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木难成林》 楔子 致林成: 最近好么? 最近我可能太闲了,吃饱喝足,剩下的时间就满脑子的瞎想,幻想如果当初自己和你从小认识,在同一个地方竹马与青梅一般长大,看过你和别人打架,见过你鼻涕横流,放了学互相抄作业,那我还会喜欢你么? 是不是不喜欢,我就可以拥有你这个朋友,和你如常人一般的打招呼,开玩笑,偶尔交流一下身边发生的奇闻异事。 可惜,幻想只是幻想,如果也仅仅是如果。想和你做朋友也是基于我喜欢你的这个基础之上,目的性太强的愿望,往往都不容易实现。 只不过,明明知道这是个虚妄,为什么自己会感到那么满足。 你看,林成,其实你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在我的幻想中陪我走过那么多年。 最近又看了很多书,我也看到了百态人生中的一隅。尽管小说的情节大多不是真实的,但那也由有人书写出来的人生剪影。 看着多多少少能戳中自己心事的文字,我每次都忍不住将你带入进去。 看一看如果按照书里的进程,我和你的故事该怎样延续。 看一看如果当初我按照书里女主角的做法行事,我和你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看一看如果注定此生只能和你擦肩而过,那我该如何走下面的路。 于是,六年的时间里,我天马行空的幻想着无数的故事,独自演绎了无数的人生。却没有找到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 林成,你知道么,我看过无数本书,却没有一本能写出你我的故事,也没有一本书能告诉我下面的路该如何走。 很矫情是不是? 我有一段时间和喜欢那种女主角逆袭文,也可以说是女强文,说白了就是各种小白兔或者小莲花女主被书中的人渣炮灰整的忍无可忍或者死无全尸后,来个咸鱼大翻身,之后一路开挂,收缴各方男神。还有一种情况是书里被人拒绝和背叛后的女主角,努力变得优秀,让那个狠心的家伙追悔莫及。 说实话,每次看完,都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 可一联想,实际生活中是怎样的嘞? 首先,并不是所有努力都可以得到渴望的回报。现实中也许不每个女生都是那样的女主,默默付出,痴心守候,苦苦等待,翘首以盼。 更何况,对于你,我也没付出什么努力,只是放在心里喜欢了很多年,然后鼓起勇气告了个白,再然后编织了几个可笑的谎言千方百计的想要靠近你而已。 其次,我也不会因为你的拒绝而立志奋起,只为让你看到一个不同以往的自己,然后悔不当初。这样的故事情节,对于于木和林成的现实来说,太可笑。 说白了,我也懒。如果强迫自己走到和你一样的高度,只期盼着你能回头看我一眼。 万一这一眼,你不看,怎么办? 你对于我真的是没有任何感觉,到现在也许可以说是讨厌得不得了。我可有自知之明了。那么即使我做出多么惊天动地的事,你也不会改变心意的。更别说悔不当初和因此倾心什么的。 总的来说,我并没有被你狠心的抛弃,也没有被背叛。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你只是单纯的不喜欢我,而且决绝的没有给我任何能够误会和多想的信息。你的所作所为都是那么的干净利落、不拖衣带水,想暧昧都暧昧不起来。 既然没有芳心遥寄,又没有被始乱终弃,怎会有逆袭?怎会有不甘?又怎会有动力? 如今想想,我应该感谢你的。 林成你,拒绝的那么明确,没有一点点不清不楚的可能。 时移世易,现在的我,渐渐懂得换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了。 其实,你的拒绝对于我来说,是好事。 你给了我“长痛不如短痛”的选择,没有任由我不知结果的一条路走到黑。也许,可以把这看作是你作为我的老同学,能给我的仅有的温柔。(呃,这么说有点酸,但感觉表达的非常好。) 可,是我自己固执的不愿意走出来。对于现实,我明白的不得了,只是我情愿自己沦陷。 小王子的玫瑰花因为小王子付出的心血而与众不同,同样的,某个男孩儿,因他身上牵系着女孩儿的喜乐悲欢而异于旁人。这世界上,可能有无数个叫做林成的男孩儿,可只有一个林成是唯一的,他驯服了于木的心,在于木的小小世界里,独步天下,绝代风华。 昨天晚上梦里,梦到你和我说了一大段话。 醒来后,内容大多已经记不全,连你的脸都模糊不清,却依然知道那是个美梦。 ps:不用回信,祝安好。 