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妄路》 001. 沈温朗,你混蛋 认识沈温朗整整十八年,在这一刻,我确信沈温朗一脸春意的告诉我他恋爱了,不是为了惹我嫉妒,而是确实发生了。 我看着他脸上笑得像一朵喇叭花,第一次有了想揍他一顿的冲动。但为了这维持十八年的友谊,我还是忍住了这种冲动,怀揣希望的告诉他,今天是我的成人礼。 就这样,沈温朗与我勾肩搭背,带上了她的小女友,给了我一场终身难忘的成人礼。他的小女友个子不高,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甜,与我这种笑了跟没笑一样的人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能新奇的从沈温朗的眼眸中,读出那一层躲闪的复杂,究竟代表着什么。 我知道,就在我十八岁成人礼的这一天,我将真正失去我爱了整整十八年的大男孩。 前半生我时常恶劣的想要诅咒他,这一辈子都孤独终老,至少在我还没有死去的时候。因为有我的这十八年里,他得到了一个女孩最纯粹的爱恋,这其中的价值沈温朗永远都不会明白。 沈温朗的小女友喝了点酒,脸蛋粉嫩嫩的几乎能长出桃子。我叹了口气,心里暗暗为自己感到不公。那一点奢望,在此时终于不复存在。 最先倒下的人是沈温朗,她的小女友眼眸带笑,却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大胆的猜测,会不会眼前的小姑娘是个聋哑人,沈温朗之所以喜欢她是因为她浑身充斥着的柔弱太容易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脑洞,在我意识逐渐模糊,头部与木制的桌面真正来了个亲密接触的前一秒钟。我听见小姑娘清脆悦耳的声音,传递到我的耳边。 她说,你好,我叫窦一一。 我满腹的话语终于还是抵不过醉意,沉沉睡了过去。我想问她,为什么你的名字跟我一样,为什么你要出现在我和沈温朗的生活里,打断了原本就不平静的规律。 我也不得不庆幸这场醉意,险险保住了我与沈温朗之间“不纯洁”的友谊关系。 隔天醒来的时候,我意外的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双人床上。眼神空洞的看着天花板,我突然很迷茫自己未来的方向。 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我朝着门外的方向大喊,有没有人? 门在两秒钟后被一只白皙的小手推开,我几乎可以清晰的闻到那人身上淡淡的茉莉香。 窦一一眼眸含笑走到我面前,她说,伊一,欢迎来我家做客。 我和窦一一,还有沈温朗三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在这一刻正式拉开帷幕。很多年以后我都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选择留在她和沈温朗身边,会不会一切都变得不同? 答案是否定的,我没有离开沈温朗的勇气。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伊一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就是看着他和窦一一恩恩爱爱如胶似漆。 接起电话的时候,那头暴怒的中年男人几乎恨不得将我撕扯成碎片。 他说,伊一,你就是个疯子! 我皮笑肉不笑的挂断了电话,回过头的时候,沈温朗正面色复杂的看着我。 他说,伊一,你的父亲已经死了。 我挑眉看着他,所以呢? 沈温朗一步一步的靠近我,他眼睛里的情绪,是我永远都看不懂的复杂。但我知道,因为这通电话,我在沈温朗的心目中,再也不会单纯。 食不知味的吃完了早饭,我面无表情的离开了窦一一的家。控制不住内心的渴望回过头匆匆一瞥,沈温朗眼眸里闪烁着的失望,顿时像一盆冰冷的水泼在心口,冷冰冰的疼。 沈温朗,你也不过如此。 父母在头几年就已经相继过世,为了维持生活,我在a市的郊区开了一家纸扎店。那时候沈温朗总会捂着肚子笑我,伊一你活得怎么像个中年大妈? 他的话我无言以对,因为我也不理解组织上为什么要赐予我这家纸扎店。曾经有很多次,我都想把店卖出去,但为了可以继续留在沈温朗的身边,我还是硬生生忍住了这种欲望。 三天后,沈温朗若无其事的找上我,他说窦一一想要开杂货店,正式聘请我做他家小媳妇的员工,让我给他一个答复。 结果沈温朗被我一脚踢了出去,给他的答复是从此禁止在出入我的纸扎店。 就这样,本来僵硬的关系又莫名其妙的好转。我无从猜测其中缘由,只能自卑的庆幸自己还能够扮演一个兄弟的身份,以一种龌龊的心思待在他左右。 当晚,组织派人来找上我,并没收了配给我的枪支。任我撕心裂肺的哭诉,冷面上司也无动于衷。 他说,伊一,你该清醒了。 脸上看不出讨好的表情一僵,所有的伪装因为他这句话瞬间瓦解。或许他也觉得自己说的话过于残忍,生硬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叹息着离开了。 我满脸的忧伤在这漆黑的深夜,在也不需要掩饰,尽情的发挥在这张普普通通的脸上。 店门被人一脚踹开,我还没有来得及收起脸上的情绪,抬起头看清来人的那一刻,彻底慌了神。 沈温朗阴沉着脸,几乎在下一秒拳头就招呼到了我的脸上。痛呼一声,我捂着不停流血的鼻子,尽可能的躲避沈温朗凌厉的视线。 但我清楚的知道,除了两件事我很成功的隐瞒了他,其它任何事沈温朗作为一个兄弟,比我这个当事人还要了解我本人。 他说,伊一,你要不要脸? 沈温朗的话,让我终于明白导致三天前僵硬的关系,到底因为什么。 我凄凄惨惨的笑了,很想指着他的心口质问他,沈温朗心目中的伊一,是那种会为了生活出卖自己身体的败类吗? 但我没有,反而倔强的扬起下巴,用一种极其理所当然的口气问他,饭都吃不上了,要这身体有什么用? 沈温朗气得浑身发抖,通红着眼睛开始撕扯我的衣服,并从他的皮包里掏出百元大钞砸在我的脸上。 沈温朗说,伊一,便宜了别人不如便宜我,你说呢? 我正想用巴掌招呼在他那张俊脸上,还没等我有所行动,身后窦一一带着哭腔的声音顿时让我从头到脚凉了个彻底。 沈温朗,你混蛋! 002. 伊一,你真可爱 我正焦头烂额的想要解释,这完全是兄弟之间的一场玩笑,但我生怕自己找的借口太过愚蠢,连地上不停狂吠的狼狗都糊弄不了,又怎么去蒙骗心思玲珑剔透的窦一一? 沈温朗僵硬着身体不敢回头,我猜他是害怕看到窦一一受伤的眼睛,怕被灼伤。这一刻我出奇的安静,心里那一点内疚荡然无存,被扯衣服的人是我,不被爱的那一个也是我。 窦一一说,沈温朗,你太让我失望了! 她说完,就呜咽着跑了出去。这一幕狗血的发生在我身上,可我实属笑不出来。沈温朗狠狠瞪了我一眼,他说,伊一,你怎么就这么不让人省心呢? 我反而咧开嘴巴笑的格外舒心,在他狼狈的样子面前,丝毫不需要掩饰我的幸灾乐祸。沈温朗气得想要伸手打我,但他只是深深看了我一眼,捡起地上散落的红色钞票放在桌子上。 沈温朗走了,我知道他去找他爱的姑娘了。他给我的钱数不胜数,唯有这一次让我感觉到无比讽刺,这算什么? 隔天一早,我买了飞往c市的机票,站在机场看着它缓缓升起,最后将手里已经皱巴巴的机票随意扔在角落里。 身后沈温朗的声音骤然响起,过了一晚上的时间,他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格外疲惫。 他说,伊一,你也想离开我了吗? 我不确定他站在我身后看了多久,莫名的我心里一疼,没有因为他和窦一一分手而充满喜悦。我犯贱的想,会不会沈温朗其实就应该属于窦一一,而我只是一个组织上安插在他身边的一个障碍。 沈温朗说,伊一,我该怎么办? 我从他的声音里,读出了失去窦一一后的绝望,原来,窦一一在他心目中,无比重要。 心口像被挖了一个血淋淋的洞,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帮他找回心灰意冷的窦一一。 和沈温朗一前一后离开了机场,他高大的背影那么孤寂,坚定着我的信念。我想,我终究还是舍不得让他难过。 我是一个失败的特情,一个成功的暗恋者。 沈温朗开着他那辆我蓄谋已久的黑色车子,风风火火把我送到了纸扎店。他眼睛布满血丝,声音带着祈求,他说,伊一,你好好休息。 就好像我知道他什么时候认真,什么时候玩笑一样。我没骨气的点了点头,沈温朗,其实不想离开的那个从来都是我。 他终于还是一脸不放心的走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我确信以他的骄傲,一定不会去找窦一一。 熟门熟路站在窦一一的家门口,我轻轻敲响了铁质的房门。心里嗵嗵嗵跳的厉害,我无法想象窦一一看见我后的样子,但我必须达到我来这里的目的。 