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余生》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1章 夫子甩妞很专业 氤氲起来的天色中飘扬着精致的雪花,落在温暖的落地窗上,有一刹那间在暖光下闪烁着六菱形的样子,那样子是迷人的,只是,不及眨眼的功夫,便化掉了,在光滑的玻璃上流落下来,如雨,如泪…… 咖啡馆里悠扬的布鲁斯乐声,凄婉、低昂、高贵的渲染着安静的茶桌,那杯卡布奇诺,保持着裱花后的漂亮样子,已经微凉了。 我望着窗外的雪雨,伴随着如肖邦般高傲却忧伤的歌声,斜靠在沙发上,思考着。 思考的是什么呢?其实我也不是很知道,那准确的说,是一种什么都没有在思考的思考。 我叫张夫子,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并且还是一个没学历没固定工作没钱没房没车没存款的苦无系老屌丝一枚,但别看我这样,喜欢我的女孩却有很多。 当然啦,至少嘴上是如此的。 而这一切的缘起,都拜交了一个朋友所赐,而他,其实只是我的一个网友。 —— “嗨,好久不见。这一别,阔别多年呢。”一个妆容精致的女孩穿着同样精致的古驰小洋装,端淑的做到了我的面前,她脸上的微笑很好看,很标准,很……职业,就像是那些整日里专业微笑的人士走出来的样子。 在她身后,几个穿着庞克风的男人,掺杂着膀大腰圆的坐在旁桌,目光看向我,不经意间,流露出虎视眈眈的味道。 我,“呵呵”一笑,打量着面前的女孩子,虚心的认真的请教着问:“这位美女,您看我周身上下哪一点看起来像是一个富贵多金的凯子?你告诉我,我改。” 显然是不可能的,我全身上下最贵的就那条在南京西路上买的ck牛仔裤,一千多元对于我而言,尽管绝对算得上豪奢,不过这已经是我两年前买的,并且数年里只有这一条而已。 并且对于穿着古驰的人而言,我该算『贫下中农』吧。 “你还是这么不容易相信人,”女孩似嗔似怒的白了我一眼,说道:“我是小五呀!” “噗!”我一口唾沫星子瞬间喷了出来,好不容易忍住了大笑出来的冲动, 嗯,对于初次见面的人而言,哄堂大笑的确是有些太失礼啦。 当然,其实我也许并不太介意失礼这种事。 我喝下一口咖啡,打趣的问她:“美女,你知道这许多年来,有多少个人跟我说她是小五了吗?”我把双手十根手指正反比划着说:“已经超过了十个。你猜,我的那个旧友,到底是一个人?还是齐天大圣?” 就算是孙悟空的七十二变那也要只能一次变一个吧?拔一把毫毛也只能分身化千,这男女老少应有尽有的变化,简直是比齐天大圣都牛逼了,七十二变加分身化千的合成版吗? 我这要是还能信,我就真成傻叉了吧。 何况,我一直都知道我旧友最后的真相。 “我真是小五!对不起我之前骗了你,我不是一个男人,我是女孩,我的真名叫陈莹雪!”女孩眉头微微竖起,显然有点急了。 我看着她这副样子,却反而失去了胃口,那是一个男人对女性本该天然产生的『胃口』,但我只觉得乏味,这么多年,真的乏味透了。 我也懒得再解释所谓真假,只是对她说:“行,你说是就是,那你说吧,以我旧友的名义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结婚。我们曾经共同约定过的。”陈莹雪说。 我赶忙摇头,“美女,尽管你这般美人任凭说要嫁给谁,都是要让人做梦都要笑醒的好事情。但很对不起,我是一个不结婚的男人,所以请原谅我高攀不起,就不耽误你的幸福了。” “你要背弃承诺?” 我摇头:“对不起,身为一个信奉『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男人,我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这种事。我和每个女人的关系都解决的很好,每一个女人都是以辜负我收场,所以,我不需要优柔寡断,我的喜欢和爱,永远只付出一次,而和你,我自认无缘。” “可我是小五!和她们不一样!我们有十几年的感情!” “呵呵。”我禁不住冷笑一声,盯着她活脱脱一副被始乱终弃的尖酸刻薄样子,被气笑了,“你是小五?呵呵,可以,那你知不知道,我和小五的关系不仅仅是昔日知己!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一层关系?” “是什么?” 我轻抿一口咖啡答道:“是网友。” “你若能查到我和小五当年的聊天记录,麻烦你看清楚仔细一些,我和他之所以能成为知己无话不谈,首要前提就是建立在我们的关系只是且必须只能是网友的基础之上的,我们不可以见面,不可以打扰彼此的人生。我们都很信奉一句话,那就是对彼此掌握的如此清楚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敌人』!所以,我们不是敌人的前提,就是永远不可以在现实生活里相见!” “你相信我,我真是小五!那时候是我年轻不懂事,我现在知道你珍贵,我想和你结婚!我父母是军方背景,我爷爷奶奶都是很了不起的人,我自己是博士,而且还做了几年主播,钱也赚到不少,跟我结婚,你会幸福的!”陈莹雪信誓旦旦的说,不得不说,她说的一切,的确很『顺理成章』。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我这么多年已经见识过太多类似的嘴脸了,她可不是第一个。 当然,我对旧日的那些过往,早已没有兴趣了。 我冷笑起来,我虽然算得上是一个怜香惜玉的男人,但那只能是对我无害的女孩,若对我有可能造成危害的,那就不可能有任何的怜香惜玉了。 “幸福?呵呵,我的旧友早已死去多年,如果你是为了他家里的财富呢,的确,他家里很有钱,非常有钱,但是呢,旧友已死,有事烧纸。——我们现在只谈你所说的幸福,且不说你心思是否真诚,单说真诚吧,咱们计算一下婚后的幸福率。” “幸福率?” “也就是幸福的几率。”我解释道:“身为一个独立的人,我们每个人都该在单身时就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一般只有少年人刚出社会的人才找不到幸福,也只有这样子的人才愿意早早结婚,因为他她自己活也找不到幸福,不如结婚,两个不幸的人加一起,更容易填满幸福的完整『壹』。” 我继续说:“然而,对于我这种已经能够在单身生活里就找到并且做到自己的幸福人生的人而言,我的幸福已经拥有『壹』了,也就是百分之一百的幸福。那结婚既然是为了幸福,那必然要使我更幸福,那就必须能够做到两个百分之一百的幸福叠加,也就是百分之两百的幸福。这样一来,根据以家庭为容器,以夫妻为溶液的体积随环境变化而改变,才能做到,在概念下,当一方遭遇生活磨难时,得到家庭百分之两百的幸福加持,才是我认为的幸福意义。” “这,很不错啊!我相信你能做到你的百分之一百的幸福,我们会幸福的!”陈莹雪瞪着眼睛说。 “但我不相信。”我摇摇头,微微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解释道:“世上有三百六十五行,幸福也不是只有一种形态与样子,一个人的幸福人生需要自己去寻找和努力,两个人的幸福更多在于契合。需要被彼此需要,那你的幸福才与我有关。可很抱歉,我这一生只是个没出息的屌丝,所以你所说的那一切资源和了不起,和我无关,是我不需要的。何况,家庭幸福远没有那么简单,那是一个幸福率的换算,而我自己有一套有关家庭幸福可能性的换算模式。” 我把手指在桌子上敲两下,若不是没有纸笔,我或许想画出来也不一定,我继续解释道:“当家庭幸福的幸福率为百分百,那么我爱你和你爱我,各占百分之十……” “啊?相爱才占百分之二十?”陈莹雪一副不可置信的惊讶样子。 我微微一笑:“婚姻不是只有爱情的恋爱,这很正常。比方说,我爱你、你也爱我,但是我们因为各自事业的原因只能聚少离多两地分居,也就是异地恋,我们在一起结婚五十年,事实上在一起见面的日子都没超过三百六十五天,不足一年,你说,那能称得上幸福吗?” 陈莹雪沉默。 “所以,夫妻在一起的陪伴时长就非常重要,原则上来说,最好能二十四小时的腻在一起,不腻烦,有甜蜜,才是最好,但这就必须可以共同事业,而即便这样,也只能使幸福的概率再增加百分之三十。” “什么?都这样了,才百分之五十?!那另外百分之五十是什么?”陈莹雪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很简单,是古往今来人生的五大难,也就是『生老病死穷』,各占百分十,合共百分之五十,再加上之前的,总共是百分之一百的幸福。但生老病死穷又是基于长久陪伴才可以衍生出来的产物,所以,必须要首先有长久的相处才能得知,所以,你说,你我这种初次相见的人,怎么可能有幸福?” “你,你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若按着你的概率来找,这世上根本找不到这种夫妻!” “谁说找不到?我曾经遇见过一对老夫妻,人家就始终幸福甜蜜,而唯一的关键是,他们自青梅竹马开始,一路走向恋爱、婚姻。” “那不是青梅竹马呢?” “那就应该不可能了吧。所以我说过了,我不结婚。单身和结婚是两种状态的人生,单身的幸福是为自己,结婚的幸福是为家庭,完全是两种生活状态。我既然找不到可以百分之两百幸福的女人结婚,那为什么要找一个女人去分享我本属于自己的百分之一百的幸福呢?” “你!你这是自私!” “你可以说我自私,但你我不过就是陌生人,我为什么要对你奉献呢?何况就算你是任何人,我又有义务对你负责吗?我这么做至多是于道德有亏,但我又不是要做道德君子,无所谓。说的很清楚,我单身,只需要为自己的幸福考虑就好。你是否幸福,与我无关,你拥有的是我完全不需要的财富,那就无法给我想要的家庭幸福,而我拥有的幸福财富也和你这般人生的人格格不入,自然也做不到给你幸福。就如同隔行如隔山那句话,大家道不同,还是各自安好的好。” 我说完,一口喝干早已冷掉的咖啡,如同品尝着人心的温度,接下来抬腿走出了咖啡馆。 在我推开门的那一刻,我目光斜下里看见了那些膀大腰圆者的含恨怒视以及暗自称快…… 我微微一笑,这世间熙攘,不过为了利益二字,她对我说的那些话,这些人看到我含恨且快意的目光,不过如此,如出一辙。 身后陈莹雪问出了最后一句话:“你到底有没有相信过我!?” 我轻轻的关上门,漫步在昏黄的街上,迎着冰冷的雨雪,禁不住想起那有关『相濡以沫』的词典笑话。 世人都说相濡以沫为好,却不知其出处正解。 泉固, 鱼,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世上的许多道理,到你真的弄懂后才知道,那,可能是截然相反的一种样子。 而我的人生,想要的很简单,不过简简单单几个字——闲余生。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2章 和黄泉有个约会 透过窗格投射进来的阳光,平铺在地面上,缓慢的,折在了墙角,使中午的时光,变得缓慢且悠长。 我慵懒的靠在沙发上,打量着它,音箱里浪漫的乐章,犹如我所能感知到的一切,所有的,都漫长了,漫长的仿佛遥遥无期。 都说来日苦短,时光飞逝,我对此却无法感受到,因为我很清楚我的寿命,只要不是横死,我可以活满一百二十岁。 这一生,自我三岁修佛,直到两年前成道,我用了三十二年,完成了属于我的修道人的本命人生。 世人都说人要有追求,要有成就,而对于一个修道者而言,修道就是专业就是成就,就是生命里唯一重要的追求,而这一切,在我三十五岁时,就已经做完了。 如今三十七岁的我,也已顺利的度过了『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厌世期,不再急于结束生命,离开这个一切利益至上很多时候看起来阴险污臭的世界。 诚如一些基督主教会知道自己的准确死期一样,修道的人,殊途同归,都会对自身事,通达了然许多,那些不为人知的。比如我知道的,我还要活很久,还要活八十多年那么久,才能活满一百二十岁。 这无疑是一段看起来还太过漫长的岁月了,常人六十岁退休,而我还要在那样的年岁后,再活上六十年才行,在那个吃喝玩乐都足够,山川湖海都看腻的年龄啊,怎样才能活的不无聊呢?味同嚼蜡的人生我可受不了,哪怕只要有一点点趣就好,只要能让我愿意活下去,愿意去喜欢生活,那样就好了。 这一生,做过小十年的室内设计师,玩了艺术绘画;又寒窗苦读整十年研习写属于我自己的小说文学,再加上自幼修佛,修习丹田,难免喜武,也算勉强有点练武的根基。仔细想想,还好所学所会都不是浅薄的知识,可以旷时日久的玩下去,总也该不算会活的太无聊吧。 有艺术与文学可浪漫,有功夫可热血,生为男儿,能活得热血且浪漫已然足够了,想想,我也该是知足的吧。 至于时间呢,肉身是没办法永恒不朽的,可以不朽的只有思想与灵魂。习武这种事,六十岁之后,无论如何,都难以为继,无法再攀高峰,去感受专业更高峰的曼妙滋味,唯文学与艺术才能一直伴随到生命的尽头。 但身为男儿,我对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实在不感兴趣,我甚至觉得那是在骂人的话,骂男人的话。 嗯,那就在六十岁前努力练功夫吧!六十岁以后再全心去写书,再写六十年,然后一百二十岁寿终正寝。 这一生,前半生以武为生,后半生以书为生,闲来偶尔玩玩艺术或是画几幅涂鸦,再无聊时,泡泡妞图个春宵一乐,镜花水月也无妨。 至于结婚?找伴侣吗?……婚姻这种东西,非一人可以努力幸福,人心善变,能幸福的概率实在太低了。假若能遇见可以拥有百分之九十幸福率的女人在一起,结婚我其实也是愿意的。但人生的真实却是,连百分之五十的幸福率,都做不到。既然如此,不如单身。 交朋友吗?呵呵,想想我这一生,在二十五岁时交往了一个朋友,世人有说他好或坏,其实与我何关?然而,却因此,被群敌环视了十年,只因为他家有钱,富甲一方,他身为独子,死后那财富惹人窥见,不过如此。为保朋友家人不受落井下石的煎熬与悲苦,我承受了十年阴谋诡计尔虞我诈的岁月,那滋味,自是苦不堪言的,但其实倒也没什么,但最使我心痛的,是那『生离死别』的旧友身死之痛。 人非草木,你倾心相交之人,岁月交替数载,结果阴阳两隔。便是家中若有猫狗以朋友相待,多年后见其死,也要悲痛大哭,何况是相交莫逆的知己呢? 所以,我已不再交朋友了,因为生离死别太痛,而我寿长悠久,注定要晚死于很多人,那和任何人做朋友,到最后,都要落得如此一个悲痛的下场。 何况,这多年以来,见了太多人间丑陋,化名为我旧友的不知凡几,哪个不是阴险狡诈之辈,谈什么黑白之身,尽是一池污秽罢了,可怜可叹可笑。 我堂堂男儿,羞与此等垃圾为伍。 成道之人终孤独,好像也没什么吧?只是,我的年龄,似乎成道的早了一些。 哎……孤独…… “桀哈哈!” 除我再无他人的房间里,宁静中突然爆出一声诡异的笑声,那笑声一听便知道不似人言,而我,于『得道』之年,遭遇过类似的事情。 这是鬼怪之声。 我瞬间双手五指曲龙爪,眉头微蹙,一声冷笑,对屋子里说:“自成道以后,我身边再没有敢来嚣张的鬼怪,怎么?现个身吧,我看看你到底是什么人物。” “……你我相约定百年,若谁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诗声于宁静里展开,一个丰神俊朗的翩翩美(鬼)青年,自虚空里跨出,站到了我的面前。 我从未见过他的容貌,但举凡心灵之交,其实根本无需见面,若遇见,便知是谁。 “小五?想不到你会来见我。怎么,黄泉里等不耐烦了,跑来遛个弯儿?看我什么时候死?”我看见他,笑了,所谓鬼怪,我这些年已然见了不少,成道之人,终究并非寻常人,能遇见些凡人无知之事也是寻常。 有关小五,当年互引为知己时,曾经如此约定过,我与他当年关系如何,足见。 小五见了我,也是微微一笑,说道:“少来,我在黄泉里,依然风流本色不改,整日泡妞喝酒打架,不知道有多快活,就是等上一万年我也不会无聊。”说到这,小五对我长身一躬:“只是这些年,累你苦我身后事,辛苦你了。” 然而,这一鞠躬倒是把我逗笑了,我道:“你这样子我怎么看着像少先队员对烈士纪念碑的样子呢?你是不是还该说一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和小五之间,是从来不讲客套话的,严格说起来,我们都是瞧不上礼仪道德之人,我们只活自我,根本不管他人口舌。 小五也大笑着直起身来,调侃我:“多年未见,你这一身杀气戾气倒是有了不少。” 我摇头苦笑:“成天面对一群睁眼说瞎话的人渣,表面里谈什么旧情如何,实际上就是一群骗子强盗,能骗就骗,骗不到就吓,恐吓不了就打,打不过就诬告的人形畜生,谁被折腾这么多年,脾气怕是也好不了。这还不是被逼的。” “怎么样?调查的如何?以你的才智,肯定不会只是瞎胡闹,说出来给我听听,我也想看看,到底是谁那么想要我家的钱,要我家人的命!”小五说到这,眉头一竖,双眼里杀气爆出,那杀气浓烈到连我这成道之人看到都忍不住感觉触目惊心。 若按着普通人说法,那就叫『鬼气森森』。 当然,我终究不是普通人,所以倒也只是惊讶一下,随后便淡然了,我轻轻一挥手,说道:“可以放心了,有关你的家人,这个世上已经没人能伤害到了,纵然是黑白两道的大佬,也要望尘莫及。局面已成,人力自无回天之力。” “哦?”小五轻笑。 我点头,接着道:“你是家中独子,你家里总共只有三人,你父你母和你,在你我相交那些年,你母亲已然与你父亲离婚,在新加坡结婚立新家,可以说,与我们所处的时局,已是局外人,自然无碍。只要我不认识她,那这天下能认出她的人,就几乎不存在了。” 小五点头。 我接着说:“说起来,我要保护的也只是你的父亲一人罢了。然而你也知道,你父亲是做过人民警察,有官家背景的,家中又有豪富,这背景,能动他老人家的人可不多。” 小五再点头。 “而想要谋取你家财富,只有三种方法,一是亲人篡权,二是庙堂下牢,三是黑道诈骗。”我笑着解释道:“你家的背景,黑道根本不敢用打杀之法,他们也是求财,不是找死。” 小五听得笑了。 我也笑起来说:“庙堂要下牢,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以叛国惩处,否则,其他方法,都有的是替死鬼,正所谓有钱能死鬼推磨,无用功。但有关这一点阴谋隐患,已经被我解决好了。这种阴谋已经无法得逞。” “至于黑道诈骗,说起来,那千门本事,的确不凡,可以说如今至少半数人蜂蛹潮涌陷入这坑杀怪圈里,都是他的手笔,实在厉害,的确了不起。但有关这一点,我这佛门人,修得无欲无求的成道之人,正是千门克星。千门善于操控人类一切欲望,只要你有欲望,无论善恶,皆会落进算计中,我昔年为情所惑时也领教了他们的手段,只是嘛,我这人生来修佛,淡泊本就不多情,生平也不过只交了你一友而已,其他人,都是社交应酬罢了。谈什么真情,又哪来痴情,怎么会有为情所困,色令智昏呢?呵呵。” “你这一点确实比我厉害。”小五认真点头。 我则摇手:“你逗我吧?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若是个多情种,我们也做不了知己。说起来,你我都只能做到怜香惜玉,但做不到痴情一生。只是我用的是洁身自好的法门,而你则是如那曹雪芹的诗词所说『吟成豆蔻诗犹艳,睡足荼蘼梦亦香』,想想你我相交那些年,你睡了多少女人?哪一夜不是夜夜笙歌?哪一晚又是旧人?” 小五一捂脸:“也还是有睡过不止一天的……”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是啊,睡过两三天,也算是鹤立鸡群了,哈哈哈哈。” “那……我家现在还有什么隐患?”我和小五谈话总是这样,我们喜欢谈女人和风月,但却从来不沉迷,就如两个风流才子逛青楼,不过以此为谈资罢了。 我也说回正题,道:“和你父亲称兄道弟的人,我也无法确认真假,但无妨,那些个商人啊,如今已然可以确认,个个没安好心了。想来,你父亲已然不会再信任他们了。” 小五点头:“生意场本来也这样。” 我这时深吸一口气,而后轻轻叹息,“倒是你,你的那四个昔日兄弟,恐怕,才是你家招祸根本。” “什么?所有?” “倒不至于,但恐怕只能有一家置身事外,有一家还在犹豫看风,另两家嘛,怕是早已生出反骨,欲吞人而噬。” “哦?”小五沉默片刻,接着道:“能具体说说?” 我点点头:“以孙家为代言人者,未曾背叛你,只是墙倒众人推,你家你一死,根基已断,所以只能置身事外,想你也能体谅。必定外敌好定,家贼难防啊。” 小五无声一笑,默默说了句:“谢谢。” 我接着说:“以郭家为代言人者,险与你家反目,但最终文人性子,不了了之,说到底腹有诗书气自华,终不是那些市井流氓习气的商人一样。说起来这倒是让我有点意外,必定当年你我以才气论交,但于文才而言,你可也不太喜欢你这四哥,说你才华不输他,只是家族继承所累,不能一展才华……” “都是些陈年旧事了,如今想来,争什么才华盖世,哪有喝酒泡妞打架来的痛快。” 我哈哈笑起来:“对滴对滴,我也是这么想滴。文人骚客这种事,偶尔去做是个情调,若只是如此活着,就太阴柔了些。” “那接下来的……”小五脸色冷峻下来, 我点头,脸色也冷漠了:“不错,以王家和李家为代言人的二人,就是头生反骨之人,背信弃义之辈。……但其实我觉得你也不必太伤心,必定你们也只是家族关系下的兄弟,这种利益兄弟,如同利益婚姻……你应该懂的。” 小五冷冷一笑:“本就是这么个关系,又有什么好伤心的。但你觉得他们可能对我父造成危害否?” 我摇头失笑:“只是几只跳梁小丑罢了,过去游走在庙堂黑道之中趁隙而钻营,还有些难缠,如今吗,你觉得你家老头子不是吃的盐比我们吃的饭多吗?呵呵,早已不足为惧,不足道哉喽。” “嗯!这么说起来,你也已经无事了?” “是啊!所以这不才想着也该为自己的人生好好活着了,只是未来年月还久,正琢磨如何闲活为乐呢。” “前程前途事业梦想?”小五问。 我摇头,笑道:“你见哪个成道之人还在乎这些东西,我的专业只是修道,我的人生成就在成道之日就已经止尽了。余下一切所学,不过为了闲活乐趣罢了。这些年,看了这么多以高大上为名的人间丑陋,还看不腻吗?余生谁还愿意与这恶臭为伍,能活个浪漫且热血,闲活的有趣,便心满意足啦。” “哦?那既然这个世界的事情已了,这样,我这里倒是有一件趣事可让你活得更好玩儿些。”小五忽然露出个鬼脸一样的笑容。 我一愣,随后恍然:“我就说,你没事跑阳间来干嘛,原来是有事找我啊。” “呵呵,”小五忽然贴耳过来,仿佛说的是一个秘密:“你知道为什么这几年里有那么多女孩喜欢你吗?那可不仅仅都是源自别人阴谋。” “哦?怎么说?” “听说过『阎王令』吗?” 小五的话,意味深长。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3章 平行世界有真我 这天下有三符,虎符龙符阎王令。 虎符统领人间气象,龙符掌万物生息,阎王令执六道轮回。传言得虎符者得天下,得龙符者享天命,得阎王令者寿永生。 然这些皆非主空间的存在,若要寻找到,只能前往平行空间。 在悠然的音乐声中宁静的存在着,若你懂得了这『孤独』的美好,便知道有一种夜深人静时,只落于键盘上的敲击声,那些闲聊,装载着多么沁人心脾的美好。 只是那如岁月如流水的美好,是乘以时光,代价青春的日子,可一不可二。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青春只有那么短短十几年,我们谁也没有时间再一次,陪着另一个陌生的人,去经历那夜凉如水、水似光阴、光阴如昨、昨夜星辰……的岁月了。 少年不知春光短,待到知时夏令时。 待与汗水许夏日,共盼秋时金万丰。 谁知秋到天风凉,落个冬时无东西。 我一生从未幻想过再与小五交汇,只在得道时,我才准确感应到黄泉中他存在的真实,那时真的忍不住痛哭一场,为这生而未知之事,感到欣喜。 尤还记得那时和小五讲,我帮了你这么多,等我死后,非要去黄泉找你,让你好好请我吃一顿饭,免得我太吃亏啦,到时候再听听你在黄泉里睡女鬼是个什么滋味?若是爽啊,嘿嘿,那我也爽她一下。哈哈哈哈。 虽然嘴上没说,但我们都很清楚,以彼此的个性,若非遇到十分要紧的事情,这般阴阳相隔,是绝不会相见的。 “阎王令?与我有关?”我隐隐知道了他找我的根源。 小五揉揉眼睛,眼睛凝望向虚空,语声里充满着怅然怀念的滋味,说:“心中有座坟,葬着未亡人。——你还记得我曾提过的这句话吗?” 我点点头,说道:“起初听到时,以为是你自哀人生,如行尸走肉。后来才明白,这未亡人,事实上早已死了,她是你的梦魇,也是你心中永远的痛,是你生命里,第一个送别的人、生离死别的人,……也是,你的爱人。” 小五沉默下来,久久,而后一声叹息,苦笑起来:“这么多年了,那些闲聊,亏你都还记得。” “其实也都忘得差不多了,只剩下这些你珍而视之的,我还记得。”我也苦笑,其实我在二十一岁第二次恋爱也就是最后一次恋爱后,便发觉过目不忘这样的记忆力是一种困扰,有些人有些事,尤其是那些不好的,根本不值得去记忆,也没有需要记忆的意义,可是我却忘不掉。在那时,我修炼了很久,大约用了三年,方修炼成一门本事,我称之为『过目就忘』。 从那之后,我在人间行走,便再没受过人心险恶世途多艰之苦,因为我可以转瞬既忘,而对女孩也因此无法真正喜欢和沉迷恋爱,也是因此而来,因为,对于初见面的女孩,哪怕相处了满满一天,但只要第二天她换一个发型,换一套风格的衣裳,甚至换一个妆容,我,便认不出她们来了。 既已不识,如何痴情? 而有关小五那些闲聊,事实上我也未曾认真去记忆过,只是或许性情相投的缘故吧,那些东西对我而言太好记住了,也就因此,记住了。 小五感叹:“但有一件事,我没有说,那是我不敢面对的一面。我时常会午夜惊醒,梦见她……还记得我曾说过我不信人有灵魂之说吗?其实是因为梦里有她,记得我曾对你说过,在她临死前,她曾对我说:『我在下面等你,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你来为止……』,我曾说过这句话让我毛骨悚然,因为我梦见她了,不止一次,我怕她会变成厉鬼,纵然我爱过她,可依然怕……” “可后来……你似乎对我说,你相信人死后有灵魂了……”我回忆起过往,心头也有些微酸。 小五苦笑点头,说道:“是啊,那是因为,我已然感觉到,我快要死了……” 或许是这样子的话题,即便早已时过境迁,依然显得太过沉重吧,小五没等我回答便转了话题:“后来,我身边美女不断,享尽人间齐人之福,我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帅,家里也有钱,直到死后才真的知道,真正的原因,是我的身上,有『阎王令』的缘故。” “阎王令?你是说……阎王令……是一个女人?”我想我的理解力并没有问题。 小五挑眉微顿,说道:“对,也不对。阎王令和龙符虎符,合称天下三符,就如同神话故事里大禹治水的九鼎,应该以神器形容,但神器有器灵,此便是神器真魂,她们也要修炼,所以偶尔会投生人间,借红尘成道,就如你这般一样。” “哦,原来如此。”我点点头,佛讲众生平等,自承天命修成道后,我与万物都有亲近之感,无论山石树木、鸟鱼兽虫,只单单人,反生分了许多。 小五的话,我听的自然,自然便也懂了。 小五接着说:“死后才知,我心中那座坟,并非虚假,那便是阎王令化身的女孩藏在我心中的地方。她喜欢我开心,知道我好色风流,便让每一个碰上我的女孩都意乱情迷,任我予取予求。” 我听的忍不住有点目瞪口呆,叹道:“这般大妇气度,简直人间极品啊!兄弟,看来你在黄泉里也是享尽了齐人之福啊!在那里你可以随便玩了,那里不伤肾!哈哈哈哈哈哈。” 小五听得忍不住笑出来,很是得意,但随后便翻了个白眼给我,没好气道:“大妇心眼儿也小,这不被我气跑了,自己一个人入了轮回,又跑人间来了么。” “……”我真是有些无语,想半天,才挤出一句还算过得去的体面话:“哦,我知道了,你是想『人鬼情未了』?” 小五一捂脸,“瞎说什么实话!” “不过,”小五脸色转回正经,“如她这般背景诱人的转世,多会引来妖魔环伺,上一世遇见了我,没有被夺去心窍,但依然早夭,这一世若是遇见歹徒,恐怕……” “恐怕媳妇跟人跑了,戴绿帽子?”我觉得这应该就是重点了。 “胡说八道!谁敢给我小五戴绿帽子!只有别人捡我穿过的破鞋!”小五一听登时就不乐意了,不过也只一转眼的功夫,他回味过来,笑骂道:“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不是担心这个。而是阎王令执掌六道轮回,乃是灵魂投生转世的关键。” 小五说到这凑过耳边,小声说:“且更重要的,是阎王令的真正妙用,乃是『天地之门』!是天地与宇宙的联系所在,一旦损毁,犹如家中房门大开,引来强盗小偷闯入……人间怕要被覆灭一空!” “哇!那,我能帮上什么忙呢?”我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小五这时反而笑了,说道:“还记得那些女孩对你说喜欢,真真假假,如狂蜂浪蝶吗?” “嗯……对了,难道你是说……” “不错,正是阎王令的妙用。”小五嘿嘿一笑:“正所谓恶人自需恶人磨,这些女人为了一点钱算计我兄弟,虚情假意说什么喜欢,我也只是用阎王令改了她们的人性,如此一来,潜意识便忘不掉你,也让她们自受其害。” “你啊!”我无奈失笑,没想到还有这么个岔头,可正如我和小五能相交多年,本就都不是什么滥情好男人,所以我其实也不在乎这种事,正所谓感情这东西,别人常瞧不起我所说的那句话:你穷,你的感情就不值钱! 其实和穷富无关。感情的确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东西,所以嘛,『你所谓的喜欢或爱,多少钱一斤啊?你上称给我看看。』 “你身上曾有阎王令的痕迹,只要你在人间多留意那种莫名反常吸引了众多异性喜欢的女孩,就一定能找到她。” “怎么样,愿意帮我一把吗?找到阎王令的现世存身。” “没问题,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这种继承天命的成道之人,本来就是于天地根本之事有责无旁贷之责,更别说小五所托,自己活着又蛮无聊的。 “可我该怎么帮呢?” 小五手中拿出一只黑灰色的鬼脸玉佩,说道:“这便是阎王令,但如今已经破损,若她未归,无法修复,一旦遭遇意外,毁坏,便是人间大劫。而这里是主空间,在这里,妖魔无法现形,我们自也找不到她。只有去到平行空间的次元空间,也就是灵魂空间,我们才能够找到真正的她。但你要想好,那里不止有人,也有鬼怪,有妖魔,那里甚至有可以直通黄泉的地狱之门!是一个对于普通凡人而言,危险非常的空间,你,不害怕吗?你帮了我这么多,如果不愿意,我不会怪你的……” “你忽然这么客套起来的样子,我还真是有些不习惯呢。”我取笑着他走进了那平行空间当中。 安宁的房屋,同样的旋律,夜色来袭的傍晚,晚霞还留着残边,连家具的摆设都没有变化分毫…… “大哥,这就是平行空间?我怎么看着一点儿区别都没有啊!”这要是一个街边变魔术的跟我玩这一套,我就要忍不住以为是想要我兜里的钞票了。 而小五,此时则瞪圆了双眼,指着我的头顶,说:“佛门金轮神海!你竟然已经修成了真佛?!”小五说到这深吸一口气,“你自己看看头顶,那些家伙,天啊,我第一次看见有这么装逼的护卫团!你以为自己是佛祖降世吗?简直比我还招摇!” 我莫名其妙抬起头,这才发现,原来是他们啊! 此时我头顶上有一圈佛光环,在环内有一方极乐净土,净土中所有人正瞧着我笑,我一看,原来是我的五大鬼将、三千阴兵、和十万水妖军。 不过,“奇怪,我的三大护法哪里去了?”我得道之初只有三大护法保护神魂不受妖害,成道以后才另有机缘得到那些护法。 “禀主,大哥还在闭关修炼,我二人正在护法。”净土中央处飞下两个人,见风变大,落在地面上已与我一般大小,他们手持一刀一剑,如巍峨门神。 我点点头,虽然样貌认不太出,(我就只记得我大护法的样子),但也无碍,至少这身份是错不了的,然而他们的话我倒是有些好奇,忍不住道:“他还在闭关?难不成他想学达摩?一闭关二十年门都不出?说起来,自长白山他屠青丘狐一脉……到如今,已经有差不多两年多了吧?” 小五那边忽然一声惊吼:“什么?!妲己一脉,长白青丘狐族,是被你給屠了?!”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4章 拯救阎王令开始 晨光喷薄,万物清奇,于昨夜之夜色,已是和光同尘,便也是一种阴阳相隔。 平行世界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终究不同了,那不同悄然流淌于无声无息又无色无味的时光里,谁人可知?又有谁能辨得真?或假。 二护法回归头顶净土,我欲出门去,看一看这个『崭新的世界』。 小五瞪着眼睛看着我,直到就要出门,慌忙喊住了我:“等一下!你就准备这么出门?” 我低头瞧了瞧自己打扮,体恤牛仔裤,虽然看着脏了点,必定穿身上已半个多月没洗了嘛,但并没有什么异味,至少, “我又没有光着身子出门,挺好的呀。”又不是什么明星或公众人物,正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立那些花里胡哨的牌坊给谁看。 “你这还不如光着身子出去呢!”小五看起来无奈透了,冲过来按闭房门,指着我头顶,翻个白眼道:“你若顶着这么一头佛光出门,不出半日就能引起世间大乱,无数妖魔鬼怪会蜂拥而来,到时候你怕是会被他们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哇靠!这么可怕?”我暗自掂量了一下自己这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又因为先天骨架大,(适合练武的人骨架都大),所以去了骨头…… 幻想了一下万妖群抢的场面,我深以为然的点头道:“的确是有点不够分的啊。” “你听错重点了吧?!”小五横了我一眼,然后一愣,笑了出来:“好你个夫子,你在逗我?” 我挠挠头,瞪起纯真的大眼睛,故作惊奇的说道:“我这么低调都被你看出来了?果然是智中诸葛,了不起呀!” “滚蛋!赶紧收了你的神通。所谓不怕贼偷也怕贼惦记。你见过哪个富豪整天提着一行李箱的钞票出门溜达的?”小五取笑我道。 只是他这一说反倒把我说愣了:“神通?指我头顶这个?这我也是第一次见啊,这东西怎么收啊。” 小五盯着我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惊道:“你都修成道了,竟然还不懂半点儿神通法术?” “所谓术法,小道也。我大道都已修成,哪里还会学那些微末本事。”我一脸理所当然的回答。 必定大道才是真理。小道不过防身渡命的法门,我自问活的很低调,还不需要学那些东西来防身。 “可现在你不学也不行了,不然你连房门都不敢出去。” 我想想也有道理,也干脆,二话不说,朝着小五躬身一礼,笑道:“那便烦请小五兄传我个隐藏神通的神通喽。” 小五笑了,笑的很是畅快,“好说好说,来,先给为师我斟个茶。” “好嘞。”我应了一声转身便去找热水壶,同时心里想:我四年前在杭州买的那包龙井茶放哪儿来着? 而且放四年了,茶叶会不会馊啊……嗯,沉香,或许多出一口沉香也说不定。 我想到这喜滋滋的去找茶叶,小五的声音从后面唤住了我,手扶着下巴打量我,语带猜疑的问:“我怎么看你笑的有一点猥琐呢?” “有吗?”我摸了摸自己依然喜滋滋的脸颊,摇头道:“哪有,你看错了,这是真诚。” “得得得,我也不喝你家茶了,还是办正事要紧,等你把神通藏好,咱们好去找阎王令,要知道,这阎王令非同小可,一旦落入其他流氓之手……”小五说着说着顿住了,不爽的问我:“怎么看你这神情,有点像在看傻逼呢?你在瞧不起我?” “当然不是!我要损你还需要靠眼神吗?直接告诉你就行了。” “那倒是……诶?这话也不对味儿呀……你丫有病吧!”小五怒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解释说:“只是为你开心,认识你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你对一个女孩如此上心。挺好。” “……不过,你那句『其他流氓』我听懂了,只是那……流氓又是说谁呢?” 小五神色一阵尴尬。 “哦!我懂了懂了。”我露出一张恍然大悟外加坏笑的脸。 小五有些恼了:“我这叫是真名士自风流!和你们这些个伪君子可不一样!” 我点头称是:“对对对,有关这一点,咱们绝对是,英雄所见,略同,略同。” “你赶紧给我滚过来学神通!”小五气急败坏了,当然,这都是伴随着欢笑的气急败坏。 真正的朋友,不是两个君子的淡如水之交,而是两个小人的『一见如故』。 —— 一切神通,皆无外乎神、魂而事,修魂为大道,修神为小道。但无论大小道,皆是由引气入体开始,神需气养,所以古人言:气定神闲。 炼精化气,便是练俗称的『丹田』,也因此,才有非童子功不可成的土说法。 虽然有些以偏概全,但绝大多数时候而言,的确如此。 我若不是三岁修佛,自幼修炼,那丹田一道,也是十难九成。 不过,这终究是已然贯通的本事,所以小五教授起来并不难。 自下丹田起炉火,来中丹田和血浆(心血),至上丹田唤真我(元神灵魂),以真我收净土,回归神丸泥海当中(人的灵魂居所,存于灵台方寸山无中生有之处)。 我依着小五的教授,一路丹息,因本以成道,神魂本就不是蒙昧,所以这一下子就令真我醒转,于此同时,我只觉后背传来一阵麻痒,下一刻,似有金光大放! 我刚要下一步努力,将头顶佛轮收回体内,就听小五在一旁失声大吼:“哦我的上帝了!夫子,你不是修佛的吗?!你跟我解释一下,你身后的那一对天使之翼!难道你跟上帝也很熟吗?!” 我被小五打断,睁开眼,回身一看,原来是我那一对金色羽翼呀。 其实这羽翼最初生成乃是纯粹灵魂之力,是纯净无暇不染污秽的纯净魂力化成的纯白色羽翼,只是羽翼初成时,似乎惹来了上帝他老人家的兴趣,在虚空中跑来瞧了我一眼,然后微微一笑,随手朝着我那纯白羽翼上一点,便染上了金色光芒,翼骨化作金石,羽翼燃放金光。 自然,我能明显感觉到神魂因此境界更深一步,当时也领了上帝他老人家的情份,说过来日在世时,若干年后,当人间已无人知我时,会找机会去梵蒂冈去拜见一下他老人家的门庭,而在我死后一定会去上帝他老人家那里蹭饭吃去,嘿嘿,一家人嘛。 其实古往今来,能成天道者,就那么几个,并没有世人以为的那么多。而有关如何成就大道,这东西自魏晋南北朝开始盛传以来,也未曾听说有可以系统化的掌握,所以,真是无法教也无法求,一切但凭天意,全无他法。 举例子呢,就像是企业招人,岗位缺人时你恰巧在应聘才有戏,而岗位也可能只缺这么一个人,之后若干年里大家勤勤恳恳在岗位上,也不缺人,那你就算私下里把岗位上的事情研究的再透彻熟练的再好,人家不缺人,你也一样没办法上去。 大概如此吧。 “是啊,我跟上帝他老人家的确也很熟,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小五深吸一口气,手指有些微微颤抖的指着我背后翅膀,说道:“这么明显还看不出来?你觉得我是瞎嘛!赶紧收了你的神通,否则你一个不是基督徒的人竟然有天使光环,你绝对会把基督徒给逼疯的!” “有那么夸张吗?不就是一对翅膀?我平日里都是当披风使唤的,这东西你还真别说,挡阴风还是蛮不错的,有了它以后,我就很少被阴风入体了。” (凡成道者神魂过于强壮,肉身不够承载,所以无论体魄如何,常会有弱不禁风之疑难,世间阴风会透过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钻入体内,损伤气血。) “你别解释了,”小五狠狠瞪了我一眼,“幸亏你是我朋友,否则你再这么解释下去,我都想抽你了!三十多岁,把自己修炼成这样,我都怀疑你是天地的私生子!” “瞎说!天地怎么会有私生子呢?”我大拇指指向自己,笑道:“我这是亲儿子!” “你信不信我抽你!”小五气不打一处来,指着我骂:“你丫真是太装逼了!比我还装逼!不能忍!” —— “哈哈哈哈哈哈!” 下一刻,我们二人一起仰天大笑起来,畅快无限。 ……以大同小异的法门,将翅膀和头顶佛光都藏入体内。 我和小五终于走出了房门,我终于能亲自看一眼,这已然光怪陆离,却看似平常的——平行世界。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5章 天下风云一盘棋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 山河依旧,北方的小城,在这个平行空间里,依然没有任何不同。 落雪之后的城市,街道在阳光下泛起潮湿晶莹的雨光。 若不是北风中吹来的凛冽,这感觉,几乎让我错觉到是身处南方的梅雨季节, 曾经有许多次的,当我自清晨睁开双眼时,会模糊了地域,要思考好一阵,才想明白我正身处何方,这或许就是一个走遍了大半个中国的男人,一个浪子,无法摆脱的飘摇感吧。 “你这家乡小城还是这么破,和我十年前来时没有什么不同。”走在街道上,小五不无感慨的对我说。 “是啊,不过我自己倒是没有什么感觉。”我摇头也是一阵感叹,只是感叹之处略有不同:“我自十八岁离开家乡出门游历,四处闯荡,去过太多城市,见过太多人,经常有人和我提起家乡,所谓思乡……可是我完全没有那种感觉,对于我来说,这天地之间,似乎任何地方都可以是我的家乡。” “这里的确是看起来和主空间的世界没有任何不同啊。你说,我真的穿越了么?”我实难生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 小五在我肩膀狠狠拍了一下,笑道:“看!这不就是不同吗?在主空间的世界,你可见不到我陪你逛街,我也碰触不到你。” 我愣了愣,随后一笑:“这么说起来还真是。不过这样一来,岂不是说,那些妖魔鬼怪也可以攻击到我了?这还真是……有趣又危险的世界呢。” “是啊,也只有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阎王令转世。但终究是次元空间,这里的一切人事物都和主空间息息相关,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哦?”我听后想到了些麻烦,问道:“也就是说,在主空间里的人物关系,在这个世界里依然存在,包括那些局面和……麻烦?” “不错,全部都在,一个不少。”小五确认。 我叹了好大一口气,有些无奈的看向苍天:“原以为到了这里可以活的轻松些,想不到,还是要被那些事烦,我真是……蛋疼啊。” “哈哈!仇敌三千又何妨?你会怕吗?”小五意有所指的看向我。 我听完哈哈一笑:“是啊,你这脾气当年可没少得罪人,感觉你的人生,除了喝酒打架泡妞,就只剩下得罪人这一件事了。也算托你的福,我现在也是仇敌环伺,四面楚歌啊。——但你要说怕,那不存在的,正所谓『仇敌三千又何妨』!” 说到这里,我又忍不住快意的大笑起来,说起来这也是这许多年来我唯一一件感觉快意的事情了,我对小五说:“知道吗?最初那几年,那些人一方面污蔑我,说你是一个女人,而我求爱未遂,真是极尽嘲讽;还有说你是个男人,但以往风流泡妞则成了当鸭子……” “去他妈个逼的!他们全家都是鸭子!等哥修好阎王令,非要这些人世代为娼,未来子孙,女的做鸡,男的做鸭,生生世世,死绝为止!”小五一听就怒了。 我拍拍他为他顺气,笑道:“那么生气干什么?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未晚,小人报仇不隔夜。我这半个君子半个小人的脾性,难道还能就这么放过那些人?——记不记得你曾说过,想『扯一个谎,让世界为之起舞』?” “不错,不过死的早,没来得及实现。”小五有些叹息。 我听完忍不住快意一笑:“放心,今日这愿望已然实现了!这世上『小五』之名,已然可以卷动天下风云!知道吗?如今天下时局,庙堂和千门正在下一盘大棋,以天下为棋,以众生为棋子,庙堂赌上了国君尊严,千门赌上了性命!这一切,皆由你而起!” “以我而起?!我现在这么牛逼了吗?”小五听得乐了,他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最喜欢如此热闹了。 我哈哈一笑,笑声里全是快意:“那是当然!这些年为了保护你的父亲和身家不被别人荼毒坑害,我布了好多局。如今这天下只我知道就有超过十个人以小五自居,这可都是一方雄主之人物,而其中有大半都是由我布局演化而成,厉害吧?哈哈哈哈。” “哦?都有谁?” “那可多了,我只说几个最大的吧。”我遥指天下,讲道:“首先就是庙堂之主,那五大王族里,就有三族愿承你之名!” “你是说……”小五瞪着眼睛仰头望天,手指向上,意有所指。 “当然!就是他们!” “我草!这也太牛逼了!你怎么做到的?”小五真是惊讶了。 我大笑:“这只是牛逼的开始,接下来,一代千门之主,说和你是几十年的老兄弟!” “你是说……一国两制的那个……百岁赌王?!”小五又是吓了一跳。 我嘿嘿一笑,点头道:“那必须的!这还不止呢,你知道我国民间科技领袖,有二马执掌一说吧?” “怎么?难道他们也是?” “当然了!……不过江南那大马已经被庙堂识破收服了,但没关系,还有小马哥在呢。我告诉你,我也是才知道不久,这小马哥不仅仅是科技领袖那么简单,他恐怕是千门中人,且很可能成长为未来的『千门之主』!”我比划了下手机里的游戏,意有所指。 “我就说嘛!他家游戏我一玩就充钱,当时还气不过,都想去他公司去砸玻璃了……原来啊!”小五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我嘿嘿一笑:“这千门之始,还在庙堂出现之前,最是擅长利用人的欲望、七宗罪的人性丑陋与本能来满足之而获利,说到人间赚钱行家好手,千门若认了第二,恐怕没人敢称第一。” “难怪你说如今的庙堂和千门的斗争是因我而起……听起来根本就是照妖镜前两个孙悟空,斗『真假美猴王』呢!” “天下风云一盘棋嘛。”我不无得意的说道:“还有这江湖八大门的武门里,也有一方雄主洪大伯也愿以五自居,还有梨园的几个一方小雄主也是如此,商门也是如此,至少有三个首富愿意以你自居,富二代便更多了,比如那人称黄浦江王的,就是其中翘楚。还有许多当红戏子,许多名流大主播,奥运冠军也愿与你称兄道弟,体育界里和武门有些名不见经传关系的,许多都是狂热粉儿!至于再往下,那人就更多了,小五之名,简直是算也算不完了。真相?如今局已成,这天下,谁还说得清小五是谁?更别说找你家麻烦了,哈哈!” “好好好!这可真是弥天大谎!兄弟,你玩的漂亮啊!”小五眼睛都瞪圆了,兴奋之情溢于颜色,叫道:“扯一个谎,要世界为之起舞!真是他妈的牛逼啊!” “这哪里够啊?这撑死了只能算搅动一方风雨,不过国内而已。天下哪里只是一个中国?不瞒你说,北美那面已有两位总统愿意承你之名!还有那日韩二国也是如此这般,欧洲那边也有至少一国总统,两位皇子愿意以你之名而局,各国皇室里以你之名的狂热粉儿更是个个实力强劲又多才可爱!这么说吧,今日别说仇敌三千,就是仇敌三万三十万!也休想奈何得了你我半根毫毛!” “我草!那这么说,咱们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那倒不至于,其实我本人一直以来的角色都只是一个屌丝,是全天下最没出息的男人。在天下时局里,我纯粹个路过打酱油,看热闹的。” “哦?……不错不错,站的越低,别人越无法致你与死地!” “对头。今日局面,分分钟粉身碎骨,已有许多高官和黑老大死掉了,这局势就是一台『粉身碎骨机』,一个不小心,管你是谁,都要粉身碎骨!——所以,以五为名的,可也不仅仅只有这些,如今军中大佬与高手、警察、高官里,也都充满着以五为名的人!——这,才真真叫做『天下』呢!” “真真是,天下风云出我辈!”小五爽快的仰天高喊。 “一入江湖岁月催!”我附声同喝。 “皇图霸业谈笑中!”小五再唱。 “不胜人间一场醉!” “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与小五,如两个精神病般,与小城郊野中,仰天大笑。 与尔共销万古愁。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6章 力拔山河气盖世 悄然无息的冷风里,装满着我们的流年,许多被记住的,许多许多被忘记的,还有许多许多许多……我们假装不知道的。 一如我, “怎么样?该从哪里开始找起呢?你所说的那个阎王令女孩?”我转头问向小五。 “谁知道呢。”小五的话声是干净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听着总会感觉悲伤。 就好像阳光照射在他脸上、身体上的样子,透射过去的样子,仿佛不存在的样子,没有影子的样子…… 鬼魂是没有影子的,无论他看起来是多么的真实,那阳光、那阴影,却不肯为他而驻足。 “我只知道她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但她在哪里?今世是谁?多大年纪?什么容貌?有着怎样的家庭?过着怎样的人生……我通通都不知道。”小五那无所谓的样子,与我无二,只是啊,又怎么瞒得住我呢?与曾经的我是那么相似的目光,骄傲的迷茫着、倔强的悲伤着、眯起眼睛微笑起来也时刻晶莹着犹如泪眼的瞳子…… 我不是一个生而知之的人,但我的确是在自幼修佛时就已经知道了一件事,一件我生而为人需要做到的事,去找到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女孩,一个我不知道年龄容貌家乡姓名……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我只知道她是人,比我年龄小,然后,一切皆是未知……我曾深深地迷茫着,这世界有七十亿人,就算我练成火眼金睛,看人可一眼辨别真伪,一个女孩只需要用一分钟去观察,那这个世界上至少十亿具备条件的女性……我一个女人哪怕只花去一分钟,整整十亿分钟……我的生命,真的来得及吗?来得及找到她吗? 我很幸运,我找到她了,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为荣华富贵所执迷的女孩,很平庸的女孩,心肠嘛……害过我几次,但无所谓,我也因此跨越了『得道』,因其无情而大彻大悟,最终『成道』。 所以,世界上的很多寻找,也许真的找到后,结果和所幻想的可能并不一样。 我小时候以为找到这个女孩的目的是娶她为妻; 当我找到她时,我感觉自己花光了一生的勇气与力气,所以我觉得,我找到她只是为了来人间送她一程,见她幸福。 后来她耍弄我,如同耍弄那些凯子一样子的,一次又一次,最终,我发现,我来人间找到她,只是对她说一声『永别』的,见证她本质与我有多么的格格不入。 最后当我成道后,我才明白,我找到她,只是因为,她是我灵魂里最后的执念,完成它,我才能无后顾之忧的成道,自此天人相隔,不恋红尘。 我找到她,只是为了『斩三生孽缘』。 小五呢?他要找的是他的妻子,为了阎王令的平安、为了她的安好、为了她是爱人……可这一世,他找到了她,真的会『心想事成』吗?天意不可测,属于阎王令女孩的未来,又是否和小五有关呢? 至于我……谁又知道呢。 “放心吧!这种事我的人生里已经经历过一次了。找女孩这种事,我也算有经验的啦。交给我,没问题的!只是……这个寻找的时间,恐怕要有一点长。”我对小五说。 小五感谢的狠狠一拍我的肩膀:“好兄弟!”