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衣楼》 前言 世间的兵器有千万种,但剑却是其中最为受人青睐的。本来江湖中学剑爱剑之人已经不多,懂剑之人也已经越来越少,但他出现了,让剑的光辉再次照耀这个江湖。 他喜穿一身红衣,靴子也要红色的,甚至发结也是红色的,曾有人问过他为什么喜欢红色,他说因为他的爱人是陇西红苗的公主,她喜欢红色,所以他就喜欢了红色,喜欢所有带红色的东西,但有一样红色的东西他是不喜欢的,那就是血。他曾经半年内连败已经被公认为天下第一刀的离魂刀和一杆从未倒下过过霸王枪,也曾一人一剑杀了恶名昭著的连家债七十恶贼,但从未有过血沾过他的剑。 他的剑很快,快到离魂刀倒下时,他已翩翩而去,只剩仍然动荡的剑气。 他就是小红衣,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剑,出尘剑。 他的剑随着他的人横空出世,又陡然消失,只留给人世间一段出尘的传奇。 有人认为出尘已然成为天下间的不败之剑,但崆峒派的灵虚道长说过,他的剑生于尘世,却已经不是这个尘世所能拥有的剑,他的剑可能是天下第一,但只要他这个人仍然是个人,他的剑总有一天会败。不知道他的人和他的剑是否败过,因为他的传奇已经过去了20多年,他的剑也已经消失了20多年。 从那段传奇之后已经过去了20多年,江湖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杀手组织,血衣楼,没有人知道它在哪,也没有人知道血衣楼的主人是谁,但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是血衣楼想杀的人,必死无疑,无数是王公贵族、还是武林名仕都无法揭开血衣之谜,血衣楼也成为笼罩在江湖中的一个谜团。 《血衣楼》前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章 两个瞎子 夕阳已逝,天地间只剩下沉沉的暮气,远处的人家几率炊烟升起,点缀在太阳最后的余晖之上,在薛大先生看来,此时的场景分明就是一副田园水墨画。 薛大先生背部背着一把剑,身上穿着浅蓝色的布衣,站在一条小路上,小路不宽,只能再通过一个人,他的眼睛上蒙着一块黑布,黑布很厚实,仿似把他所有的表情都遮住一样。 远处一个人也慢慢地走在这条小路上,慢慢是真的很慢,可能因为他是个瞎子,他的眼睛是白的,有一些浑浊,右手拿着一个四尺多长的铁杵,铁杵是黑的,没有打磨,若你仔细的看,能够看见在黑杵上也沾染着些许红色,血红的红。 正常的人若是右手拿着棍子走路,必然是左脚跟上这样去走,他却不是,他每走一步都要用铁杵先探路,然后迈右脚,每当铁杵杵在地上时,地上都会有一个二寸深的坑,别人这样走看起来必然像个瘸子一样,他走起来却显得很协调。他身子稍微有些佝偻,整个人看起来也就四尺,还没有他的铁杵高。 他虽然走的慢,但若你稍不注意,就别想再找到他了。 他仍然慢慢走着,他已经看到到前面的路上已经有了一个人,一个本该死了的人,一个别人见了也怕的要死的人,薛大先生。 他继续走着,走到一定距离就不走了,离薛大先生有五丈的距离。 他突然直起来身子,好像身体中涨气了一样,不在佝偻,直起身子后,竟有七尺的身高,与之前判若两人。 两人就这样站着,站了好久。 夕阳此时是真的落下了,天地间那抹美丽的余晖也已经消失了。 瞎子突然问道:“可是无双神剑薛大先生在此拦路。” “是也不是”薛大先生说道。 “江湖人人皆知薛大先生5年前就已经死了,死的那个可是薛大先生。”瞎子问道。 “死的是无双神剑薛大先生,而我是薛老农夫”,薛大先生反问道:“你如何知道是我,你能看得到我?” “我的眼睛瞎了,我的心却不瞎。”瞎子说道。 “难道你的心上长了双眼睛?” “我的心上自然没有眼睛,但是我的铁杵上却长了眼睛,何况我还有一对耳朵”,瞎子说道:“我记得薛大先生不是瞎子,为何眼睛上蒙了一块布。” 薛大先生说道:“五年前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天下间最美最好的女人,她给我的眼睛上蒙了一块步,她怕我看见别的女人,所以,五年前我也瞎了。”说着,薛大先生,解开了黑布,说道:“不过今天我不能瞎,今天若是瞎了,此后我这双眼睛恐怕以后都要闭上了。” 两个人又相对站了好久,此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 瞎子说:“你能不能不拦我。” “你若陪上我十日,我不仅不拦你,我还会请你喝酒”,薛大先生说道。 “能和薛大先生喝酒想必江湖中没有人能拒绝,但是我必须要走。” “那我就会拦你。” 瞎子说道:“薛大先生名誉江湖,既然归隐,他们给了你什么,能够请的动你,名声金钱?” “名声我不在乎,我也不爱钱,但女人一般都是爱钱的,而男人一般都会听女人的话。”薛大先生说道。 “既然如此,则也罢了”瞎子说道,“你的无双神剑呢。” 薛大先生接下后背的剑,打开包在剑上的步,这把已经不能算是剑的剑,剑身长三尺,周身是黑的,也很厚,剑柄连个包裹都没有,这把剑更像是一个扁平的棍子,薛大先生右手握住了剑,说道:“在我手上。” “这把剑不像是把好剑,更不像是无双神剑。”瞎子说道。 “这把剑是我花了二两的私房钱请村里最好的王铁匠打的,他给我的打的锄头用了三年了,还是好好的,这把剑想必也能用上几年,这还不算是好剑?” “有空倒也想见见这位王铁匠,让他也给我打一把一样的剑”瞎子说道:“天已经黑了,若不是我的黑杵上面有一只眼睛,我什么都看不见,你现在跟我打是我占了便宜。” “你的黑杵上有一只眼睛,王铁匠在我的剑上也打了一只眼睛,我不吃亏。”说罢,薛大先生便向前迈了一步,将剑放在胸前。 此时的薛大先生仿佛和大地融合为一体,面对着薛大先生的瞎子,就像面对着远方的大山一样。 瞎子额头上已经冒出了汗,冬天的夜很冷,瞎子明显感觉到自己的额头上的汗已经变成了白烟。他拿起铁杵,将铁杵的尖面对着薛老先生,左脚也向前踏出了一步。铁杵本是黑的,由于粘过血,泛有红光,但此时的铁杵好像不是黑色的,反而冒着寒光,原本笔直的铁杵也好像能够弯曲一样,寒光像水纹一样开始荡漾。 二人又缓缓向前踏了两步,两人之间的距离有由五丈变为三丈。三丈很长,至少不能算短,三丈的能摆下十把剑,对于二人这样的人来说,三丈已经不算是距离了。 两个人都是当世顶尖的高手,胜负也只在一招之间,生死也在刹那,当两个人真正出手的那一刻,他们连自己是否会倒下都不得而知了。 二人双脚发力,瞬间冲向对方,三丈、二丈、一丈,两人的兵器在这没有月亮的夜里好像发出了光一样,随着距离越近,光越亮,在即将相交的那一刹那甚至变得刺眼。 突然两块石头砸倒了两人下一步要落脚的地方。两耳若是踏上这一步,必然会被石头打到脚,他们原本要出的生死之招也无法使出,于是都运足气力,将招式收了回来。 一个身穿青色旧衣的年轻人从一旁的草丛里走了出来。手上拿着两块大石头。 “你是何人?”,薛大先生问道。 “路人”。年轻人说道。 “你为何到拦我二人,不怕死吗?”薛大先生说着,手中的剑轻轻一动,年轻人左手上的石头便碎了。 “我不拦你你们二人其中一人会死,甚至两个人都会死,我不喜欢看别人死。”说完还哈哈笑了两下。 薛大先生沉默了,他三十岁成名,自此之后就没人敢向他动手了,这世上能让他动手的人已不多,能让他感觉死亡的人也绝对不会超过一手之数,但他刚刚却感受到自己的生死脱离了自己的掌控。他已经不是五年前的无双神剑了,那时的无双神剑毫无牵挂,能够拼命,但现在他已有了牵挂,已经失去了拼命的勇气。 薛大先生走了,一边走还一边再说:“回去又得睡地上了。” 瞎子走到年轻人身边,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小哈” “你师从何派?” “石头派。”说着,扬了扬手中的石头。 “那你的兵器就是石头,你最强的招数就是扔石头吧。” “不错,我就是江湖人称会扔石头的小哈。”说完哈哈笑了两声。 “你要去何处?” “延州。” “去干什么?” “喝酒” “我也要去延州,一起走如何。”瞎子觉得这个年轻人有趣极了,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人了。 “好”。 两个人于是便一起去了延州,到延州才分开。 第二章 天香阁 (一) 延州的冬天是寒冷的,下过一场大雪的延州更加寒冷,此时已是戌时,街上已经少有人迹,所有的店铺都已经关门,连红袖街街口的馄钝摊子今天也早早收摊了,原本最繁华的延州城由于一场大雪变得了无生气。 但有一个地方依然门庭若市,来往的人络绎不绝,不仅热闹,而且春意盎然,那就是天香阁,延州城中最大的青楼,光是最大还不够,还是最好的,好到处处都好。天香阁建的好,据一位老木匠说过,建造天香阁时所用的木材都是几十年的老松,门窗用的是上好的红酸枝,所用的红漆是德胜坊出产,里面所有的桌椅也是极好的红杉木。天香阁用的好,里面所有陈列的瓷器都是定窑出产,天香阁里的人好,任何一个姑娘放到其他地方都能做当红的头牌,任何来过天香阁的人没有人觉得不好,但此时就有个人觉得天香阁简直糟透了,就是个骗人的地方,他的眉头皱得紧,但是嘴角好像还是笑着的模样,看着十分怪异。 他坐在天香阁的最角落,旁边紧挨着楼梯,身上穿着一件青色的旧衣,衣服的青色暗沉,能看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洗过了,长相虽不算英俊但也占个清秀,看起来也就是个双十的年轻人,头发杂乱无章,脸上的胡子也是许久没有清理。此时他眉头微皱,嘴里嚼着几个花生,面前摆放着几碟小吃,一小壶酒,呢喃说道:“都说延州的天香玉露是世间最为醉人的酒,看来也不过如此。” 此时一位妙龄女子正巧经过,听到了他说的话,不禁莞尔一笑,说道:公子贵姓?” 他打量着对面的女子,身穿富贵牡丹的小袄,柳眉杏目,脸上的皮肤很白很亮,能看出很是白嫩,于是嘴角一扬,微笑着说道:“免贵姓许,不止知小姐芳名”。 女子也不拘束,做到许姓男子的对面,说道:“小女名为小依,不知许公子为何一人独坐于此?” “我本就是来这喝酒的,也只想喝酒,就没劳烦姐姐们相陪。” 小依拿起杯子,倒上了酒,长袖遮面喝了下去,问道:“喝酒最痛快的莫过于与相亲、相知之人一起,不知小依可否与公子坐这相亲、相知之人呢。” 许姓男子仍然微笑,摇了摇头说道:“小姐说得不错,喝酒应与相亲、相知之人一起,但喝的酒也应该是好酒才是,听说天香雨露是延州一绝,所以特地过来品尝,没想到这酒却是平平无奇,即使与小姐这般美人一起也是无法尽兴。” 小依不禁掩嘴偷笑,“原来公子抱怨的是这件事,看来公子确是初到延州,我们延州所说的“天香雨露”指的是“天香”大家,色艺双绝冠绝延州,并非公子所想是这杯中之酒。” 许姓男子不仅掩头悔恨,说道:“本以为在这延州可以喝到好酒,枉我半月马不停蹄,竟喝不到美酒,真是遗憾啊” “公子不用遗憾,今天就是“天香”大家出阁之日,你看我天香阁今日如此热闹,都是为了“天香”大家而来,公子若有兴趣,也可以与诸位公子一道共赏美人,不也是一大美事吗”。 “没有美酒哪里来的美事”。 小依本看这许公子虽有点邋遢,胜在年轻清秀,本想与其亲热一番,见其只爱美酒,不爱美人,心生退意,说道:“公子我还有事,失陪了。”说罢便退走了。 许姓男子也不恼,仍然吃着那盘中的小吃,眉头仍未解开,笑容也一直存在。 过了半个时辰,天香阁的客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已经没有地方可做了,此时两个男子来到了许姓男子的身旁,其中一名男子抱拳说道:“兄台,我兄弟二人能坐在此处吗。” 许姓男子说道,当然可以,二位自便。 两名男子坐下,招呼小二上了酒菜,便吃喝了起来。 许姓男子暗暗打量二人,两人都身穿同样的白衣,发髻也相同,手持宝剑,吃喝也将剑紧紧握着,从衣着和气质能看出是出自名门,他们袖口上的刺绣很特别,像是一把刀,也像是一把断了的剑, 两人吃的很多,仅仅喝了一点酒,中间二人没有任何交谈,吃完也不多说就离开了,钻进了人群之中。 此时,一名年纪稍大的女子站在了二楼正面的台子上,说道:“各位客官,林妈妈我有礼了,今天是我天香阁两位大家“天香”出阁之日,想必大家也都是为二位大家而来,我也不多说了,现在就请两位大家出来跟各位客官见见。” 说完,两名女子从台子后面走出,旁边是两名二八的姑娘,都是秀丽的小姑娘,应该是服侍大家的丫环,中间的女子都穿着白色的裙子,外面套着红色的外衣,身段窈窕,短短的几步,好似走出了无尽的风情,此人口鼻处掩着面纱,,且从眉眼之间就能看出是美貌倾城的佳人。 左侧的丫环向前走一步,说道:“各位公子,想必大家也都知道,我们天香大家十六岁开始做清倌人,由于琴艺高超,又擅长诗词之道,受到无数才子的喜爱,今年大家已经十八岁,所以要真正的开始接客了,今天就要选出一位公子作为天香大家的入幕之宾。” 听到此处,众人都是一阵欢呼,禁不住欢呼雀跃,都想成为这幸运的人,享受这齐人之福,都迫不及待的问到,“不知如何挑选着这入幕之宾呢。” “各位公子不要着急,听我细细道来”,丫环继续说道,众人也都安静下来,“我们大家虽然生于青楼,但从小由妈妈教授琴棋书画,习得一定才学,也从话本中知道那才子佳人的故事,因此今天选拔的标准便是才学,由两位大家出题,诸位公子以此为题做得诗词,由天香大家评出第一,这第一便是入幕之宾。” (二) 何为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就是人的集合体,江湖中的人不仅仅只有武林人士,一户人家是一个江湖,一个村子也是一个江湖,有江湖就必然有纷争,此时天香阁中众多读书人、商贩、武林人士就起了纷争,这天香阁此时就是一个小江湖。 生而为人,必有所好,酒色财气,每个人都不能免俗,此时天香阁中的客人不是名动一方的才子,就是家财万贯的财主,还有各门各派的后起才俊,他们有的有名,有的有财,金钱有了、名气有了,继而自然想要美人,欲望好像是一个沼泽,无论你是什么人,无论你是什么地位,踏入这沼泽之后,便再也无法脱身,只能身不由己的陷入其中。 想到这里,许姓男子眉头总算舒展开了,脸上也只剩下了笑容,因为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眼睛笑起来像月亮的人,也是陪伴了她20年的人,心道,“任谁有她这种朋友,恐怕都没有办法有任何贪念的想法,幸好她只有我这一个朋友,不然世上不知又多了几个苦命的人”。 此时天香大家已经坐在了台子的一旁,与一旁的丫环探讨商量诗词的主题,最终看了看人群,对一旁的丫环低语说了几句。丫环开口说道:“此时正值冬季,所以两位大家便以“冬”为题,请各位客官做出诗词,才气最高的就是天香大家的入幕之宾。” “冬”为季节,与物与景不同,本就难以咏叹,更加难以抒发心中之志,不容易达到一定的水准。在场的读书人都眉头紧皱,更别提那些财主和武林侠客了,他们本就不善诗词之道,本以为今天会以钱财多少为主,听闻以诗词为准,心中更是惆怅。 “放晴闲看雪,风定寒月夜。莫道苍山远,山中飞鸟绝。”一名男子坐起,一直走到众人之前,边走边吟,一首五绝诗便吟诵了出来。此人一身白衣,面容青秀白嫩,比那女子都不逞多让,腰间别着一块半掌大的玉佩,上面刻着“蓝羽”二字,手中拿着一把宝剑,宝剑剑柄上雕刻两条龙,剑鞘的纹路也是龙纹,剑鞘中间镶着一颗红宝石,宝石晶莹剔透,光看着光泽便知绝非凡品。 “请教天香大家,我这诗如何”,白面男子问道。 天香姑娘顿时坐起,向前走了两步,眼睛在人群中慢慢扫过,眼中似有万般柔情,好似对这在座的所有人都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一样,最后将目光停在了白面男子身上,说道:“公子的诗对仗工整,韵律也为上佳,虽然写景较多,但一“绝”字也将整首诗提高了一些格调,如此短的时间便能做出此诗,更为不易,可见公子才气”。 天香说罢,微微一福,“天香见过蓝羽公子,江湖人称公子诗剑双绝,看来传言不虚”。 “天香大家见过我?”,男子面色稍显得意,问道。 “如此英俊,如此装扮,如此才气,天香即使再孤陋寡闻,也能识得公子。”天香虽然有面纱遮住口鼻,但在说话时身子仿似在微微颤动一般,本就迷人的身材,更加使人不忍相看。 “多谢天香大家谬赞”。男子也不多说,说完便回到座位。 众人都开始讨论此诗,也在讨论此人,其中一人低声说道:“这蓝羽公子本是前朝蓝羽候的后人,如今虽然家道中落,但传承仍在,家中更是富可敌国,相传这蓝羽公子乃是武当无为子的关门弟子,学有所成,便闯荡江湖,两年之间便得到了这“诗剑双绝”的名号”。 此人声音虽然不大,但也被身边众人所闻,大家不免多看了这蓝羽公子几眼,如此家室,如此传承,如此才气,确实当得起这“诗剑双绝”的称号。 之后虽然有几位才子做出了几首诗词,但均以写物为主,立意不高,难以与蓝羽公子的五绝想比。 天香大家,对众人说道:“各位诗词均为上佳之作,但立意、格调还是以蓝羽公子的五绝最好,若大家再无诗作,今天蓝羽公子便是我姐妹二人的入幕之宾。” 众人虽是心有不甘,但确实再无诗作,只能暗自低叹。 蓝羽公子坐起,对众人抱拳致意,“多谢各位,承让承让。” 蓝羽公子嘴上客气,其表情中更多的是胜利者的神气,众人心有不甘,不过才气不如人,也是毫无办法。 “有个疑问想天香大家给解释一番。”此时以为男子从角落中走出,对天香说道,此人身着朴素,手中一把握着一尺长的短刀,手背上满是细小的疤痕,最大的疤痕在脸上,虽然不粗,但从脸腮出,一直到后颈,原本不算丑陋的脸显得有些可怕。 “不知这位大侠有何疑问?”此人虽然无理,天香也不恼,仍轻声回应。 “天香大家的出阁之礼可是对天下人而言,不论身份地位。” “不错,妾身的出阁之礼确是不论身份,众人皆可参与。” “那为何仅以诗词定胜负,莫非看不起我等武林众人。” “这。。。”,天香此时有些语滞,看向小蝶,二人简单交流了些许时间,于是说道,“是我二人疏漏了,不过我姐妹二人确是喜那有才气之人,不知这样可好,各位来到我姐妹二人的出阁之礼,我二人甚为感激,各位今日在这天香阁的吃食由我二人承担,这位侠士,不知这样可否?” “自然不行,我本就是为天香大家而来,这些吃食我岂能放在眼里。” 还未等天香回话,蓝羽公子放下手中的酒杯,背对这此人说道:“好个不识礼数之人,既然不吃这敬酒,你待如何?” “你既是武林中人,那就以武决胜负如何,赢的便抱得美人,输的滚蛋。” “我从不与无名之辈动武,你且报上名来。”蓝羽公子站起身来,说道。 “阎王刀,**”。 “原来是关东阎王刀,那就如你所愿”。说罢,蓝羽公子便拔剑而出。 天香阁本是欢娱之地,有时客人之间、客人与店家都会有些小纠纷,大的纠纷也有但不常见,处理起来却也不难,作为延州城最大的青楼,在官面和黑道上也是有些依仗的,但此时的两位天香楼却没有办法阻止,想要阻止也是没有办法。武林中人,尤其是像蓝羽公子与闻天这样颇有名气的人,需要打架的时候是绝对不能退缩的。 阎王刀名为闻天,本是关东有名的短刀客,短刀在江湖中用的人不多,但以短刀作为兵器的人在江湖中基本都是成名之人,闻天便是其中一人。关东匪多,能在关东闯下名声,刀上的血也是见的不少了,甚至武林中有这么一个共识,关东的人能不惹便不惹,叫的上名号的关东人不仅不能惹,看见了都要退出其三丈之内,更别说是闻天此人了,不过蓝田公子可不是好相与的,自然不在其内。 二人都亮出了兵器,人群自然的给让出了一片地方,恐被误伤,二人身边虽有桌椅,但地方却也够了。 阎王刀握紧手中的短刀,以手腕为轴比划了几下,便一脚踏前,刺向蓝羽,与蓝羽打斗在了一起。 蓝羽师承武当,其剑法颇为飘逸,闻天的刀虽短,但刀就是他手臂的延长,每每挥动都好像与其手臂融为一体,手腕一动便能以怪异的角度刺上一刀,蓝羽也非泛泛之辈,武当天闻子的关门弟子自然剑法卓越,每次也能从容应对。 双方并无深仇大恨,仅仅是为女子,所以未用杀招,出手也都是留有余地,双方过了几招之后连桌子上的酒杯都没有打碎一个,由此看来二人在刀剑手法来讲算的上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二人武功基本相当,但二十几招过后,闻天就显得有些难以招架,他用的刀法是从死人堆中练出来的,他刀法中精妙的几招都是出手便取人性命的武功,他力大手巧,最擅长与人交锋之时,以手腕的转动伤他人手臂,取人首级,在关东时,与人生死相争,基本没有人能够挡得住他一刀。 这种只为胜负,不为生死的比试,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打,只能见招拆招,寻找机会用巧劲卸去蓝羽的兵器。