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歌》 正文 第一章 落日 秋天,西明国西北边境上傍晚的落日,又红又大。 古老的山脉被斜阳在顶端描绘出一道起伏不定的金线,还剩下的大半个太阳从山脉上方越过来火红的光芒。 秋风起,将野地上散落的草根和尘土吹起来,打到烽火楼用石头砌成的墙上。夕阳几十年如一日的和当年通红的战火一样映照着这古老而斑驳的墙体。 烽火楼显得愈发肃杀、萧索。 烽火楼的瞭望塔上,站着一个清瘦的老者。老人家两鬓斑白,下巴上还有些稀稀拉拉的白胡渣子,头上戴了一顶时下南方诸国很流行的文士帽,颇有几分硬朗的感觉。 烽火楼前有很大一块空地,野草丛生。再往前是广阔的农田,有几处收完庄稼的田埂边,几个小孩正点着秸秆在烧。刚砍下来的秸秆湿气重,用干草一点马上浓烟滚滚,条条烟柱朝天冲去。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老年文士正说到“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时,因为激动而咳出声来。 “我说袁临渊,你不在楚荆国好好待着享福,非得到这苦寒之地来受罪,何苦来哉?” 这声音来得突兀,但被叫作“袁临渊”的老年文士却是连头也没回。在他身后不远的地上,躺着一个衣着随意,形象邋遢懒散,作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人。 老年文士曾经是楚荆国的朝堂大员,掌管一切北方军事要务,去年冬天才因为年老体弱而退了下来。 说他是“袁临渊”,对也不对。早年间他的确叫“袁临渊”,只是后来读了先贤的一句“临渊羡鱼不若退而织网”,也不知发什么疯就改名为“袁织网”了。 不过叫来叫去总有人叫他“袁临渊”,比如现在正叫花子一样躺在地上的年轻人。 老年文士装作没听到年轻人的嘲讽:“希闻,你且来看看这秸火、这残阳、这无边的秋色,是不是像极了当年的战火,像极了二十万将士的头颅、鲜血!” 年轻文士嘴里叼了一根被风刮来的不知名的干草,悠然躺在地上。本以为这老头会说出些新奇的论调,没想到还是这些老掉牙的话语。 五年前,那老头还叫“袁临渊”的时候他俩就在楚荆国认识了,想不到五年过去了这老头岁数没见得少长,学问却还是“不动如山”。 年轻文士听得不耐烦了,将嘴里的干草“忒”地一声吐了出来:“袁临渊你他妈就是根老朽木,亏你还研究王霸之道,天下大势你看不清楚?” 年轻文士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老子自有老子的事要忙,没时间和你扯蛋。你要是真的闲得蛋疼不妨去逛逛妓院找找乐子,别他妈一天到晚老来烦我。” 叫作袁织网的老年文士倒也不恼火,似乎早就习惯了年轻人的说话方式。 “你看看你,你看看你,我就牢骚几句,咋还跟我急了!知道你孤身一人来这西明国,住也住不好吃也吃不好。我这不是专门大老远来接你跟我回楚荆国去嘛,不想丞相府里那些你喜欢的宝贝啦?走,跟我回去你随便挑。” 年轻文士叹了口气:“袁临渊你何苦来哉!老子游遍中州大小一十三个国家,最他妈倒霉的就是认识了你。我要的时候你不给,现在又来画大饼,你个老乌龟,觉得我会信你吗?” 老年文士看见夜幕慢慢降临的山脚处行来一辆马车,知道时间不多了。对躺在地上的年轻人郑重说道:“看来劝你回去是不可能了,但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三年内,不挑战火。” “我现在连西明国庙堂在哪儿都不知道,你就给我说这些,是不是太早了?” “再说了,大势如此袁临渊你非得逆势而为,何苦来哉?” 老年文士气急,两眼发红,指着楼前的野地的手指微微颤抖:“你杜希闻要帮游绒来对付中州诸国,你要建功立业,我劝不转你,但这二十万战死的将士连三年的安稳都换不来?” “是,你要去推行你的学说,读书人可不就是要为天下谋出路嘛!可任你所谋再大,也别忘了你是中州人。” 年轻文士似乎有些怵这双眼通红的老头,“怕了你了,我答应你还不行吗,搞得跟要吃人似的,何苦来哉!” 马车在烽火楼前停了下来,车上坐着两个人,一个驾车的车夫和一个一身黑衣劲装的中年男子。两人动作迅速稳健,毫不拖泥带水一看就是出身军伍。 老年文士上了车,车夫才调转马头离去。马车上三人无言,因为他们都在听烽火楼上那年轻人的骂喊,“袁临渊你个老乌龟,老子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就是认识了你,你说我是何苦来哉!” 年轻文士在墙头大声谩骂,老年文士却在车中窃喜。看着脸上略带笑意的老人,黑衣男子一头雾水,咋地被人骂还能如此高兴? “袁公伯,你辗转各地半年有余,就为找这人?” “此人究竟是谁呀?” 老人摸了摸下巴,微微得意:“传易贤侄,你可还记得《战北论》? 此刻的袁老很高兴,因为平日里他都是叫“传易小子”,每次叫出“贤侄”的时候就说明他是真的很高兴了。 在这点上柳传易是比不得他的妹妹柳红药的,虽然这个妹妹只小了他两岁,但琴棋书画诗样样都超过他太多,所以他只能得个“小子”的称号,而柳红药却是“乖侄女”。 “难道《战北论》便是出自此人之手?” “如假包换,此人便是杜希闻是了。”话还没说完他自己便爽朗地笑了起来。 “可《战北论》不是木十一写的吗?” 袁老瞪了他一眼:“这木十一合起来不就是个‘杜’字嘛。脓包,你要有红药一半聪明,你娘也不会天天为你的前程发愁了。” 柳传易只能张大了嘴巴哑口无言,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要反驳些什么。 废丘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要是单面积来看纵横也就二三十里地,但其中吃喝玩乐的地方是一应俱全。 东西穿插的主街道是最繁华的,然后才是朝各个方向延伸出去的支道路。这里大小商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有来自中州各国的,来自西北各部落民族的,甚至北方雪族也偶尔有商品流入此地。 在废丘西北的一条不怎么显眼的街道旁,有一家专卖西北风味的酒楼——“泱泱大酒楼”。 其实就是一间不大的面馆,名字听着挺“气派”,奈何生意却一直不怎么样,但总有老顾客上门照顾生意,所以时间一长大多是回头客,一来二去都和店家熟悉了。 店家是个姓张的老头,说是老家在关外。没有老伴,但有个乖巧女儿。 老顾客也分很多种,有的是图实惠,五文钱的牛肉面能把一壮年男子吃撑着,你说实不实惠。还有的是图合得来口味,老张头腌的酱羊肉的确是一绝,说什么这是祖上的腌制手法,从不外传。还有一种就是过往的客商,肚子饿了填饱肚子而已要求不高。 要说老张头最不喜欢的顾客是哪种,当然是吃饭不给钱的那种。 有这种客人吗?有,当然有,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你看,门口那个,穿双破鞋大脚趾头还露在外面那个年轻人,他就是这儿的常客呀,吃饭不给钱的那种。 老张头看见这个叫聂笑的年轻人就像看见瘟神一样,老脸瞬间就板了起来。 年轻人第一次来的时候,老张头还是笑脸相迎的。吃完饭之后年轻人说说没有钱,那也没什么,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呢。 第二天他又来了,这次不会还没钱吧!谁知他还真就没钱。 第三天他还来,依然是吃了饭没钱。老张头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在老张头的怒火之下年轻人主动提出洗碗抵账。 老张头实在想不明白,这人长得倒是人五人六的,咋就这副无赖模样呢。 更无赖的事还在后头,没过几天他又带了一个人来,依然是吃饭不给钱,洗碗来抵账。一个人白吃不过瘾,现在都组团来了。 但这个叫独孤远尘的年轻人和聂笑不一样,首先穿着就比聂笑干净整洁,腰上还挎了一把俊俏的长剑。而且他不是每次都不给钱,有时候还是会给的,身上有多少他就会给多少。 没过几天,他们来的时候又多了一个人,除了聂笑和独孤远尘还多了个比聂笑还像乞丐的年轻人,他们管他叫“小希”。 吃了饭聂笑去洗碗,小希就抹桌子扫地帮着招呼客人,佩剑男子偶尔也洗碗也扫地。反正一下子店里就多了三个打杂的,老张头刚开始挺不乐意,后来一想不就是多了三个店小二嘛,还是不给工钱的那种,这样一来也就想开了。 但他依然不高兴造成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聂笑。 “老张头,先来两碗牛肉面,三斤酱羊肉。”聂笑说完大大咧咧坐了下来。一只脚搭在长凳上,随手捡起桌上一支牙签叼在嘴里。 老张头板着个脸:“咋地,洗几个碗还想吃酱羊肉?” 聂笑挥了挥手:“老张头这次你放心,远尘那小子最近某了个差事要出远门。我和小希今天给他践行,小希说了他出钱。” “就那小子,比你还穷,他能有钱?我看啊,你们几个也就远尘靠点谱。”毕竟人家是给过饭钱的,而这俩人一直以来可都是吃白食啊。 两人正说着话呢,只听得翠儿朝外面招呼道:“远尘哥,你来啦!” 老张头对他们三人不待见,但他的女儿小翠却对三人一直不错。因为她并不认为三人是白吃,起码帮忙干了活儿,店里人多的时候也不至于让父女俩手忙脚乱。 “老张头,这小子今天都点了什么呀?” 聂笑重复了一遍自己刚刚点的东西,独孤远尘立马在聂笑的基础之上再加一倍,另外还要了一碟油炸花生米。 他可是从来都不输任何人的,吃饭也一样。 老张头朝独孤远尘凑过去:“这么看来聂笑这小子说的都是真的?” 独孤远尘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没错,明天一早就走。” 不多久,翠儿就端上来两碗牛肉面。因为她知道如果只端来一碗的话,那么这俩人肯定谁又得争个先后。 翠儿给独孤远尘递过去一双筷子:“远尘哥,你这一走什么时候能回来呀?” “哟,这可说不准啊!” 聂笑在旁边不满地敲了敲碗:“翠儿,你怎么这么偏心啊,他碗里的牛肉比我多了三坨!” 翠儿见被发现了,也不说话。只是捂着嘴轻笑着跑了开。 正在说话间,街道上又来一人。 “哎呦!我说二位不讲究啊,我请的是来吃晚饭,这晌午才刚过你俩就来了,头一回见到客人比主人还先到。一副饿死鬼的模样,何苦来哉?” 杜希闻老远就看见这俩流氓了,提着三壶酒哐当哐当就朝店里飞奔过来。 聂笑和独孤远尘是没功夫理他的,都忙着和碗里的牛肉面干仗呢。再说了,在这俩人的世界里,从晌午到深夜吃的那都叫晚饭。 面呢三人早就吃饱了,就是桌子上这几斤羊肉一直没怎么动,酒也还没开封,三人就这么吹着牛干耗着等天黑。 天一黑下来,等吃饭的人少了,把老张头和翠儿叫过来凑一桌喝点酒,也就算是个送别宴了。 忙了很久,终于客人都走光了。几人这才重新坐下,杜希闻拍开了封泥,酒香也就飘散开来。 一开始老张头和这几个嫩娃子是没啥共同语言的,只是几杯酒一下肚,话匣子自然就打开了。由你年龄再大,但毕竟都是男人,是男人就会有共同话题。 男人之间的话题当然免不了关于女人。开始的时候,老张头还顾忌着身边的女儿,酒过三巡之后几个荤段子把翠儿闹了个大红脸。 独孤远尘喝了一杯酒:“翠儿,明天我就走了,以后遭谁欺负了就找他俩。”说完用手指了指醉得东倒西歪的聂笑和杜希闻。 “你别看聂笑那小子成天嘻嘻哈哈、没个正形,我告诉你他打架可是有两把刷子,黄三那帮人就是被他给打服的。” 翠儿眯着眼,眼睛笑得像个月亮,看着旁边一样醉醺醺的聂笑正“那是,那是”的为自己脸上贴金。 紧接着他又指向了杜希闻:“这小子你别看他像个叫花子,肚子里是真有学问,就拿他取的‘泱泱大酒楼’这名字来说吧,一般人看不出来其中的妙处。” 个多俩月的时间相处下来,几人之间倒也熟悉了不少,再加上聂笑他们几个本身就“臭味相投”,所以席间自然也就酒话连篇。 老张头偶尔呡一口碗里的酒,眯着眼睨着三个年轻人,脸上挂不住地笑。 这人呐,穷点倒也没什么,怕的就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欺压乡里。 其实老张头打心眼里还是喜欢这仨小子。 个把月前,黄三带着几个混混来吃白食,平日里治安这些事都是由西明国废丘的驻军管理的,这里本就是边塞,实行的还是军政一体,所以想着每次都有军爷为一个小面馆跑一趟是不大可能的,就打算忍了。 谁知撞上了正在洗碗的聂笑,抓着黄三非得让他给钱,不给就像他一样洗完抵账。吃白食惯了的黄三哪能洗碗啊,钱也是万万不会给的。 于是聂笑一个人就把他们五六个人包围了,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结果把自己搞了个鼻青脸肿。 不过黄三也好不到哪儿去,聂笑打架是有经验的,不管对面几个人打我,反正我只打你黄三一个。所以两人起来一看,别人啥事没有,就他俩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你给我一个乌眼青我照着你鼻子上面来一拳。 黄三这人也怪,按说这第一天吃了亏,就该歇个几天再来吧。他就不,第二天接着来,还是昨天那五六个人。 这次聂笑聪明了,喊了俩帮手,独孤远尘和杜希闻。 没说的,两帮人一见面就打。在西明国有这点好,两边人打架皆是凭拳头硬,从不动武器。 聂笑和独孤远尘一看就是经常打架的主,上去就朝黄三招呼。一人扑到黄三脚下将其摔倒在地,一人骑到脖子上专门打脸。杜希闻不会打架,但他会挨打呀,上去就趴在黄三身上,用屁股抗下大量伤害。 反正一场架打下来,最惨的是黄三。 第三天黄三还来。然后和前两天一样,被打得龇牙咧嘴,走的时候一瘸一拐。 不过聂笑三人也不轻松,好在三人的配合越来越默契了,所以黄三的伤势自然要比他们重些。 第四天他们等了一天没等到黄三,看来黄三不是铁打的,也他妈怕疼。一句话说到底,没来就是两个字——“怂了”。 于是第五天他们开始主动去找黄三了。杜希闻说这是兵书上说的“敌退我进”。往后的几天,大街上经常有人看到黄三在一群人的保护下还是被三人给偷袭了。 日子一长,三人对于打黄三这件事愈发默契,杜希闻选择伏击的地点和时间,独孤远尘负责出其不意扑倒黄三,聂笑当然主要照顾黄三那张脸。 黄三伤得越来越重,已经被打得不敢出门了。但聂笑三人伤势同样也越来越严重,毕竟三个打七个,杀敌一千自损都他妈快两千了,不过好在是三个人分摊,而黄三却只有自己承受伤害。 这几天聂笑三人就跟战场上刚下来的伤兵一样,老张头实在看不下去,就劝他们别折腾了。但聂笑嘴硬,说这不是折腾,叫为民除害。 另外两人显然赞同聂笑的观点,并且一致认为现在战况已经白热化,正是取得胜利的关键时刻,拼的是团队的凝聚力和个人的意志力,所以他们军心一定不能乱,要一致对敌。 这场战争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候,当某天聂笑三人堵在黄三家门口打掉人两瓣门牙的时候,黄三终于忍受不了他们的残暴,求饶了。 “你说说你,早点投降不就行了吗,非得等到门牙都被打掉了才求饶,你这是何苦来哉!”现在由杜希闻代表他们三人组接受敌方的投降,发表讲话。因为聂笑和独孤远尘一个嘴唇肿得说不了话,一个嘴角开裂,张口就流血。而他只不过是屁股让人踹得快散架了,疼得坐不了板凳而已,起码嘴是好的。 正文 第二章 远行 独孤远尘走得很平常,一点也没有出远门的样子,和平时出去串门没什么两样。 没有人到城头去为他送别,翠儿也只是在那天晚上羞涩地塞给他一个包袱,说是随意收了些衣物和干粮。 但聂笑知道那绝对一点也不随意。 独孤远尘走的时候,除了一个包袱就只有腰上挎的那把长剑了。长剑并不显眼,悬在腰间也只不过随意悬在那儿罢了,就像是农夫背的背篓或是打樵人的柴刀,普通得理所当然。 早先他还在担心,此去何止千里,要是凭两条腿走着去的话那得多久? 好在洛康王毕竟家大业大,作为西明国的两朝元老,功成身退回家养老的排场怎么也不能太小不是? 于是连独孤远尘在内的十三名刀客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匹良驹。 独孤远尘骑着属于自己的那匹白马掉在队伍的最后,随着马儿摇摇晃晃颇有积分悠闲的味道。 返乡的洛王爷带了全家三十余口人,其中有十来个护院,还有厨子丫鬟一大堆。除此之外还请了十来个刀客,全都是由护院头领庄汼壁亲子挑选。 刀客被一分为二,一波走在前面开路,一波在后面断后。中间是六两朱红车厢黄巾顶盖的马车,十来个护院稀稀拉拉散落在马车两边。 洛王爷在西明国当权期间没听说得罪过什么人,祖上在关外的游绒部落也甚有名声。所以这一路哪会有什么风险,请这么多刀客无非就是为了帝王家所谓的门脸罢了。 走了两天,队伍终于要进入西明国西边的加乌独那山脉了。山脉绵长而古老,在西明国没建国之前,这儿就叫“加乌独那”。后来西明国击退当时的“明国”也就是现在的“东明国”才开始中州化。但不管怎么说西明国的人骨子里还是游绒人,所以“加乌独那”这种游绒叫法就保留了下来,具体意思就是“古老”。 独孤远尘骑得累了,干脆躺到了马背上眯着眼睛打起盹来,反正又不会走丢! 马儿似乎感觉到主人的意图,走起路来竟是更加平稳了。 那叫老凉的刀客见状便和他开玩笑:“哎,朋友,你这样躺着就不怕那马儿给你脑袋上嘣一个臭屁?” 说完自己先大笑起来,其余人听见这话也都乐了,一时间都拿独孤远尘开刷。 他倒也不介意,还是悠哉游哉躺在马背上,偶尔还击几句。 两天相处下来他发现还是刀客好相处,护院那拨人虽说也是为了保护洛王爷的家小,但毕竟是“自己人”,对待他们这拨外人总是居高临下的态度,有时还要出言讽刺一番嘲笑这些刀客的功夫。 独孤远尘悄悄靠近叫“老凉”的汉子,趁其不备朝对方马屁股上使劲来一脚。 马儿突然受惊,前蹄离地一阵嘶鸣,奋力撒起野来,老凉差点就被摔下马背。好不容易他才让温顺下来,只是额头上已经浸出一层密密的汗珠。 于是汉子又朝独孤远尘大骂了几句,不过接下来他可是随时都提防着独孤远尘了。 这么多刀客之中,老凉是最风趣的一个。 独孤远尘还是习惯每三十里左右就给马儿洗一次鼻,没有小河就用水袋里的水,没有刷子就用树枝和野草代替。 其他人的坐骑可没这份待遇,所以每次独孤远尘给马儿洗鼻的时候总要遭到别人一番打趣。这一路走得又不急,刷那么勤干嘛,又不是你相好的。 遇到这种情况独孤远尘偶尔会给对方屁股来上一脚,但手头的活儿却是没停下来。 那白马见同伴都没这份待遇,所以也就十分享受这种洗鼻。偶尔会打个响鼻搞得独孤远尘一脸口水,偶尔会把头靠到独孤远尘肩头上亲昵的打个招呼。 在队伍停下来修整的时候,独孤远尘不会像别人一样把马栓到树上。而是牵着白马到离队伍不远能看得见的地方,放开缰绳由它去吃草。 走了几天路没见得白马瘦了,反而比第一天接到它的时候更加健壮结实了。 动物是有灵性的,处得久了双方就都能产生感情。独孤远尘一个动作那白马儿便知道是要他跑呢还是要他停。 行进途中大多是吃干粮,但若是时间允许,在经过城镇的时候会逗留一晚,吃些好的。毕竟是皇亲国戚,不缺银子的。 然后补充一下干粮和水,再购置些粮食蔬菜,之所以带着厨子可能就是想着在路途中能开火改善改善伙食吧。 独孤远尘走后的第二天,聂笑就搬到烽火楼来和小希一起住了。因为独孤远尘一走,先前和聂笑一起住的破庙顿时显得寂寞凄惨了。 聂笑是忍受不了这份寂寞的,夜间不知名的小虫子怕来爬去弄出窸窸窣窣的响声,只会让他更加觉得这儿寂寞得如同一间空屋。 这几天他和小希都是早出晚归,小希肚子里有点圣贤书,就到镇上去混几文饭钱,比如去书院外面承接学生放学后的各种家庭课业,或是代人写信件和红白喜事的对联,挣的虽然不多但勉强够两人的饭钱。 泱泱大酒楼是不能再频繁的去了,因为给独孤远尘践行那次小希是打的欠条,这明摆着就是一笔坏死账目。 只有实在是吃不起饭了,才厚着脸皮去混一顿。翠儿还是一样热情,只是没了独孤远尘,她眼里总少了些笑意。老张头就别说了,还是那样儿。 聂笑要趁着冬天还没来,赶紧到地里去收些干草和风干后的秸秆回来。喂有牛羊的人家会把秸秆留起来当过冬的草料,许多没有养牛羊的人家就会在田地里将其烧掉。这时聂笑就笑着上前与人交谈,都知道黄三是被他们几个打服的,所以很多人就都把秸秆送给了他。 忙来忙去好不容易搬完了干秸秆,又得到野地里去割一种干死后的野草。这种野草能长半人高,秋末就自然干死呈白色,质地软和韧性极强,听人讲好像书名叫白草,前人有诗云“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我想说的就是这种草。 以前有很多当地人拿它来编绳子,到现在才用得少了。 烽火楼分为上下两层和最顶上一个像亭子一样的楼尖,俩人要赶在雨雪来临之前,把烽火楼顶层的楼尖修缮完成,这样睡在二楼的他们在下雨天才不会被打湿。 两人用秸秆把楼尖以前的洞全都补好,又厚厚的加了一层,以免下雪的时候被积雪给压垮了。 剩下的秸秆铺到地上,在秸秆上面再铺上一层白草,最后才是两人的烂棉被,当然了独孤远尘的棉被早早就被铺到了下面。 这样一来又结实又软和,整个冬天的住处是无忧了,就是填饱肚子这个问题还有待解决。 越往西走地势越来越平,植被的种类也越来越少。 昨天他们在一个小镇上又新添了六辆牛车,满满的装了六大车帐篷。因为再往前走就进入草原了,白天倒是没什么可一到夜间气温就有些冻人了。王爷的家小自然是可以在马车里过夜,但这些护院、刀客就再不能像以前一样随便找个树干,生堆火就能对付一晚了。 一起走了这么多天,大家也都熟络起来了,一堆刀客经常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开玩笑,毕竟路途走得还算轻松。 大家多数都拿独孤远尘和他的马儿来调侃,独孤远尘自然偶尔还击,但多数时候都是陪着大伙大笑一阵。一行人处得久了,总会有一个人经常被大伙打擦,以此来调节队伍里的气氛,而这样一个人往往得有宽阔的胸襟、为人随和,具备一定的话题性。 现在独孤远尘和他的马儿已经可以用“心有灵犀”来形容了。比如聂笑想在马儿背上打盹的时候,马儿自动会慢下来挑平稳的地方下脚。行得一会儿,若是马儿自动偏离队伍或是停了下来,那说明到了独孤远尘上茅房的时候了。 只有一次马儿和独孤远尘之间少了些默契,因为那天独孤远尘吃坏肚子了。看着频繁去茅房的独孤远尘马儿会踢踢前蹄,疑惑地甩甩脖子然后打个响鼻。 这日,洛王爷召集大家开了个会。坐在太师椅上的洛王爷如同一座小山,只是讲话的声音却并不雄浑。大致上就是说马上要进入草原了,那里是牧人的天下,要大家夜间扎营的时候注意巡逻,以免被其他部落突袭。 大家都知道,所有的夜间巡逻其实都是对刀客讲的。 现在的草原部落众多,但总的来说其实是游绒的天下,而洛康王就是游绒人,所以受到突袭的可能并不大。只是游绒的大本营还在更西的地方,像他们这样慢慢悠悠的走估计还得十天,所以洛康王要在这十天里让其他部落见识到他的排场。 他们终于见到了草原,这是一个能够让人舒展心胸的地方。他能让你的视野得到极大的释放,没有什么能阻碍你极目远眺,你能看到蓝天白云,看到风让白云流动,甚至能感觉到云是立体的。 一望无际的都是绿色的草原,登上一个小土包,你能看到草原上的起伏不定,有放牧的羊群也有奔腾的野马,静静的河流犹如镜子一样映着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彩,像玉带一样镶嵌到草原之中。 这天傍晚扎营的时候,独孤远尘和以往一样把他心爱的白马牵到河边给它洗鼻。正在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不经意间撇了一眼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包,山包上隐约间似乎有一骑,但当他仔细望去的时候却又什么都没有。 “老凉,今晚注意安全。”今晚该老凉带人巡逻,正要走的时候独孤远尘叫住他说了这句话。 老凉正要打趣几句,但转过身来见独孤远尘说得认真,也严肃起来:“怎么,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了?” 独孤远尘便将他在河边洗马的事情说了一遍,破天荒的没遭到老凉的嘲笑。 老凉看出了他心里在想什么,笑道:“放心吧,行走江湖唯独在‘小心’二字上怎么谨慎都不为过,这是没人会嘲笑你胆子小的。” 从这几句话能看出来老凉是个老江湖。 这一晚过得很平静,一直到天亮以前都很平静。独孤远尘走出帐篷打算去看一看他的马儿,或许真的只是自己太过谨慎了。 终于,在拔营起程的时候,一十三骑黑衣汉子和朝阳同时映入人们眼中。 气氛一下子就凝重下来,像是草叶被露水压弯一样沉重,不远处的几簇灌木丛也呆呆地站在那儿。 谁都能感受到他们身上野蛮的杀气,没有人说话,只有马蹄声像战鼓一样轰隆隆朝这边席卷过来,最前面的黑衣人已经拔出了明晃晃的弯刀。 正文 第三章 刺杀 老凉大吼一声,首先反应过来。抽出别在腰上的一块大刀片子朝着来人冲过去,其余的刀客也都在一瞬间进入战斗状态迎敌而上。 看得出来有几个刀客以前和老凉一起出过活儿,这会儿都向他靠拢,可能几人之间想要打个配合。 洛康王似乎也感受到此刻气氛的不同寻常,下了马车一只脚踩着车辕,远远的望着这边就快交战的两拨人,脸上也说不出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倒是一众护院还站在原地,有的似乎还没反应过来,有反应过来的就往洛康王马车边靠拢,将其护在身后。 独孤远尘翻身上马,两腿一夹像箭一样迎着风便射了出去。有些护院看见这一幕便也兴奋起来,竟也都学着独孤远尘上了马飞奔而去。 独孤远尘听见身后的马蹄声,回头看见一些护院脸上竟因为兴奋而涨得潮红。 还都是些没见过江湖残酷的小年轻啊! 老凉几人离敌人越近便越慢,经历过这种厮杀的人都知道,再快也快不过敌人的马,只有站稳了脚跟,才能砍断敌人的马腿。 当然也有不知道的,就这么叫嚣着冲进人群中。有些骑马而来的护院,这时也后来居上和冲在最前面的那些刀客一样,一猛子扎进对方阵营之中。 这些护院在西明国从未真正与人交过手,作为王府的护院,就算是比武也是点到即止。 而现在面对的可能是一队马贼,也可能是一个杀手小组。 这是真正的厮杀,是要命的厮杀,这不是比武,是要流血要死人的。 在接触到敌人的一瞬间,骑马的黑衣汉子忽地呈半月形聚拢,然后血光四起,几个来回的功夫那些冲在前面的护院便被斩落下马。 死得最快的,永远是那些叫嚣得最大声的人。 独孤远尘一眼就能看出实力的差距,离得越近他越能感受到那些不说话的黑衣汉子浓浓的杀气。 即使存在严重的实力不对等,但他们毕竟有人数优势,一个护院在被砍下脑袋的同时,另一个护院也砍下了对面那人的膀子,但那断掉膀子的人却一声也没吭。 独孤远尘不明白这支十三人的小队为何能做到如此冷酷,其实说成是残酷更准确些。 也不是所有的护院和刀客都像豆腐渣一样一打就碎,老凉带着他的三个兄弟两人一组,一组专砍马的前腿,待人摔下来的时候另一组上去快速将其解决掉。 老凉四人在混战之中专找边缘或者落单的黑衣人下手,这的确给对方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也真是这样才不至于让那些黑衣人太肆无忌惮。 独孤远尘从一黑衣人手中夺过弯刀,这是一把轻盈而锋利的刀,刀身不宽也不厚实,并不适合在乱战之中拼砍,而更加适合暗杀。一个 如此适合暗杀的武器怎么会在乱战中出现?忽然间独孤远尘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抬头四处寻找,终于又看到了昨晚在河边见到的那人。 只是这次他站在更远的山包上,毫不避讳地观察着这边的战况。 两边的酣战并未持续太久,那些黑衣人似乎是接到了某种讯号,或者提前就约定好了撤退的时机。 往往正处于漩涡中的人无法感受到它的残酷,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当局者迷。 正在厮杀的人大多也无法去思考其中的血腥,只有事情结束后,情感得到了平复才会发现它的恐怖。 黑衣人在用六人换掉十六人后果断撤退。 留下的尸体没有一具是完整的。 现在连黑衣人一起二十二具尸体并排摆在众人面前,一场交战下来死了六名刀客十名护院。 二十二这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也是极其残忍恐怖的一个数字。 那些从来没见过死人的丫鬟或是护院,一下子就被这冰冷的二十二具尸体打入了冰窟,这种视觉冲击他们怎么能受得了呢。 有人看着这二十二具尸体,脸色如一张白纸,甚至身子都忍不住打了几个寒颤。 其中有的人是他们的好友,就在昨晚还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不久前甚至还拌了几句嘴,但现在他们都冷冰冰的躺在那儿。 洛康王的脸色很难看,眉头皱得都能拧出水来。 庄护院上前查看了黑衣人的身份,脸色也变得不自然起来:“王爷,您看这是……” 庄户院手中拿的是一个黑色的铁环,和马缰绳上的铁环有些相似。只是这个铁环更趋向于是一件装饰品,而马缰上的铁环更注重实用。 洛康王接过铁环,质地、重量都不差,就连铁环内圈上的图案和代号都一模一样,这是做不得假的。 有人见过或是听说过这种铁环,那么他就应该知道这是西明国战力最强的“铁军”的标志。 铁军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皇城的警卫和对边疆的驰援,也直接听命与西明皇对重要人物执行暗杀任务。 洛康王似乎还有所怀疑,于是亲自走到那几明黑衣人旁边捡起他们的刀,用手指轻轻一弹,叮地发出一声清晰悦耳的响声。 这刀错不了,五年前是他亲子自参与设计、选材、打造然后专门配备于铁军暗杀队伍的。 洛康王握着这柄刀,太熟悉的感觉了。 曾经有人告诉过他,西明王已经对他起了杀心,但他从来都相信这是谣言。因为他和现在的西明王不只是简单的君臣关系更是叔侄。 洛康王将手中的刀轻轻放下,闭着眼将头微微仰起,或许真如他人所言西明王已经对自己产生了戒心。 可自己这都已经退回西北养老了呀,何至于还要如此对我? “找几个人把尸体烧了,继续赶路。” 太阳一如既往的巡着亘古不变的路途越来越高,但这支队伍却在一个早上的时间从原先的轻松愉快变得疲惫不堪。 他们甚至恐惧,因为都知道像这样的刺杀队伍绝不止一支,被铁军盯上的人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独孤远尘无言的搬着尸体,然后烧掉。 “咋地,吓着了?看你也不像啊!”留下来处理尸体的还有老凉和他的几个兄弟。 老凉身后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正捡起一支手臂丢到火堆里:“是啊远尘哥,一看你就是见过大世面的高手,怎么可能怕呢!刚刚别人没看见,我可是看见了,关键时刻你可是救过我们好几命了。” 老凉转身拍了小伙子脑袋一下:“就你小子话多。” 叫阿水的年轻小伙摸摸头笑了笑:“远尘哥又不是外人。” 这下轮到大伙发笑了,那长得高高瘦瘦的络腮男子不爱说话,也就学着阿水摸了摸自己的头顶,朝聂笑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 “王白风你不要笑得那么骚气好不好,男人之间就得像这样……”叫邹福的矮胖子走过去跳起来给了独孤远尘一个拥抱,然后看着那长满络腮胡的王白风说道“扭扭捏捏不像个男人”。 王白风还是没有还口,只用手揉了揉胸膛缓解尴尬,谁让他不爱说话呢! 老凉、王白风、邹福、阿水,独孤远尘知道这四人的确“够意思”,从他们和黑衣人捉对厮杀就能看出来,虽然平日里大家在一起吹牛打屁的时间不多,但真正的交情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就体现出来了。 你为我挡刀我给你挡箭,这样的情况在四人当中早已司空见惯。 把后背交给彼此就是把性命交给彼此,只有相互信任的人才能做到,很显然他们之间相互信任。 现在这个小团体将这份信任也给了独孤远尘。 因为他们在乱战当中都看到了独孤远尘的确救过他们很多次。 老凉走过去:“你不会又发现什么了吧?” 独孤远尘环顾了一下四周见只有他们五人,便招了招手让他们聚过来:“此事有蹊跷。” 老凉疑惑道:“到底怎么回事?” 独孤远尘道:“我刚刚检查过了,每个黑衣人的臀部和胯下都有老茧,只有常年在马背上的游牧人才会被马鞍磨成这样,据我所知西明铁军中负责刺杀的人并不会常年骑马。而且,一支擅长刺杀的铁军小队,怎么会这样冲上来和我们明着拼杀?” 正文 第四章 射日、逐月 “那我们要不要把现在发现的情况告诉洛王爷?”阿水问道。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把目光集中到独孤远尘身上。 意思很明显,既然这是你发现的,那么说与不说也由你来决定。 独孤远尘没有说话,右手在腰间的长剑上轻轻拍了一会儿道:“这事儿,咱先不说。老凉你过来,我有件事找你去办。” “干嘛,有啥不能当着大伙儿的面说。”老凉永远改不了这大大咧咧的性格。 他嘴上虽然这样说,脚步却主动朝独孤远尘靠了过去。 “这件事只能一个人去办,而知道这件事的人也只能是去办这件事的人,要不然容易露出马脚。” 独孤远尘伸出左手拍了拍老凉的肩膀:“你看看这几头货,阿水是个小屁孩,老王是个闷葫芦瓜,邹福就直接不用说了,跟个水缸一样看着就倒胃口。只有你老凉嘛,还勉强能胜任。” 独孤远尘当然为这几句话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屁股上没少挨踢,特别是邹福那水缸踢得最重。 老凉赶紧躲到一侧,装出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在旁边大喊“你们这是干什么,简直不像话!”嗓门虽然扯得大,但也没见他上前拉住一人。 独孤远尘看了看自己的左手,看来把检查尸体粘上的血揩到老凉身上是没有错的,谁让他妈的只会说风凉话呢。 独孤远尘伸出左手,把老凉拉倒自己身旁交代了几句,趁机把没揩干净的血再次不着痕迹地擦到老凉袖子上。 从最初对于厮杀的无畏,到冷静下来后产生出恐惧,再经过一个白天的发酵,当天扎营准备过夜的时候人们已经将这种情感转化成了“愤怒”。 天色还早,太阳离着宽阔的地平线还有很高的距离。但当队伍行到这条无名的小河畔时,很自然的便停了下来准备驻营过夜。 作为曾经高居庙堂手掌十万生死的一国柱臣,洛康王自有他敏锐的嗅觉和独到的办事手法。 早年间随先王举兵东进,他曾官拜前军大将,算计、阴谋,杀伐、刀兵经历得多了去,这也间接影响他养成了易怒却又隐忍的矛盾性格。 这是这么久以来洛康王第一次正式巡视扎营的手下人,不管是护院还是刀客他都亲自上前打了声招呼。 和他一起的还有他的独女,也改作中州洛姓,取名“沽荷”。 这还是他在读了“绿杨堤畔问荷花,记得年时沽酒那人家?”而产生的灵感。 小姑娘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跑起路来便一搭一搭在空中飞舞,像极了翻飞的蝴蝶。 偶尔看见打桩的汉子小姑娘便会上前帮着扶一下,弄得浑身是草满手的泥也不见得在意。 她向来喜欢和这些江湖汉子待在一起,听他们讲些江湖中的奇闻异事倒也有趣得很,可爹爹总是不许。 以前在府上的时候还好些,和那些护院大叔还能聊聊天。自从离了王府她便整天被爹爹按在马车里和一帮小丫鬟在一起,以至于早上发生了什么她都不知道。 也不是说和丫鬟们在一起不好,只是她更向往外面的江湖,她早早便在心中为江湖勾勒除了一副大致的景象,小姑娘憧憬着总有一天得去闯一闯外面的江湖。 其实她哪儿知道,不如江湖就是爹爹对她最好的保护。 不过中途她倒是悄悄下过几次车,但都没能和那些刀客说上两句话,因为在她的世界这些刀客便是“江湖中人”。 她见过队伍中有一匹白马,那马儿可漂亮,她可喜欢了。本想上前摸一摸来着,但那马儿不许,她刚一伸手马儿便朝旁边正在睡觉的腰上挎着一柄长剑的年轻男子靠了过去,她试了几次都不成功,也就放弃了。 这人也不知是不是刀客,若说是刀客吧腰间却又不挎刀,反而挎了一把长长的剑,难道是“剑客”? 可自小便长在北方又是王府内的她,哪里听说过南方流行的“剑客”二字,只是觉得这两个字既别扭又帅气。 她想有机会一定要向这个年轻的“剑客”哥哥讨教一下,怎么才能和这匹白马儿搞好关系。 小姑娘微微叹了一口气,满眼失望。 去年自己学会骑马的时候,爹爹就答应要送自己一匹宝马了,可到了现在也没见他提起。 小姑娘现在很忧愁,愁的是以后自己闯江湖的时候没有马该怎么办? 洛康王最宝贝的就是这个乖女儿了,这也是为什么路途中一直不让她下马车的原因。毕竟是人在旅途很多事情说不准,要是这本就活泼的女儿到处乱跑出个什么事,那可要了他的亲命了! 但这次,洛康王却亲自带着他的宝贝女儿出现在众人面前,意思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我父女两人就在这儿,各位拜托了”! 太阳还没落山,黄昏的余光懒散而温暖的洒在河面上,河面上铺着蓝天、白云。 远处的小山坡上出现了十来个骑着马走得很慢的黑衣人,慢得犹如暴风雨来临前厚重的黑云。 独孤远尘认真仔细地巡视了四周,确定没有像前两次一样观察情况的黑衣人。 那次在河边洗马的时候他还不确定,但早上那次他却是亲眼所见。 第一次探查情况的目的在于确定他们的扎营地点和人数,为早上的突袭做情报收集。 第二次观察两边的交战情况,是为了对他们实行战力评估,这也就能很好地解释他们为什么会突然撤退了。 要真是西明铁军,又怎会不知道他们的战力? 这次没人在旁边收集情报了,说明对方已经摸清楚了他们的底子,打算一网打尽。 洛康王从他乘坐的马车底下抽出一杆长枪,单手拄地。 他作为西明国的军人,不能开束手就擒的先例。 庄汼壁率先带着一众护院冲了上去,西明汉子这点很好,平日里吃谁的饭危难处就为谁卖命,绝不会丢下主子独自跑路。 这也是中州南方诸国一直无法理解的地方。 独孤远尘对老凉嘱咐了几句,你小子别忘了答应我的事,扛不住就撤下来护着洛王爷先走,既然答应了把人安全送到就不能食言。 老凉拍拍胸脯,与王白风三人对视一眼:“知道了,哥几个杀不了狗贼子难道还逃不了命吗?” 独孤远尘取来一柄死去刀客的长刀,慢慢靠近了洛康王。 洛康王身边有两个保护他的护院,见独孤远尘不冲上去迎敌,反倒向他们靠过来眼中都充满了鄙夷的神色。 不过,独孤远尘脸皮还是有那么厚的。 黑衣人极其熟悉马战,在双方还有四十来步之时愤然发力,两人一组踩着快马在人群中冲杀。 护院和刀客将这种悲愤很好地化为了战力,或许是早上熟悉了厮杀,一些刀客和护院竟然在悲愤状态下和黑衣人打得旗鼓相当。 黑衣人不单擅长马战更有呼应配合,而这些刀客和护院大都是靠着自己精湛的刀法、身手和对手周旋。 这样下去迟早会被冲散。 洛康王出身军伍,对胜败的预测自然比一般人要准,所以他握着铁枪的手更紧了几分。 独孤远尘觉得不对,从这十几名黑衣人一出现他就感觉不对,似乎作为终结者他们还少了什么。 双方越来越激烈,甚至到了以伤换伤以命换命的境地,于是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些人的厮杀中时,左侧的山坡上又出现了一匹通体黝黑的高头骏马,马上有个一袭白衣蒙着面纱的女子。 看不清容貌,但从身形判断应该是个女子。 独孤远尘终于知道少的是什么了,是一个正真可以终结的人。 白衣女子从背后取出一张黑漆牛角大弓,像这样大的一张弓凭她的纤纤玉指和柔弱的胳膊怎么能拉得开? 这把弓打造得很特别,中间用的是雪海独有的“乌木”极硬也极綿,是做弓最好的木材。 传言此种木材的做工也十分考究,要选五百五十年至六百年间的乌木,取地面以上四尺之木,用北风天风干六十年不能沾水,然后刨掉四周只留下手臂粗细、长短一截,这才是做弓最好的木料。 两边用的是南方“不周岛”上差点灭绝的龙角兽的主角,耐寒耐热不会因为天气原因而影响他它的弹性。 