随后他伸长一个懒腰,说:“我不急,你过你的生活,咱们慢慢找,随缘找就好。我相信,你身上有阎王令的气息,只要你一直寻找,你们一定会相遇的!——接下来呢,你准备做什么?” 我也伸长了一个懒腰,仰望着嫣红的太阳,回道:“我这一生,自三岁修佛,七岁上学,十六岁家道中落经商,然后打工,二十岁前谈过两次恋爱,之后便是学习艺术与设计,一做小十年,再便是认识了你与学习文学与写小说……一转眼,恍然至今,说起来,我的人生好像一直在学习与修炼……怕这一生也改不掉这样子的习惯了。接下来,我准备练武。文人骚客已经玩了许多年了,这东西偶尔玩玩就好,趁着年轻,我要去玩热血男儿的东西,练功夫,打擂台,以鲜血铸热血!活个热血豪迈、酣畅淋漓!这一生,有艺术文学以浪漫,有功夫以热血,堂堂男儿,不负此生!” “好个不负此生!果然爽快!”小五拍手大笑,眼神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随后不忘揶揄我问:“可你现在去打擂台?你行嘛!” “当然不行啦!现在我的本事怎么可能打得了擂台,什么专业都要一步一步来嘛。”我握紧了双拳,盯着小臂上迅速鼓起的肌肉,说道:“打擂台之前,我会先去做擂台陪练,学挨打,未学打人先学挨打,这是错不了的。” “但所谓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这丹田内气一道,我自小修佛,已然有了。但筋骨力气却还差很多,首先我要练的,是力量和柔韧性。虽然眼下柔韧性在普通人里已经算不错,可与武门的专业功夫家比起来,还是太差劲了。一字马、下腰、鲤鱼打挺,这都是需要会的。但倒是不急一时完成,可力量却是必须先达到的,这是功夫的根基,最基础的东西,若做不到,永远只是个花拳绣腿,那练下去就没意思了。” “那你力量准备练到什么样儿?”小五听完不由好奇问我。 我挠挠头,“据我所知,人的力量最高点是人体重量的一点五倍,若是超过这个数值,就会伤身伤骨。而我的体重呢,是一百三十多斤,折算下来,我的力量极限是两百斤力气!” “哇!两百斤?!你做得到嘛?”小五听完吓一跳,瞧着我纤瘦的身材,不确信的问。 我嘿嘿一笑:“做不做得到,练下去就知道了。不是有句话说: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男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 “哈哈!那是不是该去先订一张健身卡?” “没钱!我只是个屌丝好嘛。再说,我更丢不起那个人,还是闭关在家里练的好。嘿嘿。”不得不说,我个性里还是始终有着那么一抹……害羞滴。 “走!既然未来可期,那咱们回家!练功夫喽!” 我和小五,背朝朝阳而归,尽管只影单薄,可是,那依然是属于我们的——强壮。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7章 仰天大笑出门去 这个世界有关我的,都是孤独的。 朝阳如挥毫,洒落在万物身上,许以五颜六色、明艳芬芳。 激情澎湃的岁月里,我们最喜欢朝阳。 可是呀,我是宁静的。 即便以朝阳之火热,似乎也燃烧不了我的血液,人是属于热血动物的, 可我似乎属于冷血的。 我安静的躺坐在朝阳直射的沙发上,屋子里的空间,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那时间、那空间、那宇宙都仿佛与我无关。 但我喜欢这样子的宁静,好像,修炼之人都喜欢这样子的宁静吧?感觉惬意,安详,否则,为什么要追求那所谓的『六根清净』呢。 我思考着有关功夫的修炼,小五在一旁躺在沙发上晒太阳,没一会儿便已经在这平缓的时光里,睡着了。 他依然还是那个夜猫子的性子,总是用清晨或上午的时光悄悄睡上三五个小时,然后便混迹在其他人的脸孔里,仿佛只是一样子的贪睡了一个懒觉。 但其实才不是呢,他的一天比我的长许多,比许多人都要更长更长。 每一天的二十四个小时里,属于睡眠,他就只有清晨左右的那短短时光,余下的烈阳午间、下午茶的时光、傍晚的夕阳、夜晚的繁星满天,从人潮繁忙、到家宴狂欢、再到浸入梦乡,这所有的时候,他都在……忙。 ——我为什么会可以和小五做那么多年的朋友呢?事实上是因为他身上有很多我钦佩的地方,那都是我做不到的,或者说不愿意做到的。 身为一个修道的人,无欲无求下,很难活的热血四射,惜时如金。 但这不代表我不佩服能做到这样子程度的人,是打心底里的佩服。 小五的才华很全面,尽管大多都是生活无关的,可以富二代的家境而言,他实在也不需要去为五斗米而犯愁。 琴棋书画诗酒茶,他几乎全精通,尤其是历史,他博闻强记的记忆力,能让他毫不费力的就记住那些我们感觉晦涩乏味的知识。 我在三岁时开始修佛,虽然听起来有些了不起,但事实上,也只是在单纯的修炼坐禅罢了。 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坐禅有什么意义或用处,就只是当做在玩,如奔跑、如爬墙、如弹玻璃球…… 小五可不同,他在三五岁的时候,已经读完了《太平广记》……至于《三字经》《论语》…… 《太平广记》是绝对的杂学,算是古代神话怪异类小说。然而,仅仅那晦涩难懂的文言文…… 他的童年是在『爷爷的书房』里度过的。 没办法,父母都是经商的,拼搏的年纪,哪有时间照顾他。 ——所以小五才有资格说:他有不输于小四的才华,只是苦于家族传承的富二代苦恼,才无法一展文采。 —— 许多人都以为我和小五的交情是源自于我们对泡妞这件事有着基本相同的看法,就是那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风流不羁。 但事实上,我和他完全是『才气之交』,真正使我们交好的,是彼此的才气。 尽管年龄那时尚小,但我们都有着同样的冷血与理智,我们在大局上的思考,总是把天下人,当做棋子去看待。 或许身为棋子的人儿会愤怒嘶吼,说他们是人不是棋子。 可谁在乎呢? 这个世界一直都是很残忍的,一个钻营苟且的人,不是棋子,你还想是什么。 —— 打量着小五熟睡的样子,我的思想变得更加安宁起来。 我慢慢陷入沉思中。 功夫之力量,筋骨为根,但首重必然是肌肉。 筋骨的打熬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 功夫功夫,就是一件花大量时间才可以完成的事情。 而肌肉,有两种形态,我也称为红黑肌肉。 这两种肌肉的运用途径并不相同。 若要弄懂,首先要明白健美那种大肌肉的由来。 如今比较流行的蛋白质肌肉,弹性好,漂亮,但事实上,这是一种介于脂肪和肌肉的混合体,如果用来实战,作用甚微。这也是为什么偶尔我们在健身房看到的威武猛男,真的起了冲突,很不禁打的原因。 打这种肌肉男,其实和打胖子的套路没多少区别。在行家里手面前,就是打小屁孩一样子的容易。 如果用中南海保镖的战斗力来对比的话……那结论是:秒杀,被秒杀。 但不是只有蛋白质肌肉这一种壮硕肌肉的,真正的壮硕肌肉,是属于黑肌肉。 何为黑肌肉呢?我个人的态度就是『死掉的肌肉』。 这种肌肉是怎样产生呢? 其实很简单,只需要通过超负荷的力量训练就可以达到。 吃过瘦肉吧?瘦肉你拿手指去细致的拉丝,就能看到瘦肉都是一丝丝的肉丝连粘在一起的,这就是肌肉的根本。 而黑肌肉就是通过不断的『扯断』肌肉丝,再通过人体的细胞再生能力新生出新的肉丝,然后再扯断,如此反复,当断掉的肌肉越叠越高,就形成了大肌肉群了。这样子的肌肉最大的用处就是『肉体盔甲』,非常耐打,所以横练功夫都是这样往死来练的。 当然,如果能搭配棍棒挨打,那可以加速肌肉的断裂,效果更好。 黑色,是代表死亡的意思。黑色肌肉就是死掉的肌肉,被切断了神经,自然本身抗打又耐痛。 只是,这种肌肉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会影响『灵活』性。 无论是臃肿的身形还是被切断太多的神经少了疼痛敏感度,对于需要灵活度的功夫家来说,都是致命的。 灵活性的需求被很多人需要,比如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时,任何意外,敏捷的身手都是最需要的本事。 很多力量都非人力所能硬抗,比如刹车失灵的车子撞过来的时候,脚下地震产生裂缝的时候,身后有豺狼追咬而面前有一堵墙爬上去就能幸免于难的时候,还比如更高深的缩骨功,钻狗洞以求生……没点功夫,可能你想偷生都没机会。 当然,实用性还有太多,而这,便需要红色肌肉啦。 红色肌肉的锻炼,则相对缓慢,不可以超负荷去训练,只能自我寻找自身力量的承受最大值,到了就不能再练,必须要休息,简单说,肌肉不能被扯断,而要如练筋一样的反复拉伸,使之强韧坚韧,有人用牛身上皮肤下的肉膜来形容这种肌肉,可以明白其坚韧程度,一旦练成,便是高深功夫。 而我想要练出来的力量,是两百斤力气的壮力,第一种不适合,我显然该练红肌肉。 想好就练! 事实上,红色肌肉也是中国传统功夫最神奇,最出本事的地方。 这样的肌肉平时不使用时,放松下来,人的身材是看不出强壮来的,这符合中国人喜欢谦恭礼仪的样子,平日里泡个妞也不会唐突佳人,被人害怕是个人形的金刚。 但一旦动起手来,肌肉迅速壮大,那爆发力,绝不是言语所能想象到的。 不过,练这种肌肉也需要中和饮食,但与补充蛋白质不同,是反其道而行,也就是必须吃粗茶淡饭,油水越少、肉食越少越好。 必须清心寡欲,只有这样,才能练出来『只长力气不长肉』的中国传统功夫所需要的肌肉。 ——至于如何练力,一个人在家自然是充分利用身体啦。 器材只需要两样,一个握力器,大约五十公斤的就足够了,练成后两只手合起来就能抓牢两百斤的物体。 还需要一个健身球,这东西用来练下腰很不错,可以提升背部肌肉群的拉伸与柔韧性。 但更多还是靠自身来,基础就是俯卧撑,通常而言,能做一百零八个已经足够了,再多意义并不大。 但我的练法有不同,因为练易筋经的经验,我知道爆发力永远没有『静力』妙用好,但两者必须兼而有之,所以我是以每六个俯卧撑附以半分钟到一分钟的『桩功』来一直做到十八组,以完成目标的。 所谓桩功就是站桩,只是不仅仅是腿,手臂也一样可以站桩,但显然更难。 而俯卧撑有猜拳变化,手指、拳头、掌,这就是剪刀石头布的猜拳变化。 事实上,猜拳就是最早的官家禁止百姓习武时,人们钻研出来的练武之法。 当然,仅仅是传统俯卧撑,显然无法做到两百斤力气,所以,这只是开始,然后要练『倒立俯卧撑』,我的自身体重是一百三十多斤,能坚持到一百零八个,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而一旦做到,我就要通过沙袋绑身来加重,最终达到两百斤重量的俯卧撑训练,倒立俯卧撑不仅仅是锻炼手臂肌肉,它能锻炼整身的力量凝练成一股。 当然,肌肉线条上是没有什么帮助的,只能使身材修身好看,但却不能壮硕。 可这就是我所需要的传统功夫力量了。 —— 山中无甲子,世上已千年。 如此一练,就是半年过去,我练成了。 —— “好家伙!”小五见我终于练成,狠狠吐了一口气,显然这半年也把他给闷坏了:“你总算练成了!你再练不成,我都要怀疑找到她时,她已经变成一个老太太了!” “又不是气儿吹的,哪那么快,你真逗。”我神清气爽,这身体里装满力量的感觉,爽! “走!出去转转去。”小五提议。 我点头,不止他,我这半年闭关,也呆的没意思极了。 可闭关修炼与寒窗苦读这种事情,就是这样子的。 “走!咱们去公园转转。”我当先跨门而出。 “什么什么?你要去公园?你应该去的是夜店吧!”小五在我身后追过来喊。 “我又不会跳舞,跑夜店干嘛去?学那些老男人在那跟无病呻吟一样的晃荡?——公园好呀,你不去那地方你不知道,这年头敢去公园里玩的,要么就是谈恋爱的小情侣、要么就是带着孩子踏青的小夫妻,如果单身一个人过去,都是练家子!这年头,身上没点功夫,你都不好意思去公园里玩儿!” “哦,所以你这是要去公园里……装逼?”小五明白了。 “瞎说什么实话!”我哈哈大笑:“哥这么低调,是这种人吗?……不过嘛,总算有一点儿功夫啦,以后就可以跑公园里练去,那里空气好呀!” “是啊是啊,说不定还能遇见个花痴女,看了你雄壮的男人气息,而对你神魂颠倒呢。”小五揶揄我,不过看他一脸笑意,显然是觉得这事儿很爽的样子。 我则嘿嘿嘿的笑着……怎么说呢…… 同爽,同爽…… —— “大哥!救救我!!” 刚进了公园里走没两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就以一种『死神来了』的惶恐音调朝我喊了过来。 我有点蒙:“我靠,难道是我霸气外漏了?还真有点……慧眼识英雄啊!” 小五也蒙了:“我草!还是个大美女,你今天出门算命没有?你是不是命犯桃花啊!” 我很是潇洒的猛一甩头, “咳咳!” 只见阳光之下,尘飞扬…… 尴尬了,我忘记一件事,我已经半年没剪头发了…… 但重点不是这个,而是…… 我的头皮屑呀!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8章 形意打人如走路 风卷起一地枯黄的松针,不远处的松树枝叶泛黄,显得病恹恹的,一只松鼠藏在树杈上,竖起修长毛绒的大尾巴,双手捧着松果正在猛嗑,用两只贼兮兮的眼睛,偷偷打量着树下正发生着的一切。 我有些愕然的看着它,心想:这丫难道是在看热闹呢?……以往打酱油路过、捧袋爆米花看热闹的都是我呀! 真真是应了那首诗:若拿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拿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这明明该是我的人生写照啊! “小子,劝你们少管闲事,这十里八街里的地界里的事儿,你们惹不起!”围着女孩的三个流氓,脸上一副副痞气,当中一个指着我们的鼻子吼道。 我被吼的愣了下,忘记多少年没有见到过如此的愣头青了,一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就乱咬一气。这一幕恍然就是我当年上学时候遇见的样子,那时候打的很多架都是不知道为什么的,简单归纳起来就是看不顺眼。 “诶我草!你他妈跟谁说话呢!信不信老子喊一群人来弄死你!”小五的脾气向来不好,男儿热血,平日里没人惹还容易偶尔惹个事儿呢,何况又是个富二代,哪里受得了这种鸟气。 对方到底有眼睛不瞎的人,尽管看不出小五深浅,但那一身『鬼气』纵然无影无形,可也非普通人能有的『气质』,言语里不由的赔着一分小心,解释道:“这两位兄弟,我哥们说话没脑子,你们别介意。这事儿你们可能有误会,并不是我们闲着没事要调戏那妞,是因为她欠了我们老大的高利贷,整整三百万!不还钱,我们也是没办法才来找她要钱的。” 我听得又是一愣,这才去仔细打量那女孩,眉清目秀,容貌间甚至有几许清秀的味道,这样的女孩也能跑去借高利贷? 不过人心隔肚皮,谁又瞧得准呢。 “是打麻将输的,别看她小模样长得傻,事实上是个老千!跑到我们老大的麻将馆里去骗钱,这才被我们老大找高手给摆了一道,这钱是她自己欠的,这种混子娘们,被弄死,也纯属活该!”当先说话那个哥们看来只是说话直,也习惯了道上脾气,人还好,这时候看见我面现惊愕,直接为我解释了原因。 我这才醒味,心说:这就难怪了,原来是个老千啊。 这千门传承,十分驳杂,据说按着历史算,比官家在人类历史中的出现更早。 这倒也真实,必定,人先有欲望,随后才有治理,官门在江湖八大门里面比历史渊源,实在不占优势。 不过这千门传承至今,真的得真传的人也是少之又少,虽然听起来多,一脉兴隆,那实在是因为千门的同道中人太多。必定世间熙攘,皆为利往。但可不是每一个老千骗子,都是千门中人。 至于这女孩嘛,我可看不出来她和千门有没有真实联系。 但应该不可能吧,千门可是号称万金油的地方,真的是门中子弟,怎么也不可能为了区区三百万而被几个混混儿围堵大街。 虽然我只是个屌丝,赚起钱来,月薪不过三五千的普通人,在我们眼里,三百万已然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可这点钱在千门中连九牛之一毛都算不上。 就如今日这千门与庙堂的争斗棋局,其中牵扯的商业价值,据我保守估计,已有万亿之巨! “你要这么说,这事儿我们不管。高利贷的规矩,我懂。”小五说完看了一眼我,眼神暗示,似乎深怕我们那怜香惜玉的性子犯了,不懂规矩。 我又不是个傻逼,怜香惜玉也只是针对人畜无害的柔弱女孩而言的,对于这些江湖里打混的,我可没那么多怜香惜玉的乱弹琴。 我点点头,随后转头对那女孩说:“不好意思,你这事儿我们管不了。骗人不成反被骗,这是十分合理的因果关系,我们走了。”说完,我招呼小五一声,便转身离开了。 未曾想,刚没走出几步,身后又见意外,只听一个苍老浑厚的声音自一旁的林荫道里钻出:“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亡啊!想不到今日的年轻人竟然已经无胆成了这样!英雄救美你不救,难不成我千年华夏,只剩下了一地狗熊?!” “我草!这老头子骂人够损的!这傻逼穿越过来的吧!”小五已经停下身转过头去,扯着声音对我喝问。 这摆明了就是在指桑骂槐,明面是对我讲的话,其实在骂那老头子不要脸呢。 我这时候也转过身来,看见一个穿着一身白色唐装功夫服的老男人已经从林荫道里走出来,感觉就像是在公园里晨练的那些个老爷爷老奶奶一样,不过那身形气态,倒是让我丹田隐隐鼓涨起来,我不露声色的用力压抑着丹田如欲潮汐澎湃开来的感觉,心中知道:内家高手!这老头子竟然是个内家拳高手! 我不清楚,自己丹田刚刚那刹那控制不住的暴动,是否被他察觉,一般练内家拳的,身具丹田,对气机总是感觉十分敏锐。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低调做人的原因,必定自己知道自家事,能练出丹田功夫的人都非常不好惹,一个不小心被这种人伤一下,没个半年别想养好,太耽误事儿,而且……功夫界实际上是有很多门派仇怨的,我可不想莫名其妙的被人给暗巷里打杀了。 别看我也有丹田,但我的丹田是坐禅炼丹而来,这是『静丹』,也叫『禅』,练内家功夫所练成的丹叫『动丹』,也叫『火丹』,用厨子的话讲,就是武火(大火)烘烧出来的,不仅灵动百转,而且戾气重,杀伤力极大! 禅丹则完全截然相反,是慢慢淬炼,不染戾气,成丹后灵魂纯净无暇的静丹。 再用更传统的话来解释,就是文武二道。我的丹道是文人,人家的丹道是武夫。正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我这禅丹,在人家火丹面前动手,分分钟歇菜。 但话虽然这么说,不过气势不能弱,我这人向来是帮亲不帮理的,何况这事儿还是理和亲都在我这边,我自然要和小五坑壑一气了。 “老爷爷!这么一把年岁你还要来英雄救美啊?您老这身子骨还硬的起来吗?难道您老有那个嗜好?随身带着……那蓝色的小药丸?”我也扯着嗓子对那老头子来了一句,这话也是损着呢。 擦,怎么说也是半个文人不是?比骂人?我的确不会泼妇骂街那一套,但一样能骂到你自闭! 小五一听哈哈大笑起来。 我自然也随后仰天大笑,恨不得捶胸跺足呢。 那老头儿也不知道发没发现我的异常,冷着眼睛扫过我们,没再和我们说话,径直走到了女孩身边,老气横秋的对那三个流氓说道:“你们这几个逼崽子滚吧!别逼老头子动手!” “诶我草你(女马)的!老逼头子,你丫欠抽!”那痞气爆的混混儿一嘴骂着,手上便动了起来,一个耳刮子朝着老头儿脸上删去。 砰! 空气中一声闷响,老头子……轻巧巧一搪手,连躲都没有,就将混混的手臂打了下来,随后一步向前,内家功夫的精髓,钻身!接下来双手成拳,浑身一抖,打在了那混混胸口上。 弹抖!寸劲! 那混混刷一下子就倒飞了出去,足飞出去半米多,接着载翻在地上,滚了几滚,随后一声呻吟……不动了。 “我草!这老头子练过!大家一起上!”眼见不好,另两个混混儿也算眼疾手快,直接打了上去。 可是人家可不仅仅是练过……那种词是用来形容我这种菜鸟的,人家……都快练成精了! 砰砰!老头子打人简直似行云如水,只见老头子身体走起来,若弯弓左右,好不自然,然而只需身形走过哪个混混的身边,那混混就要痛呼一声仰天摔倒,遍地哀嚎…… 形意打人如走路, 这竟然是形意拳! 而且俨然就是个形意拳大师啊! 可北方怎么可能有练形意拳的高手呢? ——自古功夫流传在南,以江南的绵掌和广东的咏春最是出名,自然少林武当都有其真传功夫。 而北方,事实上练真功夫者多在山东,山东功夫则是大开大合的外家功夫为主,门派昔日繁杂,但体系却是一体的外家,很是容易区分。 而在山海关外的北方,练功夫的人实在不多,虽然昔日有一些自中原躲难到来的功夫家,我也有幸听见过一两人,但都是深藏不露,一身功夫,连自家子孙都不传授的,那都是厌倦了武林纷争之人,躲到北方来隐世。 北方真正算得上功夫的,只有摔跤和散打,当然年轻人也喜欢练一点自由搏击,但其实都是一样子的外家功夫体系,一眼就能看清楚。 据我所知,形意拳作为中国三大内家拳『太极形意八卦掌』中的一门,在北方,只有京城里才有人练,甚至有人形容这路拳叫做『官家拳』,是京城里那些官宦子弟才会有机会习练的东西。 奇怪啊!形意拳大师,怎么会出现在北方?尤其还是我家乡这种几乎鸟不拉屎的小城市? “你们两个,乖乖过来跪下给我赔礼道歉,我就原谅你们!”那老头儿打完,真是连个大喘气都没有,感觉就跟刚刚只是弹了三颗玻璃球似的,老气横秋转向我们,冷着眼说。 小五一听瞬间就怒了,真是我想拉都拉不住。……当然,我也不可能拉,我这一生,还真没跪过人,尽管我也愿意跪天跪地跪父母,但事实上,我除了后来被太多人盯着,为了行事低调而跪过道庙神佛外,我跪过的……都是死人。 亲人去世,无论亲疏,身为晚辈,自当一跪。 哦,对了,我还跪过一次伟人,向他老人家问好,不过这事儿是我偷偷做的,没人瞧见,嘿嘿。 跪之因,只为心意,自然不喜欢被人看见,多生事端。 至于眼前这老头子嘛,我自然是不可能跪的。 想用武力吓唬我? 正所谓堂堂好男儿,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草你个老逼头子!今天我们就和你打了!装你妈啊!今天你若不给我们跪下,这事儿不算完!草!竟然敢威胁老子,弄死你!”小五这一顿骂,真可谓是勇者无畏,酣畅淋漓。 可问题是…… “喂,小五,你是鬼身,可以和凡人动手吗?”我小声询问小五,必定人鬼殊途嘛,在哪个世界,都是壁垒分明的规矩。 小五很自然的摇头:“当然不行了。” “……”我, 我深吸一口气,试探着问:“那你的意思是,我和那老头子打?” “是啊!”小五一拍我肩膀,大言不惭的说道:“不用怕!那老头子就是看着狠,咱们比他年轻!” “嗯!你的确不用怕,”我狠狠的翻了一个白眼道:“因为挨打的又不是你!” 至于年轻? 地面上躺着哀嚎站都站不起来的那三个混混可比我年轻多了…… 可事已至此,下跪是不可能的,赔笑道歉这条路也早被我们二人坑壑一气的给骂绝了。 我不禁感叹:“小五,今儿这事可是比你那些年时坑我三百块钱,坑的狠多了。” 小五摇头:“那时候可不是我坑的你,是账号被别人用了,你也知道,我的账号密码可不止我一个人知道。” 我恨恨点头:“你个到处留情的疯子!” “得得得,你先打,打完我们再聊。”小五一把将我推了出去。 那老头儿冷着眼看我,问道:“想好了要跟我打?” 我也冷冷的看向他,默默的朝他竖起我的中指,缓缓举起,直到指着他的鼻子,心道:想你大爷! 清风徐来,卷起一地的松针, 泛黄的松树枝丫上,那只小松鼠偷偷抱起另一枚松果,猛啃,贼兮兮的眼睛,瞧着树下的一切。 ……这货丫的看上瘾了……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9章 红粉骷髅你奈何 风吹起了松针,几只扎穿在娇嫩的鲜花上,掀起了一地的残花败柳。 古时有两种功夫以此意而得名,摧花掌、拈花指。 形意拳也是如此,只是更加凌厉,参照的乃是丛林法则,以动物的杀戮生存之本事凝练而成。 三大内家拳,绝非现代人以为的那么弱不禁风,如广场上的广场舞一样。 功夫界里,许多人都知道:太极奸,八卦滑,形意断人肠。 这如人性,拳也有拳的性格。 而其中最霸道的,莫过于形意拳。 我盯着老头儿的气息,缓步靠近,脚下如趟泥一般,绝对的如履薄冰。 说不紧张那绝对是扯淡的,我这一生,尽管打架这种事有过不少,但和真正的功夫高手对决,这绝对是打出娘胎以来头一遭。 谁的第一次,不紧张呢? “哼!就你?”老头儿鼻孔里冷哼一声,眼神瞧着我的不屑,简直是犹如看垃圾一般,“给我倒下吧!”老头儿说完单手朝我后脑勺搂来,出手既快且狠! 别看只是区区一个『搂』,内家功夫都有『圆』,是把圆劲练出整劲的陀螺样力道功夫,劲道狠辣,我几年前在家中喝多酒,喝茫断片的那种,就曾被一对老夫妻从家里面骗出来,带到暗巷里狠狠给了我这么一下子。 我是直到被打翻倒地,才醒酒过来的,那老头一上来就跟我说他是警察,那时节可不比如今,身边局势很乱,我也分不清他是真是假,要带他去警察局,结果这老货一转身功夫逃了,剩下那老妇人把我引去了一个『黑窝』,然后转身也跑了。 还好我这人素来有些善名,否则还真不容易从那黑窝里走出来,不过嘛,一番交谈下来,我和那黑窝里的人倒是关系不赖了。 但那一手的厉害,我可是领教过的,若不是从小修佛,自然喜武,周身也有整劲,否则就这一下子,我身体非给抡散了不可。即便如此,我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能感觉到尾椎骨有痛,休息两天才完全不痛的。 这也就是我,换普通人,估摸没一个星期,人都下不了床,走路也要一瘸一拐的。 我这时候再见到这熟悉手段,这一次我可没喝酒,怎么可能中招呢? 我手迎上去,一记摆拳的姿态将他手路挡住。 老头儿似乎没想到我能防住他这一招,眼神微现愕然,但依旧不屑,另一只手上来,直接一个肋下直拳,朝我腰肋打来。 这种拳的角度因为低矮刁钻,所以出手特别快,但对红色肌肉的要求极高,若没有,要么打的笨拙容易躲开,要么毫无伤害力可言,花拳绣腿。 但显然这一切意外的可能性在老头儿身上是不存在的。 这拳太快,我根本来不及招架! 身体完全本能的挨上这一拳,然后顺着力量,身子犹如旋转门般一个倾斜。 老头儿见我脚下马步不动,上身却如此灵活,卸掉他一拳力量的行为,显然非我刻意的作为。他这才眼神里少了轻蔑之色,有了几分认真,停下拳,正眼看向我,问:“你练过马步,松静桩?” 我虽然不敢放松防备,但也不能弱了气势,闻言回道:“不敢说练过,玩过几年而已。” 老头儿默然点点头,继续问我:“棚捋挤按踩捩肘靠……你刚刚拨开我第一手的,是推手?” “瞎比划的,不知道算不算。” 老头儿一听我这么说,在回味了一下,我刚刚一脚落地的震荡之力,念叨道:“喝过陈沟水,都会抖抖腿,功夫会不会,金刚大倒搥。你用的是河南陈氏太极拳!你,和陈家沟是什么关系!” 不远处小五听的一愣,因为他就是姓陈。 我实事求是回答他:“没关系,我只是在那里学过短短几天,半点儿真传功夫也没学过,就算拳架子套路我都还不会练。——怎么?你这么问东问西的,是怕了吗?” “放屁!”老头儿又暴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更年期, ……话说回来,老头儿还有更年期吗? “就是他陈家沟四大天王八大金刚在我面前,也一样不敢放肆!”老头儿言辞凿凿。 不过这话我可不爱听了,我可是见识过陈家沟里的高人的,你以为练太极拳的都是广场舞大爷大妈啊,我就见到一位两只拳头朝我一抱拳,简直跟砂锅一样大的狠人!那一身壮实……打谁,估计谁都在歇菜。 这可不是胡说八道,记得太极拳里有一招『掩手肱拳』,我就亲眼亲身体验了一次它的威力,那是一个拳馆总教练,他这一拳打出,我只听见空气中一声爆响! 这种力道,挨得近最是感受深刻,我非常相信,这一拳若打在我身上,我绝对会立马歇菜的。 而那总教练的实力,在陈家沟四大天王八大金刚面前,根本不入流。 听人家的名号就知道了,这可不是小学生在一起吹牛逼,能有这么牛叉的名号,真人实力如何?简直是用屁股想也知道。 你看擂台文化里,有很多传统功夫不行的叫嚣,但那其实都是为了博眼球儿吸引流量。 陈家沟就在那,你要真牛逼,不用说那么多,直接上门去踢馆就好了。 擂台?擂台上规矩那么多,只能点到为止,打的死人么? 对决不把人打废,很多高手都是懒得出这样子的手的,就跟大人谁也不愿意陪幼儿园孩子玩儿一样。除非是幼师或者父母,否则几个人会干这种事儿。 “你既然说的这么牛逼,直接去陈家沟踢馆啊!跑我一个连花拳绣腿都谈不上的门外汉面前吹什么牛逼啊!”我最瞧不起这种明明自诩是练家子,却只会用嘴做事的人。 常言: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有没有真功夫,孰强孰弱,打一架就知道了。哪那么多废话。 当然,擂台文化不算在我瞧不起的行列,必定人家打擂台是一种职业,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的,口舌之争只是噱头罢了,是商业行为的广告行为,用不着大惊小怪。 老头儿果然是个嚣张跋扈惯了的,暴脾气,一听我嘲讽,立马大怒,骂了声:“找死!” 接下来我只觉眼前一花,他的脸瞬间在我视线里矮下一头, 我只来得及把双手护在胸前,心道一声『不好!』 这是冲步钻身! 轰!!! 下一刻,我手臂犹如遭遇大锤,只听见胸膛里一声爆响,手臂霎时没了知觉,整个人瞬间倒飞了出去,真是犹如腾云驾雾一样…… 摔到地上,我就觉得胸膛里一阵翻滚疼痛,喉咙发甜, 这是要吐血的征兆! 这口血若是吐出来,我一身力道瞬间就卸了,那就真的坏了,犹如无骨皮肉,到时候真是随便别人拿捏,成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我拼命压下喉咙里的血,狠狠的咽了下去。 这时,那老头儿说了一句犹如石破天惊,害我差点把压下去的一口血再吐出来的话:“不知死活的东西,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你惹不起!” 什么?难不成,这又是一场蓄谋已久的算计? 如今天下乱局已成,谁也无法改变。而这几年里,由此乱局而给我招惹出来的敌人也不知凡几,放眼天下,无论国内国外,我还真不敢说,世间哪一处,是没有我的敌人的。 而这京城,自然首当其冲。 老头儿说完冷冷盯着我,我呵呵冷笑了出来:“我就说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小城市里怎么会有形意拳『大师』……”大师这两个字我咬的很重,自然是在嘲讽了,“老头儿,打不过你不丢人,但你敢不敢留姓名?” “哼!我叫冯城北,怎么,就凭你也敢想报仇?一辈子也不可能!” “哦?”我听完笑了,虽是躺倒在地,(站不起来),但气势自然是不能丢的,揶揄道:“您老智商是不是不大够用啊?呵呵,我问的不是你的名字,而是你家主子的名字!” “你敢侮辱我!?”老头儿怒目。 我则懒洋洋冷笑:“有种你弄死我啊!我若死,保证你全家死绝,子孙鸡犬,一个不留!——哥朋友多,有的是人愿意为我复仇,呵呵。” “不知死活!”老头儿喝骂,但这种色厉内苒已经说明问题了,还不是被我说中了痛处。 老头儿转身欲走。 我在他后面喊:“老狗就是老狗,活了一把年纪了,还在做别人的奴才,你家子孙一定很骄傲吧?呵呵,形意拳『大师』!” “人老还做狗,真是好不要脸!哈哈哈哈哈哈!”我仰天大笑。 小五这时候咬着牙走过来,担心又愤恨的问我:“怎么样?” 我知道,他这是两问化一问,既问我是不是受伤,又问那京城动静。 “没事,从小被我爸打到大的,禁打。”随后我微微勾起嘴角,眼神变冷:“京城里,就那么几个人,狗腿子不说,敢动我又有能力动我的人,李家……” “你是说,京城李家?”小五皱眉,想起了什么了不得的人。 我则无所谓一笑,继续说道:“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李家之上……” 小五眼神里似有火花窜涌,随后说了声:“有趣。” —— “听着!你们这两个禽兽!今日你们不救我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来日我定要让你们后悔!要你们百倍千倍来偿还!”女孩忽然走过来,指着我和小五,破口大骂,哪还有半点柔弱样子? 呵呵,女人。 “仇敌三千又何妨。你,不过有几分姿色,美女?哈!佛说红粉骷髅,不用百年就只剩下一堆骨头架子,到时候你再孤芳自赏吧!”我这时候若还能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好兴致,那可真是心大了,大到缺心眼儿。 望着女孩转身愤愤离去活像受了天大委屈的小寡妇样子,我一方面感觉荒谬,另一方面,我甚至有些怀疑,这女孩,说不准也和那老头儿一样,是蓄谋已久的阴谋之一…… “好有趣。”小五盯着那女孩,眼神冰冷。 “是啊,真是有趣呢。”我微微眯起眼睛,如嘴角微微,笑。 ——天下风云一盘棋,竟然有人把棋子落到我身上来了? 有趣,有趣啊。 我本化外一闲客,怎奈红尘可笑人。 三山五岳倒为轻,翻手为云覆手雨。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09章 欲实战先要实用 干燥的北方容不下那么多眼泪,无论树木还是女人,都仿佛钢筋泥塑起来一样的僵硬着,年复一年。 ……我不一样,我是一个容易流泪的人,尽管男人这样的确很不像样子,但我一年里总会有一次流泪的时候,可以因为任何事,比如读到一个感人的故事、见证了一份甘苦与共的情感、看一部情感真挚的电影或电视剧,又或者是在动画里那以燃烧生命为代价所捍卫的友情…… 所以我喜欢潮湿的南方,因为那片天地里饱满着的水润,是我心情的样子,无论是阳光明媚的样子、阴天忧郁的样子、乌云重重的样子、还是瓢泼大雨里宁静的走在暴雨中的我的样子, 我喜欢,我喜欢那样子的我,那样子的一切。 ——当然,世界依旧是残忍的,这个世界里依然装满了许多的冷嘲热讽、尔虞我诈、刀枪棍棒,还有比这些更可怕的『笑里藏刀』。 有许多人嘴巴里鼓吹着和你是兄弟是好友是挚爱是余生的欢喜……可真实却是,他她只想要你或者你身边愿意相信你的人的『兜里的钱』。 少年时学习艺术的我深深知道,艺术家就是不断追寻发掘和创造『人世之美』的专业,然而也因为这样,我们的生命里注定了悲伤与孤独,因为这个世界啊,满目疮痍的丑陋里,我们越是懂得美好,就越是无法不陷入悲伤中。 如文人、如乐者、如画家、如你、如我。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这是我在刚刚踏入社会的时候读的一本名为《中华智慧》的书中所描述的话。 我大约有十五年以上没有谈过恋爱了,真正的恋爱,那种陪伴在一起、约会、吃饭、睡觉、共同人生里的每一个分秒的实实在在的恋爱。 我如同一个海绵一样学习着这个社会里的冷漠,那些冷漠啊,才是社会里所谓的『知识』,那些温暖人心的都不是社会里需要我们掌握的知识,而是用来『救赎』我们自己的;社会里的知识,只会让我们堕落,当你有一天堕落到连自己都几乎忍受不住自己的肮脏的时候,那么恭喜你,你的人生,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别人嘴巴里的『成功人士』。 有关我的人生,无需富贵荣华,诗情画意便好。 我始终学习着这个世界上不讨喜的知识,但我执迷不悔,并且我很骄傲。 练功夫,仍然是在做,在别人眼里不讨喜的事情,不过谁在乎呢。 —— “你已经在家里躺了半个月了!那件事你准备就这么算了?!”小五这些日子以来的心情是阴郁的,能憋到此时发作,已经很了不起了。 也难怪,以他的性子和人生而言,根本没有几件需要忍耐的事情,随便发飙的。 但我不同。 将养了半月时光,尽管事实上,大约五天的时候我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可以生活无碍,但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急着做,我干脆懒在床上逍遥度日,同时静下心来,保持着自己灵魂的纯粹与干净,我理智冰冷的无懈可击。 听到小五终于忍不住的质问,我把双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拉长一个懒腰,问他:“有何高见?” 小五冷哼:“咱们做个局,狠狠算计他一把,定要他损失惨重,甚至尸骨无存!” 我从床上做起来,看向窗帘上掩盖着的灿烂阳光,笑道:“不需要那么麻烦。既然是技不如人,那就变强,打回来就好了。是功夫上的事儿,咱们就在功夫上解决,这样的还击才够男人,也够痛快。” “何况啊,如今的乱局已成,条条路都是死路,活路早被我们抹杀清除掉了,那些人除了遵循物质定律,不停的烧钱,已经没有第二种方法来保全性命和人生。我们只需要看热闹就行,这种事,已经不需要我们操心了。至少……眼下还不需要。” 我从床上爬起来,在地上练起了易筋经。 好久没舒活筋骨了,练功夫的时候,人可以很专注,思想清净,是与我而言很轻松的时光。 “你这样练下去,要多久能报仇?等你练成了,那老头儿恐怕都要老死了吧!”小五在一旁依然不满。 假如他不是鬼魂之身,还有肉身,估计这会儿才不会跟我废话,人恐怕都打完八百遍了。 而我其实并不觉得这算什么仇恨,但还击是一定的,必定『来而不往非礼也』。 “急什么,那老头子死了,不是还有儿女嘛,就算儿女也死光了,也还会有孙子的,总能打到人的。我不急。”我一边练功夫一边笑道:“这人生啊,对你我而言,一个鬼一个看破红尘的活死人,哪还能有什么要紧事,一切事,不过都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开心就好。” “好吧,碰见你这么个懒散性子的,我也很无奈。”小五见我根本不着急的样子,也终于泄气了,不再急于报复。 我见他语气里仍有一些埋怨,只好跟着一起无奈笑笑,随后说:“你说,古时候的死刑,砍头和凌迟,哪一个更解气?” “废话!当然是凌迟……”小五话声一顿。 我嘿嘿一笑:“现在你懂了吧?” “好!这才是我认识的朋友!忍辱负重全是屁话!那我们现在……”小五眼神里发出光芒,又变回那个精神奕奕的帅小伙了。 “当然是练功夫啦。打铁终须自身硬。”我微微一声叹息:“这还是我第一次打架输掉,功夫家果然和普通人不一样。不过也很有帮助,我至少想清楚了一件事,功夫若要能实战,首先是要能实用!那形意拳练的高深处,打人如走路,其实他就是在走路,只是他已经把功夫融入到日常生活当中,与行走坐卧息息相关,无论吃饭工作,都是在练功夫,都是在周而复始的修炼,直到那些功夫力劲已经完全成为了身体的本能,这样一来,如何能不强。” “而我现在要做的,不是去修炼什么更高深的功夫,而是要练『实用』!” “实用?”小五好奇。 “就是打工。”我解释。 “哦,就是当杀手或者做保镖?”小五懂了,只是懂的有点儿偏。 “大哥,你以为我是谁?中南海保镖吗?没那么犀利的功夫哈。”我心说:真正的杀手或保镖,那都是功夫家中专业里的专业,专业翘楚才能玩得转的职业。 我只是个业余的好吧。 还是业余界的菜鸟。 “武门从来营生很多,比如做教练、体育老师、武行、武指、功夫明星、保镖、警察、特种兵,或者走花哨路线,做武术表演,当然,我最喜欢的则是打擂台,这职业活的痛快,一生就是打架喝酒泡妞,就和我们年轻时候的生活很像,唯一不同的是,人家那不仅是合法的,还能拥有是个男人就能感受得到的荣耀!比如那什么金腰带啊,还有那巨额的奖金。”我说的只是武门营生里的一部分,事实上,武门历史悠久,所做的营生,可远不止这么一点儿。 “这么说,你要去打擂台?”小五弄懂了我的意思。 我点头,随后又摇头:“但不是现在,我现在去打擂台,绝对会被人打成薯片的。” “饭要一口一口吃,功夫要一层一层的练。打擂台是技击职业,需要十分熟练甚至独特的技巧,我的丹田虽然能勉强算个独特,但依然差远了。打人之前先学挨打,真要做擂台,那去做擂台陪练就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啊?你要去做那个被人打的沙包?!”小五有点蒙。 我微微一笑,对他说:“你看我像活腻了吗?” “像。”小五实话实说。 “……”我, “重点不是这个好吧。就算要去做陪练,那也不可能是现在啊,我现在的身体素质太差,根本不耐打,挨普通人的打或许还撑得住,挨功夫家的拳脚,那分分钟就被会被打昏的。你会花钱雇一个纸糊的草包做人肉沙包吗?” “啊?那你准备做什么?该不会是去擂台场地里干保洁吧?”小五蒙了。 “……”我比他更蒙, 他如此犀利的言辞真的是惊到我了。 “小五,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最佳损友了。”我指着小五:“就你这样的。” “请你用人类的大脑思考一下好吗?我又不是要去免费看热闹,我跑进去做保洁干什么?”我停下易筋经的动作,理智告诉我不能再练下去了,易筋经不少动作都对筋有很高要求,需要配合内息,我怕小五哪一句又语出惊人,到时候把我惊到了,搞一个内息错乱,更倒霉的是,容易抽筋儿…… 我坐到沙发上,解释:“挨打是属于身体健壮与灵活的综合实力表现。而这需要的不仅仅是力气大,还要有足够熟练的身体上的灵活运用,而能够帮助我更好的做到这一点的,当然是去做『力工』啦!” “啊?你要做力工?”小五有点傻眼。 “是啊,而且工资还不错,不比普通技术工种赚的少。”我理所当然回答。 “可是听说力工活很累!你顶得住嘛。” “我若连个力工都干不了,那这一身力气和功夫,还有什么用?古时人讲:闲时练拳,忙时种田。这种田不就是体力活嘛。” “那你别的呢?一天累的跟条死狗似的,都不做了?像艺术像小说?” 我轻轻挥手一笑:“瞎担心,不然你觉得我现在在干嘛呢?” 当然是在写小说啦。 时间这东西,像女人的胸,挤一挤,还是会有滴。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0章 从此我命无小五 天忽然黑了,在前一刻还是阳光明媚的日子,忽然的乌云压顶,翻滚的阴云中,传出着滚滚雷声…… 要下雨了吗? 对许多人来说,雨水是悲伤,是天空的眼泪,是我们心底的悲伤, 我们强忍着的悲伤,每一个人的,把它深藏在身体里,以为这样就可以无人可知,直到有一天,悲伤满溢,那些身体里的眼泪悄悄的自浑身的毛孔中钻腾出来,化作丝丝蒸腾的水气,丝丝缕缕、千千万万人,便汇成了头顶,这忽如其来的乌云盖顶。 假如说所有的忽如其来都是蓄谋已久……我们,到底该怎样做,才能中止心底里的悲伤。 小五失踪了。 尽管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以失踪形容略显牵强,可是呀,不告而别从来不会是一件好事。 风萧萧兮易水寒……如果一个人没有告诉你有关未来,那从来不会有好事情发生。 我心中已然升起不好的预感,我很想告诉自己是在胡思乱想,但我知道,那并不可能。 我的灵魂感知力,不存在谎言…… 随手打开的音乐声里,不知道为什么的,歌声也显得忧伤。 屋子里依然是宁静的,宁静的很悲伤…… 我感觉自己的心累了,这身子也便跟着一同乏了,我躺倒在沙发上,什么都没有想,也不知道还需要再思考什么,感觉在这样子悲伤的世界里,做任何事仿佛都是没有意义的。 砰! 我身前突然出现了时空裂痕,小五从里面一头摔下来,浑身都是血。 果然出事了! “我需要做什么?”我跳下沙发蹲扶住他,流下的鲜血淌在我的手上, 鬼魂的鲜血是不一样的存在,没有肉身的鬼魂,流出来的血,是他们的灵魂本源,所以本质上而言,鬼魂是不可以流血的,否则,就会魂飞魄散…… 什么是真正的死亡呢?就是当人没有了灵魂之后…… 这个世界上,许多人都失去了灵魂,然后永远的死去,轮回转世、六道轮回,在这些人的生命里是不存在的事情,所以呀,人类的数量正在逐渐减少,万物都是如此。六道轮回里装满的是所有生灵的灵魂,不止人类。 今日人类的数量虽多,但你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已经被灭绝了多少物种吗?还有很多正在灭绝的……就算是依然能繁衍生息的,数量也已与日骤减。 那些被灭绝的灵魂,纵然失去了记忆,灵魂里也刻满了『仇恨』的毁灭。 再看如今的人间,还有几个人是活在幸福里呢?能活的麻木已经不易,更多的人,正在活在那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仇恨里,仇恨着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类。 如此人间,因果循环,纵然继承天命,我又能痛恨谁? 我又能拯救谁? 小五就躺在我面前,而我又能做什么呢? 灵魂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稍微有个风吹草动,或许就破碎了、消失了、不见了,而小五身上的伤,显然是重伤,我不知道自己能为他做什么,所以我问。 小五一只手死死的扯住我的衣袖,浑身都在急剧烈的颤抖着,那几乎被鲜血淹没的瞳子里,此刻却闪烁着兴奋的光。 “我找到阎王令的消息了!”小五语气里有着掩饰不住的欢喜,“还记得之前在公园里遇见那个欠高利贷被流氓纠缠的女孩吗?她就是!如果不是今天我拿着阎王令搜查感应发现到,还真是他妈的让人意想不到!” 轰! 空间裂缝突然被炸裂开,如镜子打碎,坠落在半空里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我的屋子里,多了一个人,一个身穿道袍的中年道士。 “小小厉鬼也敢阻拦你家道爷收妖?找死!今日我要打你个魂飞魄散,永不超生!”他横着一把桃木剑,怒目喝骂。 “私闯民宅还这么嚣张?去你女马的!给老子滚远点!!”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心里明镜,但现在的关键是小五:“他算怎么回事?” 小五恶狠狠的骂道:“这牛鼻子要杀那女孩,我拦了下,没想到他道行不浅,差一点当场就把我打的魂飞魄散!” “放屁!那不是什么女孩,而是一个妖女!是妖物!是要祸害人间的妖孽!你助纣为虐,其罪当诛!”老道士说着举剑就要冲过来,一剑刺下! 我心头火起,一个闪身就挡在小五身前,站的笔直的拦住了老道的去路。 “小子滚开!”老道士见我挡住,当先一骂,随手摊开一只手往我身上拨,想把我拨到一边。 显然老道士把我当成普通人了,当成一个百无一用是书生的酸秀才。 可惜我不是。 我出手如电,盛怒中怎会客气,狠狠一耳刮子扇在了老道士脸上。 老道士整个人一呆,接着把剑指向我,不敢置信样子的怒吼:“你敢打我?” “私闯民宅,我这是正当防卫,打你?打死你又能如何。”我冷笑一声,看着他:“好你个牛鼻子,满嘴假道德、斩妖除魔,谁拦着就要杀谁,呵,小五拦着你杀妖女,你就要把他打个魂飞魄散,那我现在拦着你打鬼了,怎么呢?你是不是也该杀了我,再把我挫骨扬灰啊!” “小子,你别逼我!帮鬼扰乱人间,不得好死!” “哈哈哈哈!”我被气笑了,嘲讽的看着他:“你竟然要跟我论道?我看起来像傻逼吗?” “今儿我就让你看看,我不仅帮鬼,我还养小鬼呢!”我起运丹田,神通连接,在魂海里一声召唤:“五大鬼将,有劳现身。” 随着我的话音,我的印堂中钻出五道黑影,见光而大,落地变成了五个粉雕玉琢的童男童女,除了脸色过于苍白,身上的衣服款式也略显奇葩外,几乎和寻常孩童无益,每一个都特别精致漂亮。 “什么?!这些容貌……你竟然养了五个……千年鬼王!?”老道士活活给吓呆了, 鬼魂的境界实力,从容貌上就可以看出端倪,一般鬼魂都是容貌丑陋的,就是一见到能把普通人吓个半死的那种,但真正的境界高深的鬼魂,容貌都很漂亮,尤其是修炼到鬼王之上的实力者,几乎都足以用世间绝色来形容。 但与容貌上的漂亮成正比的,它们的实力也异乎寻常的恐怖! “有劳五个小鬼帮我好好欺负一下他喽,我知道你们素来喜欢胡闹,整人的鬼点子极多,接下来就由你们自由发挥吧。” “等一下!你怎么可能养的起五个鬼王!”老道士一边左躲右闪五大鬼王的调戏,一边朝我质问。 我呵呵一笑:“这是我成道那天,阎王送给我的贺喜礼物。不过我这人低调,无欲无求的也基本无事可做,所以一直都是养在神魂里,未曾用过它们。今日倒是被你给用上了,呵呵。” “什么?你已成道!!?啊——”老道士的痛呼声,打断了他的一切思维。 房间里只剩下五小鬼王的鬼笑声,它们最喜欢做的就是戏弄活人,只是平日里被我约束,今日嘛,就随便它们为所欲为了。 我回过头来看小五,眉头猛地皱起,因为我发现他的下半身已经透明到几乎不见了…… 我不露声色的问他:“你怎么样了?” 小五苦笑一声,说道:“快死了,还能怎么样,又不是没死过……果然,好人不能做,祸害遗千年。”他的目光看向五个鬼王。 我一时沉默,的确,五个鬼王都不是正道修身,然而今日都有超越千年的道行,这大道三千,谁又能说得清谁的机缘在哪里呢。 “还救的活吗?”我转开话题,问他的伤势。 小五朝着我微微一笑,然后摇了摇头,说道:“阎王令的确还能再用最后一次,可以治好我,但那样一来,阎王令就会彻底损毁,那样一来,从此世间再无六道轮回,而天地的门户也会大开……我怎忍苍生受苦?所以……还是我死吧!”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我深深一声叹息。这叹息里藏着一丝哀伤里的喜悦。 “怎么?想不到我会死的这么伟大?”小五的笑声越来越微弱了。 我摇头认真的看着他:“原来你爱她,时隔多年,恭喜你,找到了你爱的人,那个阎王令女孩。” “……”小五沉默下来,只是他时间不多了,这停顿无法太久,他接着说:“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爱她。” “但你现在选择了死,为了能让她活下去,不是吗?” “……虽然是这样说不算错,”小五还想再解释什么,但被我打断了,他的时间已经不够用了…… “这样就已经足够了。”我轻轻拍拍小五的肩膀,认真的看着他:“生离死别虽然悲伤,但我真心的为你感到高兴,能在生命的最后找到爱情,是所有悲伤里最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我看着小五缓缓消失的腰身,问他最后的心愿。 小五颤抖着的手,将阎王令交到我手中。 我低下头,能够看到它的身上已经有了一道很深的断痕,若是再一次被使用,真的会彻底断裂开吧。 “兄弟,因为我累了你十年,已经很不好意思,但这一次还是要麻烦你,帮我找到她,然后,将阎王令修复回完好如初,免得她死了埋怨我……如果她还想的起来我,帮我告诉她:忘了我吧,我呀,永远都是一个混蛋,我喜欢,做一个,混蛋……” 小五最后的魂影从我手中消失, 从此宇宙之中,再也没有小五了…… “好好好!那个男鬼死绝,这样就再无人能妨碍大人的妙计!——哎呀!”中年道士被打的在地面上打滚,而看见小五的死,却是异常的开心,他一边疼的乱叫一边对我说:“这位道友,既然你已成道,感应天命,那这人间之事已与你无关,如今源头已绝,从此乱局,再无法解。世人愚昧,钻营苟且,他们死活,与我们修道者何关?我做这一切也只是为了修炼,天下乱局机缘,正如当年封神榜,千载难逢,我若不来争一场得道机缘,怎能甘心?……我想奉劝道友一句:人间不值得。” 我忍下心中的悲伤,站起身来转头看向他,问:“阎王令,你想要吗?”我将阎王令摊给他看。 