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群穿杀》 第一章 千人穿越 一片空旷无垠的巨大广场上,忽然一阵光芒闪现,广场中突然出现了一大群人,男女皆有,服饰各异。 他们出现在此的时候,还在进行原来的动作。 “哈哈,算出来了,选c!靠,怎么写不上字了!”有穿校服的人,一手拿着笔,一手抓着卷子。 “马上切除肾脏……我去,病人呢?”有穿着白大褂的人,手拿手术刀。 “亲爱的,你看我漂亮……咦?”有时髦女郎正照小镜子。 “观众……额,观众朋友们,不能靠这么近……”有人衣冠楚楚,手拿话筒。 “下面是必考得分点,看黑板啊看黑板……黑板呢?”有人手拿粉笔,正在比划。 “导演你到底……导演你什么时候加这场戏了?”有人衣着古怪。 “这盘菜马上就好……我锅呢?”有人拿着大铁勺。 “这个季度的业绩不错,现在,董事会决定……” …… 轰——! 一阵寂(懵)静(逼)后,所有人都炸开了锅。 “怎么回事!” “我怎么会到这儿来?” “这是哪儿?” “我不是做梦吧,怎么突然冒出这么多人!” “我记得我没在广场啊!” “whdtfuck?” “卧槽!” “什么鬼!” …… 震惊、恐慌、害怕、好奇等等各种情绪纷沓而至。 凌麒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忽然他后肩被人拍了一下,凌麒吓了一跳,转回头,原来是一个汉子,正对着他红着脸,羞涩又腼腆的笑。 凌麒心中一阵恶寒,对他这个大男人这么笑是几个意思。 虽然你长得好看,但你是男人啊。 “那个……兄弟,能把你外套借我穿下不?” 凌麒后退一步,不由抽了抽嘴角,这货居然没衣服,光着白花花的身体,一只手捂着下身,尴尬的低垂着脸,这时也有周围的人注意到如此“奔放”的人,视线不断打转。 “大白天的不穿衣服,真不害臊!” “啊!臭流氓!” 凌麒今日正好穿了件黑色长款风衣,见此,便脱下来,没等递给他,就被那人一把抢了去,迅速套在身上,这下露出来的只有小腿和大脚丫子,虽然看起来不伦不类,到底遮住了大半身体,便放松了些:“多谢兄弟了,回头还你。” “你怎么不穿衣服?”凌麒不由问道。 那人一拍额头:“嗨,我正跟女朋友……”他对凌麒挤眉弄眼,露出一个你懂得的表情,随即一张脸黑了下来,“莫名其妙就到了这个鬼地方!” “原来是这样。”凌麒点点头,对他目露一分同情,赶上什么时候不好,居然赶上那种时候,凌麒眼角余光还看见,之前有几个女生不停红着脸偷瞄。这小子又帅身材又好,不会是做模特的吧。 “喂,兄弟,我叫司诺,你呢?” 凌麒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司诺便攀谈问道:“你之前在干嘛?” “我正准备出门逛超市,一跨出门就到这里了,我还奇怪,这是异次元了么?”凌麒有些打趣道,或许是这哥们顶在前面出丑滑稽了,他心情反倒轻松。 司诺四处张望:“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只有我来,我女朋友没来!” “没准我们是被选中的英雄,准备拯救世界呢。”凌麒笑笑。 “切,你小说看多了吧?”司诺吐槽,不过看样子,也不是很紧张,毕竟现在还没出现什么危险,再说,还有那么多人呢。 两人交谈着,发现有许多投机之处,还颇谈得来,很快就在心底,把对方真正当做朋友对待。 其他人也各自三三两两找到同伴,不过也有少数人,并没和别人交涉,更甚者,带着防备。 司诺觉得站着有点累了,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是个很懒的人,能坐着绝不站着,要不是人多,他是可以直接躺下的。 “你这一坐又得走光。”凌麒揶揄道。 “随便!”反正现在没人围观他了,司诺无所谓道,随即扯了凌麒一把,后者便顺势坐在旁边。 凌麒才坐好,脑中便听见一道电子女声。 【正在准备系统绑定…… 【绑定完毕! 【正在准备语言同步…… 【同步完毕! 【正在准备积分商城安装…… 【安装完毕! 【正在准备穿越…… 凌麒看向司诺,同样看到后者惊疑不定的神色。 “穿越?”凌澈惊得张大嘴巴。 没等凌麒反应过来,凌麒只觉眼前一花,然后全身一痛。 他似乎从半空中掉了下来,痛得龇牙咧嘴。 【穿越成功!】 “卧槽,说穿就穿啊!”凌麒忍痛爬起来,看了看周围,发现白茫茫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其他人也一个都不在,当下揉着胳膊腿,不敢乱走。 【恭喜你,789号!成功穿越到汉末三国时期,现在是公元194年,请努力生存,好自为之!】 凌麒几乎下巴脱臼,什么鬼,789号? 【是的,当前穿越者共1000名,你是第789个,是为789号。】 也就是说,有一千人都穿越了?还穿越到同一时空,那还玩个毛线。 【当前处于无敌状态,持续时间30分钟,你可先用积分兑换所需物品,每个人的初始积分都是100分。】 系统在脑中说着,凌麒便见眼前浮现出一副画面,一个个卡通图形,下面标有名字和数字,那数字想必就是积分。右上角有硕大的数字:100,想必就是自己所拥有的积分。 凌麒发现,不但有各种实体工具,还有各种各样的道具卡,什么指路卡、传声卡、体力卡千奇百怪,有些他看得懂,有些他直接看不懂,越往后,需要的积分越多。 由于时间关系,他走马观花一般,不敢细看,然而翻到第六页的时候,就翻不动了,系统提示是权限不够,凌麒尽管不甘心,也没有办法。 凌麒想了想,在心中问系统:怎样能够获得积分,是做任务吗? 【不,本系统没有任何强制非强制任务,获得积分仅有四种途径: 【1.杀一人得1分; 【2.救一人得10分; 【3.征服/杀死——领主,积分可得300/600/900/1200分; 【4.杀死其他穿越者得1000分,并获得对方所有积分和道具。】 【注:积分不可转让/赠送/购买。积分为负将被抹杀。】 好个残忍霸道的系统。 凌麒咬牙,这不是逼着穿越者自相残杀么。 第二章 死亡回放 凌麒皱眉思忖了一会儿,考虑到这是人为草芥的三国乱世,在百姓饭都没得吃的情况下,法律道德约束力几乎为零,安全系数几乎为零,首先保命是最要紧的,可不能一穿过来就翘辫子了。 凌麒兑换了一把精钢匕首(1分)、一套乡民古装(1分)、两个馒头(2分)、一袋清水(1分),一个打火机(2分),由于积分难赚,花掉一分就少一分,还不知会不会有什么倒扣积分的情况,凌麒当然不敢乱动,目前花掉7分,还剩93分。 兑换完毕,凌麒点击确定,面前便出现了这些东西,凌麒首先把衣服换成乡民古装,然后把原来衣裤里的东西掏出来,也没什么,只有两张红色人民币,一串钥匙,一个手机,一包餐巾纸。 犹豫了一下,凌麒一咬牙,把这些现代的东西全丢了。 反正手机在这种地方,没电了,不如一块板砖好使。 他不能留下任何现代的特征,一来必须融入古代,不能被古人发现奇怪之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二来,不能被其他穿越者同仁发现,这是最重要的。 幸好古装还配套的有帽子,不然他这中短头发,还真不好弄。 收拾好这些,无敌时间也差不多到了。 凌麒深呼吸,缓解自己的情绪。 慢着,似乎忘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凌麒瞥见那两张人民币,恍然,出门在外怎能没有钱,忙呼叫系统:我还要兑换银票。 【对不起,积分商城尚未冷却完毕,不能进行任何兑换。】 卧槽,这还有冷却时间! 冷却时间是多久? 【七天七夜168小时】 凌麒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居然要这么久,这系统也太坑了。 凌麒闭了闭眼,再睁开。 昏黄的天,荒凉的土地。 很不巧,他似乎落在荒郊野地上了,系统真坑,至少把他丢在村庄或者城市里吧。 知道埋怨系统没用,凌麒只好不去纠结,随意寻了个方向,一边走,一边拿出馒头来慢悠悠啃着。 他本来就是因为饿了,才准备去超市买点吃的。 走了一会儿,有点累了,凌麒找了块石头坐下休息。 正哼着歌,忽然脑中“叮!”的一声,吓了一跳。 【系统提示,穿越者37号死亡!】 凌麒愣了一下,什么?这才多久,最多不过二十分钟吧,就有人死了! 【是否查看死亡回放?】 是。 凌麒当下点头,便见眼前一花,随即出现了一幕3d立体投影,仿佛身临其境。 这是一片蔚蓝色的大海,海上波涛汹涌。 “卧槽,为什么我就掉海里来了。”一位二十岁上下的男人骂骂咧咧,他漂浮在海上,紧紧抓着一个塑料行李箱。 “系统系统!我要兑换一艘船!”他愁眉苦脸,愣了一两秒后,勃然大怒,“什么狗屁商城,还有冷却时间!” 接下来男子一直处于谩骂中,怎么难听怎么说,把这系统骂得狗血淋头,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他漂泊在汪洋大海的孤苦处境。 场景重现的太过真实,看着他的表情,凌麒竟也感受到那种深深的孤独与绝望。 忽然,那人手似乎不知怎么蹭破了一点,有鲜血流了下来。 紧接着,有鲨鱼游来,高高的背鳍像一把锋利的匕首,划破水面,汹涌而至。 当鲨鱼张开了血盆大口,凌麒吓得瑟缩了一下,不由捂住眼睛,不忍细看。 鲜血四溅,惨叫不断,连撕咬的声音都是那么清晰,结果毫无悬念。 直到画面消失,凌麒的心也是久久不能平静,暗自庆幸,系统似乎是随机丢人的,还好自己是在陆地上。 可是没等凌麒回神,系统又来了提示。 【系统提示,穿越者122号死亡!是否查看死亡回放?】 凌麒犹豫了一下,选择了查看。 画面再次亮起,这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一位女生看着自己漂亮的古装粉裙,正满意的笑着。 凌麒隐隐觉得那人有点熟悉,似乎是偷看司诺的那几个女生的一个,不由暗自叹息,这个女生长得还不错,可惜了。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她还在悠哉悠哉地吟诗。 忽然,她面前窜出了一个浑身赤裸,只身下围着一圈树叶的男人。 那人脸上身上露出来的皮肤都涂抹了花花绿绿的颜料,以至于看不清容貌。他头上插了几根羽毛,手拿一根长矛,正指着女生。 “叽里呱啦呱啦叽里¥#@%……”他说了一大长串,凌麒没听懂,画面上的女生显然也没听懂。 “你是谁?”她指着那人问道。 两人鸡同鸭讲了一会儿,然后手舞足蹈的比划,但那人始终搞不懂她的意思,越来越愤怒,最后暴怒起来,大叫一声,举着长矛就要打过去,女生当然吓得转头就跑。 可是她一个女生,怎么跑得过这身材健硕的男人。 然后……她就被打死了。 画面最后一幕,停留在那人意味不明的笑容的脸上。 凌麒心下一抖,这野人,莫非要吃人…… 凌麒还没缓口气,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系统提示,穿越者364号死亡!是否查看死亡回放?】 凌麒还是选择了查看,不管怎么说,看看别人死的,能吸取经验教训。 这个人似乎是穿越到了南极,冰天雪地寒冷之极,可惜他肯定没料到这样,带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偏偏没有防寒装备,直接被冻死了。 系统又“叮”了一声。 这个穿越者同样是个美女,似乎穿越到了欧洲那边的村庄,可惜她没有兑换衣服,还穿着现代裙子,虽然她还会英语,但她遇见的那些人,凌麒看着表情,不知道是那女生口音不标准还是什么(凌麒不知道欧洲英语也分很多种方言),似乎还是听得半懂不懂。 突然,与穿越女交谈的土著女看见穿越女亮起来的手机,一下子恍然大悟,随即转身跑了,那穿越女还以为对方听懂了她的话,还挥了挥手,然后杵在那儿玩手机里的游戏。 然后……她就被一群人抓起来,当做装神弄鬼的女巫,烧死了。 系统又传来提醒…… 凌麒的脸上渐渐麻木,这些穿越者的死法千奇百怪,有些人是真的运气不好,遇到了不可抗力,有些人就是自己作死了。 最搞笑就是一男的,穿越到了曹操的营帐中,看见曹操,然后嘀咕了一句:“曹操就长这样啊,丑八怪!” 可惜他的话被听见了,然后他就被人围起来了,他立马大叫:“你不能杀我,我来自未来,我知道……我知道将来你会败于官渡之战,你儿子曹丕当了皇帝,你……” “闭嘴!”曹操大喝一声,“此等妖人祸乱军心,斩立决!” …… 穿越过来,没超过两小时,就死了17人。 凌麒不由觉得兔死狐悲,心下更加小心谨慎。 第三章 历史轨迹 坑爹的系统! 凌麒查看积分商城,准备看看下次兑换什么,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少掉了17分,差点暴走。 为什么看一个死亡回放,都要扣除一积分,还没有提醒! 【你又没问。】系统很是理直气壮。 凌麒一阵后怕,还好第一天只死了17个人,若是死了一百多,他岂不是怎么被系统抹杀的都搞不清楚。 凌麒觉得休息的差不多了,起身继续向前走。 途中又传来几声系统死亡提示,凌麒没有选择查看死亡回放,开玩笑,他现在积分只有76分了,哪敢乱花。 就这样走到天黑,凌麒也没看见半个人影。 天黑人困,凌麒不敢乱走,靠在一个小土坡上,慢慢睡去。 却说这时曹操还只是个兖州牧,陶谦杀了他爹,他率军进攻徐州找陶谦报仇之际,曹操部下出了叛徒,陈留太守张邈和陈宫,投靠了吕布,吕布被迎立为兖州牧占了窝,曹操听说此事,又怕进退失据,谋士戏志才建议先回去,于是正准备赶回兖州抢回地盘。 曹操正在气头上,突然冒出了一个说是来自未来的人,说了一番胡言乱语的话,他根本没信他的话,只当他一身古怪,是个疯子。 杀了此人后,下令封口,又派人去查,谁放了此人进来,此人到底是何来历。 那人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没查出来,曹操不相信,怀疑军中还有内奸,又斩了十几人。 可是那句“你儿子曹丕当了皇帝”,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他心里。 此时,曹操还没有机会“挟天子以令诸侯”,他还不是曹丞相,此时的他只能说是小有名气和地位,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四处征战讨伐,建功立业,心中还有着对汉室的一腔热血和抱负。 这时他手中并没有多大势力,所以野心还没有真正滋长,最多不过是想位极人臣,有名有权。 乱世之初,虽然硝烟四起,至少汉天子还在,还是一面大义之旗,还有人拥护。 那时的人并不像现代人这般自私自利唯我独尊,而这是封建社会,忠君爱国从来是被推(洗)崇(脑)的风气,有文化的仕子,自然被这种文化影响,多少都会存有忠义的理念。 曹操出生官宦世家,主动攻打黄巾军,又征讨董卓,不就是为的一个“忠”字么。 当皇帝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至少现在的曹操还没想,也没敢想。 官渡之战,他的成名之战还没有发生。 这时候的袁绍意气风发,战功赫赫,手下诸多能臣干将,曹操还差点成了他小弟。 穿越者的一句话,无异于搅乱了曹操的心湖,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曹操带领曹军一路飞奔。 好在途中接到消息,兖州东郡鄄城县被荀彧、程昱带人守住,吕布并未得逞,曹操大喜。 回到鄄城,曹操把荀彧、程昱嘉奖了一番。 曹操及一干幕僚将士,坐在一起宴席吃喝。 “主公。”忽然戏志才对曹操行礼,他从袖中掏出一块银色机械手表,乘上,“志才从那妖人身上搜出了此铁环,颇觉奇异,研究了一路,发现这上面的三根铁针转的极有规律! “这最短的那根转一下是半个时辰,最细的那根一下一下转不停,中长的那根等最细的那根针转完一圈后就转一下,它转完一圈恰好也是半个时辰。这个东西,可以用来计时啊,并且必然精准无误!” 他激动地介绍着,其他人早就好奇的张望着脑袋,若非曹操在场,只怕是早就围了过来。 “天下竟有这等奇物!”曹操同样好奇,接过戏志才递过来的铁环(手表),顿时觉得触感冰凉,他啧啧称奇,反复观看,只觉精美之极,尤其是那透明的水晶(玻璃),偶尔反光,实在漂亮,里面的几个铁针也精巧之极。 曹操摆弄了一会儿,找到铁扣,打开戴在手腕上,又无师自通的扣好,嘿嘿笑着:“这是个宝贝!”他眼一转,见众人都巴望着他手上这闪亮亮的铁环,显然非常好奇,立马取下,“你们也看看这奇物,不过小心别弄坏了。” 众人得令,忙互相传看,个个爱不释手,盯着最细的那根针(秒针)称奇。 轮到典韦的时候,他发现转旁边那个小圆钮的话,其他铁针也会跟着转,不由起了玩心,小心翼翼地按着那个小圆钮转来转去:“还可以这样,哈哈!” “是的,可以那么转调整那几个铁针位置,如此,更可以用来调整计时了!”戏志才道。 荀彧摸着胡子:“志才啊,那妖人的事我也听说了,他身上还有什么东西没?” 戏志才微微摇头:“除此之外,没发现别的什么了,我看那人头发极短,衣着奇怪,莫不是西域那边的戎人?” 一谈到那个怪人,事情似乎又回到原点,对于此人的来历根本查不出任何踪迹。 这实在不是一个好信号,尤其是那人提到的诛心之论。 曹操发现那妖人有这等奇物后,面色凝重了几分。 那人说他来自未来,这个铁环(手表),的确没有人见过,这等精细的打磨工艺,似乎现在也没有这个水平……可惜杀得太早,没能留下来审问,他当时是真的半点不信,现在却犹疑了几分。 …… 穿越者们的横空而至,已经无形的影响了历史轨迹,东汉末年的乱世,似乎会更将混乱,历史的车轮已然改变,驶向何方成了未知数。 军阀混战,群雄并起,还会继续三分天下吗? 要知道,提出三分天下的卧龙诸葛亮,这一年才13岁,还跟着其叔父准备往南阳耕田。 这时候四大美人“闭月之颜”貂蝉已经回到飞将吕布身边,39岁的曹操正和33岁的吕布互掐。 33岁刘备正当壮年,投靠了陶谦,带着关羽张飞,正苦心经营着自己的忠义形象,在陶谦面前刷好感。 孙坚已死,19岁的小霸王孙策,正在赶去投靠袁术的路上。12岁的碧眼儿孙权,留守家业。 19岁的美周郎周瑜,跟着好基友孙策到处跑。 15岁的司马懿还待在家里享福,当富贵公子哥儿。 20岁的白衣将军赵云,还在跟着公孙瓒混。 24岁的鬼才郭嘉还在隐世打酱油。 46岁的毒士贾诩,目前还跟着李傕、郭汜、樊稠三个奸臣和稀泥。 14岁的大乔小乔还待字闺中,过不了多久就要说媒。 洛神甄宓还是个爱读书的11岁小萝莉。 17岁的才女蔡琰,还没有被匈奴抓走。 曹操最喜欢的20岁长子曹昂,还没有死。 随着穿越者的到来,一切的一切,都有可能发生改变。 第四章 干旱饥荒 凌麒醒来后,继续赶路。 他发现直到现在,总共已经死了34位穿越者。 他没有再看死亡回放,穿越者作死的那么多,自以为掌握了两千年后的文明知识,就可以混得风生水起了,抱着这种心态的人,多半只是加速自己的灭亡。 就算有系统,也拯救不了欠费的智商。 凌麒很有自知之明,他只不过是一个大学生,他不觉得斗得过那些青史留名的大人物。 他们能名传后世,本身就说明了非同一般。 而且,凌麒有些无奈,他还是个学渣,只考上了三流大学,父母逼他选的理科,但他最喜欢的是历史。 凌麒不由回忆起在现代的生活,他真的很想回去。 正因为他喜欢历史,才更了解历史并没有表面上的光鲜亮丽,热血豪情,有的只是每个人无奈的挣扎与奋斗,纵观世界所有人类历史,都是一场场布满沧桑的悲剧轮回。 大自然是残酷的,人类社会也属于自然,所以,人类也是残酷的。 尤其,这还是个乱世。 凌麒生活在和平年代,至少他生活的国家是和平而安全的,不用担心从天而降的导弹,不用担心家破人亡,不用担心被敌军抓去研究生化武器,不用担心……饥荒。 凌麒想起来了,东汉末年经常发生各种天灾人祸,老天爷的鬼天气经常不给饭吃,百姓也饱受战乱也没法耕耘。 他还记得东汉末年,好想还有个什么贪官克扣赈灾粮食,最后还是皇帝亲自量米做粥才发现的,他当时还感叹这傀儡皇帝还是挺有志气的,就是奸臣势大,生不逢时,这汉献帝刘协现在也才十几岁吧,嫩得能掐出水来,哪里斗得过那些老油条。 就是是董卓死了,还有李傕三人组,还有袁家兄弟,还有其他那些地方豪强,他一个都管不了。 慢着! 凌麒走自己的路,自己回忆历史,没注意已经路过了好几具尸体。 凌麒回过神来,心中隐隐不妙,他穿越过来的地方,该不会……就是什么饥荒地带吧。 难怪系统积分商城里,会有馒头这种食品。 凌麒摸了摸怀里,出于在陌生地方的谨慎,他只吃了一个馒头,另外一个仍旧留着。 现在天空晴朗,弥漫着干燥的空气,凌麒不由看了看,地皮上几乎没有什么活着的植物,有的只是稀稀拉拉的枯草和要倒不倒的干枯树干,有些地方可以看见很明显的土地裂痕。 凌麒心中暗叫倒霉,现在可以肯定,他是到了这该死的旱灾地区了。 离他不远处,恰好有一句横倒的尸体,凌麒抬步走了过去细瞧,脸上露出不忍的神情。 这人除了皮肤不黝黑,有衣服穿,就跟他从前见过照片中的非洲难民没什么不同,整个人瘦的似乎只有皮包骨头,没有肉,衣服就像是披在人身上的几块大破布。 “哑——”忽然听见一声鸟叫,凌麒下意识抬头,只见一只灰黑色的乌鸦在不高的上空盘旋着,一双黑色的小眼睛盯着这具尸体,犹疑着没有扑下来,凌麒可以肯定,只要他一走,这具尸体就是它的盘中餐了。 凌麒抿了抿唇,这么干旱的土地,如果挖个坑把此人埋了,是白白浪费自己的力气,他也只有一个馒头了,并且还要坚持七天。 想了想,终是一咬牙,转身离去。 人一死就只是一堆碳水化合物了,他若赶走了这只乌鸦,也会有别的乌鸦来,就算没有乌鸦,也有秃鹫,就算没有秃鹫,也有微生物,最终都是一副白骨。 他何必矫情,况且饥民那么多,他管得过来么。 凌麒现在只盼着能找到人问清情况,确定自己的坐标,然后跑到江南去,他记得在这时候三国之初的乱世时期,北方征战不断,南方倒是相对比较太平。 而且江南地区有长江有平原,物产丰富,至少不用担心饿死。 凌麒忽然转念一想,不是有个系统么,何必那么麻烦,随便找个人问,没准他自己都不知自己在哪,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文盲,毕竟是农业社会,大部分都是一辈子待在自己生活的小山村里,不过天灾人祸,大大提高的普通民众迁(逃)徙(难)的几率,这也不代表他们知道哪儿是哪儿,除非他问的是官员行商之类的人。 凌麒于是在心中问系统:有当下的地图么? 【有,有世界地图、大陆地图、国家地图、地方地图、地形图、实体地图、虚拟地图、2d/3d地图等】 凌麒总觉得这系统有点坑,万一他才说出来,系统就立马扣掉积分给他换出来就不妙了,而且还不知道要多少积分。 不过凌麒马上就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想多了。 积分商城的冷却时间还没结束,根本不能兑换任何东西。 凌麒不甘心又问道:系统,能够告诉我,现在所处的位置么? 【可以,需要花费1积分。是否查看自己的坐标?】 太好了!凌麒一喜,看来查看地点是系统的主动技能,不需要去商城兑换相关道具。 凌麒道:是! 【当前坐标为:东经109度20分,北纬33度27分。】 凌麒惊得瞪大眼睛,说坐标还真是坐标!他地理可不怎样,他直接放弃通过坐标推断自己的位置,而是直接问系统:能说人话? 【对不起,我是系统,不是人,所以我说的话不算人话,我不能说人话。】 凌麒扶额:我是说,能把这个什么坐标,替换成中文地名么? 【好的,需要1积分,是否替换?】 凌麒点头,反应过来系统不能接受肢体指令,又心语道:是。 【当前地点为长安城东北郊。】 厉害了,凌麒不由惊叹,居然穿越到了汉朝的都城长安附近,不知是福是祸。 凌麒记不清具体年代发生了何事,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汉末的长安必然处于风口浪尖上,危险无比,皇帝好像换得还挺勤,也不知现在董卓大奸臣死了没有,还有那些宦官什么的。 不过长安到底是历史名城,四大文明古都之一,不去真正见识一下,白瞎了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第五章 残酷白骨 凌麒继续赶路,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终于碰到了大队人马。 这群人男女老少都有,个个衣衫破烂,面黄肌瘦,头发凌乱,老远都能闻到一股怪味。 有人看见凌麒,好奇的张望过来,似乎是没有见过如此白白嫩嫩的干净之人。 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说话,因为他们没有多余的力气。 他们像一群丧尸,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缓慢而艰难的走着,弥漫着一股行将就木的腐朽之气。 见此情景,凌麒不由喉头哽咽,一时间说不出话。 凌麒缓了缓神,道:“你们是逃难的吗?别走这个方向了,往南方去。” 陕西大部分都是干旱半干旱气候地区,一旦闹旱灾那必然是一大片的,凌麒虽不懂那些地理原理,但是北方和南方的区别他还是明白的,何况他就是与这群灾民相错而过,才从北方下来,那情景乃亲眼所见,比这里还不如。 一群人不由停下脚步,互相张望,紧接着,一个似乎是领头的汉子走了出来,干裂的嘴唇一开一合:“当真?” “自然是真的,我这不刚从那边过来么。”凌麒点头。 “哎。”一群人开始唉声叹气。 “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还能到哪里去……” “看来我们都要饿死了。” “娘,娘,我不想死……” “狗皇帝不放粮……” …… 他们个个说话有气无力,绝望之意浓浓弥漫。 有人流下了眼泪,忙被周围的亲人舔去。 眼泪也是水啊,可不能浪费。 领头那人摆摆手:“既然这样,那就掉头吧。” 众人只好跟着他调转方向,准备继续走路。 忽然一个男人窜了出来,朝凌麒跑来,凌麒一个不防,被他扑倒在地。 “你气色这么好,你一定有吃的对不对?”那人一双脏手在凌麒身上乱摸,果然摸出了凌麒专门保存的一个馒头。 那人脏手摸上那馒头,瞬间在白嫩的馒头上印出一个黑手印,不过他并不在乎这个,而是喜极而笑,由于弧度太大,还呛了一口。 “有吃的了!”他眼中绽放强烈的光芒,一口就咬了下去。 周围其他人见此,也纷纷叫道:“他有吃的!他有吃的!”立马一窝蜂的围了上来,去抢那人手中的馒头,有人见他啃了一大口,还伸手往嘴里抠出来了一点,丝毫不嫌脏的又往自己嘴里送。 那人自然不甘,又要往回抢,可他一个人哪里抢得过这么多人。 有没抢过的,便开始厮打起来。 凌麒倒在地上,被这群人七脚八脚的一顿痛踩。 场面乱成一团。 凌麒忍着疼痛,从这群人底下爬出来,再这样下去,他非得被踩死不可。 现在的凌麒狼狈得跟这群灾民差不多了,帽子也掉了,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连忙跑开,要远离这群饥民。 这些饥民实在是太疯狂,太可怕了! 来自和平时代的他,从没饿过的他,根本无法理解一群人为了抢一个馒头,都能拼个你死我活,但这俨然给他心里留下了浓重的阴影。 凌麒不想承认,现在该是吃午饭的世界了,他也两顿没吃了。 他也……饿了。 远远的,凌麒终于看见高高的巍峨的城墙,心里一阵激动,长安城! 长安城!这可是历史名城,一国之都! 繁荣富贵名留数千年。 这么大一座城市……总能想办法找到吃的吧。 凌麒这样想着,全然忘了之前碰到的那些饥民,可不就是从长安城出来逃难的? 凌麒仿佛有了无限动力,很快就到了城墙之下,沿着城墙一路走着,只盼着快到城门进去。 走了一截,凌麒忽然在墙角下发现了一个狗洞,这狗洞不算太小,瘦的成人还是勉强可以出入,凌麒犹豫了一下,便矮身从狗洞里钻了进去。 他现在也算是又饿又累,再走到城门口,不知道还要多久。 凌麒刨开枯黄的杂草,爬了两步便站起身。 凌麒左右观察了一下,这似乎哪家的后宅,不过宅院稍显破旧,铺了一层薄薄的灰尘,看样子已经没有人住了。 走了几步,忽然脚被绊了一下,差点跌倒,凌麒回头一看,竟是一截白骨。 凌澈心中一跳,拜现代诸多影视剧所赐,他能很轻易地认出来,这是一具人了腿骨。 凌麒再往旁边走进一步细看,吓了一跳,这里有一堆的白骨! 这些白骨并不是呈现人死亡后自然骨架形态,而是被一截截拆解后,堆放在一起的,凌麒从中根本判断不出这是多少人的遗骨,只隐约看见了三四个头颅,可见这至少死了三四个人。 人死后的尸体,是不会立刻变成白骨的,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缓慢腐化而成。 那么由此可以推断,这些人死前,都被……碎尸! 凌麒一阵头皮发麻,这是什么鬼地方,这屋里曾经的主人是个变态杀人魔不成。 凌麒当下更加小心,他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引出一点风吹草动。 凌麒忽然又觉得奇怪,既然杀了人,为什么不好好将尸体隐藏,而是任由其显露在这光天化日之下,难道根本不怕被人发现? 走出这个后院,到了前院,凌麒便看见数个房间,不过都关了门。 这院子里也积了一层灰,可见的确是没人住了。 “不知道有吃的没有。”凌麒嘀咕着,推开房门搜索,他几乎是翻了个底朝天,什么都有,就是没吃的。找到厨房,米缸里那是半颗米都没有,地上散落了几堆小骨头,似乎是什么小动物的骨头。 惨! 凌麒扬天长叹,现在穿越者已经累计死了86个人了,他可不想成为第87个,而且还是饿死这么窝囊的死法。 凌麒坐在台阶上歇了会后,便推开这家大门走了出去。 街上并没有人影,家家门户紧闭。 忽然一扇门打开了,一个脑袋探了出来,看见凌麒,顿时惊喜地大叫:“那还有个人!” 凌麒还有点纳闷,不就是一个人,有什么好惊奇的。 凌麒抬头望去,恰巧与那人对视了一眼,看见了其眼中冒出的绿光。 那绿光,与那些饥民看见馒头的绿光,何其相似! 凌麒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掉头就跑。 凌麒忽然明白,为何那屋里的白骨都是那样的了。 第六章 人性如此 凌麒躲在一个角落里,不住喘气。 系统,我能穿越回去么? 【不能。】 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凌麒深深叹了一口气,紧闭眼睛,眉毛拧成了一团。 人在绝境之下,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不说其他的,单说中国,历史上从来是大灾小灾不断,加上战争,导致了很多难民的存在,“人之相食”“易子而食”的记载那可是实打实的白纸黑字记录在史书上的,并且多次出现,可见乃是常事。 鲁迅也提到过“人血馒头”,可见古代吃人的认知,并没有多么大的道德谴责度。 包括建国初期,生产力低下,袁隆平还没发明出杂交水稻,国民间人吃人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 当草根、树皮、草鞋、皮带都吃得,如何吃不得人。 新中国初期尚且如此,何况生产力更加低下的古代。 古代人本来就穷,寻常百姓一天也只能吃上两顿饭(不是白米饭,而是粟米等),菜还是咸菜(汉朝还没有炒菜)。 凌麒以前只以为,这是书本上几个字而已,根本没有怎么在意。 谁知史书上这轻飘飘的几个字,代表的重量,却是这么沉重得让人窒息。 凌麒曾经还各种埋怨国家,在网上当个键盘侠小愤青,这也不满那也不满,现在却是无比想穿越回去。 果然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感谢新中国,感谢袁隆平,感谢科技,感谢……那个时代。”凌麒落落地呢喃,至少在那个地方,从来没担心过会没吃没穿。 凌麒出神了一会儿,便重新振作了起来。 朝廷肯定会有赈灾粮食。 也不知道那个贪官被抓住了没有,反正去等朝廷的救济粮总没错。 这些该下十八层地狱的贪官,贪什么不好,还要去贪赈灾粮食! 凌麒恨得牙痒痒,现在的他,很不幸的,也成为了饥民中的一员。 关键是他了解过历史,曾经也很喜欢三国史,所以他知道,现在这个时候,是有粮食的,可就是没有落到饥民嘴里! 不行,等不了那个小皇帝醒悟了,他得去找那贪官算账! 慢着,那贪官叫啥,卧槽,谁会记得这么一个小角色的名字。 不如去投靠小皇帝刘协,虽然他是个傀儡皇帝,但还是有皇帝的规格和待遇的,至少在他死之前,跟着他混不会饿死吧。 慢着,如何进宫,难不成变成太监? 凌麒脸色一变,还是算了吧。 凌麒一筹莫展,一时间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好先暂时顺其自然,在这长安城内走着,盼望能遇到哪个富豪权贵发好心得施粥场。 走了一路,还没有遇到任何施粥场,倒是遇到不少饥民坐在地上等死。 可怕的是,一旦有人真正死亡,周围的其他人就会一拥而上……凌麒不敢细看,匆匆躲远。他也无力阻止,他一个人怎么打得过那么多人。 长安城的确建造得宏伟大气,凌麒却无心欣赏。 凌麒觉得他始终应该做些什么。 凌麒有些茫然地坐在地上。 这里是朝廷设立的官方赈灾的地方,周围已然围了一大群人,凌麒只能坐在外围,他挤不进去。 “请问,这里朝廷会施粥么?”凌麒不由问他旁边的人。 那人看了凌麒一眼,随口答道:“可不是吗,我们都是守在这等朝廷发粮的。” 凌麒又问了几句,那人回答得有些颠三倒四,凌麒在脑中梳理了一遍,便明白,朝廷每天一大早都会放粮,但放的很少,基本只有几百个人能排队领到粮食。 为了能有吃的,他们都是不回家,整天整夜的守在这里。 这么大一个都城,少说也是数万人口,只有几百人能领到吃的? 就算还有其他地方设点,那又有多少。 凌麒心中骂娘,忽然眼角余光瞥见,一位少女正站在不远处,怯怯地盯着他看。 凌麒有些疑惑的望了过去,以眼神询问。 那少女只是盯着他,不敢说话。 凌麒旁边的人倒是热心,见此也望了过去,随即对他笑道:“你占了这小姑娘的位置呢。” “啊?”凌麒愕然,随即有些尴尬。 那小姑娘见一个大男人占了她的位置,她自然打不过他,便不敢出声。 凌麒有些恍然,他身体不算太强壮,好歹也是校篮球队里的,自然也不柔弱。 他之前还在奇怪,怎么这么一大堆人当中,基本上都是男人,就算有女人和小孩,也是属于被拖家带口的存在,身旁一定有男人。 原来这种时候,也信奉的是拳头为尊的真理,恐怕原本是有的弱势者,也被赶跑了。 人性如此。 凌麒对那少女招手,示意她过来。 少女还有些怕他,踟蹰着不敢提步。 “你过来吧,我不会伤害你。”凌麒温和道,尽量释放自己的善意。 少女犹豫了半晌,终于磨磨蹭蹭地走到了凌麒面前,怯怯的看着他。 少女脸上是所有饥民都有的脏污,看不清容貌,但一双大眼颇为漂亮,黑白分明,柔柔怯怯的模样,像一只小鹿,长长的睫毛扑闪着,格外惹人怜惜。 “你坐下吧。”凌麒拍拍他身旁的位置,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抱歉占了你的位置,看你一个人,作为补偿,我来暂时保护你。” 少女有些奇怪而惊疑地看着他,似是没想到这种人能有这样的好心。 “真的?”少女眼神没有露出感激,反而有点戒备,似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大惊失色地向后退了一步,“我,我已经三个月没洗澡了,我不好吃的!” 凌麒无语,他看起来有那么坏么,居然把他当成要诱拐“食物”的坏人。 “不会的,我是看你一个女孩子太可怜了。”凌麒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想保护你。” 少女一脸犹疑地看着他,凌麒的眼神的确很真挚,少女又实在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这可是朝廷唯一放粮的地方啊,她犹豫了一会儿,只好走到凌麒身边坐下。 凌麒拍了拍她的肩,想让她放松放松,谁知少女瑟缩了一些,反而全身绷紧。 凌麒尴尬地收回手,忘了这是古代了,男女授受不亲的。 第七章 独善其身 “你叫什么名字?”沉默了一会儿,凌麒问道。 少女低着头,声音脆脆得好听:“奴家姓张,没有名字,我娘以前唤我二丫头。” “这样啊……”凌麒想到古代平民百姓,确实不怎么起名字的,女子更甚,他想了想道,“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我叫凌麒,我同学老给我起个外号叫什么‘冰淇淋’,正好缺了个冰字,你就是‘冰糕’,张冰……张冰雪!如何?” 少女眼神闪亮起来:“太好了,我有名了!张……冰……雪……”她直接忽略了什么“冰淇淋”“冰糕”,开心地笑了起来,双眼弯成月牙,带出了少女特有的娇俏。 “既然你承认这个名字,那我们就是兄妹了!对哥哥我,你不必太过提防的。”凌麒趁热打铁道。 “好。”张冰雪微微点头,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的日子的确很难熬,有个哥哥似乎也不错。女生的直觉很敏锐,现在她是真的没有感受到这个人的恶意。 “你家人呢?”凌麒问道。 张冰雪偏头低落道:“他们都死了……”说到这里她目露浓浓恨意,“那些官兵实在欺人太甚!抢光了我家的粮食不说,还顺手杀了我全家!要不是我躲了起来,也难逃毒手!” 张冰雪家只是长安城的本本分分普通居民,就因为父亲不服辛辛苦苦存的粮食被抢走,顶撞了几句,全家就遭来这杀身之祸。 张冰雪心中绝望,她知道,她再恨也没有用,她从没指望过报仇,她甚至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 只盼望着混乱的时代快快结束,没有干旱,没有战争。 不管统治阶级如何争斗,受苦的永远是平民。 “太可恶了!”凌麒义愤填膺道,“这哪里是官,分明是匪!” 这就是乱世,乱世中的官兵与强盗没有多大区别。 凌麒安慰着她又谈了一会儿,找到话头问道:“对了,现在董卓死了没啊?” “那个大奸臣,已经被吕奉先将军杀掉了!”一提起吕布,张冰雪双眸闪亮。 凌麒不由莞尔,看来这个新认的妹妹是飞将吕布的小粉丝,确实除开人品不谈,毕竟是“三国第一猛将”,吕布对于女生魅力足够强大,不然闭月貂蝉也不会爱上他。 “我曾远远见过奉先大人一面,当时就想着,若能嫁给他,便是死也值了。”张冰雪目中露出憧憬之色,想起那个英俊神武的身影,一颗少女痴心扑通乱跳。 凌麒没有接话,心中暗道,貂蝉在前,妹妹你是没机会的。 现在的吕布在干嘛,凌麒根据所知的历史知识推算了一下,吕布现在不是在到处投靠,就是在跟曹操打仗。 凌麒忽然摸着下巴,想到吕布应该也算“领主”吧,不知道征服或者杀死,有没有积分,有多少积分。 完了,这些一个个的风云人物,可能都被一些穿越者盯上了。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穿越者本人就有天然外挂(两千年后的文明与知识),以及系统,说不定还有一些不是他这种三流大学生路人甲,没准本来就在现代混得比较好的人。 这些人当真翻船,也不是不可能。 吕布这种反复的人,几乎是不可能被征服的,历史上他投靠谁就杀了谁,自己不甘为将,又想称王称霸,可见没有什么忠诚心,那么只有被杀的分。 凌麒摇了摇头,他想那么多有什么用,自己能度过饥荒不被饿死再说。 现在肯定是李傕和那谁和那谁当权(他真的记不住),貌似贾诩现在还给他们办事,不过历史上贾诩后来也抛弃了他们,不知现在走了没,似乎,就是这个时候? 凌麒想着想着,脸色又难看起来,现在的长安可真是风云时期,估计不消多久又要发生战争,他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根本没有之前的“旅游”心情,思忖一番……继续往南方逃难去。 打仗,那可是随时都会死人的,他才十九岁,还没活够,这条小命自然要珍惜。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他现在这么穷,还是独善其身比较靠谱。 凌麒心中坚定了决心,对张冰雪道:“冰雪,我们逃难去南方吧,远离这是非之地。” “可是,”张冰雪何尝不想远离这染满全家鲜血的地方,“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我,我根本走不动了。”她望着前方空空的施粥棚,宛若那是唯一的希望,眼神脆弱得让人心疼。 凌麒见此叹了一口气:“那就等明天吃了救济粮再走吧。” 反正这个地方是绝对不能呆的,秦汉魏晋没有科举制度,是最最讲究出身门第的时代,隋唐以前人才的选拔基本都要走权贵的门路,要权贵推荐才能上位,导致世家林立。有些比较悠久的世家的家族历史,直接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甚至三皇五帝时期,穿越者就是黑户,别说没有出身地位,那是连身份都没有,根本没有门路见到权贵,别说权贵,连地方小官都不会理会你。 系统积分商城倒是有身份卡,但是需要至少300的积分,别说兑换不起,就算积分足够,兑换这个也不划算,强行要身份的话,不如学刘备刘皇叔,厚着脸皮就有了。 除非遇到曹操那种,千年难得一见的唯才是举的好老板,只看才能,不论门第出身。不过话说回来,曹操肯这样,也是他自己出身就不是太高贵,又遇到这种特殊的时代,而他的对手袁本初是那四世三公的超级豪门存在,如果不这样,那是真的不好招揽人才。 因为是乱世,乱世就要打仗,打仗还是比较好建立功勋的,就算出身不好也有出头之日。 特别是像曹操这种公认的好老板,落在他的手里,根本不用担心门户之见,不用担心自己的才能得不到发挥,不用担心功劳被抢或者没有足够的奖励。 但是凌麒不准备去投靠曹操,因为他压根就不想打仗,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又不会武功,分分钟就是炮灰的存在,而他在现代安逸日子过惯了,如今小小的饥饿都有些受不了,何况是打仗那种高风险职业。 第八章 贪官吐粮 翌日一大早,官兵就押送了粮食过来,米粥的味道不是很浓,但也有种淡淡的香味,刺激着人的嗅觉。 饥民都激动地站了起来,若不是有官兵维持秩序,恐怕肯定会一窝蜂地哄抢上去。 众多饥民排成大长龙,凌麒的位置接近末尾,轮到他还要一段时间。 张冰雪抓住他的衣袖,不止激动,而且紧张。 “苍天大老爷啊,终于有东西吃了!”有领到的救济粥的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终于轮到凌麒时,装救济粥的大木桶已然见底,只剩了一点点。 张冰雪眸中露出果然如此的悲凉。 张冰雪在这里排了好几天了,每次都是这个结果,她总盼望着第二天会多一点,她总能吃到的。 负责舀饭的人用勺子刮了刮,勉强装了最后一碗。 凌麒是站在张冰雪前面的,所以是他伸手接过了这一碗稀得不能再稀的米粥。 凌麒现在如何不饿,但他没像前面的那些饥民,领到后,就一口喝干。 凌麒拧眉,犹豫了一下,将这碗米粥递给正一脸失望的张冰雪:“你吃吧,这本就是该你的。” 张冰雪闻言不由咽了一口唾沫,抬头愣愣地看着他,似乎在判断他说这话的真假。 凌麒朝她点点头,虽然他也很饿,但他不能这么不要脸,抢了原本属于这妹子的粮食。 