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默游记》 第一章 站在谷中的高地上所见,远处的山巅被巨大的冰盖所笼罩,这小小的山谷就像是在一块巨大冰块下面的窟窿。而谷中的人就靠着四周的山峰挡住了不远处日渐壮大的沙漠,还有那永不停歇的风沙。 自从十三岁时,费尔默便觉得所在的这片山谷太过狭小。那时,他心底便有了一个想法,自己年长些时,一定要走出山谷,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勾起他这种想法的是,三叔的屋里那一部不知道什么年代的旧书,翻了很多遍,大的事情没有记住,大概就是一个人环游各地的见闻,书上那些离奇的事情,他是不信的。但是那位游历者所说的一句豪言壮语却让他深深的记在心里,‘我的双眼注视着天边,而我的双腿将要去丈量一下脚下的大地。’,随着年纪渐长,这句话像魔咒一样困扰着他。 当他真正到了十八岁的时候,另外一件事让他放弃了出谷的打算。以前毫不在意的一个女孩,族长离宽的女儿的是那么明艳动人,现在每时每刻她都会出现脑海里。他搞不清这到底是什么状况,如果有一天他知道有一种叫做荷尔蒙的东西的话,就明白了什么叫做青春的骚动。 “小默,今天去抓几只黄羊回来吧,老九上次还说,好久没有吃过美味的黄羊肉了。你听听,九叔还惦记着你的黄羊腿。”三叔咪了一口酒,随手拨了两下算盘珠子,看着发呆的费尔默摇摇头。这个他一手带大的少年,已经有了少年人的烦恼,本来作为长辈的自己应该给以他指导,可惜这个少年的身上已经有了自己的使命,注定了在不久将会走出这个千年与世隔绝的山谷。 “好的三叔,我下午就去后山,顺便去看看九叔,打到黄羊的话,就喊他来店里喝酒。”费尔默站起身,没精打采的回答,此时他的心中满是费雪的音容笑貌,可惜这女子总是对他若即若离,让他搞不清状况,摸不着头脑。 此时他有点想念老亡灵了,若是他在的话,可以跟他诉说一下自己的苦恼,可惜的是,现在老亡灵却不见了踪迹。任他寻遍了山谷中每一个角落,即使是北边上那一片满是坟包墓山也没有遗留,却是见不到老亡灵那贱贱的笑容。 “这个老家伙,不知道躲到什么鬼地方,和一只见不得人的母亡灵鬼混。”费尔曼满是愤懑的猜想着他的祖父,一个不着调的老亡灵,一个唯一死在外边,唯一尸骨没有葬到墓山的谷中人,也是唯一的被族里逐出山谷的家伙,更是族中唯一的烂赌鬼。 一步步走进后山,费尔默此时全无往日里在山间雀跃飞奔的心情,如何去讨好那个女子的念头占据了他的脑海。 紫红色的山崖边,九叔一如既往的在这里练习着飞矛,背上背着九根短矛,不急不缓一根根投出去,插在前面近半里远的山崖上。九根矛投完,拔下来,继续投,每天都要练习两个时辰。 在他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走进后山,九叔正在练习投矛,好奇之下,问了问九叔,却被九叔的一个梦境给吓到了。‘不久的将来,有一个房子般大小,长着三个头颅六只胳膊的怪物会来到谷中,他那恐怖的大嘴一次可以咀嚼三个人。这个怪物会吃掉谷中每一个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男人还是女子,一个人都不放过。我一刻不敢懈怠的练习飞矛,当这个怪物出现时,就将他钉死在地上。’ 年幼的费尔默被吓到了,自那时起,便每天跑来和九叔一起练习飞矛,春夏秋冬,风霜雨电,日日不辍。七年以后,费尔默可以用一根飞矛集中一里范围内任意一个跑动的老鼠。反观九叔,还是每天固定投着背上的九根短矛,每过一个月左右,便后退几步,继续练习,以至于他闭着眼睛都可以投中土厓上的矛孔。 也就在他十五岁那一年,三叔酒后的一番话,彻底颠覆了费尔默的认知,甚至为九叔忿忿不平。‘小默,你知道老九那个蠢货,为什么天天练着飞矛吗?’这个问题费尔默当然知道,就把九叔的梦描述了一番。 却不料三叔眯着醉眼,龇着牙笑了起来,“十三年前,为了一桩小事,老九仗着身强体壮,竟然扬言要揍我,在那两天后,我便给老九的酒里加了一种特殊的蘑菇粉,等他喝的大醉后。将他送到家中,站在他床边给他讲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可怕的三头巨人,无论他的飞矛多么厉害,总是伤害不到巨人,、、、、、”打了个酒嗝后,三叔继续说着醉话,‘以后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给老九的酒里加蘑菇粉,然后去他床边给他讲故事。’ 很长一段时间,费尔默都犹豫要不要告诉九叔真相,最后还是没有把这个可恶的恶作剧给捅出来。因为他害怕脾气暴躁的九叔,真的会把三叔给砸扁了。 当九叔投完九根矛后,费尔默叫了一声,“九叔!” “是小默啊,可有一段时间没来,怎么练的好好的不来了。”九叔看着费尔默,好奇的问道。 “九叔,我有些事情想向你请教。”想了想,既然老亡灵不在,只有向九叔请教,毕竟九叔是结过婚的人,不向三叔一直都单身没有经验,肯定不懂他的烦恼。 “有些稀奇,很少能见到我们小默有这样害羞的表情,让我猜猜什么事情,是不是看上了谁家的姑娘。”九叔解下腰中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后,笑着说。 “九叔,你当初是怎么找上九婶的?”费尔默直截了当的问道。 “果然如此,问我就问对人了,当初我看上你九婶,寻摸着怎么和她好上,你三爷爷告诉我,最简单的办法,送礼。把最好的,最珍贵难得的东西送给她,结果我上了后山,用了七天时间,抓到一只浑身火红有着宝山般眼睛的狐狸,送给了你九婶,后来你九婶就和我好上了。”回想起往事,九叔有些得意地说着。 “就这么简单,送礼就行。”费尔默眼睛里闪着亮光问道。 “当然如此,我可是最成功的例子,不过我很好奇,到底是哪家姑娘让我们的小默如此的惦念,以至魂不守舍。”九叔。 “等我把那个女子扛回家,九叔你就知道了。现在我可要去准备礼物了。”说完,费尔默飞奔离去,向后山深处进发。 九叔给九婶送的是一只漂亮的狐狸,我要给费雪送什么呢,要不我也去抓一只美丽的狐狸怎么样。费尔默想着,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既然九叔已经给九婶送过狐狸了,我在这么干,就没有什么新意了,到时候九叔还会笑话。 后山里的动物很多,高大的麋鹿,体型不大却非常灵巧的麂子,林间树上还有一种短尾猴,还有费尔默那群特别的兄弟。就在费尔默想着送什么礼物给费雪的时候,一只浑身漂亮的金毛四肢有着一些白毛的狼从林间钻了出来,扑到他身边,亲昵的嗅着他的腿脚。 “毛毛,我的兄弟,我来看你了。”费尔默低身抱住这只高大的山地狼的脖子,抚摸着脖子上的毛。 这只狼和他亲昵的一会儿后,蹲下身子,一阵悠长的嚎叫,随着它的嚎叫之后,林中不断有狼走出。短短一会儿,大小十七只狼围在他的身边,他蹲下身子和每一只狼拥抱,即使两只小狗般大小的狼崽也被他抱在怀里,好一阵亲热。 “我的兄弟,你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现在我也有看上的姑娘呢,现在我正在为礼物发愁,你说我要给那心爱的女孩准备送命礼物的好。”费尔默蹲在地上,一边抚摸着这只头狼地脖子,一边喃喃的说道。 这只头狼听到他的话后,簇蔟的叫了几声,“我的兄弟,你说你知道送什么礼物。” 头狼轻轻的叫了几声。“你的意思是让我跟你走,好吧,我的兄弟,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礼物是什么东西,但是我相信你,肯定有好的东西。” 跟着这群狼在山林林间奔跑了半个时辰后,费尔默见到这群兄弟所指的礼物,这也是一个家族,野猪家族,他还是很熟悉的。因为这个野猪家族和他兄弟的领地互相重叠,争斗不休,半年前他还寻思着帮兄弟们干掉这些个邻居。 这群野猪荤素不济,只要能吃的都能跑到他们的胃里,狼群和它们争斗了好多场,本来狼群的实力应该是占优的。 可惜的是这群野猪的族长,一只比寻常的牛还要大不少的公猪,战斗力非常的强悍,经常五六只强壮的雄狼也敌不过它。费尔默称他为老家伙,根据经验,这只老野猪的年纪可能还要比他还大的多。 老家伙别的不说,体型就要比九叔那只狐狸要大很多,作为礼物应该还说的过去吧,费尔默看着因为狼群逼近,而带着子孙准备迎战的老家伙想到。 老家伙对于闯进领地的这群不速之客,是非常不友好,呼嗷几声,便带着那些子孙和毛毛的手下斗在一处。狼群的速度快,野猪凶悍异常,斗在一起非常热闹。 费尔默取下背上的两只钢矛,双目盯住了场上的战斗。或许是感受到了他的目光,老家伙竟然转头看向他,猩红的双目中竟然露出了威胁的意思,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 没有在意老家伙威胁的眼神,费尔默用一根钢矛就将它钉死在地上。随着老家伙一死,它的那些子孙立马阵脚大乱,被毛毛带着狼群杀的溃不成军,不一会,丢下一地的尸体逃离而去。 第二章 落日的余晖中,费尔默扛着小山般大小的老家伙敲开了族长家的门,在离宽那张老脸满是诧异的眼光下,将巨大的野猪放进了院中。扯开了嗓子,用一种很是高亢的声音喊到,“费雪,快出来,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费雪在自己的屋里作着插花的游戏,每摆好一个造型后,自己欣赏了片刻,又将这些花朵拔起,重新换着造型。这种游戏,她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并非是她爱好插花,相反是她不愿意出门,长大的女孩总是很吸引年轻的小伙子,可是他很不喜欢谷中那些少年,总觉得这些少年身上却少了点吸引她的东西,她不明白那是什么,但她知道自己有一天遇到的话就会明白。 听到费尔默的叫声后,费雪走出了自己的房间,虽然她对这个野小子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并不妨碍她见识一下礼物,收礼的感觉总是不错的,这一点她很喜欢。 他在费雪哐当一声的关门后久久没有反应过来,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很显然费雪是生气了。 “费尔默,真是蠢货,就像那只野猪一样的蠢。”费雪对于收到人生中少年第一次送的礼物本来是很高兴的,可惜的礼物竟然是一只有着三十年寿命的丑陋的野猪。“这个蠢货,一定要给他一点教训。以后半年都不和他说话,好让他为自己的愚蠢付上代价。” 十七岁的费雪,生长的就像水仙花般清秀,她对与自己的容貌有着绝对的信心。可是看着地上那一只超过一千斤的老家伙,她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些发烫,不是因为收到求爱的礼物而害羞,纯粹的愤怒。难道在那个一身蛮力家伙的脑子中,自己就和地上那只公猪相配吗。 接下来的几日,费尔默望眼欲穿,可惜没有等到费雪要和好的消息,更加难受的现在费雪彻底不理他了。 “该死的老亡灵,躲到什么地方去了,需要找人参谋一下,竟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对于送礼的结果,费尔默有点始料不及。现在的他对九叔的方法持有怀疑态度,迫切的需要老亡灵那丰富的人生经验指导一下。可惜的是等了好多日,总不见老亡灵的踪迹,而费雪也好长时间没有出现在他眼前。 无奈之下,他决定还是去向九叔讨教,虽然九叔的方法有点不靠谱,不过有总比没有要强,费尔默如是想到。 “哈哈,你把老家伙当礼物送给了费雪,让我缓一会,我要笑死了,哈哈,,,,,”九叔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半天都直不起来。 在九叔那夸张的,快喘不过气来的笑声中,费尔默脸上有些发烫,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对他的自信有些打击。对于九叔的反应,也很很恼怒,此时他却不得不放下心中的不快,等待着九叔给他处主意。 “好吧,小默,容我在笑一会儿,怪不得的你叫小默,做的事可真不是小小的幽默。哈哈,”九叔继续笑着断断续续的说。 费尔默坐在地上,待着九叔把浑身的力气给笑完。 “我说小默,还记得我给你九婶送的礼物是什么吗?那是一只漂亮的,非常可爱的狐狸,女人天生就喜欢那种漂亮的东西。可你干了什么,送了一只年纪快和我差不多大,毛都掉光了,而且还非常巨大丑陋的野猪,我真有点想知道费雪当时的表情,想起这个,我就忍不住要笑。”九叔又笑了起来。 在九叔的笑声中,费尔默抓住了一个关键的地方,女人喜欢漂亮的,可爱的玩意儿,绝不喜欢丑陋的东西。 那我到底要给费雪在送点什么东西呢,不知道山中那些短尾猴适不适合,如果这种东西能讨得费雪欢心的话,那就是在林中钻上半个月那也是值得的,就是不知道她是否喜欢。当然还一种东西是很可爱,那就是毛毛那几个月大的崽子,圆滚滚的,毛茸茸的,可惜自己做不出把兄弟的孩子当礼物送给女人的事情。 其实费尔默忽略了一件事情,女人其实和喜鹊一样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宝石,珠子之类的,在北山后边那个巨大的温泉底下就有不少那种东西。不过到底他还是想到了温泉,那个一年到头用不结冰,咕咕的冒着热气的水潭。 那个水潭里有一种非常漂亮的金鱼,即使以他那粗大的线条,也不禁为那水中美丽的精灵而感到惊叹。如果能给费雪院中的鱼缸里,送上几尾的话,费雪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北山后边其实有两个水潭,一小一大,一个常年冒着热气,另外一个冬暖夏凉,两个水潭隔着将近一里远,有金鱼存在的那个水潭是一个温泉。至于更大的一个水潭则有着很大的危险,据说那个水潭里有一只可怕的怪物,谷中有不少先辈被这只怪物吞入腹中,连渣滓都没有剩下。 费尔默走到熟悉的温泉边,看着水潭边浓密的热气,和水中咕咕的气泡,看起来这个水潭就像被放在一个巨大的火炉上不停加热一样,实际上,水潭的温度并不高,下水的话也就稍稍有些温暖。 这里水边青苔非常繁茂,厚厚的一层,踩在上面就像站在一层棉絮上面一样,很舒服。脱下身上的衣物,放在水潭边的青苔上,只一件短裤外加小腿上绑着的一把匕首。纵深一跃进入了水中,这个水潭,他很熟悉,店里面的鲜鱼基本上都是他从这个水潭里抓上来的,因为这里的鱼与总是特别的肥美。 潜入水中的费尔默,看到身边不少各种各样的鱼类,却没有找到他的目标,那种他平常能碰到的,美丽的精灵。随着潜水越来越深,进入水底那些发着各种颜色的微光地带,就像进入水晶宫一样。 置身于这个梦幻般的水底,他竟然忘了此行的目的,这个水底有着一种魔力,能让人暂时的忘却。好一段时间后,他才记起了自己的目的,不在流连这熟悉的美景,专心致志的寻找那美丽的精灵。 在这个不大的水底寻找了三遍也没有找到目标,此时他感觉到自己应该需要上去换气了,在水中这么一会儿,已经过了一刻钟,他感觉到自己气不足了。或许是感觉到他将要离去,水底的一片碎石堆里窜出一个美丽的身影,一掌大小的身影,浑身闪烁着一种金中带紫的漂亮的颜色。 小乖乖,不要动,我将要带你去漂亮的新家。这条金鱼非常的警觉,刹那间窜出了老远,让费尔默不得不和金鱼在水里玩起来捉迷藏,就在他的胸口越来越闷的时候,终于将这小家伙逼到了一个狭长的角落里。 连续深入这个角落,费尔默发现自己根部就不是在一个角落,而是在一条狭长蜿蜒的地缝中,而这个小家伙引诱着自己,一直在身前不远处。费尔默拼命的压榨着自己胸中那点气息,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置身于一个更加宽广的,甚至是感觉不到边际的水底。 而此时,那条漂亮的金鱼却不见了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家伙死死的盯着他。这是一个有着水缸一般大小的头颅,口里长满了匕首般的利齿,后面那看不到全貌却向巨蛇一样的身子。刹那间费尔曼感觉到自己浑身发寒,看来自己又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现在已经出了那个温泉,而进入了另外一个水潭中,眼前的家伙的就是传说中的怪物,浑身血红的怪物。 这只怪物并没有把费尔默放在眼里,这种小点心它已经品尝过不少次,味道一般的很,不过送到嘴边却没有放过去的道理。 躲了很多次,巨大的水压和缺氧让费尔默已经眼冒金星,大脑轰鸣了,而眼前的怪物却不停的向他咬来,带动的水流让他的水里移动都费力。此时他有点后悔,自己不应如此冒失,这个眼前的家伙如果不吃了自己,肯定是不会罢休了,只有干掉它才有一线生机。 十三岁的时在十候,费尔默身上便有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可以轻松拽着耳朵拉翻一匹强壮的骆驼。而此刻精钢的匕首在这只怪物身上划了很多次,却连它背上的鳞片都没有划破,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这只怪物肯定有弱点的。 又一次,被这只怪物尾巴扫中,他呛了一大口水,浑身剧痛。这一下狠的,反倒让他冷静了下来,发现这只怪物浑身披麟带甲的,但是肚子上却有一条白线是没有任何鳞片。 刹那间,费尔默抱住了水桶般粗细的身子,将匕首插入了怪物肚子下那一块柔软的区域,疼痛让怪物剧烈的挣扎,反倒让匕首割开了很长的一条口子,血水和内脏从口子里流入水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浮出水面的费尔默才看清这怪物的全貌。这是一只浑身红色,有着厚厚的鳞片,体长超过五丈,却有着鳝鱼头一样的家伙。 在水边休息了好久,费尔默此时内心有些沮丧,又有些自豪。即为了没有得到送给费雪的金鱼而难过,也为自己杀死了让这个族中为之色变的怪物而骄傲。此时他有一种迫切的想法,就是把这只怪物拖到费雪的面前,把自己的自豪和骄傲和她分享一下,同时向她保证自己一定会给她弄来那只漂亮的金鱼。 第三章 费尔默送来的那只巨大的怪物震惊了很多人,但是反应最大的却是费雪和离宽两父女。 费雪从这只体型巨大面貌狰狞而令人畏惧的怪物尸体上,看到了那个力大的野小子为了自己,冒着危险潜入水中,与这只怪物进行殊死的搏杀。很庆幸的是最后的局面是野小子取得了胜利,如果最后是野小子莫名失踪的话,想一想都有些可怕。 此刻她的内心没有了先前的不快,也没有喜悦,只有满满的震惊,就像脑袋被锤子敲过一样,一片真空,而费尔默嘴里的说词却全然没有在意。这一点说明最容易征服女人的方式不是浪漫,而是疯狂,不计一切后果的疯狂。 费尔默使劲克服自己内心那种由骄傲和自豪所带来的激动,嘴里说的话还是因为激动而变了腔调,不过他所诉说的对象此时并没有在意他说什么。反倒是旁边的离宽,费雪的父亲一字不差的全听了进去。 离宽的脸上渐渐的变了颜色,因为此刻他的内心已经被愤怒所填满,以至于那张消瘦的脸变的通红,就像被烧过的铁块一样。 二十年前,老赌鬼用几张纸牌,简单的规则将他所有的家底统统赢了过去,让刚从父亲手里接过族长这一神圣职责的他颜面扫地,近乎成了谷中的笑柄。 虽然最后他在那厚厚的一叠祖训中找到一条族规,将老赌鬼驱逐出谷了,即使这样也并没有减轻他对老赌鬼的厌恶,甚至更加的痛恨。今天老赌鬼的孙子,竟然又要从他手里夺走一件东西,而这件东西却是他最珍贵的,视如掌上明珠的女儿。 离宽双眼通的看着费尔默,如果不是那一丝礼智告诉他两人武力值的差距,说不得离宽就要冲上去痛扁他一顿,让这老赌鬼的孙子不要打自己女儿的注意。 费尔默完全没有在意到离宽的表情,但是在费雪的眼神中他看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甚至比他原先想到的还多。这一刻他的内心是如此的愉快,比他从山林中奔跑的那种雀跃要强烈几百倍,比他第一次猎到黄羊要强烈几十倍,比他和毛毛他们一家成为朋友时那种激动的心情还要强烈好多倍。 脸色阴晴不定的离宽看着自己那如花似玉的女儿陷入了某种呆滞之中,就感觉到这个野小子打的注意已经快要成功。如果这样继续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的女儿将要被老赌鬼的孙子给夺走,最让他忍受不了的是,到那时,老赌鬼的孙子还会厚着脸皮管他叫爹。 不行,一定不能让这个可恶小子得逞,不管怎样做,也要阻止,离宽看着有些飘飘然离去的身影如是想到。 入夜良久,费尔默却没有丝毫的睡意,此时他的心头充满了兴奋,一想到自己在加把劲,就可以把费雪给抗回家,那就兴奋的睡不着。下午离开时,费雪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那种眼神和表情骗不了他,已经被他给震住了,如果在给她一个更加厉害的震撼,说不得就成功了。 到底在给她送点什么了,从费雪下午的表情来看,在送金鱼的话,估计起到的效果应该不会太大。那要送些什么东西了,山林里的那些猎物肯定不行,效果不好,那么费雪还会喜欢什么呢? 突然一个念头闯入了费尔默的脑海里,不记得曾经谷中谁家的媳妇说过,山谷向西那山巅之上巨大的冰盖里有一种冰莲,长在最为清冷的寒风中,这种美丽的东西可以让一个女人的容颜不老,青春永驻,那是女人做梦都想拥有的东西。 对了,就是冰莲,生产雪山的最高处冰盖上的向阳的峡谷里,我要去弄到这种东西,然后用这种冰莲去讨得费雪的欢心。想到这里,费尔默的心情更加的兴奋。 费雪现在正在做什么呢,按说她现在应该也没有睡觉,我好像去看看她,对的,马上去。费尔默立马出了门,向离宽的小院方向而去。那小院七尺来高的围墙,对于费尔默来说,就像田边的田埂一样,轻轻一跃,就进入了院中。 小屋亮点着油灯,此时,费雪看着跳跃的灯火发呆,此时满脑子都是那个拖着巨大怪物的少年。这个傻小子,为了自己,竟然先是去猎杀那只不知道活儿多少年的野猪,继而是跳入危险的水潭中杀死了传说中的怪物,还把那只怪物拖到了自家的门口。 这一切一切都说明,这个傻小子可以为了自己而不惜他的生命,想到此,费雪觉得这个从小穿着开裆裤在谷中乱跑,无父无母的傻小子是那么的可爱。 费尔默隔着纱窗看着屋里的费雪,平时总想对她如何倾诉,到了此刻,却没有了推开窗户向她诉说的勇气,主要是他现在觉得自己的嘴很干,嗓子有些发痒,这种状态让他有种说不出话的感觉。他怕如果贸然的推开窗子,将会像是一个傻子一样一句话都说不出,那自己在费雪心目中怕的形象恐怕就不那么乐观了。 整个身心都注视着屋子里的少年,完全没有注意到悄然接近自己的木棒,直到咯噔一下,脑袋被敲中,他才反应过来,只见离宽拿着一根小臂粗细的棍子正劈头盖脸的向他砸来。刹那间,他感觉到自己正向一个行窃的小贼被主人抓个正着,只想尽快的逃离这里。慌乱之中,不分轻重的推了离宽一把,赶紧转身逃去,不想传出离宽的惨叫声,这让他更加心虚的跳出院子,一路小跑,赶回了三叔的店中。 “爹,你怎么能一声不吭就下手打人了,万一把人打成重伤怎么办?”费雪一边替离宽包扎,一边抱怨。 离宽看了看胳膊肘向外拐的女儿,在看着自己骨折的左腿,心中一片悲凉。那个小贼要比他的祖父还要可恶,不但要抢去他的女儿,竟敢向自己下狠手,这是老赌鬼都没有做过的恶。