开门的人是沈温朗,他仿佛很意外我能出现在这里,眉头高高扬起。他说,伊一,你怎么来了? 我眼看着他的悲伤不复存在,窦一一热情的把我拉了进去,自己顿时像个跳梁小丑,没有哪一刻会比现在显得更多余。 沈温朗给我倒了杯果汁,皱着眉头问我,不是让你好好休息? 我看着他的动作,窦一一房间里的每一样摆设他大概都铭记于心,而我与他认识了十八年,连他房间是哪个都不曾得知。 因为沈温朗曾经开玩笑的对我说过,他的房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地方,任何人都不允许进入。 我向来懂得尊重他的决定,所以相识了十八年,连去他家的次数都少的可怜。 窦一一说,伊一,你是不是吓坏了? 我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眼见着沈温朗太阳穴突突直跳,为了不引起窦一一的怀疑,我假意捂着肚子跑进厕所里哎呦哎呦的疼叫。 泪水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沈温朗拍打着厕所的玻璃门,压低了声音问我,伊一,有没有事? 我很想朝着他大喊,沈温朗,疼啊,快要疼死了。但我不敢,我害怕沈温朗真的把我带去医院,结果查不出病因,他会认为我矫情。 窦一一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她大概认为我经期到了,竟然在我红着眼睛走出厕所的时候递给我一杯红糖水。 她说,伊一,女孩子要懂得爱惜自己,你瞧你,都疼哭了。 我接过她手里的红糖水,狠狠点头。我说,窦一一,我他妈的都要疼死了。 沈温朗自然知道我在撒谎,我庆幸他很给面子的没有拆穿,忍着笑意看我把那杯热腾腾的红糖水喝了个底朝天。 鬼知道,我他妈的最讨厌红糖,那种汤药一样的颜色看了就让人心生厌恶。 沈温朗说过,女孩子是生不得病的,一旦病了,就要有人照顾,否则多半病好了就会患上心病。 结果隔天我就大病一场,沈温朗像个被我雇佣的仆人,任劳任怨的听我调遣。代价是喝一杯热腾腾的红糖水,被我任性的通通倒进了洗手池。 现在,我忠心耿耿的仆人解雇了他的老板,投向了美人的怀抱。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我想正是这个道理。 当晚,为了庆祝他跟窦一一重归于好,沈温朗决定亲自下厨。结果是他为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但是令人无法下咽的食物,所以我们只好去吃不远处夜市摆放的大排档。 窦一一皱着好看的眉头,她说,这里的海鲜都洗不干净,不过味道还勉强称得上不错。 她的话成功引起了沈温朗的内疚,并举着三根手指发誓,他下次一定带她去高档餐厅。 我嘴里塞满的蚬子顿时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含在嘴里腥味充斥着鼻腔,难受的像个把洗衣液当做雪碧喝掉的傻子。 沈温朗指着我哈哈大笑,他说,伊一,你这个样子真蠢。 我怒不可遏的拍桌而起,结果盘子里的汤汁溅了我满脸,引得沈温朗笑声更加洪亮。 窦一一眼眸含笑递给我几张纸巾,她说,伊一,你真可爱。 我叹了口气,老老实实吃着她口中洗不干净的海鲜,在这食不知味的夜晚,只有我像个被放逐荒岛的孩子,迷茫又恐惧的找不到出路。 003. 伊一,我们要订婚了 我忘了自己喜欢沈温朗多久,似乎从我记事开始,就与他形影不离。更搞笑的是,直到十五岁以前,沈温朗的身高都不及我。他总是一副很委屈的样子看着我,让我觉得自己做了什么无可原谅的事。 我享受沈温朗抬起头看着我的样子,像一只毛茸茸的松鼠。我想把他养大,关进我的笼子里,听他用绝望的声音吱吱地叫。 一朝长大,我忽然手足无措地发现,松鼠会随着时间渐渐成长。我眼见着沈温朗的个子不断增长,无论我用尽什么办法,都不能追赶上他长高的速度。 终于在一个不讨喜的下午,他举着自己的体检报告,用一种极其骄傲的口气告诉我,伊一,我比你高了二十七厘米! 我抬起头看着他越发明亮的眼睛,措不及防被班级里向来不对盘的女生撞了个正着,直挺挺的朝着地面扑去。那义无反顾的决绝,连沈温朗都触动的站在原地没有来得及阻止。 最终的结果是,沈温朗把撞到我的女生打地哇哇直哭,我揉着擦破了点皮的膝盖,蹲在操场上看好戏。 事后,沈温朗和我被停课一周。他站在班级门口,摸着我的头说,伊一,我从不打女生,但今天必须为你破一次例。 我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丝毫不掩饰我的幸灾乐祸,嘴巴几乎咧到了耳根,笑得合不拢嘴。 我说,沈温朗,一起去北方吧! 班主任从我们面前经过,正是处于喜欢八卦高峰期的中年妇女,看我的眼神都带着别样的情绪。 当然,我并不在意她怎么看我。这个世界上,能让我有想要满足别人嘴里八卦欲望的,从来都只有沈温朗一个。 但现在,沈温朗不会因为我被别人推倒,而不在意对方的性别狠狠揍回去。也不会摸着我的头说,伊一,我从不打女生,但今天必须为你破一次例。 他只会特别失望的撕扯着我的衣服,并且掏出一沓钞票扔在我的脸上对我说,伊一,便宜了别人不如便宜我,你说呢? 我和窦一一之间最尴尬的事,就是每一次沈温朗叫出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我和窦一一都会下意识的对视一眼,并齐齐选择了忽视。 久而久之,沈温朗终于意识到发生在两个小女生之间的尴尬,并及时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改叫窦一一为宝宝。 我听见沈温朗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他眼含期待的问窦一一,宝宝,你什么时候答应嫁给我? 这便开始成了我的噩梦,好在窦一一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过去,刻意不去看沈温朗眼眸里的失落。我却总能犯贱的在这种时候,心里一抽一抽的疼。 我想,如果沈温朗问的人是我,我大概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沈温朗,我等这句话等了整整十八年,等的快要死了! 但我不得不承认,有些梦尽管你在不愿意清醒,也终归只是一场幻想。 又一次喝了个烂醉,沈温朗从酒吧里背麻袋一样把我扛在他的肩膀,不顾众人异样的目光,阴沉着一张俊脸把我送回了纸扎店。 他说,伊一,你有病吧? 我很想把他痛骂一顿,但实属没有一丁点力气,浑浑噩噩睡过去之前,脸颊上冰凉的感触真实的仿佛又是一场幻觉。 隔天一早,我被剧烈的敲门声惊醒。顶着鸡窝头打开门,眼前陌生的面孔让我下意识眯起了眼睛。 他看我态度不是很友善的样子,连说话的气势都矮了一截,颤颤巍巍的抬起他左手拎着的酱油瓶,犹豫着开口问我,那个,能借点酱油吗? 我确定没有在这条街见过他,也不觉得会有人无聊到跑了几条街就为借一点酱油。 几乎是想都没想的,我拉着他走到几米远的胡同口,指着尽头的方向告诉他,超市就在拐角的第一家。他脸上诧异的表情很明显,长大了嘴巴告诉我,难怪这条街他从头走到尾都没有找到一家超市。 我发誓这辈子,他是我遇到过最蠢的一个。 后来我才从他的口中得知,鉴于楼房养一只体型较大的宠物实属不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所以冯斯年毫不犹豫的带着他所谓的“撕家”搬到了我的隔壁。 起初我对这个中二病时常能犯一身的新邻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直到后来他端着一盘新鲜的饺子站在我家门口,身边还蹲着一只过于肥胖的宠物狗时,我才恍然大悟的知道,原来他口中所谓的“撕家”,其实是一只棕毛蓝眼的纯种哈士奇。 这不得不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毕竟起初我一直都认为,能住在这里的人,通常都不具备养高端宠物的家庭条件。但可见,这一观点在冯斯年的身上,并不能得到证实。 他脚边的“撕家”朝着我嗷嗷直叫,一副跃跃欲试又心存忌惮的样子。我皱眉看着这条似乎对我很不“友好”的狗,问冯斯年,他怎么了? 冯斯年轻轻叹了口气,目光忧郁的我真想把他和这只胖狗一脚踢出去。他说,大概是斯加认为你抢了他的口粮吧! 最终,我以一种不容抗拒的姿态,光明正大抢走了他手里的盘子,并毫不客气的将他们拒之门外。任斯加怎么撕心裂肺的嚎叫,都不能打动我一丝一毫。 近期沈温朗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连窦一一都开始抱怨他的生活,总是不留空隙。