张冰雪得到了他的肯定,对他展颜一笑,鼓起勇气接过那碗米粥,开始喝了起来,起先两口还有对着稀世美味似的小心翼翼,随即大口“咕咕”喝了起来,喝完后,不忘伸出小舌,将整个碗舔得干干净净。 凌麒看她一脸满足的样子,宛若是遇到世界最幸福的事,这种浓烈的情绪感染到了他,他不由轻笑一声,便觉得自己似乎也不那么饿了。 后面还有几个饥民不甘心地巴望着,官兵挥手道:“没有了没有了,明天再来领。”他们开始收拾工具,准备往回走。 “我们走吧。”凌麒对张冰雪道,“逃难去。” 张冰雪点点头。 凌麒根据太阳的位置,辨别了方向,就带着张冰雪朝南方行去。 张冰雪今日终于吃到了东西,整个人都笼罩在喜悦的气氛中,更是轻轻哼出了长安当地的民谣,她声音很好听,欢快的曲调似乎拂去了人的满心浮躁,凌麒的心也跟着安详而宁静。 “唉哟——唉哟——”忽然听见一个痛苦的呻吟,凌麒侧目望去,一顶小轿从不远处被两人抬来,那呻吟声正是从轿子里传来。 “候大人您忍着点,马上就到府邸了。”走在前面的轿夫对轿子里的人道。 “慢点……这轿子……颠得本,本官实在难受……这挨了……五十大板……唉哟……”那人一边埋怨,一边呻吟,轿夫听话的走的更慢了。 凌麒不由心中好奇,这官员犯了什么罪了,看样子被打得挺惨。 轿子走得很慢,凌麒不由好奇,吊在后面跟了上去。 这种非常时期,说不定能知道什么有用的情报,凌麒不得不承认,他对天下的时局还是很关心的。 张冰雪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她一直是跟着凌麒走的,现在已是打心眼里相信他,便乖巧地跟着他没有多问。 走过两条街,轿子终于在一扇大门处停下。 这条道上都是豪宅大院,想来非富即贵,外面很安静,也没有饥民。 轿夫放下轿子,跑到大门处敲门,门很快开了,一位老头出来,看见轿子道:“大人回来了?” 轿帘被掀开一角,里面那声音又道:“阿四,你先过来。” 老头听话地走到轿前:“大人有何吩咐?” “你赶快通知下去,将粮食都放下去!还有你传信给赵茗刘岩那几个,让他们把吞的粮食全都给我吐出来,下放给灾民!” “什,什么?”老头惊疑道,“这么多粮食,全都放了?” “怎么,本宫说的话听不清么?”那人怒道。 “是!是!”老头答应着,转头就往里面跑了。 轿夫推开大门,随即两轿夫,又把这顶轿子抬了进去。 隐隐传来那人骂声:“我倒了霉,你们也别想好过,回头再找你们算账!哎呦……” 凌麒带着张冰雪躲在一颗石狮子后面,已然怒不可遏。 “原来他就是那个狗贪官!”凌麒咬牙切齿,恨不得马上冲进去杀了他,残存的理智让他没有妄动。 这些贪官实在是丧尽天良,外面的饥民饿成什么样了,都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他们居然还克扣着那么多朝廷救济粮,不给百姓! 小皇帝给的惩罚也太轻了些,居然只打了五十大板,只打了五十个板子!怎么不直接砍头!不对,砍头都怎么够,应该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凌麒靠在石狮子上深深呼吸,平复自己过于激动的心情。 “凌哥哥,你怎么了?”张冰雪见他状态不对,小心翼翼问道。 凌麒恨恨道:“知道么,你其实不会饿那么多天,其实也不会有那么多饥民饿死,全怪这该死的贪官,他们平日里鱼肉百姓就算了,关键时刻还不放粮,只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贪欲!” 如果本就有粮食吃,谁愿意去吃人! 关中如此惨相,那些贪官怎能做到视而不见! 对了,他们出门可都还有专人抬轿子呢。 这东汉政治果然已经腐朽到了极端,百姓不造反才怪,这样的王朝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凌麒从前读三国史,比较喜欢那些在大争之世的曹操刘备等风云人物,这时反而同情起才出场没多久就被剿灭的黄巾军了,张角他们才是真英雄,敢于挑战权威发动起义造反,管他个什么狗屁大义,狗屁忠君! 百姓没有吃没有穿还被官兵任意欺压屠戮,那么这样的朝廷,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凌麒气得眼睛发红。 凌麒不是古代人,不会有什么忠君的情怀,而正因为他从安逸舒适的现代,突然穿越到这苦难绝望的乱世,心中的落差更大,对当前的统治阶级更恨。 凌麒不由念头一起,如果,如果他能够推翻这个腐朽的王朝,结束这个乱世…… 第九章 刷分神技 这个念头刚起,凌麒不由在心中摇头,太难了,他没什么本钱,如何能够做到,如果这样的话,他的对手就是曹操刘备孙权等人,他们不但自己本身不凡,还拥有众多能臣干将,他怎么斗的过,而且,还有其他穿越者,那么他也不算有历史优势…… 凌麒只得把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暂时抛在脑后。 凌麒摸着肚子,贪官放粮了,说明他还能领到粮食,便不打算现在离去,至少吃过一顿后再去逃难。 增设施粥点增加粮食发放的消息一经放出去,长安城民奔走相告,喜极而泣。 不只长安,整个关中地区,都得了上面的命令,不少贪官将自己克扣的粮食吐了出来,一时间灾民饥饿的现象有所缓解,吃人事件大大减少。 凌麒也从中吃了一口饭,这饭基本没什么味道,但他觉得是吃到了五星级大酒店的高级菜。 凌麒带着张冰雪准备再次赶路,忽然脑中灵光一现,停下了脚步。 凌麒摸了摸身上,别无长物,不过,这把精钢匕首,似乎还挺值钱的。 凌麒拿出匕首,拔出刀鞘,看了看,这把匕首刀刃光滑而锋利,在阳光下反射出森冷的寒光,显然品质上佳。 虽然汉朝的炼钢水平也不错,就算比不上那些精心铸造的神兵利器,比之普通兵器倒是绰绰有余,毕竟是系统出品,就算是最低级的那种,工艺也十分精良。 当然凌麒并不打算用这个东西来换粮食——能换早换了。这年头,货币根本没有用,你白送给别人,别人还嫌拿着占地方,董卓那傻逼不懂经济原理,疯狂铸造钱币,天真得以为钱多了就有钱了,殊不知生产力才是王道,他彻底搅乱了货币系统,钱越多越不值钱,你拿几千几万贯也换不来一把米。 凌麒可是亲眼见到有人拿那珍珠玉串,换不来一口米。 幸好他之前没用积分换钱,否则就是浪费。 只有粮食布匹才是万能的一般等价物,古代官员发的俸禄可都是这些。 金银铜钱等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相对稳定的货币体系中,才有应有的作用。幸好还没有纸币,不然放在这时候,也只有擦屁股的作用。 凌麒走到一个正在运送粮食的领头官兵面前。 凌麒拿出匕首,那官兵见此后退了一步,目露警惕:“你干什么,想劫粮?” “不是的,官爷,我来帮你发放粮食如何?”凌麒摇头解释,“我不会抢粮食的,我只是想帮你们舀粮食,朝廷开恩放粮,我看不得那些饥民受苦,总想着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想来想去,也只有帮你们动动手,了慰心意。官爷若肯实现我的心愿,我便将这匕首送你。” 凌麒的意思就是,官兵是发粮干活的,本来这差事就没什么好处,如今不仅帮他干活,而且还白送他一把精钢匕首,他没道理不干。 那官兵看见那匕首不是寻常铁制,光华璀璨,哪里不动心。 凌麒再接再厉道:“官爷如果不放心,可以从旁边盯着我的。何况还有其他官爷看着,我也不敢有什么小动作。” 那官兵犹豫了一下,便道:“那好吧,你小子可别耍花样。” 于是凌麒以一把匕首的代价,成功混入了此运粮队伍当中,张冰雪自然跟上,毕竟不是军队粮草,哪有那么严格,不过其他官兵没有收到什么好处,都牢牢地盯着他,但凡有一点不轨,恐怕就是他二人的死期。 张冰雪稀里糊涂地跟着他,想问又不敢问,她倒是聪明,没有单纯得以为他真的是想帮忙干事的。 到了规定的地点,开始搭建施粥棚,然后把煮好的米粥打开,顿时香气四溢,比之前张冰雪喝的那种香浓了不知多少倍,这些粮食是实打实的,一眼就能看出浓稠了不少。 早有饥民看见此地,片刻间就围得水泄不通。 凌麒在那官兵小头目的允许下,开始执掌长勺,为饥民舀粥,并且亲手将粥放在对方手里。 “谢谢啊!”那人感激道。 叮! 【系统提示:恭喜你救了一人,获得10积分!】 意识到自己猜对了,凌麒喜不自胜。 给原本要饿死的人送上粮食,可不就是算救了一人么。 凌麒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了,蹭上朝廷的发粮队,这个方法,简直是刷分神技啊! 恐怕其他穿越者,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方法,估计还在琢磨着怎么杀人救人吧。 凌麒心中有了一种隐秘的,类似于作弊得逞的快感。 恐怕连系统的制作者也不会想到,原来还可以这么钻空子,这简直就是bug一般的存在。 饥民众多,系统提示音不断,他的积分自然也是蹭蹭蹭往上长。 凌麒笑得合不拢嘴,周围的其他几个官兵看见,不由唏嘘感叹,原来这个短发男的境界是真的高啊,看见饥民开心,自己也就开心了。 不过也不是每个饥民都会送积分的,只有处于【濒死】状态的饥民才可以,尽管如此,也是一大笔积分进账。 凌麒的笑容太过真诚欢快,感染了每一个人,而且领到食物的人自然也开心,顿时这一小片地点,整个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等到终于把粮食发放完毕,凌麒浑然不觉手臂酸疼,吹着口哨帮忙收拾东西。 一位官兵拍了拍他的肩:“先生,您的高风亮节,在下佩服!”这人正是先前看凌麒最不顺眼的那一个。 凌麒被这么一夸,反倒有些懵,什,什么? “先生真乃高义!”有人开口赞叹,便立即有人接上,然后他们七嘴八舌的都夸赞起凌麒,他们不知凌麒内心所想,在一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由衷的感动与佩服。 “没有没有。”凌麒略略尴尬道,他们却只当他谦虚,越发敬佩。 于是凌麒很快被这一队官兵所接受,与他们称兄道弟,第二天也被允许继续发粮。 不过第二天积分就少得多,系统说了,同一个人只能贡献一次积分,这个地点大多数还是昨天的人,而且已经脱离了濒死状态。 就算如此,凌麒没有贪心到底,拥有这么可观的积分,他已经很满足。 第九章 刷分神技 这个念头刚起,凌麒不由在心中摇头,太难了,他没什么本钱,如何能够做到,如果这样的话,他的对手就是曹操刘备孙权等人,他们不但自己本身不凡,还拥有众多能臣干将,他怎么斗的过,而且,还有其他穿越者,那么他也不算有历史优势…… 凌麒只得把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暂时抛在脑后。 凌麒摸着肚子,贪官放粮了,说明他还能领到粮食,便不打算现在离去,至少吃过一顿后再去逃难。 增设施粥点增加粮食发放的消息一经放出去,长安城民奔走相告,喜极而泣。 不只长安,整个关中地区,都得了上面的命令,不少贪官将自己克扣的粮食吐了出来,一时间灾民饥饿的现象有所缓解,吃人事件大大减少。 凌麒也从中吃了一口饭,这饭基本没什么味道,但他觉得是吃到了五星级大酒店的高级菜。 凌麒带着张冰雪准备再次赶路,忽然脑中灵光一现,停下了脚步。 凌麒摸了摸身上,别无长物,不过,这把精钢匕首,似乎还挺值钱的。 凌麒拿出匕首,拔出刀鞘,看了看,这把匕首刀刃光滑而锋利,在阳光下反射出森冷的寒光,显然品质上佳。 虽然汉朝的炼钢水平也不错,就算比不上那些精心铸造的神兵利器,比之普通兵器倒是绰绰有余,毕竟是系统出品,就算是最低级的那种,工艺也十分精良。 当然凌麒并不打算用这个东西来换粮食——能换早换了。这年头,货币根本没有用,你白送给别人,别人还嫌拿着占地方,董卓那傻逼不懂经济原理,疯狂铸造钱币,天真得以为钱多了就有钱了,殊不知生产力才是王道,他彻底搅乱了货币系统,钱越多越不值钱,你拿几千几万贯也换不来一把米。 凌麒可是亲眼见到有人拿那珍珠玉串,换不来一口米。 幸好他之前没用积分换钱,否则就是浪费。 只有粮食布匹才是万能的一般等价物,古代官员发的俸禄可都是这些。 金银铜钱等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相对稳定的货币体系中,才有应有的作用。幸好还没有纸币,不然放在这时候,也只有擦屁股的作用。 凌麒走到一个正在运送粮食的领头官兵面前。 凌麒拿出匕首,那官兵见此后退了一步,目露警惕:“你干什么,想劫粮?” “不是的,官爷,我来帮你发放粮食如何?”凌麒摇头解释,“我不会抢粮食的,我只是想帮你们舀粮食,朝廷开恩放粮,我看不得那些饥民受苦,总想着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想来想去,也只有帮你们动动手,了慰心意。官爷若肯实现我的心愿,我便将这匕首送你。” 凌麒的意思就是,官兵是发粮干活的,本来这差事就没什么好处,如今不仅帮他干活,而且还白送他一把精钢匕首,他没道理不干。 那官兵看见那匕首不是寻常铁制,光华璀璨,哪里不动心。 凌麒再接再厉道:“官爷如果不放心,可以从旁边盯着我的。何况还有其他官爷看着,我也不敢有什么小动作。” 那官兵犹豫了一下,便道:“那好吧,你小子可别耍花样。” 于是凌麒以一把匕首的代价,成功混入了此运粮队伍当中,张冰雪自然跟上,毕竟不是军队粮草,哪有那么严格,不过其他官兵没有收到什么好处,都牢牢地盯着他,但凡有一点不轨,恐怕就是他二人的死期。 张冰雪稀里糊涂地跟着他,想问又不敢问,她倒是聪明,没有单纯得以为他真的是想帮忙干事的。 到了规定的地点,开始搭建施粥棚,然后把煮好的米粥打开,顿时香气四溢,比之前张冰雪喝的那种香浓了不知多少倍,这些粮食是实打实的,一眼就能看出浓稠了不少。 早有饥民看见此地,片刻间就围得水泄不通。 凌麒在那官兵小头目的允许下,开始执掌长勺,为饥民舀粥,并且亲手将粥放在对方手里。 “谢谢啊!”那人感激道。 叮! 【系统提示:恭喜你救了一人,获得10积分!】 意识到自己猜对了,凌麒喜不自胜。 给原本要饿死的人送上粮食,可不就是算救了一人么。 凌麒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了,蹭上朝廷的发粮队,这个方法,简直是刷分神技啊! 恐怕其他穿越者,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方法,估计还在琢磨着怎么杀人救人吧。 凌麒心中有了一种隐秘的,类似于作弊得逞的快感。 恐怕连系统的制作者也不会想到,原来还可以这么钻空子,这简直就是bug一般的存在。 饥民众多,系统提示音不断,他的积分自然也是蹭蹭蹭往上长。 凌麒笑得合不拢嘴,周围的其他几个官兵看见,不由唏嘘感叹,原来这个短发男的境界是真的高啊,看见饥民开心,自己也就开心了。 不过也不是每个饥民都会送积分的,只有处于【濒死】状态的饥民才可以,尽管如此,也是一大笔积分进账。 凌麒的笑容太过真诚欢快,感染了每一个人,而且领到食物的人自然也开心,顿时这一小片地点,整个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等到终于把粮食发放完毕,凌麒浑然不觉手臂酸疼,吹着口哨帮忙收拾东西。 一位官兵拍了拍他的肩:“先生,您的高风亮节,在下佩服!”这人正是先前看凌麒最不顺眼的那一个。 凌麒被这么一夸,反倒有些懵,什,什么? “先生真乃高义!”有人开口赞叹,便立即有人接上,然后他们七嘴八舌的都夸赞起凌麒,他们不知凌麒内心所想,在一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由衷的感动与佩服。 “没有没有。”凌麒略略尴尬道,他们却只当他谦虚,越发敬佩。 于是凌麒很快被这一队官兵所接受,与他们称兄道弟,第二天也被允许继续发粮。 不过第二天积分就少得多,系统说了,同一个人只能贡献一次积分,这个地点大多数还是昨天的人,而且已经脱离了濒死状态。 就算如此,凌麒没有贪心到底,拥有这么可观的积分,他已经很满足。 第十章 体能礼包 随着大多数人都领到了赈灾粮食,整个长安城的治安有所好转,很多百姓有了饭吃后,怨言减少,在朝廷的鼓励下,恢复了日常劳作,长安渐渐恢复了一点原有的大城气象。 朝廷不可能天天都施粥,在渐渐恢复稳定后,便每家每户发放干粮,让他们自己回家。当然很多饥民不是死了就是逃难去了,剩下的也没多少。不过终究是一国之都,底蕴还在。 街道也慢慢被情理,尸体都被拖出去焚烧了,以防爆发瘟疫。 很多人尽管哭诉着自己没有了亲人,也没有办法,很多丧夫的改嫁,孤儿孤女卖身为奴。地主豪强世家等自然是趁着灾荒,又兼并了大量土地,然后招收佃农继续耕作,期待着下一季度的丰收。 李傕等人,因为之前就不听贾诩劝解,抢劫了一把官粮,又纵容手下士兵烧杀抢掠了一阵子,现在才勉强安生了一点。 这时也过去了七天,施粥棚解散了,凌麒暂时住在张冰雪原来的家中。 凌麒系统积分商城冷却完毕,可以继续兑换东西,不过由于每次冷却时间都很长,凌麒没有继续兑换,现在积分实在太多了,以至于他都不知道要什么好。 凌麒这几天一共“救”了621人,积分现在有6284分。 他只花出去了价值1分的匕首,就换来这个结果,简直是暴利的暴利! 就连一向语气毫无波动的系统,报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都带着无法掩饰的震惊,并且怀疑系统是否出了问题,自己检测了好几遍,结果都是没有问题,怀疑宿主作弊,可是系统的判断条件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必须是通过宿主亲手杀人/救人,凌麒也并没有问题。 凌麒只是得意一笑,系统再怎么智能,到底不是人,没有“灵”性,何况他只是取巧了,并不能算没救人,谁能说那些人,就不是他救的呢。 凌麒躺在床上,心里问系统:你对于我当前的状态,有没有什么推荐的装备? 系统的回答很直接了当【没有】。 凌麒扶额叹气,忘了,之前嘲笑了它一声,被这小气的系统记恨上了,本来就有点坑,现在态度更不好了。 凌麒不由思考,他是不是得意忘形,有些飘飘然了。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系统啊,它可是掌握着他的生杀大权,虽然它不能主动抹杀他,但时不时就坑自己一下,坑着坑着没准就把自己给坑死了,于是凌麒连忙道歉:对不起,系统大爷,我错了。您是世界上最好的系统,我的这些都是您赐予的,我非常感激您。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 沉默了半晌,直到凌麒紧张得难以呼吸,系统才悠悠开口。 【以你当前的积分和身体数据,建议兑换体能全面提升大礼包】 凌麒连忙问道:这个礼包都是些什么? 【永久体力值+10、永久耐力值+10、永久敏捷度+10、永久防御值+10、一张永久天赋卡。】 前面几个他都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天赋卡是什么意思? 凌麒便问系统,系统解释道【永久天赋卡,就是可以激活一种永久天赋,类似于异能超能力,不过由于要符合当前世界的整体水平,所有天赋都会有相应削弱。】 凌麒想了想没有说要什么,转而问系统:这个大礼包要多少积分? 【6000积分。】 凌麒又问:那么如果分开来算,每样需要多少分? 【永久体力值+10(1000分)、永久耐力值+10(1000分)、永久敏捷度+10(1000分)、永久防御值+10(1000分)、一张永久天赋卡。(3000分)】 凌麒不由咋舌,好贵啊,不过这么算来,整体买大礼包,似乎划算一些。 凌麒又问:一般人的这些数据是多少,我的这些数据是多少? 【当前世界成年男子的平均值为:体力值50,耐力值50,敏捷度50,防御值50; 【你的数据为:体力值46,耐力值44,敏捷度50,防御值43。】 什么鬼?!凌麒差点没跳起来,他好歹还是校篮球队的,这些数值居然在平均线以下,只有一个敏捷度合格了,这可是平均值啊!凌麒心中连连嚎叫,他不信! 【系统不可能出错。】系统冷淡道。 过了好一会儿,凌麒才冷静下来,他似乎明白为什么平均值那么高了,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基本都是要干体力活,耕田狩猎都需要体能,更别说还有武功什么的,相比起来,他的业余打篮球的确就是小儿科。 看来要想在乱世生存,体能是不能少的。 凌麒不由好奇问道:那吕布的体能数据是多少? 【对不起,你的权限不够。不过你可以选择升级,是否升级?】 凌麒警惕地问道:升级需要什么? 自从吃过亏后,凌麒可不敢轻易确定系统的请示。 【升级需要100积分,升级后查看指定目标体能数据,只需要1积分。】 凌麒盘算了一下,似乎挺划算,又问【这个升级是永久的吧?】 【是的。】 那么就升级吧!凌麒道:先给我升级。 【好的! 【正在准备升级…… 【升级成功! 【是否要查看吕布的体能数据?】 凌麒飞快答道:是! 【对不起,当前目标未在搜索范围,不能查看数据。】 耍他呢! 凌麒气得立马从床上蹦了起来,一脚踢翻了旁边的小木凳。 这该死的系统! 凌麒努力平复心情,不肯再相信系统给他的推荐,而是自己叫出积分商城,在上面选择起来。 选择商城多了两页出来,显然是升级了的缘故。 不过这次经过凌麒的仔细查看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系统商城里面,但凡有点特殊的道具都极贵,比了比还是系统之前给他推荐的最为划算靠谱,这个大礼包让他相当于多了1000分,至少在这一点上,系统没有坑他, 凌麒还是兑换了这个大礼包,他在天赋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考虑到这是冷兵器时代,选了一个比较实用的天赋。 【已成功兑换礼包。 【正在准备绑定礼包…… 【绑定成功! 【恭喜789号!获得永久天赋——神射手!当前体能数据为:体力值56,耐力值54,敏捷度60,防御值53。 【获得天赋绑定道具:随缘弓1把;以及附赠道具:铁木箭10枝。】 凌麒浑身一暖,随即感觉自己精神了不少,眼前凭空冒出一把银色长弓和10枝木箭。 第十章 体能礼包 随着大多数人都领到了赈灾粮食,整个长安城的治安有所好转,很多百姓有了饭吃后,怨言减少,在朝廷的鼓励下,恢复了日常劳作,长安渐渐恢复了一点原有的大城气象。 朝廷不可能天天都施粥,在渐渐恢复稳定后,便每家每户发放干粮,让他们自己回家。当然很多饥民不是死了就是逃难去了,剩下的也没多少。不过终究是一国之都,底蕴还在。 街道也慢慢被情理,尸体都被拖出去焚烧了,以防爆发瘟疫。 很多人尽管哭诉着自己没有了亲人,也没有办法,很多丧夫的改嫁,孤儿孤女卖身为奴。地主豪强世家等自然是趁着灾荒,又兼并了大量土地,然后招收佃农继续耕作,期待着下一季度的丰收。 李傕等人,因为之前就不听贾诩劝解,抢劫了一把官粮,又纵容手下士兵烧杀抢掠了一阵子,现在才勉强安生了一点。 这时也过去了七天,施粥棚解散了,凌麒暂时住在张冰雪原来的家中。 凌麒系统积分商城冷却完毕,可以继续兑换东西,不过由于每次冷却时间都很长,凌麒没有继续兑换,现在积分实在太多了,以至于他都不知道要什么好。 凌麒这几天一共“救”了621人,积分现在有6284分。 他只花出去了价值1分的匕首,就换来这个结果,简直是暴利的暴利! 就连一向语气毫无波动的系统,报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都带着无法掩饰的震惊,并且怀疑系统是否出了问题,自己检测了好几遍,结果都是没有问题,怀疑宿主作弊,可是系统的判断条件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必须是通过宿主亲手杀人/救人,凌麒也并没有问题。 凌麒只是得意一笑,系统再怎么智能,到底不是人,没有“灵”性,何况他只是取巧了,并不能算没救人,谁能说那些人,就不是他救的呢。 凌麒躺在床上,心里问系统:你对于我当前的状态,有没有什么推荐的装备? 系统的回答很直接了当【没有】。 凌麒扶额叹气,忘了,之前嘲笑了它一声,被这小气的系统记恨上了,本来就有点坑,现在态度更不好了。 凌麒不由思考,他是不是得意忘形,有些飘飘然了。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系统啊,它可是掌握着他的生杀大权,虽然它不能主动抹杀他,但时不时就坑自己一下,坑着坑着没准就把自己给坑死了,于是凌麒连忙道歉:对不起,系统大爷,我错了。您是世界上最好的系统,我的这些都是您赐予的,我非常感激您。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 沉默了半晌,直到凌麒紧张得难以呼吸,系统才悠悠开口。 【以你当前的积分和身体数据,建议兑换体能全面提升大礼包】 凌麒连忙问道:这个礼包都是些什么? 【永久体力值+10、永久耐力值+10、永久敏捷度+10、永久防御值+10、一张永久天赋卡。】 前面几个他都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天赋卡是什么意思? 凌麒便问系统,系统解释道【永久天赋卡,就是可以激活一种永久天赋,类似于异能超能力,不过由于要符合当前世界的整体水平,所有天赋都会有相应削弱。】 凌麒想了想没有说要什么,转而问系统:这个大礼包要多少积分? 【6000积分。】 凌麒又问:那么如果分开来算,每样需要多少分? 【永久体力值+10(1000分)、永久耐力值+10(1000分)、永久敏捷度+10(1000分)、永久防御值+10(1000分)、一张永久天赋卡。(3000分)】 凌麒不由咋舌,好贵啊,不过这么算来,整体买大礼包,似乎划算一些。 凌麒又问:一般人的这些数据是多少,我的这些数据是多少? 【当前世界成年男子的平均值为:体力值50,耐力值50,敏捷度50,防御值50; 【你的数据为:体力值46,耐力值44,敏捷度50,防御值43。】 什么鬼?!凌麒差点没跳起来,他好歹还是校篮球队的,这些数值居然在平均线以下,只有一个敏捷度合格了,这可是平均值啊!凌麒心中连连嚎叫,他不信! 【系统不可能出错。】系统冷淡道。 过了好一会儿,凌麒才冷静下来,他似乎明白为什么平均值那么高了,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基本都是要干体力活,耕田狩猎都需要体能,更别说还有武功什么的,相比起来,他的业余打篮球的确就是小儿科。 看来要想在乱世生存,体能是不能少的。 凌麒不由好奇问道:那吕布的体能数据是多少? 【对不起,你的权限不够。不过你可以选择升级,是否升级?】 凌麒警惕地问道:升级需要什么? 自从吃过亏后,凌麒可不敢轻易确定系统的请示。 【升级需要100积分,升级后查看指定目标体能数据,只需要1积分。】 凌麒盘算了一下,似乎挺划算,又问【这个升级是永久的吧?】 【是的。】 那么就升级吧!凌麒道:先给我升级。 【好的! 【正在准备升级…… 【升级成功! 【是否要查看吕布的体能数据?】 凌麒飞快答道:是! 【对不起,当前目标未在搜索范围,不能查看数据。】 耍他呢! 凌麒气得立马从床上蹦了起来,一脚踢翻了旁边的小木凳。 这该死的系统! 凌麒努力平复心情,不肯再相信系统给他的推荐,而是自己叫出积分商城,在上面选择起来。 选择商城多了两页出来,显然是升级了的缘故。 不过这次经过凌麒的仔细查看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系统商城里面,但凡有点特殊的道具都极贵,比了比还是系统之前给他推荐的最为划算靠谱,这个大礼包让他相当于多了1000分,至少在这一点上,系统没有坑他, 凌麒还是兑换了这个大礼包,他在天赋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考虑到这是冷兵器时代,选了一个比较实用的天赋。 【已成功兑换礼包。 【正在准备绑定礼包…… 【绑定成功! 【恭喜789号!获得永久天赋——神射手!当前体能数据为:体力值56,耐力值54,敏捷度60,防御值53。 【获得天赋绑定道具:随缘弓1把;以及附赠道具:铁木箭10枝。】 凌麒浑身一暖,随即感觉自己精神了不少,眼前凭空冒出一把银色长弓和10枝木箭。 第十一章 随缘之弓 凌麒手拿那把随缘弓,这把弓整体线条流畅完美,通体漂亮的银白色,边缘处有鎏金的暗纹,看上去高雅而神秘,弓弦韧性十足,也泛着淡淡的银光,将力与美体现的恰到好处,凌麒一看就喜欢上了,简直可以说是爱不释手,相比起来,那几个木箭则要普通的多。 不过,凌麒问系统:为什么起名“随缘”这么奇怪的名字? 【由于你点了神射手的天赋,所以只要用这把弓射箭,就是百发百中,绝对的命中目标,如过此弓落入他人手里,则正好相反,绝对百发百不中,随缘方向去,是为随缘弓。不过此弓有冷却时间,每三发后冷却24小时,并且由此弓射死的人,不会算入积分。】 凌麒感觉这个条件可以接受,如果百发百中还没有冷却时间,那岂不逆天? 凌麒试着用手弹了一下弓弦,立刻传出琴声一般的轻吟,悦耳得让人叹息。 凌麒随即右手拿起一根木箭,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搭弓上弦,伸手开始用力提拉,做出一副要射箭的样子,他隐隐有一种感觉,仿佛这把弓与自己无比熟悉,像是跟随了自己多年,熟悉到能感觉出每一分的用力,每一个角度的倾斜,都能预示到会射中何处。 【忘了提醒你,拉了弓就必须射箭,否则是无法松手的。】 啊?凌麒一愣,他试着控制自己放下随缘弓,结果他手就像沾了强力胶水一样,怎么也甩脱不得。 凌麒叹气,看来只有暂且浪费一次机会了,他随意朝了一个方向,轻轻一松,那箭便射了出去,与他方才预想的位置一样,但是只在墙上擦了一点小小白印,并没有造成什么破坏,凌麒由此得出结论,虽是百发百中,但威力还要看自己用了多大力气。 凌麒捡回木箭,骂系统:你又坑我! 【这怎么能算坑,你自己不提前问清楚。】 凌麒这个人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很能舍得,而且从不钻牛角尖,对于认定明知没有用的事,就不会去矫揉造作徒劳挣扎,他已经习惯了这个系统的脾性,便不去纠结此事,又问道:为什么不给我配个箭袋,这十把箭我怎么方便拿? 【礼包没有这个,不过你可以花一积分兑换。】 凌麒只好道:那好吧,兑换一个。 【对不起,系统积分商城已冷却,不能产生交易。】 凌麒扶额,一把推开门,憋得慌,他得出去透透气。 “凌哥哥?”张冰雪见他出来,微微一笑打招呼。现在她已经将自己洗干净,整个人焕然一新,不得不说,她容颜很漂亮,巴掌大的小脸,下巴尖尖的,五官不算特别精致,但很耐看,尤其是那双水润的眸子,晶莹如打磨光滑的黑曜石,透着一股惹人怜爱的天然柔弱气质,笑起来像一朵夏夜雨露中,含苞待放的栀子花,清新美丽,脆弱又坚强。 虽然由于干旱的影响,许多河流枯竭,但长安水系发达,足有八水环绕,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安城里供水还是不缺的,之前那些灾民那么脏污狼狈,还不是因为饥饿,都快饿死的人了会管个人卫生? 凌麒回以笑容,朝她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凌麒忽然心中一动,问系统:现在可以查探张冰雪的体能数据吗? 【可以,不过别说我没提醒你,要一积分。】 凌麒道:没事,扣我一积分吧。 【目标:张冰雪,体能数据为:体力值37,耐力值35,敏捷度33,防御值29。】 凌麒心中感叹,这个便宜妹妹是真柔弱啊,以后一定好好保护她。 他跟张冰雪从某方面来说是相似的,凌麒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中,同样是举目无亲,孤独一人,人都是渴望亲情温暖的,他已经无形中,将张冰雪当做自己的亲妹妹。 张冰雪家里原来是做布匹生意的,在街上有一个卖布匹的铺子,可惜里面的布匹也被抢了大半,原来的供货商也找不到了,她根本没可能接受原来的事业,回到家里后,一直没有事情做。 她如今年岁已有十五,原本也定有婚约,可是灾荒发生,她一家人死光,也不知对方死了没,婚约自然不了了之。 她自己心里打算是等灾荒过去,随便找个可靠的人嫁了,好过自己一人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现在有了这么一个便宜哥哥,她便不再烦恼自己的婚事,她心里唯一想嫁的人只有吕奉先将军,如果不能嫁给他,便是不嫁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跟着哥哥混一辈子。 凌麒的想法,还是去南方逃难。 不过获得神射手天赋后,他决定在走之前,杀了那狗贪官。 区区五十大板的惩罚,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凌麒让张冰雪一个人在家好好待在,不要乱跑,他自己首先出门。 “不要丢下我。”张冰雪手扶在门框上,怯怯道。 “安心啦,我只是出去探探路,放心,我会回来的。” 张冰雪乖巧地点头,尽管不相信他的说辞,但他相信她会回来,她只能这么相信着。 凌麒揉了揉张冰雪的头,便背着随缘弓箭走了。 凌麒方向感很好,从不路痴,很快,他再次走到了那贪官的府邸门前。 第一次明确地感觉到自己要杀人,或许是类似侠客的正义感支持,凌麒心里神奇地没有负罪感,甚至有点隐隐的激动和兴奋。 但是这个府邸他是不好进的。 凌麒左右观察,又绕着便走边看,终于在某墙边发现一颗大树。 凌麒爬上树后,正准备靠横生出的枝节,翻墙到院子里去,忽然一顿。 幸好他不是近视眼! 凌麒发现在此树上的视野极好,可以看见这个宅院的全貌。 凌麒想了想,再爬高了一些,只觉风光尽览。 凌麒觉得自己现在大概可以算是个射手,射手是远程攻击的,他没必要走进宅院来个正面接触,不然如果得逞的话,他如何出去又成了问题。 凌麒找好角度,借着树叶隐藏自己的身形,抽出弓箭,目光搜寻,开始守株待兔。 他没见过那贪官的模样,但想必穿着最华丽的男人就是他。 第十一章 随缘之弓 凌麒手拿那把随缘弓,这把弓整体线条流畅完美,通体漂亮的银白色,边缘处有鎏金的暗纹,看上去高雅而神秘,弓弦韧性十足,也泛着淡淡的银光,将力与美体现的恰到好处,凌麒一看就喜欢上了,简直可以说是爱不释手,相比起来,那几个木箭则要普通的多。 不过,凌麒问系统:为什么起名“随缘”这么奇怪的名字? 【由于你点了神射手的天赋,所以只要用这把弓射箭,就是百发百中,绝对的命中目标,如过此弓落入他人手里,则正好相反,绝对百发百不中,随缘方向去,是为随缘弓。不过此弓有冷却时间,每三发后冷却24小时,并且由此弓射死的人,不会算入积分。】 凌麒感觉这个条件可以接受,如果百发百中还没有冷却时间,那岂不逆天? 凌麒试着用手弹了一下弓弦,立刻传出琴声一般的轻吟,悦耳得让人叹息。 凌麒随即右手拿起一根木箭,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搭弓上弦,伸手开始用力提拉,做出一副要射箭的样子,他隐隐有一种感觉,仿佛这把弓与自己无比熟悉,像是跟随了自己多年,熟悉到能感觉出每一分的用力,每一个角度的倾斜,都能预示到会射中何处。 【忘了提醒你,拉了弓就必须射箭,否则是无法松手的。】 啊?凌麒一愣,他试着控制自己放下随缘弓,结果他手就像沾了强力胶水一样,怎么也甩脱不得。 凌麒叹气,看来只有暂且浪费一次机会了,他随意朝了一个方向,轻轻一松,那箭便射了出去,与他方才预想的位置一样,但是只在墙上擦了一点小小白印,并没有造成什么破坏,凌麒由此得出结论,虽是百发百中,但威力还要看自己用了多大力气。 凌麒捡回木箭,骂系统:你又坑我! 【这怎么能算坑,你自己不提前问清楚。】 凌麒这个人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很能舍得,而且从不钻牛角尖,对于认定明知没有用的事,就不会去矫揉造作徒劳挣扎,他已经习惯了这个系统的脾性,便不去纠结此事,又问道:为什么不给我配个箭袋,这十把箭我怎么方便拿? 【礼包没有这个,不过你可以花一积分兑换。】 凌麒只好道:那好吧,兑换一个。 【对不起,系统积分商城已冷却,不能产生交易。】 凌麒扶额,一把推开门,憋得慌,他得出去透透气。 “凌哥哥?”张冰雪见他出来,微微一笑打招呼。现在她已经将自己洗干净,整个人焕然一新,不得不说,她容颜很漂亮,巴掌大的小脸,下巴尖尖的,五官不算特别精致,但很耐看,尤其是那双水润的眸子,晶莹如打磨光滑的黑曜石,透着一股惹人怜爱的天然柔弱气质,笑起来像一朵夏夜雨露中,含苞待放的栀子花,清新美丽,脆弱又坚强。 虽然由于干旱的影响,许多河流枯竭,但长安水系发达,足有八水环绕,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安城里供水还是不缺的,之前那些灾民那么脏污狼狈,还不是因为饥饿,都快饿死的人了会管个人卫生? 凌麒回以笑容,朝她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凌麒忽然心中一动,问系统:现在可以查探张冰雪的体能数据吗? 【可以,不过别说我没提醒你,要一积分。】 凌麒道:没事,扣我一积分吧。 【目标:张冰雪,体能数据为:体力值37,耐力值35,敏捷度33,防御值29。】 凌麒心中感叹,这个便宜妹妹是真柔弱啊,以后一定好好保护她。 他跟张冰雪从某方面来说是相似的,凌麒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中,同样是举目无亲,孤独一人,人都是渴望亲情温暖的,他已经无形中,将张冰雪当做自己的亲妹妹。 张冰雪家里原来是做布匹生意的,在街上有一个卖布匹的铺子,可惜里面的布匹也被抢了大半,原来的供货商也找不到了,她根本没可能接受原来的事业,回到家里后,一直没有事情做。 她如今年岁已有十五,原本也定有婚约,可是灾荒发生,她一家人死光,也不知对方死了没,婚约自然不了了之。 她自己心里打算是等灾荒过去,随便找个可靠的人嫁了,好过自己一人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现在有了这么一个便宜哥哥,她便不再烦恼自己的婚事,她心里唯一想嫁的人只有吕奉先将军,如果不能嫁给他,便是不嫁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跟着哥哥混一辈子。 凌麒的想法,还是去南方逃难。 不过获得神射手天赋后,他决定在走之前,杀了那狗贪官。 区区五十大板的惩罚,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凌麒让张冰雪一个人在家好好待在,不要乱跑,他自己首先出门。 “不要丢下我。”张冰雪手扶在门框上,怯怯道。 “安心啦,我只是出去探探路,放心,我会回来的。” 张冰雪乖巧地点头,尽管不相信他的说辞,但他相信她会回来,她只能这么相信着。 凌麒揉了揉张冰雪的头,便背着随缘弓箭走了。 凌麒方向感很好,从不路痴,很快,他再次走到了那贪官的府邸门前。 第一次明确地感觉到自己要杀人,或许是类似侠客的正义感支持,凌麒心里神奇地没有负罪感,甚至有点隐隐的激动和兴奋。 但是这个府邸他是不好进的。 凌麒左右观察,又绕着便走边看,终于在某墙边发现一颗大树。 凌麒爬上树后,正准备靠横生出的枝节,翻墙到院子里去,忽然一顿。 幸好他不是近视眼! 凌麒发现在此树上的视野极好,可以看见这个宅院的全貌。 凌麒想了想,再爬高了一些,只觉风光尽览。 凌麒觉得自己现在大概可以算是个射手,射手是远程攻击的,他没必要走进宅院来个正面接触,不然如果得逞的话,他如何出去又成了问题。 凌麒找好角度,借着树叶隐藏自己的身形,抽出弓箭,目光搜寻,开始守株待兔。 他没见过那贪官的模样,但想必穿着最华丽的男人就是他。 第十二章 蝗灾又起 然而等了半天,也没有看见那所谓的贪官,凌麒开始烦躁。 忽然他用手敲了自己脑袋一下,他怎么忘了,这贪官挨过五十大板,这才过去了几天,想来没有那么快好转,他肯定不会轻易走动。 无法,凌麒只好还是依照之前的计划,翻墙进去。 幸好这宅院既不是皇宫,也不是贾府,没有那么多人,别说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寻常的侍女小厮也没有多少,只要用心躲藏,还是不容易被发现的。 凌麒根据之前观察的布局,找到推测出的主院,便藏在阴暗角落。 此处门窗大开,他之前在树上,由于角度问题,没有看清里面有什么,现在却瞧得一清二楚。 大白天的,那趴在锦床上睡觉的男人,屁股上还有丝丝血迹,还能是谁。 凌麒毫不犹豫,搭箭上弓,瞄准那贪官的脖子,使出浑身力气,将弓拉至满月,随即松手。 “咻!” 但听破空声响起,那箭已射穿那贪官的脖子,牢牢钉在床上。 那贪官还没来得及发出呻吟,只是浑身抽搐了一下,鲜血很快染满了床单。 凌麒一经得手,不敢久留,立马朝事先计划好的道路跑去。 凌麒在观察这宅院的结构后,就发现了一个小偏门,凌麒跑过去的时候,发现那小偏门竟是用木块阀门的,立即大喜,这种偏门是用于下人出入活动用的,想来这时候还没有多少防盗措施,而门锁只是用来防范外人,从里面可以轻易打开。 凌麒心跳如鼓,他立刻搬开木扣,推开门,逃之夭夭。 凌麒不知道,他之所以能逃跑的那么顺利,还得感谢这里的小厮,因为一时口腹之欲,把原本负责看守这里的大黄狗宰了吃了,他自己现在又跑到别的小厮那吹牛打屁去了。 等那府里人后知后觉发现自家大人死了后,凌麒已经回到了张冰雪家。 凌麒喘着气,张冰雪见此立马给她倒了一碗水,凌麒一口喝了个干净。 歇了一会后,凌麒对张冰雪道:“冰雪,我们走吧。” “好。”张冰雪没有多问,乖巧应声,事实上凌麒能够回来找她,她就已经很高兴了。 两人收拾了东西,便起身离开。 凌麒现在又找了个帽子戴上了,是张冰雪的父亲的。 不过不是之前在系统兑换的那种布巾制作的帕头,而是一顶草帽,草帽在古代北方还是很流行的(南方就是斗笠,形状差不多,只是一个圆顶一个尖顶,而且材质不同一草一竹),不只是农民使用,毕竟既能遮阳又能遮雨,对于外出活动还是很方便的,是很实用的工具,张冰雪的父亲作为商贾,不只是守铺子,还得出外谈生意,虽然不常用,还是备有这种帽子。 张冰雪见凌麒戴了草帽,便也找到了一个草帽,戴在自己小脑袋头上。 两人走了三四天,见前方不远处有个小树林,凌麒心中一喜,正好可以进去乘凉,顺便找找有没有什么果子之类的吃的。 凌麒这样想着,脚步也欢快了些,然而跟在他旁边的张冰雪却忽然顿住脚步。 “怎么了?”凌麒不由回头问道。 张冰雪咬着吓唇,浑身绷紧,眼睛死死盯着一个方向,露出浓浓地恐惧:“你看那儿!” 凌麒顺着张冰雪的目光看去,只见空中密密麻麻的一大团小黑点,向这边迅速移来。 “那是什么?”凌麒怀疑自己眼花,不由揉了揉眼睛,随即头皮一炸,“那是什么!” 张冰雪颤抖着声音道:“蝗……蝗虫来了!” 什么? 蝗虫! 凌麒从没有见过蝗虫,那乌泱泱的一大片,铺天盖地而来的就是蝗虫? 它们像一只整齐的军队,在小树林上做了短暂停留,肆意挥舞着自己的口器和翅膀。 看见那些蝗虫密密麻麻的覆盖在小树林上,凌麒头皮一阵发麻。 蝗虫大军的停留很短暂,很快,凌麒拉着张冰雪还没有几步,它们就朝这边再次飞行起来。 “嗡嗡”声不绝于耳。 它们的速度很快。 很快就飞到了凌麒二人面前。 凌麒甚至能清楚地看见蝗虫黄黑色的身体,高高的触角,尖细的口器,甚至腿肢上的绒毛。 像一个个小恶魔在他面前张牙舞爪。 凌麒一手抱住张冰雪,一手伸手胡乱拍打着,试图将它们赶走。 然而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凌麒不由心中悲叹,难道今日就要落入小小蝗虫之口吗? 直到这一大团蝗虫远远飞去,凌麒才慢慢回神。 凌麒有些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似乎这些蝗虫是食草系的,不是食肉系的,所以也不吃人。 真是虚惊一场。 可怜了关中地区的这些灾民们,旱灾往往伴随着蝗灾,旱灾的发生,给蝗虫提供了丰厚的生存环境,旱灾未过,又闹蝗灾,这对于普通百姓,无异于雪上加霜。 眼前的一片小树林,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与树枝,伸展在天空,像一群人绝望的无声呐喊。 “这些蝗虫,还真是所过之地,寸草不留啊。”凌麒恨恨道。 张冰雪的身体还在颤抖着,显然还很害怕,凌麒不由拍拍她的肩安慰道:“没事了,蝗虫都走了。” “嗯。”张冰雪乖巧应声,离开他的怀抱,心有余悸地左右看看,小手紧紧捏住他的衣袖。 凌麒发现了几只蝗虫的尸体,抖落到地上,刚想踩扁泄愤,忽然转念一想,这不虫子嘛,虫子可以吃的。 没事,虫子富含蛋白质,现在也有许多以飞虫为主料的菜品,凌麒这样催眠自己,毕竟他从前很挑食,也从没吃过虫子。 没办法,饿啊,虫肉也是肉! 凌麒犹豫了一下,便从怀里摸出打火机,将这几只蝗虫烤熟,一股淡淡的烤肉香飘了出来。 “凌哥哥,你太棒了!”凌麒还在那纠结着没有下口,张冰雪已经由衷地赞叹了一句,然后捏起一条被烤焦的蝗虫送入口中,咀嚼得嘎嘣脆。 凌麒见此,便也释然,吃起了蝗虫,意外觉得,味道还不错。 第十一章 随缘之弓 凌麒手拿那把随缘弓,这把弓整体线条流畅完美,通体漂亮的银白色,边缘处有鎏金的暗纹,看上去高雅而神秘,弓弦韧性十足,也泛着淡淡的银光,将力与美体现的恰到好处,凌麒一看就喜欢上了,简直可以说是爱不释手,相比起来,那几个木箭则要普通的多。 不过,凌麒问系统:为什么起名“随缘”这么奇怪的名字? 【由于你点了神射手的天赋,所以只要用这把弓射箭,就是百发百中,绝对的命中目标,如过此弓落入他人手里,则正好相反,绝对百发百不中,随缘方向去,是为随缘弓。不过此弓有冷却时间,每三发后冷却24小时,并且由此弓射死的人,不会算入积分。】 凌麒感觉这个条件可以接受,如果百发百中还没有冷却时间,那岂不逆天? 凌麒试着用手弹了一下弓弦,立刻传出琴声一般的轻吟,悦耳得让人叹息。 凌麒随即右手拿起一根木箭,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搭弓上弦,伸手开始用力提拉,做出一副要射箭的样子,他隐隐有一种感觉,仿佛这把弓与自己无比熟悉,像是跟随了自己多年,熟悉到能感觉出每一分的用力,每一个角度的倾斜,都能预示到会射中何处。 【忘了提醒你,拉了弓就必须射箭,否则是无法松手的。】 啊?凌麒一愣,他试着控制自己放下随缘弓,结果他手就像沾了强力胶水一样,怎么也甩脱不得。 凌麒叹气,看来只有暂且浪费一次机会了,他随意朝了一个方向,轻轻一松,那箭便射了出去,与他方才预想的位置一样,但是只在墙上擦了一点小小白印,并没有造成什么破坏,凌麒由此得出结论,虽是百发百中,但威力还要看自己用了多大力气。 凌麒捡回木箭,骂系统:你又坑我! 【这怎么能算坑,你自己不提前问清楚。】 凌麒这个人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很能舍得,而且从不钻牛角尖,对于认定明知没有用的事,就不会去矫揉造作徒劳挣扎,他已经习惯了这个系统的脾性,便不去纠结此事,又问道:为什么不给我配个箭袋,这十把箭我怎么方便拿? 【礼包没有这个,不过你可以花一积分兑换。】 凌麒只好道:那好吧,兑换一个。 【对不起,系统积分商城已冷却,不能产生交易。】 凌麒扶额,一把推开门,憋得慌,他得出去透透气。 “凌哥哥?”张冰雪见他出来,微微一笑打招呼。现在她已经将自己洗干净,整个人焕然一新,不得不说,她容颜很漂亮,巴掌大的小脸,下巴尖尖的,五官不算特别精致,但很耐看,尤其是那双水润的眸子,晶莹如打磨光滑的黑曜石,透着一股惹人怜爱的天然柔弱气质,笑起来像一朵夏夜雨露中,含苞待放的栀子花,清新美丽,脆弱又坚强。 虽然由于干旱的影响,许多河流枯竭,但长安水系发达,足有八水环绕,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安城里供水还是不缺的,之前那些灾民那么脏污狼狈,还不是因为饥饿,都快饿死的人了会管个人卫生? 凌麒回以笑容,朝她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凌麒忽然心中一动,问系统:现在可以查探张冰雪的体能数据吗? 【可以,不过别说我没提醒你,要一积分。】 凌麒道:没事,扣我一积分吧。 【目标:张冰雪,体能数据为:体力值37,耐力值35,敏捷度33,防御值29。】 凌麒心中感叹,这个便宜妹妹是真柔弱啊,以后一定好好保护她。 他跟张冰雪从某方面来说是相似的,凌麒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中,同样是举目无亲,孤独一人,人都是渴望亲情温暖的,他已经无形中,将张冰雪当做自己的亲妹妹。 张冰雪家里原来是做布匹生意的,在街上有一个卖布匹的铺子,可惜里面的布匹也被抢了大半,原来的供货商也找不到了,她根本没可能接受原来的事业,回到家里后,一直没有事情做。 她如今年岁已有十五,原本也定有婚约,可是灾荒发生,她一家人死光,也不知对方死了没,婚约自然不了了之。 她自己心里打算是等灾荒过去,随便找个可靠的人嫁了,好过自己一人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现在有了这么一个便宜哥哥,她便不再烦恼自己的婚事,她心里唯一想嫁的人只有吕奉先将军,如果不能嫁给他,便是不嫁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跟着哥哥混一辈子。 凌麒的想法,还是去南方逃难。 不过获得神射手天赋后,他决定在走之前,杀了那狗贪官。 区区五十大板的惩罚,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凌麒让张冰雪一个人在家好好待在,不要乱跑,他自己首先出门。 “不要丢下我。”张冰雪手扶在门框上,怯怯道。 “安心啦,我只是出去探探路,放心,我会回来的。” 张冰雪乖巧地点头,尽管不相信他的说辞,但他相信她会回来,她只能这么相信着。 凌麒揉了揉张冰雪的头,便背着随缘弓箭走了。 凌麒方向感很好,从不路痴,很快,他再次走到了那贪官的府邸门前。 第一次明确地感觉到自己要杀人,或许是类似侠客的正义感支持,凌麒心里神奇地没有负罪感,甚至有点隐隐的激动和兴奋。 但是这个府邸他是不好进的。 凌麒左右观察,又绕着便走边看,终于在某墙边发现一颗大树。 凌麒爬上树后,正准备靠横生出的枝节,翻墙到院子里去,忽然一顿。 幸好他不是近视眼! 凌麒发现在此树上的视野极好,可以看见这个宅院的全貌。 凌麒想了想,再爬高了一些,只觉风光尽览。 凌麒觉得自己现在大概可以算是个射手,射手是远程攻击的,他没必要走进宅院来个正面接触,不然如果得逞的话,他如何出去又成了问题。 凌麒找好角度,借着树叶隐藏自己的身形,抽出弓箭,目光搜寻,开始守株待兔。 他没见过那贪官的模样,但想必穿着最华丽的男人就是他。 第十三章 长安有泪 又行了数日,凌麒已有明显的感觉,算是脱离干旱半干旱地区了,至少树木开始葱郁,偶尔还能体会到鸟语花香,凌麒终于体会到了古代的干净空气,纯净无污染的原生态环境,的确让人心旷神怡。 尤其是还能打猎到野生小动物的情况下。 凌麒不会打猎,幸好兑换了随缘弓,伙食总算能对付过去。 就是这一路上还没遇到什么人,还不知道此地是哪,倒不是他为了节约积分而没有问系统,而是这坑爹的系统,似乎每个功能都有冷却时间,询问地点也有冷却时间,为72小时,他上一次问的时候,已经在司州边缘地带了。 推算下来,现在他很可能在荆州或者益州,而且根据他们行进的环境,似乎已经进入了某座山脉中,凌麒自己怀疑是可能在益州巴郡(重庆)的地界了,毕竟在他的印象里,重庆的多山比较出名。 凌麒心中还在感叹,是重庆就好了,这意味着他已经脱离黄河流域,到了长江流域了。 那么他只要找到机会蹭船,顺江而下,然后到达长江中下游平原,进入荆州或者扬州的地区,然后带着张冰雪耕田织布什么的,也来个隐世,从此天下的大乱也跟他没关系了,他只想要个安生的生活。 凌麒甚至盘算好了,只要战火烧了下来,他直接坐船到海岛上避难去。 朱崖(海南岛)或者夷洲(台湾)那时候总没战争。 凌麒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坐在地上休息盘算着自己的“逃难”计划,如果只有他一个人,或许他还没那么龟缩逃避,但他现在还带着一个乖巧柔弱的妹妹,他可舍不得她在这乱世中受难。 穿越者又死了许多人,现在只有832人了,可见古代,尤其是乱世,没那么好混的。 他现在的积分还有182分,应该可以凭此成功逃难的。 张冰雪坐在他旁边,轻声道:“凌哥哥。” “什么?”凌麒随口答道。 “你知道么,其实我小时候很幸福的。”张冰雪微微笑着,似乎在回忆什么甜蜜美好的事情,“我家里只有我一个独女,我父亲母亲都很疼我。 “我爹娘的感情也很好,我娘因为当初生我落下病根,再也无法生育,我爹却从来没嫌弃过她。我家在长安城那条街,还是小有名气的,那时我们家也不缺钱,我娘劝爹纳妾,我爹从没这么想过。 “我爹爹很疼爱我的,给我买了很多首饰。 “我不爱女红,我娘也从没逼过我。 “我喜欢读书,他们便给我请来了教书先生。 “可是我一直没有名字,他们觉得起了名字就不好养活了,他们只有我这个独女……所以我后来认字了,也没有提起名的事情。因为我上面还有一个早夭的姐姐,便一直叫我二丫。 “对面王掌柜的儿子喜欢我,向我家提亲,我不喜欢他,就被爹爹一口回绝了。后来他们又搬出做官的亲戚,我爹也是二话将他们没说的打发走了。 “后来又有人提亲,我不能让父亲一直被王掌柜盯着,便同意了其中一个婚约。”张冰雪喃喃着,微笑地嘴角垮下,露出无比的苦涩。 “直到我十一岁那年,一切都变了,繁荣安定的长安城不再了…… “那年董卓那奸臣,把都城从洛阳迁移到长安,一切都变了……他们有没有想过,我们长安并不想成为都城? “凭什么他们想迁就迁,想在哪儿就在哪儿,而给我们带来灾祸? “刘秀当年定都洛阳的时候,便抛弃了长安,为什么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一直这样不好么,居然想捡回了就捡回了? “从此我们长安兵马乱闯,百姓便没有了安宁日子! “后来我看见了吕奉先将军,他手拿方天画戟,骑着高头大马,讨伐董卓来了! “是奉先大人杀了董卓狗贼!他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可是……董卓死了,长安城的苦难并没有结束……后来我的父母也死了……”张冰雪低头压抑着哭泣。 这些话她想倾诉好久了,直到现在她对凌麒完全放下心防,方不由一吐为快。 她伏在他胸口上,不断抽泣。 “为什么!为什么要迁都……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要死人……大家一起愉快的生活不好吗?每个人快快乐乐的不好吗……” 凌麒叹气,想说什么,却觉得什么也说不出口。 他也希望每个人都安居乐业的活着。 谁不想结束乱世。 可是历史总有那么多无奈,各种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权力斗争,不是一两句话就说的清楚的。 “是汉朝,气数已尽了吧……朝代的更迭,总是免不了战争的……”凌麒叹道。 可惜这个乱世未免也太长了些,三国之后,又陷入了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中华大地更是混乱城了一团…… 如果,当真能有人一统天下就好了…… 如果早早统一,修身养息,五胡又哪有乱华的机会。 或许,他真的应该去投靠曹操?毕竟是他统一了北方,如果打赢赤壁之战的话,那么统一南方不在话下。 不,由于穿越者的乱入,曹操的难度只会更大,甚至是几何倍增长。 难道他就眼睁睁看着中华大地,被各种战争蹂躏摧残吗? 凌麒本来坚定的决心,听了张冰雪的话又不由动摇。 一面是自己的小命,一面是天下大势,而他自己从中的作用,或许根本无足轻重。 逃避是可耻,但是逃避有用啊。 参加争霸的话,他是做谋士还是做将军?总不可能去当炮灰吧? 那么问题又来了,他会出谋划策还是领兵打仗? 凌麒想到这里,再次死了心,一个生活在和平时代的普通学生,整天只是上网打游戏看小说,一个普通的懒散网民,真的会吗? 真的,会么…… 凌麒抿了抿唇,此等大业,不如还是交给其他穿越者吧。 这时张冰雪也哭够了,凌麒替她擦干泪:“走吧。” 他一个人在古代,过得流民的日子,操着诸侯的心,有时候他也想流泪,他又何尝不想家,想父母。 可是他不能,他是男人。 叮! 正走了两步,忽然系统传来提示。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654号,首杀奖励1000分!】 第十四章 神秘七七 凌麒惊得一个趔趄。 什么情况,这才过了多久,就有穿越者杀穿越者了。 然而凌麒还没缓过神来,系统又传来提示音。 叮!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27号!】 叮!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99号!】 叮!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622号!】 凌麒惊得下巴脱臼,这个穿越者谁啊,这么猛,第一个杀穿越者就算了,居然还一杀就杀了四个人! 这四个还都是穿越者! 【是否查看死亡回放?】 凌麒平复了一下呼吸,然后对系统沉沉道:先查看第一个的死亡回放吧。 这个人必须要十分留意。 凌麒只见眼前光华一闪,画面一变。 这是一个破旧的木屋中,有三男一女四个人,被绑成一团,他们嘴巴被布巾堵住,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在求饶。 他们的对面坐着一个黑衣人。 他全身都被黑袍笼罩,看不清身形,宽大的帽子遮盖住他上半张脸,下半张脸也被黑色的面巾蒙住,根本就不能看见长什么样! 他的手也戴着黑布手套。 他优雅地伸手,悠悠然拿出了一把剑。 那只是一把普通的铁剑。 他拿起那把剑,猛地刺入其中一人得胸口,动作干净利落,毫不留情。 画面缓缓消失间,凌麒看见那人伸出左手,竖起中指,轻轻地,晃了晃。 这是挑衅! 凌麒整个人震了震,此人是谁? 好生嚣张! 不仅嚣张,而且聪明,他知道系统会记录有穿越者死亡前的画面,就完全遮掩自己的容貌身形,那么,谁也不知道他是谁。 看来这个77号,不仅很快就适应了环境,并且混得不错,还有本事抓到其他穿越者。 这个77号…… 凌麒不由紧张起来,这算是开启猎杀穿越者的无形战争了么…… “凌哥哥,你在看什么?”张冰雪担心地问,她自然看不见系统的画面,她只看见凌麒眼睛直直盯着前方,脸色数次变幻,现在更是难看之极,不由担心起来,凌哥哥这是,中邪了么…… “啊?”凌麒回神,压了压头上的草帽,“没,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张冰雪疑惑地看了看他,再看了看他。 “哦。” 她咬唇乖巧答应,没有多问。 两人继续赶路。 凌麒走着,整个人却有些恍惚。 凌麒在心中问系统:可以搜索到其他穿越者的地点么? 【对不起,系统没有此功能。】 凌麒道:也就是说,穿越者不能通过系统,寻找或者被寻找到其他穿越者? 【是的。】 凌麒又问道:那么就算面前出现其他穿越者,系统也不会提醒? 【没错,系统在穿越者之间是有保护程序的。不过,穿越者有任何危险,系统都不会有任何提示。】 凌麒不由汗毛直竖,这么说来,那个77号,是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在短短的时间就找到这么多穿越者的! 此人实在太可怕。 走了半天,凌麒忽然似想起了什么,忍不住问系统:有没有复活丹之类的道具? 【没有。】 也是,凌麒本来没抱什么希望,就是随口一问。 凌麒又道:我的查看当前位置的功能,冷却时间还有多长? 【18小时42分】 好吧,凌麒仰头看了看天,但愿他不会遇到其他穿越者。 翻山越岭,凌麒终于从一条小岔路而下,找到了一条土路大道。 这条道明显是被修正过的,虽然没有水泥路平坦坚实,也差之不多。 凌麒估计,这就是传说中古代的官道。 黄沙的道路旁,有青葱的小草,还有一些小朵朵的野花,虽不艳丽夺目,也算舔了几许风姿。 路面上隐隐约约可见深浅不一的脚印,还有马蹄印,车轮印,想必是常有人走。 路的两边是缓缓起伏的山丘,再往远处去就是高山大川,凌澈和张冰雪才从其中的一座山上翻下来。 他们两个没人带路,只凭个方向走着,凌麒才反应过来,难怪之前一直没遇到人影,他走了歪路了,走正道应该会省事不少。 两人走得累了,坐在路面歇脚。 忽然迎面驶来一驾驴车缓缓走来。 那驴车没有顶也没有栏,只七八块木板拼绑在一起,下面有俩轮子,勉强算作车身。 那灰毛驴速度不快,踱步般闲情逸致。 车上坐了一个老头,一位少年,还有大包小包的东西,似乎是行李。 老头衣着朴素却不破烂,赶着驴车,挽着袖子,看起来精瘦而干练,后面的少年容貌俊秀,身着青色长衫,虽不华丽,但是干净整洁。 凌麒打眼一瞧,见两人面相不坏,连忙起身招手拦车。 那老头见有人拦在面前,果然一拉绳子,停了下来。 “什么事?” 凌麒抱拳行了一礼道:“我兄妹二人从长安逃难到此地,不知道此路通向何处,还望告知。” 车上的少年见此向两人看去,看见张冰雪的时候,只觉眼前一亮。 老头闻言温和一笑,道:“此路通往荆州,再行个十来里大约就出了司州,到南阳郡了。” 荆州?凌麒之前还以为已经到益州了,原来翻了这么久的山,现在还没出司州。 而且他的方向还偏了,荆州是在司州的东南方,他原本是向着南方走着的。古代果然是交通不便啊,难怪书上老是写,从某处到某处赶路动辄要数月之久。 凌麒叹了一口气:“多谢老伯。” “哎,关中大旱,奸臣祸乱,多少百姓流离失所。”老头唏嘘,“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是啊。”凌麒道,还害得他到处跑,翻山越岭很难走的,他的身上的衣服鞋子在张冰雪家的时候已然换了个全新,然而现在又刮破了好几处,鞋子也破了一个大洞。 他从前哪走过这么多路,就算增加了体能值,脚底也磨出了几个大疱。 荆州似乎是有一小部分与司州接壤的,既然是通往荆州的,那就去荆州吧,刘表那哥们治理地方还是有一套的,也接纳流民。 也不知还要走多久。 想到这里,凌麒念头一转,便道:“你们,可否容我兄妹搭乘一路?” 走了这么久,着实累啊,如果有顺风车能搭乘,再好不过。 “这……”老头看向后面的少年,“主人意下如何?” 第十五章 襄阳蔡氏 “没事,上来吧。”少年大方地挥了挥手,“也算做了件善事。” 凌麒大喜,道谢过后就跟张冰雪上了车。 驴车轻微吱哑了一声,前面那头毛驴走得更慢了。 微风习习,树叶轻摇,天气阴凉中带着几分舒爽。 凌麒坐在车板边上,双腿轻晃,张冰雪却是整个人都坐在车上,背靠着行李,她比凌麒更累,这一路都是在硬撑。 “在下姓蔡名源,字溯流,不知二位如何称呼?”少年不由攀谈起来,目光却是越过凌麒,看向张冰雪,眸中的兴趣并不加掩饰。 “我叫凌麒,字……”凌麒歪头稍稍想了想,“字麒之。”他又指了指张冰雪,“这位是我妹妹,叫张雪,字冰雪。” 张冰雪顿时眼睛闪闪地看着他,没想到不仅给她起了名,还起了字。 拜王莽所赐,他自己叫王莽,就颁布了下命令,名字的名以单字为尊,所以东汉时期的士人们的名基本上是一个字,“字”就是两个字,“名”与“字”的意思要差不多,或者作为补充。 在古代,有名有字是身份的象征,凌麒现在当然不算有身份,但他不甘吃了这个亏,他认的这个妹妹也不能吃亏,便立马想了个名与字全套出来。 “凌兄。”蔡源拱了拱手,随即有些疑惑道,“你们……并非亲生兄妹?” “嗯。”凌麒点点头,“表的。” “原来如此。”蔡源抚掌而笑,“我观凌兄气度不似寻常人士,不知你原来所从何事?” 凌麒摇头微嗤:“哪有什么气度不气度的,我……”不过是个大学生罢了,甚至还没工作,“你尽管笑话好了,我本无事闲人一个,可惜天降大难,不得不带着妹妹逃难罢了。” 自春秋之始,许多名士,或者自诩为名士,或者致力于成为名士的人,皆爱广交好友,一起谈论天下大势或者弹琴作诗什么的,是谓“名士风流”,这种风气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最为风雅盛行,东汉时期也是比较流行的。 应该说任何时代都有,只是多或少的问题,说白了就是一群志同道合或者有共同兴趣的人,一起聊天一起搞活动,放在现代就是各种社团论坛。 不过古代还多少带有其他目的,为了成就自己的名望,形成各种势力集团什么的,为能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什么的。 蔡源见他们二人衣着普通甚至破烂,还带的草帽,便看出他们并非什么大家族出身,不过两人气质又各具风姿,男的疏朗大气又不粗鲁野蛮,女的柔弱可怜却暗含着几分倔强,实是一对秒人,便起了结交之心。 而且不得不说,看见那女孩,他怦然心动。 “实不相瞒,源也是逃难来的。”蔡源沉默了一会儿,缓缓低沉道,“当今天子落入董卓旧部李傕、郭汜、樊稠等人之手,饱受煎熬,月前镇西将军和征西将军联合了诸多士大夫,带领兵马前去讨伐,欲解救天子于危难中,不料偷袭计划败露,他们……败了……” 他仰头深吸一口气,眼泪倏然落下:“我父亲,也死于那场战争中……我只得带着老仆回襄阳本族,投奔伯父去……” 张冰雪顿时看了他一眼,眸中水光闪动。 凌麒叹气道:“看来都是同病相怜之人啊,我们都失去了至亲之人……”虽然他的父母还活着,可是他也永远没机会见到了。 然后凌麒才开始疑惑那镇西将军和征西将军是何人,他记不起,直接问蔡源,才知这二人就是韩遂和马腾,这两个也是割据一方的军阀,他隐约记得这年有人去打过长安,没想到就是他们。 然后凌麒慢慢反应过来,这小子是蔡家的啊,东汉有名的豪门望族! “敢问,蔡邕是你什么人?”凌麒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问出口。 谁知蔡源闻言横了他一眼,凌麒还有些不明所以。 蔡源微怒道:“你怎可直乎蔡中郎的名讳!” “抱歉抱歉。”凌麒诚恳的道歉,他忘了在古代直接称呼人名是不尊敬的表现,一般只能长辈对晚辈,上级对下级,才能直呼其名,然而天可怜见,他只知道蔡邕是东汉著名的文学家,哪里记得字什么。 “所以你跟蔡邕不是亲戚了?”凌麒微微失望,这么说大才女蔡文姬跟他也没关系了(蔡邕是蔡琰的爹,蔡琰,字文姬)。 “是啊,我们不是一族的,他是陈留郡蔡氏的,我是襄阳郡蔡氏的。” 凌麒有点头大,好复杂,这不都一个姓么,五百年前都是一家,嗯,没错的。 慢着! 荆州的蔡氏好像跟刘表有关系,刘表的夫人好像就姓蔡来着。 不过凌麒没有再开口询问,怕再次直呼名字,惹恼了这位原本性格温和的少年公子。 苍天,刘表又字什么? 凌麒正准备转移话题,蔡源忽然问道:“凌兄,你打听我的来历,你怎么不说说你自己,你籍贯何处?” “我?”凌麒咳了咳,“我是长安本地人呗,咳,本地农民,妹妹你说是不是?” 张冰雪接收到凌麒的眼神,连忙点头:“是的。” “凌兄休要唬我,你的口音很特别,不像是长安本地人。”蔡源摇摇头,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背无佝偻,手无老茧,短发白面,浑身没有一点农民的憨气,你也不可能是哪个大族出身……凌兄,你到底来自哪儿?” 凌麒额头倏然冒出丝丝冷汗,此人看似散漫,实则观察入微……他自认为已经融入的够好了,他一身狼狈流民打扮可是货真价实的。 原本凌麒看他看张冰雪的眼神,还以为他只是个有点好色的小角色。 三国那么多人物,却没有他?奇怪,这样聪明的人,还是蔡家的,怎么没有留入史册。 “如果我说我从天上来,你信不信?”凌麒倏然爽朗一笑,“我来自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反正现在是流民一个。” 是他着相了,天底下那么多聪明人,不是只有史书留名才算本事。 蔡源听他玩笑,便也顺着玩笑道:“凌兄原来会飞啊,佩服佩服!” 第十二章 蝗灾又起 然而等了半天,也没有看见那所谓的贪官,凌麒开始烦躁。 忽然他用手敲了自己脑袋一下,他怎么忘了,这贪官挨过五十大板,这才过去了几天,想来没有那么快好转,他肯定不会轻易走动。 无法,凌麒只好还是依照之前的计划,翻墙进去。 幸好这宅院既不是皇宫,也不是贾府,没有那么多人,别说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寻常的侍女小厮也没有多少,只要用心躲藏,还是不容易被发现的。 凌麒根据之前观察的布局,找到推测出的主院,便藏在阴暗角落。 此处门窗大开,他之前在树上,由于角度问题,没有看清里面有什么,现在却瞧得一清二楚。 大白天的,那趴在锦床上睡觉的男人,屁股上还有丝丝血迹,还能是谁。 凌麒毫不犹豫,搭箭上弓,瞄准那贪官的脖子,使出浑身力气,将弓拉至满月,随即松手。 “咻!” 但听破空声响起,那箭已射穿那贪官的脖子,牢牢钉在床上。 那贪官还没来得及发出呻吟,只是浑身抽搐了一下,鲜血很快染满了床单。 凌麒一经得手,不敢久留,立马朝事先计划好的道路跑去。 凌麒在观察这宅院的结构后,就发现了一个小偏门,凌麒跑过去的时候,发现那小偏门竟是用木块阀门的,立即大喜,这种偏门是用于下人出入活动用的,想来这时候还没有多少防盗措施,而门锁只是用来防范外人,从里面可以轻易打开。 凌麒心跳如鼓,他立刻搬开木扣,推开门,逃之夭夭。 凌麒不知道,他之所以能逃跑的那么顺利,还得感谢这里的小厮,因为一时口腹之欲,把原本负责看守这里的大黄狗宰了吃了,他自己现在又跑到别的小厮那吹牛打屁去了。 等那府里人后知后觉发现自家大人死了后,凌麒已经回到了张冰雪家。 凌麒喘着气,张冰雪见此立马给她倒了一碗水,凌麒一口喝了个干净。 歇了一会后,凌麒对张冰雪道:“冰雪,我们走吧。” “好。”张冰雪没有多问,乖巧应声,事实上凌麒能够回来找她,她就已经很高兴了。 两人收拾了东西,便起身离开。 凌麒现在又找了个帽子戴上了,是张冰雪的父亲的。 不过不是之前在系统兑换的那种布巾制作的帕头,而是一顶草帽,草帽在古代北方还是很流行的(南方就是斗笠,形状差不多,只是一个圆顶一个尖顶,而且材质不同一草一竹),不只是农民使用,毕竟既能遮阳又能遮雨,对于外出活动还是很方便的,是很实用的工具,张冰雪的父亲作为商贾,不只是守铺子,还得出外谈生意,虽然不常用,还是备有这种帽子。 张冰雪见凌麒戴了草帽,便也找到了一个草帽,戴在自己小脑袋头上。 两人走了三四天,见前方不远处有个小树林,凌麒心中一喜,正好可以进去乘凉,顺便找找有没有什么果子之类的吃的。 凌麒这样想着,脚步也欢快了些,然而跟在他旁边的张冰雪却忽然顿住脚步。 “怎么了?”凌麒不由回头问道。 张冰雪咬着吓唇,浑身绷紧,眼睛死死盯着一个方向,露出浓浓地恐惧:“你看那儿!” 凌麒顺着张冰雪的目光看去,只见空中密密麻麻的一大团小黑点,向这边迅速移来。 “那是什么?”凌麒怀疑自己眼花,不由揉了揉眼睛,随即头皮一炸,“那是什么!” 张冰雪颤抖着声音道:“蝗……蝗虫来了!” 什么? 蝗虫! 凌麒从没有见过蝗虫,那乌泱泱的一大片,铺天盖地而来的就是蝗虫? 它们像一只整齐的军队,在小树林上做了短暂停留,肆意挥舞着自己的口器和翅膀。 看见那些蝗虫密密麻麻的覆盖在小树林上,凌麒头皮一阵发麻。 蝗虫大军的停留很短暂,很快,凌麒拉着张冰雪还没有几步,它们就朝这边再次飞行起来。 “嗡嗡”声不绝于耳。 它们的速度很快。 很快就飞到了凌麒二人面前。 凌麒甚至能清楚地看见蝗虫黄黑色的身体,高高的触角,尖细的口器,甚至腿肢上的绒毛。 像一个个小恶魔在他面前张牙舞爪。 凌麒一手抱住张冰雪,一手伸手胡乱拍打着,试图将它们赶走。 然而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凌麒不由心中悲叹,难道今日就要落入小小蝗虫之口吗? 直到这一大团蝗虫远远飞去,凌麒才慢慢回神。 凌麒有些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似乎这些蝗虫是食草系的,不是食肉系的,所以也不吃人。 真是虚惊一场。 可怜了关中地区的这些灾民们,旱灾往往伴随着蝗灾,旱灾的发生,给蝗虫提供了丰厚的生存环境,旱灾未过,又闹蝗灾,这对于普通百姓,无异于雪上加霜。 眼前的一片小树林,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与树枝,伸展在天空,像一群人绝望的无声呐喊。 “这些蝗虫,还真是所过之地,寸草不留啊。”凌麒恨恨道。 张冰雪的身体还在颤抖着,显然还很害怕,凌麒不由拍拍她的肩安慰道:“没事了,蝗虫都走了。” “嗯。”张冰雪乖巧应声,离开他的怀抱,心有余悸地左右看看,小手紧紧捏住他的衣袖。 凌麒发现了几只蝗虫的尸体,抖落到地上,刚想踩扁泄愤,忽然转念一想,这不虫子嘛,虫子可以吃的。 没事,虫子富含蛋白质,现在也有许多以飞虫为主料的菜品,凌麒这样催眠自己,毕竟他从前很挑食,也从没吃过虫子。 没办法,饿啊,虫肉也是肉! 凌麒犹豫了一下,便从怀里摸出打火机,将这几只蝗虫烤熟,一股淡淡的烤肉香飘了出来。 “凌哥哥,你太棒了!”凌麒还在那纠结着没有下口,张冰雪已经由衷地赞叹了一句,然后捏起一条被烤焦的蝗虫送入口中,咀嚼得嘎嘣脆。 凌麒见此,便也释然,吃起了蝗虫,意外觉得,味道还不错。 第十二章 蝗灾又起 然而等了半天,也没有看见那所谓的贪官,凌麒开始烦躁。 忽然他用手敲了自己脑袋一下,他怎么忘了,这贪官挨过五十大板,这才过去了几天,想来没有那么快好转,他肯定不会轻易走动。 无法,凌麒只好还是依照之前的计划,翻墙进去。 幸好这宅院既不是皇宫,也不是贾府,没有那么多人,别说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寻常的侍女小厮也没有多少,只要用心躲藏,还是不容易被发现的。 凌麒根据之前观察的布局,找到推测出的主院,便藏在阴暗角落。 此处门窗大开,他之前在树上,由于角度问题,没有看清里面有什么,现在却瞧得一清二楚。 大白天的,那趴在锦床上睡觉的男人,屁股上还有丝丝血迹,还能是谁。 凌麒毫不犹豫,搭箭上弓,瞄准那贪官的脖子,使出浑身力气,将弓拉至满月,随即松手。 “咻!” 但听破空声响起,那箭已射穿那贪官的脖子,牢牢钉在床上。 那贪官还没来得及发出呻吟,只是浑身抽搐了一下,鲜血很快染满了床单。 凌麒一经得手,不敢久留,立马朝事先计划好的道路跑去。 凌麒在观察这宅院的结构后,就发现了一个小偏门,凌麒跑过去的时候,发现那小偏门竟是用木块阀门的,立即大喜,这种偏门是用于下人出入活动用的,想来这时候还没有多少防盗措施,而门锁只是用来防范外人,从里面可以轻易打开。 凌麒心跳如鼓,他立刻搬开木扣,推开门,逃之夭夭。 凌麒不知道,他之所以能逃跑的那么顺利,还得感谢这里的小厮,因为一时口腹之欲,把原本负责看守这里的大黄狗宰了吃了,他自己现在又跑到别的小厮那吹牛打屁去了。 等那府里人后知后觉发现自家大人死了后,凌麒已经回到了张冰雪家。 凌麒喘着气,张冰雪见此立马给她倒了一碗水,凌麒一口喝了个干净。 歇了一会后,凌麒对张冰雪道:“冰雪,我们走吧。” “好。”张冰雪没有多问,乖巧应声,事实上凌麒能够回来找她,她就已经很高兴了。 两人收拾了东西,便起身离开。 凌麒现在又找了个帽子戴上了,是张冰雪的父亲的。 不过不是之前在系统兑换的那种布巾制作的帕头,而是一顶草帽,草帽在古代北方还是很流行的(南方就是斗笠,形状差不多,只是一个圆顶一个尖顶,而且材质不同一草一竹),不只是农民使用,毕竟既能遮阳又能遮雨,对于外出活动还是很方便的,是很实用的工具,张冰雪的父亲作为商贾,不只是守铺子,还得出外谈生意,虽然不常用,还是备有这种帽子。 张冰雪见凌麒戴了草帽,便也找到了一个草帽,戴在自己小脑袋头上。 两人走了三四天,见前方不远处有个小树林,凌麒心中一喜,正好可以进去乘凉,顺便找找有没有什么果子之类的吃的。 凌麒这样想着,脚步也欢快了些,然而跟在他旁边的张冰雪却忽然顿住脚步。 “怎么了?”凌麒不由回头问道。 张冰雪咬着吓唇,浑身绷紧,眼睛死死盯着一个方向,露出浓浓地恐惧:“你看那儿!” 凌麒顺着张冰雪的目光看去,只见空中密密麻麻的一大团小黑点,向这边迅速移来。 “那是什么?”凌麒怀疑自己眼花,不由揉了揉眼睛,随即头皮一炸,“那是什么!” 张冰雪颤抖着声音道:“蝗……蝗虫来了!” 什么? 蝗虫! 凌麒从没有见过蝗虫,那乌泱泱的一大片,铺天盖地而来的就是蝗虫? 它们像一只整齐的军队,在小树林上做了短暂停留,肆意挥舞着自己的口器和翅膀。 看见那些蝗虫密密麻麻的覆盖在小树林上,凌麒头皮一阵发麻。 蝗虫大军的停留很短暂,很快,凌麒拉着张冰雪还没有几步,它们就朝这边再次飞行起来。 “嗡嗡”声不绝于耳。 它们的速度很快。 很快就飞到了凌麒二人面前。 凌麒甚至能清楚地看见蝗虫黄黑色的身体,高高的触角,尖细的口器,甚至腿肢上的绒毛。 像一个个小恶魔在他面前张牙舞爪。 凌麒一手抱住张冰雪,一手伸手胡乱拍打着,试图将它们赶走。 然而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凌麒不由心中悲叹,难道今日就要落入小小蝗虫之口吗? 直到这一大团蝗虫远远飞去,凌麒才慢慢回神。 凌麒有些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似乎这些蝗虫是食草系的,不是食肉系的,所以也不吃人。 真是虚惊一场。 可怜了关中地区的这些灾民们,旱灾往往伴随着蝗灾,旱灾的发生,给蝗虫提供了丰厚的生存环境,旱灾未过,又闹蝗灾,这对于普通百姓,无异于雪上加霜。 眼前的一片小树林,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与树枝,伸展在天空,像一群人绝望的无声呐喊。 “这些蝗虫,还真是所过之地,寸草不留啊。”凌麒恨恨道。 张冰雪的身体还在颤抖着,显然还很害怕,凌麒不由拍拍她的肩安慰道:“没事了,蝗虫都走了。” “嗯。”张冰雪乖巧应声,离开他的怀抱,心有余悸地左右看看,小手紧紧捏住他的衣袖。 凌麒发现了几只蝗虫的尸体,抖落到地上,刚想踩扁泄愤,忽然转念一想,这不虫子嘛,虫子可以吃的。 没事,虫子富含蛋白质,现在也有许多以飞虫为主料的菜品,凌麒这样催眠自己,毕竟他从前很挑食,也从没吃过虫子。 没办法,饿啊,虫肉也是肉! 凌麒犹豫了一下,便从怀里摸出打火机,将这几只蝗虫烤熟,一股淡淡的烤肉香飘了出来。 “凌哥哥,你太棒了!”凌麒还在那纠结着没有下口,张冰雪已经由衷地赞叹了一句,然后捏起一条被烤焦的蝗虫送入口中,咀嚼得嘎嘣脆。 凌麒见此,便也释然,吃起了蝗虫,意外觉得,味道还不错。 第十三章 长安有泪 又行了数日,凌麒已有明显的感觉,算是脱离干旱半干旱地区了,至少树木开始葱郁,偶尔还能体会到鸟语花香,凌麒终于体会到了古代的干净空气,纯净无污染的原生态环境,的确让人心旷神怡。 尤其是还能打猎到野生小动物的情况下。 凌麒不会打猎,幸好兑换了随缘弓,伙食总算能对付过去。 就是这一路上还没遇到什么人,还不知道此地是哪,倒不是他为了节约积分而没有问系统,而是这坑爹的系统,似乎每个功能都有冷却时间,询问地点也有冷却时间,为72小时,他上一次问的时候,已经在司州边缘地带了。 推算下来,现在他很可能在荆州或者益州,而且根据他们行进的环境,似乎已经进入了某座山脉中,凌麒自己怀疑是可能在益州巴郡(重庆)的地界了,毕竟在他的印象里,重庆的多山比较出名。 凌麒心中还在感叹,是重庆就好了,这意味着他已经脱离黄河流域,到了长江流域了。 那么他只要找到机会蹭船,顺江而下,然后到达长江中下游平原,进入荆州或者扬州的地区,然后带着张冰雪耕田织布什么的,也来个隐世,从此天下的大乱也跟他没关系了,他只想要个安生的生活。 凌麒甚至盘算好了,只要战火烧了下来,他直接坐船到海岛上避难去。 朱崖(海南岛)或者夷洲(台湾)那时候总没战争。 凌麒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坐在地上休息盘算着自己的“逃难”计划,如果只有他一个人,或许他还没那么龟缩逃避,但他现在还带着一个乖巧柔弱的妹妹,他可舍不得她在这乱世中受难。 穿越者又死了许多人,现在只有832人了,可见古代,尤其是乱世,没那么好混的。 他现在的积分还有182分,应该可以凭此成功逃难的。 张冰雪坐在他旁边,轻声道:“凌哥哥。” “什么?”凌麒随口答道。 “你知道么,其实我小时候很幸福的。”张冰雪微微笑着,似乎在回忆什么甜蜜美好的事情,“我家里只有我一个独女,我父亲母亲都很疼我。 “我爹娘的感情也很好,我娘因为当初生我落下病根,再也无法生育,我爹却从来没嫌弃过她。我家在长安城那条街,还是小有名气的,那时我们家也不缺钱,我娘劝爹纳妾,我爹从没这么想过。 “我爹爹很疼爱我的,给我买了很多首饰。 “我不爱女红,我娘也从没逼过我。 “我喜欢读书,他们便给我请来了教书先生。 “可是我一直没有名字,他们觉得起了名字就不好养活了,他们只有我这个独女……所以我后来认字了,也没有提起名的事情。因为我上面还有一个早夭的姐姐,便一直叫我二丫。 “对面王掌柜的儿子喜欢我,向我家提亲,我不喜欢他,就被爹爹一口回绝了。后来他们又搬出做官的亲戚,我爹也是二话将他们没说的打发走了。 “后来又有人提亲,我不能让父亲一直被王掌柜盯着,便同意了其中一个婚约。”张冰雪喃喃着,微笑地嘴角垮下,露出无比的苦涩。 “直到我十一岁那年,一切都变了,繁荣安定的长安城不再了…… “那年董卓那奸臣,把都城从洛阳迁移到长安,一切都变了……他们有没有想过,我们长安并不想成为都城? “凭什么他们想迁就迁,想在哪儿就在哪儿,而给我们带来灾祸? “刘秀当年定都洛阳的时候,便抛弃了长安,为什么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一直这样不好么,居然想捡回了就捡回了? “从此我们长安兵马乱闯,百姓便没有了安宁日子! “后来我看见了吕奉先将军,他手拿方天画戟,骑着高头大马,讨伐董卓来了! “是奉先大人杀了董卓狗贼!他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可是……董卓死了,长安城的苦难并没有结束……后来我的父母也死了……”张冰雪低头压抑着哭泣。 这些话她想倾诉好久了,直到现在她对凌麒完全放下心防,方不由一吐为快。 她伏在他胸口上,不断抽泣。 “为什么!为什么要迁都……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要死人……大家一起愉快的生活不好吗?每个人快快乐乐的不好吗……” 凌麒叹气,想说什么,却觉得什么也说不出口。 他也希望每个人都安居乐业的活着。 谁不想结束乱世。 可是历史总有那么多无奈,各种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权力斗争,不是一两句话就说的清楚的。 “是汉朝,气数已尽了吧……朝代的更迭,总是免不了战争的……”凌麒叹道。 可惜这个乱世未免也太长了些,三国之后,又陷入了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中华大地更是混乱城了一团…… 如果,当真能有人一统天下就好了…… 如果早早统一,修身养息,五胡又哪有乱华的机会。 或许,他真的应该去投靠曹操?毕竟是他统一了北方,如果打赢赤壁之战的话,那么统一南方不在话下。 不,由于穿越者的乱入,曹操的难度只会更大,甚至是几何倍增长。 难道他就眼睁睁看着中华大地,被各种战争蹂躏摧残吗? 凌麒本来坚定的决心,听了张冰雪的话又不由动摇。 一面是自己的小命,一面是天下大势,而他自己从中的作用,或许根本无足轻重。 逃避是可耻,但是逃避有用啊。 参加争霸的话,他是做谋士还是做将军?总不可能去当炮灰吧? 那么问题又来了,他会出谋划策还是领兵打仗? 凌麒想到这里,再次死了心,一个生活在和平时代的普通学生,整天只是上网打游戏看小说,一个普通的懒散网民,真的会吗? 真的,会么…… 凌麒抿了抿唇,此等大业,不如还是交给其他穿越者吧。 这时张冰雪也哭够了,凌麒替她擦干泪:“走吧。” 他一个人在古代,过得流民的日子,操着诸侯的心,有时候他也想流泪,他又何尝不想家,想父母。 可是他不能,他是男人。 叮! 正走了两步,忽然系统传来提示。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654号,首杀奖励1000分!】 第十三章 长安有泪 又行了数日,凌麒已有明显的感觉,算是脱离干旱半干旱地区了,至少树木开始葱郁,偶尔还能体会到鸟语花香,凌麒终于体会到了古代的干净空气,纯净无污染的原生态环境,的确让人心旷神怡。 尤其是还能打猎到野生小动物的情况下。 凌麒不会打猎,幸好兑换了随缘弓,伙食总算能对付过去。 就是这一路上还没遇到什么人,还不知道此地是哪,倒不是他为了节约积分而没有问系统,而是这坑爹的系统,似乎每个功能都有冷却时间,询问地点也有冷却时间,为72小时,他上一次问的时候,已经在司州边缘地带了。 推算下来,现在他很可能在荆州或者益州,而且根据他们行进的环境,似乎已经进入了某座山脉中,凌麒自己怀疑是可能在益州巴郡(重庆)的地界了,毕竟在他的印象里,重庆的多山比较出名。 凌麒心中还在感叹,是重庆就好了,这意味着他已经脱离黄河流域,到了长江流域了。 