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之记》 第1章 九重天 九重天有一座岛屿,人仙共住的家园,名为天仙岛,大到无边无际,小到外族虎视眈眈。 天仙岛只有一个出入口,那就是玄武门,重兵把守的地方。 这一天,魔族想要侵略天仙岛,我带领着六大战神,在玄武门与魔族大战三天三夜,血拼到精疲力尽,终于击退了魔族。 我族胜利之后,我带着六大战神跟战利品回到宫殿,拜见自己的父王。 “儿臣救驾来迟,请父王恕罪。”我叩拜的说道。 “你只是半身仙人,何来的那么大权利,调动天仙岛六大战神,难道你想夺谋篡位不成?”父王大发雷霆的指着骂道。 “儿臣不敢,我只是为了保护天仙岛的安危,才调动六大战神迎接魔族,这一战下来,我何罪之有?”我站起来回答道。 “你在顶撞我吗?”父王一怒之下拍了龙椅。 坐在旁边的母后突然劝道:“快点跟你父王道歉,我会向他求情,这事就算翻过去了。” “儿臣没有罪,请母后不要乱求情。” “皇子,你不用废话那么多,直接反了吧,有我们六大战神在这里,不用害怕这个老顽固。”一名脾气不好的战神突然跳出来。 我回头一看,露出犀利的眼神,望着身边的战士们,摇了摇头说道:“即使我们打得过这些人,我们肯定输给韩杨,走吧。” 从此以后,我带着六大战神离开了天仙岛,驻扎在九重天的边界城,只要魔族有任何动向,我就率领周六大战神武力镇压。 《梦幻之记》第1章 九重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章 丧尸国度 某家医院里面,躺着我的女朋友,因为事先出车祸了,只能动手术,也度过了安全期。 晚上,我去食堂里打饭,眼皮一直在跳动,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食堂里开着电视机,突然报道丧尸病毒传入大陆,开始有人变成行尸走肉,正在街上乱窜。 此时的我一瞬间意识到女朋友的危机,顺走餐桌上的水果刀,迅速跑出食堂,来到挂号大厅,想不到的是人们变成了丧尸,却闻到我身上的味道,迅猛的扑过来了。 我身手也不错,曾经在部队里呆过,快速的抓住扑在最前面的丧尸,水果刀朝着脑袋桶去,血浆立刻喷发出来。 这名丧尸当场不动,正在倒地之际,我大力一甩,扫倒了扑过来的一群丧尸。然后定睛一看,电梯门口有少量的丧尸行走,门被死掉的丧尸卡住了,立马跑过去拖出来,乘坐电梯来到十七层楼。 随着电梯门一打开,走廊里面尽是僵尸,横穿各个病房。然而走廊尽头,有一个病房没有被打开,看见之后的我产生了希望,化为动力,鼓起勇气向着丧尸跑去,水果刀不停的挥舞,身法动如脱兔,越过丧尸铺成的道路,又跳过摆在廊道里的床位,左手没有闲着,甩倒立在墙边饮水机,挡住身后追上来的丧尸。 经过一番血腥的战斗,走廊里的丧尸全部倒地,而我已经没有了力气,躺在地板上,朝着没有被打开的病房爬去。到了房门,努力的站起来,用力一踢房门,只见女朋友坐在床上,穿着我买的睡衣,脸上并没有腐烂,反而天真的坐在那里笑着。 “你怎么不藏起来?”我问道。 “我相信你会来找我。”女朋友微笑道。 “傻瓜。”我含着眼泪的说道。 我见到女朋友没有事,再一次动力满满,为了两个人可以活命,必须承担起变成丧尸的可能性,保护着女朋友逃出医院。 《梦幻之记》第2章 丧尸国度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3章 哭泣男孩 我从小体弱多病,身体变得瘦骨如柴,因为经常要输液,才会住进医院里。 今天是我住院的多少天,手指头加上脚丫子都算不过来,只有大人算得清楚。 我朦朦胧胧中清醒过来,坐在床上揉着眼睛,昨天输液的地方还在疼,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心里莫名袭来的伤感,缓缓地抬头就看到爸妈站在病房门口,露出悲壮的表情,双手不停的挥来挥去,好像在跟我道别。 这时候我一瞬间热泪盈眶,擦着眼泪,冲着爸妈大喊道:“不要离开我,求求您们了,快点回来吧!” 然而爸妈一直沉默不语的挥手告别,完全没有回心转意的眼神,我哭得更厉害了,两只小手提起来,想要拥抱,可是眼泪太多,只好擦干脸上的泪水,再去蹭了蹭被子,前面的被子弄湿一片。 由于我喊的撕心裂肺,效果有些明显了,再次看见爸妈渐渐的微笑,张开温暖的双手跑进病房。 三人刚想拥抱的时候,爸妈凭空消失在床边,我吓得一大跳,立马睁开眼睛,才知道是在做梦,眼角有些湿润,定睛一看前方熟悉的家具,才注意睡在是自己的房间,快速的坐起来以后,窗外下着倾盆大雨,滴滴嗒嗒的雨声传入耳朵,忽然心里一酸,再也哭不出来了,因为年龄已经二十出头。 《梦幻之记》第3章 哭泣男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章 一代名医 我是一位神出鬼没的名医,游走世界各地,所到之处必定留下大名。 胡家村地理面积小,一条河对面是古老城堡,得不到主人的允许,擅闯城堡地界就会付出严重的代价,如果没有缺胳膊断腿,也会倾家荡产。 然而我不听信谗言,一大早来到胡家村,提着鞋子走过小河,踏入葱葱郁郁的草坪,立马被射来的箭挡住去路。 我喊道:“如果想要这家主人活过来,就要让我进去!” 哗啦啦…… 话音未落,城堡里跑出来一群守卫,身穿黑色的孙中山服,每个人壮如牛。 “再不让我过去,等你们家主人死了,谁付工钱呢?”我动之以情的问道。 一群守卫听到这些话,瞬间开了路,邀请我进了城堡,可是河对面站着村民,一个个目瞪口呆的看过来。 我来到一间房里,床边站着年迈的管家,还有一个性感的女人。 “让我再试一次。”墙角跪着男人,身穿白色大褂。 “嘘!”两个守卫按着男人的肩膀。 “不要说话,要不然把你喂狗。”女人瞪大眼睛。 房间一瞬间恢复平静,然而我走路的脚步声很大。 管家问道:“你是谁?” “我的名字不重要,反正是一个游走四方的医生,听说这里有病人久治不起,所以来看看。” “他是个冒牌货,我才是哪位名医,夫人再让我试一次。”男人大喊道。 管家突然一摆手,两个守卫用白布堵住男人的嘴巴,使他喊不出来。 这时女人才开口:“万一你治不了我老公,你知道下场,快点动手吧!” 我淡定从容的坐到床头的椅子上,看了看躺在被子里的男子,嘴巴发紫,皮肤变得浮肿,诊断好了之后,灭掉床头柜的香炉,顺走女人脑袋上的发簪,扎进男子的百会穴,立马喷出黑血。 男子缓缓地睁开眼睛,提起双手,指着我身边的女人,尽最大的声音喊道:“给我拿下她,这一切都是她的诡计。” 我治好这家主人之后,即将离开城堡的时候,要求解除了禁令,而且我一分钱也不要,只带走大量的食物,再次踏上救人的道路。 第5章 放飞自我 阳光明媚的天气,突然我从天而降,害怕撞到地面上,努力的冷静过后,身体变得轻飘飘,任由风吹飞来飞去。 我开心极了,原来自己会飞,真是一件奇闻异事,正在高兴时,地面越来越近了,一下子变成开满花朵的草原,我立马闭上眼睛,双手张大逆风而飞,身体触碰着花花草草,香气扑鼻而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蝴蝶飞在身边,扇掉身上的花粉,落在草原之上,迅速的长出更加漂亮的花儿。 我飞在无边无际的草原,脸上尽是笑容,不停翻动身子,望着白云被风吹走,露出太阳照射着眼睛,可是不觉得懊恼,因为阳光并不热,温度刚刚控制在凉爽状态,或者大风吹的原因,所以减少热度。 我白嫩的皮肤暴露太阳底下,变得晶莹剔透,就像一张纸一样,只要点火就会燃烧。 我飞得很开心,一直逆风飞去,不管前方是什么地方,也许天涯海角,也许极乐世界,也许飞出地球,也许人间地狱,我还是不会停下来。 我并没有追求蝴蝶,只是跟着自己的心在飞翔。 《梦幻之记》第5章 放飞自我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6章 卧底警察 我是新人警察,二十岁考入警校,三年过后,经过正规的训练成为人民警察。 今天是调入东暑警察局的第一天,我早早去报到,坐在凳子上炯炯有神,等待着人事部门。 大概十五分钟之后,我坐在凳子上依旧一动不动,维持着警察的威严,却被一个男人打断。 “跟我过来。” “是。”我站起来敬礼道。 随后我们进到一个办公室。 男人从抽屉内拿出文件夹,微笑的说道:“你不用去哪里,把这些资料记在脑袋里。”。 我疑惑不解的看着文件夹里的内容,惊讶地问道:“我要卧底吗?” “嗯。”男人点了点头,“记住了没有?” “保证完成任务。”我快速的敬礼道。 男人立马撕掉这些资料,自从我出了东暑警察局,混进当地一个黑帮,不用半个月靠着拳头成名,触碰到任务上的大人物。 这一天,我所在的黑帮发生了转变,根本轮不到新人的位置,却被前任老大提名,一下子变成了我的厄运,每个人都想杀我。 可是呢,我也不好惹,很多人害怕的要死,尤其是我的拳头出了名的恐怖,只好用下三滥手段,以我的名义去绑架前任老大的女儿。 我逼不得已只能出手,独身来到绑架地点,站在码头上,面对人心里并没有害怕,一声不吭的冲过去,与一群人撕打起来。 刀光剑影,拳脚无情,打了半个小时,我渐渐的体力不足,跪倒地上不肯松开武器,无力的挥来挥去,感觉不到身上的伤口,鲜血淋漓衣服上了,场面非常悲壮。 “给我冲啊!”没有倒地的手下一起喊道。 被绑在椅子上的大小姐,看着一群人冲过去,手拿着刀,哭喊着挣脱绳子,然后跌跌撞撞的跑过去用身体护住我。 “不能留!”头目气愤的大喊道。 砰砰砰…… 突然周围响起了一阵阵枪声,无数个警察冲进码头,头顶有直升机,叭着一名狙击手,瞄准那个头目的眉心。 前任老大的女儿被救之后,这个大黑帮被瓦解,可是我并没有恢复警察身份,消失在这座城市里。 第7章 一顿早餐 我在一个县城出生,城市不大不小,有很多美食可以吃,最重要有我的朋友。 我早晨起床后,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了,拿着钱走出了家门,走在最熟悉不过的小吃街,两边摆满摊子,卖着汤粉,糯米饭,小笼包,大包子,煎饼果子,糯米粑粑,棉花糖,等等一系列好吃的东西。 我摇头晃脑的看着卖东西的老板,面带笑容的招手揽客人,香气扑鼻而来,但是我忍住了,想要找到县城里最好吃的汤粉。 大概逛了二十分钟,来到美食街的岔路口,就被老朋友拦去道路。 “要不要一起吃早餐?” “可以,跟我寻找美食吧!”我欣然接受了。 就这样,我和朋友组成美食猎人,誓死不屈服太阳的炎热,继续逛在县城内。 大约一小时之后,两个人到了城市外面,站在田埂边,闻到非常香的气味,抬头看去,一个中年妇女穿着围裙,来来回回的忙得不可开交。 “我们想买汤粉,有吗?”我问道。 “上来吧。”中年妇女招手道。 两个人走完埂边,顺着石台阶到了中年妇女的家门前,就坐在阳台上,乖乖的等着汤粉的到来。 “请吃。”中年妇女端着两碗汤粉,放在干净的地面。 我第一次在地面上吃早餐,感觉很奇妙,可是汤粉散发着香气,不由得笑起来,喝了一口汤,入喉的时候感觉不到油腻,辣度刚刚好,舌头触碰了被剁碎的猪肉,有颗粒感,好吃的不得了。 喝了一口汤的我,开始得不到满足感,看了一眼朋友,举起手来喊道:“老板娘,我这里还有一块钱,可以煎蛋吗?” “好。”中年妇女撒腿就跑进厨房。 哗啦啦! 煎蛋声响起来了,传入我的耳朵里,鼻子闻着没有腥味的鸡蛋。 中年妇女正在煎蛋,等不及的我吃了一口粉,那种美味的感觉在嘴巴里跳来跳去,就像活着的鱼儿,蹦蹦跳跳的游进肚子。 等到煎蛋来时,碗里的粉没有了,中年妇女感到一丝丝抱歉,但是我并不生气,接过煎好的鸡蛋,还是热腾腾的往嘴里送,吃好以后,我们离开了这家店。 回到县城…… 我问道:“老朋友,下次我们还去吗?” “如果有空就去。” “就这么定了。我没有想到,为了一次早餐跑去城外,简直不敢相信,那家店太好吃啦!” “这个算什么,我家隔壁有一位奶奶,她为了一顿好的早餐,5点就起来,坐着汽车到市里,回来的时候提着很多打包的汤粉。” “好厉害。”我发自肺腑的佩服道。 后来,两人各自回家,躺在床上的我,无法形容那一碗美味的汤粉,嘴巴里留有回味无穷的记忆力,虽然普普通通的做法,却呈现了人间美味。 第8章 漂亮女人 我风尘仆仆的回家,进门之后整个人傻了,只见大厅里坐着许多的亲戚,爸爸抱着一个小孩,睡得很香并没有哭闹。然而另一个小孩被妈妈抱在怀里,哭得天昏地暗,两只小手向着坐在沙发上的女人伸去。 “妈,让我来吧!” 我看见这个女人叫自己的母亲为妈,一瞬间缓过神,才知道女人很苗条,穿着白色长裙,面带笑容的站起来。 “不哭不哭,你爸爸回来了。”女人用柔和的话语,哄着正在大哭的小孩子。 我立马接过爸爸手中的小孩,坐在女人身边,刺鼻的香气扑面而来,甩了甩晕乎乎的脑袋,好奇的低声道:“你是哪一个?” “我是你女朋友啊,他们是你的儿子,可爱吗?” “怎么可能,我尚未娶妻生子,哪里来的孩子?” “就是你的孩子,我要留在这里生活,然后嫁给你。” “说实话你很漂亮,不过我真的不是他俩的亲生父亲,我才21岁。” “我不管你多少岁,反正我已经把行李箱搬来了。” 我随着女人指去的方向,两个行李箱放在电视剧旁边,比电视剧还要大:叹了口气:“哎……” “唉声叹气做什么,娶了我是你的福气,像我怎么漂亮的女人上哪里找去!” “儿子,这俩孩子真的像你,好可爱。”父亲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我听见父亲的话语,看了一眼怀里不哭不闹的小孩,眨着大眼睛萌萌哒,小手一直动来动去,想要抓住我的衣服。 “是不是你孩子?”女人问道。 “确实像,不过我记得很清楚,我没有见过你啊!”我疑惑的打量着女人。 这个女人前凸后翘,长长的头发披肩,口红是淡粉色,脚下一双高跟鞋,大腿被裙子盖住,但是看得出,隔阂间的缝隙不大,不像爱玩的女子,呈现着整个人很有气质。 “你真的没有开玩笑吗?”我再一次问道。 “我像吗?”女人微笑的反问道。 随着我心里的不解,屋里充满了笑声,众多的亲戚都喜欢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决定让她住进家里,然后和我同睡一个房间,不过两个小孩由我的父母照顾。 当天晚上,我很不自在,二十一年来,第一次和怎么漂亮的女人同房,简直不能正常呼吸,因为会闻到女人身上的香气,只能忍住,从柜子里掏出被子,铺在门口旁边,就躺下不敢动弹,谁也没有想到,漂亮的女人就睡在身边,抱着我进入梦乡,可是呢,我睡不着了,心里一直思考着问题,这个漂亮的女人根本没有见过,把记忆全部理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得出结论,她就是两年前抛弃我的人。 第9章 牺牲者 2118年进入机器人时代,地球变成负伤累累,白云不再是天空的装饰品,一瞬间靠拢大气层,形成全球龙卷风,夹着闪电雷鸣劈下来,死了很多人。 人类建起苍穹之盾,造了人工太阳,渐渐恢复简简单单的生活,地球重新长出绿色植物,稳定的生活终于安静下来。 我正在自家的屋顶上感叹,忽然地面猛然颤抖,立马直视前方,一颗核弹落在远处山顶,超级大。 正当我害怕的时候微微抬头,就看见苍穹之盾破了一个洞口,大风吹进来,卷走黑洞下方正在行走的人们。 “世界末日来了!”我震惊的无法动弹。 随着龙卷风滚滚而来,眼前的房子被吞噬,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空旷的地表。 正当龙卷风狂龙乱做时,部队派出了无数架战斗机,刚想接近黑洞去一探虚实,立刻被吸出大气层。 然而政府也没有放弃的意思,又派了很多科学家,前往核弹降落的山顶,带着一大堆机械器材。 叮铃铃…… 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铃声非常普通,却挡不住好奇的心,点了一下屏幕接道:“喂,你好!” “我们是高贵的外星人,我们的电脑选中了你,请求你帮忙占领地球。”通话的那头说道。 “好,需要我怎么做呢?”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接下来就是电话那头的说明,我听得一塌糊涂,只听懂一些话,核弹里面有个暗门房间,里面装有可以毁掉地球的陨石炸弹,只要把它带出来,埋在地平线下面十厘米。 “任务简单吧!”通话的那头说道。 “我这就去。” 随后我到了核弹的降落地点,这才看得清楚,核弹表面刻着外星文,不过标志好眼熟,总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闲人不得入内。”一个保安拦住去路。 我不紧不慢的从口袋掏出工作牌,挂在脖子上。 “对不起博士,我是第一天上班,有很多人我不认识。”保安放下手。 我微微一笑,走进核弹里面,来到外星人所讲的房间,取走了陨石炸弹,埋在地底下,然后跟外星人通话:“快来接我。” 刷…… 大洞口的龙卷风一瞬间消失,射来一道蓝色的光亡,照在我身上,一瞬间到了外星人的飞船里。 “欢迎博士。”椅子上坐着男人,桌面放着引暴开关。 “原来是你们这些叛徒,人类的败类,既然在地球受难的时候逃到外星,不知廉耻的东西。”我跑向那个男人,从怀里拿出来陨石炸弹。 “快点拦住他!”男人害怕的喊道。 我却笑着说道:“哈哈,想不到吧,我根本没有把它埋起来。” “拿下他……” 轰! 话音未落,洞口响起了爆炸声,把地球的苍穹之盾震碎,乌云密布的天空挂着太阳,阳光照射着大地,被龙卷中糟蹋的地方,变成一处美景。 地球恢复了生机勃勃,一千年以后,人们恢复正常的生活,立下一个墓碑,纪念伟大的牺牲者,也种下各式各样的植物,慢慢变成绿色星球。 第10章 制作人 小区突然举办一场歌唱大赛,我家门口就摆着招募牌子,大到我无法想象,尤其是奖金很诱人。 说起本人也是一位唱歌爱好者,只因嗓子天生不好,没有办法作为一个歌手出道。然而小区要举办一场歌唱大赛,燃起了我的希望,让我的心蠢蠢欲动起来。 拿着手机联系了经常在一起唱歌的人,联系到以后,来了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年龄平均19岁,都是酒吧里面的小人物。 在我家探讨了大半天,由于歌唱大赛规定要原创歌词,只好拿出自己曾经写好的作品,并没有任何签约。 练习的时间一分分过去,小区里边变得忙碌起来,聚集了很多人,大到市长,小到平民百姓,不过参加歌唱比赛的人将近二百名。我有些慌张了,毕竟自己不是专业歌手,最后我放弃了团队,让他们三人组成一个团队,而我变成一名制作人。开始调理他们的停顿节奏,还编了一段舞蹈,学起来非常困难,但是三个人并没有怨言,就这样时间一点点过去,小区举办的歌唱大赛进入预选阶段。我带着三个人去报名,唱了一首抒情歌曲,立马通过了。有些不足的是女音太高男孩跟不上,为了得到奖金,我们四个人一致决定,只让这个女孩参加决赛。 预选赛进行了三个小时,淘汰很多人,有的人哭有的人笑,而我没有资格去批评任何人,因为他们比我唱得好,现在我只是作为一名制作人,努力的调节歌词,让最好的原创作品呈现出来。 足足等了六个小时,小区歌唱比赛正式开始,一个个上台唱歌,大部分人都紧张,发出的声音有些颤抖,完全抹去了原本的味道,也有人开始走调,或者跟不上节拍,要不就突然忘词,等到音乐结束之后,哭着跑下台阶,躲到没有人的角落里哭泣,这是作为歌手的必经之路,如果这个人没有哭过,说明这个人没有努力过。 歌唱比赛慢慢进入结尾,我的歌手是排名倒数第二个上台,应该还有十分钟,我带着她到后台准备,刚想开嗓子的时候,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过了,我以为他是来跟我搭讪,结果与我擦肩而过,和倒数第一上台的女孩聊天了。这让我感到很不爽,这个男人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明明看了我一眼,回想那个有色的眼睛好气愤。 “下一场有请倒数第二名的女孩,演唱的歌曲是《家里人》。”主持人大声喊道。 听到这些话,我在后台紧张了,然而站在我面前的女歌手,她一点也不紧张,也许做样子给我看,反正我被鼓励了。 “我去去就来。” “加油,用尽你的力量去歌,千万不要封闭感情。” 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有种莫名的感动,立马跑到台前,站在舞台旁边,看着她缓缓走近舞台里,穿着一件裙子,粉色的非常漂亮。 当音乐响起前奏的时候,我相信我们已经赢了,等她开始嗓子的时候,我相信她已经成功了。 随着旋律的转动,随着温柔的歌声,随着观众的呼喊声,我的女歌手放开感情,唱出了自己的人生,那也是我用了一生写的一首歌。 咚,哗啦啦…… 当音乐停止,女孩向观众礼貌的鞠躬,刚想转身过去,台下响起一阵阵掌声,直到女孩走下台,掌声也没有断过。 “接下来……” “对不起,我们放弃比赛。”正当主持人要介绍最后一组,刚才跟我擦肩而过的男人跑上来说道。 主持人顿时懵了,看了一下后台的评委,最后经过长达半小时的议论,最后得出了一个结果。 “获奖者是倒数第二名上台的女歌手,和她的制作人,请上台领取20万奖金,可以跟导师们合作哦。” “感谢大家,我会继续努力,绝对不会辜负大家的喜爱。”我感动的说道。 然后我用着20万开了一家小公司,带着我的女歌手正式出道,也把两位男孩变成偶像歌手。 第11章 移动地球 一万年以后,太阳核经常爆炸,摧毁九大行星的平衡轨道,影响了引力,九大行星可以随意移动,只要黑洞出现立马被吸过去。 太阳核的爆炸也导致人类变异,都有各种各样的超能力,可以在没有空气的外太空生活。 而我是一个例外,没有任何超能力,只好躲在地球上过日子,虽然害怕被黑洞吸走,却依然坚持着活下去。 时间过去了好久,这一天我正在家里睡觉,太阳核突然爆发,威力冲散九大行星,我也冲倒在地,醒过来的时候,自己躺在一分为二的地球的连接点,眼见另一半地球靠近黑洞,可是身后传来热量,皮肤一瞬间火辣辣的烫伤了。 我歪头一看,半面地球往太阳撞去,生死关头之际,我用力一跳,稳稳当当的站在靠近黑洞的另一半地球,我既然有了超能力,正当开心时,才感觉吸力非常大,心里产生一丝丝后悔的时刻,太阳吞噬了半面地球,没有剩下灰尘,也不给爆炸的机会,完全消失在强大的太阳核里。 这时候我缓过神,担心起了会被黑洞吸走,试图跳出地球表面,突然黑洞消失不见,半面地球停下来,只见八大行星的距离太远,不想浪费体力去其他星球生活,重新在半面地球上建起房子,恢复了一个人的家园。 《梦幻之记》第11章 移动地球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2章 变身超人 超级英雄的世界里,爆发了第一次超能大战,最强大的超人败下阵来,世界被一群坏蛋统治。 然后地球上建起了无数个研究院,专门研究人类细胞的转变,拿人类的细胞注入动物身体内,变成了超级雇佣兵,再派这些雇佣军去征服其他星球。 超人败下阵来之后,被其他超能力者送去s星球,这是一个绿色的星球,面积比地球小,不过资源多出几十倍。 我正在研究dna样本,突然冲进来一群超能力者,架起我往外逃,刚跑出高楼大厦门口,被很多的超级雇佣兵包围了。 保护我的这些超能力者,话不多说跟他们缠斗在一起,我趁着机会逃跑了,返回大楼里面,没走多少步,这些超能力者被踢进来,我不敢相信的回头看去,那个打败超人的男人就站在我眼前,身着黑色铠甲,披着黑色的斗篷,手中一把氪石杈,发着绿色的光芒。 绿色的光芒照在我身上,突然身体感到了无力,脑袋有点昏昏欲睡,额头冒出了许多汗水,双手不停的颤抖着。 “超人?”超能力者们看见我这样,震惊的张大嘴巴。 我并没有回答,只是感觉身体乏力,缓缓的倒在地上,没有闭眼睛,只觉得天花板正在转来转去,体内开始热血沸腾,身体一瞬间壮起来,衣服被撑破,露出了健壮的肌肉,双手一拍地面整个人直立起来。 “你继承了超人的基因,我好高兴啊,这下子有的玩了。” “你说什么……” 咚! 我话还没有说完,狠狠的飞出高楼大厦,撞成一个连环洞。眼看着自己飞出s星球,太阳就在前面,阳光照在身上,渐渐的敷上一层金色光芒,只感觉身体有着无穷的力量,张开双手,向着那栋高楼大厦俯冲下去。 我飞下去的速度非常快,全身起火,却感不到烫伤,速度越来越快,刚接近大气层的时候,那栋高楼大厦向我飞来,我借着力道一接,抓住这栋大楼,感到并没有那么重,就像羽毛那么轻。 我推着这栋大楼向地球飞去,安置以后,用力全身一跃,飞回s星球,顺便带走那个强大的男人,往没有空气的太空里面推去,他突然变成了化石,我轻轻的拳头一碰,瞬间碎成无数个小石头,飘向远处的黑暗宇宙。 地球从此恢复了平静,再也没有研究院,只有超级英雄学院。 第13章 白色云朵 我走在弯弯曲曲的路上,两边是木房子,一眼就认出回到了家乡,心里并没有震撼,沿着路边的水沟前进,不见之后,我站在三岔路口处,不知道何时身边多了一个女孩,身穿连衣裙,做着撒娇的动作。 “你是谁啊?”我问道。 女孩没有说话,在我身边转来转去,看上去玩的很开心,我也不愿意打扰。 大概两分钟以后,我现在原地没有动过,此时一个陌生的女孩走来,身材修长,脸蛋很漂亮。 真当我看入迷的时候,身边的女孩开口道:“你不喜欢我吗?” “我……” “你回家了吗?”我要回答时,走过来的女孩,一瞬间打断话题。 刷…… 然而站在旁边的女孩消失了,残留着一丝丝青烟,被风吹走。 我被这一幕吓傻了,来不及回答走过去的女孩,只见她撩了一下头发,回过头微微一笑,好看的无法形容。 “说啊,你到底喜欢谁?”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 我面无表情的歪头看去,穿着连衣裙的女孩依然在撒娇,动作的幅度更大,还抓着我胳膊甩来甩去。 “不说我走了哦!”女孩微笑的说道。 “说喜欢又如何?”我问道。 女孩得不到我的回答,化为白色云朵飘上天空,停留在我头顶,我也不在手,慢慢悠悠的走出岔路口,总感觉那朵云一直跟着我,无论去哪里,就算天涯海角,它依然陪在我身边。 《梦幻之记》第13章 白色云朵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4章 小宝贝 我家来了两个小宝贝,名义上算是表弟表妹,长得很可爱。 表弟表妹来到我家有一段时间,身上穿的衣服没有换过,也算不上那么脏,可是有些心疼了,只好带着两人去买衣服,走在大街上,希望可以找到可爱的儿童装。 我带着年龄比较大的表弟,走在前面,妹妹带着年龄小的表妹,走在后面,就这样我们四人一直走着,想买到最好看的衣服,却找了整整一天,慢慢的天黑了,逛得腰酸背痛,心情开始变得低落起来。 不久过后,我们停在一家卖衣服的店门口,我回头看去,妹妹已经为表妹穿上新买来的衣服,两人的脸上很开心,此时的我当然着急了,随便拽下店门口挂的儿童装,一件颜色非常鲜红的上衣,然后对比表弟的身体,真的适合极了。 “过来,这件衣服蛮好看的,我给你穿上。” “不要,我要进去买!”小表弟耍着性子喊道。 为了哄好表弟不哭,我当然应了没有必要的要求,因为只要不再逛街,我怕晚上走夜路不好。 我立马抱着表弟跑进店里,来到卖儿童衣服的区域,正当我挑了好久的衣服时,妹妹带着表妹走进来,手上提了一大堆零食,看到这一幕,我快速买了一套儿童装,然后来到生活用品区,手里没闲着,看了很多生活用品,依然不知道买什么。 《梦幻之记》第14章 小宝贝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5章 买药记 年过25岁的我,算不上一表人才,但是五官端正,我却善良大方,事业有了小成就,这样的男人当然有女朋友。 说起我的女朋友,长话短说吧,我俩在一家公司认识,她可是公司里面最漂亮的女孩,当我要追求她的时候,确实需要一点勇气。毕竟人家美若天仙,追她的人都数不过来,每天上下班,男同事们都为她剩下乘坐电梯的位置。 可我就不同了,我是公司的小职员,就职已经两年了,工作干得风生水起,桌面放着密密麻麻的文件,一天只能回家一趟。家里的人跟我关系非常亲密,因为我是独生子女,一家的希望只靠我。 这一天我正在加班,她就坐在我对面,打字键盘的声音传来,引起了我的注意,立马偷偷的歪头看一眼,没想到她却在看我。 “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你平时不回家吗?” “当然回呀,只是没有太多时间,公司有太多工作让我离不开位置,有时候就在这里睡觉。” “平时看见你不说话,我以为你是个哑巴,对不起啊!” “工作太忙,顾不上身边的人,老板什么事都让我做,可能对我太器重,或者想把我赶走。” “下班之后可以送我回家吗?” “如果你不嫌弃我这个粗人,这样吧,只要你加班,我们就一起回家。” “好啊。” 随着我豪爽的约定,竟然捡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事情是这样的。 她只要一加班,我肯定逃不掉加班的命运,下班之后,我送她回家,夜路虽然难走,但是风景宜人,当冷风吹过,她的身子一直在哆嗦,我也没多想什么,脱下外套为她披上。 送她回家的次数越多,我发现她加班的时间也越多,但是我总觉得她是故意要求加班。 我发现了另一个问题,每当我把她送回家的时候,我俩走路的距离越来越近,可以说是50厘米,她经常对我笑,态度不像以前那么冷淡。 当我早晨去上班,我以为迟到的时候,她就站在电梯门口等我,然而电梯门就停在那里,里面坐着许多男同事,好像都在等她进去。 时间一点点过去大概两个月后,今天也是我加班的时间。 “家里人多吗?”她突然问道。 “我是独生子女,家里只有父母两人,自从我到了这家公司上班,他们减少了家里的负担。”我笑着回答道。 “我,我家里人要见你。” “嗯,我也想见见他们,他们肯定知道了,只要你加班,就有一个男子送回家,他们肯定很担心。” “不,不是……” “那我们走吧!”我站起来说道。 离开公司之后,走在非常熟悉的道路上,两边的铺子还没有关门,因为今天加班的时间很短,才十点钟。 当我们走到一家药店门口,我立马跑进去。 “你进去干嘛?”她跟在我后面问道。 “当然是买给你吃,我知道你为了拉近距离,就要求加班,感冒了也不去医院看,忍了一个星期,老板不心疼我心疼啊!” “哪有,我的感冒已经好了,不用浪费钱。” “如果你感冒好了,为什么离我那么远,一个星期之前,我们走路的距离从一米到五十厘米再到30厘米,正当要黏在一起的时候,却因为感冒我们的距离又到了一米?” “你,你说什么呢!”她红着脸说道。 “买好了,我们走吧!” 她立马拦下我,低着脑袋指我手上拿的东西:“买这些做什么?” “去见岳父大人,我当然要送礼,这是中国的传统美德。” “讨厌,不理你啦!”她说完话,跑向药店外,可能一直拉着我的手走出去。 然而我却心不在焉,因为有一个问题我还没有算明白,药店老板卖给我五颗感冒药,为什么是40元钱? 第16章 我的老婆 我的老婆叫夏秋笙,夏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家里富可敌国,可是夏秋笙非常喜欢搞研究。 千金小姐一般都出名,夏秋笙平时也拍了广告,成为年度最佳封面女主角,而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少,可是感情没有改变过,夏秋笙有空的时候就在家里,跟我探究她的伟大发明,叫超能力生长剂,人吃了就会刀枪不入、力大无比,总之一句话没有人打的过。 听了夏秋笙的伟大发明,我立马产生兴趣,就仔细的揣摩她写下的笔记,时间一点点过去了,夏秋笙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我辛辛苦苦做好的饭菜,没有人陪我吃,只好放进冰箱里保鲜。 时光匆匆忙忙的流失,掐指一算一个月过去,夏秋笙在我的生活里面不见了踪影,而那个发明依旧没有成功,我只好下定决心,去夏秋笙的研究办公室,拿着已经研究出来的笔记,去了夏秋笙的研究所。 来到研究大厦面前,我才发现这栋楼非常的高,而我从来没有来过,甚至路过的时候只是低着头,因为我不想进入不喜欢的领域,而如今为了我的老婆,只好挺胸抬头的进去。 到了夏秋笙研究的房间,屋里摆放着许多器材,都是一些瓶瓶罐罐,更加的让我心疼老婆。 夏秋笙看见我来了,一脸愉悦的拉过去,站在研究台旁边,看着那些瓶瓶罐罐里的水正在沸腾。 “老公,你说我的发明会成功吗?” “当然会,我老婆可是科学家,没有什么研究能难得到你。加油,哦,这是你的笔记……” “你看过了吗?”夏秋笙迅速的打断道。 “是的,我认为你少加了一种东西。” “什么?” 我看见夏秋笙满脸的疑问,不忍心抢功劳,这是夏秋笙的研究,如果我帮忙了,就会变成两个人的研究成果,顿时选择沉默不语。 “说呀?”夏秋笙气愤的问道。 这是夏秋笙第一次对我发脾气,我感到很幸福,可是我也觉得这些研究比我还要重要。看夏秋笙生气的样子,我能做出什么选择呢?只能找了研究台面上的瓶瓶罐罐,拿起最用不到的水瓶,倒进沸沸腾腾的瓶子里面,眼看这两种水融合在一起,然后冷静下来,这时候,瓶子里的水突然沸腾起来,玻璃杯开始裂了,我看到这个情况,快速的转身抱住夏秋笙,房间一瞬间爆炸,房顶坍塌下来,等到烟雾消散了,没有受伤的夏秋笙抱着我正在哭泣。 “老公,你不能就这样走了,我们还没有孩子呢?” 正在装死的我,听到这些话我不自觉的高兴起来,嘴角上扬。 咚: 当我开心不已的时候,感觉到胸口有人捶打,但是一点都不疼。我突然好奇起来了,睁开眼睛,坐在地板上,撩起自己的衣服,皮肤依然没有变化,居然变成了金刚不坏之体,也看见夏秋笙收回拳头。 “老公,我们成功了!”夏秋笙激动的说道。 “淡定,今天晚上我好好的奖赏你,因为刚才谁说想要孩子?”我明知故问的说道。 “我怎么不知道,哼!”夏秋笙装傻充愣的害羞道。 然后在生活里,夏秋笙变成了伟大的科学家,而我只是一个隐姓埋名的超级英雄,坏蛋出来的时候,我把他们打趴下抓进监狱里,灾难爆发的时候,我用自己的名义捐钱,完完全全变成了社会上最不瞩目的幕后人,但是我们依然没有孩子,因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顾不上自身的生理要求。 第17章 小偷之王 我出生在美丽如画的乡村,四面环山,连绵不绝的田埂长满花草,绿油油非常好看,全部都是自然的绿色植物。 我从出生到现在,村子一直流行着祖辈留下的节日,一到八月十五,小孩子可以出来偷东西,只要不被大人发现,你偷到的东西归自己,但是节日要在晚上进行,白天是不可以的哦! 还形成了一句话:八月十五乱吃乱偷。 但是偷的东西也有规定,不可以进入别人家里,只能去田里偷走各种蔬菜水果,偷的时候更不能糟蹋其他的植物,手法一定要灵法。 又到了节日的那一天,白天我和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打赌,谁偷出来的东西更多就算他赢,一旦被大人发现或者抓住,这个人就会失去参加比赛的资格,我俩当然要认真对待,赌注可是非常大,输的一方就要答应一个条件。 我们站在最富裕的田埂上,背对着彼此,看着手表上的时间,同时调整心情,只要时间一到立马行动。 时间一点点过去了,天空渐渐的暗下来,远处的房子亮起了灯光,村民一个个回家。 “准备,1,2,3……” 啪啪啪! 伙伴还没有等我念完,向我后面的斜坡下的大田跑去,而我立马跳进脚边的田间,趴在黄爪根上面一动不动,注视周围有没有人,如果没有人再做行动,可是运气不佳,一个老奶奶正在田边除草,我当然不能轻易的动身,不过左边的一米处有几个黄瓜,又绿又大,看上去美味极了。 正当我心痒痒的时候,老奶奶站起来了,慢慢悠悠的向着另一个田地走去,速度非常慢,我等不及了,小心翼翼的伸手过去,摸到了黄瓜的尾叶,却压到一个根树杈,响起断裂的声音,正在离开田埂的老奶奶突然回头,向我这边看来,观察了好久,而我紧张的心跳快要停止,爬在田的沟道里一动不动,利用着竹架作为掩护,再加上叶子的覆盖面积,完全挡住了老奶奶的视线,所以看不见我,老奶奶转身离开这个田埂边。 我看见老奶奶离开之后,依然谨慎的弯着腰,双手快速的拽下黄爪,塞进裤子两边的口袋,突然感觉到了重量。 “抓住他!”远处传来大人的声音。 我立马回头一看,只看见山间亮起灯光,跑在前面的是我伙伴,后面跟着一大群田地主人。看到这情景,我迅速的跑到田边,跳到另一个田里,躲在田里不敢动弹,此时大人们的声音没有了,我一瞬间跑进草丛,躺在那里看着天空上的月亮,吃起没有洗的黄瓜,味道非常好吃。 我一直在草丛里躲到天亮,回家的时候我才知道,伙伴被大人们抓住了,他必须要付出代价,所以跟大家田埂的主人一起种菜,然而我当作没事一样,站在旁边看热闹。 这一年的八月十五过去了,我在村子里头出名了,成为当之无愧的小偷之王,后来,每到八月十五中秋节,我带着崇拜我的人一起偷遍整个村子的蔬菜水果。 第18章 宝莲灯 刘沉香的时代结束之后,宝莲灯消失在人间,妖魔鬼怪再也不争夺不存在的东西,每一个妖怪进入了修炼的洞府,人间恢复繁荣的幸福日子。 我是一代妖王,三界之内没有对手,法力强不强不想多说,反正没几个可以打的。 这种宝莲灯失踪在人间,我却耿耿于怀,多次变成人类的样子,拜访了无数的府邸,得来的结果让我很失望,因为宝莲灯的传言,再也没有听见民间提起过。 我走在人间,失去了信心,不知不觉中进了一家酒楼,坐在包房里喝闷酒,这家酒楼的酒非常烈,喝着喝着就醉醺醺了,趴在桌上唠叨起来,嘴巴是不停的说,眼泪是真的流出来了。 我作为一代妖王,竟然怀疑人生,趴在桌上不经意间,打掉一坛酒,咣当掉在地板,引来双胞胎的美女老板,穿得那叫一个风华绝代,手中拿着一盏破灯,让灯光照在我身上,两姐妹想看看我到底怎么回事。 醉醺醺的我,看见两个美女来了,擦干泪水汪汪的眼睛,抬起昏昏沉沉的脑袋一看,两位老板娘年龄差不多。 “客人,你这是怎么了?”其中一位美女老板问道。 “不要管我,得不到宝莲灯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就让我死去吧!”我拿起酒坛一饮而下。 “公子不必伤心,看看这是什么?”另一位女老板将发光的青灯放在桌面。 由于灯光太强,我不得不双手捂住眼睛,慢慢的撇开指缝,看着这盏青灯渐渐的变成宝莲灯,灯芯被火焰烧着了,是白颜色的。 “宝莲灯!”我震惊的喊道。 “对啊,我们是从后院捡到的,起初我们也不知道是宝莲灯,一直当作普通的青灯,摆放在结账台那边,也没有人偷走,可是有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进来偷东西,刚想偷走宝莲灯,瞬间闪起金色的光芒打伤了小偷。我们两姐妹才知道,这是失踪已久的宝莲灯,可我们两姐妹是普通人,要这个宝莲灯也没有用。” “能不能把它给我,你们想要什么都可以?” “看你穿的富丽堂皇,如果你帮我们开一家更大的酒楼,我就把这个宝莲灯给你,这个交易怎么样?”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快速的点头答应,右手一挥,这个一层酒楼变成了三层。 两姐妹惊讶不已的看着我,害怕的问道:“你是妖怪吗?” “我当然是妖怪,不过我属于那种好的妖怪,宝莲灯到我这里总比在坏人手里好吧。” “随便,我们两姐妹只想开酒楼做生意,既然你得到了宝莲灯,可以走了吗?” “我思前想后,可能走不了……” “你想干嘛?”两姐妹同时害怕的问道。 “我一个好妖怪能干嘛,想拿钱给你们投资,开办更多的酒楼,只开大不开小,两位漂亮的女老板觉得怎么样?” “合作愉快。” 从此以后,两姐妹拿着我的钱财开办了十间大酒楼,而我在本地也买了一栋宅子,存放宝莲灯。 第19章 冒牌老大 我是一个游走全世界的大骗子,无名无份,谁也不认识的男人。总梦想着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的人生改变了。 香港是黑社会的集结地,也是最混乱的城市之一,骗子满地都是,痞子横行霸道。无论你杀人放火,谋杀陷害,只要你有钱,不害怕被警察抓住,拿钱赎人就可以了。 香港也是许多富豪走马观花的地方,开着豪车,拿着钱袋,走进富丽堂皇的夜总会,不是赌博就是打架,不是打架就是玩女人。 然而今天晚上,夜总会来了一位不起眼的少年,穿着一身白色西服,打蜡的头发坚固无比。 我坐在吧台前点了一杯酒,始终没有人搭理,只好从后门离开夜总会。 “老大!”正当我开门的时候,一群黑衣手下疑惑的喊道。 “我吗?”我一脸懵逼。 这时候,小巷的远处冲来很多人,手持刀具,尽是恶狠狠的眼神可怕极了。 “老大先走,这里有我们!”一个比较靠谱的手下说道。 “好,好吧。”我稀里糊涂的跟着另一群黑衣人离开小巷。 大约半小时后,我被黑衣人保护到一栋高楼大厦前面,抬头一看,门前站着两排黑衣保安,腰间佩戴着电棍,耳朵上有通话器。 “欢迎老大。”所有人瞬间弯下腰,大声的喊道。 “不用客气!”我还是懵的状态回答道。 当我进入高楼大厦,里面只有美女陪伴,大部分都是性感的新人模特,穿着比基尼,在游泳池里来来回回的放电。 “老大,今晚那件事你有什么头绪?”一个打手走过来问道。 “这件事还要头绪吗?肯定熟人作案,想把我干掉,然后他上位。” “我要怎么做?” “我还没想好,先睡一觉,明天我会一会这些人。” 因为我的入戏很快,省了很多时间,没必要学习那些老大的做派,黑社会电影看太多了,台词我都背得滚瓜烂熟。 第二天,高楼大厦的会议室里,两边坐着香港最大帮派的领导人,每一个人不怒自威,眼神非常的犀利,像是要把人吃掉。 “咳咳!”我站在门口清了两下嗓子,临危不乱的走进去。 此时坐在椅子上的人向我看齐,然后快速的站起来,礼貌的弯腰了一下。 我微微一笑点头,坐到黑色的转椅里,开口就说:“昨天那件事我不计较,但是我要他亲口承认,他想要坐我的位置还是想让我死呢?” “老大,你真会开玩笑,昨天晚上香港根本没有事情发生,你说这话什么意思?”一个胖子说道。 “这位是谁?” “哦,他是蒋老大的公子,坐在那个位置已经两年了。”打手附耳道。 “替我转告蒋老大,说他的公子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了。” 当这句话说完的时候,门口跑来两位黑衣手下,向着胖子开枪。坐在椅子上的所有人惊呆了,不敢轻易妄动,紧张的人就喝水,还撑得住场面的人立马嬉皮笑脸。 “大家不用那么害怕,我也不是恶魔。”说完话,我面无表情的笑着,转了椅子向着玻璃窗。 后来,蒋老大得知儿子被枪杀,召集了大批人马,来到高楼大厦的门前闹事,却被守门的打手们干掉。 大事件爆发后,由于警方的介入,这栋高楼大厦被封锁,而我恢复了骗子的身份,谁想到曾经保护我的那些黑衣人,愿意跟我继续混下去,朝着东山再起的目标前进。 第20章 小学和初中 我走进一间大教室,摆放着六排书桌,一排可以坐二十人,然而凳子上的人我都认识,有的是小学六年级,有的是初中时期,吵吵闹闹的坐在凳子上玩耍,大家的模样都停留在读书时期。 见到这样的场景,我很高兴,笑容满面的靠近第一排的尾部,上下桌的同学站起来,我才注意到这两人是小学同学,而我就选择坐在他们中间的书桌,摆好书籍之后,回头看的时候,经意间闻到了很臭的味道,立马掏出香水瓶,喷在他身上完全消失的臭味。 “好香啊!”右边的同学对我笑道。 喷好香水之后,我端正坐姿,看着周围的同学们打打闹闹,依然童心未泯,玩的不开交。不过女同学更加漂亮了,可是男同学还是一样的淘气,揪着女生的辫子把玩,疼的女生差点扇了一巴掌。 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周围的同学蹦蹦跳跳的很开心,突然这时候,坐在前排的男同学,梦然站起来,大声的宣布道:“我要去国外玩了,希望同学你们帮我请假。”话说完,背着书包跑出教室。 这一举动让所有人措手不及,那能怎么办呢?只好帮忙他请假,恢复正常的打闹过后,又有一个同学从我身边跑过,熟悉的身影是那么高大,飘来的体香如此让人着迷,回头一笑是心动的感觉。 我还记得这位女生,他是我曾经的恋人,他舍得他漂亮又高大,丰满又爱笑,如今却瘦了一圈,压倒性的身高还没有变化,身材变好了,穿了这身校服完全挡不住波涛汹涌,一跑一个晃动,一晃动就让人着迷。 “同学们好!” 只是进来一名老师,他聪明绝顶了,样子很和善,经常露出爱笑的脸颊,不过我们对他比较陌生。 “请把课文翻到28页,这一首诗要背下来,开始吧!” 老师下达了命令,我们只好照办,把语文本立在书桌上,嘴巴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身后的同学更加努力,可我总听到隐隐约约的打闹声,抬头一看,前方有几位同学正在抢着一个盒子,盒子里面的粉撒在地板上,可是老子就是看不见。 见到此景的我,肚子当然饿了,拿出跟那些同学们抢来抢去一模一样的盒子,打开盖子,然后用手去抓,蒋毅把粉末放进嘴里,甜甜的味道一瞬间扩展在舌头上,然后感觉到非常粘,吞进喉咙之后,嘴巴里缺少了水分,变得又干又难受。 “让我尝一尝?”此时老师跑过来问道。 “我这个不好吃,他们的粉末加水了,味道应该还可以。” “我就喜欢吃干的!” 在老师一再的要求下,我递给盒子,继续背诵课文。 第21章 家乡 所有人都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可我有不同的见解,爱情就是开始的结束。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只有一个,我认识的亲戚朋友,他们都比我结婚的早,每当过年的时候带着女朋友到处炫耀,可是我要讲的故事不是这样的。 梦境的世界里可以把一切做到,就是一个私人定做的造梦厂,无论什么梦你都可以实现。 然而在梦中,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他老实淳朴,为了追一个女孩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然后我就不同了,在梦中,原本跟一个非常相爱的女孩分手了,原先我你嫌弃的那一个,原因就是经常打电话给她,导致了不爱我的心更加烦躁。 后来,我慢慢学会了忍耐,不再去想她,用自己的汗水来证明,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男孩。时间过去了很久,我有自己的事业,虽然不是家财万贯,但是有了小小的积蓄,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一天,我走在下班的路上,拿着黑色的公文包,融合了天空的颜色,这说明天空已经黑了。然而路边的灯不亮,远处的房子模糊不清,大概行走了一小时,累的筋疲力尽,肚子饿的都扁了,依然没有看见家在尽头。 正当我要放弃脚步的时候,心里顶不住要哭的心情,慢下回家的速度,低着脑袋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幸好没有过路人,要不然我会被送去医院,可能是同情心吧。 时间又过了半小时,一共二十分钟的回家路程,我把它变成了一小时半,如此看得起自己,增加多余的不必要,总感觉老了一岁。 正当我的心即将坠落深渊时,裤子兜里响起了铃声,震动着大腿,把我拉回现实世界中,立马按了通话键,有气无力的说道:“不要给我打电话,我们已经结束了很多年。” “你说我们结束了,那你的手机里为什么还有我号码,不问我是谁怎么知的吗?” 我听到她那些挽留的话语,一瞬间清醒过来,再一次问道:“我们真的结束了吗?” 嘟嘟嘟…… 电话里的那一头只传来挂断声,我终于无话可说了,扔掉手机之后,继续向着看不见家的尽头走去。 第22章 纠缠不清 所有人都说婚姻是的坟墓,可我有不同的见解,爱情就是开始的结束。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只有一个,我认识的亲戚朋友,他们都比我结婚的早,每当过年的时候带着女朋友到处炫耀,可是我要讲的故事不是这样的。 梦境的世界里可以把一切做到,就是一个私人定做的造梦厂,无论什么梦你都可以实现。 然而在梦中,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他老实淳朴,为了追一个女孩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然后我就不同了,在梦中,原本跟一个非常相爱的女孩分手了,原先我你嫌弃的那一个,原因就是经常打电话给她,导致了不爱我的心更加烦躁。 后来,我慢慢学会了忍耐,不再去想她,用自己的汗水来证明,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男孩。时间过去了很久,我有自己的事业,虽然不是家财万贯,但是有了小小的积蓄,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一天,我走在下班的路上,拿着黑色的公文包,融合了天空的颜色,这说明天空已经黑了。然而路边的灯不亮,远处的房子模糊不清,大概行走了一小时,累的筋疲力尽,肚子饿的都扁了,依然没有看见家在尽头。 正当我要放弃脚步的时候,心里顶不住要哭的心情,慢下回家的速度,低着脑袋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幸好没有过路人,要不然我会被送去医院,可能是同情心吧。 时间又过了半小时,一共二十分钟的回家路程,我把它变成了一小时半,如此看得起自己,增加多余的不必要,总感觉老了一岁。 正当我的心即将坠落深渊时,裤子兜里响起了铃声,震动着大腿,把我拉回现实世界中,立马按了通话键,有气无力的说道:“不要给我打电话,我们已经结束了很多年。” “你说我们结束了,那你的手机里为什么还有我号码,不问我是谁怎么知的吗?” 我听到她那些挽留的话语,一瞬间清醒过来,再一次问道:“我们真的结束了吗?” 嘟嘟嘟…… 电话里的那一头只传来挂断声,我终于无话可说了,扔掉手机之后,继续向着看不见家的尽头走去。 第23章 完美结局 刚刚过完24岁生日,就犯下过失杀人罪,经过法庭判决,我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当天搬进监狱里,根本没有人来送行。 办理好入住监狱登记,怀中抱着一套囚服,光着身子进了诊断室,里面是一位漂亮的女医生。 我在羞涩的状态下诊断完身体,然后来到洗澡间,四面八方只有铁栏,正当不知道怎么洗澡的时候,天花板哗啦啦的流水下来,温度非常的冷。 作为一名囚犯,我能提出条件吗?只好忍气吞声的洗澡完了,穿上囚服之后,身体依然在发抖,冷得咬牙切齿快要晕倒。 然而我坚持住了,穿着囚服来到自己的牢房,已经是禁灯的时间,屋里一片漆黑,啥也看不见,大概十分钟以后,因为窗户照进的月光,可以看见周围一点点。 我进入监狱的第一天就睡不着,坐在床上发呆,确切的说我在思考人生,等到三年之后我出狱了,应该怎么办? 大脑一下子活跃起来,却迎来了睡意,慢慢闭上眼睛后,倒在床上睡着了。一睡就到天亮,天亮就要去干苦力活,干完苦力活就吃饭。 监狱的生活也非常繁忙,除了改造教育方面,其他的作业一点不无聊,回到自己的牢房,才发现已经站不起来,躺在床上腰酸背痛的,没有任何人关心,只有值班人员过来探望一下,看你有没有越狱,看你死了没有?如果你还有一口气吗?就继续度过剩下的监狱生活。 三年说短也不长,说长也不短,一眨眼过去了,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狱中好友空手相送,我已经泪洒离开。 拿着自己的私人物品,站在监狱的大铁门前,不知道去往何处,因为眼前的城市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它没有嘲笑我,只是我多了一种身份。 所有人都说出狱之后的人,不容易找到工作,而我就是其中一个。出狱已经半个月,每个城市的角落我都去过,就连阿猫阿狗都在赶我走,路过小孩的时候,光头的原因刺激了多少孩子,把他们弄哭苦,可是他们的家长也不敢骂我,因为我身上散发者犯罪气息。 我工作没找到,却认识了不少人,并不是达官贵人,只是一些基层底下的流浪汉。说起这些流浪汉,我跟他们没有区别,只有不同的人生而已。 每当夜晚来临,我就躺在天桥底下,看着星空不知不觉中流着眼泪,可能想家了,可能悟出了自己想要追求什么,得不到的缘故,所以加上压积已久的眼泪,一瞬间爆发出来。 我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起床之后,依然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眼前的繁荣景象维持着我走下去的理由,不再是假话偏偏。 正当我走神的时候,前方的大公司门口,立着一个招聘牌子,上面写着有很多的保安。这个职位我很有自信,三年的牢狱生活,我练就了一身本事,不是杀人放火,而是挨揍的技术增加了。 