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在末世》 第一章在下姓白名起 夜很深,静得吓人。往日街道的繁华不见,一只只丑陋的丧尸游荡在夜深人静的夜里。某层楼的窗户,传出一声响亮的尖叫声。一名年轻漂亮的美女倒在地上,没有了声息。一只暗红色的蝙蝠破窗而出,狰狞的嘴角边染着红色的血迹,一颗血珠顺着落下,引地上无数的丧尸疯抢。 这里就是末世。 黑暗的天空渐渐变得灰白色,阳光不久将缓缓升起。白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睁开了眼睛,自己为什么还能呼吸,吾不是己经拨剑自刎了吗?难道秦昭王救了吾?不可能。吾拒绝挂帅带兵攻打赵国,他恨不得吾早死。那吾是怎么活下来了? 白起仔细检查了自身,全身上下看不到一个伤口,这不可能!吾带兵逐战十余年,受过不少兵戈伤害,连死前脖子上的伤痕也不见了。真是怪哉! 这时,一缕缕微光忽然点亮了世界,白起睁大眼睛,开始打量眼中高耸陌生的建筑,高大美丽的摩天大楼,这对白起来说完全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吾究竟是在哪? “前面那个小白脸,一大早发什么呆,快过来。”一名黑色劲打装的少年,背着一根黄色的长棍,手指勾了勾白起。 白起走了过去,黑色劲打装少年拍了拍白起肩膀,“你是我出山后收服的第一个小弟,听懂了吗?”黑色劲打装少年握住背后的长棍,往地上一撞,碎石飞滚,棍子深入地面约一尺。“就问你!服不服?”黑色劲打装少年,抽出长棍,坚硬的花岗岩地面上露出一个直径五厘米的圆坑。 白起惊呆了,这种力量不是记录在传说之中吗? 寻常武夫怎么能这么强大,这个人是谁?白起心中疑惑。 “记住你的大哥叫楚风,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姓白名起。” “哦,白起,和历史上的杀神白起同名,我说的对吗?”楚风笑道。 历史上的杀神白起!!白起心中震惊,仿佛找到了答案。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小白吧,我是要成为救世主的男人!”楚风自信的说。 白起呆呆地看着自我感觉霸气侧漏的黑色劲打装少年,可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好吗! 楚风觉得新收的这个小弟,已经被他的王霸之气震慑住了。 楚风满意的朝白起点点头,“看你表现不错,今日老大传你两招。” 楚风刚抽出自己的长棍,风骚摆完一个棍花,正准备露一手。 白起突然感觉自己脑袋有些发晕,扑通一声,五体投地倒在地上。 “喂,小白,你这么快就倒了,哥都还没出手呢。” 楚风仔细检查了一下白起,自言自语道,“没有受伤啊,难道我的王霸之气变历害了?” “这个人竟然没有内力!他是如何在末世活下来的,这不可能!”楚风有点震惊地喔起嘴巴。 ……………… 白起觉得自己脑袋烫得像开水,思考一下立即就疼痛。突然白起感到一股清凉的气流从背后钻入扩散到全身,这股清凉的气流直冲头部,白起感到自己脑袋发胀,嗡嗡作响。不久,白起昏昏沉沉地睡下。白起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清醒过来头不烫也不疼了。 白起睁开眼睛的一瞬间,就看到了盘坐地上的楚风。是他救了吾,白起心中想到。也不知道魏澜如何了,恐怕吾再也见不到她了吧。白起伤感起来,独自叹了口气。 盘坐在地上的楚风,缓缓睁开眼睛。“小白,你是从哪里来的?不会是在深山里躲了十年,以为天下太平就跑出来了吧?” “吾,吾不知道。这里是何处?” “靠,失忆了!”