那么他只要找到机会蹭船,顺江而下,然后到达长江中下游平原,进入荆州或者扬州的地区,然后带着张冰雪耕田织布什么的,也来个隐世,从此天下的大乱也跟他没关系了,他只想要个安生的生活。 凌麒甚至盘算好了,只要战火烧了下来,他直接坐船到海岛上避难去。 朱崖(海南岛)或者夷洲(台湾)那时候总没战争。 凌麒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坐在地上休息盘算着自己的“逃难”计划,如果只有他一个人,或许他还没那么龟缩逃避,但他现在还带着一个乖巧柔弱的妹妹,他可舍不得她在这乱世中受难。 穿越者又死了许多人,现在只有832人了,可见古代,尤其是乱世,没那么好混的。 他现在的积分还有182分,应该可以凭此成功逃难的。 张冰雪坐在他旁边,轻声道:“凌哥哥。” “什么?”凌麒随口答道。 “你知道么,其实我小时候很幸福的。”张冰雪微微笑着,似乎在回忆什么甜蜜美好的事情,“我家里只有我一个独女,我父亲母亲都很疼我。 “我爹娘的感情也很好,我娘因为当初生我落下病根,再也无法生育,我爹却从来没嫌弃过她。我家在长安城那条街,还是小有名气的,那时我们家也不缺钱,我娘劝爹纳妾,我爹从没这么想过。 “我爹爹很疼爱我的,给我买了很多首饰。 “我不爱女红,我娘也从没逼过我。 “我喜欢读书,他们便给我请来了教书先生。 “可是我一直没有名字,他们觉得起了名字就不好养活了,他们只有我这个独女……所以我后来认字了,也没有提起名的事情。因为我上面还有一个早夭的姐姐,便一直叫我二丫。 “对面王掌柜的儿子喜欢我,向我家提亲,我不喜欢他,就被爹爹一口回绝了。后来他们又搬出做官的亲戚,我爹也是二话将他们没说的打发走了。 “后来又有人提亲,我不能让父亲一直被王掌柜盯着,便同意了其中一个婚约。”张冰雪喃喃着,微笑地嘴角垮下,露出无比的苦涩。 “直到我十一岁那年,一切都变了,繁荣安定的长安城不再了…… “那年董卓那奸臣,把都城从洛阳迁移到长安,一切都变了……他们有没有想过,我们长安并不想成为都城? “凭什么他们想迁就迁,想在哪儿就在哪儿,而给我们带来灾祸? “刘秀当年定都洛阳的时候,便抛弃了长安,为什么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一直这样不好么,居然想捡回了就捡回了? “从此我们长安兵马乱闯,百姓便没有了安宁日子! “后来我看见了吕奉先将军,他手拿方天画戟,骑着高头大马,讨伐董卓来了! “是奉先大人杀了董卓狗贼!他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可是……董卓死了,长安城的苦难并没有结束……后来我的父母也死了……”张冰雪低头压抑着哭泣。 这些话她想倾诉好久了,直到现在她对凌麒完全放下心防,方不由一吐为快。 她伏在他胸口上,不断抽泣。 “为什么!为什么要迁都……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要死人……大家一起愉快的生活不好吗?每个人快快乐乐的不好吗……” 凌麒叹气,想说什么,却觉得什么也说不出口。 他也希望每个人都安居乐业的活着。 谁不想结束乱世。 可是历史总有那么多无奈,各种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权力斗争,不是一两句话就说的清楚的。 “是汉朝,气数已尽了吧……朝代的更迭,总是免不了战争的……”凌麒叹道。 可惜这个乱世未免也太长了些,三国之后,又陷入了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中华大地更是混乱城了一团…… 如果,当真能有人一统天下就好了…… 如果早早统一,修身养息,五胡又哪有乱华的机会。 或许,他真的应该去投靠曹操?毕竟是他统一了北方,如果打赢赤壁之战的话,那么统一南方不在话下。 不,由于穿越者的乱入,曹操的难度只会更大,甚至是几何倍增长。 难道他就眼睁睁看着中华大地,被各种战争蹂躏摧残吗? 凌麒本来坚定的决心,听了张冰雪的话又不由动摇。 一面是自己的小命,一面是天下大势,而他自己从中的作用,或许根本无足轻重。 逃避是可耻,但是逃避有用啊。 参加争霸的话,他是做谋士还是做将军?总不可能去当炮灰吧? 那么问题又来了,他会出谋划策还是领兵打仗? 凌麒想到这里,再次死了心,一个生活在和平时代的普通学生,整天只是上网打游戏看小说,一个普通的懒散网民,真的会吗? 真的,会么…… 凌麒抿了抿唇,此等大业,不如还是交给其他穿越者吧。 这时张冰雪也哭够了,凌麒替她擦干泪:“走吧。” 他一个人在古代,过得流民的日子,操着诸侯的心,有时候他也想流泪,他又何尝不想家,想父母。 可是他不能,他是男人。 叮! 正走了两步,忽然系统传来提示。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654号,首杀奖励1000分!】 第十四章 神秘七七 凌麒惊得一个趔趄。 什么情况,这才过了多久,就有穿越者杀穿越者了。 然而凌麒还没缓过神来,系统又传来提示音。 叮!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27号!】 叮!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99号!】 叮! 【系统提示:穿越者77号杀死622号!】 凌麒惊得下巴脱臼,这个穿越者谁啊,这么猛,第一个杀穿越者就算了,居然还一杀就杀了四个人! 这四个还都是穿越者! 【是否查看死亡回放?】 凌麒平复了一下呼吸,然后对系统沉沉道:先查看第一个的死亡回放吧。 这个人必须要十分留意。 凌麒只见眼前光华一闪,画面一变。 这是一个破旧的木屋中,有三男一女四个人,被绑成一团,他们嘴巴被布巾堵住,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在求饶。 他们的对面坐着一个黑衣人。 他全身都被黑袍笼罩,看不清身形,宽大的帽子遮盖住他上半张脸,下半张脸也被黑色的面巾蒙住,根本就不能看见长什么样! 他的手也戴着黑布手套。 他优雅地伸手,悠悠然拿出了一把剑。 那只是一把普通的铁剑。 他拿起那把剑,猛地刺入其中一人得胸口,动作干净利落,毫不留情。 画面缓缓消失间,凌麒看见那人伸出左手,竖起中指,轻轻地,晃了晃。 这是挑衅! 凌麒整个人震了震,此人是谁? 好生嚣张! 不仅嚣张,而且聪明,他知道系统会记录有穿越者死亡前的画面,就完全遮掩自己的容貌身形,那么,谁也不知道他是谁。 看来这个77号,不仅很快就适应了环境,并且混得不错,还有本事抓到其他穿越者。 这个77号…… 凌麒不由紧张起来,这算是开启猎杀穿越者的无形战争了么…… “凌哥哥,你在看什么?”张冰雪担心地问,她自然看不见系统的画面,她只看见凌麒眼睛直直盯着前方,脸色数次变幻,现在更是难看之极,不由担心起来,凌哥哥这是,中邪了么…… “啊?”凌麒回神,压了压头上的草帽,“没,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张冰雪疑惑地看了看他,再看了看他。 “哦。” 她咬唇乖巧答应,没有多问。 两人继续赶路。 凌麒走着,整个人却有些恍惚。 凌麒在心中问系统:可以搜索到其他穿越者的地点么? 【对不起,系统没有此功能。】 凌麒道:也就是说,穿越者不能通过系统,寻找或者被寻找到其他穿越者? 【是的。】 凌麒又问道:那么就算面前出现其他穿越者,系统也不会提醒? 【没错,系统在穿越者之间是有保护程序的。不过,穿越者有任何危险,系统都不会有任何提示。】 凌麒不由汗毛直竖,这么说来,那个77号,是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在短短的时间就找到这么多穿越者的! 此人实在太可怕。 走了半天,凌麒忽然似想起了什么,忍不住问系统:有没有复活丹之类的道具? 【没有。】 也是,凌麒本来没抱什么希望,就是随口一问。 凌麒又道:我的查看当前位置的功能,冷却时间还有多长? 【18小时42分】 好吧,凌麒仰头看了看天,但愿他不会遇到其他穿越者。 翻山越岭,凌麒终于从一条小岔路而下,找到了一条土路大道。 这条道明显是被修正过的,虽然没有水泥路平坦坚实,也差之不多。 凌麒估计,这就是传说中古代的官道。 黄沙的道路旁,有青葱的小草,还有一些小朵朵的野花,虽不艳丽夺目,也算舔了几许风姿。 路面上隐隐约约可见深浅不一的脚印,还有马蹄印,车轮印,想必是常有人走。 路的两边是缓缓起伏的山丘,再往远处去就是高山大川,凌澈和张冰雪才从其中的一座山上翻下来。 他们两个没人带路,只凭个方向走着,凌麒才反应过来,难怪之前一直没遇到人影,他走了歪路了,走正道应该会省事不少。 两人走得累了,坐在路面歇脚。 忽然迎面驶来一驾驴车缓缓走来。 那驴车没有顶也没有栏,只七八块木板拼绑在一起,下面有俩轮子,勉强算作车身。 那灰毛驴速度不快,踱步般闲情逸致。 车上坐了一个老头,一位少年,还有大包小包的东西,似乎是行李。 老头衣着朴素却不破烂,赶着驴车,挽着袖子,看起来精瘦而干练,后面的少年容貌俊秀,身着青色长衫,虽不华丽,但是干净整洁。 凌麒打眼一瞧,见两人面相不坏,连忙起身招手拦车。 那老头见有人拦在面前,果然一拉绳子,停了下来。 “什么事?” 凌麒抱拳行了一礼道:“我兄妹二人从长安逃难到此地,不知道此路通向何处,还望告知。” 车上的少年见此向两人看去,看见张冰雪的时候,只觉眼前一亮。 老头闻言温和一笑,道:“此路通往荆州,再行个十来里大约就出了司州,到南阳郡了。” 荆州?凌麒之前还以为已经到益州了,原来翻了这么久的山,现在还没出司州。 而且他的方向还偏了,荆州是在司州的东南方,他原本是向着南方走着的。古代果然是交通不便啊,难怪书上老是写,从某处到某处赶路动辄要数月之久。 凌麒叹了一口气:“多谢老伯。” “哎,关中大旱,奸臣祸乱,多少百姓流离失所。”老头唏嘘,“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是啊。”凌麒道,还害得他到处跑,翻山越岭很难走的,他的身上的衣服鞋子在张冰雪家的时候已然换了个全新,然而现在又刮破了好几处,鞋子也破了一个大洞。 他从前哪走过这么多路,就算增加了体能值,脚底也磨出了几个大疱。 荆州似乎是有一小部分与司州接壤的,既然是通往荆州的,那就去荆州吧,刘表那哥们治理地方还是有一套的,也接纳流民。 也不知还要走多久。 想到这里,凌麒念头一转,便道:“你们,可否容我兄妹搭乘一路?” 走了这么久,着实累啊,如果有顺风车能搭乘,再好不过。 “这……”老头看向后面的少年,“主人意下如何?” 第十六章 性情中人 蔡源没有再追究他,转而和张冰雪搭话,看得出,他对她很感兴趣。 凌麒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问系统:我的口音是怎么回事? 凌麒他就按平时的那样正常说话,别人能听懂,他也能听懂别人的,所以一直没注意到口音问题。 中国是有很多种方言的,如果一个人突然到外省去,不说普通话的话,很大程度是难以沟通的。 所以每朝每代都规定有官话,作为通用语言,放在现代那就是普通话。 而且整体古语的发音与现代的发音,也有些不同。 而且他也不是陕西人。(长安,今西安,陕西省会) 但是凌麒却一直没往这方面想过,因为他一直都没有障碍,现在经过蔡源的提醒,他才猛然反应过来。 【系统同步了今古语言,并且对穿越者进行了一定的语言沟通优化。】 凌麒不由赞叹,厉害了我的系统,这就是个语言buff啊,难怪他现在回想自己,自己的发音跟以前不同了,但具体哪里不同却说不上来。 如果没有这个系统的话,他还得适应相当一段时间,用来学习古语。 凌麒忽然想起,穿越来第一天,那几个穿越者,为什么还是不能与当地人沟通,便问了系统。 【系统语言优化是有范围的,他们超出了范围。】 凌麒又问:范围有多大? 【通用的是东汉疆域范围的所有语言体系。不过由于你的系统升级,范围进行了扩大,目前的范围是东汉国及周边陆地邻国。】 凌麒叹道:系统,这功能实在是太棒了!那我岂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了n种语言! 【谢谢夸奖。】系统的语气毫无波动。 凌麒忍不住又问:什么语言都可以吗?兽语也行? 【……】 【当然是人类范围。不过如果你想与动物沟通,可以用积分兑换相关道具卡,绑定一个动物单向/双向及期限/永久的沟通技能。】 要多少积分? 【最少的十分,单向沟通一小时,最多的1000分,绑定一个动物双向永久的沟通。】 凌麒不由心中一动,永久的太贵,可以不考虑,但是有期限的倒是可以啊,这不是可以利用动物刺探军情什么的。 系统察觉到他这个想法时,暗自嗤笑了一声,就算能与动物沟通,那也只是与你一个人,它照样听不懂别人说的话,更别说转述之类,而且动物的脑回路跟人是不一样的,就算你们能互相说话,也是鸡同鸭讲。 当然系统没有告诉凌麒,因为,凌麒没问。 此时的凌麒心中已经在幻想,像游戏里面的召唤师一样,如何如何的御兽驰骋。 想到召唤师,凌麒不由又问系统:有没有什么召唤功能?召唤异次元生物什么的? 【对不起,系统暂无此功能。】 “凌兄?” “凌哥哥?” 凌麒回神。 “凌兄在想什么有趣的事呢,不妨说出来听听?”凌麒一个人坐在那安安静静的,不说话也就罢了,偏偏表情还变幻的那么丰富,让人想不注意都不行。 张冰雪更是担心他了,凌哥哥,不会真的中邪了吧…… 凌麒摸摸鼻子:“也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到,如果人会法力了会怎样。” “什么法力?”蔡源问道。 凌麒咳了咳:“就是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点石成金什么的。” “那样岂不是就成了神仙。”蔡源揶揄道。 “咳,是啊,我等凡夫俗子也就是幻想幻想。”凌麒笑了笑,忽然轻轻道,“如果世上有神仙就好了,怎会眼睁睁看着,这么多灾民流离失所。” 蔡源闻言也沉默了。 凌麒长长一叹:“若我为神,定会风条雨顺,不让天下之人饱受天灾与战乱!” 若我为帝,定要换来个太平人世间! 忽然蔡源双目灼灼地看着他,鼓掌而笑:“凌兄真性情!真豪杰!别人都在想如何明哲保身,如何争权夺利,偏你是真心为天下苍生万民疾苦着想!” 凌麒被夸的微微脸红,摸了摸鼻子,其实他想得最多的也是明哲保身罢了,此时不过是一时热血,但看蔡源这么激动,不忍心泼冷水。 张冰雪还是犹疑地看着他,她还在怀疑凌麒是不是中邪了,她可是不知一次两次地发现,这个哥哥老是一个发呆,然后有时傻笑,有时苦闷,有时愤怒。 蔡源伸手拍上了凌麒的肩:“凌兄,你是不知道,我跟随父亲,见识许多跟随镇西将军他们而来的士大夫们,我本以为他们都是英雄,但我错了。 “他们满口仁义道德,一个个口中挂着以天下为己任的虚伪嘴脸,说着什么要匡扶汉室,拯救陛下于水火…… “背后却在盘算成功了能加多少官爵,怎么排挤掉政敌,怎么继续将皇帝架空,怎么获得更多的利益…… “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人是想到百姓的……包括我爹,呵……我有时候就想着,或许世界就是这样的吧。 “一路上,我也见过不少流民了,他们那么可怜,没有吃没有穿,而我自己呢……我有时候真的很庆幸。 “我出身在蔡家,蒙祖上荫护,蒙父亲疼爱,一直过得很顺遂……老实说,如果不是我父亲丧与此次失败的战争,我也不会想这么多……这一切,到底值得么……我是真的有些看不懂了……” 凌麒听着他的倾诉,良久,才叹声。 “我不是真性情,溯流你才是真性情啊!” 凌麒现在倒是真有些佩服蔡源了,在古代,贵族与平民就是两个平行世界的人,阶级等级森严之极,一个出身贵族世家的少年,能说出这些,那是真的不容易。 就算有很多人心知肚明,那也不敢说出来,更不敢出言批判。 “呵,我只是不愿这么虚伪的活着,不想变成……我爹。”蔡源挥袖,“我现在回了本家后,只想归隐于山林。” 凌麒忽然明白为何没有听说过此人了,这人是在那场战争后,真正心灰意冷,归隐山林,并且从不出山。 这不是说他们没有本事,而是他们不愿意为朝廷或其他势力效力。 仔细想想,战乱年代,不是有很多这种士人么。 第十七章 三千烦恼 坐着驴车一路行去,本来蔡源起先对张冰雪很感兴趣,现在却直接把张冰雪无视,与凌麒一路谈天说地。 张冰雪本就不爱多话,乐得清静自在。 从小到大,凌麒的人缘从来就不差,他那种天生率性而疏朗的气质,很容易就让人放下心防,他不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种,而是他头脑灵活,知道往哪方面哪个角度去说对自己最有利,让双方都能自然而然的进行愉快的交流。 而凌麒时时提出别致新奇的看法,更让蔡源赞叹。 谈得兴起,蔡源本就真性情,不由伸手揭了他的草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凌兄何故将头发弄成这般模样?” 凌麒一愣,随即释然一笑,作出一副看破红尘的沧桑之态:“溯流,你知道我不爱拘那些俗礼。佛家有云,这头发本就是烦恼丝,所以遁入空门必须剃度,求索那个四大皆空,但我又不想当沙弥,惟愿剪去些三千烦恼,人生活得更轻松自在。” “好!好一个剪去三千烦恼丝!”蔡源大笑,“凌兄真乃秒人也!” 不这样说,他总不能说我来自现代,那里的男性基本都留短发吧。 不过现在看来他想的主意不错,平白多了几分风流雅致的味道。 也是蔡源本人性格率真豁达,不会迂腐得揪着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放,若是凌麒遇到其他士子,可不一定会是这个结果,当然,凌麒也不会用这种理由。 张冰雪看了看他,老实说她也很好奇,他的头发为什么是这样的,但她跟了凌麒这许多天,对他的性格更为熟悉,她能感觉得出,他并没有那般豁达,她没有相信凌麒的说辞。 要说是他嫌弃长发碍事而剪的,她倒还相信几分。 但她一如既往地没有拆穿,也没有多嘴。 天色将晚,四周犹如笼罩一曾黑纱。 远远可以看见一座高大的黑影,拔地而起,耸然而立,下面有一个拱形黑洞,诱惑人更深的探寻,像一座巨兽张开的大口,静静等待,自动送入口的食物。 “主人,到了武关了!”赶车的老仆欣然道。 武关位于司州与荆州的交界之处,是重要的军事战略关隘,把守着从司州到荆州的必经之路。 当然走其他小路不是不可以,就没有官道这么宽大方便了,而且得做好翻山越岭的准备。 这么重要的关隘当然有士兵把守,不过这个地方还没有打仗,荆州还算太平,把守这个关隘的士兵并没有许多,更没有什么严阵以待,凌麒甚至眼尖得看见,两个士兵靠在一起比手划拳。 不过,这个时辰是不会开门的,第二天鸡鸣过后才会开门。 凌麒等人便坐在一边休息,等待第二日天亮。 此时这个地方不只他们这几个,还有其他几波人,看样子都是逃难的流民。 第二日,他们成功入了官,进入了荆州的地界。 按理来说,想要出入关隘,必须要有符信(通行证)才能放人,但现在乱世已起,难民众多,荆州牧刘表又有相关政策,接纳流民难民,所以他们没有受到什么盘问,只是在驻守的文吏那儿登记过后,就被放进去了。 当然不只是刘表,其他各州老大也是一样,因为他们需要人口,需要劳动力。 但是在安顿流民方面,刘表是做得相当出色的。现在的张鲁也刚夺了益州巴郡,割据汉中,向刘表看齐,并且趁机宣传自己的五斗米教,招揽教化流民。 凌麒走着,眼尖地发现,有人不耐烦排队等待,从一旁悄悄溜走,就算被士兵看见了也没有被抓扣。 管理得相当松散。 一边的墙上贴了几张通缉令,不过那画功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漫画好歹还有人脸上的关键特征,这上面除了有鼻子有眼,那是绝对的谁也认不出来。 难怪古代有那么多逃犯逍遥法外。 凌麒想了想,这点其实也可以理解,画功是练出来的,要练习就需要纸,但是……纸贵啊! 所以说古代的那些书画家、艺术家大多出自于贵族,因为只有他们才有钱,请得起老师,消耗得起纸张。 要风雅,必须要有风雅的资本。 古代文人为何写文章从不废话,惜字如金,字字珠玑? 真的是因为他们人人都本着对文字的负责,对文学的至高追求,而仔细推敲揣摩? 还不是因为……纸贵啊! 纸被发明之前,竹简更是又重又贵篇幅又小啊! 就像建国前期谍战,用电报发送信息,都是简洁之极的几个字/代码。 真的是因为装高深,装酷吗? 还不是因为电报……贵啊! 这就是生产力的局限性,如果造纸术经过优化改良,纸张贬值从而普及的话,那么紧接着就可以打破世家的知识垄断,推进教育普及,甚至社会文明产生变革,各种思想流派崛起,发起中国版的什么文艺复兴什么启蒙运动…… 但是! 慢着! 造纸术怎么优化来着? 凌麒是真心不知道。 凌麒不由问系统:有什么关于造纸的资料书没? 他忽然想到了这些,心里十分激动。 【对不起,由于你的级别不够,不能兑换工具书性质的道具。】 凌麒犹如被泼了一盆冷水,想了想,又不甘心地问道:升到下一级要多少积分? 【1000。】 凌麒吓了一跳,怎么突然要这么多积分了,这是十倍十倍的涨啊。 仅仅是升个级,还不是兑换。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凌麒从前不在意,现在是真的恨自己是学渣了,文科知识记不住就算了,他毕竟是理科的,但是!他是学渣!别说玻璃火药的制作方法,就连化学方程式,他就只记得一个天然气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了。 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想了这么多,凌麒无奈地发现,自己好像真的是……废柴。 几乎所有穿越者的优势,都不能体现。 没关系,他还有系统,凌麒这样安慰自己。 第十八章 景行行止 入关后,再走一截陆路,就会到丹水(长江的支流汉水的支流)上,乘舟而下,进入长江发达的水系。 托蔡源的福,凌麒蹭了好一截的顺风车。 而且……还蹭的有粮食。 尽管蔡源的粮食也没什么滋味,但凌麒与张冰雪二人还是感动得不行。 虽然,他们之前甚至吃上了野味。 但是!在没有任何调料的情况下,落在一个根本不会烤肉的人手中,烤出来的味道实在难以描述。 而且,他们终于吃上了盐。 不是说之前的朝廷的发放的粮食里面没有盐,但是太少了,太淡了,根本尝不出一点咸味。 不过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凌麒也不能一直蹭着。 站在渡口,蔡源再三看了看凌麒:“凌兄,张妹,你们真的不跟我去襄阳?” 凌麒点点头:“一路上多谢你的照拂了,我兄妹二人怎能再麻烦你呢。” 既然地方官会对流民有所安置,那么凌麒没有理由,也没那么厚的脸皮一直赖着。 何况,他蔡源本就是世家子弟,他们一个是平民女一个是黑户,如果跟过去,就算蔡源本人不会多想,但别人会怎么看,公子新收的仆从? 而且蔡源本就是有隐世的打算,他们又怎能再劳烦他给安排处所差事。 综上所述,凌麒果断拒绝了蔡源的邀请。 蔡源见他心意已定,只好叹气道:“那就算了吧,你若有空,定要时常找我来玩耍。” 他看着凌麒,眼神闪了闪,似乎明白了他的想法,便拍了拍凌麒的肩,转身踏舟。 小舟顺着江水缓缓漂流而下,隐隐传来蔡源的轻轻吟唱:“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深固难徙,廓其无求兮。苏世独立,横而不流兮。闭心自慎,不终失过兮。秉德无私,参天地兮。原岁并谢,与长友兮……原岁并谢,与长友兮……” 凌麒听闻,微微自嘲一笑:“我如何当得起屈子的橘呢,你才是让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见蔡源朝他看来,凌麒远远地挥了挥手,说着“再见”的口型。 小舟微微摇晃,之前赶车的老仆,划起船来也毫不逊色,操着船桨一摇一摆极为有力。 蔡源广袖飘然,当真有几分名士风流姿态。 “呵,这小子才几岁,倒真有几分隐世的潇洒。”凌麒轻嗤,随即低声喃喃,“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张冰雪仰头看凌麒,眼神如栀子花般纯净清澈:“凌哥哥何必菲薄,在我心里,你担当的起,你就是品性最好的人。那蔡公子奉你为友,才是他有眼光。” “是么。”被自家妹妹这么直白的一夸,凌麒有些不好意思,含糊了几句后,就带着她离去。 他们现在是在三户亭,南阳郡西北方的一个小县城。 凌麒二人走入县城,还没开始打听,就有人迎了上来。 “你们俩是关中来的流民吧?”一位短衣打扮的中年汉子,看着他们笑呵呵发问。 凌麒愣了愣,见他不似有恶意,便道:“是啊,怎么了?” 那浓眉大眼的汉子挠头道:“我是四月里的里魁,王二桑。” “哦,我是凌麒。”凌麒下意识接口道,他还有点愣愣的,里魁又是啥,他为什么跟他搭话,凌麒正准备问出口,那人却又开口了。 “我们里正好缺一户,你们俩小夫妻来我们里吧,放心,房子都安排好了!” “不好意思,”凌麒尴尬地红了红脸,指着张冰雪道,“我们不是夫妻,是兄妹。” 张冰雪同样有些脸红,不知是羞是气,听到凌麒的解释,连连点头:“他是我哥哥。” “哦。”王二桑点了点头,“兄妹也没关系啊,反正跟我走就对了!你们是流民,反正没有去处,我上赶着来给你们安排还不成?你放心,我们里的土地那可都是良田!” 什么里不里的,凌麒有点懵,里是一个地方? 凌麒不由看向张冰雪,张冰雪眨了眨眼睛,似乎有些心动,对了,他说了能安排去处。 “你是什么里?”凌麒定了定神,问道。 “四月里。” “四月里的什么?” “里魁啊。”王二桑一脸看傻子样,“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么。” 凌麒恍然拍头:“哦!原来是里魁大人,小的莽撞了,勿怪勿怪!” 凌麒从前没了解过,关于古代的官僚称呼什么的,但是通过这人的言行举止,他很快推测了出来。 这个“里”应该就相当于一个“村”,这个里魁想必就是“村长”了,嗯,应该是最小最小的官? 果然,那王二桑见凌麒尊称为“大人”,立刻胡子翘了翘,笑容更深。 于是在王二桑的带路下,凌麒二人便顺势跟着他走了,反正他们没地方可去。 而且他们两个一看就穷得叮当响,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能图谋的。 唯一让凌麒有点讶异的是,没想到这荆州安排流民的工作,做得这么热情,简直宾至如归。 直到……看见那座房子,凌麒默默把心中对荆州的政治赞叹打消了下去。 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 土墙面,茅草顶,这就算了。土墙有几个硕大裂洞,完全可以透过洞将里面一览无余。 上面茅草也莫名少了几块,成了几个秃顶地中海。 更令人发指的是那个门,挂在门口俩木板就是门? 凌麒走入门中,然后捂着被灰呛哭的眼睛回来了。 凌麒笑着咧出牙,从牙缝挤出声:“谢谢里魁大人了。” 原来这房子是这样的,难怪你那么热情,怕是之前有其他流民也不愿待在此地。 “不客气不客气。”王二桑摆摆手,笑咪咪道,“欢迎加入四月里,不管你们以前是哪的,都不算了,现在你们是我四月里的人。” 许是王二桑笑得太过灿烂,凌麒心中那点气竟给他笑没了,也罢,他本就不爱斤斤计较,反正就是无家可归之人,之前一直在流浪,如今有个免费的落户也好,这房子虽然破烂,好歹该有的都有,以后用心修缮便是。 第十九章 天书现世 长安城,未央宫。 刘协一身华贵的丝绸长袍,坐在宫殿门口的台阶上,俊秀的双目痴痴望着前方,发呆。 他是皇帝,本不能做出如此不雅的动作。 但是,没人在乎。 反正哪儿也不能去,反正他只是个,傀儡。 可是他能怎么样,他也很绝望。 前段时间,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发现了贪官赈灾的阳奉阴违,中饱私囊……可是他能做什么呢,他只能做这么一点了。 自己的一生就这样了么……永远的傀儡?摆设? 好不甘心。 刘协很想大哭一场,但是他没有哭。 他哭够了,泪流干了。 何况,哭也没用。 “陛下,在想什么呢?” 忽然,一位宫女跳到他面前,蹲下身子,撑着双颊看着他。 刘协见到她,顿时觉得心中一暖,不由朝她笑了笑,他本就长得俊美,笑起来自然是很好看的。 这个宫女大约是他阴暗沉闷世界中,唯一一点阳光了吧。 是的,阳光,她出现在他面前,就像一束光,把他照亮,温暖。 她是特别的,她跟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她不像其他宫人那样奴颜婢膝,把他供得高高在上,也不像那些可恶的臣子,维持着表面的恭敬,但眼中的不屑谁也看得出来。 只有她,把他看做人,一个普通的人,普通的男人。 所以在她请求将她调为贴身宫女的时候,他二话没说的同意了,他虽然是傀儡皇帝,这点小小的权力还是有的。 “陛下,你笑起来真好看!”她伸手摸上他的脸,“你要多笑笑才对嘛。” 刘协脸红了红,他握住她摸着他脸的手,不舍得放下,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他毕竟还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 他有妃嫔,但那些女人他一个也不喜欢。 但是眼前这一个……刘协脸更红了:“我……” “哈哈。”宫女笑了笑,揶揄道,“堂堂天子,这么容易脸红。” 刘协被这么一说,脸反倒黑了下去,郁闷地嘟嘴,显出几分可爱。 宫女抽回自己的手,仰天道:“我知道你在愁什么。” 整个未央宫,谁不知道刘协就是个傀儡皇帝,就是个挂在宫里的吉祥物,但是没有人敢说出来,有眼色的宫女太监,都去巴结李傕等人了,宫里几乎都是监视刘协的眼线。 她穿越过来的时候,宫里刚好病死了一个宫女,于是她便冒充了她。幸好之前此人在宫里,就是个透明一般的存在,属于没人喜欢,没人关注,没人在意的那种人,而她恰好跟她长得有些像,她一直小心翼翼,便没引起什么怀疑。 熟悉了宫中事宜后,她用自己的高仿钻戒贿赂了一个小太监头头后,终于得到在刘协面前露脸的机会。 幸好原来那位宫女,身家清白,没有任何背景,也没有跟任何势力接触过,所以便没被放在心上。 那么小皇帝看上了一两个宫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当然知道这位汉献帝是傀儡皇帝,但她既然穿越到皇宫里了,除了走皇帝这条出路,她别无选择。 但是做傀儡皇帝的妃子? 曹操不会容忍皇帝喜欢别的妃子,更不会容忍别的妃子生下子嗣,只有他的女儿可以。 董贵人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除非皇帝不再是傀儡。 经过穿越来最初的几天思想斗争后,她终于肯定自己无法做个奴才。 既然无法做奴才,那就做主子吧。 于是她确立了自己的目标。 皇后,独一无二的皇后。 是的,她来自现代,她不能容忍自己的丈夫三妻四妾,她也不会容忍皇帝后宫三千佳丽。 她见过现在的董贵人,是个小美女,但是天真的很,不足为患。 那些其他嫔妃她也不放在眼里,现在不是收拾她们的时候。 而且或许由于皇帝本身就没什么威严,刘协的妃嫔都没什么宫斗的兴趣。 她还发现有一个妃子对刘协敷衍了事,暗搓搓地勾搭侍卫。 她还听宫中小道消息说,李傕郭汜,都尝过后宫妃嫔的滋味。就是不知道是汉灵帝,还是眼前这小子的了。 不过这些她都不关心,当前首要的目标是要想着,如何帮小皇帝把权收回来。 这实在太难了,她目前也没有什么头绪。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重点中学高中生,没上大学,更不是历史系,只是电视剧宫斗剧什么的,看得有点多而已。 但是,她知道刘协是聪明的而且有志气的,不然他何以作为一个末代皇帝活到寿终正寝? 于是她决定赌一把。 “陛下……你愿意娶我吗?”她眼神瞥向别处,不敢看刘协,对一个小自己两三岁的人说这种话,实在太羞耻了,但她必须试探他的心意。 “我!朕……朕当然愿意,碧玲,朕这就,这就册封你……”刘协立刻紧张道,因为太紧张,还有点结巴,也是他心里没底,弄个宫女在身旁,他还可以做到,但册封妃嫔? 他一脸信誓旦旦,却没了下文。 “算了,不必说了。”碧玲伸手捂住他的嘴,“我相信你。” 碧玲朝他眨了眨眼,刘协有点羞惭地笑了笑,没办法,他真没什么底气,他后宫里的那些女人,都不是自己做主要的,她们个个都有出身,有势力纠缠。 “既如此,今夜你让我侍寝如何?” “什,什,什么?侍寝?”刘协脸又红到了脖子根。 虽然纳有后妃后,就有专门的宫人指引床帏之事,但他年岁尚小,还未曾实践过。 碧玲也脸红了,她低着头,不敢再说什么,她知道刘协会误会,她现在也没办法解释,只有这样,她才能与刘协两人单独待在一处。 是夜。 碧玲偷偷跑到宫中某偏僻一角,蹲在某颗树下,刨土。 挖了一会儿,终于挖出一物,碧玲连忙藏入怀中,以长袖遮掩。 重新再把土弄回去,碧玲又偷偷回到刘彻的寝殿。 刘协作为皇帝不能乱跑,她一个小宫女却几乎没人在意。 刘协正坐在床上忐忑不安,心脏乱跳。 待见到碧玲那婀娜多姿的身影,他更是手脚不知道往哪儿放。 “陛下,我给你看一个宝贝。”碧玲走近,坐在他床边,掏出那块东西。 “这是什么?”刘彻不由好奇。 碧玲高深莫测一笑:“天书。” 就着烛光,隐隐可见其上有四个大字。 三、国、演、义。 第二十章 人与人的 刘协接过那本书,视如珍宝。 他轻轻地翻了翻,柔软的触感让他心中一颤,他从没见过这么精美的纸张。 里面的字密密麻麻,个个小巧而工整。 不愧是天书! 刘协心中赞叹,他竟是一个字也看不懂。 “这本书写了什么?”刘协直接问碧玲。 碧玲纳闷地看了看他:“不是在你手上么,你自己看呗。” 也是凑巧,因为四大名著是高考必考项目,碧玲特意买了全套,穿越的时候,正在看这本《三国演义》,便一起带来了。 敢把这本书拿出来,她是经过了无数次剧烈的心理斗争。 “这个天书……我看不懂。”刘协沉默了一两秒,才低声道。 碧玲立刻怀疑地看向他,你好歹是皇帝啊,怎么成了文盲?难不成作为傀儡,还要限制智商发展,不给教书?这不科学! 而且这本书不少生僻字都有注音。 在碧玲略带鄙视的眼神中,刘协有点坐不住,他呐呐道:“也不是全然不识,有些字,还是可以猜出意思。” 碧玲怀疑自己买了盗版,抢过来,翻了翻,没错,是正版,作者也是写的罗贯中,不是施耐庵也不是吴承恩。 还是精装本,硬壳封面,质量好得不行。 堂堂皇帝怎么能不识字,没道理啊。 碧玲歪头想了想,再想了想,忽然恍然大悟。 这本书是简体字版本! 而且是楷书! 现在东汉末年都是用的繁体字,而且是隶书,楷书的流行还得要几十年。 “没关系,你看不懂,我给你读就是。”碧玲立刻道,“此天书包含天之机密,还请陛下听后不要泄露出去,否则恐有杀身之祸。” 见碧玲神色凛然,刘协跟着也严肃起来:“碧玲,你放心,这只是你我二人的秘密。” 碧玲点头,便喝了口,冷茶,润润嗓子。 “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汉;汉朝自高祖斩白色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为三国。推其致乱之由,殆始于桓、灵二帝。” “等等!”刘协忽然打断碧玲,后者纳闷看去。 “这这这,这什么意思!这个献帝是谁,他怎么让天下分为了三国?”刘协不知为何,心中有些发虚,他的前任是少帝,前前任是灵帝。 “就是你啊,你不知道你是汉献帝么?” “什么?这!朕还没死,朕怎么知道朕的谥号是什么!原来我的谥号是献……”刘协猛地一顿,随即紧紧抓住了碧玲的手,“这,这到底是什么书!”为何知道他的谥号,为何,为何说天下分了三国。 “这是天书,从天而降的天书!”碧玲故意压低声音,营造出神秘感,“这本书记录了自黄巾之乱起,到后面接近百年的历史,我无意中得到此书,特意献给陛下,为了能让陛下崛起,力挽狂澜,我哪怕泄露天机也在所不辞!” “碧玲,你继续读吧。”刘协感动地看他。 此后刘协夜夜唤碧玲诵读,众宫人只以为刘协独宠一小宫女,颇为差异。 没有人想到刘协得天书,奉为至宝,自以为得到能改天换日的秘籍。 …… 经过数日不休的奋斗,凌麒与张冰雪两人终于把房子收拾干净,漏洞什么的也想办法补上了,终于像是人住的了。 由于没有存粮,一直是在里魁家里蹭吃蹭喝,倒不是这里魁多伟大,而是他们家离此住的最近,推脱不得。 当然并不是免费的,除了想办法修正自己的房屋外,还得帮他们家干活,不过凌麒生长于水泥森林,哪里会什么耕田种地,为此还出了好些洋相,甚至让人以为是落魄贵族子弟。 好在凌麒聪明,即便不会,跟着学也很快掌握了方法。 “凌哥哥,我想请赵恭礼赵师傅来修一下织机。”张冰雪靠在门边,对正在树下乘凉的凌麒道。 这座茅草房,虽然破旧,但不算太小,里面桌椅床柜,耕犁织机等,该有的东西基本都有,不过都是一副年久失修的样子,其他粗陋些的还好,凌麒基本就能摸索着自己鼓捣好了,织机相比起来就复杂了些,凌麒估计自己搞不定,就没敢乱动。 张冰雪早就有找人修复的想法,连要找的木匠是谁都打听好了,毕竟做农活是慢功夫,一时半会出不了成果,只有等到季节到时成熟了,才有收获,倒是织布一年四季都可以织,她早早找人修好,还可以织出布换粮食或者其他有用的东西。 凌麒自然也想到了这点,但是没有提出来,他准备放在以后再考虑,他担忧的是另一个问题。 这里的木匠能白干活么,那么又是收多少钱? 虽然荆州的钱不像长安,还能使的出去,但是,他们没钱。 而且,他们是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 张冰雪曾保留的最珍贵的一支银簪,也送给里魁的女儿王白花了。 面对张冰雪闪亮的大眼睛,凌麒张了张嘴,有些说不口。 却见张冰雪捂嘴莞尔一笑:“凌哥哥,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 “什么?” “我都已经打听好了,赵师傅是这十里八乡出名的厚道人,找他做工,不仅收的钱少,而且还可以赊账。”张冰雪素手顺了顺鬓角长发,语笑嫣然,“所以你大可不必忧心,等我们以后有钱了再还也是可以的。” “赊账?”见张冰雪点头,凌麒有些愕然,赊账对于来自21世纪都市的他来说,真可以算是一个陌生词,不论是买什么或者请人做什么,都没有赊账的说法,就算不是现结现算,也得是预支付一部分的“按揭”。 所以凌麒从没往这方面想过,这是他现代人思维的局限性。 毕竟现代人的各种坑蒙拐骗层出不穷,现在谁做生意肯傻得“赊账”?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你上街没带钱,五毛钱的棒棒糖都不会赊给你。 不过凌麒看张冰雪的神情,显然“赊账”这种事对她来说很常见,很正常。 任何时代都有好人坏人,但古时民风,确实要淳朴许多。 第二十一章 引路之花 “那好吧。”凌麒点点头,张冰雪正要往外走,忽然他又道,“算了,你待在家里,我出去吧,你一个女孩子出外太危险了。” 周围的这几家,目前他们都已拜访过,还不算混熟,却也算是有和睦的邻里关系了,但是凌麒没听说谁是木匠,那么张冰雪说的那个木匠的住址,里此肯定有一段距离。 这个妹妹他是当做宝贝来疼的,哪里放的下心。 “好。”张冰雪乖巧的低头应声。 凌麒便捡起地上的草帽戴上,起身,这八月的天实在毒辣的很。 凌麒没有多废话嘱咐,他本就不是个爱啰嗦的人,况且他了解张冰雪,看着柔柔弱弱,其实冰雪聪明,呵,这个名字他倒是无意间起应了。 走出门,凌麒一边欣赏着乡间田地,一边挥手拍蚊子。 这个时节,小麦小米(粟)还有少量的水稻都已经收割了,接下来便是应该翻地种瓜类豆类,不过凌麒虽然被分到了地,但是目前还没时间打理,老实说,他都不知道自己的耕地在哪,他还没去看过。 不过想到自己也是有土地的人了,凌麒心中难免有些暗喜,要知道,这个时代,很多流民为了有口饭吃,都是卖身于那些地主豪门,成天为他人耕作,不仅没有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还要被疯狂盘剥,缴纳沉重的赋税。 尤其是关中地区,天灾人祸造成农民没有收入,不得不贩卖土地,地主豪强趁机大量土地兼并,于是大量自耕农沦为佃农,不堪重负。 所以说农民起义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必然发展的趋势,百姓在自己都没有吃的情况下,还要给你地主交那么多粮让你胡吃海喝?‘ 他娘的,这日子没法过了,不干了,反了吧! 于是在张角等人利用宗教的洗脑煽动下,黄巾起义就这么爆发了。当然这个时代可不是黄巾起义这么一个起义,只不过这个声势最为浩大,被史书记录了下来,其他各种小起义也是经常爆发。 然后朝廷不得不派兵镇压,然后……壮大了军阀。 腐朽的国家机器+低下的生产力+连年的天灾+万恶的土地兼并,此国想不灭都不行。 当然,从另一方面看,土地兼并壮大了豪强世家,也是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如此猖狂的原因之一。 不过凌麒现在应该算是自耕农,日后是给朝廷交税的,应该要轻松一点。 当然,也有荆州这个地方环境较好的原因,毕竟荆州是在长江流域,从气候上来说是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性气候,不容易出现干旱之类的天灾,由于凌麒所处的地方是长江一条支流的小支流,水量不大,也不易出现洪灾,所以相对来说好过多了,民风也较温和,没有北方那么彪悍。 秦岭淮河以南的自然地理的环境较好,战争较少,也是魏晋南北朝许多人往南迁移的原因,由此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力与文化等来“开荒”,“中国”的经济中心开始南移。 要知道,在此之前,黄河流域“中原”地区,一直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方的那是啥?虽然属于疆域范围内,同样是土著,蛮子,不被待见的存在,发展水平不在同一条线上。 更别说现代的什么上海、深圳,放在这时候顶多一个小渔村。 当然,带动南方的发展,这也算是乱世带来的好处吧。 想到这里,凌麒轻轻一叹,这个乱世一乱就是数百年,显然是弊大于利,他还是希望乱世尽快结束,和平的发展与交流明显才是最好的。 “凌麒,你上哪去?”忽然一个声音叫住了他。 凌麒停下脚步,回头,只见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俏生生站在一块田的另一边,她头扎两条麻花辫,一身褐色短打衣,容颜明媚,浓眉大眼,活泼又可爱。 这是王白花,里魁王二桑的闺女,对了,她还是周围这个乡的乡花。(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 王白花一直是此亭甚至别的亭的少年,求娶的目标。 “我去找赵师傅。”凌麒笑着答道,这姑娘极为爱笑,天真活泼,不像他老爹憨厚的外表下还藏着一股油滑劲儿,凌麒对她印象不错。 “啊,你说的是木匠赵师傅么?”王白花揶揄地看了看他,忽然大笑道,“你知道他住在哪儿么,你方向都走错了。” 凌麒扶额,该死,之前一直神游天外,居然忘了这茬。 于是凌麒顺口道:“那你肯定知道了?不如你给我带路?” “好,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王白花大咧咧一挥手,“走吧。”便率先迈步而去,凌麒见此连忙跟上。 “你是找赵师傅修织机的吧?”王白花看着前方,两手玩着她的两条辫子。 “没错。” 王白花嘟嘴,娇哼一声:“本来我跟她都闪亮好了,我带她去,没想到却是你出门。”她偏了偏头,麦色的双颊透出一层薄红,低声嘀咕,“干嘛把你推出来。” “原来是这样。”凌麒点点头,没了下文,他真是太紧张张冰雪了,她那样聪明,怎么会让自己独自出外在陌生之地。 走着走着,忽然凌麒眼角余光看见一抹红光,不由顿下脚步,走近一看,却是几个结成一簇的果子,每颗都是半个拳头大小,红彤彤的,上面有绿叶覆盖。 这不是番茄是什么! 得出这个结论,凌麒心中感动得几乎要落泪。 自从穿越以来,一直都吃的不是咸菜就是煮成一锅糊的“菜汤”,别说水果了,那是连水果的面也没见着过。 更别说他最喜欢的土豆、胡萝卜、茄子、辣椒什么的,那是直接没有! 作为一个喜欢吃重口味辣的人,一直清汤寡水,简直就是折磨。 还有孜然啊,烧烤不可或缺的孜然啊,也是没有! 就算有本土的花椒、茱萸调味料,可能由于产量少、价格贵,反正凌麒没吃到过。 想到番茄酸酸甜甜的滋味,凌麒不由喉结滚了滚。 番茄的味道也是很可人的。 凌麒不由伸手摘下,擦了擦,就要往嘴里送。 王白花一直纳闷地看着他,见他的动作,脸色一变,伸手就把凌麒手中的果子打落在地。 “你干嘛?”凌麒微怒道,好不容易有个吃的,居然被打掉了。 第二十二章 这西红柿 “那是狼桃,有毒!不能吃!”王白花急急道,这人送死么,真是的! “什么狼桃?”凌麒一愣,随即捡起来争辩,“这分明就是番茄!” 他虽然不会种田,但番茄这么明显的特征,他怎么可能认错。 “什么番茄不番茄?”王白花一脸你是白痴么,“这就是狼桃,这不能吃!哼,你被毒死了,我才不给你收尸!” 凌麒无语,但想到王白花毕竟是当地人,没准……真的……是他认错了? 凌麒忽然想到系统,便呼叫系统问道:系统,这个果子是什么? 【需要一积分。】 凌麒道:好吧,花费一积分。 【经过系统扫描确认,这是西红柿。】 西红柿? 西红柿不就是番茄! 这东西就是番茄! 凌麒缓了缓神,所以这番茄还有个别名叫“狼桃”了,可是为什么他们认为不能吃呢。 凌麒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想起自己在哪看过,似乎是这番茄是通过丝绸之路从番外传来的,一直是作为观赏性的植物,因为外表太过鲜艳且味道“怪异”,一直被古人认为有毒,好像近代有人以身试险后,才流行吃起来的,在现代又是蔬菜又是水果,成了餐桌上的常见物品。 不过凌麒瞧了瞧王白花凝重无比的神色,怕是跟她解释不通也不能解释。 “不如我跟你打个赌?”凌麒道。 “什么赌?”王白花带着疑惑与警惕地看他。 “就赌你说的这个狼桃有没有毒!”凌麒略带挑衅地看着王白花,要激起她的脾性,“你敢不敢?” “切,这有什么不敢的!”王白花撇嘴,一脸胸有成竹,随即眼光闪亮看着他道,“赌什么?” “赌一百钱!”凌麒道,心中笑开了花,小丫头,你输定了,“怎么样,敢不敢?你输了你给我一百钱,我输了我给你一百钱!” “好!”王白花立时点头,她是跟凌麒较上劲来了,一百钱对她来说不算少,但也不是拿不出来,而且她心中也认定自己一定会赢。 于是凌麒再次擦了擦手中那颗番茄,笑了笑,“我吃下去,你且看我到底会不会毒发身亡!” “什么?”王白花脸色又是一变,“不准吃!” “我不吃吃看,怎么能确定它有没有毒?”凌麒无语。 王白花神色颇为急切,“你傻啊,你毒死了怎么办,怎么能吃呢,我们去问大夫看看就知道有没有毒了。” “问大夫有什么用,还不是人说的,哪有人实践来的真实可信?”如果现在的人都认为这“狼桃”有毒,问大夫也是白搭,那么凌麒就铁定输了,他自然不干。 王白花脸气得涨红:“你怎么能这样!怎么不可以!” 凌麒不理她,张嘴就要啃,被王白花再次打落。 “我不赌了,不赌了!你也不准吃,这总可以了吧!”王白花气郁道。 凌麒看她这架势,恐怕拼死也要阻止自己吃这“毒物”了,凌麒无奈,只得先捡起来收入怀中,不准备当着她的面吃。 “行,我不吃,咱继续走。” 王白花又瞪了他两眼,才松了口气,哼一声,继续走在前面带路。 凌麒站在后面,看着她晃着两条麻花辫的背影,摇了摇头,傻丫头。 他掏出一颗番茄,张嘴便啃,这下终于成功进入嘴里了,柔软果肉,香嫩果汁,尝到久违的酸甜滋味,凌麒只觉好吃到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头。 凌麒不由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王白花本就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听见这声音,猛然回头,凌麒的嘴边还残留有汁水,手上还拿着一个被啃了一口的狼桃。 王白花脸色大变,忽然悲喝一声,然后双手抓住凌麒的双臂猛烈摇晃。 “你给我吐出来!” 许是觉着摇没用,又伸出手要往凌麒嘴里抠,被凌麒慌忙躲过。 奈何王白花不依不饶,便开始手脚并用,凌麒又不想伤了她,没敢动太大的力,两人纠缠起来。 忽然王白花踩滑了脚,一个重心不稳,便向后仰倒,但是她还抓着凌麒,于是她倒地的时候,连带着凌麒也扑了下来。 扑在了,她的身上。 感受到少女柔软的身躯,凌麒浑身一僵,心跳一滞。 凌麒唇角的番茄汁,轻轻擦过王白花的脸颊,擦出一道红痕。 王白花这一撞可不轻,再加上上面还压下一个重物的双重打击,可真算是头昏眼花,一时间没喘过气来,她下意识伸手推凌麒。 凌麒犹如触电一般,也不知怎么的,便双手撑在王白花的两边,撑起了自己的身体。 顿时,四目相对。 只见王白花漂亮的大眼水雾盈盈,更有几分动人之色,他不由微微失神。 王白花愣了愣,愣了又愣,才猛然回神,红着脸伸手一把把凌麒推开。 “起开!” 凌麒被很轻易地推开,躺倒在地,他还有些失神,便一动没动。 王白花爬起来,见此大惊失色,误以为他已然毒发,嘴一瘪,嗓子一扯,便扒在他的“尸体”上,哇哇大哭了起来,泪珠不要钱似的往下掉。 由于情绪太过激动,王白花还伸手乱锤。 “你怎么就要死了啊!” “你死的好惨啊!” “是我害死了你……是我害死了你……” “你真的死的好惨啊!” 凌麒很无语,非常无语,但不知为何,心里又有那么一丝说不出的味道,她是真的在乎他。 “哥哥我还没死呢,瞎哭丧什么。”凌麒起身,顺道也把王白花扶了起来。 王白花肿着双眼,歪头打量了凌麒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带着轻轻地,小心翼翼地试探:“咦……真的没死?” 凌麒点头,还特意活动活动手脚,示意自己真的没事。 “这个真的没毒?”王白花捡起滚落在一旁,被凌麒咬过一口的番茄,看一眼,再看一眼凌麒,又看一眼番茄,再看一眼凌麒,如此这般循环了数次,才微微眯眼,笑道:“你这个短毛鬼眼光还真有几分灵光!” 自从搬来此处后,他的短发无法遮掩,便得了个“短毛鬼”的外号。他扯谎说是被烧过,便没人问责于他,反倒对他有了几分同情,然而这个外号也传遍全里。 凌麒闻言不知该气该笑,摆手让她继续带路。 第二十三章 粮食产量 王白花见凌麒真的没事,又恢复了她一贯的欢乐做派,路上见到谁都笑着打招呼。 凌麒一边吃着番茄,一边打算自己留种子种下来,又琢磨怎样能将番茄的种植推广开来,毕竟番茄这种食物不娇贵,对气候眼光水分等要求不高,似乎亩产还挺高来着? 想到这里,凌麒不由问系统:这种番茄播种下来,亩产能有多少? 【需要5积分。】 凌麒微微有点肉痛,但还是道:是的,你扣吧。 【根据当前土壤水平及农业水平推算,约能亩产2000-4000kg。】 凌麒微微一惊,居然这么多,他不由又问:扣我积分,当前的小米亩产是多少? 【140kg左右。】 凌麒又是吓一跳,这个时代的粮食的产量居然这么少! 他只问了一个小米,但想来小麦水稻大豆等也差不了太多,难怪啊。 虽然番茄不是粗粮,其营养价值不能作为主食,但如果大量推广的话,想来人民的吃饭问题也能得到进一步的解决,至少……不必再吃人? 不过话说回来,吃人的都在北方地区,因为旱灾导致的粮食没有收成,南方好像没有相关记载……毕竟南方纬度低,大自然赐予的雨水向来足够丰厚,就算闹天灾一般也是闹洪灾。 凌麒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心中隐隐冒出一种想法,但很快被他抛在一边,转而问系统杂交水稻的亩产量,得到的结果是“400kg”,凌麒吓了一大跳,这比普通的水稻的产量多了接近两倍,这还是建立在目前的土壤水平和生产水平的情况下! 难怪都说袁隆平解决了中国13亿(曾经)人口的吃饭问题! 现在国际上几乎所有水稻,都是引用的袁隆平杂交水稻的种子。 难怪不少专家学者还说国家太小气,只给了500万奖金!最后这500万奖金,也被其继续全部投入于科学研究事业。 现代人享受着既得成果,对曾经杂交水稻出来之前人民的吃不饱的苦日子,老一辈的人可能还有记忆,年少者根本没感觉,凌麒从前也是一样,但是穿越后体验了饥荒,他是深有感触,打心眼里佩服起那些伟大的科学家,尤其是袁隆平。 可恨微博/论坛/新闻等的各种公知大v妓者日杂美分带路党,享受着现代新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好处,然后不要脸的拿钱各种黑中国名人科学家等,洗脑煽动不明真相的单纯(蠢)少年,简直无耻之极! 更可恨的是,他曾经还被风气影响过,这是凌麒最不想承认也不得不羞愧承认的事。 可恨现在大量追星族脑残粉把各种明星网红捧上了天,对于真正对社会对人类有贡献的科研人员却没多少人关注。 没有那些一代代科研人员的努力钻研,哪有现在的物质生活。 更别说有抱着键盘在网上随意装逼喷人此等美事的存在。 可惜袁隆平虽仍旧健在,但系统绝对不会把他弄穿越过来——凌麒发现系统弄来的基本都是年轻人。 可惜那个不算美好不够完美,但相对和谐稳定平等自由的社会,他,再也回不去了。 既然回不去,那只能在这里好好生活。 如果可以,也希望能…… 凌麒忽然问系统:系统商城售卖杂交水稻的种子吗? 【有,不过当前你的权限不够,不能兑换种子或者含有种子的物品。】 凌麒不由眼睛一亮,但随即黯淡下来,升级需要1000积分,但他此时只有153分了。 慢着! 怎么只有这么点了。 凌麒立马问系统。 【系统会根据你提的每一个问题进行酌情扣分,非指向性问题不会提示积分。】系统的语气仍旧毫无波动,但凌麒分明听出了几分幸灾乐祸的味道。 凌麒心中隐隐不妙,该不会这个问题也扣分了吧。 想到此凌麒谨慎道:如果让你调出积分商城也会扣分? 【不会。】 凌麒心中松了一口气,连忙让它调出积分商城,看见左上方的数字又变成了151,凌麒一阵肉痛。 看来凡是还得尽量靠自己,绝对不能养成对系统的依赖,免得又被这系统坑,凌麒本来还想问还剩多少穿越者呢,此刻也只好作罢。 本来有穿越者死亡,系统每次都有提示,凌麒之前也有在心中暗自计数,但时间一长,死的人一多,他就懒得计数了,此刻也不知道还剩多少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期间,有了好几个穿越者杀穿越者的提示,其中77号又出现了一次。 一路上,王白花不知为何,没有主动朝凌麒搭话,只拿眼角余光时不时瞅着凌麒,她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也没有发现凌麒的心不在焉,或者说,两个人都是心不在焉。 阳光渐渐炽热,路边的野花反射出点点金光,送来丝丝暗香。 脚下的土地坚实,偶有杂草窜出,零碎散落着一些碎石,王白花走着路,也随意踢开这些碎石,若是在往常,她必然是追着小石头踢一路的,现在也不知为何没了兴致。 “白花!你到哪里去?”忽然一个声音叫住了她,王白花一愣,刚想习惯性地扬起笑脸,见到那人,却脸色一沉,没好气道:“关你什么事儿,我爱去哪去哪!” 凌麒见此诧异地看了王白花一眼,之前跟她打招呼的人,可不是这个待遇。 凌麒又看向那人,那人看起来年岁与他差不多,相貌寻常,一身普通的灰色短打衣服,但是污迹甚多,头发油污,绑着的髻头歪歪扭扭,似乎随时就可以松垮散落,色眯眯的目光在王白花的曼妙身姿上流连,整个人看起来邋遢又猥琐,难怪王白花没个好脸色。 凌麒自己对他那种猥琐目光,也隐隐觉得不舒服。 但是那人全然像是没有察觉到,二人对他的厌恶与疏离,反而嬉皮笑脸地凑了上来:“小白花~干嘛对哥哥这样凶巴巴的,昨天夜里你可不是这么对我的哦~~~” 第二十四章 眼高于顶 “滚!”王白花皱眉怒喝,随即有点着急的看了凌麒一眼,再狠狠瞪着那人道,“路孟你真是好不要脸!昨天我拿扫帚把你没打够么,你今天皮又痒了是不是?” 路孟嘿嘿笑道:“能够摸上你的脸,挨你一顿打也是值得的。”他伸手摸着自己的胡茬,朝王白花狠狠抛媚眼,“打是亲骂是爱嘛,你打得我那么痛,说明你真的爱我嘛~” “你!”王白花气得胸脯起伏,深深呼吸。 路孟目露淫光猥琐地盯着她的胸部,吹了一声流里流气地口哨,突然咸猪手就朝着她胸前柔软伸去。 “啪!” 这种偷占便宜的事他是做惯了的,所以动作一向快速,让对方无法闪避甚至还反应不过来。 但是,他快,有人比他更快。 看着抓住自己手腕的人,路孟眉毛一吊:“你是谁?” 凌麒冷哼一声,手下用力,将他捏疼得面色扭曲,才甩开手道:“你最好手脚放干净点。” 王白花眸光闪闪地看向凌麒。 路孟去揉被捏疼的手,下意识“唉哟”一声,随即瞪了凌麒一眼,色厉内荏道:“咱们走着瞧!” 撂下这句狠话,路孟转身灰溜溜地走了。 两人继续赶路,谁知走了没两步,那路孟见跑得离他们距离远了些,顿下身形,叫道:“小白花儿,你屁股真翘啊!”又是一声口哨,便一溜烟跑没影了。 王白花咬牙切齿:“这个路孟!气死我了,真想宰了他!” 凌麒忽然觉得刚刚下手真是轻了。 听王白花介绍,这叫路孟的是此地有名的地痞无赖,平生最为好色,最喜欢的事就是想尽办法占别人大姑娘小媳妇的小便宜,耍尽滑头,不要脸之极,偏偏是本地亭长的亲戚,又没做什么真正对人有伤害的事情,就算放到衙门里也说不出个什么名目,乡里乡亲都讨厌他,又都拿他没办法。 不像现在还有个“性骚扰”的罪名,可以弄去坐牢。 王白花作为此乡公认的美女,被骚扰的次数最多,实在是防不胜防。 有时稍不注意就被他得手了,比如昨天就被他摸了脸。 王白花对谁都是笑容满面,唯独对他笑不出来,她同样拿他没本法,这个人就是事后要挨打也要摸到女人,偏偏众人都念着他亭长亲戚没敢下狠手,也不敢真正闹出人命。 他就是这么犯贱,犯贱得让人毫无办法。 凌麒知道后,也觉得头痛,他发现,他也没办法。 这种小奸小恶的混不吝,比大奸大恶更难缠。 于是凌麒选择跳过这个话题,转而让王白花接受介绍这个里及周围的住户,好让心中有个底。至少碰到路孟这种人,就得躲远一点。 “对了,你看这户。”王白花指着一座房子道,“这户人家只有周寡妇和她那七岁的儿子,她原来是住在路孟隔壁的,因为丈夫死了后,实在受不了路孟的骚扰,才搬到这儿来的。”此时他们已经走出几个里了,与凌麒的茅草屋有相当一段距离。 凌麒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恰好看见一位少妇正在择菜的少妇,柳叶眉丹凤眼,眉目微见沧桑,透出成熟的风韵,却更添一抹独特的秀丽姿容。 “既然已经成孀,为何不择一人再嫁?”凌麒不由问道。 一个人还要拉扯一个孩子,多辛苦。 他记得这时候女子地位不是太低,对女子还没有那么多束缚,还没有宋朝程朱理学后变态的贞操观念,女子改嫁再嫁都是常事,曹操就是著名的人妻控,曹操还被她的原配丁夫人“休”了,而曹操也很尊重得没有强行把她留下。 凌麒转念一想,似乎现在这个时空,这时候丁夫人应该还跟在曹操身边,她的儿子曹昂应该还没有死。 王白花轻轻一笑:“这位周寡妇气性高,去求过婚的她一个也没看上。” 凌麒闻言一愣,讶异地看了那周寡妇两眼,那周寡妇似乎有所察觉,抬头一看,漂亮的凤眼眨了眨,正好与凌麒对视。 凌麒礼貌性地笑了笑,那周寡妇却是面无表情,冷冷地瞥开视线,低头继续做自己的。 王白花耸耸肩,做出无奈的表情,随即捂嘴凑近凌麒,低声揶揄道:“她大约是也没看上你吧。” 她说着,自己竟先笑了起来。 她只觉得凌麒长得这般好看,气度也很独特,那周寡妇居然也是毫无所动,当真是眼睛长在头顶上了。 凌麒微微摇头,他觉得这周寡妇不是傲,是天生就性格冷淡。 再说,凌麒一直觉得,他是帅,但是帅得很普通,单从长相来说,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两人又走了一会儿,终于到达赵木匠的家前。 凌麒只见院子里横七竖八倒着各种木具,一位瘦小的中年人,正在精心打磨一间器具,那专注的模样,甚至让人不忍心打扰。 比起他来,另一位身材高大的少年就显得颇为懒散,他正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一块长板上的刮刀搓着木头,木头卷儿随着他的动作断断续续的绕出花。 他眼光正四处乱瞟,当先便看见凌麒二人走来,他立刻停下自己的动作,向前热烈得迎了过来:“小花妹妹来了啊。”他对王白花笑着,直接无视了一旁的凌麒,“快坐快坐。” 他手脚麻利地从一堆木具中拖出一个小板凳,用袖子擦了擦灰,殷勤摆在王白花面前。 那中年听见动静,先是瞪了那少年一眼,才看向凌麒二人,和善地笑道:“王丫头啊……这位小兄弟,你们有什么事么?” “想必您就是赵恭礼赵师傅吧?” “正是。” “是这样的,我想请您帮我修一下织机,不知道您现在有没有空?”凌麒恭敬一礼道。 “修织机啊,没问题,现在就可以去。”赵恭礼答应得很干脆,“你家住哪?带我们去吧。” “在四月里,就是在王里魁他们家旁边,这不特意请得王姑娘带路么。”凌麒顺口答道。 赵恭礼闻言却是一愣:“他们家……旁边那家?你是新搬去的?” “是的。”凌麒点头,隐隐觉得有点不对。 果然,赵恭礼与那少年都是脸色一变,王白花也尴尬得偏了偏头。 第二十五章 心理阴影 “怎么,有什么问题么?”凌麒不由问道,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就是知道王二桑主动拉人没啥好事。 三人互相看了一会儿,都有点尴尬,尤其是王白花,脸色红一阵青一阵,如果说出来,弄得他父亲专门欺负外乡人似的。 但,左右这事也瞒不过去。 王白花轻轻叹气,偏头低声道:“十年前,那房子原来住的那户人家,突然一夜之间死绝……原本父亲打算带人拆了的,可是……拆迁期间总是出现各种邪乎的怪事,我爹他们就不敢再动了,于是就有传说那房子闹鬼,那房子便一直晾在哪儿,也没人敢去住……” 顿了顿,王白花闭眼,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他们是邻居,我曾亲眼看见过他们的尸体,也不知道为什么,便偶尔做噩梦,原本没怎么当一回事,可是这年两年来次数越来越多,那房子也有些不消停……我害怕……于是父亲便觉得活人的生气阳气,或许能镇住其中阴气,所以……” 王白花没说,自从凌麒搬来这数日以来,她却是没再做过噩梦。 她住了口,没再说下去,她怕凌麒因此生气一走了之,更害怕因此而讨厌她。 “兄弟,你不必介意,你是男人,血气方刚阳气旺盛,能镇得住的!”少年立刻上前帮王白花说话。 赵恭礼神色却有点讳莫如深,没有说什么。 凌麒愣了愣,他是唯物主义者,不信鬼神,自从他搬过去后,也的确发生没有发生过什么异常,所以从没往这方面想过,最多埋怨住宿条件太差,而对于王二桑,他不否认曾阴暗地想过,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原来,是迷信…… 就算发生了穿越这种离奇的事情,就算有系统更离奇的存在,也没有摧毁他唯物主义坚定的信念——他只认为这或许是更高维度科技的产物。 所以凌麒听完王白花的解释后,没有丝毫生气或者害怕等情绪,反而因为王白花的坦然,而对她更多了一丝好感。 如果这样能减少这个可爱姑娘的心理阴影,让她安心,何乐而不为? 于是凌麒顺着少年的话笑道:“看来我的确是镇住了,哎呀,那小鬼见了哥哥我都得躲着跑呢。” 王白花闻言不由噗嗤一笑,心中包袱不知不觉放轻了些。 “对了,你说那户人都死亡了,不知是怎么死的?”凌麒想了想,不由好奇问道。 “是疫病。”少年抢答,“那年他们那家人,有人外出不知道从哪儿染上了疫病,然后传染了全家人,幸好他们暴毙的快,死的早,才被及时发现,不然全乡人都要遭殃。” 原来是疫病! 凌麒差点忘了,瘟疫也是全人类的大敌啊! 古时医学水平不高,很多时候都是束手无策,即使是现代医学,对于很多病毒都是无可奈何,只是好在现代在控制方面效率极高,及早发现,并且迅速遏制其蔓延。 即便如此,2002年的非典,也曾造成了全球性的蔓延与恐慌,死伤无数。 更别说十四世纪的欧洲黑死病,直接导致欧洲人口锐减死伤大半。 要知道,在古代,一个小小的感冒发烧,都能轻易要人性命。 中国古代每逢乱世,也是大大小小的瘟疫不断,有些地方甚至因为没有稳定的政权,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史书上没有记载的全村团灭之事不知几何。 所以张仲景才有感于此等惨相,致力于研究医术,解决感染类疫病,将毕生所得心血写下,造就《伤寒杂病论》这等医学名著,至今都是作为学医者的教材。 想到张仲景,凌麒不由微微一愣,张仲景好像也是三国时代的,可惜不知道现在在哪,若是能有机会,真想去见上一面,近距离瞻仰,顺便要个签名啥的。 对了,还有华佗,如果见到华佗,一定要叫他远离曹操,让他绝不给那白眼狼治病,曹操晚年居然因为拒绝华佗做开颅手术,疑心病发作觉得总有人要害他,把华佗给杀了! 赵恭礼犹豫了一下,慢慢道:“你那里,我还是不去了吧。” 凌麒回神,下意识问道:“为什么?” 赵恭礼推了一下那少年,道:“这是我儿子,叫赵小牌,你放心,修织机他完全可以的,我这把年纪就不跟着折腾了。” “什么,又是我?”赵小牌微微苦脸,有点不情不愿地哼了哼。 凌麒见此,有点尴尬,知道赵恭礼不是不愿去,而是有点忌讳“鬼屋”,古人大多迷信思想浓重,他也没办法,总不可能押着人去吧,可是这赵小牌也不愿去,他就有点淡定不能了,这小子一看就是个不怕的,似乎就是……懒。 他老爹都有点使唤不动。 但是此情此景凌麒也不知道说什么,他是真的没底气。 王白花见此,当下单手叉腰,娇嗔一声:“赵小牌!你敢不愿意去?” 她双颊微微鼓起,明媚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举起小粉拳示威。 明明凶巴巴的态度,却让赵小牌心中一软,哪里还有不愿意的,连连点头:“好吧好吧,我去,我去还不成。” 赵小牌收拾东西,将可能用得着的器具都装在一个小木箱里,一旁坐着的赵恭礼一直在看他的动作,动了动嘴,想要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 三人给赵恭礼打了个招呼,便往凌麒家走去。 谁知走到一半,赵小牌忽然拐了一个方向,王白花察觉不对,立马拉住她,对其娇喝道:“你干什么?” “嘘!”赵小牌竖起食指在嘴边,“我得去找个帮手。” “什么?”王白花脸色一沉,以为他要找别人一起借机贪玩,“找个屁帮手,这么点事你怎么可能干不成!赶紧走。” “不是的。”赵小牌急急辩解,“我不是干不成,但是……我是……”他一拍脑袋,“哎呀,跟你们说也说不清楚。” 见两人还是一脸不解的神情,赵小牌干脆耍赖:“你们不让我去找人,我就不修了,你看着办!” “找就找吧。”凌麒连忙道。 赵小牌点头,似想到了什么,又道:“可不能告诉我爹。” 第二十六章 阶级世袭 两人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只得跟着他去。 走到一处,赵小牌扯着嗓子叫道:“孙三子,快出来!” 王白花微微一惊:“竟是找他?他不是孙师傅的儿子么,找他干嘛!” 不一会儿,在赵小牌的喊声下,一个瘦高少年跑了出来道:“赵小牌,找我干什么?”他转头看见王白花,神色也柔和下来,“小花妹妹也来了啊。”他又看了看凌麒,以眼神询问。 凌麒正要主动做自我介绍,赵小牌抢先一指他道:“这是新搬来的,我正要去他家修织机,一起去吧。” “修织机?”孙三当即眼睛一亮,“好啊,那还等什么,快走吧。” 王白花纳闷道:“你家不是打铁的么,怎么对织机这么感兴趣。” 孙三却沉默了,赵小牌也不再说话,于是王白花似乎被感染,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凌麒再次神游天外,也没有说话。 四人行走间,气候陷入诡异的尴尬中。 凌麒正在想古代工匠的处境。 古代工匠分为官匠与民匠两种,顾名思义,一种是领死工资为官府做事的,一种是自己赚钱出卖自己的手艺而活的。 但是不管是官匠还是民匠,他们都是一个阶层,一个……世袭的阶层。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古代统治者将各种从业者分为四个阶级,士农工商,匠是排在第三,社会地位极其低下,而且,世袭,父辈是匠人,那么子辈也必须是匠人,尤其是官匠,管理的更为严苛。 是的,一般情况下,士农工商这四个阶级,都是世袭。 士人对匠人的歧视是相当严重的,后来北魏的时候甚至有政策规定,匠人家庭出身不得读书务农,一辈子只能学匠。 就算是排在最末的商人,还可以通过钱财翻身,买官买爵啥的,不说别的,就说引动军阀割据的何进何大呆萌,不就是个屠夫出身么,买通关系送妹入宫,最终一飞登天,成为堂堂外戚权臣何大将军! 历史上商人翻身之事不胜枚举,但是匠人?太少太少。 并且由于匠人的垄断技术性的传承,许多古代精妙工艺都已失传,并且直接导致科技的发展较为缓慢。 道理很简单,都要垄断技术,古代基本上会点技术能混饭吃的,都不会传给外人,只会传给自己子孙,而且是传男不传女,这种封闭式的传承,如何能够交流,没有交流如何能有效发展。 在这种环境下有开创性发明的,那是真天才! 大多数都是在维持祖上传来的技艺上,缓慢而又缓慢地慢慢改良进步。 可以发现,同一种类型的工具的进步,竟然是以百年为单位。 就说最常见的造纸术,早在西汉就有雏形,然后在东汉年间出了个蔡伦这样的天才,改良了造纸术,发明了一套完整的造纸工序。然而直到唐朝,造纸术被再次改良,纸张才真正流行起来。 而若是某个掌握某项独到技术的人突然死了,岂不失传?比如诸葛亮,他发明的什么诸葛弩什么木牛流马,都已在后世失传。 所以说教育是何等重要,书籍何等重要,学校又何等珍贵!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凌麒觉得古代这种阶级垄断制度非常不合理,简直深深打压了人民群众的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以及生产积极性。 凌麒何等聪明,闻言后很快就想出了其中关键。 是的,就算不喜欢,也必须子承父业,没有办法。 这个叫孙三的人,出身于铁匠之家,但是,似乎喜欢木匠之活,而赵小牌这点对朋友倒是挺够意思的。 凌麒甚至对孙三还有点同病相怜之感,作为一个喜欢文科的人,却硬生生被逼去了理科,同样是学着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干着自己不喜欢的事,那种滋味…… 王白花早已受不了四人之间古怪的沉默,没话找话的已经转移话题,此时三人聊的正开心,只有凌麒一个人还在发呆。 王白花也注意到,凌麒经常发呆,有时候真的像中了邪似的,对周围的事情充耳不闻,她甚至怀疑过是不是鬼上身。 如果凌麒知道她的想法,恐怕会无语之极,这只是所有学渣都有的必备技能之上课走神好吧,只不过被他养成了习惯。而且有时候他不是在发呆,而是在跟系统讲话。 慢慢地,凌麒也加入了三人的谈话中,四人有说有笑的到了凌麒现在的家中。 张冰雪正在扫地,听见动静,放下扫帚,迎了上来。 “凌哥哥,你终于回来了!”她欢喜道,随即看见赵小牌和孙三,眼睛一亮,“你们想必就是来修织机的吧,小女这厢有礼。”她伸直一双素手,缓缓合拢,右手微曲,左手搭在上面,直直举于额头,身体鞠躬的同时,又优雅地慢慢下移与胸。这是汉朝女子的正规礼节,却不是电视里常见的清朝那种蹲身礼甩帕礼。 当然平时不是那么重要的场合,女子也可以与男子一样拱手为礼,这并非男子的特权。老实说,真正严格遵守礼仪,只有那些世家贵族与一些极其重大的场面才有,寻常百姓哪里拘束那么多,单说凌麒见过的,做得动作不标准的到处都是。 不然当年孔子为何还要感叹“礼乐崩坏”,乱世之中命都难保,且人心浮动,“礼节”什么的其实都虚得很。 包括凌麒与蔡源相处时,也颇为随意。 那两少年,看见张冰雪,只觉眼前一亮,暗自惊艳,回礼过后,几人简短介绍了一番,赵小牌当先说话,语调不知不觉放轻柔了许多:“织机在哪,带我们去看看。” 几人走入房间,由于光线问题,不好操作,便将其抬出来。 破旧的织机在阳光下反射淡淡金光,其上木条纵横交错,原有的灰尘被擦得干干净净,正准备迎来新生。 赵小牌打开工具箱,孙三绕着织机仔细观察,偶尔敲敲打打,然而他指着几处:“是这里,这里,这里,朽坏掉了。” “好的。”赵小牌拿出了几个工具递给他。 然后,凌麒愣愣看着……木匠儿子的赵小牌在给铁匠儿子孙三,打下手。 第二十七章 爱的眼瞎 两人走时,再三嘱咐,千万不要告诉他们的老爹。 这个请求又没什么好为难的,凌麒等人自然答应。 少男少女间建立起淡淡的独特默契。 “这两人也忒怪。”看着他们的背影,王白花不由嘀咕。 张冰雪看见被修好的织机,眼睛弯成月牙,欢喜地笑了笑,随即跑入屋内,把纺车也拖了出来。 紧接着捞出前几日沤好的麻。 这些麻基本都是亚麻、大麻、苎麻等,是张冰雪与王白花一起采摘回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大麻”,就是那个“大麻”,不但可以作为食物、药材、布的原料,还是后世很知名的毒品之一的原料。 沤麻就是把麻的茎杆之皮撕下,浸入水中,使其纤维组织脱离出来。 然后捞出其纤维组织,便用纺车将其制成丝线,当然也有用纺锤制线甚至手工搓线的,但相对粗糙,至少汉朝时期纺车与织机便已大量流行。 最后将这些丝线安入织机中,进行织作,出来的成品,便是布。 此时张冰雪正在纺线,凌麒没见过这些,在一旁不由好奇地看着。 这个纺车外形有点像只有一个轮子的木头自行车,下面有个“l”型的架子底座,轮子上的“脚踏板”便是手柄,操作过程就是一手牵丝,一手摇那个手柄。 王白花看见她在纺线,不由瘪了瘪嘴,也跑回自己家了,她可不能整日玩耍,她也要纺织。 织出的布匹,不仅要供本人使用,还得交税,如果有多余的便可以售卖。 古人对纺织生产极为重视,甚至将纺织技术视为女子才德的标准之一,并且在其婚姻时作为一种很重要的考核技能,著名乐府诗《孔雀东南飞》里面就曾写过“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里面女主人公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人美心善女子技能值满点,本来已经堪称勤劳贤惠的娇妻楷模,偏偏其婆婆瞧上新人后,对其各种看不顺眼,鸡蛋里挑骨头,嫌弃织的布少,最后活生生把她给逼死。 凌麒当初看这首诗的时候,最为鄙视男主人公焦仲卿,在其妻跳水自杀后,居然也“自挂东南枝”的殉情了!这人也太过软弱窝囊!人活着的时候你干嘛去了?简直是愚孝所造成的悲剧! 居然就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媳妇整日被欺压虐待,没用! 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就嫁给了这么一个窝囊废,眼瞎! 不对,毕竟古代是包办婚姻,应该是姑娘的父母眼瞎。 凌麒想到焦仲卿的父母,又是气不打一处来,因自身缘故,他最为痛恨父母强行给孩子安排一切,以强势之姿态,以爱之名,以伦为压,自认为好的就是好的,从来不曾真正关心过孩子真正想要什么! 这种毒瘤一般的思想,一直延续到现代中国还在生龙活虎。 这是爱?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阶级压迫,道德绑架。 呵,这就是孔夫子推崇的所谓的孝道…… 你以为孔子常说的“君子”是什么? 君子是贵族。 孔子就是完全站在贵族的立场上,他是个典型的阶级维护者,儒家思想并不是神一般的崇高而伟大,只是因为这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权益而量身打造,所以汉武帝看出其中奥妙,所以董仲舒为迎合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各朝各代,都是自觉加强维护与洗脑。 但是问题要辩证看待,儒家思想也没好处么? 当然有好处,甚至其利弊已然分不清楚谁多谁少,因为凌麒已然无法理智对待,他自己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但是他从来不是众人眼中的乖宝宝。 他聪明,他也任性。 所以他成了学渣。 凌麒忽然觉得心有点累,他正想给自己倒杯水,忽然脚步一顿。 《孔雀东南飞》这个故事,不就是发生在东汉末年,现在他所穿越的朝代么……也不知道这对悲剧鸳鸯死了没有。 凌麒轻轻一叹,虽然鄙视焦仲卿,但是心中也难免有说不出的复杂感情。 他这个人天生就不是冲动的性格,不喜欢做太过激烈的事情,一直是偏保守性质的随遇而安……所以当年抗议无果后,他选择了妥协,不跟自己的父母对抗,因为他知道,他对抗不了。 他知道,这是他的缺点,也是他的优点。 因为少了一股少年热血般的冲劲,所以理性一直在头脑中占据优势,他这类人,最容易在此种人命如草芥的乱世中生存,也最不容易为自己完全没有希望的野心付出行动。 所以他一直想的是避难于南方,而不是留在北方拼搏出一番事业。 就像是个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小老头,永远只会首先关心自己眼前的收成。 放在游戏里的说法,就是猥琐发育,稳而不浪,然而把握时机的眼光极毒辣,出手快准狠——他这种游戏风格,一直让他的胜率居高不下。 而他现在也正准备做个好农民。 “凌哥哥!”忽然,张冰雪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停下手中动作,对凌麒道:“我们没水了,你能不能去打些水来?” “好吧。”凌麒愣了愣,点头点的很痛快,心中却暗暗叫苦。 没有自来水的世界,真是折磨。 这里有一条小溪,离此处较近,凌麒起初是很高兴的。 然而,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天真。 溪水都是被用来灌溉淘菜洗衣服什么的,真正的饮用水,是井水。 虽然在凌麒看来,这古代的水质都很好,但实际还是有区别的,何况周围人都把此溪水当做“洗水”,他无法厚着脸皮去喝。 这意味着他必须翻过三个小山包,去井里打水。 简直累死个人! 凌麒才来的时候,一次性跑了好几趟,才把水缸灌满——主要是他不怎么会担水,回来的时候俩水桶里的水就都洒了一半。 凌麒认命地挂上水桶,架起扁担。 第二十八章 天运罩顶 曹操之前在徐州闹得一片腥风血雨。 诸葛亮父母双亡,一直跟着叔父玄混。 其时刚好原来的豫章太守死了,诸葛玄便被刘表(《后汉书》写的是刘表,《三国志》写的是袁术)派为豫章太守,正要去扬州豫章赴任,于是诸葛亮不得不离开故乡徐州琅琊,随着叔父顺便逃避战乱。 但是这诸葛玄上任后,屁股还没做热,袁术就不干了,又再次上表顺便参了诸葛玄一本,于是又派来了一个豫章太守。 这就尴尬了。 这时期各诸侯都在抢地盘,诸葛玄哪里会拱手相让。 于是只有武力解决。 新太守孤身一人怎么办,没法在线等,但真的挺急的。 但是豫章在扬州啊,扬州是袁术的地盘。 机智的新太守朱皓跑到扬州刺史那借兵,并且成功借到了,然后成功把这座城攻下了。(所以《后汉书》的这种说法才解释的通,不然《三国志》的说法就有点莫名其妙了,如果是自己人为啥要换人,派自己人打自己人?脑壳有坑) 于是诸葛亮就苦逼了,他不得不再次跟着诸葛玄逃亡。 诸葛玄自然是投靠荆州刘表去,路途遥远,到南阳郡的时候,诸葛玄悲剧了,他身染重病,于是叔侄几人不得不停留在南阳郡叶县。 张仲景是南阳人,正在为其治病。 无奈诸葛玄一直未见好转。 诸葛亮很伤心,然而伤心之余,又觉得有点怪怪的。 这几天老是打喷嚏,吓得张仲景也给他诊脉,好在他身体强健,没什么问题。 诸葛亮颇为心神不宁,却找不出原因,就算叔父重病,他向来沉稳,何至于焦躁至此? 于是诸葛亮卜了一卦。 卦象太过凶煞! 乾坤逆转,阴阳交错,风雨飘摇,山河破碎。 诸葛亮忽然心口一阵刺痛。 他凝神思索半晌,忽然冷汗如雨,自己竟是深陷其中,不得安宁,竟有短命横死之兆! 诸葛亮握住胸口深深呼吸,此相…… 他忽然想起在数日前,他遇到的一个古怪疯癫之人,口口声声说着自己来自未来,听见他的名字后,便对他疯狂纠缠,说着什么“丞相带我啊!”“诸葛先生我跟着你混!”“诸葛亮我是你的粉丝……”实在太过可怕,他费了好大劲才把那人甩脱。 他认为那人是疯子,但直觉告诉他不是疯癫那么简单。 诸葛亮数夜未眠,想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 却说,此间时期。 曹操与吕布因遇大蝗灾,都没有粮草,两相休战。 袁绍以粮草为诱惑,趁机想拉拢曹操,曹操虽然心动,但最后还是拒绝了。 刘备终于盼死了陶谦,而陶谦生前早有示意,于是众人推举其为徐州牧,他再三“推脱”了一番后,终于“勉为其难”得到徐州这个地盘。 之前司州左冯翊(汉代三辅之一,相当于郡,在长安周围)有羌人攻略冯翊属县,后将军郭汜、右将军樊稠等率兵进击,成功将其击退,班师回朝。 李傕为其二人接风洗尘。 笑说宫中趣事,最近小皇帝尤其宠爱一个宫女。 樊稠哈哈笑道:“那个小宫女有什么稀奇,莫非是国色天香的尤物不成。” 李傕斜挑眼睛,摸索下巴:“我见过,倒的确有几分姿色,说话也乖巧。”至少把他的马屁拍得挺舒服的,“可惜他如今正得陛下宠爱,我们不能太过僭越,不然,嘿嘿,老子定然要哥几个一起爽爽!” 他已然幻想着撕开她的衣服,将是何等窈窕风姿。 几人又谈了一会儿,尽是些荤笑话。 郭汜忽然问道:“怎么未曾见到文和先生?” 想到贾诩,李傕叹了口气,很是不舍:“文和先生母亲逝世,他便也辞官了。” “真是可惜!可惜!”郭汜叹气。 樊稠也一脸惆怅:“若没有文和先生,我等哪有现在的风光啊!” …… 近日各诸侯,都有点觉得自己“天运罩顶”。 他们的账下,忽然都出现“奇人异士”前来投靠。 他们有的说“通灵于神”,有的说自己是“天使”“天选之人”,总之各种奇葩名目都有,也有极个别承认自己是来自未来的。 有的因为出场太过嚣张太过目中无人,首先就被砍死了。 有的因为自大不会做人,把“你懂个屁”“你不该这样做”“你怎么这么迂腐”“你在啥时时候会死被谁杀死”挂在嘴边,被人陷害随便弄个名目杀死了。 有的被视为细作、疯子、鬼怪被杀了。 有的饿死了,染上瘟疫病死了。 有的女的自认为能勾引到诸侯权贵,逃过以上几种死因后,连大人物的面都没见着,被随便哪个张三李四抢去做妻,或者被随便赐给哪个张三李四,有更惨的直接被充为军妓加军用储备粮。 有的还挣扎在原始的深山老林里,艰难地上演真·荒野求生。 当然也有眼色的聪明者,成功投靠在诸侯的账下,为其幕僚,更甚者完美地隐瞒了自己的身份,自然融入环境中。 这种人有的甚至让诸侯产生了得到宝贝的错觉,他们并不知道,几乎所有的诸侯都有得到“宝贝”。 这其中投靠曹操刘备孙策的最多,投靠袁术袁绍的最少,理由很简单,都想着抱大腿,虽然目前看来袁家兄弟的大腿最粗,但是!但凡了解点历史的都知道结果嘛。 当然因为他们大多来历神秘,身家并不“清白”,并没有被予以信任,很多只是作为普通的门客一流。 这时代那些权贵地主世家豪强之类,很流行养门客,有的甚至没有什么抱负,就是装个逼,也要养些能人异士。 这些被“包养”的就是“士”,他们的工作就是为“主公”出谋出力或者拍马屁充门面。 放在平时是“臣”,放在乱世之中,就成了争夺天下的助手。 当然也有混得更好的穿越者,比如被当下所有穿越者所忌惮惧怕的77号。 这77号不知何许人也,至今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或许也有见过的,反正也被杀了。 此人至今已经猎杀有十八名穿越者,并且看其架势,怕是不杀光不罢休。 那袭黑袍成为众多人心中浓重的阴影。 因为,他们压根不知道77号在哪个地区,会不会盯上自己! 第二十九章 安得广厦 凌麒挑完水,累得满头大汗,一屁股坐在地上不住喘气。 张冰雪见此,拿了一个蒲扇,走到他旁边为他扇风。 凌麒感觉到阵阵凉爽,不由贪恋了一会儿,才拿过张冰雪的扇子,对她道:“你纺出这么多线也累了,你自己也歇息一会吧。” 张冰雪点头微微一笑,便坐在他旁边。 这八月的天甚毒,他拿着扇子,大力给两人扇风,张冰雪柔顺的发丝随风轻摇。 “什么时候下场雨啊!”凌麒感叹。 翌日,凌麒的愿望实现了。 但见,天空乌云滚滚而来,山风大作,树叶狂舞,豆大的雨点如期而至。 雨脚起初只是断断续续,然而很快便哗哗啦啦,如针似箭绵绵不断绝。 凌麒激动地跑到院中大喊,这是他穿越以来遇见的第一场雨,很值得纪念。 他浑身被雨淋湿,风吹起他的衣角翩然,他只觉有种难言的爽快。 雷声轰鸣,雨声不绝。 忽见阴沉如夜的空中,一道白色的亮光闪现,荡出绚丽盎漾的紫色妖芒,一瞬间所有事物都被刷上一层冷烈白光。 但听,咵嚓——! 一棵大树闪电缠身如蛇,当中劈做两半。 紧接着世界再次陷入黑暗,酝酿着下一次的碰撞雷鸣电闪。 正在王白花家里的张冰雪惊呼一声,小脸煞白,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倒是王白花从旁抱住她安慰。 凌麒心潮澎湃,正准备唱一首歌助兴,忽然隐隐觉得哪里不对。 凌麒愣神片刻间。 啪! 什么东西打在了他的脸上,他拿下一看,竟是一根茅草! 凌麒不由仰头,他马上高兴不起来了。 “我才盖好的房顶啊!”凌麒悲愤道。 只见茅草房顶差点被风掀翻,不少茅草雀跃而出,随风飘散,宛如一个个调皮的孩子,旋转跳跃,到处都是。 现在凌麒终于想通,这房子最初房顶上的破洞是怎么来的了。 凌麒手忙脚乱地捡着飘落的茅草。 他忽然想起了杜甫的一首诗。 当真是,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凌麒看见外面大雨,屋内小雨的景象,也是忍不住抓狂。 靠! 那是他盖没两天的被子啊! 