弓弦同样出自“不周岛”,只不过是已经灭绝多年的三脚鹿唯一的后退上的筋。 独孤远尘第一次摆出了认真的模样,因为他突然间想起这把弓出自白水行川燕不为,弓名“逐月”。 单燕不为三个字就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重视。 这样他就更想不明白,对面那看着十分柔弱的女子到底是谁? 提到白水行川燕不为必定让人想到铁匠魏央子,就好比看到逐月弓就让人想起射日箭。 女子丝毫不关心坡下的战况,只缓缓从箭筒中取出一支和手中弓一样漆黑的箭,慢慢搭在弓弦上。 魏央子设计打造的射日箭有别于其他样式的箭。 此箭并非采用普遍的血槽式箭头,而是将箭身和箭头做得一样粗细,在箭头上打造出螺旋式的槽痕链接箭身,一直到箭尾寸余处才转为直线,并且没有箭羽。 这样的箭在空中会因为空气流过螺旋式槽痕而产生旋转,不易发生偏移,并且速度跟距离比之一般箭杆都有极大提升。 这似乎是为逐月量身打造的。 女子挽弓的时候微风撩起她洁白的面纱,露出像雪山一样清秀的面庞。 像桃花也像春风。 比她身体大好多倍的逐月弓,还是被娇柔的身躯拉开了。 柔美和力量在她身上得以完全的融合,当你看见一个娇柔的女子,去驾驭一样比她本身大出很多倍的事物,这种冲击是前所未有的。 这样的玉臂不好好学学跳舞非得要玩弓刀,这样的手指不去学学书画、弹弹琴筝非要摸这冷冰冰的箭羽,要是让小希看到免不了要来句“何苦来哉”! “嘣……”鹿筋绷成的弓弦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射日箭或许真能射日,这样的速度即使在别人有准备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出其不意。 谁都看到了她搭箭拉弓,但谁都没看见这箭是怎样射出来的。 它没有飞行的过程,就在你感觉它要射出来时,他已经到了你面前。 洛康王哪怕久经沙场,依然免不了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一声惊呼。 刚开始站在他左面的那个护卫,在看到女子拿出那张漆黑大弓时便站到了洛康王身前。 看到她松开弓弦的时候就抽出了刀,只是还没等这一刀劈下去,一支漆黑的箭就从他眉间穿进去,然后从后脑勺穿出来直指洛康王面门。 而那个护卫在做完这个劈砍的动作后,神经才反应过来,然后死去。 没有人料到这箭会这么快,更没人能料到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能射出这一箭。 右边的护卫正在往洛康王身前扑过来,但他太慢了,就算把这支箭的速度放慢一倍他还是太慢。 洛康王经历的生死多了去了。 但这次,他想或许自己真的会死。 所以他连躲都懒得躲,就连手中的铁枪都懒得挥动。 前半生在西明国的前线战场开疆拓土,后半生在朝堂为西明国谋划,他怕死吗? 不怕,只是觉得有些不甘心。 “刷……”长刀出鞘的声音他听过无数遍,但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刺耳。 一直站在旁边并不起眼的年轻人,这时拔出了长刀。 刀与刀鞘间疯狂的摩擦激发出一道火光。 然后是一道雪亮的刀光将火光扑灭,洛康王感觉到了一阵森森剃骨的冷气,这不应该是一把普通的长刀能散发出的气息。 但事实上这就是一把普通的长刀,只是在握住这把刀的人的手里,它焕发出了它本不具备的光芒。 刀光亮而刺眼,以至于也没人看清年轻人是如何挥刀的。 箭与刀都太快,快到让其余人无能为力,连观看的权利都都得不到。 叮的一生,箭断刀也短。 那名刚摔倒在地上的护卫爬起身来,看着眼前的景象吞了吞口水。 他和死去的那个护卫都是洛康王在军中时的副将,军人大多是颇为直接的。 所以现在他看独孤远尘的眼光已经从鄙夷变成了敬佩。 那名叫胡前军的护卫看向洛康王。 洛康王点点头,护卫便抓过一匹快马往那拿弓女子的方向飞驰而去。 洛康王从怀中摸出一个竹筒,头朝上将底部的细线一拉天空中便炸开一朵火红的米花。 小河里突然冒出十几个人来围向山包上的女子。 洛康王望着远处的山坡,“真以为我会带着十来个丫鬟啊。” 不过她们的确是丫鬟,只是在成为丫鬟之前她们是死士,是杀手。 独孤远尘笑了,一个在朝堂十多年都没被扳倒的王爷,怎么可能没有后手。 他只不过是一直在等那个最重要的人出现罢了,擒贼先擒王嘛,他历来都是这么做的。 骑白马的女子没有逃,或许她还想再来一箭。 洛康王没有躲进车厢,因为车厢里有他的宝贝女儿。 他干脆走到那名死去的护卫旁蹲了下来,用手将他睁大的眼睛闭上。 独孤远尘也跟了过去站在他身旁。 “小伙子我们是不是见过?” 独孤远尘将手中已经断掉的残刀随手一丢,笑了笑:“没有。” 王爷哦了一声,便继续低头为他死去的护卫抹去脸上的血迹。 看来是真没见过面,能挥出这样一刀的人,只要见过一面他就不会忘记,更何况在挥出这刀后他还那样风轻云淡。 有这样的实力哪怕是骄傲都不为过,但他却并不以为然,就好像切了个苹果梨子般平常。 若不是那柄丢掉的残刀能帮他证明,你一点也看不出来这一刀出自此人之手。 他在等一个结果,这结果是一颗人头。 虽然他知道就算杀了那个女子他们依然会遭到追杀,就算只对付那十多名黑衣人他们也极其困难。 但他不怕,因为还有六天他就能回到部落大本营,如果派人前去求救的话遇到部落战士的时间会更短。 正文 第五章 你们走 洛康王还没等到胡前军为他带回来人头,护院和刀客却先溃败下来。 庄户院拖着一条受伤的膀子跑到马车边来:“王爷恕罪,属下实在是顶不住了。” 洛沽荷早就听到外面一连串的响声,这时候实在忍不住跳下车来。 但眼前的景象却让她愣在当场。 洛康王将女儿搂在怀里,他不怕死。 但他不能死在这里,不能在这个时候死,不能在事情没弄明白之前稀里糊涂的死。 小姑娘毕竟是将门之女,没过多久就恢复了正常,这种调节适应的能力是流传到她血液里的。 洛康王遗憾地看了看小山坡的方向,黑衣人在冲散刀客后,回身又杀向了山坡。 刀客和护院是撤下来了,可胡前军和那些死士今天就真要变成死士了。 洛康王犹豫了一会儿。 “能丢的东西都丢了,轻装撤退!”洛康王下完命令便头也不回坐上马车。 独孤远尘依然痴痴地望着小山坡的方向,就这么被抛弃了?所谓的后手就这么没了? “年轻人,怎么还不上马?”洛康王拉开车帘,小姑娘也把脑袋伸出来望着这个剑客哥哥。 独孤远尘没有说话,也没有挪动脚步。 洛康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年轻人,记住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去为这些事忧伤。” “我想你说得很对,但我还是决定留下来和他们一起阻击敌人,这样你们也能走得更远些。” 小姑娘偏着头,她现在还不懂他为什么这么做。 但在这一刻她似乎感觉到心中有一团热气,这就是江湖的魅力? 老凉摸摸索索上来:“你真不走,要不哥儿几个留下来陪你?” 独孤远尘笑了笑,他知道这话的分量。 留下来陪你的意思是,留下来陪你死。 因为他们知道,在那群黑衣人和那个蒙着面纱的女子面前,没有活口。 独孤远尘拍了拍四人的肩膀:“你们就放心吧,难道逃命我还不会吗?只是老凉你可别忘了我交待你的事情就行。” 待所有人都远去后,那匹白马儿来到独孤远尘身边,将脖子放到他肩头上蹭了蹭。 起风了,风很冷。 独孤远尘提起一把崭新的长刀,这是阿水走时递给他的。 “驾……”独孤远尘用刀身轻轻将马屁股一拍,逆着迎面而来的冷风朝山坡奔去。 马儿呼呼地出着白色热气,四蹄有力地踩在地上,只要背上这人想多快它就能跑多快。 下雪了,雪花打到独孤远尘脸上,不一会儿就化成了雨水,“可真是匹好马!” 也不知过了多久,独孤远尘感觉到脸上像有人用浸过热水的帕子在擦拭。 他睁开眼,看见一张马脸还有刚伸出来的舌头。 独孤远尘踉踉跄跄站起身,抱住白马的颈子。要不是马儿一直用温暖的舌头舔舐他,他早就死了:“好马儿,你可是救了我一命啊!” 雪还在下,只是风已经没了。 地上躺着的横七竖八全是死人,人死后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摊烂肉。 只有活着的人才有灵魂,而灵魂是没有相同的。 独孤远尘是最后倒下的那个人,他本来是要去追那个逃跑的黑衣人的。可被地上不知是谁的尸体给绊倒了,身上早已没了力气,倒在地上就犯困,一觉睡去也管不了醒不醒得来。 歇了一会儿独孤远尘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发现都是些皮外伤。 原来当时倒地只是因为体力不支而已。 砍人砍到体力不支,他生平还是第一次。 等力气恢复了些,他便开始收拾尸体。总不能让那些正在人生最美年华的少女,和这些糙汉子躺在一起吧。 找来找去他都找不到胡前军,后来在一堆黑衣人中间捡到他上半身,看来这位军前将是死无全尸了。 他在一匹死去的马下面拖出一个女子,旁边散落着她的弓箭,手里还死握着一把蓝色匕首。 身体还是热的,独孤远尘探了探她的气息,很微弱,但还未中断。 女子姓时名月,雪族人。雪族女子皮肤比中州其他女子要白嫩几分,她们天生耐寒,但一定是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 这场雪本来该为这场厮杀蒙上一层苍凉,但在雪族少女的眼中可不是这样。 她的家乡还在更北方,那里一年四季都很冷,有草原有森林还有永远都不会融化的雪山。 太阳出来的时候,会照到她家旁边的小水塘,偶尔还会有几条鱼儿冒出来。 因为气候寒冷的原因,家乡的人们都居住在用泥搭成的,墙体很厚屋顶也不高的房屋。 她的记忆是从十三岁开始的,十三岁的时候她就生活中那口小水塘边了。 记得有一次她独自上山去捉雪兔,那是一种毛发白到会反光的大白兔,有时候还会吃雪。 在山上她发现能看见整个村子,但整个村子只有她是孤身一人。 她记不起自己的父母,也没见过,但偶尔晚上睡着的时候会梦到。 父亲一定是高大挺拔的男子,是村子里最好的猎手,他一定很爱母亲,并且眼里只有她一人。 母亲一定是村里最漂亮最温柔也最贤惠的女子,她总是缝着一件棉袄,做好饭等着打猎的父亲归来。 有时候天实在太冷,父亲就会一直在家陪着她们。他将母亲手中正在缝补的棉袄接过来放下,握住母亲的双手“哪有那么忙,快歇歇。” 有时候父亲会带着猎物回来得很晚,但屋子里的灯火却一直不会熄灭,母亲会经常添一些干柴到火中,旁边提壶中永远为他留着热水。 偶尔父亲会像孩子一样冲进来,然后一把抓住母亲把她拉到火堆旁坐下,一脸喜悦地从兜里掏出好多栗子放到母亲手中。 母亲笑了,也开心得像个孩子。 她看着这个自己深爱也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一颗颗从她手中把栗子放到火盆中,只有他烧出来的栗子是最好吃的。 她知道这次他一定绕了不少路才找到这些栗子,因为他知道这是她最喜欢吃的东西。 过年的时候父亲总会好几天都在家,有时在院里劈材,有时会到远处的山泉挑水回来,还会带着她们娘俩去集市上置办些过年的事物。 晚上一家人就会围着那堆通红的火焰,架上一口大锅,全家人挤到一块儿。 母亲会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但这时父亲往往要求露一手,便会把母亲按在座椅上,自己对着大锅忙活起来。 但母亲经常会提醒他这个该下锅了,那个要等一下,这不能先放……总之父亲这一顿饭是在母亲的指挥下才完成的。 饭后便会围着这堆火,父亲说些笑话,经常逗得母亲发笑。 这时所有人在温暖的火光映衬下,脸庞都像镀了一层金边。 梦中那火光是如此的清晰、真实,甚至能感受到暖暖的温度。 时月梦然睁开双眼,本能地朝自己腿上的匕首摸去,还好没丢。 这是一顶很大的帐篷,中间燃了一堆很大的炭火,上面有个铁架,铁架上烧着一壶水正咕嘟咕嘟响着,旁边放了很多炊具,自己的弓箭也立在一旁。 水蒸气遭遇到低温,在空中变成一阵白雾从帐篷顶上飘出去,使得整个帐篷里面都笼罩着一阵迷蒙。 门口偶尔刮进来一阵风,火光也便随风摇曳起来。 帘子被掀开了,进来一个挺拔的年轻人,看不清他的面貌,但能感觉到轮廓分明。 从身形来看,挥刀斩箭让他功亏一篑的就是这名男子。 时月赶紧闭上眼睛继续装睡,但手却放在离匕首最近的地方。 为什么自己会在帐篷里,为什么自己没死?她明明记得一刀砍掉那骑马男子头颅的时候,自己背部也被别人砍了一刀。 是他救了自己吗?可他明明是洛康王的人为什么会救自己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她注定是想不明白了。 男子嘴里哼哼唧唧似乎在哼着什么歌谣,“你一口来呀我一口,一口一口嘛又一口!” 她想这或许是他家乡那边的民谣,也或许是他走南闯北听的多了学来的。 男子往炭火里填了几块干木柴,一阵青烟过后火又大了起来。 独孤远尘觉得可惜,这么好的马车被他劈来烧火,的确是暴殄天物,但人总不能被冻死吧! 年轻人把铁壶里的水倒在旁边的木桶中,又出去挖了一大壶雪进来挂到火上。 然后他蹲到榻上的女子跟前,“这都一天了怎么还没醒啦?” 时月虽然闭着眼,但她能感觉到男子的目光在她身上游走,然后他伸出了手。 时月发誓,只要他敢碰自己一个手指头就杀了他。 男子刚触碰到女子的肩头,一把蓝色匕首便抵到了他喉咙。 正文 第六章 救人不需要理由 男子被着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咳了两声道:“终于醒啦,你伤得很重可不能乱动。” 男子目光清澈,对于喉咙前的匕首他似乎并不害怕。 “你是洛康王请来的刀客?” “是啊。” “那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我只负责保护他,不负责杀人,而且我没有杀你的理由啊。” “你杀人需要理由吗?” “是。” “那你为什么救我?” “因为救人不需要理由。” 杀人需要理由,救人不需要理由。这种奇怪的逻辑,时月真不知道该说他是智者还是傻子。 “你问了我这么多个问题,我能不能问问你?” 时月心里冷哼一声,我又没让你不说话。 “你的背难道不痛吗?” 时月的神经一直处于紧绷状态,现在松弛下来之后,果真感觉到背上一阵疼痛。 “我刚才看你平躺着,怕影响伤口复原才想帮你翻个身的。” “你别碰我,否则我会杀了你的!”时月恶狠狠盯着眼前的男子。 可还没等她说完,男子便扶着她侧了身子。 这一刀终究还是没有捅进去。 她想这就算还了他一命,现在是两不相欠。 只要他敢再犯,她就绝不留情。 年轻人坐回火堆旁:“现在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独孤远尘。” 说完他看向塌上的女子问道:“你呢?” “我叫时月。” “嗯,名字挺好听。早就听说你们雪族的女子都十分漂亮,以前难免觉得有夸大的成分,现在看来说得很中肯嘛!” “你怎么知道我是雪族?” 独孤远尘伸出两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刚刚你生气的时候我看到了。” 雪族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的种族,不单是因为他们生活在雪海之中,还因为他们在生气的时候眼睛会变成蓝色。 “好啦,你好好休息吧。我来给你弄点吃的。” 她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所以对于食物她没办法拒绝的。 她就躺在病榻上,看着他忙碌。 偶尔听他自言自语说些话,他把战死的马重新处理了一下,取下四条腿。又把洛康王走时留下的很多有用的东西都搬过来了,帐篷边上就有很多麻布口袋装的蔬菜。 “牛肉要和野苕一起炖,用面软的野苕来综合牛肉又粗又硬的纤维,今天让你好好尝尝我做的牛肉汤。” “以前在西明国的时候,有家小面馆,老张头做的酱羊肉特别好吃,本来我是带了点的,可惜早吃完了。不过不要紧,你要是有机会到西明国,就找‘泱泱大酒楼’说你是独孤远尘的朋友就行,老张头自会给你最正宗的酱羊肉,要是没钱就让记我账上。” “实在找不到你就找聂笑或杜希闻,我们都叫他小希。只要让他们知道你是我的朋友,他俩就会想尽办法让你吃上老张头最正宗的酱羊肉。” 时月看着忙来忙去的男子,听着他像是对她说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话。 他说话不疾不徐,声音很有磁性,是很特别的那种,说得也很有节奏。 慢慢的听得多了,你就会发现自己好像很了解他了,关于他的朋友,他的很多事情。 渐渐你会喜欢上听他说话。 火光有时候很明亮,她就发现年轻人有一张很英俊的脸庞,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肯定能迷倒很多女孩子,好像那叫翠儿的就是其中一个吧。 年轻人好像说得累了便停了下来,只剩牛肉汤在锅中发出滋滋的响声。 时月很想打破这种安静,但从来少言的她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 也不知又过了多久,正在时月打算先睡一会儿的时候,牛肉汤好了。 独孤远尘用瓷碗给她盛了一大碗,碗里搁了一支木勺。 肉汤很香、很浓,上面还有几片生白菜。 “吃白菜对身体好。” 时月死活不让他喂,于是独孤远尘只好妥协把肉汤放在榻旁让她自己来。 独孤远尘搬来一把小凳坐在榻前看着她:“慢慢吃,不急,还有呢。” 其实时月很不习惯吃饭的时候这样被一个大男人看着。 只是接下来独孤远尘的一句话让她很抓狂。 “吃完我给你把药换一下。” 但这次,在她眼睛变蓝之前就被独孤远尘按住了双手,“女孩子家家的别老玩些刀枪棍棒,弹弹琴写写字多好。这把匕首我先替你保管着,别再伤着自己,等你伤好了就物归原主。” 然后他就从她腿上抽走了匕首,离她远远的。 一直等了很久,直到她眼睛由蓝变黑,独孤远尘才又靠了过来。 “这刀砍得很重,不及时处理的话你可能就……所以我才私自给你包扎的,放心吧这是聂笑的祖传秘方,恢复得好的话不会留下任何疤痕。” “我就算是死,也不要你给我包扎。” 独孤远尘又给她盛了一碗牛肉汤,也不管她还有没有在生气,不包扎的话你不早就死了吗。 “你别生气,我脱你衣服的时候是闭着眼睛的,什么也……” 独孤远尘很识趣的闭嘴,因为她眼睛又变蓝了。 雪族的女孩漂亮是漂亮,但未免也太易怒了些,不过好在每次生气都有提示。 像翠儿,好几次他都不知道她到底是生气呢还是没生气,或者为什么生气。 独孤远尘走到门口,地上铺着他从另一顶帐篷上去下来的布,下面铺着从牛车上卸下来的木板。 他每晚上都是睡这儿的。 “我发誓,等我伤愈之后第一个便要杀了你。” 独孤远尘没接话,故意打起鼾来。 其实时月一直留意着他,也不知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眼睛忽蓝忽黑。 她发现他没睡着的时候会打鼾,睡着之后反而安静了。 早晨,断断续续下了两天的雪终于停了。 草地上垫了厚厚一层雪,河面上的冰还没化,没有飞鸟也没有风,只有柔和而温暖的晨曦。 独孤远尘走出帐篷,给初升的太阳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不远处,他的白马儿也哒哒地跑了过来,他从来没有栓马的习惯。 独孤远尘把门帘掀开固定住,好让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 他过去收碗的时候发现时月早就醒了。 但她此刻脸色发红,表情很难受,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独孤远尘。 独孤远尘一下懂了,两天没如厕再加上昨晚喝了两大碗牛肉汤,怪不得会憋得这么难受。 独孤远尘突然衍生出一个邪恶的想法,既然你不直说我就装作听不懂。 “你怎么了,病了吗?”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向她额头摸去。 但他嘴角邪恶的笑容出卖了他。 “独孤远尘,你想死吗?” 要不是现在行动确实很不方便,她一定会和他拼命。 独孤远尘看她眼睛并未变蓝,难道没生气? 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赶紧找出来一个便盆,然后悄悄度出门外。 独孤远尘摸了摸肚子,要不然怎么说“见人拉屎屁股痒”呢! 不过男人比女人方便得多,放眼望去皆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嘛! 正文 第七章 十月 曾经有人著了一本书,里面有一联写得颇有意境“十月塞边,飒飒寒霜惊戍旅;三冬江上,漫漫朔雪冷渔翁”。 昨日立冬,今天便入了十月。 早已雄踞雪海之中多时的寒流,入了十月便像出笼的猛虎般凶残肆虐,到处寻找着它下手的对象。 这股来自遥远北方的寒流裹挟着干燥的冷空气,尖刀一样杀入西明国境内,首当其冲便是废丘。 “放眼不是山,千山皆是雪。”早起的人们打开门窗一刻,看到的是棱角分明的霜花冰柱。 远山、河流、荒草、野地。 或向天或向地,但凡目光所及无不是冰霜的世界。 霜与雪是有区别的,雪是从天上落下来的,霜不是。 由于冷空气的骤然降临气温急剧下降,地面上的水气遇冷凝结成小冰晶,附着在地面或是草叶上便形成了霜。 而有水的地方,在寒流的影响下气温下降到冰点以下,于是便有了冰。 若是地面先铺上一层冰霜再下起大雪,雪后晴些许时间融化掉小部分雪,然后夜晚再铺上一层冰霜,这在西明国当地被称为“桐油凝”。 这种“桐油凝”是很难融化的。 聂笑抖抖嗖嗖起了床,裹上一床棉被爬到烽火楼顶层的平台上。 像这样的严寒他早已习惯了,但这样的风景却是怎么也欣赏不够。 有风吹过,聂笑连续打了几个喷嚏:“他妈的,这是要冻死老子了!” 聂笑咚咚咚跑下楼,几脚把小希踹起来,两人收拾收拾得去搞过冬的粮食了。 当来自西北方的寒流杀入西明国的时候,另一股来自大孤山的“寒流”也冲击着西明国。 这股寒流冲击的是西明国的各大赌场。 先是定远被这伙五人组杀得人仰马翻,接下来的怀水同样毫无招架之力。 按照他们的行走路线来推测,接下来就是废丘了。 有了前两处的经验教训,废丘的各大赌场早早便联合起来严阵以待。 各大赌场内部高手全部聚集在“进金赌坊”做足了准备,就等敌人自投罗网了。 西市是废丘唯一的货物集散地,从各地而来的商家所携带的货物到此交易,也有很多商家带了各式各样的货物去往各地,总之这儿的货物交流量十分巨大。 于是这儿也是劳动力最集中的地方。 小希老说自己是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说读一肚子的圣贤书来干这些苦力活儿实在有辱先贤。 但无论他怎么挣扎还是逃不过聂笑的魔爪。 要说赌客的最大组成部分,其实不是生活在高层的人,而是那些普通得如同尘埃的底层人。 “进金赌坊”大马金刀地座落在西市人流量最大的一条街口,像极了散财的老人也像极了打劫的恶汉。 “进金赌坊”四个镀金的椽笔大字是由前代书家宋保真所书。 四字并没有遵循“书到至处显瘦劲”的既定规律,而是走的宽博厚重一路。 这一派的形成要追溯到四百多年前一位被人尊称“颜公”的伟大书家。是他开一派先河,走出了区别于当时天下流行的“俊美飘逸、清瘦高骨”的另一道路。创造了雄浑厚重、大开大合以正面示人的另派书法。 此书创立之初,时评一边倒。一些当时成名已久的大书家批评他有污笔墨,用笔粗壮毫无骨力可言。也有书家说他字形肥大有违美感,实在丑陋至极。甚至有人说他不谙古法,肆意胡来只不过为博名声。 事实上这位颜姓大师为人刚正不阿,且身居高位。“名声”二字他大可不必要从书法方面来博取,并且他之所书全是自己的家庙碑,从无宣扬。 倒是许多看见这碑的人喜爱上了他的字,然后悄悄拓下来临习,时间长了学的人多了自然就传到了一些书家的耳朵里。 任由当时的正统书坛如何抨击,他始终没有放弃对这种能够表现出“宽博大度、雄强厚重”的书体进行研究。 从二十岁到四十岁,又从四十岁到六十岁,一直到八十三岁这位颜公去世,他始终在不断完善、改进、丰富这种书体,一直为它注入生命力。 风评一直到他六十多岁的时候才忽然转向。 因为那时颜公所在的国家爆发了战乱,而颜公一族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与牺牲,犹如给了那些养尊处优的所谓“书家”与“评论家”当头一棒。 也是在经历了战乱的年代,人们才终于学会欣赏这种“宽博大度、雄强厚重”。 颜公一生从未说过自己是“书家”,但他练习书法的时间,和对古人书法的研习与思考,远远超过当时的很多“书家”。 当然很多专门去评论别人的作品或是当下时事的“评论家”就更不用说了,都是些“曾不旁窥尺牍,俯习寸阴”的家伙,却跟风妄言。 后来学习颜公字体的人越来越多,赞美的人也越来越多。 不单赞美他的字,还赞美他的人。 再后来人们就用一句话来形容颜公和他的书法——“字如其人,君子为之。”人们也将这种特别的字体成为“颜公书”。 传说当时宋保真书牌匾这事儿还有个故事。 宋保真,沚水国白淀人也,自幼学书师从名家汪泽。六十而无功名,无颜乡里,故西迁文风贫寒之西明,得重用,鹅儿卒。 西明国读书人本来就少,宋保真虽然学问不怎么样但字写得好,一来就受到重视。 怎样表达对他的重视呢? 当时废丘的官员想了个好办法,让军方出面请其为进金赌坊题字。 这想法是好的,但却苦了宋保真。 进金赌坊上下三楼,有四丈来高,修建之时为了体现其宏伟,匾额竟是用整条木头刨成,直接镶嵌于顶楼之上。 既然匾额取不下来,那只有想办法把人送上去。 军士找来一块木板,用绳子绑好让宋保真站在上面,从楼顶放他到匾额处。 六十多岁的老头在四丈多的高空,早被吓得战战兢兢双腿发软,好不容易写完四个大字,结果往下一看差点没吓晕过去。 就这样,回到家没两天就死了。 进金赌坊是军方背景,所以这么多年来从没什么人敢到这儿闹事。赌场的管理也近乎军事化,对于“老千”一事自来是严惩不贷,所以进了进金赌坊靠的一定是赌技和运气。 时间越接近晚上气温就越冷,聂笑和小希终于受不了这鬼天气,躲进进金赌坊取暖去了。 赌坊玩得最多的是骰子,骰子的玩法简单得很,可以摇骰子买大小,也可以两人自己摇来比点数,颇受赌客喜爱。 其次是玩单双、牌九、四门方宝、摊翻等等不一而足,甚至有些文雅一点的玩弈棋和投壶。 “我看你麻袋没少抗,要不玩两把?”小希看向聂笑,目光闪烁。 要说玩,谁不想玩? 关键是聂笑他玩不起呀,像这种不能出老千的局他十赌十输,从生下来就没赢过,实在是运气霉到家。 从小时候猜单双,到后来玩牌九掷骰子,凭运气他是一次也没赢过。 这不,从进门他就开始留意,但凡他站到哪人旁边,哪人就输,现在已经连续换了二十七个,个个如此。 赌坊高大而厚重的木门突然被人打开,中间一个瘦瘦的不是很高穿着黑衣的男子,被旁边四人众星捧月搬烘托出来。 一时间嘈杂的赌场突然安静下来。 不用说,看他们那走路的姿势,恨不得把“大孤山赌鬼”几个字刻到额头上。 大孤山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土匪窝子啊! 聂笑想着土匪窝子出来的人,个个都应该长得凶神恶煞吧! 旁边这四人完全配得上“大孤山”的名号,就中间这人吧长得有点奇怪。 看他脸上的肤色,说他白皙粉嫩得如同女子都不为过,五官也十分标志,就是那两条眉毛和两撇胡子实在长得太浓密了些。 怎么说呢,就两个字——“巨丑”。 按道理来说皮肤好的男子不是没有,但大孤山这种地方应该很难生长出来才对,若说那人是女子吧,鸡蛋那么大个喉结可不是闹着玩的。 聂笑只得连道两声“奇怪、奇怪。” 小希忍不住往他脑袋上一拍:“你小子干啥老盯着人看,人旁边那黑鬼都看你好几眼了。我可告诉你,待会儿要是打起来别怪我不讲义气,大孤山的人我可惹不起。” “看两眼咋了,他还能挖掉我眼珠子不成?” 那毛发很浓的男子似乎听见了他的话,用嘴唇无声地向着他说道“我会挖掉你眼珠子的。” 聂笑被吓得一愣,男子确定他听懂了,才从聂笑身上移开视线。 底楼大堂的装璜只能用“钱多没地使”来形容,处处显得富丽堂皇但也土气十足。 就说那正中央的吊灯,本是青铜九头凤的样式,颜色青绿古朴,非得给它镀上一层金,搞得不伦不类。 本来在上楼的楼梯口,安放着一个敞开嘴大笑的大肚弥勒木雕,有两人高。但后来嫌他碍事,几个赌客合伙把他抬到一旁阴暗的角落里去了。 还有些好不容易从南方购来的名贵花草,种在合德民窑烧成的花盆里,但后来打碎的打碎,枯死的枯死也没人管。 很多不该出现在赌坊这种地方的事物,只要能显示出主人家有钱,进金赌坊都一股脑买来堆在这里。 赌坊大堂的灯火设计得恰到好处,能让每个人从不同角度都能看清赌桌上骰子的点数。丈余高的墙顶开出许多脑袋大小的圆洞,用来换气。 二楼的布置相对来说要更加简约,房间被一间一间隔出来,招待的是那些真正有名望的人士,比如西明国退下来的官员,或是过往的行商大贾。 三楼就是掌管赌坊的“金爷”的寝居之所了。金爷全名王大金,五十来岁,面赤微胖人不高,手中常握着一支三四寸长的烟感。 对于他的来历背景,只知道以前是西明军人。 环着大堂摆了八张大赌桌,每桌都围着八到十五人不等,有专门负责摇骰子的荷官小弟,玩大小、猜单双、买点数玩得都不一样。 待得大门重新关上,气氛也才慢慢恢复。 坐在一把躺椅上的金爷用烟杆敲了敲身前的桌子,吐出一口浓烟道:“确定是这五个人?” 身前那圆脸汉子道:“确定,我在怀水亲眼见过他们几个。” 金爷对身边一白衣打扮的男子道:“让老余他们准备准备。” 白衣男子应了一声,躬身离去。 金爷抽了一口烟,望着窗外已经完全暗下来的天空,“这天儿真他妈冷,希望能冻死几个大孤山赌鬼吧!” 正文 第八章 寒流 五人并不在一张桌子。 那身形短小身体看上去却很结实的汉子叫吴楠,他就在离他最近的那桌子坐了下来,等荷官摇定,便随手丢出几个胡刀币压在“小”那边。 “胡刀”不是兵器,是西明国流通的一种钱币。中州之上国家林立,凡大国或底蕴深厚商贾昌盛的国家都有本国货币,一些小国或附庸国干脆也就用临近大国的货币了。 在进金赌坊,任何货币都可以直接押注,甚至刀剑金银等器物也能当场下注,但值多少钱就要双方自己商量了。 行走天下,银子金子是随便哪儿都走得通的。 但你别遇上那些休习仙家法术、追求长生或是武道的“疯子”,这类人是只认货物,除此外六亲不认。 曾经有个叫万里风的采花贼输得急了,竟直接取出一条女子穿过的肚兜。说是楚荆国某某妃子的,上面还有其体香。也不管他此话真假,在场的单身汉子一起哄,这条肚兜最终定价三百两。 但他手气实在是背,三百两没过多久就一个大子不剩。 这次他扯出了自己的内裤,刚脱下来的,味道浓郁得很。 后来他是被抬出去的。 荷官见众人皆已买定离手,骰盅一开二三三十一点小。 其余四人见吴楠得了个开门红,笑着打了声招呼都走开了。 苏清河着一身长袍,作读书人打扮,走到一张猜单双的桌子边坐下。 他虽然作读书人打扮,但那股子狠劲儿却不是几件衣服能掩盖的,特别是额上那道刀疤,凶恶吓人。 尖嘴猴腮的秦老三,眼珠子像做贼一样咕噜噜转着,终于也找到一张玩骰子的桌子。 丁树春鹑衣白洁,但脖子上筋肉股股,肌肉盘虬一点也没有玉树临风的感觉。 从这几人的选择来看,都是偏好于骰子。 老余和另外两个赌坊请来的高手混迹在人群中,视线主要集中在大孤山那几人身上。 那毛发旺盛的男子,似乎不大喜欢这种挤在人群中的赌发。丁树春便拿了一把白纸折扇陪着他尽量往空旷处站。 聂笑悄悄瞥了一眼,实在想不明白这人拿扇子是为哪般。你说扇风吧,这么冷的天应该不可能,装文雅也的确不适合他的风格。 小希是读书人,一个不爱凑热闹的读书人。 他拉了拉聂笑的衣服:“要不咱回吧!” 聂笑看着他,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西明国顶尖赌术高手大胜大孤山赌徒,血溅七步,风云变色’,这么有噱头的热闹你不看?我可告诉你,千载难逢。” 对于得不到的东西,或是自己所欠缺的某一方面的能力,人们总是极其想往它靠拢。 小希不明白,难道扛了一天的麻袋不累?进金赌坊到烽火楼可不算近,要是测量一番的话得有四五里地。 “你要是不走,我可就不等你了啊?” 聂笑回过头来,小希的确比较清瘦,要不是相处得那么久了,他还真就信了这是个负笈游学的读书人。 聂笑拍拍他的肩膀:“像你这样的小孩子,身体自然是消受不起这种夜生活的,回去吧!” 小希转身离去,嘴里嘟噜嘟噜不知听不清念些什么,直到出了赌坊才勉强听到“赢了钱又不分你点,何苦来哉”的话语。 聂笑走到那毛发茂盛的男子面前,抬头看了看:“朋友,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呀!” 男子别过头,似乎多看他一眼都是污了眼睛。 丁树春虽然长得肌肉条条,但为人还是比较随和,说话也中听。 “是吗,那真是有缘!” 聂笑自己也觉得这搭讪的方式太老土,禁不住老脸一红。 只是他脸皮够厚,所以再怎么红别人也看不出来。 “是嘛,可能上次没来得及向二位介绍一下我的尊姓大名,在下聂笑。” 丁树春和那男子一脸奇怪的表情望着他,但聂笑依然没反应过来“尊姓大名”用得不妥。 因为聂笑的注意力一直在那男子身上,茂密的毛发和鸡蛋大小的喉结,大大勾起了聂笑对他的好奇。 聂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不妥,抱拳行礼,尴尬道:“还未请教二位高姓大名。” 丁树春收起折扇,摆摆手笑道:“我叫丁树春,这是我家公子曹肃。” “哟,原来是大孤山威名远播的曹公子,久仰久仰。”聂笑笑呵呵道。 曹姓公子也不理他,转身向角落走去。 丁树春对着聂笑歉意地笑了笑,也跟了上去。 要说聂笑这脸皮是真厚,从当初在老张头那儿吃白食便可见一斑。 这会儿就连丁树春都有些不耐烦了,可聂笑还是屁颠屁颠跟了上去。 曹公子一屁股坐到角落里躺着的弥勒的大肚子上,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抽着弥勒那张笑脸,故意用聂笑能听清的声音说道“你这脸皮还真是厚啊,你这眼睛怕也是想瞎了吧,要不我现在就帮你挖掉!” 聂笑听到这话也只得尴尬地笑着离开了。 老余三人碰了碰头,视线相交都从对方眼里确认没发现什么老千的痕迹。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吴楠、秦老三、苏清河三人面前的赌注已经对得小山一样高。 曹公子看赢得差不多了,便向几人招呼打算离去。 大堂在顷刻之间又添了许多灯,顿时亮得如同白昼。 金爷站到大堂中间:“几位大孤山的朋友,怎么这么着急走啊,难道是我王某人招待不周?” 曹公子面朝王大金,拱手道:“金爷哪里的话,哥儿几个玩得……” 金爷大手一挥打断曹肃的话,对身边的白衣男子道:“长益,找几个人好好陪曹公子玩两把。” 白衣男子全名郭东遗,五岁时父母双亡便被王大金行军路过收为义子,赐字“长益”,自此便一直跟着他。 镀金青铜九头凤吊灯下,赌场最中央的那张桌子一瞬间便被收拾出来,所有人都呈圆形将其紧紧围住。 赌场所有活动都在这一刻暂停,在知道他们是来自大孤山这个重磅消息之后,所有人都像看奇珍异兽般注视着他们。 要说被人当成奇珍异兽来观看,这种感觉真不爽。 对于大孤山这几人能赢走多少钱,赌坊并不在乎,他们看重的是场子问题,是面子上过不过得去。 面子这东西刚开始并不重要,只是当你有了名气有了地位的时候,它就成了你的一件外衣,既是光鲜也是束缚。 就像失败和认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不怕失败也不怕输。可当你成功了,就害怕失败,赢得多了,就很怕输。 同样的道理,所以面子上的输赢现在对金爷来说很重要。 老余笑呵呵地坐下:“曹公子,想玩点什么?” 赌场的高手肯定要多过他们五个,为了不吃亏,曹肃提出双方三局两胜,老余欣然答应。 “要不咱们第一局就先玩奕棋?”之所以选择奕棋,是因为老余刚刚观察了他们许久,除了骰子他们没玩过其他东西,再加上他自己本身就棋艺卓绝,所以奕棋是最好的选择。 曹肃看向读书人打扮的苏清河,苏清河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聂笑此时是真想喊小希回来观战,因为他知道小希也会下棋,而且是每种棋都会。以前帮学院学生做课业被发现之后,没少被家长和老师撵着打。后来接不到活儿了,他就天天在街边下赌棋,整条街都下遍了,无一人是他对手。 下人端上来一副十九道的棋盘,正准备放下之时苏清河道:“余老哥,这围棋更接近于道家的东西,西明国靠的是兵力入驻中州,我大孤山嘛众人都知道是个什么地方,你我二人若是交手……” 老余唤住那打杂的下人:“去拿一副象棋过来。” 若是对棋艺有所了解,你就会明白棋盘中央是太极,周围分为八个区,代表八卦,黑白两色棋子则表示阴阳。围棋的圆形棋子和方形棋盘,象征着“天圆地方”。 围棋在于侵占底盘,象棋则更倾向于两军对垒,两国交战,以消灭对方兵力为手段,最终目标是杀掉对方主帅。 围棋重地,象棋重兵。 总的来说,围棋是围而少杀,象棋则是动干戈主杀伐。 老余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实在长得黑,也不知是被关外的烈日烤的,还是天生如此,偶尔走得近的便管他叫“余黑子”。 “小兄弟,咱们是一局定胜负呢还是三局两胜?” “三局两胜吧,公平些。” 第一局老余让苏清河执红先行,他行后手绿棋。 苏清河不疾不徐往前拱了一步三兵,老余对拱三卒。 啪……啪……啪…… 开局阶段两人下的每一步棋都很平和规矩,而且每一步间隔的时间也都差不多。 旁边观战的众人之中有懂象棋的,见两人走棋皆是自信满满匀速落子,不免为之赞叹。 棋局终于来到了中盘,双方经过十六手的布局,阵型已经基本稳定成形,红方中炮过河车对绿方屏风马。 这时人群之中穿出许多交谈之声,大多是问旁边同为观棋的兄台,这是什么定式怎么不曾见过?但被问之人也是支支吾吾答不出个具体来,反正众人皆是一阵迷惑。 又过了一会儿,下棋的两人早已又走了好几步,人群中突然有人大笑说自己记起来了,听家中某某长辈说过这是什么什么定式,但他说来说去也说不完全那名字。 这是很老的对抗棋形了,两百多年以前是这种棋风流行的巅峰,但后来许多棋手对它进行非常深入的研究,变化基本研究透了,所以最近五六十年间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了。 现在苏清河棋形的优势在于中路有炮高架,并伺机跃马盘河,大有集结重兵猛扣国门之感,外加一过河车能随机应变,或呼应中路、或牵制兵力、或阻敌增援,总之变化繁多。 老余执绿棋,虽然中路受制于人,但早早跳起双马护住中卒。并且双炮灵活,有一车驻于沿河,能有效阻止红方盘河马。 前路迷茫,形式一片混沌,双方皆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就是看看谁先谁后的问题了。 苏清河没有思考便再冲三兵,现在他的三兵与老余的七卒处于脸对脸了,要么你吃我要么我吃你。 老余眼睛盯着棋盘,仔细权衡着利弊。 吃掉敌方三兵吧,红有跃马上前的棋,接连三步便以舍掉一个兵为代价打开了他右翼,这样一来中路被压右翼又施展不开,得一子而失势,于将来不利。 不吃的话,那么接下来对方要么进兵吃掉他七卒,要么平兵向中路靠拢。这样一来变化更加复杂,局势便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看棋讲究要“观棋不语”,所以人群之中又响起许多嘘叹之声,很多人觉得自己想出了妙招,想提醒又不能,便在旁边长吁短叹,急得像猴子般走来走去。 有人觉得红方此棋大有深意,的确该深思熟虑、仔细思考,不敢贸然落子。但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万全之策。