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超市:开局辣条辣哭李世民》 第1章 大唐超市营业,开局辣哭李世民 贞观七年,秋高气爽。 李世民的心情也跟着高爽起来。 他去年年前,释放了一批囚犯,同他们约定今年秋自行回来处决,大半年过去,前些日子这三百多囚犯全数归来,没有一个逃走的。 让他有一种大唐已海晏河清的错觉。 今天,他便约了朝堂上最闲而无事的程咬金,让他领着自己,在长安城里逛一逛,好好见识一下大唐盛世景象。 “二郎,这就是东市了。”程咬金半步走在李世民前,介绍起来,“来往商贾不少,不过西市……” 他话还没说完。 前方不远处就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动静。 人群被异响吸引,李世民他们自然也不例外,顺着声音走去,在伪装成百姓的金吾卫的帮助下,挤进了最里圈。 弄出这番动静的,是一家铺子,牌匾上几个瘦骨嶙峋、刀削似的瘦金字体,显示着这家店铺的名字:“大唐超市”。 “好字!”看到这四个字,李世民不由得眼前一亮。 天骨遒美,逸趣蔼然。 只是第一眼,他就太喜欢这个字了。 紧接着,他就注意到了这家铺子的主人。 一位英俊俊朗的少年郎。 大约二十刚刚出头的年纪,束发而冠,有一种常人所没有的书香气,以及…独立而遗世的出尘感。 这么好的少年郎,怎就做了商贾? 许墨无视围观的人群,把一张展示架摆在店门上,吆喝了一声:“来,走一走、瞧一瞧,大唐超市开业大酬宾、全场九五折。” “只此一天,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开业打折! 人群投来了惊喜的目光。 许墨心里也有些无奈,昨天熬夜通宵读论文,结果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来到了唐朝,取代了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一人。 父母早夭、虽然有些闲钱,可并非勋贵士族,只是普普通通商贾,留下东市一间铺子、还有在宜阳坊的一座小宅院。 顺便,还有个意料之外的产物——名为“最强超市”的系统。 实际上就是个供货源。 每个等级解锁一定的商品,自己要从这里进货,然后再卖出去。 像是一级,就解锁了四样商品:辣条、面膜、面包、食用盐。 当然… 大唐虽然强盛,可毕竟是古代,不像后世那般和平、安宁,在开业大礼包里,许墨就开到了一个特殊技能:“武道宗师”,身体、骨骼都进化到人类最极限的状态,乃至大脑里都多了许多搏击、厮杀的技巧。 以及一挂鞭炮、招牌牌匾。 瘦金体字的牌匾,就是系统出品。 刚才的声响,也就是鞭炮发出来的。 “我们进去瞧一瞧?”李世民转头看向程咬金。 程咬金点点头,脸上的兴致并不是多高昂,他对东市不怎么感兴趣,平康坊就在隔壁,去平康坊多好啊。 但…他不太敢把陛下带到那种地方去。 被吸引来的人不少,但进门的不多,只两三个跟着李世民他们一起进来。 屋内的装潢摆设,有些出乎李世民意料。 正中央摆着一个货架,上面四个区域,摆放着四样货品。 “店家。”李世民随手走到一个货架前,拿起货品,打量着,眼里有些惊奇,“你这是什么东西?” 入手柔软、但带着一点点韧性,像是一种特殊的布料。 最关键的是… 这种疑似布料的东西,是完全透明的,展示着里面被它包裹起来的东西,一根根条状、颜色鲜红的东西。 许墨走过来,看了一眼,介绍起来:“这是辣条。” “辣条?”李世民一挑眉毛。 辣这个字,让他想到了胡椒、想到了蒜,这都是他极爱的香料。 “这是吃食?”他又开口问道。 许墨点点头:“对,味道很好的,我很推荐。” 说着,他顿了一下:“这东西现在算是我店里的头牌。” 头牌? 这词用的。 程咬金看向许墨的眼神中,带了一些欣赏,看样子是同道中人啊! 李世民琢磨着,不一会就看到包装上的齿口,顿时就明白要打开这个包装,刚作势要把它撕开,没见过的吃食,他自然是极感兴趣的。 许墨手抬起,按在了他手上:“等会,店小利薄,概不品尝,想吃得拿钱。” “多少钱?”李世民问道,一边摆摆手,程咬金掏出自己的荷包。 许墨伸出三根手指:“三文钱、或者等价的粮、布都可以。” 程咬金利索地付钱,区区三文而已,连一杯平康坊的花酒都喝不起。 许墨接过来,让系统检查这些铜钱的含量,确定不是掺了铅一类的假币,才收了起来,对李世民点了点头。 李世民眼皮不由得一跳。 虽然… 现在市面上的确假币横行,防范一些是对的,但亲眼见百姓如此做,还是让他觉得有些挂不住面。 索性李世民就当自己没看过,直接撕开包装,一股冲鼻的香气就涌了出来。 有淡淡胡椒的香气。 但更多的,是其他李世民叫不出名字的香气。 这种香气,让他口齿生津。 许墨在一旁期待地看着,大唐人是没真正吃过辣的,而这种辣条…就是他第一次吃的时候,都被辣了一下。 不知道大唐人吃这种辣条,会是什么反应。 红油滋漫,李世民推出一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辣椒素立马在它口腔里弥漫开来,淡淡灼烧感顺着他的舌头、感染到鄂下,眨眼间李世民脸颊、耳根就漫着一股深深的红意。 又顺着鼻咽管、鼻泪管,蹿涌直上。 李世民忍不住落起了泪花,和鼻涕混杂在一起,不住地往下落。 许墨一挑眉,有些惊喜。 好家伙… 竟然直接辣哭了嘛? 李世民这一哭起来,还有些止不住的架势。 但…一旁的程咬金和金吾卫,不知道“辣椒”这种东西,见到李世民这副模样,心里只生出了一个不妙的预感。 完了!m.23sk. 陛下中毒了! 周围的金吾卫立马出手,朝着许墨扑了过去,他们要立马把这个给陛下投毒的“凶手”捉住,把他身后的人一网打尽、都给翻出来! 第2章 程咬金:这辣条真香 程咬金弓下身子,一只手就朝李世民人中摸去。 打算在金吾卫把李世民送去御医前,给陛下做个急救。 顺便抬眼看向许墨。 金吾卫都是骁勇善战、精挑细选的好汉子,他对他们有信心,可这一眼,让他手一哆嗦,差点扶到李世民嘴上。 就这么一弯腰、一抬头的功夫。 屋子里这六个金吾卫全都躺在了地上。 他正好看到许墨把最后一人放倒,就那么拎着那个人的脑袋,狠狠往地上一丢,再那么一踩,那个精壮的汉子就一点反抗能力都没了。 程咬金脸色顿时变得惊惧起来。 打的简单。 可里面蕴含的内容太不简单了。 大人打小孩似的——这代表许墨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反应能力,都远远胜过这群金吾卫。 看起来不是很健壮的样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能量? 程咬金吞了口口水,握住腰间的刀,正准备出鞘。 “嘛呢,嘛呢?”许墨一挑眉,呵斥起来,“我这刚开业就过来闹事是吧?” 程咬金冷笑一声:“闹事?不是小贼你对我家二郎动手……” 李世民发出几声咳嗽,边抹着眼泪、边抽泣着开口:“朕…真切切的没事!” “我只是一开口,有些吃不惯这个吃食。” 程咬金一愣,扭头看向李世民。 李世民吸着鼻子、发出一阵类似感慨的声音,抬手摸着自己眼泪、鼻涕:“这是误会!让店家受惊了。” “阿丑,快给店家道歉。” 程咬金收刀回鞘:“这里给店家赔个不是。” 他道着歉,但眼睛不是并非看着许墨,而是看向李世民,带着满满关切,陛下这幅样子可不像没事。 “店家你这是什么吃食。”李世民还在哭,他也不想这般折损自己的形象,但控制不住。 不仅哭,汗水也不住直往下落。 “辣条啊。”许墨言简意赅。 李世民摇了摇头,揉了揉自己脸颊,企图用这种方式把火辣辣的灼烧感消退,哪怕只是一丝:“我是问它具体是怎么做的,味道怎如此古怪。” 只是古怪。 但并不难吃,甚至可以说,是李世民吃过的吃食中,颇为上等的存在。 香、鲜、微咸,回味之后,还能感受到一丝丝的甜意,当然最令他想不到的就是那如火焰一般,在口腔里作乱肆虐的感觉。 感觉辣意退下去了一些,李世民又咬了一口。 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左右就是一些面点,再配上一些香料。”对潜在的大客户,许墨不吝啬挥发一下自己的热情。 李世民追问下去:“究竟是什么香料?我虽不算大富大贵,但吃过的香料也有不少,可从未有一味是如此滋味。” 许墨摇摇头:“这是秘方,就不能继续往下说了。” 李世民吸了口气,点点头,表示理解。 这是别人吃饭的家伙。 他扭过头,看向剩下三个柜台,眼里充满了期待——他进入这个小店,本来只是想见识一下普通百姓的生活究竟如何。 但现在… 捡到宝了。 一个辣条,就是他从未吃过的美味食物,那剩下的东西,会不会也能给他带来别样的惊喜呢? 他看了眼程咬金,拿着辣条的手往前一递。 程咬金也下意识抬起手,准备接过,替陛下拿着。 李世民虚晃一枪,又把手给伸了回去。 算了,程咬金是个贪吃的性子,好东西可不能给他——虽然这一包才三文钱,可自己才吃了两根。 程咬金愣了下,手在虚空中抓了抓。 他呆呆看了李世民好一会,抿了抿嘴,从自己荷包里又取出三枚铜子,交到许墨手中,也抓起一袋辣条。 他倒要看看,这个让自家陛下看起来那么难受、却还爱不释手的东西,究竟有什么好的。 程咬金小心翼翼地开始尝试进食。 李世民抓起了摆在辣条隔壁柜台上的东西,白色的包装袋,上面同样用瘦金体写着“盐”这个字。 他在掌心里掂了掂,只一斤左右的重量。 “店家你这还卖盐的?”李世民翻来覆去,只觉得手感很好,“这盐怎么卖的这么小家子气,价钱是多少?” “这一袋盐是一斤重,得五百文才能买得。”许墨面无表情地回道,“用等价布匹、粮食也能买,若是买得多,宝石、金银也能当货币兑换” 李世民一惊,手一哆嗦,差点把手中的东西丢下去:“多少?” 他是皇帝,他都觉得这价格离谱了。 大唐的物价并不高。 虽然辣条一袋卖三文,但…里面可是用了大把的香料,香料的价值在大唐可都是一直居高不下的。 但盐这东西… 大唐贞观年间不禁私盐,食盐的买卖在大唐是极其自由的,这也导致盐的价格不高,一斗盐才十文钱。 若是拆开成两,一文钱可以买一斤多的盐。 这儿的盐只一斤的重量,就要用五百文来买? 金子做的? 他看向许墨的眼神渐渐危险起来,黑心商黑到自己头上了? 程咬金痛哭流涕,同样恶狠狠地瞪着许墨,只是他现在的这幅神情,一点威慑力都没。 “我拿样品给你看。”许墨懒得和他们废话,往柜台一走,弯腰捧出一只盐罐,“自己看吧。” 李世民探头,看向盐罐里,微微一愣。 好白… 如雪一般。 他自己吃的盐都没这般品质。 下意识,他伸出手,就想抓一撮仔细观赏。 啪—— 许墨伸手拍在他掌背上,程咬金跟着哆嗦一下:“动什么手,这盐我还要带回家用呢,用勺子。” 一边说着,另一只手递过来一只小木勺。 李世民也不生气,他没皮没脸地嘿嘿一笑,接过勺子、擓出来一勺,每一颗颗粒都是极细小的,下面那一层也是不变的雪白色。 他打量了下许墨,又伸出食指,在勺子上沾了一点点,送入口中。 咸! 齁得慌了都。 但没有苦味,非常的纯。 这一斤盐,大抵能抵得上五六斤粗盐了。 “怪不得店家会定价如此之高,这盐是怎么提炼出来的?”李世民咂巴咂巴嘴,感慨了一声。 许墨用一种看傻子似的眼神看着李世民,但不说话。 第3章 法式小面包,你值得拥有 李世民干笑两声,不再追问下去。 他再怎么高高在上,也知道,空口就想套来别人赚钱的法门,的确太…过于厚颜无耻了一些。 他把勺子放回盐罐里去,但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这一袋盐,顺便还偷偷摸摸打量了下许墨。 年纪不大、长得好看、气度不凡。 最关键能打。 一个人轻轻松松放倒六个金吾卫,到现在那六人还在地上趴着,站起不能。 “郎君有才,为何要做商贾?”李世民起了爱才之心,“现在朝廷取士,也有科举之法,以你才能,为何不尝试一下科举?” 许墨反问一句:“为什么要?” 李世民愣了一下:“为国尽忠,不比做一个商贾要好?” “没那么大志向,我只想舒舒服服过自己的小日子。”许墨一摇头,一边把盐罐塞回去,只露一个屁股给他们看,一边满不在乎地说道,“每天忧心来、忧心去,现在能轻轻松松就有一个大宅院子。” “等以后有了些钱,再雇些侍女,伺候着自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好吗?” 上辈子太卷了。 光是为查重,就苦思冥想,费一肚子的力气。 房子…那得奋斗半辈子才能买得起。 大唐这个时代,虽然比不得后世。 但房价便宜啊! 而且大唐武运昌隆,有没有自己,都是天朝上国,没必要去当一根蜡烛,燃烧了自己,肥了李唐皇室。 最关键,自己还有系统,放着好日子不享受,去当那什么社畜,脑子多半是进了二斤的水才能干出来那种傻事。 李世民有些傻眼,他是没想到,一个年轻人怎么能这么堂而皇之地说出这种没志气的话。 “你尚年轻,该有一方……”程咬金吸溜着开口,准备帮衬自家陛下说几句话。 许墨直接打断:“大唐造就了盛世,海晏河清,能让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享受和平、美好的生活。” “我们就要感激大唐,努力过好每一天和平美好的生活。” “如果抛弃美好的生活不过,那就是对大唐、对朝廷那些为了天下苦苦劳累的诸公的不敬。” 说到这,许墨严肃起来:“你年纪比我大,但思想境界怎么这么低!” 程咬金抿了抿嘴,这话…好像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总觉得有些奇怪。 他不是个善言辞的人,索性闭嘴,继续专心啃起了辣条。 李世民也诧异地看着许墨。 这角度… 太清奇了。 他一时间竟也不知该如何反驳。 纠结了好久,也跟着程咬金一样,咬了一口辣条,揣着那袋食盐,继续看了下去。 第三个柜台上,摆放的是一张张巴掌大小、但极薄的纸,李世民拿起一张,来回看了好几眼,上面什么都没写,他什么也没看出来,索性吸溜着直接开口发问:“店家,这也是吃食么?” 许墨摇摇头:“不是,这东西叫面膜,是给女子用来保养她们肌肤的。” 说着,他顿了一下,看了眼相对李世民而言,显得有些奇形怪状的程咬金:“当然,男人也能用。” “保养肌肤?”李世民兴致殃殃,他对这东西不感兴趣,但想到后宫中的那些妃子,还有自己那么多女儿,顺口问了下去,“就是如珍珠粉那般的东西?” 许墨点头:“对,不过效果要好很多。” 他没解释太多,说了这个时代的人也听不懂。 “价钱几何?”李世民又问道。 程咬金已经作势准备掏钱了,他只一任妻子,这家店铺里吃食、精盐都出乎意料的好,想来这面膜定然也是会很不错的。 “百文钱一张。”许墨回道。 程咬金立马把手缩了回去。 李世民也惊愕地看着许墨,像烫手一样,又飞快地把这东西给塞了回去:“怎这个东西也这么贵?” 百钱,用来买那些品相不好的珍珠,研磨成珍珠粉,都够一人用上一个多月。 这才只能买一张! 许墨一摊手,理直气壮:“贵是贵了点,但效果好啊。” “想变白?用这个就好了。” “脸上起痘了?用这个就好了。” “脸变得粗糙、能看得见毛孔了?用这个就好了。” 他对面膜一窍不通,这都是系统的说辞,想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李世民犹豫了下,深深看了一眼,打算回去同观音婢讨论下这个话题,看看这东西究竟值不值这么多钱。 他走向最后一个柜台。 依旧是和辣条差不多的透明包装,但里面装着的东西,他一眼就看出了,是馒头! 不过…和常吃的那种馒头不一样,颜色要黄。 焦黄色的,还有异常松软的感觉。 而且很小,一只包装里,只有这么一只。 “这馒头多少钱一个?”涉及到自己了解的领域,李世民信心就大了起来,说话也有底气得多了。 “一文钱一个。”许墨面无表情,一脸认真。 李世民愣了下,看着手里小小的吃食,他对这家店铺已经有了第一个稳固下来的印象。 那就是“贵”。 这么小个的馒头,竟然也卖一文钱? “而且这不是馒头,你可以叫它面包。”许墨好心解释了起来,“虽然和馒头做法差不多,但内容完全不一样。” 确切地说,它是法式小面包。 系统卖给他,也是一文钱一袋,不过…那一袋是一大袋,里面有八个这样的小袋。 利润比辣条还要再高一点。 李世民没说话,只是静默地看向程咬金。 程咬金老实,立马掏出两枚铜钱来。 李世民拿了一个,他也拿了一个。 有了辣条的经验,拆开包装就轻车熟路,刚拆出一条缝隙,一股麦子的香气、还有淡淡酒酿似的香气,就扑鼻而来。 捏起来一咬。 入口极其软糯,而且蓬松,咬了但又好像没咬。 咀嚼了几下,麦子的香气更重,津津甜味漫着口水没入咽喉里,那股酒酿似的气味,更点缀了几分滋味。 两口,就把这小小的面包吃完。 李世民有些意犹未尽,咂了咂嘴,看向许墨,刚准备发问,又把话给吞了回去。 第4章 这位阿丑,你也不想被揍吧? 问了也是白问。 这个年轻人可不是好糊弄的模样。 四样东西看完。 李世民挑挑拣拣,有些犹豫该拿多少东西,自己出来微服私访带的钱可不多,若小钱让程咬金付也就算了,大钱哪能让他出的。 “对了,这东西都是有保质期的。”许墨看着挑拣的两人,忽然开口提醒了一句。 保质期? 李世民愣了一下。 大唐现在没有食品安全法,也没有一个很明确的保质期的概念——除非食物彻底腐败、馊了,那在他们眼里都是可以吃的。 这三个字组成的词汇略有些陌生,但并不难理解。 “像是辣条,它的保质期会久一些,在半年左右。”许墨介绍下去,“但像是小面包的保质期,就会短一些,只有三个月。” “面膜的话,只要不拆开,能保存三年,当然…我的建议,是在一年内使用。” “盐的保质期和面膜差不多,也是三年。” 李世民挑了挑眉毛,有些惊讶:“盐这东西,也有保质期?” 在他的认知中、或者说,在几乎所有人的认知中,盐都是一种可以用来延长食物可食用时间的东西。 但它的确有保质期。 食用盐里的成分,并非完全是盐,还有一些微量元素,比如钙、碘、锌之类的。 许墨一摊手,点了点头:“对,不过你要是妥善保存,吃到三年后也不是不可以。” 李世民不接话,他又不是吃不起盐的人! 不过… 既然有了保质期这玩意,挑东西就要慎重一些了。 细想考虑了一会。 李世民拿了七袋辣条,准备一袋丢到尚食局,让他们研究下里面的香料配方,另外一袋丢太医署去,查查这东西有没有问题。 又拿了二十袋小面包。 这东西做晚上宵夜、茶点是很不错的。 盐的话… 李世民目光落到还揣在怀里,都焐热了的盐袋,就这一袋吧。 还得买几张面膜回去,他掰着手指算了一下,一个个女子的名字从他脑袋里冒出来,让他越算下去,要掏的钱变得越多起来。 不行! 这样花销太大! 四张! 就四张! 一张给观音婢,剩下三张给自己最宠爱的三个女儿。 饶是如此。 九百四十一文,将近一贯就花出去了。 程咬金出手,显然要比李世民阔绰,盐拿了两袋,面膜也拿了五张,小零食更是挑了不少,总价一千五百八十四文。 “两位客人,怎么付款啊?”许墨脸上都快笑出褶子来了,开门营业第一天,就遇到这么大方的客人,真是走运! 不愧是东市,周边达官贵人多,就是好。m.23sk. “记账上,待会某差人送钱过来。”程咬金说的理直气壮,大唐的规矩也是这样,贵人向来是先享用了,再付款。 要是不满意、或是忘了,白嫖一二,也是正常的。 许墨敛收回一点点笑意:“那客人先把货放下,等会差人把钱送来之后,再一并拿走就是了。” 程咬金面色不愉起来,他什么时候还得听一个商贾的意见了。 刚想耍浑。 “客官不愿意?”许墨搓了搓手指,“我想客官也不想要我动粗吧。” 程咬金顺着他的话,顺着他的目光,往地上那几个金吾卫身上一看,沉默下去。 他自诩自己是能打的。 但… 现在毕竟上了岁数,而且就算年轻时,自己武力也不一定能胜过这位店家。 而且,陛下还在身边。 总不能仗势欺人的事,在自家陛下面前干出来吧。 李世民点点头,轻声道:“那便依店家所言,就这么办。” 他很满意这个提议。 不用厚脸皮,让程咬金帮自己垫付。 “二郎说的对。”程咬金忙点头,应和了一声。 许墨笑容又重新和善回去:“好嘞,我给你们写个条子,到时候带着钱、带着条子一并过来取货就好。” 他走回柜台里,取出笔墨,略有些笨拙地研磨好,写了起来。 用的也是瘦金体。 高中的时候,为了卷面分,练过一段时间。 “到时候,把条子还回来的时候,记得在上面签字、或者盖个印章都行,我这边也好做账。”许墨一边写着,一边提醒了起来。 做账是假。 账目都有系统帮忙做,自己只要享受生活就行。 提防臭不要脸的人是真。 他把两张条子从纸上裁了下来,递交过去。 李世民接过来,看了一眼。 赏心悦目的瘦金体字,不如牌匾上的那般洒脱、俊俏,不过…日常写字也不会那么认真,情有可原。 紧接着,他才注意到纸条上的内容。 这让他愣了一下,皱着眉,摇了摇头:“店家,这怕是有些不对吧?” “我那些东西,只需九百四十一文,你怎记我一贯余四十一文?” 多出来一百文! 那可是一张面膜的价钱了! 许墨瞥了他一眼,又朝地上那些金吾卫看去:“要怪就怪你这些家臣,好好的对我动什么手?” “本来店里除了你们还有些客人的,结果都被吓跑了。” “不得来点赔偿。” 多么理直气壮的理由。 李世民一咬牙,点头应了下来。 这事他不占理,而且…他也想和这位店家打好关系,虽然胸无大志、是条咸鱼,可手上的本事着实让他喜欢。 就算不能为一方将才,给自己做亲卫,都平白多添好几分安全感。 一百文而已! 换如此勇士的一点好感度,值! 地上那六个才缓过气来的金吾卫,痛苦得闭上了双眼,不仅没能保护住自家主上,还连累主上出血一笔。 痛,实在是太痛了。 其实…他们早就能站起来了。 但六个没打过一个,还被这么轻易地解决。 丢人。 与其起来,不如在地上装死。 李世民和程咬金在账本上记了一笔,带着条子离开,等他们走后,这些金吾卫才终于“苏醒”过来,同许墨道了个不是,匆匆逃走。 渐渐,天色入夜。 皇城里。 宦官带着东西走来,轻轻放在了李世民桌上。 “陛下,东西买回来了。”宦官轻声细语,又从袖子里取出一张折子,放在东西旁,“千牛卫的调查,也出来了。” 第5章 长孙皇后变女鬼?吓坏长乐公主 李世民没急着扒拉零食。 而是先拿起了那个折子。 他对许墨产生了一些小小的兴趣,那自然…是要搞清楚,这人究竟是什么来路。 千牛卫的办事效率很快,只一个下午就查了个清清楚楚。 许墨的资料很干净。 他生于大业十年,到今年方才满二十岁,自小就是在长安长大,没正式入过学塾、或拜过师父。 人际交往也很好,尤其是从父母过世后,三个月不曾出过家门,只三天前从东市、西市购置了一批香料、货物,再然后就是那家名为“大唐超市”的商铺开业。 购置香料、货物的事。 是系统的手笔。 钱财这东西,也不能只进不出,若成了饕餮,那可就是凶兽了。 所以系统会花掉这笔钱,在这个时代购置等量的相关材料。 不过… 这部分相关材料,会被系统回收,许墨别说倒卖,就是见个面都见不到。 “为何这上面不写明,究竟是哪些香料?”看完后,李世民随口问了一句。 宦官愣了下。 嗯? 自家陛下怎么操心起这个问题来了。 难道香料是有什么隐喻? 他略有些惶恐地回答起来:“陛下,奴以为香料小事,怕千牛卫们也是如此认为,方才能调查下去。” 李世民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去查一查这位许郎君买的什么香料,查到了把配方送到尚食局去。” 宦官应下来,转身离去,吩咐了起来。 辣条是好东西。 就是太贵了一些。 要是尚食局能自个做出来,不知得省多少钱。 观音婢捧着茶汤进来,她看到桌上的东西,不由笑了起来:“陛下,今日您说的东西,已经送回来了?” 李世民点着头,摸出一把辣条,拆了开来:“没错,此物叫做辣条,极其不错,观音婢你也来……” 说到这,他顿住了。 长孙皇后患有气疾,寻常辛辣之物,像是蒜、胡椒之类的东西,都得少吃,更遑论这种极端辛辣的东西。 太医署那边,还没给出此物的调查呢。 还不知道适合不适合长孙皇后吃,就先暂缓一下吧。 李世民收了回去,若无其事地放到一旁,拿起那一小袋面膜:“来,看看此物,那店家说这叫面膜。” “能美白、让皮肤变得滑嫩,还有什么来着……” “总之,是个能让人变漂亮的东西。” 长孙皇后眼里泛起了光。 她虽然是母仪天下的皇后,每日打扮都是简单朴素至极,可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能变得再美一些? 衣服、饰物,长孙皇后是指望不上了,她得做个好表率,不能滋生奢靡之风,想变得漂亮,就只能从自己身体下手。 变白、皮肤变好,不就是变美的第一步? 长孙皇后接过来,捧在手心里,和捧着宝贝似的,仔细反复地看着:“陛下,这东西该如何使?” 李世民回忆了下许墨的说辞,介绍起来:“先用清水洗脸,再把这东西拆开,面膜敷在脸上。” “等一刻钟后,把面膜取下,再洗干净脸就好了。” 长孙皇后点点头,欢呼雀跃地去使用面膜了。 长乐公主寝宫中。 侍女传话:“殿下,陛下传您过去。” 父皇找自己? 李丽质一愣,放下手中的刺绣,点了点头,跟着侍女走向自家父皇的书房。 刚推开门,一走进去。 闯入视野中的,赫然是一张白凄凄的脸,把她吓了一跳,惊呼一声,踉跄向后退去,哐得一声,后脑勺撞在了门上。 李丽质憋屈着。 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看傻了眼,是万万没想到,自家女儿能做出来这种事。 “勿要慌乱,这是你母后。”李世民轻轻咳嗽了一声,安抚起来,“只是涂了面膜罢了。” 母后? 这两个字眼,让李丽质找回一些理智,她仔细打量起来。 灯光不是那么明亮,纵使点的油灯多,但光照等级依旧只那么些,再加上长孙皇后是背对光源的。 脸上贴着的那白糊糊的东西,就那么显得像是一张没有五官、且凄惨苍白的脸。 她这些日子,也偷偷在看神鬼志传,一时有些多想。 “原来是母后,是女儿失礼了。”李丽质捂着头站起身来,有些委屈。 长孙皇后一招手,把她扯过来,抱在怀里,心疼地揉起来:“也是母后不好,没提前跟你说,吓着你了。” “没伤着吧,要不要喊太医来。” 李丽质下意识有些闪躲,这惨白兮兮的脸部,还是让她心有余悸。 她摇摇头:“没事,只是撞得有些疼。” 长孙皇后仔细摸了摸,见没出血,也没明显的鼓包,放心了不少:“以后小心些,别这么莽撞了。” “今日你父皇出去,买了好东西回来,你也来试试这个叫面膜的东西。” “我已经敷了有好一会了,感觉很奇特。” “据说是可美容养颜。” 和常用的那种敷粉不同,拍在脸上是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虽然不可避免会有些黏糊糊的触感,但并不让长孙皇后觉得抵触。 而且… 味道很香。 是好几种花香混合在一起,但具体是哪些花,她一时半会叫不上名来。 哪怕李丽质现在只是豆蔻年华,听到“美容养颜”这四个字,眼里也放出了光。 公主嘛… 纵使她平日里,有在学琴棋书画、刺绣女红,但…深宫宅院里,无聊是必不可免的,一无聊下来,就在琢磨怎么变得更好看。m.23sk. 发髻、饰物、衣物…… 养颜也是不可少的。 李丽质在长孙皇后的指导下,拆开了来,敷在自己脸上。 一刻钟后。 李丽质摘了下来,看着早就把面膜取下的母后,歪了歪脑袋:“好像母后的皮肤确实变得更水嫩了一些。” “是么?”长孙皇后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她也有这样的感觉。 不是心理暗示。 而是真的变好了一些,光滑没看出来,但水嫩是真的水嫩了不少。 李丽质举起铜镜,左右臭美了一会,转头看向长孙皇后:“母后,父皇买了多少回来,不知能否赏女儿一些。” 第6章 李丽质:我都这么主动了 长孙皇后没回话,转过头看向李世民,柔声细语来了一句:“陛下。” 这温柔的语调,可不常听到。 “我只买了这四份回来。”李世民摇了摇头,笑着回道,“这东西小小一张,可价钱贵得很,要一百文一张。” “剩下两张,留给你那俩妹妹的。” 他口中的“妹妹”就是除了李丽质外,最受他宠爱的两位公主了。m.23sk. 两个女人面色没什么变化。 一百文而已,很贵么? 能够维护住自己的容颜,能变得更漂亮,一日不过一百文,太便宜了! “那卖这面膜的,是城中哪家铺子?”李丽质转口问道,既然父皇这没多的,那自己差人去买就是了。 “东市,一家叫大唐超市的铺子。”李世民回道,朝着她俩招了招手,“你们试试这个吃食。” “独大唐超市一家,店家叫它面包,是一种很特殊的馒头。” 面食,还能出什么奇? 两个女人不以为意,她们满心都想着面膜。 直到把面包送入嘴里。 这独特的口感、独特的香气、独特的滋味,立马俘虏住两人的嘴巴,虽然没给出什么夸赞,但手很诚实地又摸了一个出来。 “这辣条你母后虽不能试,但你可以一试。”李世民接着又把辣条拿了起来,推出一根,递向李丽质,满眼都是期待。 这副嘴脸,让李丽质隐约有了种不好的预感。 但面包在前,现在又让父皇推荐的吃食,总该不会差的。 她鼻子嗅了嗅,一股香鲜气息。 还有一股属于香料,刺鼻但又不是那么刺鼻的味道。 和香料扯上关系的,那肯定是好东西。 她捻起那一根,满满地塞入自己嘴里。 咸鲜的味道。 紧随着就是火辣辣的灼烧感! 辣椒素的刺激涌来。 刚才才止住的眼泪,又在眼窝里晃悠了,小脸冒着红彤彤的颜色,眨眼就漫到了耳根。 长孙皇后吓了一跳,忙拍着李丽质的后背,略有些焦急地看向李世民。 李世民嘿嘿一笑,得以心满意足:“这吃食辛辣得很,朕头一回吃,没做好心理准备,也被辛辣味刺激得泪涕横流。” 说到这。 长孙皇后就懂了。 无非就是自己被辣哭了,也想见别人踩同一个坑,出同样的糗。 她不由得有些庆幸,幸好自己是有气疾,吃不得辛辣的东西,不然自己好几十年没哭过,猛地来一回,怪羞煞人的。 她看向李丽质的眼神,关切之意渐渐退散去,转而变成了一阵幸灾乐祸。 李丽质鼓着腮帮子。 辛辣味刺激,可她舍不得出来这么又香又好吃的东西。 小心翼翼地咀嚼着,在心里把“大唐超市”这几个字,反反复复念叨了好几遍。 这超市怎么回事! 竟卖这种让自己出糗的吃食,不赔偿自己五袋,不、十袋辣条,这件事就别想掀过去。 “若明日你要差人去那家店铺,切莫打着公主的旗号。”李世民见自家女儿眼珠子一转,立马就知道她脑袋瓜里想的什么,开口提醒了一句,“只说自己是贵人家的女儿就好。” 长孙皇后愣了一下。 李家皇室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身份…… 干嘛还要隐瞒身份? 李丽质也呆了呆。 “朕今日食辣条略有失态,金吾卫以为他对朕下毒,便要擒了他。”李世民解释起来,“结果六人不是他一合敌手。” 长孙皇后一挑眉毛,有些惊讶。 虽说金吾卫比不得千牛卫这种宫中禁卫,可毕竟是十二卫之一,比普通百姓、乃至一些不良人都要善战得多。 而且… 再强的人,若是在没甲胄、兵刃装备的前提下,能打得过两个精干的士卒,已是很了不得一件事。 像是程咬金,空手的情况下,能胜得过四个人,就已为他博了一个“混世魔王”的名号。 一合之内,打倒六个精干的士卒。 长孙皇后已经不能想象,这究竟得是多么骁勇的汉子。 李丽质对此概念不是很清楚,但“能打”这两个字,还是在她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脑补出一个身高一丈、手臂比大腿还粗、大腿比脑袋还粗的壮汉形象出来。 也只有这样的壮汉,才能那么能打吧? “不仅武力超群,他字也是写得极好。”李世民感慨了一声,“他那字体不同寻常,朕方才临摹了一段,你们来看看。” 他临摹的,是许墨写的账单。 长孙皇后、李丽质也都是擅长书法,一眼望去,就被这几个字深深吸引住。 不仅因为这种特殊的笔法好看。 更是因为这种字体已经跳出了现有书法的框架,另辟了一条道路出来。 只是… 李世民只临摹了一个形出来,却没能临摹出称得这个形的神,毕竟他见到这字才过去小半天的时间。 这缺失的神,让两个人更好奇起来。 李丽质的脑袋里,对许墨的形象再一次发生了变化。 能写得这么好书法的人,那应该是如刀削一般清秀,是如竹子一般的郎君。 她纠结起来。 好气啊!这人怎么怪里怪气的。 干脆明天出宫,去看看好了,看看他究竟是个壮汉、还是个清秀郎君。 李世民继续说了下去:“不过…此人有些才能,却胸无大志,只想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富庶商贾的生活。” “朕不忍这种才子遗落民间,所以打算先摸清楚他究竟如何想的,摸清楚他究竟有多少本事。” “再让他为朕所用。” 长孙皇后微笑着,点点头,又扒了一袋小面包吃了起来。 李丽质吸溜着,又捻了一根辣条出来。 第二天。 李丽质带着两位侍女,便装打扮,就奔着东市去,不过一会,就找到了父皇嘴里的那家“大唐超市”。 瘦金体的牌匾,吸引了不少人驻足围观。 但… 现在重要的不是牌匾,而是…这家超市的门没开! 厚重的木门紧紧关闭。 李丽质不由得握紧了拳头——听父皇说,这家店昨天才开业,今日怎么这么懈怠,都这个点了,竟还不开门? 隔壁卖汤饼的铺子,都已经接待五六波客人了! “大娘子,是继续等着吗?”一旁的侍女小声询问一声。 李丽质咬着牙:“等着!” 自己赶早,竟还扑了个空! 第7章 见人说人话,见其他人就开骂 许墨不至于这个点还没起床。 他昨晚是挺想去平康坊,开开眼界、见见世面。 但… 手里的铜子不够。 昨天结账,那个签名叫阿丑的,一个铜子都没给,拿了两匹布过来抵作钱款,按系统评估的市价,他还多赚了将近一百文钱。 那个签名叫李二的,也是拿了一匹布,剩下两百文,才是用铜钱来结算的。 布也是能用来交易的。 可去平康坊那种地方,总不能带着布吧? 别人吃花酒吃开心了,掏出铜子、金银、玉佩打赏,自己把扛在肩上的布给拿下来,再拿剪刀裁下来规规整整的一块,拿出去打赏?天籁小说网 这不像回事啊。 不过,花酒是吃不得,逛一逛市场,总还是可以的。 大唐分东西两市。 西市最为繁华热闹、但…西市的东西都不怎么精贵,那里是偏向平民、商贾、外邦人的市场。 而东市,虽没西市热闹,但…长安以东,围着平康坊这一圈,住的都是大唐的勋贵、士族。 东市的商品,那都是稀罕物。 有了些钱,那不得消费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自己想要的东西。 至于开店… 不急。 自己手里的东西,在大唐没有被取代的可能,就是技术含量最低的面包,唐人或许能折腾出类似的产品,但味道、口感都远远比不上。 更遑论辣条、面膜、精盐这些东西。 商贾的确得捧着顾客。 可自己现在垄断了啊! 那自己就是大爷。 等逛累了,再回去开店营业也不迟。 大唐不愧是盛世。 虽然…市场上的东西很多他都瞧不上也就是了。 逛到一半。 一个当街叫卖的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不是唐人,是个外邦人,皮肤黝黑,身材短小,典型东南亚那边的长相。 手里举着一只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绿色的鹦鹉。 当街叫卖,用那不纯熟的汉话。 “会学人说话的鹦鹉,便宜卖了,只要一百唐钱,一百唐钱就能带走!” 但… 没人搭理他。 甚至不少唐人见着他,脸上都会露出嫌弃的神情。 许墨凑过去,那人就像碰见救星似的,两眼泛起了光芒:“这位郎君,您要买鹦鹉吗?会学人说话的。” “你这鹦鹉既然会说话,为何要把它的嘴给绑上?”许墨瞥了他一眼,开口问道。 他的确是对这只鹦鹉颇感兴趣。 但…更感兴趣的是,明明这只鹦鹉的卖点是会说人话,可它的嘴巴却被绑了起来。 而且刚才那些唐人厌恶、嫌弃的神情,并非针对这个异邦商贾,而是投向这只鹦鹉身上。 说起这个话题。 异邦商贾神色拧巴起来,本就黝黑的脸,又黑下去几度:“这…嗯…” 结结巴巴,只有一些语气词,别说完整的一句话,就是完整的一个字都没吐出来。 “你既然拿出来卖了,又有什么不好说的?”许墨皱起眉,挥了挥手,“莫不是来消遣人的?” 异邦商贾猛地摇头:“小人哪敢消遣郎君,只是确实有些难以…难以启齿。” “这鹦鹉生的好看,就是嘴臭了一些。” 嘴臭? 许墨一挑眉。 说到这,这位异邦商贾重重叹了口气:“小人是爪哇人,三个月前带着这只鹦鹉来的大唐。” “本以为这稀罕物能卖出大价钱,一开始也的确谈好了价钱,能卖足足十匹绢布。” “可谁知道,来长安的路上,它不知从哪学的脏话。” “开口就骂!硬是把小人的生意给搅和黄了。” “到现在小人就是开价一百文,都无人问津。” 鹦鹉会说话,哪怕是骂人,都是个趣事。 得…骂得多难听,才能让人不要它。 “把它嘴解开,我倒要听听它骂人有多难听。”许墨撇了撇嘴,挥手示意。 异邦商贾点头,毫不犹豫地解开。 要是想把鹦鹉卖出去,这是必须要克服的难关。 他小心翼翼地把鹦鹉从笼子里拿出来,腿上捆着的绳索缚在自己手腕上,再轻轻拔掉它的嘴套。 鹦鹉扑扇着翅膀,飞到这个异邦商贾的脑袋上,低头啄了起来。 一边啄,还一边开口骂道,是字正腔圆的洛阳腔。 “绑你爹!” “绑你爹!” 许墨微微一仰头。 异邦商贾缩着脑袋,苦笑着:“郎君,您也瞧见了,它就这样……” 他话还没说完,鹦鹉一偏脑袋,拧成九十度,歪着看向许墨。 异邦商贾心里叫糟。 要只是骂人,还不至于这么久一直都卖不出去,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鹦鹉骂人,专挑买家来骂。 “好看!好看!”鹦鹉扇着翅膀,张口吐出两个在意料之外的字。 异邦商贾愣了下。 鹦鹉像显摆似的,顿了下,又换了两个字,对许墨夸奖起来:“俊朗!俊朗!” 异邦商贾眼神变得离奇,他看着鹦鹉,满是不可思议——虽然不骂人了是件好事,可你之前不是这样的! 难道鹦鹉也会见色起意吗? 你可是绿的! “这嘴巴不是挺甜的?”许墨伸出手,试探着向鹦鹉伸出。 鹦鹉不躲不闪,主动把脑袋伸过来,在他手指上亲昵地蹭着。 异邦商贾茫然无措地点头,干巴巴地应着:“啊,嗯,是啊。” 鹦鹉蹭了一会,像是想起了什么,脑袋一转,又开始啄起自己的卖家。 “没脑的猴子!没脑的猴子!” 它这一骂。 异邦商贾都出应激反应了,往口袋里一摸,掏出一把榛子,捧在手心里。 鹦鹉一飞,落到临时的食盆里,咔哒咔哒啄了几颗榛子,把里面的果肉取出来,自己却不吃,而是叼着,轻轻放到许墨手中。 “吃!吃!” 不知为何…… 异邦商贾,竟从鹦鹉这简单的语调中,听出了几分谄媚的味道。 “这鹦鹉我要了。”许墨把看了眼掌心里剥得完好无损的榛子,又看了看一旁飞到异邦商贾脑袋上,继续骂着“没脑猴子”的鹦鹉,满意地点了点头。 异邦商贾还茫然着,接过许墨递过来的钱袋,任由他把鹦鹉的绑绳解开,捆到自己手上。 咋回事… 它之前骂人不是骂得挺凶的。 今个见到这位大唐郎君,就成舔狗了呢? 第8章 女人没有男人香 等许墨带着鹦鹉走开。 他才反应过来,懊悔地一捶手。 实在是此前鹦鹉的表现,和刚才的表态,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让他心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平日见着谁都嘴臭,唯独对这位大唐郎君这么谄媚。 早知道就把价钱说高一些了! 卖不出自己夸下海口的十匹绢布的价钱,就是卖一两匹那也是好的。 一百文就卖出去了…… 这次亏大发了。 这名异邦商贾摇了摇头,幸好这次来大唐贸易,那只鹦鹉只是个添头,并没指着它赚钱,不然这一百文连回去的路费都不够。 下次,下次一定选乖点的鹦鹉。 许墨没用笼子,鹦鹉乖巧地抓在他肩头上,也不吵闹。 路上行人纷纷侧目。 这鹦鹉看着好眼熟啊…… 许墨又挑了一些梨、枣,物价是真的便宜,四文钱就买了一大堆,许墨一个人拿不下,让他差人把东西送到自己店铺去。 自己遛着鸟,缓缓走向超市。 出乎意料。 刚回到超市门口,就看到有三个姑娘在门前候着。 她们似乎在等着谁。 许墨也不理会她们,兀自掏出钥匙,把锁打开,把门推开。 三个姑娘怔怔地看着他。 见他的动作,最中央的那个姑娘,瞪圆了眼,有些惊讶、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你你…你是这家店铺的伙计,还是这家店铺的掌柜?” “掌柜。”许墨言简意赅地回道,“来买东西的是吗?” 李丽质眉头拧巴起来,打量着许墨,心里泛着嘀咕。 不应该啊… 这家超市的店家,不应该长这样啊。 太过好看了一些。 和她脑子里,那时而身高一丈、三头六臂,时而清瘦、刀削般的身影、但上了年纪的形象截然不同。 不仅年轻、而且没壮到那么骇人惊闻的程度,而且好看。 果然父皇说的是对的。 这么好看的人,经营一家商贾铺子,太可惜了。 她在打量着许墨的同时。 许墨也在打量着她,毕竟他也是个老色…哦,不是,是一位善为欣赏美的人。 个子小小的,年岁也不大。 但很具有规模了。 眉眼娇憨、纯粹,属于可爱类型的美人,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娇生惯养出来的。 看着看着,李丽质一歪脑袋,注意到许墨肩头的鹦鹉。 “你这是鹦鹉?”她注意力被分散,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点点头。 鹦鹉在大唐是一种瑞鸟,那个击鼓骂曹的祢衡,就曾写过一篇鹦鹉赋,称赞鹦鹉明辉鲜丽、灵机聪慧,以及拥有高洁情趣。 嗯…那篇鹦鹉赋是他人生绝响。 这片土地上鹦鹉很少见,大多都是从百越、巴地擒获来,那里的鹦鹉是多为浅绿色,没许墨肩头上的这只,颜色那么灿烂。 “能摸吗?”李丽质有些羡慕地开口询问起来。 她也想养鹦鹉。 但这种鸟太贵,她每个月的例钱买不起一只,可她偏偏又没存钱的习惯,巴地、百越之地朝贡,也从来不朝贡这些东西。 许墨想了想。 这鸟的风评不好,但最大的问题无非就是嘴欠、喜欢骂人,啄那个卖家的时候,看起来用力,可也没见血。 是知轻重的。 他点了点头,回道:“你可以摸摸。”天籁小说网 呼啦啦,这一句话落地,鹦鹉扇着翅膀,飞到李丽质头上,翅膀拍着她的脑袋。 空气为之凝滞。 李丽质愣了下,这鹦鹉在干什么,它在摸自己? 不是这样的啊! 不是自己被摸,而是自己要摸鹦鹉的啊。 鹦鹉嘴里发出一阵咯哒咯哒的声音,踩着李丽质的脑袋,乱了她的发髻,还嚷嚷了起来:“呛人!呛人!好难闻!” 难闻? 许墨鼻子动了动,是龙脑、麝香一类混合在一起的香料味。 他倒是没觉得呛人。 只是闻不惯这种香料。 李丽质脸色也猛地一变,她鼻子微微用力,紧绷着小脸,闻着自己身上的味道。 难道是自己不知不觉,污上了什么腌臜物? 但… 自己身上并没腥臭味,只是香料的味道。 吓人一跳! 这可是宫中秘制的香料,怎么就呛人了? 还是说… 自己其实是有什么注意不到的味道? 要是一个人说这种话,那李丽质现在可能就翻脸了,但说这话的,是一只鹦鹉,身为一个人,总不至于和鹦鹉过不去。 她挂着“和善”的笑容,抬手一抓,想要把这只鹦鹉给抓过来。 但… 作为一只嘴欠,还活蹦乱跳到现在的鹦鹉,它对危险是极其敏锐的,李丽质肩膀一动,它就立马飞回到许墨的肩上。 咯咯咯—— 它发出一阵笑声似的叫嚷,什么话都没说。 但… 这副欠欠的样子,总觉得它在嘲讽自己。 哦… 这不是感觉。 是事实。 鹦鹉已经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女人还没男人香!” 李丽质眼皮不由得跳了一下。 她自诩自己涵养不错,可现在竟生起了要好好教训一只鹦鹉的念头,什么面子、什么身份,都没有欺负这只鹦鹉来的重要。 许墨眼皮也不由得一跳。 他还以为是那商贾夸大,没想到嘴巴还真挺欠的。 “这鹦鹉倒是有趣。”李丽质憋了半天,憋出来这么一句话,“人话还学得挺好。” 许墨没接话茬,赶紧转移话题。 这看起来就是贵人家的孩子,可不能让鹦鹉得罪了,一个月光面膜,就能给自己掏好几贯铜钱出来。 “姑娘是来买东西的?”许墨询问起来,“是昨日客人回去推荐给您的?” 李丽质点点头,一脸严肃,一边说着,一边往超市里走:“嗯,昨日我父亲方才从你这买了几张面膜回去。” “我用了用,感觉效果不错,今日特意过来再多买几张。” 她走到许墨身边,稍微顿了顿,努力嗅了嗅,还发出一阵轻微“嗤嗤”声。 在闻许墨的味道。 一股淡淡、说不出来的香味。 也就那样吧,李丽质脸微微一红。 许墨就当没看到,他点点头,想到了昨日的李世民和程咬金——生得这么好看,那一定不是那个叫阿丑的女儿,是李二的女儿了? “不知羞,不知羞!”但许墨装傻、李丽质装傻、侍女们也装傻。 可他们忘了… 还有一个够聪明,但不会装傻的玩意。 第9章 系统升级,解锁新商品 “大胆一点!” “好好闻!” 鹦鹉拍着翅膀,鼓励起来。 李丽质咬着牙,羞红了一张脸,耳根烧痛,就像昨晚头一回吃辣条那样。 许墨眼皮一跳,轻轻拍了下鹦鹉的脑袋:“闭嘴。” 说着,他还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榛子,递到鹦鹉嘴边。 鹦鹉歪脑袋想了想,果断叼起,飞到桌上,发出一声惨叫,摇摇晃晃,摔倒下去。 不一会——“笃笃笃”的声音响起,鹦鹉开始啄起榛子。 李丽质瞪了它一眼,深吸口气:“给我拿三十张,我且先回去用一个月,若是效果不比昨日我使用的差,那再多买些。” 许墨眼里一亮。 果然大气! 张口就是三贯的生意。 但… 想了想,许墨还是开口提醒起来:“姑娘豪气,不过…面膜不是这么用的。” 李丽质愣了下,歪脑袋,有些不解。 “你父亲难道没跟你说吗?”许墨反问了一句。 昨日程咬金买走面膜的时候,他就提醒了一下。 面膜这东西,虽然有些效果,可并不是天天都要用。 一周用上一两次,天气干燥可以多用一两次。 一个月撑死也就十张左右。 许墨不是不想多赚钱,可总不能为了赚钱昧了良心——面膜是使在脸上的东西,这和食品不同。 辣条吃多了,撑死几天如厕菊花痛痒。 面包吃多了,也不过积食难受。 可…面膜要是天天用,那伤害的是自己的脸,结果好一些,也就是脸上长一些脂肪粒,就是白色的疙瘩,能挤出脓水的那种。 要是坏一些,那脸就直接被毁了。 是卖两个月的面膜,然后被那些愤怒的女人带人过来,想要砸了自己的店,但反过来被自己砸了,然后自己只能离开长安,另寻别处。 还是卖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长长久久的生意? 他心里是很清楚的。 李丽质茫然摇了摇头,昨晚父皇只说了面膜的使用方法,听许墨的语气,好像用法不只那些? “面膜不需天天用,一周一两张。”说到这,许墨顿了一下,“像姑娘皮肤这么好的,一周一张就行。” “天气干燥的时候,再多用一张就是。” 李丽质脸上还没消退去的红意,又重了几分。 许墨说的坦荡,不就是夸人皮肤好嘛,对他来说很正常。 可对李丽质来说,就不是那么的正常——像是这种话,都是夫妻私底下说的情话,这人好生不要脸。 嗯… 看在他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就勉强原谅他了吧。 “原来如此。”李丽质怯生生点着头,“那便给我拿二十张吧,我给自己母亲也备上一些。” 许墨点点头,笑得很是开心:“那姑娘还要别的东西么?” 李丽质又挑了一些吃食。 接着,便领了许墨的一张纸条,匆匆离去,脸还一直红着的。 不知道为什么。 在听了许墨夸自己皮肤好的话之后,她竟觉得许墨身上的香味又重了一些,让她有一种迷醉的感觉。 这地方有古怪! 不能久留! 等到一个时辰后,侍女拿钱过来,把东西带走。 只在许墨穿越过来后,冒了个泡的系统,再次有了动静。 提示许墨销售经验升级。 从一级升到了二级,顺带还解锁了四样新的商品。 新的商品,这就代表了大把的钱。 许墨抬手点开系统页面,心里满满都是期待——他希望能来点能多卖出去的东西。 他回忆了下昨天做的生意。 卖出去最多的是面膜,但…买面膜的,只有李世民和程咬金两人。 在他们离开后,也来了不少客人。 大多数都是准备去平康坊,但还没到晚上,所以在东市里遛一遛的读书人,他们看中了牌匾上的字,想过来买一副字画、或是一份字帖。 超市里可没这东西。 他们少部分买了些面包、辣条带走,面膜和食盐动都没动。 少部分是普通百姓、还有其他商铺的人,过来看看这家新店做的是什么买卖,会不会和自家生意起冲突。 当然了,这些人依旧什么都没买。 光幕在眼前徐徐展开,显露出商品的样貌,结果让许墨松了口气,很是不错。 有三样都是日用品。 第一样和第二样是捆绑在一起的,牙刷和牙膏。 系统还是有点良心的,没干出来只给牙膏或者牙刷的事。 大唐的洗漱手段非常匮乏、他这几天都只是靠盐水漱口来清洁口腔——虽然有用,但盐水滋味并不让人觉得舒服。 牙刷一支一文、牙膏一管是三文。 这种日用品的价格有限,再贵也不可能像食盐那样卖出一个离谱的价格。 想要靠它们赚钱,就得走薄利多销的路子,让普通百姓也能负担得起,所以略作思考,许墨就定好了价格。 牙刷是三文两只,牙膏一管是五文。 是多数普通百姓也能负担得起。 接着,他看向第三样物品。 哦…是一个颇为隐私的东西,系统颇为贴心的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作“满江红”,也的确很形象就是了。 女性月事所用的东西。 一袋五文钱,里面装着十只。 这东西,许墨打算一只定价一文,可以散买,也可以整袋购买。 这和牙刷、牙膏那些东西一样,并非不可或缺。 许墨的目标,就是让全大唐的女性,都能使用上自己的产品,让她们不必再为月事担忧。 紧接着,许墨看向最后一样物品。 这并不是日用品,而是食品,或者说…称呼它为调味料更合适一些。 火锅底料,还是精品牛油的。 在系统商城里的价格,是五文一袋,许墨琢磨了一下,决定定价五十文。 当然… 现在最关键的,并不是等顾客上门,销售东西。 许墨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虽然才在东市吃了一碗汤饼,但味道很差,现在有了火锅底料,不如直接回家煮火锅吃? 而且,李丽质的钱送过来,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去消费一波,给自己家里添些东西。 第10章 打造铁锅和买侍女 许墨的执行力很强。 念头刚刚生起,就立马起身,把鹦鹉抓到自己肩上,锁了门,飞快地离开。 此时此刻,东市外。 一辆马车上。 李靖看着滔滔不绝的程咬金,有些无奈地开口:“知节,那家铺子真如你说的那般好?” “还能有假?”程咬金摇了摇头,“方才你们不也见着了,长乐公主殿下,也差遣人去买东西了?” “我跟你说,面膜的确是好东西,昨日买回去后,我家那婆娘高兴得不得了。” 李靖点点头。 他夫人近来生了病,身体不是很好,他是想着法子想要逗自己夫人开心,只希望面膜那东西,真如程咬金说的那般玄妙吧。 “什么时候,你变得只知道讨女人欢心了?”车厢里另外一人开口,讥笑了起来。 说话的是尉迟敬德,和程咬金情深义重,好兄弟之间、嘴损骂仗总是少不了的。 程咬金一眼瞪回去:“总比你不知讨女人欢心好的多。” 尉迟敬德轻飘飘来了一句:“我有两个婆娘。” “呸,那又如何!”程咬金啐了一口。 尉迟敬德又轻飘飘来了一句:“我婆娘揍过你。” 程咬金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他真的被揍过。 那次带尉迟敬德去平康坊吃花酒,他们还没进去,就被尉迟敬德的一位夫人堵在了坊门口,使得一手好棍法,打得他嗷嗷叫痛。 明明吃花酒的是尉迟敬德! 你不打自己相公,打我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作甚! 他们两个人吵闹着,就在马车上骂了起来,就在他们快要动起手来的时候,马车缓缓停下,车厢外马夫通报,已经到了。 他们三人下车,头一眼看到的就是“大唐超市”的牌匾,跟着再低下头,几个人神情不由得一愣。 门…是关着的。 “怎么没开门?”尉迟敬德转过头,看向程咬金。 程咬金结结巴巴,摇了摇头:“这…我们刚才不还遇到殿下的侍女?她刚买东西回来,这店应该是营业着的。” 应该永远都只是应该。 事实就是没有这个应该。 “总不能…他就营业一个时辰,而后就关门了吧。”程咬金一边说着,一边声音弱了下去。 正常商贾干不出来这种事。 他虽和许墨接触不多,可多少有些了解,总觉得…能说出昨天那番话的人,是能干出这种事的。 “他可能真的就营业了一个时辰。”程咬金补了一句。 李靖笑了起来,摇了摇头:“这店家还真是像知节说的那样,胸无大志。” “也罢,明天再来吧。” 尉迟敬德跟着点点头:“既然知节害得我们白跑一趟,总不能白来,去吃花酒吧,知节请客!” 程咬金脸色顿时严肃起来,皱了皱眉头:“尊夫人不会又过来揍我吧?” 言下之意——你老婆不会又过来抓包吧。 尉迟敬德脸色跟着一变。 这本来是他用来损程咬金的话,现在被程咬金说出来,就成了损他的话。 他一脚踹了过去,被程咬金灵敏躲开。 就在他们打闹着回到马车,准备去平康坊的时候。 今天只营业了一个时辰的许墨,出现在了东市的一家铁匠铺里。 “客人要点什么?”铁匠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道:“给我打几口铁锅。” 铁匠愣了下。 打…铁锅? 这还真是一个不多见的请求。 唐代的炒菜还没得到完全推广,大多数家庭、乃至食肆的炊具,都只是陶锅、砂锅,铁锅…还真不多见。 “大概是这样的。”许墨从自己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画着锅的样貌,“一共是三种类型,各打一口就好。” “能做么?” 三口锅,一口是炒锅、一口是平底锅,另外一口是平底鸳鸯锅。 尤其是鸳鸯锅,许墨很看重。 那是自己用来吃火锅的。 铁匠接过来一看,点了点头,样式很精致,但锻造起来难度不大:“当然可以,不过客人既然锻锅,用料定然扎实,这价钱嘛……” “多少?”许墨很冷静。 他现在是有钱人。 手里足足有四贯多些。 “一口锅,至少得用铁六斤,三口便是……”铁匠掰着手指算了一会,“便是十八斤,郎君给两贯钱便好。” 许墨眼皮不由得跳了一下。 还真是贵! 不过在预期之内。 大唐铁价要比铜价便宜一些,不过…也便宜不到哪去,算上人工费,一口锅要不到七百文,算是个很合理的价钱了。 李丽质买卖要比李世民、程咬金他们实在,送来的都是铜钱,许墨从腰间解下一贯铜钱,丢在桌上:“这一贯是定金,什么时候能做好?” 铁匠瞥了一眼,他自小和金属打交道,不用细细检查,只看一眼,就知道这是品质上好的铜钱。 他热情一笑,点了点头:“只是锻锅,小事一桩,不过…唯独郎君的那一口一分为二的锅,要费些功夫,明日就能做好。” “那等你做好后,送到大唐超市去,就在隔壁那条道上,到时候把余下一贯给你。”许墨点了点头,他对这个时间还是很满意的。 只要一天,并不算久。 买了锅之后,手里还剩下两贯多,许墨琢磨了一下,并未立马去买煮火锅用的菜,而是奔着牙行而去。 他这是见李丽质身边带着侍女,才想起来的。 得买个人过来伺候自己生活起居。 若是被柴米油盐那种东西束缚住了,那还谈什么享受生活? 牙行不远,苏瑾很快就到了。 刚一进门,就有人迎了上来:“这位郎君,敢问此来,是为了挑选一个心仪的奴婢?” 苏瑾点了点头:“想买几个侍女。” “是来买丫鬟的,不知郎君想要买的是粗使丫鬟还是贴身丫鬟?” 苏瑾问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牙行人微微一下,点点头:“当然。” “这粗使丫鬟便宜,只要四五百文,不过嘛,长得不好看、也不够机灵,干些杂活是够的了。” “贴身丫鬟,要好一些,不过这价格…至少也要一贯。” ???.23sk. 第11章 够了,到这里就结束吧,再继续就不礼貌了 许墨咋舌。 说贵吧,总觉得不是那么合适。 说便宜吧…自己手里拢共就剩两贯能用。 “粗使侍女是什么样的?带我瞧瞧。”本着有钱也不能太铺张浪费的心思,许墨开口询问一声。 牙人拱手,轻声道:“那还请郎君稍等一会,我去取画册来。” 不多一会,他就拿着一本画册回来。 “这上面便都是粗使侍女。”牙人打开,露出第一位侍女的模样,“这位,今年才十六岁,有一把子力气,耕田、挑粪都是极拿手的。” 许墨没说话,沉默了下去。 画册上的女人,膀大腰圆,看上去强壮魁梧。 总之… 这和他脑子里,娇滴滴、红袖添香的形象大相径庭。 他过来买侍女,又不是真的要她们做体力活的。 牙人看出了许墨的不满意,接着一翻,露出第二个人:“这人年岁十七,虽然长得丑了些,不过会些木匠活,力气也不比第二个小。” 许墨依旧没说话。 牙人接着一翻,露出第三个人来,和前两人不同,画师在画这个人的时候,还着重在她身上涂了一层水墨黑。 “这是一个昆仑奴的孩子。”介绍起她的时候,牙人语气平静,还带着一丝丝嫌弃,“今年二十二,会烧灶、做饭,不过价钱很便宜,只要四百文就行。” 这些贱籍里,也是有高下之分的。 贴身侍女、全灶侍女、粗使侍女,其中自然是贴身侍女的地位更高,甚至…在一些大富人家里,受宠的贴身侍女还会有侍女照顾。 按照分类,会做饭的侍女属于全灶侍女。 但… 除了本事、容貌所带来的差距,出身也是一个问题。 一个昆仑奴的孩子,让她属于贱籍中的贱籍。 本事不小,可二十二年,这么低的价格,始终没卖出去。 牙人知道这个不会引起许墨的注意,作势就要翻到下一页去。 许墨按住了他的手。 牙人一愣,诧异地看着许墨,心里一惊。 难道这个长得极其好看、甚至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郎君,竟然对一个昆仑奴的后代感兴趣。 “换贴身侍女的画册吧。”许墨的声音里带了些疲惫,“不用再看了。” 他算是明白了。 粗使丫鬟都是些什么人,只看重能力,不看重外表。 红袖是找不到,想要找几个铁袖还是很有可能的。 牙人一笑,点了点头,并不意外。 头一回来牙行买人的,大体都是这样,又想便宜、又想好看。 他转回身,取回来另外一本画册,这就比粗使丫鬟那本画册薄多了。 打开头一页。 许墨惊了。 画册里是个憨态可掬的小女孩,看个人、样貌,怕是年龄都还没超过十岁。 牙人一开口,介绍起来:“这女娃,今年六岁,样貌是一等一的,声音也还不错,也还算机灵。” 许墨再一次按住牙人的手。 牙人一笑,点点头:“郎君好眼光,这女娃相中的人可不少,价钱也不算贵,只要三贯便可。” “不,我不是相中她了。”许墨摇摇头,语气诚恳,“有没有年纪大一些的。” 一个六岁的孩子。 买回去之后,是让这孩子照顾自己,还是自己照顾这孩子? 而且… 他虽然的确有一个地主老爷的向往,可还不至于能狠下心让一个六岁的女娃照顾自己。 牙人一笑,摇了摇头:“郎君这要求真是古怪。” “不过…还真有一个。” 贴身侍女和其他侍女不一样,这是自己的身边人——随随便便买一个年纪大的回来,不知道她心里藏着心思,信不信得过是一个问题。 而且…买一个小姑娘回来,能更好地培养,培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所以贴身侍女大多都是女童,十岁以下。 年龄大的… 真的很少。 若是长相好的、性格好的,那打小就被买回去培养了,若是长相不好、或是性格不好…哦,贱籍不存在性格不好的,那都是粗使侍女、全灶侍女。 除非是性格、容貌上等的良籍姑娘,不得已要卖身。 但… 性格、容貌上等的良籍姑娘,嫁给一个好男人、或是嫁给别人为妾,大多也能解决问题,为什么要偏偏卖籍为奴呢? 不多见归不多见,但总归还是有的。 牙人在画册上一阵翻找,翻到了最后一页,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这个,今年十六岁,父亲在外欠了一大笔钱,要把女儿卖了。” “年纪大,还想当贴身侍女卖,张口还是两贯,在我们这寄卖了一个月,到现在还无人问津。” “不过那姑娘我见过,性格倒也不错,就是冷了些。” 许墨有些心动:“带我去看看?” 牙人点点头:“那劳烦郎君同我走一趟,这户人家在靖恭坊,要多费一些脚力。”m.23sk. 牙行,并不单单做人口买卖。 他们做的,其实是中介生意。 房屋租售、商贾登记,人口只是其中一环——大多都是别人要卖,在他们这挂名,有人要买,牙行就带他们过去交易。 靖恭坊离东市不远,就在东南角下,从西门出,绕安邑坊,就到了。 这里虽是外郭城,住在这的达官显贵也不少,继续绕着这些宽宅大院走,在绕过一面青砖墙后,是一片破旧的宅院区,泥土垒得墙壁,和旁边华丽的青砖墙,就成了鲜明的对比。 到第三间、也是这片城区里,最破旧的那个院子前。 牙人抬手,敲了敲破旧的门。 接着就毫不客气地推开门,走了进去,嚷嚷起来:“刘福,人呢!” “我带贵人来看看你家女娃,快些出来。” 宅院正屋里传来一阵动响,一个削瘦、矮小的男人跑了出来,手里还抓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小姑娘。 “王哥哥,可算把您给盼来了。”男人见着牙人,两眼放光,亲切地嚷了起来,接着看向许墨,眼里的光就更炙热了起来,“就是这位俊郎君要买我家女儿吧?” “您瞧瞧,她生的好看,也心灵手巧,是个能吃苦的孩子。” 他一边说着,一边毫不犹豫、欢快地把自己女儿推搡了出来。 第12章 温柔和顺,似桂如兰 女孩一脸平静。 也不是那么的平静——毕竟被自己父亲,用这样一种迫不及待地方式销售出去。 她咬着牙,勉强堆出一道笑容,抬起头,看向许墨。 作为商品,她要展示自己的价值。 很瘦、营养不良让她皮肤、头发都透着一股枯焦的黄色,但鹅蛋脸憨态可掬,一双弯眉恰到好处地挂在水汪汪的双眼上。 眼下一点泪痣,让本就委屈的她,又平添了一股哀愁。 只是这样,都是个美人。 要是把营养补回来…… 许墨点了点头:“两贯,我要了。” “多谢郎君,多谢郎君!”男人作揖拜谢,欣喜之情都溢出来了。 许墨冷笑一声,不想理会这种人,接着又跟牙人说道:“钱我没带在身上,跟我去取?” 男人连连点头:“成的,成的。” 许墨瞥了他一眼:“不用你跟我去。” 一个赌徒,而且能脸不红、心不跳地卖出自己女儿的赌徒,是天底下最可怕的生物,要是被他知道了自己的住所,然后被这种缠上……23sk. 大概就是最可怕的事了。 牙人也明白许墨的想法,他点点头:“你女儿跟我走,到时候我扣了费用、还有你欠的那些赌资,到时候再给你送来。” 男人一愣,尴尬笑了笑,缩着脑袋,点了点头。 等回到家时,天色都已经开始漫着火烧云。 许墨取出布,付了薪酬。 牙人不由得深深看了许墨一眼。 虽然是常见的绢布——但这工艺,可比他接手的绢布好出不少,这郎君恐怕没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他殷切地朝许墨道贺一声,便转身离去。 许墨的家现在还不大,只一宅面积。 所谓一宅,就是一个院子,一个正屋、一个左边的侧房、一个右边的厨房,连个影壁都没有。 虽然占地也有一百多平,但…在大唐这个时代,这种住宅还是略显寒酸了些。 女孩拘谨地站着,但并不是很紧张。 她偷偷打量着许墨。 买自己的人长得这么好看,那他应该不是坏人吧。 许墨朝着她招了招手:“来,坐。” 家里没有椅子,或者说…现在大唐都还没椅子,他很没形象地盘腿坐在榻上。 女孩不敢坐,只是朝许墨走近了一些,站在他身边。 “你叫什么名字?”许墨问道。 女孩神色一黯,摇了摇头:“家里没给我起名字,往日里只是唤我二娘。” 许墨愣了一下。 虽然知道,在唐代,“二娘”这个称呼,还没婶婶或是继母的意味,只是她行二,所以叫她二娘。 但他心里多少还是觉得有些古怪。 索性一摆手,摇了摇头:“既然没名字,我就给你起一个,就叫…你袭人吧。” 这取的是红楼梦里的一个人名。 他当初在看红楼的时候,就喜欢里面的袭人,也曾想过,自己身边若是有袭人这样温柔乖巧、又明事理的侍女。 现在,得以成真了。 袭人乖巧应一声,点点头:“是,奴婢记下了。” 许墨接着说道:“家里有些规矩是要同你说的。” 袭人站好,紧张起来。 接下来,要迎接的,可是未知的命运了。 “你要负责的,就是我日常起居。”许墨说了下去,“我每日约是辰时起,也不用你做早饭,只要也在辰时起就好,不用早我太多,早那么一刻钟、两刻钟就好” “暂时身边只有你一位侍女,假期就算了,等以后有其他人陪你,每周给你放两天假。” “每个月的薪酬,是两百文。” 袭人听着一愣,接着面色渐渐变得古怪起来。 自从被自己父亲寄售出去,她多少了解过丫鬟这个行当。 例钱这东西,自然都是有的。 只是… 好些的丫鬟,像是同坊的秘书监宅邸里的丫鬟,每个月才二十文的例钱,像是差一些家庭的、比如说那些商贾家里的丫鬟,每个月才不到十文的例钱。 自家的这位郎君,一开口就给自己两百文的例钱? 而且… 丫鬟假期倒也是有,可…没听说过,一周能有两天。 比在外面工作,都还要赚钱一些。 最关键的是。 自家郎君提出来的要求,有些稀奇古怪。 比如说…读书的时候要在旁边红袖添香,哦…现在家里没香,在一旁陪同就好,偶尔添一下茶水就好。 许墨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然后朝着袭人一笑:“都听明白了?” 袭人乖巧点头。 虽然…是买人过来做自己的侍女,但许墨也是真没办法,就把这人当一个奴隶用去——他又没这样的经验。 若是可以的话,他倒是想贴出一张告示,雇佣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过来当自己的侍女。 但大唐的社会情况不允许。 贱籍这东西不好听,但它是大唐的一部分。 那些人摆在了货架上,自己不买,也有别人去买。 许墨不想去改变这些,也不觉得自己要去改变这些,他可不像一些热血小说里的主人公,觉得自己穿越来,就有改变世界的义务。 改变有什么用? 人生短短几个秋,几十年过去,他改变好了,那改变好的日子,他还能享受到吗?自己已经过够了苦日子,在这个能享福的时代,为什么偏偏要劳苦身心? 再说了… 或许自己一时能改变好,谁知道几十年后又会变成什么样。 他所能做的,就是恪守自己的底线。 至少,对待这些侍女的时候,把她们当一个人去看待,该享受的要享受,也给她们值得她们付出劳动的薪酬。 其他的,关他什么事? 许墨一挥手:“那你先去烧水,给自己洗个澡,刚才忘说了,家里还有个规矩,不管做什么事,做之前洗一遍手,做完之后再洗一遍手。” 袭人乖巧应下来,就准备出门,去熟悉一下以后自己的家。 许墨又招了招手:“家里还有半匹布,明天带你去做一身新衣裳,先凑合用着,等后面赚着钱了,再给你多做几件。” 袭人心里咯噔一下,暖意涌了上来,点了点头。 她忽然就觉得,被自己父亲卖出去,似乎并不是一件坏事。 至少… 这个家的感觉,可比之前那个“家”的感觉,要温暖得多。 第13章 李丽质,李淑,李慧,三个小公主的夜谈 袭人烧水洗漱去了。 许墨看了眼天色,摇了摇头,可惜了…他今晚还想再吃一顿火锅,但宵禁快到,那些摊铺应该早就收了。 而此时此刻,皇城里。 李丽质把和自己两个关系最好的妹妹,李淑、李慧喊了过来:“今个我去超市了,买了些面膜,分给你们用用。” 长孙皇后的那一份,她已经送过去了。 买了二十张,送过去十张。 剩下两个妹妹,她打算一人给两张,自己手里留六张。 “那店家长什么样?”李慧拿过面膜,一边往自己怀里揣,一边好奇地开口询问。 李淑也是差不多的神情。 她们俩虽然没亲耳听到父皇夸赞那位店家,但也是听李丽质添油加醋地描述过的,自然对那个… 在李丽质心里,时而高大强壮、三头六臂,时而低矮佝偻、鹤发童颜的店家,十分感兴趣。 也想知道,世上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奇怪的人。 提及许墨。 李丽质脸不由的一红,她深吸了口气:“那位店家啊,和父皇说的一样,是个胸无大志的人。”23sk. “我辰时从宫里出发的,在那等了又一个时辰,那店家才迟迟过来开门!” 李淑一愣。 她是在深宫里长大,但…多少也清楚一些商贾的事,哪家商贩不是起早贪黑?恨不得宵禁不再,能彻夜营业。 哪有这种店家…都快到中午了才开门。 李慧摇着脑袋,她对商贾的事不感兴趣:“长相呢,长相如何?是不是真的三头六臂。” 李丽质的脸就更红了起来,摇了摇头:“哪有三头六臂的长相,岂不是妖怪了?那位店家啊,长相极其俊朗…” 她说着就想起了许墨,接着下意识吐出一句话:“而且很好闻。” 一说完,李丽质脸更烧红起来,心中涌出一股浓浓的悔意。 天呐,自己在说什么浑话。 怎么这种虎狼之词,竟会从自己嘴里吐出来。 两位公主愣住。 她们诧异地看着李丽质。 好闻… 这是个什么形容词? 身材、容貌、声音、乃至于感觉…这才是常用来描述一个人的词汇,从未听闻过,还能用嗅觉描述一个人。 而且…姐姐啊! 你和那店家究竟是发生了什么,竟让你说出来,他很好闻这种话语。 “为什么会说他很好闻?”李慧歪着脑袋,满脸不解,“姐姐是闻过他,那香味是一种什么香味,桂花香吗?” 现在正是金桂满城的季节。 李淑也好奇起来,和懵懵懂懂的李慧不同,她知道一点男女之事,追问下,满满都是对八卦的渴望。 李丽质不自然地咳嗽两声,摆了摆手,拿起一张面膜,解释起来:“我同你们说,面膜这东西,用法可讲究了……” 任凭那两个姑娘再怎么追问下去,李丽质就是不说味道的事。 她一本正经,显得自己两个妹妹,就不是那么的正经。 这让李淑、李慧她们,心里抓肝挠肺地痒痒,对那个大唐超市的店家更好奇起来。 好奇怪究竟是什么味道。 她们吵吵嚷嚷,商议着究竟什么时候出宫去看看,明日…明日不行,明日有课,教书的是那位有名的古板大儒孔颖达,她们可以逃课,但后果就是母后的教训。 第二天。 许墨迷迷糊糊起床,袭人早就在屋外候着了,听到屋内的动静,开门询问了一声,便推门走进来,帮忙穿衣。 等出了门。 洗漱用的水都已经打好了,牙刷上牙膏也挤了出来——昨晚许墨就教了袭人怎么用这个东西。 等洗漱完,也就完全清醒过来。 他伸了个懒腰,看看天上的太阳,不由觉得这两贯花得真值,这就是奢靡腐败的生活嘛。 真好。 “洗漱过了?”许墨转过头看向袭人。 虽然身上还是那身破破烂烂,但昨晚洗了个澡,让袭人白了两个度,一团皱巴巴、黯淡的旱金莲,就绽放成了一簇娇嫩可人的绣线菊。 袭人点点头,小小地哈了口气。 牙刷那东西,她是头一回见,刷了牙直到现在,嘴里还有股冰凉凉的感觉,和一股薄荷的香气。 她早两个时辰就起来了,按照在家的时候,她这时候就应该喂鸡、劈柴,再去田埂里找找,有没有什么被人漏掉的荠菜、车前草。 但在这… 她刷了牙后,把院子里的东西规整了一下,就没事可做了。 一直等到日上三竿,说辰时起的郎君,真的就辰时起,而且…看日头辰时都差不多快要过去了。 “走,带你出去吃个早饭。”许墨挥了挥手,“把那半匹布拿上,顺便再买点东西。” 东市坊门早就开了。 随便吃了两碗汤饼糊弄肚子,又去布庄用那半匹布给袭人织了件衣裳——只是量好了尺寸,得过两天才能取。 许墨本以为多少得付点手工费,但布庄只要零碎的布头,甚至连裁衣剩下的面积超过一张手绢的整布,都会给许墨留下来。 又买了一些菜。 这就很不顺利了。 菜的种类实在太少了,应季的蔬菜就那么几种,藜蒿、也就是芦蒿,茭白、荠菜、秋葵,许墨甚至连个蘑菇都没看到。 肉…就更不用说。 猪肉腥臊,让许墨望而却步。 牛肉…牛肉是没有的。 这让想要买些牛肚的许墨很是失望,火锅没有牛肚,就等同少了一半的乐趣。 鸡鸭倒是有一些,但都是活的,买回去还要处理,许墨问了下袭人会不会弄,看她摇头后,就买了些鸡子回去,很贵,一文钱一个。 袭人家务会得很多,但她们家穷,连吃饭都是件难事,更别说杀鸡吃肉,她这辈子都还没吃过肉。 又切了两斤羊肉,也不便宜,腱子肉要一斤十三文,筋肉一斤要十文。 许墨眼都没眨,给买了下来。 袭人看着,不由有些心疼。 光买菜就用了三十多文,这够她原本那个家两个月的开销了。 最后,又去铁匠铺,交付最后一贯的尾款,把锅拿走,本来先前说的是让老板送来,不过现在有侍女在,碰巧顺道自个给拿了。 三口铁锅重达将近二十斤,袭人拎不起来,只能捧着那些菜,小心翼翼地跟在许墨身后,到了超市。 第14章 火锅实在是太香了 开门营业! 许墨打开门,满意地点了点头。 屋子里系统已经打扫好了一切,看起来干干净净、亮亮堂堂。 不过… 暂时还没客人上门。 虽然钱花得差不多了,但许墨并不着急,自家超市的货品摆在这,不怕没人来买,就算今天真的没客人,不还是有面包。 他带着袭人开始处理起材料。 这姑娘虽然会很多家务,但或许是这个时代的问题,她所理解的家务,和许墨所理解的家务不太一样。 总之…许墨希望她会的,她都不会。 慢慢来吧。 菜刀这东西…袭人是头一回用,之前家里做饭,都是粟米往锅里一倒,再把野菜撕巴撕巴下锅,哪会有菜刀的事。 肉是许墨自己片的。 菜是袭人洗的。 这让袭人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越发凸显了起来。 主人家竟和一个侍女一起做饭。 一直到中午,菜才差不多准备好。 许墨让袭人烧了个炭盆,把锅架上,坐等水烧开下火锅底料了。 东市外。 一辆马车疾驰着驶来。 马车上,依旧坐着昨天的那三个人。 “可说好了,要是昨天那家铺子还没开门,该怎么办。”尉迟敬德语重心长,在自己膝盖上轻轻一点。 程咬金撇了撇嘴:“我是不会再同你们吃花酒了,一点意思都没。” 花酒是什么东西? 平康坊里南曲虽不像北曲那般勾栏瓦舍之地,可毕竟也是烟花柳巷之属,花酒吃的就是一个暧昧的氛围。 李靖可倒好,拉着人家姑娘,真就认真地讨论起诗文、音律来。 偏偏就这么个古板、正经的人,又贼受那些姑娘们喜欢,来来去去,几轮酒下来,大半姑娘都去了李靖身边,研究诗文、音律了。 虽然也还有姑娘陪着他和尉迟敬德…… 但尉迟敬德这个憨货,和姑娘不聊风花雪月,偏偏聊自己当年在战场是如何英勇,如何用他的鞭,哦,不是,是用他的马槊,把敌人脑袋给敲碎的。 描述的极其详细。 没看到陪吃酒的姑娘,脸都吓白了吗? 不要以为你夫人喜欢听这些东西,就以为全天下的姑娘都喜欢这些东西。 “没意思。”尉迟敬德撇了撇嘴,“那若是那家铺子没开门,等下次我们遇见他开门的时候,便由知节请客如何?” 李靖点点头:“赞同。” 程咬金慌忙一摆手:“先说好,可不能过十贯!” 超市的东西都不便宜,要是放开了买,别说十贯、二十贯,就是一百贯都买的出来。 尉迟敬德骂了一句:“小气。” 马车平缓地驶到店铺门口停下,程咬金撩开帘子,探出个脑袋,看到店铺门是开的,往里一缩:“开门了!” 尉迟敬德在这一瞬,竟还有些失望。 不能坑那头丑牛一把,真是的。 他们三人下了车,正准备朝着超市走去,没两步,又忽然停了下来。 程咬金嗅了嗅:“哪来的香味?” 尉迟敬德也跟着嗅了下,迟疑地看向超市,抬手一指:“好像…就是从超市里传出来的。” 超市里? 程咬金眼里一放光,抓着李靖和尉迟敬德的手腕,就急匆匆往里走:“定然是店家又弄出新的吃食了。”3sk. “快去瞧瞧。” 超市里。 袭人坐在许墨身旁,盯着咕噜咕噜冒着气泡的锅,狠狠吞了一口口水。 好香…… 在这股香气的催化下,她感觉自己上午吃的那份汤饼,彻底在自己的胃里溶解掉,饿了,又开始饿了。 “这锅里的东西,兴许有些辣,你要是受不了,在旁边的清水里涮一下。”许墨开口提醒了一句,夹起一片羊肉,在红汤里七上八下涮了几下,涮熟了后,就夹起来塞入自己嘴里。 虽然底料只有牛油的,但许墨还是用了鸳鸯锅。 他不太清楚这底料的辣度如何。 但…有辣条的例子在前。 他严重怀疑这系统是巴蜀、湘江、江右那一带的。 为了防止辣到自己都接受不了,以及为了没吃过辣椒的袭人考虑,他在另外一边加了清水。 在辣椒面前,该认怂还是得认怂。 羊肉入口,火急火燎的那种辣感就猛地冲击了过来,这种熟悉的味道,让许墨太怀念了。 要说缺点… 一是羊肉的品质不太行,膻味还是有些重的,其次就是没有蘸料。 麻酱、香油、牛肉酱…… 算了,以后再慢慢从系统那里解锁出来吧。 袭人也有学有样,只是她不敢吃肉,夹起一小朵最便宜的荠菜在锅里涮了涮,多煮了一会,才拿回来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许墨正准备开口,门口传来一阵动静。 抓着柜台休憩的鹦鹉,看到有三个人走进来,就扑棱棱地飞了起来,落到离自己最近的李靖的脑袋上。 程咬金和尉迟敬德下意识看了过去。 李靖乐呵呵一笑,没生气,反而有些自豪:“这店家竟还养了只这么俊俏的鹦鹉,真是没想到。” 鹦鹉是瑞祥,落到自己脑袋上,说明自己是个有福气的人。 鹦鹉歪着脑袋,盯着李靖的幞头看了几眼,摇晃脑袋突然开口啄了几下,爪子扒拉着,把幞头挑出一条缝隙出来。 “这鸟也够调皮。”李靖抬起手,准备把这个鹦鹉抓下来,顺便整理下自己被鹦鹉扰乱的幞头。 鹦鹉扑扇着翅膀,又飞回到柜台上,还嚷嚷着:“秃子上门啦,秃子上门啦。” 尉迟敬德和程咬金一愣,忍着憋笑。 李靖也跟着一愣,他诧异地看着鹦鹉,握紧了拳头。 秃…秃怎么了,像他这般上了岁数的男人,难免会有一些头发上的困扰,这是智慧的象征,俗话不还说聪明绝顶。 这鹦鹉忒没礼貌了。 许墨抬起头看了过去,最先注意到程咬金,朝着他招了招手:“哟,这位丑兄,您又来了?” 尉迟敬德憋不住,大笑了起来。 程咬金笑不出来,他抿了抿嘴:“我姓程。” 许墨一点头:“好的,丑兄,今个要过来买些什么。” 李靖没说话,看了看鹦鹉、又看了看许墨,心里恍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第15章 程咬金:我家的牛受伤了 程咬金无奈叹了口气,准备掠过这个话题,问一问店家吃的什么。 进了超市后,那股香气就更加明显了。 他还没开口。 柜上的鹦鹉炸了毛,它盯着程咬金嘎嘎叫了两声:“猴子会说话,猴子会说话!” 程咬金呆住。 刚被鹦鹉骂了秃子的李靖,心情不由好了起来。 虽然…秃子不好听,可好歹还属于人的范畴。 程咬金这就直接被鹦鹉开除人籍了。 “那是人,虽然长得丑了些。”许墨开口,解释了起来。 鹦鹉歪着脑袋,又看了看程咬金,炸着的毛一直都没收回来,它只是一只弱小可怜的鹦鹉,很难相信面前这个生物,是和自己主人一样的人类。 “我能对它动手吗?”程咬金扭曲地笑了起来。 鹦鹉炸毛更厉害了:“我二十贯,我二十贯!” 它知道自己的身价只有一百文。 但…它也知道,人类还是看钱说话的,它报出了它所能想到的最大数字。 “我赔了。”程咬金答应得干脆。 许墨摆了摆手:“行了,别跟一只鹦鹉置气,要买点什么?”他一边说着,一边把羊肉涮好,放进袭人的碗里。 袭人一愣。 “多吃点肉,好长身体。”许墨言简意赅,放下碗筷,站了起来,朝着程咬金走去。 程咬金当然不会真的对一只鹦鹉出手,他只是恶狠狠地剜了鹦鹉一眼,吓得鹦鹉一哆嗦,才探头向火锅看去,抬手指着问道:“店家,你那是什么吃食?” “火锅。”许墨言简意赅。 火锅… 这是一种闻所未闻的东西。 不过看锅里,有一半飘着红彤彤的汤水,咕噜咕噜冒着泡,看上去就和着火一样,说是火锅,倒也贴切。 但… 他们显然不止是只想得到一个名字那么简单。 “闻起来可真香,正巧我中午还没吃饭,不知可否能和店家同席?”程咬金厚着脸皮,开口问道。 反正…他现在不是卢国公,只是程阿丑,丢人是程阿丑的事,和他程咬金有什么关系。 许墨没说话,只是盯着程咬金看。 程咬金忙拍了拍胸脯:“放心,我会掏钱的。” “不是钱不是钱的事,只是今日备的,是两人的饭食。”许墨摇摇头,“再多人来吃的话,就吃不饱了。” 要是只有程咬金一个,倒也还行。 可后面还有两人呢。 五张嘴,两斤羊肉,一人才只能吃四两,这哪行。 程咬金咂了咂嘴,知道许墨说得在理,他略有不甘地点了点头,忽然又开口问道:“那店家这熬这一锅火锅,要耗费多少时间?” “晚上还能再备一锅吗?” 许墨看了眼程咬金,又看了眼柜台。 还好… 自己来了之后,就想着处理食材的事,现在柜台上还没摆火锅底料,他点点头:“倒也不需费太多时间,不过……” 程咬金大喜,猛地一点头,抢着当冤大头:“店家你说,要备些什么吃食,我老程一并给包了。” “绿菜是不可少的。”许墨立马应下。 程咬金点点头,脸色没什么变化。 “羊肉也得多来一些,而且要片得极薄。”许墨继续说下去。 程咬金一拍胸脯:“放心,定会备上上好的羔羊,待会就差人去宰一头,咱就吃最新鲜的。” 现宰一头羊?这么阔气的? 一头羊的价格可不低,至少也得要三四百文,羔羊的价格只会更贵。 许墨起了别样的心思,他试探着开口问道:“牛肉能备一些吗?” 程咬金爽快一点头:“能!” “也宰一头,吃最新鲜的。”说到这,他愣了一下,连忙正色道,“我是说,我家今天有两头牛角力,其中一头受了重伤,救治无果,为了缓解它的痛苦,不得不宰了。” “店家也是有福气,正好撞上这件事。” 李靖和尉迟敬德摇头笑了笑。 许墨眼里放光,若有所思,对面前这人的身份有了些猜测,不过没表露出来,只重重一点头:“不愧是丑兄!那些牛下水可千万别丢了,尤其是那些胃,让人处理干净。”23sk. 程咬金皱起眉:“吃那腌臜物作甚,要是觉得牛肉不够,我记得李兄家里好像也有一头牛角力受伤了?” 李靖愣了下,旋即点点头:“没错,我家那头也不治身亡。” 许墨摇了摇头,一摆手:“一个个,不会吃。这下水虽然听起来腌臜了些,但那可是好东西,火锅若是没了那些下水,滋味就少了一半。” “我今个在集市寻了一天,都没那个运气撞见。” 没下水,滋味就少了一半? 这说话还是头一回听到。 不过…火锅是许墨弄出来的,天大、地大,在吃火锅这件事上,许墨最大。 “成,那我让人处理了。”程咬金应下来。 许墨嘱咐起来:“心肺也别忘了,让人切成薄薄的片,控去血水。” 程咬金又应下来。 他转身出去,同门外的家仆吩咐起来。 李靖和尉迟敬德大眼瞪小眼。 还是李靖开口询问了起来:“店家,您昨日怎没营业啊?我们可是空跑了一趟。” 许墨理直气壮:“谁说我昨日没营业?明明开门了!” 李靖愣了下,迟疑着看了看门口:“可我等昨日来的时候,店家大门分明紧闭着,还上了锁。” “是你们来迟了,我那时候都已经营业完了。”许墨脸色不变,一本正经地开口说道。 李靖和尉迟敬德都沉默了下去。 “昨日我们来时,只比现在迟不到一个时辰。”尉迟敬德缓缓开口,语气里不免带着些幽怨的意味。 许墨皱着眉头:“你们怎能如此倦怠,那么晚才来!” “我昨日心情不错,便提早关了门。” 李靖神色复杂。 一个一天只营业一个时辰的人,究竟怎么好意思说他们倦怠的。 而且… 心情不错和提早关门有什么联系?难道不应该是心情不错,所以多营业一会? “那店家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多营业一会?”尉迟敬德举一反三,开口问道。 许墨摇头:“不,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会提早关门。” 两人被呛了一下,话卡在嗓子眼里,想喷许墨一身。 这位店家… 还真是够率性妄为的。 第16章 给军神李靖推销满江红 许墨一摆手:“不说这个了,两位客人要买些什么?” 他搓了搓手。 钱他是不嫌多的,现在要用到钱的地方太多了。 首先得打一套桌椅板凳出来,用榻他实在不习惯,而且跪坐久了,腿发麻得厉害。 自己和袭人的衣服得再多做几套出来。 还要买一套房子,那一宅的小院子,看起来挺好的,但…享受生活嘛,当然是要整一个三进三出的四合院,甚至是一座庄园。 还要买马、学马…… 一想到这些事,许墨就觉得铜钱在自己耳边,直哗哗作响。 “是想买些面膜。”李靖没去追问许墨开不开门的事,而是认真答复起来,“阿丑说面膜很讨他夫人欢心,我也想给自己夫人买上一些。”m.23sk. 尉迟敬德也跟着说道:“面膜我也要一些,辣条、面包之类的吃食,我也要拿一些。”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从嘴里蹦出一个字:“盐。” “那精盐给我拿上两袋。”李靖开口,尉迟敬德也跟着说了差不多的话。 如果只是面膜、辣条,哪怕程咬金缠着他们,他们也不会来。 主要还是因为那袋盐。 太纯净了。 纯净到他们想不到,究竟得是哪一种类型的方法,才可能弄出这么好的盐出来。 出于对店家的好奇,再加上程咬金开口,说想要再来一趟,他们觉得也不是不能陪程咬金过来。 结果…赚到了。 不仅吃了一顿花酒。 还能吃一顿火锅,外加一头牛羊。 许墨取过纸笔,一一记下他们要的东西,程咬金也回来了,顺便也又买了一些零食,等记完了后,他抬起头看向李靖,眼里放着光:“这位客人,对尊夫人可真是极爱啊。” 李靖腼腆一笑。 “我这店铺里,又上了一些新物品,应当是适合尊夫人的。”许墨放下笔,弯下腰,假装从柜台下取出来,实则掏了一袋满江红出来,“就是这东西。” 粉粉嫩嫩的袋子。 两个大男人眼里泛着光。 粉色…这时候还没打上“娘炮”的标签,不说染印出樱花似的粉色,究竟有多困难,只这么明亮、柔和的颜色,就够招人稀罕了。 “这是何物?”李靖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拆开,取出一张,微微一笑:“我给它取了个雅名,叫满江红。” 听名字听不出一个所以然。 许墨卖了个关子,看那两人皱着眉头,想不出个名堂,才慢慢悠悠地继续开口了下去:“这其实就是女人用的月事带。” 在桌子旁坐着,一直照看着炭火的袭人脸猛地一红。 月…月事带? 这东西是能拿到台面上,堂而皇之说出来的东西? 尉迟敬德脸色勃然一变,往后退了几步。 月事经血,向来被认为不吉,普通人倒也还好,可像他这样的将领,是最忌讳这种东西的。 程咬金脸色也微微变了变。 唯独李靖面色是没变化的,他心里有底气,别说月事经血,就是让他领一队女兵,他都有底气打赢除了程咬金、尉迟敬德、张亮这种等级的将领。 他接过来,展开看了看,眉头微微皱起:“这是…月事带?和我之前见的不太一样。” 所谓月事带,就是一条捆在胯下的袋子,在里面填上草木灰,每天更换一次就好。 很大、看起来也很笨重。 和这小小一张,完全不一样。 “效果要更好。”许墨点点头,走出柜台,去桌子上拿了一杯水过来,再将李靖手里的那块取过来,贴在柜台上。 哗—— 毫不犹豫,把一杯水都倒了进去。 他们本以为,水会漫了一整张桌子。 可出人意料的,水没有漫出来,而是浸湿了一整片满江红。 嗤啦一声,许墨粗暴地把它揭起来,在手里抖了抖。 惊爆三人眼球的事发生了——竟没有一滴水从那满江红里滴落出来,就算抖起来,也没有滴落出来。 而且… 李靖看向刚才桌子贴着满江红的地方,也没有任何湿润的痕迹。 “这是怎么做到的?”尉迟敬德瞪圆了眼睛,诧异地看着满江红,这时候也顾不得忌讳不忌讳,伸手给拿了过来。 满江红是湿的,足以证明刚才的水的确是倒在了这上面,而不是什么障眼法。 但…他拿的方法不对,这东西直接就黏在了他手上。 尉迟敬德脸一黑。 “这是独家秘方。”许墨微微一笑。 程咬金就知道这位店家会这么说,所以他心里虽然好奇,可有了前天的经验,他是不会开口提问出来的。 “这胶也是店家的秘方?”尉迟敬德此时玩起了满江红,背面那个胶,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许墨点点头,看向李靖:“这位客人,要来一点吗?” “除了吸水能力很强之外,它还有一个别的优点,就是透气、清爽。” 透…气? 这和透气有什么关系? 李靖不解,疑惑地看着许墨:“这透气也算优点?” 许墨嘿嘿一笑:“这些事,我就不方便说了,客人回去后,可以问问自己的夫人,了解一下这透气、清爽算不算优点。” 李靖点点头:“那便给我拿上一张,我回去给夫人试试。” “一张?一张哪够。”许墨摇头,“这东西用起来轻便,不过…大小摆在那,它是有极限的。” “寻常一、两个时辰就得换一张。” “月事一天就得用上五六张,按平均五天来算,那就是二十五张,这东西也不贵,客人不妨多买点。” 袭人的脸更红了。 这些都是什么虎狼之词! 李靖一挑眉,感觉…自己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获取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那这…满江红,价钱几何?” 现在他是明白过来,为什么要叫满江红了。 真他娘的形象啊。 “一文钱一只。”许墨咧嘴一笑,“怎么样,很实惠吧。” 李靖点点头,他不觉得贵,若是这东西真有店家说的这么好,还真当得上实惠这两个字眼。 袭人歪脑袋看着那一袋满江红,心里纠结了起来。 如果放在她之前那个家,她肯定觉得贵死了。 但… 自己现在一个月有二百文的例钱,每个月只是花三十文左右,让月事过得舒服些,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一件事。 第17章 程咬金:我来帮你做生意 只有女人才懂女人的痛苦。 月事听起来…好像无非就是冒点血。 但… 若长久不干净,女人那里生病,影响可就大了。 这个满江红要是真有那么好,袭人觉得这是值得的。 “才一文钱,那店家给我拿上一百张。”李靖大手一挥,语气轻快。 他刚才之所以说的那么谨慎。 主要是因为…这东西看起来卖相不斐,在李靖眼里,光这个粉嫩嫩的颜色,就值一百文钱。 许墨点点头,在李靖的账单上记了一笔,接着抬起头,看向程咬金和尉迟敬德:“两位客人要来一些吗?” 两个大男人把头摇得飞快。 帮夫人买面膜,已经是他们最大的温柔体贴。 要是还买月事带这种东西——哪怕这种月事带有一个“满江红”好听的名字,他们也觉得丢人。 许墨又从柜台下取出两样东西:“那除了满江红,我这还有两样新的商品。” 他们探过头来,看了过去。 头一样,是一个小刷子,再一样,是一根软管。 “这东西,叫牙刷和牙膏,是一种用来清洁口腔用的东西。”许墨简单介绍起来,“这东西可比柳树枝鼓捣好用多了。” 口腔清洁? 这是李靖他们几个比较在乎的事。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各种问题都会显露出来,比如说秃头、比如说肾虚什么的,但秃头还有幞头,只要人别像那只鹦鹉那样嘴贱就行。 肾虚虽然是大问题,可别人也看不出来,就跟秃头一样,只要不去想幞头下面是个秃头,那这人就不是个秃子。 唯独口腔问题,是他们最头疼的。 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 而且… 蛀牙多就会口臭,和人说话,别人离自己巴不得能有三丈远,或者闻到臭气就皱起眉头,这谁受得了。 “价钱多少?”程咬金开口问道,有超市其他商品的例子在前,他对许墨的话,现在是百分百的信任。 说什么就是什么。 “牙刷三文两只。” “牙膏五文一只。” 许墨简单回复。 系统出品的牙膏,并非是那种大软管,而是一种小软管,只有五十克,大约只能用半个月左右。 又是出人意料的价格。 程咬金点头,率先开口:“给我来上一打,都来一打。” 东西便宜,那就多买一点。 李靖比较谨慎,只买了五人份的。 尉迟敬德一开口,也和程咬金一样,买了一打。 等记好了账。 许墨还没开口,程咬金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多给许墨送钱:“店家还有新的商品吗?” 许墨摇摇头:“暂时没有了。” 其实还有个火锅底料,但他现在不说,晚上那顿牛肚火锅还没彻底敲定下来呢,等到吃晚饭的时候,再把这东西搬出来也不迟。 程咬金点了点头,接过许墨递过来的单子,他们三人就一起出去,开始吩咐家里人把钱给送过来。 许墨大大咧咧回去吃饭。 “你怎么不吃?”许墨瞥了一眼袭人的碗,刚才他夹的那片羊肉还在碗里摆着。 袭人柔声:“奴婢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没听到晚上还有一顿牛肉大餐。”许墨摇摇头。 程咬金他们刚好走回来。 听到许墨这句话,眼皮不由得跳了一下。 许墨又涮了一片羊肉,夹到袭人碗里:“你要多吃些肉,以后是要伺候我的,若不长长身体、长长力气,没伺候好我,你累倒了怎么办?” 