一想到某一天,这个小贼不但要带走自己的女儿,甚至还会对自己拳脚相加,离宽就有一种老泪纵横的感觉。 安顿看好久,费雪已经睡去,离宽却是怎么也无法入睡,此时他心中对老赌鬼一家充满了憎恨,这种憎恨让他欲巅欲狂,不顾腿上的疼痛,举着油灯进入了书房。 书房能让他获得一种力量,确切的说是书房里哪一部厚厚的他不知翻了无数遍,总也记不住的祖训能赋予他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就是族长的力量。二十年前,他从祖训里找到一条吗,不许族人赌博,最后以这个理由将老赌鬼逐出谷去。而今天,他怀着比二十年前更加无奈的心情到这里来寻求力量,这次是为了老赌鬼的孙子。 闪烁的油灯,浅下去的灯油说明时间过去了很久,可惜那厚厚的法典一样的祖训已经被翻了大遍,离宽红着眼仔细盯着祖训上的每一个字,眉头还是紧锁,翻书的速度越来越慢。就在灯油即将耗尽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一条,“族人当相亲相爱,不得互相伤害,违者逐之。” “哈哈,就是这,就是这条。”离宽激动起来,脸上泛着红光,双眼里闪烁着无尽的神采。这一刻,离宽就像被祖先附体一样,感觉到自己获得了某种力量,竟然连骨折的伤痛也没了影响,径直回到自己房中躺倒床上,等待着天明。天明以后,就可以聚集谷中所有族老,行使族长的权力,想到这,离宽恨不天明是如此的迟来。 费雪辗转难眠,现在有两件事情烦恼着她,第一件她感觉自己对那个野小子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好感,想一想嫁人生子,这让她感到有些兴奋更多的却是恐惧。 另外一件就是自己的父亲,对自己疼爱的无以复加的父亲对那野小子半点好感都无,夹在父亲和那个让自己产生了好感野小子之间的她有些头疼。如果母亲不是过世的太早,这些事情应该可以和母亲谈一谈,让母亲为自己出谋划策的。想到了早逝的母亲,她的神情变得黯然。 费雪感觉自己从出生起,一直到前不久生活都像一汪死水,没有半点波澜,活的单调而又无忧无虑。而现在她不得不认真考虑自己的将来,到底是过什么样的日子,将会和一个什么样人在一起。以前都是凭着感觉,认为自己应该要找一个贴心的人,会说些好听的话,天天哄着自己可以。或者是找一个英雄,让世人敬仰自己崇拜的那种盖世英豪。 现在看来那个傻傻的野小子,肯定不会说些好听的情话或者俏皮话来哄着她开心。不过他应该有着成为英雄的可能,证据是仅凭他杀死那只吃了不少人的怪物这一点,勉强也算的上英雄了吧。 想到这里,费雪感觉到自己将来会和一个英雄生活一世,不禁脸上发烫,就连心跳都加快一些。同时想一想,那个傻傻的在她面前说话都不利索少年和英雄这个高大的词挂上钩,费雪不自觉的轻笑了起来,连她自己都觉的这有些滑稽。而她却不知道,她的父亲正在等待着天明,好把闯入她心中的那个野小子逐出谷去。 第四章 那一夜,费尔默同样悱恻难眠,回到店中后,他就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真不应该一走了之,这不但会破坏他在费雪心中的印象,也不符合他做事的风格。如果不是当时太紧张的话,他想自己应该不会逃的那么快。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怎么弥补,既要去讨好费雪,还要讨好费雪的爹。 费雪吗,已经想好了,明天就进山,一定要找到冰莲,给她完整无缺漂漂亮亮的带回来,那时候费雪一定会很开心的吧。 可是那个族长离宽该怎么打发了,也不知道这个老头有什么喜好,好像这老头的腰腿不是很好,是不是给他弄点熊掌虎骨回来补一补。 毛毛的领地周边就有熊虎出没,搞到这些东西也不难,这样的话,老头应该会喜欢自己的吧。这样做不但会讨好了老头,说不得毛毛也会很开心,它的领地可以扩大好一圈,这真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主意。此时费尔默都觉得自己很聪明,这些事情很快就能想到解决的办法。 辗转一夜的他,在黎明时分沉沉的睡了过去,在梦中都发出了欢快的笑声。 晌午时分,三叔的小酒店中,多年都不曾露面的几个族老悉数到场。这些一个个都快要到了二百岁的老人们好奇的打量着小酒店,说着小店的变化,比如某些原来的桌子不见了,地面更平了,小店里的酒味确淡了些。 费尔默悉心的招待这一群他爷爷的爷爷辈的老爷子们,听着这些嘴里漏风老爷子们的成年往事,此时他有些奇怪,这些家伙不都是待在家中像冬眠的乌龟般吗?费尔默向三叔投去询问的眼神,可惜这个酒鬼只顾着向自己嘴中倒酒,全然不顾店中这些特殊的客人。 他的疑问没过多久,很快,离宽在几个小伙子的帮助下,也来到了酒店中。年纪最大九公,对着离宽抱怨,“离宽,你怎么能让我们这群老人等你许久,这也太不像话了,你不知道祖训说要尊老的吗?” “九公,三祖爷,七祖爷,十三太叔公,。。。。离宽真的对不住各位长辈,只赖我的腿不好,所以赶来的晚了,请各位多多见谅。离宽给各位赔不是了。”离宽在这一群老长辈面前,不得不弯下族长的腰,躬身认错。 “看在你腿脚不便,我们就不计较了,可是作为族长,离宽你可不能违反祖训啊。”七祖爷捋了捋他那一尺多长的白胡子说道。 “离宽不敢,一定谨遵祖训,不敢丝毫违逆。”离宽想到,还好祖训是自己保管,别人不知道祖训的细节,不然以他的记性,说不得就会违反了那一条被人给告发了,到时候他就是第一个被逐出谷去的族长。 “好了,不说这些了,离宽你是族长,你来向小默,对吧就是小默通知族里的决定。”九公。 离宽向各位族老行了一礼后,对着费尔默说道,“费尔默,过来,现在我作为族长,对你违反祖训伤害族人的行为,给你以你逐出谷去作为处罚。” 费尔默原先还在疑惑,族长的腿什么时候受伤了,包扎的像个粽子一样,不妨听到这个消息,最先的反应不是被逐出谷,而是我什么时候伤害族人了。 “族长,我什么时候伤害过族人,你有没有弄错了。”费尔默睁大了双眼,满是诧异的看着离宽问道。 离宽被他这一问,顿时怒火中烧,指着自己的左腿,“看看我的腿,是不是你弄的,就是昨天晚上弄的。这么快就忘了。” 费尔默想起昨晚自己推了这老头一把,因为紧张不清楚当时使了多大的力气,反正就听到啊的一声惨叫。难道就是那时候弄的,应该就是那时候,下意识的点点头。 离宽看着到费尔默点头后,说道,“你承认了,那好,我现在以族长身份驱逐你,在坐的族老见证,限你一天内离开此地。” 此时,费尔默感觉到自己犯了大罪过,将要面临谷中最大的处罚。驱逐出谷,百年来只有两人,就是他和那个老亡灵,自己的祖父。刹那间,有点天旋地转,竟然被逐出谷了。那费雪怎么办,还没有去采到冰莲了,还没有把她扛回家了,这时怎么能出谷。 陷入呆滞中的费尔默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族老们和离宽的离去,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看到眼前的一幕,醉醺醺的三叔双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对着费尔默的肩膀拍了拍说道,“小伙子,可以出谷去了,这可是很多族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好处,族中那些笨蛋怎么知道外面的精彩,可不要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 费尔默白了这个永远都不清醒的酒鬼一眼,“那费雪怎么办,外面的世界可是没有费雪的。” “外面虽然没有费雪,可是有很多比费雪要好的多的姑娘,聪明的,温柔的,善良的,还有呆萌的,即使漂亮很多的也有不少。”三叔眨了眨眼说道。 对于三叔的说词,他一句都不想听,因为他突然有一种被世界所抛弃的感觉。懒洋洋的收拾着行装,他也不知道出门要带些什么东西,反正觉得有必要带的东西都装了起来,铁锅,水壶,换洗的衣裳,还有那几根短矛,匕首,弯刀,甚至三叔的酒壶都装了一个。 “爹,你怎么把小默逐出谷去了。”费雪看着一脸得意的离宽说道。 “他伤害族人,违反了祖训,所以肯定要被驱逐的,这可是族规。”离宽。 “可是,爹,你别忘了,是你先用棍子打他的,这样的话,你也要被逐出谷的。”费雪提醒道。 被费雪这么一说,离宽感到自己有可能真的会是第一个被逐出谷的族长,吓了一惊,赶紧辩解,“你看我受伤了,这就是伤害,那个野小子屁事没有。所以他就得出谷,哼。” “懒得和你说,我去看一看小默。”费雪。 “小默,我有话对你说,出来一下。”费雪站在店外,对着里面叫。 “费雪,你想对我说什么,就说吧。”费尔默有些心灰意冷。 “你出谷后,照顾好自己,这个给你。”费雪递给他一个香囊后,想一想以后有可能再也见不到这个傻傻的少年,不顿时有些心酸。 费尔默将这个香囊收好,强挤出点笑容,“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以后有可能的话,我还会回来看你的。” “我等着,别忘了。”费雪。 “不会忘的。将一直记在心里,刻在骨子里,印在脑海里。”费尔默。 “就这么说好了,我先走了。”费雪感觉自己再不走,就会哭出来,她不想在离别的时候把眼泪送给他。 这一夜,又是一个难眠之夜,费尔默静静的看着天花,数着上面的柳树板条的纹理。 “我亲爱的孙子,对于你的遭遇我很同情。”老亡灵的身影飘进了屋子。 此时的费尔默并不想和他说话,转过身去,老亡灵没有在意他孙子的不礼貌的动作,继续说道,“说句老实话,外面的世界确实要精彩的多,我想你会喜欢的。” “现在我以祖父的身份,请求你帮我做两件小事,你不说话,表示默认了。那好吧,第一件,帮我要回一批赌债,东西不多,也就七千头牛和一个十三岁叫什么的小姑娘,让我想一想,是一种花的名字,,,哦,我想起来了,蔷薇,是的一个叫做蔷薇的小姑娘。” 老亡灵飘忽的身体在房间中转了一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蔷薇那姑娘其实长的真不错,别的不说,仅仅就容貌来说,是比费雪要强上不少的。我当年是准备把那姑娘给你带回来当媳妇的,可杜马那家伙竟然赖账了。所以你要去给我收回来,因为那是给你准备的。” “我去要,人家就给吗,可别忘了,人家擅长赖账的。”费尔默站起身,看着在房间里飘来飘去的老亡灵说道。 “这很简单,用你的飞矛,用你的力量,用你那扔飞一匹骆驼的力量让他把欠我的赌债还给我。记住那个欠债的人,他叫杜马.特勒,杜马部落的首领,天方国东北部一千三百里的杜马部落。还要记住赌债,七千头牛,叫做蔷薇的十三岁小姑娘。还有一件小事,顺便把我的头骨带回来,杜马部落那个野蛮的头领竟然把我的头骨做成了酒器,真是一个混账东西,难道不会做成一个赌盅吗?” 听到这个消息,费尔默感觉到自己的头都大了,自己的祖父竟然是被人家赖账后杀死的,头骨还被做成了酒器。“我记住了,好吧,我去为你复仇,砍下他的脑袋。” “不用为我复仇,这也算死于赌博,是我最好的归宿。记得要回人家欠的债,还有我的头骨。”老亡灵赶紧制止了费尔默复仇的想法。 “另外还有一件事情,从杜马部落回来以后,去一下山岩部落,找他们的头领赎回我的一条手臂。时间长了,我也记不得是左臂,还是右臂,反正赎回来就可以了,记得带上两百两黄金,那是赎金。”老亡灵说的第二件事情,让费尔默更加的惊诧不已。 “我从哪里去弄赎回手臂的黄金,那东西谷中可没有,如果是生铁的话,背上两百斤到不成问题,七叔的铁匠铺里还有很多。”费尔默。 “这就是第三件事情呢。”