来到会议室,眼前只有一个椅子,坐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着问我道:“你以前做过保安吗?” “没有。” “这么说你没有工作经验喽?” “对,不过有我守着公司大门,没有任何人敢进来。” “这是为什么?” “我是狱人。” “什么意思?” “我是进过监狱的人。” “嗯……”女人苦恼了半天,缓缓的抬起头,露出笑脸的说,“试用三天,以后再讲。” “谢谢!”我站起来快速的礼貌道。 保安试用期的时间一眨眼到了,我站在门口,不敢面对老板的赶走我的场景,只想着如何溜之大吉,就慢慢的走进公司,想把衣服还回去。 “三天到了!”女老板的声音突然响起。 “谢谢你的收留,这三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自己会走。” “可以留下来吗?” 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反应,面无表情的抬起头来,就看见女老板穿着礼服,捧着戒指单膝跪在前面。 第24章 美好的记忆 我的家是两层三面的木房子,坐落在断崖的基地上,每次大风吹来之际,房子就摇摇晃晃,从来没有被吹倒过。 房前一条六米宽的石路,边缘种了各种花,也有矮小的果子树,只要季节一到,小果子红扑扑的成熟了,随手可以摘下来吃。 花的种类有很多,我最喜欢的事门前那棵大树,结果的花几非常漂亮,只在白天绽放,颜色是纯洁白色,但是进入傍晚的时候,花朵收宿了,颜色也变成紫色。 我最喜欢卡在这棵大树花里面,有时候我爬上去,就为了看到更漂亮的花朵。 每当我上下课的时候,妈妈嘱咐我不要跟陌生人说话,背好自己的书包,去上学的路上不要贪玩,我做到了这些嘱咐。 “哥哥,今天班里来了新同学。” 我正在房前的悬崖边欣赏花朵,妹妹的声音传来,回头一看,她笑容满面的背旧书包,立马回答道:“知道了,我们去上学吧。” 这一年旧学校拆除,听歌村长和老师们的临时决定,罗溪小学设在有历史感的古楼里面,从我家这边一眼就可以看得见,不过走过的路程很远,要走上半个小时,但是我们只用了十五分钟,因为我们可以闭着眼睛走在自己的村子里,道路虽然曲折离奇,但是上坡的这段路程并没有难倒我。 这并不是我现在家乡的情况,而是我梦到儿时的家乡,在我眼里最漂亮,不仅仅是我的家乡,还是一段过往的历史。 《梦幻之记》第24章 美好的记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5章 红蓝医院 未来世界只有两家医院,分别是红色医院与蓝色医院,这两家医院建在一个岛屿上,民众也搬到哪里,人口越来越多,环境卫生被感染,岛上的人民虽然没有疾病,可是垃圾倒在海里,很多鱼死了,一旦时间久了,也会污染到人身上。 此时出现了两名正义英雄,我和我从小长到大的朋友想要去红蓝医院警告,如果不知悔改就把远转机器破坏掉。 说起这个远转机器大有来头,它是21世纪做的东西,只要有资源它就会转动一辈子,不会生锈,但是容易摧毁,因为它是源动力远转机器,外壳不坚硬只要捶在机身几下就会坍塌。 这一天,我和朋友兵分两路,我潜入右边的蓝色医院,沿着大街走上去,到了医院里才知道宽阔的室内多么漂亮,灯光是蓝白色的,每个床头立着运转机器,然而床上躺着病人,如果毁掉源动力远转机器,就会发生一场大祸,许多人肯定会死掉。可是不弄坏这个机器的话,海洋生物不断地死去,瘟疫可能一瞬间爆发,到时候无法治疗,死去的人更多。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墙壁上的屏幕报道红色医院的源动力远转机器被摧毁,而且我的朋友上了通缉单,警方正在全力追捕。 此后的一个月,海洋生物死的很多,爆发了禽流感,转变为治疗不好的瘟疫。而我进入蓝色医院的保安工作,运输病人去隔离区,死亡人数越来越多,都没有地方存在骨灰盒。 “你为什么要背叛我?”身后响起质问的声音。 我心里一惊,举了双手放在头上,淡定的转过身,轻声的告诉道:“如今只有蓝色医院能研究药品,求求你不要坐傻事。” “你为什么要背叛我?”朋友再次问道。 “因为……” 砰! 我话还没有说完,子弹射进胸口,感到前所未有的疼痛,觉得胸膛中血液向上流,到了嗓子眼,一瞬间喷出黑血,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做了好事老天却放不过我,让我患了瘟疫,源头也是我。 我死之后,蓝色医院研究出了药品,病情被控制住。 五年后,民间出现亦正亦邪的盗侠,只要有不公平的事,他会帮忙解决,如果是贪官污吏,他就化身盗侠劫富济贫,此人无名无姓,传言他杀了自己的好朋友。 第26章 杀手皇帝 贞观年间,李世民为了长治久安,派去六扇门最厉害的两个杀手前往山中寺,杀光这里结党营私的江湖人士。 我是六扇门头号捕快,人称“杀人不见血的影”,身着锦绣黑色衣服,跟我的搭档来到山中寺。 我俩站在屋顶上,看着山中寺周围的人很多,手中拿着各种兵器,脚步轻盈,身手非常了得。 因为皇命不敢耽误时间,我先放暗器,将屋内的守夜人放倒,立马实行杀人计划。从房顶进去山中寺,蹲在梁上观察敌情。 然而性格冲动的搭档坏了大事,拔刀跳下地板,与江湖人士厮杀起来,而我不能袖手旁观,正当我寻找头目的时候,地面上一些江湖人士注意到了我,立马飞身上来,拔剑就冲我刺来。 这时候的我快速拔刀,横扫而去,几个江湖人士立马坠落,掉地上当场死亡。 “兄弟够狠的啊!”搭档阴笑道。 我也没有回答,一门心思只想找到头目,因为在战场上只要抓到王,这场战争不攻自破。 可是搭档并不这么认为,只要杀光这些结党营私的江湖人士,就可以回去复命,二话不多说冲进武功最高强的人群中,与他们缠打一起,那叫一个血肉横飞,鲜血淋漓,场面一度的不堪入目。 因为搭档的入魔状态,想要杀光所有人的同时,防备不了冷箭,而我当时寻找头目,感觉不到地面上暗箭难防的杀气。 “给我下来,要不然我杀了他!” 地面上突然传来命令声,我站在梁上低头一看,搭档被劫持了,身上全部都是铁钩,封住了穴道,让他动弹不得,我只好听劝,扔下我手中的大刀,两手抱头投降了。 后来,当我醒来时,我在一个空旷的铁场上,身边站着很多人,一眼望去便认识高手如云。 天下最顶尖的杀手人物都在这里,手中拿着武器,当钟声敲响的时候,立马撕杀起来。 一群高手在一起生死决斗,不要说场面有多漂亮,只见人头落场,鲜血满天飞,倒下的人都是一些武功差的人。 而我坐在原地迟迟没有动手,也没有人向我拔剑,可能我腰带上的牌子太刺眼,那是李世民亲自颁发的第一杀手金牌,也是六扇门武功高高在上的人物,或许这个原因,所以没有人向我挑战。 经过激烈的一战之后,站着的人都是高手,他们的杀气已经掩盖整个决斗场,而我只是一笑而过。 “这里就是玄武门之变的决斗场,殿下如果不拔刀,就没有重见之日。” “老头,您怎么知道我是九皇子?” “殿下莫慌,老夫只是希望你走出这个牢笼,踏入帝皇之路,让这个国家继续繁华。” “知道了。” 听了老者的话,我终于拔出腰间大刀,冲向高手群中。 最后的一场撕杀,我成长了不少,那就是帝皇之业的心智,老者成就了我的野心,几年之后我正式即位,当上了唐代的皇帝。 第27章 微服私访记 我作为乾隆的第十五个儿子,即将开始帝王之路,然而父皇在退位之前,以贪污得罪名抄了和珅的家,所以我登基之后,不听信父皇的谗言,下旨把五十岁的和珅处死,一个大贪官落落了。 虽然和珅死了,但是他的党羽依然存在,我只好努力着跟随父皇的脚步,换了平民百姓的衣服,下江南微服私访。 三个月的游走,还是有很多贪官污吏,甚至还发生了白莲教起义事件,接着是林清之乱,经过不懈的努力将两件大事情镇压住,恢复了平和的日子。 今天是第七次微服私访记,装扮一个乞丐在街头乞讨,结果被官兵抓住了,送到煤矿厂里面干苦力活,这次出门我才觉得更加的累。以往是需要动脑筋,如今是劳动,我可是一个吃皇家饭的天子,哪能受得了这种罪,所以提出抵抗的时候,反被看守人鞭打。 这时被一个蒙面女人救了,带到一个大宅子里面,给我洗漱过后,一个肥嘟嘟的胖子走进来,手中盘着杏桃种。 胖子说道:“你想回煤矿厂吗?” “不想。” “那我们做一个交易,如果你同意马上有舒服的房间住,意下如何?” “好。” 正当我答应之时,门口外面闯来一群官兵,把我压倒在桌上,双手双脚拷上铁链,脖子套了木夹,随后来到了大牢里。 而我由于饿的缘故,昏昏沉沉的睡去了,当我醒来时,我感觉自己跪在砍头台上,因为戴着头套不敢确定,不过周围听见看热闹的子民,七嘴八舌的不知道说什么,唯一能知道的就是,我应该代替了一个富家公子来顶罪。 当黑白无常在旁边等我的时候,我深感体会父皇留给我的江山太复杂,而我根本没有什么作为,只想做一个好皇帝,却没有真本事。 “午时三刻已到,斩立决。”身后的大人下了命令。 正当大刀向我的脑袋砍来,感觉远处有大队人马靠近,地面微微颤抖,马蹄声越来越大。 “刀下留人。”公公的声音突然响起来了。 哗啦啦…… 众人全部跪下,然而我被拿下头罩的那一刻,孝淑睿皇后从轿里面下来,笑容满面的向着断头台走过来。 第28章 僵尸与怪物 未来世界爆发了一场僵尸病,改变了地球上的人类命运,国家也遭到摧毁,变成种族部落,但是人类经过长久的战斗,僵尸渐渐的被消灭,而人类也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人口急速减少。 僵尸二十一年,我出生在一个小部落,生活用品短缺,每当出征之际,大人们组队去很运的大部落买东西,回来时人数少了,因为半路上被僵尸攻击,不少人变成了僵尸。 十九年后,我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随着族人组成的队伍再次出发。此次队伍的组长是我爸爸,不自觉的多了一份自信,坐在用铁做成的马车上。 当我们接近一条大河,大人们松懈了防备,如果过了河,对面就是重兵把守的大部落,不过当我们卸下行李靠近河边,身后冲出一群青面獠牙的僵尸。 大约十分钟以后,经过我们的奋力战斗,僵尸群被消灭掉,扔进河里让水冲走了。 此时一个没有死透的僵尸站起来,冲着我扑过来,然而爸爸挡在我前面,与僵尸搏斗的时候被咬了一口,同时僵尸被族人杀死。 “我们快点进到部落里买药,千万不要告诉守门人,说你爸爸被咬了。”族长提醒道。 “好。”我欲哭无泪的点点头。 靠近重兵把守的大门前,我们将我爸爸受伤的事情隐瞒了,进到部落里,我就带着爸爸东奔西跑,询问了各家药店,治疗僵尸病的药都卖光了,只好去大医院。 我走进医院,抬头一看震惊了世界观,病床上躺着很多人,大部分是感染者,而我领着爸爸路过一个床位,突然一个女人伸出手想要拿地面的水壶,由于好心的我,帮忙了一下,给她倒水之后,喂她喝下去。 当我要离开床边,女人躺在床上虽然痛苦不堪,但是她露出了笑容,一直看着我消失在眼中。 我进到急诊室,询问护士的说道:“治疗僵尸病的药还有吗?” “谁被咬了,让我看看伤口大不大,然后给你开多少钱的药。” “等下找。” 听了护士说的话,我把站在门外的爸爸带进诊断室,掀开袖子,手臂上被咬了一口,露出了骨头。 “这点问题不大,你找医生开药,他就在二楼的办公室里。” “知道了,你照顾一下我爸爸,我马上回来。” 话音未落,我就离开了一楼,用最快的速度跑上楼梯,来到二楼之后,走廊里也是躺满了感染者。 “年轻人,有事吗?”身后响起大叔的声音。 我回头一笑,经过我非常精彩的演绎后,医生明白了,带我到了存放药物的房间。 “谢谢医生。” 咚咚当当,噼里啪啦…… 正当我感谢的时候,走廊里响起一阵阵的混乱声,我快速的靠近门,通过门上的玻璃窗,看见我爸爸完全变成了僵尸,蹦蹦跳跳的在走廊里破坏,也杀死了很多人,可是趴在天花板上的怪物十分眼熟,再仔细一瞧,原来是喝了我倒水的女人,她变成了怪物,全身长出奇形怪状的尖牙,脸部变样了。 医生立马顶着门:“千万不要让他们进来,要不然我们死定了,还有这些药物,也会被毁掉的。” “放心。” “嗯,不过我看这两个怪物的情况,好像是来找你的,你看他们的眼睛一直保持着哀伤。” “不可能。”我用力顶着门扇,坚决不同意医生的看法。 “啊……啊……救命啊!” 我的视线不在走廊时,病人惨叫的声音传来,进入我耳朵里,让我害怕又有了担当的心。 咔嚓! 不再忍受惨叫声音的我,把房门一打开,脖子上架着刀跑出去,大声的喊道:“如果你们还有人性的话,通通给我住手,要不然我就自杀。” 唔啊…… 爸爸变成的僵尸停下来动作,眼睛一直在我身上,然后冲着天花板大吼一声。 后来,爸爸变成的僵尸和女人变成的怪物成了我的保护伞,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男孩。 第29章 佛祖传 公元前486年,释迦牟尼擅离职守了西天,人魔仙三界失去权衡,金蝉子作为佛祖的关门弟子,不得不承受转世轮回的痛苦,在第三世,变成一个青年才俊的大谋士,肚子里都是满腹经纶。 刘备还不知道诸葛亮的时候,曾多次去拜访这位大谋士,希望他帮助自己开疆破土,可是大谋士知道身上的重任,一声不响的离开蜀国。 吴国虽然很弱,但是江东父老的天下,某处深山里有一个村庄,名为秀亭台,这里不受战火的祸害,人们生活得逍遥快乐。 我跟父母为了远离战火,从魏国搬到这里来,不幸的是,在深林中迷路了,赶着马车进入依山傍水的秀亭台村庄,经过亭长的欢迎仪式,同意我们一家三口住在瀑布旁边的茅草屋。 然而父母还在亭长家里拜谢,我先去茅草房摆放家具,两个时辰过后,家里变得不那么乱了,不过天色灰暗,身上弄得脏兮兮,浑身不舒服的时候才想到,家旁边就可以沐浴。 我大摇大摆的来到瀑布边,因为月光的作用,看见水里有一个人在动,完全分不清是男是女,大声喊道:“水凉吗?” “啊……”突然娇滴滴的女声响起来。 我害怕的向周围看去,根本没有村民,立马转过身道歉:“姑娘,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是女孩,立马走。” 第二天,太阳从树梢上露脸,经过昨天那件事,睡觉时真的很痒痒,可是我忍下来了。 “现在是白天,应该没有人洗澡吧。”我立马动身瀑布那边。 一个人走着走着,前方的瀑布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我脱掉衣服,直接跳进一片绿色的水潭里,欢快的游来游去。 “哈哈,终于报仇了!” 岸边传来熟悉的女声,我吓了一跳,身体向下缩水里,露出脑袋的说道:“男女授受不清,这一点你不知道吗?话又说回来,昨天晚上天那么黑,我怎么看得到你。” “不管,反正我赢了。”女孩十分高兴的离开了。 等到女孩离开之后,我一脸蒙的走出水潭,穿好衣服,回家并做了一桌子的饭菜,然后我就去村里转一转。 秀亭台村庄很大,村民心地善良,我走到每一个铺子,都有人送我东西吃,肚子一瞬间饱了。 这时候,我来到断崖边,身后建着一个酒家,里面的人都喝醉了,乱七八糟的躺在地上,看上去很有喜感。 而我坐在断崖边的一个石头上,看着蓝色的天空,阳光被乌云挡住,才没有那么刺眼。 “又是你!”女孩给了我一个白眼,同坐石头上。 “你怎么神鬼莫测的出现,难道是天上仙女。” “我要是仙女,那你是什么?” “他肯定不是神仙,哈哈哈……”店里还没有倒下的村民,举着酒杯大笑不止。 我微笑道:“难道我是佛祖吗?” “我管你是什么人,既然看了本小姐的身体,就得娶我。” “啊,这是村里的规矩吗?” “如果你不娶我,立马跳下这个断崖,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我……” “打住!”突然一个大谋士气喘吁吁的跑来石头旁边,还没等缓过气就说道:“佛祖,您已经离开西天很久了,咱们应该回去吧!” “什么佛祖?反正他要娶我,不然我就跳下悬崖。”女孩慢慢靠近断崖威胁的说道。 “我真的是佛祖吗?”我心里疑惑极了,不过左手仲的很快,抓住了女孩,“抱歉,我走了。” 女孩看着一见钟情的男子消失在眼前,痛苦万分的病倒了。 后来,我真的变成了佛祖,为了弥补一段姻缘,把秀亭台村庄所有的人的记忆删除掉,放进一个男孩,他的缘分和女孩比较相同,然后让两人相知相爱,走进婚姻殿堂。 而我彻底的斩断了七情六欲,重新变成权衡西天的佛祖,永远的盘坐念经,普渡苍生大地。 第30章 武侠 清朝最后一个皇帝退位,民国初期变成战乱纷飞的国家,许多的大内高手逃离紫禁城,已经在民间隐姓埋名,其中也有我。 然而大清的血滴子机构并没有倒台,雇用一大批江湖人,下令追杀身为大内高手的我们。 随着时间的流逝,侵略战争爆发,许多国家占领了中国大半土地。而且上海成了众多种族的天上人间,法租界之外,还有一户人家,我就住在这里,从来不跟别人打交道。 一天晚上,我正在院内喝茶,一男一女从墙的那边飞进来,两人的轻功很好,落地的时候没有响声。 “兄台,借宿一晚上,可否?”说话的男人是短头发,搭拳之间力道非常足。 “我不想惹麻烦,只有一间柴房!”我端坐石桌边,指向右边的告诉道。 “谢谢救命之恩,来世愿做牛做马。”女人一身布衣服,手中持着双刀,抬在胸前说道。 “不用空气……” 嘭! 话音未落,我看见大门从左边飞进,落在地上摔成两半,此时冲进一群蒙面黑衣人。 一个头目指着我警告道:“不要多管闲事,我们在追捕这两个人,请你迅速离开。” “没他事,有本事冲我来。” 男人话完之后,做了攻击的姿势,跑进人群里面,一瞬间缠在一起打斗。 然而站在一边的女人,并没有隔岸观火,提起双刀就挥进人群,砍倒了很多人。 可是我就坐在那里,看着旁边人打斗,心里并没有想要帮助,可是杯里的茶水一直有波纹,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手在颤抖,不知是兴奋还是害怕。 “师妹,你快点走!”突然男人的声音传来。 我瞄了一眼人群,这个男人攻势依然猛如虎,可是身上的伤口太多,照这样流血下去,撑不到女人逃跑的时间。 终于忍不住的我,拍了一下桌子,震荡之类把所有人撂倒。 “谢谢大侠,师妹,我们走。”男人赶紧扶起女人,朝着墙壁走过去。 这时候倒下的一大批蒙面黑衣人,踉踉跄跄的站起来。 头目冲着我喊道:“小子,不管你武功有多好,既然想找死,你给我等着瞧,走!” 哗啦啦…… 一大批蒙面黑衣人,一下子溜没影,地板上留下一片片血迹。 “请问大侠尊姓大名,日后好相报?”男人转过身问道。 “我的名字不值一提。” “好!”女人扶着男人飞出墙外。 后来,蒙面黑衣人的头目带来了更多手下,不过没看见那个出手相救的男子。 第31章 神秘森林 上古时代,陆地分成九大森林,都有不同的种族居住,九大森林每隔一千年竞选精灵王,为的就是守护几千年的和睦相处。 如今一万年过去,九大森林之首,九大森林即将进入精灵王选拔赛,可是前一天夜晚,神秘密森林爆发政变,我的叔叔虎视眈眈已久的精灵王座椅,忍不住谋权篡位了,由此囚禁我父王,然而我作为王子眼睁睁着看事态变化,却无能为力扭转乾坤。 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逃跑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一件事,只有拆穿叔叔的阴谋,才可以回家团聚。 传说聚集九大森林的神器,就会得到强大的力量,可以反抗邪恶力量。想得到九大神器可不是那么简单,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 每一个森林都有守护者把关,如果你合格了,就会得到强大的神器。 而我身为王子,一直生活在神秘森林里,只是听过传言,并没有经历过其他森林的路程,就开始踏上旅程。 一路走…… 第二关就是第二大森林,名为陌生森林,这里的人性格古怪,对我的来到避而远之。 第三关就是第三大森林,名为怪异森林,长着许多参天大树,人们都住在树上,可我不明白的时候,一群野猪跑过。 第四关就是第四大森林,名为恐惧森林,这里只是一片沼泽,当我踏入这片土地,陷进沼泽里,又站在原点。 第五关就是第五大森林,名为圣光森林,天空之上漂浮着一座城堡,许多的天使飞来飞去,他们善良大方,正当我路过时,愿意给我东西吃。 第六关就是第六大森林,名为黑暗森林,这里是魔法师的聚集地,树木非常大,所以在树根里建了房子。 第七关就是第七大森林,名为野心森林,人类文明先河就在这里,建一个很高的围墙,我路过的时候都想收买。 第八关就是第八大森林,名为神兽森林,这是山清水秀,只有飞禽走兽,水底蛟龙,一个个的脾气温和,不争名夺地盘。 第九关就是第九大森林,名为神秘森,这里也是我家园,一个充满好战的民族,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烧杀抢掠,只要你有钱有势,称霸一方没有问题。 路途八大森林之后,我才明白,传言是假的,可是我得到了勇气,也团结了九大森林。最终我推翻了叔叔的残暴政策,建立一个和平国家。 第32章 锦衣卫 我是一个弃儿,在拱卫司长大成人,目睹了皇帝的政治运转,后宫深似海的阴谋诡计,尸体来不及销毁,又死了一大批人。 17岁的我被拱卫司任职统带,终于有了部下,我深知他们身手不凡,也清楚手里有几十条性命,这就是作为锦衣卫的资格 而我并没有一条人命,新官上任三把火被浇灭,集合报到只有寥寥数人,大部分都在睡懒觉。 集合结束后,锦衣卫指挥使喊我去训话,一切后果我承包了下来,所有惩罚我扛着。 新官上任第二天,我挨罚的消息传遍拱卫司,唤醒了部下的良知,一到集合时间,所有人站的整整齐齐。 新官上任第三天,这天锦衣卫指挥使接到皇命,去清除谋反的余孽,我当然在所不惜。 因为我不了解敌情,部下冲进一间屋子里,就遭到埋伏,可是我不慌不忙的绕到后院,踢开后门直接杀进去,战斗不到五分钟,屋里的余党全部被剿灭。 满地的尸体让其他部门过来处理,我回到拱卫司之后,在职锦衣卫对我刮目相看,事先他们以为我是文职,万万没有想到,我是文武双全的锦衣卫统带。 新官上任三把火放完了,效果不用多说,巧妙的成功。 《梦幻之记》第32章 锦衣卫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33章 偷渡者 我想逃离这座城市,收拾好行李,找来了一对有快艇的夫妻,后来我才得知,他们也要偷渡别的国家,就这样,我们三个人准备好了一切,等到夜晚上船。 十一点多了,邻居安然入睡,然而街道亮着灯,照着我们前行的道路,虽然没有人看见,但是心里很紧张,因为想太多了。 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停放快艇的码头,搬完旅行箱,快艇沿着江边奔驰而去,溅起浪花打在快艇的身上。 但是呢,我不会开快艇,对江岸的风景也没兴趣,坐在休息室里发呆,突然嘣的一声,快艇停下来。 当我出去一探究竟的时候,快艇滑上岸边,很多人站在这里,全部趁着夜晚的偷渡者。由于我们不是善类的人,拒绝了承载他们,迅速的将快艇开入江中,卷起江水朝着前方跑了。 快艇越开越远,江面宽大无比,看不见尽头的陆地,只好转向右边驾驶去,速度非常快,就看到岸边在不远处,近距离时,才看清楚一条弯弯曲曲的高速公路。 突然快艇变成了滑板,可以承载我们三个人。因为我不会掌握方向盘,就要坐在尾板,中间是掌握方向盘的夫人。 滑板跑在高速公路上,岸边是万丈深源,只要不专心把握方向盘,就会粉身碎骨。 滑板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是比起汽车那就差了,经常要让位置,可是来不及让路的时候,我和掌握方向盘的男人用力跳起来,抓住头顶的石壁,让别的汽车先过。 我们在高速公路上骑着滑板车,看上去很搞笑,可是没有人伸出脑袋来嘲笑,所以滑板继续跑着。 此时我看见远处有一条清澈的河,里面有两个美女在游泳,穿着比基尼,非常的性感。 掌握方向盘的男人停下滑板,不管三七二十一跳进河里,和其中一位美女卿卿我我,然而站在岸边的夫人,露出生气的表情,又不敢拉自己的丈夫。 正在我不感兴趣时,回头看着河里,穿着红色比基尼的美女,对我放电,然后红着脸低下脑袋,我不用明白也明白了,我还要逃离这个国家吗?如今遇上心仪的女孩,就应该把握住时机。 第34章 黑色蝴蝶 一到晚上,我站在人山人海的岸边,原来是码头,身边出现黑色的蝴蝶飞来飞去。 蝴蝶老是落在我白嫩的肌肤,一下子毛了,伸出胳膊就抓到十几只,但是我不会伤害它们,爬上眼前的树林将它们放走,就感到手掌痒痒的,不过我没有在意。 爬完上坡路的树林,眼前是一片高高的树木,地面跑着许多可爱的动物。 正当我张开手掌,感觉自己轻飘飘的,疑惑的低头一看,两脚距离地面有五米,这下子我又兴奋又害怕。 由于兴奋的细胞占据太多,试着用游泳的姿势向上扑动,果然升了一个格,心里瞬间激动起来,身子突然向着树杈飞去,快要撞到的时候,双手紧握,停下飞行的动作,然后用脑筋慢慢的控制身体,朝着树根抱去。 这一抱,飞行能力突然停止,我立马卡在树根上不敢松手。抱着树根久了,手臂有点发麻,开始变得无力就往下滑。 突然我松开手,整个人向后飞去,停在半空中,心里又开始得瑟起来,再次用脑筋控制身体,朝着天空慢慢飞去。 飞出一大片树林,我停在树尖之上,这才看清楚,这是一片原始森林。 正当我喜出望外的时候,森林里面飞出一大批黑色蝴蝶,拍动着翅膀,黑色粉末完全脱落,变成五颜六色的蝴蝶群。 我与蝴蝶一起沿着树梢向前飞去,如果有挡路的杈头,自动向左右弯,形成一条大路。 《梦幻之记》第34章 黑色蝴蝶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35章 母子 我家是一村首富,当村子发生瘟疫时,我家出钱出力,却得不到村里人的尊重。 我妹妹更加善良,拿出自己的股份派人去买药,就成为所有人眼中的虚荣妹。 发生瘟疫一个星期后,病情发展慢了,我终于可以出门游玩,欣赏一下瘟疫后的风景,依然那么让我心旷神怡。 欣赏风景够了,回家的路上碰见一位老同学,我跟他打招呼却不理人,这让我感到疑惑不解。 正当走到我家的岔路口,老同学走了我家那条路,赶紧追上,老同学不见了踪影。 我回到家之后,洗了一个澡,走进大厅就听见家人在议论剩下药品怎么处理,所有商业机密都说出来了。 阳台板上突然咚的一声响起来。 爸爸喊道:“给我出来!” 这时候,我看见刚才遇见的那个老同学,慢慢的从阳台板下爬出来,脸上还带着气愤。 “在这里干嘛?”妹妹问道。 老同学保持沉默,激发我爸爸的脾气,一瞬间抡起拳头,朝着他问道:“你是不是想来偷钱?” “爸。”我把老同学拉到旁边,“难怪我刚才看不见你,原来躲在我家的阳台板下,到底想干嘛,直接告诉我们就行了呗?” 老同学一直沉默不语,站在那一动不动就像个木头,头上有着蜘蛛网,样子非常狼狈又可怜。 “儿子,咱们不用浪费口舌,直接带他去警察局,看他嘴巴还硬吗?”爸爸严肃的说道。 “等等!”突然跑来一个妇女。 “阿姨,你来做什么?”我疑惑的问道。 突然妇女趴在地面,泪流满面的求道:“是我叫他来偷药,这件事不关他的事,要去警察局的是我,求求你们放了我儿子。” 妹妹心疼的过去扶道:“不是没有瘟疫了吗?还要这些药品干嘛呢?” “因为我患了另一种病,需要吃些药来治疗,如果不相信就给你们看一看。”妇女脱下外套,卷起衣服的袖子,把围巾也脱掉,露出了脖子,就看见皮肤呈现一条条血丝。 我立马安慰道:“阿姨,这个叫膨胀纹,不是瘟疫造成的,只要去医院治疗就行了。” “真的吗?”老同学终于开口的问道。 爸爸渐渐的气消了,掏出一张卡,放在我老同学的手里:“希望这些钱能可以帮助你们,快点去医院吧。” “谢谢。”妇女跑过来感谢道。 然后妇女跟着自己的儿子去了医院。 第36章 虐恋之城 我从小被送到华山练剑,训练的项目没有改变,只是拿着剑挥来挥去,如果迟到了就要去罚站,用力的劈柴。 十年后,华山论剑到了,我趁这次机会溜下山,永远的离开无聊之地。 然而华山不打算放过我,派一个武功高强又文静的女孩,下山带我回去。 我离开华山已经一个月,读进城中最大的学校,寻找自己最喜欢干的事情,那就是画画。 而我在学校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之后,学校里最漂亮的一个女生,在我上学的时候,站在教室门口堵住去路,拿着花温柔的说道:“跟我交往吧!” 我并没有同意,因为这个女孩看上去不太简单,毕竟她是校花,追的人根本轮不到我,所以我果断的拒绝了。 在校的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两个月后,我画画的功力更加精进,知名度没的说,就像偶像歌手那样火了。 当我上下课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监视着我,却感不到寒冷的杀气,而是暖洋洋的爱慕之情。 今天是办画展的第一天,我匆匆忙忙的跑上楼梯,正好碰见校花在那等着我。 校花对着我笑道:“你就这么觉得我不靠谱吗?” “不是这个意思,如今你也坚持了两个月,好吧,我答应你,我们好好的在一起。” “耶!”校花高高兴兴的跑进教室。 可是我站在楼梯里不迈步,用低沉的声音唤道:“出来吧,你已经跟踪我一个月了,有什么事情不能当面说吗?” 突然一个文静的女孩,从上面的楼梯间跳下来,低着脑袋害羞道:“你根本不喜欢她,为什么还要答应,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谁说我不喜欢,两个月前,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她的追求者太多,所以我欲擒故纵一下。” “切,反正我觉得你不喜欢她,为什么要执着于不喜欢的人,就因为她漂亮吗?” “不,哦,对了,你到底是谁,这一个月以来都在跟踪我,这是为什么呢?” “我是师傅派来的,原本想把你抓回去,可是我发现这个世界更适合生活,我也渐渐爱上你……” “打住,现在我是有女朋友的人,不会对别的女生痴心妄想。” “那咱们骑驴看唱本,等着瞧,再见。”女孩气呼呼的跑着离开楼梯间。 随后我们同在一个教室,也转来新的同学,一个有绅士感的男孩子,他就坐在女孩的身后,他那爱慕之情的眼神,快要把她看穿了。 时间慢慢的过去,我发现我们四个人之间的感情有新的的变化,我看着校花,心里想着女孩,校花看着绅士的男孩,心里却想着我,绅士的男孩看着女孩,心里就想着校花,女孩看着我,心里却想着绅士的男孩。 三年过去了,我们高中毕业后,各奔东西,我不再是画家,改行当了武术教练。 一次武术大会上,一个比武的男孩,她师傅就是我心中喜欢的女孩,而我正要鼓起勇气表白时,女孩跟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就是曾经的绅士男孩,不过站在他身后的女人,就是以前的校花,她的手插在男人的口袋里,然而我喜欢的女孩根本不知道,这两人正在热恋。 后来,我教出的徒弟战败了,我的名誉一扫而光,沦落到了吃上顿没下顿,只好卖掉房子,住在最便宜的小胡同里。 正当我出门,要去华山了却我的情缘时,女孩拉着行李走到我面前,哭不成样子的说道:“我们现在都是无家可归,可以在一起了吗?” “这是我正要说的话。” 我和女孩紧紧的抱在一起,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已经分不出是泪水还是雨水。 当我们结婚的时候,才得知绅士的男孩因为分割财产的问题上,立马跟校花离婚,而她就站在我婚礼现场,认识了我的好朋友,两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最后走进婚姻殿堂,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 我们三个人都成家立业后,终于知道,以前那个绅士的男孩,因为财产的问题,甩掉最喜欢的女孩,抱着一大堆钱财孤独终老。 第37章 大侦探 我的职业很简单,就是一名侦探,帮忙别人寻找失去的东西。 今天我接到一件失踪案,寻找一只昂贵的猫咪,它已经一个月不回家了,所以猫咪的主人来找我,办理这件案子。 根据猫咪的足迹,我和搭档来到一座日~本料理店,外围的一层墙上都有猫咪走过的痕迹。 我们转到大门口,就看到喜欢的女孩带着父母过来用餐。 “怕什么,两位老人家又不知道你们在一起了。”搭档冲着我附耳道。 “咱们……” “这不是大侦探吗?一起跟我们吃饭吧!”正当我转身离开,女孩的父亲说道。 我不自觉的停住脚步,微笑道:“遵命。” 进入日~本料理店,我闻到了猫咪的尿酸味,立马跑去厨房,地板上残留很多的毛,砧板上面还摆放着没有砍好的猫肉,看到这一幕,脑子里想通了,刚要掏出手机通知警察局。 “你的,快放下手机,要不然,我的砍死你。”一个身穿白色的日~本厨子拿着刀具,冲着我喊道。 我二话不说拍了几张照片,作为案发证据,然后朝着大厅跑去,到了搭档等人订的包房。 我拽起女孩的手说道:“快点走,这家店是卖猫肉的,我在这里找到了证据,他们要砍死我。” “那我去叫人来。”搭档冲出日~本料理店大门。 大厅里只有我们四个人,被一群拿着菜刀的厨师包围了,每一个人都身材魁梧,膀大腰圆的喘着粗气。 “住手,这是他们的猫咪。”一个女服务员跑过来。 我看着服务员接近,怀里抱着一只黑白色的猫咪,松了一口气,可是这些厨子却没有离开,露着恶狠狠的眼神瞪着我们。 “跟我来。”女服务员带头跑上楼顶。 我们四个人就跟在后面,拿着菜刀的厨子也跟在身后,我们来到楼顶,一架直升飞机从远处靠近。 “看准时机,只要直升飞机一接近就跳过去。”我喊道。 加上女服务员,我五个人看着直升飞机慢慢接近,摆好跳跃姿势,身后的橱子已经追到楼顶,向着我们冲过来。 我着急之下大声道:“跳。” 五个人猛然用力,朝着五六米外的直升飞机起跳,我跳到了直升飞机舱里,喜欢的女孩差点跳过舱内,却被我一手抓住,度过了危机。 但是呢,女孩的父母在起跳的时候有点犹豫,正好卡在舱门,我拉好女孩子后,速度的转过身去,把两个人救进直升飞机里面。 然而,女服务员在起跳的时候,怀里的猫咪动了一下,改变跳跃的力道,撞上了飞机的螺旋桨,她被斩成两半,猫咪重重地落在地面,反而没有受到伤害。 大概十分钟以后,直升飞机降落在停机场,我们四个人安全着陆。 “日~本料理店的事情怎么办?”我问道。 “我会追查到底,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女孩的父亲严肃的说道。 第38章 网球王子 我的上半生奉献给了网球,获得网球大满贯赛事冠军,后来,个人原因隐退赛场。 五年后,变成了上班族,一天到晚在公司加班,没有时间陪自己的家人。其实隐退之后,认识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并向她求婚,我们结婚已经五年了,感情一直处在不冷不热的状态,我也不能告诉她是什么原因。 我的老婆很会逗人笑,有一段时间我陷入谷底,她总是安慰我,家里很多事情都由她拿主意,而我只要幸福的生活下去。 今天是国庆节,公司决定放假一个星期,我就抱着一大堆文件回家。正当我进门的时候,桌上放着一件运动服,旁边是很久没碰过的网球拍。 老婆从沙发上站起来,笑着催促道:“快点穿好衣服,下午有一场男女混合的网球比赛,我的男搭档受伤了,帮忙撑一下就行。” “这个……” “穿上衣服啊,你不会打也要陪我,要不然会失去比赛资格。” “好,好吧。” “走。” 老婆拉着我上车,一路过来,我的精神状态一直恍惚,因为我以为再也碰不到网球拍,突然就在我面前出现了,这让我蒙掉了。 一个小时后,我被老婆带到超大的网球场,听着周围的呼声,我失去了灵魂。 “你不要紧张,这只是全国大赛,又不是奥运赛场,咱们输赢不重要。”老婆天真无邪的笑道。 这时候,一个老头走过来:“我儿子受伤的事情,向你道歉,这就是你找来的人吗?” “对,我老公。” “怎么越看越眼熟,你老公会打网球吗?” “老先生,他只是一个上班族,哪里会打网球,这场比赛的输赢不重要,我只要完成心里的梦想,打到全国大赛我很满足。” “好吧,那我先教他怎么握住拍子,夫人先站到一边等着。”老头把网球拍放在我的手里。 当我握住网球拍的时候,神游中隐隐约约的听见鼓掌声,加上雷鸣般的欢呼,慢慢的睁开眼睛,感受着周围人们的热情,然后走进赛场里,做了一个习惯的动作,拿着网球拍低着脑袋,弯曲腰部,一动不动的站在哪里。 老头惊讶的问道:“夫人,你确定你的老公不会打网球吗?” “是啊,怎么了?” “夫人,那握住网球拍的姿势,比赛场上的所有人还要专业,这分明是职业选手。” “不可能,我去问一问。” 真当我的老婆靠近赛场,比赛的哨声响起,对面的选手出入口,跑出来一对男女搭档,年龄在20岁左右。 老婆紧张的握着网球拍,对着我说道:“比赛来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打,再累也要坚持下去。” “我尽力……” “网球王子!”对面的男女搭档突然跑过来。 老婆看到这一幕惊呆了,看向我问道:“你就是网球王子吗?” “傻瓜,现在我是你老公。”我一笑而过。 男女搭档的话音响起来之后,观众席上的所有人,一惊一乍的站起来,高举双手大喊道:“真的是网球王子!啊……” 全国网球大赛场上,众人点燃了导火线,已经冷静不下来。为了能好好的比赛,时间延迟到观众冷静为止,这一个延长就是两小时,最终开始了网球大赛。 后来,比赛结束之后,我和老婆回到家里,进到屋里。 老婆就跳到我怀里,又亲又抱的说道:“耶,我嫁给了网球王子,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在我获得网球大满贯赛事冠军之后,回到家里,我才得知父母发生车祸,为了不影响我的比赛,两人临死之前都不准任何人联系我,所以决定不再碰网球。” “那你今天怎么那么努力?今天赢了全国大赛!” “现在我只有你一个人,不想让你的梦想失去光泽,今后我就是你的教练,也是你的老公,更是你的搭档。” “哇塞,我的老公就是不一样,好有男人魅力。那咱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你想进国家队还是打世界联赛?” “都要。” “好,我永远在背后作为盾牌,挡住所有的球。” “我爱死你了!”老婆狠狠的亲吻道。 第39章 妹妹的生日 今天是妹妹的生日,一大早高高兴兴的坐在屋里看电视,而我没有事情要做,站在大门口等着爸爸下班。 妈妈是最忙碌的一个人,知道妹妹过生日,太阳还没有下山,就在厨房里准备饭菜,然后打扫房子,变成彻头彻尾的家庭主妇。 可是我站在门口久了,觉得有些无聊,进屋看见妈妈在打手机。 妈妈说道:“家里没有味精了,你从外面买来。” “知道了,还有什么事吗?”通话那头传来爸爸的提问声。 妹妹听见了爸爸的声音,立马过去抢手机,撒开嗓子喊道:“老爸,今天是我生日,记得买蛋糕回来哦!” 嘟嘟…… 通话突然挂断了,妹妹以为爸爸听见了,一脸满足的坐回沙发,继续看着那部偶像剧。 妈妈揣好手机,进厨房里摆桌,又开始忙碌之旅。 不过家里只有我最清闲,杵在大厅一动不动,根本没事可干,因为我不是学生,也不是公司职员,更不是拿着手机的老板。 “我回来了。” 正当我神游中,听到爸爸粗矿的声音,缓过神以后,只看见爸爸手里拿着一包味精。 此时的我感到一丝丝危险的气息,缓缓地退后,还不忘提醒道:“您怎么不买蛋糕回来!” “忘了。”爸爸一瞬间冻住身体,视线不知往哪放。 这时气鼓鼓的妹妹走过去,心里十分的难过,哽咽的说道:“我不是叫你买蛋糕了吗?” “我……” 妈妈感觉气氛不对,拿过爸爸手中的味精袋,开口问道:“没有蛋糕就不能过生日了吗?” “当然没有这个说法,饭菜快要凉了,我们快点吃饭吧!”我配合的说道。 妹妹无奈之下点点头道:“好吧,这次我原谅没有蛋糕,不过下一次我就生气了。” “明白。”爸爸笑道。 《梦幻之记》第39章 妹妹的生日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0章 穷酸秀才 我苦读十年寒窗,却因为高举不中,沦落在京城的街头,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贩卖自己的字迹,变成一个穷酸秀才。 也许这是我的报应,惩罚我没有努力用功,在考取功名的时候,答错了很多题,如今变成这副模样怪得了谁?只怪自己不争气。 今天摆摊卖字迹又不挣钱,早早收摊回家,走在路上,看见一个白发老头倒在那里,立马过去扶起来。 “老伯伯,您没事吧?” “谢谢好心的年轻人,前面有一个酒馆,我们去那里喝两杯。” “不不不,老伯伯,您看我穿的这一身衣服,像有钱人吗?” “我请。” 在老头的盛情邀约下,我松了口,跟着他到了前方的大酒楼。 “这不是今年的考生吗?” “是啊,如今怎么落魄成这样子,如果是我早就悬梁自尽。” “他虽然变成了穷酸秀才,可是人家有自己的生意,在街边摆摊子。” “哈哈哈。” 酒楼里的人七嘴八舌后,就哄堂大笑起来,高举着双手叫好。 我并不在意,因为心里已经承认自己是穷酸秀才,何必去计较这些话语,所以低着脑袋,坐在老伯伯指定的位置上。 “秀才,你想吃什么尽管点?” “我……”当我抬起头,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老板娘,身穿红色的衣服,抹去了胸部,正向这边桌子走来。 老伯伯心领会神的故意问道:“怎么了,难道这家酒楼不好吗?还是人家老板娘丑陋?”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我家里还有事……先回去了。” 正当我吞吞吐吐的讲话,老板娘到了桌边,弯着小蛮腰,把小酒坛子摆放桌面,微笑的说道:“这是我免费送的女儿红。” “咳咳咳……”这时候我想看清楚老板娘的面貌,抬头时,就看到一点点胸部,搞得我一瞬间脸红,侧身坐去,不断地清着嗓子。 “人家已经走了。” “真的吗?” “你到底看见了什么,脸红成这样子?” “我,我没有看见。” “你骗得了谁,脸上都写着呢!” 听着老伯伯的话,我想确认老板娘到底还在不在,慢慢的转过身,桌边果然没有人,却看到老板娘站在吧台里算账,一脸愁眉苦脸的样子。 “还不过去帮忙吗?”老伯伯把我拉起来推出去。 我站起来的时候,犹豫了,可是吧台里面的老板娘却向我求助,那笑容真的蛊惑人心,不过作为一名有知识的秀才,当然得经住这一番诱惑,靠近吧台前,拿过账单跟算盘,不一会儿把账目弄的清清楚楚。 “秀才就是有文化,不如留下来当我的账房管家。” “小生不财,老板娘真是宅心仁厚,谢谢,收留了我这个穷秀才。” “哪里的话。” 随后我在酒楼里什么都干,完全忘记秀才的身份,看到老板娘对我笑,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一个月后,没想到事情发生了转变,一向把我当成账房管家的老板娘,根本不接近我身边,现在却亲自为我端水倒茶,甚至还为我擦汗。 后来,我们洞房花烛夜时,我掀开她的头巾,这才相信,我们竟然能走到了一起。 第41章 豆腐小生赎妻记 我从小跟父亲制作豆腐,然后挑到京城里,卖给那些穷人,或者酒楼饭店。也许豆腐是最便宜的食物,就是没有达官贵人来买,可是吃过我做豆腐的人,都会夸奖一句话,鲜嫩又有弹性。 这一天又把豆腐卖完了,我打算收摊子回家,走在大街上,突然被东西边钱庄的儿子拦路,手里拿着两三串文钱。 我问道:“豆腐卖光了,可以让小生过去吗?” “想要过去可以啊?不过得陪我们走一趟怡红院,因为我们打赌了,谁先花光这些钱,就有资料跟怡红院里的头牌姑娘一度春宵。”东边钱庄的儿子说道。 “那关小生什么事呢?”我不明白的问道。 “你当证人。”西边钱庄的儿子说道。 我无奈的稍微点点头:“好吧,今天卖豆腐也差不多了,小生跟你们走。” 随着东西两边钱庄的儿子来到怡红院门口,就跑出来一群漂亮姑娘,拽着我的衣服拉拉扯扯。 “小生没有钱,只是来看二位公子打赌的事情,先让小生把担子放下来。”我笑道。 “切,穷酸小子,快点滚一边去。”老鸨立马把我推开。 这时候西边钱庄的儿子说道:“不用怕,跟进来吧,小心不要看花眼哦。” “小生对女色还没有兴趣,打赌的事我会作证。” 我回答之间,已经到了怡红院二楼,坐在一个站满红粉佳人的房间,穿着露肩裙子,各种颜色的肚兜抹过了胸部。 “两位少爷,今天要找什么模样的姑娘?”老鸨开心的问道。 “西施在不在,我们就要她来伺候,本大爷有的是钱。” “东边少爷,你还不知道吗?西施只卖艺不卖身,再者说了,叫西施出来陪酒价格可不低哦。” 啪! 东西两边钱庄的儿子同时把钱放在桌上,大概有一千两左右。 老鸨笑容满面的跑出去,不久之后,带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进来,任何女子比不了。 东边钱庄的儿子立马站起来,色眯眯的靠拢过去,一手抓住西施的芊芊玉指。 西施害怕的缩头缩脑,还要保持微笑的说道:“小女子只卖艺不卖身,请三位公子高抬贵手。” “哈哈哈,这个穷小子不是我们的人,他只是一个证人,看一看我们花钱。” “对。”我迅速的起身,连续的点点头,“这就走。” “等一下……” “西施姑娘怎么了?你有事直接跟我说呗!”还没有等西施说话完,西边钱庄的儿子坐不住了,一脸疑惑的问道。 这时我停止脚步,默默的回到位置上。 西施突然偷偷的眉开眼笑,随后轻声道:“今晚谁出的钱多,小女子就跟他回家,当一辈子的夫人。” “此话当真?”东西边钱庄的儿子激动的问道。 “小女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只要把我赎出去,立马跟他入洞房。” “好,我出一千两!”东边钱庄的儿子喊道。 “我出一千五百两。”西边钱庄的儿子跳起来叫价。 西施抬了一下脑袋,看着我问道:“这位公子不喊吗?” “不要为难人家,他只是过来做见证人,我加一千五百两。”东边钱庄的儿子说道。 “你怎么老是跟我抢女人,已经是第十个了。” 我听到西边钱庄的儿子这样说,可想而知,西施要是跟这两个人走,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两手不知不觉的抬起来,大喊道:“一万两!” “还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价钱?”老鸨一瞬间问道。 “我……我……算了。”西边全装的儿子犹犹豫豫的弃权道。 “这个小子挺有钱的,装什么穷人。”东边钱庄的儿子气呼呼离开了。 夜幕降临,我挑着豆腐担子,走在京城的郊外路上,身边跟着一个风尘女子,穿的衣服非常薄,冷得依偎在我肩膀上。 “你一个卖豆腐小生,怎么有一万呢?” “那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拿来赎你了。我只是不想你被欺负,没事,我以后再挣回来。” “嗯,相公。”西施温柔的喊道。 我开心的说:“一万两换来倾国倾城的夫人,真的不亏。”。 第42章 兄弟足球 我出生在豪门世家,因为民国是战乱时期,父母想要香火得到保证,多生了一孩子,他就是我晚出生的弟弟,却从小体弱多病,搞得父母轮流出差,害怕弟弟有什么闪失。 我作为哥哥,年龄已经10岁,而弟弟只是五岁,为了锻炼他的身体,每一天我都带他去自家的足球场锻炼跑步,时间慢慢的过去,在弟弟7岁时,我也12岁了,懂得一点足球技术,就跟他试着一起练习。 这练习就是10年,弟弟不再是体弱多病的小公子,一瞬间长大了。而且父母想把17岁的弟弟培养成继承人,把他送到国外学习金融管理。 说起继承家业这个问题,原先父母对我期望比较高,因为我学习东西很快,可是我偏偏不争气,渐渐的对足球着迷,甚至一踢成名,成为了国家队代表,跟好几个国家比赛取得不错的成绩。 所以父母看见我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把寄托加在弟弟身上,希望他学成归来,而我在家里的地位变了,变成一个陌生人,每当我早出晚归,只有下人跟我打招呼,父母不再看我一眼。 最后抗战爆发,我离开了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位名八路军在战场中奋勇杀敌,当我和同志无聊的时候,就会讲我曾经踢过的每一场足球比赛,也鼓舞很多士兵的心情。 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一共14年的抗日战争结束后,我回到家已经36岁,可是我的身体依然跑得动,战争把我训练成钢铁之躯。 我进家里的那一刻,母亲在战争中牺牲了,只有年迈的父亲还在努力的工作,工作量更加多,因为战后的国家需要大量的生产品。 可是我的弟弟并没有继承家业,反而成为父亲眼中的败家子,其实这个败家子不是吃喝嫖赌,只是不听父亲的话,竟然在足球队里接我的班,成为足球队的队长。不过战绩很差,完全不理想,根本没有赢过,这个足球一瞬间变成众人口中的嘲笑对象。 为了疼爱我的弟弟,我换了另一种方法接近足球队,作为他们的教练。 第一个星期训练很不理想,体力跟不上。 半个月的训练技术不过关,老是越位,或者在运球的时候弄丢足球。 一个月的训练稍微有些成果,可是团队作战能力差,容易被别人钻空子。 为了训练能达到巅峰时期,我亲自穿上足球衣服,与队员进行一对一教导。训练的时间过得真快,很多人趴下了,只有我和弟弟站在绿茵草坪,互相把足球踢给对方,丝毫没有相让的意思。 训练的两个月后,这支球队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天还没亮,每个人就在绿茵草坪上,自己进行超复合训练,先跑一小时,然后自由运球一小时,最后进行了5v5比赛,双方队伍踢的特别完美,彻底的脱胎换骨成为赛场上成魔鬼队。 两个月之前,我申请联赛的资格已经被批下来,带着这支魔鬼队伍去国外远征。那是足球队巅峰后的第一场胜利,开始得到人民的关注,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支足球队伍。 第43章 武林盟主牌 我原来是一个打抱不平的侠客,后来看破了红尘,不再那么一腔热血。为躲避仇家的追杀,隐姓埋名混入京城,变成一个普通老百姓,整天在街上摆摊吆五喝六的。 1368年初,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各路江湖豪杰为了巴结新皇,开始争夺武林盟主之位,江湖大道是沧桑,试问谁会放弃这个机会。 而如今武林盟主已经退隐江湖,可是他的徒弟还活着,因为这个徒弟身上带有武林盟主牌,只要得到这个牌子,就可以号令群雄。 江湖恢复了明争暗斗,各种地方不断的死人,有的被毒死,有的被暗杀,有的被偷袭,有的比武输了,还有的被美色害死。 各种死法接踵而来,弄得民不聊生,无论白天黑夜害怕得不敢出门,吃完饭以后只能大睡。 江湖上掀起的腥风血雨已经半个月有余,渐渐的席卷京城,很多会有武功的人莫名的死了,死因一剑穿喉,身子没有其他伤口。 京城一瞬间流言蜚语,许多人不敢出门做生意,街道控制很多摊位,这让我很高兴,终于不用抢摊位了。 站在自己的摊位上,看着繁华的京城越来越荒凉,心中担忧不已,害怕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神游还没有恢复完毕,一群江湖人士冲进来,把京城大门的守卫全部干掉,手法干净利落,这是武林盟主的其他徒弟。 “师兄,你果然在这里,交出武林盟主的牌子,我们放过你一马。” “这个牌子不能交,那会害了天底下的人,你们还是走吧!” “敬酒不吃吃罚酒,师兄,我们知道你得了师傅的真传,不过我们这么多人,你有把握打得过吗?” “一剑穿喉,你们有听过吗?认为可以打败此人的师兄弟,可以站出来把武林盟主牌拿走。” “你……我们走!” 一大批师兄弟气愤不平的跑开,我只笑了笑,收集街边的摊子准备回家。 “这群废物,害的我不得不动手,啊哈哈!”身后传来熟悉的大笑声。 我不屑的回头一看,男人的剑上沾有鲜血,冷漠的问道:“一剑穿喉,你来找我何必杀了他们,真的想逼我动手吗?” “你已经隐世那么多年,身手不如以前了吧,我害怕你不成。” “我和你原本无冤无仇,可是如今你杀了我的师兄弟,这个仇不得不报。” “呦,隐世那么多年,你还是沉不住气,难怪当不了武林盟主。可是我就是不明白,当不了武林盟主为什么师傅把牌子给你,而不是交到我手里。” “因为我不会滥杀无辜,嗜血同门,这个道理天下人都懂,而你如今变成一个怪物,很多责任在我身上。” “狗屁,不要跟我说这些花言巧语,要动手赶快的,我还要拿着武林盟主牌去交差呢!” “交差?难道是朱元璋派你来的吗?” “废话真多,看招。” 男人挥剑而来,勇往直前的原因是因为瞄准了我的喉咙。 刷! 我脚尖一用力,纵身跃起来,飞过男人的身体,拔出腰中的软剑,朝着男人的天灵盖一划,只见鲜血流下来,当场倒地死亡。 我慢慢的合上剑说道:“你的一剑穿喉是我教的,何必自相残杀,牌子我永远不会交出去。” 第44章 游戏 只要我的朋友一放假,我们就去网吧玩穿越火线,来一场男人之间的较量。 我的朋友喜欢玩团队赛,用狙击枪1对1挑战,而我喜欢爆破赛,谁先把炸弹安置在对面的营地,或者把对方杀死就会胜利。 两种不同的玩法,我们并没有产生分歧,因为两种玩法我们都玩,只是顺序问题,但是根据先前的胜利局来定夺最后的赢家。 