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宅女的逆袭》 第一章:林家有女名妙音 “咋就穿越了呢?” 林妙音如玉藕般的右臂轻轻拖着粉腮,愁苦地看着铜镜里那陌生的面孔,从现在开始,这幅陌生的面孔就得随她一辈子了。 不过,既来之,就则安之。 说实话,林妙音对自己如今的样貌还是非常满意。前世,她就一普通女孩,长相不能说难看,但也漂亮不到哪里去。 然后,睡觉的时候稀里糊涂就穿越了。 接受了这幅身体的记忆,林妙音知道,她穿越到了清朝,就是那个到处都是辫子的时代。 可是她并不想管那么多,因为她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成亲了!! 天啊!她现在的年龄,约莫也就才十五岁而已。然而这个年龄,在清朝都可以当孩子的妈了。 反抗。 这是林妙音想到的第一个念头。 不反抗不行,如果对方是一个丑男怎么办?再者,有一条猪尾巴辫子挂在脑后,就算颜值再帅,也会大大的扣分。 她非常的清楚,大清王朝,可没有电视剧里面拍摄的那般美好。对于汉人而言,这是个非常黑暗的朝代,汉人无人权。 或者说,没有人把汉人当成人来看待。 抬头看着那敞开的窗口,柳妙音寻思着,要如何逃出去。 跳窗…… 这个难度太大,而且这里是二楼,以她现在的体质,跳下去不死也得残废。 从门口走出去更加不可能,因为她被家人禁足了。这辈子的父母生怕她不答应嫁给那个人,就将她暂时锁在房间里,哪怕让她出来吃饭洗澡,也要有专人看护。 难道就这样下嫁于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不可能! 就在她苦恼无比的时候,那房门,被人打开了。 一名衣着华贵,体态有些臃肿的中年妇女走了进来,脸上的笑容就跟菊花一样,一进来就张口说话:“哎呦,林姑娘,凭您这如花似玉的样貌,以后肯定会为瓜尔佳那达主子生个大胖娃娃的。” 林妙音美眸闪过一丝厌恶,记忆里面,就是这个家伙把她介绍给别人的,而且还不经她的同意,便与她的父母商量好了。 没错,这中年女人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媒婆,叫何三姑。就是靠着给大户人家拉煤亲,而发财的。 稍微提一下,林妙音如今的身份,是林家家主的女儿之一。而林家,是苏州比较有名的汉人家族。当然,遇到满人,他们一样要喊对方主子。 完全无视了这个女人,林妙音瘪嘴道:“我不嫁!” “不嫁就不嫁,有什么大不了……什么?不嫁??” 媒婆好像听了世界上最大的玩笑,苦口婆心地说道:“林姑娘,那可是瓜尔佳氏的一名公子哥啊!如今,瓜尔佳氏,乃是我大清八大姓之一,瓜尔佳那达主人更是其中的勋贵之子。” “你摊上这门亲事,那可是一飞冲天了!没准你们柳家,还有可能借机成为苏州最大的商户呢!” 瓜尔佳……猪尾巴? 林妙音一想到对方拖着一根猪尾巴一样的辫子,面色就跟吃了苍蝇一样难看。 而且根据历史的黑白照片,满清的所谓勋贵,长相都非常的磕碜人。电视剧里面不过是忽悠小女孩的罢了。 最重要的是,她容不得自己未来夫婿,是一夫多妻。 媒婆见林妙音没有说话,还以为她被吓到了,轻哼一声说道:“林姑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父母也想要搭上瓜尔佳氏的这条线。就算你不想嫁,也没法做什么。” “嘁!” 林妙音不屑地撇过脑袋,不想理会这个女人。态度着实是把媒婆气的不轻。 对方也觉得再这样说下去,也没有什么用处,转身就走。同时,还不忘把门给锁上。 等到媒婆走远后,林妙音才垮下脸,葱葱玉指将发型挠乱:“怎么办?怎么办?我不想嫁给一个野猪皮啊!老天爷,你让我穿越到汉朝,唐朝,宋朝,明朝什么的也好呀!可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朝代?” 她忽然想起前世因为好奇看过的一本男频小说,里面一句话让她记忆犹新——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再结合那些专门讲清朝的电视剧,两个简直就是鲜明的对比。 小说里面男人穿越清朝,靠的是造反起家。成为一国之主,权倾四海,远征欧美,震慑全球,万国来朝。 而电视剧里面女人穿越清朝……除了主动让人糟蹋,就是被迫让人糟蹋,或者稀里糊涂让人糟蹋。除了被上还是被上,还要玩那些跟过家家一样的所谓宫斗宅斗,那些女主角就不心累吗? 自己该不会,也要走她们一样的路吧? 林妙音不由打了个寒噤,她自认为还是挺珍守自己的贞操的,至少不会随随便便就把那层珍贵的东西让人破了。 难道要她学男人造反? 瞧这细胳膊细腿的,明显就是个奢望,估计,她现在连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都打不过吧! 要是能回到地球就好了,至少不用如此的担惊受怕。 念头刚刚落下,林妙音忽然脑袋一懵,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就好像被人打了一拳在头上一样。 等到意识清明之后,她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地球上的小出租房里面!! 天,难道刚才的穿越是在做梦? 林妙音连忙找了张镜子,镜子里面的人儿,赫然是清朝的那个林妙音,就连服装都一模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 林妙音心中默念回到清朝,接着周围景色再次变换,她回到了清朝的房间里面。默念回到现代,又出现在现代的出租房里面。 她竟然可以自由穿梭清朝和现代!! 这也太玄乎了吧?难道她身上有什么特提功能? 好吧,经历了穿越与重生的林妙音,现在已经有点神经过敏了。 良久之后,她才安稳了下来,对着镜子喃喃道:“按照记忆里的描述,清朝那边应该是属于末年,已经剩不下多少年就要灭亡了。或许,这是一个机会。我林妙音,才不想当一个没用的傻白甜呢!” 第二章:麻木的时代 “未来一定要把握在自己手里!”林妙音心中暗暗发誓,她一点都不想成为强者的附庸品,那样就只能当一辈子的行尸走肉了。 既然老天给了她一个机会,那就一定要把机会牢牢把握。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好好了解一下那个朝代。然后,逃跑! 没错,林妙音是想要逃跑,跑的越远越好。在清朝,没有家族的庇护,她一个弱女子迟早会被男人糟蹋。可在家族里面,又要面临嫁人的风险,这不是她想要的。 “1850年,这可是清朝末年啊……” 林妙音喃喃着,按照此时另一个世界的年份,距离太平天国的起义运动已经近在咫尺了,大概还剩下一年的时间。 清朝这个屹立数百年的皇朝,很快就要泯然与历史当中。 乱世将至,群雄并起。 这是个最糟糕的时代,也同样是最好的时代。 这非常值得谋划一番。 其实熟知历史的林妙音知道,这所谓的太平天国,说的好听点就是人民反抗封建朝廷的先驱。说的难听点,就是一帮信上帝的家伙在中华大地里面肆意妄为。 最后受苦的,不过是底层的老百姓罢了。 不过1850年,太平天国的几位头领,已经开始活跃了吧? 这就更加要逃了。 因为苏州这个富饶之地,太平军定然不会放过,很快这里就将会陷入一片战乱,百姓流离失所。 林妙音也算是有点爱国情怀的宅女,可现在的她,面对十万军队甚至百万军队的太平军和大清朝廷,无异于一只蝼蚁与两头巨鲸做比较。 差不多一年的时间,足够让她有自保的能力了。 实在不行,她也可以永远呆在现代,不再回去另一个世界。可这不是她的初衷。 找到自己的私房钱,林妙音小脑袋顿时耸拉下来。现金加上银行卡的钱,仅仅只有三千多块,这是她存了将近十年的压岁钱,本来是想要用来买一台新手机的,现在只能用作别的用途了。 不过,这张脸倒是一个大麻烦。 现在的她,样貌与以前绝对是天翻地覆的转变。以前她的颜值可以打个六七十分,现在绝对可以有八九十分,如果化了妆那估计数值就更高了。 最重要的是,她这张脸,可没有身份证啊! 幸亏林妙音是个孤儿,无父无母,加上比较内向的性格,没有几个朋友。这样,倒是少了不少暴露的风险。 拿了钥匙,换了身现代的衣服,她便出门了。 阳江十八子店! 这是林妙音的第一个目的地。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这家店是干什么的,而她也是以前听说过,里面是专门卖刀具,甚至是防身道具的。 小到水果刀、菜刀,大到开山刀、关公刀。几乎什么刀都有还有甩棍,防狼喷雾这些也一应俱全。 这家店很有背景。 这是她第一个念头。 花了两千多块,林妙音买了几瓶防狼喷雾,一把开刃的长刀,以及一件锁子背心。 这些东西,都是用来防身的。 长刀有点类似于日本的武士刀,不过店员说这是苗刀,是中国的不是小日本的。 而且并不重,哪怕是林妙音的力气不怎么大,也可以轻易地劈砍。 锁子背心,这玩意是防砍防刺的,专门用来防利器。穿在身上显得有些臃肿,不过为了保住小命,林妙音也不管形象了。 一分钱一分货,她偷偷找了一颗小树试了一下苗刀,果真非常锋利,苗刀直接没入了树干里面。 若非力气不大的话,没准还能够一刀将小树砍断。 接着,她又马不停蹄地跑到金银铺里面,将剩下的钱全部换成银子。 不过,好像有点多。毕竟现在的银价可不怎么贵,特别是工业用银,这玩意非常的廉价。 在任何地方,没有钱,几乎什么事情都办不到。 回到清朝之后,林妙音立刻将被子隔开好几段,然后全部拧着一条长长的粗绳。