当然也有人觉得这棋是送到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 苏清河等得不耐烦,皱了皱眉头,额上的刀疤也随之变得狰狞起来。 “啪……”老余选择开出左路车。 苏星河随即平兵靠向中路,老余平六路车继续加强中路防守。 双方你来我往又下了接近二十手,苏清河怪招迭出,老余应得手忙脚乱好几次额头上都惊出了一层冷汗,但终究还是防了下来。 这将近二十手的攻防转换、见缝插针、你来我往看得旁边的人是惊心动魄。 方才觉得自己刚刚的判断是对的,但下一步棋马上有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正在暗自侥幸自己猜中其中一方的想法时,下一步又让人感觉情况突变。 有的人还在思考前一步棋的利弊,棋盘上已经兵马远行千里有余。这局棋下得众人时而明白时而糊涂,时而明朗时而模糊。 一番厮杀过后双方都只剩了一车一象,最终握手言和。 想来是两人棋力相仿佛,但又高出了众人许多个台阶,所以才让人看不懂,但却能感觉到两人高深的棋力。 以至于棋局已经结束,众人还在回味沉思中没能缓过劲来。 也不知是谁摔下鼓起掌来,打破了这种安静。于是许多人也跟着鼓掌,有看得懂棋的,的确是为两人的精彩对局喝彩,心悦诚服地鼓掌。不懂的便是跟着起哄,见他人鼓掌若是自己不鼓,岂不是显得我无知看不懂象棋么! 这一局棋下得颇久,老余毕竟是年龄大了点,体力不支。所以苏清河主动提出休息片刻,老余投来感激的目光。要在二十多年前他刚成为西明六县棋王那会儿,竞技状态肯定要好过现在的苏清河。 趁着休息的档口,曹肃问向苏清河:“这老头怎么样?” 苏清河眉头微微一皱,曹肃脸上便泛起了笑意。 正文 第九章 赌棋 老余嘬了一口刚沏好的茶,眉宇间有一种说不出的酣畅,多少年没碰着旗鼓相当的对手了! 棋局虽已结束,但胜负并未分晓。 接下来还有三场比赛要打,噢也可能是两场。 对面的确有年轻这一优势,年轻人毕竟精神更为集中,体力记忆力等各方面都优于老年人。但他也更容易上头,容易激动,经验也输给老年人一筹。 怎么说呢,各有胜负吧。 整理好思绪,老余重新坐回座椅,本就长得黑的脸上此时更加发黑,黑得发亮。 棋盘已重新摆好,这局换老余执红棋行先手。 “小兄弟,以你这棋艺我怎么没在棋坛听过呢?” “哈哈,余老哥小弟我久居深山,下棋也不过是打发时间附庸风雅罢了,哪里混迹过棋坛呢!” 苏清河自然是有所隐瞒,他并不知道这余老头其实是起了说是爱才之心也好,惺惺相惜也罢,总之是亲近之心。 余老头轻轻笑了一声,并未把苏清河的防备放在心上,本就是出门在外再加上在别人的地盘,防人之心自然是不可少的。 余老头抓起一颗红炮,啪的一声放到当堂。 “哎呦,快看快看,怎么一来就走当堂炮啊!” “你小子懂什么,刚刚那局棋不就是被红方架了一记当堂炮双方才打和的嘛,要不然大孤山那边早输了,所以这叫先发制人。” “狗屁不通,狗屁不通,这老头估摸着是年纪大了犯糊涂,第一步就走当堂炮棋形定得太早了,容易暴露缺点被别人针对。” 人群中七嘴八舌,分析得天花乱坠。说这一步棋妙的人也多,说这一步棋是昏招的人也不少,就差没打起来了。 “啪……”苏清河根本没考虑,待余老头棋子落定之后喝了一口茶,也走了一记当头炮。 这下众人立马鸦雀无声了。 就连余老头都抬起头望向苏清河,意思是这步棋若是随手棋的话是允许重走的。 在棋盘之上,下气之人讲究的是落子不悔。在棋盘之外,看棋之人讲究的是观棋不语。但有一种特例,就是对方走了随手棋如果另一方允许的话,是可以悔棋重走的。 众人也都望着苏清河,想确定一下这步棋到底是不是随手棋。 苏清河没说话,伸出手示意余老头继续走棋。 “什么,这他妈不是随手棋?”旁边有人惊讶得双手抓住头发叫了出来。 众人也都一脸惊异地看着苏清河,这可真是奇珍异兽啊。 “你小子就等着输吧!”旁边有人实在忍不住了。 “我代表大孤山,赌苏清河赢,压全部。”曹肃一下子站到旁边一张赌桌上,吴楠、秦老三两人把他们今晚赢的全部钱都堆过来。至于有多少,也没谁去数,反正好大一堆。 “老子就不信了,我二两银子赌老余赢” “我也赌老余赢……”,“我也是……”,“五两银子帮老子递过去,买老余赢。”,“我也买老余,赢你个底掉。” 一时间在场几乎所有人都买了老余赢,除了大孤山的几个和聂笑。 聂笑也想买,但他一来知道自己的运气,二来实在是没钱,兜里只有几个铜板也舍不得花。 下棋那两人竟一直都没走棋,等全部人下注都下稳当了才继续走棋。 老余一直在观察苏清河的表情,哪怕是看到只有一丝紧张也行,但他失望了。 老余心想作为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心态不应该这么好,看到自己同伴把所有钱财都押到自己身上,怎么会一点也不紧张。 老余笑了。是了,他是在掩藏,但越掩藏就会越紧张,越紧张就越可能输。 现在的赌注大得离奇,几乎可以在西明国买下一栋楼。别说苏清河,就是老余都有些激动了。 奕棋和单纯的棋艺比赛有很大区别。后者所背负的心理负担远远不及前者,所以奕棋并不是单纯的棋力的较量,更是对弈双方心里承受力的比拼。 在单纯棋力的较量中,棋手做选择时更加理智,更容易做出对的选择。但在奕棋之中,当你背负着走错一步便会输掉一栋楼的心里压力,你会下得很累,也更容易做出错误的抉择。 而现在老余显然没什么压力,输了他也不输什么,但苏清河不一样。 所以现在双方背负的压力是不同的。曹肃作为他的朋友,自认为这样做是帮了他,但实际却不然。 聂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觉得要是真输了实在是可惜。就悄悄寄过去想问一问曹肃,但曹肃背后像长了眼睛,猛地转过身吓了聂笑一跳。 聂笑只好转过身子找到丁树春,这人好说话。 “丁兄,你们是真的不怕输,还是真觉得苏兄会赢?” 丁树春唰地将扇子打开:“那还用说,清河输不了。” 看见聂笑时候还是不信,丁树春又道:“刚刚那局结束的时候,看见清河皱眉了吗?” “看见了啊。” “只有相处得久了的人才知道,清河那一皱眉并不是觉得对手太强,而是觉得对手太弱了。” 见聂笑还是一副怀疑的样子,丁树春也不再解释,转过头继续观看棋盘上的战况去了。 第一局棋下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出结果,谁也没料到这局会结束得这么快。 仅仅两刻钟,局势便定下来了。 从第三回合开始,苏清河就发动了进攻。 在所有人,包括老余都认为棋局还出处于开局布局阶段的时候,苏清河强行挑起战火,生拉硬拽将棋局引入中盘。 按道理说老余执红有半个先手,对攻应该不落下风才是,可在实战对局中情况却并不是这样。 当老余一占领先机的时候,苏清河便强行邀兑。老余想一想防守,苏清河又强行邀兑。老余始终想着利用红棋这半个先手的优势来滚雪球,但苏清河并不接招。 老余封他的大子,苏清河也不管,一直杀人,小兵也不放过。 待老余一有动作他便强行邀兑。 到了残局,准确来说是没有残局,因为寥寥二十九手棋,正是中盘阶段,双方已无大子。 红棋残仕相一兵,黑棋残士四过河卒。 第三十三手,红棋认输。 没有人欢呼,也没有人骂娘,因为这局棋完得太快了,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 只有吴楠几人笑呵呵地把钱搬过来,堆成一座更大的钱山。 老余输得憋屈,这局棋对方没有妙手,也没有神仙手,但自己怎么就他妈输了。 所有人都觉得老余输得憋屈。 聂笑也憋屈,但不是为老余。他是为自己感到憋屈,使劲捏了捏兜里的几个铜板,再看看别人那座钱山,真他妈该赌一把。 正文 第十章 结果 老余没有休息,自己一个一个把棋子摆好,然后开始第三局。 这局依然是老余执红,但他摆好棋之后,在靠椅上闭目养了好一会儿神,才睁开眼。 “相三进五”,这一步棋众人还是看得懂的。 相字局,是在在十多年前才开始流行的。这是后当堂炮时代经典棋形的代表,特点是绵里藏针、刚柔并济有极强的韧性和后手能力 苏清河轻拿轻放,又是一记当堂炮。 连续三局都走当堂炮,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要放在以前,绝对又有人要买老余赢。但现在不了,刚刚那局棋老余输得匪夷所思,谁也说不准这局棋那叫苏清河的小子会使什么幺蛾子。 按道理来说连续三局当堂炮,棋路变化应该早被人摸透了才对。可苏清河除了第一局下得规矩点,后面可都是没按棋谱走的,走得也毫无套路,就是一路杀子强行邀兑。 所以现在他依然走当堂炮,但却没人再开赌了。众人虽然支持老余,但钱财毕竟是自己的。 这时大门打开,有几个年轻汉子围着一位古稀之年的老头急急赶来。 这是学院的徐夫子,是当地乃至整个西明国年纪最大,学问见识也最大的夫子了。 旁边许多人见到徐夫子都一一行礼,也有的人寒暄问候几句。但都离不开对这盘棋局的介绍,以及已经下完的前两局棋的回忆。 不是说徐老夫子的棋艺有多么高,毕竟人家是做学问的,不是天天下棋。但徐老夫子年轻之时颇有才名,曾经漫游多国,见识肯定不凡。之所以请他过来,便是想为大家仔细分析分析这俩人的棋路,也不至于让大家一直都云里雾里。 在第一局下到尾声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去请徐老夫子了。去来的路程不算远,本想着能在第二局中盘时到,但徐老夫子到的时候却已经是第三局了。 徐老夫子满头银发,一把长长的胡须也是早已花白。夫子人不高,因为年龄大了的缘故,比一般人还要矮上一截。 这一路赶得有些急,夫子年迈慈祥的脸上竟也因为血脉快速流动而有些泛红。 旁人七嘴八舌在那儿说,徐老夫子就点点头,嘴里“嗯……哦……”的应付着。 这老夫子学问大,脾气倒是小得很。在学院里很多小孩子怕授课业的先生,却不怕这位夫子院长。 偶尔逃课玩耍遇见他时,还要上去招呼一番。或是遇见夫子要购些东西,也会上去从他手里拽过来,然后几个“同伙”呼的一声,像风一样跑开了。 夫子知道,等他回去的时候桌子上肯定早就放好了这些东西。只是他一直没搞清楚,自己住在学院里单独的一栋小楼,这些逃课的孩子是怎么帮他把东西送回来,却不被教授课业的先生发现呢? 弄清了前两局的大概情况,徐老夫子觉得奇怪。别人不清楚老余的棋力他清楚啊,当年西明六县棋王争霸他可是现场解说。 所以听人在老余头上下奕棋拿了个一和一胜,他便决定过来看看这人是何等模样。 第一局两人应该是在探究对方的棋力,所以都下得保守稳当出了个和棋,这不奇怪。 可第二局怎么老余就糊里糊涂的输了呢,难道是对方先摸清了老余的底,而老余却对对手了解不足? 又听人说了第二局苏清河的下法,他总感觉这种棋风在哪儿见过,可人这年纪一大什么事都回忆不起来。 第三局一开始,苏清河便与老余抢先,步步紧逼寸土不让,十个回合不到双方已经剑拔弩张。 老余上一局吃了亏,本来想好好先布局,不想过早卷入对攻。因为从第一局双方按部就班布防,然后中盘对拼,最后残局收尾,这样的情况下老余是不输苏清河的。 苏清河这局走棋十分迅速果断,每一步棋思考的时间都不多,偶尔一步棋会停下来略作思考,但都只是一皱眉或是一息之间便又落子。 徐老夫子本是来解说这局棋的,但直到现在都没有他开口的机会。 老余早早地便被迫与苏清河缠斗,双方阵型都不稳当,此刻老余考虑一会儿,觉得对方暂时没有什么大动静的棋,便补了一手士。 而这简简单单的一手补士,却让苏清河陷入了沉思。 人群中有人不明白,便向夫子问道:“这手补士可有什么说法?” 夫子捋了捋胡须,:“苏清河从棋局一开始便将其引向复杂化,在节奏上也掌握了主导权使得老余被迫与之缠斗。但突然老余稳了下来,说明他要开始找找自己的节奏了。” “这么说来,现在老余稍优?” “一般来说是这样,但那叫苏清河的文士应该不是常人,他这种棋风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只是现在想不起……” “啪……”苏清河马四进五,踩掉对方中兵。 在沉思了半盏茶的功夫后,苏清河毅然决然弃马强攻。 此时双方大子都在,子力对比也呈均势,于缠斗之中双方各有优势。苏清河在这个时候选择弃子抢攻,在众人看来是不明智的但从前两局看来,他确有过人之处,所以这时候他的这个选择就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弃马之后的两手棋苏清河走得平平无奇,但此时徐老夫子却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发出一声惊呼。 众人上前询问,夫子也不搭话,只盯着苏清河看,应该是想要确定什么。 苏清河似乎感觉到了他的目光,也回过头与夫子对视一眼,但平静的眼中没有波澜。 “夫子,到底怎么了?” “我记起来了,我记起来了……”夫子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微微颤抖起来。 “一百年前,东乌国大德山论道之时曲不逢一脉就是这路子。” 很多人都不知道百年前的事,就连夫子也是听他的老师说的。 百多年前,中州地区对于“同异”一说争论不休,久久得不出结论。东乌国作为当时的天下霸主之国,便在境内最大的大德山开展了这场关于“同异”之争的聚会。 消息一经传出,便在中州大地刮起了一阵旋风,各家学派便都在八月初六寒露这天到大德山坐而论道。 侃侃然、巍巍然,群雄争辩。一百多个学派,将近九十种学说激烈争锋,你也不能说服我我也不能说服你,于是聚会便从八月初六一直到了九月初三。 到后来,所有的人便都演变成了三家学说,其中“同”一家,“异”两家。 “异”者以胡守栖、曲不逢为代表,但两人大观点同为“异”,所奉行的学术却有不同。 曲不逢认为天下君王应重“异”,每一国不同,每一族不同,所以在战争中能杀即杀。中州诸国对待外邦,比如西戎,北边的雪海人,以及不周山的兽人都应该能杀就杀。 胡守栖则认为天下正是因为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两棵树,所以我们更应该要和平相处,保持事物的多样性和变化。 只有晋智愚认为天下君王要重“同”,因为天下百样,都能从他们身上找到相同的地方,所以更应该统一。 而正是因为要达成“统一”的目标,所以要以“战争”为有效手段。但这种战争是“仁”的战争,是为了让中州更加强大的战争,不注重杀人,而在于统一。 苏清河的这种下法,像极了曲不逢。 果然,第三手棋苏清河再次大开杀戒。弃马只是为了抢占好的位置,为接下来的屠杀做准备。 然而棋局是瞬息万变的,对于每一种情况的周全考虑,和后续的着法变化的计算,这些都是对一个人记忆力、决断力、计算力大大的挑战。 被苏清河硬拖着纠缠了半局,夫子的一声惊呼对老余如同当头棒喝,恍若从梦中惊醒。 老余重新对棋局形势做出了判断,决定不管苏清河对自己的追杀,而对敌方九宫发起进攻。 但老余还是输了,因为他醒悟得太晚,也因为苏清河太残暴太血腥。一瞬间苏清河已经杀得老余没有兵力进九宫了。 郭东遗上前拍拍老余的肩头以示安慰,谁能想到对面深藏不露居然有个曲不逢的弟子。 正文 第十一章 身份 金爷面朝窗户,烟杆放在桌上。 他没想到老余会输,废丘人都知道老余的棋力。 这是让人给摆了一道,“兵者,诡道也。” 对方故意在骰子上下功夫,让人误以为他们除了骰子不擅长别的,这招的确高明。 郭东遗道:“现在我们怎么办,他们已经赢下第一局,接下来肯定要拿出最擅长的掷大小。” “林童在哪儿?” “和老余在大堂。” “让这小子上,我倒要看看‘骰子王’是不是白叫的!” 这时屋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聂笑总感觉站在这儿不伦不类,看看一身白衣、玉树临风的郭东遗,再看看上了年纪却精神矍铄的金爷,自己一身破烂站在他们面前的确有些相形见绌。 “金爷,我有办法让咱们连胜两局。”聂笑倒也开门见山。 这一句“咱们”表明了他的立场,自认为用得非常到位,但金爷却不由得脸上一阵抽搐。 “是吗,那你有什么办法?” 聂笑“嘿嘿”两声,露出一副猥琐的表情:“这事儿说不得,说了就不灵了。” 郭东遗陪着笑了两声:“那就要麻烦一下这位兄弟了!” 聂笑听得出来这是不信他,想打发他走。 “金爷,我聂某人从不说瞎话,你要不信也没关系。” “只需在赢了接下来两场之后,给我准备三百两银子,先放你这儿,我过些时候来取就行。” 聂笑说得好像接下来两场已经赢定了。 金爷有些松动,听他这语气不像做假。三百两对他来说也不算多,就权当打水漂了。 “你应该知道我进金赌坊从不允许出老千吧?” 金爷怕的是这小子想钱想疯了,搞出幺蛾子来。不许出老千这是赌坊开张至今的规矩,不能破,就是输也不能破。 聂笑搓搓手,知道金爷这是答应了! “金爷放心,这些我都晓得。” 大堂内,老余已经缓过劲来,看来棋力是与对方差了不少。 下棋之人大多心胸宽广,胜负在未分之前看得重,分出之后也就释然了。如果没有这种宽阔的心胸,棋路大抵是走不远的。 “苏兄棋力超我远矣!” 苏清河摆摆手,难得的舒展开了眉头,那道额上的刀疤也没有那么狰狞可怖了。 最后一盘其实下得惊险,老余那手补士延误了他两手棋,若是补士再早点,输的可能就是他了。 但棋局就是战争,胜则胜矣、败则败矣,哪儿有那么多如果。 “余兄哪里话,不过是小弟钻了个空子,死缠烂打罢了。” 老余知道这是谦虚,所以陪着苏清河笑起来。 曹肃在旁边,虽说结果是意料之中,但喜悦多多少少还是有的。 “真搞不懂这些读书的,是脑子被读坏了?前一刻还杀得难分难解,这会儿又像是两个多年没见的老朋友。” “公子不懂就对了,因为很多人都搞不懂这些读书人的。” 曹肃看了看吴楠他们几个:“老三,下把玩骰子你上。” 秦老三摸了摸有些秃顶的脑袋:“行勒!” 秦老三贼头贼脑,尖嘴猴腮,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不像贼。但他真不是贼,几人里边就数他骰子玩得最好。 老余没有起身,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椅背上,是该好好让神经放松一下了。 “苏兄可知道以前我在废丘排名第几么?” “六县棋王,排第一当之无愧。” 老余笑笑:“那苏兄可知我现在排第几么?” 苏清河不知怎么回答。 “第三。” 旁边的人却是搞不懂了,怎么输给一人就第三了,难道不是第二吗? 苏清河也感到有趣:“愿闻其详!” 废丘有条街专下赌棋,在学院西面不远。我有一朋友在那儿摆棋摊,他跟我说有个年轻人一天之内赢遍整条街,而且之后又反复赢了好几次。 但这人似乎不爱下棋,每次来都是为了赢钱,所以到后来没人做他的生意,他也就没再来过。 我猜这人的棋力是要胜过我的,一直想找机会切磋一下,却没人认识这年轻人。 聂笑当时还没从金爷那儿回来,要是他听着这话肯定大叫“我认识,我认识,给我三百两银子就告诉你”。 夫子见两人谈得兴起,也走过来。 老余见到白发苍苍的夫子,赶紧站起来行了一个学生礼,而苏清河只是简单一稽首。 “苏学士可是当年曲不逢大先生一脉?” 虽然一上来便问别人所学来源、门派归宿的确欠妥当,但夫子此刻实在是忍不住要一问究竟。 传说当年大德山之会,最终留下这三种学说最受人推崇,但当时并未归一。于是三派便决定各选传人一二,匿行于江海各自推行自家学问,或在庙堂或在山野,倒是要看看几百年之后强弱如何。 想想时间也过去百年,但这三种学说却并未听说有传人,众人也就慢慢将这件事忘了。 只有当初在东乌国被东乌国君曾大石所青睐,继而极力推行的胡守栖一脉盛极当时。但百年过后同样泯然众矣。 “家师正是曲不逢。” 夫子终于确认心中的猜测,于是问道:“尊师尚在否?” 其实这话夫子也说得极其没有水平,哪能问得这样直接。不过苏清河也没任何怪罪,毕竟按照年龄来算他师父是九十多岁才收他为徒的,正常人哪能活九十多岁? “六年前家师便出海寻仙去了,说是有个什么‘鱼和尚’邀他共访‘方丈山’去了。” 夫子惊叹道:“这么说来曲先生少说也有一百五六十了吧,真乃仙人也。” 众人也都为之震惊,因为在他们看来人要是能活个八九十岁就算顶天了,一百五六十,简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想不到曲先生还是潇洒之人,寻仙访仙常与仙人作伴,难怪如此长寿!” 苏清河笑了笑没说话。 老余留意到苏清河话中的“鱼和尚”,听这意思曲不逢不是独自去访仙,而是别人邀他同去。 看来这鱼和尚也不是个简单人物,怎么说也得是和曲不逢差不多时代的人。 曹肃与丁树春几人面面相觑,他们从没听说过曲不逢这人,更不知道苏清河有个如此厉害的师父。 “还以为这小子是天生下棋就厉害,没想到是因为有个牛逼的师傅。”旁边有人为老余找借口。 夫子听了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偷偷瞧了苏清河一眼,见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想到此人涵养功夫也如此温稳。 夫子悄悄找到人群中说话那人:“话不能这么说,此人能成为曲不逢的弟子,这就足以说明他的天赋。再看看你的作为和他的反应,这就是你俩的差别,以后可不能这样了。” 那人朝夫子行了一礼,羞愧地消失在人群中。 正文 第十二章 两点 夫子本想就这么踱回书院,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些话要找苏清河说清楚。 “苏学士如今在何处讲学?” 夫子认为要发扬一家学说,多是走讲学这条道路。 “在大孤山,但不曾讲学。” 夫子想问的其实并非是“讲学”本身,而是觉得“能杀则杀,杀个干净”这学问有问题。但他又不知从何说起,当众直批别人本家学问,夫子做不到。 夫子苦思良久,“苏学士,下棋本是比拼算力以作消遣,为何弄得赶尽杀绝、死缠烂打如此不堪。” 苏清河轻轻敲了敲桌子,“这是含沙射影?” “夫子认为,一个人的棋风能反映出这个人的本质好坏吗?” “能。” 苏清河当然知道夫子口中的“棋风”指的是他的所学、所做。 “准吗?” 夫子认为是准的,但的确也有不准的时候。 “十之八九。” 夫子走了,既然只是十之八九,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只是后来夫子才明白,有的人行事刻薄,有的人行事虚伪。这样的人他们十有八九内心是不正的。 但因为是“十有八九”,所以就不能说他一定是坏的。难道因为他不一定是坏的,就承认他是好的? 就好比一个刚从牢里出来罪犯,无缘无故在街边手拿一柄长刀,对着一个卖红薯的小贩又蹦又跳、胡乱挥舞。 谁知小贩是个高手,抢过他手里的刀就将其杀了。 官府欲判小贩无罪,这时却突然跑出来几个人说那挥舞长刀的人是个好人,他只不过是在给小贩表演刀法。 这很可笑。 一个从他的行事作风来判断十之八九是坏人的人,非得从十之一二的角度去说他是好人,这岂不是很可笑? 这样说来,从一个人的行事作风来判断一个人,还是很可信的。 只是当夫子想明白这个问题的关键的时候,苏清河已经不在西明国了。 金爷倒真想看看聂笑有什么法子让他们连胜两局,所以在第二场还没开始的时候,他就在离赌桌最近的地方坐了下来。 秦老三和林童相对而坐,现在大堂里以他俩为核心分成了两排。 很多人都站到林童这边,此刻似乎“进金赌坊”的荣誉已经变成了整个西明国的荣誉。只要是西明国人,哪怕作为赌徒,他们都愿意维护。 大孤山那边的人永远是那么几个,只是这时派别分得太明显,他们几人挤到一起看着更显孤单。 秦老三蹲在椅子上,摸了摸自己有些秃顶的脑袋,“规矩怎么说?” 旁边的金爷有些不耐烦,取下刁在嘴里的烟杆:“下棋耽搁的时间不少了,一句定胜负。” 曹肃巴不得早些赢钱走人,“好,让你们先来。” 按规矩,双方比赛之前要检查一下骰子和盅。 秦老三拿起赌桌上的盅敲了敲,金丝楠不错。又一把抓起三颗骰子掂量了一会儿,象牙打磨而成。虽说不是稀有的渎牛象,但终归是不错的。 随手摇了几次,便放回了桌上。 这几次看是随手摇一摇,实则是适应一下盅的轻重,确认一下骰子的质量。通过短暂的接触对它们变得熟悉,才能更好的控制点数。 秦老三对林童笑嘻嘻道:“朋友,每次都比谁大太没意思了,这次咱比谁小怎么样?” 林童很少说话,大多时候他都只负责摇骰子。 “好。” 这时聂笑朝金爷使了个眼色:“那要是双方点数一样算谁赢?” 曹肃已经看不惯他很久了,“你哪来那么多话?” 秦老三沉思了一会儿,“的确不排除这种可能。这样,点数相同就再来一次,总不可能每次都相同吧。” 林童动作很快,一个木盅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骰子在里面“叮咚叮咚”响个不停。中间有阵响声慢了下来,像是和尚敲木鱼东一声西一声。过了一会,林童将盅拔得很高,骰子敲击盅壁的声音变得如同疾风骤雨。 “砰……”骰盅高高落下,短短一会而林童的额头上已经浸出豆大的汗珠,摇盅的右手已经累得抬不起来。 秦老三脸上充满笑意,竟不自觉鼓起掌来,“好手法、好手劲。” 林童没有说话,只用左手轻轻打开骰盅,三个鲜红的一点。 人群掌声雷动,甚至有人因为高兴而大声叫喊。 林童自己也如释重负地笑了,三点是很难摇出来的,凭他的手法也是九把中出一把。 金爷自然也很高兴,但他比别人沉得住气。所以在众人只顾着高兴这个“三”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秦老三等人。 秦老三在笑,曹肃也在笑,苏清河、吴楠都在笑。 于是金爷有些笑不出来了,接下来是林童,只是大多数人还在笑,高兴得如同胜券在握。 那胜券在握的到底是哪一方呢? 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中,秦老三拿过桌上的盅。于是所有人又都看着他,慢慢的他们想起了老余和苏清河的对局,慢慢的没有任何人再笑,甚至没有人说话。 聂笑突然冲过去,“秦三哥你可一定要赢啊!” 然后一把拉住秦老三的手,似乎觉得鼓励的力度还不够,便抢过他手中的骰盅做出一副擦灰的样子。 去去去,秦老三莫名其妙一把甩开聂笑。 人群中也少不了对聂笑一阵谩骂。 聂笑倒也坦然,站在秦老三身边,一副贱兮兮的样子朝着金爷一笑,成了! 这就成了?莫不是在骰盅上做了什么手脚?金爷心中奇怪,但也没问出来。 他当然不明白聂笑这么做,是为了让秦老三染上霉运。只有聂笑在一旁窃喜,“老子现在就站你旁边,还摸了你的手和盅,看你他妈怎么赢!” 秦老三让众人全都让开,一个也不许碰赌桌。 秦老三用盅盖住骰子,盅一直没离开桌面。手腕以看不见的速度左右摇摆,然后大方向时而左时而右,时而停时而动,时而顺圆奔走,时又反圆逆行,看得人眼花缭乱。 要在以往,秦老三根本用不着这么久的时间。但今天不知怎么回事,总感觉不对头,立了好几次都倒了。但这次他十分肯定立得稳稳当当,毫无问题。 秦老三突然停下,每个人的心都随着骰盅的骤停提到了嗓子眼。 “我想结果应该出来了。”秦老三一手扶着骰盅一手叉腰,望着众人。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开始抬起骰盅,动作很慢,他动作越慢众人就越紧张,慢慢就围了过来。 秦老三掀起一条缝,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突然,旁边有人俯下脑袋朝里面窥了一眼,满脸惊讶“两点,怎么可能是两点!” 正文 第十三章 对手实在太丑 三个骰子怎么可能摇出两点? 当听到“两点”时,很多人的心都凉了大半截。 然而聂笑却没有,他一直对自己从小到大的霉运很自信。 秦老三小心翼翼将骰盅完全拿来,两个鲜红的一点,还有一个没有点的骰子。 没有点,不是说骰子上面没有点,而是这个骰子现在的情况不知道算多少点。 一般情况下朝上的一面是多少点就算多少点,可如果没有朝上的一面呢? 第三颗骰子只有一条棱着地,所以也只有一条棱朝上,没有点就是没有点。 输了,所有人都认定输了。 但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真的有运气这一说法,奇迹的发生往往就是运气好到了极致。 九头凤古铜灯上突然掉下来一粒灯花,很小的一粒,小得在空中下落的速度慢到它能够被肉眼看清。 灯花恰巧不巧落到那枚无点的骰子上,又恰巧不巧偏了那么点,于是恰巧不巧无点变成了两点。 只有聂笑知道,霉运或许会来迟,但永远不会忘记砸到你的骰子。 人群中重新爆发出一阵欢呼,尖叫声又震下来些灯花,像是雪。 林童来不及仔细看那是几点,因为他早早被几人抬起来抛到空中,落下又抛到空中。 只有秦老三死死望着头顶那盏灯,本就有些秃顶的他手里又多了几根头发。“怎么突然感觉什么都不顺当呢?”他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是为什么。 曹肃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只能说老天不帮忙。” 秦老三笑笑,表示自己还好,只是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运气突然这么背。 第三局猜单双,在聂笑的帮助下他们再次意外地输掉一局。 “进金赌坊果真名不虚传,小弟我输得心服口服。” “金爷,那咱们后会有期!”曹肃说完便领着吴楠四人就此离去。 聂笑朝金爷比了个三的手势,也追了出去。 亥时刚到不久,时间说早不早,说迟也不是很迟。 聂笑见几人在赌坊外犹豫不决,便跟上来:“几位朋友可是想找个宵夜的去处?” 吴楠虽然长得不高大,但饭量一直不小,“有什么好的地方赶快说一说。”在赌坊的时候他看聂笑一直在曹肃和丁树春身边,以为他们早就熟了。 聂笑见只有吴楠一人理他,便上去搂在他的肩膀:“走走走,我直接带你过去。” 老张头的泱泱大酒楼离这儿不远,这会儿肯定还没收摊。 算上给独孤远尘践行的那次,这是他第二次正大光明去吃饭,可怜小希就没这口福喽。 离小店还有三丈来远,聂笑便扯开嗓子嚷道:“翠儿,来五碗羊杂粉。” 牛肉面吃得多了是时候换换口味。其实主要是因为聂笑今天有钱了,有钱人就是要吃一碗最贵的羊杂粉。 翠儿迎出来,见聂笑还带了好几个人,知道这是照顾她家生意来了。 “聂大哥,你可好久都没来了啊!” 聂笑打着哈哈,“这不最近挺忙嘛,所以就没时间。” “你忙个屁”,这时店里又冲出一人,手提扫把拴着围裙,不是小希是谁。 杜希闻本来是想揭一揭聂笑的老底,可突然见着这么多人,后面的话就生生给憋了回去。 聂笑走到小希身边,“你不是回去了吗?” 小希摸了摸肚子,“扛麻袋这活儿实在他消耗体力。” 几人就近找了张桌子坐下,老张头趁着众人不注意把聂笑叫到后厨,“你小子这次不会是带了这么大一群人来吃白食吧?” 老张头是被聂笑吃白食吃怕了。 聂笑蔑了老张头一眼,“看你小气那样儿。” “放心吧,这次我全款,另外再来四斤酱羊肉。”聂笑摸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钱发现还不够,于是把目光锁向了正在一旁洗碗的小希。 小希赶紧握住自己的腰包,别打我主意,没看见我正洗碗呢嘛。 聂笑俯下身子在小希耳边说了几句,小希笑呵呵地给出了自己扛麻袋得来的所有钱。 “早知如此我干嘛还要洗碗,自找苦吃何苦来哉。” “老张头,从今天起我再不洗碗了。” 小希丢掉手中的洗碗帕,和聂笑一起大步走了出去。 老张头看着放在灶台上的一堆铜板,“扛麻袋还发财了?” 过后他才想起这些钱只能买一碗羊杂粉和四斤酱牛肉,就这还是在友情价的前提下。小希吃的牛肉面还是没给钱,没给钱就要洗碗嘛。 “来来来,曹公子我给你说,这儿的酱羊肉可是一绝,快来尝尝。” 曹肃却一直没动。 聂笑觉得可能是对方不好意思,“放心吧我请”。然后撕下一块放到他面前。 曹肃嫌弃地看了一眼,依然没吃。 聂笑为大家相互介绍了一下,在介绍到苏清河的时候特意提了一下他在进金赌坊的壮举,小希连连伸出大拇指表示崇拜。 苏清河在看杜希闻的时候,总觉得此人不简单,而杜希闻也感觉到此人似乎一直在观察他。 两个同类人,总是更容易感受到对方。 苏清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为了生计而去扛麻袋的读书人产生这种感觉。因为能让他产生“不简单”这种感觉的人,往往是威胁到他的人。 苏清河自嘲地笑了笑,自己有时候就是太多疑,这毛病是时候得改改了。 秦老三虽然输了,但饭量却并没受到影响:“老苏,你要是还不吃我可就都给你吃了啊,这羊肉粉是真好吃。” 吴楠道:“吃吃吃,吃得那么多也没见你多长几根头发出来。” 聂笑一直在看曹肃,总觉得他吃饭吃得太慢。 曹肃向翠儿要了一杯水,羊肉粉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辣了些,一辣就容易出汗,现在他可不能出汗。 翠儿递水的时候和曹肃对视了好一会儿,最后两人相视一笑,翠儿才离开。 聂笑一直都在观察这边的情况:“唉!唉!我说曹公子你盯着一大姑娘看什么呢?翠儿可是我兄弟的女人,你可不能乱来。” 曹肃看了一眼聂笑:“哦,是么!” “翠儿,来我送你个东西。”曹肃挑衅地看了聂笑一眼。 他站起身走到正在里面收拾的翠儿身边,聂笑听不见他俩说些什么,但见两人有说有笑。 “你说这人长得这么丑,翠儿眼睛是咋了?”小希见对面人多势众,只得悄悄在聂笑耳边说道。 “难道翠儿喜欢长的丑的?” 聂笑闭着眼睛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远尘啦,别怪兄弟没看好你的妞,实在是对手太丑。” 正文 第十四章 送了什么 待大孤山那帮人全都离去之后,聂笑和小希来到翠儿面前,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翠儿,他送你什么了,让你这么高兴?” “小心我将这事儿告诉远尘。” “不告诉你们。” 翠儿和他们三个从来就随便,于是将手往身后一背,蹦蹦跳跳就走了。 聂笑和小希对望了一眼,两人都叹了一口气,“远尘这小子,危险喽!” 老张头忙了半天才出来,本来想拉着聂笑和小希把碗洗了。但此刻人都走了,也没啥办法。 “闺女,什么事让你高兴得合不拢嘴?” 翠儿将手掌摊开,手心里有一对极其漂亮的小耳饰。 “这就是那位浓眉大眼的公子送你的?” 翠儿见父亲神色不悦,于是笑得更欢了,好不容易才止住笑将整件事情谁给他听。 翠儿给曹肃送水过去的时候,发现了曹肃两边耳朵上都有小孔,一个大男人耳朵怎么会有孔? 此时曹肃也意识到翠儿可能发现了他的秘密,于是两人才相视一笑。后来曹肃就送了她这对耳饰,反正他现在也不能带,干脆就送给翠儿。曹肃顺便让翠儿帮他保守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特别是聂笑。 耳饰非常精美,也不只是用什么材质打造的边框,银白色却非常闪耀。上面镶嵌了两颗菱形宝石,红的在上蓝的在下,下面是一截金属做的很软的穗。 翠儿不是高兴得到了这对耳饰,而是高兴她发现了聂笑和小希没能发现的秘密。 以前聂笑、小希和独孤远尘经常吃完饭之后一起聊天,或是洗碗的时候斗嘴嫌自己洗得比别人多,还有他们做的很多很多事情。 自那时起,翠儿就觉得他们三个很聪明。然而今天她却发现了一个他们都没能发现的秘密,这能让她高兴整个晚上。 第二天小希非要赖着和聂笑一起去进金赌坊取那三百两银子,聂笑本来不想他跟着,但转念一想,领着他去见见世面也好。 三百两银子,聂笑估摸着怎么也得两条麻袋才装得下。于是路过他以前扛麻袋的那里,便找老板要了两条用过的麻袋。 这条街的货物集散很快,活儿多人就多,人多商贾店铺就多。 围着街道两旁支起来许多茶摊,桌子板凳都很旧,茶碗也是很粗劣的黑陶,茶叶自然也不会好。 但价格很实惠,一文钱只要你不走可以喝一天。 看着聂笑两人拎着麻袋进了赌坊,曹肃几人才找个茶摊坐下。 “树春,老家那边准备得怎么样了?” “公子莫担心,大师傅已经动身了。” 曹肃闻言笑笑:“大师傅也来,莫不是小瞧我们几个了?” 其余人也都笑起来,这次任务虽然不容易,但做了两个月的准备,也就没看起来那么难了。 “哎!树春,和老家联系一直都是你负责,吴楠的东西送来了吗?” 丁树春往密密麻麻全是人的街道上看去,目光寻找了一会儿,“按日子应该是今天到,只是这会儿可能还在路上。” 赌坊白天是不开门的,所以聂笑和小希进出都是在偏门。 也不知聂笑和金爷说了什么,此时金爷竟然带着郭东遗亲自把他们两个送至门边。 聂笑一副“此时早在我运筹之中”的样子,正和金爷豪气云干地说些什么。 郭东遗一脸鄙夷,就好像是别人手上摸了一把牛屎,还非得和你握手。 只是一旁的小希,扛着两麻袋银子乐得合不拢嘴,一脸崇拜地看着聂笑。 三百两银子,聂笑连看都不看一眼,这份定力他不得不佩服。 苏清河看了丁树春一眼:“好机会啊!” 丁树春将折扇一收双目紧闭,右手食指中指并在一块触着额头。猛然睁开双眼盯着聂笑,右手一甩,整个人好似虚脱一般瘫在桌椅上。 “金爷,这些都是雕虫小技。我真正的本事大着呢,你看着吧不出七天西明国皇宫内的龙凤珠就是我的了。” 金爷神色微一凝重,伸手拦了一下郭东遗,就这么看着聂笑离去。 聂笑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只是转过身走的时候伸手摸了摸后脑勺,总赶紧刚才有滴雨水落在那儿,感觉一阵微凉。 小希扛着三百两银子,但还是不忘问聂笑‘龙凤珠’是什么东西。 “我哪儿知道。” 小希斜睨了聂笑一眼,你自己说出来的能不知道?但看在三百两银子的份上懒得和他计较。 事实上聂笑真不知道“龙凤珠”是什么东西,他自己还纳闷呢,怎么不经意就说出了那句话。难道自己有什么潜在的能力? 等聂笑和小希走远,郭东遗似乎有话要说。 “人多耳杂,进去再说。”金爷说完率先走了进去。 从早晨到晌午,又从晌午到晚霞满天。曹肃五人一直在那茶摊,竟真的喝了一天的茶。 一行牛车终于踩着落日进入了众人的视线,然后和往常一样招呼众人搬货,突然多出几个陌生人也没人在意。 下完货牛车离去,曹肃五人也往相反方向离去,只是一人身上多了个包袱。 聂笑和小希拿了银子高兴得不知道去哪儿,想来想去只有老张头那儿是个好去处。 五十两给老张头算是过去和将来的饭钱,老张头没好气道:“五十两够你们三个小崽子吃的?” 但接下来给了翠儿一百两做嫁妆,这倒是让老张头觉得他俩顺眼了许多。 剩下一百五十两他们三人一人五十两,独孤远尘那五十两就给翠儿替他保管着。 分完银子不多时就见曹肃他们几个又来了,只是这次吴楠和丁树春不在,说是身体不适。 丁树春身体的确有些虚弱,但吴楠却是要组装一下他的趁手工具。 西明国有禁令,利器不得出入边境,所以吴楠的工具得拆开运才行,这会儿正在住处组装呢。 聂笑现在有钱了,说话也有底气。 交谈过程中他感觉曹肃这拨人有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事情,总之就是很怪。 聂笑心想,“得找黄三帮帮忙了。” 正文 第十五章 龙凤珠 屋子不大,六尺见方。没有座椅,没有床,也没有窗户。 灯光很暗,暗得和外面漆黑的夜色没什么两样。 “聂笑怎么知道‘龙凤珠’的事?” 龙凤珠是一颗天然石珠,通体晶莹透亮,中间有一条火龙一条水凤盘旋缠绕。夜能发光、夏能散热、冬能取暖。 宫中琐事封锁极严,从不传向民间。若不是经常进宫汇报公务,金爷都不知道‘龙凤珠’为何物。 “此时不可简单处之,长益你随我连夜赶往新城。” 新城是西明国国都所在,离废丘少说也得一日路程。 黄三现在见了聂笑就如同老鼠见了猫,所以聂笑将事情一说他便爽快的答应了。 聂笑好不容易请人吃顿饭,而且还是在最贵的得意楼,这样的饭局被请者很难拒绝。 曹肃几人的住处他没问过,也没人知道。要不是听翠儿说他们经常到面馆吃饭,可能他连这“守株待兔”的机会都没有。 请的人不多,就曹肃他们五个。 席间聂笑的话异常的多,虽然平日里他也确有些话唠,但此时的他已经不能用“话唠”来形容。 被人看出话多也无妨,等你们回去的时候家里已经被翻了个遍,却不会发现被人动过。这顿饭怎么说都值了。 