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情》 我爱你曾是少年 【宽阔,像一面海】 6月的异国他乡,李皎然拆了一个包裹:两包方便面。是几年前最便宜的那种。她立刻红了眼眶。 那是她从前的感情,好得像从不曾真正拥有。他们并肩作战,最困苦的时候吃的面,市面上大约已经停产,杜微白费了苦心寻来,用于破冰。 这么一想,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 李皎然第一次见到杜微白是在她大四的时候,那次她作为助手陪影视系主任庄老师参加一个影视投资广场沙龙,中场休息时他过来递名片。在衣冠楚楚的人群中,他简单又随便,t恤、牛仔裤,没有穿皮鞋。 据说,一个男人如果到了30岁还没有学会穿皮鞋,那么他不是混得太差,就是混得太好。那一年,杜微白刚好30岁,他属于后者。 他很有名,是大了好几届的学长,中途因严重缺课被学校劝退,22岁有了第一家自己的公司,几年后卖掉,赚了一笔钱。30岁有了第二家公司,做影视,人生风光得意。 李皎然看着他,他的脸背着阳光,有暗影,像一笔一笔的素描。 她说:“我没有名片。” “那你可以把你的手机号码写在我手上。”他摊开了手掌——宽阔,像一面海。 【年轻如饱满新鲜的水果】 隔了一个星期才收到他第一条短信,喊她下女生宿舍楼。他靠着黑铜灰的小跑车,对她招了招手,从车里拎出—盒蛋糕。 “去上海出差,那里的姑娘都爱吃这个。我想无锡的姑娘应该也爱吃。” 李皎然不解风情,“我不是无锡人。” “那美女都爱吃。”他把蛋糕塞进她怀里,轰了下油门扬长而去。2008年的杜微白在他人生的好时候,赚所有满足他野心的钱,泡所有他看得上的妞。 李皎然只是其中一个。 渐渐有了来往,他带她出去吃饭,参加他朋友的聚会。瘦瘦小小的李皎然,跟在杜微白身后,被一帮大老爷们儿起哄,要她喝酒。杜微白却截住每一杯递给她的酒,喊来服务员,给她点了一堆果汁。李皎然就着吸管吸溜着果汁,听这帮人吹牛。 是盛夏,她年轻如饱满新鲜的水果。杜微白拍了一下她的腿,她骂了他一句,嘴角却是梨涡浅笑。 后来李皎然不止一次回忆,如果那个夏天的变数没有发生,她可能只是他泡过的一个妞,而后移情,而后离散,也不会有后来的念念不忘。 但是命运突然在那里拐了一道。 【上天入地的女超人】 那个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杜微白的公司突然就一落千丈,几天兵荒马乱,周遭的世界突然就安静了,30岁的他再度回到20岁时的一无所有。除了多出一个李皎然,替他应对所有公司清算、工商注销的琐事;把他从酒吧门口拖回来,放进干净温暖的床;藏起他家里所有锋利的东西,生怕他想不开…… 那一年的李皎然,不是拯救地球的英雄,只作为他上天入地的女超人。 杜微白渐渐缓了过来,盘算着还有一套房产可以卖了从头再来。他问李皎然是否愿意留下来帮他。问的时候是忐忑的,他开不出诱人的条件,唯一的筹码,只是从前他对她的好。 李皎然在厨房煮粥,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他们做回杜微白最初的老本行,弄了一个很小的传媒公司。两个人到处跑着找办公地点,终于在老城区的一个民造别墅区找到合意的房子。里面够破,房租水电都便宜;地理位置适中,公共交通都方便。 那个清晨,李皎然和杜微白拿着用最后所有的钱换来的钥匙走进这里。屋内一片萧索,唯有阳光的铺洒带来些许生机。她靠着结着蛛网的门框,看着杜微白走进阳光里。他的背影很坚实。他们就这么一前一后地站着,静默了许久。 那或许就是这座已经老得白发萧然的房子里,初始的幸福吧,是一片废墟里开出来的一朵花。 2008年的李皎然蹲在地上,拿着一把刷子,把地面擦得干净发亮。 【手心里的那片海】 她和杜微白的2009年和2010年,可以用一些气味来回忆:六神花露水、夜深煮沸的泡面、夏天养在茶碗里的洁白栀子、12月隆冬时晒在阳台上的被褥…… 后来,杜微白当然翻身了。 第—年,他们把家搬出了办公楼,杜微白给李皎然找了一个不错的住处。适逢她的父母来无锡探望,他特地跟朋友借了辆车,载着这一家三口,宾主尽欢地玩了两天。李皎然玩得有滋有味,杜微白却心有愧疚,“小皎,辛苦你了。” 李皎然眼睛望着他,“是我自己乐意的。” 他们赶项目进度的时候,没日没夜地熬,李皎然累得趴在地上画设计稿,完成的时候腰几乎直不起来。他连忙来扶她。她穿着他的旧t恤,远远看去,两个人像一对兄妹。 那两年,他们是越长越相像,没有发生的爱情,变成了另外一种养分滋生进他们的生命。李皎然有时悄悄望着杜微白,心里难过。她知道他们是错过了。那个她跟在他身后,满是啤酒清香的盛夏,永远地过去了。 第二年,公司越来越好,又投了几个项目,杜微白渐渐恢复到从前的样子,还是喜欢那种瘦得电线杆一样的女孩。买了一辆车,偶尔带李皎然出去兜风。那一阵,李皎然的身体出了一些问题,长久的失眠令她脆弱而敏感。她望着窗外的景象,只觉满眼苍凉。她说:“杜微白,我还是喜欢你。这么久了,还是喜欢。” 他有些愕然,好像突然才知道她的想法一样,愣了好一会儿,才说:“小皎,我们之间已经过去了啊。我视你为一生的挚友,最珍视的朋友、事业伙伴。没有你,也不会有今天的我。” 李皎然侧过头,微微笑了一下,“我知道,我只是想把我心里的话说给你听。” 那个傍晚之后,他们尴尬了好几天,之后又相安无事。李皎然还是失眠,杜微白托人从国外带回了一些天然成分的*给她,第二天她面色好了很多,说:“药效很温和,服下后一小会儿就能入眠,还能做到很美的梦。” 那温和美好的感觉,像被那个黄昏温暖的湖水慢慢覆盖上来,像轻轻的被子,像他宽阔的手掌,像初见时,手心里的那片海。 【来路不可追】 李皎然终于要走了,这几年,她像一叶被系在伤心地的孤舟,现在,缆绳终于松开了。杜微白送她去国外深造,她选了布鲁塞尔,学习艺术与哲学。 临出国前,他们约好一起吃顿饭,选了一家新开在半山腰的餐厅。他晚到了一会儿,隔着落地窗看着她赖在沙发里,用ipad在看电影,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毛衣,头发又长长了很多,散在瘦削的肩膀上。杜微白隔着窗户凝视了她很久,心中也难过。想到这几年,他对她亦师亦友,如兄如父,偏偏没有做恋人的缘分。 她扭过头,隔着窗户看他,眼中有泪光。 纵然心中怀缅往事,也知道来路不可追。 他最*了握她的手,柔着声音说:“上楼吧,今晚好好睡一觉,明早我来接你去机场。” 那晚他也没有走,静静地在车里坐了一晚上,也不觉得累,想着这可能是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难过,好像送走的,是整个青春。 李皎然走后的那4年,他们联系寥寥,仅止于一声新年快乐或是生日快乐。杜微白不知道她有没有回过国,只是再没有来和他见面。他也有过几段情事,只是都没有结果。却渐渐怀念起李皎然,心里像手植了一棵无花果树,从不曾开过花,果子却已悄悄成熟。 如果不是医生说他患上了视力渐退的病,他也不会下定决心联系李皎然。心里就一个念头,趁着目光还清明,想再看一看她的模样。 【时隔经年】 隔了四五年的会面,李皎然迟到了一会儿。看到杜微白坐在不远处的藤椅里,视力大概衰退了很多,呈现老花眼的症状,所以把手机拿得远远的,一个字一个字拼着。不一会儿,她收到信息,问她到哪儿了,是否迷路。 她不近不远地望着他,那张二十多岁就装在心中的脸,是一张感情丰沛、动人的脸。这几年风雨飘摇的委屈,就在那一声是否迷路中,如晨雾,轻轻消散。她走到他面前,轻轻坐下。 时隔经年,该聊些什么呢? 就从他们各自长的第一根白头发说起吧。 对不起,亲爱的右脸 她是渴望爱,而且机会一定比别人少,但是,她一样有高贵的、选择的权利。 她背靠着一棵棕榈树轻声读着英语课文,这是一幅黄昏的剪影,偶尔有风,拂起几丝乱发干扰着她秀气的左脸……站在不远处的李建正忍不住按下快门。“咔嚓”过后,两个人惊慌相视,他先是笑着,然后看到她有一丝的恼,但是马上转为一种像羞涩的惊慌。他以为自己冒犯了她,于是走过去道歉:“我是美术系的,喜欢摄影,刚才你的剪影真美……”当她缓缓抬头侧过脸的时候,他突然看到她右边的脸上,一块犹如半壁河山的胎记,他一下子觉得很内疚,于是改口说:“抱歉。” “没有关系,不过,照片洗出来一定要给我。”李建正为她善解人意的微笑松了一口气,他记下了她的名字——阿琪。一块有瑕的玉,他心里这样痛惜着,然后在手心里抄下她的宿舍楼号和房号……回去的路上,他的脑海里还在不断重现那张矛盾的脸,左边是晴右边是阴,造物主为什么如此残酷?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就这样从白天被推至黑夜。 夜色是阿琪最温暖的保护色。青春依然需要飞扬,头发是遮不住那个记号的,那么,夜晚的黑就是她最欢迎的。小时候,每次考试,她都要刻意留几道题不做,因为她担心又考全班第一,那就意味着要被评为“三好学生”,然后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上台领奖,她害怕这样隆重的曝光,所以她宁愿考差一些。这是她成长历程里一个忧伤的秘密。有时对着镜子摸着无辜的左脸时,她也偷偷哭过:“对不起,亲爱的左脸,右脸让你很丢脸!” 所以,午夜的空城,是她最喜欢的去处。漫步其中,她不再胆怯、自卑,可以把头仰得很高。这天夜里,已经十一点半了,阿琪才踏着月色回到女生宿舍楼,远远地,她一眼就看见了那个戴棒球帽的李建正。他跑过来说:“这么迟才回来,要注意安全!”她本想这样调侃:“我有一张很安全的脸!”但看他焦急认真的样子,便改口问:“送照片来?” “不是,我是先来看你,探路的,下次给你。”他有些不自然。抬头看她宿舍的窗口,她也情不自禁抬头看,哦,同宿舍的女孩正嘻嘻哈哈地看着他们。阿琪低下头:“她们在看我们。” 阿琪不知道最后是怎么跑上楼的,当舍友在门口堵着她让她“老实交代”的时候,她才感觉脸在烧。但是,她很快发现只是美丽的左脸在烧,右脸一直被她下意识地压抑着,所以,那里的神情一般比较迟钝暗淡。这夜,有些难眠。原来睡觉的时候,是向右侧卧的,今天晚上,阿琪终于放过对右脸的惩罚,因为有个很帅很帅的男孩在关心自己,这是不同寻常的,原来她也可以有爱的。她仰躺着,她今天要让左右脸一样扬眉吐气。这样想着,两行热泪慢慢滑落…… 接下来的日子,有期待,也有惊喜。李建正不断找各种借口来看她。还把自己的日记“借”给她看。 挣扎了很久,阿琪在蚊帐里悄悄地打开了那本日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自己的那张剪影,真的很美。她很少拍照片,这样的姿势、这样的侧脸、这样的夕阳,犹如一幅油画。照片已经贴上去了,下面有一句话:遇见你,就是遇见我的太阳。太阳不可以直视,因为它太明亮。 后面是他们认识这一个月来写的日记。其中,有这样一段表白:“我知道你有些自卑,可能会怀疑我的感情。但是,我要告诉你,爱上你是真的,因为你有独到的美丽,我是学艺术的,我懂得断臂维纳斯的美,我更懂得你的缺憾美。我愿意是你的右脸,接受我的爱,相信我的爱……记着,我是你的右脸!” 看到这里,阿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右脸。她曾经斗气地用各种香皂洗着黑暗的右脸,如今却有个深情的男人要做自己的右脸,她先是会心一笑,然后是感动。 抱着他的日记,她幸福地睡去。第二天黄昏,当楼下看门的阿姨再次用喇叭夸张地喊“306的阿琪,有人找你”时,所有的舍友都高兴地拥着她催促:“快,他又来了!”这时,阿琪反而平静得有些反常:“好,我这就去谢绝。”“为什么?”大家都觉得这一切来之不易。但是,只有阿琪清楚,她现在只有感动,而没有爱情的激动。他的追求,他的优秀,不容置疑,但是,她不能因为感恩而接受他的爱,更不能因为爱情资源匮乏而迁就着接受这份爱。她是渴望爱,而且机会一定比别人少,但是,她一样有高贵的、选择的权利。 “我们去树林里走走。”李建正的提议,阿琪欣然接受。这是他们第一次并肩走在一起,跟他走在一起,她突然忘记了有一半黑暗的脸。他们漫无边际地聊着,走累了,就找了个有灯的地方坐下。那是一家路边咖啡厅。 李建正要服务员关灯点上蜡烛,这个细节,阿琪看得很清楚,她马上微笑着阻止:“不用,我现在喜欢灯光。”她在斟酌着句子,然后搅着咖啡说:“我非常感谢你爱的鼓励,不,甚至是一种拯救。我可以接受你的善良,但不能接受你的爱情。你给了我一个全新的右脸,谢谢你,我的右脸。” 李建正还在努力地表白,他很真诚,很急迫。但是,他最后也看到了对面这个女孩坚决而渐渐灿烂的脸,他终于没有再说了。爱情是不能拿来慷慨的,她不要,你怎么可以强行给她?爱情不是礼物可以随便派送。 后来的后来,李建正开始了一场新的恋爱,但是他和阿琪仍然是好朋友。阿琪说,他是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因为他很善良。现在,她还叫他“我的右脸”。爱情会给人力量,更会给人以美,她不再痛恨镜子,因为她不再痛恨右脸,她爱上了自己,然后再更好地去爱自己要爱的人。阿琪已经准备就绪。 青春底版上开过玉兰花 夏意儿念中学的时候,家离学校远,住宿。 每日黄昏,放学了,大多数同学都回家了,校园便变得空旷而宁静。她会抓一本书,去操场边。 黄昏温柔,金粉一样的光线,落在一棵一棵的树上,是些广玉兰。五月开花,能一直开到九月,这朵息了,那朵开,碗口大的花,白而稠。就那样开得烈烈的,又是悄悄的。她会倚了树,背书,心淹没在那些金粉里,美好,安静。 某一日,她的安静,突然*场上一阵一阵的欢叫声给打断了。那是一些男老师,在操场上打篮球,在那些男老师中,她一眼看到他们年轻的语文老师,正迎着夕阳的方向跑。他看上去,像骑着一匹金色骏马的王子,英俊极了。她只听见自己的一颗心,“嘭”地一声,开了花。 自那以后,她开始留意他,他的声音好听,他走路的姿势好看,看他的一颦一笑,那么近,又那么远。 她的心,开始了忧伤。学习却格外努力起来。最喜欢语文考试或作文,每次在全年级她都遥遥领先。让他的眼睛里,有了骄傲。他跟别班的语文老师说,我们班的夏意儿,语文好得没说的。她站在他边上,听着这话,微低了头笑,心快乐得要飞。他转身看她一眼,点点阳光洒过来,他说,继续保持啊夏意儿。她认真地点头,把这当作是她对他的承诺。 端午节,她特地跑回家,央母亲包多多的粽子。母亲问,要那么多吃得下吗?她说,带给同学吃呢。母亲包粽子时,她在一边相帮,挑又大又红的枣,一颗一颗洗净了,和在糯米里。母亲笑话她,这么小的丫头,就知道吃了。她不言语,只是笑。第二日,天微微亮,她就赶到学校。他的宿舍门紧闭着,想他还在睡吧。她把精心挑出的一袋粽子,轻轻放在他宿舍门口。 后来他在班上,笑问全班学生,哪个同学给我送粽子了?学生们愕然,继而都望向他笑着摇头。她也在其中,笑着摇头。他的目光,落向她又掠过她,他说,粽子我吃了,非常好吃,谢谢你们啦。 课后,同学们很是热烈地讨论了一回,到底谁给老师送粽子了?谁呢?她静静坐在一边,耳畔只是他的笑,他吃了她送的粽子呢,她因此,而幸福。 元旦的时候,却传出他结婚的消息。教室里一下子沸腾起来,每个同学看上去都兴兴奋奋的。女生们争着打听他的新娘漂不漂亮,男生们则商量着给他买礼物。她一个人,跑去操场边,大哭一场。 再见到他,是几天后。许是新婚,他的脸上,有遮不住的甜蜜。学生们叫,老师,要吃喜糖要吃喜糖喔。他笑着答应,好。下课,他站在教室门口叫,夏意儿,你来帮我拿一下糖。她坐在位子上没动,回,我肚子痛呢。 他关心地走到她跟前,笑着问,没关系吧?要不要去看医生?她慌乱地一摇头,说,没事的。他后来叫了另一个同学去,捧来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喜糖,她把发到手的喜糖,转手给了同桌,说,我从不喜欢吃糖。同桌信以为真,很高兴地接了去。 她的语文成绩,自此一落千丈。 他很急,找她谈话。极温暖地看着她笑,他说,夏意儿,你知道吗,你是我任教的学生里,最聪明灵秀的一个,我希望我能有幸送你走进重点大学,那里,有属于你的金色年华。她的心里,突然就落下千朵万朵阳光,玉兰花般开放。 一颗爱的心,就此,轻轻放下。后来夏意儿顺利考进重点大学,遇到了一个爱她的,亦是她爱的人。真的如他所说,她有了属于她的金色年华。 花若相惜,花落相依 我是你的蔷薇白,你是我的忘忧草,把你放在,我心最柔软的地方。今生不能长相厮守,来生与你再续前缘。 暮色黄昏,雨轻吻着盛开的蔷薇花瓣,缠绵地倾述着心中的爱怜,晚风略显微凉,夹杂着潮湿的气息迎面拂来,雨滴顺着依依额前的刘海缓缓滑落,落在她那张清秀的脸上。 依依穿着最爱的蔷薇白长裙,独自漫步在海边,聆听着海浪拍打着礁石的声音。此刻,她的心就像眼前的大海一样澎湃着,曾经,她的世界里没有阳光,而她万万没有想到,小西的命运居然和自己一样。 那年蔷薇花开得特别的好,依依喜欢和小西相拥着去看那白色花海。小西对依依说:你就是我的蔷薇白,纯洁而美丽。依依对小西说:你就是我的忘忧草,和你在一起不会有烦恼。那时候,他们很相爱,也很幸福。 第二年蔷薇花开的时候,小西要去很远的城市工作,依依红着双眼恳求着小西不要走,然而小西还是决定去了。临行前,依依送给小西一株蓝色勿忘我,却什么也没有说,小西送给依依一条蔷薇白的长裙,“在我眼里,只有你最美!” 小西走了,依依想念他的时候就会拿出那条蔷薇白的长裙瞅上几眼,她不知道此时的小西是不是也像她思念他一样思念着自己。 小西走的第二个年头,依依迎来了她二十周岁的生日。那天,她穿上了那件蔷薇白的长裙,精心地打扮了一下自己。依依看着镜中的自己,美丽地像一朵盛开的蔷薇花,可是这朵蔷薇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憔悴。今天,她不知道小西会给自己一个怎样的惊喜,因为他答应在她二十岁生日这天给自己一个惊喜的。 那家咖啡屋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花季,这里曾是她和小西谈心聊天的地方,如今却是依依用来打发时间的场所。小西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她爱上了咖啡,爱坐在靠窗的沙发上,看咖啡寥寥升起的热气散发出浓郁的香味,那香味诱惑着依依。 “蔷薇白!” 依依一阵狂喜地转过头去,灿烂的笑容戛然而止,变得僵硬起来。面前的男人不是小西,但很面熟。 “我是幽清啊,小红毛!” “哦,小红毛,沈幽清啊!” 依依记起眼前这个男人是比自己高几届的校友,却不曾多话。依依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幽清却眉飞色舞地在那天南地北说了个遍,在他眼里,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来,喝杯酒庆祝一下,庆祝我们四年后意外的重逢!你这朵校花可是我心中的维纳斯啊......”幽清何时叫来两杯酒依依全然不知,她不耐烦地端起酒杯,仰起头一口干了杯中的酒,顿时,依依觉得嗓子火辣辣的,胸口似乎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头开始昏昏沉沉。 不知道过了多久依依醒了,朦胧之中,她看见眼前有个男人捧着一束白色蔷薇。依依兴奋地跳起来,却感到浑身酸痛,她发现自己的衣衫不整,那条蔷薇白的长裙上居然染上了一大片鲜红的血渍,依依顿时花容失色。小西的脸青一阵白一阵,扔下手中的花,甩门而去,屋里,一地白色蔷薇花瓣。 小西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没给依依,从此消声匿迹。从那以后,依依也一蹶不振,每天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爱情对她来说只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几年后,依依结婚了,头两年他们的小日子过得也挺不错,相夫教子成了依依最大的夙愿。可好景不长,丈夫的大男子主义、小心眼、疑心病让她压抑地喘不过气来,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稍不如意就会挥起重重的拳头,依依的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的,长时间如此,依依感到了绝望,割了手腕。那一次丈夫吓坏了,答应从此不再伤害她,依依为了年幼的孩子,忍下了。 周末,依依带着孩子去公园,好久没有呼吸新鲜、自由的空气了,她的心情似乎一下子好了很多。 “妈妈,你看那儿好多白色的花啊!” 顺着孩子手指的方向望去,依依惊奇地发现,不远处有一丛丛盛开的白色蔷薇,她几乎一路小跑着过去,俯下身轻吻着那白色花瓣,泪止不住滴落在花瓣上。 “阿姨,你怎么哭了?” 一个稚嫩的女童的声音,依依看到小女孩的那一霎,心一下子震撼起来,眼前这孩子与小西是那么的相似。 “孩子,你一个人吗?” “不,我和爸爸一起来的,爸爸在那边。”小女孩指了指远处的一个男人。 远远地看不太清,然而那身影,那姿态是多么的熟悉啊!当那个男人走近依依的面前,她傻眼了,那个名字,她一直把他放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想不到,他们会是这样的重逢。 “你,你还好吗?” “我,还好吧。”说完这句“还好吧”,依依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珍珠,十几年了,她想象过无数种与小西重逢的场面,唯有这一种她没有想到。 花季,第一次她与小西如此不自然的相视而坐,十几年后再重逢,依依终究没能忍住,质问小西当年为何没有给她一个解释的机会便消失了。当依依流着泪诉说着当年的往事时,小西悔不当初。他了解到依依这些年的生活时,痛恨自己做事太武断,以至于自己心爱的女人陷入了不幸的生活中,然而,一切都太迟了。 小西一如既往地深爱着依依,只因当年对依依的误会而毁了他们的爱情,他们的幸福,他要尽一切力量来弥补他的过失,他要给他心爱的女人快乐,他要保护她从此不再受伤害。如果当年不是他不分青红皂白弃她而去,她不会变得如此忧郁。当年她受伤时应该是最需要他的时候,而他都做了些什么...... 遇见小西后,依依变得开朗起来,笑容也逐渐洋溢在她的脸上,然而小西的不幸婚姻又将她带入另一个困境之中。 小西离开依依以后一直没有找女朋友,可父母一天天老去,为了了却他们的心愿,小西草草地找了个女人结了婚,他们之间没有爱,没有太多的了解,只是为了父母,便搭上了自己一生的幸福。 那是一个非常霸道、善于心计的女人,一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架势,似乎想把所有人踩在脚下。这些年来,小西也是为了孩子处处忍着、让着、躲着,家里没有几样好的东西,能摔的摔了,能砸的砸了,在小西眼里,她就是一只老虎,他每日都在与虎作伴。 依依不明白,老天为何如此作弄人?想当年,如若她和小西都能够主动一点,勇敢一点,在遇到事情时能够冷静一点,他们的命运还会如此吗? 花若相惜,花落相依…… 十年茉莉香 17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了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地看她。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的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 十年茉莉香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一年后,他们考上了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着这些美丽的茉莉花来向你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筑个巢。 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挺好,不如,我们散了吧。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而他说:这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而是爱不在了。她的心凉下去了,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于是放下电话,放电话之前就说了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他说:留着做个纪念吧。 5年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的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应聘者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她的心动了一下。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应聘的男人说了3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发愣,应聘的男人又说:不过他是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就没有趣味了啊! 她几乎昏厥,那个男的说,那个男人5年前失明,学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自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 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已经结婚甚至已为人父,或者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爱恋冻结了。 他嗅到空气中的花香,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他一下子愣住了,好久,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鲜的茉莉花倒在他的手里,对他说:这是10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 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在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的滋润更加美丽生动。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那朵茉莉花?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说:那朵茉莉花在我心里已经开了10年了,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那朵! 青春里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所有爱情的开始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事后沈庆曾经想过,为什么他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经过图书馆门口,正好撞上从里面飞奔出来的黄小菊,并且看到她一脸泪水? 那天,他正好抱着一个篮球想去打球。夕阳落在他身上,使这个理工科的男生看起来更加帅气。黄小菊撞到他的时候,他只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影子扑到了他身上。 有时候,春心萌动就是一刹那。大学三年,沈庆像一棵不发芽的小树一样发着呆,但这一撞,他开窍了,那一刻,他终于相信:是有一见钟情这回事的。 他小心翼翼地问,没事吧? 她有些结巴地解释,刚看了一本小说,里面的爱情把她感动哭了。 有时,邂逅就是这样美妙。第二天,沈庆出现在黄小菊宿舍门前,抱着几粒鲜艳的气球,两个人结结巴巴地谈着天气。沈庆这才知道,有时候口吃和结巴完全是因为爱情。 沈庆请黄小菊吃冰淇淋。正是早春时节,黄小菊吃了5个,冷得嘴都紫了,说话更结巴了。看着这个穿着蓝色小碎花裙子的女孩,沈庆心生爱意,就想和她在一起,哪怕只是看一眼,哪怕什么话也不说。 黄小菊长得一点也不出众,有点龅牙,戴着眼镜,头发稀拉,脸上还有雀斑,可沈庆就是喜欢她。尽管他是计算机系的头号白马王子,用室友老六的话说,这叫一棵小树插到牛粪上了。沈庆也不客气,他就是离不了牛粪,他还要茁壮地成长。 两个人开始同进同出,过恋人应有的生活——去食堂,看夜场电影,去吃麻辣烫。校园里,他牵着她的手,天蓝蓝的,灿烂的太阳仿佛是为爱情而照耀。两个人经常坐在花园的秋千架上,荡来荡去。黄小菊不用动,沈庆带着她飞,黄小菊的声音很尖锐地划过天空,她的头发在风中飞扬,一切都是这样的美。 有时候,他们安静地坐在秋千上背英语单词。沈庆想出国,他的一个同学在荷兰,打工一周可以挣1000欧元,那就是10000多元人民币啊。他不是不心动,但那个同学是女的,他明白女同学的意思。女同学比黄小菊好看,但很势利。 黄小菊说,如果你将来和我分手了,我一定会哭死的。 他从后面抱住她说,不会的,我舍不得让你哭死。 沈庆带着黄小菊回小城,一是让父母和黄小菊见面,二是参加高中同学聚会。 沈母见了黄小菊并不热情,这让黄小菊有些尴尬。沈庆把母亲拉到一边,母亲的眼睛里全是疑惑,黄小菊哪里配得上你,身高才1。57米,长得又一般,对了,你不去荷兰了? 原来,母亲也是势利的。 同学聚会上,他听到几个男生背后嘲笑他:沈庆带回来的女友真是丑,以前那么多女孩追求他,他怎么会选择这样一个女生,想不透。还有几个女生捂着嘴笑,小声议论黄小菊的发型好难看。 沈庆心里很难过,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在乎的。后来他拉着黄小菊跳舞,居然觉得她真是矮,好像是森林里的小矮人。再后来,别人不跳了,只剩下他和她继续跳着。她说不跳了,而他别扭地坚持要跳,这样的坚持有了几分固执和霸道。随后,他听到笑声,好像同学们都在嘲笑他和她。末了,她甩开他,跑了。他没有去追,他知道,他和她之间,完了。 那一瞬间的感觉,如此耻辱,让他铭记一辈子。 回到学校,他们都没有再找对方,他常常一个人去秋千架上坐着。远在荷兰的叶黛给他发了信,说是可以为他提供担保。他给她回了信,他说,我去。 走的时候,他去找黄小菊,请她吃冰淇淋。她吃冰淇淋的样子依然那样认真。 那天他们坐在秋千架上直到半夜,他们之间一直有着10公分的距离。最后,她忽然嘤嘤地哭了,小声央求,最后抱我一次行吗? 他抱了她,却感觉有一种宝贵的东西失去了,从青春的指缝间流失。 他记得那夜的月亮,半个月亮,慢慢落下去,落下去。 到荷兰不久,沈庆和叶黛结了婚,但他过得并不幸福。 很多个夜晚,他梦到大学校园里的秋千架,属于他和黄小菊的秋千架。后来,他干脆在自家院子里亲手做了一个秋千架。 在秋千架上,他刻了一个名字,如果不留心是看不出来的。刻的时候,他的手有些颤抖,他一直以为自己忘记了她,原来她还在他的心里——那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子,依恋他的女子,看小说会泪流满面的女子。 他决定回国去看看她。 秋千架还在,老了,朽了。他抚摸着它,忽然哽咽住了。秋千架上,黄小菊刻下了一串名字,全是他的! 他打听过她的消息,她也出国了,去了新西兰,嫁人了。 他想,会不会,她也在青春怅然的梦里想起过他?应该会吧,青春里爱过的人和事,肯定是一辈子的刺青,怎么能轻易忘记呢。 班长打来电话时,他正要离开校园。班长说,你看这个春天多奢侈呀,老同学们全回来了,我做东,大家一起叙叙旧,愿意抱头痛哭就抱头痛哭,别不好意思。他在电话里哈哈笑着,掩饰着心里的空虚。 黄小菊居然也回来了,真是巧啊。那天他去晚了,一进门就看到一身白衣的她,但又好像不是她。她高了些,瘦了些,黑了些,但分外有气质。她的龅牙没有了,也不戴眼镜了。 沈庆没有想到,他紧张了。 倒是她,落落大方地走过来,握住他的手,问他孩子多大了,在荷兰过得好不好?他想说一声好,结果嘴一张,居然没有出声。 想起《红玫瑰与白玫瑰》,曾经的恋人相遇,哭了的反倒是男子。现在,他故意喝醉了酒,趴在桌子上放声大哭。黄小菊拍着他的肩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是的,都过去了。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去看校园里的秋千架,而是拉着她跳了一支舞。那支舞曲的名字真好——《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他看着她的眼睛,她微笑着说,这句话,一直是我想对你说的。他闭上眼睛,感觉有什么东西从眼里落下来,沉沉地砸在自己的脚面上。 错过 苏以坐在陈锦对面,优雅地呷了一口咖啡,微笑着说,谢谢你还记得我。 陈锦目不转睛地盯着苏以。 错过他恍惚记起他们的大学时代。苏以是那个喧闹的校园里最安静美好的女子,低调而华丽地绽放在每个男生的心里。是的,她是一个女神一般的存在。 你当初给了我十万块钱当作补偿,而如今,还给你。苏以微笑,我用这笔钱开了家店,现在,生意还好,所以,还给你。 陈锦想要说话,却被苏以打断,我还有事,就这样吧。然后她从包里拿出那十万块钱,和一杯咖啡的钱,放在桌子上,然后离开。 出了星巴克,苏以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已经八岁了,在上二年级,聪明懂事,当然还很漂亮。她没有告诉陈锦这个女儿的存在,就像当初她没有告诉他这个小小胚胎的存在一样。 陈锦微笑着看苏以倒车离去的样子。他知道事情会这样,从他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了。他闭上眼睛,想自己什么时候爱上苏以的。 记忆里是一个很冷的冬天,还有一只可怜的流浪狗。苏以穿着她白色的羽绒服,蹲下来护住小狗,看了一会,然后摘下雪白的围巾来围住脏兮兮的小狗,抱起它,用脸蹭了蹭,小声说,你也是一个人吗,以后我来陪你好不好。小狗悲鸣了一声,苏以便心疼而满意地笑了,安静地离开。 他躲在树后面,不敢发出声音,怕吓到天使。他的旁边,是本来已经醉醺醺的室友,此刻也一动不动,眼睛里盛满了温柔。 苏以大学的时候,有很多优秀男孩示好,她却只和陈锦相恋两年,并且私定终身。不是因为陈锦家世优渥,而是因为只有陈锦,每次邀请她去散步都会告诉她带上她的狗狗。 她第一次去陈锦家时,就因为不善言辞而不讨陈锦母亲喜欢。陈锦母亲甚至直截了当的告诉陈锦,如果娶苏以,那么他一分家产都拿不到。在这种高压下,陈锦退却了,拿了十万块钱给苏以,然后就消失了。分手的时候,苏以倔强的没有说话,直到陈锦转身离开,她才看着陈锦的背影掉下大滴的眼泪,手里死死攥着她怀孕的化验单。 回家之后苏以就大病一场,自己一边吃泡面一边哭。她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吃饭。从来都小心翼翼的生活,却还是被伤害了。原来,善良的关心着她的小狗的陈锦,却并不是她的良人。她的孩子,才三个月就没有父亲了。她想要这个孩子,很想,这样她才会有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家人。 陈锦给她的钱,她拿了一部分开了一家小小的饰品店,剩下的全部用来补充营养了。每个月自己去医院检查,每天在店里放轻柔的音乐进行胎教。就这样直到苏以现在的丈夫找到苏以,照顾她,逗她开心,陪她去医院检查。那时苏以已经怀孕八个月。 后来,女儿降生。苏以仍旧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用心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好,收入用来应付生活还算绰绰有余。后来,女儿在一个深夜发烧,彼时苏以正患重感冒。苏以试图将女儿抱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绝望的时候,他的出现将她们母女送到医院。苏以终于答应了他的第7次求婚。 打断了回忆,苏以到女儿学校门口的时候,看到自己丈夫已经牵着女儿出来了。 快到家的时候丈夫突然刹车。苏以看向窗外,是陈锦。 陈锦在看到苏以丈夫和女儿的那一刹目瞪口呆。他惯有的微笑终于变成了惊愕。苏以和丈夫下车,挽手走到陈锦面前。苏以的丈夫对着陈锦微笑:好久不见,陈锦。 是的,苏以的丈夫就是当初和陈锦一起目睹苏以收养小狗的朋友。 陈锦怔怔地望着车中好奇地打量他的小女孩。很熟悉的眉眼。他们是一家三口。 原来,错过了,就真的没有了。 鱼是水的灵魂 鱼是水的灵魂 —————— 他俩的爱情,差一点点就夭折。这在很大程度上受了她母亲不幸婚姻的影响。 她母亲是个出身卑微的女子。,父亲是高干子弟,地位的悬殊没能阻挡爱情的脚步。但是结婚后的母亲受尽公婆的*。父亲也在外面养起了情人。母亲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了、临终前告诫她,找老公一定不要找比自己强的,女人需要爱情,更需要尊重。 大学毕业那年,她的父亲因贪污罪被判刑。她只得自谋生路,去一家公司应聘,在那遇见了他。 他是公司的老总,不但录用了她,还让她担任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她很受他的赏识,不断地得到提拔。两个人不由自主的走近了。 一天,她去市场买了个鱼缸送他,鱼缸里还有一条金鱼,游得很畅快。 她明白自己已经爱上他,她明白他对她动了感情。可是,她想起了母亲的悲剧以及母亲对她的忠告。他是老板,她是雇员,地位悬殊不亚于父母当年,如果他与她产生爱情,可能会踏上父母的老路。 一个黄昏,他和他在金鱼缸前喂金鱼,他突然抓住他的手,她试探的问他:“你怎么看待我,还有你自己。” 他看了看她,又看看金鱼缸,说:“你和我就像这鱼缸里的水和鱼。” 她进一步问:“那么,谁是水,谁是鱼?” 他不假思索:“我是水,你是鱼。” 她的眉头轻皱起来:“为什么我是鱼?” “那还用问么,当然我是水,你是这水里游来游去的鱼。” 那一刻,她的心沉沉的。他是水,她是鱼,因为鱼儿离不开水。他的自负,比她当年的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三天,市报上登出一条奇怪的完寻人启事:“一缸水在苦苦寻找一条鱼的爱情,我的鱼儿你在那里?”她看了,嗤嗤冷笑,这多像一只笼子在寻找金丝雀啊。 她不理睬他,而是在另一个城市的一家公司某到了职位。 三个月后,在一次商贸会上,她意外地遇到他。 他拉住她的手,一脸的喜悦。他问她:“你过的好吗?” 她笑笑,很矜持:“我这条鱼离开你这缸水,还是很鲜活。” 他却大喊起来,全然不顾场合和周围的人群:“你是鲜活的,我却快要死掉了。” 她语含讥讽:“只听说鱼离开水活不了的,到没听说水离开鱼会‘死掉’的。” 他双眼定定地看着她,说:“鱼离开一缸水,还可以到大海里生活,但一缸水离开了一条鱼,心里就是空空的,心空了和死掉可有什么区别?” 她楞住了。 他急得结结巴巴:“我本来是一缸死水,是你这条鱼的进入,让我有了活力。鱼是活在水的心里的,你,就是在我心里游来游去的一条鱼。你走了,就是将我的心挖走了。你见过没有鱼的鱼缸吗?鱼缸的活力是鱼给的。因为鱼是水的心脏,是水的灵魂。” 她的眼睛湿润了。 千年等待,只因为你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她家的门槛都快被媒婆踩断了,她仍不想出嫁,因为她始终都在盼望如意郎君的出现。有一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名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只有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她的至诚,感动了佛心,于是现身遂其所愿。 千年等待佛祖问她:“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是的,哪怕见一眼也行!” “若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我愿放弃。”少女为爱执着。 “你必须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我不后悔。”少女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都不以为苦,难受的却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才让她面临崩溃。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等了五百年的男人!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男人又一次消失了。 佛音再次出现:“满意了吗?” “不!为什么我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就能碰到他、摸他一下了!” “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我愿意!” “很苦,你不后悔?” “不后悔!” 这次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希望却换来无数次的希望破灭。若非前五百年的修炼,女孩早就崩溃了!日子一天天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的,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他终于来了!还是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匆匆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棵大树,休息一下吧,他想。他来到树下,靠着树根闭上双眼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而他就紧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向他倾诉这千年的相思。只有尽力把树荫聚拢,为他遮挡毒辣的阳光。男人只小睡片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动身前一刻,他回头看了看,又轻轻抚摸一下树干,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当男人逐渐消失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哦?” “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哦!” “他现在的妻子也曾像我这样受苦吗?”女孩若有所思。 佛祖微微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这一刻,女孩似乎发现佛祖微微地吁了一口气。 女孩有些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你一千年了,为了看你一眼,他已经修炼两千年了。”佛祖脸上绽放着笑容。 愿陪你一起难过(一) 1 洛小晴不能确定自己得知的消息是否属实:许博勤和谢雨心分手了。 这怎么可能呢?许博勤不依旧对谢雨心很好吗?他们4个人一块儿时尽管有点儿不一样,但是还是一如既往地打打闹闹有说有笑的啊! 何况……和他们这么要好的自己,怎么会不知道一点儿“内情”呢? 同桌奇怪地看着一脸惊讶的洛小晴,不悦地说:“你知道的比我们还多呢!装什么啊?”她说的“我们”就是指班上的其他同学——后来洛小晴想起这个词时特别难过。 “啊……糟糕,昨晚忘记预习课文了……”洛小晴赶紧低下头,抓了本语文课本装模作样地看,如果可以,她真希望自己发愣的表情是装出来的。 其实洛小晴已经发现了,他们4个人走在一块儿时气氛不太对劲儿。似乎除她以外的其他人,都各自怀着一份心事。每次短暂的沉默,都会使4个人变得窘迫。直觉告诉她,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她从课本中抬起头,目光飞快地掠过坐在附近的3个好友身上,她那时的样子一定如同做了亏心事的小孩子吧?这是她后来回忆高中生活时给当时的自己的评价。 此时已经入冬了,大家都穿上了厚厚的棉衣,厚厚的衣装遮挡着严寒,也包裹了各自的心事。 2 “严戈,他们是不是分手了?”洛小晴把严戈发愣一会儿后避开她目光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心不觉一沉,严戈心虚的时候都会这样,这是4个人相处了一年多后,彼此之间公开的秘密。 他不回答,小声问道:“是许博勤告诉你的吧?他也真是的……” 洛小晴没有注意到后面那句,接着道:“是真的吗?” 严戈轻轻点头说:“不要担心他们,没事的。” “哦。”她张了张嘴,终究欲言又止,假装突然想起什么,丢下一句“我忘记收作业了”便转身离去。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不让细心的严戈看到她装满失落的眸子。 心里是有许多问题想问吧,比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谁告诉你的?”“你怎么不告诉我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就转身跑掉了。真的如她所想的那样吧?很多东西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未察觉和没有参与之际。 这应该是一场与青春有关的故事。每一个小小的朋友圈里,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会出现一段大同小异的与爱情相关的童话,它们有着不同的经过和结局,但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点:小圈子里的每个成员都有参与的资格。 