中年道士摇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老道自问还没有能保住它的本事。况且此物本就非人间之物,其中我能看出暗藏滔天凶险!纵然道友你已成道,有神仙妖魔守护,得天地之吉运,灵魂不灭,也恐怕要在这一场凶险里身死道消……道友不若把它丢了,斩断这份最后的孽缘。” 我轻声一笑:“总算会说人话了?好,既然如此,五小鬼将就停手吧。我也称呼你一声道友,多谢你对我的关心,我深知你这些话绝非要害我。只是修炼本就要如此,若是怕死,怎能修炼。——小五死时未让我为他报仇,他是个睚眦必报的性子,若真的想你死,一定会对我说,他不说,就是他不想。既然如此,我也不会与你为难。至于你所说那天下乱局,这一点我领受你的指点,我可以保证,从此以后,再不管任何这局中人事。” “说起来,其实也是我输了,今日小五死去,正是我的失败。输一次,终此生。这个天下乱局,从此无我。从今以后,我会忘记这一切,再不牵扯其中。” 中年道士站起来,尽管鼻青脸肿,却掩不住神情中痛并快乐着的喜悦:“道友此言大善!……不过,人心险恶,难免仍然有人会来算计道友,累道友再进局中,受这红尘之苦……” “放心,我会忍。道友多心了。”我拿起阎王令,瞧着它说:“这阎王令非同小可,并非人间之事,只是牵连人间,但绝对和普通人无关。你们那乱局终究是普通人的事情。我接下来忙普通人之外的事情,忙完这件事,我便结缘,绝缘。” “大善!既如此,老道我便先走了。” 中年道士拿纸符朝自己头顶一按,光华闪过,人已不见。 空荡荡下来的屋子里,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有那忧伤的音乐,灌满了所有的空间,与我的眼耳口鼻。 我摇头一叹,将五小鬼王和阎王令都收进了我的魂海。 看着房门,忽然想出去透透气,屋子里的悲伤,让我有些不舒服。 “这牛鼻子还真是不嫌累,明明有大门不走,非要玩符遁,呵呵。”我自言自语的给自己讲笑话听,打开了房门。 “咦?你是……”房门打开的一刻,我愣住了,因为我见到了一个女孩正站在我的门前,真不知道她站了有多久……而更重要的,是她的样子,我依稀认出来了一点,她可能就是那个在公园里被流氓纠缠的女孩! 她此刻清秀的脸容上,妆早已花了,装满泪水的瞳子里,眼泪一滴滴如断线风筝样的滑落,她的整个人都在急剧烈的颤抖着…… 这本该楚楚可怜的样子,我却半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口,不是害羞或是因为心情里的悲伤,而是她的眼神,那是充满了仇恨的眼神! “我是故意的……因为你们都该死!”她说。 北方的小城里,人们依旧在繁忙着、庸碌着; 而我的人生,早已与这一切——无关。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1章 妖妖一吻要妖妖 眼泪与仇恨交织在昏暗的冷风中,使她索索发抖的又藏着什么? 一只狐狸尾巴从她的身后钻出来,伴着嘹亮的虎牙,和着血色的瞳子,刺穿了眼前一切『进化论里人类是猴子演化而来』的画面, “我要杀了你!”变化成狐妖的女孩朝着我飞扑过来。 砰! 门神护法二人闪现在我身前,一人以刀鞘将她打飞,同时各自抽出刀剑,冷锋剑芒对准着她,凛冽杀意,不言而喻。 女孩被撞翻在地,仇恨的目光里投射出似狂风骤雨般的疯狂,以一种诡异的狐媚与狠毒交织着的语气对我说:“杀了我,你就永远不会知道阎王令转世的下落!你舍得吗?” 我微笑着点点头:“确实,我舍不得杀你。”说着我收回二护法,接着说:“可你也该明白,我身有正法护持,一切妖魔鬼怪都杀不死我。” “你说的或许不错……”狐妖女孩从地面上站起来,摇晃着尾巴来到了我的面前,左摇右摆的尾巴凌乱着我的视线,她的声音也与此同时钻进我的耳朵:“但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没有欲望,剩下的人可是都有的,不仅妖魔鬼怪,还有那些个自诩道德君子的正道高人……” 狐妖女孩的手臂此时,已轻轻的挽在我的肩膀。 “是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我说着,也将我的手臂温柔挽在她的腰肢上,如同一对甜蜜的恋人,轻声说:“狐族天生妩媚,说实话,我也无法抵御你们的天然魅力,现在,我也忍不住对你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怎么样?你想要和我睡觉吗?使我堕落,然后再身死道消……” 狐妖女孩咯咯笑起来,只是这一切都伴随着她眉眼里无法消散的仇恨目光,“不,说真的,我自信可以迷惑天下所有男人,做我的裙下之臣,可是你呀,我做不到。你太冷血了,就算是至亲死在你的面前,你也不会失去理智。江山美人,对你而言,恐怕和一张厕纸也差不了多少吧?” “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夸奖我吗?”我把她搂紧了几分,两个人紧贴在一起,纵然隔着她胸上的饱满,依然可以察觉到彼此的心跳、呼吸。 “你好坏呀,明明不好色又这样子的调戏人家,真是全天下最坏的男人了。”她把我的手臂从腰身后面拉到近前,举起我的一只手臂在眼前轻轻抚摸着,打量着,饶有兴趣的说:“知道吗?我会妖族一种秘法,只需咬你一口,喝过你的血,就可以把你的肉身慢慢变成和我一样的妖身,到那时候……你就可以和我一样,被天下正道以降妖除魔的理由杀死!……想想真的好刺激呢,你想不想试一试?” 我瞧着她仇恨丝毫不加掩饰的血红瞳子,微微一笑:“是吗?我倒是无所谓啦,可是我这人讨厌麻烦,最喜欢懒。我为你做了这么麻烦又危险的事情,你要给我什么奖励呢?” 狐妖女孩玩味的看着我,扶着我的手掌放在她的胸上,饱满的轻笑起来:“你说呢?” 我的五根手指反复用力,不大不小的力道,也一样轻声的笑着:“我习惯先运动,然后再说……” “你果然好坏哟!”狐妖女孩撇开我的手,从又抓在了我的手臂上,继续打量着,娇媚的对我说:“你不是想要知道阎王令转世的下落吗?做了这件事,两年后你若没有被正道杀死,我就会把她的下落告诉你。” “哦?那还等什么呢?你这个小妖精。”我话未说完,她已经把锋利的虎牙咬进了我是手臂。 痛!是真的痛,她的咬合力道不小,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一口要把我手臂上的皮肉给撕下来。 不过我没有喊出声音,只是平静的忍着疼痛。 有时候我也会感觉奇怪,为什么女孩子就可以随便哭泣,男人哭泣则会被嘲笑;女孩子遭到一点点疼就可以大喊大叫,被形容可爱,男人疼痛叫喊就成了『男娘们』了。 但无所谓了,我还是喜欢这样子的我的。 喝过我的血后,她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的名字叫欧阳霓虹,现在,你是我的玩偶了。” 说完这句话她便走了,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联络方式。 而我发觉我的意识里多了一种模糊的感觉,我似乎能察觉到她在我的附近,这种感觉在几小时后慢慢淡去,可能是她已经走远了吧。 与此同时,我的身体开始起了变化,我开始浑身燥热,发高烧,同时丹田中气息不受控制的在体内上蹿下跳,性趣旺盛,如同一只发狂又发情了的野兽! 我能感受到身体内有什么正在血肉里变化着, 妖化吗? 我并不畏惧这些,反而有些好奇,未来的自己会被妖魔化成什么样儿? 当然,好奇不代表会配合,我自然用了许多方法来化解体内的异状。 只是收效甚微,最后我只好以坐禅来入定化解。 禅定是我最拿手的本事,但却不常用,因为禅定只能够让一切归零,物我两忘。但对于人生经历后的历练感悟,却是基本无用。 做个傻子固然可以一辈子无忧无虑;但若是想做智者,必然要从无尽的烦恼与困难里磨炼感悟而来。 这一打坐便是一个日月轮换,再睁开双眼时,我的双脚早已麻木无知觉了。 费了几分钟来揉捏活血,我这才重新站起身。 胳膊上被咬出的血洞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两个浅浅的牙印,新鲜嫩红的虎牙样儿皮肤,暗示着一切的真实。 接下来,我也要开始被天下正道猎杀了吗? 呵呵,真是有趣的人生呢。 这人生啊,烦恼总是少不了,就如局面永远不会好一样,纵然不再理睬天下棋局又如何?这天下依然还是同一个天下,天下间的烦心事永无止尽,而这一次,又不知会惹出多少麻烦出来, 且,又真的可以跟天下棋局,无丝毫瓜葛吗? 正所谓:不是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抖擞精神,我呀,还是去打工吧,当力工去喽! 被追杀的人生啊,只需要安静的等待。 在天降横祸的岁月里,你会发现,哪怕只是放个屁,都可以被形容成『包藏祸心』。 不会寂寞的。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2章 忍两年苦淬金身 当阳光不再能让我们朝气蓬勃,那面前这照耀着我的光芒,是在带来什么? 也许是氧化吧,在和光同尘里,缓慢且坚定的消失。 我在忙碌的人群里同行着,找寻着工作。 假如是十年前,我从来不知道找工作竟然也会这么艰难。 当然,这和年龄无关,而是…… 仇敌三千又何妨?想要你死而已。——这世界上有太多人想要我死了,而找不到工作饿死我,无疑是最好的一种死法,因为他不会因此触犯法律。 这世界上,杀人于无形的方法有很多,这便是其中之一。 一定意义上来说,我彻底放弃技术类职业,改从事更灵活多变、能够拥有更广泛适用性的武门专业,开始做力工,就是在多年如此的被逼无奈里,寻找到的新的生机。 古人云:穷则变,变则通,通而广,广后达。 俗语也说:活人怎么也不能被尿憋死。 所以这是我的变化。 技术类职业,别人可以用各种各样的理由说你不行,尤其在初入职的那半个月里,然后逼走你也不必付工资给你,因为你没有提供生产力,反倒可以说成是你给别人的工作添了麻烦。 但力工就不同了,就是纯粹的力气工作,不存在技术不过硬而无法主岗的情况,所以自然从第一天工作就开始形成生产力,这样子的话,哪怕只做一天工作,也可以按劳分配的获取工资,回报劳动价值。 这些年我生活的是真苦,处处被人针对,为了保护旧友家人不被人害,遭遇了数不清的磨难。 他们最多劝说我的话是:『农村有一种说法叫做,吃绝户。』——意思就是作为家中独子的小五已死,他父亲的那财富后继无人,这样就应该被大家群起食之,瓜分了这财富。……至于劝诱我的方法总是那么几个:给你想要的女人、给你分一杯羹的财富、或者给你『金饭碗』的工作,年年如此。 而我不同意的代价也很简单,就是不让我活下去,只要一直一直的逼迫我,不让我赚钱,把我逼近绝境,我自然就只能和他们同流合污来害小五的家人,和他们一起吃绝户了。 ——时至今日,我始终不肯知道小五的家人是谁,任何陈姓家人都不接触,拒绝任何人给我好处,甚至连恋爱啊结婚啊都准备从人生里戒除掉了,为了什么呢?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要防止吃绝户事件的发生。 试想一下,假如你交往了一个朋友,引为知己的去信任,这个人却在你死后,勾结外人掏光你的家产、甚至害死你的家人,最后家破人亡……是不是很讽刺呢?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大的讽刺了吧。 ——有关心我的人也在劝我,说他根本不在乎你,你何必为了他做这些傻事。可是呀,这才不止是为了他而做的事呀,这也是我生命里的原则,和善恶无关的,是我不允许这样的惨剧在我朋友的身上发生,尽管人间充满了丑陋,但我不能因为这个世界丑陋,而一同丑陋下去。 所以即便再怎样艰难,哪怕有一日要沿街乞讨,我也想捍卫住它,不是为了谁,是那就是我,是我灵魂里重量十足的重要。 人都有一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世上的人怎样想这句话与我无关,我只知道,这件事对于我而言,是重于泰山之事。 —— 然而,真的开始寻找工作,一样困难,甚至变本加厉了许多,也难怪,盯着一块肥肉盯了这么多年,却始终吃不到,眼看着可能会鸡飞蛋打,当然会变疯狂吧,人心这东西。 “嗯?为什么招满人了?我前一分钟问你的同事,还在招人呢,怎么现在就招满了。”我有些无奈的询问人事招聘,这样的事情这几天里已经发生了好多次了。 “的确招满了,你再怎么怀疑也没有用。”又是差不多类似的回答,我听完呵呵一笑,转身离开,离去前,我忍不住说:“如今这个时代,还有那么多人愿意做力工这种苦差事吗?” 人事经理对我抱以同情的目光,说道:“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吧,工厂或许会缺人,但可能你来的时候就不缺了。” 我点头,笑着离开了。 她说的已经很清楚了,能说的足够暗示了,工厂是缺人的,但我不行。 我出了工厂大门,听见路过的人们说着要做各种各样的技术岗位,并且同时述说着力工活太累,绝不会做,否则宁愿换一间工厂再找工作等等的闲话。 是呀,如今时代,早已不是旧时代,年轻人可以做的工作太多了,赚钱都不少,甚至很多都比力工赚更多,谁也不愿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还要被人嘲笑的工作, 而且啊,如今人的身体素质也大不如前,就算肯吃苦,事实上可以做到力工程度的人也已经非常稀少。 必定一旦一个不小心搞坏了腰,那一辈子的健康都完蛋了。男人腰坏了,就别想有幸福了,甚至连生孩子都将成为问题。 普遍大学生的时代,人们向往的是高大上的人生,每日出入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办公室、穿着范思哲的西装、喝着猫屎咖啡、对着几个亿、几十亿、几百亿甚至更多投资的项目颐指气使,如同掌握天下、富可敌国的感觉。 只是呀,人生并没有那么梦幻。 我有一个朋友,自小就认识,是个很帅很聪明的男孩,我们一起上的幼儿园、小学、初中…… 在补课刚刚风靡起来的时代,昂贵的补课费早已超出了一个普通家庭所能承受的收入范围,他的父母每日吃着大葱蘸酱的清贫日子,把省下来的所有钱都用来供他上学补课,然而即便这样也不够,在他考上京城人民大学这所算得上国内高级学府的时候,他家里已经因为上学背负了接近五十万的债务。 那是2005年左右,我在京城一家小设计公司工作,月底薪只有两千元,而我身旁那个京城林业大学来实习的小徒弟,堂堂本科生,月薪是八百元…… 那时候他读的是电脑专业,交往过三四个据说家里很有背景的女朋友,他曾对我说:别看欠下五十万,一旦毕业,一年之内就能还清,无论从政从商还是搞专业,他都能顷刻间成为人中龙凤,而娶的妻子是谁,要看他想拥有哪方面的成就。 也许有人会质疑他待女友的真诚,但我丝毫没有觉得奇怪,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爱情的,婚姻更真实的意义是为了人生可以比一个人时生活的更好,尽管不算好,但他愿意用舍弃虚无缥缈的爱情和幸福,来换取一个可以为他事业臂助的裙带背景,也无可厚非,至少不能说是坏的。 ……只要他婚后可以陪那个女人过一辈子,至少,应该是可以被人们接受的吧。 尽管,我不过那样子的人生,但我尊重别人的人生,因为需求而所做的任何取舍。 有句话叫『人艰不拆』:人生已经如此艰难,就不要去拆穿别人的人生。让人更不幸了。 ——可是啊,很遗憾,即便是这样子取舍了,他依然没有能得偿所愿。 女孩或许会甘于为他结婚,但其父母作为过来人,哪里是那么好骗的。 没有结婚的他,在京城里作为一个没有经验的新科毕业生,又可能因为谈恋爱而不够努力在科技技术方面钻研,所以工作并不好找,最后,他到了天坛附近那里的电脑城做了一名电脑装机员。 ……这种工作需要大本学历吗? 嗯,应该还是需要的,因为那里是英文交流环境,很多外国人在买。 只是这样子的打工很难有前途吧,他不甘心,父母也一样不甘心吧,必定欠了亲戚五十万,人都是要脸面的,最后,他父母把自己的住房卖掉了,把钱拿给他,而他在电脑城里做了小老板, 转眼两年,他似乎交往过一个女朋友,是的,只是交往过,结局是:生意破产了,女朋友跑了,投进去的钱也都花光了…… 后来回到北方,又是在那个亲戚的帮助下,他找到了一间大企业跑销售,月薪两千……似乎三年都没涨过,在那样子的公司,想向上一步都异常艰难, 这是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对我说的话,并且说:未来等他成功了,一定带着我吃香喝辣的。 ……我安静的听着,那是在他结婚的婚礼上,家里的一切都是女方置办的,包括房子。 我安静的听着,可能是因为我随礼的两千元吧,尽管和别人随礼的五十元两百元相比有些多,只是因为自小相识的原因,如此而已。 后来,在他结婚之后,我删除了他的联系方式。 我不喜欢打扰别人的人生,有关这个自小相识的朋友,就到此为止就好了。 有关他的故事,已经不仅仅是五十万的欠款了,还有父母卖掉房子的钱……仅仅只是因为念大学…… 人生啊,选择每一种人生,都是有代价的,能成功大富大贵的必定只是少数,就算你充满执着的去追求这个。 ——如今的我也是一样,仅仅只是想有份工作可以赚钱让我吃饱饭,也有着许多人要饿死我, 人生啊,哪有容易的呢。 ……好在这样子的糟糕局面在一星期后缓解下来,我找到了一份力工工作,尽管那是普通能吃苦的程度也无法做到的特别辛苦的工作, 但我不介意,能找到工作,我很高兴。 然而,短短两三天里,局面又开始变成那样子了。 “你根本干不了这种活!你力气不够!”老工人对我嘲讽说。 “可是我已经比普通人力气大多了。” “说那些没用!不行就是不行!” “工厂对新人不是有三个月试用期?这不是给新人三个月的适应期?必定第一次接触的工作,无论工作的强度还是需要的搬运技巧都很生疏,要一点一点熟悉吧?” “不行就是不行!你呀,最适合你的工作是做鸭子!陪陪富婆,赚钱多容易啊。” 我愣住,老工人的话是那么的熟悉,无数年里,我也不知道自己听到过多少次了,我瞬间懂了:“哦,原来你们还在围着我玩游戏啊。” 天下乱局里,有一个永远也不会停止的游戏,这游戏最根本的目的有一件就是——要把我逼入绝境、生不如死。 然而正因为已经这么多年了,我要是软蛋早软蛋了,不用等到现在,我微笑着看着那个老工人问:“既然当鸭子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去做呢?” 没再管那老工人说什么,我离开了那个工厂…… 回到家里,我感觉到我的体内一股躁动的气息压抑不住的冲刷着我的视线,我的眼睛悄然间已经血红一片,我的心底产生了一种诡异的冲动,我想撕烂眼前的一切,尤其是血肉……我心底里渴望着鲜血飞溅的画面…… 是妖化! 我知道这是被咬后妖化的现象,我开始尝试用许多种方法来化解,但都差强人意,最后,我还是不得不坐禅来化解炼化体内鼓涨的妖气。 有时真的很感谢自己自小修佛,否则真的很难保证在许多时候,压抑不住的发狂。 好不容易平复下来妖气,我的房门被敲响了。 打开门,是她! 欧阳霓虹,狐妖女。 “好像你的敌人很多,托你的福,仇恨你让我找到了很好的工作。”欧阳霓虹的开场白,很生猛。 我愣了下,接着挠挠头,苦笑回答道:“那恭喜你了。” “两年,我一定会让你堕入黑暗,最后身死道消!”欧阳霓虹看着我的眼睛里,永远不缺少仇恨。 我苦笑:“然后呢?我死了,又能怎么样呢?” 今天的我身心俱疲,实在没兴致去辩论争吵了。 “我会把人间变成地狱!你不也觉得吗?这个世界装满着丑陋,没资格成为天堂。”欧阳霓虹原来不是仇视我,或者说不止仇视我,她仇视的,是这一整个世界。 是怎样子的人生,让她仇视了整个世界呢? 我没有问,因为她不会告诉我的,而且,似乎也并不重要了吧。 我坐回沙发上,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瞧着头顶的粉色玫瑰花装扮样子的吊灯,喃喃道:“如果世界真的变成了地狱,那我变化成什么样子,也都无所谓了吧。” 吊灯没有生命的明亮着, 时光,转眼两年。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3章 欧阳霓虹的要求 阳光永远的投射着温暖的光晕,有时很难想象呢,人世间会有这样一种力量,无论遭遇多么凛冽的寒冬、险恶的世道、丑陋的人心,始终能恒久的发光发热,温暖着我这颗早已冰凉的心。 时光转眼两年,我已记不清这两年里换过多少个工作,重复重复再重复的陷害、诬告、阴谋、诱惑,所以呀,我的人生并没有能改善多少,依然在仿佛没有止尽的乱局里,倔强且骄傲的活着。 这些年里,离离落落的又有许多个小五用各种各样的渠道告诉我,他她是真的。 呵呵, 正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样,小五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了属于他她见解出来的样子。 无所谓,都与我无关了,小五?已与我的人生彻底无关了。 —— 将最后一件一百多斤重的货物箱搬运好,我惬意的拍拍手,如今的我,对于力量与身体的协调以及耐久已经驾轻就熟,再不是两年前那个可以被肆意嫌弃的样子。 当然,这对身处的环境并没有多少改善,人心这东西丑陋起来,就算是路上面的一颗石子,也可以成为阴谋诡计陷害你的载体。 不过谁在乎呢,经历过两年,我的心思更沉稳了。 也可能是与小五这个生平里我唯一交往过的朋友彻底了断的关系吧,我觉得这个人间越发没有我需要在意的事情了。 所谓执着、所谓事业、所谓富贵荣华……甚至所谓人生,我都已经懒得计较了。 我活的更加孤独了。 练功夫和做力工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偶尔会分不清这些,反正对我而言,都是我在打发时间,是所有无聊的人生里,略微有那么一点趣的东西。 不过我的体重并没有随着饭量增加而增长,力气也依然停留在两百斤,是啊,人的体能都有一个极限,我想,这就是我力量的那个极限了。 “老板,我辞职。”我忙完一天的工作,对老板说。 老板没有露出惊讶,只是说:“你要是走,结算的工资可就不多了,你想好。” “放心,不是第一次打工,这些年里,遇见太多这样的事了。况且,老板您也没打算让我常做吧?是不是至多再过一个月,你就要开始『经营不善,工资拖欠了』?”我轻轻一笑。 老板脸色有了一丝尴尬,说道:“我这里只是一个小店,你也知道的,赚钱不容易……而且拖欠是不会的,国家也不允许,只是会晚些天再发而已。” “晚些天吗?”我摇摇头,“知道吗?这些年里为了针对我,我写小说邮寄一个合同,邮政都可以告诉我因为各种原因,会『无限期拖延』无法送达呢。” “知道老板你不容易,可是我也需要生活,若是只干活不赚钱,我会饿死的。所以,老板,再见啦。”我挥挥手离开。 这些年里,企图吃绝户的事件依然没有平息,就算我和小五早已无关,依然不被人放过。 这里面有公务员也有商人还有骗子…… 我无所谓的看着,他们试图这些年里给我找了很多有钱的男人女人试图和我做朋友,经过我漫长的时光以事实推敲,得出的结论:每一个男人都是为了吃绝户在和我虚情假意,而每一个女人都企图通过和我结婚来换取渗透到那巨富身边的途径。 当然,的确有两三个人经过证实,是纯粹的性情之交,但是这仍然算不上快乐的事,因为转瞬间这些人就会成为那些『吃绝户』野心的目标,我还要费心去照顾他们不遭遇大的损失,不要真的掉进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深坑里,累。 好在,那些世界都离我很远,因为始终做着不可能有前途的工作,所以我可以被坑害遭受的损失并不算大, 我自己呢,能赚到生活费,吃得饱饭,倒也愿意知足的。 我偶尔会想,这乱局恐怕一经开始就不会停止,除非是始作俑者都死绝了。而那些豪门与权贵啊,遭遇意外的可能性还是很低的,说不定我也只能和对方拼寿命了,三年后,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要不然就五十年后,总之,或许只有等到那种时候,我才可以清净的活下去吧。 假如是一个普通人,若是遭遇这样子的人生,那真的是废掉了。 因为普通人的人生,学校毕业后,就是步入社会工作,无论是否选择专业,都要在几年后找个女人结婚,然后生孩子,再一边努力事业赚钱一边养活孩子,青春年华里的每一年都很不够用,待到忙完这一切时已经六七十岁了,退休,等着老死。……若是这样子的人生,遭遇我这样子的困境,绝对是毁灭性的。是会失去一切,甚至因为无法生存,更别提养妻活儿,进而悬梁自尽。 ——你还羡慕不平凡的人生吗? 这所有的不平凡,都是由超越平凡所能想象的苦难所组成的。 还好,我并非一个普通人,所以可以在苦难里苦中作乐。 当你拥有了不平凡的特质,这个世界就不会再让你平凡了。 我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假装平凡。我真的平凡吗? —— 离开公司,我漫步走到了河道旁,河水并不清澈,我也看不清河里面是否有鱼,湖面是微波不起的静水,也没个像样的景色,坦白说,是极乏味的观感。 但对我而言,仅仅有水就已经足够了,看着它可以使我平静下来,呆的久了,甚至偶尔有沁人心脾的感觉。 不过,这一次我呆在河边的感觉并没有那样平静,因为心底产生了一股久违的涟漪, 那是一种古怪的心电感应,当然也和情爱无关,单纯是一种心生感应的古怪感觉。 但我仍然期待着,甚至为此心情躁动,因为是『她来了』。 “好久不见,想不到你还没死。真是少见呢。”欧阳霓虹来到我身边的河堤旁站下来。 我把身体转过去, 两年没见,她出落的越是漂亮了,和之前那种略显朴素的感觉不同,她的漂亮越发精致了,一身普拉达的小洋装和皮包,金银珠宝首饰每一件都可能抵得上三流城市的一间房吧?脸上看起来如精美瓷器一样的奶滑肌肤,看似素雅的裸妆…… 如今的她已经不仅仅是个漂亮的女孩,也不止是隐藏身份的狐妖,更是一个一身贵气的千金名媛。 贵气这东西纯粹是靠金钱堆积养尊处优才培养得出来的,如果谁也能一身穿着价值顶得上一台路虎车或宾士车,那谁都能贵气的起来。 “很稀奇吗?我这种人还不是满大街都是。倒是你,越来越精致了。”我对她点头微笑。 她听了我的恭维,明显脸上笑容明艳了许多:“真想不到你也会夸奖我,虽然是客套话,不过我听了还是很开心。” 我微笑摇头:“我恭维你干什么?我又不想泡你。你是真的漂亮了好多,说实话,刚刚见你第一眼,我有一种感觉,真的就像那个形容词里形容的——眼前一亮。” “哼哼,好吧!就当你说的对了。”欧阳霓虹捂着嘴笑起来,细长的眉眼都眯成了缝隙,不用搔首弄姿,自然而然就有了一种天然的性感,魅惑着男人的心,怦然心动。 当然我除外。 尽管我也会感受到这些美好,但我的人性过于理智冰冷了,所以这么一点躁热,根本温暖不了我的心。 如同被冰封住的身体,一根火柴的温度怎么可能让其软化。 “这还是要多亏了你。”欧阳霓虹开心的看向我:“真没想到你的敌人会那么多,这两年下来,感觉就像是全世界的人类都是你的敌人一样!只要愿意害你,所有人都能得到好处,简直太好玩了!我也托你的福,就这么一路害着你,把我从丑小鸭变成了如今这白富美的样子。” 我无奈的苦笑起来:“……那恭喜你喽。” “怎么样?经过了两年,你没有害死我,现在,是来告诉我阎王令女孩转世的下落的吗?”我提起了真正令我在意的正事。 “怎么?你还对她感兴趣?”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说。 “真想不到,你竟然能抵御得住妖化的变异,这两年里竟然没有一个正道人士来对你降妖除魔。”欧阳霓虹又在取笑。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彼此彼此,你不也是活的好好的。” “……”欧阳霓虹忽然沉默了一会儿,接着看着我的眼睛,眼神变得很认真:“你要知道,经过两年,就算你没有被人发现,也已经彻底妖化了,你的肉身现在就是妖身,阎王令转世的身份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那是你不了解的世界。你若真的去寻找她,很可能会死!” 我抬起头,瞧着天顶自由自在飘摇的云,喃喃道:“你觉得,我会怕死吗?” 欧阳霓虹也抬起头,看着那些云,说道:“我可不要做那种随波逐流的闲云,就算活的不快乐,我也要做到——复仇人间!” 我耸耸肩,看回她:“你怨气真大。” “既然你不怕死,那敢不敢帮我做一件事?”欧阳霓虹也把目光看向我,仇恨的双眼里,丝毫没有掩饰对这个世界的恨意,包括我在内。 不知道这算不算也是一种『一视同仁』? 我自然不介意被仇恨了,这么多年,我被太多人误解、冤枉、坑害、荼毒了,说实话,心都为此变得麻木了。 “好啊。”我干脆利落的答应。 “哦?你不问是什么事?”欧阳霓虹有些惊讶的看着我。 我挠挠头:“不管什么事,我若不答应,你就不会把阎王令转世的下落告诉我,不是吗?” “聪明!”欧阳霓虹嘻嘻笑了出来,那感觉就像是精心布置的恶作剧就要被傻逼踩中了一样…… “做我的男朋友吧!当然,是假男朋友哟。”她说出要求。 夕阳的余韵徜徉在河面上,犹如前往天堂的红毯, 我和欧阳霓虹的影子在夕阳里拉长『跌进』河面之下,犹如,坠入深渊。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4章 假男友真正用处 半弯月牙儿悄然挂上了枝头,窗外杨树上似毛毛虫一样的叶穗子如天女散花般的掉落下来,在黑暗里刺客一样子的隐藏不见。 越发黑暗的马路上,一片肃杀的气息。 我坐在欧阳霓虹的路虎车上,始向郊野的别墅。 “狐妖祖先妲己曾经迷惑夏桀,使数百年王朝倾塌,掀起封神榜,死人无数。那可真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没想到你却连一个小小的凡人富二代都迷惑不住,不知道狐妖先祖知道,会不会被你气活了,直接从坟墓里跳出来。”我懒洋洋的坐在车里对欧阳霓虹打趣。反正是她开车,我闲着也是闲着。 她侧过头来,嗔怪的向我翻了一个『悠长』的白眼。 我霎时有点蒙了,忍不住道:“大姐,难道你不知道坐女司机开的车风险很大?你能不能把翻白眼的过程省略掉?我可不想被警察发现我们的尸首时,以为我们是在殉情。” 欧阳霓虹哼哼笑了几声,这才转过头看回道路,同时嘴巴说道:“和你这个木头人一样的家伙殉情?那也是本小姐的羞耻好吧。” “哼!”说到这里她恨恨一声,“如果不是那该死的牛鼻子找到了我,并把真相告诉了那个凯子……我怎么会不如妲己?——不过没关系,他身上的资源能榨来的都已经被我榨干了,本来也打算换掉他的。” 她的话让我想起了两年前的那个道士,没想到他还没死心。 “然后呢?你那凯子男朋友得知真相后,是和当初夏桀一样,执迷不悔,将那道士给鼎煮了……哦不是,是给赶跑了?”我还真有点好奇。 欧阳霓虹语气狠毒起来,咬牙道:“那个恶毒的混蛋,在本小姐的身上快活时说我是他的一切,愿意为了我做任何事。结果听到那牛鼻子告诉他我是狐妖后,吓个半死,又被牛鼻子一句诱惑,竟然要向我举起屠刀!” “哦?那牛鼻子说了什么?这么诱惑?” 欧阳霓虹哼哼两声,转头别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最后还是说:“牛鼻子告诉他,待我变化成狐妖之身杀死我,可以扒掉我的皮,那件狐皮可以抵御妖邪之风,还能让围上它的男人拥有天然魅惑的邪力,从此天下女人,任意迷惑,用之不竭,使之不完。……如果是你呢?你是愿意选择要我,还是要那样一张可以让你睡尽天下美女的皮?” 我这才明白了为什么那老道的话能有如此力量,对于任何一个好色的人来说,这张皮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个女人。 与睡尽天下美女的诱惑而言,任何单独的美人都显得相形见绌、苍白无力。 当然,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的。 我懒洋洋的躺在椅背上,说道:“如果是我,我当然会选择你啦。” “哦?为什么?”欧阳霓虹好奇的几乎把大半个身子都转向我,如果不是有安全带拦着,我甚至怀疑她会直接整个人贴我脸上来。 “看路,看路!咱俩可都没想殉情。”我把她的半个身子推回去,人也因此直起了身子,显得郑重起来:“你是善妒的性子,若身边有了你,就可以不被其他女人烦了。我觉得挺好。你是不知道,这些年里天天要应付层出不穷的女人,一个个虚情假意的,真的烦死。若是我身边能有一个乱局之外的可以陪伴我一生的称心如意的好妻子,那该多舒服多省心啊。” 怎么可能有那种女孩呢,这乱局已惑乱天下,任何我能接触到的人,无论之前如何,都可以顷刻之间被策反,成为潜伏在我身边,随时会杀我满门的『刀』。 “哦,原来是因为『你懒呀』。” “不然呢?” “信你个鬼。”欧阳霓虹的语气似乎轻柔了丝缕,——当然也可能只是我的错觉。 我对女人这方面确实不敏感,必定已经超过十五年没有谈过恋爱,说实话,我对于恋爱已经非常陌生了。 欧阳霓虹的话再一次回归了正题:“总之,这一次谢谢你。我一定会遵守承诺,做好这件事,就告诉你阎王令转世的下落。” “好,我相信你。”我点点头:“接下来要我怎么做?打他一顿?” “他有许多小弟保护,就凭你这个几乎人人喊打的屌丝?”欧阳霓虹一脸嫌弃的表情,“你只要能以我新男友的身份,帮我甩掉他,就算完成我们的约定。” 车子驶入了郊野里一户独门独栋的别墅。 车牌是欧阳霓虹的私家车,大门放行没有遇到任何拦阻, 不过路虎车这一次却停在了大门中央, 这显然是不想等一下子被关门放狗。 如此反常的一幕,自然令别墅中的人警觉,三个流氓打扮的男人从里面跑出来,谨慎的堵在车子前,试探问道:“嫂子,你把车停在这,不好关门。” “谁是你嫂子。”我和欧阳霓虹一起下了车,她说着话的时候自然而然的伸手挽住我的胳膊,做出如热恋情侣一样亲昵的动作,接着说道:“去告诉何赫,本小姐和他分手了,我身边的这位,才是我的男朋友!” “嫂子,你可别跟我们开玩笑,你也知道,何哥他脾气不好……” “谁跟你开玩笑了。”欧阳霓虹搂着我的胳膊更紧了一分,胸前浑圆都整个压在我胳膊上,怕是都压变形了吧。 “草!你个婊子,别给脸不要脸!这些年,兄弟们轮过的女人可不止一个!” 威胁不言而喻。 我眯起眼睛看着那叫嚣的:“在我面前?那你可以试试。” “强子别闹!我们何老大的名号,圈子里谁不知道?——倒是这兄弟,怎么称呼?”一个看起来谨慎稳重些的混混问向我。 我随便笑了笑:“我不混圈子的,而且也没钱没人,纯粹一个屌丝。名字什么的就不说了,反正你们也一定没听过。” “草!原来是个小白脸!”混混发飙了:“就你这个逼样的也敢跟我们老大抢女人!老子今天就弄死你!”说着那混混就朝我轮拳头打过来。 我也没什么花哨,朝着他的拳头挥拳,一个拳对拳迎击回去。 不过,两百斤的力气可不是开玩笑的,这绝非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力量。 所谓一力降十会,力大破千巧,当力量差距太大,一切技巧都是无用的。 何况做过两年力工,当中吃苦无数,身子骨的结实程度也远非两年前可比。 “啊!”那混混一声惨叫败退下去,捂着自己的右手惨叫,不停倒吸凉气,肉眼可见的他的手指已经扭曲肿胀,骨头也怕是有些骨折的了。 我与此同时,将始终挽着我手臂的欧阳霓虹的手臂从我身上滑落开,对着她微笑轻声说道:“看吧,我就知道肯定要打架。” 一般道上争风吃醋的事情,不打架是不可能的。 我虽然不是那个圈子的人,但卷入那圈子的事,也只能按着道上的规矩来做。当然,也看心情,心情好就遵守,心情不好就打破。 不过说到底,一切都需要力量,没有力量,行不通的。 “敢动手?老子们废了你!”一声大叫,另外两个混混朝着我打过来。 其中一个从兜里拿出一把匕首,照着我身上就刺了过来。 另一个冲上来,企图按住我的身子不让我动弹,乖乖挨下这一刀。 然而依然是力量的差距, 我侧身避过锋芒,一把抓住行刺的手臂,然后顺着他的力道拐了个小弯儿,转眼间刺在另一个企图制伏我的混混身上。 那混混惨叫一声,把持刀混混惊一跳,我与此同时五指抓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握,并同时说:“还不放手?刀若抽出来,可是容易死人的。” 那混混又痛又惊,瞬间松开了匕首。 事实的确如此,刀拔出来,容易造成失血过多,若是包扎不及时,确实会死人。 打架和杀人可是两种性质,混混们打架没问题,但杀人?谁也没那么傻,必定杀人被抓住可是要死刑的。 谁的命都只有一条,不会为了混口饭吃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不过打架也是讲求快准狠的,我当然不会在这种时候讲什么礼貌或客气,转手另一只手在他脖子上来一拳,放开抓着手腕的手,他当场就昏迷了过去。 我暗暗打量着他还有呼吸,也是暗自松口气。 说起来没经过专业训练对打的人的确不行,对每一拳打出去造成的伤害缺乏认识,普通人的体质大多不太好,真是自己走路摔一跤都能骨折呢,若是打错了地方或是力道太大,几拳几脚把人打死,这样子的误杀也是时常有发生的。 就算上学那会儿,我也是跟体育好身体健康的人打架,可以随便出拳,比较不担心会把人打坏掉。 三个混混转眼完败。 别墅里,却丝毫没有影响士气,反倒有了一个清脆的掌声。 一个个混混从别墅里鱼贯走出,大约有十几个的样子,分列两旁包围住我们,然后如众星拱月的迎来最后走出的人。 掌声正是从最后的这个男人手掌中发出的,他梳着棱角分明的庞克头,脑袋中间那长发染着金毛,化作刘海滑落下来,两侧的脑袋侧活像和尚头,是近年来许多特殊工作者,如摇滚乐手、特别演绎工作者、还有混迹社会打架斗殴的人的集中发型。 身上穿着一套纯黑色的运动服,那牌子我不认识名字,不过我记得在世界百大奢侈品里见过这个商标。 当然,这很应该,这男人若是没钱,那欧阳霓虹的钱又是从哪里赚来的呢? “你很能打?”那青年停下掌声,冷笑看着我,揶揄道:“可惜我小弟多的是,一个电话,要多少有多少,三五百个小弟只需要二三十分钟就能敢来,你打得了多少?” 他把手伸进兜里,然后慢悠悠的掏出一支——手枪! 他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我,“何况,你觉得自己有枪厉害吗?” 在小弟们的哄堂大笑中,他用枪指着我,踱着八字步,在小弟们的护拥下,邪气十足的走到我的面前, 黑洞洞的枪口,与我的双眼近在咫尺。 “这妞我要定了!如果你对她的尸体感兴趣,我或许可以让给你……”何赫阴邪的笑着,如同心底隐藏的邪恶秘密无人可知,他用黑洞洞的枪口顶住我的脑袋,“跪下来,再学狗叫两声,这样,我说不定还能赏你『一块骨头』……” “那我要是拒绝呢……” 与此同时,身后的大门外,几辆飞驰而来的黑色奔驰停到门口。 一个个浑身画满纹身的男人从车里面走出来。 不知是谁轻笑一声, 感觉整个空气都狠狠『哆嗦』了一下。 夜凉如水, 那笑声,风声鹤唳。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5章 善恶岂由人分说 北方总是无法避免的经历冰冷的季节,年复一年。 我不喜欢冰冷,一点都不喜欢,虽然我本人是个冷血的人。 可是呀,冰冷太像是生命死去的样子,像僵硬住的尸体,失去了万物生机,失去热血…… 人活着,总不该这样子的活着吧?如果可以,我更愿意热血的活着,那才是生命鲜活该有的样子。 比如豪情, 比如此刻, “呵呵,用枪指着我?那你就开枪打死我呀。”我说话间,身后别墅的大门外,一列呼啸而来的奔驰车一辆辆停在中央,十几个画满纹身的男人从其中走出,为首的男子魁梧且懒散的样子走过来,对着何赫冷笑一声:“哟,何少现在是越来越了不起啊,都敢开枪杀人了。” 何赫看见来人,眼神中闪现出溢满恐惧的深深忌惮,但嘴上还是硬气的,说道:“虎子,今儿这事你们管不了,否则别怪我……” “大哥的意思,说哪里我们都能去,怎么?你对我大哥有意见?”被称作虎子的男人再次一笑,只是这一次的笑容里,充满了凛冽的杀气。 何赫持着枪的手晃了晃,一副惊到无力的样子,不敢置信的看我一眼,然后转过头去问:“秦哥要保这个人?他和秦哥什么关系?” “诶,别误会,大哥不认识这个人。我们来这里只是看热闹的,何少不是要开枪打死他吗?那你杀吧,我们哥几个都来给你做个见证,见证你何少牛逼的一幕。”虎子始终笑着, 当然毫无亲切感,尤其是肌肉虬结的纹身,看起来更显得狰狞恐怖。 “这这这,你们在,我怎么敢……要不,我拿十万块钱出来,请虎哥和兄弟们去其他地方喝顿酒?”何赫显然是想破财消灾了。 不过这人间嘛,偶尔也有用钱解决不了的情况,比如现在。 “你不动手那我们可动手了啊。兄弟们,给我把对面那群人模狗样的傻逼都给我砸翻了!”虎子一声令下,身后那许多纹身男呼喝一声就朝着护住何赫那十几个流氓保镖杀了过去。 有几个流氓当场就吓破胆了,不敢还手,其他人虽然还击,但看着早已士气全无,跟小孩子打架一样,惨叫的声若洪雷、杜鹃啼血,手脚上,跟棉花做的木头人也差不了多少。 哪里是纹身男们的对手,简直就跟专业打业余的一样,差距太大了。 “啊!虎哥,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何赫大惊失色,大半个身子转过去想和虎子讲道理。 然而忽然就觉得握着枪的手一空! 那枪已经到了我的手上。 我瞧着他呵呵笑出来,问他:“是不是把我给忘了?你也太健忘了吧。” 何赫看回我,当看见我已经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的时候,霎时间脸色煞白,两条小腿拼了命的打颤,好半晌才哆嗦着手指指着我和虎子说:“我知道了……你们俩是一伙的!” 我呵呵冷笑出来,说道:“不好意思,我和旁边这位兄弟不认识。我只是个屌丝,我谁也不认识。” 虎子在旁边嘿嘿笑了起来,也说:“我们是不认识,今儿这事,只能说赶巧了。何少,或许是活该你倒霉呢。” “不,不!不可能!怎么可能有这么凑巧的事,你们一定认识!”何赫发疯一样大叫起来,好像遭到天大的委屈一样。 咚! 我照着他腿胯就是一脚,直接把他踢倒在地,用枪指着他缓缓蹲到他面前,看着仰倒在地上的他一边喊着疼一边费劲的把上半身爬起来,我脸上带着一丝揶揄的无奈看着他,说:“你真是健忘,又把我忘了。还好,我的记性可没你那么差。你刚刚用枪指着我,我可还记得呢。你知道吗?枪这东西,是可以杀死人的……” “不不不!大哥我错了!这女人我不要了,我不要了!给大哥,给大哥……” 我摇摇头,“她是人,又不是一个物件,她愿不愿意跟我好,跟你有什么关系?” “那,那你想怎么样?……要钱?”何赫按着惯常的惯例,想要用钱了事。 不过嘛,在我面前,这方式就不好用了。 谁叫我是一个穷屌丝呢。 穷惯了,对钱没兴趣喽。 “正所谓因果循环,你要我的命,我就要你的命,这才是应该的本分。难道你没听过一句话?生命是无价的嘛。”我说着话把枪朝着他距离又拉进一寸。 何赫脑门已经淌满冷汗,叫道:“不!你不敢杀我!杀人偿命,杀了我,你也要死!” 我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出来,转头对虎子问:“这位虎哥,这家伙真的混过江湖?怎么听起来智商还像停留在幼儿园啊?” 虎子笑而不语。 我盯着何赫的目光越来越冷,我已经没兴趣再陪他扯淡了,最后一笑,说道:“放心,我不要你的命。我只要你一条腿!” 砰! 一声枪响。 “啊——————!”何赫的惨叫声令所有挨打的人都情不自禁的齐齐一个哆嗦。 何赫的一条腿上,已经被我崩开一个血洞,鲜血瞬间淌满一地。 我对他的惨叫声熟视无睹,打量了一眼手中的枪,笑道:“原来是个『民用』的,算你运气好。” 现在的枪械可不比几十年前,若是现代军用枪械,别看只是手枪,这一枪打下去,也会直接把人的四肢一枪崩飞的。 当然,那属于战争军械。民间正常维护治安的枪支,威力就还是停留在我手上的这种程度。 当然啦,子弹也有很多种类,穿甲弹、爆裂弹、空心弹……等等,至于这把手枪里的子弹,估计就是那种最普通的三块钱一枚的吧。 “啊!你,你!啊!我的腿——”何赫惨叫里瞧着我的目光布满仇恨,但不比仇恨少的,是他的恐惧。 “你瞧,枪是你自己的。”我把枪里子弹卸掉,把空枪放进他的手里,解释道:“我只是一个屌丝,谁也不认识,根本没办法买到手枪这种东西。何况我身边可以为我作证清白的人也不少。倒是你,一旦这件事情被警察查到,手枪的购买渠道根本不是秘密,只需要上纲上线一查就能查到,在国内,私藏枪械可不是小事。何况还发生了械斗。我可是个赤手空拳的穷屌丝,就算你能证明这一枪是我打到你身上的,也只能说明我是『自卫』,我没一枪打死你,说不定还能被警察夸两句遇事冷静,心肠好呢。” “你!你!你!”何赫又疼又气,说不出话来。 我无所谓的摆摆手:“你还是赶紧找人给你止血吧,要不然自己失血过多死掉,可就真的有意思了。——我想你也不敢去医院去治枪伤吧?呵呵,当然,你是有钱家的少爷,自然可以找私家医院或私人医生来解决,这件事我就不为你操心了。何少,若是没有什么事,我可就领着女朋友走了哈。” 然而,也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又或者是惊吓过度吓疯了,何赫此时忽然发狂般的嚎叫起来:“你不敢杀我……你不敢杀我!但我敢杀你!!——道长,你的条件我都答应!现在,我只有一个条件,我要他的命!!!” “何少此举,功德无量!”别墅二楼的窗口,一个中年道士身影浮现,手持一柄三尺青钢道剑,剑指苍穹,呼喝召唤:“急急如律令!天兵天将速速现身,为我治服这些人间恶徒!” 夜色晴朗的天空中忽然一道爆闪,若闪电凭空出现,下一刻,足足几十个手持刀枪剑戟,身穿黄金甲的天兵天将从天空落下,朝着纹身男人群就冲杀过去。 纵然胆子再大,遇见这犹如鬼神的一幕,也要心惊肉跳、一时间力不从心,何况对方人数又是成倍之众。 纹身男们没几个回合就被打倒一地,只余几个身手灵活的逃出包围圈,幸免于难,但也是逃退到那叫虎子的男人身后,脸色青白不定,连话都说不全了。 虎子自然不会怪他们,必定眼前一幕,显然早已超越了普通人的认知。 虎子脸色急剧变化着,接着侧过头,似看我又不似看我的喃喃自语道:“要不要喊人来,跟他玩场大的!” 一看就知,这也是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折不弯性子的狠男人。 这时候,那中年道人已自别墅二楼窗户一跃跳落下来,在天兵天将之后,遥遥看着我们, 直到此时我们才看清了彼此,还真是巧啊…… “想不到是你!”中年道士看见我,脸色微变,但左右看了眼那些威风凛凛的天兵天将后,重又笑出来,对我说:“还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踩进来。为了一只狐妖,搭上自己的性命,你还真是愚蠢!” “彼此彼此,我看你的作为也是挺蠢的。”我一看他架势就知道今日无法善了,这牛鼻子是对我动了真正的杀心了。 “我就是好奇,他一个普通人,究竟许了什么好处?可以让你一个精通道法的『高人』纡尊降贵的,做他的狗。”我还是比较好奇这一点。 “哼!无知小儿!”中年道士指着何赫说:“他既然答应拜我为师,自然就是我的爱徒!贫道的徒弟遭你毒手,贫道要报仇,是理所应当!” “哦,呵呵,说得通。”我点点头,然而好奇未减:“他一个肉体凡胎的普通人,怎么就那么被你青眼相加了呢?” 中年道士伸手举起一根手指:“一个亿!这是他给我的拜师礼金!接下来,他和他的家族,也会对我所做之事,鼎力相助!道友该懂得,乱局中争那一丝成仙气运,何等难得,自然要无所不用其极!” “好!明白了。没意见。”我耸耸肩,伸手拉住欧阳霓虹的手,看着她不知觉间已经咬紧的下唇上隐隐有了血迹,使另一只手轻轻在上面碰了一下,犹如手指与嘴唇的轻吻,没说话,只是这样子的对她微笑,转过身,我对中年道士讲:“你忙你的,我们就自己走了。你不用送。” “放肆!不知天高地厚!想走?哼哼!”中年道士双眼里杀气已毫无掩饰:“今天,你和狐妖,谁也走不了,都要死在这里!” “你确定要和我这个已经成道的天命为敌?”我瞧着他。 “你死了,那天命大道,说不定就是我的了!修仙之事,就是逆天而为!杀了你,说不定下一个天命继承者,就是我!”天兵天将迈起雄壮的步伐,朝着我们走来。 “是吗?那不走了。”我微微一笑。 午夜的别墅外,叶穗子孤魂野鬼的朝着地面钻落下来, 阴风阵阵,吹的每一个人遍体生寒, 我耳边,虎子的自言自语又在响起,越发急切。 “她对你真的那么重要吗?”欧阳霓虹此时的声音在这夜色里听起来有一种独特滋味的缥缈。 “谁?” “阎王令。” “我现在想不起来她。” “那你现在为……” “为你。” 叶穗子,孤魂野鬼的飘落着, 成千上万。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6章 顺天逆天何为仙 忽然一片乌云遮住月色,群星黯淡无光。 阴阳怪气的风吹出了『乐章』,隐隐若孤魂野鬼的哀嚎。 古早时的南人称北方为『鬼地』,此事倒也不算是子虚乌有。 在北方,杨树是比较常见的树木,也称白杨,可能凡事沾了个『白』字,便觉得安全。 一如西欧古早文化中所形容的『圣树林』。 事实上,至今仍有一些住在村落里的人并不这样想,无论男女老少,即便正值壮年的男人,依然不敢在深夜乱闯郊野密林,谈『鬼』色变。 他们深知,杨树林里,还藏着另一种树木,槐树。而槐树还有另一种说法,名唤『鬼树』。 传言,鬼树可为鬼魂居所,是那些孤魂野鬼无能投胎,又不至于被天风吹的灰飞烟灭的栖身之处。 然而纵然想自杀的人也没有人会自愿跑去槐树下自尽,因为那里更是鬼魂的地狱! 一旦被鬼树抓住,那就是永困其中,受尽折磨,再永不超生的凄惨,最后的结局只剩随着鬼树哪一天遭了天怒被一道天雷劈下,一同被消灭的干干净净。 京城故宫里的后花园中就有一颗形似『龙爪』的槐树,乃是高人布局,其目的就是囚困住那些索命的野鬼,皇宫那地方……冤死的人可太多太多了。 而今夜,不知为何,藏匿于黑夜中的槐树,显得格外醒目,似要争『一夜芬芳』。 “我的身子可以给你。”欧阳霓虹忽然说出一句很不合时宜的话出来。 我实在是没想到她这时候能说出来这么一句话出来,不由得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床上那点事儿。 我不由得在她胸前仔细端详了几眼,很是刻意的那种,笑道:“记得两年前,你好像就是愿意的吧?” 欧阳霓虹轻哼一声:“那时候你敢吗?我们都知道,我一定会趁机杀了你的。” 我点点头,“说的很有道理。那现在为什么我就敢了呢?” “因为我不想杀你了。”欧阳霓虹把目光转向那些跨步而来的天兵天将,似乎在提醒我局势要紧,当然也可能只是想转移话题。 不过我这人从小打惯了架,尽管对方路数诡秘异常,可我这些年自得道开始也没少遇到神仙鬼怪,看惯了,也没觉得和小时候打架面对一群凡人有什么不同。我不在乎这些,倒是更在乎她话里的意思:“不杀我了?为什么?” 我想这个世界上,我绝对是对她最了解的人之一,甚至是唯一,她对人类的仇恨,简直是到了想要像把恐龙灭绝那样子的程度。 而我?有什么特别吗? 