,脱脱不欢的战士统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马匹也用丝巾缠在嘴上,也是为了防止沈黎使阴招,往人堆里丢烈性春药。 剩下的,便是火炮巨响,容易惊到马匹。 他们特意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偷营,便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据拓跋奎所讲,那火炮填充速度很慢,只要他们跑的够快,敌方便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 而且他的所有战马,脚下都包裹了一层羊皮,踩在松软的草地上,更是轻盈。 若是一般的军队,很容易被这种冲营着了道。 可沈黎这边收服阿噶巴尔后,一连好几天都没遇到部落,也没遇到敌军,甚至连放牧的都没有。 明明一旁的草地那么肥美,却没有牧民,这本身就很奇怪。 越是这种时候,就越不能掉以轻心,沈黎跟柳升与岳峰两人商量了一番,岳峰是在军中待过,知道这种情况必定有大事发生,他便找了一处适合地方进攻的草地扎营,然后将营中人马抽调一半,安插在侧翼,火炮也尽数运走。 几天下来,周围还没有动静,直到今晚,众人刚刚睡熟,外面便响起了信号枪声。 脱脱不欢距离沈黎大营极近时,看到天空中的烟花,他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已经冲到这里了,还不如杀进去,与对方杀成一团,那他们的弓箭,火枪等物因为怕误伤队友,都失去了原来的作用。 “杀过去!杀过去就好了!” 他紧紧拉住缰绳,只是他看到东边山坡上逐渐亮起的火光时,心中泛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柳升冷冷的看着他们狂奔的马队,随后猛地挥手。 手下士兵们会意,快速点燃火炮。 而正前方大营中,岳峰与贺元坝并肩而立,只是岳峰在魁梧的贺元坝面前,显得无比单薄。 “岳兄,上吧?” “等等,先放一轮火炮,让他们尝尝苦头再上。” 岳峰早已准备好,只是敌人实在冲的太快,眼看从六百步冲到两百步,他连忙招手:“开枪!” 枪声顿时如竹筒倒豆子一般,铺天盖地倾泻而来,脱脱不欢冷哼一声,老子前方可是重骑兵,一身甲胄刀枪不入,我就不信你能击穿! 但重骑兵挤在前面阻挡,也极大的延缓他们的速度,好在他们人员伤亡并不大。 柳升拿着望远镜,看到他们部落所有人都捂住口鼻,顿时直拍大腿:“妈的,竟然学的这么精明了!” 沈黎坐在帐篷内,悠然的端着茶杯喝着茶,看到床上的苗欢盈被惊醒,微笑道:“怎么?太吵了?” “有点。” 苗欢盈慵懒的抓抓有些蓬松的头发,随后拿出修长的手指快速整理着:“这是哪个部落来冲营?” “不知道,管他呢,这种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多的。” 他放下茶杯起身道:“走,咱换个地方,听这动静,估计会很快波及到咱们,咱去山上看戏。” “好。” 出了帐篷,旁边护卫连忙替他披上大氅,他接过大氅,转而披在苗欢盈的身上。 “少爷,快走吧,敌方用了重甲在前面挡着,我们的火铳很难打穿。” “那马呢?火炮吓不走马?” “队长说,他们可能把马的耳朵刺破,根本听不到声音,所以火炮爆炸也很难惊走对方的马匹。” “倒舍得下功夫,一搞便弄聋几千匹马。” 沈黎苦笑摇头道:“你带苗姑娘去山坡上,我去看看情况。” “少爷,前面太危险了!” “没事,我就看看,你快去吧。” 说罢,他匆匆赶往战场正面。 岳峰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他表情难得凝重起来。 看的出来,他们这些火枪,很难对敌方人马造成严重损伤,平均十枪下来,才让对方损失一名重骑兵。 这还不是草原重骑兵王者铁浮屠,这若是铁浮屠,怕是更难打。 这是他们自从进入北境以来最艰难的一次战斗。 看到沈黎前来,岳峰连忙道:“少爷,这里危险,您快去后方吧。” “嗯,没事,我来看看。” 沈黎背着手:“你们一直在战斗,我倒是像个没事人一样,这不显得我很无能?” “少爷,不是这么论的,您是出脑力,我们是粗人,出体力,不一样的,您快走吧。” 岳峰还不好说,你在这里,我还得派人保护你,太耽误事了。 沈黎沉吟一番道:“火油还有多少?” “三十桶,剩下的在阿噶巴尔的紫狼部落。” “火攻。” 他拿起望远镜道:“山上的火炮,是不是从未投入过石灰粉?” “是的,柳升估计看到对方将口鼻紧紧裹住,便想着省点物资。” “你知道马匹为什么背部的毛发稀少吗?” 沈黎背着手道:“越是好的马,背部毛发就越是稀少,比如汗血宝马,背后毛发更是稀疏,这种马匹,不可以完全裹住,长时间不透气,温度过高的话,便会导致马匹散热不及时。” “可这与石灰有什么关系,辣椒粉,春药,石灰粉,不都是针对敌方口鼻进攻的吗?” “错了,石灰粉不仅仅是针对眼睛,还有马匹的背部,马匹在快速冲刺时,背部会产生大量汗液,一旦与生石灰接触,便会灼伤皮肤,时间长了便会溃烂,草原兽医稀少,如此宝贵的战马,一旦皮肤腐烂,便离死不远了。” 马匹大量死亡,对于马背上生活的狼族来说,是致命的后果。 所以大的部落,基本上都会有一两个专门掌管马匹的兽医,防止马出现瘟疫传染。 岳峰连忙派人去取火油,另外派人告知柳升使用石灰粉。 可现在也来不及了,敌人眼看便冲到跟前。 贺元坝大喝一声,一马当先,冲进敌军阵营。 巨大镰刀甩动,便收割一条条人命。 不过敌方是重骑兵,他也有些吃力。 其他的骑兵根本不管他,径直冲入后方,试图将岳峰等人的阵营冲散。 一旦阵营散了,他们在马背上便是屠杀了。 沈黎拿过一把火铳,顺手一枪过去,便击倒一名骑兵,然后大喝一声道:“上马!” 第494章:损伤惨重 狭路相逢勇者胜。 相比于狼族的骑兵,大渝的骑兵则稍逊一筹,尤其是仙平的士兵,过度依赖火器,马术与狼族相差一大截。 短兵相接,战况便一面倒去。 沈黎在后方拿起火枪,随手打掉两个狼族骑兵后,朝着前方岳峰大吼道:“快退!” 这是他们在正面战场上遇到的最大一次危难,敌方人马超过自己太多,短兵相接根本不是对手。 岳峰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个从马背上倒下去,顿时目眦欲裂。 他手中斩·马·刀斩落几个狼族士兵后,对前方的贺元坝大吼道:“保护少爷!” 贺元坝此时已经杀红了眼,但双拳难敌四手,很快他身上也出现鲜红的血迹。 他依旧记得沈黎,汇聚全身真气,手中镰刀猛地掷出,在敌军中强行打开一条通道,然后迅速冲到沈黎面前。 “少爷,往后退。” 此刻,他脸色的憨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脸杀气。 即便他足够威猛,也不是三四千狼族的对手。 远处山坡上的柳升等人,看到这种情况后,纷纷上战马准备加入战场。 可柳升忽然大喝道:“现在不能去救援!” 四百人,对战近四千人,十倍兵力,正面冲杀,本来就是蚍蜉撼树,即便再加上他们这四百人,也不是对手。 短兵相接,除了贺元坝处打出个真空地带,其他人悉数被人海淹没,怕是已经凶多吉少。 即便柳升等人进入冲杀,对战局根本造不成多大影响,除非是四百个贺元坝。 他瞬间意识到,只能智取,不能强攻。 他们身处山坡上,山坡不算陡峭,有个小幅度,正好作为山谷来伏击,他看向身后三十多箱炮弹还有两包石灰粉,沉吟片刻道:“二百人,去吸引他们过来,尽全力救出少爷,他们的目标是少爷,只要少爷跑了,他们便会穷追不舍。” 现在大战已经快过去半柱香,那四百弟兄怕已是凶多吉少了,再救没什么意义。 唯一要做的,就是死保少爷。 贺元坝体力逐渐不支,他砸开一条血路,嘶吼着让沈黎后退。 沈黎一介书生,也没练过什么功夫,尽管他平日里锻炼着身体,可也不是狼族精锐骑兵的对手。 他唯一的依仗,便是手中火枪。 可火枪填充速度太慢,即便已经改良了许多,但也不是连发,每打完一枪,便要耗费近一分钟装填火药。 若不是贺元坝在前面挡着,一分钟,足够他被敌方摘掉几十次脑袋了。 而且火枪的寿命有限,由于是用小型火石碰出火星点燃火药,用了多了,便会导致火石磨损过大,扣动扳机便激发不出火星子。 有的骑兵冲到他面前他才匆忙开枪打死,滚烫的鲜血喷了他一身。 他愤愤丢掉其中一把已经磨损过大的火枪,满眼绝望的看向战场,不甘的发出一声怒吼:“走!” 贺元坝大叫一声,竟喝的面前地方战马大惊嘶鸣,而岳峰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拉起失魂落魄的沈黎便上了自己战马。 他手下的将士们被淹没在骑兵中,即便不被斩杀,怕也是被密密麻麻的马蹄踩成重伤。 柳升那边的信号弹都快打完,他明白了柳升的意思,必须要带着少爷杀出重围。 贺元坝手中的镰刀刃,已经密密麻麻满是缺口,终于,在他用力挥出镰刀后,刀刃不堪重负,咔嚓一声断成两截,他手中只剩下镰刀把。 看着沈黎被岳峰强行带走,他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后方脱脱不欢见沈黎杀出重围远去,顿时大喝道:“沈黎在那里!冲过去杀了他!” 对于贺元坝这种勇武无双的猛士,他是打心眼里佩服,也是打心眼里的喜欢,他连忙吩咐手下道:“他,要活的,不要死的!” 于是乎,那些狼族骑兵们,围着即将力竭的贺元坝,围而不打。 “真是英雄啊,我脱脱不欢,就敬重英雄,这要是我的部下,我愿意将我的部落,交出一半给他统领!” 脱脱不欢摸着下巴,在后方嘲讽道:“你看看,你拼命保护的少爷,他已经跑了,他是懦夫!” 贺元坝浑身颤抖,见镰刀把当做拐杖拄在地上嘿嘿笑道:“我们江湖人,义字当头,我与少爷的关系,你这不开化的蛮夷,不懂!” “我不懂?” 他冷笑道:“我现在就去杀了你的少爷,我看你懂不懂!” “不是在山坡上准备了那些铁珠子吗?我的重骑兵,你们杀不完!” “重骑兵,出发!” 随后,他猛地抽动手中马鞭,快速冲出:“看住他,如此猛士,若是能入我金狼部落,今晚死再多人也值了!” 说罢他一骑绝尘,跟着大部队往前冲去。 有了第一次阻挡火枪的经验,他已经对沈黎的火枪队丝毫不惧,前面的重骑兵们,也越发有信心,手中马鞭更加凶狠的抽打在马背上。 山坡上的柳升接应到苗欢盈后,两人都快急的发疯了。 少爷是仙平的主心骨,万万不能出任何问题啊! 沈黎被岳峰提上马背,一路狂奔,只听耳边狂风呼啸,他心中难过的同时又极为愤怒,看着后方逐渐冲来的重骑兵,他深吸一口气,眼中逐渐凶狠起来。 上了斜坡,他快速跳下马,拿起望远镜便开始指挥起来。 “柳升,火油,顺着山坡倒下去!” “是!” “所有火炮,不要再用了,直接顺着山坡往下滚!” “石灰粉,扬出去!” 看着仅有千步距离的敌方重骑兵,他伸手感受了一下风向,还是北风。 “石灰粉,顺着南方侧面,用火炮炸过去!” 敌方,八百步! “火炮先打一轮过去!” 柳升连忙吩咐手下装填火药。 而沈黎眼神凶狠的盯着远方:“你就让你的长生天好好保佑你一下,贺元坝要是没了,你们这些人,老子都给你们剁成饺子馅!” “你们不是刺破战马耳朵吗?既然不想要战马了,那就干脆别要了!” 随着五发火炮喷射而出,空中如流星一般划过美丽的幅度。 石灰粉在他们脑门上炸开,让他们耳中出现严重嗡鸣。 脱脱不欢冷笑一声道:“石灰粉?还有用吗?” 六百步! 战马被捂住口鼻,本来就呼吸困难,马背上满是汗水,顺着蹄子流入草地内。 渐渐的,他开始发现不对劲。 战马速度变慢,而且队伍中出现战马受惊嘶鸣,将马背上的战士摔落的情况。 这种情况,愈发严重起来,前面战马倒地,便会形成绊马索,将后方战马扳倒在地。 他咬咬牙大喝道:“快一些!再快一些!!!” 第495章:尘埃落定 战马虽然听不到,但能感受到背上的灼烧感,纷纷想要逃离,却被那些狼族战士死死拉住。 山坡上的沈黎见火油往下淋的差不多了,随手便夺过手下手中火把,直接丢入火油中,顿时火光冲天而起。 冲在前面的那些狼族重骑兵,此刻已经无法掉头,沉重的盔甲让他们速度并不快,而且难以脱掉。 那些战马本来背上被石灰粉蛰的嘶鸣,又被火烤,顿时愈发狂躁,在脱脱不欢的队伍里乱冲乱撞,很快敌军一片混乱。 沈黎看向一旁的柳升:“开炮。” 柳升点头,朝着手下大喝道:“开炮!” 手底下的五门火炮应声而响,快速射入狼族人群中,顿时惨叫连连升起。 脱脱不欢见手下损失极为惨重,连忙下令后面士兵撤退。 这火油本来遇水也燃烧,沾到盔甲上不烧完不罢休,寒风凛冽的冬季,此刻所有人大汗淋漓。 一片火海中,他目眦欲裂,拼命的往后退去。 可异变突起,在他们后方,突然出现大量的人马。 密密麻麻有两千人之多。 战斗到现在,脱脱不欢虽然还有两千五百人马,但马匹长时间被捂住口鼻,战斗力早已大打折扣,现在敌方来的两千援军,是没有任何损耗的,此战他们万万打不过! 站在山坡上的柳升奇怪道:“少爷,您提前便将神箭营的人召回来了?” “不是我。” 沈黎深吸一口气:“先别管那么多,绕过他们,先去抢救伤员,岳峰在这里继续炮轰他们,不管活的死的,这三箱火炮都给我打完。” 岳峰拱手,接过令旗,而柳升翻身上马,带走二百人,顺着侧翼直奔敌军后方战场,查看之前的士兵们。 有了神箭营的加入,战况顿时一面倒去,脱脱不欢带着亲信,眼看战局已定,留在这里必死无疑,于是匆匆逃离战场。 跟他们一起逃跑的,还有三五十人。 深夜神箭营领将曲报国匆匆赶来,笑呵呵的拱手道:“沈大人,好险我们来的及时。” “多谢你们了。” 沈黎叹口气,柳升还没统计出具体的伤亡,他已经有感觉,那四百人,怕是幸存者不多了。 也怪自己,手下士兵太少了,打了几次大胜仗,便骄傲起来,自以为拿着四百人做诱饵,还能全歼敌方四千人。 “你们怎么又回来了?不是让你们留在七王爷那里吗?” 他心中渐渐有些不太满意起来。 神箭营去而又返,不仅仅是姜承献担心他安危那么简单的事情,还有监视的意思。 这不是他太过敏感,当初他让神箭营和尖刀营协助姜承献时,那距离只有百里,一天就可以跑到。 现在两者之间距离近五六百里,即便是日行百里,他们也得跑个五六天,同样都是杀敌,还不如让他们留在姜承献身边。 曲报国的回答很官方:“王爷担心沈大人这边遇到强敌,便让我们过来协助一下。” “辛苦各位了,快些去歇着,我让后厨备一下食物。” 沈黎面不改色,微笑的摆摆手。 这是想来分羹来着。 如今他深入草原几百里,为了就是脱离锦衣卫的探子,或者是皇帝的探子。 虽然他在打仗,实际上在做生意,如今他有牛羊马匹近二十万头,加上仙平的产业,即便是最富饶的大楚国库,也比不过他的身家。 他要做的,便是在侧翼缓慢推行,拉出几个部落培养一下,替自己放牧,攒着毛皮,将来有大用。 而且在草原深处,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基地。 现在将曲报国等人弄到自己身边,相当于多了个眼线,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去做。 他背着手,看着远处的灰烬,这下,打仗就真正变成打仗了。 柳升从远处失魂落魄的回来,在他背后,四个士兵抬着担架,担架上躺着的是贺元坝。 他瞳孔微缩,有些紧张:“元坝怎么了?” “他没事,只是力竭而已。” 柳升叹口气:“那四百人,死亡两百四,重伤六十,其他一百也受了些轻伤。” “拿着他们的骨灰,带回仙平吧。” 沈黎长叹一声,这场仗打到现在,只死了两百四,也算是不亏了。 苗欢盈默默的站在他身边:“少爷,要不,回去吧?” 她也看出来,今晚曲报国的出现,绝非偶然了。 在山坡上,他们本来已经优势明显时,曲报国的神箭营突然出现。 这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更何况,他们的箭矢,并不能对敌人的重骑兵造成太大的损伤,这可能也是姜承献将他们送到沈黎身边的原因。 “回去也得再等等。” 他不是个好战的人,战争已经到了现在,结局已经注定,剩下的姜承献可以自己搞定了,但他觉得,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如同败了一般。 实际上,姜承献等人也不好过。 狼族又纠集十万大军,虽然都是歪瓜裂枣,但还有五万精锐。 更让人头疼的是,黑狼一族的重骑兵出世,也就是铁浮屠。 今晚出现的重骑兵,只是铁浮屠的低配版,真正的铁浮屠,那是将马匹武装到了牙齿,寻常刀剑根本无法对他们造成任何伤害,唯一有点作用的,便是军中重弩以及投石车。 他们号称战场绞肉机,一旦遭遇铁浮屠的冲杀,任何寻常军队都顶不住。 大渝兵部曾做了个统计,三百普通大渝士兵,才可以彻底耗尽一个铁浮屠士兵的所有体力,然后一拥而上将他斩杀。 那战斗力,堪比贺元坝了。 更何况,黑狼一族拥有五千铁浮屠。 他们配合十万大军,竟将姜承献的二十万大军截在草原上,不得行军往前。 几日下来,姜承献的部下倒是斩了敌方三万人马,但那些都是垃圾,铁浮屠仅仅杀了一百来人。 可他们的损耗也是巨大的,为了斩这一百铁浮屠,他们耗费了近三千人马。 大帐内,他轻叹一声:“要是沈大人那种武器在的话,必然能创造一番神话。” 旁边的尖刀营领将李清策眉头一跳,他做过大渝战神萧鹏举的亲兵,深知一个将帅要是拥有了恐怖武器后,下场会是如何。 他满面愁容,看向西北方向,那里是沈黎的方位。 第496章:觊觎火药 “沈大人,大帅哪里,遇到了麻烦。” 曲报国招呼自己手下士兵大快朵颐的吃着羊肉,酒足饭饱后,他硬着头皮找到了沈黎。 沈黎坐在贺元坝床前,静静的替他擦拭着伤口,然后帮他敷上药。 “你也看到,我们这东西,对重骑兵的效果,微乎甚微,姜元帅那里,三百人换一个,我这二百人才换他们一千人。” “那已经是血赚了啊!” 曲报国急了:“您这八百人,可以换对方四千人啊,那样黑狼一族的铁浮屠便彻底没有一战之力,对于我们统一草原有很大帮助!” 这是什么屁话? 我的兵就不是人命了? 沈黎有些微怒的看着他。 他自知失言,拱手道:“对不住了,沈大人。” “我只是个文臣,不是武将,能在战场上帮到这么大忙,已经是极限了,这些人都是仙平士兵,有爹有妈的,临行前我可是跟他们家人有过承诺,将他们完完整整的带回去的。” 沈黎起身将毛巾丢入盆中,耸耸肩道:“曲将军,您还是继续回到战场吧。” 说罢,他拉开帐篷走出去。 开玩笑,现在去帮姜承献,怕是自己一个毛都捞不到,而且若是自己真的灭了铁浮屠,到时候陛下的猜忌会更甚。 现在就已经很好了,至少曲报国看到自己一行人对付不了狼族铁骑兵,只要有自己火器克星在,那皇室的忌惮就会减轻几分。 曲报国怔怔的看着帐篷门帘,只觉得可能是沈黎怕了,这八百士兵是他的依仗,现在就剩五百五十人左右,若是再对上重骑兵的精锐,怕是全军覆没,到时候他沈黎没了依仗,便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他轻叹一声,慢慢理解了沈黎的做法。 “沈大人,或者您将那火器,给我们神箭营一人一份吧,这样您也可以早日回到朝廷了。” 如此火器,比神箭营厉害多了,若是能拿到这个,神箭营的战斗力将会飙升。 沈黎轻哼一声,如同看傻子一般看向他,仿佛在问,你看我像傻子吗? 开玩笑,这东西给你们了,我还能有活路? 不管是皇帝要还是其他人要,火药配方万万不能流露出去。 曲报国尴尬的摸摸鼻子,也觉得自己这个请求实在太过唐突,他拱拱手道:“沈大人,咱明日修整一番,后天就走了。” “嗯,吃好喝好。” 沈黎背着手,不咸不淡的回了句,随后继续回到帐篷休息。 一夜下来,东方已经逐渐出现鱼肚白。 回到帐篷后,苗欢盈坐在桌前,静静的处理着桌子上的账本。 这是这段时间,草原上的战利品清单,沈黎自己简单的做了一下,至于实物,他都交给手下打理了,每顿饭宰杀的牛羊,都有记录的。 草原上的牛羊价格还算是便宜,平均一头牛能卖到五十两银子,一头羊能卖到十两银子。 五十两银子,按现代消费力,算是一万了。 而沈黎手上,现在有近十万头羊,五万头牛。 也就是三百五十万两银子。 这还不算那些毛皮。 还有收集起来的各种战马,都能组成一个庞大的牧场了。 “睡一会儿吧,一夜下来你也累了。” “没事,少爷,你先睡吧。” 苗欢盈捋了捋额前碎发,别在脑后道:“我看看账本,跟那些人说一下,看看怎么能将那些毛皮运回来。” 最难的还是运输,临渝关前,是绝对不会让草原毛皮由普通商人运输的。 那就得顺着别的地方偷偷运回来。 沈黎伸了个懒腰,也不劝她,随后靠着炉子边躺下,很快进入梦想。 逃离战场的脱脱不欢终于停下了脚步,他满脸苦涩的看向身后几十个追随者,肠子都悔青了。 四千人,剩几十人,他最引以为傲的重骑兵,在此次偷营中竟无一活口。 看着远处天空渐渐泛白,他怒吼一声:“草原恶魔,我跟你,势不两立啊!” 随后,他一口鲜血喷出来,直直的从马背上栽下去。 天亮了,大渝顺天皇城内也开始了早朝。 姜承龙也收到北境沈黎送回来的奏折。 这是他送回来的第一份奏折,关于开通草原贸易市场的奏折。 关于这类通商的奏折,已经有很多人提及了,在这个节骨眼上,沈黎再次提起,姜承龙就不得不考虑了。 奏折中,沈黎说明,狼族是杀不完的,草原之后,有十个大渝这么大的土地,即便打下草原,大渝也守不住,没有天险。 “各位说说,对沈黎的奏折有什么建议?” “陛下,臣想先弹劾沈黎!” 户部尚书荆大人最近状态不佳,气息都萎靡了几分。 他的儿子,刚刚送信回来,被沈黎埋在地里的火药坛子炸翻了。 死了,但没完全死。 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植物人。 据军医检查,荆门晖经脉寸断,绝无修复可能,一辈子只能用汤药吊着命,什么时候醒来都是问题。 姜承龙皱眉:“怎么又弹劾他了?说说?” “此贼!见我儿屡立战功,英勇无比,便在我儿行军路上埋上他的新式武器,我儿不慎中招,炸的经脉寸断!!!” 朝中大臣倒吸口凉气,议论纷纷。 他们还没从军报中看到此事。 荆大人如杜鹃啼血,声音嘶哑:“此贼,残杀国家大将,乃通敌之嫌!臣建议,将其召回,处死!” 那些文官本来就不爽沈黎,听闻此言,纷纷和稀泥道:“太可恶了,怎么能这样子!” “就是,荆门晖乃新晋小将,屡立战功,这厮就是嫉妒!” “嫉妒便杀了同僚,那以后谁敢跟他一起去打仗?” “陛下,这种罪责不治,开了先例,怕军中人不服啊!” …… 姜承龙一阵头疼,怎么扯到这件事上了? 他自然知道,沈黎的火药炸死了荆尚书的宝贝儿子,荆大人绝不会善罢甘休,没想到今日提出来。 他轻咳一声缓缓道:“此事,朕已经派锦衣卫去调查了,朕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若他沈黎真的如此阴险毒辣,朕必定要治他死罪。” “陛下!!!” 荆大人一听此事黄了,本来心中抑郁,再被一激,顿时脸色潮红,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第497章:直面一品 姜承龙看着下面户部尚书荆大人哭哭啼啼,顿时有些不耐烦道:“行了,荆小将军遇到这样的事情,乃是朝廷不幸,便以将军待遇安葬,立衣冠冢。” …… 整个朝堂一片死寂,所有大臣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荆大人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 旁边的小太监连忙小声提醒道:“陛下,还没死呢。” 他顿时尴尬的端起茶杯,连连喝茶。 荆大人本来就喷了一口老血,闻言更是忍不住,差点又一口喷出来。 我儿子没死,没死! 他只是被炸成植物人而已! 可这种情况,在姜承龙眼中,跟死了没区别。 他尴尬的咳嗽几声道:“这样,待荆门晖回来之后,宫中御医尽数出发,全力救治你儿子,至于沈黎,事情没查清楚之前,不能下此定论,行了,退朝。” 太特么的尴尬了,还是先跑为敬。 朝中大臣面面相觑,陛下最近这是怎么了?事情还没说完,怎么搞? “哦,对了,说起沈黎提起的通商之事,朕觉得甚好,户部拨款,工部监造,就在临渝关外七十里的地方,最好有利我军伏击。” 工部尚书许青竹拱手称是。 而户部尚书荆大人哀哀戚戚,老子儿子都能这鬼样子了,你不捉凶手就算了,还让我干活,你还是不是个人? 小太监在一旁,看着皇帝陛下急匆匆的要走,连忙尖着嗓子吆喝道:“无事退朝。” 这下好了,有事启奏都不带说的了。 …… …… …… 草原上迎来难得的平静。 主要是沈黎这边平静,那边姜承献的主战场上,每日还是打的风风火火,你来我往的。 狼族现在虽然兵力少,但有重骑兵铁浮屠在,对大渝二十万大军造成很大影响,即便姜承献布阵,很快也被他们冲散。 这几日,姜承献非但没有占到便宜,反倒损兵折将。 沈黎坐在草原上,看着柳升带人将战场上的烈士一个个的焚烧殆尽,再装入骨灰盒,深深的叹了口气。 战争,就是烧钱,烧人。 苗欢盈从远处走过来道:“少爷,该吃饭了。” 妹妹苗欢心没了,陪她一同前来的小新,由于战场危险,她便安排小新在后面的桑榆城内,沈黎没了丫鬟,她便充当丫鬟的角色。 她倒是忙里忙外,沈黎彻底闲下来了,没事便帮手下士兵检查检查火器。 在他这个魔神面前,周遭所有部落都躲的远远的,往草原深处迁徙,他也没打算派兵去追,毕竟咱是做生意的,灭了两个部落就算了,草原人是杀不绝的。 他起身拍拍屁股道:“走,吃饭。” 在他们大营后方,有一个巨大的农场,农场内养着大量的牛羊还有战马,紫狼部落还特意送来了几个马夫,用来照看农场内的畜生。 而沈黎也打算在这里扎营了,这里牧草肥美,适合牛羊生活。 协助他们的,就是紫狼部落。 紫狼部落首领现在尝到了甜头,他们人帮忙放牧,便能获得一笔不小的报酬,而且他可以花钱从中挑选战马,要知道,这里面很多战马都是扎木才让和桑登曲林的,那质量要比他们的还好上几分。 吃过饭,沈黎照旧是坐在山坡上,研究自己的火枪。 柳升从远处骑马赶过来,看起来神色匆匆。 “少爷,有个自称拓跋泓的人,要见您。” “拓跋泓?” 沈黎歪着头,这名字自己没什么印象,不过黑狼一族都姓拓跋,这个拓跋泓应该是黑狼的重要人物吧? 谈判的? “那就见见吧。” “好。” 柳升放出信号枪,远处逐渐出现一个人影,速度极快,而且跳跃的高度,不像是普通人。 沈黎眉头紧皱,眼睛逐渐眯了起来。 他拿起望远镜看去,瞳孔微缩:“高手。” 万逸楼以轻功见长,都无法做到如此远距离的跳跃,而且此人每一次落下,都刚好踩在草尖上,并未完全落地,算得上是轻功草上飞了。 柳升也拿起望远镜看去,随后连忙站在沈黎面前:“少爷,您快走。” 狼族,拓跋泓,如此高手前来,怕是没那么容易善了。 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灭了自己这五百仙平军,再杀沈黎。 沈黎深吸一口气,拨开他的身子,静静的站在原地:“如此高手,跑都跑不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很快,拓跋泓来到他面前。 两人并未第一时间说话,而是相互打探。 在沈黎眼中,对方穿着狼族服饰,一头长发扎满脏辫,或许是草原上长期被晒的缘故,此人的皮肤黝黑,看起来有些显老,约莫五十多岁的样子。 而拓跋泓看到沈黎第一时间也愣了一下,传闻中的草原魔头,竟如此年轻? “你好,我是该叫你魔头,还是大渝的沈大人呢?” 沈黎轻笑一声:“随你,拓跋大人专程前来,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请用茶。” 他毫不设防,直接转身走到小桌前,优雅的沏茶。 “请。” 拓跋泓也学着他轻笑一声,看了一眼柳升,然后径直坐到沈黎对面。 “拓跋大人,是草原上唯一一个一品高手吧?” 沈黎抿着茶,又打量拓跋泓一眼,草原武学并不发达,能有如此轻功的,必定是那个传说中的一品高手。 “惭愧,五十好几,才达到一品。” 虽然嘴上说着惭愧,可拓跋泓一点也不惭愧,他有些自得道:“老夫年少时,在大楚做奴隶,被卖到一户人家,那家少爷也练武,所以老夫便趁着侍奉他时,偷偷学了一些。” “果然天资聪颖,偷学都能达到一品,世间多少人终其一生心血,都无法达到一品境界。” 拓跋泓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惭愧啊。” “不知拓跋大人今日前来,所为何事?” 你总不是来炫耀一品实力的吧? 直到现在,拓跋泓还没直接动手,说明此事还有商量的余地。 “我拓跋黑狼一族,要一统草原,希望你们能撤兵。” 拓跋泓淡淡道:“沈大人应该直到,黑狼一族的铁浮屠,现在已经牵制住你们大渝的姜承献,只要我出手,便能轻松斩杀你这几百人。” 沈黎摇摇头道:“好处。” “你倒是有胆,敢跟我要好处。” 图穷匕见,拓跋泓语气逐渐不善起来。 “战争到现在,拓跋大人都没真正出过手,我想应该是有某种跳跃,制衡着拓跋大人。” 放眼所有战场,都没有一品高手亲自下场杀士兵的,这其间应该有某种不为人知的条约存在。 沈黎猜的不错,三国加草原,所有的一品高手都不得参与战争,每个国家都有一品,一旦敌国一品参战,那他们就得掂量掂量对立国的一品高手。 “果然够聪明。” 拓跋泓微笑道:“说说,你的条件。” 第498章:达成协议 “我的条件,跟你统一草原并没有冲突。” 沈黎轻笑一声道:“从本质上来说,我是个商人,我喜欢做生意。” “你们大渝人,七十年前对我们先祖也是这么说的,可后来,是你们自己打破的规矩。” “一国之大,总有些老鼠屎。” 他将拓跋泓的杯中茶水续上,接着道:“这次是你们的毛皮,由我们仙平直接收购,另外物资我们弄来,与你们进行交换。” 对于这些商业,拓跋泓才不在乎,他要的,是整个草原都臣服于黑狼一族下,他要建立自己的王庭。 至于始终没对沈黎出手的原因,是忌惮大渝的一品高手。 按江湖规矩,他出手杀大渝普通人,便会遭到大渝一品高手的追杀,草原上只有他一个一品高手,若是大渝一品倾巢出动,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不划算。 拓跋泓缓缓起身道:“那边这样,草原上需要一个做生意的人,只要你守规矩,我们便不是敌人。” 这算是接受了沈黎。 “既然如此,你们还是退兵吧,再战下去,我们怕是两败俱伤了。” 沈黎沉吟一番,如果草原上有王庭,那他的生意之路将会简单许多,他此行的目的也算达到了。 至于战场上的姜承献,他有能力自己去杀吧,没有能力就算了。 只是,这么贸然走掉,有点太丢脸了。 因为最开始是自己撺掇着七王爷姜承献出兵,现在自己说不干就不干了,那边始终有怨言。 “我们可以退兵,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在我们大渝主力退兵之后。” “怎么?你还想再打下去?脱脱不欢的重骑兵都能将你们的人马剿灭一半,我黑狼一族的铁浮屠战斗力,可比他们要厉害的多。” 拓跋泓半带威胁的冷哼一声道:“沈大人如此年轻便有如此成就,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何必将精力浪费在这里呢?要知道,自古天才都是英年早逝的。” “我可以不往前推进,只要听到大渝主力退兵的消息,我立马掉头回去,绝不犹豫。” “他们,坚持不了多久了。” 倒不是姜承献打不过铁浮屠,而是杀掉一个铁浮屠士兵,他们平均耗费三百人。 四千铁浮屠,那就是十二万人。 这种战损比,实在太高了,姜承献不是不敢打,而是舍不得。 现在他们听到沈黎拒绝前来帮忙,已经有退意了。 这一仗,姜承献他们已经赚大了,各个部落的战利品,已经弥补了北境二十万伤亡的损失。 要知道,在青牛山下,整个敌军大营里的战利品,清点到现在都没整理出来。 沈黎点点头,他也明白姜承献不准备跟他玩命,所以等他们走了之后,自己手下再回去,顺便拿点战利品,声称铁浮屠将矛头对准他们,他们不敌退兵即可。 这样,面子就回来了。 “合作愉快。” 拓跋泓嘴角缓缓扬起,草原各个部落兵力耗费的差不多,现在是他黑狼一族一家独大,想要称王再简单不过。 送走拓跋泓后,沈黎长出一口气,叫来柳升道:“收拾东西,整顿兵马,咱们回去了。” 柳升眼中带着喜意,他是佛家信徒,如此杀生本来是他不愿意的,现在退兵,他心里也舒服了很多。 “好嘞。” 看来还是苗姑娘管用啊! 很快,撤兵的消息传遍所有仙平士兵耳中,所有人都长出一口气。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连日来的征战,让他们对战场已经产生了厌倦,尤其还是己方侵略的情况下,只是少爷下令,他们无条件遵从。 今晚,他们终于放下心中包袱,美美的睡了个好觉。 帐篷内,沈黎也跟苗欢盈说了与拓跋泓达成的交易,苗欢盈深表赞同,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 “我手底下有个商人,名叫耶律涯,长时间在我们这里拿货回草原售卖,他本身是狼族人,我查了一下,我们一路走来,并没有与他们的部落产生冲突,他是个不错的人选。” 苗欢盈思索一番道:“他可以作为仙平的代言人在草原进行做生意。” 沈黎点点头表示赞同:“到时候他不用东奔西走,我们在草原上有了负责人,一举两得。” “可是,毛皮运输还是有些困难。” 仙平处于大渝内陆,如此远距离运输,风险极大,一旦被人发现,便是谋反的嫌疑。 沈黎坐在炉子前,烤着双手道:“无妨,先屯着,也不用太多,收款主要以银子为主,记住了,银子在草原上流通的同时,也要为他们找到谋利的手段,否则草原那些部落没钱,自然又想着挥军南下抢夺钱财。” “我明白了。” 苗欢盈轻叹一口气:“北境战事已了,林焕他……” 毕竟是姐姐,对于家中这唯一男丁颇为照顾,这无可厚非。 沈黎突然摸着下巴兴致勃勃道:“给他弄回仙平吧?” “为什么?” 苗欢盈蹙着秀眉,在北境,起码萧林焕还有一项军功,仅凭当初冲营的那一项军功,他便可以封为偏将军,回仙平,那便意味着放弃军功,再次沦落成普通人。 “你想啊,林焕今年也有十七了吧?该成婚了,你这做姐姐的,难道不该给他找一户人家,为萧家传宗接代?” 她脸色微红,给弟弟找个传宗接代的女子自然容易,可哪有如此优质的女子? 说白了,还是血脉的问题,她始终觉得自家血脉纯正,寻常村姑配不上自己弟弟。 这是封建社会的荼毒。 若不是沈黎如此优秀,当初她绝对会反对苗欢心与沈黎。 沈黎看穿了她的小心思,轻笑一声安慰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个世界,人人平等,血脉要是有用,为什么前朝还能覆灭?他们自称天选之子,那王朝根本不可能覆灭吧?” “还是那句话,孩子争气,那将来有可能做王公大臣,不争气,那即便让他做太子,他也能将王朝覆灭。” 苗欢盈迟疑了一下,在沈黎身上,这句话得到很好的印证。 “那少爷有看上哪家女子吗?” “少爷看上的女子,自然都弄到自己床上了,应该是你看上的。” 沈黎摸摸鼻子:“你这当姐姐的,自然要为他物色人选了。” …… 第499章:俘虏先知 苗欢盈自然有意想要培养一个后代出来,否则萧林焕这么在北境,每日都是刀口舔血,实在太不让人放心了。 可这人选,一时半会难以物色到,只能随缘了。 草原上,拓跋泓刚刚回到营地,手下人便来报:“先知逃了。” 他眉头微微皱起:“是稽粥?” “是的,已经派人去追了。” 他耸耸肩,脱去宽厚的外衣,走进帐篷喝了碗油茶。 那个小先知,没有真才实学,跑掉就跑掉吧,反正她的部落已经彻底臣服,再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至于她,等自己统一了草原,她自然也没有活路了。 草原上,一个少女拼命的拍打马背,一路疾驰,在他身后,是十几个狼族骑兵兴奋大叫。 少女就是先知稽粥,她年纪尚幼,马术自然比不得那些狼族骑兵,那些骑兵见状,一边在后面慢悠悠的追,一边出言调戏。 不得不说,这先知长相倒是极美的,草原烈日暴晒,许多同等年纪的女子都是皮肤粗糙,年纪尚幼的她,比同龄人更加水润,反倒像是大渝江南水乡的女子。 她仓皇逃窜,眼中满是惊恐。 她知道,自己对于黑狼一族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被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抓到,必定是蹂躏一番再带回去。 想到这些,她眼中恐惧愈发浓郁。 她一路向南方奔走,希望能遇到天道宗的人救下自己,再不济也可以南下大渝,化作一个普通人,等找到师父天道,再说其他。 可后方十多个狼族骑兵逼的愈发近了,如何才能摆脱他们? 她一咬银牙,抚摸了一下战马脖颈,狠心从腰间抽出匕首,猛地刺入马背,战马受惊,嘶鸣一声跑的更快了。 而后方十几个狼族骑兵嘿嘿一笑,如此做法,等到战马血液流干之时,就是她丧命之日。 反正草原大着呢,让她跑,她能跑到什么地方? 他们高声吹着口哨,用狼族预言调笑道:“跑,快跑呀!” “等我们将你追上,你一个人,就得服侍我们一群人!” 说着说着,众人顿时淫荡大笑。 稽粥仓皇而逃,这要是落入他们手中,怕是生不如死,她用力夹着马腹,翻过一座小山坡时,前方一些白色帐篷逐渐映入眼帘。 帐篷上方的旗帜迎风飘扬,看着上面的文字,像是“沈”字。 她作为先知,自然听说过草原恶魔姓沈,既然是恶魔,那必定对狼族极为痛恨,遇到他们,怕是下场也差不多。 可后方狼族十几个士兵紧追不舍,现在草原上已经没有部落敢收留她了,如果不冲进沈黎大营,迟早要落入这几十人的手上。 她深吸一口气,赌了! 随后,她快马加鞭,直奔沈黎大营。 在大营外,两个仙平士兵看到远处人马快速朝自己一方袭来,匆匆去汇报,很快岳峰便带着人马冲出来。 他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番后,眉头紧皱:“女人?” 恰巧此时沈黎也从大营出来,接过望远镜也看了一下,顿时摸着下巴奇怪道:“这些狼族士兵追一个女孩子做什么?而且还笑的那么猥琐?” “少爷,此事必有蹊跷,要不咱们来一出英雄救美吧。” 岳峰摸着怀中火枪:“正好,可以俘虏几个狼族士兵,问问前方战况如何。” “嗯,你去做吧,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是我们仙平的美德。” 沈黎一动不动的看着望远镜道:“那女孩子,长的还行。” 岳峰在一旁连连咳嗽:“呃,少爷,少爷?” “怎么了?” “呃,我觉得长的不好,太丑了。” “你眼睛什么时候瞎的?” 沈黎放下望远镜,却看苗欢盈站在一旁,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他清清嗓子:“我是觉得吧,这女孩年纪,与林焕相仿。” 说起萧林焕,苗欢盈顿时也来了兴致,连忙接过望远镜,如婆婆看儿媳妇一般,仔细端详。 “不行,这是草原人,脏了我们家的血脉。” 她摇摇头,表示拒绝。 那边,人家稽粥玩命狂奔,心中忐忑沈黎会不会弄死他,这边沈黎就点起了鸳鸯谱。 半柱香后,她一人一马,直冲入沈黎大营。 岳峰大喝一声:“绊马索!” 瞬间,前方地面拔地而起数根粗壮的铁链子,将稽粥战马绊倒,她整个人也飞出去。 刚刚少爷还想点鸳鸯谱来着,岳峰可舍不得摔伤了她,便吩咐几个士兵接住她,随后便麻利的捆起来。 而后方的那十几个狼族士兵看到他们的大营,顿时大喝道:“滚开,我们是黑狼部落的!!!” 岳峰咧嘴笑了,随后指了指自己的旗帜。 那十几个狼族士兵看到旗帜上飘扬的大渝文字,他们虽然不识字,但也知道南方有一支草原魔头的军队,正在四处屠戮狼族士兵,他们顿时短暂的愣了一下后,纷纷惊恐拉住缰绳。 可现在为时已晚,近百人仙平军,已经将他们包围。 “下马,接受检查!” 近百人浩浩荡荡的围在他们周围,他们还想反抗,却被仙平士兵用铁链套中,随后拉下马来,接着便是五花大绑拖在马后,直接送入大营。 “少爷,人已经带来了。” 岳峰将少女稽粥安顿在一个帐篷内,上前邀请沈黎。 沈黎放下手中书籍,起身道:“行,我去看看。” 等到了帐篷,他忽然一愣,指着少女身上的绳索一头黑线:“这是谁绑的?” 这绑法,与当初自己在京城捆绑韩家纨绔韩子贵的手法如出一辙,都是闻名中外的龟甲缚,这种绑法,极为羞耻。 岳峰摸摸鼻子:“是元坝说他跟您学了一手新绑法,要给我们展示展示。” “元坝呢?” “他说他有伤,先走了。” 沈黎挠挠头:“赶紧给我换回来,人家一个少女,你这么绑人家,还要脸不要脸啊?姑娘你别怕,你叫什么?” 稽粥被这种姿势绑着,极为羞耻,红着小脸道:“我叫稽粥,是草原上的先知。” 岳峰停下松绑的动作:“你就是那个一手造成狼族侵略的草原先知?” “正是。” 两人对视一眼,他默默的将龟甲缚继续绑上。 第500章:终于退兵 “喂!你干嘛呀,快给我解开!” 稽粥顿时不乐意了,这种绑法,让她很是难受,虽然她穿着衣物,但自己的身形让面前两人一览无遗,当真羞耻。 岳峰看了一眼沈黎,询问道:“少爷,还解绑吗?” “解了吧,士可杀不可辱。” 沈黎摸着下巴:“你是狼族先知,现在却被狼族追杀,说说情况?” “我反对黑狼一族屠杀同族。” 稽粥扭了扭酸痛的手臂,扁着小嘴道:“这个理由满意么?” “姑娘,长的漂亮,不是你吹牛比的资本,你看我像是傻子吗?你再乱说话,我就把你和那些狼族士兵关在一起。” 沈黎有些不悦,狼族先知被追杀,这么大的事情,他必须要搞清楚狼族内部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现在的大渝,若是拼个两败俱伤的下场,绝对可以拿下草原,将那些狼族部落赶往更加苦寒的草原深处,狼族此时分崩离析,怕是与先知脱不开关系。 也有可能拓跋泓过来,是为了诈他退兵。 稽粥一听要跟那些狼族士兵关在一起,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慌张:“我是先知,黑狼一族最开始想利用我统一草原,现在草原大势已定,我怕他们卸磨杀驴,所以便逃出来。” 这么解释,倒也说的过去。 不过,草原先知不都是可以预测未来的吗?部落里若是有个先知预测将来,那可是个宝贝,怎么可能还会杀掉先知? 沈黎摸着下巴:“天道宗的宗主,天道,与你什么关系?” 稽粥眼中闪过一丝狐疑:“你知道天道宗?” “我还知道,草原之乱,是他们一手策划的。” 对于天道宗这个庞然大物,沈黎并没有太大好感,也没有太大恶感,只是敬而远之。 “宗主天道,是我的师父,我不是先知,老瞎子伊稚幽才是先知。” 稽粥见对方什么都知道一些,索性也不再瞒下去,说不定天道宗这个名头能唬住对方,让对方忌惮,留自己一命。 “你说的老瞎子,是不是眼睛两块血痂,脸上有一道刀疤?” “是。”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沈黎讶然,没想到仙平的那个算命瞎子,竟是草原真正的先知。 这面前这位“先知”,不用想也是后天培养出来的。 易经高深,想要学到三两招来预测一下未来,简直轻而易举,对于那些未开化的草原蛮夷,自然有奇效。 天道倒是打的好算盘,这么简单便人造一个先知出来。 剩下的事情便不用猜了,草原恶魔刘齐的出现,将这个假先知的统治力达到了巅峰,所有草原狼族对她不再有丝毫怀疑,也不敢怀疑。 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北境一破,狼族打入京都,先知的形象更加高大,那天道宗便间接的统治了整个草原部落,顺便搞垮大渝。 大渝一乱,大梁与大楚连蛊惑都不用蛊惑,他们自然而然的冲上来,想要分一杯羹。 到时候,大渝灭国,只是时间问题。 而大梁与大楚两国之间,迟早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互相打起来,到时候狼族再顺着大渝一路南下,顺势灭掉大楚。 如此以来,天下大乱,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天道宗便可以堂而皇之的站出来,美其名曰要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度,自然有大量的追随者。 两国灾民,加上大楚内部天道宗的钉子,不愁灭不掉天道宗。 沈黎摸着下巴,这种事,他不会主动去阻止,天下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反正不管谁做皇帝,他都不想做皇帝,太累了。 “最后一个问题,刘齐在哪里?” “什么刘齐?” 稽粥蹙着秀眉,这个名字她从未听说过。 “他就是跟着天道一同来到草原上的那个青年,喜欢戴面具,用毒的那个。” “死了。” “我知道,他葬在哪里?” “师父说,他体内毒素太多,埋在土里,方圆几十里寸草不生,在他死后,便用烈火将他尸体焚烧了,骨灰没收集,就被风吹走了。” 沈黎长叹口气,刘齐,最终落得了这个下场,甚至在流行土葬的古代,尸骨无存。 他有些落寞的走出帐篷,身后的稽粥却急了:“你要对我怎样?” “等着。” 他顿了一下接着出去吩咐手下:“给她吃的喝的,但是不能让她跑了。” 怎么处置稽粥,他还没想好。 这可是天道宗宗主的徒弟,又是狼族先知,杀了她不如留着她。 无缘无故的得罪天道宗这个庞然大物,他还是有些忌惮的,毕竟那个宗主,能随手培养出刘齐这种一等一的高手来,自身实力绝对不会太差。 仙平军不怕正面与敌军刚,但怕那种一品高手刺杀,尤其是天道这种一品高手,若是惹恼了他,仙平军绝对拦不住他。 所以稽粥这个烫手山芋,回头退兵的时候顺便丢了,也算是卖给拓跋泓一个人情。 回到自己帐篷后,他将此事告知了苗欢盈。 苗欢盈却温和一笑:“少爷做决定就好。” 狼族正面大军,十万人有三分之二是那些部落派出来浑水摸鱼的,那些部落屈于黑狼一族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派兵,上面有个一品高手拓跋泓监视着,下面有个拓跋奎带着几千铁浮屠虎视眈眈,他们没办法不顺从。 但战场上,可不是浑水摸鱼就能打的过的。 刚开始,只需一个照面,他们瞬间被大渝击溃,作鸟兽一般散去,到后来黑狼一族的铁浮屠作为主力压阵,这才导致溃败的并不严重。 他们只有六万人马,大渝还有十八万人。 人数如此悬殊,姜承献却不想冒进。 如果三百换一个铁浮屠,那也太亏了。 大渝兵力并不是十分强盛,但也顶不住这么造。 曲报国从沈黎那边回来后,告知姜承献沈黎损失一半人马,并且不太想来主战场对战铁浮屠,姜承献心中便有了定数。 如果沈黎能再出手一次,用那个巨大的热气球运送一波火药到敌方阵营,那战况绝对瞬间清晰明了。 可沈黎不想再出那个头了,尤其是在姜承献面前出这个头。 热气球的研发,本来是作为底牌的,第一次丢入敌方阵营,便取得恐怖的效果,再来一次,怕是京城中人心惶惶,文武百官纷纷进谗言,皇帝陛下也不敢睡觉了。 这玩意儿,找个风向好的天气,来两个,便能将皇宫夷为平地。 皇帝是将脑袋别再裤腰带上干活,岂能容他。 姜承献沉思良久,最终下定决心:“退兵!!!” 第501章:内奸消息 “退兵?” 曲报国不可思议道:“元帅,眼看就要打穿草原,现在退兵,功亏一篑啊!” 如果能灭了黑狼一族的铁浮屠,那么草原再无可以抵抗之军,所有部落,势必卑躬屈膝的臣服,到时候,大渝便可以在草原上建立属于自己的秩序,整个大渝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都不会再有北境之危了。 眼看铁浮屠覆灭在即,姜承献却突然退兵,若是就这么班师回朝,前面他们所有功劳都会被文臣抹杀,反倒扣上一个“养寇自重”的帽子。 姜承献叹口气:“此举,是我深思熟虑过的。” 这些五大三粗的将军,也不是不懂朝中政治,他们只是懒得去想那其中的弯弯绕绕,不代表他们不明白回去会遭受什么样的批判。 十几个偏将军纷纷劝说,一旁的李清策却是一言不发。 曲报国急了:“李兄,你快劝劝元帅啊,现在退兵,实在不智啊,不仅仅不会让朝中文武百官感激,反而被扣一个养寇自重的罪名,更可恨的是,百年之后,若再有北境之乱,到时候所有责任全在我们。” 李清策双手抱胸:“其实吧,现在退兵,是保全我们这些个弟兄。” “为什么?” “第一,两军交战,必有死伤,我们以三百人换一个铁浮屠,先不说黑狼一族会不会和我们换,就说这十二万的兵力,若是这么白白葬送,即便是赢了,也是惨胜,第二,草原狼族,是杀不完的。” 他轻哼一声道:“纵观千年青史,狼族与海上的倭寇,都是一个德行,前朝的皇帝将他们打服了,打怕了,他们便老老实实的拱手称臣几百年,几百年后,他们便又会慢慢试探,一旦中原不派兵再次将他们打疼,他们便会变本加厉。” “不管是狼族,还是太阳神国,他们始终觊觎着这片土地,狼族,草原深处几万里,狼居胥山才到哪里?狼居胥山后,还有一望无际的土地,仅凭咱这二十万人马,打的完吗?即便你能一统草原,这二十万人马,得全部报废。” “到时候,其他边境抽调不出兵力,那是不是意味着大梁可以从草原行军,绕到疏于防范的北境?” “留着狼族,相当于替咱们镇守北境,一旦大梁大规模的人马从草原上绕,第一关便要对付狼族。” 曲报国眉头紧皱,半信半疑。 实际上,李清策还真的想搞一出养寇自重的戏码。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咱这位皇帝陛下,总不能让人家那么相信啊。 即便是一奶同胞的七王爷,他怕是也没那么放心。 姜承献面无表情,吩咐道:“二十万人马,依次退兵。” 这一仗,不能再打了,再打,北境二十万人马也保不住。 他有些可惜,可惜沈黎不愿意贡献他那四百人马。 如果沈黎愿意将那四百人马用来抵挡狼族,他可以再给沈黎四万人马。 可事已至此,留着草原,那北境的将士们能过的稍微好一点,至于朝中压力,自己去抗吧。 他走出帐篷,外面一个中年人静静的站在山坡上,双手背在身后。 “拓跋先生,本帅已经完成许诺,你们也要实现你们的诺言,否则,下一次我大渝大军马踏草原,你黑狼一族将会寸草不生。” 拓跋泓点头微笑道:“放心,我黑狼一族,说话算话,通商之事,你们拿出方案,我们狼族是喜爱和平的民族,若不是生活所迫,断然不会进犯大渝的。” “好,通商的事情,等我回去禀告陛下,再做章程。” 姜承献也背着手看向远方道:“拓跋先生,战争已经结束,你难道不该说说,在我军安插了哪些探子吗?” “这,不太好吧?” 拓跋泓迟疑了一下,随后捋须道:“你们大渝,也没少在狼族安插奸细吧?” “此战,是本帅力排众议,才艰难退兵的,拓跋先生难道不应该报答一下在下吗?” “是该报答一下。” 他将手伸进自己宽阔的衣物内,摸出两个信封:“说实话,我们狼族,不屑这种行为,也不齿这种出卖同胞的行为。” “这是名单,之前先知稽粥安插的人员。” “多谢。” 姜承献拱手,打开信纸后,眼中闪过一丝怒意。 怪不得自己每次伏兵,都会被狼族发现。 这些吃里扒外的狗东西! 在信纸的第一页第一个名字,赫然就是临渝关守将,葛宫。 …… …… …… 姜承献退兵的消息不胫而走,驿站八百里加急,而沈黎也很快收到消息。 “回家了!” 沈黎伸个懒腰道:“每天都吃羊肉牛肉,浑身都是膻味,香皂都洗不掉,难受!” 旁边的贺元坝瓮声瓮气道:“少爷,我撒尿都是羊膻味,还有流的汗,都是膻味,这种味道太难闻了,要不是您弄的好吃,我早就吐了。” 说着还不忘对沈黎的厨艺拍一下马屁。 柳升等人终于将悬着的心放进肚子里,连忙吩咐下去收拾行李。 “那十几个俘虏,怎么办?” 岳峰突然询问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总不能将他们带回去调教一番做奴隶吧?” “捆起来,丢了。” 沈黎淡淡道:“草原上狼群这么多,是生是死,看他们的造化了。” 说起回家,他心中也轻松了许多,一连在草原几个月,虽然羊肉好吃,也顶不住整天吃。 不过北境之战,打的也太快了,以至于天道宗根本反应不过来。 天道刚刚来到大梁,还没开始布局,便听到大渝大胜的消息,他站在屋顶,眼神有些冷。 “沈黎。” 他忽然笑了:“热气球么,让我看看,你是如何做出如此神异的东西!” …… 草原上的沈黎,与苗欢盈并排骑行:“我接下来,估计很难回到仙平了,所以需要你自己带人,将欢心送回去。” 苗欢盈轻叹一声,默默点头:“林焕我会带回仙平,北境人多眼杂,不是生存的地方。” “嗯。” 两人正说话间,岳峰又赶过来道:“少爷,那这个草原先知怎么办?也丢了喂狼吗。” “那倒不必,带回大渝,找个地方给她放下来,也算是卖天道宗一个人情吧。” 第502章:军中奸细 “对了,韩应生呢。” 沈黎忽然扭头看向一旁的柳升。 柳升尴尬的摸摸鼻子:“上次不是敌军冲营嘛,这不冲散了,被马踩死了。” “真的?” “真的!” 他无比笃定的点头,目光有意无意的看向一旁的苗欢盈。 实际上,是苗欢盈来到草原之后,看到恶心无比的人彘韩应生,只觉少爷此举太过有伤天和,便吩咐柳升找个没人的地方,给韩应生一个痛快。 那东西留在那里,始终会让她想起妹妹的惨死。 而且如此折磨他,还不如让他快点去死。 沈黎拉着缰绳,也不再询问,底下的这群人,也是为了他好,有仇就直接灭了韩家,不用太过残忍。 正好,也替皇帝陛下解决一桩心事。 四大粮商,韩家最大,灭了韩家,那各地的饥荒则会少了很多,这是为国为民的好事。 四百人的军队,带着四万头牲畜,浩浩荡荡的赶往临渝关。 早几天,姜承献的大军便回到临渝关镇守,并在外安营扎寨。 临渝关守将葛宫不明所以,便被军中执法队抓住,随后一阵暴打,奄奄一息送到姜承献面前,和他一样的,还有四十多人。 姜承献本来是个温文儒雅的儒将,此时也被逼出怒火,他冷冷的看向葛宫:“葛将军,说说,你出卖大渝,到底图什么?” “狼族是会给你金银万两,还是许你高官厚禄?” “若是此战大渝大败,北境失守,你知道不知道后果是什么?” 葛宫装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我不明白,大帅,到底发生了什么,您一回来就要如此对我?您还污蔑我卖国,我一定要禀告朝廷,还我清白!” “这是你写给狼族的信件吧?” 姜承献冷笑一声:“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你以为你烧掉所有联络信件,狼族那里就没有了?” 说着,他从信封中抽出信件,将信封甩在葛宫面前。 葛宫瞳孔微缩,那信件上的字体,就是自己写的。 他犯下如此滔天大罪,若是认罪伏法,怕是九族都死无葬身之地,为今之计,只能死鸭子嘴硬了。 “区区信件,又能代表什么?这天下间模仿字体的高手多的是,元帅想杀我,我别无怨言,但通敌卖国这么大的罪名,我死都不认!” 姜承献还没阅读信件内容,他便矢口否认,如此滚刀肉的态度,让他为之一窒。 很快,李清策从外面匆匆走进来。 “大帅,在葛宫淮阳老家,发现大量金银珠宝。” 葛宫闻言面色剧变,身体如同筛糠一般开始抖动起来,他的额头,也开始冒出大量汗珠。 那些金银珠宝,是天道宗给他的,本来是给天道宗报信,可谁知后来成了给狼族报信了。 他想反悔,但对方拿着他的把柄。 这次北境平稳下来,他便准备请辞回家,谁知姜承献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拿住了他。 姜承龙怒喝拍桌:“葛宫!