一头绑在床脚,另一头则垂出窗外。 锁子背心早已穿在身上,外面是一件衣服,用来掩饰背心。苗刀则绑在后背,防狼喷雾别在腰间,忽然令她有种古代侠客的感觉。 顺着绳子,林妙音非常艰难地爬下去。 现在可没有什么安全措施,一旦松手,那可是会摔下去的! 还好,有惊无险,她非常稳当地落在地面,脚踏实地的感觉差点让她泪流满面。 怎么说她也不过是个小女生,这种危险的行为还真是第一次干,不被吓得腿软,已经算她心理素质不错了。 终于出来了! 闻着外面清新的空气,林妙音顿时心旷神怡。 做贼心虚似的左顾右盼,发现没有下人之后,快步往围墙那边跑去。 林家的围墙并不高,大概也就两米,林妙音只是用张高点的椅子,就利索地爬了上去。 就是下来的话,有点麻烦。 看着接近两米的高度,林妙音还是有点发虚。刚才她敢从二楼下来,是有绳子让她抓住,可现在没有绳子,只能跳下去了。 就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一道惊慌失措的喊声响彻整个林家:“不好啦!小姐不见了!小姐不见了!!” 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林妙音咬咬牙,心中一狠,一跃而下。 嘭! 一声闷响,她感觉自己两条腿都没有知觉了,好一会儿才缓了过来。 “还好没有崴到脚。” 林妙音重重地松了口气,如果崴脚的话,她做的一切可就前功尽弃了。 趁着林家的仆人不知道她在哪个方向离开,林妙音拔腿就跑。也不知道她那小身板是怎么跑这么快的,都可以比得上长跑运动员了。 直到离林家起码有一两公里远之后,她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光洁的额头已经满是汗水。 左右打量着所谓的清朝盛世,林妙音心里愈发沉重。因为一路上,她没有见到洋溢的笑脸,一切都是死气沉沉的。 就连老百姓穿的衣服,跟乞丐都差不多,全是布丁。眼中没有什么神采,只有麻木之色。 当他们见到林妙音之后,看到她身上的锦衣绸缎,就跟奴才一样低着头颅,不敢直视。 这时候,林妙音才明白。为什么当初历史老师一提起清朝,就那么愤怒,这是一个麻木到已经丧失了灵魂的朝代。 汉人的腰杆子,早已经被压弯了。 第三章:市井无赖 “大叔,请问这该怎么离开这苏州啊?”林妙音左右盼望,对一名路边的卖菜小贩问道。 卖菜小贩蓦然抬头,当见到她那姿容的时候,顿时惊如天人,暗暗吞口唾沫,回答道:“姑,姑娘。从这里往南走,就可以了。” 对于这个小贩隐匿的眼神,林妙音并不是没有看到。稍微离他远了一点,道了一声谢后,便往南边走去。 “唉,这脸长得丑烦恼,长得漂亮也是一个烦恼。”林妙音搓着脸,将白皙嫩滑的小脸弄得脏兮兮的,虽然还是无法掩饰精美的五官,但怎么说也能避免点麻烦吧! 然而很快她就发现,这一点用处都没有。 她走了没几步,就感觉到身后有人在跟着她。趁着转弯的时候,眼神微微往后面一瞥,就见到三个前额光秃秃的男人,贼眉鼠眼似的跟在她身后。 不过,对方的跟踪技术实在是太拙劣,林妙音一下子就发现了他们。 她终于明白,男人嘴里的“红颜祸水”是什么意思了,长得漂亮真的会惹来很多麻烦。 林妙音后悔了,如果在地球上她不一直宅在家里,而是出去练武该多好啊!哪怕换了一个新身体,但至少还会点打斗经验,而现在她对打架,完全一窍不通。 更何况,后面是三个大男人。虽然骨瘦嶙峋了一点,但也不是她一个女孩子可以单挑的。 以后一定要练武功!! 心中变强的念头越来越盛,跆拳道,空手道什么的直接pass。这跆拳道不过是中国的十八路谭腿演化的,除了姿势好看一点,基本没啥用。 而空手道,是源自中国的唐手。 想要习武,自然是中国的国术首当其选。毕竟国术里面,一样有速成的功夫,只要你不怕太伤身体,结果早死就行了。 左拐右拐,林妙音找到一条比较隐蔽的小巷,灵活地钻了进去。 她知道,这些市井无赖,地痞流氓是最难缠的角色。就跟牛皮糖一样,压根就甩不掉,更与那些捕快什么的有着比较深的交易。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把他们一一解决掉! 就连林妙音也不知道,自从知道自己可以来回穿越两个世界之后,她原本安逸的心态,已经越来越冷血了。 甚至,现在想到了杀人! 这个小巷非常幽深隐蔽,一般人都不会往这里面钻。地面杂草丛生,碎石满地,甚至林妙音还看到一副白花花的骨头! 有人在这里杀过人,或者说藏尸于此。不过,这还真是一个杀人灭口的好地方,因为太少人经过这里了。 进入小巷深处,林妙音缓缓停了下来,因为太过于紧张,双手有点颤抖。 “嘿嘿,小娘子,你这是放弃逃跑了吗?”三个无赖对视一眼,迅速箭步冲上前,三人将林妙音隐隐包围住。 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家伙,眼中带着淫光,上下打量着林妙音的身材和脸蛋,啧啧称羡:“小娘子长得还真是标致,不过把脸抹黑了干嘛呢?多糟蹋这张脸啊!” “你们想干什么??” 林妙音紧皱秀眉,一手已经握住苗刀的刀柄,另一只手多出一支防狼喷雾,轻喝道。 “想干什么?”三个无赖对视了一眼,忽然哈哈大笑:“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你还问咱们三兄弟想干什么?俗话说得好,那啥花下死,做猪也风流。小娘子,我看你就从了我们吧!” “你们就不怕官府吗?” “官府?你爷爷我的大哥,便是捕快头头!跟了我,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说完,这个领头的无赖竟然直接扑了过来。 林妙音面色已经涨得通红,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般调戏过她,这次真的是怒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对方离她仅有不到一米的时间,林妙音立即将喷雾的喷嘴对准这家伙,辣椒水不要命一样一个劲儿喷出去。 被辣椒水喷了一脸是什么滋味,林妙音不知道,但她面前这个无赖却是知道了。 痛,双眼火辣辣的痛,就好似有人用几根银针活生生地插进眼珠子一般。 这个无赖几秒钟都坚持不了,捂着眼睛惨叫出声:“啊啊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瞎了啊!” 另外两个无赖,见到林妙音手里可以喷出红雾的“法器”,吓得腿有点软,因为他们的老大现在已经生不如死了。 “妖女!你是妖女!!” 一个无赖惊恐地喊道。 “妖女?”林妙音水灵灵的大眼睛微微一转,轻笑道:“本姑娘便要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做妖女。” 话毕,她竟然消失在了原地,几秒后再次出现。 这,可把两个无赖吓得个不轻。 他们没有眼瞎,没有被辣椒水喷眼睛。林妙音的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他们都看在眼里。 封建时期,人们是最迷信的。 显然,他们已经将林妙音,当初吸食阳气的妖女了。 “妖……妖女!光,光天化日之下,你……你要是害人的话,绝对会天打五雷轰!”一个无赖已经被吓得走不动路了,颤音道。 忽然,林妙音闻到一阵尿骚味,定眼一看,顿时露出鄙视之色:“原来男人也会被吓尿啊!” 哐—— 一声轻响,只见那苗刀已经出鞘,雪白银亮的刀身反射阵阵寒光。 苗刀划过一抹完美的弧线,噗嗤!血花飞溅! 没砍死…… 看到倒地惨叫的无赖,林妙音脸上有点尴尬,因为新手的原因,好像砍偏了。没有砍中脖子,倒是把人家的胳膊差点其根砍断。 那白森森的骨头,以及喷涌的血液,让她非常的恶心,甚至有种想要晕过去的感觉。 不过,她还是强撑着。这三个无赖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一定要死! 苍白着脸,趁着最后一个无赖还在愣神的时候,林妙音将锋利的苗刀送进对方的胸口,刺破脆弱的心脏。 无赖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瞪着她,捂着心口的血洞,想要堵住它。可,这是不可能的。 “对不起,要怪就怪你们挡我的路了。”林妙音美眸闪过一抹厉色,三两下便把最后两个无赖砍死。 之后,就跟身体被掏空了一样,面色煞白,气喘吁吁地靠着墙壁,头上全是虚汗。 “我,杀人了……” 她嘴中喃喃自语。 杀人,她是第一次。而且,还杀了三个。 不过林妙音非常清楚,来到这个年代,想要成为那人上人,你就必须得杀人。哪怕现在不杀,以后也是要杀的。 强忍着恐惧与恶心,林妙音在这三个无赖身上搜寻一番,却只搜到几块铜板,一小包不知名的东西,以及一把匕首。 “真穷。”鄙视了他们一番,林妙音打开那个小包,看到里面的东西之后,顿时眼瞳一缩。 鸦片!! 怪不得这三个家伙这么好对付,原来是被这东西掏空了身体的瘾君子。 将这罪恶的东西丢掉,林妙音对这玩意一点兴趣都没有。 ………… ps:新书求呵护,各位姐姐请投几张可爱的推荐票吧!仙贝已经不是新人了,一定会给你们呈现一个不一样的清穿小说。当然,前提是可以签约…… 第四章:卖玉佩 “杀了人,这一片地方铁定是不能继续呆了,不然被官府逮住了,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林妙音嘀咕着。 她可是知道,满清对付女性犯人,有许许多多的酷刑。