楚风惊讶地说。 “失忆?吾家在秦国,不知这里是何处?”白起问道。 “你,你以为你是杀神白起么?哈哈,哈哈。” 楚风一边笑,一边说,“秦国两千年前就灭亡了,你骗谁呢。” “两千年前,两千年,澜儿,汝还在吗?”白起自言自语道。白起尽管心里明白人是不可能活千年,但白起还是心怀希翼。 “吾姓白名起,号称人屠。不知如何称呼汝?” “尼玛,你装上瘾了,叫大哥!”楚风怒道。 “吾与汝并没有结拜,怎能称汝为大哥。”白起坚决反对。 “呵呵,你看看我手中的棍子,而你呢?一个没有内力的废物!”楚风毫不犹豫威胁白起。 “吾本不属于这里,死又何妨。”白起不会怕死,过去他敢拨剑自刎,今日他亦能直面死亡。 “你!好家伙,吃我一棍!”楚风大喝。 一根长棍直朝白起面门落下,白起慢慢闭上眼睛,就这样死亡吗?澜儿,吾来见你了。 楚风收住长棍,这时长棍距离白起只有一厘米。 “你这个白痴。”楚风笑了笑,“你真不怕死吗?” “吾怕死,但吾本就是该死之人。”白起心里一直没忘被自己坑杀的四十万人,自己确实该死。 “你,算了,不说了。我们结拜吧,当然我做大哥,你当小弟。”楚风说。 “……汝为何要找吾结拜?”白起问。 “因为我觉得你顺眼,第一眼就看出你有当我小弟的潜力。” “……怎能如此草率,如今的人难道都如你一般吗?”白起问。 “古时候的结拜我不清楚,但是现在只需要一句话答应就可以了。”楚风解释一句,随即问白起,“你不会真就是杀神白起吧,希望你别骗我!” “吾姓白名起,后世称吾为杀神么?怎么敢当杀神。”白起惭愧地说。 “呵呵,白起杀了无数人,怎么担不起杀神这一称号?”楚风问。 “杀人本损上天好生之德,吾迟早不得好死,怎能称为杀神?”白起解释道。 “哈哈,你不敢承认杀神的称号,却始终坚持说自己是白起,真的是脑袋有问题。”楚风笑道。 “吾本来便是白起,汝怎能说吾脑袋不好?” “你这个人啊,估计是个精神病。不陪你玩了,我要去拯救世界了。” 楚风提起棍子离开,白起也没有挽留,双手抱胸恭敬行一礼,郑重道,“方才多谢楚兄救命之恩。” 楚风没有转身也没有回头,不过却从怀里掏出一本发黄的小书册,扔到白起脚下。 “希望你能在这末世好好活下来吧,有趣的家伙。”楚风自言自语道。 楚风的身影,迎着朝阳走去,离白起越来越远。 第二章此生何处去 白起目送楚风离去,心底开始迷茫。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这个世界不属于我。 听楚风话中意思,这个世界非常危险。好好活着吗?活着又是为什么呢?不如死去。白起的人活过来了,心却依然是死的。 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活着,想要活得精彩却被现实生活打击,活得不轻松不快乐。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徒伤身体。到了死去的一天,再后悔己经来不及。 白起死过一次,他的生命如鲜花一样绽放美丽的花朵,也如枯萎的花瓣随风而逝。 白起从军十余年,早已看淡生死,生无可恋,死无可奈。人固有一死,不过是时间或长或短。 白起站着一动不动,心神恍恍惚惚,似乎活着毫无意义,秦国何在?家又何在?我成为了一名浪子,似乎只能流浪。 白起迈出了第一步,漫无目的地走在废旧的城市中,嗒嗒嗒,城市里响起了嗒嗒声。他再也不能回头了。 ………… 没走多远,他就踫上了一群丧尸。这是些皮肤腐烂,眼珠翻白,全身灰绿色的小型绿尸。白起恍若看不见它们,笔直走进绿尸群。 “宗叔,那人不怕死啊!直往尸群里冲。”水婉君稍微皱了皱清秀俏人的秀眉,向刘宗道。 “小姐,那人心神不宁,估计是去求死。”身高马大,二米长的壮汉沉声说。 “啊,我们要去救救他!”