于木 2014年8月23号 第一章 我讨厌白色 跟护卫结婚后的第一年,我们就“过年去他家还是去我家”展开了一番讨论,实际上对于去他家过年我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护卫他爸妈,一位是上市公司老总,一位是帝都三甲医院的副院长,平时忙得根本没时间碰面,即使是春节,估摸着也得不了几天空闲。护卫因为我,定居l市,虽然隔得不远,但总归是没在他父母跟前。为此,我深表愧疚,我爸妈也一样,于是农历腊月二十,我们放了寒假,直接开车去了帝都。 我们没有事先告诉两位长辈回家的日期,他妈妈韩秀玲,哦,不对,该改口了,我婆婆下班回来看到餐厅里满桌子的饭菜外加一显然已经偷吃了好几口正在用筷子欲盖弥彰的儿媳妇时,一下子怔住了。 过了许久,她感慨了好几声“帝都风沙太大,弄得灰头土脸的”跑到卫生家洗脸去了。低眉顺眼的乖巧儿媳我,假装没有看到她一瞬间红了的眼眶。 护卫跟我说,他从小到大从没见过他妈妈流眼泪,所以一直觉得他妈妈抛开医生的外在温润光环,内里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可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看到她这种神情了,第一次是护卫因为我出车祸的时候。 对的,就是车祸,还是那种狗血言情剧里的男主为了救女主挡在车前面的车祸。 也是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我就再也不穿白色的衣服了。白色,一直是我极其钟爱的颜色,也是我日常穿衣风格的三大主色调之一。可我总记得看着护卫的鲜血慢慢染上我裙子时的刺眼,那是只要一闭上眼,就会在眼帘下一遍遍反复出现的深入颅骨的疼痛。 还有,医院恐怕是白色用的最多的地方了吧,到处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病床、白色的被褥、白色的药瓶,还有床上护卫苍白无血色的脸,连偶尔扛不住陷入梦境时也都是漫无边际的白色向我紧紧靠拢过来?????? 敲门声起,一群人走了进来,我站起身,揉了揉肿的不像样的眼睑,看到了一张跟我一样红着眼眶,和胡蔚长得甚为相似的面容。 我设想过看到胡蔚他家人时的场景,如今真到了这个时候,还挺平静的,不得不承认,我当时很木讷。 只记得胡蔚的母亲出奇的冷静,要不是她脸上无声无息掉落的滴滴泪水在灯光的照射下那么明显,刺得我眼睛生疼,我差点儿就以为一切不过是一个幻觉,一场梦,醒来后什么都不会发生,所有都还停留在最初的轨道。 胡蔚在这件事上没有骗我,他的母亲果真就像他以往说的那样秀外慧中,即使人到中年依旧很漂亮,是那种不张扬不犀利的漂亮。气质温润,想必平日里一定是一位和蔼可亲、对待病人特别有耐心的医生。 那个情况下,看到这样的一位长辈,我就如同找到了主心骨,一直紧紧揪着的心好像被泡在了温水里,慢慢舒展开来。 有人把我轻轻往外拉,我一抬头看到了胡蔚的发小秦意,这种时候自己待在病房里确实也不合适,便木木的跟着秦意走了出去。 对于韩秀玲看到我时过于冷静的行为,我一开始很诧异,不过也不难理解,她儿子不是自己开车撞的,有什么理由怪我呢,又有什么理由像狗血电视剧里那种母亲一样不由分说上来先给一巴掌,自己明明什么过错都没有。 可笑的是,这一套套的“没有理由”连我自己都说服不。 怎么会没有过错呢? 那个原本整天言笑晏晏,此刻正苍白无力的在床上睡着,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的人,救的人是我,被车撞是为了我,昏迷不醒也是因为我。 这么一理,我觉得自己身上还是有很大责任的,而且是根本责任。如果能挨一巴掌,心里或许会好过一点儿。 “你是于木?”韩秀玲从病房里出来,端庄的脸上留下两条泪痕,看向坐在椅子上的我。 “嗯,我是。”我看着她说道,心里有着罪犯面对警察时的忐忑。 韩秀玲点点头,对我说:“孩子,回去休息吧,你在这守了那么长时间了,也该累了,这有我和胡蔚的父亲就够了。” “嗯。”,知道自己在这儿已经帮不上什么忙了,我应道。只是听她这样关心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问她:“阿姨,您不怪我么?” “怪你?嗯,在往医院来的一路上,我是挺怪你的,到了这儿,看到他那副样子,我就更怪你了。我儿子那么好动的一个人,为了救你,现在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你说我这当妈的怎么可能不怪你?”