而且,还是专门对下面那个玩意下手,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因此,清朝许多女人在知道自己会被官府逮捕之前,要么是卷银两逃跑,要么是自杀。 林妙音则是决定,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总有一天自己会回来的!不过那时候,就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支所向披靡,纵横东亚的钢铁雄师! 她默默捏紧拳头,有这么大的一个金手指,后面背靠着一整个地球,她就不信自己不能够出人头地。 看到前后左右都没有一个活人的时候,念头一转便回到了现代。 将身上的沾血的衣服都丢进洗衣机里面,至于会不会掉色什么的,就懒得管了。 苗刀上的血,以及脸上的血也擦洗干净,露出一张精致的俏脸。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杀了人之后,本来柔弱苍白的面色,似乎多出了一丝红晕。 我去,自己该不会是那种隐藏的变态杀人狂吧? 摇摇头,将这个荒谬的念头甩掉。 “嗯,本姑娘果然是天生丽质。”看着镜子里面的女孩,林妙音非常的满意。这张脸虽然不至于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但起码也是一等一的颜值,而且还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颜值。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敲门声响起:“林妙音,快开门!我是房东!!” 房东?? 林妙音表情一僵,一抹苦笑浮上,她记起来了,这个月和上个月的房租还没有交呢! 她租的这个房子,一个月的房租是一千块,在魔都这种国际化大都市里面,便宜的不可置信的。 就是有点破旧……好吧,其实就是栋危楼,随时都会倒塌的那种。要不然,房东也不会收这么便宜的房租。 而她的钱,基本全部都用光了,现在兜里就剩下一百多块。本来是准备去下馆子吃一顿,安慰一下小心灵,祛除杀人的后遗症。 不过现在看来,连这一百多块都保不住了。 “来了来了!” 连忙应了两声,林妙音三步并两步地跑过去开了门,就看到一名身材肥胖,脸上满是雀斑的中年妇女不耐烦地站在那里。 这,便是她的房东。 “嗯?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在林妙音那丫头的房间里面?”房东看到她那陌生的面孔,顿时退了一步,警惕地问道。 这是把她当成小偷了吗? 林妙音苦笑连连,看来现在连房东都认不得自己了,随口解释道:“房东姐姐,我是林妙音姐姐的表妹,她刚才出门了,您有什么事吗?” “出门了?” 房东摆明了不信,她推开林妙音,直接闯了进去:“林妙音,你再不交房租,信不信我现在就报警了?你已经拖了两个月了!” 不过,她注定是要失望的。将客厅,卧室,厕所都找了一遍,也没有找到林妙音的踪迹。 看来,是真的出去了。 狠狠地瞪了林妙音的“表妹”一眼,房东说道:“小丫头,等你表姐回来的时候,让她快点给我交房租,不然你们两姐妹就都给我睡大街去吧!” 转身离去的时,还在门前啐了口痰,鄙夷道:“一开始还以为那女的挺有钱的,没想到竟然就是个女屌丝,要是老娘有这么好的身材还不如去做鸡呢!至少能够交的起房租。呸,穷鬼。” 林妙音沉默了。 房东说的非常难听,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刀一样,戳中她的心。可是,人家说的对,自己不过是一个穷鬼罢了,连房租都交不起。 “等着吧!我会让全世界的人都高攀不起的。”她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低喃,一种名叫野心的火焰,从一撮小火苗,燃烧成了熊熊烈焰。 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玉佩,这是清朝那个林妙音身上的玉佩,现在对她没有什么用,只能用来换钱了。 虽然这玉佩非常新,在清朝这东西不是古董,在现代也不是古董。不过看这成色,应该算是那种比较珍贵的玉吧! 她决定把玉佩卖了,当自己事业的起步基石。 不过为了不被别人坑蒙,她非常有耐心地在网上搜索了许多有关玉的知识,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低价。 紧紧攥着玉佩,如果这真的是精品的话,那起码是几十万起价。 她小心翼翼地找了张手帕将玉佩层层包起来,生怕会一不小心把它给摔碎。如果真的碎了,那样哭都没有地儿哭去啊! ………… 周大福,听这名字非常的俗,非常的老土。然而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一家闻名国内外的珠宝店,更是全国排名第一的珠宝店。 而林妙音现在,就站在一家周大福珠宝店面前,有些踌躇不安。她生怕这块玉佩的玉是假的,那样就完蛋了。 不过,这家分店就有点门可罗雀了,来来去去都没有几个人进去,显得非常冷清。 里面的店员,都百般无聊地在里面聊天打屁,说什么包包好看啊!什么香水更好啊! 当她走进去的时候,店员的目光都放在它身上。 一名女店员想要去接待,却被人拉住了:“小清,你去有什么用?就看她穿着的衣服,能够买得起店里的东西吗?听姐的准没错,这女孩就是来见识一下,过过眼瘾罢了。” “红姐,这样不好吧?”小清有点犹豫,有点为难的说道。 “那随便你了。” 红姐也松开了手,一脸看戏的表情。 小清摇摇头,她不过是一个实习生罢了,有客人来了就得热情地接待,这是经理说的。 “这位小姐您好,请问您是来买珠宝的,还是卖珠宝的呢?”当小清看到林妙音之后,顿时惊为天人,没想到这个女孩长得这么标致。以后长大了,岂不是和大明星一个级别? “我要来卖珠宝的,你可以叫你们的经理过来吗?”林妙音问道。 “啊?” 小清颇有些为难,要是叫了经理过来,然后这个女孩转身就走怎么办?肯定会被经理狠狠地教训一顿了。 咬咬牙,她还是说道:“好的,请稍等。” 红姐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一副老经验的模样对旁边两个员工说道:“看着吧,小清这些肯定要被经理教训了,穿的这么穷酸的家伙能卖什么好东西?估计是从哪里捡到一块比较漂亮的石头,就当成价值连城的宝玉了。” 虽然她说话声音很低,但耳尖的林妙音还是听到了。但她并没有在意,一个跳梁小丑罢了,我们需要关怀智障。 第五章:别狗眼看人低 没有几分钟,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过来,他并没有像那红姐一样对林妙音有偏见,反而非常热情:“你好你好,我就是经理,免贵姓张。请问小姑娘你是要卖珠宝吗?”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这个张经理对她这么客气,林妙音也不能摆着一张臭脸。她点点头,回答:“我是来卖一块玉佩的。” 接着,她拿出被手帕包住的玉佩,打开手帕之后,一块半只婴儿手掌大小的玉佩,呈现在眼前。 张经理轻“咦”了一声,戴上白色的手袜,轻手将玉佩放在自己掌上,细细的观摩着。越看,脸上的惊容就越盛。 轻舒一口气,将玉佩放在桌上,张经理说道:“小姑娘,这是一块冰种翡翠,而且还是冰种之中的极品。光是这块翡翠,价值就已经有二十多万。” “而且这玉佩堪称鬼斧神工一样的雕工,说实话,我这辈子研究了这么久的雕工,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风格的。可以说,这是一种新的雕工技艺风格。业内的那些雕刻大师若是知道,肯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张经理嘴上说着,那炙热的眼睛却丝毫没有移开半步,紧紧的盯着这块玉佩。 “那张经理,你说这块玉佩可以值多少钱?”林妙音对什么翡翠什么雕工一点都不感兴趣,她只想知道这玩意到底能够卖多少钱。 张经理沉吟一会,认真道:“按照如今的翡翠行价,再加上这特殊的雕工,我们周大福愿意用三十万rmb买下它!” 三十万!! 林妙音感觉自己呼吸有点急促,她在现代活了十九年,最多的一次存款也就只有三万块。还是她冒着被砍死的风险,举报了一个私制香烟的工厂,然后政府奖励她的。 而三十万,可是想都不敢想啊! 说实话,林妙音真想一口答应下来了。可是,心中有一丝理智告诉她,这块玉佩的价格绝对不止三十万。 强行压住内心的冲动,林妙音淡淡地看着张经理,说道:“张经理,生意不是你这么做的。别欺负我年纪不大,就不懂行了,这块玉佩最少也是五十万打底。您一下就给我宰了二十万,这是不是太贪了点?” 被一眼看出的张经理也没有尴尬,回道:“那小姑娘,你认为值多少钱呢?” “八十万!!” 林妙音直接翻了几番,其实她心里也没有底。 “八十万?不可能!”张经理连连摇头。 “不可能那就算了,反正你们对面也有一家珠宝店,没准人家还能出更高价。”既然谈不拢,林妙音就起身想要离去了。 不过,她刚刚转身的时候,张经理就一脸为难地拦住了她:“小姑娘,最近的翡翠行情不是那么好,八十万实在是太高了。要不,六十万?” “嘁,张经理你也太不实诚了。你刚才都说这雕工前所未见,就说明这是艺术!艺术是天价的,八十万我还是叫低了。”林妙音冷笑几声,她是一步都不会退让的。 