水婉君脸上带有点震惊,但依旧容颜如玉,非常好看。 “好。”刘宗沉着嗓子回答,然后将一杆长枪拿出,冲向白起。 美丽俏佳的水婉君则是抽出腰间一把短剑,并没有动背后挂着的凶神恶煞的红色剑鞘。那是一件凶兵,以水婉君目前实力不够使用。家中长老却让水婉君时常带着这柄凶剑,说是磨合气息让凶剑尽快适主。 这柄凶剑,水婉君随身携带有五年了,目前水婉君只能驭使凶剑三次。每次水婉君拔剑,都会被一种凄凉凶煞的气息环绕,使她渐渐迷上这柄凶剑,也令她恋上此凶剑的原主。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凶剑总是在颤抖,剑鞘震得飞响,水婉君走到这里才忽然好些。 刘宗一跃而起,便是十米远,三息之内,刘宗冲到白起面前。眼前的绿尸群顿时骚动,直扑向刘宗。刘宗本打算护着白起,却发现绿尸群只攻击他一个人,不由自主对白起产生好奇,仔细打量两眼。 话说,眼中这名年轻人除了神色不佳,倒是有一幅好容貌,明眸清眉,脸像镜子般光滑,像白雪般柔和。就自己这一生见过的人来说,恐怕只有他配得上小姐。 刘宗提枪横扫,立刻倒下一大片绿尸,刘宗己经是气境炼气如霜的高手,最低级的绿尸对他来说像切水果一样。不到十秒,八十多只绿尸全数死尽。现场是一片狼藉,内脏碎肉满地,腥臭味缕缕不绝。 白起的脚丝毫没有停,走在碎尸上也不在意,他只知道走,走下去,亦或死去。 可是老天好像偏偏不让白起死去。 水婉君用轻功纵云梯,优雅的落在他面前,上下打量着白起。 白起停住了,脚步声骤然而止,不是因为眼前这个美丽的姑娘,而是白起感觉到了一声呼唤。白起不知道呼唤声从何而来,但一定在这个姑娘身上。 白起双眼不再无神,他认真看着眼中的姑娘,一丝不苟地看着。水婉君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家伙,变得双目有神,那双宛若星尘的眼睛吸引了她。 从白起停下脚步,然后与水婉君对视,差不多有十秒了。刘宗感觉这两人不会互相看上了吧。 “咳,咳咳”刘宗故意道,“小姐,小姐?” 水婉君刚才像是做了一个梦,他仿佛看见到一个人,一个她梦寐以求的男人。背后的凶剑突然发出一声龙呤,白起的脸色变成了震惊。因为这把剑,是他曾经的配剑。 白起不由自主伸手去拿,水婉君没有阻止,反而在内心暗自期待着。她认为这个男人就会是凶兵游熙剑的主人。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 “住手,小子不要命了吗!!”刘宗大喊一声。 白起没有收手,依旧去拿。正当他快接触剑柄时,刘宗抓住他的手腕。 谁也不能阻止我,这是我的!白起心中怒吼。 凶兵似乎是受到主人的愤怒,一瞬间变得安静。 水婉君静静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就想那么一直看着他,这是我喜欢上他了吗? 刘宗感到这小子力量越来越大,几乎快要挣脱他的束缚,刘宗决定使出劲气。刹那间,白起被刘宗握住的手腕脱了一层,露出鲜红的血肉。 白起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似乎并不吃痛。这时白起更没有退缩,一把握住剑柄。 “宗叔!你怎能这样!你是个大坏蛋!”水婉君生气的说。 刘宗一下子摸不着头脑,凶兵对小姐可是非常重要,可是小姐却在骂他。那个小子倒是一句话也没怪罪。 “小姐,这可是你自己的凶兵。”刘宗解释,他可不想小姐对他产生不好的念头。 “那你就别管了!”水婉君说。 接着她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刘宗也张大嘴巴表示不敢相信。 