袭人这才点点头,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肉的口感… 让许墨去形容,他形容不出来,吃肉对他来说是一种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但这对袭人来说,是这辈子的第一次。 这种口感很奇怪,她在嘴里反复咀嚼着,直到碾成了细细的肉糜,才恋恋不舍地吞入到自己肚子里。 她又咬了第二口,开始慢慢习惯这种吃肉的感觉。 他们俩人吃得很欢快。 程咬金他们三个人坐在一旁,不停地吞着口水,太香了…真的实在是太香了。 火锅的香气,是诸多食品中,不亚于烧烤的存在。 放在后世,百花齐放,不是那么的明显,可在大唐…这股香气就是不亚于核武的冲击。 香飘了一整条街。 来来往往的人被香气吸引,他们循着味道,走到超市门口,理智让他们没贸然闯进来,抬头看了一眼门上的牌匾——“大唐超市”,是一家铺子。 他们就放心地走了进来。3sk. 一走进来,便好奇询问起香味是什么东西。 不等许墨起身回答。 程咬金就率先一步,做出了回答,在这样一个香气四溢的屋子里待着,对他来说是一种煎熬。 他巴不得许墨能够快些吃完,现在来客人岂不就是耽误许墨吃饭的时间,还会让他们在这种环境里,煎熬更多的时间。 他主动帮许墨接待起了客人。 不时挨鹦鹉几句骂,或者骂鹦鹉几句,但是骂不过,又挨骂几句。 程咬金的口才还算不错,在许墨吃饭的这段时间里,替许墨卖出去不少东西,大多都是辣条、面包一类的小吃。 牙膏、牙刷也卖出了一些。 东市一家食肆,还过来买了一包盐。 就在程咬金如此殷勤地帮忙下,许墨得以顺顺利利吃了一个饭,两斤羊肉,他吃了一斤半,袭人吃了半斤。 倒不是她不想吃,只是…食量太小,半斤肉都已经吃撑了。 稍微休息一会,袭人开始收拾。 许墨懒散地躺着,心满意足。 做饭是一件享受的事,吃饭是一件更享受的事,唯独…每天做完饭收拾是最痛苦的一件事。 现在有人帮自己分担这件事,可真是太好了。 “丑兄啊,你们平时有什么娱乐活动没?”许墨一歪脑袋,看向在一旁松了口气的程咬金,开口问道。 娱乐活动? “吃花酒。”程咬金脱口而出。 许墨正色:“我是说正经的那种娱乐活动。” “无非蹴鞠、马球。”李靖简单介绍起来,“也有投壶、手谈可作嬉戏。” 许墨撇了撇嘴,有些嫌弃,这个时代的娱乐活动,实在是太匮乏了。 第18章 给我打造桌椅和麻将 “没意思,没意思。”许墨摆了摆手。 程咬金一撇头:“怎么就没意思了?” 这可是他们这些“上流社会”的人都会玩的游戏。 “今天就算了。”许墨一摆手,“明天吧,明天你们仨再来,我教你们一种特有意思的游戏。” 程咬金追问下去:“为什么不是今天?” “今天不行,得准备点东西。”许墨摇了摇头,依旧懒散地躺着。 他们三人倒是没什么意见。 反正… 以他们如今的身份,手中实权并不是很多,相对而言,他们每日用来休闲娱乐的时间,就多了起来。 又聊了一会,话题大多都是围绕着许墨。 他们三人有些心惊。 在他们心里,许墨只是一个武力超凡脱俗的匠人,就算有些学识,毕竟还年轻,稍加培养,说不定能成一株参天大树。 但… 这寥寥几句交谈里,天文地理、兵法文理,好像就没什么他不懂的一样。 年轻人的知识面能到这种程度? 许墨不知道他们几人心里的想法,就是知道了,也不会往心里去。 他是五道口职业技术学校建筑学院的学生,顺便还修了一些理工的科目,平日没事就喜欢以键盘鏖战群雄。 或许…除了本专业之外的知识深度上,比不过程咬金、李靖他们,但论知识广度,他还真没怕过谁。 等肚子的涨腹感渐渐消退下去,程咬金他们家里人也把钱、布帛一类的东西送来,许墨站起了身。 自从穿越过来后,他一直都没怎么吃好。 被后世厨艺养叼的嘴巴,很难吃下这个时代,最多只有一点盐、盐里还带着苦味的东西。 要不是饥饿会让身体虚弱,可能这几天,他连汤饼都不会去吃。 今天中午好容易能吃上一顿火锅,虽然残缺,可味道是对的,这让他不由得吃得有点撑,到现在才消化好。 “丑兄,我出去买点东西,劳烦你帮我看个店。”许墨慢慢腾腾走到门口,摸了一贯裹到自己腰间,朝鹦鹉一招手,它扇着翅膀落到自家主人肩膀上,半只脚都迈出门了,他才开口说出这么一句话。23sk. 不等程咬金答复,一溜烟,许墨就不见了踪影。 程咬金眨巴眨眼,看着空空荡荡的门口,有些愣神。 好半会才反应过来。 “店家这是……”程咬金迟疑着,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 李靖摇头一笑:“分明才见过两面,他倒是信任你,不怕你把他家店铺给霍霍了。” “我是那种人嘛?”程咬金一瞪眼。 许墨走的放心。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猜出了那人的身份。 把宰牛说的这么随意,要知道在大唐,哪怕是死牛,在官府不允许的情况下,都是不能割肉而食的。 还有个小名叫“阿丑”。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玩遮掩自己身份的游戏,但…在长安城里,能够聚集这些线索于一身的。 就只有那位混世魔王、卢国公程咬金了吧。 这人在历史上的名声不错,店铺让他代为照顾一阵,许墨不怕出什么问题。 再说了… 还有系统监督,要是程咬金真干出来什么事,他也拿得出证据,向程咬金讨债。 出了门。 直奔木匠坊去。 “客人要打点什么东西?”木匠坊不像铁匠铺那样,客人很多,木器毕竟比铁器便宜,一名学徒上来接待了他。 许墨点点头:“给我打一张桌子、几张胡椅。” 学徒愣了下,皱皱眉头:“胡椅…是何物?” “你没听过?”许墨反问一句。 学徒点点头。 胡瓜、胡姬、胡椒、胡饼,带胡字的东西有很多,唯独他没听过胡椅这种东西。 “有纸笔吗,我画出来给你们看下。”许墨招了招手。 学徒面露难色,摇了摇头:“郎君,我们这哪有纸笔这种金贵的东西。” 许墨愣了下,叹了口气:“算了算了,我画给你们看,你们给打出来。” “那郎君稍等,我去把师父喊来。”学徒连忙开口。 不多一会,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汉过来,看向许墨:“就是郎君你要打新器物?不过事先说好,若是打出来的东西不能用,可怪不了老汉我。” 木匠铺总是会接到一些稀奇古怪的订单。 像是什么…读书人灵光一闪琢磨出来的新的耕种用犁,虽然结果证明没什么用。 或者是一些游侠儿想出来的稀奇古怪的兵器。 再看到他,身上就多了一些伤痕。 自打被一名游侠儿诬陷,是因为自己手艺问题,导致他的兵器没发挥出最好的效果之后,他每每遇到这样的客人,都会说出这句话来。 “按照我的来就一定有用。”许墨随手拎起一根木条,在地上画了起来。 建筑系的学生,画一个三视图还是没问题的。 行家一出手,就只有没有。 许墨刚刚画出一条直线,木匠眼里就泛起了光,这是一个有本事的——不像之前那个游侠儿,画得歪歪扭扭,就在自己考虑,要怎么造出这么古怪的形象,他指着那曲线来了一句,这是直线。 不一会,一个椅子就被许墨画出来。 “看明白了不?”许墨问道。 木匠重重点头:“明白了,郎君这图简单明了,我要是看不明白,那还不如一块废木头。” “这椅子高是四十五厘米,也就是…十三又二分之一寸……”许墨又介绍起数据来,怕木匠记不住,多说了好几遍。 木匠等完全记下后,点点头:“那郎君要的桌子,就是要和这椅子成一套的了?” 许墨点点头:“对,桌子高二十一寸最合适,四张凳子一张桌子,你算算多少钱。” 木匠深吸了口气,看着衣着虽然简单朴素,但气度、言语都非凡的许墨,有些紧张地握了握拳头,正准备开口说出自己的请求。 “对了,还有个东西也要你劳累下,给打出来。”许墨一摆手,锤了下自己的掌心,手中的棍子,差点就戳中学徒的胸口。 他紧接着,就在地上画了起来,画出四十四张牌出来。 是麻将的大小牌花,还有八张花牌。 第19章 阿丑骂不过鹦鹉 木匠看着地上被画出来的牌,又看了看比画椅子时,还要更欢呼雀跃的许墨,心情有些复杂。 这东西… 怎么看怎么像叶子戏。 只不过…叶子戏是一种赌具,它的嘴脸很直白,文钱、索子、万贯、十万贯是它的牌花。 相比起来,这东西要雅致一些。 还有春夏秋冬、梅兰竹菊这样的花牌。 四十四张牌画完。 许墨才开口说起来。 “这东西叫麻将,除了最后的这八张花牌,其他牌都是四张,一共是一百四十四张,最好是用竹子来做。” “这东西你也给我打一套出来。” “价钱一起算吧。” 木匠又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道:“老汉愿意不收郎君的钱,只是…有一个请求。” 许墨一挑眉:“你是自己想打椅子,然后去卖?” 木匠连连点头。 这让许墨不由得有些感慨,大唐人还真是淳朴,要是搁在后世——不仅不会这么开口询问、请求,不仅照抄,还敢打出“原创”的旗号。 椅子这东西,是榻、凳子的上位替代品。 它出现之后,榻这种东西就没丝毫生存空间了。 而且这东西好做,没什么技术门槛。 真要是有人铁了心想要盗版,在大唐也没能够保障他知识产权的东西。 “那这样吧,前三年你卖出去的椅子,我抽一成的利润。”许墨稍微琢磨了一下,开口定了下来。 卖椅子才能赚多少钱? 而且要弄家具厂,还得雇大把的员工、搞场地、开阔市场…想想就让人头疼。 麻烦。 自己是要享受的生活的,而不是要搞实业的。 再说了,有系统超市在手的自己,看不上这三瓜两枣的。 不过… 自己看不上归自己看不上。 可真要让别人免费拿走了,不免显得自己好欺负。 木匠欣喜地应下来:“以后郎君来我这打家具,老汉只收一个木头的价钱。” 不是他小气。 实在是这位郎君看起来身份不斐,以后若是真的找自己打家具,必然不可能是用普通木头。 而那种昂贵的木头…他负担不起。 “大约什么时候能做好?”许墨询问起来。 木匠思考了下:“大约两到三天便能做好。” 两三天… 许墨微微皱起眉头。 木匠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神态变化,连忙开口,接着说道:“若是紧赶、快赶椅子、桌子今晚是能造出来的。” 许墨把手一挥。 木匠有些为难起来,再快,速度也就只能这样了,他技艺再好,宵禁之前也不可能把椅子、桌子全打出来。 “椅子、桌子都不用着急,麻将明天中午之前能搞出来吗?”许墨一开口,吐出这么一句话。 木匠一愣,呆呆点了点头:“能……” 牌虽然多,共有一百四十四张,但并不难做,今天晚上自己和学徒熬一下,费点灯油,就能赶出来。 “那就行,到时候做好了,送到我铺子里来,就是那边,新开的大唐超市。”许墨指了个方向。 木匠又点点头。 许墨说完后,便转身离开。 他当然不是要回自家超市,他看上去像是那种勤快的人吗?系统到现在没发出警报,说明程咬金看店看得很是不错。 麻将、桌椅的钱都不用掏,那这一贯就省下来了。 这不得去消费消费? 逛了一圈,还真让许墨发现了好东西——山里红,也就是山楂,价钱不低,要八文钱一斗。 一共三斗,许墨给包圆了。 酸甜口的水果,他是最喜爱的,而且…还能熬成山楂汁,算是一种不错的饮品了。 又买了一些蜂蜜。 他才晃晃悠悠地回去。 程咬金蹲在门口,看到许墨回来,脸上带着些怨气:“店家这可真是一去不回啊,我还以为你不要这店了呢。” 许墨摆摆手,从篮子里掏出一枚山里红递了过去:“辛苦了,去办了一些重要的事,耽搁了点时间。” “重要的事,就是去买山果?”程咬金依旧满满怨气,话是这么说,手是很诚实的,把果子接了过来,在衣服上蹭了蹭,啃了起来。 许墨摆摆手:“没,我还去了趟木匠铺子,打了点东西。” 程咬金撇了撇嘴:“你这日子过得够闲适的。” “享受生活嘛。”许墨往屋子里走去,“今天下午生意如何?” 程咬金脚步一顿,一挑眉毛:“真把我当博士使了啊。” 他嘴里的博士,并非指的是朝廷里掌管经学、教授的官员,而是指这些店铺里的伙计,像是什么茶博士、酒博士。 “你?你撑死是个小学肄业。”许墨回头瞥了他一眼,丢下这么一句话。 “什么,什么?”程咬金听不太明白。 什么小学、什么肄业的。 他正准备追问下去,鹦鹉张嘴一吐,吐出山里红的果核,精准地砸在程咬金的脑门上。 “你这厮!”程咬金怒目。 自己竟然被只鹦鹉欺负了。 鹦鹉这会不怕程咬金了,也不炸毛,乖巧地站在许墨肩头上,发出一阵嘎嘎,似笑、又似嘲讽的叫声。 程咬金咬了咬牙:“你这只绿毛鸡。” 鹦鹉毫不示弱:“丑猴子、丑猴子!” 他们一人一鹦鹉,就这么骂了起来。 程咬金固然经验丰厚、活得也久,最关键的,他只骂过人,没骂过鹦鹉,导致他没能骂过一只鹦鹉。 自己气得脸和脖子越来越红。 “行啦,没必要和一只鹦鹉吵架。”许墨拿起一颗山里红,塞到鹦鹉嘴里,又从柜台上拿起几包辣条,“来,我请你吃东西。” 说着,就丢了一包辣条。 顺便把手里剩下两包辣条,朝着李靖、尉迟敬德丢去。 接着走到在柜台后乖巧站着的袭人旁,将篮子放在了柜台上:“洗一些山里红出来,不用全洗完。” “大约半斗就行了。” “今晚有好吃的,弄些酸的开开胃。” 袭人乖巧应下。 程咬金刚把辣条拆开,正准备吃起来,突然就觉得,手里的辣条…有点没那么香了。 一包三文的辣条,换自己一头牛、一头羊。 中午说的时候还没那个感觉。 现在觉得… 怎么有点亏啊。 第20章 在大唐第一次吃牛 等袭人洗好山里红,给他们端上来。 她很乖巧、也很懂事。 或者说,太过懂事了一些。 没给自己留哪怕一颗山里红。 许墨拨了七八个出来,分给了她。 “你对你这婢女,倒是挺好的。”李靖看着许墨的眼神不由得柔和了几分,他倒不是和袭人共情了。???.23sk. 只是… 能对侍女都如此好的人,自然是一个忠良贤德之辈,虽然…可能嘴巴臭了一些,李靖说着,看向仍旧在和鹦鹉互骂的程咬金。 许墨摆摆手,继续和他们聊起天来,并没打算在这个话题上再继续深究下去。 说了不到半个时辰。 程咬金家的仆人陆陆续续把牛羊肉、蔬菜送来,这些菜都早就已经处理好了,切得规规整整,放在食盒里,用冰块镇着。 都是最新鲜的。 有中午的经验,袭人熟练地生好炭盆,中午洗好的鸳鸯锅摆在炭盆上,倒满了清水。 许墨懒散坐着,袭人坐在他身旁。 李靖、程咬金、尉迟敬德,他们三个人出神地看着这一口略有些奇怪的锅,陷入了巨大的沉默之中。 程咬金纠结了一会,缓缓开口:“店家,这锅里怎是清水。” “午时那样的半锅汤呢?” 许墨一挥手:“放心,等水开就好了。” 水开? 难道…清水就能变成那一锅红汤? 他们耐心等着,水开也不用多久,不一会就咕噜咕噜冒起了泡。 程咬金看向许墨,他倒要看看这个店家,是怎么把清水变成中午那一锅香喷喷的红汤的。 许墨起身,从柜台里取出一袋火锅底料。 顺着齿口撕开,然后把这一块底料倒入了半边锅里。 红油渐渐化开,香味也渐渐飘起来。 程咬金他们三个人,又陷入了巨大的沉默中。 这… 原来这一锅汤是这么煮出来的嘛! “这也是店家铺子里的商品?”程咬金低头看着底料化开,抿了抿嘴,有些复杂地开口问了起来。 许墨点点头:“对,是火锅底料,加水一起煮开,就是一锅火锅了。” “而且不是很贵,只要五十文一块。” 程咬金觉得自己拳头硬了起来。 “这底料给我拿一百……”李靖开口,刚准备说给自己备多一些,但想到了什么,连忙开口询问起来,“这火锅底料有保质期吗?” “一年左右。”许墨随口回道。 火锅底料都是真空包装,它的保质期就要显得长上一些。 一年啊…… 这时间不算短了。 李靖掐指一算:“那店家给我备上一百份。” 许墨一顿,看着李靖,神色有些复杂:“你这是…天天吃火锅嘛。” “好物自然是要常用。”李靖说的理所当然。 许墨摇摇头:“话是这么说,但…火锅吃多了,容易上火,也容易得口腔溃疡,你总不想每天如厕都痛苦得很吧。” “店家倒是好心,不怕我就改口,买少了?”李靖摇摇头,笑了一声。 许墨瞥了他一眼:“你年纪大了,怕你不知道忌口,吃出什么毛病来。” 做自己这种营生的,最怕的就是自己兢兢业业、食品安全健康,可偏偏就是出了事,有人吃急了、有人吃多了,把自己给吃出了毛病。 尤其是… 这人的身份。 能和程咬金插科打诨,还姓李,在单子上的留名是“李药师”的,除了那位赫赫有名的军神,许墨也想不出第二个人。 一个国公,真要自己嘴馋,吃出了事,可别怪自己没提前提醒过。 “某岂会是那种人!”李靖正色。 鹦鹉踩在程咬金脑袋上,朝李靖吐了块山里红的果核:“秃子、秃子。” 李靖瞪眼过去。 好家伙,和你主人一起欺负我是吧。 许墨没理会他,见底料彻底化开,咕噜咕噜冒起了泡,他当仁不让,夹起一块牛毛肚,往锅里塞去:“这火锅,讲究一个涮字。” “为什么要和你说,把食材切得薄薄的?就是为了这个涮。” “不然和煮汤又有什么区别?” 一边说着,他的筷子在火锅里起起伏伏:“这毛肚,是火锅的精华,讲究一个七上八下。” “自己数着,提七次、放八次,这毛肚就能吃了。” 说着,他来到大唐的第一片毛肚就涮好了,一口吃下去,迫不及待地就涮起了第二片。 程咬金他们有学有样。 虽然…他们想吃肉,但看店家如此迫不及待馋着牛肚的样子,他们对牛肚的滋味好奇了起来。 第一筷子,也是夹的毛肚。 七上八下涮好,放到自己嘴里。 只嚼了第一口,这特殊爽脆的口感,就让他们不禁瞪圆了眼——太让人惊讶了,这分明是之前他们瞧不上的下水之物,竟如此美味。 紧接着,就是火热的辣意袭来。 三个自诩大唐豪杰的汉子,不由倒吸口凉气。 抬起酒杯,抿了口酒水。 只有袭人老老实实,夹了片牛肚涮好,又在清水里涮了涮,她吃起下水来,没什么心理负担。 就连她老爹那样的败类,有时候都能淘点下水来——虽然都是猪下水,她也没资格吃,但知道下水不是什么金贵物。 “好辣!”一口酒水下去,程咬金吐了口气,“这是用了和那辣条一样的香料?” 许墨点点头,又涮了片牛肉,先夹给袭人,而后再给自己涮起来。 看着三个通红着脸的男人,他心里偷笑。 这辣度,他都得适应适应。 “也不问你配方,就单纯问一下,能引发这种辣意的,究竟是哪一种香料?”程咬金又好奇问道。 他是真的好奇。 他在家也试了很多香料,蒜、胡椒、山葵…凡是能鼓捣出辣意的东西,他都试了,但都没有这种纯粹的香辣味道。 许墨嘿嘿一笑,眼疾手快,抢走程咬金在锅里涮的牛肉:“这个啊,就是我的秘方了。” “你这小贼!”程咬金顾不上再问辣椒的事,开始尝试起抢回自己的牛肉。 但他哪是许墨的对手。 火锅的香气、还有吵吵嚷嚷的烟火气,很快就传到了街上。 此时快到宵禁,商贾们、客人们都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家,人流量要比中午时候大了许多。 第21章 春江楼里涮火锅 香味吸引来了更多的人。 不像中午的时候,大多不好意思、大多还有自己的事、大多都没路过这里。 到一天所有事务都结束的时刻,他们不介意顺路进来看看。 一进来,开口问的,赫然就是那是什么吃食。 然后…许墨就开口推荐火锅底料。 五十文的价钱,让不少人犹豫了下,说着要考虑考虑,就退出了超市,但还是有不少人选择了掏出这份钱,买一份火锅底料。 毕竟这是东市,来这的客人,大多都是有些资产的。 许墨顺手就推销了下辣条、面包、牙刷牙膏。 往往客人也就顺手买了下来。 唯一不顺的,就是推销满江红了。 那些客人们一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就红着脸、推开手,一副一点都不想了解的样子。 等到这些被香味吸引过来的客人们都渐渐散去。 一共卖出去了二十多份火锅底料、四十多份牙刷牙膏、还有许多辣条、面包之类的零食小吃。 又是一贯入账。 许墨乐开了花,又坐回到桌旁,欢快地继续吃起牛肚、牛肉。 桌上的牛肚、牛肉都还是满的。 毕竟程咬金是宰了一整头牛、一整头羊,肉几乎全都送了过来。 吃饱喝足,他们五个人,才空了一个食盒。 “余下这些吃食就暂存在店家你这。”程咬金伸了个懒腰,火锅虽然辣,但他吃得很爽,“明日再过来吃。” “不过…你说的那个有趣的娱乐,明日拿得出来?” 他还记着,许墨说过的那一句话。 现在的他,只对娱乐是最感兴趣的。 许墨点着头:“当然,今下午的时候,就去办了这件事。” 程咬金应了下来,又签了单子,他和尉迟敬德没买那么多,一人只拿了五十袋回去,就算不自己吃,家里不还是有夫人、孩子。 他们好意思来许墨这蹭饭。 但…要把妻儿老小都带过来,这…就算脸皮厚如程咬金,也觉得这么做,确实是过分了一些。 吃饱喝足,程咬金他们离开。 袭人看着那满满当当,将近二十个散发着浓浓寒气的食盒,陷入了沉思。 这太多了… 好像没法带回家里。 “走了,发什么呆,回家了。”许墨抬手,轻轻敲了下袭人的脑袋。 袭人怯生生开口:“大郎,这些肉食要放在这吗?”m.23sk. 许墨点点头:“当然了。” 袭人眉头微微皱起:“可这些金贵物,放在这,若是被蟊贼偷了……” “一些肉而已,没那么精贵。”许墨摇摇头,“店里的货物可比肉值钱得多。” “而且…” “真要有蟊贼动手偷走,那只能说是他们的不幸了。” 袭人有些不解。 但自家大郎这么说了,她乖巧应下来,瞥了一眼那平平无奇的柜台,这些东西的分量在她心里又加重了几分。 不说超市有系统的安全防护。 那些肉食…可是程咬金的东西。 蟊贼偷了卢国公的财产,会有什么后果? 乐子可就大了。 许墨巴不得看到这一幕。 等到第二天。 没到中午,木匠就把麻将给送了过来,竹子造的,被打磨得光滑,还漆了一层蜡,没有半点毛刺。 字、花都是刻上去的,看那位学徒的脸色,想来是一整夜没睡。 许墨给了他两袋面膜、两包辣条。 嗯… 辣意也是能提神的。 不过…程咬金他们还没来,麻将一时半会也打不起来。 许墨懒洋洋地躺在榻上,等着客人上门。 而与此同时。 东市一家名为“春江楼”的食肆里。 这是在大唐赫赫有名的一家吃食铺子,上下三层,不少达官显贵都常来这家食肆吃饭。 一伙客人过来。 伙计迎了上来,满脸谄媚笑意:“几位郎君,今日想吃些什么?” 这都是他们这的熟客了。 “备一个炭盆、一锅清水。”为首的那位郎君吩咐起来,“再切些羊肉,记得要切成薄薄的片。” “若是有羊下水,也洗干净,弄些过来。”旁边的人开口,嘱咐了起来,“再就是茭白、荠菜一类的绿菜,有多少种,便上多少种。” “都不要烹饪、直接上新鲜、洗净的就好。” 伙计愣住了,迟疑着看着这几位熟客:“郎君,这鱼脍倒也还好,可羊脍…从没见过这样的吃法,怕是要坏了肚子的。” “对!再切两盘鱼脍上来。”被这么一提醒,他们几个恍然过来,又多嘱咐了一句。 一人笑着解释起来:“放心好了,我等可不是要吃生食,不还是让你备炭盆清水了?只是昨日遇见了个名为火锅的食物,过来解解馋。” 火锅? 伙计有些疑惑,不过…既然客人都这么吩咐了,那自然是要按客人说的办,反正他们是要给钱的。 不多一会,就备好了。 他们等水开、下了底料,嘶嘶哈哈地吃了起来。 春江楼固然是大唐最大的几个食肆之一。 但现在的烹饪手段无非就是煮、烤这两种,用得酱料只有大豆酱,香料更是只有胡椒一种,最能激发香气的孜然没有。 火锅的香,艳压了群雄。 不一会,就飘遍了整个食肆。 其他食客们嘴馋,让伙计也给自己来一份这样的吃食,这让伙计有些为难,向那几位客人请教一番。 才回他们,菜式虽然是自己备的,但…那锅汤料,是那些客人们自备的,就是在东市一家名为“大唐超市”的铺子里,买的火锅底料。 而这香味,也渐渐传到三楼的一间雅间里。 雅间里的这些客人们,觥筹交错,忽然闻到香味。 首座的那人微微一笑,轻声道:“看来春江楼又出新菜式了,这味道可真是香,去问问这是什么吃食。” 坐在近门口位置的人,把伙计唤了进来,开口询问起来。 伙计胆颤心惊、小心翼翼:“回樊公的话,那香味是一种名为火锅的吃食,但这吃食并非是小店所做。” “而是东市里,一家名为大唐超市卖的汤水底料。” 大唐超市? 段志玄听着伙计的话,有些惊讶。 这么香的吃食,竟然不是一家食肆售卖出来的? 他同一旁的近卫吩咐了一声,让他去那家食肆买上一份过来,他现在就想试试。 第22章 段志玄的家仆被惊到了 午饭,许墨就没吃火锅了。 火锅虽然是个好东西,可天天吃、顿顿吃,身体也受不了啊。 顺便也抱着教袭人做饭的心思。 做了道烤牛肉。 简简单单撒了个点。 不是许墨不想做好的,但…出门逛街,光顾着买水果、绿菜了,忘了买油,虽然大唐也没什么好油就是了。 而且,今天他不太想出门,只想像条懒狗一样的躺在家里。 顺便熬了锅山楂汁。 冰糖这东西,家里还是有剩点的。 等山楂汁刚煮完。 程咬金他们仨,就正好踩着点来。 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酸气,让程咬金迫不及待地开口询问了起来:“店家,又是什么好东西?” “这次可不能像昨天那样,临了到吃晚饭的时候,才想起来还有一样商品没同我们介绍。” 许墨瞥了他一眼:“就是普普通通的山楂汁,等凉了再喝,你要来点吗?” “来!”程咬金大口应了下来。 尉迟敬德和李靖也开口要了一份。 鹦鹉嚷嚷了起来:“贪吃鬼、贪吃鬼!” 程咬金一眼瞪过去:“那你别吃山里红啊!” 鹦鹉没回他,只是把果核又吐出来,砸在程咬金的脑袋上。 程咬金又和鹦鹉骂了起来。 李靖和尉迟敬德有些无奈,别人是越活越稳重,唯独程咬金,好像越活越回去了,和一只鹦鹉都能吵两天的架。 不过…眼下最关键的,还是许墨昨天说的那娱乐方式。 他们都已经注意到了店铺最深处,那桌子上的麻将。 “那就是店家昨日说的有趣的东西?”李靖看到那一张张牌,不由的就想到了叶子戏,是类似叶子戏一样的把戏? 许墨招呼着,围着坐下来,介绍起麻将的规则来:“这东西叫麻将,规则不复杂,开局每人摸十三张牌,从坐庄的人开始,摸一张牌、打一张牌……” 程咬金都顾不上和鹦鹉吵架,连忙把脑袋转了过来。 麻将的规则并不复杂。 什么叫碰、什么是杠、什么是吃、什么是补花。 出于对新手的尊重,他没介绍太复杂的牌型,只是说了些简单的胡牌牌型,进阶的知识等以后再慢慢解锁。 “很简单嘛。”程咬金信心满满,大手一挥,“店家,咱要不要带些彩头?”???.23sk. 许墨义正严词:“赌钱是不好的。” “那东西害了多少人家破人亡了。” 袭人在后面赞同地点了点头,她就是一个受害者。 李靖、程咬金他们有些惭愧,点了点头,尤其是程咬金,正准备把刚才的话给收回去。 “不过…我们可以用其他东西来做筹码。”许墨话锋一转,吐出这么一句话,“要是一点筹码都不带的,那就没意思了。” 程咬金一挑眉毛,乐呵呵一笑:“那店家打算用什么做筹码?” “就用小面包吧。”许墨说得理直气壮,“一轮最低一袋,十袋封顶,咱就图个开心。” 尉迟敬德一笑,摇着头:“店家,你这打得可是好算盘。” 打麻将用面包当筹码,许墨是最不亏的。 输了就当白送。 赢了还能卖出去。 反正小面包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许墨嘿嘿一笑:“我这小门小店的,又比不上你们这些大家大户的。” “赢了面包太多,能换成店里的其他东西吗?”程咬金信心满满,一点都没自己会输的念头。 许墨一点头:“能,当然能!” 哗啦啦—— 麻将推起。 前一圈不计数,用来熟悉麻将,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没有章法,他们也渐渐熟悉了这个游戏。 的确是要比投壶什么的,更有趣一些。 第二圈,就要开始计数了。 程咬金信心满满,他上一把还胡了,总不能比上一把还差吧?一边想着,他打出了一张南风。 “碰。”他上家的李靖摸过南风。 程咬金又打出一张西风。 “碰。”这一次是尉迟敬德。 程咬金脸色严肃起来。 几轮出牌过后,程咬金满意地审视着自己手中的牌,只要再来一张八条,自己就能胡他二五万了。 这么想着,他把那张不顺眼的五筒丢了出去。 “胡。” 他还没喊出牌花,许墨就抬手拿了过来,推倒自己的牌。 “门前清,算两番。”许墨把自己手中的牌,依次分开,慢条斯理地说了下去,“阿丑兄,两包了哦。” 程咬金咬了咬牙。 出师不利! 没事,这才两番而已,哗啦啦洗牌,程咬金对自己还是充满了信心。 第二轮。 结束的比第一轮还要潦草,才出了三轮牌,李靖在碰了程咬金的牌后,又被程咬金点了炮。 虽然没什么番数,但接连两次点炮,让程咬金心里咯噔一下,桌上的三个人,看向程咬金的眼神,多少带了些炙热。 这… 善财童子属于是。 他们这边打着牌。 段志玄的那位家仆,一路问路找来,刚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嚷了起来:“店家何在?听闻你这有一物名为火锅……” 他的话没说完,戛然止住,目光落到屋子深处的三个人身上。 那个气得脸红,还和一只绿鸟吵架的…怎么那么像卢国公。 还有那个捋着胡子,笑意盈盈的,怎么那么像代国公。 还有那个…一脸凶意、狰狞笑着的,怎么那么像吴国公。 “阿丑,我又胡了。”李靖欢快地笑了一声。 许墨也推开自己的牌:“一炮双响,阿丑兄真是厉害,我这是全带幺,四番。” 程咬金忿忿不平,推翻自己的牌:“你们这次只是侥幸,我差一点就清一色了。” 三个人定睛看去。 八张条子、三张花牌、两张万子。 嗯…果然是和清一色很近。 听到这些声音,那位家仆打了个哆嗦,何止是像,分明就是那三位国公本人了! 他连忙走上去,准备和这三位国公请安。 程咬金瞥了一眼,只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但没想起来是谁。 李靖认出来了,面色微微一变,在自己嘴前竖起食指。 这让家仆一愣,不让自己说话? “你怎么来了?你家郎君呢?”李靖开口问道,不给这家仆点出自己几人身份的时间,在“郎君”这两字上,咬得极重。 第23章 抢火锅底料撞破头 称呼,在大唐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不同人、不同场合,都有不同的称呼。 像是对别人家仆,称呼他们的主人,就要用稍微显得尊重一些的称呼,最好是“段樊公”、“段将军”之类。 这儿强调了“郎君”,那就是有特殊情况。 能混到自家郎君身边近仆这个位置的人,脑子不会有问题,既然非常态,顺着这些大人物的话,总归是没问题的。 他也就跟着喊起了郎君来:“我家大郎正春江楼膳食,听闻东市里出了个名为火锅的新吃食,便差遣我也来买上一份。” 李靖点点头,朝着程咬金取笑起来:“阿丑,志玄同你一样,是馋火锅了。” 程咬金听到这番话,脸更红了,拿着骰子,手舞足蹈:“什么叫馋,对美食欣赏,那不是人之常情!” “别扯,你们不也吃了?” 尉迟敬德补了刀:“我们又没烹羊宰牛。” 程咬金愣住。 鹦鹉又补了刀:“贪吃猴子、贪吃猴子!” “你个绿毛鸡叫什么叫!”程咬金一眼瞪过去。 鹦鹉一歪脑袋,把今天早上学来的东西现学现用了出来,脑袋一样,咯咯哒一声从嘴里蹦出来。 程咬金深吸口气。 这鹦鹉真不要脸。 自己说它是绿毛鸡,就是在骂它,现在它咯咯哒地叫了起来,那自己的那句辱骂还有半点意思吗? 段志玄的家仆低垂下脑袋,额头都渗出冷汗来了。 他是头一回见到一位国公,能和一只鹦鹉对骂得这么起劲的。 李靖看向那位家仆,轻声说道:“若是志玄愿意,让他用完膳食,便过来一叙,我有许久没见到他了。” 家仆应喏下来。 许墨瞥了他一眼,码好自己手里的牌,抬起了头:“袭人,给他拿一袋底料,五十文。” 五十? 这位家仆抬起头,看了一眼袭人拿起的那块,只如她小小巴掌的大小,若在平时,他多少得说个价。 自家大郎是不在乎这点小钱。 可自己要是能低价买过来,多少是能显得自己本事。 但…三位国公都在这。 他就不敢说价。 掏了钱、买了下来,裹着这东西匆匆往春江楼走回而去。 相比起火锅,这三位国公凑在这里的消息,要更重要一些。 春江楼里。 段志玄诧异地看着自家家仆:“你是说知节、药师几人,都在那家铺子里,而且还藏着身份?” 家仆点头。 段志玄微微一笑:“有点意思,看来我不回长安许久,竟生出了这么多趣事。” 去年突厥一战后,他便镇守西海道,直到前不久才被陛下召回长安。 不过… 他并不着急去那家店铺。 现在重要的事是吃饭,羊肉、青菜春江楼都布置好了,这时候要是不吃,他岂不就是浪费了。 再说了,春江楼里的火锅香气越来越重,他也越来越馋这么一口。 程咬金他们不过来蹭自己吃喝,他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这一座食肆里,像是段志玄这样,被火锅香气吸引,而后去买一袋火锅回来的,不在少数。 昨天不算程咬金他们几个大头,也不过才卖出去三十袋,而今天一中午,就差不多卖了这么多出去。 饭点一过。 过来买火锅的人不减反增。 看那些客人红彤彤的嘴唇,额头、脸颊还冒着汗珠,就知道他们刚才已经在食肆里吃过一回火锅,在心里打了五星好评,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地回购了。 许墨看着,有些感慨。 他有些没意料到这种情况。m.23sk. “没想到他们竟会这么喜爱火锅这种东西。”许墨摇了摇头,看着程咬金打出一张六筒,算上这张,他已经在五张牌内,打出三张六筒了。 李靖摇头一笑,看了许墨一眼:“店家太小看自己造出来的这个吃食了。” “如此多香料、又如此曼妙的口感,便是御膳都难以和这类吃食相比,受欢迎是当然的一件事。” 他这话里没半点弄虚作假的成分。 御膳自然精致的很。 但…精致不代表好吃。 哪怕是皇帝,也无非就是用的香料比寻常人多一些,可受限于时代,香料拢共就只有那么几种。 炒菜虽然南北朝就有了,但…各类调味料都还没研究出来,也就只能清炒一些素菜。 哦… 这时代别说味精、就是连吊高汤这种手艺都还没有,连清炒都算不上。 带苦味的盐、没有味精、没有酱油、香料不齐全,就连鱼脍都成了上上等的美食——不是所谓的格调上的美食,而是真真切切、从口味上来说的美食。可想而知,这个时代的食物,匮乏到什么程度。 客人陆陆续续地来。 辣条、牙刷牙膏、面包或多或少买了一些,但不管买其他什么东西,总是要带上一两包火锅底料。 货架上的底料越来越少。 程咬金打出最后一张六筒:“店家,你那火锅底料,要卖完了,还不补货?” “今天不补了。”许墨言简意赅,拿起六筒,“胡了,胡绝张、清一色,阿丑你又输……” 他话都还没说完。 噌的一下,程咬金站了起来,奔着摆放着火锅底料的那个柜台而去。但坐久了,着实双腿发麻,左脚绊右脚,将自己摔了个大马哈,整个人正面滑铲、前列腺刹车,咚得一声,狠狠撞在了柜台下。 把屋子里的人都吓了一跳。 程咬金连吃痛都没喊一声,抓着柜台沿,半爬起身,还没等完全站稳,就将剩下的八袋火锅底料横扫入自己怀里。 “你这是作甚……”许墨有些复杂。 程咬金嘿嘿一笑:“抢底料啊,就剩这最后八袋了。” “你要不去找郎中看看?”许墨关切地问候了一声。 程咬金一瞪眼:“我脑子没问题!我聪明得很,好东西当然是要多拿一些的。” 许墨愣了下,摇了摇头:“我不是在骂你,只是…真的建议你去看看。” 话说着间,程咬金也觉得一股热流从自己额头落下。 他伸手一抹。 沾了满手的血渍。 刚刚那惊天动地的一撞,把他脑袋给磕破了。 “哦,小事。”程咬金一摆手,朝旁边家仆吩咐一声,“去请个大夫过来,我就在这等着他。” 第24章 皇宫里李二请吃大餐 撞破脑袋的程咬金,又坐回到麻将桌旁。 擦干净手,和他们洗起了麻将。 “真没事?”许墨还是忍不住又关切问了起来。 那可是真撞啊! 声音听得他脑袋都隐隐作痛。 程咬金大手一挥,摇摇头,血渍一甩,点到一旁的李靖、尉迟敬德脸上:“这才哪到哪,我们哥几个,都是战场上、血海尸山里跑出来的。” “我跟你说,当年,有一支箭,就差那么一点射中我的心脏,射到了这里。” 他抬手,点了点自己胸前。 “害得我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我夫人都以为我要死了,但我现在不还活蹦乱跳着的?” “那才是有事。” “我现在能说话、能蹦跶、不过磕磕碰碰、这能叫事?” 他骄傲地一挺胸膛。 大有一种,瞧瞧吧,别看我现在和鹦鹉骂得欢,但我年轻时候,那也是了不得的一方人物。 许墨默默码好牌,瞥了一眼还被程咬金抱在怀里的火锅底料:“我记得你昨天不是拿了五十袋回去,怎么今天还要买?” 程咬金清了清嗓子,咳嗽一声:“那什么…” “大多都送给了夫人家眷、还有我的一些孩子,店家还记得那日跟我一起来的二郎吗?我也送了一些给他。” “所以我手里就一袋不剩了,这种好东西,多少得备上一些。” 说到这,程咬金顿了下,感慨一句:“拢共就剩下这几袋,我要是不拿走,可不就没了。” 许墨点了点桌子,有些纠结。 好一会后,等牌抓完,他才试探着、小心翼翼地开口:“你有没有想过,我说的不上货,只是今天不上货了呢?” 程咬金一愣。 “今天生意不差,卖出去好几贯了都。”许墨接着说了下去,“钱赚差不多了,没必要再那么辛苦下去。” “我只是懒得补货了而已。” 懒… 而已… 程咬金幽怨地看了许墨一眼,又幽怨地看了许墨一眼。 为什么不早说。 自己撞这一下,真他娘的委屈。 不行了…不行了… 感觉头开始晕了。 原本以为自己是在最紧要的关头,拿到了所剩不多的东西,谁想到…只是今天最后所剩不多的东西。 “没脑子的猴子,没脑子的猴子!”鹦鹉扒在李靖的幞头上,乐呵呵朝着程咬金大笑着。 “绿毛鸡!”程咬金骂了起来。 鹦鹉咯咯哒叫着,一边还把吃完的果核程咬金脸上吐出——它知道程咬金脑袋受伤了,不能朝他脑袋丢去。 当段志玄吃好,来到超市,见到的第一幕,就是程咬金和一只鹦鹉互骂,还骂不过那只鹦鹉,被气得脸颊通红,脑袋上的血出得更大了。 “志玄,你来了?”李靖朝着段志玄招呼了一声。 程咬金手上动作一顿,不太自然地咳嗽了两声。 “怎回事,知节怎和一只鹦鹉骂起来了?”段志玄走过来,脱鞋上榻,好奇地开口询问了一声。 程咬金咬牙切齿:“它欠!” 欠? 段志玄有些不解。 他正这么想着,鹦鹉扑扇着翅膀飞了过来,啄开他的幞头,扒开看了一眼,嘴里发出一阵失望的啧声。 是挺欠的。 他正准备开口,就看到李靖看着鹦鹉的眼神,渐渐不善起来。 “竟然不是秃子。”鹦鹉又飞回到李靖幞头上,像猫一样的踩了踩李靖的脑袋,“秃子,你是人类里的特殊品种吗?” 李靖没说话,只抬手一抓。 鹦鹉哗啦啦就飞了起来:“秃子抓鸟啊,秃子抓鸟啦!” 抓你娘的鸟! 李靖脸又黑了几分,把手放在桌上,以证自己的清白,这只绿毛鸡怎就能那么精准地抓住欠点的。 他不由得看向许墨。 “看我作甚,又不是我教的。”许墨面无表情,风轻云淡。 李靖呵呵笑了两声。 程咬金也呵呵笑了两声。 尉迟敬德哈哈笑了两声,他是为数不多还有些实权的,大概是因为还有些杀气的原因,这只鹦鹉欠是欠了点,但很有眼色,三人里很少会招惹他。 “我买它的时候,就是如此了。”许墨开口解释起来,“听说原本它是要卖两贯的,但因为骂了买主,导致许久没卖出去。” “后来被我撞见,觉得有些眼缘,就买了回来。” 李靖一挑眉,总觉得这事…听起来有些耳熟。 他们正说着,那边大夫来了。 程咬金起身,向大夫走去,还朝着段志玄招了招手:“志玄,你来打上几把,我去包扎下脑袋。” 段志玄这才注意到程咬金脸上的血渍——黑黝黝的脸上,他还以为是什么不干不净的污垢。 “你这是怎么弄得?”段志玄诧异,接替程咬金坐了下去。 许墨开口:“贪吃。” 鹦鹉开口:“没脑子。” 李靖和尉迟敬德沉默无言。 还说鹦鹉不是跟你学的?瞧瞧这默契。 “这东西是怎么耍的?”段志玄跟着他们抓好了牌,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简单介绍了下规则,说完之后,丢了一句:“放心打,你不像他们学了有一会,输了都算阿丑的。” 那边程咬金忙扭过头,瞪了一眼过去。 郎中顿时伸手,抓住他的脑袋,给强硬地扭了回去,声音发冷:“不要动,这样不好包扎。” 程咬金立马乖巧。 一直到天幕开始泛着昏沉沉的颜色,他们才意犹未尽地散去麻将桌,开始吃起晚饭,并约好了明天再过来继续玩。 程咬金是输得最惨的。 其实…段志玄没来之前,程咬金还好,虽然输得多,但还不至于惨烈。 段志玄一来,程咬金就输惨了。 最终算下来,程咬金输了一百多袋小面包、李靖输了二十多袋,尉迟敬德没输,但赢得少,只赢了十多袋。 剩下的都是许墨赢的。 论算牌,没人比得过他。 一百多袋小面包,放回到柜台里,能卖两次,自己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而此时此刻。 皇城里,一锅火锅缓缓煮了起来。 李世民、长孙皇后、还有些后宫妃子、一些受宠的孩子,比如说李丽质、李淑她们,都聚在了一起。 香气飘起,漫了整个屋子。 至于桌上的配菜,就显得有些简单。 只一些羊肉、羊杂、常见的蔬菜。 第25章 红佛女张出尘:女儿你去大唐超市买点东西 餐桌上很有规矩。 每个人取食有度,等李世民下了筷子后,她们才敢跟着动筷,李世民吃一口,他们吃半口。 哪怕辣着,她们也忍着,不敢发出太过明显的吸溜声。 一顿饭,就这么乏闷地吃完了。 李世民叹了口气。 “怎了?陛下对这顿吃食不够满意吗?”等宫女收拾完餐桌,四下妃子、孩子们散去,长孙皇后看着略有些闷闷不乐的李世民,开口询问了一声。 李世民摇了摇头:“吃食是很好的。” “但没有知节说的那种热闹。” 今天上午,程咬金把火锅底料送过来的时候,可是把昨晚吃得那一顿火锅描述得极好,口味方面,可比程咬金那贫乏的词汇所描述得要好的多。 可…那个氛围是一点都没。 热热闹闹、开开心心? 李世民是一点都没体会到。 “毕竟是同陛下一起用膳。”长孙皇后言简意赅,吐出这么一句话。 没解释什么,但又什么都说了。 宫里有宫里的规矩。 那些妃子们和长孙皇后不同,她们虽不用担心,像民间的妾室那样,被主人玩够了就随手送出去。 但…从本质上而言,她们和妾没什么区别。 和李世民一起吃饭?那是他们想都没想过的一件事。 胆战心惊,能不出错、能安安稳稳把这一顿饭给吃完,就已经很好了,还热闹起来?她们可不想被骂一句,御前失仪。 李世民点点头,吐了口气。 他也知道这点,只是略微抱怨一句。 他决定,等后日休沐,就要便装,去一趟那家大唐超市,蹭一蹭那种热闹气。 而在李靖家里。 张出尘正拉着女儿李英姿,讨论着满江红。 “这东西真有娘亲说的这般有用?”李英姿拿着这小小一张,展了开来,雪白的颜色招人喜欢。 与其说这是女人月事用的东西,她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纸筏。 “当然了。”张出尘点着头,不由轻轻咳嗽两声,“你呀,明日便去那家大唐超市,买上一些回来,等日子到了,也省得忙手忙脚。” 说到这,张出尘顿了下。 又漫不经心地继续说了下去:“夫君这几日,整天同那丑货厮混,你也去看看,别让你父亲被那丑货带坏了。” 李英姿点点头,应了一声:“是。” 第二天。 李英姿一大早出门,就到了大唐超市。 看着那扇紧闭着的门,有些沉默。 这… 日上三竿了,竟然还不开门营业?还是说…自己今个来的不巧,其实今天是不开业的? 左思右想。 她打算再等一等。 直到…她有些等不下去,正准备骑马离开,才看到一个好看的男人,带着一位侍女慢慢走来,把门打开。 李英姿抬头看了眼天色,日头快到中午了都。 看来… 应该不是自己起的太早。 她重新拴好马,准备走进超市。 出乎她意料,等着超市开门的,不止她一人。 许多人都在门口候着,就等着超市开门,他们一窝蜂地挤了进去,昨日许墨懒得上货,造成的后果就是有许多想买火锅底料、却没买到的人。 他们可不想今日像昨天那样,一早就过来抢了起来。 没听说嘛! 这货现在紧俏得很,昨日甚至有一人,为了抢火锅底料,都抢破了脑袋——是真实意义上的抢破脑袋,严重到当场就请了大夫。 人群拥挤,让李英姿止住了脚步。 她可不想和一群臭男人挤来挤去。 等超市里的人散去的差不多,她才迈脚走了进去。 食肆里还有人,这个人李英姿还认识,是春江楼的掌柜,一个蓄着八字胡的男人。 “许郎君,便是便宜些卖我就是了。”春江楼掌柜央求着,低声下气,“您又不是做食肆生意的,守着这东西作甚。”23sk. 许墨一挥手:“说了不卖。” 春江楼的这位掌柜,是想和许墨做个交易,希望能买到许墨手里火锅底料的配方,就算买不到,也希望许墨能把火锅底料只卖给春江楼。 一份四十五文,春江楼拿到自家食肆里,再卖五十文一份。 这样一来。 所有想吃火锅的人,就得到春江楼,才能够吃到火锅了。 他自认这样对许墨而言,也不算亏。 毕竟… 一个稳定需求货物的渠道,可是很关键的。 如果许墨真的只是一个会造火锅底料的匠人,那大概就会同意春江楼掌柜的提议,毕竟东西都是有保质期的。 若是在这个时间段内,东西坏了、没卖出去,那就是完全亏损,不仅亏了成本、还亏了卖出去的那一份价钱。 可要是有了一个稳定的渠道。 就不必担心卖不出去的问题,收入也能稳定下来。 但他不是,他有系统,不必担心保质期的问题。 而且他最大的目的,也并非是挣钱,而是为了享受生活。 什么叫享受生活啊? 给人打工肯定不是这其中的要素。 “许掌柜,我们春江楼可是东市里最大的食肆,来往的都是达官显贵,这定然是亏待不了您的。”春江楼掌柜不死心,还在“来往达官显贵”这六个字上,着重咬了咬字音。 “你是在威胁我?”许墨歪脑袋看了他一眼。 春江楼掌柜连忙摇头:“不敢,只是提醒下许掌柜,我们春江楼只会让你这底料卖得更多。” “这吃食虽然新奇,可我春江楼的厨子那可是不亚于御膳的手艺,左右不过多费一些功夫,也能把您这配方给破解了。” “到时候…您也不讨好,不如现在卖给我们,您也获利、我们也省心。” 这才是威胁。 许墨冷笑一声,抬起手指,戳了戳春江楼掌柜的胸口:“我跟你说,我这个人心眼小得很。” “想破解,有本事你破解啊?” 辣椒、孜然这些香料,那都是这片土地所没有的。 他们要真有这本事,把火锅底料给弄出来,许墨乐意把他们供到自己桌上。 但… 现实就是,不存在任何可能性。 “我跟你说,打今起,客人乐意带火锅去哪吃我管不着,但你春江楼的人就别想从我这买火锅底料。” “啐,什么玩意!” 第26章 气哭李英姿 商贾的直觉,发现商机,过来尝试一番,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 但… 为了生意,就要挟自己的做法,许墨实在有些忍不了。 他只想好好享受生活。 钱够了就行。 想卖就卖、不想卖就不卖,哪天他乐意了,关门几个月去游览还没遭到生态破坏的大好河山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而不是变着法子、还要给别人打工。 逼着自己这么做的,都是自己的敌人。 春江楼掌柜眯起眼,摇摇头,轻声说道:“许掌柜如此器量岂不小了?朋友应当弄得多多的,如此这般,不是走上……” 许墨的耐心已经被他消磨干净,他提手拎起春江楼掌柜的衣领,拖着他出门,掠过李英姿。 他稍微多注意了一眼,在大唐,这种风格的女子,他还是头一回见。 也只是多注意了一眼,脚步没任何停留。 走到门口,许墨抬手,硕大个人,胖胖乎乎,少说也有两百斤的大男人,就被他像丢个石子一样,高高抛起、重重落地。 砰得一声,音量惊人。 李英姿眼立马亮了起来,她上下打量着许墨,眼里满是好奇和探究。 大唐的审美,还没经过后世那重文轻武时代的扭曲。 一名合格的才子、不仅要长得好看,而且得能文能武。 要是做不到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那就不是一个出色的读书人。 像是房玄龄、魏征这些人,虽是文官形象,可让他们带兵打仗,几万人的军队还是没问题的。 像是她父亲李靖,大唐军神的光芒掩盖了他的治国才能,可谁还记得他是现在的尚书右仆射,是名副其实的右相呢? 但… 审美标准摆在那,能达到的人就太少了。 至少,在他们这年轻一代里,迄今为止,还尚未有能达到李英姿标准的男人。 嗯… 连自己都打不过,那还说什么能武? 现在李英姿也不确定许墨能不能打得过自己,可这份力气是头一回见,举重若轻、常人所不能做到的事。 力气大的,总不好对付。 她心里有些瘙痒地跳动起来,好想…和这个人过过手啊。 许墨随意下手,也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承受得了的程度,春江楼掌柜在地上躺了好一会,踉跄着扶着地、抓着过路人,才勉强站起身来。 一瘸一拐、跌跌撞撞地往回走。 李英姿凑了过来,等许墨一回身,差点就撞到这姑娘的脑袋。 “你干嘛?”许墨向后退了半步。 李英姿直接上手,摸向许墨的手臂:“你看起来也不是很强壮,怎力气竟然这么大的?” 许墨又向后退了半步:“别这样,再这样我喊非礼了啊。” 李英姿愣了下:“非礼?你可是男人,要喊非礼,也应当是我喊吧。” 许墨冷笑一下:“女子就不能非礼男子了?你是不是看不起女子?” “我生得如此好看,谁知道你会不会起什么觊觎的心思。” 嗯嗯嗯? 李英姿生了满头问号,她诧异地看着许墨,这个男人好生不要脸,虽然…说的是挺在理的,他的确生的好看。 但… 这么说是不是强词夺理了一些。 “臭不要脸!”李英姿咬着牙,吐槽了一句。 许墨脸色不变,摇摇头,低下头,一看自己的手臂:“这位姑娘,在说我不要脸之前,能否…先把你的手给放下。” “你这样很没说服力啊。” 李英姿忙把自己的手给撤回来,在撤回来之前,下意识地还用力捏了捏。 虽然是松垮状态,可肌肉仍旧是紧绷着的。 在宽袍大袖下遮掩着的,是一个极其健硕的身躯。 但… 此时此刻,许墨的身体究竟如何,并不是重点了。 李英姿面红耳赤,她深吸了口气,不敢直视许墨,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自己鬼使神差,竟然到最后关头,做出了那种举动。 这倒是显得… 她的那些话,一点说服力都没。 真的像是自己在非礼这个良家郎君一样。 “我只是想看看你身体究竟如何。”李英姿无力地辩解起来,“方才你把那个人随便就扔起来了,可不像是你身板能做出来的事。” 鹦鹉扇着翅膀,落到李英姿头上:“借口,借口!” 李英姿无力地瞪圆了眼睛,仰起脑袋,但看不到鹦鹉。 虽然…是有听自家父亲说起过,这位大唐超市的店家养了一只嘴很欠的鹦鹉,但李英姿不以为意。 一只鹦鹉而已,学人口舌,就算嘴欠能嘴欠到哪去? 卢国公能和一只鹦鹉吵起来,那只能说卢国公已经沦落到只能和一只鹦鹉相提并论的程度上去了。 但耳闻不如目睹。 今日亲耳所闻,这鹦鹉是真的非同一般的欠啊。 是,自己是没忍住。 但这么说,不还是顾着自己身为一个黄花闺女的身份,才找补出一个借口。 总不能直白着说,自己馋这个店家的身体吧? 而且自己的馋,也不是那个馋。 越想下去,李英姿的脑袋越乱、她的脸也就越红。 “姑娘是来买什么东西的?”许墨轻轻咳嗽一声,开口询问起来。???.23sk. 鹦鹉在李英姿的脑袋上蹦跶着,发出一阵猖狂的大笑。 李英姿咬牙切齿,低声说了下去:“我…我是来买满江红的。” 本来她大大方方,一个卖、一个买,没什么问题。 但…刚才那么一闹。 她就开始觉得有问题,开始问心有愧了起来。 “你是李老先生的女儿?”许墨一挑眉,开口询问起来。 李英姿抬起头,诧异一声:“你怎知道的?” 她来到这,除了扮演个女流氓之外,就没透露过其他消息。 “买满江红的,只有你爹一个。”许墨开口,语气里听不出来任何神情波动,“这东西可是好东西,可惜了…” “每每推荐给别人,他们都红着脸躲去。” 李英姿噗嗤一笑:“哪有你这样做生意的,把这东西推给男人,可不就红着脸躲去了。” 许墨看了她一眼,幽幽说道:“不推给他们,难道我去拉女子过来,推给她们吗?” 第27章 李英姿:来,让我们激烈地打一架 李英姿笑不出来了。 东西好归好。 但月事在常理观念下,是见不得人的一件事,别说是外人说,就是夫妻之间都不好意思说这个话题。 许墨真要是向女人推广满江红,那真的要被当成流氓,然后乱棍打出。 想到这。 李英姿稍微有些迟疑。 如果这么考虑的话,那自己刚才那个举动,是不是真的太女流氓了一些。 鹦鹉就像猜到了李英姿脑袋里的想法一样,嘎嘎叫了起来:“流氓!流氓!” 李英姿不敢气,心虚地低下了脑袋。 “姑娘想要多少满江红?”许墨不像鹦鹉,好心地替她宽解窘境,语气平静地询问起来。 李英姿深吸了口气,轻声回道:“店家给我拿两个月的量就好。” “还要别的什么东西吗?”许墨眨巴着眼,满目都是期盼,“像是那些零食,我记得您父亲是没买多少的。” 李英姿想到辣条和面包的滋味,点了点头:“买,都备上五十份吧。” “那面膜呢?”许墨继续问了下去,“姑娘虽然国色天香,皮肤很好,可防范于未然嘛。” 李英姿又点了点头:“买!备上一个月的。” 许墨笑眯眯地点点头,带着李英姿走进了店铺里,一边开口问道:“姑娘是准备付现钱,还是像您父亲那样,留个条子?” 李英姿摸了摸自己的荷包。 她倒不是没钱。 相对于朝廷里其他的官员们而言,李靖确实清贫,但也仅仅只是相对于那些同等级的官员们而言。 几贯铜钱,李英姿还是没放在眼中。 但铜钱这东西,着实累赘。 她只带了五十文过来,本来就只打算买一些满江红的,但…逛街嘛,三百预算过来,一千花销出去,这都是正常事。 “留个条子吧。”李英姿乖巧开口。 许墨写下条子,递了过去。 李英姿接过来,立马拍马回家,不多会领着位侍女回来,腰间还佩着两把木制长刀。 许墨第一眼就注意到这东西了。 “姑娘这是想作甚?”许墨批了条子,收到账本里去,一面盯着李英姿腰间的刀,“方才还不见你拿着这东西。” 刀… 这东西许墨馋得很。 哪有男人不爱武器的。 只是他同铁匠问过,刀、剑这种东西,民间倒是不禁,不过一把只是做做样子的刀不贵,可一把好刀就贵上天去了。 一把百锻刀,不过一斤多的重量,就要足足两贯。 许墨犹豫了好一会,还是决定不去买。 这钱他得攒着,先把房子、家具什么的给弄起来,再考虑刀、剑这样的装饰物——没错,对许墨来说,这些东西就是装饰物。 总不可能他在长安城里,还有什么要用得到刀剑的地方吧? 不过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许墨依旧对这东西馋得很。 哪怕李英姿手里拿的只是木刀,依旧让他有些挪不开眼。 “跟我打一场。”李英姿言简意赅。 许墨一歪脑袋,诧异地看着李英姿。 他两辈子加一起,遭过不少女孩子搭讪,可见面头一回约打架的,是真第一回碰到。 “为啥要打?”许墨反问道。 李英姿理直气壮:“方才我看店家身手,极为不凡,想试试店家的身手究竟如何。” 许墨一点桌子,偷偷摸了下木刀:“我不是问你的想法,我是问,我为啥要跟你打。” 李英姿一愣。 “我跟你打,我有半点好处吗?”许墨摇摇头,咂嘴笑了一声,“赢了,我是男的,传出去一个欺负女孩子的名声。” “输了,我连女子都不如。” “你看…不管是赢是输,对我都不是一个好结果,我为啥要跟你打。” 李英姿脸有些发红,吭哧憋了好一会:“我买你店里的东西!” “爱买不买。”许墨一撇嘴,“别拿这个要挟我,刚才那春江楼的胖子,你也看到了。” “李姑娘,我想你也不想让你父亲知道吧。” 李英姿抿了抿嘴:“就只试试身手,不让别人知道。” 许墨拒绝地果断:“不试,没兴趣,懒得动换。” 李英姿沉默下去,探头探脑环顾了四周,见没其他人,央求了起来:“店家,就陪我打一场好不好。” “好不好嘛。” 她撒起了娇。 许墨心头不由猛地跳动了一下。 李英姿是那种很御的长相,丹凤眼、柳刀眉,鼻尖高挺,不怒而有一股清冷宛若雪山高绝之意。 眼下这种类型的姑娘,突然露出小女儿姿态,对人的心脏难免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不好。”许墨虽然心动,但依旧果断拒绝。 “你这人怎么油盐不进!”李英姿咬牙,哼了一声。 鹦鹉跳到李英姿脑袋上,学着她刚才谄媚的语气:“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李英姿又重重哼了一声,抬手就朝鹦鹉抓去。 “你们父女俩怎么都一个样。”许墨连忙拦下,“怎么就和一只鹦鹉过不去了?” 李英姿说的理直气壮:“你不跟我打,我就跟你鹦鹉打。” 鹦鹉跳到许墨肩膀上,还在重复着那四个字:“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你一个女儿家的,怎么就想着喊打喊杀呢。”许墨有些不解,甚至还有些头疼。 这么漂亮个姑娘,怎么就惦记着这么一件事。 “就是想试试身手。”李英姿歪着脑袋,简单解释起来,“同龄人里,无论男女比我能打的一个都没。” “但父亲说了,店家勇猛当世罕见,我当然要讨教一下。” 许墨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原来李老先生是这么夸我的,他还夸我什么了?” 李英姿向后仰了仰脑袋。 怎么… 这人这么不要脸。 都不谦虚一下的? “父亲还说,店家的胸无大志,也是当世罕见的。”李英姿认真,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父亲给出卖了,顺带也想借着这个机会,损一损许墨。 许墨一点,理直气壮地应了下来:“何止当世罕见,论胸无大志,我就是天下第一嘛。” 李英姿愣了下。 她有些迟疑。 难道… 自己这些年读的书,都是错的?胸无大志其实是个褒义词? 第28章 李英姿:手感很好 李英姿歪了歪脑袋,疑惑地看着许墨。 她很好奇,为什么这个男人明明看起来一点都不是丧,可想法竟然这么的…咸鱼。 再仔细看下去。 嗯… 眼睛很好看,睫毛也很长,皮肤比自己都好,就像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 这个人怎么长的? 鹦鹉歪着脑袋,飞到李英姿眼前,这个小姑娘下意识一挥手,想要将它赶走,别在自己眼前乱晃,耽误自己看人。 小小的动作,暴露了她的心思。 鹦鹉落到李英姿脑袋上,又嚷嚷了起来:“女流氓、女流氓,盯着人家看的女流氓。” 李英姿脸更红了,追起了鹦鹉。 但李靖他们过来的时候,好巧不巧,就看到自己女儿正追着鹦鹉,一副十分气愤的模样,活像程咬金。 “囡囡,你这是作甚?”李靖皱着眉开口问道。 李英姿回头一眼,是自己父亲,也不慌张,只咬牙切齿:“我今日非要给它一个教训,让它那么嘴欠。” 程咬金感同身受:“李小娘子,它也招惹你了?” “该!” 鹦鹉不慌不忙,落到李靖头上,这让李靖也好、李英姿也好,心中突然生出了些不妙的念头。 果然,它把幞头啄开,嚷了起来:“流氓秃子、流氓秃子。” 在自己女儿面前,骂自己秃子。 这真的没法忍了。 李靖正准备对鹦鹉撒气,突然一愣,敏锐地注意到李英姿变得更红一些的脸,还有鹦鹉嘴里的那两个字的前缀。 流氓。 怎么就流氓了? 李靖脑袋一转,落到柜台后,抓着木刀把玩的许墨身上:“店家,小女一时冲动,冒犯了您,还请见谅。” 许墨摆摆手。 “不过…小女找您,除了买东西,还有别的事?”李靖话锋一转,试探起来。 许墨点点头,叹了口气:“你这姑娘,是过来找我打架的。” 打架? 李靖松了口气,虽然没弄清楚,“流氓”这个词是怎么生出来的,不过主动找上门来打架,这的确是自己女儿的性子。 都谈到打架这个话题了,总不至于还能出一些什么事吧。 但他这口气没松完,许墨就接着说了下去:“不过…若只是找我打架也就算了,她还对我耍流氓。” 嗯…嗯? 三个加一起一百多的老头,看了看理直气壮的许墨、又看了看如花似玉、但低垂着脑袋、一脸通红的李英姿。 脑子愣是没转过来。 李英姿怎么非礼得许墨? 这…这不符合情理。 而且看李英姿这幅心虚的模样,这件事竟然还是真的? 李靖脸色都复杂了起来。 “李小娘子怎么非礼你的?”李英姿不是程咬金的女儿,程咬金顿时好奇问了起来,看热闹不嫌事大。 许墨一脸嫌弃:“她来之前,春江楼的人过来闹事,被我丢出去了。” “然后她上来就对我动手动脚,捏我的胳膊。” “你不知道,我都说了,让她不要非礼我,她还不舍得把自己手给拿下去,最后我开口让她放手,她把手拿走之前还用力捏了捏。” “太过分了。” 程咬金重重一点头:“太羡…不是,太过分了!” “药师啊,你也是名门望族,你家姑娘怎么做出来这种事,坏了店家的名声。” 许墨点头附和:“就是就是。” 几个人都不会把非礼的事当真。 捏胳膊是为了什么? 那是为了看看许墨的身体究竟健硕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是实在不好意思,程咬金他也是想上手捏一捏的。 但… 作为他们几人中,最正经的李靖,能逮着这么个机会损他,那可是真的很不容易。 程咬金才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李英姿的脸更红了,咬牙切齿,恨不得把自己这两个叔伯、连着那只鹦鹉一块给生吃活剥了。 一个个说的都是什么胡话。 尉迟敬德凑到她身旁,小声问道:“店家手感如何?” 手感? 李英姿歪脑袋,压低声音回答:“手感很好,很健硕,但并没那么粗,摸上去很匀称。” 她声音很小,但她没注意到,鹦鹉蹑手蹑脚地过来,探着脑袋偷听到了,听完后就迫不及待地飞起来,嚷嚷着:“手感很好、手感很好!” 李靖、程咬金、还有许墨,他们三人正互损着。 听到鹦鹉的话,便止住谈话,眼神诡异地看向李英姿。 李英姿一跺脚,脸红到不能再红下去的地步。 “打麻将,打麻将!”李靖一招手,把这件事给带过去,自己女儿已经红温了,再这么闹下去,回到家自己讨不了好。 程咬金、尉迟敬德也不是得寸进尺的人。 只是有些失望,没能问出更具体的感受。 李英姿探头看着他们收拾好桌子、摆好麻将,脸上红晕也渐渐散去,只剩了些微不足道的残留:“父亲这几日,都是在店家这打麻将?” 李靖点头:“没错。” “没去吃花酒?”李英姿又问道。 尉迟敬德手一哆嗦,刚才那问话内容,他还以为是自己婆娘来了。 接着,他看向李靖眼神里也带了一些同情。 原来… 你也是一位尊敬夫人的好男人啊。 李靖脸不红、心不跳:“没。”就好像三天前,去吃花酒的人不是他一样。 李英姿点点头,不再说话,安静看了起来。 “店家平日几点营业?”打了几张后,程咬金开口问道。 许墨回道:“看心情,心情好迟一点开、心情不好可能会早点、也可能会迟,不过一般都是在辰时后。” “你问这个作甚。” 李英姿倒吸一口气。 这店家是这么懒散的…怪不得自己今早等了那么久。 “明日我们休息,没什么事,想早点过来跟店家打麻将。”程咬金随口回复了一句。 许墨动作一顿,摇了摇头:“明天、明天不行。” 程咬金也愣了下:“明天不行,店家有事?” 许墨道:“也不是有事,只是明天、后天休息,不开门营业。” “好端端的,怎么不开门营业?”李靖好奇问了起来。 许墨回答的理直气壮:“我每周工作五天,还不能有两天时间休息了?” 第29章 新商品,酱油,饼干,橙汁 才工作五天。 而且那种工作量…… 李靖啧了啧嘴,不发表任何意见。 “哦?那不正好?明日我们就在店家家里打一整天的麻将。”程咬金眼里一亮,一锤自己的手。 许墨翻了个白眼:“神经病啊。” “好好的一天,啥事不干,就打麻将了?” 程咬金摇头晃脑:“那店家想做些什么?长安城里也没什么有意思的,除了平康坊。” “你要是想吃花酒的话,我明日可以带你去。” 听到这话。 李靖和尉迟敬德眼里不由得有小小的羡慕流露出来,他们也想像程咬金这样,把吃花酒这件事给理直气壮地给说出来。 “不去,没意思,不安全。”许墨摇摇头。 程咬金有些疑惑。 嗯? 不安全? 店家又没成婚,不像尉迟敬德、李靖那样,怎么就不安全了? “那店家打算作甚。”程咬金开口问道。 许墨一歪脑袋,想了下:“打算去大慈恩寺、玄都观之类的地方去看一看。” 李靖顿了下,歪过头看了过去:“店家还信这个?” 倒不是说信这个有什么不对。 像他妻子就是信三清的。 但…店家看不出来一点信这些东西的模样。 许墨摇头:“不是,只是过去看看。” “那地方有什么好看的。”程咬金嘀咕了一声,“一个好看的娘们都没。” “呵。”许墨冷笑了一声。 鹦鹉跟着骂起来:“丑猴子、丑猴子。” 他是建筑系的学生,自然是对古建筑最感兴趣,不过可惜…唐代古建筑,在他那个时代,已是极其稀少。 甚至还有些把唐制改了,以倭代唐。 像是现在,最原汁原味的唐制、没有任何篡改和需要脑补的地方,他可太感兴趣了。 能水出来多少篇有质有量、还很重要的论文啊。 哦…不对。 自己现在是享受生活的,可不能再想这些让人头秃的事了。 “顺便还想看看有没有卖马的,买一匹马,然后学学骑马。”不等程咬金和鹦鹉骂起来,他就接着说了下去。 骑马、就相当于驾驶证。 这还是要做的。 “店家,我来教你。”李英姿突然插嘴,眼里放光。 李靖瞥了一眼自家女儿。 就连程咬金和尉迟敬德都有些怀疑了。 李英姿向来是对武艺的兴趣大于对男人的兴趣——去年就有人向李靖说亲,然后那家的孩子,就被李英姿打得嗷嗷直哭。 怎么现在…… 这么热情。 “我不仅能教你骑马,还有马战、骑射!这些我都样样精通。”李英姿可没那么多不纯洁的想法,满脑子只有打架。 三个人。 李靖松了口气。 程咬金和尉迟敬德咂了咂嘴。 还以为会有什么八卦,李家小娘子果然不愧是李家小娘子。 许墨迟疑了下,试探着问道:“免费?” 李英姿重重点头:“你陪我打一架就行。”???.23sk. “学完打成吗?”许墨又迟疑着开口问道。 李英姿爽朗得很,满口应了下来:“当然可以。” 许墨满意地点了点头。 初玩麻将的李靖他们瘾很大,昨天输了一百多袋小面包的程咬金一点都不知道悔改,今天依旧大放厥词。 说昨天晚上自己回家冥思苦想了许久,今天一定能大获全胜。 事实证明。 男人的嘴,就是骗人的鬼。 程咬金今天比昨天还多输了二十多袋。 甚至最后几把,李英姿央求了自己父亲,她亲自上阵,还被程咬金点了两个炮。 今日超市的生意依旧火爆。 过来买火锅的人络绎不绝,尤其是打昨天闹过一出来晚了之后,就买不到底料的戏码之后,就更激发了他们的热情。 早早过来买,而且多买。 不算李英姿的,都卖了两贯多的销售额。 麻将桌散去。 许墨晃晃悠悠地回家。 系统做好了账,也传来了提示,从二级升到了三级,并且解锁了新的四样商品。 但他不着急看。 洗漱完,才慢悠悠地点开系统商城。 映入眼帘的第一样东西,就给许墨带来了巨大的惊喜。 好家伙… 竟然是这个东西,自己可算不用过上偶尔吃一顿火锅,然后就得天天憋着吃几口汤饼的生活了。 生抽酱油。 许墨也是个会做饭的人,在家里常备的调味料,其实就那几种,而生抽是用的最多的。 虽然还差了些。 可好歹有了生抽,一些简单的炒菜,就能变得有滋味一些。 价钱也不贵,只五文钱一瓶。 许墨取出来一瓶,在手里掂了下,若有所思起来,作为调味料,算是生活中一种半必要的东西,自己可以稍微定价贵一些。 卖五十文? 他定下了心思,确定价格,便接着看了下去。 第二样商品。 让许墨就更惊喜了。 是橙汁。 取出来后,拧开盖子,一股鲜榨橙子的味道便顺着鼻子涌入身体、清醒了整颗大脑。 虽然…这东西不能当水喝,可好歹是有饮料了。 在穿越来的这件事里,他可算是委屈坏自己的嘴巴了,大唐没什么好的饮品,就是程咬金带来的那些酒水,别看那些汉子喝得开心,可他是真的喝不太惯。 自己本来就不是一个爱喝酒的人。 在系统商城里,橙汁的价格也不贵,只要一文钱一瓶,那在自己超市里的售价…就十文钱一瓶吧。 一瓶二百五十毫升,这个价钱作为饮品,不算便宜,也没有贵到太离谱。 以程咬金他们最爱喝的新丰酒为例,一斗也才不到五十文,换算下来,价格比橙汁还要便宜一些。 许墨顺口喝了一大口。 这熟悉的滋味,让他心满意足。 就是有些可惜,要是肥宅快乐水就好了。 糖水的上限,就是肥宅快乐水啊。 不过能有橙汁,他也很满足了。 紧接着,看向第三样商品。 是一种平平无奇的小零食,巧克力奶油夹心饼干,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的那种夹心饼干。 价格不贵,和法式小面包一样,都是一文钱一份,只不过夹心饼干是一份是一盒,一盒里有十个。 那定价就和法式小面包一样了,一文钱一袋。 第30章 厨艺大师在线下厨 不过… 这东西偶尔当做早餐,还是可以的。 许墨看向最后一样商品。 这东西…… 让他不由得一挑眉毛。 最后一样商品是粉底。 粉底可谓是最基础的一种化妆品了,虽然基础,但它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化妆品,可以调整肤色、可以皮肤上的一些小缺陷、甚至还能让本黯淡的皮肤,看起来变得光滑、嫩弹。 最关键的就是… 这东西的出现,对大唐而言,可谓是一种极大的冲击了。 哪有女人不爱美的。 在这个时代,鼻、眼、耳、唇,这些东西都还是属于天生什么样,就真的是什么样的程度。 想要让自己变得好看一些,那让自己变白就是最省时省力、也是效果最明显的一种方法。 正所谓… 一白遮三丑。 但变白哪是那么简单的事。 所以“傅粉”这种东西就随之诞生,古人也是知道在自己脸上涂抹一些东西,让自己变得好看一些的。 可…受限于时代、技术力的限制,傅粉一般都是由米粉制成的,大米研磨成粉,往自己脸上一扑,就变白了。 问题就出在这。 米粉说得再怎么好听,那也就是面粉。 把脑袋往面缸里一扎,差不多的效果。 正常人的肤色,哪有白成那个度的,一点血色都没,好看或许是能变得好看一些,吓人也是真的吓人。 最关键的,还是米粉在脸上挂不住,稍微出点汗,就成了糊。 稍微有些钱的,会选择使用珍珠粉。 但珍珠粉只能说稍微比米粉好一些,挂不住的问题依旧明显。 粉底必不可免,也会有这些问题,但可比米粉、珍珠粉什么的好多了,它的颜色也正常,看起来自然。 好东西啊。 它的价格也很贵,在系统商城里就要十文钱一盒。 清凉油那样的一小盒。 这么一小盒,只有十克的重量。 画一次妆,要多少粉底来着,好像是零点五克左右?脸大的要多用一些。 也就是说…自己手里这一盒,竟然能用二十天之久? 那不能卖便宜了。 一小盒三百文。 也不过只是翻了平平无奇的三十倍而已,自己可真是一个慈善、软心肠的商人啊。 要是明日做生意的话,正好能推广给李靖,他是个爱老婆的人,肯定会给自己老婆买上一份。 但说好了明天休息,明天就一定要休息。 上班积极什么! 这一份就送给自家的小侍女。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许墨才迟迟醒来,他才推开门,正准备被袭人帮衬着洗漱,再赶去超市门口——今天不上班,但他约好了和李英姿在那见面。 但刚走出门,他就发现有些不对劲。 院子里那人是谁? 有些眼熟… 再睁眼一看,许墨有些惊讶,这人竟然是李英姿。她怎么在这里…自己昨天也没说自家在哪。 “你怎么在这?”许墨好奇起来。 李英姿撇了撇嘴,叹了口气:“我卯时到的东市,现在已经快巳时了,我等不及,便找人打探了一下,就一路寻了过来。” 说到这,李英姿有些没好气:“你那小侍女,对你倒是忠心耿耿,我想喊你起床,她一直拦着,让我不要打扰你休息。” 许墨抬手,揉了揉袭人的脑袋,夸奖了一句:“真棒!” 李英姿就更气了,咬牙切齿:“你真是够有闲心的,这么晚才肯起床,真不知道你那一身力气是怎么练出来的。” 许墨眨巴眨巴眼,一脸无辜:“天赋异禀啊,没办法。” 李英姿更咬牙切齿起来。 她为了习武,不知吃了多少苦。 娘亲、父亲虽然宠爱自己,但…在练武的事上,从来都没放过水。 要真是许墨天生如此,那真是太让人又嫉妒、又恨了。 “你家那绿毛鸡呢?”李英姿一转脑袋,没看到那一抹艳丽的颜色。 袭人回道:“它出去寻食吃了。” 说着,她顿了下:“它嘴巴闲不住,在家里怕吵着大郎,便自己出去,待会差不多就回来了。” 这么说着。 等许墨洗漱好,鹦鹉果真慢慢悠悠地飞了回来,熟稔地落到李英姿的脑袋上,问候了起来:“早上好,女流氓。” 哪有这么问好的! 李英姿一瞪眼。 “我们先吃午饭?”看了眼天色,又摸了摸自己肚子,许墨试探着开口问道。 李英姿愣了下,有些无奈:“行吧,都这个点了,去哪吃?春江楼的手艺倒也还算不错,明月楼其实也可以的……” 许墨摇头:“不用,就在家吃。” “牛肉冰着还有些剩着的。” 李英姿皱起眉头:“你…亲自下厨?能吃吗?” 长得好看、又这么懒的人,一看就不是个会做饭的人。 许墨冷笑一声:“别忘了,火锅可是我拿出来的。” 李英姿无话可说,隐隐带了些期待。 许墨招呼着袭人跟在自己身后,到厨房里:“我教你做一道,要好好学会了。” 李英姿探着脑袋,跟着走了进来。 生好火后。 牛肉切块、然后切一些葱、姜,焯水后捞出。 再重新把这口炒锅烧热,下一些牛油,烧热后,下新的葱姜炸香,这看得袭人一阵心疼。 葱姜这东西,都不便宜。 自家大郎做菜,简直不把这两样东西当回事,刚才焯完水还鲜嫩着的葱姜就直接丢了。 “别心疼,看我放多少量,就用多少量,咱家又不缺钱。”许墨看了眼袭人的脸色,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忙叮嘱了一句。 袭人点着头,应了下来。 接着,许墨把刚焯完水的牛肉下锅,炸得噼里啪啦,直到牛肉变了色、产生了美拉德反应后,许墨一泼水加到了锅里,刚好没过牛肉的量。 又取出一包新的火锅料,切下五分之一,丢到锅里。 接着取出一瓶褐色的液体,咕噜咕噜倒了两圈进去。 茭白掐掐捡捡,撕巴着丢了进去。 把锅盖一盖。 许墨顺手将灶台下的柴火抽出来几根,把火调小了一些:“这样大概闷上小半个时辰就差不多了。” 袭人逐一默默记下。 李英姿看的稀奇,她还是头一次见人这么做饭的。 第31章 李英姿:这样吧,我来蹭个饭 虽然最后还是有一道“煮”的烹饪程序。 但… 这显然和她理解的“煮”完全不一样。 “为什么最后还要煮上小半个时辰?”李英姿看着土灶下的小火苗,有些不解地开口询问起来。 他家里的厨子做饭,也多是煮食,但…煮熟了不就好了? 还煮这么久… “没做过饭吧?”许墨瞥了她一眼,啧啧嘴,“煮得越久、也就越入味。” 李英姿一挑眉。 瞧这话说的。 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父亲、叔伯、甚至听闻陛下都说这位店家胸无大志,可李英姿却没这种感觉。 有人追求名利、有人不去追求名利。 难道… 不追求名利的人,就一定要在他脑袋上安一个“胸无大志”的帽子,才显得那些追求名利、而露出丑恶嘴脸的,才是人间正道吗? 李英姿只觉得许墨洒脱。 家徒四壁,见自己过来,却一点都没难堪的念头。 甚至… 还把自己不会做饭,当作是一件可以嘲弄自己的事。 会做饭是一件很值得人骄傲的事吗? 至少… 在大唐不是这样的。 什么人可以不用自己做饭?那都得是贵人、要不然就是生意做大到一定程度的商贾,买不起侍女、用不起奴仆的,那也得去食肆吃饭。 要自己做饭的。 只有那些,指望着每个月可怜巴巴、靠着一亩三分地做活的百姓。 她看得出来。 许墨真的只是得意自己会做饭,就像…自己小时候,在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面前,炫耀自己会骑马、会骑射一样。 一种…让李英姿觉得很奇怪、也有些羡慕的洒脱。 她更好奇… 在许墨的眼里,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这一锅肉在炖着。 袭人去淘米、煮饭,不是粟米。小米这东西,许墨有些吃不惯,偶尔煮一锅粥来喝,就当吃粗粮养一下胃,倒是还可以。 但当主粮,许墨就有些接受不了。 他寻遍了东市,才买到大米,价钱也比粟米要贵不少,一斗粟米只要四文,但一斗大米就要十文。 买! 委屈什么,都不能委屈自己的嘴巴和胃。 等日后正当天中。 饭煮好了,菜也煮好了。 除了煮的牛肉之外,还顺带小炒一道茭白。 桌上两道菜,许墨有些惋惜。 要是有番茄和土豆就好了,番茄、土豆炖牛肉,再来点豆瓣酱,那简直绝了,再就是有番茄了,还能再打一锅汤。 不像现在,有菜没汤,差了点意思。 不过算了… 凑合吃吧。 许墨并没刻意去摆盘,不过总归有些经验,下意识就调了个配色。小小陶瓮里,收了汁、淡红色的牛肉、浅黄的茭白、再点缀星星点点的葱花。 卖相上就比寻常餐点好很多。 李英姿矜持着,等许墨下了第一筷子,她才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起牛肉,塞入自己嘴里。 长时间的炖煮,让肉变得软烂。 一入口轻易就被撕开,咸香简单调口浸入嘴里、流入喉咙、漫入鼻腔。 口感也不完全像水煮菜那样,多了一点点韧性。 尤其是那个汤汁。 染到米饭上,增了几倍的香气。 一连吃了好几口,李英姿满足地开口:“店家,你这手艺够厉害的,做出来的吃食,比我家厨子都好太多了。” 许墨摇摇头:“这才哪到哪。” 说到这,他顿了下,倒吸一口凉气:“啊,我忘了问阿丑要骨头了。” 李英姿一愣。 嗯? 自己夸他做饭好吃。 他怎么想到要骨头这件事上去了。m.23sk. “要骨头作甚,那东西又不能吃。”李英姿摇摇头,有些疑惑。 许墨轻轻一点桌子:“算了,等下次阿丑家的牛不小心又死了,再讨一些骨头来吧,至于骨头…是用来熬汤的。” “刚才我做饭,用的是白水,没什么滋味。” “要是用牛骨汤,味道能再增色一些。” 李英姿不懂做饭,不清楚骨头熬出来的汤是什么成色,也不知道为什么做菜加高汤味道就会变好。 她只是点了点头,又啃了一口牛肉。 吃了一会,她突然抬起头,扭扭捏捏开口:“店家,除了骑射,你还想不想学点别的东西了?” 许墨歪脑袋看了她一眼。 李英姿脸有些发红,轻轻咳嗽一声:“我对枪术、刀法都略有些了解,拳脚功夫也是不错的。” 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 就是想来蹭饭。 但要是直白地说“我要来蹭饭”,李英姿是个薄面子,这话她说不出口。 想了想,巧立名目、暗渡陈仓。 “刀法、枪术啊。”许墨思考了一下,点点头,“也行,学一学也挺好的。” 他也曾有过白衣大侠的梦。 李英姿又扒了一口牛肉吞下去,面容镇定、语气平和:“枪法、刀法这些东西,都是要日积月累去练的。” “这样吧,往后我每天都过来教一教你。” “便不要你束脩了,管我吃食就行。” 许墨动作一顿,明白了李英姿的想法。 鹦鹉飞来,落到李英姿脑袋上,嘎嘎嚷起:“贪吃鬼、贪吃鬼!” 李英姿仰着脑袋,想要瞪一眼过去,但鹦鹉抓得很稳,随李英姿的动作而动,让她只能看到一点乱晃的翅膀。 这鹦鹉怎么回事! 是不是会读心术啊! 自己想的什么,怎么都能看得出来。 鹦鹉只叫了两声就停下来,它可能是觉得自己刚才喊得不够贴切,顿了一会,字正腔圆地喊道:“贪吃女流氓、贪吃女流氓。” 这一顿饭,就在鸡飞狗跳中吃完。 绿毛鸡也是鸡。 等吃完了饭,木匠他们也正好把这一套桌椅送来,许墨给他们拿了一百文,让他们顺便再打两套出来。 木匠死活不收钱。 他只希望,若是以后许墨找到好木头要打家具,还能记着他这一把老骨头就行。 锁了门,李丽质带着许墨、袭人出发,向城内的一处马场而去。 而就在他们离开后不久。 大唐超市门口,一行人的身影渐渐出现。 正是李世民、身旁还有他那三个活蹦乱跳的女儿、以及一个对李世民来说,有些阴魂不散的老头——魏征。 第32章 李世民:闭门羹可真好吃 魏征是死皮赖脸跟着的。 他是谏臣。 在他看来,皇帝就该清心寡欲、仁善恩德、满脑子只有大唐,哪能像李世民这样!一有时间就出皇城。 啊?这是当皇帝该有的做派吗? 你这个位置,你怎么玩得起来的? 尤其是知道,李世民出宫,是奔着大唐超市去,魏征有理由相信,大唐超市里是不是有什么狐狸精、再不济猫精、狗精、奶牛精什么的人外娘。 不然一个普普通通的商铺,怎么就能勾搭陛下这么惦记。 甚至于… 三位公主都要跟着过去。 李丽质她们其实早就想过来,但平日里课业繁忙,当公主也是要学习的。再加上,出宫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出宫。m.23sk. 长孙皇后那边不开口,她们谁也出不去。 就一直拖到现在。 马车上。 魏征撩开帘子,往外面一看,他已经看到了那个大唐超市的牌匾,以及那扇紧紧关起的大门。 他把脑袋抽了回去:“陛下,那家铺子,还没开门营业。” 李世民点点头,云淡风轻,只是哦了一声:“很正常,店家是个懒散的人,这时候没开门是常事。” 懒散。 魏征沉默了下去,等马车停住,他才迟缓缓地开口:“陛下,万莫不可学那店家。” 他觉得…自己可能发现了真相。 陛下兴许是当皇帝当累了,想学懒人,看看怎么懒下来。 李世民歪脑袋瞥了魏征一眼。 他就知道,这个小老头一定会说这种事。 所以他不乐意带他玩。 “放心,朕不是那样的人。”李世民叹了口气,张口就吐出一句承诺,“只是那店家着实有趣,又有些才能,朕有些兴趣。” 魏征又沉默了一小会:“陛下,纳妃可以,但男人不行。” 他可是听说了,那店家的容貌,是一等一的好看。 能让程咬金都夸出口,得好看到什么程度。 李世民一眼瞪了过去:“你在想些什么!朕是那种人?” 说着,他吐了口气:“算了,待会店家来了,记得唤我二郎,别暴露了朕的身份,朕想要试一试,他究竟有多大本事。” 魏征应了一声,松了口气。 他这一松气,让李世民又有些牙痒痒。 怎么觉得… 魏征刚才那个提议,竟然是那般的认真?他真觉得自己会看上一个男人? 他们下了马车。 三个小姑娘叽叽喳喳、窃窃私语地跟在后面。 但刚走到门口。 李世民大抵就知道,超市今天不会开门营业了。 门口挂着一只木牌,上面用瘦金体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今明两日休息。” 至于今天是“今”还是“明”,李世民不太清楚。 但总之,结果不会有什么变化。 “二郎,关门了。”魏征面无表情,“现在回去吧。” 李世民拳头紧了起来。 自己好容易才能抽出来时间,想要过来见上店家一面,可结果店家竟然不在、竟然关门休息了! 掐指一算。 自己是超市开业那天,遇到店家的,这才过去几天?这才五天! 刚开始店家标榜自己胸无大志的时候,他还没怎么当回事,再怎么躺平的人,又能躺平到什么程度呢? 现在他知道了。 原来还能到这种程度。 一个工作不超过四个时辰、每周还休息两天。 怎么可能到这种程度! 李世民咬着牙,摇了摇头:“不回去!超市见不到他,就找到他家,朕今天那顿火锅、哦,不是,要好好同他谈谈。” 完了,心直口快,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不过出乎意料。 魏征并没就这件事开口劝阻自己。 火锅那东西… 魏征也是想吃的。 但他运气可能不太好,差遣了几次家仆过来,每每得到的消息,都是火锅底料销售完了,店家不想补货。 天天听程咬金在那吹嘘火锅有多好,他早就想吃了。 嗯,今天看在蹭饭的面子上,暂时就不说陛下了,等吃完了再说。 他们打听了一圈,最后问到了许墨的家在何处。 宜阳坊,离东市也不远。 他们找过去。 但…门依旧是关着的。 魏征看着上了锁的门,轻轻咳嗽一声:“二郎,店家也不在家,这次该回去了。” 李世民拳头握得更紧了。 自己这么百忙之间抽出时间过来一趟,得到的结果就是这样? 李丽质几个小姑娘也都嘟起了嘴。 闭门羹这东西,可真不好吃啊。 可即便再怎么不想吃,也得吃下去,李世民闷闷不乐地坐上马车回宫——这还是他当上皇帝后,头一回吃到这么大的闭门羹。 他心里憋屈。 但…除了憋屈,他也没什么别的办法。 选择在许墨面前遮掩身份的是他自己,自己也没提前投递拜帖,见不到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他这口气,撒都撒不出去。 当马车颠颠簸簸跑起来。 李世民安慰起自己。 算了,就当自己是学汉昭烈帝,三顾茅庐嘛,刘备当年不也头两次没见到诸葛亮,自己好歹已经见到许墨第一面了。 就希望… 这位店家,本事不说能和诸葛亮比,好歹也是个向宠吧,实在不行,只是个许褚他也能接受。 三个小姑娘也闷闷不乐。 也幸好,这段时间的课业暂落下帷幕,她们有大把的时间,今晚回去再同母后好好说一说,总能软磨硬泡给说通的。 而与此同时,长安城升道坊,马场里。 李英姿差人牵了两匹马过来。 “骑马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李英姿简单介绍起来,“你只要踩住马镫、握紧缰绳就好了。” “腿是不能松的,一定要夹住马肚子,你要是夹不住,就控不住马。” “你是新手,最好腰也直起来,稳住自己的身体。” 零零碎碎,李英姿介绍了一大堆。 抬手一拍旁边那匹马的屁股,笑着说道:“这是马场里性子最好的母马,你且来试试。” 许墨也不推脱。 抓住缰绳,一按马鞍,踏着马镫,翻身就爬了上马,稍微一拍马的屁股,这匹小母马就慢慢走了起来。 双脚微微发力,它就奔驰了起来。 第33章 李英姿:我真的馋他 骑马的确不是个舒服的事。 一开始许墨有些不太习惯。 不过… 他现在身体中的核心力量很强大,不多一会,就习惯了这种颠簸,再渐渐也能让他能安稳坐在马背上,顺便让马加快一些速度。 空气中弥漫着深秋衰败的味道,扑面而来的寒风。 这种自由的感觉,让许墨兴致渐渐高昂起来。 他现在倒是明白,为什么刘禹锡会写出来“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这样的诗句了。 他高兴着。 鹦鹉后悔死了,它跟着许墨一起上了马,刚开始还很嘚瑟。踩着马头,不时啄几下耳朵,扰得这匹马一直不停打着响鼻、向上翘着嘴巴。 直到跑起来。 鹦鹉死死抓着鬓毛,嚷嚷着:“太快了、太快了!” “要死了,要死了!” 它一个没抓稳,撞倒许墨怀里,翻了好几个跟斗,翅膀不停抖着,才在空中稳住了身形。 愣了好一会。 它才琢磨过来,自己刚才为什么要那么怕呢,明明自己会飞的! 等两圈跑完。 许墨勒马在李英姿身旁停住,鹦鹉落到马脑袋上,啄着它耳朵、一边还骂骂咧咧:“想不到吧,爷会飞!” “让你吓我、让你吓我!” 它一点都不觉得刚才那是自己主人的问题,一定是这匹马的问题。 李英姿看得皮笑肉不笑:“这绿毛鸡可真够欠的。” 许墨瞥了一眼,轻轻拍了下鹦鹉的脑袋。 鹦鹉停住,琢磨了一会,觉得这可能是让自己不要一直盯着一只耳朵薅,于是它蹦跶到另外一边,啄起了另一只耳朵,继续骂骂咧咧。m.23sk. “我骑的怎么样?”许墨虚心请教。 李英姿点点头,惊喜的打量着许墨的腰,眼神炙热:“很不错了,第一次就能稳成这样。” 想她第一次骑马的时候,哪怕只是匹小马驹,都从上面摔了下来,翻了个跟斗。 骑马这么稳的,身体核心必然也会强大。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像是这种力量,都得经过特别、专门的针对性训练,才能够练出来。 要是天生的… 这具身体得完美到什么程度啊。 许墨向后退了半步。 他不是食素主义者,可…被一个异性,这么打量自己的腰…嗯,兴许还有再下面一些的地方,着实有些别扭。 但他退这一步,并没让李英姿收回自己的目光,反而让她的眼神更加炙热起来。 “姑娘不必这样。”许墨听听咳嗽一声。 李英姿这才回过神来,有些尴尬地咧嘴一笑:“店家会弓箭吗?” 许墨点点头:“我不会。” 李英姿笑着道:“既然店家会,那么…” “等会,你不会?”话吐出来了半句,李英姿才发现许墨的话有些问题,她向后仰了仰脑袋,“你不会,干嘛要点头。” 许墨脸色诚恳:“刚才马背上一直僵着些难受,活动下脖子。” 李英姿叹了口气:“既然不会弓箭的话,那等下次,我再教你射术,今天就先练练骑马吧。” 马场很大,许墨很舒服,是跑的很舒服。 一直到天色渐晚。 许墨已经能很好的骑马,控制好方向、速度。 就连鹦鹉都习惯了马奔跑的速度,潇洒地站在马脑袋上,惬意地梳理自己的羽毛。 “怪不得爹爹会常夸你厉害,你身体真的很棒。”李英姿看着许墨的身子,咂了咂嘴,毫不客气地夸奖起来,“只是半天,就熟练到这种程度。” 许墨腼腆一笑:“夸奖我可以,但是不要这么夸奖。” “我会怀疑你对我动了歪念的。” 歪念? 什么歪念? 李英姿有些不解,自己只是想和他公平公正地交个手,这不叫歪念吧。 鹦鹉嚷嚷起来:“贪吃女流氓、贪吃女流氓。” 女流氓这三个字,触动了李英姿的神经。 她终于反应过来,所谓的“歪念”是什么了。 她红着脸、支支吾吾,半晌过去,只“呸”了出来。 反驳的话…她说不出口。 她是真想摸一摸,不是隔着衣服的那种,店家皮肤又这么好,手感一定会比隔着衣服好很多吧。 “我说中了?”许墨把脑袋凑过来,嘴里喷吐的热气,几乎快打到李英姿脸上。 这让这个小姑娘的脸又红了几分,她虽然长相很御姐,但年龄毕竟还小,没有那种大姐姐的气度。 她向后退了半步,结结巴巴:“你,你想干嘛。” “暂时不了。”许墨摇摇头。 李英姿一歪脑袋,嗯?这个店家真是古怪,有时候说的话,自己都不是很能听得明白。 “马场里的马卖吗?”许墨站正身子,摇头轻笑,转移了话题。 李英姿深吸口气,抓紧自己的手,她从许墨的身上嗅到一股危险的气息,又稍微退了半步:“卖的,不过价钱不便宜。” 许墨一挥手:“我不差钱。” 李英姿翻了个白眼:“知道你那店铺赚了不少,但养一匹马可还不够。” “像是普普通通的赤马、同罗、悉密,一匹都要三四贯,若是好马,如康国马、突厥马要七八贯、乃至更多。” “大宛马呢?”许墨开口问道,他对马了解不多,但知道大唐最好的马似乎就是大宛马,好像还有个汗血宝马的别称。 李英姿耐心解释起来:“康国马、突厥马就是大宛马种。” 原来是这样,许墨点点头。 七八贯虽然多,但自己也勉强能掏的出来。 李英姿接着说道:“除了买马的花费,你还要买两个马倌,日夜伺候着马,一个会养马的奴籍价格可不便宜,少说也在五贯以上。” “日常马吃的粮食、精草、盐,哦,盐你自己就有,但粮食、精草花费也很大,一日大概在二三十文。” “你确定现在就要养吗?” 许墨握紧拳头,吐了口气:“看来自己要赚钱了啊。” 怪不得马会被车淘汰。 使用条件可太多了。 “不要再那么懒散下去了,好好努力吧。”李英姿轻轻一拍许墨的后背,下意识向下顺了一下。 许墨点点头:“那我就再努力三周,哦,不对,两周就够了。” 第34章 长乐公主已经喜欢店家喜欢到堵门了? 李英姿满头雾水,她很是不解地看着许墨。 这人… 太琢磨不透了。 能够奋发图强倒也是件好事,李英姿虽然羡慕许墨这股洒脱劲,但人在江湖、生不由己,她已经过了七八岁那种,觉得游侠儿是天下第一帅的年龄了。 洒脱没什么用。 权势才是能让人活得舒服的唯一的东西。 但… 开口就是努力三周,甚至还砍了个价,缩到两周。努力这种东西,也能精确到这种程度的嘛? “为什么要说只努力两周?”李英姿有些不解。 许墨歪脑袋,用很奇怪地眼神看了她一眼:“两周时间我就能把买马、马倌的钱都赚出来了。” 李英姿一顿,一时半会,竟找不到任何一个角度反驳。 他说的真的好有道理。 “算了、算了。”李英姿叹了口气,“既然是两周,那我这段时间替你留意一下,若是有好些的,会跟你说的。” 许墨眼里一亮,点点头:“好兄弟!以后我管你的饭,顿顿有肉,必须给你吃好了!” 李英姿一眼瞪了过去:“好什么兄弟,我是兄弟吗?” 许墨改口:“好姐妹!” 接着,他往自己肚子上一拍:“来,今天我随便你摸。” 李英姿本来脸上消退下去不少的红晕,刹那间又涌了出来,她恶狠狠一瞪许墨。 都什么登徒子! 这个男人的脸皮怎么能那么厚啊。 一句话没说,大步往前走。 许墨跟在她身后,还嚷嚷着:“就今天一天啊,错过了可就没这个机会了,摸不摸啊,反正这也没外人。” 鹦鹉张开翅膀,捂住自己的眼:“看不见,看不见。” “耍流氓、耍流氓。” 李英姿哪见过这种阵势,走得更快了。 当然… 不想跟许墨说话,但晚饭还是要蹭的,吃饱喝足了,她才骑着马从许墨家离开。 等到第二天。 李英姿就没像昨天那样,傻乎乎地早起,慢条斯理地洗漱、刷牙,又把那两把木刀拿上,还背了两杆枪,等到辰时了,才向宜阳坊而去。 到许墨家。 从门外往里面一看,出乎意料,院子里站着四个大眼瞪小眼的姑娘。 这让李英姿愣了下。 昨天也没见许墨去牙行啊。 怎么就多出来三位侍女? 仔细一看,哦…看她们的打扮虽然很素,可身上几件丝织品,不是侍女能够用得起的。 李英姿撇了撇嘴。 那个口花花的男人,又招惹了哪家的姑娘? 让她们大早上就过来找他? 至于自己… 自己不一样嘛。 自己过来是有正事的,要教店家武艺,还有蹭饭! 她可是理直气壮、一点都不亏心的。 推开门、走进去,再仔细一看。 这三个人里,有一个李英姿是认识的——长乐公主殿下,她愣了一下,堂堂公主殿下,怎么大早上跑这个店家的家里了? “李家娘子,你怎么来了?”