短兵相接,更多是以内功见长者为优,力大这为次,论内功比得上武当心法的门派绝对不过一手之数,闻天的内功自然比不上蓝羽,不能使用杀人的刀法,只是比试内动与脚步,闻天确实不敌,渐渐漏出败势。 此时二人刀剑相接,蓝羽右脚向前,内劲一沉,寒光一闪,便逼得闻天后退一大步。 闻天见状也不继续争斗,收刀拱手,说道:“蓝羽公子名不虚传,剑法高深,林某认输。” 蓝羽公子家传、师承都是一等,自然心高傲气,一般人入不了其法眼,但在江湖中闯荡数年,眼界还是有的,知道闻天的名头,也知道其刀法是杀人的刀法,若真正的生死比试,他未必占得了便宜,胜了却也不代表他便真的能赢过闻天,于是便稍显客气,说道:“林兄刀法精妙,我也是佩服的,若是生死之争,我未必是林兄的对手。若有机会,他日相见我必与林兄喝上几斤好酒,畅谈一番。”言语中不见之前的任何傲气。 “公子客气,林某输了,输了就是输了,我内功和步伐不及公子也是事实,若有机会我也陪公子喝上几杯,话不多说就此告辞。”说罢,便转身离去,关东出来的人都是这边雷厉风行。 “林大侠且慢”,天香慢慢走下台子,站到两人中间,对二人说道:“二位武功卓越,小女子我佩服得很,既然二位想要喝酒,我便在后面的小楼之中备下好酒好菜,前些日子准备的窖藏八年的泸州大曲,我也拿出两坛,二位何不今日就尽兴畅饮,我这小楼屋子也不少,林大侠尽兴之后,也可尽快休息,我安排一位姐妹服侍,如何?”说完,一双杏眼也看向了蓝羽,毕竟今日蓝羽是胜者,自然要照顾蓝羽的面子,以征得蓝羽的同意。 蓝羽公子也是稍稍点了下头,算是同意了。蓝羽公子不仅暗自想到,这天香大家是青楼之人,但见识不凡,做事也是非常周到,不仅保住了闻天在众人前的面子,也不见声色地涨了自己的脸面,不过双十的女人有这般心机确实了得,不禁对这天香高看了几眼。 闻天也不客气,说道:“林某不是不识好歹之人,不拿面子,有台阶下就下,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天香微微点头,“那蓝羽公子与林大侠就先去后院吧,我随后就到。”随后对身边是的丫环说道:“小蝶,带二位大侠去后院小楼。”蓝羽公子与闻天也不单个,便随丫环去了后院。 “各位客官,我姐妹二人本事无根之浮萍,沦落风尘,承蒙各位抬爱,参加我姐妹二人的出阁之礼,不过今夜我二人不能相陪,他日各位若有兴趣,我二人必然相陪。”天香对众人说道,说完微微一福,便翩翩离去。 于是众人便走的走,散的散,在天香阁中有相好的便去找相好的了,不再纠结于两位大家的出阁之礼了,毕竟蓝羽公子和闻天都不是好惹的,只能作罢。 许姓男子坐在角落已经看了半天的热闹了,桌上的酒虽然不算是好酒,但配着热闹看,却也增添了一番滋味,尤其当他听到泸州大曲的时候,眼睛好像都大了一圈,一扫之前的失落之态,心道:“泸州大曲,没喝过,不过窖藏了八年的酒应该不会太差,不喝上一杯岂不是遗憾。”说罢,饮了最后一杯酒,从腰间拿出了一个小葫芦,将桌上剩下的酒倒进了葫芦之中。 许姓男子坐在角落,周边也有几人,看到这男子面目和衣着都是如此邋遢,再看他如此行为,面上都有些讥讽之色。 许姓男子也不在意,放下二钱银子,穿着一双破旧的靴子大步离开了天香阁。 第三章 血衣初现 (一) 夜晚很长,对于那些难以入眠的人来说,夜晚不仅长,还很慢,但对一些人来说,夜晚很短,也很快。 夜晚过去了,还看不见太阳,天确已经亮了,几缕炊烟从远处升起,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 小蝶习惯了早起,她每天早上都要早早起床,烧好热水,等着天香大家起床,服侍天香洗漱、化妆。虽然昨晚已经非常累了,但她仍然醒了。 她是十四岁被卖到天香阁服侍天香大家的。天香大家对她很好,吃穿用度都算比其他服侍的丫环要好。小蝶用的是二两一盒的胭脂,也经常从天香大家那里获得一些首饰,这些首饰虽不是当年的新款式,也是真金白银做的。 她很感激天香大家,她出自贫苦人家,娘去世的早,爹也只是个砍柴的,她从小到大都是穿的破旧衣裳,是邻居李大娘的女儿穿过的,吃也吃不饱,过年了才能有点肉吃,她现在还记得小时候过年时吃的猪肉白菜馅饺子的味道,虽然没有多少肉,在那时也是非常可口的。 自从被他爹买入天香阁,开始服侍天香大家之后,她终于知道了原来衣服可以这么好看,穿着可以这么舒服,也知道了原来好吃的不光有猪肉白菜馅的饺子,还有糯米做的糕点,还有天马湖的白莲鱼。 也许是小时候饿怕了,现在每天三顿,每次她都能吃上两碗,还经常会从阁中的姐姐们那里偷些糕点、水果。阁中的姐姐们饭量都很少,也不敢多吃,以好保持清简的身材,稍微多吃一点就会发胖,胖了之后怕客人不点自己。不过小蝶不同,她每天的饭量虽然大,却不见胖,肉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刚刚十六岁就身材已经非常饱满了,比跟他同年来到天香阁的欢儿身子诱人的多,有些姐姐还经常拿她寻开心,说她是小奶牛,招男人喜欢。每次听到这些话,她都会脸红。 现在她终于知道姐姐们说的话了,她确实招男人喜欢,昨夜闻天便是对她的身子非常喜爱,沉醉其中。 一想到昨夜,她的脸就热了起来,闻天是关东人,身材高大,他很强壮。昨夜他与她缠绵了两次,她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快活,那种快活简直比吃了玲珑斋的糯米糕还要让人舒服。 想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将暴露在被子外面的双腿夹紧了一点,放进了被子之中。她看向旁边的闻天,他脸上的皮肤很粗糙,下巴上有一些胡茬,腮到后颈初还有一道细长的疤,不算英俊,却也有些英武。 她把头放在了闻天的胸膛之上,右手轻轻的抚摸的闻天的胸膛,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和他在一起其实也挺快活的,她突然有了一种想跟着闻天一辈子的念头,至少以后不用接客,不用像有的姐姐那样生病,被赶出天香阁流落街头。小蝶心想道,于是她决定要讨好他,用她的身子来讨好他,让他带她走。 她开始抚摸她的脸,慢慢地加重了力气,她想要唤醒闻天,和他在缠绵一番,让闻天知道她的好,带她走。但无论她怎么抚摸闻天,闻天还是闭着眼睛,她渐渐用力的晃动起了闻天,还是没有反应,她把手放到了闻天的鼻子下面,没有呼吸,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小蝶尖叫了起来,从床上摔到了地上。 此时天香阁中的帮工已经开始清理院子,听到尖叫声,跑向了小蝶所在的房间。当他们踹开房门时,小蝶流着泪光着身子蜷缩在床边的角落,几个帮工看到了乍泄的春光,眼中也有些放光。 “他。。。他死了”,小蝶颤抖的说。 帮工们便去晃动闻天,无论如何晃动,闻天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再去检查脉搏、呼吸,也都没有,闻天确实死了。 人多了之后,小蝶没有那么怕了,也知道现在自己寸衣不挂,便去桌边,开始穿桌上的衣服。但当她把所有衣服穿好之后,发现桌子上还有一件叠的整齐的衣服,不是她的,也不是闻天的,衣服是红色的,她不自觉的摸了摸,是上好的绸缎料子,她打开衣服,发现衣服上面写着三个名字——闻天。 (二) 寒夜,月夜,三更天。 静夜,孤夜,无声处。 冬雪已经将延州城放入了自己的怀抱,就像是母亲把自己的孩子拥入怀中一样,想让原本喧闹的延州安静一些。此时的延州城也像孩子从母亲得怀抱中获得养分一样满足,不再喧闹,完全安静下来了。 许姓男子也安静下来了,躺在两张桌子并着搭起的“床”上,“床”是硬的,没有被子的床更是冷的。 不过现在即使给他一张软床,一个有貂绒褥子的软床,一个有二八姑娘的有貂绒褥子的软床他也绝对不会钻进去。 天香阁用于放置物品的库房,库房中放着的物品中便有酒,许姓男子睡的床就在这库房之中。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一直睡在这张“床”上,这里能一直有窖藏八年的泸州大区的话,他更加希望能一直住在这里。 泸州大曲传承百年,以浓香、浓烈闻名于世,窖藏了八年的泸州大区更是浓烈,唇齿留香,香的他喝第一口时就有些迷醉了,就像他第一次喝酒时的感觉一样,找到了他一生最重要的事。 他虽然有些迷醉,但仍有意识。 他又想起了那个笑起来眼睛像月亮的女孩,他第一次喝的酒就是女孩送给他的,她自己酿的一坛浑浊的果酒,不香,不烈,不纯,到嘴里也有些苦涩,他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喝了一整坛,足足让他睡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那种忘却一切烦恼的感觉让他着迷了,他爱上了喝酒,更加爱上了那种感觉。随着喝的酒越来越多,他的酒量也是越来越好,一整坛的果酒已经没办法让他喝醉,于是他便开始寻酒喝,哪里有好酒,哪里有烈酒,他就去哪里喝酒。 她其实已经不能算是女孩,她大了他将近十岁,已经30多岁的老姑娘了,具体几岁他也不知,但他知道她的眼角好像已经有了细纹,不算美丽只是清秀的脸蛋也不像几年前光滑,不过她在他眼中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就像他在她的眼中一样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一样。 她非常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从上衣到裙子,从袜子到鞋子,更加喜爱小姑娘穿的那种样式的衣服,头绳要红色的,发髻也要小姑娘的样式。 她非常喜欢银制的首饰,每天都要戴着他所拥有的所有首饰,有时睡觉时都要带着。银手镯左右手各八个,她说一个手镯就代表着他们十年的福运,腰间挂着两个长命锁,她说长命锁能够让他们长命百岁,耳朵上挂着两个三寸长的银耳环,这是她姐姐送给她的说三是个吉利的数字,能给人带来好运气。 她走路时喜欢垫着脚走,手臂也要摆动的幅度大些,这样她手上的手镯便会发出清脆的声响,这样他找不到她时,能听到手镯碰撞的声音找到她。 她像寻常的女子一样也爱梳妆,头发乱了马上就要整理,胭脂也要备在身上。 她爱干净,随身要备着两个手帕,一个自用清洁用,一个给他用。 她爱笑,她看着他时都会不自禁的笑。 她希望在他的眼中,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是干净漂亮的,是他喜爱的模样。 她每天的举止也像个还未出嫁的姑娘,她确实也未出嫁,本来像她这个年纪的姑娘孩子都应该有了,但他不肯成婚,她便等着他。 她从小就与他在一起,她没有朋友,她的眼中只有他,在她的心中全天下只有他一个人,除了他之外她的眼中再也容不下其他人,就像她的心一样。 她从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跟他在一起,开始照顾他,陪伴着他长大,给他做饭,给他洗澡,给他做玩具,陪他在竹林里玩耍,陪他练武,陪他看太阳东升西落。 那时他是她的弟弟,她认为这样做这些事是理所应当的。 渐渐的她变成了孩子,虽然她已经30多岁。她开始对他撒娇,对他生气,她的姐姐告诉过她,一个女人只会对他的男人撒娇生气,男人才会一直喜欢他,能容忍她的莫名的小脾气的才是合格的夫君。 长大以后,她仍然给她做饭,给他洗碗,陪伴着他。 这时他是她的男人,她认为陪他做这些事更是理所应当的。 她把他当成了她的男人,即使两人还没有成婚,他也是她的男人,也应当是她一个人的男人。 但他不告而别了,并且已经两年了。 两年前他想要离开她,不舍,但他知道他应该离开,他便离开了,他每天也在抱怨她为什么不来找他,如果她愿意的话,无论他在哪,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她一定能找到,因为他们不仅在彼此的眼中,更在彼此的心中。 他离开之后每天都在想她,除了喝酒喝的不醒人世之外,他都在想她。在他来看,她不应该来找她,他又从心底不禁希望她来找她。 此时闭着的眼睛留下了几滴泪,顺着他的脸颊滴到了桌子上。 泪是热的,但随着这几滴泪的落下,屋子里却更冷了。 他虽然流着泪,但他的嘴脸还是微笑着,她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笑着面对,在他的父亲去世,母亲失踪时,他也是笑着流下的眼泪。 他拿起手边的葫芦,喝了一大口酒,现在他多希望这泸州大曲能更浓更烈,让他能够立刻睡着,这样他就不会想起她了,也不会想起那些伤心的事。 他已经喝的够多了,肚子中已经再也装不下一滴酒,他还清醒着,还在想她,想她的模样,想她撒娇时的可爱模样。 他也在想,没有自己在身边的她又是如何的思念,如何的痛苦。 他又喝了几口酒,终于他的肚子承受不住了,他吐了出来,从肚子里吐出来很难受,他却很享受这种痛苦,这样能减弱几分思念,几分心中的痛苦。 终于,烈酒的力量让他招架不住,渐渐睡了过去。 他做梦了,梦到了她,梦到了两个人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三) 也许是酒喝的太多,并且没有怎么吃食,肚子非常饥饿,仅仅睡了两个时辰,许姓男子就醒了。清醒之后的饥饿感越来越强,头也有些痛,于是他便走出库房,想去寻些吃的。 可刚刚走出库房,他便看到一个人影从前方不远的小楼顶上一闪而过,由于昨日刚刚下的大雪,阁楼的顶上清楚的印上了几个脚印,脚印很小,跟马的蹄子一样大小,前面深后面前,宽度也大致与马蹄相当,真的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成年人留下的脚印。 “这天香阁看来也是个是非之地啊”,许姓男子心道。 天香阁的厨房就在后院,库房的对面,是一个还不算小的屋子,屋子比较简陋,虽然是青砖瓦房,但木质的窗户已经却已经经过长年的风吹日晒,已经裂开了,木门也是如此。 许姓男子轻轻的推开木门,木门发出“吱吱”的声响,在安静的夜里显得特别突兀。许姓男子进入厨房,发现一个人坐在一张“床”上,这个“床”和他今晚睡的床一样,也是用两张桌子拼凑的,不过不同的是这个“床”有被子和褥子。“你是这的厨子吗?”许姓男子问道。 床上坐着的人是被开门的声音叫醒的,正用他的手揉着眼睛,他的手非常肥大,脸也上也都是肉,睡着的时候被人叫醒一般心情都不会很好,这个人却没有,“是的”他一边说着还在嘿嘿嘿的笑,脸上的肉都堆在了一起,显得十分的憨厚。许姓男子也不客气,坐在了“床”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黑”,说完又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我不是问你的外号,我是问你的名字。” 小黑愣了一下,眼睛转了一圈,说道:“我名字是孙庸,嘿嘿嘿,你叫什么名字呢”。 许姓男子有点诧异,这个人说话、动作都像个孩子一样,每说一句话就会嘿嘿嘿的笑,虽然笑的很突兀,但意外地让人感觉很舒服。“我叫许笑,是喜欢哈哈哈笑的笑,你可以叫我小哈。”说完便哈哈的笑了两声。 许笑从竹林出来之后已经过了两年,在江湖中的两年,他被骗过,也看见过别人被骗,看到了无数人内心的肮脏,今天他终于见到了一个内心干净的人,一个爱笑的人,笑起来也非常可爱的人,不自觉的想要亲近。 “咕——”的一声,许笑的肚子叫了起来,肚子实在是饿了,许笑的哈哈哈笑变成了苦笑,“小黑,你这里有吃的吗?昨天晚上没有吃饭,现在肚子太饿了。”许笑问道。 “嗯,吃的倒是有,不过我不能乱动的,刘妈妈知道后会拿小棍子打我的,打的可狠可疼了。”小黑一边说着一边蜷着眉头,试图表现出很疼的样子。“好吧,看来小哈今天只能饿着肚子了”。 “小哈没事的,你等我一下。”说罢身子一扭便从“床”上跳了下去,走到“床”后面的橱柜开始翻了起来。 许笑看着小黑的背影,显得有些吃惊,小黑的身子比较胖,但刚才从“床”上跳下去的那一下却没有任何的声音,明显是有高深的轻功。 不一会,小黑拿着一个小布包放到了“床”上,慢慢地打开,里面是七八个红薯,小黑拿起两个红薯,对许笑说道:“这个是我娘给我的,我偷偷的藏了起来,今天给你吃。”说完,便蹲了下去,把两个红薯放进了炭盆之中,拿着一旁的烧火棍开始拨弄了起来,一边拨弄一边说着,“我最爱吃红薯了,我每月回家看我娘的时候都会带一些红薯,我都是藏起来晚上自己烤着吃的,我从来没给别人吃过,今天破例给你烤两个吃。”说完又自己“嘿嘿”的笑了出来。 许笑也蹲了下来,手伸到炭盆旁边取暖,对这小黑说道:“小黑,你多大啊。” “我今年三十一岁了”。 “那我应该叫你小黑哥,你比我大了好几岁呢。”许笑说道。“小黑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哥呢,嘿嘿”。小黑笑的脸都颤动了起来,被别人叫“哥”看来让他非常高兴。 炭盆里面的炭不旺,烤了好一会才熟。 许笑一边吃一边跟小黑聊天,“小黑哥,你是这的厨子,做菜一定好吃吧。”他对小黑十分的亲近,不自觉的就想跟小黑聊天。 “嘿嘿,我做菜当然好了,连老是打我的刘妈妈都夸我是个好厨子,我做菜是我娘教的,我娘啥都会做,在我们村开了一个小饭馆,我跟着学了一段时间做的就特别特别好了。”小黑用手挠了挠后脑勺,自己夸自己显然让他有点难为情。“那你为什么不在你家的饭馆帮你娘,要到这个地方来呢。”许笑问道。“唉”,小黑叹了口气,说道:“我也不是不想,小时候没有人愿意跟我玩,说我是傻瓜,有时还打我,我娘教了我一套蹦蹦跳跳的功夫,他们就打不到我了,长大之后,村子里的人还是说我傻,说我没本事,说我离开了我娘之后,就是个废物,被我娘知道了,娘就老是背着我偷偷哭,我不想让娘继续哭了,也不想再让被人说是废物,所以我就到城里来了,开始在这做厨子,现在我一个月拿的钱比村头李铁匠挣得都多,每次我把钱拿给我娘时,我娘都笑的可开心了,嘿嘿。”说着,小黑又笑了起来。 “你娘真好,真羡慕你。”许笑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身影,那个身影很模糊,只记得他牵着自己的手上有一个红色的小蝴蝶。 “当然了,我娘可好了,她是全天下最好的人,过几天我就能休息两天了,我带你去见我娘,让你尝尝我娘做的菜,我家就在南城外的孙家村,走一个小时就到了。” “我一定跟你去你家,尝尝你娘做的菜。” 两人越聊越开心,从小时候聊到现在,从吃的聊到玩的,不知不觉天就已经微亮了。 (四) 许笑和小黑也听到了小蝶的叫声,却也没在意,还在厨房聊着。不过一会院子里的脚步声,吵闹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于是两人也不再聊了,走出了厨房。 小楼一楼边上的屋子,就是小蝶的房间,里面有七八个的天香阁中的护院,许笑和小黑也进入了房间之中,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闻天在床上躺着,身上的被子也已经被掀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郎中正在检查他的尸体,显示拿出银针测了测,又在闻天主要的器官初用手轻轻按压。 不一会郎中摇了摇头,对着天香阁护院的头儿说道:“我行医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离奇的死法,身上没有任何伤痕,银针也测不出任何的血液中有任何的毒素,实在离奇啊,要想查出死因,恐怕也只能等官府的仵作剖开尸体才能断定。” 护院的头儿点了点头,说道:“多谢老郎中,我现在就去晴官府之人。” 这时小蝶呆坐在桌子旁的圆凳上,手上拿这一件红色的衣服,眼神有限呆滞。 护院的头儿走到小蝶的面前,问道:“小蝶,闻天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你们昨晚在一起时闻天可有异样。” 小蝶抬起头,眼中还有惊吓之色,将红色的衣服递向护院的头儿,同时颤抖的说道:“这件衣服不是我的衣服。” 护院的头儿听到小蝶说的话有些不明所以,心中暗想:这与是谁的衣服有什么关系。突然心里一惊,赶忙接过衣服打开,衣服全部都是红色的,包括衣领,衣领处的款式有些怪异,衣服正中间用墨水写着两个大字——闻天。 “血。。。血衣楼”,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很怪,好像碰见了鬼怪一样。 众人听闻也是一惊,只有小黑还不明所以。 