张经理非常呃后悔,早知道刚才就不把雕工的事情说出来了。他眼馋地看着这块玉佩,可是八十万的话…… 看着林妙音坚决不退让的模样,他就知道今天是碰到硬茬子了,苦笑几声说道:“小姑娘真是好本事,不愧是英雄出少年。好,八十万,我们周大福要了!” 闻言,林妙音绷着的小脸立马喜笑颜开。其实她可以卖出更高价的,可是这玉佩毕竟是来历不明,而且她连身份证什么的都没有,想要更高的价格是不可能了。 八十万,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完全可以在四五线的小城市里面买一两套房子。当然,这里是魔都,八十万估计只能买个客厅,甚至只能买个厨房。 “小姑娘,您要转账还是要现金?” “转账吧!” 林妙音没有带着一大包现金到处跑的习惯,她可不想被别人抢劫了。 没多久,一条转账的信息传来,她的银行账户里面多出了八十万。 把手机放回兜里,林妙音吹着小口哨一蹦一跳地离开了,心情那叫一个好啊! 出到周大福门口的时候,她回头笑道:“张经理,以后要是有其他的好货,第一个就来找你啊!还有,你得管一管你们的店员,别太狗眼看人低了。” 说着,还将目光放到红姐那边。 而红姐则面色煞白,勉强地扯出几声干笑,心里悔得肠子都青了。 足足八十万rmb的大业绩,她就这么拱手让人了,给了一个新来的实习生。说不后悔,那都是假的。 望着林妙音离去的背影,张经理面色阴沉下来,对着红姐她们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我需要一个解释!” 有一个早就看红姐不顺眼的员工立马跳了出来,将刚才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还好并没有添油加醋。 听完之后,张经理面色更加铁青了,狠狠地瞪了红姐一眼:“这次差点就因为你,这块玉佩就落入其他竞争对手的手里了。你今年的一切奖金,就别想要了,老老实实地拿一份死工资吧!” “经,经理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 红姐想要解释,可张经理压根就没有理会她,反而对小清赞赏道:“小清,我记得你是实习生吧!这样,今天你就可以转正了。而且这八十万的交易,你也有一笔丰厚的奖金可以拿。” “谢谢经理,谢谢经理!” 小清非常的激动,连连感谢。 这里发生的闹剧,林妙音并不知道,她现在正为自己的发展大计准备着呢! 这张脸实在是太能勾引男人犯罪了,只能乔装打扮一下。 她去了一家服装道具店,买了一些化妆品,将自己的脸随便糟蹋几下。很快,就从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华丽丽地变成一个乡野村姑。 林妙音还是头一次,对自己猪一般的化妆技术点了个赞。 有了钱,什么都好办了。她去银行里面取了一些现金出来,在房东惊愕的眼神中交了房租之后,便上网买了一把弓弩。她需要远程武器防身。 当然,弓弩这种威力跟手枪差不多的东西,淘宝是基本不可能有的。就算有也隐藏的非常隐蔽,她压根就找不到。 她登录的,是一家二手网,因为二手网里面的违禁品是最多的。 第六章:脏兮兮的小姑娘 卖弓弩的店家也是非常谨慎,话语里面都是在试探她是不是警察,不过林妙音本来就不是警察,无论对方再怎么试探,都不会有什么结果。 说实话,林妙音真的佩服这个店家的通天手段,因为他的弓弩里面,竟然有军用品!军用弓弩的威力非常大,安上一个瞄准镜,估计就可以当个近距离的狙击枪了。 而她买的,就是军用弓弩。 这种弩并不是很大,而且还可以折叠,携带比较方便。她还顺带买了一大堆箭矢,有普通的,有用来破甲的,总之那种杀伤力大,她就选哪种。 结果一来二去,她竟然花了小一万! 真黑…… 林妙音暗暗吐槽,如果这里不是华国的话,这些玩意顶多就是一千多块,甚至几百块都可以弄得到。 可谁让这里是连买把防身的匕首,都要去登记的华国呢?当然,国家这样做也让国民安全很多,至少不用像国外那样,出个门都生怕被人枪杀了。 说真的,林妙音不知道那种费尽心思想要去国外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不知道歪果仁也非常羡慕华国的生活环境吗? 甚至别人都嫉妒你生活在这个国家里面了,可你还傻乎乎地出国跪舔别人。 这次,林妙音在在现代足足呆了五天。两天前,她已经收到弓弩以及一大堆的箭矢了,剩余的三天都在练习。 早上起来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坐什么的。中午和晚上则是端起弓弩,练习准头。还别说,三天的努力下来,林妙音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体质比之前好了不少。 而且,她似乎对远程武器有着一种天生的天赋。才练习三天时间,三十米的距离打固定靶完全百发百中,哪怕五十米也可以十箭九中。 是时候去清朝了! 景色陡然转换,一股浓浓的恶臭充斥鼻腔,差点让刚吃饱饭的林妙音吐了出来。 厌恶地转头一看,原来是那三具尸体发出的恶臭。由于是炎热天气,三具尸体已经开始有点腐烂了,上面全都是密密麻麻的绿头蝇。 看来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完全一模一样,现代过去五天的时间,清朝一样过去五天的时间。 紧了紧背后的苗刀,林妙音戴着一个斗笠,就跟绿林游侠一般,在街上快步地前行。 可惜自己不会骑马,不然就不用苦逼地走路了。 “卖粉条嘞!香喷喷的大粉条!” “红枣~红枣!大的小核,小的没核!” “几位公子,要不要来我们怡红院快活快活啊?” “我说老板,你这猪肉卖的也太贵了吧?” 闹市,总是喧哗的。 虽然这些汉人的腰杆子已经被压弯了,但他们也是要生活的,街道两边全是小贩,路上行人行色匆匆。 觉得有点渴了,林妙音找到一家简陋的茶摊,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对老板说道:“老板,给我来一壶绿茶,不要太烫的,也不要太凉的。” 她压根就不懂品茶,茶水对于她而言,不过是用来解渴的罢了。 “好嘞,客官您稍等!” 忙碌的老板连忙应了一声。 茶摊虽然不大,但五六张小桌都坐满了人,生意还挺火热的。 忽然,一桌人讨论的话题,引起了林妙音的注意。 “嘿嘿,你们听说了没有?那个甚子太平贼,已经攻打下好几座县了。”一个满脸麻子的男人神秘兮兮地说道。 “就是那个,打着什么上帝名头的叛军乱匪?嘁,就一群乱匪能够掀起多大的风浪?估计没多久,就会被朝廷镇压了。”一名同桌的书生晃了晃脑袋,说的头头是道。 “可是我好像听说朝廷的军队,被对方打的节节败退啊!”麻子脸男人反驳道。 “那是朝廷的主力还没到。我大清自从建朝以来,经历的乱匪谋反不知其数,每一次还不是被镇压了?”书生冷笑一声,对太平军非常的不屑,倒是对大清王朝非常的崇敬。 听着他们的争论,林妙音心事重重。 没想到,太平军这么快就动手了,看来洪秀全他们已经忍不住了啊!熟知历史的她非常清楚,太平天国的反清,可是席卷了整个中华大地。 百姓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甚至易子而食! 同时,也是也是这个至关重要的时期,会有无数日后站在世界顶峰的豪杰出现,或者降生。 得早点做好打算,在太平军杀来的时候,她必须要有自保之力。不然,鬼知道一帮杀红眼的家伙,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喝了茶,解了渴,林妙音就没有继续在这里呆下去的念头,付了茶钱便起身想要离开。 在她刚要走的时候,茶摊老板那气急败坏的声音响起:“滚开,臭乞丐。我这里是茶摊,不是善堂,也不施舍谁!滚滚滚,别弄脏了爷的桌椅,不然打死你!” 她凝眉望去,就见一名头发凌乱,脸上黑漆漆的小姑娘被茶摊老板一脚踹开。由于太过于瘦弱的原因,这不经意的一脚,竟然将小姑娘踢飞了好几米远,倒在地上一时间起不来。 小姑娘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她几乎是用乞求的语气对茶摊老板说道:“老……老板,我真的好饿。我这里有钱,可不可以买个馒头?” 说着,她艰难地掏出一块脏兮兮的铜板。 茶摊老板嫌弃地看着那块铜板,恶心道:“呸!谁知道这铜板是不是你从哪个粪坑捡到的,这么脏谁要啊?一边去,别妨碍爷做生意,不然就叫官府来捉你,你……”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一把雪亮的苗刀,已经搭在他的脖子上。锋利的刀刃,紧紧的贴着皮肤,只需稍微一用力,就可以割破喉咙。 冷汗,唰的一下便流了出来。 “老板,你就不能近一点人情吗?我就想问问是钱脏,还是你的血脏?”林妙音冰冷的声音在他耳畔作响,吓得茶摊老板两股战战,整个人都在打哆嗦。 “大,大侠……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动刀动枪的,可就不怎么好了。”茶摊老板声音都在颤抖,结巴地说道。 林妙音嘲讽似的一声冷哼,说道:“这位小姑娘的钱,我给了。她要吃什么,你就上什么。虽然你这是茶摊,但不至于只卖茶吧!” “好,好……” 茶摊老板都快要哭出来了,不过是一个卑贱的臭乞丐罢了,大侠您有必要这么较真吗? 他压根就不敢拒绝,生怕林妙音手一不小心抖一下,那他的小命可就交代在这里了。 