她脸上没什么挣扎,也更没有软弱或温柔,是面无表情的回答我:“因为这个世界里,只有你从始至终都没有利用过我,你甚至没想过要利用我!” 她最后一句话还是表达出了她心中的情绪,那种激动,我总有一种感觉,更像是在愤怒。 “我从小修炼,本来欲望就极少,如今成道更是无欲无求,很奇怪吗?——被你这么说起来……这算是我的错?” 欧阳霓虹转过头,很认真的看着我,说:“你今天愿意为了我……但我只可以给你我的身子,其他的不能给。” 我假装了然的恍然大悟道:“哦!你是担心我『骗财骗色』?” 欧阳霓虹轻笑了一声,似乎对我这个结论颇为不屑,只是她的话:“钱?钱和身子都可以给你。” 这话里的味道,有点怪啊。 但我不介意这一点,而是介意我自己懂的太快,想装傻都很蹩脚,我装着自嘲一笑,说道:“真没想到我这么一个肤色黑的跟煤球儿似的老男人,竟然还有做小白脸的天赋……我自己怎么就没看出来我还有这潜质呢?” 欧阳霓虹没有理睬我的打岔,依然认真的说完她自己想说的最后一句话:“只有我的心,不能给你。不然,我就无法向整个人类复仇,那样一来,我会生不如死。灵魂最害怕的就是自我背叛,自己背叛自己的人,会永不超生的。” “我懂。”心里一声叹息,没有再说什么,我也把目光转向已经距离只有三五米远的『天兵天将』。 中年道士此时的话也再一次响起:“遗言说完了吗?说完就可以死了!” 也不确定是哪里不对,我此时的心情因为欧阳霓虹的话隐隐感到气息烦躁,胸口里有一个古怪的难平之气堵得慌,此时这中年道士竟然还在装逼,我不由气的破口大骂:“你个牛鼻子是不是更年期啊!别人谈恋爱关你吊事!你吊这么牛逼干脆拿出来捅大树啊!正好让我见识见识你是不是有个『不坏金身』!” 中年道士闻言大怒! 嗯哼,他当然该怒了。 正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自魏晋南北朝以来,修仙之风盛行,但修炼『天仙之法』事实上在那时候就已经基本断绝了,只凭着残余的远古笔记和越来越残缺不全的口传密要,总结出了另一套修仙体系,也就是『地仙之法』。 今日流传下来的种种,事实上都是地仙修法。 地仙自然是不能飞升成仙的,但的确有种种神妙,再加上天仙早已世间绝迹,所以也没个比较。 而地仙的修炼,说起成功人物的代表,那自然少不得我的姓氏同宗——张三丰张仙师了。 且不说他年轻时候的事,武当缘起也不过世俗之事。单说修炼地仙一事,张三丰也是在寿龄八十岁的时候才彻底炼全『道家三劫』,然后才在百岁时留一修炼感悟之文《大成捷要》,后再一百二十岁时仙游失踪,从此人间无知。 自然,《大成捷要》只是一个修炼感悟的题目,从古至今用这四个字来命名的文章不知凡几,但大同小异,若差之千里也只能说境界原因。 首先,有关『引气入体,练气化神,炼神返虚,练虚合道』,这法子实际上是一种『放松功』,当然功法玄妙,其目的其实和佛家的坐禅一样,说到底只一个追求:身心合一、一尘不染。 这是佛道两家共同的修法。有关上中下三丹田的建立,佛道共同。 开始不同在这之后,佛讲轮回修,也就是重修魂,轻修身。有此境界后,便开始游历天下、四处化缘,而化缘的真实奥义也绝非是结善缘,而是斩尘缘,通过斩断人世间的一切羁绊,而使自我获得大自由,借此机会一朝顿悟,然后飞升极乐。——说顿悟,其实简单来说,也就是感悟天地大道,是『顺天应命』的意思。 修佛和学佛、信佛的不同:学佛的多是寺庙里的和尚,学的是佛的智慧;信佛的多是善男信女,信的是平安喜乐,至于求佛祖富贵荣华的就纯粹是扯淡了,世上哪个佛陀不是穷鬼?你求穷鬼赐富贵?这种智商佛祖若能保佑,那只能是神棍了;修佛的就截然不同,修法讲求不与万物争抢,乃是远古修天仙法道所执着的『顺天应命』。 古天子不也经常喜欢说『顺天承运,皇帝诏曰……』? 道理相同。 但道家在这里却走了截然相反的路子。 正如那几句有名的至理名言『我命由我不由天』、『逆天改命』等等,都是此般道家法诀。 不过,正如那一句『世间无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所描述的那样,举个例子:《金刚经》大家都知道是正经道学,毫无问题,但每个人读完感受却都不相同,尤其一些词句理解上简直南辕北辙,说到底表面说是各自造化各有机缘,其实说穿了——人心不同。 人的容貌有美有丑,人的灵魂有善有恶,人心因许多事而不同,自然会有更多不同的见解。 佛家认为一生修炼和化缘,若未能顿悟,那便来世转世投胎,继续感悟,只要心诚则灵,总有一日可成功。 道家却认为人活一世,轮回修法太过虚无缥缈,所谓福缘,生于大富大贵人家、大奸大恶人家、穷困潦倒人家、诳人铜臭人家,怎能相同?纵然转世,一个无能自立的婴孩,也无前世记忆,怎能保证自己不与众生一般浑浑噩噩钻进那富贵荣华的陷阱里恩怨一生?那样一来,岂不是千年修行一朝散? 所以与其修虚无缥缈的轮回,不如把握住这短短百年的今生。 于是他们在将身心修炼到一尘不染以后,开始了对肉身的修炼,也就是许多人都曾道听途说的『炼丹化汞』。 现代人检测出丹贡之道所炼制的所谓『仙丹』实际上是富含许多金属元素的『毒丹』,会致人死亡,便理解为古人愚昧…… 可古人虽然没有如今的科技,但至少不傻。纵然你说有一两个傻的吧,可没道理全世界修道的人都傻吧?当中不乏人类精英俊杰,耗损一生去追求,若真的只是个笑话,怎么可能骗得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年?这可不是几个人几年,是千千万万人和一千多年啊! 事实上,真相不难解释,很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 很多人都知道,水银一旦注入人的体内,那么就可以保证人的尸身不腐,(当然别人也碰不得,浑身是毒气,碰了都会中毒而死)。——但我们假设一下,若是有人用特别的方法在体内住满足够多的水银,人却没有死呢?……那基本上而言,这就是一定意义上所描述的『长生不老』了。 炼丹化汞,简单说根本没有天地奥秘,就是把纯粹的肉身当做仙丹在炼制,只要能炼成而不死,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不败金身』。 但人体终究是生物细胞结构体,细胞和免疫系统的确可以在遭遇某一种伤害后自我产生『抗体』来免疫伤害,但细胞的变异实在是难以行得通如此剧烈的变化。一个不小心,金属中毒,人也就死掉了。 但道学终究博大,不是只有一途。既然要逆天改命,胆子自然不小,敢把肉身当丸子来炼化,如此不怕死可见一斑。 但终究成功率极低,不敢说完全没有,但能成功的,估计也就跟中彩票头奖的几率差不多少。 道家三劫,就是道门的另一种逆天改命的玄奥法门。 只是这一次,乃是窃天地之力,将肉身做丹炉,而不再是做丹炉里的丸子。 三劫分别是:火劫,风劫,雷劫。 但不是那么夸张的天地变色那种。 具体修炼之法乃是道门机密,不可胡说,估计能真正掌握的人也不多。何况这至少也要是修炼出三丹田以后的事情。 丹田之道,上丹田最难,下丹田最易。可即便这样,也有很多人修炼一辈子都没有形成下丹田。对了,下丹田就是炼内家功夫之人常说的『丹田』。对于普通人而言,就这一个『丹田』坎儿,就足以老死此生。 任何文明都有其独特的智慧,在我眼中,佛道或基督,都是一种文明智慧的展现,是如同科技文明一样的人类文明一种,其中都有大智慧,只是要看你是否做得到『登堂入室』,有缘分肯刻骨又有资质进得了那『玄妙之门』。 一如『黑客』吧,科技文明的真正精英,普通人辛苦赚钱和他们赚钱的方式,能是一种概念吗? 对,已经不是方式的不同了;是概念上的绝对差距,如同在不同的空间里生存一样。只是『共享同一个天地世界』。 不过道家三劫说起来终究是太过凶险了。不说修法,只说危险。 第一劫火劫,是自脚底而生,自下而上于体内烧光一切血肉骨骼,再重新生成不染浊气的肉身,也就是大家习惯称呼的『先天之体』。但一旦忍受不住这其中如被烈焰焚烧的痛苦或另外那些东西,就会引发一个切实存在但普通人害怕却无法理解的超自然现象『人体自燃』。 而纵然练成了,别看只是第一劫,但什么叫『先天之体』?就是犹如婴儿在娘肚子里没生出来时候的那种纯净体,它有一个人所共知的问题:婴儿能做、爱吗? 当然不行!它想做也做不到! 所以一旦练成这第一劫,从此以后纯净之身,精气一空,整个内息浑然一体……简单说,小弟弟再也硬不起来了。 堪比葵花宝典啊。 本人正是因为这一点顾虑,所以只看过,而没练过。 至于第二劫风劫,是自肉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里钻入怨鬼阴风,被此风刮过,骨肉化灰,……我这人讨厌寒冷了很多年,所以一直都不觉得,有人真的能挨得住这一关。要知道,恐龙就是被冻绝的。至于成就,自然非凡,会与自然同化,生出许多神通本事。事实上,能做到此,基本上就已经算是地仙了。 至于最后一劫,雷劫,是因为肉身已经超越自然,天地要诛杀之,所以在灵魂海里自然生成的天雷劈落,若是挨不住,顷刻间魂飞魄散。那纵然你把肉身修炼到再结实,没了灵魂,也就等于无用了。 就像你买了个新房子,满心以为可以做祖宅,然后父传子,子传孙,子子孙孙,千秋万世的时候……你死了…… 据说这一劫若能渡过,就可以使天地都奈何不得你,魂肉一体,真正的『我命由我不由天』。 不过,按着我个人理解,有人能做到这种地步,恐怕就已经算是『天仙』了吧?可张三丰八十岁修炼,百岁留书,又在一百二十岁仙游……这前前后后四十年,若能飞升他没道理不飞升的吧。 至于道家三劫之后是否会有更高深的妙法,我认为或许有,但我是没兴趣『知道了』,我是没可能修炼肉身的,就一个小弟弟从此无用,我也接受不了。 虽说不好色,可修炼也好人生也罢,本来就是为了『幸福』而努力的事情,幸福可以有千万种定义,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如我就比较怪。 但有一点很确定,我也不愿意活的不幸了无生趣却活了个长生不死。 —— 而我骂牛鼻子的更年期和更歹毒的见识一下他小弟弟的『不坏金身』,其蔫坏之处就在这了。 外行看热闹,或许觉得我很文雅。 但内行看门道,这中年道士竟然能施展神通,必然是修炼了道家三劫,而且火候不浅,所以……他小弟弟恐怕早已完蛋很多年了。 “我要你的命!”中年道士的咆哮声里,我默运丹田,开神通(其实也就勉强算小神通,和那道士全部都由神通幻化的天兵天将不一样,我的那些个护法都是本身就存在的,只是依附在我的魂海世界里,有点类似皈依,但我本人并没有使用过一丝一毫的力量去维持他们的存在。), 霎时间,我的头顶佛轮浮现, 我伸手一指,佛光之中,五小鬼王落下凡间,然后我再一指那里早已严阵以待的三千鬼军,对五小鬼将说:“他要跟我们比人多,我胆子小,吓到我了。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们也吓吓他。” “给我往死里打!” 几颗槐树悄无声息的敛去风华,躲回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 孤魂野鬼的哭声不知什么时候停止。 四周安静的仿佛没有活人的气息。 五只千年鬼王,三千军魂厉鬼! 跟我讲地狱? 我会笑的。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7章 腾龙九转八步蝉 风声,干净的如同寡淡的清水,吹入耳边,隐隐染上了几率惬意。 我头顶三尺处燃放金光的佛轮里,一小队鬼军走下凡间,与对面的『天兵天将』面面相觑。 没有什么客套话,甚至不需要说话,举起手中刀剑长枪,鬼军和天兵就杀在了一起。 诡异的鲜血和兵刃的撞击在眼前鲜活闪现,然而却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 所有活人看着这一幕都倒吸一口凉气,这种『无声默剧』一样的场面,在凌晨后的郊野夜晚总让人感觉十分恐怖,明明眼前是狰狞鲜血的战场,却没有人能听见一丝一毫的声响,空气里安静的,连谁因为害怕而牙齿打架的轻微声响都可以听的真切。 却就是听不见那刀剑撞击在一起的声音、利刃刺穿身体的声音、鲜血飞溅的声音、惨嚎消亡的声音…… 场面的血腥和诡异的寂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讽刺。 都以为『神仙打架』是没有烟火气的, 其实不是,反而比凡人打架更加的狠辣血腥。 至少,凡人还可以大喊救命,他们就不行了。 就连我,也没有和鬼兵鬼将们说过话,记忆里他们不是不会说话,而是只需要吐出几个简单的音节再搭配表情动作就足够了。 而我都能够一眼就看懂他们的意思,若不是眼前一幕的诡异让我想起此事,我甚至都没发觉,我跟他们的交流,根本不需要语言。 是啊,作为凡人一定很难想象那种不需要语言就可以沟通无碍的相处方式吧? 可我本人却从未感觉突兀。 怎么形容呢,说个不恰当的例子:猫与猫之间、狗与狗之间、鸟与鸟之间、动物与动物之间……它们似乎都是不需要真正的语言交流的,只需要几种叫声足够。 人类……其实也是动物…… 至少,在鬼魂这一层面而言,似乎真的不需要语言。 二十余个天兵天将,在俗世眼里,恍如『天神下凡』,无可抵挡,甚至想要顶礼膜拜。 然而予我这修道人面前,却是一个笑话。 坦白说,我不相信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明确失传的『天仙』,现在还有人可以请动其『下凡』。 至多只是『精灵』罢了。 天地之间充斥着精灵,自盘古开天地,混沌初开,天地开分后,有『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构筑世间一切。 基本上而言,世间所有的人事物都是『能量体』构筑而成。 而眼前的『天兵天将』,我相信就是这样的产物。 天仙,在远古的定义里为:与天地同寿。 天地不争,则万物休养生息;夫唯不争,则人人无以为争。 天地包容万物,不争且无情;天仙顺天应命,无疑也是不争且无情的。 我成道后,不过就见过一弥勒一菩萨一上帝,此外再没见过其他神祗。 这自然也是因为我道行浅薄,但至少可以让我佐证,神祗根本不会介入凡人世界。 否则我这么多年被欺凌,至少也是『同道中人』,又是后辈,它们怎能不爱护? 然而除了予我护法,保护我『神魂不堕』,它们可没再管过任何一件其他事。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或许在神祗的世界,这肉身皮囊本就是个『沙漏』,在时限内成道,已经足矣。成道后这皮囊也就可有可无,死就死了,反正当灵魂摆脱肉身桎梏后,自然有人接引,然后去做那些『为天地立命』的与人间无关的事。 尤记得刚成道那两年,我时常有一种欲飘然而去的离开人间之感,只是被人间许多人事缠身,没能离去。 化缘绝非易事,因果更不好斩,寿有多长便要活多久、做多久的人间事,即便成道,所谓逍遥也不过是『死后之事』。——这也是我新近领悟到的道理。 但不管怎样,仙对妖、佛对鬼、神对魔,天兵天将和鬼王鬼军,却是没有『天敌相克』的问题。 尽管佛法克恶鬼……但我是佛,鬼军又是我的…… 如此一来,便成了最简单的谁拳头大,谁最强的简单对算。 天兵天将尽管无人畏死,悍勇异常,可终归是精灵幻化,力量强弱与那道士息息相关。 可我的鬼兵鬼将却完全没有这方面困扰。 ……被打到肢解分尸的天兵天将化作光屑消失在天地之间。 五小鬼王把中年道士围住,发出桀桀坏笑,上蹿下跳,偶尔显露真身的青面獠牙,见者恐怖惊心。 因为天兵天将陨落而神通反噬的中年道士老脸煞白,胸膛几个滚涌,吐出一口鲜血。 五小鬼将见到地上那口血,眼前一亮,齐齐冲过去,蹲趴在地上,伸出仿佛无尽长的舌头,舔着地面上的鲜血,一个个面露享受的神情,就像是小孩子贪婪吃着化掉的冰淇淋…… “吞噬精血!?”中年道士哆嗦着的手指指向我:“养如此邪物,你就不怕堕入地狱吗!——须知,身是菩提树,心是明镜台,时时勤擦拭,勿使染尘埃!” “多谢道友关心。”我洒然轻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中年道士面露不敢置信,说:“佛乃邪道!修法不垢不净,做人不辨黑白好坏,实是害人不浅!” “道友吐了口血便要开始和我论道法了?呵呵,有趣。”我懒眼一笑:“不错,佛修的确不垢不净,见人间也不分黑白好坏,但佛讲善恶。你所说那黑白好坏,归纳起来不过『斩妖除魔』四字,可是,无论人是猴子进化来的还是泥捏神塑而来,终究是天地万物之一。动物杀动物、动物杀人、人杀动物、人杀人……这其中道理无尽,谁又说的清楚?何况大多自相矛盾。人的一生,磨难颇多,怎能以简单好坏黑白来区分,说最简单的,黑道里有侠客、警察里有黑警,正是应了太极图那黑中有白,白里有黑;有人领三十三年白身,期间为一年黑事,此人算黑算白?;又有人为父母报仇,含恨嫁人,后屠夫满门,算黑算白?;更有人为保百姓幸福,舍人情是非,杀一切阻碍,死一千人活一亿人,这又算黑算白?” “强词夺理!”中年道士含恨大吼,指着我身边的狐妖女,呵斥道:“你护妖女,便是作恶!” 我呵呵一笑,毫不在意,只是反问他:“你欲杀妖取丹,又要扒皮为资,取悦人心,又是善是恶?” “……少来废话!”中年道士盯着那五小鬼王添着地上自己的鲜血,深知道修道之人的精血对鬼怪而言十足大补,若非如此,当年唐僧也不会有那么多妖怪想要吃他……眼皮为此蹦跳,中年道士色厉内苒的看向我:“邪法巧胜,不足胜负!你敢不敢与我真人斗战,以肉身辨善恶?正所谓成王败寇!我若输,命归你;你若输,你俩命归我!任意处置!!” “怎么?担心我护法太多,把你吃个连骨头都不剩?”我轻笑着念头一转,鬼兵鬼王飞回佛轮金光,而后遁入身躯。 “放心,我没那么无聊。虽有恶鬼食人,但我身边的鬼,自然不同。”我活动着两只手腕、肩肘,随便蹬蹬腿,对他道:“战已起,自然要分胜败。你想战,我便战!” “……当真不用邪法?”中年道士想不到我如此干脆,眼神中有了抹异样。 ……像是在看傻逼。 “事实在眼前,说到做到!”我也懒得理他神情。 “好!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贫道今天就献丑了!”中年道士一个腾龙九转,身形虎虎生风,朝着我打来。 腾龙九转和八步赶蝉同样是轻功里的一种快速近敌的身法。 只是这东西如今会的人可不多了。 我尽管生性懒散,没学过什么正经功夫。但终究自小修佛,虽然不看重修身的东西,但男孩子嘛,纵然没有修炼,终究有好奇,喜欢看。这腾龙九转,算得上是道家筑基期的上乘功夫了,基本上与梯云纵、旱地拔葱是一个等级的。 不过功夫算是上乘的,人能不能练到上乘可就不见得了。 就像是数学小九九乘法口诀,我们都能背用流畅,但几元几次方程呢?微积分呢?物理化学中的几何运用呢? 书本就如同秘籍,你可以看到,但能不能学会,就真的不好说了。 别以为身体上的修炼,不需要脑子就容易,实际上更辛苦,比方说:二十个俯卧撑大家都能容易做到,两百个俯卧撑呢?两千个俯卧撑呢?……若有一天别人告诉你,做两万个俯卧撑呢? 不错,无论智力还是体力,到达一定高度后,都是『变态』才玩得转的东西。 假如是传闻中武当那个师行道人玩这一手腾龙九转来打我,我的第一反应一定是『跑』! 废话嘛,不跑难道等着挨打吗? 我有匹夫之勇,但和傻逼不是一回事。 但面前这中年道士的腾龙九转,我倒是毫不畏惧。 没别的原因,仅仅看他迈出的第一脚和第二脚的身法灵活与速度,我就知道他马步功夫不到家。 道家大半身功夫都在下盘,讲究云龙变的闪转腾挪,真正高手,灵动漂移,你看到施展根本察觉不到对方有任何用力或力量转换,真可谓行云流水。那种就真的不用打了,我的水平,连对方的力量藏在身上哪里都找不到,又怎么有办法应对?绝对会分分钟被秒杀的。 头肩肘拳脚膝臀臂背……功夫家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能打人。那真的是恐怖! 好在如今科技时代,不仅我懒,其他人更懒,即便眼前的道士,修炼也早不如先人刻苦。 马步,讲求一个『大地生根』,这是一切神妙功夫的根本,没做到这一点,玄妙无门。 没废话,我虽懒,马步功夫也差,但一个『大地生根』,我却是做到了! 八步赶蝉! 我脚下画龙,气势一凝,朝着道士奔去。 相传八步赶蝉是杨露禅的绝技之一,也有说是太极拳古朴秘传,还有说是戚继光那时期就已有的杀敌演化,还有说是哪个昔日江湖门派的珍传…… 武功缘起,五花八门,对我个人而言,我看到的时候也只是讲过习练要点,是从一本轻功秘籍上,那秘籍练的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轻功提纵、缩骨秘诀。 但我本人只练过眼观六路,余下的都没练……小孩子心性嘛,又没老师教导,又没场地,自然不了了之。 但终究还是看过的,有些记忆,孩子时候当玩儿在练,长大了就莫名其妙成为本事了。这就是童子功的妙处。 见我使出八步赶蝉,中年道士一惊,两人栖身,一拳朝我打来,被我以八步赶蝉步法轻松闪过,他惊问:“你师父是谁!?” “自学的!”我回话同时,一拳钻身,朝着他肋下打去。 身形交错间,他本是避无可避,若回手挡我,则要把整个后背露在我面前,任我随便打。 他当然不肯,腾龙九转,最重要的就是讲求一个云龙变! 云龙云龙,云中之龙,又不是条蛇,要义自然是要『飞』的。 他全不管我肋下拳,一个翻腾一百八十度飞旋,同时两腿交错在一起,朝着我头侧狠狠一脚踢来。 这一脚若踢实了,我真的可以直接进医院去检查了,最轻也要脑震荡。 但八步赶蝉可不同,顾名思义,蝉是小小一只,在池塘边,所以捉蝉是真的在捉蝉的意思,都是下盘泥腿子功夫! 他腾越,我钻身! 一式『寒蝉凄切我尤怜』,身形小心且急速的朝前一个蹲身,险之又险的躲过头顶一脚。 劲风扫过,甚觉凉爽……跟开了最高风速的电风扇似的。 蝉儿飞,朝天阙! 如见蝉飞起,我蹲身一抖重化马步,如弓之步,伸手化拳,朝天抓『打』去! 砰! “啊——————” 一声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的惨叫声划破了长空。 噗通!中年道士栽倒在地,捂着肚子……再下面点,在地上打滚。 我有点尴尬了。 ……我真的是无心的,说时迟那时快,我哪里有时间想那么多? 真是……他留给我的打击位置太顺手,我都不用瞄准…… “……你『弟弟』没事吧?”我试探着问向他。 “卑鄙!”中年道士哆嗦着腿爬起来,恶狠狠的瞪着我。 我有点不乐意了,正所谓拳脚无眼,再说了:“你没练道家三劫?我以为你已经练到不坏金身了呢。” 虽然这么说,我其实心底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必定看他,嘴角都冒白泡了……两百斤的力气打在人家小弟弟上…… “小子,今天你必须死!” 中年道士一跃跑到后面,捡起那把三尺青钢剑,嘴中念念有词,然后将剑身在他自己印堂处一划而过,鲜血流下剑身…… 我眉头一跳,尽管从未见过这类招数。但我隐隐感觉四周冷风骤烈! 忍不住浑身打起一个哆嗦。 而身边,那些凡人一个个扑通通的在这冷风里昏倒在了地上。 这是灵魂弱小承受不住伤害而引发的昏死。 转眼间,四周除了中年道士和我,就只剩下欧阳霓虹还清醒的站着, “急急如律令!我以三十年阳寿,末法禁制,开!修罗王!进人间,斩邪佛!” 狂风大作,半空中,比黑夜更黑的洞穴空间,浮现人间,其中,最先钻出一对牛角!硕大的牛角每一只都有沙发那么大! 牛角下面,竟然是一颗人头!长着牛角的人头! 妈的,这是牛魔王吗?! 不过这时候我根本来不及好奇这个,因为身边异变再起! 欧阳霓虹的身后,妖艳的狐狸尾巴出现在我眼前, 一尾,二尾,三尾,四尾……九尾! “霓虹!你怎么了?!你不是一条尾巴来着吗!”我若不是不好意思,真想破口大骂一声:九尾妖狐!九尾妖狐!!妖中大妖啊!!!我打不过啊!!!! ——满天神佛啊!谁帮我收了它们?……要不收了我也行啊。 虽说成道了不假,可和这些大妖孽相比,人家还是个宝宝啊! “都要死!!”欧阳霓虹发出了不似人声的尖啸,一跃朝着那巨大无比的修罗王『牛魔』杀去。 三尺青钢剑跌落地面,中年道士的面容肉眼可见的苍老下去,转瞬间已经成了一个鹤发老人,他喘息着、狰狞起来的苍老面容里,有着近似疯狂的狞笑,盯着欧阳霓虹的九只妖尾,既恐惧又贪婪,还有那个他用三十年寿命换取来的修罗王降世。 凄风惨烈,凡人禁绝,我的所有注意力都被眼前即将一触即发的大战吸引。 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身后,一对金色的翅膀,正自体内,如种子破土般的,破茧而出。 与此同时,在我的神魂之海中,自两年多前便开始闭关修炼始终不出的第一护法,我初初得道时便如星宿下凡一样的保护我的男人,于入定里睁开了双眼,看向我,单手拇指向上一提,露出了一截刀锋! 这刀,从来未离开过他的手,纵然闭关,也丝毫不落。 这刀下的亡灵,不计其数!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8章 你说生命是什么 这夜似乎特别的漫长, 犹如这世界里的残忍,近似永夜,无边无际。 欧阳霓虹化身为九尾妖狐,此时已经彻底失控了,毫无理智,只有动物的本能在咆哮。 她高高跃起,狠狠朝着黑暗空间中浮出的修罗王牛魔头顶杀去。 尽管没有成真,但我们都预感到,若是让牛魔王的全身从黑暗空间里走出,那我们所有人,无人能活,必死无疑! 我的心情很复杂,尽管听说过许多九尾妖狐的强大,但那也只是针对人类而言的,我心里十分清楚,狐妖的厉害之处在于迷惑人心,而非战斗。 在半个头颅就已经有别墅一般大的牛魔王面前,她小小的身影,看起来弱小的可怜,仿佛飞蛾扑火。 我这一瞬间仿佛看见了董存瑞…… 我很讨厌这样子的感觉,身为一个强者,无论生与死,都不需要别人的帮助。 强者就算死,也是骄傲的。 我一直自认为是强者,但现在,冲向牛魔王的,不是我,而是小小一只狐妖…… 那隐藏起来的金色翅膀,似乎听见了我的不甘,从我的体内,炙热迸发!金光燃放! 与此同时,九尾狐身形已冲到牛魔王的眼前,迅疾如电,已化为狐爪的手朝着牛魔王的脸上挠去! 只是牛魔王那犹如别墅一样大小的脸对于她而言实在太过巨大了,所以她迅猛的攻击作用下去,只够抓伤它的右眼。 一秒间几十爪下去,牛魔王吃痛,发出一声犹如地狱里的嘶吼! 只一个用力甩头,九尾狐的身形就犹如流星一般砸落到地上。 “嗷——” 九尾狐的嘴里响起一声如小狗被虐待的悲鸣。听起来是那样子的弱小无助。 然而噩梦,才刚刚开始。 只见牛魔王充满杀意的蔑视之瞳从九尾狐的身上划过,看向了已然苍老的道士,鼻孔已经从黑暗空间里升出的它,盯着道士,用力一个呼吸, “啊!不要!我的阳寿!不要夺走我的阳寿!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没有人理会道士的惊呼哀嚎。 所有的目光都盯在牛魔王的脸上,只见它的额头处,一只眼,自虚无里睁开! 第三只眼! 下一刻,黑光迸射而出! 我见到这一幕,心里一声嘶吼:我草!不是马王爷才有三只眼吗?牛魔王也有第三只眼?! 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一件事,一件我错的很离谱的事:这道士,竟然不是修仙,而是修神的! 只有神的神通才能召唤恶魔修罗! 真想不到,如今的人间,竟然还有人懂得修『神』!? 修佛难,修仙难,修神更难! 我记忆里,即便古早神话时期也很早就断绝了这一脉的修炼传承,好像在封神榜时期,修神之法,就已经彻底断绝。 盖因『神修士』过于霸道,于天地难容,所以才有了封神榜册封诸神,也从此人间再无神迹! 我所知道的神修最有名者,便是当年败给黄帝的『蚩尤』! 也有人称呼他们修炼的是『巫道』,但其实并非这样,巫只是术,而不是道。 就像仙有仙术、佛有佛法,神的神通便被称呼为『神力』,也是后世所形容的巫术。 不过术乃身外之物,怎样修炼都无法成神,这也是为什么『降头』一样历史悠久,却无法成为世界修炼体系的正统,佛有佛庙、道有道观、上帝有基督教堂,降头却只能为人厌恶。 真想不到,竟然被我遇见了神修! 假如换个时刻,我得知这般真相,一定会对他生出『高山仰止』的敬佩,必定神修我是半点也不懂,这东西稀有的简直就如同足球大的天然钻石。 可今天,我只想抽死他! 妈的,太祸害人了! 竟然召唤修罗王!我很想问他一句,这东西如今的人间修士,有人打得死它吗! 虽然我能猜到,一定有时间限制,天地法则不允许这样远超自然力量的怪物长久出现人间,可那时候估计我早被它虐成薯片了! 第三只眼里的黑光瞬间照射在九尾狐的身上,一股骨肉焦糊的味道出现在空气中,伴随着九尾狐越发凄厉的惨嚎。 不好,这黑光能腐蚀焚烧! 我脑海里浮现起欧阳霓虹的脸,那样倔强、仇恨、又可怜弱小…… 天生万物,人活着不易,妖更不容易,……虽然我也杀过妖,但那只是因为它们要杀我,我回敬之;有关这一点,就算是人类,我也一样如此对待。 谁杀我,我就杀谁。世事本来就是如此,哪有那么多道理好讲。 —— 此时此刻,我不忍九尾狐身死化灰。 张开金色翅膀,我一个飞冲来到九尾狐面前,回身一个拥抱将她抱在怀里,金色翅膀于此同时如茧一般将我和她罩住。 金光大放,我的这双金色羽翼拥有抵御九幽阴风的妙用,尽管我对其他功用还不了解,但我想用来抵御修罗王的三眼黑光是有用的。 果不其然,黑光照射在金色翅膀上,果然被隔绝起来。 只是,下一秒,我的灵魂就开始感受到来自灵魂深处的疼痛!好痛! 我的金色羽翼起初是纯白色的,金色是上帝赐予的变化,而那白色完全是我的灵魂显化。 如十指连心,我能清楚的感觉到,金色翅膀根本抵御不住牛魔王第三只眼中那仿佛没有止尽的黑光照射! 我的灵魂仿佛正在被灼烧! 仅仅十几秒的时间,我的金色翅膀上就已经黑糊片片,一片狼藉,有些地方,羽翼已经完全融化,显露出里面金色的翅骨! 若非有上帝为我翅膀加持了金身,我的翅膀根本没有骨骼,那样一来,恐怕现在的我已经死了! 我的肉身终究只是肉体凡胎,若无金翅护体,我的承受力还不如九尾狐呢,这是一定的。 另一边,牛魔王的肩膀已经自黑暗空间里涌出,很快,就将拥有双臂! 一道目光已经几乎把我打的魂飞魄散,若是它双手出现,朝着我身上一抓一握…… 粉身碎骨! 而且,它吃人吗…… 怎么办?我在心里与睁开双眼的第一护法沟通,我知道,他非常强!究竟有多强?我没有看见过极限…… 我只知道,我的灵魂纵然成道,也无法承受得住他的力量! 还记得初得道时,他与我神魂中醒来,自此一路为我护法。那时候,我只是得道,犹如唐僧,毫无自保之力,许多次睡梦里被妖怪骚扰,意图吃我,见我仿佛见唐僧那般,真是诱惑、迷魂、利用人间局来在梦里麻痹我然后背后动刀,许多次艰难危险。 初得道的人,灵魂明亮,是妖魔鬼怪最喜欢吃的大补之物,若不是因为有他,我恐怕早死多年。 我记忆里最深刻的,就是和四川勾结的一对年龄在四十开外的中年妖男女,他们就曾经在我梦里,利用人间局势对我迷惑,在妇女与我谈话间,那男人转到我身后,举起了刀…… 当时清清楚楚记得,那妇女抓住了我的双手,在梦里,我怎样也挣脱不开。 若不是我的第一护法出现,也许那时候我就已经直接被他们斩杀分食了。 不过他们很聪明也很厉害,见到他醒来,男人说了声:被发现了,走! 然后我就找不到他们了,接下来是一只老女人猫妖引走了我的二三护法。 至于我的第一护法,从来不会离开我,所以也没捉到。 但第二日入梦时,老猫妖却是来认错,然后带我去了一处荒原,我见到了四个老人,一对老夫妻和两个单身老男人,他们自然是妖, 老太太对我讲:他们一生从未作恶,而我是否正法无从得知。摆在荒原里四人中央的是一个『天地洪炉』,那是一种类似丹炉但纯白色的光源体。 等同斗法,老太太说:这是证道之门,灵魂里有一丝一毫污秽,都会被净化后魂飞魄散。问我敢不敢进入其中证道,只要我不死,便约束他们的晚辈,从此不再与我纠缠。 而那一次我落进天地洪炉中后,便顺利成道了。 回想成道一路,处处艰辛,若非灵魂纯净,早不知死了多少次。 但更重要的,还是我有一个好护法,若不是他护住我平安,多少次于梦里拔刀斩剑杀妖,我根本不可能得幸。 还记得最初时,我的梦境根本承受不住他的一刀之威,甚至连刀斩下都看不见,梦便破碎。 后来时候,我灵魂渐强,倒是见到了他一刀斩下的样子,真的是山河破碎一般!力量无穷! 而我的梦境,至多时候,也只承受得住他一刀之威,而后几秒间就消散了。 后来成道后,神魂稳固,不能迷惑,从此我就再没见过他拔刀。 当然,后来那四个老妖的背景也被我查到,是长白山青丘狐一脉,那时候我人在黄浦江处,他离开了我,前往长白山找青丘狐一脉,了结之前因果。 说起来,那时候算是我灵魂最孤立无援的时候,不过嘛,我平安无事的渡过了。 至于长白青丘狐一脉,经过了漫长的半年时间,终于被他斩杀一空,除了一些半人半妖的小妖在人间不理,最终和我商榷,只活下来了那一对老夫妻和一个女婴,而那个女婴就是青丘狐一脉的未来。 老夫妻来拜托我允许血脉延续,我那时候其实已经基本无情无性了,自然答允。 从那以后,第一护法回到我神魂中,经此一战,收货颇丰,而后便一直闭关修炼,再未理过一切事。 —— 今日,他却不得不出手了。 很简单,因为这个牛魔王,我打不过。 “能帮我打退修罗王吗?” 同样的,我们之间是不需要语言沟通的,记忆里他也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话。 我们似乎也根本不需要用语言做沟通。 而我依然很清晰的得知,我的灵魂依然弱小,我的力量不足以支撑他现世太久,也就只能几秒钟时间,并且不能超过我肉身一米范围。 他的刀很长,但身材与我相差不多,所以平举出来也就不足两米远,简单说,想对牛魔造成伤害,我最远的距离也要挨到牛魔王的三米距离。 对于那样一个庞然大物而言,三米?实在太近了。 ——哪里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倒霉起来喝水都能塞牙! 异变抖生! 没了疼痛的九尾狐竟然在这时候看向我,媚眼如丝!妖媚的味道自鼻孔钻入我的体内,好像春、药啊…… 她开始对我动手动脚,衣服没几下就被她撕烂掉了……她的狐爪抓上我的胸膛,整个人栖过来,唇吻上我的嘴。 要命了!她竟然在这时候发情! 妖性至淫!她这时候早已失去理智,全凭本能作为,先前察觉到危险就冲上去杀,现在察觉不到(被我羽翼挡住了嘛),就开始要寻欢做…… 可我哪敢啊! 阳气对精气神的作用是很重要的,若是我这时候泄了阳气,那神魂必然衰弱,接下来就真的只能等死了! 时不我待,只能拼了! 三米距离,九死一生! 可若不拼,十死无生! “如果我死了……赶紧跑!有多远跑多远!”我也不管她能不能听懂我现在说的话,下一秒已经用力一把将她抛出。 转身,冲! 顶着黑光,我忍受着灵魂灼烧的疼痛,眼看着面前牛魔王,只需要再几秒钟,他的双手就将挣脱出黑色空间,到那时…… 三米,达到! 可牛魔王的手也与此同时出现,抓向了我! 出手太快,我使出吃奶的力气仍然躲闪不及,被它抓出了一只腿,下一秒犹如提小鸡一样的将我抓起,举到面前,同时张开腥臭大嘴。 它要吃我! 生死时刻,我这时也是发了狂。 “你眼神很凶是吧!”我咬着牙在这一刻,爆发出全身的力量集中在右手上,狠狠一记『饿虎扑食』抓进了它的第三只眼! 撕! 黑血奔流, 牛魔王第三只眼的眼珠子,被我生生给抠出来! 牛魔王痛吼一声,把我朝地面狠狠砸下, 就是现在! 第一护法,出现! 拔刀, 斩! 轰! 空气里一声炸响,那犹如召唤门的黑色空间被一刀斩碎,牛魔王不甘的怒吼在四野中响彻。 黑色空间粉碎消失,牛魔王同时无踪。 我摔落地上,身受重伤。 此时的我,不仅是肉身的痛。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梦境之外召唤第一护法出现,真想不到,他的一刀威力竟然强悍如斯,我的灵魂已近乎要昏迷过去,头痛欲裂! 真不知道,究竟要多强大的神魂,才可以让我的第一护法施展出真正的实力。 但已经来不及给我更多感叹或安然昏迷, 九尾狐此时已经又一次跳到了我的身上,锋利的爪子仅几下就将我的裤子撕烂…… 我根本已无力再阻止她…… 还好身为佛修,自小修佛,终有不同。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我将心神全部回归神魂之海,关闭六感,眼耳口鼻舌身意,无知无觉,无物无我。 不知何时,佛轮再次与我头顶出现,无尽佛声围住了此处空间,似千佛万佛同念『阿弥陀佛』,金光大作。 那颗一直握在手中的牛魔王第三只眼,也在这样的佛法洗礼里,被开光炼化……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神魂清明,再睁开眼时,发现欧阳霓虹已经回复了人身,枕在我腿上,睡着了。 我看着她睡着时眉目如画的温柔样子,微微一笑,轻轻起身,并为她穿好衣裤…… “把魔王的眼珠给我。”道士见我醒来,再一次张口,只是声音已然更虚弱。 他被牛魔王吸收太多阳寿,显然难活了。 我走到他身边,好奇的问他:“你为什么要它?” “把它做我的心脏,我能活……”道士此时说话倒是言简意赅,也没了烟火气。 “可是,这颗眼珠已经被我以佛法炼化,如我私有,你若拿去做心脏……恐怕你的命也将成为我的私有。”我有些为难的说,实话实说。 “我愿意……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还未成神,未成神……”道士的眼珠里已开始浑浊,若是不救,恐怕再几分钟,就会身死道消。 “你果然是神修士……虽说大道三千,有一线生机。但真想不到,这世上竟然还有你们……若见死不救,的确可惜。”我叹口气:“既然你不介意,那我便成全你。” 我把眼珠子给了他,他吞进肚腹,而后开始拿捏法诀,口中振振有词,下一刻,似枯木逢春,他的肉身肉眼可见的年轻回来,只几分钟,便回到那个旧日中年青壮模样。 “多谢道友救我一命,日后两命一心,绝无背叛!”道士起身,对我行一个大礼。 我瞧着他眼中的勃勃生机,知道这一次对他的造化绝不是修复阳寿那么简单,我虽不懂神修,但能看出,他的修为已更进一步,并且来日恐怕会如妖孽般成长崛起。 但我对这一切倒并不在意,我看着他,更好奇的是:“你说,生命是什么呢?” 晨光微熹,朦胧着的天光,悄然的带走夜的黑暗。 风儿里,鸟儿欢叫。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19章 阎王令转世下落 晨光微熹的时候并不好看的,在那个天蒙蒙亮的时光里,一切景物都是静寂的,没有生命的色彩,没有活力,清风依然微凉,除了几声鸟儿的清叫,突兀的,表达着生命的声音,脆弱、无力,似初初踏入社会时的我们。 那时候的我们对这个世界近乎一无所知。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对这个世界依然只是知道一星半点。 生命苦短,没必要去认知那些『生命里不会遇到的事』。 佛鬼、仙妖、,这都是普通人一生都基本不会遇到的事情,知道还是不知道、相信还是不相信,对生活而言,既然毫无意义,那又何必自寻烦恼。 古人说:生未知尽,何言死事。 对于普通人而言,世界里那些不可思议之事,并不需要去记忆。 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传承,沉重、危险、乏味,就留给命运必须去传承的人吧。 道士作法,将所有昏倒的人们的记忆删除,有关今晚发生的那太多不可思议之事。 “贫道自号天元子,今日感谢道友搭救,日后必以道友马首是瞻,绝不敢二心。”中年道士作法后,与我二人一同走出别墅,坐上欧阳霓虹的车,消失在人类的视野。 “天元子?古说天地一元会乃是十二万九千八百六十年,你这名字倒是霸道。——既然已经认识了,就别总喊我道友,必定在人间行走,我可不想整天被别人盯着我的化外之事。我叫张夫子,你喊我小张,或者夫子,都可以,不用那么客气。”如今乱局里许多人盯着我,我可不愿被别人妖魔化,再添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到我身上。 天元子闻言点头:“既然这样,那贫道日后就称呼你为夫子吧。” 我微笑点头:“说起来,生命是什么呢?你的性命与你自己而言,算是怎样一种定义和追求?” 天元子听我询问,忍不住一声长叹,唏嘘许久后,才缓缓开口说:“你我修炼之人,对生命的感悟自然是与常人不同。所谓富贵荣华皆是身外之物,便是生死也只是生命里的一个阶段,犹如车站,从这站里来,到那站中去。可这些,都不是生命本身的东西。” 我点头:“不错,我也是这么想,否则古人也不会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从广义上来看,生命应该是一种能量体、一种元素力,犹如天地之内的地水火风,本质并无不同。” 我赞同:“不错,自成道以来,虽然俗事缠身,未曾细心感悟生命变化。但我已然有了肉身与我不过一件外衣的感觉,我总能区分出来,这皮囊和『我』的区别,让人感叹。既然肉身都不过『身外之物』,那以这肉身接触的一切人事物,又哪件真的与『我』有关呢。” 天元子一声赞叹:“夫子果然成道,这生命感悟,确实不凡。相信假以时日,定然能与天地同心同魂,自此神魂与天地同在,无止无尽。只是我所修炼之道,追寻却是不同,并不舍这肉身,而是一体成神,挣脱天地束缚之道。顺天逆天,这道果大不相同。” 我听后也是同感:“不错,我对顺天之道已无困惑。反倒是常听逆天改命一道,却未见成功者,愿你能以绝法另辟蹊径,若能成大道,也是我的一场眼界造化。” “借夫子吉言。”天元子继续说:“只是生命与我而言,究竟是什么呢?我自小修炼,一心只想成神道,解轮回混沌之困厄。可是如今想来,我却连自身生命本质是什么都未清醒,实在可笑,让人笑话了。” 我摇头:“哪里的话,这也是我成道之后才有的疑问,并非问众生性命为何物,而是我命本质,意义是什么?……我只隐隐有一种感觉,生命与我,像是一种意境。” “意境?”天元子面露疑惑。 “嗯,如酒、如歌、如诗、如刀,是浪漫也是热血,是冷漠也是慈悲……那样子的,一种意境。”我回味着自己的心意:“顺天应命之道,自然是顺心意而活,我现在的人生,也是在这红尘苦海里,独一扁舟,自在独活,活那份心中的意境。至于具体做什么吃什么干什么,早都已经无所谓了。” “若是如此说来,或许来日我成神道时,也会知道,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我命究竟是什么。”天元子陷入沉思。 此时,前面开车的欧阳霓虹忽然『哼』起一声:“哼,若是这样说起来,我的生命本质就是毁灭,毁灭人类!” “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恶!” 我呵呵一笑:“你们随缘造化,我看热闹。” —— 在市郊挥别天元子。 车里只剩下我和欧阳霓虹,晨光喷薄的艳阳照射进车子里,带来鲜红色的炙热,暧昧似暖阳在升温。 沉默里,通过侧脸,我能看见她的脸颊悄然粉红。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欧阳霓虹突然对我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哪一句?”我有些不明所以。 “我的身子可以给你,但我的心不行。”欧阳霓虹的话里有着刻意的冷硬。 我洒然一笑:“好的,我懂了。” 谁知这句话却惹来欧阳霓虹的嗔怒,她转过头狠狠瞪着我:“你个没良心的混蛋!” 一辆电瓶车从旁边的小道里与此时像只猫一样的钻出来。 “大姐,看车!”我被吓一跳,赶紧高呼。 她转头,险之又险的绕过电瓶车的危机。 我大呼一口气,同时心里悄悄藏着的叹息,也如此掩人耳目的一同呼出:“不然你要我怎么待你?” “不知道!” 车子里,沉默与暧昧交织在一起,藏着浅浅的悲伤,熏人醉、熏人泪。 —————— 高铁站前,车子停进车场。 我有些奇怪的看向她,不知道她跑到火车站这里干什么。 “阎王令转世在一个小女孩身上,而她,住在魔都。她,是青丘狐妖。”欧阳霓虹说出了我一直以来想要知晓的下落。 难道是她?我压下心里疑问。 “哦,是吗?那真是太感谢你了,还特意把我送到车站,谢谢……”我挠挠头,就像是拨乱这三千烦恼丝,便可以拨散空气里即将离别所沾染的悲伤。 “那我走了。你……好像也没办法祝福你心想事成……那就祝你可以长命百岁吧!再见!”我说完,利落的下车。 我不喜欢离别,生离死别都不喜欢,那样子的悲伤我已经经历过许多次了,大大小小,最深刻的一次,便是旧友的死亡,……那不是后来装满谎言的世界所能填补的空虚、寂寞、与悲凉。 男人就是要帅! 与其藕断丝连,不若潇洒转身,一刀两断!从此山高水远,后会无期。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讨厌我。”欧阳霓虹一路小跑到我身边。 我转头看见她,不由微微愣住:“当然不会讨厌你。只是,难道你还要亲自送我上车?太客气了吧。再说我连个行李都没有,也实在不需要送行的。” “谁说我要送你,我也去魔都。北方经济哪有南方好,我要去那里去祸害男人去!顺便做个大富婆!” 我挠挠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 坐上开往魔都的特快,如今随着高铁的加速,我基本上已经很少做飞机了,除非是路程太远或者需要转车嫌麻烦的时候。 欧阳霓虹和我坐在一起,二等座虽然空间狭小点,但我只是个屌丝,只是几个小时的车程而已,忍忍也就过去了,省下来的钱还可以在魔都吃两顿『耳光馄饨』,自觉蛮好。 欧阳霓虹可没有我这份『寒酸』,虽然陪着我坐在二等座上,但一大口袋的奶茶零食可是就没闲过嘴。 吃这么多就不怕胖吗? 嗯,盛情难却下,也是为了不让她胖,为了健康,我也帮她吃掉不少…… “真想不到,你的敌人会这么多。我们去魔都也算临时起意,就这样都能有这么多人跟着你盯着你,我粗略算了下,就只我们这一节车厢里,至少就有十二三个人,整列车里,真不知道有多少。我甚至感觉那些列车乘务员看着你的目光都虎视眈眈。”欧阳霓虹啃着鸭舌肉,凑我耳边小声讲。 只是她说的这些,我一早就已经察觉到了。 必定被跟着这么多年,倒是没想到欧阳霓虹的感觉会这么敏锐,竟然说出个基本完全,可能是妖族本身就有不为人知的敏锐吧。 不过我个人是不在乎这些事的,况且在乎也没用。这些人里绝大多数都是被人发了『工资』来盯梢我的,正主根本见不到,最多有几个狗腿子就算是难得。 “云从龙,风从虎,圣人做而万物睹。——盯着我再说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吐几口口水,不过如此,又不能靠这东西杀死我。无所谓啦。”我笑着说。 “哼,要是有人敢这么欺负我,我一定打死他!”欧阳霓虹不认可我的态度。 我摇头失笑:“这样的人太多了,对方随便雇人,靠打是没用的,也打不过来。你说的杀倒是一种方法,但必须是乱世才行得通,那可不是杀一两个人,我粗略估计前前后后杀到对方不敢来,至少在过百人,这种杀戮,只有乱世才能行事,必定乱世人命贱如草。”我告诉她,武力不能解决复杂的问题,除非特殊时期,否则武力至多只可以解决单独问题。 几小时的路程就这样结束,至于那些人被派遣在我身边说的那些『废话』,我向来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记忆的。 谎言说上一万次依旧是谎言,没必要去记忆,浪费我的脑子。 魔都到达。 南京西路的梧桐树、人民广场的炸鸡、外滩临江的东方明珠…… 没想到,我会来这个城市第二次。 我是一个喜欢一座城市只去居住一次的人,因为世界很大,若是流连忘返,那穷尽一生,也见不到多少景色。 这景色不同旅游、不是拍照,而是见一方水土的人情、风俗、文化、环境、氛围…… 只是,终究是四海为家的性子,我始终找不到可以让我定居的城市,那种『择一城与一人终老』的人生,恐怕我这辈子也没办法过到吧。 走出车站,一辆金色法拉利出现在视野。 魔都就是魔都,有钱人扎堆之地! 在这座城市里,多的是如把钱丢进焚烧炉般烧钱的趣事。 法拉利车里走出一个穿着前卫、年轻帅气的大男孩,他朝着我们方向走来。 走得近了,能看清楚他的眼角那黑色的眼线,耳垂上的钻石耳钉,还有手腕上那只整只表盘镶满钻石的欧米茄满天星手表,衣着更不必说,一身奢侈品。 可能又是哪个富二代吧。这与我无关。 不过接下来的一幕便与我有关了。 嗯,不止有关,而是指着我鼻子的挑衅。 “这个妞我喜欢,是我的女朋友了!”他就这样走到我面前,指着我说。 我身旁,欧阳霓虹的眼神里,跳出一抹谁也没注意到的诡异光芒。 魔都潮湿的空气在微风里四处招摇着,和着钱的味道。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0章 我辈岂是梨园人 第020章我辈岂是梨园人 枪,冰冷庄严的捍卫着魔都里的一切,与漆亮的武警车混合在一起,维护着魔都人的尊严。 早已被戒严的广场中,两名兵士庄严屹立,在他们脚下,放着一只金属箱,那里,有一只望远镜,还有,一把狙击枪! 财富是需要足够武力去捍卫的,否则空有财富便成了待宰的羔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放眼全国,除京城因为政治心脏的缘故而暗藏重兵外,魔都,绝对是国内警备力量最强大的城市!没有之一。 对于不喜政治只爱赚钱的人儿来说,魔都,是天堂。 在这里,千八百万资产的人比比皆是,你丝毫不必担心会被恶徒盯上,被铁锤砸脑,因为身上的钱,而一命呜呼的悲剧。 然而,陆家嘴的一户居房价已普遍千万起价…… 南京西路旁汪、精卫四姨太的那栋隐藏在街道弄堂旁,毫不起眼的别墅,也早已从接近亿元的身价暴涨到四亿开外…… 千万富翁在小城市里,足可以傲视群雄,但在魔都,什么也不是。 这里,就是魔都。 —— “做我的女朋友,你这么漂亮,趁着年轻,要过过真正的日子。跟着你身旁那个穷鬼,纯属犯贱!”法拉利男指着我的鼻子,不屑的嘲笑着,对我身旁的欧阳霓虹说。 不得不说,欧阳霓虹的确是很漂亮,非常漂亮。尽管我的一生也未遇见过容颜之美可以让我生出如那诗所描述的『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的女子,但我绝不会否认,欧阳霓虹的美丽。 或许真身是狐妖的缘故吧,欧阳霓虹是一张鹅蛋脸,下巴纤瘦尖长,一双鹿眼大且亮,日常里总是投射出一种萌态无辜的样子,最独特的还是那双瞳子里偶尔闪烁出的媚态,媚眼如丝,与那纤长又丰满的身材交织在一起,无论远近去看、正身或背影,都如一缕暗香,迷人心肠。 这样的女孩被人『一见钟情』,毫不奇怪。 只是,眼下的我可丝毫没有和法拉利男感同身受的意思,必定朗朗乾坤之下,被鄙视的正是我本人。 我好气又好笑的瞧着法拉利男,问道:“现在泡妞都进化成这样儿了?过程全部省略,直接炫富明抢?” 法拉利男冷笑一声,瞧着我,然后在我面前狠狠一口涂抹吐在地上。 我瞧着这一口『十分熟悉』的吐沫,这阴魂不散尾随我一直让我倒霉了许多年的『有心人们』,我马上懂了法拉利男出现在我面前的原因。 我也懒得再说话了。 然而欧阳霓虹打量过我二人,随后眼珠子一转,说出一句让我想要吐血的话来:“我爱他。” 我真想问她一句:阁下从头到脚哪一块像是爱我的样子?——不过没关系,我忍得住。 “什么?爱?!”法拉利男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他大笑反问:“哈哈哈!爱情?这玩意儿多少钱一斤啊?” 