今天我的朋友终于放假了,打电话来叫我去老地方的网吧,坐在那里等他,半小时后,我的朋友威风凛凛的赶来,进了网吧二话不说直接开票,然后寻找最好的机子玩游戏。 我们坐在窗子下的电脑桌,登录好账号之后,开始了游戏之旅,我们先玩一局狙击赛,这是他赢得了比赛,后来,玩爆破局时,是我赢得了比赛。 “再来一局生化危机,看谁打怪的积分多,他就是最后的胜利,这个提议怎么样?”朋友问道。 “可以。”我点点头道。 随着生化危机的开局,我全神贯注的操控人物,尽量不要让终结者划到我,如果我被感染了,只能尽量的伤害其他玩家。 13局下来,比赛结果出来了,我最不喜欢玩生化危机,却赢了。 “你不是不喜欢玩吗,为什么打得那么多分?”朋友好奇道。 “可能我不想输,啊哈哈哈。”我大笑道。 三局两胜过去,天空已经暗下来,我们应该回家了。 《梦幻之记》第44章 游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5章 人贩子 世界上有一种人最可恶,就是人贩子,它的由来要追溯到古代,也是历史转变而来,如今的时代科技发达,游乐场项目又好玩,这样的时代往往会出现人贩子。 我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伴随着我童年,又经过青春,最后我长大成人,可是阴影永远挥之不去,折磨着我的一生。 故事发生在90年代,那时候就有呼叫机,各种游戏设施焕然一新,旅行的人就多了。而且我的妈妈也是其中一个,她虽然不喜欢旅行,可是终于有时间放松,只要是人都不会放过休息。 妈妈背着我去游乐场,大概是耳目一新的感觉,所以忘记了我在背后,当她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不能陪在她身边。 我的记忆里是这样的。 人贩子从我母亲的背后把我偷走,放在人贩子家里养了一段时间,然后我被送到其他家庭,当他们的孩子,喂最好吃的食物,买最好看的衣服给我穿。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经5岁了,那名人贩子又来这个家里把我带走,穿山越岭之后,我被寄养在一个农村家庭。这户人家条件非常困难,我再也没有穿过那种软绵绵的尿不湿,那是硬邦邦的一块麻布,贴在我的屁股上。给我吃的食物只有米粥,窝窝头,并没有一顿美味的大餐。喝的水倒是很清甜,可能泉水的缘故,让我有了一种欣慰感,可以勉强的接受这个家庭。 又过了一段时间,两年后,始终如一的人贩子再次把我带走,这次是国外,卖给一个美国大妈,毫不夸张的说就是守寡的女人,可是她老公留了一大笔钱,因为没有孩子,所以通过某种联系见到了我照片,并把我买下来。就这样,我在这家大富豪里生活,可以说的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当时我已经7岁,懂得一点为人处世,为了不被挨打挨骂,我假装懂事乖巧,学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这个女人对我很好,让我上最好的学校,让我坐上最好的车子,让我认识了最好的朋友。这些美好的时光里,我挺会珍惜的,可是好景不长。 最熟悉不过的人贩子来了,像往常一样把我带走,藏在他那个冰冷的怀里,把我带回了大陆。 当我走进一栋房子里,里面住着很多孩子,个个都是齐天大圣,闹得不可开交,哭得昏天暗地,只有一个老奶奶照顾我们。 一晃三年过去,10岁的我才知道,这里叫孤儿院。孤儿院不大,前后都有院子,前院种满了各种花草,后院是一个大游泳池,我们很少出去玩耍,因为老奶奶害怕我们有危险。 10岁我就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懂得各种生活,一口流利的英语得到大家的爱戴,一副懂礼貌的样子,得到了老奶奶最慈祥的笑容,一个最勤快的我,得到了这家院长的赏识,竟然让我出入孤儿院各种部门,从此以后我就是后勤的人员。 后勤的人员一当就是5年,我已经成为了孤儿院的一份子,15岁的我因为口才出众,被各大媒体报道,引来了所有人的关注,有一家公司把我打造成明星。 由于我相貌出众,聪明伶俐,在这家签约公司里受到了极大的宠爱,一瞬间变成了偶像演员,走上偶像演员的道路并不简单,整天除了演戏,根本没有时间去管理其他事情。 可是我不忘初心,通过自己的人脉找到了曾经养育我的家庭,给他们最好的回报。 时间过得真快啊,演员的道路我成功了,成为国民小鲜肉,虽然我得到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心里总有阴影挥之不去,我是忘记不了在家里等着我的亲生母亲。 这一年我取消了所有活动,尽心尽力的找寻找自己的母亲,这一找就是大海捞针,我只记得那个游乐场,却不记得自己的母亲长什么样子,因为年纪太小,当时抱走又留下了阴影,所以只要回忆就会头疼剧烈,根本想不起自己的亲生母亲的相貌。 寻母3万里,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 我只记得她温暖的背后,如果只是根据这一点方向去找,如同天大的笑话。 时间过去了很久,我已经20岁出头,事业正在巅峰时期,一个厄运打破了我的事业,对于来我来说那是幸福的时刻。 我坐在拍摄现场里,背诵自己的台本,突然一个妇人从我身边走过,手里拿着扫把,扫去地面被我们扔得乱七八糟的垃圾。 “可以让一下吗?” 听到这句话,我下意识的抬起脚,不过她的声音有点耳熟,抬头一看,妇人的身板非常娇小,不知不觉中唤起心里的记忆。 我突然脱口而出的喊道:“妈!” 这时拍摄现场的所有人都傻掉了,认为我入戏太深,叫我的经纪人来阻止。 我大力推开经纪人,眼角流出了眼泪:“妈,您不记得了吗,我是从二岁被抱走的男孩?就在这个游乐场里,现在变成了拍摄现场。” “真的是你吗?”妇人不敢相信的丢掉扫把,抚摸着我的脸蛋,泪水哗哗流下来。 我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就毁掉事业,可能我的出生会影响公司的名利,立马跟我解除签约。 我随着母亲回到家里,房间虽然小,可是经过我的努力,当上了最年轻的外交官。 然后我再次成为人们的焦点,有很多著名的记者想要私家访谈,却被我一一拒绝掉,可是我没有拒绝喜爱我的人,经常收到一些礼物,为了回报粉丝,我写书属于自己的一本传记。 第46章 赛车手 我是一个多种车型的赛车手,参加各大城市举办的赛季,不是冠军就是没有名次,因为我追求速度,不顾别人的死活,在赛道上把油门踩到最大,一瞬间变成碰碰车比赛,所以失去了比赛资料。 赛道上有很多人怕我,只要有我参加的比赛,其他赛车手就躲得远远的,举办方也是一样,竟然剥夺我的比赛资格,让我在家里休息。 然而我并没有闲着,去报名最残忍的比赛项目,在这里我吃得最香,名气越来越火,不知什么时候传到了远在天边的赛车举办公司。然后我收到邀请函,参加一场多型车辆的越野比赛,赛制非常的残酷,路程一共有六天五夜,穿过大半中国的土地,终点站在西藏。 这种赛事我打心里喜欢,不过唯一让我苦恼的是,我没有专业的赛车队,如果赛车停在各大城市的休息站,根本没有人帮忙换轮胎,或者修理车子。 但是呢,我不担心各种车子,因为在我比赛的生涯里,攒下的钱买了各种车型。 两个问题的出现,我已经解决掉一个,剩下的不知道怎么办,只好找到当年的合作团队,在我诚心的邀请下,这些人终于同意了。 两个问题得到了迎刃而解,我跟我的团队开始测试车子,还有我过硬的技术,测试完美的时候,距离赛车比赛剩下一天。 当天晚上我们喝的伶仃大醉,每个人都做到了酒后吐真言,可是第二天醒过来,早就把那些话题抛在脑后,只剩下比赛的紧张心情。 我和我的团队把车子开到第一站,随着激动的心情,远程越野比赛正式开幕,而我坐到赛车里面。 赛制规则…… 第一站,在举办方的场地比赛,要开小型塞车。 第二站,开往另一个城市的途中,用华丽的跑车。 第三站,一段较长的沙漠赛程,必须是庞大的越野车。 第四站,开进西藏,这是一段平坦的草坪,就要用草坪车。 第五站,脱离草坪之后,这一段弯弯曲曲的高速公路,这时要用专业的跑车。 如果完成五个阶段的路程,终点站在西藏的雪山下,而我的团队就在那里等着。 六天五夜过去了,我坐在车里面依然精神抖擞,就像打了一针兴奋剂,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前方。 我的赛车进入了最后阶段,那是一条笔直的终点路线,油门可以开到最大,眼看着车子渐渐的靠近终点站,心里有点紧张,生怕后面的人会超过我,所以我不放心的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人追尾。 正当我缓过神,已经进到终点站,一群人把我围住,满脸蒙圈得下车之后,众人把我抛到天空。 这说明我战胜了自己,因为这一段漫长的路程,我认认真真的开车,没有挑衅其他人,也没有把赛道变成碰碰车现场。 越野比赛过了一段时间,我再一次成为专业赛车手,接下来,就是参加各个公司举办的赛季。 第47章 全家福 自从大姐、二姐、妹妹嫁人了,就没有聚在一起吃饭,使得我们的感情渐渐疏远,不再像以前那么天真可爱。 由此后,我决定带着女朋友回老家,并通知生活在各个地方的家人,请求他们回老家集聚一堂。 第二天傍晚,大姐、二姐、妹妹、奶奶、爸爸、妈妈、女朋友、还有我,一共八个人坐在大厅里聊天,随着时间慢慢的流逝,彼此间的代沟稍微有变化,不像初次见面那么尴尬,懂得互相礼貌的问候。 夜深了,我的女朋友因为老师布下的作业,不得不离开大厅,去了我房间做作业。 然而我注意到女朋友的擅自离开,立马追上二楼,进入屋里一看,女朋友穿着抹胸的睡衣,叭在被子上算题。 我问道:“不冷吗?” “现在是夏天!”女朋友低着脑袋的说,“不要打扰我,作业做不完的话就会被罚,你负得起责任吗?” “如果我帮你做呢?” “我读的书也不少,你骗不了我,这可是高中作业,你会算出这个题目,我就亲你一口,这个奖励怎么样?” “给我看看。” “反正你做不出来。” “等着!” 我立马坐到床边,开始阅读题目,原来是一道数学题,拿起笔就写出答案,然后递到女朋友手里。 女朋友不相信的说道:“我不相信,这是瞎猫子碰上死耗子,有本事再算一题!” “好。” 女朋友冲着我瞄了一眼,递递过去语文本,疑惑的说道:“如果你做出第二页的第十八题,我就给你亲个够。” “此话当真?” “当然。” “等我一分钟。” 我说话完之后,把书翻到第二页,阅读题目用了十秒,拿起笔就快速的写,时间一点点的流失,快要到一分钟时,迅速的把语文本丢在女朋友面前,做了一个饿狼扑食的动作。 女朋友突然惊慌失措的说道:“好吧,我输了!” “我来了……” “等下,万一有人进来怎么办?你先把门关上。”女朋友立马打断我的开心,指着木门说道。 “给我五秒钟。”我把话说完,跳下床,朝着门口跑过去。 “你们在干嘛?”突然听见熟悉的声音,随后大姐进来了。 趴在床上的女朋友慌张的端正坐姿,微笑的回答道:“我们正在做作业,他真的很聪明。” “哦,我以为你们在吵架呢,在楼下都听见声音了。” “没有。” “好吧,天色已经晚了,你俩快点熄灯睡觉,明天还要早起来做饭。” “睡觉?” “对啊,这么晚了你还想去哪里吗?” “没,没有,我,我只是……”女朋友随着吞吞吐吐的口语,随后消失了话题。 “晚安!”大姐微笑的退到门外面,轻轻把门关上。 女朋友立马问道:“不是还有房间吗?” “有,不过女生到男方家里要同住一间房,除非我去你家才会住一个房间。” “这是传统习俗吗?” “对,你不想跟我睡觉也有办法,我在地上睡觉就好了。” 随着两人的话题,我在地上铺了床单,可是当我关灯的时候,女朋友已经进入梦乡。我帮她盖上被子,收拾床尾的一堆书,然后才躺在自己的床位上,看着窗外射进来的月光,感到了幸福美满。 第48章 冰河时代 22世纪末,全球变暖越来越严重,北极冰山和南极冰山融化了,海冰面积逐渐上升,淹没了地平线的大地,人类进入冰河时代。 可是人类不放弃家园,在冰面上建起来房子,冰面上虽然寒冷至极,但是依然快乐的生活着。 23世纪末,人类已经在冰面上生活一个世纪,已经书写了一段历史,这段历史没有想象那么简单,却充满了危机。 这时我出生了,可是父母在一次捕猎的过程中,被水里的蛟龙吃掉,我长大成人之后,开始跟大自然抗衡,去到很远的海洋王国,在那里建起一座房子,等待那些变异的海洋动物出现。 离开冰面大陆已经三个月,在海洋王国的正上方,没有任何收获,只有挨饿的日子里。时间依旧在流逝,海洋王国的冰面上变得更加寒冷,然而我带的粮食很少,还有一把巨大的铁叉。 正当我躺在床上绝望的时候,冰面微微的颤抖,随手拿起床边的铁叉,突然我被撞飞起来,然后稳稳的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只见一条变异的鲸鱼卡在楼梯间,尾巴用力的拍打台阶,张大着嘴巴想要咬人。 我不慌不忙的拿来粗大的绳子拴住鲸鱼的脖子,大力拉到二楼宽敞的地板上,眼看着鲸鱼垂死挣扎,再看一看这条鲸鱼虽然庞大,但是变异的原因,身体里面已经完全腐烂,根本没有重量感,就能轻易的把它吊起来。 这条鲸鱼完完全全被我固定住,仔细观察着身上,根本没有爸爸当年留下的伤痕,所以这条鲸鱼不是袭击父母的海洋生物。 正当我失望的时候,地板上再一次震动,而且震动越来越激动,顺手拿起铁叉摆出攻击的姿势时,地面慢慢的裂开。 我刚想大力的插进地板下,突然从梦中惊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已经睡不着觉了。 《梦幻之记》第48章 冰河时代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9章 蹴鞠 春秋战国时期,民间流传了一种娱乐***,那就是蹴鞠,而蹴鞠的发明人就是我,一个年纪不大的青年人。 我生在齐国,家中的亲人已经离世,而我作为一个孤儿,被宫中的太监捡到,然后在后宫里长大。 十八岁正是花样年华,因为得到后宫娘娘的赏识,把我介绍给齐桓公,当上贴身护卫。 这一天,战力排名第一的魏国派来特使大人,邀请齐王参加逢泽之会,其目的就是想羞辱每一个国家。 参加目的还要编排一个节目,如果这个节目的创办人得到第一名,他属于哪个国家,那个国家就会得到一定的名誉。 大殿之上,齐桓公苦不堪言,我作为贴身护卫,只好冒死站出来应战。 齐桓公大怒的问道:“你会什么项目?” “蹴鞠。” “那是什么玩意儿?” “一种娱乐性的游戏,可以锻炼身体,也可以切磋各个国家的人才素质。” “好,我命令你立马训练一大批军队,让他们跟你去参加比赛。” “大王,我只要两人即可。” “依你!”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东宫变成了一个蹴鞠训练场,而我作为国家的使命官,没有任何人敢打扰,包括万人之上的齐桓王。 一个月以后,魏国开办的逢泽之会已经到了,我带着蹴鞠队前往魏国迎战。 逢泽之会正式开幕,各个国家花样百出,有骑马射箭,比武纳贤,还有我提出的蹴鞠比赛。 经过几轮比赛,也许是其他国家没有见过,连连败退给我们,剩下的只有强大的魏国。可我总觉得接下来的比赛有可能挑起战争,意义摆在面上,如果我代表齐国输了,就会得到弱国的名号,每一个国家就会虎视眈眈。 不过我们齐国赢了,魏国也可以用借口来说,齐国不知好歹,一点面子都不给魏国,发兵讨伐在所难免。所以我在赛场上左右为难,思考应该赢不赢。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队友却踢进几个球,我只好反应过来,朝着敌军的竹筐踢进蹴鞠。 后来,两个时辰下来了,齐国120分赢了魏国119分。我回到齐国之后,很多人对我不理解,甚至举荐齐王把我凌迟处死以泄民愤,可是齐桓王没有下旨,并把我叫到御花园。 “把蹴鞠踢进敌军的大门,就是不怕本王杀了你吗?”齐桓王问道。 “大王,如果您要杀我的话,我早就活不成了。” “好,有勇有谋,本王甚是喜欢。” “大王,您为何不问我把蹴鞠踢进敌人的竹筐呢?” “这个还要问吗?我身边的娘娘都看得清楚,你以120分赢了190分,好让魏国下台阶,也显得的我们国家强大,根本没有哪个国家敢侵犯” “大王英明。” “这样吧:你以后就当齐国的大国师,外交事务一切交由你来办。” “是。” 然后,我得到了一定的权力,开始扩大蹴鞠队,参加一年一届各个国家举办的蹴鞠大会,并且取得了第一名。 第50章 聚会 一个老同学邀请小学的所有人,想要举办一场盛大的联欢,为了凑齐人数,可以带来你认识的亲戚朋友。 大型联欢晚会定在老同学家里,因为他的父母在外面打工,可以放肆的玩了。买了很多啤酒,摆了很多饭菜,就像自助餐一样,拿着碗筷就可以盛到东西。 一个小时后,热闹的联欢渐渐的消失,却变成了宴会,大家都吃碗里的饭菜,互相不理对方的话茬。 我感到无聊的时候,隐隐约约听见电视剧声,悄悄的走进左边房间,就看到老同学躺在沙发上,看着老式的片子。 “还有其他片子吗?”我问道。 老同学快速的站起来,从旁边递给我一堆碟子,微笑的说道:“这里有新版活佛济公,还有旧版的天龙八部,你喜欢看什么自己放?” “算了,我都看过了。”我转身走出房间。 然后我来到大厅里,站在人群中,老是被两个女生盯着看。 此时一个陌生女生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这里有点无聊,可不可以带我去你家玩?” “你是……” “噢,她是跟别人来的,我也觉得这里无聊,可以走吗?”一个认识的女同学打断我。 “原来你们认识啊!”陌生女生惊讶的说道。 我点了点头道:“走吧!” 后来,我们三个人离开老同学的家里,走上一段台阶,我时不时回头看不认识的女生,穿着打扮不像农村,应该是从大城市里来的。 正当我神游时,听见妈妈的声音:“我们已经吃饭了,你现在才来吗?” 我抬头向左边看去,妈妈站在家门前的平台,探着头往下看,立马挥手的回答道:“今晚有两个客人,家里人睡着了吗?” “没有。”妈妈开心的说。 随后我带着两个女生来到厨房,家里人都在这里,每个人站起来打招呼。 我看着认识的女同学问道:“记偶咩?” 突然大城市的女生跑出厨房后门,大家一瞬间懵了,大小眼瞪着对方,杵在原地不敢动弹。 这时候女生悄悄的探头进厨房里,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以为你们要把我卖掉,所以害怕的跑了,可是你们没有追出来。” 我无奈的笑道:“我们什么时候说要卖你呢?我只是问她吃饭吗?” “对,我们说的是侗话。”女同学回答时不断摇摇头,感到一丝丝崩溃。 “哈哈哈!”陌生女生尴尬的笑着,然后坐到凳子上。 第51章 全面战争 未来世界进入末期时代,中央一直保持文明口号,可是外来的侵犯已经兵临城下,这时候党内出现了反抗军,国家一夜间变成人间地狱。 内战、世纪之战同时降临,一个月后,国家面临分解的状态,不过,此时被赶到西边的人民,聚在一起结成民兵,开始抵御两种战争。 我是民兵创建人的儿子,从小经历过战争的残酷,锻炼了一颗石头心脏,父亲想让我继承他的位置,但是‘民兵’以人民为主,应该不可以好独权主义。 我和父亲产生分歧后,被赶到了东边的旧党,在这里没有战争,人民生活的很快乐。 后来,国家出现了三足鼎立,势力都不容小视,然而外来的战争就是要打垮这个问题国家,我只能参军。在旧党我作为一名教官,教一些未成年锻炼身体,以防国家进入全面战争的时候,能上战场奋勇杀敌。 由于侵略战争的降临,三方势力拧成一股绳,向侵略者迎战,国家进入了全面战争,而且我教出来的小兵死在战场上。 侵略战争抗争赢了,可是旧党、反抗军、民兵依然保持着敌对的想法。我只好站出来,作为一名外交官,游说三方势力需要团结,才不会永远的强大。 外交官一当就是十年,我已经30左右岁,不过旧党、反抗军、民兵三方势力渐渐的化解矛盾了,愿意合并在一起,变成一个完整的国家。 合并起来很容易,但是政治上出现了问题,谁都不愿意让位,人民又开始提起的武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一个国家变回三足鼎立,本来没救了,可是我辛辛苦苦的劝说成功,如今却因为不想让位,再次打破和平的号角。 正当和平即将要瓦解的时候,民间流言四起,说我适合当这个国家的领导人。 一传十,十传百,传到最后震动了三方势力的根基,很多得到我的帮助的人们,纷纷上街示威,形成了强大的势力,再也没有看见三足鼎立的人,因为摘下了身上的三方势力徽章。 当天晚上,旧党、反抗军、民兵三方创建人出现了,邀请我参加贤者大会,并给我戴上国家领导人的高帽子。 自从我戴上高帽子,依然保持着三方势力,不过庆幸的是,这三方势力变成了保卫国家的军队。 第52章 暗恋 我从小喜欢一个女孩,却不敢表白,长大之后,渐渐的变成暗恋。 女孩越长越漂亮,追求者就多起来,不过女孩也懂得拒绝,许多追求者不再那么固执。 然而我还是不敢表明心里话,时间就这样过去,年龄随着大起来,女孩进入高中,我和她几乎没有机会见面。 相思病发作起来真要命,不哭就是沉默,不沉默就放声大哭,哭泣的时候又不敢告诉别人,只是蹲在一个角落里抱头痛哭。 我在相思病的日子里度过,整个人变得坚强起来了,再也不是爱哭鬼,可是心里没法忘记自己喜欢的女孩。 今年春暖花开,女孩放了暑假,我就去她家下面偷看,然后女孩出来了,后面跟着一个男孩,脸蛋非常的眼熟,那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 我看着两人手拉手走下台阶,只是听见了两人的对话声。 “这个礼物喜欢吗?” “嗯。” “那我们去河边玩吧,那里的景色很美,特别适合你今天穿的这身衣服。” “讨厌。” 女孩说完话,朝着前方的公路跑去,男孩并没有追上去。 我看到这个机会的时候,立马追上女孩,来到了公路的转弯点。 女孩停止脚步,满脸通红的回头说道:“手链很好看,哦,对不起,我以为是他呢?” “你真的喜欢吗?” 女孩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但是我的视线移到手链时,女孩害羞的遮住女款手链,然后向我点点头,示意她要去找男孩。 我见到女孩这样的动作,并没有流下眼泪,只是一个苦笑,慢慢的转过身,悄悄的扔掉男款手链,朝着另一条小路走去。 《梦幻之记》第52章 暗恋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3章 一枝独秀 母亲生下我以后,因为难产而死,此时的后宫正在争夺权力,一个太监为了我的生命安全,让我在东宫生活,任何人不知道我的存在。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15岁那年我在御花园游玩,忘记了打扮成太监,流言一瞬间起来了,传入三宫六院的耳朵里。 刹那间,我感觉身边的人用怪异的眼光盯着,接下来一段时间里,东宫的仆人渐渐消失了,后花园的池塘里漂浮很多尸体。 事情闹大了,太监怕我有个三长两短,立马告诉了皇上,就这样举办加冕仪式,封我为皇子,这样一来就没有人对我下手。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三宫六院在争斗中慢慢的浮出水面,不再像以前那样,在暗地里拼过你死我活。 后宫的争斗依然逐渐明朗之后,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生母到底是谁,一直住在东宫照顾我的奴婢,她就是我的亲生母亲。太监为了保全我两母女,对外宣布我和母亲都死了,然而我如今长大成人,再一次为社稷江山而着想,只能让皇上召高天下,这个国家后继有人。 后宫的争斗越发频繁,我所要保护的人就是那个奴婢,首先让她呆在我身边,一待就是一年。 这天,三宫六院该战斗接近了尾声,一个仆役回来告诉我:“皇子,你母亲死了!” 我匆匆忙忙的跑去御花园,只见地上躺着那个奴婢,嘴巴流着血,嘴唇是紫色的,一看就是中毒身亡。 这时候父皇跑过来,流着眼泪问旁边的三位娘娘:“她是怎么死的?” “明知故问,她是被毒死的,没有看见嘴巴是紫色的吗?” “不,三位娘娘没有害死人,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什么?” “对,所有人都给我离开,我要在这里呆一会儿。” 父皇让所有人离开御花园,而我还没走开,一边愤怒,一边问道:“后宫明争暗斗那么多年,为什么不把他们废除,父皇,难道您不知道留着这些嫔妃就是最大的祸害吗?” “你还小,根本不懂什么,你也给我退下。” “父皇,为什么不让我登记,直接把三宫六院废除掉,反正留着也是一个祸害,现在死了那么多人,您还要留到什么时候?” “退下。” “走就走,反正我也不想当着我没有权力的皇子,总有一天我要离开东宫。” 我把话撂在那里,不知道父王有没有考虑,反正我已经到了东宫,气呼呼的抓住那名抱养我的太监,紧勒的脖子按在地上。 突然一名带刀侍卫跑进来,劝说道:“皇子,皇上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你不能像小孩子一样耍脾气,既然封你为皇子,日后你肯定登基宝座,到时候再把三宫六院废除掉,不就行了吗?” 我听到这些话,心里感到平衡很多,立刻松开奄奄一息的太监。 时间又过了一年,三宫六院的战斗依然在继续,可是我却改变了态度,努力的读书写字,努力的锻炼身体,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废物皇子。 当我心静自然凉的时候,已经十七岁左右,父王卧病在床宣布退位,让我继承大同。 加冕仪式结束之后,我才知道三宫六院的意义,但是我依然狠心的废除掉,娶了一个女人。 第54章 做生意 随着父母的年龄老去,能干的活越来越少,为了不被社会淘汰,所以有了人争一口气的想法,产生做生意的念头。 这个念头好与不好都有两面性,因为父母没有做生意的经验,害怕败本。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父母上班这么多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点积蓄,可以拿来做小本生意。 所以我出了一个主意,在生活的城市里开小卖铺,想法出来时,父母就欣然同意,毕竟这个生意不花费体力,只要记住物品的价钱,等到别人来买的时候,补多少钱给别人。 小卖部的念头一出来,父母去看了好几个门面,经过半个月的精心挑选,在城市的中心有一个小门面,价格非常便宜。 我去看门面有多少平米,父母已经买下来了,花掉一大半的积蓄,剩下的钱用来装修。 等到装修完毕,父母已经把买来的商品摆在货架上,变成了一个小卖部的模样。 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卖部的生意有时好,有时不好,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坚持下去。第一次做生意根本不懂得什么,客户上门买东西,立马凑上前跟着他。让顾客感觉到很尴尬,觉得以为是小偷,结果不买东西就走了。 小卖部开了半年多,生意变得越来越淡,此时一个厄运来了。这个店面居然没有证,政府立马收回了使用权,幸好的是把我们的钱还回来了。可是没有了小卖部,看着满屋的商品卖不出去,心里一下子感觉空落落的。 正当我和父母慢慢不热的时候,我又想到了一个主意,家乡不是有一个房子吗?第一层那么宽,只要装修好了,可以变成大型超市。 父母听了我的意见,用半年攒下来的积蓄去装修,一个星期以后,家乡的木房子第一层,竟然变成了大型超市。 从小卖部变成大型超市,中间来袭酸甜苦辣,只要我和父母知道,那些汗水永远擦不完。 《梦幻之记》第54章 做生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5章 高老庄 唐朝初期,有一个镇叫高老庄,那里本来就是世外桃源,村民生活的自由自在。 这一天,村民养的猪不吃不喝,很多人束手无策,正当苦恼的时候,所有的猪正在变化,变成人的模样可以站起来了。 变成猪妖之后,第一时间想要霸占高老庄,强娶大家闺秀,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情况下,村民拿起武器反抗,高老庄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终于迎来了胜利,猪妖退避高老庄附近的林子里,建起了自己的家园。 村民虽然险胜猪妖,但是不能松懈防御,高老庄也建起了高高的围墙,再次恢复平静的生活。 随着时间快速的流逝,五年之后,正当村民过着幸福的日子,已经完全变样的猪妖,对高老庄发起了总攻。 猪要变成有纪律的军队,穿着统一盔甲,手拿着有法力的武器,扛着爬梯冲向高老庄的围墙下面,立起楼梯开始发动攻击。 可是高庄的人们过了那么久的时间,早就忘记猪妖的存在,所以缺乏战斗的意识,身体方面不在那么矫健,每个人变得懒惰,有力无气的拿着武器进行抵抗。 这一战就是半个月,猪妖把高老庄围得水泄不通,开始缺粮少水,弄的村民苦不堪言,有很多人已经倒下了。 然而猪妖变得越来越聪明,时不时给高老庄施展压力,一天攻击三次,让高墙里的人再也没有抵抗能力。 战火已经延续了一个月,高老庄只有高高的围墙,村民早就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大部分饿死了。 猪妖看准时机,吹起号角发起最后的攻击。兵力达到了十万人,看样子,五年来猪妖一直在屯兵积粮,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十万猪妖分成三路,把高老庄包围起来,无论水路、陆地、天空,就连一只苍蝇也逃不掉。 围城开始了,猪妖做很多香喷喷的食物,然后敲锣打鼓,想引来高老庄里面的人的注意,不过活着的村民,依然在坚持,因为他们心里明白,只要出了这个大门,等待着的只有死路一条。 接近傍晚的时候,猪妖撤走所有的食物,不再有耐心等下去,一直在指挥猪妖的统领,从超大的轿子里走出来,这个猪妖长得最像人,面貌非常的秀气。 他拿起旗子一挥,十万猪妖开始攻城,城门刚要破开的时候,一道金光闪闪的电劈下来。 只见穿着金红铠甲的猴子站在城楼上,肩膀扛着如意金箍棒,脑袋上的紧箍咒散发光芒,却毫不在意的微微抬起左脚,一跺下去,引起震荡之力,正在爬墙的猪妖们,变成了灰尘被大风吹走。 猪妖的统领看见这个场景,吓尿了,跪在地上爬过去,一番求饶之后,齐天大圣孙悟空收回了金箍棒,也知道这个猪妖统领的名字叫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贬下凡间。 然后,天蓬元帅改名为猪八戒,跟着孙悟空去找唐玄装,加上沙僧,一起去西天取经。 第56章 开房达人 我的爱好很奇葩,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存在,没有人可以超越,那就是开房。 爱好开房对我来说,算是家常菜,一天不吃浑身难受。可是话又说回来,我开房不带任何人,只想独自享受宽大的床位,安静的空间,那种与世无争的气息。 看着房里的装修风格,就有一种喜欢,无论什么类型的主题房,都可以住得舒服。 我生活的城市是旅游胜地,所以很多企业家,建起了一个旅客住房区,就在我家后面。一眼望去,眼前就是一个超大的斜坡路,出口处用木制的门,两边都有保安亭,门的上面有一块匾,刻着繁体字,根本认不出来。 进入门之后,就是一个宽敞的广场,四处都有木房子,也有两座高大的砖头酒店,外表刷的漆非常夺目,让人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立马会让我掏钱去开房。 这个旅客的住房区,大部分的房间我都住过,只剩下这两栋酒店,因为价钱定的太高,所以心里不太感兴趣。 但是呢,我今天的心情很开心,用着轻盈的脚步走进大木门,站在广场上,看着那两栋酒店,心里觉得非常痒痒。不由自主的拍了拍口袋,掏出钱包一看,这些钱可以开一天的房间。 我进了酒店大厅,一个美女经理过来,温柔的问道:“先生,住店还是找人?” “还有总统套房吗?” “当然。” 美女经理回答我完了,走进吧台,为我登记住房的名单,然后给我一张白色的房卡。 我以激动的情绪,乘坐电梯到了九楼,房卡一刷,只见富丽堂皇的房间在我面前呈现,一个超大的床,落地窗可以看见城市的美景,晶莹剔透的吊灯,亮着白色光芒的颜色,宽大的液晶电视,装在床尾的墙面上,那个金色的沙发,只要坐上去一弹一弹的软趴趴。 我进到浴室里一看,超大的浴缸放在地面上,那颜色非常的洁白,梳妆柜台上面,放着一大堆护肤品,让我来不及涂完,就到了晚饭点。 这个酒店也提供饭菜,可是价格真的很高,一顿下来,可以买一个名牌的手机。可是我顶住了诱惑,关上房门,一溜烟到了外面,吃着便宜又好吃的饭菜。 第57章 护送小狗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句话自古以来都有,而我从小特别喜欢养小动物,因为家里的关系,也可能爸妈认为我没有责任心,所以导致爱动物的心施展不了。 长大以后,慢慢随着时间的成熟,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少年,因为这个原因,父母带我去村里专业养小狗的家里,买给我一只小狗当作鼓励奖。 我一眼就看中黄色的小狗,一身毛茸茸,肚子圆鼓鼓的,当我抱起小狗的时候,那双害怕的眼睛盯着我,尾巴夹在双腿之间,可是小狗越害怕越可爱。 小狗在我怀里躲着,脑袋里只想着赶快回家,突然听见小狗的惨叫声,回头一看,两只大狗气势汹汹的跟在后面,地面上有血。 这时我才看见,小狗的两只脚被咬了,尾巴的毛尖不见了,再一次确定两只大狗的嘴巴,牙齿上卡着黄毛。 我心里非常的生气,可是跟在后面的两只狗太大,我反而害怕的缩头缩脑,不忘记怀里还抱着小狗,心里再害怕,也要保护小狗回到家里。 来到一条路上,这里非常狭窄的通道,悬崖有十米高,如果有恐高症的人绝对不敢走。然而我虽然没有恐高症,可是后面跟着两条大狗,万一被它们撞下悬崖,虽然不会死,但是压到了怀里的小狗有可能断气。 心里想到这些的时候,已经来到田埂的中间,这里是排水处,土壤非常的湿润,如果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可能就会摔下去。 这时候的我只能一心二用,看着脚底下的泥土,然后再看怀里的小狗,腿上的血凝固了,不再像下雨那样滴答滴答的流。 正当我踩进泥土里,不知道我应该高兴还是不高兴,因为我耳朵里没听见两只大狗追来的声音,欣喜若狂的时候,不自觉的慢慢回头,只见两只大狗站在那头,夹着尾巴害怕得不敢动弹。 看到这种情形,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缓缓的转过身,小心抬脚走过最危险的路段。回到家里,我紧急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可能是喜欢养小动物的兴趣,让我学习了兽医的知识。 第58章 蜀山外传 随着时间的变迁,仙剑派已经灭绝了很久,蜀山不再是道家修炼场所,凡人修真从此变成一个笑话。 我是一个求学之人,所以来到了充满仙气的蜀山,想得到蜀山的武门绝学,早日升仙得道。 当我迈进大门那一步,却变成一个娱乐场所,很多道家穿着破破烂烂的白色衣服,手上并没有剑,只有叮叮当当的酒葫芦。 看到这样的混乱场面,我没有轻言放弃,反而多了期待感,以为这是蜀山给的考验。所以我开口跟他们说,要来这里学仙术的时候,所有人捧腹大笑,根本直不起腰杆。 后来,我懵懵懂懂的被选为真武长老,让我管理蜀山的一切活动,什么地方都可以去,这种待遇我是平生第一次遇见。当然没有放过机会,来到了武术阁,这里有很多的炼丹鼎炉,木架上放着各种的仙术书籍。 我拿起其中一本就练起来了,死死的记住口诀,然后摆了五六个动作,身体立马有感应。 在武术阁这段时间里,除了看书,还要照顾师兄们的吃喝拉撒,现在蜀山由我掌控,一些琐碎的小事都要我管。 随着时间越来越久,师兄们终于出了一次远门,因为蜀山里有太多的事情,让我抽不开身跟着他们去游玩。 傍晚时分,师兄们扛着许多麻袋进来,脚步非常的着急,脸上开心的笑嘻嘻。我跟随他们来到了顶楼,站在楼梯口,我突然飞起来,我高兴的飞过去告诉师兄,只见麻袋被打开了,散发着金光闪闪非常的刺眼。 我一下明白,原来他们下山打劫去了。 《梦幻之记》第58章 蜀山外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9章 夜闯紫禁城 今天我接到一个追杀令,夜袭紫禁城,杀掉狗皇帝。 凌晨一点,我穿黑色的夜行衣,纵身一跃,飞上了皇宫的顶楼凉台,看着不远处的御书房,亮着微不足道的灯光。 我快速的把拔刀,飞过竹子搭成的正方形门框,稳稳的站在房顶。此时吹来一阵风,感觉到了一丝丝杀气,刚想后退到竹子上,从四面八方跳出锦衣卫。身穿纯黑色的布料,加上一顶帽子,手中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 我话不多说,脚尖一用力,脚下的瓦片碎了,立马飞到竹架上,举着剑说道:“有幸跟七锦卫动手,我感觉到很荣幸。” “天下第一刺客,我们不是来捉拿你归案,听闻,你的轻功比西门吹雪还要好,我们想跟你比试一下。”统带说道。 “如果我赢了呢?” “我们会放你过去,不管你做任何事情!” “那还废话什么?” 我把话撂下,收好手中的刀,来一个蜻蜓点水,踩着瓦片跑到别的房顶。 身后跟着七个锦衣卫,个个身手了得,每一步脚力非常小,瓦片根本没发出任何声音。我见到这种情况,只是回头一笑,朝着院中飞下去,换了一个轻身如燕,踩着门柱上跑在前面。 七锦卫看见我改变策略,迅速跟随我的脚步,刚想立着身体踩在门柱上面。 两个锦衣卫立马落在院中,懊恼的指责道:“天下第一刺客,你也太赖皮了吧,哪有人立着踩上门柱跑来跑去?” “我啊!” 还剩下五个身手矫健的锦衣卫,跟随我的脚步上了房顶,然后来到竹架子,我站在左边的顶端,然而五个人站在右边的顶端,重量显而易见,竹架慢慢变得弯曲。 “你们是赢不了的,还是让我去杀了那个狗皇帝吧!” 统带挥着剑提议道:“接下来我们比平衡感,把武器插在地上,站在柄子不能动弹,谁要掉下去就算输了。” “没问题。” 刷刷刷…… 话音未落,我们六个人甩下手中的武器,插入地面,然后飞下去,稳稳的站在柄端。 半小时后,有两个锦衣卫脚下的武器摇晃越来越严重,完全失去了平衡感,渐渐的落在地面。 这时候,锦衣卫只剩下三个人,依然跟我站在武器上比试,由于进入三更半夜,紫禁城的风太大,拂过每个人的身边,那边的三个锦衣卫摇摇晃晃,但可以坚持下去。 时间慢慢的流逝,因为比试过程中太无聊,我只好站着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一群锦衣卫站满院中,身后是一位黄袍加身的皇帝,把我堵的插翅也难逃。 统带说道:“天下第一刺客,这下你跑不了,乖乖的投降吧!” “啊哈哈!”我只是大笑,低头一看,依然站在刀柄上面,“我想留就留,想走就走,哦,这把武器留给你们当作纪念,下次我来取的时候,可不会陪着你们这样玩。再见!” 刷…… 一群锦衣卫看着我消失在刀柄上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经过我这样一闹紫禁城,很多自以为武功高强的人,模仿我夜袭紫禁城,最后被抓了。 然而我的名号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比西门吹雪的名声还要大,有人提议我们比试一场,看看谁更胜一筹。 可是那只是一个幻想,我们并没有仇恨,所以决斗一事从来没有发生过,然而我的武功变成了一个谜,只知道我的轻功比西门吹雪还要好,可是武功方面不好说了。 以上说法是民间传言,可是我认为,能进得了紫禁城,武功一定要非常的好,要不然夜闯紫禁城只有死路一条。不过我做到了,这也证明我跟西门吹雪的武功在一个等级。 第60章 浮云之城 随着时间进入未来世界,集团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挖完地球所有的资源,饮用水慢慢的变质,高山也被夷为平地。 到了未来世界的中期,沙漠没有高峰的挡住,吹来的风变成了龙卷沙尘暴,覆盖整个地球。人类开始在外太空建起家园,取名为浮云之城。 可是浮云之城由十八个国家建成的联盟,内政却产生了矛盾,五年后,浮云之城划清界限,分成九个庞大的组织。 组织之间不能随意的相通,要想去别的地方,就要买通行证,这样的规定持续了两个月,突然三个组织爆发民族战争。引发一场不知名的病毒侵害,有的人死了,有的人活下来了。 而我就是其中的幸存者之一,并不知道自己的记忆,十年之后,我成天生活在1号组织里面。每当我醒来,记忆会一点点的恢复起来,身体上面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这两条腿,变得非常铿锵有力,只要轻轻地一跳,就可以蹦十米高。 每天我一起床,迎接美好的一天,看着窗外照进来的阳光,非常的刺眼又温暖。我住的地方在贫民区,一眼望去就是悬崖峭壁,只要掉下去,就朝着地球表面自由落体。 1号组织在九大地区的东边,最接近太阳的地方,也是最贫困的地方,因为我所在的组织,连接点只有两大组织,那就是2,3号。 贫困区是我的家,记忆里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可是我一身的超能力怎么得来,随着心里的疑惑,日子又过了一段时间。 我是起的比别人早,睡得比别人晚,因为贫困区嘛!我得去上班。然而工资太少,1号组织的物价高出好多倍,根本不够我一天的花销。只好辞掉工作,闷闷不乐的走在里街道上,为了能安慰自己的心情,不管旁边有没有人,用力一跳,碰到浮云之城的苍穹。弹回来的时候,稳稳地降落在房顶,然后脚尖轻轻用力,一蹦一跳的越过很多屋顶。 正当我停在自家的阳台,看见屋里有许多的身影闪来闪去,立马启动超能力,两腿非常的有力,朝着最远的房顶跳过去。越过宽大的废墟场时,心里默默的松了一口气,不屑的回头一看,一群黑衣人手着剑追过来。 我大声的问道:“你们到底是谁?” “147258,你终于觉醒了,我们只能按照上面的指令,把你从世界上消除掉!”小头目说道。 “那一堆数字是我的名字吗?” “147258,受死吧!” “既然你们想要我死,我偏不能这样白白的牺牲,我要唤醒跟我一样有超能力的人类,然后跟你们战斗到底。” 嘭! 我大力的冲破苍穹,才知道浮云之城就在地球的千米之上,根本不是外太空,原来九大组织的头脑,把所有人骗得团团转。 保护浮云之城的苍穹破碎了,露出绿油油的地球表面,让正在觉醒的人们更加向往的生活。而我变成暴乱之徒的头目,用自己的超能力攻破一道道防线,集结了贫困区的居民。 暴乱之战袭卷九大组织,很多领导人退到了最后防线,我本身也不是恶魔的化身,所以带着自己做出来的人,坐上诺亚方舟来到迷雾滚滚的地球,重新建起一个和平的国家。 第61章 直升机 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买了一辆电瓶车,他骑到村里的桥头来了。 我激动的说道:“我会开!” “那你带着我去一趟镇里,因为要买一些东西。” “可以!” 我的喜悦已经达到了巅峰,骑上电瓶车,伙伴立马坐在后面,收好支架,就把电瓶车往前开。 一路上美景尽收眼底,我去不敢看一眼,第一次开电瓶车多少有点心慌意乱,思想不能放在其他物质身上。 可是我的伙伴坐在后面,故意摇摆着身体,电瓶车有时向两边斜去,变成一个不倒翁。我心里虽然害怕,但是眼睛不曾离开过道路,用力的控制住方向盘,才不会发生交通意外。 村里到镇上需要三个小时,因为是泥土路,尽是坑坑洼洼的水沟,这一路颠的我们昨天吃下的东西快要吐出来了。 不过,我们意志坚定,把坑坑洼洼的道路想象成过山车,随着水沟颠起来的时候,两人随着力道摆动身体,这样的方法便舒服多了。 三个小时以后,我们进入了镇里,电瓶车停在一家小卖部,店主的儿子认识我的伙伴,立马跑出来。 店主的儿子开心道:“你来了,我家进了一批玩具,你要不要买回去玩?” “好啊,拿出来给我看看。” 店主的儿子快速的跑进店里,拿出一个玩具飞机,然后摆放在地面上,按下按扭就站到旁边。 这个直升机自动的升到半空中,大概五米之后,慢慢的降落在地面。 店主的儿子问道:“只要六十块钱,你买吗?” “要啦!”伙伴点点头道。 当我的伙伴开钱的时候,直升机要我拿着,心里头非常的激动,第一次看见玩具直升飞机,双手直痒痒的抖来抖来去,不小心把直升飞机抖掉在地面,两支螺旋桨断掉了。 伙伴安慰的说道:“没事啦,等一下叫我的朋友修好。” 随着安徽的话语,我和伙伴来到了一家养鱼店,门口站着伙伴的妹妹,好像在挑选鱼当作今晚的菜肴。 我立马放下烦恼,跑过去一看,砧板上摆放着一条肥大的鱼,长得太丑了。 杀鱼的人说道:“这条鱼虽然丑,但是它经历了战争,就在八路军上战场时,好心的把它放了,如今被我们家爷爷抓到,又卖给你们当做晚餐,真的跟这条鱼有缘。” “你还说有缘,这鱼太肥了,一点肉都没有,肚子里头只有一些内脏,根本不知道吃什么,你看它凸出来的眼睛,早就把它杀掉的人记在眼里。” “这位小兄弟真会开玩笑,鱼再丑也能吃,你是中二病吧!” “反正我们不要了,这种鱼又丑又肥大,不知道吃了什么活到现在。万一让我们中毒了呢,几条人命你担当得起吗?” “好好好,我败给你们,赶紧给我走开。” 后来,晚餐的事情没有着落,半天下来也没有吃东西,我们三人来到了卖玩具的那家店。 伙伴对着店主的儿子问道:“坏掉的旋螺桨可以修吗?” “我家里没有多余的零件,所以不能修复,对不起,我的好朋友。” 我听完店主的儿子说的话,心里感到很内疚,立马说道:“既然修不好,我可以出钱重新买一个直升飞机,你进去拿出来吧!” “我怎么让你买,算了,这个玩具直升飞机我们不玩了,回家吧!”伙伴光说话不行动。 我看到这样的情景,有一丝丝的尴尬,只好推着店主的儿子进去,重新买一个直升飞机。 第62章 恐龙新世纪 我走在宿舍楼道内,感觉有某种东西躲在暗处,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使得我不寒而栗。 随着后背发凉来到了教学楼,天色已经变黑,楼梯间稍微有点看不见,所以只好抓着铁栏爬上去。 此时一个同学跑过我身边,到了第二屋楼梯,突然流下来的水柱溅到了衣服,由于楼梯间太黑,只好用嘴巴去品尝,然而舌头只感觉到血腥味。 我害怕了,心灵陷入无法迈出恐怖的世界里,正当神游的时候,楼上的同学们传来惨叫声,非常的尖锐又残忍。 随着一阵阵的惨叫声响起来,我转身跑下楼梯,气喘吁吁的跑到操场上面,只见同学纷纷跑出来,全身沾满了鲜血,露着害怕的表情,紧张兮兮的望着四周。 不过我一脸懵圈,看见同学们慢慢的向我靠拢,眼睛一直注视着黑暗处,突然从天而降一只庞大的恐龙,张牙舞爪的想要把我扑倒。快速的捡起地上掉落的铁棒,将扑过来的恐龙顶住。 这时候,三位比较与众不同的学生,从人群中站出来,既然笑着看热闹,让我十分不解。 “你还不快点去帮忙?”一位穿着红色衣服的女生说道。 站在旁边凑热闹的男生笑了笑道:“着急有什么用,我想多看一点好戏,怎么老是跟我过不去!” “再不帮忙他就死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男生说道。 我看着三人互相埋怨的场景,有点像日本动漫,当遇到危机的时候,故意展现临危不乱,可是有人死掉后,就会集体痛哭流涕。 缓过神,我早就忍无可忍,但是由于恐龙力量太大,我已经无力招架,慢慢的把我压倒在地,锋利的爪子即将划过喉咙。 刷! 一声锋利的镰刀响起,我看到恐龙的脑袋被割下来。 “哎,真是不经砍,我还想这个小子有多大能耐,既然没有武装的情况下跟恐龙动手。”凑热闹的男生嘲笑道。 “你……” “好了,这位同学你也不要生气,人的脾气就是这样,但是他心地善良。”正当我刚要反驳,红色衣服的女生打断话题,慢慢悠悠的走过来。 “大姐大,一大群恐龙朝着学校赶来,我们要不要撤退?”身材魁梧的男生问道。 红色衣服的女生按一下手腕上的通讯仪器,好像发了一个坐标,然后头顶传来轰轰作响的声音。 当我疑惑不解的时候抬头看去,一个巨大的飞船呈现在天空,缓缓地打开苍门,射下一道蓝色的光芒,把我和地面的同学们吸上去。 来到飞船内部,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可以生活的城市,漂浮着各种飞行车,都在按着红绿灯在排队。 后来,我被三个来历不明的学带去一间办公室,屋里站着一个更加高大魁梧的男人。 “你们是谁,抓我来到底想干嘛?”我桀骜不驯的问道。 男人轻轻的回过头:“我们是恐龙的克星,新世界的赢家,没有任何人敢跟我们比较。” “总司令,您怎么老是婆婆妈妈的,直接跟他说实话得了,我还得回去睡美容觉。”红色衣服的女生吐槽道。 “哈哈哈!”凑热闹的男生突然捧腹大笑。 “好了,听总司令说完,要不然你俩又被降级。”身材魁梧的男生说道。 听到他们这样的对话,我大概猜出一二,笑嘻嘻的说道:“我知道你们是对战恐龙的斗士,可是抓我来有什么用,我又不是救世主!” “对,你说的非常对,在新世界里没有人是救世主,然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救世主的工作,小伙子,我看过你战斗的画面,没有惧怕生死的念头,要不要加入我们,对抗占领地球的恐龙呢?”男人问道。 “加入就加入,我又不损失什么。”我坦然笑道。 随着时间的过去一点点,新世界有一个亮光点在活动,那就是我,带领着自己的小分队,与陆地上最强悍的恐龙对战,我们四个人英勇应战,永远没有退缩的信念。 第63章 密室杀人案 我站在一座阴森恐怖的西洋房里面,周围是复古家具,炉墙内的火还没有扑灭,为不寒而栗的屋里增加一丝丝温暖。 屋子再温暖也挡不住身后飘来的寒气,夹着怨恨的煞气,果断回头一看,多年陪伴身边的好友,蹲在浴室门口。左手抹着地面的血迹,右手拿着还没有开装的面包。 “这里是凶案现场,你吃得下去吗?”我问道。 “昨天晚餐,我接到你的通知后连夜赶来,一路赶来到这里什么都没有吃,就因为想当你的助手,现在还不准我吃,天理难容啊?” “好,你赶快吃完,我们还有正事要干。” 这时候好友站起来,指着浴室里说道:“死者从门口被拖进去,只剩下这一条线索,提供破案的证据根本不足。” “密室杀人案先说本来就少,你去看火墙,我总觉得哪里奇怪?” “可以,不过你要进浴室里得小心一点,地面还有水,千万不要滑倒了。” “多谢关心!” 我迈腿进入浴室里,就看到地面尽是水,周围的一切阴暗无比,只开一个窗帘。窗外照进了阳光,形成光芒四射的电灯,照在鲜血淋漓的浴缸里面。 只见面目狰狞的老妇人躺在哪里,死状可怕至极,面容没有一点血色。脑袋放在浴缸外面,头发散落下来,只穿着一件薄的睡衣。浴缸旁边摆放着小桌子,上面有红酒杯,还有一盘牛排,用餐的叉子消失不见。 “叉子在火炉里面,你快点来看一下!”好友急急忙忙的跑进来。 我迅速的转过身,回答道:“用钳子把它拿出来,要不然等一下就变成废铁了。” “明白。” 我随后来到大厅里,坐在椅子上思考。 好友说道:“我看过尸体身上的伤口,都是用叉子扎的,可能是失血过多而死!” “你的说法没有错误,可是老妇人死之前,不可能任由凶手摆布吧?” “怎么解释呢?” “这件案子很容易解开。密室杀人往往是熟人作案,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才那么熟悉环境,屋里每一步计划都完美。第一步,凶手先买来安眠药放在红酒里面。第二步,老妇人昏迷不醒之后,被拖到浴室门口杀掉。第三步,凶器叉子扔到火炉里,然后把尸体拖进浴缸里面,才形成了一条血迹。第五步,给炉墙生火,最后从浴室里的窗口出去,所以形成密室杀人案。可是凶手万万没有想到,从窗口外面只能关窗户,并不能拉上窗帘。所以我断定,浴室的墙后面肯定有脚印,只要取下脚印的尺寸,跟老妇人的交际过的人对比,很快找到凶手。” “作案过程我现在知道了,可是杀人动机是什么呢?” “即将进入百年的一对夫妇,除非财产问题,或者为了骗保,我想应该没有其他的动机。” “你推理的头头是道,其实我赶来案发现场的路上,查了许多资料。这座别墅的主人是老妇人的丈夫,一名即将退休的律师,近几年经济方面不太好,所以想把房子卖出去,再买小一点的洋房。没想到在这个问题上遇到了阻挠,就是他老婆,并不同意这么做,这栋别墅也有老妇人的一份。两个人争吵之后,丈夫就申请了人寿保险,高达七十万。” “这就是丈夫的杀人动机,如果我们不把这件案子侦破,凶手很可能拿着这笔钱跑路,加上卖房子的钱,算起来就是一共一百三十万,够他吃几辈子。” “那我们应该去哪里抓他?” “意外保险公司,或者买房子的主人家里。” 