枉你还是临渝守将,身受皇恩,却如此通敌叛国,你对得起朝廷给你的俸禄吗?” 事已至此,再装就是小丑了。 葛宫满脸是血,也不装可怜了,反倒一副恶狠狠的表情道:“俸禄?我他妈一年才拿多少钱?就那几个比子儿,还不够我给老娘看病,就凭这个就想让我为朝廷卖命?” “皇帝昏庸,听了那些酸狗屎的谗言,一而再,再而三的削减军中开支,我一个将军,一年下来的俸禄,家中妻儿老小喝粥都不够,还得他妈的去讨饭,你说说,有这样的朝廷吗?” 曲报国闻言大怒:“大胆,指责陛下,仅此一点,就够你满门抄斩了!” 葛宫冷笑道:“曲大将军,你们神箭营,是军中精英,是天之骄子一般的存在,你们的俸禄,甚至还能再娶个三房小妾,我们这些后娘养的边境将军,连您俸禄的零头都不到,你告诉我,我怎么为国效忠?我老娘重病缠身,我若不如此,怎么弄到钱财替老娘治病?” “不忠与不孝,我只能选择不忠!” 一旁的李清策默默叹口气,走到城墙上背着手。 这几年来,文官一直觉得北境太平,便削减军中一切开支,本来俸禄为数不多的将士们,一下子被砍掉四成,这些将士在外保家卫国,家中却没一丝余粮。 此举,当真有些过分了。 他虽然是武将,但无战事时,常年镇守京都,三大营与禁军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守卫皇城,每日早朝,他都会去旁听,有些文官的愚蠢做法,没法说…… 岂止是愚蠢,简直就是愚蠢! 闻言姜承献与曲报国都沉默了。 “你过来。” 姜承献对门口的一个侍卫招招手道:“你每年俸禄是多少?” “回禀元帅,二……石半。” “嗯,下去吧。” 其实,从姜承献的眼神中,就能看出他要骂娘了。 他虽然是王爷,但也知道人间烟火。 一石是一百斤,二石半就是二百五十斤。 像这种军中士兵,操练过后,一顿便可吞下一斤米饭。 所以,二百五十斤,还不够他们一个人吃三个月的,怎么让一家人吃一年? 这是家中独子,若是有个弟弟或者兄长的话,家中再去做做工,还是勉强能糊口的。 但仅仅只是能糊口。 户部这算盘,当真打的够响。 而且北境大胜,这么久了,用来犒赏三军的酒水以及肉类,始终杳无音信。 他深吸一口气道,有些颓然的挥挥手:“不管怎样,你叛国之事成立,还是得军法处置。” 葛宫闻言凄惨一笑,既然承认了,那必定是这个下场,哪怕是天大的理由,他都难逃一死。 他爬着对南方跪拜,痛哭流涕:“娘,孩儿不孝,连累您老了,来世做牛做马报答您的养育之恩!” 现场的人都叹口气,李清策从外面道:“我没去过淮阳,诈你的。” “你!” 他脸色涨红,随后颓然道:“又怎样呢?还是免不了一死。” 姜承献点头道:“自己从城楼上跳下去吧。” “多谢大帅!” 葛宫缓缓爬起:“兄弟们,咱们给大帅蒙羞了,哥哥我先走一步,为你们探探路!” 随后,他猛地冲出房门,直奔外面数丈高的城墙,一头栽下去。 那些个士兵们重重跪地磕头,随后目光坚定的冲到城墙外。 …… 内奸的事情处理了,姜承献叹口气:“户部的消息还没来吗?” “朝中的人说,户部荆尚书因为他儿子被沈黎的火药炸死,对北境将士有抵触,始终以国库不充盈为由,扣着犒赏物资不发放。” 李清策也跟着叹口气:“再过几天,我们便要回京复命了。” “报!” 姜承献皱眉道:“说。” “大帅,沈大人带兵回来了,还有好多牛羊。” …… 第503章:回到临渝 “牛羊?” 姜承献皱着眉头走到城墙处,看到后面浩浩荡荡一望无际的牛羊群,忍不住张大了嘴巴。 旁边李清策喃喃道:“这小子,是去打仗的还是去打劫的?” 四万头牛羊,走起来扬起的尘烟,如沙尘暴一般,紫狼部落还特意派了几百人护送沈黎他们。 紫狼部落之所以这么热情,完全是沈黎还有几十万头牛羊存在他们那里。 这是汇聚十几个部落的财产,就算让紫狼部落放开肚子吃,也吃不完,更别说这玩意儿每年还会产出幼崽。 看到沈黎的四百人赶回来四万头牛羊,整个临渝关的士兵们都沸腾了。 他们在战场上缴获的战马,不准吃。 一来狼族战马血脉纯正,用来培养正好,二来马肉是酸的,不太好吃,不到万不得已,寻常人是不会吃马肉的。 “你下去接他们回来吧,让他们的人驻扎在城外。” 姜承献背着手,走进屋内,他要再次跟皇帝陛下上书,要求为北境将士们涨工资。 葛宫之事,是个预警,如果这种现状不解决的话,以后此类事情会越来越多。 都说文臣误国,看来果真如此。 李清策嘿嘿笑道:“这小子不会打算将这玩意送给我们吧?” “你去了不就知道了?” 姜承献转身离开,嘴角缓缓扬起。 这小子知道这次狼族没打下来有他很大责任,这是跑过来送礼来了。 他现在一点也不后悔没有完全剿灭狼族,只要狼族在,北境这些将士们的生活,必然不会太差。 下面,李清策带着十来个人,一路狂奔。 沈黎在路上悠然前行,有四万头牛羊,行军速度必然不会太快。 而对于伙食的挑选,是从中哪头牛羊掉队,便以它速度太慢为由,宰杀吃肉。 等临渝关高耸如云的城墙映入眼帘时,他终于微微松了口气。 这下,终于不用再睡帐篷了。 草原上虽然牛羊多,但也架不住一直吃,而且帐篷虽然温暖,总感觉少了房子那种安全感。 而且一直骑马,对于胯部的肉很不好,他沈黎之前一直都是坐马车的,胯下双腿的肉本来就相对柔软一些,长时间在马背上,磨的都有些秃噜皮了。 隐私地带,又没带丫鬟,他又不好意思跟苗欢盈说,只能强撑着。 看到临渝关城墙上陆陆续续有人影飞下来,他皱着眉头掏出望远镜:“怎么临渝关上开始下饺子了?” 很快,李清策带人赶到。 “沈大人,好久不见。” 李清策坐在马背上笑道:“元帅说了,让你部下在外面扎营,只能你和几个亲兵进去,等你们打算回去时,再让他们进城。” 沈黎微微皱眉。 “你别误会,我们的尖刀营也是这样,城中士兵太多,对百姓不好,士兵们有事情,可以拿着腰牌进城。” 他连忙解释道:“往年京城出现大量士兵进城,结果喝大了,争风吃醋,在皇城脚下爆发大规模的械斗,陛下一怒之下,便要求所有大军,不得进城,只能在城外驻扎。” 沈黎咂舌,军中讲义气很正常,一般和别的军队发生冲突后,都是一窝蜂而上,都是粗人,喝多了污言秽语很正常,这要是一打架,都是帮亲不帮理,人多了便成了大规模的械斗了。 他摆摆手,看向一旁的岳峰道:“原地扎营,将这些牛羊赶入关内。” 岳峰拱手道:“是。” “李将军,这出门一趟,也没带什么礼物,这四万头牛羊,就送给姜帅的部下们打打牙祭。” 李清策瞪大眼睛:“四万头?” “是,我们在路上吃了一些,现在应该还有三万八左右。” 沈黎微笑道:“这不,我便挟持了一些狼族牧民,让他们帮我赶回来。” 旁边的苗欢盈道:“桑榆城内,还有我们储存的二十万斤美酒,李将军之后也可以派人去取回来。” 李清策更瞪大眼睛,虽然苗欢盈身穿甲胄,一副男儿打扮,但那细腻的皮肤以及温柔的声线,他一眼就看出对方是女人。 不愧是沈大人啊,行军途中,居然还带着女人打仗? 他不禁有些酸,人家打仗跟旅游一般,我打仗拼死拼活。 “多谢。” 听到那么多的物资后,他心中又是一喜,这些姜帅的犒赏三军难题终于解决了。 随后,他吩咐手下,叫来一万多将士来赶走牛羊,又派一万人去桑榆城取酒水。 距离临渝关还有十几里,沈黎与李清策结伴而行。 “那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李清策看了一眼周围,又略微有些警惕的看向苗欢盈。 “多谢李将军照料舍弟,小女子在此谢过了。” 苗欢盈在马背上微微一福,却将他搞愣住了:“她是?” “萧菱。” “喔!” 他恍然大悟:“好好好,好啊!想不到,这世上,还有大帅的女儿。” 沈黎叹口气:“可惜,欢心不在了。” “那女娃娃是?” 他点点头。 李清策叹口气:“天有不测风云啊、” “我们打算带着林焕回仙平,如今北境没有战事,他在这里也学不到什么东西。” “也好,这里人多眼杂,万一身份暴露,的确影响很大。” 三人缓缓前行,很快便到了临渝关。 临渝关将士们听闻沈黎回来,纷纷注视迎接。 在这二十万大军看来,沈黎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若不是沈黎,他们早被困死在青牛山了。 而且军中崇拜强者,听闻沈黎只带八百人一路杀入草原八百里,他们由衷佩服。 而沈黎一一微笑示意,随后便跟着李清策来到城楼上。 “沈大人。” 屋内的姜承献已经等候多时。 按礼,沈黎伯爵之位见了王爷,应该下跪行礼。 他一撩衣摆,便要下跪时,姜承献却微笑道:“免了免了。”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大渝有沈大人,是大渝之幸事啊。” 此次若不是沈黎的热气球,二十万大军葬送,北境一破,就彻底玩完了。 按道理,沈黎算得上北境救世主了。 沈黎轻叹一声:“可惜,没有杀光狼族。” “无妨,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 姜承献微笑道:“一路风尘仆仆,走,咱们边吃边聊。” …… 第504章:犒赏三军 饭桌上,十几个将军加上沈黎与姜承献,展开了一场丰盛的晚宴。 而李清策带人从桑榆城取回美酒竹叶青,送到饭桌上,让他们更加赞叹酒水的美妙。 外面一望无际的大营中,士兵们麻利的处理着牛羊,随后开始了烹饪。 二十万大军的伙食,一个个分发下去,分到各部进行烹饪,漫天都是牛羊肉的香味。 军中各个将领晚饭后,回到各自营地,开始犒赏三军。 这些士兵常年征战,牛羊肉自由的事情想都不敢想,一晚上,他们便消耗掉近一万五千头牛羊。 看着火堆上滋滋冒油的烤肉,士兵们艰难的咽下口水,但没有命令,谁也不敢动。 最终,烤肉做好,士兵们将酒水搬到桌上,伙房将肉也抬到了桌上。 各个营地的将军开始宣布:“开饭!” 士兵们大叫着拿起匕首冲到烤肉面前,大口吞着酒水,肆意挥洒这一刻的美好。 沈黎站在城墙上,看着下方星星点点的篝火,嘴角缓缓扬起。 他不想让自己在北境太过出名,这四万牛羊肉的捐献,也被李清策压下来了。 之前明朝有个沈万三,仗着自己财大气粗,企图替皇帝朱元璋犒赏三军。 结果,三军是感激他的,扭头朱元璋就抄了他家。 老子的军队,需要你来帮我犒赏?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个皇帝是个穷比呢! 他可不想步了沈万三的后尘。 萧林焕还在军中,他带着一百仙平军守护苗欢心的尸骨,沈黎忙完,他马上便找了过来。 “沈大哥,听阿姊说,你要带我回去吗?” “你阿姊提出来的,北境没有战事,你在这里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沈黎背着手道:“回仙平吧,接下来,估计有人该来查你了。” “为什么?” “这次北境,你的战功不小,既然封将军,自然将你祖上查一遍,若是锦衣卫查出你的身份,你怕是凶多吉少了。”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他喜欢军营生活,但也知自己对于萧家的重要性。 “我知道了,沈大哥,我现在带人出城,将柳大哥他们换回来。” “不用,明日我就打算启程回去了,这北境没什么好停留的。” 现在已经临近十月,北方温度骤降,天空黑云压城,怕是不久后又有一场暴风雪袭来,此时不走,到时候大雪封城,想要行军有些困难。 而且此时回去,刚好打韩家一个措手不及。 去年临近冬季,粮食价格飙升,今年是个丰收年,百姓的日子应该好过一些,不过天价粮食应该出现了。 正好,仙平培育的红薯,也可以拿出来进行售卖了。 …… 北境退兵的消息,快速传回京城,姜承龙坐在御书房看着战报,虽然大捷,但大渝也损失了二十万人马。 他看着战报上的内容,姜承献舍不得以十二万人马的损失,便放过狼族,现在草原黑狼一族独大,建立新的王庭。 怕是不久后,狼族那边的朝奉物资便会运来。 他心中稍安,北境安稳,便少了一处敌人,此战,起码换来北境二十年的太平。 沈黎也该回来了。 他抿下一口茶水,看着另外一份奏折。 各地粮价已经涨到一百五十两银子一斤,富人都吃不起了,更别说穷人了。 从十月开始,各地陆陆续续出现饥荒,好在有沈黎的作坊在,饥民只占一小部分。 这又是韩家在搞鬼了,知道沈黎拥有那种恐怖的武器,便以粮价作为要挟,想让皇室出头,拦下沈黎。 今日早朝,韩轻尧有意无意的提及韩家还有些存粮,可以捐献出来解决饥荒问题。 这就是明显的威胁了,你姜承龙要是帮我解决了沈黎这个心腹大患,我韩家还奉你为主,你要是不干,我韩家死,你整个大渝起码以百倍人马陪葬,外带无数灾民。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缓缓闭上眼睛。 治疗毒瘤,就必须忍受剜掉烂肉的痛苦。 一旁的小太监轻声提醒道:“陛下,夜深了,您该睡了。” “嗯,该睡了。” 念头通达,他自然身心愉悦,而且他看到这份战报,便能猜到明日朝堂必定大量上书弹劾姜承献,明明能换来北境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太平,却偏偏退兵。 一句话,抹杀掉之前所有军功。 军中武将,他最是信任自己这位亲弟弟。 “告诉他们,朕身体不太舒服,明日不早朝。” 他缓缓合上战报,背着手离去。 沈黎还得留着,四大家族没覆灭之前,这小子搅屎棍的能力,必定能给与他们痛击,而且这小子可以充当挡箭牌。 …… 翌日清晨,沈黎早早起床,带着自己在北境的所有人马,抬着苗欢心的灵柩出发。 路边军中大将纷纷欢送,虽然他们与沈黎交流不多,但这位朝中文官,给他们的感觉完全不同。 少几分书生之气,多了几分战场戾气。 曲报国与李清策还没交接完事务,只能过两天启程,而且神箭营中有副监军林进,沈黎待在这里没什么用处。 林进终于明白,陛下让他做副监军的意思了,他现在有些感谢唐老了,若不是唐老极力挽留,当初他一气之下,怕不是辞官还乡了。 现在好了,北境大胜,朝中将会论功行赏,而作为神箭营的监军,自然功劳大大的有。 沈黎等人回去的第一站,便是桑榆城。 当初苗欢心的噩耗传回仙平,苗欢盈又哭成那个样子,林晴担心路上会出个什么闪失,便让小新陪着一路照料苗欢盈。 到了桑榆城,苗欢盈被弟弟萧林焕接走,而小新便在城中找了个住所,独自住下来。 等沈黎到了桑榆城,她早早出来迎接。 一听是北境军队回来,桑榆城路边百姓也夹道欢迎,如果北境兵败,桑榆城必定寸草不生。 沈黎坐在马背上,笑着对城中百姓打招呼,看到小新泪眼婆娑,又有委屈又有惊喜,他招招手,一把将小新从马下提上来,坐到自己身前。 这些日子,小新一个人在城中,尽管后来萧林焕派了十人护卫,她心中始终没有安全感。 而且苗欢心身亡的前车之鉴,让她彻夜难以入眠。 少爷回来,她顿时扁着小嘴冲出小院子,站在路边孤零零的哭着。 “好了好了,我现在回来了,咱们一起回家。” 沈黎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在桑榆城中稍作停留,便再次上路。 第505章:回到顺天 苗欢盈在桑榆城叫来两个负责人,将桑榆城内的事情一一交代清楚,便坐上了马车。 他们这六百五十人,轻装上阵,就连之前的火炮,带回来后也让铁匠给熔了,铸成铁块。 至于桑榆城剩下的那些火药,只能再次由商队带回仙平了。 这东西不宜大部分在外面,若是被窃取了,他唯一的底牌不起作用,到时候只能任人宰割了。 六百五十人,都骑着汗血宝马,身上的换上了厚厚的冬装,武器也换成了寻常刀剑,那些火铳统统被布包起来,绑在马腹旁。 之所以还带着这玩意儿,是沈黎担心韩家狗急跳墙,在路上搞起截杀的戏码。 他们到了听风沟,便开始分道扬镳。 苗欢盈带着苗欢心的尸骨以及萧林焕转走水路,顺着运河直接南下,到时候下船再走官道,这样少了些许颠簸,对苗欢心的尸身较好。 而沈黎等人继续朝着顺天方向前行,他们要回京复命。 沈黎带着五百人,因为他还有回京城搞韩家,没人手可不太行。 但有个难题。 草原这个假先知稽粥,怎么办? 岳峰与柳升两个粗汉子,面对这种小女魔头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直接就五花大绑,然后找了一块破布塞在车厢内,一路下来稽粥硬是一声不吭,沈黎都快将她给忘了。 “混蛋!你们这帮畜生!竟然这么对我!” 车厢内,稽粥小嘴上的破布被拿掉后,她便迫不及待的破口大骂。 可怜她好歹也是个先知,即便被黑狼一族利用,她也是吃好喝好,仅仅是软禁。 谁知道落入沈黎的手上后,这帮王八蛋,干的简直就不是人事。 首先是吃食,顿顿随便二两肉,保证她饿不死,但绝对吃不饱,而且水的提供,只能保证她渴不死。 岳峰还大义凛然的说道:“给你吃这么少,就是为了防止你中途上茅房,你不知道,多少女俘虏都是以上茅房为由,然后逃离的!” 并且,他还一副我为你好的样子:“军中这么多男人,我总不能派几个男兵看着你上茅房吧?那样岂不是毁了你的名节?” 她差点没气的吐血。 沈黎站在车厢外,看着她唾沫星子乱飞,不由意味深长的看向岳峰:“你不会……” “我肯定不会!少爷,我老岳不是那样的人!” 岳峰信誓旦旦的比出三根手指道:“从她到咱营中,我是一根手指没碰过她。” “那就好,我告诉你,她是刘齐的师妹吧,她师父可是超一品高手,要是惹上她师父,那麻烦就大了。” 沈黎叹口气道:“行了,松绑。” “松绑?” “嗯,松绑,反正已经到了大渝,她爱去哪里去哪里,咱已经帮她逃离黑狼一族的追杀,天道宗反倒欠我一个人情。” 稽粥被松开后,怒气冲冲的跑下马车,站到他面前道:“吃的!喝的!” “给她。” 岳峰从腰间摸出一块牛肉干递给她,又递给她一瓶水,她顿时狼吞虎咽起来。 沈黎背着手,随后上了马车。 稽粥是听出来了,这群人不会杀她,虽然不会对她毕恭毕敬,却担心她的死跟自己有关系。 她胆子顿时大了起来。 一通狼吞虎咽后,她丢下水壶,径直走向沈黎的马车。 “喂喂喂,你干什么?” 岳峰连忙过来拉住她:“这是少爷的马车,你的,在后面!” 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明明就是平板小货车,平日里用来拉货物的。 现在已经逐渐入冬,外面愈发严寒,西北风抚摸脸庞,如刀割一般,这种天气,坐着板车多受罪? 她气鼓鼓的指着沈黎的马车道:“我要坐这样的马车!” “那你是想屁吃了。” 岳峰轻哼一声:“没有公主的命,却得了公主的病,不坐就骑马。” “喂!我好歹也是草原先知,你们少爷说了,要善待我!” 她叉着腰,愈发大声,就是为了引出沈黎:“我师父是天道宗的宗主,你们对我不好,到时候别怪我让师父杀光你们!” 沈黎的车帘缓缓拉开:“怎么?恩将仇报?” “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 她笃定沈黎不会杀她,便有些肆无忌惮起来。 “岳峰,带二十人,护送她回草原黑狼一族,她不是草原先知吗?草原上的先知,就应该待在草原上。” 沈黎轻哼一声道:“何况你也不是真先知,死女骗子。” “你!” 她顿时词穷,岳峰笑呵呵的走过来:“走,先知,送你回草原。” 她羞恼的跺跺脚,径直爬向后面的板车。 中间的小插曲并不影响行军速度,他们车队日行五十里,有路引在,他们在各个城池并没有太多停留,很快进入韩家的视线。 韩家听说了沈黎在战场上的勇猛,他拥有的那个恐怖武器,瞬间灭掉狼族六万人马。 也听说了韩应生那个王八蛋弄死了人家的女人。 韩轻尧最近脱发很严重,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陛下态度暧昧,摆明了就是打算跟他死磕,他已经将全国粮价调整到三百两银子一斤,陛下面对各地传来的饥荒,始终无动于衷。 他有些怕了。 以沈黎那无法无天的德行,回京城第一件事,肯定是直接攻打韩家。 到时候韩家该何去何从? 该死的姜承龙,特意派京中三大特务组织守卫在韩家四周,全天不间断的监视,一旦韩家有人想要离开,便会遭到层层盘问,而且以各种理由不允许出城。 这是打算断了韩家的根啊! 他独自一人坐在书房中,脸上肌肉疯狂跳动。 “大人,太阳神国使者请您前去赴宴。” “我知道了。” 他深吸一口气,出门上了轿子。 太阳神国,被大渝称为倭寇,是大渝的朝奉国之一。 大渝海上势力只能算得上中规中矩,好在之前有萧家,一次性将倭寇尽数打服,这几年来,倭寇老老实实的前来进贡,海上并无其他事情发生。 韩家已经派出使者前往大楚,但大楚那边的态度模棱两可。 这帮狗日的,吞了自己捐献的军费,还他娘的不出兵! 韩轻尧都要吐血了,大楚那边听说了大渝沈黎研究出新型武器,又听说血浮屠现世,当年被血浮屠征服的他们,自然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他将目光聚集在太阳神国这边。 第506章:韩家密道 …… …… …… “顺天城,我终于回来了。” 一路风尘仆仆,沈黎站在城门前伸了个懒腰。 四百士兵化整为零,都乔装打扮成商人陆续进入城中。 沈黎是仙平县的伯爵,自然有办法给他们每个人都搞到路引。 在古代,普通百姓申请不到路引,是出不了远门的。 他仅仅带着岳峰与贺元坝还有十多个士兵进入城内。 当他们进入城门的一瞬间,各方势力纷纷回去上报。 首先就是韩家,听到沈黎回京的消息,韩轻尧手中茶杯微微一颤。 他深吸一口气,看着宅子内逐渐凋零的人丁,放下茶杯道:“那逆子呢?” “回禀老爷,少爷在藏书阁游玩,彻夜未归。” “让他滚回来。” 韩家在京城盘踞这么多年,自然不是草包,从皇帝陛下早年半软禁韩秦两家的态度来看,他们早已布置好了退路。 只是,这个退路不能太大,跑的人太多,韩家同样要倒大霉。 最近韩家那些个长老们,从天一亮便到议事厅吵起,一直吵到太阳落山。 整个韩家发展到现在,中间出现几次大分裂,如今他们这一支,还有三百余人,其他几支远离朝堂喧嚣,化作普通商人,倒也清静自在。 可他这一支三百余人,硬是没有一个能担当大任的后生,唯一一个还被皇帝搞死,嫁祸给沈黎。 或许,一开始就不应该直接对上沈黎吧。 韩应生这个王八蛋! 他心里暗骂一句,走到书房门前,缓缓扣上门栓,又搬来椅子抵住房门。 做完这一切,他走到书架前,取下一叠书籍放在一旁。 架子搬空,上面露出一个钥匙孔。 他从腰间摸出钥匙,插入孔内轻轻旋转,一阵令人牙酸的机扩声传来,随后他推动书架,地面竟出现一道黑漆漆的走廊,深不见底。 走廊极窄,仅容一人通过,走入其中十分压抑,他叹口气,又缓缓关上密室,静等韩子贵的归来。 他的侍卫知道沈黎今天回来,事态已经到了十分紧急的地步,到了青楼不由分说,直接将韩子贵绑回去。 一路上,韩子贵都在大声咒骂,直言林三让自己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回去定要好好打他一顿出气。 林三不管不顾,直接将韩子贵带到韩轻尧的书房内。 “逆子!” 看他这副样子,韩轻尧气不打一处来,恨铁不成钢道:”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沈黎都已经回来了!韩家要完了!” 韩子贵不满的清理清理衣物:“爹,怕什么?他沈黎再大胆,还敢在京城行凶不成?这是谋反啊,您到时候可以参他一本啊!” “老夫一生光明磊落,怎么生出你这个蠢货来?” 韩轻尧重重的拍着桌子,有些事情,他的确不太好跟这个蠢货解释,再多话语,只能化作一阵长叹:“记着,跟着林三,一起逃到太阳神国,韩家资产,已经转移一小部分到那里了,够你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 “爹,我们真的怕了那沈黎不成?您可是礼部尚书啊!” 韩子贵还是没反应过来,换做任何人,吃了一车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在皇城脚下灭掉一个家族吧? 这是什么行为? 这是打皇帝陛下的脸啊!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最终还是耐下性子解释道:“你堂兄,你以为是沈黎害死的吗?没有陛下授意,沈黎怎么着也害不死你堂兄啊!” “你以为没有陛下默许,沈黎会直接豪言灭了韩家吗?” “你以为的只是你以为,真正想灭韩家的,是皇帝陛下,沈黎只是一把刀而已!” 韩子贵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那咱们讨好陛下不就行了吗?让陛下派禁军保护我们。” “你赶紧滚吧,别给老子添堵了!” 韩轻尧一窒:“林三,你跟我近二十年,今日我得求你了。” 林三拱手道:“老爷,为了韩家,这是属下应该做的。” 他有些无力的摆摆手:“去吧。” “爹?去哪?” 韩子贵还在懵逼间,韩轻尧便摸出钥匙,打开密室入口。 “老夫管理韩家三十载,从无私心,唯独这条密道,汇聚老夫所有心血啊。” 他背着手道:“儿子,路上,好好听林三的话,以后没了韩家庇护,万事三思而后行,切莫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太阳神国有黄金百万两,够你荣华富贵一辈子了。” “爹,既然有此密道,为什么您不跟我一起走?” “老夫是韩家家主,若是突然消失,书房密道很快被人发现,到时候一个都走不了。” 韩轻尧叹口气,难得的温柔起来:“去吧,好好活着。” 韩子贵这才明白过啦,他郑重的摇头道:“爹,我不走!” “林三。” 侍卫林三会意,对他恭敬的磕了头,强行拉着韩子贵走进密室。 下了台阶,下面的路逐渐宽阔起来,基本上到了每一个岔路口,都有三条岔路,韩子贵一路挣扎,却被林三死死的拽住。 路边偶尔可见大量白骨,那些应该是当初工人的尸骨,为了保密,韩轻尧将他们全都杀了。 如此多的岔路,现在只有韩轻尧一人知道具体路线。 即便是进入几百人,怕是也摸不清真正的路线。 而且,其中一条,是通往秦家的。 所以很多人看不到韩轻尧出门,韩轻尧却能经常与秦补拙见面。 不过密道也有弊病,到了最后,汇聚成一条路,那便是下水道。 城中地下污水管道,直通城外粪池。 任由锦衣卫如何查,也查不到韩家竟会将这种地方当做密道。 夜幕降临,沈黎回来之后,任由小新替他洗了个热水澡,然后饱餐一顿。 太子殿下听他回来之后,也匆匆赶过来。 “欢心,真的没了?” “嗯。” 他躺在垫子上,轻叹道:“已经送回仙平安葬了。” 姜尤脸上青筋跳动:“韩家,当真是造孽了!” “你最近不在大渝,你不知道,粮价已经涨到三百两一斤,现在很多达官贵人,都在吃糠咽菜,更别说普通百姓了。” “好在刚刚入冬,许多人手里还有些余粮,如果粮食还这个价格,这个冬天,不知道会饿死多少人。” 沈黎翘着二郎腿,目光深邃:“过了今晚,就好了。” 宫中,姜承龙的御书房内灯火通明,他也没有批阅奏折,就这么静静的站在门口,看向韩家的方向:“朕的病,有人治治了。” “少爷,韩家家主韩轻尧求见您。” 沈黎缓缓抬起头,看向报信的贺元坝,嘴角扬起一丝幅度:“那便见见呗。” …… 第507章:攻打韩家 “沈大人北境战功显赫,本官先行恭贺了。” 沈黎小院大门前,两人就这么站在冷风中,他也没提出邀请韩轻尧进去坐坐,喝杯热茶。 看似极为失礼的行为,韩轻尧却丝毫不在意。 他今天来是谈判的,最好能谈成。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韩大人深夜拜访下官,难不成是有什么事情吗?” “是的,有事。” 韩轻尧挥手屏退轿夫,此时也顾不上面子了,拱手道:“求沈大人放韩家一马,我愿奉上纹银一万万两。” 就是一亿两银子,换算成现代钱币,是两百亿。 如此庞大的数目,顶得上国库近一年半的收入。 放到现代,即便是杀父之仇,两百亿也能轻松解决了。 可沈黎摇摇头道:“韩大人是明白人,现在我沈某,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韩轻尧一怔,沈黎果然知道他放过韩家的后果。 一亿两白银虽然多,但他有命拿,却没命花。 皇帝陛下期待已久的事情,如今时机大成,即便沈黎不出手,宫中还是有人出手,将这盆狗屎盖在沈黎头上。 无论沈黎动不动手,今晚韩家都灭亡在即。 造势已经造到如此地步,如此良机灭掉一大家族,皇帝陛下不出手那才成了怪事了。 他长叹一声,从怀中摸出一张信封递到沈黎面前:“沈大人,我韩家覆灭在即,我不怪你,全是我咎由自取,这个送给你。” 不仅仅是秦补拙,四大家族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成了皇帝陛下的眼中钉,不出不快。 归顺陛下,那韩家后人怕是泯然众人,甚至没了筹码,四大家族便如同软柿子一般,任由皇室揉捏。 所以四大家族决定铤而走险,与皇帝姜承龙开始了博弈。 他们手中有粮食这个最大的筹码,还有大量金钱投入大楚,一言不合大楚可以出兵,这十几年来,姜承龙被他们钳制的死死的,朝堂上,也被他们把控,皇帝说什么,反对占一半。 好在他们赢了,皇帝妥协了,很多事情,都由他们做主。 当然,四大家族除了关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从不干涉其他。 但这盘棋,自从这个叫沈黎的少年来了之后,就彻底乱套了。 他不仅仅不落子,反而掀了棋盘,现在还企图打死下棋的对手。 或许,陛下等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这是什么?” 沈黎把玩着信封,半信半疑道:“是银票?” “算是,凡是有我韩家股份的产业,沈大人都可以进去取出所有钱财。” “怎么,想让我放过你家中某人?还是说你儿子?” “沈大人很聪明。” 韩轻尧微笑道:“我研究过你,别人看不出来,我可看的出来,韩家控制粮价,你以慈善为名,收编全国各地灾民,开办作坊,其实目的是一样的,陛下灭了四大家族,怕是将来会出现一个新的大家族。” “你想多了。” 沈黎心中微微一动,没想到自己这点小心思居然被韩轻尧给发现了,他背着手道:“你韩家不能有余孽,斩草要除根,钱,还给你,你不送,我一样能抢。” “赶紧回去吧韩大人,要开始了。”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淡然一笑,转身离去。 只是十一月的寒风吹在他的衣摆上,显得无比单薄。 …… 轰!!! 一阵爆炸,地动山摇,韩家一座阁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倒塌下去,随后一阵尘烟滚滚而来,席卷了周边所有建筑。 书房内的韩轻尧一夜白头,静静的端着茶水一饮而尽。 很快,书房被人一脚踹开。 来人正是韩家各个长老:“轻尧!!!他们已经杀过来了!你快想个办法!” “我想办法?” 韩轻尧轻笑一声:“我有什么办法?” “你是韩家家主!你还是礼部尚书,你可以报官!求皇帝陛下出马!” “就是,我们奉你为家主,出了事,你便撂挑子不干,这不行啊!” “我早就知道你难当大任,现在看来,果真如此!” …… 众人七嘴八舌,期间又有剧烈爆炸声响起,惨叫声哀嚎声不绝于耳。 四百黑衣人,不断的往韩家围墙内丢入火药坛子,韩家侍卫损失惨重,根本无力还击。 韩轻尧缓缓放下茶杯:“三叔,韩应生,是您的孙子吧?” “杀沈黎女人,是这场灭族的主要导·火·索,怎么?您这一门,要承担主要责任吧?” 今日韩家灭族,他也不介意撕破脸皮了,将往日委屈尽数说来。 “你们,有一个算一个,各大长老,奉我为家主,我韩轻尧护你们二十多年,你们作威作福二十余年,在家中敛下财产不计其数,纵容门下子孙在外欺男霸女,换做任何一个家主,都不可能让他们安然无恙的回来!” “七叔公!光明大哥,前两天在西菱坊夺人妻女,杀人全家的事情,是不是我处理的?” “六叔公,您的孙子,与刘家子孙争风吃醋,一刀捅死了人家,是不是我处理的?” “四叔公,您的儿子玩的更花,在泥塘村私建地下大牢,强抢民女三百余人,夜夜做新郎,天天不重样的,如此重案,是不是我处理的?” …… 众人一窒,旋即愤愤甩袖道:“现在是韩家生死存亡之际,不是翻旧账的时候!” “对,你要还认我们是你叔公,你就将你房中密道钥匙交出来!” “密道?” 韩轻尧瞳孔微缩,目光缓缓投向一旁的小家奴身上。 小家奴慌乱的低下头。 他被气笑了:“好好好,你这小狗崽,竟还吃里扒外了起来。” 四长老站出来喝道:“轻尧,平日里,各个叔公对你也是言听计从,今日生死存亡,你有义务交出密道钥匙,带领族人逃出韩家,将来再杀回京城!” “言听计从,是因为你们都是一群草包而已。” 韩轻尧顿时轻松下来,坐在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道:“钥匙,我已经丢在后花园荷花塘内,你们有命,就去捞吧。” “你!” 四长老大怒:“你这是以权谋私,凭什么你儿子能走,我们的后代不能走!” “就是,你这么做,老子死了到地底下也不放过你!” “你不交出来,大家一起死,你也跑不了!” …… “无妨,我压根没打算走。” 他嘴角扬起:“我们一起死。” “你想死我们还不想呢!来人,给我挖平他的书房,也要找到密道!” …… 第508章:上当了! 韩家十几个长老一招手,瞬间四十多人挤进狭小的书房,这些都是他们培养的心腹,如今韩家有难,这些心腹仍旧不离不弃。 他们四处查验,终于在一块地板上敲出清脆的响声。 “找到了,主人。” 四长老看着不动如钟的韩轻尧,冷冷道:“不给钥匙,我们砸开!” “给我砸!” “我劝你别白费力气了,这下面,是精钢所制,没有钥匙,你就是砸到明天早上,也砸不出一个窟窿来。” 韩轻尧突然幽幽道:“四叔公,您还是省省力气吧,黄泉路难行,没力气要被无常打死的。” 四长老冷哼一声:“你猜我还信不信你的鬼话?给我砸开!” 外面的火光忽明忽暗,火药爆炸声不绝于耳,书房内的人不咆哮,根本听不到对方说什么。 那些个心腹正准备动手时,谁知韩轻尧却打了个响指。 长老们还在奇怪间,在他太师椅后的墙面,瞬间碎裂,里面冲出五个黑衣人。 黑衣人手中弯刀寒芒尽显,随后烛火陡然熄灭,接着书房内便是各种惨叫哀嚎声。 只消片刻,书房内的咆哮安静下来。 韩轻尧缓缓站起来,拿着火折子点燃了烛台。 “去吧,走的越远越好。” 黑衣人对视一眼,随后纷纷冲出书房,绕过那些被火药包炸碎的地方,翻墙而出。 只是,他们刚刚没走多远,黑暗中再次出现几个黑衣人,将他们瞬间斩杀。 那些黑衣人手中长刀制式一模一样,领头人杀完从韩家逃出的余孽后,快速隐入暗处。 而沈黎也没有完全派出四百人,而是三十人,如果韩轻尧真的反抗,那三十仙平军根本无法抵挡。 之所以没弄那么多人,是沈黎知道暗处有人守着,防止韩家有人趁乱逃走,而且他搞不定的事情,宫中自然有人巴不得他们死完。 三十仙平军有条不紊的将火药坛子一个个抛入韩家院子,随后炸开韩家大门,看到建筑便直接炸掉,看到人便直接举枪击毙。 一时间,京中人心惶惶,这宛如末世一般的爆炸景象,早就令韩家周围百姓吓破了胆子。 韩家占地面积极大,仅凭仙平的三十人很难找到具体位置,他们漫无目的的杀戮,按沈黎要求,四更就撤,剩下的自然有人替我们寻仇。 领头的岳峰抓到一个下人,逼问出韩轻尧的下落,便一路杀过去。 可没等他到来,韩轻尧的书房内,已经来了不速之客。 “万大人,茶已经准备很久了,都等凉了。” 韩轻尧端坐在太师椅上,做了个请的手势:“请用茶。” 那黑衣人缓缓收起长刀,掀起面巾,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对方既然都猜出他的身份,他再藏着掖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他从腰间取下匕首:“我与韩大人交好,特意前来送您一程。” “不必了。” 韩轻尧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呵呵笑道:“老夫自己来。” 万江楼默默点头,随后两人陷入沉默。 很快,韩轻尧毒发,嘴角不断的溢出白色泡沫,整个人也开始抽搐起来,不过片刻之间,他瞳孔放大,然后躺倒太师椅上一动不动。 万江楼伸出手,在他鼻息上试探一番,随后捡起匕首插回腰间,消失在书房内。 外面爆炸声依旧响亮,到处都是火光,书房内忽明忽暗。 没有一个活人的书房书架,缓缓移动。 旁边的地板缓缓被人推开。 林三探出脑袋,谨慎的查看了一下四周,快速从密道内走出来,随后从腰间拿出一个鼻烟壶,在韩轻尧鼻孔旁晃动几下。 “咳咳咳咳……” 刚刚服毒自杀的韩轻尧,却突然惊醒。 在他嘴角,那些白色的泡沫还未完全散尽。 他警惕的看了一眼周围,随后与侍卫林三一同走进密道。 …… 在他走后不久,岳峰等人便冲进了书房,看到书房内横七竖八躺着的尸体,岳峰看了一眼,然后掏出一张画像。 仔细比对所有人的面孔后,他缓缓闭上眼。 “走!” 四更已到,退兵。 五更天才亮,留一更时间,让锦衣卫操作。 天一亮,韩家必定一个不留。 在他们退出韩家后,作鸟兽一般散入城中各处。 他们现在不能去找主力,因为他们已经被人盯上了。 果然,在仙平军退出去不久,一大帮黑衣人冲入韩家府邸,那些没被杀掉的,尽数死在黑衣人的屠刀之下。 直到五更时分,东方渐渐出现鱼肚白,黑衣人散去,城防军,锦衣卫同时登场! 一阵喊打喊杀声响起,近百黑衣人被斩杀。 当然,这是后来锦衣卫的战报,站报上清楚明白的写着,反贼凶悍,已被当场斩杀。 如果有人查过锦衣卫的诏狱,会发现那一晚上,锦衣卫诏狱所有死囚,皆已除名。 清晨,伴随着硝烟,禁卫森严的锦衣卫与城防军将韩家层层包围。 所有死尸都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院子内,盖上白布,每个担架上,都有身份铭牌。 万江楼抱着绣春刀,静静的站在一旁。 谁能想到,如日中天的韩家,一夜之间一个不留,当真令人唏嘘。 锦衣卫副指挥使沈寒挎着刀匆匆赶来,在他耳边低语道:“大人,韩轻尧及其儿子韩子贵,不在死尸中。” 他眉头微微皱起:“都找了吗?” “找遍了,没看到。” 万江楼满脸不解:“你在这里守着,我回案牍库。” 锦衣卫的案牍库,汇聚锦衣卫自建成之时所有的案件资料,其中还有江湖上各个门派的介绍。 他可是亲眼看到韩轻尧喝下毒酒,而且自己感知过他的脉搏鼻息,都没有了他才放心离去。 现在少了最重要的韩轻尧,事情可就麻烦了。 他掏出令牌,直入案牍库,查阅了一些资料后,眉头微跳喃喃道:“狂刀门,龟息粉。” “大人,案发前,韩轻尧找过沈黎,递给了他一个信封。” 他眼睛微微眯起。 …… 清晨,沈黎起床后,在书房把玩着韩轻尧送的一亿白银。 还有这样的人,还给他他不要,那便让我沈某人捡个便宜呗。 岳峰从韩家出来之后,便静静的守在门外。 “少爷,我们没找到韩轻尧。” “没找到?” 沈黎奇怪道:“难不成是躲到哪里去了?” 不过京城现在禁卫森严,韩轻尧就是有八条翅膀也飞不出去,他现在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了。 嗯,不过韩家没了,要赶紧把他们的钱取出来,一亿两,不要白不要。 他缓缓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件后翻开,瞳孔微缩。 信纸上,可不是所谓的一亿两白银,而是一个巨大的笑脸。 “你是说,韩轻尧不在韩家?” “是啊,少爷,我刚刚说过了。” 沈黎一拍大腿:“妈的,贪便宜,上当了!!!” 第509章:一口黑锅 京城外的一处排水口,两个泥人艰难的从污泥中爬出来。 这污泥中,各种粪便烂菜叶,恶臭难闻。 走在后面的一个中年人哈哈大笑:“姜承龙,沈黎,你给我等着!” 很快,旁边驶来一架马车,车夫却是韩子贵。 “爹,快上车。” 那泥人抹了一把脸,露出真容,却是礼部尚书,韩轻尧。 他嘴角扬起,自信的上了马车。 …… 沈黎这边却急了,妈的,被摆了一道,这谁顶得住? 韩轻尧案发前,就在自家大门前,给了自己这个信封。 本来想着,他无论如何都是个死,不收白不收。 现在好了,黄泥巴掉进裤裆里,沈黎无论如何都是个shi。 若是这消息传到皇帝陛下耳中,会有什么后果? 以姜承龙多疑的个性,必然觉得韩家许诺他极大好处,然后他放了韩轻尧一马。 这个好处,大概率是韩家产业或者真金白银。 而且他大庭广众之下接的信封,更是做实了这个罪名。 我真是草了。 没想到这老小子,竟来这么一出,我还以为他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呢。 姜承龙可以忍受韩家任何一个人逃走,唯独忍受不了韩轻尧逃跑。 韩轻尧掌握的资产,太多了,若是他逃到大楚,对于大渝的边境将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万江楼也知道这种后果,当即马不停蹄的跑到皇宫,将此事告知了皇帝姜承龙。 本来姜承龙刚刚睡醒,还有些懵逼中,听闻此言瞬间精神了起来。 “你说什么?” “是臣办事不力。” 姜承龙气的伸出手指点着他的脑门,低声厉喝道:“万江楼,血浮屠你查不出来,如此重要的犯人你还放掉,你是干什么吃的?我告诉你,没有下次,再有一次失职,朕砍了你的脑袋!” “微臣,遵旨。” 万江楼深吸一口气道:“或许,沈大人早就知道这件事。” “你说!” 姜承龙愤愤的坐到龙椅上,叫来旁边太监道:“瞎了吗你?没茶!没茶!” 小太监连忙跑去端茶。 于是乎,万江楼将沈黎卖的体无完肤,甚至还添油加醋了一番。 姜承龙是真的怒了,他决不允许韩轻尧能逃出生天,一旦让韩轻尧逃了,那韩家这么多年积累的财富,绝对会给大渝当头一棒。 “查。” 他接过小太监手中的茶杯,半晌才深吸一口气:“在泗水牢,青木城严加设防,务必截下韩轻尧等人。” 泗水牢,青木城也就是大渝与大楚和大梁的边境,如果韩轻尧去大楚或者大梁,务必走那一条路。 万江楼拱手道:“微臣领命。” “去吧,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姜承龙眼神平淡,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出来,如果万江楼还办砸了这件事,那锦衣卫就没存在的必要了。 一帮废物,不配做皇家的狗。 “是。” 万江楼连忙离去部署。 他已经派人加急赶往边境,阻拦韩轻尧,如果韩轻尧打算去大楚,那必定落入他的口袋。 可韩轻尧能爬到礼部尚书如此高位,定然不会那么愚蠢,那么他还能跑哪里去呢? “大人,在城西排水口,发现了人的脚印。” 一个锦衣卫匆匆赶回来道:“还有车轮的印记。” 他瞳孔微缩:“追!” 沈寒在后面一路小跑过来:“对方十分狡猾,在林子中预备了十几辆马车,朝着各个方向逃去。” 实际上,在锦衣卫发现韩轻尧还活着时,到韩轻尧真正出城,期间相差的时间并不长。 密道错综复杂,即便韩轻尧一路狂奔,也比不过地面上用马匹跑的快。 几乎是半柱香的时间。 可就这半柱香的时间,让他们父子逃之夭夭。 万江楼站在韩家破落的大门前,思索片刻道:“沈寒,去书房查,看看有没有密道一类的东西,此外,整个韩家院子,边边角角必须查探清楚,一条狗都不要放过。” “是!” 他现在要做一件事,找沈黎。 对于刚刚在皇帝面前卖沈黎的事情,他是抛之脑后,为今之计,貌似沈黎会更有办法。 这小子的思维,总比他们的思维更加透彻一些。 他是真的急了,看陛下那如同看死人一般的眼神,他就知道,陛下对锦衣卫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了,若是再做不出个成绩,那锦衣卫就真的完蛋了。 至于沈黎,他完蛋那是迟早的事情,那小子现在是被陛下当枪使,等群臣激愤之时,那小子极有可能被陛下拉出来挡刀。 反正死道友不死贫道,他匆匆赶往沈黎小院。 按道理,今日沈黎应该上朝的,可沈黎直接称病请假了。 病假原因也很简单,战后创伤应激综合征。 简称精神病。 这玩意太医根本查不出来。 姜尤一早便去了早朝,顺便替沈黎看看朝堂上的风向。 正巧,一纸诏书下来,朕身体不适,太子主持此次早朝,由秦补拙辅佐。 这仿佛给了朝臣们一个讯号,皇帝陛下不想干了,已经拉太子主持早朝了,以后是不是太子监国了? 于是乎,太师徐慎言,顿时成了香饽饽了。 早朝内容,铺天盖地是弹劾沈黎的,还有人怀疑昨晚韩家之事,是沈黎干的,毕竟沈黎曾在北境放出狠话,回来第一件事就要灭掉韩家。 近来朝廷事情比较多。 战后北境的赏赐,礼部头头都跑路了,自然搁置了,北境士兵的安排,兵员的补充,户部的粮食问题,等等。 每一桩每一件都是大事。 姜尤头都大了,想询问父皇,姜承龙直接撂挑子不干,让他自己想办法。 于是乎,他度过一个煎熬的早朝后,收拾收拾准备去找沈黎。 沈黎这边,万江楼拿着大渝的舆图找上门。 “万大人,想必,您已经将我卖了吧?” 这种事猜都不用猜,万江楼绝对在皇帝面前卖了沈黎,如果不卖沈黎,那倒霉的就是他。 沈黎在炉子前翘着二郎腿,皮笑肉不笑道:“怎么,这又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韩轻尧跑了。” “跑了就跑了呗,跟我有什么关系?难不成我还能窝藏他?” 现在这事,搞的他里外不是人了。 陛下那里认定是他为了钱放的韩轻尧,万江楼这里还来求计谋,那万一抓到了,功劳是万江楼的,屎盆子是自己的。 万江楼叹口气拱手道:“沈大人,陛下那边,已经发了很大的火了。” “跟我有一毛钱的关系啊?反正在你眼里,本官横竖是个死了呗?” 沈黎没好气的起身道:“你现在怎么解释,这口黑锅,我已经背定了,尼玛肉没吃到,还惹了一身骚。” 说罢,他将那封信重重的砸在桌子上,万江楼打开信封看了一眼,本来忧心忡忡的脸,顿时,乐了。 第510章:韩轻尧去向 “你还有个脸笑!” 沈黎轻哼一声:“韩轻尧那老狗摆我一道,你还跑去打小报告,搞得老子里外不是人,我能帮你,那才是有鬼了!” 万江楼收起信件:“这样,沈大人,晚点我便将此事告知陛下,帮你解释解释。” “你看我像三岁小孩吗?你拿着这玩意儿过去,陛下只会以为我在自导自演一场苦情戏,贼喊捉贼。” 此事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了,韩轻尧知道皇帝陛下多疑,反手便搞了他一把。 在皇帝这种人眼中,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那就得拿出鲜血才能洗刷的掉。 沈黎叹口气,一边往炉子里加柴一边嘟囔道:“真是造孽啊。” “为今之计,只能抓回韩轻尧,让他说出实情,由锦衣卫诏狱秘密审理,到时候将口供交给陛下,才能替沈大人洗刷冤屈。” “万大人,我沈黎不是小孩子,你老是搞这种画大饼的把戏,有什么用呢?在你们眼里,不管我怎么折腾,将来我沈黎一家,必定比韩轻尧惨,甚至死后还要被安上一个国贼的称号。” 沈黎摊开手:“反正都是个死,何不拉上你万大人呢?” 万江楼咂舌,不管韩轻尧有没有跑,但沈黎在皇城中残杀礼部尚书一家,已经犯了极大的忌讳,等陛下掏掉四大家族,接着就是沈黎了。 抛开其他乱七八糟的,沈黎无论怎么折腾,结果都是一样的。 现在他搞了这么一出,只是往姜承龙的嘴里塞了个苍蝇。 虽然恶心,但姜承龙也得吞下,秋后再算账。 “呃,沈大人,是在下妄动了,告辞。” 他叹口气,自己有些想当然了,觉得只要来找沈黎,那沈黎一定会帮他,然后他随便画个大饼,沈黎便乐呵呵的吞下。 可他忽略了,沈黎很现实,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没有实实在在的恩惠,他绝不出手。 “等等。” 沈黎叹口气。 水开了,他将茶水倒出,吹着热气道:“你觉得韩轻尧会逃哪里去?” “大楚,那里他布置多年,绝对会去大楚。” “不一定,傻子都知道,去大楚的路上,绝对很不简单,路上有锦衣卫,说不定还有东厂的人,他韩轻尧也不是傻子,肯定不会眼睁睁的被你们抓住。” “那会去哪里?” 万江楼皱眉道:“在大渝,韩轻尧虽不至于人人喊打,但锦衣卫与东厂联手下的天罗地网,让他们留在大渝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而且现在是你出手……他必死。” “诶,这叫什么话?我哪里出手了?你万大人没有证据,不要毁谤好不啦?昨晚本官跟太子殿下抵足而眠,一夜没出门,怎么就是我出手了?” 沈黎差点没跳起来,这玩意儿可不兴明面上说啊,鬼知道他这小院子周围,有多少暗探,甚至还有秦家的。 其实万江楼想说陛下铁了心让韩轻尧死的,但这么说万一隔墙有耳,那就真的废了。 万江楼叹口气道:“放心,我已经在感知周围,没有人在偷听。” “管他有没有人偷听,咱们现在是解救韩大人,找到他,然后接回朝廷,让他指认凶手,决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沈黎义正严词的叉着腰道:“我与罪恶不共戴天!” “说得好。” 万江楼也懒得争辩了,尼玛杀人全家的是你,你还和罪恶不共戴天,他有些无力道:“现在咱们是为了接回韩大人,指认凶手,你觉得他会去哪里躲避凶手?” “大渝太大了,我怎么知道?” 沈黎摊开手道:“但我知道,他肯定出了京城。” “关键是他出了京城,会去哪里?” “大渝这么大,你觉得他随便猫个地方,或者去个山贼窝窝,一待待几年,你怎么找他?” 万江楼叹口气:“沈大人,事情都已经这么急了,您就别绕弯子了,韩轻尧作为礼部尚书,被人屠了全家,自然是不会善罢甘休,他有钱,加上曾经的地位,自然不会甘心猫在一个地方一辈子,他必定会找到贼人啊。” 韩轻尧身居高位,让他如土鳖一般藏在洞里,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这老小子出了京城,绝对会有自己的布置,将来给大渝来个迎头痛击。 说着,他拿出舆图,挂在一旁的墙壁上:“你看,北境他是绝对不可能去了,那里刚刚经历战火,而且狼族不会给他帮助,钱在草原上,并不能发挥多大的优势,大梁,本来是小国,跟着大楚吆五喝六,实际上也没什么能力,现在看来,只有大楚才有能力帮他,而且大楚一直对我大渝虎视眈眈。” “虎视眈眈的多着呢,呐,太阳神国呢。” “太阳神国?” 万江楼指着海上,挠挠头道:“不太能吧?” “如果韩家掌握了血浮屠的技术,去任何国家,都是香饽饽的存在。” “我也是担心这一点啊。” “对于太阳神国这种小国,野心又极大的,很容易成为韩轻尧的目标,国家小,意味着他的钱,完全可以掌控一个国家的民生,容易控制一个国家,他习惯了掌控一国的民生,大楚绝对不会允许他这么干,而且会套出他的血浮屠配方,然后卸磨杀驴,但太阳神国不会,那里地方小,他几百人便可以控制整个太阳神国。” 两人都是聪明人,对于血浮屠的下落,都是心照不宣。 绝壁以及肯定,在四大家族的手上。 四大家族沆瀣一气,而且上次刺杀,就是以韩家名义前来刺杀的,所以血浮屠绝对跟韩家脱离不了关系。 太阳神国的野心,自古以来便有,堪比狼族部落。 只是前期战神将他们打的彻底臣服,现在血浮屠流落到那里,他们肯定高高兴兴的跟着韩轻尧的脚步,攻打沿海地带。 而大渝海军,一塌糊涂,造船经验并不丰富,海上是个很好的突破点。 万江楼沉吟良久,收起舆图道:“多谢你了,沈大人,有些话,不用多说。” “我谢谢你嗷,你只要别再往我脑门上泼脏水,我就谢谢你了。” 沈黎苦笑一声,现在自己的麻烦,要来了。 第511章:教授太子 万江楼走了,出去的第一时间,果断的调兵追向运河。 自然,是副指挥使沈寒带队,他留在京中,还有联合城防营的人做此次惨案的汇报。 他走后不久,姜尤便回到小院。 这位尊贵的太子殿下,越发觉得沈黎这小院住的有意思,皇宫内都是些太监宫女,一言不合就下跪。 只要沈黎在京城,他有任何问题都会来询问一下这位年轻老师的意见。 “北境大战,各部监军将战报送上来了,足足三箱,父皇让我拿出个方案,论功行赏。” 他叹口气道:“实在是太多了。” 沈黎微笑道:“当皇帝,不一定要什么都会,政治,军事,文采,你可以都没有,但你一定要有眼光。” 姜尤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慧眼识珠的才能?” “对,不管是做半山坊的领导,还是做一国之君,你都得有眼光挑选出适合那个岗位的人,如果你能找到那种人才,那么在你信任他的前提下,完全可以放手,甚至你找到一个治世能臣,以后只需看看奏折,连早朝都不用去。” 他拍拍太子的肩膀道:“这是金字塔管理模式,整个大渝,各地官员加上朝中官员,大大小小加起来,要有几万人,所以你只需管理最上面的那些人,确保六部那些官员,不会以权谋私,真心实意的为大渝即可。” 姜尤点点头,随后摸着下巴道:“我不喜欢秦补拙。” “当皇帝呢,还得有肚量,只要你手下的臣子,有才能,又忠心报国,如果你单纯的不喜欢他,还是忍着他。” “我觉得吧,秦补拙没你厉害,将来我当了皇帝,就把他撤了,让你做内阁首辅。” 沈黎哑然失笑:“得了吧,我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都不一定呢。” “什么意思?” “没什么,说说你的事情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他不想让姜尤知道他现在已经被皇帝陛下怀疑的事情,便绕过话题道:“今日你主持早朝,还有什么问题,我为你把把关。” “至于军中封赏,你可以询问一下兵部的意见,让兵部给你拿意见,然后你再找内阁商议一下,内阁与兵部不同意见的,你自己翻找一下监军提供的军功记录,再进行判断,最后汇总一下交给陛下。” 姜尤点点头:“是个好办法,起码兵部与内阁,要比我懂这些事情。” “这就是御臣之道,看你怎么用了,这只是最简单的。” 沈黎笑道:“还有没有?” “有呢,户部荆大人告病在家,自称有病,已经一个月未曾上朝了。” 姜尤叹口气道:“这老狗是在摆谱呢,他根本没病,想逼着父皇给你按个罪名,现在全国大面积饥荒,北境士兵们还指望着犒赏三军的物资,他始终扣着不放,我想将他这个户部尚书撤了,可又担心人家说天家无情。” “他现在因病告假,你贸然撤了一个户部尚书,那可不是天家无情吗?” “那你看怎么办?” “户部不可一日无主,户部现在由谁主持事宜?” “虞文进。” “那你可以起草一份文书,说户部不可一日无主,近日各地灾民增多,北境军饷问题出现,尚书大人又大病在家,由虞文进暂代尚书一职。” “等荆尚书病好之后,再回来任职?” 沈黎挑了挑眉毛:“不要添这一句,荆尚书识相,自然屁颠屁颠的回来,他超过三个月不回来的话,那就因他体弱多病,不能胜任尚书这么繁杂的职位,便将他从户部往下打压,当然,俸禄不变。” 姜尤似懂非懂的点头道:“是让他自行滚蛋吗?” “滚,肯定是不会滚的,一来户部易主,换一个不结党摆谱的官员,二来是杀杀朝中大臣们的锐气,别让他们闲的没屁告病还乡。” 沈黎抿了口茶水,继续道:“此外,灾民饥荒的问题,你别担心,我已经写信仙平,拿出仙平所有物资赈灾。” “仙平能赚那么多的钱吗?” “去年我不是去赈灾了吗,韩家造孽,抬高粮价,我便想方设法的抢了一些粮食屯着,就是为今年搞乱他的市场,而且我还有 红薯,按照培育的时间和规模,起码够三万人吃上一年。” 姜尤倒吸口凉气,看向他的眼神,愈加火热起来。 他一脸警惕:“你想干什么?” “要不,你在出点力,把秦家灭了。我保证,扶你做内阁首辅。” 