李丽质耳尖,听到动静,转头看去,她也是认识李英姿的。 这个从上打到下的姑娘,在长安城里,还算是有不小的名气。 最让李丽质诧异的,便是李英姿的这个打扮了。 怎么说呢… 如果不是不清楚大唐的情况的话,她可能还以为突厥又来了一场渭水之盟,两把刀、两杆枪,上战场都不带这么齐全的。 “我和店家约好了,今日过来教他武艺。”李英姿脸色没什么变化,笑着开口说道,“您来是做什么的?” 李丽质单纯天真地回道:“昨天我和父亲去超市了,但店铺关门,我今日便直接堵他家里,总归是能再见到的。” 李英姿微微眯起眼。 已经想见到,想到要堵别人家的门了? 不对! 自己怎么会冒出这种稀奇古怪的想法。 李淑察觉到了自家姐姐话里的歧义,帮衬着补了一句:“听闻店家又出了一些好东西,我姐妹只最近有时间。” 李英姿点点头,沉默地站着。 她… 和这些公主没什么话题可聊。m.23sk. 聊打架? 这几个公主看上去,她一拳下去,能哭好久。 聊许墨? 可…之前也就算了,昨天被许墨那么一逗趣,她是觉得几个未出阁的闺女聊男人,总有些不对劲。 就这么沉默了好一会。 许墨才迟迟醒来,昨天骑马很累,他这一觉就睡了很久。 刚一出门。 门外四个姑娘堵着。 他很快,啪得一声,把门给关上了。再打开,再看,依旧是四个,不是梦、也不是睡久了的幻觉,是真的。 人生最幸福的事是什么。 是一觉醒来,有漂亮可人的妹子在等着自己。 人生最恐怖的事是什么? 是妹子不止一个。 “你们…怎么都来了?”许墨面无表情,开口问道。 李丽质率先开口:“昨日你没开门营业,所以过来看看,想要吃火锅,还有我这两个妹妹想见见你。” 妹妹想要见自己? 许墨把目光落到李淑和李慧身上。 李淑见自家姐姐第一时间就卖了队友,眉毛一横,轻轻揪了揪她腰间的肉,一边偷偷…哦,目光对上了,那就是光明正大地打量着许墨。 很好看。 比自家姐姐描述的不遑多让。 李慧是个纯洁的孩子,高高举起了手:“店家,能让我闻闻你吗?” 李英姿大惊失色。 许墨也有些慌乱。 都说大唐风气开放,他寻思着,不过是古典社会,再开放能开放到什么程度?现在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一个要对自己动手动脚。 一个开口要闻自己的味道。 他都有些接受不了了——好歹别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咱私底下、偷偷的、进屋说不好吗? “不至于,这件事真的不至于。”李英姿摇了摇头,向前几步,抓住李慧的手,“你怎会产生这种想法。” 李慧依旧一脸纯洁:“姐姐说店家身上味道极好闻的。” “但追问姐姐,姐姐又不给回复,我就想自己闻闻看。” 李英姿皱着脸,看向李丽质,又复杂地看了看许墨。 这… 这俩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都发展到闻味道这个环节了?自己昨天才攻略下,可以稍微摸摸的程度! 哦,不是,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男女授受不亲啊! 第35章 请三个公主喝橙汁饮料 李丽质脸一红,犟着脖子:“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是那只绿毛鸡的问题!” “它说我身上有味道,还说我没店家好闻,我就路过的时候,稍微、偷偷、就那么一丝丝用力闻了一下!” 李淑撇了撇嘴。 李慧还在好奇味道。 李英姿恍然,对李丽质投去了同情、理解、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眼神。 大家都是被那只绿毛鸡“欠”着的人啊! 作为一切罪魁祸首的绿毛鸡的主人,许墨一脸风轻云淡,在袭人的伺候下、刷好牙、洗好脸、理好头发。 李英姿等他默默做完,开口来了一句:“现在天色不早了,先吃个饭吧。” 李丽质她们赞同地点了点头。 “要吃火锅!” “要是肉食不够,去找阿丑讨一些。” 许墨一摇头:“今天中午不在家吃,要出门。” 出门? 李英姿愣了下,歪了歪脑袋,昨天许墨可没跟自己说过这件事。 而且出门去哪? 马场? “今天继续去练骑马?”李英姿问道,“那也不急,吃个饭再去也不迟。” 许墨又摇了摇头:“不是,今天打算去庙里逛逛。” 李英姿想起了那天许墨说的话,点了点头,把身上的武器解下,放到院子里。 看架势,是要和许墨一起去的了。 “你们去吗?”许墨一转头,看向李丽质,发出了邀请。 三个小姑娘连连点头。 好不容易出宫门一趟,要是现在就回去,那太可惜了,不如跟着逛一逛,打发时间嘛,就是吃不到火锅有些委屈。 他们随便在外面吃了口汤饼。 第一站,去的就是玄都观。 这是一座新观,隋朝建成的,到现在还没过去四十年,是很典型的隋早期风格。 许墨看得稀奇。 只是一座大门,就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甚至仗着自己身体好,硬生生爬到墙上,扒着斗拱打量。 得亏这些东西现在还不算文物,不然许墨高低要被李世民抓起来狠狠批斗。 第二站,就是玄都观对面你的大兴善寺。 这是汉末风格的建筑了,带着些晋代的风格。 这些都很缺少实物例证,现在得到机会,许墨是越来越兴奋起来。 几个小姑娘一开始还有些兴致。 但渐渐的,一个个都怏了起来。 她们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许墨进了道观、庙宇不拜,反倒是对这些旁枝末节很感兴趣。 看完大兴善寺,中场休息。 “店家怎么会对这些东西,这么感兴趣的?”李丽质嘟囔了一句,她就没在一天时间里,走过这么多的路,脚都有些不舒服了。 许墨一摆手:“个人兴趣爱好嘛。” 他伸出手,从袭人挎着的篮子里取出几瓶橙汁,一一递了过去:“来,请你们喝,我超市的新产品。” 乳白色的瓶身里,透着淡淡明黄色的液体。 系统是一个很有良心的系统。 就如同…人类的呼吸,必然会吐出二氧化碳。 工业的呼吸,所吐出来的就是环境污染了。 大唐没有降解垃圾、二次利用的能力,于是系统出产的所有产品,其包装都是快速降解的材料,降解速度可以与纸一较高下。 几乎不存在任何污染。 而且… 为了防止有些傻子,做出来把垃圾当成珍宝销售的事情,除了辣条的包装是透明的以外,其他所有产品的包装,能用这个时代的风格,就用这个时代的风格。 实在避免不了的。 比如说小面包的包装、饮料的瓶子,就都做成了乳白色,摸起来的手感和纸差不多,实际是系统的黑科技。 唐人虽然好奇,但也不会太超出他们的认知。 在许墨的提醒下,她们拧开瓶盖,抿了一口。 工业配方的力量,不是这个时代能够媲美的味道。 她们都是喝得起鲜榨果汁的人,可鲜榨果汁虽然健康,但没有这些饮料好喝。 “这是什么东西!”李丽质眨巴着眼,紧紧握住瓶子。 甜! 橙汁的香味! 这些立马就俘虏了她的嘴巴。 “橙汁。”许墨言简意赅地开口。 李丽质立马追问:“多少钱一瓶?” 包括李英姿在内,三个小姑娘也都用和李丽质一般热切地目光看着他。 “十文。”许墨回答的仍旧言简意赅。 李丽质摊开手,竖起两只巴掌:“我要一百瓶!” 正好一贯。 李淑和李慧两个小姑娘,也跟着自家姐姐,一同开口。 李英姿就要矜持一些,本来想说十瓶,可转念一想,店家是要赚钱凑买马的费用的,说到一半,也改口要了一百瓶。 “今天不做生意。”许墨一摆手,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好好出来玩,谈什么生意,好煞风景的。” 李英姿眯着眼,盯着许墨:“你昨天不还是说,要努力两周。” 许墨一点头,理直气壮:“对呀,是这么说了,但你怎么会产生周末放假了,还要努力的邪恶想法。” “你这是剥削。” “你这是在榨取我的剩余价值。” 李英姿向后仰了仰脑袋:“所以你那努力两周,不包括你休息的这两天?” “那是,我可是把作五休二贯彻到底的男人。”许墨一仰脑袋,很是骄傲自豪,“谁都别想让我放假的时候加班!” 李丽质楚楚可怜:“店家,就辛苦你一下嘛。” 许墨一摇头,拒绝的干脆:“我不!” “休息的时候,就好好休息,明天再来买就是了,今天你不是有一瓶了?” 说着,许墨顿了一下,看着李丽质:“你该不会想把这东西当水喝吧?” “那可不行。” “这东西要是天天喝、日日喝,一天一瓶差不多就是极限了,水还是要好好喝、正常喝的。” “不然容易得消渴病,天天发胖,要不了半年,你就胖的和那东西一样了。”天籁小说网 许墨随手一指。 几个小姑娘看过去,是一尊赑屃像,肥憨的异常可爱。 李丽质打了个哆嗦,不满地嘟囔着:“就知道吓人!” 李英姿看着许墨的眼神,有些复杂。 鹦鹉飞累了,把李丽质的脑袋当成临时的巢,嚷嚷起来:“傻女人、傻女人!” 第36章 李慧李淑:姐姐是大骗子 李丽质心里腹诽。 你才变胖! 你才会胖得和赑屃似的! 但这话她不敢说出口,她只是一位单纯、可爱的公主,手无缚鸡之力,不是许墨的对手,甚至能不能打得过绿毛鸡都是个问题。 休息了一会。 许墨抬眼看了一眼天色。 没有车、全靠两条腿走路。 时间用得比他预估的还要更久,当然…这其中也许也有自己中午才起床的原因,现在已经快到晚饭的时间点了。 “今天就逛到这吧。”许墨拍了拍手,“时间也不早了。” “你们是回家,还是去我那吃?” 李英姿答的干脆:“去你那。” 李英姿一歪脑袋,也跟着点头:“我也去!” 姐姐都如此发话了,剩下两个妹妹,自然也没意见。 但… 李丽质、李英姿她们的想法很好,结果却是很出乎意料的,晚上做饭的并不是许墨,甚至连个肉菜都没。 只是清炒了一道茭白、还有蒸了一碗鸡蛋。 袭人乖巧、也善于学习。 但总归才是她第一次正式上手做菜,做出来的东西不算难吃,可要说有多好吃…那也没有。 比外面食肆都还要差上一些,就更不要说,和许墨自己亲手做的菜品相比。 吃了两口。 李英姿把筷子放下:“你为什么不自己亲自动手做。” 许墨愣了下,看了看袭人,又看了看李丽质:“我为什么要自己做?” 袭人羞愧地低下头。 作为侍女,在专业技能上还比不过自家郎君,这让她多少感到了一些…名为“耻辱”的情绪。 就算不考虑这一层身份。 每个月两百文的薪酬,也让她拿的有些坐立难安。 李英姿抿了抿嘴,叹了口气:“我不是说袭人不好,只是她做饭的水平比你还差了一些。” 李丽质刚才还准备开口说,这些菜素是素了些,可味道还不错。 她现在开始庆幸。 幸好自己刚才没把这话给说出口。 不过…她也好奇了起来。 原来店家竟还会做饭的嘛,而且听起来手艺很好,好想吃一吃啊。 “她才开始做,怎么可能会比我好的。”许墨摇了摇头,再怎么有天赋的人,也得讲究基本法。 他顿了下,扒了口饭,慢慢嚼完、吞下去后,继续说道。 “你不能因为她现在做的不够好,就剥夺了她进步的机会吧?。” “练一练才能进步,不练、不做的话,那就会一直这么糟糕了。” 袭人感激地看了眼自家大郎。 李英姿点点头,继续端起了饭碗,她只是太怀念许墨的手艺了,虽然只是隔了一天,但那种滋味并非那么容易忘却。 而且… 能吃好的为什么不吃好的? 最关键的。 李英姿是一个坚定的食肉主义者,她本就天天练功,最耗费体力,甚至就连早饭都要见肉食。 没有肉,她有些不开心。 但这些话她就说不出口了,她的认知很清楚,自己就是个吃白食的,吐槽下手艺可以,可吐槽菜的具体内容,就有些不合适了。 “我还以为晚饭会吃火锅呢。”李丽质叹了口气。 虽然…她刚才一直啃着茭白,啃得很开心。 但又有谁会拒绝火锅呢。 “没肉啦。”许墨说的干脆,没有丝毫不好意思,“家里羊肉、牛肉都没了,要吃的话,得等到明天,看看阿丑家的牛有没有出事。” 没有肉了啊。 李丽质点点头:“那我明天再来。” 说着,她抬起头,看向许墨:“明天你应该会开门的吧?” 门上招牌挂得清清楚楚、写得明明白白,只休息两天时间。 按理来说,这个没有疑点的答案,其结果也是肯定的。 但许墨迟疑了。 一想到长安城还有那么多建筑他没去看,他是真的很想再鸽几天,把建筑都看一圈再说,反正手里的钱够花。 “你应该会开门的吧。”李丽质脸色微变,“我明天可还要过去买橙汁呢!” “那超市门前的牌子上可都是挂着,只休息两天的。” 许墨轻声说道:“我只挂了休息今、明两天,你今天去看,我是休息今明两天,你后天去看,我也还是休息今明两天。” 李丽质脸色大变,惊愕地看着许墨。 好家伙… 竟然还玩了这么一出文字游戏? “店家,你已经休息的够久的了。”李丽质语重心长。 李英姿默默抬头,幽幽来了一句:“店家你想想,有那么一匹俊俏的大宛马在马场里等着你呢。” 这几天相处,李英姿觉得自己勉强明白许墨是什么样的性格。 这人啊,挺凑合的。 好日子能过、差一些的日子也能过。 能不累着自己、就坚决不会累着自己。 不过… 对自己感兴趣的事,就不会嫌弃疲累了,像是今天去看那些建筑——李英姿不知道那些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走了半天,她都累了。 但许墨一点都不累,丝毫没有往日里那副咸鱼的嘴脸。 所以想要激发店家的动力,其实很简单,只要提一下他所感兴趣的事,他的兴致自然而然的就会涌上来。 一想到可怜巴巴的大宛马。 许墨沉默下去,片刻后点点头:“你说的对,明天得正常开门营业。” 李丽质一歪脑袋,看了看李英姿、又看了看许墨。 这俩人之间有些不对劲。 他们有属于他们俩人的小秘密了! 她微微眯起眼。 李淑一歪脑袋,觉得自己姐姐有些不对劲,她似乎不应该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才是。 李慧扒了几口饭,趁着几人都各有各的小心思的时候,偷偷摸摸往许墨那边靠了靠,鼻子微动,但左右只闻到了米饭的香气、还有菜的香气。 至于… 许墨身上,那所谓的香气,李慧是一点都没闻到。 “姐姐骗人。”李慧撇了撇嘴,有些不满,在桌子下,抬脚轻轻踢了自己姐姐一下,“明明没有香味的。” 没有? 李淑把脑袋歪向另外一边,学着自家妹妹,也偷偷闻了一口。 明明是有香味的。 而且这种香味,也不是自家姐姐说的那样,是形容不出来的香,分明就是自己最喜欢的茉莉花的香味。 第37章 三个公主为了许墨吵起来了 “有的。”李丽质转过头,看向自己妹妹,语气严肃。 李慧寸步不让:“没有。” 她才不会觉得自己鼻子有问题。 两个人嚷嚷着,声音渐渐大起来,桌子上传来一阵咯哒、咯哒的声响,那只鹦鹉正蹑手蹑脚、慢慢走来。 但在木质桌面上,它多少还是会闹出一些动静出来。 两个小姑娘顿时闭上嘴,虎视眈眈地看着鹦鹉。 她们和鹦鹉,今天是头一回见面。 可… 她们早就听姐姐说起过,这只鹦鹉究竟有多嘴欠,今天也亲眼见证了这只鹦鹉究竟有多欠。 在许墨刚进玄都观的时候,鹦鹉就和一位道士骂了起来。 到偏殿的时候,又和另外一个人骂了起来。 去桃花园的时候,也和一位游客骂了起来。 总之,他们是想不到、也想不通,为什么这只鹦鹉能做到,每到一个地方,不出一刻钟,它就能和人骂成一片。 自家姐姐的例子摆在那呢。 消息被鹦鹉听去了,就成了它嘲笑别人的把柄。 她们才不想这样。 吃完了饭,几个小姑娘虽然有心想要再在这里多逗留一段时间,可时间不等人,宵禁将至,她们不得不离开。 李丽质在走之前,还特意叮嘱了好几遍,让许墨明天一定要早点开门。 回到皇城。 李丽质的寝宫里。 一回到家,李慧就闹腾了起来,她掐着腰,朝着李丽质理直气壮地开口嚷了起来:“姐姐骗人,那店家身上分明是没有香味的。” 李丽质诧异地看着李慧。 她惊讶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李慧真的干出来这种听起来就有些丢人的事,而且竟然还没被绿毛鸡发现,她可没听到绿毛鸡嚷嚷,打趣自己的妹妹。 其次就是惊讶于,李慧的说辞。 怎么可能会没香味。 自己今天也闻到了,而且比上一次见他,还要浓郁几分。 李淑紧跟着开口:“是你自己没注意到,店家身上的香味很淡,你要仔细闻才能闻到。” “我很仔细闻了!”李慧继续叉腰。 李淑摇摇头:“店家身上是很淡的茉莉花香,菜香太重,你一定是没注意到。” 李丽质一愣。 原本李淑站出来,和自己有一样的观点,让她很开心——至少显得那么流氓的,就不只是自己一人了。 但…这一开口说出来的东西。 有些不对啊。 “店家身上那可不是茉莉的香味。”李丽质摇摇头,一票否决自己妹妹的说辞,“那香味浓得很。” “茉莉太淡了,而且也没那种奇味。” 李淑很坚定:“才不是,我最喜欢茉莉,那味道我自然是记得清楚,一定就是茉莉的香味。” 李丽质也很坚定:“才不是茉莉花香。” “才没有味道!”李慧也很坚定她的嗅觉。 三个小姑娘吵了起来,甚至连向自己娘亲请安、磨一磨明日出宫的事都给忘了。 第二天。 李丽质一早起来,匆匆出了皇宫,来到超市门口。 虽然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心理准备,但当真的看到超市大门没开的时候,李丽质眼皮还是不由得跳了一下。 她等了小半个时辰,许墨才带着袭人、拎着那只绿毛鸡,晃晃悠悠地走来。 “说好了要早些开门的!”李丽质掐腰,喝问了起来。 许墨抬头看了眼天色:“挺早的啊,我以前过来那都是巳时,现在可还是辰时,我足足提前了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那可是他一天将近四分之一的工作时间了。 如果这都不叫早,那许墨就不知道什么叫早了。 “哼,快些开门,我要买东西了!”李丽质皱了皱鼻子,哼了几声,开口催促了起来。 袭人走上前,去开门。 许墨转了一圈,目光从李丽质周边的空气里,又落到了李丽质本人身上:“今天怎么就你一个人过来?” 说起这个。 李丽质脸不由得一红。 昨晚的话题,让她现在想起来,仍不由得面红耳赤,她摇了摇头,故作镇定:“她们今天有事,要留在家里。” 实则是… 她们没向长孙皇后请示,临阵抱佛教、没法出宫。 李丽质是嫡长公主,又受宠爱,她的自由是比那几个妹妹,要更大一些。 等门被袭人打开,李丽质像是怕许墨再接着追问下去一般,抢先一步开了口:“店家这次是只有橙汁一样商品,还是说有别的什么新货物?” 许墨一点头,微微一笑:“当然是有别的商品。” 他走向柜台,从下面取出除了橙汁之外的三样新商品来。 李丽质看了过去。 第一眼是那个乳白色、看起来像是木制的瓶子。 店家这的东西,外表上就很讨喜,不像是别家,卖什么东西从来都没包装的,大唐超市里的东西,包装都很精致。 所以即便贵点,这么精致的东西,他们也能接受这个价格。 她看到生抽,眼就有些挪不开:“这也是一种饮料吗?” 比橙汁瓶子要稍微大上一些。 她一直都挂念着橙汁的味道。 “这是一种调味料,是做菜用的。”许墨摇头,微微一笑。 调味料啊。 李丽质一听到这三个字,就失望地摇了摇头,把脑袋转开,落到剩下两样商品上。 一个是装在小半个巴掌的瓷盒子的东西。 这让李丽质想到了胭脂。 另外一个… 则是平平无奇的白色装包,上面写着“夹心饼干”四个字。 饼干。 这两个字和吃食脱不了关系,李丽质随手拿起来:“这总该是吃的了吧。” “对,价格也很便宜,和面包一样,都是一文钱一包。”许墨点点头,顺便报出了价格。 李丽质掏出荷包,取出一文,啪的一声拍在桌上,立马就撕开了包装,往自己嘴里送去。 咔嚓。 一口咬下去,是很清脆的声音。 口感,也是从未有过的口感。 外面那一层略微微的苦涩,还弥漫着一种此前闻所未闻的香气,而里面的夹心,有着浓郁的奶香,甜而不腻,在她的嘴里化开。 好吃! 是和辣条一个等级的食品,而且不像辣条那样,有着什么恶趣味,是一种老少皆宜的食物。 第38章 李丽质:为什么我会没有力气? 辣条好吃,但太辣了。 而且副作用很强。 总之… 辣条刚买回去的那几天,无论是李世民、还是李丽质,她们都很痛苦,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不太敢发力。 也不好去谴责许墨。 毕竟一开始,许墨就曾叮嘱过他们,辣条这东西不能多吃,不然对肠胃、对如厕不是一件好事。 他们没听,痛苦自然只能自己担着。 但饼干这种甜滋滋的东西,总不至于还会像辣条那样痛苦吧。 李丽质歪着脑袋,看向最后一样东西:“店家,这是什么,也是一种吃食吗?” “不是。”许墨摇头,“一种化妆品,和傅粉差不多,但效果要比傅粉好得多。” 李丽质不屑地一撇嘴。 她没兴趣。 刚准备开口,就对上许墨那直勾勾的目光,分明是没任何实体的东西,却让她感受到自己脸上有一股微弱的触感,火辣辣的。 让她脸渐渐红了起来:“你看什么看呢。” “你皮肤真好啊。”许墨感慨了一句,“一点瑕疵都没,看来粉底这东西你是用不上了。” 李丽质哼了一声。 她对自己的长相、皮肤是最有自信的了,在容貌上能和自己比的人,可真不多。 只是… 店家这人,怎么能这样。 这种话是能这么说出来的嘛! 这都快像调戏了! 见许墨还在打量着自己,目光甚至开始从自己嘴唇往下,这让她没由来有些慌张,连连轻声咳嗽,找出一个话题:“听店家的意思,这东西是用来遮瑕的?” 许墨抽回自己的目光,应了一声:“嗯,比傅粉好多了,涂抹之后看上去和原本的肌肤没有任何差别。” 没有任何差别? 李丽质一歪脑袋,想到了宫里那些宫女用傅粉梳洗打扮的模样,不由打了个哆嗦。 她们自认自己打扮了很美。 但… 给李丽质的,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许墨想了下,打开一盒:“只是说没什么效果,我试用给你看看吧,把手伸过来。” 李丽质听话,乖巧地伸出手。 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就被许墨捏住。 嗯? 如果说刚才盯着自己看还不算调戏的话,那这样绝对算调戏了吧! 男未婚、女未嫁的,这…这不太合适吧。 按理说,此时此刻,自己应该甩开许墨的手,再一巴掌抽上去,回家找自己母后哭哭啼啼,而后父皇震怒,砍了这位店家的手。 但不知为何… 李丽质就是觉得自己的手提不起半点力气,甚至连嘴巴都生不出半点力气、吐不出半个字。 甚至…那股来自许墨身上的奇特香味更明显了,一缕、一缕顺着鼻子钻入她的脑子里,撩拨着她的心弦。 自己变奇怪了。 许墨就没那么复杂的想法,他只是单纯地想在李丽质手上用一下粉底。 指尖轻轻一点,沾上那么一丝,在李丽质的手背上抹开。 众所周知,热量是会传递的。 许墨指尖和自己手背摩擦所生成的那一点热量,就顺着手臂,传到自己脸上,有一股火辣辣的感觉。 “你看,颜色变了。”许墨很快涂好,开口说道,只是语气有些复杂。 李丽质很白。 是如珍珠一般的洁白。 这就导致…粉底并没让李丽质变得更白,反而是让她的手背上,多了一块白里微微透着些许黄色的肌肤。 系统产出的粉底,暂时也只有这么一个色号。 凑合用吧,还能咋的。 天底下像李丽质这样,拥有如此白嫩皮肤的可不多,对绝大多数人而言,粉底都是一个极好的东西。 “没你原本的肤色好,不过肤色效果是一方面,这个遮瑕的效果才是重点,你来看看,就算你不用,家里也有长辈要用嘛……” 许墨说着,没听到李丽质的回复,他抬起了头。 李丽质两眼发直,脸颊通红,一副元神出窍的状态。 许墨松开李丽质的手,在她脑袋上戳了一下:“喂,醒醒,想什么呢。” 李丽质这才回过神来,啊了一声:“没,没想什么。” “现在好了吗?” 许墨叹了口气,有些无奈:“你看看你的手背。”天籁小说网 李丽质抬起刚才一直被许墨握着的手,那一抹除了颜色,和她其他肌肤没有任何区别的区域,微微一愣。 效果很出乎她的意料。 接着,她又伸出手,在这一片区域上搓了搓,也不像寻常傅粉那样,很容易就被搓掉,而是如墨汁那样,顽强地沾黏在了手上。 “这多少钱?”李丽质眼里一亮。 这东西她虽然用不着,可宫里什么最多?女人最多。 自家母后虽然是宫里最大的,但也是最累的。 后宫里有太多小妖精,一点都不顾大唐如何、未来如何,她们想要的只是能被李世民宠幸,最好是如褒姒被周幽王那样的宠幸。 至于… 日后如何,她们管不着、也不想管。 这就让自己母后很头疼,这群人都还是滚刀肉,明面上的忤逆她们不敢做,可私底下的勾心斗角总少不了。 阴奉阳违就更不用说了。 这一个小小的、名为粉底的东西,虽然不能彻底安稳后宫,可至少能够让自己母后多一张底牌,能让她轻松一些。 如果便宜的话,自己就多买一些,送给母后去。 “这一盒,三百文。”但从许墨嘴里报出来的价格,让李丽质小脸一僵。 这个价格在她的负担范围之内。 但… 她不想掏这个钱,这东西即便是到自家母后手里,那也不是母后用,而是会赏赐给后宫里的那些女人们。 给那些女人花钱… 三百文,那可是一百袋辣条、三百袋饼干、三十瓶果汁啊! 想了想,李丽质叹了口气:“那店家给我备上一份粉底、十瓶果汁、二十袋这种夹心饼干。” “面膜还要再备上一些……” 许墨向后仰了仰脑袋,看向李丽质,有些惊讶。 他记得李丽质上次可是买了不少面膜的。 怎么又要买面膜了。 “我没天天用!”李丽质小小炸毛,“只是送人了。” 住在皇城里,那也是有开销的,而且开销不小。 第39章 张出尘:姐妹们,给你们推荐一下满江红 宫女、宦官。 这些从本质上来说,的确是为奴做仆的。 但她们并非贱籍。 宫内每月都有他们的薪酬。 而且…这片土地上是讲究礼法的,除非是到翻脸的时候,不然的话…便是主子使唤奴婢,也得态度好些。 比如说,李丽质使唤侍女,就常常得给赏赐。 铜钱、金银、布匹…… 现在有了辣条、面膜,这些东西,也成了能赏赐的东西。 买的多、但也用得快。 李丽质依次报着,很快就算出来,她又在超市里花了三贯多。 好人啊! 许墨看着李丽质的眼神里带着满意,若是天天都能来李丽质这样的客人,那都要不了两周,只要一周,自己就能提车…不是,是买马了。 等李丽质侍女往宫里跑去。 李英姿才拍马赶来,她知道许墨的秉性,才不会像李丽质那样,真的傻乎乎地认为,许墨能早开门。 在家锻炼一下、洗个澡。 卡着中午饭点过来,蹭个饭。 完美! 今天依旧是朴实无华的一天,中午过后,程咬金他们过来打麻将,顺便坑了阿丑一头羊。 而此时此刻。 就在程咬金府上,几位国公夫人凑在了一起。 尉迟敬德家的两位、李靖家的那位。 这些夫人们的圈子,往往是随着他们夫君的圈子走的。 哗啦啦—— 麻将声响起。 四个人熟练地搓着麻将,这是程咬金在许墨休息的这两天时间里弄出来的,又不是什么难做的东西。 只是… 程咬金不爱在家打麻将。 他表现得再粗鲁、庸俗,但他的身份是卢国公,家里人同他打麻将,多少带着些谄媚。 喂牌、做牌。 简而言之,就是赢得太多、赢得太舒服,反而让程咬金不舒服了。 于是这副麻将,就便宜了这些夫人们。 “那超市的店家还真是聪慧,竟能琢磨出这么有趣的东西。”尉迟敬德的那位白夫人开口,感慨了一声。 黑夫人在一旁应和起来:“我先前以为夫君同程卢公是去烟花柳巷之地厮混,结果是在打麻将,倒是挺让人放心的。” 崔氏人尴尬地笑了笑。 尉迟敬德的那两位夫人随尉迟敬德出生入死。 李靖的夫人更不用多说,和李靖一同,在民间闯出了“风尘三侠”的传闻。 她们都能理直气壮地对自己夫君指手画脚。 但她不行。 她是程咬金的续弦,同程咬金之间的关系,更多像是联姻。 可以以卢国公夫人的身份自居,但…想要像同桌的三个姐妹那样,对程咬金指手划脚,不太现实。 “说起那店家,他那超市里还有样好东西。”张出尘轻轻咳嗽了两声,缓缓开口,“不知几位姐妹用没用?” 好东西? 超市里的好东西可多了去了。 “那个叫满江红的东西。”张出尘开口提醒了一句。 满江红? 剩下三个女人依旧满头雾水,这东西…听起来像酒、也更像火锅名字。 “看来三位妹妹是没有了?”张出尘接着说了下去,“那是我们女人月事时候用的东西,可比月事带轻便多了。” “用丝绸织一件打底的,再把满江红贴上去,一个时辰一换。” 崔氏摇摇头:“月事带那种东西,能轻便到什么程度去。” 张出尘笑着说道:“那东西可真的神奇,穿戴上清爽得很,一点闷热的感觉都没,便是入睡了,都不必担心污得满床都是。” 清爽? 这两个字眼,抓住其他三个女人的心。 只有女人才懂得清爽这两个字有多重要。 “真的?”白夫人惊讶地开口问道。 张出尘点点头,把前些日子,自己用满江红的经验给一一、详细地说了出来,让三个人极为心动。 等到晚上。 尉迟敬德拎着一兜子面包,心满意足地回到家。 他今天收获很丰富,是牌局上最大的赢家,甚至比许墨都还要多赢十袋。 刚一进卧室。 他那两位夫人就坐在屏风前,用审视地目光看着尉迟敬德。 下意识的,尉迟敬德就举起了手:“夫人,我今天没去吃花酒,朝会后就一直在超市里打麻将!” “有药师家的孩子佐证。” “总不至于她一个姑娘,也会和我们一起去吃花酒吧。” 白夫人摇了摇头,轻轻一笑:“夫君,别这么紧张,我们要说的不是这件事。” 不是吃花酒的事? 还能是什么事? 尉迟敬德身子微微僵硬,坐了下去,脑子不停思索着。 最近…自己也没跟什么女人有过来往啊。 超市里的女性。 一个是长乐公主、一个是李靖的女儿、还有一个是店家的侍女,自己也不可能和她们有关系。 难道是更久之前的事? 南曲的哪个姑娘找上门,央求着要做自己妾室? “不知夫君可否听过满江红这东西。”黑夫人揉着自家夫君的肩膀,缓缓开口,询问了一声。 满江红? 尉迟敬德一愣,点了点头:“当然是听说过的。” 这东西,是许墨推销的重点,几乎每每有客人来,不管买什么,买零食也好、买盐也好,他都不会放过,一定要推广一下。 当然… 往往出师不利,女性用的月事带,除了李靖,哪个正常男人会买那些东西啊。 “那么好的东西,夫君怎么就不想想我们呢?”白夫人幽怨地叹了口气,“若不是今天李家姐姐开口说,我们怕是一直都不会知道了。” 尉迟敬德尴尬地咳嗽了两声:“哪有男人去买月事带的。” “李代公便替他夫人买了呢。”白夫人开口,反驳尉迟敬德的话。 尉迟敬德连连点头:“买!我们也买!” “买多少都行,夫君出钱。” 黑夫人冷笑一声:“夫君明日去超市游戏,顺手帮我们买上几份就是了。” 尉迟敬德脸色一僵。 “不会吧,难道夫君都不肯为我姐妹二人买那个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吗?”白夫人吞声忍泪,水花快从眼眶里漫出来了。 黑夫人抓着自己妹妹的手:“终究是错付了。” “本以为夫君是一个体贴、可靠的人。” 尉迟敬德头皮有些发麻,连连点头:“买!我明日就捎带一些回来。” 第40章 清爽、它真的很重要 尉迟敬德不敢不答应。 他是知道自己这两位夫人的手段的。 一软一硬、一白一黑。 单独一人,他勉强还能应付,可要联起手来,他就难以招架。 女人的三大绝技,一哭、二闹、三上吊——指单纯的吊起尉迟敬德,这两位夫人用的是炉火纯青。 卢国公府上。 老程在家里向来是一言九鼎。 崔氏在他面前也一直很乖巧,他们俩人也不能说没感情,只是没那么深罢了。 他回到家,拿着纸笔在那研究麻将。 要怎么打,才能把自己输掉的那些面包给拿回来。 崔氏不时就过来一趟。 嘘寒问暖、捏肩捶背。 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程咬金察觉到了不对劲,他抬起头,开口问道:“夫人是有什么事吗?” 崔氏点点头,乖巧开口:“今天李家、尉迟家夫人过来拜访,游戏间听她们说起了满江红此物。” 想起那东西,程咬金脸色有些不太自然,他点了点头:“确实是有这么个东西,不知为何店家把那东西看得极其重要。” “听李家姐姐说了,那可是个极好的东西。”崔氏连忙开口,抓住这个机会,“有了那东西,便不用再担心月事了。” “真有那么好用?”程咬金愣了下,反问了一句。 他也曾问过许墨为什么会看重满江红这个东西。 许墨只是回答,这东西将会成为超市最稳定、也是一段时间内最大的收入。 可不是… 女人每个月都有这么几天,只要这个生理上的问题没有改变,那这笔收入就一定会源源不断的过来。 现在之所以只卖一文,是因为买的人多了,收入才多。 但又不是说一直是这个价格。 等到…大唐的市场经济渐渐变好,百姓手里的钱也渐渐多了起来,自己也是可以涨价的嘛。 程咬金是不太信这个话的。 超市里好东西那么多,盐、辣条、面包,乃至于今天刚出的那个叫生抽酱油的东西,哪个不比月事带好? 可自家夫人这个态度…让程咬金迟疑了起来。 他不是女人,这东西还是女人最有评价的资格。 “好用,李家姐姐说了,那东西用起来清爽的很。”崔氏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清爽? 这两个字,让程咬金一挑眉毛,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两个字了,当初许墨第一次向他推荐满江红的时候,也用了这两个字。 一个月事带… 怎么都想不到怎么能和清爽扯上关系。 “为什么你们也会用这个字眼去形容那东西,清爽很重要?”程咬金好奇地询问起来。 崔氏点点头,脸有些发红,低声细语的解释起来。 女人不比男人,她们虽没挂件,但真认真探究起来,她们没有挂件还要更脆弱一些,毕竟挂件还有个包装。 随着崔氏的解释,程咬金恍然点着头。 原来是这样… 长见识了。 他觉得,自己有什么新奇的世界观,被猛地推开,一片崭新的天地显露在自己面前。 “买就是了。”程咬金满口应下来,“那东西便宜,可不能委屈着你了。” “怀默、怀亮,一个在桂州、一个东阿,多买一些,再顺便买些吃食、饮品,一并给他们送去。”23sk. 崔氏清了清嗓子:“妾身是想让夫君替我买。” 程咬金脸色一愣,他扭过头,看向崔氏——他只以为崔氏是要花钱之前,向自己请示一下。 他可没想到,崔氏竟还藏了这样的心思。 “不去,哪有男人买这个的。”程咬金把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极其抗拒。 崔氏柔声道:“李代公都替他夫人买了。” “药师那人能是常人比的?”程咬金一瘫,学了许墨七八分模样,把手一揣,“我要是有他那本事,我也那么做,但我没啊。” 崔氏又接着说道:“便是尉迟家的那两位姐姐,也都让他夫君回去买了。” 女人,总是会在奇奇怪怪的地方有一些攀比心。 尤其是像她们这种身份的女人。 朝廷的诰命? 收入? 她们基本都立在了大唐最顶尖的位置,大家手里的东西就一样。 于是…夫君的爱就成了一种攀比的东西。 尤其是像崔氏,出身问题,她对这东西多少有些敏感,并不想成为这些夫人中的异类。 “不去,不去!”程咬金依旧摇头摆手。 崔氏撒起了娇。 程咬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再加上崔氏还真像个小女人一样的对他撒娇,这是成婚多年以来的第一次。 这让程咬金一愣,不好再开口拒绝下去。 想了想。 不就是买个月事带嘛,自家夫人都说了,尉迟敬德的那两位夫人都回去劝尉迟敬德去买了。 程咬金可不觉得,尉迟敬德能够拒绝下来。 这事可比上阵杀敌容易多了。 丢人也不止自己一个人丢人。 他一狠心,点点头,应了下来。 第二天。 朝会结束后,他们结伴到超市,除了李靖,程咬金和尉迟敬德都有些不太自然。 说要开始打麻将,这两人也都心不在焉,随口应付着。 “你们这是有什么心事?”许墨开口问道。 尉迟敬德和程咬金不约而同开口:“是有些事。” 两人对视一眼。 “你先说吧。”他们又不约而同地开口。 程咬金咳嗽两声:“尉迟兄,你长我四岁,你先说吧。” 尉迟敬德摇摇头:“你是幼,自然是你先。” 他们就这么谦让了起来。 许墨一挑眉。 这么默契…要说的是同一件事了?而且看上去不像是什么好事,不然以他们俩的性子,怎么可能这么谦让。 “丑兄,你说。”许墨抬手一指,随便点了个人。 程咬金早就已经习惯了许墨的称呼,被点名后,愣了下。 尉迟敬德发出一阵幸灾乐祸的笑声。 “劳烦店家备三百张满江红。”程咬金尴尬地开口,扭捏着好一会,才把这句话从牙缝里抠出来。 许墨被吓了一跳。 不是因为程咬金买满江红这件事,而是这个量。 三百张! “你买这么多作甚?回去吸血,然后做毛血旺吃吗?”许墨没忍住,开口吐槽了一句。 第41章 魏征、鹦鹉:缘来是你 “毛血旺是什么东西?”程咬金好奇询问起来。 他敏锐地注意到“吃”这个字。 在他们这些人的心里,许墨几乎和“美食”划上了等号,无论是火锅、还是经袭人做出来的菜肴,都是他们没吃过别样惊奇的食物。 尤其是李英姿反复强调,许墨做饭特别好吃。 之所以用“几乎”这个词。 是因为,无论是李丽质开口,还是说他们开口,许墨就是不想做饭。 他们没吃过,就只好用“几乎”这个词。 等什么时候,他们吃过了,再把几乎这个帽子给摘下来。 “一种吃食,以后有机会我做。”许墨摇摇头,简单回答了一句,“现在说说,你要那么多作甚。” 程咬金轻轻咳嗽两声:“买回去寄给我那远在长安外的儿媳妇们。” “他们往来不太方便。” 许墨点了点头:“几个儿子?”m.23sk. “两个。”程咬金回道,是他大儿子和二儿子,三子还没有官身,还在长安城里逗狗遛鸡。 “那三百会不会不太够?”许墨关切询问起来,“你家夫人也还要用,两个儿子一人只能分到一百。” “才够用多少?” 程咬金点点头,表示赞同:“店家在理,那便给我来一贯的。” 许墨麻溜地写好条子。 紧接着,抬起头看向尉迟敬德。 尉迟敬德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深吸口气:“我也是…来买满江红的。” 这次轮到程咬金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了。 “也是一贯?”许墨问道。 尉迟敬德摇摇头:“给我来三贯的吧。” 许墨一愣,眉头一横。 他之所以问一贯,是因为他觉得尉迟敬德可能买不了这么多,做了一个小小的诱导,结果…他买的比程咬金买的还多? “你是准备买回去当饭吃吗?”许墨幽幽,委婉地吐了句槽。 尉迟敬德摇摇头:“我下周便要去同州任职,此去怕是不能常回长安,所以多带一些东西过去。” “除了满江红外,辣条、面包、饼干、面膜……” 他把超市里所有东西都点了个遍。 要的数量都不算少。 这不是来买东西,简直是来进货的。 零零碎碎加在一起,一次便用了十二贯之多! “店家,你这铺子里的货够吗?”等到说完了,尉迟敬德一皱眉头,他才注意到这个问题。 店家这铺子看起来不大,自己刚才要的货,可都不是小数量。 “够!”许墨一点头,手上动作没有任何停顿,还在写着长长的条子,“你我是什么关系,那一定要给你凑出来啊。” 尉迟敬德点点头。 等许墨把条子交到尉迟敬德手上,他伸了个懒腰:“好了,今天就营业到这吧。” “袭人,你看着柜台上的东西,等卖完了就卖完了,不用补货了。” 李英姿瞪圆了眼,看了看外面。 这才营业一个上午。 哦…人是辰时尾巴来的,到现在营业才不过两个时辰! 这就营业结束了? “你才说过,自己要努力两周的。”李英姿没忍住开口,提醒了许墨一句。 许墨眨巴着眼,理直气壮:“我努力两周,是为了赚到买马的钱,现在钱已经够了,我不需要努力了。” 李英姿叹了口气。 许墨接着,语重心长地开口:“敬德兄不久就要离开长安了,你要好好学习下打麻将,不然三缺一,可就不好了。” 李丽质掐着腰,站了出来:“为什么不是我?” 许墨抬手,戳了下她的脑袋:“你倒是能天天出来嘛。” 李丽质顿了下,低下脑袋,有些委屈。 好吧… 许墨的话虽然扎心了点,但无疑这是实话,她的身份摆在这,一位还未出阁的公主,显然不是那么适合天天出宫——虽然她对许墨用的说辞,是自己家教严格。 但这样下去显然不行。 不知道为什么,超市、许墨家里,都比不上皇城里来的舒服,可她在这里却偏偏有一种如鱼得水的自在感。 她更愿意待在这里。 不行… 得想个法子,看看怎么撬开母后和父皇的嘴,让他们同意自己能时常、最好是天天出宫,来许墨这玩。 钱虽然到了,但买马的事不着急。 李英姿那还没注意到什么好马。 而超市有关满江红的生意,也随着程咬金和尉迟敬德的大肆购入,开始变得好起来。 当然,这和程咬金、尉迟敬德无关。 面膜是个好东西,吸引了不少女子过来,既然有女人过来,袭人磕磕巴巴地介绍起了粉底和满江红。 一个遮瑕、美白的用品。 一个能让自己月事变得轻松的物品。 这让那些女人们直呼自己挖着宝了。 不少女子自己亲自过来购买,就是来不了的,也央求着自家夫君过来买,面膜、粉底都可以不要,但满江红一定要有。 于是,这几天时间里,大唐超市里就常常能见到,一张脸哭得和程咬金似的男人,偷偷摸摸找许墨接头,买上十几张满江红,往怀里一塞,通红着脸离开。 这让许墨有些感慨。 这不是掩耳盗铃嘛。 你表现的这么不正常,不就是等同告诉别人,自己是买了满江红的。 你要是像李靖那样,大大方方,就是手里握着满江红的袋子,别人也以为是什么超市里的吃食,才不会向满江红的方向思考。 天气渐渐转寒,日子也到了金秋十月,终于一丝暑气都不见。 李世民也终于再一次抽出了时间。 这一次,身旁没跟着那三位叽叽喳喳的小公主,只有一个时不时叽喳一下的小老头。 魏征依旧是跟着的。 他们乘着马车来。 李世民一点都不担心许墨有没有关门,他来之前,就差人查过了,确定是开了门才过来的。 到超市门口,下了马车。 两个人走进去。 柜台上趴着的鹦鹉,听见脚步声,抬起了头,在看到魏征的时候,它愣了一下。 魏征在看到那只鹦鹉的时候,也愣了一下。 不一会。 一人一鸟,异口同声嚷了起来:“是你!” 许墨瞥了一眼自家鹦鹉,又看了眼李二郎身旁的那个小老头,有些惊讶,它们之间竟还有一段缘分的? 李靖眼里掠过恍然,他就说,他怎么之前听说那鹦鹉的事时,会觉得耳熟了。 第42章 鹦鹉假李世民威 “你这个秃子、嘴臭、半死不活的老男人!”鹦鹉炸起了毛,立马开口,毫不留情地辱骂了起来。 魏征笑了一声:“你这混鸟竟还没被人煮了吃啊?” 鹦鹉还在骂着:“买棺材、买棺材!” “到我这个年纪了,给自己准备棺材有什么问题?”魏征咬牙切齿,他今年虽然才五十三岁,但在这个平均年龄,还不到四十岁的大唐,已然算是高龄。 到年龄了,准备棺材。 这是很正常的事。 但不知为何…在鹦鹉嘴里,嚷得就和催命符一样。 许墨瞥见李靖脸上的神色变化,把脑袋探过去,压低了声音:“李老先生,你知道他们俩是咋回事?” 李靖点点头:“我还真知道,在李二郎旁边的那位,是我们同僚,姓魏。” “前些日子,我听他说过,他曾遇到过一只极为俊俏的鹦鹉,刚想出手给买下来,结果不知为何,那鹦鹉竟开口辱骂起他来。” “吵了约半个时辰,他还没骂过那只鹦鹉。” “一开始我还没想起来。” “没想到店家你这只鹦鹉,竟然就是那只鹦鹉。” 说到这,李靖顿了下,脸色变得古怪起来。 长安之大,若非有心,就是两个人想要再见一面都难,更不要说同一只鹦鹉了。 在此之前,他是真没想到,还有这种巧合。 心里也有些羞愧。 他之前一直以为,鹦鹉这么嘴欠,是因为许墨的缘故。 宠物像主人嘛。 现在明白了,在没被许墨买走之前,这只鹦鹉就是这么嘴欠的,和许墨没有任何关系——能和魏征骂起来,甚至魏征都还没骂过的,那能是一般人,哦,不是,能是一般鹦鹉? 店家说话虽然不太好听。 可从来都不像鹦鹉那么难听。 是自己误会了店家啊。 魏征和鹦鹉骂得很欢,李世民更后悔带着魏征过来了。 “行了,别骂了。”他皱了皱眉,一摆手。 魏征顿时住嘴。 鹦鹉脑袋一歪,打量了一下李世民,觉得他可能是个能狐假虎威的对象,扑扇着翅膀,落到李世民头上,朝着魏征嚷了起来:“秃子、秃子!” 李靖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幞头。 嗯… 虽然知道鹦鹉骂的是魏征,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意外躺枪了。 自己是不是该去求一些生发的方子? 原本李靖对自己发量多少是丝毫都不在意的,可…鹦鹉骂得多了,他也就在意了起来。 他觉得很可以。 等头发生出来,鹦鹉要是还骂自己秃子的话,自己就可以把幞头一摘,吓它一大跳!一想到这,李靖就乐着笑了出来。 魏征没那么多想法,他只是愣愣地看着鹦鹉。 踩在陛下头上,狐假虎威。 这只鸟可真是够聪明的。 “有本事下来!”魏征压低了声音,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像是在对着李世民怒吼。 鹦鹉有些惊喜,在李世民脑袋上蹦跶了两下。 它只是觉得这人比魏征要厉害。 没想到真的如此。 “秃子、秃子!”鹦鹉骂得更欢了,连着好几句,它觉得这似乎有些不够过瘾。 微微一顿。 琢磨着措辞。 片刻后,抓紧了李世民脑袋上的幞头,字正腔圆的开口:“你有本事你打我呀!” 魏征真没这个本事,他脑袋一转,不再搭理这只欠欠的绿毛鸡。 “玄成你来了正好,过来,一同打麻将。”李靖朝着他招了招手,往旁边的桌子一指。 尉迟敬德早就离开了。 现在顶替他的,是李英姿。 不过… 一个姑娘家家,总和他们一群大老爷们玩耍,不是什么好事。 现在来了一个魏征,正好顶上这个空缺。 “麻将?何物?”魏征一挑眉,走到桌子旁,但没立即坐下,而是惊奇地看着这一套桌椅。 绕着圈,打量了一番。 他才学着李靖的姿势,坐了下去,往后一靠,舒舒服服地挨着椅背。???.23sk. 身体完全舒展开来了。 腰、腿、背…几乎感受不到什么负担。 大唐的坐,一般都是跪坐,在家里、没有客人的时候,能稍微放松一些,躺在床榻上、或是摊开自己的双腿而坐。 年轻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 可年纪渐大,这种坐的方式,就不太适合他们了。 “这桌椅也是店家超市里售卖的货物?”魏征看向许墨,眼神里带着些炙热。 许墨摇摇头:“不是,我找人定做的。” “东市那家木匠铺子,他们家就能做。” 魏征默默记下来,点了点头。 他决定了,回去之后,就让自家人去打几套这样的桌椅,把家里的家具都给换一遍。 李世民也点了点头,皇城里的器物,不好经外人手,不过派遣将作监的人去学习,再打造一套,也是个办法。 他现在身体还没出什么太大问题,对麻将的关注,要大于对桌椅的关注。 程咬金和他汇报的时候,可没说过还有这东西。 “二郎要来游戏一把吗?”程咬金瞥了李世民的脸色,立马站了起来,让出自己的位置。 李世民坐下:“这东西,要如何玩?” “二郎,我教你。”程咬金满口应下来,开口解释着,要如何洗牌、如何码牌、如何抓牌。 李世民学习着,很快就上了手。 他是个聪明人,麻将的规则只是多、但并不复杂。 相比于李世民的顺风顺水,魏征就不是那么顺利了。 虽然他也很快就弄懂了规则。 但… 李世民有个助手,虽说程咬金牌运不行,可他好歹给予的是正面支持。 他这也有个助手,可一个劲的在那捣乱。 鹦鹉落到了魏征脑袋上,在他想打五筒的时候,把六万推倒。 想要打七万的时候,把三万推倒。 还嘴欠欠的,在一旁说他秃头、运气差、没技术。 唯一庆幸的是,鹦鹉虽然嘴欠、经常推翻他的牌,可从来都是没有报过牌的,还很仁慈的给魏征留了一个最基础的游戏体验。 不知不觉。 当李世民推翻自己的牌,还准备再来一把的时候。 许墨按住了他的手:“行了,不打了,到此为止吧。” 第43章 魏征:我怀疑店家是个穿越者 李世民一摆手,脸色有些不满:“怎么就不打了?” “你不能因为你赢得多,那就结束了啊。” “我跟你说,我现在有经验了,再来一把,我胡你一个大四喜海底捞月好吧。” 许墨按着他的手没有抬起:“以后有时间再打,现在天色不早,该吃饭了。” 天色不早? 这四个字落入李世民耳中,让他愣了一下。 这才打了几圈? 他茫然地转过头,看向食肆外,灿烂、金色的夕阳洒落下,为整个世界都蒙上了一层名为“黄昏”的幕布。 “这就近晚了?”李世民倒吸一口气,有些不可置信。 他几乎没注意到时间的流逝,还以为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 魏征也有些震惊。 麻将桌上的时间,过得似乎有些太快了。 晚饭,自然也是在超市里吃的。 袭人炒了一道韭菜鸡蛋、炖了一锅羊杂,简简单单的两道菜,李世民吃的不亦乐乎,魏征也大开眼界。 临走时,李世民补了一些生抽酱油、和新的吃食。 魏征也挑了一些东西。 他本来是想砍砍价的,这是他的本性——作为大唐最有名的杠精,不管什么事、从什么角度,他总是想要挑一挑毛病。 然后… 他没骂过鹦鹉,价格没砍下来。 于是,他就只能领着条子,跟着李世民一同离开。 回去的路上。 魏征在李世民的指示下,又蹭了下他的马车。 “今天见着了,该放心了吧。”虽然麻将打得很开心,但此时此刻,李世民的脸色却并不是那么好看。 魏征点了点头:“是臣之过,请陛下降罚。” 李世民叹了口气,摆了摆手:“算了,朕是知你良苦用心的。” 能咋办? 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真的要惩戒这么一位,肯开口劝诫自己的臣子? “不说这个了,你观那店家如何?”李世民接着开口询问了起来。 他觉得许墨是个能人。 但… 毕竟身份是商贾,而不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不能像征马周那样,直接给拎到朝廷里去,而且,李世民有些看不透许墨。 他能容忍魏征一同来,也是想听听魏征的看法。 这小老头不怎么讨喜。 但也正因为他这不讨喜的性子,他看待物体的方式和寻常人有些不同,或许魏征就能看出来什么自己看不出来的东西。 魏征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开口:“陛下尚且识不清他,臣又怎能看清。” “况且臣这只是第一回同那店家见面。” “不过…”在浅显拍了几下李世民马屁,顺便推卸了一下责任后,魏征话锋一转,接着说了下去,“臣只觉得,这店家很是奇怪。” “奇怪?哪里奇怪?”李世民问道。 魏征琢磨了一下,摇了摇头:“店铺所用字体,店家说名为瘦金,此前不曾见人用过,当是店家所创。” “既然能创出如此一门字体,其书法造诣应当是超出常人。” “可…臣在牌桌上,有试探过他。” “只识得王羲之,而不知张芝、杜度、崔瑗、谢安……” 他嘴里的“张芝、杜度”这些人,都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书法家,若是学书法,必然是绕不开这些人,就算没临摹过,也不至于听都没听过。 “而且,他只知兰亭序、黄庭经,而不知十七贴、上虞贴。” 这是魏征最弄不清楚的一点,也是最觉得奇怪的一点。 不知道张芝那些人。 魏征还能找出一个,许墨只学王羲之的理由。 可…只知道兰亭序、黄庭经,而不知道其他字帖,那他可真不明白了。 兰亭序是行书、黄庭经是楷书,既然学了两门字体,那草书多半也会有所涉猎,可偏偏那店家不知这些。 李世民一挑眉毛。 魏征接着说了下去:“不知这些也就罢了,最让臣觉得奇怪的是,店家分明谈吐不凡、言辞缜密。” “常有惊人之词,如鸡犬不宁、呕心沥血、班门弄斧之类,自然是饱读诗书之辈,才能说得出来。” “可他…只对汉末历史有些了解,其他史书似乎从未读过。” “甚至连论语都不知多少。” 李世民又一挑眉毛。 不了解历史,不了解论语,对大唐的读书人来说,是有些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倒不是说大环境如此。 只是… 能够用作开蒙的书,并没多少,一本千字文、一本仓颉篇、一本论语,这是所有识字的人都会读的书。 上到皇子公主、下到庶民百姓。 只要想识字,就绕不开这些。 识字了后,想要学的更多,那就绕不开春秋、左传、汉书。 在今天下午,和许墨简单的聊天中,魏征惊奇的发现,许墨所了解的知识,恰好就避开了这些内容。 别说春秋、汉书,就是论语也就知道个“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连“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这种几乎人人皆知的句子都不知道。 一般来说。 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人,在大唐就是文盲。 可许墨就是个例外。 “臣有时候都觉得,他不像是此方人物,而是从什么和我们用着同样文字、有着同等伟大历史的地方蹦出来的。”魏征叹了口气,给出了评价。 “臣也不敢断言那店家是否大才,但…臣只能说,他若是入朝为官,定能为大唐带来不一样的风气。” 说到这,魏征顿了下,补了一句:“假若,他能够改掉那懒散的毛病的话。” 他说的新风气,那可绝对不是摆烂、躺平、啊对对对。 李世民犹豫了一会:“朕现在担心两件事。” “假若那店家,只是有些小智,而无大智,征辟来不一定是件好事。” “其次…” “朕怕他会拒绝。” 如果在今天之前,来随便一什么人跟魏征说,有人会拒绝入朝为官,哪怕说这话的人是李世民,魏征也一定要啐他一脸腌臜物,和他同归于尽。 但今天见了许墨。 魏征迟疑了。 他觉得…许墨是真的可能会做出来这种事的人。 入朝为官,哪有天天营业一两个时辰,再打打麻将来的自在。 第44章 平康坊的姑娘们是大顾客 “朕不能时时抽出时间。”在魏征沉默的时候,李世民接着开口了,“倒是要辛苦爱卿多来超市,帮朕考校那店家。” 魏征沉默下去。 他并不是很想答应下来。 麻将很有趣,店家也是个好相处的人,超市里还有程咬金和李靖,他过去组个麻将局也不算突兀。 但超市有绿毛鸡。 他算是看出来了,那只绿毛鸡就一直在针对着自己。 过去天天和绿毛鸡吵架? 迟疑了一会,魏征点点头,应喏下来:“臣知道了。” 和绿毛鸡吵架,并非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活到老、学到老,那只绿毛鸡骂人的角度和方法很清奇,自己可以多学学。 日后到朝堂上,骂一骂李世民,哦,不是,是作为谏臣,认真指出陛下的错误的时候,也能够让言辞更妥善一些。 再说了,他也对许墨很感兴趣。 为什么… 一个看起来博闻强识,气度、谈吐都非同寻常的人,却偏偏不像接受过教育一般。天籁小说网 杠精这种生物虽然不怎么招人喜欢。 可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求知欲,确实要比常人更旺盛一些。 魏征很好奇! 冷秋的寒雨落了下来。 不过这没影响到超市的生意,甚至而言,因为下雨,大部分店铺的生意受到了影响,多数人都空闲了下来。 超市的生意反而变得更好了一些。 满江红的讯息彻底铺展了开来。 王公贵族那边,是张出尘她们传出去的。 而普通人这边,那就是靠着口口相传了。 不过…购买量最大的,是比邻着东市的平康坊。无论哪个职业,对自己的饭碗都是极其爱护的。 满江红就是维护她们饭碗最好的东西。 而面膜、粉底这些物件,是给她们饭碗增香添彩的最好助力。 只是靠卖满江红、粉底和面膜,超市每天就能多出近三贯的纯收入。 女人的钱,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最好赚的。 其次就是食盐和生抽酱油。 毕竟才只是卖了一个月。 系统出品的食盐虽好,可毕竟时间还短,那些丰富的微量元素对身体的改善,不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能显现出来的。 但… 超市食盐的优点,可不止微量元素那些,还有极其惊喜的味道。 一袋五百文的价格,对普通家庭还是太过昂贵了一些。 对他们来说。 吃盐并不是为了享受生活,只是单纯为了活着,毕竟不吃盐会得病、会死。反正都是补充盐分,粗盐也没什么不好的,除了苦点、难吃点,但是它便宜啊。 可… 对食肆来说,这种食盐就太关键了。 有了它菜品的味道能多增添好几分姿色,价格稍微提高一些,客人们也并不是很抵触。 当然,超市带给这些食肆惊喜的,除了食盐,还有就是生抽酱油。 生抽酱油给这个时代,带来的冲击。 并不是它调味的作用。 而是…它把一种很特殊的味道,以一种很方便的方式,呈现了出来——那就是“鲜”味。 鲜是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人生五味,酸甜苦咸鲜,其余四种味道都能够以具体的方式呈现出来,唯独鲜味,是没有的。 在这个没有味精、也没有高汤理念的大唐,想要吃鲜味,那就只能吃新鲜的羊肉、鱼虾。 而生抽酱油的出现,打破了现状。 水煮菜可以有鲜味了。 汤饼也可以有。 甚至…鱼脍时,若是能有一小碟生抽酱油作为蘸料,滋味能平添好几分。 食肆们对生抽酱油的渴望,甚至还要远胜过对食盐的渴望。 每天食盐、生抽酱油的收入,也能够达到两贯左右的水准。 趁着程咬金他们还没有的时候。 许墨算了算账。 “每天收入竟然能有六贯。”算出来后,许墨感慨了一句。 李英姿听着许墨的感慨,愣了下。 不是这个收入有多惊人,而是许墨的脸色——忧愁、苦恼、甚至还有些生无可恋。 不满意? 这收入可真的不少了,每天六贯、一年就是两千多贯,只是从明面上来看,一个正六品的官员,都还比不过这一家超市。 “店家怎么如此神情?”李英姿歪着脑袋,有些不解,她认识的那个许墨,可是很容易满足的。 许墨摇了摇头:“生意太好了。” 李英姿眉头一挑:“生意好不是件好事?怎店家看起来这么垂头丧气的?” “才不是件好事。”许墨回答得坚决果断,“店铺里现在只我一个人忙碌,每天要在生意上花费太多时间了。” “昨个你也见着了,麻将打得忒不痛快,还没过一轮,就七八个客人上门。” 李英姿有些说不出来话。 敢情是因为这个才唉声叹气的? “得雇个人帮我打理生意了。”许墨搓了搓手,若有所思,忽然抬起头,看向李英姿,“你那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吗?” 李英姿果断摇头。 她哪认识什么会做生意的人。 在她的交际圈里,只有许墨这么一名商贾。 “那真是太可惜了。”许墨叹了口气,他取出纸笔,开始写起了招聘告示,洋洋洒洒一大堆。 李英姿摇了摇头:“哪有写告示招聘人的,你去牙行找一个就是了,寻常百姓识字的能有几个?” 许墨头也不抬地回复:“这是一个门槛,我要找的就是识字的。” “现在店铺还小,还用不着不识字的人。” 招识字的? 李英姿站起身,往许墨那边走去,准备看看他的告示内容,究竟写了些什么。 现在识字的人,那可都金贵得很。 他们可是“士子”。 告示的内容不多。 大体写的就是招聘一位账房,负责每日超市上货、销售的工作。 工作时间很宽松,辰时开始、申时结束。 要求识字、面容姣好、无不良履历。 最让李英姿感到惊讶的,就是报酬了,不能说报酬很好,只能说是异常的丰厚——管饭,中午和晚上的饭超市包了。 作五休二。 最关键的,还给薪酬,一个月足有两贯之多。 除了入朝为官,就再也没任何工作的报酬,能够与这一份报酬相提并论。 第45章 让考试席卷大唐吧 “这会不会太丰厚了些。”李英姿看完后,沉默了好一会后,才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许墨瞥了他一眼:“我要求也高啊。” 要求…高? 说低吧,一个读书识字的人,能拉的下脸面,来做一个店铺的账房,的确是不怎么容易的一件事。 可要说高吧,也没多高啊。 作五休二啊! 管饭啊! 每个月还有两贯啊! 想了想,许墨在招聘下画了一个小括号,只是刚画完又涂抹掉,涂成一个墨团,接着改成一只鸟。 “你还想写什么?”李英姿警惕起来。 她总觉得刚才的许墨似乎有些危险。 许墨面无表情:“我刚才是想写美女优先的,但想了想,一般人可能没法接受这句话,要是把我这当黑店,不来面聘就糟糕了。” 李英姿眯起眼,盯着许墨,怪不得自己刚才会有那么危险的感觉:“你要真这么写了,会有人报官的。” “哪有这样的。” 许墨轻轻一拍桌子,理直气壮:“怎么了!” “食色性也,追求养眼的东西有什么问题吗?” “我也是个正常男人,和一个男人相处,我当然更加愿意和一个好看的、养眼的女人相处。” “是吧,袭人。” 袭人脸一红,低着头,不敢说话。 李英姿啐了一口。 许墨一挥手,把招聘告示递给袭人,让她贴在超市门口。 “你那报酬虽然丰厚,可想让一个识字的人过来,可不是件轻易的事。”李英姿目光送着袭人出去,一边幸灾乐祸起来,“没招到人前,你要自己辛苦一些了。” 她很乐意看着,许墨辛苦起来。 许墨一摇头:“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 “想让我辛苦工作?不可能的。” “没招到人前,每天就卖一两贯的东西,销售额到了,那就歇业呗。” 这… 还真是意料之外的发展。 李英姿的想法很正常,毕竟在大多数人眼中,读书人的社会地位,要远远超过商贾的社会地位。 但她自小锦衣玉食,忽略了一件事。 那就是… 对庶民、寒门而言,金钱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吃喝住行,哪有不需要用到钱的地方。 和所谓的面子、和所谓的社会地位比起来。 生存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告示张贴出去。 不到一刻钟,就有人上门。 一天结束,足足有十四个人过来应聘。 不过… 都不是什么正经读书人,只是勉强认识几个字,让他们抬笔写一份简历出来,都歪歪斜斜写不出来一整句话。 更不要说算数。 大多数只能做十以内的加减法,再大一些,到百位以内,他们就一头雾水、一团浆糊。 三十二加十七,这么简单的一道题目,这十四个人里,能有十二个人算错。 到第二天,许墨正和程咬金他们打着麻将,有一个看起来靠谱的人找上了门。 卞修是个读书人。 出身不好,连寒门都算不上,只祖父曾经任过一方县尉,到他父亲,就靠着祖父蒙荫,有百亩农田,当了个土地主。 也正是如此,他才能自小读书。 但…自己父亲是个不争气的玩意。 好好的地主不当,非要当个傻子,把自己家中财产尽数输了出去,羞愧之下,悬梁自尽了。 生活的压力,就陡然落到了卞修这个只读书、没有其他技能的大男孩身上。 替人写书信、替人抄书,再加上自己夫人养蚕、织布、耕田、浇水,勉强也能养活这一大家子。 直到昨天,一位友人过来告诉他一个消息。 说东市里,有一家大唐超市,在招聘账房,每个月两贯的报酬。 他便动了心思,想来试一试。 那可是两贯。 有了这笔钱,家里也能偶尔吃上一顿肉,也能放开了吃粟米,而不用省吃俭用,算着刚刚能不饿死的程度去吃饭。 牌匾就让他意识到了这家店铺的不凡。 紧接着走进去。 柜台里站着的是位长相清冷的姑娘。 卞修深吸口气,走过去,拱手问候起来:“这位娘子,我是来应征账房的,不知掌柜何在?” 袭人从柜台下取出两张纸,推了过去:“先填表。” “再把这一套试卷给做一下。” 填…表? 卞修愣了下。 他是从来都没听说过,招聘还能有这样的环节,不过…舍得用纸笔,这家店怕是比自己想的还要阔气一些。 低下头,看向自己右手边的那张纸。 姓名、籍贯、出生、读过什么书、有什么样的人生经历。 前面都还好。23sk. 后面的问题让卞修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过… 看在那两贯的份上,他老老实实作答,再加上很久没用过纸笔了,他写的很详细,要不是篇幅有限,他恨不得把昨晚同夫人吃了几次苹果,都给写出来。 写完了这份,再看向另外一张纸。 上面的内容就更出乎他的意料了。 竟然是算题! 这让卞修紧张起来,不过幸好,自己以前是看过几本算书的,题目虽然有些让他焦头烂额,但总归还是答出来了。 算题下,便是几道情景问答题。 比如说“如果遇到无理取闹的客人,会怎么处理?” “如果有客人非要先带走东西,借口以后再付钱,要怎么处理?” 这些题目,卞修没觉得棘手,他按照自己的想法,老老实实地作答。 等写完后,他抬起头看向袭人,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笔:“这位娘子,我已经答完了。” 袭人点点头,拿起它们,送给许墨。 “这是什么?”程咬金好奇开口,一边把脑袋探了过来。 许墨忙把纸往自己牌上一盖:“别想着看牌。” 见自己想法被窥破,程咬金讪讪一笑,把脑袋缩了回去。 许墨这才接着说下去:“我这不是要招一个员工嘛,设计了一份卷子,这是刚才那人的答卷。” 魏征一挑眉:“雇佣人手,店家竟还这么正式的?不知卷子我能否看看啊。” 许墨点了点头:“你等我先看完。” 字写得很端正。 简历也很干净,就是啰嗦了点。 算题也都做出来了,虽然有几道错的有些离谱,不过最基础的加减法没出问题。 第46章 数学?不会不会,也就当世第一的程度罢了 加减法没什么问题,基础的账目应当也不会算错。 就算错了,也有系统打底。 最关键的还是那几道主观题。 答案显得有些圆滑。 不过大体是没什么问题的,一个庶民出身的人,想要用代价最小的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当然最大的问题,并非是答题的态度。 而是内容。 大唐科举虽然还没到后世八股的程度,但答题规范还是有的,这个叫卞修的男人,答题时写的就是骈文。 看得许墨脑壳发麻。 一字一句缓缓读完,心里有了数,许墨才随手递给魏征。 魏征接过来,态度有些漫不经心。 这事对他来说,只是有些新奇,毕竟用试卷这种方式去招聘员工的,还是头一回听说过,他并不觉得试卷水平能有多高。 不过… 从这里面或许能看到一些有关店家的东西。 简历… 魏征瞄了一眼就放开了。 接着看向试卷,只是看了第一眼,就让他愣住。 映入眼帘的是几道算科的题目。 而且难度都不低。 至少…在大唐科举中,登上算科的试题是绰绰有余的了。 魏征惊讶地看了许墨一眼,不过一家小小超市招聘,用这种水平的题目合适嘛,而且…这位店家还擅长算科的? “店家对算科也有涉猎?”魏征没忍住,开口询问了起来。 许墨点点头:“略懂、略懂,也就是当世第一的程度。” 他虽然不是数学、物理这种专业出身,可好歹高数、大物都是要修的,作为能拿到八千奖学金的男人,他的数学并不差。 前面的话,听起来像是谦虚。 可后面直接来一句“当世第一”,就把魏征给整不会了。 “当世第一?”魏征重复了这四个字。 许墨一点头,大大方方承认:“对。” “店家口气还真挺大。”魏征不免阴阳怪气起来,“当世算学大家可不在少数,那些都是专研算学数十年的大能。” 许墨还没说话。 鹦鹉就先忍不住了,在魏征脑袋上蹦跶着。 “秃子,你说你马呢。” “秃子,你说你马呢。” 这让魏征一愣。 鹦鹉的骂人方式,向来是很含蓄的,通常是攻击缺陷,将其夸张化,像是这样直接的人身攻击,还是头一回。 但这还不止。 魏征觉得自己额头一热。 黏糊糊的东西落了下来。23sk. 作为直肠动物,排泄物无法存储在自己体内,不过鹦鹉是种爱干净的生物,它从来都能管好自己,排泄一直都是在门外左手边那家店铺的门口。 这是它第一次,排泄到别人的脑袋上。 魏征惊了,第一时间起身。 他举起了手,鹦鹉扑扇着翅膀飞走。 但他也只是举起了手,这辈子还是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让身经百战的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袭人眼疾手快,送来一块抹布。 接着又打了盆水过来。 搓得额头一阵通红,魏征才觉得自己可能勉强干净了一些。 “你这鹦鹉…可真是够护主的。”魏征叹了口气,苦笑了两声。 自己不过说了半句坏话,下意识地阴阳怪气了两句。 就被鹦鹉骑在脑袋上拉屎。 羞辱啊! “让你不信店家的话,报应来了吧。”程咬金幸灾乐祸,魏征这人,在朝堂上没少骂他,见他吃瘪,他是极高兴的。 “不过店家真有信心?”魏征还在摸着自己的额头。 许墨点点头:“你信我就是,你不信我就不是,这东西又不重要。” 不重要? 那可太重要了。 不过魏征没说什么,只是继续看着那份试卷,顺便打着麻将。 袭人则是走回去,到卞修面前,同他说了许墨的吩咐:“您的简历我家大郎看了,接下来就请您回去吧。” “如果您通过了,我们会在三日内通知您的,如果您没有收到通知,那就代表您落选了。” 这回复让卞修一愣。 他有些不知所措地点了点头。 还要等候通知? 这家店铺可真奇怪。 他默默离去,也不慌张,在第一张纸上他就已经填了自己的家庭住址,不怕大唐超市的人找不到自己。 魏征今天的火气很大。 他不敢再骂许墨了,被鹦鹉骑着脑袋,他可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李靖他也不太敢骂。 这人在朝堂上极其低调、几乎没什么存在感,没什么好骂的地方,再加上他可是大唐军神,簇拥者多。 自己要真骂了,说不定第二天就有人会套自己麻袋。 相比起来,程咬金是最安全的选择。 自己骂的多。 他嘴笨,也还不了什么嘴。 那只鹦鹉有时候还帮自己骂程咬金,虽然今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它在帮着程咬金骂着自己。 但总归还是让魏征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尤其今天他还赢了。 一桌麻将,三个赢家。 可想而知,程咬金输得有多惨。 接下来三天,直到休息日,大唐超市陆陆续续又收到了二十多份简历,两贯每月的薪酬,足够打动太多人了。 但… 真正有本事的人,可不会屈尊来做一家超市的账房。 来的多是臭鱼烂虾。 少数几个有些真本事的,态度傲慢的很,似乎觉得许墨给出的待遇很好,就认定了许墨是一个好欺负的人,贪心地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比如说…每个月再给个十袋火锅、盐、粉底什么的。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被许墨筛掉。 而且让许墨失望的是,并没有女子过来应聘,更不要说他想象中的那种美女。 选来选去。 最终还是那个叫卞修的男人最合适。 休息的第一天。 许墨在家睡觉,入了深秋后,是一段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气,袭人撑着伞去到了卞修家里。 开门的是卞修夫人。 她看到袭人,愣了下,眯起眼,神色有些紧张:“这位娘子,是来找我家夫君的?” 被一个容貌远胜自己的女人找上门。 是谁心里都会咯噔一下。 “前些日子,尊夫来我家超市应聘,现在有了结果,请您通知他,于后天开始,到超市里工作。” “为什么是后天?”卞修夫人下意识开口问了一句。 第47章 您好,您家卖吗? 现在的家里情况很不好。 卞修今天不在家,他出门打零工去了——读书人被逼到这种境地上,也是很罕见的。 这很辛苦。 也让卞修夫人很是心疼。 她也迫切地希望,这件事能够真正落定下来,别说后天、明天,她希望就是今天、就是现在,自己的夫君能够去大唐超市工作。 袭人微微一笑:“今、明两天,是我家大郎的休息日,这两天时间里,超市是不开门营业的。” “尊夫去了,也没法工作。” 卞修夫人张了张嘴,有些难以置信。 她虽然算不上大家闺秀,可出身也还算不错——她至少是识字的,在这个时代,一位识字的女子,就代表了很多东西。 她见过不少商贾。 对那些人的印象并不算好。 “逐利”这两个字,刻在了这些人的心里、脑子里、甚至是脸上,他们就像是过冬前的松鼠,恨不得用铜钱、白银、布帛填满自己的树洞。 他们想花最少的钱、赚最多的钱。 每个月两贯,这个数目很高。 在她的脑海里,这注定会是一个很辛苦、乃至很危险的工作,只是家里实在是需要这笔钱。 当她夫君和她说,每工作五天还能休息两天时,她是不信的。 但… 这两天真的休息了? “好的,我会和夫君说的。”卞修夫人应了下来,顿了下,看了眼外面的天色,“现在雨越来越大了,这位娘子要不要进来避避雨?” 她看着袭人,有些小心谨慎。 长得这么好看,应当是自己未来的老板娘? 袭人摇摇头:“我家大郎离不开我伺候,得回去了。” 卞修夫人一愣,看着袭人走远。 其间的措辞,让她半晌没反应过来。 大郎… 伺候… 这么好看的姑娘,竟然是那家大唐超市掌柜的侍女?天籁小说网 还真是不可思议。 家里。 许墨刚刚醒来,袭人还没回来,这段时间,他已经习惯了袭人的存在,所以现在他不想起床,只想这么懒散地躺着。 顺便考虑一下,要怎么花钱。 手里的钱,已经快有五十贯,买马预算留二十贯,那还有三十贯可以花。 再买两个侍女? 许墨第一时间,脑子里蹦出来的就是这个想法,但只是刚冒出来,就被他给掐灭。 且不说… 牙行那还有没有像袭人这样优质的侍女。 就算有,现在家里也放不下这么多人。 袭人每日睡觉,都是在屏风外睡的,要是真再多一个侍女,那真的要有人承担起陪睡的工作,和自己睡在一张床上了。 虽然吧…也不是不行。 但总归是要有点感情基础的吧。 而随着这个念头,所暴露出来的,是另外一个更大的问题——家太小了。 一宅将近一百多平方,这面积确实不小了。 可想想… 家里往后总不会只有一个侍女的,还有厨娘、还有马厩、马倌……这一宅的面积就有些不够看了。 是买新房、还是搞块地自己建房? 大唐的房价还没有贵到离谱的程度。 手里这三十贯,在近皇城的根脚下,买不起什么好房子,不过稍微偏远一些的地方,买一个三进三出的大院子,是没什么问题的了。 三进三出…… 许墨吞了口口水,摇了摇头,抛弃了这个念头。 大房子好是好,就是离东市太远了。 在宜阳坊,每天通勤只要一刻钟时间,这还是走路。 要是在其他坊市…… 每天通勤就得要半个时辰、两刻钟的?他可接受不了这个,这就意味着,自己得更早起床。 嗯…当然,也可以正常起床,但那样吃午饭的时间就很仓促了。 还是在宜阳坊这买地吧。 把邻居家的宅子给盘下来。 等袭人回来,在她伺候下洗漱好,许墨就拎上两瓶果汁、两袋饼干,走到邻居家门口,敲响了他家的门。 普通人的邻居,也只能是普通人。 人和人之间的壁垒,有时候比人和鸟之间的壁垒还大。 “你是…许掌柜?”邻居开了门,见着是许墨,有些惊讶。他也是个商贾,生意做的还算可以,在东市也有一家小铺子,只是店面没许墨家的那么大。 他对许墨的印象,仅仅只停留在长得好看。 以及大唐超市最近生意很好这两件事上。 他是卖鞋的,和许墨的生意没任何能牵连上的地方。 过来找自己是有什么事? 还提着礼物。 果汁、饼干,这加一起都有三十文钱了。 邻居热情地把许墨给迎进去。 许墨微微一笑,轻声说道:“这次拜访,是有一件唐突的事。” “什么事?”邻居问道。 许墨深吸了口气:“不知您这房子卖不卖?” 邻居的笑容一僵,眼神在许墨带来的礼物上一扫而过,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 如果不是看在这些昂贵礼物的份上,他现在恐怕早就把桌子一掀,把许墨给丢出去了。 跑人家里、问人家卖不卖房子。 这可不是什么友善的行为。 “不卖。”邻居的声音僵硬起来,果断地开口拒绝。 没人会平白无故卖自己的家。 许墨一摆手,轻声说道:“您先别急着拒绝,我了解过了,像您这样的房子,市场价是两贯。” “我给您三贯。” 邻居皱起眉头,声音里带了些怒气:“不卖!” “三贯五百文。”许墨又报出一个数字。 邻居声音里的怒气渐渐消了下去,迟疑着摇了摇头:“许掌柜现在又不缺房子,何必要买我这……” “三贯八百文。”许墨再次报出一个价格。 邻居咳嗽了两声:“我在这也住了二十多年,自我父亲那一辈……” 许墨敲了敲桌子:“四贯。” “您要不卖,您要不卖,那我就只能放弃了。” 邻居点点头,干脆地答应了下来:“好!” “许掌柜,您看地契怎么走,是现在去办,还是等雨停了再办?” 他是不想卖房子的。 但… 许墨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真的不好拒绝。 谁能拒绝市场的两倍呢? 许墨满意地点点头,和邻居立好了契约,等着明天再去一趟县衙,把程序给走一走。 接着,许墨又去了其他几个邻居家。 第48章 长乐公主的心事 左邻右舍,前面的、后面的。 以自家为中心的一个九宫格,都被许墨给谈了下来。 不想卖的居多。 但…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 花销也没许墨想的那么多,虽然不是所有,但也有那么两三户,接受了许墨以盐抵价的提议,不过不能按超市的价格。 他们接受一袋盐三百文的价钱。 许墨无所谓。 他那成本才多少,不管抵价多少,自己都是赚的。 饶是如此,扣除余留买马的费用,剩下那三十贯基本都花了出去。 程咬金和魏征他们,在得知许墨这两天不会出门后,朝会结束,继续来许墨家里打牌,这几个小老头的牌瘾,都大得很。 不仅过来打牌,而且过来蹭饭。 程咬金家的牛,闹了个大笑话。 吃草的时候,脑袋拱到草堆里,遮住了自己的双眼,然后发疯似的狂奔起来,砰的一声,撞到墙上死了。 在吃火锅的时候,程咬金说起这件事,伤心欲绝,含泪吃了三大碗。 等到休息结束。 大唐超市再一次开始营业。 这一天,卞修起了个大早,在自家夫人的帮助下梳洗打扮,大唐超市的粉底他买不起,只涂了一层薄薄的傅粉。 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脑袋上还别了一支桂花。 天还没亮、宵禁刚刚结束,就从家里出发。 然后… 在超市门口等了两个时辰,许墨才带着她的侍女,慢慢悠悠从家里走来。23sk. 看到卞修,他第一时间没认出来。 “客人这么早就等着了?”在袭人开门的时候,许墨和他拉起了家常,“第一次来超市买东西吧。” “我平时开门没那么早,等了多久了?” 卞修勉强笑了起来,拱了拱手:“掌柜,我是卞修,您差袭人姑娘通知我,今天过来工作的。” 许墨愣住,上下打量了卞修几眼,好一会才从眼前这个“妖治”男人身上,找出几分卞修的模样。 “你…怎么打扮成这样了?”许墨声音里压抑不住的惊愕。 卞修轻声道:“今天是我第一次来工作,特意打扮了一番。” 时代的不同、文化的不同。 大唐的男儿郎,是很热衷于梳洗打扮的,傅粉这东西,虽然女人用的多,但也不是没男人用。 甚至有个词“傅粉何郎”是专门用来形容美男子。 许墨顿了下,叹了口气。 他倒不是见不得男人打扮——看到男人化妆、精致,就迫不及待想要给他们扣上一个“娘炮”的帽子。 是不是娘炮,得看内心啊。 但… 好歹得化得好看吧。 这种脑袋里往面缸里一扎,不伦不类的样子,他接受不了啊。 “袭人,你去打一盆水来。”许墨先朝着袭人吩咐了一声,又接着朝卞修吩咐了起来,“你把你脸洗洗,把那一层东西给洗掉。” 卞修应了下来。 只是有些心疼。 这傅粉可不便宜,还没派上用场,就把这东西给清洗掉,早知道就不让夫人费这么一番功夫了。 等卞修洗好脸。 许墨抓了两盒粉底,放到卞修面前:“你要是想化妆,用咱自家的粉底,这东西比傅粉好多了,也没那么吓人。” 卞修惊了一下,红着脸,连忙摇头:“掌柜,这…这我不能要。” 粉底这东西,他是知道的。 三百文一盒! 太贵重了。 许墨很不以为然,摆了摆手:“别废话,拿着,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三百文是外在的价格。 对许墨来说,这东西只值十文。 卞修还是不敢接,哪有第一天上班,还没开始工作,就收到价值自己工资三分之一的礼物。 许墨像是想起了什么,连忙开口解释起来:“放心好了,这东西不会从你工资里扣的。” “我不是什么苛刻的掌柜,只要你好好办事,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卞修应了一声,这才收了下来。 许墨又接着教了下卞修该怎么工作,补货从哪补,要是补完了,那就没了,代表今天一天销售一空。 还有要怎么算账。 怎么做账本。 怎么写条子。 工作不多、也不累,卞修很快就学好,老老实实在柜台后站着,许墨又连说了好几句话,卞修才忐忑地坐了下去。 这工作… 有点太轻松了。 比卞修想的还要轻松的多。 甚至…掌柜都说了,以后自己还可以带书过来,等没什么工作的时候,自己还可以看看书。 不仅如此,掌柜还暗示自己,每天同他一起打麻将的,别看一个个和鹦鹉骂的欢,不着四六的样子,实际上都是大才。 要是有什么学问上的问题,不要怕,大胆地去问。 这是找工作吗? 卞修觉得…自己这是找了个爹,不是那种得拼死拼活供养的干爹,而是那种指缝里稍微露出来点东西,就能让自己过得极其舒服的亲爹。 他这么想着。 鹦鹉蹦跶了过来。 卞修露出谄媚的笑,这是掌柜的宠物,自己可得好生伺候,明日过来带一些适合鹦鹉的吃食? 下一秒。 鹦鹉开口,对着他嚷了起来:“儿子!” 卞修脸上的笑容一僵。 这鹦鹉是怎么回事! 秋雨依旧没停,今天又是阴沉沉的一天。 李丽质的心情也不怎么好,她们姐妹三,为了讨论许墨身上究竟有没有香味、究竟是什么味道的香味,讨论了好几天。 不过依旧没能讨论出一个确切的结果。 好奇心总是在心里藏不了多久的。 于是… 李丽质就肩负了,她们姐妹三人,去问一问许墨身上香味,究竟是什么种类香味的重任。 她是不想的。 但她是姐姐。 李淑和李慧又搬出长孙皇后,说母后不让她们出宫,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 李丽质就只能迈着沉重的脚步。 哦…她是坐马车的。 她就只能听着沉重的马蹄声、听着雨点打在车帘上沉重的声音,怀着沉重的心情,向大唐超市而来。 不过… 女孩子总是薄面,当着袭人的面,她不好问出口,一直到程咬金他们几人过来,吆喝着打麻将的时候。 李丽质才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她清了清嗓子,开口询问起来。 第49章 李丽质:我发现,我喜欢上店家了 既然不好问,店家身上的味道究竟是什么,那就旁敲侧击,问问店家知不知道体味是怎么一回事。 说不定店家就会现身说法,那自己来解释呢? 这样不就能顺理成章,问一问他身上是什么味道了? “店家,你知道不知道体香是怎么一回事啊。”李丽质甜甜一笑,抛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她顿了下后,连忙又打起了补丁:“只是最近遇到了一些身怀体香的人,所以有这么一个疑问。” 魏征诧异地看了李丽质一眼,有些奇怪,公主干嘛要问这个问题。 这问题不应该问医师的? 店家可从没表露出,他还懂这些东西的。 许墨瞥了她一眼,随口解释了起来:“其实那不是体香,只是狐臭。” 狐…臭? 李丽质笑容一僵。 她当然知道狐臭这东西,这种情况,在大唐人身上其实并不多见,常常出现在那些胡人的身上。 狐臭… 究竟是写作“胡臭”,还是因为那种味道和狐狸的味道相似,所以叫作狐臭,那就不得而知了。 “狐臭你知道吧。”许墨接着说了下去,“有一部分人,他身体内,有一部分特殊物质的含量过高,一出汗,就会产生出气息。” 李丽质揪了揪自己的脸:“但那味道是香的。” 许墨点了点头:“首先,你得和别人确认一下,他们闻那个味道是不是和你一样,都觉得是香的。” “什么…什么意思。”许墨的这个语气,让李丽质有些毛骨悚然起来。 许墨打出一张南风:“有些人的身体构造会和一般人有点区别,在别人鼻子里不能容忍的臭气,在他们鼻子里就是香的。” “这是嗜臭症,一种很罕见、但对生活没什么影响的病。” 程咬金点了点头,应和了许墨的话:“没什么影响?” “这不应该吧。” “我以前就遇到过一个人,喜好闻臭的东西,天天捧着我的靴子闻来闻去的,后来没多久就病死了。” 李丽质就更毛骨悚然了。 许墨手上动作一顿,看了程咬金一眼,屁股挪动着,离他远了一些:“以后跟我见面不许脱鞋啊!” “而且那不是嗜臭症的问题,你有没有想过,是真菌感染。” 真菌感染? 这四个字让桌子上的几个人都一愣。 大唐可没什么“真菌”的概念。 许墨沉默了下,解释了起来:“简单来说,就是肚子里长藓了,没法治疗,然后就死了。” 几个人都打了个哆嗦。 男人嘛,一到年纪,如果不怎么爱干净的话,股藓这东西总是不可避免的,那种滋味,他们几个都受过。 李丽质也打了个哆嗦,不准备在这么渗人的话题上,再纠葛下去,而是接着开口询问了起来:“其他人闻也是香的。” “不过…很奇怪,有些人说她能闻得到,有些人却说闻不到那人身上有香味。” 许墨一挑眉毛:“有人能闻得到、有人闻不到?” 李丽质点点头,非常肯定:“对,就是这样的。” “那就是体味了。”许墨随手又打出一张发财,“这是一种生理气息,其实它不是一种味道,而是一种感觉。” 感觉? 李丽质愣了下,歪着脑袋,有些不解。 许墨点头,抬手一指程咬金:“就比如说阿丑,你看他,是不是有一种很憨的感觉?” “其实那种体味,就和这种感觉差不多。” 程咬金紧了紧拳头。 但没插嘴,他对这个话题也有些好奇。 “但…这种感觉不应该是都有的吗?”李丽质皱着眉头,疑惑着,“店家你觉得程叔憨,我也觉得程叔憨,也不会有人觉得程叔不憨的。” 程咬金拳头握得更紧了。 你们讨论这个话题,就讨论这个话题。 为什么受伤的反倒是自己? “体味是一种很特殊的感觉。”许墨摇了摇头,“是一种内在的感觉,一般来说,如果你对一个人有好感,才会有这种感觉。” 李丽质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许墨接着说了下去:“不过一般这种情况,都出现在异性之间,一个男人、或是一个女人对异性有好感了,往往会觉得对方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气味。” 他也不好说荷尔蒙这种东西。 大唐人连个基础的微观世界观都没,再让他们理解荷尔蒙,那就太困难了。 李丽质没说话,只是歪着脑袋看着许墨。23sk. 所以… 自己之所以能闻到许墨身上有香气,而自己妹妹李慧闻不到,就是因为自己和李淑对店家是有好感的? 程咬金现身说法:“原来这样,我原配还在世时,我就常说她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但她身边的侍女却没这么觉得过。” “我还以为是我鼻子出了问题。” 李靖点了点头,也有些恍然:“阿丑也是这样?我闻夫人也是有股香味,但她侍女闻不到、我那女儿也闻不到……” “我也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 魏征就没说话了。 他和自己的夫人,可没好到像程咬金和他原配、李靖和张出尘那般的地步。 李丽质心脏漏了半拍,声音也弱下去了几分:“但能闻到那个味道的人,她们闻到的气味都不一样。” 许墨又接着解释了起来:“一般闻到的味道,都是自己喜欢的味道,毕竟只是一种感觉嘛。” “像有人喜欢桂花,闻到的可能就是桂花香味。” “要是有人喜欢牡丹,说不定闻到的就是牡丹香味。” 魏征突发奇想,开口问了一句:“那倘若是一个嗜臭的人,闻到的会不会是臭味。” 许墨愣了一下,委婉地开口:“我认识一个郎中,他治脑子是一把好手,你要不要认识一下。” 魏征啐了一口。 听完许墨的话,李丽质有些心不在焉,她手捧着自己胸口,感受着里面那炙热、猛烈、还有些慌乱的跳动。 等晚上,她回到皇城里。 李淑和李慧就围了过来。 “姐姐,你问到店家,他身上的究竟是什么香气了吗?”李淑很是矜持地开口询问了起来。 李慧也是满脸好奇。 李丽质没没有回答她们的问题,反而自己抛出了一个问题:“你们…相信一见钟情吗?” 两个妹妹一愣,诧异地看着李丽质。 坏了… 自家姐姐出门一趟,感觉大脑出了些故障。 “妹妹你最喜欢的是桂花?”李丽质抓起李淑的手,又开口询问了起来。 李淑呆呆点头。 这又不是什么秘密。 李丽质叹了口气,又松下李淑的手:“看来真的是这样了。” 李淑和李慧更满头雾水。 什么嘛。 自家姐姐回来后,就显得很不正常,又是兴高采烈、又是长吁短叹的。 “姐姐,到底是怎么了?”李淑有些忧心地开口询问了起来。 李丽质摇了摇头,把今天在超市里发生的事,同自家妹妹好好说了一遍,尤其是许墨随口解释的那一番话。 说完之后,李丽质面红耳赤:“所以我们闻到的味道,其实只是我们对店家的好感。” “闻到的味道不一样,只是我们喜欢的东西不同。” 说着,李丽质揉了揉自己的脸:“回来的路上,我就一直在思考,我发现,我好像是真的有些喜欢上店家了。” 李淑沉默着,脸也有些发红。 李慧一歪脑袋,皱起眉头:“我也喜欢店家呀,但是为什么我就闻不到那个味道。” 李淑一按住李慧的脑袋,咬牙切齿:“你还小,你那喜欢才不叫喜欢。” 不叫喜欢?那什么才叫作喜欢? 李慧扒拉着李淑的手,嚷嚷着,很是不解。 第50章 父皇,我要嫁给店家 李慧不懂。 剩下两个小姑娘也不好开口解释。 难道要把这种事给说出来吗?不太好吧…只是想想就羞死人了。 几个小姑娘打打闹闹。 李慧很不忿,她发誓,自己迟早也要在许墨身上闻到香味,凭什么自家姐姐都可以做到的事,自己做不到。 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她生出来了莫名其妙的进取心。 虽然知道了自己的想法。 但李丽质没傻到,立马跑到自己父皇身边,张口来一句:“父皇我要嫁给店家。” 那对自己、对许墨都不是件好事。 得徐徐图之。 李丽质歪脑袋想了一下,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未来要怎么做,而是想到了一个女人,李靖家的那个女儿。 长得不比自己差,但身材比自己好。 她好像比自己大一点?嗯…说的是年龄,不是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不过自己比她要白一点。 当然,这不是重点,她们只是美的不一样,各有千秋。 重点是李英姿要比自己自由一些,她好像每天都能去大唐超市,而自己就不行了,只能偶尔去。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得想个办法,让自己不说天天、至少也要能一周去个四五次。 不然怎么争得过那李靖家的小姑娘。 李丽质眼一转,就和自己妹妹商议了起来。 许墨造就了李丽质心里的慌乱。 同样也造就了另外一个人心里的慌乱。 春江楼。 这个在东市伫立,历经隋末战乱都不曾关业的食肆,现在不得不考虑如何应付关店危机了。 春江楼掌柜唉声叹气。 他想不到许墨竟然真的一口唾沫一口钉,说到做到。 说不再卖给春江楼东西,那就真的一点东西都不卖给春江楼。 春江楼可是东市最大的食肆,那是有钱的金主。 怎么就有人和钱过不去呢? 他以为…许墨就盯着自己,那只要自己不去露面、派过去的人也不主动表示身份,你当看不见、不知道,大家维持着一个默契。 嗳,这样一来。 你大唐超市赚了面子、赚了钱。 春江楼虽然折了一些面子,可好歹该赚到的钱没少赚。 至于丢了的那些面子……那算不得什么,他活了三十多、将近四十年,这辈子当孙子的次数可比当爹的次数多多了。 虽然之前都是给那些贵人们当孙子,可他也不介意给这些好东西当一回孙子。 但,许墨的手段,可比他想的狠多了。 不知道那小年轻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春江楼的人过去,无论是谁,伙计、厨子、还是他的亲戚,过去之后,那许墨看一眼,就能分辨出他们的身份。 不给他们任何买东西的机会。 虽然… 许墨也不是完全掐死了他们,客人从超市买过东西,再带过去,许墨还是不会阻拦的。 可这,就已经给春江楼的生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那精细的盐用完了,就买不来新的,要么选择用之前的粗盐,虽然只一点点的苦味,可客人是不管这些的,他们是要骂街的。 要么就是高价从二手商贩那购买。 但… 随着大唐超市这段时间的开业,东市人都摸清了一些许墨的性子。 有时候超市无货,不代表这东西就卖光了,只是那店家单纯的懒,不想补货,今天买不到明天还是能买到的。 大唐超市的二手生意不好做。 别人为什么要买经过一道手、还贵了一些、还不知道干不干净的货,而不去选择大唐超市新鲜、没有涨价的货呢? 大不了多等一天、两天、三天嘛。 春江楼不去买一手的,偏偏想法子要买二手的,那他们就成了二道贩子眼里最香的肥肉。 