我把话说完,好友撒腿就跑出别墅,屋里剩下我一个人,看着阴森恐怖的周围,总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第64章 异形大陆 我躺在自家的床上,顺手拿起以前写的小说,讲述未来世界被异形侵蚀,人类躲到原始森林里,过着担心受怕的生活。 这本小说在我手中翻来覆去,不知不觉中站起来了,竟然杵在一片暗无天日的大陆,周边长着高大木树,吹来的寒气很臭,耳边响起的声音永远不变,听上去粗犷无比。 正当我陷入恐惧中,地面震荡起来,听见稀稀拉拉的脚步声从远处跑来,疑惑的慢慢回头看,只见一排又一排树木倒下。 我害怕的杵在原地踏步,倒下的树木步步紧逼,快要碰到身上的时候,突然一个穿着黑色盔甲的人,拉着我向前跑去,他的身体魁梧奇伟。 一脸懵逼的我,跟着魁梧奇伟的男人跑到树林外面,左手传来一阵阵疼痛感,立即停止脚步。 我掀开袖子一看,腕关节的皮层下有东西在动,激动的叫道:“这是什么东西,好疼呀!” “不用担心,儿子,慢慢的深呼吸,那只是异形的幼虫,只要把它拿出来,就不会有事了。”男人摘下面罩的说道。 我听见酷酷似父亲的嗓门声,悄悄抬头,就看到熟悉的一张脸,汗水弄脏了五官端正的脸颊,下额两边尽是胡子拉碴,一脑袋披头散发显得很有男魅力。 “儿子,你怎么了,快点走啊?如果被异形抓到了,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害怕就不是真正的男子汉,我有办法对付这群怪物,看好了。” “这些异形可是精英中的精英,没有那么好对付,你到底想做什么?” “这个盔甲有没有喷火功能?” “当然有了。” “汽油够用吗?” “早上刚加满,应该可以跑一整天,不对,可以战斗一整天。” “好了,快点把盔甲脱掉,顺便聚集所有的人,然后把盔甲里的汽油洒在地上,尽量围成一圈。” “难道你想放火吗?我们曾经用这个办法了,根本没有多大效果。如今让他们脱掉盔甲,等于把他们送上了地狱的门口,就会让死亡的时间来得更快。” “少啰嗦,难道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吗?” “好,全人类的命运掌握在你手上。如果可以消灭这群异形,死多少人我也不会怪你,毕竟我们已经受够了。” “真是啰嗦,他们布置好了没有?” “可以了,接下来怎么做?” 我看见父亲满怀期待的眼神,心里虚了很多,因为这是第一次实验,火烧异形能带来多大的效果,这我就不能保证。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一手拿着父亲脱下来的盔甲,按着衣服上的喷火功能,另一只手拿着古老的通讯仪器,那就是现代手机,循环播放着异形的叫声。 手机里的异形声一直在响,地面颤抖得越来越强烈,看见远处跑来一群黑漆漆的怪物,触角非常的多,外壳看上去坚硬无比,身体高大但是瘦小,跑的姿势像荡秋千。 然而站在汽油圈外的人们开始害怕起来,毕竟没有了铠甲的保护,多少有点力不从心,偷偷摸摸的后退。 此时只有一个人在笑着,那就是我,即将成为救世主的少年,视线离不开聚集到一起的异形,才看清楚竟然有上百只。 正当异形要冲破汽油防线的时候,我立马蹲下去,打出了打火机的火焰,火焰与汽油触碰发生了摩擦,迅速的产生蓝色火焰,向着四周蔓延烧去。这片树林也被烧到了,异形发出惨叫的声音,同时,汽油的防线爆炸起来。 只见一个火柱冲向天空,这群异形已经灰飞烟灭。 父亲问道:“为什么会爆炸?” 我笑着回答:“因为火焰烧到了手机,然后渗透到电池,所以电池爆炸了。” 第65章 青春物语 因为起床太晚,只能被我爷爷追在后面,直到地基的边缘,连接点距离别人家的房屋只有五米远。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回头看爷爷一直追过来,别过脸之后,一只脚早就迈出空中,身体并没有向前斜去。 顿时间,觉得自己有了超能力,那就是无重力飞行,随着怀疑的心情提起另一只脚,小心翼翼的踩在空气中。一边还要担心爷爷追过来,一边半信半疑的移动双腿,走在没有遮拦物的五米空间,底下就是五十米地面,掉下去就会半身不遂。 可是爷爷的穷追不舍,使我情急之下走过空中,终于到了屋顶,踩在瓦片发出嘎达嘎达的声音。为了躲避爷爷,不顾一切的跳向比较远的屋顶,只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没有被地球吸引力顶住身体。 另一方面,爷爷为了追到我,已经陷入疯狂的状态,对我能飞起来的态度根本没有反应,只是想追到我打一顿,才解他的心头之怒。所以他沿着我踩的屋顶线路走在下面,穿过小路一直疯狂的跑着。 然而跑在屋檐上的我,才不管那么多,用力一跳,直接跨越宽大的田埂,稳稳的落在新建的木房子。然后飞下地面,叭在打稻谷的机器里。 等爷爷找不到我的时候再出来,就看到梦中情人,穿着一件蓝色裙子,从远处微笑的走过来。裙角随着风吹摆动,看见若隐若现的小腿,永远那么雪白亮丽。 我赶紧跑上去说道:“你敢跟我打赌吗?” “可以,不过我们比赛什么?” “很容易,这一条大路是弯曲的远路,而这条斜坡就是捷径,只要两分钟爬到上面的地基。” “哦,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要跟我比赛跑步,我抄近路,而你……这件事绝对不可能!” “只要功夫深铁柱磨成针。但是赌注有点大,我怕你一个女孩承受不住!” “说吧?” “如果我比你先到达目的地,就得做我的女朋友,只有这样的赌注才可以发挥出我的潜力,这个要求过分吗?” “好,一言为定。” 随着她答应的口语,我们背对背站成一排,她的呼吸声我能感觉到,心跳也非常厉害,这说明她紧张了。我始终如一的感觉到她双手微微颤抖,一些些热气向我飘来,这说明她在兴奋又担心,可是依旧在等着我喊开始。 可是我呢?一脸轻松的样子,根本不担心赢不赢的问题,因为我已经有了超能力。 我笑着喊道:“准备,1,2,3,开始。” 话音未落,身后就听见跑步的声音,等她跑远的时候,我侧身看去,因为那是斜坡的台阶,看见了粉色底层。我只是捂着眼睛,然后轻轻的跳起来,一直飞在她身后,害怕她摔倒石阶,然后不小心滚下来,只好默默保护着前进的道路。 可是太阳西落,我的影子有几次映在她扶手的墙面,只要歪头一看,肯定会知道有人在跟踪。不过,她认真跑步的样子,从来没有起了怀疑的心智,自我保护降到了低点。 或许说明了一个问题,她真的不想当我女朋友,才那么卖力的跑。想到这里,我暗自神伤的想要放弃,但是听着她的喘气声,再看看她对比赛的态度,依然是我的梦中情人。 看到这个场面,我又心疼又不想放弃,但是可笑的是,身体慢慢的向着远路飞去,不一会儿,就降临在跟她平起平坐的半山腰。然后使劲的跑上去,朝着约定好的地基一直爬,由于阳光太炎热,全身被汗水浸透,完完全全的变成一个落汤鸡。 两分钟以后,我怕到了基地的正下方,气喘吁吁的时候闻到了她的香气,这说明我输了。只能垂头丧气的走到她身边,低着头一句话不说。 “看你那么努力跑上来,我们交往吧!” 我听到这一句话,心里头根本不敢相信,竟然变成了一个哭笑不得的男生,抬起沉重又开心的脑袋,确认的问道:“真的愿意当我女朋友吗?” “傻瓜,如果我不愿意,为什么那么努力爬上来,就是想证明你到底有没有跟我认真的比赛。” “嘻嘻。” 正当我乐坏的时候,看见双脚悄悄的离开地面,幸好她没有看见,立马稳重的站好姿态。 第66章 黑道 父亲从小把我送到少林寺,希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随着斗转星移的时间,我慢慢的长大成人,练就了一身本事,也到了出寺之日,师兄弟站在门口给我送行。 我带着激动的心来到了家门口,然后轻轻的敲门,大喊道:“我回来了。” 一个男人走出来,好奇的问道:“小伙子,你找谁啊?” “您是谁,干嘛在我家里?” “哦,原来你就是那个儿子,以前的屋主把房子卖给我,然后病死了。” 这番话就像天打雷劈一样,让我失去了理智,伸手给他一个锁候,气势汹汹的说道:“你爸妈才死了呢,快把房子还给我,要不然捏碎你的喉咙!” “小伙子,你千万别激动,两位老人家真的……” “你终于来了!”隔壁跑出一个妇人。 我慢慢的扭头一看,赶紧松开锁喉功,跑过去问道:“原来是大娘呀!我父母去哪里了?” “这张银行卡是你父母临终前留下来的,叫我亲手交给你,然后两人就在医院里病死了。” “爸妈……我……” 听到熟人的解释,我拿着父母临终前卖掉房子的钱,摇摇晃晃的离开胡同,走在城市的中心点。 可能是我一个人呆久了,早就习惯孤独的滋味,才没有过多的伤心流泪,反而血气方刚,拿着一大笔钱的银行卡,还要想找到工作。 晚上,我走进城里最大的酒吧,找到老板之后说明来意,立马被录取,让我穿上黑色的制服,站在门口当保安,还吩咐我如果店里的服务员忙不过来的时候,可以帮忙,并给我加一份工资。 我上班的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星期,因为身手不错,为店里挡下了不少麻烦。只要有客人闹事,老板让我撵出店里,如果喝醉的客人对女服务员动手动脚,这时我就会出现,然后赶出酒吧。 不好的舆论越传越远,最后传入我的耳朵里,当酒吧关门的时候,我回到自己租的一个房间,坐下来,反省着自己是坏人还是好人,应该怎样活下去? 随着反省的话语,我渐渐的进入梦乡,第二天傍晚继续开酒吧。今天晚上店里有两种不同凡响的气息。 左边包房的客人们对服务员摸来摸去,还有扑倒的想法,正当我气呼呼的从椅子上起来,想要去处理他们,只见右边的包房里,一个穿着白色西服的男人,顺走桌上瓶子,跑进吵吵闹闹的左边包房,对一群人拳打脚踢。 我好奇的走出监控室,来到了包房的门口,就看到白色西服的男人出来了,手里的瓶子已经碎一半,尖口还沾着鲜血。 我刚想上前说话,门口跑进来一大堆人,穿着统一的黑色衣服,手里拿着各种武器,气势嚣张的砸凳子,打坏酒瓶,甚至推倒无辜的客人。 这时候,右边包房跑出来一个老头,提了一下眼镜说道:“少爷,我马上处理好!” “我来。”我伸手阻止老头,卷好袖子,向前迈一步。 人群中钻出来一个头目,大声嚷嚷的说道:“小老板,今晚的事情你最好别管。” “既然叫我一声小老板,应该懂得店里的规矩,除了客人之外,店里的所有东西你们随便砸,但是没有人把规矩放在心里。我希望你们给推倒的客人道歉,然后我再跟你们算账。” “妈皮,一个小老板就跟我们谈条件,真当你是金刚不坏之身吗?兄弟们给我上,如果卸下一只胳膊,老大会给丰厚的奖金。如果有人拿下小老板,我这个位给他。” 头目说完这些话,站在身后与旁边的打手,每一个人分外眼红,开始活动筋骨,手中的武器回来回去的用力挥舞,一跺脚同时冲上来。 我只笑了笑把双手抬起来,冲着跑过来的人伸手过去,右手一摆打到喉咙,左手一挥垂到胸口,然后蹲下来一扫腿,倒下了许多人。迅速的站起来,冲进眼前的一个人,抓住他的衣领,迅速来一个过肩摔,这个人躺在地面,已经断掉了肋骨。 我自动的回过神,整理一下衣领,冲着还没有倒下的人说:“道歉还是住院?” “小老板对不起,我们有眼无珠,我们立刻滚。”头目迅速的跪下来说道。 站在后面的打手们,看见头目都求饶了那还等什么,丢下手中的各种武器撒腿就跑。 “对了,小老板,这是我请大家喝酒的钱。等等我!”头目放下一大笔钱,朝着门外跑去。 白色西服的男人拍着手说道:“你身手那么好,不如跟我去香港,我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我辞掉酒吧小老板的位置,跟随白色西服的男人来到香港,并作为他的保镖形影不离,无论他去任何地方都有我。可是他要做什么事我并不管,如果有人要他的命,我就会讲这个人打趴下。如果有人暗杀他,我就会挡下子弹,陪着他出生入死。 我的所作所为传到公司里,现在的黑白两道都有我的消息,如今的我不止心狠手辣,还加上了一个卖命狗的身份。可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一心一意的跟在他身边,为他鞍前马后,扫除不少的麻烦。 半年过后,白色西服的男人担任红花会的老大,并提拔我为二把手,可是这个二把手只是一个虚名而已,并没有什么实权,还得跟着他身边当保镖不过现在的我已经很满足了,在香港有了一套房子,车子想买就买。 时间的轮廓慢慢的流逝,半年之后,他把红花会弄得一塌糊涂,改成了一个无企业公司,意思就是说任何生意都会做。如果用黑话来说的话,那就是黑道帝国。 公司做的越来越大,仇人比以前多了十倍,而我身上的伤口,准确算起来的话,不少于一百道。如今的我已经麻木不仁,只要看见接近他的人就会把他打趴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变成一个杀人机器。 今天有一个重要的会议,我一大早就起床,穿了一套蓝色的西服,早上没带任何兵器,然后让司机载我去接白色衣服的男人。 不久之后,手机把车子停在公司门口,我先下车,去为她开门。等到他下来的时候,一个女人跑过来,手持一把水果刀,吃香白色衣服的男人胸前。 我迅速的抓住刀刃,鲜血滴滴嗒嗒的流下来,白色衣服男人也没说话,面无表情的走进公司。 女人生气的跑过去,却被我抓住,一脸无趣的说道:“我不打女人,你还是走吧,只要有我在,他永远不会出事。” “呸,走狗!”女人朝着我脸上吐了一口水,却蹲在地上哭起来。 女人我见得多,但是他给我的感觉有点不一样,所以好奇的问道:“你的父母被他杀了吗?” “没有。” “没有,你来吃杀他干嘛?” “他做的事情我已经看不下去,所以想替天行道。” “无论他做什么事情,我都会保护,再见。”我迈出一步说道。 “等下。”女人抓住我的衣服,可怜巴巴的说道:“你有没有吃的东西?” “有是有,不过我不能离开他的身边,如果你想要吃的话,跟我进公司里来吧!” 就这样,从哪一天起,这个女人一直跟在我身边,他的身世之谜我从来没有问过,她也没有提起。 时间久了,红花会面临倒闭,可是我保护的那个男人你就在坚持,然而在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竟然问我要不要跟她结婚,我勉强的同意了。 我即将结婚的消息传遍整个香港,黑白两道有权有势的人提前送来贺礼,可我没有收,只收下白色西服男人买给我的一栋新房。 举办婚礼的那一天来临了,白色西服的男人没有到场,迎来的只是一群警察,后来,我因为黑社会的身份被抓进警察局。警察询问的时候,我才知道,白色西服的男人来婚礼的路上被车子撞了,造成当场死亡。 最后我被法庭判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收走全部家产,当我刑满释放已经一无所有。但是,一个女人开着警车来监狱门口接我,她穿上警服的样子很标准。 我笑道:“你把我抓进监狱,是我彻彻底底的输了,可是我也领悟一件事,警官,我们离婚吧!” “为什么?”女人问道。 我望了一下天空,笑着回答道:“因为你是警我是匪,在一起永远不会幸福。” 第67章 雷人 自从我记事起,这个无人岛是永远的牢笼,带点玄幻感。 每当狂风暴雨来临之际,我喜欢站在乌云密布底下,任由闪电雷鸣劈打,渗透到身体里面,流过任通二脉钻进地底。引起的震荡之力,让地面颤抖起来,然后夹杂着雷电烧焦了一片花草。 雷电劈中我之后,身体充满了力量,闪着白色的光线连接草地,缓缓的把我支撑起来,整个人离开地面。 得到这种力量我并不惊讶,因为一出生就有了,可惜年纪太小,记不清是谁把我送到岛上。 随着冥想的话题,覆盖整个岛屿的乌云密布散去,露出炎热的太阳光芒,照着海平面星光闪闪,只见一道彩虹跨过岛峰,真的美丽极了。 雨后天晴,这说明我的肚子饿了,站在海的岸边,两手伸出来激发出的雷电,就看到无数条白光进入海里,然后听见吱吱的声音,水面上浮着许多鱼类。 而我挑中了没有被电晕的两只大章鱼,公的是红颜色,母的是黄颜色,很是肉质鲜美。 可是我不喜欢吃认定要收养的宠物,就把两只章鱼带回休息地,关进一个洞里面,放心的去后山摘水果吃。 这个岛资源丰富,水果蔬菜都有,我想吃什么就有什么,不过缺少玩伴罢了。 摘果子的时间不用五分钟,就已经两个麻袋,扛在肩上回家,来到了石房子旁边,看见洞里的黑色大章鱼咬着同类。 原来黄色的章鱼体型比较小,可以从天花板的洞穴爬出来,时不时的回头望向红色的大章鱼,眼睛一直离不开,开始慢慢的往前移动。 我看到这里,心里觉得自己多么无情,根本就是一个冷血动物,只想着心里的玩乐,却不在乎其他动物也有人性。 这时候,正在挣脱黑色章鱼的红色章鱼,它看见黄色章鱼慢慢向自己靠近,尽最大的力量摇动了触脚,叫她逃跑。 黄色章鱼明白了,即使走过去也无济于事,只能缓缓地回头,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八只脚抬起来,好像在说只要救了红色章鱼,他就会心甘情愿的给我吃。 我看到这里只是笑了一下,用力一跺脚,脚底产生雷电,释放一道白光刺向黑色的大章鱼,立马化为灰炭。 后来,受伤的红色章鱼慢慢的从洞里爬出来,黄色章鱼赶紧跑过去,用一只触角勾住红色章鱼,两人携手共进的来到我前面,一声也不吭低着重重的脑袋。 “好了,我根本不喜欢吃章鱼,以后你们可以随时来玩,现在可以回家吧!” “真的不吃我们了吗?” “当然,放着美味佳肴不吃,硬要去摘果子,我是不是闲的慌呢?” “你,你为什么能听懂我说的话?” “一出生就听见听懂了,附近的鱼类没有告诉你们吗?” “我和他是刚游到这里,就被你抓住了,真是倒霉透顶,不过谢谢你这个人类。哦,刚才你释放的那些白光是什么?” “雷鸣闪电,以后就叫我雷人,再过一段时间,我可能要漂洋过海去陆地,寻找抛下我的亲人。” “雷人,祝你一路顺风,请记得我们哦!” “好。” 我微笑的摆摆手,看着两只大章鱼迅速的钻入海底,用着八只脚划在水里,只见它们的身影越来越远。 岛屿上又留下我一个人,弯着腰捡起水果,阳光照着背影,映出心中的孤独寂寞。 第68章 学校电梯 小学后院建起电梯房,对称前面的教学楼,突出一条笔直廊道,横跨教学楼的第五层,那是老师办公室和六年级的聚集地。 自从有了电梯房,老师不用辛辛苦苦的爬楼梯,只有六年级学生满头大汗的跑上楼梯间,纷纷攘攘的争先恐后超过前面的人,看上去非常有生命危险。 然而我有了一个想法,课间操后,我对同学提议爬楼梯比赛,一个班分成两组,在上课铃声响起的规定里,爬楼梯跟乘坐电梯的的人,哪一组先到教室里就算赢。 比赛时间定为下一节的体育课,随着时间的慢慢过去,下课铃声响起,然后我带着乘坐电梯组,来到了后院的电梯房门前,等待着上课铃声的响起。 那边的爬楼梯组,也站在教学楼的楼梯口,专心聆听上课铃声,表情十分的认真严肃。 课间操十分钟非常短,但是对于去洗手间的人足够了,或者可以来到小卖部,还有打十分钟的篮球,比试一场紧张刺激的乒乓球。 叮铃铃…… 最后一节课的铃声响起,爬楼梯组立马朝着教室跑去,然而这边的乘坐电梯组,刚想迈进电梯,两三个老师从远处走来,我们只好让位。 看着电梯的红灯往上升,我和同学们心急如焚,只好先按下电梯楼数字,焦急的等待着电梯来到,时间一秒一分的过去,电梯还是停留在五楼。 我着急的再一次确定电梯按钮,红色的灯光欢欢往下降,可是太慢了,着急的心无法忍受住,我撒腿就朝着教学楼第一层跑去。来到了楼梯间,已经没有看见其他同学,只好努力的爬楼梯。 当我爬到教学楼的第五层,听见身后一阵阵脚步声,朝着我这边跑来,我并没有回头看,屏住呼吸直接跑进教室里。 我们乘坐楼梯组走进教室,里面坐着笑容洋溢的爬楼梯组,挥着手向我们打招呼,证明彻彻底底的输掉了比赛。 《梦幻之记》第68章 学校电梯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69章 监狱生活 我高高兴兴的走回家,来到小巷里,看见两三个鬼鬼祟祟的男人进了我家坪台。 我迅速从后门翻入大厅,小心翼翼的靠近大门口,就看他们围着我妈。 头目气势汹汹的喊道:“你快点告诉我,你家男人在哪里,要不然我送你去西天!” “呸,你永远别想找到他,像你这种忘恩负义的人,总有一天不得好死。” “敢跟我犟嘴,你们两个把她吊起来,看她嘴硬到什么时候?” 听到这话,我迅速的冲上去,一边抓住即将动手的两人,一边说道:“感动我妈简直是找死。” 咔嚓! 这时候只听见骨折的声音,两个手下顺着我的握力,倒在地面,进入了昏迷状态。 头目手忙脚乱的拔出枪,迅速的开启保险,对着我的身体,激动的大喊道:“你千万不要过来,我真的会开枪,就站在那里别动。” “好,我不动,你们为什么找我老爸?” “这件事你一个小孩根本不懂,我只有找到他,才可以化解我心中的仇恨。” “你有事找他,我不阻拦,但是能不能把我妈放了?” 头目一激灵,举着枪对着老妈的太阳穴,手抖着说道:“小伙子,多谢你的提醒哦,这一下子我有了筹码,就不怕你老爸不出来。” “卑鄙无耻下流,有本事放了我妈,咱们单挑。” “小朋友,你脑子没有问题吧,刚刚才你的握力姿势,好像练过很久了,我不会傻到那种程度跟你动手。” “好好好,只要你放过我妈,我告诉他的下落,这样可以吗?” “那我们做个交易,只要你肯告诉我他的下落,我立马放人。” 我感觉头目的手不抖了,但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枪口从来没有动过。看到这种情况,我缓缓地接近躺在地的一名手下身边,捡起掉出来的手枪。 头目突然激动的问道:“你到底说不说?” “他就在……” 我顿时闭口,迅速的伸手过去,捡到手枪以后,枪口对准头目的胸膛,用手指扣动扳机,听到啪的声音,一颗子弹射过去,形成一条弹道,然后穿过头自的身体,让他当场死亡。 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我因为受到惊吓,耳朵已经听不见了老妈说话的内容。 当我缓过神的时候,老爸站在我身边,只是苦笑的拍着肩膀:“儿子,这里就是警察局,你真的打算自首吗?” “对。” “那你进去吧,在里面要好好表现,争取提前出来。” 我听到这句话,身体被推了一下,才知道视线里,一个宽大的篮球场,周围的小孩滚在地上打闹。再抬头望向天空,阳光明媚却漂浮着白云,天地之间有一道美丽的彩虹。 “小伙子,你来这里干嘛?”前方传来温柔的女人声。 我恍惚之中定睛一看,女人穿着短袖的护士服,也戴着帽子,裙角是七分裤的模样,露出的小腿非常细,嘴唇涂着淡色的口红,笑的时候就像天使。 “我是来自首的。” 女人打量了我一番,微笑的说道:“赶过来吧。” 我跟随着女人的脚步,总是闻到了浓度很高的香水,鼻子有些痒痒,但是不敢打喷嚏出声。 后来我被女人带进警察局,经过两小时的询问,把我送上法庭,法庭判我五年有期徒刑,可是没有关进成人监狱,而是一座青少年教育所。 正当我被警员带进教育所,走廊里站着那个女人,依然穿着淡色的护士服,此时的我已经变成囚犯,没有资格跟她说话。只是面带微笑的擦肩而过,无意间我看见她的眼神里,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把我当成一名囚犯。 关在教育所已经半天,这段时间里只是身体上的检查,负责检查的人还是那个女人,因为这个教育所只有她是护士。 等我检查完之后,女人把我推出门外:“这是例行检查,你不要乱想什么,走左边,大概十分钟有个楼梯,二楼就是少年犯睡觉的地方。” “谢谢,我们会再次见面的。” “谁要跟你见面!” 我看着女人关上诊所的门,然后我慢慢吞吞的朝着前方走去,然后看见了一个大楼梯,爬到上面,呈现一个大房间。 地面上有数不清的床铺,右边阳台被铁栏围住,然而平台放着每个人的生活用品。 我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在那发呆,不久之后一阵脚步声响起来,楼梯间跑上来很多人,穿着统一斑马囚服。 可是我低着头,并没有搭理他们,更加吸引一些不良少年,把我团团围住。 一个短发少年问我:“你就是新来的吗?见到长辈为什么不磕头,一点礼貌也没有。” 我依然沉默不语,双手抱着膝盖低着脑袋,形成一副可怜的样子。 短发少年更加火大起来,好像推倒了身边的人,冲着我说道:“小子,别以为你是杀人犯,我就不敢教训,在这里面我说了算。” 我听到这些话,依旧保持不动的状态,闭着眼睛差一点睡着了。 短发少年愤怒的抬脚道:“今天我就把你废了。” 突然有个文质彬彬的男生跑过来,用身体挡住了踢脚,一下子倒在墙角。 我听见动静后,微微的抬起头,眼珠子向上看,变成了犀利的眼神,咳嗽了一声说道:“对不起,刚才差一点睡着了,不过你说的话我听得很清楚。” “我去,原来是一个傻子。”短发少年自找台阶的说道。 等到短发少年离开后,我扶起被踢倒的男生,然后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我俩就并肩并肩的沉默。 突然不知名的铃声响起,所有青少年囚犯跑下楼梯,我也被坐在身边的男生拉走,到了刚才走上来的廊道,所有人排成一队,面对着一堵墙壁。 正当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地板突然往下沉,眼前是一座亭院,种了矮小的树木,还有高大竹子。然而远处的铁墙外面站着许多老人,这才知道,这里是罪犯的养老院,也是度过最后人生的地方。 等到铁板完全接触地面,我只看见所有的青少年囚犯,弯着腰捡地上各种垃圾。有的跑到前方棚子里给牛羊放饲料,有的拿着扫把,进入老人屋子里头打扫,还有一些不良的少年,互相抢着手上的纸盒,然后递给身边监督的守卫,随后守卫给了几分钱。 而我站在院子中央,就像迷路的小花鹿,瞪大眼睛望着周围,所有人非常的努力劳动。 “给我走开,这是我的地盘!”突然响起短发少年的骂声。 我寻声看去,就看到了文质彬彬的男生被一群人推倒,手里抱着一堆旧书,也洒在地面上。 我赶紧跑过去:“不用跟他们争,我来帮你捡起来。” 经过那一次的劳动,有些囚犯对我的看法改变了,纷纷接近我,可能是我的脾气太好,也可能受够了短发少年,想过来跟我玩。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失,交易所的所有青少年囚犯却称我为老大,这件事不可思议,毕竟短发少年做了两年,我只是进来一个月,就变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英雄。 五年监狱说长也不短,即将出狱的三天里,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那个年长的女人。因为我每次装病,就是为了去看她,这件事只被一个人碰见,就变成传言。女人也听见了传言,并把我约到没有人的操场,并警告我不要打她的主意。 那件事以后我也没有去过诊所,五年监狱结束了,当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一件衣服的口袋里有封信,上面是女人写给我的话。她说如果我出狱了,就去一个地方接她。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女人终于同意跟我在一起,可是我是一个刑满释放的囚犯,根本没有多少钱,只能购买一件旧的西服,去她家里接人。 一小时后,根据女人信上所写的地址,来到一间麻将室门前,推开门走进去,四个女人围着桌子搓麻将,我喜欢的女人也在里面,穿了一件薄薄的裙子,若隐若现的看见形体。 突然一个五岁的小男孩跑过来问我:“叔叔,你是谁?” 我看见小男孩的那一刻,才明白女人以前为什么拒绝我,原来她当时跟别人约会,如今被甩了,连孩子也丢给女人。 第71章 少年传 我喜欢一个女孩很久了,不敢跟女孩说话,经常站在角落偷看,今天我想通了,必须鼓起勇气去表白。 坐在身边的妹妹说道:“她是校花,绝对看不上你,下课后,咱们早点回家吧。” “不行,哦,对了,她的爸爸是不是学校的摔跤教练?” “不会吧,老哥,你这是自讨苦吃,我还是劝你早点放弃。” “心意已决,不用等我回家,告诉老妈我在朋友家里,可能不会回去了。” 随后下课铃声响起,我跟在喜欢的女孩身后,看着身上穿的粉色裙子随风飘动,就像春里的花儿。 跟了一段时间,我看见女孩爬上一道斜坡台阶,而我依然犹豫不决,站在广场的这边。 “小伙子,你是不是走错路了?”旁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赶紧侧身一看,果然是女孩的爸爸,一名接摔跤教练,穿着长裤子跟背心衣服,头发很短,曝露的胳膊非常的粗壮。 摔跤教练看见我不回答,再次问道:“小伙子,如果你真的迷路了,我可以送你回家。” “不是,师傅,我想跟你学摔跤。” “学摔跤可以,但是叫师傅有点早了,我们先来活动一下筋骨。” “谢谢师傅!” 我学着摔跤教练的动作,让全身摆动起来,两分钟的时间还没有到,身体已经吃不消,满头大汗的跟着热身动作,一直气喘吁吁的不放弃。 热身以后,摔跤教练亲手摆动着我的身体,让我的身体往后仰,形成一个标志的孔桥。这让我非常的疑惑,摔跤为什么要有柔韧性。 正当我不明白时,看见喜欢的女孩坐在阳台的椅子上,穿着薄薄的披风露出大腿,戴着耳机听歌,视线一直注视着红色的天空。 这时候摔跤教练问道:“你这样后仰着脑袋,还能看见那些部位吗?” 我听到这个问题,脸红脖子粗的踉跄一下,差一点倒了,不过我的视线没有离开,就看到女孩双手抱着膝盖,披风卡在大腿根,露出两只白嫩的腿脚。 我立马回答道:“她坐的时间太长了,左臀有了椅子印记,皮肤变得非常红。” “哇,竟然能看见那么清楚,今天先练到这里吧,跟我进来。” “谢谢师傅!” 后来,我和摔跤教练来到大厅,看见女孩的母亲在准备晚餐,带的围裙非常好看。 这时女孩从二楼下来,并没有换掉披风,只是没有戴耳机。 女孩看着摔跤教练问道:“爸,他是我同学,你怎么带进家里来了?” “哦,我就觉得那么眼熟,原来你们是同班同学,不过,这次他来学摔跤,我作为教练当然的收下。” 我笑着说道:“天黑了,我还是回家吧。” 女孩的母亲突然说道:“现在已经太晚了,留下来吃饭吧,然后我去收拾一下客房。小伙子,今晚你就住在这里。” “妈!” 我看着女孩不愿意的模样,只好坚持道:“阿姨,不劳您费心了,我这就走。” “不用,留下来一起吃饭。”摔跤教练说道。 摔跤教练发话,我哪敢走,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看见两位长辈拿起筷子之后,我才悄悄的夹菜。 平时我在家里吃饭特别津津有味,可是今天晚上,我只是看着女孩的脸色动筷子,如果女孩喜欢吃的菜,我最好不要去夹,免得女孩说碗里有我的口水。 吃饭完以后,就是休息时间,不过摔跤教练硬拉着我去广场练了一会儿。在我摔跤的这段时间里,总感觉身后有人偷看,回头瞅瞅,门口没有任何人站着。 随后我大汗淋漓的跟在摔跤教练后面,再次走进女孩的家里,只见女孩换了一身连衣裙,羞涩的坐在桌边,桌上摆着跳跃旗。 摔跤教练很有眼见的说道:“小伙子,我先去洗澡,等一下你再来浴室。” “好的师傅。” 我看见摔跤教练离开大厅,心里忐忑不安的站到门后面,尽量不让风吹到自己的身上,臭汗就不会飘进女孩的鼻子。 女孩忽然问道:“你会玩吗?” “一点点。” “这么说的话,比赛规矩我就不用介绍了。” “我知道,跳跃旗分为两个棋子,在正方形格子里面比赛,只要一个棋子追到另一个棋子,这个人就赢了。” “开始。” 当我和女孩正式比赛,心里才知道到底要不要赢,可是看着女孩认真的表情,我能怎么办?只能在跳跃旗上出现错误。 女孩举起棋子,把我的手撞开:“我终于追到你了。” 我看着女孩开心的表情,笑着点点头道:“嗯,我输了。” 夜深之后,我洗完澡了,睡不着趴在窗台,就看见女孩穿着白色的睡衣,坐在阳台的椅子上,随着月色照下来,依然那么美丽, 我正要扭头回屋里,女孩冲着这边招手,脸上的笑容特别清甜。 第72章 明星 我有名有姓却装成失忆,身后背着大宝剑,一直在江湖上漂泊,寻找杀害我全家的仇人。因为我还记得家人身中的伤口一寸长,刀气造成的,说明刺客武功高强,刀法极快,没有让死者受过痛苦。 寻找刺客已经十五年,我来到了一个镇里,走进酒楼想歇歇脚,没想到看见两个江湖人打起来。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占了上风,另一个靠在柱子已经没了力气,口吐鲜血,正在迅速的转动着脑筋,突然灵光一闪,兵器从手中掉落下来,整个人倒在地上。 占上风的男人半信半疑的靠近想要确认,只见躺地的人快速捡起武器,刺了过去。 刹那间,我眼前闪过熟悉的剑法,气场非常强大。等我缓过神,就看到想要偷袭的男人,断了一只手,靠在墙边嚎嚎大叫。 我立马抬头看着神秘人,长相俊俏,穿着白色的衣服,手中的刀并不大,一直面带笑容进了一间厢房。 这时旁人议论纷纷。 “刀庄主果然身手不凡,自从继承他父亲的家业,名声尤为保持的不错。” “是,听说今年刀庄招募家丁,只要两名不会武功的人。” “走,咱们也去试一试,万一被刀庄主看上了呢!” 这段话记在我脑子里,刚走出酒楼后,天色已经晚了,随便找了一个住的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我打扮成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不过身后的大宝剑藏起来不方便,只好背着。 换好衣服之后,来到了刀庄的门前,这里排着一条很长的队伍,有人像我那样假装没有武功,混在人群之中。 那些变装我一眼便认知,可是他们并没有对我产生怀疑,反而用力挤开,为了不暴露身份只好走开了。 这时候大门打开,走出来一个管家,看了一眼长长的队伍,不久后,对着我招招手。我被选上了,心里万分激动,表面却要装出懵懂的样子。 我被管家拉进刀庄里,丫鬟长得沉鱼落雁,每个人都在干着各种事情,屋顶站有一排黑衣服的守卫,一个个武功高强,身轻如燕的走来走去。 这时的我要淡定,隐藏心中的怒火,千万不要让他们发现,我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换好家丁衣服,被分配到后院干杂活,整天我只是管一个地方。后院偶尔有年轻的姑娘过来,大约十五岁,时间久了,我才知道年轻的姑娘是庄主女儿。 这个千金大小姐对我很好,有空的时候,就来看我,没空的时候,派下人给我送东西,大部分都是她爱吃的零食。 一个月有余,因为我和千金大小姐的关系很好,终于可以游走别的院子,大部分都摆着兵器,还有一些练武器材。 摸清楚刀庄的地形图,浪费了两个月,那两个月里,庄内大大小小的人物我都接触过了。又因为我做事利落,就被总管提拔为家丁管事。 这个家丁管事也是有权力的职位,可以进到每间房子,用职位的权力,支开一些丫鬟,开始寻找有关刀庄的线索。却没有找到对他不利的证据,老是看到做善事的账单,上面记录着给百姓多少钱,还有充盈国库。 这个反转让我万万没有想到,怀疑自己肯定找错人了,正当我要走出卧室的时候,院内传来打斗声,我立马贴在门缝。 院内站着很多人,有一名蒙面人,手持武器冲向刀庄主,却反被一刀砍死。然后把沾满鲜血的刀交给手下,大摇大摆的离开,我立马跑出去救人,给他点穴止血。 这时候,我不知不觉中激发了气道,突然察觉到跑来熟悉的脚步声,立马关闭任通二脉。 千金小姐喊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哦,庄主刚杀了一个人,我来处理尸体。” “原来是这样啊,不过我家经常有人来偷东西,后来我才知道这些是采花大盗,已经掳走很多丫鬟,所以被我父亲杀掉了。” “消息可靠吗?” “当然,这是我父亲口口声声告诉我的,在我三岁的时候,有一次来了采花大盗,并且想要偷走我,结果被我父亲抓住以后杀掉了。” “这个采花大盗叫什么名字?” “好像姓杨!” “那是我父亲,怎么说来,难怪千金小姐是我的父亲定下的娃娃亲,也就是未过门的妻子。” “嗯,你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能不能大声一点。” “哦,没事啦,我先把尸体处理好,再来带你走” “带我走,咱们要去街上买东西吃吗?” “等我回来就是。” 我把尸体埋在荒郊野外,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可是大厅院内,站满了身手高强的人。 正中间坐着刀庄主,旁边是千金小姐,脸上流着眼泪。 管家说道:“杨少爷,你在我们家干得好好的,为什么想掳走小姐呢?” “您说的太难听了吧,她本来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为什么我不能带走?” “住嘴,她可是刀庄主的亲生女儿,不由得你在这里胡说八道。” 我狠狠的盯着座位上的男人:“刀庄主,您还记得我身后的大宝剑吗?” “年轻人,想跟我女儿私奔,你就跟我说嘛,为何在背地里偷偷摸摸,简直丢了我到家的脸面。” “大魔头,你不要在那里假惺惺作态,十五年前,杨家灭门惨案,还丢了一个小女孩,这件事情是不是你干的?” “爹,这是怎么回事?”千金小姐细声道。 “小姐,我来告诉你,十五年前,杨家得了一件宝贝,可是江湖人士虎视眈眈,却不敢过来明抢暗夺。这时候,我家来了一位刺客,他假装是朝廷派来的官员,取得我父亲信任后,毒死了我家所有人,并把那件宝贝偷走。当时,我因为爆脾气跟家人吵架,没有吃下送来的饭菜,侥幸躲过了一劫。然后,我跑到大厅的时候,就看见有人掳走了定下这娃娃亲的女孩,她在刺客的怀里大哭大叫,却没有人前来营救。” “一派胡言,这个家丁危言耸听,快点把他抓起来。” “爹,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千金小姐再次问道。 男人大怒的站起来,拍着两边的扶手,大声说道:“把小姐带进房间,还有……这个年轻人给我乱刀砍死。” “不要!”千金小姐泪流满面的挣扎道。 我用力一跺脚,引起震荡之力,一些武功弱的家丁被放倒,千金小姐立马断绝关系,变成了女孩,朝着我这边跑来。 男人吼道:“快点把小姐抓回来!” 话音刚落,屋檐上的守卫飞下来,掏出奇门遁甲,伸手想要抓住女孩的胳膊。 见此情景,我快速跑过去,提剑挡住守卫们的前面,护了女孩。 男人惊讶道:“月龙大宝剑,你果然是杨家的儿子,当初我就不应该留你一命,现在又来我家拆散。” “今天我要为我的家人报仇,挡路的人通通送去见阎王爷。” “一个小家丁,看他有多大能耐,给我冲。”管家一声令下。 这时候会武功的家丁,不会武功的家丁,还有一等一高手的守卫,拧成一股绳冲上去。 刷…… 我提刽大力挥去,形成一道剑气,把所有冲上来的人杀死。 男人开始紧张起来了,颤抖的身体,向女孩求救道:“我的宝贝女儿,我是你的亲爹,你求求这位少侠饶了我吧!” 女孩突然看向我,流着眼泪说道:“我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但是这么多年他一直培养我,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他吧。” “好。” “哈哈哈!” 正当我心软的时候,大宝剑慢慢的收到身后,却听见男人的笑声,慢慢的向我这边靠拢。 我惊讶的回头一看,快速抓住女孩的手,让她跟我换位,结果男人的刀砍进我的肩膀上。宣泄一下就流出来,占满了女孩的袖子,随着地面也被染红。 “这次看你死不死!”男人说道。 “我已经放过您,为什么还要让我死?” “因为你是杨家的儿子。当我看见那件宝贝的时候,就注定是我的。哈哈哈,啊……” 男人大笑不止时,我的大宝剑刺入他胸口,慢慢的倒地死了。 女孩哭道:“你们这样杀来杀去有意思吗?” “没事,我死不了。”我笑道。 三年后,我和女孩搬进了深山老林的房子,过着简单又幸福的日子。 女孩看着远处的山间,笑着问道:“那件宝贝到底是什么?” “傻子,当然是你啊!” “我们就这样逃亡下去吗?” “不逃亡也行,你想让我杀人吗?刀庄主的儿子一直在找我。” “哎,冤冤相报何时了。” “没事,我死不了。咱们要不要一个孩子?” “讨厌。” 我微笑:“以防万一嘛!” 第73章 转世为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家来了一位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手,以前他还没有离开音乐组合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自己以后变成演员、导演。 我家里虽然穷,但是招待一位明星不在话下,我妈妈杀了一只鸡,做了一道最拿手的黄焖鸡,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 饭菜做好了,我、我妈妈、还有明星三个人,围着餐桌坐成一圈,开始动筷子吃饭。一餐下来,桌上的饭菜全部吃光了,就连电饭锅里的米粒刮的干干净净。 后来,这位明星回家了,而我和母亲很开心,毕竟他是第一位明星来我。桌上摆的并不是高级的美味佳肴,依然吃得津津有味,肚子都吃撑起来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因为写了一些歌词,想找到一些音乐人合作,所以在网上打广告。可是没有人找我,结果在qq里面找到了来我吃饭的明星,然后就拔通了语音通话。 我说道:“喂,您好,您还记得我吗?” 明星问道:“可以说名字吗?” 我回答道:“您前几天来我家里吃饭,吃的菜是黄焖鸡,还记得吗?” 明星问道:“哦,找我有事吗?” 我解释道:“我自己写了六十多首的歌词,想让您看看,如果您觉得我写得好的话,咱们可以合作。” 哗啦啦…… 这时候屏幕上显示信号不足,接着又听见声音:“非常抱歉,我在医院里,没有听见你说什么,可以再说一遍吗?” 我说道:“我写了很多歌词,希望找您合作,如果您答应了,我就把原创歌词发过去。” 明星回答道:“这次听见了,不过我在医院里面,没有多余的时间,回头我亲自打电话给你。” 我开心道:“好的,谢谢。” 《梦幻之记》第73章 转世为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74章 愿望秘境 我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做的事情特别多,就连小孩在路边撒尿,我都得出来管一管。 一个星期之前接了一个事,男方怀疑女方在外面有人,叫我调查清楚,酬劳是十万人民币。 今天是我跟踪的第四天,女方行动路线已经了解的明明白白,去过哪里,跟什么人吃饭,然后来这家酒店开房,而且只预定这一个房间。 今天我准备抓奸在床,所以藏在帘子后面,身上还穿着一套白色的西服,看起来帅极了。 不幸的是时间一点点过去,站在帘子后面的我,保持着一个姿势不能动,累的我腰酸背痛,加上口干舌燥,也不能掉以轻心的出去喝水。 如果我出去了,万一这对偷情的男女回来,岂不是抓奸在床没有办法成立,手中的摄像机就用不了,只能忍受着舌头的饥渴。 几个小时过去了,太阳已经落山,我站在帘子后面,快要变成一个雕塑。最后一道黄昏的余光,照在我背后金光闪闪,由于玻璃窗的反射原理,对面一个栋楼的墙壁上,呈现着金色的投影屏幕。正在播放旧电影,没有主人公,只有一个金灿灿的太阳,高挂在蓝天白云之上。 正当我神游的时候,房门开了,走进来是一对衣衫不整的男女。着急脱外套的女人,就是我今天的任务目标,然而亲在女方衣服突出来的两点,也是我今天最终的目标人物。只要把这两人的苟且之事,完完全全录下来,就有丰厚的报酬。 这对男女情绪非常高涨,两人的双手一直在臀部来回抚摸,呼吸声非常急躁,嘴唇不停的黏在一起。 我看到这样的好机会,举着摄像机正在录取,小屏幕里只看见男人把女方推倒在床,用整个人压制,所以裤子非常难脱。不过男女的手一直没有闲着,撕开上身的衣服,开始赤裸的缠绵起来。 女方身材特别的好,算得上高等的级品,可是男人也不差,四块腹肌在那里摆着,显得这个男人非常有魅力,又渐渐的暴露了一些野性,动作更加的疯狂。 男女热情似火的缠绵在一起,身上的衣服全部丢在地面,肉体碰撞的摩擦声,在摄像机里存档,画面一度的少儿不宜。 可是我有什么选择,如果拿不到十万人民币的报酬,这个月我就会被房东赶走,因为我以前免费做事,现在因为生活所逼,开始向一些富豪索要办事的酬劳。 再一次进入神游的我,只见两个人到达了最后一步,男人慢慢的向女方靠拢,我立马举着摄像机出去,打断了两个人的激情。 女方慌慌张张的用被子盖住身体,靠在床头,一脸害怕的看过来。 男人气势汹汹的说道:“你谁呀你,那么喜欢偷拍别人,就给你看个够。” 我看着男人掀开女方的被子,这下全部看见了,可是我并不在乎,依然举着摄像机在录。 女方问道:“你需要多少钱?” “夫人,非常抱歉,这是我的工作,不能违背职业道德。” “我给你五万,快点把摄像机里面的内容毁掉!” “恐怕不行吧,这是我吃饭的家伙。” “一口价十万,钱就在我的包包里面,红色的银行卡自己拿走。” 男人色眯眯的说道:“我的小美人,理他干嘛,咱们继续春宵,” 我问道:“不要里面的人内容是吧,那我走了咯!” “等下,十五万……这是我最后的底线。” “不行,我真的要走了。” “好,我输了,二十万。” “成交。” 我拿着钱走了,后来的事情是本人的职业操守,女方被爆出苟且之事,所以被自己的老公扫地出门。 我的腰包追加了十万,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如果视频卖给女方,她会立马毁掉内容,回到家之后,就会得到一半的财产,一下子变成百万富婆。 可是机智的我,从窗帘出来的时候,早就把磁带藏起来了,只是给她一个空的摄像机。 第76章 一个镜头 今天借来的钱,我又输得精光,彻彻底底的变成一个负债累累的赌徒,为了躲避放高利贷的人,只好绕着小路回家。 我回到家以后,躺在床上没了精神,正在这个时候,传来重重的敲门声,一下子清醒起来了。 这些敲门声我不用分析就知道是追债的人,而且有很多人,立马爬到床底下躲藏,尽量不要出声音,过一会儿他们就走了。 正当我以为他们要走的时候,心里高兴极了,捂着嘴巴不要让笑声传出,从床底慢慢伸出脑袋,通过门槛的缝隙间,看见那些人还站在门外面。 为了不受皮肉之苦,我继续躲在床底下,这时候闻到了烧焦的味道,侧脸一看门槛,就看到很旺的大火烧起来。 不幸的事发生了,吹来了北风,烟雾从门缝里飘进来,一下子堆满了屋里。我觉得很刺鼻,立马爬到洗手间里躲避,用毛巾接了自来水,湿漉漉的捂在鼻子上。 刺鼻的烟味一下子被挡住,我变得精神起来,再次来到大厅,火已经蔓延到了沙发上,烧得特别旺盛。没有留下一条活路给我逃生,结果退回去,想要从洗手间的窗户爬出去,抬头一看才知道,有一道非常结实的防盗网。 我陷入了恐惧,捂着鼻子的毛巾慢慢脱落在地上,浓烟一下子吸到肺里面,脑袋感觉到晕晕的,突然间倒地不起。当我昏迷之前,看见红色的火焰朝着我烧过来,站在门外的追债人。早就没了身影。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慢慢的清醒过来,睁开眼的一瞬间,整个人惊呆了,目不转睛的扫瞄着周围。 我躺在白色的地板上,没有一点软绵绵的度数,眼前是一个超大的正方形镜子,周边烧着蓝色火焰。再向身后看去,半空中悬浮着各种镜子,里面呈现的世界,是我以前生活的城市。 看到这种情景,我以为自己在天堂,联想到在大火之中被烧死,心情就会变得好一点。毕竟自己是一个败类,成天借钱,再去娱乐城玩耍,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把自己的命数赌得干干净净。 如今只剩下一个有趣的灵魂,飘荡在镜子之间,永世不能投胎。 旁边有个镜子,突然跑出来一个胖乎乎的孩子,冲着我问道:“主人,您在想什么事情?” “你在问我吗?” “当然了,主人,这里面只有我们,您觉得我还会问谁呢?” “我不是被大火烧死了吗?怎会变成你的主人?” “主人,这件事说来话长,我慢慢说来。这个地方由上万把镜子链接的异世界,有趣的灵魂才可以变成这里的主人,给别人实现一万个心愿以后,才可以离开这里。” “哇塞,一万个心愿,我得送到什么时候?” “一万个愿望并没有那么简单,送给实现的目标很严格,只有心地善良,没有贪得无厌的人,主人,您才可以实现们想要的东西?” “任何一个愿望都可以实现吗?” “只要要求不过分,没有达到野心的情况下,都可以实现给这些人。” “好吧,我尽量。如果一万个愿望完成了,我是头胎还是复活过来?” “当然是复活。” “那我开工了。” 话音未落,我前面的一个大镜子,里面的男孩坐在床上,正在祈祷,他并没有开口说话,镜子却能翻译心里许下的愿望。 男孩说道:“我只希望自己有一个戒指,然后跟喜欢的女孩表白,希望老天爷能帮帮我。” 我对着坐在身边胖嘟嘟的孩子问道:“这种愿望可以实现吗?” “主人,请随着自己的心灵去判断。” “知道了,那我要如何实现他的愿望?” “这个很简单,只要在您的脑袋里想象一个戒指,然后这个戒指就会从天而降,掉到他的面前。这样愿望任务就完成了,是不是很简单。” “好吧。” 我缓缓的闭上眼睛,想象这世界上无数个戒指的模样,在其中我选中了最漂亮的一个,那是银白色的戒指,刻着双方的名字。当我的脑袋确认这个戒指以后,一瞬间睁开眼,银色的戒指掉在男孩的面前。 这时候男孩激动的站起来,在床上跳来跳去,那个笑容让我感到很温暖,随着掌心闪了一下光芒,呈现男孩的名字,然后消失不见。 “主人,第一个愿望完成了,接下来请继续吧!” “送愿望原来那么简单啊!难怪世界上有太多好运的人,可是我为什么负债累累。” “您这是要休息的意思吗?” “我只是发发牢骚,下一个人是谁?”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大镜子里呈现一个女生,身穿黑色的悼念衣服,对着一张相片灵位,哭红了双眼。 胖嘟嘟的孩子问道:“主人,那是您的照片吗?” “嗯。” “这个漂亮的女生是谁?” “一位曾经的故人,我现在的生活就是她造成的。” “哦,原来她就是您要赌博的原因,可是她为什么离开了?” “没有离开,是我走了。” “老天爷,求求您,请把他还给我,我会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镜子响起翻译的女生音。 “主人,这种有野心的愿望,您自己看着办?” “如果我给她实现愿望,我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她将会彻彻底底的忘记您,这一生就会孤独终老,你俩永远没有在一起的机会。” “如果我没有实现愿望呢?” “少了一个愿望清单而已。” “明白。”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永远没有反悔的余地。 胖嘟嘟的男孩说道:“主人,这个异世界被您设计成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宫殿,真的很会生活。” “这样不舒服吗?” “我只是问问而已。对了,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您?” “说吧!” “您已经完成了一万个愿望,为什么不愿意出去?” “嘻嘻,如果我出去了,你舍得吗?” “主人,我没有在开玩笑。” “因为在镜子里的世界看世界,原来是多么的美丽,不过,我现在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干脆做了秘境的主人。” “主人,我是看你不敢面对那个女人,她已经等了您整整五年,加上以前的三年,即使您不会老去,可是她总有一天……” “好了,下一个愿望清单来了,我马上开工。” 大镜子随着我的话语,周边燃起了蓝色的火焰,模糊的镜面慢慢变得清晰。 里面呈现了一堆人,那些声音我非常熟悉,永远忘不了凶神恶煞的面相,他们就是一场大火的凶手,活生生把我烧死的追债人。 第77章 瓜子糖果 村里传得沸沸扬扬,说我的老同学认识一名当火女歌手,并把她带到家里来了,为了验证事情的真假,我带着堂弟一探究竟。 来到老同学的家门口,这里站满了人,视线一直没有离开屋里,变成了文明观看明星。 这时候的我还是不相信,推着我堂弟的背部,硬生生的挤进人群之中,然后举起双手,冲着屋里的老同学摆了摆手。 老同学看见以后,过来把我拉进大堂里,这时候才看见,女歌手穿着白色的长裙子,流着长长的头发,披在两边的人肩膀上,画的眉毛是弯月亮,一双圆圆的眼睛,没有垫过的标准鼻子,嘴巴发成了樱桃小嘴,一张美丽的鹅蛋脸,白皙色的皮肤,身材显得特别修长,坐在沙发上非常优雅。 我自从见到女歌手以后,就变得不会说话,幸好的是,她竟然先来一个自我介绍。