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电脑》 第一章午夜惊魂 八月是个梅雨季节,天空总时不时地下点小雨,偶尔隔个两三天,就会遇上打雷。 cd市郊区,一间单身公寓中,一个年轻的男人疲惫地躺在床上。 回想起自己与女友李月在大学四年的点点滴滴,至今还清晰地记得两人互相扶持的日子。 当初,李月生病在床,叶凌云没日没夜的照顾她。逃课,在医院陪她讲故事,夜不归宿,只是不想她在没有生气的病房孤独受怕。 但是三流毕业的叶凌云始终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不是待遇差了他看不上,就是自己够不着好工作的条件。 本来再过几天就是李月的生日,叶凌云为了给她买个好礼物,私下去工地上打工。时常因为体力劳动过多,导致肌肉酸痛,但是一想到她的笑容,忍忍也就过去了。 哪想到一个月前,李月家里打来电话,说是家中母亲生病了让她回家看看。 叶凌云本想着一起去,好见见未来的丈母娘,可是不知为何,李月拒绝了他的好意。 叶凌云只能自己留在两人的小窝,等着李月母亲病好之后,再团聚。 拿起手机,叶凌云看着她发来的图片,眼眶湿润。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一个月里,她没有再和叶凌云通过电话,连qq都把他给屏蔽掉,叶凌云只能安慰自己,说是李月qq号被盗了,手机被偷了。 可是今天,消失不见一个月的李月再次联系了叶凌云。 没有多余的话语,发来的只是一则彩信。 “我结婚了,很幸福!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真正的另一半,勿念。” 发来的是她结婚时的婚礼照,穿上婚纱的她真的很美丽,是叶凌云这些年见到过她最美丽的时刻。 可是这一切都和他没关系了。 李月不在属于叶凌云,两人从此以后只是熟悉的陌生人,她再也不会回到这间狭小的出租屋。 窗外乌云密布,就和叶凌云的心情一样。 轰隆! 一条巨大的雷龙,自天上而来,直奔叶凌云所在的出租屋,直接劈在那台跟随了叶凌云四年之久的笔记本电脑上。 叶凌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从床上蹦起来,赶紧将手机电池扣下来,放在口袋里。 慌慌张张地跑到电脑桌旁,叶凌云小心翼翼地把电脑线拔掉,打算对自己的老伙计体检一番,如果能够及时地抢救一下就好了。 在叶凌云弯下身子拔电线的同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在正常情况下本来该是一副破破烂烂的电脑,此时透露出奇异的金属光泽,显示屏也亮起来。 电脑视频上出现了一个动漫中的表情,眯着眼,张开一张大嘴,朝着它的主人叶凌云扑去。 从墙上的影子上可以看到,一个邪恶的巨脸,一口将一个瘦弱的人影吞下,打了个饱嗝。 嗝! 成精了的笔记本电脑,回到电脑桌上,在空中发出一阵奇异的波动,接着一个传送门出现了。 电脑精一跃,跳入传送门,消失不见了。 电脑精在时空隧道里快速飞行,朝着一个世界前进,最后降落到一个古香古色的大院子外。 电脑精将叶凌云吐了出来,扔到地上,之后化作一道流光,钻进了叶凌云的身体,变成一个我的电脑的图标。 没过几分钟,这家豪宅的下人便开始工作了。打扫卫生的打扫卫生,该准备早餐的开始生火烧水,切菜,院子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一个负责买菜的下人,接过管事的给出的大钱,提起篮子从小门离开了院子,准备快点赶到菜市场,给主人把最好的蔬菜鱼肉买回来。 