五百一袋的盐,二手卖六百一袋。 五十一瓶的生抽,二手卖七十一瓶。 五十一袋的火锅底料,他们卖六十。 就盯着春江楼一家宰。 你不想买? 那没关系,咱们收拾收拾,请人卖到洛阳去、卖到扬州去,反正他们不亏。 不买? 那客人就去别人家了,不说生抽、盐对菜品口味的影响,就是火锅底料这东西,它也不是客人随时随地都带着的。 随身带着吃食,不雅致。 大多数客人都选择,让食肆帮忙跑个腿,大多数食肆就屯了一些,五十一袋的火锅底料,他们卖五十一文,只赚那一文的跑腿费。 要是哪天赶巧,火锅底料都卖完了,那伙计去跑一趟,再买一些回来就是。 春江楼就不行了。 别说屯火锅底料,就是跑腿都做不到。 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有不少老顾客抛弃了他们——在哪吃饭不是吃饭?口味又没好到让他们追捧的地步。 伺候不好,那贵人们又怎么可能会来。 门可罗雀。 春江楼掌柜抬起头,看了看自家食肆,算上自己,屋子里一共四个人。 两伙计、一掌柜。 剩下那不是食肆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客人,只是外面雨太大,借屋檐躲雨的。 “掌柜,再这么下去,不行啊。”一名伙计凑到他身边,愁眉苦脸。 他也担心食肆的生意。 毕竟养家糊口,就指望这份工作。 另外一名伙计也凑了过来,点着头:“就是,就是,咱跟他赔个礼、道个歉就是了,那店家我看也不是什么小器量的人。” 赔礼、道歉… 这当然是个好办法,无非就是从隐晦的当孙子,变成光明正大的当孙子。 但… 春江楼掌柜拳头一硬。 当了那么久的孙子,给谁当孙子不是孙子?给许墨当孙子,还要给他花钱、还要给他赔罪。 与其如此,不如找一个贵人,当他的孙子,让贵人帮自己教训一下那小子,让那小子给自己当孙子,买东西还不用花钱、说不定还能把那什么火锅底料的配方拿到自己手里。 怎么当孙子,那也是一门学问。 一个商贾,不过有几分手艺活,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春江楼掌柜深吸了口气,点了点头:“不用给那庶子赔礼道歉,我有自己的想法,你们留下来看店,我去找人。” 他起身,一瘸一拐地翻出斗笠,佩在身上,再一瘸一拐地往平康坊去。 第51章 掌柜出来呀,我家哥哥要和你说话 平康坊中曲,春江楼掌柜很快就找到了他想找的人。 一个满脸横肉、有着一对鼠眼的男人。 万通。 这是长安城里赫赫有名的泼皮无赖,哦,不对,是威名远扬的游侠儿——自从他五年前成为勋国公张亮的义子后,他就从前者进化成了后者。 “万郎君,许久不见了。”春江楼掌柜凑过去,谄媚地笑着。 万通瞥了他一眼,眉头一皱:“你是…” 春江楼掌柜拱了拱手:“小人是春江楼的掌柜,您还在我那吃过几顿饭,您不记得了?” 万通点了点头,他想了起来:“是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春江楼掌柜没说话,只是从袖子里取出一吊铜钱,丢到万通身旁女子的怀里,轻声道:“今天万郎君的花酒我请了,若是钱不够,待会去我春江楼讨去。” “你们几个先出去,我有些事要同万郎君说。” 几个女人没动作,转头看向了万通。 万通一点头,她们才转身离开。 “说吧,什么事?”万通抿了口酒水,脸上带着些笑意,一顿花酒可要花不少钱,今天有人愿意替自己买单,那是好事。天籁小说网 春江楼掌柜深吸口气:“勋国公生辰将至,不知万郎君可否备好贺礼?” 说起这个话题,万通一愣。 自己义父生辰,和一个食肆的掌柜能有什么关系? 别说吃席,就是送礼,他都是没资格的。 “若是万郎君没有主意,小人倒是有个好推荐。”见万通不说话,春江楼掌柜又接着说了下去。 万通一挑眉:“推荐,你有什么好推荐的?” 春江楼掌柜开口,疑问了一句:“不知万郎君可否听过…大唐超市?” “这自然是有所了解。”万通点点头。 近几日来,中曲的服务好了不少、姑娘们也耐看多了。 他也问过缘由。 是大唐超市的手笔。 他虽贪恋烟花柳巷,可也不是日日都在这——主要是没钱,他要是有钱,他恨不得天天住在南曲了,中曲他看都不带看一眼的。 偶尔也会出去吃饭,那自然就少不了火锅。 也是大唐超市的手笔。 那家小小的店铺,在东市这一圈,可是有着极为不错的名声。 不过据说东西很贵,一袋辣条就要三文,万通也吃过,味道不错,可口袋里本就没几个铜子,与其花在自己的嘴巴上,不如花在女人的嘴巴上。 他只听说过,但没亲自去过。 春江楼掌柜带着不无蛊惑的语气,缓缓开口:“这大唐超市里奇货可居,每日营收也能有数贯,万郎君若是拿下来,生辰时赠予勋国公,岂不大大长脸?” 这说辞,让万通戛然心动。 虽然说…成为了张亮的义子,让他身份大涨,但…除了偶尔能狐假虎威、收拢一批和自己一样的游侠儿外,并没给他带来太多实质性的东西。 金钱、权势? 这些通通没有。 张亮的义子实在是太多了,数百号人,他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 当初机缘巧合,成了义子。 可到现在,万通都不确定,自己义父还记不记得自己名字。 他也想要在张亮心里的地位更高、想要得到张亮的宠幸,想要能够光明正大的在别人面前,展露自己义子的身份——而不是和那群游侠儿私底下吹嘘。 春江楼掌柜的话,说到他心里去了。 “你这千里迢迢、还请我吃花酒,便是将这么美的一桩事告诉我?”万通没立即应下来,瞥了他一眼,冷声开口。 春江楼掌柜忙不迭点头,连声道:“万郎君明鉴,小人的确是有所求。” 万通一摆手:“说吧。” “小人和那大唐超市的掌柜有些矛盾。”春江楼掌柜低声说了下去,“那是个愣头青,不愿做我家生意。” 万通点着头,冷笑一声:“你这是把我当枪使了啊。” 春江楼掌柜吞了一口口水,深吸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万郎君但有吩咐,小人定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你一个食肆掌柜,于我能有什么用?”万通又冷笑一声,挥了挥手,“你不过你提的确实是个不错的法子。” “且先回去吧,日后有使得着你的地方,便会知会你。” 春江楼掌柜松了口气,点点头,又谄媚地笑了起来:“万郎君,今晚小人在家备了一些薄酒,您要不赏个脸……” 这是答应下来了。 虽然… 万通的话里,透着他要狮子大开口的意味,但能和国公的义子攀上关系,即便被狮子大开口,也不是什么坏事。 能接受。 万通摇头:“今天算了,明日我再去你那吃酒。” 今晚能走?花酒的钱都被春江楼掌柜安排上了,这人都说了,要是钱不抵债,还能去春江楼讨钱。 这个便宜他能放过? 等春江楼掌柜离开,万通换了一批姑娘,都是他得攒一段时间钱才能见上一面的,今天他阔气,随便造。 等到第三天。 秋雨终于停了,但满路泥泞,反倒比没下雨的时候,要更糟糕几分。 中午过后,程咬金他们过来,照旧是打麻将。 有了卞修之后,许墨要操心的事几乎没有,他现在的日子要比之前固定了一些。 上午画图纸,逗一逗李丽质、李英姿。 下午打麻将。 万通带着几个小弟走来,刚一进门,卞修便迎了上来,拱了拱手,语气有些生硬:“这位客人想要些什么?” 他还是有些不太习惯去接待别人。 不过为了生活嘛… 再不习惯的事,也要勉强去做。 “你是这家铺子的掌柜?”万通瞄了他一眼,开口问道。 卞修摇摇头:“我是……” 他话还没说完,万通身旁的一个男人,朝着他胸口推搡了一下:“去去去,既然不是掌柜,出来凑什么热闹?” “掌柜是哪个啊?出来,我家哥哥有话要和你说。” 这个男人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在袭人、李英姿、李丽质身上停留了好一会,然后就拔不开了。 李英姿眯起眼,握紧了袖子里的匕首。 来者不善。 屋子里的几个人,心头都掠过这同样的四个字。 第52章 张亮义子闹事?给我赔钱赔钱 来者态度很是嚣张。 一副不把许墨放在眼里的态度。 他们来之前也调查过了。 许墨这个人,就是一个很典型的、老实巴交的普通百姓。 像这样的人,他们欺负过的,不说有一千、那也有八百。 拿捏住了。 屋子里的几个人,一点都不慌张。 可能这个男人,乃至万通,都想不到,小小一家店铺里,竟然有三位国公。 不过…魏征也好、李靖也好,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他们想看看许墨会怎么解决这件事,就程咬金有些着急,撑着桌子,就要站起来。 李靖按住他的手,微微摇了摇头。 程咬金有些不解。 他娘的,有人欺负到咱小老弟头上了,不弄他? “等等。”李靖朝他做了个口型。 魏征也同他做了个口型:“不急。” 许墨没理会他们三人的小动作,站了起来,面无表情:“我是,咋的了?”他的语气很不好。 “许掌柜。”万通朝他漫不经心地拱了拱手,“我过来是有一桩生意,要和你做。” 许墨把卞修扶起来,一摆手:“不做,滚蛋。” “小子你很狂啊?”万通身旁的小弟吆喝起来,作势威胁,虽然看起来肩膀耸动,但脚下没往前哪怕一步。 万通挥手,止住小弟们的下马威,接着说道:“许掌柜莫要忙着拒绝,先听我说一说。” “你这家铺子,我很满意。” “火锅、面膜、粉底一类的配方,我也很满意。” “我出个价,一百贯,把你这铺子、还有那些东西的配方卖给我。” 一百贯,这个不低了。 至少…如果没有之前那耀武扬威的模样,看起来像是正儿八经想做生意的。 纨绔也不傻。 仗着自家身世,去强抢民女的,那都是傻子、或者就格外爱好这一口,正常一些的,大不了花点钱,娶回来当妾,玩腻了再送给别人就是,实在不行留着也可以。 能不强取豪夺、那就尽量不要强取豪夺。 但… 许墨很讨厌别人威胁自己,他伸出手,把除了最长的手指外,其余的手指全都蜷缩起来,朝着万通展示起来,丢下一个字:“滚。” 鹦鹉落到许墨脑袋上,也跟着嚷嚷起来:“傻蛋、滚!” “傻蛋、滚!” 万通脸色微微一变。 刚才自家小弟,都那么威胁了,竟然一点都不怕的? 有几分胆气。 可胆气这东西有什么用? 权势那才是最重要的。 “许掌柜,若是可以,我也不想夺人所爱。”万通声音渐渐冷下去,不过姿态,依旧是维持着一个相对较好的姿态,还没彻底撕下脸皮,“实乃是,某想要为某义父,大唐勋国公贺寿,还请许掌柜成人之美。” 许墨啐了一口,没理会他,只是又把手势在万通面前比划了一下:“傻蛋,滚!” 万通深深看了许墨一眼,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某就不叨扰了。” “等等。”他刚转身,许墨就喊住了他。 万通回过头,一挑眉毛:“许掌柜这么快就想通了?” 许墨没说话。 只几步走到他们面前。 鹦鹉像是预见了什么,扑扇着翅膀,重新飞回到魏征…觉得魏征有些不保险,又飞到李靖幞头后藏着。 “你过来找事,还打了我的员工。” “现在就想一走了之,是不是太便宜了些?” 万通向后退了一步,吞了吞口水。 明明许墨的身材不算很高大,可还是给了他一种无与伦比的压迫感。 “你…你想做什么?”他声音里带了些慌张。 许墨摊开手:“赔钱。” 万通一愣。 “不赔么?那便报官吧,围殴打人,在大唐是什么罪名来着?”许墨低头看向卞修。 魏征在身后,补了一句:“依唐律议,诸斗殴者,笞四十。” “又明是虽未损伤,下手即便获罪。” 意思就是,出手就算斗殴罪,要鞭打四十下。 万通脸色勃然大变,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荷包:“店家要多少赔偿?” 他不敢再犟着脖子,死皮赖脸不给钱。 报官… 对他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尤其是像这种,可以定性的事情,真要报官、损的是张亮的脸面,张亮可不会为了维护自己一个无关紧要的义子,就忤逆唐律。 只会…下手更狠,把自己这个薄了他面子的玩意,给碾死在牢狱里。 “我这伙计,每月薪酬是两贯,每月工作二十天,每天薪酬是一百文,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没到这程度。” “但损伤是有的,就按十分之一来算,十天的工伤,那就是一贯。” “给钱吧。” 听着许墨报出一个天文数字,万通不可思议地张大了嘴巴。 一贯! “要这么多,你怎么不去抢!”万通咬牙切齿。 许墨冷笑一声:“不想给那就报官。” “再说了,我现在不就是?” 万通不再说话,“报官”这两个字,死死捏在了他命门上,几个人拼拼凑凑,才凑出一贯铜钱出来。 等把钱交到许墨手上,这群人就灰溜溜地跑开。 许墨把钱往卞修怀里一丢:“拿回去吧,至少买点肉吃,补补身子,你看你虚的,别人推一下就倒了。” 卞修一愣,觉得怀里的钱有些烫手:“掌柜,这…我不能要。” 许墨瞥了他一眼,一边往麻将桌旁走去,一边说道:“拿着,这是给你要的医药费,我还能贪墨了不成?” “那几个玩意,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人,日后少不得要来骚扰。” 卞修鼻子一酸,有些想落泪。 自打家里出事后,他碰到的就尽是一些妖魔鬼怪,地都没能卖出一个市价。 自己只是被推了下,又没真的伤到哪去。 这钱… 掌柜真的一分不少的都给自己了。 太照顾自己了。 哪怕是当初父亲还在世时,都没对自己这么好过,都是想法克扣自己读书的费用,如果不是张不开这个口,他真想叫许墨一声爹。 鹦鹉扑棱棱飞来,落到卞修肩膀,对着他耳朵,嚷了起来:“儿子!” 卞修默然。 算了… 就当这一声,是店家叫自己的吧。 第53章 警告,警告!系统已开启防御系统 出了大唐超市。 那几个地痞流氓在一处巷子里停住脚步。 “哥哥,咱就这么放过他了?”一个人开口问道。 万通冷着脸,没说话,抬手狠狠给了刚才推搡卞修的小弟一巴掌:“刚才让你动手了吗?” 小弟捂着自己的脸,有些委屈。 以前就是这么干啊。 不是真的动手打人,只是通过一些小动作,来给对方施加威迫感,让他们心里产生惧怕,继而服软。 只是今天这方法没行得通…… 有人拉住了万通的手:“好了,哥哥莫要生气了。” “那是个硬茬子,没那么好对付。” 万通挥了挥手,吐了口气:“算了,下次长点记性。” 说着他顿了下,开始给自己找补场子:“刚才离开,不是放过他,只是那种场合下,不好动手。” “再不久就是义父的生辰,喜事在前,我不能在他眼下添堵。” “明着我们动不了他,可暗地里又不是说不行。” 说到这,万通眼神发狠,紧紧一握拳头:“让他做不下去生意,这…铺子,他是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 “好声好气同他说不行,非得敬酒不吃吃罚酒,找死!” 周围小弟立马拍起马屁:“哥哥说的好!” “霸气侧漏!” “只要拿下了这家铺子,哥哥定会被国公看中,从此飞黄腾达。” “到时候可别忘了弟弟们啊。” 大唐超市里。 麻将继续起来。 程咬金有些忧心:“店家,这事你能解决吗?要不要我帮忙?” “好呀。”许墨果断应了下来。 程咬金一愣。 魏征跟着手都有些哆嗦。 许墨瞥了程咬金一眼,热情地开口:“你该不会是寒暄吧,你要是寒暄你就直说,我自己也是能处理的。” 程咬金一摇头,大手一摆:“哪能!” “放心好了,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这事情的发展,让魏征和李靖都有些没意料到,他们还想看看许墨会怎么解决这个危机,想看看许墨究竟有哪些本事、什么样的手段。 结果… 吃软饭都不犹豫一下的? 别人说帮忙、觉得你解决不了,那不是看不起你? 你这个时候不自己解决掉,然后狠狠打看不起你的那些人的脸? 答应下来算怎么一回事啊…… “店家没想着自己解决?”魏征打出一张牌,随口问了起来。 许墨啧了啧:“那可是国公的义子,我超级怕他的好嘛。” 李靖拿过程咬金打出来的三万,碰了一下:“你这语气可不像是怕他,而且…你还问他要了那么多钱。” 许墨一摆手:“不一样,那可是钱,总不能他们欺负了我的人,还要让我自己掏医药费吧?” 魏征狠狠瞪了程咬金一眼,这让程咬金有些不知所措。 除了程咬金这个傻子。 屋子里的其他几人,都能看得出来,许墨并不怕那个人,也不怕他们搬出来的那位“勋国公”。 这是胸有成竹的表现。 一个小小的商铺掌柜,怎么就能不怕一名国公的? 他们可太好奇了。 许墨一直以来懒散,谁也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下,究竟藏了多大的本事,尤其是自从上次,许墨说他算学水平天下第一之后。 魏征就更想知道许墨的长短…水平的长短。 这不就是一个好机会? 可惜,都被程咬金给搅浑了。 打完了麻将。 程咬金他们吃饱喝足地离开,在路上,程咬金不解朝着魏征问了起来:“玄成,你方才瞪我作甚!” “刚才我就想问了,区区一个螟蛉子,随手不就能解决的事,为何还要拦着我,不让我为店家发声?” 魏征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陛下曾和我说过,要我试探一下那店家究竟有多少本事。” “现在已知,他的武艺冠绝整个朝廷。” “又自称算学天下第一。” “别说陛下,就是我也想多见识见识店家的手段,难道你不想吗?” 程咬金一撇嘴。 他还真不想,天天在一起打打麻将、吃吃喝喝,偶尔被骂一顿,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好吗? 非得一个劲往朝堂上撺去干嘛? 年少他以为权势好,到现在,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加入瓦岗军了。 不过… 毕竟这是陛下的意思,他就是再混,也不好直接忤逆陛下,他又不是魏征。 “那我海口都夸出去了。”程咬金一摊手,一脸无奈,“总不能我吃他的、喝他的、玩他的,还什么事都不办吧。” 李靖摆摆手,圆了起来:“见店家的本事,又不止这一次的机会。” “日后还有、日后还有。” 说着,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再说了,我倒是觉得阿丑这次得管一管这件事了,张勋公义子繁多。” “谁知道私底下,他的那些义子,究竟打着他的名声,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 “是得提醒一下了。” 李靖和张亮的关系一般。 不过…魏征、程咬金和张亮的关系还算不错,他们都曾在瓦岗军中任职,甚至程咬金和张亮还一同做过骠骑将军。 只不过,后来他们俩人分道扬镳了就是。 程咬金应了下来,出了东市后,便直接往张亮府上而去。m.23sk. 而渐渐入夜。 阴影里的老鼠们开始不安分起来。 两伙人,奔着两处而去。 一处往东市,一处往宜阳坊。 他们要趁着夜黑风高的时候,做一笔“大买卖”。 许墨刚洗好脚,准备躺下,顺便在睡前,把唐律好好读一读,这个时代再怎么蛮荒,那也是有法律存在的。 像是今天,其实他一开始是想打断那人手的。 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没必要把自己立于危墙之下,自己现在手里的底牌还不够,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翻脸,不然就要辛苦…把这个大唐给搅乱了。 要真是程咬金也没法解决,那自己没办法,也不得不那么做。 许墨可不是为什么好生活,就会低三下四的人。 书刚一打开。 系统的提示就传了出来。 “警告、警告,有人企图破坏超市,已开启防御系统,已开启防御系统。” 第54章 让你不说话,是不是看不起我 有人企图破坏超市? 这提示让许墨愣了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今天过来闹事的那些个张亮的义子。 这个时间、很难让他相信这是巧合。 正准备打开系统,看看系统口中所谓的“防御系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院子里传来几声动静,还有袭人的一阵惊呼。 许墨连忙赤脚下地,跑了出去。 院子里。 袭人缩在门口。 几个人挥着木棍,砸破院门,闯了进来。 许墨看着他们,把袭人护在自己身后。 “大唐超市许掌柜?”为首的人狞笑着开口,声音嘶哑、公鸭嗓一般,“真是久违大名了。” “哥几个最近手头有些紧,想来向许掌柜借几个钱花花,去吃个花酒什么的。” “想来…许掌柜应当是不介意的吧。” 哐当一声。 一人挥动棍子,把剩下那半扇院门给卸了下来。 “你们是张亮那个义子的手下吧。”借着月光,许墨瞥了他们一眼,缓缓开口,轻声说道。 这句话让院子的氛围一滞,挥舞棍子的几个人动作一僵。 很快,为首的那个人一摇头:“许掌柜真是说笑了,我们这些庶民,哪有资格和那种大人物结识。” “不要废话了,快些借钱吧,许掌柜也不想遭受皮肉之苦吧。” 他身后一人,跟着补了一句:“实在不行,我们在许掌柜家里吃花酒也不是不行,那小娘子长得蛮俊的。” 袭人吓得,身子更哆嗦起来了。 许墨眯起眼,冷笑一声:“首先,说谎对我来说没用。” “你。” “你。” “还有你。” 他抬手,一连点了三个人。 “你们三,今天跟那玩意一块来我店铺闹事的,我记性好,没忘了你们的脸。” 被许墨点着的那三个人,心里有些发慌,因为许墨没有点错,他们这一伙十二个人里,就他们三个白天跟着去了。 见那三个人的反应,剩下几个人脸色一变,眉头紧皱起。 就那么惊鸿一瞥的,还能记住? 许墨吐了口气,又接着说道:“其次,我不想闹事,但不代表我怕事,赔钱还不够,还要欺负过来是吧?” “臭鱼烂虾,有个卵用。” 为首那人吐了口气,摇摇头:“许掌柜的记性还真是让人出乎意料,本来今晚只是想给许掌柜一些皮肉之苦的教训。” “看来…还得让您多受点苦,把您舌头给割下来了。”???.23sk. 许墨歪脑袋,看向他们:“就凭你们?” 他伸手往旁边一摸,拎起一杆长棍,这是上次李英姿留下来的,说是要跟着她学习武艺,不过许墨一直都没能抽出时间。 但无所谓了。 脑子里的那些东西,够用。 许墨挥着棍子,朝那些人冲了过去。 那些地痞流氓自然也是不怕的,他们人多势众,可是足足有十二人,还能打不过一个店铺掌柜不成? 当许墨第一棍,带着破空声袭来,他们就有些后悔了。 好狠的棍法。 直接打断了第一人手中的棍子,狠狠敲在他们的脑袋,那人脚一瘫,直接扎在了地上。 剩下十一人,许墨也都是一棍一个。 眨眼间,放狠话的人,全都倒在了地上。 但许墨并没就此住手。 他走到口花花的那人身旁,抬脚踩在了那人的脸上:“想吃花酒?还想在我家吃花酒,现在还想不想了?” 那人支支吾吾,吐着泥泡,含糊不清地回道:“不…不想了。” 啪! 许墨立起棍子,狠狠砸下,精准优雅地捣蛋:“声音不够大,没听清。” “嗷哦!”那人惊呼一声,身子下意识弓起,发出一阵痛苦的哀嚎。 许墨啪的,又一棍子砸下去:“我不是要你学猴叫,我是要你回答我的问题。” 那人没忍住,没能抗拒生理上的痛苦,又发出了一声哀嚎。 “听不懂人话吗,回答我的问题。”许墨毫不留情,再一棍子砸下。 就这么好几回合之后。 那人才勉强能承受得住这份痛苦,点着头,咬着牙,大声回道:“不…不想了!” 许墨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 他走向为首那人,抬脚踩住了那人的脸。 还不等许墨问话,为首的这人就立马、自以为机灵地大声喊道:“我也不想!” 许墨一瞪眼,一棍子砸了下去:“我让你说话了吗?” 嗷得一声,那人叫了起来。 “还发出声音是吧,看不起我是不是?”许墨第二棍子砸了下去,那人咬着牙,憋得脸通红,才勉强让自己没发出声音。 许墨啧了一声,走向第三人。 第三人闭着嘴,一声不吭。 许墨毫不犹豫,第三棍子砸了下去:“怎么不说话,我过来了也不打招呼,是不是瞧不起我?” 剩下的九人面面相觑。 这…许掌柜真是够喜怒无常的。 出声不是、不出声也不是,他们看明白了,今晚谁都别想逃过这一劫,这位许掌柜就是想变着法,断他们的前路。 十二个人一一捣蛋。 这也是一个不小的力气活,捣完之后,许墨把棍子丢到一旁,拿绳子把这些人捆绑起来,确定他们动不了任何手脚,才回到屋子,打开了系统。 他这边完事了。 系统那边也完事了。 提示搞破坏的五个,全都放倒了,保证第二天、等许墨到了之后,他们才会醒来。 “麻醉枪?还是电击器?”许墨有些好奇,同系统交流了起来,“我怎么没见超市里有这些东西。” 系统老老实实回道:“本系统不提供以上危险物品,只是让他们偶然间、以意外的方式,昏倒过去。” 意外的方式? 许墨一愣,系统就很贴心地放出了一段视频。 那五个人砸门进去,第一个人没见到门槛,一脑袋摔了下去,狠狠砸在地上,晕了过去。 后面三个人跟着,也是同样的方式。 最后一个人站在门口,可能觉得这幅场面有些恐怖,没见过过来砸店,店还没砸,自己先把自己给打伤四个人的情况。 他准备转身逃跑,结果左脚拌右脚,往后摔去,狠狠砸在了门槛上。 许墨沉默。 好一个意外啊…… 第55章 魏征:程咬金怎么那么蠢啊,别做朋友了吧 许墨是没想到,系统解决问题的方式,竟然是这样的。 他还以为是黑科技。 不对… 仔细想一想,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比黑科技还黑科技啊,不过还是有些不完美的地方,要是能在他们砸门前,把他们都放倒就好了。 现在门被砸坏了,自己还得修门。 麻烦事。 “提示、提示,请宿主尽快雇佣好人手。”许墨这还没发出自己的抗议,系统那边就传来了毫无人性的提示。 许墨在心里抗议。 怎么可以这样! 店虽然是自己的、钱挣到了,也是自己花的,但系统既然有这个功能,那替自己看店又怎么了? 顺手而为的事嘛。 但系统不理会自己了,死狗一样的安静下来。 许墨啧了啧嘴。 自己家里暂时用不着,这些人都不够打的,这才几颗蛋…不是,这才几个人? 再多来一倍,差不多才是让自己出出汗的程度。 那就是要给自家超市雇一个夜间保安了? 嗯… 去牙行买? 那毕竟是自家铺子,买来的人、又不在身边,谁知道会闹出什么事,这不是一个很稳妥的选择。 如果没更好的选择的话,许墨也许就用这个法子了。 但不是还有更好的选择? 这一夜。 许墨没睡,哄着袭人睡下去后,就一直等到天亮,洗漱过后,让袭人去报官,自己则是拖着这群人,往自家超市而去。 秋天寒气很重。 超市门口的几个人,是被冻醒的。 最先醒来的,是门外的那人,他打了个哆嗦,一睁眼,看到明晃晃亮起来的天色,心里叫了一声糟糕。 他刚准备起身。 一只脚就闯入了他的视野内,踩着他微微抬起的脑袋,啪叽一声,给他狠狠踩了回去。 谁? 谁踩的自己? 那人还没回过神来,他腰间就挨了一记重击,整个人身子不受控制地滚动起来,稀里糊涂地就滚到了超市里。 被他撞倒的那几个人,也接连醒了过来。 第一时间,他们下意识地就想起身。 可脑袋刚刚抬起,一脚就践踏过来,踩在他们头上,把他们重新、狠狠地按了下去。 不良人很快赶来。 超市里的景象,让这一队不良人沉默了下去。 屋子里泾渭分明的两拨人。 一拨人脸上印着斗大的鞋印,另外一拨人,脸色极其难看,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们胯下…那一塌糊涂的胯下。 “便是你要报官?”不良帅走过来,深吸了口气,“不过…不是说只有十二个昨日私闯你家宅邸的人吗?” “怎么还多出来五个人?” 许墨点点头,抬手朝着那十二个人一指:“这边这十二个,是昨天夜闯我家的贼人。” “至于这边这五个……” “我今天牵着这十二个人过来,打算一边等着你们、一边做生意,刚到店铺门口,就看到他们五个躺在我家超市门口。” “到我过来的时候,他们才醒过来,我看超市的门被砸坏了,也就把他们给抓了起来。” 不良帅点了点头,抬起手,又放了下去:“这十二个人,你是怎么抓住的?” “他们打不过我。”许墨言简意赅地回道。 不良帅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他不是没长眼,看得出来,这十二个人是被许墨打趴下的,他好奇的是,许墨究竟是怎么做到这件事的。 一个人打十二个人。 还把他们打得这么惨。 许墨身上还见不到哪怕一点伤口。 但…看许墨不想回答的样子,他一挥手,让自己手下把这些地痞流氓捉住:“我们会尽快调查,若是审出了些什么,会通知你的。” 许墨微微一笑,轻声道:“我倒是还能再提供一些线索。” 不良帅一挑眉。 “昨天我被一个自称是勋国公义子的人上门威胁了,而当时他带过来的同行人中,恰好有三个是昨天晚上闯入我家里的人。”许墨点了三个人。 不良帅回头,看了眼,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勋国公义子?我知道了。” 他脸上没什么变化。 心里的思绪却拧巴成了一团。 勋国公虽然义子很多,大多数都不受待见,可再不怎么受待见,那毕竟是勋国公的义子,和那么高高在上的人扯上关系,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带着人回去,皱着眉头,思考着如何妥善地解决这件事。 直到下午。 程咬金他们过来。 一踏入超市大门,程咬金就立马嚷嚷了起来:“店家,我有个好消息啊…嗳,你这怎么开始装修起来了?” 他半句话还没说完,就注意到了超市里的木匠,正小心翼翼、重新安装着大门。 许墨一摆手,语气平淡:“昨天有几个蟊贼过来,想要砸了我家的店。” 程咬金一愣,有了些不太好的预感。 “不止是我家超市,还有些人去了我家里,想要砸了我的家、打断我的腿。”许墨继续说了下去,“可把我家袭人给吓坏了。” 程咬金有些担忧:“那店家你没事吧。” 一旁的魏征和李靖,不约而同,抬起手,狠狠拍在了自己脸上。 没眼看都! 怎么能有人问出这么蠢的问题。 “我要有事,我还能坐在这?”许墨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开口说道,“你那双眼睛要是用不着,可以捐了。” 鹦鹉飞到程咬金脑袋上,嚷嚷起来:“丑瞎子、丑瞎子。” 不过现在的程咬金,没什么心思和鹦鹉吵架。 “砸你店铺和家的那群人,抓住了吗?”程咬金皱着眉头,“要不要我帮忙……” 许墨摇摇头:“都抓住了,被送到县衙去了。” “是昨天威胁店家的那伙人做的?”魏征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点点头:“对。” “把我当傻子似的,白天过来了,晚上还敢晃晃悠悠地来我家,真当我是草鱼啊,只有七秒钟的记忆。” 魏征一挑眉。 这奇妙的比喻。 店家总是会说出来这种奇奇怪怪的话。 程咬金眉头紧皱起,他今天朝会前,才和张亮说了昨天的事,张亮也应下来,今天会解决这件事。 可结果… 昨天晚上就出意外了? 第56章 李靖:你是不是对你武力有什么误解 程咬金深吸了几口气,摆了摆手:“店家,那看来今天是不能打麻将了。” “不打麻将你要干嘛?”许墨反问了一句,“要到朱雀门前,一边脱衣服、一边跳舞?” 程咬金脸一黑,挥了挥手:“去去去。”23sk. “说点好话吧,我可是要去帮你解决这个麻烦的……” 许墨一摆手:“不用,人都已经送到官府去了。” 程咬金一愣。 那是送到官府的问题嘛! 不对,恰恰就是送到官府的问题啊! 要是不送去官府,还有回旋的余地,毕竟是张亮的义子的问题。 可送到了官府,把这件事捅到了明面上,折得是张亮的面子。 张亮出身卑微,他这人最好的就是面子——否则也不会,随便来个人吹捧几句,他就直接把那人收为自己的义子了。 自己不去安抚张亮,万一他真的恼羞成怒了怎么办? “店家,这……”程咬金皱着眉头。 许墨朝着他招了招手,摇头笑着说道:“阿丑,让你去和一位国公交涉,就已经够为难你的了。” “一件小事,哪用你做到这种地步。” “再说了,我心里有数。” 程咬金张了张嘴。 他现在可太想把自己的身份给捅出来了——拍着胸脯,大大方方说一句,自己就是卢国公,一点都不怂张亮那厮。 但这话他说不出口。 陛下都还隐瞒着身份呢,他这暴露了陛下的身份、破坏了陛下的计划,他可担不起这个罪名。 许墨不像程咬金想的那般无知。 他是知道程咬金身份的。 但… 他是不愿意让程咬金去当这个说客。 这件事,他清清白白、完全无辜,自己好生经营着生意,麻烦找上门来,该叫委屈的是他。 程咬金去当说客,自己平白就低了个头。 凭什么? 许墨又不是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也没那么重的尊卑观念,自己没错、自己占着理,那自然是要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 张亮真要仗着自己身份胡来。 那… 大不了自己杀了张亮,带着袭人逃离长安就是,以自己身上的武艺本事,还能怕了那些金吾卫不成? 手里有系统,也不怕日后生存有什么问题。 至于被逼着逃离长安的这口气… 大不了种几年田,把火药给搞出来,让大唐恭恭敬敬地把自己迎回长安,或者自己推翻了李世民自己当个皇帝玩玩。 无非就是累了点。 那累一点和委屈自己之间,许墨还是宁远自己累一些的。 程咬金上下打量着许墨,难以想象许墨究竟是从哪诞生出的这一股底气,但他思考再三,还是坐了下来。 昨天晚上回家时,魏征、李靖说的那一番话,还是在他脑海里蹦跶了一下。 他最终是选择了相信许墨、等待看着他的底气、手段究竟是什么。 牌桌上。 许墨打着麻将,看不出一丝慌张。 “虽然那件事不麻烦你了,不过…我还真有其他事,想要麻烦你们一下。”打了一轮牌后,许墨忽然开口。 程咬金大大咧咧应下来:“店家你说,我能做的,绝不含糊。” 李靖和魏征很谨慎,一句话、一个字都没说。 许墨点点桌子,思考了一会他,打出一张九条:“我打算再招两个店员,专门夜班的那种,就是每晚在我这超市里候着。” “别像昨天晚上那样,有什么小毛贼,把我家门给拆了。” “但…牙行那些人,不知根知底、而且也不是在我眼下做事,我不太放心,想要问问你们有没有什么推荐的。” 李靖碰了程咬金一张八条,有些不解:“店家你这铺子又不大,每夜值戍一人足以,为何要两人啊。” 许墨翻了个白眼:“别人就没夜生活了是吧。” “留着自己夫人在家守活寡?” “还是说,你觉得…我能接受他们在我店里造小人?” 李靖一顿,手一抖,刚抓起来的五筒掉在牌桌上。 程咬金欣喜若狂地捞过来,一推自己的牌,两手一拍、笑了一声:“噫!好!我胡了!” 脸红着如朝阳,疯狂地手舞足蹈着。 这还是头一次,第一轮麻将,由他来打一个开门红的。 “小相公、小相公!”鹦鹉站在程咬金肩头,嚷了一声。 这把程咬金给吓了一跳。 他忙数起了牌,算上李靖那张五筒,正正好好是十四张牌,没有少一张、也没多一张。 “你这绿毛鸡,胡说什么,哪里小相公了。”程咬金扭头,朝着鹦鹉龇牙咧嘴。 鹦鹉偷笑两声,叫着飞远。 “蠢货、蠢货!” 它也只是随便喊喊,谁知道程咬金真的信了。 算好面包,开始洗牌。 “店家,你这招值戍的人,是有什么要求?”程咬金开口询问了起来,“该不会也要像账房那样,做什么算学卷子吧。” 许墨摇摇头:“怎么会,值夜班的会做卷子有什么用?” “当然…要是会做,也不是不行。” 说着,他顿了一下,接着说了下去:“其实值夜班的要求很简单,不说别的,能在我手下撑过十招吧。” 程咬金眼皮不由得跳了一下。 十招? 这要求还不高的? 先前那六个金吾卫,在许墨手下都没撑过六招,现在要一个人撑过十招,估计也就自己、李靖这种人,年轻时候方才能做到吧。 有这样的大才,他们不留着自己用? “你这要求有些高了。”程咬金委婉地开口,提示了起来,“再低一些。” 许墨一惊:“这还高?只是在我手下撑过十招而已!” 李靖幽幽叹了口气:“店家兴许是对自己的武力有什么误解,能在你手下撑过十招的,只能是当世豪杰。” 许墨为难起来:“那撑不过我十招的,我用起来我也放心不下啊。” “真的找不到?” 李靖和程咬金同时点头:“真的找不到。” “那两三招的,总应该有吧?”许墨迟疑着,又降低了自己的一点要求。 两三招… 李靖和程咬金在心里估算了一下,点了点头。 “回去之后,我帮店家找找看吧,应该是能寻出来几个的。”程咬金应了一声。 李靖往旁边一瞥,只见自己女儿,眼波流转,似乎有了什么想法。 第57章 张亮:他会给我一个面子的 此时此刻。 张亮府邸上。 处理完今天的事务之后,张亮把自家府上的长吏唤了过来:“去我那些在长安城里的义子们那问问,是谁对东市那家大唐超市起了念头,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为我过寿是好心,可别人家的生意,做的好好的,惊扰了可不是什么好事。” 长吏应了下来,转身离去。 张亮没把这件事放在心里。 一件小事罢了。 也不知道程咬金那憨货,脑子里的哪根筋又抽了风,为了一家小小的店铺,都要如此郑重其事地找到自己,还许诺要请吃一顿花酒。 至于嘛。 等长吏找到万通,已经是下午快到晚上了。 为了找到这个人,长吏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 等他徐徐把这件事说完。 万通脸色一变,惶恐了起来:“父亲要同我说的是这件事?” 他早就做好了,会被张亮家下人找上门的准备。 那些小弟都被送到官府去了。 自己在官府里的眼线,也跟他说了,那个店家同他们明说了,这件事就是自己这个张亮义子做的。 只是…幸好昨天自己没报出自己的姓名,他们一时半会找不到。 可也正因为自己昨天没报出姓名。 在万通眼里,官府若是想要查清这件事,迟早、也肯定会查到张亮府上。 他那个眼线… 其实也就是个一起吃花酒的不良人罢了。 充其量,告诉他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再多的事,他就做不到了。 可他是没想到,自己义父的人找上门来,说的竟然是让自己不要对那店铺下手,过寿有心就好。 为什么会说这种话? 这种话…昨天自己上门之后再说,才最合时宜,在自己都已经做过那种事后,再来说这种话,是不是有点迟了。 这种异样的违和感。 让他心里产生出了一种猜忌。 这位…许墨郎君的身份,恐怕没他查到的、看起来的那么简单,竟能直接和自己义父搭上话。 怕昨天晚上,许墨就和自己义父说了这件事,不想别人打扰到他的生活。 只是、可能、也许…… 自己义父也好、那位许郎君也好,也没想到自己动手竟会这么快。 当天晚上,就准备把事情给解决掉。 长吏眉头微微皱起,察觉到了一些不妙的讯息,声音里有了些不悦:“什么叫这件事,难道还有哪件事?” “你已经对那店家做了什么?”23sk. 万通硬着头皮,开口说道:“昨天晚上,我差遣了些人,对那店家、还有那家超市下手了。” 长吏愣了下,摇了摇头:“既然如此,明天你且去向那店家赔礼道歉,以后不要再对他下手了。” “这件事就这么掀过去吧。” 万通摇了摇头:“那店家没伤着,他把我差遣过去的人全都抓着,送到官府去了,而且他也认出了那些人的身份。” “知道那些人是我指使的。” 长吏面色戛然一变,站了起来,恶狠狠地盯着万通。 万通也站起来,僵硬地在长吏面前垂手立着。 这件事他亏心得很。 “笨手笨脚,做事竟这么不干净!”长吏深吸口气,朝他啐了一口,“那些人的嘴就这么不严实?那么容易就把你给捅出去了?” 万通低垂着脑袋,声音是越发的虚:“不是他们捅出去的。” “是那店家自己认出来的,谁知道他能过目不忘,昨天白天跟我一同去的人,就站在最后面、也没说话,还是被那店家给记下来了。” 长吏冷笑一声:“那就不能换些干净的人去?” 万通不敢说话。 他也委屈,正常人哪有这样的记忆力,路上匆匆一瞥的路人,正常人谁能记住他们的脸?再说了,他那小弟,也没特殊到那间屋子里,那个让他记忆犹新、格外不好看的男人那样。 “你跟我回去一趟吧。”长吏犹豫了一会,也觉得这件事棘手,他一挥手,对万通吩咐了起来。 万通应下来。 当天晚上。 张亮府上,听完长吏把这些事汇报完,张亮皱起眉头,不满地看了万通一眼:“你有这般好心,为父是很欣慰的。” “可你万不该,打着为父的名头去做这些事。” 万通惶恐不安。 张亮话锋一转:“不过…念你一片孝心,为父还是很欣慰的,只是做了错事,该要受罚,你且回去准备一下,我找人说道说道,想来他也一定会卖我几分面子。” 万通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朝着张亮磕头:“多谢父亲、多谢父亲!” 张亮摆了摆手。 说高兴,他没法高兴起来。 毕竟被自己儿子背刺,不过…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他私底下也会惩戒自己这个儿子,但可不代表,他就会拱手把自己这个义子给送到官府去。 给那些地痞无赖定一个“盗用国公名号”的罪名,把自己从这件事里剥离出去,那才是最重要的。 丢人也不能丢到程咬金、丢到朝廷那边去。 张亮是最看重自己名声的了。 眼下,听说陛下正筹备类似于麒麟阁一样的事物,张亮可不想自己会从这里落选,这种事的影响可不小。 明日得好好同程咬金说道说道。 程咬金回到家后,自从陛下登基之后,他就没再这么头疼过了,也不知道那店家是怎么想的,竟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当然… 更让他头疼的,还是那个夜间值戍的人选,店家的本事他是清楚的,要在他手下撑过三招… 那可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思来想去,脑子里找不出哪怕一个合适的人选。 到第二天,朝堂上,程咬金也一直在想着。 如此苛刻的条件…… 让程咬金绞尽脑汁。 李靖和魏征很是轻松,这事是程咬金揽下来的,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他们才不会做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 再说了… 回去之后,他们也思考了下,心里有几个人选,可那都是宫里担任要职的将军、将领,哪能拿来给许墨用。 朝会结束,出了宫门。 程咬金正准备上马车,去超市打麻将,边打边考虑。 张亮把他拦了下来。 第58章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知节!”张亮殷勤地唤住他,“先别忙着动身,我有事要同你说。” 程咬金一愣,大手一摆:“花酒的事稍几日再说,我这两天抽不出来时间,这样吧,两日后,两日后一定请你吃花酒!” 花酒哪有麻将香。 他还要赶着过去打麻将,哪有时间去什么平康坊。 两天后,店家休息。 正好,那时候吃花酒,也不耽误自己麻将。 张亮摇摇头,哭笑不得:“我找你不是为吃花酒的事,而是别的事。” 程咬金愣了下,向后仰了仰脑袋:“你是想说,昨天大唐超市的店家,把砸他店的那几个地痞送到官府,还说是你义子指使的事。” 张亮愣了一下,他张了张嘴。 程咬金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的? 好像他参加了全程一样。 “知节对那店家倒是关注的很。”张亮干笑了两声,“没想到家丑都传到你耳里了。” 程咬金没说话,只是点点头:“你是想说些什么?” 张亮深吸口气,朝着程咬金拱了拱手:“只是希望知节能够替我给那店家带句话,希望他能卖我一个面子。” “事情就到此为止吧。” “儿子我会带回去惩戒,但我不希望这件事和我再有任何的关系。” 程咬金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心里倒是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 张亮不打算再追究下去。 店家倒是省得招惹一位国公,等日后自己有机会,再做做局,让他们俩人认识一下,也好相逢一笑泯恩仇嘛。 到了超市。 麻将桌刚刚铺开。 程咬金一点桌子,轻声说道:“店家,我这有个好消息,你想不想知道。” 许墨丢出骰子。 这里是他的主场,每天麻将,也都是从他开始坐庄。 他随意道:“说呗。” 程咬金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这么好的消息,店家你不给点奖励?” “不想说那就别说。”许墨依旧漫不经心,他并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上辈子吃得瓜太多了,已经吃腻了。 程咬金傻了眼。 还有人竟然能这么没好奇心的? “别呀,这可是和你有关的好消息。”程咬金声音里带了些焦急。 许墨慢条斯理地理着麻将,缓缓开口:“想说给我听,那总得来点奖励吧,不然我为什么要听你说。” 程咬金的脸憋住。 刚才自己对许墨的话,现在原封不动地落到自己头上。 他知道论嘴皮子,自己不可能是许墨的对手,一张口,打算直接把消息给说出来,什么奖励不奖励的,抛一边去吧:“我这边得到一个消息,那勋国公……” 可他才只说了几个字。 许墨双手一抬,捂住自己的耳朵,拨浪鼓般的,晃起了脑袋:“不听不听。” 鹦鹉站在许墨肩膀上,也同样摇头晃脑:“王八念经。” 程咬金一眼瞪了过去。 每每这只绿毛鸡掺和进来,总不会有好事,自己怎么就王八念经了! 鹦鹉嘎嘎叫了两声,歪着脑袋:“王八不念经了。” 李靖和魏征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 “店家,这样好了,我再买你两袋盐。”程咬金竖起一根手指。 许墨点点头:“那你说吧。” 太真实了! 程咬金感慨一声,老老实实,开口说了起来:“是这样的,我听那勋国公说,他想让店家你卖他一个面子,这件事就此了结。” “那些个地痞流氓,就是地痞流氓,和他勋国公没有半点关系。” “至于冲撞了你的那个义子,他会自己教训的。” 许墨冷笑一声。 程咬金在“卖他一个面子”这几个字上,加重了字音。 在他看来,这六个字算是很了不得的了。 虽然…张亮多少也是看中自己的面子,可让一个国公,对一名商贾说出来这种话,这种和事的语气,可真的很难。 “不卖。”许墨打出一张六筒,语气轻飘飘的。 桌子上,其他三个人手都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 “为啥?”程咬金眨巴着眼,“勋国公可都做到这份上了。” 许墨轻声说道:“我又不认识他,是他的人先过来招惹我的,现在又说这件事想到此结束,那就到此结束了?” “怎的,他想怎样就怎样?” “如果他想怎样那就怎样,那要大唐律法还有什么用?” 程咬金轻轻咳嗽两声:“勋国公此前也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嘛。” “那我的建议,就是他最好现在也不要知道这件事。”许墨抬头看了程咬金一眼,语气依旧平淡,“愣着干啥,打牌呀。” 程咬金低下头,挑挑拣拣,打出一张三筒:“可他毕竟是国公。” 魏征也跟着点头,虽然他是杠精不假,但他不是傻子:“店家又不是向他服软,再说了,就算店家觉得是服软,可那毕竟是个国公。”3sk. 许墨摇摇头,暗杠了一波,接着摸牌:“国公又如何?”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天大地大,我开心是最重要的。” 李靖和魏征一愣,他们诧异地看着许墨。 这一句诗… 好啊! 店家自己写的? 他们都是爱书文的,这方面的敏感度很高。 像是程咬金就没什么反应了,他咬着自己指甲,纠结着是打九筒呢,还是打六条,尝试下把自己手里烂牌做一回十三幺。 “这件事里,注定要有人不开心、注定要有人受委屈。”许墨接着,慢条斯理地说道,“为什么不开心、受委屈的人要是我呢?” 魏征摸着白板,一副恨不得把它摸成红中的姿态,突然开口问道:“若是县衙那边也向勋国公,想要息事宁人呢。” 许墨随口回道:“那我便自己处理了呗。” “你要怎么自己处理?”魏征接着问道。 许墨抬起头,深深看了魏征一眼:“我想,大唐应该是不想看到我会那么处理的。” 魏征心里咯噔一下。 这应该是威胁吧…… 威胁自己、威胁朝廷。 按理来说,自己是不应该信许墨的话的,小小庶子,能给大唐带来什么样的威胁。 但不知为何。 他心里深处,竟丝毫不怀疑,许墨有这样的威慑力。 第59章 李世民:阿丑,你去杀头牛给朕和店家助助兴 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念头? 魏征扪心自问。 是因为食盐… 盐向来是国之重器,大唐虽不禁私盐,但这种好盐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威胁力。 还有这桌椅… 桌子的使用,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黄帝神话时期,甚至汉代就有凳子的出现,可这种极其舒适的椅子,是从店家手里才诞生出来的。 还有诗文… 随口而出的,就是不同凡俗的深度。 还有店家那自诩算学天下第一的本事。 在这位店家身上,总是会有一些奇奇怪怪、未能发觉的本事,他身上有无限大的可能性。 想到这。 魏征为之愕然。 为什么…自己和店家相处了这么久,如果不是今天仔细这么想了一下,自己对店家的印象竟然只有懒散、胸无大志? 太可怕了。 他沉默着点点头,拿起程咬金纠结了好半天才打出来的六条,把牌一推:“胡了。” 程咬金一愣,啧了啧嘴。 好了,现在不用考虑要不要做十三幺了,这一局已经结束了。 他们接下来,没再讨论这个相对而言,有些敏感的话题。 等到晚上。 吃完了饭,魏征一抹嘴巴,没回家,直奔皇城里去,把今天的事一字不差、甚至连许墨的神态都描述了出来,汇报给李世民听。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世民复述了一遍这一句诗,感慨了一声,“这句写的可真好。” “没想到店家那不识几个典故的水平,还能写出这样的诗句。” 魏征幽幽补了句:“诗作水平和读书多少又没太多关系,可不有太多人,读了那么多书,还是写不出来名作。” 李世民眯起眼,看了过去。 魏征脸色没什么变化。 他怀疑魏征这个小老头,就是在说自己。 自己就是很典型的那种,读了许多书、写了不少诗,但偏偏没什么名篇的人,当然…他才写多少首,和那种一辈子写了四万余首、差不多穷举法了都,还没一篇佳作的人好不少。 “不说这个了。”李世民一挥手,“那店家,真像你说的那样,在说‘大唐应该是不想看到我会那么处理的’时,胸有成竹?” 魏征点点头。 那种自信的模样,他太熟悉不过了。 不是没有底气、不了解现状的自大,而是“我知道、我了解、我可以”的自信。 他年少时,是如此的。 李世民年少时候,也是如此的。 再加上,许墨掏出来的那些东西,尤其是火锅、食盐这些,大唐无论怎么折腾,都折腾不出来的东西。 就让魏征更倾向于,许墨是真的有这个能力的。 李世民乐呵一笑:“这店家,本事看来比朕想的本事还要大。” 他生气吗? 他应该生气吗? 他并不生气。 许墨说出这番话,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大唐律法不为所用,县衙和国公勾搭到一块去了。 甚至听完了魏征的这一番话,李世民是高兴的。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是好诗,他喜欢。 “大唐应该是不想看到我会那么处理的”是豪言壮语,他也喜欢。 但他最喜欢的,莫过于那一句话——“如果他想怎样那就怎样,那要大唐律法还有什么用?” 是啊,国公与大唐孰大? 在李世民心里,自然是大唐大,他也希望在别人眼里,也都是大唐大。 “这件事,朕会同万年县说一声,必须秉公处理。”李世民大手一挥,吩咐了下去,“无论是他勋国公也好、还是你郑公也好、乃至于是朕的堂兄河间郡王,在大唐律法面前,都得一视同仁。” 魏征应喏一声。 李世民搓了搓自己的手:“明日休沐,朕要和你们一起去食肆,让知节备一些吃食,朕要吃火锅!” 魏征一愣,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叹了口气,也应了下来。 他知道李世民特意叮嘱,要程咬金备吃食是什么意思。 不就想吃牛肉? 自己是应该开口劝阻的,但魏征发现自己开不了这个口,他也是想吃牛肉的。 魏征出宫。 万年县他是不用去的,陛下自己操心,转道顺便去了程咬金家一趟,让他明天一早,备上吃食。 牛杂、羊杂不说,魏征还特意嘱咐了一声,一定要备些鸡杂。 嗯… 这是他自己想吃的。 不得不说,许墨真的扩宽了他们的食谱。 隔天。 大唐超市。 许墨才刚刚开门,没多一会,程咬金就带着一马车过来,扑面而来的浓郁血腥味。 鹦鹉扯着嗓子,站在程咬金脑袋上,大声嚷了起来:“杀人了,杀人了!” 周边人群骚动。 程咬金连忙捉住鹦鹉,捂住它的嘴巴,动作之快,把鹦鹉都给吓了一跳。 这丑货之前不都还抓不住自己的吗? 怎么现在就能抓住了? “绿毛鸡,别吵吵。”程咬金压低了声音,“不是人,是肉!” 说完了后,他才撒开手。 鹦鹉一扇翅膀,迅速地飞开,站在袭人脑袋上,疑惑地盯着程咬金的双手。 它还是很不解,为什么今天自己会被抓住! 难道是最近吃多了,长肉了,没以前那么敏捷了? 许墨看着这一马车肉食,疑惑起来:“今天也不是什么好日子,怎么备了这么多肉食过来?” 程咬金面不红、心不跳:“店家你这就不知道了吧。” “我家一头牛,最近喜欢上了武枪耍棍,今天早上拿了一对脑袋大的铜锤,刚耍没多久,一失手、呸,一失蹄、呸,一失嘴!” “那锤子就飞到天下,重重落到它脑袋上,把它给砸死了。” 许墨张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程咬金:“阿丑啊,你这个理由…可说服不了人啊。” “说服不了吗?”程咬金挠了挠自己后脑勺,有些不解。 他觉得自己这个理由挺好的。 练习武艺,一个失误把自己给弄死的,又不在少数。 他小时候就亲眼见过一个。 许墨点着头:“当然不行!你家牛要会使锤那就成精了,你不知道是不允许成精的嘛?来来来,我给你编,不是,我来给你想一个。” 程咬金一挥手,家里仆人把食盒给搬进去。 他则是把脑袋往许墨身前一凑,耐心听了起来。 第60章 李二,我来给你谈谈李白 等到半个时辰后,李世民他们也都陆陆续续赶来。 第一件事,自然是起麻将桌。 程咬金给李世民让了位置。 他在旁边出谋划策。 这让许墨、魏征、李靖他们不由感慨,两个臭棋篓子聚在了一起,看来今天是有福了。 若是李世民只一个人来,说不定他强运还能赢上一些。 但他们太相信李世民和程咬金,一加一的强大效果,已经不是寻常霉鬼的范畴。 打了几张。 李世民忽然开口:“昨日听玄成说,店家说了一句诗,可有全篇啊。” “什么诗?”许墨有些不知情,迷茫地反问了一句。 李世民好心提醒了起来:“是那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许墨身子忽然一僵,他瞥了一眼魏征。 不是… 这小老头记性未免太好了些,这一句都记下来了?是不是昨天自己说了什么,都一字不差地汇报给了李世民? 要不要这么离谱! 他心里有些虚。 倒不是因为这句诗的内容,他胆子很大,要是哪天机会合适,他说不定一句“满城尽带黄金甲”都会丢到李世民脸上。 问题就出在了这篇诗身上。 现在他才想起来,李白虽然也是大唐人,可现在他还没问世呢,甚至…李白的爷爷都说不定还在玩泥巴。 “有倒是有。”许墨点了点头,应了下来,“不过先说好,这不是我写的。”23sk. 桌子上几个人斜眼瞅过去。 这是…实话实说?还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许墨招了招手,让袭人把纸笔取来。 说谎话,说自己只是随口说说? 自己刚才愣神,一个失误,就已经将自己内心里的想法给暴露了出来,再说谎支支吾吾的,这几个小老头肯定要追问。 谎话圆谎话,不是许墨的性格。 再说了,这么好的一首诗,早点让这些人看到,也很不错。自己实话实说就是了。 他也不是那种肯做“文抄公”的人。 这句诗文,是出自《梦游天姥吟留别》,全篇一共二百八十六个字,是高中时候学的一篇诗篇,当初为了背这个东西,许墨不知熬死了多少脑细胞。 不过对他来说,记住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默写下来,也不是件难事。 写好之后,许墨递给了李世民:“你看看吧。” 李世民细细看完,惊讶地抬起头:“这篇奇文,真不是店家写的?” 许墨点头,坦荡的很:“当然。” 李世民眼里还是满满的不信。 这篇诗文,写的是天姥山景色,其文绮丽,若是从之江地传到长安来,不可能他没听过!甚至…他应该是第一个看到这篇诗文的人才是。 毕竟… 之江那边出了这样的佳作,那里的官员定会如获至宝、第一时间就把这篇文作送到长安来,以示吉祥。 魏征探过脑袋,满脸好奇,李世民顺手,小心翼翼地递交了过去。 “既非店家所作,那是何人所作?”李世民开口问道。 许墨回道:“一个叫李白的男人。” “李白?”李世民一愣,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心里还有些惊奇,竟然和自己是本家,“哪个李?” “陇西李,还是赵郡李?” 许墨摇了摇头:“都不是。” 都不是? 这又让李世民惊讶了一下。 倒不是说他看不起庶民,只是…士族们的教育资源要远远多于普通人,也更容易出天才英杰。 庶民、寒门出身,并不会让李世民看不起,只会让李世民更高看一眼,没有那么好的教育资源,却能写出这种天下几乎无人能够匹敌的诗篇,其天赋、才能要远比自己想的厉害得多。 只这一篇。 李世民就敢拍板,它就是当世的天下第一诗。 “那他是哪里人?”李世民接着追问下去。 许墨迟疑了下,现在…安西都护建了吗?好像没吧…算了,保险起见,随便说吧:“他是陇右,不过自小和父亲成长在蜀地青莲乡。” 李世民一挑眉。 说的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难不成…在蜀地那个叫做青莲乡的地方,还真有一个叫做李白、极有才能的人? “既然远在蜀地,店家是怎么认识的?”李世民还在追问,大有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势头。 许墨言简意赅:“神交。” 李世民一愣。 神交是个什么体…不是,是个什么交流方式? “这…我还真不知神交是如何交往的?”李世民摇了摇头,今天他就铁了心要做一回魏征。 许墨一摊手,摇摇头:“我哪想得起来是怎么和他认识的了。” “你还记得你和他们三是怎么认识的嘛?” 李世民想点头,这当然是记得的。 像是程咬金,当年这么丑的一汉子归降,把他给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有刺客闯入自己帐内了。 像是魏征…当年初次相见,他是在自己兄长李建成账下,对自己造了不少麻烦。 可以说,朝堂上几乎有名有姓的官员,初见相见是一幅什么样的景象,都在李世民脑海里深深记着。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情况特殊,记着这些,也是为了恩情。 如果没什么特殊情况。 一般人还真不会记着初见相见如何如何。 “像这般人才,之前竟没听过,真是让…让我心生感慨,他若是入仕的话,以他才情怕是会平步青云吧。”李世民感慨了一声,话里话外,不无带着一些暗示。 许墨瞥了他一眼。 这要是让李白听到了,多少得给李世民丢一句“脱鞋,给爷脱鞋!” 李白的官路可不顺,诗文里满满都是“怀才不遇”。 这可太辱白了。 “我那朋友,也是个闲云野鹤的性子。”许墨正色,随口敷衍起来,“你知道吧,他还写过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的诗句,他不可能当官的。” 随口一句,又是名篇。 李世民不心动那是假的,他深吸口气:“真不愿当官,我等几个在朝堂里还算小有地位,也能举荐他一个不错的官位。” “门下省左拾遗,你觉得如何?” 许墨一摆手,翻了个白眼:“你就是让他当宰相,他也不可能当的。” 都还没出生呢,当什么当! 第61章 抢皇帝的牛肚,真香 看他拒绝的这么果断,李世民啧了一声。 “那劳烦店家,把那一句‘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的诗文补全吧。”见招揽不成,李世民又开口请求起来。 袭人挽起袖子,准备替自家大郎研墨。 许墨一挥手,摇了摇头:“那是李白写的,我只是偶尔听他说起过,忘了、忘了,没记住。” 没记住? 连程咬金都投来了不信的眼神。 这么长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都记住了! 而且店家你可是看了别人一眼,就能把别人容貌给记下来的人,这么好的诗文真的没记住? 不信,坚决的不信。 之所以说实话。 许墨为的就是这个。 嗳,这是李白写的,不是我写的,我记不住啊,你问也没用,我就是没记住。 你不信? 你不信关我什么事,反正我信了就行。 “那真是太可惜了,店家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把全篇给抄录下来啊。”李世民扼腕一叹,叮嘱了起来。 许墨敷衍着点着头:“嗯嗯嗯,好好好,你说的对。” 李世民还想说些什么。 许墨一挥手,在李世民面前的麻将上点了一下:“快点出牌了,这一轮都快打一刻钟了。” 李世民瞥了一眼,打了张六筒。 身后的程咬金重重叹了口气。 果不其然。 李靖抬手一摸,杠了一下,再一摸,杠上开花。 李世民深吸口气,不可思议地看了过去。 李靖一脸无辜,开始算起面包。 魏征一脸正气,趁着李靖清算的时候,把许墨写下的《梦游天姥吟留别》小心翼翼地折叠起,就往自己袖子里放。 啪—— 李世民抓住了他的手腕。???.23sk. 魏征神色抗拒。 李世民用了些力气。 魏征敌不过李世民,只好无奈地把这一篇诗文交了出去,李世民小心翼翼地收入了自己的怀里。 李靖抬起头,欲言又止,叹了口气:“二郎,我还没看呢。” “回头看、回头看,现在打麻将。”李世民一挥手,不肯把这一张纸给交出去,他和李靖之间还隔了一张桌子,李靖要是收起来,他可不好抢回来。 接下来,李世民又旁敲侧击问了一些有关李白的事。 许墨回答有理有据。 一个放浪形骸、好酒、剑术超凡的高人形象在他脑海里渐渐形成,或许是受到许墨的影响,这个剑客,他在脑子里,是一人能当百人的大师。 这让李世民越发迟疑起来。 他以为… 许墨只是找个借口,不想暴露自己的才能,随便编了一个叫李白的人出来。 可现在越发觉得,好像真的有李白这样的一个人? 自己回去,差遣人去查一查? 许墨是不怕李世民查的。 就算查不到…… 查不到和他许墨有什么关系?说不定是那叫李白的人,外出游历,不想暴露自己的出身,随便编了一个出身呢? 有问题你找李白去啊! 一直到中午,该吃饭的时候,李世民看到从食盒里取出的牛肉、牛杂等物,才把自己心头疑惑给压了下去。 牛肉… 这是很久没吃过的了。 李世民吞了口口水,朝着程咬金开口,带着些呵斥:“阿丑,你怎还带了牛肉过来。” 程咬金张了张嘴,有些无奈。 这里又没外人,没必要来这么一出吧? 想到这,程咬金瞥了一眼站在李世民身后,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的史官,又微微叹了口气。 也是… 还是得来这么一出的。 “二郎,我原来也只是准备了一些羊肉。”程咬金开口,把上午自己来时,许墨替自己编的那个李佑,给说了出来,“可今个不巧,不知是哪里的问题,忽然有陨石天降,把我家的牛给砸死了。” “我心想着,这肉也不能浪费,就同官府报备了一声,顺带把肉带了过来。” 李世民一挑眉。 虽然陨石这东西,也有些离谱,可理由比程咬金之前琢磨出的那些理由,要靠谱多了。 什么牛打架、牛练武的。 正经牛有干那种事的嘛! 有了能应付过去的理由,李世民没有了任何心理负担。 身后的史官深深看了程咬金一眼,琢磨着要不要把这件事给记录下来,还是只用“今日食牛”这四个字给带过去。 大抵是在宫里吃饭吃惯了。 李世民夹起一筷子牛肚放入锅里,和许墨、魏征有说有笑起来。 程咬金和李靖一愣。 他们眼睁睁看着许墨一边同李世民说笑,一边毫不留情地下筷,把李世民刚刚放下的牛肚捞走。 一开始李世民还没察觉到有什么。 直到他第三次把菜放到火锅里,过了一会,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筷子捞了个空,他不顾形象,筷子插到底,从头晃到尾,捞了好一会,只有几小朵贴在筷子上的肚丝。 还没等李世民发问。 鹦鹉就落到李世民脑袋上,阴阳怪气:“为什么不脱裤子下水捞啊!” 捞? 李世民愣愣地看着锅。 自己都捞得这么仔细了,都空荡荡的、什么都没,脱裤子下去捞就能捞到东西了? “我方才下锅的那些牛肚、牛肉呢?”李世民深吸了口气,开口询问起来,但目光直勾勾地落到许墨身上。 这一桌上。 袭人是侍女,吃东西小心翼翼的。 剩下的五个人,包括李英姿、李丽质在内,都是知道自己身份的,他们是不敢在自己嘴里抢食的。 那唯一能干出来这种事的,就只有许墨了。 “什么肚?”许墨慢条斯理地把嘴里最后一口牛肚吞下,开口问了一句。 李世民道:“我刚才下锅里的牛肚。” 许墨夹起那筷子让李世民眼熟的牛肚,吃了下去,又反问道:“牛什么?” “我刚才下锅里的牛肚。”李世民语气平静。 许墨接着反问:“锅里的什么?” 李世民一眼瞪过去,他还真以为许墨没听清,原来是装傻充愣啊! 他不再理会这个臭不要脸的人,又重新下了一筷子牛肚,聚精会神地盯着,他倒要看看,自己都这样了,牛肚还能被人抢走不成? 就在牛肚随着热汤滚动着时。 一双筷子,蹑手蹑脚地探过来,朝着牛肚,不轨地伸了过去。 第62章 李世民:我才不信他的真话 啪! 李世民拿筷子一压,顺着筷子看了过去,果然是许墨这个小贼! “店家,你这是作甚?”李世民问道。 许墨眨巴着眼,一脸无辜:“吃饭呀。” “吃饭是这么吃的?”李世民又问道。 许墨依旧无辜:“不然呢?” 李世民咳嗽一声:“我想知道,为什么店家盯上了我下的牛肚。” “你说是你的,那你叫它,它会答应吗?”许墨正色。 李世民愣住,傻眼地看着许墨,牛肚又不是人、就算它是,它在锅里都烫熟了,还能出声答应的? “店家你朝它伸筷子,你叫它,它就会应你不成?”李世民拿着许墨的话,反问了一声。 许墨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当然。” 当然? 这个当然是什么意思? 李世民不解。 他就看着许墨朝着锅里,喊了一声:“牛肚。” “在这呢!” 李世民耳边,传来一声应答,这让他有些失神,也就是他失神的这一瞬间,许墨眼疾手快把牛肚抢走,放到自己碗里。 被热气一烫。 李世民迟半拍才反应过来。 他娘的,哪是牛肚应答,那欠欠的声音不是鹦鹉的吗? 他一扭头。 就看到那只鹦鹉扑扇着翅膀,落到魏征头上,这让魏征一愣,小心翼翼地护住自己的碗,那天的事,在他心里造成了太大的阴影。 李世民又一低头。 看到程咬金、魏征、李靖他们三个人抢个食,不时有许墨过来渔翁得利,有时他们三个也会联合起来,一起抢许墨的食。 李世民懂了。 怪不得程咬金会说在店家这吃火锅热闹,原来是这么个热闹法。 抢! 那就抢! 李世民也下起筷子,和他们抢了起来。 加在一起快有两百岁的男人们,盯着火锅虎视眈眈,个个都不肯下吃食、个个都等着抢别人的吃食。 幸好… 桌子上还有袭人、李丽质、李英姿她们,替几个男人下吃食,看他们抢得不可开交,一脸无奈。 要是没她们,这几个人怕就得这么盯着、直到饿死了吧。 一顿午饭,吃得鸡飞狗跳。 鸡是绿毛鸡。 至于狗… 李世民握紧了筷子,恨恨心想,抢食最多的那个人,一定是狗吧。 一顿饭,吃得大汗淋漓。 吃完后,继续麻将,一直到晚饭热热闹闹的结束。 李世民他们离去,留下了些食盒,装着今天没吃完的牛杂、鸡杂、还有些牛羊肉,作为明天吃饭的食材。 回去的路上。 李世民和魏征同行。 “你觉得…店家今日说的是真是假?”李世民抬手揪着自己胡子,他可还没忘了上午的事。 魏征皱着眉头:“听起来像是真的。” “哦?”李世民一挑眉。 魏征叹了口气:“太详细了、也太粗略了,店家对那人的了解,恰到一个认识他、了解他、但又没那么熟悉的程度。” “不像是临时编造而成。” 说到这,魏征顿了下,又摇了摇头:“可臣不太相信这是真的。” “为何?”李世民开口问道,“朕也觉得他说的像是真的。” 魏征微微一笑:“陛下若觉得这是真的,又何必开口一问呢?” “店家说的一切都很真,可唯独一点是做不了假的。” “若大唐…真有如此文采绝艳之辈,又怎可能籍籍无名,陛下以及臣甚至都没听过?” “这样的大才,就像太阳,走到哪他的光芒便会照耀到哪。” 一篇《梦游天姥吟留别》只是冰山一角。 那一句“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更是勾得他们心痒难耐。 李世民点了点头,他也是这样的想法。 若是质量再差点,只是佳作、而不是这种注定能够流传千古的名篇,或许他就信了许墨的话。 “只是…倘若店家说的是假的,他为何要编造出这么个理由?”李世民不解地发问。 魏征一摊手,有些无奈:“店家是什么性子?” “他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不想抛头露面、也不想太辛苦,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放浪不羁。” “若是暴露自己文名,惹得陛下这样的人看中,岂不就糟糕了?” 李世民哈哈大笑,摇着头:“你这说的,朕如狼似虎般的,不过…店家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3sk. “他是没想到,朕已经盯上他了。” 魏征跟着笑了两声,忽然笑容僵住。 他又回想起昨天,许墨在同自己说话后,最后那带着深意的眼神。 店家那么聪明。 他会不会有可能,已经发现了自己等人的身份? 他迟疑着、有了怀疑。 不过转念一想,今天许墨抢食的时候,对他们三人可是一点都不留情,还和鹦鹉打起了配合。 应该是不知道的吧。 不然不可能这么大胆。 “朕打算差人去那青莲乡查个清楚。”李世民一拍手,看向魏征,神色认真,“看看是否真的有名为李白之人。” 魏征迟疑了下,点了点头:“臣以为此策为上。” 李世民微微一笑。 朝堂上的最大阻力就是魏征,只要自己解决了这个人,那基本就可以说没什么太大的阻碍了。 “不过…”魏征大喘气一口,话锋一转,“陛下,臣以为此事不急,只遣轻骑一位,徐徐调查便是。” “店家跑不了,若是真有名为李白之人,他也跑不了。” “不宜心急而大动干戈。” 李世民撇了撇嘴。 他本来是想快马加鞭,早些把这件事调查出来,然后把结果往店家面前一拍:“啊哈哈哈,我查到了,青莲乡根本就没有李白!快坦白你的身份吧。” 不过… 又不是什么大事,魏征这么开口了,朝廷自然是要站在魏征那边的。 李世民有些艰难地点头应了下来。 今天打个麻将、吃个火锅,他觉得自己对魏征好感度加了不少,现在发现,那都是错觉,是假的。 自己才不可能喜欢上这个小老头。 等他过世去了,自己一定要给他一个恶谥,一定! 大唐超市里欢声笑语一片。 万通家里。 他紧张地筹备着礼品,准备等着自家义父开口,然后自己再登门赔礼道歉。 忽然… 他的院门被敲响。 第63章 我想亲自来,可以吗 是自家义父差遣人来了? 万通起身,惊喜地迎了出去。 可才出门,打开院门,门外并非是他想的义父家的长吏,而是几个黑衣不良人。 “万通是吧?”为首的不良人瞥了他一眼,开口问道。 万通愣愣点头:“我是。” 不良人一挥手:“那就是了,拿下,带走。” 身后几个不良人,箭步蹿了进来,左右将他擒拿下来。 “你们干什么?”万通挣扎起来,加大了声音,“我又没犯事!你们知道我义父是谁吗,你们就把我拿下!” “你义父是勋国公嘛,知道。”不良人冷笑一声,“勋国公府上出了你这么一个败类,也真是够丢他老人家脸面的。” “抓的就是你!” 万通挣扎力度变小了一些,有些愣神:“为何要抓我?” “强盗。”不良人清点着他的罪名,一边领着他往县衙而去,一边慢慢说着,“围斗,仗着勋国公义子的身份,你可做了不少事啊。” 万通瞪圆了眼,有些失魂落魄。 这些事… 义父不都说了,会帮自己解决的吗?可为什么…自己竟然还是被抓了? 难道义父说的解决就是这么解决的吗? 万通心如死灰。 被拖拽走。 张亮那边,也很快得知了这个消息,或者说…张亮得知这个消息,还要在不良人抓万通之前。 内府长吏轻声汇报着。 “万年县…好大的胆子。”张亮面色没什么变化,语气也依旧平静,“他们知道万通是我义子,下手竟也这么果断。” 内府长吏回道:“万年县送来的信函中,写明是陛下的命令,这件事定要秉公处理,不准有任何徇私舞弊之处。” “万年县令不敢违抗旨意,便书函致歉,等日后宴请大郎,再面见道歉。” 张亮挥了挥手,眉头皱起。 这件事闹到陛下那,是张亮没想到的。 陛下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一家小小的店铺和陛下有关系?张亮觉得没这个可能,这之间的阶级差距太大了。 那就是…程咬金做的了? 为了维护那家店铺,不惜把这件事奏告陛下,坏了自己和他之间的情谊? 越这么想下去,他越觉得这件事就是这样。 除此之外,张亮也想不到其他能让李世民知道这件事的理由。 “知节还真是…越活下去越大公无私了啊。”张亮摇了摇头,毫无感情地感慨了一句。 内府长吏低着头,不敢搭话。 张亮点了点桌子,沉默了一小会后,轻声道:“去好好查一查,这个大唐超市究竟是什么来路。” “别和那个不成器的东西一样,查个东西都查不清楚。” 内府长吏应下来,转身下去吩咐了起来。 张亮府邸上,便就这么安静了下来。 隔天。 许墨领着袭人开始这一周最后一天的营业,刚到超市门口,就看到一位不良人在那边候着。 见到许墨,眼里一亮,小跑着迎了过来。 “许郎君,好消息啊。”不良人拱了拱手,高兴着开口。 鹦鹉在许墨脑袋上学了两声其他鸟叫。 嘎嘎嘎啾啾。 这让不良人脸上一喜:“您听,喜鹊都给您报喜了。” “什么好消息?”许墨问道。 不良人接着说道:“那日意图砸您店铺的罪魁祸首,那名叫万通的贼首昨晚已经抓住了。” 许墨一挑眉:“还真是个好消息,他要怎么处理?” 不良人应答如流:“鞭六十,徒三年。” 鞭就是指用棍子打。 徒指的就是关押起来。 “还行,你很早就来了?”许墨看了一眼他肩头上湿漉漉的痕迹,笑着开口询问了一声。 不良人连摇头:“没有,只是刚来,正巧碰见店家您来。” 他很殷切。 但他不会无缘无故的殷切,这都是有理由的,过来把这个消息通知给许墨,并非不良人本身的想法,而是万年县令的想法。 万年县令特意嘱咐了,要不良人殷勤一些。 虽然这位郎君是位商贾,可他都能让自家县令如此费心费神,那不良人的殷切就多了几分真心实意。 许墨微微一笑,没说什么,转身回超市里,抽了一瓶饮料,两袋小面包和饼干,递到了不良人手里:“倒是辛苦你跑一趟了。” “不过…还有一件事,想要问一问你。” 不良人略有些惶恐地接过来。 饮料、面包和饼干。 这些东西可不便宜! 这位店家不仅身份不低,还如此平易近人、出手大方,不良人殷切地目光就更多了几分诚恳。 “许郎君,您说!但凡我能帮上忙的,定不会辜负许郎君。”不良人拍着胸脯,应了下来。 许墨搓了搓手:“这个笞刑…能不能我亲自动手。” 不良人愣了下,看向许墨的眼神多了几分奇怪。 是这么个请求? 唐律中也没规定,这种刑罚必须由谁来做,只是必须由县衙颁布下来就是,可一般人哪有这种请求啊…… 再说了。 这位许郎君的武力他是清楚的。 审讯的时候,他也在场,是听得清清楚楚,十二个人在许墨手下没走过十合,平均解决一个人,都用不了一招。 那些蛋,请郎中来看。 郎中只摇着头,掩裆而走,看一眼,就痛,太痛了! 这要是让这位许郎君去打,那后面的徒三年就别定了,那人能不能撑过十棍都不好说。 不良人为难起来:“这…” “放心,我不会打死的。”许墨眼神诚恳,“真的,我保证!” 不良人咬了咬牙,低头看了眼手里的果汁,点头应了下来:“好,我回头便把许郎君的要求同县令说一说。” 许墨乐呵呵一笑。 万年县令比想象中的还好说话,他没亲眼见到那十二人的惨状、也没细看口供,只知道许墨是朝廷吩咐下来,要秉公处理的人。 又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想亲手刑罚。 这有什么不好答应的? 万年县令爽快地答应下来。 第二天,公堂上。 万通茫然地躺在地上,裤子被扒了去,黄澄澄的漏在外面。 他有些不解。 笞刑按理说昨天判了,就应该昨天打,可为什么会拖到今天? 第64章 李丽质:今天没人跟我抢店家了 直到,他听到背后一阵轻快的脚步声。 不像不良人那般厚重。 然后一张俊俏得不像话的脸,闯入到他视野里,脸上挂着灿烂的笑意,柔和着同他打了个招呼:“嗨。” 万通瞪圆了眼。 难以置信地看着这张脸。 许墨! 竟然是许墨! 为什么自己受罚的场合,会出现这个人! “你…你…你…”万通舌头在嘴里打结,说话结结巴巴,一口气都没能喘过来,憋得脸发红。 “是我,惊不惊喜?”许墨歪着脑袋看着他,朝着一旁的不良人招了招手,“万年县令见我可怜,便让我这个苦主来做惩罚。” 万年县令高坐堂上,微微点了点头。 万通深吸口气,没能呼出来。 糊涂啊! 县令糊涂啊! 怎么能做出这种决断,这小子厉害得很,自己十二个手下都没能打得过他一个,让他来打自己,岂不是要把命给丢了。 不良人递过棍子来。 许墨掂量两下,往地上一杵,咔吧一声,青石板就裂了开来。 万年县令眼皮一哆嗦。 万通身子也一哆嗦。 “不小心力气用大了些。”许墨回头,对万年县令报以歉意的一笑,“这块地板修复、更换要多少银钱,县令差人去我超市讨就好了。” 万年县令一摆手:“无碍,只是一块石板,早就该更换的。” 他心里泛着嘀咕。 这小子的力气…这么大的吗? 许墨把玩着这一根水火棍,手感很不错,有种沉甸甸的感觉,好一会后,他才朝着万通问道:“准备好了吗?” 万通没说话,脸依旧憋红着,下半身用尽力气绷紧了起来。 没说话,就当他准备好了。 许墨抄起棍子,重重打下,极其清朗、干脆的响声,啪一声,万通龙抬头,眼睛瞪得溜圆,但很硬气,没发出任何喊叫,只嘴里闷了一声。 啪! 第二棍打下去。 万年县令皱起眉,摇了摇头。 一看这万通就是没挨打的经验,这时候别当好汉子啊,该叫就得叫,叫了别人才知道打疼你了,不会再继续下重力气。 叫都不叫一声,只会让别人误以为还没打疼你。 那一棍接着一棍的力气,只会越来越大。 第三棍,带着阵阵劲风。 万通还在死扛着。 第四棍、第五棍…一直到第八棍,啪一声里伴着“咔嚓”声响,那根水火棍折了,末端半截飞去,撞到梁柱上,又弹回砸到万通背上。 万通没忍住,痛叫一声。 他没想到,还有二段攻击的,光顾着防御第一击,这突如其来的第二段攻击,让他泄了气。 万年县令看傻了眼,他开始有些后悔。 怪不得… 那不良人在和自己说这个请求的时候,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的模样,他还以为是不良人因为身份问题,不好意思向自己开口提这个请求。 那群老油子怕个屁的身份。天籁小说网 他现在明白了。 是怕许墨把人给打死啊! 那可是水火棍,水曲柳木的,比骨头还硬,这才八棍就折了,后面可还是有五十二棍。 不会真要打死了吧。 万年县令沉默下来,不知道该不该拦住许墨,可都打到这份上了,拦下来会不会显得尴尬了些? 六十棍很快打完。 万年县令松了口气,结果还是好的。 万通皮开肉绽、气若游丝,整个人趴在地上,昏死了过去,但至少没死,还有半条命在。 只要没死,那就好说。 笞刑的目的不就是这样,把人折磨得半死不活。 不良人把人抬下去。 许墨吐了口气,拍了拍手,将这第四根水火棍交还给不良人。 “多谢县令。”许墨朝着万年县令拱了拱手,挥挥手,让袭人过去,把一直捧在怀里的盒子放在了县令面前的桌上。 万年县令连忙摇头摆手:“使不得、这怎使得的?”可他笑的脸上褶子都快挤成千层饼了都。 许墨轻声说道:“只是薄礼,日后我在东市做生意,还要县令多多照顾。” 县令点着手:“好说好说。” 许墨没多逗留,带着袭人离开,虽然按原计划,今天应当是继续去看长安城里的建筑物的,眼下看时间,倒还有富裕,不过…许墨打累了,不愿再继续折腾。 今天的这一项活动,已让他很是心满意足。 等许墨离开后。 县令打开袭人送来的盒子,里面摆着几样东西,让县令不由深吸了口气。 两盒粉底、两袋面膜、一袋食盐。 只这一盒子里的东西,就过一贯铜钱。 不良人说这许掌柜大方,现在他真信了,随手就送出来一贯的礼物——说这是商贾巴结官员,万年县令第一个不信。 一个敢和国公对着干的人,一个让朝廷那边发话的人,至于巴结自己一个万年县令嘛。 别看万年县令官职不算小,足有正五品之高。 但… 长安是什么地方? 随便一块砖头砸下去,都能砸中一堆五六品官员。 他上面还有京兆尹、还有三省六部、还有诸位国公,那些人心情要是好了,卖他一个面子,让他处理些事。 要是心情不好,不卖他面子,他一个字都崩不出来。 他内心里反倒是对许墨充满了感激。 太给自己面子了啊! 只要他还在万年县当差、那大唐超市他就一日给供起来。 许墨的假期。 几个小姑娘都熟悉了,李英姿是不太乐意受这个苦的,她已经学聪明了,要是许墨没跟她说要学武艺,她就不会在周末去许墨家。 太累了。 李英姿是头一回觉得,逛街原来是这么辛苦的一件事。 李丽质没死心。 她宁愿累着,李英姿不来,再合了她的心意,和许墨独处难道不好吗?虽然身后还跟着侍女、袭人就是了。 不过李丽质可以当看不见。 嗯… 只要自己觉得她们不存在,那就是二人世界——虽然在许墨眼里,大抵就是他和那些建筑物的二人世界就是了。 第二个休息日,许墨就在忙忙碌碌中度过。 自己那个房子,现在还只是把地给拿了下来,房子要怎么建、图纸要怎么画,许墨都还没一个具体的章程。 得多找找灵感啊。 第65章 请程咬金当门神 大唐对住宅的面积并没什么太严苛的要求。 只要有能力,多大面积都可以。 甚至… 只要可以,把一整个坊市都当做自己的宅院,都没问题。 唯独对起高楼有所规定,楼层不能过高。 不过许墨对高楼没什么兴趣,相比于摩天大厦,他对那种精致的园林更感兴趣——苏州园林不是奇观,他坚决不认的。 只是可惜… 这座宏伟奇观,几经损毁,后续虽有修复,但…那种古典的味道,还是缺失了不少。 虽然无论从建筑规模、还是从文化价值上,苏州园林都比不上圆明园,可在许墨心里,它就是第一园林。 毕竟…个人的力量,难以和一个国家的宏伟力量相比。 能吃进自己嘴里的,才是最香的。 那年暑假,许墨曾在苏州园林泡了两个多月,对里面的景致记忆犹新,不过…布局和精致究竟是不同的。 自己那不到十亩地,也比苏州园林小了将近三分之一。 嗳… 等等! 竟然只小三分之一的吗? 许墨搓了搓手,忽然变得更加有干劲了,当天晚上,把自己现在手里的地,再扩出去一些面积,开始算起要如何布局。 自己身为一个建筑家的梦想。 一座宏伟的园林,渐渐在他眼前变得清晰起来。 一直画到深夜,袭人连打了三个哈欠,许墨才把手里的笔搁置下,催促袭人睡下去。 美好的生活才只是一个开始。 一个侍女不够用啊。 还是再买一个吧,让她们俩先凑合睡在一起,明日再画画主院的结构,先把住的房子扩建一下。 第二天。 许墨直睡到中午,在李英姿和李丽质的催促下,他才缓缓起来,洗漱过后,奔着超市去。 程咬金、李靖、魏征他们,已经在门前候着了。 “店家,你这一日日更迟一日日啊。”魏征摇头叹气,看着许墨有些不解,这么好个人,怎么就这么懒散呢。 许墨伸了个懒腰:“昨晚有些事,耗了些心神,睡久了点。” 程咬金眼神变得诡异起来,在许墨和袭人身上打量来去。 鹦鹉落到程咬金脑袋上,不开口,低头狠狠啄了程咬金一下。 程咬金抬手,捂住鼻子,一只手一抹往自己眼前一送,鹦鹉下口还是有些分寸的,没出血,但是疼啊! 泪花都出来了。 “你这绿毛鸡!”程咬金呵斥起来。 鹦鹉在程咬金脑袋上蹦跶:“你抓不住我!” “你抓不住我!” 它还记着那天被程咬金抓着的仇。 “我要把你剥皮煮了吃。”程咬金双手往自己脑袋上一挥,鹦鹉灵敏地躲开,在天上绕来绕去。 嘴里依旧还嚷嚷着。 “你抓不住我,你抓不住我。” 他们打打闹闹。 李靖感慨一声:“猩猩捉鸟,真是难得一见。” 李英姿、李丽质憋笑。 魏征肆无忌惮地嘲笑起来。 “没阿丑想的龌龊。”许墨摇头,解释起来,“我这不是买了几块地,昨天规划着要怎么建房。” 魏征一挑眉:“店家还会将作?” “会啊。”许墨点点头,一边和他们朝麻将桌走去,一边开口问道,“你们认不认识什么厉害的匠人、靠谱的工匠。” “我打算把我那主屋修一下,修成个大院子。” “放心,工钱是少不了的。” 魏征应下来:“二郎倒是认识不少靠谱的匠人,我明日去帮你说一说,看他愿不愿意借你几个。” “老魏,行啊!”许墨身后揽住魏征的肩,挤眉弄眼,“你有没有漂亮孙女,如花似玉的那种。” “要是生得极好看,我凑合、勉强当你孙女婿还是可以的。” 孙女婿—— 这三个字,让李丽质和李英姿下意识地警觉起来,小心翼翼、又紧张兮兮地盯着魏征。 魏征没好气地一挥手,摇摇头:“去去去,让你当我孙女婿,那我这些年攒下来的家底半年就能被你败光。” “开玩笑,我这挣钱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许墨一摆手,摇着头啧了几声。 魏征冷笑一声:“呵,你小子要是有钱了,还会想着赚钱?” “没钱了才会想着赚钱吧。” 这明显是损人的话。 许墨却大大方方应了下来,又一拍魏征的肩,眼前一亮:“知我者,老魏也,你可太懂我了。” 程咬金止住和鹦鹉的打闹,把脑袋探过来:“我有个女儿,今年大你两岁,还没出嫁,你做我女婿如何?” 许墨愣住,抿了抿嘴,良久后,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开口:“阿丑啊,你要是恨我,你就直说,不必这么阴恻恻地想要报复我。” “实在不行,我请你吃酒赔罪,还是饶我半条命吧。” 程咬金一瞪眼:“我女儿咋了,我女儿那不是挺好的。” 他女儿健壮得很,打得过一头牛。天籁小说网 “你女儿大我两岁,还没嫁出去,你就不想想原因嘛。”许墨委婉开口,小小提示了那么一句。 程咬金低下头,语气也弱了下去:“那李靖那姑娘,不也能打得很,上门提亲的人络绎不绝。” 安静看戏,突然被点名,李英姿愣了下。 李靖也愣了下。 许墨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是能不能打的问题嘛!是脸的问题好嘛!” “你瞅瞅人李英姿长什么,脸蛋那叫一个好看!” “你再瞅瞅你!” “我家鹦鹉头一回见你,都被吓炸毛了,往门上一贴都能辟邪。” 说到这,许墨愣了下。 好像…唐代就出了两个门神?一个是尉迟敬德、一个是秦琼?程咬金竟然没成门神,真是不可思议。 他转过头,对着魏征道:“你知道长安城哪有技艺精湛的画师吗?” “你找画师作甚?”魏征慢条斯理码着麻将,有些不解。 许墨很认真:“我打算请人画阿丑和尉迟兄的画像,往门上一贴,当门神护佑。” 魏征张了张嘴。 他很佩服许墨这天马行空的想法,这人脑子怎么就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好一会后,他点点头:“我帮店家请了,我也请两幅回家,当门神辟邪。” 程咬金捏着自己脸。 心里有些不得劲。 第66章 我要从李二那买个侍女 李靖忍着不笑。 当门神那是莫大的殊荣,以程咬金、尉迟敬德的军功、威望、名声,倒也担得起这份殊荣。 可明明好事一件,更是说不定能因此扬名的事。 怎么在许墨和魏征嘴里,就变得那么不像一件好事。 程咬金憋着。 拒绝吧…这是好事,他不想拒绝。 但是同意吧,怎么就那么憋屈。 他叹了口气,索性直接掠过这个话题:“这夜晚值戍的人选,我最近挑了几个。” 许墨看向程咬金,点点头:“你选的人我还是放心的,明天带他们过来面个试,能撑过三招,我就用了。” “阿丑挑中的是哪些人?”魏征好奇问了起来,语气里不免有些担忧。 程咬金的性子,他是不放心的。 把军中要将给提出来,发配给许墨做工的事,他相信、也坚信程咬金是能干得出来的。 “一位是郑玄果。”程咬金随口答道,“一位是钱中远。” 魏征愣了下。 后者,他没听过。 至于前者…他倒是有些印象。 算是一个以勇武闻名的人,不过…也仅仅只有勇武,才情、能力都一般般,马上功夫最好。 不过正是因为,他有本事、又不是那么的有本事,身份又比较特殊,父亲是县公,小官小吏配不上他、他一时半会又配不上高官厚爵。 就这么一直耽搁着。 郑玄果尚且如此,那想来那位钱中远应当也不会有太大差别。 魏征松了口气。 还好…没抽调朝廷里的人手出来。 他朝着程咬金满意地点了点头,露出欣慰神色,脸上慢慢一幅“阿丑,你可算干了件人事”的表情。 弄得程咬金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 自己这又是咋了? 打了两圈,许墨暗杠了一副牌,看到袭人替他们端果汁来,想到了些事,朝着魏征又开口说道:“对了,老魏,你去跟李二郎借匠人的时候,顺便问问他,家里的侍女卖不卖,有没有那种心灵手巧的,卖我一个。” 李靖刚送入嘴里的果汁,噗嗤喷了出来,吐了程咬金满脸。 程咬金都顾不上抹脸上的腌臜物,惊愕地看着许墨。 魏征手一哆嗦,脑袋下意识往后一仰。 “咋了,你们咋了嘛这是。”许墨瞥了他们一眼,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埋怨起来,“不就想买个侍女。” “牙行那边可没袭人这么乖巧可人的了,剩下的年纪都小,买过来你还得养她们几年。” 魏征深吸口气,摇了摇头:“你现在屋子又还没扩建,袭人勤奋得很,有她一个不就够了,还要买一个作甚。” 许墨一摊手,无奈道:“我是准了袭人做五休二的,不过一直以来没找到第二个合适的侍女,就让她一直加班到现在。” “总不能加班加班,加着加着成常态了吧。” 魏征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好家伙…… 这种事,他头回听说,真是太新鲜了。 侍女有假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是宫里的宫女都还有假期呢,但…做五休二这么奢侈的事,还是头回听说。 太惯着了。 不过也说明了,这位店家心善。 “那你为甚还要指名道姓,要二郎家的侍女?”李靖搭话,开口询问起来。 那可是皇帝。 他的侍女,那可是宫女! 没听说过有谁买宫女的。 “李二郎官比你们大,那家里的侍女自然要比你们好。”许墨拿起麻将,在桌上点了点,理直气壮,“那侍女往好了的买,不是应该的嘛。” 这理由,无从反驳。 “这…”魏征为难起来。 理由很好,自己要怎么拒绝呢。 许墨突然脸色一变:“你们这么为难,该不会是……” 程咬金立马摇头:“不是,没有,你想多了,怎么可能,你也不想想陛……” 他一个“下”字还没说出来。 许墨抢先一步,生怕说晚了,程咬金就把李世民的身份给自爆了出来:“该不会是李二郎其实是色中恶鬼,家里的侍女都遭了他毒手?” 李丽质啐了一声。 自己父亲是稍微,嗯,有那么一点点,就那么亿点点好色,可还没饥渴到隋炀帝那种程度。 宫里侍女近万,怎么可能忙得过来嘛。 魏征和李靖松了口气。 