我只好接下话茬,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然后也告诉了来意。 我在老同学家坐了很久,聊了很多有的没的,女歌手也不介意,毕竟她也是一个普通人,喜欢笑,爱听一些民间故事。 正当我们聊的开心,突然大胆的提出一个要求,想让女歌手去我家里玩,老同学当然同意,可是得看人家怎么说。 女歌站起来说:“那咱们走吧:” 在我们聊天的这段时间,看热闹的乡里乡村还没有散去,随着时间的流走,竟然添加了人数,把老同学的家门口包围住了。 我只好带着女歌手从后门溜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小路,这里开满了花。燕子飞在顶头,变成一条长长的电线,连接着我家的方向。 十五分钟之后,我们四个人来到了我家门口,就坐在突出来的阳台,这里放着一个长椅,对面是连绵起伏的山景。太阳就卡在松树顶上,照过来的金色光芒,让女歌手的影子映在地面上,变得非常纤细。 我看见她甜美的笑容,好像在享受一搂阳光,然后又在阳台边缘转一转。看到这个危险的动作,我刚想上前阻止,老同学就跑过去拉回来。 我们四个人坐在长椅上,眺望着远处的风景,映山红开满了阳台两边。当微风吹来的时候,花瓣凋零下来,再次飘上了天空,就像一幅画一样。 我突然提议道:“要不咱们玩一个游戏吧!” 老同学问道:“你不是欺负我们两个女生吗?” 我说道:“我都还没有说什么游戏,你就说欺负人,要是我真的出了比较难的游戏,看你们两个怎么玩?” 老同学回答道:“来就来,我怕谁。” 堂弟开口道:“要不咱们来一个词语接龙唱歌大赛?” 老同学大笑道:“哈哈哈,那你们两个自找烦恼,我这边可是有一个歌手。” 女歌手谦虚的说道:“不用那么大声喧哗,他们已经知道了,我觉得这个比赛对你们不公平,还是换一个吧!” 我说道:“打住,唱歌就唱歌,好歹我平时也听别人唱歌。那我先来,天下怎么接下去?” 这时候女歌手站出来,站在阳台上一展歌喉,结束了一整首歌词。 老同学得意的说道:“轮到你们了,心愿!” 听到这两个字,我激动的举起双手,嘴巴里唱出一个词。 女歌手打断道:“错了。” 看不下去的堂弟,迅速的站起来,微笑道:“叮叮,怎么唱下去?” 女歌手立马接道:“当当!” 我兴奋的说道:“没有这样的歌词,你们输了,现在也就一胜一负。” 女歌手笑着解释道:“有,一位内地男歌手,他唱的一首歌里面,就有叮叮当当的词语。” 堂弟点点头道:“堂哥,我听过,确实有这样的歌词。” 我垂头丧气的说道:“好吧,我们两个男生输了,要我们干什么呢?” 女歌手微笑道:“天已经黑了,送我们回去吧!” 第78章 爱书和爱狗的人 为了拍摄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来到一个美丽的岛屿,然而最后镜头就是公路上。 两位女演员躺在地面上,表示被车撞了还没有清醒过来,然而两位男演员,站在车祸现场的一米外,因为其中一个男主的失故意,撞倒了两位女主,两位男主角即将上演争执的场面。 一切准备就绪,我坐在监视屏幕前,手里拿着红色的大喇叭,对着拍摄现场喊开始。 这时候,我看屏幕里的主角们演戏,镜头先拍两位男演员打架的画面,不过两个人就像孩子一样,在地上摸爬滚打,根本没有大人争吵的味道。 实在忍不住的我,丢掉了手中的喇叭,跑到两位男演员的旁边,立刻躺在地上说道:“这部电影以青少年为主题,背景故事就在二十世纪,两位主人公打架一定要有真实感,不能像孩子一样打闹。就比如我现在躺在这里,另一个人就要坐在我的肚子上,朝着我的脸上挥几拳,还想拿出刀捅我。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愤怒,所以,我右手就会摸索旁边的石头,拿到差不多大的石头时,就冲着坐在自己肚子的人砸一下。然后他才会脑袋流着血逃跑了,我才会有机会站起来,把两位女主角送到医院。这样的拍摄方面懂吗?” “明白。” 当我得到两位男演员的回答以后,刚想迈步离开公路上,就看见两位女主角已经睡着了,嘴角流着哈喇子,完全不顾形象的把地面作为家里的床位。 我无奈的摇摇头,回到了监视屏幕前,抬头望着遮阳伞,突然心生一计。趁着两位女演员睡觉的状态,拍下了最后的镜头,因为晕倒的画面就要这种状态,躺在公路上一动不动,保持着车祸现场的原样。 《梦幻之记》第78章 爱书和爱狗的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79章 钓鱼 今天搬进了新家,这个房子就在深山里面的田埂边,摆放好家具之后,家人想出去吃饭。 出门没有两分钟,我们来到一个超大的田野边,正确的说站在斜坡上,只有这一条路通往城里,才可以吃到美味的晚餐。 妹妹突然说道:“我想吃鱼,今晚咱们下一次血本!” 我听到妹妹说的话,看了一眼田里面,浑水之中有鱼在游动,兴奋的说道:“想要吃鱼很简单,这里面就有,不用去城里面。” 妈妈认认真真的观察水里,然后回过头笑道:“我怎么没有看见呢?” “是啊,我也没有看见!”妹妹接下话茬。 我听到这些话,心里感觉到不可思议,在看一眼田里面,浑水中确实有很多的鱼,而且大力的摆动尾巴,整个身子都露出来了。 “咱们走吧。”此时响起爸爸的声音。 我们一家人又重新朝着城市里走去,可是在半路停下了脚步。 妹妹指着河面叫道:“那里有一条好大的鱼!” 我立马跳进水里,刚想双手一捞,才看清楚浮在水面上的大鱼已经腐烂。 妈妈对我喊道:“回来吧!等一下天黑了就不好走路。” “明白。”我微笑道。 半个小时以后,我们到了城里面,找一家饭馆用餐,又重新原路返回到家里。 天还没有完全黑,我和妹妹拿着钓鱼杆,再一次来到田埂边。 妹妹说道:“刚才我故意没有看见鱼,就是怕老妈生气。” “好吧。”我笑道。 妹妹担心的问道:“田里面的鱼好大,这两根钓鱼杆不会断吗?” 我解释道:“放心,钓鱼杆不分大小,它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非常的坚韧无比,还有弹性。我只怕线头会断而已。” 妹妹递过钓鱼杆说道:“知道了,给你这一根钓鱼杆,比较长好用一点。” “嗯,我就站在这边。”我接过以后,稍微点头头道。 我和妹妹就开始了有目的的钓鱼,时间没过多久,水里面的鱼很聪明,根本不吃鱼钩上的诱饵。 这时候,田野下面爬来一位老奶奶,我赶紧拽着妹妹回家,钓鱼杆就扔在斜坡上的树林里,幸好没有人看见,要不然就得挨骂。 进到屋里,太阳完全落下来,我家门口亮起了灯光,照射着周围的环境,变成一处波光粼粼的美景。 我一个人来到田埂边,手中拿着钓鱼杆,鱼钩沉入水里,等了半天也没有动静。正当站起来想要换位置,感觉震动了一下,看见钓鱼杆慢慢的弯曲,心里一瞬间激动,快速拽起钓鱼杆上来。 一条大鱼咬住铁钩,尾巴不停的摆动,挣脱的力气非常大,差点随着鱼的摆动掉进田里,还好右手抓住了树枝。 等我站稳之后,小心翼翼的提起钓鱼杆,朝着田埂边放下来,大鱼触碰到地面,不再那么挣扎,可是过了一会儿,感觉不到水的鱼儿,尾巴一直拍打地面,想让自己掉进田里面。 幸好我上前抓住,可是后来良心发现,把不属于自己的鱼放走了。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0章 穿越未来 我正在武当山练习太极拳,缓缓地推手出去,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漩涡,收手到了腹中,余力荡起波纹镜子,这时候我自动倒在地上,慢慢的晕了过去。 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变得陌生,耳边传来嘈杂的鸣笛声,还有人山人海的声音,听得我脑仁疼,只好静静的打坐在床上。 突然一个女孩进来,身穿性感的连衣裙,露出白嫩的芊芊玉腿,头发扎成一堆,正当女孩鞠躬看我的时候,出现了两座雪峰,心里立马沉不住气。 我蒙住眼睛问道:“姑娘,可否穿上衣裳,我们才能促膝长谈?” “死板,我这套连衣裙是今年最新款,你却说我没穿衣服,真是没眼力的家伙!” “姑娘不穿衣裳也行,我有问题要问,可否老实交代?”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跟我咬文嚼字,难道你从小在道观里长大!” “千真万确,接下来轮到我提出问题。我在哪里?” “哦,你在我家,刚才你晕倒在大街上,就好心的把你救回来了。” “谢谢姑娘的救命之恩,我日后涌泉相报,绝对效犬马之劳。” “大流氓,我好心救你,你还想睡我,请马上离开我的家里?” “不是姑娘,我的意思是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我,愿意为你做牛做马。” “我跟你开玩笑的。对了,我这里有刚买的新衣服,快点换下你这一身道观的衣服,出去以后不会被别人当作神经病。” “可以。” 我接过衣服以后,看了四周一眼,只有屏风后面可以遮挡身体,迅速的翻身起来,钻进去换了衣服。 女孩说道:“没想到你还会武功,这下子生活没有问题了!” “姑娘,我是太极拳创始人,元代技击家,更是武当派道人,还有武当山丹士,被世人奉为武当派创立者,精通拳法,其法主御敌,非遇困危不发,发则必胜。” “太极拳创始人不是张三丰吗?” “正是在下。” “你不要以为我读书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骗我,张三丰哪有你那么年轻。他最少也有一百岁了,留着长长的白胡子,再来看看你,简直就是乳臭未干的小子?” “人不可貌相,我真是太极拳创始人。” “好了,跟我去外面逛一逛,顺便把头发给剪了,省得别人看见你就像看见鬼一样。” “好吧。” 我随着陌生的女孩走出家门,才知道住在很高的房子里。坐上可以移动的机器,只要按红色的数字键,就可以到达下面。周围一切的东西让我感到很陌生,心里也产生了兴趣,手不停的抚摸事物的表面。我不知道为什么,摸到穿着一身整齐衣服的男人,却向我礼貌的举起手,还拿着一个空心管子。 女孩看见这个动作,连忙跟那个男人道歉,拽着我走进繁华大街。突然许多人拿着小板块,对着我之后,响起咔嚓咔嚓的声音。 这时候我慌张起来了,摆出以柔克刚的太极拳,想把这些人打倒在地。可是女孩用力推着我,所以手足无措的走在前面,到了一个转动门口,刚想进去又被排回来。 站在屋里的人对着我大笑,一气之下,左手快速抓住转动的门把,伸出右掌,贴在透明的门扇表面用力一推,眼前一堵门全部碎下来。 这时候我又看见女孩跟里面的人道歉,给了多许多的纸,每一张都是红色,上面还印着一个人物。 后来,我也没有把头发剪成功,就被女孩带回家里。 女孩问道:“你真的是古代人吗?” “什么古代人,我的名字叫张三丰,武当正派掌门,太极拳的创始人。” “管你是不是,今天我已经陪了很多钱,你说怎么办?” “我现在明白了,原来我来到一个未来世界。我可以当捕快,抓住那些害人害己的罪犯,这样赚钱了就可以给姑娘。” “傻子,如今没有捕快这个行业,不过你去当警察,肯定不会被录取。这样吧,你就当我的手下,我破获案情的时候,就帮我抓住凶手。” “抓住凶手?难道姑娘是神探吗?” “我是侦探。哦,以后你跟我出去了,把你的武功收一收,伤到了无辜的人可不好。我又得赔钱又得道歉,你说我到底造了什么孽?” “好吧。” 正当我点点头时,感觉门外面传来一阵阵杀气,渐渐的听见脚步声,原来有四个人。 我说道:“快点藏到屏风里面,这些人交给我。” 女孩一脸懵逼的躲进屏风里,探出脑袋,只见我向门口飞去,双手在胸前迂回,然后轻轻地推出,整个门扇凭空向后退,碰到了想要踹门进来的两个人。 门外两边还站着男人,手里拿着从来没见过的武器,相似镰刀一样,可是锋利无比。 我笑道:“年轻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绝对不会伤害你们?” 右边的男人说道:“我信你个鬼,刚刚把我的兄弟打倒在地,现在假惺惺站在那里说风凉话。” “因为他俩的邪念太深,我就教训了他们一下,没想到这么不经打。” “小子,你给老子等着,如果那个婊子再来烦我们老大,小心把她卖到妓院。” “妓院我听懂了,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走。” 四个男人踉踉跄跄的离开了,这时女孩从屏风里出来。 我问道:“你的名字叫婊子吗?” “额,看来你真是古代人。以后再跟你解释,现在我们要去抓住这个老大,让他不要逃出国外。” “你还说你不是神探。看来我有工作了,当一个捕快也没有什么不好。” “傻子,随便你怎么理解,我给你弄一个头发。” 女孩真的给我扎了一个头发,用现代语叫男式马尾辫,跟古代流行的发型有点相似。然后我们坐上会动的铁马,它的速度比活马快多了,唯一的缺陷就是太吵,还有难闻的油味。 这些只是小细节,铁马跑在大路上,而我为了躲避油味,半蹲在车顶上面,看着四周的风景,任由风吹动我的秀发。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1章 劳动委员 我是一名劳动委员,收到学校的通知,今天下午要办一场篮球比赛,想让我处理这方面的事情。 得到这个光荣任务的我,当然义不容辞,朝着宽大的篮球场走去,顶着炎热的太阳,根本看不见篮球场上的白色规划界线。因为学生脚底摩擦掉了许多,只剩下断断续续的篮球场白色线条。 不过,想让篮球场的界线恢复原样,根本难不倒我,也不会浪费一兵一卒,只要自己孤军奋斗。 说起来也很容易,做起来只是有点费劲,其实就是先找到一辆可以骑的玩具车,还有一些适合我的粉刷工具,买来一桶沥白胶泥,加入少量的水之后,慢慢的进行搅拌,同时买来防滴溅针筒式粉刷棒。 粉刷工具准备好以后,就进入粉刷墙的第二步阶段,把防滴溅针筒式粉刷棒放进搅拌好的沥白胶泥桶里,然后启动玩具车,驾在快要磨掉消失的篮球场界线内,让沾有沥白胶泥的粉刷棒滚在线上,慢慢的刷出一条条白色的线路,没过多久就形成了新的篮球场。 篮球比赛是下午,所以新刷的篮球场界线,有多余干掉的时间。然而我向学校提议一条禁令,只要有同学故意踩上去新刷的白色线条,打扫一个星期的厕所。 下午篮球赛正式开始,学校所有的人出来看热闹,两支篮球队跑在我刷好的白线上,不懂得辛苦的成就,只为了享受比赛,脚底又抹掉了一些篮球场界线。 哪支队伍得分最多,那边的白线就会消失的越快,谁都能明白的结果,可我又不能改变,难道打断两支队伍的比赛吗? 但是我作为一名劳动委员,应该支持他们,不能斩断梦想,得让两支队伍好好的发挥实力。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绝对的妙计,只要抹掉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刷上去,都变成了洁白的线条。 其实这种偷偷摸摸的粉刷,打扰了不少同学看篮球比赛,很多人推开我,让我不要挡住视线,可是我又不能反抗,拿着铁桶到处走,见到一个地方消失了,立马补上白浆。 篮球比赛进入了白热化,那叫一个精彩绝伦,只有我没有心情看热闹,因为要盯住消失的白线。也许是我的敬业精神,有的同学不再靠近篮球场,趴在教室前的护墙看比赛。 这个举动让我感激不尽,但是心里还有点担心,可能自己的这种做法,打扰了的同学看比赛的心情。 随着时间的流逝,篮球比赛只剩下五分钟,我看着右边的篮球场消失的更快,这说明要赢了。赶紧补上这些白线,好像两支队伍能看见界线,用了迅雷之势运球。 篮球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习惯看向右边球场,这次白线没有消失,然后看向左边,篮球场上的白线消失不了。 正当我惊讶不已的时候,周围的同学一阵欢呼,激动的鼓鼓掌,只看见红队拿着奖杯,爬上楼梯进去教室里面。 篮球场上只剩下我一个人,继续收拾烂摊子,因为我是任劳任怨的劳动委员。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2章 大发雷霆 现代的武师很少出名,而我就是其中一个,也是开办了武术馆,却没有人来求学,只能整天呆在家里睡懒觉。 今天我躺在沙发上眯一会儿,老是感觉眼珠子在跳动,突然二姐走进大厅,用双手遮遮掩掩的上了楼。 让我心里非常的好奇,赶紧跟过去,想要一探究竟怎么回事。进到二姐的房间,就看见收拾衣服,两个箱子堆得满满的。 我问道:“怎么了,住在武术馆不习惯吗?” 二姐背对着我只是摇头晃脑,没有转过身回答,这让我的好奇心到达了极点,来到正面一看,二姐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心里立马明白了,迅速给附近的各大武馆发信息,邀请他们移驾寒舍。 一个小时以后,各大武馆齐聚一堂,分别坐在我家的客厅里,然而二姐杵在饮水机旁边,不敢动弹的选择沉默。 我气呼呼的站在中央,愤怒的说道:“是谁把我姐姐打成那样,有本事站出来,跟我一决高下。” “小子,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开武馆之后也不来拜码头。”一位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站起来。 我看向男人说道:“拜码头的事情先放一边,我只想问你,是你把我姐姐打成那样吗?”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难道你想打我。”男人回答道。 “恭喜你答对了。” 话音刚落,我两手挥在前面,把男人撂倒在地,然后使劲的捶打胸口,一瞬间的时间让我男人无法防备。 每一个武师紧张的站起来,看着赫赫有名的武术家趴在地面,嘴角流着血,手不停的抚摸肚子。 我再次问道:“打我姐姐的那个人出来,千万不要让我逮到你,绝对会把你的武功废掉。” 一位老头问道:“年轻人,那么大火伤肝做什么呢?” 我抬头看去,原来这个老头穿着黑色的孙中山衣服,面目慈善的坐在椅子上。 旁边的徒弟说道:“师傅,咱们甭跟他废话,直接做掉他就行了,这个武馆就是咱们的。” 我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目的,只要打我姐姐出来的那个人站出来,大家就可以回去睡觉。” “这小子太狂妄自大,我们上。”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人,大吼道。 我看到这个阵仗,心里不知道兴奋还是害怕,脚步一进,两手大力推过去,快速抓住中年人的衣领,立刻呈现了过肩摔,然后我的腿缠住他的左手,轻轻的用力压下去,只听见咔嚓一声,这只手臂就废了。 一大群徒弟看见师傅变成那样,朝着大门口逃跑,客厅里只剩下一些有名望的武术家。 我依然问道:“打我姐姐的那个人是谁,快点给我滚出来,到底听见了没有?” “这位小伙子,看你姐姐脸上的伤,应该是八卦连环掌,他就是这一代的龙头老大。”老头告诉道。 我疑问道:“龙头老大?是不是那个成天欺负老百姓的恶霸?” 老头回答道:“是的,有传言说只要他看上的姑娘,绝对会乖乖的收入怀里。” 我生气道:“狗屁,我这就废了他。” 三年以后,我从监狱里出来,走在南京的街头上,以前这一条街是武术家的地狱,如今变成了天堂。 我看着街坊邻居站在两边道上,手举着花环高声呐喊,正在迎接我出狱。 然而我入狱的原因很简单,就在三年前,我把龙头老大的两只胳膊卸掉了所以被关起来。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3章 一日游 今天学校放假,我和一个同学准备去游玩,首先,我们来到了食堂吃饭,同时点一份汤粉面,坐在塑料凳子上吃得很香。 肚子饱了以后,走路到了巴士站,乘坐巴士前往旅游胜地,半小时后,终于停在一个村口。我和同学开心的下车,慢慢悠悠的走进村庄里,这才知道,村子保持着历史遗迹,每家每户都是木房子,最高的只有四层楼,最矮的就是一层楼,房子表面非常的破旧,看上去要倒不倒的状态,让人有一种不敢住的害怕心里。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一个池塘边,水是非常的清澈,不过,池塘里到处荷花叶,所以口渴了也喝不得。 这时,池塘边有一栋房子,门口站着一男两女,女孩长得美若天仙,穿着五颜六色的苗族衣服,裙角是五分裤子的款式,露出纤细的小腿。 那三个人玩得非常开心,我们不好意思去打扰,为了转移视线,我和同学用手机拍照,作为到此一游的证明。 后来,游玩村子的时间差不多了,就来到村口赶上末班车,我们坐在同一排椅子,拿出手机看照片。 我突然喊道:“这是那两个姑娘!” 同学瞄了一眼,分析的说道:“原来两个姑娘一直在注视着我们,有时间再去一趟。” “等下,我要拍这个精彩的一幕。” 我眼疾手快的举起手机,靠近车子的玻璃窗口,视频里有两只黑色大狗在打架,咬得头破血流,谁都不愿意松开牙齿。 随着巴士慢慢的开动起来,一只大狗突然投降,跑进人行道里面尽全力的逃命。万万没有想到,已经赢了那只黑色的大狗,跑在后面穷追不舍,神情凶恶,露出一定追到为止的表情。 我一直举着手机在拍摄,只见两只大黑狗你追我咬,在人行道里吓到了旅客,站在墙角不敢动,任由两只大狗放肆的撕咬。 巴士开到岔路口的时候,两只大狗朝着另一条路跑去,消失在手机屏幕里。 两条黑色的大狗不见了,巴士继续往前开,舒服的风吹进玻璃窗,拂过皮肤表面变得冰冰凉,暂时干掉了满身汗味。 巴士驶进一条高速公路,两边是宽大的稻田,苗头一边倒,好像对我们很尊重的样子。 田里的水很清澈,可以看见游来游去的小鱼儿,还有一些蝌蚪贴在稻根,随着时间的增长,慢慢变成唱歌的小王子。 呱呱的叫声非常的好听,一群青蛙就像乐队,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依然坚持自己的演唱风格。 进入深山老林,巴士的速度有些快,也许因为没有车辆,可以大胆的提高速度。载满人的巴士飞过悬崖峭壁,而路边的树木成为护栏。 又开了一段时间,巴士跑在一条平坦的公路上,地面宽敞,再向四处望去,原来是一个文化村庄。房子在墙面贴满了宣传广告,有很多人站在风雨桥上,正在胆小的走过。 可是巴士没有时间停下来,继续前往我们要去的地方。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4章 偷情男女 暑假期间,因为我父母出差了,担心一个人住在家里,决定让我搬去舅舅家里。 说起舅舅这个人,我只记得他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彼此年龄相差五岁,也不知道如今的感情怎么样。 我住在舅舅家里已经一个月,很少看见舅妈,甚至听见舅舅讲,他的媳妇没有重大的事情不会回家,所以空出地方让我睡觉。 今天妹妹打电话过来,叫我陪她一起买自行车,逛街还没到一个小时,妹妹已经选中蓝色的自行车,付钱以后,跟我打了一声招呼,直接骑车回了同学家。 我站在大街上,一个熟悉的人都不认识,只好赶忙回到叔叔家里。掏出钥匙开了门,迈步进入玄关的时候。红色的地毯上放着高跟鞋,鞋柜里多了一双皮鞋,一看就不是舅舅的鞋子。 突然耳边传来急躁的喘气声,拿出手机点开相机功能,寻找着浪声的源头,脚步放得非常轻盈,希望可以赶上拍摄。 我来到大厅,十一点方向的房间里,发出的动静变大了,立马小跑过去,偷偷摸摸的把手机摄像头伸进屋内。就看到舅妈被一个陌生男人压在墙面,正在激情四射的缠绵,身上外套挂在腰间。 赶紧进行拍摄,舅妈和陌生男人情绪越来越高涨,动作幅度大,宽衣解非常流畅,这时裤子脱落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阵敲门声,舅姑紧张的穿起衣服。 然而我立马跑进隔壁的房间,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然后走出大厅,就看见舅舅坐在沙发上,身边放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 舅妈笑着迎接道:“老公,你回来了,今天社长来家里有事情要商量一下,所以我买了一些点心招待。” “是的。”陌生男人气宇轩昂坐到沙发上。 舅舅抬头问道:“媳妇,你衣服上的扣子怎么不见了?早上还在,难道跟别人打架了吗?” 舅妈神色紧张的摸着衣服,突然指向我:“你不知道这个小子有多恶心,刚才我回到家里,他就拿着我的衣服在闻,我就跟他扯起来了,所以扣子就不见了。” 男人帮腔的说道:“对,刚才我进来的时候,还看见这小子扑倒了你的媳妇,画面真是不堪入目。” 舅舅向着我的手里瞄了一眼,然后问男人:“社长,我家的门是自动关闭,你是怎么进来看见的呢?” “我,我就是看见了。”陌生男人吞吐的死咬着不放。 舅妈变换委屈的表情,哽咽的说:“你既然不相信我,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快点离婚然后分家产,各奔东西得了。” 我开口道:“你们大人的世界我不懂,可是我手里有证据,谁扑倒谁只要看了视频一切就真相大白。” 舅妈气哄哄的骂道:“你小子就是一个白眼狼,我供你吃供你住,到头来反倒咬我,真是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 舅舅疑惑的说道:“什么时候你供他吃供他住,这一个月里,你回家只有两次,而且还是我们做菜做饭。你吃好了就走,就连一声谢谢都没有,好吧,我跟你离婚,可是你甭想得到一分家产。” 我严肃的说道:“对,舅舅,我站在你这边,如果她嫁给你就是想要得到家产,只好说声对不起,视频里的内容我会毫不犹豫的公开。” 舅妈看着我和舅舅,恶狠狠的诅咒道:“算你们狠,小心出门被车撞死,我走。” 暑假的时间还有半个月,这半个月里,我陪着舅舅为了离婚的事情东奔西跑,一个星期以后,终于办完了离婚手续,彻彻底底变成一个单身大叔。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8章 再一次伤心 已经分手六年的前任女朋友,突然打电话过来,告诉我要来我家住,叫我快点去车站迎接她,也不提起什么时候离开。 半小时后,我来到了车站的等候大厅,后门进来一个女孩,身穿粉色的裙子,丰满的身体变瘦了,拖着一个小的旅行箱。 我伸手过去说道:“行李给我吧!” 前任女朋友微笑道:“你还是没有变,一直是暖男的模样。” 我回答道:“过奖了,我还是改变了很多,只是你看不到而已。” 前任女朋友问道:“你家在哪里呢?” 我说道:“请随我来。” 六年来,这是我和前任女朋友离别之后的对话,内容很生硬,所以一路上再也没有话题。 大概走了二十分钟,我指着远处的一栋房子,前任女朋友立马活蹦乱跳的跑过去。 妈妈正在家门前扫地,周边已经竖起了栅栏,只留下一个大竹门。 前任女朋友有礼貌的打招呼:“阿姨,我回来啦!” 妈妈微笑的说道:“回来就好,房间已经打扫干净,就等着你搬进去。” 前任女朋友稍微鞠躬的问道:“谢谢,对了,我叔叔呢?” 妈妈解释道:“他啊!一天到晚往外跑,这时候应该拿鱼回来了。再等十分钟,我们就可以吃晚饭。” 前任女朋友招了招手:“嗯。阿姨,那我先去房间。” 我看见前任女朋友和妈妈的对话,依然是那个味道,可是对我来说不能想太多,毕竟前任女朋友没有提出要离开的时间。 这次前任女朋友回来,性格变得开朗了,脸上总是爱笑,见到熟悉的人就会打招呼。 晚餐时间到了,我们围坐在大厅里的桌子,享受着热腾腾的饭菜。每个人默不作声,可是眼神总在交流,真的有很多话题,就是不会轻易开口。 吃饭饱之后,前任女朋友去洗澡了,爸妈想问我问题,还是忍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夜深人静,我躺在自己的房间里,照射进来的月光很美,也有一种凄凉的感觉。 然而前任女朋友就睡在旁边的房间,隐隐约约听见唱歌的声音,依然是那么不着调。 随着深夜慢慢的过去,我一大早起来了,准备好早餐,去叫前任女朋友起床用餐。刚来到我房间的门口,就看到旁边的房间留着很大一条缝隙,这说明她已经离开。 我面带笑容的回到大厅,选择了沉默,拿起碗筷不紧不慢的吃饭,也许是自己做的饭菜太香,眼角自觉的流出眼泪,弄湿了餐桌上面,看见这副沮丧的模样,再也没有吃进一粒米饭。 爸妈发觉不对劲,一起坐下来,默默的陪在我身边。 屋里的气氛变得低落,彼此心知肚明,就是不想提起伤心事,可能再一次离开的打击太大。如今变成了阴影,想要捅破一片窗户,需要很大的勇气。 一桌菜慢慢的变凉,妈妈只好拿到厨房热,可是菜变样了,不再是色香味俱全,少了美丽的色彩。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89章 龙的时代 古时代战争最后一场,人类终于获得胜利,然而世界上最强大的龙族,自从战败以后,同意和人类共建美好家园。 从那天起,进入龙和人的发展前景,而且龙族成为最强硬后盾,一旦发生战争,帮助人类击退敌方,完全变成了忠实的伙伴。 龙人时代中期,一场最大的战争来临,部落里有很多人背叛了,离开属于自己的生活,反而帮助敌人,捕捉已经变善良的龙族。 战争一触即发,此时出现了一个无名英雄,那就是我,骑着自己的龙族,击败了侵略家园的敌军。 一战成名以后,受到部落酋长的关注,叫我创建龙骑士战队,一个大计划出来了,点头同意之后就开始选拔人才。 创建龙骑士战队进入最后一步,从龙族中挑选优秀的品种,成为骑士的座椅,最终才可以变成搭档。此后的一个月里,因为战争的火种再次降临,龙骑士战队只好出战,用着不熟悉的技术迎接敌人。 战争延续了半年,双方都没有胜利,部落酋长开始害怕,为了人类的未来着想,建议我解散龙骑士战队。 只要解散一面坚硬的保护伞,用不了多久,部落将被敌军占据,龙族就会从世界上消失,只剩下人类。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只能拒绝,趁着月黑风高,带走了愿意追随我的人。自从龙骑士战队离开,部落已经沦陷,人类缴械投降,活在敌军恐怖的统领中。 战争是结束了,可是美丽的世界变成黑暗,一片片大陆被卷入战火,变得民不聊生。 彻彻底底的变成世界末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拯救,救世主这代名词,从字典里消失不见。小孩子不再仰慕英雄,因为英雄被摧残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结果被活生生的虐待而死。 战争到了一定程度,剩下老弱病残的男人,生活的方式更加不容易,为了填饱肚子,必须找一份工作维持自己的生命。 组成一支敢死队,如果哪里有龙族就去那里抓捕,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失去了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失去的人会得到补偿金,交给自己的家属,可以够他忙活一段时间。 留在家中的女人无能为力,守着还没有失去的孩子,拿着丈夫得来的补偿金,去街上买一些吃的,如果被恶人缠上了,等待只有凌辱一番。 女人伤痕累累的回到家里,即使陷入了崩溃的边缘,也要给自家的孩子煮饭,喂得饱饱的。 一顿饭解决之后,战火经常在半夜里降临,烧杀抢掠的部队冲进来屋里,女人和孩子不敢反抗,因为坏人的身后有恶龙保护。 房子经过一番洗礼,地上躺着衣衫不整的女人,已经被杀死了,孩子却被带到基地里面,从小把他们变成敢死队,长大后好为一些达官贵人卖命。 不过,只有一个地方不受战火的情人,名字叫底空岛屿,这里生活着一群人类,还有翱翔天空的善良龙族。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0章 忘不掉的味道 今天一大早,我又回到了大姐的饭店工作,干起老本行,除了配菜师没有上灶的想法。 我趴在展示柜前,伸手去摆好菜篮子,里面散发的冷气,吸进鼻子慢慢的透进皮肤表层,冰冰凉凉的感觉特别舒服。 这种久违的熟悉感,真的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感受到,差一点忘记最喜欢的湿气,渐渐的扑在脸上融入皮肤毛孔,感觉全身好舒服。 突然我停止动作,先把洗好的一把大蒜苗切好,慢慢悠悠的装进塑料大篮子里,辣眼睛的气味飘上来,让泪水自然的流出来。 这时候我想起了展示柜里还没有整理完,转身刚要走过去,妈妈趴在柜台上,双手快速的摆好菜篮子,动作比我快多了。 看到这种情况,我真的回到了以前,只要我没空的时候,爸妈都会帮忙我整理菜篮子,我就可以干其他事情。 半小时过后,妈妈洗好的菜全部被我切好,放在墙上的架子,等待着姐夫过来炒菜。这件事干完了,我来到展示柜前面,给空的篮子添加菜系。 活干到一半,大姐打了一辆摩托车来到店门口,满脸开心的走进店里,把皮包放在柜台里面,朝着我这边走过来。 我有些紧张,毕竟我离开饭店已经有很多年,想要面对其余的家人,心里只能鼓起勇气。 大姐微笑的说道:“这个门口没有下雨就那么滑,以后走路得小心一点。” “知道。” “对了,我有个办法走路不摔倒。” “说来听听。” “如果今年下雪了,只要进入饭店门口,我们可以倒着走。” “好办法。” “对了,你觉得今年下雪吗?往年只剩下一点点,太阳出来没有几天,就已经融化的差不多。” “是的。” “哦,等下吃早餐的时候,千万不要客气,你瘦了。” “习惯了这种形象。” “谁说瘦就会好看,那也得看五官,胖嘟嘟才可爱。” “嗯。” “你觉得姐姐今天穿的怎么样,这就是工作服,如果穿好看的过来,就会沾有油烟味肯定洗不掉。” “你觉得好看就行了!” “昨天晚上妈妈打电话来,告诉我你要来上班,作为姐姐非常很高兴。” “那就好。” “等下你姐夫来了,一定要好好向他学习,我怕你忘记怎么配菜。” “记得一点点。” “其实妈妈也可以帮忙,这几年她一直忙里忙,我都有点对不起她。” “没事。” “你说的也对,母亲就得帮自己的孩子。” “姐夫什么时候过来?” “他呀,自己开车从家里过来,还得补一些菜。可能还要十分钟,到时候你就请教他。” “有几个厨师?” “厨师还能有几个,你姐夫一个人,还有一个帮手。他很少炒菜,因为对自己没有信心,还怕炒出来菜太难吃。” “哦。” 大姐热情洋溢的跟我说话,我知道大姐想表达什么意思,因为我们有很多误会,如今的我们都想要解决心里的疙瘩。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1章 梦境怪谈 我和妹妹站在田野边,天空完全黑了,拂过一阵阵冷风,令人毛骨悚然,慢慢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感觉整个人麻酥酥的。 周围的环境阴森森,散发着黑色的恐怖气息,觉得有什么东西监视着我们,无论躲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看见,然而我用肉眼瞅不见对方。 可是呢?因为妹妹的贪玩,我只能留下来陪着,走在田野边来来回回,看着底下草坪一个个进入屋里,但是表妹一直在做奇怪的事情,拿着空瓶子摆放地面。 这个举动让我看在眼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一定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为了想要弄明白,自觉的朝着表妹伸手过去,嘴巴不断地喊话,可是没有人听见。 妹妹说道:“你叫她干嘛?我们站在田野边,底下的人怎么会听见。” “我只想试一试,对了,那么晚了咱们回去吧!” “如果你害怕了,就先回去吧,我也要像那样子放空瓶子。” “千万别照做,我总感觉不吉利,回家之后你想做什么都行。” “真的吗?可是家里有瓶子嘛!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在骗我呢?” “当然有,你不记得奶奶经常积累空瓶子吗?然后拿去卖,得来的钱买一些零食吃。” “好吧,那你知道为什么要放空瓶子吗?” “这个问题没有想过,只能装空气吧!” “你答对了一半,老哥真的很聪明,其实把空瓶子放在地上,萤火虫自动飞进去。” “哦,原来是这样子,吓死我了。” “你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脸色越发的难看,难道是你生病了吗?” “没事,咱们回家吧!” 我和妹妹小心翼翼的走在狭窄的田埂上面,因为天色已晚,道路变得极其危险。 不过,我作为一位哥哥,必须要承担保护妹妹,一直安全回到家里。 踩在葱葱郁郁的田边,又过了半个小时,终于来到表妹摆放瓶子的地方,抬头一看,曾经站的田野边确实挺高。 然后再也没有玩耍,直奔家门口跑去,进到屋里面,一家人坐在大厅欢声笑语。今天是大姐回家的日子,带着刚刚过满周岁的孩子,可爱的躺在床上睡觉。 这时候我感觉门口有动静,立马站在门槛内,探头出去一望,只见黑漆漆的附近没有人。 爸爸站到门外问道:“儿子,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不对劲?” “您也发现了吗?” 话音未落,妹妹抱起熟睡中的孩子,立刻哇哇大哭。 “儿子,这是人还是鬼,快点拦下来。”突然爸爸着急的声音响起来。 我迅速的抬头一看,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冲进屋里,张开双手,想要枪走妹妹抱在怀里的孩子。 关键时刻,我提前着左手,拦住女人的整个身体,可是我慢慢感觉到力量,想要挣脱我的阻止。只好抱紧女人的腰,用力的推到门口,双手抓住女人油腻腻的黑发,才知道头发非常的稀少。 这时候,爸爸跑出来了,刚想和我阻拦个疯女人。我感觉自己的双手压不住脑袋,突然间,我整个人被推开,只感觉我的肋骨被划了一下。 一瞬间睁开眼睛,原来我被这个梦惊醒过来,双手依然护住左边的肋骨,并没有感觉到流血,只是自己的指甲刺在皮层表面,有一点点疼痛感。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2章 第三次世界大战 自从第二次世界战争结束,人类进入和平时代,已经生活了三百年左右,科技一下子飞黄腾达。 可是和平的背后就有黑暗势力在涌动,政治家为了长治久安的野心,每个人虎视眈眈的盯着和平的窗户被桶破。 科技时代进入末端,各个国家都拥有了化学原子弹,一些有野心的人也慢慢浮出水面,用了极端的手段在各国边界发生冲突。借此机会开始大兵压境,以和平的号角单方面闯入弱小国家,人民开始反抗,拿起武器进行拼搏。 万万没有想到,小小的摩擦变成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发展方向,从欧洲延续到亚洲,最后中国卷入战争中。外交部派人去谈和,却被强制折磨而死,还把拍下来的视频放到网络,宣布中国干涉其他国家政策,只能给最残忍的判刑。 中央始终保持着和平的状态,送去特种兵小队把外交官的尸体运回来,但是半路上遭到伏击,一个队六人死无全尸。 中国为了讨回公道,向联合国提出此事,可是没有人受理,把希望抹杀在摇篮中。 后来,中央最高领导人非常不满意,经过大会议决定,拉起了一级战斗准备的钟声。一支强有力的军队踏入有野心的国土,找到了外交官和六位战士,不过,他们的尸体挂在树上晒干了。 正当人民收到残忍的视频时,发动战争的国家借用没有得到批准,中国擅自闯进领土的理由,向着东部的天空发射原子弹。一个城市夷为平地,在那场突袭中,我父母逃脱不了命运的齿轮。 第三次世界大战正式拉开帷幕,中国扛起大旗跟着引发战争的国家抗争到底,这一战,有史以来最大的战争之一,很多国家也收到了炮弹的洗礼。 八个月,因为同盟国的加入,中国作为核心,终于结束了第三次世界大战。战争虽然落幕了,但是军队伤亡惨重,许多人民逃进深山老林,建起了一道防火墙。 如今的蓝色地球,已经变成红红火火的星球,并不像太阳那么漂亮,而是跟月亮表面没有什么区别,散发着污染人类的辐射,没有任何植物生长,变成了一片片荒凉地狱。 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我和妹妹逃到山清水秀的小溪岸边,这里曾经是解放军战斗过的地方,所以有两个大铁箱,里面还有床位,周围的架子上到处都是食物,地板摆放着生活用品。 随着战火的熄灭,我和妹妹不用躲躲藏藏的生活,开始出来活动,去了小溪边玩耍,如果天热的时候尽情游泳。 生活过了一段时间,今天我坐在溪边看风景,吹着凉爽的风,流淌的水声在我耳边响起。 突然,一个老同学带着很多伙伴,站在这片安详的土地,每一个人面善心不善的看着眼前的大铁箱。 这些人只有不和善的眼神,我害怕起来了,站在溪边没有动弹,眼睁睁的看见老同学带着一帮人冲进大铁箱。 不久之后,里面传来打斗的声音,正当我担心妹妹时,老同学伤痕累累的被扔出来,嘴角流着鲜血,随着斜坡滚落去水里面。 我抬头一看,妹妹气哄哄的站在门口,看着溪水里面的老同学,因为筋疲力慢慢的被冲走。 我大声喊道:“快点救人呀!要不然他就没有人影了。” 妹妹摇摇头道:“我们可以让他住下来,可是刚才他想杀我。” 我低着脑袋说道:“好吧!” 妹妹用力的跳过来,遥望着远方说道:“哥,难道你忘记了,我们是如何逃出那场原子弹爆炸。” 我看着自己的手臂上尽是黑色线条,就在皮肤底下蹿来蹿去,弱弱的回答道:“当然记得清清楚楚,因为第三次世界大战,造就了我们的身体变化。”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3章 灵魂神探 我从小到大不相信鬼怪传说,因为长那么大没有看见过死去的灵魂,也许是自己胆小的原因,这种说法不正确,可能阳气太足,那些妖魔鬼怪根本接近不了我的身边。 时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会消耗生命线,让人慢慢变得孤独终老,最后进入土里面跟大自然融为一体。 而且我的周围还发生了一些怪事,有人说,前天刚入土的邻居老奶奶,如今站在门口想要进去,却被两名门神拦住。 这种传言进了我的耳朵,不管是真是假,第一时间来到邻居家的门口,什么也没有看见,并且傻傻的站在那里等了一天一夜。 经过荒谬的事情以后,我变的彻底不相信鬼神传说,开始认真的上班,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可是我对汽车没有多大兴趣。 今天公司因为来了新人,老板早早的批准我们回家,走在一条公路上,除了风景很美之外,右边护栏躺着一个乞丐,听见了打呼噜声,说明睡得非常香。 为了躲避乞丐身上的臭味,横跨没有人行道的公路,这时候身后来一辆大卡车,刚想转身而跑,整个人传来疼痛的感觉,陷入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我已经飘在天空。 一瞬间自由落体,狠狠的砸在公路上,随着疼痛感我就彻底的闭上眼睛,永远看不见东西,也听不到人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睁开眼睛,就看见我躺在公路的护栏边,身上散发着恶心的臭味,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我慢慢的站起来,眼前停放着一辆救护车,担架上是我的尸体,过来低头看一看自己,怎么穿着刚才乞丐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根本不保暖。 这时走过来一位警察,轻声的问道:“先生,你睡在公路边,应该看见车祸发生的经过吧!” 我看见自己的尸体被白布盖上,赶紧问道:“那是我的身体,你们能不能别烧掉?” 警察解释道:“先生,你说的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没有人认领尸体,他将放在停尸房。” 我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对了,我可以跟他一起去吗?” 警察怀疑的问道:“先生,这个人已经死了,你们又是非亲非故,难道有什么隐情吗?” 我瞬间慌张起来,小声的回答道:“没有,我只是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想去医院能不能遇见好人。” 警察立马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先生,这是我的零用钱,够你几天的花销。” 我赶紧笑道:“谢谢警察叔叔,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不敢当,我可能比你小吧,对了,你在这里流浪了多久?” 正当警察问话的时候,一个风骚的女人走过来,身后跟着半透明的男人,一双非常愤怒的眼睛。 我赶紧上前拦住女人,手指着后面说道:“没有看见一个男人跟着你吗?” 女人快速的嘴角上扬,歪头瞄了一眼,不屑的说道:“看见了又怎么样,臭乞丐,你就这样想要搭讪我吗?” 我退后了一步:“没有,我只是想跟你说一下。” 女人刚想走,回头对我说道:“臭乞丐,你真是胆大包天,警察在这里还敢调戏我。” 我没有了话语权,披头散发的站在路边。 警察上前说道:“小姐,这位先生也是好意,只是想提醒你一下而已。请你不要恶言伤人,可以离开了。” 女人被警察说的无言以对,迅速的向前跑去。 警察来到我的身边,好奇的问道:“你能看见鬼魂吗?” 我连忙点点头,不紧不慢的告诉道:“嗯,不过跟在后面的那个男子,他对我说,这个女人在偷情的时候,不小心被他发现,结果女人就把他推下了楼梯,导致当场死亡。” 警察一听,侧过身来对我说道:“你能看见鬼魂,可以帮忙我破案,那我们还在等什么,把刚才那个女人抓住啊!” 我微微抬起头说道:“好吧。”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把车祸的来龙去脉告诉了那位警察,没想到警察相信我的话。可是接下来,只要我破获一个案子,自己的灵魂就会进入其他人身体里,开始新的一段生活,以前被我附身的那些人也没有记忆,想不起自己干过什么。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4章 考场如战场 今天我迎来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只是拿着一根圆珠笔,很是放松的走进教室,一排排位上坐满了人,都是认识的小学同学,坐在班级里面即将考试。 全班同学讨论得沸沸扬扬,我随着吵闹的声音,靠近左边窗户的座位,一个桌子的女同学用腿拦住去路。 女同学说道:“今天的考试很重要,你不能坐在我这里,希望你能找到其他位置。” “可是老师不允许换位置,如果发现了会被骂的。”我笑着回答。 女同学恶狠狠的瞪着我说道:“反正你不能坐在这里,自己去找位子,等一下老师就来了。” 我再也没有说话,向周围的同学看了看,位置上都是人,并没有自动换位置的迹象,所以全班同学很疑惑,大眼小眼的看过来,想让我快点坐下来,要不然老师来了全班就会跟着挨骂。 正当我苦恼的时候,中间一排位置,有几个人低着脑袋讨论,时不时的向我这边看来。 我上前拍了拍一个同学的肩膀,不爽的问道:“她不准我坐在那里,你愿意换吗?” “好吧,等一下。” 我听到这位男同学答应了,可是他不紧不慢的整理书桌,掏出一大堆笔放在桌子上面,突然表情有了变化,手脚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慌慌张张的拿出全部的书本。 我看到这里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没有带任何书籍,拿什么垫着超薄的考试卷子,如果放在坚硬又光滑的桌面,拿着圆珠笔写字,肯定会戳破卷子。 不知不觉想到这里,看见愿意跟我换位置的男同学抱着一大堆书走了,开心的坐到女同学身边,看这两人甜蜜的笑容,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只能默默恭喜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一屁股坐下来以后,更加担心没有垫卷子的东西,慌忙的眼神看着周围,同学已经不搭理任何人,进入一种战斗准备的状态,只等着老师发下卷子。 当我不知所措时,前面的一位同学,把一团纸扔在我桌面上,然后我打开,原来是一张非常大的纸,厚度刚刚好。同时老师进来了,怀里抱着一大堆考试卷子,笑容满面的走向讲课台。 这位男老师并没有话题,露出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表情,就把手里的卷子分成几份,递给前排同学,随着递来的动作我拿到了白色的卷子。 一张出满问题的考试卷摆放在我眼前,目不转睛的惊讶到了,手中的笔不会动了,此时的我才知道,卷子上的所有问题不会答。 随着考试的时间慢慢流逝,只能硬着头皮写一下心里还记得的答案,然后就没有动笔了,心虚的望着周边同学,只见快如闪电的动作,空白的卷子已经写满了一半。 我当然着急的直跺脚,开始想向认识的同学求助,不过,桌子摆放的距离太远,根本听不见想要帮助我的回答声,只好转头叹气,想要放弃这场考试。 突然身边的男同学动了一下,我抬头看去,他已经答完一整张卷子,就摆放我手边,但是这位男同学趴在桌面上,打着哈欠快要睡着了。 我立马想到作弊的心理,悄悄伸手过去摇了摇他的胳膊,一瞬间让他抬头。 男同学问道:“老师注意到我睡觉了吗?” “没有,我有几个题目不会写,可以给我看一看吗?” “嗯。” 话音未落,男同学把卷子立起来,露出歪歪斜斜的第一道题,但是我根本看不清楚,写的到底是什么答案。 我理直气壮的说道:“根本不知道你写什么,直接教给我啊!” “好吧!”男同学点点头道。 接下来就是这位男同学的一番讲解,两分钟之后,我脑袋里懵了,试图理解他讲的答案,但是自己始终没有明白。 在男同学讲解问题的时候,不停的给我看作文题目。 我疑惑的问道:“好写吗?” 男同学使劲的点点头,轻声的回答道:“当然了,你看,我已经写出了格子的外面。” 我微笑道:“哦,可是我已经没有时间,你这样不动就好了。” 距离收走语文卷子的时间还有十分钟,我着急的想往旁边卷子看去,可是男同学写的字太潦草,只能随着照猫画虎快速的把答案抄写下来。 不久之后,下课的铃声响起来了,我自觉的停手,头也不回的走出教室。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95章 刑警小队 我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地方,从懂事开始就生活在剑客岛,一个修身养性的乐园,在这里,我没有好好的跟着师傅勤学苦练,整天嘻嘻哈哈的打闯,一个人逃学去后山闲着没事逛街。 十五年以后,因为我在剑客岛上游手好闲,师傅决定送我出来,这一走再也没有联系了。一个人来到上海,幸好善良的男人收留,就有了温暖的家,睡在自己的床上。 到了上海生活,慢慢的成熟起来,心里有了一个偶像,那就是收留我的那个男人,他是一名资深的刑警,管理着小队伍,经常去追捕坏人。 所以我把男人定为我的人生目标,像他那样打击罪犯,一个个抓起来审问,然后送上法庭。 自从剑客岛出来,我幼稚的心灵改变了许多,再也没有那么顽皮捣蛋,独自学习电视机里的握枪动作。同时也把自己的梦想告诉男人,他当然高兴,只要有时间就带我去刑警大队。 在这里我认识了很多威武的刑警,还有性格多变的警员,经常不守规矩,在抓捕犯人过程中,要不把坏蛋打成残废,或者放过了一些小罪犯。 我的年龄随着时间的增长,去刑警大队的次数越来越多,不知不觉中学了很多东西,渐渐的跟着这些刑警熟悉起来,只要我一到刑警大队,就会有人跟我玩,教我机械上的要领,还有非常帅的拔枪动作。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少年,男人见证了我热情的心,同意我考进警察学校,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我正式成为一位人民警察。 后来,男人把我编入刑警小队,才正式的认识这些人,这个刑警小队加上我一共有六位成员,每个人的领域不同,掌握的资料也有不同,但是,大伙的目标都是一致,抓完世界上的罪犯。 刑警小队中只有一位女性,年纪比我大两岁,剩下的五个人都是千秋各异的性格,原来我的搭档,他流着长长的头发,喜欢穿着浅蓝色的背心,一件喇叭牛仔裤,看上去是一个复古的男人。 这是我进入刑警小队的第一印象,给我的感觉很奇妙,就像温暖的大家庭,特别适合我这种慢类型的少年,打过招呼以后,办公室里的座机就响起来。 