欧阳霓虹仿佛被戳痛心事的样子,瞧着我,『满含深情』的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虽然他穷,可是我爱他。” 我这时候有些疑神疑鬼的打量一圈四周,——这当然不是要找地缝钻进去的羞愧,身为修道人,安贫乐道是人生常态,生命里有其他追求,只是与钱无关罢了。 我是在找摄像机,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阴差阳错的走到『金马奖』颁奖礼台上面啦。 欧阳霓虹这演技——『影后』啊! “那你也可以爱我啊。”法拉利男抖抖手腕,假模假样的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那表盘上布满着的晶莹钻石,在阳光下投射着璀璨夺目的十色光华。 这逼装的可以。我在一旁看的也是暗暗点头。 欧米茄钻石满天星,这只表我第一次看见是在大约十三年前,那时候这只手表价格是两百多万。 尽管这个价钱之上的手表并不少,但那些『华丽低调』的,你需要精通表行,还要把眼睛趴表盘上,怕是才能看得清楚它的价值。 炫富来说,尤其是对天生喜欢钻石的女人们炫富来说,这只手表的杀伤力,堪比洲际导弹,绝对是大范围全方位覆盖,并且可以做到对每一个目标精确打击,鲜少失手。 “移情别恋,很常见的,美女不用感觉害羞。” “可是……我真的爱他……”精彩!欧阳霓虹的这一声语气里,藏着五分天真三分凄苦还有那么最后二分的『动摇』, 我真是——『为之惊艳』啊! 这炸裂般的演技,足可以和老戏骨们争朝夕! 法拉利男此时『演技』也是不差,一股色中饿鬼的味道『扑面而来』。 若是手上有爆米花,我现在一定撕开丢嘴里猛嗑,好家伙,这是在『飙戏』啊,看的过瘾。 法拉利男此时仿佛思考般的从裤兜里掏出法拉利车钥匙,然后在那开关锁上一下一下的按着,不远处的法拉利很配合的发出,滴滴,滴滴,滴滴……的锁动声响,伴随着车前尾灯,一闪,一闪,一闪…… 行!我算长见识了,原来人家富二代根本不用脑子做思考,人家思考用的是车尾灯! “真爱?……也是有价码的嘛,你不肯爱我,只能说明我给的价钱不到位。”法拉利男举起一根手指说道:“这样,甩了他跟我,我养你,一百万!” 嗯!爆米花不过瘾了,该换炸鸡与啤酒,刺激啊! 但这仅仅只是刺激的开始, 只见欧阳霓虹小嘴一扁,那活脱脱受委屈的样子,真是林黛玉上身,人间人怜。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我在一旁看着过瘾又暗暗着急,一个没把持住,把红楼里的林黛玉那闺怨诗给吟出来了。 “穷酸一个,就会吐两句歪诗。哼。”法拉利男极不屑的看我一眼,随后就对欧阳霓虹说:“是每月一百万!” 换白酒!这激情澎湃的岁月啊,看的好过瘾!——我在一旁表面平静,心里却是另一番景象。 “你,要包养我?不,不好吧……我不是坏女人。我知道你一定很爱我,我很感动,真的,他就是根木头,和他在一起时,我其实并不开心……我,我也可以爱你……只是,我怕,妈妈说,女孩子很怕老的,若是青春时没嫁给老实人,等到人老色衰时,会活的很凄惨,会,会饿死……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欧阳霓虹说这话时还偷偷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活脱脱的哀怨,那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半个嗔怒半个哀怨的模样,真是,如果不是我之前就认识她多年,怕是连我都要信了。 “饿死?我知道了,原来是安全感。可你跟个穷鬼又能有多安全?你怕我给不了你安全感?那这样,我送你一份前程,做主播!在我兄弟的公司里,有合同有事业有未来,这样就算男人辜负了你,你也可以靠自己的事业过上小资生活,怎么也比跟个穷鬼好!”法拉利再次加码。 这活脱脱就是『一个人的拍卖场』啊。——我看的大呼过瘾。我虽然没钱,但我喜欢看这世间『烧钱』。 什么叫做盛世?魔都为人们称为有钱人的天堂?这都是拿钱烧出来的人间气象,否则哪里来的繁华。 我对赚钱没兴趣,但我喜欢看人烧钱。 反正城市越繁华,人们的经济状况越好,收入越高,怎样也没坏处。 我还能看个过瘾,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此时欧阳霓虹再次看向我一眼,不过这眼神里可不再是『戏』,而是有内容喽, 她眼神示意我『该说话』了。 得!还在有个捧哏的。 我平静的目光里假模假样的染上去几率忧伤,一副『刘备托孤』的表情,含蓄且苍凉的说:“主播有许多活的月月辛辛苦苦,都只能赚个保底千百元钱,又是青春饭,这种职业……” “哼!穷鬼就是穷鬼,傻逼就是傻逼!知道吗?我们不一样!”法拉利男瞪向我,一把蛮横的把欧阳霓虹拉进怀里,不理她『软弱无力』的挣扎,说道:“我的女人自然是做大主播!签合同,合同期五年十年随你挑,年薪五千万!怎么样?这样有安全感了吧?男人的爱,要用钱来计算,知道吗?傻丫头。”法拉利男示威的瞪着我。 而与此同时呢,欧阳霓虹那娇小的身体也似乎『用光』力气,温顺的依偎在法拉利男的怀里。 得!这出戏唱完了。我这个客串的『跑龙套』,也该『杀青』闪人啦。 我一脸『失落』的一个人转身,准备与他她背道而驰。 “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吗?”欧阳霓虹的话语,却在这时『唤』住了我。 诶哟喂?这是还要有『彩蛋』的节奏啊。 配合吧。 我再一次转过身,看着她的眼睛,那隐隐的泪光,不知怎么的脑海里就想起她咬我一口时候的样子…… 一股怜惜在心底悄悄绽放,我的眉目柔和下来,看着她的眼睛:“若是他对你不好,就回来吧。我就当自行车自己出去玩了一圈又跑回来,没关系的。” 说完这句话,我再不回头,大步离去。 身后,法拉利马达咆哮的声音呼啸而过。 我沉默的坐上地铁,来到静安寺。 又一次见到南京西路上的梧桐,依然青翠欲滴、浑身勾勒在如同高级油料绘制的油画里。 有人说:法国梧桐,名贵且高雅,身价堪比黄金。 我靠在它身上,依偎着树荫, 梧桐梧桐, 梧桐梧桐。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1章 我的隔壁有只鬼 南京西路上的马路,干净的仿佛一尘不染,极目望去,在浓郁的梧桐树荫里,恍如圣地。 只是人们看不见的,那不辞辛劳的环卫工人们,是他们日以继夜的粉刷着魔都的光鲜。 魔都不止充斥着金钱与欲望,这里还有在平凡里享受人生的许多人,不为人知的生活着。 在那些小路、弄堂里,你还能看到被粉刷一新的老旧建筑,那座座矮层的居民楼,和现在的楼道可不一样,不是内嵌在楼体内的,是楼墙外的延伸,如树与藤的样子,漂亮的交织在一起,顺阶梯而上,一扇门,一扇小窗,寂静、安宁的树立在那里,像等待游子的家人,而在夜晚,那小窗里会透出灯光,不刺眼,却温暖极了,像情人渴盼的目光,无言的述说着一切无法描述的柔情蜜意。 那楼道上面是装满生活滋味的样子,没有虚假的体面,上面有的摆着闲玩把趣的盆花,有的爬满田园野趣的爬山藤,还有的支起晾衣架,在阳光上,一件件半干的衣服挂在那里,述说着生活的味道, 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见有胸罩内裤挂在上面,姹紫嫣红的、纯棉或蕾丝,偶然瞧见了,忍不住先是一惊,然后一笑,最后不知怎的就帮着屋主人害羞起来了。 那滋味,都藏在路两旁的梧桐树荫下,不知其美在何处,却心里装满是美不胜收。 —— 我坐在恒隆的商场二层咖啡厅里,这间开放式的咖啡馆是我除了星巴克外,感觉环境最舒服的地方。 商场里的环境是宁静的,坐在位置上,悠然的看着这一切的我是惬意的。 只是这咖啡馆的座位极少,我有几次想要进去坐坐,都因为位置满员而不得不遗憾错过。 今天的我,运气不错。 也只有在这类环境高雅的地方,才能不被那些围着我身边数年随地吐痰的人打扰。也才能感受到惬意的安静。 ……不知不觉两年时间过去了,围着我的人,乱局与阴谋,依然如跗骨之蛆,没有消失的迹象。 我思索着, 依然被乱局围追意图深陷的我,是没有办法大张旗鼓的去寻找阎王令女孩的下落的。 没办法的事,如果贸然找到,不仅与事无益,甚至还可能给阎王令女孩带来数不清的危险,那就真的是坏事情。 阎王令的安危,攸关六道轮回、天下苍生,绝不能草率行事。 更何况,它已转世为人,不是一个死物,人心有多善变?足够令深知其味的人齿冷。 阎王令女孩的成长,攸关太多太多超越生命之重。 只是这一切,眼下都还是未知。 而我目前最应该做到的,是藏。把这件重要的事隐藏起来。 该怎么做? 自然是温水煮蛤蟆,也就是鱼目混珠、瞒天过海。 我首先要扮演好『自己』,融入『我的生活』,在平凡里,不被任何圈子局限住的自由自在生活着,只有这样,在时机成熟时,走到她的身边,旁人也丝毫觉察不出她的特别。 人生,不是戏。但社会却是戏台,我们每一个人,在社会里,都必须在这戏台上尬一个角色,无论那是什么,平凡或高贵、阴险或直爽、寡言或舌绽、无知或博学…… 而我的角色,是『武门客』。 自小修佛喜武、八岁上学、二十岁学艺术、二十六岁研文学,直至今日。 我这一生基本上就是在不停的对知识与自我认知的追寻里度过的。 也正因为这样,如今的我已经不准备再学习更多新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不想把自己的一辈子都用来不停的学习。 生命也不该如此乏味。 读书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寻知明理,然生命本身,并非是一种永无止尽的追寻。生命无需寻找,它就在我们的身上。 我的生命是一种『意境』,阎王令女孩呢?她转世投生人间的生命又是什么呢?别人呢? 不问众生,问自我, 生命是什么? —— 练武好,武门好,武门的营生虽苦,但却是身子苦、心不苦,无论物质多寡,心灵很简单、很干净,而『我』,就这样就好。 那就继续做力工吧! 尽管我也很想去试一下做擂台陪练,但身处乱局,初到异地,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有心人』给渲染成『恶意挑衅』,称王称霸。 那样一来,反而不利于我人生的主方向。 所以只好先忍忍,日后再说,不急一时。 我就这样开始找寻力工工作,如今这类工作十分好找,我几小时后便找到并谈妥了一份工作,那是负责物流配送的工作,月薪六千起,凭身体上的本事吃饭,未来若身手好,工做的漂亮,奖金加一加,月薪七八千,乃至万元都是做得到的。 尽管在那些富得流油的圈子里,这点钱实在算不了什么,但在平凡的生活圈子里,还是算得上不错的。 而对于我,自然更加不错啦,必定我对物质要求极低,能吃饱穿暖,够我一个人的生活花销,已然足够。 我不是凡人那般要养妻活儿,有许多金钱烦恼,我只需要满足自己就行。 对于一个无欲无求的人而言,这实在太容易满足啦。 从物流公司走出来,这里已经不是静安区,而是黄浦江的另一边,『浦东新区』的方向。 当然,这说的自然不是陆家嘴,那个寸土寸金地段。 而『浦东新区』这个记忆里叫惯了的老词,是我二零零六年时候来上海时,大家习以为常的称呼,如今已然是二零二二年,或者早该称呼为浦东区了。 那时候加上一个『新』字,是老一代魔都人的一种『戏称』,带着揶揄的味道。 魔都老人说:宁要黄埔一张床,不买浦东一座房。 ……嗯,不知道现在的陆家嘴、汤臣一品,该作何感想。 —— 我在浦东边的城郊附近找一间房子租住下来。 这是一处十分僻静的地方,一栋三层老宅,但不是那种完全古香古色的木屋房,是随着技术翻修已然有了水泥墙身的老房子,又因为许多年没修缮过,所以许多地方外墙漆都掉落,裸露出水泥素灰的样子,又如此经历风吹雨淋多年,显得斑驳。 郊野杂草多,魔都城郊依然也是如此的。 离远去看,杂草从中,斑驳的老宅,黑门黑窗…… 感觉透露着一种『生人勿近』的诡异感。 但我依然租住了下来,因为房租便宜嘛,只要不足千元,而且还是一间大居室。 更妙的是,老宅虽然是分层出租,但这里除了我一个租客外,似乎并没有住其他人。 尽管老房东和我说,这里还租着另一户人家在住,可我完全听不到声响,在院子里也看不见人烟。 至于老房东夫妻,因为儿子在魔都里工作,孙子无人照顾,所以已经去城内住在儿子家照顾孙子,老宅里虽然一层留着他们的住间,但人却是基本不回来住的。 我也因此落得清净,心中很是满意。感觉就像是用不足千元的月租,租到了一整栋房,纵然郊野,这也是魔都啊,寸土寸金之地,想着就开心。 就这样住下来,再买一辆电瓶车,我在魔都的工作与生活,就这样暂时的安顿下来。 至于围着我的那些人,我哪里有兴趣理睬,管他们现在正哪个犄角旮旯里盯梢。 反正他们在赚钱,而我呢,自顾自的生活就好。 这乱局与我,从来无关。 —— 日常如常,转眼已工作一周。 力工的工作和练功夫很像,都是身子很累的事,所以夜晚倒床上根本不担心会失眠这种事,睡的很香。 尽管这一周里,半夜似乎总有一些诡异把我吵醒,但那也是因为我身体敏锐,对意外和危险有较强的防备心。我本人的心神却是懒散的,管它什么稀奇古怪,反正迷迷糊糊的醒来,看不见危险,我可不愿起身打断我朦朦胧胧的睡意,转个身就接着香甜睡去。 但今晚,似乎没办法再赖在床上。 因为当我睁开眼时,在我的面前,一只穿着红衣的女鬼,正吐着长到拖地的舌头,在朝着我张牙舞爪的抓来! 地面上,一条被血舌蔓延过来的『血路』,在透过窗棂的月光中,闪烁着夺目惊心的光芒。 屋子外的喜鹊,在深夜里扑腾而起,诡异的爬上窗棂,一双『冰冷』的瞳子盯着屋子里的我,『嘎嘎』怪叫着。 夜,若无了阑珊灯火,那哪里不是墓地。 喜鹊身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无边无际…… 女鬼瞪圆的双眼中,漆黑的瞳子与那诡异的喜鹊一样,除了,不停淌下脸颊的血泪! 十只曲长妖诡的指甲,一寸,一寸的抓向我的肚肠、我的心脏、我的喉咙、我的眼睛…… 喜鹊张开翅膀拍打在窗户上,发出『啪啪』声的闷响,和着那一声声撕鸣『嘎,嘎』…… 乌鸦隐藏黑暗里等待死尸,喜鹊白日栖枝报喜, 颠倒了吗? 这个世界。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2章 鬼宅、老头、我 夜晚里,天空一声惊雷! 凄风惨烈,黑暗与地狱一直暧昧的交织在这个世界里,相互隐藏,然后在某一个意料之外的时刻,如晴天霹雳的砸落下来。 就像此刻。 红衣女鬼曲长的指甲已抓到我的眼前,再一秒,就要将我眼睛刺穿,甚至抓穿脑浆! 我瞧着她,于此时……打了一个哈欠。 两个鬼军瞬间自我印堂里冲出,自觉护法!两把长刀齐出! “啊————!” 红衣女鬼发出长啸样的惨叫,在这寂静的黑夜、寂静的房间中,毛骨悚然。 我哈欠过后的嘴巴刚好合上,一双还带着泪湿的初睡醒的眼睛半眯着,再次瞧向红衣女鬼。 只见她的双手指甲已经被两名鬼军尽数斩断,或许是出刀过于凌厉,她的右手小手指已然不见了,流出猩红的鬼气。 活人的确伤害不到鬼魂,但鬼打鬼就不一样啦,很轻易就能做到。 “大半夜的,你找我,有事?”我盘腿坐在床上,温声细语的问向她,自觉贼有一种风轻云淡、世外高人的感觉。 然而女鬼那惊恐的眼珠子瞪着我的表情,显然没这样想。 怕是把我当成了狼外婆,而她是小红帽…… 我真是快被她的表情打败啦。 说起来,这不是你来找茬的吗?怎么现在反而扮起弱小来了? “这位鬼小姐,你这么无辜的看着我也不能改变事件的本质,不是我打扰你的人生,而是你打扰了我的人生。这三更半夜,很扰人清梦的,你知道吧?”我再怜香惜玉也不是那傻叉的东郭先生。 蠢死要不得。 “嗷————!” 忽如其来一声鬼啸再一次打断了夜的宁静,整间房子里忽然间变得鬼气森森,漆黑鬼雾蔓延在房间里,遮住月光。 缓缓黑雾散去时,红衣女鬼身边已多出一个老鬼,佝偻着身子,身材容貌……似男似女,看不出性别。只有那一双闪着紫黑光芒的眼珠子,怒目里,彰显着他老鬼的不凡。 “哪里来的野道士,跑到这来撒野,欺负我的女人!”老鬼周身有鬼气弥漫,显然刚刚屋子里遮天的鬼气就是出自他的手笔。 不得不说,这出场很炫,若非成道知道的多,我还真可能误以为是阎王现世呢。 话说的够狂的。 “鬼没问题,但半夜跑出来吓唬人就是你们的不对了。不对就是不对,怎么?想靠武力不讲理,摆明要弄死我喽?”我呵呵一笑,对待个不男不女的老鬼,我可就没那么软声细语。 “臭道士!竟然能借阴兵,你也算有点本事,只是区区两个阴兵,你就妄想保住你的性命?你知不知道,这多年里,我已吃了多少个不自量力的道士!”老鬼显然没把两名鬼军放在眼里,自然就更没把我放在眼里。 然而,我这人虽然行事很低调,但实力就不是很低调了…… “行,我听懂了。就是不讲理呗,谁拳头大谁是王法,对吧?” “你说的没错!呵呵,我堂堂鬼王,吃人无数!看你的灵魂很有点趣,等下我吃你的时候,一定会细细品尝……” 老鬼正说的高兴,我神魂里的五小鬼王却是忍不了啦,齐齐对我龇牙咧嘴求战,我一笑,开放神魂海,头顶佛轮现,五小鬼王落入房间。 和几个鬼军不同,五小鬼王的自身力量太大,没办法轻而易举的释放出来,必须运转神通才可以。 这老鬼被打断话,很是气愤,一出手黑色鬼雾朝着我身前的鬼军杀来,可能以为我招来的还是『阴兵』,他的实力足以秒杀。 可惜,他这个什么老鬼王我是不认识,我只认识成道时阎王送我的这五小鬼王护法。 我估摸着,应该打得过吧? “……咯咯咯……咯咯……咯……” 黑雾只瞬息间就被吞了个干干净净,五小鬼王中小肚微圆的那位,正舔着嘴,脸上一副偷吃零食的臭美满足样。 老鬼看清五小鬼王后,彻底傻眼了,嘴巴里不停的打架。 “鬼王!千年鬼王……整整五位千年鬼王!”老鬼身上的鬼气凌乱了:“你,你头顶有佛轮……难道你是地藏王转世?!” “是吗?我自己怎么不知道?”我装模作样的假假思考一下,然后一拍脑门,露出恍然大悟状:“差点忘了,你刚刚说谁拳头大谁牛逼是吧?那行,那就打吧!” 不就是不讲理嘛,谁还不会呢。 五小鬼王得了我的同意,瞬息便围住那老鬼,接下来更是没有丝毫客套喊话,抬胳膊抬腿就打! 鬼气弥漫,通过五小鬼王回馈给我的心意,我知道了面前这老鬼还真是个名副其实的鬼王,并非自抬身价吓唬人,可是啊,却只有百年道行。 一只百年鬼王『单挑』五只千年鬼王!这勇气,不一般,很不一般啊。 真真是一顿暴揍! 哪还有什么鬼法精深可言,实力相差太悬殊,完全就是死克,正所谓一力降十会,一百斤力气的少年打加在一起五千斤力气的壮汉!还需要什么花哨? 就是纯虐。 老鬼凄厉的惨叫从愤怒高亢很快变成哀嚎求饶。 然而,鬼之间应该是不需要语言沟通的,他说这『人话』给谁听呢? 给我? 期图我动『恻隐之心』? 真是奇怪了, 我大小也是个眉清目秀小小帅的容貌,从小谁见都夸我聪明,可如今怎么总有人以为我是个傻逼呢? “揍!用力揍!不用给我面子。”为了表明心意,我特意把心里话喊出来,临了还不忘朝一旁吓得索索发抖早看傻眼的红衣女鬼抛了个媚眼。 可我怎么看都觉得她瞧向我的目光像是在看狼外婆的小红帽…… 真是了,非要把人家当狼来看……那…… 灰太狼不行吗? 我觉得自己挺可爱的呀。 暴揍还在继续,鬼气层层飘散,我瞧着那老鬼的惨样,估摸着这是完全可以直接把他打成魂飞魄散的节奏啊! 我还真没见过鬼魂被生生揍到魂飞魄散的样子,真是,精彩呀,期待期待, 早知道晚上买袋爆米花回来好了…… “小子!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老鬼怕是也知道再这么被揍下去就是个魂飞魄散的下场,于是撂下一句狠话,拉住红衣女鬼就这么在空气中眨眼消失不见。 ……可我没眨眼啊。 我一呆,鬼魂会飘我是见过的,但就这么凭空消失,跟『大变活人』似的,我还真是从没见识过。 这自然不是用来遮凡人的鬼遮眼,只是肉眼看不见,必定五小鬼王在这呢,在他们面前玩鬼遮眼就纯属扯淡。 但五小鬼王回告我的心意的确是老鬼和女鬼『消失不见』…… 怎么会这样? 难道一只百年鬼王的鬼法竟然比五只千年鬼王的还精深? 太搞笑了吧? ——哦!原来如此。 自然不甘心的五小鬼王告诉我,这种现象出现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里是老鬼的巢穴! 只有这一种可能,才可以做到空间瞬移。 难道这里竟然是那老鬼的宅子? 那岂不就是正八经儿的『鬼宅』?! 五小鬼王施展鬼法,果然找到关窍,在我的要求下,引着我走出房间,朝着老鬼的藏身处找去。 ——不会放过我? 呵呵,咱们彼此彼此。 五小鬼王引着我走下三楼,一阶一阶的朝下,二层,一层,漆黑的鬼宅里,除了有阴风阵阵,一切都沉入在死寂中。 一楼的转角处,竟然有一个不起眼儿的暗门! 看建筑格局,应该是老宅的地下室,老说法是地窖,是用来储藏酒水粮食的地方。 不过门怎么会开在这里? 看起来应该已经好多年未用,斑驳的几乎和墙体一个颜色,尤其在黑夜里,若不是五小鬼王的指引,我根本就发现不到这宅子竟然还有一处地窖。 我正要打开门,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年轻人……” 我的耳边忽如其来炸出一声苍老的呼唤。 尽管声音实际上很轻,语气也并不恐怖,但这出现的地方,却太恐怖了! 我惊心一跳猛转过头,只见就在这地下室角门的墙角处,竟然还蹲着一个穿着黑灰色衣裤,皮肤黝黑,不仔细去瞧,几乎融入夜色里的『老爷爷』! 待我瞧清他,越发吓一跳! 因为我发现他竟然不是鬼,而是人!活人!! 鬼吓人,尤不怕;人吓人,吓死人! 很难想象,我已经在这里居住一个星期,从未见过活人,那这个老头儿…… “老人家,您这是……内急路过?”我能想到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人有三急,老人家憋不住尿跑这里墙角正要来一泼,被我碰巧遇见。 然而老头却否定了这个遐想,依然那么蹲着看我,说:“我住在这里。” “啊?!”我心又是一惊,随后想起来一件事,就是老房东曾经告诉过我,这里,的确在二层租住给另一户人家…… “那,老人家,你的家人呢?大晚上也不担心你一个人出门……蹲墙角……万一蹲出个好歹来?”我说完这话,就觉得自己说的哪里有点怪怪的。 算啦,不重要。 “家人?有啊——”老头的语气有一种呻吟般的拉长音,低沉、诡异,听着就像是家人根本不是活人、甚至不是人的感觉! “大爷,你说话能不拉长音吗?这大半夜的,我怕您把……鬼吓死,不道德吧。” 这是鬼宅,除了我就只有他一家子,我本来想说会吓死人,但想想,这里的确除了我外,只有鬼…… 我还活着,那就只能是会吓死『鬼』喽。 老头似乎听的好玩,对我咧嘴一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他上唇里的两颗虎牙,与常人相比,格外的长…… “家人怕生,不愿轻易见人。但从你搬进来第一天,我们就知道你来了。”老头说到这收起笑容,板起的脸隐隐看起来有一种阴郁狠厉的错觉:“只是没想到这里还有人敢来住,住进来的,竟然是你……” “……”我有点凌乱:“老人家,我们……认识?” 老头不置可否,目光瞧向那扇通往地下室的角门,说:“这里不能进,会死人的。” 一股冷风自我身边呼啸而过, 只穿着裤衩背心趿拉板的我,浑身冷颤。 “很冷吧?何必呢——” 老头的话,又一次变得似呻吟般悠长、诡异…… 窗棂上的那只喜鹊落在我脚边的地面,死黑色的眼睛盯着老人,张开翅膀,发出『嘎——嘎——嘎』的啼声。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3章 天地烘炉炼凡心 第023章天地烘炉炼凡心 即便是炎炎夏日的夜晚,也总会有些地方,一阵风吹来,只觉得浑身寒颤。 这便是,阴风阵阵。 身具灵气精神新。 古人常赞曰:天地钟灵秀,集于一身。——这种人往往自孩童时便天资聪颖,精气神喜人,被人们喜爱。 ……只是这并非全是好事,因为鬼魂阴物,也都喜欢『吃』这样子的灵魂,可倍增邪修。 于是,这样的孩子,往往容易被阴物缠住,女孩子特别容易会久病缠身,便是男孩子也易『中邪』,轻则成长为胆小鬼,重者精神失常、生命堪忧。 古时候,家家户户孩子多,这种人魂者若不能自小修炼,多数会『夭折』,养不大。 即便是我,也算是自小修炼,仍然逃不脱这宿命。记不清小时候是哪个算命师曾明言给我,说我十八岁时生命会有一大劫难,渡得过,这一生才算安稳。否则,便是夭折…… 我家自我十六岁时家道中落,从八十年代的万元户,(那时候工人月薪只有三四十元。),因为国有企业腐败,工人工资多年未发,只是普通工人的我的父母,家庭变成了连我的学费都付不出的贫困户,又赶上家中房子立于市中心地段,那里要改修立交桥,必须拆除,我家那房子又奇奇怪怪的变成了『违建房』,分文不给,这一下,便彻底落破了。 那时候的社会还不算开放,工作机会很少,父母只是一辈子工厂里的工人,毫无社会求生能力,将社会看成只有流氓地痞骗子奸商才能生存之地,是洪水猛兽…… 第一次听见父母因为钱而吵架,内容涉及到『再这样下去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我是家中独子、独生子,但凡父母还有一点办法,也不会在我复习的时候吵架。 还记得那是初二上学期吧,我当晚躺在床上,临睡前想,也不复杂的想:书上说,穷人孩子早当家。 我还只是初中生,接下来还要读高中……大学……那是要好多年,学费越来越贵的持续下去的负担, 且当时补课风已盛行,因为在市中心上学,天天都能听到同学们谈论补课费的高昂…… 没什么,那就不念了。——我自此以后,便开始放弃学业,每天踢球、逃课、打台球、打架……除了泡妞,我基本把坏学生的人生过全了。 成绩自然也激流直下,从排头兵变成了吊车尾。 而这一切,都只是我生命劫难的开始, 初三时,我跟人学做生意,好不容易从家里拿出三百元钱起手摆小摊,卖磁带,然后,在赚到七百多元的时候,被教我做生意的师傅、我全心全意信任的男人,以『帮我上货』为由,把我所有的钱都骗光了…这仍然只是我那劫难里的经过, 最致命的是在我到达十八岁时,家里因为没了房子必须四处租房为生时,搬进的那个居民楼。 在那里居住时我家发生过很多怪事,我家养的宠物狗生崽永远活不大,不是流产就是难产,即便生下来的婴犬也会莫名其妙的一个个死去…… 父亲总是闹着要跳楼、要自杀…… 而我,得了人生里第一场大病——『肺炎』。 尽管只是一种重感冒,但的确是会死人的。我第一次知道『喘不上来气』的痛苦滋味,我一个从小跑着跳着踢球长大的人,竟然连走一步路都无比的艰难辛苦,仿佛随时会断气一样。 那时候,我在梦里遭遇过两到三次那个老妇鬼,自然不是同一天,但都是它在闹事,在此之前,我从未做过噩梦。还记得那时候我可没什么道行,那老妇鬼在我家里荤闹,我在梦里打不过她,在那时候的梦里,我根本使不出力气,感觉灵魂是衰弱的。记得就在最后一次的梦里,我被堵在门上,我眼看着那老妇鬼就要把我掐死,这时候我母亲在屋子里冲出来,一把拉开门,然后把我推出去,高喊:快走!——接着门重重关上!我在楼道里麻木缓慢的下楼,没走几步,就听见了屋子里我母亲的惨叫。我想冲进去救她,可我知道那门我打不开,而且,我打不过那只鬼…… 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感觉到自身的『弱小』,然后,我这一生,再没有被任何人帮助过,因为我要做一个强者,母亲的惨叫声,我不想再经历这样子的软弱。 后来搬走时才从邻居口中得知:那屋子闹鬼,因为死过人,还是凶死,屋子里之前的女儿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上吊自杀,老母亲怨气用菜刀自杀…… ——自此后,我的劫难才算真正结束。随后,才找到了自己的初恋,一个让我爱到骨子里,也在分手后痛到无以复加的女孩。 ……………… 但今日的我早已不同,多年修炼已然成道的我,再不畏惧什么鬼怪。这世上的恶鬼,也没有能打得过的! 我干脆利落的拉开通往地下室的角门,不理目光余角里,那老头诡异的笑容有着怎样子的暗示或心思。 我迈开步就走下楼梯。 漆黑的『地底世界』,每一步都像是朝地狱走去。 没有灯,我也没有照明工具。 但没关系,我早已不畏惧黑暗。 我就这样稳稳的走到地下室底,找到灯的开关,打开, 昏黄阴暗的灯光,依稀着照亮整个地下世界。 堆砌在墙角的杂物,发出陈旧的霉味。 除此之外,空荡荡的地窖,什么也没有。 嗯?不对,并非什么都没有,而且…… 竟然是树桩! 在地下室的中央处,竟然有一座树桩矮矮的存在着,昏暗的灯光下,若不是五小鬼王提醒我,我几乎看不见它。 那是一颗被整颗锯断的大树,真的很大,树身有水缸那么粗! 这样大的一棵树,尽管已经被锯断,但可想而知,它的树根早已足够蔓延包裹住整座大宅的地基! 地基?嗯…… 原来如此! 我忽然想清楚一件事,古时候的老宅都是由近处树木建造而成;在江南,素有一种风俗,便是在家里生下男丁后,同时种一颗『水杉树』,这种树木长得笔直且快速,只需要五七八年就可以有五层楼那么高,是上好的建房材料,也是孩子长大成人后,砍断用来为家中孩子盖新房的根基。 古时的人和今日可不同,尽管如京城那般地界房价也不低,但在其他绝大多数地方,子孙新房都只需要自己搭建,根本不怎么花费钱财。 而这颗树,显然就是这处老宅的基础。 随后在破漏的水泥墙夹层里,潮湿发霉的木柱,我印证了这个猜测。 只是,这里俨然是一座鬼宅,这样说起来……这是一颗老槐树! 只是,什么人会特意用『鬼树』置宅? ……原因已无法知晓,但显然也绝不是个普通人,只有修炼者才敢住这样子的房子,也才震得住鬼怪。 “原来你是个槐树鬼。”我走进,看清了槐树桩切口处,竟然有暗黑色的陈年血迹印,终于弄清楚,我遇见的老鬼是什么了,难怪他能瞬移,这宅子本来就是它的身体! 也难怪它是个不男不女的样子,因为它本身就是无性之身。 呼呼呼—— 浓烈的黑雾在我一句问话后自树桩中翻滚出来,同时响起了那老鬼的话:“地狱无门你自来投!今日这里便是你的阴曹地府!任你道法通天,也休想逃出我这『一地阎王』!” “哟!说的好吓人……啊……”我正要冷笑嘲讽,那黑雾已包裹住我,我只觉得脑袋发昏,下一刻,噗通!肉身摔倒在地,人事不省。 只是,我却并没有因此失去意识,恍惚只有几秒钟,再清醒过来时,我发现我已经来到一处狰狞恐怖的地方。 这里的四周充满着树根一样的粗大墙梁,黑雾鬼气充斥其间,前后只有一条狭窄的甬道,却给人一种来去全无尽头的感觉,仿佛『黄泉路』,无来无往,往哪边走都是一条不归路! 槐树老鬼,正站在我的面前不远处,瞪大着一双鬼眼! 然而,瞧着它那怪异的表情,怎么看,也不像是要吓人,反而更像是被惊吓到的样子。 “你!你!你不是人!你到底是什么怪物!!”老鬼忽然指着我大吼,那激动样子,特像骂人。 我当场就不乐意了,回击道:“你哪只眼睛看出我不是人了?左眼右眼还是屁、眼!” “你怎么会有翅膀!”老鬼指着我,手指都在哆嗦,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吓的。 翅膀? 我一听这话,身后两翼便有了感觉,本能的动起来,两只金色翅膀展翅到我身两旁,要我自己看了个清清楚楚。 我也是一愣,随后想清楚一件事:“这是我的魂身……所以,老鬼,你刚刚用邪法把我拘魂到了这鬼地方,是不是?” 这里应该就是槐树老鬼以本体构筑出来的鬼府, 想清楚身在何处,我自然不慌了,还饶有兴致的打量这一番景象,不住点头赞叹道:“的确也称得上地府了,你还使鬼法把我魂魄抓来这里,呵呵,还真大小算是个阎王呢。” 统一方鬼蜮,抓生人魂魄囚禁,正是地府套路。 只是,老鬼显然没有我的心情,因为在我身后,无边无际的护法蔓延到看不见的尽头…… “你,你身后那些……都是什么?” 我还是第一次灵魂脱离肉身,这可和有肉身桎梏时不同,当我灵魂脱离肉身,不仅是自身失去肉身束缚,我的护法们也因此失去了束缚,不需要藏匿在我神魂海中,所以自然一同显现出来。 就是人好像有点多…… 一大护法、左右护法、五小鬼王、三千鬼军、十万妖鬼水军。 “我的护法啊,不然能是什么,你别看人多,每一个都实力强劲,可没有纸老虎,都是精英呀!”我的话引来身后一群大笑声。 说起来,虽然已拥有多年,但我从来也不会闲着没事去做什么降妖除魔的蠢事情,所以大家都很闲。 他们可比我更闲,因为我至少还有肉身拖累,要吃饭工作,他们根本连饭都不用吃。人家一个个都是『餐风饮露』就能活的很好的。 最奇怪的还是一大护法,哪怕我灵魂离体,他依然没有出关,依然呆在我神魂中闭关,按着他说法,现在的他实力太强,而我实力不足够,所以他出不来…… 感觉有点不明觉厉的味道。 算了,不管他。 “你刚刚好像说,这里将是『我的阴曹地府』是吧?”我笑着看向老鬼。 老鬼猛跺脚,一副后悔莫及的样子,急道:“不要以为只有你人多!这无数年来,死在我手上的生魂也不少!他们尽数被我奴役,你要敢打,依然要死!” 老鬼话说完,它身后浮现出很多孤魂野鬼,一个个鬼样凄惨,人数倒的确不少,密密麻麻,人数怕也不少千人。 “我就喜欢你这装逼的态度!”我冷声一笑:“打架嘛,就是该往死里打!一方死干净才算完!不然整得跟过家家似的,有什么意思。——兄弟们,给我打!” 然而,比人数,真的没有可比性。 鬼门神通,可大可小,别看甬道窄,但变小一样大军压去! 身材变小,力气可不变少。 一个碰面就是灰飞魄散!无数只孤魂野鬼化作飞灰四散消失。 尽管这里很多野鬼都是无辜生魂,但只要入了槐鬼身,永远也不可能解脱,正所谓同生共死,因此我也自然不需要装客气假慈悲。 槐树老鬼被五小鬼王几下打成重伤,逃遁开,远处对我喝骂:“不要以为你赢定了!乖乖归顺我,否则我这里有一宝贝,可让你们顷刻间全军覆灭!大家同归于尽!” “法宝?呵,我活这么大,还没见过法宝这种东西呢。今儿还就非见见不可了!”我心里生怒,这老鬼竟然想要奴役我? 正所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算真的打不过你,我还能死呢! 真真是,好不要脸的老鬼! 我当先展开翅膀,飞速朝他冲去。大军在身后紧紧跟随。 老鬼看我冲过来,狞笑一声,转身就跑。 这一跑一追,尽管飞速,却也足追了十五六分钟,已不知多少千万里路程。 这在肉身世界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说,人鬼两界,确实不同。 但终有尽头, 老鬼停下来处,身边,有一鼎巨大丹炉模样的纯光体,燃放着圣洁的白光,屹立在那。 “天地洪炉?!”我呆住,因为我一眼就认出,这正是欲杀我不成,反助我成道的青丘妖族大杀器! 怎么会在这里? “嗯?天地洪炉里怎么会有一个小女孩?” 更诡异的,是我竟然发现那座可以净化世间一切邪恶的天地洪炉中,竟然装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 “大哥哥,你来里面陪我玩好不好?”小女孩趴在烘炉边缘,仿佛贴在玻璃上一般,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粉雕玉啄的小脸上,流露着毫不掩饰的、兴奋的、希冀的光芒。 前尘往事如烟起, 又缥缈了几个光阴。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4章 你可愿拜我为师 若阳光有生命;若黑夜有情感;若我们可以清楚『生命是什么』, 那有关『天地洪炉』的一切,就不必感觉奇怪。 并没有任何物质包裹,它也不受一切束缚。它是能量体,人类也是能量体,万物都是。 与其说它是丹炉,倒不如说是丹炉形状的能量体,更贴切。 它很像是一种『光』,是不受拘束,也不增添束缚的,万物都可以自由进入其中,如履平地。 只是不洁的灵魂,会在踏入那一刻,被净化。 ——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忽然消失不见的人事物吗?比如百慕大三角、神农架、消失又重现的飞机、幽灵船…… “大哥哥,陪我玩好吗?我一个人好无聊啊。”天地洪炉中的小女孩,好奇的、兴奋的,看着我。 我有些呆住的望着她。 她自然是漂亮又可爱的,绝不是什么丑八怪。 可是,这却不是能让我惊呆住的原因,尽管能够栖身在天地洪炉中使我很惊讶,但也只是刹那之间的事。 可以让我惊呆许久不能自己的,是她竟然是一个妖!狐妖!更要命的……她的尾巴……有八十一条! 八十一尾狐妖?! 我呆看着她身后欢快摇动的九条尾巴的末端各自再分裂出九只小尾,只觉一阵眩晕。 这种狐妖我只在传说里听说过,八十一尾狐妖,又称『狐仙』! 和凡人所说的那种随便一个狐妖就叫狐仙不同。 这不是称赞,而是真实的形容。 尽管狐仙也只算『地仙』,还并不能飞升天仙,但古籍里偶有隐晦提及,都描述着她的强大与恐怖,若是修善狐仙,便能福佑人间;可若为恶,必然生灵涂炭! 而眼前我遇见的,竟然还是『先天狐仙体』的最强狐仙! 她若未夭折,未来可真是足以影响人间的一场变数,真是福祸难料啊! 若是道士或绝大多数修道者遇见她,怕是基本就要被斩妖除魔,然后取丹取皮为宝,取血肉炼化为食,以增人寿。如此一来,自然避免了未来隐患,宁愿不要她福佑人间,不祸害天下就足够。 我呢? 杀还是不杀? 老实说,我根本来不及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我的神魂里,一直闭关不出的『一大护法』已经告诉我一件事实: 面前这小女孩,是他的女儿。 这件事我是知道的,便是上一次在魔都生活时,他离开我,前往长白山寻找青丘一脉,解决之前欲害我阻我成道的因果。 那是他唯一一次离开我,我们都知道,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天意』。 我是感悟天道的得道后,他出现在我的神魂里的。 身受天命,他为我护法,自然不可离弃。 不过我们都知道,那是我成道后必须要去了结的因果。我因为身处乱局分身乏术,被人间牢牢纠缠住,本人又不修神通,所以难以前去,只好由他代劳。好在无人知晓,如今也都已安然过去。 那时历经多月方回的他,我除了知道那一战让他收获颇丰,因此闭关精进,再就是他在那有了一个女儿。 就是那个被老夫妻抱走依托青丘未来的女孩,她是我护法的女儿。 至于谁是妻子呢?我不知道,也没有问,但我想,应该已经死了。 今日看着她,一切恍然大悟,我一直在寻找的阎王令转世,就是她! 阎王自然无亲,生来便无亲人,母死,父离,满族被灭(虽然严格说起来,这事算是我做的……),由族中老人托养长大,但却同时身负着青丘狐妖血脉和天命大道护法血脉…… 如此身世,的确足以托生『阎王令』这诺大『业身』。 举凡地府法力,皆为业力。所谓业力,便是引气入体的基本全都以『人死后的怨念和罪恶』所炼化。 十八层地狱可不仅仅是用来惩治生前罪恶的,还是一种榨取恶魂怨念仇恨,以此修炼业力的鬼修至宝。 她如今虽然蒙昧,智慧未开,不能知晓『真我』,但终究是阎王令魂,一出生便注定灵魂装满业力,可轻易影响周边人心,变得丑陋、邪恶、偏激、疯狂,如此一来,自然祸事不断,甚至有一日,尸骨成山! 然而,这也正是她欲转世修炼的原因。 事实上,许多大能鬼修,在地府修炼到一定境界后,都需要经历这一遭投胎转世的『洗心革面』之修,将业力化为『混元一气』,也就是佛门所说的『不垢不净』。 今日见她能在天地洪炉中玩耍,那自然足以证明她直至今日,灵魂里仍不存在丝毫邪恶,只是这种整日关进烘炉不接触外界世界的修法,又有什么用处呢? 不过是泥雕的菩萨,再是精雕细琢,遇见天地风雨,便会被毁坏一空。终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然而命运就是如此奇特,自得道时被狐妖害、成道了因果护法赴战、至护法与狐女结女婴、小五找我寻阎王令转世、再算上今日见她,我与她之间的渊源颇深,似注定要助她一程,了尘缘、结圣心。 既然如此,哪管他来日人间是否有洪水滔天,助你一程又何妨。 “好啊,大哥哥陪你玩。”我收回惊愕,答应她的邀请,也是要她见证我的实力,这天地洪炉,可不会炼化我。 我与她一样,都是灵魂纯净无暇。只不过她是混沌蒙昧一片空白,我则是成道神魂稳固不堕凡尘。 但,这不代表我就会忘记那一旁老鬼的存在。 “给我看牢他,若敢有异动,直接杀了。”我对五小鬼王交待一声,然后便走进天地洪炉当中。 槐树老鬼一方面确实不敢异动,但同时也是心存侥幸,他显然知道这天地洪炉是什么功用,估计当初所说可杀灭我,多少人都会死干净,便是想用天地洪炉净化我。 这样一来,灵魂不洁的,自然就魂飞魄散。 可惜,他算错了。 只是,他为什么会得到天地洪炉?怎么得到的?这些疑问,还需要问他,但不急,都只是些小事。 “哇!大哥哥,你好厉害!旁边那个坏叔叔在这里陪了我几年,我好多次要他进来陪我玩,他都不肯!坏死了!”小女孩见我进来,开心的手舞足蹈,在一片纯白光芒里,扑进我的怀里,那开心的样子,恐怕自出生以来,就被关在这天地洪炉中吧?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童年,有些人是开心的、也有另一些人是不开心的。 细算起来,我和她父亲足称兄弟,那她也算是我的『干女儿』,如此一想,又想到她注定多苦多难的一生,真是心疼啊…… 我把她举起来,在天地洪炉中扮演旋转木马,举着她转圈,把她放在肩膀上玩骑大马,然后是『跳房子』……许多许多,她一直一直的笑个不停,直到最后她玩累了,就这样搂着我,趴在我怀里睡着。 神魂里,一大护法对我深深一点头,我对他说:不客气。 烘炉中的白光令我惬意,淡淡的暖意围绕在我的四周,可以安静下来的岁月,真的很美好。 待她悠悠醒来,再看向我的目光,已经有了一份依赖、眷恋。 我看着她,微笑着、真挚的问:“你可愿拜我为师?”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5章 许你文章淬仙身 阴风阵阵,阴冷中藏着几许阴柔,不知那其中,又藏着几率凄凉与哀愁。 如人生,大抵如此。 “你可愿拜我为师?” 我这一生,从未想过要收徒弟,实在是,我修成的乃是天道,是天命,非凡人所能启迪。对修炼者的先天资质要求颇高。 但她不同,八十一尾小狐仙,从一出生就超脱凡间道。如果是她,或许可以传承我的道吧。 “大哥哥,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眼睛里那个纯净明亮的样子,好像夜空里的星星呀,一闪一闪的。”小女孩说到这里,淡淡轻眉间奇怪的闪过一抹苦恼,就那样的看向我:”大哥哥,我可以做你的老婆吗?我想一辈子有你陪我。“ 我好悬被自己嘴巴里的口水给噎到,这话题,好辛辣啊。 “别看哥哥长的年轻,其实哥哥已经是快四十岁的人啦。虽说年龄不是问题,可你这个年纪,考虑这种事情还太早了些吧?”我当然不会答应,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有时候,我觉得禽兽不如更好一点。 “做师徒一样可以一辈子呀。师父不会收更多弟子,只会收你一个弟子,即是首徒,也是关门弟子,是真传弟子,是可以继承我一身衣钵的人,事实上论,这是比夫妻更重要更紧密的情感关系。所以,做师徒,师父一样可以陪着你一辈子的。” 小女孩想来也不懂夫妻的具体意思,听完我解释,转忧为喜,双眼里迸射出喜悦的光芒,开心道:“好呀好呀!那我要做师父的徒弟,做一辈子的徒弟!”说完,她喜滋滋的给我磕一个头,欲行拜师礼。 我拦住她,微笑道:“不拘俗礼,你师父我最不在乎的就是这人间的道德礼仪,所以你自然也不必遵守那些规矩。记住,这世间的许多规矩,都是给凡人制定的,我们不是凡人,不需要遵守那些东西。” “师父我是佛门轮回修的真传,自出生就自带气运而来,我母亲家族往上三代,为佛修大家,代代虔诚,我母亲的姥姥那辈,还有修炼成真佛之人,是因为这样的大机缘,我今生才会投生在这户人家。否则,在无神论的时代,贸然投生在所谓大富大贵之家,才是毁自我根基的大坏事。——师父自小修炼,记不清具体,只记得应该是刚会走路不久后吧,我的师父便找到我,与灵魂间传我修禅的法门。——你虽初为佛修,年龄也不似我修炼的早。但你自出生以来,便在这天地洪炉中温养仙身,使灵魂不昧,却也是得天独厚的大造化。” 我爱怜的抚摸着她秀发滑顺的小脑袋,脑海里想着她和我第一护法的关系,有些许不忍心,然而:“有些规矩终究还是要守的,也是为你好,若你命中与佛门无缘,便是师父再怎样拉扯,也注定一事无成。在正式结为师徒前,师父还要简单考核你一下,来,坐禅给师傅看。” 佛修一切修炼皆源于禅修,若这一点做不到,那再好的妙法,也是无用的。 小女孩喜滋滋的脸上没有任何变化,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也的确不需要有担心这种过于世俗的思想。 我教她坐禅在地,腿随便坐个自在禅,禅修并不是非要莲花盘的,那只是一种修身的多法。我纯修魂一脉,不讲究一切身外事。 她按照我的教导坐禅,手结法印,闭上双眼,然后问:“接下来呢?师父。” “首先是入定,也就是静心,把心静下来,不为外物所动,不为人所动,不为一切所动。” 小女孩听完沉静下来,宁静缓慢的度过十分钟。 我看着默默点头,对于许多凡人来说,仅仅是这入定,也是做不到的。 “师父,我的心静下来了。”小女孩依旧闭着眼睛,对我说。 “是吗?那为师要考校一下,你是不是真的静下心。”我轻吸一口气,悠悠说道:“知道吗?你的母亲是狐妖,父亲是你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的陌生存在,你,是一个杂种!” 小女孩依然闭着双眼,端坐禅身,轻声回答我:“奇怪,师父,我这时候应该愤怒的吧?可是我愤怒不起来,我的心告诉我,那似乎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是我,那些来历不是我,我好像不需要介意那些。” 我松了口气,笑着轻声说道:“不错,无喜无悲,正是入定所感。” “接下来,忘记这个世界,忘记身边的一切,也忘记我,只需感知我的声音。感受除了自己,这个世界无所存在,一切皆是幻象,皆是虚妄。”我传下接下来的禅修。 时空宁静,又是十分钟过去。 “师父,我的身体似乎变得透明,我能感受到微风自我左边吹进来,又从我的身体右边穿堂而过。”小女孩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满意的露出微笑,轻声说:“没错,这就是无物境的自我感觉,你可以感受到微风吹透肉身,代表你的心已无外物,这世界一切皆与你无关。好,非常好!接下来,就是最后的考验,你,要忘记自我,忘记你自己,不止没有世界,也没有你,达到真正的无物无我。” “啊?师父,我有点不懂,我若不是我,我该是谁?” “是混沌,是虚无,是无所存在也无不存在的灵。” 三十分钟, 师门规矩,三十分钟内坐到无物无我,才可入门,正式佛修。 所以说,许多功夫都是需要童子功的,成人心乱眼杂,根本做不到这最基本的考验。 一切考验都是为了日后修炼,连入门都进不来,就别提未来成就。 但她做到了。 三十分钟,无物无我,闭上眼,我已感知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她存在。 这就是回归真根本的灵魂之纯净。 “好了,起来吧。从今日起,你我便是正式师徒。”我把小女孩从地上拉起,为她轻揉有些麻痒的腿,她懒在我身上,脸上绽放出纯净的笑容,喜悦着说:“师父,我感觉好舒服啊,我感觉我的灵魂就像是接受完一场洗礼,就像灵魂洗了一次澡,特别干净清爽的感觉。” 我微笑着回答她:“不错,就是这样子的感觉。古时天子也有模仿这一点的,所以有祭拜祖祠或神坛前,要斋戒沐浴的规矩。不过,后来都流于形式,早已失去神韵。——既然你我已正式为师徒,那我们这一脉师承,你也是要知道些的。” “哇!师父的师父一定很厉害吧?”小女孩依赖的躺在我怀里,嬉笑的问。 我点头,回忆儿时,感叹道:“你师祖是非常厉害的,当年在我儿时,师父传授我本事,完全是自灵魂中传授,真正做到了法不传六耳。师父至今都没见过师父真正的样子。——我们这一脉乃是佛修隐门,根子在福建的十万群山之中。但和福建本身无关,只是师父闭关的地方罢了。既然你已能感悟道无物无我,就该明白,一切物质存在,皆为虚幻,是梦幻泡影,是虚妄和虚无。” 小女孩点头,看样子也是个似懂非懂的。 我微笑看着她,手抚摸着她的小脑袋,接着说道:“师父他老人家年龄应该已经超过两百岁了,不可能还在人间走动。我们这一门是隐修,除了为师因为一不小心,而被世人所知,其他皆为隐修,是可以自由自在在天下行走,而不被发现的。你若可以,也切记,盛名所累最是无聊,能闷声发大财,切莫为人知晓你是谁。——师父这一门,同门也不多,虽然我师父高龄,但徒弟很少,在我之前,只有一个,是大师兄,在我之后,新收一个,估计也是最后一个,关门弟子,是小师妹。我这一门,总共就只有这么多人。” “当然,现在还多了一个你。”我拉起她的小手,“如今师父早已在深山中闭关不出,大师兄为师父护法,所以也没工夫收徒弟。但我这一门,没有凡物,小师妹的真身是鱼妖,古有句话说:鱼跃龙门便化龙。小师妹未来自然是要修成真龙天子的。但眼下还刚刚只是入世修炼,未来究竟能否造化,还要看她自己。——我这一门,没有任何清规戒律,不戒一切色欲,但不戒并非存在,未来等你也能成道,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区别。——哦,对了,清朝时候有个反清复明的天地会,这个帮派,起源于一个明朝将领,而我们的师门前辈,便是当初从清兵手中救下那将领的人,因此,我们师门这一脉,与他们也算得上一点同门,有些同门之谊。但总归是人间凡物,也不必太在意,你自己心里知道就好。那帮派发展至今,也早已分支繁多,当中利欲熏心之人不少,难见侠义清净之处,你来日若遇见,能避开则避开,若是真起了大冲突,避无可避,可请有九书之人,和他们讲我们师门来历,可保你无事。不过终归是人间事,皆是小事,我师门一脉,也基本是不联系他们的。” 讲解完师门来历,我认真的看着她:“你有名字吗?” 她摇头。 我早猜到一些,能自小放入天地洪炉中,显然是要切断人间一切,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师父修炼没有法号,名字便是法号。师父如今化名夫子,本名本身便是师父自己所取,许的是师父一生喜好。如今你做我徒弟,可与我同姓,至于名字,需是你心中追求,日日时时念,便是时时提醒。你的心中,渴望自己成为怎样的?” 小女孩想也不想的回答我:“我呀,我自然想成仙啦!我要做真正的仙人!” “这个自然没问题。但一切修炼皆有童子功,修仙是目标,达到目标的过程,就是童子功的真意。除了师父传授你的修炼,你可有真心喜欢的事业?以此入道,来日入世,才能立身安命,不堕红尘百样业千种欲。——师父不急,你好好想想,想好了,师父为你命名。”说完,我也不催她,就在一旁安静的陪伴,看着她小眉皱起,认真思索的样子,不禁好笑。 良久也没个动静,我索性也不再看她,从身上取出幻化出来的纸笔,安静的写起我的小说。 又过了许久,小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我身边,瞧着我写的故事,只看的津津有味, 我也由着她解闷, 忽然间的,她也不知道看见哪一句觉得文采感动,惊喜道:“哇!这么枯燥的事物写出来竟然这么好看!实在太精彩啦!” 我微微一笑:“这就是艺术家的世界。