他们刚才显然是和程咬金一样的心思,以为许墨猜出来李世民的身份了。 许墨回过头,茫然地看着程咬金:“你刚才想说什么,陛什么?” 程咬金被吓出一身冷汗,自己差点就不打自招了,他深吸口气,摇摇头:“毕竟二郎贤德淑良,做不出来那种事。” “我刚才可还没说自己的猜想。”许墨一撇嘴,继续挑逗着。 程咬金正气:“不管店家是什么猜想,一定是错的,二郎绝对不可能做出来什么龌龊事的。” 许墨啧了一声。 鹦鹉也跟着啧了一声:“马屁精、马屁精。” “不要脸,不要脸!” 程咬金瞪了一眼过去:“你懂什么,这是实话。” “马屁不在、马屁不在。”鹦鹉还嘴。 魏征和李靖低下头,就当没听见。 把陛下说成“马屁”,大概也就这只鹦鹉能做到了。 “二郎那边,我帮你说一说吧。”魏征思考了下,点点头,勉强应了下来,“不过能不能说服二郎,我不敢担保。” 李丽质跃跃欲试,探出脑袋:“店家放心好了,我也会在父亲那边替店家说好话的。” 她正发愁怎么在自己心仪之人面前表现,机会这就送上门了。 不就是卖一位宫女出去! 这有什么难的。 大不了多和父皇、母后磨一磨嘛,自己的撒娇神功已然大成了。 打完麻将、吃完饭。 魏征忙不停往皇宫里赶去。 “陛下。”魏征拱手。 李世民看着他,多少有点不情愿:“你怎么又来了。” “是有关店家之事,要汇报一声。”魏征一点都没被嫌弃的自觉,缓缓开口。 李世民一挥手:“说吧。” 魏征清了清嗓子,准备好措辞——只是听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临了要说出来,他才发现。 店家的脸皮,怕都赶得上长安的瓮城了。 第67章 李世民:把最漂亮的宫女送店家当间谍 “其一,是店家准备修建主院,想要问陛下借一些匠人。”魏征开口,吐出这么一句话,“他说工钱他来付。” 李世民一挑眉,有些惊讶:“店家还会这个?” 他很惊讶。 魏征点点头。 他刚听到许墨这么说的时候,他也很惊讶。 在这个时代,建筑还不是单独一门罗列出来的学科,而是和军事密不可分的。 萧何营作了未央宫、建章宫。 刘彻复原了建章宫、扩建了上林苑。 曹操修了铜雀园…… 在李世民和魏征的世界观中,懂得建筑、能修一整个建筑群,就知道如何扎营结寨,哪怕在军事没那么有造诣,可至少不是一窍不通的。 “造诣如何?”李世民问道,见着魏征后一直臭着的脸,总算有了些笑意。 魏征摇摇头:“臣没见着图纸。” 李世民一挥手:“算了,朕到时候差人亲自去见见,说到这,他顿了下,将作监近日似乎是没什么劳累的事?” 魏征点点头:“确实如此,陛下是准备让将作监去给店家帮忙?” 李世民点头:“看看他底子究竟如何,便让立德去吧,他是个巧匠。”m.23sk. 魏征张口,正准备说些什么。 李世民大手一挥:“不算劳民伤财,店家说了,工钱他付,他付!” 也是… 不要朝廷出钱,只出个人就好,将作监也不是什么重要部门,除日常维护宫殿外,就没什么别的工作了。 而且阎立德是个有名的画师。 让他来画几幅肖像、当做门房,也是极好的。 魏征应下来,开口继续说道:“第二件事,是店家想要从陛下这购置一名侍女。” 李世民眨了眨眼,抬手揉了下自己的耳朵:“什么?” “店家想要从陛下这购置一名侍女。”魏征开口重复了一遍。 李世民张了张嘴,有些失神,好久后,他长长吐了口气:“店家这脑子怎么长的,他怎么会有这个想法。” 魏征很无辜:“他觉得陛下官大、侍女是我等中最好的,所以想从陛下这购置。” 李世民哭笑不得,摇了摇头。 他没着急拒绝。 这个要求虽然看起来无礼了些,但…并非让李世民不能接受,仔细一想,这似乎还是一个好机会。 他一直都很想知道许墨究竟有多大本事。 今天又漏了个建筑、军事方面的才能,他就更心痒难耐了。 谁知道这店家还藏着什么东西? 安排一个宫女过去,那可是贴身服侍的,能知晓更多他们所不知道的事。 想到这。 李世民心动起来,他转头看向魏征:“现在牙行一个侍女得多少钱?” “陛下真要卖宫女给那店家?”魏征有些傻眼。 李世民瞥了他一眼:“你想想近侍得知道多少事?” 魏征恍然,点着头,思考了一会:“牙行贴身侍女,应是在两三贯左右,不过…陛下宫中侍女,价钱只会更高。” “店家也是个有钱人。” 李世民懂魏征的意思。 不知价钱多少不要紧,可以尽管狮子大开口。 钱这个东西,李世民是不需要的,而相对的,面膜、食盐、生抽这些东西,李世民就很稀缺了。 尤其是食盐那东西。 不知道为何,店家卖的食盐很不同寻常,自己吃了这么久那种盐,是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好了。 这也不是自己一人的错觉。 长孙皇后也是如此,甚至她的气疾都好了不少。 李世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这种盐了。 盐、面膜、粉底。 想了想,李世民敲定这三样东西,写了份清单,交给魏征,让他明日一定要转交给许墨,这是交易的筹码。 魏征点头应了下来,转身离去。 就在魏征离开后不久。 李丽质悄悄溜来,乖巧得很,向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问候了一声。 “她这妮子,近来在外玩疯了。”长孙皇后略有些不满地抱怨了起来,“一周得有三四天出宫。” “哪还有长姊的仪态。” 李丽质低垂着脑袋。 李世民一挥手:“多在外走走,也是件好事,她身子不是健康多了?” “陛下,您就宠着她吧。”长孙皇后无奈叹了口气。 李世民朝着李丽质一招手:“过来找父皇,是有什么事?” “父皇,店家想要在您这买一位侍女。”李丽质探头探脑,小心翼翼地开了口。 李世民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确有此事。” “父皇您应下来了吗?”李丽质从李世民脸色上读不出什么内容,说话就更小心翼翼了。 李世民反问了一句:“你觉得朕应当应下来吗?” 李丽质纠结着,没敢开口。 “朕已经应下来了。”见自己女儿这种姿态,李世民不逗她了,笑着点了点头。 李丽质眼里一亮:“真的?” 李世民故作生气:“君有戏言?” “父皇最好了!”李丽质立马撒欢起来。 李世民清了清嗓子:“这件事交由你来办,如何?” 李丽质愣了下。 “就由你来挑选一位侍女过去。”李世民伸手一指她。 李丽质心动起来,她点着头,飞快应了下来:“女儿知道了。”现在她是发自内心地欢呼,父皇真好! 这不就是主动送上门来的表现机会嘛。 挑选一位最好的侍女给送过去,这样店家一用她的时候,就想到这是李丽质精心挑选出来的。 在心里的地位,岂不就要比李英姿高了? 李英姿只是挑马。 自己挑的可是人! 马能和侍女比吗? 嗯…应该是不能吧? 她转头想到自己父皇对马是如何如何痴迷,反倒没那么确定起来,心里的责任感更重,一定要挑一位,能把马匹压下去的好侍女。 李丽质欢快地告退。 长孙皇后忧心忡忡:“你就不怕你这女儿折在那店家身上了?” 她也是从小女孩年龄走过来的。 自然知道,一位长相俊朗、身手不凡、文采非凡、谈吐有趣的男子,对青春懵懂的小女孩有多大的吸引力。 她多少也能看出来,自己这个女儿的确是对那位店家有了些好感。 李世民摇了摇头,一脸无所谓:“有些好感,那又怎了?” 第68章 新商品,它就是镇店之宝了 自己女儿对许墨有好感。 这并不出李世民的意外。 毕竟自己这个当皇帝的,不也对那店家有了好感? 长孙皇后摇摇头:“可他毕竟是个商贾……” “百里奚尚举于市,那可比商贾还要低贱。”李世民摇摇头,“出身怎了,出身又不能决定一人本事如何?” “观音婢你知道吗?” “若朕对那店家的猜测为真,你可知他是何等人才吗?” 长孙皇后摇摇头。 李世民感慨一声:“文采冠绝天下、擅能巧之计、懂兵法韬略,小小年纪尚且如此,能通懂这些,他聪慧便是常人难比的。” “若是能再有心气一些,未尝不是房杜那种人物。” “能有比之房杜的女婿,观音婢你难道不满意吗?” 一想到房玄龄那怕老婆的模样,长孙皇后点了点头。 “最主要的,是朕还不知道他懂些什么。”李世民摇着头,吐了口气,“像是今日之前,朕甚至都想不到他还能懂将作、韬略。” 长孙皇后揉着李世民的肩膀:“陛下就不怕看走眼?” 李世民摇摇头,没有说话。 看走眼也不是没这个可能。 可又有什么影响呢? 他对许墨又没付出什么,左右不过是些钱财罢了,至于李丽质对许墨的感情…公主的婚姻又岂是公主本人能决定的。天籁小说网 有本事,他就把李丽质许配给许墨,大唐白得一个有能力的女婿。 要是没本事,就把李丽质许配给别人,他也不怕许墨之前的那些种种威胁——没本事的人能做出来那些事吗? 总之,李世民有把握,自己一定不可能亏。 李丽质和两个妹妹商量着,要挑选哪一位宫女送去给许墨。她们的目标主要集中在了长孙皇后和几位贵妃身边的人。 能混到那个位置,无论姿色、才情都是极佳的。 她才不可能随便选一个敷衍过去! 而此时此刻。 许墨在家里,刚泡好脚,这冬天的时节,舒舒服服泡个脚,就是最舒坦的事了,正趴在桌案上,画着主院的构图。 作为古建筑的代表,四合院是最经典的布局了。 这种院屋结构,并非京片那独有,而是一种很古老的结构,唐代的大部分宅院也都是四合结构。 只是…还没到后世那么完善。 自己住的主院也不用太大,三进院就差不多了,他现在纠结的是正房的耳房该如何安排。 是把正房偏一些,两间耳房合在一起,弄一个大书房? 还是只把一间当做书房,另外一间当做娱乐室? 没纠结太久。 许墨选择了从心,还是得弄一间娱乐室出来,书房只是个理想,但娱乐、享受生活那是现实啊! 再说了,俩耳房合在一起,整个院子的结构就不对称、不好看了,强迫症看了得疯。 就当这时候。 半死不活的系统蹦了出来,作出提示。 系统的等级已经从三级升到了四级,再一次解锁了四样新的商品。 许墨眼前一亮,迫不及待地点开了系统商城。 好消息啊! 修宅院最缺的是什么?最缺的就是钱了。然后系统就解锁了新商品、给自己多几个赚钱的门道。 好系统啊! 要是它本体能是个如花似玉的美女,那一定要狠狠亲她一口。 许墨看过去。 第一样商品有些出乎他的意料,是口香糖,只薄荷一种口味,在系统商城里的售价是一文钱一条,一条里五支装。 这东西… 其实销路挺大的。 口香糖这东西,名字摆在那,能清新口气是它最大的卖点,但它之所以畅销,主要还是解压、顺便让自己嘴巴不闲着。 人在忙碌起来的时候,总要有一些发泄的行为。 有些人点烟。 有些人吃糖。 在大唐,没有烟、糖也是一种稀缺物,他们的习惯就是嚼薄荷叶,那种晒干的薄荷叶一嚼就是一整天。 薄荷叶虽然不错,但清理口腔可是个大难题,哪有口香糖来的香。 考虑到这东西的持久性。 一支两文钱、一条十文,这不算贵了。 紧接着看向第二样商品。 孜然粉! 许墨脑袋上打着大大的惊叹号。 竟然是这个东西! 唐代是还没有孜然的,这让许墨一直很惋惜。 作为烧烤的最佳拍档、必不可缺的东西,许墨一直坚信,哪怕没有辣子、也一定要有孜然。 有了这东西,就能美美吃上一顿烤肉了。 系统里的售价,是五文钱一罐。 好东西不能独享,许墨于是便定好,要以五十文一罐的价格和大家分享。 第三样商品。 让许墨一挑眉,不由感慨,系统把这东西拿出来的,还真是好时候。 暖水壶。 眼瞧着冬天来临,天气越来越冷,一口热水就是冬天里最滋补的东西了,寻常人家舍不得烧热水,那一锅热水得废多少柴? 而且凉得快。 想喝就烧?谁家那么奢侈。 现在有了暖水壶,就可以让他们不必有这样的担忧,大冬天也可以放心的烧热水了。 商城售价十文,许墨琢磨了下,还是没定太高,三十文一只。 再就是最后一样商品了。 许墨看去。 是…茶叶! 他瞪大了眼,满是惊喜——这一次升级给的东西可都太好了。 一罐五十文,是商城最高的价格,许墨没迟疑、也没含糊,直接买了一罐出来,瓷罐子上贴着张纸,上面写着“六安瓜片”四个大字。 许墨不敢说懂茶,但他确实是一个好茶的人。 六安瓜片他知道,绿茶中的名品,唯一无芽无梗的茶,这也是它是在诸多绿茶中,苦味最重、回甘最大的原因。 当年熬论文、肝资料,他就是靠着这一口浓茶撑下来的。 现在见着,熟悉感涌上心头。 正好,有了暖水壶,泡茶、添水,就不再是个难事了。 而且,不提六安瓜片本就是名品,单是这种制作工艺,就碾压这个时代的茶水太多,中间还隔着一个抹茶、数百年的发展差距呢。 许墨捻了一片茶叶,在嘴里咀嚼着,质量比他五百一斤买的还好。 这是真正的好东西,毋庸置疑的奢侈品,比之食盐也不遑多让。 五百一罐,镇店之宝。 第69章 魏征:这茶叶绝非凡品啊 晚上不宜喝茶。 许墨就没让袭人泡茶。 只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把暖壶交给袭人,让她烧好热水,带到店铺里去,又写了一张字帖,主要是给自家的暖水壶打个广告。 按系统的说辞,这东西的保温能力很强,只要瓶塞盖住了,极限程度下,能保温两天,哪怕常用,也都能持续保温一天。 质量很好了。 许墨想到自己本科时,用的那个…上午打了热水、下午就变温水、晚上可以洗冷水脚的水壶,一阵感慨。 到了店铺,让卞修把告示张贴在门外。 魏征和李靖是最先赶来的。 程咬金下了朝会后,去找昨天和许墨说好的那俩人,要转个道,便没跟他们同行。 到了门口,看到门上的告示,两个人停住脚步。 看完上面的文字,他们两个才抬脚迈入屋内。 “店家,你这告示上说的是真的?”李靖一挑眉,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点点头。 “给我拿上二十个。”李靖大手一挥,也没怀疑是不是真的,直接开口要了这么些。 他自己要用。 家里的奴仆也要用。 冬天最好的赏赐,无疑就是能暖身的东西,但…炭火不便宜,哪怕只是碎炭,也就是在最寒天里、在奴仆的通房里点上。 一口热水,能让奴仆更死心塌地。 要完了之后,李靖一愣,才开口问道:“对了,这东西价钱应当不贵吧?” “不贵,三十文一个。”许墨摇了摇头。 李靖松了口气。 买东西买习惯了,开口没过脑子,价格在他能接受的范围,一个三十文的暖水壶养几个几百文的奴仆,还是划算的。 魏征没急着开口要买东西,而是从袖子里取出李世民写的条子:“二郎答应你的买卖了,这是他提的要求。” 许墨打开来一看,一挑眉毛。 胃口还不小。 五袋食盐、二十袋面膜、十盒粉底,只按售价来算,就值七贯五百文钱。 许墨一摆手。 “店家这是不同意吗?”魏征面色没什么变化,昨晚他看了后,也觉得有些偏贵,如果自己不知道这是宫女的话…多半是不可能掏钱的,“若是觉得贵了,等下次二郎来,你们再谈……” 许墨一摆手,摇了摇头:“我不是觉得贵,只是今日店铺又上了一些新货,我觉得李二郎可能会有点兴趣。” 新货? 能让自家陛下感兴趣的新货? 哦…这暖壶倒是的确有用,不过不必走自家陛下自己的开销,从宫中用度中支取就是了。 魏征正准备开口。 一股浓郁的茶香飘来,冲入他们的鼻子里。 他循着味一转头,看向端着托盘走来的袭人,上面摆着三只瓷杯,茶香就是从那杯子里传出来的。 “好茶香!”魏征探头,直勾勾地盯着杯子,眼睁睁看着袭人把杯子摆到他们面前。 杯子里的水干净纯澈。 也只有徐徐舒展的茶叶,在滚烫的热水里沉浮。 唐人爱茶。 但他们喝茶…很麻烦。 主要还是制作工艺的问题,炒青是制茶技艺的一大突破,唐代没有,他们喝的茶,大多都是蒸压制成茶饼。 可想而知,茶的味道得变质、发酵到什么程度。 所以在喝茶的时候,要徐徐缓煎,祛除那些不好的杂质,顺带还要下八角、桂皮一类的东西调味。 他们也想喝原汁原味的茶,但…几乎喝不到。 哪怕是如李世民、魏征这样的身份也是一样。 “这…是茶?”魏征深吸口气,有些不敢确信。这东西看起来像茶、闻起来也像、但品质太好了。 许墨一点头:“对,这就是茶,六安瓜片。” “寿州茶?”魏征一挑眉,寿州那地和长安可相隔不近。 许墨又一点头:“可以啊,这都能记得住。” “喝过一些寿州茶。”魏征摆了摆手,小心翼翼地端起滚烫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杯里茶叶下的不多,只七八片。 只这么一会,就满杯青绿,入口微苦、但不青涩,等水在嘴里滚了一回,吞到喉咙间,甘甜味立马回了上来。 “好茶!”魏征瞪圆了眼。 不苦不是茶。 好茶的标准是什么?就是这苦味在嘴里散得快不快,若是散的不快、久久不去,那还不如啃苦瓜,散的快、回甘紧,那就是好茶了。 他说完这两个字,深吸口气,满嘴都是回味的茶香。 这让他心里对这茶叶的评价,又拔高了一筹。 “茶叶价钱几何?”魏征开口问道。 许墨道:“一罐五百文。” 魏征愣了下。 这价格意外的还挺便宜。 许墨摆了摆手,袭人取过一罐茶叶,摆在魏征面前。 魏征沉默下去,好吧…他要收回刚才的那个想法,便宜?店家这家超市里,就没便宜的东西。 许墨一开始说“罐”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多大的罐子。 结果,摆到自己面前。 还没喝茶的茶杯大。 他伸出手,拿起茶叶罐,包在手心里掂了掂,估算了下重量:“大约三两重,二两瓷器一两茶?” 许墨竖起大拇指,夸了起来:“好手力!没错,里面正好是一两茶叶。” 一两茶叶啊…… 一两五百文啊…… 魏征瞥了眼自己手旁的杯子,这一杯,怕就好几十文。 “店家您给我包上十罐。”魏征咬了咬牙,报出一个数字,“至于二郎的报价……” 他伸手,又把许墨手里的条子拿回来:“我今晚再去同二郎商议一下。” “茶叶的确是好东西,二郎一定很感兴趣。” 许墨说的是对的。 李靖也缓缓开口:“也给我拿上五罐,日常口粮,少不得这个。” 不说自己平日里喝了,若是宴请宾客、这东西拿出去也是面子。 不比那些加了奇奇怪怪东西的黑暗料理好太多????.23sk. 就在这时。 程咬金大大咧咧走进来,身后牵着两个人:“店家,我把人给你带过来了,你来试试他们吧?” 一进屋,他就闻到这股子沁鼻的香味。 走到魏征身旁,一把拿起杯子,大口喝下热水,里面的茶叶都没放过,直直倒入嘴里,嚼了两下,皱起眉头。 “啐,这什么东西,怎的这么苦?” 第70章 程咬金,你脑子进羊水了 魏征觉得自己有些心肌梗塞。 牛嚼牡丹啊! 这么一杯、好几十文、就这么给吃了? “你这憨货!”魏征没忍住,抬脚踹了他一下,程咬金没什么事,不痛不痒的,魏征疼得眼泪花都出来了。 程咬金觉得莫名其妙:“咋了,不就吃了你一杯苦水。” “这是茶!” “苦你娘的苦水!” 魏征骂了起来,“来的路上被羊水糊了眼是么?脑子里沟太大、积水太多、终于蠢成猪了是么?” 鹦鹉眼亮了起来,飞到魏征脑袋上:“被羊水糊了脑袋!被羊水糊了脑袋!” “茶又怎么了!”程咬金依旧理直气壮。 魏征翻了个白眼:“一两要五百文。” 程咬金面色一僵。 他缩起脑袋,看了看魏征、又看了看许墨。 许墨连忙安慰起来:“放心好了,也不会让你多赔,你今天就只喝白水吧,那一杯给老魏享用。” 程咬金脑袋一转,落到李靖手旁的那只杯子上。 李靖一只手抬起护住,另一只手驱赶着:“去去去,别来叨扰我。” 程咬金一撇嘴。 朝着身后招了招手:“算了,大不了俺阿丑…呸,俺老程自己买,干嚼着吃!先不说这个,店家,人给你带过来了。” 他身后跟着两个年轻男子。 刚才一直都不知道要怎么插话。 现在好了。 两人向前一步,拱手作揖:“见过许掌柜。” 许墨抬眼,打量着他们。 两人虽然都是同样打扮,圆领袍、幞头、腰间佩着玉,但左边那人的打扮明显要比右边那人好上一些、长相也要更中看一些。 “阿丑应该都跟你们说了,只要撑过我三招就好。”许墨开口,轻笑了一声。 他们两人点点头。 程咬金重重咳嗽一声。 在小辈面前呢!能不能给自己留个面子,别叫自己阿丑了。 “羊水糊了脑子的阿丑!”鹦鹉嘎嘎叫着,一点面子都不给程咬金留。 程咬金一眼瞪了回去。 他小声和鹦鹉骂了起来。 鹦鹉没理会他,一扭屁股,热情地朝着魏征嚷了一声:“大哥!” 魏征一愣,有些没反应过来,鹦鹉突如其来的殷切。 鹦鹉又嚷了一声:“大哥!” 还朝着程咬金摆了摆脑袋。 魏征懂了,这是要自己跟着一起骂程咬金呀,这个他拿手,挽了挽袖子,和鹦鹉七嘴八舌骂了起来。 程咬金本来就骂不过鹦鹉,再加上一个也骂不过的魏征,只能抱住自己的脑袋,缩在自己位置上。 嘴里念叨着鹦鹉之前念叨的那句话“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只是看起来…他更像是那个王八。 郑玄果和钱中远看傻了眼,他们何曾见过国公这么狼狈过…竟被一只鹦鹉按着骂。 “别在意,他们经常这样,老不正经了。”许墨正色,缓缓说了下去,“我们先面试吧,你们是阿丑推荐来的,我对你们的人品放心,就不做考验了。” “直接动手吧。” “你们谁先来?” 两人对视一眼。 “我先来吧。”那身着粗布衣袍的男人站了出来,深吸了口气,“某钱中远,请来讨教。” 这个男人看着许墨,眼中极为慎重。 说实话… 许墨的形象是有些超出他预计的。 实在是太好看了! 而且身形相对那被程咬金极尽描述的战斗有些太单薄了,一眼看下去、两眼看下去,都看不出多少锻炼的痕迹。 真有这么能打? 他有些怀疑。 现在看来,程咬金是个没大没小、不知羞、哦…脑子都不一定有鹦鹉好的人,但…总不至于素不相识找到自己,就为了跟自己逗个乐子。 “擅拳脚、还是兵器?”许墨关切地问起来。 钱中远迟疑了下:“某擅障刀。” 许墨转头看向李英姿,李英姿也不拖沓,直接解下腰间的短刀,丢了过去:“店家,我这刀是开了刃的,你可要小心些。” 障刀是唐代刀具四种制式之一。 是一种短刀,李英姿的这一把,长度不过略比小臂长一些,算是一种大号的匕首。 钱中远接过刀,迟疑起来。 真刀啊… 许墨明面上的身份、在程咬金嘴里的身份都是商贾,可他养的宠物能和程咬金这么骂起来,谁知道私底下还有没有什么隐蔽的身份。 用真刀伤着人,那可就不好了。 “放心用。”许墨朝着钱中远微微一笑,“这么瞻前顾后,可使不出能耐来。”3sk. 钱中远点点头,抽出刀,另一只手拿着刀鞘:“那许掌柜,得罪了!” 说着,他顿了下,环顾四周的空间。 这家铺子,在东市不算小。 可对打斗而言,还是太逼仄了些:“就在这里吗?” “这里够了。”许墨点头,“你随时都可以动手。” 钱中远深吸口气,打量着许墨漫不经心的姿势,夺步向前,狠心辟下。 许墨漫不经心躲过。 钱中远正准备回首,再突刺一刀。 脖子一紧,一只手按住,随即就是一股他没法反抗的巨大力量,把他狠狠压下,整个人重心不稳,就被按着、重重摔在了地上。 砰得一声。 鹦鹉都看得龇牙咧嘴。 钱中远愕然盯着面前的桌角,有些难以回过神,但脸部的刺痛让他不得不回过神来。 一招。 就一招。 这位店家究竟是什么力气,怎么可能!脖子近肩、那可是最好发力的位置之一,上百斤的实木自己都能撑得起来,这店家随手一压,自己竟然撑不住? 力气再大点… 也不用按压,单手就能把自己脖子捏碎吧。 他茫然起身,把刀收鞘,恭敬地送还给李英姿,整个人茫然得很,退到一旁。 郑玄果看得眼皮直哆嗦。 这是人…还是象。 “你还来吗?”许墨转头,看向郑玄果,一脸无辜。 他放水了。 哦…不能说放水,已经放海了都,谁能想到,自己只是稍微用了点力气,那人撑都撑不住。 郑玄果咬了咬牙,点点头:“来,不过许掌柜,我使的是长枪,这里不好施展。” “那便去街上。”许墨大手一挥,接着又看向李英姿。 李英姿翻了个白眼,从超市里摸出,她之前存放过来的长枪。 第71章 李英姿:店家要不要试试我 自然是没枪头的。 不过比试嘛,这样就可以了。 郑玄果深吸口气,拎着枪,先一步走了出去。 他和钱中远不同。 钱中远家境不好,超市的待遇就足以吸引他了,但郑玄果是什么出身?他是能和程咬金儿子坐在一张桌上吃花酒的。 他之所以过来,程咬金的胁迫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也是程咬金说了,只要他能在许墨手下撑过三招、对日后官场发展大有裨益,若是能在许墨这学到一鳞半爪,飞黄腾达都不是问题。 郑玄果其实不太信。 这种点石成金的手段,要真有,早就被人踏破门槛了,哪轮的到自己。 但… 程咬金的拳头太硬,他没法不应答。 谁他娘想的到,那人能干得出来在别人家里,打别人孩子的事,要不要点脸了! 最让他想不到的。 还是这位许掌柜竟真的这么能打。 他以为他的本事,别说撑过三招,就是打赢也不是不可能——大家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他能那么轻易服输? 能! 郑玄果拍着自己胸脯,信誓旦旦。 太能了。 至少一招打服钱中远,他自认自己是做不到,在来的路上,他在心里估算过,即便自己能拿下钱中远,至少也得在百回合外。 郑玄果在屋外站定,深吸着气,眼神坚定,三招,自己只要撑过三招。 许墨跟着走出去。 屋子里的人,包括卞修都好奇的排排站好。 “准备好了,就来吧。”许墨走到郑玄果对面,还很贴心地站在枪的攻击范围之外,给他一个良好的进攻机会。 郑玄果轻喝一声:“得罪了。” 他抡枪劈下! 虽然枪有个尖头,不过…在战场上,枪多是抡砸,突刺的用法反而很少。 第一招。 许墨眼疾手快,夺住枪头,吭哧一折,枪杆立马断裂。 郑玄果看得目瞪口呆。 力气大了不起是吧? 还真是很了不起。 郑玄果立马撒手,一个驴打滚,朝后一翻,躲过许墨那犹如天幕镇压过来的手。 狼狈得很。 但他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形象。 想要撑过三招,最好是这三招都能躲过去,郑玄果翻过脑袋,看着许墨,心神坚定,力气大、却没怎么经过锻炼的人,通常都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够灵敏…… 他这念头刚产生出来。 许墨两步轻快地赶到他面前,伸手朝着他肩膀一捉。 第二招! 好快! 不是没接受过训练吗,怎么能有这么灵敏的身手! 许墨已经扯住了肩,作势就要往下一按,郑玄果咬了咬牙,抬起左手,在自己右手上一卸,咔吧一声,把自己右手卸下来。 关节一滑,许墨只抓住衣服,郑玄果又一翻身,狼狈逃开。 许墨一挑眉。 郑玄果的选择,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不过是个测试,至于对自己这么狠?他不知道该说这人傻好、还是该说他认真。 “最后一招了。”郑玄果勉强扶着地站起身,右手耷拉着,脸色惨白,说着话、拖延时间、给自己喘口气。 平平无奇的两招、都没什么章法,甚至比小孩子打闹的动作还小。 可成年人随意一脚的打闹,能把孩子给踢哭。 郑玄果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孩子。 “你不上,那我就上了?”许墨开口,朝着郑玄果走过去,依旧是随意出手,朝着郑玄果脖后抓去,这是极其娴熟的抓猫手法。 速度、力量并不比前两次大多少。 郑玄果咬咬牙,抬起左手,朝着许墨打去,用尽了力气,想要尝试拦下,虽然他心里已经生了绝望。 自己能拦下来吗? 只是两招就让自己这么狼狈…… 出乎他的意料。 啪得一声,他的拳头被握住,但许墨并未乘胜追击,只是停在了这一步,还很快丢开郑玄果的手,嫌弃地甩了甩,在自己衣服上蹭了蹭。 啧,男人。 “我…许掌柜,我这是…”郑玄果有些不明所以,他低头看了看满是尘土的自己,又看了看依旧光鲜亮丽的许墨。 许墨一摆手:“还行,你通过测试了。” 通过了? 自己竟然通过了? 郑玄果没多少成就感,只有浓浓的空虚、还有失落,第三招自己可不算撑下来,许墨已经不能用放水、或是放海来形容。 那是把肉挂在了自己嘴上。 三招…还是没撑下来啊。 他叹了口气。23sk. 许墨对他是挺满意的,敢把自己弄脱臼来逃过自己的追击,这人够狠、也够认真,让他夜晚值班,遇到真来拆家的人,他不会逃走。 而且…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这番言论或许有些凡尔赛,他发现自己的实力远远超出自己的预计,怪不得当初自己说能撑过三招就行的时候,程咬金和李靖一脸纠结。 程咬金松了口气,朝着许墨拱手,道贺起来:“恭喜啊,收获一员大将。” 他推荐两个人过来,好歹是有一个通过了考核的,他也能和许墨交差了。 许墨摆摆手,朝着袭人吩咐起来:“去打一盆水,我洗洗手,打完后,再去请个郎中来,给他瞧瞧。” “太惨了。” 袭人乖巧点头,她转身往屋内走去。 李英姿见缝插针地上来,探头过来,开口问道:“店家,你不是要招两个人嘛,现在只有一个人通过了考核。” 李靖眼神立马严肃起来,盯着自己女儿,心中渐渐有了不好的想法。 许墨随意回答:“凑合用呗,哪能那么容易遇到在我手里撑过两三招的人。” 李英姿清了清嗓子,正色道:“店家你要不试试我?” 她跃跃欲试。 第一次来超市,她就是为了和许墨打上一架,之后次次来,她也次次抱着这个念头,但一直没能施行。 许墨次次答应、次次搪塞。 这次这么好的机会,她怎么可能放弃。 李靖心里暗叫一声果然,他就知道,自己女儿没打什么好主意! 许墨一愣,上下打量着李英姿。 嗯… 也不是不行。 呸,不对不对!李英姿说的是打架,这就坚决不行了。 “你?算了吧。”许墨摇头。 第72章 李靖:娶我女儿,三书六聘、八抬大轿呢 “我为什么就算了!”李英姿掐腰,说的理直气壮,“你这不是招人嘛,我过来应聘,你不得试试我的成色?” 许墨抬起手:“我单方面宣布你通过了。” “你怎么能这样!”李英姿瞪圆了眼,指了指自己,一幅很操心的模样,“你就不怕招着什么水货嘛!” 许墨点点头,脸色诚恳:“我对你很信任!” 李英姿咬牙切齿:“不行,得打一场,不然算不得应聘。” 许墨大手一挥,语气肯定:“我是掌柜,一切我说的算,最终解释权在我手里。” 李英姿更咬牙切齿起来。 这个男人就是不想和自己打一架! 真是太过分了! 袭人把水打来,许墨洗干净手,朝着门外站着的郑玄果招了招手,在麻将桌前坐下,又转头看向李英姿:“你说你要来,是认真的,还是就为了找我打架。” 李靖咳嗽两声,正准备替自己女儿说话。 李英姿握紧拳头:“当然是认真的!” 李靖傻眼:“我觉得不妥……” 他话还没说完,小棉袄突然背刺:“我娘应该觉得很妥当。” 李靖闭上嘴巴。 原先…他还能在家里说上几句话,可现在夫人病了,身体没以前那么好,他就是一句话都说不上了。 哦,也不是一句都说不上。 “娘子说的对。”还是能说的。 许墨点点头,既然李英姿愿意来工作,他也不拒绝,在他心里,可没这个时代的男女观点。 再说了,自己又不是白嫖,给钱的! 他刚准备开口,和他们说一下薪酬待遇。 郑玄果忿忿不平起来,抬手一指李英姿:“许掌柜,凭什么她不用考核就能通过。” 他之所以都这么大了,二十出头的年纪,还不曾入朝为官,原因就在这了。 本来智商就不多。 这为数不多的智商,又全点在了武艺上。 在打架的时候他有多聪明,在不打架的时候,他就显得有多“憨厚”。 但他这么怼了。 没惹任何人生气。 李英姿看向他的目光里带了些满意,很上道啊小伙子,就该这么把许墨架着,让他和自己打上一架。 等以后找着理由、时机合适了,给你涨工资! 李靖看着他的目光也很满意。 对嘛,就要这样,自家女儿、堂堂国公之女,在一家店铺值夜班!谁知道许墨会不会突然留下来,然后发生些奇怪的事。 能吗? 这三书六聘、八抬大轿还没敲定呢。 就算许墨是麒麟儿,拱白菜也得走个流程吧。 许墨手一挥:“我看脸的,她长得好看。” 太直白的话。 让李英姿脸一红,李丽质皱起眉头,李靖眼瞪的更大,郑玄果有些不知所措。 他扭了扭头,看向程咬金,想起程咬金手里比小臂细不了多少的棍子。 又看向李靖,想到父亲同自己说的话,长安城里唯长孙无忌和李靖不能招惹。 又看向许墨,自己脱臼的手臂还挂着呢。 他突然有点想哭。 满屋子,都是他得罪不起的人。 郑玄果把脑袋一缩,不再说话。 李靖和李英姿有些扼腕惋惜,怎么就不再坚持坚持,大不了挨一顿打吧,到时候他们拉着许墨,让许墨下手的时候轻一些。 再坚持坚持啊。 许墨挥挥手,接着说下去:“我跟你们说一说待遇。” “因为是入夜值戍,要比白天辛苦些,所以薪酬也高一些,每月三贯,除此之外,所用灯油、入冬后取暖所用的炭火,我也包了。” “也不用整夜值守,别睡得太死就行,若是有小偷小摸的,给他抓住。” 说到这,许墨顿了下。 看向郑玄果:“至于床,你就在柜台那打个地铺,怎么样?” 郑玄果点点头,没什么意见。 他出身虽好,但练武这件事,夏三伏、冬三九的,可不是享福的事,还有炭盆取暖,这条件已经很好了。 许墨转头看向李英姿:“待会你把你的习惯、要求告诉袭人,我请人给你打一张床,床褥到时候你看,是你带家里习惯的、还是要我给你准备,你也说一声。” 李靖勉强点了点头。 还好… 店家还算有些良心,没让自己女儿也去挤柜台。 郑玄果瞪圆了眼,好家伙…当着自己面区别对待,他心里太酸了。 李英姿脸有些发红,连忙摇头:“不用,我也能在柜台挤一挤的。” 许墨一摆手:“没事,小事而已。” 李英姿顿了下,看了看郑玄果,想到和这样的人,要共用一个柜台,虽然他们两人上班都是轮值分开的,但她的确还是没法接受,要是换成店家就好了。 于是果断地点头。 许墨继续说了下去:“要是晚上睡不着、又饿了,店铺里那些吃食,尽管开口吃,不用记账。” 郑玄果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他还没吃过超市的东西,不了解这句话意味着什么。23sk. 李英姿眼里一亮。 程咬金的双眼,也跟着亮了起来,他凑过来:“我觉得让一小娘子夜晚值守这里,有些不妥。” “店家你不是想把我做门神嘛?你看我给你工作怎么样?” “马槊我使得可好了。” 薪酬不薪酬的都不重要,甚至让程咬金倒贴三贯,他也可以,好家伙…晚上在这吃东西不用付钱。 辣条、饼干、果汁…… 已经开始在他脑袋里打转了。 鹦鹉飞到他脑袋上,低头啄了起来:“脑子泡羊水了、脑子泡羊水了。” 李靖和魏征都没眼看。 和这种人一同身为大唐国公,真是太丢人了,能不能找机会和陛下说一声,剥了这人国公的爵位啊。 至于嘛,就一些零食而已。 许墨翻了个白眼。 他挥了挥手,没搭理程咬金,接着说了下去:“每四天一轮换,你们商量下,今晚谁先开始?” “我来吧。”郑玄果站了出来,拍了拍胸脯。 许墨问道:“你那手能行吗?” “接上就好。”郑玄果面不改色地应下来,“虽然不是掌柜敌手,但寻常蟊贼,我还是能对付的。” 许墨点点头,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李丽质握紧了自己的小拳头。 虎视眈眈地盯着李英姿的后背。 这个女人,太狡猾了! 第73章 那个名为卢月儿的皇后的宫女 替店家看店,就和店家密不可分的捆绑在一起了! 而且夜深人静,他们孤男寡女。 想到这…李丽质突然就有些心梗。 不行! 得加快一些挑选人了。 要让贴身侍女紧紧看着店家,可不能让李英姿先自己一步得手。 她抱着膝盖,坐在许墨身旁,看着他打着麻将、顺带在脑子里挑选着那些人选。 直到吃完晚饭。 李丽质脑袋里闪过一个人选,紧了紧拳头,她紧忙回宫。 魏征跟在她身后,先一步见到的李世民。 李世民眉头紧锁:“你怎么又来了。”自己昨天也是这么说的。 魏征拱了拱手:“陛下,店家对您的报价并无什么意见。” “让朕女儿带回来就是了。”李世民面无表情一挥手,今天在朝堂上,又挨了魏征一顿骂,回宫后劈了两张桌子,他现在很不想见到这个老男人。 魏征接着说道:“但是…超市又有了些新的货物,臣以为陛下会很感兴趣。” 新货物? 李世民一挑眉毛,寻常店铺,若是能得到超市里任何一样物品,无论是辣条、饼干,还是粉底、面膜,那都是能卖一辈子的。 可店家倒好。 常推陈出新,这才多久,出了多少新货物了? “什么东西?”李世民好奇问道,“若是寻常小物,朕自己买就是了。” 魏征轻声道:“是茶叶。” 说着,他从袖子里取出小小一罐,摆在了桌上,这是他特意留下的,剩下九罐都送回家去了。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开罐子,取出一片茶叶,摆在自己掌心:“店家此茶,只留茶之清香,苦短又极尽回甘,是为极上良品。” “而且饮用起来也极为方便,沸水一滚、便成茶汤,不必再费心费力地煎茶了。” 李世民好奇打量着。 这种状态的茶叶…他是头一回见。 大唐的茶叶,都是茶饼,还不是那种一整团茶叶混在一起的茶饼,而是茶叶碾碎后拍在一起的茶饼。 “你尝过了?”李世民问道。 魏征点点头:“店家请臣等喝了。” 许墨虽然开玩笑,让程咬金把他那杯赔偿给魏征,但并没真的克扣程咬金的茶水。 “味道是极好的。”魏征感慨一声,“臣以后是离不开这种茶水了。” 李世民又一挑眉。 魏征这人,他是知道的,是极清廉简朴的,像是别人家都是占地好几亩、十好几亩的大宅院。 唯独魏征的家,只占地一亩左右。 能让如此清廉、能抗拒自己欲望的人说出这种话,足以证明这种茶叶的好。 “价钱多少?”李世民又问道。 魏征老老实实回答:“五百文。” 李世民再问道:“几罐?” 魏征没说话,只是往桌子上看了一眼。 李世民愣了下,脑袋向后一仰,有些不敢置信:“不会…就这么一小罐吧?” 魏征点点头。 “真他娘贵。”李世民骂了一句脏话。天籁小说网 魏征抬头看了他一眼,附和了一句:“真他娘贵。” 李世民小心翼翼取下魏征手心里的茶叶,放回到茶叶罐里,又把罐子盖上,紧紧攥在自己手心里:“所以店家让你过来,看看我要不要换一些东西?” 魏征点头,把那条子取出来,放到李世民面前。 李世民纠结了下,挥了挥手:“你先退下吧,我今晚再琢磨琢磨,明日让长乐把条子和人给带过去。” 魏征没动,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李世民的手。 “你还留在这作甚?”李世民皱起眉头,语气里带着些不满。 魏征深吸口气:“陛下,臣的茶叶。” 李世民很诧异:“茶叶,什么茶叶?” 魏征瞪圆了眼,盯着李世民,为了区区一罐茶叶,陛下竟这么不要脸了吗? “陛下!”他加重了语气。 李世民大手一挥,一本正经:“快些退下去吧,朕还有些事要处理。” 怎么了! 今天在朝堂上骂自己骂得那么开心,现在自己贪了他一罐茶叶,不是理所应当的一件事?这就是骂人的报应。 魏征气鼓鼓地离去。 李世民把掌心里的茶叶拿出来,吩咐宫女用魏征所言的方法浸泡,热水一滚、茶汤立马就飘了出来。 等茶水温热稍微下去一些。 他轻抿了一口。 微苦的味道、旋即就是回甘,辛苦工作了一整日的大脑,都略微有些提神。 李世民眼里一亮。 低头看向自己手写的条子。 盐…盐虽然是必须的,但用得不多,宫里能吃上这种精盐的人不多,一袋盐够一周的了,划掉四袋,换成茶叶。 面膜… 面膜是好东西,但让妃子她们自己去买吧,二十袋大手一挥,全部划掉,换成四罐茶叶。 粉底也是好东西,但面膜都让妃子们自己买了,粉底还能自己掏钱的?也全都划掉,换成茶叶! 拢共算下来,一共是一袋食盐、十四罐茶叶。 可以了。 李世民满意地点了点头,大概是够自己喝一个季度的了。 他刚把这些东西决定好。 李丽质就来求见。 “父皇。”李丽质乖巧问候。 李世民看着她,脸上挂笑:“过来找朕,是人挑好了?” 李丽质点点头。 “是谁?”他饶有兴致地询问起来。 李丽质轻声道:“是母后身边,那名为卢月儿的宫女。” 李世民愣了下,有些惊讶:“是她?” 李丽质以为是自家父皇不想同意,撒起娇来:“父皇~母后身边又不缺这么一位,您就答应好了。” 长孙皇后在一旁摇了摇头,自家姑娘这还没嫁出去,胳膊肘就拐到别人家里去了,这要真嫁出去那还了得? “朕答应就是了。”李世民大手一挥,点头应下来。 若是卢月儿,他是放心的。 一开始,他之所以有些愣神,主要还是因为这宫女的身份。 唐代的宫女,分为两种。 一种是采选,就是普通的挑选,选平民里好看、品性好的良家子,若是长相出众、说不定就能成皇妃、或是太子妃。 若是没被看上,大多数那等到二十五岁的时候,再送出宫,遣返回自己家里。 另外一种,则是礼聘。 第74章 卢月儿:好惨一女子,公主,皇后,陛下都要我当间谍 所谓礼聘,就是听闻哪位官宦、士族家的女子,才学、品德极为出众,便请她入宫来作女官。 少数被皇帝看中,立为妃子,通常往往就是贵妃。 哪怕没有被皇帝看中,只是当个平平无奇的女官、才人,也比才选上来、立为妃子的女子地位高。 这卢月儿,就是被礼聘来的。 他父亲曾是大唐名将卢祖尚,也算是个有能力、有才干的人,然后…被李世民斩了。 主要是,李世民想任卢祖尚为胶州都督。 卢祖尚一开始答应的好好的,可后来转念一想,那胶州是什么地界?蛮荒原始,于是他后悔了。 装病不去。 那会李世民只是刚成为皇帝,玄武门之变的事还没过去,卢祖尚又是李渊旧部,他这个态度就让李世民很生气。 身为皇帝,你一个当臣子的不听我话也就罢了,你还反复无常,这么直挺挺的打脸。 他一生气,就把卢祖尚斩了。 前脚刚杀了,人头落地还热乎着呢,李世民就后悔了,一边恢复了他的官职,顺便把他女儿礼聘至皇宫,作长孙皇后的贴身女官。 那会她才十二岁大点,到今年也才十七出头。 李世民没见过卢月儿。 不管从哪种层面来说,自己都是她的杀父仇人,见面也挺尴尬的。 倒是经常听长孙皇后夸赞她。 是个很不错的人选。 李丽质欢呼起来:“父皇最好了!” 长孙皇后叹了口气,女儿真是年纪越来越大了,胳膊肘也眼见着、越来越向外拐了。她都不知道这事哪好,把自家的好东西送出去就叫好了? 再说了… 这送出去的侍女,是她平日里使唤最顺手、也最心疼的,李世民见都没见过一面,怎就最好的是父皇了? 最好的,难道不应该是自己这个母后才对? 李世民把重新写好的条子递过去:“明天把这东西交给店家。” 李丽质接过来一看,嘁了一声:“父皇怎还要店家东西?” “我怎么不该要的?”李世民一瞪眼,有些不满。女儿啊,你偏心店家,自己这个作父亲的是能理解的,可不能偏到这种程度啊。 “父皇家大业大,店家只那么一间可怜的店铺。”李丽质掐着腰,理直气壮,“茶叶女儿也是知道的,一罐足要五百文,哪有像父亲这样,张口就讨要十几罐的。” 皇帝和商贾,谁更富有? 让一百人来回答,答案也都是一样的,那一定是皇帝比商贾更加富有。 更富有的人向不那么富有的人讨要东西。 怎么看怎么没有道理。 如果…李世民没见过许墨、不了解许墨,现在听到自己女儿的话,不说羞愧难当,至少不会那么理直气壮。 可现在,听到李丽质的话,李世民反倒是笑了起来:“你这妮子,这么偏心店家?” 李丽质脸一红,低下头,唯唯诺诺起来。 李世民接着说了下去:“别看店家营收不多,地位也比不得朕,可他的日子过得要比朕逍遥得多。”天籁小说网 “再说了,天底下都受朕的照顾,方才能国泰民安。” “朕不讨要他东西,只是和他合情合理做个交易,他掏钱我出人,怎就不该做了?” 论地位,许墨比不得他们这些人。 论家产,许墨也比不得他们这些人。 可论怎么过日子…他们这群人拍马都赶不上许墨。 不说别的,就他们这群人,有谁是能想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就睡,想什么时候起、什么时候就起的? 程咬金都做不到! 李世民有些时候太累了,也会羡慕起许墨来,这种闲适的生活,他也想有。 李丽质说不过自己父亲,这番话太过正常,以至于她无从反驳,支支吾吾好一会,重重哼了一声,不太情愿地接下条子,又缠着母后说了些撒娇的话。 但显然,在这件事上,作为侍女的原主人,长孙皇后显然不会给李丽质什么好脸色,连着好几句损过去。 李丽质才意识到。 今天晚上,这对夫妻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 她哼哼唧唧地请退。 到第二天,一大早就去长孙皇后的寝宫,把卢月儿给领了出来。 要做什么、该做什么,长孙皇后早就吩咐过卢月儿了。 不过李丽质不知道。 她只以为卢月儿是单纯的侍女。 刚上马车。 李丽质轻轻嗓子,拿捏出她时常与外人的那种作派:“你便是卢月儿?” 卢月儿点点头:“婢便是。” “知道你这次要去哪吧。李丽质又转口问道。 卢月儿点点头:“婢离宫城,是转而伺候一位名为许墨的郎君。”她谨记着长孙皇后的话,没把自己要做的事给透露出去,只说了浅显的一个理由。 李丽质满意点了点头:“本宫有件事,需你去做。” 卢月儿应下来:“请殿下吩咐。” 李丽质一摆手,压低了声音:“过去后,替我看着些店家,不许让李英姿,就是李卫公家的娘子,和店家太亲密了。” “他们若是有了些什么,不管弄出什么动静,一定要打断。” 卢月儿愣了一下,点了点头:“婢记下了。” 都说李丽质是公主中的典范,温婉大气,可现在一看,怎么…那么像是个吃醋的小女人。 “还有店家的喜好、他有什么厌恶的,也都要打探清楚,一丝不差地汇报给我。”李丽质接着吩咐了下去,“切记,这些事不准同母后、父皇说。” 卢月儿表面点头。 心里把这些话一个不差的背下,打算下次找到机会和长孙皇后汇报的时候,这些话都要给捅上去。 马车颠沛着出了宫门。 李丽质忽然想到一件事,警惕地看向卢月儿:“你是卢家女儿?” “是。”卢月儿点点头。 她确实是范阳卢氏的子嗣,只不过不是嫡系子弟。 李丽质眼神就更警惕起来,像是这样的宫女,若是不成为妃子,多半二十五就能出宫,一直以来就是良家子。 “你可千万不能对店家起什么奇奇怪怪的心思。”李丽质语气严肃,认真地叮嘱、吩咐,甚至带着点点威胁。 第75章 李丽质:阶段性的胜利 卢月儿点头,微微一笑,应了下来:“是,婢知道了。” 她心里没什么波动。 虽然自小长于深宫,可宫里总是不免有些思春的宫女,少部分思春的宫女,她们思的对象是李承乾、李泰这样的皇子。 一个瘸子、一个胖子。 这都算好的,大多数思春的宫女,连皇子都不敢思,只是思一些宦官,那些人比之皇子就更不堪入目了。 但…思春的人是不讲什么道理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便是阴柔造作的宦官,在那些思了春的宫女们眼里,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 卢月儿可太明白了,这种陷入思春的小姑娘,是最不讲道理的,她觉得自己的“情郎”是天底下最好的,凡是有些姿色的女子,都是要和自己抢情郎的。 顺着她们的话就好。 卢月儿可不觉得,只是区区一个商贾,哪怕那是被陛下看中的商贾,就能够引得她情丝大动。 她是一个矜持的女人。 只是心里奇怪,堂堂长乐公主,竟会喜欢上一名普普通通的商贾,而且看陛下和皇后的意思,还并不是很反对? 马车跌跌撞撞,驶向东市。 到大唐超市门口停下。 门是关着的。 李丽质并没在马车里等,而是下了马车,咚咚敲起了门。 不多会,门从里面打开。 郑玄果探出一个脑袋,见是李丽质,立马把门彻底打开,将李丽质和卢月儿给放了进来。 “李小娘子,您今日怎么来的这么早?”郑玄果规规矩矩地拱手问候起来,他是知道李丽质身份的。 李丽质一摆手:“宫里待着没意思,早些过来。” 卢月儿没插话,打量着这间小小的店铺。 干干净净、一丝不苟。 不过这并没让许墨在她心里的形象变好,反而变差了许多。昨晚长孙皇后说了,这位店家是个逍遥自在、放浪不羁的人。 卢月儿还有些忐忑,这种人是最不好伺候的。 现在她明白过来了。 什么逍遥自在、什么放浪不羁,都只是“懒散”这个词稍好一些的形容。 都这个天了,还不起来做生意。 只是… 她更不解,为什么陛下和皇后,会看中这个人呢? 一刻钟后。 一个人过来,她以为是店家,长相平平无奇,倒是有股子文弱气,但那人过来恭敬地同李丽质打了个招呼,便去忙碌起来。 勤快的样子,一点都不像长孙皇后的形容。 李丽质看了眼卢月儿。 想到她日后都是在长时间在这的,就顺便介绍了下。 这人并不是店家,而是卞修,这家超市的账房。 接着,她们在超市里等了约半个多时辰。 许墨才领着袭人姗姗来迟。 卢月儿瞥见第一眼,心忽得就噗通一下,她忽然间就明白了过来,为什么李丽质会在离开皇城的时候,要同自己这么叮嘱,要那么一幅小心翼翼防备的姿态了。 长得可真是好看。 怪不得李丽质这么惦记着。 “店家,你可算来了。”李丽质欢脱地问候了起来。 许墨点点头,瞥了她一眼:“你今天来的可真早。” “在我软磨硬泡之下,父亲可是答应了你的交易哦!”李丽质掐着自己腰,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脸上写满了“快夸我”这几个字,“我今天便把人给你带过来了。” “这可是我家里最好的侍女!” “也是我母亲最喜欢、往日里夸赞最多的侍女。” 许墨一愣,眼神复杂地看着李丽质。 好家伙… 自己只是指望能捞来一个会伺候人的,所求不多,只金库里最普通的一块金子,结果李丽质把金库里最值钱的宝贝给拿出来了。 还这么活蹦乱跳,没一点挨打的样子。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真是够宠她们这个女儿的。 “真棒!”许墨抬手,揉了揉李丽质的脑袋,顺便从一旁的柜台上,拿了些饼干、辣条的吃食。 李丽质脸一红。 店家,你在做什么店家! 男女授受不亲,自己都还没做好心理准备,怎么就摸起来了? 而且… 李英姿不在这呀,你摸了,她又看不到,自己在征途中树立了一个宏伟丰碑、得到了阶段性的胜利,敌人不在这,这胜利就显得有些空虚了。 袭人的脸色有些古怪。 她没觉得氛围旖旎,只觉得自家大郎这手法莫名很熟悉。 对了! 自家那头绿毛鸡,若是做了讨大郎欢心的事,大郎就会这样摸摸绿毛鸡的脑袋,再给它一些小零食做奖励。 所以说… 其实自家大郎是把这位李姑娘,当绿毛鸡来对待了? 李丽质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在袭人心里,已从某种角度来说,隐隐和绿毛鸡划上了等号,她脸通红着,握着那些小零食呆呆发愣。 一时间,都忘了介绍卢月儿。 卢月儿在心里叹了口气,朝许墨作揖:“婢卢月儿见过大郎。” “你有名字啊。”许墨感慨了一声,语气惆怅。他原本是想,若皇城里来的侍女,是什么“媚娘”之类的名字,那自己就把她改成“秋香”。 三笑姻缘这么浪漫的事,自然也是留个念想。 只是有了名字… 那就不好改了。 卢月儿不明所以,迟疑着点了点头。 “待遇方面,他们跟你说了吗?”许墨开口问道。 卢月儿摇摇头。 “每个月薪酬两百文,管吃管住,做五休二。”许墨简单介绍起来,“你和袭人自己商量好,看看每周哪两天休息。” “别都在同两天休息,错开一下。” 卢月儿愣了下,看了看许墨、又看了看袭人,有些不知所措,两百文的薪酬不算高,她在皇城里的例钱,再算上皇后的打赏,一个月能有一贯多。 但…做五休二是真的没想到的。 这么…轻松的? 袭人拉着卢月儿走开,到一旁角落里,小声和她传授着经验,作为已经有过一段不短工作经验的前辈,她能教卢月儿很多东西。 她们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竞争关系,从一开始,相处的就很和睦。 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规矩。 就是每次做事之前要洗手,自家大郎对“干净”看得格外重要。 第76章 造四合院宅子!有手就行啊 卢月儿也不是单纯的在学,她有在皇宫里工作过的先进经验,而且论实际的工作年龄,她比袭人要多的多。 前面还是袭人在说。 后面就成了卢月儿说,袭人在听。 她们两个人交流着工作经验的时候。 李英姿骑马赶来。 郑玄果恭敬地迎出去,帮李英姿捆好马。 昨晚他没怎么睡好,不熟悉环境是一方面,李英姿的事也一直在他心里堵着过不去。 凭什么自己拼着一条胳膊脱臼才能通过考核,李英姿一句话就行。 这让他一直思考到夜半。 就在迷迷瞪瞪,忽然要睡过去的时候,他才陡然想到,许墨那不经意的一句话——“她好看呀!” 郑玄果注意到,他和李英姿之间最大的不同。 自己是男人,李英姿是个女人。 李英姿长得好看、又和店家关系匪浅,甚至说出了那般暧昧的话语,李卫公都没什么意见。 这说明什么? 说不定以后,李英姿就是自己的老板娘啊! 一想到这,他心中郁气立马解开,也确定了自己一定要恭恭敬敬地对待李英姿。 从尉迟敬德到李靖、再到房玄龄、再到自己父亲,这些站在大唐顶尖位置的人,似乎都有个毛病,那就是极其尊敬自己的夫人。 那夫人在家里一言九鼎。 可不得好生伺候着? 帮李英姿捆好马,郑玄果依在一旁,打着盹,他今天是不打算回家了,反正晚上还是要继续留在这的。 中午做饭,就到袭人大展拳脚的时候了。 炒菜这东西,卢月儿之前没接触过,袭人一点、一点耐心地教她。 等做好。 请示了许墨后,菜被分为两份,一小份是他们的,顺便叫上李英姿、李丽质的侍女、卞修、门外的郑玄果一起吃。 另外一大份,是许墨他们的。 虽说许墨不太在意主仆的这种关系,程咬金他们看在许墨的面子上,也不在意这种主仆关系。 可… 身份摆在这,是要有自知之明的。 之前只袭人这么一位侍女,也就算了,现在家里上上下下,都能凑一桌了,那自然不能腆着脸还凑上去。 失了分寸感,就是侍女失格的第一步。 也是卢月儿今天教袭人的第一课。 午饭吃完后。 几个大男人继续打麻将。 许墨分了个心,继续画着自己的院子框架,等一圈打完,又轮到自己坐庄,他抬起头,看向魏征:“对了,我之前和李二郎借的那些工匠呢?” “他们什么时候能过来?” 魏征愣了下:“店家你已经画好那些图纸了?” 许墨点点头,爽朗一笑:“不是有手就行?” 他不需要自己多独特的设计,一个四合院,照抄过来就行,只是一些细节上的东西,还需下些功夫,不过这几天足以把这些细节的东西搞定。 有手就行? 魏征顿了下,抿了抿嘴,他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这件事的……开工动土向来都是大事。 “既然店家准备好了,那明日我便知会立德过来。”魏征点点头,打了一张六筒过去,“店家是准备亲自督工、还是……” 许墨没说话,只是拿起六筒,把牌一推:“胡了。” 魏征愣了下,撇撇嘴,开始算起面包。 许墨则是思考起来。m.23sk. 立德… 这两个字不得不让他想起一个人——“阎立德”,他对大唐并不是很熟悉,但身为一个建筑人,不可能不知道阎立德。 说起阎立德,不得不提起他那个更厉害的弟弟,阎立本,唐初第一画家、建筑家。 阎立德虽没阎立本那么有名。 但他所主修的永安宫、翠微宫都是课本上鼎鼎有名的案例。 这样的能人巧匠… 就不用自己再去督工了吧。 “不了,李二郎推荐的人,我放心。”许墨想了想,趁着魏征还在算牌的功夫,在图纸上细细写了一些注释,卷吧卷吧,塞入魏征袖子里。 “到时候你把这图纸交给立德兄,让他照着来就好。” “工钱多少,他直接同你说,我直接给钱就行。” 魏征愣了下,瞥了瞥自己鼓鼓囊囊的袖子、又瞥了瞥许墨,心情有些复杂。 他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思绪在嘴里咀嚼,许久后才吐了出来:“你倒是够信任二郎的。” “那是,我跟你说,二郎这人一看就不一般。”许墨点着头,随口应付起来,“人中龙凤、天资不凡,一看就是个成大事的人。” “像这种人,最重情重义,我是最相信他。” 魏征一挑眉:“店家还会相面?” “哦,不会。”许墨摇头。 “那你这么说。”魏征也跟着摇头,一脸的不信,在许墨展现出那么多的手段后,相比于许墨不会相面、他更倾向于许墨会。 只是他懒。 所以就像诗词那样,随便找一个借口,敷衍过去。 许墨一脸诚恳:“我真的不会,我只是随口说的,我总不能直说督工太累了,我不想干这活吧。” 魏征冷笑两声。 这不还是直白地说出来了? 啐!他就是从这里跳出去,死在外面,被绿毛鸡的腌臜物淹死,也不可能再信店家的这张嘴。 “对了,那门神像,是让立德画的吗?”许墨一摆手,转移开话题。他是真的不会相面,甚至觉得这东西有些荒谬。 是有不少人面由心生,但…根据一个人的一张脸,就能详细地断定这个人将来会如何,他是真的没法去相信。 “是他。”魏征点点头。 阎立德也是大唐有名的画师,虽比他弟弟还是稍微差了那么一些,但也是一位名师。 许墨搓了搓手,眼里发光。 白嫖一位名师的画,魏征干得漂亮啊,看来以后绿毛鸡要是想骂他的时候,自己得拦着点了。 麻将打完、晚饭吃完。 魏征裹着图纸,奔赴阎家府上。 “玄成公,此时造访,所为何事?”书房里,阎立德恭敬向魏征问候起来。 魏征挥挥手:“陛下昨日不是同你说了,要你去帮一人建造宅院?” 阎立德点了点头。 “今日我便把图纸带来了,你且看看如何?”魏征开门见山,直接说清自己的来意,从袖子中把图纸掏出来,平摊开摆在桌上。 第77章 阎立德:看图纸太沉迷,忘了时间 图纸? 阎立德点点头,探头看了过去。 只第一眼,他就失神地愣住,忙往后退一步,打开门朝门外的仆人吩咐道:“快去请二郎过来。” 仆人连连点头,见自家大郎如此脸色,小跑着便去了。 魏征失神一下,有些惊讶阎立德的反应:“立德何故如此,这图纸有甚玄妙之处?” 来的路上,他也看了。 除了详细一些、线条画得有些立体感,其他也没什么让他觉得太过玄妙、奇异的地方。 阎立德看向魏征的眼神很是炙热:“玄成公,这是哪位大家的手笔?” “宇文家的?” 他说的“宇文家”并非是指宇文士及那一脉,而是指“宇文恺”的后人。 这位宇文恺,是隋时第一建筑名匠,长安、洛阳这两座城就是出自他之手,紫薇、太微这两座洛阳的宫城,也是出自他手。 说他是古往今来的第一名匠,阎立德是信服的。 “哦?这图纸有何出彩之处?”魏征摇头,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笑问了起来。 阎立德看着图纸,吐了口气:“这图纸,倒没什么特殊之处,唯四合院式,多机巧、灵敏之处,远胜当今罢了。” 魏征一挑眉。 远胜当今…这叫没什么特殊之处? 阎立德还在继续说下去:“让愚震惊之处,便是所做图样之法,有章可循,若其中细节之处,著作为书,可为天下匠人开辟先河,日后再建居所、宫闱,普通人家有此样式,也可建筑成功。” 说着,阎立德顿了下。 “其大抵是可以媲美鲁班先贤于匠人的贡献的。” 魏征大惊失色。 这个评价不可谓不高,甚至…高过头了,远远高出他的想象。 阎立德丝毫不以为意,还觉得自己评价有些不够中肯。 匠人虽然是一门好手艺。 但…向来是口口相传。 鲁班为匠人宗师,可他传下来的《鲁班书》和匠人基本没什么关系,里面多是些奇淫邪术,什么先死老母法、起九龙海水法,总之一点都不正经。 匠人可遵循的设计标准、规范、材料乃至于等级制度、艺术形式,都没太好的统一。 简单来说。 厉害的匠人,实力是大师级的,可整个匠人的水平、乃至建筑这个专业,他们连门都没能入得。 许墨给出来的图纸,首当其中,就规定了各部位零件的大小、木材的选用。 他的思维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就像中央集权王朝制度碾压了原始部落一般。 “真有立德说的如此?”魏征慎重地问了一句,面色严肃。23sk. 阎立德点点头:“真有如此,此事是我兄弟二人极力想要促成之事,不过…我二人心有余而力不足,迄今不能。” 说到这,他也有些惋惜。 虽然他们在匠人技艺上,已经称得上是冠绝大唐,但…他们一家子都不是什么正经匠人。 在书画、政治上,也颇有建树。 匠人是一时的,哪怕自己匠人技艺天下无双,可若是孩子在匠人技艺上没什么天赋、没那么出众,那就完了。 宇文恺闻名天下,可他的后人呢? 现在恐怕已经成了寒门了。 他们是不想让自己的后人也如此,除了工匠技艺之外,他们也涉足其他领域,至少…不能让工匠世家的名号,落到自家头上。 也正是因为如此。 他们在工匠上的造诣虽高,可投入的时间和心思并不多。 “玄成公,别卖关子了,快些说,是哪位大家之作?”阎立德又紧忙开口询问起来,生怕魏征又转移了话题。 魏征依旧没回答,只是问了个问题:“你知道,陛下是让你助谁建宅?” 阎立德迟疑了下:“好像是一位叫许墨的郎君?是东市一家名为大唐超市的掌柜?” 魏征点了点头。 阎立德呼吸紧促起来:“不会就是他拿出这图纸的吧。” 魏征又点了点头。 “那郎君不才双十年岁?怎可能有此手段。”阎立德摇了摇头,“他身后定有高人相助,玄成公,劳烦您帮忙询问……” 他的话没能说完。 魏征挥手打断:“没有别人,就是店家一人。” 说着,他抬起手,指向自己的双眼:“这些日子,我亲眼所见,眼睁睁看着他,一点、一点把这图纸画好的。” 阎立德愣住。 正此时,阎立本赶来,推门而入。 “兄长,发生何事?”阎立本开口询问,看到魏征,愣了下,忙和自己儿子作揖,问候了起来。 阎立德招招手:“二郎,来看看,看看这份图样。” 阎立本是比他兄长还要更优秀的匠人,只看了一眼,就和阎立德一样,发现了这张图纸上的特殊之处。 他们俩人小声讨论起来。 遇到自己感兴趣、又突破了自己知识范畴、还能看懂的东西,人们总是会陷入一种忘乎所以的境界里。 魏征几次想插口。 但插不进去,他对工匠技艺一窍不通,看着他们俩人越发忘乎所以、越发手足舞蹈,轻轻叹了口气。 同门外仆人吩咐了一声,便转身离去,明日还有朝会,他可不能在这耽搁下来。 这俩兄弟,一讨论,就讨论到天亮。 连朝会都忘了。 直到朝廷传唤,在奴仆的提醒下,他俩人才醒悟过来,大惊失色。 唐代对缺勤这件事,惩罚极为严苛。 依唐律所言,祭祀朝会失昏违仪,笞五十。鞭打五十,这可不是什么轻松事,万通现在还在牢狱里躺着,只留半口气喘着。 他们虽然惩罚只有五十下,主罚的人也不是许墨,但…他们身子骨也没万通那么好。 两个人匆匆换上官服,奔着皇城而去。 半个时辰后。 李世民面色微寒,看着他们二人:“说吧,为何朝会不至,将作虽事小,可朝会礼制岂能逾越?” 阎立德壮着胆子、硬着头皮开口:“陛下…臣兄弟二人,彻夜观看图样,以至于废寝忘食。” 图样? “什么图样?”李世民面色没什么缓和,继续开口问道。 阎立德回道:“禀陛下,乃大唐超市店家许郎君所绘图样。” 许墨? 怎么是他? 第78章 自己是房玄龄吗?要哄夫人的 李世民是万万没想到,会这么快,就从朝廷官员嘴里,听到这个人的名字。 而且还只是因为图样。 这听起来有些荒诞。 仅仅因为看图,就忘了上朝这件事? “是什么样的图样,能让你二人如此失礼。”李世民都没发现,在提到许墨之后,他的脸色不由缓和了一些。 阎立德脸色也跟着缓和了不少:“那位许郎君提出新制,若能得其法,利民利国,百姓可得便宜居所。” “我大唐若建宫闱、陵墓,乃至修缮长城、运河,便也不必那么劳民伤财。” 李世民张了张嘴,有些惊讶。 这评价是很高了。 而且以阎立德、阎立本,两人一个将作少监、一个将作监的身份,也不至于如此兴师动众地捧一个“区区商贾”。 阎立本趁热打铁,连忙开口:“陛下,臣以为,当征辟此人入朝,臣愿保举此人为将作少监。” 他直接把他亲哥给献祭了出去。 阎立德愣了下,连连点头:“陛下,臣也愿让位于他。” 将作少监的位置,他早就做够了。 就算换成工部侍郎那也是好的。 好歹那是六部之一,日后从工部转吏部,不就能摆脱“工匠”的名头了? 李世民摇摇头,摆了摆手:“此人能耐,不止将作一事,而且…此人志气不在朝堂之上,强行征辟,不美、不美。” 不止将作? 这让两兄弟愣了下,心里涌出来浓浓的羡慕。 他们就想这样,陛下别把他们当将作使,可…陛下就认准了他们将作的本事,虽然在朝堂上有一席之地,的确是件好事,但他们的野心显然不止于此。 而那位未曾蒙面的许郎君… 就轻易做到了他们想做到的事,有将作的才干,可陛下不想把他当一个匠人使。 李世民当然不想只把许墨当匠人使。 虽然他在匠人上的才能很突出,无论是拿出来的那些商品,还是这让阎家两兄弟极力夸赞的将作才能。 但许墨的本事不仅仅如此。 别的不说,那算学天下第一的话——有图样这件事为例,又让这句话多添了许多可信度。 还有去青莲乡打探的人,此时此刻,大抵还在路上。 “立德。”李世民唤了一人的名字。 阎立德立马站正:“臣在。” 李世民轻声吩咐道:“你过去后,千万记得,勿要暴露自己身份,只言是与我相熟的匠人便好。” 阎立德愣了下,不知陛下葫芦里卖得什么药,点点头,应喏了下来。 “你所言的将作新法,记得要从店家那里打听清楚。”李世民接着吩咐下去,“店家此人性子懒散。” “能哄则哄,套得几句是几句。” 阎立德沉默了一会。 好一个…“能哄则哄”,自己是房玄龄吗?要哄夫人的…… 陛下对此人还真是够偏爱的。 他艰难地点了点头,又应喏下来。 套话嘛,很简单的,大不了就装傻,遇到好奇的东西,就当自己蠢笨、一点都不了解,事关他的话,问总是能问出来的。 阎立本欲言又止。 李世民瞥了他一眼,摇头笑道:“让立德一位将作少监前去助力,玄成就已在朝堂上骂了我三回。” “再让你去,他怕是要把朱雀门被骂塌了。” 阎立本失望地叹了口气。 他恨啊! 自己为什么偏偏就比兄长出色一些,做了将作监的位置,要是少监是自己,那现在去建造宅院的人,不就是自己了? 李世民轻轻咳嗽两声:“事出有因,不过你二人应置不置,还是要罚。” 两个人心立马提了起来。 “笞刑便算了,罚你二人三月俸禄吧。” 他们两个松了口气,点点头,应喏下来,不挨打就行,罚钱嘛…小事,朝廷给的那些俸禄,又不占他们财产的大头。 经过两天筹备。 在第三天,阎立德准备好,前往大唐超市,见了许墨第一面。 “许郎君,愚便是二郎举荐之人。”阎立德深吸口气,捧着一份文章,站到许墨身边,心情忐忑,颇有一种学生给先生交作业的心态,“这是愚所作工项计划,还请许郎君过目。” 许墨接过来,看了起来。 接连指出几个他看出来的疏漏之处。 他虽是学建筑的,但…并非是那种追求所谓“艺术”的建筑家,他崇尚于美观和实用并存。 所以顺便修了一个土木的学位,总之…那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这两个专业都是把人当牲口使的专业,然后…他加倍了,五年时间要比别人多付出三四倍的心血。 阎立德越发信服。 这里面,有不少是他埋得坑,想要试一试许墨的成色,看看那份图样究竟是不是许墨拿出来的。 当然…更多的,还是他自己没意料到的地方。 从后人眼光来看,前人哪怕再伟大,专业总是在进步的,他们的伟大是在于他们的先行和探索。 许墨对这位前辈是很尊重的,说话语气很柔,指出问题的时候,也都会放下自己手中的麻将。 说话专心、也很有耐心。 但凡阎立德稍微露出一丝不解之色,他都会立马再用简单的语言解释起来。 这种作派,别说魏征、程咬金他们,就是李丽质、李英姿都有些吃味。 店家什么时候对他们这么温柔过? 零零碎碎的东西解释完。 “许郎君,既然没什么大问题,那今日我便动土开工了。”阎立德把笔放到一旁,这一篇文章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 许墨点点头:“好,辛苦你了,有什么需要钱的地方,尽管开口。” 阎立德道:“不过…许郎君那宅院,我来之前,路过时候看过,若是开了工,许郎君怕是要寻别的住所。” 许墨一愣,看向阎立德,瞪圆了眼,深吸口气。 糟糕! 这么严肃的问题,自己竟然忽略了。 他沉默了好一会,盯着地板:“我没考虑到,算了,这几日我就住在超市里吧。” 住在超市? 李靖一愣,看向柜台——郑玄果熟悉的身影不见,再掐指一算,郑玄果已经值了四天夜班,今晚就要轮到自己女儿了! 第79章 夜半三更,店家给姑娘们讲个鬼故事 这什么意思? 李靖揣摩了一下。 也许、大概、兴许…就指的是,店家要和女儿睡在同一间屋子里——虽然不是孤男寡女的独处,还有那么多侍女呢。 而且…店家住在店里,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件事。 但李靖还是觉得别扭。 阎立德点着头,声音带着些歉意:“店家,这些日子您要受委屈了,我等尽快将主屋完工。” 许墨挥了挥手。 睡在超市里,还带着袭人、卢月儿这两人,听起来有些逼仄、局促,但超市也不算小,三十平的空间,睡四个人还是能睡得下的。 再说了,只是单纯的睡觉。 嗯…分开的那种。 没什么大动作、到点睡下、到白天再起来,凑合一下也不是什么事,许墨是没那么娇气的。 “咳咳。”李靖咳嗽两声,“店家,既然夜晚有你值戍,那我家姑娘就可以回家了吧。” 哦… 那就是睡三个人,空间更宽阔起来了。 许墨点点头:“也对,那就等我那边屋子修好了,你们再继续过来值戍就是。” 李靖微微松了口气,看向许墨的眼神柔和了一些。 他还以为店家对自己女儿有了什么想法,所以才提出来要住在超市里,现在看来,根本没嘛。 只是…莫名的,他心里有点点不舒服。 自家白菜这么水灵,你就不想着拱一拱的嘛????.23sk. “父亲,我觉得不妥。”李英姿迟疑了好一会,摇了摇头,开口说道。 不妥? 李靖转回头,看向李英姿,神色震惊。 女儿啊!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叫不妥?不让你晚上来上班,不让你和许墨待在一间屋子里,这就叫不妥? 那头俊朗非凡的猪没拱自家白菜,自家白菜想把猪给拱了? “如何不妥?”震惊了好一会,李靖才开口询问起来。 李英姿理直气壮:“父亲,我那薪酬你已经换成茶叶了。” 李靖一愣,抿了抿嘴,沉默下去,心虚地把眼瞥向别处。 这事… 是真的。 在回到家后,和张出尘商讨让李英姿不要在大唐超市工作未遂后,李靖就学许墨躺平摆烂。 不能阻拦就不能阻拦吧,第二天,他就和李英姿商量了下,把工资全换成茶叶抱回了家。 虽然是占了女儿的便宜。 但… 李英姿花钱的地方不多,她不用粉底,只是偶尔用用面膜,也不喝茶,两贯放到她手里那不是浪费? 不如自己用了。 倘若…女儿有什么需求,自己这个当父亲的,还能不掏钱吗? “父亲,你总不能拿了钱,还不让女儿办事吧。”李英姿叹了口气,有些无奈。 钱拿了,事总不能不办。 李英姿心里过意不去。 被自家女儿这么一提醒,李靖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了。 占便宜可以,但占这么大便宜… “那夜晚值戍你…你还是过来吧。”李靖咬了咬牙,一狠心,把话说了出来,“不过一定、一定,千万、千万要多加小心。” 李英姿笑着应下来,微微一笑:“父亲尽管放心,女儿的本事,您也是清楚的。” “再说了,便是遇到女儿应付不了的人,不还是有店家?” “店家您总该是放心的。” 李靖千言万语堵在自己咽喉间,最终化作了一阵沉重的叹息,瞧瞧自家女儿说的都是什么话? 白菜送到猪嘴前,还信誓旦旦地说,不用担心。 他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个店家啊! 下午打麻将时,李靖都有些心不在焉,作为牌桌上,胜率仅次于许墨的老手,他…翻车了,输了个血本无归。 程咬金乐得和鹦鹉一同嘎嘎叫着。 他很少会赢得这么多、赢得这么舒服。 直到吃完晚饭,李靖对自己女儿千叮咛、万嘱咐,一步两回头、恋恋不舍地离开。 人数比许墨想要的要多,不止四个人留下来。 李英姿那边还多了两位侍女。 搬着床,落在门口、贴着柜台摆放,再细细把床褥铺好。等做完这一切,又帮忙卢月儿、袭人在屋子里铺好床褥。 再在屋子中央,挂起了一串布帘,遮得死死的。 甚至… 那两名侍女,就坐在布帘旁,能透过微弱油灯光,看到她们两人投在布帘上的深邃影子,看守得极其严密,生怕会发生什么不好交差的事。 许墨画了一会,觉得有些无聊。 漫漫长夜,又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只是画图纸,未免太无聊了一些,而且伤眼睛,他索性直接往床褥上一躺,开口唤了起来:“李英姿,你睡了吗?” 布帘旁,两位侍女顿时紧张起来。 要干什么! 难道就像自家大郎说的那样,这位店家,终于要暴露出他那狼子野心,欲行不轨之事了吗? “还没呢,店家,怎么了?”李英姿很单纯,没别的想法,开口应了一声。 许墨把脑袋一歪:“既然没睡,那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李英姿迟疑了下,点点头,应了一声:“好,那就辛苦店家了。”闲着也是闲着,听听故事也是好的。 两位侍女皱起眉头。 这是什么套路? 她们警惕起来。 许墨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我认识一个朋友,祖上是魏武帝曹操麾下摸金校尉,他本名胡八一,是个乡野耕田的农夫。” “直到有一天,他在自己家里发现了一本名为十六字……” 晚上的氛围,自然是最适合说这种志怪故事的。 唐代虽也有这种类型的话本小说,比如说《古镜记》,不过论恐怖程度,还远远不到后世雕琢的程度。 随着许墨说下去。 几个姑娘吓得心惊胆战,外面寒风一吹,刮得门框作响,更是惊起一片呼声。 说了半个多时辰,说的许墨口干舌燥,他大手一挥:“好了,就说到这,睡吧,天色也不早了。” 李英姿是知分寸的,没再纠缠下去,她都没发话,剩下几个侍女就更不用说了。 吹灭油灯。 不多一会,许墨就睡着、入了梦乡。 但…屋子里的其他人就睡不着了。 哪怕是胆大如李英姿这种,也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 恐怖故事,最吓人的,往往不是在听的那瞬间,而是听后的胡思乱想。 第80章 李英姿:都是店家害的 门框一动,她就疑心,是不是什么白皮纸人过来敲门。 有些窸窣的寒风吹进来,她歪头一看,生怕有什么不知名的火瓢虫从缝隙里钻出来,要落到自己身上。 一整夜。 李英姿就在这么疑神疑鬼的状态里挣扎着,每到快要睡着的时候,脑子里忽然灵机一动“白纸人”,就又刹那清醒了过来。 直到夜半过去,她才睡了过去,但睡眠质量显然没许墨的那么好,没睡一会,又踢着脚惊醒过来。 一直到白天。 超市开门营业,李英姿一脸憔悴模样。 李靖皱着眉头,一脸担忧的赶来,见到自己女儿如此神态就更担忧了。 “昨晚发生了什么,怎这么精神不振的?”李靖关切地开口询问起来。 李英姿叹了口气,幽怨地看了一眼许墨:“都怪店家,折腾到快天亮我才好好睡下去。” 折腾! 李靖脸色变得有些惶恐,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怎么折腾的! 为什么会用这个词! 他再扭头一看,屋子里四个侍女,也都是一脸憔悴模样,比之自己女儿,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有许墨是个例外。 神清气爽、面色红润。 李靖深吸口气,他知道许墨这人很狗,但…但…昨晚竟这么过分?他咬着牙,拳头紧了起来。 就算自己不是许墨的对手,今天也要狠狠揍他一顿,怎么能这样! 李英姿接着叹息起来:“父亲,您是不知道店家有多过分。” 李靖咬牙切齿:“有多过分?” “昨晚临睡觉前,店家突然开口要说一个故事,女儿觉得也没什么,便让他说了。” 李靖把拳头握得更紧。 登徒子的老套路了,说一个暧昧的故事,然后动手动脚,他常在吃花酒的时候见程咬金用这么一招。 “可结果店家说了一个志异故事!” “煞有其事的样子,害得女儿一整晚担心受怕、疑神疑鬼,没能睡好。” 嗯????.23sk. 志异故事? 不是暧昧故事? 李靖愣了下,有些傻眼,愣愣地看着自家女儿。 所以折腾…只是被吓着的意思? 哦…对,也是,店家虽然武力远胜常人,但总不至于,也能一个男人是五个女人的对手,也不太可能,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打下来,他还如此生龙活虎的吧…… 刚才猛烈跳动的心脏,开始渐渐平复下去。 和许墨相处,还真的是要一颗好的心脏。 这一天天的…… 要不要自己过好日子了。 自己女儿也是,说话就好好说话,这么大喘气合适嘛?自己老来得女,就这么一棵宝贝白菜。 可见不得白菜白白送出去。 “父亲,父亲?”李英姿见李靖不理会自己,又连唤了两声。 李靖才回过神来,连连点头:“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怎么店家说几个志怪故事,就把你吓成这样。” 李英姿没回答李靖的话,只是用一种狐疑的眼神盯着李靖:“父亲方才在想什么,说了好多,可一个劲就在出神。” “没,只是在想,得是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吓着你。”李靖正色,连忙摇头,作为父亲、作为卫公,他都应当是一个正气凛然的人。可不能说自己脑海里刚才脑补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李英姿依旧很怀疑:“真的?” 李靖连连点头,转头看向许墨:“店家,你昨晚说了个什么故事?” 许墨打了个哈欠:“一个平平无奇的故事而已。” “说说?”程咬金开口,怂恿了起来,他对许墨能说出什么样的故事很感兴趣。 许墨摇头,又伸了个懒腰:“不说,昨晚都说过了。” “我们又没听过。”魏征跟着摇头,他也好奇。 许墨理直气壮:“你们没听到,那是我的问题吗?你们昨晚若是留下来了,不就能听到了?” 魏征翻了个白眼。 瞧瞧这话说的… 他们白天来打麻将也就算了,晚上还留在这,免费给许墨打白工?而且他们年纪都大了,像不了小年轻这样,能胡乱折腾。 “说说,说说。”魏征厚着脸皮,蛊惑起来,“店家你要是肯说,我再多照顾照顾你生意。” 许墨一摆手:“爱做不做,打牌、打牌!” 哦… 这套用过,不管用。 魏征啧了一声。 程咬金脑瓜子一转,看向李英姿,他不傻,看起来憨厚只是聪明劲从不用在朝堂上:“李家娘子,你昨晚是听的,现在能复述出来吗?” 李英姿点头,正要开口。 李靖伸手一拦:“阿丑,我这姑娘,昨天害怕了一夜,你现在又要她说,是要又吓她一回?” 李英姿有些不好意思,其实…细细想来,也没那么吓人,以自己的功夫,就算真的有什么白纸人、火瓢虫的,也能对付过去。 再说了,现在是白天,没晚上那股神秘的氛围,也就没那么吓人了。 但… 自家父亲要从阿丑,不对,是从程叔父这打秋风,自己自然是不能错过的,她紧紧闭上了嘴巴,配合父亲,露出一份担惊受怕的模样。 “两瓶橙汁。”程咬金竖起两根手指。 李靖轻蔑一笑,从袖子里掏出二十文钱,拍在桌上:“店家,两瓶橙汁,要温的。” 许墨不为所动,理着麻将。 卞修起身,取了两瓶橙汁,又在炭盆上架上锅,把橙汁泡在里面温着。 “那再一盒粉底。”程咬金咬咬牙,开始放血。 李英姿果断摇头:“我不用粉底的。” 程咬金皱着眉头:“那三只面膜。” 李靖伸出手,竖起一根手指:“再来一罐茶叶。” 程咬金没拒绝,扭头看向魏征:“魏老头,这你得出一半。” 魏征慢条斯理,冷笑一声:“是你要听,关我何事。”他就是要光明正大地占程咬金的便宜。 程咬金撇了撇嘴,他是被坑习惯了,只是想看看能不能说动魏征,替自己分担一二,既然不行,那也就算了。 许墨忽然插嘴,朝着程咬金,认真开口:“阿丑,你放心,待会英姿妹子说的时候,我会帮你堵住魏老头的耳朵的。” 魏征瞪圆了眼。 第81章 暖水壶的爆发,给大唐百姓的福利 魏征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许墨,还能这样的? 不给钱就把耳朵堵住了是吧? “这样可麻烦了,店家。”魏征脸色诚恳,劝诫起来。 许墨哦了一声:“无妨,这事我不嫌麻烦。”乐子人、乐子魂,但凡有乐子的事,他从不嫌麻烦。 魏征啧了一声,再看向程咬金:“那我出三份面膜好了。” “一半一半。”程咬金正色,咬得极其干脆,好容易能让魏征从口袋里掏出铜子,他还能再吃亏不成? 魏征一脸为难:“这一半一半着实不太好分,我等又没带那么多铜子。” 程咬金皱起眉,这的确是个问题。 这时,李靖好心,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那这样吧,五份面膜不就好了,一半一半,不存在分不开的问题了。” 程咬金和魏征瞪眼过去。 好家伙… 在这坐地起价是吧。 但主动权是在李英姿手里的,面膜就当是给侄女的礼物了,至于那茶叶…就当喂狗了,他们两人应下来。 李英姿磕磕巴巴地说起来,许墨说的每一段故事,都在昨天夜里,一次又一次的惊醒中,牢牢印在了她的脑子里。 这边说着。 外面飘起了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刹那寒风,应了些景。 袭人站在许墨身后,专心听着,哪怕李英姿说的没那么好,可故事本身就很优秀,再听一遍,也不觉得无趣。 卢月儿轻轻捅了一下袭人腰子。 袭人轻呼一声,扭过头,眨巴着眼,一脸无辜地看着这位姐姐。 “作为侍女,要细节入微。”卢月儿小声,教导了起来,“现在外面起了寒风,超市营业又得开着门,现在就该把帘子给支起来。” 她说着,带着袭人到柜台后,把那帘子翻出来,悄无声息、没弄出任何动静,把布帘又重新挂了起来。 边角微微漏了些缝,这是透气用的。 她们俩人就站在这缝隙前,让寒风不吹进来、又恰好能够换气。 炭火熏久了,偶尔也会使人头晕、呕吐。 除了李英姿的两位侍女一脸羞愧,一幅学习到的模样,在座听故事的人,也就只有许墨注意到了她们俩的动静。 不愧是花了自己七贯五,从宫里换来的侍女。 嗯…虽然七贯五,他实际也就花了不到一贯。 但这不就更值了? 下了雪,虽然温度没太大变化,可心理上总觉得陡然寒了许多。 新昌坊。 这座外郭城的坊市,还没变成后世达官显贵居住的华贵模样,但青龙寺和崇真观的存在,也让这座坊市,并不显得那么寂寥、荒落。 新昌坊,一座普普通通的百姓宅院里。 友人过来做客。 冬天,万物寂寥,百姓难事生产,交友、闲聊的时间就变多了许多。 客人刚刚落座。 主人就端了两碗热水过来,殷切地笑着:“来来来,饮一口热汤,暖暖身子。” 客人吓了一跳,甚至有些惶恐,他只是随意过来做客,也没带什么礼物,就外面随处可见的一些野菜,哪能得到这种珍重的对待。 热水,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很重要的资源了。 烧水用的木柴不多。 但…烧少了,木柴用着浪费,可若把木柴用尽、烧好几锅水,也没什么储存的方式,所以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烧水。 水凉了就凉了一些吧,反正命好,就不会喝死人。 “破费了,破费了。”客人连连摇头,话都说不利索了,“这…实在羞愧,哪担得起……” 他话还没说完,主人哈哈一笑,摇了摇头:“何必如此,热水是昨晚烧的,尽管放心喝便是。” “若是不够,还有添续的。” 客人愣了下,向后一仰脑袋:“昨晚热水,到现在还滚烫着?” 这太违背他的常识了。 别说是在这大冬天里,就是搁在夏天,也不可能一锅热水,放到第二天还能仍旧滚烫着。 怎么做到的? “这都是仰仗了一件名为‘暖水壶’的利器。”主人哈哈大笑。 客人不解:“暖水壶,那是何物?” 主人摇着头,介绍起来:“那是东市里,一家名为大唐超市的商铺所售的物品,一开始我也不信。” “可那店家说了,我买回来后,若是没他宣传的那般效用,尽管把东西拿过来,他十倍还钱于我。”m.23sk. “我便掏钱给买了下来,回家一用,所言不虚!果真是能存热水两天的。” 客人惊讶起来:“能存热水两天?那暖水壶能存多少水?” “一壶能存一斗多。”主人回道。 这里的斗,和粮食所用的斗,并非一回事。和酒水一样,斗都是小斗,一斗是三斤,也就是一点五升。 “价钱也不算很贵,一壶要三十文。”主人又接着说了下去。 客人心动起来。 三十文不算小数目,但和能时时喝到热水相比,就不显得那么昂贵起来,他同主人又相谈了一会,实在坐不住,回家扒罐子,数了九十文钱出来,怀揣着赶往大唐超市。 他来的时候,大唐超市还没关门。 李英姿还在那说着故事,刚好说到胡八一祖父在南北朝从军,遇着古墓,从女尸身上扒戒指那一段。 隔着布帘,客人也没太好奇,只是朝卞修开口,小心翼翼地发问:“掌柜,您这是卖暖水壶的?” 卞修点点头:“是,三十一只。” 价钱没变,客人松了口气,到了冬天,和保暖有关的东西总会涨价,所以他才多带了些钱,但他并未立即购买,而是又开口问道:“我听说,您这暖水壶若是不能保暖,便十倍还钱,可确有其事?” 卞修点点头:“也确有其事,客人若是不放心,可与本店立个字据。” 客人似乎就等着这句话,从口袋里把钱掏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那便立个字据,我要拿三支暖水壶。” 不立白不立,这都是证据! 卞修也很习以为常地立好字据,又取了三只新的暖水壶,检查没有破损后,便递交过去,还小心翼翼地嘱咐着用法、以及要注意的事项。 客人也小心翼翼地听着。 如他这般的人,这几日已不是卞修第一回遇到。 第82章 李英姿:要学习长乐,把自己卖了? 每天都有不少人过来询问。 那些士族、名人,倒是会少问后半句的话,直接丢下钱或布匹,拿走至少五只暖水壶,平头百姓就要慎重一些。 虽然…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们,都是勤俭、勤奋,像个仓鼠一样,把好东西积蓄起来,可像他们,再怎么积攒,钱拢共就那么些。 暖水壶的价格,在他们咬咬牙能负担得起的范围内,但…问题是,他们舍得咬牙负担的前因,就是得真的有说的那个效果。???.23sk. 嗯… 也不能到别人手里有这个效果,偏偏到他们手里,就没了那个效果。 在许墨的首肯下,大唐超市便有了这样的规矩。 对这些平头百姓,许出承诺。 顺便在卖的时候,注意一下商品的质量。 许墨不是个多慈悲的人,但也不是个多狠心的人,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能随手给予一些帮助、便利的时候,他并不吝啬放手。 这也是为何,能影响民生的东西,他定价都不是很高。 好东西就要大家一起用。 不说东市这一片的家庭,就是不少长安县所领的坊市,都听到了大唐超市的传闻。 长安县没有万年县富庶。 不过…咬咬牙,只是三十文,买一只暖水壶还是没问题的。而相对的,摆在他们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柴。 为何大多数家庭,至少都买走两只暖水壶? 并非钱多。 主要还是柴,一次用柴量烧四五锅,差不多就能装两三壶,若是在晚上烧水,富裕出来的水,甚至还可以泡个脚。 这是他们之前想都不敢想的奢侈生活。 长安县的百姓们,一家一只水壶,只一家用柴烧水,就显得有些浪费,富裕出来的水也没法储存。 几家几户就凑在了一起。 他们一起出柴烧水,然后用暖水壶存储起来。 麻烦是麻烦了一些,可好歹是能喝上热水的了。 今天一天,其他东西没卖出去多少,但暖水壶却卖出去足足两百多份,许墨不得不装模作样的补了好几次货。 六贯多入账。 原本因为修房子,而变得干瘪的钱包,又陡然一下充实了起来。 入了夜。 李靖走的比昨天还犹豫,虽然昨天的事已经证明了,店家姑且、勉强还是能信得过的,但…他还是不太放心。 店家是没什么动作。 可自家白菜太主动了啊! 别…自家白菜真忍不住,蹦到店家嘴里,他有气都撒不出来。 一步三回头,李靖离开了超市。 有了第一天经验,四个侍女熟稔地铺好床褥,挂好布帘。 许墨画了一会图纸。 小白菜,哦,不是,是李英姿那边忍不住了,她隔着布帘开口询问起来:“店家,你今晚不说故事了?” 许墨瞥了一眼,哦…隔着布帘,瞥不到,他又把目光转了回来:“你不是吓得够呛,不说了不说了。” “我没事!”李英姿瞪圆了眼,“我才不怕!” “白天如此那般,只是故事太精彩,我反复咀嚼!” 许墨嗤笑一声。 “我实话实说,你笑什么!”李英姿掐腰,声音大了几分。 许墨没说话,继续画着图纸。 李英姿态度软下来:“店家,你就说说嘛。” “你让我说,我就说,那我岂不就是很没面子?”许墨摇头,依旧果断拒绝,他是个高傲的超市老板,可不是说书人。 “好店家,你就说嘛。”李英姿纠结了一会,撒起了娇。 她那两位侍女看傻了眼。 自家姑娘…什么时候,究竟会展露出这种娇嫩的姿态。撒娇?就是同李靖,都没这么撒娇过。 这下… 许墨总该要同意了吧。 “不说。”许墨还是果断拒绝。 两位侍女瞪圆了眼,自家姑娘都这么撒娇了,还拒绝?还是不是太男人了! 昨天她们还担心许墨不够正直,会对自家姑娘下手。 今天… 她们就觉得许墨太过正直了,动手没必要,但好歹动个心吧,你可是和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待在一间屋子里,怎么…感觉就像和郑玄果待在一个屋子里一样。 李英姿咬了咬牙,油灯扑朔,印出她脸上浓浓红晕。 她也生气。 虽然…许墨对她的态度很正常、不像其他男人那样,带着别有用心的殷切,和他相处起来很舒服。 但…自己好歹是个漂亮女人。 自己都撒娇了! 她发出一阵哼哼唧唧的声音,又扭捏了一会,继续撒娇起来:“店家,你就说一说嘛,我真的很想听。” 许墨叹了口气:“既然要说,那我有什么好处?” 李英姿一愣,纠结起来。 好处?自己能给什么好处? 店家并非多么有野心的人,自己作为李卫公女儿的身份,能给许墨提供的无非就是些朝廷、兵部方面的便利。 但…这些是店家的不要的啊。 难道…在这方面,自己应该和那位长乐公主学习一下,琢磨着把自己给送出去? 想到这,李英姿脸猛地一红,声音也结巴起来:“好处…一时半会哪有什么好处,这才几时到几时!” “且先搁置着,日后再说、日后再说。” 许墨一挑眉,点点头:“那好,我就继续说下去。” “昨日说到哪了?” 李英姿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变得平静起来:“说到不冻泉了。” 许墨思考了一会,正打算说下去。 李英姿那边忽然叫停:“等会。” 她转头,对坐在布帘边的侍女吩咐道:“把帘子扯开一些。” 侍女慌慌张张,不知所措。 完了,自家大郎担心的事发生了,猪没拱白菜、白菜要拱猪了,哦,不对,自家姑娘和这位店家究竟谁是白菜、谁是猪,那都还说不定呢。 “快些,现在还未至寝时。”李英姿挥手催促起来,“待会就寝,再挂回便是。” 布帘把一个空间一分为二。 只有拉开,才能让李英姿有种彻底和许墨处在一个空间里的感觉,让她有一种身处许墨防御范围内的安全感。 侍女不好拒绝自家姑娘的请求。 再说了… 只是拉开一个口子,她们也觉得能多出一些安全感,犹豫了下,便小心翼翼拨开一道口子。 第83章 许墨:现在开始我住旅舍,李靖崩溃 口子拨开的那一刹那,李英姿就后悔了。 油灯昏暗,看不清许墨的脸。 只隐约一道漆黑的人影坐在桌旁,油灯光芒扑朔,让他身形一闪一闪,不仅没能驱散恐怖感,反而更多添了一些恐怖诡谲的气氛。 但… 刚才自己如此那般撒娇,现在要暴露出哪怕一丝害怕的样子,岂不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脸,李英姿咬咬牙,攥紧被褥。 许墨接着说下去。 随着故事迈入高潮,恐怖的氛围也越发凝重。 说了和昨晚差不多的长度,许墨吹灯,躺倒睡觉。 但…几个小姑娘,一如昨晚一样——她们以为自己经历了昨晚的考验,胆子多少会变得大一些。 事实证明,并没有。 恐惧值会累积的。 她们今晚更担惊受怕起来,说好的布帘要等就寝的时候拉上,李英姿没提、两位侍女也不敢,小小的口子,就这么搁置着。 第三天晚上。 布帘的口子从一开始就拉开了。 李英姿考虑了下,昨天之所以会有那种恐怖的感觉,是因为缝隙不够大,只小小一条,露出许墨的身形,便显得那么像是纸人。 今天再大一些,总该不会显得恐怖了吧。 事实证明。 缝隙的大小,也并不能影响到她们内心的恐惧。 这天晚上,李英姿一整晚都没能睡着,满脑子都是“鬼吹灯”这三个斗大的字,从门缝里渗出来的风,都能把她吓一哆嗦。23sk. 到了白天,李靖过来的时候,都心疼自家姑娘。 瞧瞧店家,一点人事都不干,把自家闺女吓成这副模样。哦…是自家姑娘央求着店家说故事的啊,那就没事了。 还好… 今天晚上就是最后一晚了,只要撑过这个晚上,自家姑娘就能回家睡个踏踏实实的觉了。 李英姿期待着许墨把这个故事说完,又担惊受怕会出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直到… 许墨缓缓说着:“胡八一正和雪梨聊着天,忽然发现,那尊被油灯映照着的巨人石像,眼睛好像动了一下,闪烁淡淡微红的光芒。” 说完这句话,许墨闭上了嘴。 