第一天来到刑警大队,我遇到了平时想象的任务,内容就是一伙大毒贩我藏在大楼里面,上面需要我们抓捕,千万不要伤害到民众。 刑警小队收到任务以后,每个人腰间带着一把手枪,看上去威严不止一点点,特别的有型帅气。 可是我作为新人,还没有领枪的资格,只能让我作为便衣警察混入那栋大楼,把得到的信息告诉刑警小队,等待刑警小队抓捕这些罪犯。 我躲在一楼等待支援,后背紧贴着冰冷的墙面,心里十分的紧张又害怕,因为我的身上没有任何武器,如果出去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时间大概半小时,看见一辆警车撞进落地玻璃窗,走下我的搭档,双手紧握着枪,对着二楼的罪犯进行开枪,达成了掩护的效果。 我害怕的向着搭档挥手,他看见以后只是微笑,然后听见砰的一声枪响,只见搭档的背后穿过一个子弹,嘴巴吐血当场倒地死亡。 我惊讶得不敢出去,心里害怕极了,双手不停的颤抖,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冷静下来,想把搭档的尸体拉进死角。突然一个身影跑过去,那是收留我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把没有子弹的枪,而我刚想叫住,有个身材魁梧的男子,进入我的左边视线。这个男子持着冲锋枪,冲了前方大笑,然后刚想扣动扳机,一位短发的同事把他扑倒,抬起脑袋了叫我赶快逃走。 当时的我,看见收留我的男人打翻在地,心跳一瞬间加速,害怕得身体自动向着后面退去,无力的双脚使劲蹬着地面。退到店里,把坏人扑倒的短发同事,手捂着胳膊跑进来,告诉我战斗结束了。 我再一次来到大厅,警车旁边躲着长头发的搭档,门口就是穿着警服的同事,过道上倒着收留我的男人。这时候,短发同事缓缓地倒地,流着一片鲜血,嘴唇都发白了,四个英勇无畏的刑警没有了生命迹象,然而唯一的女刑警下落不明,如今只剩下我自己。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104章 大战外星人 一千年以后,因为外星人的到来,人类和外星人大战一场,最后人类战败,退到了黑暗的地下室,文明世界已经不存在。 还有一些愿意成为外星奴隶的人类,就像古代一样,尊重他们并伺候着,然后一起生活,为了繁衍后代,有些人偷偷摸摸的生下孩子,送到了地下室世界,孩子之中有我。 经过长时间的锻炼,学习辨别外星人的知识,好让达到一定年龄的男孩,去地面世界当外星人的奴隶,窃取一些重要的秘密资料。 有些人一去地面世界,从来再也没有回来过,好像人间蒸发一样,什么消息得不到。 随着我的年龄增长,慢慢懂得了如何辨别外星人,可是课堂上还说,送出去当间谍的那些人,如果有一天回来的话,千万不要相信看到的事物表明,对着铁栏开枪绝对是正确。 这句话实在让我印象深刻,通过我的努力,在一百孩子中,表现非常突出,可是我的年龄还没有到达当间谍的资格,看着一起努力学习多年的朋友,一个个被送进虎口,心里特别生气。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这句诗的意思一样,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还有一年时间就可以到地面世界,去巴结外星人,好好的成为走狗,然后,窃取一些对人类重要的秘密文件。 因为年龄的缘故,我又不能去,眼见我的朋友慢慢消失,只剩下几个学习差,可是他们变成了保卫队,守在地下室的门口。 然后我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想看看外星人到底长什么样子,自动申请守望地下室门口,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守卫部门终于接受我的申请书。 第二天我来到了一间房子,穿上白色的钢铁衣服,手拿着用普通的枪支。 我开口问道:“这种枪能打死外星人吗?” 因为我是一个新兵蛋子,所有人选择不理睬,转过身装满自己手里的武器。 但是呢?这时候,从角落里走了一个男孩,笑着回答道:“你是新来的吧!所以不知道子弹用什么材料做成的,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是一些珍贵的银器,只要把子弹打进外星人体内,就会现出原形,然后再进行扫射。” “谢谢为我讲解,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保卫地下室世界的安全在我肩膀上,每天一大早起来,进行了一番训练,简单的吃了一顿早餐,就穿上重重的钢铁衣服,来到地下室门口。 这个月里我什么事也没有干成,稀里糊涂的过完了,身体倒是壮硕了不少,再也不觉得这一身衣服有重量,已经没有感觉。 时间一转眼过去,所有人去吃了午饭,只有我和朋友守在地下室门口,手拿着银器子弹的枪支。 这时候走进一群人,带头的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商家,提了一下眼睛,来到铁栏面前说道:“我们是地面世界的人类,带来了一些资料,想要交给科技部门。” 我根本没有多想,举起枪开了一下,子弹穿过商家的身体,铁网外面的人全部变成了外星生物,青面獠牙的冲着我们吼叫。 朋友一边开枪一边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假装人类的外星生物?” “因为我们没有科技部门,只有守卫部门和钻研武器院,然而我是从讲武学堂申请过来,身后那些人跟我的年龄差不了多少,竟然还有人不认识我。” “嗯,说的有道理。” 问题在枪声中结束,铁栏外面倒下来一堆外星人,也许是因为枪声的缘故,引来了吃饭的守卫队。来到地下室门口时,看见到处都是外星生物的尸体,然后给我升了一队长,手下也就二百人。 自从升迁一队长,我带领着老部队,还有一些刚刚来到的新兵蛋,每日每夜的守着地下室门口,只要假装人类的外星生物过来,我就一眼辨别出来。 可是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我为什么慢慢的同情外星生物呢?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5章 红包 说起我的堂弟,只能用羡慕和崇拜的眼光,因为堂弟以前每放暑假都会来我家里,跟我生活一个月或者两个月。 从四年级到初一,我看着堂弟一点点长大,一个活蹦乱跳的小胖子,然后慢慢高大起来,如今我已经被堂弟比下去了。 以前我和堂弟并肩并肩的时候,心里很有自信站在旁边,随着时间渐渐的增长,最后一次站在堂弟面前,缩头缩尾的不敢靠近,只要堂弟跟我玩耍,就会自然的后退一步。 如果堂弟正式来到我身边,只能坐到床边,尽量让自己的身高处在不尴尬的场面,应该是我老了,身体方面再也长不高。 我的堂弟不但长得高,还有壮硕的身材,这一点我永远比不上,随时羡慕而又沮丧的心里,新的一年又来到了,叔叔亲自打电话告诉我们,父子俩要来过年。 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我首先随着家人而高兴,才想起身高的压制,不知不觉中变成哀伤,可是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想要看看堂弟今年长得怎么样。 过年的时间慢慢临近,突然传来一阵阵敲门声,我毫不犹豫的打开门,站在叔叔面前的堂弟又高了一截,身体素质方面跟叔叔的体格一模一样。 这时候,我不好意思的回到房间,没有想堂弟也跟进来,刚坐下没有多久,奶奶拿着红包走进来,面带笑容的给了堂弟。 堂弟接过红包以后,变得非常开心,突然撞倒了桌面上的杯子,所以流到地面上,浸透了电插板,我以为三角头没有插,放宽心的捡起来,电压忽然流动我的身体,倒在床上抽筋。 堂弟看到我这样,以为是在学表演,开心的扑在我身上,突然眼睛里一道白光闪现。 正当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跪在地上,看了看旁边的堂弟,什么事都不懂得站起来,朝着眼前坐在龙椅上的男人走去。 堂弟说道:“新年快乐,祝您永葆青春,万寿无疆。”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明白,我和堂弟穿越了,再仔细看看龙椅上的男人穿着清朝龙袍,一眼便认识乾隆。我刚想拉回堂弟跪好,一群黄衣服的锦衣卫跑进来,拔出锋利无比的刀,缓缓上前想要抓住我们。 乾隆突然抬手,大笑的喊道:“来人,赏给这个小孩子黄金万两,加官进爵留在宫里。” 我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拍了拍脸蛋。 乾隆一瞬间站起来,快速的跑到殿中,扶起说道:“你不会说吉祥话,也不会打那么狠吧,来人,给这位加功进爵。” “不不不,我们是神仙,不需要金银珠宝。” “哦,那需要什么呢?朕通通满足你们。” “需要这些文武百官把一千银票放进小小的红纸里面,我就可以变成金山银山。” “好。” 因为乾隆的一句话,所有文武百官把一千银票装进红纸里,然后摆放在公殿之中,等我慢慢的拆开红包,将银票摆成一座山。 堂弟惊讶的跑过来,大喊道:“真的变成金山银山了,好厉害。” 乾隆只是笑了笑道:“这不是小把戏嘛!不过确实很像一座金山银山。嗯,有创意,需要朕赏给你什么吗?” “神仙不需要任何赏赐,这是我送给皇上的红包,至于金山银山的用途,请皇上三思而后行。”我说道。 乾隆摸了一下胡子,尽是满意的笑容,大声的喊道:“来人,把这座金山银山捐给灾区。” 所有文武百官跪下来,口头的大声道:“吾皇圣明,万岁万岁万万岁。” 正当乾隆低着脑袋看台下,年轻人和小男孩不见了,留下一个红包。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6章 守护天使 我无缘无故的会飞起来,然而村子里的大人对我视而不见,也许认为我是变魔术师,放纵我在村子正上方飞来飞去。 一个星期后,村子下了一场大雨,洪水填满了狭小的河床,已经把岸边吞噬掉,村民装聋作哑的继续生活,背着小竹篓卖东西。 因为村子发生洪水现象,吸引不少游客,也来了很多媒体记者,站在积满洪水滔滔的河边,根本不害怕掉下去淹死,或者被冲走。 一条红尘滚滚的黄色小河,使得这个村子扬名立万,引来了更多旅行的客人,可是我心里害怕洪水会涨起来,如果冲走住在村里的父母,那就大事不妙了。 所以,自愿成为大冒险家,拿着一个手机,沿着村里的河上方,双手不停的拍照,观察水位的变化,当我飞到源头才发现,原来一座土沙山坍塌到了水坝里,过滤之后排口变成黄色的洪水。 我弄明白了原因,感觉没有危险的存在,慢慢悠悠的飞回村子,依然沿着小河上面,看着底下的游客用手机,还有一些照相机对着我,可惜的是我不想出名,所以飞到了山间坐在石头上。 正在盘膝而坐石头上面的我,神游之中,耳边传来了沉重的声音,一瞬间回头,河边有一只狮子死死的盯着我,立马起身飞翔,没想到这只师子灵活多端,爬上一个制高点,想要来一个犄角旮旯之势。 我当然离开了小河,向着一片片田野勇往直前,无意之间低头一看,一只花斑豹追着我,嘴里流满了白色的唾液,肚子扁扁的,好像是饿的原因才追不上我。 靠近村子上方的时候,回头望了一下,再也没有看见追过来的食肉动物,然后沿着热闹的街道,来到了一座无人广场,看见一只狗在咬衣服,快速的上前阻止。伸手就捡走破破烂烂的衣服,转眼间飞到九霄云外,可是那只狗穷追不舍的追在地面,跑的特别快。 我脑袋灵机一动,发上了一座高楼大厦,我把衣服放在天台,再也没有看见追来的那条狗,慢慢的飞下地面想要休息。 这时候,一套黑色着装的女孩,披着一点大风衣,脸是圆形的,不过很可爱。 突然女孩的身后跑来一只狗,那就是一直在追我的大黄狗,回过神的时候,右手只感觉湿漉漉的,低下脑袋看去,原来这只大狗一直在舔我的手背。 女孩走上前微笑的说道:“我以为它要咬你呢?” 我心虚的问道:“为什么?” “你不是抢走它的衣服吗?通过刚才的表现,原来它是喜欢你,才一路追着你,还带上了我。” 我听见女孩的话,心里有点惭愧,抬头时女孩已经爬上斜坡,想要通过一条铁板走过去,拿回天台的衣服。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要不要帮忙,女孩踩到了一个小石头,即将要脱落的时候,我立马飞过去搂住女孩,彼此的心跳也瞬间加速,害羞的低着脑袋,双唇渐渐的缩短距离。 突然广场上的大黄狗叫起来,把我和女孩惊醒了,只是不好意思的面带笑容,然后将女孩迷到广场,快速的飞上天台拿了狗的衣服。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7章 超能力者 由于科学家发现,世界上有很多的变异种人正在苏醒,如果完全变成超能力者,世界将被这些人统治,所以大部分科学家认为先下手为强,以免将来会有一场异种大战。 因此第一世纪大战开始了,各国最高领导人秘密的聚集在一起,编制了一群敢死队,身上穿的装备专门对付有超能力的新人类。 战争持续了60年,人类已经进入未来时代,制造的兵器更加强大,有一种电光超能枪专门对付超能力者。只要电光打进任何人体内,就会动不了,就会被乖乖抓住。 虽然人类制造了强大的武器,但是超能力者不屈不挠的精神,就把战火延长很久,一直到200年之后,世界上分成两股势力,旧人类穿强大的装备衣服,翻山越岭追杀完全变异的超能力者。 新时代末期,是我出生的年代,从小孤苦伶仃的生活在超能力者的群体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在道听途说有一个亲妹妹,就在人类大陆生活。 为了寻找亲妹妹,我踏上飞天之旅,沿着一条大江一直飞向前,经过无数坍塌的城市,还有绿水青山的村庄,荒凉枯萎的草原,还有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沙漠,这里没有人生活,可能认为传说是假的。 我经过漫长的飞天之旅,来到一座小岛的上空,往下一看,木房子正在燃烧,老弱病残的村民往码头逃跑。随着狼烟四起的方向望去,一个健壮的男人正在抵抗入侵者,身上穿着黑甲,一眼便认出这是人类的新编军队,专门讨伐粮食而成,还有一项任务就是抓男丁。 这种凄惨的画面,我怎么安心的看下去呢?正当我准备放大招,只见地面上冲出两个男孩,勇敢的跑进新编军队里面,释放了水与火的属性,一瞬间消灭了烧杀强掠的新编军队。 我立马飞下去问道:“你们愿意跟我走吗?” 水属性男孩反说道:“你能从天而降,说明你是超能力者,可是为什么没有参加群体,却来到这个小村庄。” 我微笑的回答道:“我就是超能力者第3代接班人,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觉醒的人类,所以想带你们一起走。” 火属性男孩好奇道:“走!你要去哪里?” 我说道:“我的飞天之旅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当然要一直寻找超能力者,然后带这些人去群体。” “好吧,我愿意跟你一起走。”火属性男孩苦恼的看着水属性男孩,“可是我俩不会飞,去了也是拖累你。” 我回答道:“放心,只要抓住我的衣服,绝对不要松开手,就不会掉下去。” 接下来,火属性男孩和水属性男孩抓着我的衣服角边,一瞬间离开小村庄的上空领域,飞了将近有一天时间,太阳卡在山间,金光闪闪的黄昏照射着大地。 我不经意间低头一看,原来是人类建起的洞口监狱,大的无法形容,正当我惊叹不已时,正下方有枪响的声音,好奇的飞身下去,一个女孩正在与黑甲军队战斗。 我挥手的问道:“你是我的妹妹吗?” 女孩只是微微一笑回答道:“我现在真的没有空,先救出这些超能力者再说。” 我就停留在半空中,看着貌似像我妹妹的女孩,正在努力的消灭黑甲军队。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8章 迷失世界 人类进入未来世界末期,地球上的资源已经短缺,为了活下去,人类发生了大规模内战,受伤的总是老百姓,我能在哪里生根发芽,总会被战争的火苗烧到,留下的只是一堆堆灰烬。 然而飞在上空的我,看见这一切发生了,心里始终弄不明白另一件事情,我到底来自哪里?又往何处飞去呢? 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原本绿色的星球,变成了坑坑洼洼的赤红地狱。每个世界的角落都在发生战争,炮火殃及了无辜的人民,人类不在生老病死的姿态入土为安,而是被战火摧残,不由得迷茫起来,产生了轻生的念头,站在最高处往下跳去。 这些惨不忍睹的画面,在我的眼里已经不是家常便饭,反而让我想象成了死神的来到,也许这是妙言之论,没有任何根据来判断,只是经过我心理产生的信念。 我飞到每一处,那里就会发生战争,有的规模不大,可是致人于死地的能力还是存在。 地面上飘来的恶臭味,使得我逃离现实世界,进入了原始森林,在这里找到了合适的家。不过,战争之火延伸来到附近,逼不得已变成了背井离乡的流浪汉。 飞在半空中的我,常常代替人类反省,总是望着好的方面思考,也许这是老天给的考验。可是呢?战火的欲望越烧越旺,自己认为的谬论依然被推翻,只能苦笑大半天。 时间的轮廓没有停止,人类进入消亡时代,然而我却不老不死,始终保持着年轻的身体,看着地上的一切生物在我面前消失,那种欲哭无泪的心情,世界上已经没有人能明白。 随着人类渐渐消亡,大地的植物生机勃勃,变成一片葱葱郁郁的树林,高山流水之间,完全看不见人类的影子。只有一些变异动物,早就脱变成了恐龙,肉食恐龙显而易见的称霸陆地,成群结队的捕杀吃着树叶的素食恐龙,又恢复了原始时代。 可能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称为恐龙新时期,每次出行,看着陆地上奔跑的恐龙,心里悲伤又欢喜。 幸亏我能飞,才和一些翼龙肩并着肩,朝着阳光升起的地方飞去,寻找能落脚的人类区。如今的我已经活了二千年,从未来时代算起来。 我依然朝着东方飞去,来到了一座茂盛的森林的正上方,就看到地面上一千年前突出来的丘陵,已经变成了平坦的道路,几条高速公路横插竖插的交集在一起,路的两边竖立着不高不矮的电杆,连接着细细的花线,电杆杈上还装有灯泡,闪着微微弱弱的亮光。 突然心里一阵欢喜,沿着高速公路飞向前方,路边竟然有新建的砖房,随着激动的心情降临,就发现道路上有车轮印。 正当我高兴的合不拢嘴,砖房里面响起救命声,几千年了,从来没有听见人类的声音,让我十分的兴奋,冲破房门跑到屋里。才发现是一间小卖铺,柜台前蹲着衣衫不整的妇女,身边站着两名大汉,手里拿着枪支指向妇女的太阳穴。 妇女哭哭啼啼的喊道:“年轻人,你快点逃呀,为了我这条贱命搭上自己不值得。” 我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眨眼之间,小卖铺起了一阵风,等到妇女完全睁开眼睛,两名大汉已经叭在地面,身体上绑着粗大的绳子,嘴巴里塞着白色袜布。 妇女迅速站起来,擦着眼泪感谢道:“屋里的东西你随便拿,就算救命之恩的礼物。” “谢谢,不用那么客气,我只是好久没看见人类了。” “年轻人,你从哪里来呢?” 我听到这句话,闭口不谈,朝着小卖部的门口走去,突然飞上天空,看着太阳完全落下山丘。眼中的世界繁星点点,那应该是城市的中央,人类生活的地方。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9章 幸福的滋味 我在课堂上跟老师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当场辍学回家,背着书包慢慢悠悠的走出学校大门,心里并没有反省。 随着不好的心情来到了公路边,低着脑袋就看见一枚银戒指,赶紧抬头看了看周围,视线中没有人,身体很老实的蹲下去,伸出左手去捡起戒指。 突然一道白光闪过,正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杵在破旧的学校操场,身边的学生一个都不认识,年纪相差太大。 我好奇的刚想迈腿,身后跑来两个同学,转过身一看,穿着教师的衣服,梳着大背头,其中一个人留着黑色的胡子。 我疑惑的问道:“你们不是在上课吗?怎么穿上了老师的衣服呢?” 没有留胡子的同学说道:“你是不是脑袋糊涂了,为什么老跟你媳妇吵架?” 我惊讶的说道:“啊!怎么会有媳妇呢?我刚刚辍学没有多久。” “那件事已经过了30年,你怎么还记得呢?真是莫名其妙。”黑色胡子的同学回答道。 “什么?”我震惊不已的自言自语道:“难道我穿越到了未来吗?可是根据那时候的记忆,我根本没有喜欢的女孩。” 谁知你一句我一句的话题,走在一条石板铺成的路,转弯时,就看到前方一个女孩身影,穿着一套牛仔,身材苗条,凌乱的发型卷在脑袋上面。手里倒着猪食,然而飘来的体香夹杂着猪味,不经意间捂住鼻子。 没有胡子的同学说道:“去啊,那就是你的媳妇。” 我迅速的问道:“看她一脸委屈的样子,眼角还有泪水的痕迹,她到底怎么了?” “哦!你们早上大吵了一架,不小心把她推倒。” “不可能,我连女孩的手都没有摸过,怎么会推到这么漂亮的媳妇,这不是有病吗?”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你还不快点上去安慰她,女人只要一哄就行了。” 这时候我露出特别好奇的心情,慢慢的靠近女孩,也许女孩听见了我的脚步声,故意扭过脸,低着脑袋继续倒猪食。 来到女孩身边的我,才看清楚她的容颜,非常漂亮,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脸上白哲的皮肤,只要一碰就会滑落下来。 突然黑色胡子的同学跑上来,推着我的肩膀说道:“好了,哪有这么看自己的媳妇,你这不是光天化日之下耍流氓吗?哦,赶紧回家做一顿好吃的给她。” 我惊愕失色的问道:“回家?” “对呀,你10年前开了一家饭店,就在上面。”黑色胡子的同学点点头道。 我向着女孩再次看一眼,只见害羞的笑容,紧跟在后面。大概五分钟后,我站在一家木房子门口,一条长长的过道是石板铺成,右边摆放着猪菜切割机,地面尽是碎叶子。 惶惶然抬头一看,门匾写着幸福的滋味,看来这是我给饭店起的名字,因为根据我小时候的记忆,希望长大后的自己成为一名厨师,所以这一点可以敢肯定。 我随着女孩的脚步走进屋里,果然是饭店的摆没,砧板上还放着没有切完的肉,快速拿起旁边的菜刀,展现了一把超高的技术。 女孩看见我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的表情稍微开心,然后说道:“我妈来了,你能不能到门口去接人呢?” 我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跑出屋里,脚步还没有站稳,一位老妇女出现眼前,身穿侗家的衣服,头上没有戴金冠银冠。可是我被老妇女怀里抱着的小男孩吓住了,下半身好像瘫痪一样,迟迟不敢开口。 老妇女笑着叫道:“快点过来呀,你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了,看来,你们以后最好不要吵架。” 听到这句话,我一边跑过去一边喊道:“妈,让我抱着他吧!” 老妇女笑道:“我的小孙子,快点叫你爸爸。” 小男孩看着我说道:“叔叔好。” 我听到这句话,超级的感到尴尬,举起小男孩到半空中,温柔的微笑道:“什么叔叔,我是你亲爸爸,以后谁再教你这样喊人,我亲自去教训他们。” 小男孩撅着嘴巴说道:“谁叫你打我妈妈。” 我只是笑着没有回答,抱着小男孩走进屋里,又看到女孩换了一个头饰,笑容满面的跑过来,结果我怀里抱着小男孩,高兴的不停的亲吻在脸上。 有些嫉妒的我,偷偷摸摸的把脸凑过去,突然感到小嘴唇的轻吻,疑惑的回头望去,小男孩和女孩满脸幸福的对着我笑。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0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 小学毕业以后,我和班上的人再也没有见过,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大部分人都在其他城市,为着自己心中的目标奋斗。 一晃十年过去了,然而我的梦想始终还没有实现,整天呆在家里,吃着父母辛辛苦苦赚回来的粮食,身体有些微胖,那叫活的一个逍遥自在。 我不知道父母从什么时候开始,催促结婚这件事感兴趣,整天在我耳边唠唠叨叨个没完,老是拿我和别的孩子作比较。 其实我心里何尝不是想有个女朋友,月老就是不给我搭线,还有一个原因,也许自己呆在家里习惯了,不太想结婚那么早。 突然这一天,我收到小学同学的邀请,去参加十年之约的宴会。地点就在家乡,时间是明天的中午,而且寄来一份个人填表。 当天晚上我就把填表写满了,第二天早上乘坐大巴车回家,大概三小时左右,我下车站在公路中,正好是中午十二点钟。 有个老同学来接我,他家在小溪对面的田野边上,在我的记忆里,他对班上一个女孩始终没有放弃,到现在保持着爱慕之情。 我跟着老同学走在后面,爬上一段坡路,来到超大的田野里,很多同学都在那里聊天,手里拿着酒杯晃来晃去,指间夹着一根烟头,快要烧到皮肤。 因为十年不见的缘故,跟着这些老同学疏远了关系,只好随便找了一个偏僻的位置,坐在田野边,这里并没有宴会的食物,只是长着绿油油的花草,软度十分的舒服。 这时候,那位接我的老同学拿来啤酒,手里还有一些烧烤,坐到我的身边。 正当我即将要感谢的时候,闻到了一阵阵清香的味道,偷偷摸摸的侧脸看去,一个女同学站在眼前,流着乌黑亮发的发型披在肩上,身穿粉色的外套,一件黑色的牛仔裤,配着一双白色的休闲鞋,整个身形看上去很苗条。 这个女同学我认识,曾经她是众人追捧的班花,如今依然长得那么漂亮,可能因为学业的问题,还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男朋友。 十年之约慢慢进入结束的部分,这位女同学一直站在我身边,山间在远方美如画的风景。 我突然说道:“宴会结束之后,我们去摘杨梅吧!” 女同学坐下来问道:“哪里有杨梅呢?” 我抬手指着左边的山林,微笑着告诉道:“当然是山上啊,你没看见红的一片吗?跟我来就对了。” 女同学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柔和的说道:“这样吧,我先回家把这套脏衣服换掉,然后你来找我,咱们就上山摘杨梅。” 小学聚会终于结束了,大部分结伴而行,只有我走在队伍的后面,早就看不见约定的女同学,所以更加要努力追上去。 一个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也许是因为常年呆在家里,矫健的步伐笨重了很多,踩在平坦的石板上,都是差一点倒在水沟。幸好道路两边都有李子树,斜下去的那一刻,抓住细细的树杈才能渡过危险。 走了一会儿,来到一条三岔路口,左边通往刚才的聚会场所,右边通往女同学的家,只有中间这条路感到陌生,微微抬起头一望,女同学站在别人家的广场,身穿一套蓝白的裙子。 正当我看得入迷,女同学冲着我微微一笑,提起裙角坐到木凳上,然后轻轻的拍打空余的位置,让我坐到她的身边。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1章 童心未泯 今天阳光不刺眼,因为一些乌云挡住了,只要微风一吹过,比平时舒服几倍。可是只要这种天气一出现,不用心里的猜测,就是要下起倾盆大雨的征兆。 在这种的天气中,一些人已经不想出门,没有必要在田里淋着雨干农活,即使不感冒,也会给家里多增加一套脏衣服。 由此可见,我和妹妹坐在堂厅里,望着门外开始飘落的雨滴,正在陷入游离之中。妹妹的一帮好姐妹进来屋内,拍打着身上的雨水,大多数都还没有淋湿。 下雨天只要有风吹起来,通过滋润的衣服,就会给人体带来降温,如果没有保持体内温度,第二天准会感冒。 懂得常识的我,就会懂得照顾人,立马上楼拿来了一些棉被,披在有女孩的身子骨。大概半小时以后,炎热的体温回来了,脸蛋变得红润起来,说明盖棉被这种方法达到了效果。 妹妹突然提议的说道:“既然大家的体力恢复了,要不咱们玩毛毛虫追赶大赛吧!” 一个女孩问道:“这是小时候的游戏,可以换一个吗?” “你们身上都披着棉被,正好可以玩毛毛虫追赶大赛,为什么要换呢?” “说的也是,不过谁愿意当坏蛋虫,以前都是我,我现在不想抓住坏虫。” 妹妹看向我说道:“我哥呀,这里只有他一个男生,作为坏的毛毛虫是最合适不过。” 我无奈的看着地板上已经叭好的一群女孩,身体裹着棉被,露出一个能说话的脑袋,时刻准备着向前爬行。 另一个女孩不断的问道:“你还不去拿棉被吗?我们这样裹着棉被,难道你想活活的热死人,然后放弃逃跑的机会,去当抓人的坏蛋毛毛虫吗?” 听到这些话,我已经没有反驳的余地,跑上楼再拿一个棉被,到了大厅的时候,迅速披在身上,轻轻的倒在地上滚了一圈。棉被裹好全身之后,眼前的一群女孩开始爬行,脸上尽是害怕的表情,也有享受游戏的笑容。 正当我要追赶到前方的女孩,尖叫声差一点震聋耳朵,然后把目标转移另一个女孩,可是透露的眼神中,好像在警告我,如果你选择我当坏蛋的话,后果自负哦。 这种明目张胆的警告,我能做出什么反应,只好假装手短抓不到,总是追赶前面的一群女孩,累的我大汗淋漓,好久没有笑的声音,在此时此刻响彻厅内。 突然表妹一进门,就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趴在地上的我们,好奇的问道:“这是在干嘛?棉被脏了谁洗,你们怎么不回答?” 表妹的来到打破了游戏乐趣,一群女孩把裹在身上的棉被脱下来,丢在角落乱七八糟,匆匆忙忙的跑出房门,就像逃荒一样。 后来,妹妹和表妹也出去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真的不知道去哪里玩时,从小跟我玩在一起的村里男孩子,如同马蜂一样飞进来,通通坐在地板上。手里只有玻璃珠子,没有其余的游戏项目。 我突然问道:“你们会不会打牌?” 一个男孩立马回答道:“当然,只要你做庄,这里所有人都会下注。” “哎哟,我去。”我有些惊慌的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有那么多珠子?” 一个比较胖的男孩说道:“因为我们这几年都是输给你了,现在我们要赢回来,这次输完手里的珠子在所不惜。” 我微笑道:“说话一套一套的,来吧,就陪你们玩一玩。好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孩子王。”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2章 改朝换代 我从小生活在深宫六院,规矩特别的多,凡是身为禁卫军团队,千万不要爱上宫中女子,要不然后果自己负责到底。 可是我父亲不同,一生戎马跟着老皇帝打天下,早就名镇远州,被追封为禁军统领,赏赐一座京城东边府邸,整天守护着人民的安危。 在我的记忆中,刚从娘胎里出生,就带到宫中生活,除了每日每夜的训练之外,还有摧残神经的洗脑课目,已经忘记了曾经亲生母亲长什么样子。 不过,我在宫中生活唯一的好处就是,容易见到各大官员,这些人心中想些什么一目了然。毕竟我通过了禁卫军的各种科目,将来要成为保护新皇登基的护卫队,也称之为左膀右臂,有可能当上勇猛无畏的武将军。 然而宫中的生活不容易,整天要与别人勾心斗角,如果你没有居心否测,很难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早就躺地面上,变成冰冰凉的一具尸体,然后硬生生的埋掉,就连一个像样的葬礼都没有。 我从勾心斗角的后宫脱颖而出,成为一名身手不凡的禁卫军,有着一张俊俏的脸蛋,受到老皇帝的抬爱,变成了禁军班头,整天跟着小皇子的屁股后面跑,陪伴玩耍的同时,还要保护小皇子的人身安全。 只要身份一变,人就会出名,真应了那一句话,人怕出名猪怕壮。求人办事的主接踵而来,如果不接受采纳,就会失去很多的势力,永远别想在宫中混出名堂。 但我是什么人,被老皇帝追封禁军班头的少年,一身的正气凛然,这种事情即使降落到我的头上,大祸临头面不改色,永远的走在正直那一条路。 随着时间慢慢的流逝,老皇帝的身体日渐衰退,对于谁当新君这件事,苦思苦想的黑眼圈都出来了,依然没有什么结果。 因为根据我的看法,我保护的人虽然立为皇子,但是年幼无知的小孩子,即使让他加冕登基,顺理成章的成为新一代皇帝,谁又能辅佐这位孩子成为明君。 今天晚上是我巡逻当班,却被叫到皇帝的寝宫,一身正气的跪在硬邦邦的地板上。 老皇帝坐在龙床边,笑着说道:“我看着你一点一点长大,在宫中的为人正直,身手更是出类拔萃。可是我那不争气的皇儿,整天只知道玩耍,根本五之尊的样子都没有。” “陛下,我身为禁军班头不应该多嘴,但是以臣之建,新皇登基不可儿戏。皇子虽然年幼,表面只是一副贪玩的孩子,但是内心的想法很成熟。” “哦,是嘛!说给朕听听。” “皇子多次问我,笼子的鸟被喂胖了,为什么不会飞呢?”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呢?” “陛下,我并没有回答,只是让皇子打开鸟笼,经过几天锻炼,这只鸟就会飞起来了。” “嗯,你的想法不错,皇子居然懂得那么多,朕一点都不知道。看来,朕老得真是一塌糊涂。” “恕臣直言,如果陛下没有什么事情,我得回去保护皇子的安危。” 老皇帝慢慢悠悠的站起来,把半块青铜递给我说道:“这是虎符,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和另一半结合,没有人敢动一根汗毛。” “多谢陛下的抬爱。” 我把一半的虎符藏好,害怕落到坏人的手里,整天带在身上,就连洗澡的时候都不离开。 不久之后,老皇帝不幸驾崩,新皇登基迫在眉睫,许多逆臣贼子亮出自己的底牌,派出私下训练的精锐部队,到了大殿之内逼宫。 我为了保护即将登基的皇子,亮出一半虎符,叛逆之人立即笑场,这说明没有权力调兵遣将。 正当一群逆臣贼子嘲笑的时候,坐在龙椅上的皇子大笑起来,摇了摇头掏出另一块青铜虎符,合在一起时,父亲带着所有皇宫的禁卫军冲进来,就把叛乱之人抓了起来。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3章 洪水 我今天和一群朋友去游山玩水,大部分人走累了,进入半路的凉亭休息,坐在木板欣赏着树林风景,气氛渐渐的变得冷清。 见不得安静的我,站起来说道:“我不借助任何工具可以走在半空中,然后到达溪水的正上方。” 所有朋友听见这句话,兴趣勃然的看着我。 一个女性朋友不相信的说道:“你越过护栏就落下水,我可不会游泳,所以救不了你哦!” 我笑道:“请大家放心啦,我一会儿就回来。” 一群朋友听到我如此有信心的话语,通通摇了摇头,露出不肯相信的神情。 然而我只是笑了笑,右脚踩上木板,人还站在凉亭内,处事不惊的深吸一口气,抬脚迈过护栏,踩在悬崖边的半空中。 “哇塞,真的不用任何工具,就像踩在透明的玻璃上,肯定学过魔术。”身后传来一阵阵惊讶的声音。 而我不感到意外,也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安安静静的走在半空中,脚下感觉到了硬邦邦的东西,可是低头一看,依然站在空荡荡的溪水上面。 从凉亭到达对面的田野需要三分钟,一眨眼就走完了,身子自动落在田埂边。看见一群朋友朝着我挥手,热情似火的打招呼,尖叫声特别响亮。 我冲着岸对面喊道:“想要跟我一起度过来的人吗?千万不要着急,我马上过去了。” 还没有得到一群朋友的回答,我脚尖一用力,整个人离开田埂边,迅速的飞进凉亭里面,稳稳当当的站在木板上。 一个男生好奇道:“难道你是超人吗?” 我回答道:“不是,自从出生以后我就有这种能力,只是没有告诉你们而已。” 一个比较肥胖的男生说道:“切,我才不相信你有超能力,半空中肯定覆盖了特殊材料,才能那样走吧。” 我自信的说道:“哦,那接下来挑选十个人,一米之内站一个人,然后跟我走过空中。” 经过一番挑选之后,勇敢的只有女孩,那个肥胖的男生说着大话,却躲在远远的公路上。 经过我的调整站姿以后,每一米隔一个女孩,纷纷站在凉亭旁边的公路边,然后跟我迈出脚步,稳当的踩在半空中。接下来整整齐齐的走过溪水表面,脚底没有任何东西,只看见一点点波纹。 突然间,天空下起了大雨,走在半空中的十个女孩,害怕衣服被淋湿了,赶紧原路返回跑进凉亭。 正当我回头看去,凉亭内的所有人都回家了,停留在溪水上面的我,却成为落汤鸡。心情有点闷闷不乐的时候,脚下的溪水变得浑浊,一瞬间变成洪水涨起来,冲走了岸边的凉亭。 我赶紧朝着村里面飞去,与洪水赛跑的同时,送走溪边的几栋房子,可惜一座风雨桥被冲走,就连木头都不剩。洪水过后,村子遭到了百年一遇的大雨天,建在溪边的猪圈和牛圈消失的无影无踪,留下一片片干净的田块。 这时候,停留在半空中的我,听见爸爸的喊叫声,我赶紧低头一看,飞到爸爸的身边。 爸爸说道:“山上有一座房子被坍塌下来的泥土压扁了,快点去帮忙搬东西。” 我听了爸爸的话,飞往眼前的一座山林,来到脚底的时候,才看见一条小路被洪水冲成了大路。赶紧沿着这条路飞上去,不久之后,到达了坍塌的基地,木房子被泥土埋在地底下,只是露出几根长长的柱子。 女主人冲着我说道:“这些塑料桶比较轻,你可以拿下去。” 我并没有回答,只是露出满脸笑容,一边一手抓住最重的沙发,还让主人家在上面添加东西,想要一次搬走。 经过十分钟的整理,沙发上摆满了很多脏兮兮的家具,泥土的味道飘进鼻子里,只好屏住呼吸,把两个沙发送到山脚下。 正当我空手而归飞过一座院子上空,一位老头喊道:“年轻人,你快点停下来,我找你有点事情。” 我看了看,周围的院子根本没有人,再抬头望一望身边,天空早就黑了,也没有人像我这样在半空中飞翔。 老头再次冲我喊道:“不用看了,我找的就是你呀!” 听到这一句指名道姓的话,我赶紧飞进院子里,好奇道:“您找我有什么事?” “哦,下午你救了一个中年男子,还记得吗?” “救出的村民太多了,您要有什么事直接说出来好吗?” “我只是想要感谢你一下,那个中年男人是我的儿子,谢谢。” “不用客气,您要是没有什么事情,我还得去帮忙呢?” “等下,我儿子来电话了,他肯定想要跟你说几句。”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老爷爷,我还得赶时间呢!再见。” 随着老头手机的铃声响起来,纵身一跃朝着山林飞去,享受着夜晚的风吹,欣赏了洪水以后的景象,依然挡不住村民活下来希望,每家每户亮起微微的蜡烛光。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4章 少年旅行团2 我和女朋友去游乐园玩耍,因为女朋友半路去买衣服了,先让我到达断崖哪里等待,看着河边站着很多人,身穿古代着装,言行举止都有规范。 这时候,身后突然听见喊救命的声音,回头一看,许多彪形大汉追着一个漂亮的女孩。立马唤醒了我心中的正义感,赶紧向着女孩挥挥手,果然拼命的跑过来。 女孩来到我身边的时候,一直是害怕,时不时回头看向追过来的彪形大汉。我立马拉着女孩的手,跑到一条跳水台,断台正绑着粗大的绳索,那头是一个红色塑料船。 我迅速的抓住绳子,大力一摇,塑料船从岸上落到水里,然后站起来冲着女孩大喊道:“不要害怕,千万别看底下就行了,鼓起勇气一口气跑过来。” 女孩并没有回答,一直站在断崖边,继续看着岸边的人群。 我安慰的说道:“你真的不用怕,我先下去怎么样?” 女孩依然沉默,我只好脱下外套,衣服包住双手,紧紧抓住粗大的绳子往下滑。稳当当的站在塑料船,然后抬头看向跳水台。 这时追过来的一群彪形大汉,站在断崖边,跟着女孩用惊讶的表情看向我。 突然一个中年人从岸边站出来,拿着喇叭喊道:“卡,这场戏终于拍完了。” 等到所有人离开,我懵逼的坐在塑料船上,十分钟以后,女朋友终于来接我了。 第二天早晨,我刚刚清醒过来,我看到女朋友已经穿好衣服,哼着小曲正在收拾行李。 我好奇的问道:“你不是还有两天假吗?” “这不是我的衣服,给你准备的。” “我?我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啊!昨天那件事情已经跟你解释了,只是碰到了她的手。” “就是因为你碰到了她的手,还有一身正义勇敢的心,即将要开拍《少年旅行团2》的节目组给你发来邀请函,让你作为旅行团的核心人物,带着一批新的年轻成员去旅游。” “真的假的?” 我随着疑惑的心情跟女朋友告别,然后来到了乡下的一间房子,这里的环境我特别熟悉,门前有一条河,天鹅在里面游泳。周围的架子上都有摄像机,但是我没放在心里,拉着一个行李箱,慢慢悠悠的进入屋里。 木房子里的摄像机更多,这时我心里才开通,就这样开始录制节目了,我也没感觉到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到了二楼选一间房子。看了一下厨房,什么食材都没有,然后看了看后院,田地里种着各种蔬菜,还有各种香料。 虽然我对这一切感到熟悉,依然有点不习惯,然后乖乖巧巧的坐在院子门口的椅子上。突然间,远处的一条小路走来了人,抬头望去,竟然真的见到电视上的明星,而且他是一位大红大紫的男歌手。 我立马跑过去接住行李去,礼貌的说道:“你好,我是这次旅行的新成兄,我帮你把行李拖过去。” 这个男歌手蒙住,就连背后的摄影师也看着我,差一点摔倒。 我笑道:“我经常听过你的歌,嗓音特别好听。” 男歌手一下子热情起来,试探的问道:“哦,我记起来了,你是不是那位家?” “对。等下,你后面又有人来了,咱们一起进去。” “嗯。” 一共四辆车子停在路边,纷纷走下很多眼熟的明星,其中有一个女孩特别显眼,她就是最近拍电视剧火起来的新人演员。其中还有两位男明星,在娱乐圈很有名望,少出现在综艺节目。还有一位青年人,年龄跟我互相上下,脖子戴着超大的耳机,笑容满面的向每个人点头。 我激动的跑过去打招呼:“大家好,我是新来的成员,请多关照,如果有做不对的地方,可以提出一些毛病。” 走过来的四个人,突然停下脚步,眼神中透露出以为是节目组下的圈套,让一位素人先接待。 男歌手立马解释道:“他就是我们此次旅行的团长。” 众人听到这句话,这才纷纷打招呼,拖着行李一起走进屋里,经过半小时的整理,所有人坐在院子里聊天,互相了解彼此的工作经历。 唯独我一个人尴尬了,这些大红大紫的明星肯定有合作过,而我刚刚踏入演艺圈,基本没有什么话题跟他们说。 这时候男歌手坐到我身边,笑着问道:“你写的那些,所有的主角都有原型吗?” “是的,我就是所有的原型。” “好厉害,我特别羡慕有文艺气息的男孩。” 所有人正在开开心心的聊天,突然传来总导演的声音:“欢迎六位新成员来到《少年旅行团2》,我们所在的拍摄地点就是家的故乡,这里是世外桃源,接下来,我们就在这里度过三天三夜的日子,然后换到另一个地方。” 男歌手开口道:“导演,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吗?” “我们跟其他节目不一样,菜地里都有食材,零花钱没有,但是每个人有三个愿望,不过想要愿望实现的话,必须要经过队友之间的比赛。” “这个想法好,那我们明天需要做些什么吗?” “明天是乡里播种的日子,这座房子的主人有田地,所以我们必须要耕地,之后种秧苗。” 我悄悄的举起手,弱弱的问道:“亲爱的导演,耕地的牛有吗?” “没有,你们自己想办法。” 女孩突然说道:“那我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得到一头牛。” “只要你们其中一个人赢了比赛,他就有权利许下愿望。” “好吧。” 接下来就是团队之间的比赛,每个人都尽心尽力,原本我的身体比较柔弱,每次碰到对手,全部变成了身体搞笑。 让站在周围的节目组捧腹大笑,眼泪都掉下来了。 现在剩下最后一项比拼,那就是团队赛,自行编排一段舞蹈,由看热闹的村民挑选跳舞好看的人。 经过半小时的排练,村里的舞台也装修好了,正式进入比赛阶段。 在舞台上,我虽然跳的最搞笑,但是特别认真,更加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一段舞蹈七分钟结束了,我稀里糊涂得到村民的抬爱,成为跳舞最好看的人,理由是我太搞笑了。 可是我没有赢得第一,结果让我出乎意料的是,两位男演员之中,比较高的男明星许了一个愿望,他想要做节目组给村里的一座学校捐赠学习物质。 后来,所有人回到了木屋,准备好晚餐的材料之后,既然把我推上的灶台。也许是我在里面炫耀自己很会做菜,被大家一致同意,今天的晚餐让我来做。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做好饭菜,我偷偷的来到河边,身后跟着耀眼的几台机器。 河边安静的无法想象,这时一个脚步声打破了。 男歌手坐到我身边问道:“怎么一个人坐到这里来了,大家都在等你吃饭,团长。” “看到白天大家对我那么照顾,正在问自己,我来到这个节目是对还是错?” “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我只是会唱歌,身体素质好一点。” “说的也是。” “快来说说你吧,原来你是那么爱搞笑的人,今天大家过的很愉快,没有任何人在埋怨。” “嗯。”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点开屏幕说道:“这是第一季《少年旅行团》,我一直存在手机里,没想到自己有机会来到这个特别有意思的节目。” “团长。”突然传来一阵阵叫声。 我回头一看,剩下的四名团员笑嘻嘻的跑过来,然后把我们抱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赚钱。 女孩提议道:“我们就在河边照一张相吧!” 一直不说话的男演员喊道:“好,导演快点过来帮忙。” 我们六人站在河边,脑袋上挂着圆大的月亮,寒冷一般的白光照射在大地,却阻挡不了每个人的笑容。 随着照相机的声音响起来,我突然睁开眼睛,躺在自己狭小的房间里,原来我是做一场梦。这时候,心里才感觉到一阵阵酸味,我到底要不要坚持写。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5章 夕阳下的草坪 爸爸接到一位老朋友的电话,说是来我们家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并没有不愿意。因为平时一个人在家里,早就过够了孤独的生活,如今有客人要过来,感到十分的高兴。 等待客人来到的过程中,我打扫了整个房子,喷了新鲜空气剂,好让自己的臭汗味消失。一切准备好之后,站在家门口迎接客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进入下午时分,阳光变得比较炎热,顶着大太阳坐在门前。我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湿透多少件,可是阻挡不了等待的心,盼望客人早点来到,才能吃上已经做好的香喷喷饭菜。 等待真的需要耐心,然而我无论有多少毅力,体力方面始终透支了。正当站起来进屋避一避炎热的太阳,身后吹来一阵凉风,鼻子瞬间闻到了香气。 我却陷入了思考,爸爸的朋友不是一个男人吗?为什么喷着香水。 “叔叔,我来了。”突然响起女孩的声音。 我心里果然猜中,回头看去,依旧是大吃一惊,因为眼前的女孩非常漂亮,一件夏天的短衫,胸前绣着大熊猫,头顶蓝色的遮阳帽,盖住已经剪短的头发,脸蛋显得很小,下身穿着超短的牛仔裤,露出细细的双腿,脚底一双白色鞋子。 爸爸的朋友走过来问道:“你父亲呢?” 我瞬间回过神,微笑的回答道:“哦,他在屋里。您身边这位女孩是谁呢?” 爸爸的朋友说道:“她是我女儿,刚刚放了暑假,想跟过来看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我以为她迷路了呢,毕竟你们长得不一样。”我不是有意的说道。 这时候,坐在屋里的爸爸听见了聊天,立刻跑出来,跟着多年好久不见的朋友拥抱在一起。脸上露着笑容,不停地怕打背部,气氛衬托到了极点。 女孩突然问道:“爸爸,我能和他一起去玩吗?” 爸爸的朋友笑着转身道:“当然可以,小心点不要摔倒了。” 我带着女孩到了房子的附近,走在葱葱郁郁的草地,慢慢进入傍晚,夕阳照在我们的身上,不由得变成了浪漫气息。 来到一处干净的草坪,女孩高高兴兴的跑上前,捡起地上的水龙头,用手压着喷水处,慢慢悠悠的拧着开关。因为水流冲击很大,女孩使劲按着,脸色不知不觉中变红。 我笑道:“等下不要变成落汤鸡哦!” “哼,我有的是力气。”女孩但话虽然如此,但是表情出卖了自己。 我看到这种情况,还怕水喷到身上,如果有大风吹来的话,肯定会感冒,赶紧伸手过去抓住水龙头。 女孩害羞的抽回双手,站在断崖的草坪上,细声细语问道:“你就那么喜欢调戏女孩子吗?” 我不明白的反问道:“没有啊,第一次有女孩来到我家,我怎么去调戏她们呢?” “说的也是,看来,是我多想了吧!”女孩遥望着落下的夕阳,“你觉得我是怎么样的人?” 我看着女孩的身影并不回答,缓缓地生在草坪,陷入了思考。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6章 天外来客 对于攀岩这个项目,我是一个极度痴迷的爱好者,已经征服内地大大小小的山峰,而我的年纪只有26岁,获得无数个大奖。 我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拿生命开玩笑的傻子,只要看见特别高的地方,忍不住心里的征服欲望,一两下就爬到了顶峰,那种居高临下的遥望,如果我有一张翅膀,张开双手闭上眼睛之后,轻轻的往下一跳,任风吹动飞向远方。 我并没有团队,因为孤傲清高的性格,大部分人不接近我这个寡言少语,性格又冲动的攀岩爱好者。即使他们心目中,我是这样的人,不过我的人生目标,放在了世界海拔最高的珠穆朗雅峰。 自从我迷上攀岩,锻炼身体的同时,也对珠穆朗雅峰做了很多调查。然而如今我已经准备好,为了让所有人看见诞生奇迹,雇佣一个攀岩爱好者的摄影师。 摄像工具买好以后,时间已经过一个星期,西藏进入了雨季,如此不好的天气要爬到顶峰,搞不好就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呢?我不屈不饶的精神打动了陪同摄像师,一起朝着珠穆朗雅峰走去。 经过三天的路程,我和摄像师攀爬到了珠穆朗雅峰的三分之二,这里的天气比较恶劣,狂风暴雨一阵阵的刮来,所有取暖的电器失灵了。身上只靠着厚厚的棉衣,手里紧紧抓住早就成冰棒的拐杖,如果大力压下去,绝对断成两半掉在雪地里。 也许是毅力的问题,使得摄影师继续陪我向前爬去,时间大概过了半天,太阳渐渐的升起来,因为雪雾的关系,根本看不到西边美景,也许对于攀爬爱好者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恩赐。 根据珠穆朗雅峰的报告,我站的地方最接近太阳,所以产生高温,融化小部分的千年之雪。就会发生雪崩现象,针对这份报告,有很多专家认为是不正确的数据。因为珠穆朗雅峰天寒地冻,即使太阳靠近一点,也不会轻易的融化。 我正坐在雪地里休息,摄影师就站在前面,手里的机器正在运作,突然地面一阵阵颤抖,摄像机器的红灯灭了。 当我站起来,想要去看一下摄像机到底坏了没有,朝着前方迈步,嘣的一声传来,就看到周围雪花纷飞,我和摄像师被冲走了。 我昏昏迷迷的站起来之后,揉揉眼睛,注意着周围的环境,才知道古代木屋里,赶紧朝着对面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摄影师,可是床边流着一滩血。 心里感觉到好奇的我,移动着疑惑的眼神,沿着床柱子往上看,看到一个红色结婚礼服的女人,肚兜被扯开,嘴巴还有一些余血,漂亮的脸蛋浮肿了,一看便是玷污的死状。 这时候,一阵敲门声响起来,我没有任何防备去开门,冲进来一大批官兵,为首的人检查了一下女人的脉搏,端正姿态看向我这边。 为首的官兵喊道:“来人,把这个采花贼拿下。” 我听到这句话懵了,来不及解释的时候,我已经跑出厢房里面,在院子里寻找着大宅门。 这座府邸大得无法想象,我越跑越糊涂,竟然来到了后花园,这里中的各种矮小的树木,正好作为攀爬的垫脚石。没有用任何技术,爬到了树的顶端,往一道高墙跳过去。 我稳稳当当的站在石板上,抬头一望,原来是宽大的集市,路边摆摊的人吆五喝六在叫卖,闻着香喷喷的食物气味,肚子饿得更加厉害。 