可是,在他们小圈子里发生的这段青春故事,没有洛小晴的出席。 3 “如果一群人的熟络是在不知不觉间的,那么,一群人的距离,是否也是如此产生的呢?”上数学课时,洛小晴在草稿纸上这样写到。 四人组的雏形是洛小晴和许博勤。说白了,他俩就是小学同学兼邻居又一次同班。于是在这个认识的人不多的学校里,他们成为朋友的速度可以和神州飞船媲美。至于是怎么从两个人变成4个人的呢?洛小晴却无法回忆起来了。 或许是因为几个坐在周围的人,由同学升级到朋友的这个过程太自然,以至于当她发现身边多了严戈和谢雨心的时候,高一第一学期已经走了一半了。 那时候,严戈会在早上给3个人买早餐,然后4个人一起吃;有着好嗓子的谢雨心会给他们开她的小型演唱会;许博勤会很耐心地解答3个人提出的数理化问题;洛小晴会冒着挨骂的危险,偷偷把妈妈腌制的、味道很好的泡菜拿给他们品尝。此外,几个人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等都是常事了。这些都符合洛小晴心中“好朋友”应该拥有的所有特征。 每当想起大家一起的时光,她的嘴角都不禁勾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无论这时候天上飘着多少朵乌云,洛小晴心中也会洒满灿烂的阳光。 当洛小晴发现大家眼中隐藏着各自的秘密时,距离从同桌口中得知许博勤和谢雨心分手的消息已经半个月。尽管大家依旧一起笑一起疯,但是哪里不对劲儿了呢?严戈依旧给大家买早餐,谢雨心依然会给大家唱歌,许博勤的耐心依旧不减,她带来的泡菜依旧可口…… 正在出神之际,数学老师的粉笔头饰演了不明飞行物的角色,不偏不倚地降落在洛小晴的课桌上。她的身子猛地抖了一下,连忙认真听课。还不忘告诉自己:是自己想多了……也许什么都没变,不管这是自我欺骗还是自我安慰。 4 “他们是怎么回事呢?”洛小晴最终忍不住问了严戈一句,她挑的是一个只有她和严戈单独在一起的时间,那天的天空像冬日里其他的天空一样阴暗。 “……没……没什么吧。”他说:“说这个不太好。” “你什么都知道吧?” “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我只知道一点儿。小晴,我们都是为你好。真的。” “可是我一点儿都不知道。”洛小晴的目光落在头顶灰蒙蒙的天空上,失落地想。她说不清楚心中是觉得难过了还是委屈了。 其实一切都不难理解,4个人之中,严戈是最温和的,没有脾气不说,而且细心又体贴,这样的人,最适合倾诉了。尤其和粗心豪放的洛小晴对比之后,严戈的性格特点愈加明显。 许博勤面带笑容地向大家宣布:他要转去理科班了。 谢雨心那句“那样很好”的话音刚落,洛小晴就愣住了。洛小晴不知道她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说这句话的。洛小晴更不知道的是,她是怎么让轻松的表情留在脸上的。同样是女孩子的她能感受到谢雨心对许博勤的喜欢,多于许博勤对她的喜欢。 当初许博勤选文科的时候,不管班主任和他的父母做了多少思想工作,他都不肯改变主意。因为只有这样,4个人才有机会继续同班,她还记得,当看到贴在校门口的那张班级列表时,许博勤带着一脸欠扁的表情调侃道:“我做的牺牲可没白费呢。你们看,理科班损失了我这么一个英俊男生。”她没有忘记的还有,随后绕着学校操场追打他的自己和谢雨心,以及站在一旁无奈地笑着的严戈。 “是呢,我们又可以在一块儿了。真好!”那天晚上,洛小晴在qq签名上写道。 后来她想,许博勤选文的另一个原因,应该是为了谢雨心吧?他俩在一起以后,她就半开玩笑地问过他这个问题。他倒是坦诚:“有点儿吧……呵呵。”她骂了一句“臭小子”便不再多言,两个自己的好友在一起,不知怎么的,自己也觉得幸福呢,因为他们都有了属于各自的幸福。 自从得知他们分开后,洛小晴就小心地观察着他们的表情,毕竟他们都是自己的好朋友,她不想他们有事。可是他们除了很少聊天和偶尔的面无表情外,似乎没有任何反常的地方。如果是4个人走在一起,他们脸上的表情就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以至于洛小晴在恍惚之间怀疑他们还是情侣。 若那样的话,该多好。 愿陪你一起难过(二) 两个人的友谊给人一种简单而快乐的感觉,4个人的友谊是一场小型的嘉年华,但3个人……却有点儿别扭了。尤其是时间长了以后,这种别扭的感觉愈加明显。 他们还是像4个人时那样,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可是彼此之间常常充斥着沉默。这种无声的沉默,自然得有几分理所当然。 洛小晴记得她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好朋友,就算沉默着待在一起,都不会觉得尴尬。我们还是真正的好朋友,她想,至少在大家一块儿的那些时间里,彼此不会觉得尴尬。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春天来到后不久就跑远了,洛小晴和严戈的友谊,伴随这个夏天的温度上升着,同时,她和谢雨心的感情却渐渐落了一层洁白的雪花,这层雪花薄薄的,但足以产生一种叫距离的东西。 另外,一向粗心的洛小晴没有注意到的是,除了自己和严戈变得要好外,谢雨心和严戈也常常走在一起,如果严戈不在,两个女孩子都会感觉到几分不自在。无形之中,严戈成了连接这段友谊的桥梁。 洛小晴和严戈聊天,常常都是洛小晴自顾自地把她看过的有趣的新闻或者故事告诉他。他静静地听着她的话,适当的时候微微地笑一下,给洛小晴一种暖暖的存在感和亲切感。但是她不像谢雨心,因为她始终没有把心中的烦恼向他述说,不管多难受,她都是一个人撑着——对于要强且有几分骄傲的洛小晴而言,倾诉似乎不太适合她。她也不是一个适合别人向她袒露心声的人,于是她对严戈的理解也并不多。 这期间,她会看见和严戈待在一起的谢雨心悄悄地和他说着什么,看到她来了,两人的话题会戛然而止,然后迅速改变。有几次,谢雨心看着她张了张嘴巴,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最后没有开口。 有时候洛小晴会觉得很累,这样的友谊,应该怎样去呵护?这个似乎少了自己也无关紧要的小圈子,偶尔会让洛小晴感觉到疲惫和厌倦。但她还是小心地保护着它,就算有很多东西自己无法知道,她的心里,还是有一块地方属于他们。 同时,有些东西还残留着以前的味道,比如谢雨心会帮粗心的她收作业,会骑车到东城给她买她喜欢吃的黑森林蛋糕,会在她回答不出老师的提问时偷偷帮她……这些都会让洛小晴心中的疲惫感一扫而光,还添上了几朵沾着阳光味道的花儿。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走过,接下来的是兵荒马乱的高三。正如开学初班主任所言:“高三的日子是过得很快的。” 在高三混得焦头烂额的洛小晴很快就体会到了这一点,在这样一个黑色的年份里,3个人都忙着自己的学业,3句不到就扯到学习上去了,本来就大大咧咧的洛小晴没怎么把心思放在3个人的友谊上面了——她已经没空想这些了。 不管谢雨心和严戈有多少事情瞒着自己,这一切都即将要结束了。 毕业之前,同学录的旋风总会席卷各个班级。洛小晴也跟风买了一本,用来纪念她的青春时光。她派出去的很多张同学录都回到手里了,谢雨心那张却迟迟不见踪影。每次向她要,她不是说“忘记带了”就是说“明天给你拿来”。问着问着,洛小晴觉得没意思了,因此这事儿很快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最后,这张同学录还是回来了。在走出高考考场的第二天。 谢雨心在留言一栏里是这样写的: 对不起,是我不让许博勤和严戈告诉你事情经过的。小晴,请你相信我曾经是想把一切都告诉你的好吗?但我最终没有这样做的原因是,我不想你为我们担心,我知道我们都是你的好朋友,你不愿意我们任何一个受到伤害,同样的,你也是我们的好朋友,于是我们选择用沉默的方式来保护你。 4个人之中,总有一个人应该拥有一片晴朗的天空,而我们之中,你就是那个人。 洛小晴看完后,轻轻地叹息着,把谢雨心那张同学录夹回本子里。随后她在qq空间里写了一篇私密日志: 你可知道,你保护我的方式,却让我受了更重的伤。如果可以,我希望用那片晴朗的天空,换取陪你一同难过的时光。 随后,落小晴看了一眼窗外六月蓝得如同青春一样带着几分忧伤的天空,小声地说:“一切终究伴随着年少落幕了。” 那些藏在青春里的小事情,也一同落幕了,比如说许博勤因为家人知道自己恋爱而要他和那个女孩分手,比如谢雨心用了3年去喜欢许博勤,比如严戈是4个人之中最想去念理科的人,比如洛小晴最想让谢雨心得到快乐…… 第三次相遇 地球是圆的,如果有缘分,哪怕对方在天涯海角,我们都会找到对方”这是他在婚礼上向大家说的一句话,说完揽着她亲了一下。 她和他从小就是同学,他转学过来比较晚,老师把他安排跟她同桌,等老师走后,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截粉笔,从课桌的一多半处画了一道三八线,然后瞪着他说:“不许越过,否则。。。” “否则怎样,桌子被你划去一大半,我怎么写字”他急着说 “我不管”说完她做蝙蝠状趴在桌子上。 三个学期后,他的座位空了,老师说他转到别的学校去了,她望着空空的课桌,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许多年以后,她上了大学,在学校里是文艺骨干,她的身影后追随着许多目光,可她从未动心,心里隐隐的在等待,连她自己也说不清。 一次她在彩排校庆的舞蹈,跳的很用心,连进来人都不知道,当她跳完后,身后响起了掌声,她扭头一看,一个不认识的男孩,男孩走上前去,问她:“还记得我吗”她摇头,可我还记得你,男孩唱起了同桌的你,唱完后说:“记得那条三八线吗”她眼一亮:“啊,是你呀,这些年不见你,帅了哦,呵呵。。。”他也说:“你也变样了,变成美女了,呵呵” 就这样,校园里每天都有他们的身影出现,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变的如此丰富多彩,慢慢的有些依赖他,她也觉得他的眼神也变得如此温柔,可到了毕业两人都没挑明关系。 他离开学校选择了回家乡,在火车快开动那瞬间,他看到她的身影,他冲她叫:“我在这”她跑过来说:“一路平安”往他手里塞了一张纸条,告诉他开车后在看,然后跑了。 火车开动了,他打开纸条,纸条上只有一句话:“如果我们还能有第三次相遇,就证明我们有缘分,我会嫁给你” 他把脑袋伸出窗外,也不管她听见听不见,他就大喊,:“我们会相遇” 五年后,她到杭州出差,这时的她已经出落的更加迷人,身边的追求者很多,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孩一直在她身边跟随她,可是她不接受,她对这个男孩说:“我在等一个人,原谅我” 傍晚时分的杭州是美丽的动人的,她一个人来到西湖边的一个小茶楼里来品茶,她看到对面一个女孩焦急的神情,好像在等人,过了一会跑来一个男孩,向那个女孩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那女孩温柔的一笑说:“没关系,我也刚来不久”说完两人拉着手走了。她在想,我等的人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这时她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你说过,如果我们能第三次相遇,你就会嫁给我,你会做到吗”她一惊,扭头一看,他站在她身后,他又说:“我来杭州出差,路过这里,发现你在这里发呆。。。” 泪从她的脸颊流了下来,他走过来,抱住她说:“不哭”拍着她,她紧紧搂着他。他说:“我们结婚吧”。 即使你再遥远,我也会在天涯海角找到你。 宁愿此爱,淡如绿茶 那时他也不过是个骄傲的年轻人。他有一个好友,单名宇。和所有年轻过的人们一样,他们交情笃定,血浓于水,誓同手足。 但是,空气里有了期待爱情的味道。 有一天,他失恋了,天天愁眉不展。 宇说,我们一起去旅游吧,去散散心。于是,他们一起出发了。 那是一个著名的风景区,山高,峰险。宇兴致盎然,他郁郁寡欢,爬了一天山后再也提不起精神,借口不舒服在山下宾馆里蒙头大睡,只有宇一个人上山。 于是,先认识她的,便是宇而不是他。 他们三个很快成了好朋友。她与他们来自同一个城市,是宇在上山的途中遇见的。她美丽温柔,他们年轻优秀,彼此都有着仙履奇缘般的微妙感觉。 他们那时还年轻,以为一切可以由自己做主。他和宇私下里约定,无论将来她选择了谁,彼此仍然是好兄弟。只要祝福就好。 但是,当她红着脸,接过他的玫瑰时,他仍感意外,他狂喜过望。他知道自己并不比宇优秀更多,况且是宇先他而遇见她,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是如此之好,爱情里居然不分先来后到。 他疯狂地大喊着,高呼着,抱着她旋转,旋转。 亲吻如雨点般落在她的脸上、发上,正嗅到她的发间传来绿茶的淡淡清香。 她说她喜欢绿茶,喜欢一切都是淡淡的,却永远地沁人心脾。 她说她希望他们的爱也能永远像绿茶一样。 他和她很快陷入了最深的热恋,越是深入,越是发现她的美好。他终于明白此前的生命肤浅,考验有如夏花,转眼凋零。他收获的是甜蜜的秋的果实。 但考验其实刚刚开始。 在热恋的第三个月,他发现了她的忧愁。她的忧愁像雾一样笼在她的眉间,让他有着蚀骨的疼。 他问她为什么,她总不答。 他关心则乱,她只摇头不语,渐渐地急躁起来,两人时有争吵,空气微潮。 一次他负气离去,一个星期未联络。再见面时,她平静地对他说分手。 他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一定要她给个理由。她拗不过,眼底渐渐积了泪。 她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和他的前女友。 她轻声向他道歉,她说:宇已经全部告诉了我,她才是你今生的最爱。可是结婚之前,她却因车祸逝去,这是你一生永远的痛。遇到我,你发现我和她长得有几分相像,所以把对她的感情寄托在我的身上……我爱你,但我不想做一个爱的替代! 她的眼泪终于滑下来,黯然离开。 他五雷轰顶站在原地。他自己清楚地知道,之前的那段恋爱与分手都是多么普通,与结婚、车祸没有任何关系。他甚至看不出他的前女友和她长得哪里有相似之处——但是爱情盲目,他能懂得她的痛。 他去找宇。曾经的兄弟面对面站在一起,只剩沉默。 我爱她,虽然不光明,我还是想最后一争。宇终于说。我们走,我去向她承认真相,是我骗了她,让她自己再做一次选择。 他心如刀割,看出宇眼里的绝望,却无能为力。 他们三个终于站在一起。深秋的街边,旋转着萧瑟的落叶。 她不明白他们俩要对她说什么,她看着他,他看着她。 对不起,我是真的爱你…… 他们都听到宇说了这样一句话。 但是,这也是他们听到宇说的最后一句话。 一辆失控的车突然闯过来,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一瞬间,宇的身体飞过了他们的视线。那一声爱的句子仍在耳边,像一曲未完的音乐,淌着泪,滴着血。 真相就在这未完的音乐里,永远地结束了。 也许就是这样,对谁都好。他轻轻地说。 你为什么后来不告诉她真相?是宇骗了她!我急问。 他缓缓闭上眼睛,微笑。不了,她是一个那么害怕疼痛和复杂的女子,真相对她来说,太残酷了。其实,淡一点,再淡一点的爱,真的没有什么不好。 这是四十年后的秋天,特护病房里。他渐渐睡去如婴儿,阳光从窗外投影在他花白的头发上,他的面容安详。 门外,一个同样发已花白的老太太缓缓放下了叩门的手,她轻轻地拭掉了眼角的一滴眼泪,然后微笑着,慢慢离开。 他不知道,她其实早在宇飞出去的那一刻,就明了了真相。可是,再美的爱情,也抵不过一条生命的沉重。 她宁愿一生保留最美的记忆,在回忆里爱情永远单纯,他们不离不弃。 两个人的一生,就这样各自地过去了。 空气里,渐渐飘满了绿茶的清香。 你是我的劫 我是一只狐,今年,刚好芳龄五百。不必惊讶,作为九尾狐,五百岁,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我的大姐已经三千岁了呢。我的二姐今年也有六百岁了。与我不同的是,她四百岁的时候,就能幻化成人形了,而我,至今也不能。 大姐有一次无意间问起,得知我还没有变幻的能力,叹口气说:如此也好,倒也省去了不少的烦恼。我知道大姐在担心些什么,五百岁时,我会有一个劫数。所谓劫数,其实就是天劫,能够度过劫难,自此以后可顺利成仙。如果度不过,轻则百年修行毁于一旦,重则粉身碎骨,永世不得超生。 大姐正是因为算出了我会有一个劫数,放心不下,才放弃了三千年修炼的飞升机会,否则她早已成仙。可她始终没有告诉我,我将要面对的,是怎样一个劫数。 我和大姐、二姐一直相依为命,生活在这片山野里。我们从未下过山。甚至到现在为止,我对于人的理解,也仅仅只知道那是一种长着两条腿的动物而己。然而我迫不及待的渴望着,能够下山走一趟。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二姐幻化成一个女子,带着我瞒着大姐溜下了山。山下果然很热闹,街市上人来人往。二姐抱着我在街道上慢慢地行走着。忽然,我闻到了一缕淡淡的,清雅的香味。那味道越来越近,正当我们路过一个字画摊时,一位身穿白衣儒服的公子唤住了二姐。 白衣公子对二姐长长一辑:姑娘手中的白狐灵气逼人,可否借小生一用?见二姐迟疑着没回答,我用爪子挠挠二姐,示意她点头答应。二姐把我放在了桌上,白衣公子磨好墨,对着我,一笔一画的画了起来。 原来,他是想为我画像呀。我歪着头,打量着他。这是我来人间后见到的最好看的人了。我调皮的用尾巴拂过他的脸,却惊得他连连闪避。小白,不许胡闹!二姐拍拍我的头,我只得伸伸舌头,转身跳进了她的怀里。那时,我们谁也没有预料到上苍的劫数这么快就到了。 回到山上之后,我日日捧着画卷,闻着他的残留的味道,突然变得十分懊恼。在他眼中,我只是一只白狐而己,再聪慧可爱,也只是一个宠物罢了。从那天开始,我每晚都认认真真的修练,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提高法力,希望有让他看看我幻化成人时的样子。 大姐对我的变化其实早有察觉。只因我整日专注于修行,忽略了她日渐忧郁的目光。二姐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三天两头的不见踪影。这一切,我都不在意。我所在意的是自己能否再见他一面,以一个人的样子。 那一日,我终于忍不住再次偷溜下了山。我顺着他留下的味道,穿过大街小巷,终于找到了他。那是一个小院子,阳光透过葱翠的树叶,洒满一地。他背着手,站在院子中间,口中还呤诵着一首不知名的诗。我站在院子外面,静静地看着他,心中涌起一种难言的滋味。 我从篱笆上一跃而入,跳到他面前。他有些意外,抱起我,扭头向屋里喊道:媚儿,快出来看,谁来了?我一下子愣住了,伏在他胸前的头也扬了起来。屋子里走出的人,竟是二姐。我挣开他的手,跳下地,飞快的向外跑去。转瞬间,我已是泪流满面。 二姐回来了。她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她高兴的告诉我,她一直和他在一起,他不在乎她是狐,她会和他永远在一起。说着话时,二姐的脸上一片幸福。我强忍着心中的失落,为二姐祝福。 等二姐走后,我开始在丛林中拼命地奔跑——为了发泄心中的悲伤,嫉妒,还有对他深深的思念。数日后,我终于能一样幻化成人了,可是,这一切都晚了。我开始更加勤奋的修练,只是想要忘却那一份从不曾淡忘的爱情,因为我知道,他从来不曾爱过我。 那是一个阳光温暖的日子,我正在山崖上修行。突然闻到一缕很熟悉的气息,其中还夹杂着血腥味。我朝着风吹来的方向,飞奔过去。竟然是他。他躺在地上,满身是血,气息微弱。我带他回到了山上。过了许久,他才醒过来。见了我,他央求我去快去救二姐,说她已被一个法力高深的道人所擒。良久,我才点了点头,心中一片酸涩。 找到了那个道人,他似乎有些惊讶,笑道:你这妖精,倒挺特别,居然愿意用你百年修行来救你的同伴。我轻轻一笑,吐出那颗晶莹透明的珠子。那是我的内丹。失去了它,我从此只能够做一只普通的狐狸。可我无怨无悔。用我这五百年的道行来换取他的幸福,应该是值得的吧。 道人很守信,如约将二姐放了出来。我用尽最后残留的一点点法力,把二姐送回了他的身边。大姐是第一个知道我失去了内丹的人。她抱着我大哭,这时,我才知道,他就是我的劫啊。只是他永远不会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只是因为爱他。虽然,他还是不爱我。 初恋如雪 欣茹是个美丽的大三女生,快放寒假时,在学校组织的冰雕大赛上,她看见一尊冰雕的鱼美人光彩夺目、鹤立鸡群,正在赞叹,突然发现其他同学都捂着嘴,冲她意味深长地微笑,她这才注意到,鱼美人的脸竟然是按照自己的面庞雕刻的!欣茹感到耳朵根子都发烧了,心里却高兴又疑惑:是谁在跟自己开这么大的玩笑呢? 冰雕的基座上有参展人的姓名,欣茹一看,上面赫然写着:李振轩。这不是艺术系那个才子吗?等欣茹气冲冲地跑到艺术系,找到那个李振轩,还没开口,李振轩就举起双手投降:“我坦白……”看到一脸阳光般灿烂笑容的李振轩,欣茹的气竟然莫名其妙地抛到了九霄云外。 不久,欣茹就成了李振轩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李振轩专心搞起了冰雕创作,而欣茹放弃了几家南方企业的邀请,留在寒冷的北国,陪着李振轩,过起了清贫的日子。 一晃两年过去了,两人的生活不但没有好转,反倒出现了情感危机。原来,冰雕是一种季节性的艺术,而且有地域限制,虽然艺术价值很高,却没有多大的经济价值。李振轩把所有的热情投入了冰雕创作,却得不到多少人肯定,除了在冰雕大赛上一展身手外,他几乎没有任何用武之地。为此,李振轩的情绪变得越来越坏,动不动就把正在雕刻的冰块狠狠敲碎。欣茹劝他,如果冰雕没有发展前途,不妨换个思路,做石雕试试,谁知李振轩却大怒:“你懂什么?这是艺术,怎么能随便换材料,又不是在市场上卖菜。” 有了第一次拌嘴,吵架成了两人的家常便饭。欣茹受不了了,想想李振轩连送给自己的玫瑰都只是冰雕的,一气之下,干脆提出分手。李振轩惊呆了,问:“为什么?” 欣茹气昏了头,冲他大喊:“为什么?你怎么不问问自己?你能给我什么?你能放弃冰雕,和我去南方吗?你能给我一个有安全感的家吗?你能给我一辈子的幸福吗?”李振轩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他颓废地坐在了椅子上。 两人最终决定平和地分手,不过李振轩提出,希望欣茹能陪他爬一次苏梅尔雪山。自从恋爱后,去苏梅尔雪山旅游就一直是他们的梦想,但由于经济窘困,一直未能成行。看着李振轩那近乎哀求的眼神,欣茹心一软,答应了。 雪山风景壮美,可两人的心境却都十分失落,爬山时,李振轩始终没说话,欣茹也生气不说话。来到飞虎峰后,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起了山风,两人该下山了。谁知就在这时,他们脚下突然开始颤动起来,然后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仿佛从地下传来。 “雪崩!”两个人的脑子里同时闪现出这两个字。果然,几秒钟后,整个苏梅尔雪山开始颤抖,飞虎峰上的积雪狂泻而下,李振轩拉着浑身发抖的欣茹刚跑了几步,就被雪流裹挟着冲向深渊…… 雪崩持续了好几分钟,等周围的一切平静下来,欣茹发现她和李振轩竟然没受什么伤,只是随着雪流掉到了雪谷里。不久,天上飘起了大雪,暮色降临,在寒风中,两人冻得瑟瑟发抖。他们的背包和登山工具都丢了,只有在这深深的雪谷里等待救援。 李振轩看了一眼周围的地形,突然抓起了欣茹的手。“你要干什么?”欣茹一甩手,气呼呼地问。“你不想在这里冻死,就跟我走。”李振轩冷冷地说着,抬腿就走。欣茹犹豫了一下,紧紧跟了上去。 找了好久,两人才找到一个可以容身的洞穴。洞穴里要暖和许多,缓过气来的两人开始琢磨着怎么求救,手机在雪崩时丢了,信号弹在背包里,也丢了,他们既没有食物,也没有衣物御寒,如果救援队不尽快赶来,他们只有死路一条。难熬的一晚过去了,第二天,雪更大了,四周全是白花花的雪地,两人试图要爬出雪谷,可没爬几米,手脚就冻麻了,只得赶快回到洞穴。一连两天过去,丝毫不见救援人员的影子,苏梅尔雪山实在太大了,他们两人又藏在洞内御寒,就算有人走过隐秘的洞口,也不一定能发现他们。 欣茹绝望了,她感到全身如同掉进冰窖,又冷又饿,忍不住哭了起来。谁知道,一旁的李振轩并没有过来安慰,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羽绒服,那衣服上不知何时已经拉破了一条大口子,突然,李振轩的眼睛里闪烁出一种奇怪的光芒,他黑着脸走到欣茹面前,命令说:“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 “什么?”欣茹张大了嘴。李振轩不耐烦地重复:“快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给我,我快冻死了。” 欣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曾经发誓要用生命保护她的男人,竟然在这个时候,要抢夺她惟一的御寒衣物! 欣茹愤怒地说:“我凭什么给你?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在这个鬼地方。”可李振轩却强行撕扯着她的羽绒服,欣茹的心简直快痛碎了:当年自己放弃工作,跟着李振轩留在北方,北方那特有的严寒让她得了重感冒,这件漂亮又保暖的红色羽绒服,正是李振轩攒了好几个月的钱,为她买的新年礼物,当时李振轩还说,只有这纯正的大红色,才配得上她。没想到现在……欣茹一边想,一边眼泪直流。李振轩却像没看见一样,很快撕扯下了红色羽绒服,然后赶紧把它套在了自己身上。由于衣服太小,他穿在身上的模样非常滑稽。欣茹流着泪,愤怒地瞪着他。 李振轩却若无其事,把自己那身撕破了的白色羽绒服丢给欣茹,说:“我要出去看看,你想活命就老实留在这里。”他走后,欣茹伤心地痛哭起来,她哭的不是现在面临的绝境,而是恋人的背叛。什么爱情,什么誓言,在绝境面前都是假的,剩下的只有*裸的自私。 欣茹恨死李振轩了,不想穿他的破衣服,可过了一会儿,实在抵不住严寒,只好捡起那件破了的衣服穿在身上。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了,饥寒交迫的欣茹逐渐昏睡了过去。 欣茹再次醒来时,眼前还是一片雪白,不过眼前已经不是雪地,而是医院里的白墙。医生告诉她,她在雪谷被困了好多天,如果救援队再晚一点发现她,她就没命了。欣茹不想知道那个负心汉怎么样了,复原后她很快出了院,换了手机卡,谁也没告诉,独自去了南方。几年后,她认识了一个不错的男人,结婚后不到两年,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如今欣茹的生活非常幸福,丈夫很爱她,宝宝也十分可爱,事业又顺水顺风,有时她回忆过去,不禁骂自己当初怎么那么愚蠢,竟然会爱上李振轩那样的男人。 那天是节假日,欣茹和丈夫抱着孩子去逛街,走过展览馆,里面正举办摄影展,欣茹就和丈夫饶有兴趣地走了进去,转悠了大半天,丈夫去吸烟区了,欣茹就抱着孩子来到了一组名为“世界天灾摄像集锦”的展区。展区里都是人们在火灾、洪水、地震、海啸等天灾中,抢拍下的一些惊心动魄的照片。 看着看着,欣茹来到了一幅奇怪的照片前,照片上的景物非常特别:在茫茫的雪地中,立着一尊丑陋的人形冰雕,更可笑的是,人形冰雕的手里还挥舞着一件红色的衣服,模样要多奇怪有多奇怪。这时,围过来几个人,也对这幅奇怪的照片产生了兴趣,于是讲解员就过来给大家讲解。欣茹正要支起耳朵听,却见丈夫远远地朝她摆手:“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回家了。” 欣茹只好抱着孩子,和丈夫走出了展览馆。身后,讲解员对观众讲解起那幅古怪照片的来历:“……那是苏梅尔雪山的一次大雪崩,有一对恋人被困在了雪谷。当时一连几天降雪,搜救队根本找不到他们留下的踪迹,就在大家快绝望时,有人看到在一片白茫茫的雪谷里,有一点红色,搜救队赶到后,发现那竟然是一个挥舞着红色羽绒服的男人。原来,那个男人为了拯救他心爱的恋人,一直站在雪地里,挥舞着显眼的红色羽绒服充当求救信号,给搜救队指明他们的方位。” 有参观的人忙问:“他们最后得救了吗?” 讲解员笑着说:“女孩得救了,但是那个男孩在雪地里站了五天五夜,早已冻成了一座冰雕,这幅作品就是当时救援人员拍摄的。好了,咱们现在看下一幅……” 树 她是一棵树。他出生时,她已经在他家的庭院里生活了一百年,也等待了一百年。当然,对于一棵树而言,一百年她才刚刚长成少女──树中的少女,从此进入清纯亮丽的青春期。那个秋高气爽的午后,阳光炫得令人心碎,她终于见到了他──这个让她祈求了一百年、又等待了一百年的男人。她无法不颤抖,激动和紧张令浑身的树叶在秋阳里像小风车一样滴溜溜地转。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他还小,搀着一位美丽少妇的手,脚步蹒跚地向她走来。 突然,他挣脱少妇的手,踉跄地朝她扑去,那架势显然是还不会走路就想跑了。她幸福得也惊吓得要尖叫起来,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当他肉嘟嘟的小手触摸到她的身躯时,她的心停止了跳动──不,她整个地停止了,死了。人们常说的“幸福死了”,大概就是这个感觉吧。他还太小,还无法扶着她站稳脚跟。当他摇晃着向后倒去时,她从地下抬起一条树根,稳稳地托住了他。所幸的是,这一切不曾被少妇发现,她见小男孩骑马(树根)玩,直夸他聪明呢。 小男孩常常在树下玩,他骑树根,就像骑着战马一样驰骋沙场;他挖树皮缝儿,看有没有蚂蚁;他黏知了,却讨厌它们的歌声;他爬树,只为显示自己的能干;他撕树叶儿,这张撕成燕子,那张撕成蝴蝶,但撕了就扔……她知道,他常常在树下玩,并不是喜欢她,而是这儿好玩、有趣,可以打发寂寞的童年时光,但她依旧要感谢上苍,让她有机会共度他的童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一晃十多年过去,少年的他情窦初开,有了心事。她看到他徘徊在庭院里,听到他在黄昏里的叹息,比他自己还难过。有一个夜晚,他步着月色,来到她的跟前,借着月光,用那把比月光还要犀利的尖刀,在她的身上刻下:“黄小玫,我爱你!”那刀子,刻在身上,痛在心里,一刀有一刀的疼痛,一刀有一刀的流血,因为黄小玫不是她;如果是她,别说是刀刻,就是死了,她也心甘情愿。但她是一棵树,她默默地忍受,没有叫喊,没有哭泣,只有血在流。又有一个夜晚,他抱紧了她失声痛哭,拼命地拍打着她,好像一切都是她的错,因为那个女孩拒绝了他。她拥抱着伤心欲绝的他,树上的叶子忍不住落下来了。她知道那个叫黄小玫的女孩,华而不实,爱揪他的头发,不值得他那么去爱。但她什么也不能说,只有感谢上苍,让她拥有他的秘密,并守口如瓶。 后来,他遇见了他现在的妻子,那是一个聪明贤惠、心地善良的姑娘,容貌更迷人,大大的眼睛会唱歌。但他犹豫了,胆怯了,是她在一次树下的约会中,将这个姑娘猛地推入他的怀抱,直到姑娘温软如玉。不是她有多伟大,而是不忍心让自己心爱的人苦苦折磨。 其实,她也会嫉妒,她也会伤心难过,知道春天哪来的露水吗?那是因为每一张树叶都是她的眼睛,每一张树叶落下来的都是她的眼泪。他们倒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惨遭灭顶之祸,被砍伐被去枝剥皮被修正,最后成了他独立户门的栋梁,被贴上护家符,替他撑起一片屋檐,守护着一个完整的家。这是他的家,也是她的家。大喜之日,她在高处默默地瞧着他洞房花烛,无怨无悔,含泪欢笑。她庆幸,从今以后,她对他的苦与乐了如指掌,她对他的爱和恨洞若观火,他们终于成了一家人,同命运,共患难。尽管他不知道她是谁,但她已知足了。 有一支歌说,与自己的爱人相守着慢慢老去,是最浪漫的事情。这是错误的。不是浪漫,是心安。与自己的爱人相守着慢慢老去,是最令人心安的事情。至少在她看来是如此,心安得叫人不知地老天荒。终于,他有了儿女。终于,他的儿女也有了儿女。终于,他老了。终于,她也到了约定的时日,可以去赴第三个百年的承诺,在未来的百年里,她将和他结为夫妻,被他百般宠爱,享受不尽人世间的幸福。一场台风如期而来,所有的人都转移了,惟有他的老妻不肯走,死也要死在家里。按照约定,老屋将坍塌,她将碎成数段。是夜台风大作,暴风骤雨,但她硬是撑了过去──她不能置他老妻的性命不顾,抽身而去。 又过了十年,他的老妻也已过世了,这间老屋经过翻修,做了他长孙的新家。她依旧是这个新家的栋梁。当她第二次要如约离去时,他的长孙媳妇早产了。这天午后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以及骇人听闻的冰雹过后,村子里倒了十七八家房屋,而她的那间老屋却安然无恙,长孙媳妇产下了七斤八两重的男孩,母子平安。那是他的血脉,她不能沾着这血去见他。她的再次爽约终于触犯了天条,她遭天谴,遭雷轰,遭天火焚烧。老屋坍塌,她被劈碎成八段,在烈火中焚烧,最后化为灰烬。但即使化为灰烬,她也要留下一棵树的木炭,给他的子孙生火、取暖,度过这个失去家园的寒冬。 而她,永远错过了那个祈求了一百年、等待了一百年、付出了一百年才能拥有的百年姻缘。 永远错过了被爱的人生。 而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她是一棵树,一棵树而已。 初恋的九十九个芒果 姜绚一边泡脚,一边品花茶,楼下的姚望急坏了,他爬到花坛上对着女生宿舍的窗子拼命地喊:“姜绚,快点把脚洗了把水喝了,我在下面等你呢。”女生宿舍全都笑翻了,后来传得整个班里的人都知道了,谁遇见姜绚都会来一句:“洗脚水,今天你喝了没有!”姚望也知道错了,每天拎着一大袋子芒果站在女生楼下翘首张望,一天一天,芒果都烂了,姜绚还是不肯理他。 其实姜绚并没生姚望的气,因为她最近迷上了另一个男生,第一次在校门口的便利店看见他时,他梳着朋克头,一件大红色的t恤,别提多拽了!姜绚问了好几个死党,都说不认识那个男生。那一定是离学校最近的附中的了。于是姜绚每天跑去附中等,可是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 姚望又买了新的芒果站在女生楼下等姜绚,他坚信自己一定能等到,因为姜绚最喜欢吃芒果了。而姜绚实在是烦透了他,她只能趁他不注意从后门跑掉。有一次不小心被姚望看见了,她跑啊跑啊,就撞上了一个人,姜绚等了很久想要等的那个人,他刚好从便利店出来,袋子里的芒果被撞散了一地。姜绚慌忙帮他捡,可他却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姜绚无精打采地拎着一大堆烂芒果走到女生楼下,看到拎着芒果站在那里的姚望,她心里的委屈和火气莫名地变大。她问姚望到底想干什么。姚望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姜绚说:“我喜欢邓丽君,她死掉了;我喜欢翁美玲,她自杀了;我喜欢黄家驹,他摔死了。现在我喜欢你,你说会怎样?”姚望把手里的袋子递给姜绚说:“你喜欢我,芒果就不会烂掉了。”姜绚气得抓起他手里的袋子就扔出了学校的围墙。 天一下子就冷了,在这个北方城市,冬天是买不到芒果的,没有了芒果,姚望不知道该拎着什么去姜绚的楼下等她,于是,便不再去了,女生楼下一下子就寂寞了。姜绚也觉得寂寞了,因为她再也没见过那个男生。 不久,姜绚从室友那里得知,姚望要转学去南京了。冬天买不到芒果,姚望把吃剩下来的芒果核全都找出来,用小刀刻成星星,他想等走时,送给姜绚。越靠近姚望走的日子,姜绚心里就越难过,难道是她喜欢上了姚望?要不然,为什么胸口觉得堵得慌呢? 姚望走的那天是情人节,姜绚收到了自己从网站邮购的芒果,她抱着邮包,往火车站跑。她一直跑,猝不及防,那个男生的身影闪过,可他身边却站着另一个女孩子。姜绚的心里难过极了,却还是忍不住放慢了脚步,跟在后面。有卖花的小孩子拽住他的袖子,让他买花送给身边的女孩子,他平静地说:“我也是女生呢,哪有女生送花给女生的?”原来是这样,原来自己一直都错了。 等姜绚赶到火车站时,姚望已经走了,送行的同学递给她一串九十九颗芒果核刻成的星星,阳光暖暖地照着,星星好像也亮了起来。北方又是春天了,候鸟又要飞回来了,电视里也每天都说地球会变暖,那姚望,他还会飞回来吗? 我入了你的眼,你却入了我的心 彼时的她,还未从高考的失利中走出来,带着一丝不甘和些许倔强,带着小心翼翼隐藏的自卑走进了这所二流大学的大门。 彼时的她,没有了高中时令人艳羡的成绩的光环,在美女如云的外语学院,其貌不扬的她更加平凡了。没有玲珑有致的身材,没有出众的外表,更没有一鸣惊人的才艺。本来就自卑的她更加自卑了,本来就寡言少语的她更加沉默了。 彼时的他,耀眼优秀的有如那天上的太阳,让人不敢直视。 这样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这样两条不可能有交集的平行线,却被扯在了一起。 只因为,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她竟然入了他的眼。 一 饭桌上,觥筹交错,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坐在角落里的她不禁皱了皱眉头:早知道就不来参加这个聚餐了,看这情况,估计半夜也离开不了了。 一时的心血来潮,她参加了诗歌协会。今天是协会的聚餐,本来是不想来的。最后关头,却鬼使神差的出现了。此刻,看着与己无关的热闹,不禁有了悔意。 他的出现,将聚会推向了*。 原来,学生会就在另一个包厢里聚餐。他熟络的和会长打着招呼。会长兴奋的向大家介绍着他:大名鼎鼎的学生会会长,老师的得力助手,学弟学妹膜拜的对象。因为他的到来,本来就有些酒意的学姐和学妹们更加殷勤热情起来。大家轮番敬酒,他热情的微笑着,来者不拒。聚会气氛空前热闹,只有她,静静的坐在角落里,微笑着旁观这一场与自己无关的热闹的盛会。 可是,却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样平凡,这样普通的她,却入了他的眼。 二 这之后,本来不相干的两个人,交集却多了起来。 因为几首不长不短的打油诗,会长突然对她器重起来。每次开展活动,总要叫上她,邀请嘉宾,也要她去。而她总能叫来他或做主持或做嘉宾,不管他多忙多没有时间,他总能笑盈盈的答应。后来,凡是要请学生会主席的事,大家都要她去做。一来二去,大家知道了他俩之间的小秘密,每次见到她和他,大家都笑的很暧昧,而她,总是不置可否的笑笑。 他也明里暗里地表达过对她的好感。有一次,他甚至抓住她的手,笑容依旧灿烂“我对你很好奇,我真想看看,你的心是不是像你表现的一样冷静和淡定。“他用力握她的手,她感觉到痛意,顺着他的手抬起头,看到的却是他亮晶晶的充满好笑意味的眼睛。那一刻,她总觉得他的笑过于灿烂而令人毛毛的,她不禁打了个寒颤,往后退了一步。他突然就满意的爽朗大笑起来“小妞,大爷的眼睛很挑剔的,可是,你入了大爷的眼了,就别想跑了啊。“ 可是,她总觉得,那爽朗的笑容,总到达不了他的眼睛似的。 三 身边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件事情。大家都用或艳羡或嫉妒或惊讶或不可思议的眼光打量着她。更有些人跑过来用或惋惜或质问的口气对她说“他这么优秀,你是怎样入他的眼的啊?““赶紧接受吧,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每当这时,她就觉得好笑:凭什么他示好,我就应该受宠若惊,然后感恩戴德的接受啊。 面对她不冷不热、事不关己的态度,大家都猜不透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只有他,仍是不急不躁,不缓不慢,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只是偶尔送朵花或者刻意的偶遇或者制造点小浪漫。而她,对他所有的示好,只是可有可无的照单全收。 那一晚,月色很好。微风中夹杂着淡淡的栀子花香,操场也是难得的安静。面对他再一次的偶遇,她只是笑笑,什么也没有说,却刻意的放慢了脚步。可是,身后的他依然不紧不慢,并没有赶上来的意思。那一刻,她突然就有点烦躁起来。 “为什么是我?“ 身后的他明显一愣,显然是没有料到她会突然发问。 “不知道。“ 感觉到他语气中的那丝傲慢和漫不经心,她更加烦躁起来,不禁加快了脚步。 “也许还有好奇吧,好奇你为什么总是那样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好奇还有什么能让你失去你现在的冷静,又是什么能让你惊慌失措。“ 风传来了他的声音,一起传来的还有那淡淡的甜而不腻的栀子花香。 四 就在大家以为他们或许会开始,或许会结束时。他们仍是那样,一个不紧不慢的示好,一个可有可无的接受。于是,流言开始四起,大家议论纷纷,满满的都是对她的不满:说她假装清高,说她不识好歹。听到这些,她都是一笑而过。 渐渐的,大家开始逐渐的对这场可有可无的暧昧失去兴趣,他们不再成为大家谈论的焦点。而他们,却仍在原地踏步。有时,她也会疑惑也会糊涂:他们这样暧昧的关系,到底算什么。而每当这个时候,她总是无奈的笑笑,沉默不语。 时间的脚步总不会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停留。转眼,又是一年一度的毕业季。校园里充斥着淡淡的离别的感伤。 他毕业在即,大家都猜测这次他该展开猛烈的攻势了吧。而他,却只是和兄弟吃散伙饭,喝酒,而那些聚会里却从来没有她。 “我明天的火车,你会来送我吗?“ “应该不会吧“ “我这么优秀,怎么就是入不了你的眼呢?“他有点无奈的说。 “我也不知道。“她只是淡淡的说道,然后头也没有回,抬腿离开。 还是一样的月色,还是一样的操场,只是这一次,却没有了那晚的淡淡的栀子花香。 五 日子还是那样不咸不淡的过下去了。转眼,她也毕业了。 她成为了一名普普通通的山村女教师,整天和那些天真朴实的孩子们呆在一起,日子虽然平淡却很充实,她很知足了。偶尔,她会想起他,想起那晚的月色,想起那些淡淡的栀子花香,然后轻轻的问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和他走在一起。却怎么也找不到答案,于是,无可奈何的甩甩头,又笑容满面的走进教室。 那次,她应好友的邀请去参加婚礼。在那条最繁华的人来人往的马路上与他不期而遇。他,依然还是如太阳般耀眼,穿着笔挺的西装,拥着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两个人出奇的般配,出奇的和谐。她,一眼就认出了他,那个仍旧高高在上的优秀的他,而他,却没认出她,那个依然平凡,依然普通的其貌不扬的她。 擦肩而过的刹那,她有瞬间的失神恍惚,然后却没有犹豫的微笑着大踏步的往前走去…… 尾声 他不知道的是,她只入了他的眼,而他,却入了她的心。 在他走近她,向她举杯时,她只看到了他的亮晶晶的眼睛和那眼中盛满的灿烂的笑意。那一刻,她什么都听不见看不见了。恍惚中,酒精过敏的她却喝下了大半杯酒,为此,甚至挂了整整一天的点滴。他也不知道,最后那一晚,她是多么希望她能够挽留,她又是鼓起多大的勇气才让自己离开,又是怎样的克制,才没让自己在他面前乱了阵脚。他不知道的是,他离开的那天,他以为她没去送他的那天,她躲在柱子后面,等到火车完全看不见了,好久好久,才失魂落魄的离开。 他的好奇,来得太容易,可是好奇之后呢,揭开了那个谜底之后呢,是不是会是无尽的失望呢?他的喜欢,他的好感,太漫不经心,太高高在上,太儿戏。所以,她不敢要,也要不起。只因为 “我只入了你的眼,而你,却入了我的心。 一季一生情(上) 我记得你来过。我记得我爱过。你走了,我还争渡在时光外。 只是。亲爱的,你可知道,我爱你。爱过了一季又一季。 ——陌安 一声一生—— “有人在吗。”轻轻推开半掩着的木栅栏,因为紧张加速跳动的心脏在看到那满院向阳而生的太阳花时奇异的变得平静了。这是一栋两层的英式小别墅,房子的外壁刷成了奶白色,爬山虎长到了二楼的阳台下,不由得在心里感叹自己什么时候也能买栋这样的房子。久久不见有人回应,忍不住好奇心小心翼翼的推开通向客厅的铁艺门。比起外观,客厅的装修到显得简单很多,最主要的感觉就是白、干净。这该是怎样的一个男人,拥有这么一栋别墅,种了满院的太阳花,房间干净的不像人生活的地方,作家大概都是这样吧。性格孤僻爱好怪异,暗暗告诉自己绝对千万不可以成为这样的人。 “你是谁。”低沉的男声自背后响起,怔怔的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这时有个地洞她肯定会钻进去。“我…”尴尬的转过身,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到男人的身体直直的倒下,扑通一声摔在了地板上。天呐,这是什么情况。慌忙跑过去抱起男人的头部,手掌在他脸颊上轻拍“醒醒,还好吗,醒醒啊。”手指在碰触到他皮肤的瞬间感觉到了他体温的不正常,好烫。费劲所有力气把他托到卧室的床上,翻箱倒柜找出退烧药喂他吃下,然后气喘吁吁的坐在地毯上。不禁在心里暗叫倒霉,偏偏这么巧,她来了他病了。 安静下来才认真的看躺在床上的那个男人,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在生病中,他也好看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形容。皮肤因长久不见日光有些惨白,浓密乌黑的眉毛,闭紧的双眼睫毛长翘的想个女生,高挺的鼻子,薄唇略显苍白干燥。老人们说,唇薄的男人大多无情。他笔下的男子一个个为情而伤而亡,不知他是无情还是多情。拧了条冰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去厨房煮了些粥等他醒来可以吃。想着自己有求于他需要他帮忙,做这些事的时候也就觉得理所应当了。 用手心试了下男人的体温感觉温度降了下来心里松了口气,看到他熟睡的面容竟觉得有些心疼,她明白与文字有染的大多是可怜人。人们只看得到美丽感人的故事,却不懂写作之人的辛苦。不由得想起前些天,那个空旷无人的房间里自己歇斯底里的嚎啕。前几分钟刚挂断了和朋友嬉笑了半天的电话,明明没有发生任何事,明明一切都好好的,只因为突然想起的小说情节便觉得难过大声哭了出来。这样的情绪化,总觉得自己有天会变成疯子。