沈黎一头黑线:“你别乱来,陛下这么多年都拿秦家没办法,你师出无名,到时候有人造反的。” “没事没事,有你在嘛。” “不行不行。” 他连忙摆手道:“还有什么问题,我一并处理了。” “还有就是关于你的……罪名。” “我什么罪名?” 沈黎奇怪道:“我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朝臣说你拥有火药,却不保家卫国,若是在北境你积极出兵的话,可以灭掉狼族,还北境一百年的太平,可你却联合七王爷避战收兵,明明就是养寇自重。” “还有,昨晚的韩家灭门惨案,有人怀疑是你干的,因为只有你,才有火药这种杀器。” 姜尤昨晚就在沈黎院子内,知道韩家是他干的。 但姜尤无所谓,韩家作为四大家族之一,让父皇头疼许久,沈黎这么快刀斩乱麻,是父皇一剂退烧药,只能说,韩家灭的好。 “这件事呢,明日早朝,我去理论吧,如果明日陛下不上朝,那我就去跟他们吵一架,不过你暂时不要急着下结论,所有结论,让陛下来下,明白了吗?” 任何掌权者,都不希望别人替他做决定,哪怕是皇帝的太子。 如果太子明日在朝堂上死保自己,那只会加重姜承龙心中的不爽。 姜尤拿出小本本连忙记下来道:“沈黎,我觉得你真的适合做内阁首辅。” “得了吧,我这种懒散的德行,做个定远伯都将朝堂搅的乌烟瘴气,做了内阁首辅,你猜猜会怎么样?” 沈黎耸耸肩:“快去找兵部和内阁吧,夜晚你要将你的处理方案以奏折形式送到陛下面前了。” “好嘞,我先走了。” 姜尤忽然从怀中拿出一份报纸递给他道:“呐,这是今日的报纸。” 报纸上面赫然四个大字——韩家灭门。 第512章:皇帝欣慰 报纸上,以韩家灭门为噱头,上面洋洋洒洒一大篇。 内容无非是韩家平日作恶多端,掌控粮价,终于得罪了粮商们,于是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粮商们请来杀手,屠杀韩家满门。 前面半个月,报纸上就已经陆续出现关于粮价飙升的解释,百姓们对于韩家那是恨的牙痒痒。 怎奈韩家这个庞然大物,韩轻尧还是礼部尚书,那些平民百姓根本斗不过他。 现在好了,那些吃糠咽菜的普通百姓,恨不得敲锣打鼓以示心中激动。 最近半山坊也很难过,粮价暴涨,半山坊作为京城八十一坊内作坊做多的地方,自然吸引无数贫民前往,那里早已人满为患,可贫民们听说仙平作坊内有饭吃,求着进作坊做工。 他们开始内卷起来,甚至不要工钱,给口吃的就行,吃的也不用太好,芋头粥就可以。 搞得本来在作坊内的小工们也开始内卷起来,他们每天拼命的干活,产量提升一大截。 韩家没了,粮价仍旧居高不下,这说明韩家只是控制粮价的其中一份子,还有三个大家族矗立在那里呢。 从京城开始,粮价再次翻倍,秦补拙接手韩家粮食,直接将大米价格涨到五百两银子一斤。 五百两,那可是十万块钱! 十万块钱一斤大米,谁吃的起? 这就是打定主意饿死百姓,饿的百姓们造反! 姜承龙在御书房内看到奏折后,气的将桌面所有东西都扫落在地。 他最近格外暴躁,五百两一斤的大米,这个冬天,怕是各地都会传来百姓起义的消息。 姜尤从外面进来,看了一眼地上的奏折,默默的捡起来放到桌子上。 “儿臣拜见父皇。” “今日早朝,那些文官都说了些什么?” 姜尤一一道来:“父皇,这是关于北境将士们的犒赏名单。” 说着,他将第一份奏折送上去。 “这是关于户部尚书的任职,由虞文进暂时担任户部尚书,等荆大人病好之后,再说其他。” 姜承龙皱着眉头道:“荆大人病好再担任尚书,又有什么意……” 他停下翻阅奏折,沉吟道:“你是打算,怀柔思想撤了他?” “是,朝堂不是儿戏,不是今日你告病,明日我告病,后日他告病,尤其是户部尚书,告病一天,饥荒便拖延一天,外面便死几百几千几万灾民,他这不是告病,他这是草菅人命,外面饥荒遍地,他户部尚书,就是病死,也得给我爬到桌子上干活。” …… “这话,是你自己想的?” 姜承龙愣住了。 “儿臣若是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请父皇恕罪。” “你哪里说错了?你说的简直……太对了!” 他差点没笑出来,自己这个太子殿下,上一次早朝便有这种觉悟,好啊,太好了! 咱大渝后继有人的哇! 他忙虚空抬手道:“快快快,地上凉,你起来说话。” 姜尤起身拱手道:“儿臣窃以为,此举,也能震慑朝堂那些宵小之徒,以后各个职位,一正一副,正职告病,副职顶上,告病时间长了,便以他身体不便为由,撤了他!” 历来文臣中,多有身体不适告老还乡,用来要挟皇帝,许多皇帝虽然恨的牙痒痒,但又无可奈何。 现在这么一搞,没你这荆屠夫,我还能吃带毛的猪? 我让你好好的病,病假超过一定时限,往下降一级,我看你敢不敢病就完了。 姜承龙点头赞叹,自己的儿子,已经初步具备一国之君杀伐果断的气质了。 “关于全国饥荒问题,儿臣找过沈黎。” “他能做什么?” “他对儿臣说,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办,他能解决这个问题。” 姜尤拱手道:“去年,沈黎因为天价粮食问题,费尽心思,今年秋收,他在仙平派人收了大量的粮食屯着,就等今日。” “好好好,此事你全权负责,年底之前,朕不想再听到关于汇报饥荒的问题。” “儿臣遵命。” “对了,明日早朝,你继续主持。” 主持一天就能有这种觉悟,看来老子可以退休了哇。 当年姜承龙从众皇子中抢到这个皇位,本来觉得当皇帝很爽,可被四大家族牵制这么多年,他早已身心俱疲,如果太子能监国,他就要东巡一圈,游山玩水,岂不是美滋滋? “儿臣遵命。” 姜尤走了两步,欲言又止:“父皇,昨晚,我与沈黎住一起。” “嗯,朕知道。” “昨晚,韩轻尧找过沈黎,给了他一封信,声称里面是一万万两银子,让沈黎放过他们父子。” 姜承龙瞳孔微缩,随后故作轻松道:“想不到,韩大人竟这么有钱。” “那封信,儿臣看了,是韩大人画的一幅画。” “一幅画?” 他皱着眉头道:“什么画,价值一万万两?” 姜尤沉吟一番,从袖子中摸出一张纸,恭敬的送到龙案上:“儿臣临摹了一份,请父皇观看。” 说完,他拱手道:“这件事,是儿臣自己说的,儿臣已经成年,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没有任何人指使,儿臣先行告退了。” “卖什么关子?” 姜承龙抖开信件,一个简单的笑脸图案赫然印在纸上。 他收起信纸,随后观察姜尤送上来的名单。 实际上,北境将士们的军功,他早已看过,对于犒赏,他心中也有定数,让太子姜尤去干,就是为了考验考验他。 没想到,这上面的名单,一个不落。 他满意的点点头,沈黎,的确是治世能臣,只是这小子,实在太难驯服。 “传剑宁公主过来。” 他叹口气:“女大不中留了。” …… 翌日,沈黎在小新的整理下,穿戴整齐,进行回京后的第一场早朝。 今日,必定是一场口舌之争,得吃的饱饱的,不然吵不动架。 他上了马车,在路上买了几个肉包子,还有一碗米粥,美滋滋的吃到皇城脚下。 如今即将入冬,昼短夜长,如此时辰上早朝,天还没亮。 宫中又有规定,官员上朝不得自己提灯,许多人都是靠着城墙摸黑前行。 等站到金碧辉煌的大殿上,众人看到沈黎后,纷纷投来恶狠狠的目光,恨不得将他活撕了。 “早朝开始,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臣!要弹劾定远伯沈黎!” 话音刚落,十几个大臣跳出来,指着沈黎鼻子道:“此乃国贼,当斩!” 第513章:舌战群儒 所有人都将目光聚集在沈黎身上,太子姜尤站在龙椅旁轻咳一声:“都说说,为什么弹劾少师?” “太子殿下,此贼企图养寇自重,在北境私放狼族十万人马,形同谋反,微臣建议,当斩此僚!”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那是韩轻尧一手提拔上来的,前天夜晚韩轻尧全家被屠,凶手百分之九十九就是沈黎,今日沈黎上朝,他首先跳出来炮轰沈黎。 姜尤皱着眉头道:“沈大人也不领军,私放狼族人马,何来之有?” “殿下有所不知,此贼发明一种兵器,唤作火药,当初七王爷四十万人马被困青牛山时,是此子拿出火药,瞬灭六万狼族,到后来,此子又联合七王爷出兵,在草原上与敌军大战,眼看我军大胜时,此子突然退兵!” “若是此战胜了,我大渝北境,起码能换来百年太平!” 赵峥义愤填膺道:“如今却因此贼一己私利,断送大渝大好前程!” 众人议论纷纷,都不可思议的看向沈黎。 沈黎轻咳一声,心中不免骂了句草泥马,老子千算万全,没想到让你个文臣将老子最大的底牌搞得人尽皆知,他缓缓站出来道:“赵大人,你刚刚说,我拿出火药,灭掉敌军六万人马?” “正是!” “那是不是天大的功劳?” “本来是天大的功劳,但你自毁长城,非得退兵,功不抵过!” “放屁,放狗屁!狗放屁!” 他瞪大眼睛道:“请问当初在顺天北城门点兵时,可有我沈黎一兵一卒?我到北境,完全是因为我是监军!监军你懂不懂?就是记录军功的!我哪里来的人马去打仗?” 赵峥思索一番道:“是你封地里的人马!” “我封地只有二百人马,二百人,瞬间灭掉敌军六万人?赵大人?您是吃多了憋住屁了吧?” 沈黎冷笑道:“证据呢?” 赵峥愣了一下:“你不承认?” “我承认什么?北境加起来近八十万的人马,我就算有封地人马,那也是杯水车薪,如何扭转战局?你见哪个军报写的?我倒想问问,你赵大人给我这么大功劳后,又说我能阻止七王爷二十万人马出征,形同国贼,请问您这是为我请功还是请罪呢?” “自然是罪大于功!” 赵峥哽着脖子大声道:“纵然你巧舌如簧,我们在北境随便拉回一个士兵,便能知道你的所作所为。” “那你赵大人拉回士兵了解了吗?” 一句话,顿时将赵峥问愣住了,他不耐烦道:“你别管我从哪里得知的消息,你认不认罪?” 姜尤有意偏袒沈黎,便重复道:“赵大人从哪里得知的消息?” “殿下,臣在北境有好友。” 赵峥深吸一口气道:“沈黎所作所为,他都清楚。” “哦,那我倒是想知道,沈黎如何左右七王爷二十万大军的进程的?” “他拥有火药这种武器,却不报效国家,若是他出手,那狼族的十万大军包括铁浮屠,尽数被伏诛!” 绕来绕去,终于绕到正题,赵峥顿时来了精神,指着沈黎鼻子唾沫星子乱飞:“我问你,你认不认?” 沈黎一副懒散的样子:“我认……个屁啊!” “你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酸狗屎,还问我为什么不出兵?你以为那么厉害的武器是能随便用的吗?你什么都不懂,在那里哔哔什么?” “火药虽然厉害,那是得天时地利人和才行,殿下该不会以为臣真有那种本事,一口气灭掉六万人吧?” 姜尤皱眉道:“那还有什么情况?” “当日,是微臣夜观天象,有天外陨石即将落入战场,臣为了打击敌方士气,所以将功劳揽到自己身上。” 沈黎摊开手:“如此恐怖杀伤力,微臣要是有的话,早就自动请缨灭掉其他两国,将楚国和大梁纳入大渝版图了,如此一来岂不是更好?” “是的啊,此言甚是有理,赵大人,你以为呢?” 赵峥瞪大眼睛:“你竟如此颠倒黑白?敢不敢承认?” 他耸耸肩道:“我为什么承认?” 火药本来是绝密,被这傻叉今日拿到朝堂上来说其威力,是沈黎不愿意的,现在他自然是死不承认了。 赵峥噎的差点喘不过气来,指着沈黎的鼻子道:“大丈夫敢作敢当!” “你当我是个怂包吧。” 沈黎一副滚刀肉的样子,他才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他冷笑道:“殿下,礼部司员外郎无中生有,暗度陈仓,企图诬赖朝中忠臣,企图懵逼殿下圣听!此贼!” “形同谋反!!!” “臣建议,将赵峥全家处斩,女人送入教坊司!” …… “呃……” 姜尤看了一眼奏折,怪不得父皇今日不来上朝,怕是早就知道沈黎回来后,朝中又是打嘴仗了。 不过自己这位少师沈黎,当真是将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没有证据的事情,打死都不承认。 或许他才能治住那些言官吧? 赵峥涨红了脸道:“放肆,你一言不合就诬赖朝中大臣谋反,你才是最大的奸臣!” “我哪里奸臣了?” 沈黎双手抱胸道:“微臣一颗肝胆赤心,那对朝廷对陛下是忠心耿耿,你敢污蔑我养寇自重,万一真的蒙蔽了涉世未深的殿下,毁了我这端好忠臣,导致大渝延缓发展三十年,你说,你是不是大渝的罪人?你说,你是不是涉嫌谋反?” “殿下,微臣建议,先抄了这厮的狗窝再说其他!” “说不定,能查出这厮与狼族通敌的证据!” 朝中大臣一阵无语,也不知道当初陛下是怎么将这厮挖出来的,这整一个朝堂搅屎棍。 一言不合就说人造反,再者就是申请抄了大臣的家,大渝朝堂历朝历代以来,也没听说有这种无赖啊! 赵峥急的跳脚:“那好,你说火药是你的,前天礼部尚书韩大人一家被灭门,刚好反贼用了大量火药,这总是你干的吧?” “天地良心!” 沈黎大声道:“在草原上,微臣的火药就被泄露,此次回京途中,臣也只是带了十多个手下,其他尽数遣散回仙平守卫仙平,我哪里来的手下去屠杀韩大人一家?” “你这是污蔑,毁谤!” “我告你毁谤啊,他毁谤我啊,他在毁谤我啊!” 姜尤轻咳一声道:“当晚,孤见少师从北境归来,兴奋之余,与少师秉烛夜谈,并抵足而眠,那晚他并未出门过。” 第514章:各方撤职 “那并不能代表,沈大人不能派杀手。” 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坐在最前面的秦补拙,想不到,内阁首辅也亲自跑下来开撕了。 这下,沈黎应该可以稍微收敛一些吧? 毕竟内阁的地位在那里摆着呢,相当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以后陛下想要任职沈黎,还得经过内阁商议通过呢。 总之,内阁是所有官员中的老大,没有人不给面子。 姜尤将目光投向沈黎,看他怎么解释。 其实太子姜尤是知道的,韩家是沈黎干的,其中还有父皇的插手。 韩家的覆灭,相当于沈黎出了一半力,父皇出了一半力。 他知道,父皇几年前都想整顿朝纲了,但无从下手,现在有了沈黎,秦家覆灭也很快了。 沈黎看向秦补拙,微笑道:“秦首辅,杀手你捉到了吗?” “没有,但老臣相信……” “你相信个de 啊你相信,没有证据你就污蔑朝臣,你是想谋反吗?” 众臣倒吸一口凉气,这小子,当真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连秦首辅都敢怼! 秦补拙默默的掏出烟枪点燃,吞云吐雾一番后:“沈大人,年轻人,别太张狂。” “不张狂那还叫年轻人吗?” 沈黎白了他一眼道:“秦大人,你没有证据,那就是污蔑,你亲自跑过来污蔑下官,是什么个意思?是想打压晚辈,还是想阻断朝堂晋升之路?” 秦补拙浑浊的双眼淡淡的看向他,眼中露出一丝凶狠,仿佛在说,你小子别太过分了,不然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老臣只是提出想法,并未污蔑沈大人,沈大人如此焦急,莫非是心中有鬼?” “你的想法不成立,你的想法是胡扯。” 沈黎一点面子都不给他,随后道:“秦大人,你还有疑问吗?没有证据的事情就不要乱说,要知道,朝廷给你一个首辅之位,是让你为陛下分忧解难,解决百姓生计问题,不是让你成天吃饱了没事干,跑来质疑这个质疑那个,你这种身份不能乱说话,你说错一句话,便害死一个无辜的忠臣!” “老臣,受教了。” 秦补拙老态龙钟,面不改色,心中却是骂翻了沈黎祖宗十八代。 但他是首辅,他要有涵养。 眼看沈黎死不承认,他将目光投向万江楼:“万大人,案情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万江楼拱手道:“此次案情复杂,凶手残忍超出想象,微臣已经将此事禀告陛下,由大理寺主审,锦衣卫查探,城防军守卫,目前韩家除韩轻尧与其子韩子贵二人失踪,其余尸体都在大理寺。” “韩轻尧,还活着?” “没有具体结果前,微臣不敢断定,反贼势力庞大,微臣已经发出悬赏令,若是有人看到韩家父子,锦衣卫会立马派人过去加以保护,此等灭门惨案,大渝开国以来极少,陛下龙颜震怒,勒令属下务必找出凶手。” 他拱手道:“当晚锦衣卫赶到时,已经灭杀反贼三百余人,其余做鸟兽散,现在顺天城门严查,绝不会放走任何一个反贼。” “反贼?是哪里的反贼?” “天道宗!” 秦补拙眼角微微一跳:“去年饥荒,也是天道宗四处屠杀百姓?” “就是他们,这帮反贼极其狡猾,天道宗宗主更是一品高手,极难捉拿。” 万江楼绕来绕去,终于将锅绕到天道宗的脑袋上,他拱手道:“韩家经商多年,是天道宗招揽对象,这次天道宗如此残忍手段灭门,估计也是韩家不愿与其合作。” “至于火药,乃是天道宗从沈黎那里窃取的,用以……嫁祸沈黎。” 昨日沈黎给出了韩轻尧父子逃亡方向,他今日也装作报恩,直接给沈黎摘除嫌疑。 如此鬼话连篇,秦补拙自然不信的。 因为秦补拙接触的天道宗高层,他们根本没打算搞韩家,韩家绝对是沈黎干的,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而且韩家变相是天道宗的盟友,每次韩家主导粮价,便饿殍遍地,这有利于天道宗吸纳帮众。 姜尤淡淡道:“既然如此,万大人辛苦一下,务必找到韩家父子保护他们,韩大人乃是礼部尚书,是国之栋梁,失去此等良臣,是朝廷的损失啊。” “微臣领命!” “殿下,韩大人现在生死未卜,眼看临近年关,宫中多有需要礼部操办,加上军中封赏,礼部不可一日无主,老臣建议,先由司员外郎赵峥赵大人暂代礼部尚书一职。” 他看了一眼沈黎,沈黎也眨了眨眼。 两人都有默契,秦补拙这是知道,韩轻尧这辈子都不可能回到礼部尚书一位了,正巧礼部尚书空缺,司员外郎赵峥是条好狗,不如拉入秦家阵营,以后的礼部,还是他秦补拙说了算。 姜尤也不是傻子,从沈黎的眼神就能看出来,这赵峥就是首鼠两端的小人,如此渣滓做了礼部尚书,整个大渝都会失礼。 他轻咳一声道:“孤是代替陛下主持早朝,礼部尚书一事,还得询问陛下的意见,这样,内阁出具一份名单交给孤,等陛下同意,明日再行宣布。” 秦补拙听出敷衍,有些不悦道:“殿下,礼部不可一日无主。” “无妨,就一天嘛,孤会尽快的。” 姜尤微笑道:“对了,户部,现在粮价飙升,北境大军等着犒赏,户部现在可是忙得很啊,要说最忙的,那当属户部了,户部不可一日无主,荆大人抱病在家,孤昨日已经派太医前去查看,鉴于户部太忙没人决策的情况下,孤与父皇商议了一下,由虞文进暂代户部尚书一职,等荆大人回来再说。”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虞文进,就连虞文进也懵了。 我……貌似……不是户部二把手吧? 轮也轮不到我,怎么直接让我做户部尚书了? 秦补拙轻咳一声道:“殿下,虞文进资历尚浅,不如由户部林悠然担任户部尚书?” “无妨,资历尚浅可以学的嘛。” 姜尤微笑道:“那林悠然便帮助一下虞大人吧,都是同僚,辅佐一下。” 主要原因,是虞文进不是秦家和韩家的走狗。 秦补拙是明白了,这是打算玩真的了,他吐口浓痰道:“殿下,如今市面上的粮价,已经涨到五百两一斤,别说普通百姓,即便是达官贵人都舍不得吃大米,外面更是饿殍遍地,若是此事不能解决,怕是将来官逼民反啊。” 图穷匕见,他们开始拿着粮价问题逼迫太子姜尤了。 还好姜尤做足了功课,他看了沈黎一眼,只见沈黎给了他一个肯定眼神后,他淡然笑道:“无妨,此事就由户部尚书虞文进与少师沈黎负责了。” 第515章:荆家大乱 秦补拙深深的看了一眼沈黎。 他不相信,他们四大家族联合建造起来的粮食帝国,能被眼前这个毛头小子给倾覆了。 即便沈黎去年收了大批粮食,不过那对于整个大渝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最多能搅动一两个城池的粮价,想动整个大渝的粮价,根本不可能。 现在的粮价,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你皇帝老儿不是厉害吗?下面百姓要是反起来,我看你怎么办。 虞文进也看了一眼沈黎,那眼神中,多有感激。 如果正常升迁的话,他虞文进到死都不可能做到尚书之位,因为六部尚书,都在结党营私,工部许青竹算是一股清流。 朝臣们都是人精,太子提拔虞文进上位,那就说明没打算让荆大人再回来了。 这朝堂的天,终究是变了。 外面北风呼啸,冬季到来,顺天城终于迎来初冬的第一场雪。 早朝过后,虞文进一路小跑,跟上沈黎的步伐:“沈大人,请留步。” 他有些羞赧的摸着自己的袖口,里面那是穷的叮当响。 风雪中,沈黎转过身笑道:“怎么了?虞尚书?” 大渝官员俸禄极少,若是清流,大多是需要副业来支持家庭开销的,虞文进有些不好意思,但又坚定道:“太子殿下说,下官对于控制粮价事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与沈大人商量,如蒙沈大人不嫌弃,下官想请沈大人去酒肆小坐,天冷去去寒气。” “你不用一口一个下官下官的,你现在是户部尚书,掌管整个大渝的钱粮,位列二品大员,按道理,你的官职比我大。” 沈黎看着他有些补丁的袖口,轻笑道:“这样,我请你喝酒吧。” “这样……好吗?” 虞文进迟疑了一下,按道理来说,沈黎对他有提拔之恩,这种恩情,在朝堂之上,那算是老师了,让老师请学生喝酒,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素闻沈大人家财万贯,若是去的酒肆太过差劲,怕是更加不好意思。 只能先欠着吧,等日后卖掉几幅字画,再请沈大人去高端一些的酒楼。 “走吧。” 沈黎和善的邀请道:“区区酒钱,不用大惊小怪。” “甚好,甚好。” 他有些拘谨的跟着沈黎上了马车。 “沈大人,你也算是文官之列,为何不坐轿子呢?” 整个朝堂上,但凡家境稍微富裕一些的文官,都会选择坐轿出行,坐轿子不仅仅舒服,更是牌面,是身份的象征。 “你指望他一个人抬轿子啊?” 沈黎笑着指着前面贺元坝道:“也没人能配合他抬轿子。” 很快,两人冒着风雪到了酒肆。 “沈大人,如今这粮价,成了大渝最大的难题,现在随着大米价格暴涨,其他粮价也在纷纷上涨,就连酒水,怕是即将喝不起了。” 牵一发而动全身,凡是与粮食有关的东西,必定会受到粮食价格的影响。 虞文进愁的抓耳挠腮道:“如今这粮价,我真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打下来。” 他与沈黎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沈黎也一点一点的附和。 酒过三巡,他忽然愤怒拍桌道:“都怪可恶的韩家!要我说,死的不亏!” 沈黎一头黑线:“大哥,你得小心锦衣卫隔墙有耳啊。” 虞文进愤愤道:“这有什么?控制粮价的贵族,人人得而诛之,若是我这话说错了,拿了我的脑袋我也无话可说!” “有你这句话,户部在你手上,必定发扬光大。” 他举起杯道:“放心,不出三日,粮价必定大跌。” “为什么?” 虞文进有些愕然道:“沈大人,此事可开不得玩笑!” “放心吧,我沈黎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沈黎丢下一锭银子:“好了,雪下大了,我也该回家了,虞尚书,升迁之后,新官上任三把火,看你能不能烧起来了。” “在下必定不辱少师所望!” 虞文进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深吸一口气,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 荆门晖的尸骨被炸裂的乱七八糟,皇帝陛下派人查,到现在也没真正的找到沈黎问个缘由,摆明了不想管这事。 这让户部尚书荆大人很是不爽了。 老子好歹也是户部尚书啊,我的儿子死了,你朝廷连个交代都不给? 欺人太甚! 那老子就窝在家里美滋滋,看户部炸了你怎么收场! 事实证明,地球离了谁都会转,荆大人的位置被顶替之后,很快便有人来到府中通报,最先来的,自然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 荆大人傻眼了,他连忙掀开被子,撤下脑袋上的毛巾道:“我要回户部,我要去工作!” “我热爱工作,我愿意为了百姓奉献我这残躯。” 他一边嘀咕,一边吩咐侍女为自己换上官袍。 赵峥冷笑道:“荆大人,今时不同往日,您还是算了吧。” “凭什么!我才是户部尚书!陛下还没撤下我!” 荆大人怒气冲冲道:“什么虞文进,我老早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鸟!想鸠占鹊巢,也不看看自己的斤两!本官回到户部,他马上就得老老实实的滚下去!” 他仍旧觉得,这是陛下在逼他回去所用的手段。 大不了我回去老老实实的干活呗! 咱们君臣一心,心心相印,我不搞幺蛾子,你也别撤我的职位。 要说六部之中,锦衣卫查贪污查的最严的,还是工部,兵部和户部。 户部随随便便动动手指,便能家财万贯。 所以荆门晖家中,并无太多余粮,儿子不成器,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若是户部尚书一职没了,那便意味着秦补拙也没必要培养他,那每个月秦家给的好处也没了。 那就是真正断了收入来源,就彻彻底底废了,他们荆家,就得滚出京城,远离权力中心。 即便他有秦家的黑料,秦补拙也会保证他说不出来。 赵峥叹口气:“荆大人,其实你我很清楚了,这种安排,虽然是太子所述,但还是陛下给的命令啊,陛下现在对你很不满了。” “那我便去陛下面前赔罪!” “怎么?你要跟陛下说,你在装病?” 他摇头道:“你别天真了,今日朝堂上,太子宣布这个消息后,便意味着你不再是户部尚书?” “那我是……什么?” “你是一个被废掉的,户部尚书。” 第516章:陛下赐婚 荆大人是真的慌了,多年辛苦,一朝装病付之东流。 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当他急匆匆的来到御书房时,门前太监将他阻拦在外。 陛下也病了。 他跑到户部,尽管还有几个心腹学生,但人走茶凉,众人纷纷巴结虞文进,对于这位曾经的户部尚书,那是不屑一顾。 他不得不拉下老脸,找到了秦补拙,请这位秦首辅一定帮他官复原职。 秦补拙现在烦着礼部尚书的空缺,他一个户部尚书,木已成狗,怎么救? 索性闭门不见客。 这下,荆大人心如死灰,只能去求太子殿下。 姜尤书房内,荆大人跪地如捣蒜道:“太子殿下,微臣知错了,微臣不该装病,求殿下让微臣官复原职吧!” “荆大人说的哪里话?” 姜尤笑呵呵的将他扶起来道:“您又没被罢官,何来官复原职一说?只要您回了户部,虞大人自会退位让贤的。” “可……” “哦,虞尚书刚刚说了,他能解决粮价的问题,所以啊,孤放你一段时间的假,等虞尚书那边解决高价粮的问题后,再让你回户部。” “虞文进能解决高价粮的问题?” 荆大人瞪大眼睛疑惑不解,粮价控制在四大家族,以韩家为首,他虞文进也没什么背景,凭什么能解决粮价的问题? 而且,如果虞文进真的能解决高价粮的问题,那他这个前任尚书,倒显得废物无比,那他更回不得户部了。 太子姜尤学会了陛下的一项技能,就是说话模棱两可,让你猜测。 他说了,粮价解决,让你回户部,可没说让你回户部做尚书,户部一条看门狗,也是户部的人吧? 这种打太极的行为,荆大人实在不好说话,他不能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能解决粮价的问题,那这个尚书之位,铁定要不回来。 虽然现在官印什么都在他这里,但只是让他暂时保管,如果虞文进真的搞定了高价粮的问题,那官印也将随之易主。 这不行,必须捣毁虞文进的计谋! 事到如今,他再怎么哀求都没有用了,只能让虞文进显得比自己更废物,那才有办法夺回户部之主的位置。 他拱了拱手:“那就多谢太子殿下,微臣告退。” 走出太子府,他便直奔秦家。 这算是二顾茅庐了。 而御书房内,皇帝姜承龙拟好圣旨,让小太监送到内阁查看,然后送到中书省盖印。 内阁首辅秦补拙皱着眉头看着圣旨上的内容,外面又传来荆大人求见的消息,他正烦着,直接闭门不见。 圣旨上,可是清楚明白的写着,陛下赐婚沈黎,将剑宁公主嫁给沈黎。 这是什么? 剑宁公主,那是陛下手心里的宝贝,现在是嫁给沈黎,而不是让沈黎入赘做驸马。 如果入赘做了驸马,那沈黎没办法参与朝政,可这种情况,沈黎白得一貌美如花的媳妇。 他心中格外腻歪,这种赐婚,表明了陛下已经非常看重沈黎了,而且隐隐有巴结之意。 主要原因就是沈黎手中的火药。 沈黎手中有火药,老子手中有血浮屠啊,你咋不将公主嫁给我呢? 秦补拙吐槽一句,放下圣旨后,寻思着怎么能搞死沈黎。 这种祸害在朝堂上,迟早会影响自己的地位。 他闭眼沉思,为今之计,只能再起战事,将沈黎调走,远离朝堂。 而粮价已经到了如此恐怖地步,陛下怕是耗不到过年,到时候四海皆是起义声,看他怎么办。 “行了,圣旨传到中书省下发吧。” 想通关键,他叫来手底下的学生吩咐下去。 如今的秦首辅,门生遍布朝堂,陛下任何决断都会招来一大片的反对声,他很满意。 …… 雪越下越大,最后竟如同鹅毛一般在空中飞舞。 瑞雪兆丰年,话虽不假,但这入冬第一场雪竟如此之大,今年的冬天,怕是极为寒冷,到时候又不知道冻死了多少穷苦百姓。 沈黎坐在炉子边,给小新念着仙平送来的信件。 “沈默现在会走路了,也会开口叫爹爹了,只是经常询问,爸爸去哪了?” “伏牛山上种植基地大获成功,如今仙平县四季都能吃到新鲜的蔬菜,红薯更是高产,已运送三万斤前往京城,第一批预计十一月初二到。” “欢心已经安葬在伏牛山。” …… 他放下信纸,轻叹一声,又是好久没回家了,儿子满月不在,一岁生日也不在。 今年过年,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小新似是感受到他心里的孤寂,小心翼翼的抓着他的手掌默默安抚他的情绪。 他摸摸小新的小脑袋笑道:“没事,今年过年朝中无事,我应该可以回封地了。” 正当两人说话间,姜尤急匆匆的跑进来。 “恭喜恭喜!” 他嘿嘿笑道:“小舅子。” 沈黎皱着眉头:“什么小舅子?” “不对,我是你小舅子,也不对,我是你大舅子。” 姜尤得意洋洋道:“中书省刚刚在圣旨上盖印,父皇赐婚,你与青梅要成婚了。” “啥?” 沈黎瞪大眼睛:“我才回来三天,怎么圣旨就下来了?” 上次他出门赈灾时,陛下已经说过此事,他当时没太在意。 赐婚这种事,非同小可。 不过现在可以说明一件事,陛下暂时没打算动他。 他从北境弄了那么恐怖的武器出来,本来会招来陛下的猜忌,现在看来,陛下还会留他一段时间。 姜尤也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父皇可能是想通了,想将这种能臣留下来辅佐他。 他也由衷的为沈黎感到高兴。 “行了,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妹妹倾国倾城一般的美貌,嫁给你,那是便宜你了。” “可我镇不住她啊。” 沈黎喟然长叹,他可是知道,姜青梅是一品高手,没有感情做基础,以后但凡自己惹得她不开心了,她动动手指,那就没了。 可皇家圣恩,圣旨都已经发出去了,退婚那是打陛下的脸。 姜尤笑呵呵的拍着他的肩膀道:“今日只是宣布,还有内廷司选定日子,很多东西都没有定呢,不要紧张。” “我哪里是紧张啊,我是害怕啊。” …… 第517章:红薯送到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定远伯沈黎年少有为,学富五车,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听着小太监念的圣旨,沈黎不禁翻了翻白眼。 这夸人当真夸得人舒服啊,不愧是圣旨。 “赐婚沈黎,择日与剑宁公主完婚,钦此!” 小太监笑呵呵的送来圣旨:“沈大人,恭喜你啊。” 沈黎从袖子里摸出一张银票,不留痕迹的塞入传旨太监的手中,小太监顿时乐开了花。 像他们这种宫中太监,那是职业的,银票塞过来,过手一摸银票材质,便知道是多少钱。 都说沈大人出手大方,那是真的大方啊! 姜尤走过来笑嘻嘻的拍着他的肩膀道:“你说我该叫你老师呢,还是叫妹夫呢?” “叫妹师吧。” 沈黎收起圣旨,抛开其他不谈,白的一媳妇,貌似是占了便宜。 只是不知道洞房花烛夜时,姜青梅会不会出现应激反应,随手一招便将他撅折了。 小新有些吃醋,这么久了,老娘还没有名分,你一个公主后来却先到,太不懂规矩了。 不过,此事还得慢慢等,现在只是发个圣旨,内廷司还要确定订婚时间,还要赶制各种订婚的衣物,那些,都算是皇家赐下来的。 还有沈黎这边,虽然是陛下赐婚,但他不算是入赘,所以很多东西,也需要他置办。 最主要的,便是钱。 接下来,内廷司不断来人,跟他吩咐各种关于结婚要用到的东西,礼节不可废。 他烦不胜烦,拉着姜尤便跑到南城门处静等第一批红薯的到来。 只要红薯到了,那粮价自然降下去了。 以四大家族的经商手段,一旦市面上出现大规模取代大米白面的东西,那他们必定会快速抛售手上的粮食,否则高价收回来的量,到时候卖不出去就全完蛋了。 姜尤跺着脚,在城门处来回踱步。 现在大雪终于停了,但野外没人经过的地方,积雪已经能淹没小腿了。 天寒地冻,煤山上的煤矿,愈发贵了起来。 京城没有大量柴火,冬日取暖方式,只能靠煤来实现了。 这么多年,煤山上的煤矿,由四大家族把控,中间还有零零散散的小作坊,但煤价还是掌握在四大家族手中。 煤炭价格始终没有如粮价那般恐怖暴涨,是因为人们还能以柴火作为燃料替代。 而且顺天城是皇城,工部每年的锯木碎屑,便达到了恐怖的数目。 京中普通百姓家中取暖,大多是购买便宜一些的锯木碎屑,放在地龙内点燃,一袋便能沤个一整天,屋子内温暖如春。 至于做饭,贫苦人家中还用木屑,但家境稍微好一点的百姓,大多用煤或柴火了,主要是烟太大了。 沈黎坐在车内,拨弄着炉子内的煤块,喝了口热茶后笑道:“你看你,急什么,车上暖和你非得去下面等。” 姜尤吸着鼻涕搓搓手:“着急啊,这玩意儿要是到了京城,那可是开天辟地的大事情啊,堪比北境大胜的消息还朝。” 的确,若是粮价平了,那大渝,算是彻底四海升平了,三大家族再想搞事情,就得绕开粮价了。 城门守卫不认识这位太子殿下,外面天寒地冻的,行人匆匆,这人却站在原地,冻得跟个孙子似的也不知道进马车暖和暖和。 他们这些侍卫,城楼里面好歹还有个火盆,冷得厉害便换岗,进去暖和暖和。 很快,外面一道车队引起了姜尤的注意。 领头的,是柳升。 姜尤眼前一亮,马上跑到马车旁喊道:“妹夫,车来了!” 沈黎慢悠悠的呷了口茶,拉开窗帘道:“再教你一招,成大事者,应当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你这么欢呼雀跃,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到时候怎么带领一帮老狐狸?” 他才不管那些有的没的,反正红薯到了京城,那粮食问题能解决了,到时候整个大渝成千上万的百姓都能吃上饭,难道不应该欢呼雀跃? 更加欢呼雀跃的,是城门前的守卫。 天寒地冻的,守了大半天,终于来了大型车队,这可是肥羊啊。 而且看这小子衣着华贵,还是棉布,一看就是有钱没权的主,一早就守在城门前,说明货比较重要。 那便好好的敲诈一番,弄点钱财分下去,手下兄弟好回家过年。 随后,城门前的侍卫警惕的站在城门前,拦住了车队。 侍卫一副公事公办的不耐烦:“车里是什么?” 柳升拱手道:“回大人,我们是定远伯府上的车队,这次是来送粮的。” “送粮?” 守将听到定远伯,缓缓走过来,他皱着眉头,定远伯沈黎他自然是知道的,而且如雷贯耳。 侍卫还想直接去敲诈,守将一把拉住他。 开玩笑,这车队尼玛绵延近一里开外,如此庞大的车队,若是没有背景,敢随便押运? 柳升从袖子里拿出一叠银票,笑呵呵的塞在守将手中道:“是啊,是新型粮食,过两天大家都能吃到,比大米要便宜许多,堪比芋头,但比芋头好吃。” “你的意思,这是定远伯要拿来卖的粮食?” “是啊,现在粮价太贵了,所以我家大人让我们从仙平运来粮食,打压现在的粮价,这只是第一批,后面还有几十批呢。” 守将沉吟一声道:“接近年关,城内戒严,所以,每车都要查一下。” 他掂量着银票,虽然定远伯沈黎的名头响,但跟他们城防营一点关系都没有,该敲还得敲。 柳升眉头微皱,他运送物资,沿途说是仙平的车队,大多会快速同行,若是在京城门口被查,那就有些麻烦了。 他们不怕查,但查车队就像是抄家一般,那些兵丁大手大脚,将货物损坏的情况比比皆是,如果他们搞坏了红薯,到时候就不方便储存了。 这也是城门守卫的收入来源,不给钱,那就查,查的你一地鸡毛,看你损失大还是我的损失大。 “大人,天寒地冻的,小人不懂事,这一点小心意,给大人们喝点热茶。” 说着,他又掏上一叠银票,约莫千两。 守将嘴角缓缓扬起,正准备接过银票时,那边急不可耐的姜尤急匆匆的跑过来:“怎么进城要收这么多的钱?” …… 第518章:守卫阻拦 “他谁啊?” 守将皱着眉头,径直将银票揣入甲胄中。 姜尤瞪大眼睛:“城门守卫,竟敢私自收取关税!!!” “你给我小点声,小子,我看你是想找死!” “我还找死?” 他不可置信道:“你收钱还收出理来了是吧?你叫什么?” 柳升见势头不对,连忙拉住姜尤,送红薯要紧,犯不着在一个守卫这里将事情闹大,他对着守将点头哈腰道:“大人,对不住,是我们的错,我们现在就走。” 守将不满的冷哼一声,你们想走,我还没答应呢! “这小子不是说我收钱吗?得,钱还你。” 他阴阳怪气的说道:“兄弟们,我现在怀疑他这一堆货物里面,夹带有兵器,可能与天道宗有关,咱们现在严查一番,若是没事,那便放……他们过去。” 他将“放”字尾音拖的无比长,随手一招手,十几个守卫挎着刀剑朝着车旁走去。 查货物中有没有夹带最好办法,那便是直接拿刀捅,若是捅出血来,说明货物中真的藏了人。 可这是红薯,一捅,怕是保存不了三天,苗欢盈担心路上会坏掉,还特意用了稻草隔开。 这么一捅,那真是前功尽弃。 柳升急了,连忙将身上所有银票掏出来说好话道:“大人,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这兄弟有口无心,得罪了您,请您恕罪,这三千两,请您和兄弟们喝杯温酒,辛苦你们了。” 几个士兵眼前一亮。 三千两。 他们这一队伍,不过百人,这么分下去,每人差不多能分到十几两。 果然是财大气粗。 柳升拼命的给姜尤使眼色,大爷,您千万别再刺激这守将了,有什么事,您是太子,秋后算账也可以啊! 姜尤深深的看了守将一眼,守将收起钱,得意的剐了他一眼道:“行了行了,滚进去吧。” “得嘞,谢谢您啊。” 柳升连忙招呼车队进入城中,马车如长龙一般,将街道冗杂的人群分割开来。 守将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又看向姜尤,如同炫耀一般甩了甩手上的银票,似是在说,你小子再厉害,不还是得交钱吗? 姜尤耸耸肩,掏出身上那块纯金令牌。 “我是太子,明日让你的上官,滚过来见我。” 说罢,他一阵舒爽的上了沈黎的马车。 守将还保持着甩银票的动作,在风中凌乱。 而他手中的银票,渐渐的随风飞走。 今日太冷了,很冷,冻的他直打哆嗦。 …… 马车内的沈黎将事情看的一清二楚,姜尤上车后,他微笑着倒了一杯热茶:“装比了?爽了?” 姜尤将热茶一饮而尽后歪着脑袋:“装比,确实很爽。” “其实每个城门前,都是这个样子,这些士兵俸禄很低,如果没有这种额外收入,怕是养家糊口都难。” 沈黎摸着下巴,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你说,是不是陛下特意让这些朝臣的俸禄变低的?将来给你铺路?” “什么意思?” “你该去查查,官员们的俸禄,清官,大多住在贫民窟,家中一贫如洗,我在想,陛下这么多年都没打算涨工资,是不是想着将来你接管朝政,涨了俸禄,得到官员们的认同?” 姜尤虽然了解物价,但并未仔细的了解过官员的俸禄。 大渝官员的俸禄,只能保证他们饿不死,稍微阔绰一些,便要饿上几天肚子。 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明日早朝,我让虞文进整理一下送过来。” “陛下是真的打定主意不上朝了啊?” 沈黎哭笑不得,历朝历代以来,人人都是抢着当皇帝,这一家子倒好,皇帝想撂挑子,几个皇子互相推诿,好不容易看到太子有主持早朝的能力,这直接就放手不管了。 姜尤叹口气道:“父皇说,明年开春,他想去东巡一遍看看,朝中的事情交给我。” “没关系,有你辅佐,我感觉皇帝也没那么难当。” 他摇摇头道:“这只是最简单的事情,皇帝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不管了,红薯到了,你该让我见识见识吧?” “行,今天我下厨,让你好好尝尝红薯的吃法。” 沈黎招呼贺元坝驾车赶往半山坊,随后道:“今日去半山坊吃饭,顺便推广一下红薯。” 半山坊内的仓库早就腾出来了,而且还专门开了几家铺子,准备用来推广。 现在因为粮价大涨,外面大量难民涌入半山坊,而且由于太子的存在,半山坊内的粮价始终没有特别高。 有报纸的存在,消息很快能送到城中每一个人的手上。 到了半山坊,柳升等人已经陆续将红薯搬入仓库,用稻草隔开,防止腐烂。 红薯虽好,但不便于保存,尤其是冬季,如果温度不行的话,很容易造成腐烂,而且运输途中不能磕碰,掉了一块皮都会导致保质期变得极短。 姜尤一早便租下三间铺子,并且在外面挂上了横幅。 眼看一堆堆红薯被搬入铺子,人群渐渐聚集了过来。 这些人群中,不乏三大家族的探子们,秦补拙总是有些不太安心,沈黎搞出来的花样太多,万一真的让他弄的粮价大跌,那真的麻烦了。 很快,今日报纸出现了。 报纸标题上,赫然一排大字——高价粮时代一去不复返,粮价即将降到冰点。 报纸的发行量,达到了恐怖的十倍。 买了报纸的人,看着报纸上的内容,又匆匆跑到粮铺询问粮食价格,结果粮价不降反增,让那些百姓一时间怀疑消息的真实性。 秦府内,秦补拙看着报纸上的内容冷笑一声,等看仔细报纸内容,他陷入沉思。 “去看看,红薯一旦出现,立马给我买回来。” 他就不信,什么东西还能取代大米饭的! …… “走一走,看一看,今日定远伯在半山坊当众下厨了啊!” 姜尤在铺子前,拿着锣拼命的敲起来,顿时吸引大片百姓的注意。 尤大善人的名头,加上定远伯,许多百姓都愿意买这个单。 看着铺子门口堆积如山的红薯,那些百姓纷纷好奇的询问:“尤大善人,这是什么果子啊?” “这个,叫做红薯,可以当饭吃。” 姜尤笑眯眯的看向沈黎道:“那么现在,有请我们的定远伯介绍一下,这红薯该怎么吃!” 第519章:开售红薯 沈黎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拿着红薯,看着越来越多的百姓围观,顿时也来了精神。 他轻咳两声笑道:“诸位,这个东西,叫做红薯。” “红薯的吃法,有很多种,第一个,是生吃,入口甘甜,如果子一般。” 说着,他示意旁边的小厮将切好的红薯一一分发下去,给众人品尝一番。 那些百姓看着红澄澄的果肉,拿了一小块放入嘴中,轻轻咀嚼后眼前一亮。 “哇,入口甘甜,越嚼越香。” “就是,而且还清脆爽口。” “只是难得的好果子啊。” …… 沈黎微笑着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随后他拿出勺子道:“这只是生吃,下面说红薯的第一种做法,烤。” “烤红薯呢,将炭覆盖在红薯表面上,不宜太多,否则烤糊了,也不宜太少,不然烤出来半生不熟。” 说着,他拨弄一下火盆中的炭火,拿出一个满是草木灰的红薯道:“大家尝尝。” 外面,鹅毛大雪再起,众人依旧兴致勃勃。 随着烤红薯的发放,众人尝过后,以姜尤为首的纷纷赞叹:“软糯香甜,有芋头口感,却比芋头好吃数倍。” “第三个,红薯粥。” 沈黎打开面前的大锅,盛了一碗粥水道:“将红薯与少量米粥一起煮,可以得到一碗甜粥,粥呢,混合了红薯味道,也香甜无比,而且红薯混合着米粥,可以少放一些大米,一样填饱肚子。” 随着一个个小碗发放下去,那些人吃了一碗后,连连赞叹。 这味道,犹如在米粥中给了糖一般。 要知道,许多人家,那是吃不起糖的。 这种粥中甜味,让他们的心都快甜化了。 这其中不乏秦府的探子,他们尝过米粥之后,都惊讶的说不出话。 红薯,真的有可能扰乱大米市场了。 “还有,油炸着吃。” 在几位大厨的协助下,沈黎将蒸好的红薯剥去皮,然后碾成泥,混合一点面粉,放入油锅进行油炸。 只需片刻之间,油炸红薯团子被捞出。 金黄色的红薯团子,一看就很有食欲,随着红薯团子发放下去,众人尝过,纷纷叫好。 有人好奇的询问道:“定远伯大人,那这红薯,怎么卖呢?要是卖的太贵,咱们可买不起啊。” 沈黎摆摆手,示意众人稍安勿躁:“下一道做法,拔丝地瓜!需要白糖。” 等拔丝地瓜做好之后,姜尤率先尝了一口,随后喃喃道:“这味道,即便是宫中大厨,也极难做出来。” 他看向沈黎的眼神,愈发崇拜。 一种食物,竟有如此多的吃法。 那究竟卖多少钱? 他也很好奇,连忙问道:“这红薯,多少钱一个?” 沈黎微笑道:“便宜,非常便宜!” “我说一个数!” “十文钱,一斤!!!” …… 大雪纷飞,场中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不可置信的张大嘴巴:“多少?” “十文钱,一斤!” 沈黎微笑道:“在我们仙平县,已经有近百万斤的红薯,会陆续送往各地,鉴于这是第一批红薯,所以价格稍微贵一些,而且防止有人买的太多,所以限量购买。” 所有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百万斤的存活,十文钱一斤。 比大米最便宜的时候还要便宜!!! 当场有人便拿出钱来要抢购,却被柳升一众护卫阻止下来。 眼看场面越发宏大起来,沈黎掏出喇叭喊道:“各位乡亲,请不要慌,不要急,每家每户,一天最多购买三斤,请给其他乡亲一点机会,后面运输的红薯,还有几天就到了,我们保证红薯管够!” 高价粮真的差点饿死人,如今出现十文钱一斤的红薯,自然遭到人的疯抢。 如果不进行限购的话,那这一个车队的三万斤红薯,根本不够卖的。 而且仓库还没完全清理出来,按沈黎的要求,将损坏的红薯,优先进行售卖,其他保存完好的,要最后再进行售卖,这期间还得那些护卫去进行分拣。 红薯出世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 几乎在半个时辰,整个半山坊被围的水泄不通,京城内许多人都跑过来买红薯,富人尝尝味道,穷人谋生。 这也是姜尤为什么找了三间铺子的原因。 现在看来,三间铺子都不够抢的。 沈黎站在铺子内,由柳升带人维持秩序。 插队的,二次购买的,直接拉入黑名单,不允许他们购买红薯。 一时间,整个现场都在老老实实的排队。 排队的人数,甚至从半山坊排到了南城门附近,绵延十几里路!!! 而沈黎在一旁,看着三个小厮麻利的清点红薯,多的进行切割,每人只卖三斤。 “格外乡亲,这红薯切开以后,有个不好的地方,不能保存,现在天气寒冷,超过两天便会腐烂,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请大家买回去后,尽快食用。” “还有,如果有人敢倒卖红薯,那直接全家拉入黑名单,所有购买红薯的人,都要写上自己的户名,一家一天,最多三斤!” 三斤红薯,饿不死人,但不一定能吃得饱。 没办法,如今这个架势,三万斤的红薯,不一定能卖上三天。 很快,户部的虞文进听到消息也赶了过来。 他尝过红薯之后,惊讶的合不拢嘴道:“此物,竟如此香甜可口?” 姜尤呵呵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你猜猜,多少钱一斤?” “此物,少说也得三十文吧?” “十文,一斤!” 沈黎背着手走过来道:“虞尚书,有了这东西,粮价可以解决了吧?” 姜尤如同献宝一般掂量着红薯道:“你猜这红薯,亩产多少?” “撑死,五百斤吧?” “不不不,三千斤!!!” “你没开玩笑?” 秦补拙瞪大眼睛:“一亩地,就能挖出三千斤的红薯?” “我说话你还不信吗?” “信!我信!” 虞文进激动的抱着红薯咆哮道:“大渝百姓,有救了!!!” 秦府下人很快买到红薯送到秦补拙的手上。 秦补拙掂量着红薯道:“多少钱一斤?” “现在卖十文,沈黎说了,以后种子发下去,家家户户在花园里都可以种植。” 小厮神秘兮兮道:“大人,小人还打听到一件事。” “说。” “此物亩产,三千斤!” 秦补拙瞳孔猛地缩紧。 第520章:韩家下落 “三千斤,不是三百斤?” 秦补拙瞪大眼睛,他知道,大米的亩产是三百斤,可这红薯,是大米亩产的十倍啊! 即便是果子挨着果子,怎么会有这种恐怖的产量啊! 他惊了,这种产量,绝对会对大米市场产生极大的冲击。 到时候,大米的价格降到冰点,不是不可能。 “他们那里卖红薯的,还有多少?” “好像第一批只有三万斤,沈黎说了,后面还有十几批送过来。” 秦补拙微微皱眉:“十几批?” “怕不是为了安抚民心的。” “如今天寒地冻,他如何能将这红薯种植出来?纯属吹牛。” 他心中稍稍安定,十几批,极有可能是沈黎搞出来的烟·雾·弹。 就是为了唬住他,让他开始降低粮价。 粮价一降,百姓哄抢,到时候即便再涨回去也无济于事了。 想通其中关键的他,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道:“我便看看,他如何有十几批的红薯送到京城!” 下面的厨子按照沈黎传授的做法,将买来的三斤红薯烹饪了一下送到秦补拙面前。 秦补拙尝了一口后,不由点头道:“此物,当真可口无比。” …… 半山坊的抢购火爆程度,已经超出沈黎的想象,如今的半山坊,那是水泄不通,根本很难走进去。 姜尤站在马车旁,有些不确定道:“你确定,后面还有十几批的红薯?” “你若是想放出消息,让粮商们降价,怕只怕秦补拙没那么蠢。” 沈黎耸耸肩:“这种老狐狸,定然派人去仙平查了,等他查到大棚便会死心了。” 说实话,仙平的确没有那么多的余粮,以一县之力,养活全国百姓,基本上不太可能。 他要做的,便是打消三大粮商的顾虑,让他们彻底相信,自己手中,真的有那么多粮食。 一批两批秦补拙不相信,那便三批四批。 到时候一些小粮商们,率先绷不住了。 如此高价粮,自然也是很难卖出去,一天能开一单,便是血赚。 可如此高的利润,自然是三大粮商先卖。 粮价暴涨,受苦的不仅仅是老百姓,还有一些中小型粮商。 他们的粮食,可能是低价收回来的,但卖的价格,必须按三大粮商要求的价格出手,若是以超低价出手给百姓,那他们就彻底与粮商无缘了。 有的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粮食价格暴涨的时候,无数小粮商想要将手中余粮推出去找人接盘,可其他同等小商人自己的粮食都出不去,怎么可能接盘? 三大家族也不愿意接盘,他们收的粮,已经足够控制市场,再多的话,那便砸手里了。 这也导致中小粮商们,卖又不敢卖,接盘又没人接,辛辛苦苦收回来的粮食,卖不出去,等着来年烂手里。 如此高价粮,摆明了不让卖,世间没几个人吃得起,即便是富人,到现在也是吃糠咽菜,或是早就屯好了粮食。 红薯的数量,对撬动粮价市场有极重要的作用,秦补拙自然不会乖乖的让沈黎将粮食运到京城。 官道上,已经有山贼虎视眈眈。 本来在官道打劫,是十分不智的举动,怎奈秦大人给的多啊。 但沈黎早就预料到了,直接安排仙平军送货,路上遇到的山匪,直接尽数击毙,一个不留。 而路边的劫匪们听说这是在北境以八百瞬秒六万狼族的仙平军,再也不敢出现在官道上。 一路上,唯一搞事情的,便是各个关卡的守卫了。 他们现在收费,那是呈几何倍数增长。 平均一斤红薯,要交近百两的过路费。 姜尤听到后,冷哼一声回到宫中,东厂的人快速出动,路上再无敢收过路费的守将了。 红薯的消息传回宫中,姜承龙半信半疑。 等姜尤端着做好的红薯,拿到御书房时,姜承龙将要品尝,却被小太监阻止。 皇帝的食物,都得太监试毒的,太子自己带食物进御书房,不太合规矩。 姜承龙瞪了小太监一眼:“他是我儿子,还能下毒害我不成?” 他倒是期盼姜尤下毒然后谋朝篡位,那样他倒是轻松了。 他尝了一口拔丝地瓜,连连赞叹:“不错,清脆爽口。” 姜尤笑着将烤地瓜送上,他吃过之后更是感叹味道极好。 “父皇,此物,亩产三千斤!” 姜承龙也吓了一跳:“此话当真?” “那自然是真的。” 父子二人这段时间,感情极度升温,有姜尤在外把持朝政,姜承龙在幕后指挥,父子齐心协力,最近朝堂都在朝着他们期望的方向发展去。 言官依旧叽叽歪歪,姜尤直接祭出沈黎,沈黎本就是外来者,可不管你青史留的是好名还是恶名,遗臭万年我都无所谓,一言不合就开喷,喷着喷着你就谋反了。 所谓一招鲜,吃遍天,朝中文官大多不再跟沈黎吵架。 有什么好吵的呢?一吵架,很快话题转移到谋反一事上了,直接让人无语。 至于武将,依旧是那回事,四处安定。 姜承龙点点头道:“甚好,甚好啊。” 他有些动摇了弄沈黎的心思,准确的说,他现在很矛盾。 沈黎能力太过出众,在百姓心目中威望甚高,甚至有人私自为其立碑,吃饱饭竟不感谢皇恩,反而感谢沈黎。 这种事情姜承龙不能忍。 还有就是沈黎手中的火药,必须上交。 顶着这么个玩意儿,谁家皇帝能睡的安稳下来? 还是先延后一些吧,现在大渝表面风平浪静,暗地里却是风起云涌。 叛逃的韩轻尧父子,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大楚边境,已经蠢蠢欲动。 韩家虽走,但还有三大家族,秦家把持朝堂,需要一个人做恶人,将其赶走。 所以沈黎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暂时这脸,还翻不得。 沈黎在自己院子里,也迎来了客人。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 “韩家父子,有下落了。” 万江楼坐在炉子前,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沈黎往炉子里添着炭,摇头道:“此事,你应该先告知陛下。” “我觉得先找你,最好。” 他目光如炬,炯炯有神:“韩家父子,逃往了太阳神国,并且在当地,有极大势力,他们撺掇着太阳神国,进犯大渝版图。” “到时候,若是出兵,领兵者,极有可能是你。” …… 第521章:蜂窝煤 沈黎默默的往炉子内添柴,并不发表自己的看法。 所有人都以为韩家会逃往大楚时,韩家却偏偏选择了太阳神国。 原因有两点,去大楚的路上,必定层层拦截,边境更是无法突破,韩家父子二人被抓的概率非常高。 但走水路不同,反其道而行之,路上必定空门大开,顺着运河直入大海,再坐大船直奔太阳神国,这一路速度极快。 第二点,是太阳神国的地理位置。 四周靠海,除非大渝将整个太阳神国灭掉,否则他仍有逃走的可能。 他揽了那么多的钱财,必定早已在太阳神国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势力,若是太阳神国抵挡不住大渝的海军,便一路往西撤,直入波斯等国。 