正当我要不要偷窃的时候,深刻感觉到了一群彪形大汉的汗味,回头看去,我的猜测果然没有错,跟死在床上的女人相貌一样,可是身上穿的衣服有此破旧,这应该是哪座山的土匪,持有着大砍刀,呜呀呀的冲我跑过来。 我心中终于感到了麻烦,毕竟自己是现代人,如果跟这些莽夫打起来,躺在地上的人肯定是我。想到那种死去的画面,眼睛不停的看向周围环境,身边就有一根竹架,迅速爬上去,到了雨水还没有干的屋檐,脚底感到特别的顺滑。 为了保命,我只好拼命的跑,一到巷子边,几年锻炼的攀爬能力,双腿已经是无所不能,只要轻轻用力一跳,越过不宽不窄的沟渠道。 我就继续向前拼命跑去,耳边依然听见追来的有三股势力,轻功比较好的江湖人士跟在屋檐,踩碎了多少瓦片,不会放弃抓住我的机会。巷子里有愤怒的土匪追赶,冲破了无数的木门,也看见不少的妇女正在洗澡,响起一阵阵尖叫声。想要围堵拦截的一大批官兵,身体素质特别好,跑在大街上,越过了挡路的摊位,不知道撞倒了多少老百姓。 所有人为了抓到我一个,城里变成战场,就连没有怒气的平民百姓,因为被打翻摊位,就把错误标在我身上,拿着各种家伙事追在官兵的后面。 经过两小时的逃跑,我的体力渐渐下降,眼睛寻找着城里的最高处,这样没有人能够抓到我。正当漂浮不定的眼神放在哪里,前方传来一阵阵欢快的奏乐声,赶紧脚尖用力,竟然跳到一个超大的广场里,看见一个人爬上另一个人身上,形成了高高的尖塔,穿的衣服是统一服装。 看到这种情景我还在等什么,脱掉厚厚的外套,里面是一件红色衣服,钻入人群中根本分不清楚。然后使用所剩无几的力气,展现一把攀爬技能,抓住别人的衣服,寻找着雄厚的肩膀,一步一步往上攀去。 即将来到顶端的时候,官兵为了找到我,变得彻底的疯狂,不顾他人的生死存亡,拉开堆起来的基地,人塔渐渐的坍塌下去。然而我趁着这个机会到达顶峰,刚想张开双手大喊呼叫,感觉身体的摇摇欲坠,整个人朝着地面自由落体。 背后传来一阵阵疼痛,我突然坐起来,竟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突然进来了很多媒体记者。 一位中年男人问道:“你还记得发生过什么事情吗?” 我侧脸看着窗外,珠穆朗雅峰就在眼前,顿时间笑道:“我经历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旅行,等我养伤之后再告诉你们。” “可是根据官方的宣言,救援队找到你的时候,却躺在珠穆朗雅峰的脚下,身上穿着古代的衣服,你到底来自哪个时代?” “嗯?”我疑惑不解的抢过身边手机的人,迅速百度了一下名字,吞吞吐吐的说道:“我,我,我怎么不存在网络上呢?” 这时候,走进来一名黑衣人,掏出一根亮光的棒子,对着看热闹的人一闪。 我问道:“你到底是谁?” 黑衣人说道:“时空管理局,你已经不存在这个时代,必须回去弄清那个女人被何人所害,等到案件解开才可以回来。” 话音刚落,我朝着窗户跳下去,以为脱离了黑衣人的掌控,眼前亮起一道白光,睁开眼的时候,却站在人满为患的大道内。 忽然间,街尾响起鞭炮的声音,夹杂着大喇叭,我好奇的抬头定睛一看,结婚队伍迎面而来,帘布悄悄掀开一角,死了的女人竟然活过来了,露出最甜美的羞涩笑容。 我沿着平民老百姓站成的路线,慢慢朝着花轿走去,就看见女人伸出一只手,丢了一张纸。 等到花轿抬过去以后,我捡起来轻轻的展开,惊讶的念道:“你终于来救我了,天外来客,就算我死也不会嫁给那个人。”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17章 人间冷暖 因为姐夫的饭店越做越大,生意火爆起来了,所以产生人手短缺的问题,我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不知道怎么会有勇气,想要去饭店里帮忙,大概呆上一整天。 随着我心里的想法,第二天早晨起床,从家里穿好以前的工作服,大步流星的朝着城市中心走去,来到上班的附近时,就看到熟悉的一栋旧楼。第一层是姐夫的饭店,门前有一条过道,各种机动车来来往往。 我走进大厅内,忐忑的心情更加躁动了,看向收银柜台,妹妹坐在里面数着零钱。嘴巴往手指吐着唾沫,扒开连在一起的人民币,只听见华啦的声音。 为了不打扰妹妹数错钱,小心翼翼的拿走围裙,还有一顶白色的厨师帽,接着来到了厨房里,站在砂锅机器的旁边。 妹夫正在灶台前炸东西,身后是他的妈妈,穿着红色围裙,拿着锋利无比的刀切菜中。而我面前的妇人就是我妈妈,舀着大米进入砂锅,额头尽是大汗淋漓,背部那一块衣服湿透了。 这时候,我看见砧板上还有没切完的蔬菜,赶紧跑过去,拿起刀就快速处理好。 妹夫的妈妈侧脸过来问道:“终于来了,嗯?你姐夫怎么还没有买菜回来呢?” 我回答道:“应该回来了吧,你听,外面有车子的声音。” 所有人看向门口,却听见吵架的大嗓门,我赶紧靠近玻璃门,往着外面一看。一辆黑色的路虎停在过道里,大姐气呼呼的躺在车头,可是路虎的速度慢慢快起来,突然一停,余力推着大姐掉到地面。 我刚想出去阻止,姐夫站在路边看热闹,拿着手机在拍摄,如果出事可以当做证据。看到这一幕,紧张的心情松懈下来,可是脚步已经迈到玻璃门外面。 一个中年男子从路虎里面出来,抬头相望就认识了,原来是家乡的熟人。不过,脸上的笑容很奸恶,好像在说一定要把车子停在花坛旁边,任何人阻止不了。 我看到这副嘴脸,迈出门外的两只脚缩回来了,紧靠着墙壁,就像小偷一样看向大姐。突然间,我和家乡的中年男子两眼相对,身体自动感到毛骨悚然,好像在威胁我。 因为突然发生的小摩擦,引来太多感想,人类如此蛮横不讲理,以后将会如何生活下去,难道真的要互相残杀吗?那维持几十年的和平,不知道哪一天会被打破,理由又是什么呢?光是心里的自私吗?还是对着活下的渴望。 为了吵架不变成战场,大姐海阔天空退后一步,让老乡的车子停在花坛边,挡住了小区的私家车进出,招来很多人的不满。这时候房东出面,摆平这件争夺车位的事情,小区恢复了安静,饭店也正式开业。 我对这个饭店非常熟悉,上菜的时候,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只要别人不是故意碰到我,绝对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安安稳稳的将盘子放在桌面,并且面带微笑的服务到位。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18章 家常便饭 坐在教室里的我,突然看见一片火光冲天,仔细观察了好久,才知道我家所在的那一组,从半山腰的房子烧起来。随着担心跑回家,来到山脚已经气喘吁吁,只好停下脚步。 这时候,同学的爸爸出门来,以为我有什么疾病,所以过来扶我坐下。这让我非常感动,作为回报指了天上的火光,同学的爸爸抬头一看,急急忙忙的跑进屋里,拖出一根长长的水管。 接下来我不用多想,就知道同学的爸爸想干嘛,爬到和房顶平起平坐的空地,然后大喊一声,水从屋里冲出来,哗啦哗啦的浇在房顶上面,隔离了即将来到的火苗。 等到同学的家安然无恙以后,心里面记起了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随着疑惑的眼神,向着半山腰看去,旺盛的火烧已经被熄灭。我也就没有什么事情,转身刚想回家,又被同学的爸爸拉住,然后硬拉着我进入大厅。 我看着坐在火坑边的同学,好奇问道:“我以为你在学校呢?” “今天不舒服,我没有去学校。” “原来是这样啊!我以为你比我跑得还要快。” 同学的爸爸说道:“对了,为了你塔救我们一家,早饭就在这里吃吧。” 我拒绝道:“不不不,我还要回家看一下。” “没有关系,火焰已经熄灭了,半山腰只是烧了两家,你家的房子却在山顶,根本没有任何事情。” “嗯?” “不用考虑那么多,今天我们家吃烧鱼,还有酸辣汤粉,听我儿子说你最喜欢这两样。” 我瞬间忘记了担心,不相信的问道:“真的吗?” 同学回答道:“当然了,也许是我生病的原因,想让我胃口好一点,所以做了这两道菜。” “你真是有口福,哎,不像我家那么穷,无论生病还是过年,吃的都是一些粗茶淡饭。” “那是你爸妈会节省,懂得考虑以后的日子,才会吃得那么不好。好啦,我们快点吃饭吧!” 随着我的一顿猛叭,原本有病在身的同学,也吃的非常津津有味。他的父母高兴的不得了,再次为自己的儿子添加饭菜,不久之后,一大锅汤酸汤粉被吃得干干净净,差点也把铁锅舔了。 我吃饱喝足以后,才离开同学的家里,走到半山腰的斜坡路,无意间眺望小区对面,那组有一个高大的鼓楼。有四根柱子支撑,表面经历了百年的狂风暴雨,从新鲜树木变成黑色树木,里面并没有蛀虫,所以没有坍塌的风险存在。 然后我又看见了一位同学,跟着他从小玩到大的伙伴,站在鼓楼的板凳上,不知道朝着什么人在挥手,也许是我,或者是那组的漂亮美女。 回过神,我重新踏上回家之路,走在一条斜坡的石板路,摸着饱饱的肚子,脸庞拂过舒爽的风,这一刻我变得懒惰起来。因为吃饱喝足以后,再也不想干什么事情,人类真的容易得到满足。 可是回家的脚步不能停,一直在走,却永远看不到尽头。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19章 三界缘 我原本是天庭的守护战神,因为与仙女恋爱,最终被玉皇大帝发现,一个人脱去仙骨流放凡间,需要经过轮回生死的痛苦,才可以得道升仙。 需要品尝人间冷暖的生活,这一点没有什么大不了,最让人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相思之苦,也就是没有抹掉我的记忆,心里特别的绞痛,始终忘不记陪在我身边的仙女。 长到17岁,我并没有过着穷酸的日子,因为父母是京城里面最有钱的人,我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饱喝足之后,找了一大帮朋友逛街。由于家里有钱,很多穷酸的孩子都不敢惹我,无论我有没有走在街上,只要听见我的名字,所有人溜得无影无踪。 今天是我17岁的诞生日,出门之前,父母给我几万两银票,让我随便花,但是不能去红花楼。也许是我叛逆的心,想要了解更加深层的江湖,所以跟一群朋友包了花花绿绿的一栋房子。 走进一看,漂亮的女孩们穿的衣服露出香肩,袖子不停的挥在空中,眼睛里放着闪电,发出嗲里嗲气的声音想要扑过来。幸好我身手灵活,躲过一个大胸的女孩,害怕得跑上二楼。 这时候,我跑进了一个木门,身穿紫色罗裙的女孩坐在桌边,当她来不及反应的时候,我已经关上门了。 女孩站起来好奇道:“我不是跟老妈说了吗?我只是卖艺不卖身。” 我赶紧先解释道:“哦,姑娘是这样子的,我是京城里面最富有的人,只是进来避避风头,并没有轻薄姑娘的意思。” 突然听见扑通的一声,女孩卡在我身上,双手搭着肩膀,两腿勾住我的脚后跟。 我疑惑道:“姑娘,你这是干嘛?” “不用跟我装糊涂,如果你想要仙丹灵珠,必须要让我以身相许。” “什么?姑娘再说一遍。” “我说,如果你想要仙丹灵珠,就要把我娶到你家里面。” “我虽然读书少,但是你也不用骗我,仙丹灵珠是两种东西,吃了直接成仙。”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没有吞掉呢?” 突然跑进来一个男人,气喘吁吁的说道:“守护战神,你快点把仙丹灵珠吃了,魔尊元来了,四大天王在外面应战快顶不住了。” “我不要吃掉,如果娶了她,我的仙女怎么办?”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玉皇大帝让你经历了轮回生死的滋味,会给你娶一个凡间女子吗?难道他不想要面子了。” “也对,那我就不吃下去。” “你是真的傻,她就是跟你恋爱的仙女,玉皇大帝让她进来青楼,只是想证明她到底爱不爱你。” 女孩吃惊的说道:“什么?那我怎么没有记忆,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只是觉得他好帅,所以想嫁给他而已。” 男人无奈的回答道:“月老给你们牵线是对的选择,如果分开了,就等于祸害别人的感情。” 我笑了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情愿可以吞下去。” 耳边只听见咕咚的一声,看见一个金色的珠子,自动的进入我喉咙里面,顺着肠道来到胃里,然后一道光亮起来,自己竟然变身了,穿着一套白金的战衣。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20章 西游记后传 我保护唐僧拿到了普渡众生的经书,即刻返回天庭。 观世音菩萨说道:“孙悟空,六耳猕猴弄巧成拙穿越到了一千三百年以后,经过仙班大会决定,派你去现代收服这个妖孽。” “时间呢?” “一百年为限。” “手段呢?” “只要你把六尔猕猴收回来,收服方式不限。” “就算现代的人死光了,也不要紧吗?” “当然不行,那个时空里的自有法律存在,无论谁做错事情,都无法逃脱法庭的判决。” “照你这么说的话,收服方式不限只是一番空话,我说对吗?” “当然不是,除了不能杀人,其他办法你可以试一下。” “好咧,再见。” 我站在一条隧道里面,随着身边的光线闪过,不过一会儿,我坐在自己的雕像肩膀上。 这时候有一个男孩跑过来,看了周围冲我喊道:“这位先生,你还不快点下来,如果被旅游景点管理员发现了,你可就要倒大霉。” 我迅速站直身体,抓耳挠腮的问道:“这是我的雕像,踩在上面难道也要收钱吗?” 男孩极力的摇头问道:“不要跟我开玩笑,你是孙悟空,我还是如来佛祖呢?专门把你关押在五行山下。” 听到这句话是多么的自然,我低头看了一眼着装,原来一套休闲服,再看远处的玻璃窗,自己变成了一个帅气的男人。 我说道:“好吧,我收回刚才的话,你知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变得诡异吗?” “哦,你是不是想问哪个地方闹鬼,对吗?” “是,我特别喜欢冒险。” “好啊,闹鬼的地方就在我家对面。” 随后我和男孩走在一条斜坡的道路上,前方飘来很浓的妖气,我定睛一看,火眼金睛中,一栋破旧的砖房建在山坡边缘。散发着深绿色的浓烟,正在池塘边洗衣服的少女,一眼便认出蛇妖变成的,就是没有看见目标中的六耳猕猴。 进入男孩的家里,里面坐着很多人,其中一个女孩的面容引起我的注意。 我问道:“你姐姐本来长那样子吗?” “不是,自从隔壁搬来了人,我姐姐漂亮的脸蛋慢慢变成正方形,一直不敢出门。” “哦,叫你姐姐坐到我身边来,我可以治好。” 男孩经过半个小时的劫说,正方形的女孩鼓起勇气坐到对面,依然低着脑袋,不敢挺直腰杆直视我的眼睛。 我问道:“可不可以抬起你的双手,放在我的掌心上面。” 女孩扭扭捏捏的抬起手,放到我的掌心上,一道微光闪过,坐在身边的人直勾勾盯着女孩,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 我说道:“好啦,你去照一下镜子。” “谢谢,其实变不变漂亮,我也没有任何关系。”女孩慢慢吞吞的走进卧室,“啊,我真的变回来了,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因为我治好女孩的正方形脸蛋,屋里所有人变得更加热情,把我当成神仙一样供着,睡最好的床,买一大堆好吃的东西,只要是吃饭我先动筷子。 第二天,根据昨天和男孩的约定,因为他要去城里找一份工作,还要养一大家子。 我耐心的陪着男孩走了一整天,却没有哪家公司想要一名没有经验得新人,就瘫坐在台阶上。 男孩说道:“对不起啊,让你陪我走那么久的路,我真是一个废人。” “没有关系,再说了,你可不是废人。有着正义的心,对所有的动物那么好,好人会有好报的。” “谢谢你的鼓励,如果我现在有一家公司就好了。” “哎,我可以把眼前这栋楼变成你的,咱们就不用辛辛苦苦的找工作,你觉得怎么样呢?” “我知道你有一些特异功能,但是这栋楼那么大,肯定变不成我的公司。” 我只是笑了笑,竖起两只手指,指向眼中的一栋高楼大厦,突然变了模样。一个超大的招牌垂直下来,上面是男孩的名字,后面加公司两个字。 男孩惊讶的说道:“你真的能变出来啊,难道你真的是孙悟空吗?” 我回答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说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并且附加一个战斗胜佛的身份。”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21章 生死边缘 我坐在家里没事干,接到爸爸一个电话,他说今天发工资了,叫我跟他出去买衣服。本来我不想出门,因为太阳顶在脑袋上,汗水弄湿了衣服,肯定浑身难受不自在。 然而经过老爸长时间的劝说,最终答应出门,换了一套超薄的衣服,戴着耳机走出房门。大约15分钟,终于到了约定地点,抬头看向人行道对面,只见老爸一脸微笑的挥手。 我冲着老爸喊道:“这边是公交车站牌,快点过来。” “好的。” 我听到老爸的回答,刚刚低下脑袋,突然听见一阵刹车声,定睛一看,一辆面包车把老爸撞到空中,自由落地以后,从车顶狠狠的滚落下来。 看到这种情况的我,傻眼了,刚想拿出手机叫救护车,老爸就像没事人一样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整理一下衣服。 我问道:“你真的没有事情吗?” “没有,你看,公交车来了,我们先去买衣服。”老爸回答道。 我和老爸走上公交车,把卡一刷,坐在玻璃窗前的两人位置,随着发动机的转起来,公交车慢慢向前驶去。忽然,老爸抓住我的胳膊,痛苦的哼哼几声。 正当我歪头一看,只见老爸的嘴角流着鲜血,双手抱着肚子,整个人收缩座位上面。我赶紧叫司机,背着老爸跑下公交车,拦住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城中最大的医院。 出租车停在医院的门口,我着急的背起老爸跑进入挂号大厅,所有人让出一条路,我朝着门诊去了,进到屋里才发现排满了病人。然后,我就把老爸放在椅子上,嘴巴一直流着鲜血,心里非常的着急。 可是眼前的这位医生,也许是人多的原因,根本不看不到我和老爸,依然笑嘻嘻的诊断病人。火气一下子上来,挤进人群中,大力的拽出来医生。 这时候,医生惊讶的说道:“他得了什么病,怎么一直在吐血呢?” “我老爸被车撞了,身上并没有伤口,你快点治一治呀!” “让我诊断一下。” 我看着医生慢吞吞的摸索老爸的肚子,然后是背部,突然到了肚子的时候,老爸一口血喷出来。 医生慌张的心情稍微松懈下来,建议道:“肋骨撞断了,需要马上做手术。” 我着急的吼道?“做啊,你告诉我也没有用,快点呀!” 随后老爸被推进手术室,我才有空打电话给老妈,大概半小时后,老妈拎着大包小包赶到医院,然后坐到我身边。凳子还没有热乎,担心的站起来,在楼道里面走来走去。 我开口道:“老妈,对不起,是我叫爸爸快点跑的。” 老妈看着我说道:“不怪你,平时他走路总是不看两边,等他好了之后,这是给他最好的教训。” 此时一位戴着口罩的医生出来,满脸惆怅的摇摇头。 老妈赶紧问道:“医生,我丈夫怎么样了呢?” 医生吐了一口气:“病人已经脱离危险,不过,他还是没有醒过来。” 老妈一瞬间泪流满面的说道:“求求你一定要救他,就算倾家荡产也可以。” 我就在旁边,沉默着不敢出声音,毕竟老爸出车祸的原因是在我身上。看着老妈痛苦流涕的样子,心里十分自责,要不是我叫老爸快点跑过人行道,也许不会躺在病床上。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22章 调兵遣将 我想学父皇微服私访,来到了一个穷乡僻壤的县城,就遇见欺压百姓的官兵,满腔热血的上前阻止,就被跑过来的衙门捕头押走。站在公堂里面,县令不分青红皂白把我打一顿,并且关进了死牢。 皮开肉绽的我,被两个衙役拖进牢里,狠狠的扔在稻草上面,随着屁股传来的疼痛感,陷入昏迷状态。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正当我睁开眼睛,一位老和尚为我上药。 我赶紧说道:“谢谢,你被关进来为什么还有药呢?” 和尚神秘一笑:“以后你就会知道了,哦,你应该是从宫里来的吧?” “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只有宫里穿着黄色丝绸的衣服。” “对呀,不过我只是一个书童。” “知道。” “对了,你是怎么被关进来的呢?” “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员想要我手中藏宝图,不给就把我关进来。” 如今微服私访变成了阶下囚,只能等待绝好的机会,然后逃出去。经过几天的相处,这位和尚功夫极高,可是心里不想逃出去,那般铁齿铜牙的嘴,任何人也撬不开,所以没得到藏宝图的下落。 随着时间慢慢的流逝,我的伤口慢慢变好,或许和尚看我是憨厚的少年,决定收为徒弟,并且教我所有武功。原本柔弱的身体健壮起来,经常和那些牢头比武,赢得了不少的赌注。 正因为不打不相识的缘分,衙门的所有人都认识我,纷纷过来向我挑战。那些三脚猫功夫,哪能伤得我半根寒毛,并且把他们打进医馆。 就是这样按着我的计划发展下去,衙门里的人慢慢减少,就连小偷进来偷东西都不知道。这种漏洞百出的情况终于来了,我打算夜晚时分准备越狱。 和尚看出了我的想法,劝说道:“即使你现在武功高强,也会被抓进来,到时候我们永远出不了大牢。” “你放心,只要我出去了,我会调来一大批人马,把你救出去以后,我就会铲平这个县衙。” “没有用,为官之道就是官官相护,如果你没有皇帝赏赐的金牌,别说过来救我,可能会殃及到别人。” “我有办法,请你在牢里忍耐几天。” 经过半个月的路程,终于到了最近军营,迅速亮出自己的身份,却忘记带了金牌的原因,被当成一名疯子赶出军队大本营。 永远不死心的我,又踏上一条漫长的救人之路,到达京城附近,走进一个五品官员家里。幸好这里的人认识我,可是也得到回答,用着没有虎符不能调兵遣将的理由,就把我打发走了。 等到我再次来到县里,来回的时间已经一个月半,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跟县令亮出自己的身份,却大笑的把我关进大牢。 站在熟悉的牢房,和尚因为被毒打的原因,身体已经承受不住,出现了虚弱的现象。在我心里面,十分痛恨现在的自己,呆在宫里有喝有吃,为什么非得出来微服私访,搞的现在一个人也救不了。 为了弥补心里的过错,决定月圆之夜带着和尚逃出牢房,即使搭上自己的性命在所不惜。黑月风高终于来临,牢头趴在桌面上睡着了,用手拉断铁链。快速背上和尚,朝着一条长长的道路跑向大门,也许是动静太大,报来门外正在巡逻的捕快,冲进来就把我包围住。 我只能狠下心杀出一条血路,跑到街上的时候,老和尚哼哼了几句,放在石板之后。 和尚嘴角吐着鲜血,依然微笑的说道:“元寿,如今天下繁荣昌盛,总会有一些中饱私囊的贪官,等你登上皇位以后,好好做一位名君。” “原来你知道我是四阿哥,我真是愚笨,好,我答应你,我会当一个好皇帝。” 最后和尚慢慢的断气,身后传来金戈铁马声,我流着眼泪回头,一群大内侍卫跳下马,纷纷跪在石板上。 第123章 下江南 我的皇阿玛最喜欢微服私访,去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体察那里的风俗民情,要是有贪官污吏存在,绝对把他们一网打尽。可是我心里有一直有疑问,为什么下江南的次数更多,随着不理解的心,皇阿玛再次出宫的时候,赶紧在金銮殿上推荐自己。 结果皇阿玛欣然同意,换好老百姓的衣服以后,身边只带了一个大内侍卫。天还没有亮起来,从午门偷偷的溜出去,然而我一路上游山玩水,皇阿玛却不同,坐在马车里依然批阅着随身携带的奏折。 经过半个月的路程,终于到了江南一带,我陪着皇阿玛走在繁华大街上,没有人认出我们是皇家人,但是许多的老百姓,却对皇阿玛毕恭毕敬,每一个人都在打招呼。 突然间,江南的天气说变就变,下起了哗啦啦的倾盆大雨,只好脱掉外面衣服,支撑在皇阿玛的头项,身上才没有全部淋湿。 我和皇阿玛走过石块铺成的广场,雨水穿透了脚背,每踩一步溅起清晰可见的水质,湿润了下半身。就来到一个凉亭,把皇阿玛安顿以后,我就进了马车里面换干的衣服。 再次来到凉亭的时候,我看见皇阿玛生气的站在凉亭外面,面前跪着大内侍卫,这时候雨已经停了。因为池塘里有鸭子的叫声,我根本听不见话题,刚想上前迈一步。 皇阿玛回过头笑道:“嘉庆,你的功夫不是很好,先到马在里面躲好。” 我快速的挡在前面:“请皇阿玛放心,儿臣会保护您不受到半点伤害。” 皇阿玛看了一眼我的身上,欣慰的微笑道:“皇儿,你果然长大了,接下来的江山就靠你了。” “皇阿玛,您说什么呢?我年龄虽然有36岁,但是对治理国家的问题不太懂。” 皇阿玛大笑不止的说道:“看来,朕的确是老了,转眼间皇儿已经那么大了。” 这时候,池塘对面集合一群黑衣人,手上拿着奇形怪状的武器,闪过来几道白光,夹杂着寒气逼人的杀气。 我问道:“这些人来自哪里?” 皇阿玛说道:“贪官同党,还有一些对朕不满的人。” 我着急的说道:“要不要儿臣放信鸽,叫来一些大内侍卫铲除这些余党。” 站在眼前的一位大内侍卫,转身就说道:“皇上请放心,这些三流九教我一个人可以应付。” 我看着大内侍卫纵身一跃,稳稳当当的站在对面岸边,拔出刀,冲进黑衣人群里进行撕杀,只见刀光剑影,鲜红的血液流在地面上,然后大部分黑人缺胳膊断腿,缓缓地倒下去。 然而死去的人眼睛没有闭上,死死地盯着我和里阿玛这边,好像在说就算死了也不会放过我们。活下来的人瞬间改变想法,扔掉武器,使劲的朝着石板磕头,脑袋磨破了一层皮,额头红肿了许多。 我好奇道:“皇阿玛,这些人罪恶滔天,为什么还要放过他们呢?” “嘉庆啊,江山不仅是靠着打打杀杀稳定人心,有时候,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考虑后果。” “好吧,儿臣谨记铭心。” 第124章 败家子 自从我父亲变成白手起业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基本没有家庭概念,住在自己创建的公司里,完全不知道我在母亲的肚子里,需要多少天就可以出生。 等到我出生以后,一直被管家养大成人,我才明白,母亲生下我以后就难产而死。但是,我父亲就连看一眼都不来,葬礼那天,我还是被大人抱在怀里的小宝贝,不过我依稀记得,根本没有人来参加婚礼。 这件事对我的打击特别大,也许是父亲的原因,所有母亲不能随意交朋友,害怕给父亲带来麻烦,也疏远了娘家一切的活动。长大以后的我,终于明白母亲一生不愉快,活得像一条狗,想去哪里都会被一条链子拽回来。 直到二十岁出头的我,父亲把所有财产寄托给我,而我成为地产公司的大亨。可是母亲的死对我造成了阴影,最终变成邪念,想要搞垮父亲一生建起来的荣耀。 自从我接手公司以来,基本没有什么大作为,除了生意上的失败,公司的信誉问题慢慢减退,而我完全变成一个败家子。公司里面的元老级人物,背地里给父亲报告我的恶习,不过没起任何作用,因为我父亲退休之前,曾经承诺过不再干涉我做的每一条决定。 也许是父亲的放纵,成就我如今的败家,公司的信誉越来越低,但是钱方面依然没有减少。问题就在许多老板喜欢我这样的做法,所以给我投资,公司根本没有面临倒闭的危险,只有介绍人手的方面。 照这样的发展下去,我又有了一个败家的新点子,在招揽人才的时候,不管他是大学生还是地痞流氓,一律招进公司里面。几个月以后,办公大楼变得乌烟瘴气,大部分人上班时睡觉,业绩慢慢的变衰退。 而我坐在办公室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心中自觉的高兴起来,为了不让人发现。拉上百叶窗,就在办公桌里面蹦蹦跳跳的高兴极了,因为目的到达了。 可是这个时候,有一名年轻人站起来,冲着懒懒散散的同事大骂,然后气呼呼的离开办公大楼。我顿时以为他是个伪君子,叫秘书找来资料,这个年轻人特别的认真,对一些项目有独到的见解,也为公司挣了不少的钱。 我身为董事长,败家是一方面的表现,但是鼓励员工应该有,就给他买了一辆黑色宝马。公司里的很多人羡慕不已,变得更加努力工作,距离败家又远了。 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的话,不出半年,我的公司可能要开第二家,为了垄断钱财的来源,只能使出最后的大招。 我每次上下班,都开着一些豪车,让别人误以为我是败家子,这样就可以赶走努力的员工。可是呢?没有起任何效果,反而我的员工崇拜我这种豪放的生活态度,努力的工作就是为了得到奖励,骑着自己的豪车满大街跑。 我在败家子这条路越走越远,既然开启了第二家公司。 第125章 孤家寡人 我苦读十年寒窗,金榜题名时无缘擦边,回到家乡耕田为生,幸好家中有着美若娇妻陪伴,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可是心中的抱负不曾熄灭过,日思夜想的站在金銮殿上,皇帝给我带帽加冕。 回乡已经半年有余,秋收之后,我与妻子肩上挑担,一路上辛辛苦苦的到达京城,想要卖掉自家种的农作物。进入京城街道,人来人往根本没有推位,就听见前方有敲锣打鼓的声音,拉着妻子挤进人群,震惊的双眼看见。 原来宽广的场中,搭了一个红色木台,旁边有一个碑字,上面写着招收宫女。突然之间,我感觉心中的抱负正在涌动,看了一眼旁边的妻子,脑筋闪过一计。 然后我就动之以情的对妻子说出了自己的梦想,计划也讲出来了,经过两个时辰劝说,妻子在无奈之下,走向了木台。这时候,台下传来一阵阵呼声,开始响起乱七八糟的调戏话语,因为我的妻子真是太漂亮。 招收宫女活动结束以后,宫里的人允许我妻子回家收拾东西,由此可见,妻子恋恋不舍的被带走。从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妻子,作为一位秀才,只能在家里苦苦的等待消息。 一年以后,从集市里回到家的我,就看见皇宫里的丫鬟站在院子里,手里拿着一封信。赶紧跑过去打开信封一看,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表哥,好久没有跟你见面,我挺想念你的,听说你在家里吃苦耐劳,但是依然没有任何作为。我依然记得一年前,你是如何把我送进宫,也许是我的美貌,进入皇宫的第二天,我在后花园偶遇了皇上,那天晚上我得到了宠幸。如今小皇子已经出生,为了报答你所做的一切,我将事情告诉皇上。已经同意你入宫,戴帽加冕官升一品封为国师。 当我读完这封信的时候,头上的那顶官帽,变成了绿色。或许是心中的抱负,让我不再那么伤心流泪,只是想借此机会弄出一番事业。 半个月的路程,我终于到达皇宫,经过加冕之后,如今我已经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师。定居京城还没有多久,就在上朝的时候,因为大胆勇敢的发言,说出了祸国殃民的几点要素,果然得到皇帝的赏识,让我加入国子监。 我进入国子监以后,天天面对着政务,批阅了很多国家大事,也知道其中的舞弊现象。没过多久,我就写成了一本书,私下呈给皇上看。 第二天早朝,皇上当众宣布国子监正式改为政务机构,让我一个人独揽大权。也许是因为自己的野心,在朝野之上,基本没有人跟我为伍,大小官员只有盼我死的那天。 自从我掌管政务机构,无论皇家国库还是老百姓的小钱箱,也出现不好的一面,那就是人们的野心也随着变大。既然有通敌的现象,把一些消息卖给邻居的国家,赚了大量的钱财。 这种现象出现以后,我没有办法的办法之下,滥用自己的国政大权,查了很多卖国贼,通通抓起来打入天牢,然后立即执行斩首。民间风暴闹得太大,皇帝得知此事,命令最信任的心腹来调查。 一个月有余,经过我的努力,大事件几乎没有了身影,因为我把闹事的那些人斩首了,也包括皇上派来的密探。自从把密逃杀掉,我的罪行一发不可收拾,既然想出谋篡位的办法。 一年一度祭奠到了,文武百官站在广场内,周围的侍卫全部是我安排,如今我的妻子已经变成皇后,只要同意造反,我的谋朝篡位大计就会成功。 我慢慢靠近妻子,眨眨眼睛问道:“你生下的儿子到底能不能继承皇位?” “如今走到这一步,我也很想儿子当上皇帝,可他是我们的孩子,根本没有皇家血脉,即使登基了也有人造反。” “什么?我的。” “是呀,在我还没有见到皇上之前,已经怀了你的孩子。” “那皇上就不知道这件事?” “如果他要是知道了,咱们还活到现在吗?” “好。”我冲着周围的侍卫喊道:“所有人听我命令,把这个昏君给我拿下。” “是。” 随着所有的侍卫行动起来,一场杀戮避免不了,所有阻挡我成就霸业的人,通通去见了阎王爷。经过一场完美的平息,皇宫里只要有人知道某朝篡位的消息,都被我杀掉,然后我就给全天下的老百姓发一道遗诏。说皇帝在狩猎的时候,不幸中箭身亡,将传位于作为国师的我。 第126章 天地铁牢 战火延续到了我生活的家乡,父母被军队杀死以后,一个好男人收留了我,从此在暗无天日的铁牢里生活,这是我仅有的记忆。 铁牢的生活不容易,因为并不是我一个人,我关在天字铁牢,一起生活的有四个兄弟,还有一个干妹妹。我们就像亲兄妹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也不愿意因为一点小事情,大发雷霆之后而杀人。 我们想要活下去就得拼命锻炼身体,随着年龄的增长,才知道到达成年之时,举办一场生杀大权的比赛。活下来的人,就会赢得自由,带着好男人的愿望去杀掉当今皇帝。因为皇帝才是战火的开关,只有杀掉以后,人民就可以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 话虽如此,生杀大权的比赛可不是那么简简单单,是非常的严酷。 我从小被收留,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变成怎么了?带着疑问的心情,增加自己强大的内心继续锻炼。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优秀,招来地字铁牢的嫉妒,成天来欺负我的兄弟姐妹,身上不仅仅是伤痕累累,就连食物也拿走了。 从池塘打水来的我,看到铁牢里面哀声怨道,整整齐齐的衣服乱成一团,身上紫一块青一块。我一怒之下,直奔地字铁牢而去,狠狠的进行了教训。等我回到属于自己的区域,兄弟姐妹却把我排斥在外面,再也没有人理会。 可能是自己的出众,结果连累了大家,自从被铁牢的所有人排挤,正好去池塘那里睡觉,白天依然在洞穴锻炼身体。好男人布下的所有科目,一个人完成的漂漂亮亮,得到一顿夸奖,带着疲倦的身体回到池塘边。 这样的生活没有过多久,第二天早上,来到洞穴的我,却听到一个坏消息。天字地牢的一个兄弟,因为偷跑出去,遭到到了外面军队的追杀,然后把尸体丢在比武场。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我产生了另类的想法,如果军队把尸体放在比武场,那么多肯定知道洞穴里有人住,因为生活的迹象有很多。然而我们并没有被抓起来,所以有了怀疑的念头。 产生了不好的念头之后,白天继续学武锻炼,晚上却变成一名神探,游走在洞穴里面。想要为了死去的兄弟讨回公道,必须从有仇的人开始调查,就把他们暴打一顿,依旧没有说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这让我非常的苦恼,只有仇恨的人才把我兄弟杀死,如今却不是他们,那到底会是谁呢?心里话讲到这里的时候,脑袋里只出现了一个人,那就是收留我们的好男人。 随着不相信的心情,对好男人的房间进行了一番搜查,果真没有发现异样。正当我要踏出门槛,远处传来一阵阵脚步声,夹杂着金属,立马飞上房顶躲避。 这时候,我看见好男人面带笑容,迎接一大批军队走进屋里,做好之后开始促膝长谈。 躲在房顶上的我正好听见谈话内容,让我非常震惊,一时不知道怎么选择。可是想到死去的兄弟,才觉得收留我们的好男人,就是皇帝的走狗。把我们从战场上捡回来,锻炼成一个个武艺高强,然后再送进皇宫里面,成为皇帝的刽子手。 知道事情真相的我,立刻联想到死去的一个兄弟,原来他发现了秘密,根本来不及逃出魔掌,就被这个笑里藏刀的男人杀死。 为了事情真相的说服力,我千辛万苦找到了兄弟的尸体,并扛到洞穴里面。等到天亮的时候,就把所有知道的事情告诉大家,只有天字铁牢相信,其他人还骂我妖言惑众,想把我捆绑起来交给养育他们的好男人。 我当然得反抗起来,就把尸体上的伤口进行了一番解释,有的人才慢慢想起来。因为他们心知肚明,能造成这种伤口,洞穴里面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养育我们的好男人,也就是口口声声的师傅。 正当所有人相信以后,好男人带着一大批军队,把我们围得插翅难逃,想把我们置于死地,地牢的秘密就不会暴露出去。 然而我一瞬间变成统领,带着兄弟姐妹努力的拼杀,结果两败俱伤,也把好男人逼到了一个房间。当我回头看兄弟姐妹,已经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躺在地面上。可是呢?造成这种局面的人,依然活在我眼前石头房间里。 为了能够得到永远的解放,我一剑劈开石门,冲进去和养育自己的好男人决斗。 第127章 降临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看漫画,还是连载中的动漫,入迷的态度无法诉说。只要自己有空下来,手里拿着一本漫画书,走在大街上专心阅读。完全不管有没有人撞到,即使自己倒在地上,也会自觉的站起来。 找到城市正中央的我,刚想要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阅读过手中的漫画书。突然间,周围刮起了大风,疑惑的抬头望去,一片乌云聚集在城市的正上方。 然而我并不感兴趣,因为心里明白这是自然现象,刮风打雷,然后降下倾盆大雨,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没把这场暴风雨放在心里,必须看完我的漫画书,并且变得非常专心。 正当我翻开第二页,一道强而有力的雷电劈下来,就把我吓到了,赶紧抬头看向天空。只见一点白光慢慢变大,一个类似外星人的飞船,迅速降落在城市中心,压垮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引起的震荡之力,快速把我震飞。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头疼剧烈的坐起来,甩一甩僵硬的身体,完全睁开眼以后。原来我躺在一个报废工厂里面,身边却有很多奇形怪状的生物,青面獠牙的看着我,嘴里流着黏黏的哈喇子。身上的皮肤是绿色,整个表面都有符文,感觉就像盾牌一样保护肉体。 随着害怕的心理,我刚想努力的站起来,突然飞到半空中,耳边传来扇动翅膀的声音。我微微侧脸一看,背后却有两个大翅膀,无意间低下脑袋,地面积累的水池映出我的模样。 也是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孔,身体跟旁边的怪物不一样,既然是深绿色,只要我轻轻发出声音,我所有看到的眼前怪物,通通飞起来,就像手下一样听命令。 这时候我才想到,以前入迷的那本漫画书,里面画的怪物跟我一模一样。那本漫画书讲述了,天空突然降临外星飞船,白光照到的人都会变成怪物。在这些人中,就会选择有个强大内心的人类,作为外星人的开辟先锋。 然而我如今就被选中了,因为熟读漫画书的内容,当然知道人类的结果。在选择这个问题上,我当然得谨慎再谨慎,如果人类完全消灭,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 光想到这个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飞出报废工厂,就看到一大批军队围住去路。露出一张张害怕的表情,也要把炮口转向我,耳朵隐隐约约的听见装炮弹声。 轰隆一声之后,我只感觉眼前烟雾四起,拍了拍痒痒的胸口,突然想要大声的说话,就把眼前的所有人震倒。 我又记起来了,这种怪物防御力特别高,并没有说话的声带,喉咙里面只有超音波。只要我一开口发出声音,就像蝙蝠一样产生超声波,回荡空气中之后,碰到实体就会摧毁。 我看见眼前的所有人倒下,不知道如何解释,冲着天空大吼一声,摧毁了外星飞船,然后带领所有怪物离开城市。 第128章 感染病毒 爸爸的感冒一直没有好,大概三个星期了,为了能让爸爸胃口大开,今天我亲人自下厨,做了一个麻辣火锅,材料只有猪肉和香菇,切得厚度非常相同。 饭菜做好了以后,一家人围坐桌子前,手里端着碗筷,高兴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用餐到一半,我已经饱了就上楼,再次到了厨房内,就看到锅里添加豆角,绿油油的还没有煮熟。 爸爸跑过来跑骂道:“你看这是你做的火锅,硬邦邦的豆角,想要害死我们吗?” “火锅是我做的,这一点可以承认,但是我没有往里面加豆角,看刀工就知道是谁切的。” “这么说我冤枉你了,我只是唠叨几句,立马反驳我,真是一个不孝子。” 我被骂得哑口无言,看着桌边坐的一家人,没有一个人帮忙我解释,愤怒之下离家出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散步,内心却是崩溃的。 突然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只好躲进移动报废的房子,躺在脏兮兮的床板,就那样陷入梦乡。等我清醒过来,最近不知道过了多久,望着窗外的朦胧月色,大概猜测到了早晨时刻。 我立马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出破旧的房子,就在一条大路之上。周围的房子破烂不堪,上面还沾有血迹,风吹来的时候,血腥味道迎面拂过。 好奇的我跑到市中心,所有人站在这里集合,身上还有咬痕,鲜血凝固了。 再看看台上,根本没有人在演讲,到底是谁组织的到了这里。随着疑问的心情,向着人群大声喊,只见民众缓缓转过身,一张长青筋暴起的鼻子,脸蛋变形,嘴角流着红色的口水。 正当我惊讶的时候,原本变得安静的民众,突然狰狞了起来,向我这边冲过来。害怕的我顿时失去语言功能,哑口无言的快速向前跑,来到一根电线杆下面。回头望去,青筋暴起的一群人站在哪里,趴在地面寻找着踪迹。 我已经明白了为什么没有追上来,因为我在跑的过程中,并没有出任何声音,所以这些被感染的人,根据响声辨别方向。 为了弄清感染者,顺道回家看一看,刚进屋里,家具被翻得乱七八糟,上面积累一层灰。天花板的空调还在运作,吹来一阵阵凉风,不到一会儿,让我想起了爸爸的病状。 三个星期前,那天是狂风暴雨,回来的时候已经湿透全身,躺在棉被里面依然发抖。第二天到来了,身体状况越来越糟,脸色变得发白,脖子上有红色线条,脾气也随之增长,动不动就骂家里人。 也许是因为那场雨,让美好的世界变成末日,我应该何去何从。 一年以后,我走过很多国家,从医学家那里得知,那场雨含有垃圾腐化的成分,简称为感染病毒。 自从感染病毒爆发,我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家人,如果没有那次的离家出走,也许在某个角落里,我和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可是现实被打破,如今的街道上被感染者占领,也有许多国家派出军队,想要消灭感染者的同时,救下更多的幸存者。 救援军队之中也有我,因为想要寻回自己的家人。 第129章 新郎不是我 因为不老大不小的缘故,我遭受到了父母的催婚,逼不得已的整天不着家,跟着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游荡在村里,寻找能结婚的对象。 几个月过去,我也认识了不少女孩,在她们眼里,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为了验证这个问题。我隐瞒最要好的朋友,约出认识几个月的女孩,我们走在乡间小路,可能夜晚的太暗,她老是靠向我这边,大概走了一个小时。 我和女孩来到溪边,立即脱下鞋沾有黏土的鞋子,把脚伸进水里,感觉凉凉的感觉穿透全身。 我问道:“你觉得今天的月色怎么样?” “可以呀!” “对了,我和他比起来怎么样?” “你是个老实人。” “这个回答我不太理解,可以详细说一说吗?” “他那个人一肚子坏水,只知道玩乐,见到漂亮的姑娘就想追求。” “那你觉得我是怎么样的人呢?” “经过这几个月的观察,我发现你特别的善良,在观察我们这些女孩的同时,并没有深邃的眼神。” “哦,原来我是这样的人吗?” “对呀,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我也看出了一些事情,如果女孩想要得到幸福,就得找你这样的老实人。” “那你就抬举我了。” “当然不是,我是女生,能够看出男孩的心理。” “我说比如,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而她的性格比我开朗太多,应该怎么追得上她呢?” “那就问对人了,第一点,你要变得开朗。第二点,看他对你的意思怎么样?第三点最重要,就得看他有没有喜欢的人。” “这三点我都可以做到,对了,今天晚上可以不回家吗?” “嗯?当然可以,反正家里催婚太紧了。” “我还是有很多问题,可以说出来吗?” “好啊!” “如果这个女孩是你呢?” “我!真是我的话,嫁给你当然是幸福的啦。” “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是的,你是一个老实人,又不像他那么花天酒地,结婚之后肯定经常回家。” “这一点你说对了,我平时也不喜欢出门。哦,前面有一块大石头,他们可以去那里坐下。” 我和女孩没有走几步,就站在大石头上面,坐下时双手不小心碰在一起。 我问道:“明天我去你家提婚怎么样?” “好……” “原来你们在这里呀!对了,家里人找她呢?快点跟我回去吧。” 我看着女孩恋恋不舍的站起来,那一刻起就知道,心里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赶紧回家告诉了父母,经过一整晚的商量准备好了订婚戒指。 第二天,我高高兴兴的起床,穿上一套新买的西服,兜里揣好戒指以后,蹦蹦跳跳的走出家门。经过十分钟的路程,来到女孩的家门口,我一瞬间心碎了,倒在长满草的地面。 眼前一座木房子,门前挂满了红布,噼里啪啦放着鞭炮,女孩穿着红色的结婚礼服,一脸开心迈出门槛,旁边的新郎是我的伙伴。 经过那件事以后,我对爱情失去了知觉,一个人搬出了家里,来到一个繁华的城市里面,努力的奋斗,几年下来也有小的成就。 这天我刚下班回家,无意间看见旁边门前一个熟悉的身影,随着好奇心,走进院子里面。 女孩刚刚回头,惊讶的说道:“原来你真在这里呀!” 我看到女孩的那一瞬间,伤心一幕涌动心头,迅速问道:“为什么新郎不是我?” 第130章 病魔缠身 我有一个即将要谈婚论嫁的女朋友,因为我家里穷的缘故,最后,女方家的父母不同意,我和她没有走到一起。 自从上一次离别已经五年了,这段时间里,我逃出伤心的城市,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放下心中的伤痛。我就心情大变一样,沉默寡言的努力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 可是我心里一直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情,打算衣锦还乡,想要给父母开一个超市,享受美好的生活。随着心中的念头,我已经坐在回乡的飞机上面,进入一座小城市的时候,心里总觉得隐隐作痛。 我坐在软绵绵的的位置上,通过飞机的玻璃窗,看见这座城市的楼层高了不少。其中一条大街,使得我无法忘记的幸福时光,那是我一生中不能忘记的记忆。 大概一个小时以后,随着飞机降落在小城市的边缘,拖着自己的行李箱,潇潇洒洒的走出舱门。也许是身上的一套西服太昂贵,有些男人投来嫉妒的眼神,如果大胆一点,就把我狠狠的撞开。 然而女性则不同,等我走出舱门的那一刻,她们不敢光明正大的看我,偷偷拿出手机拍照。甚至有一小部分留给我电话号码,遇到这种情景当然得学会拒绝。 出了登记大厅,我走在面目全非的城市,周围的环境变得特别漂亮,不再那么乌烟瘴气飘着灰尘。这时候,我想考察一块地基,所以来到了城市郊外。 我走在一条很宽敞的田埂,无意间抬头,前方一个身影特别熟悉,身材瘦小。背部有交叉的带子,手里提着蔬菜篮子,长长的头发捆成一坨。 感觉特别好奇的我,上前拍了拍女孩的肩膀,当她转身过来,我只是想快点回到家里。 前女友说道:“你回来啦!” “嗯。” “看你穿的有模有样,肯定成为大老板了吧!” “嗯。” “对了,这是我的儿子,快点叫叔叔。” 我看着前女朋友怀里背着的一个男孩,大概四岁左右,相貌随她。 前女友说道:“这次你回来还打算走吗?” “我……” 还没有等到回答的话题,前女朋友快速解开背带,就把小男孩放到地面上。刹那间,前女朋友瞬间躺在田埂,痛苦不堪的大叫起来,一直翻来覆去,让身体磨擦到软软的花草上面。 我好奇的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前女朋友有气无力的回答道:“虽然五年过去了,但是你能不能为我上药,就在篮子里的塑料包里。” 我遇到这种事非常的冷静,就把手伸进篮子里,拿出一包装有中药的塑料袋,快速打开,绿色的汁水不停的流出来。 前女朋友说道:“快点掀开我背部的衣服,没有人会对你说三道四。” 我处事不惊的照做了,当掀开衣服的时候,背部尽是水泡,有的地方已经落下疤痕。 前女朋友痛苦的说道:“没有见过水泡啊!快点把药水涂在上面。” 我听见前女朋友痛苦的叫声,用棉棒沾了沾药水,全部涂抹在水泡上面,过了一会儿,前女朋友不再露出痛苦的表情。坐起来,微笑着把衣服放下去。 我好奇的问道:“这种药根本除不了根,你为什么不去医院呢?” “也许是自己的报应吧!当年我如果多说一句,有可能和你在一起。”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去医院?” “哎,当年离开你以后,我认定自己能找到称心如意的男朋友。没想到,认识到了一个人渣,我怀孕之后,他就逃得无影无踪。等到孩子出生,我风吹雨淋的把他抚养成人,所以落下病根。” “原来是这样,我也不能给你什么,你去医院看病的所有医疗费用,我代替你出了。” “谢谢。” “你跟我客气什么,再者说了,我俩也认识了那么多年,这一点小忙我可以帮助。” 第131章 海底世界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瞬间站在金光灿灿的海边,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正当迈步离开。一阵阵怪异的拂过脸颊,整个人轻轻飘飘的飞起来,刹那间,我到达碧色蓝天的海水上面。 顿时觉得不安全,大风一直在吹着身体,摇摇摆摆的飘在半空中,衣服被海浪打湿了,加上头顶上的突然雨点,已经不是落汤鸡那么简单。 原来一套干干净净的衣服,硬生生被风吹雨打,上面沾有咸咸的海水味,就连口渴了,只能喝自然流下的雨水。 我一直飘在海面上,怪异的风就是不让我落地,不停的折磨身体,原本定型的头发,就像落叶一样贴在皮层表面。再高的颜值也经不住狂风暴雨的摧残,有时候等到海面平静,又能照出自己狼狈的模样。 这时候,我真的有点生气了,努力的挣脱风吹,总感觉有绳索固定我的身体,但我去不了任何地方。飘在半空中的我,挣扎了有一会儿,你眯着眼睛朝海岸看去,刚想要大喊呼救,就是没有看到人。 有一句话说得好,兔子急了会咬人,如今我就像它一样,被怪异的大风钉在海面上,任由我如何挣脱也扯不掉隐形的铁链。既然挣脱不掉,心里产生了接受命运的按排,闭上眼睛慢慢的呼吸,调整急躁的心情以后,鼓起勇气望着天空。 我突然喊道:“有本事把我扔到海里。” 话音刚落,一阵狂风暴雨造作起来,雨水狂妄的拍打身体,使得我睁不开眼睛。就在这个时候,正当我使劲的睁开眼睛,迎面而来的疼痛感,完全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被冲过来的海浪淹没了。 我缓缓的沉入海底,海水不停的流入嘴巴里,胸口开始隐隐作痛。因为不会游泳的缘故,双手双脚根本不会摆动,现在变得特别无力,可是眼睛一直是睁开,看见自己朝着海底漂下去。 