当林妙音放了他之后,茶摊老板连一丝怨恨都升不起,连滚带爬地跑去给小姑娘弄吃食去了。 轻蔑一笑,林妙音蹲下来扶起这位脏兮兮的小姑娘,柔声道:“小妹妹,你没事吧?还疼吗?” “奴儿不疼了,谢谢姐姐。”小姑娘摇摇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带着别用样的异彩。光是这双眼睛,林妙音就知道对方长得肯定很漂亮。 “好!!” 不止谁叫了一声好,整个茶摊的客人都欢呼起来,掌声络绎不绝。 对于娱乐缺乏到可怜的清朝而言,能够看到一次惩恶扬善的美事,就足以让他们欢呼叫好了。 没有厉害这些人,林妙音扶着小姑娘坐到凳子上。 第七章:人命如草芥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林妙音努力让自己的笑容和蔼可亲一点,将小姑娘凌乱的头发用手拨理了一下,问道。 “我,我叫于奴儿。”于奴儿刚才被林妙音抽刀的时候吓了一跳,低着小脑袋,有些不敢看她。 于奴儿?这名字还真怪。 不过转念一想,林妙音就释然了。这个年代的人都是很迷信地的,他们为了自己的子女不那么早就夭折,便为他们取一些贱名,希望阎王见了这些贱名不收他们。 接着,那茶摊老板很快就将吃食端了上来,露出一个勉强的微笑:“那个,大侠请慢用,不够小的再去做。” 看着这些还算不错的菜式,林妙音并没有急着吃。双眼微眯,似笑非笑地看着茶摊老板,说道:“老板,要不你先吃一点呗?帮我们尝一尝味道如何。” 茶摊老板面色一僵,冷汗再次冒了出来,连忙摆手:“不,不了。这些都是给大侠您准备的,小的要是吃的话,岂不是折了大侠您的面子吗?” 果然有问题! 看着这个心虚的家伙,林妙音愈发觉得这些菜里面,肯定被下了药。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茶摊都如此险恶,更别说一个偌大的朝代了。 她将苗刀缓缓抽出,放在桌上,半威胁地说道:“老板,我让你吃,你就吃!还是说,你在这里面下了什么毒药?” 咕咚—— 茶摊老板狠狠咽了一口唾沫,两条短腿微微颤抖,林妙音眼里的杀意把他吓得不轻。 说实话,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商户罢了,在饭菜里面下药已经是鼓足了勇气。而如今被人发现了,没有被吓得瘫倒在地已经算他心理素质不错了。 “大侠!小的只是一时昏了脑袋,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杀我。” 茶摊老板再也坚持不住了,哭丧着脸跪伏在地,不停地磕着响头。 这已经变相的承认,他的确在饭菜里面下毒了。 “哼!!” 林妙音怒极,又有点后怕。如果不是自己谨慎的话,没准现在已经瘫晕过去了,至于晕过去会发生什么事情,她不敢相信。 试问,一个女的被男人弄晕过去,除了发生那种事情之外,还会有什么事? 反射着寒光的苗刀划过一抹银光,一朵血花忽然绽放,一声惨烈的痛嚎响起。 只见,茶摊老板的一根手指已经飞出了老远的距离。血液喷涌而出,还可见到森森白骨,十指在这一刻变成了九指。 十指连心,剧烈的疼痛几欲让他昏过去。面色煞白地如一张白纸,全身没有一处是不冒虚汗的。恐惧的神色写满在脸上,他没想到林妙音竟然真的敢当街伤人。 如果放在现代,别说手指断了,就连手臂断了都可以接好。可是,这里是清朝,医疗水平比起现代几乎是十万八千里,压根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想要接好手指,完全不可能。 看着倒地惨嚎的茶摊老板,林妙音默默地擦掉刀刃的血迹,语气平淡地说道:“这是给你的一个小教训。你应该庆幸这位小妹妹还没有碰这些饭菜,否则就不是断一根手指那么简单。” 目光扫在茶摊其他人身上,他们都不敢与林妙音对视,有几个胆小的甚至连账都没有付,就悄悄溜出了茶摊。 看着差点被吓坏的于奴儿,林妙音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柔声道:“放心,姐姐不会伤害你的。如果你以后遇到这种人,千万不要和他们客气,不然是会吃亏的。” 说完,拉着对方那脏兮兮的小手,很快就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 两人再次出现的时候,于奴儿手里已经抓着两个肉包子,两腮鼓鼓的,塞满了食物。 对于于奴儿饿死鬼的模样,林妙音有点哭笑不得,无奈说道:“慢点吃,别噎着了。” 也不知道这小姑娘的肚子是怎么长的,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竟然可以容纳这么多食物,她刚才已经吃了两个大肉包子了! 按她这种吃法,起码还能再吃好几个。 直到于奴儿再次解决了三个大肉包,咕噜咕噜地喝了一瓶水之后,她才露出洁白的贝齿,满足道:“谢谢姐姐,奴儿已经饱了。” 这是我一天的饭量啊…… 林妙音震惊地看着于奴儿,这丫头该不会是传说中怎么吃都吃不胖的那种大胃王吧? “不用谢,如果还饿的话姐姐再给你买点。对了,奴儿你有家人吗?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想必父母肯定非常的担心,姐姐我送你回家吧。” 压下心头的震惊,林妙音笑道。 于奴儿沉默了,似乎林妙音提起了她的伤心事,好一会儿才哽咽道:“爹娘他们……已经被土匪杀死了!如果不是他们拼死保护奴儿,只怕奴儿现在已经被那些土匪糟蹋了。呜呜……” “诶诶诶,你先别哭。” 林妙音连忙劝慰,她没想到于奴儿的父母竟然已经死了。 “那除了你爹娘之外,还有什么亲戚吗?” 于奴儿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数着,低语道:“有叔叔,有嫂嫂,有大伯……” “既然你父母已经逝去了,那你怎么不回去找他们?这样才可以为父母报仇啊!”林妙音有些疑惑地问道。 “我饿……” “……” 好强大的理由,她竟然无言以对。 林妙音跟于奴儿聊了很多,也算是知道了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小丫头的故事。 于奴儿家住在比较偏僻的山村里面,距离苏州有很远的距离。她陪父母出来,是想要卖点山货,好购点粮食、布匹、农具什么的。 这些山货,是全村几十户人几个月的积累。 可是,不知道哪路土匪收到风声,派人在路上埋伏于奴儿他们。 结果,七八个护送山货的人,都被残忍杀死了,只剩下她一个人拼命逃了出来。死的人里面,有两个正是她的父母。 之后,就稀里糊涂地流落到苏州。由于没有钱,只能到处乞讨,直到今天遇到了林妙音。 故事并不曲折,也不精彩。却道出了这个年代的混乱,匪贼横行,人命如草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怜爱地为她擦着眼泪,林妙音认真道:“奴儿妹妹,姐姐带你回家怎么样?” 于奴儿微微一愣,水灵灵的眼睛再次蒙上一层水雾,忽然扑到她的怀里,哇哇大哭。 这丫头,估莫也才十二岁,比现在的她还要小三四岁。 第八章:洋人 “好啦好啦,先别哭了。” 对于于奴儿,林妙音还是非常有好感的也许是因为她年纪小的缘故,或许是因为她身世令人怜惜的缘故,也有可能是双方都是女孩的缘故。 仿佛趴在林妙音身上才有安全感一般,于奴儿虽然慢慢止啼了,但依旧紧紧的搂着她,死都不放手。 顶着街上行走的吃瓜观众异样目光,哪怕她脸皮再厚,也有些尴尬,低声道:“奴儿妹妹,你还知道回去的路吗?如果不知道的话,那姐姐也没有办法送你回家了。” 于奴儿闻言,轻轻地点点头,回道:“奴儿虽然记得不太清楚,但大致的路径还是知道的。” 顺着于奴儿指的路,两人朝着那个方向快步地走。 说实话,林妙音之前并不知道苏州到底有多大,但现在明白了。简直,太大了,两人走到腿都差点麻木了,才堪堪走出了苏州城。 一面也不知纵横多远的城墙,将苏州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只留下几个大门供人出入。 抬头望去,一股历史的厚重感袭来,压的人有些喘不过气。这才是真正的城墙啊!历朝历代用来抵御外敌最重要的防线,没有之一。 城墙上面,布满刀劈斧砍的痕迹,还有很多的地方是一片乌黑。 林妙音知道,那是已经干涸了不知多少个百年的血,这是一面由先祖的血液染黑的城墙。 一寸山河,一寸血。 也不知道自己今后是否还会回来苏州,如果回苏州的话,又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的父母?一切,都是迷茫的。 “咦?马车??” 林妙音忽然眼前一亮,收回沉重的思绪,连忙拉着于奴儿朝路边跑去。 这里,停放着很多的马车,当然车夫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车夫如果放在现代的话,那跟载客的黑摩的差不多了吧? 找了一辆还算比较漂亮结实的马车,林妙音对着那车夫问道:“大哥,请问从这儿去镇江府需要多少时间?” “镇江府?” 车夫一听到这三个字,就知道大生意来了,甩了甩油腻恶心的猪尾辫,诌笑道:“这位姑娘,从苏州到镇江府的路程可不远,快马加鞭的话也需要一天的路程。” “这么久啊!” 林妙音沉吟了一下,继续道:“那一共需要多少钱?” “五百文!”车夫道出了这么一个数字。 五百文……是多少两? 林妙音有点懵逼,她也不知道车夫有没有忽悠她,毕竟对于这个朝代的物价,她完全是万脸懵逼,不明觉厉。 