老亡灵顿了一顿,继续说道,“你出谷以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去天方城,天方国的都城,找到肥龙。我以前赢来的赌注一直都是他保管的,在他那还有不少好东西,去看看有什么你要用的东西,挑选一下,剩下的就给他当做保管费。这家伙等这一天,估计早已等的不赖烦了。”老亡灵飘到了费尔默的上空,又从费尔默的身体里穿过,悠悠的说道。 “肥龙是吧,他就叫肥龙,姓肥名龙吗?”费尔默此时相当无语,自己的祖父到底是一个什么样莫名其妙的人啊,不但输掉了自己的头颅,手臂,赢回来的东西竟然给别人保管。 “肥龙是他的外号,我起的,他的全名叫姜雨龙,长的太肥,我就管他叫肥龙了,他在天方城可是大大的有名,只要到了天方城,随便一打听,就能找到他的家。”老亡灵飘到了门口。 第五章 第二日,清晨,费尔默牵着三匹骆驼出了门,向谷口走去,三叔和九叔,还有七叔的儿子蛮铁一起给他送行,几个人走的很慢,平时一个多时辰的路一直走了将近三个时辰。在谷口的位置,费尔默看到远处向他挥手的费雪,他赶紧向她挥手示意。 费雪此时不敢走进,害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只远远的挥手,当他看到同样挥手的费尔默时,心里即有一丝喜悦更多的是伤感。这个为了自己可以不惜命的少年就要远离自己,离开故乡了,不知道下一次见面将是何时。 进了谷口以后,是一条极其狭长山缝,两边高耸入云的山峰将日光遮的严严实实,即使正午时分,里面也很昏暗,好在费尔默的视力很好,不受什么影响。另外一点,就是这条犹如地道般的山缝中风很大,几乎可以将一匹骆驼吹起来。这条地沟山缝,耗了近五日的时间才走完。 出了山缝后,是一片沙漠,入目的尽是黄橙橙金灿灿的沙子,非常的刺眼。 看了看日头估摸着方向,牵着三匹骆驼向东走去。 沙漠中,第一日,他感觉到自己热的厉害,燥热的风沙带走了身体中的水分,让他不停的喝水,结果到了傍晚,发现骆驼背上的水消耗的太快,这样的话,就很难走出沙漠了。当下决定,明天少喝点水。 第二日,喝的水减少了些,不过沙漠的热风吹的他皮肤干裂。 第三日,他遇上了沙尘暴,他和三匹骆驼一起被埋在沙子里,好在他的憋气能力强。可惜骆驼丢掉一只,是一只运水的骆驼,意味着以后他的饮水要减半。 第五日的时候,他遇上了一只沙漠巨蝎,他费力的杀死了这只一丈多长的蝎子,没有受伤,两只骆驼跑的老远。凭借这对气味的敏感,费了一个多时辰找回了两只骆驼,物资没有什么损失。 第十三天,他看到远处有一个巨大的,泛着金光的城池,这就是传说中的蜃楼。 第二十三天的时候,只余下一点水,肉干还有很多。 第二十五天的时候,遇上了一群沙漠巨蝎,一只骆驼被蝎子的尾钩刺中,中毒而死,最后一点水全流到沙子里。 牵着骆驼在沙漠中又走了两日,此时毒辣的阳光,和酷烈的沙漠风逼的他不得不喝自己的尿,不过两日后,他已经没有了尿。 在他缺尿的第四日后,终于看到了绿色,那是一望无尽的草原,辽阔的超过他的想象。找到一个水潭,痛饮一顿后。一群饥饿的家伙围住了他,这是一群草原狼,没有毛毛那么庞大的体型,但是从这些狼群眼中的幽光,可以知道这是一群饥饿至极的狼。 原本他还想和这群狼打个招呼,搞好关系,就像和毛毛他们家那样。不过这群狼眼中的幽光制止了他的想法,这时候和这些家伙沟通是找死的想法。现在他有些庆幸,当初遇到毛毛他们一家的时候,它们并不饥饿,不然老亡灵在背后的指点半点作用不起。 费尔默用他的短矛射死了五只,弯刀劈死了十一只,剩下的狼跑的不见踪迹。唯一的那只骆驼的一条腿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的血肉。他撕开了一件衣服,给骆驼进行了简单的包扎,然后将背在骆驼背上的东西放在了自己的背上,继续牵着它。 当晚,他烤了一整只狼,全部都吞进了肚子。 “泉哥,喝点水?”柱子将水袋恭敬的递到林泉的面前。 林泉喝了一口,“柱子,第一次出门,多看点,学点。吃我们这行饭,多学点东西都有可能在关键的地方保住命。” “泉哥,我一直都在用心的学,做的不对的地方,你就使劲的骂。打也行,不过别太用力。”柱子憨憨的说道。 林泉用力的在这家伙头上拍了一下,笑道,“好小子,不用力可不行,怕你记不住。” 这时候,林泉脚边的老狗将军喉咙里嗡嗡的叫了几声,“有人过来了,柱子去看看是什么人?” 过了一会儿,柱子跑到林泉的身边,“泉哥,是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小哥,打听怎么去天方城。” “什么样的人?”林泉。 “年纪和我差不多,牵着一匹骆驼,那个骆驼好像有伤,自己背着一大包行礼,个子比我稍微高一点,有武器,几根短矛,还有弯刀。”柱子慢慢的描述。 “观察的很仔细,不错,把他带到我面前,让我看看。”林泉夸赞了一声。 林泉自己打量着面前的少年人,个子有些高,不算瘦也不胖,身体却非常的结实,面目算的上清秀,虎口没有老茧,从露出其余几根手指能看到关节的地方起了很厚的茧,手指的关节不大。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少年,自己背着行礼,却牵着骆驼。“小哥,贵姓。” “姓费,费尔默,族里都叫我小默。”费尔默笑着自我介绍,同时也在观察着眼前的人,年纪应该有三十多,可能比九叔还要年轻些,脸上有伤不深,双目很有神,身上是一身做工精致的皮甲,握刀的姿势看得出这一个人很在意自己手中刀,好像随时都要拔出一般。 “费兄弟,是要去天方城吗?”林泉问道。 “是的,不过不认识路,在草原上瞎转悠了好几天。”费尔默坦诚,从对面的中年人的眼神中没有看出恶意。 “费兄弟,去天方城有什么事吗,虽然我问的有些冒昧,但我不得不问一下。”林泉继续问道。 “我是去找人的,受我祖父所托,去天方城寻找一个人,那是我祖父的旧识。”费尔默答道。 “那么,我可以再请教一个问题吗,你从哪里来。”林泉。 “冰隙谷,我来的地方叫冰隙谷,离这里有些远。”费尔默想了想说道,“大约从这向西南方走半个月,那里有一片沙漠,再用三十多天穿过沙漠,可以见到一片巨大的高耸如云,被冰盖和白雪所笼罩的山脉,冰隙谷就在山脉中。”费尔默答道。 “费兄弟,你是说你一个人穿过了那片沙漠?”林泉有些惊奇的问道。 费尔默点点头。 “不可思议,那片沙漠里不但一滴水没有,还酷热难当,最要命的里面还有不少恐怖的沙漠生物,有的非常凶残,有的却有剧毒。”林泉。 “你说的太对了,我差点渴死在沙漠里,最后还喝了自己的尿。”说到此,费尔默感觉自己嘴太快了,竟然把不光彩的事情说出来。 林泉并没有因为费尔默喝尿事情看轻他,反而觉得面前的少年真诚的可爱。“你遇到沙漠生物了吗吗?巨蜥,巨型蝎子,还有沙漠蠕虫了吗?” “巨蜥我倒见过,肉里一点水分都没有,干巴巴的,我背上还有巨蜥的肉。至于巨型蝎子也碰到两次,我有一只骆驼被毒死了。”费尔默说道。 费尔默说出来的话,让林泉的内心有些震惊,当初他还是一个刀客的时候,曾经结伴闯过那片沙漠,结果是十三个同伴,有两个喂了巨蜥,七个喂了蝎子,还有一个中毒死了,最后只有三个人半途而废,出了沙漠,每个人都几乎被晒掉一层皮,用了好长一段时间身体才恢复过来。 “费兄弟,我们这支商队正要前往天方城,现在我邀请你与我们一起前行怎么样?”林泉微笑的发出邀请,他是商队的护卫首领,有这个权力,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没有从这个少年人身上察觉到威胁与恶意。因为将军也就在刚发现他的时候提示了几声,后面就没有叫过,这一点让他非常放心,他对将军的判断比自己的判断更要相信的多。 能有人同行,对费尔默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一个人出谷,将近两个月时间的旅途,最痛苦的不是一路艰苦的环境,随处可见的危险,而是寂寞。这种人类最常见的情绪,影响着他,使他有一种发狂的冲动,最后只能把仅剩的那只骆驼当做同伴,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几声简短的叫声也能慰藉一下他那沿途寂寞的心灵。 傍晚时分,商队在扎营,这种事情,费尔默帮不上什么忙,一路行来,他都是幕天席地。 将那只骆驼拴好,他背上几根短矛,加上一把匕首,就准备出去,他想给商队打点猎物,和他们搞好关系还是有必要的。林泉看到他出门,嘱咐柱子带着几人跟他一起,虽然从将军的反应,知道这个年轻人并不会给商队带来危害,但是小心些总没有什么错。 第六章 柱子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可以在半里以外用投矛杀死野牛,而费尔默的表现,让他佩服的无以复加,心里琢磨着能不能从费尔默这里学会这种神乎其神的技艺。 随着夜的降临,商队简易的营地上生起了几个火堆,火堆上面都在烤着牛肉,这是费尔默的猎物。他走了接近半个时辰才找到的一群野牛,瞄准了一只最是健壮的家伙,用一根短矛夺走了这只生灵的生命。 “泉哥,我从未想到有人的投矛能超过弓箭,无论是射程还是准头,真的太让人吃惊了。我能学会这就好了,泉哥,你说我可以学到这种技艺吗?”柱子看着火堆旁的林泉说道。 “柱子,那是你见识少,你根本就没有见过高手。不过你要是想学的话,可以向费小哥请教,反正到天方城还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就看你不能和人家搞好关系。”林泉看着柱子说道。 “费兄弟。过来一下。”林泉伸手向骆驼边的费尔默招呼。 “费兄弟,是第一次出门吧,既然能走到一起,就是缘分,大家亲近亲近。”林泉解下腰中的酒葫芦,伸手递到费尔默的手中。“费兄弟,也别见外,喝口酒解解乏。” 从小在小酒店中长大的费尔默,对于酒其实并不陌生,林泉的酒葫芦里是一种很烈的酒,仰头向嘴中倒了一大口后,啧啧嘴巴,将酒葫芦还给了林泉。 “谢谢泉哥的酒,我已将近两个月未沾酒了,现在到有点怀恋三叔的小酒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看看。”酒让他想起了山谷,还有谷中的众人,还有那让他很难忘怀的费雪。 “少年出门,想家总是正常的。来来,给你一点好东西尝尝,说不得你会喜欢上这东西的。”林泉掏出怀中的烟丝,用一点草纸卷起了一个烟卷,递给费尔默。 从来没有接触过烟卷的他,不知道这种东西有怎么用。 “费小哥,像我这样,点起火,放在口中,轻轻的吸上一口。”林泉做着示范,舒服的吐出一口烟来,前面一阵烟雾弥漫。 第一口尝试烟卷的费尔默,开始很不适应,大口的咳嗽起来。第二口他便喜欢上了这种东西,发现了烟卷的好处,这能让他的头脑很快放松下来,还能缓解神经的紧张。 “费兄弟,这烟卷别看不起眼,其实很讲究的,首先需要好的烟丝,金黄,醇厚的才是最好。这样的烟丝可不好找,我还是从茂叔那里弄来的一点,他可宝贵着了。其次需要好的纸张,只有最好的纸,才能有好味道。”林泉一边吸着烟卷,一边介绍。 “泉哥,烟丝我不懂,不过好纸我到是知道一种,我们谷中有一种羊皮纸那可是非常的好,多少年都不会坏。”费尔默想想说道。 不想林泉哈哈大笑起来,旁边的众多护卫也哄笑着,就连一边不怎么说话的柱子也笑完了腰。商队的首领茂叔,看到这边一群人笑成一片,好奇的走了过来。 “阿泉,柱子,你们笑什么呢?”茂叔狐疑的看着众人。 “茂叔,刚才我跟费小哥说烟卷需要好纸,他说,有一种羊皮纸非常的好,多少年都不会坏?”林泉笑道。 “那是费小哥以前没有接触过这种东西,你们也不用这么笑话人家。”茂叔露出笑容,“费小哥,烟卷是不能用羊皮纸,不然一烧起来,会有一种臭味,一般人可受不了那种气味。” 