看到他没有醒来的迹象有些无聊的走到庭院里,深秋午后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也许是因为这满院的向阳花心情愉快的轻声哼起歌来,“啦~啦啦啦…啦” “你是谁。”正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时冷清的男声传入耳边,抬起头,看到站在阳光下的他,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晕,望进他的瞳孔时眼睛狠狠的疼了一下,那里闪耀着刺目的光芒,她想自己是没有见到过比他更好看的男人了。人都有爱美之心,所以她可以毫无顾忌的承认她喜欢他的样貌。当然,还有他的文字,这也是她来此的目的。“我是陌安。”伸出手帮他拉紧外套,阳光虽足可毕竟已是深秋风很凉,看到他微微皱眉,躲开她的手自顾自的走进房间。“陌安?易一老师给我找的那个麻烦?”男人的声音不大,可紧跟在男人身后的她却听的很清楚。是的,与他而言她就是个突然冒出来的*烦。他是知名作家,若不是因为她的老师曾也是他的老师,又怎么会轻易答应代教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写手。听出了他语气里的嘲弄,她只能默默的忍下,谁让她是那么的热爱文字。“是。是我,陌安。”虽是这么回答着,心里还是忿忿不平,就因为他出名就可以这样看不起别人吗。 一秋一梦—— 他从厨房出来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看也不看她径自坐在沙发上翻看杂志。她告诉自己要忍耐,切勿急躁,可还是没能忍住脾气起身抢过他手里的咖啡杯,一口气喝下去。“厨房里有粥,去喝那个。”强装镇定的看着他震惊的眼神,拿过他手里的杂志认真翻看。刚泡好的咖啡有多烫他明白,她倔强的不吭声静静忍下口腔和食道被烫的疼,朋友们不只一次的跟她说不要那么要强,弄疼了自己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只笑不语,要她怎么说,那些反复的坏情绪她能让谁来负担。 “未来几天你住在这里,记得,不要随便动我的东西不要跟我说和文字无关的话。”说完走进了厨房,听到哗哗的流水声时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急忙跑进去,果然不出所料,他把一锅粥都到掉了。“你…”她觉得自己要被这个男人气晕了,除了长的不错文笔好他真是一点也不讨喜。“对了,叫我路生。”她看着他仔细的用洗碗液一遍遍清洗锅子,好像那上面沾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管路生的性格为人怎么样,他确实是个好作家好老师,看了她写的一小段文字就找出了她最大的毛病。“没灵魂。死板。生硬。”七个字毫无温度的砸在了她的身上,好吧,她想她应该习惯他的冷漠直接。“你没有谈过恋爱吗。你以后许诺了生生世世至死不渝的爱情就是真爱吗。不是伤心就要哭开心就要笑。”路生拍拍她的肩膀示意让她跟过来,他指着满院的太阳花问她“看到这些花你能想到什么词语。”她茫然的看着他托着下巴的左手,自手腕处蔓延出一个刺青,覆盖了他整个手面,分不清是什么图案,只觉得很好看。“阳光?温暖?这些吗?”他询问默不作声的她,在得到认同的表情时吃吃的笑出了声音。“易老师都教了你什么。你从他那都学到了什么。” “尊重。”陌安小巧的唇吐露出这两个字。她还是没办法妥贴的将自己收藏好,这个男人总有办法把她惹恼。“我是没谈过恋爱,我的文字也确实如你说的那样没灵魂死板生硬,可我至少懂得尊重。你凭什么这样对我,你生病晕倒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把你托到床上喂你吃药,我好心煮的粥你不喜欢没关系可也不必倒掉吧。我的文字是不好,不然就不会到这里来跟你学习,你非要这样冷嘲热讽吗。”陌安咬着下唇泪水在眼眶里打晃,他皱起眉头过了很久听到他说:“没有人要求你做那些。没有人要求你要忍耐我。我本就这样,看不惯大可离开。你以为我有多愿意这样忍受着陌生的气息让你靠近我。”路生转身进屋的时候天色暗了下来,轰轰的雷声响起一阵风吹来有沙子进到了陌安的眼睛里,硌的她生疼。她蹲下身用手捂住眼睛,顿时觉得手掌湿凉,她小声的告诉自己:陌安,不要哭。并非所有人都如他那般骄傲自大难相处,你怎么变得这样软弱。她想辩解的,她不是这样爱哭的女生,自遇到他好像所有的事情都乱了套了。 陌安没跟任何人提起过她和路生在一起的那段日子,许久以后她才明白,路生拒绝与人相处是因为他过度的敏感与不安。她不懂他怎么会成为这个模样,到她想明白时,却早已物是人非容不得她有一丝的后悔。 一季一生情(下) 一念一情―― 那天的事两个人绝口不提,相安无事的度过了几天。陌安渐渐摸清了他的习惯,他的睡眠极少,有时凌晨去厨房喝水看到他书房的灯还是亮着的,一早陌安去晨跑他就已经泡了杯咖啡坐在院子里看外国诗集,陌安极度怀疑他是不用睡觉的,因为他的精神总是那么好。上午他会给陌安讲两个小时写作的专业知识,而后他便在院子里立起画架,每天一幅太阳花的黑白素描。他会把那些画拿到一个房间里,陌安没有进去过那个房间,他在她初来是就下了禁止通牒,那是禁地绝不许进。虽是没有见过,陌安想那里肯定有许多画,一律太阳花的黑白素描。陌安喜欢看他画画时的样子,他总会看着太阳花很久很久然后拿起笔细细的描绘,那时他嘴角的线条是柔软的,她觉得那才是真正的路生。毕竟,一个人总是安静没有情绪是件非常可怕的事。 路生不抽烟,但总用过多的*来麻痹自己。陌安看过他煮咖啡的,从研磨到过滤,像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般的认真。路生的咖啡里会放很多的糖很多的奶精,在第一次喝掉抢来的那杯咖啡时她就发现了,浓厚的奶香会在舌尖蔓延,最后会残留一丝的苦涩感,或许是因为太甜了,物极必反这个道理陌安是懂的。 下午路生会花一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跟她讲小说人物性格感情该怎么去体现,那些是他多年写作而来的经验,陌安听的很仔细,拿着笔一一记下。路生说:“陌安,比起寻常人作家是幸福的。有些感情现实不能容纳写成故事却可以催人泪下。故事里的角色可以帮我们爱帮我们恨,帮我们做到一切我们想做却不能做的事。你说,我们是不是很幸运。” 陌安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情愫正在她心里暗暗滋长,她不明白那是什么,在这之前她从没跟男人相处过,她不懂当她眼睛跟随着他时就是喜欢了,她不懂当她想了解他时就是喜欢了。虽是写些情呀爱呀的故事,对于这些陌安没有经历过,不懂也是可以理解的了。离开那天,陌安收拾好行李趁路生在书房写作没有道别就走了。她不想去探究自己为何这样做,直觉告诉她那个答案她承受不起。好吧,她是鸵鸟,她要躲会自己的壳里,当做什么也没发生什么也没改变。她还是原本那个陌安,没有遇到一个叫路生的陌安。 从那个别墅回来两周多的时间,她觉得自己病了,写不出一个字,总是出神,还有…想那个叫路生的男人。她惊慌了,自己为什么会想他。那个坏脾气坏性格的男人,为什么满脑袋都是他。喜欢…喜欢吗?怎么可能,怎么会喜欢他。可若不是喜欢那么她是怎么了。心里有两个自己在说话,她承认她否认,陌安的心更乱了。她使劲摇了摇头,决定去找他,她要把遗落在路生那的陌安找回来。 陌安毕竟是初涉爱情的小女生,哪比得了路生那条千年蛇妖。陌安仰起通红的小脸看着路生,她说:路生,我有东西忘了带走,我来找回。路生不看她,示意她进去找。“路生,我喜欢你。”她小心翼翼的拉住路生的袖口,若有若无的力道路生轻轻一抽,就挣开了她的手。陌安不是感觉不到,那么多天的相处她看的出路生心里有个女子,那一定是个和太阳花有关的女子。可她就是不死心,非要从他口中亲耳听到。她安慰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死心,毕竟爱情不是全部。 一季一殇―― “可是,我不喜欢你。”陌安从来都知道路生的直接,虽也料想过是这样的答案,心还是止不住的狠狠的疼了。这是她第一次的爱情,没有开始没有过程就落幕退场大结局了。她仓皇的离开那栋房子,路生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响起,他说:“陌安,我是不该被喜欢的人。抱歉,无意惹了你的疼。你会遇到一个人,他会爱你惜你,只是那个人不会是我。陌安,来过就好爱过就好,你该懂得,我们不适合。”来过就好…爱过就好…就这样吗。陌安蹲在地上用力的抱住自己,她想说好疼,每个细胞每个毛孔,疼的她看不到出路。 那时她太年幼,有很多事情都是后知后觉。她一度以为时间久了就会淡忘。她一遍一遍的跟自己说:还好只是喜欢,还好只是喜欢。她开始用大段大段的文字来填补爱情带给她的空虚感,也开始喝很多很多的咖啡,只是不加糖,任着那苦涩蔓延到心里。 路生带给陌安的,是刻骨铭心的疼。因为疼的太过于彻底,才以至于她对他那般的念念不忘。爱情是什么,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是这样吗。陌安不舍得把自己的爱情形容的那样肤浅,她是真的喜欢着他,无关他的样貌他的才华。不知道何时起把他放在了心底,那样深刻的喜欢着,陌安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他多久,这样单方面的喜欢,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陌安敏感的心。陌安不知道这样的疼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她想说,即便这样疼着哭着,她还是觉得喜欢是一种幸福。这就是陌安,傻的让人心疼。 几年后,陌安在她的随笔里写道:我爱着一个男人,他左手背有刺青,右手笔下生花。他眼角有浓重的哀伤,唇齿间是刻意的疏离。我忘了说爱他。是的,我爱他,爱过了四季。 时光倾尽,她守空城 如果一个人的记忆是一张纸,那么我的上面早已涂满水墨,任如何擦拭,都已回不到最初摸样。所以,我依然孜身一人面对这座城。而此城,空无一人。 没有你,我依然过得很好。 ——林然 外面四十度的高温,街道两旁的枝叶孤零零的,在无风的空气中像在诉说。诉说这个世界的冷然和忧伤。从77路公交车走下来的林然却丝毫感觉不到炎热。对她来说,那是一种冷,从心底顺延到骨子里的冷。站牌的对面是一间精致的阁楼,木质的吊牌上刻着黑色的字体“天空之城”。那是他赋予这间阁楼的名字,她当时还感觉到好笑,一间画室起这么怪的名字。 林然就这样站在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静静凝望“天空之城”。看不到人群,看不到喧哗,仿佛整个世界只余下她与那间画室。 昨天还人满人寰的阁楼,现在却冷清的可怕。手里攥着钥匙,早晨房东太太打电话问林然还要不要继续租这间阁楼,口气差的恶劣。现在她就是来归还“天空之城”的钥匙。进去的时候,房东太太已经等在门口,一张布满皱纹的脸拉得老长,有些阴沉的吓人。林然没去看那张脸,径直走了进去,刷的粉白墙壁,上面挂满各种素描和水彩画。那是她与他一起画的,他当时告诉她,我们的人生就是一幅优美的水彩画,从黑白的素描一直延伸到美丽的水彩。涂满颜色的白色宣纸是我们记忆的印染。 抚摸着那些画纸,林然一张一张的翻过。他走之前,她问他,这些你都舍弃了么??他背对着她回答:是的,现在这些对于我只是多余。林然默然,看着他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踏出她的眼线,以及生命。 很久之后,她告诉房东太太这间阁楼她仍继续出租,但是不可告诉任何人是她出租的。林然看到房东太太喜滋滋的点头应允,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只有利益才能使人喜笑颜开。 他也是这么想的她吧,那么完美的一个人,怎么会找如此渺小的她。以为只要他离开了,这间阁楼会消失,他们的记忆也会消散。可是,林然没有告诉他,没有他,她依然过得很好。 剩下的空洞和温情,只有她还在迷恋不已。只因她爱他。 林然走的时候,把“天空之城”锁好。回头看了一眼那木质吊牌上漆黑的字体,然后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开。坐在77路公车上的林然,看着窗外闪略而过的景象的,以前每当这时她的心情总是愉悦的。因为77是个美好的数字,属于中国人的情人节。他在的时候总是告诉林然,这天的星星总是特别闪亮。为了让林然看到,他特意带过林然跑到山上看了一夜的星星。林然想,那时他是爱她的吧。 再完美的爱情也会有轰然崩塌的那一天。林然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正在“天空之城”的路上。一个闪身而过,一对年轻男女正在接吻,在各自的抬首间,猛然定格。林然到现在犹记得自己不敢置信的样子,那是他么。上午还说着路上小心的关心话语,为何现在她却不认识了他般陌生。 林然看到了他的不自然,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做让他难堪的事情。所以她只是轻轻地喊了一声“怜生”,有一瞬间林然仿佛看到了他眼中流露出浓浓的哀伤。再看时那双深眸里只剩下冷清。林然自嘲的笑,她怎么还可能幻想他还爱她。?谁也没有言语,空间里只剩下她与他,只是还有个她的呼吸声。就这样没有尽头的站着,最终林然还是看着他牵过她的手走出她的视线,只是那个人不在是她。 在他离开后林然回到了“天空之城”,已经只剩下空旷的空间,她抚摸着这里的一切,看着那些素描与水彩,想着他还在的日子。也许之后,这里不再有她与他的回忆吧。 剩下的空洞与温情,只有她还在迷恋不已。只因她爱他。 她爱他,胜过一切。 林然想她是懦弱的,所以才会在他订婚的这天出现在车站。坐在候车厅的她,看着银色的大屏幕上华丽的婚礼,猩红的地毯,看着那头站立的两人,她流露出的哀伤只有她自己知道,这刻林然才明白,那个人已不属于她。 想起这段时间他的不正常,他眼中的哀伤,他夜里一次又一次的索取。林然自私的以为只要她假装不知,他们就会一直幸福下去。?可是最终,他们还是无法逃脱出命运的掌心,他依旧是王子,而她十二点过去,依旧只是灰姑娘。 火车响起长鸣声,像是嘲笑着林然的逃离。捏着手中的票,终点是“紫城”。那里开满了紫色的花海,是一个美幻如伦的小城。?那是她的故乡,想起当初他带她离开的时候,父母伤心欲绝的神情,林然一直自责,那段时间他陪着她说,然,我们的幸福是靠自己的争取的,你父母也是希望你是幸福的。所以你要幸福给他们看。可是,怜生你忘了,能带给我幸福的那个人只有你。 林然想,从那个半仙开始,从她立志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女人开始,从他遇见她的那一刻开始。就已注定开始她的劫难,逃不开,只能顺从。所以她爱怜生,胜过一切。 林然想,他就是那个带她走的男子。 林然十八岁的时候,依旧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那天她如往常一样在那颗老樱花树下,画着她的梦境。听祖爷爷说这棵树在他懂事起就一直在这了,传说好像是棵许愿树。所以村里的人有什么秘密都会在这棵樱花树下许愿,包括那些年轻男女。 村里的老半仙说以后一定会有人带她走,这是她的劫难。所以从她懂事起,就一直幻想那个人是谁。她会想他的眉眼,他的鼻,他的唇,想他们的邂逅,想他们的幸福。然后刻画在白色宣纸上。她会在樱花树下祈祷她的王子要快乐的活着。 看着紫色的花海,她翩然起舞。这是她的必修课,母亲说,女孩子多才多艺才能成为是完美的女人。她想要完美,因为只有公主才能配得上王子。怜生到“紫城”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子在一大片花海里翩翩起舞,那么美,像森林里的精灵,又像天上的仙子,好像只是在尘世间玩耍而已,等时间一到就会回到属于她的地方。 他想要抓住她,然后专属于他一人。然后他轻轻的走向她,怕是惊扰了她般,只是静静的伫立在离她一米的地方。林然忘我的舞完一曲,有些轻微的喘息,洁白的额头上溢满晶莹的汗珠,这时从旁边递来一方洁白的手帕,一个温柔干净的嗓音响起,“擦擦吧”。她顺着声音抬起头,撞进那双清澈的眼眸,望不见底。有那么一瞬间,林然想,要她死她都愿意。因为此刻她的心在飞翔,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快乐,仿佛只要看着他,她就会很幸福。林然在这刻认定,他就是那个会带她走的男子。 爱一个人就是全心全意的付出,不在乎以前,不在乎以后。 学校组织的活动,所以怜生要在这里写生半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然的心是雀跃的。每天林然都会与他腻在一起,她和他一起去写生,一起从画素描到水彩,你一笔我一笔的从中穿插而过,那种默契好像很近,又好像很远。 林然跳舞的时候,怜生会静静的坐在一旁,看她的美丽,看她的温柔,看她的纯真。如果能一辈子与她就这样幸福下去多好。他哀伤的想。可是他知道他不能,他有着他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今世他只能负她。 林然在怜生与她说外面的世界时,突兀的说了一句,怜生,你带我走吧。然后两人都愣住了。良久林然才听见怜生低沉的声音,如果你不后悔,我会带你走。林然甜蜜的倚在怜生的怀里说,我不会后悔,只要你不负我。只是她没看到怜生一瞬间的悲凉。 林然在脑海中勾勒了一幅他们在一起生活得美图,她告诉他,她想与他开一间画室,然后一起教导那些画生。怜生温柔的抚摸着她的头说好。半年很快过去,走之前的那个晚上,林然带着怜生一起来到那个樱花树下,虔诚的祈祷着他们的未来。然后她就义无反顾的跟着怜生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十八年的故乡以及爱自己的父母,从此开始自己未知的旅途,但是她不后悔。 爱一个人就是全心全意的付出,不在乎以前,不在乎以后。 关于信仰,她的爱。 回到a市,林然过着小女人般的生活,怜生知悉她的单纯,总是不厌其烦的回答她的好奇。只是林然从来没听怜生说到过他的家庭,她亦不去问,她想怜生会告诉她的。可是她不知道,这种告诉竟是以怜生的离开换来的。 林然第一次坐的公车就是77路,她记住了,起始是他们的家,终结是“天空之城”。那天怜生牵着她走过的路,从他们的家开始穿过大大小小的马路与红瓦,最后在一家精致的阁楼前停了下来,林然仍然记得怜生那时的神情,他指着阁楼告诉她,这是“天空之城”,我们的画室。一股油然而生的激动充斥着她的心间,她以为这样就可以永远与他幸福下去,永远有多远,她从来都不知道。 所以当她撞见怜生与她人接吻的画面,很懦弱的逃离。在他与别的女孩走向殿堂的那刻,那一座早已荒芜的城市,只剩下她,还在苦苦挣扎。可是林然依然恨不起怜生,她爱他,刻骨铭心。 攥了攥手心的纸片,看了一眼“紫城”。然后毅然而然的撕毁,她的梦想,她的幸福。 之后林然消失了,没有人再见过她。只是那间阁楼依旧遗留在那里,孤立着所以美好。 那是一座空城,里面装着她的梦,她的幸福。 雪(一) 爱锁在眉间,相顾执无言。幻化成彩蝶,飞舞白云涧。 part1 青春拔节生长,昔日一别,已是数载。 轻快的步伐,对俯身开门的门卫一句简单的“谢谢”,她还未做其他什么,就黏住了大厅里几乎所有人的视线,包括他。如果不是她那依然不流于命、不甘于俗的眼神,他真的难以相信这就是她。他见她,习惯性地用拇指和食指托住下巴,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人儿。他遇着感兴趣的事物就爱这样。 精致而不流俗的妆容,头发被一丝不苟地盘在头顶,宛如一朵青黛色的云。一袭白色素裙紧裹住她的身体,把她盈盈一握的腰身勾勒得恰到好处。颀长的脖颈间系一根淡黄色的丝巾,更加让眼前的人显得尤为清新、高贵、脱俗。他看得有些眩晕了,忘了叫住她。 这是大学毕业后5年的同学聚会,来之前,她犹豫了很久。因为听说他也要来。她爱了那个男人21年,而如今,他是别人的夫,别人的父。她以为自己早已坦然,却发现:那些花儿,绽放过,与自己,终究难以抹煞;那些爱恋,早已,幻化成彩蝶,时时,飞舞在漫漫白云涧。 此时正是早晨,琉璃之光,绯色的微风,寂寂的空间里氤氲着寂寂的分子。大厅里回荡着钢琴曲《献给爱丽丝》的旋律。她拖着裙子朝包厢径直走去,没有理会众人火辣辣的目光,也没有瞧见一直盯着她发呆的他。他握着手机的手心里沁出了密密的汗珠,呆呆地,望着她的背影,自说自话。 part2 她名苏雪,他唤顾生。 小时候,她长得一点也不好看,甚至还有些丑。眼睛很细,内双,眉毛很粗,一张向日葵般的大饼脸,塌鼻梁,嘴唇很厚。这些基本上与美女的标准是相悖的,这就算了,要命的是,她的皮肤还很黑。她有个很俗的小名叫小红,又一次妈妈来给她送饭的时候,不小心曝光了小名。 从此,同学们唤她小红。她责备妈妈,妈妈对她说,也许同学们会因为昵称和你更加亲密呢?妈妈说对了,不过从那次跳舞后,同学们都叫她小黑。一年级时,六一儿童节彩排,班上出集体舞蹈,要求化妆。每个女孩子擦了粉,打了腮红,很可爱,可是当她被老师化完妆想等待赞美的时候,同学们都笑翻了。包括老师。 她走到镜子前,黑黑的皮肤上浮着没拍散的粉,大团的腮红不知趣地张扬着,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大跳。小黑,小黑,真难看……同学们拍着掌嘲笑着。她哭了,没有参加彩排。因为突然少了一个人,班里的节目没有参加彩排。而她,从此,为自己造了一所小房子,每天把自己紧紧地关在了里面。每次都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做什么都一个人,直到顾生的出现。 顾生是一个从城里来的转校生。又白又嫩的皮肤,好看的双眼皮,一口漂亮的贝齿,优异的成绩。他还在来后的第二天未经排练,以红灯记选段《我家的表叔数不清》一举夺得六一儿童节的一等奖。他的一切,都是她无法企及的。班里的同学都爱捉弄苏雪,除了顾生。他给她长满裂口的手买手套,还非常轻柔地替她拿去同学们恶作剧扔她头上的的小果子。那些小果子把头发粘成一团,她自己一扯一个疼。 她问他为什么对她这么好,他笑着揉揉她枯草般的头发,傻瓜,不为什么。她笑了。她成绩很一般,于是她在晚上开始塞着耳朵,偷偷地点着煤油灯看书,哪怕被妈妈一次又一次地打骂。她的家里不宽裕,妈妈说,煤油要节省着用。可是,她真的很想和他念同一所初中。 part3 小学六年很快过去,她终于和他升了同一所初中同一个班。报道那天,她在报名册上看见了他的名字,一下子蹲在地上大哭了起来。没人知道这个看起来丑丑的女孩发生了什么事。哭罢,拿起手背胡乱地往脸上一抹,腾地一下站起了身,冲着围观的人群尴尬的一笑,埋着头匆匆离去。 她以为他们还可以像小学时候那样亲密无间,或者,变得更亲密。可是她发现她错了。他不再理她,不再关心她,但是也不欺负她。她变得夜里常常睡不着觉,本来就很瘦的身体也越来越瘦。梦里是顾生,醒来时,一整天也都是顾生。洗脸时,水盆里是顾生,上课时,黑板上也是顾生。 初中的校园里,开始出现三三两两的情侣,男男女女的欢声笑语打马而过。苏雪也常常幻想着,他轻捧起她的脸,满眼深情地对她说,我爱你。寝室里6个同学,有3个都谈恋爱了,还有两个是独身主义者。她们都劝她,爱他,就告诉他,不然以后会后悔一辈子。她想想也是,便花了一个星期写了一封情书。 在下午上课之前,她早早地来到了寝室,她把信偷偷地塞在了他的课桌里。她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它,但是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她上完厕所回教室的时候,一群男生在门口堵住了她。他们起哄着,把他推向她,还叫他问她,她来不及躲散,被撞了个正着。眼泪就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也许她的身体里本就装满伤心了吧,这一撞,便裂开了一个堤口。 那天晚上他找了她,在教学楼顶上。他说,对不起。下午的事,他也是被逼的。至于她和他,他说,他们不适合,而且,他现在只想好好读书。她抬起已经哭成桃子的双眼问他,那我们还可以像小时候那样好吗?他说,好。他答应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不离,不弃。 雪(二) part4 虽然被拒绝了,但苏雪突然觉得全身轻松起来。她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喜欢,不一定要靠近;爱,不一定要拥有。为了她和顾生的约定,她开始早上早早地起床,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她知道自己很笨,她必须付出比他多很多的努力,才能够和他有一样的成绩。 时间在弹指一挥间,遁隐得无影无踪。初中三年,不是他得年级第一,便是她第一。她痴迷于这种微妙的感受。有一次,她居然超了他50多分。中考,她考了年级第一,他以0.4分之差屈居第二。他们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可是她却不能去那里读书。 市里一所民办高中的老师来到她家找她,她听见那个老师对妈妈说,如果到那里读书,可以免去她所有学费和生活费。妈妈动摇了,因为一贫如洗的家实在拿不出没学期1000多的书学费和昂贵的生活费。要知道,家里有两位70多岁的老人,而爸爸打她生下来便没见过,家里大大小小的开支全靠妈妈。 她为这事和妈妈展开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较量,还写了一篇叫做《空城里的旧时光》。里边记录了她对妈妈的恨,以及纠结的爱。她不想到哪所民办高中去上学,其实最大的原因是因为顾生。记不得熬了多少夜,流了多少汗和泪,被蚊子叮了多少包,挨了多少饿,她只想和顾生考到一所高中去。而如今,好不容易考上了,却…… 刚开始她以绝食抵抗,可是她看着妈妈辛苦地为自己酬学费,四处下跪求人,甚至还傻傻地吃猪饲料,她动摇了。咬咬牙,拨通了招生老师留的电话号码。她说,如果他去那儿上学,她就去。世界太小了,没想到,那位招生老师居然和他是同乡。那位老师当天便从城里赶到了她家带着她一起去找他。 part5 路上,招生的老师给她讲了很多关于他的故事。他家只有一个奶奶了,爸爸早已死去,妈妈出去打工,却多年杳无音讯。本来他在城里姑姑那儿读书的,后来因为姑姑家里变故,他便回到乡下。他家里所有的开支全靠村里的一点低保金。别说了,她打断了招生老师的话,招生老师看了看她,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 在招生老师的带领下,她很快见到了他。她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喂鸭子。他把她叫到一边,你怎么来了?他问她。她有很多话想说,说她在家里的煎熬,说她对他的思念,说她有多害怕和他分开,可是,一看到他,她却什么话都讲不出来。她就那样望着他。他害羞地低了一下头,你别笑哦,我家的房子……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家就够破了,没想到他家还更破。她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一把抱住了他,喃语,没事,没事……他感觉到自己的肩头温湿了一大片,不由伸出手来,一手拦着她的腰,一手轻拍着她的背。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生,原来和自己同病相怜。心中某根情愫暗自生长着。 等她和他回到院子里,招生老师和他奶奶正聊得欢。招生老师对她做了一个ok的手势。他说,她去,他就去。他们就这样进了同一所高中。她被分到了1班,他被分到了3班。他在班里到处找她,问班主任,却发现她在1班,他立马就要求老师把他调到了1班。 她在看到他抱着一大包书出现在教室门口时,吓了一跳。其实之前报名时,她就看到他在3班了,心里虽然很失落,但是也没想到他会为了自己调班。他在她旁边的空位上安静地坐下,她拿出心相印纸给他轻轻地拭去灰尘,一切,都发生在无声之中。一切的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小学的时候。 海棠 七年前的一个黄昏,在上海一条临街的弄堂边上,他与她初次相遇。那时,她是一个卖花红的女子。他从小就爱吃那种水果,只是,在北方它叫海棠。 离开故乡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温润的江南也有这种果实。刚从北方来到上海不久的他难免孤独,经常独自走在人群中倾听自己的声音。那天,她推的一小车海棠,在泛着潮气的微雨黄昏里,满目的黄红相间令他眼前一亮。 或许是刚刚采摘下,香韵依然婉约。她一只手扶着小车,另一只手撑着一把油纸伞。生意寥落,她伫立在微雨中的样子,仿佛是一抹寂寞的水彩,深深打动他的心。 他上前说称些海棠,她讶然地看着他以北方人的豪迈买下了整整五斤。双眸碰撞,浓情流转。她无话,只是在伞下微笑,唇红齿白。他惊觉时,内心早已暗香浮动,爱意不可收。全然不想,与她不过是惊鸿一瞥,外加一笔海棠生意,如此而已。他暗笑自己的痴迷。 然而,看着她为自己精挑细选的海棠,个个饱满丰润,不禁又去暗暗揣摩她的心意。抬头看去,她湖水般的眼眸正迅速避开他灼热的眼神。但,暮色里,他仍然感觉到她面颊上泛起的一丝不易觉察的绯红。 他微笑,道过谢意,转身离去的瞬间,听到她在身后对他开口说话的声音:在这儿,它叫花红。吴侬软语,仿佛南方八月的空气里晕染着桂花香的风。深深浅浅,令他恍惚不已:娶上这样的女子,该是此生最大的幸福吧。 多年以前萌生的爱念,于多年之后,他早已淡忘。殊不知,多年以前,他,真的这样想过。 此后的日日夜夜,他的脑海里所执著的念头,便止于此。痴心于这份美丽的情感,丝毫没有探究过他与她的不同。而爱,总该是有动机的吧?那时,他孤身异乡,形单影只,事业无成,一个女子的情爱,足以令他动容,那种温暖,是他那时惟一的欲求。以至于,完全忘记自己终究会改变。譬如,会成功,会不再孤单,一切会好起来。但,爱情里浸淫的男女,怎会顾得如此细致?那时,他根本没有想过,她不过是一个淳朴而聪慧的乡间女子。 因此,他和她后来的故事,便有了这般结局: 半年后,他娶了她。婚后,她再也没有去卖过花红,习惯了他养着她。他在外奔忙,她在家做着温柔的后盾。毕竟是淳朴的乡间女子,虽然整日周游在柴米油盐中,却没有丝毫的怨气。能够为他煮饭,是她一辈子的幸福。然而,他的事业越来越大,朋友越来越多。晚归或者干脆不归的时候也越来越多。夜夜笙歌,只道寻常。然而,她从不言语,每次夜归,她依然精心地侍候他。直到他背对着她呼呼睡去,方觉出一丝惆怅和寂寞来。她不禁想起,多年以前那个微雨的黄昏,在弄堂口,初见他的样子。玉树临风、翩然而至,令她年轻的心,意乱情迷。 不过,只是一念的惆怅和寂寞,第二天她依然为他温柔地做着一切。就这样,悲欢岁月,一路而来,她用自己的方式将心意一一付上。然而,又能如何?爱一个人的理由和不再爱一个人的措辞,同样可以轻而易举。 终是无法再继续。离婚,发生在他和她相遇五年之后的一个上午。没有大的波澜,倒也平静。在物质上,他没有亏欠她。她只留了些许,说,只要可以开间水果店就已足够。离开时,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身影,一如当年的翩然,无非是去留不同。泪如雨下时,他已淡出她的视线。 上海,以十里洋场的繁华,蛊惑着身处其中的红男绿女,连忧伤和欢乐也是日新月异。没有多少时日,与她离婚的情节,便只成了他生命里怀旧的一幕戏。他忙碌于事业,也忙碌于周旋在不同的女子间。同在一座城市,说不见也就不见了。况且,上海太大。他只晓得,她在漕宝路上开了一间水果店。然而,他整日奔走在上海的繁华之间,为了各种生意,为了各种女子,却从来没有机会路过她的水果店。 又过了两年,一个雨夜,他突然想起了她。便开着私家车,沿着漕宝路遍寻。微雨敲着车窗,使他在车内看周遭的视线变得迷离恍惚。街上的灯火和人群,仿佛晕染在一幅浓重而忧伤的水彩画里。他突然想起七年前那个微雨的黄昏,他举步维艰时与她的初次相遇。周旋过太多的女子,终是有些倦怠。想起她的这一刻,竟然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暖意。这些许暖意使他潜伏在心底还残留着而久已不觉的一点爱意,居然,居然如微雨,荡漾开来。连他自己都惊诧不已。 终于在漕宝路的尽头,看到了她的水果店,已是夜里10点多,地段又不好,没有一个顾客,在昏黄的灯下,她撑着一把淡绿色的油纸伞,轻轻地四处顾盼,眼里透着淡淡的寂寞,宛如当年。隔着雾般的微雨,他在车内远远看着她伫立雨中的样子,突然想流泪。 他关掉车灯,安静地坐在里面,打量着她的水果店。店内的各色水果,装在各种精致的果篮里,个个透亮。这时的上海,正是花红上市的旺季。但她的店里,举目望去,几乎样样都有,独独少了他曾经深深迷恋过的那一片红黄相间的颜色。和对她的爱一样,都留在了回忆里。 他看着她疲倦地收起雨伞,退回店里。稍后,一个身材壮实看去却憨厚的男人走了出来,与她一起将放置在店门口的那一筐筐水果搬回店内。是该打烊了,他在车内暗暗地想。看着她和那个男人,来来回回,很有默契地搬动着水果的样子,不禁又落寞起来。 算是重逢了吧,但,他却没有下车。眼前的这一切,已经没有让他下车的理由。 相对于朱颜易改、人生易老,最易变的大概还是人心。她守着他五年,心都不为他人所动。离开不过两年,便心又有所属。他没有资格怪她,是他自己错过。因为心随境动,所以徒留花红。不管各自的身份若何,红尘俗世里,人同此理。 苏末又南 暧昧像水草疯狂生长—— 那一年的某个下午,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漏下来,在地上铺洒出一片斑驳发亮的光影。 苏末坐在学校篮球场边的树阴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在这里继续读书,或者让父母给安排去一所重点中学。 一个篮球流弹般突然向苏末直直地飞来,苏末还来不及反应,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人用手臂挡开了篮球。 “你没事吧?”气喘吁吁的林又南抱着篮球,紧张地站在苏末的面前,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明亮的光芒。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点头。 林又南有着寒星般明亮的眼睛,嘴角藏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转身离开的时候,深深地看了苏末一眼,那一眼,仿佛要看到人的心里去。 才不要回去呢,苏末忽然觉得这个学校如此美好。 开学没多久,学校举行校际篮球赛,林又南大出风头,很快成为全班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越来越多的女生要林又南教她们打篮球。 有人说,林又南,你教我打球吧,我篮球考试不及格。中午的教室安静又空旷,坐在墙边的苏末忽地抬头,正好撞见林又南深黑的双眼,林又南意味深长地看了苏末一眼,一脸坏笑,不行啊,我已经答应教别人打球了。 苏末低头浅笑,心安又心乱。 暧昧像海底的水草疯狂生长,却又飘忽不定,可正因如此,更加无以言表。 林又南身上有着难以名状的距离感,打篮球喜欢一人作战,吃饭喜欢独坐一角,3000米长跑摔得不轻仍然第一个冲线。 他一个人坐在跑道上给伤口涂酒精,落日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苏末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去医务室吧。林又南不做声,忽然抬头,苏末你想考什么样的大学? 什么样的?不知道,不过至少得离开这儿吧。 2002年高中毕业,苏末到省会长沙上大学。林又南留在了家乡那座小城。 肤浅是爱最原始的证明—— 大学校园从来就是恋爱的天堂。19岁的苏末眼神明媚,这样的女孩儿似乎没有理由让人不喜欢。 最轰动的一次是系里的元旦晚会。 六个帅气的男生组合带来的劲爆热舞是整场晚会的焦点,节目演完,领舞的男生站在台上迟迟不肯谢幕,他的头发上不知是汗水还是亮片纸,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男生说,我的舞为你而跳,苏末,你在吗? 大礼堂沉默了片刻,继而尖叫如雷,人人兴奋地询问,苏末是谁,苏末在哪里? 男孩们的爱意,肤浅又狂热。可是不得不承认,对年轻的苏末们来说,或许只有这种肤浅才恰恰是关于爱的最原始的证明。 室友们对这种八卦趣味盎然,她们追着苏末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苏末喜欢什么样的?苏末喜欢寒星般明亮的眼睛,苏末喜欢被风扬起的蓝色衬衣,苏末喜欢修长手指拨弄篮球。 苏末喜欢林又南。 而林又南,除了偶尔在qq上给苏末留下短暂的问候,别无他言。 苏末觉得,林又南有时候就像一阵风,从未痕迹清晰,却也从未消逝散尽。 苏末有时候会给林又南写信。 每一封信,苏末都是决定把它寄出去的,可是每每快走到邮箱前,又莫名地止住了脚步。 一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得到太多来自异性的宠爱,她便会习惯*情里骄傲的那一个,便会认为所有喜欢她的男生都是一样的狂热执著,义无反顾。 大三那年的生日,林又南终于出现在苏末面前。 于是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到齐后,苏末笑着说,等一下,还有人没来。不一会儿进来一个满脸堆笑的男生,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几个女生立刻尖叫起来。苏末介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林又南。 你好。你好。 林又南带着笑容站起来,跟男生握手,风度依然。 苏末难过得开不了口。 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2006年大学毕业,林又南在家里的安排下留在家乡做了一名公务员。看惯了高楼大厦,熙攘人群,车水马龙,苏末不想回去。不想回去就要付出代价。 老式小区的一楼阴暗潮湿,可是离市区近,上班方便,苏末毫不犹豫地租下来。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回到出租屋里,已经是晚上9点,却还没吃晚饭,半年下来,瘦了一大圈。 林又南给苏末发短信,不好,就还是回来吧。 苏末此时正一个人翻炒昨天的剩饭,她看了看锅里快要炒煳的蛋炒饭,飞快地把短信删掉。那天的晚餐,苏末觉得索然无味。 除了吃饭睡觉,苏末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 她开始学会如何在领导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自我保全,公司上下人人视其为潜力股,是职场白骨精的前身。 升职、加薪,出国学习,不过两年的光景,苏末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 她给自己买昂贵的鞋和包包,一个人在市中心租了高档公寓,站在落地窗边可以望到远处的江水。苏末在心里说,林又南,我只想让你看到很好的我,更好的我才值得让你奋不顾身。 年底回老家,苏末跟高中同学聚会。她恰到好处地照顾席间的各个同学,记得每个人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谈笑风生,不会冷落了任何一个。 林又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他问,现在过得好吗? 很好啊,苏末说自己创作的广告被业内一本专业杂志刊登,很有影响力,应该有拿奖的可能;前不久去了巴黎考察学习,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埃菲尔铁塔,其实也很普通;苏末说长沙快要修地铁了,在地铁边准备买一套小公寓,以后应该会很方便…… 林又南笑了笑,你以前不太爱说话,也不会照顾别人。 苏末也笑了,那是不是说明我变得成熟了。 林又南没做声,苏末抬头看见了林又南的眼睛,他的眼神欲言又止,让人难以捉摸,甚至,还有一丝悲伤。 聚会结束的晚上,林又南给苏末打了个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他说,苏末,你知道吗,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苏末缓缓地挂掉电话,心想,林又南也许喝醉了吧。 礼花从他们头上落下—— 2008年,苏末的生活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林又南连夜开车到长沙,第一次跟苏末单独见面。林又南说,苏末,我要结婚了。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头,茫然得一如当初见面时一模一样。 林又南沉默无语,送苏末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林又南说,很晚了,你上楼吧。 嗯。 林又南点点头,那我先走了。 哦。 你……林又南刚走出几步,又缓缓回过头。苏末静静地站在原地。 林又南走上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拥抱苏末,顿了顿,轻轻地捏了捏苏末单薄的肩膀,低头说,再见。 再见。 林又南默默地转身离开,他的背影无声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苏末忽然很想念林又南用修长手指拨弄篮球的样子,想念他坐在跑道上自己涂抹伤口的样子,想念他安安静静地问,你现在过得好吗,想念到,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林又南发来婚礼的请柬,苏末就去了。席间坐在身旁的陌生男人突然悄声问道,你是苏末? 你是哪位?苏末很惊讶。 我是又南的大学室友,你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又南有天深夜喝醉酒,打电话给我说苏末走了,离开了,离他越来越远了。我还以为你出国了。 苏末发觉,眼泪是可以往回流的,一颗一颗,滴在心里,生疼生疼。 主持人邀请大家集体敬酒,苏末站起来,望着台上的一对新人,缤纷的礼花正好从他们头上落下,苏末一饮而尽。 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长沙这样一个内陆城市,10月份的天气刚刚好,没有冬天刺骨的冷,却已经有了初冬的暖阳。 电视上正在播放刘若英和陈升的访谈节目。 主持人侯佩岑问陈升:“你喜欢刘若英吗?”陈升很直接地说:“我当然喜欢她,否则我为什么为她做这么多事情。” 但是,陈升接着说:“现在她像风筝,不知已经飘到了什么地方。”刘若英闻听不禁失声大哭起来。 她孩子般追问:“如果我飞远了,你可以拉拉线啊,风筝的线永远在你的手里!你一拉线,我就会回来的!”陈升沉默片刻后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着最炽热的爱,却往往还附带着笨拙与骄傲。 曾经以为喜欢与被喜欢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很容易就转身离开,想看到你的俯首称臣,想得到你的追逐与仰望。于是越飞越远,却忘记了拉线人仰望太久,是会累的。 可是,还好,我们没有彼此伤害。我们只是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有一段没有伤害的过去,其实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苏末在初冬的暖阳下眯缝着眼睛,不觉笑了起来。 云上有朵花 (1)星星睡不着,和我一起想你 季云朵从我的左眼闪了出来,跳向了右眼,然后被我的思绪牢牢地控制住,他动身不得。 我简直就像一个超女,将季云朵的身影控制在以我为圆心以他和我之间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内,虽然他张扬、乱放不羁,但我还是念着他。 这便是我每天的生活。 那一场凌乱的风花雪月他时常埋着头,不知所措地做着属于自己的功课。他就是如此地肆无忌惮,从不介意语文老师的教鞭无情地落在他的身上。 他总是会回过头,笑容从我开始,到老师那儿终止,然后扬扬头,对老师说道:“你的课我不爱听,我都会了,要不要我给你背一下整篇的《木兰诗》。” 老师的眼神里藏满了忧国忧民。她无奈地摇头后,背转身去,身子向前移动了,手却顺势伸进季云朵的抽屉里,一只精致的小锦盒被端了出来,那里面据说藏着季云朵所有的心事与希望,我诧异万分地望着一触即发的形势,因为季云朵早已经怒不可遏,他做好了战争的准备。 语文老师笑了笑,然后腼腆地将锦盒交给他,一边走着一边嚷嚷着:“你呀,我该说你什么好呢,你确实是个天才,是个人见人爱的天才,许多老师都喜欢你,说你是现代的曹雪芹,古代的贾平凹,大陆的周星驰,但无论如何,我都必须告诉你,《木兰诗》你得抄写一百遍。你要是不抄呢,我也没办法,但我只能告诉你,我会将你的心事公诸于众,怎么样,够义气吧?” 晚饭后,我一个人闷在床上,想着明年高考以后的生活和岁月,我忽然这样子想,如果能够和季云朵生活在一起,岂不是浪漫至极呢? (2)爱在唐诗里相遇,却从宋词里别离 一个疯丫头冲进我的视野里,我对着她大声叫喊着:“冯雨路,如果你不把我的信还我,我会骂你的,骂你百遍也不厌倦。” 冯雨路果断地将信扔给了我,那一刻,信封里装着的所有心事如鸡毛一样散落在风中。 你爱上了季云朵,冯雨路晚上在寝室里搂着我问。 怎么了,不可以吗?我爱谁便喜欢谁,那个谁谁谁吗?就像一只小老鼠每日里窜来窜去的,冷不丁地也会遇上一两粒米的,“老鼠爱大米”嘛? 可你是否知道,季云朵正在被人恋着,所有的初恋都锁在那个锦盒里。 不会吧,他与我们是同龄人,我怎么看他怎么像我的弟弟,整日里睡不醒、梦不惊的样子,倒是看不出来。 