我想,她大概只是希望沈温朗可以陪伴她的时间多一点。纵然我跟她的想法总能出奇的一致,但她有光明正大的权利,我没有。 整整十八年,我还是没有办法渗透到沈温朗的事业核心。冷面上司已经开始接受我的愚蠢,并选择了用一种不管不问的态度来“促进”我对组织的忠贞与热情。 没有沈温朗的这段时间,生活还是索然无味的继续重复着。纸扎店的生意没有更糟,依旧不足以养活我自己,这让我再一次有了想要把它兑出去的欲望。 一个星期后,沈温朗带着目光温柔如水的窦一一出现在纸扎店门口,那辆黑色车子似乎刚刚洗过,干净的一尘不染。 他说,伊一,我们要订婚了! 004. 你不会怪我对不对 沈温朗要订婚了,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崩溃,当着他和窦一一的面嚎啕大哭。冯斯年听见我的哭声,连忙带着他那条二哈跑了出来,因为视线的模糊,我并没有看见冯斯年的表情,实属怪异。 窦一一被我惊天动地的哭声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的从包包里掏出纸巾递给我。她说,伊一,你哭什么啊,这是好事! 我狠狠的点头,我说,窦一一,我这是喜极而泣,但我不想祝你们长相厮守。 窦一一没有生气,反倒是沈温朗极其诧异的挑着眉头问我,为什么? 我把纸巾幻想成沈温朗那张“如花似玉”的俊脸,狠狠扔在地上。我说,你们长相厮守了,那我怎么办? 窦一一失笑出声,她说,伊一,你怎么这么可爱呢? 斯加是个喜欢新奇事物的二哈,所以当我视线清晰的时候,那张被我仇视的纸巾已经进到了它嘴里。 我想,窦一一说错了,她如果知道我痛哭的原因,大概会说,伊一,你怎么这么可恨呢? 从开始就没有人注意到的冯斯年,终于收起了他那怪异的神色,朝着沈温朗招了招手,笑眯眯的说,“呦,这不是我那如花似玉的大表弟吗?” 我成功见证了一个男人的变脸速度,由青转紫最后黑了个彻底。 沈温朗说,冯斯年,你给我适可而止! 窦一一眨巴着眼睛,似乎更感兴趣那只蓝眼哈士奇。小心翼翼的凑近,没等冯斯年来得及阻止,斯加那张对什么都想尝试的嘴已经不客气的咬在窦一一白皙的小腿上。 窦一一尖叫一声,下一秒被沈温朗打横抱起。我眼见那只似乎也知道自己犯了错的二哈,被沈温朗愤怒的一脚踢到墙壁上坠落,痛苦的朝着主人呜咽。 这一切都发生在瞬间,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窦一一缩在沈温朗怀里,吓得脸色苍白,低低哭泣。 冯斯年心疼他的爱宠,但毕竟是斯加有错在先,也不好多说什么。 看起来所有人都受到了伤害,我木纳的站在原地,突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沈温朗走了,抱着窦一一的手臂那样结实,怀里的女孩很娇小,也很容易升起男人的保护欲。只有我像一株顽强生长的梅花,开得光彩夺目又那样孤独。 冯斯年抱着斯加走向我,神情恍惚。他说,伊一,斯加会不会死了? 我摇了摇头,我说,冯斯年,斯加没有死,你看它还能睁着眼睛看我。但我想,我就快要死了。 冯斯年看我的眼神,犹如在看一个疯子。但他很快收起所有思绪,从我口中确定他的爱宠还有呼吸后,撒丫子朝着宠物医院狂奔,快得我来不及阻止。 我想告诉他,其实斯加看起来一点事儿都没有。沈温朗的那一脚看起来很重,但已经手下留情了。只不过他把斯加养的太娇气,不允许自己受到一丁点委屈。 沈温朗抱着窦一一走了,冯斯年抱着斯加走了,只有我还站在原地,没人搭理。 按照惯例,我是应该去医院看望窦一一的。但这一次,我很任性的关上了店门,把自己锁在家里,任冯斯年美滋滋的牵着斯加把店门敲得惊天动地。 隔天窦一一就打来了电话,她说,伊一,你昨天是不是也吓坏了? 我很认真的告诉她,我说,窦一一,我当时吓得喘气都不会了,生怕我们所有人都被斯加咬死。 电话那头的窦一一扑哧一笑,她说,伊一,你怎么都不来看我? 我该怎么告诉你呢,单纯的女孩。我曾经恶毒的希望,那只突然咬人的狗会陪伴你步入天堂,把你的教堂让给苦苦等待十八年的我。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不是特情,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就连冷面上司都觉得,他有必要带我去看那个邋遢的怪老头,传闻国内顶尖的心理医生。 挨不住冷面上司的坚持,三天后,我很戏剧性的坐在怪老头凌乱的办公桌对面。当然,医疗费用由我那面冷心热的上司报销。 我并不在意最终的结果,坚持认为自己还能像正常人一样活着。 所以在那之后,我渐渐长成了一身铜皮铁骨。我能微笑看着沈温朗和窦一一的感情逐渐升温,时常应时应景的说一句,沈温朗,你真是太赚了! 窦一一听到这句话,总能笑得格外好看。她说,伊一,你真可爱。 订婚宴的当天,我没有参加。远远站在酒店对面的阴影下,看着沈温朗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热情迎接参加订婚宴的亲属和朋友,这其中有一多半都是我能叫出名字的。 我看着沈温朗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但很快,他就失望的挂断了电话。我突然就笑出了声,沈温朗,你看你有多残忍,连推开我的勇气都没有。 就在一个星期前,沈温朗单独找上我。他仿佛喝了很多酒,却成功的一路踉跄着找到了我的纸扎店。 他说,伊一,我要结婚了,你开心吗? 我心头莫名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昏暗的灯泡忽闪忽闪,沈温朗高大的站在我面前,眼底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我抓住他的手臂,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我说,沈温朗,我不开心,你结婚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开心。 沈温朗笑了,他说,伊一,以后没有我了,你可怎么办呢? 我突然就大哭出声,我说,沈温朗,你他妈的就是个混蛋! 沈温朗摸了摸我的头,目光是我看起来触手可得,却遥不可及的温柔。他说,你不会怪我对不对?伊一,你不会怪我喜欢窦一一对不对? 我没有出声,只是一把将他推开,头也不回地大步走。 沈温朗,你心里的伊一就是个笨蛋吗?相识十八年,我会不知道你究竟是真醉还是假装?我最恨的是,你连堂堂正正推开我的勇气都没有。 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泪水不争气的吧嗒吧嗒掉落,我想,伊一,你这辈子都不会快乐吧? 身后突然传来冯斯年诧异的声音,像偷吃糖果被抓住的孩子,我慌张朝身后看去。 冯斯年牵着斯加站在我十米不到的位置,他说,伊一,你哭了? 005. 锋利冷酷的尖刀 斯加很欢快的率先朝我跑来,并用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满含期待看着我。冯斯年咧嘴笑,他说,伊一,怎么每次见你,都是一副面无表情? 我想了想,很认真的告诉他,有些人生来就一张面瘫脸,这不是病。 冯斯年听了我的话,就咯咯笑个不停。他笑起来很好看,是那种什么都不用说,给人第一眼就很容易亲近的那种。 回到纸扎店的时候,已经过了后半夜。屋子里冰凉的气温,显而易见的说明了一切。其实从开始的时候,我就应该不会在抱有希望。但往往人有时候,就是喜欢犯贱。 冷面上司又一次找我谈话,大概内容千篇一律,我几乎能熟门熟路的在他话音刚落时,很准确的接出他想说的下一句。最终,依旧徒劳无获。 他走的时候脸色很阴沉,但我不担心他会剥夺我最后待在沈温朗身边的权利。我想,可能再过不久,就算是他没有让我中途放弃,我也会自动自觉地离开这个城市。 可是,伊一,离开了这个有沈温朗的城市,你又要走去哪里呢? 我想,我大概会变成一个浪子,四海为家,流浪远方。 也许路过的人会问我,姑娘,你的家在哪?我大概会笑着回答,我的家在很远的地方,尽管那里让我怀念至今,但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开始渐渐习惯没有沈温朗的生活,偶尔陪着冯斯年去溜那只和主人一样愚蠢的狗,生活很平静,沈温朗也似乎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我以为我能够这样过一辈子,但事与愿违是每个人都必不可少要经历的。星期六的上午,窦一一疯狂拍打着我的店门,并大声哭喊,伊一,你在不在家? 她的声音那么绝望,从未有过的绝望。