李英姿愣了下,琢磨了一会…这好像不是结局,只是个故事开头。 她以为许墨是要缓一会。 可等了好久,许墨依旧没再开口,李英姿忍不住,询问了起来:“后面呢?” “没了。”许墨把手一挥,吹灭油灯,躺了下去。 李英姿倒吸口气:“怎么就没了,还没说完呢,胡八一他们后面又做了什么,那石像为什么会眨眼?” “以后再说、以后再说。”许墨敷衍起来,“今天说的,可比昨天还要长一些。” 李英姿掐腰:“明日就轮到郑玄果值班了。” “店家,好店家,求求你了,就把胡八一的故事说完吧。” 许墨翻了个身:“说完?早着呢。” “精绝古城才差不多说了一半,后面还有七个这样的故事,我今天晚上就是累死我也说不完。” 李英姿有些心肌梗塞。 早知道第一天晚上,就该果断拒绝店家的提议,听故事?听什么故事! 那么长… 好家伙…… 她傻了眼,抿了抿嘴,看向许墨,重重叹了口气。 要是只有一点,那她肯定催促起来。 可…精绝古城的故事还有一半,后面还有七个这样的故事,如此庞大的数目、反倒是让她不焦急起来。 慢慢听嘛。 大不了听它个十年八年的,就不信听不完它。 李英姿也躺下去,翻来覆去地琢磨着石像的事。 等到天亮。 李英姿没再逗留,她回家补觉去了,这四天加起来,她都没睡够四个时辰,再熬下去,身子骨得出问题。 就是让魏征和程咬金一阵长吁短叹,看来…昨晚的“结局”他们今天是听不了了。 想让店家再开口,难如登天。 等…明天吧。 虽然心里是这样的想法,但魏征和程咬金依旧没死心,打麻将的过程,三番五次地试探,次次试探也都无果。 直到快吃晚饭的时点。 许墨转过头,对袭人吩咐了起来:“把床褥收拾一下。” 袭人一愣,点头应下,老老实实地办起来。 “店家收拾床褥作甚?”李靖一挑眉,不解起来,“外面风雪正大、你那正屋可还没修好,漏着风呢。” 许墨面色不变,老老实实回道:“今晚不回家里,也不睡超市了。” “这几天在超市睡得不舒服。” “家也不睡、超市也不睡,那店家你要睡哪?”魏征瞥了他一眼,笑着问起来,“难道你要投奔寺观?” 许墨摇头:“不是,去住旅舍。” 咔吧一声,李靖捏得杯子作响。 对啊! 还有旅舍这东西! 桌子上的三个小老头,那都是极富贵的人,即便外出,也多有各地官员请着他们去借宿,旅舍这东西一时半会忽略了过去。 李靖的反应最大,也不怪他有如此之大的反应。 旅舍这东西,他怎么就没想到! 若是他们三人中的任何一位,马后炮、事后诸葛亮,把这东西给提出来也就算了,可偏偏是从许墨嘴里说出来的。 就让他恨得有些牙痒痒。 早干嘛去了! 现在、自己女儿值班结束、得轮到郑玄果了,才把这东西给说出来。 怎么看怎么像是…故意要和自己女儿待四天、然后不待见郑玄果这个大男人,不乐意和他住在一起。 早说啊! 住旅舍的钱,他掏都行! “店家怎今日才说。”李靖开口,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 许墨摇摇头,理直气壮:“方才才想起来。” 李靖更咬牙切齿了,可他一点办法都没,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只能在牌桌上疯狂针对许墨,和他做一样的牌。 最终结果…就是两败俱伤。 许墨小赢,嗯…赢了两袋,而李靖大输,输出去四十多袋。 皇城里。 李世民是一如李靖那般的咬牙切齿,他看着手头的奏章,整个人都如麻花一样的拧巴了起来。 这是户部的奏章。 说的是天下恶钱流通一事。 所谓恶钱,就是假币、或者是经过二次加工、有所折损的真钱,大唐饱受恶钱之苦。 第84章 李世民:魏征的嘴,就好似骗人的鬼 好吧… 也不能说大唐饱受恶钱之苦,历朝历代其实都有这个问题,相对而言,大唐的情况还算好的了。 物价低、花的钱少,也因此恶钱流通的不多。 可…不多也只是相对前朝显得不那么多。 相对一个国家而言,这笔庞大的恶钱数目,就让李世民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谁不希望自己国家里流通的货币,都是自己准许发行的货币? 但… 历朝历代都没法解决这个难题,只能够说尽可能地去避免。 李渊在位时,就想着解决这个问题了,禁旧钱、发新钱,开元通宝便是这么一个产物,也只是短暂地遏制了一会,到他现在,十年多过去,恶币再一次恢复至恶劣的情况。 难道…又要新铸钱? 等第二天朝会。 李世民把房玄龄、魏征、长孙无忌、温彦博、高士廉等人留了下来,将户部的奏章甩在他们面前。 “诸位爱卿,且看看吧。”李世民面色平静,开口说道,“此事,你们决议该如何解决?” 户部奏章,没人翻看。 他们用那比程咬金还聪明的脚丫子一想,就知道这奏章里写的是什么内容,无非就是恶钱的事。 这事…年年议、年年如此。 从武德谈到贞观,说不定还得再往后谈数百年。 能咋办呢? 难道大动干戈去抓?可如此一来,抓人所用的心思、费用,说不定要比容许恶钱在市面横行的代价还大。 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再全当看不见。 哦…在李世民面前,不能当瞎子,不然这位陛下,真的要把他们打成瞎子了。 他们热切地讨论起来。 只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又能讨论出什么新花样?所谓的热切,也只是装模作样,做给李世民看。 李世民眉头皱得更紧了。 “陛下,臣斗胆有一言。”魏征忽然开口,声音之大,顿时就盖过了吵吵嚷嚷,如同菜市的声音。 李世民一挥手:“说。” 魏征深吸口气,轻声道:“臣以为…臣等老生常谈,说的也都是废话。” 几道不善的目光,顿时落到魏征身上。 大家心里清楚不就好了,你非得说出来、摆在台面上,把他们架在火坑上,让他们下不来台? 李世民脸色也有些难看。 “臣以为…陛下不妨询问一下店家的主意。”魏征后半句话,更是让整个屋子的气氛躁动起来。 房玄龄讥笑一声:“问个商贾,我朝廷莫不是没人了?” 李世民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他是很欣赏许墨不假,他也很想知道许墨究竟有多少能力,在心底里也愿意相信许墨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 可…这不代表,他现在就能心安理得地向许墨,在这种家国大事上求援。 和许墨有没有证明过他的能力无关。 是面子问题! 许墨现在还不是朝廷的一份子,向他询问,那是求外援,不仅朝廷里这么多官员掉面子,他这个做皇帝的也掉面子。 等他成为臣子了,李世民再提拔他、再用他,那就是不拘一格降人才。 性质是不一样的。 魏征面无表情,瞥了房玄龄一眼:“朝廷有人,那解决问题啊。” 他是一点都不给这群人面子,一开口,就呛得他们有些说不出话来。 房玄龄一顿,啐了一口:“我们不行,那店家便能行了?” “好歹有个可能。”魏征摇摇头,“店家是商贾、是懂商贾之道的,他在算道上也颇有建树。” “再加上店家常有奇思妙想,说不定他就比你们靠谱。”m.23sk. 这一番说辞,让李世民有些心动。 面子嘛… 李世民看中,但没那么看中,在朝堂上被魏征那么一通乱骂,能叫有面子?结下渭水之盟,这能叫有面子? 他是个能隐忍的人。 如果结果足够好,他是可以不要面子的。 “玄成说的在理。”李世民缓缓点头,“既然如此…那朕明日便去问问,若真有什么法子,再拿出来同诸位爱卿商议。” 长孙无忌沉默无言。 房玄龄欲言又止。 他们现在体会到言官的好处了,不得不说,想骂的时候就能骂出来,这在朝堂上是最大的特权。 现在魏征成了陛下那边,同一条战线上的队友,他们几人里,竟挑不出一位能够开口劝诫李世民的。 第二天。 朝会休沐,李世民起了个早,他久违地在皇城里散了会心,之后便奔着大唐超市而去。 他赶到的时候。 魏征他们几个已经起了麻将。 李世民直勾勾地看着魏征,不屑地啧了一声。 是谁之前还在劝自己,不要多来超市,结果呢?自己左右不过偶尔来一趟,可魏征倒好,怕是天天来、天天打麻将吧。 呵。 魏征的嘴,就好似骗人的鬼。 “哟,这不是李二郎?”许墨一挑眉毛,阴阳怪气起来,“稀客呀,过来打牌?” “不过可惜,人满了。” 李世民摇摇头,拉过椅子,在许墨身旁坐下,开门见山,直接问了起来:“我看店家,好像更喜欢收布匹作为报酬?” 许墨瞥了他一眼,不知道李世民突然发得什么神经,问这个和他没任何关系的问题:“不然呢?” “为什么不用铜钱呢?”李世民接着问道。 许墨摇摇头:“铜钱费事,还要一枚一枚的差,看是不是恶币,不像布匹,一眼看上去就知良劣。” “尤其是大宗贸易,铜钱越多、越容易掺杂恶币,不像布匹,难以动什么手脚。” 百姓间也如此。 粮大于布,布大于钱。 许墨说的太过于坦荡,以至于让李世民有些接不上话,百姓中的观点,怕也是和此相似,甚至…许墨这种情况都算是好的了。 好歹他只是抗拒、不适用。 而不少人…见外面恶币流传这么广,他们便按耐不住,同流合污,劣币逐良,然后更劣。 他叹了口气:“那店家觉得…是否能有什么法子,把恶币一扫而空呢?” 许墨瞥了李世民一眼。 原来是打着这个主意? 朝堂上解决不了的议题,拿出来让自己做? 对此,许墨只有六个字。 呵呵,想的真美。 第85章 许墨:不,我的意思是得加钱 对这种行为,许墨是深恶痛绝的。 介不就白嫖嘛。 白嫖是绝对不行的。 许墨以前就被这么白过,他本科时期去找兼职,一家公司待遇特别好,时薪五百、当场结账。 他去面试了。 当时还觉得,这家公司不愧出手这么大方,果然实力雄厚,面试的题目都这么难。 再后来… 再后来就像许墨说的故事那样,就没后来了,半个多月没回复,许墨没忍住去那家公司看了情况。 才发现那家公司,是把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拿出来当面试题,把待遇开得极高、就吸引许墨这种涉世不深、又颇有能力的人过来帮自己免费解决。 李世民的行为,与那种行为,又有何异? 他是不可能免费的,绝不可能! “店家?”见许墨不说话,李世民开口催促了一声。 许墨冷笑起来:“呵,朝廷让你解决麻烦,你解决不了,找到我头上了是吧?” 李世民一愣。 魏征没忍住,憋着笑。 事情的定义的确是这样。 但…李世民一开始拉不下的原因,也是这个。 现在许墨这么一说,那就是往陛下伤口上下刀子啊!这种事可不多见,整个大唐,怕也就这家超市里才能看到了。 “不干,不干。”许墨一摆手,果断拒绝。 李世民态度软了几分:“别这样,店家,就权当帮我一个忙,若我明日在朝会上交不出一个法子,会挨骂的。” “挨呗。”许墨一副无所谓的语气,“人嘛,总是要成长的,多挨骂也就成长了。” 李世民咬了咬牙:“店家,我买你两罐茶叶。” 许墨一点头,朝着卞修吆喝了一声:“记着,李二郎,两罐茶叶。”23sk. “再来三罐!”李世民又咬着牙,亮出三根手指。 许墨手顿了下,摇了摇头:“李二郎,你要知道,这钱币之事可不是什么好解决的,这事关一整个家国,可是极重要的。” 李世民愣了下:“所以,店家也没法解决?” 不知为何,他心里有些失落。 如果说,全天下有谁能解决恶劣的事,李世民觉得许墨是最有可能的那个人,他也是真觉得许墨应该有这个胆子。 他觉得自己得检讨一下。 可不能对许墨的期望太高了…… 他正这么想着。 许墨一摇头,轻声说道:“不是,我的意思是…得加钱。” 李世民愣住,惊讶一声:“啊?” “你买我五罐茶叶,你还赚了茶叶,我还继续给你打白工是吧。”许墨翻了个白眼,“想得真美,你糊弄鬼呢。” 魏征一挑眉毛,他只是推荐,对许墨能提出解决方法,不抱有太大的期望。 看许墨这个态度…他是胸有成竹? 能稳稳地解决? “店家你要多少钱财,尽管开口!”李世民略有些激动,把手一挥。 许墨摇摇头:“钱不钱的不重要,你看看能不能想办法给我搞个爵位,最低的县男都可以。” 爵位… 李世民有些心动,他试探着开口:“要是店家真能提出一个好法子,别说爵位了,我举荐你入朝,到户部做一个员外郎都行。” 许墨嗤笑一声:“不当官,不当官,我只要爵位。” “为何不当官?哪怕员外郎手中实权,也比一个县男、乃至县伯县候都要大得多。”魏征开口,替自家陛下捧哏。 许墨理直气壮地开口:“我不要那么大权力,只是要做个人罢了。” 做个人。 这三个字,有些刺痛李世民的心。 在大唐…虽然百姓是人、商贾是人、贱籍也是人,但从里外都能真正被称为“人”的也就只有勋贵、官员阶级了。 许墨也很清楚,别看他现在天天骂程咬金、和魏征、李靖侃天侃地、和李世民也能不分尊卑。 但…他手里能用的底牌不多,他只有把桌掀了的能力。 把桌子掀了,那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 麻烦、累,和许墨的念头相违背。 他没想改变这个时代,那最好的,就是融入这个时代,而爵位就是融入这个时代最好的利器。 有了爵位,他才好更肆无忌惮地去享受自己生活。 至于入朝为官,想都别想。 这辈子,没人能再逼自己工作了! “你提的法子若真是绝妙,我们几个,拼了命也帮你保举一个爵位出来。”李世民开口应下来,但并非看着许墨,而是转头看向了魏征。 魏征迟疑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若法子真的绝妙。” 他说的,这是前提。 给许墨一个爵位,也并非什么不可接受的事,这人不愿入朝为官,他又偏偏极有能力,用这种方法,把他和大唐捆绑在一起,只有好处,而无坏处。 见魏征点了头,李靖和程咬金也点了点头。 许墨啧了一声。 几个老头,拿捏了大唐将近一半的权力,在这给自己装腔作势呢!搞得给自己谋一个爵位出来,好像要费半条命似的。 “我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恶币出现?”许墨开口,向李世民发问起来。 李世民迟疑了下:“自然是为了把一枚钱当两枚花。” 许墨摇摇头:“是我没说清,我是问,为什么会有恶币出现,而不是假币?” 恶币和假钞不同。 假钞那纯假。 恶币不是,恶币有部分是真的,比如说…把大钱周边那一圈削掉,十枚大钱取下的铜,就能再铸成一枚新钱。 或是在钱币上打孔,把取下的铜,铸成新钱。 或是干脆全部融了,掺一些铅,再重新铸成成色不那么好的钱。 成本极低、手段极简单、也很难验查。 “这还不简单?铜钱、铜钱,是用铜所造。”程咬金满口答道,“材料限制在那,只能少用铜,哪可能找其他材料取代?” 李世民和魏征有些迟疑。 这个答案他们也想到了。 但…真有这么简单。 许墨一点头,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还真就是这么简单:“没错,只有恶币而不假币的原因,就在于此。” 李世民皱着眉头,不解起来:“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许墨咧嘴一笑:“这说明了很大的问题啊!” 第86章 我们在大唐搞信用货币吧 说明了很大的问题? 问题在哪? 很大又在哪? 李世民转头看向程咬金,作为回答了许墨问题,头一次领先他们这些,比他更聪明一些的人,和店家对上思路的人,他很期待,他还会有什么样的答案。 可程咬金也一头雾水。 他就是随口一说,也没觉得这其中有什么大问题。 “这个问题姑且不继续讨论下去,我再问你们,钱…这个东西,是怎么产生?”许墨摇摇头,没继续刚才那个话题,而是又问了一个问题。 魏征爽快作答:“上古之时,人以物易物,可后来人们发现,以物易物局限过大,便想出了一个法子,固定一个东西作为万能的交换凭证,使得人们能购买来他们想要的东西。” “上古之时,古人用贝、至有商一代铸骨贝、再至铜贝,而后为了方便携带,便演变成如今外圆内方之状,也是效古人用贝之宜。” 作为博览群书的大能,魏征说起这个,头头是道。 “小瞧你了。”许墨有些惊讶,“对这么偏门的事,都了解得这么清楚。” 此时不同后世。 这个知识储备量,的确很惊人了。 魏征微微一笑。 许墨一点桌子:“你说到关键点上了,所以你再想想,为何刚才阿丑说的那番话里,就说明了很大的问题。” 聪明人在哪都是聪明人。 他们或许因为时代的原因,见识、学识没那么深厚,可他们的思维却不会因时代的落后而落后。 魏征略一琢磨,抬起头,诧异地看着许墨:“店家是想说…其实发行铜钱,也依旧是以物易物。” “以铜的价值,来去换其他的东西,诸如店家的辣条、面膜等物。” “所以才会出现恶币,而不是假币……” 他这么一说。 李靖懂了、李世民也懂了,就程咬金还有些迷糊,他觉得魏征说的是废话,就把一个意思车轱辘又说了一遍。 魏征表达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大体就是,铜之所以作为交易的凭证,是因为其本身贵金属的价值,而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货币”,金可以、银也可以,只是自秦开始,废除青铜币,选用了铜币,自此后历朝历代都顺着这个习惯来而已。 一枚货币并不能代表一枚货币的价值,它只是被塑成了这个样子。 正因如此,才会出现恶币。 谁都希望掏更少的价值,来换取到更多的价值。 削些边角,十枚铜子就能当十一枚来花。 “聪明!”许墨重重点头,轻轻一笑,夸奖起来。 魏征皱起眉头,他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没跟着许墨的思路:“可知道了这个,又有什么用?” 许墨摆了摆手:“无论什么事,你总得了解其运行规律、知道其原理,你才能够尝试去解决这个问题。” “既然知道了,铜钱作为货币,更多是因为它本身的价值。” “那…推出来一种,本身不具备任何价值,只单单有具有货币价值的货币就是了。” 李世民他们愣了一下。 按照许墨的思路,这的确是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法。 但… 不完美,只是瞬间,他们就想到了很多问题。 魏征敲了敲桌子,摇头,发挥他在朝堂上的本色:“店家,姑且不说如何去施行这件事,哪怕真的推出这种新式货币,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再如何的货币,都是匠人造出来,凡人所作,必然有人可仿。” “如此一来,是不会有恶币,可就会有假币了。” “假币之危,怕还要在恶币之上。” 许墨摇摇头:“为何朝廷禁恶币无果?” 魏征果断回道:“民间纵容、士族恶行、贵胄私铸。” 李世民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只前面一项,他还好找出一个“民意不可违”的理由出来,可后面那两个,解决不了,就是在打他的脸。???.23sk. 不过…说出这话的是魏征,他也不好发作。 “所以假币固然会有、也定然会有。”许墨一点头,“但它的危害,绝不可能在恶币之上。” 魏征愣了下。 许墨接着解释起来:“恶币再恶,那也是真币,百姓也好、士族也好、贵胄也好,于个体而言,他们利益并不受损、说不定还会有所收益。” “但假币再精妙,那也是假币,百姓也好、士族也好、贵胄也好,于他们个体而言,除非他们本身是制造假币的,否则那就是利益受损的。” “难道…朝廷还对付不了制造假币的人吗?” “再说了,借此机会,把铸币权完全拿捏在朝廷手里,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李世民眼神严肃起来。 大唐虽禁止民间私自铸币,但…贵胄、士族显然不在“民间”这个范畴内,让李世民头疼的恶币,也多从这些人手上发扬光大的。 把铸币全牢牢收回来? 这太让他感兴趣了。 魏征琢磨了许墨的话好一会,他点了点头:“依店家所言,那确实是我考虑欠佳。” 他也是听了许墨的话,才反应过来。 对啊… 假币的受益者,唯有那些企图锻造假币以此充真的人,这些人是源头,大唐还不至于连这些人都对付不了。 “可回归现实,依旧还有几个问题。”魏征深吸了口气,厉声问道:“钱该如何造?该造多少?如何让百姓使用这种钱?又如何保证,假币真能不如恶币那样,在民间滥竽充数?” 他接连抛出几个问题。 都是解决不了,造出新钱得惹出麻烦的事。 许墨听着都有些头疼,他叹了口气,摆摆手:“我们一个个来说,钱如何造,那是匠人该研究的,我最后说个我的想法。” “先来说说,改造多少新钱。” 说到这,许墨顿了下,仔细回想了下自己看过的那几本书的内容,轻轻一拍巴掌:“这样吧,我给你们举个例子。” “假设,现在有一个市场,里面的商品有一匹马价值两贯、一石粮食价值两贯、一桶美酒价值两贯……”说到这,许墨瞥了一眼程咬金,又补了一句,“一头阿丑,价值两贯。” 嗯嗯嗯? 程咬金瞪眼看了过来。 第87章 许墨:小菊花课堂开课啦 许墨没理会他,轻轻一点桌子:“提问,这个市场里,应该存在多少货币?” “八贯。”魏征脱口而出。 许墨满意地点头,从桌上摸出一枚一筒,放到了魏征面前:“很好,来,奖励你一朵小红花。” 魏征低下头,听着许墨这哄孩子似的语气,抿了抿嘴,拳头微微一紧。 许墨又轻轻一点桌子:“但…现在有这样的情况。” “我从英姿妹子那买了马,英姿妹子拿钱去老魏头那买了粮食,老魏头卖了粮食后去李老头那买了酒,李老头又去李二郎那买了阿丑。” “提问,出现这种情况,那这个市场里,应该存在多少货币?” 魏征迟疑了:“只需两贯就够了?” 许墨点了点头,又摸出一枚一筒,放在魏征面前:“不错,再奖励你一朵小红花。” 魏征另一只拳头也紧了起来,想到两人之间的战力差距,他谨慎地没有选择动手,而是继续杠了起来:“那如果…第二种情况,依旧选择发行八贯货币,那会如何?” 许墨一摊手:“通货膨胀呗。” 通货膨胀? 这四个很是新鲜,他们也有些理解不了。 许墨简单解释:“就是涨价,你发行八贯,这四个东西都涨八贯,当然…现实情况会比这个复杂的多,但原理一样。” 市场上的钱多了,大家都希望自己口袋里的钱变多,那自然而言是要涨价的。 这并不复杂,魏征很能理解。 许墨接着说了下去:“刚才我举的两个例子,就很能说明该发行多少货币的原理,总结归纳一下。”天籁小说网 他朝着袭人挥了挥手。 袭人还没弄太清楚。 卢月儿就从柜台那,把纸笔取了过来。 许墨抬笔,写了下去。 “市场内商品总价值,再除货币的流通次数,就是要发行货币的具体数目。” 魏征看了看许墨手里的那张纸,又抬头看了看许墨。 一件在他看来,根本没有头绪的事,就在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功夫里,就被他拆分成一个简单易懂的算学数式。 嗯… 他做梦都没想到,这玩意竟然能和算学有关。 前者,还好说,市场内的商品总价值,只要查一查每年商税、农税能收多少,便能够算出来。 但…后者怎么办? “店家一言,让老夫茅塞顿开。”魏征盯着那张纸,吞了口口水,“可…这所谓的货币流通次数,又该怎么算?” 许墨又在纸上一划,再次解释起来:“这个东西,不一定要算的那么精准,因为它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值,随时波动的。” “考虑到每年货币损毁、市场经济的变化,如果一切欣欣向荣,每年都需增发一定的货币。” “所以姑且定为一年期,记录一年内,货币流通的次数就好。” 魏征有些傻了眼:“啊?只能生硬记着,没有如这般的算式吗?” 许墨点点头:“有。” “但不适合大唐。” 魏征愣了下,皱起眉头:“为什么不适合大唐?” 许墨一摊手,一脸无辜:“本身商品就是货币的一种,你告诉我你要怎么算?谁知道流通、流通着,会不会被别人给制成衣服、或是吃进肚子里。” 魏征沉默下去。 李世民皱起眉头,但很快又松开。恶币的事虽然棘手,但也不是什么迫在眉睫的灾难,都纵横肆虐了那么多年,再容忍一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再说了… 若真的按店家说法,铸造新币,也不是件急于求成的事,得慎重再慎重。 “那该如何让百姓使用这种货币?”魏征接着开口询问起来,“若本身没价值,怕也是没多少人用。” 许墨深吸一笑,摇着头:“很简单,不过也很难,让百姓们相信这些货币是有价值的就行了。” 相信? 这… 这答案太理想化了一些吧。 “当然,只是空口白牙的让他们相信那些东西可以当钱使,是基本不可能的一件事,所以想要他们相信……” 许墨拉长音调,伸手一摆。 魏征立马替他端起茶杯。 许墨接过,抿了一口,才接着说了下去:“首先,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稳定的社会形势、繁荣的资源发展。” “当然…大唐这些是不缺的,未来大唐是注定能与强汉齐名的,这是天注定的好事。” 李世民满意地点了点头,也挺起了胸膛。 他很骄傲。 没有什么比一个聪明人的夸赞更好的褒奖了。 “其次,就是要让百姓们相信货币是有价值的,所以要把这些货币同有价值的东西挂钩,比如说…做一些黄金储备。” 黄金储备? 黄金这东西很保价,大家大户基本都有储备一些,可…国家储备这东西有什么,金器性软,做不成什么工具,也就只有观赏一用。 “黄金是很保值的一种东西,任这个世界怎么动荡,黄金的价值是不会变的。”许墨一摊手,感慨了一声,要说这个世界上真正有恒久远、永流传的,那就真的只有黄金了,“所以将货币和黄金挂钩就好了。” “当货币体系搭建好、估算好货币的价值,再存储相对发行数量的黄金。” “和天下人说,这种新货币,可以在朝廷这兑换黄金,那货币的价值就得到了保障。” 这其实就是金本位。 但也不是完全的金本位。 许墨前半部分说的那些内容,其实是信用本位的法子。 但事实上,作为货币的发展,金本位是难以避免的一步,只有从金本位慢慢过渡,让百姓习惯了货币本身不具备价值这件事后,才能慢慢地过渡到信用本位。 等日后,大唐百姓们、外邦商贾们,渐渐熟悉了本身不具备价值的货币的使用,再让金本位慢慢退出历史,让货币不再有能直接兑换黄金的职能就好。 “要是天底下人,都拿新钱来换黄金,那该如何是好?真把黄金给他们?”程咬金听了后,满觉得不对劲,摇起头来。 他觉得很不靠谱。 如果是自己,拿着新钱了,第一时间保准去换成黄金。 第88章 既生许墨,何生我魏征、房玄龄、长孙无忌啊…… 魏征听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摇了摇头:“憨货,要是大唐摇摇欲坠,那自然如此,可现在大唐昌盛隆鼎、气象恢弘,又怎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 程咬金挠了挠头:“黄金不是比那什么新货币好多了。” “要是我就换成黄金。” 魏征嗤笑一声:“换成黄金又有何用?” “朝廷律令,凡商贾贸易不准以黄金为货币,便是手里有黄金,那些人能花的出去?” 程咬金顿了下,有些茫然。 好像… 还真是这个道理。 如果黄金没法当钱花,那还真没要把货币换成黄金的必要。 “依照店家所言,算好货币价值,再鼓励百姓以手中铜钱来换新钱。”魏征说着,眼里渐渐泛起亮光,语气也渐渐激动起来,“甚至…可以新钱为税。” “不…不止如此。” “外邦诸国也可用我大唐之钱,凡用我大唐钱者,岂不就是我大唐属民了?” 说到这,魏征突然一愣。 他皱起眉头:“可若是如此,大唐境内若有造假币者,能依律处死,国境之外造假币者,该如何处置?” “为什么要想着处置那些人?”许墨一摊手,一脸无辜。 魏征一愣。 “只要他们规模不是特大,那他们造便造吧,头疼的该是他们所在的国家。”许墨轻轻一点桌子,“只要那些假币,不流入大唐、即便流入大唐也不准使用,不就好了?” 魏征眯着眼,看向许墨的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他以为自己已经很腹黑了。 没想到…店家竟比自己还腹黑。 好一个管他屋外如何洪水滔天、自家里海晏河清就好。 当然了… 即便大唐真的想管,也没那个心力。 魏征接下来又请教了许多细节方面的问题,李世民在一旁耐心听着。 许墨虽然是土木狗,但…这些说是金融知识,其实也不完全是金融知识的东西,了解的也很多,毕竟…曾经也为了绩点通宵苦读背过。 说着,就不免谈到一些根性的东西。 让李世民和魏征不由得对许墨又高看了好几眼。 等晚上蹭完饭。 回宫的路上。 李世民知会近卫,去把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传唤到宫里来,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和这些人一起讨论店家提出的法子。 “可惜了,他只愿做一名商贾。”沉默了好一会后,李世民开口,叹了口气。 魏征也跟着点头:“店家胸怀之壮阔,是臣远未能所及,若店家肯入朝为官,便定然是管仲诸葛之材,甚至…有过之。” 他之所以下次判断。 是听闻许墨说的那些东西。 虽然没有批判皇权的文字,可多数内容与儒家孟子所言“民贵君轻”契合,甚至更加深刻。 看似漫不经心、随口而出的东西,字字句句都狠狠扎在了大唐的命脉上。 “玄成,你觉得店家所说之法,真能奏效?”李世民又开口问道,他本能的不愿意去谈许墨字里行间透露的东西,他开始说起铸钱之法。 魏征点点头:“臣觉得此法确实可行。” 他顿了下,有些迟疑、有些纠结着开口:“店家说的…太详细了。” “详细到,方才在谈论的时候,臣总觉得店家并非是在同臣说一个方法,而是在同臣说一个已经实现了的事,只不过是事后在总结规律罢了。” “店家甚至把如何将货币推广出去,又如何让诸多外邦使用大唐货币的法子都说得井井有条。” 他又顿了下。 “臣真想知道店家究竟有多聪颖。” 魏征感慨着,扼腕叹息,恨只是多活了十年,去年死了多好。他是真起了这样的念头,他以为自己是天底下顶尖聪明的人了。 可见着许墨,他才知道,自己不过是山腰的人,上面云雾皑皑、不知山顶有多高。 这件事于魏征最大的打击。 并非是许墨提出了解决方法,而是…太快了。 李世民那边刚问,许墨就把前因后果、杂项细节都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至于…许墨提前想过?做了周密的计划?魏征觉得不太有这个可能,一个懒散、志不在为官的人,不可能思索这种在家国大事里都算偏门的问题。 而且他也不觉得,有人费尽心思、鼓捣出这样的心血,还能藏着掖着、甚至连本书都不著的。 总总细节,都指向,许墨的确是临时起意。 这是何等可怕的才智。 到了皇城,长孙无忌他们一行人早在殿外候着。 “陛下。”他们逐个问好。 李世民一挥手。 魏征侃侃而谈,把今天同许墨说的那些东西,全盘复述了一遍,等他说完,掌灯侍女提灯进来,将屋子点亮。 听完后的几个人面面相觑。 真拿出来了… 而且这法子,他们听着…没毛病,怎么看怎么都可以实现。 “朕问你们,你们觉得此法如何?”李世民开口询问起来。 他们满肚子想法、满嘴想说的东西,但…又始终开不了这个口。 沉默了好一会后,还是房玄龄率先打破宁静:“臣以为,此法细观之下,确实可行,但…毕竟此无先例,若是一个不慎,便是民愤四起。” 一个国家的发展,自然是求稳为重。 “臣以为…可先在皇城内试行。”房玄龄深吸口气,又接着说道,“正好遣户部调查这所谓的…嗯…货币流通次数。” “一年时间,可粗略一观此法如何。” “若此法不可行,也不过皇城内折损一些,百姓并不会因此遭殃。” 李世民一挑眉,反正遭殃的是自己呗。 不过他不反感这个提议。 他向来是一个有担当的人。 长孙无忌开口,拱手道:“臣家中尚且余有些黄金,可捐赠国库。” 这个责任也不能都让皇帝一个人担了,他们作为臣子的,多多少少也是要表些态。 整个殿内。 除了魏征一脸风轻云淡不为所动,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捐了至少十几金的黄金出来。 户部尚书被连夜叫来皇城。 他们细细讨论,最让他们省心的,还是皇城内不必铸造新币,毕竟…没人敢在皇帝眼下,做假冒伪劣的勾当。 第89章 我们得学刘备,三顾茅庐,三顾懂么 他们出钱、陛下出力。 君臣同乐嘛。 至于在皇城里试验…也不是什么无稽之谈,说一句废话,皇城之所以叫城,那是因为它的确是一座城。 内城的宫女、宦官,外城的侍卫。 零零总总加在一起,有接近五万人的数目。 这些人加在一起保卫着、伺候着不到一百人数目的皇室。 皇室、妃子,她们是一个阶层的人。 宫女、宦官、侍卫,他们是一个阶层的人。 公主、皇子或许无感,甚至可能觉得,这偌大的皇城,就是一个束缚他们自由的笼子,但对宫女、宦官们而言,这里就是一个自洽的小社会。 为何宫里的赏赐会有铜钱、布帛? 因为这些东西的确是能花出去的。 赌坊、市场这些东西,在皇城里都有,甚至…就连青楼都有。 商议好,该如何在皇城里试验这东西之后。 李世民轻轻一点桌子,开口道:“那店家,拿出这法子后,想要讨要的封赏,并非钱帛官位,而是要爵位,诸位爱卿,觉得该许他一个什么样的爵位。” 长孙无忌果断摇头:“陛下,此法虽然具体,但毕竟尚且未证是否可行,此时给予封赏,是否有些太急于求成了。” 魏征冷笑一声:“若是此法成了,长孙公觉得…该许他一个样的爵位?” 长孙无忌没说话。 魏征又立马说了下去:“难不成平地拔起,直接许他一个县公?郡公?” 长孙无忌立马摇头。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一件事,他们知道货币对一个国家有多重要,但更多的人是把货币和商贾挂钩,更不要说许墨本身就是一个商贾的身份。 他自家也有私下铸币,对这个提议很是清楚,若真的可行,那自家的那点私铸币权,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当然… 长孙无忌是不会阻拦、也不会做任何手脚。 现在的长孙家已经足够大了,没必要去当出头鸟,无论是对朝廷官员、世家门阀,还是说对陛下而言。 陛下想做,那就去做。 长孙家不差铸币这点收益。 但…长孙家觉得自己不差,可有会些世家门阀,偏偏就觉得自己差这么一份收益,那如果这件事真的施行了,那他们会把许墨视眼中钉。 只是民意如此,他们还不敢逆行倒施。 可要是…真那个时候给许墨一个县公的爵位,那世家门阀、贵胄大家,可不会留情,他们对付不了一群人,还对付不了一个人? 长孙无忌脸色微变。 许墨的死活他不在乎,但他在乎李世民的想法。 陛下显然是不想只把许墨当成一个工具人,所以他在自己的语境里,也决不能把许墨当成一个工具人来用。???.23sk. “陛下,此人是否知道陛下身份?”犹豫了一会,房玄龄站出来,奏言开口问道。 他觉得首要之事,是要弄清许墨对朝廷的态度。 李世民没说话,瞥头看向魏征,他和许墨相处的不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魏征充当他的耳目。 魏征拱手道,迟疑了好一会:“臣以为,店家是不知道陛下、我等真正身份的,不过…恐怕也差不了多少。” “在店家眼里,我等至少是五品以上的官员。” 五品官员对这间屋子里的人来说,算不得什么,但无论是百姓的角度、还是从客观角度来看,都可以称得上是大唐的中流砥柱。 “你确定那店家,是这么看待你们的?”房玄龄一挑眉毛。 魏征点点头,有些无奈叹了口气:“确实如此。” 他们在许墨面前,都没什么遮掩,主要是程咬金烹羊宰牛实在是太过分了,这不是普通人能干的事。 嗯… 不过牛肚、牛肉还是很好吃的。 吃了魏征也不会有丝毫的嘴软。 “那他知道你们可能是五品官员,依旧在你们面前表现出对朝堂的抗拒?”房玄龄缓缓点头,看似问话,实则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魏征又点了点头。 房玄龄皱起眉,有些想不通。 这位店家肯拿出这个法子,证明他对朝廷并非反感,可为什么…偏偏不愿意入朝为官? “房魏公,不必想那么多。”魏征一眼就看出他在纠结什么,最开始和许墨接触的时候,他也有这样的疑惑,“店家只是懒散、他抵触的只是朝廷上忙碌的公务罢了。” 哦… 这个原因。 陛下常说店家懒散,原来是懒散到这种程度? 房玄龄愣了一下,有些不可思议。人以类聚,房玄龄身边的人,都是和他一样勤奋的人,乃至于让他很难相信,竟然会有人因为抵触公务繁忙,就不愿入朝为官的。 “既然如此,臣以为…万莫是不可做卸磨杀驴的事。”他叹了口气,说出自己的意见,“武侯为先主臣前,也只想做一介布衣,可先主三顾茅庐,感化武侯,至此后,武侯便为先主鞠躬尽瘁。” 他嘴里的“先主”,指的就是刘备。 刘备是在历史上很特殊的一个人,虽陈情表里,称蜀汉为伪朝,但无论是西晋、东晋,都把刘备唤作“先主”。 隋延续旧习。 房玄龄自然也就有了这样的习惯。 “所以臣以为,先许那位店家一个县男的爵位并不过分,只虚名而非实封。”房玄龄顿了下,继续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待日后此法在皇城中验明可行,再加封便是。” “待新币之法,于整个大唐里施行之后,再后加封。” 说到这,房玄龄顿了下,深吸口气:“此法可行,其功不亚李卫公开疆扩土。” 县公?郡公? 房玄龄觉得这些爵位都低了。 一个有能耐的人,是绝不想看自己的功劳被压低的,国公作为大唐异姓所能得到的最高爵位,在房玄龄看来,他认为许墨会觉得那才是自己应该得到的。 而得不到… 那他可能就会觉得,这就是一种羞辱了。 像是尉迟敬德,就曾因李世民设宴,宇文士及坐在他前面,就忿忿不平,开口质问:“你算什么玩意,能排在我前面?” 李道宗开口解释,想圆个场,结果就被尉迟敬德给揍了。 第90章 李丽质:我也要玩 当着李世民的面。 把他的堂兄弟给揍了。 仅仅因为座次的问题,这个理由听起来显得有些荒诞。 李世民也对尉迟敬德呵斥,但…指责的内容却并非是尉迟敬德对座次如此上心的问题,而是指责尉迟敬德不要在自己面前动粗,在自己面前好歹要恭敬一些。 显然… 李世民对尉迟敬德有怨气这一件事,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有才能、有功劳的人,就该把自己看重一些。 “臣附议。”魏征头一回没有开杠,表达了赞同的意思。 长孙无忌打量了一会李世民的脸色,犹豫着点点头,也表达了赞同。 他们三位都如此。 剩下的人,也没什么太大的意见,他们早知道这个消息,早能做准备,那他们就只会是受益者。 温彦博拟令,开始讨论起要给许墨一个什么样的爵位名。 他们吵吵闹闹,各有各的意见。 而在这个时候。 旅舍里,许墨推开窗,看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雪,街上的雪积了厚厚的一层,都快没过小腿了。 这让他灵机一动,产生了个念头。 长安城附近的山不少。 自己可以去滑个雪? 就这么办了! 等到第二天,许墨一早踩着雪,赶赴去木匠工坊,他在那受到了极其热情的迎接。 新式桌椅卖得很好。 他们这几个月赚来的钱,比他们好几年赚的钱还要多,就是有些累,要日夜不停地打造这些东西。 在他们眼中,许墨就是财神爷。 “许郎君,您需要些什么?”木匠开口询问,手里的订单还有许多,但他决定了,不管许墨要什么东西、要多少东西,他都要第一时间,把这位郎君的需求给解决了。 许墨挥挥手,朝着前方一伸手。 一名学徒眼力高,立马递过来一根小木棍。 他往地上一划,说了起来:“给我弄块板子,左右两端都要微微凸起,然后中间这里,里外打通,不要太粗的孔,能让麻绳穿过去就行。” “你看,就这两块地方,各打四个孔。” “然后…弄四块这样的板子出来就好。” 许墨画的,依旧很直观。 木匠看明白要怎么搞这个东西了,工艺也不难,这四块板子,要不了一个时辰就能全赶工出来。 但… “许郎君要这东西,是有什么用?”木匠没琢磨明白,实用…他想到怎么实用,观赏…就一块板子,也没什么观赏作用。 “滑雪。”许墨言简意赅。 嗯? 木匠更疑惑了,他只听过划船,划雪…是一种什么划法? “一种娱乐活动。”许墨又简单解释了一句,“对了,得用硬木做,你看看这四块板子要多少钱?” 木匠连连摇头:“许郎君严重了,不过四块板子,哪还能收您的钱,您尽管离去,待会做好了,便送您店铺去。” 许墨点点头,也不推脱,带着自家侍女,就往超市去。 等他走后。 木匠工坊里,一名学徒嘟囔了一声:“师父,为何不收他钱啊,我听说这位许郎君可有钱了。” “单是在他坊市里,就溢价买了好些个地契,现在宜阳坊的人,私底下都叫他许半坊哩。” 虽然许墨买下来的地皮,离半个坊还远得很。 但动作着实阔气。 啪得一声。 木匠一巴掌,拍在自己学徒脑袋上:“许郎君再有钱,那也是许郎君的钱,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他那手艺、那能耐,赚那么多钱,不是该的?” “以后不准再说这些胡话了,咱这些日子赚的钱,都是拜许郎君所赐,他给的饭碗,让你能吃得起肉,你不好好吃,你想要从许郎君那捞东西,糊涂了?” 学徒立马低下脑袋。 “给我去拉十车木头来,我看你啊,得好好磨磨性子了。” 学徒满口应下。 超市里。 李英姿哆哆嗦嗦地等着。 虽然许墨说了,炭火钱他出,但郑玄果也好、卞修也罢,不是那种仗着许墨发话,就肆无忌惮浪费的人。 值班快两轮了,郑玄果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也就只有两袋辣条、两袋饼干和面包。 那是实在有些饿。 至于辣条…他发誓,他只是想尝尝这个被誉为长安第一小食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味道,然后尝了一袋,没忍住,又尝了一袋。 第二天找许墨检讨了好久,让许墨哭笑不得。 所以除了晚上,郑玄果会在睡前点些许碎炭取个暖,剩下时间,他们根本就不会动炭火。 见到许墨来,李英姿哈了口气:“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晚?” 袭人和卢月儿去点炭盆。23sk. 许墨解释起来:“旅舍太舒服了,一不小心,睡过了头,顺路还去木匠那打了些东西。” “什么东西?”李英姿好奇问了起来。 许墨一摆手,没说这个,而是发出了邀约:“明天出去玩吗?我教你一个好玩的东西!” 李英姿迟疑起来:“明天…好像并非是店家休息的时间?” “对呀。”许墨点点头。 李英姿一摊手:“所以明天没法出去玩,而且这天寒地冻的……” 许墨掐着腰,理直气壮:“不是休息时间怎么了,我是掌柜,我说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就放假!” “再说了,不还是有卞修?” “而且我要教你玩的这东西,只有这个季节才行。” 门外,捧着手炉的李丽质蹦蹦跳跳进来,脑袋一探,强行插入:“玩?要玩什么,能带我一个吗?” 她今天也是早就来了,但屋子没点炭盆,实在太冷,她有些受不了,就缩回马车上去了,侍女通知她,许墨来了,她才从马车上下来。 许墨点着头:“来来来,不过…那玩意,得出城,找一座山,你能行?” 李丽质张大了嘴,有些惊讶。 玩什么东西,还要出城? 她的身份的确有些不太适合。 不过…她咬咬牙,点头应了下来:“能行!父亲是最宠我的了!” “要玩的运动,是叫滑雪。”许墨嘿嘿一笑,简单介绍起来,“是一种很刺激、很有意思的活动。” 划雪? 她们和木匠一样,脑子里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划船那样的东西。 第91章 我那一份方案,就只值一个县男的爵位? 滑雪她们不了解。 但划船她们知道,那绝对算不上有趣,甚至很辛苦。 水里尚且如此,那在雪里…只会更辛苦吧…… 李英姿嘟起了嘴:“划雪是什么呀,店家你怎么总是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在她们眼里,许墨向来的表现,都太离经叛道了一些。 喜欢建筑,天天抱着建筑看的样子,可比见着她们要兴奋多了。 现在又喜欢上这什么划雪的玩意… 要不是长得好看、说话有趣、性格温和、知识渊博,谁理会他呀。 许墨迟疑了下:“就是冰戏,和冰戏差不多的东西。” 李丽质她们更疑惑起来:“冰戏是什么?” 许墨一捶手,现在大唐是没这个东西了,滑冰这种事自古就有,当初冬运会的时候,他稍微了解过一些,不过时间太久,记忆没那么清楚,只记个大概,是在唐宋时期。 看来…不是唐中后期,那就是宋时。 这么看来。 大唐的娱乐活动还真是比自己想的还要恶劣啊。 啧。 许墨砸了咂嘴:“算了,解释起来太麻烦了,等明日带你们去玩就好了,工具我已经让人去做了,待会就能送来。” 这么说着。 袭人他们端着炭盆走过来。 一只鸟头从许墨衣服里探出来,不止是人讨厌东西,就连动物也很讨厌,这只绿毛鸡到了冬天安分了不少。 它扑扇着翅膀,落到炭盆旁,舒服地打了个哆嗦,站在旁边取起了暖。 李丽质抬手,一戳一戳着鹦鹉的脑袋,思考起来,工具? 是打了一艘船出来? 木匠那边的效率还是很快,程咬金他们还没过来,中午饭只是刚开个火,他们就把板子给送过来了,顺带还有这一期木椅的抽成,依旧是个庞大的数目,足有八贯,都是成色上好的铜子。 钱这东西,许墨不怎么在意,丢到了一旁。 他最在乎的,还是那几块板子。 四块五尺长的板子。 抛光打得干干净净。 李英姿探过脑袋来,有些惊讶:“这是店家说的工具?” 李丽质也很惊讶。 这和她们以为的船完全不同,这样的板子也能“划”还是说…店家口中的“滑”其实并不是她们理解的“划”? 许墨点点头,抬手在板子上敲了一下,当的很实在的一声。 是上好的水曲柳。 想当初,他也有这么一块板子,然后…就在宿舍床下放了五年,基本没怎么用过。 上了大学,他觉得自己就有了时间、可以大把的放肆、大把的青春,然后他就发现自己错的很离谱。 老师嘴里的“高中紧,到大学就松了”都是骗人了。 他压根没时间去试。 哦,不对,他压根没时间去想这些问题,本来还打算大学了去学滑雪的,学倒是学了,也仅仅只有学了。 从那之后,再没抽出过时间去玩过,即便是他那个姓林名深的学长再三邀请,他也婉拒了。 来到大唐真好啊。 自己那么多想做的事,现在逐一都能去做了。 “这东西要怎么用?”李丽质抬手,想要拿起一块板子,但这东西不轻,她单手有些吃力,两只手给捧起来。 许墨言简意赅:“踩上去。” “不然呢!”李丽质咬牙切齿,“只是踩上去,怎么滑?” 许墨伸手往前一拨:“就那么滑啊。” 又是一句废话! 李丽质啪得把板子放下:“店家,不要再戏弄我啦。” 许墨一脸无辜:“我怎么可能会戏弄人,我这么正直的一个人,我又不是绿毛鸡。我只是在实话实话。” “滑雪就这东西,说起来就是这么简单,踩在板子上从山坡上往下滑。” “其他的就靠练,技术说了,也不能完全学会,还是得自己慢慢摸索,只能说把路给你点出来。” 技术都是摔出来的。 李丽质撇了撇嘴。 李英姿琢磨着板子,摸着上面的洞,有些不解:“店家,这上面的孔洞是做什么的?” “绑绳子的。”许墨回道,“毕竟是一个高难度的娱乐,如果不把脚固定住,可能连板子都踩不住。” 李英姿点了点头,勉强可以脑补出一些滑雪的模样了。 李丽质又不死心,追问了一些细节。 直到吃完午饭。 程咬金他们才迟迟赶过来,麻将桌刚刚铺上。 许墨一开口:“对了,明天不用来打麻将了,明天我要出去玩,嗯…应该不止明天,趁着这几天积了雪,应该都要出去玩。” 一桌人愣住。 下雪出去玩什么? 天寒地冻的。 而且…偏偏是这几天? “这几日朝廷的封赏就要下来了,店家最好还是留在家里。”魏征开口,浅浅提醒了一句。 许墨有些惊讶:“啊?你们速度这么快的?” 这才过去一天! 魏征顿了下,向后一仰脑袋,想到昨晚在皇城里说的那些话,他陡然醒悟过来,在许墨眼里,他们兴许就是四五品官,哪能这么快。 他清了清嗓子,连忙找补理由:“昨晚老夫连夜写了奏章过去,嘱咐了是加急之事,陛下也看重的很,立即就把老夫给召进了宫,还有那些平日里老夫很难求见的大人物。” 许墨憋着笑,一张脸显得格外的淡漠无情。 看这种聪明人掩耳盗铃,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商议之后,陛下决议在皇城中,先暂且试验一番,封赏你一个县男的爵位,等日后若真的可行,再陆续加封。” 说到这,魏征顿了下,感慨一声:“店家,朝廷可是提前把报酬预支给你了啊。” 许墨冷笑一声:“呵。” 魏征不明所以:“你这…笑什么。”而且这笑看起来一点都不正经,没有半点高兴的意味。 许墨摇了摇头,把麻将一推,立起来,便调整麻将位置、边轻声细语地开口说道:“方案我提交了,你们看着也没意见,那就代表我的方案被你们认可,就是该钱货两讫的。” “现在只是支付我部分报酬,还挺…深明大义的样子。” “我那一份方案,就只值一个县男的爵位?” 魏征一顿,没生气,心里甚至还有些庆幸。 还真让房玄龄说中了啊,幸好许了一个爵位出来,不然交差都没法交差。 第92章 大唐人不骗大唐人!程咬金加入滑雪大军 “店家,话也不能这么说。”魏征摇了摇头,“这不才只是采用,还并未完全实践。” 许墨瞥了他一眼,问道:“这方案要我去施行吗?” 魏征摇摇头:“当然不。” “不过店家你要是肯入朝为官,那自然是极好的。” 许墨翻了个白眼,他就当自己只听到前半句话:“既然不用我去施行,那我们之间的交易就只是局限于这个方案上。” “你们拿去了,用不用、不用在那搁置、用了但不管用,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这可不管售后的。” 如此理直气壮、逻辑缜密,魏征无言以对。 单从的许墨视角去看,说出这种话太正常不过了,也的确显得朝廷是有些“黑心扒皮”的味道。 魏征尴尬地咳嗽了两声:“不也是怕那个法子只是看似可行……” “我的法子肯定没问题。”许墨大手一挥,说的肯定,“要是出什么问题,那一定是你们自己的问题。”3sk. 魏征不发表任何意见。 他抿了抿嘴,轻声说道:“朝廷也有朝廷的难处,再说了…封爵之事,又非陛下一家之言,总得要……” 许墨一点头:“我知道,无非就是资历排辈一类的事嘛,能理解。” “那你还一副要掀桌子的样子。”程咬金把刚才缩起的脖子给伸了出来,他不是不聪明,只是相对于朝堂上那些顶尖聪明的人,他不够聪明。 与其不够聪明,还觉得自己聪明,被那些聪明人当傻子玩——朝堂上又不是没这种人,那还不如安安分分,从一开始就当一个傻子。 在确定了许墨也是这样的人之后。 程咬金气焰就没之前那么嚣张了,当然了,和鹦鹉对骂还是骂得欢。 “那我总得要有掀桌子的本事,才能把桌子上属于我的东西,全都拿到我手里吧。”许墨摇摇头,打出一张六筒。 魏征没忍住打了个哆嗦。 他之前虽然半相信、半怀疑,可从未有今天如此毛骨悚然的感觉,掀桌子…谁知道许墨会有什么掀桌子的手段。 他心里更庆幸。 还好… 房玄龄提出了那样的意见,至少把朝廷的态度表现了出来。 “店家这几日还是暂留店里好些,毕竟朝廷封赏要下来了。”魏征没继续追问下去,反正问了许墨也不会说,何必自取其辱。 许墨依旧果断摇头:“不留,滑雪就这一季的事,等过几天雪停了,那都滑不了了。” 滑雪? 那又是什么东西? “店家又研究出什么新东西了?”程咬金蠢蠢欲动,“不知我是否能跟着店家一同去。” “你……”许墨迟疑了下,打量着,开口询问起来,“今年多大了。” 程咬金回道:“方五十。” 四十多和五十岁,实际差别不大,可听起来感官差别就就很大了。 许墨一摇头:“那还是算了。” “别呀,这滑雪究竟是什么东西,还对年纪有要求?”程咬金急了,他连声招呼起来,“我年岁虽大了些,但身子骨还是健硕的。” 许墨开口询问起来:“耐摔吗?” 程咬金愣了下,抿了抿嘴,这…是个什么问法?他迟疑着:“应…应该吧。” “摔多了不会摔出问题吧。”许墨又好心着、语气极温柔地开口询问起来。 程咬金深吸了口气,结结巴巴,重复着那三个字:“应…应该吧。” “那行,明天上午,来早点,我们出发。”许墨点点头应下来,他备了四块板子,加上一个程咬金,板子刚好被分配完。 说着,许墨一顿,探头向桌子上其他两个人,开口询问起来:“你们要来吗?” 李靖和魏征把脑袋摇得飞快。 不说明天还有朝会,他们可不像程咬金,在朝堂上一站,活脱脱就是一个吉祥物。就算没有,他们也不会去。 听听店家说的那些话。 什么摔… 什么摔多了… 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事。 “店家,能细说说那滑雪吗?”程咬金开始有些后悔,但一开始是自己缠着要上的,他现在吃了吐,保不准鹦鹉又要骂自己。 许墨摆了摆手:“安心了,你都说了你自己身子骨还硬朗。” “最坏也不过就是摔断胳膊、腿什么的,要不了命。” 程咬金向后一仰脑袋,倒吸一口凉气,手一滑打出去一张八筒:“店家,那什么,我想起来明天还有朝会,我能不去了嘛。” “胡!”三个人都把牌一推。 一炮点三家。 程咬金的脸更青了。 “逗你玩呢,没那么严重,选一个缓坡就行了。”许墨噗嗤一笑,摇了摇头,“明天你多带些人就好。” “到时候选一个缓坡,把路上的碎石、碎木清理下,基本不会出什么问题。” 程咬金不太敢相信:“真的?” “真的。”许墨点点头。 程咬金依旧狐疑:“你发誓!” “我发誓好了吧。大唐人不骗大唐人。”许墨一本正经,竖起三根手指。 程咬金这才点了点头。 第二天。 程咬金没做任何请示,直接把朝会给翘了,他年纪摆在这,笞刑是不可能的,无非就是扣俸禄。 扣吧扣吧,反正他不指望那点俸禄,那点俸禄能干点啥?一年俸禄还没自己封地一年的税收多。 朝堂上其他人也不怎么在乎这件事。 程咬金这人向来是顽疾性子,朝堂上睡觉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也没什么要职,都是些名誉上的职位。 朝廷上的事务,他向来不插嘴,也不发表什么意见。 没来就没来吧。 宵禁刚放,程咬金就领着一支百人的队伍,侯在了超市门口,一直到一个时辰后,才见许墨和李英姿、李丽质她们才慢慢悠悠,从两个方向而来。 程咬金咬牙切齿:“店家,你不是说要早点来?!” 许墨抬头,看了眼才开始泛亮的天色,一脸无辜:“难道现在不早吗?” 李英姿在一旁搭腔:“我还以为还要再等一会,没想到店家竟真的这么早。” “是啊,是啊。”李丽质也附和着感慨了起来。 她们两人看着许墨的眼神,极其稀奇。 第93章 抵达小五台山,狩猎开始 “滑雪!”许墨举起双手,振臂高呼,“这可不比上班有意思多了。” “是吧,阿丑。” 逃了班的程咬金啐一口,有些心虚:“我姓程!” “知道,知道,阿丑,我们出发!”许墨转头看向他,开口询问起来,“长安城最近的山在哪?”???.23sk. 程咬金一愣,诧异地看着许墨:“你做的局,你不知道要去哪?” 许墨理直气壮:“我又没怎么出过长安城,你比我大这么多岁数,自然见识、了解都要比我广。” “而且我手里没地图,你是武将,你应该有地图的。” 程咬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 虽然… 是自己提出来,死皮赖脸要和许墨一起玩,毕竟…没许墨了,他们几个人不好凑在一起,都各有各的事要做。 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许墨说这句话之后,程咬金硬是有了一种,自己被许墨给算计上的感觉。 再看看自己带过来的这百余人。 这种感觉就越发明显。 他沉默了一小会,闷声开口:“若是对山高无甚要求的话,最近的…应当是小五台山,城南四十里路。” “有点远啊。”许墨搓了搓手,有些惊讶“如果过去的话,那得在那借宿?荒山野岭的,有旅舍吗?” 他以前没去长安玩过,只是听人说起过,长安周边都是山,什么终南、秦岭、万花、翠华。 再加上,他老家周边也有座山,走过去都用不了半个小时,他以为长安城周边的山也是这么近的。 他觉得随便找个山还不容易,结果…四十里路? 但也没太大感觉。 就当出远门去玩了,超市这边有人看店、也有系统的监控,他也不担心。 “旅舍倒是没。”程咬金摇了摇头,“不过若是借宿,那边倒是有个斗姆宫,我与那道长相识,可借宿几日。” “那就出发!”许墨再次举起双手。 程咬金回头看了眼超市,轻声说道:“那超市这边?” “卞修管着呗。”许墨漫不经心,“哦,你等会,我去嘱咐一句。” 他说着,往超市里一钻,很快又钻了出来。 “好了,出发吧。”出来后,许墨的态度没发生任何转变。 程咬金向后仰了仰脑袋,有些好奇:“店家,你吩咐了什么,竟说的这么快。” “告诉他们东西卖完了,就可以关门休息了。”许墨老老实实回答。 程咬金一愣。 好一会后,他迟疑着:“等我们回来后,才再开店?” 许墨点头。 程咬金有些心疼,好几天买不到东西,茶叶倒还够喝,但…其他吃食,可就不怎么够用了。 等等… 超市不营业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自己这几天反正一直和店家在一起的。 “咳咳,店家,咱们出门在外,要好几天,要不要带一些吃食上路?”程咬金搓了搓手,厚着脸皮开了口。 许墨翻了个白眼,再次进入食肆,卷了些东西出来,只小小一个包裹,顺带还拎了四只暖水壶出来。 “你带这壶作甚?”程咬金很是不解。 许墨一拍手:“就当是借宿费了。” 能不花自己赚来的钱,能用自己超市里的货物来做平替,那许墨向来都是选择后者,而不是前者。 程咬金翻了个白眼。 折腾了好一会,他们一行人出发。 李丽质自己是有马车的,她虽不是打着公主的身份出行,可也只是没打着这个名号,该有的随从、护卫一样不少。 李英姿是最简单,两把刀、一匹马,现在有李丽质的马车,她索性就蹭了李丽质的马车。 许墨想蹭李丽质她们的那一辆。 但程咬金在。 他没看出许墨的想法,或者看出来了,但还是觉得李靖和李世民的拳头更硬一些,生拉硬拽,把许墨拽上了自己的那辆车。 四十里不远,但也不近。 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走到天黑,才到这座小五台山,到了斗姆宫里。 斗姆宫的道长是认识程咬金的,爽快地给他们安排住宿,一人一个单间,在侍卫、侍女给他们收拾屋子的时候。 几个人就坐在斗姆宫的小亭子里。 “这斗姆宫,还真是够袖珍的。”许墨看着炭盆上煮着的热水,有些感慨,一座大殿、一座小院,几间杂房。 斗姆宫里的道士,上上下下,加在一起甚至就只有六位。 程咬金和李丽质的大多数侍卫,都得在外面安营扎寨。 “本就非名山、大山,只是有五指像,所以有人过来建观罢了。”程咬金摇摇头,他虽然和这里道长认识,但不常来。 只是崔氏信道,偶尔会来拜一拜,这位众神之母。 许墨对这些并不怎么关心,他只是随口一问,伸手在茶壶上一探,温度还不够:“刚才来的路上,我看了下。” “就从山脚到斗姆宫的这段路不错,宽阔、也没什么树木遮挡,只要把路上的障碍物给清一下就好了。” “坡度也不大,比较适合你们这些新手。” 程咬金点点头,朝着亭子外一招手,他亲卫便走过来,程咬金转口一吩咐下去,便是要那些人,连着夜色,把路给清出来。 还嘱咐,热水、肉汤,这些都不可少。 许墨眼里微微流出一些羡慕。 这些勋贵的生活,可真他娘的腐败! 不过还好… 自己很快也就成为这腐败阶级的一员了,县男虽然小,好歹也是个勋贵,那凑出来程咬金这样的阵势还是绰绰有余的。 不一会,热水好了。 卢月儿给他们添起茶水。 几个人聊着天。 李英姿忽然提起:“店家,上次那故事你可还没说完呢,现在继续来说说呗?” 程咬金眼里一亮,跟着点头。 虽然那故事他也听了,但那是李英姿的转诉版本,多少要比店家亲口说的缺点味道,他也一直想听店家亲口说的版本。 许墨看了眼周围环境,荒山野岭、大雪封路,倒还真是不错的环境。 他点点头,看向李英姿:“好吧,那我就继续说下去,不过在说之前,我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他们都关切地问道。 许墨沉默片刻:“我上次说到哪了?” 第94章 程咬金:我承认,我就是怂炮 他是真的没什么印象了。 反正… 等下次李英姿值夜班的时候,家里的主屋差不多就要修好了,院子还差得远,可至少有了个能睡觉的地方。 他本以为没什么再继续下去的可能了。 谁知道还有今天这个机会。 “说到石像的眼睛发光了!”李英姿记得很清楚,那些故事,她每天晚上都要回溯一遍,嗯…有时候是主动,有时候是被动。 许墨缓缓开口,继续说了下去。 精绝古城的故事,是从现在开始,才变得越发精彩的。 只开口说了几句。 程咬金立马就意识到,许墨开口和李英姿开口,那之间的差距可太大了,不仅是“结巴不结巴”的问题。 还有那种语气,许墨压着嗓子、带着一丝缥缈意味的开口,那股氛围立马就涌现了出来。 几个人听得聚精会神,就连道观的道士们都被吸引过来,最先来的是小道士,趴在亭子外面,大道士来捉,也沦陷了进去。 两壶茶下肚。 渐渐入了深夜,一阵冷风吹来,程咬金没忍住打了个哆嗦,只觉得自己脚有些瘙痒,这是老毛病了,但…此时此刻,他总觉得是什么怪虫作祟。 见许墨还要说下去。 程咬金没忍住,咳嗽了两声。 “怎么了?”许墨转过头,关切地问道。 程咬金正色:“现在天色不早,明日还要赶早滑雪,就先说到这吧,明晚继续。” 李英姿和李丽质皱起眉头。 她们可都没听过瘾。 但…也没开口反驳,坐在这听这种故事,的确吓人得紧。 “你该不会是怕了吧?”许墨一听,立马猜中程咬金的内心想法,直白地开口询问起来。 程咬金一瞪眼,一抬手,把胸脯拍的砰砰作响:“谁怕了,我怎可能会怕,俺老程是什么样的人?” “那我继续说?”许墨探头,拿起茶杯抿了一口。 程咬金眼珠子一转,支支吾吾起来:“那什么,我不是怕了,只是更期待明天的滑雪,而且喝了这么多茶水,我得去发泄一下。” “店家早些睡吧。” 许墨啧了一声:“怂炮。” 程咬金就当没听见,起身往亭子外走去。 许墨加大音量,又重复了一遍:“怂炮!” 程咬金依旧是当没听见,只是脚步加快了几分。 几个道士倒是被发现,不好意思起来,朝着许墨他们作揖,也飞快地离开。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许墨睡的很好。 李英姿和李丽质她们两个小姑娘睡在了一起,相互鼓气,嗯…也算是事先熟悉一下,总之,她们两人的夜晚,就不是那么难熬了。23sk. 而作为一个成功的反面例子。 程咬金就过得不是那么舒服。 作为一名身经百战、刀子架在脖子上,眼皮都不会眨一下的大将军,他偏偏在这种事情上,胆子小的很。 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就起身,敲响了许墨的房门。 卢月儿打开门,探头一看:“程将军,所为何事?” 她们作为侍女的,自然不能像许墨那样,没大没小地称呼程咬金为“阿丑”,但程咬金又没说过他具体的职位,只说自己是将领。 所以… 就算是知道程咬金真实身份的卢月儿,也都是以“程将军”这个尊称,来称呼程咬金的。 “能否同你家郎君说一声,今晚让我和他凑合一起睡?”程咬金嘿嘿一笑,语气有些虚,还发着抖。 卢月儿沉默了一小会:“据婢女所知,大郎是不愿和男人一同睡的。” “别介,就一晚!”程咬金扒着门,要不是卢月儿在门口拦着,他就直接钻进去了,“你就去同店家说一说。” 屋子里。 许墨嘟嘟囔囔的声音传来:“谁呀,这大晚上的。” 程咬金立马大声应了起来:“店家,是我,阿丑啊,今晚让我跟你一起睡好不好?” “滚。”许墨言简意赅,丢出去一个字。 神经病啊! 大晚上的,一个男人过来要找自己睡觉,恶心不恶心啊。 别骂了,但程咬金一点都不生气,他还死皮赖脸地扒着门框:“别呀,店家,你我忘年交,此时不就该抵足而眠?” “当年先主不就抱着武侯的脚睡觉的,我也可以给店家暖脚的。” 许墨被恶心得更清醒了一些,话语里怒气也更重了几分:“滚!” 他娘的… 这个人,不仅想要和自己睡,还要抱自己的脚! 以后一定要离程咬金远远的,就是打麻将,也要坐他对家。 “店家,我承认了,我就是怕了。”程咬金还在挣扎,为了能和许墨睡在一间屋子里,他不惜自爆短处,“我是怂炮!” “你就可怜一下我吧。” “我现在一闭眼,满脑子都是那些蚂蚁和女王,只有你能镇住这些东西!” 许墨披上衣服下床。 程咬金见他走过来,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许墨是松口了,正准备夹着狐裘,往屋子里走去。 许墨顶替卢月儿的位置,伸手一按,程咬金就不得前进寸步。 许墨再稍微用力,外面的地板又滑,程咬金呲溜就滑了出去,许墨再趁机收回手,啪得一声,把门重重关上。 程咬金一愣。 紧了紧身上的狐裘,自己这是被扫地出门了? “你可是门神,别怕!”许墨在屋子里,伸了个懒腰,“大不了自己把自己给贴在门上!” 程咬金咬紧了牙。 真他娘谢谢了啊,可自己都怕,再贴个自己,能有用? 这是无情无义的男人,自己只不过是想和他一起睡个觉而已。 怎么自己不行,李靖家的那个女儿就可以了。 嗯… 一想到李英姿,程咬金摸了摸自己的脸,叹了口气,好吧,这的确是没法比的,他转身回自己的屋,把几个侍卫唤进来。 他们虽然武力上比不过许墨,可好歹人多势众。 壮个胆子嘛。 就这么折腾着,程咬金终于能安稳睡下去,嗯…也不是那么安稳,时不时总是会惊醒,把屋子里的其他侍卫吓得一惊一乍。 等到白天。 程咬金顶着黑眼圈,但那些侍卫的黑眼圈可比他要重得多。 第95章 晚上搞一个露天烧烤 若只是一般的通宵没睡,那倒也无妨。 又不是说他们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但昨天晚上… 一点都不一般。 程咬金一惊一乍,他们还要听程咬金在那鬼哭狼嚎,消耗的心力远胜过寻常熬夜时候所用的心力。 他们一早在亭子里吃着早饭。 这还是许墨第一次同这群人一起吃早饭。 他…有些难以理解。 道观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只煮了一锅粟米粥,主食这个,倒也没什么,筛得干净、没有米糠的米粥,还是很香的。 唯一的问题,是出在配菜上。 大唐人的饮食这么奇怪的? 瞧瞧… 这桌子上的配菜都是什么。 辣条、饼干、甚至…一小碟生抽、两盒口香糖。 辣条他还能理解。 也不是没见过这么吃的人,但饼干、生抽、口香糖是怎么回事? “你们平时就是这么吃的?”许墨拿起筷子,在辣条上戳了戳,又在饼干上戳了戳,语气很是一言难尽。 程咬金理所当然:“是啊。” “这粟米粥搭配辣条可是绝配,店家没这么吃过?” 许墨叹了口气:“那这饼干、酱油、口香糖又是怎么一回事?” “饼干是泡在米粥里吃的。”程咬金夹起一块,在米粥里压了压,“生抽则是可以蘸饼干,至于口香糖是饭后用来清洁口腔的。” 说着,程咬金顿了一下,有些疑惑:“这些不都是店家卖的?你不知道用法。” “没你们那么好的肠胃。”许墨摇了摇头,“饼干和酱油,啧,不知道你们怎么吃的下去的。” 当然… 人和人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他当初有个滇地的舍友,一切水果都能拌辣子吃,他们难以接受,可那舍友吃得津津有味。 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尽相同,虽然…在大唐、在这个时代,更多原因,是因为这些人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许墨又重重叹了口气,端起碗,抿了一口:“有时间吧,我给你们做点新的吃食。” 这实在是太委屈了自己的嘴巴了。 虽然… 这段时间,他早上大多也都是用饼干、汤饼对付过去的,他并不是一个对吃很挑的人,但今天早上这种黑暗料理的搭配,他是真的受不了了。 食物得回到正轨上来。 程咬金眼里一亮,搓了搓手:“真的?店家你要备些什么食材?我现在就让人去准备去。” “今晚我们就有时间。” 许墨一顿,无奈地看了程咬金一眼,这小老头打蛇上棍的本事,还真是够厉害的,自己不过是说等以后有时间,现在也给自己安排上时间了是吧? 不过… 想到系统商城里的孜然,许墨蠢蠢欲动。 这东西拿出来很久了,但销量并不是很好,主要是许墨没怎么介绍这东西,再加上有茶叶、口香糖、暖水壶这些东西的光环在,它就更显得没什么存在感了。 晚上可以烧个烤? 这环境,那不就是露营嘛。 “行,晚上你让人捉几只兔子、獐子,哦,最好还是买点牛羊肉,干净些。”许墨点头,应了下来,“晚上给你们弄好吃的。” 程咬金点点头:“那下水呢?” “要留着不?” 许墨把碗里的粟米粥,一口饮尽,把手一挥:“留着呗,到时候再给你整两大腰子,把你那身子给好好补一补。” 大唐… 还没腰子这个说法。 程咬金也不清楚,这东西对肾、可能对肾有好处,他只是觉得许墨这一番话,带着那么大逾越、调侃的味道。 而他分辨不出来。 吃完早饭,他们收拾好出门。 一群道士也刚做完早课,他们中不少眼圈黝黑、身形憔悴,收拾着做法事的家伙,开始在斗姆宫前摆坛,一幅要做法的样子。 程咬金愣了下,掐指算了下时间,今天似乎并不是什么神灵的生辰,也不是什么祈福消灾的日子。 怎么突然…就搞这么一出? 为了崔氏,他上前发问:“出了什么事?这是哪位神仙……” 还没等程咬金问完,道士作揖,神秘兮兮地开口回答了起来:“这位居士,您昨晚没碰着什么不好的事吧?” 程咬金摇了摇头。 昨天晚上除了自己把自己吓着,也没发生什么自己不能接受的事。 “听师兄说,昨晚…闹了些不干净的东西。”道士深吸口气,眼里有些惊疑不定,“有阵阵鬼哭狼嚎声。” “所以现在准备做法事,把那不干净的东西给收拾了。” 鬼哭狼嚎? 怎么…听起来那么耳熟? 好像…昨天晚上店家、还有早饭时候,李英姿、李丽质都是这么说自己的。 所以这群道士误以为不干净的东西,其实是自己? 程咬金沉默了。 他能在许墨面前不要脸——反正已经不要过那么多次了,但在这些道士面前,还做不到如此那般的地步。23sk. 他总不能说…昨晚鬼哭狼嚎喊着“怂炮”的人,其实就是自己吧? 他没再多追,虚心走开。 道士们继续开坛,虽然他们并不清楚,他们并不能赶走那个“不干净”的东西,而且这个不干净的东西,还要在斗姆宫住上好一段时间。 选择的滑雪坡道,就在斗姆宫外。 经过昨天一晚上的收拾,这一片坡道干净了不少,碎石、碎木不见了踪影,甚至坑坑洼洼的雪地,都被粗浅地填平。 当然… 还是和那种专业的滑雪场地没法比,不过凑凑合合是能用的。 “滑雪,是很有意思的活动。”许墨把板子一丢,然后踩了上去,昨天晚上人来人往,倒是把这一片雪地踩得踏实了些。 “你们看,就这样。” 他半蹲着,但背挺得笔直,前脚踩住板,后脚一发力,在雪地上蹬了几下,整个人顿时就蹿了出去,沿着坡道而下。 咻得一声,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啊这… 留下三个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不是说好要教他们几个怎么滑雪的吗? 怎么… 他反倒是一溜烟不见人影了。 三个人沉默了好一会。 “要不,我们试试?”李丽质抬起头,看向李英姿,发出一个提问。 李英姿迟疑着点了点头,刚准备把板子放下。 许墨那边就小跑着上来了。 第96章 你该庆幸绿毛鸡没来 许墨轻轻咳嗽两声:“有点激动,没注意就滑走了。” “接下来我教你们怎么滑雪。” “其实很简单的。” 说着,许墨把怀里的板子再次丢在地上:“首先,你们得确定自己的踩在前面的脚是哪个。” “比如说,我现在是这么站着的,那我的左脚,就是前脚。” 其他三个人,也都有模有样地把脚放了上去。 “你们作为初学者,要用绳子把脚给捆住……” 许墨还准备继续说下去。 程咬金看了一眼许墨的脚:“那店家你刚才不是没绑绳子。” 许墨瞪了过去:“你跟魏老头学会了?好好的话不会说,开始杠精了是吧?你们是初学者,能和我比?” “我还能骂得过绿毛鸡呢,你行吗?” 程咬金一顿,有些说不出话来。 “你该庆幸,绿毛鸡没跟过来,不然昨天晚上你得被它骂一宿,怂炮!”许墨接着说了下去。 一到冬天,鹦鹉就不乐意出门,要不是白天只有超市里有炭炉,它甚至都不乐意出门。 程咬金把头埋得更深了。 昨天晚上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 怎么就认了自己是怂炮了呢? 李丽质和李英姿就很乖巧,让侍女过来,用上好的丝绸把自己的脚给固定住。 “后面的脚先不用固定。”许墨接着说了下去,“接下来就很简单了,先学一下怎么在板上站住。” “脚踝、膝盖、和髋微微弯曲,就是很放松的站住。” 只是站,那还是很简单的。 几个人都不至于连站都不会。 许墨满意地点点头:“接下来,后脚用力,往前蹬几下,把脚放上去,感受下滑行的感觉。” 他先做了个示范。 往前滑了几步,再用后脚踩住。 很简单嘛… 他们三个人心头都浮现出这样的念头,潇洒地后脚一蹬,踩在板上,但除了李英姿勉强摇摇晃晃向前滑了一段距离。 程咬金也好、李丽质也好,都在地上摔了个大马趴。 许墨连忙前走去,把李丽质给扶起来。 程咬金一瞪眼,在侍卫的帮助下,七手八脚地站起身,店家可真是够偏心的。 李英姿一歪脑袋,看了看自己脚下的板子,作为唯一一个没有摔倒人的兴奋感,顿时烟消云散。 她觉得…可能摔倒也是一件好事。 “慢慢来,慢慢学,不着急。”许墨耐心地安慰着李丽质,等安慰完后,再转头看向程咬金。 语气就没那么柔和了:“刚才说了,要放松的站,你看看你刚才那屁股撅得,和鸭子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去平康坊工作了。” “不要弯腰,弯的是髋。” 程咬金点点头,虚心学习。 他们都是聪明人,学习起来很快,再说了,滑雪这种事,就是摔着摔着,然后会了。 等到中午的时候,他们差不多就能在坡上平稳地滑行一小段距离。 只是… 速度并不快,只借助了最基本的重力。 中午吃了顿火锅,涮的都是侍卫们从山林里捕来的獐子、野兔,许墨反复检查了好几遍,确认食材没什么问题后,才小心翼翼地吃起来。 等到中午吃完饭,他们依旧在这片坡道上练习。 许墨对他们就是放养了。3sk. 自己一个人在那玩得开心,上下坡来来回回,不时还玩几个花式动作,看得程咬金一阵眼热。 他也试着跳了一下,整个人就咻得成了滑板,从坡道上滑了下去。 冬天的下午很短。 许墨还没玩得尽兴,天色就已经黑了,这种光线环境,就很不适合继续滑雪了,许墨是喜欢稍微刺激点的运动,可也不是拿自己命来开玩笑。 几个人收拾一番,便回到斗姆宫里去。 “晚上吃什么?”程咬金搓了搓手,满脸兴奋地开口询问起来,从天色开始转暗之后,他就一直期待着这件事。 导致…他下午摔得可惨了。 “烤肉!”许墨言简意赅。 程咬金有些失望:“这算什么…” 烤肉谁没吃过啊,他也吃过、而且是经常吃,味道不错是不错,可和店家拿出来的火锅还是有些差距的。 这也算好吃的? “等晚上你吃到嘴,你就清楚了。”许墨摇头,微微一笑。 今天晚上,他们就没坐在亭子里。 而是在院子里生了篝火。 簌簌又开始飘落起微小的雪花,许墨第一时间的想法就是避雪,但想想,没有避的必要,这么小的雪,只图增了一些情趣,而不会对火焰有半点影响。 再说了。 大唐的天空干净得很,没有任何污染,雪也是和大唐的天空、和大唐的这一群人一样,干干净净、纯洁无瑕的。 肉串在签子上,许墨在火上灼烤,见它微微变了色,便洒了些盐、一些胡椒研磨成的粉末,以及一罐子…程咬金觉得有些眼熟的东西,撒了上去。 而那东西一撒上去,一股灼烈的香气,便弥漫了开来。 程咬金鼻子嗅动,有些惊讶:“店家,你又鼓捣出新玩意了?这东西以后会在超市里卖吗?” 许墨瞥了他一眼,眼神很是奇怪:“你在说什么胡话,这东西已经在超市里卖好几天了。” 程咬金一愣。 超市里有卖这个东西?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恍然大悟,一拍自己的大腿:“这东西是那个叫孜然的东西?” 许墨点点头。 “这东西是用在烧烤上的啊!”程咬金感慨一声,一脸懊悔。 许墨把手里的串翻了个个,探过头来,好奇问道:“你是如何用的?” “就寻常家里烹煮东西,加了进去。”程咬金脸有些发黑,“一点都不好吃,我还以为是店家失策,结果不是那么用的啊。” 许墨憋着笑。 大唐人做饭,多少带着些汤汤水水,把孜然往汤里加,那味道能好吗?孜然油那么大、香味又那么冲。 “阿丑,你可要远庖厨啊。”许墨感慨一声,有几分唏嘘。 程咬金咬牙切齿,死死盯着许墨手里的肉。 许墨没理会他,见手里的肉差不多要烤好了,便一分为二,递给了李丽质和李英姿。 他是个体贴的男人。 从来不会落下任何一个人——男人除外。 第97章 李世民:店家又没回长安 程咬金依旧在眼巴巴看着。 盯着两个小姑娘手里的烤肉,不住地吞着口水。 “店家,我说你可真是偏心。”他叹了口气,“这肉可是我差人捕的,可烤好后,你竟不给我,而是给了她们俩。” 篝火烤得两个姑娘脸红扑扑的。 她们低着头,不说话,懒得和比自己长得丑的人搭话。 专心致志地啃着兔腿。 程咬金开始诉苦,说了几句,目光总算从李丽质、李英姿手上的肉串拔开了目光,转而落到许墨手上的新肉串上。 咕噜。 他狠狠吞咽了一口口水,没说话,但他的神态已经把他内心的想法,完全表露了出来。 “阿丑,你是曾经打仗的时候,伤着手了吗?”许墨关切地开口询问起来。 程咬金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战场上刀枪无眼,不过老子命大,活了下来。” “伤得很重吗?”许墨又关切地询问了一声,“手在生活里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程咬金摇头:“倒也不是什么大伤,对生活无碍,我现在还能使得一双八斤的锤子,比是比不过年轻人,那也是老当益壮。” 说着,他顿了下。 “店家,你问这个,是做甚?”他很奇怪,没由来的,店家竟关心起自己的身体来了,难道真是自己说的那一番话,让店家察觉到他其实对那两个姑娘很偏心,现在良心上有些过不去了? “那既然有手、手还没有问题,为什么不自己烤呢?”许墨抛出一个扎心的问题。 程咬金一愣。 许墨拿起自己手旁的孜然罐,在程咬金眼前晃了晃,又给放了下来。 程咬金尴尬地咳嗽两声。 拿起一串鹿肉,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等手里的这一串鹿肉烤好,许墨接过卢月儿替自己扒的蒜——这让许墨有些感慨,他上辈子最希望的事,就是吃烧烤的时候,能够有个妹儿替自己扒蒜。 可惜… 磨了室友好久,他愣是不肯女装扒蒜。 现在终于实现了。???.23sk. 妹儿扒出来的蒜,都比自己扒得蒜要更有滋味一些。 程咬金那串也烤得差不多了,他举起来,顾不得刚离火烫嘴,直直咬了一大口,这一口下去,让程咬金有些惊疑。 明明…烤是那么烤的。 生火的木材,就是山林地里随意挑拣的,鹿、獐子、兔子,也都是山林里随意捕猎而来的——就是应许墨的要求,捉的那种极健康、干净的。 口感没什么变化。 但味道却变了很多。 和兔肉不同,鹿肉其实是一种很腥的肉类,比羊肉还要重上几分,如果它真的很不错的话,那至少…这片土地上的人,是不会放过饲养、食用他们的。 但…程咬金吃下去的这一口,腥膻味依旧是有,可没以前吃起来时那么重了,满嘴都是孜然的香味。 烤肉一下就变得好吃了许多。 回去就多买几罐! 程咬金握紧了拳头,如果在鹿肉上的效果都这么好了,那再用在羊肉上,是不是就真的会一点腥膻味都没了? 至于头一回买回去的那一罐… 早就被程咬金给丢掉了。 那天用孜然烹饪出来的东西,难吃的让程咬金当场就把碗给摔了,有油、还有一股很冲的味道。 他还以为店家终于翻车了,第二天还想去嘲讽一下店家,但是…只顾着和绿毛鸡吵架,一时半会忘了这件事。 肚子里有了点东西。 许墨就又缓缓说起了昨天没说完的故事。 道士们搬着小板凳过来,手里捏着法器,木鱼、钟铃、笏板、令旗之类的东西——木鱼是道家纯正的法器。 他们也过来听起故事。 一直说到篝火将熄、周围的柴用得差不多了,他们才散去,程咬金紧紧跟在许墨身后,他依旧没死心,想要死皮赖脸地留在许墨屋子里。 但没用。 他那颗火热、死皮赖脸的心,比不过许墨那一双冰冷、力大无穷的手。 程咬金惋惜着回到自己屋子,叮嘱自己身边的亲卫,在自己发出什么鬼哭狼嚎的声音后,一定要及时制止。 可不能再让斗姆宫,明天再做一场法事了。 深夜,皇城里。 金吾卫向李世民汇报:“店家今日没回长安。” 第二天。 许墨他们依旧热火朝天地滑雪,紧接着,便是夜晚的烧烤火锅、故事大会。 等到深夜。 李世民再次听到金吾卫的消息:“店家今天又没回长安。” 许墨在小五台山这玩的开心。 城里的人,就过得不是很舒服了。 大唐超市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拢共就那么点地方,能放的货物也不多,再加上许墨离开之前,并没立马补货。 于是乎… 在他到斗姆宫的第三天,超市里的货物就已经全部卖完了,只有一间空荡荡的店铺、还有两个无助的人。 哦,不对…卞修是有夫人的。 那就只有郑玄果一个无助的人。 虽然许墨的吩咐,是离开了后,他们就可不必留在这,就当是给他们放了个假,但…大唐人哪有假期的观念。 再说了… 许墨给的待遇很好,哪怕是郑玄果这样的出身,都大有一种知遇之恩,别的不说…见哪家铺子,伙计的吃食能和主家的吃食一样? 虽然…更多可能,是自家掌柜懒得让卢月儿和袭人,再替他们开个灶。 许墨给了假,但他们不敢给自己放假。 郑玄果依旧每晚在食肆里候着,只是既然是假期,他不好再用超市里的炭,每日都是从家里带炭过来烧。 这几日烧的炭,就快有他一月薪酬的一半了。 不过…自家的东西,他用起来心安理得,每天晚上的日子,反倒是要好过不少。 卞修也每日准时过来,但不开门,就和郑玄果蹲在门口,有客人上门、对着紧闭的门疑惑不解的时候,卞修便会上前解释。 许墨玩的不亦乐乎。 程咬金玩得乐不思蜀。 一直过去了五天,程咬金一拍脑袋,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个朝会要上,他一开口,许墨也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个超市要开。 两人一合计。 又玩了一天,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留下斗姆宫,一脸慎重、研究着法器、道经的道士们。 第98章 长孙无垢:抄完才能见你情哥哥 程咬金可以很自豪地说,他以一己之力,推动了道学家们的发展。 至少斗姆宫的道士们,已经开始反思,他们的方法究竟有没有用? 为什么… 他们这几天,做了那么多的尝试,偏偏鬼哭狼嚎的声音,没有分毫半点的减少,反而是越来越猛烈了呢? 他们是将深的时候,回到长安城的。 许墨依旧是带着他那两位侍女住进了旅舍,其他人各回各家。 李丽质还没到朱雀门。 金吾卫就给李世民汇报:“店家回来了。” 这让李世民一阵感激涕零,好家伙…终于舍得回来了,他还以为店家要带着自家女儿孤老小五台山了都。 不过… 回来的不是时候,这太晚了,不好去见他,礼部的奏章也不适合,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 等明天吧…李世民叹了口气。 许墨走的很不是时候。 他觉得没什么,毕竟和店家相处得多,魏征也没觉得什么,店家的确就是那样的性子。 但… 长孙无忌、温彦博这些人,开始怀疑起这个“平平无奇的商贾店家”是不是跑路了。 现在他回来了,应当是会安这些人的心思了吧。 又过了小半时辰。 李丽质回到皇城,回来后,她第一件事,不是要回到自己寝宫休息,而是蹑手蹑脚地过来,探头小心翼翼地打探了一下屋内情况,才走过去,乖巧作揖:“女儿见过父皇、母后。” 长孙皇后冷笑一声。 李世民也跟着冷笑一声。 李丽质把脑袋一缩。 “倒还舍得回来。”李世民吐了口气,语气不是很好。 李丽质快把头低到胸上:“女儿知错了。” “说是出去游玩一日、最多两天,可这都几天过去了?”长孙皇后接着开口,“也不差人回来禀告一声。” 她不气李丽质出去玩几天,同店家、李靖家的姑娘一起去玩,她很放心。 她气的是李丽质的做法。 身为嫡长女,日后的长公主,做事要有条理、不说善于、至少能妥善地处理意料之外的情况。 “女儿知错,请母后责罚。”李丽质声音更弱了几分。 长孙皇后声音淡漠无情:“便罚你抄尚书十遍,哪怕玩得再开心,有些事都是忘不得的。” 李丽质乖巧应下来。 “除此之外,便罚你一个月不得出宫。”长孙皇后又接着开口,补了一句。 前面的惩罚,倒也无所谓。 李丽质都能接受,抄书而已,也就是手腕受罪,但一个月出不了宫…… 那可就是一个月不能和店家见面。 一个月太久了,谁知道李英姿会做出来什么事!他们都曾在一间屋子里,睡过好几天了都! 这几日在斗姆宫里,她们姐妹俩也交过心,都是知根知底的。 李丽质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着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瞥了一眼李世民,叹了口气:“那便半个月……”她说到一半,李丽质依旧用着她那可怜巴巴地眼神盯着自己,她心肠一软,又叹了口气:“那便三天。” “三天时间,不准出宫。” 李丽质松了口气,点点头,应下来。 只是三天嘛,还好…并非是一个不能接受的时间范围,有时候,自己也是三天出不了宫的。 “但是这三天时间里,你要把十五遍尚书抄完。”长孙皇后看着李丽质脸色变化,心里没由来一阵不爽,只是许墨不在眼前,她不好冲着那个素未蒙面的店家发脾气,就只能把这股气,撒到李丽质身上。 “母后,刚才不还是说十遍的!”李丽质瞪圆了眼,惊呼了出来。 尚书…那份量可不小的。 全篇两万多字,多抄写五遍,那就要多写十万个字,还要在三天内抄完,那得刚起床就抄写! “你听错了。”长孙皇后眯着眼睛一笑,“方才说的便是十五遍。” 李丽质咬咬牙,叹了口气:“是…女儿知道了。” 长孙皇后好心提醒了一句:“对了,不抄完,是不准出宫的。” 李丽质不由得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母后是能读懂自己的心思?她怎么猜到了,自己打算这三天随便抄写一点,应付过去,等以后再慢慢抄写完的? “你这妮子,心思都写在了脸上。”长孙皇后摇摇头。 李丽质更惊恐了。 果然!母后是会读心的。 她结结巴巴请辞,委屈着回自己寝宫,休息?是不可能好好休息的了,先抄写尚书,等泡好了澡,再继续抄写。 她刚离开没多久。 千牛卫通报,说是程咬金拜访。 李世民愣了下,抬手把他唤进来。 “你这憨货,让你主动找朕,可真是件稀奇事,莫不是你随店家出去玩耍,也觉得心亏,向朕请罪来了?”李世民微微一笑,开口调侃起来。 他对程咬金态度还算不错。 但这也是独属于程咬金的特权。 他装傻子、不争、甚至不问政权,那他的功劳,累起来能让他从朱雀门滚到兴庆宫,不过逃班,放在别人身上,那就是大罪,让在程咬金身上,撑死让李世民骂几句。 程咬金面不红、心不跳,和许墨接触久了,他也学会了那死鱼一般的躺平法,直接开口道:“陛下,您是知道臣的。” “臣是那种人吗?” “臣此来,是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向陛下禀报?” “什么事?”李世民挥了挥手,面色也变得严肃起来,程咬金混子一个,能让他都认真起来、说的事,恐怕小不了。 程咬金深吸口气:“陛下,臣这几日同许郎君在小五台山游戏,虽名为游戏,也的确行游戏之事。” “但臣发现,许郎君游戏之法,亦可作行军之法。” 行军之法? 李世民一愣,有些没想到,程咬金要说的是这件事。m.23sk. “许郎君研究出的这东西,名为‘滑雪’的游戏,以及名为滑雪板的东西。”程咬金继续介绍起来,“此物在雪上行进极为方便。” “臣做过测试。” “若不用此物,从斗姆宫下山,需得半个时辰,可要是用了此物,只需一刻钟左右。” 第99章 程咬金:别!婉拒!不可能!我不要功劳 程咬金再怎么不问朝政,但他打了一辈子的仗,眼力是摆在那的。 这是好东西。 对军伍来说,大有裨益。 但… 指望许墨主动告诉朝廷,是不现实的一件事,这店家懒得很,钱财的事要不是自家陛下找上门,他吭都不会吭一声。 李丽质也指望不上。 这小姑娘眼都长在许墨身上了,她意识不到,这是对军伍有用的东西。 想来想去。 程咬金发现,竟只能自己主动和李世民说,太难了。 “只那么一块板子。”李世民摇了摇头,“倒是方便行军……”他话没说完,但程咬金知道李世民的意思。 如果只是能行军,那这个法子,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好。 冬季打仗的情况本来就少。 再说了… 打仗这件事,行军向来不是什么难题,难点向来都是粮草,李世民自认大唐军队天下无敌,只要粮草能及时运到,那就没有打不赢的战争。 程咬金也明白,这也是他一开始的顾虑,他点点头,接着说下去:“臣也有这样的顾虑,便向许郎君请教了一番。” “除这种单板,还有双板……” “不止如此,店家还说了一种名为雪橇的东西,可以在雪地里运载货物,不过…拉载雪橇的动物,有些古怪。” 李世民一挑眉毛:“店家说要何等动物来拉?” 程咬金回道:“店家说是要狗。” 狗…? 李世民有点没反应过来,要那种生物? 程咬金接着说了下去:“而且非家养的那种细犬,最好是室韦乃至更北方的长毛犬。” 室韦的长毛犬? 李世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御花园里,倒是有一些室韦朝贡送来的山犬,明天可以试上一试。 若真的有用,那今年冬天或可以就让段志玄奇袭吐谷浑了,这个小小邦国最近不怎么乖巧,屡犯边境、说了又不改。 李世民的耐心已经快被磨没了。 再加上… 皇城的新钱之法已经开始试验了——也不用考虑铸造新币的方法,将纸裁剪好,写上数额、按上印章,便发行了下去。 第一个问题已经出现了。 那就是不情愿。 这可是在皇城,宫里的那些侍女、宦官、侍卫,说白了,他们的生死性命,都被拿捏在李世民手里。 但…他们依旧有些抵触这些…在他们眼里,很不吉利的纸钱。 不少人手里,都私自偷藏了一些。 这几天,李世民已经处罚了不少这么做的人。 可想而知,等日后,真的印发新钱的时候,会出现多大问题、会闹出多大动荡出来,那时候的大唐必然是不安全的。 所以… 要让大唐在那么不安全的情况下,显得安全一些,李世民就得把周边、外部的那些不安份的因素,全都解决掉。 吐谷浑就是他的首要目标。 杀鸡儆猴。 他要把这只鸡杀得轰轰烈烈、杀得其他猴子们肝肠寸断。 “很好,朕会在你的功劳上添上一笔。”李世民点点头,漫不经心地开口,丢出这么一句话。 程咬金抖了个激灵,连忙摇头:“陛下…臣不敢!” “此事非臣之功,完全是店家的功劳,只不过…店家懒散,臣不得不帮店家复述一遍,刚才所言,都是店家原话,臣是一个,不,半个字都没多添!” “陛下明鉴啊!” 李世民抬起头,微微一笑:“哦?举荐也是有功的。” 程咬金一口咬定:“没有!作为臣子的,替陛下分忧解难,那是分内之事,臣又怎肯妄自求功。” “陛下,臣是一点功劳都没的。” 李世民没好气一挥手,骂了一声:“阿丑,滚蛋。” 程咬金没滚,探头问了一句:“陛下,臣在这件事上,真的是一点功劳都没的吧?” “没没没!”李世民挥了挥手。 程咬金松了口气,点点头,转身告辞离开。 李世民看着宦官把门重新关上,被风吹得抖索的灯火,又颤颤巍巍地复原,没好气地笑骂了一句“他娘的。” 他看史书那么多遍,就没见过这样的奇葩。 一个不肯入朝为官的天纵奇才。 一个不肯再要功劳的臣子。 不知道遇着他们,究竟算不算是自己的幸运呢? 第二天。 