冯雨路环佩叮当地跑到我面前,向我透露一个天大的秘密,“怎么样,打个赌,你敢不敢将那个锦盒给盗出来,我们也来个侠女闯天关,我倒想知道,他每日里茶不思饭不想的,连学业也荒废了,却将一个朽木般的锦盒死死地守着。” 我答应下来,条件便是免费享受了一次校外的大餐。 (3)如果赤道上没有雪花,我想眼泪也无法融入细沙 事件发生在某个夜自习下课后,季云朵出去喝酒去了,这可是这个年纪的大忌,但他几乎每晚都纠集一帮狐朋狗友们,聚散离多地划着拳,细数着无数个青春沿着酒杯无情的滑落后,在地板上碾落成泥。 我终于逮住了良机,在冯雨路的配合下,我将手探向他的书桌里,我触到了锦盒上的恐龙图案,还有无数个线条不知刻画了谁与谁相爱的誓言。 我们像两只精灵,打开了那个锦盒,里面只有一大堆的纸条,排列开来,堆积如山。我们细细地瞅着,上面竟然写满了季云朵的铮铮誓言,我的天呀,他一直在念着一位姑娘,而那位姑娘居然比他大十来岁,简直可以让他叫姑姑啦。 冯雨路果敢地叫着:“看见了没,这便是他的少年心事。” 这怎么可能呢,不就是喜欢语文老师吗? 不会吧,两个平日里冤家路窄的人,被人像捏泥人一样凑在一起时,那该有多么地尴尬,他会说我爱你吗,她会说,好吧,我嫁你,等我回家给老公和孩子商量下。 那夜,我没有说话,我恼怒的青春被一只凌空的利箭击中了,我感到一种羞耻,一种被人挑逗过后的滑稽,一种跳进醋缸里被人捞出来后风干的错觉。 我很想告诉季云朵:“好小子,你的锦盒会永远地跟你说再见的,就像老鼠永远告别了大米。” (4)你的眼神遇到了夕阳,我便穿上了红衣裳 我和冯雨路都没有想到,当季云朵知道自己心爱的锦盒永远地消失后,他会采取如此决绝的动作,他消失了,像一只老鼠被人打死了踩晕了扔进了垃圾筒里,被垃圾车运远了,运没了。我的心事也跟着他的离开喧嚣起来。 我们找遍了这个城市所有的角落,包括那些人见人烦的垃圾场。我好想从某个地方将他揪起来,毫不客气地左右开弓,骂他,打他,让他求饶,然后对我说对不起,但这永远不可能了。 冯雨路泪如雨下,我则劝慰她:“不要伤心了,我们也是无心的。” 不,我骗了你,我是故意让你盗走他的锦盒,我不想让他太沉湎于爱情的游戏中,明年我们都要高考,我是宠着爱着他才这样做的。 “什么,你宠他爱他,难道我就不是如此吗。”我气不打一处来,“你不该用感情的成份欺骗我。” 古小姐,你错了,季云朵,他是我的亲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哥,他恋了上语文老师,不可开交地,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他找了个锦盒,在一年的时间里,写满了对语文老师的爱,我曾经偷偷地看过,我不想告诉父母,我想帮他,可我无助,我无法左右他的思想,我想到了你,我知道你会帮他的,因为你爱着他。 我们连续给季云朵的手机里注入语言,可他一直保持着无法接通的状态。 电话打不通,便写短信吧,我们发一条,便写一条塞进锦盒里,我们想着,向往着,有一天,季云朵会像一只老鼠一样从地洞里钻出来,理直气壮地站在我们面前说:“我已经闯过了自己的心结。” (5)岁月无法在你面前变迁,因为我蒙住了岁月的脸 我们的锦盒已经塞满了,我们的短信也已经发到了痛发到了恨,我们都抱怨起来,不就是个破落不堪的爱情吗,难道可以用一年的时光去躲藏? 当我看到语文老师咄咄逼人的样子时,我好想站起身来,明目张胆地告诉她:“因为你,我们最爱的伙伴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如今天涯已无芳草,请你不要再将我们当成你爱情的殖民地,不要再放纵自己已经残剩无几的青春。” 春节前夕,我的手机里猛地跳出一行字来,我看了发信人号码,欣喜若狂,是季云朵,原来,他在西藏。 当我将季云朵雪藏自己的消息告诉冯雨路时,冯雨路大哭起来,她说道:“我已经无法再向家中瞒着了,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哥哥真的不在了,我也会为他找个嫂子的,我看你最合适啦,你们可以午夜零点在学校后面的小森林里相聚的。” 我骂她乌鸦嘴。 季云朵在高三的后半学期,用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依然爱着他的城市,他每天夜里都熬着通宵。他说他想将放纵过的青春找回来,在西藏的那段日子里,他已经学会了独立的生活,已经知道了如何忍受失落与悲伤。 我说好呀,我将写满祝福的锦盒郑重地还给他,他放在嘴边,不停地吮吸着,那一刻,他就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6)爱情不让我飞,我可以手舞足蹈 他和他妹子离开的前期,我暂时扔掉了高考后的失落与彷徨,我不知如何挽留他们,我想着,这座城市需要他们,最真的,应该是一个人依依不舍地拽着他。 他还是要走了,一脸的无助和无奈,他摇摇头对我说着感谢之类的话,我则抬起头来看天,他飞快地将锦盒塞进我的怀抱里,然后拉着妹子的手跑向远方,冯雨路哭泣的声音在天边成了一种绝响。 那段时间,我夜以继日地翻看着那些曾经被风霜染透了的祝福:那些曾经的,已经经历了3双手的爱抚,它们依然以一种强健的姿态屹立在爱的枝头;那些后来的,依然充满了希望,它们如繁星点点,点燃了3个少年的希望;那些高考过后的,是他对这段青春的抓狂和对过去岁月的缅怀,如曲曲哀歌,叙述着我们离开后却不得不面对的苍凉。 那一年的高考,我败了北,我得知,冯雨路考上了北方的一座大学,而季云朵与我同样从云端被扔了下来,我好想写封信给他们,可信已经写好了,却不知邮向何方? 又一年,我如愿地挤过了独木桥。 午后的阳光分外妖娆。母亲帮我整理锦盒,听我唠唠叨叨地讲述着一年前发生的像蛇一样曲折的故事,母亲准备将掏空了的锦盒拿出去清洗,她说里面已经发霉了,她却突然间大叫我的名字:女儿,这里面,怎么有字? 我晕头转向地接过锦盒,我看到锦盒的内壁上,弯弯斜斜地记载着季云朵的话,季云朵大致的意思是说:我愿意永远等你。 (7)风花过了,雪月却依然在眼前闪烁 冯雨路最终还不算是个好媒婆,她平日里叽叽喳喳地,却最终没能将我嫁出去,也没有给她的好哥哥找个好的妻子,甚至,他们为了自己的颜面,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哪怕是一个苍凉的如枫桥夜泊般的地址。 我只能告诉天,告诉地,我曾经被爱过,我也爱过别人,这一场零碎的青春大战中,我依然是个胜者,我不会哭泣,因为风不答应,雨不愿意,我知道以后该用怎样的一种爱慕补偿爱了不敢出手的承诺。 那一场零碎的青春呀,终于没有在我的手里转化为相约到老的现实,但我不后悔,毕竟,风花过了,雪月依然在眼前闪烁。 信纸上的旧时光 旧时光,缓缓流淌在泛黄的信纸上。一沓一沓的,薄薄的写起来沙沙作响的信纸,承载着我们青春时代最隐秘最美好的记忆。生活中的春花秋月和脉脉流沙,一一抒发在笔下,在相传和等待中,寄给另一个人。—— 同桌的他 信纸上的旧时光高一时,我和番薯是同桌。 当别人都一头扎进高中学习的紧张与规律中时,我们两个虽然成绩好但不怎么听话乖巧的异类被班主任调到了一起。 难得有女生和男生像哥们一样能聊到一起,所以,最初的时候,我们相处得别提有多开心了。 不知从什么开始,我们之间的气氛变了味道。我发觉,他不再像以前那般随意开玩笑,说说闹闹,不分轻重。而是会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也会沉默整堂课不说一句话。 后来,我们被调换了桌位。有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们没有说话,好像负着一股无名的气,谁都不愿妥协开口,谁也不知道这莫名的情绪从何而来。 突然有一天我觉得纳闷,我们之间怎么会从相熟无忌到陌生得不说一句话呢?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写上赠言悄悄地送给他,大意就是希望还能做回朋友。 我的主动示好得到他热烈的回应。阴差阳错,我们调桌位时变成了前后桌,我前,他后,距离又拉近了。 高三最后一个学期,对学习从来不上心的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高考的无形压力。 记得有一堂语文课上,我们温习曹操的《观沧海》一诗,玩笑时,我说,这首诗里有我的小名呢。 番薯就将数学课中的排列组合知识运用到极致,拼出各种可能。我最终没有告诉他答案,他很沮丧。下课后,他把语文课本递给我,里面夹着一封信。 这封信彻底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他终于将他的心迹全部坦白。 而我,突然“遭遇”这样的表白,慌乱成一团。我深知我们之间再也做不回朋友,又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早已经住着另外一个男生。 我回了他一封信,用最直白和冷硬的话回绝了他,让他专心学习,别再心猿意马。 他还是会偶尔写信给我,每封信都会折叠成相思叶、心连心等好看的形状,也总是刻意讲笑话逗我开心。 我呢,在他的那帮哥们眼里,就是一个“不识货”的女生。喜欢一个人大约就是这般不理性吧,不会因为他对你多好而接纳他,只在乎一时之间的感觉。 因为受这件事的影响,他的学习状态非常差,高考考得不理想。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从此天各一方。他渐行渐远,走出我的视线。 时隔多少年,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我都心生歉疚,当时他该有多勇敢和无畏才敢写信向我表白啊,我却执拗地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对于我喜欢的那个男生,上大学后,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和表白,就写了一封信寄给返校复读的他。 我在信中描绘大学生活是怎样的,海边的天空很美,以及,我曾经的曲折的小情结。 他很快回了信,信纸也是折叠成好看的形状,字迹纤细飞扬,十分好看。这是我们唯一一次通信。我从此心事了然,然后按部就班地开始大学另一种生活。 我依旧写信,给在其他城市上学的好朋友,还有一个后来变成男朋友但在这之前通信通了很久的男生。此中的故事,大概可以用一本书来描绘。 那个讨厌女生的“情书” 或许很多事情会忘记,我却永远记得那年的秋天。那时刚升初中,和陌生同桌的关系在混熟升温中,老师突然要求同桌和另外一个女生调换座位。 要重新适应新同桌已让人心生不悦,那女生搬着桌椅到我旁边时还哭哭啼啼得仿佛受了多大的冤屈。 班上的男生围拢过来安慰她,还指责我怎么不安慰她。我何其无辜,对她的印象差到极致:一个讨嫌、娇气的爱哭鬼。 和新同桌的关系处于非常低温的状态,不交谈、不说笑,一下课我就离开座位,对她的主动示好和笑脸视而不见。 如此持续了两个月,许是我的态度超出了她的忍受极限。某天放学回家,我竟然在书包里发现了一封信。淡粉色、印有卡通少女的信封,我的名字秀丽端庄地写在上面。 信的内容大体是疑惑我的态度为何如此不友善,这让她很难过无助之类的,信的末尾,她希望我们之间有友善的关系。 敏感忧郁的年纪,刺猬如我。看着她的信时心里不期然划过一丝温暖。 是夜,我认真回了她的信,告诉她,我讨厌她的娇气、讨厌她爱哭、讨厌她做作……翌日,趁她外出时塞到她的书包里,佯装无事,心里却擂鼓轰鸣,这种感觉不亚于初恋所带来的刺激和兴奋。 果真,第二天,她回信认真作出了解释。于是一来一往,我们将羞于用言辞表达的误解、情思、忧郁和迷惘——化为纸上文字,一起分享,共同解决,互相鼓励,因父母不在身边而觉得孤寂自卑的生活也因此变得欢乐充实。 知道我们在通信的同学笑话我们,都已经坐在一起了,竟然还写信,真黏糊。 读高中的时候,分读不同学校的我们,通过信件交流学习资料,鼓励彼此携手度过黑色的七月。读大学时,曾一度对她因恋爱而疏于朋友不满,写了封信恶狠狠地责骂她重色轻友。 她来信告诉我,我们长大了,有了各自的生活和成长,恋爱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友情。她的话让我醒悟到自己的幼稚和自私。后来她才告诉我,我那封“讨伐”的信让她伤心大哭了一整夜。 我们一直到大学毕业才停止互通信件。她最初的主动虽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如今想来却充满感激。 感谢我们感性、爱写“情书”的时光,让岁月留下青春的痕迹。感谢她的包容和宽厚,我们的人生因彼此更加乐观向上。 许多年后,范玮琪的一首歌《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准确无误地唱出我们的故事。 咖啡是锦上的花,你是我雪里的炭 牵牵扯扯之间,虽然不是一粥一饭,竟然也有些天长地久的味道。 是谁的手令一颗心这样灰一 1月的上午,苏明蓝走在上海的第一场雪里,漫天的细碎散落下来,停在睫毛上,像最冰凉的梦境。她带着一丝恍惚的微笑,推开waitingbar的旋转木门。 11点本不是高峰时段,最多应该只有三两个客人。今天有点反常的是,窗边的那一桌,所有的服务生都围在那里。 lisa过来同她说,那客人不知道什么来路,咖啡由伯爵、美式、蓝山、爱尔兰、卡布奇诺一径点下去,足足点了30杯,此刻他已经喝下了第27杯。 苏明蓝走过去驻足观察,是很年轻的男生,年纪不会超过25岁,穿普通的宽格子衬衫,小眼睛单眼皮,表情诚恳。他捧着一杯摩卡笑嘻嘻地问,听说喝咖啡喝到一百杯会中毒,你说是真的吗? 苏明蓝转身回到柜台,先打了120,再倒了一大杯柠檬水示意lisa端给客人。急救车来的时候,他怎么也不肯上车,一个劲地说,我喝的是咖啡,又不是酒。苏明蓝拍拍他的手说,别害怕,只是例行检查。 到了医院送急救室,灌肠洗胃好一番折腾,又打了镇静剂让他好好休息。 医生说已经出现心脏衰竭的前兆了,还好送得及时。没有办法帮他联系朋友,苏明蓝便帮他付了医疗费用和住院押金,临走的时候最后看了一眼熟睡的男孩子,清瘦的脸埋在雪白的棉被里,下巴上一圈淡淡青,睫毛格外长。 第二天咖啡馆里其他服务员换班去探视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自行出院走了。 谁的终点谁的起点一一 有阳光的午后,苏明蓝喜欢整理书架上的书,将之重新编号。全部弄好之后她满意地拍拍手,再一回头就看见上次企图在她店里自杀的男生,正讪讪地立在那里。 苏明蓝微笑地问他,又来光顾么?男生连连摆手说,不不不,我是来还钱的。苏明蓝说,住院费单据早就扔了,不记得数额。 男生说,那么,咖啡的钱,总归要付的。lisa在一边算了账,一共是3000元不到的样子。 男生擦了擦满额的汗说,还在念研究生,钱不够。能不能就在这里打工,用薪水来还? 苏明蓝开玩笑说,你来做咖啡,我怕你会偷喝呢。男生一脸愁苦地说,现在看到咖啡就两脚发软,哪里还敢偷喝。你请我,最放心不过了。 苏明蓝大笑,让lisa找了闲置的工作服出来给他。找来一张贴纸暂替铭牌,问他英文名字是什么,他说,我从来不用英文名。 苏明蓝想了一想,还是给他写了yang这个简单的名字贴在他胸前。他呵呵笑,欣然接受。 全世界的时间都停了一一 周耀扬从最简单的打扫、清洁做起,然后是点餐上餐,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的店面业务已经熟悉了。 早班的客人比较少,他就一直坐在苏明蓝身边看她调咖啡。阳光正好的时候,她会细细讲与周耀扬听各种咖啡的特色,卡布奇诺最令人留恋的是细致温暖的牛奶泡沫,而拿铁则是纯粹牛奶与咖啡的游戏,随心添加随意变幻…… 其实世间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两杯咖啡,就像不会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一切在于咖啡师的心情。 他想甜,你便堕入蜜糖里;他想苦,你便跌入浓黑一片苦涩,还不得反抗不得超生。不过这世上绝大多数的咖啡都是先苦后甜的,像是劫后余生,浓浓烈烈地演一场欢喜。 周耀扬很用心地听,做详尽的笔记,并且勤于练习。苏明蓝喜欢看他小心翼翼对待咖啡的样子,那么珍视那么诚恳,无端地让人觉得放心。 她也看到,时光治愈心情,香气疗好心痛,那清秀男生沉默的时间越来越少,终于可以自如地行走,招呼,放声大笑。 只是短短时间过去,客人已经会指明说,要yang上次调的那种。苏明蓝大乐,这下她可以轻松不少了,安心地看书,或是磨咖啡豆。 很多个早上,店里只有周耀扬和苏明蓝两个人,周耀扬负责招呼客人,算账收钱;苏明蓝则躲在一边阳光照得进来的一角,细细研磨咖啡豆,将半室浓香赠送客人。 那些片刻里,好像全世界的时间都停了,钟摆不再摇动,而空气都变成了果冻,软沓沓却是甜的。 经她手磨制出的新鲜咖啡粉,被周耀扬拿去调给了客人。两人分工合作,成绩良好。 每一杯咖啡,自她手始,于他手终,牵牵扯扯之间,虽然不是一粥一饭,竟然也有些天长地久的味道。 在原地忘掉他时光亦能盛放繁花一一 暑天的时候,人容易困且乏。有一天临近月底,她算着当月的账,眼见着昏昏欲睡。周耀扬端了一杯卡布奇诺过来说,来,提提神。waitingbar的众人都知道老板娘只负责调制咖啡,自己却一滴都不沾。 苏明蓝笑笑说,我怕苦,不喝的。周耀扬再推一推碟子,坚持地说,你尝尝看。 原来,他放了超剂量的奶沫和牛奶,糖也是双倍的,甜蜜从那些个点滴的苦涩里逃脱,犹如一场重生,苦难都退却再退却,只留了一抹恍惚的影子。 她笑一笑,一口气喝掉半杯,敲敲杯子同他说,好小子,出师了啊。周耀扬摸摸头笑笑,继续去忙。 以后的每个下午,她都能喝到他亲手调的咖啡。有时候是康宝蓝,雪白的鲜奶油轻轻漂浮在深沉的咖啡上,像是盛放于天山之顶的雪莲花;有时候是焦糖玛琪朵,轻盈的奶沫下面是浓咖啡,一派歌舞升平的味道。 渐渐地像是上了瘾,周耀扬不当班的日子她便有些怅然若失。当年她也是因为顾知非喜欢喝咖啡,才决意去学做咖啡的。365般武艺使下来,他依然选择了另外的怀抱。她带着一腔冷了的血,开了这家店,由那些沸腾饮品的暖,将血液里的坚冰融化。 而这些日子以来,她渐渐有些依赖有人为她泡制咖啡的感觉,好像演一出戏,只给她一个人看,而她躲在团扇背后,什么都不必做,只需微笑就好。 生活上也渐渐习惯了有那样一双手的妥帖照顾,去买书的路上由他帮着抱那些最重的大部头,偶尔两人欢欢喜喜地去文庙淘些二手书碟,周耀扬全数大包大揽…… 左右不过是些温暖的小细节,却像是一滴墨水沾染上了雪白的台布,那一圈印子眼见着有越洇越大的趋势。苏明蓝心下惶恐,早上洗脸的时候用力拍自己的脸颊说,老女人怎可贪恋这些小温暖,速速醒来是真。 哪有天遂人愿的道理,总是就这样一边挣扎一边退却,也总这样一边清醒一边沉沦。 年轻总是拥有那么多机会一一 有天周耀扬来上班,明显地心不在焉,奶沫打得乱七八糟,鲜奶的分量也不对,客人们此起彼伏地叫他,yang,怎么回事,又见他匆忙红着脸去补救。 苏明蓝趁午饭间隙,把周耀扬叫到角落里,细声问他原由。他的眼圈,迅速地红了。有些哽咽地说,她明明不要我了,怎么现在又回头来找我。苏明蓝略凛了一凛,拍拍他的头说,跟随你的心去做决定,要想清楚。然后眼见着那傻孩子呆坐了一下午,零钱找错好几次。 苏明蓝叹口气,过去同他说,今天放你假,早点回学校。问题趁早解决比较好,不要净顾着面子或是尊严,那些不值钱的。周耀扬愣了一愣,火速地换下制服便回去了。 隔了几天再来上班,便是一阵神清气爽的模样,做咖啡的时候吹着口哨,不是lovingyou便是kissme这样的甜蜜小调,眼见着脱胎换骨。 苏明蓝唤他过来说,开学了,功课不紧吗?周耀扬答,有些辛苦,却还是应付得来。苏明蓝说,你欠我的钱,早就在薪水里还清了。如果你兼顾不了这边,现在就可以跟我说了。我找人手来替你。 周耀扬,这小眼睛的善感孩子,眨眨眼睛说,可是我舍不得。苏明蓝板着脸作长辈状同他说,舍不得也要舍,功课到底重要些。 就让我一个人在咖啡的泡沫里变老吧一一 吃完他stday那餐饭,苏明蓝心里有些空空落落。周耀扬拿着一杯冰淇淋咖啡过来说,师傅,这是我给你做的最后一杯咖啡了。以后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苏明蓝一径微笑,眼睁睁看着冰淇淋融在咖啡里,像冰山塌了下去一样。她知道他不会再回来,外面世界多么好,迅疾、有力、激情四射,谁会回来这时光走得格外缓慢类同自杀的地方。咖啡对于人生而言,终究只是锦上的花,而不是雪里的炭;又或者是累极倦极的时候那一只搭救的天梯,换取短暂飞翔的快乐。 那之后,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回到正路。waitingbar从来都只是她一个人的失乐园,周耀扬只是个偶尔闯入的迷路者,歇好脚之后重新上路而已,如此简单。 她收好了他留下的铭牌,yang这四个字母,方方正正的。那边医生已经几乎要暴跳如雷,苏明蓝你不要命了么?再喝咖啡,以后就不必来见我了。 她知道自己心脏的问题,知道它负荷不了这么神经质的饮品,却还是在这个夏天里,允许自己放纵了一次又一次。每一杯咖啡,换一点短暂的甜,和一场略显漫长的心悸。 140的心率,潮热,汗出,气急,不过也就像是一场酷夏的伤寒而已。说她勇敢也好,自虐也好,总之一切,都过去了。 秋天已经来了,冬天也要来了,正适合静养。对于28岁的女人来说,她知道一切都会过去,一切终将过去。 就像一杯咖啡喝完以后,那些留在杯底的深色印迹会被清水洗掉;那些眼神的交错,那些心领和神会,那些温暖的微笑,都将封存进时光里,只剩得下一些略微的痕迹。留待他年他月,一个更苍老的自己,悉心检视。 月光,漂流过海 嫉妒像一颗毒牙,在心里疯长,但是有些东西微光也知道,是嫉妒不来的…… 第一章 广播站一姐杜微光主播时,神采飞扬,这是她最自信也最美的时候。 月光,漂流过海春季流感爆发,微光不幸中彩,必须暂停学校广播的工作。然而她病愈心急火燎赶回来时,却被告知,后继者非常成功,广播站甚至有想请她替杜微光的打算。微光如遭雷劈,她从未想过自己主播的位置会被取消。 那位后继者认为还是微光更适合,但微光再回到这熟悉的岗位时,却没了当初那份自信。 大家都在想,这可是别人不要才让给微光的啊;微光肯定用了什么手段;意见箱里也经常有拿微光和那个女生比较的信…… 这些事传进了微光的耳朵。她攥拳,指甲因用力而发白。 这个后继者,正是新任校花艾月。走进了她的世界,一下子击垮她。 一个小小的结,在微光心里扎根起来。 第二章 归结起来,依次发生了三件事情。 微光去捧试卷,拿出最后一张考倒一的试卷,那肯定是她杜微光的。满分一百六,微光考了八十,杜微光心烦意乱,就将试卷揉了扔进池塘。微光看着慢慢浸没的试卷,鬼使神差抽出倒二的试卷,她愕然发现,倒二也是八十分,而姓名一栏赫然写着杜微光。 她扔错试卷了! 戏剧化的是,高二分班而和微光一个班的艾月正好路过,她轻松地帮微光取出水中的考卷,而微光一看,发现与她同考倒一的同仁竟正是艾月,微光的脸因为窘迫异常红润。 后来微光才知道,艾月考试失常是因为三十九度高烧。再一次数学测验,艾月轻松回到原本的第一。倒一的微光坐在最后一排,看着发光发热的艾月,像是在仰望另外一个世界的人。 千万别再有任何交集了吧! 可是老班在期中考后,做了个决定。她说,学生座次表将按数学成绩排。因此,数学第一的艾月和倒一的微光被安排成为了同桌。微光看到艾月朝她绽开的微笑,很完美,可是说实在的,微光并没有那么高兴。 果然,微光刚坐定,便听到不远处的议论:“两个万年第一到一起了哦!”“哈哈哈,是啊,对比呢……” 窸窸窣窣的轻笑声荡漾开来,杜微光的唇抿成一条线。 第三章 但不得不说艾月很好,她很谦逊,总为人着想。 微光粗神经,艾月竟记住了她的生理周期,她会在那几天监督微光少吃凉食。而微光实在嘴馋,导致龇牙咧嘴捂肚子时,艾月责备地看她,但还是会默默带来一袋“痛经宝”。艾月细心地用不透明的瓷杯冲泡,守住女生们难以启齿的生理秘密。 艾月对微光好得快要让她习惯,甚至微光有时会想,就这样做朋友也是很好的。 许多疙瘩在渐渐解开,但始终还有芥蒂顽固不化。 原因主要来自林卓。林卓实在出色,成绩优异,长相英秀,像不染纤尘的王子。微光对林卓很有好感,但她猜想艾月对林卓是特别的。骄傲如林卓,只在面对艾月时温柔地笑。 凭什么艾月就可以这样幸运呢?微光只在日记本上把内心宣泄,嫉妒像一颗毒牙,在心里疯长,但是有些东西微光也知道,是嫉妒不来的。 第四章 校庆临近,班主任选了五名女生进校舞队,最终会选出一男一女组队领舞。 微光也在五人之中,她自小练舞。总有个长处可以压倒艾月吧,微光雀跃着,训练时全神贯注,所有人都看的到杜微光的努力和辛苦。艾月会站一旁陪她,准备纸巾给她擦汗:“微光这么辛苦,会有回报的,你肯定能行。”看得出艾月是真心在为她高兴。 排舞选拔时,老师微笑地冲微光点点头,无形中杜微光更有自信。但事与愿违,男女领舞名单出来后,微光如遭雷劈——男:林卓,女:艾月。没被选上的都是伴舞,而整场舞的焦点,不过就是领舞的那两个人而已。 微光之后一直沉默着。 第五章 演出那早,突如其来的消息冲击了整个舞蹈队——艾月受伤了,碗大的玻璃片陷进了她的右脚掌。乱套时,队里有人说:“老师,杜微光上吧,她跳得不比艾月差。”杜微光的心,快要跳出心腔。 舞蹈老师看着微光,三秒之后下定论:“杜微光换衣服,你上!” 微光终于……站到了林卓面前。尽管没有和舞多次,他们却出奇的默契,杜微光在舞台上如鱼得水,与林卓配合的天衣无缝,曼妙的舞姿,精致的妆容,所有人都发现——杜微光是那么出色,光彩夺目。 表演非常成功,获得全场的喝彩。走下舞台,微光看到了第一排,脚上缠着绷带的艾月,她漾着笑意:“微光,我就知道你会比我棒很多倍。” 微光走过去拥抱了艾月,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艾月。 她早就知道了,艾月会受伤——偶然听到几个不良少女商量,要趁艾月穿着软鞋时,在路上撒碎玻璃。可微光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般走过,没有通知艾月,没有阻止那群女生。 就在这时,杜微光身后的林卓走上前来,关切地问候艾月,很担心很认真。林卓漂亮的瞳眸,只容下艾月一个人,微光的眸光蓦地变冷。 第六章 迎来第二次月考,班主任宣布将按语文成绩来排座位。微光只语文一门是佼佼者,艾月和杜微光要分开的时候特别不舍。微光对自己那莫名的舍不得的解释是,艾月对自己太好,自己……才没有很习惯和艾月在一起。 六月下旬,微光爹公司到了加薪加职称的日子。这天微光刚回家,就被爹拽出门。杜爹有个请领导的饭局,硬要杜微光陪同。 直到入了座,她才明白她爸的用意,领导旁边坐着的女生,在看见微光时惊喜地出声:“微光!” 艾月坐到微光旁边,拉着她:“你怎么来了?这位叔叔就是你爸爸么,真是太巧了!”艾月在耳边欢快地和她说女生间的私话。一旁杜爹对艾爹笑得几近讨好。 微光的手指甲一点一点收紧——为什么有的人天生就可以享尽荣光? 第七章 微光的爸爸成功地评上职称,家里喜气洋洋,微光始终觉得怪别扭。或许祸福相依,微光竟在下楼梯时一磕,手肘炸裂的剧痛让她快晕厥过去。最快扶住微光的是艾月温暖的手,艾月冷静道:“不要乱动!现在扶住手,我陪你去医务室。” 微光极不冷静地大哭着:“艾月你说我会不会死,我真的好疼好怕。” “不会!”艾月安慰微光的声音温柔有力。 微光瞬时觉得,艾月在她身旁真好。微光想她可以抛下一切,保住这一定是她最珍贵的友谊了。让微光没想到的是,她不经意抬头,泪眼朦胧间居然看见艾月在笑。她的表现很慌乱很好笑么,刚刚暖流浮动的心瞬间形同死海,从那开始,微光知道,她和艾月之间落下了一道沉重的铁幕,再无法撼动。 一个人最脆弱的时候遭遇的,是最为一个人铭记深刻的。 第八章 人心如蓄水池,一旦有了缺口,不满就如潮水般喷涌而出。 微光终于遇到了这个缺口。期末例行一次民意调查——写上你认为班上最需要改进的人的名字。实际上,这项被提名的,都是班上学生特别讨厌的人。微光写这一项的时候,手在颤抖。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艾月的名字时,有人窃笑,有人好奇,有人觉得不可思议,而艾月一怔后安静地垂下了头。微光不知怎的却……有点心疼,突然很后悔。 下课铃一响,教室里立刻沸腾开了。微光刚起身,想走过去抱抱艾月。这时候,班上有名的大嘴巴沈乐乐笑得张扬。 她的声音特别大:“你们想不到吧,我刚刚看你们的纸条,是杜微光写的艾月哦!” 班上全静。 火辣辣的气流从杜微光脸上盘旋开,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想逃离。身后传来沈乐乐的声音,她说她还不小心看了杜微光的日记,里面早就写着很讨厌很讨厌艾月了——杜微光从来没有这么恨过沈乐乐。 微光晚自习放学时,艾月等在教室门口,有些憔悴。在微光经过时,她声音很低:“我相信你,那是假的。” 微光低着头,想哭。“都是真的。”微光不知道怎么了,最终丢下这样一句话,匆匆地跑开。她不敢看艾月,她害怕看见艾月脸上受伤难过的表情,或是愤怒。 害怕艾月亲口说,不会再和你做朋友了,杜微光。 是什么时候起,她其实很在乎她? 第九章 回家后,微光心里乱乱的,得转移注意力。 好久不上qq,竟有足足二十几封未读邮件,是隐匿qq号,随机接收的漂流瓶。有一种特殊的瓶子——暗号瓶。只有写下相同暗号的人,才会收到你投出去的暗号瓶。暗号瓶?杜微光隐约回忆起,几个月前她觉得新奇,用自己的名字投出去一个暗号瓶。这段时间,有谁也用她的名字作暗号投瓶子了吗? 怀着好奇,杜微光点开了瓶子,最早的还是刚刚开学的瓶子。 3月29日,今天第一次和你说上话了,笑容温暖,声音好听的女生,早就特想和你当好朋友。 4月6日,你居然和我做同桌了,哈哈,我以前还是你广播站的粉丝,缘分。 5月8日,林卓说我俩是咱班两朵花,我说还是姐妹花。但愿我在你身边没有给你丢脸,要很出色才能配得上当你的朋友。 5月28日,我家微光跳得真好啊,羡慕……你肯定能上台。 6月13日,脚好疼,我就知道你会比我好。其实我听说了有女生要害我,但是我想,不如就这样受伤吧……还是你上好。 6月17日,和你分开了,难受。 6月24日,爸爸说,你和你爸一样有才华,肯定有出息,我很骄傲地告诉他,那是!我家微光特别棒。 7月1日,真的不懂怎么安慰你,我特别想哭,但是如果我都不坚强了要怎么保护你,我要扯着嘴强笑,假装可以让你依靠。 7月10日,我以后要一直站在你左手边,保护你的脆弱。 …… 不知何时,杜微光的脸颊早已湿透。微光身子轻颤,脸深埋进被子,用力地哭出声。你一路走来,无数男孩女孩路过你的人生,但你要相信,拉起你的手,陪你走过荆棘青春路,不离不弃的,必定是你最珍爱的一个女孩。 艾月之于杜微光,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除去所有恨意不甘嫉妒,这一切的最深处,是早已扎根的在意。或许因为艾月太出色,使她无形之中自卑。总想胜过艾月,是她想证明自己可以比艾月强。归根究底,她也想证明她的优秀。 她优秀的足够站在艾月身边,只是她从来不愿承认这最深处的臆念,而现在她想诚实一回。 这样一个瓶子被送了出去。 暗号是“杜微光”,内容是“和好吧,我好想和你一直走下去。艾月,艾月,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想失去你。” 微光知道,月光,漂洋过海,终将来到你身边。 把爱画在岁月的脸上 a 刚下课,江子若就从书包里掏出镜子来,她一只手捏着,另一只手在脸颊上轻轻地拍打,然后又理了理刘海。照完镜子,才满意地跑出教室,找同学聊天。 把爱画在岁月的脸上坐在她后排的杨小琼,见状,不屑地笑了笑。杨小琼是从农村中学考进来的,她穿简单的t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齐耳短发,整个人显得干练。只是她一站起来走路,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即刻暴露。那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势,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曾给她带来无尽的嘲笑。小的时候曾偷偷地哭过很多次,现在早习惯了,她把所有心思都用在学习上,对那些无关紧要的嘲笑再不理会。 开学第一天报到时,看完新生排班名单,杨小琼就记住了江子若这个名字。她们是以并列的高分考上这所市里最好的高中。一向以来,杨小琼只关注学习好的同学。只是第一眼看见江子若时,她心里就起波澜了。她觉得上天太偏爱江子若了,长得那么漂亮,成绩还那么好。在她以往的印象中,漂亮女生没有成绩好的,长得越漂亮,成绩越差。可是江子若却是个例外,想到这,杨小琼心里就禁不住难过起来,她又开始感叹自己残疾的腿。 每天看着笑得跟朵花似的江子若,杨小琼心里就来气,特别是见她一下课就照镜子时,更是嗤之以鼻,可是看见她欢快奔跑,看见她两条修长而健康的腿时,杨小琼心里又是一片黯然。十六七岁的女孩,哪个不希望自己像花儿一样青春明艳呢? b 快乐的江子若在几天时间里就赢得了大家的好感,她盈盈的笑脸让人如沐春风,但杨小琼却讨厌她。和江子若只是初相见,彼此之间并无芥蒂,怎么就会讨厌她呢?她漂亮,成绩好,人缘好,是嫉妒么?杨小琼无法回答自己。 班上的同学都是原先学校的佼佼者,在这里可谓是“高手云集”,杨小琼再也找不到过去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了。第一次数学单元小测,杨小琼居然排到了第五名,而江子若依旧独占鳌头。她成天玩得快乐无比,而自己花了很多功夫居然差她那么远?杨小琼想不通,心里满是沮丧。 那天下课时,江子若转过身,友好地说:“小琼,一起出去走走吧,别整天闷在教室!”杨小琼愣了一下,她不解地望着江子若,说:“你是叫我么?”“是呀,走吧!”江子若微笑着拉起杨小琼的手。面对江子若突如其来的热情,杨小琼下意识地把手缩在背后,说:“你去吧,我坐坐就可以了。”江子若出去后,杨小琼默默地望着她的背影想,我们能够走在一起么?她低下头,抚着自己的腿默不作声。 “子若,你干嘛自找没趣呀!那个乡下妹很少出教室的,你不知道她腿瘸吗?”一个男生说。“你说什么话?都是同学。”江子若不满地瞪眼说。另外的同学很快地转移了话题,一群人一会儿就热火朝天地聊起了飞轮海的演唱会。 杨小琼趴伏在桌子上,耳朵却清晰地听着同学们的说话声。在这个班上,她越来越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学习再努力,也不能像过去一样得第一了。以前在农村中学,她轻轻松松就独占鳌头,老师、同学都喜欢她。 杨小琼形单影只,内心孤独,她羡慕江子若,但面对江子若的友情,她又刻意地拒绝着,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悲壮。倔强的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在学习上和江子若一争高下。江子若似乎不知道杨小琼对她的刻意疏远,课间休息时,总会转过身来邀她一起到操场上走走。“真虚伪!”杨小琼面对江子若的热情,心里不禁想,她真的不明白我在拒绝吗? c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快到圣诞节了。江子若向老师提议,希望在圣诞节时搞个晚会,全班同学都参加,大家放松一下。老班欣然同意,他也看见大家都在努力学习,但劳逸结合才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在老班宣布之后,杨小琼第一个举手反对,她说她那天晚上没空。教室里唏嘘声一片,大家都在嘀咕,说杨小琼这个乡下妹一点集体观念都没有。还有的说,她可能怕出丑吧,她的瘸腿见不得人。脊背如芒,杨小琼委屈得泪水盈眶。她的生日就在圣诞节这天,前些天看日历时,知道圣诞节在周五,她就告诉母亲那天晚上要回家过生日。 江子若转过身,轻声问:“小琼,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么?” 杨小琼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说:“我的事,不要你管。” 下课的时候,江子若再次转过身对杨小琼说:“小琼,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可以告诉我么?” “哪敢?我哪敢对你有意见。”杨小琼不解气地说。每次面对江子若,看见她盈盈的笑脸,心里就有深深的挫败感。杨小琼不明白怎么会这样?自己一直在努力地学习,但每次考试,都难取得理想的名次,而江子若,她凭什么学习和玩两不误。观察她很久了,她并没有特别用功。上天就那么眷顾她?杨小琼想。 “我明白了,小琼,你是一直不服气我,对么?”江子若说。 心事被人一猜就中,杨小琼恼怒地嚷嚷:“是又怎么样?” “你太在乎了,也太紧张,所以每次考试如临大敌,在那么紧张的心理状况下,你能正常发挥出你的水平么?而分数真有那么重要吗?青春时光不是用来享受的吗?为什么整天把自己关在教室,沉浸在书本中,你快乐吗?”江子若平淡地说,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的笑。 “你嘲笑我是书呆子?以前,我不是这样的。”杨小琼满腹委屈。 “找回你过去的心情吧,你会快乐起来。心情好,学习状态才会好。”江子若说完径直走出教室,外面已经有几个同学在叫她了。 江子若走开后,杨小琼依旧端坐在位置上,心绪如云。她仔细地考虑了江子若的话,觉得确实有几分道理:心情好,学习状态才会好,也只有这样,才能找回最初的自信。 班主任老师很重视这次晚会,一放学,他就来找杨小琼了。杨小琼低低地说出了自己的原因。“让大家和你一起庆祝生日,不好么?都是同学,大家多交流,共同进步。”老师说。 “嗯。”杨小琼决定放学后给父母打电话。 走出教室时,她见江子若依旧在走廊上站着。 “子若,你这个大班长,可要关心每一位同学,你们俩聊,我先走了。”老班笑着离开。江子若扮了个鬼脸,在老班离开后,她迅速跑到杨小琼旁边,低声说:“用我的手机打电话吧!对不起,我事先没有了解清楚。” 望着江子若真诚的笑容,杨小琼没有拒绝。打完电话后,第一次,她们有了坦诚的交流。 d 圣诞节那天,大街小巷都回荡着“叮叮当,叮叮当……”的旋律,简单却也悠扬。街上人流如织,校园里也热闹非凡。同学们跑进跑出,在忙着布置教室。江子若准备上街买拉花时,杨小琼说:“子若,你买几张彩纸回来就可以了,我会剪拉花。” “真的呀?你还有这才能,呵呵,可省下不少钱了。”江子若灿笑如花。她一边说,一边飞快地在纸上列出需要购买的物品。 大家各显神通,分工合作,很快就把教室布置得美仑美奂。杨小琼剪的拉花悬挂在教室上空,美美的,大家看了都禁不住“啧啧”赞叹。“小琼,你的手真巧!什么时候也教教我。”江子若佩服地说。“好呀,只要你喜欢。”杨小琼喜不自禁,好久了,她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快乐。被人欣赏,被人关注总是件令人开心的事,特别是十六七岁的青春年华里。 圣诞晚会开得很成功,每个同学都尽情地唱呀跳呀,快乐的笑声飞扬。杨小琼原先只准备唱一首歌,但禁不住江子若的软硬兼施,硬生生被她拽上去一起跳舞。动感的音乐,灯光迷离,所有同学都挤在一起扭动着年轻的身体,手在空中挥舞,口中还大声喧嚷着,脸上是畅快淋漓的开心表情。也许是气氛渲染的结果吧,杨小琼在众人的包围中,第一次跟着乐曲甩起头发,舞动自己的身体。 乐曲声终了,江子若款款走到教室中间,她清了清嗓子说:“今天是我们班杨小琼同学的生日,让我们一起为她唱响生日祝福歌好吗?”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唱起这首生日祝福歌,在嘹亮的歌声中,江子若双手端着一个大蛋糕走到了杨小琼的面前。“小琼,祝你生日快乐!这是全班同学的心愿,希望你会喜欢!”江子若真诚地说。杨小琼愣住了,她不敢相信,全班同学都会为她的生日祝福,心底的欢喜像燃烧的火焰,杨小琼激动得泪水盈眶。灯光忽然熄灭了,江子若为杨小琼点燃了第一支蜡烛。几个同学过来帮忙,大家说着祝福的话,一一点燃了十六支红烛。霍霍燃烧的橘红烛光,映照着一张张纯真的笑脸,灿如花。 杨小琼看着,禁不住热泪横流。她哽咽着说:“谢谢大家!谢谢大家!”“吹蜡烛,许愿!”有同学在大声喊。生日祝福的歌声再次响起,杨小琼吹了蜡烛,许了心愿,她紧紧地拉着江子若的手,不知该如何释放自己的激动和欣喜。几个月以来,她一直包裹着自己,不与身边的同学交往,觉得大家都在孤立她,但现在,她明白了,事实不是这样的,她在这个班上是受欢迎的,大家都愿意和她成为朋友。 e 依旧是学习上的强劲对手,但杨小琼再也不会嫉妒江子若了,她们好得就像姐妹花。但杨小琼一直有个问题想问江子若,犹豫了好久,终是问出口:“子若,为什么你那么爱臭美,成天照着你的小圆镜子?” “呵呵。”江子若未说话,先笑了,想了想后,才说:“臭美有什么不好么?我就是爱漂亮,因为我热爱生活呀!” “热爱生活就要整日里照镜子呀?什么逻辑?不懂。”杨小琼疑惑地反问。 “我就爱美美地生活,让自己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生命是用来享受的,而不仅仅只是度过。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美丽,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大家,不好么?我的小镜子就是我的‘仪容镜’……”江子若说。 杨小琼不理解,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毕竟每个女孩都是独一无二的,她欣赏江子若,欣赏她的热情、真诚,喜欢她浑身洋溢的青春气息还有对生活的热忱。就像江子若对她说过的话“把爱画在岁月的脸上,当我们回首青春往事时,心里不会有遗憾,有的,只是深深的眷恋和感动”。 这个夏天,天荒地老 [姜花总是和夏天一起出场] 在父母离婚的第二年,路野走路就开始低着头,好像一只永远不会再抬起头来的鸵鸟。那天,她在花贩那里买了一束姜花。一块钱一束。一束4朵,她买了5块钱的,高高兴兴地捧了一束走在街道上。街道干净,空气干净,心也很干净。捧着一大束花的女孩,不管是玫瑰还是姜花,应该有故事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一点什么故事。 她把头仰起来了,忽然就看见了湛蓝的天空,还有不知道谁丢的一个粉红色的气球,正在树顶上挂着。 然后她就在一个露天篮球场停下来。她看到一个穿秸麦色衣服的男生在打篮球。 她站在那里看了很久。这个男生是昨天才转来他们班上的,叫秦商,他自我介绍时,她就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静静地看着他。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那个名字一笔一笔地写进她的心里。 他跑过来隔着铁丝网和她说话。她不敢看他的眼睛,,但是凭感觉,她知道他在微笑。 那些对话都是一些繁琐的问题,比如班长的姓名,任课老师的脾气。其间她一直低着头。最后,她从那束姜花里抽出一朵,小心地从铁丝的网眼里塞进去,怯怯地说,送给你。 她不经意地抬起头来,就看到了那双眸子,在夏天的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姜花的香味,忽然就把她心里的那扇门给推开了。 [是没有资格还是没有勇气] 在她生日的前一天,秦商把一个小小的东西塞进了她的书包里,她在窗户外面看到了。 那一瞬间,她的脸有些微微的燥红。她假装剥着窗户上长出的绿苔,心却惊得快要蹦起来。 放学时,她恰好听到有女生在谈论秦商。他家中很有钱,家庭美满,父亲是政要,母亲出身书香门第。 那个时候,她的心有些沉下去了。她想到了自己离异的父母,头像鸵鸟一样埋了下去。 秦商送给她的是一个小小的香囊,她小心地打开时,看到里面放满了纸折成的星星。纸上有花的味道。 她把星星摊开了。于是她看到了里面写的东西。 看完以后,她笑了。笑完之后又有一点忧虑。最后,她还是不动声色地把香囊还给了他,里面写着:可能我不配恋爱。毕竟我们都还小得很。 第二天秦商在她家的门口拦住了她。他固执地要把生日礼物送给她,她说什么也不肯要,于是两个人推推让让的,直到她的母亲在楼上轻咳了一声。 她大惊,赶紧跑上了楼。上楼梯的时候,她对他挥手说,你快走吧,快走吧,我们还是朋友。秦商固执地不肯走,最后说了一句:你以为我不会等你吗?她走上楼的脚步有些微微的减缓。那一刻,她有些动摇。 可是她是个早熟的孩子,过早懂得了瞬间拥有并没有什么意义。那个时候,她就明白了秦商和自己之间的鸿沟无法逾越了。 [你以为我不会等你吗?] 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秦商和她填了同一个城市的学校。她的成绩优秀,可是秦商的成绩一般。她在重点学校中挑了又挑,而他在三本和专科里固执地填了和她一个城市的。谁都看得出来他喜欢她,可她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高考成绩下来后,她的成绩让所有人都觉得意外。母亲总是觉得是自己的离异影响了她。 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城市读三本,和秦商考上的那所学校天各一方。起程那天,秦商在她家楼下叫她的名字,她没有下去。 走的时候,她是从另一个门走的。远远地看到秦商的背影,她的眼泪就滚落了下来。 她开始觉得自己的命运是不可逆转的,始终荒凉,始终悲哀。 她在大学里,更加自卑,甚至卑微得有些自闭。她不喜欢出宿舍大楼,连平时在校园里转一转都不愿意。大家都很奇怪这个女孩子,总是觉得她有满腹的心事,却不愿意讲出来,像一个脸上写满了悲伤的玩具,始终存在,却不知它为什么被做得这样哀伤。 那天她正在刷牙,一嘴的泡沫时,就听到电话响了。 寝室里没有人,她们都出去了。于是她急匆匆地跑去接电话,听到了秦商的声音。 眼泪刷地一下就落下来了。 秦商问她,你为什么在高考过后,就一直躲着我?她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落泪。 秦商又说,我问了很多同学,才问到你的电话。我说过要等你,你以为我不会吗? 她想说些什么,可是话到了嘴边,又被生生地压下去了。她就一直在听他说,絮絮叨叨地,说着他在大学里的生活,他班上的女孩,寝室里的男孩。 她很安静地听着,一如他第一天进教室自我介绍的时候,她坐在下面静静倾听的样子。 秦商每天都给她打电话,他给她讲他身边发生的事情。每次电话结束的时候,他都会等待几秒。她知道他在等什么,可是她不敢说,不敢负担,不愿意让他知道实情。 如同置身于假面舞会,对方已经伸出手来,可是自己却迟迟不肯接过。 [姜花在这个夏天天荒地老] 秦商依旧给她打电话。 后来,秦商对她讲起班上的一个女生。他说,你知道吗?她可胖了,班上的男生常常猜她的体重。她该去减肥,太胖了真的难看。 她的心里忽然就怔了一下,再也没有说话。 秦商依旧给她打电话。 可是她再也不接了。她的室友偶尔帮她去接,她就躲得远远地向她们打手势,让她们告诉秦商,她不在。 没过多久,秦商就从她的联络簿里消失了。 假面的舞会上,伸出来的那只手,终于还是累了。不管再怎么笃定,还是有疲累的一天。 秦商消失后,她又从一个花贩那里买到了姜花。她捧着花走回学校,很大的一束,路上的人纷纷侧目。她回去后,把花插在了几个瓶子里,整个房间里都是姜花的香。 这4年里,每到夏天,她就会买回花来插在宿舍里。 毕业后,她没有回去。她在一家私人企业找到了工作,是一个小小的会计。她在用电脑的时候,可以上网,然后进入了高中同学录。 她联系到了大多数曾经的同学,唯独没有联系到秦商。 她听他们说,秦商就快要结婚了,未婚妻是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 又是一个夏天,冗长,闷热,孤独。 天黑之后,她下班了。在经过一家服装店的时候,她久久地驻足,看着里面那件秸麦色的衣服,惆怅地看。这种颜色让她想起了一个人。想起那个夏天,她一直在躲着他,不是因为她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也不是因为她不喜欢他。 是因为她病了,一个夏天的激素治疗里,她忽然长胖。胖得连行动都迟缓起来。 她一直都是自卑的,敏感的,脆弱的。她很早就明白了,爱情最好的状态就是一个人生活。如同姜花的花语,永远将记忆留在夏天。 这样就可以天荒地老。永永远远地留在两个人年少的记忆里,充盈着今后的生命。 半夏景安 碧海里没有蓝天,就像你的眼里没有我。 1. 整个四月,半夏都躲在屋子里,任何声音都无法透过关着的门落进她的耳,厚重的窗帘遮挡住外面的阳光,她躲在黑暗的世界里做一个永远不愿意醒来的梦。 她梦见自己穿着白色的婚纱挽着父亲的胳膊一步一步的从红地毯的这端向景安走去。 她告诉重光,她宁愿死在这个梦里。有时候,她觉得这样挺好。 她在梦里见到景安,醒过来景安就会离她而去,她对重光说,如果我可以永远沉睡,景安是否能够一直陪着我?重光却告诉她,我知道即使我透过深蓝色的海水也依旧无法看清楚她的脸。 她从座椅上跳起来,跑去卫生间将长长的头发梳起来。又回到电脑前,她说,我请你喝酒吧。重光应下,然后头像变成了灰色。她从冰箱里拿了啤酒,拉开阳台上的窗帘,她曾和景安一起在这里数着满天星斗说情话。 景安是她喜欢了很久很久的人,是她愿意随着他一起背井离乡的人,可是他却撇下她独自一人离去。指尖有凉凉的触感,她使劲掰着拉环打开易拉罐,仰着头将苦涩的液体灌进自己的身体里。 小傻猪,你又喝酒,怎么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这样我会担心的。 恍惚间听到景安在自己耳畔低声说着,半夏一下清醒了过来。她茫然的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色,又低头看了看阳台上扔了一地的空易拉罐。 苏景安,你既然抛下我一人就不要管我,我恨你,我恨你,为什么要留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个世界上?她蹲在阳台上开始哭泣,眼泪从脸庞上滑落,滴答着落在地板上。 爱上景安之后,她就成了爱哭鬼。她一直是个极其脆弱的人,却总在别人面前装的坚强无比,只有景安知道她越平静就越是生气。 这些年,她的朋友很少,到那里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景安常说她的身体就好像有两个不同的她,一个聒噪不休,一个安静少言。 她一直记得景安离开时说的那几个字,虽然没有声音,但是她看懂了。他说,要开心。 他总要她开心的过日子,可是她从来都不是会好好听话的人。 她曾经告诉景安,每个人刚刚来到人世的时候都背负这上一世的罪孽,也因此而悲伤,他的快乐需要有人来挖掘。记得那时,景安拍着她的脑袋看了她好久最后把她揽进了怀里。景安说,你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傻小孩。 天空变的很阴沉,刮起了风。她扶着阳台的栏杆,探出半个身子。我想要去找你,你肯见我吗?手指的关节泛着惨淡的白色,她低声的喃喃自语,景安让她好好活着,她却想要去找他。她知道他会不高兴,会很生气的骂她傻小猪,可是她真的很想他啊。 2. 她睡了很久,从床上爬起来,她闻到一阵一阵的香味,她知道柒月来看她了,也知道自己的冰箱又会被塞的满满的。她光着脚下床,从脚底传来一阵阵的冰凉,她用手搓搓脸,去了厨房。 她站在门口看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脸上偶尔会有一丝一丝的笑容出现,很快又会消失无踪。 柒月关掉煤气灶,转过身看着她,空气里弥漫着罗宋汤香甜的味道,她吸了吸鼻子,扯出一个笑容给柒月看,和柒月对视,她的定力总是不太好的样子。 不想笑就不要笑,这样很难看。柒月将饭菜摆好,拉开椅子示意她坐下吃东西。她有些迟疑,愣了愣神,还是走过去坐了下来。 景安离开之后,她很怕再这张桌子上吃饭,以前景安会坐在她对面不停的夹菜给她,如今她的对面坐着柒月。 她吃的很少,放下筷子看着坐在她对面吃的开心的柒月。她是家里的长女,却得到了长辈们的呵护,在遇到景安之后,她开始学习做饭,从简单的西红柿鸡蛋汤学到可以做出一桌子精致丰盛的饭菜。 最初她炒的菜不是太咸就是太辣,景安却总是将她做的菜全部吃光,竖着大拇指表扬她。 警察局打电话来让去认尸。柒月搁下碗筷,瞧见她一脸悲伤的表情之后忽然有些生气,想起早上接到的电话。 你陪我去吧。她起身收拾碗筷,柒月伸出手拉着她一脸歉疚。 对不起。柒月不知道如何说,她心里有多痛,有多么想离开这个世界去到景安那里,这些柒月都知道。可是柒月只是希望她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起码柒月需要她活着。 从警察局出来天空中灰蒙蒙的一片,她觉得冷,左手的手心却有一丝丝的暖意。 在警察局的停尸房里,她看着冷漠的男警察拉开一个个冷柜,然后看她一眼再将冷柜推回去。一直到最后一个,警察朝她摇摇头,柒月就拉着她就从停尸房里出来了。 柒月送她回家,安顿好她之后匆匆离开。临走的时候,柒月抱了抱她,轻轻的对她说,如果想死,你去吧。但是我会恨你一辈子。 她脱掉鞋子,光着脚在屋里来回走动。一个小时之后,她跑到书房,打开电脑上线找到重光。重光和她都是网络写手,写些无关痛痒的文字,博别人一笑或者一哭。 认识重光是因为重光给一个女人写了七封情书,写的情真意切。她却觉得重光是自作自受,却编造出一个完满的结局给重光,重光笑她,这无非是个故事终不能变成现实。 此去经年陌路 四月似乎是一个繁忙而略带忧伤的季节,人间四月芳菲尽,始是伊人憔悴时。 晨起,揉揉朦胧的睡眼,感觉到阳光的味道,闷闷的心才稍稍舒缓了些,晚上又做梦了。 其实繁华都市中,她想自己只是匆匆之中的一粒微尘,按部就班,随性即可,于是拢了拢乱发,一把拉过被子蒙住头,贪恋被窝里的短暂的温暖。——前言 【此去】 记忆像是一支笔,总是会书下错卷,用泣音写下再也回不来的沧海桑田,她在外人眼里一直是一个温婉的让人羡慕的姑娘,除了有那么一段似乎是揭不开的灰暗童年,学生时代自然是明媚如阳春三月的日光,她惜花爱红妆,为此,不知被多少人调侃,她的脸上却一直笑靥如花,从小学到初中,弟弟作为他的护花使者,果然做的无比称职,除了力气大点儿,其他自然是样样不如她。 初三中考前,她已然已是“学霸”,繁重的课业,会有那些心思微妙的人儿,耐不住心中的躁动,于是她收到了一封不是情书的情书,她印象当中,那是一个腼腆的和她说话都有些脸红的男孩,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方圆两桌之外还住着这么一个少年。 于是那一年的假期里她种了那满满一小袋花种,那天,她一句话也没有说,事情仿佛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自然的相遇也是从前一样,因为有些答案是需要时间来给予的。 两个月后,已经成形的花苗张扬着它的所属,那是一盆密密的形似野地里的菊花秧的花苗,离家上学前她指着那桶葱郁笑着对弟弟说:“你说它们是不是要等到秋天到了才能开花?偌大的桶应该够它们生长了吧。” 新的学期开始,她在新学校里开始了忙碌,渐渐的淡忘了还有那么一桶花秧,甚至连那个腼腆的男孩也退出了记忆,高中的生活毕竟繁华了许多。 直到一天一封来信拼凑了她的记忆,也因为那一张红色的菊花照片让她记住了他的名字,他说:这种花叫做雏菊,花语是永远的快乐! 她抿嘴轻笑,生平第一次觉得除了弟弟之外还会有男生有那么细腻的心思。 【经年】 她没有注意到,十三四岁的女孩,豆蔻年华,懵懂里对书中的爱情也是有着一丝歆羡的,于是上机课时,她偷偷的浏览着花卉的图片,目光定格在那一抹抹鲜艳的红上,从来都不知道还有菊花能长的那么小巧玲珑,温婉怡人。 她开始有些惦念百里之外家乡小镇的那桶葱郁了,这份惦念着实源于对花的喜爱,应该别无他意吧,她想。 去学校餐厅吃午饭的空隙,她匆忙的往家里打了个电话,心不在焉的听着妈妈的叮嘱,没敢细问,只匆匆探了下那桶苗子是否还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心下才安然。 她不回信,但还是能陆陆续续的收到信件,翻看生物书的时候,她心里有些惋惜,听说他的理科成绩特别出色,对物理化学尤为的钟爱,不知为何他却选了文科。 十一长假得空回家,硬是拉上了弟弟,虽然一路且趴且靠在弟弟身上,长途大巴上还是因为晕车吐的稀里哗啦,她依旧傻呵呵的对着拧眉的弟弟傻笑,清晨出发向晚到家,一进家门,兔子一般的在院子里搜寻着那桶希望,直到看到桶里将死的植物,才安静了下来。 竟然没有希冀的繁华胜景,九、十月菊花不应该是遍地金黄么?她有些懊恼了,甚至有些埋怨那个给了她无限美丽憧憬的男孩。 翌日见面,她费力的拖着大桶,里面将死的植物在飘摇,她说:“你把它带走吧,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他什么也没说,抱起那桶便走了,那身影定格在她心里许久没有化开,高大的有些落寞。 回到学校,一切又平静了,她有了更大的属于自己的圈子,平安夜,每个班级都举办了活动,那个坐在她旁边的一直没事就找她茬儿的高个子男生起哄让她表演节目,她以为自己选择了理科就是可以安静的像一颗小草一样,无奈之下,她红着脸给同学们唱了一首歌——小草。 她以为他再也不会给她来信,毕竟是没有回音的,没成想,年末考试前两天,她还是收到一封信,里面不再是盛开的雏菊花照片,而是那一桶复活的葱郁,照片的背后写着一段话:向死而生,它的花还有一种花语叫离别。 【隔岸】 断断续续的依旧有信件,直到她了高三,半年间竟再也没有了音讯,春节的时候貌似听说他好像转学了。 临近高考的这半学期,大家似乎因为上大学这件事每天都在超负荷的屠杀着脑细胞,阳春三月的某天上完生物课,她正在和豌豆的正交杂交基因种型奋斗着,有人在嬉闹声中,将一小盆开的如先前她收到的照片上的花儿,一样红艳喜人的雏菊,捧到了她的面前,她有些茫然的放下笔,透过这盆雏菊,脑海中浮现四个字:向死而生! 兜兜转转,到了来年的今日,她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的菊花都是秋天开的,她小心翼翼的接过那盆花,不想,花叶上的点点水珠,冰凉了她的心,看着细细密密的水珠,她开始笑了,原来他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温润细腻的男孩子。 第一次她开始对除了弟弟之外,年龄相仿的男孩子产生好感,大概,十六七岁的女孩,是到了渴望爱情的年龄了。 情愫是一颗种子,慢慢的落地生根,都说落花有意,原来他便是转学到了这所学校。 临近高考,同学们的感情仿佛压抑了太久,于是谁与谁谈恋爱的传言,便如雨后的蘑菇,一个一个的顶着草帽冒出来了,每月三次的模考成绩一出来,大家都七嘴八舌的小声议论着那些传闻中的情侣的成绩排名,大多是说恋爱影响学习,于是在又一次的模考过后,她脸色惨白的看着成绩排名,从来没有退出前十的她,如今排到了三十名,虽然她只是暗藏情愫。 他终究不忍她不开心,有些绚丽只适合记忆,有些誓言只适合怀念,有些悸动只适合冥想,自此再无那些温暖的话呈于纸上,传入她手。 流金的七月,考试结束,她和室友在广场上待到夜半,喝了些小酒,那是她第一次喝酒,似乎醉了,是他送他们回去,经过那晚她想通了,正如他所说:有一种付出,无关爱情,只为真心。 【心寂】 报考的时候她没有犹豫,告诉了他填报的学校,然而,世事无常,人都有逃不开的宿命,已经送交到教育局的志愿书被热心的老班给劫了回来,重新填了一份志愿,两所学校相隔千里。 于是她说既然无缘,何须心疼,有的人注定要在你生命中的这个时段出现,却让你用很长的时间去忘记,而她恰恰属于那其中的一个。 他不语,心底却有些隐隐的期待,如果第一志愿落选,那么平行志愿就……眉开即眼笑,他说,没关系,这样的距离远远在花期之内。 录取通知书下来,果然都是第一志愿的学校,他们初中同学聚会,他的铁哥们起哄要他向她表白,他硬是涨红了脸,没有说出一句有关风月的话,她淡笑着起身为他解围:都说流水无情,却不知那是情非得已。 大学报道的那天,新生接待处,她看见了一个如他一般沉默寡言,温润细腻的男孩子,思念如三月的草长莺飞,她想,这个年纪,她是不是该恋爱了,可是,有些告白,是需要从男孩子开始的。 半个学期过去了,科科目目越来越多,她有些忙乱了,那天雨很大,夜很黑,纵然学校路边有路灯,但还是有路灯照不到的地方,她没有带伞,抱着书,猫着腰,一路心惊的跑回了宿舍,之后华丽的感冒了,换洗收拾妥当,一如既往的登上qq,那只小企鹅的跳动一下又一下的撞击着她的心,尤其是那段并不华丽的文字:我们班有个女孩子,和你好像,她特别喜欢我养的雏菊,一直央着我要呢…… 忙碌的日子总会过的很快,又有些许男孩子喜欢这么一个忙碌的女孩子,她似乎越来越不会照顾自己,生病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治愈的周期也越来越长,那一天,微雨蒙蒙,输液的她看着别人的床边都有嘘寒问暖的人儿,她有些失落,照常的将心情更新在qq说说上,晚上回到宿舍,她和他依旧聊着关于那个也喜欢雏菊的女孩子,结束的时候他说:我想我可能给不了你想要的…… 【涅槃】 他说:等待是一种繁忙的痛,你不懂,我一天刷新你动态多少次,你不懂,看到你签名一换我就胡思乱想,这种烦躁这种痛苦这种等待,简直让我生不如死,时间就是一把利刃,一点一点儿的往我心里钻…… 她说:时间不是让人忘了痛,而是让人习惯了痛,如花美眷在侧,这弱水三千怎会洗不尽眷念? 自那日赌气告诉他,谈了男友之后,已是许久的不曾再更新心情,日记也是笔耕了,甚至连文章也很少在写了,某日,杏花微雨的三月,她收到了大学以来第一封信,里面依旧是雏菊花的照片,开的似乎比先前的都要红润鲜艳,照片后面依旧是一段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所以不愿牵绊你,让你飞向幸福的地方。它还有一句花语是隐藏在心底的爱。 流光容易把人抛,他不知道,当所有人说他不好不适合时,她只说了一句可是我喜欢。 不要等她哭了,才说多么心疼。不要等她累了,才说愿意替她承担。不要等伤害了,才说对不起。不要等她走了,才说你多么爱她。那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她只是希望是你、不嫌弃她的坏脾气,不嫌弃她的装扮,不嫌弃她的坏习惯,不嫌弃她的家境怎样,无论怎样都会一直陪在她身边。她只是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狠狠地疼她,只和爱情有关。 你是朵两生花,开在我心里 梦见你,已不是第一次。 ——朝笙 这一次,却梦见了你的名字。 像掉进冰窟里,不能呼吸,四肢冰凉。梦魇,不断。你,为何总是出现在我梦里。梦见你,是那熟悉的脸庞,却总是那般陌生。 你是认识我的,不是么。 只是,你从来未曾叫过我,也未曾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总是,留下背影,把我从梦境送回现实里。那为何,这一次,你把名字留给我,却告诉我,那并不属于我。 梦里那个叫做云堇的男子。 你把一个锦囊塞在我手里,上面绣着一个名字,云堇。你说,那是你的名字。然后,你对我笑。我像被定在原地,不知所措。眼看着你走到她身旁,拉起她的手离去。我的心被撕裂了一地。 你住在我住的小屋对面的阁楼里。我喜欢每天倚着窗角偷看你,看你画画,看你写字,看你发呆,看你笑。你把头扭向窗外,我鼓起勇气,朝你招手,你微笑,起身。 你喊我,嗓音是那般好听。你不喊我的名字,只是喊我「喂。」然后冲我笑。你做的最多的,也就是笑。而我,只是立在原地,说不出话语,做不了动作,只能看着你,一次次离去。 这一次,你是拉着她离去,在告诉了我你叫什么名字之后,微笑转身。你从来都是笑的,无论何时。我不明那笑的含义。 我躲在小屋,看着秀在锦囊上的名字,那线条不是很平整,那绣工是那般的生疏,但在我看来,那名字却甚是温暖。 我默念云堇,不禁望向你的阁楼,却见你立在窗前,微笑。眼神对上你的,我,慌乱不已。你摆摆你手中的锦囊,那是一个和你给我一样的锦囊。我打开锦囊,见一张泛黄的纸条,上面写着,「守护你,一生一世。」暖,入心头。 梦醒,不能释怀的是你。 你,在梦里,不是你。被梦缠绕,神魂不清,心似空又似沉淀。不知你到底是你还是不是你,那为何你会叫做云堇。有人说,梦见一个人,那人也会在想念你。那你,是否也在思念我。那结果,还是不是你拉起别人的手,却只留给我名字和一个遥遥无期的承诺。 你在我面前自然的动作就像我在你面前的不知所措,你带动我的心情起伏这般强烈,我无法控制,亦无法逃离。 我们就像两座孤立的荒丘,欲靠近,却无法越过鸿沟。你只能在那里微笑,我只能立在这头呆滞。我的心里留给你的神圣地域,你始终走不进,而我却始终无法释怀你。 你是一朵两生花,开在我心里。 念你,你是春日里的蒲公英,被风吹入心扉里。花开,无果,却依旧念你如春风。 如果记忆是梦境,那梦里我希望你是我的云堇,只是守护着我。如果今生无缘,那来世,你便叫做云堇,而我,依旧在这里。相遇,无论在某年某月,只一声呼唤,便可相认。续这前世情缘。 不祈求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愿你的心里也可如我般,留一席之地给我,让我住进你心里。不奢望可以刻骨铭心,念安即可。你幸福,便是我最大的奢求。 错过夏天的向日葵 洛阳初见吴宇,是在外国语学院读大一时。 彼时,校园内种了很多法国梧桐,夏天,梧桐树生出了许多嫩嫩的叶子,阳光下透明的碧。洛阳常常坐在梧桐树下背英语单词。 18岁的洛阳,黑黑的,胖胖的、肉乎乎的手背上有一些浅浅的窝。她常常觉得自己像一只笨拙的巧克力冰激凌。 有时候,她真希望身上的脂肪能像冰激凌一样融掉。 因为这些,洛阳的心一直是灰色的。她穿着灰色的衣服,像角落里一片不为人见的树叶,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自尊。 夏天,系辅导员倡议同学们去残障学校做义工,洛阳是不愿意去的。 她想,那应该是帅气的男孩和漂亮的女孩们做的事情啊,自己是那样的平凡,哪怕是善举,在上帝眼里,怕也是打了折扣的吧!那天,当学院的车子开往那个坐落在郊区的学校时,洛阳的心情一如既往地暗淡着。 下午,两个学校举行文艺汇演,洛阳也没参加,一个人在陌生的校园里走着。 这时她看见了一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向日葵的叶子在风中摇啊摇,像一只只摊开的洁白掌心。 一朵朵金黄的向日葵,像一张张笑脸,迎着阳光轻轻摆动,洛阳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吴宇。吴宇坐在一颗向日葵下,手里拿着一本英文单词书。那是一个喜欢做义工了。每个礼拜六,她都会骑车到市郊的残障学校。 她依然是害羞的,到校门前时,一直低着的头突然抬起来,就算是和门卫大爷招呼过了。然后单车“嗖”地飞过去,一直飞到吴宇的宿舍楼下。 而吴宇是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先天性角膜混浊隔开的,不仅是他的眼睛,还有他的心。 但他喜欢听身边的这个女孩说话,洛阳说,绿色的小溪里的水,丁东、丁东;黄色是夏天的汗水,呼啦、呼啦;白色,白色是什么呢?洛阳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天使都很轻盈,长着透明的翅膀。 那天,天空干净晴朗,洛阳为吴宇念书,厚厚的《时间简史》。 休息时,吴宇突然说:“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洛阳的脸红了,摇头、点头,不知所措。 吴宇急了,他伸出手去拉洛阳的手。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吴宇说:“你的手有很柔软,你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洛阳的心微微一抖,仿佛被刺伤了,她看着吴宇的脸,那张脸像夏日干净的向日葵,她缩回的手轻轻地摸摸自己的脸,圆圆的、胖胖的,不知不觉,小小的心就像撞了冰山的“铁达尼号”摇晃着,慢慢地沉没了。 大二上学期,吴宇告诉洛阳,他就要到上海接受角膜捐赠手术了,他是那样兴奋,鼻尖浸出细的汗珠。 他说父母一直为他的眼睛感到遗憾和歉疚,并一直在为他寻找合适的角膜,现在终于找到了。洛阳的心如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一半是浓浓的喜悦,一半是淡淡的忧伤。 她和吴宇,到底是没有缘分的。 想着,就流了泪。那泪,应是喜悦吧!为了他就能亲眼看到那些美丽的色彩,那些飞翔的小鸟,那片金黄的向日葵……回到学校宿舍,正坐在床沿发呆,电话又追了过来,“妈妈周六就会来接我去上海,你会来送我吗?不知道手术会不会很疼,有你来送我,我就不会害怕了。” 洛阳的心缩成一粒细细的砂,她说:“我一定会来送你的。” 到了那一天,吴宇却没有等到洛阳。 一遍遍,他问妈妈,有没有见到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很漂亮的女孩?母亲好奇地张望着,同学、老师都在周围,并没有吴宇所说的漂亮女孩。 一直在角落的洛阳却分明看到,吴宇母亲的眼睛从她脸上扫过。那一刻,她的心像一颗流星划过黑夜,短促的闪亮随即熄灭,她知道,这个气质雍容的妇人不会以那样一个胖胖的、平凡的身影会是吴宇心中的美丽女孩。 眼睛里,酸酸的液体一直流,流了又流。她想,如果吴宇的眼睛永远看不见,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可现实里没有如果,有的是她喝凉水也会发胖的身体,丑小鸭一样平凡的相貌。 洛阳换掉了手机,像一只贝壳,把自己关闭的紧紧的,想吴宇时,她忍不住打开信箱,信箱里堆满了吴宇的来信。 吴宇在信中说,他的眼睛已经完全康复,现在已经离开残障学校,去了普通学校,他问:“你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不和我联系呢?”接下来的一封,他说他一直忘不了她,在他心里,她是最美丽的女孩…… 她飞快地关闭了网页,不敢再看下去了。那些信像一团火,能烧起她一直荒芜的心。她想怎么会这样呢?自己和吴宇,恐龙和王子,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时间一分分、一秒秒的滑过,两年过去了。洛阳忙着论文、答辩、找工作,她让自己忙得像一列不会停歇的火车。 唯一的一次脱轨,是在毕业前,洛阳回到了那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那些曾经一排白得耀眼的康复训练教室,心里顿时涌起许多失落的感伤。 毕业后的三年,洛阳跳过两次糟,此时的洛阳,依旧有着丰满的身体,只是,当人们的眼光发生改变时,这丰满也就变成了美丽;蜜色的肌肤透出健康的光泽,引得其他女孩子的羡慕,她们的:“洛阳,你诱人得让女人都想抱一抱”。 有一次,公司经理亲自到工作间找到洛阳。那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就像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是每个女孩眼中的钻石王老五。 经理说:“洛阳,你能不能客串一下公司的同声翻译,下午有一个重要的会议。”那天下午,在容纳千人的会议厅里,洛阳成功的同声翻译引来一阵阵掌声。 然后,他请她吃京城最好的水煮鱼,请她看西郊最绚烂的红叶。 他说这红叶就像爱情,而洛阳想,她的爱情不是西郊的红叶,而是金黄的向日葵,只是夏天里绚烂,等不到秋天,像夭折了。于是,洛阳又一次想跳糟了。 没想到会再见到吴宇! 两年一度的世博会上,洛阳充当同声翻译。一家公司代理产品的英文介绍书出了点麻烦,已经下班的洛阳被请去救场。 员工中有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低低的,很好听。洛阳想这声音多熟悉啊,抬眼望去,她看到吴宇。 吴宇却不认得她。是啊!他原来就没见过她,怎么会认得呢?而他却一直藏在她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麻烦终于解决,公司请洛阳吃饭,洛阳说不用了,短短三个字让他注意到她,那么专注的眼神让洛阳违背了自己的心,不自觉地跟着走进了餐厅。 吴宇坐地洛阳身边,吃饭时一直着照顾着洛阳,他说:“你的声音很好听,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一样的声音。”洛阳心一颤,说是吗?吴宇说:“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一直在找她,但却找不到。” 洛阳一直低着头,直到饭局结束。走出餐厅,她轻轻说了声“再见”了,便一直一直往前走。 身后有人叫住自己:“我能握握你的手吗?”洛阳站住,回头,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他说:“是你吗?你的手和她一样软。”洛阳说:“不是,你认错人了。” 她不敢想,也不能想,只匆忙地往前走,忽然觉得痛,低头,是一枚戒指,忽闪忽闪的,圈住她细细的无名指,也圈住了她的一生。泪就流一脸。 她曾经的上司,那个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的优秀男子一直追求她,她倦了,累了,于是就爱了,虽不那么炽烈。但她想这样也好,这样就不会痛了。 他说,可不可以不悲伤 她时常想,倘若一个城市沦陷了,无疑是因为战争,也许兵不血刃,也许所有人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失去了主动权。 生命本就脆弱,城市在这个时候就像一个任人摆布的洋娃娃,被换上崭新的裙子,手脚被束缚,眼睛只是毫无生气地眨着。 那这个城市是不是再也无法复原了?如果一颗心沦陷了,又是因为什么?一句话?一个眼神?是什么煽动了灵魂,在长久的流离失所的漂泊之后,寻找到了自己的轨道。 他说,连星,可不可以不悲伤。 每次洗完澡,站在浴室的大镜子前,看着身上的那道疤,她就觉得很刺眼,伴随着晕眩感,让她觉得很痛很痛。记得当时医生说,不会留疤的,她相信了。 而事实上,也确实没有留下明显的疤痕,只是浅浅的红,因为她介意,所以觉得刺眼。其实,她心里很明白,让她痛让她在意的不是这道疤,而是那段时光。 因为有轻微的洁癖,她习惯了早晚都要洗澡,这也使得她每天都要面对那道疤,仿佛时刻提醒她,离开的代价。 这么多年过去了,疼痛竟然没有丝毫减少,她只是内心更加坚韧了,也更加地淡漠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她的早餐就固定了。一块蛋糕,一杯咖啡。 各种各样的蛋糕,她却总是选择黑森林——被她称为“简单和完美的结合”,樱桃的酸、奶油的甜、巧克力的苦,完美渗透在蛋糕里,让即使特别挑剔的她,也甚是满意。 而咖啡永远都是espresso。她爱极了espresso,咖啡中极苦的一种。 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很少会选espresso,而她偏偏就喜欢那种苦涩。有如天鹅绒一般光滑柔软的液体,散发着浓郁的芳香,口感强烈而持续,舌尖上的苦涩顺着喉咙,仿佛沁入了心底。 那种味道很纯净,像心底最干净的独一无二的那部分记忆。而且,明明是极苦的液体,却有着温暖的光泽,她对温暖的东西没有免疫力。 她最喜欢吃的蛋糕是提拉米苏,并亲自向一位意大利糕点师学习如何做出最正宗的提拉米苏,她学得很快,手艺也很棒,但是她却很少吃。 后来向念生问她为什么不吃,她说,提拉米苏本来是滑腻而香甜的,虽然有些微苦涩,但是余味让人觉得像回忆,残留在舌上,口腔中,经久不散。 可是,每次吃提拉米苏,她的眼泪就会掉下来,蛋糕就有了咸味,失去了原有味道。又苦又咸,这种味道让她觉得难过,眼泪会更汹涌。 对于她来说,意大利espresso和意大利提拉米苏,是最好的饮食搭配,可是她每年只吃一次提拉米苏,六年多以来,她一共吃了六块。 那年的那天,是他的生日。她“威逼利诱”加撒娇,才说服他陪她去逛街。她想要给他一个难忘的生日。 那天,她买了提拉米苏,看着他吃下,心里甜滋滋的。她希望时间停止在那一刻。她给他讲提拉米苏的故事,她说,她要学会做蛋糕,做给他吃,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抱着很舒服。他说,他要保持身材。 那一刻,他在她的眼里就像一个小孩子,她想要呵护他,好好爱他。一直都是小女生性格的她,却有了自己想要守护的人。 每次想到那天的记忆,她都会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如果有人看到这时的她,会发现如此浅笑的她,是平时从未看到过的她,很美。那是一种叫做幸福的微笑,带着回忆的味道。 她就快要28岁了,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内心时常陷于回忆中,没有逃避,没有痛苦,淡然地看着过往,像一部无声电影。 偶尔会失眠,却从不依赖药物,只是在黑夜中睁开双眼,仿若要看穿黑暗中隐藏的未知。 只是,不管她觉得自己内心有多老,她的外表却始终是散发着阳光朝气的,就仿佛多年前的样子,不曾随着荏苒时光而改变。 她爱素颜,而且天生皮肤就很好,几乎不用化妆品,只是在一些必要的场合,化一下淡妆。 因为她独有的淡雅漠然的气质,且性格随和,朋友和工作上的合作伙伴喜欢叫她“素颜公主”,面对此称呼,她只是浅笑而过。 她从来不是公主,也不想做公主。她曾经想尽办法才逃离了那里,就是为了逃离“公主”的生活,逃离他们为她安排好的一切。 她用了两年的时间,逃离了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城市,然后来到这个大都市。 如今,她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是创意总监。她在这个城市呆了五年了,她的朋友并不多,但都是关系极好的。 与她最要好的是,向念生和染冬末。向念生是一家知名杂志社的特约编辑,喜欢写一些人物专访,经常去各地取材取景。有时,向念生会邀请她一同去一些地方,因为知道她会喜欢。她的很多idea都来自旅行中。 她和向念生是因为一个专访而结识的。当时,向念生被委派做一个关于当今广告界名人的访问,她在众多资料中,一眼便选中了连星。 一个总是素颜的女子,用了五年的时间,成为广告界的翘楚,她的广告理念是,温暖和幸福。这也正是向念生所喜欢的。 所以,她做足了准备,约了连星。两人极投缘,自此成为好友。向念生后来发现,那次做的准备完全没有派上用场,但是那次“闲谈”却让她很好地了解了连星。一个热爱广告的“广告人”,更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子。 冰箱里,放满了酸奶,各种酸奶。我极喜欢酸奶,从很早以前便爱上了酸奶。记得很久以前,我会喝固定的一个牌子,很合自己的口味,我爱极了那种味道。酸酸的,甜甜的,有细微的凉意似是要在喉咙处凝结,伴随着一股浓香,甚至可以感觉到那股香甜使嗅觉也受益。我赋予酸奶一个词,天真。每次喝酸奶,我都觉得自己快乐得像一个小孩。 作为一个自由写作者,我有很多“不良嗜好”,没有灵感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喝很多很多酸奶,有时喝到肚子疼,而这只是其中一个很小很小的习惯。 莫忍冬经常抚摸着我的长发说,染冬末,你真是一个傻瓜。他的眼神是温柔的,却也带着一丝无奈,他对我总是无奈。 后来,认识了连星之后,他的话变成了,终于有比你还傻的人了。 和连星的认识,是一个平凡又有点哀伤的偶然。 那是在一家画廊,因为极其喜欢油画,而那期画展正好有自己喜欢的画家的作品,我便兴致勃勃地跑过去。 我被一副角落里的油画吸引,那是一幅梵高的临摹画,那幅着名的《星空》。 一个旁人无法理解的世界,被压抑在流动的星辰中的情感,激烈中带着哀伤。 梵高是不被理解的,他失去了与世人沟通的能力,有一个别人无法接受甚至无法看穿的世界。而眼前这幅画,多了一丝温暖的感觉。 咖啡的等待 冬天的阳光是温暖的,我至死不渝地固执地认为。 一 和煦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在墙上留下了斑驳的树影,丫杈交错有秩,依稀带着一番回忆的味道。 慵散地支起身,拿出一包咖啡,撕开,粉末状的物质使人为之一震,我不由地想起了她,奶茶,心不在焉地泡好咖啡,没由来地脑里一片空白。 成长,唯一带给我们的,便是回忆的权力。 木制的窗台上的紫色水晶机械地反射着太阳光,树影上又留下了一串五彩的印记 她还好吗? 咖啡的香气还在空气中肆意弥漫,思绪随之飘远。 二 奶茶和我一样是个很随和的女生,细细小小的单眼皮,琥珀色的瞳仁里透着几分淡定与从容。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颗深深的小酒窝,仿佛黑洞般深不可测,能把人吸进去,她的笑容极具感染力,能使我原本抑郁的心情无端地好起来。 桌上的咖啡里飘出缕缕乳白色的雾气,越飘越淡,这雾色很像雪。 和她认识是在一个下雪的冬天呢,倏然,我傻傻地咧开嘴角,笑了。渐渐地,那张天使般可爱的笑靥也越发清晰地呈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三 我很喜欢喝咖啡,每天中午我都会拉着奶茶到教学楼顶的平台上,以一个舒服的姿势斜倚着奶茶做在地上,沐着温暖的阳光,喝一杯咖啡,奶茶也正是从那时被“奶茶“所俘获的,她还找了个歪七歪八的借口,说是陪我。 呵呵,真是可爱。那些日子,过得很充实,愉快,幸福,也正是如此,我才发现世界如此美好,阳光如此和煦。 四 “咖啡!拜托你教教我!“一日放学,奶茶一手扶着她新买的自行车,一手死死攥着我的衣角,苦苦地哀叨着。 “哼!“我假装不理她,别过头去说。 “呜——咖啡又欺负我了!要不,我买咖啡补偿你?呜——奶茶的咖啡最善良了,对吧?“我妥协了,不过前提是看在一杯咖啡和一堆好话的份上。 天空瓦蓝瓦蓝的,就像一块刚洗好的晾在云朵上的绸布,没有一丝皱纹。如此晴朗的天空使人的心禁不住放飞了。 我小心翼翼地扶着骑在自己车上的奶茶,喝着咖啡,渐渐地,奶茶骑车的速度加快了,车身也平稳了起来。“我要飞得更高!“ 一声大呼过后,奶茶把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骑得飞快,我在她身后奔跑,荡漾着的,是我们的笑容;燃烧着的,是我们的青春;编织着的,是我们的梦想。 突然想起了一首古老的歌: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五 现实总是残酷的。世上诸多事情走到最后都不能回到初时的美丽,死别是无能为力的疼痛,而我们这样的转身天涯却是甘心而为。 毕业了,分开了,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不复存在,包括,我们的友谊。 咖啡的香气渐渐散开淡去,我提起话筒,拨下那一串熟悉的电话号码,却又立即挂下。我到底在担心什么,是什么使我望而生畏? 几个月的陌路,几个月的生疏,使我们的友谊裂开了缝,其中间隔上了一堵水晶墙,令人难以逾越。 回忆,如同一架古老的唱片机,吱呀吱呀地转着,突然卡住了,我的回忆消失在那里。 水晶的光彩愈发夺目,仿佛是为了努力展示自己最后的美丽。 “这个冬天,没有下雪呢,奶茶。“我自言自语。 六 thatsall.一切都到此结束。当天空的瓦蓝成为回忆,咖啡,已经不热了。 倔强地昂起头,努力不让眼角那滴透明的泪坠落。 一口气喝下咖啡,一并喝下了我所有的回忆。 七 阳光,依旧。 我的心,不再温暖。 冬天的朔风吹来,在我身上停留,那一刻,很冷。 可是,春天,还会远吗? 我的王子 我爸爸在给我上户口那天忽然想到了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就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八斗”,取其含义“才高八斗”。这样,我的噩梦就从那天开始了。 高二时我转到y中,转校第一天的早晨,我来到学校,发现楼道里挤满了人。 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谁叫牛八斗啊?”“怎么一个女孩取这么个名字啊?”我提着书包低头走进教室,希望这样可以避开众人的目光。 “快看!新同学!”一个男生叫了一声暴露了我的目标。 “长得还不错,可惜了,你是叫牛八斗吗?” 这16年每到一个新环境迎接这些或是好奇或是惋惜或是讥讽的目光时,我都是一样地难受。 当然,我更没指望过英雄救美的故事。只是那天有点儿让人意外,英雄真的来了,他当然不是踏着五彩祥云或者骑着白马来的,他是踩着一片香蕉皮来的,直接冲入人群,结实得如同一个保龄球一样把包围我的那圈人打散了。 至此,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保龄球”身上了,我趁机溜进教室。 这个人就是我日后的同桌—沈嘉豪。 那天之后,沈嘉豪常常在月夜星空下眼含泪水茫然问天,为什么偶尔的一次小失误,他就变成了“香蕉皮王子”。 如果我不叫牛八斗,我想没准我能好好享受新学校的女生节。 早晨学生会的男同学在给女生派发小礼物:“同学,节日快乐,请留下你的班级姓名,今天有抽奖活动。”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摇头想要走开。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来,我帮你签名。”“香蕉皮王子”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抓过递过来的笔在签名簿上留下“牛八斗,高二x班”的字样。 拿签名簿的男生,一脸严肃一本正经地警告沈嘉豪:“怎么能给女同学取这么难听的外号呢!” 我一脸尴尬,沈嘉豪却在一边哈哈大笑:“你新来的吧,连牛八斗这么如雷贯耳的名字都没听过啊。” 这世界上如果有地缝,我一定亲手把沈嘉豪塞进去,以消我心头之恨。 y中女生节这天的下午,整个学校布置得如同游园会,有消息称:这次女生部的部长很强大地请到了情歌王子林峰来表演。 林峰抱着吉他上台的时候,我的心都颤抖了:林峰可真帅啊,笑起来能把人融化那样的温暖。 女生部部长款款上台和林峰握手寒暄,欢迎“校友林峰回到母校表演”。 林峰微笑着演唱了新专辑的部分曲目,女孩们挤在前面不停地挥动双手高喊着“林峰林峰,我们爱你”。 “因为时间有限,所以下面进行最后一个活动。”女生部部长笑着说,“今天早晨在校门口签名的女生,你们注意了!” 下面在尖叫。 她接着说:“我将抽取一个幸运的名字,上台和林峰合唱一首《安妮》!” 全场安静屏息凝神注视着那双抽取名字的手,我的心在抽搐,隐隐有点儿不祥的预感,那种感觉像是……一只乌鸦正站在我的墓志铭边号叫。 “我抽到的这个名字是……高二x班……呃,牛八斗!”女生部部长的声音不知为什么颤抖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台的,我就看见沈嘉豪在人群中巴掌拍得格外起劲…… “嗯,来之前呢,你们的部长大人交给我一个任务,就是《安妮》这首歌里所有唱到‘安妮’的部分要换成与我同台合唱的女孩的名字……所以,我想……”林峰在台上微笑着说。 台下有人窃窃私语,几个女孩笑了,音乐已经响起来,不知道哪个挨千刀的塞给我一只麦克风。于是就有了下面的歌: 八斗我不能失去你/八斗我无法忘记你/八斗我用生命呼唤你/永远地爱你/八斗…… 这个过程中,林峰尽量深情地看着我,他做得很绅士,但是唱到“八斗,我不能失去你”的部分时,我还是明显感觉到了他的嘴角在抽搐,他在痛苦地憋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台下的人都在笑,连我自己都想笑了:牛八斗的传奇估计足够写入校史了。 从那天之后,我就开始拒绝跟沈嘉豪说话。他不是没跟我道过歉,但那些道歉在我看来怎么能抵消那首影响力巨大的歌呢:经常会有闲极无聊的男生在宿舍楼里吼上一嗓子“八斗,我不能失去你”,偶尔也会有结伴而行的女生轻轻哼这样一句再和同伴会心一笑。 寒假很快就到了,这一年的农历新年下了大雪。沈嘉豪突然打电话到我家— “八斗,你听我说完再挂电话,今晚一定要看电视台采访林峰的节目,就这些。新年快乐。” 那晚的电视节目跟我之前看过的任何一个林峰的访谈节目没有什么不同,如果非说要有什么不同,那么好吧,节目的最后林峰演唱了《安妮》这首歌勾起了我的惨烈回忆,我想电视机前的每个y中人都一定在会心地笑。 第二天,我是被冻醒的。我妈正抱着双臂站在窗前往外看。顺着我妈的视线看向窗外,院子里站满了看热闹的人,雪地上是深深浅浅用脚踩出的几个字“八斗对不起”,沈嘉豪正像个保护现场的警察一样跑来跑去不让围观的人踩到他的劳动成果。 我妈妈长叹一口气:“八斗,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你可是马上要上高三了……” 我的脑袋“嗡”地一下就大了,这下好了,在学校丢人也就算了,人还丢到家里来了。在事态扩大前,我赶紧下楼把沈嘉豪拉到小区外面的快餐店。 “这下该原谅我了吧,八斗。”沈嘉豪不无得意地看着我,擦着满脸的汗。 “你是故意来气我的吧,你在学校欺负我还不够吗!” “我为跟你道个歉这么大的脸都丢了,你还不满意吗?!” “生气的该是我吧,香蕉皮,你给我带来多少麻烦!你走吧。” 我不想再跟眼前的这个人多说一句话了。我转身的时候,沈嘉豪在身后说:“八斗,我要出国念书了,我不想临走你还误会我。” 我转过身,深情款款地看着沈嘉豪:“你尽管走好我不送了,你最好走到两极赤道地球背面去,我以生命起誓我不想再见到你,走吧!再见!” 所以,沈嘉豪真的去了地球背面。 后来,我像所有人一样高考,上大学,只是大学阶段我没再受到名字的困扰,大学同学都亲热地叫我“牛奶”。 大学毕业后,我进了电视台。台里举办超级选秀活动,当然,这事跟我没关系,我是体育频道的。台里的同事说今年有个不错的选手,刚从澳洲留学回来,唱歌很有一套,长得也很帅。 决赛那天,我被调过去帮忙。在剪辑室堆着大量资料,都是决赛现场要用的素材。我抽出一卷素材带,播放出来,居然是当年林峰的采访: “林峰会到现场吗?”我问。 “不是,这卷带子里有我们一个选手,当年出现他的那段剪掉了没播,正好今天晚上放。” 我继续看那卷素材带,当年被剪掉的有很多,我甚至在观众席中看见了当时的沈嘉豪,主持人提问的时候他迫不及待地站起来问:“请问林先生还记得上次回母校演出和一个叫牛八斗的女孩合唱过一首歌吗?” 林峰努力想了想:“我最近演出很多,不太记得这件事了。” 沈嘉豪又抢着说:“这个女孩因为上次跟您的合唱受到很大的困扰,主要是因为我,我想在这里跟她道个歉,并且希望您能唱一下我写的这首歌。” 沈嘉豪从包里掏出几页折叠得工工整整的纸,主持人接过去递给林峰,林峰打开看了一眼—《八斗》?“这个歌名有点儿怪,不过我会考虑的。” 原来当年沈嘉豪让我看的是这部分内容,只是非常不凑巧地被剪掉了。这时候选秀节目的直播开始了,一个前辈推开门:“到现场来帮帮忙。” 我跟着前辈走进直播现场的时候有点儿头晕目眩,台上站着的人有点儿面熟,他是个大号的沈嘉豪,站在那里自信满满— “今天走到这里很不容易。我在国外是学商科的,唱歌是因为高中时候自己的无知让一个女孩受到了伤害。希望她能原谅我当年的无心之举,一首《八斗》送给你们。” 我愣住了,静静地呆立在那里听沈嘉豪唱完这首歌: 我们那里有个姑娘叫八斗/长得美丽心地好/只是名字让人不好受/但善良的姑娘我想过/白雪公主也可以叫八斗…… 歌词并不工整,但是配合上嘻哈曲风刚刚好,整个会场的人都在骚动。我想是现场的气氛太热烈,让我的眼睛热出了汗。 牛八斗不知道当年的沈嘉豪曾多么用力地让自己原谅他,而现在的沈嘉豪也不知道,牛八斗已经改了名字,她现在叫牛怡宝。 关于当年的那个名字,最值得纪念的,就是一个男孩长达10年的道歉了。 王子没有白马 一 苏婕最近的脾气很大,大得吓人,逮什么摔什么,看什么都不顺眼,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苏琳拖着她去看医生,医生说她患了焦虑症。 能不焦虑吗?前几天,又一个要好的闺密嫁掉了,只有她,非但没有把自己嫁出去,而且连男朋友都飞了,这不是火上浇油吗?总不能一辈子寄居在苏琳的家里到终老吧? 苏琳看着她笑,语气有些暧昧地说,我给你报了一个自驾游,出去散散心就好了,开我的车去,指不定遇到个玉树临风的白马王子或者“高富帅”什么的,你的焦虑症就不治而愈了。 医生的话,苏婕自然很是不屑,都是混吃混喝的江湖郎中,可信度不高,可是苏琳的话让她有些心动,想想若是开着苏琳的坐骑,一路上游山玩水,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搭上个“高富帅”的白马王子,那简直是赚大发了,还有什么不愿意的啊? 尽管心里一百个愿意,但苏婕的脸上却是淡淡的神情,她看着苏琳说,平常我借你的车开一回,你都心疼得不得了,又怕刮了,又怕碰了,宝贝得不得了,这会儿怎么舍得让我开你的爱车自驾游?