反正他有钱,那么多银子,足够他们父子俩挥霍到死。 茫茫大海,如何能抓得住他们? 皇帝会派自己带兵,是很正常的事情。 自己的火炮,适合远程,正适合海上打仗。 可到时候抓不住韩家父子,那便是自己的责任了。 本来自己就有嫌疑放走韩家父子,这次再让他们跑了,到时候可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了。 万江楼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微笑道:“如何?” “不如何。” 他起身背着手道:“韩家父子这两人,当真是贼心不死啊。” “是的,他们在太阳神国,必定会撺掇太阳神国搞事情,大渝的海军,并没有那么强,太阳神国这么多年在三国努力学习各种技术,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打到岸上,在岸上占据一席之地,如今韩家父子定然将海上边防图给了他们,并且提供了物资。” “韩家父子,准备来说,对大渝并没有威胁了吧?” 沈黎皱着眉头:“能不能不杀?” “不能,以我对陛下的了解,此等卖国贼,不死在大渝的刀下,难解陛下心头之恨。” 万江楼轻笑道:“不过你不用担心,大渝海军统帅何将军,必定会辅佐定远伯大获全胜的。” “那肯定是必胜的结局了。” 沈黎摇摇头,忽然眉头一挑道:“灭了太阳神国,怎么样?” “你……” 万江楼一阵无语,看你文文弱弱的,怎地这么好战? “具体内容,还是得陛下定夺,现在只是通知你一声,让你有个心理准备,我觉得,你是鸿胪寺的人,起码会让你接待一下太阳神国的使者,谈一下,能不能将韩家父子绑了送回来,若是谈不拢,那便再说了。” “嗯,你辛苦了,还得回宫禀报。” 他嘴角扬起:“难得你沈大人这么关心,这算是对你的消息,一点点小的回报,告辞。” 外面,大雪纷飞。 若是真的起战事,怕也得等春日后,江河解冻,方能下水行船。 现在还早着呢。 他摇摇头,看着丢入炉灶中的煤球,转而询问道:“小新,煤,多少钱一斤?” “一两银子。” 可能是到了冬季,西山煤场开发的差不多,煤价才开始飙升。 但这种煤球直接拿来燃烧的话,会有些不充分,里面一层烧不完,普通百姓在燃烧时,又不敢在炉子外面捶烂,这样成了粉末燃烧的会更快。 所以许多废煤球,都会被人拿出来,锤烂之后二次加工,凝聚成煤球再售卖出去。 沈黎拿着火钳夹着煤球,在地上拨弄着:“元坝,能不能帮我搞点黄泥回来?” “知道了,少爷。” 贺元坝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不过现在天寒地冻,想要弄黄泥,就得用热水将冰雪浇开,随后他便拎着水壶出门,走到花坛那里。 冬季,许多百姓都断了收入来源,到现在还有人衣不蔽体,尽管半山坊已经尽最大努力招收工人,但还不太够。 需要再做一个煤场来吸纳工人。 等贺元坝将新鲜黄泥拿入屋内后,沈黎便在一旁开始制作模具。 没有木工经验的他,做起来自然有些慢,小半天过去,才做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手动打煤机。 他将煤球打碎之后,用筛网过滤一边,混合黄土搅拌均匀,用打煤机印出现代煤块的形状,放在炉子旁晾干。 这一次做的并不多,主要是试验。 这种煤球,可以充分燃烧,火势也大,适合用来做饭炒菜。 而且可以开发衍生品。 煤炉子。 那种炉子,若是塞住下面,可以保住一夜火势不灭,水放在上面可以一直温着,若是要大火时,打开下面的塞子,让大量空气进入炉子,充分燃烧。 正在制作间,姜尤一脸好奇的跑过来。 “沈大人,又在发明什么好玩的东西呢?” “我不像你太子殿下,坐拥一国财富,我得挣钱吃饭啊。” 沈黎半开玩笑,掂量着手中晾干的煤球:“呐,煤块。” “多少钱一块?” “暂时还没定,可能一斤煤,能稀释出四块出来,大概二十五文一块吧。” “能烧多久?” “看情况,若是用我的办法烧,一块,能烧一夜。” 姜尤瞪大眼睛:“真的假的?” “你倒质疑我起来了。” 沈黎呵呵笑道:“呐,这个是炉子的图纸,我得让元坝多找点黄泥做出来。” 实际上,煤炉子所用的铁,是很少的,这种煤炉,商家为了节省成本,大多是用其他材料代替。 第一次制作,直接用黄泥填充稻草,装在那里。 若是煤块制作成功,便可以进行投入生产,并且可以售卖铁质炉子。 这样,铁匠铺的生意也会多了起来。 “你,真的很缺钱吗?” 姜尤皱着眉头,他从未询问过沈黎有多少钱,可红薯从那么远的地方运过来,路上的花费绝对高昂,这些沈黎从未跟他抱怨过。 如此开销,加上那些工厂要养着百姓,沈黎也不容易啊。 他沉吟片刻道:“这样,我自己这些年,也攒了三万两银子,都给你了。”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笑道:“难为你有心了,我是制作出来,一方面赚点小钱,另一方面是给百姓们一点事情做。” “这些煤块,到时候客户定做,小厮跑腿,挨家挨户的送过去,工人有钱赚,咱也有钱赚,客户呢,用了这种煤,可以省钱,大家都赚了。” “这种煤,就叫做蜂窝煤。” …… 第522章:粮价暴跌 姜尤掂量着煤块,嘿嘿笑道:“先别管这些事情,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沈黎搓着黄泥,混合着稻草,手冻僵了便放在炉子边烤了烤。 “我今日个一早去粮铺询价,你猜多少钱来着?” “三两一斤?” “倒也没那么便宜,现在是五十两一斤。” 五十两,那便相当于一千块钱一斤了。 现在是有钱人家能吃得起了。 但这些远远不够,沈黎摇头道:“起码要掉到三十文一斤,才能吃得起,我的目标是十文一斤。” 相当于大米二十块钱一斤。 这个价格放在现代,已经算是有些贵了,但放在大渝,却是痴人说梦。 没有杂交水稻,任何时代的大米,都不可能掉到如此低廉的价格。 少说也得三五十文一斤的样子。 大米,自古以来都不是平民老百姓的吃食。 大多是吃芋头,混合其他杂粮的糊糊,即便是佃户,收了米,也舍不得吃,收起来卖掉还钱。 偶尔能吃上一顿大米,也算是改善伙食了。 至于肉类,那更是痴心妄想。 所以沈黎的作坊,能搞三菜一汤,顿顿大米白面配肉,哪怕不给工钱,人们也会打破脑袋挤进去。 姜尤笑道:“十文一斤不太可能,不过我今日买粮,粮铺表面上还以五十两一斤出手,但若是我要的较多,可以便宜一点。” “便宜多少?” “一两银子一斤。” 他颇为得意的双手抱胸道:“说明粮商,也不是铁板一块,现在已经有人坚持不下去了,尤其是咱们这个红薯的出世,已经有粮商开始陆陆续续的抛售粮食。” “倒还不错了。” 这才第二批的红薯送过来,就已经有人绷不住了。 别看秦补拙现在稳如老狗,实际上仙平的探子回来之后,他也有些难受了。 苗欢盈特意在仙平各处张贴大棚技术大获成功的海报,让各方探子回去有个交代。 秦补拙听说仙平搞出大棚技术,冬日里百姓们也能吃到夏季的果蔬,顿时有些慌了。 他不得不信,尤其是探子拿回来了一颗,西红柿。 尽管西红柿已经严重脱水,十分干瘪,但冬季能有这种果蔬,本就是一种奇事了。 此时若是再不出手,怕是那些高价收回来的粮食,都得砸手上去。 而且那些粮食的运输成本,平均是二两银子一斤,加上去年仙平大搞特搞,将粮价搞到恐怖的三两银子一斤。 收购价格,一度飙升到五两银子一斤。 这只是成本。 所以大米的价格,绝不可能卖到沈黎所说的十文钱一斤。 到时候在粮铺面前找几个托,大声吆喝今年的粮食没那么多,买回去储备一下,总有傻子会上当的。 他叹口气。 三大家族,剩下两大家族不管事,一切都随着秦家来。 现在秦家做了恶人,陡然成了朝廷的对立面。 秦补拙深知不妥,但也没有办法。 于是乎,粮价从五百两一降再降,五十两没人买,那便三十两。 三十两也没人买得起,那便十五两! 十两! 终于,有人开始蠢蠢欲动了,加上粮商们故意制造大渝去年收成不好的消息,粮食告急,现在不屯就晚了。 一些富人绷不住了,纷纷派出家丁抢购。 这仅仅是第一批。 沈黎终于将煤炉制成,几日之后晾干加入蜂窝煤使用后,大获成功。 他长出一口气,拿着图纸递给姜尤道:“太子殿下,又送你一样好礼物啊。” 姜尤嘿嘿笑道:“你送我礼物,那我不得也送你礼物啊?” 说着他打了个响指,外面小太监们鱼贯而入,每人手中都捧着托盘。 “这是?嫁衣?” “呃,你是男人,好像不叫嫁衣,叫喜服。” 他笑道:“内廷司已经赶制出来,你需要试试合不合身,大婚当日,需要穿的,而且举行婚礼的地方,父皇选在未央宫。” “啥?未央宫?” 沈黎似笑非笑的摇头道:“你真的确定是未央宫?” “那还能有假?婚房嘛,第一天先在妹妹的宫里,过了第一天洞房花烛夜,你想带着她去哪里就住哪里了。” 沈黎一阵无语,叫出小新,给送礼的小太监们一一分发的银子,许久之后小房子才安静下来。 姜尤兴奋道:“粮价又降了,九两!” “看来我该出手了。” “什么意思?” “我去年在仙平收了那么多粮,总要出去的吧?” 沈黎耸耸肩道:“即便每个作坊要吃,还剩下不少呢,而且我就是等现在的。” 姜尤似懂非懂:“你的意思是你要卖粮食,而且要低价售卖,强行把价格打下来?” “聪明。” 现在顺天城内的粮食严重过剩,别看百姓们吃不饱,真正的粮食,还在三大家族手中。 他们就硬抠着死不放,让那些中小粮商跟着一起吃苦头。 红薯出世,彻底让他们慌了,本来就不是铁板一块的粮商们,内部现在各种流言四起,沈黎此事出手再低价刺激一波,粮价必定一举掉下来。 实际上,沈黎手中也没有太多余粮,他收的粮食,大多是给作坊的工人食用,全国有多少仙平的作坊?每日百万张嘴等着开饭,吃下去的米山不计其数。 现在已经到了最终决战的时候,就是硬抠,他也要从全国各地的作坊内,抠出大米来打这个价格战。 一旦大米价格崩盘,所有人都能过上一个好年。 如今粮食已经就位,铺子已经选好,是时候开张了。 天寒地冻,一阵敲锣打鼓的吆喝声起来之后,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新鲜大米开卖了,开业大酬宾,只需五两银子一斤!” 敲锣的小厮无比兴奋的喊道,顿时吸引了一大群人围观。 现在的粮食是九两银子,沈黎一开业,便喊了五两银子,人们纷纷抢购。 沈黎的马车停在巷子远处,他拉开帘子看了一眼道:“元坝,告诉柳升,多弄点仙平的人,在铺子前面堵着买,别让人太多一下子抢完了。” 本来运来的粮食不多,现在只能自导自演一出戏。 加入仙平的几百人,将并不宽阔的小巷子挤的水泄不通。 有人抢到了粮,但不多,大多都是被仙平军的士兵们买到,然后再倒回米缸。 姜尤也勤快许多,寒风凛冽的天气,坐着马车在各处粮铺转悠,并且将沈黎那边五两银子的粮食消息传出去。 其他粮商顿时急了。 粮价,仅仅一天,再次暴跌到五两银子。 第523章:尘埃落定 “降下来了,降下来了!” 姜尤一脸兴奋道:“实在太好了!” 沈黎却一脸无所谓道:“五两银子,太贵了,元坝,去让柳升,把粮价控制到四两银子。” 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自然要演到底,那些粮食被仙平军抢到,夜晚再偷偷送回来,第二天接着抢购,造成一种万人空巷的画面。 贺元坝连忙出门。 “你是要这样,一直将粮价控制到一两银子吗?” “我只是为了搞乱市场。” 沈黎摇头道:“有件事你发现了没有?” “什么事?” “抢购粮食的人,越来越少了。” 他缓缓敲击着桌面:“从开始的五百两一斤,掉到一百两一斤,便开始有冤大头抢购,五十两疯抢,十两的时候抢的越来越厉害,五两的时候,抢购的人,少了一半,说明那些冤大头,醒了。” “我就是要给那些买得起粮食的百姓一个错觉,再忍忍,忍几天,粮食的价格还会再掉下去。” “这样的后果,就是即便三大家族快速抛售,超过平时粮价太多,都不会有人大批量的购买了。” “大家都知道粮食还会掉,买,也只买一天,万一明天的粮食再降价,是不是就亏本了?” …… 姜尤若有所思的点头,旋即竖起大拇指:“还是你的办法比较贱。” “这不是贱。” 沈黎哭笑不得道:“我这是侠义心肠,咱这是为国为民,你一个贱字,多吊档次啊。” “其他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三大家族现在可能要发疯了。” “应该吧,三大家族底蕴深厚,这点损失,不足以让他们伤筋动骨。” 现在外面的粮商们,自己先乱成了一锅粥。 沈黎这低价抢购的粮站一搞出来后,最先顶不住的,是那些中小粮商。 他们也有种错觉,这种粮食加上产量恐怖的红薯,再不把手上粮食弄出去,就真的赔的血本无归了! 有的人甚至将家产抵押给当铺才换的粮食,若是这批粮损失了,那真的一无所有了。 众粮商们想找三大家族商量对策,可三大家族现在都一片混乱,哪里有时间跟他们慢慢聊,顿时紧闭大门。 这便给了粮商们一个讯号,三大家族,打算卸磨杀驴了。 于是乎,这些中小粮商们,回去之后开始低价抛售粮食。 不是四两一斤吗?老子卖三两!!! 可他们惊恐的发现,卖了三两以后,买粮的人,居然还是寥寥无几! 那便二两!!! 人数稍微多了一些。 三大家族的人,都快疯掉了。 平均一斤粮要亏掉三两银子,这每家的百万斤粮食,亏得可是三百万两啊! 还有各地码头的人工,地皮,仓库,赋税,加起来,少说也得五百万两! 而且这种损失,还在被不断的扩大,晚一天抛售,便多损失百万两银子。 秦补拙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他万万没想到,他们手底下的那些粮商,这个节骨眼上却突然叛变,反咬一口了。 率先降价的,不是沈黎,倒是那些粮商了。 而沈黎的红薯,也开始降价了。 这厮,竟将红薯的价格调到五文钱一斤!当真是不给人活路啊。 现在的顺天城,大大小小的百姓,都能吃饱饭了,既然红薯都能吃饱,谁管你大米?你卖的稍微贵一点,老子反手去买红薯吃。 难不成粮价,要掉到一两银子一斤吗? 议事厅内,他坐在上方太师椅上,下面坐着李家与赵家的家主。 “秦首辅,若是你也拿不出个方案来,那我们只能打破联盟,连夜抛售粮食,来个壁虎断尾了。” 李家家主眉头拧成一个疙瘩道:“四大家族中,我李家底蕴最小,五六百万两银子虽然掏得起,但也足够我们心疼好一阵子了,这么玩,明年再搞一下布匹的价格,我们李家,怕是迟早得从京城滚出去了。” 秦补拙摇头:“李家主谦虚了,你李家只是不从政而已,并不代表李家有多弱。” “再大的商人,面对皇权,都是蚂蚁。” 李家主温文儒雅的端起茶杯,轻呷一口:“我们不如秦首辅,朝中有话语权,我们只是一介商人,凡事只看利弊。” 正当两人说话间,外面一个小厮匆匆跑进来:“大人,粮价,掉到一两银子,一斤!” 整个议事厅静悄悄的,掉根针的声音都充耳可闻。 秦补拙双目几欲喷火,但常年首辅,让他练就喜怒不形于色,他淡然道:“嗯,我知道了。” 李家家主微笑道:“看来,秦首辅没有办法。” “在下,告辞。” 赵家家主也叹息起身:“在下也告辞了。” 二人走后,秦补拙面前的茶杯,陡然落下,摔个粉碎。 …… “一两!粮价掉到一两一斤了!” 姜尤一脸兴奋的冲到沈黎家中,不断的摇晃着沈黎的肩膀道:“一两了!” 沈黎一脸淡然:“元坝,告诉柳升,三十文一斤。” “什么?” 姜尤瞪大眼睛:“三十文一斤,粮价最便宜也没这么便宜过啊!” “如果有人低于六十文一斤售卖,立马派人过去抢购回来,咱们亏本按三十文卖掉。” 三大家族在亏钱,沈黎何尝不在亏? 他没有百万粮食,亏也就亏个十万八万两的,那么多钱都亏出去了,每斤三十文的亏,还是能顶得住的。 商业战,就是烧钱的行为,谁先烧不住,谁便先完蛋。 很明显,三大家族常年身居高位,自以为在商界天下无敌,温室待的太久了,面对真正的风浪便不知如何应对,只能被沈黎牵着鼻子走。 当三十文一斤的粮价爆出来后,整个顺天城都沸腾了。 自古以来,粮食都没掉到如此恐怖的程度,现在这粮价,自然遭到全城疯抢。 那些中小型粮商根本玩不起,咬咬牙,只能降到五十文一斤,这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现在城中粮价基本上定在五十文一斤上,沈黎还不满足,直接大面积的收购粮食,再三十文一斤进行甩卖。 过两日,李家与赵家终于顶不住压力,粮价掉到三十文一斤,于是乎,沈黎功成身退,一夜搬空了铺子。 第524章:订婚仪式 粮价尘埃落定,以秦补拙完败为终。 李,赵两大家族,比起秦家,倒像是个纯粹无比的商人。 粮价爆炸,他们亏损五六百万两银子,这是损失。 但他们在朝中的关系,已经嗅觉到朝中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于是乎,他们干脆撤出粮商,将所有存粮尽数抛售。 韩家的下场,到现在凶手也只是一帮天道宗的反贼。 火药是沈黎的标志,那一晚上,韩家里面大大小小的火药坛子,炸的满城皆知,怎么可能跟沈黎一点关系都没有? 人家定远伯沈黎,到现在还蹦蹦跳跳,活的好好地,这件事对他没有丝毫影响,甚至还要迎娶公主殿下。 这说明什么? 韩家之事,起码有陛下的授权,否则沈黎跑回来公然灭掉一个百年大族,他凭什么还能活着? 那是一家族几百口人呐,不是几百只鸡。 即便是杀几百只鸡,惨叫声也能响彻数里吧? 更让人奇怪的是,韩家除了韩家父子,竟没有一个活口跑出来,沈黎有那么大的能量吗? 周遭看戏的百姓们,到现在也没有目击证人的出现。 韩李两家并不是傻子,再这么垄断粮价,陛下迟早会整治他们。 以前他们是靠着秦家与韩家狐假虎威,现在秦家自身难保,此时不撤更待何时? 秦补拙坐在书房内,一夜之间似是苍老了许多,他捋着胡须,啪嗒啪嗒的抽着烟枪:“谁说我秦家要树倒猢狲散了?” “是,你还能拿出血浮屠。” 书房门被推开,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眼前。 “王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秦补拙微笑起身。 这位,可是他的盟友。 也是天道宗,在京城的负责人。 盛贤王,姜承武。 他也微笑着点头道:“我越发觉得,这个沈黎,是个人才啊。” “也不枉您将女儿,嫁给他。” 秦补拙招手,下人奉茶。 若是有外人在此,定然惊的说不出话来。 盛贤王的女儿嫁给沈黎,公主嫁给沈黎。 那盛贤王的女儿,便是公主了!!! “既然韩李两家打算不玩粮食了,那便给他们一些警告吧。” 盛贤王端着茶杯淡淡道:“宗主需要资金投入大梁,到时候大梁,大楚,海上一同对大渝进攻,这天下,迟早大乱起来。” 秦补拙眉头微皱道:“您的意思是,抽调大渝所有钱庄银两送走?” “你不愿意?” 他深吸一口气,上了天道宗这贼船,怕是下不来了。 秦家这么多年累计的所有财富,都为天道宗的谋反事业做了贡献了,自己勤勤恳恳,却是为天道宗打工。 皇帝要是知道,怕是会将他千刀万剐。 但天道宗也给了他好处。 血浮屠药丸。 如今,秦家这府中三百死士,若是吞下生死丹,即便是锦衣卫,也难以阻挡。 他知道,皇帝姜承龙找了血浮屠多年,这一点,足以保证秦家倒不下去。 如果姜承龙敢动他,他便可以趁机扯谎,已将血浮屠送入大楚。 有了这个东西,他可以吃死姜承龙一辈子。 罢了,加入了天道宗,便要付出一些代价。 他长叹一声:“哪里不愿意,全凭王爷做主了。” 盛贤王捋须微笑:“你放心,少不了你的。” 血浮屠,他只有药,没有配方,而天道宗,只给了他三百颗。 秦补拙也只能屈服,现在血浮屠药丸,是他唯一的手段了。 “行了,我女儿将要订婚,我得去凑个热闹。” 两人聊了一会儿,盛贤王姜承武心满意足的离去,这下,天道宗在大楚的资金,已然够了。 …… 沈黎在家待了半个月后,终于迎来了定亲仪式。 这只是定亲,还不是成婚。 皇城未央宫中,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就连有钱人,都没有资格参与这场婚宴。 宫中设席,朝中文武百官悉数参与。 当然,这顿吃席,代价可不小。 宫前小太监收礼,一个个的记录下来。 今日是谁订婚?是皇帝陛下的乘龙快婿,沈黎。 首先,这是皇帝陛下的女婿,其次,沈黎本身并不差,那跟太子殿下好的,吃住同寝,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将来极有可能身居高位,此时不巴结,何时巴结? 朝中纵有极多言官对沈黎不满,今日也不敢过来搞事情。 只是大渝朝官员本就俸禄不高,送礼成了一个十分纠结的问题。 送多了,下次还有成婚呢,送少了,遭人惦记,这辈子怕是爬不上去了。 于是乎,没钱的,大多绞尽脑汁送字画,有钱的,各种奇珍异宝堆成小山。 沈黎一身大红喜服,站在殿前一一迎接问好。 今日朝中大臣,似是放下往日恩怨,都格外的喜庆,沈黎呢,也收敛了起来,也不三句话不离造反了。 只是没想到,那些言官喷人有一手,说起夸人的词儿来,更甚。 这彩虹屁一个接着一个,沈黎险些招架不住。 所有宴会,牛比的人物,永远在最后面。 盛贤王今日一身黑色蟒袍,衣领各处都是红色接口,接口上用金丝缠绕,看起来雍容华贵。 他笑呵呵的送上礼品,重重的拍着自己的“女婿”,越看越是满意无比:“哈哈哈,沈大人,恭喜恭喜,恭喜恭喜啊!” 他一直说着恭喜,也不知道是恭喜沈黎,还是在恭喜自己,或者两者都有吧。 沈黎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拱手还礼道:“多谢王爷大驾光临,微臣在此谢过王爷厚爱,请入席上座。” “好好好!” 在小太监的搀扶下,王爷姜承武先是进去拜见了皇帝陛下,再是叙旧。 随后便是四皇子姜魁,他拎着大包小包前来,笑着送上祝福。 秦补拙这位死对头,今日也放下往日恩怨。 小太监接过礼品,朗声道:“秦首辅送来三千年玉珊瑚一堆,请入席。” “沈大人,恭喜你了,成为驸马爷,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沈黎拱手道:“哪里哪里,秦首辅谬赞了。” “或许,将来你能接下我的位置,也不一定。” 周遭其他送礼的官员陡然愣住。 这两位大佬所言,极有可能是将来的朝政了。 这个平日里说不上几句话的内阁大佬,终于与沈黎平视对话了。 沈黎依旧客气道:“秦首辅当真抬举小子了,小子不过二十出头,朝中大事一概不知,切莫取笑小子了。” “哪里哪里。” 秦补拙微笑道:“这样,有时间,来秦府喝茶,今日我这糟老头子,先进去讨上一杯喜酒喝。” “请。” …… 第525章:接待使臣 皇室贵族,宾客多是达官贵人,待午时,订婚典礼正式开始。 皇帝陛下姜承龙端坐在最上方的龙椅上,而沈黎与剑宁公主并排而立,缓缓从外面走进来。 群臣纷纷赞叹,夸赞最多的一词也是郎才女貌。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虽然平日对沈黎不满,但绝不敢在此刻搞事情,他站在龙椅下面,扯着嗓子宣读圣旨。 这本就是场政治联姻,沈黎对姜青梅没有爱慕,姜青梅对沈黎也是淡然,两人无非是走个过场。 婚礼定在明年的三月初六,是礼部选来的黄道吉日。 沈黎没有意见,姜青梅更没有意见。 两人各自心怀鬼胎,在司仪念完圣旨后,沈黎上台,以背好的腹稿无比动情的宣布着他们的“爱情”。 随后便是开席了。 整场订婚仪式,少了烟火气,多了些为了皇命的敷衍。 订婚之后,姜青梅也没跟着沈黎回到城南小院,她继续在宫中,而沈黎拍拍屁股走人。 仿若这场订婚仪式,从来没有过一般。 只有家中大大小小的礼品,提示这沈黎还有个未过门的媳妇。 他有些苦恼,人家是公主,难不成娶回家之后,还得让林晴退位让贤? 林晴陪他一路走来,早已变成家人,他可忍受不了林晴跟着受委屈。 一天疲惫,小新早已倒好热水,替他搓洗身子。 他喟然长叹。 可姜尤很快便赶到。 “妹夫啊,有个差事,我倒是忘了跟你说。” 他嘿嘿笑着搓着手道:“你看,粮价问题现在搞定了,你作为鸿胪寺的人,父皇想让你去接待一下太阳神国的使者。” 沈黎微微皱眉,这才想起来,自己在鸿胪寺还挂着职位呢,七品芝麻官,只是后来自己懒得点卯,鸿胪寺太常少卿也懒得管自己,便让手下替他点卯。 “我这七品芝麻官,怎么还要去接待使者?不妥吧?” 姜尤却笑道:“无所谓,太阳神国弹丸之地,得罪了就得罪了吧,明日你需带人前往鸿胪寺,切莫误了时辰。” 皇帝陛下突然派他去接待使者,本来就是别有用意。 韩家父子在太阳神国,注入大量资金,那些倭寇,顿时又觉得自己行了,纷纷张牙舞爪的在沿海地带搞事情。 大渝水师并不强悍,加上之前户部不愿意拨钱培养,导致水师都使些粗制滥造的船只,甚至连有些豪华游船都不如。 正好沈黎手上有火炮这个大杀器,让他去沿海地带发展,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打退海上倭寇。 而姜尤的意思,就是你尽管得罪吧,皇帝陛下只要韩家父子的人头,至于太阳神国,死就死吧。 这次会晤,就是把他们往死里得罪就行。 沈黎沉吟一番,自从自己火药被锦衣卫暴露之后,这种差事,怕是以后都是自己的。 不去呢,朝中众臣正好参自己一本居功甚傲,去呢,又浪费大量银钱。 无奈,皇命为先。 他点点头道:“那明日午后,我便去鸿胪寺转悠一番吧。” 姜尤在一旁摆弄着文武百官送来的各种礼品,连连感叹:“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沈黎翻了翻白眼道:“你太子殿下现在掌管半山坊,每日进来的银两,都能买这一堆了,他们能送什么宝贵的礼物?” 送的贵了,锦衣卫跑去严查抄家,无非都是值个百八十两的玩意儿。 “不不不,秦补拙送的东西倒不错了,这一对红珊瑚,少说价值五千两了。” 姜尤啧啧称奇道:“想不到这老货,倒是舍得下血本了。” “这是投降书吗。” 沈黎摸着下巴,或许,这是秦补拙想要和好的赠礼吧。 如今秦家大势已去,皇帝陛下多次找他谈话,无非就是秦首辅啊,你年纪大了,回去归养吧,这样朕还能给你留个全尸什么的。 可秦补拙的命脉现在都在天道宗手上,他想归养故里,条件不允许啊。 皇帝陛下便觉得,这老货当年灭锦衣卫,污蔑萧家的事情,怕是都留有证据,等着有朝一日反咬一口。 如果韩家是以天下民生做要挟,那秦补拙便是以皇帝陛下的污点做要挟了。 当年秦补拙一跃成为内阁首辅,从此权力通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他主动污蔑萧家谋反不无关系。 让他污蔑萧家谋反的,可是皇帝陛下姜承龙。 此事若是爆出去,皇室的名声,怕是烂到骨子里了。 现在秦补拙定然慌得一批,他们家附近,始终有东厂的人在转悠。 吴境作为掌印太监,自然忠心耿耿,到现在东厂都没有任何黑料,足见他的谨慎。 盗取污蔑萧家证据一事,只能交给吴境。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出自军中,军中之人,天然对萧家战神有些敬畏,所以锦衣卫倒不是个好的选择。 秦补拙无奈,只能找沈黎和解。 如今他是进退两难。 可姜尤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对于多年前萧家惨案了解的并不是十分详细,直接道:“和解?你毁了他秦家几代人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基业,现在即便和解,那老货也不一定什么时候反咬你一口。” 这却是担心沈黎不够坚定,转而投入秦家怀抱了。 沈黎笑着摇头道:“行了,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与秦家,势必走不到一起去。” 姜尤这才安心,拿着红珊瑚道:“这个,送给我了。” “拿去拿去。” 说罢,他这才笑嘻嘻的走出小院子,回到皇城。 待他走后,沈黎却在捋着自己的事情。 最近的事情有些太多太杂,有些乱了。 四大家族,如今跑了两个,韩家被灭,秦家还在苦苦支撑。 至于朝中那些大大小小的秦家附庸官员,迟早也会被皇帝陛下连根拔除,今年的新科状元,怕是不久后便被调回顺天安排朝职,明年的也是。 朝中要加入一大批的新鲜血液了,那些老的,不做事的,即将要被拔除了。 如今朝堂风风雨雨,即便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言官们,现在面对皇帝陛下的目光,也有些发怵。 尤其是请假制度,如今天寒,有些老毛病的官员们,更是不敢请假,户部便是极好的例子,荆尚书现在回户部,已经不是尚书,之前他当尚书对手下颐指气使的,如今被降,面对的,便是户部大大小的官员的满不在乎。 翌日午后,沈黎穿戴整齐,来到鸿胪寺。 第526章:门前对峙 鸿胪寺,自然是大渝的外交部门。 每日来往鸿胪寺的使臣,不计其数,大大小的的周边国家,都会过来朝贺。 当然,大渝也有使臣外出,在其他国家送礼。 一路走来,竟也能看到不少金发碧眼的波斯使者。 官袍厚重,只走一小段路,沈黎便觉得身上已然有些燥热。 今日接待使臣,陛下已经给了任务目标。 往死里得罪,有多跋扈就多跋扈,争取激怒太阳神国使臣,促使他们爆发大战,从而灭掉韩家余孽。 他用空气漱漱口,做出一副凶狠表情,旁边的小侍卫领着他前行,身后三五个七品芝麻官,还没到鸿胪寺的衙门房子前,便听到里面传来阵阵淫笑与女人的哭声。 “你确定,这是太阳神国使臣见面的地方?” 沈黎皱着眉头,转而询问身后的小官员们。 他没经常待在鸿胪寺,如今听这动静,怎么如同青楼会所一般? 那些个小官员拱手道:“回禀定远伯,正是这里,可能太阳神国使者好玩耍,所以便……” “你的意思是,那些矮小倭寇,在里面欺辱鸿胪寺的女官?” “呃,历来鸿胪寺的女官们,面对他国使臣,或多或少都有些……呃……” “屁!” 沈黎瞪大眼睛道:“我从未听说过,哪个国家的鸿胪寺,女官还得兼职妓女服侍他国使臣的!” “他们玩弄的是这些女官吗?不是,他们玩弄的,是大渝!” 几个小官也无法左右上层的想法,只能诺诺称是。 “鸿胪寺卿易人杰当真没骨气,竟做出如此屈辱之事。” 本来他就对太阳神国极为不满,今日竟还撞见这种屈辱之事,顿时勃然大怒,上前一脚踹开房门。 里面,满园春色,沈黎的手下附属女官俞艺与苏倩如同绵羊一般,上衣被剥去大半,此时眼泪连连。 这是别国使者,若是因为她们不配合导致使者不满,两国开战,她们承担不起。 只能十分屈辱的咽下眼泪,默默配合。 十来个倭人,皆光着膀子,满脸淫笑。 等房门被人一脚踹开时,他们愣了一下,接着怒斥道:“你是何人,赶紧滚出去!” 沈黎看到这种场景,深吸一口气,看向自己手底下的两个女官道:“你们俩,没你们的事情了。” 两女如蒙大赦,仓皇穿好衣物从倭人手中逃离,随后站在沈黎旁边。 她们有些忐忑的提醒道:“大人,这是太阳神国使者,他们与大渝交好。” “我知道。” 沈黎淡淡道:“海上猴子,跑来侮辱我大渝女官,当真威风。” 十来个倭人满不在乎的穿好衣物:“说罢,你是何人,若是官职小了,易大人要你的狗命!” “鸿胪寺丞。” “我当是谁,原来只是九品芝麻小官!” 领头倭人不屑斥责道:“这里的事情,是你们易人杰大人安排的,怎么你敢抗命?” “易人杰么,回过头我再收拾他。” 十几个倭人瞪大眼睛,随即哈哈大笑道:“当真好大的口气,你一个九品小官,竟扬言收拾自己的长官,我告诉你,你这种情况,在我们太阳神国,可是要被砍脑袋的!” “而且,我们送了那么多的礼品,让我们玩玩你们的女官,不过分吧?” “你看看,这两个女人,身材高挑,令人垂涎三尺啊。” …… 鸿胪寺代表的是大渝脸面,里面的女官,自是眉清目秀,姿态良好,苏倩与俞艺看到他们如狼似虎的表情,顿时有些畏惧的往后退了两步。 倭人性淫,喜好多人同食一女,或是父子,她们二人同时侍奉十多人,实在有违伦理纲常,可又怕得罪人,便一直挣扎,却又不敢真的翻脸。 沈黎冷冷道:“我今日来,是与你们谈判的。” “谈判?” 倭人大笑道:“你大渝水师不堪一击,如何谈判?我劝你搞清楚状况,如今不是你们攀谈,而是我们索要赔偿!” 旁边小官解释道:“定远伯大人,沿海一带,已经发生了小规模摩擦,江浙一带水师不敌,连连后撤。” “哦。” 沈黎毫不在乎道:“本官今日来呢,便是谈判,谈不拢,就打了。” 倭人愣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当真是不自量力,你想打,我便奉陪!” “没什么好谈的了,大渝竟派出如此垃圾谈判,当真不将我们太阳神国放在眼里,那便让你们尝尝苦头!” 随后,十多人气势汹汹想要从房间里面出来,却被沈黎挡住了去路。 “滚开!” 沈黎耸耸肩道:“那你们辱我大渝姑娘的事情,怎么算?” “两个女人而已,你想怎么样?” “哦,两个女人而已。” 他面无表情的双手抱胸道:“你知道不知道,她们是我沈黎的姐姐,你打听打听,我沈黎八百人屠杀狼族几万人,就凭你们这些海上猴子,也敢造次?” 倭人愣了一下:“你是沈黎?” “是的。” 他们深吸一口气。 他们常住大渝,对于大渝战事了解甚多,其中就有这个沈黎,狼族的事情,就发生在眼前。 “你想怎么样?” 他们终于正色起来:“不过是两个女人而已,大不了,我们赔钱。” “不不不,你们侮辱的,是她们的尊严。” 沈黎冷笑的竖起一根手指道:“你们好大的胆子,竟侮辱我沈黎的姐姐,屈辱,便要拿鲜血来洗刷。” “你们出门侮辱我的姐姐,那必定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你们天皇蓄谋已久,我沈黎的脸面,岂是你们能够侮辱的?” “我们没有这种想法!” 谁他娘的玩个姑娘还得是天皇的旨意啊?这摆明了就是来找茬的! 几个倭人连忙解释道:“我们今日之举,纯属随意为之。” “你们是有意的,而且,还是故意的。” 沈黎淡淡道:“你们是要看我沈黎的笑话,你们企图侮辱一国之定远伯,那便是想要开战!” “好的,你要战,我便战,我有兄弟千千万!” …… 几个倭人瞪大眼睛,我他吗说什么了?怎么就搞出如此中二的台词了? 接着,沈黎开始喋喋不休起来:“你们狼子野心,竟然想辱我大渝,大渝是不准被侮辱的,我沈黎同样也不是被侮辱的!” “你们,企图冒犯我大渝疆土,打破和平,就是想开战!” “狼子野心!喂不饱的野狗!!!” 领头的倭寇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怎么说着说着,成了我们狼子野心了? 我们还想谈来着啊! 眼看沈黎还要继续泼脏水,他忍无可忍大怒道:“都tm的雅!蠛!蝶!!!” 第527章:就斩来使 众人愣住,沈黎一脸嫌恶的一脚踹出,将面前倭人踹了个人仰马翻。 “你们这是破坏和平,想要开战!” 倭人寄人篱下,自然不敢造次,这可是敢在皇城之中灭了韩家的大魔头,若是今日他敢反抗,不出半个时辰,他们的脑袋就得挂在城墙上。 旋即他大怒反抗道:“我要见易人杰易大人!” “开战又怎样。” 沈黎淡淡的话语,却让他亡魂尽冒。 若是太阳神国现在最为忌惮的人,不是海军统领,而是这位定远伯沈黎。 倭人狼子野心,早已在几十年前派坛子描绘了整个大渝的舆图,详细到一口水井的位置都清清楚楚。 有些山间小路,当地人都不知道的,他们能知道,就是为了日后杀上大陆为行军做准备。 对于沈黎的资料,他们收集的详细无比。 比如在仙平的产业,早已富可敌国,但人家又搞出各个作坊,收集天下难民,供他们吃穿,妥妥的大善人。 再就是北境战事,以八百士兵瞬灭狼族六万而不伤一兵一卒。 回来之后,冲冠一怒为红颜,一夜之间让大渝四大家族其一的韩家鸡犬不留,如今的韩家父子如丧家之犬一般逃到太阳神国。 他们的人还没拿到火药配方,沈黎便打算开战,他们自然不肯了。 此等杀神,若是让他去了海上战场,倭人军队能顶得住火炮攻击么? 答案是不能。 倭人领头人大怒道:“你无端挑起战火,你们大渝最讲民心,你这样贸然攻打太阳神国,必然会失去民心的!” “哦,民心么。” 沈黎捻着手指轻笑道:“那还不简单吗。” “如何简单?” “杀了你们,通告天下,你们企图侮辱朝廷定远伯的姐姐,并扬言杀了定远伯,这是赤裸裸的挑衅,而且我即将成为大渝驸马,你们此举,是对大渝皇室的蔑视,必须要给你们一点颜色看看!” 倭人目瞪口呆,旋即大怒:“你们这是污蔑,是栽赃陷害!” 这种罪名,他可承担不起,若是开战倭人大败,到时候整个太阳神国,会将矛头对准他们,那时候即便他们已经死了,但家里人统统要被处斩。 “嗯,你说的没错,就是栽赃陷害,你能拿我怎么样?” 沈黎懒得废话,抬手便是一枪,崩了面前的倭人领头人。 众人吓了一跳,定远伯竟敢当众杀人! 其他倭人惊骇的说不出话来,连忙跪地求饶道:“求定远伯放我们一马,我们再也不敢了!” 沈黎默默装填着火药,接着又是一枪。 十个倭人,眼看倒下去三四个。 倭人中一个矮小个子目光微微变冷:“沈大人,你确定要将我等,赶尽杀绝么?” “是的。” 沈黎继续面无表情的抬手开枪。 又是一个倭人倒地。 说话倭人忍不住了,他缓缓起身点头道:“好,很好。” “你想怎么样?” 沈黎又是抬手一枪。 倭人却没有倒下,在他手中,一把精致短匕挡住了子·弹。 “介绍一下,鄙人松下家族第十三代传人,松下本会。” “我们的家族,皆是忍者家族,今日出山,也是为了护卫柳生田大人,如今大人被你杀了也就罢了,你竟还想赶尽杀绝?” “受死!” 话音刚落,他的身形便消失在原地。 沈黎瞪大眼睛,只觉背后汗毛倒竖,万万没想到,这些倭人里面,居然还藏了忍者,实在是失算了。 鸿胪寺内,自然没有什么厉害护卫,现在能护住自己的,只有锦衣卫的万江楼。 他拔腿便跑,可鸿胪寺院子大门,陡然关闭。 空中四面八方传来声音:“定远伯大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今日能杀了你,也算为太阳神国除掉一劲敌!” “那么,现在请觉悟吧!” 一道寒芒飞来,沈黎避无可避,在空中连开两枪后,仓皇后退。 那忍者怪笑一声,从雪地里飞出,一跃而起,手中匕首寒芒尽显,直扑沈黎。 沈黎连忙丢掉火枪,往屋内撤去。 就当忍者冲来的千钧一发之际,一道剑芒落下,将其死死的钉在地上。 他满眼不甘的看向近在咫尺的沈黎,随后扭头看向身后的白衣人。 沈黎这才长出一口气。 随后,白衣人剑光涌动,三下五除二将倭人尽数斩杀,跳上屋顶后消失不见。 一切发生在电石火花之间,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只有沈黎拍拍屁股上的积雪,然后去皇宫汇报情况。 …… “什么?你杀了太阳神国的使者?” 御书房内,鸿胪寺卿易人杰瞪大眼睛道:“沈大人,您可闯下了滔天大祸啊!” 沈黎站在原地,对皇帝姜承龙拱手道:“倭人中有忍者出现,企图残害微臣,微臣逼不得已,这才将他们都杀了。” 姜承龙瞪大眼睛故作关心道:“你有没有伤到哪?” “倭人所作所为,就连百姓都看不下去了,从外面飞进来一大侠,救下微臣。” “放肆!当真放肆!” 君臣二人一唱一和,直接将这帮倭人定性成十恶不赦之徒。 易人杰拱手劝解道:“陛下,倭人势大,如今沿海地区的海军,皆不是他们的对手啊。” “那这便是你让鸿胪寺女官屈辱的服侍他们的理由?” 沈黎皱着眉头道:“本官去鸿胪寺,当场看到十个倭人脱光光意图对两个鸿胪寺女官行图谋不轨之事!” “易大人,身为鸿胪寺卿,代表的是大渝脸面,就算打不过,骨头不能软了。” 易人杰长叹一声道:“鸿胪寺女官服侍外国使臣,本来就是不成文的规定啊。” “规定?这什么狗屁倒灶的规定?我从未听说过,还有这种规定?” 沈黎直接爆了粗口:“她们代表的是大渝,你以为那些狗贼玩弄的是女人吗?他们下意识认为,自己在玩弄大渝!” “有点上纲上线了吧?” 易人杰微微皱眉道:“沈大人,您这理解的,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姜承龙也觉得此举不妥,他抬手制止二人争吵道:“这样,你们先别吵了,朕也觉得,鸿胪寺本来是谈两国之事的地方,不宜有女人侍奉,这样,鸿胪寺以后,不得以女子服侍他国使臣,端茶倒水,全由样貌端庄些的男子来做。” “男子,也不是没有被玩弄过。” 易人杰嘀咕一声,却在这空旷的御书房中格外响亮。 沈黎与姜承龙对视一眼,目瞪口呆。 第528章:销售蜂窝煤 姜承龙哑然许久,最终宣布道:“太阳神国,卑鄙至极,竟然企图刺杀我大渝定远伯,着令定远伯沈黎带着兵符,前往江浙一代,出兵攻打太阳神国!” 易人杰瞪大眼睛:“陛下,万万不可啊陛下!” “我大渝海军本就不强悍,今年与太阳神国发生大大小小的摩擦不计其数,倭寇势大,我大渝应该避其锋芒,他们不是想要一个小岛晾晒过往船只货物吗?一岛之地,无甚大影响啊!” 沈黎皱眉道:“易大人,你身为鸿胪寺卿,怎地这么没骨头?我大渝虽然疆域辽阔,但也没有送人的道理,更何况送给倭寇。” “说得好。” 姜承龙淡淡道:“易人杰,你再说如此丧气话,休怪朕对你不客气了。” 易人杰长叹一口气。 沈黎拱手道:“陛下放心,臣不日便领兵出发!” “不急,冬日河面冰冻,不便远行,等明年春暖花开,便是你出发之时。” 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跑不掉去带兵攻打太阳神国,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痛痛快快的主动请缨,倒还落了个忠心为国的好名声。 宫中的事情做完,沈黎面无表情的上了马车。 如今朝廷风雨飘摇,陛下拿他做枪,一边抵御外敌,一边整顿朝纲,这到时候怕也如秦补拙同样下场了。 “少爷。” 贺元坝坐在马车上,欲言又止。 他拉开马车帘子:“嗯?” 随后他便看到,车内一少女坐在炉子边,兴致勃勃的吃着烤饼子。 公主姜青梅。 “刚刚多谢你了。” 他叹口气道:“要不是你,小命就丢了。” 鸿胪寺内,那白衣人,便是公主殿下姜青梅,沈黎之所以在鸿胪寺内没那么惧怕,他觉得东厂或者锦衣卫必定安排了高手看着自己,毕竟他们俩,都想弄到火药配方,但又不敢强抢。 却没料到,姜青梅居然也在暗中看着自己。 姜青梅放下饼子拍拍小手道:“干嘛叹气?” “明年就得出发,去攻打太阳神国了。” 对于这位准媳妇,沈黎对她谈不上恶感,更谈不上爱情,他知道,皇帝陛下将姜青梅嫁给自己的原因很简单,一来是为了提拔自己与朝堂众人对着干,二来便是为了火药。 姜青梅一品修为,虽然是强行灌输的,但也比普通二三品要强一些,有她在,想要窃取一些仙平机密十分简单。 “哦,倭寇忍者众多,多是刺客,到时候父皇应该会派我跟你一起去。” 沈黎揉了揉太阳穴道:“也算是新婚度蜜月了吧。” “你家里的妻子,怎么办?” 姜青梅一个妙龄少女,谈及自己婚事丝毫不避讳,直言道:“你总不能让我一个公主殿下,去了你家做小吧?” “我们家,没有大小之分,来了都是我沈黎的妻子。” 这本来就是沈黎心中一根刺,如今被她这么直白的询问,心中很是不乐意:“元坝,走吧。” 姜青梅沉默一阵:“我走了,你自己小心。” 说罢,她绕着马车,消失在茫茫大雪中。 回到家中之后,柳升等人还没有回去,在院子内帮忙和泥,制作煤炉。 这几日的试验下来,蜂窝煤的效果,的确要比普通煤球要好用许多,而且煤球燃烧十分充分。 沈黎现在已经不缺钱,只是这京城之中,还有较多贫民,怕是过不好这个年,他便想着,给那些人找点活计,送煤。 正巧这几日他也没什么事情,朝堂之上,一片死寂,每日由姜尤主持早朝,他资历尚浅,有时候听不懂那些文臣话语中的含义,比如说威胁。 他照单全收,病了么,请假呗。 户部有了虞文进做尚书,也没荆大人那么多屁事了,军中棉衣是毫不犹豫就批下去,还有北境大军大胜之后的所有奖赏,一并运往临渝关。 而姜尤的门庭,逐渐热闹了起来。 姜承龙留了一手,便是朝廷官员的俸禄。 大渝国库并不算十分空虚,每年还有七千万两白银进来,偶尔遇到丰收,还能剩下三两千万两。 皇帝也不修宫殿,也不动土木,更不搞什么特别花钱的项目,算是十分节俭了。 姜尤主持早朝几日后,便查看了所有人的俸禄。 于是乎,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各个虽然没升职,但是加了薪,这一手笼络人心的做法,让太子府瞬间门庭若市。 他也忙碌了起来,半山坊也没空去管理,沈黎家中也没时间来玩了,每日都是朝堂,政治,只有自己搞不懂的事情,才会跑过来找他。 沈黎也忙里偷闲,买了两间铺子,开始在门前招收工人。 没有多余的掌柜供他驱使,他便亲自上阵。 仙平蜂窝煤,开始投放市场。 现在沈黎在民间的名声,就是大善人之名,他所有作坊的工人,都对他感恩戴德,有的恨不得将他刻上自己祖宗牌位。 去年这个时候,整个半山坊乃至大渝较多地方的百姓,多是去采石场做工,每日三五文钱,吃的馒头,甚至能绷断牙齿。 现在多好?顿顿三菜一汤,许多人都胖了许多,这日子,他们做梦都不敢想,甚至有的工人,还有闲钱纳妾了。 实际上沈黎手上越发拮据了,他的手上,没有多少现银,银子多是投放作坊,用来养工人了。 有的偏远地区,甚至还不赚钱,纯属砸钱。 若不是合作伙伴吃掉自己一大部分的货物销往大楚,自己现在早就玩崩盘了。 铺子一开张,人们见到他,纷纷跑过来凑热闹。 “定远伯大人,您这是又要卖东西了吗?” “这次卖什么好东西啊?” “是不是更便宜的米啊?” …… 随着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沈黎微笑着拿出扩音器道:“这次卖的是,煤。” 众人一阵疑惑,咱们不是已经有了煤吗?难不成沈大人是要将煤价打下来? “我们销售的,是这种蜂窝煤。” 说着,他拿出一块蜂窝煤,在众人目光中点燃。 第529章:一阵疯抢 “我们销售的蜂窝煤,比起传统的煤块,燃烧的更加充分彻底,不用再砸烂煤块进行灼烧了。” 传统煤块,人们都是直接丢进炉子,进行燃烧。 这种燃烧方式,空气不足,燃烧不充分,导致煤块外面烧完,里面还是黑乎乎一块,砸烂会烧的更快,不砸的话,外面包裹的煤炭碎渣阻止的空气进入,很快熄灭。 当真是砸也不是,不砸也不是。 每年这种废旧煤块,浪费极大,煤商们也不回收,那些废旧煤块,只能砸了烧掉。 众人一阵议论,对这种千疮百孔的蜂窝煤很是好奇。 沈黎继续微笑着解释道:“这种蜂窝煤,有个配套的炉子,配套使用的话,可以控制火势大小,若是想在炉子上做菜的话,便调到最大模式,若夜晚睡觉,在炉子上温上一壶水,第二日起来后,也不用再添柴烧水,直接倒出来便可以使用,实在是方便。” 说话间,蜂窝煤便燃烧起来。 上面燃烧的火焰,要比三两块煤块堆在一起燃烧都要大。 众人兴致勃勃询问道:“那炉子是怎么调整火焰的?” 柳升等人看到沈黎的眼神后,将煤炉搬了出来。 随后,沈黎在炉子里填了三块新煤。 “大人,这炉子一次性使用三块煤,是不是浪费很大啊?” “就是啊,煤块本来就贵,若是再用这种炉子,那烧的不是煤,是银子啊。” …… 沈黎招招手,示意众人稍安勿躁。 “这炉子是第一次使用,大家不要着急,我教你们怎么用。” “下面这个,是空气入口,用木塞塞住,这个木塞,也是有讲究的。” “木塞上,也有一个小口,与炉子的空气入口对应,若是两个小口对住直接盖上呢,火势会变小,但不是最小的状态。” 说着,他将木塞盖上去,炉子上袅袅火焰瞬间下去,但煤块上,还是有火焰。 众人一阵惊讶,这感情好啊,可以省下不少钱。 “如果,咱们再稍微一扭动,将木塞小口与炉子小口之间的缝隙变小,那么便可以继续将火势变小,直到拧到缝隙只有一个筷子大小时,咱们睡前加上这样的一块煤,那么便能保证明日早上起来后,水是温的,炉子也没有熄灭。” “到时候,再加上一块新的蜂窝煤,将火势调大,便可以开始做早饭了。” “这样,是不是省去了早上起来,天寒地冻,出门找柴火的尴尬呢?” 听着沈黎的讲解,众人议论纷纷。 这炉子,当真也太方便了吧? 若是将炉子放在家中,是不是还可以取暖啊? 真是一举,好几得啊。 几个时辰过后,众人默默的观察着火势。 三块蜂窝煤,火力全开的状态下,能烧接近三个时辰。 下面的蜂窝煤已经完全燃烧后,沈黎笑着取出两块煤渣道:“你们看,这蜂窝煤烧完,煤块是完整的,那么,咱们可以在炉子下面,垫上两块已经烧完的煤,最上面一块烧完,那便取出来最下面一块,再在最上面加入新的蜂窝煤,大家添煤的时候需要注意,煤球上的孔洞,需要对准了,对不准,有时候导致空气进不来,火焰便会熄灭。” 众人一阵拍手叫好。 这种炉子,做的精巧无比,只是不知道价格? “大人,这炉子多少钱一个,还有这煤,多少钱一块?” “太贵了我们可买不起嗷。” 人们一阵哄笑。 沈黎笑着摇头道:“炉子,只需一两银子。” “那煤块呢,多少钱一斤?” “咱不论斤卖,论块,一块,三十文钱。” 众人盘算着,一块,若是省着用,能烧五六个时辰,要是用煤块,怕是一斤才能烧五六个时辰。 而且他的这个炉子,当真精巧,买下来,能省去不少花销,更重要的是,早上省去一大堆遭罪的事情,直接便可以在炉子上做饭。 三十文一块,若是一天用三块,也不过是一两银子,而若是用煤块,只能用五六个时辰,还得小心翼翼的用。 很快,人群中爆发一个声音道:“我要买!” 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声音出现。 接着便是几百人呐喊。 对于这种穷苦百姓,沈黎也不强求,也不过多的渲染神话自己的产品,他们若是喜欢就买,不喜欢就算了,这个世界,取暖的方式,并不只有煤球。 “各位请安静一下,咱们这个煤铺啊,还有几点销售要求。” “第一,蜂窝煤预定制,你们第一次来铺子,交下定金,订购多少块煤,写清楚,拿着小票回家等待,一天后,我们便有人,带着您预定的煤球,送货上门,包括搬卸货,都不用你们来动手,我们自己动。” “第二,炉子,一两银子一台,支持退货,三个月内,如果你们用的炉子,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或者觉得这个炉子,没有省钱,反而浪费极大,可以来退货,我们自己拉回去,一两银子,原封不动的换给你,而且,多余的煤球,我们也原价回收回来。” “第三,便是回收煤球,你们拿着之前的老旧煤块,烧完的,按二十文一斤回收,没烧的,按一两银子一斤回收,回收规则是,需要你们自己运到煤铺,若是你们嫌麻烦,可以告知我们的运煤小厮,小厮会带着你们的煤运回来这里,不过,每斤都会扣掉两文钱的车马费用。” …… 众人一阵惊呼,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还送货上门? 天寒地冻的,一来煤球脏,弄到衣服上洗的话,很久才干,二来有人居住较远,车马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于是乎,众人纷纷开始下订单。 用不了还能退,哪个商家有如此自信? 定远伯不愧是定远伯,诚不欺我啊。 仅仅两个时辰,便收获了三万多块蜂窝煤的订单,还有五千多台煤炉。 沈黎开口道:“感谢各位乡亲们的支持,不过你们有点太热情了,以我们现有产量,一天到货,可能有些难。” “没事没事,晚一点也没关系。” “多谢多谢。” 他抱拳道:“那么接下来,我们煤铺,要开始招工了。” 第530章:招工规则 “招工?” 众人顿时来了精神。 众所周知,仙平作坊的待遇,那是全世界最好的,不少人甚至散尽家财,只为进作坊谋求一职,哪怕是个小小的组长,都比外面自己弄个小推车要强。 即便是普通干活的员工,那待遇也是极好的,而且底层员工还有给领导打分制,若是领导压榨劳动力,那上面便会调查,情况核实,直接清除作坊。 这也导致,许多小领导待遇好,但跟孙子一般哄着普通员工。 这种模式,已经超出这个时代太多,无数人打破头想要参与,但根本没机会,现在想进仙平作坊,那还得靠关系,至于里面的人,每日兢兢业业,生怕犯错被开除。 他们的薪水,甚至比的上礼部司员外郎赵峥了。 今日煤铺招人,他们顿时挤破头道:“收我!收我!” 沈黎笑着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道:“今日只是通知,明日才会正式开始招工。” “招工原则很简单,第一,不要有前科的,尤其是侮辱妇女之人,第二,地痞流氓无赖,不要,第三,不识字的,不要。” 众人倒吸口凉气,现在招工这么严格了?不识字的都不要了? 还没等众人反驳,他继续道:“至于为什么不要不识字的,是因为咱们卖煤炭,以后会开发新的做法,需要对门牌,数字记载,这些煤,不是让你们埋头干活就行,而是参与进来。” “作坊内,可以招收不识字的,但工价较低,而且伙食稍差一些。” “作坊外,必须要识字会写字的。” 众人沉思一下:“那是不是说,作坊外面的工价高一些?” “是的。” 沈黎淡淡道:“作坊外面,不包吃住,作坊可以为你们提供马车或者牛车,但草料自备。” 众人议论纷纷,那这玩意儿还搞个屁啊,不包吃住,还要自备草料,那得花多少钱? 人家进你作坊,不久图个包吃住的好处吗? 现在看来,还是作坊内要舒服一些。 “作坊外,送十块蜂窝煤,提成一文钱。” 沈黎淡淡道:“给你们的车,一车能装三百块煤。” 那也就是说,送一趟,便是三十文。 若是勤快一点,一天送个三趟,便是九十文。 一个月,便是二十七两银子! 对于在作坊内,一个月二两银子,这可翻了十倍不止啊。 而且现在粮价下来了,红薯已经卖到三文钱一斤,房屋租金什么的,一个月撑死二两银子。 剩下的,那全是自己的? 众人纷纷眼红起来,这可是个肥差啊。 一年大概有三个月需要运煤,冬季最好。 若是巴结上一个大户,运一次煤,恐怕都不止三百块。 再者冬季成婚的人家最多,一场婚宴,大大小小所需的煤块,少说也得近五十块。 即便是普通人家,遇到这种蜂窝煤,更会做一下囤货,那样算起来,他们一年只需做两三个月,其他时间去找个其他活计,一年下来还能剩余不少。 而且自由。 于是,无数人大叫着要参与,可京城八十一坊,为了保证利益,最好还是每个坊只有两个送货人,那便是一百六十二人。 而且距离作坊越近的送货人,好处越大,他们可以快速取到货,然后快速送货。 作坊在半山坊内,若是半山坊内需要运煤,他们一天甚至可以运个七八趟,对于比较远的地方,十分不公平。 这一点,需要进行调整单价。 这种自由送货模式,在他们看起来,比较自由,想做便做,不想做便停下来。 “明日早上,半山坊牌坊下,准时招工,至于待遇,要会比之前差一些。” 即便是差一些,也不是其他小作坊能够比拟的。 众人都沸腾了,纷纷求着报名,但沈黎这里不接受报名。 至于煤铺,他只需招一两个账房,第一日订货之后,以后铺子不支持订货,谁订货,谁去找那片区域的送货小哥。 由送货小哥每日记录进货数量,仓库那里设置账房,送货小哥拿着客户缴纳的定金,将定金缴纳账房,根据定金派发蜂窝煤数量。 他们的工钱,由铺子计算,派专人走访,看看送货小哥是否将煤块送入每家每户中。 而且每个马车前,都会有个打分牌子,一个月打一次分,铺子这里还设置投诉箱,三次投诉走人,分数低于八分走人。 这样,想必那些送货小哥都会兢兢业业的做事了。 第一批的定金收上来后,转而送到半山坊的作坊内,开始租赁作坊,招工生产。 这个煤铺,沈黎不打算挣多少钱,每块挣五文钱,送货小哥拿一文,作坊工人以及黄泥平均耗费两文钱,他只赚两文钱一块。 即便如此,那也是个不小的数目,一个冬天下来,三个月,即便一家每天用三块,那三个月下来是二百七十块。 整个京城,可有近十万人,三万多户人家。 这只是试验,作坊赚的两文钱,还有其他开支,但若是煤炭亏了,沈黎就不打算做了。 