凌麒又慌忙的找到几个盆子陶罐,放在屋内漏雨最严重的几处接水。 做完这些,他继续去捡茅草。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哀哉!”凌麒叹气,这时他终于理解了杜甫的想法。 靠啊,这古代的茅草房怎么那么不结实! 比起凌麒这边的惨相,王白花那里就好多了,因为他们家是瓦房,虽然也有个别漏水之处,但绝对没这么狼狈。 没过多久,接水的盆罐就满了,凌麒不得不倒水再换掉。 “喂!短毛鬼!” 凌麒一愣,只见王白花站在他不远处,头戴斗笠,身披蓑衣,仰着头瞪她,雨水顺着斗笠和蓑衣的边缘滑下,形成淡淡的幕帘。 王白花一脸的不耐烦加不高兴:“你傻的么,站在雨下面淋雨!”她拿出手捧着的一套斗笠蓑衣,哼声道,“穿上,先到我家去躲雨吧。” “谢了啊。”凌麒不客气地伸手接过,戴在自己身上,身体湿透,有了蓑衣后,稍稍暖和一点。 凌麒跟在王白花后面,小心翼翼地走着。 毕竟雨路泥泞,又湿又滑黏腻的紧,怕是一不小心就得踩滑跌倒,那得多糗。 张冰雪蹲在一角,抱着双膝瑟瑟发抖,王白花的哥哥王鱼坐在她旁边陪着她。 张冰雪看见凌麒过来想要起身,但又怕打雷,不敢乱动。 这时,又是一个电闪雷鸣。 忽听人大叫道:“啊呀,劈死个人啦!” “什么,谁被劈死了!”便有了闻声议论。 “肯定是路孟!”王白花顿时恨恨道,“那种人就该被雷劈死,让老天爷收了他!” “不好!”王鱼却是一拍脑袋,“咱们老爹还在路上呢。” 王白花脸色一变,随即道:“没关系,老爹命大,肯定不是他。”她这么说着,神情仍不免露出几分担心。 “对的,王大伯吉人自有天相。”张冰雪点头附和,随即如水明眸透露出担忧,望着凌麒道:“凌哥哥衣服都湿透了,不如先借王大哥的换一身吧,以免患上风寒。” “雪儿妹妹说的有理,凌麒兄弟,先换衣服吧。”王鱼也很热情道,他们兄妹二人性格都挺友善的,王鱼的憨厚与其父亲如出一辙。 凌麒便不推辞,换过衣服后,狠狠打了一个打喷嚏,也就没事了。 这就是提升了体能值的好处,放在他以前的身体素质,这么狠狠淋雨后,绝对要感冒一场,现在身体倒是只有舒爽,没有难受。 要不是他心情不好,还很乐意再淋上几场。 凌麒心中暗暗发誓,等赚了钱,他那房子也要换成瓦房。 对了,还要铺上地砖。 地上坑坑洼洼的实在再难受,现在约莫都变成了小水塘了,说不定还可以养鱼,凌麒自嘲地笑了笑。 一个时辰后,王二桑回来了。 他一身斗笠蓑衣,手上提着一个木篓。 “爹,你捉到鱼了?”王鱼笑道,伸出脖子去看,果然木篓里有鱼微微动弹。 王二桑点头:“嗯,三条大鲤鱼!” 王白花顿时欢喜拍手:“太好了,终于又可以吃鱼了!” 据说就是因为王二桑喜欢吃鱼,所以给他儿子起名叫王鱼。 此地不盛产鱼,小溪又只有那么大,鱼没有多少,乡间人捕鱼都有所节制,不会竭泽而渔。凌麒虽一直在蹭饭,还没吃上鱼肉。 凌麒不由想到了酸菜鱼,啧,令人怀念的味道。 还有糖醋鲤鱼、红烧鱼、香辣烤鱼、煎鱼、炖鱼、清蒸鱼、鱼干……想到这些,凌麒不由口齿生津,大中华民族的传统美食,他为毛还没吃到! 凌麒守着厨房,幸好此地有酸菜,可惜没有豆腐,也没有粉丝,不然就完美了。 凌麒觉得酸菜、咸菜、泡菜、什么的都一样,只不过做法与材料稍有区别,反正本质都是用盐腌制的食品,我国最先发明,因为保存时间长,在古代各地都非常流行,如果香料调配得当,味道是极好的。(腌肉之类也是同样的道理) 王二桑家的咸菜味道还不错,虽然佐料不齐全,甚至没有辣椒,但凌麒还是很期待。 凌麒满怀期待地看着王二桑下厨。 但是! 大叔你在干嘛!你放点盐放点菜叶子就完了?白水煮啊?这么清淡干嘛,咸菜呢! 凌麒想到或许这时还没有酸菜鱼的做法,便趁王二桑不注意,自作主张地抓了一把咸菜放入锅里。 凌麒不知这不是酸菜,咸菜比酸菜咸得多,但他阴差阳错的却放对了某种比例,以至于出锅后的味道,居然还意外的不错,凌麒穿越以来,总算真正享了一回口福。 第三十章 种田不易 凌麒二人在王二桑家凑合了一晚,翌日雨停,又是一个艳阳天。 凌麒扫除屋内的积水,又将捡到的茅草铺开来晒。 幸好之前为了修补房顶寻找了许多茅草,如今还剩不少,抛开少部分被雨浸湿的,所幸还有大部分能用,凌麒这次学了个乖,把它们绑得紧紧的,顺便把其他茅草也重新系了系。 之所以能被风吹散,便是年久朽烂的缘故,凌麒毕竟没有住过茅草屋,之前哪里能想得那般周到。 吸取了这个教训,凌麒又把其他事物检查一遍,直到确认真正没问题才罢休。 夏日常常是阳烈雨猛,没过两天就再次降雨,这次当真没有出现茅草乱飞的景象,凌麒心中甚是喜悦。 凌麒慢慢适应了务农生活,所幸此时不是农忙时节,他还不算太忙。 凌麒收集了一些番茄,可惜这些都是野生的,并没有太多,既然果子不多,那么种子肯定也多不了,让番茄广泛种植还很遥远,而且现在也不是其种植的季节,凌麒只得先把番茄籽收集起来,至于番茄果肉自然是被犒饷入腹。 王二桑一家也享受到了番茄的美味,于是这个“新”食物迅速传遍全里,毕竟一个里就这么大,不是有心隐瞒的话,根本瞒不住什么事,但许多人还是保持着将信将疑的看法。 张冰雪从前不喜织布,她织布不熟练,倒也似模似样地织作出了几匹,却是熬得手酸腰累眼花,看得凌麒暗自心疼,劝她不必那般辛苦,她却倔强摇头,说道:“凌哥哥你平日里都那么辛苦,我怎能偷懒。” 于是凌麒也不好在说什么,只有两人的农户压力极大,这时候的交税可不是人头税,而是按土地大小收税。 凌麒听那织机“唧唧”作响,不由想到了珍妮纺纱机,那可是开启了工业革命的大发明,极大的提高了经济效力,解放了妇女劳动力,织起布来根本不辛苦,可惜,凌麒作为一个学渣是根本做不出来的,他甚至连后面元朝黄道婆改良的那个版本的织布机啥样都不知道。 更让他郁闷的是,东汉末年虽然有棉花的存在,但是一直被当做观赏性的物品,并没有作为纺织原料,也就是说,这年头没有棉质衣服,然而一般麻质衣服都很粗糙,穿起来极膈应,丝绸又太贵,根本穿不起。 自从发现番茄之后,凌麒一直留意其他野生植物,没有发现棉花,倒是在王白花的解释下,认识了不少野生草木,也算长了一番见识。 好在凌麒并不娇气,穿习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就是韧性不是太好,随便用力一撕就裂开了,不想现代的那些衣服,虽然出自工厂,但也没有这般脆弱,凌在感叹难怪旧时衣服那么多补丁的同时,偶尔也会怀念一下以前的衣服。 当然这些都不算什么,凌麒已经适应下来了,最让他郁闷的是耕田。 凌麒知道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产生了铁犁牛耕,但他没想到这时这个地方的耕牛还是稀有动物。 这么大一个亭,这么多户人,居然只有两头牛! 耕牛都是官家管制的,朝廷的规定向来都是严禁杀牛,可见其珍贵。 但是耕牛作为劳动力,它的用途就是借给百姓耕田,但是这么多田,哪里分得过来,没准等轮到时,已经错过了最佳耕种时节,所以很多农户,还是无奈之下选择了原始的人力耕作。 这还算好的,毕竟是在南方,还有田可耕,运气好没准耕牛还能轮到自己,现在北方饥荒的严重地区,哪怕是吃牛要砍头,牛也被吃的差不多了。很多百姓为了能有口饭吃,就纷纷投军,根本不需要抓壮丁,只要给粮,提着矛就能上,所以耕田自然流失了更多劳动力,要不然为何曹操后来会发明屯田制,还不是没粮给逼的。 凌麒的运气还不错,这次耕牛的使用居然轮到了他,他兴高采烈地牵着牛走,谁知这牛走了一会儿居然不动了,悠哉悠哉地吃着地上的草,任凭凌麒如何叫唤打骂它愣是不挪一步。 凌麒从没赶过牛,也不敢真下重手打,只得蹲在一旁郁闷叹气。 “得,牛大爷,您是我大爷。”凌麒愤愤道,看样子只能等这位牛大爷吃饱再走。 那大黄牛哼了一声,从鼻孔里喷出一气,宛如在说我就老爷怎么地。 凌麒不能跟一头牛一般见识,他偏头不看它。 望着天空,凌麒忽然灵机一动,他身形敏捷地一跃而起,随即一屁股坐在牛背之上。 牛不是马,牛的性格一般较为敦厚,此时倒没与他计较,没发生什么凌麒设想的牛怒一抖身把他摔下来。 这下凌麒心里顿时美滋滋,从牵牛者变成了坐牛者,风景刹那不同,偷闲间,似乎风儿也吹得人舒爽许多。 过不多时,牛吃得差不多,凌麒连忙拉绳催促上路。 第二日,凌麒原以为可以开始播种,然而听得王鱼之言后,不由叹气。 他原以为牛耕之后就完了,没想到还要人工用锄头进行二次松土,农作物必须要在足够松软的土壤里,才能正常发育。 凌麒不由感叹,种田这种事,还真没那么好种。 不过也不算太无聊,一般大家都是一样的作息时间,相邻的人便一般干活一般聊天,也有扯着大嗓门唱歌的,别有一番独特的农家风味。 “听说了吗?那天被雷劈的不是别人,是万亭长。”旁边田上一个黑脸汉子道。 凌麒正在翻土的手顿了顿,哑然道:“还真有这回事?” 凌麒有种在梦里的感觉,居然真有人被雷劈了……感觉有点……雷人。 事实上,凌麒转念一想,古代没有避雷针这种东西,而且就算有,其实碰上雷雨天出门在外,被雷劈是完全有可能的,尤其是妄想在树下躲雨那种,会更加大几率。 一般认为这是“天谴”,是降临在德行有亏的人身上。 不过世人赌咒发誓皆爱用“被雷劈死”这样的诅咒,可见确实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你不知道吧,那万亭长真是倒霉,没被劈死,却落了个半身瘫痪,我看还不如被劈死呢!”那人似乎甚是喜闻乐见,一脸兴奋,“嘿嘿,那鳖孙,活该他倒霉。” 第三十一章 上门提亲 这万亭长倒也没做什么罪大恶极的事,就是跟他外甥路孟一样,人品不好,但是他不好色,就是嘴贱,逮着谁都要有事没事说两句,说出来的话又是戳人痛脚,不带脏字的毒,极招人讨厌。 “人要是倒霉,什么破烂事都有可能挨上。”凌麒感叹道,可不是么,穿越这种传说中的事,他也能赶上,真是倒了血霉。 那人又道:“听说现在乡长正要上报,要换新亭长下来了,不知道上面派下来的又是个什么货色,但愿跟隔壁许亭长一样好吧。”既然残废了,自然不能再担当亭长一职业。 亭长一般都是由地方长官任命,在这里应该是三户亭的县长派人下来。(小县县长,大县县令) 凌麒没见过那万亭长,不过既然他不得人心,他也希望能换一个好的下来,好在王二桑人品还不错,里魁虽然不是朝廷任命的,不算朝廷的正式编制官员,领不了俸禄,但实际上对地方农民的切身管制权力更直接,就像“村长”。 里魁下面还有个什主,什主下面还有个伍主,就像是大队长和小队长,毕竟汉朝不像秦朝那般严苛,这其实就是稍微起个领头的作用,没有什么权力,所以凌麒到现在还不知道他上面的伍主是谁,他猜测可能直接归王二桑管。 凌麒回去的路上,正遇到路孟,这人一路走一路哭,也没看见凌麒,擦点撞了上去,幸好凌麒手脚麻利闪得快。 “你怎么哭了?”凌麒一好奇,下意识问出口。难以想象,这等厚脸皮无奈,竟有哭的时候,还哭得那般旁若无人。 路孟一顿,这才看见凌麒,翻了个白眼,扭头继续走。 凌麒扶额摇头,其实这还用问,估计也是担心自己的舅舅。 回到家,凌麒不由一愣,院子里怎么多了几位陌生人。 只见一个中年妇女并两个汉子,正坐在院子里大摇大摆的喝茶,他们的旁边有一个大木箱子。 张冰雪正神色勉强地与他们坐在一处,看见凌麒宛如看见救星,她笑道:“我哥哥回来了,你们什么事便问他去。” “有什么事?”凌麒走上前问张冰雪,又看那几人,“这是客人么?” 那为首的妇人理了理衣襟,手拈一张红帕,对凌麒扬起那张涂抹了胭脂水粉的脸,凌麒微微一吓,这涂得也忒厚,几乎看不清原样。 “你便是这姑娘的哥哥啊。”她笑道,“我们是来提亲的,你看,还抬来了聘礼。” 妇人打开箱子,只见里面都是粮食。 “这是两石粮食。”妇人得意道,似乎觉得能送来这么多粮食已经是很给面子。 凌麒愣了愣,随即按捺下怒意,问道:“你是媒婆?” 那妇人“呀”了一声:“倒忘了给小哥你介绍,奴家姓金,正是媒婆,来给你家妹妹说亲的。” 凌麒不由看向张冰雪,张冰雪此时倒极为乖巧安静地低头,没有说话,但凌麒最恨包办婚姻,自然不会擅自为张冰雪做主婚姻大事,何况他这个哥哥本就是假的,细究起来也没资格决定她的婚姻。 但凌麒几乎一下就看出来,张冰雪拖到他回来,是拿他为挡箭牌,他自然不会令她失望。 “对不起,金大妈,这箱粮食你还是抬回去吧,我妹妹不会嫁的。”凌麒一拱手,下了逐客令,“你们请回吧。” 那金媒婆脸色一僵,随即哼了一声:“莫非是嫌弃聘礼少?这可是我们乡长看上你家妹妹,讨来做妾的。” 做妾? 凌麒眯了眯眼,他慢慢握紧拳头,他的妹妹,怎么能做妾? 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妾是什么,妾就是陪床的奴婢,与妻的地位天壤之别,妻可以像对待奴婢那样对待妾,随意打骂发卖不在话下,他怎么会让她做妾。 “不知我刚才的话你是没听懂么?”凌麒咬牙道,“此事我不同意,你们可以走了。” “哼,乡长大人看上你家妹妹是她的福分!”金媒婆脸色一变,但还是有些不甘心,她是拿钱办事的,能不能说成媒可是关乎她的业绩,说成功的案例越多,她的媒婆金也越高。 其实那乡长并没有见过张冰雪,只是托她给其物色一个长得好看的小妾来,她一看到张冰雪就相中了她,只盘算着这样难得一见的美人给说和过去,定然会得不少赏赐,打听之下发现是外来的流民,这样更加方便。 所以她信心十足的报了过去,这其中自然是又把张冰雪吹得天花乱坠,而既然是流民,自然是穷苦怕了,拿着对其来说如此丰厚的聘礼过来,本以为轻松就可以拿下,谁知那姑娘看着软绵绵的好欺负,却左右推脱,说要哥哥做主才行,她这哥哥倒是干脆的拒绝了。 她话都放出去了,没想到却是这个结果,她面子往哪搁。 凌麒听她重点咬了“乡长”二字,哪里不知道她的意思,他面色一沉:“乡长就如何?就算县长上门提亲,也不嫁!” 金媒婆见他态度如此强硬,原本准备的一箩筐说辞,也说不出口,她脸色红了青青了又白,随即豁然起身:“好大的口气!” “你会后悔的!”她撂下一句狠话后,看那两个汉子,“我们走。” 那两人面面相觑,但他们本来就是负责抬东西的,没有资格说话,只好听命行事。 待三人走远,张冰雪对凌麒笑道:“凌哥哥,还是你懂我的心思。” 她没有看错人,然而之前想让他出头,也是赌,赌自己的一生姻缘,但这个赌她不得不赌,她知道如果只是她自己孤身一人的话,是根本没资格拒绝一个乡长的求亲的,她甚至没有反抗的力量。 她只能寄希望于这个便宜哥哥对他的好,好在,他对她是真的不错。 竟为此不惜得罪了乡长。 可是她作为适婚年龄的女子,拒绝了这回提亲,还有下回,下下回,总是难以杜绝。 既然这样……不如就选择眼前此人? 想到此,张冰雪一愣,随即在心中慌忙摇头,太过分了,她一直当他是哥哥,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第三十二章 交易市场 时间匆匆流逝,转眼间又过了数日。 那媒婆没有再来过,但张冰雪竟像是走了桃花运,乡里许多少年都跑到张冰雪这里,明里暗里地献殷勤,其目的自然不言而喻,这其中不乏原来王白花的追求者。 张冰雪没什么回应,不过凡有送来的花,尽被收下,她将这些花插在院前,可见是喜欢鲜花的人,于是送花之人更多,导致院前一圈都插了各色花朵,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可谓是美轮美奂。 而凌麒作为张冰雪的哥哥,倒像是沾了她的光,得到了这些人的优待,对他的态度好得不得了,凌麒也不好再说什么。 不过凌麒最为担心地路孟,却没有来骚扰,甚至没听说过他又干了什么无耻之事,似乎其舅舅的事情对其真的打击很大,让他一蹶不振。 这其中王鱼似乎深谙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跑得尤其勤快,并且主动提出帮他干活,凌麒自然乐意,倒是王二桑时常气得跳脚。 尽管张冰雪对他的态度,始终不咸不淡,他依然甘之如始。 或许是王二桑受到了张冰雪的刺激,王二桑竟着急得开始物色女婿起来,害得王白花心情郁闷不已,整日没精打采。 “爹,我现在真的不想嫁人!”王白花拉着王二桑的手撒娇。 但往日百试百灵的招式此刻竟是无用,王二桑一脸深沉道:“你到了年纪,怎么能不嫁人!” 王白花嘟着嘴,她不想嫁人,一想到嫁人就要生孩子……太可怕! 然而她脑中竟不由浮现出凌麒的身影,不由脸一红,不知为何,这段日子,她总是找借口待在他旁边,只觉待在他身旁就异常开始,一不见到他,便分外想念。 王白花尚不知自己红鸾星动,只是遵循最原本的感觉行事,倒没想过嫁人的问题。 王二桑见她神情有异,不由打趣:“你难道没有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 王白花一愣,脸染红霞烈焰,呐呐着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王二桑叹气,一拍她肩膀:“告诉我是谁,我找媒婆去他家说亲去。”他心中暗道,只要不是条件太差,他便也接受,左右他也是心疼女儿的,能嫁给自己喜欢的,自然最好。 “没,没有。”王白花道,随即一跺脚,气郁道,“爹爹你能不能不要说这事了!” “那怎么行,那可是你的终身大事!” 王白花余光看见旁边不远处那一圈的花,忽然灵机一动道:“爹你不如关心关心哥哥的终身大事,哥哥未娶,我怎么能先嫁呢!” 王二桑哑口无言。 他自然知道如今自家儿子也在追求那张冰雪,可是他看出那姑娘不喜欢他,便没打算上门求亲自取其辱,无奈儿子痴心一片,劝说了也不听,他索性不再管他这事,时间一长,他自然会放弃,而且,其实他私心很看好这个“儿媳妇”,心中也有些隐秘的希望,张冰雪也能看上王鱼,那便皆大欢喜。 王白花见他没话说,心中松了一口气,自从娘亲去世之后,爹便操心颇多,他不但要管着全里的事务,还要耕种,在家里还又当爹又当妈,委实辛苦。 说来别的家庭都三世同堂,一家五六口甚至七八口人,她爷爷奶奶也去世的早,他们家只有三口人,人口实在稀薄,也难怪父亲为婚事操心不已。 不过繁衍后代这事还得辛苦哥哥,想到此,她愈发坚定帮哥哥搞定张冰雪的决心。 如今她与张冰雪关系颇好,就是每次她提起自家哥哥的时候,其神情都是淡淡的,导致她也有些不知如何下手,只得对其有事没事说自家哥哥的好话。 见王二桑不说话了,王白花趁机溜走,跑到凌麒的院子去了。 “你来找我凌哥哥的?”张冰雪一眼就看见了她,笑道。 王白花瞪了她一眼,眼神如娇似嗔,动人之极,可惜张冰雪同为女子,自然不为所动。 “可惜,真是不巧,他去赶集卖布去了。” 王白花挠挠头:“对哦,今天当集呢。” 凌麒此时正在卖布。 古代的商品交易市场称为“市”、“集”或者“场”,每个地方都有固定的市,城有“城市”,乡有乡市,不过由于经济的落后,除了个别繁荣县城,大多数市集并不是每天开启,而是在每隔固定的时间开启,尤其是乡市,很多人就是等到这一天,纷纷出门“赶集”交易种种物品。 所以古代也没有“城市”的说法,“城”“县”是政治单位,“市”是经济单位,两者是分开的。 凌麒所在的这个乡的市,十天才开启一次。 这时候,有些行脚商人也会赶来售卖东西,卖的多为稀奇古怪的小玩意,什么儿童玩具,新奇饰品之类。 这条街有几个搭起来的简易凉棚,有人在其中歇脚喝茶,竟然还有卖饼子小吃的,凌麒之前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不为其他,只因那饼子是闻起来真的香,难得,想必吃起来也是很好吃的,看其生意那么好就知道。 想来厨艺也有很大的因素吧,不管在什么时代,总有把食物在现有条件下弄得好吃之人,也总有做了一辈子菜也做不出滋味的人。 凉棚之外的人,分成左右两边,基本都是随意的席地而坐,面前的地上便摆着自己要售卖的东西。 市毕竟是官方操办,这时候,自然会派人来维持秩序,那腰跨环首刀傲然走着阔步的人,便是此乡的游徼(警察),此外,还有两个小亭卒负责协助维护治安。 不过凌麒是卖布这种硬通货,不必摆摊,因为有专人摆摊收这种货物的人。 农家基本自己都织的布,卖出去的布基本是卖给那些商家,这些商家的目标自然是那些大户人家。 毕竟这个时代(明清以前),还没有什么专门织布厂或者织布作坊的存在。(也就是没有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这些布匹商会派人在市集“进货”,然后又统一到县城里卖。 当然,凌麒卖出的布,自然不会是“市场价”,而是“批发价”。 但凌麒也不可能去讲价,这本就是一种产业链,是适应了市场规律所必然的产物,包括到现代也是如此。 所以这也是这类商人令人讨厌的一点,自己不事生产,几乎靠周转交易(倒买倒卖)就能发家致富,看起来完全是不劳而获,朝廷当然要打压商人。(后世的资本家已经脱离传统商人的概念。) 不打压商人,那经商这么赚钱,都去经商了,谁来生产?没有生产吃什么?没有吃的岂不是又要有人造反?那还统治个毛线。 “重农抑商”实乃李悝商鞅等人高瞻远瞩的产物。 第三十三章 气运之子 凌麒卖完布,又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钱已所剩无几。 这其中包括一筐蚁蚕,这些蚁蚕都是拿回去养来吐丝,抽出来的这些蚕丝才能织出丝绸,这是不论古今中外衣物最好的原料。 丝绸美丽的外表,柔滑的触感,对皮肤的防护,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不过由于养蚕费时费力,且成丝不多,造价不低,所以成品极有市场,价格较贵。 张冰雪早就收拾好了蚕房,凌麒出门时特意嘱咐过,务必要买。 凌麒将买的那些东西都放入背篓里,正欲往回走,忽然一个人从背后叫住了他。 “喂!你等等。” 凌麒回头,只见一个衣服破烂样貌普通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盯视他。 “何事?”凌麒不由眯了眯眼,全身陷入戒备中,那人与他一样,虽然头被头巾包裹,但不难看出,他有一头利落的短发。 凌麒不由心中暗骂,该死的系统,系统不应该是万能的么,为什么没有假发! 在这个的时代的条件,根本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进行伪装,凌麒也只有等头发慢慢长长。 “我说兄弟。”那人对凌麒笑道,“别紧张嘛,咱们借一步谈谈?”他眨眨眼睛,那意思就是都知道谁是谁,别装了。 话说“老乡”见“老乡”,本该两眼泪汪汪,但有系统的那该死的积分机制,凌麒实在该死地激动不起来。 那人见凌麒没什么反应,脸微微一僵,随机再次浮现笑容:“忘了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刘先醒。” 他伸出了右手,他的手沾有泥土,但依稀可见其食指和中指指腹有厚厚的老茧——这是常年硬笔写字的特征。 凌麒也有,不过因为他时常偷懒不做作业,且写字不爱用力,所以茧薄得几乎看不见。 “你好,我叫凌麒。”凌麒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自己的手回握,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凌麒也不好太不给面子。 “我们走?”刘先醒伸手指了指一个方向,他尽量缓和对方的戒心,“相逢即是有缘,你是我碰到的第一个穿越者,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我想我们可以合作一下。” “真巧,你也是我碰到的第一个穿越者。”凌麒笑了笑,“不过我们有什么可合作的?” 凌麒说完,不欲与其纠缠,转身便走,不是他不愿意相信人,而是他已隐约猜出了几分,是什么“合作”。 刘先醒立时拽住凌麒,不要他走,他慨然道:“兄弟,乱世之中,豪杰并起,何不趁此千载难逢之机,干出一番大事业?” 由于说得过于慷慨激昂,他不由放大了音量,惹得周围人频频侧目。 刘先醒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凌麒便走,凌麒不愿惹事引人围观,索性跟着他走。 两人走到一处大桂花树底下,见周围没有人,便席地而坐。 桂花芬芳,盎漾着醉人的甜香。 凌麒看着地下飘零的细碎桂花花瓣,无奈叹气:“你到底要干什么,直说吧。” “兄弟你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刘先醒也是叹气,他伸手拍向凌麒的肩,“实话跟你说吧,我是从一个山寨里逃出来的。” 凌麒只好听他讲自己的事迹。 原来这刘先醒也是十分倒霉,穿越过来的时候,便被某大户被抓为佃农,才逃跑出去没多久,又被一个游(混)侠(混)坑害背锅,成了一个“杀人犯”,谁知那丹水县的县令根本不会断案,直接要捉拿他归案,刘先醒不得已变成了“逃犯”。 刘先醒听闻丹水县的一个强盗山寨专门跟朝廷对着干,收留各种逃犯游侠,为求容身之地,不得已前去投靠, 谁知竟被使唤为苦役,只得再次逃走。 凌麒听着直唏嘘不已,对其多了几分同情。 刘先醒似乎终于找到一个能倾诉的人,忍不住倒出心中苦水。 刘先醒摇摇头:“这还不算完,我觉得我这人,是天生就得罪了老天爷还是怎么地,从小到大霉运缠身……说实话我能穿越到这鬼时代,我还真没意外!” “真的?”凌麒不由好奇问道。 刘先醒深深叹气:“我是清华大学的大三学生。” “慢着!”凌麒不由打断他,“我说老兄,你这考上清华大学的高材生还能说啥?” 这学霸要装逼,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 “你知道什么!”刘先醒愤然不已,“老子留级留了五年才考上!” “这……”凌麒一愣,事实上很多人为了考上这些名牌大学,情愿留级,甚至有死磕留好几年的,但看刘先醒这么愤慨,凌麒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第一年,我离清华大学分数线只差一分。”刘先醒一脸苦大仇深,往事不堪回首,“第二年,我数学试卷忘了写名字! “第三年,第一堂语文考试我就迟到了,老师死活不让我进。 “第三年,我英语涂答题卡涂串了! “第四年,我做了万全准备,以为必定万无一失,然而成绩出来的时候,我傻眼了,我的分数跟我算的低了一百分,查卷子我才知道我每门科目,都碰到了万中无一的老师打分错误,改都不能改…… “第五年,高考时幸好我只发了低烧,但最后分数终于正常了!” 凌麒听得瞠目结舌,没想到世间竟还有这种事,这哥们的命运实在坎坷。 “这都不算什么,这只是我倒霉生涯的冰山一角。”刘先醒忽然用力抓住凌麒的肩膀,“最气的是,我好不容易排除万难成功追上了我的女神,就在穿越的前一刻,她答应了做我女朋友,然后!我特么就穿了!就穿了!” “兄弟,你,你真……”素来善于言辞的凌麒憋了半天,憋出了两个字,“坚强。” “不知道你相不相信位面之子的传说,这世上肯定有一个人集所有好运于一身,一生顺风顺水心想事成。反正我是相信了,而且我绝对是相反的倒霉之子!”刘先醒指了指自己的破烂衣服,“前几天要不是我反应快,我差点被雷劈倒的树砸死,今天为了来乡市我走平地都摔了三跟头。” “既然这样,你还想干出一番大事业?”凌麒带着点揶揄疑惑道。 刘先醒面色一变,阴沉如水。 “我刘先醒,偏就不服这贼老天。” 第三十四章 核平技术 凌麒看着此人,心中颇为震撼。 他虽其貌不扬,甚至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却有一种难言的气质弥漫。 凌麒向来看人极准,且惯来长袖善舞,不然他也不会从小到大都有着无往不利的好人缘。 这个霉运缠身的人,却有着比他的命运更为倔强顽强的意志,若与其为敌,当难受之极。 思及此,凌麒这人也从不吝啬溢美之辞,便直言道:“你挺让人佩服的。” 刘先醒哈哈一笑:“我痴长你几岁,不客气叫你凌弟了,怎么样,我们合作如何?” “喂,你这倒霉光环很让人怀疑成功率的。”凌麒起身,“刘兄,你自己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吧,还恕我不奉陪。” 虽然不想得罪此人,但凌麒更不想打乱自己的脚步。 “别啊!” 刘先醒抓住了他,死活不撒手。 “松手。”凌麒眉脚一跳,这人还赖上他了不成。 “不松~”刘先醒竟如女孩撒娇一般嗲起声音,害得凌麒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凌麒转回头瞪着他,无奈道,“有什么意思,你要知道强扭的瓜不甜。” 刘先醒动了动嘴,随即可怜巴巴道:“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凌弟啊,我没地方去了,你能不能收留我哇。” 凌麒一愣,原来是这样,他不由微微一嗤:“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取积分?” 凌麒如今的体能一般人还真不是对手,这刘先醒一副没经过锻炼的身体,简直脆弱无比。 “我知道你不是这种人。”刘先醒笑笑,心中暗道,凭你也能杀我?老子从小遇到了三次抢劫犯两次杀人犯,也照样完好无损。 凌麒想了想,便点头道:“那好,不过你可不能吃白饭,你也要干活。” “没问题!”刘先醒干脆地放开凌麒,搓了搓手开始打量起凌麒背篓里的东西来,也是充满好奇。 凌麒兀自往回走,刘先醒紧步跟上。 刘先醒问了一些问题,凌麒也一一答了,毕竟刘先醒一直在不稳定的流亡中,对农家生活并不了解。 听闻凌麒顺嘴说认了个便宜妹妹时,刘先醒立时眼睛一亮。 “她长得怎么样,漂亮不漂亮?” 凌麒脸色一沉:“别想打我妹妹的歪主意!” “哪有,就是随口一问,你看你妹控的。” 走着走着,刘先醒忽然一拍脑袋:“我差点忘了跟你说,那个山寨里面还有一个穿越者,不如我们去干他一票?” 他眼神划过一丝恨意,随即闪烁着兴奋地光芒。 凌麒闻言顿了顿,他这意思是猎杀那个穿越者?且不说该不该去,就算去猎杀了,那他们两人人,积分怎么分?积分可是不能转让的,这样岂不是要拼个你死我活?这是凌麒所不愿看见的,所以他假装没有听到。 无缘无故的,凌麒怎会想杀人,这是原则问题。 刘先醒却开始喋喋不休:“那山寨名叫黑水寨,我听说是近来一段时间才换的新寨主的,那个新寨主我虽然还没亲眼见过,但肯定是一个穿越者。哼,一穿越过来就奴役人民,肯定不是什么好鸟,我们也算是去替天行道,我打听过了……哎呦!卧槽!” 刘先醒正说得津津有味,没注意脚下,一个脚滑,便踩入了坑里,幸好凌麒眼疾手快地拉了他一把。 “这什么味儿啊!”忽然刘先醒脸色如吃了苍蝇般难看,而凌麒已经离他三尺远。 凌麒捂着嘴似乎要憋笑,但终究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踩粪坑上了!” 只见刘先醒的右腿拖拉这一片漆黑脏污,一股恶臭扑鼻而来,险些让他背过气去。 “这什么鬼地方!这田里房子都没有,怎么挖了粪坑,这不成心坑人嘛!” 刘先醒微微踮起脚,看着自己裤子,真是脱也不是,不脱也不是。 凌麒一边笑一边解释道:“这是储存生物有机肥的。你知道的,哈哈,古代没有化肥,用的都是这些生物有机肥作为肥料,但有的人觉得耕地离家远麻烦,每天懒得挑粪,便就地挖的坑一次性储存个够,随时可以浇灌。” “好吧。”刘先醒叹气,凌麒奇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淡定下来了,搞定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再笑。 刘先醒脱掉裤子(合裆裤“裈”由胡人发明,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传到中原“胡服骑射”,但这时期不论男女大多数都流行穿开裆裤“绔”,刘先醒作为穿越者是不会选择这种的。),他将裤子嫌弃的扔到一边,露出里面黄灰色的亵裤(犊鼻裈,内裤),以及白皙的两条大腿。 为什么古汉人的礼节以跽(跪坐)为标准,“箕踞而坐”(盘腿坐)视为粗鲁无礼,还不是因为大都穿的开裆裤,哪怕有裳(裙子)遮掩,还是可能露出某个不雅的地方。 这时节天气炎热,多得是干活之人袒胸露乳,只着亵裤,凌麒倒也没说什么,只是忍不住打趣一句:“腿倒挺白。” 刘先醒哼了一声:“嫉妒么?” “我又不是女人,嫉妒什么。”凌麒摇了摇头。 这么一打岔,刘先醒倒没心思再说什么自己的计划,跟着凌麒闷头赶路。 这期间蚊子盯着他乱咬,好不难受,直气得他大叫一定要研究制作出花露水。 凌麒闻言不由问道:“你是学化学的?”学霸就是好啊,到了古代还可以搞发明,他忽然觉得带上刘先醒也不错。 “不,我是学工学的。” “你工学什么专业?” “核工程与核技术。” 凌麒微微一惊,脱口问出:“那你会造原子弹么?”随即打了自己一嘴巴,讪讪道,“听着挺高大上的,不过,搞核技术的,在这东汉末年有用么……” “当然……没用!”刘先醒叹气道,“这颇时代什么仪器都没有,搞个屁的核!之前我们正在研究一个关于核环保的项目,我正弄出了眉目,我还没交报告呢,没想到就穿了。” 凌麒道:“那你还说你要造花露水?” 刘先醒带着一点得意:“我高考数学和理综科都是满分!我自己参加了好几个发明大赛,我连这点小儿科都搞不定?” 第三十五章 改进耕犁 凌麒立时好奇问道:“你都得了什么奖?” 刘先醒一噎,随即顾左右而他言:“都走了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到?还要走多久?” 凌麒当下便明白了,但没说什么,只忍不住扶额,看来这哥们是挺不靠谱。 两人回到凌麒现在住处,只见两个少女在院中嬉戏,刘先醒眼睛亮了又亮,凑近凌麒小声道:“你小子真是艳福不浅啊,凭什么我碰到的不是雀斑就是黑炭!” “去去去。”凌麒不耐烦地横了他一眼,推开刘先醒。 “短毛鬼!”王白花当先看见他,激动的打招呼,随即顿了顿,眨巴着大眼好奇道,“这人谁啊?你怎么又带了个短毛鬼?” 张冰雪这时也看了过来,看见刘先醒的短发就是一愣,暗道这必然是凌哥哥的族人了,那种微微别扭的口音一模一样。 她已然心底悄悄把凌麒当做,某稀有的部落族人。 刘先醒笑得满脸开花:“小美女,我叫刘先醒。” 王白花见他那副模样,脸色一沉,她想起了路孟,只觉这人笑得跟路孟一个德行。 “她就是你妹妹?”刘先醒转头问凌麒。 凌麒还未回答,王白花当先抢答道:“我不是。”她指着张冰雪,“她才是!” “哦。”刘先醒若有所思地点头,然后低声对凌麒道,“那我对这个姑娘下手,你没意见吧?” 凌麒脸色一沉,刘先醒见状撇了撇嘴:“好吧,给你面子。” 这时凌麒便开口给几人互相做了介绍,只说刘先醒是从前的好友,同样逃难而来,便收留了他。 张冰雪已经心中认定,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当然没有什么可说的,倒是王白花微微嘟囔,似乎不想再多一个这样的邻居,但她自然没资格说别家的事情,也没说什么。 刘先醒兴冲冲地打量这个屋子,凌麒便让张冰雪将买到那些东西收拾妥当。 王白花见凌麒现在没有陪她玩耍的意思,揪了揪辫子后,也深感无趣地默默离开。 “看够了?”凌麒把刘先醒拖了出来,“看够了就开始干活。” “不是吧!”刘先醒苦着脸,“这太阳都要下山了,我今天饭还没吃成,就要我干活?” 凌麒微挑眉毛:“这有什么,反正我每天也只能吃一顿饭,早就习惯了,你一天没吃饭又能如何?你是没看见我刚穿来长安遇到饥荒的惨相。” “好吧。”刘先醒看着无赖,倒从不推脱耍赖,甚至勤奋到百折不挠,“你要我干什么?” 有时候凌麒心中都忍不住想,如果这人没有那般逆天的霉运,那一生中将会有何等惊人的成就。 “你等下。” 凌麒将犁拖了出来,这个季度的耕田他基本完成了,但是深深感受到这种直辕犁的不足,效率实在低下,他自己倒是拖着犁试了两下,于是再不愿意尝试,然而他拉着牛耕田也是极累。 凌麒倒是想把这种直辕犁改造成等先进的曲辕犁,但苦于不得其法,若用系统更不可能,积分远远不够,只有干看着,现在来了个理科学霸,当然要充分利用。 刘先醒一愣,随即明白过来道:“你是要我改造这个犁?” 凌麒点头:“没错,把直辕犁改成曲辕犁,这样耕作更方便。” “没有图纸?”刘先醒犹豫了一下,小声问道。 “我的大学霸,有图纸我还需要找你么?”凌麒拍了拍刘先醒的肩膀,“提高生产力这么神圣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刘先醒面有难色:“实话说吧,我从前没见过犁,对犁什么原理也不了解,恐怕我要研究一下,才能给出方案。” 凌麒愣了一下,他原本觉得这种程度的科技,对于这种学霸来说应该是手到擒来,一拍板就能搞定,看来他还是想的太简单。 “总之就是要让犁耕地更轻便更省力更灵活,你往这方面研究吧,至于原理是什么,似乎就是牛的拉力转化为犁地的推力,对了,”凌麒指了指那犁,“我以前看过图片,好像这个地方不是直的,是弯的。哎,但是我也只记得这么点了。” 刘先醒摸着下巴歪头想了想,随即点头:‘我明白了,”他微微皱眉,“不过没有草稿纸,我不好画图计算啊。” 凌麒闻言也开始犯难,他勉强道:“不如你就用石头在地上画吧。” 凌麒这个院子可没有地砖,纯天然的泥土地,纯天然的凹凸不平。 果然,刘先醒递给他一个“你逗我”的眼神。 凌麒想了想,忽然一拍脑袋,他怎么忘了系统这个存在。 凌麒在心中问系统:系统,有没有纸笔? 【有的。】 凌麒道:那我要一个无格本子和一支带擦头的铅笔,需要多少积分? 【10分,是否兑换?】 凌麒:是! 积分只有141分了。 只见凌麒眼前光华一闪,一个白色的笔记本和一支黑色铅笔浮现,被凌麒接在手里。 刘先醒见此微微一惊:“你还有积分啊?” 凌麒下意识反问:“当然有,怎么,你没有了?” 刘先醒苦笑道:“那该死的坑比系统,我的系统积分被扣得只剩0分了,现在是叫都不敢叫系统,生怕被系统抹杀掉。” 凌麒叹气,对此人愈发同情,他将手中的本子和笔递给刘先醒:“你在这上面算吧。” “好。”刘先醒点头,结果翻开本子,看见那白如雪的纸张,一时间心中还有点激动,心中感叹,他是多久没用过本子了,果然是系统出品,纸张的质量就是不一样。 刘先醒拿着笔,在本子上一画,凌麒站在他后面好奇地看着,心中想着也见识见识学霸演算的风采。 谁知刘先醒豁然抬首,把凌麒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说老弟,你既然兑换铅笔都想到要带擦头的了,怎么忘了铅笔刀?” “什么?” 凌麒只见那铅笔是平头的,如何能写画,顿时苦恼道:“该死,积分商城已经进入冷却时间了。我又不是神,哪能想得这么完善!哎,这个时代,哪里去找那种又薄又锋利的刀片!难不成用柴刀?但柴刀太钝。” 第三十六章 瑞士军刀 刘先醒想了想道:“这里有铁匠吗?我们订做一个。” “这倒是可以,不过……” 凌麒比较怀疑铁匠的水平,能不能打出那种刀刃。 但还是去试试好了。 现在天色已晚,只能明日再做打算。 凌麒正准备将犁拖回去,忽然眼角一撇,只见刘先醒竟掏出了一个指甲剪正修剪指甲,不由道:“你倒还有闲心剪指甲。” “当然,指甲里面藏污纳垢,细菌极多,当然要修剪。”刘先醒没说如果他不剪指甲的话,指甲铁定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生生断掉,这已经是他的经验,那销魂的感觉他已不想承受。 凌麒随口说道:“等你用完了,借我用下。” 他眼一转,便看见刘先醒手上,带有指甲剪的铁环上,还串了几个东西,不由好奇问道:“你这是什么?是水果刀?” 凌麒不由伸手去摸了摸,便感觉到冰凉的金属触感。 “什么水果刀,这是瑞士军刀,不过里面有水果刀。”刘先醒见凌麒好奇,便用手一个个打开里面的小工具,所有金属片展开,犹如莲花盛放,“看见没,里面好东西多着呢,这可是我的宝贝。” 只见平口刀、开瓶器、小铰剪、钢锯、小改锥、拔木塞钻、小镊子、大头针、放大镜、钻孔锥等各种实用小工具,尽皆容纳于小小的刀身中。 不仅如此,凌麒再打眼看去,只见刘先醒那钥匙扣还串着一个迷你手电筒,一个打火机,一个指南针,一个口哨。 凌麒一愣,不由问道:“你以前经常搞户外运动?”不然这些东西为何会随身携带。 刘先醒却是露出了高深莫测一笑。 凌麒疑惑地微微偏头,但不打算追究下去,转而道:“既然你有刀,那就用这个刀削铅笔呗。” “不行!”刘先醒整个人往后一缩,“铅是重金属,有毒的。而且这个刀哪有铅笔刀锋利,削不动。” 他那刀显然品质极好,但……凌麒见他不愿用他的爱刀,总不能抢过来,只好道:“那就算了。” 左右改进生产工具这种事,一时半会儿也急不来,实在不行,大不了等到七天后他再兑换个铅笔刀就是。 一旁张冰雪悄悄听见他二人言语,心中十分纳闷,什么“穿越”什么“系统”什么“铅笔刀”,到底是什么,莫非是他们族人特殊的沟通暗号? 还有,尽管凌麒有所掩饰,但张冰雪早就发现他具有某种凭空变出东西的“法术”,她想不通,只把看做某种神秘部落中人的特殊能力,见凌麒一直有要遮掩的意味,张冰雪面上从来不多问,但心中抓耳挠腮般,实在好奇的紧。 这时见凌麒又“变”出了东西,张冰雪死命压制住冲上去观察的冲动,装作若无其事的整理桑叶,但眼角余光始终不离他们。 刘先醒将自己的瑞士军刀收起来,继续剪自己的指甲,凌麒看得没趣,便不理他,转而帮助张冰雪整理东西。 看见那一层层桑叶上面,爬来爬去蠕动的蚁蚕,凌麒略略头皮发麻,暗道大自然真是神奇,这么丑的东西,吐出来的茧丝却颇为漂亮。 不得不说张冰雪是个极细心的人,已经把各种东西都布置得紧紧有条。 凌麒发现自己似乎没事可做,便站在张冰雪身后道:“累不累,我给你揉揉肩。” 没等张冰雪回答,凌麒已经将双手放在她肩上,轻重合适地揉捏。 他的按摩技术十分到位,张冰雪本来打算拒绝,却不知不觉没有开口。 “喂,我也是你便宜哥哥,给我也揉揉呗。”刘先醒看见,立马打趣。 凌麒没有羞恼,一挑眉道:“好啊,你把东西弄出来,我也给你按摩。” 刘先醒也不是个按常理出牌的人,当即吹口哨道:“我等着。” 没过多久,忽然一声惨叫从不远处传来,几人转头看去,便见一人正被一把长竹竿打得又蹦又跳,嗷嗷直叫。 那打人者就是王白花,被打人者正是路孟。 “那是谁啊,哇,你的小白花好生凶猛。”刘先醒道。 “那是本乡有名的好色无赖,路孟。”凌麒没好气道。 本来以为他靠山瘫痪了,已经被打击蔫了,没想到真是贼心不死,狗改不了吃屎,这会儿又机灵起来。 “啊!爽!嗷!再重点~小白花儿,你发怒的样子最美啦~再来!”那路孟一面惨叫,一面调戏,看着好不变态,把王白花激得越打越气,越气越打。 “你给我去死!” 刘先醒惊讶道:“那哥们爱好有些独特啊,喜欢sm的?” 王白花打得有些累了,便停下动作直喘气,路孟也一屁股坐地上了,他是疼得厉害,但嘴巴还是不闲着:“我说小白花儿,这大热天的,你还穿那么多干嘛,不如学哥哥我!”他一把扯开自己的衣服,露出干瘦的胸膛。 王白花的哥哥王鱼闻声而动,“哗”得一声,一盆冷水泼了过去,直浇得路孟一个透心凉。 “滚!别来骚扰我妹妹!你舅舅马上要下台了,看你还怎么嚣张!” 路孟嬉皮笑脸,故作无辜道:“我又不犯法,你要拿我怎样?”他不在意地拎着自己湿透的衣服,笑嘻嘻道,“实在不行,把你妹妹嫁给我不就成了嘛!” 王鱼气得一个倒仰,拿过王白花手中的竹竿,伸手一扬,就要挥下来。 王鱼跟王白花不是一个力量级的,路孟一溜烟的爬起来,便向外跑去,王鱼手中的竹竿便落了个空。 “真是气死我了。”王鱼一把扔下竹竿。 “小白花妹妹,以后再来找你玩耍!” 远远的,传来路孟的声音。 