她的声音此刻听来才有些激动,眼神里有化不开的悲痛和我设想过无数遍的丝丝恨意。 “可是,我是他妈妈,了解他的一言一行,他为了你连命都可以不要了,如果我对你不好,他会心疼的。”韩秀玲的语气里没了上句话咄咄逼人的气势,惨淡一笑,仿佛能猜到她如果伤害于木,胡蔚会是怎样的神情。 我只是沉默的看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行了,你先回去吧,好好休息一下,顺便整理一下东西,下午和我们一起去帝都,胡蔚的情况需要转院。说实话,我现在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你,可我想他醒来第一个最想看到的应该就是你。我和胡蔚的爸爸很忙,有你守在他身边,我们也可以安心一点儿。”韩秀玲说道。 “嗯。”听到韩秀玲的话,我稍稍放心了,我知道胡蔚的父母不会让他留在l市,很怕他们不会让自己再见到他,看来是自己多虑了。又说了几句,我便赶紧搭秦意的车回家收拾东西了。 到了帝都,胡蔚的情况依旧很不乐观,他父母请来了无数的专家和很多过去的同学一起为他会诊,可那么多天过去,胡蔚还是没有丝毫要醒来的意思。 半个月后,我跟学校的领导通了电话,又为我和护卫两人写了辞职信,托人送回去了,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可是听来看望胡蔚的同事说领导没给批,主任等着我们回学校去。 回去?我何尝不想,只是我希望是两个人一起回。 第二章 男人大猪蹄 护卫住院的那段时间,他的发小们轮番探病,我看着他们每个人,就跟面对护卫他父母时一样很愧疚,毕竟一个和他们一起长大的兄弟,因为我才躺在这里昏迷不醒。只是他们人都很好,从不出言责怪。 因为距离近,秦意跑得最勤。 “木姐姐,你又没吃午饭吧。”秦意拎着便当盒推开病房门走进来。 “哦,忘了。”我有些出神敷衍的说道。 秦意对此早已见惯,也没生气:“今天的衣服颜色很漂亮,非常衬你的肤色。对了,故事回忆到哪了?”秦意把便当盒一个个打开发在茶几上,又拉着于木坐在病房里的沙发上,扯了个椅子坐在了她对面。 “嗯??????讲到我搬家了。你说那次我怎么那么笨,胡蔚那么清楚的知道房子里少了什么东西,我却没有察觉到。”我看着床上静静沉睡着的人的英俊脸庞,苦笑着说。 我今天穿着的是胡蔚在她生日时给她挑的裙子,米黄色的。过去我还觉得颜色太亮太艳了,结果那人皱着眉头问她:“木头,从实招来,你是不是整容了?脸是二十多岁姑娘的脸,心却是五十多岁老太太的心,再说了,现在老太太们穿的可比你时髦多了,你也就比得上《红楼梦》里面那个刘姥姥,不,现在是于姥姥了,哈哈······” 自从那天起,我发誓,以后不会再穿白色的衣服了。 “不奇怪啊,他们不都说木姐姐你是榆木脑袋。”秦意看看紧闭双眼的那个和她一起长大的人,再看看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越发瘦削的于木,脸色和床上躺着的那位真是夫妻相,心里如被针扎一样,却不知该怎样安慰,只能尝试着说点儿轻松的话。 连专家目前都不确定胡蔚到底还能不能醒过来,她又怎么有办法自欺欺人的编织谎言骗于木。 “嗯,我确实是长了个榆木脑袋。”我笑着说,只是那笑意未达眼底。 “好了,好了,你快吃饭,吃完了我好听故事呀。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服从命令回学校了,听不着了。”秦意别开眼不再看她,催促着说道。 “好。” 明明电视里和小说里在昏迷不醒的人病床边讲琐琐碎碎的回忆,他就会从沉睡中苏醒。 我那个时候特别沮丧,每天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戳他的脸,嘟囔:“护卫,你什么时候醒过来啊?明明人家一两集的时间就能办到的事儿,我都讲了十天了,怎么到你这儿就不管用了呢? “你是不是打算都听完了才睁眼?那我又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听到你亲口说你喜欢我呢?” 护卫昏迷了近两个月才醒,醒来跟我说的第一句便是开口威胁,威胁完了便开始嘚瑟,说:早知道一场车祸能让我回头,他肯定动作麻利的躺马路上去了,何必受那一个多星期的苦。 气得我咬牙切齿,还不能动手打他一个重病伤患,只好无声无息的低头看着白床单掉金豆豆,想到上午刚刚拒绝了我暗恋了七年终于跟我表白了的大帅比林成,心里深觉亏得慌,掉的那叫一个梨花带雨,吓得护卫都要给我叫医生了。 