处处都在亏钱,积少成多,太多地方张口的话,回头资金回笼不到,那便是个大问题,工人们反倒会将他们视为敌人了。 一天下来,处理好煤铺后,他接着回去忙活自己的事情。 如今一切产业有条不紊的进行,酒水作坊,香皂作坊,白糖作坊,都由仙平苗欢盈负责,他便成了甩手掌柜,坐等收钱便好。 现在他无事可做,只能在家中写写书,搞搞美食。 半山坊报纸现在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人们格外喜欢看各个地方的八卦,越是劲爆越好,而背面部分,则是各地送上来的情报,大多是哪里出现了灾难,又是哪里出现了贪官,百姓名不聊生等等。 吏部也根据这份报纸,前往各地考察,结果发现果然如此。 报纸一角,是沈黎连载在上面的小说,西厢记。 这一段时间,报纸的客户是各个女子,多是深闺待嫁的姑娘们,里面张生与崔莺莺波澜起伏的爱情,让她们无法自拔。 西厢记写完,便是梁祝。 他动笔写了一天后,闲来无事的皇帝陛下邀请他去皇宫湖心亭赏雪。 第531章:雪中洽谈 湖心亭中,外面大雪纷飞,里面姜承龙披着大氅,一人一火炉,炉子上温着清酒。 距离湖心亭长长的走廊外,两个小太监冒着大雪站立,没有陛下恩准,他们不可以进去躲雪。 沈黎提着衣摆,看了他们一眼,其中一个小太监恭敬的将其迎到湖心亭内。 整个湖面冰冻三尺,姜承龙背对着他,坐在炉子旁拿着钓竿,前方是一个小洞口,鱼漂在上面静静漂浮着。 “臣,见过陛下。” 他摆摆手,示意沈黎无需客气,直接坐下便可。 “来了,上钩了!” 鱼漂微动,姜承龙嘴角突然扬起,随后稍稍用力,一个小鲫鱼便从水中一跃而出。 他将鱼丢入桶内,喂了些鱼食,继续甩出钓竿。 “别客气,自己来。” 他指了指炉子上的清酒。 沈黎点头,跪坐一旁替二人斟满酒杯。 君臣二人,静坐几个时辰,姜承龙钓鱼,沈黎倒酒。 这些只是清酒,酒味极淡,加上煮热,酒劲飘散,即便喝上三五个时辰,也没什么事情。 而远处走廊尽头,两个小太监已经被鹅毛大雪彻底盖住,露出两个眼睛,成了雪人。 “你是不是在想,朕太不近人情了?” 不知何时,姜承龙放下钓竿,在桶中清洗一下手掌,一边擦拭一边指着远处小太监。 沈黎摇头道:“身为臣子,为陛下效忠,死而后已,何况是淋雪。” “他们,不值得同情。” 姜承龙起身活动一下,伸了个懒腰道:“朕还没想好,怎么处理他们。”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哈!” 他故作幽默的笑了声:“你沈黎,没那么忠心耿耿吧?” 沈黎拱手道:“微臣对于陛下,那是忠心耿耿,臣为大渝,为社稷,愿意肝脑涂地。” “行了,别扯这些有的没的了,这两个太监,竟私自将朕的情况,告知秦补拙,当真该死。” 姜承龙缓缓坐下来道:“对于秦补拙,你怎么看?” “朝廷,重臣。” 沈黎微微皱眉,皇帝陛下贸然询问秦补拙,怕是已经对其忍耐已经到了极限,若是姜尤从政,明年他便可以按计划东巡。 东巡之前,他必须要将朝堂整顿一遍。 这个年,很多人都难过了。 “在你之前,秦补拙来过。” 姜承龙挑了挑眉毛:“知道他怎么评价你的么?” 他微笑:“他怎么评价我,是他的事情,臣只需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 “看来你对自己,并不是很自信,他说你是个奸诈的,忠臣。” “倒是很贴切。”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四大家族,韩家被反贼灭掉,李、赵两家破产,各地的钱庄被天道宗洗劫一空,秦家,大势已去。” “三大钱庄,被天道宗劫了?” 他眉头紧皱,这个消息,倒是从未有人跟自己说过。 天道宗要这么多钱,必定是准备有大动作了。 可大楚,最近没打算动兵吧? 至于大梁,是三国实力最差的,若是天道宗以大梁为突破口,攻打大渝,那也打不过吧? 姜承龙缓缓坐下来:“你了解天道宗?” “打过交道,他们收集天下各处才子,当年我在金陵时,便遭到邀请,拒绝后差点被杀。” 沈黎沉吟道:“三大钱庄,少说也有一万万两白银吧?” “你太小看他们了。” “十二万万两白银。” 也就是十二亿两银子。 尽数被天道宗卷走,这若是用于军事打造上,得造出多大一股军队啊? 他讶然道:“这么多钱,若是充当国库,大渝不知富裕多少倍。” “我听说,秦补拙,与天道宗,有关系。” 姜承龙换了个舒服的方式道:“你也说了天道宗招揽天下高官才子,身为内阁首辅的秦补拙,自然是他们的合作伙伴,或者是傀儡。” “不……不会吧?” 沈黎咽下口水,若是秦补拙是天道宗的傀儡,那大渝有多少秘密被外人掌控着啊? “有什么不会的,有人看到,是秦补拙的人,连夜运走那些银子的,这还不能证明么。” “这太复杂了,容臣缓缓。” 他吞下一杯酒道:“天道宗,本来就打着人人平等的旗号,四处招揽教徒,肆意谋反,他们的势力范围,不仅仅是大渝,还有大楚,大梁,甚至还有草原上。” 他没敢说自己将天道宗宗主的徒弟稽粥给抓了回来。 再者,稽粥到了京城后,便逃之夭夭,不知道消失到了哪里。 姜承龙看着湖中,目光淡然:“朕明年要东巡,必须在临走之前,解决此事,否则以太子涉世未深的样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秦补拙深耕朝堂多年,手下门徒不计其数,若是姜承龙放开手脚跑去东巡,若秦补拙真是天道宗的人,说不定等他东巡回来,皇宫已经换了个主人了。 “可臣,能做些什么?” 沈黎皱眉:“内阁首辅,是天道宗傀儡的事情,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论地位,秦补拙已经位极人臣,论家产,秦补拙富可敌国,他还有什么理由加入天道宗的呢? “秦补拙,是朕一手提拔起来的,起初只是都察院的右都御史,就和朕的同窗唐寻章一样。” 唐寻章居然是皇帝伴读? 怪不得,视察金陵重任,就落到他的身上。 也怪不得唐寻章这么多年,在朝中安安稳稳,从来没被人弹劾过,一来是他为人谨慎,二来是他的身份。 姜承龙继续自言自语道:“后来,他在朕的眼中,出现的越发频繁,立下的功劳也越来越多,大大小小的功劳不计其数,朕交代的事情,不出半日基本上都能做好,所以朕见他是个人才,便一步步将其提拔到内阁首辅的位置。” “现在想想,当年他能立下那么多功劳,估计与天道宗的帮助不无关系。” “那功劳,可比你多,还有从龙之功。” 说着说着,他便愣住了。 现在沈黎的功劳,同样不少。 他狐疑的看向沈黎:“你不会也是天道宗的门徒吧?” 第532章:请假回家 “臣不是。” 沈黎摇头道:“臣若是天道宗的傀儡,便不会将往日天道宗招揽的事情说出来。” “而且臣,大办作坊,给天下百姓吃食,让他们安稳下来,与天道宗宗旨不符,天道宗打算弄出大量战争与饥荒,让那些百姓不得不揭竿而起,而臣与他们相悖,自然是他们的眼中钉。” 姜承龙沉吟一番,对他的怀疑渐渐消散。 是啊,沈黎做的事情,与天道宗截然相反,天道宗想灭了他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招揽他? 抛开这些,沈黎的确是个治世能臣,而且是个实干家,有他在,四海安定,解决一大部分穷苦百姓的问题,这样的能臣,在百姓心中呼声很高,杀又舍不得杀,不杀又功高盖主。 “剑宁公主交给你了,你须好好待她。” 他年轻时平叛,受了重伤,就这么几个孩子,各个都是他的心头肉。 也正因为他受了重伤,所以格外亲近太监,后宫之中,他是极少回去的,每日便是忙碌到深夜才睡下,这才避免了回到后宫翻牌子。 沈黎点头道:“放心吧陛下,既然是臣的内人,那臣自然对其无微不至。” “你觉得,姜尤怎么样?” 姜承龙忽然兴致勃勃道:“近日他进步甚大,想必与你脱不开关系。” “都是太子殿下天资聪慧,近日只是在朝政上用功一些。” 他拱手道:“与臣的关系,并不大。” 今日湖心亭谈话,主题便是秦补拙的问题,扯着扯着,又扯到太子姜尤的头上了。 “太子不止一次跟朕说,少师沈黎博学多才,乃治世能臣,将来他做了皇帝,必然让你做内阁首辅。” 姜承龙目光灼灼,死死的盯着沈黎。 这是试探,他要看看,沈黎是否对权力格外渴望,若是这般,此人必定不能留。 沈黎本身就不想做内阁首辅,太麻烦了,每日大大小小的各种政事,忙的焦头烂额,他的目标,便是吃穿不愁,带着一家老小过着咸鱼的生活。 做首辅太累了,虽然拥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但也面临着海量的工作。 工资还低的可怕。 “臣,不想做内阁首辅。” 他叹口气道:“臣只想偏安一隅,做个逍遥快活的定远伯,一县之地,足够臣施展拳脚了,钱太多也没用,臣不喜欢钱,对钱没有兴趣,至于权力,臣也不想每日在朝堂上尔虞我诈。” “陛下,太子殿下想扶持臣做内阁首辅的事情,臣早就知道,只是不知道如何拒绝,还请陛下劝劝太子殿下,毕竟臣的性子,实在太过懒散,若是掌管内阁,怕是以后的内阁,鸡飞狗跳。” “臣看内阁次辅周据典倒是不错,此人刚正不阿,又是状元郎出身,只是不愿同流合污,便横遭打压,若是让他做内阁首辅,太子殿下倒是省去不少事情。” 姜承龙背着手眺望远方,沈黎懒散他是知道的,对于权力的追求也不大,又有能力,这样的人放走,简直就是极大的浪费。 他微笑道:“行了,朕都知道了,你去吧。” 灭掉秦补拙的事情,两人只是说了一半。 沈黎不会出主意怎么灭了秦补拙,那样反倒证明他想爬上内阁首辅。 覆灭秦家的事情,该有锦衣卫和东厂去做。 他顿了顿道:“陛下,眼下宫中也没有臣的事情,臣想回去一段时间,与家人团圆过年,您也知道,臣的幼子,刚刚一岁。” 姜承龙轻笑一声:“大丈夫,应该心怀广阔,不应偏安一隅,如今宫中事务繁忙,你还是留在这里,没事的时候还能教授太子。” 这倒像是教导了,大男人的,成天想家是怎么回事?你该想着事业。 沈黎长叹一口气,太顾家你觉得不好,不顾家追求权力,你又觉得我可能谋反,你咋那难伺候呢。 “臣的爵位,是买来的,当年臣与内子住在贫民窟小院内,一日三餐都发愁,可内子依旧不离不弃,眼看臣有钱了,她又为臣诞下一子,臣能不念家嘛。” “听说,你当年在金陵,可是个地痞无赖?” 姜承龙顿时八卦起来:“还差点将媳妇给卖了?” “是啊,往事不堪回首,还好臣被忍无可忍的内子用擀面杖打晕过去,幡然醒悟,这才没酿成大错。” 他哈哈大笑:“行了,反正你官职不高,也没你什么事情,明年早些过来,朕还得主持你与剑宁的大婚。” “多谢陛下恩准。” “对了,剑宁,你先带回去过个年吧,也算是提前熟悉熟悉环境嘛。” 说到底,还是对沈黎的火药有想法。 毕竟血浮屠已经现世,姜承龙压力极大,若是在明年找不出由头,第一,撤了锦衣卫,第二,取消东巡。 眼下沈黎的火药,虽然比不上血浮屠,但至少能挡住普通士兵,若是交给神箭营,那神箭营的威力将提升数倍。 锦衣卫请来的工部工匠,虽然已经研制出火药成分,但是配比总没有那么完美,点燃后也会爆炸,但爆炸的威力极小,炸死只鸡都难。 沈黎默默点头,只能多谢皇恩。 雪越下越大,廊桥上的积雪,已经可以没过脚踝,这还是之前已经清扫多次的廊桥。 姜承龙继续甩杆冬钓,对于廊桥尽头的两个小太监,他始终不闻不问。 最终,两个小太监倒下去一个。 沈黎躬身告退,这俩小太监没必要求情,他们既然敢将皇帝陛下的消息泄露出去,那么就该接受惩罚。 待他走后,姜承龙淡淡道:“仗杀了吧。” 随后,在小太监惊恐的哀嚎中,东厂的人将两人拖走。 …… 第一批的蜂窝煤已经开始出售,百姓们用的很开心,这种新式的炉子和蜂窝煤,着实可以省钱,尤其是这么大雪,要是每天都烧煤,那一个冬天下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煤炭作坊与那些个煤老板合作,大量采购原煤,用来生产蜂窝煤,至于那些用过的煤块,外表上的碳灰没有黄泥有黏性,只能报废。 沈黎刚回到院子,便看到秦补拙坐在炉子旁,静静喝茶。 第533章:夫妻斗嘴 “秦首辅,你这么干,就有些过分了。” 沈黎有些不悦道:“这玩意儿是祸害,我不会要,你请回吧。” 秦补拙叹口气道:“罢了罢了,那便罢了。” 此举,算是正式宣战了。 他起来后,门口立马有下人拿着大氅走进来替他披上,随后他冒着风雪离开小院。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他的身影在凛冽寒风中,有些蹒跚。 他知道,秦补拙已经被逼到墙角,接下来便是狗急跳墙。 只是不知道秦补拙会以什么形式来报复。 管他呢,天塌不了,这件事跟自己没关系,不掺和。 他刚起身,姜青梅的身影便从门前飘然落下。 “你该庆幸你没要那东西。” 姜青梅淡然走进来,周遭落雪快速融化,她将白狐皮大氅搭在衣架上,自顾自拿起茶杯品起香茗。 沈黎看了一眼四周:“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 “只是没想到血浮屠的生死丹,竟在他的手中。” 他嘿嘿一笑:“这事跟我没关系,我也没打算掺和此事,你回去禀报陛下吧。” 两人虽然已经订婚,但相处方式更像是,交易,完全没有小夫妻之间的温馨。 “也幸好你跟他没关系。” 姜青梅忽然笑道:“你的火药,准备什么时候交给工部?” 如果说皇帝姜承龙是处处暗示,那么姜青梅直接是强要了。 沈黎心中自是有些不服,他没有那种愚忠的思想,姜青梅直接索要,反倒激起了他的叛逆心理。 当下他半开玩笑道:“这样,等我们洞房花烛夜之后,第二天我一定给你。” 姜青梅虽说是武人,对自己婚事不避讳,但对自己房事避讳。 沈黎那意思,摆明了便是说,你与我上床,那我便将火药配方给你。 她顿时俏脸生寒,随后发红:“沈黎!你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我有什么过分?怎么,我的未婚妻,我还不能讨论一下洞房花烛夜的事情了?” 沈黎也不满看着她道:“还是说,你对这桩婚事,从未放在眼中,准备再大婚之日逃跑,让我沈某人颜面尽失?” “我没有!” 结婚,姜青梅想好了,但洞房花烛夜,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的确没想过。 她深吸一口气道:“行了,我不与你玩闹,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那自然是真的,只要你洞房花烛夜侍奉的我舒服了,我自然交出火药配方,甚至我还教你怎么用!” “侍奉?舒?服?了?” 姜青梅银牙紧咬,手掌顿时有真气涌动。 沈黎连忙道:“说归说,闹归闹,不带动手的,我没有修为,一掌拍死了我,你这辈子都没男人敢要你了!” 她颓然放下柔若无骨的小手,愤愤的跺脚道:“你给我等着。” 旋即她又如同示威一般道:“我拿到生死丹的配方,你这破火药,我还不稀罕呢!” “那祝您早日拿到。”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看看秦首辅会不会给你了。” 姜青梅只觉羞臊不已,浑身都已火热,愤愤的喷出两道鼻息,出门便飞入空中,消失在茫茫雪海里。 “喂,你的狐皮大衣……” 再一看,人已经走远。 沈黎失笑摇头,自己跟她较什么劲。 火药配方,如今也能给了。 他前世作为物理化学双学位博士,自然知道如何改进火药。 现在的黑火药,只是最浅显低端的。 所谓一硫二硝三木炭,加点白糖大·伊·万。 糖可作为催化剂,加大火药燃烧产生的热量,这一点,他始终没有告诉仙平的火药部。 也就是说,黑火药最原始的配方给了皇室,但威力没有那么足,等他有了足够的白糖,混合在火药中,那时候的火药强度,要上升几个档次。 他背着手,走到门口道:“元坝,咱们该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 贺元坝正在自己的屋子,与柳升等人玩牌。 玩的是沈黎所传授的斗地主。 听到该回家的消息,柳升等人忙掀了桌子,兴冲冲的跑出去。 而贺元坝看着自己手中俩王四个二以及三个a,陷入了沉思。 “少爷,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是啊少爷,这京城不比仙平,在仙平,我们可以操练士兵,还可以去山上捉兔子,想怎么样便怎么样,这京城之中,处处受制。” 沈黎大手一挥道:“明日出发!” “好嘞!” …… 偏房内传来贺元坝一声爆喝:“你们这帮狡诈恶徒,我好不容易拿到一把这样的牌!” …… …… …… 宫中,皇帝陛下姜承龙目光深邃,在他旁边,是剑宁公主姜青梅。 他已经知道血浮屠在秦补拙手中。 这老狗,竟还留了这一手…… 他玩弄着茶杯,聪明人做事,都不用明说了。 秦补拙绝对会将此物放在大楚一部分,而且大楚很有可能没有拿到血浮屠。 若非如此,有大量资金注入军队的大楚,早已攻打大渝了,还不是忌惮沈黎手中那神出鬼没的火药。 现在秦补拙将血浮屠的消息暴露出去,摆明了告诉皇室,血浮屠在我手上,你别搞事情,你要搞我,那大楚就弄你。 而且以姜青梅听到的情况,秦补拙还有另外一个意思。 我儿子,不打算争首辅之位了,咱们君臣和和睦睦,要么做到我死,要么让我做到你退休,那样你我君臣有个圆满的结局。 等你退休后,我顺势下台,让沈黎做首辅,大家都好看。 姜承龙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后道:“这老小子,还是天道宗的人,莫非他已经将这东西,交给了天道宗?” 若是交给天道宗这个谋反组织,那他就真该死啊。 “那真的让他等到太子继位吗?” 姜青梅蹙着秀眉道:“若是到时候他还拿这个做要挟怎么办?” “这天下,就没有敢威胁皇帝的臣子,也没有哪个皇帝会受臣子的威胁。” 姜承龙冷冷道:“若是沈黎的火药有用,以秦家诬陷忠良为由,满门抄斩,那萧家的孩子,不还在沈黎家中么?你这次去仙平,注意一下。” “是。” …… 第534章:回到仙平 沈黎犹如寒暑假一般,每年过年都回去一趟,这次姜尤仅仅坐着马车送到城外十里亭。 姜青梅一副青色长裙,外面是雪白狐皮坎肩,雍容华贵的从姜尤的马车上来,转而坐到沈黎的马车内。 车内小新眼前一亮,似是对往日之事记忆格外清晰。 当日被小新袭胸,姜青梅心有余悸,怎么这世上,还有女流氓?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小新是眼红,姜青梅也是眼红,只是俩人目光意味不同。 “你还看!” 姜青梅啐道:“你一个小丫鬟,竟如此好色!” 她虽说一品高手,但也不好意思真的对沈黎这贴身小丫鬟动手,胜之不武。 小新吐吐舌头:“青梅姐姐,你是吃什么长大的呀?” 此长大,非彼长大。 饶是姜青梅修为再高,也练不到脸皮子上,顿时羞红了脸。 俩女开始一阵互掐,整个马车摇摇晃晃。 十里亭内,沈黎笑着对姜尤道:“行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我不难受,反正你回去一个来月,加上路上行程,反正你明年三月便来了。” 姜尤有些可惜道:“你不知道,每年的元宵灯会,京城八十一坊多热闹。” “以后会有机会看到的,我啊,还急着回去抱儿子呢,这小子都快两岁了,不知道会不会叫爹。” “好吧,妹妹就交给你了,你待她,好一些。” 他又觉得有些不妥,姜青梅,那是一品高手,沈黎敢真的得罪她吗? 两人寒暄一阵,沈黎沉吟道:“你不要总是跟陛下说,要扶持我做首辅,我这人散漫惯了,早朝都不想去上,做首辅,实在太累了。” 姜尤嘿嘿笑道:“我也是,每日困的要命,面前奏折堆的如小山一般,正因为如此,我才要拉着你,没你在朝堂,整个早朝就如同念经一般乏味。” 沈黎苦笑摇头:“还有,最近尽量不要出皇宫,半山坊交给下面的人打理即可。” “是因为秦补拙吗?” “嗯,他找过我,血浮屠在他手上,我觉得他以此要挟陛下,触怒皇家尊严,迟早都是个死,怕只怕他狗急跳墙,挟持你做人质。” “我知道了。” 此事非同小可,韩家下场,便是秦家前车之鉴,秦补拙身居高位多年,自然不是傻子,他会利用一切对自己有利的条件,杀出一条血路。 而且秦补拙还是天道宗的人,那更留不得了,鬼知道天道宗什么时候来个皇城谋反,将整个皇室一网打尽。 “行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明年再见。” 姜尤点点头道:“路上注意安全。” “好。” 马车缓缓驶离京城,仙平军前面开拔,走在官道上。 大雪还未散去,整个大地银装素裹,世界一片纯白。 可马车内,开始污了起来。 小新与姜青梅的大战,以小新完胜解释。 姜青梅怕伤了她,更让她肆无忌惮的各种袭胸。 两女香汗淋漓的坐在车内,沈黎端着热茶,坐在车外。 两人打完后,他才笑着钻入车厢。 本来雍容华贵的姜青梅,此事朱钗掉落,发丝混乱,活脱脱一个小疯子。 车队缓缓前行,后面却有一匹马快速跟来,看那架势,是找沈黎。 柳升皱着眉头,谁人这么大胆? 姜青梅一品高手坐镇,还有三百仙平军护卫,官道上还有人敢劫道? 待来人越来越近,他眉头反而皱的更紧了。 “少爷,是稽粥来了。” 草原假先知,稽粥,天道宗宗主的徒弟。 沈黎奇怪的走出马车:“她来做什么?” “来跟你一起回仙平。” 稽粥很快便到,她一副中原人的装扮,只是发丝之间,藏着较多小脏辫。 她一个草原人,自是在京城生活的很不习惯,首先便是言语,她的中原话,始终有些蹩脚,与人正常交流没问题,可人家一眼认出她是草原狼族,便没什么好脸色。 人在屋檐下,自是不得不低头。 而且让她更为失落的是,天道没有告诉她在京中布置,她不知道去找天道宗的人。 后来好不容易找到秦补拙,可人家门前侍卫始终不让她进去。 现在的她,只是个弃子,没有丝毫用处。 还不如离开京城,跟着沈黎回到仙平,换个身份生活下去。 师父不用找了,这段时间,她经历种种,已经明白了自己存在的意义,狼族覆灭,那她对于天道来说,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中原人可不吃先知那一套。 沈黎想了一下,点头道:“去了仙平,你便是汉人了,不得以狼族身份自居,更不准窥探仙平的事情,我要是发现的话,立马将你赶出去。” “那是自然。” 稽粥一听他愿意收留自己,顿时美滋滋的便要往马车内爬去。 可贺元坝一甩马鞭,马车疾驰,将她远远的甩在后面。 她嘟着小嘴,愤愤一夹马腹,快速跟上。 …… 路上,沈黎归家心切,但大雪封路,官道不太好走,走了近一个月,才回到仙平县。 似是知道伯爵大人归来,整个仙平挂满红灯笼,喜气洋洋。 那些仙平的原住民,如今有家有业,这都是伯爵大人的功劳。 车队刚进城,百姓自发跪在两边,纷纷欢呼着沈黎的回归。 马车上,姜青梅微微有些酸道:“知道的,是沈大人荣归故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帝东巡呢。” 沈黎皱眉:“这话可不能乱说。” “行了,开个玩笑,我先回去了。” 她拉开帘子,顺着城墙飞入屋顶,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 沈黎这才笑着,一一接待路边那些百姓。 百姓们箪食壶浆守候在路边,这热情的样子,让沈黎也有些招架不住,什么玩意儿都往自己怀里塞,生怕自己不要。 你塞点水果什么的就算了,那还有一老头,把自己孙女推入自己怀中。 这是作甚? 他颇为狼狈的“逃”回县衙。 “狗蛋,叫爹。” 县衙门口,林晴已经等候多时,她笑眯眯的摇着怀中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的孩子道:“你不是想爹爹吗?爹爹回来了。” 小沈默怯生生的看向沈黎,随后一脸害羞的缩紧母亲怀中。 “爹!” 沈黎还没感叹一声,便听到远处一声叫喊,接着沈妞妞冲过来,一把扑入他的怀中。 第535章:再次出发 世上最是温馨的地方,便是自己的家。 在仙平数日,沈黎如没事人一般,每日都是逗弄小沈默。 沈妞妞如今年岁见长,在仙平中闲来无事,跟着苗欢盈学习各项事务,现在俨然是仙平的小管仲了。 现在沈黎的城堡已然开始竣工,就剩下一些家具等物没有搬进去。 苗欢盈在书房内汇报一年的工作进度,而沈黎抱着儿子逗弄着:“这些事情,你自己做主就可以的,不用事无巨细的跟我汇报,我相信你。” 他温和的笑了,转而摇摇沈默的小手道:“你说是不是呀,儿子?” 小沈默顿时咯咯的笑了起来,在他怀中拼命的挤着,对苗欢盈招手,无比软糯的说道:“小妈妈。” 书房内的气氛渐渐变得有些微妙起来,苗欢盈羞红了脸,忙拿着东西离去。 沈黎不在家,她经常过来找林晴看孩子,林晴又对她有想法,一来二去,直接教儿子叫小妈妈。 平日里没什么,可当着沈黎的面叫出来,当真羞煞个人。 姜青梅在伏牛山上转了一圈,被山上规模庞大的蔬菜种植基地惊呆了。 外面茫茫大雪,大棚内的蔬菜生机盎然,长势极好,甚至还有人在里面开始插秧。 要知道,这可是冬季,如此大面积的蔬菜,这种技术,当真是神仙手段。 等她看到棚顶大量的牛羊皮后,顿时明白沈黎为什么孤军深入草原,原来是为了搞动物毛皮。 在大渝,买卖皮革本来就是违法行为。 可法,对沈黎这种拥有火药的伯爵已经没太大作用了,只要他不像四大家族一般祸乱朝纲,或是起兵谋反,陛下就能容的下他。 更何况,他要毛皮,是为了做实验,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转了数日,下面的火药部门始终不开放,而且现在的火药部愈发隐蔽。 里面是用水泥制造的地堡,外面只有一点露台,露台四周全是水泥石头砌成的围墙,上面用铁网包裹,铁网下是各种大大小小的铃铛,即便是一只飞鸟落在上面,都能发出剧烈的声响。 她的轻功,根本没用。 连续转悠几天后,她能看到的东西很有限。 可沈黎却找上了她。 “查到了吗?” 两人都是心知肚明,沈黎知道她在查火药,她也知道沈黎知道她在查火药。 她摇头道:“你那火药部,比锦衣卫诏狱还要禁卫森严。” “多谢夸奖。” 沈黎负手而立:“如果我不这么做,恐怕最先拿到火药配方的,不是皇室,而是大楚,大梁,或者天道宗了,近日,仙平又来了一批太阳神国的人,如果他们拿到火药配方,那天下就真的大乱了。” 火药,目前是战场上杀伤力最大的武器,其次才是血浮屠,只是在大渝皇帝眼中看来,血浮屠的人高大威猛,适合攻城拔寨。 可火药的使用,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几十里外将一座城夷为平地。 现在是最低阶的火药,他还不知道其中的厉害之处。 姜青梅沉吟一番:“那,这么多势力,你就不怕手底下的人泄露吗?” “他们都是最早跟着我的那一批人,那些士兵,每个月的俸禄,比内阁首辅都高,他们的家人,在仙平幼有所养,老有所依,即便是战死在外,他们的父母会被仙平接管赡养,他们的孩子可以在仙平上最好的学校。” “那也比不得黄金万两。” 若是有人找到一个仙平士兵,给他黄金万两,甚至高官厚禄,还真不好说。 沈黎却摇头道:“仙平已经给了他们足够的诚意,他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仙平的好处,比起在外面做普通百姓,这里比仙境还好。” “人都不是傻子,黄金万两,十万两百万两又如何?给了他们,他们敢收吗?或者,他们即便收下了,安稳着花着,鬼知道几年后家中杀入一群黑衣人,将财产掠夺一空,然后杀个鸡犬不留?” “高官厚禄?国公都有可能被灭掉,何况是其他人?” 还是仙平,最为安稳,不愁吃穿,这里讲究自由,人人平等。 虽然人人平等就是个笑话,但在仙平,苗欢盈给了百姓们最大的尊重,什么事情都是商量着来。 养老院,老人可以对服侍者进行打分,连续三个月的分数持续走低,便被清出仙平。 青楼,女子来去自由,没人约束,更没有老鸨暴打妓女的现象。 学校,请的是各行各业最好的人才进行教授,学生可以学习各种生存技能,这样在社会上立足的可能性比科举要高出许多。 作坊,每个人来去自由,并且作坊还提供住房给普通员工,每家每户都能落实到。 如此地方,比起到处是剥削的封建社会,简直就是仙境,这才是圣人书中所述的大同社会。 姜青梅若有所思的点头道:“仙平里面的百姓,是要比其他地方百姓,好上一些。” 通过衣着就能看出来,仙平百姓的衣服,极少有打补丁的,而且街面上一个乞丐都没有。 沈黎微笑道:“还是那句话,咱俩洞房花烛夜之后,火药配方以及使用方法,会放在你的枕头边,看你愿不愿意赌了。” 反正,火药配方迟早要交出去,不如换个公主回来。 还是个一品高手呢。 姜青梅红着脸道:“若是年底父皇拿到血浮屠的配方,你这破烂东西,谁要呢?” 沈黎微笑不语,转身离去。 转眼间,一年便过去了。 秦补拙始终没有主动交出血浮屠,姜承龙投鼠忌器,又无可奈何。 此物若是弄到大楚,那一场血战,在所难免。 家始终是温暖的,沈黎在家中与林晴温存了两三个月,才依依不舍的出发。 仙平的士兵们安顿了一下,转而送到了运河,顺着运河到了福键,此地倭患最为严重。 而沈黎带着姜青梅,踏上回京的道路,成婚。 婚礼,百无聊赖。 仿若这场政治婚宴,成了大臣们的聚餐,沈黎作为主角,与众人推杯换盏,便以酒量不支为由,离开了席位。 只有姜尤,四皇子姜魁,万逸楼等人,在后堂闹了一阵子。 夜晚,洞房花烛夜。 沈黎醉醺醺的坐在房中,喝着热茶。 坐在床上的佳人,见四下无人,便揭掉红盖头。 “你说,洞房之后,便给我火药配方吗?” 姜青梅小脸快滴出血来。 第536章:配方泄露 沈黎叹了口气,这是场政治联姻,姜青梅很显然对他没有感情。 让他有些想不到的是,姜青梅竟然愿意为了火药,牺牲自己的身子。 看着俏脸红的滴血一般的姜青梅正在缓缓褪去衣物,他扭头道:“不用了,我逗你玩的。” 他自认自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送上门的美女不要白不要。 可对方是一品高手。 万一她事后反悔,拿了火药配方一掌拍死自己,那就亏大了。 这种情债,可欠不得。 他从腰间摸出一张白纸,递给姜青梅道:“呐,配方给你。” 姜青梅一头雾水:“你……” “反正这东西,迟早都是要交给陛下的,我是怕技术不成熟,陛下贸然用兵,战场上可不止几百几千人,两军对垒,少说几十万人,多是真的出现事故,那我罪过就大了。” 他喝下一杯茶,随后走到床边,将褥子拿出一床摊在地上,然后裹住自己睡下。 姜青梅撩动发丝,目光灼灼的看向他,美目流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新房,烛火熄灭,一片寂静。 窗棂儿轻轻打开,一道黑影悄然飞出。 御书房内,小太监匆匆来报:“陛下,剑宁公主求见。” 姜承龙微微皱眉,今日,不是洞房花烛夜么? “让她进来。” “遵旨。” 姜青梅进来后,将纸条呈上来道:“这便是火药配方了。” 纸条打开,上面写着七个字。 一硫二硝三木炭。 “就如此简单么?” 姜承龙收起纸条,道:“你明日出宫,按照这些东西,买一些回来看看。” “想必他,没必要骗我。” 姜青梅摇头道:“这对他没好处。” “嗯,去吧,今日是你们洞房花烛夜。” “是。” 她飘然飞入空中,坐在屋顶上,心事重重。 沈黎,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此重宝,说给就给了么? …… 翌日,一缕晨光刺破窗棂儿,落在地上。 沈黎眯着眼,看了一眼绣床,上面连一道褶子都没有,很明显,姜青梅没有在这里过夜。 他刚起身,窗户打开,姜青梅穿戴整齐的跳入房中。 “看什么?” “你没睡?” “你鼾声太大,吵到我了。” 沈黎瞪大眼睛:“我睡觉,从不打鼾!” “切,鬼知道呢。” 姜青梅看他一脸无辜的样子,甚是轻松,背着小手如少女般蹦蹦跳跳道:“去敬茶吧,我的驸马爷?” “那你呢?” “我自是陪你一起了。” 女官从殿外缓缓走来,带着数十个小宫女。 姜青梅随手一掌,床上便是一片凌乱,被子都被吹的撕裂了。 她甚是满意的拍拍手,这大战,都激烈了吧? 沈黎瞪大眼睛,你撕被子就算了,床腿也打烂了干什么? 本来公主殿下第一次成亲,是得有女官在帐外守候,送点热水,递个毛巾什么的,但作为姜青梅为了套沈黎的火药配方,直接支走了宫中所有宫女,防止有人偷听。 如今日上三竿,女官带着宫女们前来收拾残局。 这在皇家本是常态,皇帝办事,周围一群小太监还侍奉着呢。 是个宫女分成两排,一排替公主梳洗打扮,一排替沈黎更换新的衣物。 沐浴之后,三个宫女替他擦拭身子,另外两个宫女将新衣物用沉香燎了一阵后,温柔的帮他换上,随后,便是替他梳妆打扮的。 而公主殿下,也是这般。 怪不得人人都想做皇帝,这还只是个驸马待遇,要是皇帝,那不得起飞? 早朝过后,宫女们领着他与姜青梅,先去御书房给陛下敬茶,再到后宫给那些叫得上名字的妃子们敬茶。 这一敬,便是一上午过去了。 午后,两人回到御书房,姜承龙一边批阅奏折一边笑道:“如今入了皇家大门,有什么感想?” “回禀陛下,臣,还是那个臣。” 沈黎拱手道。 “呐,福健传来倭患奏折,去年你杀了他们的使者,他们天皇知道后,立马派兵出发了,对沿海一代的百姓们烧杀掳掠。” 他接过太监递来的奏折,仔细观看。 倭寇船小,速度较快,加上他们的刀比较好,大渝海军将士们的刀在他们面前,如同豆腐一般,一碰就碎。 他们机动性强,一下船,便是直接抢夺贵重财物,随后逃之夭夭。 看罢,他合上奏折。 知道这是姜承龙想让他表态了,说出发的日子。 “陛下,臣觉得,战况刻不容缓,明日出发吧。” 姜承龙颇为赞赏的点头道:“难得你为国为民,可叹你刚刚新婚,这样,我让剑宁与你一起,就当是在路上度蜜月了。” “至于出发的时间,不急,三日之后吧。” 之所以三日之后,是因为他要自己先调试一下火药配方,看看到底能不能用。 姜青梅已经出宫买那些东西了,晚点便可以开始试验。 沈黎点头道:“臣遵旨。” “嗯,去吧。” “是。” …… 傍晚,姜青梅拎着一包东西,回到皇宫后花园。 姜承龙背着手,看她一点点将东西倒入竹筒之内,随后压实。 他站在远处,一言不发的搓着手指。 待姜青梅弄好之后,他点点头。 姜青梅拿着火把,凑到火药前。 砰! 一阵巨响从皇宫后花园传来,禁军统领李清策脑袋上的帽子顿时跳了老高。 他亡魂尽冒,连忙招呼着手下往后花园里冲去。 后花园内,放在石桌上的火药已然消失不见,大理石制的桌子,已经出现裂纹。 姜承龙第一次看到火药的威力,顿时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李清策等人冲到后花园,连忙询问情况,见姜承龙无事,他才松了口气。 他可是从战场上下来的,对沈黎那火药可是无比了解。 眼看后花园一阵硝烟升起,他瞳孔微缩。 终于还是让陛下研究出来了。 姜承龙摆手:“退下吧。” 他连忙拱手告退。 姜青梅放下火把,嘴角微微扬起道:“他果然没骗人。” “嗯,你跟他一起去平倭患吧。” 姜承龙淡淡道:“如果接到了韩家父子,我希望驸马爷,能‘尽忠报国’。” 所谓尽忠报国,便是……死。 第537章:出兵伐倭 三日后,皇帝陛下宣旨,太阳神国犯我大渝,虽远必诛,即日出兵伐倭。 点将台上,沈黎作为尖刀营副将,由李清策带领三千尖刀营赶往福健,与当地海军汇合。 神箭营协同作战。 京师三大营,此刻只有一营留在京中,加上城防营,不过六千人。 禁军只有小部分在皇城守卫,大部队在东林扎营,拱卫京师。 回来几个月的时间,尖刀营与神箭营再次补充兵员,拉到三千人。 此去,一共六千人。 户部拨了三十万两银子,用以打造战船。 工部紧赶慢赶,先造出十五艘新式战船。 六千人马,在百姓的欢呼声中,踏上运河之上的战船,一路顺流而下,直到江南。 沈黎作为副将,自是不用管什么。 可在北境战场,曲报国与李清策见识过他手下的厉害,一切还是以他为首。 姜青梅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一女子,成日坐在船舱中。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江南等地嫩苗吐新叶,一派勃勃生机的景象。 这次去海上,风浪极大,上次北境痛失苗欢心的沈黎,说什么也不带小新去战场了,她就老老实实的待在仙平。 何况他也不是低能儿,很多事情都能自己去做。 贺元坝守卫左右,加上一品高手姜青梅,他的安全足够保证了。 仙平的情报组织火力全开,在太阳神国安插钉子,全力搜寻有利消息发给沈黎。 多日前,苗欢盈已经派人,将大量火药火炮送往福健,柳升等人早已在那里准备好了。 此战必胜。 一日,沈黎正在船舱中射击新型武器,姜青梅有意无意的走进来。 她还是有点不能接受,狡兔死,走狗烹的结局。 此人有雄才,却无大志,对朝中之事并不想过多参与,如此人才,杀了实在可惜了。 可陛下有口谕,她不得不从。 她轻叹一声,转而看向沈余桌子上的图画:“这是什么?” “狼筅,也叫狼牙筅。” 沈黎淡淡收笔:“抗倭名将戚继光发明的。” 当年福健倭患,戚继光发明了狼筅,带领手下戚家军走向胜利。 除了狼筅,还有配套的各种战术,火炮,火铳等等。 只是沈黎没有研究过这方面,当年去博物馆看过狼筅的样子,便绘画出来,有了此物,对上倭寇的忍者,应该有事半功倍之效。 姜青梅摇摇头,她并不知道戚继光这个人。 接着,贺元坝将李清策与曲报国请入船舱。 沈黎笑着将图纸交给他们道:“两位将军,此物叫做狼筅,你们可以先派人打造一批,以狼筅御敌,待敌人冲破狼筅阵,再以短刀对敌。” 李清策看着如近一丈半有余的棍子,微微皱眉道:“那这两边的突起铁管,是用来做什么的?” “插竹条,或者是刀。” 管子是空心的,斜着往上形成一道尖刺,尖刺也能用来御敌。 两人对视一眼,这东西,真的有用吗? 倭寇用的刀,质量极好,反观大渝海军将领手中的刀剑,在他们面前如同豆腐一般。 这东西这么长,定然极重,如何发挥力量? 沈黎似是看出两人的顾虑,道:“此物,要挑选强健有力之人使用,而且不是人人配备,主要是限制对方速度快,刀刃强悍。” “前面的人阻拦他们的脚步,后面的人便可搭弓射箭,将敌人斩杀。” 他不懂鸳鸯阵,只能凭借自己的了解说下去。 两个将军点点头,很显然,这种办法是目前最好对阵方法了。 随后两人拿着图纸走出船舱,就在船上开始制作狼筅。 姜青梅摇头道:“想不到,你竟然还懂兵法。” 据资料显示,沈黎不过是个童生,之后又是泼皮,以他的经历,若是寻常人,万万不会有这种脑洞大开的想法。 沈黎端着茶杯笑道:“你有些看不起人了,怎么,手无缚鸡之力,就不能懂兵法了吗?” “那倒不是。” 越是深谈,她便越觉得可惜。 如此人才,父皇竟打算杀掉,当真是大渝一大憾事。 可就因为他所暴露的才能越来越多,父皇才会有忌惮之心吧? 太子在于朝政上,过多依赖沈黎,若是以后太子无能,这大渝,怕是会姓沈了。 又过去半个月,运河之行结束,沈黎等人终于到了福健。 守军宁邬杰接过虎符验证过后,客气的将众人请入大帐。 “倭寇速度较快,每次冲上岸边,只抢财物,不夺其他,一击不中随即远遁千里,我等还没赶到,便让他们逃之夭夭,周边百姓损失惨重,死伤亦然不计其数。” 宁邬杰长叹一声道:“即便我等埋下伏兵,可对方速度极快,武器精良,我等,根本不是一击之敌。” 他十分屈辱的叹口气,身为大渝守将,连贼军都留不下来,当真是无能。 福健守军三万人,竟是拿不下倭寇一万人。 三倍兵力,却如同豆腐一般,人家如遇无人之境,窜入内地大肆抢掠。 主要还是倭寇的单兵作战能力较强,他们的武器锻造,的确比大渝的要好上许多,战场上一经碰撞,大渝根本不堪一击。 而且倭寇常年生活在水上,水性极好,如同水猴子一般,大渝的船只质量一般,一旦出兵,便被他们从水底攻破。 现在面对倭寇打不过的主要原因有几点,一是兵器不如人家,二是船只老旧,极容易被人水下偷袭,在船底搞破坏,极容易造成翻船事故。 即便沈黎现在拥有火药,也不能贸然登船去打他们。 若是翻船,那就全完了。 “造船的工匠,在哪里?” 沈黎背着手道:“让他来见我。” 宁邬杰愣了一下,旋即看向李清策,这两位不才是将军吗?你只是个副将吧? “这位,是定远伯,沈黎沈大人,北境以八百灭狼族六万。” 北境战事,举国皆知,这简直就是个传奇。 宁邬杰一脸崇拜的拱手道:“好好好,伯爵大人,我这就让工匠过来。” 很快,工匠便到来。 几人在中军大帐内,沈黎看着图纸细细思索道:“把船,造成铁的,他们不就凿不烂了么?” 众人瞪大眼睛,铁船怎么下水? …… 第538章:打造兵器 沈黎微笑着递上图纸道:“铁船,自是能下水,而且可以防止敌人在水下偷袭。” 工匠看了一眼图纸,虽然也是船只造型,但船底大多采用尖头设计,材质多数为精钢。 先不说目前大渝炼铁技术达不到那种境界,就说海水侵蚀,这种铁没有经过特别锻造,寿命极短,可能一两年便会报废。 这也是大渝始终没有研究铁船的原因。 可沈黎坚持要建造几艘铁质战船,用来存放火药。 火药是此次大战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船上栏杆处,他还设计了大量的插口,用来插上刀刃,防止海上浪人强行登船破坏。 宁邬杰将个中关系尽数说明,可沈黎依旧坚持,没有铁船,此次大战,只能将倭寇赶回海上,却不能赶尽杀绝。 旁边曲报国与李清策同样支持沈黎。 他无奈,只能安排工匠进行制作。 众人再次研究了一番后,沈黎发现倭寇厉害之处,还是由于他们速度快,刀好,寻常战阵根本无法对他们造成多大的冲击。 还得是鸳鸯阵。 从大帐出来之后,他便带着贺元坝与姜青梅前往柳升他们驻扎的地方, 此时他们买下一排房子,住在里面。 如今福健外围靠海的房子,大多数被遗弃,百姓们遭遇倭寇骚扰,大面积朝着内陆迁徙,而倭寇也有了错觉,觉得大渝军队不堪一击,甚至可以攻上内陆,取代大渝。 见到了沈余,柳升与岳峰极为兴奋,顺便将最近搜集到的情报说了一下。 “江浙一带大部分的港口,都被倭寇霸占,这些暂且不提,首先便是福健东南方的渔港,倭寇现在在这里大面积的驻扎,将抢来的金银财宝以及粮食囤于此处。” 舆图前,岳峰在上面画下一个红色的标记道:“此处,是他们的大本营。” 他是军队出身,讲解战况时言简意赅,句句重点。 姜青梅蹙着秀眉道:“他们有多少人?” “一万三千人。” “福健守军,可是有三万人之众,两倍多的兵力打不下来吗?” 岳峰嘿嘿一笑道:“公主殿下,那得看朝廷给的是什么武器了,战甲以及兵器都是南境淘汰下来的,兵部检查了一番,直接就送到了这里,那些士兵的刀,发下来时都已经残破不堪,如何抵挡得住装备精良的倭寇?” “依我所说啊,兵部,是导致沿海倭患的罪魁祸首。” 姜青梅深吸一口气,她还没有真正见过那些士兵手中的武器,不过自古以来文臣误国,兵部尚书也是进士出身,觉得沿海地区祸害不大,便疏于管理,每每这里的士兵要装备时,都是兵部淘汰下来的垃圾。 她默默记下,准备回去告知皇帝。 沈黎摸着下巴道:“一万三千人,的确是个不小的数目。” 此地不比北境,北境军民彪悍,又有七王爷姜承献坐镇,户部无论如何不敢乱来,可海边的军队,就如同后娘养的,找的兵员素质良莠不齐,加上倭寇势猛,兵败如山倒,怕是现在让他们攻寨他们都不敢了。 别说三万了,就是四万,五万,士气低迷,也打不过倭寇。 他将狼筅图纸交给了岳峰,让他快点安排打造。 一千仙平军,如今只有五百,对阵一万多的倭寇根本没有胜算。 只能将他们打造成特种军队,辅佐海军进行进攻。 随后,他便在这里住下来,成天寻思着鸳鸯阵究竟是什么样的。 他可以肯定自己见过,只是时间太长,忘了。 姜青梅四处考察,这里海军伙食之差,装备之烂,简直匪夷所思。 也怪不得三万人打不过一万人了,朝中有坏人啊。 好在户部拨的三十万两银子,根本不经过兵部,而是直接随着沈黎出发,送到宁邬杰这边。 每一笔花销,都是记录在案,如今海军的装备在当地自己打造,也算是焕然一新,起码士兵们的吃食要好上许多,之前都是盐水煮芭蕉叶。 铁质战船打造完毕后,下水前沈黎过来仔细检查,并且用镐把仔细挖了一遍,防止工匠私吞金银,在破船外面钉一层铁皮。 虽说外面铁板厚度只有一厘米,但也能阻挡极大部分的刀剑攻击了,想在水下凿破船底,少说也得半个时辰。 外围也都用上了最好的铁料,有宁邬杰监工,那些工匠不敢乱来,他们深知成败在此一举,国难当头,若是被倭寇打败,无颜面见大渝百姓。 战船下水,虽说技术不达标,吃水较深,好在能够正常运转,其中的榫卯结构更是运用的炉火纯青。 一共三艘战船,耗费的银两已达十万白银。 但效果也是十分显著的,沈黎在上面加装了十二个炮台,三百六十度无差别打击。 每个炮台安插一个仙平士兵,另外两个士兵用神箭营的。 反正现在火药配方已经给了皇帝陛下,根本不用在意会泄露出去了,而且这是成品炮弹,里面加装了大量白糖。 经过仙平测试,加了白糖的火药,爆炸的范围更广,威力更大。 这些都是皇室不知道的事情。 半个月后,沈黎双眼红肿的从房间走出来,柳升等一众人连忙围上来。 姜青梅蹙着秀眉道:“你一个人在房间,怎地将自己搞成这副样子?” “好了。” 沈黎微笑着将手中图纸递给柳升道:“组织人进行训练一下,看看有没有用。” 这是他结合记忆中的鸳鸯阵,勉强搞出来的阵法。 一共十一人。 鸳鸯阵,顾名思义便是左右对称。 十一人呈尖刀形式排开,最前方一人为队长,手上拿着令旗或者长枪。 左右第一排的二人,手持长盾牌,腰间挎腰刀,防止敌人远程攻击,若是敌人冲过来,还能以腰刀反击。 第二排的二人,手持五米长狼筅,用以遮挡敌人视线,若是狼筅手力大,还能剥掉敌人武器,或者击杀敌人。 第三排是长枪兵,等敌人被狼筅挡住视线时,趁势冲杀出去,斩杀敌人再退回来。 第四排的二人,是手持镗钯的士兵,犹如三叉戟一般,架住敌人武器时顺势扭转,可以快速打掉敌人兵器,或者以镗钯的尖刺击杀敌人。 第五排则是火铳手,喷出一枪后,快速换弹,前方队友趁隙再次击杀敌人。 如此循环往复,必定能对敌人造成极大伤害。 岳峰是懂兵阵的,看了此阵后,连连惊呼,立马回去着手安排人做实验。 而沈黎在两日调养后,终于在仙平军中见到鸳鸯阵的实战版本。 第539章:大战开始 一阵喊杀声震天响后,岳峰微笑着一路小跑过来道:“少爷,这个战阵实在太完美了,简直就是针对倭寇的利器。” 沈黎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从古书中看来的。” 前世的记忆太多,总有些漏掉的地方。 随后,曲报国与李清策二人也赶来,看了鸳鸯阵后,大呼奇人。 如果将最后两个士兵手中火铳换做弓箭,效果也是一样的。 “沈大人简直就是奇人,文武全才,纵观整个大渝武将中,没人能创造出如此兵阵来。” “此阵,可以载入史册了。” 李清策捋须微笑道:“有此兵阵,我等何愁不胜?” 曲报国点点头:“那何时出发?我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既然来了,那便不要走了吧。” 沈黎背着手看向远处新造的铁船,现在上面已经装载了火炮,他要带着一部分仙平士兵上船。 五百仙平军,留三十个队伍放在陆地上,也就是三百三十人,七十人专门用来驾驶火炮与火铳,剩下的一百人,分做两队登船,两船互相接应,另外从尖刀营抽调友军,充实整个船只。 而这三十个队伍,分别放在尖刀营与神箭营,用来做先锋开路。 火炮队用来攻城拔寨。 倭寇抢占地盘时日尚短,工事并不算十分完善。 他们还没料到沈黎已经用上了火炮,外面的寨门多是用竹子裹上泥土做成。 若是面对刀枪进攻,自然是不惧的,可是火炮来了之后,这些都是豆腐渣工程。 只有内部,才有少量的石头墙壁,防止敌军火攻过来。 第一日进攻,由宁邬杰打头阵,目的便是让倭寇放下防备。 而且只是叫阵,不是攻打,军队摆在他们弩箭射击范围之外叫嚣,他们自然是不屑一顾。 宁邬杰对于那些浪人来说,只是手下败将,他们自然不屑一顾。 倭寇首领松下啄站在城墙上,不屑的摇头,转身便回去侮辱掠夺来的女子们。 叫阵一日后,尖刀营与神箭营绕后,从周边锁定倭寇的大本营,防止他们逃跑。 第二日,宁邬杰继续叫阵,目的就是为了给其他两个友军争取布局的时间。 火炮沉重,不便运输,若是让对方提前警觉,到时候都逃跑了算谁的? 而且寨子中还有大渝百姓,还不能将寨子用火炮无差别打击,只能轰破寨门,杀入寨中。 可以说,倭寇的这种小山寨的强度,还不如当年伏牛山上山贼的强度。 三日后,春雨开始连绵起来。 这种天气又不适合火药进攻,只能再次延后。 那些副将纷纷前来请战,如此天气,对方自然睡的很死,适合偷营。 却被沈黎当场拒绝。 偷营的风险大,倭寇也不是傻子,如此天气,他们自然防备万分。 他坐在船舱内,静静的抿着茶水。 大渝皇帝姜承龙,野心勃勃。 倭寇击退便可以了,可他借着韩家之名,打算利用自己的火药,灭掉整个太阳神国。 然后占据整个小岛后,以此为据点,一来下西洋,发展经济,二来屯兵数万,为以后大渝与大楚决战做准备。 不过,灭了太阳神国,沈黎没有丝毫心理负担。 说是灭掉,也不太可能鸡犬不留,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大渝派兵教化这里的百姓,几十年或者百年后,让他们都说上大渝的话,成为大渝的子孙后代。 春雨连绵了几日后,天气开始放晴。 大战一触即发。 五门火炮在人群中摆放好,山间小路难行,神箭营负责后方截杀,尖刀营放在前方冲锋,最前方,是沈黎的仙平军。 宁邬杰依旧叫阵。 松下啄忍不住了,大喝道:“尔等匹夫,只会逞口舌之利吗?有胆子杀过来啊!” 福健守军默默让开了一条路。 五个黑洞洞的火炮口对准了宅子,这些火炮,还特意加大的口径,火炮内掺了白糖,威力更甚。 倭寇们站在宅子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火炮。 “这是什么兵器?” 松下啄勾着脑袋,一脸疑惑的看过去。 随后,一声震天巨响,五颗炮·弹同时喷出。 他瞳孔缩成一个点,连忙大喝道:“退!” 可此时已然来不及,木质竹楼加上黄泥根本阻挡不住火炮,一时间整个寨门被炸的稀巴烂! 而且下方由于是竹子的缘故,很多竹子都被炸断,从远处看,像是一道道倒刺。 竹楼上的浪人反应不及从空中掉下来,有的直接掉在锋利的竹尖上,当场穿了个透心凉。 而后,竹楼轰然倒塌,扬起一阵尘烟。 倭寇们顿时吓破了胆子,纷纷四散逃离。 可他们毕竟也不是吃素的,在松下啄爆喝几声后,终于稳定军心。 见大渝军队不紧不慢的攻过来,他们摆好架势。 按照往日这种硬碰硬,大渝军队如同豆腐一般,有什么好怕的? 松下啄看了一眼后方火炮阵营,他冷笑一声,随即挥手。 一众哀嚎哭泣声传来,都是他们抓的俘虏们,这些俘虏们替他们修建寨子,现在又被拿出来充当人形城墙。 宁邬杰皱着眉头,此举极为无赖,他缓缓招手,手下停止了前行。 前方这些人形城墙中,必定有大量的敌军混合其中,若是他们接手,很容易被对方从内部破开。 可若是不接受,直接杀了这些俘虏的话,陛下仁义之君的名声,可就一败涂地了。 松下啄冷笑连连:“大渝人,当真不堪一击,如此小计,便让你们无处施为,果真如蠢猪一般的民族。” 若是放在太阳神国,那些俘虏,自会为了天皇而献身,当场自杀,哪里还像这些俘虏一般,哭爹喊娘求救命? 一群废物! 那些俘虏,缓缓的靠前,等到距离差不多时,后方倭寇瞬间拉动弓弦,箭矢漫天飞来。 宁邬杰大喝道:“盾牌!” 盾牌兵顶着箭矢,而那些倭寇们顿时找到机会,从俘虏缝隙中挤出来,拿着钢刀便冲杀过来。 战争已经正式开始,那些俘虏也没用了,留着他们反倒阻碍自己一方前行。 那些倭寇当场砍断绳子,周遭真正的俘虏顿时如鸟兽一般散去。 近距离搏斗,那个黑乎乎的筒子更不敢乱放了,伤了友军谁能负责? 松下啄哈哈大笑,一众倭寇如潮水一般涌出。 可第一批的倭寇冲上去后,瞬间被击杀。 他瞪大眼睛,看到盾牌下,伸出数支一丈半左右的“扫把”。 第540章:首战告捷 那些倭寇们互相对视一眼,这是什么兵器? 松下啄怒斥道:“等什么,杀!” 领头的几个倭寇如梦初醒,直奔大渝的军队冲杀过去。 上面,还有倭寇的弓弩手做掩护。 宁邬杰手下将士装备极差,就算盾牌,也只是草盾而已,转眼间,漫天箭雨飞过来,即便草盾挡着,缝隙里还是有不少士兵重伤。 领头的倭寇狞笑一声,也不管狼筅了,上来便是一阵猛砍。 随后箭雨停止,仙平士兵的鸳鸯阵开始发挥威力。 狼筅由几个身强力壮的士兵操作,架住对方兵刃后猛地旋转,瞬间挑飞倭寇们的武器。 倭寇们还没反应过来,后面又是两道长枪顺着狼筅的缝隙刺过来,他们避之不及,瞬间被穿了个透心凉。 其他倭寇见状,顿时也被打出了凶气,双手握刀拼命的往前冲。 可即便有的倭寇越过狼筅,又被镗钯架住倭刀,然后挑飞武器,后面火铳手快速激发火铳,灭掉两个敌人。 第一次临阵对敌,仙平士兵还是有些欠缺经验,好在并无伤亡,即便有倭寇冲过来,也会被快速斩杀掉。 大部队有惊无险的缓慢推进,倭寇等人看着面前开路的狼筅,顿时有种狗咬刺猬的无力感。 后面指挥的松下啄暗道一声不好,这诡异阵法就是专门为自己准备的。 倭寇没有较长的武器,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便是刀刃锻造技术。 大渝与他们多年来往,一来是为了学习一下锻造技术,二来是两国友好通商。 可这锻造技术是他们的根本,始终没有告知大渝的工部。 眼下并无好的办法击退他们,松下啄一招手道:“撤退!” 山高水长,回去之后再好好研究一下他们的兵器和阵法。 他们且战且退,倭寇一个个倒下去,转眼之间便灭掉了五百倭寇。 宁邬杰的将士们被倭寇打怕了,如今见到仅仅一小部分仙平军便将对方打的落花流水,顿时士气大振,喊打喊杀声如山呼海啸一般涌来。 两军对垒,就是士气的比拼,彼竭我盈,大渝士气大涨,倭寇们顿时灰溜溜。 领头的鸳鸯阵队长收起长枪,看着他们逃亡的方向,耸耸肩道:“前面还有人等着你们呢。” 接下来便轮到宁邬杰的三万大军进攻了,鸳鸯阵适合对敌,但不适合搜刮山寨。 山寨中,多有倭寇们抢来的财物,现在也是时候归还给大渝了。 山间小路上,到处散落的都是金银珠宝,可见敌人仓皇的程度。 宁邬杰的三万大军,分出一半追击敌人,另外一半收拾战利品,检查俘虏。 松下啄经此一役,虽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但零零散散也死了近千人。 现在他只剩下九千人。 可惜了那些掠夺来的财物,没有第一时间送回太阳神国,又便宜了大渝的军队。 不过,还有九千人,大不了到时候再抢回来便是。 那个诡异的阵法,可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破掉他。 倭寇士气低落,被赶出山寨,在后方小路上垂头丧气的前行。 这次,又不知道要跑到哪里了。 正当众人摇头叹息时,山间一声巨响袭来。 松下啄瞪大眼睛,却是山坡上滚落数根巨大圆木,还有大量的圆石。 他此时终于响起来,后方的斥候始终没有过来汇报情况! 这么多的圆木滚石落下,砸到身上,那必定是骨断筋折。 他惊恐大喝道:“快散开!” 可为时已晚,圆木滚动速度越来越快,砸在山间小路上的倭寇们,顿时一道道惨叫声不绝于耳。 倭寇们哭爹喊娘,顿时乱作一团。 他们终究是轻看宁邬杰了,以为大渝军队不过如此,他们不敢来犯,这个山寨以及这座山,便归他们了。 没想到神箭营与尖刀营在后方设伏,令他们死伤惨重。 时间仓促,只有两轮圆木滚石,砸下去之后,神箭营的箭雨密密麻麻的落下,又收割了一波生命。 后方有宁邬杰的一万五千大军追击,为今之计只能往前面逃去。 松下啄闪身躲开山上滚下来的石块后大喝道:“赶紧走!” 