我打开门,看着窦一一扑进我怀里,像个找到避风港的小孩,她说,伊一,我把沈温朗弄丢了。 我就笑,我说,窦一一,沈温朗怎么能丢呢?奶奶的,你想把他弄丢,他都会死皮赖脸的滚回来找你。 窦一一摇头,红肿着一双眼睛,她说,这次不一样,我打他手里都打不通了。 我一愣,终于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抓住她的胳膊质问,我说,窦一一,我把沈温朗交给你,你怎么会把他弄丢呢? 失魂落魄的窦一一,并没有听出我话里的漏洞。反而一脸愧疚的说,伊一,对不起,你帮帮我吧?除了你,没有人可以帮我了。 我一把推开她,笑得像个得了失心疯的女神经。我说,窦一一,沈温朗丢了也好,这样我们谁都得不到了。 窦一一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我。在这昏暗的小房子里,我和她像两个被遗弃的孩子,各自坚守着自己的堡垒。 门被又一次推开,沈温朗径直越过我走向脸色不好看的窦一一。他说,宝宝,你闭上眼睛,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窦一一看着我,眼眸里闪烁着复杂的情绪。良久,闭上了眼睛。 沈温朗牵着她的手走出去,几乎在同一时间,我看见了所有女孩子梦想中的婚礼。鲜花,气球,音乐,花童。 沈温朗笑得无比灿烂,像一把尖刀扎在我心口,血淋淋的疼。他牵起窦一一的手,像个绅士放在嘴边轻轻一吻,很认真的问她,宝宝,嫁给我吗? 我看着窦一一满脸幸福的点头应允,看着一帮人载着新娘扬长而去,欢呼声此起彼伏。 忽然想起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我想,这句话的含义,终于被我感同身受理解了彻底。身后冯斯年低沉的声音响起,他说,伊一,你不可以哭。 我狠狠点了点头,捧着冯斯年的俊脸亲了一口,我说,我哭什么,这是好事! 沈温朗去而复返,站在身后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他说,伊一,原来你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冯斯年拉起我的手,并大力的将我抱进怀里。他说,沈温朗,你有表嫂了。 窦一一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冷眼看着发生在眼前的一切。沈温朗笑了笑,他说,这样也好。 这样也好,沈温朗,自始至终在你心里,我怎么样都好。 冯斯年揉了揉我僵硬的脸,轻笑出声,伊一,你看,表弟要结婚了,你这张脸怎么还是闷闷不乐? 我抱住他的窄腰,抬起头看着他,我说,冯斯年,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所有人或许都在认同我的话,没有人出声反驳,却也没有人开口赞同。沈温朗带着窦一一走了,我想,冯斯年或许是一把锋利冷酷的尖刀,将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彻底划分个干干净净。 我不是沈温朗的兄弟,我是窦一一的情敌。冯斯年不是我的幸福,他是一个满嘴谎话的骗子。 冯斯年说,伊一,从现在开始,你有男人了。 我冷笑看着他,冯斯年,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不用在演戏了。 他被我的话狠狠震住,踉跄着后退一步,他说,伊一,在你眼里,我接近你是为了让沈温朗不好过? 我佯装没有看到他眼里的失落,坚定点头。冯斯年苦哈哈的冲我笑,他说,伊一,你又何必。 斯加并不了解他主人此时的心情低落,依旧欢脱的冲我摇着尾巴。我想,我不能接受冯斯年,是因为我知道,我和他不会有好结果。就让我自私的拥有一个朋友,哪怕这样对他来说,是一种残忍。 冯斯年很快收起眼底的情绪,变戏法一样递给我一根棒棒糖。他说,心里苦就多吃糖,我总会站在你这边。 从那开始,沈温朗再也没有找过我。只是他曾经交给我的银行卡,依旧每个月月初都会准时出现一笔钱。 我开始怀念十八岁以前的生活,怀念被组织没收的枪支,怀念北方最纯粹的雪。 纸扎店的生意冷冷清清,我看着手里仅剩的两张红色钞票,深深叹了口气。伊一,你就是个傻子,放着银行卡里的巨额存款不花,装在里面等着生猴子吗? 当然,钞票是不会生猴子的,钞票只会生细菌和指纹。 006. 你究竟要利用我多久 如果,我不是一个特情,而是在平常不过的普通人。我想,我会站在沈温朗的面前,扬起我最灿烂的笑脸告诉他,伊一喜欢了你整整十八年,你会不会接受她? 冯斯年最近安静了很多,后来我才知道,他只是不在家。我无可想象那只又蠢又贪吃的哈士奇被主人抛弃到家里,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度过一整天。 更可笑的是,我竟然涌起了一种与它惺惺相惜的错觉。我把这种想法告诉了百忙中抽空来看我的冯斯年,他指着我哈哈大笑,说,伊一,你瞧你,把我们家斯加贬低成什么样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大概已经记不清了,昏昏欲睡的听着他长篇大论了很久,最终耐不住困意沉沉睡去。 隔天一早,我被剧烈的敲门声惊醒。门口站着一个眼睛红肿的年轻女人,她身边站着脸色不太好看的冯斯年。 我皱眉看着她,心里的厌恶丝毫不加以掩饰。她或许并不在意我对她的态度,那张还算耐看的小脸苍白的像抹了一层墙粉,她说,你是伊一吗,我可能要麻烦你一点事情。 我看向冯斯年,从他的眼睛里得知这并不是一场无偿的交易,欣然点头。我说,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女人很痛快的从包包里掏出一打红色钞票交到我的手里,她说,我母亲刚刚过世,希望你能替我打理好一切。 就这样,我迎来了纸扎店里第一份算是较大的生意。好在没等我手忙脚乱,搞砸了一切,冯斯年就已经站在我家门口,笑眯眯的朝我招手。他说,伊一,我就知道你需要我。 我朝着他呲牙一笑,我说,是啊,冯斯年,没有你我大概会去死。 我的金主名叫杜雨虹,听说她爸妈很早就已经离婚了,是冯斯年一直照顾着她们母女俩。我并不敢想象,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人,会支撑起a市最奢华的休闲会所。 葬礼当天来了很多人,杜雨虹站在告别厅门口哭得撕心裂肺,她身边冯斯年轻声安慰着。我没有看到冯斯年的那只起初被我以为是“撕家”的狗,我猜他可能是害怕斯加会把这场葬礼变成屠宰场。 因为这场葬礼,我有幸再一次看见了沈温朗,这是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的。他就像被我扯断的风筝,我眼睁睁看着它飘荡着离开了我的视线,可突然有一天,我竟然从一棵树上找到了它,虽然风筝线割伤了我的手指,但不管看了多少,我始终都觉得它是最好看的。 沈温朗见到我似乎也很意外,但他终究没有像从前一样走近我,只是淡淡点了点头,最后将目光转向了别处。 窦一一看我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电影里不惜一切手段想要得到男主角的女二号。 冯斯年适时出现在我身后,打断了这场让我无地自容的尴尬。他说,伊一,原来你在这,我到处在找你。 最后,他那只指甲被修剪的格外好看的手摸上了我的腰,微微一个用力,我就丝毫不费力的靠近他怀里。 我勉强扯出一个笑脸,我说,冯斯年,斯加会不会很想我? 冯斯年一愣,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许久,轻笑出声。他说,伊一,斯加不会想你,它不会喜欢一个会夺走口粮的女主人。 在这清冷的早晨,我又一次将冯斯年伤害的体无完肤。我欠他的,或许这辈子都已经还不清了。 沈温朗面无表情的拉着窦一一离开了,他走后,冯斯年很自然的松开了手,声音听起来很难过。 他说,伊一,你究竟要利用我多久。 我把眼角的泪擦干,头也不回的朝着家的方向走去。我说,冯斯年,其实你和我一样,都不愿意放过自己。 葬礼结束后,杜雨虹找上了我。她说,伊一,你果然没有叫我失望。 我想了想,告诉她,如果你真的很满意的话,就在给我一点钱吧。 她听了倒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很认真的问我,你很缺钱? 我用力的点了点头,我说,实不相瞒,你是我的第一个客户。 杜雨虹笑了笑,她说,伊一,你这种性格,没了冯斯年,可怎么活? 她的话,让我无从反驳。事实上冯斯年比沈温朗更懂得照顾我,因为沈温朗的温柔都给了窦一一,而冯斯年的温柔都留给了我。 