因为凶兵游熙剑剑身的红色凝聚一团传递到白起身上,白起则是爆发出一股凶神恶煞的杀气。杀气好像己经冲入云宵,天空开始变暗,白云变得乌黑。 “这,这不是气势凝神,只有化境化意炼神的高手才能做到吗?难道这个小子是名深藏不露的高手?”刘宗惊讶地说。刘宗一脸震撼。 水婉君则是一脸崇拜地看着白起,他将会是我的男人。水婉君一脸兴奋。 大概过了五息,天空恢复了澄清,白云飘飘。白起脑袋里多了一段记忆。这一段模糊不清的记忆成为了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他似乎五年前就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好像是在寻找什么。 白起轻抚剑身,叫了一声,“游熙。” 剑身颤抖,伴随一声龙鸣。 第三章此剑名游熙 在杀气化意为势的那一刻,白起无法形容一下那种感觉,就好像如鱼得水,自己能逍遥天地。 刘宗依旧惊讶地看着白起,能够镇压住凶兵游熙剑,并且可以化意为势的人屈指可数。可是刘宗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眼前这位。而且这位竟然如此年轻。 “请问您的尊姓大名?”刘宗客气地说。 如今是末世,实力决定一切。强者自然会受到尊敬,弱者自然遭到鄙视。 “吾名白起。”白起从那段记忆中了解到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武力至上,危机重重,但最可怕的是人心! 白起不知道自己从前寻找什么,但是他明白自己想找到东西,光靠自己可不行,他非常需要人帮助他,所以自己要霸道!也就是彰显武力,只有强者才会得到别人的追随。 刘宗嘶了一口气,内心暗想:白起,他竟然叫白起!是二千年前的白起吗?不可能吧。可游熙剑却向他臣服了。家族中最历害的家主水云阳是化境化意炼神的高手,却无法降服凶兵游熙。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一见面便收服凶兵游熙。他究竟是何来历?必须请他去家族里一趟,凶兵游熙丢失的责任,我可承担不起。 刘宗开口道:“还请白公子去我族做客,游熙剑的丢失在下担不起。” “好。”白起答应。 白起是不会拒绝的,因为他需要熟悉这个世界。 水婉君始终不渝的张着大眼晴,看着白起。一听到刘宗请白起做客,水婉君笑容如繁花一绽,美丽动人。纯洁面仪的笑容,温柔可爱的气质,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温柔。这简直就是所有男女老少杀手。 可惜白起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她,似乎根本就不打算与她说话。白起遵守着古时的规矩,一般不会随便盯着女子看。 水婉君则觉得自己应该装做淑女一般,千万不要在白起面前露出不好的一面。 白起似毫不知道有一个女孩己经喜欢上了他,就算是知道,恐怕他也会无动于衷。 因为白起从握住游熙剑的一瞬间就明白了,何谓杀神?杀神者,屠天下也之乎。楚风当初称呼白起为杀神,白起并不认可,因为白起不知道游熙剑已经进化成为一把凶兵。只有握住游熙剑的白起,才能称为杀神。没有游熙剑的白起,只能叫白起。 这天下似乎从未太平啊。白起心想。因为剑身上的血,让游熙剑成了暗红色。以前的游熙剑,不过是白起上阵杀敌的佩剑。如今却成为凶兵,这需要剑身染多少血,屠多少人才能做到啊。 白起自己也没有想到剑中有灵,而且游熙剑灵只臣服于白起。 当时白起喊了一声游熙,不是因为惊讶,而是因为感动。两千多年的等待,足以令白起铁石心肠变得柔软。