不得不说,男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大猪蹄子。一个女人,漫长的一生中,怎么可能不会掉眼泪呢,只是他们看不出来而已。 婆婆最早是一位救死扶伤的外科大夫,护卫在家里像小树苗般茁壮生长的二十多年里,她缺席了一多半的时间,用无数次的通宵达旦从一名普通的大夫变成了专家,再到如今的副院长。对外是可以让病患依靠的女强人,对内却是缺席儿子成长过程的母亲,怎么可能不难过? 对此,我是又心疼又敬佩,因为我做不到。我吧,是一个特别讨厌麻烦的人,任何事积压在一起,或者有些事情以我目前的状况很费力才能办完的时候,我都会有些烦。 护卫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以前,我的理想是,找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难度不大,我可以轻松应对。工资不用太高,养得起父母,养得起我,每月再能买四本书就好。闲暇时间看看书,请好友教我这个游戏黑洞打打游戏,这就是那个时候我一直盼望着的生活。 护卫闯入之后,虽然比较之前,是变得贪婪了一点点,但是依旧属于很容易满足的类型。毕竟这点贪婪都是围绕着他这个人而言的,交给他想办法就好了。 对于我的日渐贪婪,护卫也是明显的乐此不疲。 第三章 最美初相识 我曾经以为,除了林成,我不会再喜欢上其他人。 估计每个初恋便尝暗恋苦涩的姑娘都是这样想的吧。就连青春,大抵都是相似的,没过去时不知珍惜,过去后却总是回忆。 维基百科上对于“青春”年纪的定义是有一个通版和一个提早版的,通版是从13岁开始,提早版是可以提早至8到9岁。 我是那种总被身边闺蜜感慨记性好的人,路过熟悉的景色时,我会不自觉脱口而出一些曾经在这个背景里发生过的事情。 关于记性好这件事,我是不敢王婆卖瓜自己夸的,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比如我的社交账号软件,从不敢退出账号,一旦退出必定会重复一下忘记密码、找回密码、重新设置密码、新密码不可以跟原密码相同的剧情。 这种情况,每隔半月必定会发生一次,记在本子上也阻止不了,直到跟着剧情走的我,把所有的银行卡密码都设置成了同一个六位数,社交账号密码都设置成了同一个八位数字加字母组合。 不过,我确实还记得8岁的时候有个当时我很讨厌的人给我起了人生中第一个绰号,还记得那时候第一次有了可以撒着欢互相追逐打闹的小伙伴,还记得9岁时拥有第一个同桌时自己划在木质课桌黑色漆面上的“三八线”,还记得小时候同学之间经常开的“她喜欢他或他喜欢她”玩笑。 也还记得那个自己不知不觉间记载到脑海里、心坎里的人。 可后来,长大了。除了那个不敢抬起头来仔细打量的人依旧好好在心上放着,再也没遇到变着花样给我起讨厌绰号的人,那些可以追逐打闹的人也在名为“青春”的路上走散了,再也不曾幼稚的在课桌上划条泾渭分明的线,再也没有无所顾忌的戏说过谁与谁的“蜚短流长”。 每次回忆起这些,我才感谢我自己的记性好。我记得那一段关于青春的故事,有欢喜,有悲伤,有丝丝缕缕的甜蜜,也有难以言说的怅惘。我记得那时有三五好友,一起潇洒了时光,还有那么一段晦涩的情愫,擦不掉、抹不去。 最重要的是,我记得林成跟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嘿,同学,能麻烦你让让路吗?我想和我同学说话。” “于木是吧,你先往右挪挪不就行了,让我先把自行车骑过去,不就给你俩腾出地儿了?” “我不是不知道你是谁,请不要再挑战我的底线。算我求你,别再缠着我。” 那些话,出现在我每一个发呆的时刻,在每一个有他背影出现的梦里,有的时候,他在我对面站着,辨不清面目表情,但我知道梦里的人就是他,他嘴一动,那些话就自动在耳畔响起。 所以,我真的曾经很坚定地认为自己会喜欢林成一辈子,他是陪伴了我整个青春的独家记忆。即使未来能够再碰到一个我喜欢的人,也不会再有这样的心情。 那个时候我没料到,后面会有胡蔚的出现,还是以那种与“罗曼蒂克”这个词相距十万八千里的稀松平常的方式出场的胡蔚。 遇到他之后,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那些痴心温暖,对女主默默守护的男生虽然在偶像剧里是永远的男二,但在现实剧里,绝对妥妥的男主角。 即便是最平凡的出场方式,现在回想起来,都是最美的初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