杜雨虹最终又给了我两万块作为答谢,她用一种容不得我拒绝的态度强硬塞进我怀里,她说,伊一,别拒绝,这是你应得的。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个懂得给人留住尊严的女人,她心里一定知道就算是她不这么做,我也会很欣然的接受这笔足够我生活一段时间的巨款。但她这么做,无疑保住了一个商人的自尊。 我把这件事说给冯斯年听,他听后先是捂着肚子趴在斯加的身上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很艰难的对我说,伊一,我活了这么大,今天是第一次听说商人会有“自尊”。 我不解,商人怎么就没有自尊? 冯斯年抱着体型肥胖的斯加盘腿坐在他毛茸茸的白色地摊上,很认真的回答我,商人只会用自尊和头脑去换取金钱。 我问,就比如我? 冯斯年摇了摇头,他说,伊一,没有哪一个商人会像你一样愚蠢。 最终,我把被斯加舔得渣子都不剩的狗碗扣在冯斯年的头上。我说,冯斯年,奶奶的你这种人,就活该单身! 身心疲惫了一天的躯壳终于得到了释放,我躺在冯斯年的墨色大床上睡得昏天暗地,丝毫不担心他会趁我睡着做出什么图谋不轨的坏事。 用冯斯年的话来说,他就算去酒吧里猎艳,也不会浪费时间琢磨我这棵蔫了吧唧的大白菜。 我不知道的是,就在当晚,距离一墙之隔的家里,沈温朗坐在我的床上抽了一夜的烟,天亮后才满眼血丝的离开。 自打杜雨虹的事过后,纸扎店的生意似乎好转了不少。她也会偶尔顺路带给我一些新奇古怪的小玩意,不过最终都落入了斯加的嘴里,变成一堆粉末状的废弃物。 007. 他这辈子都不会属于你 冷面上司已经不再指望我会给组织带来什么贡献,总是摇头叹息着对我说,伊一,你怎么对得起牺牲的一双父母? 我不置可否,或许潜意识里,我就是这样一个自私冷血的人吧。直到现在,我都记不住父母的样子,我想,如果他们真的爱我,又怎么舍得抛弃我,留我一个人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生存。 我并不热衷自己的职业,之所以还愿意承认这样的身份,多半是为了能待在沈温朗身边。可现在,无论承认与否,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冯斯年抽空的时候,会带我去参加各式各样的宴会。实际上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只能奢求命运带给我一些怜悯,让我可以在看一看沈温朗。我害怕他会像父母亲一样,从我的记忆里逐渐模糊,最终孤独终老。 冯斯年说,伊一,你这样下去,早晚会把自己闷死。 我就嘻嘻哈哈的笑,我说,冯斯年,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会闷死呢? 他没有办法回答我这种高难度的问题,只能恼羞成怒地指着那只正咬拖鞋的二哈说,斯加,咬她!样子委实滑稽。 我没有告诉他,就在几个小时前,窦一一曾经找上了我。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曾经打败过我的胜利者,而我就像一只落败的公鸡,只能看着她和沈温朗声色犬马双宿双飞。 窦一一说,伊一,有时候人的眼睛会出卖自己很多事情,从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沈温朗对你很重要。 我从没想过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会有这样的心智,只能一脸受伤的问她,那你为什么还要从我身边把他夺走? 窦一一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实属讥讽,仿佛在嘲笑我的自不量力。她说,伊一,因为沈温朗从来都不属于你。他的眼睛告诉我,他心里没有你! 一句话,把我打入万丈深渊。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我抬起手结结实实呼了她一巴掌。那张精致白皙的小脸顿时肿起来老高,看起来惨不忍睹。 窦一一被我打得愣在原地,捂着半边脸不可置信的看向我,你敢打我? 我甩了甩酸涩的右手,很想告诉她,打你我的手也很疼。怎么看起来薄薄的一张脸,手感却这么厚实呢? 但我终究没有这样恶毒,只用一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看着她,我说,窦一一,现在开始,我们两清了。 窦一一突然走近我,她说,伊一,我问过沈温朗,为什么相识这么久,都没有爱上你,你猜他怎么说? 我很认真的摇了摇头,不是不想知道,而是害怕听到真实的答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再多的原因也只能在伤口撒上一把盐,自取其辱而已。 窦一一却不依不饶的逼我和她对视,半晌,咧开嘴巴笑了。她说,伊一,你又何必跟我争,冯斯年的地位不比沈温朗低,他更适合你。 我发誓这辈子,窦一一是第一个让我有打人冲动的女人。她似乎并不在意我的心情,伸出一双好看的手,涂抹均匀的红色指甲分外妖娆,像极了染血的透明色珍珠。 她说,伊一,别傻了,沈温朗这辈子都不会属于你。 冯斯年临上飞机前才告诉我,他要去外地出差,至少一个星期才能回来。并把那只麻烦的“撕家”带到了纸扎店,痛心疾首的对我说,伊一,你一定要照顾好它。 我满心的不愿在看到他那张与沈温朗三分相似的俊脸后,到嘴边的拒绝硬生生转了个弯。我说,冯斯年,你放心去吧。 冯斯年狐疑的看着我,说,伊一,我怎么听着你想咒我死呢? 我很真诚的冲他呲牙一笑,我说,你不会死,祸害遗千年,你怎么会死呢? 冯斯年终于“满意”的笑了,斯加可能知道它的主人要出差,不停的扯着地上的行李箱。 冯斯年顺手摸了摸斯加的大脑袋,眼里的喜爱像极了一个尽心尽责的父亲。 夜里睡觉的时候,我被一股油然而生的寒意冷醒。斯加蹲在纸扎店的门口,眼睛看着窗外,出奇的安静。 我叹了口气,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塞进被子里。并用一种极其认真的口气对它说,冯斯年还有一个星期才能回来,这期间你不可以损坏任何东西,包括我! 斯加很忧伤的看了我一眼,蔫了吧唧的趴在我身边,让我深深升起一股罪恶感。 隔天一早,眼前的一片狼藉让我恨不得把它一脚踢回家去。斯加摇晃着它的尾巴,傻乎乎的看着我。我想,它一定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不会做饭,它此时应该变成一道鲜美的佳肴进了我的肚子。 我开始期待着冯斯年回来,用一种极其欠扁,却又极其真诚的口气对我说,伊一,你可想死我了! 没有人喜欢生离死别,除了我。作为一个纸扎店的老板,我就这样恶俗的一日复一日的期待着有人老去死去。 冯斯年走得第四天,斯加似乎习惯了纸扎店的生活。它对那些还没有主人的牛马,一如既往的感兴趣。以至于我接收到的差评越来越多,成功兴旺了其它几家纸扎店的生意。我把这一切的损失都记在冯斯年的头上,丝毫不担心他会因为这点小钱同我计较。 他给斯加准备的零食花样百出,而我悲愤的发现,那些包装精致的零食全部打上了宠物的字样,让我无从下口。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斯加吃的欢快,把我彻底晾在了一边。 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美滋滋的回过头看去,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这是黑社会? 带头的男人面部狰狞,露出一抹他自认为很“友善”的笑容,你是伊一吗? 我颤颤巍巍的点了点头,正想从抽屉里掏出那把被我晾了很久的枪,却突然绝望的发现,它已经在不久前被冷面上司没收了。 这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双腿已经不听使唤的开始打颤。我不由得在心里唾弃自己,伊一你作为一个特情,被区区几个黑社会吓成这样,丢不丢人? 但由不得我多想,带头的男人从我口中确认了身份后,朝身后的人打了个手势,率先走了出去。而我,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被强硬带出去,塞进了面包车里。 008. 伊一,很疼对不对 我总是认不清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或许潜意识里,我的生活除了无边无际的等待就只剩下不分昼夜的孤寂。