酒至半酣,苏清河突然问道:“听说你小子吹牛七天之内要盗龙凤珠,可别笑掉人家大牙?” 聂笑两耳一红,步履蹒跚地在众人面前晃来晃去,但意识却还是清醒的。 “放屁,老子不是吹牛!”酒兴一上头便什么都管不了。 “是吗,正巧我们回大孤山也要经过新城,到时候一定等足七天,看你是不是吹牛。” 聂笑故意让饭局散得很晚,所以当他们回走的时候街上已经没人了。 曹肃问丁树春:“这人怎么样?” “为人机灵,小心眼多。” “可不是嘛,小心眼不多咱能输?能让他赚那三百两?” “可功夫嘛,只能说二流。” “只要能翻墙头就行,反正也只是个诱饵。” 聂笑在约定的地方等了很久都没等到黄三,“难道回去了?” 按时间来算,黄三早该回来了。 于是聂笑来到黄三家。 家里没人,屋内一片漆黑。 聂笑意识到可能出意外了,一把推开房门,门没锁。 地上很干净,没有打碎的东西,说明没有发生打斗。 聂笑点燃了桌子上的油灯,油灯下面插这一把匕首和一只手掌,被砍下来的手掌。 手掌是黄三的,但黄三却不见了。 既然曹肃五人一直都和他在一起,那么是谁砍了黄三的手?为什么要砍掉他的手?黄三又去了哪里? 聂笑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这一连串的问题,他只能确定这只手掌是留给他的。 为什么要留下这支手掌给他看呢? 聂笑吹灭了灯,关好门坐在门后的黑暗里。 黑暗和寂静能够让人冷静下来,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想明白很多事,很多问题的关键所在。 现在要弄明白黄三是在哪里被人砍掉手,或许由此可以找出砍他手的原因,或是目的。 于是聂笑将自己完全融入了夜色,像一阵风吹出了房间,越过院墙,然后又像一阵风不知去向。 这哪里是一个二流功夫的人? 此刻的聂笑仿佛变了个人,冷静地回忆着找到黄三当天的事,从他见到黄三的地方找起。 推测黄三最可能去的每一条路,然后他想猎人一样寻过去,希望能发现蛛丝马迹。 十月很冷,冷得所有人都早早入睡,冷得一点声音都没有。 聂笑是在老张头那面馆附近告诉黄三这件事的,也是当天晚上他请曹肃等人赴宴。 于是他找到那个地方,猜测黄三接下来要到哪儿去。 他花了整个晚上的时间找遍了黄三可能去的所有地方,走遍了每条他可能走的路线,然而一无所获。 “难道是我方向错了?” 然后他又开始想,当他再次回到起点时,小希写的“泱泱大酒楼”这几个字给了他灵感。 从到赌坊领银子的时候就开始有不合常理的地方,只是他当时没注意。 后来曹肃几人到面馆吃饭,但吴楠和丁树春没来,说是身体不适。 不管是不是身体不适,人不齐的情况下吃饭一般不会走太远,这说明他们有可能住得离面馆很近。 这样一来,他们也就有可能经常在这一带活动。于是也有可能听到了他和黄三的谈话。 最重要的是“龙凤珠”三个字。 聂笑摸了摸后脑勺,那种冰凉的感觉仿佛至今还在。 他在说出那句话之前是不知道龙凤珠的,而且那句话也不是他想说的。 这让他想起了江湖中的一种秘术“移神”,将自己想说的话相好,然后以强大的内功迅速打入他人脑海,这人就会把你想说的话说出来。 而“移神”也很耗费修为,所以也不难解释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他们人不齐了。 “移神”不但可以让他人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还能让别人做自己想做的事。 只是控制别人的时间很短,还需要在对方极其高兴或悲伤、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才能奏效。 知道龙凤珠的人很少,而席间苏清河却提到了。他只需要在天亮的时候问一下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知道“龙凤珠”。 事实证明没有一个人知道。 第三天曹肃五人出发回大孤山,走的时候让翠儿转告聂笑,说他们在新城等他。 一行人在西明国境内游走,打败很多赌坊却没被官军为难,没听说什么时候西明国和大孤山好到这份上。 聂笑回到烽火楼的时候小希不在,于是他便留了一封信在桌上。 出了烽火楼十来丈他又返回来,重新在信上写了几句话,从裤裆里掏出来一节竹筒放在信纸上。 小希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拿起桌子上的信看了起来。 信的前半部分大致是说要去干一件大事,后面几行像是另外加的,“竹筒内有远尘凌霄剑气,非命急不开。” 小希拿起竹筒,怎么有股臭味? 其实他不相信有什么独孤远尘的剑气,他还不知道独孤远尘,剑鞘里有剑没剑都还两说。 小希还是小心地把竹筒收了起来,做个纪念也好! 从铺边取来纸笔和一根茅草,将茅草折成五十二节。一手用笔不停在纸上写着什么,或是时间地点,或是事件,也有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八卦。一手不停地移动茅草,移动规律十分复杂繁乱,顺行、逆行、直线、折线、两条、三条,看着就让人头大。 一通推演之后,小希已经大汗淋漓,得出的结果是“大难不死,因祸得福”。 小希躺到床上,“别死,千万别死。” “大难不死,因祸得福”的意思不是大难不死。而是大难如果不死的话,会因祸得福。 死了就不会因祸得福了,而是什么都没有。 小希慢慢进入梦乡,聂笑不在也不用把用过的纸烧掉,真好! 苏清河要是看到这一番推演,就会明白他为什么会觉得小希能够威胁到他了。 因为这种推演算法叫“易”,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易”这个名字,而具体算法早已失传。 正文 第十六章 新城 “新城”并不是新建的一座城,而是在它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修补,进行一番“改头换面”就成了现在的新城。 新城很大,几乎维持了它本来的规模与面貌。因为从打下它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开始计划在此定都。 纵横有九十坊,一坊二十到五十户人不等。靠近南边的四十五坊被称为“前坊”,靠北的是“正坊”,进城的道路有东西南北四条,六十四条正街,每条动能够两辆马车并行。 城墙多有三丈来高,有的地方还要高出三丈。 城门前有两栋高塔,墨黑色的塔身显得厚重古朴。作瞭望也好,作装饰也好,总之气派得很。 这两座高塔叫“阙”,和城墙连起来就称为“城阙”。“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中的“城阙”就是这意思。 一天的路程并不算远,从废丘到新城又都是官道,所以聂笑清早出发,快马加鞭傍晚就到了。 “看来他们是真的想知道我吹没吹牛。” 聂笑还没下马,便看到人群中的秦老三向他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然后转身离去,示意聂笑跟上。 “行,看看你们到底耍什么花样。” 聂笑一直跟着秦老三绕来绕去,绕道后来差点就没耐心了。 这是一座民房,和周围的民房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差别就是大了不少。 秦老三一直没说话,神经也绷得紧。进了小院把马牵入马厩,领着聂笑进了一件屋子,这才放松下来。 屋子里曹肃几人都在,挤在一张不大的桌子旁。 丁树春倒了一杯茶给聂笑,“事情可能和你想得有偏差。” 曹肃向门外使了个眼色,几人全部出去望风,确保他们的谈话不被人听到。 屋子里只留下曹肃和聂笑。 “我们可能一直在被人监视。” 聂笑皱了皱眉头,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黄三的手不是我们砍的。” “不是你们砍的,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曹肃犹豫了很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事情得从头说起。” “三个月前,我们大孤山到东明国采购过冬的物质,随行的有公子西华。可这一去就没再回来,派出好几批探子查询也无功而返。” “个把月前我们收到东明国的好几封信,信上指名要‘龙凤珠’,否则就等着收尸。” 聂笑见茶已经有些凉了,便拿起来喝了一口。 “所以就有了你们在西明国的作为?” “没错。我们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需要一个人来吸引注意力,不要让西明王将这件事与东明国联系起来,否则大孤山危矣!” 聂笑似乎有些明白了,自己就是他们找的替罪羊。 “我知道,这人一定要思维缜密、功夫高强,所以你们选择了我对吧!” “选你只是碰巧而已。”曹肃不忘打击他,但也是实话。 “在废丘的时候我们被东明国的人盯上了,他们正好听到了你和黄三的谈话,保守秘密不让更多的人知道,所以有了后来的事情。” 现在聂笑明白了。 “时间还剩五天,不多了。” 聂笑拍拍胸脯,“有我在,五天绰绰有余。” 西明王每次召见王大金都在这儿,因为这儿离他的寝宫最近。 金爷对这种秘密汇报已经习以为常,只是这次的汇报让他有些疑惑不解。 在听到他汇报的是这件事的时候,西明王明显有些不想听,但还是耐着性子听他说完。 “难道王上已经知道了?” 但无论怎么说,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是“铁军”的职责所在。 铁军分为三派,一派负责支援边关和王城守卫,一派负责情报收集与打探,一派结合常规军队负责王城治安。 其中除了负责治安的一派由右丞庞中石掌管,其余两排皆由西明王直接指挥。 当然,在这之前保卫王城一派是由左丞洛康王负责,只是后来他一归乡权力便被西明王收回。 西明王年纪不大,只有四十来岁。这在一国之君里简直可以用“年轻”来形容。 西明王端坐在王椅之上,虽然着了中州服饰,但草原人的血脉到底还是让他看上去健壮了不少。 “爱卿所禀之事孤已知晓,一路匆忙劳累先回军部歇息吧!” “谢我王厚爱。” 待得金爷远去,西明王终于“垮”了下来,锤了锤腰,“真累,就不能好好说话嘛。” 曹肃将计划给聂笑说了一遍。 计划是由苏清河制定,并经过他严密推敲、演算之后得出结论成功率极大。 届时双管齐下,由曹肃和聂笑两人潜入王宫,可进可退。能得手自然是最好,不能得手也没关系,只需谋求全身而退便可。 因为暗地里他们还有一条路,由吴楠挖地道进王宫。 说白了,曹肃和聂笑两人有点诱饵的嫌疑。 如果发现了他们两个,只会让吴楠进行得更加顺利。 苏清河在外调度全局,任何一方得手之后他会立马放信号弹,大家开始撤离。 丁树春在外接应,用“移神”术为大家创造撤退环境,然后秦老三断后。 “计划嘛倒是让人意想不到,但有几个问题我不是很明白。” 曹肃虽然从来就有些看不起聂笑,但从黄三一事上他看得出来聂笑这人起码脑子是不坏的。 “但说无妨。” “第一,你们对王宫熟悉吗,怎么知道龙凤珠放在哪儿?第二,挖地道说得容易,就这几人五天肯定不行。” 曹肃拿出一幅东明国给的地图,上面将王宫里的一切标志得清清楚楚。 “别忘了这儿以前是东明国的王城”曹肃将手在地图上点了一点,“龙凤珠就在这儿,西明王的寝宫。” “至于地道嘛,你也不必担心。这栋宅子半个月前就被人买下了,而地道已经挖得差不多了。” “为了不让人察觉,最后两三丈留给吴楠。” “忘了告诉你,吴楠是‘地盗’一派,缩骨高手。” 聂笑很怕死的,只要龙凤珠被盗肯定全城戒严,所以对于如何逃出城他更为关心。 “放心吧,只要成功撤离王宫我们有另外的去处,保准没人能找到我们。等风波一过咱们就在新城交易,至于怎样将龙凤珠运出城,这不是我们要担心的问题。” 正文 第十七章 摸了一下屁股 西明王野心勃勃,大有坐窥中州十三国的味道,是以边境之上或战或停反复无常,但大抵都是如弓弦紧绷。 再加上近几年来,北面的雪海一族大有马蹄南下之意,搅得西明国北面的国境也终日惶惶不安。 如此一来新城的秩序井然就与国境线形成了强烈对比。 在新城是真能做到“外户而不闭”,铁军加上本来负责治安的军队,在大街上找个小偷比找个三条腿的蛤蟆还难。 比起废丘,作为西明国政治中心的新城,繁华程度毫不逊色。歌楼酒肆、茶棚赌坊、商家店铺往往都会营业至丑时之后,这完全达到了十三国中许多大国的标准。 但贪图享乐的西明人较少,就算有也都是些王公贵族。寻常见到的大多还是他国人,有来此的行商,或是游学的学子,也有道人僧侣。 中州十三国都看不起商人,而是将农民看得重。很多国家独尊一教,打压异教。 西明国为了和十三国较劲,全都反着来。你不重视商业贸易我就大力支持,你独尊一教我就百家平等。 这样一来西明国商业发展得有声有色,就是好些读书人还是迈不过心中那道坎,不愿意入境。 行动当天早晨下了一场雪,白皑皑的压下来将整片天空涂抹成灰黑色。 以前有位姓杜的诗人,作诗行事都不拘一格潇洒当然。 他游乐西明国的途中,在劫摩山遭遇了一场不期的风雪。这场风雪之大足足困了他三天,于是大雪之中他作了一首诗,这诗后来竟流传开了。 “大雪满山峰,寒冬未曾来。一夜风不停,平地起灶台。” 这首诗简单易背,很多先生教孩童入门的时候都选这首诗开场。这诗主要是写雪之大、时节之早、来势之猛。 大雪已经垫满了山峰,但时令却还不是寒冬,一个夜晚北风呼啸,醒来时雪已经下了灶台那么高了。 聂笑此刻口中就吟着这首诗,头脑中不断想象着落满雪的王宫该是怎样的景象。 老天爷实在不给面子,这场雪怎么就不推迟几天呢! 因为雪天行动,最是容易暴露行踪。 “这么大的雪,能不能等两天?”聂笑看着阴霾的天空,心情不怎么好。 “不行,时间不多了。” 曹肃穿了一身黑衣劲装,背上背了一节漆黑的竹筒,腰间别了一条丈把来长的鞭子。 平时没发觉,这时见他穿了一身显瘦的黑色着装,聂笑越发觉得可以用“婀娜多姿”四个字来形容他了。 聂笑赞叹道:“啧啧啧,你这身材远胜过许多女子啊!”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不是个男人,你要真不是男人我绝对要把你给……那啥了!” 曹肃浓眉一竖,脸上泛起一阵微红,鞭子像长了眼睛一样朝聂笑抽来。 聂笑本以为曹肃是因为说他不是个男人而生气,但其实是后半句话。 聂笑早有准备,一下子跃到院坝之中。 嘴里还不忘吐花花:“来来来,咋俩就在这院子里大战三百……” “不,大战六百回合。” 曹肃本就对聂笑没多大好感,像这种又邋遢、又散漫、又爱吹牛、又流氓的男人她怎么能不讨厌。 曹肃心想“好,正巧让我试试你的斤两。” 鞭子像一条黑色的小蛇在雪中舞动,速度太快在风中带起一连串“呜……呜……”的响声从未停止。 偶尔会抽到地上激起一阵雪花,然后传来聂笑故意“啊”的一声。 吴楠他们不知道两人发生了什么事,纷纷走到屋檐下来观看。 全都是来看热闹的,没一个人劝曹肃停下来。 聂笑一边跑一边骂:“你们这群没良心的,还不帮我劝劝这‘小娘们’。” 秦老三摇摇头:“这话一说还有救吗?” 吴楠、苏清河、丁树春相望一眼,齐刷刷叹了口气:“没救了。” 若说曹肃开始只是想试试聂笑功夫深浅的话,那么现在是气急之后想教训教训他了。 鞭子就像下暴雨时的雨点,啪啪抽向聂笑,也不抽他别的地方,专抽他脚跟。 聂笑不知道他怎么越打越来劲,再一看旁边那几人,全都别过头好像不忍心见到这么残忍的画面。 把聂笑比作是个陀螺,曹肃就是那抽陀螺的人。 有几鞭子的确抽到了聂笑身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泥菩萨还他妈有三分火气呢,老子又不是泥捏的。” 聂笑被抽得急了,脚下一个“灵狐摆步”绕过鞭子直接到了曹肃身后。 “灵狐摆步”这种步法极怪,时退时进、时虚时实,貌似灵狐般狡诈多端让人防不胜防。 这是一种偏向于进攻的步法,会的人不多。此时聂笑想找回点场子,咱一大男人不能老被人追着打吧,于是便使了出来。 这种步法在出其不意欺近人身后时,可给人脑后一掌,让其当场毙命。 可聂笑心想“和他又不是生死敌人”,于是便犹豫了一下。 这一犹豫被曹肃抓住机会了,左手一记手刀朝他面部劈来。 聂笑被吓了一大跳,只好顺势蹲下。 总不能无功而返吧? 于是聂笑伸出大手,啪地一声拍到了曹肃屁股上面,觉得不过瘾还捏了捏,“真他妈软。” 当聂笑拍到曹肃屁股时,时间仿佛静止了。旁边众人在愣了两秒后,一致选择头也不回地进屋,然后砰地关上房门。 曹肃直接愣在当场。 聂笑并未发现异样,只是当他重新站到曹肃面前时,发现他眼睛竟然红了。 也不知是委屈还是愤怒。 聂笑刚想开口说话,见他缓缓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 事情不妙。 聂笑终于想起一句话,“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还不走,留下来和等死无异。 曹肃一刀挥来,聂笑一个箭步翻墙而逃。 谁都没有去想,如果聂笑只是二流高手又怎会有如此身手。 聂笑在外游荡,也不知曹肃气消了没有。“摸下屁股怎么了,还要杀我?” “你要是想摸,老子的屁股随便摸,至于动刀子吗?” 游荡了整个下午粒米未进,实在饿得不行了聂笑只好摸摸索索偷偷溜回去。 进院的时候正巧碰见吴楠在喂马,聂笑向他打听情况。 吴楠朝屋子里努了努嘴,意思是自己进去看,聂笑没敢。 吃晚饭的时候聂笑厚着脸皮,大着胆子挤了进去。 饭桌上没一个人说话,曹肃脸上更像布了一层寒霜。吃饭的时候每一口饭都看着聂笑,嚼得咬牙切齿。 聂笑终于胆战心惊地吃完了这顿饭。 他相信,如果不是晚上要行动的话,曹肃真要杀了自己。实在想不通,拍一下屁股有这么严重? “会不会趁着行动的时候给我背后一刀?看来得他妈防着点。” 正文 第十八章 也对,也对 临近宫墙的街道夜来繁华,走街串巷叫卖的,撑开桌子卖夜宵小吃的,什么糖人、冰糖葫芦、糖炒栗子、糯米糕多的是,能叫你吃上一晚上不同样。 来往的客人也多,大都是些外邦的客商,总想着,来趟西明国不能连王城都没见过便回去了吧。 宫门白天大开,你能看到许多人进进出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出的。 或是朝中官员,或是将军士兵。一般人只能看,不能进。 两排门卫站得像标杆一样直,没有表情也没有动作。只是偶尔需要搜查一下进宫的人,才看到他们走动。 宫墙高大,朱红色的墙壁已经淡去不少,但它仍然分隔着里面和外面的世界。 宫门要在亥时过后才关闭,此时墙内墙外变成两个世界的这种感觉最是强烈。 此时聂笑正和曹肃正在宫墙对面一家茶馆的二楼喝茶。 喝茶绝不只是单纯的喝茶,喝茶的同时还可以观察一下宫墙上巡逻的间隙。 曹肃还是一身黑衣劲装,看聂笑的眼神偶尔还有愠怒之气。 聂笑心里清楚,如果不是大孤山怕背上“偷盗龙凤珠”的罪名,绝不会找他这个替罪羊。如果他没有“替罪羊”这个身份,曹肃可能已经杀了他不止一次。 那自己到底该不该庆幸是替罪羊呢? “他们都准备好了?” 曹肃没好气道:“都准备好了,怕死鬼,不会让你死的。” 聂笑只能尴尬地摇摇头。 待到丑时宫门紧闭,街道上也冷清下来。繁华过后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在墙根下,暗处的角落里。 曹肃整了整衣服,检查了一下身上的武器。聂笑还是一副懒散的样子,像赶集一样随意走走看看。 曹肃微微摇头,“这人不是很怕死么,怎么一点也不紧张,搞不懂。” 巡逻的间隔为一柱香,宫墙有三丈高。 曹肃怕聂笑上不去:“我先上去,然后把鞭子扔下一头拉你上去。” 或许在他心中聂笑还只是“二流水平”。 曹肃原地腾空而起,身子轻盈如燕,借着墙壁的外力像朵黑云般浮上墙头。 落地站定之后,取出鞭子他才想起鞭子只有一丈来长,宫墙却有三丈高。 希望聂笑能攀爬两丈吧。 黑暗之中,墙头上也看不清地面的情况,曹肃只觉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扯住鞭子往下拉。好家伙,拉得他一个趔趄差点摔下墙头。 不管怎么说聂笑算是上来了。 曹肃揉揉被扯疼的手臂,用眼神示意聂笑跟上,两人沿着宫墙,时而又飞上屋檐或顺着墙根前行,在黑暗中宛如两只飞奔的兔子。 在聂笑和曹肃翻上宫墙的时候,苏清河就从丁树春那里得到了消息。 桌子上点了两盏油灯,放了一叠雪白的宣纸,旁边搁了一支小楷狼毫毛笔和一砚台的墨,旁边还有个计时用得沙漏。 苏清河左手摇下沙漏,右手拿笔记下时间。看着沙漏里的流沙不停下落,左手也在桌子上有节奏的轻轻敲着。 估摸着聂笑两人已经找到了西明王的寝宫,苏清河又在宣纸上写下时间。 这时房门被一阵风吹开,苏清河起身重新关好房门,转过身时发现座椅上多了个黑衣人。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来人正是大孤山夜归人,曹肃口中的大师傅。 夜归人就要有个夜归人的样子,所以他总是黑衣黑帽,行走无声、寡言少语、神出鬼没。 苏清河并未像曹肃一样管他叫“大师傅”,也没有像吴楠等人见到他会行跪拜之礼。 “可有大的变故?”苏清河自认为有他坐镇谋划不会出现纰漏,若不是出现了大变故夜归人不会亲自到此。 “苏清河,行动之前你没有问卜一下?” “这等小事用得着劳心又劳力的卜算?不是已经和西明王谈得好好的了嘛。” 夜归人冷哼一声:“你虽是曲不逢的弟子,但我劝你不要自视太高。小影儿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老夫自会让你所谋之事烟消云散。” “这个大可放心,你我既是互相利用当然也就互相成就,我是不会蠢到要打断这条独木桥的。” 苏清河当初便与夜归人谈好,他为大孤山在西明国、东明国、雪海之间谋得一席之地。而大孤山则要让苏清河尽展所学,令曲不逢一脉学问发扬于世。 虽说现在晋智愚、胡守栖两派并未听说有传人行于世,但三派之争到底是存在的。 “范伏之回宫了。” 苏清河大惊:“什么时候的事,怎么现在才告诉我?” “小影儿已经进去了?” 苏清河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这会儿恐怕已经到了西明王寝宫了。” 夜归人一掌拍在桌子上,愤然起身大风一卷便即离去。 苏清河慢慢冷静下来,问题不大。 “虽然范伏之突然回宫在意料之外,但好在夜归人也及时赶到,两人可以制衡。” “只是如果细细思考,范伏之突然回宫这件事就值得咀嚼了。” “只有一种解释,左丞庞中石已经察觉到西明王开始怀疑他了,于是以防不测让范伏之突然回宫。” 苏清河正打算将想到的这些事情记下来进行仔细分析推敲,刚拿起笔,桌子哗的一声垮了一地。 墨汁染黑了宣纸,沙漏也摔倒在地。 苏清河一阵苦笑,这些武夫一点也不知道爱惜桌椅。 聂笑觉得一路行来也太顺利了点,那些巡逻的侍卫好像都在绕着他们走,一直到西明王的寝宫才遇到几个真正像样的侍卫。 曹肃却突然转向另一个方向,进了一间屋子。聂笑心中疑问,但还是跟了进去。 “到这儿来是怎么回事,龙凤珠不是在寝宫吗?” 曹肃想了一会儿,觉得编造个理由实在不是她的强项。 “你没觉得今晚太顺利了吗?”废话,要不顺利才该反常了。 聂笑想了想:“你怀疑寝宫有诈?” 曹肃笑了笑,就说这小子脑子还好使吧。 “没错,我就是怀疑寝宫有诈。” 聂笑一副被惊吓住的模样:“那我们会不会已经被发现了?” 曹肃想笑,但又得憋住:“不可能,要是被发现了早派人来抓我们了。” 聂笑拍拍胸膛,又重新挺了起来:“也对,也对。” “这么着,我看地图上说这间屋子里有对阴阳鱼也是价值连城,咱们拿了就走,龙凤珠就交给吴楠吧。” 聂笑点头同意,虎口之中多待一会儿就多一分危险。 正文 第十九章 阴阳鱼 阴阳鱼也被成为银鱼,往往是一对连在一起。这是第四季冰川以前的生物,在中州已经绝迹,就连不周山都十分罕见。 不周山在中州西南,本是和中州大陆一体,但随着时间流逝,冰川对中州大陆进行侵袭使得地质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周山也便脱离出去。 也正是如此,让它因祸得福逃过了第五次冰川的侵袭,从而保留下来许多原始种族,不周山兽族就是其中最具代表的一族。 兽族从出生开始和人族是没什么两样的,但他们在活着的过程中会逐渐变化,找到自己的“血象”,在这之后他们可以随时变成自己的“血象”,而“血象”往往是一种动物,变成“血象”之后他们会拥有血象同等的力量。 但兽族的“死”法却和人族却大有不同,兽族人若是在人形状态下死,那死了就是人,如果在血象状态下死,那死后就是个动物。 阴阳银鱼通体透明,就只有眼睛是黑色的。一条鱼只有一只眼睛,两条鱼在一起时并排而游,若是两条鱼分开就会感应到彼此的存在。 阴阳银鱼此时在一口白玉碗中,之所以用“口”来形容这只白玉碗,是因为这只白玉碗实在太大,大到可以用“盆”来形容,但它又是碗的样式。 白玉碗在房间堂上的一张红木方桌上,想来是西明王或是其他什么人经常来逗玩,所以才放到这么方便的地方。 范伏之既然是受命回宫,自然知晓其中关节,也自然明白范左丞的意图。 他从宫墙外围开始排查,然后一层一层终于发现反常之处。 今夜巡逻比平时慢了,寝宫这边也少了许多侍卫。 作为先王留下来的侍奉,就连西明王都没有权力禁止他进入寝宫范围。 聂笑一个箭步冲上去,“快来看这两条傻鱼可真逗。” 曹肃取下背上的竹筒,让聂笑把阴阳银鱼倒进来,聂笑不依非得要把那大碗也一起抱走,可能是穷疯了吧。 正当聂笑和曹肃准备离去之时,转过身却看见门口多了个人。 一个白发苍苍佝偻着背的老人。 老人瘦得只剩骨架,一身死人穿的寿衣,脸上惨白还有老年斑。 也不知他是在笑还是在哭。 范伏之之所以会穿死人寿衣,是因为他有个习惯,凡是在他手下留全尸的,死后他都会为那人穿上一件寿衣。 管杀也管埋,这才是他的风格。 曹肃被直愣愣吓傻在当场,聂笑壮着胆子上前,实则心里虚得厉害。 “老头,你走路怎么没声儿啊!”其实他想问“你是人是鬼”,但这样一问不管别人回答“是人”、“是鬼”或是不回答他心头都没底。 “把碗放下,你们还能是全尸。” 曹肃慢慢缓过神来,左手悄悄握住了鞭子。 此刻他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脱离了他们的控制,西明王给的情报是范伏之远在北境,所以他才敢进宫。 而如今范伏之就在眼前,也不知两人能不能活过今晚了。 聂笑往前走了两步,在这过程中身体不经意碰了一下曹肃。 “把碗留下问题不大,这鱼我可以带走吧!” 曹肃闻言差点没骂出口,这聂笑是真傻还是假傻,没感受到老者的不简单? 聂笑也纳闷,自己已经给了逃跑的信号,曹肃怎么还不跑,难道真要死在这儿? 聂笑心中默数三下,也不管曹肃有没有领会到他的意图,反正他是拔腿就跑。 聂笑一跑,曹肃立马明白了他故意碰自己一下的意图,噌地一下往反方向逃开。 事实证明范伏之走路是真没声音的。 聂笑没跑出几步,就感觉脑后一阵阴风冷得刺骨。 这下聂笑后悔了,悔当初没听曹肃的话,非得抱着个碗。 慌乱之中聂笑灵机一动,一抬手两大口就喝光碗里的水,顺带也喝下了两条鱼。然后将碗一抛,顾不得身后的凉意只管奋力往前跑去。 范伏之出手入电抓向聂笑背心。情急之下聂笑一个矮身,使出灵狐摆步旋到范伏之身后。 范伏之一爪落空,嘴里“噫”了一声,这是什么步法? 趁着范伏之诧异的当间,聂笑抬手就是往他后脑上一掌,这可比摸屁股要凶狠得多,轻者一掌下去半边瘫痪,重者一掌下去当场毙命。 “砰”的一声,聂笑被震得老远才稳住身形,而范伏之只是脑袋摇晃两下就没事了。 两人这初一交手,虽说只是电光火石般便结束,但足够曹肃翻窗而逃。 聂笑看了一眼被推开的两扇窗户,和一个黑漆漆的窗口,心中暗骂一声“这曹肃不讲究啊!” 但他心中也知道,若是曹肃不趁机溜走,只不过是多一具尸体罢了。 范伏之盯着聂笑,犹如一只猫看着老鼠,桀桀地笑着:“有趣,有趣,小孩你这是什么步法?” “你若是今天放了我,我便告诉你也无妨。” 范伏之闻言笑得更欢了,竟像个小孩一样拍起了手。 “你别不信,咱们习武之人一口唾沫一个钉,说过的话是变不得的。” “对呀,变不得。可是我刚才说了让你放下玉碗留你全尸,现在也不得不作数了呀!” 聂笑知道被对面耍了,于是破口骂道:“你个老太监,自己不完整,死了都入不了祖宗祠堂的。” 范伏之最恨别人说他老太监,大怒之下寿衣被罡风撑得四处飞舞,白发也狂乱地散落空中。 一记阴尸掌如同恶鬼一般扑向聂笑,惨白的脸上狰狞得不成人形,老年斑也变得愈发可怖。 曹肃越往宫外跑心头越空,总觉得自己欠了聂笑什么。而且欠的这东西绝不仅仅是一条命,还有一种怎么还也还不清楚的东西,跑得越远就欠得越多。 曹肃转身,想把那东西一点点还回去,可他总感觉不管自己再怎么跑都还是太慢了,他怕回去的时候地上只有一具尸体。 他摸着聂笑碰他一下的地方,这暗示他如今才懂。 一条像游龙般的鞭子缠住聂笑左脚,曹肃奋力一拉,终于把聂笑拉开。 范伏之一掌拍到地上,没发出什么爆炸之声,只是聂笑刚才站的地方地砖如同久旱的田地龟裂开来,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 聂笑心头庆幸,但立马又急得大跳:“你怎么又回来了,这不是送死嘛?” “这事本来就和你无关,要送死也该我大孤山来送。” 聂笑发现此时的曹肃竟像一般女子一样倔强固执,不可理喻。 正文 第二十章 吃了一条 范伏之鬼魅一样继续扑向两人,阴风一时间吹得让人有些睁不开眼。 聂笑还在旁边喋喋不休,大致是说些埋怨曹肃不该回来的话。曹肃无暇理会聂笑,鞭子和他心有灵犀从聂笑脚上抽出,一下子朝范伏之面门击去。与此同时聂笑也借机跳开,与曹肃形成相互依靠之势。 在范伏之眼中这无异于和两个小娃儿打斗,若是一举杀之未免太无趣,不如循序渐进慢慢折磨死他们,这才是他快乐的源泉。 聂笑打架不在行,骂人却是好手。一直在旁边叽叽歪歪骂“老太监”“阴阳人”等字眼,刚开始的时候还能激怒范伏之,久了之后反而没了效果。 曹肃鞭子灵动,常常丈余开外便接触到范伏之,聂笑“灵狐摆步”总在周围游走,防范范伏之突然袭击,两人一攻一守慢慢竟配合出默契来。 范伏之停下攻击,有趣地看着两人。 “好玩吗?” 曹肃一直盯着范伏之的头和肩,没有说话,像这种费口舌的事情当然交给聂笑。 “好玩你妈妈,要不是他回来得不合时宜,我早让你个老太监玩完了。” 曹肃一脸愠怒,“要不是我救你一命,你才早就玩完了”,不过这种时候他也不好和聂笑一般见识。 范伏之又笑了起来,佝偻的身子一颤一颤像极了在风中摇晃的烛光。 “这么说你还有什么看家本领没使出来咯?” 范伏之一边说话一边运气,阴森森的气息慢慢布满整间屋子,然后逐渐挤压、缩小,聂笑和曹肃两人身处其间有一种要被人捏碎风感觉。 “借一方天地!”,聂笑和曹肃同时惊呼出来。 聂笑是惊呼于这种,将天地束缚借过来自己掌控的神通本身,曹肃是惊讶范伏之的修为。 他听大师傅说过,会这种神通的人几百年前大都早已封神,封神之后的去处就不得而知了。 但起码来说“借天地”是封神的第一基本,若天地都不会借,说明你这人在修为上无法感应天地,无法感应天地就无法封神。 聂笑站在被范伏之控制的小天地里,双手负后迎着范伏之。 空气越来越重,压得人有些站不起来,也越来越热,热的让人感觉血管里的血就要喷射出来。 曹肃一屁股做到地上,一只手用鞭子的握把支撑才能勉强不倒。 而范伏之就在这方天地之外,等着两人被压成肉酱。 曹肃已经有些支撑不住了,但聂笑依然迎着范伏之直挺挺站着。 “早就听说过这些大神通,一直没机会见识见识,看来今天定不会让我失望。” 聂笑能站到现在是让范伏之意想不到的,但世上意想不到的事情实在太多,没必要每件事都去探个究竟。 聂笑身上的衣服已经穿了多少年了,布料再好也有烂的时候。 聂笑闭着眼,他能感觉到在强压之下衣服微弱的变化,像是灰尘被抖落,又像是阳光暴晒下的地面腾起一阵火焰,衣服似乎正在消失 曹肃和范伏之一样,不明白聂笑为什么能站到现在。这对他的震惊不亚于范伏之的“借一方天地”。 或许从聂笑使出“灵狐摆步”的时候,他就应该意识到聂笑这人不简单了,只是那时候头脑一片混乱哪有时间思考。 “看来我真不该回来的,说不定他有脱身的办法,只是现在……” 其实曹肃不知道,范伏之能放他走就说明他根本走不了,因为此时的宫墙外已经不是彼时的宫墙外了。 聂笑觉得自己已经感应得差不多了,转过身走到曹肃身边蹲下,“兄弟,要是躺着能让你舒服点就躺着吧。” 曹肃终于支撑不住,躺倒在地面,看着聂笑的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聂笑再次站起身,面对着范伏之。 曹肃看着聂笑双手慢慢变红,也不再是平日里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脸上给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或许是成熟、自信、坚毅的综合体,总之此时的聂笑让人心安。 “我还以为是多大的神通,原来只是假的‘借天地’,失望啊!” 虽然此时的聂笑和平时那个聂笑有些不一样,但这种满口花花的性格却还是没变。 范伏之也发现了聂笑从气质上的变化,这不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年轻人,你到底师从何人?” “你这种整天陶醉在自我世界中的人,不配知道。”聂笑每说一句便往前走一步。 “那你就去死吧!” 范伏之双手放于胸前,结了一个法印,“天地”瞬间缩小。 聂笑大喝一声,双腿愤然发力全身衣物瞬间化为灰烬,像一道金色闪电劈向范伏之。 “天地”轰然炸开,以聂笑和曹肃所在之地为中心,气流波动向四周激荡开来,差点掀翻整栋小楼。 “你这是什么功法?” 范伏之也被这道气流震了个踉跄,但此时的聂笑依然像一把金色尖刀朝自己刺来。范伏之立马使罡气流身,形成一个罡气护罩。 聂笑光着全身,只有双手散发着金光。“老太监,汝名休矣!” 范伏之全身流转的罡气没起到任何作用,聂笑如入无人之境一只金手打到范伏之身上,双方各退三步。 范伏之嘴角浸出一丝鲜血,满脸惊恐地望着聂笑,多少年没受过伤了。 曹肃此时没有了“天地”对他的压制也站了起来,一脸的不可思议。 聂笑手上的金色暗了些,有风从窗户吹进来,他感觉有些冷。 曹肃赶紧别过头,不去看一丝不挂的聂笑。 范伏之打算再战,此时寝宫却传来一声巨响,是炸药炸开地面的声音,想来是吴楠得手了。 范伏之愤愤地看了两人一眼,从袖中飞出一口法鈡,越来越大最终将聂笑和曹肃完全吸盖于其中。 鍾内一片漆黑,只听得范伏之在外面道:“回来再收拾你们,只希望那时你们还活着。”然后是离去的脚步声。 想来范伏之已经走远,此时的曹肃心中如同有一只小鹿在乱撞,两人共处一鍾聂笑又一丝不挂,这可如何是好呢! “喂,你武功那么厉害怎么不好好对付对付这口鍾,现在可好我们两个都被困在里面啦!” 聂笑双手早已放不出金光,冷哼一声道:“你真以为我很厉害……”话没说完聂笑“哇”地一声呕出一大口鲜血,看来受伤不轻。 “你受伤了?”曹肃担心地问道。 “兄弟,你这不废话嘛。” 紧接着“扑通”一声,想来是聂笑摔倒在地。 其实聂笑和范伏之到底不在一个层次,要不是自己强提一口气,两人早被压死在范伏之的小天地了。 “趁我还没死,赶快把你背上的竹筒给我。” 曹肃“哦”了一声,聂笑发现似乎从两人被困在鍾里开始,曹肃就很少说话了。 聂笑打开竹筒盖,“哇”地往里面吐东西。 “你干什么呀!”曹肃以为聂笑往里面吐血呢,觉得恶心。 “你急什么,我正往里吐鱼呢。” 曹肃这才想起聂笑的确是把鱼吞肚子里了,但吞下去了还能吐出来? 聂笑在旁边吐了半天:“妈的,只有一条了,还有一条可能被我给消化了。” “什么?” 曹肃刚想说些什么,聂笑打断他:“有一条就不错了啊,别像个女人似的婆婆妈妈。” 曹肃只好闭嘴。 “真他妈冷,要不把你衣服裤子脱点给我穿?”聂笑建议道。 曹肃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衣领,“不行!” 聂笑躺在地上:“真小气。” 鍾是一口法鍾,范伏之已经把它修炼成一件法器,阴气萦绕久久不去。 曹肃也感到越来越冷,而聂笑已经很久没说话了。 “聂笑,你还活着吗?” 聂笑没有回答。 曹肃慢慢移过去,把聂笑摇醒,摸到聂笑的时候感觉像是摸到了一块冰。 聂笑身上一直打抖,“老子刚睡着……” “你不能睡呀,不能睡……”曹肃一下子竟有了哭声,可聂笑的声音还是越来越小。 曹肃一边脱衣服给聂笑穿上,一边问聂笑些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不让聂笑睡着。 “你这是什么武功啊,这么厉害?” “我这是补天手,未济之法。” “那……那你师傅是谁啊?” “不能说。” 曹肃实在问不下去了,便自言自语起来:“其实我真名不叫曹肃,叫萧影儿。” “哦” “我也不是个男子,我是个……” 萧影儿本来也穿得不多,把黑衣劲装脱给聂笑后自己也只有一层单衣,再加上被小天地压制的原因受了不小的消耗,此刻被阴气冻得迷迷糊糊仿佛晕了过去,但时而又能模糊地感受到外面的动静。 恍惚间她感觉到被聂笑扯到怀中,然后被他团团抱住,似乎聂笑嘴里还嘟囔了一句“真软和”,然后两人就都迷迷糊糊睡过去,。 沉睡间萧影儿感觉到被一个又硬又热的东西顶着,暖暖的真舒服。 “或许就这样陪着他死去也挺好的吧!”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狼血 宫墙外,大街上,酒旗在夜风中招展。 丁树春坐在酒馆墙角的地上。 远处,铁棒在石板上拖动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空旷的街道上异常清晰。 雪已经停了,但房檐上还有一片白。风吹过带落几许雪花,在空中煞是可爱。 门外的街道幽深,一袭白衣的郭东遗拖了条很长的铁棍站在那儿,望着坐在地上的丁树春。 “这景儿,可真美!” “是啊,可就是颜色太单调了些。” 丁树春站起身,收了手里的扇子,也是一身雪白的长衫。 雪是白色,两个人衣服也是白色,颜色的确是单调了些。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是啊,再多几点殷红就好了。” 铁棍一挑,在地上擦起一行火星,棍当枪使由下及上划出一条带着火光的红线。这是西明军队里流行的一记枪法,名字叫作“钓大鱼”。 丁树春脚尖点地,借外力腾空而起,顺着酒馆的墙壁走了上去。 郭东遗铁棍势大力沉,丁树春不好硬接,只能依靠周围的地形游走。 两袭白衣就这样飘来飘去,酒馆墙上的砖偶尔被郭东遗敲掉一个缺口。 丁树春本不是以力胜人,他的长处在于以念控人,但此时郭东遗集中精力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 “你不是我的对手,我也并非一定要杀你,你走吧。” 丁树春停下身形,脸上带着笑意:“你既然找到了我,想必已经知道得七七八八,你觉得我能走吗?” 萧影儿还没出来他能走吗? “你若不走,我不介意打死你。” “你打死了我,我还是不走。” 郭东遗笑了,为什么这些人总是这么蠢呢。 郭东遗一步跨出,速度比刚才快了不少。丁树春再想游走避开已经不可能,只能被动接招。 铁棍被郭东遗双手一扭从中间断开,从棍变成了棒,打了丁树春一个措手不及。 丁树春被一棒打在胸口,后退了三步一手捂住胸口,一口气上不来嘴角浸出鲜血来。 郭东遗再挥铁棒敲向丁树春额头。 “砰……”倒在雪地里的人鲜血染红了旁边的雪。 仿佛在雪地里盛开了一朵殷红的花。 丁树春还站在原地,只是他身旁多了个汉子——秦老三。 千钧一发之际,他感觉到了秦老三的到来。于是运转念力“移神”之术强行控制郭东遗的大脑,付出极大的代价也只能让郭东遗有一秒钟的迟疑,但正是这一秒钟足以让秦老三给他重重一击。【*&~最快更新】 郭东遗从地上爬起来,抹去嘴角残留的血迹:“这就是移神么?” 慢慢地他眼睛变得通红:“有趣。” 丁树春眼里掩不住震惊,这是狼血,是不周山兽族的狼。 