红衣就是血衣,代表的是血衣楼,也代表着死亡,血衣上的名字便是将死之人。血衣楼每次杀人都要送上一件红衣,或者之前,或者之后,红衣上面会写上被杀的人的名字,血衣上写着名字的那个人,三天之内必然要死,这件事情从不会有人怀疑。 血衣楼杀的人不多,但杀的人都是权贵和江湖名侠,无论是谁挡住了血衣楼的路,都必然要死。 去年血衣楼在明州的分舵被朝廷的赵王爷查出,一举剿灭,杀光了血衣楼在明州所有的帮众。 赵王爷就收到了一件血衣,赵王爷收到血衣之后,请了少林的空月大师来保护自己,空月大师是少林第二代弟子,以一手达摩棍法闻名于江湖,鲜有敌手,请了前朝的御医孙道人来检查自己每日的吃食,孙道人素有起死人、肉白骨的名号,前朝的明武皇帝已经病入膏肓,有孙道人一副药方就让明武皇帝多了十年的寿命,无论是病还是毒都不可能逃过孙道人的法眼。赵王爷自身也是少林的俗家弟子,内家功夫、外家功夫也算得上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收到血衣的第三天,赵王爷还是死了,与空月大师和孙道人论道之时毒发身亡,活生生死在了孙道人的面前,而孙道人也没有看出赵王爷是如何中的毒,中的是哪种都,孙道人也因此退隐杏林,不问世事。 自此之后血衣楼算是真正的名动天下,血衣出现,必有人殒命这一惯例成为了江湖中的一大事实,连身份尊贵的赵王爷都能杀死,血衣楼杀人的手段也不再有人怀疑。 虽然朝廷也派了大量的人手彻查血衣楼,但都还无头绪,还莫名折损了十几名探子,也不再追查此事。 —————————————————————— 天香阁中收到血衣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到一个时辰,就传遍了整个延州城,闻天的死也成为了延州城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 以往白天的天仙阁不像晚上那版热闹,只有一些杂役做一些清理的工作,还算有些生气,此时的天香阁却已经关门了,天香阁旁边的商铺害怕被波及也都关门歇业。楼中的姑娘。丫环都让刘妈妈带走了,去了别的青楼,护院把闻天的尸体放在了杂物间也都离开了,天香阁的东家没有出面阻止,曾经门庭若市的天香阁也仅仅剩下了几个人。 官府来了两个捕快,也仅仅是简单的寻问了一番,既然是血衣楼做下的案子,就属于江湖之事,官府也不便处理,即使想处理也没什么办法,毕竟谁也不知道血衣楼在什么地方,谁是血衣楼的人,想抓也不知道抓谁,连尸首都懒得拿回仵作房检验就离开了。 小黑和许笑已经回到了厨房。许笑的神情有些复杂,微笑的嘴角上是皱着的眉头。 在许笑的记忆中,他记得一个模糊的人影穿着一件红衣,而今天小蝶房中的收到的红衣,衣领的款式,红色的染布的色度,都与他记忆中的红衣相同,但是他记不得到底是谁穿的红衣。他闭上眼睛,想要努力回忆起那个人的样子,但是那个人的脸还是很模糊。 “小哈,你不舒服吗?”小黑看到许笑的神情,问道。 “没有,就是在想些事情”,徐笑晃过神来,说道,“天香阁中的人都走了,你为什么不走呢?” “这里的人哪都走了,不是还有人呢吗,我是厨子,只要有人我就不能走,我就要做饭给他们吃。” “你不怕血衣楼吗,今天咱们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死在血衣楼的手中,大家都怕血衣楼,都走了,现在也没有刘妈妈管着你了,你也可以走。” “我娘说过,不坐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又没做过坏事,我不怕。”小黑说着,又嘿嘿的笑了两下,“哦对了,都已经中午了,我要做菜了,一会我多做一点,让你尝尝我的手艺。”说完,便开始准备午饭去了。 不坐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世间有几个人能做到完全没有做过亏心事呢,恐怕也只有小黑这样单纯善良的人才能做到。 第四章 老瞎子的身份 天香大家从十岁开始进入天香阁,开始学习琴棋书画,到今日已经整整八年了,她们已经把这里当做了家,或者说他们也只能把这里当作家。天香阁的东家很喜欢她,所以她才在天香阁拥有特权,可以一直做清倌人,不用拿身子侍奉客人,享受天香阁中最好的优待,当然优待不是白拿的,她要帮东家打探消息。 天香阁出现血衣之后,刘妈妈带着姐妹们走了,去了别的青楼,连杂役、护院也都走了,小蝶因为惊吓过度,天香便派人送到她爹爹那里修养几日。 天香大家坐在小楼正厅的桌子旁,还是带着面纱,遮住口鼻,露出的眼睛仍然美艳动人,但更多地是忧愁之色。 蓝羽公子坐在天香对面,见美人如此忧愁,开口说道:“天香大家不必担忧,林兄遭血衣楼的毒手惨死,与天香大家无关,谁也不远看到,但既然血衣上并无天香大家的名字,大家自然无事。” 天香苦笑一声,说道:“话虽如此,但那血衣楼如此残忍,怎叫妾身不怕呢。” “那大家不如也离开这里,暂时避一避风头,过些日子,等这场风波平定下来再回到天香阁,如何。”蓝羽说道。 天香轻叹一声,说道:“公子有所不知,我等风尘之人是无根之萍,我打进入者天香阁中便受到东家优待,东家不发话,我是万万不敢走的,只能留在这里。” “那我这段时间就住在这里,以免有其他的事情发生。”蓝羽公子想到昨晚的颠龙倒凤,已经食髓知味,想要与天香多缠绵几日。以他的身份,虽然不敢惹上血衣楼,但无缘无故血衣楼也绝对不会找他麻烦,毕竟他是武当弟子,无论什么门派、组织也都会给武当些面子。 ———————— 小黑已经做好了饭菜,四菜一汤,还有一盘糕点,色香味俱全。 许笑趁着小黑不注意偷吃了几口菜,不得不说,小黑的厨艺是真的好。 许笑本来想再偷点酒再走,但是他放心不下小黑,小黑实在是太单纯了,他怕小黑受到危险。他不愿意别人受到伤害,没有人更比他知道好好活着的重要性,既然小黑不愿意离开,他决定等没有危险了再离开。 “好了,饭菜都做好了,我去给天香大家端过去,”小黑说道,“天香大家最喜欢我的菜了”。说完嘿嘿的笑了两声。 “我帮你。”许笑说道。 两人便把饭菜送到了小楼的正厅。 “没想到天香阁中的人都走了,你这个傻子没走,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天香大家说道,用一种高人一等的语气。 “我是这的厨子,有人吃饭我当然要留下做饭,嘿嘿。”小黑说道。 许笑此时就在小黑的身旁,见到天香居高临下的叫小黑傻子,心中有点不忿,但也没有出口,只是打开葫芦喝了口酒,压住心中的忿忿之气。 “你是何人?”天香注意到小黑身旁的许笑,可能是见许笑穿着破烂,没有将他放在眼中,仍然以一种高傲的口气。 “我是小黑的朋友。”许笑的嘴角依然在微笑,即使不满也带着微笑,即使上三天也会笑,但眉头也已经传达出了他的不满。 “小黑竟然也会有朋友,想来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好了小黑你们下去吧,半个时辰之后来收拾碗筷。” 许笑没有多说,便随着小黑离开了。 他们刚刚走出房门,地面就开始震动,同时也发出咚咚的声音,声音虽小,但是确实存在。厅中的天香和蓝羽也都注意到了,从厅中走了出来。 “是地震了吗?”小黑问道。 “不是地震,是有个人来了”许笑说道。 小黑不明白许笑说的话,但也没有多说。 声音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大,一个瞎子映入眼帘。 这个瞎子身子佝偻着只有四尺高,拿着一个铁杵,每走一步都是顺拐着走,但是看着却很协调。院子中的地面是用灰砖堆砌的,瞎子每走一步,都会有一块灰砖粉碎。 瞎子慢慢走到了众人两丈出,晃了两下头,说道:“小哈小友,别来无恙啊。” “哈哈,老瞎子,别来无恙。”许笑说道,“老瞎子,你来这里干嘛,来找姑娘吗,你来的可不巧,现在这里就剩一个姑娘了。” “哈哈,小友勿要拿我打趣,我来这里自然是有正事。”老瞎子说道。 此时天香和蓝羽表情有些怪异,也有些害怕,尤其是蓝羽,每走一步都能敲碎一块传,可见其铁杵之中,内功之高,这种内功他只见武当的几个长老上见过,单论内功,比他的师父无为子还要强。 “敢问前辈名号?”蓝羽公子向前一步,问道。 “老朽就是个瞎子,那有什么名号,叫我老瞎子就可”,瞎子说道,“可是蓝羽公子?” “在下是蓝羽”。蓝羽说道。 “听闻蓝羽公子才貌俱佳,武当剑法已得精髓,如今一见,果真如此,不愧是诗剑双绝。” “前辈谬赞了,不知前辈所来何事?”蓝羽问道。 “自然是为了血衣楼之事。” “前辈可否说的详细些。” “我刚到院子中,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食指大动,不知道可否先吃饭之后再说。” “是晚辈考虑不周了,前辈请。” 几人便来到了厅中,天香、蓝羽公子、老瞎子围坐在厅中的桌子上,许笑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小黑站在许笑的旁边。 老瞎子右手还拿着铁杵,左手加了一口菜,放在口中,咀嚼了几下,说道:“好吃,比太白楼的厨子做的也不差。” 小黑听到老瞎子的话,虽然不知道太白楼是哪,但是也知道这句话是夸他的,嘿嘿的笑了起来。 “有好菜,自然也要好酒”,老瞎子对许笑说道,“小哈小友,你的酒可借给我喝几口?” “借了能还吗?”许笑笑道。 “当然会还。” “你个老匹夫,前两天的酒还没还呢”,许笑骂道,但还是把手中的葫芦递给了老瞎子。 老瞎子吃饭很慢,每一口菜都要配上一口饭,常人吃饭咀嚼几口便咽下,他却不,他一定要把每一粒米都咀嚼到了之后才咽下,每吃过一口饭菜,他都要喝一口酒,酒喝的也慢,必须等酒的香味在口中全部充满之后才会喝下去。好像对于他来讲,吃饭好像就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在场的人对于老瞎子吃饭的方式都觉得很怪异,除了许笑。他知道,一个人无时无刻面对着死亡时,活着的任何一件事都变的很神圣,吃的每一口饭,走的每一步路,都倍加珍惜,这样也能保持最好的身体状态来面对可能要来的危险。 一顿简单的午饭吃了半个时辰。收拾完碗筷,每个人都沉默地坐在厅中。 老瞎子忽然说道:“蓝羽公子为何要留在这里?” 蓝羽说道:“晚辈留下来是想保护天香大家。” “无为子的剑法你学了多少年?”老瞎子问道。 “十二年”。蓝羽公子说这话的时候很是自豪,武当的剑法练上一年就抵得上其他剑法的三年苦工,十二年的武当剑法确实有骄傲的本钱。 “剑法中的最后三式你看出了几般变化,又练出了几般变化?”老瞎子继续问道。 “剑法中的最后三式共有十二种变化,我已习得八种。” “如此年纪,能习得无为子的剑法八种变化实属不易,已能胜过江湖中八成的人”,瞎子说道,“但听说无为子最近已经将其剑法的最后三式练出了十八种大变化,每种变化又能化为三种小变化,你习得的八种变化又有多少小变化。” “晚辈资质愚钝,不知这变化之中还有小变化。” “那你离开此地吧。” “前辈何处此言,我既然答应保护天香大家,就一定会留在此地,岂能离开。”蓝羽公子说完看向了天香大家,虽然是冬天,天香大家的眼中好似有一汪春水一般,更加坚定了蓝羽公子留下的决心。 “你出身何处?”老瞎子问道。 “淮南蓝羽候府。” “哪派弟子,师承何人?” “武当无为子。” “近两年来可否与人有过比试,胜败如何?” “与人比试三十二场,无一败绩。” 老瞎子不说话了,因为他要说的话已经说了。 蓝羽公子此时却有些头晕,老瞎子问的很多问题都是知道答案的,不知道他问的这些问题是何意。 许笑在一旁听着二人的对话,已经明白了老瞎子的意思。蓝羽候府公子,武当无为子的关门弟子,无论是谁与之比试都不敢使出杀招,甚至连全力都不能使出,蓝羽公子自然占上风,若是生死之战,恐怕他至少已经死了十次。 “老瞎子我到这来主要是杀人的,顺便保护天香大家。”老瞎子对众人说道。 天香大家的眼睛马上亮了起来,说道:“可是陈王爷派前辈来的?” “不错” “我能离开这了吗?”天香问道。 “不能。” “为何?” “因为有人要来杀你”老瞎子说道。 “那我为何不能走?” “因为我要杀杀你之人”。 听到老瞎子的话,天香大家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陈王爷和老瞎子是把自己当做了诱饵,神情由刚才的惊喜变为了黯然无神。 老瞎子站起身来,对着小哈说道:“小哈小友,请随我来。” 老瞎子带着许笑和小黑到了放着闻天尸体的杂物间前,许笑让小黑在院子中等自己一会,两人便进入了杂物间。 闻天的尸体摆在杂物间的一个木板上,身上盖着白布。老瞎子揭开白布,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柄二尺三寸长的刀,划开了闻天的胸膛。 闻天刚刚死了不到一天,身体还未发臭,但好像整个人都没有了血肉一样,仿似即使包着一层皮的枯骨。 划开胸膛本应该有血流出来,事实上并没有,他的胸膛中也是空无一物,没有五脏,但却有一条肉虫,一条很长的肉虫,身子是透明的,里面的血肉清晰可见,虫子很长,跟寻常家中可见的青头蛇差不多长。 老瞎子一刀把虫子切成两半,血肉便从虫子的切口处流出来。 “你可以知道,这是什么?”老瞎子问道。 许笑拿起葫芦喝了一口酒,说道:“蛊虫。” “什么蛊虫”,老瞎子继续问道。 “食人血肉的蛊虫”,许笑说道,“咱们能不能不在这里说话,血腥气太重,酒都不好喝了”。 二人走出了房子,坐在园中的一处台阶上。 老瞎子问道:“你可知那死的认识谁?”。 许笑说道:“阎王刀,闻天。” 老瞎子说道:“你可知他师承何处?” “不知道。” “他师从五虎断刀门,算是我的后生”,老瞎子说道:“我这有个故事,你想听吗?” 许笑又喝了口酒,苦笑道:“不想”。 老瞎子也不理他,继续说道:“我本来是五虎断刀门的嫡传弟子,年轻时年少轻狂,结了不少仇家,在我三十岁那年,几个武功颇高的仇家联合起来向我寻仇,我拼死杀出一条血路,眼睛也在那时受了伤,是赵王爷救了我,我为报救命之恩便认他为主。他是个好王爷,没有架子,不像是皇室子弟,更像是个江湖中人,他嫉恶如仇,对待属地的百姓也好,明州城中不少的百姓家中都供着他的画像。明州城前几年出了几条人命案子,是血衣楼做的,去年赵王爷终于查到了血衣楼在明州的藏身之所,于是便杀了血衣楼在明州所有的人。但赵王爷也死了,就死在食人血肉的蛊虫之下。他是个好王爷,他本该长命百岁的。” 说着,老瞎子的声音明显变得哽咽起来,“所以我也要杀血衣楼的人,找到了王爷的亲生弟弟陈王爷,让他帮忙查血衣楼的踪迹。一年时间了,终于查到了,就是天香查到的,毕竟在那样的女人面前,很少有人能够说谎。我便先派闻天来此地打探,他便也死在了血衣楼的手中。” 许笑问道:“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老瞎子说道。 许笑苦笑着说道:“朋友是不是要帮朋友的。” “是的。” 许笑说道:“朋友是不是要同生共死的。” “自然”。 许笑再也受不了了,站起身来,指着老瞎子,骂道:“你个死瞎子,真他娘的不是个东西,谁是你的朋友。” 老瞎子也不恼,反而是在院中闲步的小黑说话了:“小哈,我娘说过,不可以骂老人的,要尊敬老人。” 许笑听到小黑的话,那种吃瘪的表情实在是有趣。 老瞎子忍不住笑出了声,边笑便说道:“借我口酒喝” 许笑生气极了,但还是把葫芦递了过去,说道:“借酒还不还。” “还,活着就还。” 第五章 八口棺材 午后是慵懒的,冬季的午后更是如此,很多人都喜欢在冬季的午后小憩,如果天气是风和日丽就更好了,在院子中摆上一把藤椅,一面藤桌,享受阳光,享受一杯热茶,必是极好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受慵懒的午后,尤其是风和日丽的午后,对于老王来说,这样好的天气自然要去红袖街的街角摆上他的包子摊。 别人的包子摊要么卖的是昨天剩下的包子,有的包子摊卖的包子吃完连一小块肉都没有,老王的包子用料却很足,也都是当天新做的包子,整条红袖街的人都爱吃他的包子。 下午刚刚出摊就已经卖出了两屉包子,按照这样的情况,老王今天至少能挣上二钱银子,如果天天能够这样,就可以帮他九岁的儿子备上一份丰厚的束脩,请南城的林秀才给自己的孩子做老师。 他的儿子非常聪明,如果有一个好的老师将来肯定可以考上秀才,考上举人做官也是可能的。 想到这里,老王的脸上不仅笑了起来。他的笑容还没完全舒展开时,就已经不见了,反而变得很怪,就像就到了死人一样。 他虽然没有见到死人,却也差不多了。 此时红袖街上有八辆马车经过,这已经是非常少见的,更加少见的是每辆马车上都有一口棺材,其中五口棺材上放着五个红色的衣服。 ———————— 人缺少什么就会渴望什么,就像个头低的人喜欢站在高处,没钱的人都会买上一身好衣服假装自己有钱一样。 可能老瞎子上辈子是个好人,没人骂他,所以这辈子才会让我来骂他,许笑这么想着。 他已经骂了老瞎子将近一个时辰了,骂的口干舌燥,喝光了整个葫芦的酒,小黑劝都劝不住。 老瞎子却无动于衷,甚至还帮着许笑骂起了自己,“老瞎子确实是个混蛋,就是狗娘养的,就应该断子绝孙。” 许笑听到老瞎子的骂声之后,也不说话了,可能是骂累了,也不出声,但在心里却一直骂着老瞎子。 现在院中五个人都在一起,天香、蓝羽恨不得把自己绑在老瞎子身上,自然不会远离老瞎子的身边。此时他们二人都已经惊呆了,在他们的眼中许笑就是一个寻常的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却敢骂老瞎子这样的高手,老瞎子竟然还帮着许笑骂自己,他们实在无法理解。 天香离老瞎子很近,近到老瞎子已经能嗅到她身上的香味,“老先生,您查到闻天是怎么死的了吗?”天香的声音非常好听,听到的人都会感觉到好像一只白净漂亮的手在轻轻的抚摸你的耳朵一样。 老瞎子是人,是个男人,虽然年纪大了,但老男人也是男人,天香相信只要是男人就不可能不对她动心,只要老瞎子对他动心了,她就可能活命。 “死于蛊虫,吃人血肉的蛊虫,血衣楼十三杀手中的李夫人善于巫蛊之术,想来是她的手笔”,老瞎子说道。 “那她还会来吗?” “自然不会,血衣楼现在只会使用正大光明的手段,不会用任何的外门邪道”老瞎子说道。 “这是为何?”天香问道。 “这里有一双老瞎子的眼睛,一只老瞎子的鼻子,一对老瞎子的耳朵。”老瞎子说道。 天香说道:“血衣楼现在还没有给我血衣,我也仅仅是帮忙打听了一些消息而已,会不会血衣楼根本不会杀我呢”。 “你帮陈王爷打探消息就已经是与血衣楼做对,有人与血衣楼作对,就要有人死,打探消息这种程度他们不值当杀陈王爷,所以他们只能杀你。并且,血衣应该已经在路上了”老瞎子说道。 众人又都沉默了,有的神情落寞,有的神情苦闷,只有小黑依旧时不时的嘿嘿笑着。 半个时辰之后,前院的门打开了,一个领头人,一队八人,一共八队,每八个人抬着一口棺材,一共整整八口棺材摆在了院中,其中一口棺材上放着五件叠的整齐的血衣。 天香被吓得花容失色,晕了过去,蓝羽公子也脚下一软差点从凳子上摔倒。 小黑完全不害怕,还在那自言自语:“我还没见过这么多棺材呢”。 许笑走到棺材旁边,棺材很重,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打开了一口棺材。 “你这棺材的漆是哪里的?”许笑对着送棺材的领头人说道。 “城北丽景轩最上等的红漆。”领头人见到面前的少年脸上仍然带着笑,有点诧异,毕竟收到棺材的人很难笑的出来。 许笑又用手拍了拍棺材,问道:“这棺材是什么木做的,挺厚实的。” 领头人说道:“前些天刚刚运过来的杉木,小店选的是里面最好的、最厚实的,还加了点料,保证结实。” 许笑把头探进棺材里打量了一下,问道:“宽度是多少尺?” 领头人说道:“三尺宽,宽敞的很,绝对不会委屈了逝者。” “怕不是得八十两银子一口吧?” 领头人说道:“客官,这种木料、漆料、做工的棺材,少了一百两银子小店是绝不肯卖的。” “不用我付钱吧?”许笑说道。 “不用,已经有人付过钱了,不用您付钱。嘿嘿”领头人说话的时候不禁笑出了声,他的店一个月也卖不了一口棺材,昨天却接到了的这么大的一笔单子,半年的生计都不用愁了,还可以给自己的娘买上两支老参补一补身子。 “那好了你们走吧。”徐笑说道。 这六十五人来得快,走的也快。 许笑笑了笑,对着老瞎子说道:“这么好的棺材,我都忍不住想进去住上几天。” 老瞎子也笑了起来,说道:“我现在觉得之前见过的棺材就是个小木匣,我死了之后谁要是给我住少于一百两的棺材,我一定从棺材里跳起来打他,九十九两也不行。” “我要是你,不光要从棺材里跳起来打他,还要用石头扔他,不过你怎的像个计较菜钱的妇人。” 老瞎子说道:“一个能把家里本来就不多的钱财安排的井井有条的妇人比你我更有本事。” 