有时候我会问自己,如果最终沈温朗彻底脱离了我的世界,那我应该怎样习惯没有他的生活。 没有人能告诉我答案,就像这个黑漆漆的平房里。我不知道那些人把我带去了哪儿,但我就是愿意相信沈温朗会来救我。 相信一个人,就是连对方自己都开始不信的时候,你依然会选择相信。我想,这大概不是了解,而是飞蛾扑火一般的尝试。 空气里散发着潮湿的气味,木制的门被人一把推开,迎面走进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 他看起来脸色不太好,走到我身边眯着眼睛打量了很久,你是伊一? 本能的警惕让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不承认我的身份,这个中年男人大概会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结束我的生命。 想了想,我说,如果伊一的名字能保住性命,那我就是伊一没错。 中年男人破天荒的笑了,他说,小女孩,你很聪明,但那救不了你。 我很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说,那怎样才可以救得了我? 中年男人朝着身后摆了摆手,很快就有人递给他一张照片。他把照片举到我面前,指着照片上的男人问我,这个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我看着照片上魂牵梦绕的那张脸,在这一刻,突然很想爆粗口。但为了能继续活下去,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他。我说,叔叔,他其实是我哥来着。如果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我可以带你去抓他。 中年男人思忖了一会儿,说,小女孩,虽然这样做很明智,但我不得不承认你对你的情哥哥还真是狠心。 我笑,他就是个浑蛋,你们砍死他我会举双手赞成。 中年男人摸着下巴,看我的样子像是在估算市场里一棵大白菜的价钱。他说,你对沈温朗来说,很重要吧? 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他手下不知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中年男人先是诧异的挑了挑眉,而后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一眼,大踏步走了出去。 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在心里把沈温朗骂了个狗血淋头。他找个女朋友跟我的名字一模一样就算了,竟然还要我做替死鬼,这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但容不得我抱怨,因为很快,我就被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拽了出去。那力道之大,如果不是我提前做了心理准备,大概会忍不住跟他们大打出手。 突然有了光线,眼睛被刺痛的感觉越加明显。我眼见中年男人手里的枪抵在我的额头上,冰冰凉凉的触感,仿佛下一秒就能了结我的生命。 沈温朗站在十米不到的地方,冷眼看着这一切,无动于衷的样子我并没有很难过,尽管眼泪在眼睛里打转,但就是倔强的不允许它流出来。 中年男人手里的枪很稳,但我就是没出息的双腿打颤,眼巴巴的等着沈温朗把我带走,然后用吊儿郎当的口气对我说,伊一,看你那点出息,我就是跟你开一场玩笑。 但沈温朗没有,他只是很内疚的眼神看着我,看到我心里发慌。他说,伊一,对不起。 中年男人非但不恼,反而开怀大笑。他把手里的枪随手扔了出去,被身后的西装男人稳稳接住。我松了口气,终于忍不住指着沈温朗破口大骂。他也任由我骂个够,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具冰冷的尸体,没有温度。 中年男人推了我一把,浑厚的声音格外有力。他说,小姑娘,既然你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那我这次就放过你。不过你应该感谢我,区区一百万的生意,在你的情哥哥眼里,可是要比你重要。 我回过头冲他呲牙一笑,我说,叔叔,下次这种好事你可以考虑叫上我一起,我一定把他洗干净送到你的老巢里。 和中年男人心照不宣地笑了,身后沈温朗不耐烦的催促,伊一,你还走不走? 回到纸扎店,斯加蔫了吧唧的抬起大脑袋看了我一眼后,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我庆幸失踪的这段时间里没有把它饿死,否则冯斯年一定会抱着它的尸体哭上个三天三夜,并用一种恨不得把我撕碎的口气对我说,伊一,你这个杀狗凶手! 但现在我实属没有笑的心情,沈温朗从一进屋就开始盯着我,他说,伊一,你究竟打算躲我多久? 朝着斯加的嘴里塞了一把零食,看着它满足的眯起眼睛,并欢快的舔了舔我的手掌,心情竟然从未有过的放松。 我抬起头看着沈温朗,这个许久不见又仿佛时时都被想念的男人,我说,沈温朗,这句话我送还给你,别在问我没有意义的事。 沈温朗眼眸划过一抹受伤,成功让我涌起一股罪恶感。他说,伊一,过去这么久了,你都不肯原谅我? 我该怎么回答他呢?我和沈温朗之间,谈不上原谅与被原谅。他找女朋友,或者今后结婚生子都不在我的管辖范围。连冷面上司这种有资格干涉我生活的人,都拿我没有办法。沈温朗,我又该怎么对你? 但这些话我只能装在心里,侥幸的希望他能来救我,是因为我在他心里还有一点点不同,希望他冷漠的在我和一百万之间选择了一百万,只是为了让我失去被要挟的价值,好让我成功逃离成功活下去。 斯加恢复了一点体力,对沈温朗这个曾经深深伤害过它的人还心有余悸。局促不安的在我脚边徘徊不定,忠诚的像我才是它真正的主人,眼里的坚决让我在这一刻彻底喜欢上了这条和主人一样愚蠢的狗。 沈温朗尴尬的站在原地,良久,叹了口气。他说,伊一,冯斯年把它交给你,说明他真的很信任你。 我笑了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趁着斯加喝水的空隙,沈温朗低低的俯下身来,用手轻轻碰了碰我淤青的手臂。他说,伊一,很疼对不对? 我突然就因为他这突如其来的温柔红了眼眶,呆愣在原地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任由他熟门熟路的找出急救箱,在我淤青的手臂上轻轻涂抹。 009. 伊一,最毒妇人心 隔天一早,我被斯加热情地叫声惊醒。抬起头看去,果不其然冯斯年那张走到哪里都能刷新存在感的俊脸就隔着一层玻璃,正对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起来似乎心事重重,并没有久别重逢后的喜悦。 走下床打开了门,冯斯年越过我径直走了进去。斯加欢快的“嗷呜”一声,扑进他怀里,不停的摇晃着它那灵活性极强的尾巴。 冯斯年说,伊一,要是有一天我被赶出家门,你会不会养我啊? 我很诚实的摇了摇头,我说,冯斯年,你作为一个大老爷们有手有脚,怎么好意思让我一个弱女子来养你? 冯斯年叹了口气,他说,伊一,你不知道,我和沈温朗的仇家那么多,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断手断脚。 我故作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我说,冯斯年,要是有一天你被仇家追杀,可千万不要说你认识我。 冯斯年淡淡一笑,他说,伊一,你这副表情太夸张,不适合你。 我想了想,没有在说话。对于冯斯年,虽然组织上没有给过我关于他的具体资料,但有一种人生来就逃不过警察的眼睛,像猫在第一时间捕捉猎物的时候,总能轻而易举感受到猎物的恐惧。 为了报答我对斯加一个星期的养育之恩,冯斯年亲自下厨做了一道他的拿手好菜。很难想象,他这种衣食无忧的人,也会有自力更生的习惯。 出去散步的时候,冯斯年不经意间看到了我手臂上的淤青,皱着眉头问我,这怎么弄的? 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正想编个谎话唬弄过去,冯斯年仿佛看穿了我的意图,冷笑一声。他说,伊一,别试图挑战我的耐心。 来不及仔细思索他画风突变的原因,见瞒不过去,我也只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描述了一遍。最终,我说,冯斯年,我真的不是故意把斯加饿了那么久,毕竟这件事是突然发生的。 冯斯年沉默了半天,他说,伊一,你是笨蛋吗?