心是美丽的,看见的一切就是美丽的。美无所不在,天地造化,自有妙处,你无法发现,是你修炼还不到火候,只要火候足够,你也能发现世间万物之美。或者可以这样说,是否能发现万物之美,也可以检验你的自我修炼进境。——师父的文采,受限不是童子功出身,时日浅薄,所以还难以做到,让世间一切唯美于纸上笔下。就比如你刚刚对师父说的‘我喜欢你’,知道在诗仙笔下,会被抒发出怎样美好的景象吗?” 我找出那篇对于他来说或许只能算一词戏作的诗,读给我徒弟听,在我眼中,他就是现在这个时代的诗仙,活的诗仙。 —— 我有一个秘密。 我想让世界上每一滴冰冷的雨,都不会淋湿你。 我有一个秘密, 我想让你每一次伤心的别离,都会迎来喜悦的重聚, 我有一个秘密, 我想把全世界的彩虹,都放进你灰暗的心里, 再把你眼角的泪滴,都变成你嘴角的笑意。 我有一个秘密, 跟随着我每一次心跳,每一步足迹, 它像我的影子,出现在每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里, 它像静谧如雾的呼吸,笼罩我小小的天地。 我有一个秘密, 一直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 像个写了一半的谜语, 这个秘密, 有简单的名字,有永恒的气息, 我的秘密,叫 我喜欢你。 —— “哇!真的好好听啊!对比起来,我刚刚说的我喜欢你,就像是一句废话一样,不值一提。”小女孩又喜又忧的说。 “哈哈!虽然这么说很不好意思,但似乎,的确如此呢。”我笑起来,对她说:“怎么样?想要也写出这样子唯美的词句吗?喜欢写故事吗?” “要!我要!”小女孩的眼神里,迸发出喜悦且坚定的目光。 我微笑点头:“好,那就这样确定了,你的童子功,就是写小说。和他一样,他也是在你这般小的年纪里,就开始读故事写故事了。” “谁?” “当然是这位诗仙喽,碰巧他的家业就在魔都。等明天我带你去看看他今日的成就,他虽然不修炼,但是却是在文采中达到十分了不起的人。古便有大儒一息悟苍穹的例子。把他作为榜样,是极好的目标。而为师我之所以愿意写一辈子小说,事实上,也是由他之妙笔生花里,看到了小说的美妙,这才愿意以此伴随修炼,终此一生。作为我的弟子,若没个妙笔生花的本事,也会苦恼的吧。——从今日起,你的名字就叫,张雯仙。” “嗯!太好了,我有名字啦!我要做文采最好的大仙人!”小女孩开心的扑倒我怀里,眉眼都挤在一起的大笑起来。 一旁里,蚊声细语的,传来另一个女生的声音: “请问,你说的可是郭四爷?” 我转头看见的,正是那个将我从睡梦里吓醒的女鬼。 此时的她,眼神正在认真的朝我微笑着,只是那眼波里的波澜,如同其间隐藏着某种无法控制的足以毁天灭地的怪兽正在沉睡,她小心翼翼的保护着那层层涟漪不被打扰,不从眼眶里摔落下来,不敢让那头怪兽从眼眶里夺眶而出。 “算有一点点认识。看样子,你喜欢他?”我读懂了她的眼神。 “可以也带上我去见见他吗?” “可以是可以,但我不敢保证能见到他。我只能保证见得到他家的地址。” “好啊,这样我就已经心满意足。” 有什么东西从她的眼眶里夺眶而出,不是可以毁天灭地的怪兽,是喜悦,喜悦从她的眼眶中迸射出来,在眼波的推波助澜里化作两朵泪行,染在脸上,她的脸色,红白交替着, 不是因为恐惧,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虚伪,不是因为死亡, 是——我喜欢你。 我猜,她只是在这样。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6章 此生无歌亦可泣 知道阴风阵阵的感觉吗? 许多年前,小时候的我也是怕鬼的。记得那时候一次在夜晚的荒山里,那是一处战争时碉堡的遗迹,记得那一晚,我走在泥土的山路上,每一步都是同时有两个声音响起,我怕极了,自山顶不要命的冲下山去,几次险些撞在浓密的大树上,若不是我自小喜欢练轻功,身手灵活,恐怕,那时候也可能会死掉吧。 然而如今的我已没了幼时的畏惧,阴风啊,反而让我感觉到温柔,因为在这种生人勿近的冷风里,我可以享受安宁。 宁静,方能致远。 这些年围绕我的阴谋,那些喧嚣,让我的生命里,旧日大部分的美好都被毁灭掉,也因此,如诗仙那般唯美的文字,更显得弥足珍贵。 这表面美好着,实则满目苍夷的世界;这表面善良的,实则面目狰狞的人心,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丑陋,只有我们自己找寻得到的美好,才能够与我们以救赎,让我们活下去,充满希望的活下去。 “知道吗?宇宙浩瀚且飘渺,充斥着无数的星屑与光尘,我们每一个人,都如这光尘与星屑,在这宇宙样的,大大的绝望里,小小的努力着。纵然我们的肉身渺小的仿佛宇宙尘埃,可是,我们都是,小小的繁星,彼此的繁星,彼此呼应着,做彼此的,小小星辰。一闪,一闪,亮晶晶,我们都是,小星星。”我对女鬼说,我没有问她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已经再没有任何意义了。 那些活着才能完成的事、才能期许的梦,她做不到了。 “最后那两句,是儿歌吧?很奇怪呢,可前面的听起来很像他。”女鬼的眼泪,落地便成了血,或许她没注意过,这一幕,让看到的人,多么的哀伤。 我轻轻叹息一声,微笑的看向她,虽是女鬼,但我知她曾经的身不由己,也不气她,反倒是因为对诗仙的共同喜爱,心中多了许同好之宜,瞧着她,这心也温柔着许多。 “原话我记不全。但你猜的没错,这就是诗仙的小说里所描绘的词句。看来你已死去不少年,否则,你不会错过这本书的,它很精彩,非常精彩。”我说完,也不打扰因此陷入沉思的她,拉起徒弟张雯仙的小手,走出天地洪炉。 “哇!好多人诶!”张雯仙见到我的护法们,瞧着他们看向她充满善意与慈爱的目光,心情越发雀跃起来。 在这个年纪的她,还不懂得生与死的悲伤。 我微笑的将手抚摸在她的脑袋上,说道:“他们可不是人,是我的护法。我们修持正法的修道者,一旦修有所成,身上必然会有护法守护。否则世间妖鬼无数,若要我们整日如履薄冰的防护自己,那不仅累,也防不住。” “叔叔们好!”张雯仙很乖巧的跑过去,鞠躬行礼,模样乖巧又可爱,若不是偶尔会钻出来的八十一只狐尾,怕是谁也无法察觉到她是一只妖。 其实本也如此,若按着人是猴子演化的进化论而言,旧日的人与禽兽何异?今日的人与妖哪里不同? 都是畜生感悟天地,进化而出。 只是有些人,进化后又退化,变回畜生了。 “好!好!好!”我的护法们,个个叫好。对于我这个小徒弟,他们也是知道是第一护法的骨肉,此时见着自然更加喜欢。 “主上,小千金身份尊贵,又是幼小妖身,最容易招惹脏东西,没有护法是不行的,不如请主上分一千鬼军给她护法,以保无忧。”有护法向我提议。 直接遭到我的翻白眼回答:“她才刚刚修炼,灵魂弱小,更加没修成上丹田,你们在她身上无容身之所,难道还能陪在她身边?这若是被道士或有阴阳眼的人看见,还不在吓死。反而添乱。” 但我想一想,随后说:“护法还是要有的,不过我最强的三护法无法离开我,五个小鬼王又生性喜欢惹事胡闹,别教坏了我的徒弟。这样吧,” 我走到被看押的槐树鬼王面前,淡淡看着他:“你要死还是要活?” 槐树鬼王眉目不善的看向我,左右打量我看不到尽头的护法军团,也知道不是我的对手,游移不定的说道:“死怎么说?活怎么说?” “你锁住这么多冤魂化厉鬼,杀死无辜活人无数,要你死也是理所应当。我只需要把你封印在你的一节槐树根里,然后挖出来,烧死便好。——若是你想活,就从此诡异佛门,我会在你身上赐下佛门金印,从此不能再作恶,同时我要你奉我徒弟为主,从此为她护法。来日她若道成,你自也可超脱轮回,不再受六道地狱之苦。你怎么选?” “我还有选择吗?”槐树鬼王深叹一声,摇头道:“若是要我为奴,我宁愿死,也绝不肯。但若是做护法,我看得出这小丫头身负不同寻常的大气运,否则我当初也不会答应借她鬼府修炼,本就想与她结个善缘,以求解脱。我困囚此地几百年,早呆腻歪。只是你小小年纪,真能许我佛法金印,以解脱我肉身桎梏?” “终究是成道之人,若这都做不到,道从何而来。”我说完,聚三丹之气,自下而上,最终汇聚第三只眼处,三花聚顶,瞳孔里幻见金色佛伦,然后看向槐树老鬼,轻吐一声:去。“ 佛印瞬间没入他的魂体,他心生感应,打坐静心感悟。 我也与此同时,头晕魂迷,连这魂身都单薄了一层,边角处恍惚透明。 ”师父!你没事吧?“张雯仙担心的拉住我的手,摇呀摇呀。 我微笑摇头安慰她:”师父没事,只是师父成道日短,道行浅薄,与万物佛法金印,非常耗损元神,若是浅薄的根身者还没什么,但遇见道行精深的修者,就要十分耗费元神,先前师父也遇见过一个数百年的树灵,见到便是缘分,既然它愿意修持佛法,师父便授它金印,那一次,师父也是晕了一会儿。放心,师父有经验,晕一会儿就没事了。“ ”走吧,师父魂身状态无法太久,还是回归本体,康复的快。“我说完拉着张雯仙的小手便朝鬼府外走去。 身后,槐树鬼王赶忙追随过来,对我施一礼,说道:”感谢仙长为我解脱,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从此我这阴曹地府,便送于仙上,也好让仙上与诸位护法兄弟,在人间,有个法度之地。“ ”哦?的确不错,那就谢谢你喽。只是往后不用这么客气,你已经是我徒弟的护法,我们就是一家人,不需要说客气话。好好为我徒弟护法,她的气运你不懂,虽然也因此成道更加艰难,但只要能成道,未来成就,绝对比我只高不低。“我劝说槐树鬼王时,另一边,红衣女鬼也亦步亦趋的跟在我身侧,此时小声的问向我:”你答应过,要带我去见郭四爷的。“ 我摇头失笑,”放心,出去稍微休息一下,我便带你们过去。不过虽然你已经无法再和活人说话,但还是要告诉你一声,小四这个名头,是他十年前的,似乎是父辈论交,今日的他,早已不是第四。“ ”哦?那他现在是第几?“女鬼关心的问。 ”放心,只高不低,或许是第二,也可能是第一。我不是他们圈子里的人,所以也不是十分了解。魔都这个地方,没本事的人,谁敢称王?呵呵。“ 女鬼听完,脸上挂满心事, 满心欢喜。 ——走出鬼门关,我魂魄归体,睁开眼,只见暖阳的光晕已粘在玻璃窗上,地板上,明黄色的暖光,剪影成蛋糕样温暖柔和的光斑,早已天色大亮。 我走出房门,去寻找我的徒弟。 我徒弟自然也是魂身在阴曹地府里修炼,也是有肉身的。 当然,这种修炼,肉身自然要有人护法,且绝非寻常人能做到。 但有关这一点,我早已通透。 果然,刚出门,我便见到在楼下等待我的,那个粗衣阑珊的老头儿。 他见我看来,脸上洒出红光满面的微笑。 我也笑,见了面,首先鞠躬,笑道:”老伯,昨夜眼拙,还请见谅。想不到,您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青丘狐族长老!“ 虽然我当年入天地洪炉时,的确见过青丘四大长老,但必定魂身,记不住容貌。 这么说好像也不算对,因为我在人间行走时,也是几乎不记人的,基本上,我脑海里能留得住样子和名字的人,不超过百人,这还要算自小长大的所有人,这人数,怕是过万了。 ”好说好说!娃娃刚刚都告诉我们了,感谢你愿意做她的师父,有你这成道之人为师,我们二老也就不担心她会误入歧途,使我青丘一族,彻底断根。“看得出,青丘长老,这些年来,一直都在等机缘来指点张雯仙修炼,他们的妖修,实在不适合传。 ”我也多谢二老的支持。“我自然也感激,必定我和青丘一脉,关系有点乱,虽然之前也算是烂到根子里,不除不行。但终究是我的护法灭他族满门。 却也在最后留下狐族仙血脉,使青丘狐族可浴血重生,凤凰涅槃。 今日,我又亲身收这青丘狐族未来为徒,可谓变相肩负起复兴青丘一族的重担。 可真是,有点乱。 好在皆非俗物,自也没有人间烦恼与纠缠。 ”想不到大仙还记得我这个又老又丑的遭老婆子!“楼道一扇门打开,同样穿着粗布衣的青丘族女长老,同时也是我面前这男长老的妻子的她,牵着张雯仙的小手,从里面喜滋滋的走出来。 我赶忙又一鞠躬:”您笑话了,当初我只是魂身,且成道日短,所以容貌记忆不清,但事情终归是记得的。再说,您老哪里丑了?瞧您鹤发童颜,虽不施粉黛,可皮肤光泽细嫩,容貌更是精致柔美,瞧您这樱桃小口,秀气的鼻子,还有那双仿佛装满一整个世界的智慧,如宇宙般深邃的瞳子,眉头浅浅,活脱脱一个眉清目秀的写照啊!您要换身衣服,再把头发染一下,说是二十岁我都能信!“ ”二十岁?这你也能信?“我身旁,老头儿不乐意了,一脸质疑的看向我。 老夫老妻嘛,估计就是西施也早看腻喽。 当然,我这话也有夸张的成分,闻言也不由得面露几缕羞涩, ”喝多的时候,二十岁肯定可以。“ ”喝多?酒是仙丹不成?“老头不信。 我挠挠头,小声对他解释道:”我喝多的时候。“ ”哈哈哈哈哈!啊——“老头子仰天大笑,随后换来来到近前的老妻子一手猛掐。 和二老交代一声要带徒弟出门,二老早知晓,自然答允。 我又在徒弟的肉身手臂上点了一个佛痣,让槐树鬼王能够安身陪伴。 至于女鬼,我随便让她在我肩上一坐,如此便可借我肉身抵挡阳光所害,也不必多麻烦。 反正凡人也看不见她。 随后我给公司打电话请假,听着似乎对我这个新来的就请假有点不爽,但管他的,了不起换份工作就搞定。 使力气这种工作,不缺地方要人。 就这样,我拉着小徒弟,一行人坐上地铁,来到静安区。 武定路里藏诗仙。 我看着路牌,每一次看见,我都觉得蛮不可思议的。 当然,身为一个勉强算得上文武双全的我,看着可不会自惭形秽,只觉得亲近可爱。 在诗仙家旁的路口处,有一间日式料理店,无论装潢还是菜色都很棒,当然那一条街上的饭店,都非常有特色。还记得上一次路过时,在中午十一点左右,竟然这里的店都还没有开,要到中午十二点左右才会开门, 而最让我感叹的,还不是这个饭店的营业时间,而是饭店的写字板上所介绍的菜色,咖啡、汉堡套餐,是早餐! 中午十二点吃早餐,魔都就是魔都,果然不同凡响。 当然,那间日式料理店,开店稍微早一些。 我带着小徒弟首先来到了这一家店吃饭。 风尘仆仆可是感受不到生活之美的。 一切生活之美,都需要驻足欣赏,并且还需要有闲心闲情。 反正又累又渴又饿,那是半分感觉也不会有的。 日式料理,以海鲜和寿司出名,所以尽管只是要了一份面条,依然是海鲜丰盛。 当然,这价钱,也绝不是小城市里的饭店会开出的价位,怕是没几个人有钱去吃。 张雯仙显然是第一次吃日式料理,开心的手舞足蹈,日式料理在拼盘上是很考究的,讲究鲜美与貌美并在,若是两个男人围绕日式料理的特色谈论,怕是不知情的人会误以为他们在谈论某个嫩模。 我喜欢这样子能够感受到美好的食物,来这里吃,也是因为我希望这世界上的美,与你息息相关, 让我的徒弟,可以在美的环绕中,更容易发现美。 吃好一餐愉悦的饭,徒弟也有了充足的兴致,在她和女鬼的催促下,我拉起她,来到了不远处的那栋黑色别墅老建筑, 我给徒弟指着上面的牌子,不是郭府二字,而是金匾额上写着的——魔都著名古建筑! 只看一眼这牌子,就有一种历史的厚重与艺术的气息如朝阳一样喷薄而来的感觉。 我对她们介绍:”知道这别墅民国时期是谁的吗?——汪米青卫四姨太的,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依然屹立不倒,这份历史的厚重感,可不一般。这房子,可不单单是有钱就能买得起的,最重要是你买不到。徒弟,懂了吗?“ ”额,好有钱?“徒弟张雯仙挠着头回答我。 ”这不是重点好嘛!“我有些无语,笑着解释道:”钱是一个重点,但却不是重点本身。我只是想你知道,无论修炼还是人生,只要你足够努力,足够天分,那你就一定可以检验自我的成就。至于钱,我这一脉没有任何清规戒律,但你见过哪个真佛是财主的?当年释迦摩尼弃王子身份与皇位出家,最后还不是饿死在菩提树下那一刻,才真正悟道的?当然,师父也不是说,我这一脉都是穷修。只是切记,金钱是天地间的小精灵,它们能编织美好,但也可以撩乱人心,生老病死穷,本就是人生必然事,都是历练,没有苦,就不知甜。不经历苦修,就不能寻到真道。懂了吗?“ ”走,我们去对面的商厦健身房,在那里我们能更清晰看到这栋别墅的整体。这繁华中,寸土寸金之地,可以不论时代、屹立不倒的,都是了不起的存在。无论建筑还是人,都十分了不起。“我说着,与张雯仙等一起来到对面的健身房。 在那里,隔着玻璃幕墙,能够看见诗仙所住的别墅,低调、宁静,沉默里似酣睡的狮子,隐藏着难以估量的力量。 ”你,可以去按门铃吗?你不是认识他吗?“隔着玻璃幕墙看这诗仙居住之地,对于我而言,已经足够认识自我,也足够授徒。但显然女鬼的感情要更直观热切的多。 我明白,那就是一个女孩爱着一个男孩的样子。 我解释道:”不一样的,男人间的交往,需要一个身份。我不希望以如今这个样子去见他,面对诗仙,我至少也该做到一个诗鬼吧?哈哈。“ “你们男人,就是死爱面子,活受罪!” “并不是这样。”我摇头:“这是尊敬,对他的尊敬,对我自己的尊敬,对我们彼此情谊的尊敬。此时去见他,难道他会忍得下心看我住在荒郊野外的鬼宅?我不喜欢打扰别人的人生。何况,融入别人的生活圈,就要失去自己的生活圈。我终究是个自由自在的修道人,我的人生,也没办法一直陪在别人的生活圈里,我也没那么闲。” “说说吧,你是怎么喜欢上诗仙的?看样子,你并不真的认识他。” 女鬼瞧着黑色别墅,眼睛里慢慢朦胧起水花,她的轻声似呢喃:“我不认识他的样子,可我认识他的书,从左手倒影,经历过夏至未至,最终停留在当悲伤逆流成河。” “知道吗?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一定不会是坏人。我爱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可是我很确定,我爱他。若不是当悲伤逆流成河那时候,我被害,含恨自尽,可能,我早已嫁给他。” 其实,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你应该先让他认识你,不然,你根本就是个空气好吧。 “是吗?那你究竟遭遇了什么?”当然,这话我是不会说的。 人已死,有事烧纸。 活人的一切早已与她无关,我也不能在伤口上撒盐。 “一切都是为了他。”女鬼的面容陷入悲苦:“我就是那个如,当悲伤逆流成河,里的女孩,我在学校里学习不好,因为太喜欢读小说,体育也不好,所以常被同学们嘲笑欺负。只有他的心,通过文字,与我心心相印,我把整颗心都寄托在他的文字,他的书上,期盼着结束那一切的校园生活,期待着工作,结婚,与他结婚。——班里有一个很坏的男生喜欢我,可我不喜欢他,我知道他整天打架,又抽烟又喝酒,像个流氓,我才不会喜欢这样子的人呢。和小四比起来,他像是可以丢进垃圾桶里的垃圾。可是,他从未停止过对我的追求,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小四要办签书会,他知道地点,还可以帮我安排到能和小四握手甚至合影的好位置。我听完那一刻,真的开心到感觉仿佛全世界的天空的雨飘落下来的都变为了糖果。那喜悦大到我无法描述,所以,为了这一刻,我接受了他的附加要求,和我约会,一起吃一顿饭。 我们是在酒吧里吃的饭,他说这样子更有情调,没想到,他在我的酒里下药,然后,那一晚,夺走我的初身!——甚至签书会,也只是他欺骗我的一个谎言!我恨他,我更恨我自己!然而,他在那一晚拍下了我昏睡时的照片,在我和他争吵的几天后,传遍了学校里每一个与我有关的同学。我无法报复他,因为没有人相信我,所有人都认为,我是和他一夜情后,被他抛弃掉的傻女。” 我瞧着她的样子,血,自她脸上的毛孔里丝丝滴滴的溢出,鲜红色,似泪,血连接起来,像是斑驳干涸的河床,斑斑块块,每一块,都仿佛装满厉鬼,在企图挣脱,在挣脱不出的哀嚎,和着那一双瞳子,投射着仇恨,投射着仇恨着的——救救我,的样子。 “我死在家里的那一刻,心里想的念的,依然是他。”女鬼的故事,讲完了。 我陷入沉默,身旁的小徒弟,正在不停的抹着小脸上的泪,模样像极了我小时候的样子,不是很能弄懂为什么而哭,只知道,很悲伤。 成年人就不能像是小孩子一样的,无理取闹的哭,无理取闹的牢骚。 成年人,是需要解决问题的能力,一切问题的能力。 “人鬼殊途,既然你已死,那人间的一切,便再与你无关。不过,你喜欢的既然是他,那也算与我有几分缘分,我可以帮你解脱,不再为厉鬼,厉鬼是不得超生的,你可愿意?” 女鬼看向我,目光里游移着希望与绝望交织着的复杂,“我不想做厉鬼,可是,我不甘心。” “放心,那个害你身死的男同学,我会帮你找到他的,若真是无恶不作的,你去报仇,我不拦你。但你要答应我,无论结局,这件事后,放下仇恨,不再执着,还有你的爱情,也一起放下吧。” “好。我答应你。” ——“徒弟,你为什么而哭?” “我为姐姐的爱情感动,也为姐姐的遭遇感到悲伤。” “那你能发现这其中的凄美吗?” “凄美?” “是的,凄美也是一种美丽与美好,既然你决心写故事,那就从这里开始吧,回去以她的短暂一生与遭遇,写一篇凄美的故事给我。字数呢,就两百字,切记,要真情实意。” ”好。“ 玻璃的倒映里,女鬼瑟缩的身子不停的不停的在发抖,她的泪,躺满一地,如同一滩血泉, 她的脸色,红白交替着, 不是因为黑色的别墅,不是因为身旁的喧闹,不是因为诗仙的文采,不是因为徒弟的哭泣,不是因为我, 人生啊,有什么事,是比死亡还要更加悲伤的呢? 我想,是有的。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7章 文章世界亦江湖 (今日琐事有些多,耽误写稿啦,明天补上,明天努力一万五千字加。) 玻璃幕墙外,阳光将魔都烘染的仿似画卷,暖阳透过窗,烘在脸上,和着健身房内空调里吹来的清爽冷风,宁静里,哀伤的,惬意着。 身为一个曾经的室内设计师,我其实算不上正统的艺术家,我对人物的观察远没有科班艺术家们那种细致与细腻的独到见解,或者干脆说,我对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我更熟悉也更懂得欣赏的美,是源自于建筑、装潢、城市规划、园林景观、广场雕塑这类,大致可以定义为空间艺术的东西。 而我喜欢的这些东西,都是搬不进家里的,或许命运本为我如此吧,我时常想,我这一生,终究是要一无所有的。 身为修道者,连这一身皮囊,也常有陌生之感,如穿衣服,可以清楚区分,这样子的我,还可以拥有什么呢? 感情吗? 在这个充斥着虚情假意的世界吗? 呵呵。 ——我的心底真的有点羡慕女鬼。 或许她很傻,可是呀,她能够如此坚信着,心中的那份爱,很了不起。 我就不行,我太理智,理智到连血液都是冰冷的吧。 我不想,我的徒弟,未来也成为和我一样的冰冷的人。 希望吧。 —— “诶?你来这里做什么?找老板?”正当我准备带着徒弟张雯仙离开的时候,健身区里,一个含着年轻男生特有的磁性声音,唤住我。 我回头去看,哦,原来是他,安尼奥。 他是诗仙开办的杂志社的名作家,据说是留洋归来的凤凰男,饱有才华。当然,能被诗仙看中的作者,自然不可能是凡尘俗物的程度。 而同时呢,诗仙的作家们,还有一个集中的特色,那就是特别帅,每一个都非常帅。或许是诗仙本人也是容貌非常帅的男人的关系吧,物以类聚,可能视觉审美也没办法接受容貌丑陋的人吧? 谁知道呢, 但真的就像是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漫画美少年的样子啊,穿着简单清爽背心的他,肌肉轮廓里饱含着丰富的胶原蛋白,那绝不是每日受烈日暴晒可以拥有的嫩白肤色,他正随意的用挂在肩头的毛巾擦拭额头上的热汗,充满朝气的脸上,洋溢着欧洲贵族脸庞中的那份优雅,瞳子里不像土生土长的国人的颜色,是更明亮的,像是猫眼一样子的。 不得不说,真的很迷人,一个如此迷人的帅哥,又拥有一手足以醉苍生的文采,如王子一样的生活,怎么可能不被少男少女们热切喜欢与追捧呢。 这就是魔都里生活的精致的人儿,远不是小城市里所能想象和追求到的样子,更不是吃草根爬雪山过草地的那些个老一辈们,能够理解的人生样子。 “哦,大作家,想不到在这里能见到你,看来你还一直住在这附近呀。”当然,身为一个男人,我自然是对同性的美,完全免疫的。 之前记得有听闻过,他就住在诗仙别墅的旁边居民楼中。 “方便工作。”安尼奥理所当然的回答我。 诗仙的别墅并不是独居的私人住宅,事实上,我感觉更像是一处沙龙,是同好者相聚聊天共事的地方,不过这沙龙有着注册公司的牌子,所以,它其实也算是杂志社本身。 而这也是我很钦佩诗仙的地方, 就像是不明真相的人只会羡慕企业家,而深谙世事的人则会很敬重企业家。 什么是企业家呢?就是以企业为家的人,典型的事业狂,与事业为家,生死不离的人。 从小童子功的作家功底,长大后以写书为社会立足安身立命的本事,专业更是心中所爱,又能金银满屋不消志趣,更是将家与最喜爱的书文合而归一,是志是趣是业是家,——如此企业家,叫人怎能不钦佩敬重呢。 透过诗仙,我偶尔也会忍不住想,假如我的童年时,不止有修炼该多好?无论功夫也好、小说也好,假如我也能有一份自小就有的长大后可以安身立命的童子功,那现在哪怕只是开一间小拳馆或者小书斋,也真的是,不负此生。 可修炼却是要超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修行。超脱便是这里无我,那这里的一切,又怎么会和我有关呢? 这就是命运的不同吧。 ——真的很羡慕诗仙,不因为他取得多成功的成就,而是他可以从小到大的,玩着自己最喜爱的事,从喜而事,从事而专,从专而业,从业而生。 假如我的徒弟真的有这样子的天分的话,我希望她可以成为诗仙那样子可爱的人,有可爱的人生,可爱的骄傲,可爱的生命,别像我,成为一个无趣的人。 “你不该来这里,你该知道,我们美丽的叶落大小姐对你可是有着很大的误会,若被她知道你来到这,她不会开心的。”安尼奥的语调是优雅的,但那优雅中透露出的讨厌,并没有丝毫模糊。 我无奈挠挠头,微笑道:”误会呀,总有一天会消失的吧。“ 叶落是诗仙多年的好友,在创业之初,我理解的沙龙时期,和痕迹小姐一起,是诗仙人生成长里重要的伙伴,他她的情谊,是我在人间少有能够见证到的真情实意的友谊,十分稀少,也十分可贵。 称孤道寡,是我这种人的人生。 诗仙不一样,他知交满天下,知己若比邻。 人生百年后,我是一无所有的结局,两袖清风,生时一无所有,死后踪迹全无。而诗仙,生时友朋满座,死后无数朋友知己会为他垂泪悲恸。 你喜欢做哪一种人生呢? 但不管怎么说,我,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除了那如艺术般唯美的灵魂相似,其他的,都格格不入。 ”还有,你根本不知道老板的私下生活圈是怎样子的,老板可不仅仅只是一名作家,他和你我不一样,很不一样。你和他交往,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你应该写书,写让老板满意的书,而不是和老板交朋友。“安尼奥又一次告诫我,数年前在网络上,他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这是他真心喜欢我,关心我的举动。 然而,自家知道自家事,我回头透过玻璃幕墙,瞧着那黑色的别墅,叹息道:”你说的他私下生活,我虽然没见过,但我并不陌生。这个人间,坦白说,并没有我没进去玩过的圈子,基本都是懂得的。不过我知道你是好意,是对我的关心,我很感谢你。只是,你瞧我的肤色也该知道,我像是白人吗?“ ”可你也不是黑人!“ ”诗仙也不是黑人,我们啊,是黄种人。哈哈。“我不想在这种话题上多谈,和他握手致谢并告辞:”好啦,我走了,免得被你们的叶落大小姐看见,我还要去赔礼道歉,其实我都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的问题,嘿。眼下围着我的事情多,这时候去和她交朋友,也不合适。哎,树欲静而风不止,我这一生啊,天煞孤星的命。走了。“ 佛门修炼持中正态度,其实和老子的中庸论有些地方是相似的,简单说,就是:不垢不净。 这世上,阳光下有阴影,黑暗里有月光,没有绝对的白,也不存在彻底的黑,所以,佛的人生态度,其实就是,不分黑白,不辨正邪,只论善恶之因果,所以不被伪道学所愚弄。 乘着电梯离开商厦,徒弟张雯仙一直乖巧的跟着我,好奇的眼睛不住打量着我,但很乖的忍住话,什么也没有问我。 我看在眼里,暖在心上。 其实都不是什么大事,但若事事都要解释,虽然无妨,但却是不信任也不亲近的人们才会去如此做的事情。 我的徒弟,不该对我连这样子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老板说了,家里没地方养闲人,就算是仓库也都堆满了,没位置给你,要你别来烦他。“刚走出商厦,迎面又有一个青年男子走到我面前,看样子,是正从那黑色别墅的大门里走出来的。 我有点无语。 他的样子我有几分熟悉,回忆一下,发现原来是诗仙的助理。 但话题实在太尴尬,我可以怎么解释呢? 况且,越描越黑的事,怎么解释,也不能排解掉别人的怀疑, 何况又是来拒绝我的,我就算想谢绝来自证清白都没可能,这一点发现让我十分无奈。 当然,或许换个软男性子的人,应该有不一样的办法吧?可惜我不是,我一生无友,孤独惯了,还真是不知道该怎样与人亲近。 更重要的是,他嘴巴里说的事情根本不是我到这里来的重点好吧。 我怀着,张夫子到此一游的心情,是如古人寻访仙山楼宇时的高山仰止的敬仰之意,到这里来吸吸文坛诗仙的灵气,以滋养胸怀的。 被他这么一通说,什么胸怀都没有了,真是,无奈。 ”行,我知道了。那我回去了。“既然解释不清楚,我也索性不解释,干脆闪人,免得再被丢人。 然而,显然诗仙助理这句话只是开场白,并不是结束语,他没有让开的意思,继续对我讲:”有人传下话来,要你在魔都无存身之处,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还是趁早离开,换个小城市去混日子吧。魔都是什么地方?这里寸土寸金,你一个穷屌丝,瞎跑过来凑什么热闹。“ ”行行行,感谢感谢。“我又是好无奈的点头受教。 其实相关言论,我多年前就听说过,也不单单是魔都,还有一群大学生跑来告诉我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要把我在国内饿死呢。 天下熙攘,皆为利往。——还不是为了钱。哪有什么正邪之分,这乱局围着我早已多年,我可算是亲眼见证了这乱局从萌芽到壮大的全部过程,唬别人还成,唬我? 别闹了。 时至今日,早有一些大家族在乱局里身不由己,不成功便成仁,坑不死我,就要被圈子淘汰,这些事我都是知道的。我也就闲着看,还有什么五花八门的阴谋,若始终仅仅就是靠女人靠打压我工作和生存空间再留一门让我钻进去输送金钱,玩什么权色交易,呵呵,那就太没意思了。 这些年,这种事,没见到十起,也见到二十起了,真实从菜鸟都变精英喽,都靠他们的那些个傻蛋阴谋,把我的经验值刷出新高。 ”跟你说的你都听见没有!赶紧走!离开魔都!“见我神情平淡,助理似乎有点不满意我的漫不经心,语气一下子凌厉起来。 ——哎,这就是我不愿意乱交朋友的原因之一。和诗仙交好,必然要善待他的朋友们,所以,现在这样子,若是我自己的朋友,我大可以横眉冷对骂一句:关你屁事。 但诗仙的朋友,我就不能这么做。 只好再一次耐下性子来,对他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魔都里也不都是有钱人,屌丝也很多,那么多屌丝在魔都里都在好好的活着,我也不过是其中之一,不用太看得起我的。屌丝而已。至于离开呢,我肯定不会在魔都待一辈子,到了该走的时候,我自然会走。放心,你们的魔都,永远是你们的,我只是个路人,这一生喜欢云游四方,四海为家。好啦,拜拜。“ ——乘坐上回到郊区鬼宅的地铁。 ”师父,刚刚那个人?“徒弟张雯仙开口询问起我。 终究是小孩子,我心里好笑,嘴上问:”怎么了?第一个你没问,第二个还是忍不住问了?“ ”不是的,师父,诗仙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好吗?“ 我指指自己肩膀,那里女鬼还骑在我肩膀上呢,我说道:”能让一个女人从生到死不变心的爱到底的男人,你觉得会不好吗?“ ”可是,“张雯仙皱起小眉头,一副苦恼样子:”我能感知到人类的内心,那个人,他心里对你充满了恶意。如果诗仙是好的,他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 ”傻瓜。“我把手轻抚在徒弟的小脑袋瓜上,解释道:”因为人心与利益是不同的,人呢,在社会上做的很多事,都是多重考虑的结果,并不是单纯的一件事的决定,不是可以像孩子一样,直接用喜恶区分的。——想不到你还有可以看穿人心的本事,很了不起呢。“ 张雯仙被我一夸,登时不苦恼了,眉眼咪在一起,露出”我当然了不起啦“的开心样子。 我看她这样子,真是像极了我小时候那没心没肺的傻样子,哈哈,于是也情不自禁笑起来了, 笑完,我对她说:”一切修炼,都是要一步步来。你虽然能读懂人心,但却还不可以用,知道吗?你现在的修炼境界还太低,不需要考虑人心这种东西,人心呢,简单说,是欲望、本能、才华、知识与智慧、还有情感,共同混合搭建起来的复杂东西,你若沉迷其中,会影响修炼,毁了人生的根基,知道吗?要知道——少小不学老大悲,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香叶已秋声。在还没到青春期之前,学尽所学,在青春期开始后,畅快此生,这才是我辈修道人该做的事。如果顺利呢,三十岁后,大彻大悟,便可以放下红尘,从此做那超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人间逍遥客。“ ”好,师父,我知道啦。那等下回去,师父就教我修炼吧!“张雯仙乖巧的样子,我每一次见,都觉得发自心底的喜欢。 或许真的是爱屋及乌吧,我的第一护法的骨肉,我想,这就应该是这个世界上,与我最亲密的人儿吧。 ”修炼是必须的。不过不能走师父的老路,你的人生呀,一定要比师父强,要过的比师父好。所以不能只有修炼,小说你也要写好,知道吗?尽快把女鬼的爱情这个主题的小说写好给我看,两百字,许多不许少,知道吗?“ ”遵命!“张雯仙忽然小大人儿似的跟我郑重保证,但下一刻就又变成没心没肺傻孩子样子,黏在我身上,嬉皮笑脸的说:”师父,你真好!“ ”傻丫头。“我忍不住笑起来。 眼角余光中,我看到至少有三个中年男人,藏在地铁的角落里,盯着我的动静。 这么快就又被盯上了吗? 呵呵。 乱局何时能宁? 或许会像蒸汽机一样吧,根本不会有停止,只会在某一天,当容压到达极致时,砰! 所有人,一起烟消云散。 不过眼下,我可不担心这些,必定,我住的,可是鬼宅。 这不是那个鬼怪无法现行的主世界,这里是次元空间,虽然表面上如镜子映射,没有不同。 但其实,早就不同了。 女鬼面无表情的盯着不远处的那几个尾随着的男人,瞳子里那时刻隐藏着的怪物如云中龙忽隐忽现的闪烁着,任凭你怎样努力,也无法洞穿它真正的样子, 她在想什么呢? 或许只有鬼知道。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8章 道自一气化三丹 清风抚夕阳,池塘里涟漪着光冉, 多少时光,尽无人间事。 喜鹊窗前结庐, 鬼宅院门里,一对老夫妻悠然躺椅中,一派悠然。 田园之外,与世无争。 田园之内,生人勿近。 千年大妖,青丘二老,添为门神,为子孙护法。 阴曹地府中, 九幽鬼风袭袭。 天地洪炉里, 静心修妙法。 “法不传六耳,这是古来便有的修道规矩。但时至今日,科技时代,早已无几个人还懂修炼玄妙,所以为师倒也不担心被邪修窃走大法根本。实在是历经千多年,邪修之魂早已死的几乎干净,如今还能懂得修炼三昧的,无一不是古来气运,如此凤毛麟角之人,若真有心向道,为师也愿意指点一二,结个善缘。你今后在人间行走,对此,也不必太多顾忌,只需记得,莫要传道立宗,我们一脉是隐门修者,不可为世人太多知晓。”我立身天地洪炉里,对徒弟张雯仙说。 张雯仙一边点头一边小脸上露出疑惑不解的样子,瞪着好奇的眼睛望着我:“那师父为什么还要我在这里修炼?这里冷飕飕的,也没有阳光和小鸟,一点都不好玩。” “因为这里足够安静,也足够安全。凡人进不来,有我十万余护法守卫,任何妖魔鬼怪也不能害你。需知,修炼便如灯芯点火,尽管微弱,却可以被四方见到,你是妖身,更有玄妙气运,福祸难料。你初修佛法,如泥菩萨,自身难保,还是安心修炼,不要横生枝节。待来日,你道身稳固后,便自然可天下行走,安身无碍。” 张雯仙并不知道,她的命运远不仅只是八十一尾狐仙的世间罕有命数,更是阎王令的真魂转世为人,本就是要借红尘一量劫来破法成道,立万劫不败之根本。 她这一生,注定劫难缠身,一个不慎,身死道消绝非难事。 只是六道轮回若失去存身根本,怕是要又一次天地间万物尽毁,生灵尽绝,人类灭绝,此后再万万年,才会有新的智慧生物诞生,然后如今日人类一样,历经数千年文明,再,重复着与地狱和魔鬼的抗争。 我看着张雯仙乖巧的样子,心底轻叹一声,我辈修道者,命里自多劫难,其实她若不是修道者,做一世开开心心的凡人,也是极不错的人生。 不过,也只能痴想。 若非含气运而生,又怎会有修道心肠。 “请师父传法。”张雯仙乖巧的盘坐下来,那模样,实在是讨人喜欢的紧。 我点点头,抛出心中一瞬里的感慨,也同样静下心来,全心教授道:“修魂首需气血,气血旺,方能百脉畅通,滋养魂魄。然我们一脉,皆是童子身修炼,正所谓初生牛犊,气血本就旺盛,所以无需太多费心在旺盛气血上面。你只需切记,道未练成前,不可破身。我们修道者,无论何种修法,本质上,都是从引气入体开始的,引天地之气,吸日月精华为血中气,以此开穴窍,壮神魂,最终将魂之烛火修炼到浩瀚如烈阳如润月。此地乃阴曹更是天地烘炉之中,本来无风无息,你能感受到身体有微风自一侧来吹透身体又从另一侧而出,实则感受到的,便是天地灵气,并非凡间之风。接下来要修炼的,便是与这天地灵气融为一体,自在吞吐,开穴藏风,穴乃人身本无有之物,风自然是天地灵气的隐喻。这些根本道理,你现在可能不尽懂,需日后道有成长,慢慢感悟自身才能真正知道透彻。如今你只需要记住便好。” “嗯,徒儿都记下啦。”张雯仙瞪着一双杏仁眼,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别总看着我,为师洗过脸了。”我打趣一句,接着正经道:“把眼睛闭上,用耳朵听,记在心上,不要为旁骛分心,包括为师在内,切记,一切如梦幻泡影,无物亦无我。” 张雯仙乖巧的闭上眼睛,神情也在这一刻越发宁静,佛有闭七感关自在的修法,其七感便是眼耳口鼻舌身意。而双眼最是心神交汇之处,受一切红尘变化影响,睁眼看,修炼大忌。 “万物根本,起源混沌,先有一气,后化三清,再衍万物。这便是道根本的道理,是大道至理,更是一种隐晦的传承感悟。古时若无口耳相传的指点,凡人根本弄不清这句话的本意,根本没有什么哲理可言,这只是一句修炼的口诀罢了。——你如今已经知晓一气的妙法,可引气入体。接下来,便是三清本事。为师此时却要问你,我有三丹妙法,你要学哪一种?” “闭上眼睛,用耳朵听,别总想着用眼睛看。”我见张雯仙眼皮抖动,就知道这小丫头又要来看我,赶忙出言打断她的动作。 静心不易,若非此种心境,纵然我说了妙法给她,她也无法记在心上。 张雯仙听我一说,这才醒味,老老实实的端坐在那,只是小口轻问:“师父,三种妙法,有什么不同呢?” 我满意点头,解释说:“人身可修炼之处,有三丹,分别是上中下三处丹田,皆是人身本来没有的穴窍,皆修炼不易,而妙用自然也不同。最容易修炼的是下丹田,这也是武人常说的丹田,在肚脐下三寸处,若能修成,便能增长气力,若来日进一步以穴开丹,将一身精气混合,成就金丹,便可有力大无穷,能杀妖魔鬼怪的本事。” “好厉害,徒儿喜欢,那师父,是不是我修炼了这个,就可以成仙啦?”张雯仙这回知乖,只开口问,不睁开眼。 我微笑摇头:“成仙哪有那么容易。这只是下丹田的妙处,便是要你延年益寿都不可能,只是多些力气,且一旦铸成金丹,便会精气一空,从此阴阳永隔。简单说,就是你不能再结婚生子,也没办法享受人间男女的鱼水之欢,无论男女,从此无性,无能为性。” 若是成年人,我还可以用东方不败或太监这两种人来比喻形容,但张雯仙只是小孩子,这些就没办法更形象的说给她,只能说到这样。 而这也是为什么古来许多惊才艳艳的修士,被许多女人喜欢,却不曾成家。并不是清规戒律破不得,而是破不了。有些清规戒律,并非是世人以为的制约,而是给世人更省事也更容易理解的解答。 不然,和普通凡人怎么解释的清楚?修炼长生,和性、无能之间的关系? 我若不是家中独子,有父母的养育之恩,其实当年也曾想过要结金丹的。 “哦,师父,那下一个丹道呢?是不是又有不同?”张雯仙不置可否,问我接下来的修法。 我也顺着她,说:“比下丹田难练一层的是中丹田,存于两胸之间,心脉交汇之处,与膻中穴相近,也有善终之解读。此处丹田若能练成,可心血旺盛,气息悠长,虽不能百病不生,但身无百病之害,福寿绵长,可长命百岁,也可有助驻颜,能让容貌较别人,更年轻几岁。练到精深处,便是来日鹤发童颜,也非难事。” “师父,这个是不是我练成了就可以做神仙啦?”张雯仙又问。 我摇头:“此丹虽更多玄妙,但依然功在肉身,便是长命百岁,依然不是长生不老。只是能比凡人多活几十年,多见一些事。况且肉身乃是肉体凡胎,根本不可能肉身成仙,古往今来的道理,按照如今的科技解释说法,就是无机体与有机体的区别。神仙是属于灵魂境界的事物,算是无机体。而人身是有机体,任何有机体都要遵循宇宙定律,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腐朽。日渐衰老里,疾病诸多,可谓受尽活罪,此丹法虽没有其他妙用,但能让人无大病终老此生,开心健康,享尽天命人寿,已是十分难得。” “可师父,徒儿想做神仙,所以,还是跟徒儿说一说第三个丹道吧。”张雯仙语气里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丝讨好。 我听的好笑,心中更加开心。 这并非世俗所谓的讨好,而是小孩子与人亲近亲切时,自然流露出来的样子。 “最后的丹道,上丹田,存于两眼印堂之间,也称第三只眼或天眼,修法里也有泥丸之说,是人灵魂存处根本所在。修上丹田,就是修魂,将灵魂里的黑暗、污秽全部炼化掉,就如这天地洪炉一般纯净无暇,修成后,可灵魂不堕落,不受六道轮回畜生之苦,可见尽天下红尘万事万物,不会被这苦海熏染,不会贬落凡尘,沦为众生凡人。若能更进一步,便可使灵魂壮大,可如为师这样,许人气运,也可断人气运,能结善缘,也能了断宿世因果。再进一步,可斩断自身一切宿命因果,从此便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从此满天神佛自佑护,牛鬼蛇神避你走。” “哇!变得像师父一样厉害吗?这个好这个好,这个练成,一定能成神仙吧?”张雯仙嘴角都开心的翘起来,问我。 我略微沉默一下,想想终究年代不同了,没必要那么严肃,便说道:“若是你能再进一步,的确是可以修炼成仙的。但仙绝非肉身,而是灵魂铸成。纵然你有悟性,也需要大量气血滋养灵魂才能成就。所以想要做到,你就必须三丹共成,而后再进一步达到三花聚顶之境,如此才可能白日飞升,弃肉身,羽化成仙。” “那我要三丹全练!”张雯仙听的眉飞色舞,欢喜到把眼睛都睁开。 “闭上你的眼睛。”我无奈又好笑的再次告诫她把眼睛闭上,然后说:“你当修炼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能练成一道丹田,就已经是十分难得的本事。贪多反而容易一事无成,为师当年的师父传道时,也是一样告诫我的,只可选一丹来练,既是选丹道,也是立志,丹田选什么,便是你的心意是什么,未来成就,也基本就是什么了。” “那师父当初选的是什么?”张雯仙好奇。 我回忆起儿时,自嘲轻笑:“我小时候也和你现在一样,古灵精怪的,我那时候想下丹田练成就不能娶老婆,我觉得吃亏了,中丹田虽然能长命百岁,可人总要死的,练来练去,还不是个身外之物,人死道消的本事,也没什么意思。为师虽然没有要成仙的意思,但为师还是选择了最难练的上丹田。师父修上丹田自儿时起,历十年功才修成。至于中丹田和下丹田,都是后来人生里的因缘际会下始练出的。如今的为师若要再修炼,就需要使三花聚顶,若不急着白日飞升,顺其自然人老善终,其实是否三花聚顶,也没那么打紧。师父的修炼基本算是功德圆满,但你的修炼,才刚刚开始,切忌贪多。” 张雯仙乖巧懂事,听完马上说道:“师父放心,我不怕辛苦,十年,徒儿也一定行的,师父说的对,徒儿也要和师父一样,修上丹田大道!” 我很满意,“为师虽然也有自身气运,但终究投生为人,肉身只是个肉体凡胎,所以才需要十年修炼,才能练成。你不同,你是狐妖化人之身,本就集天地灵华于一身,还是八十一尾,先天而成的狐仙之体,可谓夺天地造化,在修炼一途中,你的进境要远比师父快的多,你是不需要十年的。只是修炼日久,道基坚固,若是日短,难免感悟上不深刻,所以你最大的麻烦,是心魔。修炼上丹田,正好可解心魔之危,灵魂无暇,心魔自无发作根本,来日待你修成,师父也就不必如何担心你了。” “好的师父,请师父教我修炼上丹田妙法。” “禅定,无物无我,引气入体,意守泥丸,见暗,你的面前,一片黑暗。守心,观暗,直到,看见光。——不许睁开眼睛,意守泥丸,那暗与光,皆是你的灵魂,并非阳光。” 世上有三界,时间流转不同:人界一年,天界一天;人界一天,地府一年。 时空玄妙,宇宙无穷。 地府内的七日后, “师父,我见到光了,可是这光好小,只有芝麻大似的。”张雯仙再开口时,我已无声陪伴她了整整七日。 但她的话却让我满心欢喜。 七日很久吗?我当年见到光时,足足用去一年。 “守住心神,不要惊慌,继续意守泥丸,不必刻意,只需将心神融入那微光里,待它慢慢壮大,若是偶有消失,也不必惊慌。光与暗,皆是你的灵魂显现。初时混沌,神魂蒙昧,自然一片黑暗,坐忘自照,只要天资足够,自然可见到灵魂光明。这是心火之光,切忌不能见风,否则必如风中烛火,眨眼熄灭,一旦熄灭,此生便再无缘修炼大道。切记不可操之过急,不可动念,万般念皆不可动,尤其不可催动天地灵气来吹灵魂火焰,否则一吹既灭。记住,修炼便是件慢功夫的事情,越慢越好,越快越糟。生命虽然苦短,但我们是童子功,不需急。这一生,本就是用来浪费的。” ——如此后,地府又是三个月过去。 “师父,我的泥丸里已一片明亮,可是,怎么这光里有好多黑丝呢?就像是树枝样的,密密麻麻,一点都不好看。”张雯仙的修炼,又进一步。 我满意中难免感叹:真是天赋异禀,妖身,真非人身可比。想我三十几岁便成天命大道,可谓天下修炼第一人,算得上惊才艳艳,福缘深厚,但和我这徒弟比起来,真是简直足以用愚钝形容。 我达到这一步时,几乎已经用去十年里的七八。 若非童子功修炼,这么枯燥无聊且晦涩的岁月,谁能坚持的住? “那些黑丝,便是你灵魂里的污秽,但为师还是要恭喜你,因为你今日才总算将上丹田的修炼入得门来,登堂入室。从此以后,便可安心修炼,灵魂大亮,光芒虽弱,但已同万年灯,再难熄灭。此后便可使天地灵气来吹动这灵魂火焰,但依然切记不可急,要有不惜穷尽一生来精雕细琢的觉悟,慢慢使天地灵气来淬炼灵魂,将灵魂中的黑丝,一根根一点点的炼化掉。待到灵魂里一片光明,再无丝毫黑丝,纯净无暇时,你的上丹田妙法,便算真正练成。——只是此时修炼,已无需师父指导,你的灵魂藏有多少污秽,皆源于前世今生,今生虽无,前世却不知晓,皆是你个人孽与业,只能靠你自己去寸寸炼化。这个时候,师父已经教不了你什么了。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你就在此地闭关吧,记住,丹田不成,不可出关。今日你灵魂旺盛,一旦被人窥见,若根基不稳,难免遭遇不测。” “师父放心,徒儿一定练成,不练成,不出关。” 我满意离去。 说起来,幸亏我也是修道的,不然,其实这三个多月的阴曹地府生活里,最无聊的可是我呀。 徒弟修炼坐禅三个多月,我则是足足看着她修炼了三个多月,本就是慢功夫的修炼,想想,单这耐性,人间怕也找不出几人,我由此不由得更钦佩我的师父,因为我可是修炼足足七八年,才有她今日这份境界的。 ——回到肉身时,夜早已深,今晚暗夜无光。 我爬起床,活动有些僵硬的肉身,正准备去卫生间洗个澡暖暖身子,这时候,门外响起青丘老爷子的声音:“夫子,院子外尾随来的那三个人,似乎耐不住性子,要钻进来打探咱们的动静。” “哦?几个跳梁小丑。长老以为该怎么办?” “这里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没有活人知道。” 我点点头:“这个我没意见。但这些人虽不值一提,但身后指使他们的人,却是不好为了这么几个小丑而打草惊蛇,一旦被他们察觉到我们身上的不寻常,反而会更麻烦。” 青丘老爷子嘿嘿一笑:“这种事好办,既然活人的手脚不好做,那我们就用死人的方法就好了。夫子,别忘了,咱们这,是鬼宅。” “哦?你是说,拘他们魂魄进阴曹地府,然后任意处置?” “夫子以为如何?” “树鬼王意见呢?”我问向身旁空气。、 下一秒,槐树鬼王出现我面前,桀桀一声笑:“仙师放心,这种事是我的老本行,请稍坐休息,等一下直接去地府杀鬼便是!” 我耸耸肩,槐树鬼王消失无踪。 我请青丘老爷子进屋坐,开门时,看见外面真是黑到伸手不见五指。 这里只有一个成道的修士、几位妖、一群鬼,都是不怕黑的,所以夜晚基本没需要点灯。 但那三个人就惨喽,这乌漆嘛黑的夜,最容易出意外了。 扑嗵嗵,院子里两三声重物摔倒的声音在静寂的夜色里沉闷的传来。 我都懒得看,心想: 真是一群傻逼。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29章 地府之中断阴阳 阴风戚戚,吹透每一颗坠落下去的人心,阴曹地府里,从来不缺少残忍。 我盘坐在玄玉床中,淡淡看向下面,白日尾随而来,如今被拘魂入地府的三个孤魂野鬼。 “这里是什么地方?夫子,你小子到底要做社么!告诉你,老子们上面都有人,你惹不起!”其中一只当先对我咆哮起来。 只是,那六只惊魂未定的眼睛,早已讲清楚了他们自己的处境。 我淡淡一笑,说:“你可以叫的更大声一些,求救嘛,没关系的,我不急,我等你们。” 听我这样一说,三个人左右瞧向陌生的四周,鬼风戚戚,厉鬼哀嚎不绝,再忍不住,一个个大叫起来。 “喂!有没有人!” “快来人!这里有人耍流氓!” “救命啊!杀人啦!” 他们就这样叫唤了足足十分钟。 说实话,我还真挺佩服他们这份弃而不舍的傻劲的。明明几秒钟就能确定的事情,非要喊上十分钟,真是厉害了。 在这阴曹地府之中,阴阳两隔,叫破喉咙,凡人世界又怎么可能听到呢。 直至三个孤魂野鬼慢慢都沉默下来,我又淡淡笑起来,这笑容其实也没多大意思,只是很浅显的想啊:真是一群傻逼。 “这世上针对我的人很多,仇视我的人也不少。说说吧,你们的主子是谁。”我在人间行走时,和这些人时决计不会有任何来往的,倒不是怕事,主要是怕麻烦。 一个无欲无求的隐士,实在没必要多理凡人。 但既然已经来到异度空间,身边有阎王令转世这么一个泼天大麻烦在,反而就无所谓了,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 “哼!想打听我的来历?你还不够资格!乖乖把你师父找出来,他才有资格跟我对话。”一鬼发声,语调有些惊惧之心,但却仪表堂堂气质不俗,虽然穿着普通,却颇有些来历不凡的味道,至少在这孤魂野鬼三人中,的确不同。 而他的话,也果然不同,直接让我眉头皱起。 “竟然要打我师门的主意?