他怎么也没想到郭东遗居然是兽族人。 “老子管你妈什么血”秦老三大吼一声冲到郭东遗面前抡起拳头就开砸。 郭东遗长啸一声,任由他钵儿大的拳头往自己身上来,硬生生受了这一拳,也只不过是身体摇了两下而已。 郭东遗一爪刨向秦老三,速度之快与狼无异。 秦老三由来身形灵活,再加上一身横练功服,偶尔有丁树春在旁帮忙,一时间倒也和郭东遗斗得不分上下。 当然这也是因为郭东遗不敢完全兽化的原因,现在的郭东遗只能是半狼,但尽管是这样秦老三和丁树春也不能拿他怎样。 兽族人在中州大多是不敢完全兽化的,曾经一头大狐狸丈着自己道行高、皮肉厚在中州兽化吃人,结果人还没来得及吃,自己倒先被天外飞来一剑斩死。 死的时候连杀自己的人都不知道是谁。 事情已经暴露,双方都不能先收手,能多拖住一时便多拖一时。 废丘的方向有一头老水牛摇头晃脑赶着夜色往这边行来,牛背上坐了一位夫子。 水牛行得很慢,很久才落下一步,时不时还伸出舌头卷一下鼻子。 可这一步踏出已是十几丈外了。 寝宫内,地上突然炸开一个大口。 吴楠冲出来拿了龙凤珠便逃。 西明王和王后正在下棋,根本 没时间反应。 但吴楠走不了。 一头白发的范伏之倏忽一下握住吴楠拿有龙凤珠的手。 王后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着实吓了一跳,就连手里的棋子掉了也不自知。 西明王瞬间便反应过来,大袖一挥喊了声“护驾”。 不多时铁军护卫便将寝宫围了个水泄不通。 “王上,老奴救驾来迟请我王降罪。” “范公公,你是两朝侍奉何必如此说话!” 范伏之一直暗中注意着西明王,但见他从事发到现在一直脸色如常,看不出半点异样。 西明王脸型修长,长得不如西北大汉粗犷,反而有些中州人士的温润,但一把胡须掩饰住了他的真实年龄,给了他一分不属于年轻人但属于帝王的沉稳。 “范公公此时不是应该和庞左丞一起在北境嘛,什么时候回的宫?” “启禀我王,雪海人见我西明国铁军陈边,早已因畏惧我西明军威而撤离了边境。边境上暂时安然无事,庞左丞便吩咐老奴回来服侍王上。” “路途遥远,想必公公已劳于车马。既然盗贼已经抓住,此事就由我来处理,公公早些回去歇息吧!” “为主分忧,老奴岂敢言累。这种腌臜事不敢劳烦圣架,交由老奴便好。” 西明王对此不好作大的辩解,于是让铁军退下,在侍卫的护卫下迁往东宫,总不能还住在地下有个洞的寝宫吧! 待众人离去之后范伏之便放开了吴楠。 “你们的大师傅呢,怎么还没来?” 吴楠吐了口唾沫,“呸”了一声:“老杂毛,落到你手里是小爷我栽了,要杀也好要剐也罢,休想从小爷我这里知道些什么。” 范伏之阴气森森笑了两声:“娃儿嘴巴倒挺硬,就是不知道骨头怎么样。” 范伏之一手抓向吴楠,捏住吴楠一只手,只听得骨头发出“嘶嘶”的声音。 吴楠疼得全身颤抖,双腿一软瘫倒在地“老杂毛……你……你个老……王八……啊……” 到最后吴楠已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本章完)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华少峰 西明王有意让寝宫变得空旷,铁军在外围围了很大一个圈,表面上是为了给范伏之警戒,实则不然。 范伏之一掌将吴楠震到院子中央,王公贵族府邸尚且宽广,更何况西明王寝宫。 吴楠一只手臂已然废掉,此时摔倒在院中怎么挣扎也起不来身。 范伏之佝偻着身子也来到院中:“虽然我不清楚你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来了就别想走了,一个也别想。” 黑暗中刮起一道风,吴楠感觉身下有一股力量将自己托了起来。 夜归人一身黑衣,抬起吴楠废掉那只手,一阵热流灌输进去,与范伏之留下的阴寒之气相遇,两股气息互不避让争斗起来。最终热流战胜了寒毒,但吴楠的手臂却也要养上三个来月才能痊愈。 范伏之桀桀笑了两声:“夜归人,我俩也斗了十来年,你怎么就不见老呢?” 夜归人接过话:“范伏之啊范伏之,你看看你练功把自己练成个什么鬼样子啦!” 范伏之所练是“九层冥功”,此功法至阴至寒,能用天下阴寒之气和阴寒之毒。本是一门神功,奈何范伏之为太监,本身阳气不足,再加上冥功牵引,逐渐头发变白、身子佝偻老态毕显。 而夜归人学的是“九层炙法”,恰恰与范伏之所学冥功相反。这两种功法本来同出一门,历来修习之人无不阴阳双修。 但自“天人感应”这一法门被修行者探究出来之后,这套阴阳互济的神功修习者便寥寥无几。 “天人感悟”讲究的是一朝顿悟修为便能直指化境,而这套神功修行却是需要日夜不缀勤加练习。是以学习此功之人便越来越少,上一位将阴阳两功修炼融合到第九层之人还是华少峰。 莫说这种一步一个脚印,靠着水磨功夫练就的功法要次于那些修道悟道之法。这些水磨功夫就是基础,没有基础支撑,悟道境界再高也力有不逮,终是眼高手低了。【~~&@更好更新更快】 当年华少峰神功初成,游侠世间恰巧遇见“万通谷”公子何拓股 调戏良家妇女胡作非为。因气不过,便将其当场打杀,而后在原地等了半月也不见万通谷有人来复仇,便以为此事已了。 谁知他前脚刚走,万通谷后脚便将那一家老小尽数杀之。 何士艁作为当时的谷主,此事做得的确让人愤慨,但谁让他死的是个儿子呢。 华少峰得知此事怒不可遏,孤身一人靠着双拳杀向万通谷,前来阻止被他打死之人不计其数。 一直打到山门前,华少峰依然没有罢手的意思,何士艁只得出门求情,但华少峰哪里容得他,两拳便打死了何士艁。 江湖中人得知此事后,不少人拍手称快认为华少峰是一代豪侠。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华少峰此事做得过了,就算是一命抵一命万通谷也早已还清。 华少峰不这样想,既然你有错在先便该杀。杀你儿子的人是我华少峰,要报仇就该来找我,为何要杀掉无辜之人一家老小。所以此事不能就此罢手。 正当此时,海外回来的两尊大神——刀神、龟神出面阻止此事。 江湖中人见两尊大神出面干预,皆认为华少峰应要就此罢手。 但事情却往众人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而去。 华少峰并未就此罢手,而是继续守在山门外,要把那些参与杀死无辜一家的凶手尽数打杀。 此时的万通谷不是以前的万通谷了,背后站的是两尊大神,后台一硬也就狗仗人势。 许多万通谷的弟子认为华少峰也就是做做样子给世人看而已,为的是博得个“威武不屈”的评价,好为自己脸上贴金。 于是有好几个想着在天下人面前露露脸的万通谷弟子,便结伙出来挑战华少峰。 华少峰要杀的只是杀了那一家老小的凶手,所以对这几人的挑衅视而不见。但那几人却以为是华少峰怕了,怕了他们身后的两尊大神。 于是有人开始羞辱他,江湖中也有一部分人开始骂他胆小,见了两尊大神便像是猫儿见了老虎。 万通谷其余人见华 少峰这样,胆子也就大了起来,进出山门也就恢复了以前的样子,权当华少峰是一个不会动的木头人。 那是一个下午,华少峰动了。一动就是三条人命。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中再次露出了恐惧、害怕。这一消息也让整个江湖再次为他热闹起来,茶棚酒肆经常有人大呼“看吧,这才是大侠!”,“豪杰,真豪杰也!”,“没说的,华少峰就是我此生所追求之人。” 面对身后有两尊大神的万通谷,华少峰依然如此行事,这给了许多江湖中人心坎上猛然一击。毕竟在他们看来习武者终归是斗不过修道、悟道之人的。 但华少峰有勇气,也正是这种勇气让未来的江湖有了千百个“华少峰”。 这天,一个声音像炸雷一样传遍了万通谷方圆五百里“华少峰,三日之后千仞山上一战,敢来否?” 说话的是“龟神”,这句话就像是往平静的水塘丢了一块巨石,江湖里顿时炸开了锅。 但一刹那人们又都安静下来,等着华少峰的回应。有的人因为兴奋而全身颤抖,有的人因为紧张而额头冒汗,坐立不安。 所有人都在等他的回应,每个人心中都期待着一个答案。这个答案可能是每个习武之人的骄傲,可能是整个江湖的心气。 也不知在等待中过了好久,一道声音慢悠悠在天空飘起:“神,算个锤子啊!” 很多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当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时,当天但凡是习武之人都大醉了一场。 酒肆旁边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拉着他爹爹的手,“爹,你让我学武我现在不后悔嘞!” 孩子他爹把另一只手里的酒碗摔到地上,指着天空道:“习武之人就要这样,路见不平就打他娘的,哪管别人背景再大也照打不误。” “要是别人背景大就不敢出手,那还学狗屁个武!” 孩子脸上扬起一层自信的笑容。 江湖,就是要有这样的人才可爱嘛! (本章完)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神,算个锤子 三日后,千仞山下集满了人,有江湖豪客慕名而来,也有文人士子前来一睹华少峰的风采,当然也有人携家人儿女来瞻仰一下“神仙”容颜。就连“万通谷”都来了不少人等着看华少峰是如何出丑的。总之来人形形色色、多种多样。 千仞山到底有没有千仞高? 没人仔细测量过,所以不知道。但它真的很高,从山脚望去,山顶之人小得与一只蚂蚁无异。 此山高而不大,坐落于一江之上,犹如自江心赫然拔起一柄翠色青锋直插云天,其气势万夫莫敌。因此绝景,已故的一位伟作有三首小令,其中有一句云“山,刺破青天锷未残。”将此山形容到极致,为后世学子世人津津乐道。 其山因其险绝闻名当时,但又因其出处悬崖、廋石嶙峋、无上山之路而在历史中泯然众已,总之山顶风光常人也无法一赏。 清晨,太阳刚出山巅便立了两人,在朝阳的照射下镶了一道金边,光芒夺目。 那两人中并没有华少峰,而是刀、龟二神。 从来没人担心华少峰会爽约不来,因为在他们心中习武之人就应该是华少峰这个样子,这样的人又怎会不来呢? 在平常人家吃过早饭的这个点,江畔多了个人。一身粗布衣裳,裁剪也不是很细腻,一张中年汉子都有的平凡脸庞,还有和煦的笑容,这边是华少峰。 从前没听过“华少峰”三个字的人此时都记住了,从前没见过华少峰的人此时也认识了。 许多人朝站在江畔的中年汉子抱拳行礼,华少峰拱手转了一圈,笑着望向众人算是还礼。 这样一个普通的汉子,就是那说出“神,算个锤子”的华少峰,这样的华少峰普通得世界独一无二。 他是第一个以武人身份和神打架的人。 华少峰双脚忽地离开地面,阴阳二气在他身上流转不停,着于悬崖之上竟如履平地。 战斗从早晨持续到晚上,又从晚上持续到早上。“高手过招,往往在瞬间决胜负”这句话对于这场战斗不适用。 华少峰先是和龟神打,从山巅打到空中。 两尊大神并为划出小天地来禁锢这场打斗,所以在场的每一个人他们都能看得清清楚楚,都能听得明明白白,都能亲自感受。 第一个打败神的人叫华少峰。 刀神拔刀立于山巅:“华少峰,此事就此作罢如何?” 所有人都明白,若是华少峰再不作罢就是一打二了。 为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得罪万通谷,然后接受“神”的挑战,因为他要讲道理,道理讲到这份上已经够了。 有人指着“神”骂了一句“王八羔子”,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华少峰笑着看向众人,又看了看刀、龟二神,“或许神与人的区别就是神比较皮厚。” 有人开始劝华少峰,毕竟道理已经讲得够意思了,江湖有这样的人已经很有趣、很温暖了。 “有些事不是人说了就算,也不是神说了就算,是道理说了算!”打败龟神后华少峰已经受了很重的伤。 吐了口血水,华少峰死死盯着刀、龟二神说了句“神,算个锤子。” “神,算个锤子。”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从此时世间再无华少峰,但多了很多练武人。总不能在华少峰死后,让别人以为江湖没人了吧! 有的神真把自己当神看,所以没人认他是神;有的人一直认为自己只是个人,但在人们心中他已经是神。 自华少峰后,九层神功便失传于江湖,也再无人习得阴阳二气。又不知过了多少年,江湖中再现九层神功时,神功已经分开。再没有谁能将阴阳二气相融,反而是相克。 范伏之止住桀桀的笑声:“老不死的,你别光说我,我遇到的问题和你遇到的不是一样的嘛?” 夜归人看了一眼吴楠,吴楠道:“大师傅,在下已无大碍。”夜归人虽然被他们称为大师傅,其实并不是他们的师傅。 “范伏之,快告诉我影儿在哪儿?” “影儿?”范伏之故意拍了拍脑袋,像是刚想起什么“你说的是那两个小娃娃吧!哟,他俩的情况可不好,这会儿恐怕已经冻死了吧。” 夜归人情急之下一掌拍向范伏之,两人顿时斗作一团。吴楠在旁边时而感觉热不可耐浑身流汗,时又感觉落入了寒冬腊月的冰窖全身血液都要被冻成冰。 两人一阴一阳交错如电,时而阴气占据上风冒出幽幽蓝光,时而阳气压制阴气发出火红的光芒。只见两道光时起时灭、时明时暗,速度越来越快到最后连两道光都分不清了,只能看见一个色彩斑斓的光球在院中上上下下移动。 “老不死的,咱俩就算打到天亮也分不出个高低,只怕那时俩小娃娃已经被活活冻死啦!”范伏之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 本来时间拖得越久对他越有利,但他被聂笑撑破小天地,又被他补天手一击,此刻内息有紊乱之感,不敢作过多纠缠,是以出言相激。 吴楠站在一旁,心里像有一团火在烧般着急,却又不知该怎么办。 苏清河自夜归人一走便开始仔细谋划接下来的道路,要顺利救出萧影儿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西明王出手。 可如今西明国被庞中石搞得内忧外患,西明王又怎会贸然插手此事呢? 苏清河拿了一件披风快步出门。 到得宫门外被铁军将士拦了下来,苏清河让那军士小哥通报一声西明王,就说臣有一记可解内忧外患。 不多时,果真得到西明王的召见。 召见他的地方是在外殿,此刻人最少的地方。 苏清河行了跪拜之礼:“在下大孤山苏清河。” 西明王想来是听说过苏清河,摆摆手让他直入正题。 苏清河见四下无人,但为了防止被人偷听还是微微上前两步。 “我知大王心中忧虑,但有一计能解西明国之局势。” 西明王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王上所忧,无非内有庞中石扰乱朝纲使得外战不成,外有其勾结雪海、东明国侵犯边境。” 听到此处西明王点点头,一语中的。 “我料想庞中石根基爪牙尽在新城,而此时他却远在北境,只有唯一心腹范伏之及时赶回阻止了西明与我大孤山的计划。王上只需下令铁军诛杀范伏之,然后封锁消息,我大孤山立刻利用银鱼北入雪海刺杀雪海王薛神衣,如此一来雪海便不足为虑,西明国只需对付东明国便可,至此危难消矣。”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夫子 西明王仔细思量了一番道:“卿之计甚好,只是其中有两处关节孤不大明白。” “王上请说。” “其一,如何封锁消息?其二,庞左丞回宫之后若煽动朝臣,孤要如何应对?” “这第一嘛,王上大可不必担忧。今夜之事固然闹得沸沸扬扬,但也只限于宫墙之内。且在场左右也都是铁军,要封锁消息不难。” “这第二嘛,须得等庞中石回宫之后再随机应变。” 见西明王犹豫不决,苏清河继续道:“此计虽不能完全,但已是眼下上上之策。我王请想,若是此时不助我大孤山夺得银鱼会怎样?” “无非是让事情变得更糟,使得大孤山不能牵制雪海,于西明国毫无益处。既然范伏之会在这时候从边境回来,就说明庞中石已有所怀疑。待得他回宫之后,听闻此事会做出什么来,我想网上比我更清楚吧!” “此事在此时,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西明王挥挥手,让苏清河退下。他独自一人在厅内徘徊良久或走或停、或站或蹲,仔细思考一件事的时候他总喜欢一个人。 范伏之与夜归人久战不下,既在皇城之内,范伏之也便无甚顾忌。 双掌大开大合,调动气息将九层冥功催发到极致。他现在是七层冥功,恰好压了夜归人一层,所以打算和夜归人拼一拼内劲。 虽说修习的功法要高人一层,但胜负也绝不是谁的功法高一层便能决定的,影响胜负的因素太多了。 当九层冥功升到第五层的时候,范伏之双袖开始出现冰花,到第六层的时候脸上也布起一层寒霜,到第七层时整个人都像是笼罩在一层冰雪之内。 要是修到第八层则身过之处一概结冰,到第九层则瞬间点水成冰不在话下。但他此生无望练至后两层了,为了在修为层次上胜过夜归人,他不惜吸收死人阴气来增加自己的阴寒之气,这让他修为提升甚快,但同时也打断了他登顶的道路。 夜归人一见范伏之的架势便知他意欲何为,同时也将九层炙法一层一层提升。到得提升至第六层时,整个人已经是一个火球,只是这火球较暗,偶尔才发出火光和一卷热浪。 夜归人已经停留在六层好些年了,前几层修习还是很顺当,只是到第六层的时候突然就走不动了,随你怎么刻苦修习就是不见得前进一分。 但他没有吸收外界的力量来提升修为,是以他遇见的问题虽然和范伏之一样,但比他小得多。 双掌交锋,两股气流立马粘到一起,缠绕、拧动相互侵蚀。一层气浪震荡开来,旁边的地砖全都炸裂飞到空中,花园里的鱼也在这气浪之下暴毙。吴楠被震得退了几步,若不是早有防备此刻他又要受一次重伤了。 “哞……哞……”宫内突然穿出几声牛哞。 王宫之内哪来牛叫? 突然间,宫墙垮出一个缺口,铁军将士却什么也没看到,宫墙突然就垮了。 然后院墙再垮出一个缺口,这次终于看清了。 是一头很肥的青色大水牛,牛背山坐了个老人。这老人吴楠认识,废丘进金赌坊里的那个夫子不就是这老人嘛! 范伏之和夜归人两人虽已察觉到外界发生的一切,但现在却是谁都不能收手。谁若先收手败了不说,还可能废掉自己这半生修为,命丧当场也不是不可能。 夫子年龄大了,下牛背的时候要等牛先匍匐在地才能下来。下来的时候还不忘往老水牛的额头上一个板栗,口中念念有词“一路上给你说了多少次,叫你不要鲁莽,不要鲁莽。你倒好,直接撞塌两道宫墙,我半年的的月俸都不够你赔的。” 老水牛卷了卷舌头,斜眼蔑了一下夫子,发出“哞”的一声,“路上催我快点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夫子下了牛背,老水牛便慢慢悠悠起身,然后像个老态龙钟的老人踱出院子。 夫子一步踏出,伸出双手一揽,范伏之和夜归人感觉自己的力道一下子便被吸引过去,然后再平缓的流回自己体内。 夫子修为当真深不可测,但平时又给人一种寻常老翁的感觉,甚至走两步路都气喘吁吁。 吴楠瞪大了眼睛,嘴巴能塞下两个鸡蛋。 习武之人才知道,两人交手之时,特别是拼内劲的时候,最忌别人插手。若是修为相仿,你一插手便会立刻遭到缠斗中两方的合力攻击,若是修为低于两人,更是连插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像吴楠,连自保都差点不能。 范伏之、夜归人何等人也!当今江湖提到这两人,无不评论个一流高手。但夫子依然是一步踏入两人小天地,伸手揽开激战中的两人,还能让三人皆未受伤,这等手段也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了。 范伏之赶紧行了个礼:“学生见过夫子。” “瞧你那一头银发,看上去年龄可比我大多了,就别自称学生了。” “学生不敢。” 范伏之可以不敬任何人,甚至不敬西明王,但夫子他一定要敬的。敬的不是夫子修为有多高,而是夫子的学问、风骨。 夫子从来只说自己是个教书匠,但他教的是天下人。不分国籍,甚至不分种族,就连大奸大恶之人夫子也会教人从善。 以前夫子有个学生是兽族人,也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身份暴露了,但他实在又不想回不周山,夫子便留下他了。 此事却不能被中州诸国所容,于是夫子亲赴诸国与之讲道理,一个国家少则三四天,多则个把月,就这样花了一年多时间和世人讲道理。 远了不说,就说刚打败东明国那会儿,废丘书院里有个学生是东明国一王爷的女儿,西明王陈兵一千要夫子交出此子。 夫子往门前一躺,“从我身上撵过去我就放人。” 此事后来以西明王收兵告终。 西明王在废丘住了有一年多,其间一有不懂就去请教夫子。本以为那件事过后夫子会心有芥蒂,但没想到夫子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发展到后来,西明国因为种种原因对读书人便越来越敬重。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可惜了 西明王想来想去,除了苏清河所说似乎别无他法。 一众侍卫簇拥着西明王急急忙忙朝寝宫赶来,半路遇见了那头老水牛。老牛并不怕人,就像是个平常老人逛园子般在宫中悠闲看景儿,一下子见了这么多着急忙慌的人,它便让到一边给他们腾出道来。 侍卫看见这头老牛不免奇怪它的来处,因为宫中是没有活牛的,牛肉倒是经常吃。 西明王见了那灰色的身影,冲到面前与之打招呼。他是认得它的,在废丘的时候经常看到夫子给它喂草料,或是春草刚生的时节牵着它到河边吃草饮水。 很多时候他有问题请教夫子这老牛都在旁边,时不时还要“哞……”一声给两人助助兴。 老水牛倒也还记得眼前这人,它记性向来是不差的。 “夫子来啦?” 是了,一定是夫子来了,要不然你也不会在这儿不是。 西明王说完拍了拍牛背,“等着,我这儿可有上好的草料。” 寝宫那边,夜归人和吴楠走也不是打也不是,一时间拿不定主意。时间一拖,就见了西明王和铁军侍卫从院墙缺口处进来。 西明王见到夫子大喜望外,疾走几步到夫子跟前行了一个学生礼。 “拜见夫子!” “你来啦,信我吗?” 西明王斩钉截铁道:“信!” 夫子便不再管他,转而问范伏之:“你信我吗?” 范伏之再拜:“学生信。” 夫子又望向一旁的夜归人和吴楠,没有说话。 夜归人抱拳:“老人家您就别问了,一看便知您是一位高人,我不得不信。” 吴楠也照着夜归人有样学样,只是抱拳行礼的时候再怎么挣扎也只能抬起一条手臂,夫子赶紧上前伸手轻轻一按,表示不必了。 “既然各位都信我,那我便当着各位的面,说几句答应了别人要说的话。” “我此次是受人之托到此救人。这人有几句话是这么对我说的,若是救了这人对三方会各有好处。但具体是什么好处此刻不便明说,若是有想不明白的,我会在宫中逗留些时日,皆可前 来问我” 夫子话说道这个份上,西明王、范伏之、夜归人也没什么好继续下去的话题。 夫子见众人无甚言语,便抬脚向聂笑和萧影儿所在那方走去。 屋内一口大钟扣到地上,钟上泛着幽幽冷光,布满了一层明亮亮的冰屑,像是寒冬里的磨石,被冰雪包裹。那钟口接触的地面,也因为寒冷而结起了一个冰圈,此时大有向外蔓延之势。钟外尚且如此,钟内该是一番何等的景象? “范伏之,你纳命来!” 夜归人被眼前的景象吓得懵了,知道范伏之说的“冻死了”不是骗人。情急之下便又要运气内功和范伏之斗上一斗,但被一旁的吴楠拉住,这才作罢。 夫子也急啊,害怕聂笑真的被冻死了。,所以也管不得范伏之的法器了。一脚踏去,地上的冰花便碎了一地,伸出手推向法钟时,法钟发出一阵阵嗡鸣。 法钟被抬开,地上赫然躺着两个衣衫单薄的年轻人。 钟外已然结冰,钟内两人也应该好不到哪儿去。 但事实并非如众人所想。 聂笑将萧影儿搂在怀中,就像是为她筑起一道墙,紧紧将其护在墙内,又把仅有的热力输送给她,所以萧影儿在钟里和睡觉无异。经此一睡,原本侵入她体内的阴尸之毒不但没有借此机会攻击五脏六腑,反而因为聂笑的阳刚之气而逃出体外。 所以钟身传来嗡嗡之声时她便已经有苏醒之感,此时法钟被完全抬开,她也就顺理成章地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中醒过来。 莫说其他人,就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居然能活着站起来。 夜归人第一个冲上去,在她后背、手臂捏了捏,确定没有问题后,脸色才舒展开来,抑制不住的高兴。 而范伏之却是先去看了一眼他的法钟,“不应该呀?”显然他对此事的疑惑不亚于在场任何人。 众人惊喜过后才想起地上还有个人。 萧影儿最先反应过来,“呀!”的一声冲向聂笑,但她此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很虚弱无力,所以一下子便摔倒在地。 萧影儿心中担心聂笑,便也顾不得掩饰,一下就发出了自己的 本音。因为寒冷她的假眉毛、胡子也都被冻掉,就连用猪皮做成的喉结也被她一摔给摔掉了。 “姑娘别碰他!”夫子出声提醒到。 萧影儿抬头一看,这老头她倒也是认识的,只知道别人都管他叫夫子。 “老先生,他到底怎么了?” 聂笑因为把保命的热力全都给了萧影儿,所以此时的聂笑已经是一座冰雕。脸上虽然看着和常人无异,但已经没有了血液流动,白的如同一张纸。心脏也早已不跳,是以全身上下已被冻僵,现在只需要轻轻一碰,说不定就能掰掉他一支手臂,或是打落他的鼻子。 众人疑惑,同在钟内的两人奈何差距如此之大,难道萧影儿是内功高手? 夜归人知道她不是,所以心中也疑惑:“小影儿,别哭了,给我们讲讲钟内发生的事情,说不定这年轻人还有救。” 他看得出来,萧影儿和这年轻人一定在钟内发生了什么,要不然她不会这么伤心欲绝。 萧影儿强行止住哭声,她也知道现在哭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要把事情的原委告诉大家,才能一起想办法救他。 可是尽管她心里这么想,泪水还是像下雨一样滚落出来。 “大师傅,是这样的……” 萧影儿断断续续总算把事情给大家讲清楚了。此时她本该跳起来大骂范伏之,可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聂笑,她心里早已乱作一团,已经什么都想不起了,就连思考也不会,只晓得嘴里一阵呢喃“救救他,救救他……” 吴楠是这几人中和聂笑相处时间最长的人,他怎么也没想到聂笑居然是这样的人。有的人吧就是这样,不到生死关头你永远无法明白他的好坏。 夫子摇摇头叹息道:“多好一年轻人,就是可惜了……” 后面的话他没说出口,因为越说越让人伤心。所有人都知道,聂笑若不将那一丝护命的热气给萧影儿,死的就不是他了。 夫子对众人道:“让他躺在这儿,等身体融化之后再安排其他事,在此之前谁都不能碰他,就是死也要给他个全尸。” (本章完)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大梦春秋 天色欲明,大雪已经过了。 夫子很懒,加上年纪一大更不愿意挪窝,是以就在这寝宫旁的小楼住了下来。 西明王自然欣喜,但作为一国之君却不能荒废了早朝。范伏之见大势已定,收了法钟离去,接下来他会有很多事要忙,要想办法把消息传至北境,还要修了自己的法钟。夜归人作为大孤山一脉,不便久留于此,领了吴楠便出宫而去。 萧影儿没走。 聂笑还在,她又怎么会走呢! 早朝罢后,西明王单独召见了铁军护卫统领杨文宽。 此人虽掌管一切铁军护卫,听上去是个武人,其实谋略、才思不亚于当朝任何人。 “杨统领,你说说此事于我好处是什么?” 西明王对于夫子所说的三方皆有好处怎么也弄不明白。大孤山得到的好处很明显是银鱼,那庞左丞得到的是什么呢?自己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大王,依臣之见此事与其妄加揣度,还不如……” “有话明说,别来虚的,咱俩之间用不着。” 杨文宽嘿嘿一笑:“臣的意思是大王不妨亲自问一问夫子。” 西明王若有所思,停了一会儿便挥挥手:“去去去去,说了跟没说一样。” 朝中上下、文武左右皆知庞左丞与西明王不合,这里的不合不是指两人合不来,而是志向、政见不合。 而今朝中多老臣主修生养息,其中以庞左丞为首。西明王的志向却在于战,因为只有战才能一合天下。 洛康王贵为王爷,西明王的亲叔叔,两朝柱臣,哪里是什么回乡养老颐养天年。明眼人都知道,是因为他背负赫赫战功却尸位素餐无所进取,这与西明王的志向是相违背的。 所以洛康王遭遇刺杀的事情当时传得满朝风雨,都说是西明王派去的刺客,而我们的西明王也没有出来辩解。 现如今,又有风声传庞中石为了限制西明王发动战争而与东明国走得近,看来又是一场风雨要来了。 战火从来不烧帝王家,只烧黎民百姓! 这也是袁织网当初求小希三年不挑战火的原因,因为战火之下黎民是真苦。 而战火之后也得不来封侯拜相,除了徭役赋税什么也得不来。 当然,好的话能得来个天下太平。 而帝王将相,为的也是个天下太平。 阴尸之毒入体比一般寒毒要更加顽劣,就连其结成的冰也比其他冰雪融化得慢。 到第二天正午,屋外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经历过的人都知道,化雪要比下雪时候冷得多。 下午的时候,厚厚的天空变成一张蓝色的薄纸,几缕洁白的云丝布在半空,显得那么安静。这时候阳光也开始透出来,冬日里的阳光格外和煦温暖,但宫中高墙挡住了不少。 若是漫步在野外的某个草坪,或是坐躺在某块河边的大石,当然在茅屋院里的躺椅上,烫上一壶酒是最好了,只有那时才能不辜负这难得的一刹那悠闲。 聂笑或许是感受到了阳光,身体也像雪后的大地开始展露原有的本色。 夫子一有空就到聂笑身边来看一下,看一下聂笑也看一下那个一直未曾合眼的女子。 他来过几次,便在离去时叹息过几次! 萧影儿身体慢慢恢复了正常,精神却一直在聂笑身上,或许聂笑死了她的心也便死了。 这不是多复杂的想法,一个人可以把生的机会让给你,再有这样的想法就真的不复杂了。 “夫子,夫子你快来看!” 这样的呼喊已经不是一两次,夫子心想这次也不会是发现了什么奇迹,只不过是萧影儿关心则乱了。 但夫子还是急忙赶到,这样一个姑娘谁又忍心伤她的心呢,更何况他还自认为是个“德高望重”的老者。 但这次的情况的确和前几次不一样。 聂笑脸上的冰霜已经融化成水,只是萧影儿一直在旁边给他擦拭,才没在地上变成一口水塘。 融化后的脸庞,肤色慢慢开始红润,变得和常人没什么两样,这是血液开始流通的前兆? 夫子心中也觉奇怪,于是一指亲亲抵到聂笑额头,一道意念像仙人远游慢慢进入他体内。可夫子意念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巡视了他一百零八个气府发现活气全无。 这下就真的奇怪了。 既然活气全无,脸色又是为何会红润如常人? 夫子搬来一张矮凳,陪萧影儿坐在聂笑身前,两人也不说话就这么看着地上那具冰慢慢消融。 又过了一个时辰。 聂笑先是脸色恢复如常,然后是手臂,胸膛,全身。 夫子闭目,感受到聂笑身上的变化,感受到血液解冻后变成液态的声音,也干收到汗毛挣脱了冷气而变得自有的声音,甚至感受到了毛孔或张或驰的呼吸声。 若把聂笑的身体比作一个世界,那么世界万般他都感受到了,唯独没有活气,没有生机。 “奇怪,奇怪。” 夫子睁开眼,疑惑的摇着脑袋接连说了几个奇怪。 看到夫子也为此事感到疑惑,萧影儿反倒高兴了。这说明聂笑不是死了,只要不是死了就还有得救。 “夫子,他是不是有救了?” 这么长时间,她第一次因为惊喜而露出笑容,这笑容是希望。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在万古长夜之中,哪怕只有一点儿光明,也能让人至死不渝的追随。 这不是万古长夜,但对萧影儿来说一样是在漆黑的夜里看到了希望。 不管这希望最后能不能变成现实,只要它一出现就值得她为之奋斗。 夫子只能告诉她实情:“我不知道。” 是的,夫子他真的不知道。 这样的情况他从来没有遇见过,哪怕再往前推一百年,他还是没有遇见过。 全身没有一点活气,没有心跳,身体却慢慢变得和常人无异,夫子实在想不通为什么。 这段时间里西明王来过,来得还有王宫的医官,放眼世上他们都是神医,但他们得出的结果只有一个,聂笑死了。 在此之前,夫子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现在事情似乎不是这样? 夫子在厅内来回走了五圈,似乎还是没能想明白,于是又到外面待了半个时辰,牵着老牛四处闲逛,只盼能灵光乍现。 此刻,萧影儿内心说不清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总希望这就是奇迹但又总担心奇迹不能出现,这种复杂的情感让她整个人都变得恍惚。 突然夫子大叫着冲进来,像是个发现了世人都不曾发现的秘密的怪老头,激动的都差点忘了自己是个读书人,嘴里只语无伦次的念叨。 “这是……难道……不可能啊!” “不是已经失传了吗?” “可除此之外……除此之外无法解释……” “大梦……大梦……春秋!” 萧影儿一把抓住夫子才让他重新镇定下来,可夫子眼里依然满是震惊。 “我知道了,这就是大梦春秋!” 萧影儿没听说过大梦春秋,但还是充满了希望,这希望来源于震惊失常的夫子。 在萧影儿的询问下,镇静下来的夫子终于娓娓道来……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好计策 “在第四次冰川冲击大陆以前,那时候封神时代还未到来,传说大陆上有一群人能神游天迹,踏步界外,他们被称为‘散仙’,而神游天际的神功便是大梦春秋。” “修道不学道,学乌龟睡大觉,这就是大梦春秋。只不过和乌龟冬眠有所不同的是,这种神功想睡多久就睡多久,让自己进入‘死’的状态,身体不被外界环境干扰,没有心跳没有热量和死人一模一样。” “但又能随时醒过来,只是靠什么醒过来,除了修习这种神功的人没谁知道。” 萧影儿心下欢喜:“这么说他有救了?” 夫子苦笑:“我也只是猜测,但若是没猜错的话,不用我们救,等着他自己醒就行。” 萧影儿一直坐在旁边,眼含泪水看着聂笑,一刻也不愿移开。 终于,时间在漫长的等待和希冀中流逝,聂笑左手中指突然动了一下,一声心跳在安静的房间像一道炸雷响起,震得人心头一阵荡漾。 聂笑虽然还未醒来,但一切生命体征都在这一刻全部复苏,醒过来只是迟早的事了。 萧影儿此刻方才觉得堵在胸口的一块大石落了地。但一想起昏迷时两人在钟内的事情,当时的她因为神志模糊而想不明白,此刻再一想起,不由得脸上一阵羞红,又一想到聂笑醒来时发现自己是女儿身的景象,更觉羞人。当下便欲起身离去,只是猛然起身顿觉头晕目眩、四肢无力,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得亏夫子在场才将她扶住,要不然她必定会摔倒在地。这是神经在长时间的紧张后突然放松的后果,再加上这段时间她心中担忧,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这突然来一下子,自然就晕倒了。不过没什么大碍,只需慢慢调理几天,绝对完好如初。 当天下午,夜归人几人得知消息后就派人来接走了萧影儿,聂笑也被人从地上转移到了床上。 得知聂笑并没有死这个消息,不单夜归人吃了一惊,就连范伏之也觉得不可能。 可事实却是聂笑真的活了下来。 对于聂笑会“大梦春秋”这种神通,夫子除了对萧影儿讲过其他没人知道。于是人们觉得夫子不单学问做得好,医术也是天下无双。 夜晚时分寒气逼人,尽管是在王宫内院,但冷空气从来一视同仁。 夫子把房门一关,开了一扇窗,在聂笑病榻前燃起一盆炭火,自己也坐在旁边等着聂笑醒过来问些事情。 谁知一坐就是一个时辰,也没见聂笑醒过来。夫子实在有些无聊,便打起盹来再懒得去管聂笑。 一阵敲门声把夫子从梦中惊醒,赶紧伸手擦了擦挂在嘴角的口水,起身开门。 大堂门外站的只有西明王一人。 两人在大堂坐下,西明王开门见山道:“学生有问题想问夫子。” 夫子依旧慈祥,笑容和他那时在废丘书院一样,一样慈祥也一样老。只是这些年过去夫子似乎没什么变化,自己却越来越沧桑。 “有什么说出来。” “夫子说受人所托前来救人,学生想知道能请动夫子的是谁,还有……还有对于西明国的好处是什么。” 夫子说的救下此人对三方都有好处,他始终想不明白对自己的好处是什么。 夫子一笑,“这人是谁他不让我说,至于好处嘛,我也不知道。但他说了,若是有人来问,便让我把这支竹简交给此人。”说着夫子从袖子里取出一只发黄的竹简递过去。 西明王双手接过,心里着急回去看竹简上的内容,便寒暄几句告辞离去。 夫子送走西明王,耸了耸肩赶紧关上门回到炭火旁。 夫子刚一坐下,便见聂笑瞪着一对眼珠子。 “小子终于醒了!” “老头,是小希让你来的吧,那我就不谢你了,回头你帮我谢谢小希。”聂笑已经醒来有些时候了,把西明王和夫子的谈话从头到尾听了个一清二楚。 “你小子这一觉睡迷糊了吧,要不是我,你早被范伏之大卸八块了,所以你还是得谢谢我。” “嗯……不,我还是不谢你,谁让你来的你找谁谢去。” 聂笑对夫子的映像不坏,早先小希在书院门口因为收钱帮学生做课业被家长和教习撵着打时聂笑是有帮忙的,后来实在跑不过,两人只好翻墙进了夫子的小楼才躲过一劫。 那时只以为这老头是个给书院放牛的老汉,与他说气话来难免数落书院几句。后来一次两人又被追着打,正在街上狂奔时恰巧遇见这老头放牛回来,见身后一群人朝他行礼叫了一声“院长”,两人这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从那以后,在河边和野地又见过几次,老头还问小希最近在忙些什么,怎么不去他小楼坐坐,对帮学生做课业一事却只字不提。 这可真是一个帮学院放牛的院长啊! 所以聂笑自认为从那时起,自己这泼皮无赖的形象就已经在老头心中生根发芽了。 夫子果然已经见怪不怪,只笑呵呵问道:“你这是‘大梦春秋’?” 聂笑像被踩到尾巴的猫蹭的一下翘起来,做了个禁声的手势:“老头,你既然已经猜出来了就该把它烂在肚子里,说出来干嘛?想害死我?还是想让我夸你有多么博学?读书人就是爱显摆。” 夫子笑容不改,看这反应自己是猜着了。 聂笑生无可恋,一头栽到床上,嘴里不停念叨着“完了,完了”。 夫子赶紧宽慰道:“猜出这四个字的只有我一个人,而且除了萧影儿再没第三个人会知道。” 聂笑一脚把被子踢开:“死老头,你把我当傻子还是把天下人当傻子,既然你能猜出来别人就也能猜出来,就算猜不出那四个字,但这事只要有一点风声传到那些人耳朵里我就得死。” 夫子道:“你既然身负大神通,还怕那些人?” 聂笑绝望道:“要是我将神通练全了自然不怕,这不没练全嘛。要不然我也不会病怏怏躺到现在了。” 一想到这件事会传到那些人耳朵里,就有一种想掘地三尺把自己埋起来的冲动。 聂笑突然想起什么,一把抓住夫子的衣袖急切地问道:“老头,你刚刚说萧影儿知道,萧影儿是谁?” 夫子一手扶额:“忘了你还不知道曹肃是女儿身,她就是萧影儿。” “他是女的?”虽然聂笑一开始就有所怀疑,但他那鸡蛋大小的喉结实在太真了,此时听到这个消息依然让他吃了一惊。 “是女的就不好办了,我又不能杀人灭口,更何况她也是为了救我才被困的。” 聂笑丢开一旁的夫子不管,陷入一阵苦恼与绝望。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好计策,眼睛一亮“我把她娶了这事儿不就好办了嘛!” 夫子好似看到了一个弱智,“呵呵,可真是个好计策。” 正文 第二十八章 明白了 西明王最终决定搬回离寝宫不远的一座名为“凤阁”的楼院,因为这儿离夫子最近。 凤阁四周漆黑一片,只有一间屋子燃着昏暗的烛光。 西明王皱着眉头,将案上的竹简拿了又放,这已经是他今夜第十五次看这竹简了,但任由他看再多次,也不明其中的意思。 堂内其余都四人皆非寻常之辈,此刻也均一言不发。 左面首座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臣,名叫杨防,官拜工部尚书。此人虽为老臣,却是老臣中风骨最高也最明大势之人。 与之临座的是尚书令,此人年近五十,虽说年龄的确已经不小,但作为尚书令已经是年少有为了。 玉衡此人善谋多智,十多年间在新老朝臣之间苦心孤诣极力谋求平衡,西明王虽然明面上不说但暗地里对他十分感激。 