明知道沈温朗不会救你,为什么还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对于你来说,活着除了沈温朗,就没有别的了是吗? 我说,冯斯年,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我习惯了这十八年里,有沈温朗的生活,如果硬要让我忘记他,那倒不如杀了我。 冯斯年撇了撇嘴,说,得了,伊一,我也就是好奇问问,你至于为了那小子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吗? 我说,冯斯年,好奇心害死猫,早晚有一天你会因为好奇死在自己的手里。 冯斯年捂着心口,一副被我伤害至深的样子。他说,伊一,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欺我。 被他这话成功逗笑,我说,冯斯年,哪个女人能够嫁给你,一定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冯斯年摆了摆手,完全没有把我看似奉承的话放在心上。他说,伊一,你今年刚刚年满十八岁,请不要用一个老女人的口气来欺骗我这个纯洁的心灵。 我看着他,说,冯斯年,你这一棵大白菜不知道被多少母猪拱过,好意思说自己纯洁? 冯斯年气得想要伸手打我,胳膊抬到半空中又落了下去。他快速走到我前面,不停的呢喃着,冯斯年,你是个君子,不能跟小人计较...... 我在他身后嘻嘻哈哈的笑,结果一个不留神被脚下的石块绊倒,径直朝着地面扑去。 冯斯年听见声音连忙回过了头,看到我的狼狈样后,捧腹大笑。他说,伊一,乐极生悲了吧?哎呦,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走路都走不好呢? 我边哭边骂他,我说,冯斯年,你他奶奶的落井下石是不是?怎么每次遇到你,我都这么倒霉呢? 冯斯年叹了口气,小心翼翼的拉起我。一边查看我擦破了点皮的伤口,一边对我说,伊一,亏你还是...... 他的话说到重要关头戛然而止,我狐疑的看向他,接着说啊,亏我还是什么? 冯斯年看都不看我一眼,拉着斯加往回走,说,亏你还总是想逞英雄,这么点小伤就哭鼻子,哪个英雄像你这么娇气? 我不自觉的松了口气,生怕从他嘴里听到我暂时不想去面对的答案。冯斯年对我来说,是除了沈温朗以外,第二个我愿意无条件去相信的人。 我无法想象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就这样被我信任的人说破。或许冯斯年说得对,我不适合做一个女英雄,没有哪一个被深爱的女孩子甘愿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冯斯年的背影拉的好长好长,一人一狗在夕阳下奔跑着。我想,如果得到冯斯年的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女孩,那我一定是最愚蠢的那个。 当晚,冷面上司带来了我被没收的枪支。他说,伊一,沈温朗要结婚了,真正属于你的战争要开始了。 我笑了笑,问他,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冷面上司眯了眯眼睛,把枪交到我手里,伊一,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除了你,沈温朗不可以跟任何人结婚。 我接过枪,用力点了点头。我说,对,沈温朗除了我,不能够跟任何人结婚。 冷面上司满意的笑了,他看我的眼神像父亲在看自己的孩子,那么用心的疼爱着。他说,伊一,任务完成后,你就自由了。 直到天色渐渐开始明亮,我都没能成功熟睡过去。冯斯年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指着一旁咬拖鞋的斯加问我,伊一,你看你跟它还有没有区别? 我说,冯斯年,我考虑了一晚上,终于慎重做出了一个决定。 冯斯年把他那张青灰色的床铺好,抬起头看我,什么决定? 我掏出腰间别着的枪一把拍在他的床头柜上,我说,我决定了,我要去抢婚。 冯斯年眯着眼睛,似乎对那把枪很感兴趣。他拿在手里熟练的上了膛,并用黑压压的弹孔指在我的眉心,他说,伊一,我从来都不知道你这样有本事,难道你不怕我杀了你? 我闭上眼睛,心情从未有过的紧张。斯加哼唧着趴到我脚边,我想,他大概是害怕了。我说,冯斯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这枪我只杀一个人。 010. 伊一,我都开始替你嫉妒了 冯斯年眯了眯眼睛,顶在我眉心的弹孔颤抖不停。记忆里他从不会露出这种神色,他只会吊儿郎当地靠在纸扎店门口,用他自以为深情款款的目光盯着我,张口闭口都是伊一的名字。 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原来每个人心里都藏有秘密。比如沈温朗,比如窦一一,比如冯斯年,更比如我自己。 冯斯年说,伊一,你一定会后悔的! 他没有问我这把枪从哪里得来,没有问我到底是什么身份,没有问我接近沈温朗身边究竟是想得到什么。而是满脸复杂却语气坚定的告诉我,伊一,你一定会后悔。 我把枪从冯斯年的手里夺回来,用袖子擦了擦枪口的位置。冯斯年皱眉看着我的动作,没有在开口。我想,他或许是在等我一个答案。 可这个世界从来都不会停止,事情只会源源不息的发生,永远都不可能会有结束的尽头。就好像我喜欢沈温朗,不管是他开始了一段感情,还是心里从来都没有过我。我都愿意为了他,一直等下去。 想了半天,我说,冯斯年,你不愿意问我的身份,是害怕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同样,我不愿意给你一个答案,是不想那么残忍的剥夺你最后一丝尊严。 冯斯年突然笑了,我从没有见他笑得那么认真,那么让我揪心过。我想,怎么会有人笑起来这么让人心疼呢? 冯斯年说,好,只要你不会后悔,我就尊重你的决定! 他口中的尊重,是三天后跟我一起去砸沈温朗的婚礼。 沈温朗选择的婚期正好赶在周末,请帖一个星期前就已经被我工工整整地放进抽屉里。从小到大,他给我的任何东西我都小心翼翼的整理干净,放在纸扎店的抽屉里。 冯斯年打扮的异常帅气,看起来并不像是要去闹事,更像是作为一个家属参加表弟的婚礼。 他摸着下巴围绕我转了一圈,伊一,你穿这身衣服,像个黑寡妇似的,奔丧啊? 我冷笑,一边在心里把他骂了个遍,一边重新擦拭一遍看起来落了灰的枪,还要分出心神来应付他的嘴贱。我说,冯斯年,人家沈温朗结婚又不是你,穿的跟个花孔雀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只是帮凶,实际上是你想要抢沈温朗的新娘呢。 沈温朗笑眯眯的撞了撞我肩膀,他说,伊一,如果沈温朗的新娘是你,我兴许还能考虑考虑。 吹了一声口哨,心里那点纠结通通烟消云散。我说,冯斯年,如果真有这种机会,那你一定带不走我。 冯斯年叹了口气,故作一脸伤心的看着我,说,伊一,你就这么不待见我? 我摇了摇头,样子极其无辜。我说,不得不承认比起沈温朗,你确实是个不错的择偶对象。但跟他相识多年,我能肯定一件事。 冯斯年好奇的眨了眨眼睛,配合着问我,哪件事? 我说,论拳脚功夫,你一定打不过沈温朗。到时候非但不能把我带走,反而丢尽了颜面就得不偿失了,你说呢? 冯斯年笑了笑,并没有被我的话影响。他把枪拿在手里,看着我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说,伊一,幽默风趣和尖酸刻薄是两码事。 我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说,我当你这是在夸我。 认识冯斯年这么久,沈温朗婚礼当天我才有幸见到了他的代步工具。和沈温朗的黑色系截然相反,冯斯年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实际上是一个很细心的人,就像他的车一样。表面上红红火火毛毛躁躁,但接触时间久了,很容易引起熟人好感。 我看着他绅士的小跑着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略微俯身做出邀请的姿态,嘴角含笑。那一瞬间,我仿佛是一个灰姑娘被披上公主华丽的外衣,深深吸引住了冯斯年的眼睛。 他说,伊一,这是我第一次载女孩子,希望今后都会是你。 我笑了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整条路漆黑一片,看不到尽头。