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风里的人》 第一回:【木休】客栈 一九六一年,西北,沙漠,【木休】客栈外墙。 两个身高一米八多的男人立在墙角,交谈着。 身着皮袄的男人眼珠泛着蓝光,眼神像把利剑,嘴唇微薄。 “我从小就没有名字,只记得我的母亲姓周。”混血男人先开口了。 “那就是你父亲是洋人?” “现在谁还讲洋人,外国人就是外国人。” “到后来,你也没有名字?” “一九四六年我十岁,有天晚上母亲自杀了,死之前一点儿征兆都没有。只给我留下了两句话—为什么要生活在时代的暮年,为什么要出生在时代的暮年。四一年开始母亲疯了似的远离香港,跑了五年,到哪儿都是战争,好像在哪儿都无法存活,最后不跑了,走的无声无息。以前母亲都叫我白先生,她走后,我给自己取名周暮年,我不知道自己父亲姓什么叫什么,但我可以决定自己姓什么叫什么。” “你母亲为什么叫你白先生?” “她不说,也不叫我问,只说等战争结束了,她带我回香港,回到百玉堂。” “你是香港人?哦不,你母亲是香港人?” “我在香港出生,听母亲说家在百玉堂,是个戏馆。” “我也是香港人,曾经犯过大错,被流放到了大西北。可能这辈子都回不去了。不过,你为什么来这里” “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你投靠了国民党,从香港躲到南京,一九四九年,国军战败,你没去台湾,跑到了大西北,你以为就隐姓埋名了?谁都找不到你了?以前犯下的错,就没人去找你算账了?” “我想起来了,你应该是白玉堂的后人,当初…算了,已经过去了。” “被灭门那天,可能我还小,没一点印象,但是,你的名字,我母亲给我念叨了不知几百遍,你也许会说,人是日本人杀的,我也想啊。”周暮年突然站起来,从腰间拿出手枪,要了张元奇的命。 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张元奇连口换气的机会都没有。 周暮年走到张元奇尸体的身边:“是我太冲动了,刚让你知道你为什么要死,还没跟你多说上几个句话,走的突然,但,你该死,你是我母亲的梦魔,你的尸体我过一会儿再来处理,先好好对着天空反省反省。” 说着周暮年走进客栈。 西风穿过木墙板刺在周暮年的脸上,似钢刀,似快剑,但这会使周暮年感到有安全感。暮年点了一支烟,开始享受复仇之后的快感。 “店家,三斤酒。”一个磁性的声音传过来。 “店家,三斤酒。”没人应答,他便又说了一遍。 周暮年目光移向这个人。 似是故人来,这是周暮年的第一感觉。 当这个男人将要喊第三遍得时候,周暮年走了过去:“兄弟,店家应该是睡了,我来招待你。” “三斤酒,五斤牛肉。”干净利落。 “行家,绝配。只是…” “喝不完吃不完,我带走。” 酒肉都有了,周暮年还递给了他一支烟。 “从那儿来的?”周暮年顺便替他点上。 “甘肃兰州。” “听你口音是香港人。” “很久没回去了。” “我也是。” “你是混血儿?” “中英混血,听说当时香港很多。” “你今年多大了?” “没名字,没生辰。” “看你面相很老。” “从小劳累,落下来的。” “我在找一个人,找了二十年了。” “我在躲一个人。” “一起喝点儿?” 周暮年去柜台拿了一个杯子,填满一杯:“人呐,比世间万物都难忘怀,不管是你爱一个人入骨,还是恨一个人入骨,你这辈子都决计忘不掉。” “不够,还有愧疚和思念。” “我见到你,感觉像是遇见了一个故人一样。” “我已经没有故人了,再说我们也没有见过,帮我把这些打包起来,我该走了。” 周暮年目送这位“故人”一直到看不见的大漠深处。 他把收来的钱放入柜台银盒里。又躲到西风直吹的地方点上刚没有抽完的烟。思考起来那个“故人”刚说的话——难以释怀的还有愧疚和思念。 可能只有经历过才有这样深的体会。 周暮年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可他真正拿起之后,却发现自己根本放不下。 他看了眼手表,快下午两点了,他猜着这家店的掌柜应该快醒了,就抓紧绕去了后墙,拖着张元奇的尸体走了差不多一千米给他丢在了一个沙坑里,这是个流沙洞,过不了多久就会给张元奇给吸进沙漠底部,就算没吸进去,风沙也会给他埋起来。 差不多忙活了半个小时,回到客栈时,掌柜已经在柜台打理账目了,他又回到风口处。 “你在这片沙漠住多久了?”周暮年打量着这家客栈的掌柜,他真老,应该有60岁了吧。 “我没出过这片沙漠。”掌柜看着西风里的周暮年。 周暮年的脸被刮的通红,风呼啸过皮衣,呲呲作响。 “想出去吗?”周暮年故意用向往的眼神看着掌柜。 “出去干什么,这里连仗都打不过来…对了,工仔去哪儿了,店也不看了。”掌柜说的工仔指的就是张元奇。 “他可能在这里憋不住,想要出这片沙漠。”周暮年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想走就走吧,早就知道他留不住。前几日就跟我提出想要走,我没理他,客官,你要住店还是喝酒。” “既然他走了,我留这里给你做公仔,不要工资,管吃管住,我要走的时候不要留我,还要给我一笔离开的费用。”周暮年想这里连仗都打不过来,他躲的那个人应该也找不来吧,就不再逃了。 “答应你,你能做到我死,财产全给你。”他当初也是这样承诺张元奇的,他接着说“我没多少时间了,西风吹来的细沙吸的太多,肺部越来越差,你从风里出来吧,对身体不好。” “我是一直背对着风的,逆风走我也受不了。”他回头看了眼风吹过来的方向。可能那个女人正顺着风来寻他。 却说已走出【木休】客栈很远的“故人”,突然在8公里处停住了脚步,一直发呆,风沙不断的吹打在他的身上。 举起手中的酒猛喝一口,将头撇向客栈的方向,扔掉手中的酒壶,大步跑回客栈。 周暮年看了看时间,快下午四点了,再过两个小时她如果没有寻过来,就在这里扎根了。 客栈门开了,进来一位背着猎枪的女人,周暮年赶忙去招呼她:“这位小姐,喝酒还是住店。” “不喝酒,不住店,进来避避风沙,风太大了。” 周暮年给她添了一碗茶水,上了一些小菜:“还需要什么吩咐就是了。” “我没有点这些。”这女人有着疑惑。 “免费送的,你干坐着小店就亏待了。”说完,又走回了风口。 这个女人喝了一口水,抬手将猎枪取了出来:“有干手巾吗?” “有的。” 周暮年将手巾递给她以后又要站回原位,那女人叫住了他:“伙计,以前没见过你?” “今天刚到。”周暮年与他面对面而坐。 “风沙这么大,你还站到风口?”女人盯着枪口不停的擦着。 “给你看样东西。”周暮年从他的行李箱里,拿出来了一盏花灯。 女人轻撇了一眼:“灯上的地方我去过。” “灯上的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盏灯。”周暮年擦开火柴点燃灯烛。 昏暗的客栈立刻灯火通明。 “灭掉!”女人突然将枪口对准周暮年,另一只手遮着自己的眼睛。 “灭灭…”说着一口气吹灭这盏花灯,“见不得光啊。” “花灯的光太柔,我受不了。” “我怎么说火柴的光你不排斥。” “你为什么老是站在风口?”她收起来枪,又把手巾丢给他,开始给猎枪上子弹。 “站在风里的感觉很奇妙的,我觉得有安全感。”周暮年又看着风口,脸上的感觉十分奇妙。 “你见过他们吗?”这女人那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一人一狗,男人不高,体型偏胖,看上去有些低能,好像有些先天的脑萎缩,那只狗凶神恶煞的,有这个男人一半高。 周暮年摇摇头。 “不认识就算了。”女人收起照片。 “你在找他吗?” “对,收了钱,来杀它的。” “职业杀手吗?这年头很难见到一个女杀手。” “是吗?我只知道方圆五百里只有我着么一个。” “这个男人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惹到什么人的。” “谁说我是来杀这个男人的。” “难不成…” “这条狗咬死了特别多住这一带居民的孩子。” “这狗不受管制吗?” “你觉得照片上的男人能管的住他吗?只能放任吧,还有事情还在调查中,如果是这位男人指示的,他也要杀。” “我把掌柜的叫出来,你问问他认识吗。” 周暮年去了后院,回来的时候掌柜的也跟了过来。