右边两人相对年少,一是西明王心腹,铁军护卫统领杨文宽,一是兵部侍郎陆展之。 西明国东进一事一直是陆展之负责,此人有经天纬地之才,用心深远深受西明王喜爱,人前人后都称呼他的字“子良”。但因其极力主张东进之策,西明王几次提拔都被一众老臣按下,是以现在还在一个“侍郎”的位置,但前途却是光明远大的。 西明王揉了揉额头,“我五人皆非寻常,此时此刻却被这区区八个字难得哑口无言,传出去岂不让世人笑话!” “王上,依老臣之见这八字之所以难解或有两种可能。”说话的是工部尚书杨防。 “杨尚书请明言。” “第一种可能是这八个字确有深意,只是臣等还未解出。第二种可能嘛”说至此处杨防故意一停,“若是这八个字本身就是无意义的呢?” 此言一出屋内霎时落针可闻,若这八个字真的无意义的话……,那他们就是被人给摆了一道。 杨文宽站起来行了一礼:“王上,杨尚书所言不无道理,与其我们几人在这儿没头没脑的额瞎猜,不如让臣去将书简之人抓来问个明白。” 玉衡摆摆手:“杨统领所言的确是最直接的办法,但王上问及此人身份 时夫子并未直言,由此看来夫子与此人或交情不浅,贸然动用刀兵恐有不妥。” “那这事到底怎么办?” 一时间众人也拿不定个主意。 西明王环视一眼,见几人乱作一团,唯有陆展之在旁沉思一言不发,也不知他想到了什么没有。 一怒之下,西明王将案上那片竹简撅成两段随手扔在地上。 “想不明白也无甚要紧,大不了我明日再厚着脸皮问问夫子。” …… …… 卧榻之上,西明王辗转难眠心中一直想着那八个字的事情。 “大王为何事烦心,怎地一宿都睡不着?” 西明王叹了一口气,“唉,说来不怕爱妃笑话,今夜我召集了子良、文宽、玉衡、杨防四人来解八个字,但连我在内都被这八个字难得哑口无言。” “大王说的这几人足可代表咱们西明国全部的智慧了,竟然解不出来八个字,说明这八个字可能根本就解不出来。” “杨帆也这么认为,但孤却不这么想。” “那兵部侍郎怎么说?” “子良一个字都没说。” “大王不妨将这八个字说出来,让臣妾试试说不定能解呢!” 西明王哈哈一笑,“我西明国最聪明的几人都解不出来,你倒是心大。” “大王,你就说嘛,反正臣妾解不出来也不丢人。” 西明王一想,说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八个字就是‘知己知彼,同而后利’,你可能想明白?” 王妃想了一会儿,突然“嗯”了一声道:“不明白。” 她这一声“嗯”故意拖了很长时间,吊起了西明王的兴致让他误以为她想出了什么,却又来个“不明白”,本想和西明王开个玩笑给他解解愁苦,但还不等西明王反应过来她自己却先笑了。 “好哇,初荷你居然敢耍本王。”说着西明王扑向了她,两人在榻上打闹起来。 闹得一会儿,初荷求饶西明王方才放过她, 两人气喘吁吁地躺倒在榻上。 西明王平复下来道:“这‘知己知彼’不难理解,孤料想是说朝臣对于此事的态度,好让孤看清朝中有哪些大臣倒向庞中石。” “但‘同而后利’就有些让人费解了。” “这还不好办,就让此人献策,替大王解决掉这些烦心事不就行了嘛?” “哈哈,爱妃说让此人献策……”西明王的话戛然而止,停了几秒仿佛顿悟,一句话也不说起身披了一件衣裳便往外走,对于王妃的呼喊也不作理会,只说了句“谁也别跟来”。 西明王来到和几人议事的房间,一手推开房门,却看见一个人影拿着烛火趴在地上寻找什么。 那人听见门被人推开,站起身来朝门口一望,手中的烛火将他脸照得通红,不是子良是谁。 西明王闪身进来,激动道:“子良,你也想通了?” 陆展之微微一笑:“看来王上也想明白了。” “本来我还不相信自己想明白了,但现在见子良在此,想来是不会错了。” 一君一臣好不容易才将那两段竹简找到,两人也不管地上凉意,一屁股坐到地上全无君臣样子。 “子良,说说你的看法。” 陆展之笑道:“不妨让王上先说。” 西明王展颜道:“这‘知己知彼’四个字便不必说了,‘同而后利’应该是往‘计策’方面想。” “看来臣和王上想到一处去了如此一来只需往着‘同’去思考便行了。” “不急不急,既然已经辨明了方向,只要往前走目标总能走到。” “写简之人能对我朝堂局势洞若观火,见地颇深其谋略不输任何人。”陆展之想了想,“王上,臣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子良,我你不比一般君臣,有话但讲。” “此人目光之远由此简可见一斑,洞悉世事亦属顶尖,得此人如得十万之众。若不能为用,定不能拱手让与他国。” 西明王略一沉吟,“子良的话孤记住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可敌十万师 过得一天,聂笑已经下得了床。趁着冬日熹微的晨光往院子一站,使劲蹦哒几下适应适应身体。 院中有一颗光秃秃的老树,树下有口不大的水塘,水塘里有只老龟也爬上岸来晒太阳。岸边有块对老龟来说又大又高的圆石,老龟几次想爬上去都不得逞。 聂笑看得有趣,笑嘻嘻过去一手抓起老龟,“龟兄啊,切让我来帮你一把。”谁知圆石顶端太尖,老龟肚皮又宽了些,此时被聂笑往圆石上一放,竟被顶起肚皮四肢悬空无处着力。 夫子从外面牵牛回来,正打算和平日一样将牛绳挂在老树上,倒不是说怕牛乱跑,只是怕吓着突然进这院子的人。 几日下来老牛也似和这龟熟络了,此刻见它被聂笑置于圆石之上便“哞”了一声为朋友鸣不平。 “你小子终于能下床了?”夫子和聂笑在一个屋檐下待得久了,说起话来竟也开始不着调。 聂笑蹲在一旁不是很想理他,但忽然又像想起了什么,马上换了一副嘴脸道:“哎,老头你读书多,给我指条明路呗!” 夫子哂然笑道:“我看就你这胆子,干脆学老鼠打地洞躲起来算了。” 聂笑在一旁耷拉着脑袋,“要是打地洞藏得住就好咯,怕就怕他们像狗一样闻着味来逮我。” 夫子嘲讽他几句“就你这么怕死的人,是怎么得了大神通?别人走运顶多是踩了狗屎,你这是把狗屎当饭吃啊!”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现在这读书人说话也这般口无遮拦了吗,如此粗鄙之语简直有辱先贤。”聂笑嘴里念念有词,背起手来学着老学究的样子迈着四方步往外踱去。 夫子将老龟从圆石上拿下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希闻说得没错,不能长期和这小子待在一起。 直到太阳落山也不见聂笑回来,想来他是不会回来了。 夫子将房门关上,检查了一番发现确实没什么东西可以带走,便牵着牛打算离去。 王工内本来是戒备森严,不容人随意随意来去的,但西明王知道夫子不喜繁琐,便将能撤的侍女、护卫全都撤去,这样一来倒方便了聂笑和夫子许多。【@@@更好更新更快】 来的只有西明王一人。 “夫子这就要走?学生还有好多问题没请教呢!” 夫子微笑道:“你如今贵为一国君王,朝中多智博学之人众矣,内有杨防、玉衡,外有陈听、陆展之,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啊?” “学生 想向夫子问一个人。” “还对书竹简之人念念不忘?” “此人大才,学生若得此人于万民于社稷大有裨益,恳请夫子告诉学生。”说完朝夫子深深一鞠,“更何况子良评价其人‘得此人若得十万之众’,为了黎明学生不得不问。” “那竹简可曾解了没有?” “解了一句半,前四个字解得,后四个字中对于如何能‘同’尚不得其法。” 夫子听后点了点头,“和他预料的相差无几,既然如此,我便告诉你吧。” 夫子将他所知道的关于小希的一切消息都告诉了西明王,西明王听后如临深渊,“此人当真大才。” “但此人说了,若是西明国等得起便等他三年,他与人有个三年之约不可违背。” “此等大才莫说三年,就是五年、十年我也等得起,只是苦恼寡人竟无缘见其一面。” …… …… 废丘书院不算大,教习也不算多,但这绝对是西明国最好的书院,凭现今西明国许多官员都是从这里走出去的这一条就足以证明。 书院进门后有一块空地,十来个小孩在空地上奔跑打闹忙得不亦乐乎,男孩女孩撞成一团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扰得教习们不厌其烦。 但终究只是出声训斥一下,从没有打人的规矩,可训斥哪里训斥得住。 西院的一间教习休息室安静如常,只偶尔能听见几声对话和一个小男孩的抽泣声。 “文教习,我……我爷爷过世了,临终前让我把他的骨灰送回楚荆国,可我……可我不认识路。” 说话的男孩叫孙之,刚满十岁不久,长得虎头虎脑身体壮实得很,但平日里却是个安静的孩子,老实巴交的除了坐着练会儿字也无甚其他爱好。所以同窗大都叫他“呆瓜”,他倒也不生气,还经常笑着和人打招呼。 教习叫文过,伸手摸了摸男孩的脑袋柔声安慰道:“不哭不哭,夫子就快回来了,这事儿夫子一定会想办法帮咱们的。” 小男孩重重点了点头,“嗯”了一声转身离去。 看着小男孩离去的背影,文过深深叹了一口气,“这老天爷,安的什么心。” 小孙之五岁那年家中突生变故没了父母,祖孙两人逃难才逃到了西明国,爷爷一手将他拉扯大,好不容易才安定了些时日,谁知却又…… “从此天涯殊途,希望你不是一人前行。” 回教室的路要经过前院的空地,一个穿红衣服扎着两个朝天辫的小姑娘看见了小孙之,便朝他招手:“呆瓜,过来玩呀!” 小孙之转过头回了声:“不了。”便自顾往教室走去。 小女孩望着离去的小男孩,第一次感觉到他是那么孤单而又忧伤。 旁边一个男孩大叫道:“郭小怡咱接着玩,不管他了。” 于是她便把这种感觉抛在了脑后,多年后她才深刻体会到那是的小孙之有多么孤单、彷徨。 男孩的书桌旁放了块有他半人高的石碑,石碑不全,是块残碑,右首书碑名的地方只能看见“石门”两个古朴大字。 石碑是爷爷还在的时候出活儿给他背回来的,他从小就爱写字所以做石匠的爷爷也经常领他见识一些古碑,还教他学会了刻碑的手法,爷爷告诉他这是一块名碑,因为残了所以才没人要,要是找到另外半块碑合起来老值钱了,当时笑得他前俯后仰。 以往练字都是爷爷帮他把字从碑上拓下来,他只需照着写就成。可现在没人再帮他拓碑了,本来他自己也会,但爷爷留下的钱不多,还要留着作盘缠所以不能乱用,不能买拓纸,也不能浪费那么多墨。 所以他现在只能用手轻轻触摸着石碑上的字,摸着摸着眼泪就包不住了。 突然想说点题外话 一个人最怕“习惯”,习惯了某种东西的存在就习惯不了它的突然逝去。习惯了某种期望,当达不到时,那种空落落的无力感会格外强烈,而最怕的就是习惯了这种“无力”。 我总满怀希望! 大范围的新生作者其写作风格都在变,变得迎合大众、跟风名作,一本书火了之后其他与之名字、剧情相似的书如雨后春笋冒出地面。 这并没有什么不妥,照着别人成功的道路前行会少走很多弯路。 但我们不能盲目跟风、创新、求变。 “坚守”也是很重要的东西,像金老爷子、古龙醉侠这些很多的大家都有其在作品中坚持的东西,或为侠义,或为友情,或为…… 我总坚持在写的东西中注入一种情感,希望能让读者在苦难中感到希望,黑暗中有所奔头,无聊时觉得有趣。 哪怕我的读者只有一个人,我想这也是我写作的意义所在。 最后,我是不是矫情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三十章 孙之 午饭后不久,小希漫无目的在大街上闲逛,走着走着就到了棋摊这条街。 老余举起一颗炮,啪的一声往对方底线一放:“哈哈,将军,我赢了!” “不行不行,这棋不算,我看都没看清,不算不算,不算啊!”对面那中年男子赶紧将棋局打乱,开始耍赖。 “李老二,可别丢人了,改改你这熬卵的德行吧!”旁边不少人笑话他,但大家都熟悉又是下着玩,所以也没当真。 老余最近一段时间都在这儿,一来是因为自己输给了苏清河棋力需要提升,二来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撞见小希。 这条街很嘈杂,棋子落于棋盘的声音,棋子互相敲击的声音,有赢钱的也有骂娘的。 当小希步入视野时,人人如临大敌。 人群中私语不断,“这就是那人?”“可不就是嘛,赢遍棋摊所有人的就是他。”“他来干嘛,又没钱用了?” 老余离得远,但看这情形大致猜到此人是谁了。 小希朝众人拱手道:“诸位不用管我,我今天不是来和诸位下棋的。” 众人听他这么说气氛才缓和了点,和他下,那不如直接投子认负算了? 小希正欲穿街而过,中途却被老余叫住,听老余的意思是想和他来上一盘。 “不赌钱吧?”小希得先问清楚,没钱的时候想赢钱,现在不差钱就不想赌钱了。 老余道:“赌和不赌都由你说了算。” “不赌钱的话可以。” “那就不赌。” 于是两人这便拉开阵仗杀起来。 众人知道老余是下棋的好手,也清楚小希的实力,两人一开战便引得人群围上来观看。 三局战罢,全和。 “我早就说了,老余这六省棋王不是白当的。”“那是,其实我早就看出了了。” 人群闹哄哄散去,只有老余和小希还坐着没动。 “余兄,这六省棋王可不是白叫的,厉害!” “希闻兄,此时人群已散,你我就以庐山真面目示人罢!”老余知道他是故意和棋的。 小希一想左右也无事可做,于是便坐下和老余聊了起来。 …… …… 小孙之这两天经常一有空就往书院后面那座山跑。山还是很大的,由好几个小山包组成,其中还有两个泉眼,流出来的水形成一条小溪往山下流去。 山上有很多枫树和很多野花杂草,若是春秋时分,经常吸引许多人来踏青和秋游。只是这时节枫叶早就掉了一地,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和些枯死的杂草。 于是这时的山是寂寞的,安静的,甚至空荡得通明。 山上有条青石板铺成的山道,弯弯曲曲像条小蚯蚓在那儿慢慢往山上爬,石板的有些地方此时都还有些青苔,就安静地躺在那儿。 在山包上的山道旁,有一块硕大的石头,石头大而且高,就是个成年男子也要搭几块碎石才能爬上去。 石头顶上很平,像一张床那么大那么平。在石头顶上顺着山坡往下看能看得很远,但视线终究还是会被树木遮住不少。 他知道夫子经常走这条路,因为只有这条路上行人很少,道旁的野草野花被老牛吃了几口也无伤大雅。 但夫子偶尔也会往书院大门回来,但门外街上人太多了,牵条牛在人群当间挤也不是个事,所以走大门的回数终究是少得多。 文教习似乎也经常走这条路,他想着文教习应该是整个书院和夫子院长最像的了,比如脾气都不大,比如走路都有点慢,比如都爱走这条很少人走的小路。 最近他经常在山上遇到文教习,有时候看他趴在溪边喝水,有时把路旁的荆棘清理干净。 小孙之记得有次问他,荆棘虽然长在道旁,但行人都会避开它,又多此一举折它干什么。文教习告诉他,大多数人见了都会避开,但总有人不小心,或是没看见,就会挂上了。就好像大街上的骗子,大多数人都会避开他们,但总有人会上当。 小孙之听得模糊,也不知道文教习到底要说些什么。但仔细一想也是,上次踏春的时候,教习带着他们往清水去赏花,路上见到旁边树干上有个马蜂窝,大家都害怕绕道而行,唯独郭小怡胆子大,后来被马蜂蛰了一下哭半天,脸肿得跟个馒头似的。 大石他上不去,便靠着大石坐了下来。随手捡了块小石头,一手往大石身上拍去,一下子就在大石上出现了一个白点。 小孙之伸手一摸,触感温良不似其他石头那样恶寒,又用手中的石头敲击它,一下两下敲得不快,很有节奏。 最终他得出结论这是一块适合刻碑的石头,软硬适中,刻字几不容易崩也不容易粉。更难得的是它质地坚韧,这样孤零零在山上也不知度过了多少岁月,吹过了多少山风,淋过大雨也被曝晒,受过干旱也经了寒冬,但它一直保持原貌,就连一点石屑都不曾掉落。 这样的石头天生就适合刻碑,年头再久都不会走形,要是爷爷见到了一定很欢喜! 一想到这儿他本来挺好的心情又开始低落,如今爷爷已经不在了。 身后有脚步声,小孙之赶忙用手擦掉眼泪。 “孙之又在等夫子吧!”来的是文教习。 “嗯。”小孙之只能用一个字来回答,因为他怕被文教习听出来他刚刚哭过。 文过挨着他坐下来,小孙之往一边挪了挪,给文教习让出地儿。 “那我陪你一起等吧!” 小孙之没说话,文教习也没说话。 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并排坐在那儿,望着同一个方向。 终于山下传来了老牛踩在石板上的声音,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慢慢出现在两人的视野。 “夫子……”小孙之大叫一声,赶紧爬起来跑过去接过夫子手中的牛绳。 夫子和平常一样,被这突如其来的冲击吓得哎哟两声,便把牛绳递了过去。平日里大街小巷看见夫子手里提着东西他们都是这样的,几个伙伴像风一样呼地跑过去,吓得夫子只能站在原地,生怕被他们撞倒。于是夫子只能束手就擒任他们摆步啦! 回书院的路上他没有和夫子提这件事,想着等夫子休息一晚再说。 但文教习还是告诉他了。 夫子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本就走得不快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隔了一会摸了摸小孙之的脑袋,“不怕不怕,夫子待会儿就去找人送你回楚荆国。” 小孙之抬头望向夫子,声音有些呜咽:“不急的,不急的。” “急的,急的!”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托碑少年 一行三人还有一头老牛翻过山头,跨过溪水走入书院。 这事儿并没有在书院传开,知道小孙之要走的人也就那么几个。 小孙之特意找到了扎着两个朝天辫的郭小怡,告诉她自己要回楚荆国了。因为郭小怡是同窗中唯一一个不会嘲笑他整天只知道对着块破石碑发呆的人。 郭小怡听说后一句话也没留下,呼的一声跑远了。 看着远去的郭小怡的背影,小孙之只能站在原地苦笑,她从来就是这样,也不知听清没有。 于是小孙之只好回头去收拾自己的行囊。 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夫子说越快越好,打算今天下午就带他去找那个人,或许明早就得出发了。 小孙之的东西并不多,爷爷的骨灰坛子,几件换洗的衣裳和一些书籍,还有不多的银钱,再有就是那块驮在背上的残碑。 文教习和夫子就站在后门不远的那颗老核桃树下等他,只是这会儿没了那头老牛看上去有些奇怪。 两人远远看着门口那道矮小的身影,背着一块差点有他半人高的石碑,石碑上挂了个布包,颈上挂了一个泥土烧成的坛子,这就是他全部家当了。 小孙之关好门朝两人一笑,小跑过来。但身上这么多东西又哪儿能跑得快呢! 两人看着一路小跑的小孙之,觉得颇为有趣。文教习突然道:“他这一走,还有机会回来吗?” 夫子眯了眯眼睛:“不管他走到哪儿,做什么,做得怎么样,他都是我废丘书院的学生,回不回来又有什么打紧。” 文教习笑了,“是啊,我书院的学生,回不回来又有什么打紧。” “夫子、文教习,等好久了吧!”小孙之一边说一边把肩头上背石碑的带子往上拉了拉。 夫子笑呵呵道:“孙之,你背这石碑干啥?” 小孙之也朝夫子笑笑:“爷爷说找到另外半块可值钱了!” 文教习和夫子都笑起来,打趣道,“想不到孙之你小小年纪,竟如此爱财呀!” 小孙之闻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这可如何反驳呀? 文教习奇怪问道:“你背这么大块石碑不重吗,要知道这一去可不止千里哟。” “不重。”小孙之为了向文教习和夫子证明真的不重,故意使劲跳了两下,可每跳都没能离地一寸。 夫子伸手托向石碑,“是吗,我来掂量掂量。”,这一伸手石碑马上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只是这变化实在太微妙,以至于没人发现。 小孙之顿时感觉石碑真的轻了不少,难道是自己突然力气变大了? 他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就不想,难道还非得让它变重才行! 远处的矮墙下,扎着两个朝天辫的女孩一如既往的风风火火往这边赶来,手里不知握着什么东西,只看到一截红线因为她跑得太快的缘故在空中被拉成一条直线。 由于跑的太快刹不住车,差点就一头撞到老核桃树上,得亏夫子在那儿做了一道肉墙。 夫子撑着树干,好不容易才站直。 文教习看着跑得满脸通红的郭小怡:“郭小怡,站好!” 郭小怡立马像是老鼠见了猫,一个激灵站得笔直。夫子她不怕,就怕这文教习,不单是她,整个书院有哪个不怕文教习的?所以怕他不丢人。 额……好像真有个人不怕文教习,这人不就是孙之嘛,平日里也没见他被文教习骂过呀。 文教习继续教育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急不要急,这次要不是夫子,你早撞破头了,那下次呢?” 郭小怡大气不敢喘,嘴上说着“知道了知道了。”心里却想着“我又不傻,要不是看夫子站那儿我怎么会撞上去。” 夫子朝文过摆摆手,这才救郭小怡于水火之中。 见唠叨个不休的文教习终于不再训话了,郭小怡才叽里呱啦说起来,大都是埋怨孙之怎么也不等等她之类的话,当然当真夫子和文教习的面也不好把话说的太重、太难听。 郭小怡说话说得快,跟她吃糖豆一样快,也像倒豆子噼里啪啦,反正夫子和文过是没听懂,也就小孙之听了个大概。 最后说得差不多了,郭小怡才拿出手中一个项坠,打断戴到孙之脖子上,但一看他脖子上挂那么大个泥土烧的坛子,再挂个项坠不像话,于是给他揣到衣兜里。 项坠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就是一块鹅卵石,黄白相间,扁扁的像块糖。中间被郭小怡亲手磨了个小洞,再买来红绳串好,就当作送给他的临别赠礼了吧。 孙之不好意思的收下了,他从来没收过人礼物,也从来没人送过礼物给谁,当然也就没有回礼的经验。 小孙之从上摸到下,又从下摸到上,里里外外摸了个遍也没掏出个什么能送人的礼物来,银钱倒是有些,但第一次回礼总不能送人女孩一些银钱吧!身上这块石碑也不能送,关键是送给她她也弄不走哇。 于是他只好尴尬地笑笑,不知如何是好。 郭小怡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直盯着他,倒不是想问他怎么不回礼,只是单纯的好奇他浑身上下摸来摸去是在干什么。 后来她终于明白了,于是手一挥故作豪放的样子,想着那些江湖豪客在吃完饭付钱时的模样,“不用送礼物给我了,谅你个穷光蛋也拿不出三瓜俩枣来。” 说完也学着那些豪客,头也不回地走了。 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三人还站在原地,但这样一来孙之就更加尴尬了。 送孙之走的只有夫子一个人,文过还要留在书院管着那些猴一样皮的学生。 “到了那边遇到过不去的坎了就给书院写信。” 小孙之眉毛一弯,露出两瓣洁白的牙齿,“嗯,知道了夫子。” “什么时候想回书院了就直接回来。” “嗯,知道了夫子。” “书一定要记得看,功课不能落下了。” “嗯,知道了夫子。” “练字也不能荒废,要持之以恒。” “嗯,知道了夫子。” 两人走在一起,夫子就像个白发苍苍的爷爷在嘱咐即将出远门的孙儿,小孙之就像是复读机只晓得“嗯,知道了夫子。” “给你买串糖葫芦吧!” “嗯,知道了夫子。” 这下小孙之终于挨了一个板栗,但还是得来了两串糖葫芦,山楂一个个都大得很! 再后来,小孙之就养成了吃糖葫芦的爱好,而且只吃山楂的。 只是他再也没有吃到过像那天那么大,那么甜的糖葫芦。 正文 第三十二章 以德比玉 小希第一次看见孙之时被他的打扮惊讶到了,就像是个举家迁徙的市井小贩,可能穷得疯了,连块石碑也舍不得扔。 小希本来是很想拒绝的,因为楚荆国他实在不想去,更何况还有个袁临渊呢! 夫子一直牵着小孙之的手,他是知道小希要走的,就凭那支竹简他就必须走。“西明王嘴上答应等三年,但若知道你此时身在西明国,谁也保不齐会派人来抓你回去。” 这意思明显得很啦,就差没直接说去告密了。 小希一脸讥讽地看着夫子,他不明白看上去慈眉善目的一读书人,怎么就学会“威胁”这招了,圣贤书上没写呀? 这读书的老头一个个都不简单,袁临渊如此,夫子亦如此,世道啊…… 夫子把孙之的小手交到小希手中,“这孩子我就交给你了,你得把他毫发无损地送回楚荆国方能不负我所托啊!” 夫子交代完便转身离去,只是在这之前他悄悄给了小孙之不少钱,孙之起初是不要的,但夫子在他耳边不知说了几句什么话他便笑呵呵地收下了。 小孙之朝着夫子远去的背影,深深一稽几近地面,起身时不知不觉擦掉了脸颊上的泪水。 夫子在他耳边说的话他大概是能懂一些的,“人活着总不能事事顺心,做事情也不会永远一帆风顺,很多时候的苦难是让你以后能明白平淡的可贵,在困顿时别人给予的帮助应该慷慨接受而不是狠心拒绝。”他想现在生活给他的一切苦难,或许会让他在今后的某个时间豁然开朗,而一切难题都会有转机。 小希答应这件事并不只因为夫子的“威胁”,还因为聂笑的事他欠了夫子一个天大的人情,这人情虽说要算到聂笑头上,但现在只能由他先替聂笑还上了。 去楚荆国这么远的路,当然不能光着两条腿去,更何况这孩子还背了那么大块石碑。所以他一狠心终究是领着小孙之购了一辆牛车,牛车破旧但试了试挺结实,应该能应付下来这长途跋涉。 老板开价二百铜币,小希花了 一柱香的功夫,和卖家好说歹说想杀价到一百五十个铜币。这期间他是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软硬兼施把“砍价”这件事搞得像教习之间的争辩一样,看得一旁的小孙之满脸震惊,不由生出敬佩之情。【#…¥更好更新更快】 卖这牛车的是个庄家汉,一副老实人的样子笨嘴拙舌,往往小希说了五六句他才说一句。但这汉子朴实归朴实,认起死理来倒也犟得认真,硬是和小希耗了一柱香的时间也不松口。 事实证明,读书多少和砍价厉不厉害没多大关系。小希心想二百就二百吧,这车也能值这个价。 小孙之一只手拉向那庄稼汉子,脸上是童真的笑容,“大叔,我们是要去楚荆国,远着嘞!只恐路上盘缠不够用,这才跟您磨了半天嘴皮子……” 那汉子哦了一声问道,“去楚荆国干嘛?”说话间目光在他二人身上徘徊,看这衣着的确不像有钱人,再看这孩子的打扮倒也像是出远门的样子。 小孙之把爷爷的遗愿对这汉子一说,那汉子松开小孙之的手,取出插在腰间的烟杆蹲在牛车旁狠狠抽了两口旱烟。 烟雾将他整张脸都笼罩在里面,看不真切他的面容,但隐隐能感觉到他正在下决心做某个重要的决定。 “妈了个巴子,大不了回家再遭那婆娘一顿骂。” 汉子收起烟杆在地上杵了杵重新战起身:“一百五就一百五吧。” 小孙之朝那汉子行了一礼:“谢谢大叔。” 小希一脸笑呵呵的样子赶紧掏钱,可衣兜来了个底朝天也只有一百四十八个铜币,怎么着也要差两个。 小孙之悄悄拉了拉小希的衣袖,手里摊开两个铜币示意他拿走,谁知小希一个很隐秘的动作把他给推回去了。 卖牛车的汉子满脸苦涩,老子今天是倒了什么霉:“差俩就差俩吧,反正都得回家挨骂。” 小希这时却一反常态:“不行,咱读书人说了多少就是多少,不能把读的圣贤书当屎给拉了!” 汉子哈哈一笑:“这个在理儿!”最重要的 是这句话他能听懂啊,不像刚才讲那些没一个字能听懂的。 小希又浑身上下摸了一遍,一副肉疼的样子掏出一块玉来,通透晶莹洁白如月,中间有个小红点,“这块玉虽不能说价值连城,但怎么也得值两个铜币了吧!” 汉子扭扭捏捏似乎不大好意思接,他可是听说玉很管钱的,不过最终在小希的劝说下他还是收下了。 拉着车往回走的时候小孙之不解问道:“圣人云‘君子以德比玉’,大叔你怎么……?” “君子以德比玉说得好啊,但能不能比得上呢?还是说把玉带在身上就有德行了?我看啊德行这个东西不是看你有没有块玉在身上的,刚刚那卖牛车的汉子,他就是一个有德行的人。” 小孙之哦了一声,可玉终究是很值钱的啊! 小希笑了一声,让他把石碑放车上来,两人就这么拉着车往回走。 路过牛市的时候小希挑了一头老牛,小孙之奇怪地问他为什么会买这头老牛,小希告诉他因为老牛便宜。 这是头黄牛,想来是因为老了无法耕地,于是主人便卖了它,本来是等待宰杀的命运却突然又被小希买了下来。 所以老黄牛很感激自己这两个新主人,让自己摆脱了被做成红烧牛肉的命运,也不必再拼命耕地,看样子自己余下的时光就是和这牛车做伴了。 老黄牛自己乖乖站到牛车旁,等主人给它套上便拉着车离去,它走得很慢但很稳。 这么一来日头就要落山了,小希架着车要去给翠儿和老张头告个别,顺道又购了一柄宝剑。 “剑有青钢之骨,君子佩之可以护卫其身。” 翌日清晨,烽火楼前的野地上一辆牛车缓缓南下,车上放了几床棉被和一块石碑。 当天夜晚,西明国寝宫。 吴楠挖的地道早已堵得严严实实,西明王躺在温暖软和的榻上,手里拿着一幅画,画上是一辆牛车和一大一小两个人影,只是都看不到面部。 (本章完) 正文 第三十三章 三尺之内有剑气 冬月十三,草原上又刮来一场暴风雪。 打入冬以来就三天两头刮风下雪,偶尔放晴也只不过眨眼的功夫。看着这天空湛蓝无暇,连点儿风丝也没有,但指不定哪一刻它就风雪大作起来。 慵懒的太阳还在天空打盹儿,突然间平地起了一阵狂风呼啸翻腾卷起地上的一些渣子在半天云耀武扬威,接着便下起了鹅毛大雪。 独孤远尘抢出帐篷四下张望,见远处吃草的马儿一道白光般向他驰来。他赶紧伸手揽住缰绳,白马一仰头发出一阵洪亮的嘶鸣。 独孤远尘赶紧将它牵进后面的帐篷,这鬼天气连地下三尺的老木虫都能冻死,再不给白马儿搭个帐篷,不把它也给冻死喽! 好在洛康王一行留下的好东西不少,所以搭起帐篷来倒也不难。这帐篷比他和时月住的还要高,中间立了根碗口粗的木头,夜里怕马儿乱跑就把它栓在上面。 独孤远尘出来的时候风小了些,视线也比刚才好了不少。 一眼望出去,那条小河边有一坨黑影儿在晃来晃去,独孤远尘伸手挡住眼旁飞来飞去阻挡视线的雪花,这才看清那是一匹段子黑马,四肢雄健有力,骨骼高大,马蹄比大碗还大,鼻孔呼哧冒着热气,不时抬起嘴唇露出几瓣马齿去咬空中的雪花。 独孤远尘奇怪这马咋地不怕风雪,还在这冰天雪地撒欢儿? 想来是匹无主的野马,独孤远尘把手指伸进嘴里,一个口哨响彻云天。 段子黑马一个激灵,拧着颈子在空中回了个头,落地时一个呲咧差点没站稳,马儿往帐篷这边看了半天,然后看见独孤远尘的召唤迈着蹄子飞奔过来。 到了近处,那黑马一抬前蹄止住前冲的势头摇着头发出一声鸣叫中气十足,连帐篷里的时月都听了个一清二楚。 黑马在独孤远尘身上嗅了一阵,确定是他之后,偏头把一个挎在颈上的布包露到独孤远尘面前,独孤远尘取下布包,把它牵到和白马一起的帐篷。 “哪儿来的马叫?” 时月看着锅里的肉汤,眼里金光闪烁。她已经能下床走动了,但要恢复如处还需些日子。 独孤远尘拍了拍手抖擞身子以便把身上的灰尘抖落,“刚才跑来匹黑马,想来是老凉他们放回来的。” 说话的当间独孤远尘解下布包,里面放的全是牛羊肉,中间夹着一封早已浸得油腻腻的信。 时月没管她,依旧守在火边等着锅里的肉汤炖烂,反正她又认不得“老凉”是谁。 独孤远尘打开来信,拿到火堆不远处借着火光看起来。这的确是老凉来的信,信上说阿水、王白风、邹福都留在洛康王身边了,也讲了一大堆琐碎事,信的末尾只说了句“事已办好”。 独孤远尘嘴角微微上扬,只是做得极其隐蔽,随手将信捏成一团丢到火里。 独孤远尘离火堆有些远,因为时月有规定,在她三尺之内的异性她不敢保证其安全。 肉汤好的时候也必须等她先舀,剩下的才是独孤远尘来。 时月老是悄悄拿眼睛斜睨他,独孤远尘笑笑没和她说话,因为今天他心情特好。 等时月好不容易从锅底把肉渣捞干净,独孤远尘才能端着空碗坐到火边。以往这时候他都会抱怨几句,但今天没有。 时月正奇怪他今天怎么回事,只见独孤远尘放下手里的碗,将火堆烧得更旺,从布包里取出一大块牛肉丢到锅里。 “这叫手中有粮,心头不慌!”独孤远尘得意洋洋看着时月。 但是待得牛肉煮熟,时月将腿上的刀一拔,聂笑只得乖乖割下来一大块放到她碗中。 第二天下午天气放晴,隐隐有太阳出来的迹象,草地上依然厚厚盖了一层雪。 独孤远尘把两匹马儿放出来,黑马性子野,似乎不怕雪天,撒开蹄子把积雪踩得四溅而飞,时常因为跑得兴起发出阵阵嘶鸣。 时月搬出一个矮木墩坐到帐篷门口:“这马真野!” 独孤远尘手里把玩着一根草料,“马是匹好马,西戎雪龙能不好嘛!。” “你认识这马?” “以前见过,雪龙马,一万匹野马中才有可能产生一匹这样的马。” 这马世间少见,故认识的人不多,只有些精通此道的相马大师才能识其貌。雪龙全身黝黑只在尾间有少许白色毛发,再加上其跑得飞快,不惧风雪持久力极好,于是称为“雪龙”。 雪龙马只有野马才能形成,牧民养是养不出来的。 突然黑马发了疯般追着白马满地跑,白马跑不过便被黑马咬了屁股,慌乱之中只好向独孤远尘跑来求救。 时月自那天见了白马便把它当成了“自己人”,一时气不过愤然起身要好好教训一下那轻佻的黑马儿。 时月一把拉住缰绳翻身上马,她的骑术自然是精湛的,奈何这黑马性子又烈又野她始终无法驯服。半个时辰后,还未恢复如初的时月早已累得喘不过气,几缕飞扬的发丝已经湿漉漉粘在额头上。那雪龙马却依然活蹦乱跳,时不时露出几瓣牙齿嘲讽过来。 时月喘着气下马,“歇会儿再来。” 独孤远尘见她无功而返,笑笑不敢说话。 待时月进了帐篷他才起身朝雪龙走去。 起先雪龙看着一步一步过来的独孤远尘依然一副痞样,当距离不到三尺时,雪龙突然像被什么东西钉住了,站在当场大气不敢出。 时月走出帐篷恰巧看见这一幕,脸上震惊的神色可想而知。只是她现在只能看见独孤远尘的背影,所以她无法看到独孤远尘眼中那一闪即逝冷冽的目光,那目光如三冬霜雪,风刀雪剑直刺得人骨头生疼。 时月已经完全被这幅画面吸引,所以她也无法看到雪龙前蹄旁冰雪覆盖下的草根无故被切断,雪龙双眼的眼睫毛两边同时掉落三根。 三尺之内有剑气! 独孤远尘目光一闪即逝,气息一放即收,但反应过来的雪龙却更加震惊。 西戎雪龙,灵智比人差不了多少,虽说识不得天下武功,却能感受到世间强弱。 正文 第三十四章 你先走 这天日头西沉时候,时月搬了一条小板凳坐在帐篷门口,时而抬头看看天空落日,时而看看远处的两匹马和那个人。 这般“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在雪海是不多见的,就这草原的苍凉与大河蟒蟒雪海便不能比。 随着身体的逐渐恢复,作为雪海人的她便越来越习惯这寒冷,甚至是喜欢。但令她不明白的是独孤远尘似乎也不怕大漠风雪,此刻的他穿着一身麻布单衣正在雪龙背上迎风驰骋,马背起伏他便像极了将欲腾空的老鹰。 那匹雪龙黑马儿她依旧没能驯服,就连独孤远尘也不能说把它驯服了,但他总能让那马儿乖乖听话而她却不能。所以心中难免疑惑,但仔细观察了许久也没瞧出其中诀窍,难道他是相马的? 独孤远尘骑着雪龙沿河跑了十来里又折返回来,大概是意兴阑珊,一挥马鞭雪龙马鞭踏着硕大的蹄子朝帐篷奔来。 独孤远尘在时月面前卖弄了一下骑术,还不等雪龙完全停下便一个纵身飞跃下马,然后故作潇洒一甩缰绳让马儿撒腿离去。 时月虽然视而不见,但仍然惊讶于他高超的骑术。 时月从来都是一副冷淡的模样,独孤远尘也不是个多话的人,起码在时月恢复之后他的确很少说话。 所以他俩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安安静静的,或烤着火或看着落日吹着风。 “你现在已经能够行动自如,我也是时候该走了。”独孤远尘拍了拍手,想来是尽了兴致。 时月一时间没有说话,她竟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没想到先说要走的居然是他。 “什么时候走?” “大概明后天。” “哦。” 然后又是一阵无言。 时间过得快,冬月来了一半再等不了多久就进了腊月,到了腊月时间便像飞一样眨眼就会到年底。 独孤远尘抬头看了看天,近来天气好,出门在外耽搁的事情也多,趁着这天气还不算太冷他得赶紧走出草原,至于要去哪儿,却没个定数。 废丘回不回?得回。 可终究不是非得要紧赶慢赶回去过年。 像他这样的人在哪儿过年不一样?在哪儿不是吃肉喝酒? 在哪儿过年不热闹,在哪儿过年又不孤单? 他爱喝酒,但走了这么长的路,喝了这么多的好酒,他却从来不贪杯。 以前过年的时候他总是要多喝几杯的,那时候也像现在这般游荡,但总有个地方过年的时候想着要去。 因为那时候她在。 所以酒总是要多喝几杯的。 但自从他那一剑刺出去,就再也没有“多喝几杯”过。 自从那一剑过后,他依然漂泊却再也没有一个不管不顾要去过年的地方。 而那个人,终其一生可能也无法再见。 但他多了个要去的地方——“极剑门”。 只是这极剑门却无人知晓,所以他只好继续四处游荡。 独孤远尘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的黑色剑鞘,目光竟然出奇温柔,“再有四十来天该过年了啊!” 时月来不及思考他这没来由冒出的一句话,因为此刻的她感受到他前所未有的孤独、渺小。 但这样的感觉一闪即逝,独孤远尘又恢复了以前的模样。 “一天神神秘秘的。”时月看着独孤远尘远去的背影心里犯嘀咕。 突然,雪龙马发出一声嘶鸣,远处的山包上积雪已经化完,两骑牧民打扮的人马在上边立了一会儿转头离去。 独孤远尘脸色沉重走回帐篷。 “出什么事了?”时月看出他的不正常。 “这不是牧民。” “你怎么知道?” “牧民的马不是这种气质,只有军马才会如此森严。” 时月一下子明白了。 因为她知道“军马”来自何处。 独孤远尘说完这句话再没开口,只是埋着头做事。裹好两床棉被,再把肉分成两包,装了四代水,把时月待逐月射日搬到帐篷边来,一声响亮的口哨在安静的草原传开。 白马儿此刻正被黑马追着跑,突然它不顾撵在它屁股后面要咬它屁股的黑马向独孤远尘跑来。 聂笑将收拾出来的东西分成两份一包一包捆上马。 “来的应该是刺杀洛康王的幕后主使,前些日子大雪不便行马,这会儿多半是检查战果来了。草原的军队历来是以两人为伍打探消息,跟在后面的大概是三十人的队伍。其中一队打探到消息之后队伍会原地等待其他人马归队再出击,这一来二去该要有两个时辰。” 打探战果当然也顺带扫除障碍,得知洛康王还活着的时候,那么刺杀洛康王的人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了。 “雪龙跑得快,你待会儿骑它。放心骑,它不敢调皮。我和小白的关系比较亲密,它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它。” “马上有棉被干肉和清水,你骑马一直往东,进入西明国境内就安全了,等完全恢复后你在回雪海不迟。” “你可以放心的走,我留下来吸引住他们,然后我会往北。” “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们会一直被我牵着鼻子走,但也不排除会分出部分兵力向东追击。不过尽管是这样也不用担心,雪龙马可以不分昼夜一直跑,你只要辨明方向往前跑他们就无法追上你。” “帐篷我会烧掉,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里面……嗯,我想应该也没有了。” 时月看着突然话多起来的独孤远尘,像个听话的孩子一样坐在那儿听着他的安排。起先她是没明白他的意思,当她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在独孤远尘的催促下骑上了马,雪龙马果真比平日安分了许多。 时月一直到现在都不敢确定这是真的,“你现在真的不走?” 独孤远尘没有说话,一掌拍到雪龙马屁股上,雪龙便噌的一声弹了出去。 时月一手抓着缰绳匆忙回头,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只看到了独孤远尘扬起的挥动的手和他脸上温和的笑容,像极了当初她醒来时的模样。 “呼……”风越来越大,马蹄声越来越急,站在原地的那个人也越来越小。 正文 第三十五章 肉和尚 入夜以来,寒冷异常。 敌人比预计要来得早的多,天刚一黑便举着火把出现在对面山坡上。 听这声音似乎只有二十来骑,想必是怕人跑了,所以还不等人马集合完毕就杀了出来。 独孤远尘咧嘴笑了笑,“也不知道运气是好呢还是不好!” 夜间作战,为了避免误伤,常常以火把照明,二十来骑聚在一起,通红的火光将没来得及融化的积雪映得发亮。 独孤远尘一扔火折子,帐篷瞬间燃起冲天大火。 