我把过路人给的一点温暖当做恶毒王后的毒苹果,拒绝一切雪中送炭的施舍或怜悯,这其中的真真假假我懒得去猜测,我只知道路的尽头有我想要过完一生的人。 我看到他了,就站在市宾馆的门口,与我想象中的分毫不差,神清气爽眉眼如画,是个合格的新郎。新娘娇羞的被他抱在怀里,两个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彬彬有礼接待了前来参加的亲朋好友。 心里有个声音不断叫嚣着,伊一,杀了她!杀了她,沈温朗就是你的。 冯斯年神态自然的牵住了我的手,他一步一步朝着沈温朗走近,我感觉到他的手心已经蒙上了一层细汗。 很快,沈温朗也发现了他。并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轻描淡写的看了我一眼,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他朝着冯斯年淡淡点了点头,拉过怀里不停撒娇的窦一一说,宝宝,叫表哥。 窦一一眨了眨眼睛,听话的喊了一声表哥。听起来没有显得刻意,也没有多亲近,仿佛只是在叫一个人的名字,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完美的恰到好处,让人无可挑剔。 冯斯年叹了口气,一把将我扯入怀里。刻意压低了声音,却让在场的三个人刚好听个清楚。他说,伊一,我都开始替你嫉妒了呢! 窦一一脸色骤变,指着我眼神犀利的问,伊一,你什么意思? 我抿嘴,低头,声音变得异常颤抖。我说,窦一一,我只是想来参加婚礼。 冯斯年皱眉看向脸色同样不好看的沈温朗,冷声质问,这就是你沈家的待客之道? 参加婚礼的来客已经开始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纷纷前来围观。窦一一紧张兮兮的看着突然发生的一切,压低了声音问我,伊一,你联合冯斯年,想要破坏婚礼对不对? 冯斯年点点头,对着站在一边沉默不语的沈温朗说,你找的女人还算有一点脑子,就是身材比我们家伊一差了点。是打娘胎里就这副德行,还是营养不良导致发育不成熟,这身材怎么跟干煸豆芽似的呢? 窦一一气得脸蛋通红,为了不引起更多人的注意,硬生生忍下了这口气。冯斯年这一番话,我听了别提有多爽了。 沈温朗终于不在沉默,把目光对准了我,他说,伊一,别让我厌恶你。 011. 好像今天才真正了解你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想,沈温朗他活了这么大,一定没有像今天这样高调过。窦一一见事情瞒不住,终于忍不住扑进沈温朗怀里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用手指着我说,伊一,你干嘛非要跟我抢男人啊? 我注意到人群的视线全部焦距到我身上,冯斯年嘴角的笑容越发冷淡。而沈温朗看我的眼神,从未有过的陌生。 这是我今天来到这里的目的,可并没有让我觉得满足。沈温朗一步一步的朝我走过来,他说,伊一,认识你这么久,好像今天才真正了解你。 我想笑,但笑不出口。窦一一傻傻的站在原地,精致的妆容已经被她哭得看不出本来面目,我从没有见过她像今天一样狼狈。 不知谁跑进去通知了沈温朗的父亲,很快围观的群众被清理干净。冯斯年首先朝着他淡淡点了点头,礼貌又疏离的喊了一声姨夫。 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沈温朗的母亲是冯斯年的二姨。他竟然为了我,不惜和自己二姨的亲儿子作对。 沈温朗的父亲并没有多余的表情,印象里他总是冷冰冰的难以靠近。但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沈温朗的父亲并不喜欢我,甚至可以称之为厌恶。 我和沈温朗都深知这一点,所以自从沈温朗的母亲去世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沈家老宅。 沈温朗的父亲说,伊一,你的童话梦该醒醒了! 他的话成功让我笑出了声,原来在沈温朗的父亲眼中,我只是一个想要借着沈温朗高攀沈家的女人。不,还只是一个经验不够丰富的菜鸟,轻而易举的被他这只老鸟识破。 冯斯年说,姨夫,这件事我希望你能够让阿朗自己解决。 他这么一说,成功吸引了沈温朗父亲的视线。窦一一紧张的站在不远处,我能通过余光准确锁定她心口的位置,脑子里时不时上演一刀毙命的过程。 但我知道,这双手能沾上的鲜血,只会是一个人。我没有剥夺窦一一生命的权利,也没有光明正大的资格。 沈温朗的父亲沉默了半晌,说,阿年,别的事都可以,唯独这件事不行。 像是早就知道会被拒绝一般,冯斯年嘴角的笑容迅速收敛,几乎在等同时间,腰间别着的那把枪被他快速拿在手上,几个小时前刚刚接触过我体温的弹孔,此时正好印在沈温朗的额头。 沈温朗的父亲神色大变,指着冯斯年质问,阿年,你这是做什么?别忘了,他是你弟弟。 冯斯年玩味一笑,并不在意十几个人的枪口通通对着他。而我,造成他们兄弟反目成仇的罪魁祸首,顿时变成了无论在做什么,都没有办法弥补过错的罪人。 让冯斯年爱上自己的那一刻,我就是错了。 窦一一吓得失声尖叫,连忙朝着沈温朗的方向跑过来。为了不让冯斯年并肩作战,我掏出黑色皮靴里的匕首径直走向窦一一,轻而易举把匕首架在她的脖子上。 这一变故让任何人都措手不及,沈温朗的父亲见儿子和儿媳都成了被威胁的把柄,顿时气得火上心头。他说,伊一,我本来不想杀你,是你自己找死! 我笑,是吗?今天不管是生是死,沈温朗的婚礼,新娘只能是我伊一。 窦一一冷笑一声,仿佛听见了天大的笑话。她说,伊一,凭你也配? 冯斯年手里的枪紧了紧,他大概也没想过我会这样有骨气,看我的眼神都带着诧异。其实只有沈温朗心里清楚,我从小到大这双手都没有染过鲜血,所以他断定我不会伤害窦一一,才始终没有什么表情。 冯斯年说,伊一,杀了她! 脑海里不停回荡着冯斯年的声音,伊一,杀了她!杀了她,沈温朗就是你的。 窦一一双腿颤抖,却硬是咬牙不肯服软,倔强的红着眼睛。 理智告诉我,今天的目的只是为了破坏沈温朗的婚礼。但欲望不停渲染着内心,握着匕首的那只手被汗水殷湿。一时之间我很迷茫,不明白是自己的手在抖,还是窦一一的身体在抖。也或者,她和我其实都那么害怕鲜血。 沈温朗终于看向我,目光温柔的让我束手无措。他说,伊一,别欺骗自己了,你下不去手! 冯斯年失落又庆幸的看着我,我突然很想笑,怎么会有人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同时表现在脸上呢?这真是一件新奇的事,但现在我没有空暇的余地来研究这件事。 沈温朗的父亲摆了摆手,似乎也已经猜到了结局。他手下的人训练有素的同时收起了枪,恭敬站在沈温朗的父亲身后。 我看着冯斯年把枪重新别在腰间,脸上结结实实挨了沈温朗一拳,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宠溺又纵容。窦一一脖颈间的匕首始终没有移开,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伊一,你要放弃了吗? 正失神的时候,窦一一突然握住了我的手腕,一个扭身脱离了掌控。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那把曾经被我握着的匕首已经稳稳当当的出现在窦一一手里。 她距离我一米不到的位置冷笑,说,伊一,你也太小看我了? 沈温朗的父亲松了口气,狠狠瞪了我一眼,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什么时候做事这么没有分寸了? 他的样子仿佛刚刚一心想要杀了我的事只是我的一场幻觉,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时之间我很困惑,也很无助,我只知道今天的任务失败了。我不但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也将永远失去沈温朗,这个我用心爱了整整一个青春的男人。 窦一一把玩着手里的匕首,样子已经看不出半点狼狈。她朝着沈温朗的父亲说,沈叔叔,今天的事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交代? 沈温朗沉默着没有开口的打算,样子像是默认了她的话。沈温朗的父亲皱着眉头,似乎也没想到窦一一会这样不依不饶的,不耐烦的问,你想要什么交代? 冯斯年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迅速抬起头朝着窦一一看去,神色大变,伊一,快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