费尔默知道自己闹出了笑话,见到众人乐不可支的样子,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费兄弟,你投矛的技艺太厉害了,你能不能教教我。”柱子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向费尔默请教,他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这到没什么,以后每天傍晚,跟着我一起出去打点猎物,给你讲一下投矛的技巧,然后你自己多练习就可以,我可练了十多年。”费尔默对于这种事情,其实很无所谓,也没有藏拙的想法,毕竟当初九叔什么也没说就教了他。 “多谢费小哥,不,我应该叫师傅,以后小哥就是我师傅。多谢,师傅。”柱子立马躬身行礼,柱子耍了个心眼,既然拜师了,以后人家肯定会用心点教他。 马贼这一门手艺没有他的同行强盗这一手艺人历史悠久,毕竟是在第一个人学会骑马后,那些强盗骑也上了马,才有了马贼。这么说吧,强盗是在自从有了人的时候,这一门手艺就出现了。如果扯的更远点,可能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的时候,就有了强盗,自然界中,很多干着强盗的活,却没有担待强盗的名,这些也算是强盗。 乌恩萨是一个马贼,马贼这一份职业他是从他父亲手里继承过来的,父亲是从祖父手里继承的,而现在这一门祖传的手艺在他手里即将发扬光大。因为他现在已经升职,成了有着两千多手下的马贼王,这是他家四五代人都没有做到的。 自从乌恩萨干掉了自己最大的对手,从中原天方国来的独眼龙,收拢了独眼龙一千多手下,他一跃成为这片方圆数千里最大的马贼,这一带马贼的王。 此时他正准备去取行使自己的王权,向这片草原上的商队去征集自己登基的礼物,如果那些中原或者西域的商人识相的话,他会给这些商人留下条底裤。想到这,他自己都感觉到自己的仁慈,真是一个仁慈的王。当然那些不识相的商人,他不会在意的,跟死人有什么好计较的了。 远方一骑疾驰而来,到了乌恩萨的马前。骑士翻身下马,禀告,“乌恩萨大人,格勒格尔河下游三十里方向出现一支不小的商队,这可是一支大肥羊。” 乌恩萨懒洋洋的看着远方,“肥羊,那是多大的商队。” 骑士,“大人,这支商队有着骆驼一千多匹,马车四十多辆,有两辆马车车辙非常的深,应该装了不少金银。商队有着两百多人,专职护卫大约七八十人。” 乌尔萨笑了笑,他那阴鸷的双眼看向了桑兰河方向,“看来真是一只肥羊,马上召集附近的兄弟,赶往格勒格尔下游。” 骑士诺了一声,立马传令而去。 接连几天费尔默都出去打猎,柱子跟着他一起,投矛的技巧已经教了很多遍,现在柱子差不多已经掌握,不过准头可不是一时片刻就能上的来,那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练习。所以只要有空闲的时间,柱子就肚子一个人练习,也不和那些护卫们说笑,他深知一门高超的技艺是多么的重要。 这天傍晚,商队正在扎营,护卫和商队的人手正在赶着骆驼,准备把它们赶到一起,围在营地的外围。 老狗将军叫了起来,这次叫的声音不像往常,而是从喉咙里发出一种如临大敌的吼声。林泉对将军的叫声最是熟悉,从将军的叫声中他知道将军发现了敌人,还是最致命的那种敌人。 “戒备,所有人戒备。”林泉抽出了手中的武器,在营地四周跑动起来,高声的呼叫着。 商队的众人得到示警后,迅速行动起来,护卫们快速拔出随身的武器,取出了弓箭小心翼翼的看着四周,马夫和杂役们快速驱赶起骆驼将它们绕着营地围起了一圈。这时,商队的首领茂叔带着十几位管事跑到了林泉的身边。 “阿泉,怎么回事?”茂叔脸色带着疑问看着林泉问道,虽然林泉是他的女婿,外孙的父亲,但是在这种事情上,还是要问清的好。 “茂叔,周围出现了大群的敌人,现在还明朗这些敌人的身份,但是这些人对商队的威胁非常大。”林泉说道,他并不能把将军的示警说出来,因为这些人并不会在意一条狗的吼叫。 茂叔看着四周,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发现,有些狐疑的看着林泉问道,“阿泉,你确定。” “确定。”林泉肯定的说道。 茂叔重重的呼了一口气,看着身后的管事们,“所有人准备,防卫四周。” 十几位管事快速回到自己的岗位,那些马夫,车夫,和杂役们纷纷武装了起来,取出了武器,在管事们的指挥下,补充到护卫的警戒圈中。 “柱子。商队出现了什么状况?”费尔默感觉到营地里气氛的变化,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让人神经压抑的味道。 “师傅,商队出现了敌人,现在还不清楚是什么敌人。希望只是小股的马贼,如果是大部落客串一下马贼的话,那麻烦可大了,这些家伙可从不留活口。”柱子一边给备用的弓箭上弦,一边忧心忡忡的说道。 费尔默看了看远处,他从那个方向听到了马蹄声。马贼是一个什么东西,他现在还有些搞不清楚,但是既然带一个贼字,肯定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远处出现的马蹄声给众人指明了方向,从高高扬起的尘土来看,这是一支规模不小的骑队。渐渐的马蹄声越来越密集,这群一身黑衣的骑士渐渐露出了身影。 “阿泉,能看的出这是些什么人吗?”虽然从这条商路上走了不少年,茂叔还从未见过这样一支全身黑甲的骑士。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群家伙就是乌恩萨的手下。”说出这番话后,林泉自己心里有些嘀咕,从这群骑士身上的动作,他能感觉到这就是乌恩萨这个世代马贼的身影,剽悍,嗜血,残忍。但是一身黑甲从哪里来的,看着款式,和西北军团的铠甲很像,但是西北军团的铠甲可是一片火红色的。 第七章 将近一千的骑士将不大的营地给围了起来,中间留着几箭之地,这个距离可以让马速加起来,又避免受到营地箭失的影响。 这对骑士的数量和身上那厚重的铠甲给商队众人很大的压力,他们甚至以为对面是哪一个国家的军队。林泉从对面的骑士身上看到了不一样的感觉,这还是一群马贼,这些素养很高的马贼和军队还是有着区别。毕竟马贼和军队的目的不一样,一种是为了抢劫,另外一种就是纯粹为了杀戮而存在的。 确定了这是一群马贼后,林泉思考着怎么了解这一桩事情,最好是能花钱解决掉。如果非要干上一仗的话,他确定这些马贼肯定不会和他们死磕,但是商队估计也剩不下多少人了。但是眼下的局面,却还得做出准备随时拼命的样子。 “对面的商队听着,我们是乌恩萨大人手下的黑衣骑队,限你们交出所有的骆驼和马车,每一个人带着随身的马匹和武器离开。”一名骑士走到营地约莫一箭之地附近,停下俩喊到。 “柱子,商队一般出现这种局面该怎么办?”费尔默看着远处的骑士,向身边的柱子讨教。 虽然加入商队的时间不长,但是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方法,柱子还是知道的。“师傅,一般遇到马贼的话,一般就几种情况,马贼实力不大的话,给点小钱打发一下,如果这些马贼不识相的话,就教训一下。” “但是遇到像今天这样实力强大的马贼,一般的小钱是打发不了,需要谈判,给马贼一定的钱财,如果还是打发不了,只有干仗的份。不过像这样的大马贼,商队是最不愿意干仗的,要死不少人的。”柱子双眼紧紧的看着远处说道。 “一般这种情况,干仗的话,商队能赢吗?”费尔默虽然没有干过仗,但是数数还是会的,对面的人至少比这边商队要多上几倍。 “师傅,如果干仗,能保住命就是不错的了,哪还是马贼不希望死伤太多的原因,如果马贼铁了心的话,商队估计没有一个人能活下去。不过一般情况下,很少有马贼这么干,他们也不希望自己损失太多,不然得不偿失。”柱子说道。 这时候,商队已经派出了人前往马贼处谈判。商队众人紧紧的握着手中的武器,焦急的等待着。而此时,整个营地里,费尔默反倒是最为轻松的,因为他不是商队里的人,所以他也没有什么损失,另外也是他没有见过人类互相杀戮那种残忍,心灵没有被震撼过。他长这么大,唯一伤害过的人,就是让离宽的腿骨折了,他也被驱逐出谷。 没过多久,前往谈判的管事回到了营地。 “东胜,乌萨尔的条件怎么样?”茂叔看着刘东胜,问道。 “茂叔。乌萨尔的底线是我们可以带走两成的货物,而且还要是在他们检查过以后,确定是我们没有带走贵重物品的情况下。乌萨尔给出的条件是,如果这一次,商队满足了他,以后在这片草原上,只要商队定时上供三成的话,他就不会在找商队的麻烦。”刘东胜满脸羞愧的说道,他这次差事完成的实在太差劲,都怪乌萨尔胃口太大。 “你在乌萨尔那里还发现了别的发现吗,为什么他现在有了这么多手下?”林泉问道。 “这一点,乌萨尔到没有隐瞒,他把独眼龙柯云峰给干掉了,现在有了两千多马贼,这一片他已经最大的马贼团了。”刘东胜。 “原来如此,他现在是要拿人立威啊,难怪条件这么苛刻,如果我们不答应,那么他就顺势把我们全部干掉。”林泉脸色难看的说道。 茂叔此时脸色一连变了好几次,“绝对不能答应他,即使是这次我们都死光了,不然这一次,聚隆号将会大祸临头,若是军部所定的那批云纹钢有失,我们都会被满门抄斩的。” 林泉此时也反应了过来,大意了,聚隆号为了攀上军部这一棵大树,花了大价钱打通关系,接到这一笔不怎么挣钱的大单子。但是一旦出了问题,可是要军法从事的。 “东胜,再去谈一谈。无论什么代价,我们都要保住那一批云纹钢。那不但是我们的命,还是我们全家的命。”茂叔看着刘东胜,郑重说道。 “阿泉,让兄弟们准备拼命吧,如果我们全死了的话,估计也能被军部一个交代,家小还有可能保住。”这一刻,茂叔放佛看到了一地的新坟,上面飘着纸钱,而那些坟墓里住着的是他们这些人的家小。 急切的口哨声三响后,柱子脸色难看,一脸决然的对着费尔默说道。“师傅,这下要拼命了,等下动手的话,用不上你传给我的技艺了,我的投矛还是没有什么准头,不过我还是谢谢你。” 费尔默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有些想不通,拼命的话,商队百分之百要输的,这些人干嘛要白白的丢掉性命了。不过此时他也不好问,即使问了,估计柱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马贼的队伍里缓缓的走出一队骑士,为首的手里提了一个人头,费尔默看的很清楚,这是刚才去和马贼谈判的管事,这个管事叫什么名字,费尔默是不知道的,但是并不妨碍他此时内心的愤怒。 长久以来,他都是生活在一个生活安逸,与世无争的族群里,此时他知道这个族群洋溢一种不被在意的善。而出了谷来,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谷外没有了那种善,人与人之间那种赤裸裸恶全部暴露在眼中。 这一刻,他有些迷茫,不明白怎样面对这样的世界,他既不想挥刀杀掉这些人,更不想被杀掉。 现在他有些理解,老亡灵为什么惦记着赌债,却没有让他去复仇,此时他觉得老亡灵比他强了很多。就在他得知自己的祖父是被别人杀死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报仇,砍掉对方的脑袋。而此时,他才明白,不管什么原因,砍掉一个人的脑袋是都是一种残忍的恶行。这种恶行出现在他的面前,而他有可能也要用这种恶行去应对,这并不是他所喜欢的。 有一件事情,费尔默并没有有搞清楚,他现在所面对的是生存的问题,而他所考虑的是道德的问题。从这方面来讲,他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比这里所有人都要高尚,并不是他天生的就是高尚,而是谷中的生活让他变得高尚起来。 