他们一边拎着草盾逃跑,一边不忘地上的金银财宝。 小道上一片惨烈,许多浪人都被砸成重伤,在原地痛苦呻·吟。 宁邬杰哈哈大笑,一扫之前战败阴霾道:“沈大人威武,一来便重创倭寇!” 倭寇早年在大渝地区活动,多有充当学者游历五湖四海,却是为了日后上岸大战做准备。 他们路过每一处,都会做一副详细的舆图,舆图内容,比起大渝军队的舆图不知详细多少倍,甚至哪里有古井都会标注的清清楚楚,方便日后行军取水使用。 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山中,松下啄东绕西绕,砍掉面前荆棘后,一条羊肠小道竟出现在眼前。 就连大渝的舆图上,也没标注这条小道,这也导致沈黎并未在这条路上设伏,否则如此羊肠小道,正可以将对方一网打尽。 他微微一笑,转而看向身后残兵败将,叹口气后一马当前钻入羊肠小道。 倭寇大军后面,十多个尖刀营斥候见此,纷纷回去汇报情况。 …… “太好了,沈大人,可太解气了!” 宁邬杰比起李清策与曲报国更为激动,天知道他之前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如今击溃敌军,赶走他们指日可待。 李清策微笑道:“我该恭喜你了,宁将军。” 他微微皱眉:“为什么?” “你们福健军中,要更换装备了。” 曲报国拿出一本小册子道:“这是此次战况的战利品,上面详细记录了倭寇寨子的财物,还有斩杀人数。” “加上伏击,我们斩杀了三千倭寇,获得白银十三万两,黄金八千两,珍珠翡翠等名贵珠宝七箱,暂时还未统计出具体价值。” 沈黎一个偏将,却坐在最上面的太师椅上。 众人虽然官职比他高,但没有不服气的,初战告捷,沈黎占了极大功劳。 李清策微笑道:“我等商量了一下,福健守军需要造船,需要打造兵器,这些钱便投入军中,另外一部分用来购买粮食,救济灾民。” 宁邬杰一阵感动:“多谢沈大人了。” 天知道他们这些海军,在朝廷有多么不受待见,伙食是最差的,兵器和盔甲是其他边境淘汰下来的,简直就是后娘养的。 沈黎看了一眼舆图道:“倭寇还有七千人左右,你们直接去收了他们吧,然后大军随我出发,攻打太阳神国。” “他们倒行逆施,挑衅天威,罪不容诛,必须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第541章:归墟古国 实际上哪里是太阳神国倒行逆施,完全是大渝皇帝的野心勃勃。 反正沈余对太阳神国也没什么好感,灭了就灭了吧。 船舱内,众人没有太阳神国舆图,自然不好排兵布阵。 三万福健军,三千神箭营,三千尖刀营,加上五百仙平军。 一共三万六千五百人。 太阳神国据说有八万大军,国中尚武成风,武士刀精神灌输每个人的思想。 若是大战,怕是至少有十五万人。 宁邬杰道:“沈大人无需担心,陛下前些日子已经下旨,江浙一带的七万大军也会随行出发。” 沈黎这才点头赞同道:“那还好,我们仙平军打头阵。” 没有火药的年代,他们海军只能依靠投石车,火·箭御敌,射程与战力相对弱上几分。 李清策点头道:“倭寇之患,自古有之,此行灭了倭寇,也算是为后代们谋福利了。” 众人纷纷颔首。 这个民族,如狗皮膏药一般,先人将它们打疼之后,百年后他们又开始试探,若是大渝置之不理,便蹬鼻子上脸,若是打不疼,表面示好,心中却是蝇营狗苟,找到机会再试探。 此等行为,比狼族更为可恶。 众人商议了一下行船路线,李清策与曲报国没有海上作战经验,沈黎也不懂海上如何布兵,指挥权交给了宁邬杰。 宁邬杰深得信任,激动不已,连连讲解自己对此战的看法。 其他众将纷纷记下,虽说仙平军没几个人,但却有柳升岳峰二人参加会议,其他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毕竟第一批剿灭倭寇中,两人异常勇猛,有一个叫贺元坝的,更是让他们折服。 会议完毕,沈黎背着手走出帐篷道:“半个月的整顿时间,陆地上还有一些少量的倭寇,需尽快处理掉。” 柳升点头道:“这些,宁将军已经着手去做了,他们对这一带的地形很是熟稔,相信很快便有结果了。” “公主殿下呢?” “不知道。” 姜青梅平日里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表面说是陪着沈黎来度蜜月的,其实俩人连小手都没拉过。 岳峰抬头看去,顺手一指:“呐,在上面,估计是在和哪个高手切磋。” 沈黎皱着眉头,招手道:“望远镜。” 这架势,可不像是切磋。 气势,俩人的气势都不在一个档位上,姜青梅在那个白衣男人面前,可如同孩子一般。 这是哪里的高手? 他拉开望远镜看去,那男人一头银发,一席白衣,迎风飞扬,却是鹤发童颜,约莫三十出头的样子。 空中屋顶上,姜青梅如临大敌,按住剑柄的小手都在微微发抖。 她从未见过如此高手。 尽管她已经达到一品境界,却无法与对方相提并论,对方可能达到一品巅峰,无限超过一品。 而她,只是一品下。 一品之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更别说两个小境界了,这两个小境界,拉开的距离可能是六品与九品之间的差距。 好在对方并没有什么杀意。 她艰难的咽下口水:“前辈贸然来访,敢问何事?” 中年人温和的笑了:“我路过此地,过来看看你,顺便找一下一个叫沈黎的年轻人。” “看我?” 姜青梅蹙眉道:“我认识你吗?” “嗯,我认识你爹。” 听起来像是骂人的话,对方却说的无比……郑重。 在她看来,她爹,就是大渝皇帝。 如果尊敬,那便是陛下,或者是你父皇。 不尊敬,那才是你爹。 难不成,这种高手与自己的父皇,有仇? 如果皇宫之中没有禁军,怕是他早就去刺杀陛下了吧? 中年人笑了:“一转眼,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啊。” 可他这表情,又不像是有仇。 姜青梅一头雾水:“敢问前辈名讳。” “我叫天道。” 中年人负手而立,缓缓道:“好了,我要去找一下那个年轻人了。” 他斜眼一撇,刚好与拿着望远镜的沈黎来个对视。 这一眼,让沈黎汗毛炸裂,后背瞬间被冷汗浸透。 “少爷您怎么了?” “高手。” 沈黎深吸一口气,再次看向空中时,对方却飘然落下,站在前方的高处道:“你叫沈黎是吧?” 他自知如此高手下,自己逃不掉,不如老老实实的回答。 他拱手道:“正是,前辈找在下何事?” “听说你在北境战场,用了一个东西飞到狼族军营,瞬间灭掉狼族六万人?” “前辈是天道宗宗主吧?” 他眼睛微微眯起。 却让身后岳峰与柳升瞬间炸毛。 他们跟随沈黎时间不断,对于天道宗宗主有些了解,刘齐就是他教出来的徒弟,可见他的厉害。 今日他找到自家少爷,难不成是对北境战场之事不满,故意前来报仇的? 两人深吸一口气,目光坚毅的站到沈黎前面。 天道笑了:“你这两个小跟班,倒是有些胆量。” “前辈有事,不妨直说,我沈黎虽说手无缚鸡之力,却也不是怕死之人,前辈若是前来寻仇,尽管来便是。” 事到如今,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倒不如大大方方领死,也落得个豪迈名声。 “我来,不是报仇,你如蝼蚁一般的人物,不配死在我的手上。” 沈黎自嘲的笑笑,原来自己对于这些人来说,连死的资格都没有。 既然如此,那自己反倒安全了。 他缓缓道:“北境六万狼族大军,是我一手灭的。” “据说当日,有一个飞在空中的大球,下面吊着一团火,火下面是你的……火药。” “是的。” 沈黎点头道:“那叫热气球,是晚辈发明的小玩意儿。” “我想去个地方,你得用这东西带着我进去。” 天道背着手道:“做完这件事,我欠你一个人情。” 天下第一宗门天道宗的人情,可不算小了。 拒绝,那就得死。 而且可能整个仙平都要陪葬,如今天道宗的实力如日中天,他们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实力。 拒绝不得。 沈黎隐隐能猜出是去哪里了。 当年刘齐说过,他是在海上被天道所救,他见过归墟古国的入口。 那是一个巨大的天坑,周边所有海水朝内倒灌进去,凡小型渔船等物靠近不得,靠近便是必死无疑。 下面是万丈深渊,飞鸟难渡,即便天道如此高的修为,没有借力点也无法进入其中。 “前辈是想进归墟古国么?” “果然聪明过人。” 天道点头道:“什么时候出发?” 第542章:一品之上 沈黎看了一眼四周,屋顶上,姜青梅如九天仙子一般飘然落下。 左右两侧,仙平军已将火枪对准天道。 他摆摆手,这点人对于姜青梅来说都不够看的,何况是无限接近传说境界的天道。 岳峰与柳升沉声劝道:“少爷,若是此僚进入归墟古国之后卸磨杀驴怎么办?” 沈黎摇头道:“到时候卸磨杀驴和现在杀,有什么区别么?” 反正也挡不住他,索性干脆一点。 他朝着空中拱手道:“天道前辈,还需一日,海上风大,我们不可能直接从这里坐热气球出发,需要准备一下制作材料。” 天道缓缓点头,也没放出什么威胁的话,反正有他在,沈黎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 实际上,为了攻打太阳神国,沈黎已经备了十多个热气球,到时候装填火药,投放到光岛,长奇等陆地上,现在看来,得拿出一个用来跟天道进归墟了。 一日缓冲时间,他倒不是想逃跑,而是跟自己这些心腹交待一下他离开之后该做些什么。 首先,攻打太阳神国,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有宁邬杰带队,还有江浙一带大军汇合,太阳神国覆灭在即。 再就是关于仙平的安排。 夜幕降临,沈黎在帐篷内叫来贺元坝,柳升与岳峰道:“我离开之后,不管回得来回不来,你们打完太阳神国后立马化整为零,潜回仙平。” 岳峰点点头。 若是仙平主脑没了,大渝皇室必定会对仙平进行清洗,首先便是拿到仙平的所有作坊和产业,那是一笔不菲的财富,用来充实国库,可以提升好几倍。 “这封信,等我离开后立马发回仙平,交给苗姑娘,记住了,我不在的时候,万事以苗姑娘为尊,她虽是女流之辈,但见识不凡,尤其是掌管仙平几年之后,更有女管仲之姿,有她带着你们护卫仙平,我很放心。” 说着,沈黎从抽屉里掏出两个信封道:“这第二份,柳升揣在怀中,等拿回仙平再给苗姑娘看,里面的东西是绝密,若是你被俘,第一时间销毁。” 柳升郑重的接过信封:“是。” 那里面,写的是仙平如何凭借一个小县城,与整个大渝皇室抗衡,即便大渝皇室想弄他们,也得掂量掂量所能造成的后果。 就如同四大家族一般,秦家拿血浮屠保命,韩家拿粮食保命。 沈黎则是拿难民保命,到时候猛然撤资,就如同将青蛙丢入滚烫的热水中,它会瞬间跳起来。 大渝一时间出现近七八十万的难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到时候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他们,猛然吃不到东西了,不谋反才怪。 “三位,仙平和我的家人,就拜托你们了。” 他深吸一口气,起身缓缓拱手道。 此去无期,天知道是个什么结果,若是天道在归墟里面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愤怒之下将他杀了也极有可能。 三人连忙将他扶起,贺元坝提出要跟随,可完全没必要。 何必再浪费一个大将,若是真出事了,他也打不过天道,反倒是留在仙平,能护卫住仙平。 深夜,他找了一个空船,仙平士兵们将物资运上去,自然还有热气球。 操控船只的,都是福健海军,仙平军队不善于操控船只,而且他有私心,真有问题,这十几个士兵也得死,反正死道友不死贫道。 他改造了一番热气球,下面是个小装置,到时候落地加上竹片火石等物,若是天道发难想将他留在归墟中,正好热气球升空一瞬间,竹篮底部的火药瞬间引爆,将热气球烧个干干净净,大家都死在归墟之下。 一切备好之后,已经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天道准时到来。 他看了一眼沈黎道:“现在出发吗?” “出发。” 两人缓缓登船,下面仙平军目送着他们,依依不舍。 李清策与曲报国不解,临近出兵你作为主心骨跑了? 但姜青梅说了天道是一品高手后,两人顿时偃旗息鼓。 大战照常进行,而沈黎与天道一路航行。 按照天道给出的路线,他们起码要在海上航行四十余天才能见到归墟的入口。 而且船只不能离归墟太近,否则会被吸入其中。 这样只能在远处根据风向停住船只,再操控热气球进入。 似是老天眷顾,这一路上,倒也没太大风浪,偶尔有一点大风,都是有惊无险的度过。 天道在甲板上盘坐,沈黎端着一壶酒坐到他旁边道:“天道前辈,尝尝,自家酿的美酒,竹叶青。” 天道微笑睁开眼,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到了他这种程度,什么毒药都对他不管用了。 沈黎抿了一口酒水道:“听人说,归墟下面有个圣池,普通人浸泡过后,能柔化筋骨,打通任督二脉。” 天道点头道:“是,古籍有记载,海水本身有灵气,大量海水冲刷归墟底部数万年,灵气聚集成池,是为圣池,在里面练功,会有奇效。” “那您也是要泡圣池么?” “不是。” “您已经是天下第一人了,为什么还要去归墟啊?” “轮回。” 他淡淡解释道:“踏出最后一步,便能跳出轮回,长生,不死。” 反正现在沈黎也跑不掉,也迟早要进入归墟的,告知他也无妨。 可沈黎不信邪,这世上真的会有长生不死的情况吗? 那也太离谱了吧? 当年始皇帝寻长生药,那是废了多大功夫也没寻到? 一个人,可能活个上万年吗? 天道似是喜欢竹叶青的味道,不知不觉已经喝了四五杯。 他继续道:“你知道古籍记载的,一品之上是什么吗?” “神官,或者神宫。” 沈黎皱眉,当年好像老道士说过,只是古籍记载不清不楚,上面的字年代太过久远,有些模糊。 “神官。” 他淡淡道:“知道为什么叫神官吗?” 沈黎摇头,修炼界的事情,我怎么知道? “说是神官,不如说是仙界人的狗,防止这个世界的人,太过强悍,修炼到超出这个位面应有的实力,一旦出现这种人才,神官出现,强行斩杀。” 天道微笑道:“三百年前,上一任神官出现,将世间所有宗门一品之上的资料焚毁,并斩杀许多高手与天资聪颖之辈,至此,世间便无任何一品之上的高手。” 第543章:终于到了 这世上,真的有神仙吗? 沈黎很疑惑,难不成自己穿越的姿势,不对? 若是有神仙,王朝怎么能干预到宗门的发展? 天道摇摇头道:“我不知道。” 他也想知道,跨过一品之后,到底是什么,神官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两人默默饮酒,看着落日逐渐掉入海中。 …… 转眼间,半个月过去。 船舱上的生活自是无聊至极,现代航海许多地方没有信号,何况是通讯不发达的古代。 没有娱乐设施,众人只能大眼瞪小眼,每日都是坐在船舱内,或是在甲板上瞭望一望无际的大海。 多人航行,每日还有士兵们一起聊天打趣,度过艰难的时光,若是单人航行,如此境遇,怕是迟早会发疯的。 他们用的是战船改造而成的商船,在这茫茫大海中,孤零零一艘船,宛若被抛弃了一般。 每日都是聊天打屁,或是打牌,时间长了也无趣。 那些福健士兵渐渐与这位儒雅随和的沈大人混作一团,沈黎也没有架子,发明各种玩法,倒是让他们度过了些无聊的时光。 渐渐的,众人的玩法逐渐有些变态了起来。 赌,赌海盗。 一艘孤零零的商船在海上航行,偶尔路过海峡时,便会遇到海盗拦截。 有天下第一高手天道在,自是将那些海盗杀个精光,那些士兵们连刀都不用拿。 于是乎,众人开始赌前方海峡中有没有海盗出没。 沈黎觉得可能还有,其他人对半开。 赌的内容,自是洗袜子。 如此海上,银子也没地方用的,不如互相打赌洗衣服袜子。 实际上,洗这些东西也很简单。 只需弄一细密些的渔网,将衣物丢里面,扎紧网口,用一绳子吊着扔入海中,半个时辰拿起来,干干净净。 大自然的洗衣机。 盘坐在甲板上的天道淡淡道:“有海盗,上次我路过这里时,杀过一次。” 众人咂舌,答案已经给了,自然是没什么好赌的了。 “过了前方海峡,向西再走三个月,便到了。” 众人议论纷纷,还特么得走三个月,人真的会疯的! 沈黎倒还好,湿咸的海风每日扑在身上,湿气极重。 他每日早上起来便是锻炼,午饭后也是锻炼,下午与天道聊聊天,充实一下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倒也过得去。 他盘坐在天道身边道:“前辈还记得刘齐么?” “记得。” 天道面无表情:“之前是你府中一家奴。” “是的。” 他惋惜的感叹道:“如果他还在,他该多好啊。” “路是他自己选的,怪不得别人,普通人想快速达到一品,炼毒,是最好的方法。” 这个世上,没人是不怕毒的。 天道淡淡的说道:“人家数个年月的辛苦,他想一朝得到,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那前辈,还有别的办法能快速修炼到一品吗?” “怎么,你也想炼毒?” “呃,自是不想的。” 沈黎只是羡慕武侠小说中飞来飞去的样子,并不想做个炼毒的人,而且那样活不长。 天道缓缓睁开眼,伸了个懒腰道:“有办法,和你在一起的小姑娘,是天师度的产物,你可以修炼天师度,让她传给你,再者,去归墟古国,传说里面是有机缘能让人白日飞升的,看你有没有那份机缘。” 他苦笑一声摇头。 到时候与天道一同进入归墟,怕是找到了那个所谓的机缘,也没命去拿了。 天道绝不会允许一个比他厉害的晚辈出现的。 而且别看他现在,神情温和,嘴角含笑的,其实是一代枭雄。 自称天道,本就是无比张狂的行为,何况还想一统三国,这么多年埋伏的钉子,怕是有几十万个。 如此人物,怕是自己不为他所用,迟早会被灭掉。 海上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了。 每日能见到的,除了一望无际的海水,便是空中偶尔飞过的海鸥,这已经能让人开心许久了。 天道无所谓,他们修炼之人,有时候打坐都是一个多月。 那些士兵没有远航过,时间长了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抑郁。 等到众人达到极限时,天道淡淡道:“快到了。” 沈黎心里也绷着一股劲,听到这句话,终于是松了口气。 “那里,有个小岛,离归墟古国入口,有二十余里,你们可以在那里驻扎下来。” 天道转而看向沈黎道:“你的那个……热气球,能飞二十余里么?” “呃,理论上是可以的,就是燃料,可能不太够。” 沈黎摸了摸鼻子,二十里有些太远了,差不多十里地就够了。 他用的燃料是黑火油,虽说火力强劲,但燃烧速度也极快的。 现在是在海上,如果不能及时的补充燃料,下面的篮子根本无法支撑二人。 到时候,即便天道是天下第一高手,水面没有落脚点,也得葬身鲨鱼口中。 “那便让船,再靠近十里。” 天道负手而立,深吸一口气道:“希望你的这个热气球,不会让我失望,否则……” 否则你们都得死翘翘。 众人都明白他话中的意思,行船速度又加快的几分。 为了保证回来的时候有船,他们提前在入口几里地的地方放下一只小船,用船锚沉入海底,暂时固定住。 等商船滑行到差不多的地方,沈黎也开始差人准备热气球来。 天朗气清,海面一片平静,一点点的微风,刚好吹向传说中的归墟入口。 四个士兵将羊皮所制的热气球撑起来,沈黎在下面往铁盒内加入大量的火油。 另外还有一桶火油,是准备回来所用的。 铁盒经过改良,如同现代家用酒精火锅一般,上面两道铁片,如果想降低火势,拨动铁片便能实现。 倒入火油之后,开始点火。 浓烟滚滚,天道也十分好奇的走过来。 沈黎打开篮子一旁的小护栏,道:“再有半柱香,热气上来便可以走了。” 他点点头。 半柱香后,热气将羊皮吹的鼓了起来,篮子开始有些往上飘动。 那些士兵们也没见过如此景象,纷纷惊奇不已。 又过了半柱香,篮子缓缓升空,只是被下方的绳子拉住,走不了而已。 “天道前辈,可以出发了。” 两人缓缓走上篮子,解开下方绳子之后,热气球离开甲板,飘向空中。 第544章:归墟古国 阳光明媚,海风柔和。 天道静静的站在热气球下的篮子内叹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的聪明才智,怕是大渝第一人,即便是大梁与大楚,也无人与你争锋。” 他能想象,热气球出现在战场上,会对敌人造成什么样的震撼。 怪不得此人能瞬间灭杀六万狼族士兵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沈黎微笑,将火势调低了些,两人便在海平面一丈高的地方飞行。 “前辈谬赞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天道嘴角扬起:“有没有兴趣,加入天道宗?” 实际上,在他之前,小奴儿已经邀请无数次了。 “你先别忙着拒绝,加入天道宗,做我的亲传弟子,我可以将我毕生所学,毫无保留的传授与你。” “而且我无子嗣,将来夺了天下,掌管者,还是你。” “届时,你便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第一人。” …… 沈黎咽下口水,而后苦笑道:“前辈,您太看得起我了,只是晚辈生性懒散,头顶有盖,碗中有饭便自得其乐了。” 天道摇头:“罢了。” “到了。” 沈黎抬头,面前豁然开朗。 如十个足球场大小大坑出现在眼前,周围海水悉数倒灌之中,无比震撼。 他连忙将火势调低,热气球缓缓下降。 入了归墟古国入口之后,周遭的海水如同瀑布一般,从空中落下,周遭到处都是彩虹出现。 只是湿气太多,几次热气球都险些被扑灭,还好天道手掌挥出真气阻拦水汽蔓延。 两人在深坑中心,缓缓下沉,下方如同无底洞一般。 沈黎掏出望远镜,拉长之后向下看去,顿时艰难咽下口水。 这下面,竟是一片绿意盎然,一片原始森林。 森林周围一片汪洋,如同地下的岛屿一般。 两人缓缓降落,最终落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树顶上。 这与沈黎预想不同,他是要落地,然后在篮子底部搞个松发装置,如果走的时候天道卸磨杀驴,松发装置引爆火药,点燃所有的火油,将热气球烧个干净。 现在不在地面,有些麻烦了。 而且这林子太过茂密,根本没有巨大热气球落脚的地方。 天道拎着他的胳膊,从空中一跃而下,随后落在树枝上轻点几下,稳稳的落在地面上。 或许空中常年漂浮着水蒸气的缘故,植被格外茂盛。 没人砍伐,导致树木格外粗壮,每一棵都有几人环抱之粗。 放眼望去,一片郁郁葱葱,林中飞鸟在二人到来之时,瞬间惊的四散逃亡。 环顾一周,周围还是有些古建筑的遗址,巨石上缠绕着藤条,早已模糊了字迹。 不然正好可以看到归墟古国的真正历史。 天道一言不发,缓慢前行,他拨开一处石碑,上面的上古文字已经被彻底风化,随后他摇头道:“慢慢找吧。” 时间太过久远,又是大量植物覆盖,这一片绿色汪洋,貌似没有有用的东西。 林子中,还是有许多小动物的出现,碧如野兔野鸡等等。 当然,也有大的动物。 这里已经形成了食物链闭环,有各种捕猎者。 碧如,老虎。 林子深处,一只花斑虎发出阵阵低吼,虎视眈眈的看向二人。 沈黎不自觉朝着天道旁边移动几分。 天下第一高手,打个老虎还是轻轻松松的。 天道同样这么认为。 随后,猛虎出山,怒吼一声扑向二人。 天道单手伸出,手上氤氲着透明的真气,待老虎逼近之时,他闪身躲过,旋即一掌劈在虎背上。 “咦?” 他疑惑一声,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手掌。 老虎吃痛,后爪蹬着地面,再次奔袭而来。 天道微微皱眉,再次闪身躲过,手上的真气浓郁数分,再次一掌劈下。 吼! 林子中,一阵惊天动地的怒吼惊退无数小动物。 那老虎更怒了! 天道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他斜眼一撇,旁边沈黎眼中满是疑惑。 似是不想在小辈面前丢脸,他怒吼一声,双手齐发,在空中化作一道残影,连续几拳砸在老虎面门上。 这下,有了效果。 老虎顿时满脸是血,已然有了畏惧之意。 天道如何会让它走?当即翻身而上,一手抓住它的尾巴,真气催动,顿时力大无穷,在周围抡起数个风车,而后猛地砸在地面上,一个大坑瞬间出现。 随后他再次翻身而上,手中剑光涌现,顿时将老虎劈的伤痕累累,眼看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他拍拍手,悠然落下。 “这里灵气充裕,少无人烟,一只老虎都比外面的要强壮数倍,再给它几百年,怕是修炼成妖了。” “这世上,有妖吗?” 沈黎皱着眉头。 “大多数是活不过寿命的,不过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树老成妖,人老成精,在这种不毛之地,还是小心为妙。” 即便是天道,此刻也有些不确定了。 因为他刚刚可是耗费了自己七成修为,才虐杀这只吊睛花斑虎的,这若是在外面,三只一起上,也耗费不了他一成功力。 这老虎皮糙肉厚的程度,令人咂舌。 两人再次前行,林中安静了许多。 一路走来,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古代修建的石墙,在风霜雨露侵蚀之下,早已斑驳不堪,颓然倒下。 拉开前方藤条,一个山洞入口赫然出现在眼前。 山洞有明显的人工开凿痕迹,入口还有一处台阶。 两人对视一眼,天道自然在前方开路。 他打开火折子,缓缓前行。 进入山洞之后,无数蝙蝠飞来,他一掌扫开,而后继续前行。 通道极长,绵延向下数里,沈黎粗略估计了一下,差不多距离里面有二里的距离了。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两人才看到一处洞府。 洞府如蛋壳一般,穹顶呈圆形,中间是一个雕像。 雕像庄严肃穆,站在原地,双手搭在剑柄上,雕刻的石剑插在地上。 最能证明雕像身份的,是他头顶上所戴的冕旒。 此地又是归墟古国,想必是少昊为了纪念皇帝所建造的神像吧? 下面的神剑,应该是皇帝的佩剑,轩辕。 过了神像,面前霍然开朗,一座巨大的地底城池,赫然出现在眼前。 第545章:高大石像 城池虽然斑驳不堪,但石头所堆砌而成的城墙,依旧高耸。 这地底空间极大,一眼看不到尽头。 两人走入城门前,却见城门上巨大一牌匾,上面龙飞凤舞两个大字……归墟。 虽说是古文,但也可以通过象形分析出来。 就像从未学习过繁体字的人,随便一眼便能认出繁体字。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 天道皱着眉头道:“这地底,竟还有如此巨大的城池。” 还好这里面没有人,否则两人怕是惊的说不出话来。 城墙老旧,与现有大渝城墙的制作工艺又有些不同,大渝城墙多以三合土浇筑米汤,可这里的城墙,完全是用巨石堆砌而成,一层一层的叠加上去,当真宏伟无比。 沈黎摸着下巴,他也没学过关于上古时期的历史,归墟古国只存在山海经中,他只以为是传说,没想到这个世界居然真的有归墟古国。 天道一掌推开城门,缓缓走进去。 街道空无一物,可能是地下长期有水的缘故,这里的青石板街道布满青苔,好几次沈黎都差点滑倒。 环境有些幽暗,好在沈黎身上带了些火油,浇在陈年火把上,照亮前方道路。 斑驳不堪的青石板路上,两边是鳞次栉比的房屋。 街道看起来很是干净,只是房屋有些发霉,许多柱子上已经长出菌落,甚至还有蘑菇。 也是,如此环境中,潮湿,阴暗,没有湿气就怪了。 街道各处,摆放着不知名的物件,可能是上古时期的东西。 沈黎好奇的摸了一下,一个磨盘瞬间碎裂成一堆土块。 看起来风化极为严重。 城边护城河,连接着外面,那些海水倒灌进来,形成一个圆形,再流入护城河内。 这里的居民离开,怕是水位上涨,淹没了城池。 走过几条街道,两人甚至找了几个房子进去,也没有找到有用的信息。 太安静了。 除了哗哗的水声,再无其它东西。 再往前走,便看到一座巨大的皇城出现在眼前,如同缩小版的顺天城一般,皇城,制作的材质要好上一些,用上了玉器,城门早已腐朽,碎落一地。 穿过皇城城门,再进去,便是宽阔无比的广场,地面附上一层青苔,早已看不出材质了。 “既然这里面有城池,外面林子中的动物,为什么从未进来过?” 沈黎忽然停下脚步,淡淡的询问道。 天道怔住。 是啊,既然这里面,有一座巨大的城池,外面那只老虎,为什么不以山洞筑巢,反倒舍近求远,跑到其它地方去? 一路走来,别说飞鸟小蛇了,就是虫子,也不见几只。 沈黎想起前世看的盗墓小说。 这种动物不敢进来的地方,一定有更强的物种存在。 比如恐怖的尸鳖什么的。 难不成,这少昊也有那种兴趣? 天道喃喃摇头道:“不清楚。” 倒也无所谓了,有他这个一品高手在,可比小哥厉害多了,横推一掌,一排房屋倒塌,有什么恐怖的? 沈黎心中稍定,再往前走,推开第二道宫门时,暗处的景象逐渐浮现出来。 石像,巨大的石像。 地下太过黑暗,只能看到半截身子,形容不出高度,只是目光所及部分,还不到石像的上半身。 这是有多高? 虽说地底潮湿,各处爬满青苔,但这石像上,竟无一点湿意。 这本身就很诡异。 甚至石像的一只脚高度,都已经有三人之高了! 两人围着石像走了一圈,约莫半个时辰。 当他们一圈走完,却也没发现什么。 沈黎叹口气,这石像要么是少昊,要么是黄帝,都是华夏文明起源的祖先。 他躬身一礼,表示尊敬。 礼毕,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空中一道光芒射出,照亮整个城池,周围亮如白昼,空中石像人头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不会是……奥特曼吧? 沈黎深吸一口气。 如今光线好了起来,两人也发现了石像脚下,有一个暗门。 四处看去,皇城之内,巨大广场,貌似也只有这一座雕像,就连皇宫都没有。 天道沉吟一番,将暗门缓缓打开。 进入暗门之后,里面便是一道楼梯。 楼梯蜿蜒向上,看不到尽头,里面的空间极大,甚至还有房间存在。 两人爬了半个时辰,沈黎身子骨稍弱一些,气喘吁吁。 他坐在楼梯上,看着散发点点荧光的台阶,讶然道:“这不会是夜光石吧?” 现代夜光东西自然不是很贵,可放在古代,一块夜光石价值极高。 天道打开楼梯一旁的石室,站在里面向外看去。 这里竟是石像的手部。 从外面看,石像一手负于后背,一手伸出,仿佛在让众生平身。 而两人所出来的位置,是背后那只手。 沈黎还想往前走,却被天道拦下。 他拿过火把,随手丢入空中。 忽然,天地一道白光闪过,面前的火把竟化作齑粉。 沈黎艰难咽下口水:“还好,刚刚您没有飞上去查看情况。” 天道脸色极为难看:“上古禁制。” 既然少昊出自上古时期,那必定处在修仙时代。 传说,上古时期,有巨树建木通天生长,人界与天界相连,那时候,人界的人,可以经常去天上游玩,天上的神仙也可以下界视察。 只是后来,爆发一系列的战争,黄帝与蚩尤大战,波及到天上,后来黄帝的孙子帝喾便砍了通天建木,人界不得与神界来往。 至此,人界的灵气,便逐渐削弱。 刚开始还行,残留的灵气足够修仙者使用,那个时候,还是有人可以飞升仙界的。 直到纣王之后,人间的灵气,一年不如一年,修仙者逐渐凋零。 修炼者还是存在,只是随着朝代更迭,逐渐演化成真气,到后来的内家功夫。 现在的大渝历史,就是处于真气的阶段。 “走吧。” 想必这里的禁制,便是限制外面那些兽类进入的手段。 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禁制依旧这么强悍。 沈黎默默跟在后面,他已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明明是传说中的东西,此刻却出现自己眼前。 难不成真的可以做到遨游天地?白日飞升? 他感觉自己的三观都开始出现问题了。 这世上真的会有神仙? 两人爬了半日之久,终于到达石像的头顶位置。 第546章:返程启航 石像头脑内部,是一座巨大宫殿。 这石像,应该就是皇城的角色。 下面各个石室,是侍卫与仆人所住的,而上面的宫殿,则是少昊的地方。 宫殿内金碧辉煌,虽说年代久远,灰尘密布,但也难以掩盖它曾经的辉煌与繁荣。 巨大的黄金龙椅上,对着外面的阳台,从这里看去,便可看到万民朝拜的景象。 站在阳台往上看去,可见石像眉心出一颗巨大宝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如同太阳一般。 这宝石不知是什么材质,应该价值连城,若是弄回去,恐怕就不用再点灯了。 可是,这宝石实在太过巨大,呈菱形,最长的地方有三丈左右,宽度也有一丈多,而且深深嵌在石像上,根本无法抠下来。 即便抠下来,也极难运下去。 也不知道上古时期的人类是怎么建造出如此浩大的景观的。 仅仅是石像高度,就超过现代最高建筑,站在上面,下面的东西如同蚂蚁一般,就连硕大的城池,都像是玩具一样。 天道环顾一周,那个龙椅,他始终没敢坐上去。 在如此浩大的建筑面前,他宛若蝼蚁。 鬼知道龙椅之上,有没有什么乱七八糟古人的禁制,踏上去便是粉身碎骨。 “这宝石,是灵气催发的。” 他淡淡道:“这座地下城池,所有的灵气,都汇聚在眉心的那块宝石之上,再由宝石发散出去。” “那您要找的东西呢?” “没有。” 他轻叹一声:“可能古籍记载有误。” 若是让他破了轮回,便不用再死去。 修炼真气之人,平日里练武,本就或多或少有些暗疾留在身上,人体就如同一个机器,都是同样的马力,你非得想让它爆发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马力,那便要拿出寿命作代价才行。 沈黎四处观望。 圣池呢? 圣池也没有? 那这座破城,有什么好来的? 两人有些失落的在宫殿寻找,只是到了寝宫,他忽然被一阵奇怪的水流声吸引。 这是近千米的高空,哪来的水声? 顺着水流声寻找过去,却见一浴池。 浴池整体由白玉打造,向下凹陷进去,周围氤氲着白色雾气,看起来像是王母娘娘的蟠桃宴一般。 天道缓缓走过来,深深的吸了口气:“这是灵气。” “已经成了膏。” 他苦笑摇头道:“若是在这里练功,即便是从头开始,也能十年之内冲到一品。” 见沈黎还有些懵逼,他解释道:“这便是圣池,有洗经伐髓功效的圣池。” 也是少昊的浴池。 可见,上古时期的皇帝,奢侈到何种程度? 沈黎深吸一口气,缓缓走下台阶。 那些由灵气形成的雾气向他靠拢,顺着他的每个毛孔钻入体内。 可浴池之内的灵气,没人吸收,早已成了膏状。 他进入其中,就像是坐在布满牙膏池子内,四处都是阻力,根本不像是泡澡。 随着灵气进入他体内的越来越多,他身上逐渐出现一层薄薄的污泥。 “放松心情,将灵气缓缓引入体内。” 一旁的天道冷笑道:“多吸收一些灵气,对洗经伐髓有好处。” 他目光中闪过一丝幸灾乐祸。 贪婪。 如此恐怖的灵气,即便是我都不敢贸然吸收,你倒是真的敢下去! 唯一不同的是,沈黎没有修炼过,不知道如何引导灵气,只是让灵气自由进入体内,冲破任督二脉,并不存于丹田。 经脉没有储存灵气的能力,丹田他又不会用,只能在这“淤泥”内静静站着,任由灵气在他体内肆无忌惮的冲刷。 很快,他身上的汗水越来越多,淤泥也越来越多。 身体排出的余毒味道很奇特,总之便是很上头,犹如扁桃体结石一般。 半个时辰过去,他身上逐渐渗出细密的血滴。 咔! 他只觉后背一阵巨响,某个东西像是被冲破了一般。 又过了半个时辰,尾骨处又是一阵巨响,他顿时一身舒畅。 天道盘坐一旁,缓缓睁开眼奇怪道:“你不知道怎么修炼?” 他一脸无辜的摇头道:“从没人教我如何修炼。” “那怪不得了。” 天道缓缓起身道:“行了,我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想要的东西。” “您要找什么?我能帮忙吗?” “一颗丹药,蕴含大量灵气,有了那东西,便可突破一品,长生不死,达到神官境界。” 沈黎摇摇头,他自是没听说过那些东西。 他正准备出来时,忽然脚下一动,貌似踩到一个什么物件。 他伸出手,向下摸去,拿起来后失笑摇头。 竟是一枚果核。 “想不到,神仙也吃水果。” 看那果核形状,极像桃子。 他再看天道,却发现人早已走远。 随手装好果核之后,他匆匆跟过去道:“前辈,咱们还留这里吗?” 天道沉吟一番,他始终是有些不甘心。 于是乎,他没事便在这宫殿各处寻找,各处机关都找遍了,始终没找到丹药。 几个月下来,沈黎没事便去圣池泡泡,祛除身上的杂质。 他也不会修炼,天道更不会教他,除了偶尔离开洞穴,出门打猎之外,两人基本上都在城内晃悠。 边边角角四处,都被天道逛个遍,也找了个遍,始终没找到。 四个月后,天道终于是放弃了。 传说中的东西,毕竟是传说。 古文记载也有可能是假的。 如此一来,他的神官霸业,已经泡汤了。 历代皇帝,最怕的不是灭国,而是生老病死。 当年秦皇为了寻找不老丹,可谓是耗尽心思。 他天道霸业即将成就下来,可眼看寿命却没有多少了,他如何能不急? 天道宗的布局,即将达到完美,灭掉三国,一统天下,建立一个统一王朝,是多少君王的梦想,眼看他即将做到时,不老丹却没了。 当真造化弄人。 而且不老丹内,还有大量灵气,甚至是上古时期的仙气,可以助他成就最后一步。 离开轮回,并且达到神官。 他长叹口气,拉着沈黎坐上了热气球。 这四个月沈黎也没闲着,虽说没有几品修为,身子骨倒是练的不错了。 如今他身体轻盈,丹田虽说没有真气,但也能跳个一丈高。 比起天道,他算是收获比较大的。 天道如约,并没有真的动手杀他。 是不屑杀一个凡夫俗子。 两人坐着热气球出来,顺利飘回小岛上。 哪里的十个士兵畏惧回去路上的海贼,一直没敢离开,等了近五个月,终于是等到他们了。 又经历了四个月的航行,众人终于回到了福健港口。 第547章:盛贤王谋反 天道在中途已经离开,剩下的十几个士兵带着沈黎,赶回福健军营。 宁邬杰出来热情迎接,这近一年的时间内,他们在海上,食物甚是乏味,长期缺少物资,导致那些士兵们极度营养不良。 即便沈黎是从地下岛屿回来的,也如同野人一般,到了船上才修整一番。 军营中,宁邬杰为其接风洗尘,开办了午宴,只是众人都有些无精打采。 “你们这是怎么了?太阳神国没打下来吗?” “自是打下来了,他们已经灭国,如今那里已经是大渝的版图了。” 一旁的偏将军道:“沈大人有所不知,京城,出大事了。” 宁邬杰皱着眉头道:“沈大人刚刚回来,你就别找乱子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呃,要不,你先吃饭吧,此事不急。”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如果是小事,众人绝不会如此这般愁眉苦脸。 “难不成是韩家父子造反了?” “造反的,另有其人啊。” 宁邬杰见瞒不住,长叹一声道:“沈大人,如今的大渝,虽然还姓姜,但皇帝却易主了。” “陛下传位了?” “不是,如今的皇帝陛下,是曾经的盛贤王。” “什么!” 盛贤王竟有谋反之心? 他之前还以为,这位盛贤王,只是贪污用来声色犬马,没想到,他却下了这么大一盘棋! 好大的胃口。 “如今,坐在皇位上的九五之尊,是曾经的盛贤王,是由之前的皇帝,禅让的。” 宁邬杰叹口气道:“沈大人,如此大事,我们都觉得其中有些蹊跷,陛下为何不传位太子?反而传位盛贤王?” “还有,据说京城现在已经戒严,之前是盛贤王联合秦首辅谋反,趁着神箭营与尖刀营离开,伙同禁军参将刘浩进行谋反,京师力量薄弱,巡防营又在东林,派兵不急,接过便被攻下皇城。” 沈余摸着下巴,此事太过劲爆了。 “那之前的皇帝陛下呢?” “不知道,禅让之后,便消失了。” 宁邬杰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后,怒道:“简直就是乱臣贼子。” 对于沈黎来说,皇帝易主,对他影响并不大,只要仙平没有出事便好。 “那你们又没有听说过仙平的事情?” 众人纷纷苦笑摇头:“我们只是偏安一隅的守军,消息并不灵通的大人。” 他深吸一口气:“公主呢?” “公主殿下听说消息第一时间便去了京城,随后便杳无音信。” 估计是回去救陛下,结果一同被灭了。 他食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如果自己是盛贤王,做了皇帝,第一时间要做什么? 皇城中,换防,挑选对自己忠心的部将,灭掉朝廷忠于姜承龙的一派文臣,防止他们乱说话,对外,从皇城开始往外蔓延,将各个城池的守军换做自己的心腹,一点点蚕食掉姜承龙所建立的王国。 这还是很简单的,比较大渝始终姓姜。 从这些海军将领的反应来看,盛贤王姜承武已经将影响降低了许多,让这出谋反大戏,变成了家中皇位禅让。 如果这谋反之事,有秦补拙的身影,那仙平肯定是有问题的,毕竟于公于私,他们都会尽快接手仙平的产业,那可不是一点点的钱,有了仙平,他们的国库,必定充盈。 “你们知道,仙平在福健开办的作坊位置吗?” 他隐隐有些后悔,当初苗欢盈给自己一大堆关于作坊的资料时,自己懒得看,如今自家作坊位置都不知道。 宁邬杰摇头道:“早就关门大吉,如今街面上又多了许多难民。” 他心中一沉:“什么时候开始禅让的?” “他们说是六月初六,那个时候我们刚刚从太阳神国回来,当时战况有些焦灼,那些太阳神国的军队,利用地理优势与我等打伏击战,火药早就用完,期间运送过一次。” “呃,对了,可能是宫中内乱,太阳神国天皇送来的乞降书都没人看。” 沈黎微微闭上眼道:“宁将军,还得麻烦你挑几个好手,护送我回仙平。” 如今官道定然是不能再走了,必须顺着小道迂回金陵,再到仙平。 宁邬杰点头道:“牛瑜外家功夫练的最好,让他带十个人跟你一起吧。” “多谢了。” “那什么时候出发?” “最好现在就走。” 沿着福健港口北上,到清河湾港口下船,陆地再走七日,便到了金陵。 他担心自家老婆孩子,若是仙平沦陷,那麻烦,就真的大了。 可惜自己也不会个一招半式,若自己也是个一品高手,那便简单了。 宁邬杰知道事关重大,连忙亲自下去挑选十个信得过的亲军,再配上牛瑜偏将,一行人作行商打扮,匆匆上了货船。 沈黎归心似箭,一路上都马不停蹄的赶路,那些亲军们对宁邬杰忠心耿耿,自是不会出去泄露消息。 众人披星戴月,一路疾行。 路上还是如常,看不出什么端倪。 可见这场谋反,对百姓影响并不大。 可沈黎路过一城池时,让手下去买两瓶竹叶青回来。 价格却暴涨到一百两一瓶。 还是最下等的竹叶青。 他的心情沉到了谷底,朝廷很有可能接手了他的所有作坊,并且赶出一些员工。 正值开春,春寒料峭,几人顶着寒风,终于赶回到了金陵。 沈黎没有出面,只是让手下一个亲军前去打探消息。 带回来的消息,让他更是心急如焚。 定远伯谋反,朝廷派了五万大军围攻仙平县多日。 仙平县不敌,最终被大军攻破,如今山贼肆虐,五万大军又在攻打伏牛山。 伏牛山仗着天险,与朝廷大军对峙数月。 “有没有我家眷的消息??” 亲军摇摇头道:“未曾听说过。” 他深吸一口气,没有消息,那便是好消息。 伏牛山上作为他的基地,自是能抵御大军。 现在还好,若是到了秋冬季节,他们直接放火烧山,那便麻烦了。 山上有红薯种植基地,而且整个伏牛山蔓延数百里,易守难攻,即便是五万大军,也极难攻打下来。 可这么耗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只要秦补拙在,他们必定会将主意打在仙平上,仙平的各种技术,尤其是红薯技术,他们需要,天道宗也需要。 他沉吟一番,随后对牛瑜道:“牛将军,这次需麻烦你一回了。” 第548章:仙平沦陷 “沈大人请讲。” 牛瑜拱手道,他在军中地位不低,知道朝中谋反的事情,对此他深感不齿。 沈黎沉吟一番道:“如今这情况你也看到了,想要破局,那必要找来金陵府尹,闫海容大人。” “那要将他请来吗?” “万万不可。” 若是闫海容是秦补拙的棋子,那便彻底完了。 到时候闫海容将他们一锅端了也是有可能的。 牛瑜皱着眉头,他是一介武人,搞不懂那么多弯弯绕绕,随后拱手道:“大人,那该如何?” “你带两个人,设法将金陵府尹闫海容绑了,我再过去。” “什么?” 那可是府尹大人,说绑就绑,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了?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事急从权,闫大人若是忠心报国,是不会在意这些事情的。” “那好吧。” 牛瑜匆匆带着四人离去。 而沈黎也乔装打扮一番,带着几人走入街头。 金陵,也有他的产业。 其中一个,便是味极妙酒楼。 交给詹良才打理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官府收回。 他摇着折扇,走入味极妙酒楼的第一时间,便看到柜台上的掌柜,眼睛盯了他一会儿后笑了:“这位客官,三楼贵宾房请。” 他沉吟一番,有些担心这是官府的探子。 却不料掌柜的无比热情的凑过来笑着,随后小声道:“詹掌柜已经久等了。” 他这才放下心来,跟着他走到三楼最角落的账房。 账房内,詹良才正在收拾账本,见到他进来,面色凝重道:“何掌柜,下去看着,三楼装修,中午不接客。” “是。” 沈黎对身后两个手下道:“你们去外面看看。” 去外面看看的意思,是让他们盯一下掌柜的,防止他们通风报信。 “是。” 两人关上账房门,詹良才连忙沏茶。 “少爷,您终于是回来了。” 他长叹一声:“这一年,可发生了不少事情了。” 沈黎品着茶,道:“你别急,慢慢说。” “朝廷的事情,我不知道,只是有一日,上面突然来人,说是您,谋反了。” 詹良才背着手道:“我自是不信,仙平的百姓也不信,我去问了苗姑娘,说是朝廷换了皇帝,要对仙平出手。” “不到半个月,大军便从街道走过去,然后攻打仙平。” “那仙平现在怎么样?” “苗姑娘第一时间将您的所有心腹都撤到伏牛山上,现在仙平已经被官府接管了。” 他叹口气道:“我们在外大多数作坊,都被官府接管,现在外面的酒水,香皂等物价暴涨,都是为了赚钱中饱私囊。” “那你呢?” “少爷,他们找过我。” 詹良才苦笑一声道:“许我整个南方负责人,让我告知您的位置,别说老奴不知道了,就算知道,也不会说的。” “老奴活了几十载,人情世故甚是了然,即便他们给我一个王爷位置又何妨?” “您是知道我的,老奴家中独子,颇为不正常,如今老奴年纪已大,即便留下万贯家财给那孩子,迟早也是化为泡影,不如为这孩子找一个好的归宿。” “朝廷的人,我信不过,即便是再多钱再高的官,我那儿子也守不住,唯独一点,仙平。” “少爷建造的养老院,还有功臣家眷的抚养配置,老奴可是看在眼里,我一家孩子,留在仙平,是最好的归宿。” 沈黎点点头道:“我打算找一下闫海容。” “万万不可!” 詹良才大惊失色:“万小哥说了,他是天道宗的人!” “什么?” 他顿时坐不住了,牛瑜跑去绑闫海容,怕是羊入虎口。 “你说万小哥,是哪个?” “万逸楼,他与一个中年人一起过来的,说是只要少爷出现,就去金陵南城金风巷寻他,他有事找你。” 沈黎沉吟一番,去绑闫海容之事,万万不能行了。 这人已经是天道宗的钉子,找他无异于羊入虎口,甚至之后他连出城都出不去了。 既然万逸楼来了金陵,那必定是有重要消息。 他对詹良才道:“你这里,先这样,我去找万逸楼。” “少爷,您一定注意安全,朝廷现在给您按了个谋反的罪名,满世界的找您呢。” “我知道了。” 他匆匆下楼,招呼其中一个护卫赶紧去找牛瑜,防止他说出了自己的动向。 随后他坐上马车,直奔南城金风巷。 金风巷与他之前所在的杨柳巷不远,几乎是紧挨着的。 由于是贫民窟,很是偏僻,里面皆是残砖烂瓦,官府根本不会想到他出现在这里。 马车出现此等地方,太过扎眼,他换上普通粗布麻衣,挑着担子,匆匆赶去。 不过在归墟古国的好处还是有的,大量灵气洗刷身体,排出体内淤泥,如今他身体极为轻便,浑身有力,挑着百十来斤的担子,竟脸不红气不喘。 半日过去,已到黄昏。 他出现在金风巷时,两个难民打扮的青年抬起头道:“卖什么的?” “哦,找人。” 他放下担子道:“请问这里,有没有一户姓万的人家?” 两个青年缓缓起身,一脸警惕的看向他道:“你是做什么的?” “哦,我是他家的亲戚,这不是没饭吃嘛,我便买了些红薯送过来。” 沈黎在他们打量自己时,也在打量他们。 虎口老茧,应该常年使用刀兵,两人精神抖擞,一看就是军中人士。 极有可能是锦衣卫。 两人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人道:“跟我来。” 而另外一人,拦住手下的去路:“我帮你,你在外面等着。” 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手下摸向腰间,眼神充满询问看向沈黎。 “好,我一个人挑进去。” 沈黎摆摆手。 如今这状况,不赌也得赌了。 他跟着两个邋遢青年缓缓走入巷子,夜色昏暗,其中一户人家亮起烛火。 走入院子后,其中一人立马用匕首抵住他的后腰:“兄弟,对不住了。” 另外一人进去禀报。 很快,房门打开,里面的万逸楼匆匆走出来。 “你终于是回来了。” …… 第549章:紧急备战 “皇城,出大事了。” 屋子内,万逸楼沏了三杯茶,一边沏茶一边道:“盛贤王与首辅秦补拙二人合谋,夺了皇位,他们蓄谋已久,整场谋逆,不到半日便拿下皇城,将陛下软禁。” “陛下和太子还在宫中?” “是的。” 屋子厢房内,一道稍微有些尖锐的声音传来。 却是东厂掌印太监,吴境。 “沈大人,我们等你很久了。” 万逸楼点点头道:“出事之时,大量血浮屠出现在东厂与锦衣卫,吴公公易容之后,逃过一劫,随后出城与我相遇。” “西厂呢?” 吴境冷哼一声:“那帮阉狗,早已与秦补拙串通一气,如今西厂正在后宫软禁陛下一家人。” “锦衣卫死的死,逃的逃,要么加入西厂,要么被秦补拙杀掉。” 万逸楼叹口气道:“我大哥为了救陛下,委曲求全,忍辱负重。” “屁!” 吴境反驳道:“卖主求荣的小人而已,说什么委曲求全,不过是为了爬上去,他爱的不是皇家,是权力,谁给他权力,他就做谁的狗。” 沈黎抿着茶水,渐渐理清楚思路。 盛贤王姜承献与秦补拙合谋,造出大量死士吞服了生死丹,练就血浮屠,从而大破皇城禁军,城破之后,迅速软禁姜承龙一家,而后接管城防以及三大特务机构,不给姜承龙任何翻牌机会。 之所以留着姜承龙,是要准备禅让大典,让天下人信服。 如此雷厉风行的手段,想必整个顺天,都被他们拿下,而后再一点点的往外扩散出去,收复各地的军权,替换成自己的人。 反正皇帝还姓姜,各地的军队并没有太大抵触。 甚至还有人对姜承龙污蔑萧家的事情耿耿于怀,巴不得他的王朝覆灭。 他沉吟一番道:“我想救伏牛山。” “难,如今五万大军,将伏牛山围的里三层外三层,根本很难进去,而且里面的消息传不出来,我们也没办法。” “可以用热气球。” 两人都没见过热气球,不过吴境手下消息比较灵通,知道在北境战场,沈黎在天上运过火药,瞬间灭掉六万人,很是强悍。 “伏牛山,高度可有百丈有余,真的能行吗?” 万逸楼有些怀疑道:“若是失败,下方可是五万大军啊!” “无妨,我已经试过,现在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他已经从海上归墟古国跑个来回,自然知道如何操作热气球了。 只要挑个好风向,站在山头上,将热气球的火力开大,便能顺利飞到伏牛山上。 “沈大人,恕我直言。” 吴境摇头道:“不建议你回到伏牛山。” “为什么?” 万逸楼更加不解了。 沈黎点点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要知道,我家人是否安全。” “那便让万小哥一人过去,你不必回去,你得在外面组织大军,与伏牛山来个里应外合,否则你回去的话,也是被困伏牛山,动弹不得。” 吴境自顾自倒茶道:“而你仙平在外面所有产业,将会被盛贤王一点点的蚕食,到时候民怨四起,国家便会大乱。” 若是那些作坊都倒了,整个大渝新增百万难民,一旦难民起义,造成的后果比盛贤王谋反更加恐怖。 他们是要推翻王朝,改朝换代,却不是如盛贤王这般,小打小闹。 到时候整个大渝陷入战乱,大楚势必会过来找麻烦,整个大渝,又会回到十几年前的景象。 沈黎点点头,这是他的一部棋,用来挟持皇帝陛下的,如今却被盛贤王抢了。 不用说,这背后必定有天道宗捣鬼。 几人商议了一下,由万逸楼出发,如果伏牛山上一切安全的话,便以红色烟花为信号,若是出了问题,便以绿色烟花为信号。 吴境手下,还有十多个心腹,在外面做事时,还没来得及回到京城,如今都聚集在京城,最差的也是五品,大多是四品。 而吴境本人,是三品。 这是一笔不俗的力量。 作为东厂,比起锦衣卫的势力更为庞大,两者管的东西不一样。 锦衣卫擅长监察百官,在百官家中多有探子,或是小妾,或是家奴,防止那些官员私底下非议皇帝陛下。 而东厂是监察百姓和军中,他们融入百姓,各地都有自己的人马,虽说锦衣卫也有,但远远比不上东厂详细。 对于金陵守军,吴境直说不可取。 他们已经沦陷。 现在谁都很难信得过,可如何阻止大军进行反击? 沈黎摸着下巴:“试试吧。” “对了,公主殿下呢?” 吴境脸色极为古怪:“她,很好。” “没有被软禁吗?” “没有。” “不对吧?她怎么不会被软禁?难不成她逃了?” “她是盛贤王的亲生女儿。” 他苦笑道:“包括四皇子姜魁,也是盛贤王的儿子,当年陛下寡人有疾,便对后宫疏于管理,进入后宫只需报备一下,便可随意出入,我们也没想到,盛贤王竟与荣妃,华妃有苟且之事。” 沈黎咂舌:“真乱啊。” 如今盛贤王登了皇位,对姜青梅其实影响不大。 姜魁做太子,姜青梅依旧是公主。 只是换了个爹而已。 …… 翌日一早,万逸楼便请来詹良才,众人商议了一番,詹良才看了一眼四周,神秘兮兮道:“少爷,苗姑娘,给您留了东西。” “是什么?” “苗姑娘说,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在您老宅子内,藏了备用火药和火铳,而且金陵还有三十个仙平军,作为备用军,以此拱卫仙平。” 众人心中一喜,苗欢盈出自萧家,知道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不仅仅用伏牛山与仙平县互相眺望,而且在金陵还留了后手。 虽说三十人不多,但绝对可以在敌人不注意的时候来个迎头痛击。 “夜晚去拿吧。” 沈黎沉吟一番道:“金陵还有羊皮或者牛皮吗?” “还有很多。” “运到金陵城外,找一处山坡,带上十来个上好裁缝,我要制作热气球。” “是。” …… 第550章:舆论大战 牛瑜等人,还是没拦下来,绑了金陵府尹闫海容。 这不得不说他们够勇武,金陵府尹,出行必带侍卫,他们几个人竟能弄掉侍卫,顺便绑了闫海容。 等其中一个侍卫跑回来汇报时,万逸楼差点没惊掉下巴。 “你绑了闫海容!” “那怎么了,杀了他,我回来的消息自然泄露不出去了。” 沈黎耸耸肩,一脸无所谓道:“不过,还得拷打一番,问出他关于金陵城的布防问题,吴公公,此事你最在行。” 吴境咂舌,苦笑摇头道:“沈大人,还是直接杀了他吧,问不出什么的,文官,管不了武将的布防,除非是监军才会知道。” 自古以来,一省之地文官武将互不干涉,府尹管理政治,武官拱卫城池,有事虎符招呼,其他没什么好来往的。 