别说我没提醒你啊,我可是新手,指不定会把你的车弄成什么样,到时候你后悔得抹脖子上吊都没人管。 苏琳说,我有那么小气吗?这不是看着你吃不下睡不着心疼的吗?不用记着老姐的好,少惹我生气就万事大吉了。 苏婕看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有些感动,想说两句感谢的话,却怎么都说不出口,想像小时候那样,吊在她身上撒撒娇,也做不出来,只好一转身,回房间睡觉去了。 二 去了才知道,那个自驾游的组织,其实只有两个人——她和林雨浓,其他人都没来。 林雨浓,三十多岁的样子,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而且人如其名,又高又帅又斯文,开一辆白色的宝马。 苏婕有些心花怒放,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凭空逮着一个骑白马的王子,怎么能不高兴得昏过去? 苏婕打第一眼看到林雨浓起,就动起了小心思,琢磨着怎么把这盘美味又营养的菜吃下去,而且不着痕迹。 两个人一路向北,往草原的方向去。 一路上,苏婕没少使鬼心眼折腾人家,趁机拉近距离,先是车坏了,半路抛锚,苏婕以为,这下好了,可以找个地方先住下,趁机联络一下感情,省得各自憋在自己的车里,连话都搭不上。 苏婕愁眉不展,说,要不要先找个修理工?林雨浓说,要不让我先试试吧,我若弄不好,再找修理工也不迟。 这个家伙看上去挺斯文,可是修起车来很内行,三下两下,车就修好了,苏婕的计划成了泡影,恨得她直跺脚,这家伙白长了一副好皮囊,却半点不解风情,看来是智商不高,情商也不高,要不是看在“高富帅”的面子上,只怕她早就拂袖而去了。 倒是后来,苏婕严重水土不服,身上起满了小红疹子,痒得厉害,不得已在当地住下。 林雨浓带她去看医生,打点滴,陪她说话聊天,既温柔又体贴,给她讲了很多小时候的趣事,逗得苏婕很开心。 苏琳打电话来时,林雨浓正讲小时候被女生捉弄的情节,老姐说,小婕,玩得开心吗?苏婕说,天机不可泄漏,回家再告诉你。 三 浪漫的草原之旅,刚刚开始了三天,因为苏婕的水土不服,只好忍疼割爱,鸣金收兵,打道回府,苏婕心中不是没有遗憾,可是却也不敢拿小命开玩笑。 苏琳坐在沙发上看苏婕带回来的那些小物件,笑着说,小婕,这次回来,你好像有点不大一样啊!焦虑症好了吗?苏婕也笑,说,早痊愈了。 苏琳问她,什么药这么灵啊?当真遇到白马王子了?苏婕很花痴地说,这人又高又帅,而且开着白色的宝马,可不是白马王子吗? 这回轮到苏琳傻眼了,她说,你对林雨浓的印象很好?苏婕怔了一下,问她,你怎么知道他叫林雨浓?苏琳说,我给你报名的时候,看了一眼他的资料。 苏婕是个很现实的女孩,她不想过了三十岁还没有把自己嫁掉,也不能赖在老姐苏琳这儿一辈子,所以她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主动给林雨浓打电话,由头是答谢他草原之旅的救命之恩,请他吃顿饭还是很有必要的。 林雨浓推辞说,太夸张了,不过是举手之劳,换了别的“驴友”也会出手相救的。可是苏婕言辞恳切,林雨浓最终还是来了。 这回轮到苏婕大跌眼镜,林雨浓高当然还是那么高,帅当然也还是那么帅,都没有缩水,可唯一能证实他身价的“宝马”换成了自行车,他拍了拍他的坐骑,自嘲地笑:我的“毛驴”还不错吧?骑着它既环保又健康。 苏婕只当他是在考验自己,忙说,其实我也不喜欢开车,我也喜欢骑自行车上下班,低碳环保,有益健康。 都市女子有的小心机、小虚荣,苏婕都有,她只是怕哪天不小心被林雨浓撞破,她既不是都市白领,也没有自己的车,只是寄居在姐姐家里的一个小女子罢了,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店前台接待员,看惯了衣香鬓影,看惯了奢华富丽,却没有一样属于自己的小女子。 四 林雨浓似乎在考验苏婕,现在的都市女子,多数拜金,这也怪不得林雨浓,谁想找个只爱自己的钱不爱自己的人的女人做老婆?苏婕倒是很体谅他的做法,所以也积极地配合他,并不点破。 这位雨浓王子,吃饭专拣花不了多少钱的小馆子去,而且每次都骑着他的“驴”,而不是开着他的“马”,吃完饭,账单看得尤其仔细。 有一次,服务员少找了他几块钱,他不依不饶的找人要。苏婕一度很怀疑,哪有这样的王子? 林雨浓却振振有词:创业阶段,我们没有资格挥霍和浪费。苏婕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好了,拣到了金元宝一样,打着灯笼才能找到这么一位既低调又自律的王子,最难得的是,都开得起宝马了,还那么不张扬,孺子可教。 苏婕为了得到林雨浓的好感,有如孔雀开屏一般,把自己会的十八般武艺全部展示出来,进得厨房煎炒烹炸,进得厅堂演绎茶道插花,甚至还能弹几下子钢琴,把个林雨浓弄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只叹自己哪辈子修来的福分,能有这样十八般武艺样样不在话下的女子向自己示好。 认识半年之后,林雨浓趁热打铁,跑去珠宝店,买了一枚戒指向苏婕求婚。 打开锦盒的瞬间,苏婕就傻掉了,她以为,那粒钻即便没有馒头那么大,至少也该有绿豆那么粗,可是,戒指上光光如也,并没有镶钻 。苏婕的脸上挂不住了,哪有这样考验人的啊?求婚也不买个钻戒? 苏婕说,林雨浓,不是我不想答应你的求婚,你开得起宝马,却送不起一枚钻戒,我当你这是轻视我。 林雨浓的脸红了,他说,我以为你早知道了,那宝马是别人的啊,我只有一辆毛驴啊…… 五 真是应了那句话,骑白马的不一定都是王子,王子也不一定都骑白马。苏婕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的时候,为时已晚,因为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真的爱上了林雨浓。 苏婕的焦虑症又犯了,看什么都碍眼,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人很快就瘦了一圈。 苏琳说,你犯什么傻啊?林雨浓那小伙子人不错,虽然没有什么宝马,可是他自己创业,开了一家修车行,事业刚刚上轨道,人既勤奋又能干,而且不浮躁。你要是犯傻,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苏婕把目标转向了苏琳,她冷笑:怪不得他三下两下就把我的车修好了,怪不得他能借到宝马,原来都是有前提的啊!敢情你们什么都知道,就看我一个人像傻子似的本色演出呢? 苏琳说,你当是天上掉下来的白马王子啊?哪有那么好的事儿?那次自驾游是我给你安排的相亲会,所有的事情都是你一个人的想当然,谁也没有骗你。 林雨浓除了没有宝马,人家可是又高又帅,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吧?而且人家也知道你只是一个酒店里的小服务员,人家没有嫌弃你吧…… 两个人争论不休的时候,林雨浓骑着他的毛驴出现在楼下,他仰着脸冲楼上狂喊:苏婕,你嫁给我吧!我给你买钻戒了! 声音大得整幢楼都能听到。 真要命,雷死人不偿命啊?哪有这样求婚的?苏婕无奈只好奔楼下跑去……她要赶在整幢楼的人被招来围观之前,收下那枚迟到的钻戒…… 错过夏天的向日葵 洛阳初见吴宇,是在外国语学院读大一时。 彼时,校园内种了很多法国梧桐,夏天,梧桐树生出了许多嫩嫩的叶子,阳光下透明的碧。洛阳常常坐在梧桐树下背英语单词。 18岁的洛阳,黑黑的,胖胖的、肉乎乎的手背上有一些浅浅的窝。她常常觉得自己像一只笨拙的巧克力冰激凌。 有时候,她真希望身上的脂肪能像冰激凌一样融掉。 因为这些,洛阳的心一直是灰色的。她穿着灰色的衣服,像角落里一片不为人见的树叶,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自尊。 夏天,系辅导员倡议同学们去残障学校做义工,洛阳是不愿意去的。 她想,那应该是帅气的男孩和漂亮的女孩们做的事情啊,自己是那样的平凡,哪怕是善举,在上帝眼里,怕也是打了折扣的吧!那天,当学院的车子开往那个坐落在郊区的学校时,洛阳的心情一如既往地暗淡着。 下午,两个学校举行文艺汇演,洛阳也没参加,一个人在陌生的校园里走着。 这时她看见了一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向日葵的叶子在风中摇啊摇,像一只只摊开的洁白掌心。 一朵朵金黄的向日葵,像一张张笑脸,迎着阳光轻轻摆动,洛阳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吴宇。吴宇坐在一颗向日葵下,手里拿着一本英文单词书。那是一个喜欢做义工了。每个礼拜六,她都会骑车到市郊的残障学校。 她依然是害羞的,到校门前时,一直低着的头突然抬起来,就算是和门卫大爷招呼过了。然后单车“嗖”地飞过去,一直飞到吴宇的宿舍楼下。 而吴宇是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先天性角膜混浊隔开的,不仅是他的眼睛,还有他的心。 但他喜欢听身边的这个女孩说话,洛阳说,绿色的小溪里的水,丁东、丁东;黄色是夏天的汗水,呼啦、呼啦;白色,白色是什么呢?洛阳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天使都很轻盈,长着透明的翅膀。 那天,天空干净晴朗,洛阳为吴宇念书,厚厚的《时间简史》。 休息时,吴宇突然说:“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洛阳的脸红了,摇头、点头,不知所措。 吴宇急了,他伸出手去拉洛阳的手。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吴宇说:“你的手有很柔软,你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洛阳的心微微一抖,仿佛被刺伤了,她看着吴宇的脸,那张脸像夏日干净的向日葵,她缩回的手轻轻地摸摸自己的脸,圆圆的、胖胖的,不知不觉,小小的心就像撞了冰山的“铁达尼号”摇晃着,慢慢地沉没了。 大二上学期,吴宇告诉洛阳,他就要到上海接受角膜捐赠手术了,他是那样兴奋,鼻尖浸出细的汗珠。 他说父母一直为他的眼睛感到遗憾和歉疚,并一直在为他寻找合适的角膜,现在终于找到了。洛阳的心如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一半是浓浓的喜悦,一半是淡淡的忧伤。 她和吴宇,到底是没有缘分的。 想着,就流了泪。那泪,应是喜悦吧!为了他就能亲眼看到那些美丽的色彩,那些飞翔的小鸟,那片金黄的向日葵……回到学校宿舍,正坐在床沿发呆,电话又追了过来,“妈妈周六就会来接我去上海,你会来送我吗?不知道手术会不会很疼,有你来送我,我就不会害怕了。” 洛阳的心缩成一粒细细的砂,她说:“我一定会来送你的。” 到了那一天,吴宇却没有等到洛阳。 一遍遍,他问妈妈,有没有见到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很漂亮的女孩?母亲好奇地张望着,同学、老师都在周围,并没有吴宇所说的漂亮女孩。 一直在角落的洛阳却分明看到,吴宇母亲的眼睛从她脸上扫过。那一刻,她的心像一颗流星划过黑夜,短促的闪亮随即熄灭,她知道,这个气质雍容的妇人不会以那样一个胖胖的、平凡的身影会是吴宇心中的美丽女孩。 眼睛里,酸酸的液体一直流,流了又流。她想,如果吴宇的眼睛永远看不见,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可现实里没有如果,有的是她喝凉水也会发胖的身体,丑小鸭一样平凡的相貌。 洛阳换掉了手机,像一只贝壳,把自己关闭的紧紧的,想吴宇时,她忍不住打开信箱,信箱里堆满了吴宇的来信。 吴宇在信中说,他的眼睛已经完全康复,现在已经离开残障学校,去了普通学校,他问:“你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不和我联系呢?”接下来的一封,他说他一直忘不了她,在他心里,她是最美丽的女孩…… 她飞快地关闭了网页,不敢再看下去了。那些信像一团火,能烧起她一直荒芜的心。她想怎么会这样呢?自己和吴宇,恐龙和王子,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时间一分分、一秒秒的滑过,两年过去了。洛阳忙着论文、答辩、找工作,她让自己忙得像一列不会停歇的火车。 唯一的一次脱轨,是在毕业前,洛阳回到了那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那些曾经一排白得耀眼的康复训练教室,心里顿时涌起许多失落的感伤。 毕业后的三年,洛阳跳过两次糟,此时的洛阳,依旧有着丰满的身体,只是,当人们的眼光发生改变时,这丰满也就变成了美丽;蜜色的肌肤透出健康的光泽,引得其他女孩子的羡慕,她们的:“洛阳,你诱人得让女人都想抱一抱”。 有一次,公司经理亲自到工作间找到洛阳。那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就像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是每个女孩眼中的钻石王老五。 经理说:“洛阳,你能不能客串一下公司的同声翻译,下午有一个重要的会议。”那天下午,在容纳千人的会议厅里,洛阳成功的同声翻译引来一阵阵掌声。 然后,他请她吃京城最好的水煮鱼,请她看西郊最绚烂的红叶。 他说这红叶就像爱情,而洛阳想,她的爱情不是西郊的红叶,而是金黄的向日葵,只是夏天里绚烂,等不到秋天,像夭折了。于是,洛阳又一次想跳糟了。 没想到会再见到吴宇! 两年一度的世博会上,洛阳充当同声翻译。一家公司代理产品的英文介绍书出了点麻烦,已经下班的洛阳被请去救场。 员工中有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低低的,很好听。洛阳想这声音多熟悉啊,抬眼望去,她看到吴宇。 吴宇却不认得她。是啊!他原来就没见过她,怎么会认得呢?而他却一直藏在她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麻烦终于解决,公司请洛阳吃饭,洛阳说不用了,短短三个字让他注意到她,那么专注的眼神让洛阳违背了自己的心,不自觉地跟着走进了餐厅。 吴宇坐地洛阳身边,吃饭时一直着照顾着洛阳,他说:“你的声音很好听,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一样的声音。”洛阳心一颤,说是吗?吴宇说:“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一直在找她,但却找不到。” 洛阳一直低着头,直到饭局结束。走出餐厅,她轻轻说了声“再见”了,便一直一直往前走。 身后有人叫住自己:“我能握握你的手吗?”洛阳站住,回头,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他说:“是你吗?你的手和她一样软。”洛阳说:“不是,你认错人了。” 她不敢想,也不能想,只匆忙地往前走,忽然觉得痛,低头,是一枚戒指,忽闪忽闪的,圈住她细细的无名指,也圈住了她的一生。泪就流一脸。 她曾经的上司,那个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的优秀男子一直追求她,她倦了,累了,于是就爱了,虽不那么炽烈。但她想这样也好,这样就不会痛了。 那夜,洛阳打开很久没有开过的邮箱。 邮箱里躺着一封新的来信。他在信里说:“今天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着一样的声音,可是,她却不是你。我多么希望她是你…..”信的背景是一张图片,铺天盖地的,全是盛开着的向日葵。 洛阳哭了。她想,原来自己和吴宇都是不完美的,吴宇不完美的在于眼睛,而自己的不完美在于一颗自卑而残缺的心。 她多么羡慕那片夏日里的向日葵啊,它们从来不在乎自己美不美,只是盛开着,自信地追随着太阳的方向,就像年轻女孩追随心底的爱情。 她移动鼠标,按了全选,然后点了永久删除,那些信眨眼间消失不见。 而她的爱情,就像那片金黄的向日葵,错过了夏天,错过了阳光,再也不会盛开了。 微光里的小小少年 在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小小少年。她相信,她会再次见到他。 {我是方七薇,是那个曾经在黄昏的微弱的光线里,逆着光想要看清楚你的脸颊的小小女孩。怀抱着所有的希望,我想要再一次见到你啊。} 七薇从楼上冲下来一下子就撞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风油精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刺激着她的神经,她站稳来不及看清楚被她撞到的人的脸就匆忙道歉快速的逃离 。后面的人好像在喊她,七薇只当没听见加快步伐,只想早点逃回宿舍躲进自己温暖的被窝里,大口大口的呼吸被子上残留的阳光的味道。 一觉睡醒,窗户外面的天空已经彻底黑了。摸过手机看了看时间,刚刚六点。 冬天的时候北方天黑的特别的早,从小生活在南方的七薇有着一丝丝的不习惯。 宿舍里的人都不在,大概都出去约会了,她们都有男朋友,只有她一直没有。在她的心里居住着一个小小的少年。 年幼的时候七薇跟随父母在不同的城市停留一段时间,在匆匆离开。 父母是搞地质的,总是不在身边,奶奶不喜欢她更不愿意照顾她,妈妈只好把她带在身边。 七薇慢慢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很小的年纪就学会了做简单的饭菜。有一次七薇不小心烫伤了手臂,妈妈回家跟爸爸吵架,把她抱在怀里默默的流泪。最终,她被妈妈送到一个好朋友家里寄养。 七薇心里的小小少年就是妈妈好朋友的儿子。她记得他拿着铅笔一笔一划的把他的名字写好放在她面前,他叫林月生。她总能在梦里看到那张有着清晰字迹的纸,一笔一划,方方正正。 伸手把扔在床头的围巾扯下来围在脖子上,七薇缩了缩脖子,围巾是妈妈织的,很棉很软,早几年,妈妈离开了地质队,留在家里一心一意的照顾她,也让她感受到了来自于母亲的温暖。 学校门口有一家瓦罐煨汤,味道很正宗,对七薇有很大的吸引力。她的母亲也有很好的煲汤手艺,做出来的汤总能让七薇喝出满面笑容。 七薇要了山药排骨汤,心满意足的坐在座位上喝了起来。下午发生的事情早被她抛到云霄里去了。 一本白色的素描本突兀的出现在埋头喝汤的七薇的眼前,七薇在素描本上豁豁然然看到三个大字——方七薇。 她抬头往上看,拿着素描本的手是美的想必这手的主人也是美丽。然而,她看到的是一张冷漠的男子的脸。 “还你。”手的主人发出声音,很生硬的感觉。 “谢谢。”七薇放下汤匙接过素描本,又挠了挠脑袋,彷佛想起了什么一下子又有了精神。“下午撞到的人是你吧,真不好意思。我请你喝汤吧。”七薇大声的喊来老板,又要了一份山药排骨汤。 “不用了。”冷漠的脸变得更加冷漠,只是七薇完全专注于她的汤没有发现。老板端来汤放好,七薇扯了扯他的衣袖示意他坐下。 “这个汤很好喝。你喝喝看!” “下午为什么跑那么快?” 听见这句话,七薇的瞬间变了脸色,汤匙在空中停留了几秒钟又落象白瓷的汤碗。她撇了那人一眼,没好气的翻起了白眼。这么八卦还摆一副臭脸,什么世道啊! “你快喝。喝完了我们就两不相欠。” {我是林月生,是那个被你挡在身后,有些懦弱的小小少年。八岁时有些昏暗的岁月因为你存在变得有温度。这么多年,你是我最美丽的梦境。} 七薇趴在图书馆的红漆桌子上发呆,迷迷糊糊的睡着了。阳光透过玻璃窗子照进来落在她的身上,有些微温暖的感觉从四肢一点点流进心脏。七薇在梦里见到了还是小孩子的自己和她的小小少年。 “七薇,给你。” 小时候的月生有语言障碍,是个很沉默的孩子。七薇却张扬跋扈,像只刺猬。月生对七薇好,七薇也很自然的对月生好。 院子里的小孩欺负月生,七薇捡了碎石子扔那些小孩,然后拉着月生跑了。结果小孩的父母去月生家找月生的父母,月生被罚跪。 七薇也跪在月生旁边,边跪边哭。月生就从衣兜里掏了奶糖给七薇吃。这世上,只有七薇知道月生的好,温吞的好。 “醒了。” 林月生一直坐在七薇的旁边看着七薇睡觉的样子。她真的和小时候有了很大的变化,眼角眉梢褪去了少年时代的跋扈,变得温婉。 他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七薇长大后的样子,只是依旧没有真正见到来的真实。七薇已经认不出他了,分开这么多年,他们都已经长成了大人。 “恩。谢谢你的衣服。你叫什么名字?” 七薇揉揉眼睛,看清楚坐在旁边的人。他们已经见过一次面了,他的身上已经有淡淡的风油精的味道。 “七薇,我叫林月生。” 空荡寂静的图书馆里有凳子划在地板砖上刺耳的生硬。七薇惊讶的看着林月生,她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月生的眼睛是纯黑色的,如同深不见底的漩涡。小时候七薇就很喜欢拉着月生在他的眼睛里寻找自己的影子。黑色的瞳孔如同黑曜石,吸引着七薇,沉迷其中最终不可自拔。 七薇被爸妈接走之后,月生的父母离婚,月生跟父亲去了海边的城市生活,七薇也再也没有见到月生。 他们从图书馆出来,七薇想了想,拉着月生去了她经常喝汤的那家瓦罐汤馆。 “你很喜欢喝汤?” “喜欢。因为妈妈做的汤很好喝,所以也喜欢喝这里的汤。” “七薇,见到你真好。” “我也是。” 那天月生和七薇聊了很多。他们一起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月生将这些年的遭遇讲给七薇听,七薇有些心疼的看着月生。 小时候就知道月生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不怎么说话,所以总被大院里的小孩欺负。如今都已经长成了这般玉树临风的模样不知道还是不是和小时候一样的秉性。 月生在这个夏天夹杂着湿热的气息光临这座城市的时候来到这里,成为这所高校艺术系的老师。而七薇,刚巧也是艺术系的学生。 {月生,我是七薇啊。是那个从小时候就愿意站在你面前保护你的七薇,所以请你不要赶我走。} 尘埃里开出的花 她想要的只是一个可以温暖自己的人,仅此而已。 他看到她从格子间里站起身,用手揉了揉眉心,往他的方向走了过来。于是他匆忙的从办公室的椅子里起身,拿起衣架上的外套出了门。 细细,这么晚还加班?他迎面向她走去。 恩。经理不是也才回家么。她笑了笑,看着面前这个清俊的男子。 说了多少次了,要叫我末。他无奈的扯了扯嘴角,继续说道。我送你回家。他用一种很肯定的语气来讲述这句话,他不想被拒绝。 好。她很温柔的笑着。她觉得在公司里她已经习惯了以这样的态度对待公司里的同事,这也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她的爱情一直不顺利,好友劝她等,时间久了她终于放下心性安心的等待这样一个人出现。 你饿不饿?不如我们先去吃点东西。他从车里的后视镜里看到她的脸,这个女子其实并不漂亮,但是却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记得她刚到公司时生涩的表情,似乎并不常与人交往。他去茶水间冲咖啡的时候听见她与别人通电话的内容,不过他知道那场谈话并不愉快,她因为长时间离开岗位被组长批评,却一言不发,他也因此而开始主意起她。 他将车停在路旁的停车位上,领着她穿过长长的巷子。这里有一家面馆,招牌不大,味道却是很正宗,他也是偶尔才发现这里的。他们是同乡,他相信她会喜欢这里的。 要吃什么?这里的油泼面可是做的很正宗的。他翻着菜单,替她解释。 我想吃西红柿鸡蛋面。离开家这么久其实很怀念妈妈做的面条。 你妈妈的手艺似乎很好,被你这样挂念着。在那次偷听了她与别人通电话之后,他找了机会告诉她他们是同乡,借此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网络公司上班,有很多琐碎的事情需要处理,而她做售后。 他经常看到她温婉的笑容,但是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用温和的态度来做的工作。总有人会因为一些问题纠缠,所以他很欣赏她的工作态度。 一年前,她爱上一个男人,为此而纠结不清。他们因为网络游戏而认识。好友曾告诉过她,玩网游的人内心孤寂,得不到解脱,于是沉迷其中。而她为这种孤寂而痴迷。 确切来说,她爱上了他的孤独与寂寞。这个叫做安男人有一种无法说清的魅力,像极了罂粟花,遇见他的时候,她就知道她会上瘾。 深夜回到租住的公寓,她窝在被窝里,拿着笔记本上网与他聊天。一年多,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两个人争吵,然后道歉,和好,再继续。她觉得有一天她会厌倦这样的生活,她需要有一个人在她的身边照顾她,给她她需要的温暖。 有时候她觉得自己无法掌控他的生活,即使每天他都会打点电话给她,但是她依旧觉得他离她很远。安是个花心的男人。 他同很多女人纠缠,似乎也以此为乐。她以为自己可以成为终结者。不是第一个就要做最后一个,不过,她似乎高看了自己。安没有爱上她,而她爱上了他。这场游戏,她丧失了主动权。 细细,我带你去游乐场如何?早晨醒来,末的电话也如期而至。她握着手机,坐起来揉了揉头发。昨天,她最终做出了决定,她要离开安,从新开始生活。 好,你等我一会。 那你可不可以先开门让我进来? 她讶异的从被窝里钻出来,跑过去开门,她看到他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早餐。 细细,你跟他怎么样了?他去厨房弄好早餐,端出来放到桌子上,拉了张椅子坐下来,看着细细在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 我决定离开他。她收拾妥当,也拉了张椅子坐下来,吃早餐。末买的东西还是蛮和她的胃口的。 那我来照顾你如何? 不行。我还想让你做我一辈子的好朋友呢。 细细速度很快的吃完早餐,末却因为细细的拒绝而变得沮丧了起来。 她打算调整自己的状态,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以期用自己最好的状态来迎接新的爱情。她如此告知好友的时候好友却告诉她,其实她还是为了等安。她犹豫着没有否认。 从游乐园回家的时候,末的车坏掉了。他们只好打出租车回去。 细细,我喜欢你,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我? 她倚在他的肩膀假装睡着了,末愤怒的用手拖起她的脸,让她看着他。司机转过头来看了他们一眼,被末瞪了回去。 我没有忘记他,所以无法爱你。她的眼眶忽然变得湿润起来,一个人在外地,她很努力的让自己变得足够的坚强,不在流泪。不在惧怕一个人生活。可是这一刻面对着这个男人愤怒的表情,她哭了起来。 末以为自己捏疼了她松了手仔细的观察了她被捏红了地方,将她揽进怀里,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 细细,有我呢,有我呢。他让你那样痛苦,你放弃他好不好?末以一种祈求的语气很认真的对细细说到。细细缩在末的怀里,她渴望这样的温暖,只是她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忘掉安,然后全心全意的爱上末。 她脱掉鞋子,光着脚在地板上走动,冰凉的感觉从脚底直直的窜到心底。她拒绝了末要送她上楼的请求,推开门一部踏进了这黑暗的世界。她的世界里没有光,曾经以为安可以成为替她指明方向的光,可惜她却依旧在这黑暗中踟蹰前行。 她的脑海里闪过一句话,一个女人一辈子都要爱上一个坏男人,然后才会全心全意的接受平凡,得到幸福。安或许就是个坏男人,而末会不会是那个可以给她温暖的男人呢? 她开始躲着末,尽量的躲着他。他知晓这一切,也只是偶尔在茶水间遇见时静静的凝视着她的身影。他想他是真的爱上了她。 几个月之后,他在办公桌上看到了她的辞职信。他站在办公室的玻璃窗前看着外面的她。他们隔着这玻璃,却如同隔了万水千山。最终她还是要离开他,却无法遗忘安。 细细,打算去什么地方? 想出去走走。末,如果我回来,你还会收留我吗? 会。只要你愿意,我会收留你。 因为末的话,她有了一丝丝的踯躅。她希望自己可以彻底的遗忘安,然后以全新的姿态接受末,这样才公平。她不能因为摆脱寂寞而去爱别人。她的好友告诉她,如若只是要摆脱寂寞,她无法得到内心所期望的爱情,只会受到更多的伤害。 她去了西安。她曾在这里生活过三年,最初她无法适应这里的环境。西安是冷的,冬天需要穿上很厚重的衣服,需要呆在有暖气的屋子里。她去了五一饭店,那里有很多小吃,她原本是个贪吃的人。 五一饭店的巷子后面有一家小店,卖陶瓷小猫的,她推开玻璃门被一对小猫挂件所吸引,一个念头一闪而过,她想要买下他们,其中一个将会送给末。 她独自一人去电影院看电影,昏暗的灯光下无法准确的迈出步子。买电影票的时候她看着滚动的屏幕,最后挑了孔子,不是很喜欢但是也不讨厌。以前上学的时候学校经常会放电影,而她从没到电影院看过电影。 这一次,她只是记住了这样一句话。世人或许都能够理解你的痛苦,却无法理解你在痛苦中所领悟的境界。孔子因为南子的这句话而流泪,所以她记住了这句话。 一个人住在旅馆,她觉得心情有些低落。其实她很畏惧一个人的生活,形单影只。她靠在床上看快乐大本营,这一期请的成龙,为他的新片做宣传,她看着看着心里偶尔会有一丝丝的喜悦,只是很层面上的快乐。她觉得她有一点想念末。 她一直睡不着,电影频道在播风月俏佳人,单纯的爱情吸引了她,她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上似乎应该还有真正的爱情。 末,我睡不着。 她拿起手机发短信给末,下午坐车时挂上去的挂件晃来晃去的。 细细,一个人如果过的不开心就回来吧。 末,我有些想你。她将下午买了挂件的事情告诉了末。 细细,你不觉得你的心里已经有我了吗?回来吧。 她握着手机笑了笑,意识一点一点的恍惚了起来。这些天她一直没有睡好,经常半夜瞅着电视机发呆。 细细,我奶奶过世了。 她住的房间光线很不错。清晨,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她睁开眼拿起手机,按下通话键听到了安的声音。她觉得似乎时间产生了瞬间的停顿。 在她认识安之后,也慢慢的知道了安得生世。安的童年并不幸福,他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她无法想象安得童年过的有多么艰难。 而如今,安得奶奶去世了。她听到安在电话的那端开始哭泣,这个男人有时候真的有自己脆弱的一面。 下了飞机,她又改乘汽车去永州。她按照安以前留给她的地址找到了安的家。她一直没有足够的勇气来看他,而他从未有过去看她的动机。 安,我来看你了。 她看着面前这个男子,如今如此真实的出现在她面前,她却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 细细,你和照片上一样漂亮。 她笑了笑,提早换好了素色的衣服,来参加葬礼似乎也还合适。 细细,这是我母亲。 安为她介绍她的家人,只是她却觉得他似乎并不愿意这样做。她知道安并不喜欢自己的母亲。安曾经是个被遗弃的孩子。 细细,我已经想好了,我舍不得你,我已经写好了辞职信,打算去你那里发展。 安拉着她的手跪在蒲团上恭敬的磕了头,她的心里升腾起一丝丝的排斥,因为她想到了末。 安,我只是来看看你。 安去送她,她将一封信留给了安。她一直无法确定自己在安心中的地位,直到安告诉她他要辞职去她那里的时候她才知晓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的心里已经没有了他的位置。 安是个贪心不足的男人,他一直希望从她的身上得到爱,但是实际上依旧和别的女人纠缠不清。她无法从他那里得到温暖,即使他告诉她他爱她,依旧需要她先付出。 末来飞机场接她,她看见他的时候内心充满了愉悦。末给了她一个拥抱,她在他怀里贪婪的嗅着他身上的味道,这个男人,或许真的就是可以让她停留的港湾,可以带给她平凡却有无限温暖的幸福。 七月与安生 七月第一次遇见安生的时候,是十三岁的时候。 新生报到会上,一大堆排着队的陌生同学。是炎热的秋日午后,明亮的阳光照得人眼睛发花。 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很久以后,七月对家明说,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 虽然对这种心甘情愿,她并不能做出更多的解释。 我的名字叫七月。当安生问她的时候,七月对她说,那是她出生的月份。那一年的夏天非常炎热。对母亲来说,酷暑和难产是一次劫难。可是她给七月取了一个平淡的名字。 就像世间的很多事物。人们并无方法从它寂静的表象上猜测到暗涌。比如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相遇。或者他们的离别。 而安生,她说,她仅仅只证实到自己的生命。她摊开七月的手心,用她的指尖涂下简单的笔画,脸上带着自嘲的微笑。 那是她们初次相见的景象。秋日午后的阳光在安生的手背上跳跃。像一群活泼的小鸟振动着翅膀飞远。 那时候她还没有告诉七月,她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她的母亲因为爱一个男人,为他生下孩子,却注定一生要为他守口如瓶。 七月也没有告诉安生,安生的名字在那一刻已在她的手心里留下无痕的烙印。 因为安生,夏天成为一个充满幻觉和迷惘的季节。 十三岁到十六岁。那是七月和安生如影相随的三年。 有时候七月是安生的影子。有时候安生是七月的影子。一起做作业。跑到商店去看内衣。周末的时候安生去七月家里吃饭,留宿。 走在路上都要手拉着手。 七月第一次到安生的家里去玩的时候,感觉到安生很寂寞。 安生独自住一大套公寓。她的母亲常年在国外。雇了一个保姆和安生一起生活。安生的房间布置得像公主的宫殿,有满满衣橱的漂亮衣服。可是因为没有人,显得很寒冷。 七月坐了一会就感到身上发抖。安生把空调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她说,她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就这样。然后她带七月去看她母亲养的一缸热带鱼。安生丢饲料下去的时候,美丽的小鱼就像一条条斑斓的绸缎在抖动。 安生说,这里的水是温暖的。可是有些鱼,它们会成群地穿越寒冷的海洋,迁徙到辽阔的远方。因为那里有他们的家。 安生那时候的脸上有一种很阴郁的神情。 在学校里,安生是个让老师头疼的孩子。言辞尖锐,桀骜不驯,常常因为和老师抢白而被逐出教室。少年的安生独自坐在教室外的空地上。阳光洒在她倔强的脸上。 七月偷偷地从书包里抽出小说和话梅,扔给窗外的安生。然后她知道安生会跑到她的窝去看书。 那是她们在开学的那个下午跑到操场上找到的大树。很老的樟树,树叶会散发出刺鼻的清香。 安生踢掉鞋子,用几分钟时间就能爬到树杈的最高处。她像一只鸟一样躲在树丛里。晃动着两条*的小腿,眺望操场里空荡荡的草地和远方。 七月问她能看到什么。她说,有绿色的小河,有开满金黄雏菊的田野,还有石头桥。一条很长很长的铁轨,不知道通向哪里。 然后她伸手给她,高声地叫着,七月,来啊。七月仰着头,绞扭着自己的手指,又兴奋又恐惧。可是她始终没有跟安生学会爬树。 终于有一天,她们决定去看看那条铁路。她们走了很久很久。一直到暮色迷离,还没有兜到那片田野里面。半路突然下起大雨。两个女孩躲进了路边的破茅草屋里。 七月说,我们还是回家吧。安生说,我肯定再走一会就到了。我曾发誓一定要到这段每天都能看到的铁路上走走。 于是大雨中,两个女孩撑着一把伞向前方飞跑。裙子和鞋子都湿透了。终于看到了长长的铁轨。在暮色和雨雾中蔓延到苍茫的远方。而田野里的雏菊早已经凋谢。 安生的头发和脸上都是雨水。她说,七月,总有一天,我会摆脱掉所有的束缚,去更远的地方。 七月低下头有些难过。她说,那我呢。安生说,你和我一起走。 她似乎早替七月做好打算。 初中毕业,16岁。七月考入市里最好的重点中学。 安生上了职业高中,学习广告设计。 七月成为学校里出众的女孩。成绩好,脾气也一贯的温良,而且非常美丽。她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虽然作文常常在比赛中获奖,但是她知道真正写得好的人是安生。 她们曾借来大套大套的外国小说阅读,最喜欢的作家是海明威。只是安生向来不屑参加这些活动。 而且她的作文总是被老师评论为不健康的颓废。 没有安生陪伴的活动,七月显得有些落寞。文学社的第一次会议,七月到得很早。开会的教室里都是阳光和桂花香,有个男孩在黑板上写字。七月推开门说,请问。然后男孩转过脸来,他说,七月,进来开会。他的笑容很温和。 苏家明是七月16岁以前包括以后看到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七月开完会忍不住对安生说,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安生说,我不会喜欢男人。杜拉斯说,除非你非常爱这个男人,否则男人都是难以忍受的。她一边说一边拿出烟来抽。安生已开始去打工。她对学习早就丧失了乐趣。 她去麦当劳做计时工,去酒吧做服务生找老外聊天,去美院学习油画。她迫不及待地就想摆脱掉寂寞的生活。只想不断地经历生命中新鲜的事物和体验。 为了和一帮美院学生一起去山区写生,她逃了学校1个月的课。学校因此要把安生开除。安生的母亲第一次出现。摆平安生惹下的祸。还专门和七月见了面。 她穿缝着精致宽边的缎子旗袍,戴着小颗钻石耳针,说话的声音很娇柔。她说,七月,你们两个要好好在一起。我马上要回英国。你要管住她。 七月说,安生会很希望你陪着她,为什么你不留下来。她微笑着轻轻叹了口气。很多事情并不像你们小孩想得那么自由。 七月不明白。她只觉得安生寂寞。安生每次到她家里来都不肯走。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她喜欢屋子里有温暖的灯光和人的声音。七月家里有她父母弟弟一共四个人。安生对每个人都会撒娇。 七月看着安生的母亲。觉得她很像安生的房间。空旷而华丽。而寒冷深入骨髓。 那天夜晚,七月在家里,和父母弟弟一起吃饭,感到特别温情。她想,她拥有的东西实在比安生多。她不知道可以分给安生一些什么。 晚上下起雨来,七月修改校刊上的文章,又模糊地想起阳光和桂花香中那张微笑的脸。家明很喜欢她,周末约了她去看电影。也许安生能爱上一个人也会好一些。 深夜的时候,七月听到敲门声。她打开门,看到浑身淋得湿透的安生,抱着双臂靠在门框上。 她走了。安生面无表情地对七月说。搭的是晚上的飞机。 七月给安生煮了热牛奶,又给她放热水,拿干净衣服。安生躺下后,一言不发地闭上眼睛。 七月关掉灯,在安生旁边慢慢躺下来,突然安生就紧紧到抱住了她。她把头埋在七月的怀里,发出像动物一样受伤而沉闷的呜咽。 温暖粘湿的眼泪顺着七月的脖子往下淌。七月反抱住她。好了。安生乖。一切都会好的。我们会长大的。长大了就没事了。 七月说着说着,在黑暗中也哭了。 七月和家明去看电影。看完走出剧院以后,想起来安生曾对她说,她在附近的blue酒吧做夜班。家明,我们去看看安生。七月曾对他提起过自己最好的朋友。 家明说,好。他在夜风中轻轻把七月的手放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两个人都是安静温和的人。 所以即使在重点中学里,老师也没有什么意见。因为都是成绩品性优良的学生。远远看到blue旧旧的雕花木门。一推开,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呛人的烟草味道就扑头兜过来。狭小的舞池挤满跳舞的人群。还有人打牌或聊天。七月牵着家明的手挤到圆形的吧台边,问一个在调酒的长头发男人,请问安生在吗。男人抬起脸冷冷地看了七月一眼,然后高声地叫,vivian,有人找。 然后一个女孩就从人群里钻了出来。 阴暗的光线下,七月差点认不出来这就是安生。一头浓密漆黑的头发扎成一束束的小辫子,发稍缀着彩色的玻璃珠。 银白的眼影,紫色的睫毛膏,还有酒红的唇膏。穿着一件黑色镂空的蕾丝上衣,紧绷着她美好的胸脯。安生先看到家明,愣了一下。然后对七月笑着说,我们来喝酒吧。 加冰块的喜力,家明喝掉了一瓶。然后他问安生,觉得逃课一个月去写生快乐吗。 安生说,我们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在冰凉的溪水中洗澡。晚上躺在睡袋里看满天星斗。那一刻,我问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 看着漫天繁星的时候,我会以为生命也许就是如此而已。回来后画了油画星夜。画布上有深深的蓝,和掉着眼泪的星斗。有人问我100百块钱卖不卖。我说卖。 为什么不卖。它到了一个看得懂的人的手里,就是有了价值。 安生说完看着家明。她说,家明,你的眼睛很明亮。家明笑了。 把七月送到家门口以后,家明说,安生是个不漂亮的女孩。 但是她像一棵散发诡异浓郁芳香的植物。会开出让人恐惧的迷离花朵。 七月生日的时候,家明想带七月去郊外爬山。七月说,每次生日安生都要和我在一起的。家明说,我们当然可以和安生在一起。 安生很快乐地和七月家明一起,骑着破单车来到郊外。爬到山顶的时候发现上面有个小寺庙。阳光很明亮。那天安生穿着洗得褪色的牛仔裤和白衬衣,光脚穿一双球鞋,又回复她一贯的清醇样子。家明和七月都穿着白色的i恤。 安生提议大家把鞋子脱下来,光着脚坐在山路台阶上让相机自拍,来张合影。大家就欢欢喜喜地拍了照片,然后走进寺庙里面。 这里有些阴森森的。七月说。她感觉这座颓败幽深的小庙里,有一种神秘的气息。 她说她累了,不想再爬到上面去看佛像。我来管着包和相机吧,你们快点看完快点下来。 家明和安生爬上高高的台阶,走进阴暗幽凉的殿堂里面。安生坐在蒲团上,看着佛说,他们知道一切吗。家明说,也许。 他仰起头,感觉到在空荡荡的屋檐间穿梭过去的风和阳光。然后他听到安生轻轻地说,那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 七月看到家明和安生慢慢地走了下来。她闻着风中的花香,感觉到这是自己最幸福的一刻。 她心爱的男人和最好的朋友,都在她的身边。很多年以后,七月才知道这是她最快乐的时间。只是一切都无法在最美好的时刻凝固。 家明,庙里在卖玉石镯子。七月说,我刚才一个人过去看了,很漂亮的。安生说,好啊,让家明送一个。只剩下两个了。 一个是淡青中嵌深绿的,另一个是洁白中含着丝缕的褐黄。家明说,七月你喜欢哪一个。七月说,给安生也要买的。安生喜欢哪一个。 安生看看,很快地点了一下那个白色的,说,我要这个。 她把白镯子戴到手腕上,高兴地放在阳光下照。真的很好看啊,七月。七月也快乐地看着孩子一样的安生。我还想起来,古人说环佩叮当,是不是两个镯子放在一起,会发出好听的声音。走了一半山路,安生又突发奇想。 来,七月,把你的绿镯子拿过来,让我戴在一起试试看。 安生兴高采烈地把七月取下来的绿镯子往手腕上套。 就是一刹那的事情。两个镯子刚碰到一起,白镯子就碎成两半,掉了下来。 山路上洒满白色的碎玉末子。 安生愣在了那里。只有她手上属于七月的绿镯子还在轻轻摇晃着。家明脸色苍白。 七月,我要走了。 安生对七月说,我要去海南打工,然后去北京学习油画。 秋天的时候,安生决定辍学离开这个她生活了17年的城市。她说,我和阿pan同去。 阿pan想关掉blue.是那个长头发的男人?七月问。是。他会调酒,会吹萨克斯风,会飙车,会画画。我很喜欢他。安生低下头轻轻地微笑。 一个男人,你要很爱很爱他,你才能忍受他。 那你能忍受他吗。 我不知道。安生拿出一支烟。她的烟开始抽得厉害。有时候画一张油画,整个晚上会留下十多个烟头。可是安生,你妈妈请求过我要管住你。七月抱住她。 管她屁事。 安生粗鲁地咒骂了一句。她的存在与否和我没有关系。安生神情冷漠地抽了一口烟。我恨她。我最恨的人,就是她和我从来没有显形过的父亲。 七月难过地低下头。她想起小时候她们冒着雨跑到铁路轨道上的情景。 她说,安生,那我呢。你会考上大学,会有好工作。当然还有家明。她笑着说,告诉我,你会嫁给他吗。七月? 恩。如果他不想改变。七月有些害羞。毕竟时间还有很长。 不长。不会太长。安生抬起头看着窗外。我从来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 也许一切都是很短暂的。 安生走的那天,乘的是晚上的火车。她想省钱,而且也过惯了辛苦日子。阿pan已经先到海南。安生独自走。 安生只背了一个简单的行李包。还是穿着旧旧的牛仔裤,裹了一件羽绒外套。七月一开始有点麻木,只是楞楞地看着安生检查行李,检票,上车把东西放妥。 她把洗出来的合影给安生。那张照片拍得很好。阳光灿烂,三张年轻的笑脸。充满爱情。 家明真英俊。安生对七月微笑。一边把照片放进外套胸兜里。 七月就在这时看到她脖子上露出来的一条红丝线。这是什么。她拉出来看。是块小玉牌坠子。玉牌很旧了。一角还有点残缺。整片皎白已经蒙上晕黄。 安生说,我在城隍庙小摊上淘的。给自己避避邪气。她很快地把坠子放进衣服里面。 七月,你要好好的,知道吗。我会写信来。 汽笛鸣响了,火车开始缓缓移动驶出站台。安生从窗口探出头来向七月挥手。 七月心里一阵尖锐的疼痛,突然明白过来安生要离开她走了。一起上学,吃饭,睡觉的安生,她不会再看到了。 安生。安生。七月跟着火车跑。安生你不要走。 空荡荡的站台上,七月哭着蹲下身来。 该回家了,七月。匆匆赶来的家明抱住了七月。 是的,家明。该回家了。七月紧紧拉住家明温暖的手。家明把她冰凉的手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然后把她的脸埋入怀里。他的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 家明,不管如何,我们一直在一起不要分开,好不好。七月低声地问他。 家明沉默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除了安生。 安生是没有家,也没有诺言的人。七月想。 只是她永远不知道可以拿什么东西给安生分享。 …… (卡文了,就写这个凑字数……可以看看这个电影,挺催泪的) 大梦三生·桃花妖 旧年我还只是一株桃树时,幸得路过此地的观音大士点化,说是不肖百年便可幻化成人的模样,不过听旁的地仙说那日只因观音大士的童子不小心打翻了玉净瓶我才幸得此机缘…… 我那年初幻化成人时根基甚是不稳,不查竟从百丈高的崖下掉落,是他救下的我,我是认得他的,他每日会来此山崖眺望,倒像是思念故人。 