他的脸又和那天在帐篷一样,被染得金黄。 上马,双腿一紧便摸着黑衣夜而去。 二十多骑牧民打扮的汉子并未直接朝他追来,而是在帐篷外停了下来。他们得到的情报上说时月重伤未愈,而这次王将军的命令很明确,做掉那名来自雪海的女子。 因为她知道的有点多了。 远处那匹马逃了也就逃了,反正他们要找的是个女人,又不是男人。 不知怎地,那骑马男子跑出二十来丈竟又折返回来。 今夜并不是很黑,能看清马上那人身形轮廓,也大致能分辨出那是一匹白马。 一个头领模样的人盯着折返回来的男子,眼光忽地凌厉起来,他清楚地记得在那张情报背面特意提到了一个年轻人,一个用一把破刀杀死他们二十来人的年轻人。 这是不是那个年轻人? 马儿越来越近,马上那男子也越来越清晰,与情报上的描述也越来越吻合! 头领大骂了一声,一手伸进怀里摸索着什么,他很慌但动作并不乱。 掏出来的是一只墨绿竹筒,拉开引线一颗红色烟花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嘶鸣冲天而起,然后如连盖一般炸开,在空中盘旋久久不散。 这是将军府特制的信号弹,其中加入了狼粪还有些火药,发出的光能让方圆二十里的人看到。 “希望那位大师能及时赶到吧!” 这位大师也是最近才到的草原,听说他常年远游,走到哪儿算哪儿,能遇见全是缘分。这不今年才从草原北部的一座名叫“大祭山”的无人雪山上下来,听说是练什么武功,反正他们也搞不懂。 王将军可一直把这位大师奉为座上宾,好酒好肉的伺候着,还有美女相送,那日子可上了天了。 这大师他是在王将军那儿见过一面的,长得和一座石山差不多,满身肥膘披一件破破烂烂的袈裟,头上戒疤也不少,但喝酒吃肉荤素不忌又全无出家人的样子。听说一晚上还得要五个姑娘,我的天! 这大师就住在将军府,那天一大早他去领兵,还真看到有五个姑娘满脸憔悴衣衫不整从他屋里出来,看来是“一夜贪欢了”。 这其中有个姑娘他认识,唤名“小仙儿”,脸蛋小巧玲珑,眉眼间自带一股媚意,身段窈窕走起路来左摇右晃,那对大屁股哪个男人看了不得狠狠刮两眼,简直恨不得立马上去啃两嘴。 她虽然干的是个卖肉的活儿,但却不是哪个男人都能一亲芳泽的,但凡做得她的入幕之宾必须都是大富大贵之人。 只要出得起价钱,哪怕你是个残废,长得跟鬼一样都没问题。 你还别嫌她贵,人家贵是有道理的,脸蛋好身段好,那都是表面的,人家贵的最大原因是活儿好。 以前有个柳老爷子,七十三了也没找到个知冷知热的伴。倒不是说他穷,早年间套马也存了些钱,主要是因为他长的寒碜,而且还有狐臭,那狐臭隔着丈把来远都能把人熏个半死。 人一老,又没个妻室儿女,他就想着“去他娘的,这么多钱留着能有啥意思。”于是就找到了小仙儿。 小仙儿收了他的钱,去他家陪了柳老头一晚,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这柳老头一夜之间老了十岁,逢人便谈小仙儿活儿如何如何好,愣是差点没让他直接死过去。 这小仙儿不单活儿好,体力也远比常人。听说她最多曾一天接客达十八位,事后仍意犹未尽。 可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却被那位大师给搞得精疲力尽倦态明显,那大师的能力可想而知。 听他和将军的谈话,其中提到什么大乘佛法、小乘佛法,说他自己修的就是小乘佛度己不度人,一个惹急了连自己都不度,江湖上知道的都管他叫肉和尚。 探子汇报的时候他恰在旁边,听说有个人拿把破刀片子杀了王将军手下二十来人,他就决定要会一会这人。 独孤远尘往天上看了看,“这是叫人?”他可管不了那么多,纵马一踏直接对着那放信号弹的人冲去。 头领跳开,刷地一声抽出腰间的佩刀朝马蹄砍去。 刚刚为了查看周边情况他不得已下马,此刻面对独孤远尘骑马冲撞过来最好的办法不是硬拼,而是先斩其马腿逼迫对方下马,要不然人居高临下他总得吃亏。 独孤远尘一勒缰绳,胯下白马扬起前蹄踩向那头领。 独孤远尘精湛的骑术让他意料不及,按道理来说马战除了草原人无二,但看他这打扮应该是中州人士,再说了洛康王在西明国招的刀客又怎会是草原人。 一刀砍下势头已收不住,他只好借势往前一翻滚错开马蹄。电光火石间,其余人立刻形成一个圆形包围圈,几个和他一同下马检查情况的人此刻也都已经跃上马背。 他们无疑是极其擅长马战的,但现在却因为他也在包围圈内而不敢发起冲锋。 那头领料定独孤远尘不敢下马,便使一招滚地龙在地上像条蛇一样游走翻滚,任你骑术再高超,马儿总是没有他灵活的。他现在就想找个机会给马腿上来一刀,砍不着也没关系,反正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有利。 独孤远尘骑着马跟玩一样,左一下右一下踩地上那人,他知道对面在拖时间,他又何尝不是呢! 大概过了一柱香的时间,独孤远尘想着时月应该已经走远了,于是也打算离去。 正在这时,他腰间的剑却无故抖个不停。 独孤远尘心头一惊,调转马头想冲出包围圈。其余人见他有逃走的迹象,全都向前挤了挤不让他出去。 独孤远尘眼神一冷,右手一个剑指往前一挥,离他最近的那人便无声无息死了,附近几人也同时感觉到一阵利刃划过肌肤的感觉。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便见一个同伴栽下马来瞬间没了生气。 独孤远尘手一吸,地上那人手中的一把马刀便腾空而起飞到他手中。 马刀在手如虎添翼,独孤远尘几个挥砍便冲了出来。 正当他要放开束缚纵马狂奔时,身后传来一阵暴呵,如黄钟大吕直击心口,又如晴天霹雳骇人听闻,他胯下马儿竟被这一声大吼震在当场,差点倒地。 独孤远尘腰间的剑此刻抖得越发厉害,也不知是害怕还是兴奋。 独孤远尘回过头,见人群中多出一个人来。那人披了一件破烂加上,头顶戒疤一副和尚打扮,但长得却跟一座小山似的,他正纳闷这佛门清净之地素来清贫,怎地养出这么个肥头大耳的东西来? 和尚长得虽然肥胖,但胯下骑一驴却瘦小得离谱了些,几乎可以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了,但他此刻却坐在驴背上安然自得,也不知这驴是怎么承载得了他那一身肥膘。 和尚远远盯着这边,自一声暴呵之后再无任何言语。 独孤远尘也看着那和尚,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气息,似邪非邪模模糊糊朦胧得可怕,这是一种能够让他感到危险的气息。 “年轻人,感受到什么了?” “哼!” 独孤远尘打架的时候从不多话,这还是聂笑教他的。要是聂笑在就好了,他的“望气”功夫颇为了得,说不定这小子还真能望出点名堂来。 “年轻人挺有骨气嘛,我这人还就喜欢杀有骨气的人。” 独孤远尘轻轻提了提手中的马刀,左手拍了拍腰间的剑柄让它安静下来。 那和尚伸出一指轻轻拨了拨,旁边那人的刀便不听使唤朝独孤远尘飞来。 刀很快,快得变成了一条线和黑夜融为一体。 独孤远尘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刀尖眼见便到了自己胸前,他没有挥刀,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刀尖刺破了他单薄的衣衫。 他依然没有挥刀,只用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凝视着黑夜。 忽然,那刀穿过了他的身体。 他还是没有挥刀,只眯着眼凝视着黑夜,似乎对这一刀毫无察觉。 肉和尚脸上莫名有了笑意,到底来说不是草包,不过也只有这样的人才值得他出手。 独孤远尘依然凝视着虚无的黑夜,似乎这什么都看不见的黑夜之中隐藏着什么致命的凶险。 忽然,独孤远尘眼睛终于睁大,瞳孔急剧收缩,提着马刀的右手一瞬间紧张起来,全身的力量与速度都在这一刻爆发。 “叮……” 两刀相交,没有刀光,只有迸发出的火星。 他终于还是看清了这一刀。 是的,那穿过他身体的一刀只是残影,快到不能再快得残影。 虽然他也搞不明白对面那和尚是怎么做到让残影走到真刀前面的,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得分清哪是残影,哪是真正能杀人的刀。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两道剑气 “好刀法,更是好眼力!” 肉和尚是由衷的赞美,他已经好久没有夸过一个人了,世上已没有几个人能让他夸。 因为他夸过的人都已经死在他手下了。 独孤远尘远远地抬起手臂,仔细检查了一番手中的刀。刀是好刀,这么用力的挥砍刀身也没出现裂纹,甚至连刀锋都没有缺口,只有一点轻微的卷刃。 一把卷刃的刀是不完美的刀,哪怕只有很轻微的一点卷刃,但这就是瑕疵,它也已经不再是一把完美的刀。 但刀完不完美跟独孤远尘没关系,只要它还能杀人就行。 肉和尚忽然拔地而起,整个人飘在空中如同一片羽毛慢慢向独孤远尘飘过来。 很慢很慢,慢得你根本感觉不到他在移动。 独孤远尘双腿一蹬离开马背,其间顺势拍了马儿屁股一掌,马儿便哒哒跑入夜色之中。 独孤远尘刚一落地,双脚立刻轻轻一点又弹向远方,如惊鸿脱兔般轻灵迅猛,如此反复了十几次依然没有停下的意思。 众人都奇怪,搞不明白他在干什么,难不成是地上烫脚? “砰……” 独孤远尘刚刚跳起,他脚下的地面却突然炸开,而那飘在空中的和尚也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在他身旁。 这一声炸响好似天外陨石砸到地面,让人感觉大地都有轻微颤抖。 和尚结了个法印拍向独孤远尘,由于离得太近,独孤远尘躲闪不急只好硬接下来。 手掌相交之时他却没感到一丝气息波动,这法印看起来雷霆万钧怎地一点威力没有? 高手过招容不得半点差错,正在他迟疑之时一股磅礴的力量自他手掌传来,又经过手臂灌进身体把他向后震开,足足退了十步之余才稳住身形。 当下胸中一阵翻江倒海难受至极,喉咙一甜哇地吐出一口鲜血洒在雪地上。 独孤远尘心中惊疑,这和尚武功怎如此怪异,这可不是佛门功法。 那和尚似乎看出他在想什么,也不趁他吐血之际抢攻上来,而是站在原地有趣地看着他,那眼神和一只猫看老鼠没什么差别。 那些马背上的汉子看到这一幕嘴里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原来独孤远尘跳来跳去并不是地上烫脚,而是因为他早就察觉到了危险。 于是有人眼光不自觉瞟向远处的独孤远尘,眼前这个年轻人到底是强过他们太多了。 头领的眉头皱得更深了,“情报上没说他武功有多高啊,难道是一直在刻意隐藏?” 肉和尚笑起来脸上的肥肉立马挤成一堆,“你是不是在奇怪这是什么功夫?” 独孤远尘伸手抹了抹嘴角残留的血迹,腰间的剑抖得更凶了,于是他只好伸手按住,无暇和那和尚讲话。【~…¥@最快更新】 肉和尚当然察觉到了他的动作,看他的手不像是“按”,更像是“抚摸”。 “哟!想不到还是一把有灵气的宝剑。这么着,把它给我就饶你一命如何?” 独孤远尘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只提着刀眼神凶狠得像头狼一样朝他冲了过来。 肉和尚因为长了一身肥膘,给人的感觉从来都是慢慢吞吞的,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不能快。 快起来的肉和尚只能看到一坨飞来飞去的肉。 独孤远尘也很快,步法很快、身法很快,刀更快 。 远处马上的汉子举着火把,火光照到两人这边时已经很微弱了。 但独孤远尘的刀一动起来,微弱的火光便被一片雪亮的刀光映照得明亮了几分,此刻一把普通的马刀在他手中已经变得不再普通。 刀光与火光交相辉映越来越亮,也越来越白。 一坨肉在刀光中上串下跳,独孤远尘无数刀都砍到了这坨肉上。但没有血,也没有发出任何响声,只有一片刀光。 突然远处陷入了一片黑暗,刀光没了。 众人已经习惯了看那一道如同冷月的刀光,此时刀光灭去,一时间竟什么也看不到。 待视力恢复之后,只看到离肉和尚不远的地上半跪着一人,全靠手中拄着半截残刀才支撑着身体不至于倒地。 刀已断,自然没有什么刀光了。 这次独孤远尘腰间的剑没有抖,安安静静挂在那儿,看上去和一件装饰品没有两样。 但它终归不是装饰品,它是能杀人的剑,能杀神也能杀仙,但他的主人却很少用它。 独孤远尘强撑着起身,慢慢调整气息死死盯着远处那和尚。 这次他没有管挂在嘴角的血迹,他已管不了那么多,只能靠意志力强行支撑身体。 但他依然没有出剑的意思。 肉和尚拍了拍光滑的大脑袋,“还不出剑?看来我是没有领教一下这把剑在你手中有多大威力的福分了。” “不过你再不出剑的话就没机会了,因为接下来我会一拳打死你。” “这也算是给你超度了吧!” 肉和尚呼地一拳,空气被拳风撕裂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别说面前的是个人,就是块铁也会被他打得稀碎。 拳风未到,独孤远尘却轰然倒地。 然后自他身后“叽……”地一声飞出一支箭来。 “射日箭!” 这些骑马的汉子有不少都听说过射日箭的厉害,说它神出鬼没,快若鬼魅,早先难免觉得有名不副实之嫌。 但此刻亲眼目睹,只觉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为这一箭太快了,快到不可思议,当他们听到响声时箭杆已经穿透了肉和尚的手掌。 肉和尚对修炼自身功法看得重,却对兵器了解很少。是以这一箭虽然来得突然,但在他眼中除了快一点也无甚出奇之处。于是他变拳为掌,打算直接接住这一箭,但他没想到的是这箭却能刺穿拳风,生生将他手掌射了个窟窿。 …… …… 时月骑着雪龙越跑越感觉不对,草原虽然平坦广阔,但没个火把终究不能跑得太快。 自从她上马开始,脑子就一直乱糟糟的。眼前虽然一片黑暗,但她却总能看到独孤远尘的样子,总能看到她刚醒来时他被火光照得发红的侧脸。 时月甩了甩头,想用冷风将自己吹得清醒一点,但耳边呼呼的风声又总让她联想到他在帐篷门口熟睡时的呼吸声。 好几次她都想调转马头,但又在心底自己告诉自己“我伤还没好,回去只能给他添累赘”,“这人就是爱逞英雄,都是他自愿的和我无关”…… 她找了无数个理由来说服自己,但到后来她发现找的理由越多那个人的样子在她心头就越清晰、越深。 她想起他熬了很多次肉汤'',自己当然也熬过, 但不是熬得太清就是被她烧糊了,自己熬的肉汤总不如他熬得好吃。吃饭的时候,她也总会逼着他把锅里为数不多的几块肉舀到她碗里。 他睡觉的时候总是躺在帐篷门口一块不大的地方,每次睡觉要不了多久就能听见他轻微的鼾声,当然他也不是每晚都会打呼噜的。 他好像很会相马,很会和马打交道,这雪龙就是个例子。 他有一把黑漆漆的剑,却从来没见他用过,这把剑或许有不小的来头。 终于她想起他说过的一句话,“救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恰在此时天上升起了一颗红色的烟花,她看准方向调转马头。 马鞭不停打在雪龙身上,耳边风声也变得咆哮,但她还是觉得太慢了。 尽管雪龙已竭尽全力奋力疾奔,鼻孔呼出的两道白色蒸汽犹如两道烟柱,但她还是觉得太慢。 她恨不得立刻飞到他身边,哪怕是死在一起也好。 因为她害怕她回去的时候一切都已结束。 她这人一生都很孤独,好不容易有了个彼此都熟悉的人,她不想再回到以前这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日子。 也不知过了多久,但在她的世界里是无比漫长难熬的一段时间,火光就在前方。 她庆幸自己回来得及时,庆幸这一箭还有射出去的价值。 头领一声令下,马队朝她的方向围过来。 独孤远尘吹了一声口哨,黑暗中窜出一匹白马。 肉和尚恼怒至极,化成一道影子飞向时月。 独孤远尘突然从地上直挺挺弹起来,化作一面墙挡在肉和尚面前,朝身后的时月大喊一声“走……”。 “去死吧!”肉和尚盛怒之下不管手上的伤势,一拳挥向挡路的独孤远尘,身体所到之处泥土飞扬,周围发出阵阵雷鸣。 这是“重功”,一撞之下有千钧之力,普通城墙都能被他撞出个窟窿。 独孤远尘丢了残刀,双手捏成剑诀气势陡然一变,三尺之内草根尽断。 肉和尚自然也感觉到了独孤远尘身上的变化,但那又如何? 独孤远尘左右开弓,两道剑气凭空而起划向肉和尚。 空气凝重,草根尽断,这是斩尽生机的剑气。 这两道剑气超出了肉和尚的预计,吓得他两眼睁圆,脸上竟有恐惧之色。 他实在想不通有如此剑气何不早使出来,难道是专门在等这个时候? 可这时已经容不得他多想。 “大金刚神力!” 肉和尚躲开第一道剑气,但另一道却已封住他去路,只得运起神通抗衡。 大金刚神力一出,他顿时身泛金光,真如一尊活佛降世。 剑气在他身上划过,响起金属相击才能产生的磨擦声,极其刺耳。 而另一道剑气则向后斩去,二十几匹马四肢尽断,马上的人也都落下马来。 与此同时独孤远尘已跳上白马,与时月远去。 剑气过后,肉和尚心有余悸的检查了一下身体,还好没受伤,只有本就破烂的袈裟又添了几道口子。 肉和尚笑了,“我说呢,原来这小子是杀力不够啊!” (本章完) 正文 第三十七章 间隙 王将军并不姓王,而是姓“少白”名王。他也不是某一国的将军,而是一个草原部落的首领,准确来说是“少白部落”的首领。“将军”二字源自中州,他见其雄伟便拿过来作了自己的名号,所以就有了“王将军”的叫法。 少白部落在草原算不得最强大,但其族人之多,牧场之广袤丰盛,马匹之健壮都是另其他部落族人所羡慕不已的。 总的来说少白部落背得起“兵强马壮”这四个字。 如今这位新头领志向高远,在他的主张下东和雪海、南拒游绒,模仿东方国家将部落青壮男子集合一处统一训练,成立了一支军队,这样的军事理念在草原独树一帜、鹤立鸡群。 修都城,占牧场,攻伐频频,短短几年便隐隐有了草原第一部落的格局。 虽然他给自己建了将军府也修了都城,但说到底“游牧”的血脉终究深深影响了他,所以他在帐篷的时间和在将军府一样多。 离都城大概十五里路的样子,有一块茂盛的草场。草场上搭了一台大帐,旁边错落着许多小帐篷,经常有二三百人马在草场上训练。 大帐中央一块羊毛毯上端坐了一男子,头戴一顶貂皮绒帽,两道剑眉如烙铁般焊在脸上,一对黑色瞳孔干净明亮,高鼻梁薄嘴唇,蓄了一对八字胡。 面前用铁箱烧了一盆炭火,炭火上安了一块铁盘,里面躺着一只刚抬上来还冒着大气的烤全羊。 男子望向座下众人,见桌上都摆好了吃食,才微微抬手示意进食。 座下众人大都是训练中比较出色的好手,游牧民族本就豪爽,所以话虽然多却从不客套,既然首领让吃自然就敞开肚子往里装。一时间刀割羊肉之声,倒酒之声,碰杯之声,说话之声嘈杂一片热闹异常。 中央那男子见状脸上也露出一个豪爽的笑容。只见他也不用刀,直接伸出双手拿住两只后腿,也不管它烫手就那么用力一撕便扭下一只来。 男子食量大,速度也快,不多时便是一只羊腿下肚,顺手提起旁边一壶奶酒,也不用装酒的器皿,就这样嘴对嘴大口喝起来。 酒过三巡之后,座下一老者见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站起身来朝那男子一拜。 “将军,进来游绒活动频繁屡屡踏入我南方草场,不知将军要如何应对?” 这说话的老者叫少白庆,长得高高瘦瘦皮肤有些发白,和草原汉子比起来总显得有些出入,但他却是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少白氏,如假包换。 旁边一年青汉子微显醉态,不等王将军发话便接过来:“庆老头,这还不简单?只需将军一声令下,我少白俊带着三百勇士能把游绒王给抓来你信不?” 周围汉子平日里常在一起训练,此刻听同伴这么一说都随声附和,有几个甚至站起身捋起袖子,双手擦腰叫嚷着现在就要去提游绒王的人头来下酒。 王将军看着座下儿郎如此英勇大笑不止,最后将手中吃剩的羊骨往地上使劲一扔:“我少白氏的汉子如此英勇着实让我高兴,但处理事情却不能全凭武力,毕竟这游绒历来强大,如今又有了西明国撑腰,我们切不可大意!” 众人见头领如此说话也都安静下来,要说单单是和游绒发生冲突倒也没什么大不了,主要是人后台硬。 座下又一汉子道:“将军,西明国我们的确惹不起,但我认为他也不敢轻易分兵进草原。” 王将军慢慢起身,对这人的看法颇有兴趣。 “少白高,你别吞吞吐吐的,继续说。” 少白高答了一声“是”继续道:“西明国如今的局势是益静不益动。表面上看,中州诸国无一国完全有把握能够战胜西明国,这是他的优势却也是他致命的缺陷。” “西明国占了大半个东明国,是以东明国常年骚扰其东南边境牵制住其许多兵力。而西明国却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再打下另一半东明国,尽管西明国完全有实力战胜东明国。” “这又是为什么?” 少白高道:“东明国毕竟与中州诸国同宗同脉,一旦东明国面临灭国之危,其余诸国势必联合发兵驰远,西明国能打下东明国却打不下整个中州。” 说到这里人群中一下子讨论开来,少白庆点点头:“理是这么个理,但这和我们那片草场有什么关系呢?” 人群一下子都将目光投向少白高,想听他如何说下去。 少白高道:“这里边关系大了,西明国四周树敌,再加上北边的雪海一直不满西明王,所以西明国对游绒的事自然也就不敢管太多。” 少白俊将手掌一拍,“哈哈,我就说嘛直接干就完事儿。” 少白高却伸手按住他:“事情却绝不是这么简单,现在洛康王回到了草原,到底来说他在西明国当过大官,还是西明王的长辈,西明王肯定看不得人将他欺负的太惨。” “哎呀!你这个人,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到底要咋办,你倒是给个准话。” 莫说座下众人听着难受,就连王将军也听得扎耳挠腮的。 “事情倒也好办,咱们只要把草场让出去就行。” 话一出口立刻引发一众汉子的反对之声,“放屁,老子辛辛苦苦打下来的草场就这么给他?” “你说了这大半天,就说出这么个玩意儿?” “不行不行,这可不行啊!” 王将军沉思了一会儿道:“少白高,说说理由。” “我们之所以不敢和游绒起大面积冲突,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背后有西明国,若是把这条线给他切掉,那不就什么都好办了嘛!” 王将军一下子想明白了什么,大笑道:“好你个少白高,的确是高啊!” 王将军刺杀洛康王一事能杀当然最好,但主要目的却是为了栽赃,引发洛康王和西明国的矛盾。 洛康王的性子他知道,只要栽赃成功他必定会和西明国发生冲突,只要这层关系一断,吃掉游绒也就是瓮中捉鳖的事了。 更何况他做这件事的背后还有雪海的示意,到时候此消彼长,胜负就很明显了! 所以让出一片草场只是为了加速强大洛康王的力量,让他用这力量和西明国发生冲突,战火之下游绒只会越来越弱。人一少,再大的草场都没用,因为草场总是需要人来守的。 帐外突然传来一阵马嘶,一个汉子进账到王将军耳畔说了几句,王将军立刻站起身朝众人简单交代了几句便随那汉子出帐离去。 将军府内院,昨夜追杀时月的头领此刻正跪在堂下,门外时不时有几个女人来偷看。 这都是以前陪过肉和尚的女人,肉和尚以前便住在这儿,所以王将军也没赶他们走。 想必是她们只见他一个人回来却不见那大师在哪儿,想进来问他却又不大敢。 少白舒呸了一声,暗自咒骂道“这些骚货,才一天没来就想了?还别说,这大师对付女人还真是大师。” 突然房门被一脚踢开,“怎么回事?” 进来的是王将军。 少白舒将事情原原本本汇报了一遍道:“是属下办事不力,请讲军责罚。” 王将军狠狠跺了跺脚,吓得少白舒身子伏得更低了。 “快起来快起来,我不是冲你发脾气。这件事连大师都没办法你又有什么办法。” “好在大师还在一直追杀,情况不算太坏。” “这样,你再领一百人马上出发去协助大师。” 少白舒领命而去,但王将军心头却一直打鼓。雪海的确有授意这事要小心谨慎,所以在挑选人员时他一直特别认真,也真是因为这样才让作为雪海人的时月加入这次行动。 但所有人都死了,唯有她活了下来,而且还是和洛康王请的刀客一起活了下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 现在看来,洛康王已经相信是西明国要对他下毒手了,为了防止消息走漏,一定要尽快杀了时月。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危险前奏 这日清晨将军府门口出来五个妙龄女子,个个脸蛋可人,打扮得花枝招展,身材更是前凸后翘,走起路来身子故意左摇右晃,吸引了不少过往男子的目光。 这些都是以前王将军花重金请来陪和尚大师寻开心的,现在大师不在,就连会不会再回来都难说,王将军一想留着也没用就将她们全都打发了。 五个女子走在一块有说有笑,这几天她们的确赚了不少钱,但身体也实在有些吃不消了,借此机会正好休养休养,逛逛街买点胭脂水粉啥的脸上倒也泛着笑意,唯有小仙儿一人似乎有些闷闷不乐。 其中一个穿着白色衣衫披了一件大红袍子长得丰满诱人的女子道:“小仙儿,怎么看你不大高兴,难不成这几天还没爽够?” “红姐,你还不知道这妮子啊,一看就是还没被喂饱呢!” 其余女子闻言都格格笑起来,推推嚷嚷打闹着倒也不生疏。 小仙儿也与其余姐妹打闹不停,“绿儿,你敢取笑姐姐,我看啊没被喂饱的是你才对!” 那红袍女子接过话道:“唉!年轻就是好啊,不像我,老了玩不动了!”说完扭了扭纤细的腰肢,摆出一副劳累的模样惹得她们又是一阵发笑。 大街上也没多少逛头,走了几处店铺东西虽然买了不少,但特别中意的却没有。反倒是人来人往,老是惹人议论,时间一长便没了逛下去的兴致。 除了那叫小仙儿的女子,其余人手里都大包小包提了不少东西,逛得累了也便往回走去。 小仙儿和她们不同路,她早就出来单干了,不像她们还在园子里,所以到了岔路就和其余人分开了。 没了小仙儿几人说话就更加随意了,“''这小仙儿平日里要价最高了,按说是不差钱的,怎么每次出门逛街都不见她买东西?” “可不是嘛,你看她身上那件衣服,都是几年前的了。” “别是个吝啬鬼吧!” 被人称作红姐的红衣女子见姐妹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道:“哎呀,别人怎么样干你们什么事,别背后嚼人舌根儿。” “是是是,红姐说得对!” 如今的少白部落人口在两千余众,这还只是修建都城之后住在城里的人,还有好些少白氏族人依然在游牧。 俨然是这样,这都城新丰也已经具备了中州一些小国的城池气象了。城中商品还算齐全,有许多中州的商人运来稻米、茶叶、陶瓷等特产,换回草原的许多马奶酒、羊毛毯、甚至歌姬。很多其他氏族的子弟也悄悄到新丰来找找乐子,或是做些买卖。 但最近似乎情况有变,中州的商人来得比以往少了许多,贵族少爷来销金的情况也比不得以前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游绒那边也模仿他们做起了这生意。洛康王说是回来养老,可毕竟辈分在那儿,一回来整个游绒的事基本就由他说了算。 小仙儿每个月做不了生意那几天,都会回她以往的部落,等休息好了再回来。 这次也一样,她锁好小楼背了几个布包便离开了。 她不是少白氏,而是白羽氏,小仙儿不过是她的一个唤名罢了。 白羽氏是一个很小的部落,在草原的西边,哪里很寒冷,牛羊都不怎么生长,所以部落一直不能发展壮大,许多本部落的女子都找了临近部落的男子嫁了过去,部落年轻人越来越少。 …… …… 独孤远尘和时月趁着夜色在草原上狂奔,也辩不明方向,反正大致是往北。 一路上两人也无暇说话,待得天明时分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小集市,独孤远尘当下欣喜便使劲拍了两下马屁股想赶得快些,不料那马儿跑了一夜此时嘴角早已起了白沫累得不行,独孤远尘这一加速马儿便前腿一软累得跪在了地上。 变故来得突然,独孤远尘来不及防备只得顺势往前一滚狠狠摔在地上。 时月赶紧勒住雪龙,急切问道:“没事吧?” 独孤远尘昨夜本就受了伤,再加上这一摔,一时间只有咳嗽,说不出一句话来。 时月赶紧下马扶他坐起来,用手拍他后背帮他顺气。 独孤远尘咳红了脸才总算停了下来,“没事没事,一时喘不过气,歇会儿就好。” 时月见他果真没事,赶紧把手拿开站起身来,将给独孤远尘拍背那只手捏紧又放开,捏紧又放开如此反复不停。 “没事就好!” 时月不知道该说什么,憋了半天才憋出来这么一句。独孤远尘刚一回头看她,她便把头别开。 “这可是你头一次关心我啊!你看你现在,温柔的样子多好看!” 独孤远尘已经慢慢站起身来。 “登徒子,别胡说八道,再这样讲话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时月边说话边把手心的汗揩在衣角,话虽然说得狠,但眼睛却一点也没变蓝。 时月脸上一阵燥热,昨夜没见到他的时候心里渴望见到他,可如今见到他了吧却又反而不知怎么办才好。 好在独孤远尘不是聂笑那般无耻之徒,没再继续说下去。换了聂笑,今天时月是有得受了。 两人又等了会儿,白马歇了一阵儿自个站了起来。独孤远尘赶紧上去拍拍它的颈子,“辛苦了马儿。” 那白马与独孤远尘处得久了,似乎能听懂他在说什么,便也将脑袋顺势搭在了他肩上打了个响鼻。 一旁的时月看得出神,她知道独孤远尘有匹马,也知道他会相马,但她是真没见过人和马还能这样像朋友般默契。 黑马儿见状大叫两声,用桀骜不驯的眼神看着这边十分不屑。谁料独孤远尘一个眼神过去,它便立刻蔫了,在旁边动也不敢动。 雪龙马果然万中无一,一夜奔袭下来除了身上出点汗其他屁事没有,就连大气都不带喘。 两人就这么牵着马往集市走去,却不知危险也正悄然而至。 肉和尚一身的苦练本领,放眼世间也算少有,却栽在两个小娃儿手上,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再加上独孤远尘两道剑气,让他认定独孤远尘修的是剑道一途,他这人打生下来那天就看不惯那些“修道、悟道”的人,始终认为那是一条捷径。习武之人就该水滴石穿,哪有什么捷径可走? 你看那“散仙时代”,就连界外来客也被那些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练武人追着满世界跑,再看看“封神时代”,连界外来客的影子也找不到。这也是他为什么练大金刚神力而不修道的原因。 总之,于公于私他和独孤远尘这道梁子都结下了。 在肉和尚的帮助下,少白舒要找到两人的行踪并不难,此刻便已有百来骑从远方向这小集市赶来。 正文 第三十九章 一间客栈 集市偏远,处于草原、西明国、雪海三不管地界。时月二人初来乍到,不清楚这里的一切,但离得越近越感觉到它的繁华。 两人牵着马往泥路上过来,能看见道旁正追着打闹的孩童,三四岁到十来岁,男孩女孩一大帮。见了生人倒也不怕,应该是经常见到外来人,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有胆大的还能朝他俩望几眼,瞅瞅那两匹马儿。 集市口有两根巨大的石柱,上面挂着一块不知年月的木匾额,上面的漆早已褪了个精光露出木头本来的颜色。 木匾被风雨侵蚀严重,周边已经残缺粉烂,就连中间也似被啄木鸟给啄了个大洞,看上去有些破败不堪。 独孤远尘停了下来,抬头望着这块古老的匾额,只能勉强分出上面写着“风月”二字。 独孤远尘揉了揉眼睛:“从这匾额来看,这集市少说也得有百来年的历史。” 时月也抬头看了看木匾:“大概不止。” “为什么这么说?” 时月向旁边的石柱走去,用手在石柱上摸了摸:“这石头不简单,是龙古石,像这般风蚀的程度至少要有五百年时间,或许更多。” “龙古石?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没听说过也很正常,这是在很寒冷的地方才有的石头,这石头也不像一般石头那样长在地面上,它是埋藏在地底下很深的地方。” “听起来的确不简单。” “当年修建这个集市的人更不简单!” “这么高的石柱也不知是怎样立上去的。” 清晨,集市已经热闹了起来,牵马的,拉驴的,抱着孩子的妇人,买卖山货的商人,挑着担子的卖货郎,各色人在一条不算宽敞的街道上挤挤攘攘,嘈杂一片。 往前走了一会儿,算是挤过来了,这边的人要少得多。因为街道两边的店铺全都是些药铺、看风水、算命之类的。两人再往前走了一会儿,看见不少的面馆小铺,都是卖些吃食。 时月一路走来有些被两旁的店铺商品给吸引了,一直左右张望。 独孤远尘看得有趣:“想逛就去逛,想买什么就去买。” 时月小脸一红:“不了。” “也不知这儿有没有客栈,往前面去看看吧。” “找客栈干什么,我们今天要在这儿住下来吗?” “没错。” 时月小声在他耳旁道:“你不怕他们追来?” 独孤远尘笑了笑:“听我的吧!” 时月挠了挠脑袋,她本来想反对,但一想到独孤远尘有伤在身的确需要休息便没有开口。自从昨夜之后她总感觉自己在他面前不能像以前那样自在了,也搞不明白为什么。 两人最终还是找到一间客栈,这的确是一间客栈,只是它看上去却和“客栈”两个字八竿子打不着。 它反倒像是一所普通的民居,因为从房屋大小,建筑风格,外观,种种来说和旁边的民居区别不大。 目前能看到的区别就在于它门前挂了一张牌子——“一间客栈”。 独孤远尘带着时月推门进去,眼前是一块院坝。 一间客栈和民居到底来说是有区别的。 民居起码没有这么大的院子。 院子中央有一口小水池,池里放了一颗用来装饰的不知名的老树,老树已经死了,只剩下干透了的木头桩子和光秃秃的树干。独孤远尘环视了一下干净得“一贫如洗”的院子,“这树倒也挺应景儿。” 围绕着院坝修建了一排排一层小楼,想来这就是客房。 独孤远尘和时月一起牵着马往里走,院坝尽头是一间虚掩着房门的屋子。 独孤远尘一手推开房门,里面有一张柜台,柜台后面坐了一个穿得很露的女人。女人大概三十来岁的年纪,脸上浓浓的抹了些化妆用的事物来遮盖岁月留下的皱纹,手里拿着一本黄纸封皮的书看得烟波荡漾,面露春光。 独孤远尘推门的时候门“吱呀”一声,那女人知道有人进来了,但头也不抬生怕耽搁了她看书“学习”便大吼一声“来福,老娘不是叫你没事别来范我嘛!” 时月在院子里看马,突然听得屋里传来这么一句心下有些想笑。 独孤远尘猜想这位应该是老板娘了,便咳嗽两声道:“老板娘,我是来住宿的。” 那女人似乎没听见他说话,还专心致志地盯着书本看。 独孤远尘敲了敲柜台,把刚才的话又重新说了一次。 女人依然没有抬头:“烦人烦人,客满了。” 说完挥了挥手,意思是让独孤远尘赶紧走,别妨碍她看书。 独孤远尘悄悄伸长脖子瞄了一眼女人手中的书,只见上面用颜料画了一男一女两个人,女的在前面趴着男的站在她后面,旁边有一大段文字解释,她此刻正看的起劲。 独孤远尘赶紧伸回来,生怕被人发现。 “我刚才看院子里那些房不都空着呢嘛?” “嗨,你这人我咋就和你说不清楚呢,那些屋子今天全都有人定了,你要是不怕死就去住吧!” 这次她终于舍得抬头了,抬头的一瞬间见是个长得还算俊秀的男子,再看他有些发黑的皮肤,一看就知道特别有劲儿。 那女人一下子就改变了态度,压着嗓子故作扭捏道:“客官,我们这儿真没房了。不过你要执意想住的话,晚上到不妨来和奴家挤一晚。奴家闺名张翠芳,今年……” 说话的同时手不知不觉将那本小黄书塞进柜台,双臂使劲往胸膛中间挤那两坨肉。 独孤远尘差点没当场呕吐出来,好在他能忍,终于还是没露出异样。于是赶紧打断她的话:“我有两个人……” 独孤远尘还没说完,时月便走了进来。她是见独孤远尘进来这么久还不出去,便进来看看情况。 那叫张翠芳的女人一见进来的是个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脸色顿时不大好看起来,心想“原来是两口子啊。” “没房了。” 独孤远尘一直和她软磨硬泡让她通融通融,其间免不了昧着良心夸她几句类似“貌美如花”这样的话。 那女子对独孤远一向态度温柔,但由得他再怎么说还是没房,独孤远尘心想可能是真的客满了吧,便打算离去。 此时院子里进来一下人模样的老头,独孤远尘心想这大概就是她口中的“来福”了吧。 老人有些佝偻,一身破布衣服,戴顶灰色毡帽,走起路来一双掉了底的棉鞋老在地上拖出“哗……哗……”的声音,路过独孤远尘两人身旁时朝两人一笑,独孤远尘和时月也微微一笑算是还礼。 来福向那女人道:“夫人,我刚刚打扫完马厩,顺便收拾了一下以前养马的王老头原来住的屋子,发现还能住人,反正王老头也不来了,要不就让这二位……” 女人眼珠子一转,“这么养眼的男人,留下来多看两样也未尝不可。” “去吧去吧,你带他们去吧,就当我做好事了。” 马厩在后院,还要穿一道门,独孤远尘和时月在来福的带领下往前走去。 “大爷,这房钱怎么算?” “嘿嘿,刚老板娘不是说了嘛,做好事了。” 独孤远尘也笑道:“如此便多谢了。” 老人道:“谢啥呀,不用。” “对了客官,晚上无论听到前院发出什么声音都不要出来,知道吗。” “得嘞!”独孤远尘心想应该是一些客人有奇怪的嗜好,老人怕他们出来打扰到其他客人的雅兴,便没作多想一口答应下来。 正文 第四十章 药铺 马厩旁边有一间小屋,虽然简陋但物品倒还齐全,锅碗瓢盆椅全都有。 栓了马聂笑便带着时月又往大街上去了。 往前走的时候,两人路过一截全是药铺的街道,这里的人比前面要少了很多,但还是有很多人在药铺门口进进出出。 时月一直担心他的伤势,但从小一个人生活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去关心另一个人。 “要不,咱们去买点药吧。” 时月说得很轻,但好在四周并不嘈杂。 独孤远尘摸了摸胸膛,往里一按顿时觉得胸闷气短,心中骂道:“这臭和尚,功夫还真不浅。” 于是两人随便找了间药铺进去,药铺没有窗户,门也开得小,所以里面有些昏暗。 两人进门的时候感觉一股阴风迎面而来,全身一个冷颤之后又什么事没有,两人互望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奇怪之色。 旁边等着好些人,拿着手里的方子在等那药童抓药。药童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身后有一个巨大的药柜,很多时候他拿着手里的药方一皱眉,说明其中定有一味或几味药在很高的地方。他够不着,于是只能搬来一张椅子站在上面才能抓到药,抓完之后又得把椅子搬开,如此反反复复忙得他满头大汗。 独孤远尘见一张八仙桌边放了一把太师椅,椅子上坐了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一把花白的胡子都托到胸前了。 独孤远尘料想这便是大夫,于是上前坐下打算说一说自己的情况。 还不等他开口,那位鹤发童颜的老大夫道:“来人莫说话!” 老人看上去精神矍铄,说起话来却有些无力。 独孤远尘心中疑惑,“不说话怎么看病?” 转眼一看身后的时月,她正盯着那些排队取药的人。那些人个个脸色惨败,像死人那样白,走起路来也没声音,不知是不是病得太重的缘故,总感觉他们很轻。 或许是感受到了时月投来的目光,其中一拿好药的人回头朝时月一笑,然后出门消失在街道上。 独孤远尘没注意到那人,因为他一直都看着时月。 时月此刻像是丢了魂,双眼无神站在那儿动也不动,脸色越来越白越来越白,最后白得像张纸。 独孤远尘大觉诡异,一下起身站在时月身边,但他此时却不知改如何是好,眼中只能焦急的看着脸色越来越白的时月。 独孤远尘正打算拉着时月的手离开此地,他刚一伸手便觉得一只手有一万斤,不能抬也不能动,甚至连手指也不能弯一下。 虽然不能动,但他头脑却是清醒的。耳边突然想起一阵犹如蚊子发出的声音,“不要说话不要动。” 独孤远尘一听这声音便知道是那太师椅上老人的声音,当下向他投去一个询问的眼光。 此刻的他是急了,情急之下思维便受到了限制,没余力去想为什么那老人坐在椅子上却能在他耳边说话。 但他却发现了一个更大的秘密。 老人朝旁边一望,独孤远尘跟随他的目光望去,心想那边全是拿药的人有什么好奇怪的? 突然他像是突然想明白了什么,后背心浸出冷汗打湿了衣衫。 因为他突然记起自打他们进这屋就没听见过有人说话。 这样的寂静让他感觉到了一丝诡异。