雪花又飘了起来。 卞修一如既往地蹲在超市门口候着,今天有些冷,让他不由得缩起身子,站了好半天,忽然一道声音传到卞修耳里。 “噫,你怎在这边站着?”是掌柜的声音。 卞修抬起头,满脸激动:“掌柜,您可算回来了!” “不是说东西卖完了就回家放假,难道东西还没卖完?”许墨一愣,有些惊讶,不可能啊…自己算了,剩下的东西,撑死再卖两天。 难道冬天到了,自己的销量也变少了? 卞修连连摇头:“东西早在第二日就销售一空,只是…我不知店家几时回来,不好耽误店家生意,到冬天了,又没什么事,便在这里候着。” “那进去候着就是了。”许墨一推开门,扑面而来,就是一股热风,他停住脚步,看了看挣扎着,从柜台后起身的郑玄果,又看了一眼卞修。 眼神中就更带着一丝怜悯了。 瞧瞧人家郑玄果,不愧是大家士族的子弟,虽然一如既往地来值班了,但人家多会享受,还知道点炭火、知道取暖,而不是傻乎乎在门外挨冻。 卞修跟在许墨身后,一进门,打了个哆嗦:“店门若是开着,来往客人会误以为掌柜回来了,让他们失望一场,总归是不好的。” 郑玄果接着,连忙开口解释起来:“掌柜,这炭火都是我从自家里带的,没用您的。” 许墨摆摆手:“你们自发加班,还不能用我点水煤了?” “这一个个的……” 他太感动了,幸好这两人遇见的是自己这么一个纯洁善良可靠的掌柜,要是捧着后世那些老板…那不得被扒去两层皮。 “行了、行了,补货吧。”许墨大手一挥,又转过头同卢月儿吩咐了一声,“去多买几斤羊肉回来…买个十斤吧。” “再买一些葱回来,别管多贵,多买一些回来。” 第100章 大厨驾到,整一个羊肉包子 卢月儿乖巧应下来。 虽然不知道自家大郎买葱是为了什么。 古人不笨,至少没想的那么笨,他们的眼界或许看不到体系发展起来后的世界,但一些技术难度不是那么高的事,他们已经能做到了。 像是“大棚种植”,自西汉起就有了。 不过…并不是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大棚,只是苗圃里盖了间屋子,里面用炭火熏烤,把气温升起来,再种植蔬菜。 李世民没那么奢侈,他没搞这玩意。 民间就更不要说了。 不过… 冬天反正是要用炭火取暖的,若是能多一些挣钱的事,那不少百姓还是愿意这么去做的,葱、韭,是对生长环境并不那么苛刻的植物。 在自己屋子里挖一块地,或者弄一个陶盆,种些葱、韭,还是能卖不少钱财,换得一些碎炭来。 她刚准备走出去。 “对了,还有面粉,一定要是小麦面粉,别的都不行哦,品质要上好的,价格无所谓的。”许墨又叮嘱了一句。 卢月儿又乖巧点了点头,很快就把东西买了回来。 许墨中午没弄自己要做的,只是把面和好,弄了些草木灰水,在这个没有酵母的时候,就只能用这个方法了。 和好面后,放在盆里,摆在炭火盆旁,让它静静醒面。 等到中午。 程咬金他们几人过来。 魏征刚一进门,胸口就拱了起来,一只鹦鹉迫不及待地从魏征怀里飞出,落到许墨肩头,亲昵地蹭着他的脖子。 魏征看得眼都有些发红,这是嫉妒的。 他养了这只鹦鹉好几天,但这只绿毛鸡是,天天逮着机会就骂他,要不是出门,它甚至都不会和魏征亲昵。 哪像现在。 一主、一鸟都好几天没见了,鹦鹉还这么谄媚、献殷勤。 凭什么啊! 他们熟练地在麻将桌旁坐好。 “店家,你可算回来了。”李靖感慨了一声,“我那零食已经吃完了,要买上一些,还有茶叶都吃完了,也要备上一些。” 许墨眯着眼,歪脑袋瞥了他一眼:“你把茶叶当饭吃啊?” “别跟我说,你用茶叶煮粥!” 李靖不明所以,摇了摇头:“我怎么会这么做,只是…有些同僚,没来得及到店家这买茶叶,便去我家蹭。” “这几日,茶叶都被他们蹭完了。” 许墨下意识就朝魏征看去。 魏征脸色没什么变化,一脸正直:“店家你看我作甚?我家里还有茶叶。” 许墨点点头。 也是…魏征对这茶叶喜欢的紧。 李靖啐了一口:“你没去?你没去蹭?” “那些人来我家蹭茶,不就是你带起来的?” 魏征没说话,心虚地往旁边一瞥,生硬地转移话题:“店家,你是不知道,朝廷上不少人都还以为你跑路了。” “跑路?我为啥要跑路?”许墨不明所以,“我又没欠他们钱。” “那不是新钱的奏章刚落下来,你就从长安城离开了。”魏征一摊手,有些无奈,摇了摇头,“时机太不巧了。” 许墨点点头,对此很无所谓:“哦,这样啊…不过说起来,不是说这几天朝廷给我的爵位就要下来了?” “我等了一上午,也没见人给送过来啊。” 程咬金咳嗽了两声:“我昨…哦,不是,是今天,今天和陛下说了,哦,不是,是和兵部尚书说了掌柜你那滑板、雪橇的法子,估计封赏会和那东西的封赏一起下来。” 李靖和魏征不忍直视。 不行… 得找个机会,教一教程咬金说瞎话了,瞧瞧这话说的…就差把自己能和陛下说上话给贴在脸上了。 就算真的能和陛下说上话,那又怎么了? 大大方方地说出来就是了。 店家又不看重身份。 说不定他知道了你是卢国公,他还敢放纵鹦鹉在你头上拉腌臜物,这掩耳盗铃的…看起来太蠢了。 许墨瞪圆了眼,诧异地看着程咬金。 程咬金正因为没编好话,有些心虚,被许墨用这种眼神一看,就更心虚了,结结巴巴地开口问道:“干…干嘛这么看着我?” “你把我说的那些东西告诉朝廷了?”许墨语气里带着些不可思议。 程咬金点点头:“放心,我说了完全是店家的功劳,我是一点功劳都没要的。” “这不是功劳不功劳的问题。”许墨摇摇头,痛心疾首,“你都没跟我说过这件事,你就把那些话告诉朝廷了。” “啊…” 程咬金有些失神,他是没想到,许墨在意的重点,竟然是这个。 “那咋了,这是好事啊。”程咬金茫然。 许墨轻轻一拍桌子:“你告密。” “我没有,这是好事。”程咬金连忙摇头,支支吾吾。m.23sk. 许墨冷笑了一声:“呵,就算是好事,那也是告密。” 程咬金结结巴巴,说不出来话。 “你完了。”许墨依旧冷笑着,“你告密,你三天拉不出屎,吃辣条少一根、吃饼干只有一半奶油、抬手撞到麻筋、走路撞到小拇指。” 满桌子倒吸一口凉气。 程咬金倒是微微松了口气。 还好…店家不是真的生气,只是在寻他开心。 不过…可真是够狠的啊。 哪件事都不大、也没什么实质的损害,可都是能让人痛苦好久,尤其是三天拉不出屎、走路撞到小拇指。 “店家你这过分了。”程咬金摇摇头,语气轻快了起来。 许墨道:“呵呵,还敢还嘴,那你十天拉不出屎。” “你怎么就盯着这个?”程咬金有点绷不住了,虽说这事不太可能实现,但…万一呢?万一真的十天拉不出来呢? 许墨没继续说下去,把骰子一扔,接着说道:“今天打牌就打一个时辰的啊,待会还要弄点东西。” “弄什么东西?”魏征愣了下,他可是期待打麻将期待了好几天了都。 许墨简单回道:“弄一点吃食。” “你们吃的太糙了,辣条配粥!酱油配饼干!好东西那的确是好东西,可也不能这么吃啊!” “我打算晚上整一点羊肉包子,让你们开开眼界。” 包子? 唐代虽然有了馒头,但…他们一般吃的都是死面馒头、里面也没馅。这对他们而言,是一种新东西。 第101章 一边玩去,乖哈 打了一会麻将,那边面差不多发好。 不得不说… 草木灰的确是个好东西,在大唐几乎是万能的存在。 受伤了,来一发草木灰吧。 要洗澡?那来一发草木灰吧。 快开春、要打理田地了?来一发草木灰吧。 甚至…要吃面食?那来一发草木灰吧。 用草木灰发出来的面,微微泛黄,也不够蓬松,不过…也没办法,这种最原始的方法,只能出这样的效果。 面差不多了。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馅,羊肉大葱的包子,本身就不是一个复杂的馅料,再加上材料简单,把羊肉切成肉馅,搅打上劲,再加入些许的鸡蛋清和葱姜水,盐和胡椒调味,剩下的葱切好,但不急着放进去。 这是他学来的小技巧,等到要开始包包子的时候,再把葱给放进去,这让味道是最好的。 许墨不是一个很会做饭的人。 但…大学食堂那饭菜,众所周知的,水木情况要好上不少,但毕竟都是学校食堂。所以有时候为了能开开荤,吃一些好的。 宿舍里都是偷偷备了锅碗瓢盆。 不用电。 野炊用的那种燃气锅,一罐燃气能用两三个小时,周末的时候煮煮火锅,或是偶尔炖上一锅排骨什么的。 他的厨艺还是有些保障的。 面团揉好,切成一个个小剂子,这时候再把葱加进去,搅在一起,面团擀开,厚实的馅料塞进去。 许墨教起卢月儿和袭人,要怎么去包包子。 李靖、程咬金、魏征他们探着头看着,见那一个个小剂子,被擀成一张圆圆的面皮,又见那些面皮里,塞下了不可思议数量的馅料,被包成一个个大大方方的包子。 这让他们有些蠢蠢欲动。 程咬金伸出手,准备摸一个面剂子过来,他也想试一试。 啪的一声。 许墨抬手,用手背狠狠拍在程咬金手背上:“干嘛?” “嘿嘿,店家,我也想试试。”程咬金龇牙咧嘴,揉着自己的手,许墨可没留力气,手背上出现了深深的红印子。 “你会嘛,你就试。”许墨翻了个白眼,嘴上骂骂咧咧,但手里还是实诚的,随手拿起一个剂子,朝着程咬金丢了过去,“拿去玩吧。” 程咬金欢天喜地捧着面剂子离开。 李靖和魏征对视一眼。 这… 不由得让他们想起了,自己孩子小的时候,他们好像也是这样…随手拿一个东西,把他们打发走。 哄孩子啊这是。 “你们俩也要?”许墨瞥了他们一眼,狐疑一声,话里话外,大有一种…不会吧,你们竟然也和程咬金一样幼稚的意味。 李靖和魏征连忙摇头。 虽然他们打心底里的确是这么想的,但程咬金太丢人了,就是拿面剂子也别这么拿,弄得和小孩子似的,他们也就不好开口。 包了两百多个包子出来。 卢月儿也很实诚,买来的材料不少,不过…家里人口多、许墨在身体素质变得如此之强后,胃口也跟着变大了许多。 再加上这是冬天,天寒地冻的,也不怕包子坏掉。 卢月儿他们拿去蒸。 许墨他们几个继续打起麻将。 不多一会,面香就飘了出来,回荡在整间屋子里,一刻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很快第一笼包子就蒸好。 卢月儿把包子端过来,摆在桌子中央。 程咬金一点都不客气,直接拿起一个,烫得他直哆嗦,包子在两只手中间腾挪,明明还没咬上一口,却不停斯哈斯哈地吐着气。 袭人端盆过来,许墨洗了手,让袭人替自己擦干净,才拿起一只包子,吹了吹气,一口咬下去。 自家包的包子,吃起来就是放心。 皮薄馅大。 一口下去,满满的汁水,许墨连把手伸出去,免得汁水滴到自己衣服上,羊肉的香味、混杂着点点胡椒味道,就溢了出来。 熟悉的味道。 许墨感慨一声,等汁水不溢出来了,又拿回来,再狠狠咬了一口。 魏征和李靖也受不了香气的勾引,把手里麻将放下来,他们并没许墨这个…在他们看来,有些过于爱干净的“毛病”。 摸了一天麻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接拿起来就吃。 一口下肚,他们眼里泛着光。 好吃! 几乎没什么腥膻味、而且很香,外面那一层面皮松软可口,恰到好处地包裹着馅料。 三两口入肚。 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第二个来。 第一笼,拢共才二十个包子,你一个、我一个,在四个人的齐心协力之下,很快就被消灭掉。 “店家你常说什么,自己算学天下第一,魏老头说你文采天下无双。”程咬金拍着肚皮,毫无形象地打了个饱嗝,“依我看啊,这搞吃食的手艺,店家你才是冠绝天下的。” “怪不得那几天,一到早上,店家你看着我用早食,就开始摇头叹气。” “现在想想…和猪食还真没什么区别。” 猪吃什么? 这可不是后世,得精心照料、有专门的饲料,好些的猪甚至还有人专门做饭、按摩,放在现在,猪是有什么吃什么。 有泔水吃泔水、有猪草吃猪草。 程咬金一琢磨,自己也不就是这样?超市里有什么吃的,他都全拿过来了——自己也是有什么吃什么。 许墨摇摇头,很是惋惜地叹了口气:“可惜了,羊肉的品质不够好,不然包出来的滋味能更好些。” 他把瓮口打开。 李靖和魏征现在要不是满手油,估计就得掩面了,他们怕自己待会忍不住笑出来。 “羊肉我不缺的!”程咬金果然入瓮了,“明日便给店家送一批品质最好的羔羊肉来,那啥牛肉包包子如何?” 许墨点点头:“牛肉包子也是很不错的。” “那明日再捡些牛肉来。”程咬金满口应下来。 魏征正色,努力板正着自己的脸:“阿丑,你家的牛又生了什么变故?” “我也是回家才听到的。”程咬金一本正经,自从上次被许墨编了个理由后,他似乎就开窍了,“家里太冷,有几头牛聚在一起取暖的时候,其中一头,不小心被别的牛角开膛破肚,我请了最好的兽医,但怕也熬不过今晚了。” 第102章 论阿丑家牛的一百种死法 说起来,程咬金唉声叹气。 一点都没今晚回去,要抄刀、宰一头最好的牛崽子的模样。 三个人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对此他们内心里没任何波折,甚至还有些想笑,牛把牛给开膛破肚,他们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那什么,阿丑,有句话我想说很久了。”许墨一边被袭人擦着手,一边缓缓叹了口气。 程咬金道:“想说什么?店家我们关系都这么好了,你直说了便是。” “其实…”许墨慢声细语,“在我们面前,你就不必这么装模作样了,那位李二郎又不在,你直说回家杀头牛就是。” 程咬金抿了抿嘴。 这话说的…也是。 在这些聪明人面前,自己编造理由,就是掩耳盗铃,之所以要编,是为了和府尹、还有陛下那边面子上好看。 自己现在没有要编的必要。 他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开口:“我怕好不容易编了出来,总得用一用吧,要是不用那不是太可惜了。” 魏征也跟着开口:“店家,你要体谅阿丑,他不常用脑子,好不容易转一次,得卖他一些面子。” 程咬金瞪眼看了过去。 李靖也说道:“就是,就是,阿丑能编出这么看起来很合理的理由,已经很棒了,我记得他以前还编过些话本小说似的理由。” 许墨问道:“是什么,牛开始耍枪弄棍?” 李靖小鸡啄米似地点头:“嗯,对对对!” 他们三个人就程咬金编出来过的那些奇葩理由吐槽了起来,程咬金握紧了拳头,牙咬得咯吱咯吱的。 但看了看对面三个人的配置,他松下了自己的手。 论武力…对面有个许墨,自己不是他的对手。 论嘴巴…对面有个魏征,这小老头在朝堂上是骂遍群臣无敌手。 就算论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功劳、资历、能力…还有个李靖,个个都在自己之上。 哦…这三人没一个是自己能得罪的。 程咬金把拳头松了下来,欢天喜地的加入了他们的讨论之中。 他这么不要脸、摆烂的态度。 调侃就失去了几分意味,说着说着,话题还是回到了包子上。 “店家除了这名为包子的吃食,可还有什么别的吃食了?”程咬金闻着味道,手里掐算着时候,差不多第二笼的包子也要好了。 “吃食?那多了去了。”许墨翻了个白眼,“不过都挺麻烦的。” 早餐的吃食,头一个想到的就是油条。 但他没做过这玩意,重新研究得费一番功夫。 再一个就是煎饼果子,这玩意他也没做过,而且…大唐没有玉米,他常吃的煎饼都是用玉米面糊做的,不过听说…绿豆面和高粱面似乎也可以? 想了想,还是很麻烦。 等自家那主院修好,厨房给弄出来,买几个厨艺上好的厨娘回来,让她们慢慢琢磨研究去吧。 反正…包子一时半会是吃不腻的。 “什么时候做出来试试?”程咬金眼里泛着热情的光,李靖和魏征也不例外,他们虽然不贪吃,但…店家做的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了。 “等有时间吧,先吃包子。”许墨挥着手,摇着头,那边第二笼包子已经蒸出来了,依旧是率先端上他们的桌。 今天下雪,出来的人不多。 但…实在是因为大唐超市太久没营业了,眼巴巴等着大唐超市“救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上午还好,开门的消息,还只是附近几家店铺知道,等到下午,敲锣打鼓地宣传出去,过来的人就渐渐多起来。 一开始来的多数是不良人、或金吾卫,他们都过来买口香糖的。 像他们这种职位的人,差不多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不仅危险、还累,嘴里就喜欢嚼一些东西。 树叶、草根、薄荷叶。 现在有了口香糖,他们立马就倒戈向这个东西,耐嚼不说、而且香甜、薄荷味很足,却不会像薄荷叶那样粘牙,甚至还可以清洁口腔。23sk. 接着就是些急着要暖水壶的人,这几天没热水喝的日子,可把他们给急坏了。 尤其是平康坊那边的人。 他们目前是许墨最稳定的一批顾客,每日粉底、面膜、满江红的购入量都是极大的,现在又多了暖水壶这东西。 平康坊那个环境摆在那,难免有些磕磕碰碰,暖水壶就容易遭殃,这东西好用是好用,就是不经摔,哪怕平康坊已经很小心了,每天都不免破个一两个、两三个的。 大唐超市五天没营业啊! 足足五天! 别说暖水壶,就是粉底、面膜、满江红这些东西都快用完了。 还有就是那些勋贵士族,他们渴求茶叶——不少人都厚着脸皮去李靖家蹭茶了,就足以说明他们有多喜欢茶叶这东西。 他们来的巧,正碰到超市里蒸羊肉包子。 还以为是超市的新吃食,但超市不卖,就把他们急得心里痒痒的,只好记下模样,回去同自家主子汇报一声。 到夜色来临。 大唐超市一天的营业也差不多落下帷幕,这一天也创下了收入的新高,足足有十二贯的收入。 两个昆仑奴,或者一个厨娘,搭一些别的东西。 李靖他们也心满意足地离开,两只袖子里鼓鼓的,每个人都塞了十个包子进去,准备带回去,作明天的早饭。 而在皇城里。 远去巴蜀之地的千牛卫回来了,他带回来一个,对李世民来说,是好消息的消息。 “陛下,臣去调查,蜀地确有一个名为青莲乡的地方,青莲乡之地也确实有几户“李”姓人家,似乎和陇西李氏有些关系,算作远亲。” 千牛卫老老实实。 “不过…臣反复打探了几天,这几户李家里确有些才子,但并未有一位名为“李白”的文人。” 李世民一点都不惊讶,他只是感慨了一声:“果然是没有的吗?” 他抬手点了点桌子。 翻开另外一份将作监的奏章,上面写的是今天他们用山犬拉雪橇的试验,很成功,在雪地上行进不比马慢,而且要灵敏许多。 三件事凑在了一起。 要不然…自己亲自去给许墨颁发赏赐? 第103章 李世民:你这态度变化太快了 考虑了一会,李世民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是不错。 礼部那群人… 有一个算一个,都他娘是鼻子长到眼睛、眼睛长到脑门上的人物,这群人出身不凡、行事又较为迂腐。 许墨是个放荡不羁的性子。 李世民多少有些怕,他们见面,如天雷勾地火一般,然后打起来。 到时候他也不好处理。 第二天。 朝会结束后,他收拾收拾,便带着礼部的公函,往大唐超市而去。 李世民过来,满屋子的人都投来了诧异的目光。 今天…可不是休沐啊。 魏征、李靖、程咬金他们三人下意识地站起身,朝着李世民作揖,问候了起来:“二郎怎今日得闲,来超市了?” 程咬金甚至还让出了自己的位置,把愁得自己抓心挠肝的麻将让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很自然地坐下,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黄帛,越过桌子,放到许墨手旁:“这不是店家回来了,领了陛下旨意,把昭令送来。” 许墨点点头,甚至看都没看一眼:“哦,轮到你打牌了,快些出吧。” 李世民低头,数着牌,有些头疼,但很快眉头就松开,反正…这也是算到程咬金头上的,和自己无关,他随意打出一张三万:“店家就不看一看?” “看什么?”许墨摇头,见魏征跟着打出三万,摸了牌,扔出一张六条,“老魏头都说了,就是一个首付,县男的爵位。” 李世民笑着道:“那不还是有雪橇的功劳?” “能给我爵位加一级?把尾款结了、或者结一部分?”许墨开口问道。 李世民一愣,闷闷摇了摇头。 雪橇功劳虽大。 但…还不至于到钱财那样,涉及国本的程度,除非许墨参军、跟着去打吐谷浑,混出一个军功来。 “那看它作甚,给自己找气受。”许墨冷笑一声。 李世民轻轻咳嗽两声:“那什么,不还是有些赏赐,像是奴仆……” 他的话还没说完。 许墨猛地抬起头,目光炙热:“奴仆?” 李世民点着头。 许墨这才拿起那张黄帛,展开来看了起来,前面絮絮叨叨的繁文缛节一带而过,精准地找到记录物品那一栏。 “授金鱼袋,侍女一十二人,昆仑奴十人。” 侍女一十二人,估计不太可能是像卢月儿这般心灵手巧的,而且能走明面、被随意赐予的,估计也就是宫里一般的侍女。 但…即便再怎么一般,那也是宫里出来的。 在牙行,没个三四贯怕拿不下来。 更不要说昆仑奴。 对这种胡儿奴,大唐人确实不喜欢,但…唐人奴籍,又不能往死里用,单纯作奴仆而言,昆仑奴还是颇受欢迎的。 算是一种消耗品。 他的价格就更贵一些。 昨天许墨还在发愁,要不要多出一些预算去买奴仆,现在好了,只要去考虑厨娘的事就好了,实在不行,从侍女中挑两个出来去做饭。 “金鱼袋呢?”许墨抬起头,看向李世民的袖子。 李世民愣了下。 许墨眯起眼:“你不会给我贪了吧?”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那是陛下赏赐,我能贪墨?我是那种人?” “呸,不对,让你给带歪了。” “你以为陛下授金鱼袋,是给你一块金鱼符的意思?” 许墨理所当然,点点头:“不然呢?” “并非如此。”魏征开口解释起来,“店家不入朝堂,对这些事不太了解,鱼符为朝堂命官证身明份所用,凡五品官上可佩铜鱼袋、四品官上可佩银鱼袋、三品官上可佩金鱼袋。” “以店家的身份,按理来说,只能佩铜鱼袋。” “不过陛下是知道店家功劳的,碍于朝廷规矩,不好把功劳赏赐一并发下,便特授金鱼袋于店家。” 许墨摊开手:“所以我的金鱼袋呢?” 魏征深吸口气:“这个授予,并非是说,真的给店家金鱼袋,而是说,店家从此以后,可以佩戴金鱼袋。” 许墨啧了一声:“算了、算了,看在给了这么多奴仆的份上,就不骂一声小气了。”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 这不还是骂出来了? “店家…你手里只这么两位侍女?”程咬金瞥了一眼,在另一边忙碌着,开始包包子的卢月儿和袭人。 许墨点点头。 “倒不是老夫要对店家指指点点。”魏征叹了口气,“实在是忍不住,想要说上几句,哪有像店家这样做事的。” “该好好置办的,不去置办,偏偏盯上那些地。” “若是耕田也就罢了,盯上的偏偏还是宅地。” 十亩地说大不大,在场几人,哪怕是最节俭的魏征,家里住宅也远超十亩,但说小也小不了,没个几十位家仆,这么大的宅院,要不了一个月就成了荒宅。 正常顺序,应该是先买奴仆,再买一部分宅院、再买奴仆。 但…许墨偏偏不走寻常路,一下就把地全买了。 “家仆什么的,又不着急。”许墨摇摇头,“土地才是真正的硬通货,早拿早享受,你们这种人才不懂土地真正的价值。” 这些人啊,高高在上,过惯了好日子。 他们才不知道,房子、土地这东西,曾经对许墨来说,有多煎熬。 就像… 没饿过的人,永远不知道,经历饥饿的人,为什么永远对食物那么有执念。 李世民一愣。 总觉得许墨这一句话,带着什么深意。 他皱了皱眉头,但没继续问下去,他有些担心,问出来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偏偏大唐现在无力解决,那受煎熬的就是自己了。 在李靖点炮,李世民推牌屁胡后,他点了点桌子,装作很漫不经心的样子,随意开口:“对了,店家,我有一位蜀地友人近日来了长安,前些日子同他叙旧,发现他竟也是青莲乡人。”???.23sk. 许墨面色没有变化,点了点头,平静地洗着牌。 李世民接着说道:“不过…听他说,青莲乡好像并没一位叫做李白的文人。” 他语气平淡,但眼神死死地盯着许墨,企图从这个人的脸上,能够发现哪怕一丝慌乱,这样,他都能宣布自己获胜。 第104章 李英姿:今晚别走了吧 但…李世民看得很仔细,他甚至都能看清许墨那长长的睫毛。 看得到许墨呼吸的动作。 看到他眨眼。 可偏偏就是,他最想看到的,哪怕一丁点的慌乱都没有。 “没有?”许墨很自然地接过话茬,脑袋一歪,“那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他自称自己是青莲乡人。” 李世民愣了下,回答的很流畅。 好像…真有这么回事似的。 但说不通啊。 哪有隐瞒自己籍贯的。 “店家莫不是记错了?”李世民又试探着问道。 许墨翻了个白眼,把手一摊:“那我也不知道啊,谁会费劲巴拉地去记一个人的籍贯,他说我听,不就这样咯。” 李世民啧了啧嘴:“那真是有些可惜了,不知这位李郎君现居何处?” 许墨果断地摇头:“不知道。” “可曾说过要去哪里?”李世民又追问道。 许墨依旧果断地摇头:“不知道。” 李世民还想开口再问下去,想要从许墨的只言片语里,看看能不能问出来些许蛛丝马迹出来。 许墨一皱眉头,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还问、还问!” “现在打麻将呢。” “我和他就是神交,没什么太大的交情,偶然会了几个诗篇而已。” 李世民一张嘴。 许墨又立马说话,堵住他的口舌:“再不好好打麻将,你三天拉不出屎。” 李世民瞪圆了眼,惊愕地看着许墨:“你怎能说如此粗鄙之语。” “呵呵。”许墨冷笑两声。 李世民不再追问下去,只好继续码牌。 包子很快做好。 中午还没吃饭的李世民一点都不客气,本来这些都是准备当做储备粮的——程咬金带来的肉面都不少,她们两个人大抵是要包一下午的——这其中有一部分,是程咬金他们家的。 毕竟阿丑出的面、阿丑出的馅、乃至于阿丑还出了胡椒和葱。 正好到晚饭的时候,也能吃上最新鲜的。 但李世民现在就忍不了了,抓着包子,一边吃着、一边打起了麻将,一边夸赞着包子好吃,看卢月儿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哦… 他不是对卢月儿起了什么邪念。 只是…馋起了这包包子的手艺,才送来许墨这几天,就学会了这种技能。 可惜了… 他也不好再要回去。 等到麻将打完,李世民差人扛了一篮子包子回去,顺便和许墨嘱咐,什么时候要用着侍女、家仆了,直接去礼部领人。 他是很清楚许墨情况的。 也正是如此。 他才没许诺出什么钱财、布帛的奖励,而是送了家仆。 今晚依旧是睡旅舍的一天。 许墨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 今晚夜间值戍的是李英姿,郑玄果已经加了好几天班,虽然他毫无怨言,老板带老板娘出去玩,那还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规矩摆在那。 李英姿还是要工作的,她看着许墨带着卢月儿、袭人,开始收拾东西,张了张嘴,好几次欲言又止。 直到许墨要出门了,真的要走了。 李英姿才深吸口气,握紧拳头,鼓足勇气:“店家,今晚你要不要留下来?” 许墨愣了下,诧异地回头看了李英姿一眼。 要不是这里是他的超市,他都要误会了。 “咳咳,我听闻西域有好马,这几日到的长安,要价很高,是一匹小马驹。”李英姿清了清嗓子,七扭八扭,编出一个理由来,“明日和店家一同去看看,在超市睡下,也能省一些钱财。” 说着,她轻轻咳嗽了两声:“再说了,故事还没听完。” “店家今晚说故事于我听,好不好。” 精绝古城在斗姆宫的时候,已经说完了,现在正轮到南海归墟的故事,才说到观海崖,李英姿一直被这故事勾着。 当然… 听故事不是她的全部目的,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应该让许墨留在超市里。 油灯扑朔,半面光打在李英姿脸上,温驯橘黄和娇嫩微红混杂在一起,和成这屋子里的绝色。 女人什么时候最美? 有人说是她出嫁的时候,也有人说,是她半抱琵琶的羞态,也有人说是出水芙蓉时那一瞬间的朦胧。 但许墨觉得。 女人最美的时候,大抵就是口是心非、编出理由,说出那句“要不今晚别走吧。” “好。”许墨应下来。 李英姿的侍女瞪圆了眼。 这是她们没想到的发展,竟然…自家姑娘,主动留一个男人下来?哦…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这超市,是这位店家的。 情况有些复杂,让她们大脑有些宕机。 许墨留了下来。 洗漱后,依旧是说故事,徐徐缓缓,依旧是那个故事、也依旧是在用那个腔调。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两位侍女,忽然就觉得,没那么恐怖了。 到第二天。 蒸了两笼包子,吃过早饭后,许墨就同李英姿一起出了门,去看昨天晚上李英姿说的那匹小马驹了。 好马,总是一市难求的。 李英姿带着许墨过去,就有不少人围着这匹马了,不过…人虽然多,不过立即开口就要买下来的没几个,都在同那胡人说着价。 这毕竟是一匹马驹,而不是成年马。 “各位郎君哟,我这可是宁远的好马,落地的时候脚是着地的、没生毛发!”这胡商热情地吆喝着,“只这一匹,要二十贯是真的不贵!” “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养几年,您就是卖两百贯都没问题!” 相马经中有言:“马生,足堕地、无毛,行千里。” 有人嗤笑:“那你自己养几年,再卖两百贯就是了。” “一口价,十贯卖还是不卖?” 大唐人不是傻子,才不会信他的话,千里马是怎么出来的?那都是跑出来的。相马经虽然有用,但…这东西就和赌石一样,有些像、它的确是,但…有些它像,剖开了那就是块烂石头。 马驹的不确定性太大了。 胡商摇头讪笑:“十贯太便宜了,再贵些。” 李英姿搭了话:“能上手看看吗?” 胡商有些迟疑,他惊疑地盯着李英姿,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这…会看马吗? 第105章 终于买宝马了 这时,周围围着马驹的人,注意到李英姿。 和寻常藏在家里的女眷不同。 李英姿是被他们熟知的。 能掏得起数十贯买马的,都是勋贵,哪怕有钱的商贾,也不会来这凑这个热闹,他们自知自己没这个身份。 “李小娘子,您怎来了?” “李小娘子!” “您吩咐下人一声便是,哪用得着亲自来。” 还有人似乎是被李英姿揍过,看到李英姿不由打了个哆嗦,往后退了好几步。 李英姿假笑,同他们一一问候了一声。 胡商是个有眼力见的,他现在依旧不清楚李英姿会不会相马,但他看出来了,这漂亮的女人身份不一般,很不一般。 大唐女人得罪不起,大唐有地位的女人,更是一点都不能得罪。 胡商立马点头哈腰:“这位李小娘子,您尽管看就是。”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翻马耳朵、扒开马嘴、甚至刺激一下马的性子,不多一会,李英姿拍了拍手,走回许墨身边:“店家,这马不错,的确是良驹。” “性子不硬不软、好马的相也都有。” “不过…价钱确实是贵了些,二十贯太多,十五贯是一个合适的价钱。” 许墨抬手,打量着这匹马驹,那匹马驹也好奇地打探着许墨,跃跃欲试,要不是被缰绳缚着,怕就要奔着许墨而来了。 “要养多久?”他开口发问。 这… 车他曾经是有过的,不过那是代步车,手续走下来就能上路。 亲自把车养大,才能骑,对他来说,还是头一回捧着。 “这马今年大概一岁多点,养半年开始训养,再半年差不多就能骑了。”李英姿不假思索回复一句。 胡商啧啧称奇。 这是真的很懂马了啊! 他连连点头:“李小娘子好眼力,这马今年是一岁余三个月,父母都是宁远国内的骏马,小人主家托付小人来大唐售卖的。” 养一年啊…… 许墨有些迟疑。 李英姿接着开口:“像这样的马可不常见,哪怕在军马中都是良品,店家下次若是遇见,就不知要何时候了。” 马还是和车不同。 许墨点点头,朝着胡商开口:“十五贯,一口价,我买了。” 胡商咬咬牙,看了眼李英姿、又看了眼许墨,重重点头:“既然郎君都这么说了,那就这个价!” 就在这时候。 人群里,一个人轻笑了一声,走了出来:“我当是李小娘子要买,没曾想是这位兄台。” 他刚才观察了好一会。 许墨虽长得好看,但…脸不熟,那些皇子、国公、县公的孩子,他都曾一个个见过、也都一个个眼熟过。 这不是其中任何一位。 衣服也很普通,只是绢布,也没其他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 而且…他听到了李英姿对许墨的称呼,简简单单两个字——“店家”。 在大唐,什么人被称作店家? 虽然不知道他和李英姿是什么关系,但…他们之所以尊重李英姿,只是因为她父亲是李靖罢了,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李英姿能打。 哪怕他们的确什么亲密关系。 李靖能为李英姿出头,可还能为一个男子出头不成? 再说了… 除非赘婿,哪有男人吃女人饭的。 “这匹马驹,我看了有两日了。”这人微微一笑,作揖拱手,“还望兄台割爱,不日为兄做东,再请客赔罪。” 许墨冷眼看着他,刚要说话,李英姿却当先一步。 李英姿没给这人留面子,呵斥一声:“滚。” 那人一愣。 “李小娘子是要为这位商贾出头了?”他再一开口,语气就没那么客气了,“原来堂堂……” 他的话又没说完,便被李英姿着急打断:“闭上你的嘴,回去和你父亲打听一下,这东市大唐超市的店家,是不是你能得罪的人!” 东市大唐超市… 他听过。 还差遣下人去那买过不少东西。 可…再怎么新奇,那也依旧是一家商铺,主人也依旧只是商贾,怎么…李英姿会说出这种话来。 难道在这商贾的身份下,还藏有什么身份? 他不敢再说话,唯唯诺诺退回去,周遭一阵轻促讥笑,但他没放在心里,丢脸不过一时,真要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那可就不是一时的了。 胡商立在一旁,胆颤心惊。 许墨扭头,对他说道:“把马牵去大唐超市,袭人,你跟着一起去,支十五贯铜钱、布帛给他…” “当然,若是他有看中超市什么货物,抵价便是。” 袭人乖巧应了下来。 胡商跟着袭人,缓缓离开。 李英姿叹了口气:“店家,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许墨愣了下,他之所以让袭人回去,只是久违地没有逛街了,他想看看,现在还有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 李英姿道:“银楼。” 许墨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里的“银”不是自己想的那个字,他还奇怪,李英姿怎么说出这种话,还不脸红的。 “去那作甚。”许墨摇摇头,“我又没什么需求。” 黄金是好东西。 但他现在花钱的地方多,还没到把富裕出来的钱,换成黄金来储备的时候。 “去打金鱼符。”李英姿无奈叹了口气,“省得还有像今天这样,有什么没眼力的人,因店家商贾的身份而轻视你。” 许墨迟疑了会,他不是很想在腰间再坠一个东西,坠一个还好,要是再多添一个,还是金的,撞来撞去,想想就很难受。 不过… 李英姿的建议很有必要。 虽然自己同程咬金、魏征,乃至李世民都有说有笑,但大唐社会环境如此,对商贾的歧视是刻在骨子里的。 鱼符不单单是一种饰物,更多的是一种证明身份的方式。 就和衣服一样。 不管什么生物,穿上了衣服,多多少少就带上了些“人”的属性,就算是猫猫狗狗,有了衣服,也能物假人威、招摇起来。 “这…恐怕不便宜吧。”许墨皱起眉头,掐指算了下价钱。 李英姿翻了个白眼,推了他一把:“走吧,你现在还差这点钱吗?一天两天不就挣回来了?” 第106章 这位就是大唐最年轻的县男 银楼距离不远,但生意一般。 这行当,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见有人进来,里面的伙计半死不活抬了下眼,看见李英姿,蹭的一下站起来,弓腰迎了出来。 “李小娘子,您怎么来了?”伙计极其谄媚,“是要打什么首饰?亦或簪子?” 说着,他顿了下:“若是银针、飞镖什么的,店内也能锻造一二。” 许墨一愣,转过头打量着李英姿。 这… 李英姿究竟在长安城里是个什么名声啊,勋贵圈子里的孩子也就算了,怎么一个银楼的伙计都这么如数家珍。 一个银楼,总不至于也要兼职武器生意。 伙计的话,让李英姿脸一红——虽然她在许墨身前,向来是这么个形象,头一回见面就嚷嚷着打架。 但从外人嘴里吐出来,听起来不是个滋味。 李英姿清清嗓子,一摆手:“并非是我,是这位郎君要打造器物。” 伙计点点头,转头看向许墨,态度同样恭敬:“原来如此,不知这位郎君,是要锻造何物?” “金鱼袋。”许墨言简意赅。 伙计愣了一下,看了看许墨、又看了看李英姿,把脖子一缩:“这位郎君,并非是小人不愿给您打造。” “但鱼符此物,得有朝廷手谕。” 他是做金银铜器的,自然清楚鱼符是什么东西,不少勋贵的鱼符都是经他手做成——当然兵鱼符不在此列。 他就是想做,也做不出来,兵鱼符是和虎符差不多的东西,一面曰合、一面曰同,由朝廷将作,严丝合缝,要是哪怕有一些不合缝,都不能用,甚至还要彻查来路。 而其他鱼符,只是一个证明身份的凭证,个人喜好不同,选用的样式也就不尽相同。 再加上…铜、银、金这些东西也不是什么廉价之物。 朝廷便把这种鱼符的铸造权让了出去,随官员们喜好而造。 不过…这东西可不是随便打造的。 虽然工艺很简单。 “店家,诏书你带来了么?”李英姿开口问道。 许墨摇头:“我没事带那个玩意干啥。” 卢月儿轻声道:“郎君稍后,我且去为郎君取来。”说着,她便小跑着出去,银楼离超市也不算远,没用一刻钟,她便带着诏书回来了。 伙计瞥了一眼。 布帛是他熟悉的、宫闱里常用的料子,而且…这位郎君身旁还陪同着李英姿,但出于谨慎,他还是壮着胆子,开口询问起来:“不知郎君可否让小人一观其中内容。” 卢月儿看向许墨。 许墨微微点头。 卢月儿便将其展开,伙计探头,嘴里虽然说着要“一观”,但眼珠子乱转,找到金鱼符二字,又瞥了一眼印章,便紧忙开口,不敢再多看其他内容:“还请许县男宽恕则个,实乃此事太过慎重。” 他要是不问这些东西,万一许墨是假的,只是想要弄个金鱼符出去招摇撞骗——又不是说没这种人。 被查出来。 他也是死罪。 至于许墨会不会伪造皇帝诏示…不说身边有个李英姿,这诏示的可信度很高,就算是假的,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他不过一个普通小民,认不出诏示是真是假,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撑死被笞几下,死不了。 许墨摆摆手:“无妨,价钱多少?” “鱼符重四两,得要钱财二十贯。”伙计报出一个数字。 许墨眼皮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好家伙… 区区一块鱼符,竟然比那一匹马还要贵! 李英姿看出了许墨的想法,轻轻拽了下他的袖子:“一两金子五贯钱,这价钱是公道的。” 伙计连忙点头:“小人可不敢狮子大开口,金价如何,小人便只要多少价钱,只…拿取一些火耗,当作费用。” 火耗… 许墨一挑眉,这两个字让他想到了一些不太好的东西,比如说什么…火耗百分之五十什么的。 “具体火耗会有多少?”许墨问道。 伙计老老实实回答:“约三四钱。” 哦… 那这个火耗不多。 也是…毕竟银楼是吃他们那些…是吃自己这些勋贵们的饭的,火耗要是敢有那么多,那这家银楼第二天就要被砸掉。 “知道大唐超市吗?”许墨点点头,询问了一声。 伙计连连点头:“当然。” 许墨一摆手:“东西打好后,来超市拿钱。” 伙计连声应下,记录在册,目送着许墨带着李英姿离开。 走出银楼,许墨的脸色顿时扭曲起来,握紧拳头:“二十贯啊,这可是二十贯!呸,什么狗屎奖励!” “还要我自己掏钱!” “这银楼是不是和朝廷有合作啊!合起伙来贪我的钱是不是?” 李英姿压住许墨的手,微微笑着:“那可是金子,店家不是一向对金子看得挺重的?这东西可不会贬值的。” “只是这些铜钱,换了个方式陪你。” 许墨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也是,黄金也挺好的。 等后面园林建好了,自己一定要在家里弄一个金屋,但…金屋里要藏着谁呢? 回到超市。 程咬金他们几人早就来了,正对着门口的马驹指指点点,程咬金还上手,一点都不顾及马驹的反抗。23sk. “这马不错。” “瞧这牙口,好马。” 李靖摸着马屁股:“身子也不错,以后能长得健硕。” “没想到店家相马竟也是好手。” 许墨举起手,义正严词:“住手!你们这群老流氓,快放开那匹马!” 马驹耳朵一动,听到自己主人的声音,两眼里就泛着人性化的惊喜,它乖巧的很,再加上超市里也没安置马匹的地方,没绑着它。 它一撒蹄子,奔着许墨而来,撞到怀里,亲昵地蹭着他的胸口。 李靖他们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这马驹是要逃走。 回头一看。 这颗差点跳出来的心,顿时就落了回去,还好…不是要逃走,只是许墨来了。 说来也稀奇。 许墨这人似乎异常受小动物喜欢,鹦鹉如此、这匹小马驹也是如此。 不过…李靖现在在乎的不是这个,目光一转,就落到自己女儿身上。 虽然心里早有了准备。 但他还是开口问了起来:“怎你二人走在一起了。” 第107章 李靖三探口风 李英姿的回答很是自然:“父亲,我先前不是说过,要帮店家看马嘛,方才便是去看马了。” 程咬金一点头,有些恍然:“原来这马是你相的,不愧是药师的女儿。” 李靖面无表情地瞥了程咬金一眼,呵呵笑了两声。 重点是马吗? 重点是自己女儿好吧! “咳咳,听说…”李靖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你昨天又在超市里留宿了。” 说起这个,许墨一脸幽怨:“钱啊!这马十五贯、刚才又去打了个鱼符,花了二十贯,哪哪都是花钱的地方。” “你们的鱼符也都是自己打的吗?” 说起这个。 李靖、程咬金和魏征,都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腰,他们身上的鱼符也都是金鱼符,若是拿出来看,那他们…五品官的身份可就藏不住了。???.23sk. 魏征点点头:“是啊,不过我等都是铜鱼符,倒是花不了多少钱财。” 他略有些紧张地看着许墨。 不过还好。 许墨并没让他们拿出鱼符,只是感慨一声:“真羡慕你们啊,花那么少钱。” 李靖翻了个白眼,又问道:“你住店铺又不花钱,再说了,店家你那主屋已经修好了。” 许墨愣了下,有些惊讶:“我屋子已经修好了?” “立德没同你说?”李靖也有些惊讶。 许墨点了下头:“没有,要是跟我说过,我至于回来后,我还跑去旅舍住。” “兴许是你离开太久了,他想和你说,但没来得及。”李靖抿了抿嘴,提出一个猜想。 许墨一边撸着马头,一边若有所思:“那我待会再去看看。” “所以,今天店家就能好好享受下新屋子了。”李靖大笑一声,他一开口,吐出来的几个字,总离不开这件事。 太危险了。 真的是太危险了。 自家姑娘怎能和这么一个男人睡在同一个屋子里?虽然有帘子阻隔——哦,那俩侍女和李靖说,昨晚李英姿主动把许墨留下来的时候,可没敢说帘子没拉上。 他旁敲侧击,想要许墨离开。 但李英姿忍不住了,她撒娇着开口:“父亲,你这是作甚。” “咋了。”李靖板起脸。 李英姿哼了一声:“是我让店家留下的,那故事都还没说完嘞。” 故事? 故事又怎么了! 程咬金眼里一亮,抢在李靖面前开口:“昨晚店家又说故事了,是接着上一次的那个?” 李英姿点头。 程咬金一招手,把李英姿往屋子里带,魏征也跟在后面,也要听故事,他虽没程咬金那般无理取闹,但有好故事听,也不会特意捂住自己耳朵。 李靖叹了口气。 好容易能找个机会,展示一下自己作为父亲的威严…哦,不是,是好好说教自己姑娘,远离这种男人。 全让程咬金给糟蹋了。 这人就不会看眼色的嘛! 在朝堂上那么机灵一个人,怎么现在浑浑噩噩、搅屎棍一根。 许墨没跟着一起进去,他摸了摸马头,准备把马驹交给袭人,让她带回屋内,但…小马驹有些粘人,缠着许墨,不想离开。 就当溜宠物了。 他牵着马,慢慢悠悠往自家宅院走去。 现在生活没有给予他任何压力,他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走出去的每一步。大雪、长街,来往行人枝枝蔓蔓地,在地上踩出主干和枝桠。 这种只存在于画卷、诗句的生活,现在已是他的日常了。 但日常也是一种美。 走了两刻钟,到宜阳坊,自家的宅院里,正热火朝天地施着工,雪虽下了些,但并不影响工匠们的工作。 阎立德抱着图纸,蹲在工地前,皱着眉头。 背后已积了厚厚一层雪,显然他维持这样的姿态,已经很久了。 这张图纸真正给他带来的惊喜,可不止当初他刚见到时的那一点了。有些东西,看起来厉害,但不明所以。 等到自己亲自开始上手去做。 就蓦然发现。 他娘的,这里竟然这么顺手? 他娘的,这么细节的地方竟然也考虑到了? 这人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怎么这些自己反复看了好多遍图纸都没想到的地方,他都想到了,还解决的这么好? 实践可比理论难多了。 阎立德现在就陷入了这样的处境里,这张图纸,越细看下去,里面可学习的门道就越来越多。 光学怎么画图纸,为什么要这么画,许墨就学了三年,剩下两年研究怎么画好图纸。 阎立德再怎么聪明、再怎么有才华…… 知识量摆在这。 好几年的储备,而且还很吃经验,不是他一天、两天,乃至于一月、两月就能完全参悟透的。 工匠技艺,在这个时代,虽然不是什么上等的职位。 但… 知识本身是不分高低贵贱的,它充满着魅力,让阎立德深陷其中。 许墨走到他身后,他没半点反应。 许墨咳嗽了两声,他依旧专心看着图纸。 直到许墨开口:“立德兄,还真是废寝忘食。” 阎立德敷衍地点了点头,点到一半,察觉不对劲了,这声音…听起来怎么那么熟悉,好像是许县男的声音? 他猛地抬起头,仰起九十度,以一种十分诡异的体态看了过去。 不是臆想,而是真的。 “店家,您回来了?”阎立德有些惊喜,一时失神,脚下不稳,踉踉跄跄就朝着许墨摔了过来。 许墨是个多贴心的人。 他知道自己肌肉多,若是阎立德靠在自己身上,那定然是会极其不舒服的,所以果断向后撤了两步。 噗得一声,阎立德扎在了软和的雪里。 他挣扎着起身,抹了一把自己脸:“店家您可算回来了,主屋三天前就修好了,但我去超市找过您,您那伙计说您不在。” “辛苦了啊。”既然来了,那就好好看看呗,许墨打量着,虽然碍于冬天,再加上工具,速度并不快。 但只是完工的这一部分,他很满意。 灰土、石主垒的地基,没钢筋水泥那么牢固,但在这个时代,已经他们能拿出最好的水平了。 与之相对的… 这些也代表着钱财,哗啦啦地流淌。 第108章 皇上,李靖他谋反,还抢许墨的归属? 外面看了一圈。 许墨推开门,往主屋里走去。 屋子里空荡荡的,床没有、屏风也没有、其他摆设也都没有。 不过… 墙都已经抹好了,石膏拌石灰粉,刷的粉白墙,上至皇城宫闱、下至有些钱的平头百姓,家居装饰,大多都是如此。 无非就是勋贵能够挑些颜色,能用上些天青、朱红… “还要装修啊。”许墨叹了口气。 他转过头,看向阎立德,眼神里有几分热情:“装修的事,你能负责么?” 阎立德点点头:“自然是可以,我本来就打算替店家装修好,只是…想到店家能拿出如此惊人骇物之图纸,想来内饰也是有决断的,故而不敢越俎代庖。” 许墨很满意地点了点头。 瞧瞧! 自己当初从李世民那借人,就是最明智的,这眼力见、这办事效率,从外面请一般工匠来,可不太可能会有这么舒服。 “拿纸笔来,我画给你看。”许墨一伸手。 阎立德朝一旁一招呼,就有人把纸笔送来,还搬来一张简易的脚手架,用来支撑,顺带把伞撑了起来。 许墨沾了墨,在纸上画了起来。 阎立德眼神立马严肃起来。 好直! 哦…不是说许墨,他没怀疑过这点。 是说许墨画出来的线条。 没有尺,抬手一画,就无比笔直、而且精准,不多一会各式各样、阎立德看着眼熟,但样式更舒服的家居,就浮现于纸上。 包括布局,许墨顺手也画了出来,这些东西在他脑子里存在了很久。 是,前世他是没钱整这么大阵势出来。 但幻想总是可以的。 就当是写作业,顺便补一补课外知识。 “店家还真是奇思妙想。”阎立德深吸口气,他原本没觉得家居用品还能弄出什么花样,事实证明,他想的少了。 陆陆续续画完。 “卧室要用的,大概就是这些。”许墨把笔一丢,“审美我是不太懂的,我就提出几个要求,要简约、还要大气。” “不要太花、也不要太素。” 他画的只是一个大概轮廓,具体要怎么打造,他不参与进去。 论工科,也就是人体工程学、家居环境打理,那肯定是后世要胜过前世,但审美嘛…许墨不是很有信心。 单说一个红、绿双色,有句俗话,叫“红配绿、赛狗屁。” 他以前也是这么觉得。 小时候,对古人的审美,没什么具体印象,在脑子里,只简单的凝成两个字:“扭曲”。 可当长大了,接触这个行当、见多了博物馆,才发现,好家伙…扭曲的原来是自己,先辈的审美可高级了。 尤其… 现在自己面对的,那可是奠定了大唐审美基调的阎家兄弟,他就更没底气在美学角度上指手画脚了。 阎立德有些傻眼。 这…什么要求,是不是太冲突了点? 他沉默了好一会,咬咬牙,应了下来:“知道了,定会给店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许墨道:“钱不是问题,先把床给打出来。” 阎立德又应下。 他把图纸取出来,一些施工遇到的细节方面的问题,他琢磨了好一会,没琢磨明白,现在许墨过来,他正好问一问。 两个人讨论了好一会。 许墨牵着在院子里撒欢撒累了的马驹,再回到超市里去。 李英姿故事早就说完了。 他们眼巴巴等着许墨回来打麻将,苦等万等,可算把他盼回来了。 麻将早就洗好。 许墨把缰绳交给李英姿,坐了下来:“你们麻将瘾可真是够大的。” “没什么事,可不就只能麻将了。”李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他最近在朝堂上的日子不怎么好过。 有人偷偷向李世民揭发他要谋反。 李靖从李世民嘴里听到这消息的时候,都惊呆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养了十万大军、培育了数十名精锐心腹。 还说自己要和李世民抢男人——抢许墨的归属,用自己女儿去色诱店家。 呸!???.23sk. 李靖恨不得啐二斤狗屎到那人脑袋上。 自己巴不得店家能离自家女儿远点…哦,也不能太远,别这么亲密就好! 虽然李世民不怎么信,这事也的确荒谬,但李靖还是好好向程咬金学习,把手中权力交了出去。 人没什么事,就心情不太好。 “方才店家去看自家屋子了?”李靖接着开口问道。 许墨点点头:“嗯,立德兄大才,弄得井井有条,可惜了在朝廷当差,委屈他了。” 魏征一瞪眼看过去。 朝廷当差…这叫委屈? 他现在可是将作少监,从四品的官员! “那今晚店家便可享受新屋子了。”李靖笑着开口,他不在乎许墨对朝廷的点评,即便大半天过去,他的心还挂念在许墨昨天留宿超市这件事上。 李英姿心里咯噔一下。 手落在马头上,揪紧了它的毛发。 她是舍不得许墨走的,但…人家屋子都装修好了,她还有什么理由,能让许墨留下来陪自己,哦,不是,给自己说故事呢? 毕竟值戍是自己的工作。 许墨摇头,叹了口气:“哪能,估计还得有个三四天才能住进去。” 三四天? 李靖眼神危险起来。 这个时间,怎么就那么恰好,是自己女儿要值戍的时间? “哦?怎还需几天时间?”李靖漫不经心,随口一问,“我记得立德是亲口说过,主屋已经修好了的。” 他问过,亲自去问过。 许墨面色不变:“屋子好了,但家具没好,床还要去打,三张床呢,这不得需要时间,总不能立德当当当,就从袖子里给我掏出来吧。” 哦…还有家居。 李靖很不爽地啧了两声,他摸好麻将,低头看了一眼,忽然抬起头:“我家里还有几张床,都是上好水曲柳打的,要不给店家你搬过来?” 李英姿一眼瞪了过去。 父亲这是什么意思? 不给女儿助攻也就算了,还拖自己后腿?是觉得最近在家里过得太舒服了么?正好雪大、娘亲兴致不高,得让娘亲出出气了。 许墨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乐意睡别人家床?” 程咬金想了想,有些想点头。 第109章 县男?他竟然是县男? 他倒是不介意睡在哪,平康坊的床也还不错。 李靖不一样。 李靖没程咬金那么厚的脸皮,轻轻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李英姿跟着松了口气。 太好了。 至少店家在自己值戍期间,还是要住在超市里的,只是…等到自己值戍的下一个周期,该用什么理由,把店家给哄骗过来呢? 他们打着麻将。 刚才围着马驹,出口威胁许墨的那人,则是回到了家。 等着父亲朝会回来。 他父亲也是有资格能上朝会的官员,但他的身份…远不如李靖、魏征那般高高在上,而是真的恰好攀得上朝会的门槛。 礼部员外郎。 “你今日怎么这么乖巧在家?”他父亲回来后,看着书房里的孩子,有些惊讶,嘴角带笑,有几分欣慰。 但…这种欣慰并未能维持太久,儿子不同寻常的乖巧,让他心里忽然咯噔一下,有了种不太微妙的想法。 “是闯祸了?”他脸色一沉,冷声问道。 儿子点点头,把今天看马驹的事,给复述了一遍,说完后,开口询问起来:“父亲,那位许店家,究竟是什么来头。” 父亲深吸了口气,摇摇头:“他没什么来头,只是向朝廷提了一个议策,现在似乎是在皇城里试行。” “具体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 “但魏公、房公、韦公、长孙公等人,都没任何意见,而且看陛下和那几位国公的样子,若不是朝堂反对了,别说区区县男、就是县子、县候他们也不觉得为过。” 儿子眉头紧锁。 父亲抬手,轻轻在桌子上点了一下:“当然,这并非最重要的,你知道陛下予那位县男的赏赐里有什么吗?” 儿子摇摇头。 他上哪知道这个去。 父亲深吸口气,语气严肃:“里面有金鱼袋。” 金鱼袋! 这三个字恍若真的黄金一般,把儿子的脑袋砸得晕乎乎的,他有点没想到,小小一个县男,年纪比自己还小几分,竟能用到这种东西。 就算他还未入仕,他也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朝堂上。 有时候皇帝对臣子的封赏,比如说,对一位四品官员赏赐了玉腰带——这是三品以上官员才能使用的规格。 这不仅代表着陛下对那位臣子的喜爱。 更昭示这位臣子未来的官运。 不出意外,少则一两月、多则一年半载,他一定会升职至三品官。 放到许墨身上,这件事同样也说的通。 金鱼袋不仅意味着陛下对许墨的看中……甚至也意味着朝堂上那些国公们对那位店家的看中,他们可都没反对、或者反对了也仍让这件事施行了下去。 也意味着… 许墨的爵位有个保底,日后必定能到佩戴金鱼袋的程度。 或者说…他日后入朝为官,也必定能到佩戴金鱼袋的程度。 一个小小的商贾店家,竟被朝廷这么看重? 年轻人有些接受不了,他有时候也做平步青云的美梦,可…现实里许墨的境遇,比他做的梦还要夸张。 “父亲,我该怎么办?”年轻人深吸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开口发问。 父亲沉默了一小会:“我对那县男了解不多,不过…毕竟被朝廷那么看中,我多少还是听了些风声。” “春江楼…知否?” 儿子点点头。 作为曾经东市最大的食肆,他怎么可能会不清楚,但现在这家食肆不行了,听说伙计遣散了好几批,只留两个厨子、一个掌柜苦苦支撑。 具体如何…他也不太清楚。 毕竟已经很久没去过那了。 那里的菜式以前还好,可现在差了些,不知道怎么想的,放着好好的生抽酱油不用,偏偏还死守着老一套的做菜方法。 一开始还能在那吃上几顿火锅。 现在去吃火锅,竟然还要自己带火锅底料。 嚯,自己带那多没面子,备好了火锅底料、伺候他们吃的,又不止你这一家。 “那春江楼就是招惹了许县男,所以衰败如此。”父亲皱着眉头,“他不像是个多宽宏大量的人。” 年轻人懂了,立马点起了头:“孩儿知道,现在就去同许县男道歉。” 父亲叮嘱几句,不过并没太担心。 自己儿子别的不怎么出众,但唯一一个优点,那就是心眼够多。 年轻人备上礼品,坐上马车出门,不多会就到超市门口。 他走到柜台旁,郑重其事:“某特来拜访许县男。” 县男… 这两个字落地有声。 整个超市都因此戛然静止住了。 卞修没反应过来。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账房,对许墨的事了解不多,但…毕竟共事这么久,不清楚魏征、李靖他们的身份,也能看出来,这几人来头不小。 坐着马车…这能是一般人么? 眼下,这年轻人也是雍容华贵的打扮,开口称呼“许县男”,卞修发现,他竟不是很惊讶。 在他心里,似乎…许墨成为“县男”并非是一件多么难以让人接受的事。 但其他客人没这个念头。 有人反应过来,摇头轻笑:“这位郎君,你怕是来错地方了,店家怎是……” 他话没说完。 那边逗着马驹的李英姿一抬头,开口道:“他说的许县男就是店家,朝廷诏令已下,就在前几日。” 那客人一愣,惊愕地回头,越过摆放货物的柜台,看向里面打牌的许墨。 县…县男? 什么时候,不知不觉,就成县男了? 一个商贾成为县男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 卢月儿转身走到许墨旁,小声说道:“大郎,方才买马时遇到的那人过来拜访,看其态度,似乎是过来赔罪的。” “让他等着,这一圈打完再说。”许墨挥了挥手。23sk. 卢月儿应了下来,过去转告许墨的话。 这位年轻人一点脾气都没,就在门口站着,耐心等候。 许墨说的是一圈,而不是一轮。 而这一圈,他和魏征的运气似乎不差,坐庄连赢了好几轮,等到这一圈打完,都过去了两刻多钟。 年轻人才被卢月儿领着,走到许墨身边。 他态度诚恳,恭声道歉:“先前是学生不懂事,冲撞了许县男,备上薄礼,给许县男请罪来了。” 第110章 冬天,是赔礼道歉的季节 “什么薄礼?”许墨开口发问。 年轻人愣住。 李靖他们愣住。 卢月儿和袭人也跟着愣住。 这…回答太出人意料了,唐人是豪放的,但也是含蓄的,哪有…别人上门赔罪,第一句话不说原谅不原谅,还要看看礼物的。 店家不是这样的人啊? 年轻人一招手,门外的家仆小跑进来,把礼品放到了许墨面前。 许墨也大大方方,拆了开来。23sk. 这个年轻人他心眼多,备的礼物不说多贵重,但都是他觉得许墨这么一位新任县男需要的东西。 一幅画,卫协的画,魏征看得两眼放光,但…许墨是不懂这些的,只觉画的不错,随手摆在了一旁。 一尊金蟾像,不大,只拳头大小,这东西是最得许墨欢心的,好家伙…金的啊,就这么一尊金像就得好几十贯了。 两只玉佩,做工精湛。 “你小子是有眼力见的。”许墨满意地点点头,让卢月儿把金蟾像放到柜台上去,抬起手,啪啪拍着他的腰,“以后常来玩啊。” 年轻人傻笑着点头。 这县男和他想的形象不一样啊! 他又同许墨说了一些话,瞅着桌上三个小老头有些眼熟,但一时半会又认不出他们,只觉得他们身份应该不会比自己父亲低。 也不敢多逗留,没说一会,就走了。 袭人回礼,回了他两盒茶叶。 这让年轻人迟疑了下,又多买了一些东西。 等这个年轻人离开后。 “店家不觉得有些失礼?”魏征开口询问起来,眉头微微皱起。 许墨丢出骰子:“失礼难道不好吗?” 哪怕是程咬金都愣住了,失礼…有什么好的? “虽然我没怎么了解朝廷,但在我这个年纪,庶民出身、授县男、授金鱼袋,还算是了不起的一件事吧。”许墨继续说道。 魏征点点头。 放眼整个历史,许墨也就还好,比甘罗、冠军侯、孙坚、慕容垂这些人还差了不少。 不过在大唐,算是最出色的年轻人了。 “这么一个前途无量、才貌双全的人,你说…那些人想不想和我挂上关系?”许墨摸牌,一边轻笑起来。 魏征啐了一口:“虽然店家说的是实话,但我还是想骂你一句不要脸。” 许墨把麻将铺开:“所以了,我表现的无礼,至少能筛选掉不少一批想要同我寒暄的人,我为什么不表现的无礼一些?” “和他们交往又不是一件坏事。”魏征摇头。 许墨叹了口气:“麻烦。” “认识朋友了,得聚会联络感情吧?得经常来往吧?他若是出了事,你不得帮点忙?” “想想头都大,不如少认识一点。” 说到这,许墨顿了下:“有你们几个朋友就够了,没事打打麻将,除了李二郎有时候会拿点事找我麻烦。” “现在就够开心的了。” 人际交往,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许墨最烦的就是这些。 “可你要是出事了,多认识些朋友,也能多条出路。”魏征开口,语气不免有些唏嘘。他当年兜兜转转许多人,嘴虽然没现在这么欠,可也好不到哪去,能活下来,都是靠朋友帮衬。 许墨翻了个白眼:“我能出什么事?” “我就开开超市、搞搞园林、出去滑雪、以后可能再搞一些乐子,不去招惹别人,除非麻烦找到我头上。” “我这么安分守己的一人,有大唐律法保护着,我要那么多朋友作甚。” 程咬金歪着脑袋,他接替了魏征的职责,杠了一下:“可要是大唐律法保护不了你呢?” 又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掀桌子呗。”许墨理好牌,打出一张南风。 魏征撇了撇嘴,他就知道许墨会是这个答案,所以他才没开口发问。 许墨成为县男的事。 并不人尽皆知,李世民随手带来、许墨随手接过,也没人去宣传,东市来来往往的客人们并不知情。 但今天闹过年轻人过来赔罪这一档子事后,许墨成为县男的消息,刹那就传了开。 一名商贾成为县男! 这消息太震撼了。 而且…他们也不知道许墨为什么会成为县男?爵位这东西,可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只是最低级的县男,都相当五品官。 朝堂上不少四五品官,是连爵位都没的。 有人觉得这是假消息,向县衙、府尹报官,被笞了二十棍丢出来,报官的人挨打,那只能是因为他报假官。 县衙、府尹证明了,这消息是真的。 读书人们忿忿不平,他们是不得不承认,那店家的确是有些手艺,能造出惊人的精妙之物。 但他身份只是个商贾啊。 嫉妒的人很多。 可他们再怎么嫉妒,也都清楚,日后对许墨的态度,是要做出改变了,那是名副其实的县男。 影响最大的,却并非超市。 而是东市一家普普通通的木匠工坊。 桌椅板凳这些东西,技术含量不高,仿造的成本也很低,买一只椅子回来,研究半天,会点木工的就能上手去做出新的来。 这家木匠工坊,虽然是头一个拿出椅子、桌子的工坊,但没到半个月,就有仿造者出现。 他们家生意虽然的确变好了许多。 可市面上,桌椅销量,最多也就占了三成,剩下七成,被那些大大小小、不计其数的仿造者给吞了下去。 这天木匠还在铺子里打着椅子。 学徒在一旁编织藤壶——这是暖水壶销售出去后,他们接到的订单,编一层藤衣用来保护暖水壶。 有人上门。 学徒刚准备迎上去,一看来人,脸立马冷了下来。 这人他是认识的,东市另一家木匠铺子的主人,也是一开始最快仿造桌椅的人。 “您来作甚?”学徒没什么好气。 但来者一点都不生气,谄媚一笑,轻声道:“小人是来赔礼道歉的,贸然仿造桌椅,害了您不少生意,还请宽恕。” 说着,他一招手,学徒就走进来,手里捧着满满当当的东西。 布匹、粮食、铜钱。 小心翼翼地放到一旁桌子上。 来者深吸口气,咬咬牙,开口道:“从今日起,我那铺子,便不会再打造新式的桌椅了。” 第111章 木匠老儿的打算 他的话,让木匠一愣。 学徒反倒兴高采烈起来:“真的?就这么说定了?” 来者咬牙点头,看起来不是那么心甘情愿,但出于某种原因,他不得不这么做。 学徒没发现这点异常。 木匠发现了,他皱着眉头,开口询问起来:“你为何会提出这种请求?” 倒不是说这事不好。 只是…太违和了,这种新式椅子有多受欢迎?即便被抢走七成的订单,可他每日还都忙不过来。 这是大把、大把的钱财。 谁会和钱财过不去? 良心么?良心这东西有什么用,他心里是很清楚的,别看自己现在对许墨那是恭敬有加,即便许墨没派人过来看账,他依旧一分不差的,三成收益供奉过去。 那是因为许墨自己不做这个生意。 那是因为他觉得许墨这个人迟早得发达,趁着他还没发达的时候,抱住大腿,做个无关紧要的挂件。 要是换做别家木匠铺子拿出这东西,他的选择只会和这人一样,也会仿造,那点良心无关紧要,又不能当饭吃。 哪怕出什么事,不做就是了。 这么郑重其事、买了这么多礼物,过来道歉… 那可真是太稀奇了,他也看不出有什么道理。 “您就别打趣我了。”来者摇头,苦笑起来。 木匠也跟着摇头:“我怎就打趣你?我是真的不清楚其中缘由。” “真的?”来者试探着发问。 木匠点点头:“真的。” 来者深吸口气,话语里满满苦涩味道:“您这造椅之法,不是从大唐超市那位许掌柜处学来的吗?” 木匠愣了下,心里有了些猜测,莫不是那位店家…趁自己不注意,突然发达了? 来者道:“那位许掌柜,现在应该叫许县男啦。” “朝廷册封他为县男,是了不得的大人物了。” 果然。 木匠心里暗叹一声,和自己想的一样,那位店家发达了——只是发达的太快,他还没来得及和那位店家好好攀上关系。 一步跨过去的门槛也太高了,他本以为那位店家,会被举荐成个吏员、或是八九品的小官,就像当初那位名为“马周”的读书人那样。 谁能想到,一步登天。 自己这位同行的想法,木匠也了解,那可是县男——县男给出来的东西,即便县男本身没什么想法…可变着法,想要在县男面前表现的人很多,他们会在意。 没经过县男允许,贸然拿着他的东西盈利…… 一个不良人,就能把他们爪子给剁下来。 木匠没有发话。 学徒蝇声嘀咕,不知自己师父在琢磨什么,这不是好事嘛,难道是想借着这机会,狮子大开口,再吃他一波? 来者和他自己的学徒忐忑不安,乖巧立正。 他们不怕同行,他们怕的是同行身后那位许县男——虽然庶民出身,但可不是什么好脾气,还没成为县男的时候,就搞毁了春江楼,顺带还“掌掴”了一位国公的面子。 好一会后,木匠站起身:“你们且先等一会吧。” 等一会? 木匠在来者带来的礼物里挑挑拣拣,而后选出两匹绢布出来,卷着它们,冒着风雪出了门。 这是…做什么? 自己拿不定主意,所以去求问那位许县男的想法? 这让来者更惶恐、更加忐忑不安起来。 大唐超市门口。 木匠深吸了口气,平复心情,提着礼物走了进去,到卞修身前,把布匹放下,拱了拱手,谄媚一笑:“还请这位郎君同许县男通报一声,小老儿想要同他说一些事。” 卞修一愣,刚准备开口拒绝。 这几天想要来求见许墨的人可太多了。 什么妖魔鬼怪都有。 甚至…还有自夸自己是不世英豪,楚霸王在世自己都能打俩,但身材极其瘦小、还没卞修高的男人,张口就要二十贯,伺候自己吃喝。 郑玄果拎小鸡似的,就把他给甩到了门外。 说的再好听,不能打,那没用啊。 卞修没和这位木匠见过,但袭人认识,她朝着木匠点点头,就小跑到许墨身边禀告了一声。 许墨一回头,是老熟人,冲着木匠招了招手。 木匠就在不少客人们羡慕的眼神中,奔着许墨去了,他走到许墨身边,老实巴交的脸上流露出熟练谄媚的笑容。 “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找我?”许墨一边打着麻将,一边随口问道,“看你样子,是出了什么问题?” 木匠连连点头:“是出了点事……” 他把刚才发生在自己木匠工坊里的事,详细地说了一遍,只是他本身就只认得几个字,说的不够干练。 但该表达的,还是磕磕巴巴,给表达了出来。 “他们不抢你生意,这不是好事?”魏征瞥了他一眼,带着几分揶揄,“过来感谢店家的?” 木匠摇摇头。 许墨随口问道:“你是个什么想法,不用支支吾吾,尽管说就是。” 他觉得不是过来感谢的。 要是感谢,直接把礼物送来就是,这木匠不是个叨扰人的性子,既然都站在自己面前了,那一定有别的事。 木匠点头,傻笑着:“许县男明鉴,小老儿是有个想法。” “城中需求椅子的家户多得很,不是小老儿一家木匠坊能做完的,所以…小老儿想请县男能够准许那些木匠坊依旧能做椅子。” 许墨脸色没什么变化。 魏征、李靖抬起头,不由得高看他一眼。 对大多数人而言,很难在脑子里存在“共利”这个概念,同一个行当的人,看见别人也赚钱了,那比自己亏钱还要难受。 殊不知… 自己吃不下,别人把剩下的吃了,只会让市场变得越来越大,只要品质够好,能挣到的钱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当然… 这是许墨的看法。 对魏征、李靖他们而言,他们只是觉得这人高风亮节的很,到嘴的肉都肯让出去,让别人也能填饱肚子。 “哦?”许墨只是拿起麻将,轻轻点了下桌子,“你真是这么想的?” 木匠重重点头。 他真是这么想的。 再怎么样,一个“仗势欺人”的名头,不能落到自己身上,对自己好不好倒是次要的,主要这会拉低许墨的名声。 第112章 踩着那位许县男上位,朝廷还不用你? 就像万通之于张亮那样。 万通做的事,是张亮吩咐的吗?显然不是,是他自己的自作主张,可东窗事发后,降低名声的,也有张亮的一份。 万通的结局可想而知。 木匠心里有数,他和许墨之间的关系,尚不及万通和张亮之间的关系,“仗势欺人”、“狐假虎威”这种事就更不应该做。 “你是拿三成给我?”许墨随口问了句。 木匠连连点头。 许墨打出去一张四万:“那就让他们拿四成给我吧,先前卖的,一笔一账都给补上,再继续去做。” 木匠惊喜万分,应喏一声,连连点头。 他又说了些奉承的好话,转身出去。 他的木匠工坊里,来者和他的学徒焦急的等待,许久之后,才等到木匠意气风华的回来。 “您是去拜访县男了?”来者不安地发问。 木匠点了点头,慢条斯理地坐下去:“是去拜访县男了,同他说了你的事。” 来者心都提到嗓子眼上,有些不知所措。 “放心好了,并非坏事。”木匠摇摇头,也没怎么卖关子,直截了当地开口说了起来,“我是去向县男请教,能否让你们继续售卖椅子。” 来者眯起眼,有些茫然。 等等… 他以为木匠是去告状的,结果…是去帮自己说好话的? 图什么啊。 “县男宽宏大量,他准你们继续售卖,不过…纯利四成得拿出来交给县男。”木匠微微一笑,“你们还得把先前卖出去的,给补回来。” 来者恍然,他觉得自己明白木匠的心思了,试探着开口问道:“那些钱财布帛、是交到您这来?” 木匠摇头,有些奇怪:“交到我这算怎么回事?那自然是直接交给县男的。” 来者又恍然了。 这…不图财,那是为了什么? 只是为了一个名声吗? 蓦然间,他觉得自己这位同行身形忽然高大了许多,这就是…传闻中的格局吗? 他点点头,应了下来,回到自己工坊,开始一笔、一笔算着,自己卖出去多少、又要拿多少出来。 四成是不少。 但…这可是交给那位县男的。 交了过去,不仅还能继续做椅子的生意,继续挣这一大笔钱,而且…脑袋上还多了一把保护伞。 地痞流氓、乃至一些不良人,敢对自己生意下手吗? 这里面可是有那位县男的钱。 你敢碰? 敢碰,那你的手就别想要了。 消息渐渐蔓延出去,木匠们在自己的圈子里,一传十、十传百,没有一个人是敢忤逆这个意思,当听不见、继续做自己生意的。 交! 他们很痛快地就交了出去。 这种风波,自然也很难瞒过长安城里,那些百姓们吃瓜的眼睛。 他们惊讶的发现,原来…这种风靡长安,给予了许多便利的椅子,竟然也是大唐超市那位店家,哦,不,现在得叫他一声县男,竟然也是那位县男的手笔吗? 真是不可思议…… 但这也让长安城里那些读书人们,更加忿忿不平起来。 不就是一个手艺出众的匠人嘛? 怎么就能得到爵位的? 不过…也有人觉得,他们远庙堂,不知朝堂上的事,既然朝堂上上下下都是信服这个决策,那…就说明这位店家,是真的有那个本事的嘛。 大唐这个朝廷,还是值得相信的。 茶馆里。 两拨人吵吵嚷嚷,意见不同。 一名读书人猛地一拍桌子,怒斥道:“你们既然觉得那位许县男名不副实,那你们便上门去试试他的水平好了!” “在这里唇枪舌剑有什么用?” “要是有本事,你踩着那位许县男上位,朝廷还不用你?” 这话说的中肯。 让屋子里的氛围安静下去。 对啊…这片土地是最敬重人才的土地,只要你够有才华,表现得再怎么肆无忌惮,别人也都是会宽容的——至少不会明目张胆地对你下手。 甚至,高高在上者,被骂了,也得笑着应下来。 宽容大量、为人才不拘一格…… “读书人无罪!” 在某种程度、某些场合里,是绝对的正确。 几个对自己才学有些信心的读书人,小声商量了几句,便抬脚往超市走去,不就是切磋才学嘛。 赢了,他们光彩,输了也不丢人。 走到大唐超市门口。 他们恭敬有礼地问候,然后…就无礼起来,不需卢月儿或袭人通报,他们径直走到屋子里处,朝着许墨拱了拱手。 “许县男,学生几人特来向县男请教学问。”一人作揖,开口说道。???.23sk. 许墨瞥了他一眼,手上麻将没停:“向我?为何?” 那人回道:“许县男年少英才,便得朝廷授予县男爵位,想来必然是天纵奇才,故而想要讨教一二。” 魏征赞同地点了点头。 说的很对嘛。 店家的确是一个奇才,本事大的很,就是懒散了些。 作为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他一眼就看出来,这几人来者不善。“请教”?怕心里是抱着踩许墨上位的念头。 不是件好事。 不过…他打算冷眼看着。 年轻人的意气之争,才能碰撞出天赋的火花。 “我没本事,运气好而已。”许墨摇头,说话也简短起来,抬起手指向桌子其他三人,“他们三…” 指到程咬金的时候,许墨顿了下,又把手指挪开,在李靖和魏征身上点了下:“他们俩人是真的大能,向他们请教去。” 读书人朝李靖、魏征看了眼。 两个只会打麻将的小老头,能有什么厉害的本事? 一个人没忍住,开口道:“与其说是向县男请教,不如说是我等不服气朝廷册封,所以想要和县男切磋文才,看看县男是否真有本事才学?” 魏征眼里兴趣更浓起来。 干得漂亮! 就是嘛,既然抱着那样的念头来,干嘛还要装的文质彬彬的。 “啊,这样啊。”许墨点了点头,又看了他们一眼,“那这样好了,我直接认输,我比不过你们。” “你们的推论都是正确的,我确实没有真的才学本事。” 读书人们一愣,有些没反应过来。 魏征和李靖也跟着一愣。 这…事态发展,太出乎他们意料了。 第113章 挑衅前,给你们摆一个门槛 怎么…还没切磋,就直接开口认输了? 不按流程来啊。 读书人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一时半会,不知要如何面对,应了吧…又没真的交手切磋、他们不好把这事拿出去说。 不应吧…那目的就没法达成,心里憋屈着。 吭哧吭哧憋了好一会,一名读书人开口:“县男为何不愿与我等比试?长安城里不服你的,大有人在。” “若真有本事,也好拿出来服众。” 言辞诚恳,看上去就像是真的站在许墨的角度,为他考虑一般。 “不用,我没,认输。”许墨话更简短起来了。 这种油盐不进的姿态,让读书人们更加束手无策起来。 “县男您不必如此敷衍我们……”一名读书人气得牙直痒痒,声音里多少带了些怨气。 许墨摇头,打断他的话:“没敷衍,认真的。” 说着,他顿了下,转过头,看向那几人,把手一摊:“我给你们写个条子吧,就写我认赌服输。” “行了吧,可以了吧?” 他朝着袭人招了招手。 袭人不知所措,看向卢月儿,卢月儿在宫里也算见多识广的了,可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场面,她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读书人们咬牙切齿。 一个人从牙缝里,把话给吐了出来:“这么说…你是认自己是个沽名钓誉的人了?” 许墨点着头:“啊对对对,你说的都对。” 他态度很摆烂,继续打着麻将。 魏征还能沉住气,盯着那几个人,把他们的相貌记下来。 天底下读书人… 除了许墨这么个异类,都是向往朝堂、想要出人头地的,这些人运气要是好,说不定以后还能在朝堂上见面。 到时候自己给他们穿小鞋子! 李靖也还能沉住气,店家都不慌,他慌什么——自己女儿都快追着跑了,他心里还有这么一股子气呢。 程咬金忍不住了,他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恶狠狠地看着这些读书人。 再怎么不着调,他始终都是征战南北、骁勇无双的将军。 恶煞之气扑涌。 “他娘希匹的,店家这几人嘴这么欠,跟他娘早上吃了二斤粪似的,你也能忍得住?”程咬金恶狠狠骂了起来。 许墨有些惊讶:“可以呀,和绿毛鸡骂了这么些天,你骂人功夫见长啊。” “店家,你不是作了一首那什么姥姥别吟,念给他们听,让他们好好见识一下你的文才,是这些个玩意能比得上的?” 程咬金没理会许墨,继续骂了下去。 啪得一声。 魏征没忍住,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那不是什么姥姥、娘舅的,那首诗叫做《梦游天姥吟留别》。” “那个字念作“母”,而不是姥。” 程咬金大手一挥:“一样,一样。” 李靖已经在那边开始吟诗了:“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 短短几百字下来,那群读书人沉默了。 好像…碰上硬茬子了。 这诗真好啊。 他们都是学过诗词、学过声韵的,自然是说不出来,这诗不好的话来。 许墨叹了口气,正打算开口解释,这诗不是自己写的。 那几个读书人,就强撑着,又结结巴巴地开口:“诗写的好那又如何,写的好又不代表能有什么本事。” 这个说辞,让程咬金愣了下。 他气极反笑,撸起袖子:“他娘的,是好话说了不听是吧。” 魏征愣了下,看向许墨:“店家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了?” 许墨面色风轻云淡:“不遭人妒是庸才,你违背常理的发达了,那自然会有人阴恻恻地做出猜想……” “这人是不是用了什么不正当的手段、这人是不是走了捷径,是不是去卖屁股了。” 卖… 嗯? 李英姿脸一红,啐了一口,店家什么都好,就是这性子…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说啊,这是能大庭广众下说出来的话吗? 许墨摸牌,摸出一张八筒,顺手杠了一下:“他们怀疑,让他们怀疑去,他们怀疑了又能怎么样?” “否决掉我的爵位么?” “还是说能够影响到我的生意?” 魏征他们一愣,那群读书人们也跟着一愣。 “你是个官,他们再怎么胸怀天下,也依旧只是个读书人,不懂朝政、也不懂天下事,他们对你指手画脚,说你这做的不对、说你那行事有误……” “你要是高看他们一眼,跟他们搭茬了,那你就输了。” 说着,许墨抬起头,看向程咬金。 程咬金抿了抿嘴。 许墨叹了口气,又接着说道:“你说你,给我招来多大麻烦,不说把东西拿出来,能不能说服这些人。” “诗词不行、不还有经书、还有算学、还有明法……” “只要他们找到一个缺口,一天天就都能过来打扰我的生活,以后还想不想好好打麻将了?” 说到这,许墨愣了一下:“再说了,我说多少遍了,那诗不是我写的、不是我写的,是一个叫李白的人写的。” 明着是在骂程咬金。 但…指桑骂槐,骂的是那几个读书人。 一字字、一句句,让他们很是不舒服。 “许县男,您……”一个人开口,咬着牙。 许墨摆摆手,打断他的话:“别说吧,本来想给你们留点面子,把你们打发走就好,现在阿丑替我出头,我总不能也让他落了面子。” 程咬金傻嘿嘿一笑,丝毫看不出,刚才他是被许墨骂了好一通的模样。 “你们想踩着我出名。”许墨转过身,冷眼看着他们。 这群读书人是头一回正面见着许墨。 比传闻还要俊朗。 但眼神有些发冷,让他们触及后,连忙避开。 一个年轻人…有这种气魄?23sk. “可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你们过来挑衅了,我就一定要应着。”许墨冷笑一声,“呵,我还要不要过我的生活了?” “这样吧,挑衅前,给你们摆一个门槛。” “我出一道算题,能做出来,给你机会,让你随便挑一个科目,我认真和你较量。” “要是做不出来……” “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你们,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第114章 你全身上下就嘴硬 不能这么便宜自己…… 站在最末尾的读书人,捂住自己屁股。 哦…他们只是想到了笞刑。 “做不出来,免费替我工作一个月。”许墨轻轻一拍大腿,“在超市里忙,屋外初雪,或是我那院子里,也缺人手。” “不管吃住。” “手上也不准闲着。” 免费…做工一个月? 读书人们松了口气,这惩罚说严重吧…倒也不是很严重,虽然可以想象,自己这一群人要是没解出来那题,会被如何压榨。 但…总比笞刑好吧。 不对! 为什么自己这一群人现在就要去考虑解不出题的可能?算学…那也是科举里重要的一环,是光明大道。 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算学好手。 不就是解一道题,有什么难的? 他们搓了搓手,蠢蠢欲动。 魏征也有些期待,店家自诩是算学天下第一,现在可算是能看一看店家的算学水平有多厉害了。 卢月儿这才把纸笔取过来。 许墨拿着笔,略有些出神,自己要出什么样的题目呢? 微积分? 这拿出来未免有些太欺负人了,算了,出个高中水平的题目吧。 他提笔写了起来。 “设甲一、甲二、甲三至甲一百是非负整数,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存在正整数乙小于等于一百,使得甲一小于等于甲二小于等于甲三小于等于…至甲乙。而当丙大于乙时,甲丙等于零。” “二、甲一加甲二加甲三…加甲一百等于一百。” “三、甲一加二倍甲二加三倍甲三…加一百倍甲一百等于两千零二十二。” “求,甲一加二的平方倍甲二加三的平方倍甲三…加一百平方倍甲一百的最小可能值。”23sk. 题目写完,许墨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倒不担心这群人连题目都读不懂——平方的概念很早就出现了,早在九章算经里就有提及。 自己出的题也不算超纲。 至于难度嘛… 这是自己当年参加数竞时候的附加题,分值是五十,最后能做出来的没几个。 许墨放下笔,把纸拿了出去:“就这道题目,你们若是想解,去卞修那领纸,按市价给钱。” “解题时间一天,第一个解出来的人到我这报到才算作数。” “你今天领了纸没做出来,先给我干一个月白工,等一个月做完了,再来继续领纸解题。” 说到这,许墨顿了下:“也不算我欺负你们,这题直到被解开了,我才会换一个新的,一个月解不开,我一个月不换,一年解不开,我一年不换。” 口气很大。 读书人们挽起袖子,忿忿不平。 好家伙…这未免也太看不起人了,不就一道题嘛,难住一天还有几分可能,但难住他们一个月、一年? 卢月儿接过纸张,贴到了门口。 魏征把麻将一丢,跟着读书人一块跑到门口,抬头盯着题目看了好一会,皱着眉头,走了回来。 “店家你那题目有点意思。”魏征一边坐回来,一边轻声说道,“咋一看还挺简单的,但我到现在没找到思路。” 许墨笑了两声:“打牌、打牌,该你出牌了。” 魏征点点头,低下头,一看自己的牌花,顿时愣住:“等会,我这牌好像…有点不对啊。” 程咬金对许墨挤眉弄眼。 许墨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你过去看题目的时候,阿丑把你牌换了,换了什么我不清楚。” 魏征一愣,面无表情地看向程咬金。 程咬金一缩脖子,小声嘟囔着:“店家你就帮帮我呗,药师都没说什么。” “你害我费心思出题目,还想让我帮你打圆场?”许墨呵呵笑了两声,“你想的可真美,我不把你丢出去算好的了。” 程咬金嘟囔着:“那我也不是见不得他们那么污蔑你的才华嘛。” 许墨又呵呵笑了两声,把牌一堆:“他出老千,算他输我们三家,就按十番来算。” “这个提议好。”魏征点点头,表示赞同,顺便把牌一堆。 李靖也笑呵呵地点头。 程咬金瞪大了他的眼,但没什么用,这一桌三个人,都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嘟嘟囔囔,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牌一堆,算起了面包。 大多数读书人第一时间的想法和魏征差不多,就觉得这道题目…也不是很难嘛。 不就是一百个数相加的问题。 甚至一百个数相加的数值都提供出来了,解开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他们信心满满地去买了纸,撅着屁股,趴在柜台上解起了题目,但…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有人聪明、但不够聪明,开始琢磨起其中的规律。 有人愚钝,觉得自己可能找不到规律,就开始生算。 一直到晚上,天色渐黑。 许墨他们吃完晚饭,卢月儿和袭人开始收拾起满桌子餐盘、剩菜,李靖他们陆陆续续回家。 许墨站起身瞥了他们一眼:“可有人解出题目来?” 满屋子读书人支支吾吾,好几个人加在一起,都拼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出来。 “那就是没人解出来了?”许墨笑了一声。 一名读书人咬了咬牙:“分明就是县男你存心为难我们,这道题怎么可能有答案,我怀疑县男你也解不出……” 他的话没说完,许墨快步走到他面前。 啪得一声。 抬手捏住了他的下巴:“你是不是真的觉得我很好欺负?” 那人被卡住两腮,说不出话。 “没本事就没本事,阴恻恻猜想别人,是很有意思吗?”许墨把他往地上一甩,“别想着惹怒我。” “题目能不能解出来,你们自己心里有数,要真是为难你们,我甚至可以出让你们连题目都看不懂的算题出来。” “把你丢焚烧炉里,骨头都能给烧化,就你那张嘴烧不化。” “你叫什么名字?” 趴在地上的男人捂着自己的嘴,吭哧咳嗽着,半晌说不出话来。 许墨踢了他一脚:“说吧,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支支吾吾,小声回道:“某姓杨,名立。” “有人认识他么?”许墨看向周围人,又开口问道,“他是不是真叫这个。” 有些认识杨立的,点了点头。 第115章 许县男真是够长的啊 “很好,我记住你了。”确认这个人没有说谎之后,许墨深深看了他一眼,丢出来一句这样的话。 惩罚? 他不需要自己开口说出要给这个人什么惩罚。 只要像这样,问他姓名。 自然会有人帮自己解决他。 事实证明,这来的很快。 许墨这一句话丢出来后,杨立身边的人,立马散去,和他保持了距离。 “一共多少人领了答纸的?”许墨不再看向这个只会嘴硬的人,开口询问起来,“把手举起来,让我看看。” 哗啦啦一片。 至少有十五个人把手举了起来。 “今天太晚,不给你们做什么安排,等明天吧,你们过来,再依次安排你们去做什么事。”许墨把手一挥,轻声说道,“当然…回去之后,你们依旧可以研究这道题目。” “今天没有领答纸的,明天也依旧能够来领。” 读书人们陆陆续续应下来,垂头丧气地离开。 许墨没有登记那些人的名字。 没有这个必要。 大唐…是一个很好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即便把死囚放回家,等到问斩的那一天,他们都会主动回来——连犯人都知道守信,更何况是这些要脸的读书人? 答不出题目、做一月苦工,无非就是累点。 可要是背信弃义,那就不止是累点的事了,众叛亲离、罄竹难书…那才是他们的结局。 离开了超市,没走几步路。 这群读书人里,就有一个人开口:“杨兄,你怎能说出那么荒谬的话来!” 哪怕是到现在这种时候,杨立的嘴依旧是硬的:“我说的怎就荒谬了?难道不是实话吗?” “那题目都并非算经上的题目,天底下有那样的算题吗?” “分明就是为难我们,出一道不可能做出来的题!” “他就是怕了,刁难我们!” 一旁的人听着,气都不打一处来。 瞧瞧…这话说的。 “说的好像算经里就有天底下所有算题似的。”一名读书人嗤笑一声,“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道理,你竟一点都不懂的。” “若真如你说的那样,那何必科举选材,一人一本尚书,早就大同了。” 有人跟着讥笑起来:“出算经上的题,你怎不让县男直接把答案给你作出来…哦,你已经这么干了。” “当我说了废话。” 有人实事求是:“百闻不如一见,这几日都传闻那位县男是走了什么歪门邪道,今日一见,果真人言可畏。” “那位县男说的对极,他本不用理会我们这些人的。” “可看他今日出的这题,除了解不出来略有惩戒外,其他条件宽松得很,今日回去后,我们依旧可算那题。” “解不出来受罚,我也心甘情愿,自己没本事,过去挑唆,只工作一月,已经极轻松了。” 说到这,他顿了一下:“想来,这也是许县男给我们上了一课,告诉我们,若是没本事就安安分分、寒窗苦读,等有本事了,再去行事。” 他这一番话,让周围不少人愣住。 一想今天许墨的作风,还真有几分这样的意思。 “我是相信许县男是真有本事了的。”一个人开口,“那算题精妙得很,定然是有个方法能很快做出来的。” “只是可惜,我方才找出一点眉目来,也不知正确与否。” 还有人开口:“还有店家那首诗,真是让人惊叹,怎才能写出那般绮丽的诗文出来,只此一篇,竹林七贤就远远不及了。” “许县男不是说那并非他所作,而是一位叫李白的才子?”一个人疑惑着,开口反问了一声。 但他质疑的,也不过是诗文的署名归属,并非“胜过竹林七贤”这一结论。 “若真是那李白所作,为何…我等此前没听过这位才子?”有人摇头,发表自己的意见,“这种才学,岂是籍籍无名之辈。” 一旁的人点头附和:“就是,再说与许县男同桌的那三位,虽不知具体身份,可腰间都佩着鱼袋,不知是铜、是银,可至少也都是五品以上的官员。” “他们若不确信,诗文为许县男所作,他们又岂会开口如此说道。” 提出质疑的那人皱起眉头:“可为什么,许县男要否决,假以他人姓名?” 这是一个很致命的问题。 提出来后,让整个队伍都沉默了好一会。 一个人才迟疑着开口,说了起来:“我听有传闻,这位许县男是个慵懒的性子,不曾获得爵位前,他那店铺开门都要迟别人一两个时辰。” “想来…” “他兴许是觉得诗会、扬名是件繁琐的事。” “我等一开始过去想要讨教,县男不也开口“啊对对对”敷衍过去?” 这是个能说得通的理由。 一群读书人分成了两拨,一拨讨论着算题,争得面红耳赤,他们个个都觉得自己不正确,但别人又觉得他正确。m.23sk. 另外一拨,是在讨论诗文。 他们个个都觉得自己正确,而别人一点都不正确。 他们热火朝天,即便大雪也挡不住他们的热情。 只有杨立像个局外人。 无论哪一拨人他都凑不过去,他…被排挤了,包括以前的朋友,现在都不待见他了。 等到第二天。 熬了通宵,没怎么睡好觉的读书人,又凑在了超市门口。 有些是昨天领了答纸,但没解出来的。 有些是昨天听了传闻,今天想要来试试,扬名长安的。 他们来的很早,宵禁结束,就奔这来了。 然后… 他们就感受到了许墨的那一份懒散——冬天白天亮的晚,到天色都开始完全亮了起来,许墨才牵着小马驹走来。 超市已经营业一个多时辰了。 这做掌柜的,心还真是够大。 “你们来这么早啊?”许墨一面接过来茶水,昨晚的热水泡今天早上的新茶,“还真是够勤奋的。” 说着,他在人群里看了眼,忽然抬手一指:“对了,那个谁,你不用来了,你没解出来就没解出来。” “不信就不信,别在我眼前晃悠,我今天心情还不错,不想因为你坏了我这一整天的好心情。” “快滚。” 