王白花抓着一个石头就扔了过去,只可以已经看不见人影,石头无疑落了空。 凌麒对刘先醒随口道:“看见了吧,这是悍妞,可不好下手。” 谁知刘先醒双眼放光,摇头低笑道:“嘿,我就喜欢有挑战性的。” 凌麒双眉微皱,也不知怎么,心底隐隐有些不舒服,调笑便莫名成了冷笑:“是么?” 第三十七章 百炼成钢 “是,不过我说了不会就不会,你在担心什么。” 凌麒微微恍惚,是啊,他在担心什么。 这种感觉好奇怪。 翌日。 凌麒带着刘先醒去找孙铁匠。 “叮!叮!当!当!” 正是打铁的声音。 只见眼前搭起的棚子下面,被灼烧的铁片泛着赤红的光芒,一个赤膊大汉正手拿锤子对其敲打,烧红的铁片被打出杂质,敲打得更为坚硬。 熔炉里扑面而来一股热浪,另一人在旁边使劲拉扯着风箱。 此二人极为专注,丝毫没有意识到有外人前来。 锻造冶炼技术,凌麒知道的不多,他想了想,似乎灌钢法此时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可惜他只知道这么个名字,但具体什么样却不清楚,可叹书到用时方恨少。 “咦,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忽然从屋内走出一人。 凌麒微微一惊:“赵小牌?” 只见赵小牌同样赤着上身,对凌麒笑笑:“你要铁器么?”俨然一副代理人的模样。 凌麒再眼光一转,发现那拉风箱之人正是孙三,打铁之人想必就是孙三的爹孙遥了。 凌麒心念一动,眼光在他二人来回打转:“原来你们两个……” 赵小牌轻轻一咳:“知道就行,千万别告诉我爹。” 凌麒心中暗暗好笑,铁匠的儿子喜欢做木工,木匠的儿子喜欢打铁,这两人是不是投反了胎。 刘先醒纳闷道:“什么情况?” 这时,只见孙遥将打好铁放入一旁的水池中,只见“呲”的一声,高温遇低温,瞬间冷却,其上冒出无数白色细小泡沫,这是在氧化形成一层看不见的致密保护膜,这便是打铁中的冷淬了。 孙遥将东西放好,才抬起头,露出一脸络腮胡子,道:“有客人啊?你们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您就是孙师傅吧,我想请您帮我打个东西。” 孙遥便问是什么东西,凌麒指了指手中的一片树叶,用手比划:“就是很薄很薄的那种铁片。” 这时孙三也停下手中动作,好奇地看过来,随即叹道:“照你说的,这世上哪有比树叶还薄的刀?” “所以这不是请你们打么。”凌麒微微拧眉,心中也没报多大期望。 孙遥的面色有些犯难,赵小牌倒是满脸好奇,跃跃欲试。 刘先醒从旁道:“古……你们连针那么细的东西都能打造出来,这么一个刀片算什么。” 赵小牌对孙遥激动道:“孙叔,能不能让我试试?” 孙遥当即一嗤:“你小子从前从我儿子那儿偷学,连皮毛都没学到,这两年我是允你跟过来了……这技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你哪里能行。”他摸着胡子,又看向那片树叶,“这个我也没多大把握。” 刘先醒见此,连忙眨巴着眼睛道:“也不用那么薄,像这样就行。” 他把瑞士军刀拿出来,掰开其中的主刀。 那三人立时脸上放光。 “这是什么宝贝!” 三人顿时拿过去轮流看着,惊叹不已,似乎忘了要干什么。 “恐怕只有祖师爷欧冶子再世,才制作出这样的精巧宝刀!” “这莫非是什么上古流传的宝物不成!” “这些小东西都是干什么用的……” 刘先醒嘴角翘起,甚为自得,这可是他花了不少钱买的正品货,质量当然不一样,如果换成某宝的各种仿品,古代专业的铁匠说不定还真看不上眼。 孙遥沉吟片刻,才道:“这种小刀,我还是造得出来的,不过更为费时费力了,主要是很容易断裂。” “容易断裂没关系,只要够锋利。”薄刀片本来就很脆,凌麒对此并不在意。 “敢问你方才打得是铁还是钢?”刘先醒忽然问道。 “当然是铁,钢还要麻烦些,我们打得都是寻常的用具,还有一些青铜的。”孙遥眼珠一转,放小声音,“不怕告诉你们,官老爷不准我们这些散匠私自制造钢刀,但炼钢那么麻烦,我们也不想炼,反正也没几个人买。” 凌麒恍然,大约官府的铁匠,才主要是打造兵器。 刘先醒小声嘀咕:“也不知道铁跟碳的比例是多少。”这可是关乎到成品的质量问题,碳多则太硬太脆没韧性,碳少韧性多又不够坚硬,还有其他铜等元素的含量。这其实是很复杂的事情,或许只有多年的老铁匠才能掌握运用其中区别,但想来古代也没有这些金属元素的概念,也不好沟通,他自己倒想测量,却没有仪器。 凌麒忽然想到昨日在乡市看见的那游徼佩戴的环首刀,环首刀似乎就是钢制作的,这种刀在古代极其有名,劈砍力杀伤力都机强,东汉末年已经基本取代了剑,作为主流的兵器之一。 只因剑是两边开刃,造价更高,但威力并不比环首刀强多少,甚至劈砍能力方面还稍有逊色,自然被大量淘汰。 当然同样是环首刀,也有优劣之分,这取决于矿材的质量,锻造师的水平,在没有工业化的时代,所有行业的工艺水平高低,往往都取决其匠人的水平高低。 所谓百炼才成钢,要经过多次反复的锻打才行,对铁匠的确是个费时费力的差事。 想到刀剑,凌麒不由琢磨着给自己也配一个剑来做装备,他个人是更喜欢长剑,受武侠影响,只觉仗剑行走江湖之人,客居海角与天涯,无不风流潇洒,剑更注重剑法技巧,剑之一道,令多少人心向往之。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何等侠肝义胆,荡气回肠。 于是凌麒头脑一热,便问孙遥:“能再给我打造一把钢剑吗,要多少钱?” “四贯钱吧。你要这有什么用。” 一贯钱等于一千五铢钱,但此地钱币也有所贬值,一贯钱大约要一千两三百五铢钱,但……凌麒还有多少五铢钱来着? 三十钱好像,该死,还没有还赵师傅赊账的钱。 “那……还是算了。”算了,凌麒想了想,反正他也不会用剑,何况他还有随缘弓。 “对嘛,我打那个也不熟练,说不定中途还要报废许多次。” 想到随缘弓,凌麒又道:“麻烦再打一些铁箭头。” 孙遥也答应下来,凌麒二人便告辞离去。 第三十八章 蝴蝶煽翅 回去的路上,刘先醒忍不住问道:“你要铁箭头干嘛?” “自然是做箭。” 刘先醒当即咧嘴一笑:“好你个小子,我还当你心中真没什么抱负呢。” 凌麒微微一愣,随即沉默下来。 刘先醒兴致又起,努力怂恿:“你怕什么,这世上很多事不做,他日必然后悔。如果穿越过来只是玩这生存游戏的话,那又何必穿越?难道你就甘心一生庸庸碌碌,得过且过吗?倘若不做出一番成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凌麒心中波涛汹涌,吐出来的话语却淡淡的:“哪有资本。” “没有资本就创造资本!”刘先醒目光灼灼,宛如射出一道实质般的火光,其热度似乎能将人烫伤,“人类的原始资本,皆是掠夺而来。” 凌麒眼神迷茫,微微恍惚。 刘先醒待还要再说,凌麒伸手阻止他:“算了,别说了。” 此人还真是可怕,说出来的话句句直逼人心,但凌麒意志也非常人,可不会被其轻易忽悠了,不然他岂不是日后就是给这人卖命的分。 刘先醒见此微微失望,但双眸很快又重新振作起来,他识相地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转移话题,凌麒自然配合。 刘先醒走着走着,忽似想起了什么道:“我的天!我突然想起,我们穿越者中,好像有个女的拿了本《三国演义》。” “不会吧?”凌麒哑然,“你没记错?” “我怎么可能记错,当时那个女的就站在我旁边,嗯,长得还挺漂亮。” 凌麒皱眉,简直不敢想象:“这本书要是落在那些诸侯手上,还不知会怎样!” “但愿那个女的能识相地将那本书烧了。不然早点挂掉,或者没穿越到亚洲也行。” “如果是你,你会舍得烧掉么?”凌麒扶额,“《三国演义》是‘演义’,虽其中有许多杜撰,不能当做是史实来看,但大体的脉络与人物都是一样的,放在这时代也算是先知预言的级别了……就算与现实有差池,但不妨碍观者以此防患于未然,提前拉拢或者除掉某些人物。” “怕啥,有那么多穿越者,‘预言’之类的东西,自然会有一堆,这样下来谁还信啊?”刘先醒说的理直气壮,然而他自己也没几分底气。 …… 刘协信了,他不仅信了,还深深沉迷在里面的剧情中不可自拔。 由于对这本书的喜爱,他选择性的忽略了其中不符合现实的地方。 刘协原本还不知道曹操、刘备、孙权这几个小角色,现在却是恨极了他们,尤其是曹操,简直恨之入骨。 “阉宦子弟真竖子尔!”他如是骂道,恨不得钻进书里把那个被挟持迫害的“献帝”拯救出来。 “这些狗贼真是过分,都想抢我刘氏的江山!还有那个卖草鞋的刘备,你是哪根葱,到处拿着我皇叔的名号招摇撞骗!”他无数次在心里这样想着。 故事还没听完,但刘协终于坐不住了。 …… 曹操接到一纸罢官调令文书的时候,是懵逼的。 “陛下何故?”曹操气得差点没把纸捏碎,居然要他回长安做个什么没有实权的文官。 他还在跟吕布休战对峙中。 回,则失兖州,不回,则抗圣命。 好你个李傕!曹操心中暗骂,看他以后怎么收拾你。 幸好此令只他一个人看见。 曹操微微思索,便做了决定,他烧掉文书,暗自让人杀掉信使,只做无事。 不止曹操,刘备也收到了回朝廷述职的命令。 刘备刚领徐州牧,许多事情都没处理完毕,还有许多陶谦旧部的问题,那两个儿子明面上顺从,实际上哪会甘心,说不定他一走,就落到其这儿子手上了。且西边还有曹操吕布两头猛兽虎视眈眈,他若一走,徐州势必要失,也对不起陶谦死前的嘱托。 刘备便愁苦望天,对关羽张飞道:“此必李傕郭汜二人欲害我也!” “对啊,如今谁不知道当今陛下被挟持,李傕郭汜二人当权,哥哥切莫前去!”关羽当即接口。 刘备部下纷纷表示赞同并极力劝阻。 孙权因为年龄尚小,没有官职在身,其哥哥孙策却遭了殃。 但孙策带着孙坚的旧部投靠袁术不久,袁术正欲重用,自然不会放他离开,便索性直接将文书压下。 可怜刘协并不知道,他一腔雄心,欲要提前处理掉这几个窃汉之人,没想到袁氏兄弟就算了,这几个还没成势的小角色竟也敢抗命。 他已经与董承把瓮设置好了,就等着鳖进来。 刘协充满了期待。 李傕虽然对刘协的任命有些微词,但他明面上还是不能违抗刘协的命令,且与他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便没有阻拦,甚至企图以此作为自己忠君的证明。 虽然已经有手下劝他弑帝自立,但他头脑尚还有一点清醒,因为种种原因,将此想法搁置在一边。 朝中保皇党其实不少,刘协暗自与请求某大臣让人寻访诸葛亮,期盼着能让他为自己做事,想必孔明先生能帮他处理这许多难事。 不只是刘协,许多诸侯受穿越者推荐,都开始寻访诸葛亮,还有郭嘉等人。 郭嘉与荀彧都是颍川人,关系不错,没想到却是新来的神秘谋士首先举荐了郭嘉。 这几个新来的谋士因为身份不明,没有家世及人际关系,且说话古怪,被其他所有谋士将领排斥在外,这几个新来的只好抱团,对郭嘉也是众口一词的推崇。 可惜他们目前没有什么贡献,曹操性格多疑,也不甚信任他们,因此对于郭嘉倒是先降低了几分印象。 荀彧既然已经推荐了戏志才,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戏志才还活着。 而且,他对这些古怪之人没好感,心中也隐隐有点别扭地作对。 去投奔袁绍的穿越者,目前为止连袁绍的面都没见着。 倒是袁绍最新宠了一个美姬,那美姬倒是推荐过郭嘉,但袁绍心气极高,哪里还会去找弃他而去的那个小寒门。 袁绍的老婆刘夫人极其善妒,袁绍还活着不敢做什么大手脚,但平时各种小鞋是少不了的,且其他几个姬妾也不是好相与的,那美姬深陷宅斗难以自拔,也没精力再说什么天下大事。 而正隐世的郭嘉,万万没想到,他会迎来这样一个独特的拜访者。 第三十九章 中秋无节 吕布看着眼前的尸体,微微烦躁。 这已经是他杀的第六个,妄图勾搭貂蝉的人。 这些人真是活腻了,竟敢想染指他的女人。 现在军粮极其紧缺,这些人自然…… 吕布的心中很郁闷,真是抢地盘也不顺,他的女人还被不断骚扰。 他实在想不通,军中的人都很自觉,不敢对貂蝉产生非分之想,偏这些外来的口口声声的短发投靠者,一点不怕,死了一个又一个还不肯罢休。 于是吕布下令:“倘若还有短发之人前来投靠者,一律格杀勿论。” 貂蝉捂着心口,她精致完美的绝色容颜犹如集中世上所有美好潋滟,一颦一笑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一双妍丽的桃花眼轻睐,似嘲非嘲,似恼非恼,玉葱的素手隔唇而掩,即便如此,红唇微翕,也让人惟愿一亲芳泽。 “这些短发男人凭的痴傻!” 在她看来,那些来套近乎的男人,状若疯癫,行径猥琐,言语下流还自以为风流,拿出些古怪之物就妄图让她倾心,她若看上了那些人,不如自戳双目。 吕布账下,唯一一个幸存下来的穿越者,表示压力很大,更加谨小慎微,不过因为成功搭上了陈宫那条线,获得其赏识,境遇倒是不错。 …… 入夜,皓月当空,繁星璀璨,暗花幽香。 凌麒坐在房前仰望星空,看着那满如银盘的月亮发呆。 今日他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出来赏景。 冷辉遍洒,投出浅淡模糊交错的阴影。 忽然,他旁边坐下了一人,却是刘先醒。 凌麒偏头看他,轻笑道:“怎么,你也睡不着?” 光线昏暗,刘先醒的面目辩驳不清,他道:“倒不是睡不着,只是……你相信世界上有鬼么?” 凌麒拍了一下他:“大哥,别告诉我你要趁着夜色讲鬼故事。” 凌麒转头望天感叹:“古代的天空就是好啊,看什么都特别清晰,尤其是这夜空,你看,多美。” 刘先醒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幽幽道:“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么?” “什么日子,不就是八月……八月十五!”凌麒一怔,“今天是中秋节!” 这里如此平淡而冷清,凌麒有些落寞地闭了闭眼:“这个时代还没有中秋节呢……好想吃月饼。” 虽然早在先秦就有贵族拜月相关的祭司活动,但并不算一个正式节日,民间流传的较少,至少,凌麒现在的地方的没有任何相关活动。嫦娥后羿之类的神话传说,也并没有流传太广,没有达到作为一个节日纪念的程度。隋唐时期开始盛行,北宋才正式确立为节日。 “举头望明月,低头……你想家么?”凌麒轻轻问道,团圆节无团圆,他是真的很思念。 “不想,”刘先醒的语气似乎毫不在意,“我没有家,没什么可留恋的。“ “为什么?” “我父母在我三岁的时候就离婚了,他们各自组成了幸福美满的家庭,拥有了新的孩子,而我变成了最多余的一个。呵,难以想象吧,从五岁开始,我就一直是一个人住。吃饭自己做,衣服自己洗,生病了自己凭着意志去医院,家长会永远没有家长参加。 “对了,有一次新来的护士给我扎了七八针,都没扎进血管,我抢过来,一下子就扎准了。 “我消失了,他们肯定是全世界最高兴的人。我的存在就是他们的耻辱,时刻提醒着他们曾有过多么失败的婚姻。 “不过,我是真的喜欢吃月饼,尤其是豆沙馅的。” 凌麒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对比自己完整而温馨的家庭,这种时候,他说什么都是矫情,不如不说。 “你看,他来了。”刘先醒忽然指着一个方向道。 “谁?”凌麒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光线昏暗,实在看不清什么。 “没有谁,哈哈,逗你呢。” “别装神弄鬼,这套对我没用,我是不会怕的。” 刘先醒眼神闪烁,见凌麒神色果真坦荡,他便知其意志坚定,与其争执没有意义。 “你喜欢那个王白花吧?何不娶了她。” “咳,怎么会……你这话题转得有点快。”凌麒脸红了红,过了一会,他道,“实话说,我还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他知道古代皆是早婚,但这对于他来说,太早,太小。 况且结婚生子,又是一笔不菲的开销,他如今还穷得很,哪里花销得起。 “但是她的年纪却等不了的。”刘先醒心中却道,她的命也等不了。 “什么等不等的,你怕是想太多,为什么要等。”凌麒偏头,“咱能先别说这个成不。” “好啊,那就说你便宜妹妹张冰雪吧,你打算让她什么时候结婚?” “拜托!放现代她们就只是初中生好吧!而且这是她的自由,我不会干涉。” “你真的不会干涉?那我追她你没意见?” “不行,谁跟了你都没好日子过,我不是笑你,但你的霉运真的太多。” “切。我还不想追呢,每次追个美女都跟西天取经似的,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凌麒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道:“有句话叫风水轮流转,说不定你倒霉够了,没准哪天就能转好运呢。” “或许。”刘先醒怂了怂肩,语气并不甚在意。 “如果你的说法是真的,那你知道位面之子是谁么?”凌麒想了想道,“东汉的开国之君刘秀倒是非常典型,但纵观汉末三国历史,倒没有哪个诸侯是顺风顺水的。难不成是司马炎? “这小子可是开的简单模式啊,号称史上登上皇位最轻松的开国皇帝,曹家打下的江山,道路都被司马家铺好了,他坐享其成,轻松上位,成了晋朝开国之君。他一生好像也没遇到什么挫折,因为身为长子,很轻松就得到了众臣支持,继承爵位,聪明有才的的弟弟根本没有威慑力。打东吴的时候,开挂一般四个月就击灭了,统一天下。” 凌麒这样说着,心中却微微疑惑,史书上说的也不一定准确,或者说并不全面,毕竟史书也是人写的,很多写史书的人甚至不在同一个时代,他怎么能知道得那么清楚甚至人物对话内容人物思想,这其中就不会有些隐情或者差错么。 别说隔着时代,就算是同一个时空,人与人面对面,那也是人心隔肚皮,何况撰史之人,还受到当权者的掣肘。 不过正史都是专业的团队编撰,个个都是老学究,具有考据精神,并且能最大限度的调度资源,自然比野史演义戏剧小说靠谱的多,记录的大多事件肯定也是真实存在。(其实署名的史书,甚至古代很多书籍,都不只是署名者一个人写的,署名者只是这个团队中的主编。) 那么话说回来,刘秀真的那么顺利?很多事情总是看起来简单,人们总是只看见别人光鲜亮丽的一面,背后的辛酸苦楚又有多少人知道。 “我怎么知道是谁。”刘先醒嗤笑一声:“又不是双生子,还能发出心电感应不成。司马炎就算了,他爷爷现在比我还小。” “也是。”凌麒点点头,“不过到底会是谁呢……” 第四十章 这黑火药 “你纠结这个干嘛,我都不纠结。”刘先醒道。 “其实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刘先醒不由好奇:“什么想法?” 凌麒正要开口,忽然听见一阵细细的压抑的哭声,两人都是一愣。 “谁在哭?” 两人对视一眼,皆看向了张冰雪的门口。 凌麒不由起身,走近其门口,凝神细听,声音果然是从里面传来,是张冰雪,她为何夜半哭泣。 “冰雪?”凌麒敲了敲门,没有回应,顾不了许多,直接推门而入。 借着月光,可以看见在被窝里蜷缩着的身影,被褥也微微颤抖。 “怕是做噩梦了吧。”刘先醒也走了过来,他的眼神却瞥向另一个方向。 凌麒连忙走近,将她瘦弱的身躯轻轻抱起。 “啊!”张冰雪轻叫一声,醒了过来,幽幽睁眼,眼角还残余着泪水如朝叶露珠,“是你,凌哥哥。”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凌麒关切道。 张冰雪点头带着哭腔道:“是,我梦到了我的爹娘,这几日夜里我……”她忽然用力抓住凌麒的手,“凌哥哥,你能不能不要走,别走……今夜陪陪我好么……” “这……”凌麒有些犹豫,虽然在野外逃难时,也曾挤在一起睡,但那时是为了保暖和预防危险啊,现在这算什么……尤其是方才刘先醒还说了那些话。 “人小妹妹既然害怕,你就留下来呗。”刘先醒现在倒是很积极的劝他,顿了顿,他笑着道,“如果你不愿意,我是很乐意帮你效劳的。” “算了。”凌麒微微烦躁,“我留下,你赶紧回去睡!” “切。”刘先醒拖拉着脚板,后退两步,关上门道,“我真去睡了,可别让我听见什么不和谐的声音~” 这小子想什么呢!凌麒脸一红,不由微微松开自己的手,却被张冰雪抓得更近,他无奈,只好继续抱着他,蹬掉鞋子,合衣躺在他的旁边。 张冰雪肌肤柔滑白嫩如凝脂,身有淡淡栀子花般幽香,凌麒心中愈发烦乱,闭着眼睛不敢乱动。 张冰雪嘴角微微上翘,呼吸平稳安眠。 也不知过了多久,凌麒才勉强睡着,第二天起来,浑身僵硬,看来是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了的缘故,不过看见张冰雪安详美好的睡颜,便觉也值得。 而刘先醒早就醒来,在院前拿着石头,一会看天,一会看树,在地上写写画画。 刘先醒看见凌麒,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揶揄道:“你小子真行啊,坐怀不乱柳下惠。” “她是我妹妹!”凌麒黑着脸道。 “反正又不是亲妹妹。”刘先醒啧啧叹气,“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小美女,和尚都忍不住吧,你真牛。” “你乱说什么!”凌麒随手拿起锄头作势就要打去,刘先醒连忙闪躲:“你爱咋地咋地。” 凌麒放下锄头,开始起灶做饭。 说是做饭,其实也就把能吃的一锅炖,反正他不会下厨,这儿的人基本也是这么做饭。 现在这东汉末年的情况是,大贵族一天三顿,小贵族与大平民一天两顿,更穷的一天一顿,更惨的就是中原地区了,一天零顿,数天一顿,有的是数天也零顿,嗯,这就饿死了。 凌麒如今勉强算是负债累累,因为目前这些粮食也是借的,第二年要还。 但他经常采摘些野生的东西拿回来吃,过得倒也不算太饿。 打火机在点火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天知道在还没有火折子和火柴的时代,打火那可是用火石摩擦以及燧木取火,那是多考验技术的手法。虽然这儿已经在用极易引燃的草絮,那也是很容易一个风吹草动就熄灭了。 几人吃完饭,各自开始干活。 凌麒走在路上感觉凉风袭来,不由感叹:“我之前还在抱怨天气热呢,转眼间又入秋了,时间过得真快。” “但还是有蚊子。”刘先醒没好气道,“而且你看着吧,到中午的时候,你照样想把太阳关小黑屋里去。” 这时节其实没有多少农活可干,而且凌麒是半道来的,之前没有种田,现在自然没什么可收割的,两人没干多少就坐在田边聊天。 “不知道哪个地方有矿产啊。产硝石,硫磺的。”刘先醒道。 “怎么,你想造黑火药?” “废话,这种大杀器当然要利用,就算你不想造,别的穿越者也会想办法造。我们其实可以抢先一步。” 凌麒想了想道:“你知道配料比么?” 刘先醒得意一笑:“我当然知道,有一年暑假,我曾在老家偷偷造出来过。” “威力怎么样?” 刘先醒轻咳一声:“我那时还小嘛,就跟春节的鞭炮死的,但是……给我足够的时间,我一定能研究出来!” “恕我直言,早期的火器的威力并不能比得过冷兵器,你能制作出什么程度?” 尤其是早期的火枪,射程和威力与弓箭差不了多少,甚至还极大的受到天气的限制,一碰到下雨天就哑了,不过其优点是比弓箭更易上手。古代的弓兵算是比较有技术性的兵种,一般要训练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上战场,尤其考验弓手的水平。不过若说到上手,弩也不差,而且弩的准头也大。 那么炮弹?投石机的威力也不差啊。炮台雨天也不能用,而且太容易卡膛甚至炸膛了,搞不好还没发出去,就把自个儿先给炸死了。 而且这些东西比冷兵器造价高得多,没有足够的国力也造不了。 所以凌麒其实对火器没报太大希望,除非拥有真正先进的火器设计图纸,不然……难道光凭对木匠铁匠的一阵比划,和画个枪炮的外形,就能让那些“聪明”的匠人一拍脑袋就造出来了? 而且,寻常人,给他一堆硝石、木炭、硫磺等,就能一拍脑袋把火药造出来? 配方呢?比例呢?纯度呢?温度呢?特殊材料呢? 寻常的炮仗或许有可能,但是杀伤力大的炸弹之类,又岂会那么容易。 真那么容易,秦始皇找人炼丹那会儿,就该是推着大炮席卷八荒了。 第四十一章 穿越一族 “肯定没有你想的那么差嘛。”刘先醒道,“反正试试也没什么损失。” “顺便吧。”凌麒笑了笑,没把打击的话说出来,“让我想想,你找炼丹师吧,他们应该有门路。或者,去县城里卖吧,那里的市场大,或许有卖的。” 刘先醒揉着太阳穴,有点头痛:“问题是……没钱。” …… 到家的时候,却见王二桑行色匆匆地出门去,凌麒看着他的背影,不由朝不远处的王鱼好奇问道:“有什么事?” “万亭长死了,我爹去祭拜祭拜。”王鱼无所谓道,他也不喜欢万亭长,不过他爹是里魁,推不开情面。 没想到之前还听说他瘫痪,现在居然已经死了。 凌麒忽然心中一动,走近王鱼问道:“话说,里魁能不能升级为亭长?” “这个,”王鱼挠挠头道,“好像不能吧,没有这个先例,亭长都是上面派下来的。” “这样啊……”凌麒微微垂眸。 “不过如果被举为孝廉就行了吧,能当上孝廉肯定有个亭长做吧。”王鱼笑得一脸憨厚,摇摇头感叹,“不过每年每个郡只能察举一个孝者,一个廉者,谁有那个好运气!嘿,我这辈子连县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 忽然王白花一蹦一跳,犹如一只机灵可爱的小白兔一样跑来,她巧笑倩兮,“看不出来啊,你这短毛鬼,还想当亭长不成?” 一旁的刘先醒不由摸了摸头发,暗道,你损他就是,干嘛还捎带上我。 “没有。”凌麒连忙道,王白花却伸出手来打断他,瞥了一眼王鱼:“这事你干嘛问哥哥,他什么都不懂,还不如问我。” “嘿,你这丫头。”王鱼微怒道,“怎么说话呢!” 王白花对她做了个鬼脸。 王鱼一时也没了气,长叹一声。 “白花妹妹,你想说什么?”刘先醒微笑眯眼,伸长脖子问道。 “哼。”王白花却是瞪了他一眼,才转开脸道,“其实我听说,有些亭长的名额,也是乡长举荐出来的,只要县长同意就行。” 凌麒轻轻一嗤,可惜官都是被垄断的,所选的人必然是门阀世家子弟,只有小吏才不看出身。 如果能考科举就好了。 王白花见凌麒神色,似乎并没有向往的意思,当即笑道:“当亭长有什么好的,哪有现在我们在田野间的轻松自在!”她笑得浪漫而纯净,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刘先醒却摸着下巴,不知道在琢磨什么,凌麒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 几人再随意谈了一会儿,便各自回家。 到了黄昏时分,王白花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 凌麒好奇问道:“能有什么好消息?” “明天周家大婚,大摆筵席,说是十里八乡的人都能去!”王白花双眼闪烁着亮晶晶的星光。 这周家是此县有名的大户、地方毫绅,土地千顷,颇有些资产。 凌麒却顿时没了兴趣:“这算什么好消息。” 王白花一拍手:“白吃白喝一顿啊,怎么不好!”她舔了舔粉唇,一脸向往,“据说他们家的酒席,那可都是大鱼大肉,还有焦糖!糯米!好吃得紧!过了今天可就再没有机会了!” 凌麒忽然听见一丝吸气声,看去,刘先醒那厮已经开始咽口水。 刘先醒见凌麒看过来,立刻蹭了蹭他肩膀:“有这么好的事,怎么能不去!” “什么条件都没有?”凌麒不由疑惑道,如果随便谁都可以去吃酒席,还不用给礼金,那这么多人要去,招待的完么。 “没有啊。我爹说了,那周家说是趁儿子结婚,做些善事积累功德,还不是要给他儿子摆排场呗!” 凌麒还在疑惑,刘先醒已经拍板决定:“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们明天一起去!” 凌麒无奈地看了他一眼,见王白花那双明媚的大眼,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点头。 “我的嘴真的淡出鸟来了,这穿越以来,都是吃的什么东西啊!”待王白花走后,刘先醒忍不住发牢骚。 张冰雪悄悄踩脚走了出来,轻轻问道:“能不能告诉我,穿越是什么?” 她终还是忍不住好奇问了出来,哎,张冰雪有些紧张地揪着裙角,生怕惹到二人的生气,她脱口问完后,心里还是有的小小的后悔,不该这么莽撞的。 凌麒一愣,这才慢慢意识到,他似乎,真的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了,由于对她的亲近,平时根本就没有防备。张冰雪应该听到了很多穿越者特有的话了,她又说疑惑也是人之常情,难为她忍了这么久才问出口。 可是,凌麒与刘先醒对视一眼,这个跟她怎么解释呢,说实话?她会相信么,能接受么?会不会以为他们是疯子? 见没有人回话,张冰雪立时绷紧瘦弱的肩膀,埋下头低声道:“对不起,我……当我没问好了……” “咳咳,这个,穿越嘛,就是一个语气助词,跟‘之乎者也’一样的顺口话,没意思的。”刘先醒摸着鼻子道,“咳咳,也没啥稀奇的,如果你有时候觉得我们说话奇怪,嗯,那是因为我们以前住的地方很偏远很孤立,所以风俗习惯有些脱节,没关系的,你不用介意。” “没错。”凌麒立时点头附和,这个理由勉强说的通,毕竟古中国不像现代中国那样高度统一,若说民族恐怕不止五十六个,其实还有各种小部落,有些地方一个村的大小,也能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的一套文化甚至语言。 刘先醒的这个说法,与张冰雪私下猜测的差不多,于是她很快便接受了:“原来是这样,那你们……是什么族?” “什么族?”凌麒轻轻重复一遍,然后看了刘先醒一眼,二人同时一愣,随即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穿越族!” 张冰雪觉得气氛怎么有点古怪,心中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又不知道为什么,她歪头想了想,仰头露出了一个清雅甜美的笑容:“原来你们是穿越族,凌哥哥,既然你认我是你妹妹,那我能加入你们穿越族吗?” 第四十二章 婚宴桃花 张冰雪倏然眼睛一颤,低头道:“我开玩笑的呢,不必当真。” 翌日,天还未亮,几人起了一个大早,向周家行去。 凌麒这才明白过来之前的疑问,那周家说的是十里八乡的人都可以去,但实际上是有地域限制的,只有就近的几个里的人才有可能去,更远一点的,就算知道了消息,也不可能为了蹭一顿饭跑那么远,而且一走就是大半天,等到了人都吃完了那还吃啥。 且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去,比如王二桑就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他还要处理里中事物,倒是王鱼和王百花都与凌麒等人一道。 阳光温暖,鸟语花香,微风习习。 王白花走在几人最前面,脚步欢快,哼着不着调的曲子。 刘先醒双手交叉枕着后脑勺,嘴里叼着一根青草左顾右盼,眼神闪动不已。 张冰雪紧紧挨着凌麒,步履摇曳婀娜多姿。 王鱼目视前方,眼角余光却一直挂在张冰雪脸上。 而凌麒,心中烦乱。 烦恼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张冰雪昨日那状似玩笑的一句话,关键是她昨夜又让他陪着睡。 她到底在想什么。 就像刘先醒说的,他们终究没有血缘关系,如此亲近,是否过分?他是不是应该与她保持距离? 偏偏今日去的还是喜宴。 “该死,他怎么也去了!他舅舅不是死了么,还有心情去!”王白花忽然叉腰娇嗔道。 只见不远处走着一人,此时正转头望来,不是路孟是谁。 他看见王白花眼睛一亮,但奇迹地居然没有吹着流氓口哨,也没有跑过来,看起来要正经了许多,倒让王白花微微一愣,反而有点不适应。 他居然还朝她点头一笑。 是那种一副视察模样的微微点头,像是亭长对她爹露出的温和?善意?慈祥?的微笑。 王白花有点起鸡皮疙瘩:“这人中邪了不成。” “不。”王鱼道,“他昨天又被人打了,许是被打着脑袋打傻了。” “太好了,活该!”王白花笑眯了眼。 再看路孟时,果然一瘸一拐的,脑门上的确顶了一个青紫的大包。 走到周家门口的时候,几人放慢脚步。 周家府邸是建立的一座大山庄,门口上的牌匾写了很气派的三个大字“周家庄”,大理石门框的两边站了两个小厮,头上和腰间都系着喜庆的布巾。 “祝周公子新婚快乐,永结同好啊!”有人上前做礼,说一两句祝福之语便被放行。 凌麒几人效仿,也很轻易进入。 其中一人多看了凌麒与刘先醒一眼,二人知道是在奇怪为何是短发,均有点无奈,就像是在现代留长发的男生,照样会被多看几眼一样。 不过他们都带了帽子,本不容易被看出,但也只是相对来说,只要稍稍仔细,就能看出破绽。 走不多久,便见露天院子里,摆了许多矮长木桌,桌下铺着薄布,已经坐了不少人。 凌麒几人也随便找了位置坐在一起。 此时还没有上菜,让凌麒心中微微吃惊的是,每个桌子上都摆了一盘瓜子,一个个磕得不亦乐乎。(向日葵/瓜子,也是丝绸之路传入中国,马王堆汉墓就有出土,明朝后民间大量流行,不是明朝才传入) 果然是财大气粗。 凌麒还眼尖地看见许多人抓着瓜子往兜里揽,想来是要带回去带给家人的。 凌麒心中一动,也抓了一把,可惜他很快就失望了,这不是生瓜子,这是炒过的。 看来东汉末年也并非没有炒菜嘛,想必这不是主流,下层人民还不会这么享受罢,果然富贵人家花样多,凌麒心中感叹,这周家似乎有点前卫啊。 既然不能拿回去种,凌麒只好跟着磕了起来,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还算能入口。 想来这是周家自己种的,此地气候并不适合向日葵的大量种植,产出的质量自然也高不到哪里去。 过不多时,新郎携带新娘款款而入,新娘戴着艳丽的红盖头。 一系列繁复礼仪过后,新婚夫妻终于在堂上拜堂结发之礼,众皆鼓掌相贺。 酒菜纷纷上桌。 “感谢各位父老乡亲,来参加我周某人的儿子的婚礼!”那周家家主说了一番客套话后,又道,“大家吃好喝好啊!” 他领着领新郎新娘招呼宾客,当然是上席的宾客,下席的普通百姓,倒是只用顾着自己吃喝,他们离上席有些距离。 不过既然是白痴白喝的,自然高兴,几乎人人都是满脸喜气,什么好话也不要钱似的说出口,惹得那周家家主也是笑得合不拢嘴。 然而刘先醒却悄无声息地捂上了自己脸,装作脸上很痒的样子,凌麒立时凑近了小声道:“怎么了,有你的熟人?” “嗨,别提了。”刘先醒皱眉,眼神闪躲,小声回道,“还能是谁,我不是跟你说过么,是丹水县楚家的人。” 凌麒想了想,恍然道,“就是抓你的那个大户的人?真是奇怪,丹水县虽是临县,但是距离也不短吧,居然跑这么远来参加婚宴。” “我怎么知道。”刘先醒没好气道,“我也是醉了。” 凌麒心中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吃了一口菜后,双眼微眯,悄声道:“我说,你怕什么,你不是只被抓为佃农嘛?那来的必然也是那家的家主或者族老之流,还会见过你这么一个小佃农?”他作势要扯他的手,“有什么好躲的。” “别乱动!”刘先醒急忙闪开,“哎呀,先别管了,这事以后再说。” 凌麒看了他一眼,若有所思,他微微侧了侧身体,尽量挡住从那边可能来的思想。 “你们俩嘀咕什么呢?”王白花带着疑惑打量他们,嘟囔道。 “咳,没什么。”凌麒道。 王白花偏头:“不说就算了。” 宴席之中推杯换盏好不热闹,这时一位侍女走到他们桌前,又拿了一壶酒来摆在桌上:“这是桃花酿,一位贵客特意命我送给这位姑娘的。” ……………… 题外话: 神虚,有时在码完一章之后,手指酸痛,精神不振,好像身体被掏空。 ——是不是精神透支了? 想把神透支的补起来? 试试收藏和推荐,你好,我也好……(正经脸) 第四十三章 敬酒贪杯 侍女指的正是张冰雪。 张冰雪有点茫然地抬头,双眸水光潋滟,带出一抹不胜凉风的娇羞:“可是,我不喝酒。”她腼腆地笑了笑,“对不起,你还是拿回去吧。” “这……”侍女有点尴尬地看着她,手就僵在那里,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侍女想了想,眼角瞥向一处,低声道,“是那位乡长让我送来的。”她眼神带了一丝警告。 “乡长?”张冰雪脸上顿时有点发白。 张冰雪不由顺着侍女的视线望去,一位三十上下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男子,正朝她举杯,两人恰好视线对上,他微微一笑,她匆匆低头。 该死!凌麒心中一咯噔,这个乡长,别不是就是那个乡长吧。真是冤家路窄。 凌麒看向张冰雪,有点无奈,以她的美貌姿色,的确很吸引人,献殷勤的从来不在少数。 “冰雪妹妹,你就收下呗,你不喝我帮你喝啊!”刘先醒眼珠一转,闻着酒香,又开始流口水。 既然是乡长,自然不好不给面子,张冰雪顺势接过侍女手中酒壶:“如此,便替小女谢过大人了。” 按礼说,接到乡长这种级别的人的赠礼,就应该亲自道谢,甚至准备回礼,但张冰雪宛如不知道似的,依然自顾自地吃自己的,这瓶好酒却落入刘先醒的杯中。 侍女只觉完成任务,便悄悄退去。 那乡长面色倒是很有些不甘,但到底放不下架子前来搭讪,纵然心痒难耐,也强行忍着,只做没有发生这一幕,文雅的与周围人谈笑风生。 他旁边的人,有眼尖的,瞧见这一幕,便打趣道:“李乡长,你干嘛把我们这桌的酒送出,可是看上了那小丫头?” “哪里哪里,一时兴起罢了。”那李乡长连忙摆手道。 “诶,别不好意思,我看她也没疏妇人髻,找个媒婆提亲就是,难道我们李乡长如此风流倜傥,还有个不肯的应的吗?”立时有听见的人怂恿道。 他本来只是想活跃活跃气氛,谁知此话一出,李乡长脸色顿时黑了,嘴角温文尔雅的笑容很明显抽搐了两下。 “你还不知道?”也有看不顺眼李乡长的,便幸灾乐祸道,“听说李乡长前段时间找那姓金的媒婆,讨个漂亮的农家女做小妾,你猜怎么着,那姑娘愣是有眼无珠看不上咱们李乡长呢,还说什么嫌乡长给的聘礼太少,是打发叫花子呢。” 此言一出,李乡长脸色更加难看,有人想笑又努力憋住。 “哟呵,敢拒绝乡长,那小姑娘有脾气,我喜欢。” “我说李乡长啊,虽然是纳妾,但你也不能太小气了不是。” “那丫头相貌如何?” “听那媒婆说,是从长安过来的流民,长得可水灵了,谁见了都恨不得亲上一口。” “诶呦,我这个乡怎么没遇到这么好的流民。” 此桌人皆是乡长豪绅一流,没有谁怕谁的,加上酒意上涌,说起话来便不那么客气拘谨,那李乡长觉得面皮有些挂不住,便起身借口如厕出去透气。 那新郎本来只在招待上席的人,他招待得差不多了,不知哪根筋搭错,趁其父与其他宾客客套之际,自己又拿了一壶酒,摇摇晃晃地跑到下席招待去了。 此时基本大多人已经酒足饭饱,正准备离去,见周家大公子新郎官竟然会亲自下来敬酒,皆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很给面子的不再乱动,甚至新郎官周围形成一小圈安静地带,只有周公子的一人慷慨陈词后,众人的祝福附和。 本来不欲久留的凌麒和刘先醒,想着毕竟是别人的大喜之日,还白吃白喝了一顿好的,便也很给面子的留在原处。 轮到凌麒那一桌的时候,周公子许是喝多了,有些站立不住,脚一滑眼看着就要栽倒,凌麒眼疾手快地起身把他扶住。 “这位兄弟。”周公子笑了笑,“多谢!” “没关系。”凌麒客套了一句,便放开他。 “好兄弟!话不多说,今日我大喜,陪我多喝几杯!”他给凌麒斟酒,凌麒便很爽快地喝了,还配合地说了一些祝福之语。 周公子这时忽然似忘了其他人,一个劲只给凌麒倒酒,凌麒皆爽快大方一饮而尽。 凌麒的酒量极好,号称“千杯不倒”,与人拼酒的时候就从来没输过,自然不会担心醉了会如何,古代的酒酒精度本就低,更是无可顾忌,且这周家的酒口味不错,凌麒不介意多喝一些。 “再来!”周公子似乎被激起了斗志,就这么揪着他不放了。 刘先醒在一旁看得干着急,他也想喝啊,桌上的都喝完了,就指望着周公子手里的。 很快酒就见了底,周公子招呼一个侍女,让她再拿一壶来,却被几个小厮联合架走了。 “主人说了,公子您不能再喝了。”一位小厮道。 那周公子便被半扶半架的走了回去,想来是要送去洞房。 凌麒身体略感不适,扯住一个小厮问道:“请问这里茅房在哪?” “在那边。”小厮指了一个方向。 这时酒席开始散场,众人陆陆续续地离开,有手脚麻利的侍女,已经在收拾碗碟饭筷,人留在此处便有些碍事,凌麒见此,便随口道:“你们先走吧,我随后就追上来。” “好啊!”刘先醒见不能再捞到什么吃的,首先站起往外走去,手还是有意无意地遮在脸上。 张冰雪自从与那李乡长对视一眼后,心中便有些慌,也想逃避此地,便也跟着刘先醒离去。倒是王鱼和王白花兄妹二人,捂着肚子一脸心满意足,走路都带着几分悠然惬意。 凌麒方便过后,走在路上,只觉有点头晕,难不成是喝多了,他想,可是才这么点,不至于啊,难不成是穿越后,身体发生了某些改变,穿越的副作用? 凌麒只觉脚步轻飘飘地,像踩在云里,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不清,眼皮像铅一样沉重…… 不好! 迷迷糊糊间,凌麒心中暗叫一声,可是,来不及了。 “哐当!” 凌麒摔倒在地,人事不知。 第四十四章 花式恩爱 “娘子,你看,为夫给你带来的这个礼物如何?” 昏昏沉沉间,凌麒隐约听到这句话,心道,什么礼物……慢着,他成了礼物? 那么这个新娘子是…… 凌麒脑中一个激灵,彻底清醒。 该死,凌麒暗自郁闷,看来是这段时间安逸惯了,松懈了警惕,身上竟没有一样防身物品,这回他明白为何刘先醒随身带着瑞士军刀了,他也想弄一个。 凌麒发现,他现在是手脚被紧紧绑住,嘴巴里还被塞了个臭抹布,味道真是让人作呕。 要冷静!凌麒心跳剧烈,但他努力告诉自己要冷静下来,这种情况他是第一次遇见,但他必须要冷静,只有冷静才能思考如何解决问题。 凌麒偷偷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他隐隐约约看见一位红衣男人背对着他,门口地上投射一片阳光,渐渐出现一个女人的影子,渐渐地,一位身着华丽嫁衣的美貌女子款款走近。 她捂嘴轻笑:“夫君你真是的,大喜日子干嘛把我叫到这里来,要送我什么礼物?” 新郎指向倒在地上的凌麒,凌麒浑身一僵,一动也不敢动,努力维系成昏迷的面无表情。 女子微微一吓:“他是谁?他……” “娘子,你不必再瞒我了,为夫知道,他……也是你那个世界的人吧?你一直在偷偷打听,想来你家乡的男人都是短发吧,我把他抓来任你处置,高不高兴?” “玉离……”新娘眸光闪烁,心中大为感动,“原来你一直都知道……” 新郎亦深深地看着她,眼眸含情脉脉的能化出水来:“其实你是谁,你来自哪里,都没关系的,我爱的只是你这个人。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玉离!”新娘情不自禁地抱住他,两人深情相拥,“我也爱你!” 然而躺在地上的凌麒,心中已然翻了无数个白眼,莫名其妙被抓住就算了,居然还当着他这个单身狗的面,疯狂秀恩爱,简直是对他心灵的折磨。 不过由此凌麒心中也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个新娘看起来很善良,那么应该不会想着杀他取积分吧。 这对新婚夫妻黏黏腻腻了好一会,才慢慢放开。 