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些拿药的人总算走完了,独孤远尘感觉自己身体一下子轻了下来,突然没了束缚他差点直接摔倒在地上。 不等他说话,那老人如同一只黑鹰从天而降,伸出一指按在时月额头。 独孤远尘感觉这一瞬间天气气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往时月身体里钻。 终于她脸上渐渐恢复了红润,目光也不再呆滞。 老人把手拿开,时月身子一软独孤远尘赶紧伸手扶住。 时月用手揉了揉额头,感觉身子无力:“我这是怎么了?” 老人道:“没什么,本来就旧伤未愈,又加上奔波劳累,身子一下虚了。” 不知何时老人手里多了一个药碗,立面是清绿的液体,“把这药喝了就没事了。” 独孤远尘看向那老人欲言又止,从他刚刚的举动来看应该没有恶意,但他又总觉得事情不简单。 老人悄悄伸手按了按,示意独孤远尘别说话,以免引起时月的怀疑。 时月喝了药人立马软成一摊烂泥不省人事倒在独孤远尘怀里。 独孤远尘眼中有怒意,“难不成这老头害人?” 老人倒也不管他,自顾自道:“你应该有很多问题要问吧。” 独孤远尘扶时月坐下:“现在能说话了?” 老人点点头。 独孤远尘指了指时月,“这怎么回事?” “她刚刚被人勾魂了,我将她魂魄拉回来重回体内,现在已经没事了。但勾魂极其伤身,再加上她以前受过伤身子本来就弱,若是让她强行像常人一样生活,必定会留下隐患。所以我给她喝了一碗安魂汤,回去睡一觉吃点肉补补身子就行了。” “年轻人,你俩是第一次来这儿吧?” 独孤远尘见他没有恶意,态度也缓和了许多道:“没错。” “以前没听说过这地儿?” “不怕你老人家笑话,我俩是被人追杀误入贵宝地,连这是哪儿都不知道,又去哪里听说过这地方呢!” 老人哈哈笑了两声,“那倒也是。” “我听你说话阳刚之气虽足,的中气却不稳,想来是你内伤未愈。” “老先生医术高超,单从听人说话便将病症听了个七七八八,实在令人佩服。” 老人捋捋胡子脸上略带笑意:“抬手,我来给你把把脉。” 独孤远尘把手放到桌上,老先生手指刚一搭上去他全身犹如触电,四肢再不由自己控制。 腰间那把黑鞘古剑颤鸣不止,有破鞘而出之势。 独孤远尘此刻身不能动手不能移,生怕长剑飞出来误伤了旁人,心中十分着急。因为他从老先生的气息来看,他并无伤人之意,反倒是有救人之心。 老人把脉那只手不停移动,指如弹琴按拖不停,随着老人手指的节奏,独孤远尘体内气血翻涌,时如大江大河自山巅飞流直下,时如寒冬腊月之冻水豁然破冰,脸上时冷时热但内心却安然一片。 古剑越发激动,颤鸣之声有初不可闻到现在尖锐刺耳。独孤远尘能感受到它想要破鞘飞出,甚至感觉到它在向前撞击,但不知为什么它面前像有一张巨网挡住了去路,任它如何冲击都成徒劳。 正文 第四十一掌 神秘 老人每次轻轻抬起中指又轻轻按下,独孤远尘心中就像有一面大鼓被狠狠敲了一下,一声鼓响让他血脉喷张,感觉身体里有东西在往外撑。 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老人手指的击打速度也越来越快,独孤远尘的心也跳得越来越剧烈,整个人有一种要暴了的感觉。 老人一直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见独孤远尘身上发出一层淡淡的白色蒸汽时突然收回手指,在独孤远尘喉咙处轻轻一点。 独孤远尘觉得喉咙一阵刺激,像是有毛在里面上下刷动,便一咳嗽打算将其咳出来。刚一张口,腹内一股浊气上涌憋都憋不足,哇地一声呕出大半碗黑色死血。 独孤远尘看着自己吐出来的一滩血心中不免后怕,但又有一丝庆幸。后怕的是他知道自己受了内伤,好几次想把瘀血逼出来都未能得逞,便觉得可能受伤不重,可从这吐出的血来看那和尚是用心险恶毒心深种,想从他五脏六腑慢慢腐烂。庆幸的当然就是今天遇见这位老人了。 “老先生,多谢啦!” 独孤远尘一向说不出来多好听的话,所以别人对他恩情再重他也就几个字说完,这东西从来就不是挂嘴边的,要记在心里。 喝了药的时月睡得不省人事,独孤远尘只得背着她回到“一间客栈”那间小屋里去。 床很小,只能睡下一个人。所以独孤远尘将时月放到床上后只能拉了个椅子坐下。左右也无事,便想起那药铺的老先生来。凭他这样的医术怎会待在这么个小集,随便在外面哪个国家不能日进斗金?想着想着就想到今天这事上来,总觉得今天这事有些奇怪,“勾魂”他从来没听说过呀,更何况那老先生还能将魂魄给拉回来! 想到此处他不由往床上看了一眼,老先生说她这段时间身子都很弱,哪怕是喝了他的药也要明天这个时候才能醒。 身子弱就补,于是他想到了肉。独孤远尘实在是没吃过山珍海味,肉在他的认知里已经是最补的东西了。 但一个晚上没睡觉让他有些困乏,于是靠着床沿打起盹来,想着先眯一会儿,睡醒再去割肉不迟。 谁知这一觉睡得太死,醒的时候都已经日头偏西了。 独孤远尘风风火火跑出门,凭着记忆一直往来的方向跑。因为他记得那边人最多,商铺也多,肯定有卖肉的地方。 独孤远尘到那儿一看,还真让自己给蒙着了,街边不远有家面馆,旁边就有个卖肉的摊子。 独孤远尘奇怪,都已经下午了,这集市看着也不大啊,但人怎么一点不见少呢,都不回家做饭? 他好不容易挤过来站到肉摊旁,这下人终于少了些。 “老板,来三斤牛肉,要大腿上的啊!” 切肉的汉子长了个大胡子,胸前围了一张动物皮毛做成的宽大皮革,长时间在砧板上摩擦已经变得油光蹭亮。汉子长得精壮,膀大腰圆手臂上筋肉条条,嘴里叼了一只老山烟,呼哧呼哧往外冒着浓烟,说话也含糊不清,大致听着实在说“没有了”。 独孤远尘往案上铁钩一指:“这不是嘛!” 汉子嘴里的山烟眼看要到头了,他“呸”地一口吐到脚尖的地上,斜着眼睛瞅了独孤远尘一眼:“小兄弟,外乡人吧!这肉不卖给你。” 独孤远尘冷笑两声,这他妈是让人给“欺生”了?这事以前都是他和聂笑欺负别人,今天居然被别人欺负了,难道说真有报应? 想想也打算就这么算了,人生地不熟的还能咋地?和人干一架? “早先是听说‘风月集’有欺生的风俗,可你这也太明显了吧,真拿咱们外乡人当软柿子捏?” 独孤远尘闻声看去,旁边那面馆一张露天的木桌上爬了一个人,四十来岁的模样,衣服穿得陈旧但并不破烂,双手衣袖都挽了几转和手肘齐平,一脸的胡渣子和有些蓬乱的头发给人一副邋遢的映像,面前的桌子上七零八落散着好些酒坛酒杯。 “我欺负别人关你什么事?” 看来这卖肉的汉子与那中年男子是认识,要不然依他的性格说话绝不会这么客气,甚至理都懒得理。 “本来是不关我事的,但我也是外乡人,就看不惯别人欺生!” 割肉的汉子手一抖,一把割肉用的大刀噔的一下砍刀砧板上:“那你要怎样,我可先说明白,得罪了我明天是不给人收尸的。” “没关系,尸体在哪儿躺着不是躺着,用不着别人给我收尸。” “是吗,你就不怕天上阁?”汉子说话的同时大手一挥,世间一切便与他俩隔绝开来,没有任何人能知道他俩的谈话内容。 那趴在桌子上的中年男子人听见“天上阁”三个字慢慢坐直了身躯,投来一个倍感慵懒的眼神,好似对世间一切都不大感兴趣,胡渣子也变得更加明显了。 “要说‘天上阁’也是你们放进来的,传言说你们是亲戚,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那卖肉的汉子嘿嘿笑了两声:“传言说你是在异界被人打得丢掉了境界才跌回来的,这又是不是真的?” “真的假的又有什么大碍!” “如果是真的那我就为你收尸,如果是假的我就为卓不凡收尸。” “既然如此你又何必要急着知道!” 天地禁制构建与解除也不过一瞬间的事,汉子在交谈中已经切好了牛肉,禁制撤销的同时丢向独孤远尘,把独孤远尘吓了一跳,还好他反应够迅速才没让它落地。 独孤远尘已经猜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但猜不到他们说了什么。 独孤远尘往回走的时候一直在想这叫“风月集”的小集市,想它的神秘,和这里的人的神秘,诡异。 想着想着没注意来人,和那人撞了个趔趄,于是他赶紧点头道歉,好在那人并非要找茬,说了两句便离去。 独孤远尘在和那人错肩的时候不经意看了那人一眼,长得也没什么出奇。 但他越走越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于是他有回头看了一眼,惊出他一身冷汗吓得他赶紧跑回了客栈。 原来他回头的时候看见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发现他们的背影都是一样的,就连脸也长得十分相似。 夜幕降临,一层浓雾慢慢笼罩了整个风月集。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死人城 时月一觉醒来,鼻孔里钻进熟悉的肉汤的滋味。睁开眼,那个熟悉的人也在。 不大的屋里点了一盏油灯,灶孔里的火焰偶尔会吐出来将那个熟悉的人照亮,火光也为小屋度了一层温暖。 她身子还是很虚弱,全身软弱无力,就连头脑有时也模模糊糊的。她听到独孤远尘一直在灶孔前自顾自念叨些什么,离得远了又加上锅里“咕嘟咕嘟”的肉汤,只能听见“奇怪、吓人”这样的字眼。 时月心中一暖,以为独孤远尘正担心她。 她这辈子受到的关心、照顾加起来都没有遇到独孤远尘之后的多。 独孤远尘不知道时月已经醒了,还以为她要像药铺老先生说的明天这个时候才醒。所以这时候他满脑子都是乱糟糟想法,最后都得出一个结论——这集市太奇怪了。 细细想来,自他们进入这里开始就再没见过外来的人。大街上虽然吵闹,他却从来没听清楚过一句话。大街上长得十分像的人,和药铺里的勾魂。 这些小事越想就越得不到解释,越想就越感到奇怪,甚至是恐惧。 但要说在恐惧什么,他却说不出来。 北方冬天的夜特别黑,一场毫无预兆的大雾又为集市添上了几分更重的墨色。今夜的风月集,无风也无月。 独孤远尘用勺子在锅里舀了两下,见肉汤浓淡正好便退了柴火,盛一碗起来。 小屋离马厩不远,没有封顶,顶上只用木头搭出一个尖角铺了些干草,两边露出两个大洞能看到外面的天空。 独孤远尘将灶孔退出来的干柴装到一个铁盆里,烧成一堆火用来取暖。一切事情都弄完之后他才端起肉汤送到嘴边,还没等他泯上一口又突然想起需要补身子的那人还在床上,于是他朝床上看了一眼。 他实在不知道她已经醒了,也实在不知道她醒了多久,只看到一双好看的眼睛在看着他。 “难道是雪族人的体质不同?怎么醒得这么早?” 于是他只好把手里那碗给时月,但时月全身无力得连碗都拿不住,于是他只好一勺一勺喂她。 整个过程时月一句话都没说,只在喝完肉汤的时候独孤远尘问了她一句,她轻轻“嗯”了一声算是回答,然后又重重睡去。 独孤远尘知道她身子还是太弱了。 夜晚来临,寒冷也来临。 独孤远尘将门捂得严严实实,紧了紧衣衫倚门而睡。 冬天的夜晚来得很早,独孤远尘晕晕乎乎从梦中醒来也不知现在是什么时辰。屋外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屋内那盏油灯还在燃,盆里的柴火已经熄灭。 独孤远尘白天在药铺老头的帮助下清除了体内的积淤,虽然免去了后顾之忧但此时身体依然需要休息。他撑起身子重新点燃盆里的火,以便给狭小寒冷的屋子带来些暖气。 火一燃起,木柴散发出的青烟萦绕在空中,红色的火焰在盆中摇曳,屋子顿时暖和了不少。 时月大概是被柴火散发出的烟给呛到了,轻轻咳了两声,皱了皱鼻子翻过身去继续睡觉。独孤远尘笑了笑,也不知惊醒她没有。 突然他隐约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这声音像是从外面院子传来的,独孤远尘心中疑虑“是肉和尚到了?要不然大晚上哪来这么吵?” 独孤远尘往屋顶的洞望了出去,天空黑得如同一摊墨,估摸是到了子时,这么晚更不应该这么嘈杂了! 他本想出去看一下,但想起白天来福的话,又联系到他在这个集市遇到的那些奇怪之事,他决定还是算了。 有时候对于未知的秘密,不要老想着一探究竟,因为这样人会活得比较轻松。 但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外面的嘈杂声一点没小,甚至还越来越大。 独孤远尘深吸一口气,轻脚轻手拉开了木门,并没吵到床上的时月。 听这声音不像是肉和尚那些人,那多半就是客栈的客人了,要是看着好说话他就出去劝几句,让他们声音小点,要是看着不好说话那就算了。 独孤远尘轻轻关好门,蹑手蹑脚走到内院门口。院门上了锁,想来是来福为了防备他出来影响到其他客人。 如此一来独孤远尘只得把脸凑到门上,找了个细细的门缝往外看去。 按理说这大晚上黑咕隆咚又加上有雾,应该什么也看不清才对,可独孤远尘眼睛一凑过去才发现,外面院子在大晚上幽幽泛着绿光。 浓雾在绿光下萦绕晃动,雾中似乎有许多人影飘来飘去,看不清面目只能感觉到他们的脸很白,没有血色的白。 院里放了好几张大桌子,每张桌子上面点了一支白色蜡烛,蜡烛有婴儿手臂那么粗。 奇怪的是蜡烛燃起的火焰也是绿中带白,本来能让人感到温暖的火焰此刻也散发着刺骨的寒冷。 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蜡烛下面放了好些美酒美食,只有这些东西独孤远尘才感觉到是真的,因为他闻到了酒香,这是做不得假的。 迷雾重重中也看不清有多少人,只感觉你来我往推杯换盏好不热闹。但这副热闹的场景在独孤远尘眼里总显得有些怪,具体是哪儿怪他却说不上来。 独孤远尘看了一会儿,虽然心中奇怪但也没有办法,既然是寄人篱下总不能给别人添麻烦吧!“最近遇到的怪事还少吗?有哪一件又弄清楚了呢?”他这样安慰自己。 回到房中倚门睡下,但他心里却一直想着这事儿。 突然他脑门“嗡……”的一下脑子一片空白。 他终于还是想起了什么,想起了他一直觉得怪却一直说不上来的地方。不由得后背发凉,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他想起刚刚的的嘈杂声,这声音不像是人发出来的声音,还有那些白烛,和那些人走路飘来飘去的样子。 “难道外面那些都是死人?” 准确来说那不叫死人,应该叫人死后的魂魄。 独孤远尘慢慢冷静下来,如果从这个角度思考的话,那先前那些不能解释的奇怪问题都可以解释了。 而这些解释得出的结论就是——“这是一座死城!” 如果这真是一座死人城的话,那他和时月就是一直和一群死人住在一起? 独孤远尘慢慢冷静下来,看了看床上的时月,“等她身子好些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鬼地方!” 年关将近,各位朋友少看小说多陪家人朋友,打打电话也是好的嘛!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天下第一人 翌日,天色还未明,通往风月集的土道上响起“嘚嘚”的马蹄声,夜间雾气结成的明霜也被踩的稀碎。十来骑人马呼啸而至,在刚看得到风月集那两条高耸的石柱时勒马而立。 肉和尚抬头四处张望了一下,夜间骑马辩不明方向,是以到了何地界心头也没个眉目,想观察一下周围情况,但放眼望去除了黑暗还是黑暗。他马鞭往前一指,问少白舒“小娃儿,知道前面是哪儿不?” 少白舒一脸苦笑,心想“一整夜都是跟着你在跑,我哪儿知道到了什么鬼地方!” 肉和尚瞧他的表情就知道没戏,于是招呼近旁的一个汉子前去打探。趁这当间儿从怀里掏出只挺大个的花斑蜜蜂,蜜蜂一脱手“嗡”地一下,众人只觉得面前刮来一阵风,不知窜到哪儿去了。 汉子来报说依稀能看清是个叫“风月集”的地方。少白舒心下茫然,“‘风月集’?这是啥地儿?难道出了草原了?” 少白舒越想越不对头,低头踢了两脚泥土拔起草根一看一闻,如此一来心头疑惑更重。“泥是草原的泥,草也是草原才有的草。可对草原他不敢说十来十知,怎么也得十知八九,但怎么就没听说过‘风月集’呢?” “你看清楚了可真是‘风月集’?” 那汉子见头领不信,再加上那牌匾破烂天色又暗便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我看不大清,但看着像是。” 少白舒想了一下也便释然,草原这么大万一恰好没来过这地儿呢! 那花斑大蜜蜂不大会儿就飞了回来,在肉和尚耳朵边盘旋一下便自己慢慢扭着粗胖的身子钻进衣服里。 一旁的人早已见怪不怪,一路走来这样的景象已看得不是一次两次,初时还觉得惊奇多看两眼,次数一多便习惯了。以往这只大蜜蜂一回来和尚便要下命令往哪边走了,然后再由人留下记号以便上后面百多人的大部队跟上来。 但这次情况有所不同。 肉和尚犹豫了半天,最后似乎下了很大决心高声喊了一句“原地休息!”然后找了五六个人等天亮以后进城打探情况。 少白舒不明白这样做的用意,问道:“大师怀疑那一男一女躲在这集市?” 肉和尚道:“他们虽然逃的快,但凭他们身上的伤势来判断不可能一直这么逃下去。”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没说,这次蜜蜂带回来的信息是气味在这儿不见了,而且风月集的方向什么味道也没有。 “什么味道也没有”这本就是一个奇怪的消息。 顺着集市主道路往东大概二里地,有一处宽敞的大坝,大坝尽头有座庙,庙前立了两座高耸的石塔。 寺庙无言的站在那儿,庙墙淡黄色的外衣已有不少脱落,墙体也残缺破败露出些许窟窿,往日的香火鼎盛早已化作了现在的冷淡不堪。 但今天的寺庙又有些恢复了往日繁华的迹象,沿着坝子的外沿不少人围成了个半圆。中间的空地上摆了一张木桌和一把椅子。椅子上躺了个人,头发蓬松油腻额前几处还起了结,黄皮瘦脸顶个大酒糟鼻,双眼也混浊得很。这人坐不像坐,站不像站,那姿势只能用“躺”来形容才比较贴切些了。 也不知他从哪儿找来一只用纸包着的烧鹅,盘子里还有些牛肉,桌上放着个又黑又大油得发亮的酒葫芦,一看便知这葫芦原先的颜色绝不是黑色。 他也不管围在旁边那群人看他的眼神,自顾自用手吃着盘里的牛肉,也没双筷子就用手“唰”的一下扯个鹅腿往嘴里塞,“啵”的一声打开酒葫芦拿得老高往嘴里倒酒,只听得细成一条线的酒水“叮咚叮咚”往嘴里倒半天,却不见得满出来。原来他每次要满的时候喉结上下一动竟给喝了下去。 也不知他一口气喝了多少,约么得有小半壶,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酒葫芦,“额……”地一声打了个长长的饱嗝。 “大清早就吃这么多?”远处人缝里挤出个人,双袖挽成手肘,一副醉醺醺的样子手里也拎了个酒壶。 独孤远尘远远望去,这人不是肉摊旁喝酒那男子嘛!当初他还仗义执言来着。 “不吃饱点怎么和你打?”那汉子闻声头也不抬继续往嘴里塞肉。 “也是。” 后来这男子也不讲究,同样过去撕下另一条鹅腿吃起来,没有坐的地方便将屁股放到桌面上。 从两人的行为来看真像两兄弟,穿衣打扮都不讲酒,都爱喝酒,区别在于后来这男子看上去要比椅子上那男子干净些。 “非要和我打?”后来这男子问。 “非打不可,咋地你不会是掉了境界怕被我打死吧?” “那倒不是,就是嫌麻烦,懒得打。” “哦,那你打死我就行了。” 后来那男子叹了口气道:“人人都是求活,你却偏偏求死,我这辈子遇到你也算是倒血霉了。” 两人虽然说的是你死我活的话,但做派却像是多年老友。 药铺从来都很昏暗,因为它没有窗户。屋子中间坐了个光着膀子抽山烟的人,光线本就昏暗再加上烟雾一绕,让人看不清他的脸,只是抽烟的时候偶尔有火星,但胸前挂着那把砍肉的刀却异常显眼。 那抓药的药童用手扇来扇去想把烟扇开,但任由他怎么努力烟都纹丝不动。于是他把目光头像了掌柜,心里想着“赶快让他走,熏的一个客人也没有了。” 老掌柜一身黑色长衫,招了招手示意那孩子去后边休息,这儿的事交给他来处理。 孩子临走狠狠瞪了那抽烟男子一眼,岂料那抽烟男子突地“啊……”一声怪叫,吓得孩子赶紧躲到后面去了。 “你这是干什么,吓唬小孩?”老掌柜徐徐道。 抽烟男子大声道:“你还在这儿不慌不忙,我看啦这镇子今天就得毁咯,到时候我们就都成罪人啦!” “不得不得,镇子咱会毁哦!” “你还不信,我昨天问了,他没回答,但从他语气来看十有八九是掉境界了。这还不得被卓不凡打死啊,然后两败俱伤,‘天上阁’趁机借口收魂,然后就把我们的魂都收了。” 老掌柜道:“从来只听说境界上升,还没听说能掉下来,这事你信吗?要真是这样那他还成了古今第一人了。” “且莫管这事真假如何,也莫管我信或不信,现在镇上有两个外人,镇外还有一大帮,都来陪葬?这事你说怎么办吧?” 老掌柜沉吟一声,“这一方天地可不能死外人啊!” “来福呢?这事儿不是归他管吗?” “你还指望他?早败倒在他老板娘石榴裙下不管事了。” “说到底这事儿怪卓不凡,在哪儿打架不是打非得到咱们‘风月集’。” “你能拿他怎么办,就为了‘不凡’两个字,别人求活他求死这不是‘不凡’,是‘傻’。” 老掌柜叹了口气:“也不知最后谁生谁死。” “我看卓不凡活下来的可能大些,这么些年他一直在修行悟道,反观那人,四处野游还被外界人打掉了境界,此消彼长生死已经很明了了。” 老掌柜心中自然清楚,若是那人境界仍在,胜负便没有悬念了,关键是他现在境界掉了,掉多少还不知道。 “以前他想做第一人,没人承认他,于是他生生将封神时代初封神定的五大神位打败,自己封了第六大神,如此人物境界怎会被人打掉呢?” 那抽烟的汉子嘿嘿两声:“这下他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人’了,只不过多了两个字,‘天下掉境第一人’。” 老掌柜看了他一眼:“后散仙时代的人走的路子不同,又都是怪人……” 谈到“怪人”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里看到了“华少峰”三个字。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世间无剑 相视之下两人同时叹了口气,“这后散仙时代的人今日恐怕是要死绝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世界就正式全盘进入封神时代,也标志着散仙时代的水滴石穿终究抵不过封神时代的一朝顿悟了。 时间究竟会选择谁? “可惜了,以后再想出现杀力极大的剑法怕是难了!” “华少峰后世间无拳……”老掌柜顿了顿,始终说不出后面那句“风为马后世间无剑”。 “还是因为散仙时代的人太自视甚高了,个个都是单打独斗,看看现在修道那帮人,凡世之中拉帮结派人力财力都大了去。” “那不叫自视甚高,是一种耻与为伍的孤傲,一种自信潇洒的浪漫,世人大多不懂的。”来福不知什么时候到了门外,戴着顶毡帽驼个背一双鞋老在地上磨得“刷刷”响。 抽烟的汉子吐出一口唾沫:“驼背舍得出来了?我还以为天塌了你都不会走出客栈半步嘞!” 来福无视他的调侃,而是径直走到老掌柜面前抽了张椅子坐下。 “卓不凡这事到底要不要插手?” “这事儿麻烦不在卓不凡,而在天上阁,也不知这次能不能逃过一劫。” “呸!要我说这卓不凡就是个大麻烦,依着我的性子,这风月集的门都不会给他开,不然哪来这么多麻烦?” 来福道:“肉贩子这话说得解气。” 老掌柜道:“可规矩必定是规矩,咱们三个老家伙总不能率先破了这规矩吧!” 三人一时间静了下来,谁也不说话。 后来还是那卖肉的汉子骂了句“去他妈的规矩!” 风月集庙前的空地上围观的人群没见得少,但仔细看去大多人长得都差不多,甚至还有好些和独孤远尘在客栈看到的一模一样,独孤远尘在人群中感到脊背透着丝丝凉气。 风月集是现在为数不多的几个真实天地,散仙时代有很多外界来客之所以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想要带走这儿的真实天地。 这种天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幸看到的,进入这个天地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以前为了防止界外来客夺走这些真实天地,每个天地里面都住进去了几个高手,成为这个天地的主人。只要主人不打开进入天地的通道就没人能找到,更别说进入了。若是你境界实在太高,找到了这样的一座天地,但里面的主人不打开通道你也带不走,哪怕 你实力强上好几倍也只能毁掉这方天地,而不能带走他。 但天地里的人就只能在天地里了,活着在里面死了也在里面,只是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罢了,就好比现在旁边的那些魂魄,他们既是死了也是活着。 这些天地外界人虽然带不走,但这个世界的人,只要有实力找到它并且扣门,天地的主人便必须打开通道让他进来。 卓不凡晃了晃酒葫芦,听声音里面快见底了。 “怎么着,喝了这口酒咱们就开始?” 另外那中年男子用混浊而有些醉意的眼神看了看天上,“行啊!” 卓不凡“咕嘟”一声,一口酒酒下肚,抛开酒葫芦大声呵斥了一声“那就生死自负了啊!”接着一拳猛然向这边男子递过来。 卓不凡练的是劈雷手,手掌比常人大了一倍不止,手指从长度与粗壮程度来看也都远胜常人。此时借着酒劲一拳挥出,拳头间隐隐发出一阵“吱吱”的如同雷电碰撞的响声。 独孤远尘心头惊呼一声“好快的拳!”这一拳要是打中了也不知有多大力气。 对面那男子愣愣盯着他的拳头,“每次你都以‘洞山’拳起手,这么多年也不见有所改变。” “说那多废话干甚,你且接招就是!” 想来两人应是熟悉得很,要不然也不会有这样一番对话。独孤远尘摇了摇头,“可这样动辄要致人死地的朋友,也不知是好是坏?” 挽起衣袖的男子双手扶桌,一个“燕子穿纱”双脚从桌子底下穿过直攻对方下盘。 卓不凡也是早有预料,举起左手不等他双腿送到便高高砸向左面,“啪啦”一声,桌子被砸得粉碎,但桌下的人却早已不见,除了一地的桌子残骸和空中飞扬的碎屑竟是什么也没有。 旁边看热闹的人都不明所以,一个大活人钻桌子底下去咋一下就不见了? 独孤远尘是看得清楚的,但还是因为对方动作太快只能大致辨别出个方向,于是他迅速将目光投向寺庙方向。 还不等他转头,一拳砸碎桌子的卓不凡早已蹬地而起跃向寺庙,但他人在半空又是一拳挥出,寺庙也在他一拳之下尘土飞扬变成一片废墟。 卓不凡站在原地,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那片灰尘。 独孤远尘也一样,“死了吗?”他不知道,所以他也只能盯着那片灰尘。 但这两人的节奏太快了,他的眼睛根本 跟不上,因为此时的卓不凡早已冲进灰尘之中。 尘土飞扬间“噼里啪啦”之声响个不停,偶尔还能有一两道紫色电光咋现咋灭,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过后只听得卓不凡大吼一声“接雷天劫手”,然后便见一道红色闪电自天上劈下,尘土之中轰然炸开,爆炸引起的气流推向四周将众人退的老远,甚至有人倒地不起。 然后便是一阵哀嚎,但尘土之中却安静得像是什么也没发生。 药铺中,老掌柜和来福一直坐在椅子上,卖肉的汉子趴在门上伸长脖子望着天空,看见天上突然霹下来一道红色闪电,他噗的一声吐掉嘴里的山烟,“劈雷手威力这么大?” 灰尘慢慢散去,卓不凡像只怪兽一样站在废墟上,身上布满了灰,完全变成了一个灰人,就只有俩眼珠子还能转动,身上时不时还有闪电出没。 再看一旁的中年男子貌似比他还惨,除了全身上下的灰还有被烧焦的衣服,甚至胸膛上还有火在燃,后背有一道被雷电霹后留下的痕迹,能清楚看到皮肉绽裂森森白骨。 但男子依然坚挺地站在那儿,貌似身上的伤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 卓不凡道:“你的剑呢?还不值得你出手吗?或者说你根本就没境界拔剑了?” 中年男子没说话,只是突然咳嗽起来,身子也随之佝偻下来,每一次咳嗽他的身体就会抖动,然后牵动他背上的伤口开始流血,他的咳嗽还没止住,血已经留了一大拔。 药铺中的老掌柜突然叹了口气,因为他在那一声雷响之中没感受到剑气,这说明他没有拔剑,或者说没能拔剑。但不管是哪种情况,现在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来福把鞋脱了又穿上,脱了又穿上,这是他的一个习惯。但不知从何时起他穿上之后再也没脱下,“这个人终于还是败了,败了就是死了。” 老掌柜抬起头道:“是啊,他的天赋终究还是被他浪费完了,而卓不凡也终究还是赢了?” “卓不凡会杀了他吗?” “会,因为他是卓不凡,一定要追求和常人不一样的卓不凡。” “可这么多年他一直没杀卓不凡,卓不凡下得去手?” “下得去手,因为他是卓不凡。” “这事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憋屈。” “谁不是呢!” “后散仙时代终于还是没人了,天下也没剑了。” (本章完)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剑气 肉和尚带了五六人自天一亮就摸进风月集来,但见街道之上稀稀拉拉人少冷清,心头奇怪便循着人多的地方过去,这一去就见到了两位高手的对决,更是无意间发现了人群中的独孤远尘。 独孤远尘此刻注意力全然放在了卓不凡与那中年男子的打斗上,对于悄悄接近的危险一无所知。当下情况混乱得紧,灰尘之中周围看热闹的人跑的跑叫的叫,乱成一锅粥。 肉和尚朝少白舒一个眼色,少白舒立马会意趁着人群混乱不知不觉来到独孤远尘身后,此刻他与肉和尚恰好形成一前一后将独孤远尘堵在中间。 卓不凡两手分开缓慢向天举起,左右两手之间一道紫色电光与一道红色电光相互交织,两股电流流到中间时碰撞发出令人刺耳的声音,相互缠绕、胶着、融合最终慢慢结成一个拳头大小的电球,表面仍然有电流游动。“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出剑或是不出剑都是最后一次机会。” 对面那中年男子终于止住了咳嗽,但脸色却因为咳嗽而导致气血上涌显得有些发红,他现在很虚弱,所以说话的声音有些虚弱,言语也总是断断续续显得呼吸困难。 “那么多人都想活着,其实我是不想的,但我又答应了她要活下去,这可真难。”中年男子中间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道:“死到底是种什么感觉呢?” “说完了?那就去死吧!”电球的速度很快,快到让一切都变得很慢,就连时间也减缓了它的流速。没有人能够仔细去看电球的形状,一来它的速度太快,二来它的光实在太亮,亮到让人眼睛感觉刺痛不自觉的避开目光不敢看它。 突然,所有人都感到了一丝寒冷的意味,它像是一阵风吹过,又像是一场雨给人的感觉,让人摸不清它来自何处也看不见它藏在何方,但能感觉到它就在近旁,甚至无处不在。 剑,一柄红色的剑!它没有剑鞘,剑柄暗红像是浸干后血迹留下来的颜色, 剑锋青寒薄如蝉翼。但他给人的感觉是红色的,因为剑身有不少地方已经生锈,暗红的铁锈像人身上的一块刀疤附着其上。这样的一把剑看上去是那么脆弱、不堪一击,甚至有人拿出这样一把剑来都会惹得大家笑话,因为它真的太旧了,生锈的剑怎么杀人呢? 但这把剑就那么突然出现在中年男子手中,没了剑鞘生锈残年的剑和男子摇摇欲坠的身体多么相得益彰,宛如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手拿着陪了他大半辈子的物件,说不出话也讲不清楚心中的感情。 中年男子眼中第一次流露出有些温暖的目光,他像抚摸他的爱人一样动作轻柔,甚至因为忍不住而轻轻吻了一下剑身上的铁锈。 独孤远尘将这一幕看得清楚,竟不由自主地跟着摸上了自己腰间那把长剑。 男子的动作很慢,慢得让周遭一切都跟着慢了下来,他缓缓睁开双眼,剑锋离开嘴唇轻轻挥动,剑尖划出一道有些弯得像初三四月亮的弧线。 老掌柜蹭地站起来瞪大眼珠望着门外空荡的街道,倚在门板上的汉子也忘了抽烟,来福闭着眼躺在椅子上,一阵风来了又走速度极快也没有带来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甚至它是否来过都说不清楚。但他们都感觉到了。老掌柜回过神来,眼中虽有笑意但神色依然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他用有些颤抖的声音道:“风为马?” 不是“风为马”还能是什么! “不是说他的境界掉了吗,怎么还能唤出风为马?难道传言是虚?” 来福睁开眼睛:“境界当然是掉了,要不然客栈住满了天上阁的小喽啰都是来游山玩水的?” “但天上阁终究失算了,怎么也没想到掉了境界的风为马依然能使出风为马。” “走这路子的都是怪物,或许境界对他来说根本没用。” “风为马”是剑的名字也是人的名字,但有剑的风为马与没剑的风 为马完全是两个人,只有当这把剑在他手中时它才是风为马。 风为马轻轻一削,动作依然轻柔得像是不忍让这把剑颠簸得太快。他的动作很慢,但不知为什么电球却被一剑而毁在空中炸开,气浪也随之滚滚而来。 少白舒趁独孤远尘看得出神,一把明晃晃的弯刀斩像他腰间。 独孤远尘还沉浸在风为马那一剑之中,正觉自己心有所悟,但这种感觉转眼又逝,像天上之云指尖之风想留留不住想抓抓不着。 千钧一发之际他腰间宝剑又传来一阵颤抖。 独孤远尘来不及想,一个鹞子翻山向前飞纵悻悻躲过一刀,却在凌空之时又见面前多了一座肉山。 肉和尚等的就是此时,他与少白舒形成前后夹击之势,一见独孤远尘跃到空中他便飞起一脚直踹他小腹。独孤远尘身在空中无处借力难以改变方向,再加上他伤未痊愈行动受到影响,眼见只能挨下这一脚。 却在此时,他脑海中闪过一丝熟悉的念头,中指食指并成剑诀学着风为马的样子缓缓一剑推出。 风为马和卓不凡同时罢手将目光投过来,两人眼中都露出些许惊讶,就连风为马那总是毫无眷念之情的眼睛,此刻也因为惊讶而变得有色彩起来。 “有趣有趣、难得难得,先天剑体天生三尺剑气,好哇!”风为马想喝酒,但酒壶早被他不知扔到哪儿去了,所以他只好咋把咋把嘴装作喝了口酒的样子。 在一般人眼中他这一剑简直是故弄玄虚莫名其妙,双指捏剑诀就成剑法了? 但在肉和尚看来这一剑却不简单,先前他就领略过,但那时的独孤远尘剑气并不凌厉,而此刻这一剑看着缓慢绵软却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换言之就是对这一剑他不能给出估计。但肉和尚并未退缩,依然一脚踹去。 嘶拉一声两人砰地弹开隔着两丈对视而立。 (本章完)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插手 肉和尚皮笑肉不笑嘿嘿两声,“长进还挺快!”这一剑已经不是前几天的剑,比之多了杀伐之气让人更能感受到死亡的气息。 肉和尚双手合十再结一法印,浑身立刻变了模样,左手平胸握拳,右手翻掌弯曲高举过头顶,一脚站立一脚抬起,架的是个“怒目金刚”象,嚇地一声大吼真气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丈多高的肉眼可见的金刚象。 这是“大金刚神力”中最善攻击、威力极大的一招。他心想:“独孤远尘剑气增长速度太过骇人,留之必为后患。”再加上不熟悉此地环境为免夜长梦多,便打算一举将独孤远尘击杀。 独孤远尘见对方使出“大金刚神力”心中一凛,这大和尚的功夫他是领教过的,当下只得运气剑气与之相对。 肉和尚这一招“怒目金刚象”讲究大开大合,步履稳健拳法凶猛,直进直出,一脚踏出,所踩之处顿时犹如冰面被锐石击破哗啦一声裂开如同蜘蛛网般的裂缝。 独孤远尘右手两指并剑,但见肉和尚来势凶猛不敢硬接,只得走轻灵一路与之周旋,但十来招过后他便暗自叫苦。“自己刚才那剑实是观了风为马用剑有所顿悟才使得出来,现下那种感觉已逝又如何再能使出凌厉剑气?自己内力又不如他这样耗下去终归是奈他不何。” 肉和尚见他身法虽然轻快,剑气却弱了不少,此时又见他心思转念,动作不免大受影响慢了下来。借机一个“怀抱石碓”,双臂环成一个大圆砰地一声将独孤远尘弹开。 独孤远尘见肉和尚猛然变换招式,心中已为自己在打斗中分神而懊悔不已。高手过招岂容有半分迟疑,他见先机已失便不做留念,运起罡气护体早早防备下这一击。是以虽被弹开却未受大伤,只觉小腹之内气血翻滚得厉害,好似有一锅热油在里面乱炸。 一个急促的女声道:“臭和尚,暗地里害人便是你佛门所学么?说出去可别笑掉了人大牙。”众人造就被独孤远尘和肉和尚吸引,就连风为马和卓不凡都住手观看,此时众人随着声音望去,见远处空地上多了个一身白衣的漂亮女子。 独孤远尘听这声音熟悉,寻声望去时月一袭白衣站在远处,大伤初愈身子甚是单薄。 时月见自己一开口便惹来这许多人的目光,脸上冉起一片绯红,但此时却管不了那多,快步跑到独孤远尘身边与他紧紧挨在一起。她本该晚些时候才能醒来,但不知为何睡梦中突感一丝寒意,便醒了过来。见独孤远尘不在,于是提了弓箭寻他来,终于还是让她给找着了。 独孤远尘伸手将她往身后一拉,低头道:“怎么醒得这么早?既然醒了就该离去,又来这儿干什么,平白断送性命么?” 独孤远尘话中虽有淡淡责备之意,但在时月听来心底却开心不已,这话中浓浓的关怀她又如何不懂。便将如何感受到一阵寒意醒来,如何又找到了他说了个大概,但对他后面这个问题却只字不答。 独孤远尘料想那阵“寒意”必是来自风为马那一剑,此人一剑之威便能如此,可见他于剑道上的造诣已登峰化极。 肉和尚见两人低声交谈不知说了些什么,又见刚刚交手的两人此刻早已停手注视着这边,心想:“得快快解决了这两小子,以免外人插手凭添麻烦。”于是大声喊道:“既然自己送上门来,倒免去佛爷我一通好找,那就送你俩一个痛快!” 肉和尚话音未落,化作一个金身罗汉扑面而来,那个罡气形成的丈余高的罗汉影子也像一座大山朝独孤远尘倒下来。 时月拔箭欲射,但独孤远尘一手握住她拿弓那手的手腕:“出了集市一直往东,到一个叫废丘的地方躲一阵再回雪海。” 独孤远尘说话的时候并未回头看时月,说完之后手指放在嘴里一阵响亮的哨声便传了出去。 时月知道这是他在为自己唤马,她也知道自己留下来只有死,但她想起那夜自己独自离开,心中也说不出什么感觉,但已暗暗下定决心此次说什么也不会先行离去。 独孤远尘见她没有动,心中不免疑惑,但转瞬即明白了:“此刻那大和尚注意力全在这边,叫她如何脱身,我得想个法子才行。”独孤远尘虽然平日里受聂笑影响爱开玩笑没个把拦,但心底却不明白时月对他萌生的情愫,要让他实打实去占人便宜却是做不到。 独孤远尘右手暗暗握住剑柄,心想:“无论如何也要使出这一剑来给她争夺一点时间。” 说时迟,那时快。还不等独孤远尘拔出剑来,肉和尚罡风化成的巨大罗汉便朝独孤远尘和时月砸将下来,犹如一栋高楼大厦顷刻之间倾倒在地,周围也被他罡风带起灰尘滚滚,漫不见天。 众人见这一尊罗汉倒下来早就跑得远了,就连少白舒和其余几人也远离了两人交手处,生怕殃及池鱼,无辜受牵连。此时见废墟之上尘土飞扬,本就残败杂乱的地方更加惨不忍睹,这一击有千钧之力,罗汉象下两人恐怕早已成了肉酱。 肉和尚一招使出不免大为得意,这大金刚神力他也习了几十年,初时罡风形成的人影并不稳,与人对战之时威力也不大。但他几次上下雪山,将衣物脱光把自己埋于雪中,一埋便是七七四十九日,如此多次终于练到“意”与“力”相分离的境界,自觉修为大进,今日使来可见一斑,心中难免高兴,脸上自然便多了喜悦之色。 “前日里对自己增长后的修为不够熟悉,才让那小子穿了空子,这几日不断熟悉摸索已然对这种力量掌握不少。但他心中亦自有疑惑,这种‘意’与‘力’分离的境界到底是属于练武还是修道?” 灰尘渐渐散去,肉和尚脸上喜悦神色逐渐被惊讶代替。 朦朦胧胧间见废墟处站了三个人,刚才还是两个人怎么一下子多出一个来? 其实早在罗汉象砸到之时,一道人影便挡在了独孤远尘和时月身前。只是这道人影太快,比之丈余高的罗汉象又太渺小,是以没人发现,此时灰尘散尽众人自然大感奇怪。 肉和尚待重敛心神,见三人神色如常竟未擦破一点皮,这才仔细瞧了瞧站在独孤远尘和时月身前那人,此人竟是刚才打斗那两人中用剑的男子,他虽然侧着身子一指低着独孤远尘拔剑那只手的手肘,看不清面目,但他手中那柄锈剑却已经表明了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