沈黎点点头道:“那便这样吧,绑起来,看住他,如果他有胆子跑,直接就杀掉。” 事态紧急,出不得差错,若是闫海容跑回去调兵,对金陵来个挖地三尺,那一切全完了。 吴境是个太监,平日里甚是低调,与盛贤王秦补拙并无太大来往,而盛贤王姜承武做了皇帝,必定会控制东厂,到时候也会提拔一个比较信得过的太监执掌东厂。 太监多好权力,他当权时,虽说没有过多欺辱下面小太监们,鬼知道那些小太监上位后,会不会搞他。 而且作为曾经的东厂掌印太监,他在盛贤王那里,活下来的几率很小。 他必须要救回陛下,这样还有个救驾之功,将来地位更高,如果失败,那便落得个人头落地的下场。 如今整个大渝,还有兵力的,就当属沈黎、神箭营、尖刀营。 两营去攻打太阳神国,回来第一时间,便被虎符解除了兵权,唯一的希望就落到了沈黎的头上了。 至于其他军队,他们或多或少的对朝廷有些许怨言,一是皇帝陛下曾经残杀战神萧家,二是俸禄。 他们在外拼死拼活,俸禄甚至连文官的一半都不到,这哪里还有天理? 陛下昏庸,听信文官谗言,搞得军中水深火热,如今看到陛下受难,许多人都动了心思。 其中也不乏真的忠心为主的,但吴境看不出来,看起来,沈黎的立场还是比较明朗的。 因为秦补拙要搞他,他现在与盛贤王势不两立。 金陵城中,还有三十个仙平军伪装成小贩,每日在街道做买卖,当烟花升空的第一时间,他们立马收摊,赶往释放烟花之地汇合。 不到半个时辰,所有人马聚集完毕。 领头者唤作严栋,他见到沈黎后也十分激动的单膝跪地道:“少爷,属下终于等到您了。” 仙平被围,没有军令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如今仙平能调动那五百仙平军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苗姑娘手中的印章,二是沈黎本人。 他们等了大半年,也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家老小被围了大半年,军令如山,他们只能等,等少爷回来。 众人一阵激动,沈黎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弟兄们,你们的家人和我的家人,现在被困伏牛山,还有朝廷的陛下,被盛贤王姜承龙谋反,若是等盛贤王接管大渝所有军队,那一切都完了。” 严栋拱手道:“我等誓死追随少爷!” “誓死追随少爷!” 三十人,却喊出震天响的气势! “好!” 沈黎满意的点头道:“分出三个小组,分批进入老宅带出火药,往城外十五里的鱼头坡送去,一定注意安全。” “是!” 如今零零散散的兵力加起来,也就六十多人,想要六十多人大破五万人,还是有些不太现实。 万逸楼弄了一大堆东西,将沈黎易容之后,几人大摇大摆的走出金陵。 马车上,吴境有些不放心道:“六十多人,打五万人,沈大人,这是不是有些太难了?” “是有些难。” 毕竟五万人不是堆在那里让他炸的。 “那要怎么办?” “舆论。” 沈黎捻着手指道:“军中绝对还有对陛下忠心之人,也有些是受了蒙蔽,所以要放大舆论,搞的他们军心不稳。” 万逸楼皱着眉头:“怎么搞?总不能咱去那五万人中,一个一个的说,盛贤王谋反吧?” “是不能这样说,但是他们会看啊。” 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鱼头坡,周围几个破旧的小房子内,詹良才早已等候多时。 “少爷,都印好了。” 詹良才带着众人走进其中一间屋子,里面堆放几大摞的白纸,上面大多有字。 吴境拿起一张看后,点点头道:“好计谋。” 纸上印着的,是盛贤王谋反的各项控诉,一共十条。 他无君无父,已经谋逆,当今陛下被其软禁,生不如死。 秦补拙这个大奸臣,垄断粮价,让天下百姓吃不起高价粮,活活饿死,军中俸禄之事,也是此人所为,大奸大恶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现在他们用兵,是违背天意,如果不能及时退走,上天暴怒,将会降下天罚。 上面内容,句句控诉,令人恨的牙痒痒。 若是传到军中,怕是引发一场大骚动。 “到时候万逸楼去伏牛山时,将这些东西,撒下去。” 沈黎背着手道:“舆论一起,再辅以空中火药落下,很快便能炸的他们鸟兽四散。” “妙!” 万逸楼竖起大拇指道。 另外几间破旧民房内,十多个裁缝紧赶慢赶,才制作一个热气球出来。 主要还是时间紧迫,沈黎又担心热气球高度不够,尺寸上比往日热气球高一倍,如此,那需要的燃料会更多。 热气球的主要远离是火焰产生热气,喷入热气球内,热气上升,带动下方篮子。 热气越足,那么升的越高。 夜幕逐渐降临,但仙平三十人还是没带着火药回来。 吴境不禁有些担忧道:“沈大人,您的这些手下,信得过么?” 山坡上,东厂太监在沈黎指挥下,已经撑起热气球,开始点火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自己手下的仙平军,多是受过洗脑训练的,不太可能临阵投敌。 他拿出望远镜,果然看到山下小道上,一道道独轮车推过来,刚好三十人。 “来了。” …… 第551章:军中大乱 “城门处盘查的严了些。” 严栋有些惋惜道:“府尹闫大人失踪,现在城中四处盘查,只带出来一小部分,这还是我们将火药分开,藏在靴子里的。” 说着,三十人,纷纷从靴子中摸索出油纸包裹的火药上交。 “火枪没有带出来,太严了。” 一城府尹,还是金陵这种大城的府尹失踪,被强人掳走,城防力度自然是极大的,有四十多斤已经很多了。 沈黎颔首,他倒是没想到这一层,但他相信自己的手下,不会背叛自己。 吴境叹口气:“这下打草惊蛇,想要弄回剩下火药,就麻烦了。” 严栋笑道:“少爷,没关系,我们以后每天伪装成商人,迟早可以将金陵城内五百斤的火药运出来。” “但也不能太频繁了。” 沈黎从怀中摸出几张银票递过去道:“你们分开走,这是暂时的经费,你们在城中,多少还是要买一些东西带着的。” 他也不推辞,接过十张银票,趁着昏暗的烛火看了一眼,愣住了:“少爷,这太多了。” 一张,一千两。 这可是一万两。 一万两相当于现代的二百万,这也太多了。 “多的钱,你们分了,非常时期,你们也是出生入死,若是连钱都不能赚,拿什么为我卖命?” “少爷,我们仙平军誓死效忠您,并不是为了钱。” “效忠归效忠,钱是万万不能少的,谁活这世上,不需要钱呢?等战事了了,仙平军每个人都有份,收了吧。” 沈黎微笑着拍拍严栋的肩膀:“去,你们自己开火,弄点吃的。” “多谢少爷了。” 一旁吴境深吸一口气,看着周遭几个小太监,嘿嘿笑道:“你们别看我,我可没钱。” “不得不说,沈大人,您这收买人心,可有一套。” 如此境遇,还掏出大量钱财鼓励手下士兵,更让人死心塌地。 官府的悬赏虽好,但大家也不是傻子,遇到贪官,那悬赏还能拿得到么。 沈黎负手而立:“吴公公过奖了。” 夜深人静,裁缝们紧锣密鼓的赶制着热气球。 终于在清晨的时候,第一个热气球正式完工。 下方吊篮较小,仅容两人站立,刚好万逸楼站在上面,可以往下分发传单。 而热气球整体就比较大了,烧了半个时辰,热气才堪堪顶起气球。 三十个手下轮班站岗,将印好的传单陆续搬入吊篮内。 万逸楼摸了摸腰间宝刀,嘿嘿笑道:“如今,我也能飞天一次了。” 吴境拱手道:“万小哥,此次拜托你了。” 沈黎也拱手道:“我一家老小,如果没事,尽量挑个天色暗点的时候,发出烟花来。” “你就放心吧,你们家人肯定没事的。” 热气球缓缓升空,手下士兵们斩断绳子。 “我走了,各位保重!” 夜间沈黎已经传授万逸楼关于热气球的使用方法,他又是武者,自是能很快领会,热气球顺着风向飘向远方,在尚暗的天色中,如同一盏指路的明灯。 下方围堵伏牛山的五万大军中,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白顶帐篷,夜间巡逻士兵昏昏欲睡,这个时候,是所有人最乏累的时候。 一个侍卫抱着长枪摇头晃脑。 纸张划脸,他猛然惊醒。 他抬头望去,漫天纷飞的白纸,如同大雪飘摇一般,落入营中。 他抓起一张,却连连皱眉。 不识字啊。 于是,他找到其他识字的士兵,众人研究一番后,都觉得不可思议。 盛贤王,竟然谋反了? 如此大面积的白纸随着微风飘散,一时半会根本清理不完,很快天便亮了,士兵们起床操练,看到地上白纸纷纷捡起来查看。 结果营中出现大面积的骚动。 这是谋逆,可不是小事情。 五万大军议论纷纷,都找到自己的队长询问此事是否是真的。 大军统帅何勇大怒,在他案头上,放着正是那份控诉盛贤王与秦补拙罪状的传单。 “妖言惑众!妖言惑众!” 几个偏将对视一眼,他们已经明白了此事的真假性了。 许多人的家中,都受到定远伯沈黎的恩惠,他们家人在仙平作坊内打工,生活水平已经远远超出的温饱,一日能吃上三餐,甚至还有肉。 如此大善人,又是驸马爷,定然不会说假话。 其中一个偏将眼中闪过一丝怒意。 何勇可是空降过来的,来了不到三个月,便替换掉一批偏将,都用了自己的心腹,如今这大帐十二人,有一半是他的人。 这已经说明问题了。 盛贤王真的已经谋反了。 另外一个偏将道:“将军,如今咱们军中,人心惶惶,都说咱们这是不义之军,会遭到天谴的。” “天谴?我倒看看,他如何天谴?” 何勇冷笑一声:“别说沈黎没回来,就算是他回来了,我就不信,他还真能一口气灭了我这五万大军么?” 其中两个偏将苦笑摇头。 这空降的统帅,就是一草包。 人家打舆论战,他还一脸无所谓。 军中传言还在继续,很多地方已经开始爆发了骚乱,但是那些队伍都没太过在意。 而热气球飘到伏牛山附近时,早已被仙平军发现。 柳升等人用望远镜看了一番后,顿时认出了万逸楼。 “不对啊?” 他皱着眉头沉吟道:“热气球,目前只有少爷和那几个小家伙会做,万逸楼是怎么会的?” 一旁的手下道:“那等万小哥来了之后,咱好好问问他,万一是少爷回来了呢?” 众人心情一震,早已在山上等着万逸楼。 热气球关闭,顺势掉在伏牛山上。 万逸楼满意的拍拍手:“当真好宝贝。” “万小哥。” 柳升见过他,连忙上前拱手道:“是不是少爷回来了?” “你真聪明啊。” 众人大声叫好,柳升连忙招呼人去请苗欢盈,而他亲自带着万逸楼去山中基地。 一路走来,伏牛山上物资充足,山上一切井然有序,有苗圃,有城楼,有士兵等等。 听到沈黎回来,苗欢盈匆忙出来接见了万逸楼。 “家里一切都好。” 在得到肯定答案后,万逸楼笑着招呼众人等晚点放红色烟花。 第552章:大营起火 晓看天色暮看云。 沈黎枯坐在山坡上,等了一天。 远处军营中,陆续出现骚乱。 士兵拿着传单问伍长,伍长问什长,什长问百夫长,百夫长挨了一巴掌。 军中强行镇压,换来的却是大量哗变,士兵们也不操练了,皆守在主将大帐前讨要说法。 即便打压不少领头士兵,但还有士兵们冒出头来。 夜幕渐渐降临,喧闹的金陵大军才陆续安静下来。 已经有人起了心思,但如今他们也是无头苍蝇,没人带头,根本不敢乱跑。 跑了,若是这传单内容是假的怎么办? 到时候可是谋反罪名,诛九族的。 而且守了好几个月的伏牛山,一个敌军没杀,反倒是己方损失惨重,他们早已不满,军中士气极其低迷,现在又来这么一出,差点引爆士兵们的怒火。 等他们即将入睡时,却见伏牛山山升起一道红色烟火,无比耀眼。 坐在山坡上的沈黎精神一振,双手紧紧握住。 这下好了,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 “吴公公,还请你再跑第二趟了!” 下方詹良才送来新的传单,内容多是警告,警告那些士兵们,放下武器,朝北移动,否则死伤勿论。 伏牛山上的苗欢盈还是有些保守,想到下方士兵们都是家中顶梁柱,舍不得大幅度的轰炸。 可乱世要用重典,如果怕死人,那想救回皇帝陛下,难如登天! 这世上总有些不怕死和极为贪婪的人,觉得谋反事业可成,不将他们打怕,打服,根本不可能收复疆土。 吴境点头道:“听沈大人的。” “请吴公公乘坐热气球,再放一次传单,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明日发完之后,夜晚直接开始轰炸,我仙平士兵,必须要先出来,等热气球到了伏牛山,请先安排一些伏牛山士兵出来,这样咱们在外面的赢面就大了许多。” 仙平士兵不善于冲营,若是尖刀营的人在就好了。 所以只能利用舆论,使他们不战而降。 伏牛山上的士兵下来一半,前后火炮夹击,空中热气球轰炸,到时候五万大军很快溃散。 “甚好,那咱家就跑一趟!” “多谢吴公公。” 第二个热气球,再次升空。 传单如雪花一般落下,大军统帅何勇终于意识到这些传单的作用了,落下来的第一时间便命手下捡回来焚毁,可无济于事。 …… 伏牛山上,苗欢盈询问许多关于沈黎的问题,万逸楼也搞不懂,沈黎去海上那么久,到底去干什么了,只是消息称,天道利用他的热气球,去了一趟归墟古国,也不知道归墟古国里面究竟有什么。 事发匆忙,他竟忘了问。 作为第一个上伏牛山的外人,他这一天下来,快被烦死了。 苗欢盈问完之后,林晴又跑过来问,林晴问完,沈妞妞又来询问,搞得他不厌其烦的解释,又不好发火。 如今的伏牛山上,已经自成体系,粮食作物的耕种,能保证山上所有人常年不愁吃喝,除去一些疑难杂症的大病,他们在山上坚守几十年都不成问题。 天亮时分,第二批的吴境也过来了。 带来了沈黎的手书,由柳升带着三十个精锐,乘坐两个热气球离开伏牛山,飘向东南方,而后再赶到沈黎那里。 虽说绕路很远,但风向不给力,始终都是朝着伏牛山上吹去。 五万大军中,哗变愈发明显,刚开始只是上官呵斥打骂下面的士兵,当士兵反抗失手打死一个百夫长后,哗变达到了巅峰。 刚开始还是几千人朝着北方逃窜,其他人半信半疑,真的有所谓天罚落下吗? 到了夜晚,他们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天罚了。 两道热气球上,满载近四百斤的火药,两百斤的火油,拔地而起。 顺着北风缓缓升空。 沈黎背着手,站在高处拿着望远镜看向远方。 大军似是有预感,今晚的戒备,格外森严。 大帐内,偏将们与主将何勇聚在一起开会。 “老子就不信了,还有天罚?” “如今这五万大军中,老子就是天!” “什么一口气灭掉六万狼族?吹牛比也不打个草稿,明明是草原上的监军为了讨好定远伯胡乱记载!” 这种事情,他们没当场见过,自然不会相信。 大渝史上,就没有这么夸张的战绩! 偏将们虽说忧心忡忡,但也不相信沈黎真的有能力一口气灭掉六万大军。 那可是六万人,拿着刀砍,都得砍老半天了! “将军,不好了!” 外面侍卫匆匆来报。 “什么不好了,我哪里不好了!” “是……天上!有三个好大的……好大的……” 侍卫心急火燎,可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急的跺脚道:“请将军移步查看。” “放肆!” 何勇的脸,瞬间就冷了下来:“本将军何等身份?你敢让我亲自去看?” 几个偏将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不就是二世祖么?当年在萧鹏举的手下做偏将,因为太蠢险些被砍了,如今风水轮流转,让你做了主将,这尾巴简直要翘天上去了。 “来人,给我打!” “冤枉啊将军!” 何勇提了提腰带,冷哼一声:“我倒是看看,他们还能玩什么花样?” 于是乎,他带头出了军营,后面众偏将跟上。 空中,三个硕大的热气球,飞行极低,他瞳孔微缩:“这是什么妖法!给我打下来!” “是!” 弓弩手准备就绪,可沈黎一早算好高度,刚好在普通弓弩射程之外,而且吊篮四周都绑了草盾,寻常弓弩根本够不着。 空中,三个热气球上,每个热气球配备了两个士兵,一人扔火油,另外一人扔火药。 为了防止空中摇晃突然起火,吊篮的绳子都加长了三尺。 啪! 黑夜里,军营中响起阵阵清脆的声音,众人一摸,顿时惊恐道:“是火油,小心走火!” 十几个火油坛子丢下去后,后方第三个满载火药的热气球,点燃火药包直接往下丢去。 四百斤的火药,一包包的点燃后丢下去,瞬间引燃火油,火药包周边包裹的铁片被热浪轰飞,掀翻一个个士兵。 惨叫声不绝于耳,整个大营陷入一片火海。 何勇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喃喃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将军快走啊!” 可下一秒,他瞳孔微缩,面前不远空地上,一个火药包掉在地上,滋滋冒烟。 轰!!! 一阵巨响过后,大营瞬间起火。 第553章:收复大军 啊! …… 大营中,惨叫声不绝于耳,四处都是哗变,士兵们想起传单上的内容后,纷纷往北逃离。 此刻,无论督战队如何催促,都没人再愿意待在这个鬼地方了。 甚至灭火人员,一时半会都找不到。 兵器库,马棚,已经乱做一团,这五万人,比起狼族大军远远不如,狼族大军面对轰天巨响后,还能快速阻止反击,一边攻打青牛山上的姜承献,一边救人。 可这金陵五万大军,简直惨不忍睹。 主将何勇被炸了一下,好在甲胄质量好,加上前方有手下阻挡,才幸免遇难。 旁边一个偏将将其扶上马,赶紧往北逃离,却在黑暗中,摸到马背上一片湿漉漉。 他奇怪皱眉,将手小心翼翼的伸到鼻子前,一阵恶心。 主将,竟能被吓尿了! 滑天下之大稽! 何勇根本不带推辞的,上了马,什么也不管了,马鞭扬起,一骑绝尘朝着北方逃去。 至此,大军的军心彻底涣散了。 临阵之际,主将先吓跑了,这是哪里来的草包? 甚至不需要伏牛山的进攻,他们自己都乱做一团了。 沈黎站在山坡上,拿着望远镜眺望,连连摇头。 站在他旁边的小太监,也是东厂一千户,他嘿嘿笑道:“这金陵大军主将,出自何家,其父何必书,当年可是咱大渝兵部侍郎,后为了给自己儿子弄到军中,便给人不少好处,送到元帅帐下,做一偏将,结果,那位元帅,一眼就看出他色厉内荏,当着他的面,呵斥他烂泥扶不上墙。” “那位元帅是谁?” 小太监嘿嘿一笑,却是不再言语。 众所周知,十几年前的大军元帅,除了萧家,还能有谁? 这是个忌讳,没人敢提。 沈黎摸着下巴:“叛军往北逃,他也混在叛军中,不太好收复啊。” 还是得让吴境出面,他武功高强,到时候即便敌军玩阴的,他也能全身而退。 一夜过去,五万大军驻守数月的战场,一片狼藉,残肢碎体遍地都是,惨不忍睹。 却没人收拾战场。 主将逃跑,军心不稳,那些士兵们不是傻子,这是属于内斗。 而且面临他们的,只有两条路,一是去北边集合,等待定远伯收编他们,二是继续跟着这怂包将军,征讨伏牛山。 这是一场豪赌,如果定远伯说的是真的,那他们跟随大军去攻打顺天城,解救皇帝后,便是护驾之功,届时奖赏少不了。 如果定远伯真的谋反,这是他的一场计策的话,他们再跟定远伯,那便是谋反,诛九族。 许多士兵家中都受到仙平作坊的恩惠,自然对沈黎多信任一些。 他们沉思良久,又见那么多人逃离,人都是有从众心里的,大军中里的声音逐渐统一了起来。 再加上有人质问何勇主将为何率先逃跑时,被斩了脑袋,士兵们的怒气更甚。 五万大军,一夜之间,踩踏,被炸死的,逃走了,几乎一万有余! 可沈黎第二天并未如约来到他们面前,告知他们事情真相。 第三天,第四天…… 直至半个月后,吴境与柳升等人,带着伏牛山上的士兵,绕了一大圈,才回到沈黎所在的小山坡上。 半个月,足够流言四起了。 吴境听说沈黎的安排后,马上便出发了。 柳升等人见到沈黎之后也很开心,问长问短。 当日他们从海上大战太阳神国后,便看到李清策与曲报国密谋,将仙平所有士兵捉拿,再询问是否愿意改编报效朝廷,不同意的,便杀掉,同意的,拉入军中收编,京师再组建一支专门用火药的军队。 当天听说消息后,仙平军便抢占一艘军舰,快速逃离海上,回到仙平。 全程一点都没耽搁,生怕沿途有军队拦截。 沈黎深吸一口气,这应该是姜承龙的手笔了。 如果他没猜错,当日姜承龙,可能还想杀他来着。 这让他很反感,这个皇帝,如此忌惮臣子,到底该不该救? 救了,时间一长,这老贼见四海升平,又来一出狡兔死,走狗烹的戏码,到时候自己如何防备? 他很是纠结的沉吟良久后,还是考虑救。 不动身去救,就得加入反贼大军,鬼知道他们是个什么德行? 反正他们现在就已经开始吞并自己的产业了。 他拍着柳升的肩膀道:“辛苦你们了。” “少爷哪里的话,我们能为少爷做事,那是大大的荣幸。” “好了,去准备准备,抢占金陵城,一路北上,拿下顺天城。” “是!” 吴境那边,竟异常的顺利,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 四万大军,每日无所事事,武器都丢了,就在北边名县之外坐等沈黎收编。 他过去之后,几个借力,踏在大纛之上,用真气扩散声音:“我乃东厂掌印太监,吴境!陛下的近卫!” 所有士兵们眼前一亮,东西厂,那可是跟陛下穿同一条裤子的,应该不会叛变吧? 而且他的话,很有说服力。 四万人静静聆听,一言不发。 “尔等听好,盛贤王姜承武,伙同内阁首辅秦补拙谋反,乱臣贼子,其心可诛!” “尔等速速放下兵器,接受整编,休得再助纣为虐,否贼,定远伯大军压境,让你们血溅当场!而后朝廷收复,所有人,统统按谋反罪名诛九族!” 众人议论纷纷,下面的何勇瞳孔微缩,他是主将,无论如何也逃不掉个谋反罪名,他连忙冲出来喝道:“哪里来的疯子,竟动摇老子军心,给他射下来!” 周围偏将纷纷后撤一步,所有人如同看傻子一般看向他。 “上啊!” 他暴怒,一脚踹在弓弩手的身后。 弓弩手一个踉跄,深吸一口气,放下手下弓箭。 于是乎,第二个,第三个…… 整齐划一,所有人都放下手中兵器。 何勇气坏了,他是知道一些端倪的,而且家中,正是天道宗的手下,如果败了,他就没了。 他怒吼,却没人理他。 吴境冷哼一声,如雄鹰展翅一般从空中俯冲而下,一掌打在他的胸口,他不可置信的喷出一口鲜血,直挺挺的倒飞出去。 第554章:拿下金陵 几个偏将眼中神色各异,有人冷哼活该,有人拍手叫好,有人连忙表忠心。 就连何勇的亲兵,在他死后第一时间也选择归顺沈黎手下,这人缘,可见一斑。 吴境飞到大纛上方,睥睨下面所有士兵,尖喝道:“所有人,按队伍排列,在此扎营,等沈大人调遣!” 其中一个偏将道:“吴公公,那我等什么时候去京城解救皇帝陛下?” “我再讲一遍,听沈大人安排。” 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的事情他会,但统兵打仗的事情,他可就不行了。 他从大纛落下,看着上面耷拉的何字旗,冷哼一声,一脚踹翻。 翌日,沈黎在众人拥簇下,来到这些叛军的面前。 柳升送上喇叭,他轻咳一声,站在高处。 旁边是吴境护卫,谁也保不准这人群中,混合着敌方的刺客,若是他出了事,皇帝陛下更难救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清清嗓子,对着下方所有士兵喊道:“诸位将军,我是定远伯沈黎。” “想必你们对我不陌生吧。” “你们有人,家中儿子,父亲,在我的作坊打工,甚至,你们所攻打的仙平县,也是我的封地,包括你们围堵的伏牛山,也是我的手下。” “我不怪你们,食人之禄,忠人之事,但你们现在所谓的中心,在陛下眼中,已然是谋反了!” 众人议论纷纷,其中一个偏将站出来道:“沈大人,您在传单里面说,盛贤王谋夺皇位,如今陛下被他软禁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 沈黎无比肯定道:“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此事如假包换!” “现在,我需要你们,跟着我,一同攻城拔寨,攻打顺天城,解救皇帝陛下,解救太子殿下,如果成功,便是救驾之功,战场上表现突出的,赏千金,封万户侯!” “大丈夫,人生在世,此等良机摆在眼前,你们愿不愿意,跟随我,一同杀入京城!为子孙后代谋个好出路!” 一番演讲下来,所有士兵热血沸腾。 那些偏将自然信以为真,从何勇的表现来看,他们这次围堵伏牛山,本来就是极为错误的指挥,若是日后皇帝陛下归来,他们这些人,要么治罪,要么流放。 如今有个大好的戴罪立功的机会,他们岂能不珍惜? 于是乎,山呼海啸一般的喊声传来。 “我们愿意!” “好!” 沈黎满意的点头道:“现在,各个偏将,带领手下人马,去战场收缴兵器,整备一日,后天出发!” 之所以还要整备一日,则是伏牛山还要安排一下。 仙平县没有多少兵力,定安伯到时候自然会交出县城来,都不用他们攻打。 柳升等人已经混入金陵城,现在金陵城的府尹失踪,城中戒严,想要拿下城墙,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过这些都是不义之军,再加上大渝军员素质极差,那些守城士兵,平日对平民百姓们吆五喝六,真正打起仗来,又怂的不像话。 收编金陵军队后,沈黎快马加鞭赶往伏牛山。 上面岳峰手下,还有好几百仙平军,这些都是他的亲兵,用起来也顺手,主要是他们都了解火药的使用,不用再费尽心思教其他士兵使用。 到了伏牛山,林晴劫后余生,嘤嘤哭了起来。 可她知道,现在事情极为紧急,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等沈黎下次回来就好了。 沈黎叫着苗欢盈,吩咐所有的事情。 “伏牛山士兵,我会带走三百人,岳峰留下。” 会议室内,岳峰沉吟一番,如今天下未定,仙平风雨飘摇,万一抽调所有兵力,再有人跑过来搞事情,那便麻烦了。 要知道,仙平城内,还有一个定安伯在那里虎视眈眈,沈黎一走,他自然要跑出来搞事情了。 “我明白了少爷,您一定保重。” 他拱手道:“我一定会守护好伏牛山的。” 这次被围,伏牛山又加入了三百多新生士兵,大多是之前仙平作坊的员工。 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都懂,如果仙平没了,他们要倒大霉了。 苗欢盈深吸一口气,点点头道:“放心吧,仙平县,暂时不管他,等你们在京城传回好消息后,他们自然会恭恭敬敬的交出仙平的。” “是的,现在你们要做的,继续守着伏牛山。” 山上还有霍十娘这个六品高手,还有她的情报组织,自然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对于苗欢盈,沈黎是一百二十个放心,旁边的沈妞妞,也跟着她学了不少仙平事务,分担了许多事情。 “爹。” 她有些依依不舍,却没小时候那般缠着不放。 要知道,她才十多岁的。 沈黎摸着她的小脑袋安慰道:“妞妞,等这次事情完了,爹便辞了官,回来天天陪你。” “爹一路小心。” “嗯。” …… 安顿好伏牛山之后,众人快马加鞭来到金陵城外。 如今,闫海容也被牛瑜等人押到城下。 “好久不见啊,闫海容大人。”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苦笑道:“伯爵大人,别来无恙。” “叫他们开门。” 两军对峙,下面黑压压一片,守着城池的将领六神无主。 府尹大人还在他们的手中,而且他们说盛贤王谋反了。 这开,还是不开? “罢了,成王败寇,在下输了。” 闫海容被五花大绑起来,动弹不得,但他嘴角缓缓扬起一丝幅度道:“沈大人,你觉得,天道宗的人,骨头能有那么软吗?” 沈黎一愣,他却大喝道:“死守金陵,定远伯要谋反了!” “放他们过去,你们全家处斩!” 吴境冷笑道:“闫海容,你知道你这么说的后果是什么吗?” “喂!” 旁边两个仙平士兵连忙掐住他的下颚,却不料从他口中掉出半块舌头。 他已然是自尽了。 沈黎皱着眉头,万万没想到,天道宗竟将他们洗脑到如此地步! “攻城!” 随着号角响起,四万大军拉开架势。 轰! 城楼上,一阵浓烟升起。 那些守城士兵顿时惨叫连连,接着城楼上爆发一阵骚乱。 城门,缓缓被打开。 第555章:一路北上 金陵算得上江南一带较大的城池了,不过守城将士,常年在城门前盘剥过往客商,早已没了血性,而且江南属于内城,战事极难蔓延到江南一代,设防的士兵素质本来就没那么高。 柳升带着三十个士兵,趁着城楼对峙时,直接炸开了城门,随后往城楼上扔去火药包。 那些守城士兵瞬间就慌乱了起来,慌乱之中,甚至还有人慌不择路,跳下了城墙。 大军顺利入城,接管了城池。 吴境站在城墙上,眺望远方。 “沈大人可以收下金陵军,一路走,一路收,咱家相信,还是有不少有志之士心系朝廷安危的。” 沈黎轻哼一声道:“吴公公好算计。” “咱家只是给了一个建议,何来算计一说?” 一路走,一路收兵,难度会降低许多,如今大渝还没完全内乱起来,军中还有不少人忠心朝廷,只是受了蒙蔽而已。 从江南到顺天城,少说也有近三十万大军。 到时候将顺天城一围,敌军自是不战而降。 就连柳升等人,也动心了。 可沈黎一呼百应,没有虎符就很快召集三十万大军,陛下会怎么想? 吴境这是在给他埋个雷,他已经看出沈黎的能量。 一个名字,便能让四万大军折服,这堪比当初的战神萧家,对皇权统治极大。 救回陛下,便能顺理成章的狡兔死,走狗烹。 三十万大军的胜率,要高很多。 可没想到沈黎压根就没想带那么多人过去。 只是带着金陵四万人马,难度要大许多,不是沿途的压力,而是京城的血浮屠。 京城之中,虽然兵马没那么多,但血浮屠的威力,已经被抬上神坛。 沈黎背着手,吩咐柳升道:“让林焕带着人马,你带着三百仙平军作为接应,沿途攻破城池,负隅顽抗者,直接攻打。” 吴境摇头道:“沈大人,此举,有些不妥了,若是对方矫诏,说你们谋反,那你们在路上的压力,会极大。” “那吴公公,有什么好的办法?” 众人沉默,此刻最好的办法,就是有陛下的圣旨。 否则他们就是不义之军。 那些不明就里的官差们,肯定不会只听他们一面之词,如果对方有天子诏书,想救出皇帝陛下,就得忍受对方污蔑自己是反贼,等救出陛下后再平反。 吴境嘿嘿一笑:“沈大人,不应该想想,为何到现在,陛下一家子只是被软禁,而没有被杀么?” 按道理,盛贤王想要举行禅让大典,那必须皇帝陛下出面。 可禅让大典,始终没有如期举行,如今皇宫中,皇位上虽然坐的是盛贤王,可他发不了圣旨。 因为,玉玺不见了。 没了玉玺,诏书发不了,没有玉玺,禅位大典无法举行。 说罢,他变戏法一般,从怀中掏出一个红布包来。 “咱家深受陛下皇恩,自是要尽心竭力,呐,事情,便能解决了。” 玉玺送上,沈黎这才长出一口气:“吴公公,你可吓死我了。” 吴境微笑摇头。 你这小子,如果真没玉玺,那只怕是伪造个玉玺出来。 通过这几日的相处,他已经看清沈黎,寻常制度,根本约束不了他,与其他文臣,完全不同。 这下,便再无顾虑了。 萧林焕带队,改姓为沈,虽然很别扭,但这是他唯一带兵的机会。 而且沈黎觉得,即便这次救了皇帝陛下,怕将来也落得个走狗烹的下场。 当日若是自己没被天道弄走,怕早已成了公主殿下的亡魂了。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直接废了皇帝! 他冷冷的看向远方,吴境一头雾水,他万万没想到,面前这贼子的胆子竟如此大,还想废掉皇帝陛下。 有圣旨开拔,加上火药攻城,四万大军一路北上,守城将领虽说被替换了,但下面士兵也不是傻子。 萧林焕在城下恐吓,谁敢拦路,罪同谋反。 有圣旨在,更验证他所说的真实性。 沈黎众人在大军中,带了几十个裁缝,一路北上,路上加紧缝制各种大大小小的孔明灯,为到皇城下做准备。 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城池,从金陵到顺天,阻碍越来越大,这可能是盛贤王的棋子发生了作用。 顺天城,皇宫。 御书房内,秦补拙重重咳嗽几下:“陛下,叛军手中,有圣旨。” 他所叫的陛下,自是盛贤王,姜承武。 姜承武旁边,站着姜魁。 如今的姜魁,已然一副太子做派,他冷哼一声:“不过是圣旨么,咱也可以伪造一份!” “也只能这样了。” 秦补拙叹口气,只能寻找顶级工匠,按照以往圣旨上的玉玺来伪造了。 “沈黎,回来了么?” 盛贤王捋着胡须,他虽然长期声色犬马,身子发福,但若细看面容,与真正的皇帝姜承龙还是有几分相似的,眉宇之间,都有一些霸气。 “回来了,也在叛军中,准备杀入京城。” “就凭他那点人么?” 姜魁不屑的笑了:“我顺天城,可有近六万雄狮,还有大量血浮屠,他凭什么赢我们?” 盛贤王沉默一刻,蠕动着喉结:“听说,宗主带着他,去过归墟古国?” “是啊,只是宗主爱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我看不必了。” 他摇头道:“传出消息,让大楚大梁同时进攻大渝。” 秦补拙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他虽说谋反,但不想灭国。 可姜承武此举,是打算让三国大战,大渝首当其中,承受的压力,必定超出想象,极有可能被两国吞并。 三国鼎立,任何两个国家合起伙来攻打另外一国,必定会承受不住,节节败退。 “陛下,现在是不是,有些早了啊?” “已经到了决战时刻了。” 姜承武可不管祖宗的基业,他现在,只是天道宗的一份子,而且,他的目的可不是灭了大渝,而是天下重新洗牌,姜家,掌管整个天下! 哪怕是天道拿了天下,这个天下,还是姓姜! 秦补拙不敢反对,如今的陛下,可不比之前姜承龙,姜承龙会对众人以怀柔态度处理,可这位陛下,本来就是谋反得的皇位,朝中大臣,凡有不服者,多数被杀。 “臣,遵旨!” …… 第556章:拿下城防 沈黎四万大军,一路攻城拔寨,有圣旨开路,即便有反抗,也不过是极小规模的。 不到两个月,大军便攻入顺天城前。 作为政治中心,顺天城的士兵,多为盛贤王培养的私军,而且首辅秦补拙拿出假圣旨宣布之后,其他人也不知真假。 大军兵临城下后,沈黎坐在马背上,大声道:“盛贤王谋反,其罪当诛,放下屠刀者,既往不咎!” 城墙上,姜魁的身影缓缓出现。 “沈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一旁的吴境轻哼一声道:“这位四皇子,其实也是盛贤王的儿子,独子。” 沈黎皱着眉头,这姜承龙怎么回事?这么不将后宫当回事,结果翻船了? 四个儿子,一个女儿。 其中有两个是人家的种,传出去,那是奇耻大辱啊。 他抬头道:“四皇子,如今,我是不是该叫你太子殿下?” 凛冽的寒风吹过,如利刃一般划过脸庞,有些微微疼。 空中,再次飘起雪花来。 姜魁轻笑道:“沈大人,好端端的,谋反做什么呢?陛下已经下旨,如果你手下这些人,愿意散了,可以既往不咎,官复原职,至于你,贬为平民,留下一家老小的狗命!” “新朝陛下不愿再造杀孽,还是快快退兵吧。” 四万大军中,开始出现不太和谐的声音。 他们有的人,这辈子没见过太子,如今太子殿下说话,他们一时难辨真假。 沈黎看了一眼偏将们,拿着扩音喇叭大声道:“你们这些守城的将士们,还有我身后这些将士们,包括顺天城内的百姓们,你们好好想想,之前的太子殿下,做的好好的,陛下无病无灾,为何突然退位?这盛贤王,真的有那么贤能吗?试问他上位这一年内,各位的生活是变好了,还是你们的俸禄变高了?” 人群中一阵骚乱。 姜魁冷笑道:“沈黎!饶你舌灿莲花,今日都不可能进这顺天大门,陛下威武圣明,先帝自知比不上,退位让贤,又有何不可?” “再说了,陛下是先帝的亲弟弟,总比你要了解吧?” 沈黎幽幽道:“可盛贤王,声色犬马,每日流连忘返于青楼之间,据说,藏书阁都是盛贤王的产业,还有人说,盛贤王每日必定御女数人,俨然是成瘾了!如此之人,岂能担当皇位?” “那只是陛下蛰伏之手段,用来迷惑众人的。” “既然是蛰伏?为什么要蛰伏?蛰伏也是为了谋朝篡位么?” “好你个沈黎!” 姜魁冷冷道:“纵使你说的再好听,如今是你的刀兵对准皇城,世人已经看的出来,你有谋反之心!你们这些反贼,还不赶紧放下兵器,否则下一刻,死无葬身之地!” 大军中,柳升等人已经架好了火炮。 最难打的,不是顺天城门,而是皇城。 皇城之内,才是真正的精锐。 贺元坝高大的身躯站在沈黎马边,手持巨大镰刀,威风凛凛。 沈黎深吸一口气:“那就打吧!” 说罢,他猛地挥手。 城楼之上,漫天箭雨划破空中飘舞的雪花,直奔底下大军。 大军快速架起盾牌守卫。 火炮点燃,一声轰隆巨响喷出炮·弹,战斗正式打响。 姜魁冷哼一声:“敬酒不吃吃罚酒!” 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招来身后几个士兵。 这些都是盛贤王豢养的死士,别说是吃生死丹了,就是吃下真正的毒药又有何妨? 他们毫不犹豫的吞下丹药,而后穿上特制盔甲。 四门火炮,炸的城墙上惨叫连连,血肉翻飞,弓箭阵型也保不住了,对方也不如传统攻城,还能丢个石头,倒个金汁什么的,他们就在远处,一马车上的炮·弹,轰个不停。 所有人都觉得顺天城快顶不住的时候,城门忽然缓缓打开,护城河上的吊桥随着机扩的咔咔声放下来。 沈黎一旁的偏将道:“大人,他们投降了。” “这才刚刚开始呢。” 他招招手,柳升会意,连忙将火炮对准城门处。 十个,四品! 坚持半个时辰,就能获胜,可这些服用特制药物的士兵们,不仅修为暴涨,而且不怕疼痛,就是战争机器。 就连他们的兵器,也是特制的,一人多高的宽阔大剑,即便遇到草原狼族重甲骑兵,也丝毫不惧。 吊桥缓缓放下,十个血浮屠瞬间开动,拖着巨剑朝着大军杀来。 六门火炮对准他们,在沈黎的示意下,开始有条不紊的发动。 轰! 轰! 轰! …… 战场硝烟四起,十人对阵四万人,若是冷兵器对战,真的很有可能被他们冲垮阵型。 可加了白糖的火药,威力更甚,十人还没杀来,便遇到极大的阻碍,那些火炮击中他们后,即便他们穿着厚实的重甲,也被剧烈的高温喷的瞬间失去身体机能,再无作战能力。 沈黎摸着下巴,这些士兵,虽然强悍,不惧刀枪,但貌似怕火攻? 他们虽然变得力大无穷,但速度慢了不少,而且有正常人的身体特征,比如掐脖子,让人停止呼吸,便能杀掉一个人,他们也是一样,心脏依旧是弱点,所以他们特制盔甲的护心镜,大多是精钢所制。 姜魁是守城一方,又没经历过战场,十个血浮屠冲出城门第一时间,没有安排其他士兵出城迎战,也就是十个血浮屠硬生生的抗住六门火炮的轮番轰炸。 还没冲到阵前,基本上全部报废。 最后一个血浮屠面具下,双眼露出不甘的光芒,随着最后一发火炮打来,他双腿被炸飞,再无起身作战的能力。 那些人,还有一半活着,只是手脚被炸烂,无法起身。 他们现在只能慢慢等待着时间的流逝,而后死亡。 守城将领大骇,连忙惊恐的喊道:“太子殿下?” 却发现姜魁的马车,顺着街道疾驰,已经跑出视线之外。 他一阵绝望,太子殿下都跑了,现在没有人是这些火炮的对手了。 可能面前的沈黎说的对,但他还是要守卫着顺天城。 他咬咬牙,大喝道:“守城!” 新一轮的火炮继续轮轰,可对准的,是城门。 半柱香后,城门顺利被炸开,贺元坝一马当先,冲向城墙一阵乱杀,敌人马脚大乱,很快被他们接管了城防。 第557章:大战将起 皇宫之中,盛贤王冷哼一声道:“慌里慌张的,成何体统!” 姜魁深吸一口气:“请父皇恕罪。” 御书房中,盛贤王姜承武坐在皇位上,而之前的皇帝姜承龙与太子姜尤,坐在太师椅上。 现在看来,主客倒是颠倒了。 姜承龙微笑道:“是沈黎打来了吧?” “你猜的不错。” 城外震耳欲聋的火炮声,自然传到了皇宫内。 姜尤很是高兴,火炮声来了,希望就在眼前,到时候,他要将盛贤王这对乱臣贼子,全部都软禁起来! 软禁到死! 姜承龙倒没那么乐观,他知道盛贤王手中的底牌。 血浮屠。 虽说十个血浮屠挡不住四万大军,但百个,千个血浮屠呢? 除非是绑在一块让沈黎炸。 血浮屠的战斗力,有目共睹,如果分散开来,进攻沈黎,那沈黎还真不一定有胜算。 鬼知道盛贤王私底下培养了多少死士?又炼制了多少丹药? 近十年,盛贤王都在暗自筹谋,贪污了不知多少银两,谁知道他在暗地里炼制了多少铠甲? 姜魁只是不会指挥,如果那些血浮屠从后方攻来,大乱沈黎的火炮阵型,他们那些仙平军瞬间麻爪了。 盛贤王丝毫不慌,微笑道:“皇兄不会真的觉得,那小子能解救你们吧?” “不好说,万一呢。” “那赌一下呗?”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面前的父子俩:“就拿命赌,沈黎输了,你们俩死,沈黎赢了,我们父子死。” 沈黎要是打赢了,根本就不用赌,盛贤王与姜魁必死无疑。 “你是打算给他按个罪名,弑君,哦不,弑太上皇?” 沈黎输了,那便一举两得,顺带杀了姜承龙父子,将罪名按在沈黎的脑袋上,就说他的大军谋反,乱杀之下,残忍的杀害了太上皇父子俩,到时候,名正言顺的杀了他,以祭奠太上皇亡魂。 姜承龙捋须道:“我还是相信沈黎的。” “我可记得,你当初可是打算杀了他吧?” “我原本以为,宫中很多小太监,是韩家和秦家的探子,原来是你的。” 盛贤王微笑道:“那又如何?” “我从未在他们面前,提过任何只言片语要杀沈黎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你的亲兄弟,你小肚鸡肠,不喜欢臣子比你更出风头,不是吗?” 他目光逐渐变冷:“萧家是,沈黎下场怕也是差不多,若不是这些年,我装傻充愣,表现的对权力丝毫不感兴趣,怕是我的坟头草早已长的老高了,你这点小心思,谁不知道呢?” 一旁的小太监匆匆走进来道:“陛下,秦首辅求见。” “宣。” “宣秦首辅觐见。” 秦补拙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御书房内。 看到姜承龙,他愣了一下,转而对盛贤王行礼道:“老臣拜见陛下。” “平身。” 盛贤王幽幽的看着姜承龙道:“说起来萧家,当年还是你让秦首辅收集资料,污蔑萧鹏举的,但凡萧鹏举现在还活着,大渝怕是三国最为强盛的一国,你可以大展拳脚,治理国家,军中之事,再也不用操心。” “可你,眼看他功劳越来越大,夜不能寐也要杀了人家全家。” “可叹萧鹏举人家,到死都没反抗过。” “你这种小肚鸡肠的货色,也配当皇帝?”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够了,别说了!” “怎么,恼羞成怒了?” 盛贤王哈哈大笑:“只你杀萧鹏举一条,足够你遗臭万年!还好沈黎没落到你的手里,我不像你这般小心眼,即便沈黎打到皇城脚下,只要他愿意归顺,我可以让他做定国公,将整个金陵封赏给他,因为,他是朕的财富!” 姜尤低着头,这么多年,他也比较反感父皇设计杀害萧鹏举一家,可皇帝陛下没错,他不能指责。 “你放心,到时候,在你的墓志铭上,我会详细的记载你的功绩,还有你的过错。” “话说,你兢兢业业,也没什么功绩吧?击退狼族,是沈黎,平定粮价,让天下百姓有饭吃的,还是沈黎,平定内乱,打退大梁大楚的,是萧家,而你,只会勾心斗角,今日看谁功高盖主了,明日看谁不忠了,你的一生,全都在这种蝇营狗苟中度过!” 姜承龙气的胸膛一阵起伏,大喝道:“够了!” 想想自己做皇帝几十载,每日兢兢业业,还要遗臭万年,他瞬间就暴走了。 只是,还没起身,便被空中一道黑影按下去。 “影子?” 他瞪大眼睛,咬牙切齿道:“你也叛变了!” 盛贤王不屑的冷笑道:“影子,是天道宗的人,何来叛变一说?” “我明白了。” 姜承龙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一生,当真失败至极。 也没拿的出手的功绩,更别说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了。 他颓丧的坐回去:“行吧,你赢了。” “我让你老老实实的看着,当初我不跟你争皇位,是因为我不屑,我当了皇帝,必定一统天下,这才叫做一个帝王的功绩,你懂么?” 盛贤王斗志昂扬,大喝道:“秦补拙,命你亲自带兵守城,务必击退贼军!” 秦补拙拱手道:“老臣遵旨!” “姜魁!” “儿臣在!” “一千血浮屠,交给你了,务必将对方一网打尽!” “儿臣遵旨!” 听说一千血浮屠,姜承龙脸色微变:“你竟私底下豢养这么多死士?” 他一阵绝望,一百血浮屠都够沈黎打的了,何况一千? 这根本没有悬念。 盛贤王冷笑道:“你不知道的,多着呢!” “其实,朕,还是天道宗的副宗主呢,至于宗主天道,你认识。” “我认识?他是谁?” “好好想想,你认识的人中,名字中含‘道’字的,还有谁?” 姜承龙脸色大变:“他还活着?” …… 顺天城,四万大军攻入,接管了城防。 百姓们都知道要打仗了,纷纷躲在家中,不敢出门。 沈黎接管了城防后,第一时间并不是急着攻打皇宫,而是疏散皇城周边的百姓,到时候大战起来,必定会波及无辜。 经过一个个严查之后,顺天城走了近三分之一的百姓,被安置在城外。 四处城门被金陵四万大军掌控,他们征集了大量的铁匠铺,用来制造火炮,还有热气球与火药。 十天的对峙后,大战终于在一发火炮中正式打响。 第558章:皇宫大战(上) 三万大军聚集皇城对面,高耸的城墙上站满了守城士兵。 这些士兵,大多是盛贤王培养出来的,忠心耿耿。 别说沈黎拿着一张圣旨命他们开城投降了,就是皇帝陛下亲临,他们也不会投降的。 战争一触即发,盛贤王姜承武的身影,赫然出现在城楼上。 “沈黎!” 音浪缓缓传来。 沈黎冷哼一声道:“乱臣贼子,你还想说什么?” 盛贤王微微捋须道:“朕继承大统,现在已是大渝皇帝,你身为臣子,不仅不参拜,反倒还企图攻打皇城,你说,谁是乱臣贼子?” “我劝你,放下刀兵,接受投降,新朝建立,朕不愿多造杀孽,尔等所有造反者,可以既往不咎!” “包括你,沈黎,我见你是个人才,只要你老老实实的接受招安,定远伯之位,还是你的,你可以继续为新朝效力!” “负隅顽抗者,只有死路一条!” 沈黎冷笑不已:“你倒是说的天花乱坠,你软禁陛下,自立为王,谁会信你?乱臣贼子,让秦老狗滚出来说话!” 秦补拙呵呵笑道:“沈大人,好久不见啊。” “见你大爷!你这狗贼,竟然伙同姜承武撺掇皇位,养条狗还知道报恩呢,你倒是好哇。” “沈大人,何必口出伤人呢。” “待会你就知道了!” 事到如今,谁也没有退路了,盛贤王一退,便是个死,沈黎退,怕是生不如死。 索性直接开战,战后再慢慢的谈。 他猛地挥手,火炮瞬间喷出,城楼上硝烟弥漫,死伤惨重。 城墙外面,仍有不怕事的百姓探着脑袋围观。 这里面,便有盛贤王的人。 很快,城墙上再次竖起一面旗帜,上面威武霸气的一个“武”字格外显眼。 百姓中发生一阵暴乱,很快冲出一群人,对着四万大军后面杀去。 如今这皇城与外城之间,倒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瓮城。 外城这么好打进来,想必也是盛贤王的计策了。 那一群人身后,渐渐的跟上密密麻麻的高大甲胄士兵。 血浮屠! 每个人手中的硕大铁剑,每挥舞一下,便有大片士兵倒下。 这些士兵的素质,比起狼族差太多了,否则当初沈黎也不可能那么轻松就击溃他们。 兵败如山倒,腹背受敌,让三万大军大惊失色,纷纷往两边逃离。 如此巨大的身高差,让他们根本提不起反抗的勇气。 沈黎在大军中心,看着远处,轻叹一口气。 太差劲了。 他对旁边柳升道:“加快速度,攻破皇城,杀进去,现在不冲进去,等那些血浮屠冲散我们的阵营,就麻烦了。” 柳升郑重点头,转而道:“少爷,你看。” 左右两侧,又出现大量的血浮屠。 约莫五六百人。 沈黎一阵头疼,这些血浮屠,实在太多了,而且还和金陵的三万大军纠缠在一起,想开炮灭掉都不可能。 这几日,紧赶慢赶,做出来了三十门火炮,加上之前的六门,一共三十六门火炮。 战场浓烟四起,火炮炸的皇城内都能感受到震动。 现在沈黎的后方一塌糊涂,皇城城墙也是一塌糊涂。 但皇城不比外城,这都是精锐,是盛贤王的心腹大军,其中还有天道宗的人,他们极为忠心,被洗脑的十分彻底,死战不退。 即便城门处已经被炸的不成样子了,他们还是严防死守。 眼看血浮屠杀的越来越多,军心溃散,沈黎知道不能等了。 “杀进皇城,夺取城池就赢了,如果让盛贤王做了皇帝,你们全家老小,一个都跑不掉!” “先杀盛贤王!” 士兵们知道,如果失败的下场,他们纷纷朝着皇城破败的大门攻打过去。 可能血浮屠丹药制作有些困难,并不是所有士兵都是血浮屠。 既然是普通士兵,那还有一战之力。 沈黎拿出草枝,感受一下风向后,大喝道:“放热气球!” 柳升急忙拉响信号弹。 后方,由萧林焕带领的几十个仙平军,早已蓄势待发。 他们斩断热气球下方的绳索后,顺着微风飘向皇城。 金陵大军看到热气球后,顿时士气大振,拼命的攻打皇城城门。 而皇城之内,大军一波波涌来,城门前很快死尸遍地。 两翼和后方的血浮屠,在没了大军守护后,进攻的速度越来越快,只有近十丈的距离! 柳升大喝调转火炮,呵斥前方士兵让开。 可仍有胆小的士兵,被吓得尿了裤子,瘫软在地,不管后方怎么呵斥他离开,他都惊恐的泪流满面,不敢动弹。 最终,柳升一咬牙,点燃了火炮引线。 一发发火炮打出去,终于伤了部分血浮屠,但也伤了极多友军。 热气球终于到来,飞到皇城上方。 盛贤王姜承武站在御书房门口,连连感叹道:“真是个奇才啊,此物用在战场上,简直无往不利。” 一旁的秦补拙呵呵笑道:“陛下,再威猛的狮子,若是无法驯服,还是得杀掉,有朝一日他必定噬主啊。” “是啊,可惜了。” “真是可惜了。” 盛贤王连连感叹道:“影子,该你出马了。” “是。” 一阵嘶哑的声音响起,一个黑衣人缓缓出现。 他的任务很简单,直接搞掉那些热气球便可以了。 热气球飞行的高度并不算很高,对于一品高手来说,借助皇宫内的高大建筑,还是能够得着的。 随着一包包火药被丢下,城墙上的死伤更为惨重,整个城墙如同炼狱一般。 尤其是在仙平士兵们丢下火油坛子之后,城墙变成一片火海,无数惨叫声听的人头皮发麻。 上方的萧林焕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眼周围,对着城门之后再次丢下几个火药包。 一阵尸体翻飞之后,金陵三万大军终于攻入内城,与那些士兵们战成一团。 十二个热气球,一边飞行一边丢火药包,战况瞬间往一面倒去。 还没等萧林焕松口气,后方一道黑影闪过,结果其中一个热气球的绳子断裂,上方的火炮掉下来,点燃了篮子内的火药。 轰! 一道冲击波飞来,众人一阵摇晃,险些从空中栽下去。 第559章:皇宫大战(下) 萧林焕大惊失色,连忙喝道:“散开!快些扔下火药离开!” 他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品高手。 影子如鬼魅一般,在稍微有些密集的热气球林中来回游走,而后匕首出动,将热气球上的绳子划断。 突然冒出来的一品高手,是众人都没想到的。 这完全打乱了热气球的部署,后方还有大量敌军,热气球上的火药根本投不下去。 现在只是皇城前半部分被轰炸了一番,沈余等人只是抢占了城楼。 至于里面,一片完好。 情况一瞬间发生,一品高手的速度,根本不是那些仙平士兵能够反应过来的,眨眼之间,便有三个热气球颓然落下。 大量的火药在空中爆炸,产生的热量对其他热气球影响极大。 城外,沈黎轰炸几轮后,且战且退,往皇城之内杀去,而剩下的几百血浮屠提着巨剑,在地上磨出火花,奋力追上来。 仅仅进城这段时间内,便损失了近两千人! 好在前方道路被炸开,众人快速抢占城楼,柳升等人留下断后,在狭小的城门前摆放大量火药,只要那些血浮屠敢涌进来,必死无疑。 到了城墙之上,沈黎终于看到天上被屠杀的热气球们。 可他们的高度,寻常弓箭极难够到,他们这一方中也没有一品高手,根本管不了天上的事情。 现在皇城里面,与皇城城墙之间,形成了巨大的战场。 那些金陵军冲进来之后,惊恐的发现,这皇城之内的血浮屠,比外面的更多。 他们戴着恐怖的面具,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从宫中各个房间内缓缓走出。 沈黎深吸一口气:“一炷香,可怎么样才能顶住一炷香的时间?” 一炷香之后,血浮屠的药力消散,失去作战能力,而且由于皮肤骨骼被药力强行生长,再无复原的可能,可这一炷香的时间,足够这几百血浮屠屠杀他的一半手下。 刚刚进来的匆忙,火炮没了,现在只有火药包以及火铳。 但血浮屠的盔甲都为精钢打造,极为厚实,火铳打在上面,仅仅能让对方盔甲凹陷一个小小的幅度。 眼看血浮屠杀来,如同收割麦子一般,每次挥剑,便能横扫一大片。 即便是身材高大的贺元坝,也只能抵挡其中一人的进攻。 一千个六品高手,这种战斗力,放在战场上简直恐怖。 空中,一个个热气球爆炸,巨大的声浪让人震耳欲聋。 影子如同鬼魅一般,四处游走,终于被一仙平士兵抓住机会,在他即将斩断热气球的绳子时,那士兵死死的拽住他的左腿。 “大人!大人!大人!” 那仙平士兵大笑道:“我抓住他了!” 萧林焕大喝道:“别放手啊!!!” 影子黑色面具之下,发出一阵不屑的冷哼。 而后,一脚,将士兵踹的脑浆横流。 那士兵满脸是血,嘴角还挂着一丝幅度,头颅无力的后仰,随风摇摆,俨然是失去了呼吸。 影子皱了一下眉头。 怎么蹬不掉这人? 他运转真气,狠狠的又蹬几脚。 死尸依旧一动不动,那双手仿佛铁钳一般,死死的抓着他不放手。 他抓着绳子,仙平士兵尸体就那么挂在他的身上。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当机立断,点燃火把扔到不远处的热气球上。 轰! …… 一阵震耳欲聋的响声传来,热气球在空中炸裂开来,吊篮内的大量火药在空中爆炸,一连波及两三个热气球。 后方观战的盛贤王瞳孔微缩:“可惜了,一品高手!” 空中,两道烧焦的尸体无力的落下,掉在地上扬起一阵灰尘。 一个是影子,另外一个是仙平士兵。 即便如此,那仙平士兵还死死的抓住影子的腿不放手。 空中众人泪目,默念一声士兵名字后,旋即操控热气球往皇室后方飞去。 泛着金光的瓦片,被炸的四处纷飞,此战也不知道要烧掉多少钱。 盛贤王终于感受到了不对劲了。 他深吸一口气,询问秦补拙道:“还有多少兵力?” “五万人!” “血浮屠呢?” “没了,都派上战场了。” “战况如何?” 秦补拙微微捋须道:“沈黎带来的三万大军,如今七千不到,我等血浮屠尽数报废,五万人也只剩两万人。” 一旁的姜魁道:“主要是那天上的鬼东西,对我军影响极大。” “现在没了影子大人,那些天上的士兵,根本没办法对付。” 现在就是躲在金銮殿内,都不安全了。 那些鬼东西,能将瓦片悉数掀飞,然后将房子喷成碎片。 盛贤王深吸一口气:“两万打七千,如今已经到了最后决战时刻了。” 秦补拙轻咳一声道:“情况不容乐观。” “没想到,不可一世的血浮屠,竟也极难对他们造成影响。” 轰! 一通巨响,梁上一阵灰尘落下。 “父皇,要不,我们先退出皇宫吧?秦首辅家中还有密道可以逃出去。” “废话!” “朕为皇帝,岂能率先逃跑?” 盛贤王呵斥道:“朕要誓死维护江山,叫姜承龙过来!” “是。” …… 宫中战争愈发惨烈起来,沈黎一方,大部分退守城墙,目前杀敌的主要力量,是空中五六个热气球。 可天上热气球随着风速逐渐离开,大军再无依仗。 火药已经用的差不多,还有少许用来填充火铳的。 可只有两百只火铳。 柳升拎着银色长枪,冷冷道:“用刀,杀出血路来,救出陛下!!!” “杀奸臣!救陛下!” “杀奸臣!救陛下!” “杀奸臣!救陛下!” 七千人杀声震天,如今打到如此程度,身边同伴一个个的倒下,他们知道,自己再无退路,唯一能做的,就是杀光眼前黑色盔甲的敌军。 两百仙平军拿着为数不多的火铳打了几轮,逐渐火药见底了。 不过也收拾掉近千敌军。 当所有的现代兵器都用完之后,战争便会回归到原始程度。 肉搏战,便开始了。 空中落下的萧林焕白袍长枪,与柳升一同在敌军中杀个来回。 可敌军也有厉害人物,一个通体黑色盔甲的将军,以一敌二,竟还打的两人节节败退。 