这份感情,足以让人屠白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白起虽无情,但他也是人。 “白哥,你今年多大了?” “白哥,你真的好历害!” “白哥,你有女朋友吗?” “白哥,你觉得我怎样?” 一路上水婉君像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麻雀,叽叽喳喳个不停。 白起无视,一路无视。 刘宗掩嘴偷笑,“啊,小姐手下留情!”其实水婉君只是轻轻挟了刘宗手臂上的肉。 “哼。白哥不理我,连你也敢笑话我!” 说好装淑女的呢?在看到白起始终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情况下,水婉君忍不住了。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世上总有无情人。 白起一路上像个好奇宝宝,“这是什么车,竟然不需要马匹?”白起等人坐在一辆路虎上,刘宗开着车,水婉君与白起坐在后排。 尽管白起无视了水婉君的爱意,相当于倒贴,但是水婉君并不生气,非常认真地为白起解释。 “这是一辆路虎揽胜极光,六十万进口车。” “那个高高的,像圆饼一样的是什么?”白起指向一栋建筑。 “那个是摩天轮,你想不想见识一下,等我回家把发电机拿过来,就带来你玩。”水婉君不怀好意笑着说。 “好,吾也想了解一下番。”白起答应。 水婉君没有想到白起真会答应,兴奋地承诺自己回家以后就带白起上摩天轮。 “宗叔,车开快些,再快些。”水婉君迫不及待了。 “小姐,路上也不好行驶,万一出事了我可负担不起。”刘宗语重心长地说。 “哼,胆小鬼。”水婉君气冲冲地甩了一下乌黑亮丽的秀发,正巧不小心打在了白起脸上。 “白哥,不好意思,没事吧?”水婉君微红着脸 温柔细语。 “无妨。”白起淡然道。 城市里并不太好行驶,哪怕清理出一条路线,不久又会变成原样,所以有些时候你不得不下车打僵尸。 此时此刻,刘宗一个紧急刹车,滑出一条优美的弧线。 “怎么了,宗叔?”水婉君问道。 “前面来了一个大家伙,我们过不去!” “你能对付吗?宗叔?”水婉君问道。 “是红尸,我打不了。”刘宗回答。 “让吾来试试。”白起拿出游熙剑,盯着眼前十米高二米宽的巨型红尸。 白起知道拥有游熙剑后,自己变得很强。但是自己究竟有多历害,白起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眼前的巨型红尸似乎发现了他们,正向车子迈出大步冲来。 “吼……” “这是红尸的音波冲击,白哥要小心。”水婉君提醒白起。 白起点点头,拿着游熙剑走向红尸。 巨型红尸似乎非常兴奋,一拳直接砸出,白起快速闪避,躲过一拳后,也发现了地上两米宽的大坑。 这斯力气如此之大,我不能硬拼,应该攻其不备打击薄弱。白起心想。 红尸又是打出一拳,白起再次躲开。就是这个时候,白起跳起拨剑,一道剑气随之劈向红尸薄弱的背后。 不料,红尸使出音波冲击,正中白起。 白起感觉身上一麻,然后就被红尸巨手抓住。 糟糕!红尸将白起往嘴边放上去。白起却使不上劲。 “白哥,我来救你!”水婉君提剑冲上前去,却停下脚步,是刘宗挡住了她。 “小姐,不可意气用事,我们快走。”刘宗抓紧水婉君的胳膊。 “不,白哥会死的,婉君宁愿和他死在一起。” 水婉君果断剑指刘宗,认真地说。 刘宗愣住了,不过立即抽出长枪,“小姐,得罪了。” 第四章可恶的大胡子 白起被一双巨手牢牢地握住,然后就被红尸吞入腹中。红尸兴奋地大吼。 水婉君看到这一幕,无力地垂下剑。泪眼婆娑地倒在地上,死死地盯着红尸。 这时,刘宗用手背拍上水婉君的脖颈,随即抱起昏迷过去的水婉君。 “小姐,我也是迫不得已。要怪就怪这小子自己太笨了。”刘宗自言自语道。然后刘宗尽全力带着水婉君逃脱红尸。 