掌柜的看到了女人,毕恭毕敬的举了一躬:“金先生。” 第二回:金先生的请求 这位叫金先生的女士也回给掌柜的一个礼。 周暮年在一旁皱起眉头,心里想:这女人在这一带一定很有威望,才二十出头。 “不知道金先生,这次又要惩罚什么恶棍。”掌柜的弯着腰,将姿态放到最低。 金先生将照片拿出来,掌柜的盯着看了半天,吐出来三个字:“我认得。” 这时掌柜的表情都变了,仿佛想起了什么往事。 “那庄掌柜知道这人这狗现在在哪儿吗?”金先生抓住了线索,眉头仿佛也解开了。 “人在关口住着,十天来一次这个客栈,每次来都用五斤酒钱买十斤酒。不卖的话就用他的狗来威胁我们,别看这个人长得想弱智一般,其实他的脑子清醒的很,贪杯,贪钱,贪个乐图,听说已经有三四家人的孩子被他放狗咬死了。”庄老掌柜叹了口气,接着说:“金先生,是要去杀他吗?” “看来全村只有掌柜的一个明白人。”周暮年插了一句。 “对,一人一狗,都得死。”金先生留了一颗子弹,放在桌子上,“以后这个客栈有什么事儿,我可以帮忙的,带着这个子弹来西风口找我。”说完就走了。 周暮年拿起这颗子弹,仔细看了一会儿,收到了皮衣口袋里。 “掌柜的,我想跟过去看看。” “你跟过去干嘛,穷添乱。”掌柜的加重口气。 周暮年拔出手枪:“看样子没她那么职业,帮忙是没问题的。” 庄掌柜撇他一眼:“你小心就好,这年头带枪的人很多。” 周暮年悄悄的跟在金先生的后面,风沙吹的让他们难以前进。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快两里路,金先生感觉到了后面有人跟着。停下脚步,一个猛回头,抬枪指着周暮年,周暮年出枪也快,两人枪口碰在了一起。 “跟着我干嘛?” “你大声点,风声太大。” “我问你跟着我干嘛!” “我想我可能帮到你!”周暮年把枪收了起来。 “那你自己小心,做起事来我可管不到你。” 天快黑了,两个人来到了关口,孤零零一栋砖房,放门口拴着一条大狗。 那男人提着酒杯晃晃悠悠走了出来,一手抚摸着狗,一手掂着酒瓶。 “威力呀,明天我再带你吃点儿野味。今天喝的太多了,嗝儿…明天,明天……”那男人对着狗自说自话。 猛回头看到了周暮年和金先生站在他们的不远处。两个人提着枪,眼神冷淡。 “你叫什么?”周暮年开了口,但不是对着男人说的。 “先做事,再说别的。” “不吧,就是先问你叫什么?”周暮年看着金先生,但一直保留着余光监视男人的一举一动。 “金卓男。”说完一枪打死了那个男人。 突然的枪响吓了周暮年一跳。 周暮年有意识到男人准备要扯开链子放狗了,多亏了金先生这一枪,要是等周暮年反应过来,估计至少要死一个人。 这条狗也不是好惹的,看着地上躺在血泊里的男人,嗷嗷的叫,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这哪里是狗,分明就是只狼。 得知这是只狼的时候,周暮年和金卓男都给吓坏了。 “怪我。” “知道怪你,你走吧,这只狼我来处理。” 周暮年心里满是悔恨,晚一点儿问她不就好了,金先生也不至于这个脸色。 周暮年离开的路上一直回头,直到回头时看不到金先生。 回到客栈,给掌柜的交代了事情的结果。掌柜点头,然后指了指坐在角落里的一个黑影。 是个熟悉的背影,看他的样子已经等了好久了。 “你好,是找我的吗?”周暮年试探的问了问。 那人扭过头,原来是今天一早走掉的“故人”。 “酒喝光了,还是肉吃完了?要不就是找到要找的人了。”周暮年递上一支烟。 “酒扔掉了,肉也扔掉了,人我想快要找到了。”故人微笑。 “真是恭喜!” “你叫什么?” “周暮年,是我自己给自己取得名字。” “你父母呢?” “我不知道父亲叫什么,母亲姓周。” 这故人突然惊起:“元宵…” “祖籍香港,九龙百玉堂。” “你母亲现在人呢?” 周暮年沉默了。 “你母亲现在人呢?”这故人急了。 “去世十五年了!”周暮年低下头,好想又想起了母亲当年的模样。 故人崩溃了,啊的大叫!随后七窍流血,死去了。这故人就是寻了周元宵二十年的周家文臣。 周暮年到最后都没来得及问这位先生的名字。以及母亲之前的事情。 周暮年就当他是自己的父亲,为他披麻戴孝。 文臣被周暮年埋在客栈的后院,有时候闲下来了,周暮年就带着烟酒,独自坐在文臣的坟头前,讲着已经非常模糊的儿时记忆。 一九四一年,白夫人带着周暮年和文臣一路往香港边境逃去寻找父亲,那晚周元宵趁着文臣睡去,抱着孩子先出了境。 她不敢再面对亲人,她受不了亲人离去的那种感觉,她宁愿离开,也不远目睹。 元宵身上的带的钱财够她生活很久,一路走下去,穿过湖南,在湖北住了一段时间,还买了一套房子。 到了一九四二年,全国饥荒,她拿出了一部分的资金,高价买了许多粮食,救了这个城市太多的人。但战乱不停,周元宵天天都提心吊胆。周暮年也一天天在长大,周元宵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最疼爱的人。 这年夏天,周元宵一路向北来到了河南郑县。 呆了两个月左右,又向西过西安,来到兰州。一直生活到一九四六年,本以为抗日战争结束了,天下就太平了,没曾想又发起了国共内战,周元宵渐渐的看不到明天,在一日的晚上自杀了。 “有没有这么一个人让你想忘掉,有没有这么一个人让你想铭记。”这句话是周元宵与人交谈是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为何要生活在时代的暮年,为何要出生在时代的暮年。”这又是对周暮年说的最多的话。 “我姓周,名元宵,正月十五生人,你要记好,白先生。” “张元奇,张元奇,张元奇!!”周元宵天天因为这个名字,总是从噩梦中惊醒。 这是周暮年印象最深的几句话。 周暮年在坟前诉说的这些天,金卓男金爷来了几次,得知周暮年这些日子再为家乡人守孝,每次都没有打搅,坐了一会儿便离开了这家客栈。 第七天夜,周暮年在坟前守回魂夜。 金卓男悄无声息的来了。 “是家人?” “我也不知道,但是家乡来的人。我从没想过我还有除了母亲以外的亲人。母亲带我逃亡的这些年她对家里只字未提。” “你母亲死的时候你应该才十几岁?” “我现在到底几岁我也不记得,但我母亲死的那年,我已经有能力养活我自己了。” “是什么动力让你生活下来的?” “生活很难吗?” 金卓男凝视着周暮年:“生活很简单吗?” “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支撑的动力就不一样,我很简单,就是想活着,不想死。所以我要过下去。” “为什么?” “以前很多人都想要我死,但并没有什么我必须得死的理由,只是我身单力薄寄人篱下是个玩物。死了没人注意。但我总是能在别人置我于死地前逃出来,生存本领就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那你活下来的理由真的挺简单的。” “你们这里的人是不是都把信仰放在心里很重要的位置。” “我活下来的理由就是因为信仰。” “爱与被爱呢?” “从前的人都把信仰埋在心里,爱与被爱常常都挂在口中,现在的人都把爱藏在心里,信仰好像并不是那么重要了,只是我的心里只有信仰,爱与被爱可能没那么重要。” “重要,它渗透在你的生命里,不管是什么只要他出现过你的生命中,它就是你生命里重要的东西。对不起,经历不同,解释不通。”周暮年叹了口气。 “你多久没站在风口了?” “快一周了吧。” “你会在这儿呆多久?” “等风季过了吧。过了风季,我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了。” “能带我走吗?” “这片沙漠是你信仰扎根的地方,你也要放弃吗?” “对,我想试着放下信仰,去感受人们心中的爱与被爱。” “如果等不到她,我就带你走。” “你是要等一个人?” “对,我走之前跟她说过,我会沿着西风走,西风路过的第一个建筑,我在哪里驻足等她,风季过了,她找不到风向,自然就找不到我。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相见。” “多可惜” “不可惜,没有遗憾的话,这段感情才可惜。” “好,风季过了,我就来找你。” 金卓男取下自己的丝带,绑在周暮年的胳膊上,周暮年下意识的握着了金卓男的手,金卓男感到周暮年这只手上只有四根手指。 “手上是新伤吧。” “起痂了还没愈合。” “多久的伤?” “上个月。来这里之前。你们女人好奇怪,我把她想要的东西都给她了,她却远远的躲开了。” 这根手指的故事在穿过了周暮年最黑暗的那五年。 第三回:边缘往事 手指的伤口都已慢慢愈合,周暮年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躲她还是在等她。大漠里的风光无限,也没能沉下周暮年的心。 一九五六年,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 周暮年从兰州一路逃过来,这年他刚满二十岁。身上单薄破烂的衣服已经包不住自己瘦小的身躯。周暮年觉得好运从没有向他这边倾斜,仿佛被这个世界所抛弃了一样。 在这个年代小地方大沙漠寸草不生,周暮年勉强找到了可以落脚的地方。 这个地方的人多靠织布贩履、向外售卖水果和牛羊为生。常有外地的人过来收购,所以小地方的人生活也过得有滋有味。 他找到了当地的一个饭店,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端茶倒水,喂食牲口,清扫卫生,基本服务的事儿都给他来做,每月15块钱。 这个饭店不大,却是当地唯一的一家。顾客多是当地聚会办酒席请宴会,还有的就是外地来的商贩。 他在这里的食宿费全免,待遇在当时已经非常不错了。老板看他可怜,一些小错能不骂就不骂能不罚就不罚。 每天事情做完,他就一个人藏在房间里,看着窗外深远的天空,这在他眼里越来越陌生,好像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一样。 过了三个月,周暮年从酒家搬了出去,搬到离工作地方一百米远的一家老式公寓,付着每月2块的房租,至少有个暂时属于他的家了。 这家公寓是当地最便宜的房子,因为这里几年前,一群人同时吊死房梁,像约好的一样。 他每天天还没亮就起来了,去到饭店开门、挑水、整理、喂食牛羊鸡鸭,到晚上夜深才回到公寓。日复一日,踏着日出而来,月升夜中的时候才归。就像被划定好的命运,他只能沿着这条路一步一步地走。 他每次回来都会在走廊遇到一个女人。这女人身姿妩媚,每次两个人都会对视两眼。每次都是周暮年急匆匆的躲开她,回到房间。还总是彻夜难眠,脑海里一直都是这个女人美丽的脸庞和身姿,听周暮年往后的描述就是——这女人五官像是刻在脸上的,每一个表情都好像在诱骗你去爱她,可能是从来没有怎么与女人有过接触,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好像这个世界上的女人都消失不见了。 连续到第五晚,周暮年实在忍不住了,出了自己的房门,悄悄来到这个女人的房前。伸出手要去敲门,却又在心里畏畏缩缩。他放弃了,把头贴着房门听里面的动静。房里和外面一样,静悄悄的。 周暮年回到自己的房间,心里还是在想着她,哪怕去跟她说句话也好。他还是回到了女人的房前,轻轻的敲了三下房门,但没人回应。索性用了点力,还是没人回应。周暮年转身便要走,却看到那个女人一步一步的从楼梯上来,步伐轻盈听不到丝毫的响动。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先开了口:“这么晚?” 女人没有理会他只是走到自己房门口,用钥匙打开房门,对周暮年一笑,自己进了房间。 房间门大开着,周暮年在门外举步为难。 “怎么不进来?”女人呼唤着。 这一句缓过了周暮年的踌躇。 房间里布置很简单,一桌两椅,一个茶壶两个茶杯,剩下就是一张床。 “新来的吗?”女人看周暮年不停的环视房间。 周暮年点头。 “两块钱做什么都行。”女人看着他。 周暮年这才确定了女人的身份,他不愿意相信,但初见这个女人时在心里就以为她是做这一行的。 周暮年点点头,从口袋掏出了二十块,放在女人的桌子前。 “这太多了。” “不用做什么,每天你出工回来陪我坐着聊聊天就好,你看这二十块够多久,时间到了再向我要就好。” 女人点头将钱收了起来,很是不解他的举动,就一直看着他。 周暮年也就一直盯着女人的眼睛,两人一夜相望无话。 第二天夜里,同样的时间周暮年出现在女人的房前。 周暮年点上碎烟,竖立再门沿,心里翻腾野火。 “那我们做朋友,可以吗?”周暮年看着女人,“做亲吻拥抱的朋友,互相陪伴的朋友。” “我试试把,已经是烂人一个,没有那么多的要求了。” “我可不可以抱着你睡。” 周暮年依缩在女人的怀里,昏沉的睡意包裹了两人,他自从母亲走后再也没睡的这么安稳过。 日复一日,周暮年和女人一直保持着如此“朋友”的关系。 甚至他都不曾知道这个女人叫什么,到现在为止还是“女人女人”的叫,不是周暮年不愿知道她的姓名,只是他每次询问,女人总是说:“你我露水情缘,没必要知根知底,记住我的样子就行了,彼此叫什么,过去是什么样的,都没必要知道。” 第四个月底周暮年晚工结束,领着刚收的薪酬,在路上买了两瓶好酒,准备回去和女人一起品尝。顺路又去取了一周前在裁缝铺给女人定制的衣服。女人对她照顾入微,他能回报一些,心里便是欣喜的。 在这两个月里,女人给周暮年一把自己房门的钥匙,要周暮年退掉自己的房子,搬过来和她一起住,不过是周暮年来付房钱。周暮年当然答应,只不过有提出不让女人带客回来,女人只是点头。两人每晚拥抱入眠,周暮年也一直遵守着当初所承诺的那样。 当晚周暮年走到房间门口,隐隐约约听到屋里传来女人助兴的声音,周暮年钻紧了酒瓶,就要去撞开房门,来显出自己的愤怒。但他跨不出那一步,他在门口一直等到结束。 周暮年低着头,慢慢走进房间,把酒和衣服放在空无一物的桌子上,一言不发。 女人背对着周暮年正在一件一件的穿衣服,并没有察觉到周暮年丝毫的不对。 “老顾客,结了婚,他老婆在家,只能来我这里。”女人觉得周暮年可以理解。 霎那间,玻璃破碎的声音传来,女人转身看向周暮年,血从他手上一滴一滴流下来。 女人不理解周暮年的做法,呆坐在床上。 “我和你不止是雾水情缘,你让我爱上你,然后开始撕碎我对你的爱。”周暮年无声的流泪,刺耳的诉说。 “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所以我说我们只能成为过往云烟,在你之前我还遇到过一个像你一样的人,他也是撑不下这份从一开始就扭曲了的感情,最后走了。咳不提过去。” “有些话不应该我来说,你一直都是掌握着主动权,我逃不掉的。”周暮年的心被这女人几句话就又俘获了。 “你很特别,和这个镇子里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说句实话,换做别人,当晚这样跟我说,我一定会赶他出去。骂他不是男人,没点魄力。对待感情,我从来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说不清对不是否有存在感情,可能,你给了我从没有给过的感觉吧,我不是适合过日子的人,我是需要生活的人。” 周暮年走到床边,用自己的血手轻抚女人的脸颊。接着唇舌交融,这一吻好似两人都带了感情。 云雨间,倾盆而下,潮洪涌起,一阵阵一阵阵,快活的回荡在空旷的房间里,敲打着为数不多的家具,他从没过这么快乐的感觉。 深夜了,月色洒在了这两个光溜溜的人身上,洁白又污秽。 第四回:关于一个女人的传说 皓月当空,女人一丝不挂的坐在床角,看着沉沉睡去的周暮年,她似乎是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泪止不住的在流。 大概十年前,她十八岁,还有没沉重的香水味,还未曾穿过香艳的衣服,和诱人的口红。 她叫温羚,在兰州的一个小镇里和父母经营了一家照相馆,一流的身材和脸蛋,让她成了镇子里的一个传说。 因为她的存在,不管是十四五岁的小孩还是已婚的男人都会以各种借口进到照相馆里,匆匆见她一面也好,老老实实照完相也罢,都只是为了多看她一眼,多和他说句话,互相交流一个眼神。但渐渐的男人们都觉得这个女孩没有普通人的情感,对所有人的示好都不理不睬甚至没有一点感觉和反应。接着镇子里就开始传言:温羚可能不会喜欢上任何人吧。 但他们都猜错了,这个温羚没几天就和一个外地来的商贩私奔了。听家里人说,是女孩的中学同学,这次来是提亲的,不过女孩家里死活不同意,所以两个人就决定不顾一切的走。 