许笑刚才还在嘴上心里骂着老瞎子,现在就与他打趣了起来。 他们二人就好像邻居家的两个孩子一样,刚才还在打架,现在就已经一起玩起了泥巴。 许笑说话时表情很轻松,嘴脸还在笑着,心里却很相反。他看了看一旁的小黑,他的笑容那么干净,他的心也那么干净,像他这样干净的人世间已然不多,他想让小黑一直笑下去。 第六章 小孙菩萨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好像下雪之后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好天气。 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 前夜的雪真的很大,天香阁现在还是如粉妆银砌一般。 上午巳时,阳光很柔和,不像正午时那样刺眼,但已经很温暖了,温暖到天香阁后院小楼顶上的雪已经开始融化了。 昨日雪融化成的水,经过一夜的寒冷,已经被冻成了冰锥挂在了房檐上。 今日融化的水顺着冰锥一滴一滴的流了下来,打在地上。一个冰锥下面正好有一片枯叶,落水打在上面发出“哒哒”的响声,偶尔还会有冰锥从房檐落下,摔成粉碎。 房檐很高,有两丈高。 小黑就像大多数的孩子一样,很喜欢雪,从早上起来之后他就在院子里堆起了雪人,他堆得雪人实在算不上好看,但有一点很好,这个雪人很胖,和小黑一样胖,都是憨厚可爱的样子。 小黑对着雪人傻笑,但突然觉得少了点什么,走到房檐底下,轻轻一跃,就从房檐上揪下了一个小冰锥,落地时很轻,几乎没有声音。 本来小黑的娘是不让小黑当着别人的面跳的高的,不过他好像没有把许笑和老瞎子当成“别人”。 冰锥**到了雪人的脸上充当鼻子,小黑这时才十分满意了。 院子的最边上有一课梅花树,树不高,恰好高过院墙。 梅花已经开了好几日了,前晚的雪似乎很重,把许多梅花压掉了,没掉的梅花也变成了残花。 但有一枝梅花却还是很完整,在梅花树的最高处,这枝梅花很大,至少与其他的梅花相比要大,它的枝很粗很长,独自伸出了墙外。 许笑和老瞎子坐在小楼厅前的台阶上,一人捧着一个热腾腾的红薯。 许笑突然对老瞎子说道:“你觉得梅花代表什么?” “寂寞”。 “为何梅花代表寂寞?”许笑又接着问。 “它的表妹迎春花和桃花一起在春天开花,它的表姐荷花和紫薇花一起在夏天开花,它的堂弟菊花和桂花一起在秋天开花,只有它独自在冬天开,这还不寂寞。”老瞎子说完啃了一口红薯,被烫的直抽气。 许笑有点不解,问道:“花也有亲戚?” 老瞎子说道:“当然,就像人一样,生下来都会有亲戚。” 许笑说道:“有关系和睦的亲戚,人生会幸福很多。我却没有,我只有朋友。” 老瞎子说道:“有朋友已经很好了,我活了几十年也就你一个朋友。” 许笑说道:“小黑不算吗?” “不算,也不能算,算了他可能会死。” “但他是我的朋友,就因为你和血衣楼之间的恩怨,他可能会死。”许笑说的很平静,昨天他已经对老瞎子发过脾气了,今天就不会再发。就像刚刚和好的两个小朋友都不会再提昨天生气的事。。 “就因为他是你的朋友,所以他才是可能会死,而不是会死。”老瞎子说道。 许笑沉默了。 老瞎子用浑浊的眼睛看向了正在欣赏自己作品的小黑,说道:“小黑的轻功很好,你知道是谁教的他吗?” “他娘”,许笑有点奇怪老瞎子为什么会问这件事情,老瞎子本不是多嘴的人,对于自己的来历也从未问过。 “你知道他娘是谁吗?”老瞎子继续问道。 “城南孙家村的菜馆老板娘”。 老瞎子好像回忆起了什么,站起身来,望向远方,缓缓说道:“三十多年前,扬州城有一个女子,她不会功夫,因为功夫会伤人,所以她只学了轻功,她的轻功很高明,是峨眉派的静怡师太教的。 这个女子长相普通,最多算是清秀,但是她却很迷人,她的迷人之处不在于容貌,而在于她的笑容,她笑起来时好像有温度,每个见到她笑容的男人,脸都会变热。每个和她说话的人都感觉如沐春风,像是在泉水旁时听到的缓缓的流水声。 她很善良,非常喜欢帮助人,无论你是江湖侠客、还是街边的小乞丐,她都会帮助。 她在扬州开了一个小菜馆,免费的小菜馆,小菜馆很受欢迎,无数的江湖侠客都想去她的菜馆吃饭,却被她赶了出来,她说衣服上没有十几个破洞的人不能去她的菜馆吃饭,所以去她那里的人都是乞丐、贫民。 她对待这些乞丐、平民很温柔,比对待喜欢他的知府公子还要温柔,来往落难的人在菜馆吃完之后,她还会送上回家的盘缠,塞上几个白面馒头。 扬州城的人都说她是观世音菩萨在世,都叫他小孙菩萨。 这么多年过去了,据说当年喜欢她的知府公子买下了之前的菜馆,仍然开着,还是只让衣服上有十几个洞的人进,落难的人到了那里还是会有白面馒头拿。” 许笑喝了一大口酒,好像有点呛住了,抚了抚自己的胸口,说道:“这个女子真伟大。” “不错,她的伟大之处不在于是自己行善,更在于能影响他人行善。”说着,老瞎子眼前好像浮现了小孙菩萨的模样,枯槁的脸上好像有一丝笑意,神情十分怪异。 许笑正在喝酒,看到老瞎子的表情,一口酒呛在了喉咙,抚了抚自己的胸口:“你这老瞎子不会也喜欢这个小孙菩萨吧。” 老瞎子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整个脸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说道:“我遇见她时正好是春天,那时我的眼睛还没有瞎,我也才二十岁出头。” 许笑点了点头,像小孙菩萨这样的人,想必是个少年就会喜欢,他对于这个小孙菩萨也非常感兴趣,喝了一口酒,问道:“后来呢。” 老瞎子没有说话,只是用手中的铁杵指向了小黑。 许笑这口酒还没有咽下去,就又呛住了。 过了一会,老瞎子说道:“这几日过去,只要小黑能活着,他就可以成为陈王爷家的主厨,每月二十两银子的肥差。” 许笑点了点头,说道:“我会让小黑拿到这二十两银子的。” 老瞎子用他浑浊的眼睛,看着许笑:“你终于肯帮我了。” 许笑也看向了老瞎子,说道:“谁愿意帮你个狗娘洋的老瞎子,我是帮小黑。” 话音未落,两个人同时笑了起来。 朋友之间,有些话本就不用讲,有些话本是惹人落泪的话,在朋友嘴里说出来就成了骂人的话,但依旧能让人落泪。 第七章 试剑(一) (一) 午时,冬日里最好的时辰,阳光打在脸上十分的舒服。 老人都喜欢晒太阳,若是碰上好的天气,都是要出来晒一晒的。 老瞎子也是老人,他也喜欢晒太阳,从早上到现在坐在小楼厅前的台阶上一直在晒太阳。 老人好像也都喜欢讲故事,他拉着许笑讲了半天的故事,不听还不行,直到许笑拿石头砸他他才放过许笑。他自己也很奇怪,自己不是话多的人,但和许笑在一起感觉有说不完的话,讲不完的故事,这让许笑又有了一个骂他的词,就是唠叨鬼。 老人也都爱瞌睡,也都不爱动,老瞎子就好像睡着了一样,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但此时无论老瞎子是真睡还是假睡也都没办法再睡了,因为天香阁中好像发出了拆房的声音。 虽然房子没有被拆,但已经差不多了。 等许笑和小黑来到前面的天香阁时,已经不敢认这是延州城最好的天香阁了,简直比小黑的厨房还要破,至少小黑的厨房有门,有窗。 现在的天香阁的正门已经被拆掉了,不光是正门,所有的门都被拆了,变成两半的门是幸运的,可能用钉子还能修好,有的门已经变成了碎木头,窗户自然不能幸免,谁要是能找出来这片碎木头中哪个是窗户的木头,许笑甚至都愿意给他二两银子。 门、窗户都不算什么,定窑的瓷器也要摔,红杉木的桌椅砸起来也十分痛快。 整个天香阁中都是灰蒙蒙的,空气中都是飞扬的灰尘,许笑和小黑只好退了回来。 不一会,声音终于没有了,一个人从灰尘中走了出来。 这个人头上绑着儒生的发髻,穿的也是读书人最爱的儒衫,腰间也绑着一块白脂玉佩,他的脸上都是尘土和汗水,他的左手在擦着脸上的汗,把脸擦得更脏,但从本来的脸部轮廓能看出是个文弱书生的样子。 任何人都绝不能把这个文弱书生样子的人和刚才砸了整个天香楼的人联系在一起。 要把整个天香楼在这么短时间都砸个稀巴烂至少需要五个壮汉,还要不间断的砸。 这个人砸的时候完全没有间断,所以他在喘着气,大口的喘气,一边喘一边说道:“他娘的老瞎子,给老子过来受死。” 很难想象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竟然说出这样粗鄙的话,许笑感觉自己好像听错了。 蓝羽公子对着这个书生模样的人仔细了打量了几下,问道:“你是杜守礼?” “你认错了,老子是血衣楼的杜十三,杜守礼是哪个王八羔子,一听这个名字就是个懦夫”。杜十三说道,他的声音其实不大,嗓子也他的相貌一样,比较文弱,比较细,但他说每一个字都要很大声说,每一个字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可是你分明就是杜守礼,你和杜守礼的衣着习惯一样,连配剑都是一样的。”蓝羽公子说道。 “我说了我不是,我是血衣楼的杜十三。”他一边说一边喘,由于说话太过用力,已经开始咳了起来,咳的很重,仿佛都要把他的心肺咳出来一样,只好坐在地上开始顺气。 这是老瞎子像蓝羽公子问道:“你说的杜守礼可是钱塘文门杜府的人,杜是杜甫的杜?” “是的,我去江南时曾去杜府做客,拜见杜府的杜先生,见过杜守礼,杜先生的独生子,也是杜氏一家唯一的香火。”蓝羽公子说道。 “杜先生和杜夫人是不是对于这个杜守礼非常爱护,要求也十分严格?”老瞎子继续问道。 “不错,杜府是杜甫大家的后代,钱塘有名的文门,杜守礼作为杜氏一族的唯一男丁,杜先生夫妇自然对他爱护有加,要求想必也是严格的。” “你见过的杜守礼是不是温文儒雅,才气无双,好像吃口饭都能写出一首惊世之诗来。”这时许笑开始发问。 “我见到的杜守礼虽然不能吃口饭都能做出一首诗来,但确实是个才子,也是个守礼之人,连吃饭时的一举一动都要遵循礼节。” 许笑继续问道:“杜氏先生是不是让杜守礼在你面前又做诗,又做文章?” 蓝羽公子答到:“文章倒是没做,好诗确实做了几首,杜先生还让杜守礼给我舞了一段剑,剑法在书生中来说还算不错。” 老瞎子已经大概猜到为何这个文弱书生会像个疯子一样。说道:“钱塘杜氏是唐代大家杜甫的后代,除了山东孔氏一族,钱塘杜氏现在已经是文坛最具影响力的家族,门风严谨,遵循守礼。杜守礼作为杜氏一族的唯一男丁,将来必然要成为杜氏一族的家长,想必从小杜氏夫妇便对其尤为看重,要求严格。 像杜氏这样的豪门,嫡子必然是从懂事之时就开始培养,读圣贤之书,遵周公之礼。寻常人家的孩子哪个不是玩起来连天黑了都不知道,可杜守礼不能,他只能读书,只能按照杜氏夫妇的要求说话,做事,凡是都要遵纪守礼,恐怕他连晚饭吃馒头还是白饭都不能决定。 但孩子就是孩子,总是向往自由,对自由的向往永远不会减少,反而随着约束的增加而越积越多。他的叛逆之心在十岁时可能还只是个小雀,现在恐怕已经变成老虎了。 一旦做了一件不遵循礼数的事,便食髓知味,就像一个少年遇到了结实的女人一样,出格之事也会越做越多,越来越大,甚至上瘾,而最大的出格之事就是杀人,不断的杀人。” 许笑说道:“不错,在杜氏夫妇的面前,杜守礼是遵纪守礼的杜守礼,在他人面前,杜守礼是疯狂的杜守礼,无论是守礼的杜守礼,还是疯狂的杜守礼,他们都是杜守礼,只不过是杜守礼的两面而已。” 老瞎子说道:“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人都有自己的意识,有自己的想法,若是被人强行灌输意识和想法,就会出问题。” 许笑笑道:“杜氏夫妇要是早认识你就好了,他们钱塘杜氏就不会就此没落了。” 老瞎子笑道:“我若是早遇到杜氏夫妇这样混账的父母,一定会杀了他们,钱塘杜氏没落的更早。” (二) 年轻人的精力好像是用不完的,即使用完了好像很快就能恢复过来,杜十三很年轻,所以他已经恢复过来了。 他走向老瞎子,他走路时一步一抖,腰间的剑也随之晃动,手摆动时甩着袖子,活脱脱的一副流氓相。 “老瞎子出来受死”。杜十三说道,还是用吼的方式,好像这种说话的方式让他很爽快。 这时蓝羽公子挡在了杜十三的面前,说道:“我来跟你比划比划。” 在天香阁的这两天,让他度日如年,虽然有美人相伴,但性命被人惦记上的滋味实在不好受,尤其是被血衣楼惦记上。所以他需要释放,杀人就是一种非常好的释放方式。 蓝羽公子见过杜守礼的剑法,不算高明,甚至很差,即使他站着不动让杜守礼杀,杜守礼都杀不了他,所以他挡在了杜守礼的面前,他想用杜守礼的命释放自己这些天的压抑。 但蓝羽公子想不到的是,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杜府的杜守礼,而是血衣楼的杜十三,所以他死了,死的很快,他的剑才刚刚拔出来,他习得的武当剑法中最精妙的八种变化还未使出就死了。 他死的时候眼睛都没来得及闭上,脸上也是震惊的神情,似乎根本不相信自己会死,他想张口问一问杜十三,他的剑为什么可以这样快,但他已经无法说出口了,因为他的喉咙上有了一个洞,一个流着血的洞。 但老瞎子和许笑都预料到了,对于蓝羽公子的死他们毫不意外。 杜十三见到血之后,好像更疯狂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喜欢杀人?”老瞎子问道。 “喜欢,老子每天都要杀人,杀人实在是件痛快的事,没有人可杀至少也要杀只鸡,杀只狗。”杜十三说道。 “在你眼中,人的生命就跟畜生的命是一样的吗?”老瞎子继续说道。 “人和畜生本来就没区别,有的人连畜生都不如。” 老瞎子不再说话了,因为畜生不如的人他见过的实在不少。 杜十三走到了一口棺材旁边,打量了一会,说道:“这是口好棺材。” 许笑也走到了棺材面前,说道:“不错。” 杜十三说道:“死后能住在这样的棺材里面是种福气。” “谁死后能住在这样的棺材里面肯定会笑出声来。” “人死了之后是不是就不用守礼了,想如何就如何。”杜守礼不再用吼的方式说话了,恢复了他本来的声音,聋子听了他的声音都能知道他是个年轻人,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不错”,许笑说道,他觉得“不错”二字难以表达他的肯定,于是继续说道:“皇帝老子都管不着,不光不用守礼,你到下面如果见到杜甫你甚至可以打他两拳。” “两拳哪够,我还要给他两脚。”杜十三笑了,笑的像个寻常的年轻人。 老瞎子终于从台阶上站了起来,走向了杜十三,他已经在台阶上坐了一个上午,他本来还想继续这样坐着,但杜十三实在可怜,他要让这可怜的人解脱。 杜十三也走向了老瞎子,还是大步的走着,还在晃着胳膊,但他握着剑的手却抖了起来。无论是谁,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都会怕,有的人甚至会怕的尿裤子,杜十三只是手抖,已然足够让多数人佩服。 杜十三是疯狂的杜十三,不是傻的杜十三,他知道自己今天是来送死的,绝无生还的可能,如果能选择,他宁愿闯进皇宫中去刺杀皇帝,也不愿面对老瞎子,但他不得不来,因为杜十三是血衣楼的杜十三,而他就是杜十三,不是杜守礼。 杜十三拔出了剑,剑上还沾着蓝羽公子的血,血本来是红的,剑上沾了血自然也是红的,但此刻杜十三的剑却刺出之后好像变成了灰色,好像也在透露着忧伤、寂寞。 他此时的剑很快,比刚才刺向蓝羽公子喉咙的那一剑还要快,这样的剑绝不是书生的剑,是杀人的剑,可惜蓝羽公子已经无法知道这一点了。 老瞎子不是蓝羽公子,但他和蓝羽公子一样,都只有一个喉咙,也都只有一条命,也幸好他和蓝羽公子不一样,蓝羽公子不知道杜十三的剑很快,他知道,所以他的喉咙上没有洞。 老瞎子动了,先放右手的铁杵,再侧过身子迈右腿,已然躲开了这一剑,就像他平时走路一样,只不过他右手的铁杵没有像他平常走路那样放在地上,而是放在了杜十三的左肋上。 杜十三笑了,笑的很开心,他从未这么开心的笑过,他知道不管是杜十三还是杜守礼都不用再守天下间的任何规矩,不用再受任何人的束缚,他马上就要成为死人了,天下间最自由的死人,即使号称起死人,肉白骨的孙道人在这,也绝对救不了他。因为他左胸的肋骨已经碎了,同时碎的还有他的心脏。 许笑没有看这场生死之战,因为生死早就已经被注定了,被血衣楼的人注定了。在杜十三还未拔剑时他就已经来到了院子边上的梅花树旁。 梅花树上的梅花才开了几天,这些梅花还很年轻,它们本来是可以盛开整个寒冬的,但几年未见的一场大雪把它们的花瓣压塌了,花瓣掉在地上,与泥土合为一体。 就如当世很多的年轻人一样,他们本可以安稳地过完他们的一生,可能不会精彩,至少能够快乐。但生活中总会有风雨,来自家的风雨,来自江湖的风雨,来自自己本心的风雨,风雨太大,让他们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就像这些年轻的梅花一样,与泥土和为了一体。 许笑想着这些,心中不免有些哀伤,脸上也好像不再微笑。但他觉得自己忘记了些什么,踮起脚,伸长脖子,看见了最顶上的那一朵梅花,这朵梅花开的很好,大雪并没有压塌它的花瓣,依然那么完整,他希望这朵梅花能熬过这个冬天,他也希望明年冬天依旧能够看得到这朵梅花。 许笑的脸上又有了微笑。 许笑回过头时,杜十三已经完全死了,院中也进来了十七个人。其中的八个人把地上的血水冲洗了一边,又用棉布把地上的水擦干,好像之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杜十三的尸体和蓝羽公子的尸体都被放进了棺材,其中八个壮汉,抬起装着杜十三尸体的棺材走了。 一个身上穿着锦衣的人走到了老瞎子的面前,拱手拜礼,说道:“前辈,我是蓝羽侯府的管家,特来接小侯爷回家。” 老瞎子点了点头,说道:“你们侯爷有几个儿子?” 管家说道:“侯爷就一个儿子。” “你们侯爷多大岁数,有几房小妾?” “侯爷才四十二岁,还在壮年,身体也非常硬朗,有三房小妾”,管家说道。 老瞎子说道:“好了,你们走吧。” 管家并未离开,而是接着说道:“侯爷有几句话让我转述给前辈。” “什么话。” “蓝羽侯府有钱,未来两年会更有钱;蓝羽侯府有权,朝堂上三成的文官都受过蓝羽侯府的恩情,未来两年武将中也会有三成;蓝羽侯府在江湖中有人脉,武当、崆峒两派的长老都是侯爷的朋友,两年之后侯爷在江湖中会有更多的朋友。两年后如果前辈还活着,还想给赵王爷报仇,可以来蓝羽侯府,蓝羽侯府必然以大礼相待。”管家说完,不等老瞎子回话,就转身走向了蓝羽公子的棺材,对着棺材,说道:“奴才恭请小侯爷回家。”他的声音很大,可能是怕蓝羽公子听不到。 说完,管家和那八个壮汉就都走出了院子。 许笑说道:“看来蓝羽候两年之后要向血衣楼报复”。 老瞎子说道:“不错,要对付血衣楼这样的庞然大物必然要有钱,有权,有人脉,现在的蓝羽侯府还不够有钱、不够有权、人脉也不算广,对于蓝羽候这样的人来说,还需要时间,两年已经算快的了。” 许笑问道:“难道血衣楼这两年不会对付蓝羽侯府吗?” 老瞎子说道:“不会,他们现在也是焦头烂额。” 许笑问道:“谁能让血衣楼焦头烂额?” 老瞎子说道:“一杆枪和一支笔。” “什么样的枪?什么样的笔?” “枪是霸王的枪,笔是判官的笔,无论是谁见到这杆枪都会心生敬畏,无论是谁见到这支笔都会怕的要死。” 许笑说道:“报复血衣楼需要有钱,有权,有人脉,你都没有,拿什么报复。” “我还有条命!” 第八章 试剑(二) 春夏是人们最爱的季节,春天待人温暖,像舒服的绿色,夏天让人热烈,像热情的红色,秋季次之,虽然秋季让人觉得萧瑟,但也有很多人对秋天的离别感同身受,为之咏叹,像凄凉的黄色,而冬天却很少有人喜欢,就像讨人厌的黑色,而没有月亮的冬夜更加讨人厌。 今天本来是有月亮的,夜里本来不算黑,但一朵流云飘了过来,挡住了月亮,夜就完全黑了。 天香阁的小厨房也是黑的,一只小小的蜡烛根本无法给整个房间提供光亮。天香阁的厨房本来不能算是小厨房,长两丈,宽一丈的厨房在有钱人家也不多见,但此时天香阁的厨房却真的是小厨房,因为里面住进了三个成年人。 本来许笑是不让老瞎子跟他和小黑一起住的,但老瞎子非说要吃小黑的红薯。朋友想吃红薯,小黑绝对会烤给他吃,能让许笑听话的人不多,小黑绝对算一个,所以老瞎子就进来了,还吃上了香喷喷的红薯,小黑看着老瞎子吃着红薯满足的模样,欢喜极了,这让许**歪了鼻子,而许笑生气,老瞎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很开心,笑出了声。 小黑对于这位神奇的老爷爷很有好感,也很好奇,开口问道:“老爷爷,你多大了?” 老瞎子说道:“记不清了,只记得我是属虎的。” “怪不得你那么厉害,原来你是属虎的,嘿嘿”。小黑好像对于这个神奇的老爷爷有点崇拜的意思。 听到小黑的话,老瞎子笑的更加得意。 “属虎就厉害?”许笑嗤之以鼻。 “当然了,老虎那么厉害,是动物里面最厉害的。”小黑说道。 “我属老鼠的,你的意思就是我不厉害吗?”许笑说道。 “倒不是说你不厉害,但是老鼠肯定没有老虎厉害”,小黑一脸认真的说道。 “你见过老鼠和老虎打架吗?”许笑问道。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老鼠没有老虎厉害?” “我虽然没有见过老鼠和老虎打架,但是谁都知道老虎比老鼠厉害,不信你问问老爷爷。” “当然是老虎厉害了,老鼠那么小只,就会偷米吃。”老瞎子开心极了,许笑见到小黑就像猫见到了老鼠一样,只能吃瘪。 许笑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了,毕竟有些观念经过时间的加深已经固化了,无论怎么反驳也是没有用的。 “前辈,王富贵前来拜见。”一个声音突然在门外响起。 “进来吧”,老瞎子说道。 一个人便推门而入,这个人长相平凡,能看出已经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手中拿着一把剑,身穿着一身布衣,布衣虽然干净,但料子实在是太差,连一般人家下人的衣服料子都不如。 这个人推门很轻,关门也很轻,进来之后对每个人都拱手拜礼,很是客气。若不是看他的衣服,谁都会认为这样有礼的人,是个重礼的读书人。 这世间就是这样,有的人穿着华丽的衣服,行的是粗鄙之事,有的人穿的是粗衣烂衫,行的却是圣人之举。 对别人有礼的人,别人自然也会对他有礼,于是许笑便找了个小凳子递给了他。 他也不客气,接过凳子便坐了下来,说了声多谢。 “喝酒吗?”许笑问道。 “喝。”王富贵答道。 许笑从旁边找了一个大碗,从葫芦里面给王富贵倒了一碗酒。王富贵又说了一声多谢,一口干了碗中的酒。 许笑见他喝酒如此爽快,问道:“你爱喝酒?” “不爱”。王富贵说道。 “那你为何一口就干了一大碗的酒?” “将死之人都是要喝一碗断头酒的”。王富贵说道。 许笑又给他倒上了一碗酒,问道:“你在血衣楼十三杀手中排行第几?” “第七”。 “你杀过多少人?” “二百余人”。 “杀了这么多人晚上不会做噩梦吗?” “不会”。 “为何?” “因为我杀的都是该死之人,他们有的是欺压农户的地主,有的是欺男霸女的贪官。” 许笑有些诧异,这样的侠客本不应该加入血衣楼,不免心生疑惑,问道:“你为何要加入血衣楼。” 王富贵说道:“我是杀人犯,被官府通缉,是血衣楼救了我,帮我在官府销案,我才能继续活着。” 许笑问道:“你杀的是什么人,为何要杀他?” 王富贵又一口干了碗中的酒,说道:“我本是关中长安人,打小生活在林家屯,我家是镇里面最大的地主林府的佃农,家中也有些小营生,我爹杀猪,我娘掏金水,虽不富裕,但也生活也能过得去。我爹娘对我很好,他们希望我能过上,平安富贵的日子,所以给我取名王富贵。” 他拿过许笑的葫芦,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我们一家有时候经常会去给林府帮工,在我二十岁那年,我见到了林府的小姐,林诗语,他很漂亮,比村里头的王寡妇还要漂亮,她的脸很白,但见到我时会变红,她的眼睛很大,见到我时经常会眨,她的手很软,牵着的时候很舒服。” 王富贵的脸上满是柔情,好像回到了他少年时的模样。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佃户的儿子,配不上林小姐,但我当时实在是爱极了林小姐,所以我拿上饿了二十斤猪肉和家中仅有的十两银子去求亲了,林员外没有同意,说我不能让林小姐过上富足的生活,什么时候有一千两银子了再来。 于是我就去关外挖参卖参,别人一天挖四个时辰,我就挖八个时辰,别人每个月总会休息几天,我不休息,两年的时间我就挣够了一千两银子,但当我拿着一千两银子回到林家屯的时候,林小姐被林员外逼的嫁给了县里的秀才,我问林员外问什么不遵守诺言,他说我一个杀猪的儿子,配不上他家的女儿,那就话本就是随口一说。 我恨极了林员外,恨不得想杀了他,事已至此,我已毫无办法,我还是忍了,毕竟他是林小姐的爹。可是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爹的腿折了,被林员外家的管家打折了,因为他的儿子侮了她女儿的名节,我便拿着杀猪刀冲进林府杀了林员外。当地的县尊是血衣楼的人,找了一个死刑犯替我死了,我就加入了血衣楼。血衣楼的人教我武功,我便替他们杀人,我杀的人没有一个不是该死之人,有的欺压百姓,有的奸**女,有的贪赃枉法,每次杀人血衣楼也都会给我钱,我爹现在已经是县里最大的地主,别人家的佃户都收四成的租子,我爹只收两成,县里的佃户都愿意种我家的地。” 许笑突然觉得小黑说的话好像是对的,在这个时代,千百年来掌权者将有些观念深深的刻进了每个人的血肉里,就像老虎肯定比老鼠厉害一样,佃户的儿子怎么可能娶员外的千金小姐,但就是这些刻在血肉里面的观念有时会吃掉一个人的血肉,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你爹是个好人。”许笑说道。 “没有比他更好的人。”王富贵说道。 “血衣楼的人看来也不都是坏人。” “救我的县尊被百姓称为青天大老爷,他加入血衣楼只是为了能够爬上更高的位置,为更多的百姓造福,他治理的地方安居乐业,二八的少女晚上出门也绝对不会有任何的危险。”王富贵说道。 两个人都沉默了,实在不知道如何继续。许笑知道这个人虽然是血衣楼的人,但并不是坏人,他却要死,也许江湖就是这样,该死的人能活到八十岁,而不该死的人去大多短命。 “谢谢”,王富贵突然说道,“这些话你本不必听我说的。” 许笑喝了口酒,叹了口气,说道:“将死之人的话总是要听的,即使这个人有多么讨人厌,你如果不是血衣楼的人,我们会成为朋友。” 听完许笑的话,王富贵又说了一声谢谢。 老瞎子见到许笑欣赏这个人,也起了恻隐之心:“你可以走,我不会拦你。” “多谢前辈,血衣楼多给了我十多年的命,现在该还给他们了。”说罢,便走出了小厨房。 老瞎子也走出了厨房,许笑没有,他实在不想看到这个被世俗观念逼的毫无选择的人流血,于是留在厨房里啃红薯,和小黑讨论老鼠和老虎到底谁更厉害,告诉他这些观念是不对的,虽然他常常都说不过小黑。 流云遮月,遮住的不仅仅是光亮,也是世俗人心中的明智。 此时的夜非常黑暗,就像穷苦人民所过的生活,此时的夜也非常平静,一丝风都没有,就像开了明智的勇士反抗世间不公前的平静。 但有一柄剑却有光亮,即使没有月光也在亮着。 “你的剑是把好剑,它叫什么名字?”老瞎子问道。 “心刺。” “一把剑为什么会被叫做心刺?” “无论怎么躲,这把剑都会刺向敌人的心,让敌人感受到心痛,就像他曾经给别人带来的心痛。”说完王富贵便将剑伸出,随时准备将剑刺向老瞎子的心脏。 老瞎子右脚向前迈了一步,铁杵也变成了刺,铁杵很重也很快,刺向的也是敌人的心脏。王富贵的剑由刺转为劈,打偏了老瞎子的铁杵。 老瞎子的铁杵很重,铁杵虽然偏了,但仍然打在了王富贵的左臂上,王富贵的左臂就从身体上分离了。 王富贵知道自己躲不过这一杵,他也知道他的杵在打到自己的左臂时,必会有停顿,此时他觉得自己似乎能继续活下去,继续去反抗这个俗世的不公,这已经是拼命的打法。 王富贵的剑不仅快,而且准,就像他说的一样,无论怎么躲,这把剑都会刺向敌人的心,何况敌人此时有停顿,那么他的剑必然会让敌人感受到“心痛”,他仿佛看到了老瞎子倒下时的样子,就像以前他所杀的那些人一样。 老瞎子并没有像王富贵想的那样倒下,他的身子好像长高了一样,比原本心脏的位置高上了二寸,王富贵的“心刺”没有刺向老瞎子的心,而是刺进了心脏下面的二寸的地方,老瞎子的手臂也伸长了,用两根手指夹住了“心刺”。 就像王富贵知道铁杵打上自己肩膀时会有停顿一样,他的剑刺进老瞎子的身体时也会有停顿,何况还被夹住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死。,恍惚之间他好像看见了林小姐的模样,她的脸红彤彤的,眼睛也在害羞的眨着,伸出白嫩的柔荑在召唤着自己,他笑了出来,笑的很轻松,他闭上了眼睛,庆幸自己终于不用在看见这肮脏的俗世。 老瞎子的铁杵刺进了王富贵的左肋下,肋骨碎了,碎的还有他的心脏,老瞎子知道王富贵不会感受到“心痛”,因为他从来没有让别人“心痛”过。 院子中又来了八个壮汉,先把地面的血迹冲干,在把王富贵的尸体放进了棺材,抬走了,此时院中的棺材还剩下五口。 老瞎子用他浑浊的眼睛看向天空,此时流云已经飘走了,月亮重新向这世间提供着光亮,虽然只是半月,老瞎子知道,总有一天半月会变成圆月,照亮整个大地,同时也照亮一些人心中的黑暗,让没有月亮的夜晚也不再那么黑暗。 第九章 试剑(三)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这样的天气大多数人都会心情很好,但小黑的心情却差极了,因为他放在雪中存着的蒜毫老了,有的甚至都烂了,老了的蒜毫就不好吃了,还会抽丝,吃起来也会塞牙,在嘴里嚼着就会像吃草一样,毫无滋味,作为厨子的小黑自然心情不好。 许笑的心情也差极了,因为老瞎子受伤了,王富贵的剑刺中了老瞎子,不深,也不致命,但血流的着实不少。老瞎子武功高强,但他也是个人,也是个老人,经历了两次生死之战,他的气力已经耗尽了。他已不再年轻,恢复能力也不如以前,他发烧了,烧的不高,但老瞎子的手已经开始抖了,拿起他的铁杵时也不像前两天那样自如,已经无法应对接下来的局面。 许笑把他放到了天香那里,女人总比男人细心些,照顾也能周到一些。 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一般都要喝点酒庆祝一下,人在心情差的时候自然也要喝点酒放纵一下。 天香阁的泸州大曲已经只剩下一坛了,光是这个早上许笑就已喝了四坛,正准备喝最后一坛。此时许笑已经心乱如麻,他需要用酒来冷静一下。 许笑真想把自己喝醉,但是他不能醉,醉了不仅老瞎子要死,小黑也要死,他必须让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已经喝了四坛,但许笑不想醉的时候喝多少酒他都不会醉,想用酒把他灌醉就像想用水把鱼淹死一样。 他不光酒喝得多,饭也吃的多,他必须保持自己时刻都能有力气,他不知道接下来的人是谁,是什么样的人,但一定是剑法高超的人。 起风了,风不大,也足够把落叶吹起来,落叶随着风摆动,如果这些叶子有自己的意识,它们是否愿意被风卷起,是否愿意被风吹到不知名的地方,成为另一方土地的养料,可是它们没有意识,它们只能随风飘摇。 人有意识,活着就会有意识,无论是疯子还是傻子都会有意识,但有时人不就如同这落叶一般,一点点的风雨就会让他们失去意识,随着这一点点的风雨飘向未知的地方。 落叶在空中飘,人也在飘,此时已经有八个人在空中飘着,他们的衣服是相同的,都是黑色的长衣,虽是黑色却泛着光,可以看出料子非常好,他们的发髻也是相同的,都是在头顶缠起来,他们的表情是相同的,没有任何的表情,就像死人的表情,还有一样他们是相同的,他们都是残疾,其中的两个人没有了腿,两个人没有了胳膊,剩下的四个人,两个没有了眼睛,两个没有了耳朵。 他们的肩上扛着一个棺材,棺材很大,比院子里的棺材还要大,长一丈,宽五尺,高三尺,棺材很好,比院子里的棺材还要好,通体是金色的,闪烁着光芒,瞎子都能看出来这个棺材的金色是用金粉涂出来的。 风不大,只是微风,怎么会把人吹的飘起来?何况这八个人肩上还扛着一口这么大的棺材。 许笑知道,如果人飘在空中,只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因为风实在太大,一种是因为飘在空中的人有着绝世的轻功。这八个人明显是后者。 飘着的人落地了,很轻,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比落叶落在地上的声音还要小,他们把棺材放在了地上。 人虽然落地了,许笑的心却提了上来,这八个人想要他死,他绝对活不下去。他很想自己现在就喝醉了,醉成烂泥,至少不用面对这么多可怕的人,想必可怕的人也不愿意自己的鞋底踩上烂泥。但他不能喝醉,如果他醉了,这楼中的人都会死,其中包括他的两个朋友。 棺材盖打开了,从里面飘出了一个人,也是轻轻的落在了地上。很难相像一个这样的人能够从里面推开这么大的棺材盖,或者说这已经不是一个人,更像是一个鬼。 他很瘦,瘦到一点肉都没有,露出的胳膊好像就是骨头外面包着一层皮,面容惨白且枯槁,眼窝深陷,眼睛虽然睁着,却好像随时都可能闭上一样,穿着一身纯白色的戎装,白色中有些泛红,戎装不大,但穿在他身上却显得很大,这样的一个人好像什么衣服穿在身上都会宽松。 若现在不是白天,许笑肯定以为自己见鬼了,小黑若是看到,肯定将手中的红薯扔掉就跑。 “鬼”用他随时都可能闭上的眼睛看着许笑,问道:“老瞎子在哪?”。他的声音很轻,也很飘,就像暴雨来之前的风一样,好像所有的东西都吹走一样。 许笑还是笑着,但心里已经慌了,说道:“老瞎子在干男人喜欢干的事。”他决不能让这只“鬼”知道老瞎子已经发烧了,烧到连铁杵都拿不动。 “男人爱干什么事?”,“鬼”继续说道。 “赌博、喝酒、女人。” “这里不是赌局”,这只“鬼”依旧用他渗人的声音问道。 “不是,这里也没有人陪他赌。” “那他在喝酒?” 许笑指了指身边的最后一坛酒,说道:“整个天香阁的酒都被我喝光了,只剩下这一坛。” “他在女人房间里?”,“鬼”的声音有点不信。 “天香姑娘是个好女人,也是个会讨男人欢心的女人。” “他已经是个老人,都快要躺在棺材里了。” “再老的男人也是男人,何况他在床上的时候简直就是个小伙子。” “鬼”显然不信,继续用他深陷的眼睛问道:“你是谁?” “小哈。” “小哈是谁?” “老瞎子的朋友。” “老瞎子也有朋友?” “人活一世,总归会有几个朋友,你是什么人?”许笑问道。 “死人。” “死人会说话?” “死人不仅会说话,还会走。”说完,这只鬼就走了两步,他走路时脚在颤,好像随时都要飘起来一样。 “你爱喝酒?”,“鬼”指着许笑旁边的空坛,问道。 “早上到现在就喝了四坛。” “很好”,鬼说道。 “很好是有多好。” “好到别人喝四坛酒就已失去理智,会打他的妻子和孩子,甚至是老母,四坛酒足以让这样的人变成魔鬼,而你没有。” 世间确实有这种人,这种人在生活中通常都是受气的人,也许是受别人的气,也许是受自己的气,这种人喝完酒之后,会失去理智,把他所受的气撒给自己的亲人,这种人连魔鬼都不如,至少魔鬼没有亲人。 “我通常都不会醉,醉了也只是睡觉,看来我确实很好。”许笑说道,苦笑了起来,问道:“你在血衣楼十三杀手中排行第几?”。 “我不是血衣楼的十三杀手”,“鬼”说道。 “那你为何要来啥老瞎子?”许笑继续问道。 “老瞎子的头值三百朵花,血衣楼有这种花,所以我来借他的头。” 许笑实在不解,什么花需要用头来换,问道:“什么花?” “一种能让人变成神仙的花,让人忘记所有烦恼的花。” 听到这句话,许笑就明了了,他听说过这种花,这种花在中国南部边境的邻国种植,这种花很漂亮,漂亮的让人陶醉,有的人认为她为上天的恩赐,叫她神仙花,但实际上她却是吸血鬼,她不光能吸掉一个人的血肉,还能吸掉一个人的信念,让人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想必面前的“鬼”就是由于经常服用“神仙花”而变成了现在的鬼样子。 “借了老瞎子的头能还吗?”许笑问道。 “当然会还,我只借半天。” “怎么还?” “我会找最好的裁缝把他的头缝回去,保证看不出来他的头掉下来过”。这只“鬼”说这句话时神情都没有变,已经不把别人的生死当成一回事。 这种不尊重生命的人让许笑很愤怒,恨不得用石头砸他的脸,但许笑不能,他要保持冷静,冷静才能找到机会,机会也当然需要等,所以他必须继续和面前的这个人交谈。 “我的头能换几朵花?”许笑问道。 “一朵花都换不了。” “我的头明明比老瞎子的头好看,实在不行,再搭上天香的头怎么样。”许笑继续问道。 “还是一朵都换不了。” “没得商量?” “没得商量。” “可是要借老瞎子的头就必须先借我的头。” “好”。鬼没有多说,转身从棺材里拿出了一把“剑”,这把“剑”很长,跟平常所见的长枪只差一尺,“剑”柄很长,几乎是“剑”身的一半,这分明就是长**成的“剑”。 许笑心存疑惑,问道:“你为何不直接用长枪?” “不配用”。 许笑没有多问。许笑的脸还是笑着,心里却心急如焚,即使他能胜过眼前的这只鬼,他也决不可能同时胜过后面的八个人。 这只“鬼”好像看出了许笑的疑虑,指着后面的八个人,说道:“他们都是铁铮铮的汉子,你我交手他们绝不会偷袭,即使你拧下我的头,他们也只会一个一个的报仇。” 许笑看向他身后的八个人,这八个人依旧没有任何表情,他们站的很直,就像一颗苍松,即使没有了一条腿的那两个人,也是如此,这样的人确实是铁铮铮的汉子。 “你的兵器呢?”“鬼”问道。 许笑从旁边的地上拿了两块拳头大的石头,说道:“在我手上。” “你的兵器是石头?” “是的。”许笑说道。 “我从未听过哪个门派的兵器是石头”。 “我的门派就用石头。” “你是什么门派?” “石头帮”。 “帮主是谁?” “我”。 “帮众有多少?” “两个人”。 这只“鬼”认为许笑在拿他打趣,说道:“找死。” 双方谁也没有动,很静,好像连呼吸都静止了。 “静”就是不动,而不动就是在等待,等待敌人的破绽。 动了敌人就知道了你是如何出手的,敌人也能找到方法应对。 而“静”不同,“静”充满未知,也充满凶险。 是为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必先动。 两人都是高手,高手过招除了招式的争斗之外,“气”的争斗也十分重要。“忍耐”就是“气”的一部分,谁先忍耐不住,谁可能就会死。 若是小黑在旁边,一定以为两个人在玩“木头人不许动,谁动谁先输”的游戏,两人就这样对着不动已经快要一刻钟了。小黑的想法没有错,两个人就是在玩“谁动谁先输”的游戏,而输的代价就是生命。此时如果有人走到两个人的中间,身上瞬间就会多上几个血窟窿。 双方在“斗气”,谁都不肯先出手,“鬼”的眼睛此前都是随时都可能闭上的状态,但此时已经瞪得溜圆,眨都不敢眨,眨了那两颗拳头大的石头可能就会和自己的头亲密接触,情人间的亲密接触,会让人欣喜,而石头和自己的接触自己怕是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因为自己就死了。此时他才知道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绝对算得上江湖中最顶尖的高手,至少在“不动”上面,江湖中能胜过他的绝对不过一手之数。 但此时已经“鬼”已不得不出手,一片落叶随风飘动,缓缓的向“鬼”的眼睛飘去,当落叶挡住自己的一只眼睛的时候,自己绝对会死,所以他必须要动,而且要快动。 他的剑出手了,带着寒光,劈了出去。 天气虽好,但仍是冬天,许笑的后背竟已湿透。 剑尖透遮光,“鬼”的眼睛也在透着光,这一剑很快,快到就像没有动一样,这一剑从何处落下,又从哪个方向落下,许笑全然不知。 “鬼”已经将这一剑练到了极致,全身的气力也已都运在了这一剑上,这一剑好像带着银枪的“冷峻”,也好像带着长剑的“温柔”,红色和银色交织,这一剑就像是食人血肉的鬼魅放出的妖异的眼神。 等许笑看清楚这一剑时,已经来不及用脚步来闪躲这一剑,剑已经横向向他的喉咙袭来。 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左手的石头举起来挡住这一剑,头部迅速的向后移动。 许笑已经听到了石头碰见这惊天一剑发出的声音,他清楚的感受到石头已经碎了,他的喉咙也感受到了一丝微凉。 剑的光芒已逝,“鬼”的眼睛重新回到了随时都要闭上了的状态。 许笑的喉咙多了一条红色的细线,幸好也只是一条红色的细线。 死里逃生的人都会笑出来,许笑也不例外,他也笑了出来,他知道这样的一剑绝对不会再有第二剑,因为这只“鬼”已经被“神仙花”吸走了大半的精气,刚才的惊天一剑已用尽了这只“鬼”所有的精气. 许笑还年轻,还有精气,右手中也还有块石头,他已胜了这只“鬼”。 “鬼”好像更瘦了,握着剑的手也在抖,声音也在抖,说道:“我败了。” 许笑笑了起来,任谁死里逃生都不免会笑出来,说道:“你的剑没有败,你若是没有食用神仙花你的剑不会败,你若是用的是长枪,我现在也绝对不会站着。” “鬼”听到长枪二字,眼睛瞬间就有了光彩,但也只是瞬间的光彩,他的眼睛又变成了快要闭下的模样,“你为何不杀我?” “你已经是个死人,我为何还要杀你,你又为何要食用食人花?” 许笑问道,因为他实在好奇,“鬼”的剑法中分明带着长枪的精髓,“扎”、“刺”、“劈”、“平”均暗藏在刚才的那一剑之上,很明显“鬼”的剑法来源于他的枪法,剑法尚且如此,可以想像他的枪法。 