从兜里掏出一颗最小的银锭子,她试问道:“这个够了吗?” “够,够了……” 车夫吞了口唾沫,连连点头,脸上的诌笑越来越盛,一副忠实狗奴才的模样,生怕林妙音这个冤大头不坐他的马车了。 林妙音非常清楚,这车夫铁定是坑了她,不过也懒得在这方面计较了。这颗银锭,不过是工业银而已,与普通的银非常相似,难辨真假。 不过,却非常的便宜。 将银锭丢给他,林妙音与于奴儿坐上了这辆还算是宽敞的马车。 车夫试了试银锭分量,笑的跟朵花儿似的,连忙塞进怀里,吆喝一声:“两位小姑娘,您们就坐稳嘞!我何老三的车技,在苏州这一带那可是响当当的,保准明儿就到镇江府。” 接着,林妙音发现自己开始遭罪了。 这马车,竟然没有减震装置!! 震啊震……震啊震……车震都没有这么震动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发觉自己屁股几乎都失去知觉了,可旁边的于奴儿却对这种震动幅度习以为常。 呸!怎么说自己也是个穿越者,难道连一个女孩子都比不过吗? 一个字——忍! 迷迷糊糊之中,林妙音打了一个哈欠,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这么剧烈的震动她是怎么睡得着的。 ………… “吁——” 随着车夫中气十足的高喝,马车突然停了下来,险些让熟睡中的林妙音滚出车外。 不过,这下她也算彻底清醒了。 车夫撩开挡住车门的粗布,笑道:“两位姑娘,镇江府到了。” “到了?这么快?” 林妙音揉了揉僵硬的脸,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空,此时应该也才凌晨五六点吧? 然而这个时辰,已经有不少人出来为了生计奔波了。 “谢了!” 两人下了马车之后,看着城墙上大大的三个字。 对于镇江府,林妙音还是知道一点点了。 它位于京杭大运河和长江的交汇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清朝时在此设立了镇江府。到了民国时期的时候,好像还是江苏省的省会。 进入了里面,林妙音才知道这里有多么的繁华,繁华程度竟然丝毫不比那苏州差。 街道上人来人往,最重要的是,在这里,她竟然还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歪果仁!歪果仁她在苏州的时候,连根毛都没有见到过啊!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大清就成为了半殖民地。当然,这是史书的艺术记载,其实这个时期的大清,早就全都是殖民地了。 几个洋人说的是英文,人高马大的模样,而且穿的西装革履的,就是款式实在是太low了。让从现代过来的林妙音,有种看到外国土鳖的感觉。 她对这两三个洋鬼子没啥尊敬的念头,但其他人却不一样了,一个个低着脑袋,扯出笑脸喊着:“洋大人,洋大人。” 这就是清末,自从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大清所谓的骄傲已经彻底被粉碎。洋大人这三个字,他们早已经叫顺口了。 据说这个年代,一个外国的乞丐来到了清朝,都可以成为人上人一般的存在。想要多少女人,就有多少女人,几乎是想要上哪个美女,就可以上哪个美女。 一个在欧洲到处遭人大骂的乞丐,来到大清就成为“洋大人”了,这还真是一个讽刺。 她刚想要绕道走,却发现那三个歪果仁竟然对她说话了:“霉丽的笑姐,清问泥知刀福源客栈在哪里骂?” 这僵硬的中文,听的林妙音尴尬癌都犯了。 而且,她明明已经化了妆的,这几个洋人竟然还说她美丽?我去,这个年代的欧洲人是什么审美观? “sorry,idon''tknowthat!” (对不起,我不知道!) 林妙音扯得这口流利的伦敦腔,把三个洋人吓得一愣一愣的。 第九章:比伯.拉德拉斯 “哦买嘎,你竟然会英文!买嘎买嘎,清朝竟然有人会英文,我在这里呆了两个多月还是第一次见到会英文的清朝人。” 一个起码有一米九身高的洋人不可思议地怪叫,看着林妙音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一头稀奇动物在街上行走一样。 对于他的震惊,林妙音非常的不屑。别说是英文,就算是日文她都会!如果不是因为翻译行列竞争太激烈了,她才不会饱一顿饥一顿呢! “这位先生,你可以借过一下吗?”林妙音不想和这些洋人有过多的纠缠,她非常清楚,这个年代来清朝的洋鬼子,百分之八十都是卖鸦片的。 “抱歉抱歉,美丽的小姐请等一等,我刚才有点太过于激动了。”知道林妙音会英文之后,这个洋人对她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语气竟然和蔼了不少。 “你要干什么?” 林妙音柳眉轻微一挑,一支防狼喷雾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被她握在手里,随时给他们来一次辣椒盛宴。 看得出她眼中的警惕,这个洋人连忙说道:“美丽的小姐,我并没有恶意。在下身为大英日不落帝国的贵族,是世袭伯爵,我不会做那些无聊的事情的。” 伯爵?!而且还是世袭的! 林妙音微微一惊,没想到这个洋鬼子竟然还是个贵族。 在英国,贵族的爵位从大到小,一共有五个。分别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别看伯爵仅仅是不上不下的一个爵位,但前面加上世袭两个字,就没有那么简单了,绝对是英国非常有名的贵族。 “那伯爵先生,你到底有什么事?” 林妙音疑惑地问道,不知道这个贵族洋人拦着她干什么。她对洋鬼子可没有什么兴趣,一个个毛孔粗大,皮肤粗糙,体毛还特别的多,就跟没有进化完整一样。 “咳咳,美丽的小姐,你可以称呼我比伯,比伯.拉德拉斯。我想要请你当我的随身翻译,没错翻译!你不知道,你们国家的语言真是太难了,就连日常用语我我都说不好。”比伯满脸抱怨的说道。 不过也没错,中国语言在世界上的难学程度,那可是出了名的。 “没兴趣。”林妙音想都不想就直接拒绝了,在这个动乱的年代,当一个翻译有什么用? 更何况,她可不想居人篱下,而且还是当一个男人的随身翻译员,那不是把自己往火坑里面推吗? “不不,我可以给很高的薪水你,足够你在清朝过上安度晚年的生活。”比伯急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英文说的那么好的人,他可不想就这样让其溜走了。 “我说拉德拉斯先生,您是时候好好学习一下我们国家的成语了,安度晚年的是老了之后才用的。至于翻译,我真的没有一点兴趣。”林妙音给了他一个白眼,回绝道。 可比伯依旧不想放弃,他来清朝可是有一单大生意要做的,如果不精通中国语言的话,那很容易陷入别人的语言陷阱里面。 至于他本来的翻译员?那家伙的中文还没有自己说得好,早就将他辞退了。 “美丽的小姐,不知道你对枪械感不感兴趣。我知道你们国家现在有些混乱,只要你当我的翻译,我就送你两把手枪给你防身。放心,只要一个月就好!” 比伯带着一丝恳求的语气,他这次来清朝的这趟子生意,可是将他整个拉德拉斯家族的底蕴都搬出来了。 如果亏钱的话,那拉德拉斯家族,就会崩溃了。甚至整个拉德拉斯,都会从大英日不落帝国的贵族圈里面消失。 当然,如果生意做成了,那他将会是最为耀眼的那个贵族!毕竟这单生意,太大了。 “枪?” 林妙音眼前一亮,在清朝她还真的很难保全自己,特别是太平天国运动已经开始了,很快就会野火燎原,遍及整个大清。 如果有一些枪械护身的话,倒是多了一道保命符。 虽说弓弩的威力并不比手枪小,而且无声无息。可最大的缺点就是,弓弩射了一发之后,就要装填箭矢,非常的麻烦。 遇到突发事件,基本没有多大的用处。 而手枪就不同了,一个弹匣怎么说也有七八发子弹吧!而且子弹携带的也比较方便。 “拉德拉斯先生,如果你想要让我当你的临时翻译,我的确可以胜任。不过我的酬劳可不止两把手枪,还要十把步枪和若干弹药。”林妙音用的是英文与他交谈,自然不怕来往的路人听到他们说什么。 如果真的听懂了,那算她输。 “不可能!你这是资本家吸血鬼一样的行为!小姐,你知道两把手枪和十条步枪的价格是多少吗?这已经超出我的底线了!”比伯的脑袋摇的就跟拨浪鼓一样。 “拉德拉斯先生,在清朝这个国家,你很难找到像我一样优秀的翻译员。你这么着急让我当你的翻译,想必你的生意已经迫在眉睫,容不得花时间找别的翻译了。我,是你唯一的选择。” 林妙音非常自信地说道,这批枪支弹药她是要定了,一颗子弹都不能少! 从比伯说要给手枪当她的报酬那一刻起,林妙音就知道这家伙并不是卖鸦片的,他卖的东西比鸦片还要危险数倍。那就是——军火生意!! 此时正直太平天国运动,这批军火要么是卖给清朝,要么是卖给太平军。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卖给太平军。 毕竟一个国家的军火生意,他一个伯爵应该还不够资格插手进去。而像太平天国一样的组织就不同了,军火八层是卖给太平天国起义军的。 既然这个冤大头稀里糊涂地找上门来了,那她林妙音要是不坑一笔,岂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比伯紧咬牙关,看着死活都不肯退步的林妙音,说道:“好!成交!睿智的小姐,你成功的从一个日不落贵族手里夺走了一笔利益。” “我还没说完呢!滑膛枪这种落后的东西我不要,我要的是米涅步枪!”林妙音嘴角一勾,说道。 “你怎么知道米涅步枪的??” 比伯悚然一惊,现在也才是1850年,哪怕是英军都没有全面装备米涅步枪这种划时代的枪械。 这个清朝女孩,是怎么知道的? “你不要管我为什么知道,反正我只要米涅步枪以及大批量的米涅弹。至于手枪……手枪这个年代好像只有转轮手枪,而且还是五发的。随便给我来两把后坐力不大的就成了。” 林妙音笑的非常开心,不过在比伯眼中,这笑容简直就跟久经沙场的资本家一样,一样的贪婪。 而且知道的东西,特别多。 第十章:初临于家村 比伯深吸了一口气,他怕自己忍不住转身就走,这个清朝的女孩实在是太贪婪了,甚至比欧洲那些该死的资本家还要贪婪一百倍! 如果不是这单生意危机到整个拉德拉斯家族的生死存亡,他才懒得理会这个贪婪无比的清朝女孩。 “行,我以大英日不落帝国伯爵的贵族名义告诉你。只要你安安心心地当我的翻译,那这批酬劳我会一颗子弹都不少地给你。”比伯非常严肃地说道。 对于他们这些贵族而言,奉上了贵族的宣言,就代表一定要遵守今天所说的承诺。除非,这家伙想要让拉德拉斯家族在英国名誉扫地,否则是不会做出毁约的事情。 正是因为林妙音还算比较了解这些所谓的贵族,才对比伯的承诺很是放心。当然,如果对方不顾贵族的尊严而反悔,那就算她倒霉吧! “拉德拉斯先生,我想你需要支付一笔订金。是的,订金。”林妙音善意地提醒道。 比伯面色一僵,不满地哼了一声,对身后两个洋人招了招手:“把你们的配枪拿出来,两把就足够了,还有子弹拿多一点,给这位贪婪的翻译小姐当订金。” 林妙音自然听得出他语气里的讽刺,不过一点都不以为意。 难道只准你们这些歪果仁坑我们,就不允许我们坑你们歪果仁吗? 随后,她就多了两把九成新的左轮手枪,不过比起现代的枪支而言,这两把左轮的造型有点古典。而且材质也没有现代的好,更没有现代的做工精细。 但总比没有好。 还有子弹,也得到了一百发。一发不多,一发不少,刚刚好是一百整数。 “翻译小姐,我现在还不知道你该怎么称呼呢?”比伯忽然记起,他好像还不知道林妙音的名字,于是张口问道。 “妙音.林,你可以叫我林。”林妙音对新的到的两把左轮爱不释手,随口回答道。 “ok!林小姐,我就住在福源客栈,明天这个时候你来找我就可以了。话说我一直不明白,你们的酒店为什么要叫客栈,这个词汇太绕口了。”比伯耸了耸肩,还不忘吐槽一下。 林妙音对这种欧美式笑话一点都不感冒,说道:“等拉德拉斯先生学习多一点汉语知识,就明白了。” “嗯,我想我会的。” 待比伯和两个保镖一样的家伙走了之后,林妙音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紧绷的精神终于得到了松弛。 刚才她的冷静,不过是装的而已,实际上心里紧张的要死。 毕竟这个看起来智商不怎么高的洋人贵族,做的可是军火生意,是臭名远扬的战争贩子,这些人全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家伙。 她生怕自己说错一句话,就会被对方一枪给崩了。 这种弱者的处境,真的令人非常的不爽,很郁闷。生死,完全就在别人的手里,而不是在自己的手里。 于奴儿带着些许惊惧的眼神目送三个洋人离开,她这辈子从来都没有见过歪果仁。这种金发碧眼的白人,就跟小时候父母说的妖怪一样,让她有点恐惧怕。 如果不是有林妙音在身边的话,她早就被吓哭了。 直到他们走远了,她才鼓起勇气牵着林妙音的手,但忽然发现林妙音的手心都是香汗,不由疑惑道:“姐姐,你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热。” 林妙音摇摇头,努力挤出一个和蔼的微笑,摸着别在腰间的枪支,那冰冷的触觉,让她终于找到了不少安全感。 “走,奴儿。姐姐先带你回家。” 用衣服盖住两把别在腰间的左轮,虽然看起来鼓鼓的,但至少不会被人看到这是枪械。不然,她一个女孩子身上有枪,怎么也说不过去。 要是因此惹到了衙门的人,就更麻烦了。 ………… 走出了繁华的街道,很快就看见一条还算比较宽敞的土路,土路上铺着不少的碎石子,看起来还挺平坦的。 沿着土路一直走,路上有不少的岔路与小径。杂草越来越高,路边的树木也是越来越多。抬头望去,一座座高低起伏的小山延连,还隐隐看到一些山脚下有缕缕炊烟。 城里是一副繁华的情景,城外又是另一幅完全相反的画卷,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对比。 林妙音看着这里的地势,还真的挺复杂的。这一片都是丘陵,山虽然不高,但却非常的多,再加上繁密的草木,还真是土匪的最佳安身之所。 “奴儿妹妹,离你们村还有多远啊?”林妙音灌了几口清水,解了解渴,有些苦恼的问道。 如果于奴儿不在身边的话,她就直接穿越回去买一部电动车了,这样就不用苦逼的用11号公车行驶了。 林妙音是越来越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锻炼,为什么整天只知道宅在家里,结果导致身体这么弱。 如果她经常锻炼的话,别说这点路程,就算加上两三倍都不是事儿啊!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 以前就算是锻炼,好像也没有用啊!因为现在的身体,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身体,她的灵魂现在是换了个家了。 于奴儿也是气喘吁吁,毕竟她的年龄还是比较小,体力也有点不足,喘息道:“好,好像还有三四里的路程吧!” 三四里? 按照清朝“里”这个单位的话,一里就是五百七十多米。三四里的路程……最少是两公里啊! 天啊!崩溃鸟~ 如果不是鞋垫质量好的话,林妙音都觉得自己脚底会生水泡了,那样就不好玩了。一个水泡,起码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够消散吧! 再看看于奴儿,虽然她也非常累,但精神劲儿却非常好,这就是差距啊! 算了,本姑娘我拼了!! 林妙音咬咬牙,继续往前走,而且速度比刚才还要快上几分。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林妙音总算是见到了一小片种满绿油油水稻的耕地,以及几头顶着大角的水牛非常惬意地躺在泥坑里。 一间间比较破旧的土瓦房出现在眼前,三三两两的孩童在嬉戏打闹,大人们并没有看到,兴许是在家中做吃的,或者是出去打猎了。 这里,便是于家村。 风尘仆仆的林妙音与于奴儿,一下子就吸引了数十道好奇与警惕的目光,毕竟这么偏僻的村子里面,还是很少有外来人的。 第十一章:定居于家村 一名拎着蒲扇的老汉快步走了过来,浑浊的眼睛往林妙音与于奴儿身上瞄了几下,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于奴儿身上。 蓦然瞪大双眼,就连手里的蒲扇什么时候掉在地上,都恍若未知。长大嘴巴,干裂的嘴唇微微颤抖,布满老茧的手掌摸在于奴儿的小脑袋上。 “奴儿……你是奴儿!” 老汉就连声音都颤抖了,语气里包含的感情非常复杂。有震惊,有喜悦,有落寞……应有尽有。 “里正爷爷!” 于奴儿含着泪,见到熟人的她将这些日子积蓄的情绪全都失望了出来,泪水就好像珍珠一般,一颗一颗地掉落在地。 “好孩子,好孩子啊!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了。”老汉为她擦去脸上的泪迹,情绪也是非常的激动。 他本以为,于奴儿这个小丫头已经遭了土匪的毒手。可没想到,今儿竟然又俏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真是世事难料,天佑我于家村啊! “里正爷爷,我爹娘还有几个叔叔伯伯他们……” “知道了,爷爷已经知道了。人死自有天命,我们要好好的活着,以后才能够给他们报仇,明白吗?”老汉劝慰道。 “嗯嗯!” 于奴儿非常的乖巧,狠狠地点点头。 老汉笑了几声,冲散了不少悲伤的气氛,将目光放在林妙音身上,疑惑道:“这位姑娘是??” “里正爷爷,是这位姐姐救了我,不然我早就已经饿死了。”于奴儿拉着老汉破烂的衣袖,连忙说道。 “老先生您好,我叫林妙音,来自苏州。”林妙音轻笑一声,回答道。 “原来如此,实在太感谢林姑娘了,你可是咱们于家村的大恩人啊!老汉我是于家村的里正,以后若是有何需求,老汉我绝对不会含糊。”老汉拍了拍胸脯,拍的砰砰作响。 不得不说,这位里正的身体素质还真好。看他的年级,起码是六十多甚至七十岁了,这种年龄在这个朝代可是屈指可数的老寿星。 而看他的精神面貌,甚至比一个小伙子还要饱满很多,脸上的皱纹也没有多少。要是有点近视的人看到了,还以为他只有四五十岁。 “对了老先生,您这里还有空余的住所吗?我初来此地,实在不知道该住在哪里。嗯,我可以付钱的。”林妙音有点不太好意思,说道。 “嘿!恩人你这叫什么话!你救了我们于家村的孩子,就是我们于家村所有老少的恩人。咱们这里空余的房子有好几间,你想要住哪,就随便住得了,不要钱。”老汉连连摆手说道。 “那就……多谢了!” 人家一个老人家都用这种语气跟你说话了,林妙音也不好意思推辞。 虽然于家村离城里远了一点,不过如果以后学会了骑马,还是很快就可以到的。当然,偏僻也有偏僻的好处,林妙音想要发展自己的势力,不能在人太多的地方。 而于家村所在的地方,山高水远,地形比较复杂,物产丰富。这里,是林妙音最为理想的住处之一。 于家村并不大,也就五十多十户人。一户人有四口子的话,也就两百多个村民,甚至还没有两百。 