两人约定好了时间,大概是深夜,温羚只带了一件衣物,趁着夜色偷偷从家里跑出来,钻进了男友的货车。 临走的时候回头往家的方向看了又看,好似是放不下满屋的家人,在车窗外小心翼翼的抹掉几滴眼泪,忽然就狠下心,放下阻止他追求幸福的家庭。 温羚走了没几天,一个人破破烂烂的回来了,满身是伤。这让镇子里的人议论开了,又是说被男人骗了色,然后抛弃荒野,又是说被那男人带了一群人给糟蹋过后送回来的,还有更为过得说男人割走了她一些器官,温羚死里逃生返回镇子,各种传言都有,温羚这伤痕累累的身躯给镇子里的人带来了无限的遐想与猜测...... 但没人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温羚到家之后开始有些呆滞,家人问什么都闭口不答。逐渐家里人也被街坊邻居给影响了,认为温羚就是被那个男人糟蹋后抛弃了。还要给温羚验身,家人的这一举动,彻底逼疯了她。挣扎中温羚逃出了家,连裤子都没有穿,一个人头也不回的冲出了这个镇子。从此,坐实了镇里人对她的谣传。 精神失常的她一路颠簸,浑浑噩噩的昏倒在县区的一个风花雪月之地,被这家的老板回了店里。温羚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幽暗的地下室里,这里阴冷潮湿,未知的恐怖一点也没有吓到她,她好像真的什么都不怕了,静静的等待着命运对她的裁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老板带进了洗浴室,这个陌生的男人为她小心翼翼的擦洗着身体。清洗完身躯后,又给她伤口仔细的上了药。安置她睡在了自己的小房间里。温羚一声不吭,老板也一声不吭,不去询问温羚的来源和过去。 时间过去了一个月,温羚的身体慢慢恢复了。老板的丑恶嘴脸也渐渐的显现出来了。在所有人看来这个真的是个特别沉稳的人,和温羚一句交谈的话都没说,供她吃喝,给她疗伤,最后一声不吭的将她拉进了自己这所风花雪月的场所里,任凭温羚喧闹和挣扎。可这个老板想也没想到,温羚顺从了这样的环境,每天像个机器人一样过着自己想都不曾想过的生活。 她渐渐了解了这里的规矩和过法,每天混迹人场,话也多了起来,温羚完全变了,仿佛她觉得这样的生活至少让她活了下来。 温羚在这呆了大概一年多,慢慢的关于自己的传闻一点一点落进自己的耳朵。 她呆不下去,当晚,一把火烧了这家店。带着身上仅有不多的钱,一路向西北方向逃去。 她来到了河西走廊西端的这个镇子里,她再没力气逃了,又或许是清醒了。她似乎是认清了自己的命运,看穿了自己的生活,所以不走了,就是再做回轻贱的人,也要生活下去。 她默默的回忆了一遍这粘人的记忆,殊不知泪水已经打湿了这床单和衣被,殊不知周暮年也被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吵醒了,她毫无知觉的躺在周暮年的怀里,擦了擦眼泪,她给周暮年又讲了一遍自己刚才回想的往事,这次,她没有哭,甚至一点表情都没有,眼直直的看着对面的墙壁,就像在观看自己的记忆回放,一帧一帧的还原了她脑海里的场景。嘴巴一张一合,像背的很熟练的文章一样流利的说了出来,但一点感情都没有。甚至有时还会抽动一下自己的鼻梁。 “......我和他私奔了,半路遇上了劫匪,他和司机都死了,死的很惨,我忘不了当时的场景,四肢极度扭曲,两个眼珠吊在脸上,我被四个男人轮流强暴,然后被扔在原地,一个人,孤零零的,我趴在他的尸体上,一动不动看着那帮人离去的方向。我想复仇,但找不到那群人。......回到家的时候,我脑子里全是那些可怕的记忆,和鲜红的复仇字眼,我不敢说一句话,任由所有人嘲笑和奚落,那时候想,大概人生就这样了吧。当家人要来验我的身,裤子被脱掉的那一瞬间,我最后的精神支柱也被压垮了......我的精神已经死了太多遍了。现在,我只想活下去。” 原来,她就是温羚,周暮年心里想着。几年前周暮年还在兰州住着的时候,就常听街坊邻居提起这个被神化又同时妖魔化的女人。邻里人,说了太多关于温羚的据说。那些事儿似乎是真真正在发生过的一样,但和温岭自己描述的相差太远。有的说完温羚被男友抛弃之后,觉得还不尽兴,接着就有编出来被男友挑了手筋脚筋,扔回了镇子里。其实在周暮年看来,最不一样的就是:传说中,温羚已经死了,什么样的死因都有,仿佛最差的命运都降临在了这个女人身上。 所有人说的都是温羚所受的无尽的折磨和苦难,像茶余饭后的谈资,一提起她人们的兴致都来了,可是,没人思考过温羚的精神压力,可能所有人都认为温羚已经死了吧,来讨论一个死人的事情,仿佛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我记得,你是从兰州来的,我的事情你应该听过吧。”温羚转头看向周暮年,还是直直的眼神,没有一点感情。 “我没听过,第一次听。”周暮年撒了谎。 “前些年,这个镇子里还传有关于我的事情,他们都说是兰州来的商贩带过来的,我真正的名字只说给你一个人听了。以后,我不会再提这件事,你也把它放到心里。就这样吧,好吗?”温羚梳了梳头发,把散落在地上的衣物捡起来穿到身上。对周暮年笑了笑。 “对不起。”周暮年低下头,他自己也不知道这脱口而出的一句对不起到底是因为什么,但温羚似乎听懂了,又似乎只是接受了周暮年的这句话。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会带给我多少折磨,总之,今晚过了,就忘了以前所有的事情吧。”温羚笑着说。 “我还不能忘掉以前的事情。所有的事情都该有个了结,但不是今天。大仇没报呢。”周暮年想起了母亲的梦魔。 “什么仇?”温羚抚摸着周暮年伤痕累累的手掌,既心疼,又无力。 第五回:泛黄的故事 仇恨早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周暮年的心里。 这些年除了除了母亲和母亲所说的话,更为念念不忘的就是曾经承包了母亲长达五年的梦魔张元奇,一个十足的汉奸。 直到现在他还依稀能回忆起母亲曾经长篇大论咿咿呀呀的在夜晚独坐窗前讲述着以前的故事: 那是一九四一年,周暮年还年幼。 那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本是港岛欢庆的节日,却在这一天,全港人民陷入了水深火热的三年零八个月。 当时收容受炮火牵连而无家可归的人,是一家名叫【百玉堂】戏馆。 老板叫白玉堂,是当时港岛著名的粤剧大师,这人在港岛粤剧界可谓风升又水起,擅唱丑角,所谓胖有胖丑,精有精丑,亦有帅丑,丑角不看脸,看妆容。白老板,台上就不说了,台下整日一身白衣,梳着油头,人才四十出头,发色却泛着银白。鹅蛋脸尖下巴,眼带炯光,鼻挺恒均,此人还不留胡子,不登台绝对是个帅角,可不知为何却在台上扮起了丑。 周元宵,正月十五日生人,馆里的人都叫她白夫人,本是本地大户家的幼女,老父亲最宠的就是她了。元宵在家也听话稳重,十八年未随便离开过家门,可就在父亲六十岁寿辰那天,举家来到堂子里听戏,这时的元宵变的不再规矩,可能是第一次来这么热闹的地方,就在戏馆里跑来跑去,正撞上了正在后台化妆的白玉堂,那时的白玉堂三十岁整,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戏馆,唯一和现在一样的就是头发泛着银白,白老板自己解释说是太白金星坐命,有才气,是天生的。而元宵就是因为白玉堂的与众不同而彻底的记住了他。 此后天天缠着家里人要来听白玉堂的戏,她尤其喜欢白玉堂亮堂堂的嗓音,不过这嗓音中还掺杂着偏门的味道。 元宵形容过白先生的嗓音,犹如月光洒门庭,犹如独火赴山林。 十八岁的元宵,还不谙世事,却懂得如何拿最好的自己去接近一个人,她每天就杵在后台,见白玉堂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拜师,恭恭敬敬,敛容屏气,可每次白玉堂都是以资质薄弱相拒。 但有周家小姐的这份坚持,才成就了白玉堂在港岛的名与利。 其实,【百玉堂】之所以比前馆都要昌盛,功劳全在白夫人。 而力挺【百玉堂】的周家在英租界最大的庭院也被东洋人占为驻港的总部,周老爷子举家逃往半岛边境的安全地。