外面厮杀震天,金銮殿内却是一片祥和。 盛贤王坐在龙椅上,姜承龙坐在大殿中心。 两人之间,隔着一块幕布。 细看幕布,则是一张棋盘。 第560章:尘埃落尽 外面杀声震天,里面二人却在悠然下棋。 不断的惨叫声传入耳中,举着棋盘的两个小太监两腿战战。 姜承龙嘴角露出微笑道:“看来,这局棋,我的声势更为浩大一些啊!” “是么?” 盛贤王棋势愈发凶狠起来,完全不顾后路的打法,一时间竟让姜承龙有些手忙脚乱。 不过好在他稳抓稳打,慢慢滚雪球,优势再次出现。 秦补拙与姜魁跪坐一旁,金銮殿大门紧闭,没有一个护卫。 也没人去报告战场情况。 反正第一个冲进金銮殿的人,如果是沈黎,那盛贤王输,如果是盛贤王的人,那沈黎输。 秦补拙幽幽道:“陛下劳心政务,想不到,棋艺之道也未曾落下。” 姜承龙冷哼一声道:“后悔了么?” “有什么后悔的?老臣本就命不久矣,活了这么些年,锦衣玉食,从一无名小卒,爬到如今内阁首辅之位,家族强盛数载,我有什么不满足的。” 秦补拙顿时如看开了一般道:“苦,老臣也吃够了,福,老臣也享受到了。” 他嘿嘿笑道:“即便老臣不反,全家也逃不过个抄斩的结局,何不临死前疯狂一把呢?万一,赌赢了呢?” “你赢不了!” 幕布之上的围棋,再落一子,盛贤王赫然是死局!!! 姜承龙起身淡淡道:“其实,你老老实实的交出家产退位,我为何留不得你?” 文臣不比武将,武将一呼百应,那是要出大问题的,文臣还好一些,顶多是出一些喷子而已。 事到如今,再讨论这个已经没有意义。 秦补拙嘴角缓缓扬起,眼中出现一丝狡诈的亮光:“您就这么笃定,您赢定了?” “怎么?你们已然是死局了。” “若是沈黎打进来的话,皇位唾手可得,您也是砧板上的鱼肉,猜猜,他会不会要皇位呢?” 姜承龙心中一沉。 就如秦补拙所说,如今盛贤王已经铺好了路,宫中已然没自己的侍卫,影子没了,公主被软禁后宫,沈黎看到金灿灿的皇位,真的不会动心么? 他虽然起疑,但心中还是有了答案。 此子胸无大志,即便皇位给他,他必定不会要! 他肯定不会要! 他哈哈大笑道:“秦补拙,你这条老狗,临死的时候,还想往朕的心里埋上一颗怀疑的种子么?” “你以为,这一年,朕什么都没做么?” “虽然朕被你们关着,但朕,细细反思了多年前的所作所为,以及朕,究竟哪一点做的不对,让你们顺利谋反!” “朕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生性多疑的皇帝了!朕,容的下他沈黎!等你死后,沈黎,封作定国公!官居内阁首辅!” …… …… …… 外面战争已经进入白热化。 很明显,兵员素质不太好的金陵军,在面对近一倍禁军兵力时,被打的节节败退。 要不是仙平军先解决一部分,根本没得打。 眼看沈黎一方节节败退时,后方逐渐响起喊杀声。 竟是看守城池的一万储备军! 众人眼前一亮,随即士气如虹。 柳升与白袍小将萧林焕联手,终于将敌方统领拿下,对方士气顿时低迷到了极点。 沈黎这边,加上一万大军,战局瞬间扭转过来! 随着一支支仙平军旗插入,盛贤王手下的大军眼看大势已去,纷纷丢盔弃甲,开始逃亡。 沈黎长出一口气,与萧林焕相视一笑。 “走,跟我去见陛下。” 沈黎,萧林焕,柳升,贺元坝四人,带着一百仙平军站在金銮殿大门前。 随着大殿大门缓缓被打开,一竖阳光射入大殿,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 姜承龙略微有些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幕布放下,再看面前的盛贤王,也在微笑。 “沈黎,你赢了。” 盛贤王不舍的起身,摸了摸龙椅道:“这位置,是你的了。” 沈黎心中一跳,看向姜承龙,却见姜承龙表情并无不妥,只是劫后余生的喜悦。 他苦笑摇头道:“王爷,您呐,还是别取笑我了,我懒成那副德行,当皇帝早起晚睡,每日批阅几箩筐的奏折,我可受不了。” 他一摆手,身后众人纷纷跪下,朝姜承龙行礼道:“臣,救驾来迟,望陛下恕罪。” 姜承龙缓缓抬头,深吸一口气,眼中血丝密布,泪水险些滚落下来:“都是好样的,平身吧。” 仙平军鱼贯而入,将姜魁与秦补拙死死抓住。 等柳升想上去抓盛贤王时,盛贤王却哈哈大笑:“我败的不冤,有此臣子,你大业有成!” 说罢,他嘴角缓缓溢出一丝鲜血,却是服毒自杀了。 与此同时,秦补拙与姜魁口中,纷纷喷出鲜血,颓然倒下。 一场盛大的谋反,就此落幕。 …… “沈黎。” 姜承龙沙哑着嗓子道:“你救驾有功,这次多亏你了。” “这都是臣应该做的。” 很快,东厂吴境快速赶来,护卫在姜承龙身边。 “大臣们大多在天牢,后宫还有一些叛军,你让这位将军去处理了吧。” “是。” “对了,他,也留下吧。” 姜承龙苦涩笑笑:“你们俩,跟我去御书房。” “陛下。” 吴境有些奇怪。 “你也去跟着解救其他人吧,你也辛苦了。” “奴才遵命。” 沈黎与萧林焕对视一眼,他眉头微皱,难不成陛下这是打算秋后算账? 但人家现在直言邀请,不去也不是。 他叹口气,跟着姜承龙走在破落的皇宫中。 御书房没被波及,保存完好。 “孩子,你叫,萧林焕,对么?” 御书房大门关上,姜承龙温和着笑道。 这次谋反之后,姜承龙整个人看起来憔悴了许多,宛若一只苍老的老虎,再不负往日盛气凌人。 萧林焕迟疑了一下,看向沈黎:“是,我叫萧林焕。” “你爹,叫萧鹏举,这个天下,有他的一半啊。” 姜承龙缓缓拉着他,慢慢的朝着龙椅走过去道:“朕曾经听信谗言,做了一些错事,朕,很后悔。” 他从腰间拿出一颗小珠子,按在龙椅龙头上。 一阵机扩声响起,龙椅之下,竟是一条密道。 “沈黎,你也跟着一起来吧。” “陛下,这……” “无妨,总得有人见证一下。” 姜承龙微笑招手:“来吧。” 两人迟疑了一番,还是跟他进了御书房地下密室之内。 密室不大,也就四十多个平方。 油灯点燃之后,却是一间灵堂。 供桌之上,摆放着大量的灵牌,最上方的牌位,名字无比扎眼——萧鹏举!!! 第561章:密室牌位 萧林焕满脸不可置信:“这是,我家族的牌位!” 姜承龙叹口气,从供台一侧拿出香烛缓缓点燃道:“朕,年轻时做了一些错事。” “萧家,加上连带的三百二十四口人,都在这里,除了你阿姊和妹妹的,都刻了牌位。” “当年,萧家萧鹏举,白袍银枪,力挽狂澜,先打北境,再破大梁,大破大楚时,又顺带灭掉天下教、圣火莲教等一众反贼,战胜之名,传遍整个大陆。” “提及战神,未见其人,军中先行欢呼。” “朕与他一同阅军,军中将士只知战神而不知陛下。” “民间,战神庙如雨后春笋一般林立,百姓供奉。” “与他比起来,朕倒像是个局外人。” 他自嘲轻笑一声,插上香后,拜了拜:“天下没有君王,会容忍这样的臣子。” 萧林焕早已泣不成声:“可爹他,后来已经交出兵权,并不再过问军中之事,你为何还容不得他!” “在军中,萧鹏举的名字,比朕的虎符好用啊。” 姜承龙轻叹一声道:“新建大军中,多有出自他的门下,即便他不过问军中之事,每日却还是门庭若市,多是军中将领,前来请教,战神之名,早已深入人心,再不制止,这大渝,该姓萧了。” “胡说!我爹从未有过谋反之心!” “可他有谋反的能力,这是原罪。” 他负手而立,却显得苍老了几分:“当初你还小,没看到他振臂一呼,军中山呼海啸的场面,即便没有虎符,他也能调动大军!” “天下间,哪个皇帝,能容忍如此臣子的存在?” “这岂不是每日在自己脖子上架上利刃掌管天下吗?” 萧林焕倔强的吸吸鼻子,轻哼一声,随后走到牌位前,恭敬的跪拜。 “本来朕,并没有那么忌惮,可架不住文官们的弹劾,今日弹劾萧鹏举拥兵自重,不受文官们的指挥,明日私底下有意无意的暗示朕,如此大将活着,只要他对朕不满,随时振臂高呼一声,无数士兵杀入宫中,到时候,大渝又有什么人能够阻止?” “你说的这些,都没发生!” “是,当时,宫中十个禁军,有八个出自萧家门下,你若是朕,你可敢睡觉?” 一旁的沈黎默默站立。 他摸了一下柱子,看上面的老旧程度,想必这间地下室已经存在很久了。 站在姜承龙的立场来看,他没错。 当年的事情,沈黎也听说过一点。 功高盖主,在武将中本来是大忌,自古以来,任何武将有此威慑力的,都没有什么太好的结局,何况萧鹏举之威力,已经深入民心军心,甚至那些士兵不看虎符,只要萧鹏举说话,让那些士兵杀入皇宫真的有可能。 天下间,没有哪个君王能容忍这样的臣子。 即便他已经解甲归田。 后悔归后悔,但后悔也得做。 史上可能不缺那种对武将信任到极致的君王,或许有人能容忍萧鹏举,但正常的君王,都不能容忍。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道:“朕,错了。” “虽说,没有错误的君王,但,有错误的先帝。” 他叹口气:“朕经此一役,深知朕的性格缺陷,等过段时间,军中稳定下来,朕便传位太子,安心做朕的太上皇。” 沈黎微微皱眉。 “沈黎。” 他拱手道:“臣在。” “今日叫你过来,听此密辛,一来是让你见证一下,二来,朕有事要交代你。” “陛下请讲。” “从今日起,你便是内阁首辅,统领六部,辅佐太子,太子年幼,你须收起玩世不恭,尽心尽力,姜家感谢你。” “陛下,臣……这性子,真不适合做首辅啊。” 沈黎苦笑摇头道:“臣性子懒散,就连家中生意都懒得照料,让臣做首辅,简直就是误人子弟啊。” 姜承龙微微摆手道:“你的能力,朕看在眼中,还得辛苦你一下,日后若是大渝稳定,你辞官还乡,与太子商量。” “我……” “难不成,还要朕求你么?” “做首辅可以,臣有言在先,臣性子懒散,喜欢指挥人做事,内阁里面臣安排学生处事,只有办不了的,臣才会出面。” “这些你与太子商量。” 他挥了挥袖:“至于萧家,事情已经发生了,朕打算让太子为你们平反。” 此言一出,沈黎与萧林焕都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 他惨然一笑:“人呐,总得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一些代价。” 说罢,他一时间竟轻快了几分,甚至尝试着跳了跳:“说出来,是轻松许多。” “至于萧林焕,萧家平反之后,你家祖宅还给你,如果你想回到军中继续护卫大渝,便去七皇子旗下好好学习。” 他对着堂上牌位,深深鞠躬。 这已经是他目前能补偿的最大限度。 一国之君,万万不能跪下来哀求臣子的原谅,不合礼数,也破了尊严。 萧林焕早已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多年来的东躲西藏,今日终于有个圆满的结局。 他跪地叩头。 香烟袅袅,烛火摇曳。 啪嗒…… 一声脆响。 却是最上方的萧鹏举牌位,陡然落下。 接着,下方各个萧家牌位,悉数落下,啪啪作响。 蜡烛被震灭,只有香炉里在悠然的冒着烟。 “陛下,爹,原谅您了。” 姜承龙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处,背影无比凄凉。 …… …… …… 大战之后,金陵的四万大军,仅剩五千余人。 他们在各个千户的带领下,解救宫中所有人。 他们挎着刀,浑身浴血,脸上却是劫后余生的笑意。 公主姜青梅宁死不从,被盛贤王下了软骨散,一直软禁在未央宫。 宫中女眷们出来后,先是不可置信,后是放声大哭。 姜尤出来之后,四处寻找沈黎的身影。 在御书房外的栏杆上,沈黎悠然自得的拿出一壶酒,一边品酒一边看着如血一般的夕阳。 他终于开始喜欢上酒水的味道了。 “沈黎。” 姜尤嘿嘿笑道。 沈黎也微笑,将酒壶丢给他,他一口气吞下一大口。 两人相视而笑,而后勾肩搭背的坐在栏杆上,静静的看着远方。 第562章:朝堂封赏 “沈黎,被关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出现救我。” 姜尤翘着二郎腿,悠然自得道:“果然,还得是你。” 沈黎嘿嘿笑道:“太子殿下当真信得过微臣。” “别微臣微臣的了,父皇之前跟我说过了,这次要是你力挽狂澜,就提升你做内阁首辅。” “怎么样,惊不惊喜?” “开不开心?” 他哑然失笑,刚刚你父皇姜承龙已经说过了啊。 …… …… …… 宫中修整几日后,禁军有条不紊的巡逻,各个机构都开始运行。 只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与西厂俞怜青,在盛贤王兵败那一刻,各自在家中悬梁自尽,族人悉数被遣散。 谁能想到,斗了这么多年,如今还是东厂一家独大。 吴境春风得意,但不能与沈黎来往太过密切,便吩咐底下小太监多多关照一番。 那些被囚禁的官员,以及临阵倒戈的官员们,姜承龙选择了不追究。 几日后,早朝再次开启。 官员们战战兢兢,见到沈黎之后,再也不复之前那番倨傲,反倒是极为热情的上前打招呼。 冬日地面难行,有权势的,有小太监提前举着灯笼等候,之前沈黎周围可从没有人打灯笼照亮,今日倒是奇事。 黄老师说得好,你成功了,所有人都是好人。 沈黎在所有人的簇拥之下,周围灯笼里三层外三层的照亮,一路走来,都是各方文臣亲切的问候。 您身体好不好呀。 您吃早饭了没有哇? 等等等等。 都是些没有营养的话题。 到了金銮殿,文臣武将站成两排。 只是今日,许多熟悉的面孔,却是没了。 尽管姜承龙开恩赦免一些文臣的罪名,但还有一些人在家中畏罪自杀了。 也不知道是东厂干的,还是他们自愿的。 不过朝纲整顿,这次是最好的机会。 最前方的内阁首辅,却没了。 姜承龙放下茶杯,朗声道:“沈黎,你到前面来。” 本来沈黎的官员只是末流,此次被叫到最前面来,让众位文臣眉头微跳。 要封官了么? 所有人都知道,此次力挽狂澜的是面前这位青年。 但依旧有言官跃跃欲试,准备站出来喷一下。 这些言官,多为乱喷,只为在史书上留下浓重一笔。 姜承龙微笑道:“诸位大臣,这次盛贤王伙同秦补拙谋反之事,你们都知道吧?” 众臣议论纷纷,那些宁死不从的,都挺直了胸膛,格外有面子,至于那些临阵投敌的,却羞的抬不起头来。 要说文臣武将中,损失最多的,当属武将。 他们投敌的,多数在战场上被斩杀,没叛变的,也被打断手脚,丢入天牢任其生死。 “沈黎,从仙平带兵,力挽狂澜,一路杀到京城,解救朕与太子一家,并将叛贼绳之以法。” “此等护驾之功,众爱卿说说,封个什么官最好?” “臣建议,封沈大人为国公,一品公爵!” “臣附议!” “臣附议!” …… 朝堂多数,是封沈黎为国公,掌管一地,至于提拔做内阁首辅,没有一人。 因为没人看好他。 包括与他交好的唐寻章,许青竹等人。 众人都觉得,他性子有些懒散,到时候整个内阁,怕是一团糟。 那些言官就更不必说了,还有人跳出来,指责国公太大了,沈黎如此年纪,即便护驾有功,也是运气使然,若是说出去大渝国公仅仅二十岁,怕是令人耻笑。 “微臣以为,沈大人年纪太小,位列国公之位,有些德不配位,还是封作侯爵最好!” “是极,日后若是沈大人再立功劳,再封国公不迟!” “臣附议!” …… “放屁!” 许青竹怒斥道:“再立功劳?什么功劳比护驾之功更大?你们的意思,是不是陛下再遇险一次?沈大人再出面一次?你们是何居心!” 那些言官拱手道:“我们可没那么说!都是许大人暗自揣测。” 姜承龙皱眉,微微摆手道:“够了,别吵了,朕意已决。” 半辈子在朝堂之上,听着如菜市场一般互相指责,他真的有些累了。 他深吸一口气,招招手道:“念。” 旁边小太监会意,走到堂前,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定远伯沈黎,力挽狂澜,护驾有功,当封国公,封号定国! 因其文采出众,治理有方,教授太子有功,破格提拔内阁首辅,统领六部,择日上任,钦此!” “陛下,万万不可啊陛下!” 最先跳出来的,是言官。 历朝历代,都有言官,大渝言官群体,大多在都察院以及六部给事中的人,这些人,虽说品级不高,但刚正不阿,起初建立也是为了规劝皇帝,监视百官。 只是慢慢的,这些机构的人,性质开始发生变化。 他们化身喷子,喷这个喷那个,是的也喷,不是的也喷,只为在青史之上留下浓重一笔,扬名立万。 “沈黎何德何能,能做那首辅之位!” “历朝历代首辅,莫不是状元进士出身,沈黎没个功名,不配为之!” “臣死谏,请陛下收回成命!” “沈黎为人胡闹,并未参与过内阁议事,根本没有能力统领内阁,臣请陛下收回成命!” …… 渐渐地,大家都开始抵触沈黎了。 沈黎轻叹一声,自己也是真的不想做这内阁首辅了。 怎奈姜承龙硬将自己往上推,次辅周据典不是挺好的么? 周据典倒是没什么意见,本来他觉得秦补拙死了之后,首辅必定是自己,怎奈又杀出来个沈黎。 不过他对沈黎没什么看法,就算他拿了首辅之位,以此子之能力,将来首辅必定是他的。 姜承龙叹口气道:“朕意已决,诸位不要再劝了,你们也相信相信朕的眼光,再不济,到时候沈黎若是真的不行,撤了便是。” 众人依旧人声鼎沸,整个朝堂如菜市场一般。 “够了!” 他暴怒拍桌道:“你们这一个个反对的,当时是有多少臣服盛贤王的!如今被人救了,怎么,沈黎是触碰到你们效忠新皇帝的利益是吧?” “你们本来就是反贼!如今还跟朕讲条件!” “当日沈黎大军杀入京城,若是他有心,当场可以接替盛贤王,掌管京城,可他没有!你们好好看看,好好学学!” “行不行,还没试过,你们怎么知道?你们一直弹劾他为商人,不齿与他为伍,你们也出门看看,仙平的作坊,收纳了多少贫苦百姓,解决了多少民生问题,这不是写两幅字,作两句诗就能做到的!” 朝堂瞬间安静下来。 他胸口起伏,灌了一口茶水后愤愤砸下:“第二件事,朕要退位,太子姜尤不日继位!” 第563章:新帝继位 “什么?” “不行啊陛下!” “万万不可啊陛下!” “大渝没了您,可怎么办啊!” …… 朝堂之上传来声声恸哭,所有文臣武将都满脸不舍,文臣多是脸上含泪,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太子年幼,担不起如此大任啊!” “就是啊,求陛下收回成命!” “陛下正值壮年,千万不能退位啊!” “臣还想继续服侍陛下,百年,千年,万年!” …… 文臣们纷纷挽留,也不知道是真哭还是假哭,反正就是走个形式,以彰显皇帝陛下在朝中的威望。 可能有真的舍不得姜承龙退位的,但极少。 姜承龙突觉一阵虚伪,心中很是烦躁。 他有些疲累的摆摆手道:“行了,朕意已决,而且朕也不是死了,大位传给太子,朕会在后面看着他,再加上朝中这么多忠臣义士,太子即便再顽劣,在你们的辅佐下,也是极其容易治理好大渝的。” 下面,又是一阵阵的恸哭。 他起身,下面一群人恭送陛下。 沈黎与姜尤跟着他来到御书房,他叹口气道:“朕兢兢业业十几载,终于可以歇息了。” “这个皇位,没那么好做啊。” 想当年,他也是尸山血海中爬出来,才争到这个皇位。 可没想到,当皇帝是件十分辛苦的事情。 每日每个时辰,都有详细的行程安排,甚至详细到每一刻。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安生日子。 今日是这事,明日是那事,批不完的奏折,做不完的事。 稍有歇息,言官便跑来了,怒斥咱是个昏君。 现在好了,太子终于成人了,咱也可以好好休息休息了。 太子姜尤躬身道:“父皇。” “大渝,就交到你的手上了。” 姜承龙微笑拍拍他的肩膀,走到沈黎旁边笑道:“太子,就拜托你了。” “陛下言重了。” 沈黎点头道:“这是微臣的本分。” “仙平,还是你的,在其位谋其事,你切记不可如秦补拙一般,人心不足蛇吞象。” “臣现在对皇位没兴趣,以后也没有的,臣这性子,内阁首辅都不一定能做的长久,若是日后臣找到好的接班人,陛下可得放我回去了。” “这事,你和他商量。” 姜承龙背着手笑道:“今年,给你放假回家过年了,明年开春来了,务必要勤勤恳恳,切莫这么懒散了。” “多谢陛下。” 沈黎自是担心仙平的安危,如今姜承龙主动提及,他长出一口气。 自己也有好久没见到家人了。 姜尤笑道:“千万别跑路了哦。” “放心,自是不会的。” “让剑宁公主进来。” “是。” 小太监立马出去通报。 很快,痊愈的剑宁公主姜青梅走入御书房。 姜承龙将二人的手放在一起道:“既然成了婚,以后就跟人家好好过日子,虽说你不是我的亲女儿,但胜似亲的,有时间多回来看看。” 姜青梅俏脸微红,盈盈一拜:“儿臣遵命。” 两人牵着手,缓缓走出御书房。 姜承龙看着两人背影,长长的松了口气,对姜尤道:“你上任之后,最首要的,便是替萧家平反,然后是沈黎,切莫学朕,眼里搁不得忠臣,此子虽说对姜家不一定忠心,但满朝文武,就属他对姜家皇位最没有兴趣。” 姜尤点点头:“儿臣遵命。” 他喟然长叹:“当日在宫中,若是他有心思,只需勾勾手指,便能夺下皇位,可他没兴趣。” “他说得对,他自己性子懒散,内阁首辅都不一定想做,更别说是皇帝了。” …… 沈黎夫妻二人回到小院,院子内早已被柳升等人打扫干净。 姜青梅抓住他的脉门,眉头微皱道:“你哪里来的修为?” “修为?” “只有八层,但底子不错,任督二脉尽开。” 沈黎一边自己收拾东西,一边道:“是跟天道去了一趟归墟古国,泡了一下圣池。” “归墟真的存在?” “嗯,存在,可没传说中让人起死回生或者长生不死的灵药,天道算是空手而归吧。” 姜青梅点点头:“你回来,总归是好事。” 早朝过后,朝中与沈黎交好的官员们,纷纷投来拜帖。 新任首辅大人,必须打好关系,即便与他关系不太好,往日有矛盾的官员,也送来拜帖。 各种礼品堆成了小山。 被沈黎统统退回去。 他本来就很有钱了,算得上大渝首富,根本没必要去贪那些小东西。 而且一旦松了口,以后做事不公,迟早被皇帝猜忌。 一天下来,家中没丫鬟,姜青梅也放下公主架子,跟着一起收拾房间。 而其他将士们,驻扎在城外,小院内就贺元坝还有萧林焕还有柳升三人。 夜幕降临,沈黎自己打水泡脚后钻入被窝,房门却被缓缓打开。 却是姜青梅。 她脸色绯红,吹灭烛火之后,缓缓的钻入被窝内。 “你……” 沈黎下意识缩了缩。 这可是一品高手,若是自己会错了意,怕不是被她打成麻花。 “我们是夫妻,却没有夫妻之实……” “我想……是时候了。” 那段被软禁的日子,虽说衣食无忧,姜青梅却无比害怕。 她以为自己是当今公主殿下,可盛贤王给她个晴天霹雳,她居然是盛贤王与后宫娘娘苟合的产物。 她很难接受,即便盛贤王说了,她若是接受这个身份,还是公主殿下。 可她心中依旧很别扭,在她心里,她始终是姜承龙的女儿,她的修为,也是姜承龙给的。 后来,沈黎带兵杀到,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棉被抖起,两人纠缠在一起。 …… …… …… 翌日,鹅毛大雪落下,一年最后一个月也来了。 沈黎拒绝了所有送信与酒局,拉着姜青梅便上了马车。 当日仙平伏牛山上,危机可还没接触,定安伯还在霸占着仙平城。 他心中挂念,上完早朝后直接出发,竟连太子姜尤的授封大典都不看了。 出了顺天城,空气格外清新起来,柳升等人身穿甲胄,骑马前行。 这些仙平军,姜承龙选择不加封赏,让他们成为沈黎的私人军队。 现在他是国公,可以豢养三千士兵,这样仙平的军队编制,便不会成为那些言官的把柄。 即便皇帝陛下不封赏,沈黎也会大大嘉奖他们。 如今这些士兵的俸禄,可比朝廷将军要高,家中更是衣食无忧。 半月之行,终于到了仙平县。 …… 第564章:回到仙平 “爹!” 沈妞妞不管不顾,直接扑上来。 他呵呵笑着:“这么大姑娘了,羞不羞。” 其实,沈妞妞也不过十二岁。 她脸色微红,拉着他道:“我不管,娘在家里可急坏了。” “好好好,走,今年好好回去过个年。” 父女二人,在众人的拥簇之下,欢欢喜喜的走入县衙。 路上,苗欢盈解释道:“当日你收走四万大军,定安伯自知不是对手,连夜撤兵回隔壁越县,甚至临走时还将街道打扫的干干净净。” “只是,他的那些部下,在城中,大肆抢掠,不少女子都被……” 沈黎缓缓握紧拳头道:“让定安伯明日,滚过来见我。” 连自己的部下都约束不好,这种人,必须要让他大出血一次。 苗欢盈点头道:“事后他派人送来几车金银珠宝,我都收下了,用来补偿那些被他们破坏的家庭。” “嗯,钱么,咱们不缺,明日给他送几车珠宝过去,让他把那些辱人妻女的士兵,放在城外,堆成一堆,都杀了。” 沈黎淡淡道:“他不会治兵,咱替他治。” 如今的他,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年定安伯就没少给他使绊子,这次又欺负到头上来了,不给他点苦头尝尝,他还真以为自己怕了他。 “好的。” 整个仙平县的百姓,自发的跪在道路两边,听闻自家伯爵封作国公了,人人心中都十分自豪。 一路上,都有百姓箪食壶浆,感谢沈黎救下他们。 “欢迎国公大人回乡!” “国公大人还记得我不?我是牛二啊!” “国公大人,我是大牙!” “国公大人,您这次回来,还走不走啊!” “放屁,国公大人现在被封了首辅,肯定要回京辅佐皇帝陛下!” “国公大人好厉害,连公主殿下都娶回家了!” …… 沈黎一一笑着回应。 这一回应,便耽搁了两个多时辰。 等回到县衙,林晴早已备好饭菜,为他接风吸尘。 沈默蹒跚学步,牙牙学语,现在已经能说清楚话了:“爹爹,爹爹。” “哎!” 他满是笑容,将姜青梅介绍给众人道:“这是公主殿下,现在是我们沈家的媳妇,先说好啊,不分大小。” “好好好。” 林晴越看姜青梅越是喜欢,她也不过近二十的年纪,看姜青梅的目光,倒像是婆婆看儿媳一般,搞得姜青梅很是不好意思。 两女拉着手入席,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席间,还有苗欢盈,贺元坝,柳升等人。 姜青梅心中渐渐明白,为什么这些人愿意为沈黎卖命了。 在他这个大家庭中,不仅女子能上桌吃饭,就连下人也可以,完全没有尊卑贵贱之分。 酒席上,男人饮酒,女人吃菜,一家人其乐融融,众人笑容满面,在这漫天风雪的县衙内,无比温馨。 夜幕降临,姜青梅将沈黎推入林晴的房中,自己独守空房。 小新嘟着小嘴,很是不满。 不过也没办法。 房内,林晴抓着沈黎的手道:“相公,我也想跟你一起去京城。” 这几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虽说女子都望夫成龙,但更希望陪伴。 沈黎点头道:“好啊,到时候,咱一家人,都搬去京城,妞妞,你,咱们一家人还住一起,再也不分开。” 林晴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道:“那欢盈呢,人家盼星星盼月亮,就等你给个名分呢。” “你看你,你又来了。” 沈黎叹口气:“人家什么想法,咱都不知道,而且那么多女人,我又忙不过来。” 苗欢盈辛苦操劳这些年,他心中感激。 可若是人家不愿意,的确也没有强求的必要。 “那肯定有啊。” 林晴兴致勃勃的坐起来:“都说女人才了解女人,你不知道,人家欢盈,把你每次写回来的信件,都默默收藏着呐,而且我问过,她都是羞红了脸,这样,我明天再问问,行的话,过年之前,咱一口气将欢盈和小新都娶了!” “怎么又有小新了?” “小新你都吃了,怎么,还想抹干净嘴不认账啊。” “行行行。” 沈黎举手作投降状:“你安排吧,现在开始吃你!” 林晴美眸流转,咯咯发笑。 房内,一股旖旎气息缓缓飘散。 天很快便亮了。 翌日,定安伯顶着风雪,战战兢兢的站在仙平城外,在他身后,绑着五百多个士兵,跪成一排。 风雪越来越大,很快将众人都淹没。 一旁的师爷举着伞道:“爵爷,咱们要不去马车内避避风雪吧?” “避个屁,人家这么久都没动静,就是看我们的诚意的。” 定安伯恨铁不成钢的斥责道:“那沈黎可不比以前,以前咱背后有人,自然不将他放在眼中,如今他是谁?” “国公!” 师爷咽下口水。 “这还不算,他还是当朝驸马爷,还是当朝内阁首辅,想弄死我,跟碾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他冻的哆嗦一下:“天知道他如今能飞黄腾达到这番模样!” “等着吧!” …… 雪越来越大,定安伯继续站在,几个时辰过后,他脸色铁青,浑身止不住的发抖。 一辆马车,缓缓驶来。 停在众人面前。 定安伯连忙拱手:“拜见国公大人。” “我家少爷没来。” 马车内,传来苗欢盈淡淡的声音:“少爷说了,定安伯大人,知道该怎么做。” 定安伯深吸一口气,不舍的看了一眼后面。 这都是他花重金培养的精锐啊。 他一挥手。 钢刀落下,滚烫的鲜血染红了雪地。 “这是送给国公大人的一点点新意,请姑娘收下。” 上面几车珠宝还没还回去,定安伯又送来几车。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道理,苗欢盈一一笑纳。 马车缓缓离开。 定安伯长出一口气。 却觉背后一阵冰凉,原来是汗水湿透了后背。 他“哎呦”一声瘫软在地,连忙招呼众人将他扶入马车。 …… 县衙书房内,沈黎带着沈妞妞在火炉上烤着馒头。 后院,林晴拉着姜青梅,替他说媒。 …… 第565章:暗潮汹涌 “欢盈啊,这几年,真是辛苦你了。” 后院房间内,林晴笑吟吟的端起茶杯道:“你为沈家,为仙平做的,大家都看在眼里,相公也看在眼里呢。” 苗欢盈轻呷一口茶,也微笑道:“当年我们姊妹走投无路,被扔在人市售卖,但身子不够强健,眼看就要被卖往青楼时,是少爷救下了我们,而且还不辞辛苦,救回妹妹,这份恩情,我都记着呢。” 当年,苗欢心已经被拉去青楼,差点就被弄去接客。 好在沈黎出马,她这才幸免于难。 这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这几年,她兢兢业业,努力学习商业知识,没有一日休息。 仙平女管仲这个名头,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拿到的,背后付出的努力,不可想象。 刚开始接手仙平时,她生怕自己管不好,什么事情都是亲力亲为,每日只睡两三个时辰,林晴看在眼里,如此贤内助,若是让沈黎娶回家,以后仙平就安稳了。 而且人家之所以这么拼命,恐怕也不仅仅是因为报恩这么简单。 林晴微笑道:“欢盈,这些日子,我想了许多。” “你年纪也不小了,女人的青春,也就那么几年,过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苗欢盈轻笑点头:“夫人不会打算给我说媒吧?” “正是。” 林晴正色道:“这么多年,我有意无意试探你,看你对相公有无恶感,正巧,公主殿下也在,我俩细细商量了一番,决定还是说出来。” “都是江湖儿女,也不要说媒了,索性我们自己出马。” “欢盈,你要是也喜欢我家相公,年前咱们就将婚事办了吧?” 苗欢盈俏脸瞬间红了起来:“这……这不可……” 她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如蚊吟一般。 哪有当面问人家姑娘答不答应的,这也太唐突了吧? 不过她也不是普通姑娘,沉吟半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 林晴与姜青梅微笑着对视一眼,这是想询问沈黎的想法了。 “相公说了,他对你也欢喜的很。” “真的么?” 苗欢盈抬起头,俏脸红的快滴血一般。 “自然是真的,若是他不喜欢你,对你不信任,能让你管理仙平这么大个摊子啊?而且不闻不问。” “我……” 她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 片刻之后,她点头道:“我愿意。” 林晴笑眯眯的拉着她的小手道:“以后大家都是好姐妹了,说实话,这几年,我也将你当成沈家的人了。” 沈家所有人吃饭,都没避着欢心欢盈两人,即便欢心服侍林晴期间,该上桌吃饭就上桌吃饭,这在阶级观念极强的古代,很是突兀。 苗欢盈心中一阵感动,自从这家人将自己买回来之后,什么事都没避着自己,火药,热气球这种大杀器,沈黎也直接交给她保管,她有时独自一人,心中便是极为庆幸,遇到了这么好的人。 她用力点头,忍不住的热泪盈眶。 至于小新,通知一下就行了。 这丫头,多少年盼着嫁人呢。 而且她已经有过婚礼,是之前林晴操办的。 那个时候沈黎没回来,她便在仙平私自做主,直接了当的给沈黎娶了十二房小妾,小新是其中一个。 后来其中八个小妾被遣散,其他几个被作为丫鬟,放在家中。 小新便是其中之一,只是同过房了。 如今再成婚,那便是仙平之内的大事,自然隆重无比了。 两女张罗着婚礼,苗欢盈作为仙平的女管仲,又是自己的婚礼,一辈子就这一次,自是亲力亲为。 仅仅采买,便耗费了十多天的时间。 沈黎闲来无事,便拉着贺元坝,上了伏牛山。 鹅毛大雪,山间道路极为难走,好在很多地方都修建了石阶与栏杆,这才防止了滑倒的危险。 两人走到观雀峰上,上面一座小阁楼,周围的人有条不紊的进进出出。 阁楼正门之上,挂着一块牌匾,上面龙飞凤舞四个大字——情报组织。 此地,便是霍十娘的地界了。 他裹了裹大氅,跟侍卫说了声,侍卫立马进去通传。 “阁主说了,让您上顶楼。” “你不带路么?” “阁主说,这是您自己的产业,不需要我们监视,您爱看哪里就看哪里。” 侍卫也好奇着打量着他。 情报组织的侍卫是与仙平完全分开的,这些势力,都是霍十娘自己发展的。 他们也想知道,这个组织的幕后之人,到底是谁。 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 沈黎点头进入。 一楼,是案牍库,书架上满是各种资料,堪比一个大型图书馆,里面有三国各个位高权重之人的详细介绍,不定时的更新。 二楼的东西相对机密一些,是江湖之事,每日江湖发生了哪些奇闻异事,都会准时传达回来。 三楼,则是详细研究各个势力的首领,朝堂的皇帝,首辅大人等等,比起一楼,更加机密一些,甚至有些皇帝,昨晚与妃子发生了什么,都研究的清清楚楚,外面延伸部分,是鸽笼。 四楼,便是三楼的汇聚地。 每日各个国家发生了什么,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事情发生,都会汇总在这里,汇总完了,拿到五楼。 五楼就是霍十娘的办公地,还有她的房间。 至于地下,阁楼的十几根柱子上,埋着大量炸药,一旦有外地入侵,可以尽快的炸毁整个情报组织,所有情报都会焚烧殆尽。 沈黎走上五楼,感叹道:“虽说没用过太多情报组织,但这种规模,着实厉害了。” 霍十娘一人跪坐在阳台上,任由外面风雪肆虐,在她面前,一个小桌,一壶清茶,一个垫子。 “很快你就会用上了。” 她目不斜视,端起煮沸的茶水倒入杯中,轻呷一口:“大楚有动作了。” “是什么?” “血浮屠在大楚现世,这次,可不比京城小打小闹,天道宗集结大楚所有药物,炼制了大量血浮屠,准备对大渝发动进攻。” 沈黎跪坐在她面前,深吸一口气:“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早就部署了,只是没那么大规模了。” 霍十娘一边倒茶一边道:“楚国皇帝听从天道宗之言,扫清国内障碍,如今楚国上下一心,铁了心的要进攻大渝,至于大梁,也开始有动作了。” “什么?” 沈余顿觉压力倍增,三国之所以鼎立,是因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如今两家同时进攻大渝,若是获胜之后,大梁该如何自处? 大梁国力偏弱,到时候大楚会将他吞的连渣都不剩。 “大梁皇帝,是天道宗的宗主手下的,傀儡。” 第566章:天道来历 沈黎摊开手:“我有预感到。” 盛贤王和秦补拙是天道宗的人,自己平反一路杀到京城,竟没有任何敌国大军阻拦,不知道是天道自大还是其他,就任由盛贤王自生自灭。 但凡大楚或者大梁出兵,他这一路从金陵杀回京城,都远远没那么顺利。 那个时候,他就感觉,其他两国之所以不出兵,可能还有些方面没收拾好。 憋,就一定会憋个大招出来。 想不到,大楚与大梁会同时出动。 霍十娘倒茶:“你想过,怎么办么?大楚举国,八十万大军,加上天道宗的灾民与难民,还有大梁,这大军,差不多有近两百万人!” “两百万么。” 沈黎深吸一口气。 不打也不行了,必须要通知京中,早做打算,否则临时抱佛脚,到时候他们一路长虹,受苦的还是百姓们。 “你倒是挺令我意外的。” 霍十娘轻笑:“一介文人之姿,竟能领着四万大军杀到皇城之内,差点还夺取了皇位。” “我对皇位没兴趣。” 沈黎摇头道。 “至于那位天道宗宗主,师父已经去找他了。” “老道士?” “准确的来说,这位天道宗的宗主,算得上是我的师兄吧。” 她抿口茶笑了:“他是当年师父收的第一个徒弟,只是想不到,造化弄人。” 沈黎唏嘘道:“可是老前辈身上有旧疾,不知道是不是对手。” “那旧疾,也是天道打的,当年他与师父理念不合,宗门之内,本以道家关爱众生,可天道理解岔了,觉得想要关爱众生,便要创造一个众生平等的国度,人人都是一样,人人平等,再无尊卑。” 霍十娘摆手:“这本身就是个笑话,不是么?” “是啊,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有争斗,哪里来的众生平等呢?” 人家祖辈几百年的努力,凭什么与你平等? 人家比你聪明,获得报酬自然要多,怎么才能平等? 这个世界,几千年来,都是弱肉强食,与兽类并无差别,只是人类研究出了秩序而已,才显得弱肉强食没那么血腥。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消息,关于天道的。” “什么?” “你猜,天道叫什么?” 沈黎微微一愣,姓天,自是不太可能。 天道,是他的艺名,关于他的本名,沈黎还真没仔细探查过。 霍十娘卖了个关子,见他猜不出来,轻笑一声:“他叫,姜承道。” “姜承道?” 沈黎皱眉。 古人都是有族谱的,尤其是皇族,皇子们都按族谱取名字。 大渝的皇室,姜承龙,姜承武,姜承献…… 姜承道与他们什么关系? “你猜的不错,他是十四年前,参与夺嫡的二皇子,大败后在宫中自焚而死。” “只是后来,他化身小太监,从宫中跑出去了。” “那个时候,师父奉命教导他修炼,他也是师父的得意门生,自从那次自焚之后,他便回到宗门,潜心钻研,立志拿下全天下。” “师父说他已经入魔,拿着天下人的命运做棋盘,那种行为,已然是妖孽了。” “姜承道不服,与师父大打出手,重伤师父之后,收揽师父为手下不成,起了杀心。” “他天资本就聪慧无比,又有皇室监督,师父有意将其当成衣钵传人,教授期间毫无保留,那时候,他与师父修为已然相当,但拳怕少壮,师父体力不支,被其抓住破绽。” …… 沈黎轻叹一声:“如今前辈过去,岂不是更打不过了么?” “师父说了,当今世上,没有一人能治住他,或许自己还能拖住他一段时间。” 霍十娘抿了口茶,继续道:“这也算是为了天下苍生吧。” “那个一本兵书,也是从天道宗传出来的,岂不是说明,天道也知道里面的内容?” “早就知道了,当日密室之内,师父说他拿起书本就感觉不对劲,里面太干净了,一点灰尘都没有,肯定有人提前看过了。” 她把玩着茶杯道:“而且盛贤王与姜承道一奶同胞,关系好的不得了,自是会封上此等宝物。” “明白了。” 沈黎摸着下巴,想不到,天道宗还有这种密辛。 那岂不是说,这个天下,始终是姜家在斗? 无论是天道赢了,还是大渝赢了,这个天下,始终都是姜家的? 这一家人,当真厉害。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一品高手虽强,但在百万大军面前,也如同蝼蚁一般弱小。 “好了,不说这些事情了,最近怎么样?” 霍十娘愣了一下:“我不一直都这样么?” 随后,她似是想起什么似的,起身走入房间,拉开柜门,里面赫然是一道牌位。 上面的名字,自是刘齐的。 她焚香,嘴中念念有词,将香插入香炉内。 “我在草原上,并没有见到他的尸骨,有人说,他死后,体内剧毒爆发,尸首很快被融化了。” “嗯,我知道。” 霍十娘缓缓坐下道:“还是要谢谢你。” “不客气。” 沈黎起身道:“有空下山走走吧,情报组织虽然重要,身体也重要。” “我省的。” …… 大雪飘零,整个伏牛山脊四处,都是大量的大棚,里面栽种着各种植物。 沈黎想了想,回去找到了正在操办婚事的苗欢盈。 “大棚技术,可以分散出去,以后整个大渝的百姓,冬季也能吃到正常的蔬菜。” 如今他做了首辅,政事虽说不一定搞得好,但他能尽自己最大努力,让全国百姓有饭吃,有衣服穿。 这就够了。 “嗯,我知道了。” 苗欢盈正在试嫁衣,满脸羞红,周遭几个丫鬟嬉嬉闹闹,整个房间四处张贴着“囍”字,无比喜庆。 他笑着拨弄她额前发丝道:“很好看。” 她羞红了脸。 数日之后,腊月二十二。 还有八天,便是大年。 今日,便是大婚之日!!! 也是沈家城堡建成之日! 两位新娘盖着红盖头,款款走上马车。 县衙作为娘家,城东尽头的城堡,是夫家。 沈黎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路上敲锣打鼓,两边侍卫喜气洋洋。 第567章:大结局 “恭喜你啊,伯爵……哦不,现在该叫国公大人了!” 街道两边,百姓们纷纷打趣儿,一些胆大的孩子,直接索要糖果。 沈黎也不抠,后方几辆马车上,多是银票与糖果,由十来个仙平士兵拼命的往外挥洒,整个仙平,仿若下了一场银票雨。 “恭喜国公大人,贺喜国公大人啊!” 百姓们大声拱手祝福道:“再努力努力,给咱生几个小少爷,小公主啊!” 众人哄堂大笑,后方两台轿子内的两女,早已红了俏脸。 苗欢盈透过头纱,怔怔的看着外面欢天喜地的景象,一时间竟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整个人如同做梦一般。 自己忙碌这么些年,逃也逃了,罪也受了,曾经暗无天日的生活,让她险些坚持不下去。 逃犯的身份,让她甚至不敢与人过多接触,她都不敢想,万一兄妹三人再被官府抓回去的后果是什么? 必定是人头落地的下场。 后来再遇到了沈黎一家人,不仅让她尊严的活着,还无比的信任她,将所有产业交给她处理。 这种事情,她想都不敢想。 想到这里,她轻叹一声,嘴角缓缓扬起,眼角却落下一行清泪。 车队绕着城中所有街道游行一圈下来,已然是黄昏时刻了。 到了门前,按照习俗,又是跨火盆又是拜堂。 城堡极大,但也装不下众多宾客。 即便外面大雪纷飞,也挡不住人们的热情。 不仅仅是仙平中的百姓,还有大量的外来宾客。 近一点的,是金陵城中的新任府尹大人,以及其中一众官员,还有隔壁越县的定安伯,都纷纷送上礼品。 再远一些的,便是京城了。 京城之中,除了实在走不开的,其他基本上都赶来祝福,尽管也没下请柬。 开玩笑,这可是将来的首辅大人,就算不去,礼品也不能少。 尤其是往日里与沈黎有恩怨的官员们,也想趁着此次过去混个熟脸。 更重要的是,太子姜尤即将继位,以沈黎与太子的关系,那可真得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而且太子对他言听计从,将来在朝堂之中,沈黎的威势比起秦补拙只强不弱,说是一口唾沫一个钉都不为过。 如此权势之人,此时不巴结何时巴结? 今日大婚,比起上次在未央宫大婚的礼品要厚重极多。 各种礼品足足堆了三个大房间,一时半会根本难点清,门口记录的账房,写了厚厚三本。 城堡虽说极大,但也无法完全招待来祝福的宾客们。 没办法,只能在外搭建帐篷,从外面来看,整个城堡如同灯塔一般,俯视整个仙平城。 今日大婚,不仅仅是城堡张灯结彩,整个仙平城中,每家每户门口都有大量的红绸缎迎风飘扬,街道上更是喜气洋洋,所有酒家都被沈黎包下来,不管有没有送礼的人,都可以去仙平酒家内小酌几杯。 全场消费,都由他买单。 如此多的宾客,沈黎自然不能挨个的敬过去,不然要醉的三天都醒不过来。 他笑眯眯的站在高台上,举着酒杯道:“感谢各位亲朋好友的祝福,客人太多,咱就不挨个敬酒了,来,满饮此杯!” “好!” “国公大人,新娘子拉出来,让大家瞻仰瞻仰啊!” “国公大人好福气啊,今晚怕是共享齐人之福了!” “哈哈哈哈哈……” 所有人都在玩闹着,外面司仪的声音再次响起:“太子殿下驾到!!!” 所有宾客悚然大惊,连忙从椅子上退出来。 过了今年,明年开春太子殿下就正式继位了,这可是将来的皇帝陛下啊! “参见太子殿下!” 黑压压一大群的人纷纷跪下去叩拜。 沈黎作势要跪,太子姜尤嘿嘿笑着走过去将他拦住:“今日你是主角,哪里能让你跪?” 沈黎拱了拱手,笑道:“太子殿下莅临,有失远迎。” “得得得,我跟父皇磨了好久,他终于让我过来看看。” 姜尤拉着他,对着下方所有人道:“大家不必拘谨,今日是国公大人婚礼,大家吃好喝好,不用太过拘泥那么多!” “父皇来过仙平,我便跟父皇说,想来仙平看看,学习学习治理经验,这正是一国之君要学习的。” “嘿,你猜怎么着?父皇果然答应了!” 他一脸得意的嘿嘿笑道:“快快快,给我找个座位,我喝两杯喜酒。” 沈黎一头黑线:“那你这次过来,打算住多久?” “父皇说,就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如今禅让大典在即,我还得跟着礼部学习礼仪,乱七八糟的事情一大堆,所以我待不了多久,等你婚事完了之后,我就在仙平四处转转,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都要做皇帝了,还是不要那么贪玩了吧。” 他背着手,与过往宾客一边笑着打招呼一边道:“一国之君没那么好当的,弄不好便是遗臭万年,不仅仅手底下那些言官喷你,还有后世的一些史官喷你,不是你做好一件事就行的。” 哪怕是千古一帝的秦始皇,也被喷了几千年。 姜尤一脸无所谓道:“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说?世事无两全,是非功过,由史书评说吧。” “透彻!” 沈黎举起大拇指感叹道:“你有这种思想,已然是成熟了很多了。”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敬酒,几个时辰下来,加上一整天的骑马游行,让他极为疲累。 结婚,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夜幕降临,宾客纷纷散去,闹洞房的人极少,整个仙平所有的客栈,今晚全部免费使用,即便是这样,客栈也不够用,很多人都是打地铺所用。 有热情的百姓,干脆将家中客房让出来,供那些客人免费使用。 沈黎也喝的有些多,摇摇晃晃的走到婚房。 那里,苗欢盈与小新早已等候多时。 女人一辈子一次的事情,让她们无比紧张。 沈黎笑呵呵的挑掉两人的红盖头,又依次与两人喝下交杯酒。 小新毕竟胆子大一些,一上来便缠着他:“相公,咱赶紧开始吧!” 一旁的苗欢盈心中小鹿乱撞,开始? 谁都知道开始是什么意思。 她有些紧张的攥着衣角,脸色通红。 沈黎笑着揽住她的纤腰,轻轻的握住她的小手:“害怕吗?” “嗯。” 此刻,仙平女强人的形象消失不见,换成小女儿一般,小脸红到脖子根,如同红色嫁衣一般。 “没事。” 他缓缓吹灭蜡烛。 嗷呜…… 小新兴奋尖叫一声,接着整个新房传来旖旎的声音。 …… …… …… 春宵一夜值千金,一夜过去,两女顿时水润不少。 翌日,苗欢盈早早起床,一番熟悉打扮后,在丫鬟的侍奉下,将发髻盘起。 此刻,她终于成为了一个女人了。 两女先是赶到沈黎父母坟头前焚香烧纸,又回到家中,给两位姐姐敬茶。 如此婚事大成。 姜尤在仙平转悠几日后,发现这里的百姓,生活水平极高,而且人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显然极为幸福。 街边多处肉摊,很快被人购买一空。 他深吸一口气,若是大渝每个县城都是这番景象,全国一心,还愁大楚不灭? 他将这几日所见所闻,编撰成一个小册子,带回皇宫之中。 大渝,即将出现一个千古一帝! …… …… …… 转眼之间,已到第二年开春。 沈黎将一家老小都接到了京城,只有女儿沈妞妞,独自一人守在仙平。 她本来极为聪慧,跟着苗欢盈学习一年之后,对整个仙平事务都无比了解,还有整个大渝的所有的仙平产业都有掌控。 虽说有些不舍,但她仍要留在仙平,这样才能为爹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她才十一岁。 一家人浩浩荡荡的赶往京城之后,皇帝陛下姜承龙封了一处巨大的宅院给他,还有宫女若干,他自己带有护卫,整个定国公府在收拾数日之后,焕发勃勃生机。 而萧林焕,匆匆赶往北境。 太子姜尤赶往泰山,接受禅让大典,整个大典举行了近一个月,宣告天地,告知祖宗。 他一上任,便是大权在握,文臣团队领袖有沈黎,武将之中有七皇叔姜承献。 这一年,姜承献听说了萧家虽为明面上平反,但陛下恩准萧林焕正常生活,改姓林。 他回来了。 而且被封天下兵马大元帅。 第一次早朝上,将相在金銮殿外见面。 两人互相拱手微笑,姜承献道:“首辅大人在北境锋芒毕露之时,我便已经知道,将来朝堂之中,必定有首辅大人极大位置。” 沈黎也拱手道:“多谢王爷抬举,不过对于首辅这个位置,我确实不太想做的。” “哦?为何?” 其他大臣也好奇的凑过来。 他叹口气道:“以在下看来,无论是做官还是做皇帝,都一个目标,那便是为百姓服务,让百姓生活更好,虽说看起来风光无限,可在我看来,我不过是个百姓的奴仆,不过是最大的奴仆而已。” 姜承献正色拱手,旋即深深鞠躬:“沈大人此番话,可载入史册,沈公这种思想,该是所有为官者的榜样!” 周围文臣们纷纷附和道:“如此思想,该书写下来,置于案头,每日诵读!” “有此番话语,已然可以看出,沈大人将是治世能臣!” 沈黎呵呵笑着道:“在百姓那里,最大的奴仆,成了陛下。” 众人哈哈大笑,随后纷纷进入金銮殿。 姜尤第一次上朝,还有些不适应,太上皇姜承龙坐在最前方,笑眯眯的看着他,眼神中多有鼓励,让他正常着来。 沈黎也点点头,以示鼓励。 一旁的小太监尖声道:“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臣有本要奏!” 最先出来的,还是沈黎:“陛下,这是臣结合官场多年,总结出来的整顿方案,请陛下翻阅。” 姜尤点头,看了一眼。 奏折之上,都是为了满朝文武谋福利的方案,主要是为了让姜尤第一天上朝,先笼络一下人心。 “朕觉得,如今大渝官员,俸禄普遍偏低,之前我……朕与父皇商议过,只是后来被耽搁了一下,今日早朝,不如就先解决此事。” 众臣议论纷纷,都面带喜色。 沈黎继续拱手道:“尤其是各位大臣,每日工作时间太长,一年能休息的日子,屈指可数,若是能适当进行调整一下,让文武百官们劳逸结合,或许能有更好的效率,各位同僚,你们说说,是不是?” “是!” 众人异口同声的大喝,险些将屋顶掀飞。 这是什么行为?简直就是谋福利啊! 世上有这么好的首辅大人? 姜尤点点头道:“那,辛苦沈首辅,好好研究一下,再拿给朕看看。” “还有事没有?” “陛下。” 姜承献缓缓走出来道:“大梁与大楚,同时来犯边境,虎视眈眈。” 满朝文武刚刚经历狂喜,现在听说此事,魂都快吓出来。 三国鼎立这么多年,就是牵一发动全身,谁先动手谁吃亏,如今突然大梁大楚联合攻打过来,大渝极难挡住。 姜尤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他也知此事棘手程度,两国联合起来,起码有百万人马,大渝极难处置。 他将目光不由自主的投到太上皇姜承龙的身上。 姜承龙缄口不言。 他只能再看向沈黎。 沈黎微笑道:“陛下不必忧心,咱大渝兵强马壮,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是轻松应对。” 姜尤沉吟一番,这位首辅大人虽手无缚鸡之力,但对于战争,还是有自己的看法。 朝中文武百官议论纷纷,沈黎却对着姜承献拱手道:“王爷不必忧心,区区百万人马,完全不用放在心上。” 武将人群中有人嗤之以鼻,百万人马毫不在乎?你当你是战神在世? 早朝依旧进行,其余多是彰显大国国威等问题,应该宣告天下,太子继位,让周遭大大小小的国家赶来庆祝。 早朝之后,所有人按部就班开工,新帝继位,礼部要研究新年号,一大堆的事情要忙。 沈黎则第一天就旷工,拉着七王爷姜承献喝茶。 “林焕,我想将他带入战场。” 姜承献呷口茶:“我也有此意,至于沈大人的火药,此次事关大渝生死存亡,还请沈大人不要吝啬。” “去年我已经将火药配方献给陛下了。” 沈黎耸耸肩道:“林焕知道该怎么用,这次仙平出五百士兵,用来传授军中士兵,组建一支两万人的火枪营,还有一千人的敢死队。” “那就多谢国公大人了。” 姜承献叹口气,当年的自己,多多少少对他也有些防备,如今通过其一言一行,很是赞赏。 陛下挑了个好人呐。 有此等人才在,大渝起码兴盛百年。 沈黎点点头道:“京中有我坐镇,朝中之事王爷不必担心,陛下性格单纯,万万不会让将士们失望,而且本官也在军中待过,一些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姜承献点点头道:“多谢国公。” 两人畅谈良久,对于边境一事,终于算是有了着落。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大渝在沈黎的引导下,大多数城市走入商业阶段,开放海禁,将大多数货物运到海上售卖,回收白银。 整个大渝,如今渐渐成为白银帝国! 几年后,大梁与大楚兵败,天道宗在大军之下彻底瓦解。 姜尤,开创了大渝开国以来最大的功绩,一统整个大陆! 远游江南的姜承龙收到消息之后,开心的像个孩子。 沈黎也没什么好教他的,整个内阁也极少过问,那些新科状元,他毫不吝啬,一进入内阁,他便亲力亲为的教授。 人家也是心悦诚服的称呼其为先生,而不是生硬的老师。 他将内阁所有的权利分散出去,在外人眼中看来是一种大公无私的行为,即便是言官们,也没有什么好弹劾的地方,反倒是姜尤极为不满,这种做法,明白着想撂挑子跑路。 沈黎是个现代人,他前世早出晚归的,这辈子财务自由,就想带着一家妻小尽情的遨游天下。 如今大渝稳定,只需按照这个模式,蔓延到大梁大楚,到时候整个天下安定下来。 终于有一日,他下定决心,早朝之上,他递上了辞呈。 姜尤大惊失色:“你,内阁离不开你,你是朕的老师,朕离不开你。” 他直接从龙椅上走下来,拉着沈黎的手道:“没有你,朕的皇位,绝对没那么轻松,你有什么条件你尽管提,朕都答应你!” 文武百官不管有私心无私心的,都上来苦苦相劝。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谁家首辅这么玩命的分散自己的权利?这是真的在为国家好啊! 如此首辅,纵观史书,有几人? 他提拔上来的状元郎们,纷纷跪地哀求道:“先生,内阁不能失去您啊!” 沈黎微笑摇头道:“这么些年来,臣尽力培养这二十余个弟子,在内阁各处,有他们在,内阁必定万无一失,而且他们已经证明了自己,去年臣告假回家,一连几个月,大渝发展依旧迅速,如今臣的作用微乎其微,陛下,臣只是想带着一家人,游山玩水,纵情山水之中,并不是永远见不到陛下了,到时候陛下若是想念臣了,一纸诏书,臣便来了。” 姜尤满脸不舍,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其他人的劝说下,他还是批下了沈黎的辞职文书。 之后,沈黎便带着一家人,四处游玩。 他站在泰山之巅,俯瞰天下。 这个世界,终于有我一席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