新娘绕着凌麒慢悠悠地转了两圈,然后嘴角一撇,抬脚毫不客气就踹在了凌麒的屁股上:“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 语气蛮横冷硬,哪有方才如花美娇妻的模样。 凌麒被踹的一个翻身,仰躺在地上,双眼也下意识睁开。 新娘冷冷俯视着她,凌麒双眼装出一副才睡醒的迷茫模样。 但是,一两秒后,凌麒忽然忍不住笑了。 这本是极其严肃的场景,但是由于角度的原因,凌麒正好看见新娘有点肉肉的双下巴,放在她高高在上冷酷的神色下,便形成了莫名萌的反差,凌麒一个没忍住,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死到临头了,还笑什么!”新娘顿时柳眉倒竖,喝道。 凌麒立刻调整自己的面部表情,露出标准式微笑道:“先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先说句祝福的好话总是没错,其他的只有慢慢周旋,只可惜怕是没人会来救他了,唯有自救。 “美女,能不能先给我松绑,我们有话好好说。”凌麒真诚地看着她,“咱们凡事都好商量不是。” 那新娘哼了一声,反而没有理他,而是对新郎道:“玉离,谢谢你的礼物!但今日是我们的大喜日子,不宜见血,暂时把他继续关在这里吧。” “娘子,都听你的。”新郎深情款款地点头,仿佛不论那女子说什么,他都会答应。 凌麒惊愕地瞪大眼睛,汗毛直竖。 他果然还是天真了。 这是视人命如草芥的乱世……甚至别说是乱世,就是太平之世,地主豪强从来不把平民百姓放在眼里,随随便便就可以下迷药,随随便便就可以绑人甚至杀害。凌麒甚至怀疑这周家之所以要宴请这么多人,就是因为周公子想要趁机找找有没有“穿越者”,仅仅是任性地为了讨老婆的一个欢心! 而且为什么他会觉得,既然是来自21世纪和平年代的女生,至少杀人之类的事不会干?看了那么多傻白甜圣母玛丽苏的影视剧,怎么也该有最基本的善良?然而她长得那么漂亮可爱,她,她居然能如此轻描淡写说出“不宜见血”这种话! 难道积分就真的那么重要?重要到可以枉顾无辜者的性命? 第一次觉得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 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凌麒觉得脑袋有点懵。 过了好一会儿,凌麒才回神,然而已经没了那夫妻二人的身影,房门紧闭。 人性本就自私,不是么,一落到这种法律效力极其低下的乱世,心中被囚禁的猛兽,就很容易破门而出了。 幸好她不会立即杀他,他必须趁机逃走。 可是,凌麒非常头痛,系统积分商城还在冷却中,现在他身上什么都没有。 凌麒坐起身体,再次观察周围。 这似乎是一个柴房,墙的一边堆了许多干木柴,地上有许多杂草,偶尔可以看见蚂蚁爬来爬去。 这柴房约有三米高,四面无窗,唯有房顶上有一个方形的透气小窗户,此时只有黄昏淡淡的光芒洒下,看着还真有点像牢房,凌麒思忖这想必这就是常常关犯错的下人的地方。 凌麒看了看一眼绳子,再看了看干木柴,暗自庆幸,有木柴就不必用嘴来咬破脚上的绳子了。 凌麒慢慢挪动自己身子,对着一根突出来的粗糙木柴,背后伸出双手,正欲利用其尖锐处割磨绳子,忽然听见外面脚步声响起,凌麒心中一咯噔,连忙收回手,身体一软,装作疲惫无力的样子。 脚步声果然在门外停了下来。 “太好了,阿旺,你来给我换班的么?” “你想得美,我是来给里面那人送饭的。”阿旺声音有些没好气,“老子都忙了一天了,管事居然还派我来守门。什么人啊,居然还要两个人守!” 那人立时笑道:“你来陪我也不错,一个人多无聊!” 凌麒心中却很是奇怪,他大概晕了两三个时辰,算算时间,此时的确是吃晚饭的时间,那新娘同是穿越者,会想到此时送饭没毛病,但她不是要杀他么,为什么还给他送饭?良心发现? 第四十五章 逃离山庄 “吱哑”一声,木门被打开,凌麒“虚弱”地睁开眼睛,一个小厮端着一碗饭走了进来。 “吃吧!”那小厮将碗放在地上,对凌麒道。 凌麒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这是给我吃的?我手被绑着怎么吃?你喂我?” 小厮一愣,挠挠头,随即哼声道:“反正我只负责送饭,我管你怎么吃。”想让他喂饭,没门。 凌麒心中不由腹诽,那女穿越者到底想干什么,难道她是想借此羞辱自己? 真是莫名其妙。 凌麒却不会想到,那新娘是真的单纯搞忘了这一茬而已,这就是一个乌龙。 她走回去的时候,忽然反应过来,他也是穿越者,可能有些非常人的手段逃脱,便一拍脑袋,打算借着送饭的时机,再次把他迷晕,让他没有机会施展任何手段,但是,她是真的没有考虑这么周全,没有多想这一层。 这也不能说她蠢,只是片面惯性思维导致。人们常常以为如果这样会如何如何,看似有理,但根本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有句话说的好,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就像有些人只认为灯塔国的制度好,便鼓吹中国如果这样会更好,完全不考虑实际国情。 凌麒瞪着小厮,那小厮想了再想,确定没有命令要不要那人必须吃掉,便对凌麒横眉竖眼道:“你爱吃不吃,你可以像狗一样趴着吃啊!” 他说完,便起身退了回去,再次把门锁上。 凌麒心中怒意上涌,便认定那女人是要羞辱他,让他像狗一样吃饭!但凌麒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何处得罪了她,若说只是因为那一笑,未免也太小题大做了,可见要么是她太小气,要么就是她心理变态。 凌麒心中把那女人骂了几句,也就释然,他不能在这等小事上面怄气。 凌麒等了一会儿,听着门外两人胡吹海侃,发现都是些鸡零狗碎没营养的话,便放弃从中打探消息的想法,再次悄悄将手架在木柴上,慢慢割开绳子,尽量放小自己的声音。 一炷香后,绳子终于断裂,凌麒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双手,再弯下身解开脚上的绳子。 凌麒心中已经有了逃脱的方案,但是门外的两人还在聊天,一时间怕是也止不住,而外面天还没黑,不利于逃走,凌麒想了想,觉得等入夜后再跑,降低自己被发现的风险。 凌麒很有耐心。 入夜,门外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凌麒借着月光,爬上了那堆干柴上面。 干柴堆放得约有两米来高,爬上去后,身体不能站直,而天窗在斜对面那边。 房顶并不是平顶,而是倒“v”形,凌麒之前估测的有三米高,现在他发现还是估测矮了,算上尖端处的高度,便有四米多高,中间有一根横贯整个房顶的木质房梁。 凌麒咬咬牙,随即纵身一跃。 所幸这么多年的篮球没白打,他的弹跳力还是不错的,况且又靠系统全面提升了体能素质,他如一只林中野猴般矫健,抓住了那根房梁,随即抱着房梁爬了上去。 凌麒顺着房梁走了两步,正对天窗,但是算算距离,直接伸手是够不到的,凌麒神色一凝,身体绷紧,脚后发力,再次纵身一跃。 “啪!” 他够到了天窗的边框,整个人随之吊起。 “什么声音?”门外有人道。 不好,将他们吵醒了!凌麒心中狠狠一跳。 凌麒此时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被发现后,可再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凌麒心中焦急不已,他听见脚步声,暗道,肯定是那人站起来了。 “我进去看看怎么回事。” 凌麒额头冒出豆大的冷汗。 耳边响起钥匙串的金铁交击的脆响。 就在紧张万分之际,凌麒灵机一动,张嘴:“喵——” “哪来的野猫!” “原来是野猫啊,你一惊一乍地干什么,吵醒了老子的好梦。” “行了行了,继续睡吧……反正那人肯定也逃不掉。” 凌麒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全身衣服已被冷汗浸湿。 人声无影,禅鸣不绝,鼾声又起。 凌麒费力地推开半掩的天窗,撑着双臂怕了出来,遇夜风,浑身一阵清凉冰冷。 凌麒脚步轻轻,踩在瓦片上,他四下打量,便看见坐在门口有两位正睡觉的小厮,他想了想,脚步轻盈,在房顶朝相反的方向走去,然后跳了下去。 凌麒顾不得酸疼的四肢,一边隐藏自己的身形,一边朝外跑去。 该死!跑了一会儿,凌麒不由放慢脚步,心中暗骂,这庄子也忒大了些,他该往哪走。 这次不像在长安的时候,他还花了不少时间,观察了那贪官家里的布局,这次他是根本没来过这个山庄,而且,夜间光芒昏暗,就算在房顶上,也根本看不清什么。 走着走着,忽然眼角余光见一点光芒忽至,细看,发现是一个打着灯笼的侍女,凌麒下意识正要闪躲,忽然心中一动,称其经过的时候,眼疾手快的跃了出来,伸手扼住她细嫩的脖子。 “出口怎么走?”凌麒低声喝问。 谁知那侍女疯狂挣扎,张嘴就要大声喊叫,凌麒慌忙伸出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 凌麒怕她不配合,手下开始增加力度,威胁道:“别乱叫,再叫我杀了你!”说完她语气一转,带着安抚的柔和,“放心,你只要带我出去,我就不会伤害你的。” 侍女慢慢放弃挣扎,凌麒见此也放开了她的嘴。 “好,好汉饶命,我,我,我这就带你出去。”侍女颤抖着声音道。 凌麒点头冷冷道:“别妄想着让别人救你,走偏僻的地方!否则我保证,你的脖子绝对会先被我拧断。” 侍女早就被吓得六神无主,哪有不应的。 走到一处小门,侍女低声道:“这就是了,大,大侠,放过我……” 凌麒伸手用力在其后脖子一敲,果将其打晕。 这个小门没有守门人,却是被锁着的,凌麒想了想,直接随手捡起一个石头,用力将那门锁砸烂,推开门跑了出去。 第四十六章 三人失踪 凌麒走了好一会,才找到来时的路,好在他方向感不差,哪怕走夜路,也没有多大妨碍。 回到家的时候,莫名地,凌麒心有点慌。 凌麒敲了敲门,没人应,果然心中不详的预感得到证实。 张冰雪不是应该跟着刘先醒他们一起回来了么,怎么失踪了?难道在找他? 凌麒有点坐不住,又跑向王家。 居然也没人。 怎么回事,至少王二桑应该在家。 凌麒想了想,只好再去旁边不远处,另外一户人家中敲门。 开门的是越老爷子,半夜被吵醒的他很是不耐烦:“谁啊?这大晚上的敲门,还让不让人睡了!” 凌麒只好先致歉。 老头打量了他好几眼,才认出来道:“你是那个新来的小子吧?” 凌麒点头,正欲说话,老头摆了摆手:“行了行了,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实话告诉你,我也不知道!” 说完就要关门,凌麒不甘心地拉住门:“你怎么知道我要问什么?” “不就是你家的那个小姑娘,还有个新来的小伙子失踪的事情嘛,还搭上的王里魁的一双儿女,都没有回来,我怎么知道他们去哪了!反正王里魁没等到自家人回来,已经发动了几个乡亲连夜寻人了,你就乖乖在屋里等消息吧。” 凌麒闻言,哪里能安下心,那老头却已不耐烦的拨开他的手,关上门。 凌麒愣了愣,只得往回走去。 他浑身疲倦,却没有睡意,他实在想不通他们为何会失踪,但是大晚上的去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他再急也没用,凌麒思忖了一会儿,觉得索性等王二桑回来再看看,先养足精神,第二日再做打算。 翌日,凌麒醒来的时候,发现王二桑家热闹了起来,暗道王二桑定是回来了,连忙跑过去。 “咦,你怎么回来了?”王鱼首先发问道,他的双眼红肿,布满了血丝。 凌麒打眼看了一圈,出了有王家父子外,还有几个里中壮汉,他们围在一起,像是在商量什么大事,却没有王白花、张冰雪、刘先醒三人,凌麒不由心中一沉。 “王鱼,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你妹妹他们呢?”凌麒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反而先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王鱼见凌麒神色也很迷惑与焦急,便顾不得去追究凌麒怎么突然冒出来了,而是顺势解释道:“昨天你不是去上茅房吗,让我们先走。我们本来走了一截,发现你还没有跟上了,便决定在原地等你,可是等了许久,你还没有回来,我妹妹和张姑娘就觉得你可能是醉倒了或者出了什么事,便决定回去再接你。但是我不想劳累这两个姑娘再跑一程,便说我自己去找你就是,由你那位叫刘先醒的朋友,留下来保护她们,结果……” 王鱼面露后悔还有一丝恨意,他咬牙切齿道:“然而周家庄已经关门了,其他人不得进入,而且我在路上也没看见你,我心想你一个大老爷们也没什么,便走了回去,结果,居然,他们居然都不见了……该死!我为什么要管你的死活!我不该丢下妹妹的,还有张姑娘……” 凌麒拧紧眉头,他们到底遇到了什么……难道是刘先醒?可是他又有什么好处……这个刘先醒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凌麒悄悄握紧了双拳。 “对了,你昨天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人突然不见了?”王二桑插嘴问道,他的神色很疲惫,双眼有浓浓的黑眼圈,只一日不见,两鬓白发似乎又多了几缕。 凌麒微微犹豫,穿越者之事自然不能为外人道,若说被周家绑架又会引起恐慌,且更难解释为什么被绑的偏偏是自己,那么多人去了都没事,他只编出自己醉酒的言论,说是醉倒在路上的某个偏僻处,没有被人发现,醒来后回家才知道这些事情。 王鱼虽然下意识地疑惑,但他也不敢拍着胸脯所自己找遍沿途所有地方,这毕竟是田野乡间,不现实,凌麒这个说法倒是被大多数人接受了。 “王里魁,那咱们现在怎么办,还继续出去找人吗?”一位乡民不由插嘴道,“我们都找了一晚上了。”老实说,他们也是人,不是铁打的,只是素来服从王二桑的威信,并且有着一股侠义热血之气,当先便主动申请跟着王二桑找人。 王二桑想了想,道:“如今亭长没了,只得上报给乡长。”他知道这些人也累了,便道,“你们辛苦了,先去休息吧。我再找其他人帮我找人。”毕竟失踪之事虽然诡异,但毕竟时间不长,他虽然心里焦急如焚,却只得不宜大动干戈。 而且王白花性子本来就是活泼的,凭着对地形的熟悉,多年来也有好几次夜不归宿,回来时才知道她是觉得好玩,去找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了,王二桑心底也怕是王白花突发任性,把另外二人拖了去,若是平安回来,如此大动干戈,岂不是闹了笑话。 但是人还是要继续找的,这次的情况到底不同,还有凌麒那小子新来的那个古怪朋友,他虽然对凌麒印象不错,但对那个叫什么刘先醒的,却没什么好感,此时更是深恨那人,但那人也失踪了,他气没处出发,便对凌麒埋怨道:“既然你喝不了那么多酒,就不要再喝了,真是!否则还有这回事吗?我看我女儿没了,你怎么赔我!” 这话也是他的心里话,他看见这人居然好好的出现在此处,确实心有怨气,原本还有点指望此人能成为自己的女婿,此时已毫不犹豫地将其划入黑名单。 凌麒有口难言,惭愧低头,此地的确是他的疏忽,他果然还是太年轻,不知社会之险恶,不就是吃个酒席而已,也能掉落如此大坑,差点还把自己的小命赔了进去!果然天下就没有白吃的午餐。 王二桑甩袖哼了一声,又对王鱼道:“小鱼,你去乡长那儿先报个案吧。” 王鱼点头离去,那其他几人也纷纷离去。 王二桑正准备拷问凌麒,那刘先醒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忽然有人从外面急奔过来。 “王里魁,不好了!东山坳那发现了一具尸体!” 第四十七章 翡翠碎片 王二桑与凌麒对视一眼,皆是心里一咯噔。 不会吧…… 那人跑过来,气都还没喘匀,王二桑连忙拉着他道,“谁?谁死了?” “是,是个女人,诶呦,死的可惨了,光着屁股全身淤青!” “我问是谁?” “不知道,我不认识。好像不是我们里的人。”这人纳闷的看着王二桑,他还不知道王二桑的女儿失踪了。 王二桑闻言松了一口气,才缓缓道:“既然出了人命,如今没有亭长,还得上报给乡长。”王二桑心中仍是忧急,不知道这个死者有没有什么关隘,而且此事他作为里魁,既然是发生在他的地盘,他自然也要做相应的处理,他想了想道,“尸体在哪?带我去看看。” 凌麒心中担心,见王二桑要走,连忙跟上。 王鱼已然走远,王二桑只得另外指一个人去上报,并且又让人叫上乡里的仵作来。 几人到时,只见尸体躺在地上,已经被披了一层白布,从露出来的脸来看,是个长相不错的女子,只是面色青黑,神色仍残留着生前的痛苦。 仵作上前验尸后道:“此人是被***而死,死者经过剧烈的挣扎,下阴破裂,大出血而死。死亡时间是昨夜子时,被抛尸在此地。” 许多过来围观的村民,皆露出了同情惋惜的神色。 “真是禽兽不如!” “究竟是谁,太不人道了!” “真是惨啊……” 王里魁却不会断案,找不来凶手,只能乡长和游徼来了,但他心中其实也不抱什么希望,凶手估计早就跑了,哪里抓得到,只是一面庆幸不是自己的女儿,一面心里又更为担心女儿的处境。 仵作在验尸的时候,凌麒也趁机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死者手下不远处有一个细小的碎片,不由神色一凝。 凌麒蹲下身,捡起那个碎片,擦掉灰尘,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其绿色晶莹透亮,竟然是一小块品质还行的翡翠……应该是死者奋力挣扎时,凶手身上佩戴的翡翠磕掉了一小块。凌麒的母亲就是珠宝加工师,他从小跟着看遍了各种宝石,不会认错。 但是,凌麒想了想,翡翠原产地大多是交州南部周围(云南、缅甸等地),但是汉朝并未大量开采,翡翠这种硬玉是明清时期才流行起来的,之前古人赏玩的玉石多是软玉,如西域长史府(新疆)的和田玉。汉朝就算有翡翠流传,那也必然稀有珍贵无比。 那么这个人,要么是富贵子弟,要么是交州人或者外国人,要么是……穿越者。 凌麒双眼微眯,可惜这个碎片太小,不能从做工方面判断。 王二桑问周围的住户:“昨夜可有听见什么响动?” “那时已经睡死了,我们离的也不近,没有听见。” 这时忽然有了跑过来,叫道:“这不是邻里的阿红吗?哎,真是可怜!” 王二桑立时道:“你认识他?”见其点头,王二桑便让他去告诉其家里人,过来认尸。 王二桑又问,昨天有没有人发现有什么异常之事,但是昨天周家办婚宴,有许多陌生人来路过,一时间也不能说出什么异常。 凌麒听见周家结婚,不由心中一动。 刘先醒也是个穿越者啊,若是知道短发的事情,也不能辨认,但那新郎为何死揪着自己不放,一次性抓两个岂不更是美哉? 凌麒想起刘先醒在宴席上的躲闪,心中忽然明悟,暗骂刘先醒那个倒霉鬼!自己倒霉就算了,还拖着他们下水。 虽然刘先醒没有说过具体有什么恩怨,但凌麒心中已然猜出了七七八八。 没想到他们以为可以免费吃一道好的,却是赴了一场针对刘先醒的鸿门宴,而凌麒完全就是被拖下水的。 祸从口出,这下好了,让你好吃! 凌麒再仔细观察四周,果然发现了几根短发,心中更是确定自己的猜想。 一想到张冰雪和王白花会落入那些人手里,凌麒心中紧张不已,千万不能有事! 凌麒深吸一口气,却不知道如何告诉王二桑实情。 她们肯定就是被刘先醒从前待过又逃走的那个山寨掳走了,但那是领县的一个强盗团伙,王二桑一个小小的里魁如何管得到,就算是此县的县长也一样难以插手。 若是等到一层层通报,然后到乡长到县长,不知道又要消耗多少时间,而且等丹水县剿匪?剿了那么多年剿到了么?而且王白花等人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估计这些官员也不会花精力去交涉,此时多半最后不了了之。 事到如今,唯有自己去救他们了。 凌麒打定注意,便悄悄退出众人视线,然后跑回家里,收拾好东西,然后到乡亭最近的驿站中,给出最后的钱,借了驿站的一匹马,打听好路线,便朝丹水县飞奔而去。 凌麒从未骑过马,骏马飞奔,跌得他头晕目眩,肠胃翻腾,不得不放慢一些速度,好在他如今体能不错,很快就适应了骑马的状态。 系统没有什么死亡提示,说明刘先醒还没死,但是王白花和张冰雪就不好说了。 想到那些人的禽兽行径,凌麒就忍不住咬牙切齿,十分担心。 走着走着,凌麒忽然心中一愣,觉得有点不对劲,强盗不应该是掳走女人,放在山寨里压寨才对嘛,为何会就地……况且那女尸并非什么绝色大美人,让人看了就把持不住,她只是长得稍稍好看一点,远远比不上张冰雪和王白花。 算算时间,如果她们失踪,就是那些强盗干的,那么如果掳走了她们,为何不对先对她们二人下手,或者说……凌麒不愿往下细想。 但凌麒实在有点想不通,子时他们应该还在赶路吧,居然还有闲心***别人?还是他把他们想的太善良了,他们就是这么丧心病狂? 凌麒在想事分神,没注意前方道路,他看见前方有人的时候,已经离那人很近了,凌麒连忙用力拉住缰绳,马吃痛上身扬起,前蹄腾空。 那人也受惊跌倒,慌忙抬头。 凌麒看见那人面容,不由失神。 第四十八章 奇怪女子 马蹄落下的那一瞬间,那人回过神,身子往旁边一滚,飞快躲开。 凌麒连忙下马,将那人扶起来:“你没事吧?” 再看见她的脸,仍是忍不住微微恍惚,只因她不仅漂亮非凡,还长得极像某著名的女明星,宛如活生生从电视中走出,让凌麒不由产生的时空错乱的恍惚感。 有那么一瞬间,他自己都想笑自己,难道他没穿越在古代,其实是在拍戏? 那人看着他,眼神闪了闪,低声道:“没事。” 凌麒又是一愣,就连声音,也很像……凌麒在心中摇头,天下长得像的多了去。 凌麒道了声:“不好意思。” 翻身上马,就要再次离去,却被女子叫住:“等等!”凌麒会头看她,她道,“请问,你要到哪去?能不能,捎带妾身一程?” 凌麒闻言微微拧眉,他可不是旅游的,再带上一个女人恐怕要拖慢行程。 那人见他面色为难,立时伸手扯住了他的缰绳,漂亮的杏眼水光盈盈,恳求地看着他:“不管你去哪都没关系,求求你,先带我走吧!” 本来凌麒看见美女这种楚楚可怜的眼神,多少会有点心软,但凌麒此时却有点get不到,他看见她这个表情,便不由想起了从前在电视里常常看见的模样,实在有点“出戏”。 但凌麒向来很有风度,他礼貌性的问道:“你是有什么事吗?” 女子抬袖开始抹泪:“妾身从那黑水寨的强人手中逃出,如今孤苦无依无所去处,妾身……” 听闻她是从黑水寨逃出,凌麒心中一动。 “你可有亲人?如若不远,我便送你去安身?” 女子摇摇头:“妾是孤儿,自小在教坊中长大,后来教坊垮了,妾便四处卖艺为生。” “原来是这样。”凌麒想了想,他又不是开收容所的,谁都能收留,而且他也养不起,于是他开口道,“我听说这个乡的乡长正在寻娶美妾,凭你姿色必能入其眼,你既然没有去处,不如……” 女子脸色一青,冷冷打断他:“不用了,我谢谢你!” 她说完,转身便走,不知是不是太气,走了没两步就腿一软,摔倒在地。 凌麒很纳闷,古代艺伎不是很多都已嫁给官员为小妾,为最终归宿么,她怎么反应那么大? 但眼见她摔倒,凌麒不好直接拍马走人,便问道:“你怎么了?” 女子爬起来,瞪了他一眼,脸色一会红一会青一会黑,她咬咬牙,不再出声,却泪如雨下,搞得凌麒有点莫名,这就把她“欺负”哭了?但看她那悲伤的模样,又不像是单纯的气哭的。 凌麒心中有了疑惑,不由再仔细观察,发现她衣裳凌乱,边角处有很明显的撕裂的痕迹,细嫩的脖子上有条淡淡的粉色掐痕,裸露出的手臂也有不浅的淤青,在白皙透亮的皮肤上格外显眼,而且她很明显的腿脚无力,她说她从那些强盗中逃走,那伙强盗……难不成……?! 凌麒心中有所猜测,面上便多了几分同情。 “我把你送到丹水县城里去,如何?”凌麒道。 女子没有动作,不知是同意,还是拒绝,凌麒犹豫了一下,从马上伸出手,道:“上来吧。” 女子抬起巴掌小脸,似恼似怒的又瞪了他一眼,随即掩去一切情绪,神色淡淡道:“那就多谢。” 她伸出了自己的手抓住凌麒的,后者臂上用力一拉,女子便坐马背上,他的身前。 女子身姿曼妙,触感柔软,然而凌麒心中挂念着他人,没注意到身前此女堪称完美的性感身材,但多了一个人总归膈应不少,速度不得不更慢了一些。 女子眼中种种思绪闪过。 过了一会儿,女子出声问道:“公子不问妾身姓名?” 凌麒一愣,心中有种隐隐约约的违和感,却一时想不起到底是什么,便随口道:“为何要问?”不过萍水相逢而已,他并没有交友的打算。 女子微微失落,看来他是真的不被她的容颜所动。 她眸色深沉,眼中划过一道算计的光芒,红唇唇角轻轻翘起,带出一抹邪意,随即消失无迹。 “公子赶路如此匆忙,是要去那黑水寨么?”她一直在不动声色地观察他,在她之前说出“黑水寨”一词后,她可没错过他神色的变化。 凌麒沉默了一会儿,点头道:“嗯,我妹妹还有我朋友失踪了,我怀疑是他们抓走的。我要去救他们。” 凭你?女子心中冷笑。 “妾知道他们山寨在哪儿,妾身可以带你过去。”女子忽然一副很热衷于此事的样子。 凌麒以为她也痛恨那黑水寨,也没怀疑什么,但,他犹豫了一下,道:“你果真,还要再去一次么?”不怕被再次抓住? “如果能给那帮土匪狠狠一个教训,妾身自然很乐意。”她说得义愤填膺,凌麒却又感到了一股别扭而诡异的违和感。 她说的似乎都没错,但是又总觉的有哪里不对呢。 凌麒似乎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他便默认,好歹是个大美女,没有到要他必须把人赶走的程度。 “公子还会射箭?” “是,会一点。”凌麒点头,他背上背着被布条包裹后的随缘弓,自然隐藏不了,也不必隐藏。 “居然还会射箭……”女子低声呢喃道,凌麒没有听清,反问:“什么?” “没什么。”她道。 忽然,凌麒感觉怀中的女子不规矩了起来,她身子如蛇一般慢慢扭动,转身双手挂上他的脖子,拿饱满丰盈的胸脯蹭他。 “你干什么!”凌麒慌乱道,此种情景他从未经历过,更没料到这一幕,但,他是男人,一个正常的,血气方刚的男人,他会有反应的啊,好尴尬! 凌麒慌忙挥开她的手,急忙喝道:“别乱动!”随即有点咬牙切齿,“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你还是个处男吧?”女子邪邪一笑,“妾身今天让你享受一下人间极乐……放心,一定会让你死而无憾。” 第四十九章 徐州信使 凌麒吓了一大跳。 “滚!”他厉喝一声,直接伸手用力一推,将女子毫不怜香惜玉地推下马。 女子狼狈的倒在地上,破口大骂:“你是不是男人啊?” “你到底想干什么?”凌麒脸色阴沉,随即顿了顿,“你是徐若婓,对不对?” 凌麒身体难受,头脑却愈发清明。 是了,她不是土著,她也是穿越,不然她为何称他为“公子”?只有受过现代影视剧荼毒的人,才会以为古代不管逮着谁,只要是个年轻男的就可以称为“公子”。 “公子”顾名思义,原本是先秦“公之子”,也就是有“公侯伯子男”之中的“公”的诸侯爵位的儿子,才如此称呼,就算是到了汉朝称呼有所开放,那也至少是富贵子弟的称呼,他身着一身粗糙麻衣,此时代人绝不会那么称呼他。 “你看出来了啊。”徐若婓见被识破,便不再伪装,她素手挑发,邪邪一笑,“也是,我这么出名,谁会不认得我?” 徐若婓慢慢站起身,朝凌麒走去:“既然你知道我是谁,那里死前能和我春风一度,也不吃亏不是么?”她踮起脚伸手勾住凌麒的,“来~” “你想要我的积分?不可能!”凌麒道,却感觉身体有些莫名的燥热,他微微慌乱,“你……你给我下了药?” 徐若婓怂了怂肩:“你不肯怪怪就范,我只能如此了。” 凌麒这一点想不通,杀人杀就是,为何还要…… 徐若婓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她笑了笑道:“看在你马上要死的份上,我就大方告诉你好了。我兑换了采补天赋,所以,不止1000分奖励是我的,你的积分,还有你的其他属性,都会分我一半哦……来吧,宝贝。” 凌麒恍然,原来是这个天赋,这种天赋,就是专门针对别人,天生的或者已经终身绑定不可转移的能力,比如凌麒的体能属性点,它既不是积分也不是道具,就算是其他穿越者杀了他,也无法得到他既得的点数,但是通过这种采补的方式,却可以夺取一半的属性点…… 但是这个采补的天赋,需要的积分也不低,凌麒记得好像要三千分来着,那么说明她可能至少已经杀了三个穿越者! 不过这个采补天赋,并不是像什么传说里的妖精一样,将人吸干致死,而是只能采补对方的能力,此女打算的必然是先采后杀。 凌麒浑身燥热,头晕目眩,他知道她的药在发作了,但他怎么可能乖乖就范! 他竭力忍住冲动,一脚把靠近的徐若婓又踹开,冷冷道:“你知道三户亭周家吧?他们家新娶的媳妇也是个穿越者,你不如找她去!”且让这两个坏女人自相残杀! 说完,凌麒用力一拍马,将徐若婓甩在原地。 居然……就这么走了?她徐若婓要勾引男人哪个不是手到擒来?但现在是怎么了,她已经,这么没有魅力了么…… 徐若婓吃了一鼻子灰,愣愣地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反应过来。 “我不会放过你!”过了许久许久,她才恨恨道,“你给我的等着。” …… 凌麒才跑了没多久,身体已然承受不住,差点滚落在地。 凌麒及时地拉住马匹,翻身下马,将马栓在一棵树上,才终于忍耐不住得靠坐在树上,无奈只得用手解决不便言说的那事。 良久,凌麒喘着粗气,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浑身汗湿。感叹着幸好不是那种,狗血的不与人交合就会死的药。 徐若婓是国内很多男人的梦中情人,他曾经看着高高在上电视中的她,未尝没有沉迷过她的美貌,何尝没有肖想过与她共赴巫山,然而机会真正不可置信的来临时,他也没想到他能那么冷静,做得那般干净利落。 凌麒望着天,心绪微微有点恍惚,他的意志,似乎比他想象中更强大。 凌麒到了丹水县的一处驿站中,天色已然漆黑。 东汉的驿站本来归亭长管,但凌麒所到的这一处,似乎已经被废弃,没有人驻扎,说是房子不如说是长长的亭子,只一面有墙,更像是用来行人临时停靠休息的凉亭。 凌麒栓好马,便找了一处干净角落就地休息。 凌麒睡得迷迷糊糊间,忽然听见马蹄声响起,以为自己的马跑了,不由慌忙地睁开眼睛。 只见自己的马还好好的,只是隐约间看见另外一人牵来一马,不由警惕问道:“你是谁?” “哟,这儿还有一位小哥啊。”那人声音微微沙哑,语气却爽朗,“不用怕,我是信使。” 凌麒睡意醒了几分,他好奇问道:“你是哪里的信使?” “徐州的。”那人见凌麒态度温和,栓好马后便走近过来坐下。 “徐州?”凌麒微微一惊,这么远啊,从徐州到荆州中间可是还隔了个豫州,那可是几个省的距离! “是啊。”那信使耸耸肩,“我们做信使的就得这么累,天下各地到处跑。” 古代交通不发达,通讯更不发达,短距离交通靠走交流靠吼,长距离一般就靠信使传递各种消息了,当然交通大多还是靠走,只有少数人以及信使之类,配备有马匹作为交通工具。 想到徐州,凌麒心中一动,琢磨着徐州现在是落在谁的手上,于是试探性的问道:“是陶州牧派你送行的?” “咦,你还知道陶州牧?”那口气似乎你这等村夫居然还有这个见识,他对凌麒另眼相看,便歇了一点吹牛的心思,道,“不过我走的时候,陶州牧已然死了,是新来的刘州牧派我来送信的。” “可是刘玄德?” “咦,你怎么又知道?”这实在有点颠覆他对那些村民粗鄙无知的印象,要知道,他不是负责传递军事情报的信使,他就是个普通的信使,心态宽和,走那么长路自然无聊,他最喜欢打发时间的就是,一路走一路谈论自己的见闻(吹牛)。 凌麒想了想解释道:“我是长安逃难过来的,曾听说过那刘玄德也是讨伐黄巾的一员大将,没想到居然当上了徐州牧。” 第五十章 只有一个 那信使笑了笑:“你是长安的么?听你这口音,倒不是很像呢。” 凌麒敏锐地察觉到对方的警惕,也笑了笑,“我小时候舌头受过伤,所以口音一直奇怪。” “哦?”信使摇头咂嘴道,“这么说,那几个投奔刘州牧的怪人,也是舌头受过伤咯,你们是不是得的同一种病啊?” 凌麒心神一紧,一下子就猜出他说的是什么人,他也不知道那些人的说法是什么,只得含糊一下:“哦,这样啊……”顺口问道,“不知那是什么样的怪人?竟与我有这么个相似点呢。” “我只是远远见过一面,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离开徐州的时候,刘玄德才被推举为徐州牧嘛,这不就派我送信来了。” 凌麒哑然,原来是送的这个信,他想了想道:“不知你从离开到现在,走了多久?” “七八天了吧。”信使见凌麒没有吱声,又道,“你还别不信,我七八天就到了这里,厉害吧?我可是信使中最快的那一波!” 凌麒嘴角微抽,这居然还算快的,不过想到有那么远的距离,其实也可以理解。古代最快的马,其夸张说法,也不过是一日千里(500千米),徐州到荆州的距离,怎么也不小于八九百千米。而且道路也不是开阔平坦顺直的,人与马中途还要吃喝休息,还要途中还要换马(马一直跑会跑死的),有这个速度,也算难得。 凌麒之所以没回答信使的话,是在想刘备又是什么时候下台的,反正他这个人争霸的前半部分,一直在东奔西跑,没有相对的稳定的根据地,这个徐州牧的位置好像也没坐多久,败给了袁术和吕布,最后又跑去投奔曹操了。 不过凌麒暗自思忖,由于信使都有严重的时差延迟问题,很难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情报,若要观天下局势,还真不好预测。 也不知那几个穿越者,能不能帮刘备挽回败局。 凌麒与那信使再聊了一会儿,便各自睡去。 凌麒也不是铁打的,就算心中担忧焦急,还是要休息。 翌日,凌麒醒来的时候,那信使已然不见。 凌麒到达打听的黑水寨下方的时候,看着那山寨牌匾,微微犹豫,不知道怎样才能混进去。 正在道旁踟蹰间,忽然有人从上面走了下来,凌麒连忙躲在树后。 “老子不在这山寨待了!”那人身材魁梧,一头乱发,一脸络腮胡,眼如铜铃,怒气冲冲地走着。 凌麒心中好奇,这人想必是这里面的山匪,却为何要走? 凌麒正疑惑间,忽然后面又跟着跑出了一个瘦高汉子,一面招手,一面急急呼唤:“别走啊!别走,秦大哥!” 他加速奔跑,终于抓住那秦大哥的手臂,一脸的恳求与忧急:“何必呢,秦大哥!我们山寨不能没有你,你可是老寨主的独子!” 凌麒微微一愣,前寨主的独子被气跑,这是什么情况? 秦姓大汉被那瘦高个子拉住,脚步便有些迈不动,看来他也只是一时冲动,有人拦他,正好停下脚步。 大汉深深叹气:“我老爹留下的山寨,就让那小子乱搞!” “秦大哥,老寨主临终前任命他为新寨主,总有他的用意!何况他也是你妹夫了,消消气。”瘦高个子用手拍大汉的背给他顺气。 “我就是气的这个!”大汉右手握拳打左掌,咬牙切齿,“他都娶了我妹妹了,居然还掳来了一个女人!” “哎!”瘦高个子摇头道,“原来你是气的这个啊,放心,我听新寨主说了,那个是给你准备的。” 大汉微微一愣,随即长长:“哦……”一声。 “哈哈,到底是我妹夫,一家亲了,给他个面子。”他大笑一声,转身又往回走,他面色的怒意消散了许多,想了是真看上了那女人。他本就是一时气冲头脑使了性子,此时自然是顺着台阶下。 凌麒看着二人对话,已经快速分析了情况,那所谓的新寨主必然是穿越者,这位前任寨主的儿子,没有得到寨主之位,自然心有不满,不过凌麒见其模样粗犷,为人倒有些实诚得……单纯。 至于那个女人,必然是……慢着。 为什么是一个女人!一个! 凌麒的心像坠了一个石头,沉沉的,憋得慌,难道是他找错了,不是她们? 凌麒的思绪有点微微混乱。 看情况,那徐若婓早就瞄上了这个黑水寨的新寨主,那么她到底得逞没有,以她的绝色容颜,似乎这并不难,但是,后面那位惨死的少女是什么情况,如果那个穿越者没死,为何抓走的只有一个? 是张冰雪?还是王白花?还是……其他人? 凌麒隐约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但是!绝对不能让山寨中人,糟蹋她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 不过看情况,被抓的那个,暂时并没有危险,这让他稍稍欣慰。 不过,今晚上就说不定了,他既然来到这儿了,那么他必须要阻止眼前这个人! 眼见着那大汉就要走入寨门,凌麒急中生智。 “慢着!”凌麒大喝一声,顿时两人转过身来,守在门口的两个土匪拔出刀对着他。 “你是谁?要干什么?”秦性大汉道,他声如洪钟,一吼出来便如震动了人耳膜。 凌麒从树下慢慢走出,拱手道:“在下凌麒之。”他明明衣着粗糙朴素,拱手行礼的姿势却无端带着一股优雅。 但他们是土匪,自然不吃这一套,瘦高个子指着他喝到:“你要干什么,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岂容你撒野!赶紧从哪来回哪去!” 凌麒微微一愣,心中诧异,他们似乎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流氓,虽然态度凶恶,却没有指着人就骂,或者招呼人上来把他揍一顿再说,他暗暗做的防御准备,竟没有用到。 凌麒笑得温和而优雅:“凌某想要入寨,不知可否?” “你多大脸啊,你以为谁都能入我们山寨啊!”右边守门的一人当先大笑道,“我看你来做苦工倒是不错!” 凌麒微微眯眼,轻轻一笑,随即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弓箭,搭箭上弦。 但听破空声响起,一只羽箭从那人岔开双腿中穿过,死死钉在其后的门框上,差之一分便挨上其小兄弟。 那人只觉胯下一凉,等低头看,何时多了一只箭?吓得大叫一声,瞬间尿湿裤裆。 凌麒距离那人十数丈开外,这是射得何等精准!何等快速!何等自信! 其他人震惊得一动不动,像是被人隔空按了暂停键,听得那人的声音,才回过神,皆觉胯下生风,看凌麒的眼神便像看一个怪物。 第五十一章 破落军队 “不知贵寨肯不肯收?”凌麒轻轻一笑,又道。 众人匆匆回神。 左边守门的那人,跑去帮忙拔箭。 “你轻点,轻点!”那人连忙道,他的裤子连带着也被钉上了,不能自己抬腿出来。 “居然没有伤到那儿!”拔箭那人惊叹道,他拔了好几下,双手青筋暴突,用了好大劲才把那箭拔了出来。 这边二人再次听到凌麒之言,那秦姓大汉愣了一下,当先大笑一声:“好啊!怎么不可以,凌兄弟,我来给你作保!” 凌麒点头,内心却是腹诽,这世道还真是艰难,进个山寨当土匪还那么高要求么。 “未知二位姓名?”凌麒问道。 “我叫秦苦,他是我表弟,叫吴田。”大汉笑着介绍道。 凌麒微微哑然,这两人名字倒是有意思,一个“苦”一个“甜”。 “凌兄弟吃饭了没?我来请你吃好的一顿!”秦苦甚为爽朗好客,那吴田也跟着附和。 凌麒自然却之不恭。 席间,凌麒东拉西扯聊了一会,便趁机旁敲侧击,打听所掳掠的人的下落。 原来那新寨主出门一趟,说是为了赴周家的婚宴,却没想到还顺道带回了个女人来。 从这也可以看出来,这个山寨有点不简单,他们不是匪么,怎么与那些地主走那么近。 “那真的只是为了赴宴么?”凌麒状似无意地问道。 “还不是为了抓那个小人!”秦苦有些咬牙切齿,“周家来信说有办法,他们就去了。真是该死,好不容易抓到了,居然又让他给跑了,小匡这不又找去了。” 那被叫做“小匡”的,想必就是新寨主,被抓的那人,不用想,肯定是刘先醒。 凌麒有些好奇,怎么这个山寨的人,好似都不喜欢他,他到底干了什么? 想到这里,凌麒不由问出口:“那个小人是谁?看秦大哥的样子,似乎很痛恨他?” “你是不知道。”秦苦一脸怒色,愤然拍桌道:“让他坐苦工,不愿做跑了也就算了,居然还烧了我们的一座房子!” 难怪这么恨刘先醒,凌麒终于明白了原因,这事碰上谁,谁都不会放过他。 “可不是,”吴田在一旁苦着脸帮腔道,“那真不是个东西!害得我们又得重新招人盖房子。” 几人又谈了一会儿,凌麒暗自思索,最好在那新寨主回来之前,把被抓来的女生放走。 “那被抓来的女子好像长得不错,小弟我能去瞧瞧么?”凌麒状似打趣道。 “这……”秦苦微微犹豫,随即看了凌麒两眼,一拍大腿道,“这有什么!你是我兄弟,我带你去看便是!” 凌麒见他风风火火地起身,不由感叹,此人真是有点爽直心大。 倒是吴田走在他旁边状似调侃地提醒道:“秦大哥的女人,也只是看看就行了。” 凌麒知道他什么意思,微微一笑:“那是自然。” 走在二人后面,接受到山寨中人的种种目光,凌麒视而不见。 但是凌麒在暗中观察此山寨中的布局,发现跟他想象得一样又不一样,一样的是像是一个小村落,不一样的是所见的每个男人,都弥漫着一股多多少少的血气,而且巡逻岗哨什么的都有模有样,不远处一块空白场地上,还有一群人在那架起阵势练武。 实在不像是乌合之众。 几人路过那练武场的时候,秦苦随口高声喝道:“兄弟们,加油!好好干!” “是!”那群人立时热情地异口同声回答。 凌麒便看出此人还是很得寨中人心,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将寨主之位拱手相让,随即他念头一转,心道,大约是那穿越者从中使了手段罢。 凌麒不懂练兵什么的,可看那些人的动作,看起来倒的确有几分唬人的架势。 “这些都是谁负责操练的?”凌麒好奇道。 秦苦挺了挺胸脯,得意的神情掩不住:“怎么样,气派吧?官府的兵也没我练的兵好打!” “的确很有气派。”凌麒随口恭维,随即顺势问道,“没想到秦大哥还会练兵?” “我老爹以前在朝廷当过将军的,我怎么不会?”秦苦已然把凌麒当做了自己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并没有保留。 倒是吴田有点着急地瞪了他一眼,可秦苦已经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他再做眼色也无济于事,何况,他这表哥从来看不懂别人脸色。 “当年黄巾之乱的时候,我老爹被派去镇压,完了功勋却让别人占了,我爹未得一官半职,还被狗娘养的朝廷降了职,所以也带着一部分忠心部下,落草在这黑风寨了!现在不用给狗朝廷卖命,想咋地咋地,别提多自在!” 吴田又着急地看了他两眼,真是没有办法,他把老底全抖落出来了。 “原来是这样。”凌麒点点头,心中也对这耿直汉子有点汗颜。 “你放心,既然你入了山寨,少不了你的好!”秦苦爽朗一笑,拍拍他的肩。 他的表情太过爽朗大方,仿佛无忧无虑的潇洒,莫名的,凌麒心中竟有那一丝羡慕。 走到关押人员的地方后,凌麒立时就透过窗户看见了,坐在角落的……王白花。 王白花似乎察觉到有人来,缓缓睁开眼睛。 顿时,四目相对。 王白花激动地刚要出身呼唤,凌麒立时给了她一个眼色,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 王白花双目顷刻湿润,她眨了眨眼,嘴角慢慢浮现小小的笑容,转头看见秦苦,顿时沉下脸,冷哼一声。 秦苦见到心心念念地美人,忽然也不知道说什么,便朝着她露出自以为帅气但落在王白花眼里却猥琐的笑容。 王白花被关的这个房间不算太差,至少比凌麒之前待的柴房好了许多,是一件简单而干净的房间,只是窗户被钉了数条木块,门也被上了锁。 是夜,凌麒借故上茅房,趁人不注意,潜入到此处。 王白花听见响动,立时跑到窗边。 “果然是你来了。” 凌麒此时终于按耐不住疑惑,问道:“张冰雪呢,她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