周家被占及老父亲逃亡,所有人都没告知周元宵,直到周元宵逃走,也不曾再见过老父亲一面。 可怕的是,仅仅三天,【百玉堂】收留了200多名的幸存者在戏馆地下室。 戏馆外面炮火连天,也难得还有一处清白之地。可他们两个人也清楚,要不了多久,东洋人就会发现这个地方,到时候连人带戏馆,全都会消失。 周暮年就是被发现于这200多人里面,当时的他高烧不止,被白夫人带回房间,叫来了周家最好的家医----文臣。 文医生长得秀气,按白老板的话来说:文医生生来就有罪,是外在大美之罪!如城北徐公,如台上花旦。他不应该做医生,而是去做电影明星。而文医生生来滑嫩,该穿花褂来衬托,却整天西装领带大皮鞋。不像医生不像明星,看起来却像一位豪绅。 一杯茶的时间,文医生带着药来到白老板房间,本以为只是发烧而已,可周暮年脉象混乱,并不是发烧这么简单。文臣开了一剂猛药,彻底的救了周暮年的命。 而就在这天中午,受张元奇指引而来的东洋人敲开了【百玉堂】的大门。 张元奇,当年的东洋人手下的翻译官,原半岛驻英大使馆的一个小秘书,一个十足的读书人,虽说通晓好几国语言,但觉悟太差,可不管哪类人都会出些败类吧。他要求白玉堂携带戏班的人去东洋人军官驻地总部唱粤剧。因为地下的200条人命,白玉堂迫不得已。 那天晚上,周元宵等了一晚也没等回白玉堂及戏班的所有人,却在夜中十分等回悄悄潜回戏馆的文臣。两个人忙活了一夜,送走了地下室里所有人的。 到第二天早上,文臣才敢告诉周元宵----白玉堂唱完一曲《甘地会西施》后,张元奇读出戏里的抨击,从中添油加醋上报给东洋人的军官,而把白玉堂枪杀在驻地总部。 白玉堂留下的是祖宗的颜面,和至金至贵的尊严。【百玉堂】成为了历史,难以再成的粤剧大馆。三天后,这个戏堂被东洋人领军占领,半岛华人面临着更悲惨的命运。 那天周元宵死死坚守在戏院,哪儿都不走。文臣没有办法,只好去请示周老爷子来将元宵接走。可就文臣这一来一回的时间,元宵已经抱着年幼的周暮年往港岛边境外一路向北。 从那天起,文臣受周老爷子之命,踏上了天南海北找寻周元宵的路程。最后死于西北沙漠。白家灭门没一个月的时间,周老爷子也去了,文臣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横跨整个中原找寻周小姐。 灭门的仇,周元宵算到了汉奸张元奇的头上。 而母亲的死,周暮年也算在了汉奸张元奇头上。 周暮年眨了眨讲故事时瞪得恶狠狠的眼睛:“说句实话,我没有什么把握能把这个仇给报了,但如果他没死,我就一定会满世界的寻他,直到找到他,让他对着他所信奉的神明好好好忏悔一番,然后我才会杀了他。”周暮年心里想了一堆慢慢折磨他,慢慢将他致死的方法,可没曾想他在客栈外那一枪开的这么决绝,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想法和招数。 “这么多年你有找过这个人吗?”温羚躺在周暮年的胸膛,依旧小心翼翼的抚摸着他手上的伤痕。 “前段时间听说他流放到了大西北,我才从兰州出发,一路上来,每到一个地方就停下来驻足一段时间,本来我停留一个月左右就会走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你,让我驻足了这么久,我以为和你在一起我会遗忘掉仇恨,可我确实没有忘掉。” “我的仇恨已经慢慢被时间给洗涤了,我不奢望能报仇,只求可以好好的生活下去。” “我和你不一样,让我必须活下来的理由太多了,但生活绝对不是。我不贪生不怕死,就怕支撑我的精神引导没有了,那个时候我也不会活下去了。而你的精神被抹杀了无数次,你只剩下要活下去的肉体了吧。”周暮年说出这样的话,在温羚的意料之外,但周暮年确实是故意说给温羚听的,希望可以再次刺痛到她,让她对生活有新的感悟和感受,而这一番话就是那么的委婉,却带着十足的伤害直戳进温羚的伤痛范围。 她恶狠狠地盯着周暮年:“说过不要再提了。你怎么诋毁我,我都不会在意。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再把我的伤口往外扯。” “你还没听懂我的话吗?你该好好生活了。” “我觉得我现在活的没有一点问题,不用你教我怎么过。”温岭从床上退到地上,指着周暮年,“我已经被命数定下来了,它注定我这辈子就是要做一个轻贱的人。我如果不服从命数,我会死得很惨,不要劝我从良,你不要害我!” 温羚的歇斯底里让周暮年惊愕万分。 第六回:那盏花灯 女人蹲下从床底抽出来一个木箱子,吹了吹覆盖在上的一层层灰尘。咔····箱子自己弹开了。 女人捧出箱子里的花灯,递给周暮年:“这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是我从兰州带过来唯一的,存在有感情的物品。攒了很久的钱才买到的,送给你吧。以后如果你走了,带着它就像带着我一样。” 周暮年这才慢慢将视线移向花灯,有些陈旧了,但美妙的纹路还清楚可见,如果点上蜡烛,柔光灯必使人心旷神怡。 “我不会离开你的。”周暮年笃定。 “你会的,你会受不了我,然后被逼走。”温羚的目光阴邪,点头微笑。 这是一段尴尬的对视,周暮年尽量把姿态放到最低,眼神里充满了歉意,他想要温羚感受到自己的诚恳,感受到自己的渴望。 可温羚并不领周暮年的情,她打破了尴尬到让人浑身不自在的气氛:“以后不要在劝我从良了,要么滚蛋,找你的仇人去,要么老老实实过每一天,不要管我的任何事情。你还不配来改变我。” “这么多年了,你该放过自己了!”周暮年一步步试探的去触摸她的底线。 “我凭什么放过我自己!那要看天意,神明什么时候放过我了,我才能走,我是在赎罪,求求你不要害我。”温羚有些声嘶力竭了。 “我怎么会害你呢,我只是想让你越来越好,让你过的日子慢慢配的上你!”周暮年的语气非常的轻,生怕声调刺痛到了温羚。 “你让我从良就是让我背叛神明,我无法赎完所犯下的罪孽,我死后不能重生不能转世,像个孤魂野鬼游荡在世间,就是你害的,这样还说你是在对我好,你没有害我?” 这个女人变得越来越可怕了,周暮年开始不安,这分不安让他不得不找寻一些转移注意力的东西,去选择了那盏花灯。 “这盏灯真漂亮。”周暮年有些失措的把玩着,汗珠一滴一滴的淌在他的左右脸颊。 “看完就装起来吧,我想过了今晚你就应该离开我。”温羚仿佛下定了决心语气也变得坚定平和,“你不能再深入我的生活了,我怕你会害了我,害了我维持了这么久的生活,我不想被神明制裁。” 这是周暮年最怕听到的话,他改变不了温羚,甚至连他自己都改变不了,但他还是做了奋力一搏:“要我走没关系,可到底要怎么样,你才愿意去改变自己这样糟乱的生活!” “看吧,你还是要不停地害我,我怎么可能让你继续留在我身边呢?你走吧,废话我不和你说太多,滚。”温羚的语气越来越重,脸色也越来越暗。 周暮年从床上站起来,一步一步逼近温羚:“我能为你做的不多,如果你可以......” 温羚简单的一巴掌,打断了周暮年所有的话和思绪:“麻烦你,滚出去!带着我给你的灯,和我们之间最后的一点温存滚出去,我们不能再有更多的沟通了,再多说一句,连朋友都没得做。” 周暮年不再做心里挣扎了:“我以后不再提了,让我留下来好吗?” 温羚摇头:“别再跟我说话了。别再说了,我受不了你那一字一句,是可怜我吗?是在施舍我吗?是看我过得还不够差劲不够像个鬼吗?啊!.......”温羚紧绷起右手,颤抖的指着周暮年的鼻梁,“你死心吧,你改变不了我,没人能改变我,我自己也不行!” 周暮年点点头,穿好自己的衣物,小心翼翼的捧着花灯离开了这个房间。他在楼梯口止步,他的不舍和依赖让他乖乖的伫立在房门口。从口袋抽出了一支皱巴巴的卷烟,刚抽了两口,眼泪就唰唰唰的往下掉,弓着腰,两个手不停地敲打着头顶,眼泪划过自己那粗糙的皮肤,在胡茬里辗转停留,经过嘴角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花灯上......他在强控着自己的哭声,但声音越低沉越让人觉得悲伤。声音回荡在走廊和楼体之间,这一时间好像整个楼层都在暗嚎,都在为周暮年和温羚的情感而哭诉。 那与他一门之隔的温羚,手里捧着周暮年送的衣衫。她咬紧嘴唇,紧绷住情绪不让眼泪落下来。听着门外周暮年时断时续的哭嚎,良久,温羚打开了门:“你进来吧。” 红着眼的周暮年停止了哭喊,变成一声声尖锐的抽泣,一步一步挪进房里。 “把你的一根手指砍下来给我,然后你留下来。能做到就做,不舍得就走。”温羚还是一如刚才阴邪的眼神和略带挑衅的笑容。她觉得周暮年没不会轻易的就去割掉自己的手指,会和温羚周旋着讨价还价。 听罢,周暮年放下花灯,径直走出了房门。 温羚舒了一口气,心想:他应该再也不会回来了吧。纵然有些失落,但还是觉得周暮年离开她会生活的更好,而她没有周暮年也会继续自己的生活而不被扰乱,这样是最好的选择。 温羚准备要睡了,这时的天也已经快破晓了。 但温羚没想到的是,房门开了,周暮年沾满了血的双手捧着一根鲜红的手指,一步一步的向温羚靠近,失去无名指的那只手还在一滴一滴的往下流血。周暮年抽搐着身体,满脸的笑意:“我可以留下来了吧。我是可以做到的。”周暮年的嘴角越拉越长,是痴笑。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温羚疯了似的跑出了房间,这一瞬间让她感觉回到了十年前最后逃出家的那一刻。 周暮年被定在了原地,脸上的表情也无限的僵硬,耳边长久的回荡着温羚逃离时的叫喊。亢奋已经退去了,激情也渐渐地冷却,这时的周暮年才感到了由手指间传来的剧痛和心灵被甩在低谷的无力。周暮年绝望了,这时的他欲哭无泪,周围的世界太陌生了。他最后躺在了地上,不动了,任由指上的血不停流淌,他想听命运的裁决。 慢慢的手指起了血痂,看来命运不让他死,他还有事情没有做完:大仇未报,温羚还没从良。 等待的时间异常熬人,周暮年在这个房间等等了三天,既不吃不喝也不出去工作,还不见那晚逃跑的温羚回来。虚弱感让他决定离开。最后他带着唯一寄托着温羚灵魂的花灯,和自己的行李一步一步挪出这所小镇。 临走时他放了一封信在桌子上,信里写着他会沿着边境的西风一直走,走到西风经过的第一个建筑然后驻足等待她,如果有一天神明可以放过她,乞求她一定要找过来。信是用血写得,里面还包着他那根被抛弃无名指。 直到周暮年离开这个小镇的时候,温羚只远远的看到了他的背影,那也许是最后一眼:周暮年裹着一件皮袄,一个厚重的行李箱,手上缠了一层一层的纱布,步伐沉重走的异常缓慢。 温羚认为这就是最好的结局,她觉得自己注定活的轻贱,无限的循环在与神明交谈的世界里,神明还没想要放她走,没想要她上好日子,摊上一个好男人。但其实,只是她自己还没放过自己,她的过去还没放过她,她死掉的精神还没有回到她身上,她曾经爱的男友和家人还没有忘掉。十年时间,一下释怀这么多,她还做不到。 至少在她看到那封信之前,她没有动摇过。 第七回:漠北刀客 这段故事,周暮年讲了整整一夜,金先生依偎在他肩膀上听了一夜。 不朽大漠到处是名句,让流浪人心里无惧。 周暮年擦了擦眼泪,又敬了墓里人一杯酒:“我是个没有童年的人,只希望能平平淡淡晃悠过这一生。” “即使你没有童年,但对你来说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不是吗?你还有未来。”一夜没有说话的金先生站了起来,向周暮年挥了挥手:“你的大仇已经报了,生活该步入正轨了!”说完,就向客栈的正房走去。 “风季过了你还来吗?” “有机会再说吧!”远远地金先生传来这句话。 周暮年知道,金先生可能是听了周暮年的过往,心里犹豫了起来。他叹了口气,哈哈一笑,喝光了酒壶里所有的酒:“如果有机会......”周暮年流干了眼泪,喝干了酒,又叹了一口可惜,在这晚他终于给过去说了再见。 这天的大漠异常干燥,在正午十分,冷清了好久的客栈突然周围马蹄声渐至,听声音,有不下五十人。领头的大汉推开客栈大门。周暮年有点意外,因为这里人迹罕至,一周能有一个外来的客人就不错了。 “这位先生,喝酒还是住店?”周暮年上前倒茶招待,眼神是不是钻出门缝,想要看到门外的场面,他从没见过几十人的马队。 “上点酒吧,不过我想知道你们有没有见过这个人。”这人拿出一张照片。 又是来寻人的,这家客栈真是怪异极了。但周暮年想都没想,直接说道:“没见过,小店已经一周没来过人了。” “叫你们掌柜的来!”男人的语气非常强硬。 “好的,稍等。” 周暮年去了后院,唤醒午睡中的掌柜,说了外面的情况:“......这个人五大三粗的,络腮胡,大金牙,头上绑了根红绳,背后插了两把斧子,不像是容易招惹的。” “呍喖帮的。” “黎三当家,您老人家好。”掌柜见了这个男人也是先鞠了一躬,然后拱手给礼。 “庄掌柜,难得还记得我。” 这个男人叫黎又卿,呍喖帮三当家的。 “黎三爷是要找寻什么人物?” “你说是人物,那不算什么大人物。漠北云霄刀客,吴一玮。” “听过这个人物,在漠北刀法无双,不过生不逢时,倒退个几百年会大有作为。” “刀法无双?庄掌柜太会说笑了。一个手下败将而已。”黎又卿带着些许的不屑。 “三爷说得对,他和呍喖帮相比就有差一个层次了。” “啰里啰嗦半天,掌柜到是见过没有?”这个帮里三当家有些不耐烦了。 “未曾见过!” “那你跟我啰嗦半天干什么?”黎又卿砸了酒壶,破门一脚踹开了客栈门,带着一声怒火,走了。一票五十来人,踏着风沙滚滚而去。 周暮年站在风口的地方听下了这段对话,叹了口气对掌柜的说:“呍喖帮什么来头?” “从这儿一直走沙漠深处,最豪华的那一带就是呍喖帮的地盘,声势异常浩大,这次抓一个云霄刀客,就让三当家的亲自来查,看来真的惹了大麻烦。”掌柜的叹了口气。 “听掌柜的这么说,你和云霄刀客吴一玮有点交情啊。” “这人现在就在客栈里,身上受了重伤,三天前你还在守孝,金先生送来的。”庄掌柜微笑,“呍喖帮,作恶多端,罪行太大了,跟你不能说太多沙漠的事儿,不能让你也陷进去,你就老老实实跟我做买卖就行了。” “掌柜的就说说嘛,我身单力薄也不会去掺和他们的事儿。” “你就算只是单纯的好奇,我也只能跟你说这么多,你是初到沙漠,有些事儿你慢慢自己就明白了。” 周暮年越来越觉得这个庄木休掌柜城府深不可测。而他对于沙漠的事儿越来越好奇,他想找金先生去问个明白。 “掌柜的,去哪儿能找到金卓男小姐?” 掌柜听到周暮年如此叫着金先生的名讳,一掌拍在桌子上:“没人可以这样叫金先生。念你是外人,不明白金先生的地位和情况,我不追究你!” 掌柜这一举动着实吓了,周暮年一跳,他瞥了瞥嘴:“对不起,那...如何能找到金先生呢?” “我怎么知道如何去找金先生。每次都是金先生出现在小店里,我找不到,也没去找过。”掌柜的沉了沉表情,“你找金先生做什么?打听沙漠的事儿?” “没有,只是想聊一聊。” “你不用去找她,差不多明天她就会过来。”掌柜的对日子掐算还十分精准。 “那我能不能见见云霄刀客?”周暮年的话刚说完,就听到从背后传来轻挪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周暮年猛地一转身,看到一个浑身血污的女人,手上撑着一把豁口的弯刀。这女人弯着腰,眼直直的瞪向风口处的周暮年。 “吴先生!”掌柜毕恭毕敬的鞠了一躬,就往后院走去。 这个女人看傻了周暮年。 “你就是周暮年?”女人开口了。 周暮年久久没有回答这个女人的话,眼睛一直飘忽在她的身上,被刀斧撕裂过的衣衫让她的躯体若隐若现。吴先生的脸轮廓分明,俨然一副正气凌人的样子,在周暮年看来,又是一个绝美的女人,风沙丝毫没有影响她那温润的皮肤,周暮年一想到这里,开始心疼起了吴先生的这一身伤。 吴一玮看周暮年面无表情,眼珠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就又说了一声:“周暮年先生吗?” 周暮年回过神,点点头:“是我。你怎么认识我?” “啊,我听金先生说起过你,金先生好像对你很中意。”吴一玮点点头。 “你们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吴先生快坐。”周暮年招呼着吴一玮坐下。 “哪里敢,只是为这个片大漠奉献出微薄之力而已。”吴先生抚了抚身上的伤,“周先生你也看到了,我现在正被呍喖帮的人追杀,我们沄水潭慢慢有些力不从心了。” “等一下,吴先生,事情您一点一点告诉我,因为我所了解的事情太少,大漠的格局我还不甚明白。什么呍喖帮,什么沄水潭,您说清一下。” 吴一玮点头,说道:“原来,金先生昨晚来什么都没有跟你说啊?” “她昨晚来找我,也说了一些,她说她有些厌倦了大漠的生活,如果我要离开的话,可不可以带她走。”