现实马上给了他一个教训,在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考虑道德这种问题是多么的愚蠢。 一轮箭雨向他这边奔了过来,原本有准备的话,他可以用手抓住这些箭,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但是因为脑子里想着不合时宜的的问题,让他变得有些迟钝,只能一边躲,一边用手格开这些箭。 虽然他很用力的躲开,胳膊到底还是被箭擦伤了,没有大碍。但是一边的柱子可没有那么幸运,脖子上中了一箭,连叫声都没有发出,直接倒在地上。这一刻,费尔默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显然这个几天来一直叫他师傅的童年人已经活不了,而自己刚才还在考虑杀掉对面这些家伙对不对。 柱子的倒下,让费尔默很是自责,也认清了一个现实,那就是敌人向你举起了刀剑的时候,最不该考虑的是杀了敌人对不对,这种问题在这个时候根本不重要。如果要想这种问题的话,那最好要等战斗结束以后,再去考虑。 一阵箭雨过后,那几个射箭的马贼看道费尔默并没有倒下,手中的箭不要钱似得射过来。费尔默一边挥着左手,格挡着箭,右手抓住了柱子的身体,向后面马车退了过去。在他看来,柱子已经死了,那么他的尸体最好还是不要被破坏的好。 将柱子的尸体放在一辆马车边藏好,此时由于愤怒或者是别的情绪影响了他的大脑,并没有发现柱子没有受到致命伤,只是晕了过去。 摸出了一根短矛,奋力一掷,短矛以远远超过箭矢的速度飞向了刚才的几个射手,两个活跃的马贼瞬间栽倒。惊人的能量让这根短矛一连穿过了两个射手后,还飞了一大段距离。这一手,让剩下几个射手一阵胆寒,驾马迅速向后退去,不过这些家伙还是低估了费尔默,接连三根短矛投出,几个射手一个也没有逃出去。 此时,费尔默,还余下五根短矛,这种十余斤的短矛,在他的手里能发挥出十分可怕的威力。商队里不停的向马贼还击着,但是无论是人数还是箭术,与马贼相差很大,除了几个经验丰富的护卫能躲避掉马贼的弓箭,剩下的不断有人被射中。 当头脑冷静下来后,费尔默观察着战况,只见林泉一人靠着手上的一把弓压制了对面十几个游走的马贼,这些马贼奋力的还击着,却怎么也射不中的他,反倒被他不断的射下马。整个商队,也就林泉有着这种本领,余下的护卫还有几个箭术不错,三两人聚集在一起便能与十几个马贼相抗衡。人数的差距,让商队的实力很快就被压住。 第八章 费尔默此时眼睛盯着战场,这一刻,他放佛又回到了后山,眼前的不在是马贼,而是他的猎物。心里默默的计算好,一根短矛嗖的投出,前方的马贼队伍中四个身影倒下,被他一矛所贯穿。 这一矛,也让费尔默暴露了身影,一时间,四五十只箭向他飞过来,而他的身影就像矫捷的豹子一样,轻松的躲了开去。这些箭如果有这九叔飞矛那种恐怖的速度,他是很难躲开的,不过对面却也没有这种人。 又是一矛飞出,这一次马贼有了准备,比较分散,只有一个倒霉的家伙被射下了马,尸体倒在地上,胸口好大的一个窟窿。 马贼中一声呼号,又是四五十个马贼加入队费尔默的围攻中,此时,他只剩下了三根短矛,并不轻易的射出,而他的周边地上已经插满了羽箭。在地上一捞,便是十几根箭,对着马贼集中的地方用力一掷,顿时四五个射手倒下了马。 这一刻,他就像发现了新大陆般欣喜,没有想到羽箭投出也这种威力,更加急速的投出羽箭。几轮过后,对面的射手远远的跑开,再也没有了勇气与他对射。 就在这时,林泉的肩膀中了一箭,原先对马贼的压制翻转了过来,十几个射手压的他不敢抬头。看到这一幕后,费尔默的身子向山林中豹子般窜到林泉的身边,一抬手,一把箭雨飞出,林泉对面的十几个射手,倒下了大半,余下的迅速跑开。 “泉哥,怎么样?”费尔默看着对面,重整队伍的马贼。 “胳膊使不上力。弓箭是用不了,费兄弟,你怎么样?”林泉看到费尔默的一手,心里远不止震惊这么简单,就像看到一个怪物般。 “我还好,不过柱子死了,脖子上中了一箭。”说道这里,费尔默心里有些不好受,柱子是他出谷以后第一个遇见的人,也是与他关系最好的,现在死在了他的面前。 林泉的脸上露出了短暂的难过的表情,随即便释然,说不得今天自己也要死在了这里,柱子也不过先走一步,没有什么好伤心的。 茂叔手上盯着一块盾牌,急速的奔到林泉的身边,“阿泉,你小子怎么样?” “茂叔,我还好,就是胳膊中了一箭。商队的情况怎么样?”刚才一阵,他忙着战斗,没有在意商队的伤亡情况。 “阿泉,商队里的护卫还有大约一半,马夫已经倒下了七成,杂役还有十几个,管事也只剩下三人了。”茂叔眼睛通红的说道,在他那满是沟壑的脸上布满了担忧,这一刻,即使拼命,也没有了本钱。对面马贼的伤亡和他的人数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林泉看了看身边的费尔默,突然扑通一声跪下,让费尔默吓了一大跳,赶紧搀扶。不过林泉却不起来,“费兄弟,我要求你一件事情。” “泉哥,你快起来,今天我一定努力的帮助你们。”费尔默。 “费兄弟,不需要你在为我们卖命了,原本你就不是我们商队的人。以你是身手,只要一匹好马,肯定能逃出去。到时候,你去了天方城,把我们商队的情况告诉聚隆号的大掌柜,到时候希望你能到军部去为我们作证,证明我们是受到马贼的攻击,全部战死了。”林泉说道,此时,茂叔也反应过来,一起跪倒在费尔默的身前请求。 “泉哥,茂叔,你们快请起,我答应你们。”费尔默赶紧搀扶两人,他可不敢受这两人的大礼。 “那就多谢了。”茂叔起来后,道谢。 “可是有一个问题?”费尔默有些羞愧的说道。 “什么问题,我们一定答应。”林泉和茂叔以为他要讲条件。 “我根本就不会骑马?”费尔默说道。 “你不会骑马?”林泉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费尔默说道。 “是的,我太小的时候,马不听使唤,等长大了,发现还没有马能比我跑的快,所以也就不骑马了。”费尔默。 听到他的回答,林泉和茂叔,两人都一脸愕然,想不出来,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竟然比马跑的还快。 乌恩萨看着眼前手下的汇报,实在想到不刚才那一拨攻击,三百的人手,竟然折损了近半。这让他非常恼怒,如果拿下这支商队的话,肯定还要损失这么多人手,这种局面可不是他想要的,但是让他放弃的话,那是万万不能的。 “一群废物,连一支小小的商队都拿不下。”乌恩萨,看着眼前的骑士骂道。 骑士看着自家老大已经到了暴露的边缘,可不敢有丝毫的争辩,否则的话,下场可不好。 乌恩萨准备亲手拿下这个商队,这些独眼龙的手下虽然被他收复过来,但是心里对他不见得有多服气,刚才那一战,估计有不少人在看他的笑话。这一刻他要立威,不但要给草原上活动的商队立威,也要给这些手下立威,等他拿下这个营地后,就干掉那些平时阳奉阴违的家伙。 “泉哥,马贼要发动攻击了,你看这一次下来的人可不少?”费尔默指着一里外的马贼说道。此时,乌恩萨正在马贼的最前端,他的身后是他的原班人马,这些都是真正的精锐,他就是靠着这些人,设伏拿下了当时身边人手不多的独眼龙,提着独眼龙的人头收复了他的手下。 林泉即使在一里外,也看清了乌恩萨的身形,脸色苍白的苦笑着说道,“想不到,乌恩萨这个家伙竟然亲自出手,即使我没有受伤的话,也不是他的对手。看来我们是一点机会都没了。” “那个家伙就是乌恩萨吗?”费尔默指着最前方的乌恩萨说道。 “是的,看来这家伙不在游斗了,看样子准备强攻。”林泉。随着坐骑的加速,乌恩萨离营地越来越近,此时围着营地的千匹骆驼已经死的死,跑的跑,外围没有了防护。 看着告诉冲锋的乌恩萨,费尔默心里默默计算距离,进了一里范围,他摸上了背上的短矛,却没有出手,距离有些远,他怕被乌恩萨躲了过去。 半里了,他还是没有出手,此时,马蹄声已经震动着大地,脚下微微的晃动显示了骑兵的威力。 又进了二十丈,乌恩萨的面容已经清晰可见。 再进了石丈,此时,商队剩下的护卫和马夫杂役们,全都变了脸色,虽然他们早已将身死放在一边,但是在铁蹄的冲锋下,任然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 此时,林泉已经拔下了肩膀中的箭,任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满脸坚毅的握住刀柄。 费尔默此刻眼中没有了战场,没有了马贼,也没有了铁蹄,只有不断逼近的乌恩萨。深呼吸一口,瞬间投出了三根短矛。 冲锋中的乌恩萨感觉到眼前的危险,猛的低头,躲过了一根,不想第二根直接奔向了脑袋,带走了一条头皮连着头发。这一刻,他的脑子里没有了雄心壮志,没有统一马贼的大业,最大的想法是赶紧逃。 极致的马速是很难停下来,一刹那间的犹豫,让他失去了冲过危险的机会,第三根穿过了他的胸膛。他那用重金购买,漂亮而坚固的铠甲没有保护了他。 乌恩萨的倒下,让后面的骑士慌了神,准备拉住前进的奔马,不过这是徒劳,直到乌恩萨的尸体被踏成了肉泥后,这些骑士才停下了马。 此时,这些骑士看着自家首领那一堆肉泥般的身体,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此时他们最应该做的是远离营地,再次加速或者直接远遁而去。但是这些骑士,呼叫着为老大报仇,直接冲向了营地。失去了马速的骑士,并不可怕,甚至并不比步兵灵活多少。 骑士庞大的目标成了营地射手的靶子,不一会儿,倒下了几十人,这些骑士才冲进了营地。没有了短矛的费尔默,拔出了腰中弯刀,直接冲向了马贼。这些马贼在他看来,即没有狼群灵活,更没有熊有力量,还没有猎物对他的威胁大。 他的刀没有什么精妙的招式,简单的劈砍,瞬间就让他砍倒了数人,失去主人的战马挡住后面骑士的路。商队的射手不断射出手中的箭,当这些马贼意识到失误的时候,人手折损了大半。 远处余下的马贼早已经见识到乌恩萨的身死,失去了他的约束,瞬间,走的没有了身影。当这些骑士准备回去搬救兵的时候,早已空空如也,不见一人,只剩下一地烟尘。 林泉看举起手中的刀,口中怒吼,“干掉这些马贼,为兄弟们报仇。” 一时间,营地上空怒吼连连,声震云霄。 第九章 商队的护卫奋勇杀退了余下的马贼,地上留下一地的尸体,这最后一波战斗他没有参加。此刻他的心里十分的难过,从小到大恪守的准则在这一刻被他破坏殆尽。 再此之前他唯一伤害过的人只有离宽,因此他受到了惩罚,在他看来,这惩罚一点也不冤枉,不然谷中觉没有那种安静祥和。而今天,他前面的尸体已经堆成了山,倒在他的投矛下马贼不下三位数。 有一点他明白,马贼肯定是恶人,但是杀死马贼的人也不见得救是正义。他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一个罪恶的人,满手鲜血,尸体堆积如山,这时他想到的是,可能在也无法回谷,他不能把这一身鲜血带回去。 打退了马贼,商队没有欢呼,更多的是沉默,一种巨大伤痛的沉默,商队里每一个人都在生死间走了一遭。茂叔和林泉带着余下的人排着队向他敬礼,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谢,而他宁愿不要这种感谢,到希望压根没有遇到过这群马贼,那么所有人都不会死,也不会有伤痛。 见他兴致很差,林泉走到他的身边,将酒葫芦递给他,“费兄弟,喝点酒,一大口下去,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费尔默这一次,差不多一口喝干了,高度的烈酒戳烧着喉咙,反倒觉得心里有些事情稍稍的防下了些。 “第一次杀人吧。我以前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后,发誓在也不夺走别人的性命,后来却杀的越来越多,手已经麻木了。