我百无聊赖的只坐一旁拾起落地的一片桃花轻抚,那人独坐崖边,白衣松散,青丝未绾,只是闭眼,也不回声,说不尽的空灵寂寥,一时间我才发觉那人竟生得如此好看,倒迷了眼…… “你叫什么?” “宿清,你呢”他这才回过身,轻笑。 微风轻扬,桃花袭地,美人在侧。 活了百年才发觉我骨子里还是个喜色的,愣了愣神才开口道: “我……也不知” 才发觉我是个蠢的,竟问了个自找麻烦的话题,忙胡诌道: “我自小父母双亡” 他倒是没问下去,抚了抚自空中缓缓落下的桃花瓣只淡笑开口询问: “那便叫你桃花如何” 我心头一松忙点头笑说甚好甚好,他似乎很开心,大笑好几声,却无端的竟咳出了好多血。 待他走后,我忙去找了地仙,地仙说是这人得了不治之症,活不了几天日子,我心头无故烦闷至极,日前虽是我们第一次说话,我却似乎只觉把他放入心头许久…… 他此后仍是日日来此地,有时还带两本怪异杂谈靠在树下品读,我不识得字,有时还带些字谱供我练习,他晓通音律,有时是箫,有时是琴,我皮毛不知,起初总爱抢他的琴胡乱拨弄,甚是震耳欲聋,总让他失笑。 我是极爱看他笑的,如春日暖阳,如美酒佳酿,让人不自觉迷醉其中,但却又怕极了他笑,他笑起来总会咳出血来,让我一颗心大起大落崩溃至极。 此后,我仍是不死心的又去寻了地仙,那糟老头子只摸着胡子说什么天命不可违,我气极只是威胁着他,他若是去了,我也不独活。 老头子忙说离此地近千里有一处山,说是那灵药可续命,我忙火急火燎的赶去。 千幸万苦回来之时,他竟只剩一丝气息,我匐在他身侧,他只轻笑说了声你回来了便去了,我总记那日他笑容仍旧温暖,甚是迷醉人心…… 再遇见他竟是百年之后,彼时我道行已是千年,可笑他竟是个修道之人,清心寡欲,以伏魔降妖为己任。 他模样无太多变化,只少了上一世的脱俗似仙,不再是个公子摸样,多了几丝淡漠清雅,一袭青衫,头发也尽数绾起,手执佛尘,倒真多了几分仙风道骨……想来这一世身子骨当是硬朗许多。 “姑娘千年道行,位列仙班在即,何故拦我去路,捉拿那妖。”声音也不似从前那般温柔,我抿了抿唇,终是叫了出口,“宿清,”他停顿片刻,才转过身,迟疑道:“在下从未见过姑娘,姑娘如何知晓在下?” 我干笑两声,作出扭捏状,“我曾是你娘子啊,你忘了吗?”这厮脸上红黑交替。 “胡闹!在下二十有余从未有过什么发妻,还望姑娘不要信口雌黄”说罢转身就是快步欲走,我忙上前拉住他笼袖笑嘻嘻道:“你没有娘子我就放心了” “你!” “宿清你是要去哪里啊?” “捉妖。” “妖在哪里啊?” “……” 毕竟一介凡人,虽说习了道家仙术,也颇有仙根,毕竟年岁尚小,那日拦他去路,就是不想他就此送死。 本欲送他回家,我再抛了这千年道行,同他做一对夫妻何过之有,宿清虽不若上一世那般温柔,但毕竟活了上千年,他虽不说,但这路途遥远他对我已情愫暗生我也是知晓的, 只是事事哪能都如人愿,那日他追赶那妖又回来伺机报复,我趁他熟睡之时解决了那妖,不想临了那妖还暗算我一记,内伤未愈,百年一次的雷劫倒真是如约而致。 我自知怕是逃不过此次劫难,便施法让宿清睡了下去,就在我已被雷劈的惧损真身时,那个怀抱紧扣住我,他有点像上一世宿清身上的味道,好像又不像,我多想是不像。 雷劫已消失很久了,我像上一世就这样抱往宿清的身子很久很久,甚至或许比上一世更久更久, “仙子,快随本座位列仙班吧。” 观音大士果真和地仙说的别无一二,普渡众生之所望也,我呆滞的望了望宿清,却发现他竟已成半透明般虚无飘渺,我抬眼望向正朝宿清施法的观音大士,“为何!为何竟不肯放过我们!” “已是仙人,便该断情绝欲,罢了,冥冥之中便早已注定。” 观音大士只摇头叹息,宿清却已变作童子模样,独立观音大士身旁,仙风道骨,傲然绝世。 我不顾重伤只朝他呼喊,他眼中尽是清澈澄明,独览世间万物,独独却不见我的影子。 “仙子莫再唤了,弟子法号玄清子……” 此后我仍是喜欢去那片已满是桃林的崖边俯瞰,或者找地仙畅谈世间万物。 地仙直至千年后才告诉我,夕年我被天庭捉拿,那人说只要不伤我毫发,他便废尽法力,除却妖君圣名,自愿入我佛断情绝念…… 那年我独坐一株桃树摘蟠桃,他一袭紫衣妖异无常,只调笑道:“仙子怎的不去仙宴助兴,何故来此摘蟠桃,我这有一味美酒,名唤无忧,雅名唤之大梦三生,仙子可否赏脸小酌几杯?” “没兴趣。” 却才道, “呵呵,竟真是场大梦三生……” 木棉树下静悄悄 沉坠的夕阳,带落幻美的木棉,飘洒的落叶,沉睡在墓碑的幽魂里,然站在墓碑前, 墓碑上清晰刻着:沉睡于木棉下,你我永恒的爱。然不禁叹息了,墓下沉睡了两个相爱而不言的恋人。 女孩叫渤雅,男孩叫浩一。 女孩和男孩小时是邻居,两家左右邻居。 上学时,男孩向左转过她家门,领着女孩一起上学,他们总是手牵手,笑嘻嘻地上下学,就像亲兄妹一样。但是,在彼此心里,双方在心里的情感超越了普通朋友。他们总笑,,但是从未发现这一点。 男孩把女孩拽到木棉树下,女孩望着树,两腮粉粉地,张开了笑脸。女孩对男孩说:“浩一哥哥,我们以后在木棉树下的每一句话,都不要违背好不好?” 男孩眼睛明亮:“好啊,那么,我们就叫它‘木棉之约’吧。” 女孩点着头,两眼眯成两弯小月牙。 后来,男孩搬家了,或者该说,男孩去了另一座城市。 从此,女孩没了男孩的音讯。她每天来到木棉树下,在那儿,寻找他们`的欢声笑语;在那儿,寻找他们的晨昏背影;在那儿,寻找他们之间曾不被发现的心…… 一转眼,女孩20岁了。女孩很瘦,像一张白纸一样,风一吹,好像就会被吹走。长头发,坠在胸前。她喜欢蓝裙子。远远看上去,这个娇小的女孩,像一朵含苞的花朵,很羞涩。 女孩的父亲患有癌症,在女孩5岁的时候就离世了。女孩17岁,母亲出去买菜,横穿的马路纷繁绕眼,母亲撒手人寰,离开了女孩。双亲的过世,对于女孩是沉痛的打击。 女孩在孤儿院领了一个小丫头,这个小丫头就是然。 大学的校门前,余阳的光闪烁着。在这儿,女孩与男孩相遇了。 女孩就像拂风而动的细柳,阳光照着她瘦弱的身体,男孩望着她,感觉莫名的亲切,他听到心跳的声音是那样剧烈。女孩也感觉到男孩的熟悉,她走近男孩,彼此目光注视,男孩问女孩:“你是,她吗?” 女孩不语,她浅浅的笑了,男孩也笑了。 此后,男孩打听了女孩,得知了女孩就是他小时候那个小妹妹。 那天,男孩捧着一束康乃馨来到女孩家,他知道女孩孤孤单单,没了双亲。女孩开门,男孩笑了,叫着她:“小雅。”女孩让男孩进了屋。屋内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两把椅,还有桌上一盆仙人球。只是,男孩还看到了一个小女孩。他惊讶地问:“她是谁?”女孩告诉他,那是她领养的小妹妹,她叫她阿然。 男孩出了房,门前一棵木棉树,不错,女孩的家就在那棵木棉树前。男孩问女孩为什么要领养一个妹妹,自己都生活困难了,何必多添一个负担。女孩只说:“我只想找个人陪我,我也想尽自己的力量,让一个孩子有亲人。” 以后,男孩每天都来看女孩,关照她们,像对自己的亲人。 一天,女孩晕倒了,男孩把女孩送到医院。医生告诉他一个震颤他心灵的消息,女孩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治愈的几率很小。男孩坚持让女孩治疗,女孩不肯。 女孩逃院了,男孩找了很久,最后,在木棉树前,女孩站在木棉树下,飞舞的裙襟随风。夕阳的余晕亲吻着木棉。男孩走到女孩身边,女孩笑了。男孩抱着女孩,他们坐在木棉树下。 女孩脸色苍白,静静藏在男孩怀里,这时的两颗心是那么近。男孩开口了: “小雅,我有话想跟你说。” “不要!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要说,我要你幸福。” “我要说,我……” “你说了,我会死不瞑目!” 他们都不说话了。夕阳映着女孩憔悴的脸,女孩静静闭上了眼睛。男孩无语,他更抱紧女孩,心痛得闭上眼,他还是说了:“我爱你,小雅。” 男孩抚养着然,他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结过婚,他把然抚养长大,他只想等然结婚后,再和女孩相聚。 一年一年,然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女孩,很多男孩追她,她都拒绝了。男孩的两鬓长出了白发,他问然:“为什么不接受他们呢?” 然回答:“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男孩笑了,“那就好了。” 男孩渐渐老去,站在墓前,他只想和她在一起。 终于,男孩逝去,可是然,还没结婚。 然站在男孩和女孩的墓前,许久, “我不想结婚,哥哥,你不懂吗?我爱你。我知道,你爱姐姐,你们是最好的一对。我不会介入你们。我只默默爱着你就好了。” 树下,静静的。黄昏,沉沉的。 …… 相爱无语,不言心知,木棉之约,不悔此生。 木棉树下,花开花落,花飞絮,悄悄的讲述一段无言的爱。 那段仓促逃离的时光 和他认识那年,正是复刻版的德军制服热,她在无意中加入这股热潮。她爱的不是制服,而是制服上明晃晃的铜纽扣。 她喜欢至极,在一家小店,穿上一身制服,她左顾右盼。 正当她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臭美之时,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男人,悄悄地打量她。 他说:“这件衣服不适合你。” 她会心地笑:“是的,我只是喜欢这两颗纽扣,别的都不重要。” 因为那两枚扣子,她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有时她会和他相约一起,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转悠,她找纽扣.他找灵感。他们像风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 有一次,她去外地,在候机厅,与他不期而遇。他的身边围着一群记者,他正在跟人家讲着什么,嘴角向上微微翘起。说话时,依旧习惯性地说“是不是”。 这三个字是他的口头禅,几乎每句话的尾部都缀上这三个字,她曾经拿这三个字取笑过他。 她怔在那里,觉得他那么陌生和遥远。 她忙不迭掏出手机,摁了熟悉的号码,依旧是他熟悉的声音,那么有亲和力:“我是小猪科比,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她忽然失语,眼泪急急而落。无声无息地收了线。 她开始留l心这个人的资料,报纸上、电视上,时不时会有他在时装大赛获奖的消息。 他是业内非常有名的时装设计师,有一家前卫风格的时装设计室。据说找他设计服装的社会名流,多得数不过来。 她再也没有去找过他,他打电话来,约她逛街淘宝什么,她总会找一个恰当的理由拒绝。自己只是一个庸常的平民女子,他怎么会看上自己?终于找了一个理由,说自己要去国外读书,彻底淡出他的视线之外。 那一次,他送了她一套德军改良版的女式制服,不仅仅是改良,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彻底时装化。 旧旧的绿色棉布,窄裤脚,有很多口袋;制服版的上衣,有很多铜钮扣。他黯淡地说:“有时间回来看我。” 她笑。如花一般,眼泪却在心里流淌。 抱着那件衣服,越走越远,终于走到他看不见的地方。经历了升职,加薪,人来人往的纷繁。 有一个午夜,她又在电视上看到他,他在电视里侃侃而谈,旁边坐着一个漂亮的女人,想必是他的太太,脚边有一个小人儿在玩耍。 她内心深处有一丝疼痛渐渐涸染开来,以最快的速度找出当年他送她的德军制服,套在身上。 镜子中的女人,温柔中透着飒爽,妩媚中透出坚强,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一枚铜纽扣掉在地板上,她弯腰拾起,在手里把玩。 她忽然呆住了,小小的铜纽扣的背面,刻着精致的英文字母love。 她的手指忍不住发抖,发疯般把所有的纽扣都拆下来,每一个纽扣的背面都是英文字母love,而不是生产厂家和批号。 她终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砸了手边那个精致的玛瑙烟灰缸。 那些love,与自己相逢太迟,迟到已无法自救。 她把脸埋在掌心里,大滴大滴的泪落下来。她用俗常的眼光看待爱,最终使爱像花瓣一样,零落成泥碾作尘。 爱已云淡风轻 谁都看得出来,他倾力组织同学聚会,全是为了她。 那年,校园的花树下,他们的爱情也在开花。 可三度花开花谢,爱情却没有修成正果。不是谁负了谁,两座城市的距离成了无奈的障碍。 分手后,她写信给他,每一个字都带着泪。他不敢回信,因为他实在没有能力跨越两座城市,让爱情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他听说她大病了一场,还听说她剪去了长发,她的每一个消息都让他的心疼得要命。 多年里,他努力打拼,终于打拼出一片天地。事业上的风光,不能弥补他内心的孤单。 这些年,他两次结婚,两次离婚。他自己很清楚,他没能用心去爱,曾经沧海难为水。 失去她是伤筋动骨的痛,多少年他都没能缓过神来,感情依然在原地徘徊。 聚会上,同学们一个个都到了。她是最后一个来的,穿一条飘逸的白裙子,风采依旧。 他忽然心动,他曾说过,最喜欢她穿白裙子的样子。多少年了,她还记得。 他迎上来,眼神里是藏都藏不住的深情,握住她的手说:“你的白裙子真漂亮!” 她爽朗一笑,说:“这条裙子是我家老公刚给我买的。他说了,同学聚会要穿漂亮点儿,不能给他丢人的。” 他有些尴尬地笑笑。 他听说过,她嫁了一个很普通的老公,两个人日子过得不宽裕,买房子还四处借钱。 他还一直记得她喜欢海子的诗,也曾许诺要给她一所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今,他完全有能力兑现自己的诺言,只要她愿意。 大家喝了几杯酒,话多起来。有人打趣他们,说当时他们是校园里的金童玉女,应该一起喝一杯。 他心里甜甜的,却迟迟不肯举杯。倒是她,大方地笑着说:“来,为往事干杯!” 吃过饭,他带大家去唱歌。他点了一首《一世情缘》,那是多年前他唱给她的歌,她最喜欢。 “月下独自来到,旧日相遇的地点……”他唱得很动情,往事涌上心头……他思绪翻滚,难以控制感情,眼泪都要出来了。 可是,她根本没有看他。他看到她一直侧着头,和女同学窃窃私语,一边说一边捂着嘴笑。 忽然,ktv的音响出了故障,音乐声戛然而止。 他清楚地听到她正在大声说:“我家儿子可帅了,上小学时就在电视剧里露了脸呢……” 他懊丧极了。原来,她根本没听他唱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自导自演的独幕剧。对她来说,曾经的爱早已云淡风轻。 他和她拥有同一个爱情故事。不同的是,他把往事当作一个茧,困在里面一直没出来;而她呢,不能爱了,破茧成蝶,抽身而出,飞往了自己的幸福之站。 两忘烟水,开到荼蘼花事了 每当左左想起秦木的时候,心就开始疯狂的疼痛。 part.1 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着,就像那些不变的定律。我们的眼神会伪装的越发无辜,清澈的眸子,却只是忧伤下的另一个影子。 男人和女人,是不可以开爱情的玩笑,哪怕只是一句善意的暧昧。 因为,女人的心是柔软的,柔软到一句甜言或是蜜语,就可以让女人滋生那个叫*情的病菌。 左左站在人流滚动的街道,穿着一身宽松的很哈韩的衣服,赤褐色的头发很蓬松地在脑后乱做一团。高傲的仰着头,似乎是想阻止,那即将划落的泪珠。默默的想着,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以及那个叫做秦木的男人。 灰姑娘在宫殿里的舞蹈,真的会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幸福如果来的太容易,也会让人疼痛和无奈。 幸福来的太快,生活的脚步就会越发的久远,就像是那些曾被一时忘记的故事。虽然时间让人暂时忘记了过往,但那心底最真实的疼痛,还是被牢牢的牵着一丝涟漪。 再次回首,那个叫做疼痛的心事,如果一切都不曾发生,是不是所有的结局就不是这样。那么,那个叫消逝的也就不会再次出现。 注定的相遇,注定的分离。其实所有错过的爱情,无非就是两种,不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就是你找不到我的方向。 最后,便被时光抛在身后,之后就是一层更深一层的疼痛,那么的真实却又无法控制。如果在时光的罅隙里,我们还可以相遇,那么请你牵紧我的手,不要一人走的那么固执。 part.2 遇到秦木的时候,左左28岁。其实,左左很美,高挑的身段,精致的五官,甚至有着富裕的家庭。 28岁的年龄,是个尴尬的年纪,因为左左一直没男友。安静的像是被人忽略的影子,下一秒就会蒸发了般。空白的回忆,迷糊的过往,以及脑海常常出现的影子。 安静的午后,走在无人的街道,冷漠的看着身边的一切。慢慢地走着,想着那个疼痛的梦境,像着了魔般。突然闯入的忧伤旋律,让心刹那的疼痛,寻着旋律的方向,来到了一间叫做白月光的钢琴店。 空灵的房子,只剩下忧伤的旋律在跳动,落寞的背影,忧郁的侧脸。请坐,声音的源头是那么的苍凉。 从来没想到,音乐可以把疼痛展现的那么完美,就像是真实感受经历般。泪水不觉间迷乱了视线,心竟会如此的疼痛,疼痛到忍不住的哭泣。 我叫秦木,声音从头顶传来,寻着声音的方向望去,便被很深很深的忧郁吸了进去。那样柔和的容颜,却被忧郁的眸子刻的那么清晰,疼痛像扎了根,挥之不去。 静静地看着这个叫秦木的男人,心莫名的痛了下,找不到原因。这首曲子叫做白月光,是月月最喜欢的曲子,秦木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竟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如果悲伤可以用音乐代替,那么如此令人疼痛的曲子,又经历着怎样的故事。 part.3 雨水,顺着窗帘滑下,静静地聆听着,那个关于疼痛的故事。那个忧郁的眸子和那苍白的声音,总是围绕在身边,那个叫秦木的男人,究竟有怎样的故事。 看着窗外稀疏的人群,泪水模糊了视线。再次走在那个街道,安静的只听到雨的叮咛声,看着这一切,竟如此的陌生。 忧伤的旋律,在这样的雨天,越发的苍凉。不觉间又来到那个叫白月光的地方,站在门外静静地听着和自己无关的故事。 落寞的雨,寂静的心,忧伤的旋律,怎么才可以把心底的疼痛抚平。还是那个曲子,还是那个令人心碎的旋律,徜徉在整个雨天,好像连雨落地的声音都充满了疼痛。 如果不是秦木把自己拉进去,或许左左就那么傻傻的站着,流着莫名的泪。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接受到秦木温柔的目光,像是看自己心爱的人,瞬间融化了所有的疼痛。 温热的咖啡,还在飘动的热气,看着窗外匆忙的影子,竟一时失了神,思绪翻飞在不知名的国度。 渐渐地习惯了,每天都要来这,像是寻找着曾经丢掉的一切,又像是弥补心中那莫名的恐慌。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次见到秦木的时候,就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像认识了很久的样子。 还有那样的旋律,竟如此的熟悉,音乐响起,心就会莫名的疼痛,闪现出的迷糊人影,那么的折磨着自己。 part.4 生活依旧继续着,只不过生命中多了一个叫秦木的男人。左左常常在想,这是不是就叫做注定呢,注定的缘分,注定的相遇。 梦境越发的频繁,疼痛越发的真实,那个梦中哭泣的男人,到底是谁呢。那样真实的疼痛,和我又有怎样的联系,很想努力的去看清梦中的模样,可每次想的时候,头都越发的疼痛。 刚来到秦木的琴房,就被一双有力的手拉跑了出去。秦木说,我带你去个地方,温暖的感觉竟如此的熟悉,似乎曾经也有双这么温暖的手牵着我飞奔。 甩去脑海的影子,左左想,这是不是就叫做幸福。紧紧地反握着那双手,对上秦木的眼睛,你会是我的幸福吗。 其实,左左对爱情的字眼,有刹那的陌生,性情冷淡的她,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着。 想着那些无关自己的爱情故事,这样唯美动人的故事,在我的世界又是怎样的存在。常常会有那么段温馨幸福的画面在脑海闪烁,只是越发的抓紧,却越看不清楚。 刺鼻的香气,扑面而来,漫天的黄色花瓣,铺天洒下,夏末秋初,凋落的季节,却显的这般美丽。看着秦木动情的神态,刹那的恍惚,竟和梦中的人影那样的相似。 还记得这里,是我和月月相识的最初,还是这样的季节,还是这样的漫天飞舞的花瓣。秦木陶醉在自己的故事里,却让左左觉得如此的疼痛。 part.5 看着,陌生却又熟悉的地方,头剧烈的疼痛着,左左分不清楚,到底是因为故事里的月月,还是真的疼痛。强忍着那份疼痛,跟着秦木的影子,感受着这里的幸福。 月月,应该是个很幸福的女人吧,只有此时的秦木,眼中才会放出光彩,温柔的可以把任何一个女人的心揉碎。 剧烈的疼痛,传遍身体的每个角落,纠结着自己的神经。脑海里的画面越发的清晰,那样的影子,是如此的熟悉,如此的让人感到温暖。 银铃般的笑声,奔跑着的身影,幸福的声音越来越近,当他们要转身的时候,却被疼痛的感觉淹没,之后便是黑暗包围着一切。 刺鼻的苏打水的味道,聒噪的声音,刺激着凌乱的神经,想要挣开眼,却是那般的无力。 医生,为什么我的女儿还没醒,月月她到底怎么了。父亲焦急的声音传来,只是他说的月月,是谁呢。 安总你别急,安小姐的病情很稳定,原先因车祸失忆,导致脑中不时的会出现一些画面,因为安小姐过度的回想往事,才会导致昏迷的。 失忆,车祸,我竟然失忆了,可爸爸为什么不告诉我。左左费力的想着这一切,却什么都想不出来,直到秦木的声音传来。 月月,月月怎么样了,焦躁和不安的声音被呵斥声打断。 滚,你这畜生还来干什么,你害得我女儿还不够吗。要不是你,我的女儿也不会出车祸,更不会失忆。凌乱的声音刺激着疼痛,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part.6 疼痛就像是洪水般,猛烈的刺激着神经,很想问清这一切,只是却怎么也动不了,之后变是一层更深一层的疼痛和黑暗袭来。 最后只听到秦木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月月,你不要有事,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都是我。 当最后的一点声音也被黑暗湮没。 时间好像过了几个世纪般,那么的漫长,回忆像潮水般涌进脑海。梦境中的画面是如此的清晰,幸福还是那么的遥远,我像是个看电影的观客。 小木木,要使劲哦,我要飞的很高很高,那样的秦木,温柔的笑容,幸福的眉眼,一切都是如此的和谐安详。那个女生的脸转向了我,竟是和我一模一样的容颜。 画面飞快的闪过,都是那些关于幸福的故事。头越发的疼痛,可是画面还在进行着,那样的快乐依旧那么清晰。 画面闪过了好久,最中在那个画面定格。汽笛声,喧闹声,哭泣声,鲜红的血色,染红了左左的视线。只听见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泣声,让自己如此的疼痛。 人越来越多,满地的血色,那般的刺眼。男人绝望的抱着血中的女人,只是听不清是什么,直到警车的到来。焦急的声音,凌乱的步伐,女人被抬上车的刹那,竟是我。 左左的呼吸越发的急促,思绪凌乱的没有方向,失忆,就是因为那场车祸吗,那为什么会是因为秦木。 part.7 没有止境的黑暗,像是要吞噬一切的不安,疼痛的感觉袭来,可是却越发的清晰,一切的一切都清楚了。 原来,我就是安倾月,是是秦木所说的月月。因为那场车祸才导致失忆的,为了救秦木才失忆的,原来我们早就认识了。最初的相识,是在那个凄凉的秋初。 因为家世的悬殊,爸爸坚决的反对,才导致了那场阴谋的车祸。那天下午,安倾月无意经过爸爸的书房,听到了残酷的一切。 为了分开自己和秦木,竟雇杀手设计杀害秦木,安倾月的心停止了片刻,疯狂的奔跑在路上,可是当看到秦木的时候,车飞快的朝秦木飞去,想叫他小心,可是喧闹的声音掩盖了一切。 当疼痛的感觉袭来,自己已经倒在血泊中。看着焦急跑来的秦木,竟是如此的安心,秦木,对不起,这是我爸爸设计的车祸,我不希望你有事,原谅他吧。 怀抱的温暖越来越模糊,只剩下秦木撕心的叫声,永远都忘不了,秦木那绝望的眼神,如此的疼痛。 生命救回来了,却失忆了,秦木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一切的一切都解开了,为什么第一眼看到他会如此的心痛,为什么听到那忧伤的曲调会如此的熟悉。 原来所有的梦境,都是我残存的记忆,原来,我一直放不下的,不只是记忆,更是那疼痛的过往。 part.8 疯狂的奔跑在那熟悉的街道,仿佛每个地方都有我们的回忆。泪水肆意的奔跑在脸上,秦木,你在哪,不要在丢下我。疼痛蔓延着,恐惧也蔓延着,你在哪。我们已经失去过彼此一次,不要让这次再失去好吗。 当跑到白月光的时候,还是抑制不住疼痛,放声的哭了出来,面对自己的竟然是禁闭着的门。 绝望的跌坐在地上,手机传来信息声,月月,傻丫头,对不起,没想到我的出现,会给你带来那么多的痛苦。 你知道吗,当你冲出为我挡车的那一刻,我的心都停止了,恨自己竟然要让你为我失去生命。恨死了自己,每天都守护在你的病房外,期待着你可以快点醒来,可你却睡那么的沉。 责备自己,痛恨自己,你昏迷了好久,医生说,你活下来的几率几乎为零。听到这些,我都想去死了,可是我还在幻想着你可以醒过来,每天都在痛苦和恐惧中度过,很怕你会离我而去,整日整夜的守在你的窗前。看着你每次惊险的在生死间徘徊,心都快承受不了而窒息。 伯父找过我,面对他的指责我无言以对,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变成这样。面对那么多的拳打脚踢,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因为心已经麻木了。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只想看着你醒来,看着你活着。那天下午,你终于醒了,可你却谁都不记得了,医生说是大脑被创伤,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恢复记忆了。 part.9 或许,离开会让你幸福,于是在你醒来的时候我就走了,远离这里一切的一切。在这几年里,总会回来悄悄地看你,只是远远的看着你就够了,只要看见你幸福就够了。 可是你变得好安静,安静到有时我站在你身后,你都感觉不到,这样的你如此的令人担心。 你知道吗,知道你没结婚竟如此的欣喜,终于忍不住,回到这里,在你每天都经过的地方开了白月光。这是你最喜欢的歌,我希望你可以记得我。 或许你长大了,不再喜欢你那哈韩式的衣服,也不再是那赤褐色的颜色。却透着一种安静的美,可却没想到,我的到来会让你想起往事,让你那么的疼痛。 对不起,或许你现在还不记得我,我该离开了,如果我没有出现,或许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傻月月,你会幸福的,虽然我不在你身边,或许这短信你不会收到,但我会衷心的祝福你,你一定要幸福。 疼痛是会传染的,哪怕只是一句话,哪怕只是简单的动作,熟悉的场景。秦木,我记得你了,我记得你的一切了,可是你为什么又要离开,为什么。 月月撕心的叫着,为什么还要让我承受这一切,你的离开我就一定会幸福吗。泪水蔓延,疯狂的奔跑在,每个去过的地方。不要再错过,好吗。 part.10 街道上回荡着那熟悉的旋律,沙子迷失了眼眸,泪水也已淹没了视线。 人潮汹涌,左左有种找不到方向的感觉,秋末的阳光暖暖的,可是此刻的左左却感觉如此的冰冷。 热闹的城市,心的方向在哪,找不到痕迹,没有方向的奔跑着,只为了那熟悉的身影。 在一声刺耳的汽笛声后,左左听见一阵刹车的声音,一记记侧滑加长的休止音符响起,一片叮当巨响,世界沸腾了,尖叫声,唏嘘声。 当转脸看到那张焦急而又欣慰的容颜时,左左感觉自己刹那间脱离了地心引力,像只没了生命的蝴蝶,慢慢地滑落。 秦木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月月,终于让我保护你了。泪水在疯狂地滑落,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疯了似的抱着那渐渐冰冷的身体。 秦木,你说过会永远在我身边的,可是,你为什么要先离我而去,如过是为了还我曾救过你的情,那我宁愿你不曾出现过。 依旧是热闹的街道,一个穿着一身宽松的很哈韩的衣服,赤褐色的头发很蓬松地在脑后乱做一团的人。倔强的站在街道中央的人流处,秦木,等我。 后话:爱情,即使是被遗忘的过往,也会有开启它的力量。即使是生命,在它的面前,也是如此的渺小。荼蘼花,终结的意思。借喻悲惨的命运 还以幸福笑① 第一章一直很安静 1 曾经以为平静是生命的主色调,在青春的岁月里只有它的淡彩。 我需要让心似镜湖的那些时间,一直蔓延在人生以后的道路上,像自锁在心灵的黑色小屋一样,默默玩味着自己的悲伤和快乐。 不去招惹蓓蕾期待的恣意绽放,也不迎接急风骤雨的骄狂放纵,任日子在我的小小感受里流逝。 他人都以经历的风雨衡量幸福,而我偏偏不愿希求天空的乌云。 无尽的风华既是这样匆匆无痕,我依然会自觉幸福的面对太阳。 也许未来有一天我将泪湿悔恨,但明天如梦实在太过遥远难及,伸出的双手此时只能触摸空气。 还是不去想隔却了现在的事吧,我仍要继续置身在今天的风景…… 2 薛珂觉得,她四年的大学生活会一如既往地延续平静的心境,像现在这样,按着课程表上的安排规划自己的青春,那剩下的大把大把的时间还是在图书馆里或道路上消磨。 学校的图书馆会占去她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她是个安静的女孩,喜欢那里安静的氛围。她又打小爱读书,称不上嗜书如命,却也是在很多个夜晚枕书入梦的人。 因此,有了图书馆这样的好去处,她自然愿意经常把自己的影子淹没在书本的海洋里,做一朵不时向太阳眨眼的浪花。 因此,她那平淡的生活倒有了不少的乐趣,尽管所有的乐趣大都来自于文字汇聚而成的汪洋里。 她想,一直泅游在文字的海洋里,即使只是一朵浪花而不是一条自由自在的鱼,也是很好的,因为自己的生命总是快乐着的。 还有林荫小道。她也喜欢一个人默默地走在林荫下的道路上,散步。 有时会是两个人,陪着她的那个人是她的朋友晟夏,进了这所大学之后,一年多了,好像一直都是她,没变过。 出了大学的正校门便是一条车如流水人头攒动的大街,沿着大街往左走,不到五分钟便可以看见一条榕树排排的小街。 每一次走出偌大的校园之后,她的脚步就是在这条小街上不断地重叠着。 小街的宽度只能容得下两辆小汽车并排穿过,而街两边每天都摆着水果摊,占了不少的空间,所以一般很少有大车经过。 自行车是有的,但最多的还是步行的人。这里有林荫,有水果之类的绿色食品,又偏静,她觉得看着这里的一切,能够很容易呼吸到大自然的气息。这也许就是她经常来这儿的原因吧。 如果生活可以这样一直很安静地过下去,我的青春便似一首很恬淡的诗了,当我走过这段生活,在以后又将它回忆时,也许心底会不由得悄悄流淌着甘甜的滋味吧。 她不止一次这样想道。这样想时,她的嘴角总挂着一抹幸福的微笑。 3 薛珂学的是商务英语,很令人羡慕的专业。 听别人说,学这个专业,大学毕业以后找到的任何一个对口的工作薪水都会很高,如果能在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干上几年,不用多久就可以变成白领级的人了。 是真是假谁知道呢?她选择这个专业时并没有想过它的就业前景。 她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很好,上大学报专业自然要报一个与英语有关的,至于报英语类的哪一个,随便。 她把这想法对父母说了说,又对老师说了说,结果,他们异口同声地说:“你就报商务英语吧。”于是,她以后的学习和就业方向被决定了。 考上这所知名度很高的sj大,以她自小到大取得的令人羡慕的成绩自然很是顺利。 她总是抱着无欲无求的生活态度,她对待生活的方式也从没让她越轨出道过,更没让她有什么难以梳理的烦恼。 所以,即使在人生的那些被许多人看起来很关键的选择上,她依然只抱着淡淡的心态。 总之,一句话,她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无论从哪方面说。 还以幸福笑② 4 所有的今天重复着昨天,所有的明天重复着今天,日子就这样叠加着过去,心中有什么伤感么? 不知道。 太平静的青春像什么呢?像娇羞的蓓蕾默默打开着花瓣,在不经意的一刹那给时间以惊艳?像怒绽的花瓣默默接受终要凋零的命运,在回忆时给自己以残香? 不知道。 青春的双手能否在安静中用彩笔勾绘出属于自己心灵的那幅迷人的风景? 不知道。 是啊,谁知道呢? 谁能在自己的人生路口感知哪一条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道路呢?谁知道哪一条是能够让自己有美好的明天的呢?谁能未卜先知呢? 还是闭上眼睛,再让自己转几个圈儿,然后凭着自己的感觉决定以后吧。 5 进入大学一年多了,一年多有多长呢?从一个初秋到一个冬天,经过一个春天,穿过一个夏天,又到了另一个秋天,而且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就是这么长。 离开家,奔赴到这里,薛珂也想过以后的路。但她的思想太简单,用另一句话说,就是太天真,所以她不可能想出以后将会怎样怎样。但她对自己的预言挺准的:日子一如既往平平淡淡,青春继续行走在文字的世界。 刚进大学校门时,她也曾想过把自己的青春搞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要不也是风风火火舞艳众芳,再不及也得是潇潇洒洒自由飞翔。可是,她还是继续着平平静静小思浅想,与她的希望大相径庭。 其实,也不能说是什么希望,以她的性格来看,那只能是奢望。当初那么想时,她已经知道,那些想法犹如飘渺的梦境,与现实有着隔世的距离。 她知道,她以后必定还是个喜欢安静并一直沐浴在安静中的女孩,这一点不可能变。 回顾自己过去了一年多的大学生活,她的眉头依然不锁什么忧愁伤感。她没有这把不适合她的锁。 6 晟夏说:我们的生活很像空气,我们想到了哪儿,以为就会有与之相似的气息扑进鼻子,但其实我们的生活还是老样子,根本一点味道都没有。 晟夏说:给青春一个机会,让它不顾一切地疯狂一次,给自己一个机会,让自己痴痴傻傻地爱一次,给回忆一个机会,让它甜甜蜜蜜地感动一次。 晟夏说:日子太平淡了,时间匆匆而过,生命的年轮里没有任何刻痕,心中难免不寂寞。看着时光压在岁月里的那条长长却又浅浅的车辙,心境会一下子幻化开一个无边无涯的荒原,而我们就置身在其中,想尽办法逃脱,却怎么也无法逃脱。 薛珂觉得她的话的确道出了她们两个人都有的“病症”。同时,她还觉得,在某些事情上,allmenarepoetsatheart。 可是,晟夏在说了这些话之后,依然故我。她还是陪着薛珂散步在那条林荫下卖水果的小街,还是与宿舍里的“剩女”打在一起,聊那些可以让她们消磨掉一天的无聊的话,还是做着自认为特别有意义却只是索然无味的事儿,譬如睡觉。 薛珂不禁问她:“你既然明知道自己很寂寞,为什么依然还是玩味它而不去找个男朋友,给自己换张灿烂的笑容,不让自己继续寂寞?” 晟夏说:“你听说过‘莫摘青苹果’这句话吗?” “听过。怎样?” “你知道它的意思吗?” “知道。就是青苹果很涩,不能吃,摘了也没用。” “right,还没成熟。等到时机成熟了再摘,一摘就是一个甜的,有可能还是香的呢。”晟夏一脸期待,“我的要求特别高,男朋友必须是没有保质期的,可以长期使用。” 薛珂明白了,她是在等待。不过,薛珂不明白的是,她一天到晚没正经的样子,看人必定走马观花,而且一般情况下,她老是呆在宿舍里,像这样她如何把希望变成现实? 她们的这番对话是在宿舍里,当时宿舍里除了她俩,没有第三个人。她们宿舍共六个人,薛珂睡右边的四号床,是上铺,晟夏睡左边的一号床,是下铺。而此时她们正挤在一张四号床上,说悄悄话。 薛珂说:“其实,我挺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的。平平淡淡,一直很安静,多好!每天一个人在图书馆里闲坐一阵子,一个人在路上静静地散步,只在乎自己的小悲伤小欢乐,只思考自己虽然单纯却很在意的小问题,多好!——是不是?” “是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晟夏说,“但每天都这样,难道不觉得活的很累么?” “我倒不觉得。我已经习惯了。” “我可不是你。你知道我这性格,我是闲不下来的人。如果要我过你那样的生活,我给你保证,不出一个月,我得进太平间。” “没那么严重吧?我自认为生活很充实。” “这是你,不是我。我啊,‘asthewindblows,youmustsetyousail’,做个一直追逐美好的人。” “美好?你追逐的是什么美好?“ “在大学期间,我要找个真正爱的人好好爱一次。”晟夏说,“青春没有爱情,就像树木没有绿叶,花株上没有花朵,是一种无可弥补的失缺。” “really?” “是啊,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lymythoughts。不过,我从没想过要真正的……爱一次。”薛珂的脸颊微红。这是她第一次对别人说爱字。 晟夏好像并没注意到薛珂的变化,她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了。 这是她们自相识以来第一次谈关于爱情的话题,这时的薛珂只是个情窦未开的女孩。 其实她们都是正处于幻想中的女孩。她们还生活在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紧闭着心扉。 还以幸福笑③ 9 其实,真正的班花是薛珂。晟夏知道。 晟夏的相貌称得上漂亮。齐肩的短发,随风起动的刘海儿,柳叶眉,鹿一般的眼睛,鼻子有些小,嘴唇有点儿薄,整张脸是倒三角行的。 她的身材偏胖,而她的个儿头高挑,因而只能看出她的身材很是匀称,还有女人应有的曲线。 她喜欢穿黑色的休闲装,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穿起来舒服,看起来潇洒。” 她最好看的是双臂抱胸嘴角一撅的那种看起来坏坏的样子,她们宿舍六个人中有五个被她的这样子迷醉过,那一个没迷醉的人就是她自己,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厉害”。 与晟夏的现代气息相比,薛珂像是闺中藏秀的那种女孩。她内向,端庄,一姿一态似乎都透露着某种高雅的气质,这大概是因她打小爱安静而不经意练成的,连她自己都不晓得。她长发及腰,弦月眉,猫似的眼睛,鼻子小巧鼻尖有点儿上翘,嘴唇时常紧抿着如一颗花生仁,她整张脸像是竖起来的椭圆。她的身材偏瘦,个儿头偏高,双肩的距离有些窄,一看就知是个大家闺秀般的女孩。她最好看的姿势是坐着。只要一坐,她身上潜藏的美丽气质便犹如阳光一样遍洒在她的周身。女孩用同性的眼光一般看不出她的这种美的,只有那些男孩,即使是念叨着“色即是空”的男孩,也会不自觉地往她身上瞟几眼,然后胡思乱想。 晟夏知道薛珂是班花,但她看不出她的美丽所在,所以,她很纳闷儿男孩们是不是都有斜视或眼上的其它的毛病。 晟夏问过薛珂:“你好在哪儿呀?为什么别人都说你长得俊?” 薛珂回答:“我也不知道。他们可能戴了有色眼睛吧。” 晟夏跟薛珂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积累下了这个习惯——突然伸出双手神经质地捧起薛珂的头,露出一脸古怪地端详着她的脸,直把她看得汗毛倒竖,心里生怯。过好一会儿,她才慢慢将手放下,然后自言自语般地说道:“像是雪刻的,很精致。” 后来,薛珂每每看到晟夏脸上出现了异色,就赶紧躲开她,直到她问“你怎么了?为什么躲着我?”为止。这似乎成了薛珂的习惯了。 10 沐浴阳光,肌肤上流淌着温暖的感觉。闭上眼睛想一想,可以感觉到有一种比水还让人舒服的液体正侵入体内,交汇在每一个毛细血管里,与血液循环在一起,好是惬意人心。 我不止一次在阳光下注视自己的影子,我仿佛看到了一幅简单的画:一张白白净净的宣纸,上面站着一个注视自己影子的人,影子呈现的姿势也是在注视,整个画面只有黑灰两色。 为什么不把画面涂成彩色的?我也无法解答。也许是在我的感觉里没有那么多色彩吧,尽管我正沐浴着阳光。——心灵的感觉就是那么奇怪。 能够用心去感受身边的阳光的人,也许都是些安静的人,因为只有安静的人才有可能会注意自己所看到的每个细节并为此感动。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人吧。 而行走在安静中的青春将是怎样的一首诗呢? 曾以为淡淡的青春也会有一些自己并不知道的味道萦绕着。可是,我怎么嗅觉不出来呢?莫非,真的一点儿味道也没有? 失落轻轻地打在了心头,划出丝丝涟漪触动着每一根神经。 也许是一首带着些许忧愁的诗吧,即使青春沐浴着阳光而行。 11 薛珂自然听到过许多男孩对她的表白。她是这样“回敬”的:脸刷得一红,眼睛直瞪着对方,把对方看得发窘,然后赶紧从对方身边或向后转身跑开,给对方留下难以收拾的尴尬;之后一些天见了对方就远远地躲开,不跟他打照面;全过程没有一句话。对方自知没戏,只好放弃。 也收到过一大査子的情书。她“回敬”的方式是用“火攻”,所有的纸片儿慢慢地全变成了灰,男孩们的心也就随着火的燃烧很自然地变成一把灰了。 她母亲说:“要好好学习,不准谈恋爱。”就是听了这一句话,她毁掉了不知多少个男孩们爱慕的心。 从而,有人说她:“不食人间烟火”。她不知是什么意思,也便没放在心上。 她就是这样对待男孩们抛来的感情的,直到现在,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 她不是没有想过“出轨”,可她一这样想时,心便像蹦蹦球似的直跳,不到没有了这种想法就无法恢复平静。想想就没什么好心情了,她哪还敢付诸行动?于是,她逼迫着自己把心放在书本上,继续好好学习,不再想别的事。 尽管已经进了大学校门,她依然还是没勇气接受男孩们抛来的的感情。她依然把他们的心变成灰,然后继续过着自己“天天向上”的生活。 喜欢图书馆,喜欢林荫下的小街,她的生活在这两种喜欢里徜徉,她一直很安静,她乐在其中。 而她似乎又觉得自己在等待什么。 还以幸福笑④ 12 我在等待什么?薛珂回答不上来。 谁心中都有一些隐约的秘密。 这些秘密潜藏在心中多时,会偶尔不经意掠过意识,给自己示意它的谜底,而我们往往在触摸到了谜底的时候却只是把它隔离一切看待,就像手中拿着一个水果一样,我们只认为它是苹果,没有进一步展开联想,探知认为它还有可能是什么。 久而久之,即使谜底就在我们眼前摊开着,我们依然不会把它和心中的秘密牵扯到一块儿了。 如此以来,我们揭不了心中隐藏的太多东西。 也许,在某个时候,薛珂看见过答案,而现在,她找不到想要的答案。 这或许是她觉得生活最空虚的时候。 一个人在这个世上生活着,对未来应该有所期待吧?当明白自己期待什么时,心中就有了可以把握的方向,于是经历一些风雨,截取一段人生努力的将它实现。 这便是生活的充实。 薛珂在“我等待什么?”上徘徊着脚步,自然会觉得生活很空虚。 于是,她不禁有些莫名的失落。 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么?她想,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正置身在水中,身上的压力非常,肌肤感觉到的温度又是那么冰凉?还有,我睁开眼睛看着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模糊? 她的心中不免骚动。 她有了要奋力挣扎挣脱一切的冲动,并且这种冲动沸腾了她浑身的血液,使得她的心中一下子鼓足了很是膨胀的勇气。 她对自己说:“youmaydowhateveryouwanttodo!”还引用一位名人的话说:“awaysbearinmindthatyourownresolutiontosessismoreimportthananyhing。” 可是,她刚有了勇气便又泄了气,因为她不知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也就是说,她想要的是什么生活。 也就是说,她在等待什么,她不知道。 于是,她的生活一如既往,一直很安静,她无法撕开安静的画皮,让自己再贴上一张与之完全不同的面容。 有时候,她很羡慕晟夏,向往她外向的性格,认为她所过的生活是很美好的,有着别具一格的风景。 有一部分时间,她确实是寂寞的,她也能很亲切地感觉到。 而更多的时间,她一直是很安静的,她徜徉在自己的两个喜欢里,为自己编织一个美丽的心灵小屋,并居住在里面,自得其乐,做着自己的小小的梦 13 薛珂不知道什么是无聊,因为在她的心里这也是一个不解的谜。 所以,当她随口说出无聊二字,晟夏又说“是啊,我真无聊”的时候,她感觉不到晟夏的心里正藏着什么。 每天除了上课和吃饭,以及其它有必要做的小事,她几乎每一个白天都在她所喜欢的那两个地方打发掉一天的时光。 在书里她有另一个世界可以置身,在小街上她又有心灵世界可以融入,两个世界都虽小却足以满足她所想要的那一点快乐。 这已够了,她不贪求太多,只需要一点点儿的,她就可以乐上一整天,像一只蚂蚁只需要一个米粒就能够吃上半年一样,她有的只是“蚂蚁的胃口”,对待生活。 没有太多奢求的人也很少无聊,没有什么无聊谁都能感觉到生活得很充实。 这个道理很适合薛珂本人。 而晟夏却是个对生活要求太多的人。她不仅要求太多,还要求太高。 晟夏认为,青春不是用来浪费的,她应该拿着它去做一些对自己来说比较有意义的事,即在学好该学的东西之外,再做一些适合青年人应该做的事,譬如谈恋爱。 当然,不只是谈恋爱,还有别的,而以她的所思所想来看,好像这一点占了“有意义的事”的主导位置。 这也难怪,因为她已经生活得很无聊了。 而她又对谈恋爱的要求是那么苛刻。这难免不让她自己陷入孤独中。 孤独是无聊的包装袋,于是,她很轻易地脱出了口:“是啊,我真无聊。” 一般地,无聊基本上都是自找的,她把选男友的想法只要稍稍放低一点,譬如,可以这样做: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只要这样做了,她放眼一望,就会觉得好男孩可以任自己挑。 谈恋爱容易,找个真心喜欢你并且你也真心喜欢的太难。她想道。 于是,她每天依然枕着无聊入睡,枕着无聊醒来。 “timeisastoryteller。”她生命的纸张上尽写着无聊,如何被讲述呢?即使能被讲述,但,讲给谁听呢? -_-,-_-,-_- 推荐一下我朋友的书:《逆天龙祖》 不多不多,才三百多万,可以看看,够看的^▽^感谢???? 还以幸福笑⑤ 14 薛珂对晟夏说:“你真的该爱一次了。不然,你不是在无聊中继续沉默,就是在无聊中被时间折磨成stupididiot。反正,对你来说,都是坏事。 