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于家村。 所有人知道,一个月前被判定已经被土匪糟蹋了的于奴儿,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了一名贵人,据说身上的衣服非常的华丽漂亮。 大人还有点不太好意思,天真一点小孩子就没有这么多顾忌了,一个个围着林妙音打着转,唱着儿歌,让她有种回到了童年的感觉。 直到林妙音给了他们一人一颗大白兔奶糖之后,才心满意足的离开。对于这个年代的小孩子而言,糖这种珍贵的零食,一般之后过年的时候才会有的吃,而且也就一块。 “恩人,房子可能有点简陋,不过绝对可以遮风挡雨,而且里面也打扫干净了。”里正老汉带着林妙音来到一所小房子前,给她介绍道。 这所房子还真的非常捡漏,墙是用黄泥加上一些大石头砌成的,屋顶布着一块块瓦片,还蒙上一层厚厚的稻草。 当然,并没有什么地方破损,里面收拾的确实挺干净。厨房,卧室,茅厕什么的也有,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 “老先生,您就别喊我恩人了,叫我林妙音或者妙音就可以了。”林妙音被一口一个恩人喊的有些尴尬,不由开口道。 “那……好吧。以后便称呼你为林姑娘如何?”老汉点点头,说道。 “也成!” 林妙音松了一口气,林姑娘这个称呼她还可以接受,至少不用像“恩人”一样,听的她尴尬癌都差点犯了。 老汉领着于奴儿离开之后,林妙音打量着自己现在的住所,总体来说,她还是比较满意的。 不过里面的东西,实在有点太过于单调了。 一个闪身,她便回到了现代。 回到现代之后,林妙音第一时间自然是换一身现代的衣服,身上的武器也都解除掉。特别是两把左轮手枪,如果被人看到了肯定会非常麻烦。 毕竟这个国家有点特殊,禁枪非常严格。以前还好,至少气枪或者猎枪什么的禁的没有那么严重。 而现在,就连打bb弹的玩具枪,甚至一个枪支模型,都监管很严格啊! 更别说林妙音手里的,可是真枪!会打爆人脑袋的那种。 直到将枪支弹药藏的非常严实,林妙音才敢出门。 她第一个要解决的,是发电的问题。怎么说自己的灵魂也是一个现代人,如果在一个电力缺乏的时代生活,那可是会被逼疯的! 所以,林妙音想要买发电的东西。 她本来是想要买太阳能板的,毕竟这玩意用途比较普遍,而且还很便宜,不污染环境。 不过稍微考虑一样,她还是选择放弃。 因为这东西在阴雨天的时候,基本就没有什么用了。而这里处于南方沿海地带,雨季非常多,如果连续一两星期下雨的话,那她咋办? 至于风力发电……看着四面八方几乎都是山,林妙音也放弃这个。而且,风力发电机一般需要弄得比较高,她不想被雷劈…… 倒是柴油发电机不错,现在静音式柴油发电机技术已经非常的成熟,而且价格也不贵,体积也不大。 一个行李箱大小的柴油发电机,就足够林妙音的用电需求了。 除此之外,她还需要拉电线,安装漏电开关什么的…… 虽然自己不是电工专业的,但应该不难吧?应该…… 第十二章:土匪!! 林妙音跑去买了一个柴油发电机,花了她好几千的大洋。还好,怎么说她也是身家几十万的小小土豪,几千块钱还不至于令她心疼。 之后,什么多孔插排啊!什么电风扇啊!什么台灯啊!甚至她还买了一台不大的液晶电视,加上一台dvd,以及一大堆光碟。 废了一下午的功夫,汗流浃背的林妙音终于搞定了房子的电路安装,各种现代电器也都一一摆放好。 为了知道这个发电机怎么用,为了知道该怎么接线,林妙音可是上网百度了几百次,把这个月的流量瞬间用完了。 不过还好,在总算是搞定了。 现在,她的这间小屋子在这个年代,绝对是科技水平最高的,没有之一。 林妙音甚至还琢磨,要不要诱拐一批近代国外的科学家,比方说爱迪生,爱因斯坦之类划时代的大科学家。特别是爱因斯坦,这个绝世天才,她真的很想将其收了,当自己的手下。 至于这些东西的来历,她已经想好了一套说辞。 于家村的人恐怕很多连村子都没有出过,更别说是出国了,如果他们问起来的时候,自己就说是从洋人那里弄来的就可以了。 林妙音不由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 ………… 次日清晨,一缕晨光映射在脸上,暖洋洋的让人非常舒服。 手机的闹钟,不合时宜地响起。 “啊?六点了啊?” 擦了擦眼睛,林妙音有些不愿意起床。可是她已经答应了那个叫比伯的英国贵族了,再怎么懒惰也得要强行起床了。 洗漱完毕后,打开木门,略带泥腥味的新鲜空气涌入鼻腔,令人心旷神怡。这个年代的清朝,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工业污染,甚至工业污染几乎为零。 空气自然比现代的要好很多,她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个年代了,至少不用每天一出门,就闻到汽车尾气。 顺便吃了个早餐,林妙音就跑去里正那里去借一匹马了。 毕竟于家村距离镇江府,可是有着十几二十公里的路程。而且山路非常崎岖,再加上清晨雾多路滑,如果步行前进,少说也得到吃午饭的时候,才能到达城里。 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而于家村的里正老汉,家中却是养有一匹骏马,应该说于家村里面并不缺马。 毕竟于家村处于大山沟里面,想要把山货运出去自然需要马匹,故而于家村只要有点心思的人家,都会养有一两匹马。 反正这里草多土肥,不怕养不活这些马。 里正老汉给林妙音牵来了一匹高头大马,提醒道:“林姑娘,这一路土匪非常多,你确定不需要村里的汉子陪同吗?我怕你会遭遇到土匪,那些混蛋一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畜生!” 林妙音摇摇头,谢绝了里正老汉的好意,回道:“老先生,我还是一个人去吧!我这次是出去办点事情,如果村里的人跟我一起来的话,我怕会连累到于家村。” 她说的都是实话,如果比伯的生意一不小心泡汤了,愤怒不已的他铁定是第一个对自己下手。 而自己有金手指,随时都可以离开清朝回到现代。可于家村的人就没办法了,毕竟他们不会穿越。 里正老汉见她这般坚持,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说道:“林姑娘,这匹马别看它高大威武不好驯服,实际上它温顺的很。骑着它,不用担心会摔下来,一路上务必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他连连说了三个小心,可以看出他真的非常担心林妙音。 林妙音眼圈微微一红,她没想到一个仅仅认识一天的老人家,竟然会对自己这么好。在地球上,对她这么好的,恐怕也就只有孤儿院的院长了。 这一刻,林妙音才慢慢开始融入这个年代,不再排斥这个新的世界。 “老先生,我走了,你帮我告诉奴儿妹妹一声吧!就说我很快就会回来,顶多五天,五天之后我一定回来。”她冲着里正老汉点点头,语气非常的肯定。 “那好,老汉就在刺等候林姑娘的归来!” 努力地爬上马背,林妙音轻轻拍了一下骏马的大屁股,嘴中轻喝:“驾——” 骏马踏着敏捷的小碎步,速度还挺快的,但并没有预料之中的颠簸感,反而非常的平稳。好像,这匹马知道林妙音不会骑马,故意跑的这么稳一样。 这是一匹通人性的好马! 林妙音给它打上了这么一个标签。 紧紧的握住缰绳,还别说,她现在真的挺紧张的。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骑马,这个感觉就好像骑着山地车在土地上飞驰一样。 她不知道的是,此时距离她仅有一两公里的地方,一伙身穿短褂,手提刀棍,面色凶狠无比的汉子,正在这里经过。 如果走上前仔细看,就会发现他们很多人都刀刃上,还有着新鲜的血液,正一滴一滴地往下滴。 他们,是一伙土匪!!而且刚刚还杀人越货了!! 中间位置,一群土匪扛着几个沉重的大箱子,正哈哈大笑地聊着天。 “大当家,这几个洋人真他娘的难缠!一个个长得人高马大,如果不是他们没有枪,没准这次换成咱们栽了。” 一个土匪龇牙咧嘴地说道,他额头有着血口,看样子是被钝器砸的。 大当家是一名独眼的大汉,瞎了的那只眼睛,被他用黑布裹住。他冷笑一声,说道:“嘁,这些洋鬼子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这甚子狗屁朝廷,竟然会被这些鸟人打成这样,我呸!” “这次我们发大财了,竟然抢到了这么多大烟。今儿干了这一票,兄弟们都他娘是有钱人了!等有空,咱们再下去抢几个姿色不错的娘们儿,给兄弟们开开荤!” 听到大当家这番话,那些土匪们吼吼大叫,一个个就跟发情的种猪一样。 当土匪,无非是为了钱和女人。钱用来享受,女人同样用来享受。不得不说,无论哪个年代,女人的地位,一直有些悲哀。 “大当家的,咱们劫了洋人的大烟,会不会被官府派兵围剿啊?”一个土匪小头目有些担忧地问道。 大当家瞥了他一眼,哈哈大笑:“怕甚?!就凭官府那些大烟兵?一个个都去抽大烟了,哪有精力还捉咱们?” “咱们黑龙寨在这里逍遥了十几年,杀的男人,奸的女人,劫的钱粮不计其数。你见过有官兵围剿过我们码?” “老子告诉你们,这附近的官儿,都受到老子的贿赂!他们拿了钱,就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是规矩!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