周暮年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吴一玮。 “她可能是爱上你了,连信仰都不顾了。她到底说要不要跟你走?” “她最后说等有机会吧。”周暮年叹了口气。 “可能她的心里也踌躇万分吧。您是个很迷人的男人,但这里是她信仰扎根的地方,我相信她还是可以以大局为重的。”吴一玮笑了笑,“既然周先生要走了,那我就不和你多说了。这件事金先生既然昨晚没告诉你,我想她是决定不让你知晓更多的事儿,所以我就也不再往下说了。” “别呀,吴先生,您总可以挑一些能说的跟我说说,我也想更了解一下大漠。”周暮年渴望的看着吴一玮,希望她能再开口说一些关于大漠的事情来满足周暮年的好奇心。 “对不起周先生,你对于沙漠来说是个外人。这样吧,等明天金先生来了你亲自问她不就好了,她告诉你了就是你应该知道这些事情了。如果不告诉你,那说明你真的和大漠奇事无缘吧。”吴一玮给了周暮年最后的路。 第八回:所面临的另一个世界 周暮年回想到了那晚的场景,他根本就没给金先生开口的机会,一直诱导金先生按照他的思维来诉说和答问,周暮年太自我了。 “好,就等明天金先生来了,我好好的问一问他,说一说我和她之间的事儿。”周暮年这样告诉吴先生。 “我也希望金先生可以说服你。”吴一玮轻言道。 “那吴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去呍喖帮都做了什么事儿?” “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沙漠的事儿您还是不要过问了,等金先生来了,是否告诉你那就全看她的意思了!” “你做不了主吗?” “我做不了她的主!”吴先生每一句都如此。 周暮年把手一摊,开始思考别的事情了。 客栈的门开了,吴一玮警惕性的躲开。周暮年将目光移向门口,首先迎进来的是团团细沙,紧跟着的就是周暮年才上午没见的金卓男。 “你不是说明天才来吗?”周暮年说道。 “今天有空当然今天来啊。”金卓男面带疲惫,好像是刚睡醒。 “金先生回家睡了一觉?” “辗转反侧没睡着。” “那金先生是不是可以跟我说说你们沄水潭和呍喖帮的事儿。” 周暮年这句话刚说完,金先生才注意到在周暮年对面坐着的吴一玮:“伤还没好怎么就下来,衣衫不整。” “对不起金大先生。”吴一玮掖了掖胸前的衣衫,低着头快跑去了楼上。 “金先生。”周暮年喊道,“能不能跟我说说你昨晚来找我,没有说出口的话啊。” “你说简单点,想知道什么,不用给我绕圈子。” “我有三个问题,第一你们沄水潭是干什么的?第二,呍喖帮是干什么的!第三,你昨晚来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说完了这三个问题,周暮年定了定神,去柜台沏了两杯茶,恭恭敬敬的放在金先生面前。 “呍喖帮嘛,沙漠里的土皇帝,烧杀劫掠,这就很简单的概括说明了吧。至于我们沄水潭,就是跟他们对着做的,劫富济贫。”金先生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迟迟不往下说。 “怎么这就完了,还有第三个问题啊,你为什么来找我?而且你在前两个问题上给我回答的这么模糊,你们沙漠的格局呢?你们每个人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 “你没必要知道那么清楚啊,你都是个要走的人了。” “你不是也要跟我一起走吗?” “是我想的太简单了,我还不能放弃沙漠。”金先生明白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发誓坚守的信仰不能被突如其来的男女私情而打扰。 “那你就要放弃我?”周暮年咄咄逼人。 “周先生,你是心怀爱和被爱的人,我们不是一个世界出来的。” “我现在不想要爱和被爱了。我想要改变,我需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你是怎么想通的?” “我还没有想通,只是想要你来改变我,仅此而已。” “那你会什么,又需要我做什么,或者你能为我们做什么。”金卓年依旧面不改色,从容与周暮年对话。 “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取决于你们需要我来做什么。” “喂牛喂马,洗车扫地会吗?” “你就让我做这个?”周暮年有些惊讶,为什么金先生的态度能如此转变。 “那你还能做什么?”其实金卓男心里清楚明白,她不愿意让周暮年踏这趟浑水。 “虽然说舞刀弄剑这个我不擅长,但是我不至于说,只会喂牛喂马洗车扫地吧?吴先生可跟我说了,你昨晚找我就是有关于大漠的事情要做。” 金先生确实是想拉拢周暮年为大漠做事,可这样的事可能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来完成的,金先生经过昨晚的谈心后越来越舍不得周暮年来为此付出。 “我今天来也没别的意思,只是突然想到风季大概还有一周就过去了。你觉得呢?你是不是该走了!” “走,马上就走。”周暮年大概知道金卓男的意思了,与其这样相互为难倒不如顺着她的意来。 “大漠也不是你这样心还不定的人呆的地方。”金卓男撂下这句话就走了。 看着金卓男离去的背影,周暮年自言自语道:“你还不是一样。” 就这个时候,躲在楼梯拐角的吴一玮探出身来:“周先生,你走吧,我觉得你确实没必要跟金先生继续周旋下去了。” 周暮年抬头看着吴一玮:“那我能不能跟你周旋一番?” “不是啊,周先生。您说这么多到底想做什么?如果我可以帮你,但我也总需要知道一个方向吧?”吴一玮慢慢的从楼上走下来。 “我想知道,这次呍喖帮为什么要大动干戈的抓你,你到底做了什么?”周暮年皱着眉头,两眼死盯着吴一玮。 “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不过依着金先生的话,你带着你想知道的答案离开大漠。” 也就在周暮年抵达木休那天晚上,沄水潭的二当家人称不死武士的宋歌带着吴先生乔装打扮混进了夺云庄,是呍喖帮地盘的一个郊区枯木镇里的一个赌场。帮里人经常在这里进行娱乐。 “黎三爷,有些日子没见你露面了。我这里你也不常来了?”说话的是夺云庄的庄主王自祥。 正在桌面上赌牌的黎又卿黎三爷,点了点手上的纸牌:“王庄主,我的行踪也要向你汇报一下?” “黎三爷,这个属下不敢,只是陈大当家交代过,我一旦见到你,让我问一下你,大当家让你去杀沄水女王不知道您办妥了吗?” 听完,黎又卿将手中的牌子狠狠地拍在桌子上,周围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又是沄水女王,现在还都不知道她是谁,怎么杀?” 王庄主想了想回道:“还有就是,最近会有大行动,您务必去见一下他。” “我知道了。没别的事儿了吧,没事儿了就滚开。” “打扰了,黎三爷。” 两个人的一段段对话,都被乔装在一旁的沄水潭成员听了一清二楚。 “这是个好机会,好不容易碰上呍喖帮的当家人。”宋先生说道。 “二小姐,听着您的指示办。” “等他赌玩牌,跟着就行了。” 黎又卿现在心乱如麻,根本没心思再赌下去,心里一直在想着见了大当家该怎么说怎么表明自己对此事无能为力,不免会被骂一顿:“不打了不打了,坏心情。”说着拎起自己的大刀走出庄子,宋先生和吴先生紧跟在后。 出了庄子就是一片枯木林,这片林子是要走很久才能到达镇子,黎又卿每走几步,就呆在原地发慌,自言自语。还未临敌就乱了阵脚。 沄水潭的两位先生可没放过这次机会,趁着月黑风高夜,了无人烟时,吴先生抽刀而上,可削偏了角度,擦着黎又卿的肩膀而过,让黎又卿得了机会,反身拔刀迎去。吴一玮转腕刀正贴上黎又卿的板刃,金属碰撞声彻响枯木林。吴一玮失了先机,深处被动,自己的刀法快狠,但准头不够,用金卓男的话就是她心还不够清澈,至今看不清自己的信念,所以也看不清刀的准头。 掌握主动权的黎又卿,一刀竖劈灌顶,震碎了吴一玮的刀刃,又使力一刀顺着衣衫劈下,对着吴一玮胸口割开了一道血疤。刀入肉不到一分,但杀伤力足够让吴一玮失血而死。就在下一刀将要劈下的时候,一枚枚飞刀掷来,黎又卿只好顾着飞刀,而被一步步逼退。