大概十分钟左右,我的视线中看见了海底世界,为之震惊的并不是自己在水里面也能呼吸,然而眼前的景观不堪入目。 一个个黑色的珊瑚,周边飘落着垃圾袋,上面占有流不掉的泥土,腐烂的衣服就在旁边,下面盖着鱼骨头,好像和化石一样。 我的身体越来越靠近海底,眼中的世界更加清楚,这时候我漂到一个石墙边。上面并没有海清,尽是一些变了质的红色线头,缠绕着各种人类丢下来的垃圾。 也许是在海里呆了很久,已经学会站立,踩踏着满地的酒瓶子,向着一个永远不腐化的椅子走去。后面是一片片黑色领域,没有听见海底动物流动的声音,特别安静,有一种置身于黑暗的宇宙中。 看见尽是垃圾的海底世界,很自觉的苦笑起来,身心早就疲倦了,因为我明白为什么要落入海底的原因,就是守护大自然的精灵,想要通过我的见识,回到陆地之后,告诉一些正在摧残地球的人,去海边玩时,尽量把垃圾带回属于它的地方。 第132章 天使 我是一个帅气的见习天使,因为父母的关系,被很多天使忌妒,他们认为我是通过不正当的行为,进入天使之城。 为了这种不存在的谬论,我立马申请了一份任务,内容就是下凡间,去阻止世世代代有着矛盾的两个家族。虽然这个任务简单,但是对于我来说,简直让我当上正式天使还要困难。 对于这项任务,我也调查了不少资料,果然有想要放弃的念头,说起来特别离谱,两大家族的矛盾从明朝开始,就是为了争一块土地,闹得两家头破血流。 这种恶习的关系一直保留到如今,也随之时代的改变,两大家族都是养牛为生。在草原上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每一次争吵的时候,家里的所有人并排站在一起,面对面的骂着粗话。 根据资料显示,争吵的过程中有几次动手打架,再次头破血流,只能送去附近的医院。等到养伤好了以后,不是因为争着土地的原因,就是一方饲养看守羊群的狗,跑到另一个家族的区域,继续争吵起来。 为了这次任务能完美的成功,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发现两个大家族的隐患,也就是如今当家的男女主人,彼此喜欢对方。也许是祖先留下来的规定,不能表达爱意,如果要结婚的话就找其他人。 两大家族的背景资料我已经背熟了,我就前往凡间,变成一个投资人的身份,这样容易靠近两家。 草原上只有两个大家族,因为我的来到,特意准备了一大桌美味的食物,穿着靓丽的民族衣服,手里捧着一条红色围巾,面对笑容的站在两边。 可能是自己的天真,又让两大家族站成两派势力,场面一度控制不了,为了消除不对的气氛。我灵机一动,两边准备的食物都吃掉,吃饱喝足以后,有个天大的问题又来了。 等到天黑的时候,我应该选择那边睡觉,虽然两家吵得不可开交,但是接待客人的热情没有减少,万一做出错误的选择,那么整晚就不能睡觉。 我站在两大家族的界线上面,经过心里的挣扎,还要排除种种可能争吵的话题,最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让两大家族借给我棉被,打算睡在草坪上面。 就这样,一整晚度过了平安的夜里。第二天一大早,天空上的太阳太刺眼,就早早的起床,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到水坑,简单的洗涑了。 突然间,前方传来吵架的声音,抬头一看,双方家族的主人凶巴巴的站在牛圈外面对质。我甩着占有水的双手,走到这两个人前面,看见地面上冻死了一头牛。 我问道:“怎么了?” 男方家族的主人说道:“今天早上我去打水,就看见了这头牛死在冰山脚下。我辛辛苦苦把它拉回来,这个女人说这是她家两天前失踪的牛,如今被我找到,这应该是我的呀!” 女方家族的主人气势汹汹的喊道:“这就是我家的牛,无论它是死是活,我也要带回去。” “你想的倒挺美,我累死累活的把他拖回来,却在半路给我下套,祖先的祖训果然说的没错,就不应该跟你们家扯上关系。” “这本来是我家养的牛啊,你也应该知道,这头牛吃的是谁家的草。现在我要问你,这头牛有没有你们家的人喂过呢?” “我懒得跟你讲道理,反正我捡到的就是我的,谁也别想拿走。” 我一脸天真的看着两人吵架,总觉得在打情骂俏,突然开口道:“即使双方都喜欢,为什么不坦白之后,办一场轰轰烈烈的婚姻呢?” 女方家族的主人突然脸红了,吞吐道:“这,这是什么话!我,我没有喜欢他。” “好了,你们有没有喜欢对方,真当我是傻子呀!哦,差点忘记跟你们说了,明天我要走了,在这之前想看看你们的婚礼。” “啊,你不是来投资我们家的养牛场吗?” “我哪里会投资,好了,我等着明天喝喜酒哦!” 天色慢慢的黑起来,我就躺在自己的床铺上,也没有打扰两大家族的人,因为经过两天的努力,我也看到了这项任务是不可能。只好返回天堂,继续当我的堕落天使,任着那些看不起我的人说三道四。 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我也没有叫醒任何一个人,想从冰山脚下到达天堂。大半天的路程,终于到达了冰山脚下面,有着花花绿绿的装扮,让我露出最天真的笑容。 第133章 蛊惑人心 我坐在家里正在看着电视,调到新闻频道。 突然主持人说道:“根据气象局报告,以后的一个月尽是暴风雨,席卷全球的每个角落,希望广大朋友好好的躲在家里,千万不要随意出门。” 这时候,爸爸走进大厅内,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树叶,头发被大风吹得凌乱。 我问道:“外面风那么大,今天晚上就不去送货了吧!” 爸爸回答道:“傻儿子,如果我真的可以休息,明天咱们吃什么?你还要考大学呢!” 这些话让我无法反驳,只是感到十分内疚,站起来说道:“这样吧!我跟您一起去,可以快一点收工。” “嗯。” 我和爸爸坐在大卡车里,是在一条宽大的公路,雨点拍打着窗外,挡风玻璃变得越来越模糊。 爸爸迅速打开雨刷器,眼睛不自觉往下看,方向盘自觉的在手中转动,整个大卡车朝着铁栏撞去。 我害怕的尖叫道:“爸,快点转方向盘,然后刹车。” 爸爸一瞬间抬头,惊恐的转了方向盘,形成漂移的线条时,大车子一下子失去平衡感,向着前方的道路滚过去。 等到我恢复过神智以后,才看见爸爸紧紧的抱着我,刹那间,意识到爸爸已经去了天堂,忍不住心里的悲伤大哭起来,慢慢从车里爬出来,擦了擦眼泪抬头望着天空,乌龙笼罩着大地,头顶上有着一个超大洞口。 接着,医护人员把我送进医院里,确定身上没有伤口,才把我送到家里。 我呆呆的站在门口,看见天空的那个大洞,越看越怀疑乌云之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正在这个时候,电视传来女主持人的声音:“这场狂风暴雨并不是自然现象,大家快点逃离这座城市,啊,不要。” 我快速的转过身,看着屏幕里的主持人变成烟雾,朝着天花板飘去,感到非常震惊的我,抬头再一次望向天空,只见无数条的烟雾被洞口吸走。 正当我的猜测对了,半空中飞过几架直升机,洒下许多的纸张,赶紧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中央招收大量志愿者,对抗不知名的超自然力量。 随着心中的愤怒,准备衣物之后,去了埋葬爸爸的地方,认认真真的告别一番,向着志愿者集结地出发。 走出我所在的城市,才知道,有很多人像我一样失去了家人,所以目标一样,就是想要消灭不知名的超自然力量。经过两天路程,我站在宽敞的集结地,这里正是大洞口底下。 周围的人不管男女老少,手里拿着中央颁发的激光枪,眼神中充满了怒气,都是为了家人来报仇,并且集结在别人家的枪口处。 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官,站在所有人的面前,大声说道:“每三个人一组,这样可以确保战斗力不被减少,大家千万要记住,等一下战斗的时候,犹豫就会失败。准……” 话还没有说完,突然下起了一阵大雨,淋湿地上所有的人,就看到一个个吐血倒地,有的人很被莫名撞飞。 然而我傻傻的站在原地,眼中有着无数的蛊虫,每一次都是庞然大物,恶心又恐怖,身上的颜色只有黑和红。 第134章 村民运动会 今年的村民运动会还有一个月,寨子门口立着木牌,新出的项目有很多,那叫一个千奇百态,许多村民踊跃参加,然后回家练习自己要参加的项目。 其中一个项目依然是今年的冷门,都没有人参加,但是村委会并不打算废除,因为祖辈留下来的。 说到今年的村民运动会,依旧让我大吃一惊,默默的退避三舍,也许是自己的身体不好,只能做一位文明观众,在心里为大家呐喊助威。 第二天,我站在寨子门口的木牌边,仔细地观看还有那些项目,经过半天阅读,也没有移动过身子,双脚变得麻木不仁,只要轻轻的抽动就会刺痛。 这个时候,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跑过来,额头上尽是汗水,气喘吁吁的停下脚步,就像锅炉一样炎热,使得我退后几米。 朋友问道:“要不要我背你回去?” 我回答道:“没事,扶我去里面坐就好了。” 朋友再也不问话,扶着我走进风雨桥,坐在木板上,一起看着桥下流淌的溪水。 我说道:“我知道你要参加的运动会是什么,说实话吧,以你这样的跑法,根本坚持不到比赛那天。” “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当然了。” “接下来的话,我不是取笑的意思,因为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你的身体状况。你即使有办法让我变强,训练的时间也会缩短,如果是那样的话,还不如我自己锻炼。” “想要赢得比赛,必须要按照我的方法去锻炼,你觉得如果可以,咱们现在就开始怎么样?” “好吧。” 经过下午的训练,我回到家之后,就整理了实际调查的情况,已经得知朋友的跑法,速度非常快,可是要长跑体力跟不上。为了调理朋友的身体素质,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制订一套魔鬼训练。 训练这段时间里,朋友没有任何怨言,乖乖巧巧的按照我制定的跑法,就在村里转来转去,只要遇见有帮助的人立刻帮忙。 比赛的时间越来越近,有些村民就纳闷起来,认为我的训练方法简直浪费时间,搞的朋友双腿粗壮,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头牛,干活的时候,连一点呼吸声都没有。 一年一度的村民运动会终于到来了,经过几天的比拼,热门项目举办完毕。今天只剩下一个冷门,其实比赛规则非常简单,在长跑的基础上增加了弹珠。人在跑的过程中,只要弹珠不脱离轨道,或者跟不上弹珠滚向前面的速度,就会失去资格。 只要把这个项目但规则说出来,所有人心里都知道,并没有那种技术和速度,干脆不参加,之所以变成了一个冷门。 公路两边站着很多村民,只听见锣鼓响起的声音,我看见朋友轻轻丢掉手中一颗弹珠,开始向前跑去。因为几十年过去了,第一次有人参加这个项目,村民基本为之震惊,看着我的朋友勇往直前,忘记加油鼓励的鼓掌。 为了朋友能坚持下去,我跟朋友一起跑向前方,也许是那段训练的时间里,真的稍微强壮了不少,在跑的过程中并没有感到腿软,只是觉得非常享受。因为那种逆风奔跑的感觉,让我无比的开心。 第135章 创造者 大学毕业后,我并没有找工作,一直游荡在社会上,成天到晚不着家里,已经变成混吃混喝的青年人。 直到父母去死那天,正真剩下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从来没有移动过地方,整个人好像粘住了。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家里储存的粮食终于被吃光了,却改成喝水,原本身上有一大块肥,如今瘦骨如柴,站起来的时候,生怕电风扇吹倒在地。 为了生存下去,躺在沙发上几年的我,无奈之下终于站了起来,就把屋里屋外翻找一遍,想要寻找到上其他地方储存的粮食。半天以后,就连一粒老鼠屎都没有,更别说给自己吃的东西。 我只好摇摇晃晃的走进浴室,拧开生锈的水龙头,让冰冰凉凉的水浇在身上,用着早就过期的牙膏刷牙,稍微剪了一下长长的胡子,找了一套暂时还没有发霉的衣服,不紧不慢的穿好。 正当我拉开门的时候,多年不见的大学同学站在眼前,身穿一套黑色的西服,贼亮的皮鞋,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 同学问道:“原来你在家呀,这几年为什么不接电话呢?” “哦,我刚刚起床,现在已经不需要冬眠了。” “看你这一身打扮,应该还没有找到工作吧?” “怎么?老同学,难道你想给我介绍一下工作吗?” “不是介绍工作,而是我继承了老爸的游戏公司,所以需要你的创造技术,跟我一起开发一款震惊全球的游戏吧。” “我在学生时代,的确有很多想法,也统统记录了下来。不过,我想制作这款游戏,你确定有足够的财钱投资吗?” “当然,我手上拿的就是游戏的制作权,只要你签上名字,我公司的人都得听你差遣。” 我半信半疑打开文件夹,稍微瞄了一眼内容,确实没有任何问题,就签下自己的大名。 从签下名字的那天起,我就是游戏公司的开发者,创造了许多大型网游,我的腰包一下子鼓起来,那个乱七八糟的房子,如今雇了几个保姆去打扫,变成了一栋豪华别墅。 自从沉迷创造游戏,我心里就一直不满意,因为我想开发一款人类可以穿梭虚空,在游戏里生活,可以满足意想不到的愿意,比如长生不老,或者称霸游戏世界,让一个人收到万人景仰的待遇。 想法出来以后,并且得到了老同学的支持,行动明显变得更快,可是游戏公司的财务,对我越来越警惕,既然限定了支出的数目。 虽然游戏公司里的人大部分反对,但我是一个开发者,跟黑客没有什么两样,果断破解了限制,大笔钱财流入订单里面,快递公司继续给我送来智能零件。 整整一年过去了,我在研发室里从来没有出门,又变回邋里邋遢的模样,长长的指甲敲打在键盘上,确认最后一个文件时,一款穿梭现实和虚幻的大型科幻游戏,已经开发成功了。 第136章 一家人 一个上班族能奢求什么,只要老板给假期,比发工资还要高兴,因为休息一下,做一些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管是大是小,好过呆在家里百倍。 一想到这些话,心里变得酸溜溜,也是我长久没有休息了,回想起来,大概几年前的事情,如今早就变成脑子里的回忆。 我依然记得跟妹妹吵架那天,从此以后就没有见个面,心中存有歉意,想要抱歉再也不可能了。其中有很多的因素,首先,公司的老板不给假期,其次,我已经搬离家里,就连亲戚朋友的样子已经模糊了。 可能是自己的懦弱,还有一点倔强,从来不会跟别人道歉一声,一如既往的活到现在。 突然老板走过来,疑惑的问道:“你需要假期吗?” 我顿时慌张的说道:“老板,我在公司里尽心尽力,不要赶我走,已经没有地方可去了。” “不是啦,我只是想问你需要假期吗?这几年你在我们公司贡献那么大,我想放你一个星期的假期,需要吗?” “我需要假期也没有用,还是留给别人吧!” “为什么呢?” “不瞒你说,我已经跟家里断绝了联系,算起来应该有7年,没有一次回家。” “哦!那你现在正好需要假期。好好回家陪陪家人,收假之后不要忘记回来就行。” “真的吗?老板,你可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 我高高兴兴的走在大街上,因为得到了老板的同意,放我一个星期的假期。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过,这几年一直自己生活,没有可以关心的女朋友,更加没有玩耍的朋友,房子无论再大,屋里只有自己的气味。 正当苦恼不知道怎么用假期,看见电视上发布故宫三日游,必须要两个人以上,才允许报名。 为了用掉一个星期的假期,能早点回公司上班,纠结之中拿出手机,翻找着联系人,拉到底部就发现熟悉的号码,加上特殊的备注。 我拨通电话的问道:“你好!” “哥哥吗?” “对,七年过得好吗?” “当然啦!对了,告诉你一件好事,我考上了重点大学。” “恭喜。” “你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情吗?” “哦,这是我们公司给假期了,不知道怎么用?” “去玩啊!” “一个人太无聊了。” “好吧,你就没有女朋友吗?” “是的,这样吧!你把家里的地址发给我,我买几张机票给你们。” “我们又没有搬家,你应该知道家里的地址,对了,你到底在哪里上班呢?” “明天再见。” 挂掉电话以后,我在网上买了几张机票,写好家里的地址,心里多年的疙瘩终于消失了。 第二天中午,我穿一身休闲的衣服,坐在机场的等候大厅,刚想起来买饮料,眼前走来一群人,身上穿的衣服就是我熟悉的。 我走过去说道:“外面的车子真好坐得五个人。” 妹妹笑着说道:“我哥真的很成熟。” 爸爸突然问道:“儿子,咱们不花那个冤枉钱,走路过去就行了。” “这里是北京国际机场,难道你想走路到七环吗?” “可是北京租车太贵了!” “爸,那是我自己买来的车子,咱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妈妈插话道:“你就听儿子的吧,他现在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以前的小孩子。” 我说道:“直接去故宫还是我住的地方?” 第137章 九品芝麻官 我是一个穷酸落魄的秀才,走在参加考试的路上,盘缠已经问完了,只能一路沿行乞讨,终于到达了北京城内,却因为身上破烂不堪的衣服,被守城士兵拦截。 这时候,一个穿着华丽衣服的男人走过来,对着我说道:“看你是温文儒雅的气质,应该不是逃荒而来的乞丐吧!” “不是,我就是一个小村庄的秀才。半月前过来赶考,因为盘缠不足才落入这种模样。” “你很有骨气,士兵长,你就放他进去吧!” 我看着男人的身影越来越远,也终于通过了大门,来到宽敞的考场里,两米之间隔着一个桌子,终于正式考试。 经过一天的考试,我把卷子写完以后,因为又饿又困的原因,不小心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突然监考官喊道:“收卷!” 根据考试的规章制度,发榜要等到两天,就在这段时间里,为了在京城能生存下去,找了一间酒楼当小二,不管一天工资多少,只要包吃包住就行了。 经过两天两夜的工作,也许是老板看我很努力,并给工资,所以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等到明天发榜的时候再穿,这是图个吉利。 第二天早上,我就把酒楼上下的房间打扫一遍,然后跟老板告别,临行之前也得到不少的祝福,这就是人与人接触以后,得到最宝贵的话语。 我是无所畏惧的到达考场门口,就看远处的木板贴着皇榜,考试的学子太多,遮挡大部分的人名,我只好用尽全力挤进群体,目不转睛的看着榜单,第一名就是我。 经过加冕仪式之后,我变成了九品芝麻官,骑着一匹白马走在回乡路上,我心中一直有个疑惑。加冕仪式如此庄严的事情,为什么我不能面殿,难道这个状元是摆设吗?不过有一件事很庆幸,我却成了自己家乡的县官老爷。 再一次经过半个月的路程,终于进入县城,周围的气氛感觉不对,街坊邻居都躲着我,好奇心的我使得跳下马背,随便找了一个最熟悉的人询问。 因为大半天的谈话,终于了解到了事情的始末。我家中娇妻人称在世貂蝉,在我离开家乡的那段时间里,为了等待我的归来,到达县里卖一些货物,结果撞倒了前任县老爷的公子,就突然暴毙身亡,因此我的矫妻被打入天牢。 为了解救妻子,我一天两头跑进街坊邻居的家里,果然了解到一些情况,原来县老爷的公子没有死,只是假装演了一场戏,如今躲在湖里面活得好好的。 自从得知了这个消息,我每天每夜走在街上,打探我走之后的情行,原来县老爷的在买东西时,看上了我家妻子,所以想得到一个大美女,就想到暴毙身亡的计谋,就把我妻子关在天牢,好让她面临生死的时候,作出活下去的选择,那就是只要跟了禽兽不如的官家公子,就不会被害死。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所有证据收集完毕,我提着官印进入县衙大厅,经过交接以后,新官上任法办第一个案件,以强抢民女和诬陷的罪名,就把父子俩关进大牢,给了一个秋后问斩。 等到我去了大牢救下妻子,人却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据班头所说,我妻子早就被和珅派来的人带走。我也终于想通了一件事情,原来我法办的县令,就是和珅手下,因为他们有一本账目在我手中,所以把我妻子绑架了。 第138章 明星大逃脱 我在娱乐圈活动已经有了五年,并没有大红大紫,因为自由的性格,没有导演找我怕戏,歌手也不打电话过来,叫我写歌词。 虽然我没有几百万收入,但是码字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并且在一家公司在兼职,闲暇没事的时候,写了一部《大逃脱》。 这本一发布,就受到广大读者关注,也许是故事悬疑烧脑,还有主人公之间的搞笑能力,加上大型逃脱场面,配了外界的神秘力量,让参加解密比赛的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所以激发了脑内潜在的智慧,破解一个一个谜题,并且抓到想要毁灭地球的外星人。 我写的书是火了,网上有很多的盗版,也让更多的人阅读到,不过,我却没有火起来,但是收到短暂的邀请签约。可能是我心里还想要在娱乐界,所以拒绝了绝佳的机会,作品没有签约以后,依然没有收入来源。 半年过去,《大逃脱》已经连载完毕,也拒绝了很多网站的签约,还有很多出版社。因为我想在电视上,靠着自己的演技征服观众,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上午,我正在吃着昨天剩下的饭菜,突然电话响起来。 我接通说道:“您好,有什么事情吗?” “你好,我们是综艺节目主台的,想要买下你的版权,之后改编成明星来参加破解的大型真人秀,你觉得怎么样呢?” “所以当然好了,但是我不想你们把毁的乱七八糟。” “这点你不用担心,邀请参加综艺的名单中也有你,因为那是你的,应该熟悉怎么玩。” “这样对他们不公平吧!” “没事。” 因为主办方说了两个字没事,立马签约合同,并且得到一大笔钱。 签约合同之后,现在一直有个人一样,如果我真的被节目组邀请,那其他人还玩什么呢?随着好奇的心,时间整整过了两个月,既然接到了节目组的邀请。 录制《明星大逃脱》前一天晚上,我单独被叫到办公室,经过主办方的介绍,让我当外星人的大boss,潜伏人类队伍当中,给每一个故事制造麻烦。 主办方这个想法很好,我的设定就是给队伍制造麻烦的外星人,等到抓住每个故事中的boss,那也就是我的替身。可是前提条件不容易做到,因为每一期我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并且潜伏到十二期以后,来一次大对决,我就有一笔真正的奖金,如果我输了人类队伍就会有。 不过唯一庆幸的是,来参加节目的明显不知道奖金,只是每次战胜故事中的小boss,就会给一枚金币,举行他们之间的排名。 终于到了录制节目的当天,来了7名明星,有3名新生代演员,四名老奸巨猾的综艺大咖,想要隐瞒过这些人的法眼,把自己变成真正的外星人,跟着7名嘉宾斗智斗勇。 第一个故事就在荒岛上面,侵略地球的外星人追捕,然后在逃跑过程中,8名人类队员要团结一心,解开一个个的关卡。但是,这7个人之中,并不知道我是个大boss,所以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我有时暴露行踪,也按下了秘密开关,让关卡变得更加困难。 第139章 禁忌之恋 我随着年龄的增长,变成一个内向男生,不再与人聚集在一起,喜欢单独躲避家里,基本没有跟任何人来往,久而久之就像哑巴一样。虽然我变得沉默寡言,但是善良大方改不掉,所以还在联系的亲戚朋友,时不时叫他们过来登门拜访。 其中就是表妹找我玩耍,今天下午,我又接到表妹的电话,站在老地方等待。 “你怎么在这里?”突然熟悉的声音响起来。 我慢慢吞吞的转过身,女朋友步步紧逼,把手里的皮包递过来。 女朋友看到我不回答,脸色暗淡下来,好奇道:“到底是等着什么人吗?” “好吧,我以前是不是提过小表妹,她就喜欢粘着我玩耍。” “一两次,难道她今天来了吗?” “你回头看。” 女朋友半信半疑的回头看去,一个女孩身穿白色裙子,黑色的长头发披肩膀了,身材变得更加苗条,就像饿了好久的螳螂,一双斑马鞋子。 我指着身边的女朋友说道:“这是你未来的表嫂,今天她正好有空,咱们一起逛街。” 小表妹笑道:“哦,表哥眼光果然好,这个未来媳妇貌若天仙,多少人正在祈祷呢!” “对了,天气有些炎热,要不要去前面的亭子坐下。” “不用,旁边不是有一家小卖铺吗?我想吃冰淇淋。” 女朋友立马说道:“确实有点热,咱们就买冰淇淋吧!” 我带着女朋友和小表妹走进小卖铺,一个年轻老板在吧台内,满脸笑容的站起来。 年轻老板问道:“这些辣条是新品,要不要买下来吃一点呢?” 我下意识摸了摸几个口袋,松一口气说道:“买,还有这些糖果,对了,不要忘记冰淇淋尽量装满塑料袋。” “好咧!”年轻老板一边表进塑料袋,一边口算,然后提起说道:“给,这些是你买的零食,一共200百块。” 我顿时傻眼,偷偷摸摸的拽着女朋友的衣袖,结果手中就有钱了,开开心心的付款以后,走出这家小卖铺。 一个男孩突然拦截去路,气呼呼的说道:“你就那么喜欢跟着这个花心大萝卜在一起吗?” 我回答道:“你可千万不要误会,我是她的亲表哥。” “如果你是她真的表哥,那我跟她表白之后,为什么不接受呢?” “等下,难道你真的不知道近亲不能在一起的吗?” “你怎么知道我是她的远房亲戚堂哥呢?” “我眼睛没有瞎吧,去亲戚家做客的时候,经常看见你跟着我小表妹,而且也听到了你们的谈话内容。” “切,喜欢有什么错的呢?” “喜欢一个人确实没有错误,因为现在不去封建社会,禁忌之恋早就不允许。” “我……你……” “说话不要吞吞吐吐的,回家好好的读书写字,等你功成名就的时候,还怕没有女生追你吗?” “再见。”男孩气鼓鼓的离开。 女朋友轻声细语的问道:“我就奇怪了,你也没有功成名就,我为什么喜欢上你呢?” 小表妹微笑的说道:“因为我表哥是一个善良的人。” 我微笑的说道:“过奖了,哎呀,今天我怎么那么多话了。” 第140章 地球危机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民,走在街上不敢瞪眼,低着脑袋和他人擦肩而过,如果有一点点碰撞,立马对着别人点头哈腰的道歉。我并不是软弱无能,因为讨厌肉搏的疼痛感,拼一个胜负有用吗?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20年过去了,我活在心惊胆战的日子里,学会老实人的忍让,并且养成一种习惯,如果亲戚朋友的陪同情况之下,很难走家门半步。 我变得越来越依赖亲戚朋友,有需要的时候,动不动打电话过去,帮我买一些生活用品。时间久了也会没有烦躁,经常打不通电话,或者有了无人接听的告诉声。 自从值得信赖的亲戚朋友,因为烦躁,跟我的关系疏远了。在内心深处虽然得懂别人的感受,但我就是改变不了,像身边的人那样交流,说说笑笑的追逐打闹。 经过一晚上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走出去,为了挽回那一份亲戚朋友的感情,毕竟战胜内心深处的懦弱。果然去了最热闹的地方,杵在一个陌生超市,看着匆匆忙忙的顾客。 突然几个坏笑的男孩跑过来,拦住我的去路说道:“我们能不能交个朋友呢?” 我畏畏缩缩的回答道:“可以,我们留下联系方式吧!” “不用,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有一个好地方想带你去。” “真的吗?” 我心里虽然不相信,但是身体很老实跟着几个男孩走在后面,露出一副好欺负的样子。 半小时后,我和几个男孩来到郊外的悬崖边,此时突然感觉危险拂面而来,来不及回头说求饶,一双黑手把我推下悬崖,此时此刻已经无无能为力,不久之后背部传来疼痛的感觉,眼睛慢慢的闭上,再也没有听到周围任何事物的动静。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的睁开眼睛,只见繁星点点的星空,抬起双手想要触碰,距离真的很遥远。 “你终于了,快点站起来看一看,这是送给你的礼物。”一个男子的声音响起。 我摇摇摆摆的坐起来,就看到男子脚下踩踏着地球,周围是暗淡的宇宙空间,没有任何遮拦物,害怕的赶紧缩成一团,身体接触碰到了坚硬透明地面。 男子继续追问道:“你到底是不是宇宙战神,我从亿光年以外的星球赶过来,就是想跟你决斗。” 我身体不自觉的发抖,双手用力的支撑地面,坐起来时,眼睛稍微张开一点点。 男子得不到我的回答,把脚下的地球踢过来,突然把我撞倒,划破的伤口竟然自动愈合。 我说道:“我并不是你所说的宇宙战神,肯定哪里搞错了。” “搞错?我看你是因为害怕死亡吧,所以不敢承认。可我想要告诉你的是,九大行星我已经摧毁了八个,如今只剩下地球。” 我赶紧望着身边漂浮的地球,可以清楚的看见上面站着很多人,其中也有我最亲密的朋友,还有满脸害怕的家里人。 男子突然大笑道:“幸好我把地球变小了,要不然你也不会变成巨人,更加适合我玩在手里。” “你能不能放过这些人,这是我唯一的请求。” “放人?你以为我大老远赶来就是玩球啊,真是一个怂包。好吧,我可以勉强自己放过你,不过地球上的那些人类,要因为你的软弱将被消灭。” “真的不打算放过我们吗?” “我说过了,我可以勉强自己放过你。所以我需要毁灭这个地球,让你孤零零的活在宇宙中,这样我就会心安理。” “不要欺负老实人。” 第141章 风雨桥上 我是华府的一名伴读书童,跟在公子身边已经有15年,街坊邻居无数次的登门拜访,只为讨一副新年对联,随着岁月的流逝,公子被称为白面书生对联王。 白面书生的由来应该是与人交际,虽然说公子才华横溢,但是一个阅历不深的读书人,每次有顾客上门拜托提笔,都是隔着一张纱布,为求对联的客人挥笔。长而久之,熟知我公子的为人以后,并给了白面书生对联王的称号。不过,公子并不在乎名声,无论华府附近的民众怎么称呼,只是一笑而过。 我身为公子的伴读书童,本来不应该掺和他的私人感情,可是那个软弱内心怎么跟心爱的人表白。先不要说天长地久,话都还没跟姑娘说几句,就松松软软的躲在一旁,就像痴汉一样傻傻的看着。 也许这是公子的缺点,我身为伴读书童,必须得帮助公子追到心爱的姑娘。据我所知,公子心爱的姑娘就在隔壁宅子,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喜欢舞剑弄棒,一个脾气暴躁的母老虎。 传言,这位千金大小姐曾经惩恶扬善的时候,打断好几个人的胳膊,如今依然住在医馆里面,所以被父母禁锢在府邸。不能随意去街道上惹是生非,如果要出去买东西,就得让下人跟着。 并且我得到了一个消息,就在晌午之后,这位倾国倾城的千金大小姐,将与几名吓人出行。我得赶紧去书房告诉公子。 我兴奋的喊道:“公子,母老虎要出行了,咱们要不要去看热闹啊?” 公主慌慌张张的钻进书桌底下,一边向着我挥手,一边说道:“你赶紧把门关上,然后躲到这边来,咱们是斗不过母老虎的。” 我无奈的摇摇头说道:“公子,我指的母老虎不是吃人肉的母老虎,而是隔壁那位千金大小姐,就是你心仪已久的姑娘,她马上要出门了,你赶紧换一套衣服,咱们这就把她收了。” “哎,你说得倒轻巧,她的脾气方圆十里的人都知道,谁要是图谋不轨的接近半步,一定会躺在医馆里面。” “公子,你要是想得到美人心,必须鼓起勇气面对母老虎一般的气场,咱们千万不能丢人,要是被街头那家富商的公子娶走,你可不要整天跟我哭鼻子。” “好吧,快点走,可是我的性格所有人都知道,我应该怎么办呢?” “放心,我有一百种追到那位千金大小姐。” 我根据自己所得到的消息,带着公子站在风雨桥,等待着梦中情人。 这时候我转身迈步,无意间抓住一个袖子,因为太用力,只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倒在我的怀里。刹那间,一张漂亮的脸蛋吸引住视线,不知为何心跳如此之快。 “贼人,你快放开我的好姐妹,要不然打断你的狗腿。”突然传来骂人的声音。 我赶紧扶起怀里的姑娘,连忙点都道歉,并且刚想拉走公子,只见他的身影定住,双手不停的颤抖,眼神中只有那个脾气暴躁的千金大小姐。 正当我刚想要抬起头,那位千金大小姐旁边站着一位小巧玲珑的姑娘,显露着含蓄又害羞的表情,时不时的向这边偷瞄。 这时候,风雨桥上吹来一阵春风,暖暖的阳光照在我们四个人的脸上,正在产生微妙的感情波动。 第142章 毕业于此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就告别初中时代,每个人为了进入市里重点高校,付出相同的努力去复习,成绩如何还没有出来,并且一大早就在教室。 考试的最后课目是英语,这是我软肋,更是其他同学的领域,应该怎么考下去呢?目前惆怅要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同学,却满怀期待的坐在位置上。 突然间,一阵阵铃声响起,即使是预备铃声,让许多人自动坐好,再吵闹的同学也会乖巧,拿出笔和纸张,如同坚守阵地的军人,就算敌军站在前面,拿着枪支瞄准脑袋,并没有害怕的闭上眼睛,或者是抛下经过生死的战友。 这时候,班主任一脸开心的进来,手里卷子不知道多少张,就在讲上站立。 班长站起来说道:“起立,老师好!” 班主任笑了笑,然后摆一摆说道:“同学们好,!” 教室里响起一阵阵坐下的声音。 班主任说道:“对不起,同学们,暂时不能坐下,所有人要搬书桌。今天学校要求可以寻找自己喜欢的同学坐在一起,如果被拒绝,他就把书桌搬去后排。” 我向左向右望去,同学陆陆续续的找到拼桌,只剩下我和还没有进教室的人,其中两个同学最熟悉,虽然一个貌美如花的女生,但是根据我的勇气,绝不敢开口邀请,只好坐在右边,等待另一个男同学进来。 等待中最漫长,内心也会饱受折磨,为了转移注意力掏出英文课本,进行一种临时抱佛脚,不过一会儿,耳边隐隐约约听见起哄,心里根本不用多想,漂亮的那个女同学来了,肯定坐到对面的书桌。 正当自己了然于胸的产生想法,鼻子袭来熟悉的香气,脑袋很诚恳抬起来,只见女孩站在身边,优雅的附身下来,双手摆了一下凳子,微笑着坐好了。 此时此刻最后的上课铃声响起,班主任开始发卷子,等到我接过写着密密麻麻的英文试卷,眼睛有点花,没有提起圆珠笔,却歪看向旁边的女孩。 我眼中的她如何清纯可爱,有时为了防备抄袭,回头看我时,即使一脸不愿意,就把英文卷子合上,双手抱着脑袋继续考试。然而我只是一笑而过,看了看周围同学,每个人埋头阅读题目,班主任坐在讲台上试图解答这次考试的英文卷子,也许露出疑惑表情。 最后一次考试的时间渐渐流失,大部分做好了,就把卷子封得密不透风,生怕同桌或者脖子长的人抄写。 我的视线又回到女孩身上,她叭在桌面,写满答的英文卷子放在胳膊下,这样哈喇子不会弄湿,真是睡得非常香,就连我都跟着打哈欠,早就忘记卷子还是空白。 时间过得真快,正当我抬头的时候,教室没有几个人,身边的女孩已经走了。 后来,因为英文卷子是空白,我和学校再也没有缘分,上不了高中,大学随着泡汤。之后,初中毕业以后,我就没有见过班主任,还有吵吵闹闹的同学们,加上坐在一起考试的女孩。 如果大家变成怎么样了,我无从得知,不过我还是老样子。 第143章 面具人 20岁出头的我,呆在家里太久了,想要出去闯出一份名堂,但是心里有点舍不得谈婚论嫁的女朋友,因为她乖巧可爱,身材苗条又善良大方,无论我站在哪个地方,始终面带笑容的跟着,就像一样永远不分开。 即使妈妈尚在人世,内心深处的我依然想要出去。所以,这一天我把女朋友带到刚刚认识的小溪边,坐在干净地石头上面,然后我从背后拥抱,位置一瞬间得挤得无法呼吸。 我轻声道:“如果我出去了,你能不能等我回来?” “可以。” “万一我不回来了呢?” “一直等待下去。” “好吧,我答应你,我回家时一定要风风光光的娶你。” “嗯,一言为定哦!” 从那一天起,我来到了大城市,因为好奇心太足,看见什么活就干,碰到手艺好的师傅,话不多说立马跟着学。 半个月,或许是在家里习惯了,那种懒散的少爷毛病,出现在上班的地方,老板只能把我辞退。拿着赚了一点点的工资,站在珠宝店门口陷入沉思,如果我买一个便宜的戒指,就可以结婚,却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存在,今晚住在哪里,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时,我能放下架子,然后去翻垃圾桶吗? 光想到这些即将变成的画面,心里酸溜溜的疼痛,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眼神一变,捶胸顿足的发了一个毒誓。要是我在这个城市没有出人头地,绝不回家结婚。 发完毒誓以后,掉落到低谷的心情恢复正常,保持着微笑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再次踏入寻找工作的道路。一个星期过去了,身上那点工资已经用完,疲惫不堪的走在大街小巷,如果脚软扶着墙壁向前移动。 “兄弟,你在找工作吗?”一个男人的深沉声传来。 我有气无力的抬头看去,只见男人穿着黑衣服,脸上一张面具,脚下穿着贼亮的皮鞋,举止投足之间非常有气质,总是把双手背在后面。 男人再次问道:“你到底是不是找工作的呢?” 我回答道:“当然是了,你身上带钱吗?我都快要饿死了。” “没有问题,前面就是一家餐馆,咱们去那里边吃边聊。” 自从遇到蒙面人的那一天,我的生活翻天覆地,所以想到家里还没有娶进门的女朋友,经过两天的路程,终于站在家乡的风雨桥。 我看见西边一个熟悉的声音,拿着棒槌在敲打衣服,时不时撩起长长的头发,裙边扎入水里。然后用着沾满泡沫的双手,随便卷起来夹在大腿处。 清脆的流水声,将我从痴迷之中唤醒,才知道我们中间隔着一条小溪,水位虽然不高,但是,看着水面映出的一张面具,用手想要摘下来,就看见女朋友站起来,依然面对笑容的向我这边招手。 女朋友喊道:“你是不是迷路了?哦,你为什么戴着面具呢?” 我终于听到了梦寐以求的声音,在这张面具之下,女朋友并不知道我是谁,也看不见正在流泪。 第144章 穿梭银河系 几百年以后,中国的航天科技拔得头筹,计划着探索宇宙奥秘的旅程,开始招揽一大批宇航员,不管是男男女女,只要凑齐整个飞船的人。 我自从听见这个消息,忍不住内心深处的兴奋,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变成国家的宇航员队伍,身价不用多说,下辈子只有吃香喝辣,逍遥快活的度过余生。 经过国家的重重选拔,我进入初赛,没想到在淘汰者复活赛时,由于勾心斗角的计算,导致大多数人员伤亡,从数万人变成几千人。场面一度血腥暴力,由此可见,国家投资远航的财产变成慰问金。 在这场争夺宇航员赛事之中,我差点住进医院,幸亏头脑聪明,远离了一场大悲剧。 选拔宇航员的第二天,经过了一整夜比赛,人数减到一千,每个人都是偏体鳞伤,体力不支的扶着墙面,或者盘坐在地板上,还有一些人的站姿东倒西歪。 一整夜的比赛过去了,我是千人之中最为出色,衣服没有被撕破,满脸笑容的杵在擂台中间,手上没有沾染别人的鲜血。 “停止比赛,还能站起来的人跟我走。”一个穿着军服的男人喊道。 这时候,里面光滑无比的墙壁打开,天花板吊着无数个水龙头,玻璃地板底下有灯光,照的每个人陷入沉思,正当哗啦啦的水声响起来,没有任何一个男女抗拒。 15分钟终于过去了,整整一千人洗的干干净净,并且换上墙壁伸缩出来柜子里的衣服,依然光着脚趾,踩在冰冰凉凉的地板。随着男人的步伐,走进一间漂亮又温馨的食堂,柜台站着舀饭菜的叔叔阿姨,尽是一张张可爱可亲。 男人说道:“给你们15分钟吃饭时间,赶快行动。” 此话一出来,一千人迅速的争先恐后排队,瞬间变成战场,有的人拉帮结伙,有的人用蛮力挤进群体,有的人占有一席之地,代替认识的同伴,领着香喷喷的饭菜。还有的人坐山观虎斗,那就是我,站在旁边静静地观察他们一举一动。 用餐时间到了,我不知道什么人递来一盒饭菜,只好先吃为敬,然后,叔叔阿姨和餐台撤退了。 男人说道:“好了,接下来,我应该送你们进入宇宙飞船了,祝愿你们旗开得胜。” 一千人并没有吃饱喝足,就匆匆忙忙的出了食堂,大概半小时后,终于换上宇航员服装,这是一套薄的灰白衣服,两边肩膀和脖子上面有着一条深缝,头盔不是链接方式。 我们陆陆续续上了宇宙飞船,才知道有着小型卧室,还有大型娱乐场所,健身房就在第二层,厕所和洗手间是连接,驾驶舱就在右边,那里只有核心人物才能进入。 正当我神游之中,只见眼前爆炸起来,双手护住脑袋,身体并没有被碎片撞到。随着好奇心慢慢睁开眼睛,宇宙飞船的残渣飘在浩瀚宇宙中,小星星形成的光圈悬浮不远处的方向,两者碰撞时,摩擦出一道火苗,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我这边袭来。 我再次举起双手护住身体,注意到手臂有一层白色护盾,然后摸了摸脑袋,竞是一个软软的透明头盔。不过,袭击过来的一道火苗即将刺入身体,突然前方形成蓝色的虫洞,就把我迅速吸过去。 由于空气和压力需要一段时间转换,我瞬间陷入昏迷状态,睁开眼睛的时候,飘荡在五彩斑斓的宇宙,眼前有一条巨大银河系,周围并没有星球。 第145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 好不容易追到自己喜欢的女孩,所以我要学会珍惜,并且变成村里唯一害怕老婆的男孩,整天跟在后面,再也没有跟其他姑娘交朋友。有的人就说我是妻管严,等到结婚以后,在家更是没有地位。 也许这些已婚人士说的很多,但是我初心不改,依然以自己喜欢的女孩为中心,在周围转来转去。如果她说往东我绝不会往西,如果她想要月亮我绝对不会给太阳,如果她狠心抛下我,肯定是我做的不够好。 我们交往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害怕村里人说三道四,我从来没有去过她家,因为有一个老地方,就是我们经常约会的场所。她坐在小溪边的石头上,低着脑袋看向水面,映入视线中的人是我,潇洒帅气的站在一旁。 我们平时约会也没做什么,玩玩水,聊聊天,把双手深入溪水里面,捉弄游来游去的小鱼,溅起水花掉落在衣服上。有时候,多少单身狗看见了,都是一张怨恨的脸色。如果一对情侣路过,不管多大年龄满是羡慕的表情,小部分情侣停下脚步,忘记还要去山上干活,开开心心的跟我俩一起玩耍。 交往已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女朋友变得越来越开朗,也许是我的缘故吧,她以前是冷不丁的女孩,因为奶奶去世得早,父母又在外面打工挣钱,只是过年回家一次,没有闲暇时间和她见面。 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更加开心,一直想出奇奇怪怪的想法,比如带她爬山抓虫子,下水探鱼,入田插秧,最为重要的行动就是,晚上和她一起出来锻炼胆子,然后坐在稻草上面,看了看万里无云的星空,真正无聊的时候,我叫她如何打情骂俏,总比将来在一起生活了,为了一点事情而吵架。 今天是我和女朋友交往整整一周年的纪念日,虽然天气不太好,但是又想出了奇特的浪漫方式,带着她来到高高的田野边,放眼望去,村庄的地形图呈现在眼中。 这时候,黑色的云朵渐渐聚拢起来,一道闪电劈在对面的山头,一阵阵狂风吹过,瞬间下了倾盆大雨,平时我俩身上的衣服。只感觉冰冰凉凉的时候,已经走到半山腰,就看见女朋友瑟瑟发抖,嘴唇慢慢变成紫色。 我刚想扶住她,刹那间,摇摇欲坠的倒在我怀里,触碰到了滚烫的皮肤,一下子知道发高烧了。我把女朋友背回家,父母请来村里最好的医生,经过长时间诊断,只能给我女朋友开药输液,脸色渐渐的恢复红润。 医生说道:“她这几天老是跟你爬山涉水,体力已经透支,再加上今天淋雨的原因,所以倒下发烧了。” “都是我不好,从来没有在乎他的感受,只是想让她开心。” “完全不是你的错,幸亏她坚持下来跟你到处走,身体素质提高了不少,要不然即使感冒了,肯定会更加严重。” “您们可以出去一下吗?我想和他说几句话。”突然听见熟悉的声音。 我赶紧从沮丧中恢复正常,就把女朋友扶起来,靠在床头。 我父母和医生出去了,女朋友立马说道:“不怪你,我们交往整整一年时间了,我真的很开心。” “这些话以后再说,你现在高烧还没有退好,快点躺进被窝里。” “你对我真好,如果我要是嫁给你就好了。” “真的吗?” “嗯。” 第146章 打酱油的王者 家里没有酱油了,我就出门去买,不知道为什么走到一栋高楼大厦底下,慢慢悠悠的走在道路边,左耳传来小河里的流水声,非常清澈。 正在走路的我,隐隐约约的听见打架声,场面好像是热闹非凡,所以想要寻找动静的源头,抬头一看,高楼大厦突出一个阳台,就看到堂弟被打了。 我心疼着想要大声阻止,只见堂弟被一只手推不来,因为自由落体的迅速太快,我向前方跑去,既然接不住堂弟,就看见堂弟狠狠的砸在地面,响起扑通的一声,一层层灰尘震荡起来。 走进堂弟的时候,他双手扶着地面站起来,动作非常圆满,露出一张勉强的笑容,便是知道堂弟伤到了腰间,应该断掉三根肋骨。 我看向堂弟说道:“看你伤那么重,算了吧,我去会一会他。” “就凭你吗?成天宅在家里,架还没有干上,爬楼梯都气喘吁吁的。” “这样好吗?我在这里等着,你把他叫下来。” “你真的打得过吗?如果可以的话,我这就叫他下来。” “你去吧!”我笑了笑点点头。 堂弟脚尖用力,噌的一下子飞回阳台。 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我走进高楼大厦的停车场,原来周围只有四根大柱子,支撑着整栋大楼。我属于好动,并沿着柱子形成正方形路线在走动。 突然间,宽大的路线两边产生了闪电,缓缓地向着我的脚逼近,可是并没有感到慌张,依然稳稳当当的走在路线中间,靠近大柱子旁边,这里的闪电是红颜色,一直噼里啪啦的拍打地面。 不知道为什么,脑袋里灵光一闪得出办法,手中引来10米之外的干树杈,赶紧半蹲下来,然后搓了搓红色闪电正中央。只听见嚓嚓的一声,连接四根柱子的闪电消失了。 这时候,我不经意间歪头,看见一个男子躲在远处,快速的追过去,既然溜得无影无踪,只好观察地面留下的脚步,开始慢慢想前往搜寻。不过一会儿,我站在一条小小的道路上,刚刚转弯走下台阶,就被男子抓住衣领。 我俯视一眼男子,露出习以为常的淡定笑容,脾气双手往外一打,然后轻轻的推开男子,整个人失去平衡,双脚也没有落地的地方,一瞬间踩空,重重地撞在台阶边,就像一个肉球一样滚下去。 当我潇洒的回头,堂弟带着一个高大的男孩站在视线中,满脸颊头大汗,两只健壮的双腿正在发抖,一直不敢往前迈进。 我对着堂弟问道:“这就是把你推下来的人吗?” “嗯。” “哦,那你可以先回去了,有些事情还是不看见的好。” 话音刚落,男孩就跪下来,努力的挤出一点点泪水,并向我这边爬来。 我说道:“你不用这样,只是想跟你切磋一下武艺,刚刚看见你蛮厉害的。” “你一定是看错了,我这个三脚猫功夫没法跟你比,求求你还是饶过我吧。” “不行,因为你打了我堂弟。” 第147章 雪上加霜 堂弟只要放假就来我家里住几天,为了过得开开心心的,正好带去朋友哪里玩耍,刚刚进入大门,堂弟一脸激动的跑过去,找到跟自己年龄一样大的男孩玩耍去了。 我被眼前的场面震撼到了,呆呆走进厅内,周围尽是一些老面孔,盘腿坐在地板上,双手捧着语文书,人群中有一个男人走来走去,原来是这家老同学的爸爸,因为他的眼神太严肃,根本阻止不了活泼开朗的堂弟去玩。 老同学的爸爸说道:“你们整天只知道来这里玩耍,成绩都下降了不少,现在谁要是背出一篇课文,我就放他一马。” 听着老同学爸爸的话语,应该是我们来的太频繁,打扰到这一家老小的作息,所以老同学的爸爸想出办法。由此可见,如果我真的背不出来,永远不能跟着近在眼前的同学们玩游戏。 就在这个时候,整个房子微微抖动,我迅速看了一眼四周,堂弟没在客厅里,自觉的松了一口气。突然间,地板裂开很多缝隙,支撑房子的许多大柱子已经歪斜,天花板一点点坍塌下来,无意间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女孩,头顶掉下一块铁板,我用尽全力跑过去,迅速把女孩扑倒很远。 等到我们清醒过来的时候,那块铁板盖在身上,没有受到其他东西的攻击,就从里面缓缓地爬出来。正当我放松警惕拍了拍灰尘,地面震动的更加厉害,赶紧拉着女孩爬上废墟,身后的那块铁板陷入士里。 经过一场大地震,我们村很多房子被摧毁,根据村委会统计人口,失踪了许多老人和孩子,这些人就在一堆堆废墟里面,被突发的大自然现象埋没,如果等不到救援,就是一场生离死别的大戏码。 发生地震一个小时后,纷纷聚集了各地的志愿者,伸出双手援救埋在废墟里面的村民,经过几小时的挖掘工作,名单上失踪的人口已经找到,不过,一些老人因为体力方面,也埋在废墟里面长达几十个小时,所以没有挺过来。 一件痛心的事情过去不久,今天迎来最寒冷的季节,所有废墟铺上一层雪花,刮起大风的时候,从远方看去,就是一处悲凉的风景区,每个人发自肺腑的感到伤感。 我为了缓解心中这份压抑,去朋友家转一转,没想到他家也受到大地震的洗礼,临时找了住处,就住在亲戚家的一楼。因为暴风雪突然来袭,朋友就把我拉进屋里坐下,冰凉的身体还没得到火坑欢迎,天花板突然巴啦啦的流下水,脑袋和衣服被弄湿。 朋友气呼呼的说道:“这个调皮的捣蛋鬼,我一定要把他揍一顿才解心头之恨,经过那么大的地震,依然不懂得尊重人。” 我赶紧劝阻道:“没事啦,小孩子就是爱玩,衣服湿了可以换。” “不,他已经不是一两把雪水融化下来,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他。” “那我跟你一起看看。” 第148章 体验友谊的农场 因为父亲去世得早,从小失去一份父爱,但是我有一群好伙伴,无时无刻陪在我身边,就像分不开的家人。这这些好伙伴的年龄跟我一模一样,都是活泼开朗的孩子,遇到困难的事情总是笑着度过。 今天是星期六,在网上购买了又长农场体验的门票,打算增加坚固的友谊,等到快递员把门票交给我时,然后拨打一群好伙伴的手机,先来到我家开会,去了农场应该体验什么项目。 中午十二点钟,五个好伙伴到达我家里,坐在沙发上堆满了,同时发言的时候,变成了七嘴八舌,完全听不清楚谈话内容,就像吵架一样声音特别大,表情非常狰狞。 我一下子站起来,大声喊道:“听我说一句话,咱们去农场是为了快乐,并不是什么捞黄金。” 一个女孩点点头,然后说道:“好吧,你是此次活动的召集人,我全听你安排。” “我们六个人从小玩到大,对彼此非常了解,所以默契上应该没有问题。” “你到底要说什么呢?” “农场最近开办了一个比赛活动,一共分成三组一组两个人,进行队友之间的默契考验,内容很简单,只要把草莓,苹果各摘满一个竹篮子,就算那个组胜利。” 一群好伙伴终于同意了,就往郊外的农场走去,半小时后,到达超大的门口,经过工作人员验票,最终进入农场的果园里面。 然后我和好伙伴们开始分组,进行正式的默契考验,可是我呢?心里的日标并不是赢得比赛,却围在五个好伙伴身边,观察脸上的表情,如果摘水果的过程中,有人露出烦恼神情,或者队伍之间进行吵架,说明友谊的小船很容易翻。 我悄悄来到第一个目标,这个组生男女搭配,刚才分组的时候,好伙伴当中唯一的女孩比较主动,并且选择离自己最近的男生。第一步观察表情,特别的认真努力,并没有不开心的神色。第二步观察言行举止,男生摘水果的时候,就像老人家一样缓慢,围在身边转来转去的女生则不同,动作利落,因为不发多样变化,感觉这个女生像是翩翩起舞。 女神突然停下脚步,眼神犀利的说道:“你的动作太慢,这样吧,我来自摘草莓,你去隔壁的苹果林子,无论在多少也没有关系。” 我躲在最近的草莓丛中,听见女生说话了,赶紧朝着男生看去,低着脑袋慢慢吞吞的走路,那个背影散发着委屈。看来,距离完成任务还很远,只好去观察第三组。 根据我起初的记忆,第三组背着竹篮子先去了苹果园里,是双胞胎的兄弟,平时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形影不离的黏在一起,就连睡觉,还还有去厕所也不例外。 我垫手垫脚的来到苹果园门口,只见远处的凳子上,坐着第二组的双胞胎兄弟,闭着眼睛睡着了,在睡梦中依然是满脸笑容,再看看旁边,放着装满草莓和苹果的竹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