急忙着赶往菜市场的侍女感觉自己好像踩到了什么,停下来一看,居然是个活人。 “天哪!我该不会把人家给踩死了吧?” 小侍女仔细一瞧,发现是个衣着奇怪的男人,看他身上的布料,不是自己身上这种粗糙的货色。虽然不认识,但是一摸,便可以感到布料的细腻,绝对是上等货。 将叶凌云翻过身来,小侍女一探他的鼻息,还好,还有气。 叶凌云生活在物资充沛的21世纪,一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读书人的气度,让小侍女以为自己踩到的是一个世家子弟。 害怕将叶凌云扔在这里,会给主人家带来麻烦,顾不得那么多,小侍女丢下菜篮子,将他扶起来,打算带回院子里。 扶着叶凌云,小侍女走到小门前,开始敲门! 咚咚咚! “开门,快开门!” “谁啊?”开门的下人一看,这不是刚刚去买菜的那个吗,仔细一瞧,菜篮子都没了,还买什么菜。 定睛一看,这小侍女还扶着一个人,看他的穿着就不是普通人。 开门的下人急忙忙的让开,帮她把叶凌云带进院子里。 “哎呦喂!我的好姐姐,你这是干了什么,把这位公子怎么了?” 小侍女将叶凌云放在自己的床上,眼中泪水不停地流,哭声说到,“我,我哪知道自己会猜到人啊!人家只是想要快点买菜回来,不小心跑快了一点吗!” 最后还是开门的下人安慰了小侍女,给她出了个主意,先让她照顾着叶凌云,自己去告诉管事的,让他有点准备。 小侍女就这么忐忑不安地照顾着叶凌云,希望他醒来之后别怪罪自己,不然她可就惨了。 “” 第二章谋董贼孟德献刀,计败露星夜出逃 月黑风高夜,一辆马车来到汉司马王允的府邸之外,一个身披黑袍的雄壮身影,在几个下人的带领下进入了内院。 自九月朔,汉洛阳城,嘉德殿内,董贼执剑上朝,废少帝,立陈留王刘协为献帝,杀虐朝臣无数。 袁绍愤恨离职,奔往渤海,董贼问周毖伍琼该如何处置袁绍。 周毖曰:“袁绍忿忿而去,若购之急,势必为变。且袁氏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于天下,倘收豪杰以聚徒众,英雄因之而起,sd非公有也。不如赦之,拜 为一郡守,则绍喜于免罪,必无患矣。” 伍琼说:“袁绍好谋无断,不足为虑;还不如加之一郡守,收取人心。” 董贼听了二人的建议,不日差人拜袁绍为渤海太守。 这些天,整个洛阳城中风声鹤唳,几乎没有人敢在大街上行走。 大厅内,汉司马王允接见了黑夜前来的客人。 “孟德贤侄此次前来拜访,到底所为何事?” 曹操把被披风遮住的脸露出来,对着王允行了一礼,“操此次是为了我大汉大好河山而来!” 王允一惊,有些发抖地问,“贤侄此话何解?” “董贼祸乱朝纲,危害天下,操愿以身行荆轲之事,欲让董贼血溅七步,还我大汉朗朗乾坤!” “贤侄有何要求尽管提来,叔父必定竭力支持。” “欲借叔父七星刀一用,届时操以献刀为名,借机刺董,不成功,便成仁!” 王允差人取来宝刀,曹操拔出来一看,果然是好刀,寒光凛冽,在灯光下闪烁着光芒。 曹操告别王允,拿着董贼赐予的手令连夜进宫。 董贼夜宿龙床,居住在东宫。 曹操支开侍卫,说有要事与董贼商量,侍卫见其行为可疑,便前去告诉董贼的大女婿李儒。 李儒一想此事疑点重重,便赶忙赶往东宫。 曹操走近董贼拔出七星宝刀,暗道今日之后他曹操便要成为大汉的功臣,为万民传颂。 正欲一刀刺下,董贼突然翻身,将要睁开眼睛。 曹操停止动作,跪下来双手捧刀,成献宝之资。 “孟德为何在此?”董贼一见曹操居然在自己房中,手里还有一把锋利的宝刀,顿时间有愤怒又害怕。 不过转念一想,见曹操跪在地上,像是在献宝一般,便打消了要叫侍卫将他斩杀的想法。 曹操诚恳地说,“操此次前来只为了向丞相献上刚刚获得的七星宝刀,见大人熟睡,不敢打扰,只好在此等候。” 