追溯古今,多少英雄人物,物是人非魂犹在;枪,兵者,虽物耳。将士豪雄之锐,卫护戮杀之锋。岁月流光,风流人物几何?如江河浪花而其精神仍在。 长枪早已成为一种精神,刻进了所有人的心中。 有的人认为长枪代表的是大国精神,一把枪就是一块砖,而无数的长枪则能堆砌起那巍峨的长城,把侵略之人挡在国境之外。 有的人则认为长枪代表的是温柔,用枪之人总会回到家乡,陪伴在自己的妻子和儿女身边,枪虽冷峻,但守护的却是温柔。 无数的人对枪都有不同的看法,但唯一相同的看法,就是枪代表着守护,而用枪之人都是守护者,守护自己的国家,守护自己的父母妻儿。 “鬼”的枪法必然强于他的剑法,他又守护了什么,他又守护了多少人,才能练就如此的枪法! “我想忘记一些事情,一些人,一些我永远都忘记不了的事情,永远忘记不了的人,只有神仙花可以让我忘记。”“鬼”的表情变得痛苦。 “鬼”有痛苦?“鬼”也能痛苦?能让“鬼”痛苦的事情又是什么事情,能让“鬼”痛苦的人又是些什么人? “什么样的事?什么样的人?”许笑问道。 “鬼”似乎在回想那些事,那些人,他的牙已经咬的发出了声音,他惨白的脸上也开始收缩,似乎正在跟这些回忆战斗一样。 他看了看身后的八个人,说道:“二十年前,胡人妄图入侵中原,我奉命与我兄长在雁门关外抵抗胡人,我兄长为帅,我为左前锋,统兵两万。胡人善骑射,我与兄长在关外抵抗,没有城池的依托伤亡惨重。一次,我在关外的一处关隘设伏,胡人千余骑兵马在关隘经过,我率三千将士杀出,杀的他们落荒而逃。兄长这时却鸣鼓收兵,我正杀的兴起,怎愿偃旗,便与三千将士一同追击,足足追了五十里。怎料这是胡人的计谋,我与三千将士落入了胡人的包围之中。当时的胡人至少有五千骑兵,两万的步兵。那一杖杀的昏天黑地,足足杀了整个一晚上,身边的将士们也一个接一个的倒下,连风都好似变成了血红色,最后只有我与八个兄弟逃了出来。我虽然逃了出来,但我早已死在了那一天。” “鬼”说着已经流下了泪,“鬼”怎么会流泪,因为这只“鬼”没有了魂,但还有魄,军人的气魄。 “于是我便开始喝酒,每天都要喝醉,想要忘记一切,但我的酒量越来越好,无论多么烈的酒都没有办法让我喝醉,于是我便开始食用神仙花,只有神仙花才能让我忘记那一天,忘记一个个在我身边倒下的人。” 鬼走向了他身后的八个人,说道:“我无数次想要过自杀,但他们说只要我自杀,他们也会马上自杀。”说着,他扯下了旁边一人的上衣,露出了这人宽厚的胸膛,这宽厚的胸膛上满是伤痕,刀伤、箭伤,最多的还是鞭子抽出来的伤痕,有几道伤痕还透着血。“我每天都要抽上他们几鞭子,赶他们走,抽了十几年,他们就是不走,你说他们脸皮厚不厚?” “厚,这世上已经没有再比他们脸皮厚的人了。”许笑说道。 “鬼”指着那两个只有一条腿的人,说道:“你信不信,这二人之前是我军的信使,千米之内,他们比马跑得还快。” “我信”。 他又指着那两个少了两个胳膊的人,“你信不信,这二人是我军的鼓手,即使相隔千米也能听到他们的鼓声。” “我信”。 他又指着那两个没有眼睛的人,“你信不信,这二人原是我军的神箭手,百米之内苍蝇都能射中。” “我信”。 他又指着那两个没有耳朵的人,“你信不信,这二人原是我军的斥候,只要把耳朵贴在地上,方园五里之内的人马数能听个八九不离十。” “我信”。 此时那八个残废的人还是一样的,他们的身子都站的笔直,即使只有一只腿的那两人,身子也绝对没有一点歪。他们的胸膛也是一样的,一样的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整个天下。 “但他们已经成为了残废。” 此时许笑已经收起了他的笑容,用最坚定的话语说道:“他们残了,但绝对不废。” “不错,他们不废,他们离开了我每个人都能活的更好,每个人都绝对衣食无忧,但我赶不走他们。” “我有办法能让他们走。”许笑说道。 “鬼”好像饿了三天的人看到肉包子一样,冲过来拽着许笑的衣领,问道:“什么办法?” “活过来,你活过来,他们就走了。” “我已变成了一只“鬼”,怎么活?” “你只是少了魂,你的魄还在,找回你的魂你就活过来了。”许笑说道。 “怎么找回我的魂?” “回到战场。” “战场在哪?” “你的心里。” “心里也能有战场?” “心里不光有战场,还有一杆长枪。” “什么样的长枪。” “通常的长枪能守护一方百姓,而你的长枪能守护你的八个兄弟。他们用心中的长枪已经守护了你二十年,现在该你守护他们了。” “鬼”的眼睛闭上了,这只鬼也倒在了地上,但他的脸上已经不在惨白,有了些许的红润。 风还没有停,落叶也在飘摇,一片落叶恰巧就落在了“鬼”的左胸上。 许笑不仅看到了这一片落叶,也看到了一缕轻魂落在了“鬼”的左胸上,这一缕轻魂手上便拿着一把枪,一把温柔的枪。 这只鬼倒下了半个时辰终于站了起来,他已不在是鬼,他已经是个活人,也是一把泛着寒光的长枪。 他身后的八个人脸上的表情还是一样的,一样的流着泪,这眼泪想必就是这把长枪的寒光刺的。 许笑的脸上笑着,问道:“你是什么人?” 他的脸终于不再是死人脸,有了笑容,对着许笑说道:“我是人,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叫狄破虏,天下兵马大元帅麾下左先锋。” “很好” 狄破虏问道:“好在哪?” “哪都好”。许笑说完,便笑了起来。 “我好,你未必好。”狄破虏说道。 “我哪不好?” “被血衣楼惦记上的人哪都不好。” “唉,确实不好。” “你若被血衣楼逼的走投无路可以去汾州。” “去汾州有何用?”许笑问道。 “去寻一把枪。” “什么样的枪?” “一把让人心生敬畏的枪。” 第十章 会说话的死人 世界上有一种人,仿似从出世的那天起就是为了享受而生的。有的人享受金钱,有的人享受美人,有的人享受美酒。 王慕山就是这种人。他喜欢美酒,也享受美酒,只要是美酒他就喜欢,曾经有人向他的酒里放了蒙汗药,但是他还是喝了下去,因为看见美酒却喝不到比杀了他还难受。旁人喝酒只是喝酒,他却不是,他把喝酒当作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去做,一点一滴都马虎不得。 全延州城内最好的书院醉玉轩,醉玉轩中最大的房间女儿泪,波斯进贡的最好的琉璃杯用最清纯的泉水清洗之后,将三十年的女儿红缓缓倒入。王慕山晃动酒杯,让酒香散发出来,他的动作很轻柔,像是男人褪去女人衣服般轻柔。他举起就被轻偿一口,美酒入喉,他的表情好像少男少女初尝禁果时的欢愉。 王慕山的面前有两人,一个男人,正坐在桌子面前,竟是无双神剑薛大先生,此时的薛大先生很安静,像一个寻常的老人。 薛大先生旁边也有一个老人,一个老女人,从她脸上的皱纹就可以看出是个老女人。这个女人身上穿着锦衣,从衣服的光泽上就能看出绝对是上好的料子,衣服的款式也是当年最新的款式,很漂亮。无论哪个女人穿上这件衣服都会喜欢,都会高兴。但她穿着却好像很不自在。 王慕山放下酒杯,说道:“薛夫人,这身衣服可还合身?”他说时很轻柔,无论进入谁的耳中都会让其舒服。 但此时的薛夫人听到这句话却十分的不舒服,懦声说道:“谢谢王少爷,衣服很合身。” “合身就好。”他有砖头看向薛大先生,说道:“请到薛大先生夫妇来此实在是有些冒昧,但确是有事相求,没有办法。”说完还轻微的低头表示歉意。 王慕山在说话时好像带着无比的真诚,这样的语气用到对着少女表白时,少女的脸绝对会变成红苹果。 薛大先生却知道,这个少年看似是个温柔的人,但他杀起人来绝对连眼睛都不眨。 “王公子,我已经不再过问江湖之事,你又何必强求。” “不敢强求薛大先生,薛大先生若是不愿帮忙,晚辈绝不敢强留,只不过薛夫人需要留下几日,我初次见薛夫人的时候就好像见到我死去的娘一样,我一定要留薛夫人暂住几日,若薛夫人同意,我愿认薛夫人为干娘。” 薛大先生叹了口气,说道:“那老瞎子的招式、身法,武功出处我一概不知,其武功之高,我也没有胜过他的把握。” 王慕山拍了拍手,一人便进入房间,手中拿着一把剑,剑已生锈,但剑锋仍在。 “加上这把无双神剑呢。”王慕山问道。 这把剑正是薛大先生用了四十年的无双神剑,五年前他退出江湖,这把无双神剑也被他投入了一条不知名的湖里。此时再见,薛大先生仿佛看见了多年的老友。 “这把剑是把好剑,生了锈也是好剑。”王慕山继续说道。 薛大先生抚摸着无双神剑,就像抚摸着自己的孩子一样,说道:“不错,这把剑是欧大师铸的剑,自然是好剑。” “传闻欧大师一生只铸了两把剑,一把就是这无双神剑,一把便是小红衣所用的出尘剑,不知薛大先生用这把剑可否胜过那老瞎子的把握。” “仍是没有,我已活了将近六十载,已经老了,这把剑也跟了我三十余载,它也老了,老了就不中用了,即使有这把无双神剑,我最多只有五成的把握。” 王慕山又拍了一拍手,一共十六人抬着两个棺材进入了房间,棺材里面躺着两个人,就是之前被老瞎子杀死的杜十三和王富贵。 房间本来是很大的,此时已经稍显拥挤。薛夫人本来是站在桌子旁,现在已经退到了窗户边,双手扶着窗户,显然已经被吓到了。 “先生不如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王慕山说道。 若是旁人在此肯定会心生疑问,死人怎么会说话? 死人自然会说话,并且死人说的话比活人说的话更加可信。 此时这两个死人就说话了,并且薛大先生已经听到。 “这两人都是被老瞎子的铁杵刺死的。”薛大先生说道。 “如何刺死的?”王慕山问道。 “从下至上,先是打碎肋骨,再打碎心脏。”薛大先生说道,“这一刺又快又准,也很重,必是将所有力气集中在右侧,右腿发力,再将力运至右臂,一杵刺出。” “这二人的剑法很快,老瞎子能在片刻之间就将气运至右臂?” “若你每天走路时都在练习,你也可以。”薛大先生继续说道:“此人的剑上有血,他刺中了老瞎子?” “不错。” “老瞎子没有死?” “没有。” “此人剑法如何?” “很快也很准,无论怎么闪躲,他的剑都会此刺中敌人的心,让敌人的心痛,他的剑叫心刺。” “传闻保定府中有人会一门绝技,叫缩骨功,一个七尺的男儿都能变成孩童大小。”薛大先生说道。 “先生的意思老瞎子会这种缩骨功,所以他的剑才没有此种老瞎子的心脏?” “至少下了二十年的苦功。” “先生可有对策,如何才能杀了这老瞎子。”王慕山问道。 “老瞎子杀人时用右手,右手发力,左边便用缩骨功闪躲,避开要害之处,右侧运气之时必然无法使用缩骨功,杀他只能从他右侧,击其肺部。” “那先生有几成把握?” “七成。”许大先生说道。 “七成足矣。不过先生还需要注意一人。”王慕山说道。 “何人?” “小哈。” “小哈是何人?” “就是那日黄昏阻拦您与老瞎子那人。” “他和老瞎子在一起。” “已是朋友。” “他有何需要我注意的?” “他打败了狄破虏。” “活死人狄破虏?” “不错。” “用的何种兵器?” “石头?” “什么样的石头?” “路边随处可见的石头。” 薛大先生沉思了一会,说道:“你可有他的资料?” “没有。” “老瞎子杀此二人之时,这小哈是否插手?” “没有。” 薛大先生叹了口气,说道:“即便如此,此去我也是生死未卜。” “先生放心,无论生死,我都会认薛夫人为干娘,为其养老送终。”说着,王慕山便朝着薛夫人磕了一个头。 薛大先生看到王慕山的举动,心中不禁暗暗想到:好个能屈能伸的年轻人,只就心性来讲,已经超过大多同龄的少年。与他接触已有两日,至今不知其出身何处,武功如何,只知他为血衣楼延州分舵舵主。 “好,我便去会上一会。” 第十一章 武道之论 冬季的夜晚来的很快,不到酉时天就已经黑了。 小黑早就做好了晚饭,知道他崇拜的老爷爷病了,小黑担心了一整天,不一会就要去看看他的老爷爷身体好了没有。 早饭和晚饭老瞎子不宜吃带有油性的食物,刚刚好了一点,小黑就做了一道鸭羹和焖白鳝给他补一补身子。 此时老瞎子就坐在厅中的桌子旁吃的津津有味,还不是吧唧嘴,天香在一旁服侍,自己却只能独自喝着最后坛酒,看的许笑好生羡慕。 老瞎子吃过饭,说道“天香,小黑,你们先去休息吧,我有些事情需要跟许笑商量”。 老瞎子已经好了很多,至少脸上的气色还算不错,嘴唇依旧有些干白。 老瞎子说道:“你能打败狄破虏着实让我意外,他的剑法来源于枪法,已是江湖中数得上的好手。” 许笑叹了口气,说道:“我也很意外,不过我确实胜了。” “一个少年能有你这样的心性、武功,我实在好奇你的出身、武功。” 许笑没有搭话,老瞎子继续说道:“能用寻常的石头打败狄破虏,只能有两种原因,一是你的武功已达臻境,内功也许达到世间罕有的地步,二是你有意隐瞒你的本门武功,甚至可能丢掉性命也不愿意使用你的武功,误打误撞赢了狄破虏。你是哪种?” 许笑仍旧没有搭话。 老瞎子用他的浑浊的眼睛看向许笑,说道:“传说中的臻境我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谁达到了这个境界,这个境界是真是假都有待商榷,所以你是在隐瞒自己的本门武功?” 许笑没有正面回答老瞎子的问题,说道:“那种境界是真的存在。” 活到老瞎子这把岁数,能让他有为之动容的无非就是两件事,一是为赵王爷复仇,二就是武功。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老瞎子的声音都有些颤抖,浑浊的眼睛中仿佛也有了渴望。 “那已不是应该存在于俗世的境界,到了这种境界的人,使出的招式也是不应存在于世间的招式,这种招式冰冷、残忍,仿佛就如同从地狱来的恶魔,这恶魔不光要吃掉敌人的血肉,连自己的血肉都可能被吃掉。”许笑说这段话的时神色很平静,但声音之中却蕴含着一种寂寥,他已看出了老瞎子对于这个境界的渴望,于是继续说道:“我劝你不要试图以武功窥探这个境界,一旦踏入这个境界你就会变成魔鬼的使者,被魔鬼所驱使,最后成为一台杀人的工具。” “这是为何?”老瞎子似心有不甘,继续问道。 “天地万物有其道,道,自然也,自然即是道。天下间的万物都存在于道中,花开花落,太阳东升西落,都遵循着道的指引。武道亦是如此,当你的武功已经超出了“道”,而你的人还在道之内,你就无法驾驭你的武功,你的武功若是超越了“道”,你的人也超越了“道”,你才能驾驭你的武功。才不配位,必遭其累,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即是如此。但人世间如何能有完人,从古至今,也只有佛家的达摩祖师和道家的回道人,将武功和德行修炼到了极致,超脱了“道”的约束,羽化登仙,享受人间烟火。慧可禅师得达摩祖师的真传,武道虽然并未到达臻境,但其德行已入道,得半仙之体,活了一百多岁,紫阳真人亦是如此。武道虽不为小道,但德行才为大道,只有先修德行,才能修得武道臻境。” 许笑放下酒杯,看向老瞎子,问道:“你可有达摩祖师“遇毒而逝”的心胸,你可有回道人“普度世人”的宏愿?。” “自是没有。” “所以即使你的武道超越了道,进入臻界,你也只会变成魔鬼,而不会羽化登仙,如战国时的杀神白起,其武道,兵道均已入臻境,但其德行未入道,终化为魔鬼,坑杀四十万赵军。” 许笑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老瞎子已经明了许笑之意,自知德行不够,也只好打消对于臻境的渴望,无法掌握的东西谁都会感到恐惧,握在手中的才是自己的,水满则溢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但是对于许笑的来历老瞎子越来越好奇了。于是问道:“我现在越来越看你不透,你到底是何门何派,明明是个少年,有时对于人世间的的感悟竟像个八十岁的老头子?” 许笑一改刚才的沉重,笑道:“石头帮啊,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吗。” 老瞎子也是一笑,说道“你这小儿,就知拿我打趣。” 许笑说道:“我哪里拿你打趣,我本就是石头帮的,只不过这石头帮是我创立,我是帮主。” “那许帮主,小人是不是可以加入贵帮呢。” “自然不行。” “为何?” “我们石头帮从不收将死之人,你明天是死是活都不得而知,明日来的人必定不好对付,以你现在的情况,九死一生啊。”许笑说道。 老瞎子面上毫无担心之意,说道:“我自有对策。” 许笑撇了撇嘴,说道:“今天若不是我胜了那狄破虏,你就死了,你还能有何对策。” 老瞎子笑了笑并未说话。 许笑接着说道:“老瞎子,你说实话,为何血衣楼非要至你于死地,你找他们寻仇,他们藏着就是了,你又不是好相与的,何必派人来杀你,这不是肉包子打狗吗?” “因为我脑子里有一个名单。” “什么名单?” “赵王爷当年调查血衣楼时查到了血衣楼的一些秘密,而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秘密就是血衣楼八个分舵的舵主名单。” “那你为何不直接去寻仇,还要在这等着他们来杀你。”许笑问道。 “这八个舵主的名单仅仅是外号和基本特征,具体是何人还需要调查。” “那你在这里如何调查?” 老瞎子满脸得意,说道:“我自有对策。” 这个该死的老瞎子,许笑心道。 第十二章 低头的葛伯 东风夜放花千树。 夜是最为安静的时候,即使最为勤劳的农夫,在夜里也只会安静的休息。 夜有时也是最为忙碌的时候,有些事好像就应该在夜晚去做,就像花的悄悄绽放一样。 人也是如此,他们没有学会像花一样绽放,但他们学会了悄悄,而在夜晚悄悄的一般都是小偷或强盗。 此时的两个人却不是小偷,他们虽然也是悄悄的,甚至在走路时都没有一丁点的声响,也绝不会是小偷,因为再穷困潦倒的小偷也绝不会没有鞋子穿,冬天的衣服也绝不会仅仅蔽体,他们分明就是两个乞丐。 他们悄悄地来到老瞎子的门前,开始敲门,敲门声两短两长,敲门的声音也是静悄悄的,发出的声响也绝对只有房内的人能听到。 老瞎子也轻敲桌面,也是两短两长。 两人便推门而入。二人都是乞丐的打扮,其中一人年岁稍长,身子也有些许佝偻,面目平凡无奇,就像是一个寻常的老人。 其中一人年岁较轻,虽是蓬头垢面,但从脸部的轮廓可以看出是个清秀的男子,且这个男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手很白,不仅白而且细腻,细腻到有些泛光,手中拿着一个连乞丐都觉得绝不肯拿的布袋。 二人走到老瞎子身边,微微见礼,年长之人微微偏头看了一眼许笑,似有话说,却未开口。 老瞎子见状,说道:“这位是许公子,为我忘年之交,葛伯有话直说无妨。” 葛伯微微向许公子见了一礼,随后对老瞎子说道:“先生,我已请来南宫先生。” “南宫先生请坐。”老瞎子对年轻那人说道。 南宫先生便坐了下来,说道:“彭老伸出手,我先诊上一脉。” 南宫先生开始为老瞎子诊脉,那位葛伯便站在两人之间,仍是微微颔首。 “彭老只是流血过多,导致元气不足,所以有些乏力,并无大碍,调养、休息几日便可。”南宫先生说道。 老瞎子稍稍点头,说道:“调养、休息几日怕是不成了,明日我必有生死之战。” 年轻男子微微闭眼,随后从布袋中拿出了一个小木盒,递给老瞎子,说道:“这盒中有两粒丹药,丹药名为回春,是家师与我花了两年的时间炼出,服用一刻钟之后便可恢复元气,药效两个时辰,但两个时辰之后身体便会绵软无力,内力也无法运转,一日之后才能恢复,若非情况紧急,还忘彭老慎重服用。” 老瞎子接过丹药,说道:“有劳南宫先生。” 老瞎子转头看向葛伯,说道:“葛伯可查出些许眉目?” 葛伯说道:“先生,我已查出“书生”所在之处。”说着,身子压得很低,好似对于老瞎子十分的恭敬。 “他在何处?” “书院醉玉轩。” “那书生是何人,可查清楚?”老瞎子问道。 “并未查清,但我查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血衣楼每个分舵的舵主都是三年一换,这“书生”任延州舵主已满三年,正月三十他便会离开延州,到另一处分舵任舵主,到时我们查到的踪迹都需要重新再查。”葛伯回到。 老瞎子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望向北方,说道:“王爷离世已有一年有余,杀他的李夫人还活着,血衣楼的重要人物也仍然活着,我是不是很没用?” 葛伯说道:“我虽未查出书生是谁,但李夫人绝对在书院,今日书院中有几名书生无故死去,死状与王爷相同,想必就是那李夫人为了养蛊杀的。” “那李夫人两日后会不会离开延州?”老瞎子问道。 “不知。” “所以想要杀李夫人最好就在这两日。” “不错。” “彭氏兄弟呢?”老瞎子问道。 “彭氏兄弟扮做小贩守在四周。”葛伯答道。 “让他们去书院杀李夫人。” “明日先生就要进行生死之战,若服用丹药无法调用内力,彭家兄弟还可以从旁保护,若是派他们去刺杀李夫人,先生的安危如何保证?” “我自有对策,你不必理会。”老瞎子说道。 葛伯的头更低了,低的看不见任何表情,说道:“是,先生。” 老瞎子又对南宫先生说道:“南宫先生,请问这丹药若是连服两颗会有何效果、有何后果?” 