在后方的宋歌跺着枯木跑去,一边靠近吴一玮,一边继续向黎又卿掷飞刀。 这时的黎又卿已经被逼退至枯木深林,一望而去的黑暗,她搀起吴一玮,微步蹋木而去。 听完故事的周暮年沉默了。沙漠的水深之又深,这不是他这个不会用冷兵器的人呆的地方。 “金先生是为你着想,他本来想让你潜入呍喖帮做卧底,那边很缺少思想意识活跃的人来出谋划策,可能现在是有所顾虑了。” “那为什么不能让我呆在你们沄水潭为你们出谋划策?” “我们不缺这样的人。” “为什么金先生每天背着把猎枪走来走去,而你们还是舞刀弄剑的用这冷兵器。” “唳鹤山浑水十四手规定的,他说不想看到沄水潭和呍喖帮相争时听到枪声,虽然时代变了,但规矩还不能变。只要他在一天,这个规矩就存在一天。呍喖帮的人都在找沄水女王是谁,而金先生天天背着把猎枪惩恶扬善,就最不会被怀疑了。” “唳鹤山又是什么?” “沙漠资格最老的一脉。只能去尊重,这也是规矩。深得人心的规矩。” 周暮年越发觉得这个沙漠的神秘了。不仅唤醒了周暮年的破破烂烂的心,而且重铸了他已经散去的魂灵,也许是好奇,也许是真的对这片沙漠产生了情愫,不管怎么说,他都决定凭着自己破破烂烂的身躯来为沙漠做一些事了。 第九回:带队军师周暮年 这一晚,周暮年久久难眠,自己活过这些年,横跨了整个中国,却在这片沙漠为难了。他决定明天去找金卓男,把整件事询问清楚,可问题是他如何找到金卓男呢? 第二天,他一如既往的站在风口想着陈年旧事。客栈冷冷清清,唯一的声音就是火焰在烟头上灼烧的呲响。 掌柜从后院走了进来,走到柜台不停地查着账目,嘴里嘀咕道:“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今天风季过了,沙漠又要翻腾了。” 风季过了,周暮年的念想也不复存在了。 但周暮年好像显得不在乎了:“沙漠为什么要翻腾了?” “风季是他们的休战期,吴先生在休战期去挑衅了呍喖帮。本来是正常的争夺,现在就不一样了,在休战期还这么放肆,你说难怪呍喖帮那么多人找上门来。今天我也给你都说了,最南以我的【木休】客栈为界,最北以天山为界,几股势力,明争暗夺啊。” “老掌柜,风季过了,我得走了。” “我猜到了,给你留的路费在你房间的桌子上,什么时候想回到沙漠了,我在这里等你,但愿我还能在。” 周暮年回到房间,而桌子上放的不仅只有掌柜留下来的路费,还有一张来自金先生的亲笔手书。 “周先生,那晚冒昧打扰,找你只是想问你要不要留下,去呍喖帮做卧底。我虽然很强势,但毕竟我也是个女人,而女人总是会被甜言蜜语所打倒,可我肩负了整个沙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那晚我真的有过想要跟你一起走。有缘再见了。”周暮年放下这封手书,拿着桌子上的行李箱和路费,走了,和以前一样,他离开一个地方时连头也不会回。 风季过了,就没了风向,周暮年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是回头去找温羚还是南下去香港。 而这时远方的号声响了,刚走出客栈千米外的周暮年,遇上浩浩荡荡的沙漠大军。周暮年孤身一人矗立这茫茫沙漠,飞骑卷着脚下的风沙,裹着周暮年而过,没人在意这个立在沙漠里如同蝼蚁的人。 周暮年脸上被风沙呲过,也不时被过往的马蹄蹭的站不稳腿脚,可他还是一动也不动,用自己单薄的身躯,扛过了这段进攻的飞骑。 他回头望去,这百人的沙漠大军只指【木休】而去。气势汹涌。他还是担心,一定要再回客栈看一看。 他绕着飞骑跑,一路跑到了客栈左边的一个小沙丘上,在这里可以看到客栈周围所有的事物----骑兵包围了客栈,领头的还是呍喖帮的三当家黎又卿。这次他没有进去,而是把客栈的老板请了出来。 “掌柜的,我知道这个时候吴一围应该已经不在这个地方了,但是,我希望你告诉我,他们所有人现在在哪儿?别说你不知道!如果你真的是不知道一点情况,我们也不会过来。有一点我想你是知道的,有战争的地方就一定有情报!” “黎三爷,我承认,吴一围确实在我这里住过一段时间,我看她身受重伤......” “所以你就大发慈悲?救了她?还瞒着我们!”黎又卿举起板斧,这架势有些要灭口的感觉。 周暮年想冲过去,可脑海中也不断再提醒自己:如果他回去,可能会送命。然而藏在周围的当然不止只有他,东边的沙丘上沄水潭的众人也已经蓄势待发。 “你杀了我吧,我真的不知道漠北刀客吴一围在哪儿!”掌柜的闭上双眼,等待命运裁决。 霎时,周暮年从大喊:“等一下!” 他从沙丘上滑下然后稳稳落地:“放了他,不论是什么漠北刀客还是沄水女王我都可以告诉你是谁!” 黎又卿调转马头,来到周暮年的跟前:“那就把你知道的告诉我,然后所有账都算清了。” “这样好不好,你们现在离开这个地方,把我带走,我会把我知道的一五一十的告诉你们,而你们也知道,这个掌柜的什么都不会说的!”周暮年拍了拍身上的细沙。 黎又卿回头看了看掌柜,然后一把将周暮年拉上马,一声令下:“回程!”浩浩荡荡一批人马踏沙离去。 而埋伏在东头的金卓男自始至终也没有下令去救掌柜或者去阻止周暮年,就像她对着不解情况的吴一围说的那样:“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看来周暮年他懂我的意思。” 周暮年在押解的路上,没有想法,也没有机会逃走,路过呍喖帮的城口他从黎又卿的马上被调配到了一个囚车上,一路被押到了呍喖帮的石头阵监狱。 手铐,脚镣,叮叮当当碰碰撞撞,周暮年消沉了。 “说说看吧,吴一围在哪儿?沄水女王是谁?”黎又卿把周暮年按在了审讯椅上,满脸胡渣衬托着凶恶的表情,像是要把周暮年生吞了一样。 “黎三爷,吴一围在哪儿,不用脑子想,肯定是回沄水潭了。你怎么这么笨呢。不去沄水潭抓,跑到【木休】。三爷你怎么想的。”周暮年一边嗤笑,一边把玩着自己的手铐。 “好了,我们说找你来要问的正事儿。沄水女王是谁?”黎又卿的左脸抽搐了一下,接着说,“等等,我需要记录下来。” 说着门外进来了一个身着正装的男人。拿着纸和笔,坐在周暮年旁的方桌前,有模有样的摆了个起手的姿势。 周暮年看这个斯文文的人准备好了,直接开口:“是这样的,黎三爷。我呢是想跟您谈笔交易,如果成了,对大家都好,如果不成,你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会说谁是沄水女王的。” “说说看!” “我想在您这儿某个一官半职,就不知道成不成了!成的话我立刻告诉你沄水女王的姓名以及我所知道的所有信息!” “张管,现在还有什么能做的工作?”黎又卿问向正在记录话语的那个斯文人。他叫张季,因为是黎又卿的管家,所以叫他张管。 “黎三爷,现在呍喖帮基本饱和,只剩一个带队军师和帮里的副帮主了,这个可不是您说安排就能安排的。” “我问的是我的部下还有什么位置是空出来的。你听不懂话吗?”黎又卿瞪着写字的张管。 周暮年一笑,插了一句:“那就麻烦黎三爷力荐了,这个沄水女王能不能告诉你,就看我可不可以当上这个带队军师了!” 黎又卿现在恨得咬牙切齿,但他必须要查到沄水女王的身份,一是他可以赶在二当家和四当家之前将消息报给大当家,不仅有了封赏,可能大当家一高兴把真正的第二把交椅呍喖帮副帮主的位置给他,因为这个位子一直是空的。 “要让你当这个带队军师也不是不行,只是职位太高,你有是个新人,这要大当家答应才行啊。你有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让我展现给大当家看啊。”黎又卿双手张开,表示无奈。 “比你职位都高吗?” “那倒没有,只是这个是大当家身边的职位,基本是五人之下了。你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我也无能为力。要不然就先做我的带队军师?这个职位在我这里基本是一人之下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黎又卿打算只走这最后一步,答应了就功成名就,失败了就杀了周暮年一了百了。 周暮年撇了撇嘴:“没问题,既然都是自己人了,把我放开吧,事儿就不在这里说了,我们回你的房里去说,而且我这里还有一套对付沄水潭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