看来,阁下也是个粗通道法的喽?”我眼神认真起来,问向他。 “一个小辈,哪那么多废话!千年江湖八大门,你知道多少?劝你赶紧把你师父找出来,只需要叫他交出窃取秘修之法,自然无事。否则,江湖多血,你们都怕是要死!” “你连我师父是谁都不知道,就说窃?呵呵,江湖八大门?好个威风!”我冷笑一声:“你不过就是个见财起意,想要强取豪夺来弄修法,修邪法的邪修吧?何况,我师门本就是佛门中人,江湖八门之内。就算你也是八门之一的人,可八门彼此半斤八两,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凭你,拿什么抢?” “拘人魂入地府?不过区区一个鬼宅,世上都传不敢打你,今日我偏不仅要打你,还要杀你!我看到时候,你那师父,出不来出!”这鬼说罢单手掐剑指,口中念念有词,随后朝我一指,叫道:“天兵玄剑,助我杀人间厉鬼!” 下一瞬间,一柄如天外飞来的光剑自他手指前飞出,朝着我狠狠刺杀而来。 见此剑,我嘴角笑容更冷,然而身形却是无需动,依然盘坐玄玉床上。 若在这阴曹地府内我都可以被杀,那我这诸多护法,颜面何存? 瞬息而至,五小鬼王当中一个钻到我面前,张大嘴巴,以口腔生生受下这一剑! 随后拍拍肚皮,似打个饱嗝。 “什么?竟然是千年鬼王?!”这孤魂野鬼终于明白到他面对的究竟是什么怪物了。 可惜,已然晚矣。 “杀了吧。”心意相通,我知道鬼王在询问我,直接开口传话。 原本其实我连张嘴的需要都不必,这话,自然还有说给其他两只孤魂野鬼听的意思。 “你敢杀我?!啊——” 五小鬼王齐动,虽是千年鬼王,实力骇人,但五小鬼王向来是同出同入的,这千百年来培养出的默契,战力更是可怕到让人难以想象。 瞬息间,这叫嚣孤鬼便已经被撕烂四肢,落进四个小鬼王的嘴巴里,大快朵颐,嚼动的不亦乐乎。 剩下一个小鬼王,一脸欢笑的蹲在他身上,盯着他的脑袋,欢笑的嘴角上,几滴垂涎欲滴的口水滴落出来,砸在他的脸上。 “别杀我!我劝你别杀我,江湖八门,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你惹不起!” 我倒是真佩服他这份地位尊爵的自我感觉, 然而,我从来不和不熟的人开玩笑。 “若只是针对我,还可以谈。但既然事关师门,便是公事,而非私事。你欲害我师门,那我便秉公对待。抢夺我门修法?呵呵,你若真与我佛有缘,我送你功法助你成道本也没什么,但仗着有点道法就想强取豪夺?那就对不起了,你必须死!” “我在门中有长命灯,我若死,师门马上知晓!我死,你也要死!” 我小手指抠抠耳朵,随手一谈,冷笑道:“朝闻道夕可死矣。生死对于我而言,很无所谓的事情。只是,你看不到了。” 噗! 头颅被小鬼王一手斯下,喷薄的鲜血中,塞进嘴巴,开心的边吃边拍巴掌。 五小鬼王生性就喜欢胡闹惹事,调皮性子在三界都闻名,远比心魔更厉害。若非成道之人,便只是陪你待上几日,你也要鬼迷心窍,堕入地狱。 孤魂死,躯体消散,一只金色魂蝶从其中钻出,扑腾几下翅膀,欲要划空而去。 然而这里终究是鬼蜮,槐树鬼王数百年修持的阴曹地府,早已洞彻四方,在这里任何风吹草动他都能知晓,岂是说来就来,说去就能去的? 我当初十万鬼妖军现身,他都敢一战,可见其本身实力,本已世间少有。 他只一伸手,便把那魂蝶抓在手里,转头问向我:“仙师,这是传讯之物,没多少神通,只能传人死前的一句话给他师门。若是旁人或许拦不住它,但在我面前,哼哼。——仙师以为该怎么处置?” 我虽然成道,但于这些江湖旁门左道的东西,却是知道不多,听到槐树鬼王的话,想起他数百年来在人间,害过活人无数,想来一定知道更多,问他:“你能看出这东西来历吗?” 槐树鬼王点头:“一百多年前曾经抓过一自称是丐帮的人,他死后身体里也有一只这样的魂蝶,不过当初被我直接掐灭掉。这一百多年过去,丐帮也没找到过我的身上。” 槐树鬼王说起曾经,身躯不自觉挺拔几分,那份骄傲之情,溢于言表。 他的实力越强,我的徒弟就越安全,这一点,我自然是开心的。 只是,丐帮? 这个词,让我不禁想起,当年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曾经见到过的那个丐帮的——少帮主。 年轻时,不识人间险恶,只以为是偶然遇见。但今日再听到, 丐帮,十几年前便已经找到了我,这么多年来,一直隐身不动,我几乎都要以为世界上已无丐帮,现在却又一次出现,显然是始终知道我的, 丐帮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真的是抢夺修法? 江湖八门,各有本事。谁都知道,举凡真法,皆需童子功来习练,非童子功不能成。 真给他们抢去,也是半点用处都没有的。 心不见正法,练什么都是枉然。 从未听说过丐帮追求过所谓仙神道或长生不老,丐帮素以天为被子地为床,快意恩仇逍遥生,为谋世根本。 奇怪啊奇怪, 有点意思。 ”将这魂蝶放出去吧,既然是要找我师门麻烦的。如今这人间,也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解决。要我找他们,我也嫌麻烦,没那闲工夫,要他们来找我吧,这样省事的多。“ 师父他老人家早已闭关多年,从不出山,何况已年过两百岁,根本不问世事。大师兄的本事一定高过我,但他本身即是师父的大弟子,也是师父的护法,所以也没可能出来解决什么江湖纷争。再说小师妹如今刚刚下山入世修炼,所遇问题一定也不少,我这个师兄受限人间纷乱,也帮不上她什么忙。大师兄有闲也要忙着照顾小师妹,必定我们这一门,就这么大猫小猫两三只,每一个都宝贝的不得了,不容有失的。 这江湖事啊,说起来,就真的只有我才能有闲有时间去解决。 说起来,这不务正业,整日瞎忙的,倒也快成我的为人作风了,哎。 我自嘲笑一声,看着那魂蝶破空飞去,不再多想。 转过头,我看向那两个早已看呆吓傻,整身子都在簌簌发抖的抖不停的另外两只孤魂野鬼,淡淡微笑:”两位是不是也想做刚刚那位,生则为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如果是,我便什么也不问了,成全你们。“ ”不不不,我们不是英雄,我们只是和你玩游戏,开玩笑的朋友,对!是朋友!“ ”哦?“我不置可否的微笑着,也懒得解释那么多自我的东西原则,朋友?呵呵。 ”朋友吗,呵呵。那朋友尾随我来,是为了谁呢?你们的主子,或者说雇主,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两只孤魂野鬼彼此对看一眼,接下来都豁出去一般,再也不隐瞒,挨个自我介绍道: ”我和你真是朋友,我的雇主是鸿门的人,明末清初那会儿的来历,是一脉同源的师兄弟啊。“ ”我和你也是朋友,我的雇主是湖家的人,跟着你不是坏心思,只想等你见到哪个网红或明星,给你拍几张照,帮你出名,让你多赚钱,你瞧你现在活得多寒酸,湖老板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 我听完两鬼说法,知道说的是真正出身,没有隐瞒。 只是,这司马昭之心的心意,有多少真多少假,多少不为人知的阴谋,就不好说喽。 ”好好好,这样才能愉快聊天嘛。那接下来咱们一个个聊。先说鸿门的,我一个屌丝,纵然师门与你们算有几分渊源,假假算是个同门,可我本身从来不做鸿门的营生,也没有与鸿门里人有私下来往,真是既不挡人财路,也不抢人前程。我很好奇,你们整天这么跟着我,到底是为什么呢?“ 那鬼讨笑解释:”您这身虽不在鸿门里,但心却在呢,我们鸿门许多人都和您心心相印,记挂在心。虽然你无心为王,但百年兴衰,人事更替,选未来百年的明主,你自然也该知晓,给个意见。所以围着你的那些鸿门人,其实都是未来王的人马,围着你只为让你瞧见,但绝不会对你有害。只想在您眼前,争个第一,得您满意。“ ”这么简单?“我自嘲一笑:”我一个屌丝,能有什么意见啊。鸿门营生多且杂,牵扯江湖八大门多门行道,哪是我这样子的假江湖人能拿捏住人选的。我一直以来也只是说,选人一定要仁德为首,才干次之。必定江湖多流血,若是好大喜功又无德才之人上位,视手下兄弟为走狗,人命如草芥,那是会破败千万人家庭的大坏事,不能要。所以,在我看,能吃苦,懂得苦,身上有功夫,心上有担当,人品好的人,就是我眼里极满意的了。必定鸿门大多营生都是苦行当,不能吃苦,不懂吃苦,是不行的。——这些事,我多年前就已经说过了吧。“ 那鬼不停点头,赞同的继续说道:”就是这个道理,不瞒你说,我也喜欢上面的人懂得咱这做下面的人的苦。要您看看,也不为别的,就是请您在人品上把把关,你这无欲无求的心思,凡人可难有,你来把关人品,咱们也放心。“ ”哎,你们要争第一,谋明主,偏偏要和我东拉西扯出个关系,真是,你们是真怕我会闲死吗?——不过,鸿门当年就有九纸九子门的说法,基本都是各领一脉,互不打扰。经历过清朝民国时的战争,许多鸿门人从军,最后也都大多死在战场,还有一部分,为军资而出国谋商路,今日也都早已是华侨,大多数都等同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现在的鸿门人,虽然多,但早已不成脉络了吧?——其实要我说,和平盛世的年代,还混什么江湖,回家喝点小酒,逛夜店听听花曲,赚点钱,小富即安,每一日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活着,多好啊。——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当年千万鸿门前辈舍身赴死在战场,还不就是为了子孙不为奴,为了子孙能在人人平等的时代里,简简单单的活着。江湖多血雨,朝生夕死如蜉蝣一日的日子,谁愿意让子孙活呢。——如果已经散了,就让它散吧。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比什么都强。“ 那鬼听我这样一说,脸色阴晴不定起来,想开口,却把余光瞧向五小鬼王,显然是害怕我生气后他可能会死。 我摇手说:”没事,有什么要说的你直说就好。你不是要欺我杀我,我是不会杀你的。我这一生,连只鸡都没杀过。修佛之人,怎么会无故杀生。只有你先要杀我,我才会杀你,这是因果循环。正所谓蝼蚁尚且偷生,众生平等。虽然被杀就被杀,我其实也不在乎,但还是要自保的,保不住的死,才叫尽力后而死,符合道心。“ 那鬼听完,这才敢说:”夫子先生,您是修仙成道,已经无欲无求的人,可能感触不深。不错,你说的都没错,先辈舍身赴死,就是为了我们后辈子孙可以平凡安宁的活着。可是江湖男女多热血,哪个也不是老实人呀,人活一世,若没历经沧桑,谁能看得惯细水长流的恬淡?何况,这样的人很多,若是都任其散漫掉,到时候个个一盘散沙,若来日无法无天起来,更是会让天下大乱。何况你也说,这世界上有七十亿人,不止有中国人,就算鸿门可以没有,但这世上有十大黑帮,其中许多事,都是庙堂管不了,法律也解决不到的事。若世上真的没有了我们华人的帮门,那来日国外人来国内捞黑捞偏、祸害女人,谁来阻拦,谁去谈判,谁作合作呢?“ 我听后沉默, 道理的可喜与可恨之处,往往相同。 这就是道理的本质。 ”天下熙攘,皆为利往。哎,终究是我的思想太理想化了。真要人人与世无争,又怎么可能做到呢?再说,就是因为人有欲望,才会努力,因为懒,科技才会腾飞,因为喜欢享受,娱乐圈才能蓬勃,风月场所才能无论世界兴衰,无往不利。——好吧,你们的事终究是你们的事,我若真的遇见好的人,我会提名。但记住,不要打扰我的正常生活。我只是一个屌丝,懂吗。“ ”好好好,知道知道。“那鬼很是心满意足的对我鞠躬一礼。想来也没想到我这么好说话。 其实还不是因为无奈。本质而言,这都是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事情。可难道还能连举手之劳都不肯? 这天命之道,本就是有监听天下人事,死后告解于天,以赐天地善果的职责。 十恶不赦者,杀,夺魂魄,从此天地间不存。 若是对世界有巨大善举,如传说的救世主那般,就赏,至于具体赏什么,我就不得而知,终究那都是死后的事情。但显然是天地造化的事情,可能是一场成神成仙的好机缘,又或者肩负大气运投胎转世,再为人类文明进步进阶,就像是工业时代的洛克菲勒;资本时代的罗斯柴尔德;初科技时代的比尔盖茨,等等。 ”接下来说说你这边的。我一个屌丝,还是个穷老屌丝,也不是娱乐圈啊直播圈的人,我也无意梨园行当。我就弄不懂,你们为什么非要缠着我呢?“ ”因为, 一个女人。“ 啥? 阴风里,多少鬼声如泣如述, 我脑海里浮现起的,是那个我早已忘记许久的——三生劫缘。 初生为人念自成,嬉笑只觉鸳鸯曲。 甲子修炼解三生,始知此情实为劫。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30章 古来白莲为女权 玄玉床冰凉恒古,一如我如今的心,冰冷理智、万籁俱寂。 回想三生,没了情痴孽障,一叶障目,便觉那相思苦可笑,旧日里小儿女情爱的心思,实在无聊。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早知相思如此折煞人,当初何苦痴情人。——其实若是幸福,谁人会盼三生?有一生恩爱便足矣。 既是三生缘,此劫早注定。 若是前生满幸福,谁人今生来相思。 ——终究只是孽缘,是自我的心魔,是放下后自然成道的契机。 当然,三生劫缘,要看穿,要放下,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当年举凡少一点磨难,多一丝陪伴,怕是也斩不断这孽缘,那样一来,今日之我,自然无法成道。 尽管成道并非我的追求,却依然是水到渠成里必然的结果。 然而,这一切,都和红尘人间无关。 红尘人间里的她,不过是别人手掌心中的一个阴谋的载体。 情也是欲,一切欲望皆可为人利用,施展阴谋,祸害人生,以你尸骨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阴谋欲利。 “这红尘里,真正可以算得上和我有关的女人不多,就那么一个,你既然这样说了,想来就是因为她。——只是我很奇怪,我与她之间早已陌生,没了丝毫来往。便是有情敌,也算不到我的头上。你们湖家人,为什么还要盯着我不放呢?何况情情爱爱这些小儿女的东西,从青春期就开始玩,玩了这么多年,你们都不觉得腻吗?”我瞧向那孤鬼,脸上自然而然流露初不耐烦的样子。 那孤鬼皱着眉头鼓起勇气,坦白说道:“夫子先生,咱虽然不是你这般修仙成道的人,可也是个男人,一个年过中年的老男人,所以我懂你的意思,年轻时的情啊爱啊,到了我这般年纪,就都只是个屁!只是,上面人的心思,我又哪里懂呢。” 我听他说法,只是微微一笑,可没什么知己之感。 大家理解根本不同。 真爱确实是永恒存在的精神力,只是凡人多欲且愚钝,多数不配罢了。 但这些和我们的谈话并没有什么关系。 “呵呵,你真的不懂?我书读的少,你可别骗我。”我淡淡笑着,说:“人这一生,很多机缘很妙。我幼时的幼儿园名为红楼幼儿园,我因此在还不识字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红楼梦了。这书我翻来覆去读过几次,都没读完,也不似旁人喜欢那里的诗词歌赋,我最喜欢的,只有开头那和尚与道士点化顽石的说法。当中有句话十分对,天下熙攘,皆为利往。——这些年来,围着我搞阴谋,祸害和平的人可也不少,甭管嘴上说的多好听,各种理由,家国大义的,落到实处,就只是一个字,钱,为了钱罢了。美国的、英国的、我国的,等等,谁都想在他国的财政上狠狠咬上一口。知道我国一年的国税收入是多少吗?是四万亿,知道这样一笔巨款,放进银行,正规不夸张的说,一天利息有多少吗?是两千亿!而美国呢,国税是我国的至少五倍,也就是换算成我国货币就是整整二十万亿,银行里存上一天,单单利息就是一万亿!正所谓奸商心思,小窃是户,中窃是贾,大窃是国。这窃国的心思,你敢说你主子没有?就算你主子可以没有,他身边的人没有?天下凡人都有的心思,大与小罢了。” “额,这种事我可不敢说,就是打死我,也不敢乱说的。”那孤魂野鬼擦着额头,做鬼都能有冷汗的? 我依旧淡淡一笑,点头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懂,那些人怎么会幻想出来的,利用我,可以做到窃国的程度呢?需要知道各国领袖都有共同的核心义务,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别说我,就是他亲生子女若是要窃取国家利益,一旦曝光,他也要亲手把这亲生子女掐死在屋子里的。——古来就有皇家无情的道理。我又算个什么东西?竟然会以为挟持利用我就能窃国。真是痴人说梦。——好啦,这些你不敢说的话、心思,我帮你说。接下来,咱们就来谈谈你敢说的东西吧。你嘴巴里的因为那个女人,是指张白莲吧,那咱们接下来就说说她吧。” 我这三生,可谓人尽皆知,也无需说话藏着掖着。 那孤鬼听我说起她,总算恢复正常:“湖老板说了,只要你跟他一条心,就把她许配给你!你不是一直想娶她吗?湖老板帮你做到了,怎么样,这绝对是好兄弟吧。” “呵呵。”我不置可否笑了笑:“好意我心领了。只可惜本人天煞孤星的命,修仙成道,这一生基本上就是个称孤道寡的命,没那福分。——而且,我猜她这丫头早已不知道被你们口头许配给多少人了吧?倒是玩得一手钓鱼的好功夫。” “哎呀,那些都是假的。对你,可是真的。” “你觉得,我会缺女人吗?你觉得,我会需要女人吗?我这一生,不恋爱不结婚更不交友,女的不交,男的同样也不交往。——你若非要这么聊,可就没意思喽。大家都是成年人,还是说点大家都能听得懂也听得顺耳的东西,别总说那些糊弄小孩子的话。” 孤鬼沉默下来,片刻后,再开口终于有了些真东西:“既然和夫子您这样的君子人物谈话,那我也斗胆做一把君子!虽然只是我个人的猜测,但我和夫子的看法差不多,张白莲这丫头,湖老板是根本不会放手的!因为她的利用价值,太大!若真要她平平凡凡活一辈子,根本就是暴殄天物!再说,你也说了,天下熙攘都是为了钱,她也根本不可能过上平凡的日子,天下想祸害她的人多了去了,至少湖老板的人品在那些人里面,还算好的,所以,在我看,那丫头跟着湖老板,比跟着别人强!也,比跟你在一起过小日子强!” 我满意点头:“这才对嘛。不错,你说的我也都认同。人活一世,肉身本就承载来历因果,她的生平,纵然是我这个修仙成道的人,也难以给她平凡幸福。她的一生,注定是要在这红尘里翻腾搅动,不得安宁。——我近来也有在网上观察她,发觉如今的她早已一身灵气全无,显然是心智变化,带上几许灭情之意。估计如此发展下去,来日便是一个如灭绝师太一般的人物,总体发展不错,算极适合她的人生的。” 孤鬼深吸一口气,感叹:“夫子先生你果然如旁人所说,一双眼洞悉一切,算无遗策。难怪有许多人围着你想要偷学你的本事,为此不惜针对你。我若也是有你的这般本事,那该多好。” 我无奈摇头:“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金银忘不了。谁都知道不做狗奴才,可金钱诱人,多少人自愿为奴为婢。甚至有不少人认同,宁做富家一只狗,不做穷门顶天立地人。——人生本来就不同。又怎么可能有相同的智慧。若是贪得无厌之人都能成神仙佛祖,那这个世界,凡人还有活路吗?若天地也是贪得无厌的性子,那万物还有活路吗?所以说,天地不争,则万物休养生息;夫唯不争,则天下无以为争。——我早说过,从此封策,此生再不动策。我的智慧,是为了解苍生之困厄,不是为了一己私欲,更加不会用来干涉人类文明的发展。——这文明和修道是一样的,发展的越缓慢越好。因为人心总是愚钝的,一少部分人的进步,改变不了文明与时代,需要连目不识丁的人都可以知道到以为是理所当然的道理,才能成为文明的基石。我的策乃是天策,只能用来解困厄,不可用来干涉人间凡尘事。本来也如此,天地无情,以万物为刍狗。不可因情而妄动。其实说起来,我成道,对人类并没什么用,我基本上只是一个百年的观察者,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见证者,而不是参与者。” 孤鬼听的瞠目结舌,好半响后才叹息道:“夫子的智慧,我弄不懂。但我听懂一句,肉身有来历因果。夫子有师门渊源,所以无论怎么样,这天下鸿门是一家,你可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的道理。那丫头的真正身份,夫子怕还不尽知。——夫子可知道,白莲亦是佛根身,四海红尘渡苦女。” 佛言:人间即是苦海。 我点头:“佛门眼中众生同,三山五岳皆人家。那丫头的些许背景,我还是知道的。在我眼里,不过江湖里一小门小户,旁门旁支罢了。只是白莲尽多女性,混迹风月场所为众,这其中的资源,无论是敛财、结交、还是获取情报的能力,的确不容小觑,是那些大人物眼中非要掌握不可得东西,钱财女色,凡人所欲啊。——同门之情,我还是有的。否则,我又怎么会管她那么多。你所说的我想娶她的心思,其实只有初遇见的短短三个月,这之后我便没这个心思了。后来对她做的,皆是为她人生铺路。与我而言,这同门之情,已经尽足了。”说到这,我轻轻一叹:“说起来,虽然今生无亲,但终究有前世缘,她也算是我的一个故人。我也愿意见到她活得幸福。只是呀,白莲的根本作为虽然就是现在人所讲述的女权主义,是为女性文明的发展,获取和男性一样的平等社会地位和社会机会而奋斗,但众观全人类的女性文明,都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女性在人类社会里的核心价值。除了生孩子,基本上没什么事是需要依靠女人的。你看世界上顶尖的专业精英,行行业业里,几乎都是男人。就算偶有女性,也只是把自己的人生活成和男人一样的女汉子。这种成功,并不能改变全人类女性的地位,因为并不是以女性所独有的,区分于男性职司,又可以和男性文明和谐共赢的女性独有核心价值。——如此一来,男人对女性的需求就不会改变,简单说,不需要和哪个女人有一辈子,只需要她们青春里的一阵子,哪怕一下子,就足够了。至于结婚,也不过就是为了找个女人生孩子,有了孩子,这女人的价值也就用尽了,自然不可能对她再有喜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必定这个世界里,一个男人能做的事太多太多,生孩子与床上那点玩意,只是其中的千百件事的之一。世界上真正成功的男性,大多都是在度过青春期后,便不会再把心思放在女人身上,而是一心扑在自己的事业上。” 想想张白莲其后的人生,我也唯有轻轻一声叹息:“我能帮到她的,也就只有这么多。再多我也做不到。——而对全人类女性,我自然愿意贡献一份力,去思索探索女性文明的真正核心价值展现,不过现在还没有想到,或许穷我一生,在苍老时,可能会找到吧。” 孤鬼听后沉默:“这么说起来,夫子昔日所说,愿意以一生的智慧来探求女性文明的核心价值,为女性的幸福而努力,并不是因为张白莲?” “当然不是。娶老婆这种事哪有那么麻烦,最简单的就是用钱砸,另一种法子就是长相厮守。这都是根本不需要智慧的事情。——而且我已说过了,我这一生,并没有准备结婚。尽管我也不排斥,不过我从不接触人,不和任何人结新缘,旧日缘分也都被我尽数化解斩断,所以,我能结婚的概率,基本上就和花两块钱买一张随机打的彩票,然后中头奖的概率差不多。——而且身为男人,我也说了,我要找到的是可以世界大同男女共赢的真正核心价值,而不是踩着男人上位篡权的武则天,若是真能找到,实现,来日里,我们男人就可以和女人有真正的彼此信赖,进而相亲相爱,这样一来,女人自然幸福,而我们男人也不必心灵孤独,可以拥有可以信任与依赖的妻子,不也同样会很幸福吗?是一起幸福。不是要哪一方幸福,去牺牲另外一方的幸福。是彼此需要,而不是彼此责任。” 孤鬼听完不住点头,只是随后露出为难表情,说道:“夫子的心意让人钦佩。只是你也知道,我不过就是一个小人物,偷拍你照片实在是上面的命令,我根本改变不了。就算我不做,也会有其他人来顶替我,这件事,我也是有心无力。” 我点头,知道他说的是实话,笑道:“这个我自然不会为难你。但我不可能永远被你们的眼睛盯着,阴谋诡计算计着。说说看,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和我一起演演戏,把这局面化解掉。” 孤鬼听后也是感叹,说道:“原本夫子的办法就是极好的,这种造名之举,只需要自毁名声便好,随便去吃两只鸡,然后再以此弄点水军,吐槽一番,名声坏了,就再难恢复。可惜,夫子身边盯着的人太多,无论到哪里,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到哪里去寻欢作乐,都会被人背后安排女人。那些女人,夫子自然是知道的,都是有问题的女人,怕是不仅解不了困局,反而会掉进更麻烦的局面,一个不小心,就沦落为梨园中那些直播圈娱乐圈里的人,到时候合同、制约、命令、违约金,各种阴谋纷涌而至,怕是到时候就算夫子不答应也不行,背后一定会以你的名义搞出很多利益输送,那可能牵扯到的阴谋,就很大了。” 我又何尝不知道呢,只好感叹:“所以如今的我早已不再去那些风月场所,便是按摩也几乎不去了。不瞒你说,贫僧如今已准备戒色喽。” 孤鬼也叹:“这也算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但总归只能算自救,解不开局面。夫子若真的想彻底解开局面,完全不接触女人,怕是不行的。最好夫子能找一个人尽皆知是荡妇的女人来在一起,相处的要久一些,然后这女人四处寻欢作乐的作为,自然就会成为夫子你头上的绿帽子,这样一来,便可渐渐毁去那些欲为你造名的光环。只是,这样的女人,不可以是任何人的圈套,这人选,恐怕也不好找。” 我点头:“我也认为这是最稳妥的法子。而只要不结婚且不生子孙,便可绝了那些老人的心计。至于女人的人选,”我脑海里想起一个女人,一个恨天下男人,欲要毁灭世界的女人,她心中对这个世界的恨意,是不可能被任何人策反的,正是合适人选:“这样的女人,我应该可以找到。然后呢?” 孤魂听到这里自信一笑:“如今可是网络时代,信息发达,至于照片和脏水新闻,这些事我来为夫子分忧。” 在如今这个谎言多如牛毛、道听途说又看图说话的互联网大时代,利用网络来做事,无疑是最聪明的办法。 我满意点头:“既然这样,那就有劳你费心了。” “夫子放心,这种事,我最在行。”孤鬼说到这,打量一圈四周仿佛无边无际的鬼蜮,想起来身在哪里,重新打一个哆嗦,试探着问我:“夫子,如果没别的事要问的话,那我想是不是该离开了?” 旁边的孤鬼听到他这问话,也把惊悚且好奇的眼睛看向我:“夫子,我们可以走了吧?” “走,当然没问题。不过,”我同样瞧了眼四周,我的神通这种事,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没人知道。 人心隔肚皮,此时人在屋檐下,他们不得不低头,出门后就可谓人走茶凉,我又能把他们怎么样?难道还能派鬼兵去抓他们? 那非在天下大乱不可。 “你们也知道,我是个很低调的人。”我继续开口:“这鬼蜮里的一切,都是不好被人知道的。” “夫子放心,我们一定守口如瓶!” “若是出去胡说八道,保证我出门就被车撞死!” 两个人恨不得赌咒发誓, 不过我向来是不相信这种君子协议的。 我摇头继续说道:“咱们也不做伪君子的谈话。这件事也只好委屈你们,留下一魂三魄在这里,如此,我也就放心了。你们尽管放心,我这里很安全,魂魄留在这里,不会被偷走的。” 灵魂有三魂六魄,若死后,其中两魂三魄会自然消失在天地间,但活着的时候却可以成为牢固肉身的根本。 普通人死后的鬼魂,本身就只有一魂三魄,而我要他们留下的,正是这一魂与三魄,这样一来,若是来日他们欺骗背叛我,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我可以在他们的真魂身上,随便施为。 两个孤魂野鬼尽管害怕,也不甘愿,但也知道,我不会退让。 请出槐树鬼王,夺人魂魄这种事,他是真正拿手的。 没怎么费事,就取出了他们的一魂三魄。 看着那呆滞如同沉睡一样的,和自己容貌身材相同的鬼影,两个孤鬼都是又惊又惧,但与此同时,也难免疑神疑鬼。 必定现代科技发达,视觉玄幻多了,也难免猜疑是不是什么戏法幻觉。 为了避免他们困扰,令出去后心思不纯,我很善解人意的在那两个鬼影身上拿捏了点小手段。 “啊——” 两只孤鬼瞬息中发出惨叫,那痛到入魂的疼痛,可是终身难忘的。 “现在你们应该不会有任何疑问了吧。”我笑着看向他们。 两孤鬼尽管痛的身体不住哆嗦,依然不住点头。 “那今儿这事,咱们就到此为止。记住我们说过的话,来日应验。” 阴风凄冷里,多少心事,都化灰。 唯我心满意足。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31章 丐帮心善恶难辨 夏日的风,丝丝暖暖的拂过脸庞,混合着魔都里潮湿的空气,在阳光里,润阳着人心, 温柔且温热。 “人间三日,地府三年。仙师,我家女娃,一直闭关不出,不会有事吧?”院落中,青丘二长老喝着茶水,转身问我。 我点头,也有感叹:“事情是不会有。只是我起先也没想到会这么久,以她资质,若是我有,这过程,怕只需要月余。” 青丘老婆婆按下眉头担心,笑着对我说道:“那丫头哪能跟仙师比,仙师你虽然投生个肉体凡胎的凡人,但佛修皆为轮回修,你的前世也是虔诚修士,因果少之又少,虽然碍于凡身,天资不足,但却基础扎实,根基深远,一切只需水到渠成,所谓天资,本来也不需要在乎。” 我被说的沉默下来,而后微微一笑,也是点头。、 这倒是实话,其实我早有感觉,我的道,修炼到如今已经可以说功德圆满,至于肉身修持,本就可有可无。——而我如今还年不足四十,寿长却有一百二十岁,这未来八十多年要怎样打发日子,才能不无聊而有趣? 不容易啊。对于一个已然无欲无求,自然不会去追求什么荣华富贵,又不会结婚,也基本不会有子嗣的人来说,与这个人间,可谓毫无牵挂。 余生漫长啊。 还好此生总还投身于艺术,性喜文武,一生写书与演武,娱人娱己,总还能让余生有个甘心事做,不至于需要靠敲木鱼来打发日子。 当然,来日孤独多,终是年老事,今日有徒弟有乱局,暂时也没可能真正清净下来。 想到徒弟,我自知她的前世来历,乃是阎王令转世。这阎王令身为六道轮回核心,自有人类起,便已周天运转,历史远超千年,这许多年里,阎王令每一日接待多少生灵投胎转世,其中蕴含的憎恨怨念与不甘,不知凡己,如此的熏染,真可谓倾尽四海之水也难以洗刷干净。 如今她得我真传,便是要洗净灵魂,而后纯净无暇,再不染人间这污秽之气污垢之心。可对于我而言,是修炼中可谓最简单的一步,却是她最难修炼的关卡。 好在她不是我,是在地府修炼,而不是在人间,否则,纵然生为妖仙,寿命悠长远超凡人数倍,却也不知道够不够她修炼所损时长。 这便是,若前生作孽太多,今生便能得真法,也一样没机会成道的根本原因。 “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如今的修炼皆是她自己的因缘造化所致,我们谁都帮不上忙。修炼,终究是自己的事,只能靠自己来度过。我们啊,静候就好,也没必要过多担心。” 青丘老头子放下茶杯,倚在躺椅上,抿了下口中茶叶余香,此时说道:“正是这个道理,老太婆,咱们只需要保护好女娃的肉身,其他的不需要咱们操心。” 青丘老婆婆在一旁听完便点头应声下来。 转个身,青丘老头子又看向我,问:“仙师,你先前那工作不做了?” 我听到他问起这个,苦笑摇头:“整日被人针对,哪里做得长。哎,你说我会不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凡人针对,最后饿死的成道者?——怕是上下五千年,就数我这个成道的,日子最凄惨。” 青丘老头子这些日子以来,也对我这十几年里被针对的遭遇都打听的七七八八,这时候也是气愤,说道:”表面搞一群戏子,小孩儿和女人来装门面,背后阴谋诡计迫害不停,可真是一群心比蛇蝎还歹毒的畜生,连我这么个生而为妖的老头子,都恶心他们的作为。——不过,仙师也不必太烦恼,要知道,老头子我活了几百年,听到的看到的有许多,能修炼成道的修士虽千古少有,但绝对有比你更惨的。你绝不是最惨的。“ 我听的忍不住挠头,自嘲笑道:”和古人比惨,这好像本身就是件挺惨淡的事儿。“ ”哎呀,这种事情有什么。“青丘老婆婆接话说道:”西方有个据说是上帝之子转世的吧?你看他成道后的遭遇多惨,人被钉在十字架上惨死。他的修炼路可比你惨多啦,不还被人写成故事,书名叫什么,神经?仙师,那书名是叫《神经》吧?“ 这安慰,使我很无奈。 ”你还是就当书名是《神经》吧,“我苦笑摇头,解释道:”大道三千,路皆不同。他那个并不能称为死,而是殉道。殉道一修,是源自西方古神道,据说是自上一次大洪水灭世后,我们这一代人类初生,其上代后人自极地传播而来。因传播者是皮肤雪白之人,所以西方古早时期,才有白人是至高无上的说法。包括艺术、诗歌、哲学、炼金学,据说也都是自那极地之人传播而来。——因为是传承而来的修炼之道,不是东方的自我感悟之道。所以,西方的神修,简单说就是信仰修,是依靠对古神的虔诚与信仰之力,来修持己身的法度。这其中经历过许多复杂的岁月,包括对千年蛇神的信仰、马神的信仰,在那个部落文化明显的时代里,有很多部落选出来的最青春且美丽的少女,会以肉身服侍神,由此孕育出神的后代,人头马身的人马一族,就是大致时期的产物。吸血鬼的产生,也在相似时期。只是在我们修持大道的人眼里,这都只是旁门左道,能不能成道不知道,但副作用却不小。——而西方最早的神学文化里,是源自于圣树林信仰,信仰崇拜的是神树,根基古历史记载,如今的四大洲五大洋,在最早的时期,是一块大陆,称为姆大陆,这大陆上有三大福地,三十六小福地,七十二洞天。后来因为远古诸神之战,或者是地球自我变迁,大陆一分为三,为美洲大陆、非洲大陆、欧亚大陆,再后来,欧亚大陆再变迁,才形成今日的欧洲大陆和亚洲大陆。——而神树信仰,本质上就是在崇拜这些众多福地上生长的树木,而这里,自然也就是人间圣地。在这样的地方修炼,自然最靠近神的光辉与天地的福泽。——殉道文化,就是在这个时期产生的。据野传,是远古时期,神与人共同生活在人间的时期,其实可能是半神,就是那些部落选出的圣女和他们的神所诞生下来的神子,其中有一些天生就有异于常人的本事,本也寻常。但因为不修心法,难免行差踏错,给部落带来灾难,这时候为挽救部落,便有凡人的勇士祈求信仰真神赐予神力,而圣树林时期,便有人类勇者用长矛刺穿自己的身体,扎在圣树上,七日未死,而后自己挣脱,其后力大无穷,宛如天神下凡的例子。但这只能算是借用神力,而对于真正虔诚的修道者,自然有更高追求,不要神力,而想要飞升神界,住进天堂。所以用同样的方式,将自己的肉身扎穿,挂在圣树下,是为殉道。——这就是殉道的由来。所以,上帝之子的死,并不是惨死,而是以身殉道。否则,他的弟子,为什么不一把火把他烧死?古西方对待魔鬼和神棍都是差不多的手段,以烈火烧死。对待吸血鬼就是如此,还有一个很著名的历史惨剧,圣女贞德,不也是最终被烈火烧死。——虽说现在这个时代,修炼者少,所以基本可以算是百无禁忌。但有关西方神学,我们不懂太多,还是要少说一点。免得被人家教徒知道。徒添麻烦。“ 青丘二老听了我说法,点头受教。 我瞧一眼阳光还正耀眼,站起身,说道:”趁着阳光正好,我出门去找找其他工作做。不过,既然他们已经又盯上我了,怕是工作难找喽。“ ——三个小时后, 我懒洋洋的倚在外滩的迎江围墙上,瞧着面前黄浦江的江水滚滚,轮船来去,飞鸟盘旋,还有那魔都明珠的倒影在水里影影绰绰的,在随波逐流里,分分合合。 哎,果然如我所猜。现在找工作已经十分的艰难,和阴谋没关系的普通工作,我只要前脚打电话过去,后脚就会被莫名其妙排挤掉。 如今这种科技时代,力工这种苦活计竟然还能有人抢?也是够稀奇的。 剩下的,都是大有问题的工作,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只需要略微查看,就能发现,其中背后都有阴谋的影子,都是别有居心的人在算计。 人啊,为了钱,真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不肯进那乱局里,他们就变着法的要把我搞进去,利用我。 真是足够丑陋的世界。 但古人也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广,广而达。 简单说:活人还能被尿憋死么。 本来还想再过几年再说,眼下既然局面已经如此复杂,那就没办法,顾虑不了那么多,只好进行功夫行当里的下一步,做擂台陪练。 只要做的是陪练,而不是打擂台,想来也不会惹来那些一方列强们的误会。 必定,陪练的工作简单归纳就是:挨打。 可不是打人。 计议拿定,我便动身前往魔都擂台管。 这已经属于特殊工作,是极少人从事的职业,所以在网络上可找不到。 网络的大信息,更多是围绕在普通人身上,至于那些特殊工作,在网络上是基本看不到招聘信息的。 世上很多特种工作,基本上都是家世传承,父传子,子传孙的那种。 必定能称为特殊工作的,基本上都是普通人做不了的工作,有些是不爱做,有些是做不到。 比如火葬场里拉死人,这工作算是普通人不爱做的特殊工作,而打擂台赚赏金,则是普通人做不到的工作。 擂台陪练嘛,基本上算得上两者都有,普通人既看不上也做不到的特殊工作。 ——这世上有几个人愿意每天挨打? ——纵然心气能平,但身体素质够吗?要知道,拳脚打死人的事情,古往今来都不显见。 没看,那些功夫明星,只是拍电影,是套好招的套路,还不是要一身伤残。 武门行当,远没有普通人以为的那么简单,这是正八经的苦活计。 但人间红尘本来就是苦海,做什么不是苦呢?在我眼里倒是没什么区别。 而且生为男儿一世,我可不愿活个娘娘腔的样子。 男儿就该热血,拳脚功夫,本就是男儿一生最痛快的活法儿。 打架、喝酒、泡妞,如此活法,才是男儿的真痛快。 我是真的佩服功夫好,能靠功夫安身立命讨生活的功夫人。 其实也不单我,古来江湖八大门中,佛门与武门和杀门这种功夫人就交往甚深,要不怎么会有那句古话:放下屠刀,立地为佛。 佛门与武门的情谊,古来便存。大致原因可能是两种人的心肠都直爽,没那么多阴谋诡计和利用坑害,不像那些梨园啊千门啊庙堂啊商路啊,处处勾心斗角,处处阴恶丑陋。 —— 下地铁,来到魔都的擂台管,走进去。 刚进门,那武门气息就扑面而来, 拳声阵阵,出脚破风。 嘣!当!咣!浜!嗵! 声声热血入耳。只听的我心旷神怡。 转头去看, 擂台上在切磋,,在练打, 擂台下,打沙袋,做拉伸, 器械旁,练力气,增新肌, 迎面里,有个娇俏小美女,正对我展颜笑。 ”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小美女甜甜可人的笑着,对我询问。 这甜甜糯糯的声音,真是好听。 说起来,魔都小妹那独特的甜甜糯糯的喊话声,我只在两千年那时候初来魔都时才听见过,后来多次来魔都,却再没听见过那种好听的声音。 这一次没想到碰巧又能听到,真是让人心里面欢喜。 只是,我并不是来泡妞的。 我生平还是第一次做此类工作,心里难免有点尴尬,听到她问我,这脸上就难免感觉有点热,略显僵硬的微笑起来,对她说道:”请问,你们这里招人吗?“ 小美女愣了下,但随后便又微笑起来,看着我,好奇的问:”请问你要找什么工作?“ 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说,于是便伸手朝擂台处指了指。 小美女眼睛一亮,问我:“您是要应聘教练?” “我被练还差不多。”我尴尬的挠挠头。 “那您是要应聘打擂台的运动员?请问您之前有得过奖吗?或者在其他场馆有类似经验?” 我感觉自己更尴尬了,手在脑袋上狠劲挠两下,鼓起勇气说道:“我是想应聘打擂台的运动员——的陪练,请问招人吗?” “陪练?”小美女惊讶的看着我。 “就是挨打的那个。”我这时候心想,幸亏如今的我已心如止水,对美女已无欲无求,不然的话,就我这两句对话,若是在泡妞, 估计只能独孤终老喽。 小美女再度认真打量起我,随后轻声的问我:“请问您今年的年纪是?” 我实话实说:“我今年三十八岁。” “啊?从脸上看不出,你已经这么大了啊?”小美女惊讶到有点夸张的大眼睛,仿佛化作金鱼眼一般,就那么瞪着我。 “额,这工作有年龄限制?”我简直尴尬到有点要无地自容了。 小美女此时候却微笑摇起头来,甜甜糯糯的说:“年龄限制倒是没有硬性规定,只是担心您年龄大了,身子挨不住苦。” 这声音真是好听,我略有不安的心,都被她这甜甜糯糯的声音给抚平下来。 “这没问题,我很能吃苦的。”我赶忙说。 “那你有相关经验吗?之前是在哪里工作过?” 我依旧实话实说:“还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这是我第一次做这个工作,但我是真心喜欢的,也肯吃苦。能给我个机会吗?” 小美女听到这里,甜甜一笑,说道:“那我给你喊总教练来吧,你和他谈谈。” “谢谢谢谢,美女就是美女,人真好。”我由衷的夸赞道。 小美女一听,笑得贝齿都显露出来,两颗可爱得虎牙洁白光泽的闪烁着,像陶瓷像星星。 —— “说说吧,为什么要做擂台陪练?”总教练见到我,虽然瘦弱,但勉强也能看得出点体育体质,便点点头,随后问我。 我认真解释道:“我从小就喜欢功夫,一直想以武谋生,只要是靠功夫吃饭,做什么我都开心。” “这么说,你是从小习武的?” 我听完略显尴尬:“我不算自小习武,只是从小喜欢武术,勉强算是练过点轻功,不过后来进入社会,这蹬墙跳房的本事,也都渐渐荒废掉了。必定处处都是高楼大厦的,哪有地方给我蹬跳玩耍。而且穿着职业装,腿脚也伸不开。呵呵。” “那就没练点别的?”总教练笑着点头,再次问我。 我挠挠头:“粗浅的都练过点儿,但都稀松平常的很,和普通人比还能略强一点儿,但在专业人士面前,实在算不上什么本事。” “听说你没有这行当的经验。” 我点头:“的确没有,但我很想做这一行,还请您能给我个机会。” “恐怕不行,这行很苦,你也没相关的本事,怕别人两拳头就把你打趴下了。”总教练摇头。 我急忙说:“可是我有两百斤力气,这身子还算结实,只是挨打,又不是上擂台,应该没问题的。”、 “两百斤力气?”总教练再度打量一眼我的瘦高身子,点点头:“这是算不错的了。不过陪练光有力气是不够的,又不是要你上擂台打人,而是挨打。我这的专业运动员手脚都重,你又没做过这行当,到时候被人打出个好歹来,我这在赔上医药费,你也要遭活罪,犯不上。干点别的不行吗?” “我就喜欢这一行,真喜欢。”我再次恳请教练。 教练轻轻一叹,微微点头说道:“只要能吃苦,熬过入门这阶段,以后的日子就好活了。只是,我这里的运动员手脚都重,你现在,我不放心。就是到哪个专业擂台管,也没人敢用你。你最需要的是先累积一些经验。” “那去哪里找相关工作,才能累积经验呢?”我也并不苛求一定要在某一个地方工作,我的目的,只是从此以此行讨生活就行。 “你去武术大学吧,那里的学生很多也都需要陪练。且必定是学生,手脚也没那么重。你可以去试试看。这行苦,要真喜欢,就要准备好吃苦,不然干脆别干。” “谢谢,谢谢总教练!您放心,我一定努力。我这就去武术大学去找找陪练工作,来日若经验足够了,再来请您招聘我。” 和总教练微笑握手告别,我再度乘坐地铁。 ——这一次,我来到了魔都武术大学。 这一次倒是巧,刚到校门口,我就遇见一个学生正在那里招聘陪练。 我走过去应聘,很顺利的就面试过关,然后直接上岗,被带进学校的训练馆,直接工作。 然而,意外总是在你始料不及的时候发生。 需要陪练的人,竟然不是那个学生,而是他的师父! 我看向擂台上。 那是一个年龄与我相仿,容貌俊朗里带着几分邪气的青年。 最重要的,是他的容貌依稀有些眼熟, 我思索许久,忽然想起来: 原来是他,丐帮少帮主! 我认出,这正是在我十七八岁时,曾经遇见过的那个丐帮少帮主,当年的两个少年人,今日再相见, 空调里,吹来凉风阵阵, 恍如地府里的阴风。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32章 生死不过一场玩 日渐西斜, 屋外的暖阳与屋内的凉风交织着, 我没有急着开口去认他, 纵然阴谋的味道早已如习习凉风扑面而来,我依然不介意,这只是一场早晚会擦身而过的偶然。 已然时成道,了却尘世间一切因缘的我,也基本上,不存在与人主动结交的可能,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是任何人。 这也是为什么,这许多年里,总有谣言说我的亲生父母并非养我长大的父母亲,我始终毫不在意,不为所动,更加不去接近,反而将自己的人生与那些人远远隔离开的根本原因。 与我而言,谁生的我,并不重要,与我真正有关的,只有这从襁褓到成人的养育之恩,所以,只有养育我长大的父母,才是与我有关的亲人父母,纵然已然成道的我,其实和人世间的所有人都缘分极浅,纵然父母亦是如此。 虽未真正出家,但那不过是清规戒律的说法,是用来告解凡人的说法。佛修,本就是六根清净的心性,虽未出家,却也仿似出家人一样。 如此的我,自然不会在乎别人嘴巴里的那所谓我的亲生父母,无论他们怎样富贵荣华,都与我无关。 化缘化缘,就是要化尽这人世间的一切因果,达到人间一切,皆与我无关。我虽存在,但人间已无我的清净之身。 丐帮少主,虽说来历不凡,但与我无关。 “你想做陪练?”丐帮少主还不知道我已经把他认出来,站在擂台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一双满是邪气的双眼下,嘴角勾起邪魅的笑, 和这空调里吹来的凉风一样子的,没有温度的笑,冷笑。 只是,连地府中来自九幽的阴风都可以让我感觉惬意,他这冷笑,我又怎么会在乎。 “是啊。听说今天就开工?”我社会化的客套回答。 我的人生存在两种形态,一种是真我,一种是表象。 真我便是真实的我,有我的人生,我的未来,我的思想,我的灵魂,我的本事,我的来历,我的道,我的师门,是与我息息相关的一切。 表象则是社会上走动的我,并不是如戴上面具虚假的我,同样也是真实的我,我的待人与做事,同样真实,并无虚假。只是,没有心。不走心。无论表面上看起来多和我谈得来的人,或者呼朋引伴的聚会多么热络,这一切,都只是表象,半点不存在我的心中,我可以和任何人谈天说地仿佛知己,在我看这只不过是社交技能罢了,就和打工时需要具备的相关工作能力差不多,并不是真的在交朋友,我也不会和任何人深交,基本上都是人走茶凉的短暂关系,是同学是同事,是类似的关系,是因为人生里正需要学习或正需要工作时,所因此而认识的人。来日,当学完所需要的、当离开这份工作,那随之所有的一切,都会瞬息间的,烟消云散,从此与我再无半点关联。我也会删掉所有人的联系方式,并忘记所有人,从样子,到记忆,全部遗忘。——这,就叫做,放下。 因为是佛修,所以虽然未入佛庙修持过,但自小却总能听到许多与佛有关的智慧,每一次听到,都能让我如醍醐灌顶,生出恍然大悟之感,这,便是佛缘与造化吧。 我人生里听到的第一首歌,是小时候听到的《女人是老虎》,歌词讲述的简单说就是:色字头上一把刀。深入的说就是: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歌词里的故事很简单:老和尚告诉小和尚,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见到了千万要躲开。小和尚有一日化缘归来,害怕的说,山下的老虎真厉害,她闯进了我的心里来。——其实,在佛言里,这便是一场心魔之争。 何为心魔?一切欲,皆可为心魔。 然一切欲,同样皆可为善果。 正如西方那句如至理名言的话一般所说:好的痛苦,可以让人成长与强大;坏的痛苦,可以使人灭亡。 欲,便是痛苦,可成心中魔,也能结善果。一切全看个人造化功德。 对于凡人而言,人生不过就是材米油盐与老婆孩子钱。——但中西古今,无论修道者还是智者们,其实过着的,都是和凡人并不一样的人生。纵然你们在人生里某一个节点可以从事同样的事情,但人生里的结果却不同。 智者做事,是因为他需要,他需要这么做,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未来,需要今日这样的积累,无论是知识的积累力量的积累还是生命的积累。 凡人做事,只是需要钱。 凡人害怕孤独、害怕贫穷、害怕苦难、害怕疼痛,所以凡人需要家需要钱需要富且贵,荣又华。 而古往今来伟大的哲学家艺术家和修道者们,往往富者少,贫者多,绝大多数都是一生孤独,无亲亦无友。在他们的脑海里,不会去考虑材米油盐、不会为小儿女情爱纠缠太久,除了智慧与思考,他们的脑海里,恐怕什么多余的都不会有。 ——“是今天开工吧?见丐帮少主许久没有回复我,看着我的眼神却藏着某一种复杂,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起来十七八岁时候的我们。 念旧情吗? 不会的,少年时候的我们只是彼此认识,并没有什么要好的私交。 那时候的我,也远不知道人间可以险恶肮脏到如此的地步。——在十年之前的我的人生里,身边是没有坏人的。虽然有经历过坏的事情,但都是做了可恨之事的可爱之人。和现在这种满目苍夷的肮脏可是全不一样。 或许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一个生性喜善的人,生活里会结交到的人,也都是拥有善良之心的人,这样子的人们在一起,自然是欢乐多,愁苦少,每一日都仿佛可以没心没肺的欢笑着,笑着,笑着,就这样笑上一辈子似的,不虚假,简单,率性,认真的生活着,在自己的人生里。 或许正是因为少年时的我,生活圈干净的仿佛阳光,他才没有靠近我,与我结交吧。或许他早知道我,但见我身不在江湖,乐于平凡,也就那样子离开了。 但今日, “现在!现在就打!”丐帮少主对我说。 我微笑点头,登上擂台。 “我这个人拳脚重,但却不喜欢留手劲儿,你想好了吗?”丐帮少主站在我面前,说完随手一记凌空直拳, 砰! 空气里一声轰然炸响。 我站在近前,只觉得耳边仿佛响声炸雷一般。 炮拳! 又见炮拳! 炮拳可谓是外家功夫的功夫标志,若是连炮拳都打不出,便说自己是功夫高手,那是会被人耻笑的。 虽然内家拳如陈氏太极拳也有掩手肱拳这样子的类似炮拳招式,但其实这是外家拳的火候标志。完全的内家拳更讲究至阴至柔的功夫,打人如挂画,却是无声无息。 不过那都是古时候的功夫家们才能达到的功夫境界,必定那时候的人每一日除了简单劳作外,根本没有其他事情做,也没有互联网,若住深山,除了猫狗,更是连个伴儿都没有,所以可以整日里不停不停的练功。现代人就不行了,每一日能做的事情太多太多,感觉一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根本不够用。 还有西方的健身理念传播而来带来的中西文化交融,既练不出练不成,也不再追求传统的功夫境界,甚至有许多人干脆对传统武学武盲到连丹田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现在的功夫家更讲求阴阳共济,或者更干脆的就是一阳到底,势大力沉。比如享誉世界的著名拳王泰森就是一阳到底的路子,拳极重,只修外,不修内。而国内的拳坛大家一龙,便是内外兼修的路子。这其中的差别,内行人多看两眼,便能瞧出差别。 但不得不说,阴阳共济在今日这个时代,也已经快变成可望不可及的功夫境界,就快沦落为功夫思想或功夫理念了。 