总有那么多无奈的事情,你不想杀人,他们却逼得你不得不杀死他,而且这些人拿着你的命去逼你。”林泉将葫芦里剩下的那点酒全倒在了口中。 “你看商队这些伙伴,上一刻他们还有说有笑活蹦乱跳的,此刻他们却将自己冰冷的尸体留在了这片草原之上。” “泉哥,夺走一个人的生命真的很简单,对你来说只要松开手中的弓弦,而我只要丢出自己的短矛。你能不能告诉我怎样才能不夺走别人的生命,让他们远离我们。”他看着林泉,缓缓的问道。 林泉笑了笑,掏出烟丝,给他卷了个烟卷,递到他的手上,然后做在他的身边,“这个问题在我第一次杀人后,就想了很久,但是对于我来说,没有答案。” “起初,我想到让自己强大,别人畏惧于我,不敢来与我为敌,不来抢劫我。可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比我强大的人遍地都是,他们也不可能畏惧我。”林泉点着了自己的烟卷。 “后来我发现让自己尽量低调,不惹人注意,那么打我注意的人就会少很多。可是很快我就觉得自己错的离谱,因为你身上总有些东西引人注意。当你身上只有一两银子时候,有一百两的人不会拼命来抢你,但是那些一两都没有的人,就会拼死的抢夺你。因为这样,他一旦成功,就拜托了一无所有。” “最后,我在想,如果不争斗,就没有伤亡,但是争斗遍地都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对你来说,抢夺他人是羞耻,但对别人来说是荣耀。”林泉笑了笑说道,“费兄弟,你知道我说的这些吗,那是我受过无数伤,也杀了许多人之后得到的感悟。” “曾经有一位贤者说过,善良归与亡者,荣耀归与帝王,而享受富贵的是强盗,平庸才是大众。”林泉。 他重复了一遍林泉刚说的话,觉得这话很有道理,虽然他并不清楚这句子的真正内涵,却不妨碍他由衷欣赏赞叹。 “想通了些没用?”林泉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 “阿泉,你在这了。你去看看柱子,他还活着,一箭透过了脖子,竟然还活着,太不可思议了。”茂叔走过来,脸上写着高兴的说道。 柱子还活着,这个消息让费尔默阴郁的心情瞬间好了不少,这是一丝穿过乌云的阳光,内心深处被照亮了。 “我也去看看柱子,真的想不到,当时我把他的尸体藏在了马车下,不想让马贼的弓箭把他射个稀烂。现在他又活了过来,真是太好了。”他迅速站起身,看着给他带来好消息的茂叔说道。 “费兄弟,可亏了你,要不是你把他给藏起来,说不得他就会丢命。”茂叔。 当几人走到柱子身边的时候,商队的医师已经给他脖子间箭取下,开始包扎,一会儿过后,包扎停当。医师站起身,对着不能动弹,却疼的眼睛眉毛皱成一团的柱子说道,“你小子真是命大,那一箭穿过脖子,没有伤到气管,也没有伤到喉管,只是将软肉射了个窟窿。”。 “柱子,你还活着,太好了。”林泉冲着柱子眨了眨眼睛,高兴的说道。“马贼那一箭之下,都能逃的了性命,将来就不容易死了。” 柱子看着林泉,想说话,却一个字也发不出。 “别说话,好好的养伤。”林泉。 费尔默走到柱子身前,蹲下身子,看着他笑着说:“柱子,我还意外在也看不到你了,想不到现在又活了。赶紧养好伤,投矛还的继续练。” 这天的晚上,营地异常的忙碌,战死的尸体需要收拢,火化。跑丢的骆驼需要追回来,受损的马车需要修理。仗着身体强,体力好,费尔默帮忙追回了不少骆驼。 不过最遗憾的是,他的那一头穿过了沙漠,在巨蝎的尾钩和沙漠巨蜥的口中逃了生命的骆驼倒在了马贼的弓箭下,这一点使他很是伤感。 第二日清晨,商队众人起的很早,忙碌了很久,才踏上了旅程。一路上,商队前进的速度很慢,这还是在商队丢掉很多货物的情况下。 商队在草原上走了两天后,遇到了连日的阴雨,受伤的护卫和马夫可遭了罪,因为找不到可以扎营的好地方,只能冒雨前进。不断有人发烧,倒下,对此无论是林泉还是茂叔都无计可施,只能又扔掉一些货物,将伤员放进了马车里。 看着商队的艰难处境,费尔默主动帮忙,赶着马车,虽然他以前从没有学过这项记忆,但是马车赶的还不错,能跟的上商队的前进的步伐,不至于跑到别方向去了。 “这该死的天气,可真让人难受,就像整个身体都泡在水里一样。”费尔默赶着马车,和身边的林泉抱怨到。 “草原上的天气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当初丢掉了不少帐篷的话,我们现在处境会稍微好一些。”林泉嘴里呼着白气,眼睛被雨水打的模糊,抹了一把脸说道。 费尔默知道,商队减员以后,就丢掉了一些东西,紧剩余些贵重的物品带着。那些丢掉的东西中,就包括不少帐篷。 “我们还好些。至少四肢完好,一点小伤,没什么大碍,这些伤员可就遭了罪。”费尔默说道。 “确实苦了他们,好在还有三天的路程,我们就可以到黄岩镇,那里有干燥的房屋,柔软的床铺,还有一大池子的热水,这个天气泡个热水澡,可舒服了。”林泉憧憬着说。 “泉哥,到了黄岩镇后,我要泡上半天的热水。”费尔默顶着寒风说道。 “没问题,我们可以一起泡,一边在烫着一壶热酒,一边找两个风骚的娘们擦背。”林泉笑着说道,“到时候,费兄弟,一定给你找一个奶大臀圆脸盘正的。” 就在这时,前面的马车停了下来。林泉对着前面喊到,“前面怎么回事?” “泉哥,马车陷进了泥里,拉不出来。” “你们赶紧帮忙推一下。”林泉说着,向前走去。 “泉哥,这里是一个泥坑,车轮陷进去了一大半,马车太重,七八个人都推不动。”一名马夫说道。 这时,茂叔打着伞过来,看了看陷进去的车轮,说道;“车里装了近三千斤的云纹钢,太沉了。先把云纹钢卸下来吧,然后马车就好动了。” 林泉和几个马夫正准备卸货的时候,费尔默走到跟前,看着茂叔说道,“茂叔,我来吧。” “费兄弟,你准备怎么干?”茂叔疑惑道。 费尔默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笑着说道,“看我的,泉哥,你先到前面架住马车,等我喊起的时候,就赶马。” 说完,费尔默跳到了泥坑里,双手抓住了车架。林泉见他的动作后,从一个马夫手里夺过马鞭,走到了车前,拉着缰绳,等待着。 泥坑积水较深,末过了膝盖,他双手紧紧握住车架,两臂开始发力,深陷泥坑的马车被缓缓端起,大叫一声,“起。” 听到他的叫声,林泉一挥鞭子,两匹马猛的向前,马车直接出了泥潭。哗啦一声,溅起的泥水打了费尔默一脸。 “费兄弟,赶快擦把脸。”茂叔很及时的递过一条毛巾。 “谢谢茂叔了。”费尔默擦把脸后,说道。 “我应该谢谢你才对,如果不是你这一身的神力,那我们可要费老鼻子力气了。”茂叔笑着说道。 “没什么,我也就吃了点泥,马车就起来了。”费尔默。 听到他的俏皮话,茂叔和周围的马夫一起都笑了出来,心里对他的力气是更加的佩服。 第十章 “茂叔,这次我们的损失可不是一般的大,这下聚隆号可有点伤筋动骨了。”林泉。 “至少我们还都活着,这匹云纹钢也还都在,军部这次的关系终于打通了,用不了多长时间,钱是会回来的。”茂叔看了看前面,雨水现在小了很多。“唯一可惜的是,这次牺牲的人手可都是商队培养了好久的,就这么不值当的丢在了草原上。” “茂叔,我有个想法。”林泉。“我想把费兄弟招到商队里来,有这么一个好手在,一个能顶几十个护卫。” “他若是能留下来,那是最好不过的。阿泉,多费点心,让费兄弟对我们又好感,到时候,提起来会好一些。”茂叔。 “这个我晓得。”林泉点点头。 ‘明天中午,估计我们就能到黄岩镇了,到时候,你好好招待一下他。’茂叔说道。 黄岩镇很贴合它的名字,真个镇子都是用本地特产的一种黄岩所造成。是一个连接天方国和草原的枢纽,这里驻扎着天方国的军队,往来的商贾云集,是一个自然的集贸地。 连日的阴雨,镇子的入口处有些泥泞,入口的士兵拄着长矛,维持着持续。不断有商人抱怨税收太高,结果被士兵狠狠的教训。商队排着队等待进入镇子,面色蜡黄的税务官和茂叔很熟,热情的打着招呼,“老何,看到你我可开心了。” “我想你是开心能收一笔税金吧。”茂叔开着玩笑说道。 “当然,不过作为老朋友,看到你我还也很开心的。”税务官笑道。 “好吧,作为老朋友了,你能不能优惠一点。”茂叔搭上税务官的肩膀说道,“便宜几两银子怎么样?” “老朋友,这个税金可不是我放到自个的腰包里,天方帝的银子谁敢动。”税务官,“不过我可以邀请你到我家去吃晚饭。” “老了。老程,晚上去黄岩客栈,我请你。”茂叔说道。 “别。我看出来了,你们这次损失不少。就让我请客,给你们压压惊。”税务官。 费尔默看着税吏清点商队的人货,计算要缴纳的税金,这时,一辆马车经过他的身边,马车架子很大,四匹马拉着,上面像是一个箱子,一个税吏掀开箱子上的雨披。 露出了一个笼子,笼子中有个女人,非常美丽的女人,脖子上拴着一根链子,像狗一样被关在了笼子里。 “大型马车一辆。税金五两。”税吏看着那个女人,咽了口吐沫说道。 马车的主人,身着丝绸的草原人模样的胖子,一见要五两税金,立马对着税吏争辩道,“大人,这是一个人。应该按人收税,一个人二钱银子才对。” “不,这是装在马车上的货物,还是四匹马拉着的货物,五两银子,一分都不能少。”税吏很不客气的说道。 费尔默没有在意税吏和胖子之间的争吵,他此时完全被那个女人吸引,这个女人的美丽是他从不曾见过的。乌黑的头发散乱在腰间,远比费雪的精致的五官上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妩媚,虽然坐在笼子里,他也能感到她那身子的柔软,和胸前的高挺。 素娥看着胖子和税吏争辩,心里说不出的厌恶,但是脸上表现出的是一种迷死人的妩媚,看着她的费尔默有点失了魂般的感觉。他知道自己身上有某些东西被这个女人给吸引走了,他不知道被吸走的是什么。 最终胖子还是无奈的妥协,骂骂咧咧的付了五两税金。素娥别过头,刚好看到死死的盯着她的费尔默,素娥对着他笑了笑。对于这样的少年,她见识过太多,也有不少人想要靠近她,不过大多被胖子的打手给狠揍了一顿。胖子指望着她给他挣钱,大钱。 费尔默直到笼子盖上了油布,女人的身子完全被油布给盖住,一直到马车进了镇子,好久他的眼睛还是没有转过来。 “费兄弟,我们快进去,镇子里舒服的热水和美味的食物正在等着我们了。”林泉拍了拍他的肩膀,见他发呆,笑着问道,“费兄弟,看什么呢,魂都掉了。” 他跟着商队,完全没有在意到地上的泥泞,此时满脑子都是那个女人的影子,她的笑容印在他的心里。还有那拴在她脖子上的链子,这根链子让他感到一股愤怒正在心底汹汹的燃烧,以至于他的胸膛都是滚烫的。 聚福客栈是黄岩镇最大的客栈,往来的商队喜欢在这休息,原因很简单,这里吃喝玩乐样样俱全,对于那些草原归来的商队来说,这里就是个安乐窝。费尔默跟着商队来到商队门口,在这里他发现了那个大车,那个拴着女人的大车。 “阿福,客栈里有没有足够的客房。”林泉对着迎过来的伙计问道。 “林爷,你们聚隆号的商队过来,我们就是没有客房,也会给你们腾出房间来的。”阿福一脸媚笑的说。 “那好,给我们七间上房,再来十五间中房。”林泉丢过一块碎银子,“阿福,打赏你的,找人帮我们把骆驼马车照料好。” “谢了,林爷,阿福这就去办。”阿福接过那块碎银,喜笑颜开的说道,“我们掌柜前几天就在说,你们的商队快回来了,让我们把场地给你们清理出来了。” 林泉笑着点点头。 荒野上生活了两个多月,住进了干净清爽的房间里,费尔默感觉自己浑身都舒坦了不少。躺在房间里柔软的床榻上,他不自己觉得想起了今天看到的那个女人,这时候他感觉自己需要做点什么。 “费兄弟,下去吃饭了。吃完了,带你出去逛逛。”林泉推门进来。 “哦。”他应了声,起身出门。 商队百十号人占据了半个大厅,客栈的伙计不停的上菜,花样繁多,种类不同。费尔默吃在嘴里却没什么味道,此时他还在想着那个女人,那个胖子肯定带着那个女人住在这个客栈里,想什么方法去见这个女人一面了。 