白起不想死,那么谁也不能杀死他。白起不会死,因为他还有游熙。当时他那一剑斩裂了红尸的背部,可是白起没有料到红尸竟然能恍若无其事,是自己对这个大家伙太不熟悉导致判断失误了。 此时在红尸腹部的白起,全身被周围难闻的液体包裹。但情况比之前要好的多,因为白起还能出剑。只要他挥出一剑,必然就可以从红尸腹部逃出。 但是白起并没有这样做。因为白起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游熙正在吸收红尸的血液。白起很好奇游熙吸收它的血液会变成怎么样?白起对游熙的在乎,甚至超过了自己的生命。身陷如此险境,却只在乎一把剑。 白起在黑暗中握着游熙剑一动不动,任身上的液体越来越多,白起以为会有一阵阵痛楚,结果总是出人意料,他感觉很舒服,好像他也像游熙一样能吸收。白起立刻对自己这具身体,产生了好奇。白起从第一次打量这个世界时,就有一种感觉,这具身体不是自己原来的。此时身体奇异的反应更是印证了他的猜想。 白起不知道红尸在外面疯狂的大吼大叫,宛若疯魔,不停地撞倒建筑。 此时,外面除了红尸以外,出现了一名大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大胡子刚才看到了白起被红尸吞咽的一幕,此时又见红尸乱吼乱跑。 大胡子心想:难道那小子没有死?顿时大胡子拨出大剑,向红尸斩去。 “吃吃你胡爷爷的大宝剑!”大胡子大喊。 红尸的脑袋与身体分家,落地滚了十几米。大胡子收起大剑,看着红尸的身体。“喂,里面的人没死的话,吭一声。” 白起刚才在红尸体内翻滚了一圈,此时听到有人叫自己,便拿着游熙剑剖开一个缺口,慢慢走出来了。 “你小子没事?红尸体内的液体可不好受啊。” 大胡子看到白起恍若无其事,心中有些惊讶。 “没事。”白起回答。 白起现在特别想找一面镜子,看看他还是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哪里有镜子,吾要看看自己。”白起问。 “挺爱美的啊,像我年轻时候也是被人称为玉面小白龙,可不比你差。”大胡子磨蹭自己的大胡子,一本正经的对白起说。 “你真的没有事吗?红尸体内的那玩意可是令人不好受啊!”大胡子再次问白起。 “吾没事。” 此时,白起衣服破烂不堪。大胡子眼尖,大笑着说:“你小子本钱可是不小啊,哈哈。” 白起听不懂大胡子在说什么,但也知道不是在说什么好话。 白起也发觉自己现在衣不蔽体,立即开口“吾需要一身衣服,银两暂时没有,能欠账吗?” “哈哈,你这人不会是穿越来的吧,现在拿衣服还需要钱吗?”大胡子大笑着说。 “嗯?不要银两?请问从哪里拿?”白起问。 “衣店里拿啊,你这家伙是真笨还是装笨。”大胡子有些不可奈何地说。 “谢谢,衣店在何处?”白起问。 “你什么都不知道吗?你知道你手中的是什么剑吗?”大胡子对白起感到好奇。 “游熙。”白起回答。 “果然是一把凶剑,老远我就感觉到一股煞气冲天。”大胡子用粗手磨蹭着胡子说。 “你能收服凶兵,以你的实力不至于被红尸收拾吧?”大胡子似乎很喜欢说话,像个好奇宝宝。 “吾只是寻常武夫。”白起回答。 “你说你没有内力?”大胡子惊讶地说。 “对。”白起皱了皱眉,眼前这个人不停问东问西,令他感到讨厌。 大胡子似乎也察觉了白起心里的意思,接下来大胡子的一句话让白起陷入了沉默。 “不如你拜我为师,我教你。” 白起遵从着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古训。白起又实在对大胡子没有什么好感,于是拒绝了。 “等等,你不知道我是谁呀!北城十大剑客中的疾风剑豪就是我。”大胡子报上自己的名号,想震慑一下白起。 