董贼欢喜,原谅了他的无礼,接过宝剑,开始欣赏,曹操借此机会退出皇宫,半路上遇见了赶来的李儒。 见曹操行色匆匆,李儒加快了步伐,不一会儿就到了东宫,见到正在欣赏宝刀的董贼。 “贤婿,快来看看孟德献与我的七星宝刀!” 董贼见了李儒十分开心,要他一起欣赏宝刀。 李儒见董贼手中宝刀之锋利,联想到曹操离去时的匆忙,有了一个不好的想法。 “丞相,我看此次孟德前来并非是为了献刀,而是伺机行荆轲刺秦王之事。” “什么,他胆敢如此,匹夫负我!” “丞相还是赶紧差人去查看,如果曹操不在家中,便一定是背叛了丞相。” 董贼派人前去将城门封锁,不许任何人进出。 不过曹操早已经出了洛阳,直奔老家许昌。 董贼事后知晓,大发雷霆,将曹操府上一干人等全部杀掉,并且派人通缉曹操。 现在,曹操经过了艰难险阻终于回到了许昌,在族兄的帮助下返回许昌府中。 那么现在叶凌云又在做什么呢? 叶凌云被小侍女捡回自己房中,悉心照料,不久后便苏醒过来。 看到自己所在的地方不在是自己狭小的出租屋,反而是一个古色古香的小厢房。 一个侍女打扮的女人在照顾着自己,叶凌云大学期间看了那么多小说,也不是白看的,一看这种情况,他知道自己穿越了。 只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想小说书籍中的主角那样携带着金手指。 小侍女见他醒了,开始向他道歉,请求宽恕他踩了他的事情。为了避免叶凌云对主人家有不好的印象,管事的告诉她,自己已经被夫人送与叶凌云了。 在这个人如草芥的时代,这种事实在是不足为奇。 叶凌云苦笑,没想到自己没被雷电劈死,反而被自己的电脑吃掉,带到了三国时代。 意外的被人捡回家,还送了一个娇俏可人的侍女,难道是时来运转了吗! 这些天,叶凌云也弄明白了许多事,自己现在是在许昌,也就是曹操的老家,日后天子入主便会改为许都,成为曹操集团的政治中心。 现在,灵帝已死,董贼进京,开始了他的历史使命,将这片属于大汉的天下分崩离析,为三国时代的到来做铺垫。 就是不知道刘协是否已经成为献帝,曹操有没有开始刺董。 叶凌云无聊地住在了曹府,吃喝用度都有人给,没事干了就让自己的侍女小兰带她去逛街。 在第一次买下一根老人参时,叶凌云突然间有了感觉,他的金手指终于出现了。 第三章电脑开机 在夜凌云拿到那根百年老山参时,一条讯息出现在他的眼前。 如同科幻电影里的虚拟电子屏幕一般,透明却可以显示出讯息。实际上这是直接将讯息在他脑海中出现,夜凌云的大脑将讯息一他能过接受的方式表现。 【百年老山参,实际年岁321年,品质中级,估价2个能量值,税后收入1个能量值,是否交易?】 夜凌云愣了,这就是自己的金手指啊。终于出现了,这是要我在三国一同天下的节奏吗? 事实上,夜凌云想多了,这是都市文,不是历史同人。这不电脑又给出一条讯息。 【尊敬的宿主,现在距离您离开三国世界还有一年时间,请尽快完成新手任务,赚取或收取一千点能量值,否则您将会被禁锢在此方世界,无敌电脑也会死机,请认真对待。】 哟或!这么说自己还可以回到地球,甚至再次穿越。习惯了21世纪的生活,再来这古代居住几天实在是无聊极了。 既然可以回到现代,当然得回去,而且要带些特产回去。这个时期百年千年的山参灵植数不甚数,无数古董蒙尘,只要带回去那么一两件,直接就能让人成为百万富翁。 想想都让人激动啊~! 不过,这一千多能量值有些不好赚啊,即使是收野山参也得要一千多只才行,现在夜凌云是暂住曹家,只有那么点钱,要收取一千多老山参可不现实。看来得想办法提升一下自己的地位,想办法赚钱啊。 让小兰给了老农民五十铜钱,夜凌云将老山参收入囊中,老农民觉得给多了,非得把剩下的几个物件送给他,实在让黑心的人过意不去。 