南宫先生说道:“从未有人连服过两粒丹药,我也不知会有何效果,这丹药效果虽好,但也是虎狼之药,若是服上两颗,轻则昏厥数日,重则内功尽失。” “多谢南宫先生,您与葛伯就先离去吧,待的太久难免引人注意。”老瞎子说道。 二人并未多说,拱手拜礼,便推门而去。 葛伯从楼上走到楼下一直在低着头,下楼之后并未直接离去,而是向着老瞎子房间的方向,跪下磕了三个头才离去。 夜色正浓,月色也浓,南宫先生看到跪着的葛伯身子在轻轻抽动,而他面部的地上好像也有了一些水渍。 许笑在几人交谈的时候一言未发,此时却说话了,“年长的是什么人?” “年长的是赵王爷的管家,从小与赵王爷一起长大,情同手足。”老瞎子说道。 “他为何一直低着头?” 老瞎子浑浊的眼睛动了一下,沉默了一会,说道:“不知道。” “一个人一直低着头,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是个奴才,已习惯了低头,二是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表情而低头,如果我在哭,我就会低着头,我怕别人看见笑话我。”许笑说着,眼神中似乎有一种敬佩的神色,“你觉得他是哪种?” “他是赵王爷的奴才。”老瞎子没有直接回到。 “他是你的奴才吗?” “不是。” “那他为何向你低头?赵王爷的管家,见到任何人好像都不用低头吧。”许笑说道。 “不用。” “所以我觉得他不是在向你低头,而是在哭,你说他这个大岁数的人了,怎么会这么爱哭。” “他在王府时被王妃打了50鞭子,一声都没吭。” “那他为何会哭。” “我不知道。” “你们认识了多少年?”许笑问道。 “二十年。” “你明天会不会死?”许笑直直的看向老瞎子,问这句话时也带着从未有过的凝重。 许笑的问题转换的很快,是个人都会觉得这个问题与前面的问题毫无关联,但老瞎子已经懂了,似乎朋友之间的话,本就不用说的太多。 老瞎子浑浊的眼睛中好像有了水雾,他突然闭上了眼睛,沉默了好一会,说道:“不会。” 老瞎子现在还是很虚弱,这一天说的话也都是有气无力,但这两个字却说的很重。 “你明天是不是想要吃那颗丹药?”许笑问道。 “已经不能不吃。” “明天来的是谁你知道吗?” “不知,但绝对是个剑客,对我的出手和身法已经十分了解的剑客。”老瞎子说道。 “不错,杜十三和王富贵本来就是来送死的,血衣楼为得就是从尸体上得知你的招式和身法。血衣楼是否真的已经分身乏术?” “确实已经分身乏术,血衣楼十三杀手中排名靠前的高手都在汾州,不然也不会请狄破虏前来杀我。”老瞎子说道。 许笑苦笑了一声,说道:“我好像已经猜到明天来的剑客是谁了,真希望不是那个人。” 老瞎子想了一下,说道:“你说的是无双神剑薛大先生?” “不错。” “看来也只可能是他了。” “对上他你有几成胜算?”许笑问道。 “你对上狄破虏有几成胜算?” 许笑也不回答,喝了口酒,便拔腿要走。 “你要去哪?”老瞎子问道。 “给你擦擦棺材。” 曾有人说,世间最美的事物莫过于雨后的七色彩虹,虽然遥远,却绚丽夺目,也代表着风雨之后的希望。 我却不太赞成这句话,无论多么夺目的色彩,无论代表着什么,都比不上友人衣服上简单的灰白,能看见这灰白就是希望。 第十三章 君与操 正月二十八,天气晴。 老瞎子恢复的还算快,比起昨日又是精神了不少,昨晚他睡了整整五个时辰,早上又吃了三大碗饭,现在正在厅前的台阶上晒着太阳,单从外表来看与平时基本没有任何区别。 刚到巳时,院中便多了一个人,正是无双神剑薛大先生,薛大先生还是穿着蓝色的布衣,眼睛上已经没有了黑布。他拿着一个长板凳,一块磨刀石,一壶水,在院中一下一下的磨起剑来,就像寻常的农夫打磨镰刀一样。 旁人若是见到,一定会好奇,他为何不在家中就把剑磨好,反而到这里磨剑。 与人过招,武功高低自然是最主要的,但天时、地利也是胜负的关键。 今天又是晴天,微微的风连落叶都无法吹起。 薛大先生在磨剑时,不时看向院中的地砖。他虽然老了,但眼睛还没花,眼力还在,只是几眼他就已经知道哪块地砖镶的实,哪块地砖镶的虚,连地砖下面的土哪个地方松软,哪个地方坚实都已看出。 小黑对于来的这个不认识的老人有些好奇,小黑知道这两天来的人都是要杀他的老爷爷的,但小黑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就是个寻常的农夫,长的也跟他家邻居的李大伯有些像,心中也有些好感。 无双神剑沉入湖底已经五年,剑上的锈实在是不少,一壶水用完了还没有磨好。 小黑从缸中舀了一瓢水帮薛大先生的水壶灌满,又开口说道:“大伯,你要喝水吗?” “谢谢了小兄弟,我不渴,不用喝水。”薛大先生的脸十分慈祥,还有一次感激的微笑。 小黑感觉这个大伯笑起来简直和邻居家的李大伯更像了,心中更加亲近。 薛大先生磨剑很慢,磨的时候用劲也很足,每磨两下就要淋上点水,无双神剑也随着铁锈的减少慢慢露出锋芒,就像少女退去衣服时露出的诱人身姿。 剑终于磨完了,剑上还有些水渍,薛大先生从壶中喝了一大口水,喷在剑上,剑上的水渍已全部被水冲下去,寒光炸起,无双神剑终于露出了它的全部锋芒。 老瞎子没有动,从薛大先生进入院中起就一直没有动,无双神剑露出锋芒之时,他也没有动,日光温暖,他好像已经喜欢上了日光的温暖,虽然独坐,但他真想就这样一直在这个院子里面生活下去,晒着日光,吃着小黑的菜,听着许笑时不时的笑骂,他竟然有种不想去向血衣楼报仇的想法,可能人老了都会喜欢这样的生活,人老了都会变得慵懒。 薛大先生走到老瞎子的身边,也坐在了台阶之上,两个人没有说话。 此时的二人就像寻常的老人一样,在享受阳光,若摆上一个棋盘,泡上一壶茶,别人一定会以为两个人是多年的好友。他们二人也多么希望他们不是什么武功高强的大侠,他们也想每天就这样“虚度”,这岂不也是一种快活的人生。 “可是薛老农夫来了?”老瞎子突然说道,脸上带有一点戏谑的神情。 薛大先生道:“无双神剑薛大先生。” “这把剑王铁匠要了你几两银子?” 薛大先生道:“明知故问。” 老瞎子哈哈一笑,说道:“是啊,欧大师的剑天下间只有两把,都在江湖名动一时,一把成了天下第一,一把成了天下无双。” 薛大先生道:“天下第一如何,天下无双又如何,最终还不都是会老,会死。” “老了,死了也挺好,就怕是老了还得干活,死了还有惦念。”老瞎子道:“你家女人又收钱了?” 薛大先生苦笑了一声,说道:“比收钱还要糟糕,她收了个干儿子。” “这个干儿子是不是不收都不行?” “不收不行。” “收了干儿子,干儿子的话是不是得听?” 薛大先生道:“干儿子的话自然要听,不然谁给你养老送终。” 老瞎子道:“是啊,我虽没有儿子,但也知道人老了就是儿子做主,老子只能听话。” 薛大先生虽然与老瞎子没有深交,但从其言语也知道也是个苦命的江湖人,与自己本无怨无愁,自己却要杀他,心中难免有些愧疚,说道:“你可还有心事未了?” 老瞎子呵呵笑了两声,说道:“你就知你能杀的了我?” 薛大先生道:“你的招式、身法我已知晓,你最大的秘密我也已知晓,你的胜算实在不大。” 老瞎子说道:“我最大的秘密,什么秘密?” 薛大先生道:“你不是瞎子。” 老瞎子道:“你怎么会认为我不是个瞎子?” 薛大先生道:“我看了杜十三和王富贵的伤口,都是从左肋刺入,刺穿心脏,刺入肋骨的部位完全相同,他们二人身材相差巨大,升高相差一尺多,肩宽相差也有二寸,即使有眼睛的人练上三十年也不可能每一次都分毫不差。” “薛大先生真是人越老越精明。”老瞎子闭上眼睛,眼皮一翻,再睁开眼睛时眼球虽然还是浑浊,但已有了黑色的眼仁。 薛大先生道:“我不光看出你不是个瞎子,我还看出你已受了伤,虽然只是小伤,但到了咱们这个岁数,站上个把时辰都会腰酸背痛,受点小伤都可能会要了命。” 老瞎子叹了口气,说道:“不错,我已受了伤,昨日连手上这把铁杵都快拿不动了。” 薛大先生抬起头,看了一眼太阳,说道:“咱们这把岁数每天早上还能看见太阳已经不容易了,你又何必非要报仇?” 老瞎子没有正面回答薛大先生的问题,反而反问道:“赵王爷的为人你不知道?” “赵王爷的仁义之名天下人谁人不知,聋子怕是也听过,但报仇这件事本不用你来做,朝廷的人也可以做。” 老瞎子的手突然握紧了铁杵,手也因为用力而现出青筋,说道:“朝廷那帮人就是废物,抓个小偷强盗都抓不到,指望他们还不如指望条狗。” 薛大先生站起身来,说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再多嘴,请。” 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薛大先生不是曹操,老瞎子也不是刘备,你若问他们,他们也绝对不会认为自己是个英雄,他们的心胸中没有天下,一个装着自己的妻子,一个装着自己的主人,心胸中剩下的地方已经不多,但都能为对方留下一席之地,放着对对方的“惺惺相惜”。 第十四章 魔鬼一剑 老瞎子与薛大先生面对而立,站着的位置很巧妙,谁的眼睛也都不会直面阳光,眼睛也绝不会因为身子方向的变化而受到阳光的影响。 这已是一场最为公平的生死之战。 薛大先生右脚在前,已经将内劲运至了无双神剑中,无双神剑好像见到老朋友一样欢快,开始颤动起来,散发着光芒。 他的人也一样,也好似散发着光,他的人周围也有着凌冽的风,衣角都吹动了起来,他的人也好像被这风年轻了十岁。 今日阳光正好,无风,他的身边又怎么会有风? 难道一个人的内劲达到一定程度时便能将势散发于体外?这已不是常人所能达到的境界。 老瞎子此时也将势放了出来,身体也不再缩着,恢复了他本来七尺的身高,他的周围没有风,他无法将自己的内劲散出体外,此时他已知道薛大先生无双神剑的名号绝非虚名,无双神剑,天下无双,其散发的气势天下间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 老瞎子已经像个钉子一样钉在了地上,谁也无法理解老瞎子的处境,就像少女的心思一般难以理解。 薛大先生散发的气势就好像暴雨将来的大风一样吹着老瞎子,老瞎子就如院中那朵寒风重雪摧残着的梅花,梅花依在,老瞎子也在。 薛大先生看了一眼手中的剑,眼中有着一种坚定,轻轻的将剑瓢了一下刺了出去,这把天下无双的无双神剑好似变了,光芒也不在,但仿佛好像有了生命。 剑是死的,无双神剑自然也是死的,但在薛大先生的手中这把剑已有了生命,薛大先生赋予了这把剑生命。 剑也在变化,其变化之大仿似二八的少女一般,眨眼间就已经有了八种变化,这一剑轻描淡写,如流动的河水一般自然,却带着如满天乌云般的杀势刺向了老瞎子的右侧。 “叮”的一声,火花飞溅,这样的一剑竟然被老瞎子生生挡住了,但老瞎子的手在抖,不光在抖,虎口也已经开裂,流出了血,他脚下的地砖也都全部粉碎。 薛大先生好像对于这一剑被老瞎子挡住并不意外,骤然收剑,又骤然接连刺出八剑,八剑之中每一剑好似施施然般刺出,却又都带着十五种变化,而每一种变化又好似五行一样自然流转,五行轮转三次,杀势也自然达到最强。 老瞎子已然知道无双神剑再进一步便能入道。 冬日的阳光温暖,但室外的温度决不高,此时老瞎子已经汗如雨下,从头到脚全身都在出汗,仿似在三伏天站在烈日之下一样,但若有可能,老瞎子宁可站在三伏天的烈日之下,也决不愿面对着看似轻飘却杀机十足的八剑。 老瞎子的手在抖,但铁杵握的很紧,只要有呼吸之间的松动,无双神剑便会刺入自己的肺腑。 老瞎子的眼睛连动八次,这八剑中的每一剑中最实的那一般变化都尽收眼底,但老瞎子的手的反应却无法跟上他的眼睛,虽已看出,却无法抵挡。 铁杵上已经有了八道裂痕,老瞎子右侧的胳膊也已有了八道伤口,最深的一道赫然已经看到了骨头。 这八剑刺出后,所有的变化都已穷尽,就像拍打着海滩的浪一样只能回头。 薛大先生的势变了,什么势都已经没有,围绕着他身边那凌冽的风也已经没有,他的剑也收了回来。 薛大先生闭上了眼,左脚向前一步,这一步很慢,慢的好似雨后蜗牛爬动一样。 无双神剑也刺了出去,无双神剑也很慢,无双神剑带着的漫天的杀气竟然散去,这一剑就好似刺穿了苍穹中的漫天乌云一般,给大地重新带来了阳光。 这阳光绝不是正午时的阳光,而是午后黄昏的残阳,残阳如血,血剑残阳,温暖舒服却暗藏杀机。 这一剑已经没有了任何变化,世间任何的变化放到这一剑之中都会变得多余,天下间绝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这一剑,这已经是入道的一剑。 静止了,仿似这时间所有的事物都已经静止,除了剑尖微微的颤动,所有的事物都已静止,无双神剑也因这一剑开始兴奋的低鸣,好似地狱中魔鬼的召唤。 曾有人说过薛大先生因有了无双神剑才成名,但现在是个瞎子都能看出,薛大先生即使拿一把木制也绝对没有人能逃脱这一剑,是薛大先生成就了无双神剑。 这一剑很慢,慢到老瞎子已经无处可躲,他已看出了这一剑的出处,也看到了这一剑的归处,这归处便是他的肺腑,但他好似一条蛇被拿住了七寸一样无法动弹。 道的归处便是自然,自然生万物,万物生生不息,但万物终究会回归自然,回归自然便是死。这一剑已然入道,但没有带来万物的生生不息,只带来了万物的归处。 老瞎子的脚已经定住了,无法动弹,但他的手还能动,铁杵已经在他的胸前,用尽自己所有的气力护住了他的肺腑,他的脸也因恐惧而变得狰狞,好似看到了来自地狱中的鬼怪。 薛大先生的脸色变了,也变得狰狞,变得就像三岁的孩子见到了鬼一样,他已然发现自己已经控住不住这一剑,无双神剑在他手中就好像魔鬼的武器,自己俨然已经变成了一只魔鬼,一只食人血肉的魔鬼,一只会带来灾祸的魔鬼。 薛大先生一生行侠仗义,杀人无数,但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最为痛恨的便是如魔鬼一般的恶徒。 其剑被世人称为无双神剑,其人也被少林的方丈明空禅师赞叹不已,称其为侠义无双。 薛大先生实在是想不到自己竟会变为魔鬼,他也绝不想自己变成魔鬼,他好像已经看到这一剑刺出之后随之而来的魑魅魍魉。 无双神剑,侠义无双,江湖中的人大多只记得无双神剑,却忘了侠义无双。 薛大先生的手动了,用尽他这具身体中所有的生机换来了这一剑的稍稍变动。 “锵”的一声,万物皆休。 剑已停下,老瞎子的铁杵已断,无双神剑已经在老瞎子肩胛之处透体而出。 老瞎子和薛大先生此时都已经像是个寻常的老人,二人好似都已老了二十岁,面色苍白呆滞,脑海中都在回想着刚才那可怕的一剑。 二人沉默了许久,老瞎子先动了,将无双神剑拔出,说道:“薛大先生为何不杀我,要在最后关头将剑偏上二寸?” 薛大先生并未答话,左手拿起无双神剑,砍下了自己的右手。 薛大先生的脸应为疼痛而变成了青色,说道:“刚才的一剑若是刺出,我必将变成魔鬼,此后伴随我的只会是邪恶和杀戮。我不敢自称一生侠义,但是死也不愿变成魔鬼。”说罢,扔下手中的无双神剑,转头离开了。 薛大先生的左手还流着血,血流了一路。 老瞎子的眼睛又翻了上去,重新变成浑浊,但他看到了这一路的血,仿佛也看到了一排排的杨柳,几个孩子在杨柳下乘着凉,用着稚嫩的声音背诵着“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的诗句。 老瞎子的脸不再狰狞,已有了笑意。 无双神剑,侠义更是当世无双。 第一十五章 斗气 无论什么街道好像都会有那么一两棵树,树的品种一般会是杨树和柳树,但是无论什么树在正月二十八这天都只会是棵枯树。 街道旁的树下也都会有那么一两块石头,在盛夏时石头上也绝对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坐在上面乘凉,但在正月二十八这一天绝不会有。 即使有人坐在枯树下的石头上也绝对会穿上一件厚厚的棉衣,因为今天是正月二十八。 此时就有个人坐在枯树下的石头上,他没有穿着棉衣,只是一件单衣,不光如此,他还要袒胸露乳,怕别人看不到他结实的肌肉。他的手指很粗,关节部分也比常人大了两圈,只要在江湖中见到这一双手,就知道这双手绝对练过二十年以上的爪功。 他的身边是一辆非常好的马车,好在很大很宽,好在外面的漆料,也好在拉车的马,识马之人一定认得出这是匹产自伊犁的好马。 他的身体一动不动,眼睛一直在向上看,都未见过眨一下,就像刚刚束发的少年看见隔壁家的大嫂在洗澡一样,不过他的眼中没有少年的单纯,有的只是气,生气的气。 他目光的归处就是一扇窗子,窗子就长在破酒馆的二楼。 破酒馆不是真的破酒馆,酒馆的名字就叫破酒馆。 许笑今天的心情很差,自己的朋友再跟一把天下无双的剑过不去,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无论是自己的朋友还是那把剑都绝不是坏人,甚至是本来就不多的好人,他不愿意这两个人任何一个倒下,再加上已经没有酒喝了,自然要出来找酒喝。 人好像就是这样,自己如果想要做什么事总会找个借口,一个酒鬼没酒喝了,自然要出来找酒喝,许笑觉得自己的这个借口简直好极了。 他的朋友在跟别人过不去,他也要过不去,他跟谁都要过不去。 酒馆的名字叫破酒馆,看来是不想让别人进去喝酒,就偏要进去,卖的酒名字叫破酒,就偏要喝,不让我坐在二楼,就偏要坐二楼,不让靠窗,就偏要靠窗,你看着我,我就偏要看你。 许笑和树下的那人已经互相看了半个时辰,谁也没有眨眼,就这样斗起了气。 最后树下的人实在受不了了,走上了楼,跑到许笑的跟前站着,两个人就又这样,互相看了半个时辰,仍旧是谁也没有眨眼。 两个人的肚子越来越大,许笑在对视的时候一直在喝酒,已经喝了一坛,肚子自然就大了,喝的时候还是一副享受的样子。 而许笑面前的人却是气的肚子鼓鼓的,自己跟别人斗气,跟自己斗气的人有吃有喝,自己却只能看着,是谁恐怕都会生气。 许笑面前的人再也忍不了了,也不再站着,坐到了许笑的对面,抢了许笑的酒大口喝了起来,好像这样才能让他解气,不过他的气还没有消,又抓了一大把的花生,也不剥皮,就放到了嘴里,嘎吱嘎吱的嚼了起,好像嚼的就是许笑一样。 许笑看着他那气鼓鼓的样子,笑了起来,说道:“你是谁?” “我叫林大山,你是许笑?”此时他嘴里的花生还没有咽下,说话也不清不楚。 许笑听见他的声音,笑意更浓,说道:“不错,我就是许笑,你要找我?” 林大山终于咽下去了最后一口花生,有喝了一口酒顺了顺,说道:“我要你去跟我见一个人。”说着,拿出了一条黑布放在桌子上,“眼睛蒙上,更我走。” 许笑说道:“你要我跟你走,我就偏偏不跟你走?” 林大山瞪大了眼睛,说道:“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小心我把你的胳膊腿卸了绑着你走。” 许笑又笑了,笑的更加大声,说道:“我是个酒鬼,罚酒也是酒,只要是酒,尝一尝也无妨。” 林大山不再说话,右手手背上的青筋也似毒蛇一般凸起,一只铁爪向着许笑的左肩辉了出去,速度很快,眨眼间已经到了许笑的右肩,这一抓赫然就是鹰爪门的小擒拿手,被这只爪抓住只会有一个声音,就是骨头撕裂的声音。 许笑没有躲,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是将拿着酒杯的手向前轻轻的推了一下。 无论是谁都是用嘴喝酒,从来没有人用过鼻子喝酒,许笑现在就想看看用鼻子喝酒会是什么样。 许笑的手向前推的时候很轻,但酒杯很快,在这只铁爪碰到许笑的肩膀之前,酒杯就已经碰到了林大山的鼻子。 仍旧有骨头碎裂的声音发出,不过不是许笑的肩膀,而是林大山的鼻子。 林大山的鼻梁骨被酒杯“碰”碎了,鼻子也塌了下来,血流不止,林大山也被这一酒杯碰的向后退了三大步,捂着鼻子痛的叫了起来。 许笑同样没有看过别人用鼻子吃过花生,于是又轻轻弹了一颗花生出去。 林大山的右手正捂着鼻子,花生碰到了林大山的手,又有了骨头碎裂的声音,一只练了至少二十年的铁爪恐怕以后拿杯酒都拿不了了。 林大山开始痛叫,左手捂住了自己的手,鼻子上的血就又流了下来。 许笑也不管他,又自顾自的喝起了酒。 林大山也算是条汉子,一会就缓了过来,左手捂着右手,眼睛瞪得大大的,说道:“你厉害,我走。” “慢着”,许笑说道:“你带我去的地方有酒吗?” 林大山听到许笑的话,感觉自己好像听错了,问道:“你说什么?” 许笑大声的说道:“我说你带我去的地方有酒吗?” 林大山道:“有酒。” 许笑问道:“什么酒?” 林大山回道:“周边五个州的最好的酒都有。” 许笑拿起桌子上的黑布,自己遮住了自己的眼睛,说道:“走吧。” 林大山感觉自己好像又听错了,说道:“你说什么?” 许笑又大声的说道:“我说我跟你走。” 林大山这次听清了,但是却有点没反应不过来,问道:“你不是不想跟我走吗?” 许笑笑了笑,说道:“你让我跟你走,我就偏不走,你不让我走了,我就偏要走,我就是要跟你斗气。” 第一十六章 书生 马车很舒适,里面备有狗皮的垫子,也很宽敞,放了一个小的方桌,最让许笑开心的就是,马车中竟然有两坛竹叶青,虽然年份不久,但其清醇甜美的口感让许笑喜不自胜。 