可惜白起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北城十大剑客。他现在只想要一身衣服,一面镜子。 可恶的是大胡子与他说了半天话,总是不帮他解决当务之急。 “北城十大剑客,你不会不知道吧?那可是守护北城的最高力量。”大胡子磨蹭胡子道。 “不知道。”白起转身便走,身上掉下来一个发黄的册子。 大胡子拾起,认真地说,“这可是好东西,只可惜有一些页子没有了。”大胡子脸上露出一丝惋惜。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白起问。这册子正是从楚风那里得到的,白起看过,可是看不懂。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本内功心法。并且是一本上好的,功法叫做一气诀。可惜,可惜。”大胡子有些惋惜。 “你能教会吾吗?”白起问,他很想知道楚风留给他的究竟是什么。 “可是缺了几页,我也没有把握。”大胡子说。 白起吹着凉飕飕的风,感觉下身一冷。 “你能带吾去衣店拿衣服吗?”白起淡淡地说。 如果这个大胡子再不带他去,那白起就离开。 大胡子也察觉到了,自己老毛病又犯了,忘记了白起的请求,“额,不好意思,这是我的老毛病了,一开口就说个不停,经常误了正事。” “没事。”白起心里也不怪大胡子了。 “走,我记得前面好像有一家。” 大胡子带路,白起跟上。 “额,这家被洗劫完了,找下一家。” 大胡子带路,白起不动声色继续地跟上。 “记错了路,别怪我,我好久没来这里了。” 大胡子一脸无辜,白起三番两次握紧拳头。 “一路上风真是大啊,真凉快。”大胡子磨蹭着胡子看着白起。 第五章白起的疑惑 大胡子带着白起走了七条街,穿过十个马路,终于找到一家还算完整的衣店。 “这就是衣店,你进去吧。”大胡子指着一家挂着杀马特三个大字的服装店。此时大家也应该猜到了,为什么九条街上唯有这家能够完整保留下来。 白起二话不说,大步走进去,“铛,铛铛。”白起撞到玻璃门上。大胡子一瞧,便笑开了花。 白起心疑,前面半透明的东西究竟是何物?竟然让他寸步难行。怪哉,怪哉!白起心中感叹。 “哈哈,哈哈。”大胡子一手指着白起,一边大笑。真的很难从大胡子身上看出高手风范。亏他还炫耀自己是北城十大剑客,这笑容天下恐怕仅此一家,这一脸笑容宛若菊花盛开,实在是难看得让人想撞墙。 白起便想一头撞南墙算了,被这样的人以这样的笑容打击,比上战场陷入绝境更让人难受。 大胡子就在一旁笑着,笑得奇丑无比。白起忍不住了,一脚向前揣去,误打误撞,玻璃门开了一条缝。白起推开玻璃门,仔细看了一番。原来只是一道门,竟然是半透明的门! 白起心中大惊,二千年以后的世界,变化真的太多太大了。 白起瞧了一眼大胡子,那个家伙还在摆出那一脸让人吃不下饭的笑容。真是欠揍。白起心想。 白起走进杀马特服装店,看着琳琅满目的衣服不知道该拿哪一件。随即一面大圆镜子吸引了白起的目光。 “这个人是谁?这人还是我吗?”白起自言自语道。 镜中的人物,一身破烂的衣服不说,全身怪异的液体也不提,那张英俊白亮的脸还是自己熟悉的脸么?那根本就不是自己,也许这具身体也不是自己的。我究竟是如何来到二千年以后的,原来的我已经是真的死了?可我还是活着,活在一具陌生的身体。 之前,游熙剑中传来的那片模糊的记忆,白起隐约记得听到两句话,“游魂归兮风云涌,杀神临兮白骨堆……”吾难道是为了杀戮而来?这世上何人值得吾去杀,我又为何去杀戮? 白起不禁看了一下手中的游熙剑,这己经是件凶兵,持有者恐怕沾染了剑的凶煞之气,当凶煞之气聚集到一定时候,就是吾迷失之时。 呼……白起吐出一口浊气。 自己是一定不会丢下游熙不管的,可是自己又不能被凶煞之气影响。白起陷入了两难。 大胡子看到白起走进衣店以后,就站在一面大圆镜前发着呆。