晟夏说:“我倒是很想,可是没找到对象。要不,你帮我想想,让我找个方向?” “你找什么方向?” “长相不一般的,穿着不寻常的,才华压倒众芳的,说话带有幽默感的,最重要的是,能哄我开心拿真心对我的。”晟夏说。“这些,如果能俱全,最好一个也不落下。——有这样的人么?” “有。我见过一个这样的,他跟你说的完全符合,”薛珂开玩笑说,“不过,他已经是已婚男人了,小孩都跟我们一般大了。呵呵!” “谁?”晟夏露出了一脸的坏笑。 “myfather。”薛珂笑着说道。 “看来你的妈妈艳福不浅,找到了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晟夏向薛珂眨巴了一下眼睛,“不过,他拿真心对别人了,不是我,所以,仅凭这一点,在我看来他不合格。” “呵呵,我跟你开玩笑呢,你真当真了?” “哪能啊?我就是没想到,像你这样文文静静的女孩还有开玩笑的天赋。” “其实,你说的那样一个人太完美了,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的。我感觉我爸挺好的,但他也满足不了你提出的所有的要求。” “其实我也在跟你开玩笑。that’snotquitewhatiwant,我想要的,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一个男孩……” 薛珂沉默了。她知道晟夏还会继续说下去,所以她没开口。 晟夏接着说:“我不想把我的初恋随随便便交给一个男孩,但我又不知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性格的,所以我感到……很是迷茫……但,我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指示着我做事,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它告诉我:你需要耐心等待。” 等待?又是这个词。薛珂听到晟夏说出最后两个字时,不禁皱起了眉头。isn’titannoying! 晟夏问道:“你在想什么?” 薛珂说:“等待。” “呵呵,我发现咱们还有某种共同点呢。” “什么意思?” “我们一样,在心中很自然的都故意留下了一个空白,盼望着适合这个空白的东西出现,然后我们把它填进去。那片空白一定在你我心中很重要的位置,因为我们都一样,舍不得把这位置腾出来,让给我们并不真正喜欢的东西。其实,说白了,那个位置留给的并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人。——是吗?” 薛珂的脸上泛起红潮:“我不知道。” “factsneverlie,你的脸已经把你出卖了。”晟夏笑着说,说时双手伸出欲捧薛珂的脸。 “不要啊!”薛珂已对她的这个举动产生了恐惧症。她条件反射般地赶紧移开了脸,并探出手,欲抓住那双令她恐惧的“魔爪”。 可是,晟夏的蛮劲太大,薛珂哪里抵挡得住?没办法,她赶紧挣扎着坐起了身。 此时,天已向晚,屋子里有些阴暗。秋风打着宿舍的年久失修的破窗子,一阵阵吱呀呀的声音传来,刺激着两个女孩的耳朵。 晾晒在窗子上的衣服随风乱舞着,像忽悠悠左飞右转的无头无脚的鬼魅,很是吓人。 但,由于她俩打上高中起就住校,这样的情景见多了,所以并不怎么畏怯。 以前薛珂倒是有些害怕的,但经过许多舍友的嘲笑和作了好久别人的“谈资”之后,她也渐渐逼迫着自己消却了那种畏惧的心里。 而此时,薛珂将眼睛望向窗外时,心里却有着一种莫名的激动。 她感觉那随风而舞的衣服像是一种摇摆不定的心境,想停下来,却因外界无法抗拒的力量而不能够,它就这样放任了被捉弄的自己,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最后只得默默品尝着被蹂躏的难耐滋味。 这种感觉有些悲观。而这种感觉偏偏把刚才还在和晟夏打闹的薛珂拉到了一个迷魂阵中,使她沉浸在其中,不能苏醒。 而看着薛珂陷入了沉思,晟夏也不禁在一直很安静的宿舍里走了神。 她也是看向窗子使自己的心神分家的。 还以幸福笑⑥ 15 薛珂的这种悲观的感受,恰恰适宜于晟夏。 晟夏就是一个心境因外界的捉弄而摇摆不定的人,从她渴望恋爱的想法上便可以看出。 像她这样的乐天派,适合有太多朋友,却不适合谈恋爱,因为一个人一旦恋爱了,她的朋友圈子就会很快缩小,几乎可以缩小到只有同性朋友而且是至交的地步。 这不难理解,恋爱中的人都是自私的,而且两个人的大部分时间是纠缠在一起的,而友谊之花又是需要用时间去浇灌,两者在时间方面必然有着无法化解的冲突,于是必须做出类似于鱼与熊掌的抉择。 晟夏是个乐天派,她若选择了恋爱,必然对她的乐天性格有所影响——朋友圈子小了,她的那些喜欢耍众人的伎俩自然没了发挥之地。 如若这样的话,她接下来要做的就会应了那句“经典”的话:为爱的人改变自己。 其实,在晟夏的心里,根本没想过谈恋爱,后来她之所以有了这种想法,可以说,都是同宿舍的那四个沐了爱河的女孩逼的。 当然,也不排除别的影响,譬如大学里持续保持高温状态的恋爱风气。看着出入成双的一对对恋人,她难免不会有什么想法。 这便是晟夏不可抗拒的外界力量。 她品尝到的难耐滋味即是:当朋友忙着约会时,她只能一个人呆着或陪薛珂在小街上溜达一阵子。 让她这样一个外向的女孩把自己关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她哪能受得了? 所以,在枕着无聊入睡的时候,她从想想要不要找自己的另一半渐渐变成“我必须找到自己的爱”了。 可她给自己找了个茬,她说,想找个男朋友容易,但想找个真正喜欢她的男朋友太难,而她又不愿把初恋随随便便扔给一个并不是自己真心喜欢的男孩。 有时,晟夏挺羡慕薛珂的,对生活无欲无求,把一切想得简简单单的,每天来往于自己的两个喜欢里,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问,让自己的生命听任时间的安排。 倘若不是打小就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的人,是很难让自己的心安静的。 而薛珂偏偏一直享受着它带给她的乐趣……因对生活的要求太高而总是亲吻着寂寞的晟夏怎么能不羡慕? 但,羡慕了薛珂之后,晟夏依然要继续唱“听寂寞在唱歌”。 她用自己正寂寞着的青春去唱,发自了肺腑,所以,她唱得是那么感天动地,使得听到她唱歌的人总错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位很有天赋的寂寞歌手。 “thewarmthoflovecanmeltawaygrief,butmygriefgrowsheavierwithlongingeverymissingnight。”她对自己说。在还没找到自己的爱时,她已经开始预先积累思念了。 16 入夜了,那四个“恋女”陆续拖着疲惫的身子带着一脸的微笑敲开了宿舍的门。她们已经好好打发掉了自己的一天,似乎都觉得心满意足。 进了宿舍,她们的说话声把宿舍里原来充斥的安静一下子全部打破了。 薛珂一直很安静。晟夏变得活跃了,层出不穷的鬼点子继续在某个人的身上上演搞笑的恶作剧。笑声代替安静,填满了这个不大的空间。 “邻居”不满的怨声也此起彼伏地传来…… 薛珂躺在自己的被窝里,眼睛闭着,而脑子依然很是清醒。 她和往常一样,对宿舍里的一切半听半不听。每每听到笑声了,自己感觉也好笑,就附和一下,为气氛稍稍增加点儿活跃度。 而今天,她附和的笑声却很少。不知为什么,她的心里忽然冒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这种感觉好像是与晟夏的这次闲聊引起的,但她说不出来它究竟是什么。 而有了这种感觉时,她的脸上泛起了微微的红晕。 听着那五位舍友的争吵嬉闹,尤其是把话题扯到男朋友时,她的听觉仿佛比以往更是灵敏了。在这时她能够记住她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尽管太多的都是笑料。 她发现那四个“恋女”特别喜欢提及自己的另一半,而且说起来脸上会洋溢着说不清道不明却能够让人丝丝感触得到的幸福。 或许,她现在该明白自己等待的是什么了吧? 有一种幻想投影在了薛珂迷离的眼前。那幻想是那么单薄,用心轻轻一触,便乱了。而不多时,它又徘徊在了眼前,倒映在了她的心上…… 夜半时,宿舍里的那些呱呱叫的舍友都进了梦乡,而薛珂依然没有睡着。她闭着眼睛胡思乱想着什么,想什么?她不知道。 窗外的风依旧撩拨着挂在窗台上的衣服,窸窸窣窣的摩擦声一点点儿地灌进薛珂的耳朵。今夜的月光彻亮了屋子,如水的月光袅袅的化开,教人有入梦入画的错觉。 今夜,无眠。 17 属于青春应该有的心事,就这样潺潺地流进心扉,在心的某处汇聚成一汪清溪,带给人悦耳动听的叮咚声和清可澈底的念想。 在心灵的那处如大自然里的空谷一般不染一尘的地方,有着流动的溪水碎了它的安静,这感觉是那么美,但这安静不会被破碎的,相反地,还会更让心灵安静比往常的。 多梦的年龄需要一场呢喃细雨湿润柔软的心事。聆听屋檐下的歌声,心灵的小屋里便不会寂寞——也许会更寂寞,因为细雨也有可能轻惹一种期盼,让它揭开面纱并带着微笑亲吻善感的聆听者。 闭上眼睛聆听那屋檐下的奇妙,心事真的会被揉碎。 18 也许,明天…… 谁能知道自己的明天是什么样的?谁能猜想出明天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也许,薛珂可以正确无误地回答第一个问题。但第二个问题…… 薛珂很希望明天会有什么意外发生,因为她也希望自己平静的生活能够泛起一些涟漪,好让青春在不经意间留下一丝感动。 也许,这就是她所等待的吧。 但是,她不能给自己答案。因为tomorrowismystery。 下一个天亮 等待,永远是无止境地彷徨,我等了你,很多年。 蓝天如碧的晚春,我遇见了你,阳光下,你的笑,竟然让我一梦若干年,也许,是你的微笑,也许是你那带着忧郁的眼神,如蓝天碧波下投影的涟漪,不经意就会激起碎碎的水花。 翠色恋芳华,春风拂晚霞,春日荡漾,我与你携手,走过春舞的大好年华,脚印轻轻浅浅的留在那如诗如歌的青春印迹上,曾经,我期待着与你共同踏过一条河流,趟过一条人生之路,风风雨雨到白首,恋恋年华,如痴如醉。 或许有些故事不必说给人听,更多的是藏在心底涩涩的回忆。 1遇见 我在中学的时候与你相遇,不谙世事的年龄更多的是充满了梦一样的期待,忽然,你就出现了。 你是我的师兄,毕业在即。 你穿白色的运动上衣,黑色的裤子,脚踏一双耐克,浑身洋溢着青春蓬勃的气息,尤其是你的笑容,就如那阳春三月的微风,瞬间照亮了我的眸子。 “你好,我叫苏潇雨。” “你好,我叫李慕白” 帅气的大男孩倒是有一个诗意般的名字,这与你的气质比较般配,你身上有一股淡淡烟草的味道,混合了这个年龄独有的清新,一刹那,我有种如痴如醉的感觉,我仰望着你,感觉到爱慕的意味。 初恋竟是这么刻骨铭心,以至于如今忆起,依然是情恸于心。 那个周末早晨,你来找我,背上背了一个大大的画板,我打趣道:看不出你还是个画家呢。” 他眼睛闪着玩世不恭的笑容:我只是玩玩罢了。走,咱们写生去。” 你领我到了一处山野静地,后面就是山,从上俯瞰,我们所在的小城尽收眼底,在一处草地上,你席地而坐,我则在旁静观。 你支好支架,拿出画板,竟然全神贯注的作起画来。 我观赏之余分外震惊,你丝毫不是谦逊之词,一笔一划都很到位传神,虽然我不精通绘画,但还是能看出一二来。 静静地不知过了多久,你终于搁下了笔,伸了伸腰:慕白,我画完了,你看看。” 画中,一飘逸少女,在草地上起舞,而少女旁边,一俊秀少年,正深情款款走来,旁白:你是画中的风景,而你亦是我眼中的画。 这分明就是描绘了我们两个,我顿时羞红了脸,你大笑。 以后的时日里,我还知道你不但精通绘画,还崇尚小资情调,我渐渐地,爱屋及乌,也开始了听钢琴,品咖啡,看暧昧的电影。 与你在一起的时日里,我神采飞扬,似乎所有的过往都成了旧时光,唯有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才是重获新生。 2初恋 我与你走在林荫小路上,谈笑风生,你说:“李慕白,我喜欢你。” 我望着你,灿烂地笑:苏潇雨,我也喜欢你。” 我和你,相爱了。眼里只有彼此,我望着你的眼睛,你的眼睛里有一个分明的我,暮色西下,你载着我,晚风拂面而来,我和你在一个夕阳里,守着共同的方向。 我开始收敛我张扬的个性,自小到大,男孩性格不知被父母数落过多少次,我开始穿红色的衣服,只为了那份热情,我开始留起了长发,只为你的手穿过我的黑发。 爱情就是这样,不容分说的来,从不会想到以后是否还安若晴天。 “李慕白,我这辈子若只有五十年,就只爱你五十年。”你认真的说。 此时,你已毕业,离开了学校,你要干自己的事业,你说:爱情和事业是你的左右手,哪一样也不会丢失。 我爱上你,就如飞蛾扑火一样,你的素质和能力,已远远让我着迷。你的玩世不恭与才艺,让我痴迷。你时而闪现着忧郁的眼睛,更让我欲罢不能。3旧伤 你的应酬逐渐多了起来,可是你总记得给我电话嘘寒问暖。一次,我在图书馆看完书,天竟然下起雨来,我快步推开门,与一顶蓝色纸伞撞了个正着,我气急败坏,突然伞底下闪现出你无比灿烂的笑容,你说,“雨天总是有情调的,雨天里的不期而遇更是动人”,雨水顺着你的发际流下,反而显得沧桑和落寞。 我笑了,给了你一个大大的拥抱。 你时而明快,时而沉默,忧郁的色彩沾满了你的眸子,我知道,这都是你的事业刚刚起步,事情琐碎复杂。我想过帮你,可是你总是温柔的握着我的手,说:“我只要你好好的上学,不要像我一样,过早的踏入社会。” 我们的爱情,终究还是落入俗套的烟灰,他的事业,我的学习,或许总是有隔膜的。 你空闲时,开着新买的车,载着我兜风,风尘闪花了我的眼,你忧郁的眸子比以前更多情,棱角分明的脸上,已不是学生时代的单纯,你依旧是偏爱运动装,潇洒飘逸。 你的身上,已不再是那种清新的味道,而是混合了脂粉和烟草的气息,每次我依偎着你,总能闻到你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脂粉味。 既然还爱着我,你为什么不换掉充满脂粉味的衣裳,这么明显的暧昧,,似乎就是对情感的一种亵渎。 我忍住了,只为了我的爱情,事业中,难免逢场作戏,这些我都了解,更重要的是,我对你的爱,始终不变。 你飘忽不定的眼神,一度让我猜疑,我想你定是有话对我说,可是你什么也没说。这是以前没有的,尽管你忧郁,但是你的眼神,从来没有这么高深莫测过。 虽然我们相处了很久,但是我从未去过你家,那个周末,我没有同你打招呼,就径直去了你家,你家坐落在一片绿荫里,还是你告诉我的。 你家是一座两层小楼,看的出家境还不错。我轻轻推开了门,门未上锁,一股清风扑面而来,庭院里的绿树成荫,还有不知名的花儿,开的如火如荼,我准备给你一个惊喜。 一个大大的画板,斜靠在客厅的一角,客厅里,一个女孩正在看书,我的出现,让她吃了一惊,回过神来,嘴角现出一丝嘲讽的微笑:“你是李慕白吧?” 我说是,我来找苏潇雨。 她放下书,轻轻地走到我面前:“苏还没有回来,我就是在这里等他的。” 我很想问她说什么人,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是苏的女友,若是他回来了,麻烦您转告一声,谢谢。” “哈哈哈,”她大笑,坐下来,翘着二郎腿,“李慕白,我把话给你挑明了吧,我才是他爱了多年的人,而且我也是他父母指定的儿媳妇,至于你,还太年轻,等过几年再说吧。” 女孩的打扮不俗,发髻高挽,身着素色淡花的上衣,一抹绿色的披肩,分外耀眼。 我狼狈不堪,从你家里逃了出来,难道一切都是假的? 那么,那次出外写生,画中的人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我一路胡思乱想,漫无目的在路上走着。 黄昏时分,一辆熟悉的车自眼前一闪而过,可是,我分明地看到,你跟那个女孩谈笑风生,那一刻,我的心碎了。 也许吧,依你的条件,良好的家世,怎会看的起我这么一个凉凉的女子。 我的学习一落千丈。 你找过我,我避而不见,我换了手机,网上删了你的号,一切,就如最初不曾相遇,你是你,我还是我。 4一切都过去了 我曾写过满满几个本子,都是为你而写,如今,它们只能给我带来伤痛。 我烧掉了几个本子,也葬了我与你的爱情。年轻的心经不住一点点欺骗和隐瞒,不允许在爱情的画板上涂抹上不协调的风景。 我最终没能考上如愿的大学,我的大学梦连带着对你的爱情,一并踩在了脚下,埋葬在了心底。 我变得郁郁寡欢,开朗的性格已不复存在,我不再穿红色的衣服,我剪短了头发,我不再听钢琴,不再喝咖啡,更不会再看那些杜撰的死去活来的爱情故事。 这一切,都已与我无关,我还是我,李慕白,一个独行的女子,行走在这个凉薄的世上。 你从此没有再找过我,一切仿佛都消5下一个天亮 若干年过去了,曾经的心殇,游离在过往的脚印中,我依然孤身一人,拒绝过众多追求者。 我心里,爱着的依然是苏潇雨。 雨朦胧地下着,我回到了故乡。 你的家依然在,四周依旧绿树成荫。 只是,我没有找到你。这次回来,我只想见你一面就走,以了却我多年的夙愿。 曾经是,多么幼稚,伤害了你,也伤害了我。 门扉依旧在,上着锁,人面不知何处去。 透过门口缝隙,我看见院落里一片凋零,那些不知名的花儿,因长久没人打理,已经萧条,成了枯藤蔓之的野花。 这一切,到底怎么了?人呢?你又去了哪里? 我满心疑问地回到了家,母亲叹了一口气:“孩子,你出去这么多年,总算回来了。这里有你一封信,有个人叮嘱我,一直等你回来再给你。” 一封没有邮戳的信。 我打开,有一股淡淡的清新的味道。 慕白: 我知道你心里恨我,那个女孩,她是我的妹妹。她这么做也是为了你,希望你能原谅。 我一直都是深爱着你,只是,这份爱,若是延续到天国,你能接受吗?我的病情一度不敢跟你说明,虽然病情在加重,可是我还是担心你承受不了,我的妹妹,就用这种方式让你死心,另寻他爱。 当你看到这封信,我已经不在了,我的病,无法根治,早晚一死,这对你是残忍的,晚一点知道,也许还不是那么痛苦。 我要对你说,我爱你,一直都是,祈望来生,我们再相遇,下一个天亮,依旧是春暖花开...... 眼泪已不能形容我的心情,你知道人最痛苦的时候是怎么样吗?欲哭无泪,就是那种心被搅得粉碎,却发不出声音。 信被我烧掉了,青烟袅袅,随风而去,就让那青烟带着我的心,去天国里传达我的哀声。 风剪开了一个缺口,等待着下一个天亮,我孤身而入,只为能遇见你。 年轻的时候,敢爱敢恨,可是,若干年过去了,那份破碎的心,依旧没有弥补,更多的是悔痛在折磨着它,若是当初,我不远走,若是当初,我不被眼前的假象迷惑,那么,我不会让你带着遗憾,带着悲伤去天国。 世上的事,难以预料,我只想说,无论何时,你都要珍惜一份感情,错过了,就永远不再是你的。 下一个天亮,微风斜入,桃花红,梨花白,我又遇见了你。 “你好,我是李慕白,” “你好,我是苏潇雨。” 紫贝壳里的秘密 赤色的瓦砾,白色的墙壁,蔚蓝的大海,那是我向往的地方,那是我向往的地方,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小时候,你轻轻托起我得手,耳旁是你若若的咿语:看呢,那个方向是你的幸福。 我睁大了眼晴寻觅着,幸福到底是什么呢?可以吃吗? 你看出了我疑惑,轻拍我的头:那可比吃的东西珍贵 无害的瞪大了眼睛看着你:真的吗? 你沉默了半响,突然低头微笑着:你长大了会明白的 透过阳光影射我突然觉得你笑的好美 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你便转身离开了,看着你消瘦的背影,莫名得有些心痛 背影消失在了走廊的转角,我才回过头,看着那个笑起来很美女人指的方向,有点迷惘,心中却有了一个冲动,那就是快快长大 从那以后,我就经常坐在那个走廊的长凳上,静静的观望着那个远方。而你也静静得观望着,嘴角总会在这时笑得灿烂,灿烂的有些恍人眼,然而我心中那个冲动的渴望便更兹长了 春暖花开,鸟语争鸣,暖暖的阳光照的人暖洋洋的,不舍的离开,我已经十六岁了,花一样的年华,我认为我长大了,可是那个方向到底有什么?幸福有是什么呢?长长的走廊已在年轮里翻修,变的高雅而温暖,而我还是那样静静的观望,我似乎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看得有些出神,身边她来了也未曾发现。 :想什么呢? :在想什么时候可以开车去拉萨 :呵呵,如果是那样就好了 :嘿嘿…… 默默的不在说话,任谁也无法打破这样的宁静。 两鬓斑白的老人托着清瘦的手在女孩的青丝上柔柔的抚摸,充满了宠腻的味道,老人看起来瘦的如轻风会随时漂走一般,然而女孩也是那样的清纯的不真实,午后的阳光在叶与叶的隔离下温和的倾洒在老人和女孩的身上,宁静,和谐。 老人轻轻在女孩的额髻亲吻了一下,缓缓的拉起女孩的手,轻轻开启她那毫无血色的嘴唇,述说着什么,眼睛里充满了开心与激动,而女孩似乎听的入神,也开心的笑了 末了,女孩的手里多了一枚紫贝壳,紫色的颜色是那样的鲜艳,女孩轻抚着紫贝壳,嘴角那一抹弧度久久不能散去 那个午后,老人消失了,长长的走廊,女孩一个人坐着,手里拿着紫贝壳,眼睛里噙着泪,女孩哭了 时间过得很快,深秋来临,春天离得太远,女孩看着树叶的调落想起了老人,她带着紫贝壳去看了老人,这是第一次,她接受了这个现实,老人永远的走了。 那次后,女孩也离开了,带着紫贝壳,去了那个老人指的方向的地方,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有期待,有彷徨,更多的是不舍。列车缓缓的起动,最后高速飞驰,等不及回头看,我已远离了故土,看不见了,我闭上了眼,等待下一站的来临 列车停了,我到站了 看到的第一束阳光是如此的明媚,这里真的很好,蓝蓝的天空高悬在我的头顶,热闹而繁华的世界进于眼前,高楼林立,鹰歌燕舞,我却没有半点留恋匆匆踏入了下一站,那个宁静而安详的地方,那个我一直向往的地方 气车开的很慢,我却对车外的一切显得如此寞然,这不属于我,在次闭上了眼睛,朦胧中,我沉沉的睡去。 我做了一个梦,很美很美的梦,那里有着金色的沙滩,蔚蓝的大海,典雅的小洋房,可以看见很多很多的贝壳,可以看到朝起朝落,可以看到夕阳夕下的美丽,可以看到还平岸上最大的太阳,可以……这个梦真的有点假,让人不忍醒来。 “砰……“ 为什么怎么吵?为什么有人在喊?是在喊我吗?好想睁开眼睛,好想睁开眼睛……奶奶,那个梦好美,我不忍醒来。 小蕊,快醒来,你答应奶奶要找到另一枚紫贝壳,不许骗奶奶,奶奶会伤心的 奶奶,别哭,我答应你,我醒来。 “医生,她醒了,她醒了“ 白色的,一切都是白色的。好白好白 “请问,这是天堂吗?“狐疑的看着一群穿着白色衣服的人,好像天使,只是少了一对翅膀 听到我说的话,一个年轻的医生噗呵一声笑了,笑的好美,多像奶奶的笑,不由的站了起来,轻托起他的手:你笑的真美。好像奶奶的笑,充满了阳光 :傻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小蕊 他还想问些什么,却被我打住了。牵他的手却拉得更紧,懦懦的说:可以带我去海边吗? 他久久没有回答,我仰起了小脸,眼里满是肯求,最终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我才放开他的手,坐回了床上,安稳的睡去,我太累了,却依稀听的见一个姐姐说:你没开玩笑吧,你什么时候也变得怎么没有原则了。 呵呵,随你怎么想 站在窗前,嘴里满满的笑,快了。 “吱…“门开了,我转过身去,一身休闲的衣服把他显得阳光,萧洒,我愣愣的看着他却也说不出话来。 走吧,我带你去海边 微微点了点头,拿上了背包,跟着他走出了医院。 他走的太快,脚步有些凌乱。突然,我停下了脚步,遥望着他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痛感刺入我的心头。奶奶,多像奶奶 出了神,手上传来一阵赤热。想挣脱却感受得更真切。 :丫头,你干什么呢? 我迷惑的抬头,看着他,为什么你会回来?:我看见有个傻瓜丢了,回来找。 我诧异的盯着他 他笑了笑,打横抱起我,我低呼了一声却不在反抗。 你的心情都在脸上,你真轻。 我低着头,没有说话 一路上,我们都沉默着,直到我快在他怀里睡着了,突然他说了一声:到了 我抬起朦胧的睡眼,一眼望去,蓝色的天空在浩瀚的海洋里翻腾,轻舞,似述说着海的美,海的阔,我不舍的收回了视线,看着头顶上方的他:真的好美,奶奶说的对他低下了头,正好对上了我的眸:你也很美。 我听见了他的心跳加速,我感受到了我脸上的绯红,急忙挣脱了他的怀抱,奔向了那个海边,我仰望了十六年的的地方。 突然,眼角有了一滴泪落了 :咦,甜的 我看着他把沾满泪的手指放在嘴里,似乎那不是泪而是一种很珍贵的东西,脸上是他最爽朗的笑。 我想说些什么,终是没有说出口,他的手指已在我的唇上,那是我的泪,是甜的 那天,我讲了奶奶的故事,讲了我的一切,讲了紫贝壳。 末了,他轻轻拥我入怀,似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抱着我的双臂劲更大了,我却独享了一份安全,安心 那个女人爱着一个男人,她深深的爱着他,可是很不幸,男人在一次出巷的时候离开了,而女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仍下了可爱的女儿,独自走到了男人出海的地方,久久伫立遥望,最后纵身一跃,淹没在了茫茫的大海中,却很奇怪,那个海边从此有了一种贝壳,紫色的,那么的艳,那么的美丽。 紫贝壳,拥有一对就能幸福快乐到永久,来生还能在相遇。 我和他,终是没有到最后,因为我认为紫贝壳是一个悲剧 朝水猛烈的袭来,海水变成了汹涌澎湃,蓝色的天空阴冷的气息,一切都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然而,这只是一瞬的,他的大手覆盖在了我的小手上,握的紧紧的,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安。我仰望他的脸,他垂头看着我,眼里全是满满的笑。:丫头,闭上眼睛,一会就会没事的。 我安静的闭上了眼,感受到额上的温热,我便更安心了,依在他的怀里,等待着一切结束。 :丫头,在这里,别动。 我拉着他的手,一直看着他:别走,我害怕。 :丫头,乖,在这里等我回来。 他执意的离开了,站在这里,我突然感到了一丝恐慌,我感觉到他会永远离开,我害怕了,我哭着大喊:林子寒,你一定要回来! 远处的他,转过身,咧嘴笑着,唇颤抖着说:我爱上你了 雨过天晴,一切恢复了平静,他却忘了回家的路。 林子寒 夕阳下,我看见海上有你最唯美的笑。 七月流火 七月份,我站在矮寨,看着桥前的灯火渺茫,我和米香把手里的孔明灯释放,这是我们度过的第三个情人节。 风安静的吹着,我看到米襄醉酒一样的眼线,我轻轻的吻着米香,我说,香香,请让我带你回家。 我最后一次见到乔洋是在一个盛夏的午后,乔洋穿着詹姆斯布朗头像的t恤,手里捧着一大杯可乐,开心的看着我笑,他说,允尘没想到能在这里再次见到你,乔洋就像五年前的样子,个子高高的,清瘦的身影,还像曾经一样喜欢穿破洞的牛仔裤,喜欢穿球鞋,一般都是詹姆斯几代。喜欢留着长长的刘海儿,喜欢看着你,开心的笑,喜欢跟我时而叹气,时而又很快乐的样子,乔洋他终究是乔洋,假若不是因为米香,我跟乔洋还会出生入死。 米香低着头,站在我的面前,“允尘,你应该知道,我一直都喜欢乔洋吧“她低声在我面前诉说着,“可是,你并不知道,我更喜欢你“彼此纠结的缠腻着,却一直都是我跟米香还有乔洋的生活。 乔洋看着我,开心的笑着,这仿佛是最为清晰的一个光景,在我的脑海里,在我思想意识的生活中,乔洋就那么看着我们,开心的笑着,我仿佛又听到了他跟我说,“允尘,开心点“然后对着米香说“米香,记得要开心哦“这个感情白痴,永远想到的都是别人,即使某天他死去了,也确实是为了爱着他的人死去的,我说他是白痴,我说过了,乔洋他是个白痴。 米香说,要来最后一次矮寨,2009年我们顺利从吉首大学毕业,我跟乔洋还有米香,穿着学士服,看着矮寨的这片光景,开心的笑着,我们的脚踏车上承载着我们的青春,悠悠的荡远了,米香轻轻的吻着我,我知道,乔洋在悄悄的流泪。 乔洋说过,这一辈子,假若连米香都没有了,那么他也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当然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可是当你觉得乔洋在开玩笑的时候,往往他都是在动真格的,于是结局很简单,在我们要离开湘西的时候,乔洋他,跳楼了。 我跟米香还有乔洋在一个初夏的午后相识,乔洋那时候是短短的小平头,笑起来的样子,给人很阳光的感觉,而这种阳光的感觉,直至乔洋最后死去的那年,却依旧清晰可见。 我和米香在办完了乔洋的丧事后,就离开了湘西,乔洋的母亲,不知所以然的抱着自己儿子的骨灰盒,鬓角的白发,清晰可见,米香走过去,轻轻的抱着那个中年丧子的老女人,,乔洋从来没跟我们说过,他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米香不断的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而那个中年妇女,面色无神的看着我们,眼泪早已掩埋了她对自己儿子的一丝向往。 米香说,她想要照顾那个中年女人,她说,看到乔洋的家人,她会感到愧疚,她的心好痛好痛,实际上,好女孩儿,又怎么会没人喜欢,况且我们喜欢的都是米香,只不过假若米香不喜欢我,我不会做的这么过火的。 七月烟柳,八月画桥,九月云风,十月廊桥。我们的青春随意的荡着,不知不觉却早已多年,米香在一家杂志店里,找到了一个体面的工作,而我却早已围着大半个中国,转上了几圈,后来,我的工作室,一个摄影工作者,我见过很多知名人士,都合拍过录像,然后把一些相片,剪辑成明信片,寄给米香,我知道她看到了会很开心的,我每个月都会亲笔写一封信件寄过去,我知道这就是米香所要看到的。 米香的老总要跟米香去国外出差,去了整整两个月,后来米香回来了,说允尘,我对不起你,当她拿着那份怀孕测试报告,给我的时候,我的世界仿佛从固态化作了液态,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开始沉堕,而我恐惧的呼吸不了空气。整片世界都在瓦解,变成了分子,原子,更小的物质,我知道,就从此刻起,我跟米香的生活到此结束,米香说,她实在不想失去她的孩子。 梦已碎,桃花顺风飞 梦已碎,桃花顺风飞 ——碎笙 最初是梦,最终是幻影。 朦胧与诗意憧憬着落然的桃花园,牵魂散尽。 思潮游动,心落无处。 是谁在你的心上摘走了风铃,让风吹乱了你的红尘,烟雨散后,彩虹登场,又是一地的芬艳,忘记了雨初的伤,怎么忍心提醒你,走出情深入海的泥塘,走出心底的潋滟。 我独醉,你自醒。 也许,就是这样的循环,一年一年的盛开,一年一年的成泥。 我来了,你便离去。我走了,你又留下来过的痕迹。 有一种缘,叫做绕来萦去。 承受着,承受住了,便是快乐的根源。承受不住,便是已然的伤情之中的感伤,一切来自于自然,却不容易被自然消化和溶解,淡淡地留存在心间,而不是新旧更替的自然界里。 新旧的更替,代替不了心上遗存的痕迹。 我记着,也许你早已经忘记。来这里也许只是我自己的事情,你并不觉得是为了想念你。一种心思的满足,或者是情趣的迷蒙,失落和获得并不意味过多的虚度,仅仅是原地的怀念和互补。 学着你的样子,一片片地拾起嫩嫩的粉红色的透明的花瓣,淡香融入手中,心醉迷离,思绪盈盈,一缕缕沉思缓缓地涌进了我的胸怀中,空荡荡的联想,慰藉着空荡荡的天空,曾经就是这样的年度,这样的雨后桃花林里,听着你的歌声,看着你舞动的纱巾,涌动着我的心潮与思波,一丝丝地将我内心世界里的娇柔引出,酝酿在这一色的落花中,梦里情节展现,簌簌地游来,又是你不经意的捡起,在不经意中失去,经意的一切都浮在我的心上,成了红尘醉影的孤独,落荒在每一年的挑花园里风飞,风飞着无毒的记忆和心累。 多情的春风,每一次静静地来过,都会吹醒半面山坡,惹来桃花盛开,醉醉飘落,也引来了我的无趣徘徊。 一个梦能在心底存活多久!才能奄奄一息地死去。 风吹扬着已经即将沉睡的花瓣,那种轻轻浮动的感觉,多么像一只只舞动的粉蝶,争相绚丽,展露着落寞的最后一彩,就那一种心思,明净而单纯,在无忧无虑中自由自在地飞翔着,炼狱着,那种超凡脱俗的羽翼在阳光里闪动出无数的音符,即将缓缓熄灭的音符是那样的精彩。 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潋滟在心底,潋滟着无声的心绪,仿佛那些芬艳的花瓣一片一片地落进了心里,在心里不再成为泥,不再是落花虚无,不再是虚无的落花,至少在我的心底艳丽无比。 山高云厚,迷了路,扑灭所有的异想。 若水,为何君未归 月华流光,百世轮回。 惊起,一片梦魇;花落,思君念君;雪飘,舞动春秋。问天,在何方? “好好的活下去,等我回来,带你离开,带你去看着世间最美的风景。”如若幽梦,在昨日? 那一年,殷红如血。 我想终究还是不懂你的,不懂你月下清冷桀骜的背影;不懂你眉宇见那隐匿着深若幽潭的寂寞,不懂你为何会在漫天飞扬的桃花中一遍又一遍的剑舞;不懂你的琴弦为何弹奏的会像飞鸟无边无际的悲鸣。 我只知道你看我的眼神充满着迷茫.怜爱.心疼。恍若隔世,如若;我只知道你会在某个月色满怀的夜晚,喝得酊酊大醉,然后叫错我的名字;玲珑,玲珑,玲珑。只知道当桃花零落的时候,你会一片片的拾起,默立。 忘不了桃花岭中你我的相遇;忘不了那一刻你眼中闪烁着的惊讶,兴奋和狂热;忘不了花雾弥漫中,你坚实的肩膀竟会微微的颤抖;忘不了,我告诉你,我叫濛洛时,你眼中闪过的一抹失落和忧伤;忘不了那一场决战后,你眼中涌动着汹涌澎湃的绝望。 忘不了很多,很多…… 你从没有问我是谁,来自哪里,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我也只是对你说我叫濛洛,仅此而已,而你也只是对我说你叫若水。 每天看你在一排你空旷里舞动,如同高傲而凤凰,华丽.绝美;看你在阁楼顶峰抚琴,似高贵的神明,倾国倾城,可是一缕缕的哀伤却在秋风中沉淀.发酵,知道百世千年,永不消散。 时光如水,悠悠而过。可谁又知道这平静的水面隐藏着多少汹涌的暗流,一触即发。 尖锐的风粗暴的撕扯着阁楼四角的风铃,原本清脆的铃声瞬间变得凄厉起来,似万千恶鬼的嚎叫,震慑心魂,晴朗的天空顿时阴云蔽幕。 你依旧抚琴,平静安逸如婴儿,只是一拨拨的琴声在你修长而灵动的手指甲间幻化出来,时而是百灵的婉转脆鸣,时而是清泉的叮玲作响。风柔了,云散了,一片静然。 而那片灿烂如火的桃林间顷刻涌上黑压压的一片,近了,越来越近了,是他们一着身墨黑色的劲装的他们——血士三百,三百血士,全身散发着冰冷的杀气如潮水般迎面袭来。 他们是为今天下最恐怖的组织,他们没有灵魂,没有一切人类应有的感情,他们存在的价值就是杀戮,不顾一切的杀戮,唯独为首的十三人稍有差异,胸口处似纹上一只浴火的凤凰。 凤族十三死神——绝对无敌的存在,世间有称:血士出,杀戮起,死神现,天地寒。传说他们掌握了神的力量,毁天灭地的力量。 我是真的希望从你的眼中看到一丝诧异.惊恐,然而你依旧平静如往昔。 嘴角依旧挂着淡若柔水般的笑容在悠扬清远的琴声中肆意汪洋,难道这世间真的只有她才能让你颤动吗? 记得那一年,桃花异常的红,如同一场连绵不断的火,焚尽一切的火。 在那短暂的华彩后,固执的扑向死亡,纷纷扬扬,演绎着一场隆重的葬礼。只是真的忘了,葬送的究竟是什么,是人性、是罪恶、还是那一曲没有弹奏完的爱恋,流转千年。 那一年,那一刻,你独坐高楼,抚琴一曲,而我却如童子般侧力身旁。 听那些温柔的风撕碎花瓣的声音;听那些飘荡在天国里亡灵一遍一遍的歌唱;听那一曲曲琴声纠缠着错落和忧伤;听那些桃花漫天飘零时疼痛的呐喊,声声不息。 “还是再见面了,没想到你居然隐匿于此,十三年前侥幸让你逃脱,今天识相的话交出最后一把钥匙,留你全尸。” 你仿佛没有听到般,只是转身淡然的问我愿意离开吗?我也只是木然的摇摇头,也许是真的怕沉醉在亮若星辰的眸子中,只是那个萧瑟的背影却孤傲的向前。 “十三年前,我亲眼见她最后一缕精魂召唤九天神鸟火凤凰替我挡下你们致命一击;十三年前,我亲眼见她香消玉殒,魂飞魄散;十三年前,我答应她不找你们报仇。 可是那恨,却是万千只虫蚁撕咬在胸口,而如今你等小人还妄想拥有不死不老身,做梦!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下守护一族苏醒的实力。”低沉而略带沙哑的声音犹如九幽恶魔的诅咒在每个人心中响起,仿佛是源自最古老的黑暗无边无际,吞噬一切。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所有的伤痛犹如黒莲般绚烂的开放,不再隐忍,不再沉沦。如同最坚韧的荆棘般,顽固的生长着,固执的刺穿所有的一切。包括天宇,包括时光,当然也包括人心。 一片血红,刺目的红。穷极一切疯狂的滋长。俯仰苍穹。如场梦魇,反复的出现在夜的最深处,而那一场被后世不断渲染成惊心动魄的决战,却十至今也不被世人相信的屠戮,我依旧不明白那是怎样的杀戮。 分明只是舞,舞尽天下的舞,是华美惊艳的霓裳;还是冰冷嗜血的芭蕾,那些真的远远不够的,而你就像个绝世的舞者,舞动出牵引天下的绝唱。 舞尽王朝没落,,舞尽人世繁华与苍凉。舞得让人窒息,让人心疼,让人落泪。应该是一场凄凉的挽歌,唱响人世,飘荡,入烟云。 你转身,月白色的长袍在猎猎西风中翻滚纠结,堪蓝的发丝彼此纠缠如最杂乱的琴音,而那双亮如星辰的眸子却有着最静然的死寂。 你无语,抱琴步入阁楼,看着你那单薄的背影。我突然没有由来的想到失去翅膀。无法追寻配偶而去的比翼鸟。想到它将会一直悲鸣直到啼血而亡。 而那一晚,天空下起了黑色的雪。 那一晚,你又醉了,醉得有点朦胧。有点妖媚如女子。白玉的酒杯里荡漾着是一张略带哭泣的脸,那张倾国倾城,俊秀柔美的让天下女子嫉妒的面容。 你抓着我的手,感到手心传来莫名的温度,混杂着遥远的熟悉的味道,就像艳阳下青草的清香。 听你一遍又一遍的呓语,一遍又一遍的抽泣,仿佛只有那一刻你才不是高高在上,不可企及的王子,只有在那一刻我才看到你从没有过的软弱。你那梦呓的话语让我知道那个精致如水晶般的故事,让我微微嫉妒那个拥有媚惑众生容颜的女子,让我仿佛看到那一场纷纷扬扬的墨雪下那一抹凄红的射影,那一刻她才是世间最大的光彩。 你说那一年墨雪终年不化,铠覆千里。 我似醉了,醉倒在你的体温中,一醉千年,恍惚间,好象听到一个声音:一样绝世的容颜,一样美好的相遇,一样的…… 而你终究没有注意到我手心的一抹幽蓝。 风依旧呼啸而过,卷起纷扬的雪花,.飘到很远,远。 一袭白衣的你仍傲然而立,是最挺拔的孤松,迎战风雪。 “竟然是你,为什么?”我看着你美丽异常苍白的面容上浮现出一点无奈,无限哀伤和若大的包容,只是没有一点点怨恨。 我不知道在那一刻自己的心似乎有种叫“痛”的感觉,遍及全身,冰冷入骨。“十三年前你欺骗姐姐,拿走本属于凤族的圣物“启天匙”害的姐姐她含恨而终,现在我要你死也抵不过你错的万一。”只是你没有听到我说这话时内心涌起的巨大的恐慌。 “杀了他,用那柄‘墨血’插向他的心脏让他的灵魂永受地狱阴火的煎熬,为你的姐姐报仇。”刺耳而狂热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响起。 是义父来了凤族唯一参透天命的他来了。我缓缓的抽起本是你的‘墨雪’看着你逐渐涣散的目光,我想终究还是要你死的,只是心中的惶恐却如参天大树般直入云霄。 一声怒吼,你猛的跃起,指间似乎要穿过我的胸膛。“你真的不用死,原来我竟是想你活着。”闭上眼睛,迎接死亡来临。 “纵然你能参透天命,又能如何,终究还是看不透心,妄想得到龙凤之血,永生永世,主宰世间,我又怎能让你得逞了,魂葬之舞,火之封印。” 是你的声音难道你还是死了吗?我转身,所有封存的记忆喷薄而出,原来我竟是玲珑,是你日夜思念的玲珑啊,原来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一场阴谋,一场那人只为自己私欲而策划的阴谋。 “若水,若水……”我无住的苦喊着,看着你的身影在一点点的消散。 “玲珑,你终于回来了,我终于等到你回来了,好好活着。我会回来的。带你去看风景,来带你去看夕阳下辽阔的大漠,去天山看最美的雪莲花,去摘江南水乡那沉睡的菱角;带你去看世间最美最美的风景,牵手,一辈子。” 花舞起,君何在? 惊梦醒,几世春秋,几度风雨。沧海桑田,月落星沉,地老天荒,只为等你,去看这世间最美最美的风景。 你若轮回,我必挡道 “我死后,不要在我坟前哭泣……”女子莞尔一笑,淡淡的笑意中是深深的伤感,自己陪了你这么久,做了那么多,到头来却是造化弄人……能陪你看庭前花开花落,共话桑麻之人不是我,我没有这个福气陪你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是个命薄之人,陪你,只能陪到这儿了…… “你若轮回,我必挡道,你轮回的路上怎么可以忍心丢下我……”男子扶着女子如柳般的身躯,她好虚弱,好像一阵风便可以把她带走似的。 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你可以陪我征战沙场、陪我快意江湖、为我做一切事情,那你轮回之路,我怎么忍心让你一个人走…… 轻轻抚摸着他的脸,女子浅浅的笑着,,泪水滑落“我唯一的心愿,是,能看见你娶她……” 娶她……他知道她口中的她是谁!怎么可能,不可能娶她…… “轩,当是为了我,你娶她好么?”女子声音渐渐弱了下去,如果我此生真的不能陪伴你左右,那就让她替我伴你身旁。她对你什么样的情,我知道的……她也是个好女孩儿,一颗心都在你身上,她比我更适合陪伴你左右……女子眉目浓浓的愁,如果,如果能伴他身旁,自己定然不会放手,可是别无选择了。 轩看着怀里之人,脑海里闪现的都是和怀中之人的甜蜜,娶别人,自己做不到! “若儿,我娶你,我徐晨轩这辈子只娶你一个,哪怕我们能够在一起的日子只有一天,甚至只有一柱香,我也决不会去娶别人!” 树叶从窗外飞进屋里。 “我唯一的心愿是看着你幸福!沫儿是个很温暖的女子,不像我。我性本薄凉,来时薄凉,走时亦该薄凉……” 若儿缓缓伸手,把头上的木簪拿了下来,放到轩手上,淡淡的说:“把这个给她,轩,记住,嫁给你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我和沫儿……” 轩握着木簪,看着怀里的人渐渐闭上双眸,轩抱紧若儿,一滴清泪滑过脸颊。 轩把木簪轻轻插入若儿发里,嘴角一丝不明意味的苦涩荡漾。若儿,你可知,其实沫儿是敌国之女,自小我们便有婚约。若当年不是我悔婚,也不会连年战乱,你也不会就此离我而去…… 若儿,其实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不是在茶庄,而是在河畔……你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救人的那一刻撼动我心,你把人交给他的爹娘后潇洒的转身使我牵挂了你……若儿,就算时光倒转,我依旧感谢自己悔婚,而后遇见你。 待沫儿一干人等推开房门那一刻,看见的是两个手牵手躺在床上的人,一身喜服……沫儿缓缓走进,看着床上躺着的两人,他们一动不动,只是嘴角浅浅的一抹笑容,向世人展露着他们的幸福……沫儿俯身,从若儿头上把那木簪拿下,轻柔的挽进自己的发里面。然后转身向门外走去“把他们合葬在桃花谷……”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桃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总有一个女子,穿着一袭白衣,坐在坟前,静静的喝着桃花酒…… 灼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题记 民国十年,一场大火袭卷了这条街,更是将名动京城的桃花坞燃成灰烬,大火持续一夜,街坊忙着扑火救人,谁也不知不远处的小巷,有个男孩跪坐在地上,小声地抽泣,一遍又一遍地念道:“师父,对不起......” 很多年后,他再次踏入这里,映入眼帘的,便是被大火烧得残破不堪荒芜的院子:戏台几欲散架,上面挂着的帷幕被大火灼烧出一个个洞。 他似乎想起了很多年前,他们初遇时,那时候,适逢三月天,他是个乞儿,无意间混进桃花坞里乞讨,而他站在戏台上,手执团扇,嘴角带笑,动作行云流水,素语低吟,戏服同满园盛开灼灼的桃花融为一体,一双凤眼中却又阅尽尘世间的冷情苦暖。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低柔的唱腔似春风拂过满园桃花,却又带着不尽的冷意。 “你这小兔崽子,竟敢擅闯桃花坞。”正当看得入迷时,身旁传来一声喝斥声,守门人不知何时带着护院站在自己身后,下意识想要逃窜时,才发现自己的手脚被牵制住,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阵棍棒的捶打与怒斥声。 “你们在干什么,还不快住手,要是出了人命,可是你们担待的住。”清冷的嗓音传来,白色的长衫曳地,带着一股淡淡的桃花香,卸下妆后,显得他的脸色愈加苍白。 “公子,这小贼擅闯桃花坞,如果这桃花坞有什么贵重物品遗失,坞主定不会饶过小的。” 他从袖子里掏出几块大洋塞入守门人手中,笑着说道:“这是我新收的徒儿,不知可否通融通融......” 待守门人走远,他猛然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个响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那人叹了一口气,缓缓道:“从今日起,赐汝名为惊华。” ...... 回过神来,他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后院,当他看到满园桃花不复当年的灼灼,只剩下颓废的枝桠,他终于忍不住,跪在地上,像孩子般嚎啕大哭,多年以来的悔恨、积郁顷刻爆发,在或高或低的低泣声,宛如回到当初的时光。 桃花簌簌落衣巾,师父同他坐在树下,问道:“惊华,你想要什么?” 他拽着师父的衣角回答道:“惊华,想同师父一样,成为一位名动天下的戏子。” “惊华,想成为一个好的戏子,就要明白,无论戏里戏外都是假的,切莫相信别人。” “徒儿谨遵师父教诲,那,师父,你想要什么。” 他以为师父不会回答,许久,才听到他缓缓道:“师父,只希望能像今日这样偷得浮生半日闲。” ...... 他想起那一晚,火光蔓延,师父将他送出桃花坞,自己却与最爱的簌簌桃花埋葬在火中化为灰烬。微风送来桃花香还有那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声“罢了,罢了,这也是命啊......” 世人皆以为那场火灾是那个深葬在火海中才惊绝艳为避免重蹈其他戏子被当作礼物送出的戏子所放的,殊不知,那是一个不孝徒儿为报复世人所作的。 ...... 民国末年,街坊陆陆续续有人搬走,有一个人买下这座荒芜很久的院子,在翻修中,无意间发现一具枯骨倚在其中一株桃树下。 那时正是三月天,被大火烧过的桃花又复苏过来,微风吹去,簌簌花瓣落下,覆在枯骨上,传来的还有一声声或浅或轻的低吟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