热气腾腾的大浴池里,两个男人泡在水里。 “连日的阴雨,身上零件都快上锈了,泡在这热水里,可真舒服。”林泉说道,端起酒坛对着嘴里倒了一口酒,“在加上一壶烈酒,就是神仙的日子。费兄弟,别客气,今天一人一坛酒,等下带你去个好地方。” “泉哥,兄弟和你干一个。”费尔默拎起后面的酒坛,说完,对着嘴里咕咕的灌了一大口,一坛酒下去了三分之一。 “兄弟,酒量大也不能这么喝,很快就会醉倒的。”林泉看着他喝酒的样子,吓了一跳,赶忙提醒道。 他伸手抹掉额头的汗珠,笑着说,“没事,喝酒还是大口来的痛快。”此刻他总感觉自己眼前有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被铁链拴在牢笼里,妩媚的笑容能融化掉男人骨头的女人。 林泉陪着费尔默在水池里泡了一个时辰,出了一声汗后,两人才走出浴室。此时浴室外已经等候了不少,被老板挡在外面。见两人出来,老板笑着说道,“两位,可泡好了。” 林泉点点头,老板赶紧给他们端来一杯热茶,而后示意伙计,浴室可以对外开放了。 “费兄弟,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林泉看了身边的费尔默说道,笑的有些贼。 “泉哥,到底什么好地方,跟我说说呗。”费尔默见到林泉的笑容,总感觉有些怪,不得不问一下。 “别着急问,等我们去了不就知道了。”林泉。 燕来楼,这是林泉带着他来的地方,从外边上看,他感觉和平常的酒楼也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客人多点,装饰豪华些。他此刻有些奇怪,晚饭不是刚吃过,泉哥怎么又拉着他进酒楼干嘛。 燕娘,三十来岁,保养的很好,从她身上岁月的威力好像减小了很多。她即是燕来楼的老鸨,也是这里的主人,但是一般人都不知道这家边城有名的青楼,是燕娘自己的产业。林泉是燕娘的老熟人,以前每次从草原上回来,在燕来楼都要住上一晚。 “燕娘,我可想死你了。”林泉冲着燕娘热情的打招呼,上去就准备给她一个拥抱,不过被燕娘灵巧的躲开了。 “你个死鬼,一到这里就想占老娘的便宜。”燕娘嘴里笑骂着,眼睛里却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媚态,勾的林泉的心都乱跳。但是他明白,燕娘决计不会给他占了便宜,这是无数次的教训得出的经验。 林泉嘴里笑着说道,“那还不是燕娘你太迷人,勾的人家心痒不已。” 第十一章 “好了,别说这些好听的话,来哄我这个老太婆了,我让小翠来招呼你,前几天她还念叨着你,说你这么久还没有从草原回来。”燕娘。 林泉一把拉过正在四处打量的费尔默,对着燕娘介绍到,“小翠的事先别忙,我等下自会去见她,介绍一下,这是我好兄弟,费兄弟。燕娘,你可得好好招呼他,如果怠慢了我兄弟,那我可不依。” “费兄弟,这是燕来楼的老板娘,今天你是主角,让燕娘好好招呼你,他们这里才是男人的天堂。”林泉笑着说道。 费尔默从来没有进过青楼,也不知道青楼是干什么的,但是从林泉和燕娘的谈话中,他明白了点什么东西。这让他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是林泉的一番好意,他觉得自己也不便直接拒绝。 燕娘仔细的打量了费尔默一番,当即赞叹到,“好清秀的小伙子,面目可真俊。费公子,到姐姐身边来,让我好好看。” 费尔默感觉有些尴尬,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被一个女人夸过,顿时感觉脸有些发烫。燕娘看到他的样子,当即扭着腰走到他的身边,拉着他的手笑着说道,“费公子,不用害羞,在这里把我当做姐姐就行了。” 燕娘的表现,让费尔默感觉自己有些丢脸,当即转过身子。仔细的看着燕娘,从燕娘二十五六岁的模样,面目很是美丽,有着一种特别的雍容,她的身材很是丰满,高耸的胸脯让他有一种别样的感觉。三叔和九叔,从来没有告诉他什么叫做异性相吸,但是在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这个道理。 “燕娘,你好。”好半天,费尔默从嘴里憋出这句话,此时燕娘握住了他的手,让他感觉到非常的局促。或许是感觉到了他的局促不安,燕娘觉得很有意思,决定逗逗这个小家伙,当即在他的手心摸了摸。细微的摩擦,让他感觉到自己得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当即从燕娘手中抽出被握住的手,因为他的力量很大,随便使了点力,便将燕娘带了趔趄。 眼见燕娘要摔到在地,他伸出双手扶了一把。只觉的双手按在一个软软摸起来还很舒服的东西上,当他反应过来自己摸的是什么东西时,脸唰的红了。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山谷中,但是也知道女人那玩意是不能随便摸的。一旁的林泉眼睛都直了,那地方可是他一直想摸,却从来没有机会,想不到这年轻人一上来,就抓住了。 燕娘到是反应平常的很,心里还有点偷笑,这少年可真是纯情的很,到了这种地方还一再露出害羞的表情。 站稳了的燕娘,看了看身边眼睛发直一脸呆像的林泉,说道,“林泉,你这么兄弟可真是厉害,一上来就抓住老娘的要害,是不是你来之前教的。” 林泉闻听此言,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一般,连忙解释道,“燕娘,误会,我这小兄弟,第一次来这里,紧张造成的误会。” 燕娘冷哼了一声,“误会,这是误会能说的清的吗?” “别生气,下次我给你带阿巴斯国特产的赤玉给你赔罪。”林泉连忙说道。 “这可是你说的,不是我逼你。下一次不要忘了赤玉。”燕娘说完,对着林泉挑逗似的眨了眨眼。这一下,林泉知道自己上了她的当,不过话已经说出口,可没有反悔的余地。 “没问题。只要我下次还能回的来,肯定给你带到。”林泉拍着胸脯保证。 燕娘的手又握住了费尔默的手,刚才那一幕费尔默见到眼里,不好在挣脱掉。燕娘冲着他嫣然一笑,“费兄弟,不管他了,他要去找他相好的,我们进去吧。” 燕娘的房间精致而典雅,全然没有外面那种风尘味。费尔默坐在椅子上,大量着家居摆设,大多的用品他一样也不认识。不过那张床,他到是知道,象牙床。他在心里比较了一下,这么大一张象牙床,需要杀死上百只大象。 燕娘端着茶进来,见费尔默盯着象牙床看,打趣道,“费公子,干嘛一直盯着我的床,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不该想的了。” 费尔默意识到自己盯着女人的床,那是一件十分失礼的行为,忙说到,“我在想,这么大一张象牙床,需要多少大象的牙。” “哦,我到想听听公子的看法,到底要多少象牙。”燕娘笑着说道。 费尔默,“这么大一张床,算上边角料的话,至少需要一百对象牙,就是要杀死一百只大象。”他想到,群山之中那庞大的动物,为了这一张床,尸体要堆成山。 “要一百只大象吗,这我不清楚,反正我花了三千两黄金买下了这张床。”燕娘笑着说。“别再提大象的事情,公子来尝尝我这极品云雾。” 对于茶这种东西,他是不懂的,只见过别人慢慢的小口喝,然后摇头晃脑。他端起茶杯,装模作样的品尝,一杯茶,有一种说不出的清香残留口齿之间。“好茶。” 燕娘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懂茶,却也不点破,反说道,“费公子果然识货,这一两茶就要十两黄金呢。” 十两黄金是多少,费尔默没有这个概念,确切的说,他对钱根本就没有概念。谷中的生活根本就不需要钱币,大家都是以物易物。 见他没有反应,燕娘心里有些惊讶,想不到这个看上去有点愣愣的少年人,竟然对十两黄金一两的云雾都是这么淡定,应该有些来头。 “费兄弟,这是自哪儿来?”燕娘试探道。 “冰隙谷。”费尔默。 燕娘一边和试探着费尔默的底细,一边观察着他,她想弄清楚林泉为什么看中这个少年。作为黄岩镇的地头蛇,她需要时刻留心各方势力的动向,这是她生存的本钱。虽然林泉没什么大势力,林泉背后的聚隆号可是天方国数的过来的商团。 费尔默对于燕娘没怎么防备,但是有些事情却也不会和她说,尽说了些不重要的东西。他自己的底细,也没和她说,自从经过马贼的袭击后,他知道了一点,外面的世界不像谷里那么淳朴,人性复杂的很。他虽然不明白,燕娘为什么打探他和何家商队的底细,却并不妨碍她对燕娘的怀疑。 “时间不早了,燕娘,我出去了,顺便看看泉哥。”他起身告辞。 “费公子,林泉正在和他相好的忙活了,你现在去可是打扰他。”燕娘一脸媚笑的说道,“他可是让我好好招呼你,怠慢了你,我可吃不消。” “跟我过来,现在好好的招呼你一下。”燕娘起身拉住了欲出门的费尔默。 费尔默跟着燕娘上了阁楼,“艳艳,这是费公子,替我好好招待。” 艳艳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面容姣好,身材袅娜,听到燕娘的话,便起身走到费尔默的身前,一个万福,“艳艳见过费公子。” 此时,费尔默脑子冷静下来,走到林泉招呼他的意思,他却全无那半点心思,待在这里只觉得全身难受。 “公子请坐,我这就去给你沏茶。”艳艳招呼费尔默坐下,便起身去沏茶。燕娘看着费尔默笑道,“费公子,对艳艳可满意,她可是我这里最好的姑娘。” 费尔默尴尬的点点头,他此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想快点远离这个地方。 “我就不打扰公子了,先出去了。”燕娘说完便掩门而去。 艳艳端茶进来,看着坐在椅子上发呆的费尔默,笑着说道,“公子,请用茶。”费尔默点点头,接过茶盏放在了桌子上,却没有看艳艳。 “公子,我给你唱一首曲子吧。”艳艳小心的看着他说道。 费尔默点点头,没有出声。 伴着丝竹之声,艳艳轻轻嗓子,轻声唱到,‘东风催发柳树新芽,早起叹那绿叶红花,又是一年春光好,却不见那良人归,,,,,’ 艳艳的嗓子很空灵,不过曲子却很幽怨,听得费尔默心里烦躁顿生。他掏出随身的银饼,这还是出谷之时,三叔给他备的,不想今天用到了这里。丢了两块给艳艳,说道,“我有事,先出去了,姑娘珍重。” “公子,可是艳艳唱的不好,惹得公子不高兴。”艳艳脸色发白的说道,她知道如果没有招呼好他,燕娘回头收拾她起来,绝不会手软。 “姑娘唱的很好,这是我自身的原因,不怨姑娘,告辞了。”说完,他转身出去,径直走出了燕来楼。原本他还想在这等一会林泉,想到他正在幽会老相好,也就不去打扰,直接回了客栈。 聚福客栈的大堂里此时热闹非凡,往来的客商旅人将大堂挤得水泄不通。素娥的脖子拴着铁链,被胖子像狗一样牵着,胖子的四个打手在不远处防备着有人捣乱。 “各位大爷,看到这位美人了没有,你们见过这么美丽的人儿了吗?”胖子冲着客栈里的看客说道。 林元富看着素娥,眼睛已经转不过弯来,听到胖子的话,当即大声问道,“胖子直说吧,这美人儿到底多少钱,我买了。” “这位大爷,一百两。”胖子伸出了一根手指头,说道。 林元富听到胖子的报价,心说这么便宜,当即掏出一百两银票,“我买了,这是一百两,从现在开始,这美人儿就是我的了。”不带林元富话说完,旁边纷纷有人掏出银票,大叫道,一百两,是我的,别和我争。 “各位大爷挺好了,我说的是一百两一晚,谁出一百两,这个美人儿今晚就是归他的了。”胖子加大了声音。 一百两一晚,大堂里的众人发出一阵嘘声,便有人喊到,你怎么不去抢了,那来钱还更快。一时间,聚福客栈闹哄哄一片,对于这些人的反应,胖子也不在意,他知道这里肯定有钱的大头,对于他们来说一百两真不算什么,因为他相信妙姬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