白起此时的脸色阴晴不定,难以琢磨。这家伙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大胡子暗自心里嘀咕。 “小兄弟,怎么了?说句话呀?”大胡子把手白起面前挥了挥,但是白起无动于衷。 大胡子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也一直认为自己颇具大侠风范。每当别人遇到困难,他都会拔剑相助。他的剑快如疾风,他喜欢喝大碗的酒,吃大口的肉,交大把的朋友。大胡子实力也不弱,于是他自己叫了个名号:疾风剑豪。他说他是在怀念从前的一款游戏。从末世到现在十年间,大胡子不知道喝了多少大碗酒,不知道吃了多大口肉,不知道交了多少大把朋友,更不知道救了多少人。北城十大剑客,并不一定是实力最强的,但一定是最侠义最受欢迎的。 大胡子第一眼见到白起,就觉得这个人自身有问题,凶兵可不是一个普通人随便就能驭使的。末世十年后,这世上竟然还有如白起这样的普通人更是令人不敢相信。 末世开始之后,全民习武。因为你用子弹打破了丧尸脑袋,丧尸都不会死去,只有将它的脑袋砍下来,才算是解决掉了它。 人类从一开始的措手不及,惊慌失措,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冷静果断。是经历了十年血腥风雨中的杀戮,逐渐成长的。 人类一直都在与丧尸斗争,从未停止。因为人类认为自己就是地球上的霸主。人类渴望回到那个安详平和的时代。 可惜丧尸进化的速度实在太快,人类习武的速度比不上它。但是很多人都在绝境中突破了自身的潜力,打破了极限。这才不至于输给丧尸。按照大胡子心中估计,再过个十年,人类就一定能清理掉丧尸,重新迎回地球霸主的时代。 大胡子看到白起愣神的状态,并没有打扰他。一个人在衣店里逛了起来,突然大胡子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现在还有谁在外面拿衣服啊。在居住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卖衣服,自己怎么就这么笨啊。对了,这小子绝对是一穷二白。到时候恐怕要等我大胡子给他付钱。 “这里的衣服也不错啊,何必与自己的钱过不去呢?”大胡子磨蹭着粗糙的胡子,自言自语道。 当白起看到自己己经变成一个陌生人后,就陷入了疑惑,想清楚了一些事情,但是多了更多的不解。 这世上恐怕没人能够告诉他真相,在真相发现之前,谁也不知道。 大胡子拿着自己选好的奇形怪状的衣服,放到白起面前。大胡子对白起说,“穿上试试吧。” 白起第一次接触现代服装,怎么可能穿的好。还是大胡子,好心好意的帮他穿上,此处两人激情省略两万字…… 白起第一次穿上这么奇怪的衣服,上身t恤衫满是大红圈圈的爱心,胳膊肘部空露出来,双手带着长长的手套。下身裤子有八个破洞,鞋子画着一个大号骷髅头。 白起照了照镜子,又看了看大胡子。白起心里总觉得不对劲,大胡子似乎在憋着笑。白起在心里己经为大胡子打上五分,负值。 “怎么样,小兄弟这身行头挺帅呀!不过比我差了些。”大胡子装作一本正经道。 白起此时的表情是这样的:??? 大胡子的表情是这样的:﹋o﹋ 可怜我们的白起的同学,第一天就被这个大胡子坑了。 白起不去想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了,他想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为什么自己能在两千年以后,那么自己的那些故人呢?白起想要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