实在是这丹田一道,并不是人人都能练成,如我收徒一般,是要看个人天资的,半小时坐禅达不到物我两忘的程度,那就是与真法无缘,至于剩下的修法,穷尽百年一生,恐怕也难以完成。 所以佛言才说:诸法莫强求,随缘便好。 ——但想不到,这丐帮少主,竟然是一身阴阳共济的好功夫。 当然,如果堂堂丐帮少主连个丹田都没有,呵呵,这也的确更夸张。 从这一记炮拳里,我看出他内外兼修的根底,绝非普通擂台运动员那种纯外家功夫的力道那么简单,便明白了,他这句话,是真正在先礼后兵。 内家功夫和外家功夫最大的差别是,外家功夫是属于物理击打力,作用在皮表,最大伤害的结果,是把骨头打骨折;而内家功夫却藏有一股阴力能打进人的血肉经络里,可伤人脏腑心脉。——古时高深的内家高人,可以一拳打死人,对方表面无伤,皮肤上连一块淤青都不会有,但内里,是心脉尽断而死。 谁都知道,再怎么锻炼抗击打能力,也只能锻炼皮肤肌肉与骨头,让皮更紧肌更实骨更硬,但五脏六腑,却是完全没有办法修炼。 虽然也不是全无办法,只是功夫慢,需要以内家丹田功,每日文武火的修炼,若是天资与勤奋俱全,差不多可以如少林达摩祖师那样,面壁十年小成,二十年大成。——但现代人能练出丹田的都没几个人了,更别提还要十年二十年的苦功夫来打熬,就为了防备如今也基本上行将失传的内家丹气。 我本人,虽然从小修佛,但这是修炼大道真法,不是身上本事,所以我远比不了达摩。 难道面前这货的意思,不止是要打我?还要打死我?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正如真正的得道道士是不给别人算命的,也从不给自己算命。因为无论福祸,皆是人生,皆是修炼, 趋吉避凶,只如掩耳盗铃,偷生可以,若要顶天立地却是不能。 所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纵然挡在大道前的是万丈深渊,也会毫不犹豫爬下去,再经历万难后,自彼岸新境爬上来,勇往直前。 有关修道者的这一块心志,其实和战场上的战士很像,趋吉避凶犹如做逃兵,不可能,必须无论苦难,勇往直前,走过去、跑过去、打过去、杀过去,都可以,若冲不过去,那就死掉了,也就算了。 死在奔向目标的道路里,也算死得其所。 “我想先问一下,假如我被你意外打死了,有保险金赔吗?”我依然微笑着,问向他。 他嘴角的邪笑又一次绽开,越发浓烈了,说道:“有,不仅有意外保险,连医疗保险都有,所以,就算没打死你,打伤你,也是有医疗陪护,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想不到还有医疗保险? 还真是周全。 我不理他话语里揶揄语气中的歹毒,装着听不出来,继续问他道:“那假如是被打出肾衰竭,咱这有精神损失费吗?” “呵呵,这话问的有趣。”丐帮少主的目光看向我,终于带上一点尊敬,不再像看傻逼一样,说道:“眼光还算有,看得出我功夫的一点门道。——不过很遗憾,精神损失费这种东西就没有了,如果你没胆子,也可以现在离开。” “谁说我要离开了?我愿意接受这份工作,也很感谢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这份工作,我一定会努力做好的。” 丐帮少主轻笑一声:“没那么麻烦,会挨打就行。去把防具穿上,还有啊,等一下只准挨打,可以动,但不许躲,懂吗?” 许动不许躲,就是人可以走动,但不能躲开对方的挥拳,必须让对方拳拳到肉才行。 而防具,自然就是为了要被拳拳到肉准备的,目的虽说是保护,但眼下看来,恐怕是为了让我能挨打更久,别被三拳两脚就打昏过去。 但虽说如此,有防具也一定比没防具好。我可没傻到装什么英雄,舍弃防具。 真要是我有英雄的本事,那逞逞英雄还可以;不过我眼下至多算是有个狗熊程度的功夫,还是低调的好。 “准备好了吗?”站在丐帮少主面前,他似乎已经等得不耐烦,问我。 “好了。——啊!”第一次穿防具,不会穿,折腾不少时间,怎么说也是来打工的,要老板等,这的确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没想到,我刚回答一声,那边就是一记炮拳打出来!打在我的胸膛。 这一次可不是空气拳。 我一声惨叫,人被打的蹬蹬蹬倒推了数步! 幸亏这一双腿上的马步功夫早已能自然而然,且已到了落地生根的地步,否则就这一拳头打在身上,我非被打翻在地不可。 我生平还是第一次挨炮拳的打,这种从外到内,从皮肉骨直达穿透心脏的疼痛,就如有人把一团火焰塞进了我的胸膛一样。 喉咙下一秒发甜,几欲作呕,我压忍下来,却从嘴角溢出一滴血,滑落在脸颊。 只一拳,我便内伤! 难怪古就有训诫:挨炮拳者,死,切不可硬碰,切记躲开。 第一次做陪练,竟然能遇上会炮拳的功夫高手,我这见了鬼的运气,真是逆天啊。 然而,这不过只是开场,苦难才刚刚开始。 还未等我站稳,眼角余光里,我就见到他缓步向我走来,似缓实快,步伐诡异,当中自有劲道扭转蓄力,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七步, 怎么看起来,有点像,北斗陀螺劲? 古来练劲,纵然外家,也各有千秋,如陈氏太极拳所练的缠丝劲属于内外兼修的劲法,少林有十二大劲,是七十二相绝技的根本,正常来说,自小练武少林,终生勤修不缀,能将当中两三种劲道练至大成,便已经是极了不起的人了。 陀螺劲,北方武学劲道的代表之一,是如冰上陀螺的运转一样的劲道,虽然表面看起来,各种劲道都不过是扭转抖打,看起来练的样子都差不多,但实际上,差很多。有许多特殊劲道的内家功夫,不仅需要自小练,且练成后,会直接影响五脏六腑的位置和体积,有点类似器官偏移,但不是病,而是为了达到其劲道收发所需的特殊发力结构。 总之,举凡真功夫,皆非常难练。 如真理,并非纸上谈兵就可以掌握。 读懂一句话,简单的只需要一秒钟,艰难的不过几分钟;但想真的洞彻一句真理,有些人,往往耗尽了自己的一生,还有的人,一生耗尽,也未能真知。 不过,这陀螺劲,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必定,我并不是从小就在武门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所以对这些功夫门类与精髓,只能算是略懂略懂,而不是真正精通,如江湖百晓生那般人物。 ——然而这时候哪里有功夫给我发呆? 尽管我也不是想要发呆,而是被一记炮拳有些打懵掉,脑子这时候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只能潜意识的感觉到,这七步的劲道的不平凡。 再说,说时迟那时快, 我被一记炮拳打的倒退数步,他举步跟上,根本就没给我空隙时间, 别说不让躲, 就是让我躲,我也躲不开这接下来的一脚。 穿堂腿! 他一腿朝我胯侧踹来,这一记直脚,干脆利落,破风声中,犹如弄堂里穿堂而过的风,呼啸爽快! 但被挨打的我,就没感觉到爽快了, 人身大大小小的命门死穴,据说有三十多处,而我能知道的,只有十几处。 这人身胯部,正是上下两个人体半身的交结处,后有臀部保护,看起来最是结实,事实上,却又是最大命门,一旦被人踢碎,或哪怕是踢伤,都会使人瞬间瘫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马步功夫为什么要苦练?因为对打时,最怕倒地,一旦倒地,别人上来一顿凶拳猛脚,你防无可防躲不能躲,一个不慎,就会被人活活打死! 所以这一脚踢来,便如那穿堂风,可穿堂入室,将门户咣当!犹如入无人之境。 砰! 一脚精准踹在我左腿上胯处。 大力瞬间使关节卷缩,人也不自觉如蹲而下, 而就在我觉得我可能马上就要瘫倒在地时,身体里,丹田猛一口劲从中无令而出,瞬间灌满马步,将胯包裹。 不自觉中,身体自我反应,一顿,一抖,弹一闪! 丐帮少主脚力用尽,招式已老,失去灵活,此时一下子被我一身内力罡气给弹的失去平衡,载翻在地。 “嗯?抱丹坐胯?!” 丐帮少主看着我的眼睛里,闪出震惊神色。 我的脑子,还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依然停留在上一秒的思想中,此时驴唇不对马嘴的回道:“额,陀螺劲?” 两个人,四只眼睛,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彼此。 余二十年前便相识的两个少年, 余二十年后, 正在大眼瞪小眼。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33章 天下如棋你落子 喘息声,在忽然寂静下来的擂台场中格外清晰。 我甚至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因为受伤,如人被痛到手舞足蹈的乱跳着。 “这不是陀螺劲,而是我师承代代相传下来的秘传本事,你想知道?”丐帮少主眼眸里闪烁着捉摸不定的光,有点像黑夜里的野猫看人的样子。 “不想。”我干脆利落的回答:“我是来打工的,不是来八卦的。何况,秘密这种东西,知道的越多越麻烦,我还是喜欢能没心没肺的活着。” “没心没肺?你?还做得到吗?”丐帮少主的反问,让我沉默起来。 是啊,今日的我,真的还能回得到十几年之前的那般样子吗?那样没心没肺的生活着,那样没心没肺的欢笑着,那样跳脱且自在、独善且安然, “你不想知道,我却偏要让你知道。我的秘传功夫名为麒麟劲,有降龙与伏虎两种高低境界,我现在的功夫在伏虎劲的顶峰,但却还练不了降龙劲,来日当我练成降龙劲,降龙伏虎劲俱全,便是麒麟劲。这劲法名称,师父曾经严令告知我,不可轻易说予人听。必定我这一门历史渊久,仇敌无数,一旦被那些人知晓,恐有杀身之祸。” 莫名其妙的又多知道了一个秘密,我的心情这个无奈啊。 “大哥,你这!”本想吐槽两句,比如:你闲的啊! 但想想还是算了,客套回道:“你还真是家世显赫啊。” “家世?”丐帮少主意有所指的看着我:“我可没有什么家世,我这一生,都是丐帮的。丐帮能用显赫形容吗?呵呵,倒是了不起是真的,极了不起。” 我装着听不懂的沉默着。 必定一个普通人怎么有可能知道如今时代依然有丐帮这种江湖事,我装装傻,冒充普通人,应该算是正常的反应。 然而他盯着我的目光,却让我的心思不确定起来。 难道他已经认出来我?或想起来我是谁了? “你蛮有趣的,旁的人听到丐帮这两个字,或者惊讶,或者不信。你倒是仿佛老僧坐定,若不是知道你年轻身体健康,我都想怀疑你有耳背了。” 挠挠头,憨憨的笑起来。我心里想啊:你爱说什么说什么,我就是装听不懂,你咬我啊。 “那就继续练吧,十分钟,只要你能坚持住十分钟,我就正式聘用你,给你这个机会。”丐帮少主的性子也不知道可不可以用性烈如火来形容,但这拳脚是真的够快的,话音刚落,拳脚就朝我打过来。 根本不喊什么准备或开始。 话说,这么快的动作,若在擂台下面,妥妥的算是偷袭了。 好在我也没有什么不忿气, 挨打嘛,这就是我的工作内容,多挨一拳头,少挨一拳头,实在没什么差别。 就是这身子骨啊,受苦喽。 ——这十分钟,绝对是我人生里度过的最漫长的十分钟。 这要是换成玩电脑游戏,十分钟,没知觉就过去了。 还记得当年练站桩时也曾如此想象过,那时候觉得,站桩好苦啊,又闷又苦,人橡根木头一样蹲站在那里,动也不能动的,简直是度日如年。那时候还总幻想,要是能让我站桩的时候动一动,那一定会让我感觉很幸福的。 ——现在,我就正在一边蹲站着马步,一边走动, 然而我毫无幸福感, 真是苍天了! 我琢磨,天上下拳头那么大的冰雹落我身上,也就这感觉了。 完全就是痛到想发疯,又在如漫天冰雹砸向身体的世界里,避无可避。 我眼睛里都开始冒金星,看哪里都是一片片,一闪一闪亮晶晶。 这绝对是我生平最难熬的十分钟, 我想我再也不会幻想,扎马步十分钟是人世间最难熬的时光了,什么动一动更幸福, 与挨打相比,蹲马步才叫幸福多了啊。 苦痛这东西,真的是有对比的,在遭遇到更大的痛苦以后,你才会发现,曾经的那点儿苦难,真他女马可以叫做小幸福! ——十分钟的煎熬终于过去。 此时的我全身都像散了架一样,要不是一怕丢脸二怕吐血出来把人家衣服弄脏我还要花钱去给人洗,我真是要吐血了。 我的意识,离昏迷,也就是一线之隔。 下擂台,躺坐在沙发上, 哪还管什么屁的社会礼仪, 这又不是应聘办公室的白领,还玩什么贵族礼仪,哪来那么多讲究。 而一样坐在沙发上的丐帮少主喝过一口茶,总算给了我一个没有白挨打十分钟的答案:“还不错,能埃住我十分钟的打,虽然是穿护具的结果,也算及格。这工作,给你。” 我的心也因为他这句话踏实下来。 万事开头难,隔行如隔山。——我这人喜欢游历四方,见不同人遇不凡事,年轻时有旺盛的好奇心,所以四处游历的这许多年中,各行各业几乎都进去玩过一圈,门外汉要入行,开始都是很难的。 青春期时让我感觉最难入行的,自然要算艺术。当年我学室内设计时,那一届,总校分校的同届生全部加在一起,竟然只有我找到了室内设计的工作,还是个根本没有工资,纯赚设计费的,新人谁找你设计,基本零月薪。就这样,也被当时的同学们羡慕坏了。 这种就业率,在我青春期那会儿,真的是有点不敢想象。 然而后来度过青春期的我,因为生活家庭遭遇的一些事,改行写小说,才发现艺术已经算是好的了。 必定艺术专研的是有形的东西,是源自绘画的技艺,这东西有形象有借鉴,学习起来虽然不轻松,但还是有根可寻。 但等到写小说,虽然也属于艺术类的行当,却完全就歇菜了。——这玩意首先是无形的东西,有形状的好摸索,没样子的怎么去掌握?而市面上的那些写作课与教授写作的书籍,都只是在传授小说的技巧,怎样修饰一句话,可以更好的表达出情景、冲突,顺序、倒叙的文章结构,剧本与画外音的运用等。但属于写小说的核心,故事,故事本身,却只能靠作者自己的天资来构思,没有技巧可寻。 尤其是网络小说这种长篇堪称巨制的小说体,故事的重要性,更加是专业的根本体现。 你就是文采堪比诗仙,故事构思不行,也一样没用。 尽管也有人利用抄袭的方法来旧瓶装新酒或新瓶装旧酒的去写小说,如此也堪称流水化的小说,但在专业人士眼中,这无疑是自掘坟墓,如练嫁衣神功,只是在读者的心中,加深了那些鹤立鸡群的大神作者的作品印象。——而对于真正的艺术领域的追寻与晋升,毫无帮助,甚至有害无益。 没法子,我只好用最笨的方法,用十年的几乎是寒窗苦读,颗粒无收的岁月,打熬、思考、寻找自己的小说之魂。 小说就如人,需要有自己的灵魂,这是小说的灵魂,也是作者的灵魂。否则就像是人没了灵魂,那所有的行为,就都只能叫做行尸走肉。 隔行如隔山,只是入个门,我就花去十年时光。 倒要问,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难怪普通人的人生,无法从事艺术类的专业事业,实在是:学海无涯。 假如我不是一个修道者,而是如凡人一样的,需要金钱需要女人需要结婚需要家的男人,那我一定是没这么多时间来打熬小说,这条路的选择,就只能是半途而废的结局,而那样一来,往后余生,就只能疲于生活,或打工或经商,整日里围着钱、老婆、孩子打转,过着我眼中最无聊乏味的日子,然后盼退休,盼子女结婚,最后毫无盼头,整日里枯坐等死。 ——与写小说相比,功夫这一门行当似乎入门要容易许多。 其实也不然,单单那从始至终的苦,身体上的痛与伤,就已经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灾难了。 只是,未学打人,先挨打,练功先扎马。这本就是功夫千百年来颠覆不破的精髓。 ——所以男人和女人的确不一样,男人不用生孩子,这一生的时光里,只要敢选择,便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沸腾。 —— “现在说说你的工资,月薪六千,每月工作总长六十小时,超时按一百元每小时给加班费,若需要出差,食宿公司负责,你看怎么样?”丐帮少主接下来和我谈论起工资。 在魔都,月薪六千的工资并不算很高,很多基层工作就都能有这份工资。但工作时长就未必了,每个月只需要工作六十个小时,相当于每周工作十五小时,平均下来,等于一天只需要工作两小时多一点,这是真的是很不错。 不过,工作内容显然就不是看起来那么惬意啦,必定是挨打嘛。 挨打一小时给一百块钱,坦白说,再不在乎钱,我也知道这工资可绝不算高。 但我的确不在乎钱,只要能入行就好。 一切美好丰实的建筑,都是从简陋单调的地基开始筑起来的。 我喜欢呆在这样子的人生里,所以只要饿不死,我就能知足。 “我很满意。谢谢老板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认真工作的。”我回答着,同时心里想着,如果能作牢这份工作,那我空余的时间就有很多,可以用来忙很多事,写小说也能时间更宽裕。 “别担心,这只是刚入行的价钱,接下来你若是能肯吃苦,做的好,工资还会再长,时薪两百元,三百元,甚至更多,都是有可能的。不过时薪的增加,打你的人实力也自然更强,你自己的身体本事若不行,那就算在这圈子里混再久,也是没用的。”丐帮少主显然是这圈子里的人物,对这圈子,早已门清。 我一个菜鸟能有什么好说的,万丈高楼平地起,再美好的未来也是未来,现在呀,一步步慢慢来呗。 只是,还是忍不住感到惊叹, “老板,你的实力已经很高了,你来打我,才时薪一百,这时薪两百甚至三百的,该不会都是泰森那样子的怪物吧?”我还是忍不住好奇,打听起大致实力标杆。 丐帮少主听完笑了,喝口茶水,不急不慢的说道:“泰森?你要是能埃住泰森一小时打,这种实力,时薪别说两三百块钱,就是两三万块钱也有很多人愿意给,基本上,工资就是随你喜欢,想要多少要多少,自然有人需要。——而且你也别误会,我的实力,打你一小时,也不可能只给一百块钱,怎么也要五六百块钱。——这是给我徒弟招陪练,我徒弟的肌肉力量虽然还算不错,但内家实力就差很多,丹田勉勉强强就是个似有似无的样子,远不如你这能抱丹作胯的本事。有了丹田后,伤好的快,内伤都能无药而自愈。你来给我徒弟做陪练,我很放心,不必担心多付医药费。” “呵呵。”我很难定义他是不是在夸我,所以只好微笑回答,同时心里也是恍然:我就说嘛,世上哪来那么多变态。 炮拳啊!——要是连这么霸道的拳脚,都才给一百块钱一小时的陪练钱,这行,未免入门的门槛儿就有点太高些了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丐帮少主看着我的眼神有点诡异。似笑非笑的,难道这货和我一样,也认出来我了?然后和我一样玩装傻的套路? 妈妈呀,这世界太复杂了,我要回火星。 ——此地不可久留。 “老板,放心,我一定会认真工作的。没什么其他事的话,就不打扰您的工作了。我回去,什么时候需要我来工作,给我电话,我马上坐地铁来。——最好能提前一天给我打电话,这样约好时间,我能更准时,不耽误您们的宝贵时间。”我说完站起身,歇了这一会儿,我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 尽管皮肉上还有几处肉疼,但基本算是没什么大碍。 我心里琢磨着:难得入门这么顺利,找到新工作,我等一下是不是该买点酒菜喝一点儿,好好给自己庆祝一下。 “等一下,你很急着走吗?”身后,丐帮少主却是叫住了我。 我转过头,不明所以的纯真目光看向他,无声的眼神问向他:干啥?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丐帮少主,终于说出这一句,要我恨不得要捶胸跺足的话,心里面呐喊:这货果然是有事儿! 不过,正所谓:东风吹,战鼓擂,装傻这种事儿,老子怕过谁? 将装傻进行到底! “额,老板,您也知道的,我是第一次入这个行当,所以,您怕不是认错人了吧?”我瞪着纯真无邪的大眼睛,心里默念:无思无想。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丐帮少主瞧着我笑,懒懒的痞赖语气出来了,一如当年那个少年时候的他,说道:“你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你从小就知道装傻,喜欢装傻,你当我不知道吗?——你第一次装傻,是小学三年级,把同学在墙角足足踢了十分钟那一次吧?” 我靠!这货竟然调查过我! 我和他只是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遇见到的,彼此真不算熟。——他竟然连我小学三年级的事情都知道,显然那根本不是什么偶遇,而是江湖人,怕是要来接我入江湖,只是后来放弃了。 真是苍天大地啊! 但不管怎么说,你这么断章取义的说,很容易影响我的形象好嘛,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个流氓呢! 虽然,我的确是给那个同学暴踹了十分钟, 但这是有原因,有因才有的果好嘛。他莫名其妙跑过来照我鼻子打上一拳,鼻血横流这一茬儿,你怎么不提呢?你知不知道,我高耸的鼻梁,之所以被细看有一点歪,就是因为当初他给我鼻子上的这一拳! 哦!我懂了。 哼哼!好心机,故意说一半儿话,逼着我情急解释,我一解释,无论说什么,这装傻就算破功。 嘿嘿,你精,我也不傻。 我干脆三缄其口,就是那样瞪着一双纯真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心说:老子就是装傻了,你有本事咬我呀。 丐帮少主看着我那纯真的恍惚顽童一样子的眼神,不怒反笑,反倒是被我样子给逗笑了,——我发现,自我儿时开始,每一次我装傻,身边人都会因此被逗的笑出来。 我是长得有多可笑? 明明眉清目秀、大眼睛双眼皮儿、高耸玄胆鼻、外加樱桃小口好嘛。 “这样吧,咱们交换秘密,我用一个秘密,换你我相认。”丐帮少主的提议,我很想翻白眼。 江湖里,秘密知道的越多,性命越不安稳。——比如这丐帮的秘传功夫吧,我现在知道,万一来日有他仇家问到我,我若说实话,就是背信弃义,不说实话,弄不好就要被这他的仇家给敌视,甚至直接开打。——其实关我屁事! 竟然还想和我说秘密?你当我是树洞吗。 “不听不听,我心眼儿小,脑容量更少,真装不下那么多知识。不瞒你说,我是上初中才知道头发竟然是需要剪的,它原来不能自我成型。鞋带儿我初三时候还不会系呢,一直都是我妈给我系的。” “哈哈哈哈!你初二联欢会上那张头发跟鸡窝一样的照片我见到过,果然是不一般,哈哈,不一般啊!哈哈哈哈。” 我可以说——我草!吗? 这货难道是跑过来翻黑历史,故意黑我的? 我当年才上初二,还是个孩子,热爱学习和体育,热爱到,不知道头发是需要剪的,很奇怪吗? “老板,没什么其他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妈蛋,赶紧回家,再待下去,我蛋疼! “跟你有关的秘密,你也不想知道吗?——你就不想知道,是谁派我来针对你,利用你找工作的机会,对你实施一场毒打?”丐帮少主的语气,丝毫不见慌乱,笃定到仿佛先知。 我站住脚, 是蛋疼好一点,还是头疼好一点呢? 好吧,我选择蛋疼。 龙井茶香飘荡在空气里, 这复杂的破日子, 真怀念啊, 多年前的, 虎跑泉边茶舍, 那一壶龙井, 淡淡清香。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34章 一入江湖岁月催 茶香,也是焚香。 江湖儿女多豪爽,喜喝酒,纵欢唱。 昔年酒量与日渐低的时候,我喜欢上茶,只喜绿茶,喜欢那里的清淡寡欲,不喜欢其他,如那铁观音、大红袍,口味极重,喝一口,仿佛喝下这红尘苦海里的一口水,满嘴浊气。 绿茶自也不是每一种都喜欢,只是都愿意喝,但相比碧螺春这近似花茶的,君山银针这般名声雅致的,我独喜欢龙井。 只是对于品茶,我却没有什么讲究,不必非是那狮峰龙井,西湖边上随便一户茶农家的粗茶龙井,我喝下去,便极满足。 ——只是,这对于昔年的我来说,终究算不上是一件快乐的事。 因为开始喝茶,代表着我不敢再醉了。我需要活的清醒。 清醒用来做什么呢?只能用来思考。 而无论思考的是什么,都离更早时,我那可以没心没肺欢笑,可纵酒狂欢的的岁月,越去越远。 酒醒花前坐,酒醉花下眠。花开花落日复日,酒醉酒醒年复年。——这才是真正无拘无束的日子样子。 是我们少年时的样子。 可惜,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丐帮少主,好久不见,”既然不再装傻,干脆坦荡,我开口,与他相认,回身又一屁股坐回沙发上,抿一口龙井,茶微凉,人怅然。 “是啊,二十年,真的是,好久不见。”丐帮少主也不再遮掩,原来他也早就把我认出来了。 两个旧识装着互不相识在飙戏,呵呵,红尘多可笑。 旁边,一直陪在师父身侧安静倾听的徒弟,也就是招聘我的人,也是我未来负责陪练的真正对象,这时候却是开口了:“师父早已经是丐帮副帮主。” “哦?副帮主了吗?”我听完微微愣住,想当年还是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越发感叹,面上拱手一礼,笑道:“失敬失敬,恭喜,恭喜。” 昔日丐帮少主,如今的丐帮副帮主淡然一笑,说道:“这副帮主不容易当啊。我倒是更羡慕你,可以始终自由自在的藏身在市井百姓之中,没事偷着乐。” “哎,我还乐什么啊。若是我真的在自由自在,今日你又怎么会找上我?”嘴上说着,心里又思考着虽然只是简单几句,但显然丐帮早已对我的人生有过调查,简直了如指掌。而且最重要的,这是在我今日陷入红尘乱局之前的事情。 哎,有时候也挺羡慕普通人的,赚几个钱,有个老婆孩子就能活的满足,偏安于一业,人间一偶,就可以三岁见八十,老死此一生。 ——我不行。 江湖人,也不行。 “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怎么,你倒是转了性子?当年初见你时,你身边可是莺莺燕燕,豆蔻年华的小美女,一个赛一个的漂亮,怕不是夜夜笙歌?倒没想到来日的你,竟然也会有孑然一身的时候。” “噗!”我话还没说完,那徒弟却是一口茶水喷出来,在那一边擦一边憋着笑。 我瞬息间便恍然了,啊!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啊不对,应该说英雄本色。 副帮主微微瞪徒弟一眼,转过来瞧向我,笑道:“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花开坎折直需折,莫使金樽空对月。我丐帮里,什么时候缺过美女。”说完他给徒弟一个颜色,徒弟乖巧的打开电话。 “你这诗引用的还真是,放荡不羁啊。”既然相认了身份,那自然就从表象之我,变为真实之我,如此一来,那些没必要的社交客套,自然也就与此同时作废掉了。 所谓礼不可废,在我面前,就是个屁话。 我越是礼貌待人,说明我心里越没有你。 客套话又不需要走心,张嘴既来,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聊上三天三夜都没问题,就是没一句是真心话罢了。 真能用分秒必达来形容。 这前后不足一分钟的功夫,便有三个打扮花枝招展的女大学生走到我们面前。 好家伙,这都是打,飞机来的吗? 显然是生活习惯如此,身边人常备着需要,才可能如此。 见一叶而知秋,单这一点,就足以看清楚,丐帮副帮主平日里是有多风流。 见我眼神在看见这三个女孩,惊愕复恍然的样子,丐帮副帮主邪魅一笑,说道:“今日没什么准备,不如当年,你先将就着选一个陪坐着玩儿,来日再精挑细选几个豆蔻年华的妙龄少女送给你。” 江湖人相处,没那么多假客套,这种场合里,女人的功能只是聊天的润滑剂,是闲聊把玩的趣事,你若不玩,便落个无趣之人。 我随手指了其中一个,尽管看起来像是这样,但怎么说也是专业人士,是从绘画艺术领域的室内设计师走出来的人,这一双眼睛对美的探查,早已似火眼金睛,所以我其实选了个我最喜欢的。 喜欢,其实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很表象的词。只要我有心情,我一天之内喜欢上五七八个美少女,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 三个美女自然是陪我们三个男人,一人一个。 显然他她彼此都是早熟识的,不过也正常,这都是丐帮的人。 他徒弟瞧起来,还似个初哥,被刚坐下来的女孩子调笑两下,瞬间脸红脖子粗起来,在那里坐立难安。 我看的想笑,但怎么说也是初次见面,总该给人家汉子留个脸面,于是我假装喝茶,想压下嘴巴上几乎就要憋不住的笑意。 哪曾想,那女孩竟然极大胆,竟然在我这完全陌生男人面前毫不避嫌,更不遮羞,直接伸出手在他挡下摸了一把。 下一秒,只见他真个初哥样子,紧张的双手一把捂住裆,贼眉鼠眼的看旁边女孩,恨恨声说了句:“别闹!” “噗!”我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不行,实在忍不住了,我下一秒咳嗽里哈哈大笑起来。 他师父丐帮副帮主也是一样子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许久后,丐帮副帮主对我解释道:“丹田一道你也是懂的,没练成前,不可近女色,否则功亏一篑。”解释完,他拿手指在身旁女孩的胸尖上触划而过,别有深意的笑起来,看着我:“但对咱们已经练成丹田的男人来说,就无所谓了。” 这是要,考校我? 说起来,我自二十五岁以后,十几年来碰过的女人屈指可数,皆是一下欢乐,不曾恋爱。对女性的身体结构细节,我还真是的确抓不准了。 这一手对豆子的准度拿捏,我自问还真不见得做得到。 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年轻时睡过百多美女的男人,总不至于像那初哥一样丢人。 我自然而然的搂过身旁女孩,我喜欢瘦且窈窕的女孩身材,所以一手臂的长度揽过她的身体,丝毫不是难事,手掌落在她另一侧的肩窝处,刚好还够长出四指, 我便用这四指在她侧胸揉捏两下,同时对身旁美女微微一笑,瞧着她也一样巧笑嫣然、眉目含春的样子,心情大好,转过头来对丐帮少主同样邪魅笑起来,说道:“咱们啊,彼此彼此。” 丐帮副帮主见到我动作,笑容里多出一抹轻松,叹道:“都传你已戒色,我还真担心你完全不碰女人了。” “戒色是真的,但也只是不动心而已。这肉身不过皮囊,若能多欢乐,哪来那么多计较。”我说到这里,想及身边乱局,又叹:“只是身边围绕着许多人在阴谋诡计,个个女人,几乎皆有问题,使人轻松不起来。又哪里能任性把玩。你也知道,红颜祸水的道理,若是遇见枕边一刀,谁能保证防备得住,那般蠢死,我非死不瞑目不可。” 丐帮副帮主听完也是感叹,对我说:“若早知你今日会如此,当初倒不如直接拉你进江湖,昔日里你看到那些个妙龄美少女,若你入江湖,就都是送给你的礼物。我当年可一个也没碰过。” “今日怕是早都睡腻了吧。”我其实当年就隐隐察觉到那些女孩非拉着我要我买花,还只准我选一个女孩子的花,买一朵。 “这个是当然的。”丐帮副帮主当然不会浪费那些娇滴滴的女孩子们。 只是当年我哪里知道什么江湖,虽然能察觉古怪,但想不清楚。今日回想起来,才明白是这么回事。 但愿意跟我睡,我还是看懂了的。 只是啊, “既然你对我的人生了如指掌,你也该知道,我那时候刚和初恋分手没多久,心里面哪里还装得下新情新女人。”回想起少年时的我,我这一生虽然玩女许多,但却只谈过两次恋爱。 初恋是我的铭心刻骨, 第二次恋爱则是她追我许久后的结果,分手后我才发现我并不爱她,这段恋爱对我唯一的意义,只是使我忘记初恋的疼痛。 在这之后,我便去学习艺术设计,从那以后,始终都在学习不同的知识,见识不同的世界,摸索着自己的本心,就再没有恋爱过了。 “那已经是你分手后半年,何况你的初恋也不过只有三个月而已。”丐帮副帮主果然对我的过去了如指掌。 我也懒得计较他们为什么要对我的人生了如指掌,只是叹息:“情之一物,哪有道理好讲。计算时间,没有什么意义,不过也都过去了。今日的我不是很好?不恋爱不结婚也不交友,如此孑然一身,自在活着,等熬过这些人间纷乱,我便可以重新隐藏起来,任意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四海为家,若有心情,依然可以狂歌饮酒,享乐花海。” “嗯,这句话中肯。似你我这般男人,怎能被家室女人捆绑住,这花有重开日,年年十八岁,数不胜数,何必整日对着一个黄脸婆,听她整日里说三道四,尽是妇人之言。”丐帮副帮主的语气里,显然隐藏怨念。 我听着却是心情又好起来了, 人嘛,看自己已然战胜踏过的磨难,别人还在里面挣扎痛苦,自然会觉得欢乐多,这是人之常情。 我成道后,早已不为女色迷惑,更不为情爱烦恼。便是人间所谓情义,也不过莞尔一笑的东西。 我看着他笑道:“看来你平日里应该没少被女人们呱噪。” “哎,你以为副帮主就只需要每天练功夫睡美女,其他什么事儿都不干吗?——练功夫,是为自保也是为在丐帮中能安身立命的本事,玩女人不过就是苦里寻乐的放松,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将自己调整好最佳状态,好应对每一天,解决不完的麻烦。”丐帮副帮主与我谈话,显然也是真实的他,而不是表象的。 他和我不同,我对他还有陌生,他对我却没有,我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一切,他都了如指掌, 观察我这么多年,这情义早已在岁月里不自觉间孕育,更知我品性,所以此时与我谈话,不仅真诚,而且交心。 可是人世间最麻烦的事,恰恰就是交心,因为交心久了,就会肝胆相照, 可我终究不是个江湖人,解决江湖事,刀口舔血自不必说,更有许多险恶手段,比刀枪更凶,真是连一晚安稳觉都难以睡好。 我实在不愿意,无缘无故的又招惹来一堆麻烦。 只是,万般皆是命,趋吉避凶不可取,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命里如何便如何,安天命一途。 我是天命大道的成道者,是正统的古修传承,讲求顺天应命,而不是剑走偏锋的逆天改命。 说起来天地本就与世无争又强大至极,你真个毁天灭地给我看看?——尽是吹牛逼罢了。 “女人这东西,的确很烦人。不过也不能只有我被烦,你也是要遭罪的。”丐帮副帮主忽然对我说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话。 “这是什么话,我和你丐帮女人可是干干净净一清二楚的没关系,你少来唬我。”我心说,这些年里,我可也没被一群莫名其妙的女人少烦我,早就腻歪,现在好不容易把一切因缘全部斩断,六根清净,竟然还想使女人烦我? ——我长的像傻逼吗? “呵呵,是吗?我倒是听说,你睡过一百多个美女。”丐帮副帮主这话语声,忽然变得有点阴阳怪气起来。 然而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他自强来他自横,我自一口丹气足! ”少来!我的确睡过一百多个美女,但那都是我二十五岁前的事情,虽然当年个个都是花季美少女,但今日也早都年过三十,估计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我原本的目标也和许多男人们一样,类似玩游戏刷成就,想要睡一千个女人,达成千人斩的成就。 然而当我睡到一百多个女人以后,我发现,我已经开始记不清女孩子的样貌,往往昨晚睡的美女,今日忙一天工作下来后想起来,竟是连容貌样子都想不起来了。 我今时今日的脸盲症,就是当年睡女人太多留下来的副作用。 而对女人的那点事儿,也早就腻歪,就像是每一天不停的在重复着玩游戏还是打超级玛丽这种的重复循环,玩上一百多次循环了,竟然还要玩八百多次,才能刷出一个美女千人斩的成就。 就是真被我刷出来,又能怎么样呢? 实在是太没意思了。 我由此放弃了千人斩的目标,也同时睡腻女人,开始洁身自爱,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各种不同的知识里。 而这一经历,在佛学里,便是——执迷与放下,的过程。 所以,今日的我,无论是否睡女人,根本不影响我的道心。因为我的人生经历里,早就已经度过女色这一劫。 ”不错,以我们的年纪,当年睡得女孩们,基本上也只比我们小个七八岁,的确都已经年过三十。女人不是男人,三十岁的女人,要么早已结婚生娃,要么就是基本上结不了婚的。——不过,你就没觉得一点奇怪?你睡的女孩里,以闽南童养媳的身份者最多,且个个都很漂亮。“ ”难道?“被他这么一说,我也后知后觉其中的确古怪。必定普通人可不似我,能睡到那么多童养媳身份的女孩。 虽然闽南童养媳的旧俗还有,都是为了生儿子的原因,倒也不奇怪。不过国家抓这类事也是越来越紧,再像古早时那样,生女儿狠心一点的直接丢进山里喂野兽或者心善些的送给别人家做个童养媳,这种事已经不算多见。 而看天下,能够真的将这些童养媳收养起来,并共同谋生的,还真的就是古来的丐帮有此作为。 这还真是像极了丐帮的手段。 我想明白这一点后,便觉得有气。 好家伙,原来那么早,我玩的女人就被你们动过手脚,幸亏我没恋爱,要不然,鬼知道你们对我什么心思?怕若有歹心,我的坟头如今早已长满草了。 想到这居心叵测,我心冷下来,虽然身旁有美女作伴以润滑气氛,不至于当场翻脸,横眉冷目,但语气还是冰冷起来,冷笑一声,说道:”你们丐帮还真是了不起啊,连我这么一个小老百姓都不肯放过,处处埋伏。我倒是好奇,你们这么做是为什么?我自问只是个屌丝,利用价值,远不值你们这大费周章的价钱。“ 副帮主也不介意我的态度变化,只是邪魅笑着,说道:”河南那个少林不过二十多年根基,浅薄的很,且和尚竟然追逐名利,不得人心,江湖人多不信任他们。但如今江湖鼎盛,红尘事多,许多争端都需要有人公正,但却没有能过够服众的合适人选,我们丐帮古来和你们佛门便交情不弱,甚至你的师父,怕是和我祖师爷也有昔年的交情,我们没有坏心思,只是想请你师父出山,为江湖纷争做个公正。“ 公正? 话说的轻巧,江湖里多是血雨腥风,若无本事服众,怕是前脚去做公正,后脚就被人割了脑袋。 再说, ”你既然知道我师门是佛门,就该知道,佛修讲求六根清净,世间无我。——况且我也不瞒你,我师父他老人家年过两百岁,而且正在深山里坐枯禅,已然几十年的岁月,怎么还可能理人间事。你江湖事虽特别,终究也只算凡人的事,我师父不会管的。“ 副帮主依然邪魅笑着,反问道:”你如果会死,也不管?“ ”呵呵。“我冷笑出来,笑道:”生死不过本分,谁生出来不是要死的?早死晚死,又有什么关系?你难道没听过,朝闻道夕可死矣,这句话?我如今已然成道,本就已经功德圆满,不需要更多追求,只是顺天应命的活着,若你能弄死我,我也无妨。只是,你能不能弄得死我呢?“ ”我可不想弄死你。我的丐帮可不是你的敌人。“丐帮副帮主干脆利落的说。 ”是吗?“我脑海里回想起在阴曹地府里被我杀死的那个丐帮人,冷笑道:”据我所知,丐帮来历,可没那么单纯。你丐帮有净衣宗和污衣宗之分,为营生,做的恶事可也不少,污衣宗以讨饭为生,有不少孩童在你们手里被打折四肢,借此来博得世人同情吧?净衣宗不做讨饭的生意,但背地里更脏,拐骗孩童,卖予他人,这些事你敢说你们丐帮没做过?“ 副帮主不屑一笑:”世事有两面,全看你怎么看。年幼骨头弱,练功夫骨折,根本就是寻常之事,以此身躯讨饭,是因为不讨饭就没饭吃,有什么错?至于那些穷人家不要的孤儿,若遇到有如富裕人家喜欢,愿意收养,那也是他们的福分,一举两得,又为什么不能做?“ ”是吗?那偷别人家孩子卖,你也能说得通喽?“我面露不屑。 副帮主眼睛一睁,瞪着我:”我丐帮虽不如你佛门久远,但也近千年传承,顶天立地!你所说的那种事,我丐帮人不屑做,也不会做!“说到这里,他眉间显出几分愁苦,继续道:”只是丐帮弟子人数众多,争权夺利的事情也不鲜见,却是有丐帮败类,坏帮门规矩,偷做坏事。我若力所能及,定然杀之!“ ”哦?“我闻言陷入思索, 的确,任何一个集体里,都会有坏人出没,但这和集体本身无关, 因为一颗屎,坏人一锅汤,也是狭隘。 ”这么说,你不是坏规矩的那个人?“我认真看向副帮主。 说实话,在我的眼睛里,我看不到他的邪恶,所以我愿意相信他。 副帮主认真点头,随后压低声音说:”我也不瞒你,待老帮主百年后,我便是丐帮帮主,是正统传人,所以根本不需要任何手段来争取位置。我出身在污衣宗,而净衣宗里的长老,对这帮主位置,却是有野心,这些年,他结党营私,送出去不少钱,这些钱的来历,虽然没有证据,但恐怕正如你所说,是作恶事来的。并且,听说他还用大量钱财结识了不少江湖邪修,——我也不瞒你,前几天尾随你身边的,就有一个丐帮弟子,是他的人。那人现在变得就像是个傻子,什么也不知道,整日里浑浑噩噩,跟个失了魂的人一样。帮里有风声,说是他的鬼魂,被你给杀了,净衣宗,恐怕不准备放过你!“ ”呵呵,他不放过我?那就比谁命硬吧。“我默认了这件事。 ”我知道你一定有自己的手段,但必定只有一个人,势单力孤,不如随我入江湖,我保证,那些围着你的烂人,只要你入江湖,我就能让他们彻底消失!“ 我不置可否的听着,问:“不如你还是先说说,你背后的那个老板是谁吧。” “他,姓王,我这个诚意,你满意吗?” 我喝下一口杯中的龙井, 茶已微凉。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 ——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红尘霸业谈笑间,不胜人间一场醉。 那可以没心没肺的酒,也不知道我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喝。 第一卷 阎王令 第035章 王陈韩将我杀死 “王家?呵呵,你既然知道,就该明白,我一定不能和他们有关系。” 副帮主却是面露不解,问道:“王家怎么说也是华夏前首富,难道还配不上你这么个屌丝?” “正因为王家是富豪,问题才最大。”我细细解释道:“王家虽然说是首富,的确有很多钱,可是你知不知道,他们家在银行的债务是多少?——整整四千多个亿!”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看着副帮主眼神,冷笑一声:“少装傻,你也是江湖人,怎么会不懂这个道理?” “王家是靠地产起家的,当年正是应了国策,要建设。然而,就算是有时势成全,天下有钱人那么多,为什么只有他王家成了首富?答案很显然,就是他们家,只是符合了某些大国利益,因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所以才能顺风顺水的起家。” “那又有什么关系?如今的庙堂可与千年前不同,千年前八门基本上势力等同,但如今庙堂可谓是一家独大,权柄滔天。他王家愿意为国服务,有什么不对?” “不对?没有不对,而是有副作用!你要记住,王家不是公务员,他们只是商人!再有钱,也只是一个商人!欠银行四千多个亿,按照王家如今的经营利润,就是不吃不喝,也要还上二三十年才能还清。——但你也清楚,单单银行的利息,怕是已经就吃足了七八成他家的年利润,想靠剩下的那一点结余来还债,你觉得可能吗?——更别说,他以运势起家,这一生都必须为国服务,而国家是巨型机器,永远不会停止运转,所以,他家无论想不想,这债务,都必然会越欠越多,就算一时间看起来少了,也不过是经济表上的曲线,并没有根本意义。” “就算是这样,又和你有什么关系?”副帮主还是那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我却是看的气闷,叹息道:“我若也和你一样,和他家没关系,那样自然没问题。但你难道真的没听见过,外面都是怎么传言的? ”说我是王家的私生子!——呵呵,别告诉我,你看不出来,这是李代桃僵之计,是在狸猫换太子!“ ”哦?怎么说?“副帮主来了兴趣。 ”这么大一笔债务,你觉得可以简单破产了事吗?不可能。所以,这企业,必然要父传子,子传孙,子子孙孙的做下去,那债,就是他们必须为我国尽忠的标志。——但谁都不想自己的子孙承担这样艰难的一生。所以,王家这是想拿谣传把我变成儿子,然后,“ ”然后由你来继承这诺大的债务,再为这笔债务操劳到死,而他的亲生儿子,却可以抽身而退,拿着家中巨款,出去逍遥快活,过大富大贵的日子?“ 我点头:”正是如此。所以,我便是宁愿被他王家害死,也绝不能和王家有丝毫关系。这份心思,太过歹毒。“ 副帮主点点头,然后说:”那周家又是为什么?“ ”周家倒是简单,只是千门手段而已,想浑水摸鱼,赚一点钱。“ ”不是说,他们有六十个亿给你继承?“副帮主一脸好笑的看着我。 我翻白眼,说:”连你都知道这事儿有多假,我一个无欲无求的人,难道还会被骗?都是扯淡的,不过就是随便一招,和我扯上关系罢了,至于是不是八竿子打不着,连王家都能扯出来我是他私生子,谁还会在乎他那一点点小小的离谱。“ —— “那陈家?” ”大家都知道我旧友姓陈,但天下姓陈的人何其多,难道还能全天下姓陈的都是一家人?呵呵。——通过我多年实地考证,姓陈的大族,有问题者的确不少,比如京城里的陈家,东北的陈家,福建的陈家,湖北的陈家,都是有问题的,都是为了钱,而欺骗我的。——河南的陈家与美国的陈家,是没问题的。“ ”那他们为什么欺骗你?“ ”简单,吃死户的钱。如今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我旧友家也一样,他一死,许多人闻风而动,想要侵吞其家里的财产,这陈家人中,恐怕数他家的亲戚,图谋最多。——但这些和我都没关系,也不允许有关系,说到底,我和旧友不过就是网友而已。这种夺家产的争斗,都太恶心人了。嵇康能做出山川不为情哀的绝世仙曲《广陵散》,最后为什么还被人害死了?就是因为他去管别人家的闲事。所以我必然引以为戒,这些有问题的陈家人也绝对不能和我有丝毫关系,也绝不允许他们和我建立关系。——我这一生活的干干净净,人间早无任何缘分,断不能沾染上他们家这种恶臭事。——何况,我已得知,这陈家一直尾随我身边,多次企图用言语在我落魄时逼我自杀,用各种手段荼毒坑害我的,他们背后,收的也是王家的钱!“ ”这么说,这王家对你,简直算恨之入骨啊。“副帮主了然。 我摇头:”恨之入骨,也只需要一枪打死就好。他们是要我永世为奴,这可比杀我歹毒的多。而陈家,还有一层背景,是警察,所以我也算是举告都无门。——来日,说不准,我也只能和你一样,进江湖,靠混江湖来讨生活,否则,若不害人,我怕是连条活路都没有。“ —— ”少胡说八道!陈家是在保护你!你知道花了多少钱吗?这些钱,都需要你自己还!“我们正说着话,韩家大小姐突然出现,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在这的。 不过我也不奇怪,陈家表面上派来监视我的人,的确就是她韩家大小姐,美其名曰说什么韩家大小姐喜欢我,哈哈哈,其实一直都是他陈家人和韩家大小姐睡在一起的。 真是有够无耻。 ”怎么?今儿是要撕破脸吗?“我看着她,可没有丝毫好感,真若是弱女子,逢乱局,我帮一把也没什么,但她可不是弱女子,而是毒寡妇。 ”既然撕破脸,那咱们可以去法院,我倒想看看,你们派人来整日监视我,图谋不轨,因为我不傻,不肯上当,你们便要把自己作恶的花费算在我头上?“ 韩家大小姐此时显然已经撕破脸,所以说话也是肆无忌惮,叫道:”你是一个日,,,本人!是汉奸!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我被说是日本人已经许多年,没想到谣传就是从这一边来的!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我冲上去狠狠一脚将她踹翻在地,然后从钱包里取出我的身份证,狠狠丢她脸上,骂道:”老子是本国的身份证!老子的父母还有户口本,上面老子的名字已经存在三十多年了!这都是有民事档案记录的!草!你说老子是哪国人,老子就是了?老子祖上三代都是华夏人!——不过,老子最恨被人冤枉,所以你放心,老子日后一定取一个日,,,本女,,,优,拍片子的,老子还要和她一起拍片子,让全世界都能看见我,看见的清清楚楚!你们冤枉我?我的确没办法和天下人讲清楚,但我可以如你们所愿,虽然我不是日,,,,本人,但只要我娶一个女,,,优做老婆,我就可以成为你们嘴巴里的日,,,本人!——到时候,全世界的人都会大笑!只是这被耻笑的人到底是谁?呵呵,你们到时候自己看!“ —— ”住手!你涉嫌行凶,我们来抓你!“ 真是够凑巧,我前脚刚踹过人,后脚警察竟然就到了。 我冷笑,其实早就知道,他们玩的这个手段,问道:”陈家来的人吧?“ ”少废话,抓你进去是轻的,再敢不配合,多说一个字,枪毙了你!“警察们举起手中的枪,将枪口对准了我。 这摆明是设计陷害。 我不是弄不懂,而是如此肮脏的人间,至少在这些人身边的肮脏环境,我哪里还呆得下去! ”住手!自己人,自己人!“丐帮副帮主眼见不好,急急跑过来,手在怀里掏,一个红本本就要出现。 ”放回去!“我眼尖看到,只觉更是荒唐,就连他,原来都是这乱局里面,上位者下的一颗棋子。 ”干什么?你的真实身份明明是,“ ”别说那些废话!“我打断副帮主的话,告诉他:”老子就是个穷屌丝,这一生是由穷家父母养大的,没有第二个身份!——今日我还远远不是他家里的人,都遭遇这般凄惨,若是真的做了他家亲人,那还不是个死无葬身之地!——庙堂多狠毒,老子不陪他们玩了!——你们给我记住,从生到死,老子只是一个屌丝,没有第二个身份!老子一身干干净净,放眼世界,举目无亲!已然斩断人间一切因缘,和所有人,再无因果!所以,别拿你们那点东西来恶心老子!“ ”喂!警察,我这么多年的遭遇,你们肯定都知道。我是不是冤枉,无所谓!我也知道你们是奉命行事,没办法。但大家都是热血男儿,我这些年来为国为民也做了许多贡献,你们若还敬我是条汉子,就别让我再去遭那个活罪!你们很清楚,就算我进监狱,他们也不会放过我,依然会用尽手段,让我屈服,然后去害人!——想我一生,坦荡磊落!老子这一生,唯一做错的事情,就是交了一个朋友!“ 警察们沉默了, 半响后,一个警察摇摇头,对我说:“这个不行,我们不能随便开枪。” “那怎么样才可以呢?袭警可以吗?” 那警察面露不忍,说道:“可你手里什么也没有,怎么能袭警?” 我抽出裤腰带,抓在双手上,笑道:“我手劲儿可大,一条裤带就能勒死人!我现在就要拿这条裤带袭警!你不杀我,我就杀死你!——别想制服我,我一定会抵死顽抗!——拜托了!老子宁愿死,也不要和那一群头顶生疮脚下流脓的恶毒男女,扯上一丝一毫的关系!” 说完,我举起裤腰带,朝警察们冲去。 —— 世事如此,在这种冲突局面里,警察有权利自卫杀贼。 而是否必要,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但终究,我这些年所作所为,许多警察都看在眼里,知道我的品性, 正如我所说,我的遭遇,实在是一场坑害。 为什么? 为江山,为权力,为钱,为家产,为仇恨,不是对我的仇恨,但都已经无所谓了。 砰! 一声枪响, 我并不觉得痛, 但能感觉到生命正在急速的流逝, 我心满意足的闭上眼,心里只剩下最后一句话: 这狗,,,娘养的世界,去——你——妈——的! (全书完。) (题外话:为什么草草结尾?很简单,故事里,已经说清楚了。这是故事,也是我遭遇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