林大山虽然看着粗狂,是个糙汉子,但是驾车的本领却是不错,马车走起来很是平稳,几乎没有颠簸。 林大山驾车带着许笑已经走了两个时辰,两坛竹叶青早已被许笑喝光,即使马车内还有酒,即使做着再舒适,两个时辰仅仅坐在小小的马车中,还蒙着眼,只怕是个年轻人都耐不住了。 许笑才二十多岁,自然也是年轻人,自然也耐不住了。 许笑道:“受气包,你光领着我瞎转,是不是逗我玩呢?” “谁是受气包?”林大山问道。 许笑哈哈笑了两声,说道:“谁受气了,谁就是受气包呗,再说了,这里就咱们两个人,你说受气包是谁。” 林大山气的咬牙切齿,无奈打不过,只能受着,说道:“半个时辰就到了。” 许笑不再做声,但心中已经知道,这个林大山在带着自己绕圈子玩,出城之后从从南城有绕道西城,又从西城开始绕,绕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开始走真正的路线,若真正算起从城里到现在的地方最多只有二百里地,具体的方向任谁没有办法判断,幸好许笑已经准备好了后手。 过了半个时辰,车终于停了。 林大山揭开马车的帘子,对着许笑说道:“哎,到了,下车。” 许笑道:“好。” 许笑对于这个林大山还是比较好奇的,鼻梁骨折了,手背也骨折了,除了刚开始痛的叫出了声,到现在就跟没事人一样,算是个好汉,并且以他的身手却只能做个车夫,看来请自己来的人绝对不是好相与的,很有可能就是血衣楼在延州的舵主,也只有血衣楼能够请得这样的人作马夫。 许笑没有揭下眼睛上的黑布,仍然是什么也看不见。 林大山领着许笑走了一会儿,应该是进了个房子,有门槛,有向下的台阶,最终停在了一个屋子里。 林大山向着一人说道:“公子,许笑到了。” 一道温柔的声音响了起来,说道:“好的,下去吧。” 林大山便低头走出了门。 “许公子,您可以揭开黑布了。” 许笑便揭开了黑布,映入眼帘的便是一间不算大的屋子,屋子不大,仅有一张床,一面桌子,桌子上摆着两个琉璃杯,旁边放着两把木椅,一扇小的书柜,书柜虽小,上面却摆满了书,所有的书显得都有些旧,想来是经常被翻看。 一名男子就坐在桌前,带着高而方正的巾帽,身穿宽博的白色儒衫,身子略显单薄,面目清秀白嫩,眼睛细长,正温柔的看着许笑,就像注视着自己的情人一样。 许笑年岁不大,但对于世间的人和事的感悟不下午古稀的老人,此时见到眼前之人那温柔的注视却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白面男子走到许笑面前,微微低头,行了一个标准的书生之礼,说道:“许公子,请坐。”说完,将桌前的木椅摆好。 从走路,行礼,再到摆放木椅,白面男子都显得十分谦逊有礼,俨然把许笑当成了自己的长辈一样。 许笑也不客气,一屁股就坐在了木椅上,把玩起了桌子上的琉璃杯,说道:“杯子是波斯出产的?” 白面男子做到许笑的对面,说道:“许公子好眼力,这杯子就是波斯产的琉璃杯。” 许笑做出一副痛心的样子,虽然嘴上还是带着微笑,说道:“可惜没有波斯产的葡萄美酒,可惜啊。” 白面男子说道:“我虽然得到了琉璃杯,但葡萄美酒实在珍贵,我托人找便了周围五州,也没有找到,不能以葡萄美酒招待许公子,在下实在惶恐。”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就像是对着心爱的女人说着情话一样。 说罢,白面男子拍了拍手,一个人推开门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坛酒,将酒放到了桌子上。 从这个人进门到离去,许笑一直在盯着她看,鼻子也动了动。 能让男人盯着看的自然是女人,自然也是漂亮的女人,不光漂亮,还有一种专门属于成熟女人的风姿绰约。 女人的衣服不算好,就是寻常人家女子的衣服,但穿在她身上显得那么的舒服。 可能成熟的女人就是这样,永远能挑选出适合自己的衣服,也永远都会挑选适合自己的妆容,而适合这名女子的妆容就是不施妆容。 女人的脸是白生生的清水鸭蛋脸,不着任何脂粉,一抹浅浅的笑,微微弯曲的眼睛,好似鱼儿之于猫儿一样,紧紧的勾住任何男人的眼睛。 许笑是男人,他的眼睛自然也被紧紧勾住,但他的眼睛也并非只是看了女人的脸和身体,他看的是女子的手,女子的手很漂亮,光滑白嫩,但白嫩中透着一种淡红,使得这双手更加娇嫩,但手中透露着淡红。 女子翩翩而来,翩翩而去,留下了酒,也留下了无论多么美丽的少女也绝不会有的风情,那种只属于成熟女人的风情。 白面男子见到许笑的样子,面上仍然带着谦卑有礼的表情,将酒杯倒满,说道:“许公子,我这虽然没有葡萄美酒,但三十年的女儿红却有一些。”说着,伸出白嫩光滑的手,微微一礼,说道:“许公子,请。” 许笑从见到这白面男子就已经开始打量起来,却未瞧出这白面男子有任何特别之处,至少绝不会有高超的武功,直到看见这白面男子的手,许笑才知道这男子的过人之处。 走江湖的人,无论多么尊贵的人,只要练武,手绝对是粗糙的,除了两种人,一种便是医术精湛的大夫,高明的大夫必然会是针灸,使用针灸必然要照顾好自己的手,让自己的手的每一部分都能感受到银针,另一种便是善使暗器的人,道理如银针之于大夫,他们也要保持自己的手的每一部分都能感受到暗器。 许笑清浅的喝了口酒,说道:“你是谁?” 白面男子面露微笑,说道:“在下王慕山。” “你是书生?” “是。” “血衣楼的书生?” “不错,血衣楼的书生。” 第一十七章 招揽 许笑实在没有想到这王慕山竟然直接就承认了自己是血衣楼的书生,多少有些诧异,不知道这王慕山打的什么算盘。 许笑拿起琉璃杯,又喝了一大口酒,细细品尝起了这三十年女儿红的滋味。 琉璃杯中的女儿红确实香醇,与竹叶青清纯甜美的口感不同,这女儿红的味道十分丰满,其中的滋味包括甜、酸、苦、辛、鲜、涩六种味道,细细品尝之后又有澄、香、醇、柔、绵、爽的口感,喝许笑喜不自胜。 不过在酒入喉之后,有一种异感,就像是一个极小的沙子蹭到了喉咙一样。 许笑已经察觉到这酒有些问题,不过无论有什么样的问题,这酒毕竟是三十年的女儿红,这么好的酒绝对不能不喝。 许笑又喝了一大口酒,说道:“好酒,不愧是三十年的女儿红,少一年都绝没有这种口感。” 王慕山自始至终都在看着许笑,说道:“许公子喜欢这酒就好”。 王慕山说话时声音依旧温柔,眼中都是真诚,看的许笑十分不自在。 许笑说道:“喜欢,这样的酒自然喜欢,不过这酒喝的却不痛快。” 王慕山道:“哦,许公子为何不痛快?” “在老虎窝里待着,旁边站着一只老虎,就算有美人相陪,任谁也痛快不了吧。”许笑说道。 王慕山道:“呵呵,许公子说笑了,我怎会是老虎。” 许笑放下手中的杯子,注视着王慕山,说道:“你自然不是老虎,老虎吃人的时候还会叫两声告诉你我要吃你,你吃人的时候怕是招呼都不会打一声。” 听到许笑的话,王慕山的神情依然没有变,仍然带着真诚,声音也依旧温柔,说道:“在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杀人非我所好,我也只是听人命令而已。” “杜十三和王富贵是不是你的手下?” “他们不是我的手下,血衣楼的十三杀手只听总舵的命令,杀老瞎子和天香也是总舵的命令,我只是从旁协助而已,其实老瞎子前辈的武功和为人我也是佩服的很,若不是总舵的命令,我是绝不会对老瞎子前辈动手的。”王慕山说道。 “那狄破虏和薛大先生呢?” “老瞎子前辈武功实在是深不可测,我也只好请这两位前辈前来助拳。” 许笑冷笑一声,说道:“无论怎样,那狄破虏都差点要了我的命,要我命的人,我自然要视其为虎豹。” 王慕山说道:“实在抱歉,对于许公子我也带着十足的歉意,所以今日特请许公子前来喝酒,以聊表歉意。” 许笑笑道:“酒是好酒,这宴怕不是好宴吧。” “许公子既然如此痛快,那在下也只好实话实说,今日请许公子前来确是有事相求。”王慕山道。 “何事?” “我血衣楼在汾州与狄府有些恩怨,所以想请许公子助我血衣楼一臂之力。”说着,王慕山从怀中掏出了一打银票,放在桌子上,“若是许公子肯帮忙,这五万两银票就是许公子的。” 许笑说道:“钱是好东西。” 王慕山道:“钱自然是好东西,五万两银票更是好东西,已经足够很多人为之拼命。” 许笑道:“不错,在这世间,钱有时比人命还要之前,五万两银子已经能买很多人的命,但五万两银子还不够我为之拼命。” “哦,不知道多少钱能请到许公子呢?” 许笑喝了杯酒,说道:“看我心情,开心的时候一枚铜钱我就可以为之拼命,不开心的时候十万两银子也不能让我动动手指。” “那许公子现在开心吗?” 许笑道:“不开心,很不开心。” 王慕山道:“为何?是这酒不好喝,还是王某招待不周?” “不知道为何,我看见你就觉得你很讨厌,你的眼睛,你的声音非常让我讨厌。”许笑说的时候带着自然的微笑,这句话也是自然的脱口而出。 “若是许公子讨厌我,可以打我两拳,若是还不解气,可以砍下我的耳朵,挖了我的眼睛,甚至砍下我的头,只要许公子愿意帮助血衣楼对付汾州狄府。” 任谁要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至少绝不会没有任何迟疑的就说出口,也绝不会如此自然,王慕山就这样随口说了出来,但绝没人会质疑他所说的话。 此时已经黄昏,窗子开着,无风,残阳的余晖穿过窗户找到了琉璃杯上,琉璃杯本就是半透明的,酒杯中有水,映着余晖的女儿红就好像那三月的西子湖一样美丽。 西子湖的美丽无人不知,更有骚客称其美丽为世间之最,但不为人知的最为美丽的风景却不是那醉人的西子湖,而是那一条条渺小且伟大的生命。 斤斤计较的妇人,容颜已不像少女时明丽,但她眼角的每一条细纹都是来自于对小家的尽心尽力;寻常的农夫,他们劳作时的汗水顺着黝黑的脸颊流下,湿润了一片土地,为这世间的人带来了赖以生存口粮。 他们的美丽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他们的质朴,他们自认为平常的生活构成了这个不平等的俗世,他们的渺小且伟大的生命便是这不平等的俗世中最为美丽的风景。 这风景不为人所知,也少有人能注意到,但真正的美丽总有人会欣赏。 时间从不会等待,千百年的历史如白驹过隙,西子湖可能会干涸,美丽不在,但这渺小且伟大的风景却永远不会消失。 许笑注视着手中的酒杯,心中却升起无限的感慨,他知道生命的不易,他尊重每个人的生命,也知道生命的宝贵。 王慕山这种人连自己的生命都能拿来交易,对于他人的生命想来更是毫不在意,这样的人就是许笑最为讨厌的人。 与王慕山同处一室,即使是三十年的女儿红,喝着也觉得毫无滋味。 徐笑道:“你的头我不稀罕,拿着也是累赘,我不想要。” 王慕山道:“我的头确实不招人稀罕,但老瞎子的头呢,只要许公子愿意帮血衣楼对付汾州狄府,我保证老瞎子绝对会活到死,不敢说无灾无病,至少血衣楼不会再对其出手,若有麻烦,血衣楼也会帮他解决,当然老瞎子也不能再与血衣楼为敌。” 许笑笑道:“活到死是种福气。” 王慕山道:“不错,在江湖中能活到死的人,上辈子绝对是个大善人。” 许笑道:“人的命就像落叶,大多只能随着风才能找到归处,但老瞎子的命绝不是轻飘的落叶,你我也绝不是风,就算是狂风,也决吹不动他的生命,他的归处只有他能决定,不是你我就能决定的。” 王慕山道:“这就是许公子的选择?难道许公子不考虑一下朋友的性命吗?” 许笑道:“这不是我的选择,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尊重朋友的选择。” 王慕山道:“既然如此,在下也不好强求。” 许笑初出茅庐只是两年,在江湖中也是毫无名气,不知为何这王慕山要招揽自己,于是问道:“你为何要招揽于我,我在江湖中只是个无名小卒而已。” 王慕山道:“人的名,树的影,名声固然重要,但也决不能真正代表一个人。少林中挑水浇菜的小僧,武当中的扫地道人,若入江湖,必然声名鹊起。而许公子也是如此,已入江湖,虽无名声,但以许公子的武功、见识,想要闯出个名声,必是不难。” 许笑不做声。 王慕山继续说道:“现在已是黄昏,不如许公子今晚就住下,许公子不如今晚在考虑一番,明日再给我答复,晚上王某也给许公子备上了一份礼物。” 许笑知道自己想走,即使王慕山有千般手段也决无办法,但心中还是想要看看王慕山究竟有何阴谋,说道:“好。” 第一十八章 李夫人 正月二十八日夜,无风无雪,本该寒冷的冬夜好似也温柔了起来。 深院月斜人静。 院子不大,却也不算小,无论如何算不上深院,深的不是院,而是人心。 此时已经是寅时,寅时的夜绝对是静的,院子静,小屋静,人自然也静。 正月二十八的月是峨眉月,只是弯弯一芽,但不知为何,今晚的天空很低,星低月也低。 这日的星本该灿烂,月本该暗淡,但今夜的月挂在低空中好似有些斜,其月光也好似较前两日更加明亮,盖过了灿烂的星辰。 月光淌在深院中,小屋的窗子没有关,月光淌进了小屋中,窗子对着小屋的床,许笑就在床上睡着。 斜月的月光穿过窗户躺在了许笑的脸上。 人在睡着的时候呼吸都会变重变长,呼吸长了之后肚子就会上下起伏,许笑的肚子也在上下起伏。 人在睡着的时候眼睛也都会闭上,最多只会偶尔动一动,许笑的眼睛闭着,一点都没动。 无论什么人见到此时的许笑都绝对会认为他已经睡着了,但此时的许笑绝对没有睡着,因为一个人推开了门,走到了床前,挡住了从窗户照来的月光。 这个人正是黄昏时送女儿红的女人。 此时的她身上不着寸缕,映着月光,身上的每个汗毛好似都能看清,皮肤也如新生儿一般娇嫩。 耳上带着镶嵌翠玉的银环,头发梳成宝髻,也插着镶嵌翠玉的簪子,双脚的脚踝上也戴着银环,脚踝处有一道刺青,是一座青色的山。这双脚很好看,白皙温润,男人见到绝对移不开眼睛。 但这女人身上的每一部分好像都是白皙温润的,不光是白皙温润,也是结实挺拔的,让男人移不开眼睛的绝对不仅仅是她的脚,她的任何一个部位都能紧紧的勾住男人的眼睛。 她翩翩地从屋门走到床前时,走的不快,好似这里有无数男人看到一般,时刻注意着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有的风情。 走的虽然不快,但脚踝出的银环在碰撞,发出了声响,好似想念恋人的风铃声。 许笑自然听到了声音,但他并没有睁眼,依旧保持着好像睡着的状态。 “许公子,冬夜冷,妾身也冷的紧,不知道能否在公子这里取取暖?”女子的声音很悦耳,就像温柔的妻子对着自己深爱的丈夫说话一样悦耳,好似微风吹动的风铃一样动听,瞎子都能感受到女子动人的脸庞和深情的眼神。 “可是薛夫人?”许笑说道。 许笑仍然保持着睡着的姿态,若不是他的嘴动了谁也看不出他已醒了。 女子似有些惊讶,但神情未变,说道:“许公子怎知是妾身。” 许笑没有回答李夫人的问题,而是说道:“今日喝的酒有些多,头有些痛,不知道李夫人是否愿意帮我按摩一番。” 李夫人说道:“妾身自然是愿意的。” 李夫人坐上了床,将许笑的头放到自己的腿上,开始用玉脂一般的手按摩许笑的头,温柔且轻,手法也十分的好。 许笑似乎很享受,不禁舒服的从鼻子中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任谁被这样柔软的手按摩着都会觉得舒服,但若是李夫人的手就要另说了,这双手不知道毒死了多少武功高强的侠客,不仅不能被其按摩,甚至看到听到李夫人这三个字都会躲得远远的。 但许笑就这样被江湖中人为之色变的手按摩着,这就好似把自己的脖子放在了刽子手的大刀下。 “你的手很软,也很好看。”许笑说道,依旧闭着眼在享受着舒服的按摩。 李夫人道:“多谢公子夸奖。” 徐笑道:“这样好看的手本应该好好珍爱,无论用来做什么事都会让人觉得可惜,用来杀人更是可惜。” 李夫人道:“妾身就是一名柔弱的女子,江湖中虎狼之人也多,妾身杀人也是无奈之举啊。若是李公子愿意要了妾身,妾身有了依靠,自然不会再去杀人。”李夫人的声音突然变了,依旧悦耳动听,但变得惹人心疼,好似受尽了诸多委屈,在向自己的丈夫低诉一般。 许笑道:“江湖中虎狼之人虽多,但并非犯得都是该死的罪过,何必非要取人性命。” “可那些男人见到妾身就好像要生吞了妾身一般,妾身一着急难免下手重了些,妾身绝不是那蛇蝎心肠的女人。”李夫人道。 许笑道:“那赵王爷呢,他也要生吞了你吗?” 李夫人并未直接回答许笑的话,而是说道:“今夜月色正好,许公子何不与妾身做一些好事呢?” 许笑道:“好事是什么事呢,不知道做起来是什么滋味,有没有三十年的女儿红的滋味儿好。” 李夫人依旧用素手轻柔的按摩着许笑的头,说道:“公子做了不就知道是什么滋味了?” 许笑道:“我若不做是不是这双美丽的手就要放出一些毒或者蛊虫呢?” 李夫人道:“公子真是英明,连妾身要做的事都一清二楚。” 许笑道:“今天的女儿红中是不是就放了食人血肉的蛊虫呢?” 李夫人道:“逃不过公子的法眼,所以公子还是要了妾身为好,要了妾身,公子就知道妾身的好了。” 许笑依旧没有睁开眼,即使体内有了食人血肉的蛊虫也依然没有睁开眼,依旧享受着,说道:“这天下有几个第一,小红衣剑法第一,薛大先生侠义第一,孙道人医术第一,解毒就属青苗的格金谷谷阿婆最为厉害,人称解毒第一,你知道这个谷阿婆吗?” 李夫人没有答话。 月光仅仅能照在床头,李夫人的手仍旧按着许笑的头,月光并未流淌并未及于李夫人的脸,在夜中分辨不出李夫人脸上的表情,但隐约之间李夫人的脸好似变了一下。 许笑继续说道:“谷阿婆的解毒方式就是将蛊虫放入人体之中,用蛊虫吸食中毒之人体内的毒素,从而达到解毒的目的。谷阿婆的操蛊之法天下无双,也只有谷阿婆才能将蛊虫操控的如此细腻。 这谷阿婆不光已经救了成千上万的人,不光是苗人,只要是个人她就会救,她从不会管所救之人是好是坏,在她看来,所有的人都是自然的孩子,无论这个人犯了多大的罪孽,都应由自然来决定他的生死。苗人相信万物有灵,也崇拜自然,谷阿婆爱护自然中的每一个生灵,甚至一只小小的蚂蚁死了,她都会为之落泪。我看这谷阿婆不光是解毒天下第一,善良也是天下第一。“ 许笑睁开了眼,直勾勾的盯着李夫人,问道:”不知道李夫人是否认同在下的话?” 第一十九章 落花针 翌日,太阳初升。 睡得时间不长,但已足够解去昨日的乏累。 许笑来到了小院的书房,坐在圆桌旁,又喝起了昨日没有喝完的女儿红。 王慕山也在桌旁,面容依旧温柔,但显得十分疲累,眼中布满血丝和疑问。 许笑看着王慕山的眼睛,笑道:“王公子昨日睡得不好,怎的如此憔悴?” 王慕山叹了口气,说道:“在下昨日整晚无眠。” 许笑道:“为何无眠?” 王慕山给许笑倒了杯酒,说道:“许公子明明知道,为何还要来问我。” 许笑一口喝掉杯中的女儿红,砸了咂嘴,说道:“这女儿红开封了之后就是得立刻喝掉,今日的酒就不如昨日的酒香,就先有些人一样,昨日能杀,为何要等到今日。” 王慕山把右手放到腰间,说道:“许公子说的有些人可是我?” 许笑道:“不错。” 王慕山道:“许公子不像是嗜杀之人,为何要杀我?” 许笑的手指发力,手中的酒杯“彭”的一声粉碎,许笑从桌上拿起了一块酒杯的碎片,说道:“你要杀我,我自然要杀你。” 王慕山的左眉一挑,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说道:“我如此欣赏许公子,怎会想要杀许公子呢,许公子莫要逗趣儿?” 许笑哈哈笑了两声,道:“王公子今早见到我还活着,不觉得有些奇怪吗?” 王慕山道:“怎会奇怪,王公子您是不是对在下有些误会?” 许笑道:“那食人血肉的蛊虫竟然没有杀了我,难道王公子不好奇吗?” 王慕山道:“王公子这句话又是何意?” 许笑道:“李夫人突然离去,王公子不好奇吗?” 王慕山道:“李夫人为何离去,在下也是十分不解,许公子知道原因?” 许笑笑道:“李夫人昨晚要杀我。” 王慕山突然做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说道:“怎会如此,我昨晚明明是让李夫人好好服侍许公子,她怎的要杀许公子,怪不得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若下次被我见到,我一定好好惩罚她。” 许笑道:“恐怕你不会再见到她了。” 王慕山道:“为何?” 许笑道:“她已被我断了心脉.” 王慕山道:“许公子做的好,这是她咎由自取。” 许笑实在没有见过如此厚脸皮的人,只得摇了摇头,道:“我不愿杀人,我最尊重的就是生命,但今日我已不得不杀你。” 王慕山突然收起了他多变的表情,声音也变得冰冷,说道:“许公子确定杀得了我?” 说完王慕山右手从腰间拿出了一个盒子,黑铁做的盒子,盒子前面有个小孔,孔中似有寒光。 “这个暗器是唐门的落花针,听说只要按动机关,从这个暗器中就会射出十道细针,每一针上都带着剧毒,其实这也不算是暗器,因为就算当面射针,也绝不会有人能躲得过,至少现在还没有人能在这落花针下活命?。” 许笑笑道:“我倒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