老农觉得自己受了夜凌云恩惠,毕竟这些山货实在值不了几个钱,而五十个铜钱可以买到一升糙米,足够一家人吃半个月的。 夜凌云心里不是滋味,虽然自己可以狠心做一个黑心商人,借着无人认识这些东西的真正价值,以极低的代价将他们收入怀中,但是这个古代老人的淳朴伤害到自己了。 想了想,夜凌云还是决定补偿他一下。对老农说到,“老人家,这种山货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你还有的话可以在七天之后在这里等我,价格依旧,有多少我收多少。” 老农心想,这是个大善人啊。生怕自己直接给我钱财伤了我老人家的面子,便用这种方式救济我,虽然家中确实需要这些钱活命,可是也不能这么坑人。 老农躬身行大礼,面色陈恳的说,“大恩人,虽然这些山货是您现需要的,但是确实直不了多少钱,如果您真想大笔收购,老头子我可以发动全村人为你进山去找,只是这价格还是降低一点,就一支这种山货收您三十个铜钱吧。” 见老头子一脸你不答应我就不接受的样子,夜凌云心里直抽抽。我这是坑人么,这么感觉被当成好人了。罢了随它去吧,反正这波不亏。 最终夜凌云妥协了,答应以每支百年老山参三十个铜钱的价格收购,约定在七日后同一个地点交货。 回到自己的院子,夜凌云一脸高兴的样子,感觉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可是侍女小兰有些难为了,支支吾吾的似乎想说什么,可是看主子在兴头上不好泼他冷水。 夜凌云高兴完了,也发现自己侍女的不安,有些疑惑,叫她过来询问。 “小兰,你这是有什么难处吗?说来给我听听,今天我高兴,有什么事直说。” 小兰一脸古怪的说,“大人,这些天除了曹府给过五百钱的食宿钱,咱们家就再也没有收入了,不仅我们两个要维持生活,还要为你买这买那的,钱都快花光了。现在,您又要收购山货,而且量还那么多.......” 小兰没有说下去,夜凌云老脸都红了,在地球上自己就受够了没钱的烦恼,现在又要带着一个侍女过生活,居然又没钱了。 钱还真特么是个好东西,为了自己的大计,看来得想个方法了。 夜凌云拍拍自己的胸膛,保证到,“小兰你放心,钱的问题我会解决掉的,绝对不会让你和我过着苦日子。” 小兰嘻嘻一笑,自家大人真有趣,居然会对自己做出承诺,真是好人。 小兰去厨房做饭,夜凌云回到房中思考着赚钱的方法。 酿酒,有前途,可是现在粮食缺少,哪有那么多粮食给他酿酒,而且前期投入很多,现在的夜凌云实在拿不出。 做生意,不行。在这个文人地位高超的时代,商人就是贱业,这样会损害自己的名声,而且还没法快速来钱。自己现在都快揭不了锅了,哪有时间去行商。 夜凌云仔细一想,现在自己的优势在于对历史的熟知,有无敌电脑这个金手指可以开挂。可以把一些先进的技术拿出来,和三国的人合作,也可以成为老曹的谋士,领一些工资。 这个主意不错。 小兰给夜凌云做饭时,用的都是粗盐,让他吃得很不爽。 而粗盐的细加工技术实在是粗糙的不得了,即使是在中学的课本里都可以找到。不外乎就是加水溶解,煮过之后用滤纸过滤,冷却后盐晒干,然后再重复过滤。 虽然这个时期没有滤纸,但是可以用丝绸加粗布代替滤纸,现在的盐产地主要在青徐二州,而曹家在徐州有许多产业,正好有许多便利。 洁白如雪的细盐不仅口感好,还不会伤身体,都被人当做奢侈品来用,价格高昂。如此一块大蛋糕自己不吃下去,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夜凌云看了看曹府的方向,心想自己是该去见见这个奸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