第116章 李丽质:我带动了长安城的学习风气? 被指名道姓的杨立一愣。 周围人幸灾乐祸。 虽然…因这一句话,杨立不用再辛苦一个月,替许县男忙活,但在这些读书人眼里,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们不管能不能解开这道算题、以后能不能和许墨切磋才学,可…几乎已经注定,他们做的事会成为一段美谈。 说不定,能解开许墨的算题,就能被朝廷看上。 但…杨立和这些几乎没有关系了。 而且因为他被许墨这么对待,以后长安城里的诗会、文会,也注定和他无缘了,没人会因为区区一个杨立,而得罪许墨。 最关键的是… 他们也因这件事看清了杨立的嘴脸,这种人,他们也不觉得会有什么样的好未来。 杨立面色泛青,他还想嘴硬一番。 许墨一瞥,朝郑玄果使了个眼色,郑玄果立马明悟,走到杨立面前,伸手嘎吱一夹,塞到自己腋下,就这么拖着他走远。 “我这超市,需要两个晚上值戍的,你们谁觉得自己身体最壮?”许墨在他们中扫视了一圈,目光落到一个人身上。 那个人很自觉,站了出来。 剩下一个,他们推举着,选了出来。 刚赶过来,逗着小马驹玩闹的李英姿愣了下,看向那两个人,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店家,那我……” “你毕竟是女孩子,夜晚值戍不怎么方便。”许墨摇了摇头,“这一个月的工钱照常给你结了。” 说到这,许墨顿了下,看向那两个人,开口说道:“你们我是不会给工钱的,认赌服输嗷。” 那两个人点点头,一点意见都没。 许墨朝着剩下的人招了招手:“剩下的人就跟我来吧。” 他在前面领路,把这些人带到自己家里。 乌泱泱的一片,把阎立德都吓了一大跳。 “许县男,您这是作甚?”阎立德看向许墨身后那一大群人,有些不解,“是您收的弟子?”3sk. 弟子? 那群读书人们听到这两个字,心神一动。 看来…他们对这位许县男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在和许县男相熟的这些人眼里,许县男的学识究竟有多高。 竟…会如此不假思索,认为许县男已经有资格收学生了? “收学生”这三个字写起来简单,但真有资格去做,却难得很,和年轻无关、只和学识、能耐有关。 许墨摇头:“不是,我懒得收徒。” “是昨天来我超市闹事,和我打赌吗,赌输了,免费给我做一个月白工,超市那边用不着这么多人手,就带过来给你看看。” 阎立德皱起眉头,摇了摇头:“都是读书人啊。” 许墨点头。 “算了吧,他们没做过这种工作。”阎立德迟疑了一会,摇了摇头,“帮不帮得上忙都好说,就怕他们会拖后腿。” “现在冬天,工期本来就少,总不能再把时间给拖延下去。” 许墨还没说什么。 身后那群读书人就忍不了了。 除了昨天、在超市的时候,他们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碍事?怎么可能! “这位郎君,您尽管驱使我们!”一名读书人挽起了袖子。 “我们绝对不会拖后腿!”另外一名读书人也大声嚷嚷起来。 许墨一摊手:“看吧,他们自己都这么表态了,不让你们去做什么精细活,就是搬搬砖什么的也好。” “你这要是不要,那我就只能把我们派到街上去拉车了。” 阎立德无奈点点头,应了下来:“那便把他们留下来吧,我让人教教他们。” 许墨应下,没说几句,就离开了。 风雪太大,他身体健硕,吹再久也不会有什么事,但…冷还是冷,回到超市烤火,岂不更好? 回到超市,郑玄果已经开始教起两个小老弟要注意些什么。 比如说…自己备好炭火、自己备好床褥。 还有就是一些重要的事,超市里有一张床,但是那张床不能动,最好是挤在柜台后面睡觉。 李英姿不见了踪影,还带着那匹小马驹,卢月儿说李英姿是带着马驹出去跑步了,想要养出一匹好马,这样的训练是必不可少的。 而此时此刻。 李丽质刚从自己母后的寝宫里退出来。 她眼眶有些发红。 七天,知道这七天自己是怎么过的吗? 每天一睁眼就抄写尚书、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也是抄写尚书,自己那两个妹妹喊自己去玩,她也一口否决。 就是为了今天。 尚书…终于抄完了啊! 她迫不及待地备好马车,往超市去,已经过去七天时间,不知道店家还记不记得自己了,李英姿又做了些什么事出来。 等她到超市,被门口的景象吓了一跳。 一堆人蹲在门口,拿着木棍,在雪上画来画去,屋子里还有不少人,他们拿着笔、面前铺着纸,趴在柜台上算着东西。 听到动静,就很乖巧地让出道路、尽量不要让自己对客人造成什么影响。 “店家…这是怎了?”李丽质很是不解。 这… 自己不过几天没来,怎么超市就变成这样了? 自己抄书影响了整个长安城,带动了整个长安城的学习风气? “嗯?你来了啊。”许墨朝她招了招手,“有好几天没见着你了。” 提起这个。 李丽质一脸委屈,举着自己的手:“去斗姆宫玩得太久,超出了娘亲的预期,娘亲便罚我抄写尚书,一直到今天才抄写好,得以被准许出门。” 许墨愣了下。 尚书那东西…他看过,具体多少字不记得了,但依稀记得那是不算薄的一本。 “你娘亲够狠的。”许墨扯过李丽质的手,仔细打量了起来,另一只手在指关节处捏了捏,“你瞧瞧,这都快起茧子了。” 李丽质红着脸呆住。 她身后的侍女愣愣地看着这一幕。 这… 这就上手了? “嗯…也还好啦,就当是温故知新。”李丽质反倒是扭捏起来,不舍得把自己手抽回来,又不想让许墨再这么盯下去,声音都虚了好几分,“毕竟是我做事考虑得不周,娘亲也是为了我好。” “只是这几日没法出来玩,有些委屈。” 第117章 长乐公主:那我们就打个赌吧 说是委屈。 李丽质也只是觉得在宫里抄写尚书的时候委屈,现在见到许墨,被他这么捏着自己的手,郁在心里的结,刹那解开。 她转过头,看向超市里,没自己想见到的第二个人,有些疑惑:“怎么不见李家姐姐,她是没来吗?” 心里觉得奇怪。 不应该呀… 李英姿和自己不同,家里没那么多规矩,没事就该多过来走动走动嘛。 “她带小马驹出去训练去了。”许墨随口回道。 李丽质眼神立马严肃起来,她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在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她还是和店家发生了许多事。 “已经买好了吗?”李丽质很是惋惜,“我还想劝劝父亲,看看能不能从他马园里牵一匹出来。” 许墨捏着小手的动作一顿,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李丽质。 李丽质也觉得很奇怪,她回味了下自己的话。 除了…说自己父亲有个马园,也没别的什么了,没暴露自己父皇身份啊? 这年头… 长安城里的勋贵,除了许墨这个无根之萍,谁家手里没个庄子、没个马场的? 许墨不是因为“马场”觉得奇怪,而是惊叹于李丽质的念头。 李世民,作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 他身上除了“弑兄”、“天可汗”这些标签外,“爱马”也是他身上一个浓厚的标签。 等几年后,他给自己建陵墓的时候,就会把六匹骏马刻在自己陵寝里,甚至…还给自己的马写过曲子。 有这待遇的,除了他的爱驹,也就是他本人了。 后宫之中,最宝贝的自然是长孙皇后,那其次很有可能就是他的爱马,连几个孩子、女儿都得往后稍稍。 “怎么了?”李丽质想半天,没想出来问题,没忍住,开口问了起来。 许墨摇摇头,叹了口气:“我只是有些奇怪,你竟然觉得你能说服你父亲将他马园里的马送我一匹。” 普通赏赐也就算了。 从他心头剜一块肉出来…那可真是太难了。 李丽质把手抽了回来,掐腰怒视:“不过就是一匹马,我怎就要不来的?” 许墨一摇头:“放心,不可能的。” 当年曹操赠关公赤兔宝马,赔了夫人又折兵,嗯…这么说感觉怪怪的,不过意思是那个意思。这要落到李世民身上,那肯定就不会“赔了宝马又折兵”,李世民压根就不可能把赤兔送出去。 李丽质重重哼了一声:“我要是能从父亲那里求一匹好马过来,那怎么说?” 自己只是没开口!还没去做! 店家也太小看自己了。 自己都把母后身边最亲近、最好用的侍女求过来了,区区一匹好马。侍女好歹是母后天天使唤的,那好马养在园子里,一个月都不见父皇能骑几回。 常用的人自己都能求来。 何况是一匹不常用的马? “什么怎么说?”许墨有些茫然。 李丽质一歪脑袋:“就是立赌约,我要是把一匹好马求来了,我有什么样好处?”她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芒。 赌约? 许墨很自然地回应了一声:“你要是求来了,那就算你厉害。” 李丽质愣住,迷茫地看着许墨。 算…你厉害? 这是什么赌注?不…应该说,就这么一句话,也能够当赌注的? “店家,你这算怎么一回事,算我厉害也能做奖励的?”李丽质有些无奈,轻叹了口气。再说了,这和自己想要的奖励,相差去十万八千里了。 许墨摇摇头,一脸严肃:“算你厉害怎么不算奖励了?” 李丽质又一愣,她更迷茫了。 店家这是什么反应? 怎么…感觉他这幅神态,“算你厉害”好像真是什么了不得的奖励…个屁啊!再怎么忽悠自己,自己也不可能把这四个字当什么宝贝。 “怎么算奖励了!”李丽质掐腰,恶狠狠的。 许墨摇摇头:“待会等阿丑他们过来,你问问他们,随便拿一个东西举例、另外一样拿我承认算他们厉害,你看看他们会要什么?” 李丽质猫着眼,狐疑地盯着许墨。 “算你厉害”这四个字,真会有像店家说的那么有魅力? 等到中午,午饭吃完。 阿丑他们赶来。 李丽质就堵过去:“阿丑伯、魏伯、李伯,你们是想要一千两黄金,还是要店家一句“算你厉害”?” 这个问题问的没头没脑的。 程咬金一拍自己大腿:“那定然是店家一句算你厉害!” 李丽质一愣,看向魏征。 魏征点头:“千两黄金动人心魄,但哪怕是千两真金,老夫亦选择店家那一句“算你厉害”。” 李丽质再一愣,看向最后一个人,也是自己最后的希望。 李靖咧嘴一笑,言简意赅:“俺也一样。” 三个人…回答都是一样。 提前沟通过? 李丽质回头,看了许墨一眼,但想了下,觉得不太可能,自己今天能出宫,那也是自己终于抄完尚书,没对任何人说起过。 再说了…赌约的事,更是一时起意。 总不能,他们幼稚到商量几乎不太可能发生的事。 “为什么?”李丽质一愣,茫然不解。 怎么看…一千两黄金,哪怕只是朝堂用来赏赐的黄金——名为金,实则为镀金黄铜的东西,都比一句话要有吸引力的多吧。23sk. 程咬金咧嘴一笑:“那可是店家的承认!你别看店家这小子,懒懒散散的,心气可高了,他待人随和,可就没几个能入他眼的东西。” “那让他承认俺老程厉害,可不美得很?” “尤其是,要是只俺老程有,玄成、药师都没,那我就是骑在他们头上,估计他们没什么意见。” 话说的难听,但魏征和李靖都没什么太大的意见。 魏征说话不像程咬金那么粗俗,耐心解释了起来:“算你厉害这四个字,短小精悍,有种不得不承认的意思。” “不管是谁的嘴里说出来,都会让人心情愉悦、开心舒畅,就更不要说是店家这种性子。” “不过…” “李大娘子,你怎会突然这么发问?” 他不觉得一个小姑娘,能够理解他们这群男人的心思。 第118章 小棉袄要撅家当了 几个人收拾着麻将桌。 李丽质在一旁把事情给复述了一遍。 “你要从二郎那要马?”李靖吐了口气,眼里有和许墨刚才一般无二的震惊。 程咬金也是一样。 魏征看着许墨投出骰子,点了点头:“虽然很难,但这件事上,我表示支持。李大娘子若是遇着什么问题了,尽管来向我等求援。” “不过…” 说到这,魏征顿了一下,扭头看向许墨:“店家,算你厉害应付我们几个也就算了,应付李大娘子可不行啊。” “怎么不行!”许墨理直气壮。 程咬金撇了撇嘴:“好歹是个姑娘,哪能用我们的规矩。” 李丽质重重点头:“就是,就是!” 许墨叹了口气,挠了挠头:“你们可真是麻烦,那就…你要是能做到从你父亲那顺来一匹好马,那我就答应你一个要求。” 一个要求? 李丽质又猫起眼,小心翼翼地试探起来:“什么要求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许墨点点头,只是点到一半,愣了一下,“不过先说好,得遵守最基本的秩序良俗!” “违法乱纪的事情做不得,其他的事都好说。” “比如说,你对天上的星星感不感兴趣,我给你摘一块过来?” 他说这话,并不是为了凸显自己无所不能。 而是在埋坑。 虽然他对李丽质能完成这件事不抱有多大希望,可…女儿嘛,心头肉,万一真的完成了呢? 与其李丽质提出来一些什么稀奇古怪的要求,不如自己略加引导,让李丽质的兴趣挪到自己引导的方向上去。 星星这东西…听起来有些离谱。 可正因为它听起来离谱,所以许墨才要主动提出来。 离谱归离谱,好做也是真的好做。 挂个告示,悬赏一块陨石,坐等别人把东西送上门来就行。 李丽质愣了下:“真的摘星星都可以?” 魏征几个小老头也有些迟疑,疑惑地看向许墨,从古至今,从未听闻有人能做到这一步、也没听说过什么法子能行。 “真的,不骗你。”许墨点着头,“骗你是阿丑好吧。” “说星星,就是星星。” 李丽质哼了一声,一拍桌子:“那就这么说好了,我若是能从父亲那求来一匹好马,店家你应我一个什么都可以的要求。” “什么都可以”这五个字,李丽质加重了语气。 虽然“星星”的确挺动人的。 但… 李丽质心里早就想好了要什么,她才不要星星嘞,星星哪有店家一半好。 等到吃完晚饭。 李丽质回宫,乖巧地去见自己父皇。 乖巧客人、心虚求教的姿态。 作为掌握着针对女儿专用读心术的长孙皇后,看着女儿这幅模样,微微一眯眼:“你怎么又来了?” “有什么事要求到我们头上?” “且先说好,出城玩耍是不可能的了,至少年前都不准。” 李丽质瞪圆了眼,嘟囔了一句:“母后是怎么看出来的?女儿确有事所求父皇,不过不是要出城去玩。” “哦?什么事?”李世民抬起头,笑意盈盈地说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啦,就是一些小事。”李丽质扭捏起来。 李世民一挥手,听到自家女儿说不是什么大事,就更豪气了起来:“但说无妨,女儿说的,朕都会准的。” 李丽质笑着道:“父皇最好了,女儿想要向父皇求一匹好马。” 李世民笑容一僵,手也跟着一顿,深吸了口气,向后一仰,脑袋靠在长孙皇后身上:“是为店家那小子求的?” 李丽质乖巧点头。 “不行。”李世民果断摇头,拒绝下来。 李丽质瞪圆了眼。 父皇骗子! 明明前脚才说好,都会准的,现在反口直接拒绝。 “为什么,父皇明明有那么多好马,店家没有,你分他一匹就是了。”李丽质楚楚可怜,撒娇起来。 李世民依旧摇头:“不行。” “那些马都是朕最珍视之物,你若是想要骑马游玩,朕是准的,但赏赐出去,此事就休要再提了。” 他神情很严肃。 李丽质撇了撇嘴,不敢再说话,郁闷着退了出去。 等她离开。 李世民严肃的表情突然一垮,愁眉苦脸起来,重重叹了口气:“这妮子,观音婢你教训还是轻了。” “怎么现在就胳膊往外拐了呢?” 长孙皇后轻笑一声:“还不是陛下惯的,她呀,现在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说着,她顿了下:“不过是一匹马而已,陛下怎就那么舍不得?” 她多少带着几分看笑话的神态。 李世民摇头:“何止是马,那简直就是朕的命根,天下好马才多少,朕收入翁中的又才有多少?” “再说了,店家什么人?他自己都懒得照顾,他还能养得好马?” “给他就是糟践了!” “他知道什么马要吃什么料吗?甚至他连马要吃大豆都兴许不知道!” 一说起有关马的话题,李世民就滔滔不绝起来,数落着许墨的不是,好像…他之所以不愿把马赠予许墨,只是因为许墨不懂马,而不是自己舍不得。 李丽质回到自己寝宫,让宫女把李淑和李慧喊来。 “姐姐,都这么晚了,喊我们过来作甚?”李慧打着哈欠,她刚洗完澡,正准备睡下,就被姐姐喊了过来,很不情愿。 李淑的情况也差不多。 李丽质面色严肃,认真开口:“我有一个想法,要你们俩帮忙。” “什么想法?”李淑问道。 李丽质轻轻咳嗽两声:“我想从父皇的马园里求一匹好马,送给店家。” 李慧立马精神起来。 从自己父皇手里抢东西出来,这听起来就很有意思。 李淑迟疑起来:“这…不太可能吧。”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丽质神情认真,“再说了,我们宫外还有帮手,玄成公、李卫公,还有阿丑伯都会帮我们。” 李慧发现问题,举起了手:“阿丑伯是谁?” “就是程卢公。”李淑聪明伶俐,从一个“丑”字就推断出阿丑伯是谁,果断作出回答。 李丽质点头,表示自家妹妹说的对。 第119章 商品升级,你的暖宝宝到了 李慧皱起眉头:“为何要唤他阿丑伯?” “他长得不丑吗?”李丽质很直白。 李慧愣了下,抿了抿嘴,犹豫了好一会——她身份地位没法和姐姐比,和程咬金更是只见过几面,不好这么直白地说他坏话:“姐姐最近身心都跑外面去了,宫里的事知道的不多,现在宫里传着那位程卢公的画像来做门神。” “妹妹我也用了,只觉得每晚睡眠好了许多,也再不会做什么浑浑噩噩的梦了。” 她说的很委婉,但表达的意思很清楚。 李丽质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 她也清楚自家妹妹是什么意思……但一想到那天晚上,在斗姆宫里,程咬金被故事吓得在晚上鬼哭狼嚎。 他被画在门上,却成了能让人做个好梦的门神。 这…差距感。 “既然有阿丑伯他们相助,那应该还是有些法子的。”李淑强硬地岔开话题,可不能让她们三个姐妹的夜话画风越走越偏。 大晚上讨论许墨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可要是变成…讨论程咬金,顿时就有了一种“恐怖故事”的风格。 李慧高高举起自己双手,看热闹不嫌事大:“我可以,姐姐一定要带我玩。” 三个小姑娘窃窃私语,讨论起来。 此时此刻。 在许墨家里。 刚泡好脚,躺在自己床上。 系统提示弹了出来,经过自己这漫长时间、坚持不懈的摸鱼,终于再一次升级了,从四级提升至了五级。 也同样解锁了四样新的商品。 新商品啊…… 许墨有些激动,兴奋地搓了搓手,他对系统的新商品很期待——就他的感官来说,他觉得这个系统还是蛮良心的。 至少从没出现什么没用的东西。 他看向新解锁的第一样商品。 护肤霜。 这是好东西啊! 市场已经证明了,大唐的这些女人们,对变美的追求有多大,到现在为止,除了暖水壶这个必需品之外。 卖得最多的反倒不是酱油、盐这些东西,而是满江红、粉底、面膜。 靠女人的钱,他已经买了马、盖了房子。 系统商城的价钱,是五文,这一盒的量不少,有一百克,装在一个精致的小瓷瓶里,普通家庭也没那个心思用这东西。 那就…三百文一罐。 自己可以想想,把“许半坊”这个名号,给落实下来。 许墨看向第二样东西。 眼里泛起了光。 如果说护肤霜是珍品的话,那…许墨愿意奉这样商品为神! 暖宝宝,或者叫它暖贴也可以。 原理其实不难,是利用原电池加快氧化反应速度,将化学能转变为热能,能够保持八小时左右,五六十度的高温。 是冬天里极好的保温设备。 这东西…对那些勋贵来说没什么大用,但…长安城里又不是人人都是勋贵,大部分都还是要在冬天想法子讨口生活。 像是许墨那修房子。 就是从外面找的劳力,那群读书人来了之后,这群原本的劳力对他们虎视眈眈、态度不是很好——任谁也不会对和自己同一个工作,但是不要工资、甚至吃住都不用管,还自带炭火取暖的人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幸好… 这些人不是真的过来工作的,他们只是输了赌约,只在这里工作一个月,不会侵占他们的正常工作,和他们没有竞争关系。 否则…他们就不会只是像现在这样…腹诽几句、阴阳怪气几声。 早就想方设法把这些读书人给赶走了。 这东西不能卖得太贵,勋贵们用不到,普通百姓才会多用。 勋贵们有更好的保暖方法。 他们在家可以点上能暖整个屋子的炭炉,出门了、可以在车厢里点上炭火,总之他们是不缺取暖的方法。 而平民就不一样了,他们基本只能靠抖。 在系统里的价钱,也很便宜,一文钱一打,一打十二支,那自己就卖一文钱一支吧,太贵了平民百姓也消费不起。 定好这样东西的价钱。 许墨接着看向第三样商品。 固体香薰。 怎么说呢…这东西说不好吧,它毕竟是个香,可要说好吧…也说不上来哪好。 价钱不贵,只要五文,许墨买了一盒出来。 瓷罐、木制的盖子,以及精巧的旋钮。 一打开,扑面而来的香气。23sk. 和前世那种略有些刺鼻的工业香精的味道不同,系统出品的固体香薰,其味道要更加自然一些。 这玫瑰香味的,将恍若置身于一大片玫瑰花丛中。 许墨一挑眉。 好东西啊! 他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工业香精,如果是那种东西的话,质量一般,许墨觉得勋贵们还是会使用燃香。 但…如果是这种品质,可比燃香好多了。 量不大,大约在七十克左右,系统的说法,是这一罐能够用一个月。 那定价可就不能便宜了。 想了想,许墨定下一个三百文的价钱,一天十文钱,这不贵吧?听李靖、魏征说起过,他们在家读书的时候,都会燃香。 许墨前世点个香薰蜡烛都要犹豫再三,来到大唐,那自然是想做个附庸风雅、文质彬彬的人。 可听一天至少要三四十文,要是一整天都烧香,说不定得要好几百文的价格后,他果断放弃。 算了,自己还没有烧钱到那种地步。 如果没李丽质、程咬金这样的冤大头,其实超市一天的营收,也就在一两贯左右沉浮,拿将近四分之一出来奢侈的事,许墨还是干不出来的。 马和房子,那好歹都是固定资产。 把香薰摆在床头。 许墨紧接着看向最后一样商品。 沐浴球。 嗯…不是那种搓澡用的浴花,而是丢到热水里,噗得一声化开,吐出来一堆泡泡的那种沐浴球。 许墨其实挺不用来这东西的。 倒不是觉得它洗不干净、或是什么其他原因,只是每每用这个东西,总是让他不可遏制地想到一堆别的东西——比如说挤满洗洁精、泡着脏盘子的洗碗池。 那满满都是泡沫的既视感,真的是太强了。 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个好东西。 在大唐男人、女人用得都不会少。 作为一次性用品,它的价格不能太贵,不过…勉强可以标注为“奢侈品”的东西,也不能太便宜了。 那就…三十文吧。 第120章 李英姿:果然店家还是那个味道 许墨不担心这东西的销量。 平康坊的那些从业人员一定会很喜欢自己推出来的新东西。 再不济… 那不还是有皇城的一堆妃子们给自己买单,挣天底下最大地主的钱,许墨是一点都不手软的。 等到第二天。 熬了一整晚和自己两个妹妹,商量着如何忽悠自己父亲开口,赏赐一匹好马下来的李丽质还在懒床。 李英姿赶过来,刚一进屋,就嗅到一股桂花香气。 这让她愣了一下。 怎么…自己也闻到桂花香气了?那不是李淑才会闻到的味道?自己闻到的一直都是淡淡木头的香气啊…… 她也只是那么愣了下。 从别人身上闻到香味,她也听过店家的那番说法,是什么玄之又玄的东西…之前闻到的味道和现在闻到的味道不一样…也是有可能的吧? 可为什么会变? 李英姿不好开口去问。 这东西太羞人了。 直到中午过后,吃过午饭,程咬金他们过来。阿丑伯一进门,就向后仰了仰脑袋:“店家,你这铺子里今日是点了什么香?” 李英姿惊恐地看过去。 怎么一回事? 自己、李丽质、李淑她们闻到也就算了,为什么程咬金也开始能闻到这股香气了? 许墨随口回道:“是一个新的商品,持久清香,是固体香,怎么样,这味道像不像金桂?” 魏征点点头,感慨一声:“我差点以为店家是让金桂在这寒冬里开花了,这固体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 李英姿一挑眉,心里有些恍然。 差点没把她给吓坏。 她还以为程咬金对店家…… 结果只是一样新商品嘛。 许墨朝着袭人招了招手,袭人乖巧从柜台上取了一盒固体香过来,放在桌上:“就是这东西。” “从这边旋开就能用,不用见明火、也不用人分心去照料,省心得很。” “而且除了桂花香,还有茉莉、薄荷、玫瑰三种香味可以选择。” 省心不省心,魏征他们并不在乎。 反正照料的又不是他们。 但… 这个香味、还有茉莉、薄荷、玫瑰的香气可供选择,那就太招他们喜欢了,别的不说,能够违背节令,让自家出现这种花香味,得是多有面子的一件事。 “价钱多少?”李靖开口询问起来。 他觉得这东西,自家夫人一定会很喜欢。 许墨开口道:“很便宜,三百文。” 这个价钱让几个小老头面色都不由得一变。 魏征犹豫了一会,语重心长地开口:“店家啊,兴许是你最近的支出有些大,不过呢…你也想想,你那些支出都是做什么的。” “建林子…” “买好马…” “这些的确是要花大价钱。好香自然也是要花大价钱,我们也能理解,可店家手里这一罐子……” “这么小小一只罐子,就要三百文钱,是不是有些…太昂贵了些。” 这是这几个小老头,第一次在许墨这,吐槽超市里的货物是不是有些太过昂贵。 李靖没觉得魏征说的有什么问题。 哪怕是最大方的程咬金,现在都站在魏征这一边了。 香是好香。 就是量太少了点。 就那么一小罐,按照他们燃香的速度,大概…两个时辰都用不了就要烧完了,一天三百文、甚至不止三百文。 就是他们家大业大,他们也烧不起啊。 “你知道这香能用多久?”许墨没直接回答,而是开口问了一句。 魏征顺着话茬,开口问道:“能用多久?” “一月!”许墨轻轻在固体香上一弹,“打开盖后,不用管它,能飘香一个月。” 魏征一愣,惊愕看着这只小小的罐子。 一个月? “这么小,能烧一个月?”程咬金拿起来,犹犹豫豫,还是没敢打开,他怀疑这里面是不是装了一个洞天世界。 不然…怎么能用那么久的? “真的?”不止程咬金怀疑,魏征也怀疑。 许墨翻了个白眼:“见过我在商品上说过谎话吗?” 魏征一点头,这倒是,许墨这个人看起来懒懒散散、不怎么着调,但在超市商品上,向来认真的很。 拿出来的货物,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这香,你给我拿上一个。”魏征对许墨此类的话,还是很信的,他点点头,“要玫瑰花香气味的。” 许墨点点头:“李老头、阿丑,你们要不要?” 他们依次开口,自然不会像魏征那样抠抠索索的,一起要了十多个——家里的房间多,要用的地方自然也多。 而且一种花香,未免太单调了些,多些味道总归是好的。 他取过纸笔,给三人写着条子,还余留了许多空白,他觉得剩下的商品,以这三个人的性子多少都要买一些。 李英姿凑过来,佯装看许墨写字。 实则凑到他身边,用了嗅了嗅,哦…果然刚才闻到的桂花香味,是这个固体香的气味,自己闻店家的香味,还是木头的香气。 程咬金当看不见。 魏征满眼八卦好奇。 李靖瞪圆了眼,愕然看着自家女儿,什么时候养成这么一个怪癖出来,一言不合,就闻店家身上的味道? 等许墨写完,抬起头,看三个小老头扭七扭八的表情,有些奇怪:“你们那么看着我作甚?” 李英姿脸一红,察觉到自己小动作被发现了,连忙把脑袋一缩,重新坐了回去。 李靖咬牙切齿,摇了摇头:“没事!” “哦。”许墨应了一声,他笑着说道,“我这还新出了其他商品,你们要不要看看?” “比如说这个护肤霜?” 许墨招招手。 袭人就把东西取来。 依旧是一只瓷罐,许墨爽利地打开,下意识就要去抓李英姿的手,发现李靖就在一旁,虎视眈眈、眼里有杀气。 这让他动作一顿,抓起袭人的手,抹了一些护肤霜涂抹了上去,一边搓揉着,一边介绍起来:“这可是好东西。” “冬天又冷、天气又寒、又干燥得很。” “这东西能够锁住肌肤里的水分,让冬天里,自己的皮肤也能像刚洗完澡一样,水嫩滑弹。” “不给自己夫人备上一份吗?” 第121章 叫嫂嫂怎么了? 许墨没占便宜的心思。 再说了…这是自家侍女。 袭人脸红得紧,可这是自家大郎,她不敢、也舍不得反抗。 等涂抹均匀,他就拉着袭人的手,呈到三个小老头面前:“你看看,效果还是很好的,涂抹之后,皮肤都嫩了起来。” 李英姿看得最仔细。 看起来滑嫩、有光泽。 程咬金探着头,伸出了手,想要试试手感。 啪得一声,许墨朝着他手背打了一下:“干嘛、干嘛!还想动手?这是我侍女。” “嘁,这么护食。”程咬金把手缩回去,捂住手背,疼得眼泪水都快涌出来了,但语气仍故作轻松,“我只是想看看效果如何。”23sk. 许墨把罐子推了过去:“自己抹点试试。” 程咬金拿起罐子,第一时间没抹在手上,而是拿起来闻了闻,这味道…蛮香的,可和固体香薰不同,是一种他说不上来的香味。 “我一个男人,就不用这东西了。”程咬金摇摇头,犹豫了一会,还是没试,“店家,你给我拿上两盒,我带回去给夫人。” 李靖这个对夫人最好的男人,自然也没错过这个好东西。 魏征最不要脸。 程咬金不用,他就伸手接了过来,往自己手上一抹,顺滑的感觉让他眼前一亮:“店家,这东西名为护肤霜,是否能涂抹在脸上?” “废话,当然可以了。”许墨点头。 魏征当仁不让,又点了一些出来,往自己脸上涂抹去。 “你用这玩意干啥?”程咬金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到你这岁数,也还用打扮?” 魏征正色:“以更好的仪态去参加朝会,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程咬金不屑一顾。 两个人对骂起来。冬天越来越冷,绿毛鸡选择蛰伏起来,程咬金已经很久没挨过骂…哦,不是,是很久没有舌枪唇战交流过,现在他心痒痒得很。 “店家还有别的新商品么?”李靖又接着询问起来。 几次超市补货后,他也有了些经验。 不知为何,店家似乎格外钟爱“四”这个数字。 每次上新货物,都会攒到四件再一起摆出来。 “有,那当然有。”许墨点头,“也是一件对我嫂嫂……” 他话还没说完,李英姿就戳了上来,捅在许墨腰上三寸的地方:“你叫谁嫂嫂呢。” 怎么能叫自己娘亲嫂嫂? 这要是定下来,自己不就得喊店家叔伯了? “叫嫂嫂怎么了?”李靖一拍桌子,略有些不满,“我和店家忘年之交,他叫我一声大哥,叫我夫人嫂嫂……” 他的话没能说完。 李英姿横眼瞪了过来。 李靖一愣,把话一吞,清了清嗓子,转过头去,对许墨批评了起来:“店家,你我虽是忘年交,可年龄差着实太大,你还是得称我一声叔伯的。” 他本不想占这个便宜的。 但…没办法。 自己女儿那个态度,他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狠狠把这个便宜给占了。 许墨翻了个白眼,从袭人手里接过东西,是一颗圆润、淡红色的球,离近了还能闻到它身上的香气。 “这是…”三个小老头看了半天,没看出来这东西能做什么用。 总不至于…还是香吧? “是洗澡用的。”许墨给出一点提示。 洗澡? 他们愣了下。 魏征做出猜想:“是如皂液那般,涂抹在身上的?” “不是。”许墨摇头,“往水里一丢,它会自己化开,清洁身体,还能留下香味。” 说着,他顿了下,朝卢月儿吆喝一声:“月儿,打一盆热水来。” 卢月儿依言听话。 等水端过来,许墨把手中的沐浴球往盆里一丢,哧得一声,沐浴球恍若钠遇着水似的,四处激荡游走,周围的水也被染成红色。 不多一会,整盆水就化作红水晶般晶莹剔透的颜色,上面飘荡着一层厚厚的泡沫花。 三个小老头看得惊奇。 “店家,你这东西是怎做出来的?”魏征开口,还是没忍住心里的好奇,“我不是打探配方,只是…” “遇水就化的东西,可不多见,遑论还会有这样的动静。” 像是糖、盐,这种东西遇水就化。 可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哧啦哧啦的,在水里好像要炸了一样。 “不是我不想说。”许墨眨巴着眼,一脸无辜,“可关键我说了,你也听不懂啊。” 魏征挽了挽袖子,摇头:“我自认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虽然不及店家你这般天赋异禀,可不至于人话都还听不懂。” 许墨开口,解释起来:“原理很简单,钠离子与氢离子产生化学反应释放二氧化碳,形成气泡。” “这就是为什么会以这种形式化开的根本原因。” 魏征茫然了。 他抿了抿嘴。 刚才店家说了什么? 什么钠、什么离、什么炭的? “看吧,我就说你听不懂。”许墨依旧一脸无辜,这也是可以预见的事,连最基础的概念都还没,就遑论哪怕稍微基础一些的东西了。 “老夫…我从未听说过店家你嘴里的那些东西。”魏征深吸了口气,“是店家研究的学说?” 许墨敷衍地点了点头:“也算是吧。” 他的化学水平,仅局限于必修的那点知识,比如说电化学、表面现象之类的很基础的东西。 甚至连元素周期表他都背不下来。 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魏征一向不怎么感兴趣。 或者说…这些“奇淫巧技”的东西,魏征都不怎么感兴趣,因为它不能保证让人吃上饱饭。 这是一件很无奈、也很现实的事情。 科技技术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发展——但这也是在它走向正统、开始有了脉络之后的事。 在它没发展起来,还只是一个草创、探索阶段的时候。 它就是一头对社会无甚帮助、吞金、吞资源巨大的饕餮巨兽。 也许…它收益极大。 但没哪个国家敢搭上自己国家一半还多的体量,去贸然发展那些,他们看不到什么未来的东西——当然,一个抢了十多、乃至几十个国家资源的强盗不算在列。 魏征是这样的想法。 唯独在许墨身上,他有了些改观。 第122章 大唐朝堂里面的广告宣传 虽然… 在魏征眼里,许墨搞的这些东西,都算作“奇淫巧技”,但…不得不说,这些奇淫巧技好歹是有些用的。 别的不说。 只说那个暖水壶、满江红,这两件东西,都是功在百姓的好东西。 “店家这门学说叫什么?”魏征更好奇起来——他觉得许墨研究出来的这些东西,多半都和这个学说有关。 “化学。”许墨言简意赅回道,但并不准备在这个话题上多做讨论,“这沐浴球是五十文一个,要不要来点?” 魏征向后仰了仰脑袋:“这么贵?” 许墨一摊手,不是那么理直气壮的理直气壮地开了口:“这东西嘛,成本也不低啊,只要五十文,很划算了。” “给我拿上十个。”李靖看了看自己女儿,她眼里有些渴望,又想到自己夫人,一咬牙、一跺脚,开口要了起来。 程咬金要了五个。 魏征犹犹豫豫,想到要和许墨攀关系,讨论这门叫做“化学”的学问,也咬牙开口,要了三个。 许墨又在纸条上添了起来。 魏征想开口再问问。 李靖先他一步:“店家应当还有别的东西要卖?” “是还有一个,不过你们应该用不着?”许墨一边写着,一边回道。 李靖一挑眉,摇摇头:“店家你不拿来,怎知我们用不到的?” 许墨抬手一招。 袭人就把暖宝宝取了过来,放到桌上。 小小一张。 这让程咬金和魏征皱起眉头,他们想到了一些不那么美妙的事,尤其是程咬金,被夫人缠得受不了,硬着头皮过来买满江红的事,还历历在目。 这也是满江红…… “怪不得店家要说我们用不着。”程咬金恍然,可不嘛,男人哪用得着满江红这东西。 许墨瞥了他一眼:“这东西叫暖宝宝。” “是一种取暖用的东西,你们这些大富大贵的人啊,在家也好、出门也好,都有炭炉,用不着这东西。” 魏征伸手拿了起来,入手是冰凉凉的:“这东西如何取暖?看上去不过就是厚了一些的纸张。” “拆开,往身上一贴就好了。”许墨简单介绍起来,“别贴身贴,贴在外面那层衣服就好。” 魏征作势就要撕开,动作忽然一愣,探头问道:“店家,此物价钱多少?” “一文一张。”许墨回道。 不贵啊…… 那魏征就放心了,取出一文放在桌上,然后大方撕开。 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撕开了包装后,这小小一张薄纸,就开始发热,一点一点的升温,不到一刻钟,就乃至有些烫手了。 魏征倒吸一口气,翻来覆去地端详着,不多会就找到揭口,熟练地一撕,往自己怀里一贴。 暖意涌来,只是在烘烤炭盆的屋子里,并没那么明显。 程咬金显得有些粗暴。 他探过身子,扒开魏征的胸口,把暖宝宝取下来,入手的灼热感让他一阵惊奇,很快又传给了李靖。 “此物能发热多久?”李靖开口询问起来,眼神里有几分惊喜。 “四五个时辰。”许墨道。 李靖大手一挥:“给我来上两百个。” 程咬金点头附议:“我也要这么多。” 就连一向不大方的魏征,也是爽快地发声:“此物我也要两百个。” 许墨愣了下,有些不解:“你们要这东西作甚?” 从一开始,他就没觉得程咬金、魏征、李靖这些人,会是暖宝宝的受众,可看他们这样子,不仅是受众,而且急需。 疑问刚抛出来。 许墨恍然,想到了一点,试探着发问:“不会是你们朝会的时候,没有炭盆取暖吧。” 魏征点点头,叹了口气:“是啊,哪有那东西。” 炭不是什么值钱物。 但…大兴殿太大了,若是生火取暖,不知要用多少炭火,大唐立国以来向来勤俭——没办法,穷用不起,找个“勤俭”的借口。 所以朝会时,是没炭火的。 秋天还好,多穿点衣服就是了。 可一到这个季节,大殿里比外面还要寒上几分,冻得哆哆嗦嗦,程咬金都不好打盹睡觉了。 而且不止如此…… 朱雀门前还要列队,朝会开始前半个时辰,他们就要挨冻。 暖宝宝的出现,太贴心了、太及时了。 许墨感慨一声:“早知道我就早点想到这件事了。” 这句话,让魏征、李靖他们心里一暖。 店家虽然嘴欠了一些,果然还是个好人,早点想到、早点把这个名为暖宝宝的东西给拿出来售卖么? “早点想到,我就不定价这么低了,卖贵一些就好了。”许墨叹了口气,好像亏损了许多钱一样。 嗯嗯嗯? 魏征他们一愣,满头雾水。 不是心疼他们? 而是在心疼没能从他们手里剥削更多金钱? 真不愧是店家啊。 “不过…店家是怎么做到的?”魏征从李靖手里把暖宝宝拿回去,这是他花了钱买下来的,这是他的东西!“袋子我摸是凉的,但拆开后它就发热了。”23sk. 许墨一摊手:“说了你也不懂。” 魏征如噎在喉,叹了口气,揣摩着暖宝宝,有些疑惑,但他不打算再问下去了,今天自取其辱的份额已经够了。 买好东西、写好条子。 他们继续今天的麻将。 等到第二天,许墨还沉在睡梦中,和周公的女儿在梦中嬉戏,朱雀门前,官员列队,准备朝会。 不少人还缩在马车上,大有一种不等宦官过来提醒,就绝不下马车的势头。 唯独… 魏征、李靖和程咬金不走寻常路,他们大大方方地下了马车,在冰天雪地的环境里坦然站着。 “店家这暖宝宝还真好用。”魏征跺了跺脚,有些惊喜。 他真不觉得冷了。 为了保暖,魏征是下了血本的,靴子里两张,小腿一张、膝盖一张、大腿一张,胸前两张、肚子两张、背后四张,乃至帽子里都塞了两张进去。 现在他不仅不觉得冷,甚至还有些想出汗。 “店家的东西,什么时候出过问题。”程咬金摇摇头,一脸骄傲,好像研究出暖宝宝的人是他一般。 和李靖他们聊了一会,他又嘚瑟地去敲房玄龄他们的车窗。 怕冷是吧? 我不怕。 你个怂炮。 第123章 李英姿:我父亲不知道 和绿毛鸡在一起久了,程咬金染上了绿毛鸡的坏毛病。 用朝堂上的话来说。 现在朝堂上,除了魏征这么个讨厌人的东西外,又多了一头程咬金。 而且和魏征那种招人讨厌的方式还不一样,程咬金是单纯的欠。 对付魏征,他们尚且是能在朝堂上反击,骂他几句,但对程咬金…他们还真没什么好办法。 骂他吧,他和你对骂,不知和谁学的,程咬金嘴皮功夫是越来越好了,而且还把自己拖到了和程咬金一个层次的地步,丢人! 可要不骂吧… 他又着实烦人。 不过今天,这些人没空去讨厌程咬金,这么大个人在冰天雪里地活蹦乱跳的,一点都不正常。 到了他们这个岁数,身上难免会有些病症,躲避风雪是本能。更不要说程咬金是武将,一身暗病,最讨厌寒冷天了。 “你这丑货,今日怎一点都不怕冷了?”房玄龄撩开门帘,笑着骂道。 程咬金神神秘秘:“想知道吗?” 房玄龄点点头,朝会上难免寒冷,取暖他当然想了。 “你承认你是怂货,我就告诉你。”程咬金板起脸,一本正经。 房玄龄翻了个白眼,朝着不远处招了招手:“药师,你们是怎么不怕冷的?” 李靖和魏征走过来,看了眼程咬金,若有所思起来:“知节在这,你怎么不问他?” 房玄龄还没开口。 程咬金就抢先一步:“我让他承认他是个怂货,我才把原因告诉他。” 魏征一挑眉:“你这丑货,今天倒是想了个好主意。” 房玄龄期盼地看着李靖。 “知节说的甚对。”李靖迟疑了一小会,表示赞同。 房玄龄啧了一声,摇摇头:“无非又是大唐超市出了什么新奇玩意,待朝会结束,我自个看去。” “以此来要挟我,怕是想多了。” 程咬金有些失落,叹了口气:“瞒不住你,那我去找其他人试试。” 事实证明。 能在朝堂上厮混的,都不是蠢货,程咬金表现的太明显了——虽然对大唐超市的印象还不算深。 不过…在这些人眼里,倘若出现了什么违背常理的新奇玩意,那多半可以考虑一下大唐超市。 那里,是最容易出现这种东西的地方。 程咬金的嘚瑟,无形中为暖宝宝做了一次极好的宣传。 等到朝会开始。 魏征和李靖正气凛然、不怕寒冷的形象,和大多数强撑着官员们的形象成了最好不过的对比。 至于程咬金,不惧寒冷后,便缩起来安然打起盹来。 李世民都有些好奇,朝会结束后把他们三人留下来,询问是不是大唐超市又出了什么新奇的玩意。 程咬金不敢耍欠,像对付房玄龄那样,让李世民承认自己是怂炮,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暖宝宝,这东西走入朝堂视野。 在许墨设想里,暖宝宝应当是穷苦人家在这寒冬里,讨口饭吃的依仗,事实也的确是如此。 像是给他修房子的那群工匠…还有读书人,就买了不少。 东市里卖水的汉子们也买了不少。 但…更多的,还是各家勋贵、那些想要在冬天办一场诗会的读书人们,仅仅是这一天,暖宝宝就卖出去万份。 不算浴球一类商品的收入,只暖宝宝,就给许墨带来了十多贯的净收入。 许墨不怎么开心。 按照这个效率,自己…又要开始改图纸了。 暖宝宝的光辉虽大,可一点都没遮掩住浴球和护肤霜的光芒,这两样东西,也在女人间引发了热议。 应付完平康坊的邀请,许墨回到家,刚在袭人的伺候下洗好脚。 屋门被敲响。 深夜…有人拜访? 卢月儿开门,门外的人让她愣了一下,是一个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人。 “谁啊?”许墨探头,屏风遮住他的眼,没能看到外面。 “店家,是我。”门外人开口,声音异常耳熟。 那声音的主人很快走进来,绕过屏风——正是李英姿,她身后还跟着两个愁眉苦脸的侍女。 “你…怎么来了?”许墨被吓一跳,倒吸一口凉气。 这要是被李靖知道…… 自己超市要被拆了吧? 李英姿一脸无辜:“我忘了和父亲说,我已不用值戍,父亲没带我回家,此时无处可去,只好来投奔店家了。” 两个侍女没耳听、没眼看。 那是忘了和自家大郎说嘛,分明就是没说。 不仅没说,还叮嘱她们俩,在自家大郎那边,一定要说,照常夜晚值戍,什么事都没发生。 大郎啊! 你家白菜跑别人猪圈里去了啊! 可她们不敢不听李英姿的话。 劝不动李英姿,发生了这种事,要是被李靖知道,以李靖对李英姿的宠爱程度,估计做不出什么惩罚——再说了姑爷一表人才、那是良配。 可她们就惨了。 她们的选择只有一个…… 那就是“啊对对对,我家娘子说的都是真的。” “我这家里只有两张床。”许墨一脸无辜。 一张床是屏风内,自己睡的,另外一张是屏风外,袭人和卢月儿睡的。 卢月儿立马回道:“李家娘子委屈下,睡婢和袭人那张床便是,我和那两个姊妹打个地铺就好。” 主屋修得甚是豪华,地板都是打磨得极平整的大理石——这是许墨的要求,为了满足这个要求,石匠们可费了好多心思。 打个地铺,不算太寒。 李英姿抑制不住嘴角的笑,点点头,压着声音里向上翘的尾巴:“哎,那也就只好这样了。” “以后每逢值戍的时候,就这么办吧。” 卢月儿熟练地去打水,给李英姿准备洗漱,袭人则是把床褥换了新的,把旧的交给李英姿的那两个侍女,找个地方打地铺。 屏风…有些碍眼。 被李英姿搬走,遮住那几个侍女。 等洗漱完成后。 李英姿躺在陌生的床上,有些兴奋,难以入眠,她还是第一回偷偷摸摸做这么刺激的事。 “店家,今晚继续说故事吗?”李英姿遮掩不住语气,开心地询问起来。 许墨点点头:“那就说一说吧。” 第124章 李世民:带太子去见见未来妹夫 等第二天。 李英姿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超市。 李靖过来的时候,朝着侍女发问,侍女硬着头皮回道昨晚无虞,一切安好,发誓没在超市见到许墨这个人。 嗯… 昨晚也不在超市,也真的没在超市看到许墨嘛——她们确认许墨是在家里的,不算对自家大郎说谎话。 这话让李靖放心的很。 还是没厚脸皮留下来,这就很好了,自家白菜好歹还是安全的。 见李靖目光挪开,两位侍女心虚地低垂下脑袋,不敢说话。 程咬金有些可惜。 要是昨晚店家留在超市里就好了,这样他就能听到李英姿转述的故事了。 就连许墨都难免有些心虚。 反倒是这一切的主谋李英姿,心态是最正常的,她笑意盈盈、坦然自若。 留下超市门口两个读书人,面面相觑。 嗯… 那什么…昨晚值戍的不是自己哥俩吗? 可这话他们说不出口,就这么安静的蹲着,当好他们的护门人狮。 这些事他们可不敢掺和进去。 冬来风雪急。 长安城里朔朔大风,刮得人肤骨作痛。 皇城内,李世民手中揣着小暖壶,身上贴着暖宝宝,坐在屋外,看漫天风雪,颇有种怡然自得的感觉。 自打上了年纪,他就没再这么赏雪过了。 屋外毕竟天寒,他这把老身子骨颇有些受不了,现在有了暖宝宝,倒是可以偶尔这么放纵一下。 李承乾侯在自己父亲身后。 “近来学业如何?”李世民眯着眼,懒洋洋地询问起来。 李承乾老老实实回道:“一切安好。” 李世民瞥了他一眼,轻声道:“宫里待的厌烦了?” “孩儿没有!”李承乾立马回复起来,“每日勤学苦读、不敢倦怠。” 李世民没说话,只是又瞥了他一眼。 李承乾深吸口气,低下头:“是…有一些。” 对自己这个儿子,李世民寄予了很高厚望,而且…他对自己老李家血脉很有信心。 高祖父李虎是八柱国之一,祖父李昞也是柱国,父亲、大兄同样也是当世顶尖的人杰,只可惜遇到自己了,就显得那么平平无奇。 若是放在汉末。 那自己这一家,怎么着也是袁绍那种四世三公的豪门,当然自己比袁绍、曹操一流的人物强太多。 “宫里乏闷、亦远民间。”李世民看着远方,吐了口气,“东市那大唐超市你是否听说过?” 李承乾一愣,点点头。 “生长深宫,百姓艰难,都不闻见。”这话不是李世民头一回说,不过…上一回李世民说这话,也没怎么放他出宫,而是让他那两位老师,多和他说说民间见闻。 宫里也有侍卫、宫女对他说宫外的见闻。 自然… 今年下半年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大唐超市,也传入了他耳中,嗯…至少他现在就用着大唐超市的商品。 光鲜亮丽的俩人身下,不知藏了多少暖宝宝。 “那店家和你差不多岁数。”李世民轻笑了一声,“都是年轻人,不过论学识、眼界、能力都要远胜于你。” “可多同他来往一些,多向他学学。” 李承乾有些惊喜,重重一点头:“是,孩儿知道了。” 李世民顿了下:“不过…他那倦怠性子千万不要学,他非常人,可行非常人之事,业精于勤荒于嬉。” “是,孩儿谨记。”李承乾又应下来。 让李承乾同许墨多来往,是李世民早就有的一个打算,毕竟…自己年岁大了,李承乾和许墨是同龄人。 若是以后许墨转变观念,或是自己说服了许墨,让他入朝为官,那之后李承乾必不可少要同许墨打交道。 早些认识、早些熟知,算是一件好事。 只是…李世民一直没下定主意。 直到前些日子。 宫里施展新钱法的阶段总结摆到了他的桌案上,施行很顺利,比他想的要顺利的多。 此前还有些人,想要偷偷藏铜钱,可现在…没人再做这种事了,这纸钱可比铜钱好用的多。 而且不用担心虚钱,上面写着多少面额、就是多少面额。 不过… 李世民此前认为不会有人制造假钱,他还是低估了人性中的贪婪,宫里真的有人敢造假钱。 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造假钱的,自然不可能是什么聪明人。 被发现…也是让李世民怪哭笑不得的。 那人造假钱,不敢私自刻章,于是提笔在纸钱上添字,一张十五文的纸钱,他在“十”和“五”之间,添了一个“九”。 对外谎称是一百九十五文。 然后…就被举报了。 但凡他聪明点、野心再小点,把一文改为十文,说不定还能多活一段时间,骗过不少人。 出了这档子事,李世民便让人去查,果真如他担心的那样,聪明一点的人不是没有,把一文改为十文的人不少。 所幸是在皇城里。 这些人全找了出来,李世民也全都把他们给砍了。 留不得。 在他的试验里都敢弄虚作假。 虽然主要问题,还是出在自己为了省事、也对自己太有信心印发纸钱上,可在皇城都有这么多人敢做这种事。 要是在民间呢? “明日休沐,朕带你一同去。”李世民抿了口热茶,吐出一道白练,“且记住,过去后忘了你太子的身份。” 李承乾一愣。 想到宫里偶然听到的风声——说那大唐超市的店家,是个生冷不忌、本事大脾气也大的能人。 是敢指着自己父皇鼻子臭骂,比魏老杠精…哦,不是,是比玄成公嘴还要臭的人。 卢国公跟着他厮混了一段时间,整个人都变得更不正经了。 难道…这传闻是真的? 李世民没注意到李承乾的表情,继续说了下去:“说难听点,店家就是个目无尊法的人,他自己不喜欢摆架子,也不喜欢见着别人摆架子。” 让李世民最近定下决心,确定要李承乾和许墨多接触的重要原因。 还是孔颖达给的奏章。 自从今年罹病腿瘸以来…李承乾娇惯起来,生了不少脾气。 他所在的位置太高了,高到云间去了,除了孔颖达,几乎其他与他接触的人,都拜俯在他脚下。 第125章 来,叫我许伯伯 皇城内,倒也不是没有不用对李承乾毕恭毕敬的人。 可这些人… 李承乾得对他们毕恭毕敬。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复杂,很让李世民头疼的局面。 李承乾被动成了一个孤僻的人,他没有一个正常的交际圈——虽然对皇帝而言,也注定没有一个正常的交际圈。 但… 首先得成为一名正常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皇帝。 倘若连正常人都成为不了,又谈何去了解正常人的思维。 只是…此前李世民一直不得其法,找不到一个能和李承乾做朋友的人,直到他碰到了许墨。 惊觉发现,这不就是自己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那个合格人选么? 李承乾满心期待。 到第二天。 李世民和李承乾没在宫里用早餐,而是一早就坐上马车,往食肆去,等他们赶到,超市虽已经开了门,但只卞修和两个读书人忙碌着,清理卫生。 “父皇…”李承乾探头往外看,满头雾水,有些不解,说到一半,察觉这个称呼不妥,连忙改口,“父亲,这超市虽开门了,但店家还没来,我们来这么早作甚?” 李世民摆摆手,意味深长:“待会你便知道了。” 他们等了好一会。 宦官撩开门帘他,禀报一声:“二郎,许县男来了。” 李世民抄起马车里挂起的手炉,领着李承乾下了马车。 刚准备打招呼。 看到不远处,有说有笑,一同走来,牵着小马驹的许墨和李英姿俩人。 这让李世民手一僵。 等等… 自己看到了什么? 怎么…他们俩一起过来的?自己这么久时间没来,超市里发生了什么事,李靖那老小子先一步下手了? 自己女儿这么不争气的? 哦… 也是,她才抄写完尚书,现在天天和她两个妹妹凑在一起,不知在筹备什么,皇城都出的少了。 没李英姿那么自由。 “店家,今日来的挺早?”等他们走过来,李世民才开口打起招呼。 许墨瞥了他一眼:“哟,李二郎你今日也来得挺早?” “李家娘子怎跟你一起来的?”李世民瞥了李英姿一眼,漫不经心地开口询问了一声。 李英姿面不改色:“催店家过来开店。” “这几日正好轮到我值戍。” 原来是这样…… “店家吃了么?”李世民又开口问道。 许墨正把马驹拴在门口,听到李世民的话,愣了下,他眯起眼,转过头来:“所以你来这么早,是为了蹭饭?” 李承乾一愣,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往自己父皇那看了眼。 这话…是不是有点难听了? 说父皇是来蹭饭的? 李世民没如李承乾预想的那样生气,而是摆摆手,露出了一幅…让他很不好去形容的笑容出来:“别这么说。” “你要吃饭,我也要吃饭,撞上了那不就是缘分?” “自家厨子学了你家的包子,但不知为何,做的没你家的好吃。” 李承乾把自己刚吸进来的那口凉气吐了出去。 认了! 自己父皇…竟然认了。 虽然换了个说辞,可事实是没改变的啊。 许墨看了李世民一眼,又看了李承乾一眼,点点头:“话说的漂亮,倒是多买些东西,你们几个,可你就在我这的花销最小。” 袭人走过去,蒸起包子。 宅院那边,现在在修耳房和院子,垂花门也开始动工了, “怎么可能!”李世民满脸不信,“我花的钱绝对要比玄成多。” 许墨冷笑两声。 李世民迟疑起来:“不可能我花钱比他少吧。” 许墨依旧冷笑两声。 李世民啧了啧嘴:“玄成可一直说他穷的很,现在看来,玄成嘴里没什么实话。” “但他花的钱比你多,人家可以理直气壮地过来蹭饭。”许墨摆摆手,往屋子里走去,小马驹踏踏蹄子,也跟着进了屋。 它身上的缰绳很长,甚至可以在隔壁的隔壁门口撒尿。 外面冷,它也知道找暖和的地方待。 李世民跟在他身后:“今天我来,蹭饭是一方面……” 李承乾脚步一顿。 认了。 自己父皇刚才还不认的,好歹还知道遮掩一下,现在连遮掩都不遮掩了。 “也是把我儿子带过来给你认认。”见许墨一直不开口问他身后的人是谁,李世民忍不住了,主动开口介绍起来。 许墨回过头,一挑眉:“你儿子?” “长子。”李世民点点头,“你唤他高明就好。” 高明是李承乾的字。 说着,他转过头,看向自家儿子:“你以后唤店家……” 说到这,李世民愣住,等会…店家的字是什么?好像没听店家说起过。 他们一直都店家店家的叫。 “叫伯伯,叫我许伯就好。”李世民没说下去,许墨开口接了话茬。 李承乾有点手足无措,他是头一回见这种阵仗,要不是父皇在这,他的第一反应多半是把许墨给揍一顿——假如他手下能揍得过的话。 可这人是能和自己父皇开玩笑的。 好像… 叫一声许伯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 他迟疑了一会,老老实实作揖:“高明见过许伯。” “嗳!”许墨拖长了音调,舒坦的应了下来。 李世民啐了一口,拍了下李承乾的脑袋:“胡闹,他才长你几岁?都不过三岁的,叫什么伯。” 李承乾有点委屈。 “你这儿子不像你,够老实的。”许墨摇头笑着,招呼他们坐下,卢月儿把泡好的茶水端了过来。23sk. 李承乾看了看自己父亲,见他点头示意了,才乖巧坐下来,一本正经、老老实实。 “我刚才只是在想店家字是什么。”李世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说道,“一出神,就让你占了便宜。” “我没字啊。”许墨一摊手。 李世民眼珠子一转:“那我给店家起一个?” “不了。”许墨果断摇头,“想占我便宜?想都别想。” “那我儿子该如何唤你。”李世民问道,一脸无辜。 许墨看了眼李世民,又看了眼李承乾:“跟你说,即便世风开放起来,我也绝不可能有龙阳之好的。” “呸!” 李世民啐一口:“只是店家你有大才,我想让我儿子多向你学习。” 第126章 这新钱怎么造啊 明明一件好事。 从店家嘴里吐出来,就变了个味道。 “那随便叫我什么都行。”许墨撇了撇嘴,“一个称呼而已,那么扭捏作甚。” 李世民没说话,带着鼓励的眼神看向李承乾。 李承乾迟疑了会,他明白自己父皇的意思,想要自己和许墨变得亲切一些,他深吸口气,唤出一个称呼:“哥哥。” 噗—— 许墨一个没忍住,刚吞进嘴里的茶水猛地吐了出来,喷了李承乾满脸,一枚茶叶还黏在了他的眉心。 “别,别用这个。”许墨摆着手,摇着头。 虽然说…在大唐“哥哥”只是一个很寻常的称呼,年幼者对年长者的亲切称呼,没别的意思。 可许墨心里接受不了一个男人这么称呼自己。 李承乾一愣,有些不知所措。 稀疏平常的称呼,怎么…这么大反应的? “叫我许哥吧。”许墨放下杯子,语重心长。 李承乾点头,应下来,接过袭人递过来的粗布,把自己的脸给擦了干净。 “打一会麻将?”许墨扫了一圈,询问起来。 李世民点点头。 李英姿把凳子搬过去,坐在许墨右手边,卢月儿把麻将搬过来。 李承乾不会。 李世民教着他。 他不够聪明,但不傻,很快就上了手。 打了两圈,魏征他们也过来,搬着小板凳,坐在一旁看着。 李世民觉得时机合适,开口询问起来:“店家,上次你说那新钱之事,朝廷已经开始做试验了。” “不过…出了点问题。” 许墨敷衍地点了点头。天籁小说网 “虽然是在皇城内做的试验,可还是有人造了假币。”李世民叹了口气,“陛下很是震怒,皇城里尚且都有人这么狗胆包天。” “若放到民间,造假币的人,岂不更多?” 许墨翻了个白眼:“哦。” “店家,这可是你提出来的法子,眼下出了问题,你就一点想法都没的么?”许墨没急,李世民反倒是急了起来。 许墨反问一句:“我该有什么想法?” “我都说了嘛,我不管售后的。” 李世民清了清嗓子:“那暖宝宝我再买三百个,护肤霜也再买十份,面膜、暖水壶都还要再备一些。” “阿修,记着了么?”许墨嚷了一嗓子。 卞修扯过纸,拿起笔:“在开始记了。” “这样总行了吧。”李世民叹了口气。 许墨叹了口气:“这可是你自己主动买的,我什么都没说。” 李世民一瞪眼。 好家伙…现在多买东西这一招也不好使了么? 李承乾小心翼翼打量着。 他很震惊,也很好奇。 来的路上,父皇就同自己说了,在许墨眼中,他并非皇帝的身份,而是礼部的官员,大抵就是礼部郎中一类的身份。 这…相对父皇本身的身份而言,的确不算高。 可… 区区县男,和一位实权的四品官员相比,本身品级就差了一等,更不要说实权和无权的差别。 为什么许墨就能这么坦然自若地和自己父皇用这种态度去交流? 他有点羡慕。 就在李世民准备不管不顾,哪怕许墨的战力比自己要高很多,也要对许墨动手的时候,许墨一清嗓子:“不过念在你心诚,我就帮你出个主意。” 李世民哼了一声,点点头。 “问题是出在假币上?”许墨打出一张六筒,李承乾看了,呆了一下,但没敢胡,“你们试验用的是什么币?” 李世民摸牌的手呆了一下,咳嗽两声:“是用的纸充当货币,不过这不重要,铜或铁都容易出现仿造。” 纸币这东西,其实对工业是有要求的。 没工业基础,造纸币出来,那就是吃力不讨好。 “那不是很简单?”许墨摇摇头,“既然单纯用一种金属不行,那就自己造一种金属出来就是了。” 李世民愣了下。 魏征也跟着愣了下。 “就像百炼钢那样?”魏征揪着自己胡子,皱起眉头。 这是个很理所当然的想法,但他们此前一直都忽略掉了——他们有一层思维钢印,那就是固定要用某一种矿物来做货币。 李世民甚至想过,要不要凿石为币。 怎么节省资源怎么来。 但纸币的事,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 “差不多,不过细节挺不一样的。”许墨拿起李英姿打出来的四筒,碰了下,又打出一张六筒。 李承乾还是没推牌作胡。 “钢这种东西,其实说直白一些,就是铁碳合金。”许墨简单解释起来,“两种矿物结合在一起,成了一种新的金属。” “你们可以尝试把几种金属混合在一起,弄一个只有你们知道的配方。” “到时候新钱发售的时候,把这种新金属的特点昭告天下,比如说吹一声会响什么的。” “别人无从仿造,仿造了也和真品区别很大。” “这样不就好了。” 把金属混合在一起,成为一种新的金属,只要配方不丢失,那就能保证货币的唯一性。 不… 不止这样。 也可以掺杂入一些稀有金属,再把大唐国土内的这种稀有金属的矿物拿捏住,这样货币也就无从得以被仿造。 在这短短一瞬间,他们脑子里就掠过了许多种想法。 他们之前只是没有开悟。 现在被许墨开悟,想法就波涛汹涌地冒了出来。 “没想到店家对铁匠之事也有这么了解。”魏征感慨了一声,看着许墨,这细胳膊细腿的,看不出来啊。 许墨摇摇头:“不,这和铁匠无关。” 魏征愣了下。 “其实,这和一门我同你说过的学说有关。”许墨再一次打出一张六筒。 李承乾默然,放任自己父父皇摸牌。 魏征皱眉思考了一会:“店家你说的是化学?这金属冶炼也和化学有关?” “不然呢?”许墨反问道。 魏征有些惊讶。 原来…化学不仅仅是弄出那些个女人用的化妆品、保暖用的暖宝宝,还能在钱币的事上起这么大作用? “店家觉得你研究的那一门“化学”学说,较之算学如何?”魏征沉默了一小会,点着桌子,开口询问起来。 直觉告诉他。 不应该把这门学说当成什么奇巧淫技。 第127章 大唐实在是太弱、太穷了 许墨瞥了他一眼,轻笑了一声:“那自然是没算学来的重要。” 这个回答,出乎他们的意料。 于情于理… 自己研究出来的学说,于情于理,都应当偏爱一些,太过于公正,反倒是让他们有些无从适从。 魏征莫名有些失望。 店家这么说了,那这一门叫“化学”的学科,恐怕就无从改变大唐了,毕竟比化学还重要的算学,也没给任何朝代带来多大的改变。 许墨又瞥了他一眼:“我明白你的想法,年纪大了,就更不应该急功近利。” “你知道嘛,你们这群人的认知有问题。” 认知…有问题? 连带李世民都皱起了眉头。 自己认知怎么就出问题了? 他没这么觉得,登上皇位的这些年里,他也自认自己鞠躬尽瘁、兢兢业业。 “不过这也不怪你们。”许墨摇摇头,轻笑了一声,“让百姓吃饱肚子就已经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了。” 他以前闲暇的时候,和朋友讨论过这些事。 为何偏偏… 华夏这片土地,地大物博,却偏偏没发展出工业来。 到网上一搜,大片的人说思想不行,人家崇尚自由、所以人家行。 对这种言论,但凡有些脑子的都不会信,许墨和朋友讨论了好几天,最终决定,把议题里的“地大物博”这四个字给删了。 呸,地大是大,物博也的确物博。 可这个词表达的是一种拥有充沛资源的意思。 而禁锢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资源不足。 这片土地上的人…太善良了,总有人试图抹黑这片土地上的人,想要污名化他们,把他们拉到和强盗、小偷同一个水准境界。 “这么大地盘,若是不心狠手辣,难道还是别人送的么?” 言语里,多少带了些“别笑话强盗小偷,你们也是侵略者”的意味。 但许墨和他朋友,偏偏闲着无事做,还真认真研究了一番。 说是送…那是开玩笑。 可主动侵略,有是有,可很少。 就拿大唐来举例吧,李世民登基后的这几年里,对外战争有很多,可哪一个不是师出有名? 突厥都打到入侵到渭水了,逼着李世民立下了他人生中第二大耻辱的渭水之盟。 现在和吐谷浑即将展开战事。 那是因为吐谷浑屡屡骚扰凉州,那里的百姓不得安生。 说了不听、听了不做、做了敷衍。 既然他们自己体面不了,大唐就只能选择自己动手让他体面。 若是强盗、小偷打下地盘后,他们会怎么做?会选择把这些人当作奴隶,会把他们贩卖、会让他们昼夜不停地种植棉花。 会想尽办法,挖空这片土地里的资源,吸血、吸髓来供养他们自己。 可大唐没有。 土地打下来了,政权消灭了,百姓是无辜的,从此以后,这片土地的百姓就是我大唐的子民了。 有了百姓,就要养,就要消耗资源…… 衣不蔽体、一日一餐,就琢磨着如何让老百姓吃饱肚子。 到有衣服穿了、能吃饱肚子了,就琢磨着如何让老百姓能稍微吃得好一些。 心思全花这上面去了。 多一点资源,就想法子发到百姓身上——虽然这其中难免会有蛀虫贪墨。 隋炀帝不过大动干戈,要造一条运河,资源不打算分给百姓,然后…他就被推翻了,落得一个暴君的下场。 更可见的,是大唐对奴仆的待遇。 不说许墨对袭人、卢月儿他们。 就是别的有奴仆的小家小户,每个月都会准些月钱,若遇着婚丧嫁娶,还另有例钱。若是奴仆犯了错,主家可以小惩,但不能重罚。 要是想重罚、乃至剥夺他的性命,还得送往官府。 这放在别的国家都是件稀奇的事。 再怎么地大物博,百姓那么养,又要好好生养,那自然…资源就不够用了起来。 “那店家说说,该什么认知才是没问题的?”李世民一推牌,眼神不善,语气也有了些怨气。 指指点点是吧。 来,嘴给你,你来说。 许墨瞥了一眼,啧啧嘴:“你这牌没胡,诈胡啊。” “知节,来,你来算账,我听听店家有何高见。”李世民还在赌气。 许墨搓搓手:“该狠下心来,就狠下心来,外边那么多国家呢,一个个要一些岁币,你想想能要来多少?” 李世民皱起眉头来:“可这样名声……” “名声有什么用啊。”许墨摇摇头,“拿到手里才是真的。” “你是想…外邦那么多国家,靠着资源一点点壮币,吃着他们的血肉,一点点继续强大起来。” 李世民还是皱着眉头:“可是名声……” 他顾虑这个。 这也是大唐的命脉。 前些年蝗灾,他就下了罪己诏。 许墨啧了一声:“只要大唐强大,他们就不会说大唐半句坏话,到时候把程咬金拉他们国家里去,他们都能硬生生吹成不亚于的美男子。” 程咬金正掰着手指头,无辜躺枪,立马瞪眼看过去。 没人理会他。 他又把脑袋埋下来,愣了一下,忘了自己刚才数到哪了,叹了口气,又重头开始数起来。 蛮夷畏威不畏德。 “店家此番话说的有理。”魏征点点头,表示了赞同,他是一个很现实的人。 李世民挥挥手,但没说话。 这是千百年来的传承了。 许墨又一点桌子,笑着说道:“你们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入朝为官吗?” “不是因为懒么?”程咬金头也不抬,回了一句。 李世民脸色认真。 虽然…他也觉得是这个原因。 许墨点头:“对,这是很大一部分原因。” “不过,也还是有一些别的因素。” “是什么?”魏征接着话茬,询问下去。 许墨一摊手,微微一笑:“那就是大唐太穷了、太弱了,根本无力承担我去施展抱负。” 弱… 穷? 满屋子人一头雾水,不能理解。 大唐国力昌盛,李世民甚至有信心赶追强汉,他是打破脑袋都想不到,竟有人会用“弱”和“穷”这两个字来形容大唐。 第128章 啧,高明不行(意味深长) “店家何出此言?”李世民很是不解。 李承乾已经呆住了。 他还小,哪见过这么刺激的场面。 “就是字面意思呀。”许墨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 李世民摇摇头:“大唐如今国力强盛,虽不及前隋,可也相差不远,更不要说突厥已灭,怎也谈不上一个弱字。” 穷… 李世民都能接受。 毕竟战争才结束还不到二十年,人口都还要慢慢恢复。 可弱… 李世民一点都不认。 “可这样的大唐和之前的朝代又有什么区别呢?”许墨反问一声,“有一个好皇帝?有一群好臣子?” 李世民沉默住。 这话…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呢? 生气吧…但是许墨夸自己是好皇帝了! 可要是高兴吧……明摆着,不是在说大唐好话。 魏征也沉默住。 他有些迟疑,更多的是疑惑,在店家眼里…朝代应该更进一步?可如何更进一步? 许墨一边洗牌,一边说道:“如果我说…朝廷若是肯给予好一些的奖励,比如说不管搞出什么发明,都准至少一百贯的奖励。” “若是发明有用,再准入朝为官之类的。” 李世民刚想说一声不可能。 许墨就先他一步开口:“五十年之后,就能出现一种日行数千里的工具呢?” 李世民愣住。 日行数千里的工具……这是不是有些太匪夷所思了些。 “如果朝廷准许百姓用自己的田做试验,管他们吃喝,每年再给一百贯。”许墨还在滔滔不绝地说下去,“五十年后,就能研究出让亩产提高一倍多、两倍多的药物呢?” “如果朝廷准许部分人员研究武器,每年批数十万贯、乃至数百万贯的经费,五十年后就能出现一种炸毁别人一座城池的武器呢?” 许墨说的每一句话,都叩动着李世民的心弦。 如果是别人说这种话…… 李世民肯定不会信,当做失智的风言风语。 可说这话的是许墨。 虽然懒懒散散,可拿出来的东西,都颇有分量,他嘴里吐出来的事情,一件件都让他觉得匪夷所思,可万一…只是说万一,哪怕能成功一件呢? 只是听起来就很费钱。 尤其是最后一样那个什么武器。 大唐一年军费多少?不过算上粮草、武器、马匹,一年才不过两百余万贯,许墨这一张口,就是一年的军费了。 “店家口气不小…怪不得要说大唐穷了。”魏征心情有些复杂,他算了下,若是按许墨说的这么去发展,大唐得有十倍的体量才能勉强施展下去,若是想要顺利一些、百姓朝廷都没什么怨言,那得有二十倍的体量。 汉代最富庶的时候,都支撑不起来。 “可店家说的那些真的能实现吗?”李世民摇摇头,提出疑问,“若真有这些东西,怕就是天上的仙药了。” 许墨没回答,而是抛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我说,有一样东西,不用燃烧就能取暖,小小一方,巴掌大小,你信吗?” 半个月前,李世民肯定不信。 现在嘛… 他往自己怀里一摸,撕下来一张暖宝宝。 “所以我说你们认知有问题。”许墨慢慢把麻将垒好,“太善良了,太过于看中眼下了。” 善良… 魏征和李世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活了大半辈子,还是头一回有人这么夸他们。 “虽然…也是逼不得已,穷嘛,吃饱饭都不容易。”许墨接着说下去,“我这也属于吃饱了操咸淡的心,不过抬起头多看看未来…也不是一件坏事。” 看看未来? 李世民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许墨今天说了许多,口干舌燥,喝了一大口水,虽然…估计会给自己招一些麻烦来,不过他觉得还是挺有必要的。 大唐表现得更强势一些,没什么不好的。 超市的生意迟早是要做出去的。 现在就有不少异邦商贾过来买货物,而后转运回他们自己的国家,做二手倒卖的生意,以后只会更多。 科技这东西,从来都不是某一个人能够推动的。 大唐若是多费些心思,他正好能搭一个顺风车。 挣得钱越多,日子也就过得越舒服。23sk. 相比起来,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麻烦,就不足为虑了。 见许墨不再说下去,李世民也不再发问,刚才听到的那些东西,就足够他消化很久,快则一两月、慢则一两年,这都说不定。 他拿起骰子:“来来来,继续麻将。” “刚才那个不算,看我这把赢得你们血流成河。” 许墨按住他的手:“等会。” 然后转过头,看向他们三个小老头:“你们谁,把高明给换下去。” 李承乾一愣,埋下脑袋。 李世民也有些疑惑起来:“干嘛要把高明换下去,他惹你生气了?” “跟这小子玩没意思。”许墨摇摇头,呵笑了一声,“我刚才给他做了三次牌,一次都不敢胡的!” “赢都不敢赢,打麻将有什么意思。” 李承乾抬起头,愕然地看向许墨。 “胡六筒是吧。”许墨撇撇嘴,“我都拆牌连打三张了,你倒是胡啊,头一回上麻将桌,给你开开光都不要的?” 李承乾更震惊了。 怎么…连自己胡什么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程咬金一拍大腿,对许墨的话太赞同不过了,就是啊!麻将最有意思的,就是输了后再赢。 要是一直被让着,那有个什么意思。 不过他没接替李承乾的意思。 李靖也老老实实坐着不动。 “那我来吧。”魏征看了眼李世民,又看了眼许墨,恍然明白了他们俩人的意思,站了起来,接替李承乾的位置。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是得本搅屎棍出马啊。 李承乾老老实实,撑着自己的腿,站在魏征身后。 魏征没留手。 许墨也没留手。 打到中午吃饭,就已经把李世民赢得一塌糊涂,等到晚上,要各自回家的时候,李世民已经输得脸色铁青。 魏征和许墨打了个配合,没有通牌,可心里算得一清二楚,相互做牌,卡住李世民,不仅让他输得惨,打得也不怎么舒服。 第129章 李世民你真的是太善良了 李承乾看傻了。 他虽然不怎么会打麻将,但在许墨和魏征的“以身试法”中,他渐渐看明白了——主要是许墨和魏征表现得太明显了。 比方说。 打着打着,许墨忽然把牌一堆:“李二郎,你要的是这几张吧。” “嗳,我就不打。” 要不然就是魏征,打着打着,把牌一推,说出和许墨差不多的话。 态度十分嚣张。 行为十分恶劣。 他设身处地代入了一下,如果是自己遭遇这种待遇,可能玩不到中午,第二圈没打完就要掀桌子了。 自己可是皇帝。 你们不过一群臣子。 让朕不开心了,虽然没法砍掉你们这群人的脑袋,可把桌子掀了,让朕爽爽总是可以的,他觉得自己一定会这么做。 但李世民没有。 咬牙切齿、骂骂咧咧,但还是好好打麻将,偶尔手气好,自摸胡牌,转头就毫不留情地嘲笑魏征和许墨。 吃完晚饭,他们陆陆续续离开。 马车上,氛围有些沉闷。 “学到了吗?”李世民开口询问起来。 李承乾一愣,啊了一声,茫然无措。 学? 学什么? 学那许墨和魏征在自己父皇面前是如何不要脸的? 学他们是怎么打麻将,把自己父皇赢到输了一堆小面包的? “父皇,孩儿未曾明白要学什么。”愣了好一会,李承乾心惊胆颤地回道。 李世民叹了口气:“方才你在牌桌上时,为何不敢胡牌啊。” 李承乾回道:“孩儿见许县男在和父皇谈要事,不敢叨扰。” “打完后,店家说了,在给你做牌,都说到这种程度了,你还没明白吗?”李世民又反问了一句。 李承乾埋起脑袋,低声下气:“是,孩儿以后知道了。” 李世民重重叹气:“朕让你过去,是和他做朋友的,不必要那么小心谨慎,你监国有成,可还是要多和店家学习一下。” 李承乾老老实实应下来。 话是这么说,可习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改的。 李世民不再说话,揣着手坐着,思考着今天许墨说的那些话。 仁义。 是大唐的根基。 而现在,许墨竟然提议要大唐…不能说抛弃,至少要不那么仁义。 而且说的还那么有道理。 这让他有些为难起来。 回到皇城,他依旧在思考着这个问题,长孙皇后看着,有些心疼,抬手替他揉着太阳穴,轻声宽慰:“今日不是带高明去见店家,怎这么头疼?” “是店家不喜高明?” 李世民摇摇头:“店家是不太喜欢高明,不过也没太讨厌,看在朕的面子上,还是言传身教。” “朕头疼的是店家今天说的那些东西。” 长孙皇后声音更加温柔了:“哦,那店家今日又说了些什么?” “你说朕…是不是太善良、太仁慈了?”李世民没回答,而是在沉默了一小会后,抛出一个问题。 长孙皇后一愣。 诧异地看着李世民,有些不解,自家陛下…怎么就突然说起这么无厘头的话来。 善良? 她自小就嫁给李世民,对他的了解,比任何人都深。他算不上一个坏人,性子是极好的,任何褒义词都可以用在他身上。 唯独“善良”和“仁慈”这两个词,没法和李世民挂钩。 一个军中厮杀,踩着累累尸骨登上皇位的人,怎么也都不可能“善良”、“仁慈”的起来。 “陛下杀伐决断、是当世最大的大英雄。”长孙皇后不由沉默一会,还是没有说出昧良心的话。 当然,她也没直说“你李世民就是个不善良、不仁慈的人”。骂人也是一种艺术,委婉的骂,总比直勾勾地说要好得多。 李世民叹了口气:“观音婢,你倒不必如此,朕是个什么样的人,朕自己心里是清楚的。” “可…” “那店家,就许墨那小子,他说朕太仁慈、太善良了。” 长孙皇后又一愣。 聪明人脑子里想的东西,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会选择用这么奇奇怪怪的措辞啊。 “他为何会这么说?”长孙皇后开口询问。 李世民摇了摇头,轻笑一声:“他觉得…朕对外邦属臣太过仁善了,许他们臣子身份,被他们奉为上国,却没什么表示。” “每年外臣不都是有朝贡品送上?”长孙皇后微微摇头,“哪能说什么表示都没的。” 李世民轻轻一拍桌子:“不是这种表示。” “而是那种…” “能让大唐变得富有数倍、乃至数十倍的表示。” 长孙皇后一愣,脸色微微一变。m.23sk. 她这个时候,才终于听明白了,陛下嘴里的“表示”是什么意思,分明指的就是,要那些国家供养大唐一个。 “这…”她有些不太好说。 说赞同吧,她读的那些书、这些年来的行为准备,让她说不出赞同。 可要说不赞同吧…… 她始终都记得自己的身份,是大唐的皇后,她的立场是坚定不移地站在大唐百姓这一边,倘若能让大唐百姓过上好日子,她又怎么能去反驳。 屋子里,就这么沉闷了好几刻钟。 李世民轻轻一拍桌子,喊宦官过来,在这大晚上的,把那群老家伙都从睡梦中拉了出来,喊到皇城里来。 长孙无忌、温彦博几人睡眼惺忪。 唯魏征是个例外。 他就知道李世民要干出这种事出来,早早就做好了准备,就等着宦官前来。 等朝廷上几个要臣到齐。 李世民缓缓开口,声音里几分疲倦:“朕今日得到一个有趣的说法。” “有人说朕仁慈。” 几名臣子顿时清醒起来,有人还努力憋着笑,这…这完全不相符合,怎么说得出来的。 “他的意思是,大唐…现在还是太穷了,许多事都没法去做。” “他觉得…” “朕应当收取那叫什么…岁币的东西,举外邦之力,来供养我大唐,诸位爱卿觉得如何?” 温彦博第一个站了出来:“哦?何人所言?” “竟如此有见地。” “老夫恨不得与他抵足而眠、互诉衷肠。” “他说的对极,陛下在此事上,确实太过仁善了一些!” 他极其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 第130章 许墨:岁币又不是坏事 温彦博,一个在大唐几乎没什么名气的人,不在凌烟阁榜名之上。 但他是大唐的相,现任右仆射,地位仅在长孙无忌、李靖几人之下,比之魏征还要高出一截。 虽然年纪很大。 可他内心很年轻。 他是皇唐,把大唐人的利益看得极其重要,此前大唐朝堂上,曾讨论过一个议题,那就是“内迁胡人”。 这是一个老提议了。 汉末的时候,曹操就这么干过。 晋朝的时候,也有过这档子事,至于结果嘛…也摆得很清楚。 虽然它造成过什么不好的结果,可它带来的收益也是极大的,最关键的就是人口。 人口是任何一个国家一切的基石。 人口越多,国力也就越强盛。 没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抗拒人口带来的诱惑,大唐也是如此。 温彦博死谏。 他的想法和这个想法颇有些不谋而合,他所设想的,是把那些突厥人安置在黄河边,让他们作为大唐的屏障,顺便为大唐人养羊。 房玄龄皱了皱眉头:“陛下,此法不仁义。” 仁义… 这是撑着大唐脊梁的东西。 “不仁义,哪里不仁义了?”魏征站出来,一本正经地开口询问起来,“我大唐百姓会因此受害?” 房玄龄摇摇头。 魏征又问道:“那我大唐百姓,会不会因此,哪怕一文,手上也能多出些闲钱出来?” 房玄龄迟疑了会,然后点点头。 外邦岁币一多,大唐国内的税收就能少些,那百姓手里自然就有钱了。 “这不仁义了?这难道不是天底下最仁义的事?”魏征一拍手,作出总结。 温彦博表示赞同。 房玄龄很快反应过来,啐一口:“谬论,于我大唐百姓是好,可于……” 后面的话他说不出来,索性闭上嘴。 他是大唐的臣子,又不是外邦那些国家的臣子。 私底下或许可以这么同李世民说。 但明面上… 他不能说出这样的话。 “岁币一事,臣以为可有。”长孙无忌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岁币多少遑论,此事可以作一个由头。” “主动权掌握在我大唐手中。” “多少可以禁绝诸如吐谷浑之事。” 李靖点点头,长孙无忌说出了他想说的话。 但… 要怎么收岁币、要收多少岁币,还是要讨论一下,这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有人提议要多收,比如说温彦博,魏征。 有人觉得,这只是一个名头,象征性来一点就好了,不能丢了仁义的名声,比如说长孙无忌和房玄龄。 一直吵到第二天朝会,依旧没讨论出个结果。 朝会结束。 长孙无忌他们回家睡觉。 魏征和李靖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大唐超市。 两个人模样,把许墨和李英姿都吓了一大跳。 “你们俩昨晚是要死在平康坊了是么?”许墨扶着魏征坐下,还试探着伸出手,试了试他的鼻息。 是正常,有呼吸的。 魏征摆了摆手:“昨晚受你的启发,我和药师和李二郎讨论了一晚,如何把岁币的事写成奏章呈给朝廷。” “不过…想法太过仓促,没能讨论出一个统一意见。” 说到这,他顿了下,殷切地看了眼许墨:“这既然是店家提出来的,店家恐怕是有一些想法的了吧?” 这是他和李靖,为什么没有回家睡觉,而是继续来超市的原因——才不是因为他们还想打麻将。 卢月儿把麻将捧来,放在桌上。 嗯… 边说边打麻将,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这事你们还要讨论的?”许墨向后一仰脑袋,有些震惊,有些不可思议。 魏征一愣:“为什么不要讨论?” “能榨出多少就榨出多少呗。”许墨一摊手,“甚至定一个更大些的目标,让他们先欠着就是了。” 这话说的如此理所当然,让他们俩个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俩人对视一眼。 李靖清了清嗓子:“我对此事有不同意见,我倒是觉得,岁币是个扼制别人咽喉的手段,能够把主动权握在手里,具体多少,倒是无关紧要。” 他不是这个想法。 可既然要请教。 也不好说,这是长孙无忌的主意。 自己替他背这个黑锅好了。 许墨一拍桌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姿态:“李老头,你糊涂啊!” “这件事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岁币的多少啊。” “什么主动权不主动权的,那都不重要。” “有了资源,就会变得更强大,只要一直强大下去,那主动权不就是会一直握在自己手里?” 魏征默默把这句话记下,准备明天朝会上,或者朝会结束的时候,和房玄龄他们吵架时候用。 “我大唐即将要和吐谷浑开战。”李靖顿了下,轻轻一点桌子,“若是我等奏言上去,奏章里必然是要拿吐谷浑来举例。” “店家不如就吐谷浑来说一说?”???.23sk. 许墨瞥了他们一眼,啧了一声:“是奏章写不下去,来我这蹭点子来了?” 俩人一顿,沉默下去。 “我跟你们说,没门。”许墨摇头,开始洗牌,“那么费脑细胞的事,你们自己想呗,想要我白给你们出主意,这……” 在“白”这个字眼上,许墨加重了语气。 李靖一拍手,轻声说道:“店家,我家里的茶叶饮完了,再给我拿上十罐来。” “我家里也是。”魏征跟着开口,“也给我备上十罐茶叶吧。” 卞修开始写条子。 “你们不要总是这样,怪不好意思的。”许墨开口,理直气壮,看不出来半点不好意思的模样。 李靖脸色诚恳:“我家里茶叶是真的喝完了。” “店家啊,你是不知道,我现在不喝茶叶,是一点想法都没。” 说着,袭人把茶水端了过来。 许墨不怕烫,接过来,重重放到李靖面前:“现在茶水来了。” “您请!” “随意发挥!” 李靖啐了一声,把脑袋一摆,就当什么都看不到。 许墨叹了口气,轻声说道:“你们啊,就是好人做惯了,现在让你们下决心去做一些事,你们怎么就做不出来呢。” “再说了,岁币又不是什么坏事。” 第131章 扬帆起航!大航海时代 不是…坏事? 伸手从别人国家里要钱、要资源,这还不是一件坏事? 魏征表示自己无法理解。 “要的是岁币么?”许墨轻轻一点桌子,看向他们。 “不。” “大唐不过是把大唐的付出给拿回来而已。” 魏征他们一愣。 付出? 大唐付出了啥? 他们脸色茫然,疑惑不解。 “就拿吐谷浑的事来说。”许墨投出骰子,“因为吐谷浑的侵犯,导致我大唐不得不反击回去。” “那这其中所消耗的军费、粮食,就应该由我大唐来承担吗?” “这得让吐谷浑来承担吧?” 李靖点点头,表示赞同。 骰子落到桌上,是十八点。 他们数好牌,从许墨开始抓牌,他继续说了下去:“而且那些士卒,在家里过得好好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国人,不得不离开家。” “离开他们的母亲、父亲、妻子、孩子……” “还要面临死亡的风险。” 说到这,许墨顿了下:“这战死士卒是不是要抚恤?这抚恤的钱,大唐得出一部分,吐谷浑也得出一部分吧?” “剩下受伤的士卒…” “还有其他士卒,即便明面上没有受伤,可战争使人伤心,他们的内心会受到多大的打击?” “阿丑和李老头,你们俩都打了那么多年战争,应该是清楚,有人在战争进行的时候、甚至是结束的时候,有不少人发疯吧。” 魏征转过头,看向李靖。 他毕竟没亲自掌过兵,不太清楚这些事。 李靖和程咬金脸色都不是很好看,点了点头。 有人常说。 年轻人的心理素质似乎是越来越差了,老一辈人里,就不会有这么差心理素质的人。 其实…不是他们更好。 只是幸存者偏差,那些生活的好的人活了下来、结婚生子,而那些所谓的“心理素质差”的人,连他们人生中的背景板都算不上。 他们被漠视,被当做不存在。 甚至…他们的存在,会被其他人极力掩盖。 战争,多么残酷、血腥的一件事。 哪怕是诸如程咬金他们这种人,依旧难免神经衰弱、难以入眠——当然,他们不会觉得自己有病,只会觉得自己可能只是压力大了点。 军伍里,疯了的人就更多了。 和老一辈的那些可怜儿一样,他们的存在也都被极力掩盖了起来。 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名声。 也是为了稳固军心。 魏征见到他们两人表示肯定,脸上没什么情绪变化,只把脑袋又转了回来。 “他们受到的创伤要比受伤的人还大,这也需要补偿,需要一笔极大、极其符合他们创伤的补偿。” 这也是很理所当然的条件。 许墨把牌理好,打出一张红中:“除此之外,还有大唐停止战争的费用。” 李靖刚准备打牌,听到许墨的话,不由一愣,他都觉得荒唐…停止战争还用什么费用? “大唐是有能力,一口气把整个吐谷浑给吃下的。”许墨接着说道,“但是大唐仁义,不去选择这么去做。”???.23sk. “也就是说…和平是大唐给予的。” 说到这,许墨一顿:“我换个说法,就比如说面膜吧,那东西是我做出来的,别人要是想享用这个东西,是不是得花钱?” 魏征点点头。 “现在和平就是大唐做出来的,吐谷浑想要享用和平,那是不是就该花钱?”许墨理直气壮。 “你这个角度很清奇。”李靖点了点桌子,反复琢磨了好几遍,理由是好理由,不仅适用于吐谷浑,还能使用在其他外邦身上。 但… 李靖现在心情有些复杂,不知要做出什么样的点评好。 许墨又接着说道:“而且除了这些东西之外,也还能用一些其他理由嘛。” “比方说…” “经济贸易上的一些,低买高卖。” 魏征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倒是一个好办法,可惜了,不能做的太过,不然……” 大唐之所以选择仁义。 不单单是因为这片土地上的人,其道德水平本身就高,更多原因,也是一种偏稳妥的选择。 不然被群起而攻之,就算是大唐,应付起来,也会疲累。 许墨拿起程咬金的牌,摇了摇头:“分情况嘛。” “离大唐近的,就少收些,出了什么事,大唐来调停就是了,离大唐远的,下一些狠手就是。” 说着,他顿住。 语重心长,脸色也严肃着,说出了他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搞搞航海技术嘛,多派一些船只出海。” “大海外不知道还有多少国家,不知道还有多少土地,那些可都是金矿啊。” 大航海… 这是一切财富的起源。 发展航海技术么…魏征把这话记了下来,但没表示什么意见,像这种事,都不是小事,得慢慢去讨论。 再说了。 他昨晚一夜没睡,今天又在朝堂上骂了几个人,现在脑子都混混沌沌,脑容量一下就小了好多,再多的知识他也容不下来。 这些就够了。 再剩下的,像是航海什么东西的,有时间了再来问问。 他们继续打麻将。 今天的魏征和李靖显然很不在状态,在他们用尽了所剩不多的脑子防备许墨的前提下,让程咬金成了最大的赢家。 单单一个下午。 李靖和魏征,一共就给程咬金点了三十多次炮。 许墨不是最大赢家,但也没输,只是赢得不多。 他们浑浑噩噩,吃了晚饭就匆匆回去,程咬金恋恋不舍,他今天不是很想走,毕竟…能像今天这样,赢得多的机会,不出意外,很可能就只这么一回。 他还想再多赢一些。 可惜,李靖和魏征没给他这个机会。 李承乾坐在超市里一天,也沉默了一天。 看着自家妹妹和李英姿是如何给许墨嘘寒问暖的,也看着许墨是如何和程咬金联手,把魏征和李靖欺负得一塌糊涂。 他觉得… 自己好像悟了,但真要说出来,自己悟了什么,他又有些说不上来。 等到第二天。 李承乾打算再去揣摩揣摩。 他刚到超市门口,迎接他的,不是卞修那张殷切堆笑的脸,而是…紧闭的大门。 第132章 房遗玉:我不信,你就是李白 门是从里面闭上的。 有…人? 李承乾迟疑了下。 他站在门口犹豫了好久,想到这两天在超市里学到的东西,深吸了口气,下了马车,一拐一拐走到门口,抬手敲了敲门。 咚咚几声。 屋子里才传来若有若无的声响。 一人打开门,迷迷糊糊:“掌柜,你今天不休息……” 他话说到一半,抬起头,看到来人,愣了下,向后一仰脑袋,直接摔了过去。 好一会,他手脚并用爬起来,把门打开,小心翼翼把李承乾迎了进来,再将门合上,小声询问:“殿下,您今日怎来了?” 在这屋子里住的,是郑玄果。 他出身不低,是认识李承乾的。 “许哥人呢?”李承乾开口,语气柔和。 郑玄果回道:“掌柜今日、明日都是休息,超市是不开门的。” 说着,他顿了下:“超市向来是做五休二,按理说,今日我都不该出现在这的,只是我怕超市出什么事。” 简单来说… 他是自愿加班,而且不要薪水,自带碳火。 “休息?”李承乾愣了下,他没听说过这个,“这样……” 郑玄果又说道:“殿下若是寻掌柜有事,宜阳坊找他便可,那修缮着、最大的宅邸便是他家。” 李承乾点点头,面色冷静:“我知道了。” 他走到门口。 忽然回头,对郑玄果道了一声:“谢谢。” 这声“谢谢”让郑玄果一愣,他愕然盯着李承乾爬上马车的身影,挠了挠头。 太子殿下…好像和传闻的不太一样? 但哪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索性把门一关,继续睡觉。 李承乾上了马车后,并未催促着,把眼一合,往后一躺,心绪开始有些琢磨不定起来,自己是该…怎么办才好? 是打道回宫? 还是贸然,连拜帖都没投递一封,就去造访那位许县男? 他犹豫了很久,探出脑袋,朝马夫吩咐了一声:“往宜阳坊去。” 他决定了,他还是要去许墨家,这是他学到的东西——不需要太讲礼节,这东西只会让人更加疏离。 马车缓缓前行。 而与此同时,还有一辆马车,也在向宜阳坊驶去。 马车上,两个小姑娘凑在一起叽叽喳喳。 “你真认识那位许县男?”一位小姑娘盯着李英姿,手里还攥着一张纸,上面用娟秀小字写满了诗文。 正是许墨之前念的那篇天姥山。 “是的。”李英姿点头,“我认识,这一路上,你都问多少遍了呢?” 她看着自己这个新认识的小姐妹,眼神里有些无奈。 这是房家的女儿。 房玄龄的三女儿房遗玉,虽然大家都是国公的女儿,不过…李英姿和房遗玉此前是见都没见过,更不要说认识了。 毕竟混的圈子不同。 一个擅长舞枪弄棒,一个醉心诗篇文章。 今天房遗玉找上门来,把李英姿吓了一跳。 说了来意,李英姿才恍然大悟。 房遗玉是个爱诗文的人,近来得到一篇上好的诗文《梦游天姥吟留别》,让她沉醉于此篇诗文里。 一般来说,也就止步于此。 可偏偏… 这诗文在外是有说法的。 有人说,把这诗文拿出来的许县男说了,诗文的作者是一个叫李白的人,而不是许县男自己,还有人说,分明就是许县男不想扬名,所以假托一人之名,说是李白,倒是把李白给找出来啊? 还别说… 真找出来几个“李白”。 有几个读书人想要冒名顶替,把这篇文章挪到自己名下。 但… 没用。 办了一场诗会,读了几篇文章,这么一交流、一切磋,这几个人立马就露了怯,哪怕他们狡辩“这是我自己偶然状态好,写出来的”,那些读书人也根本不信。 如果打分。 这篇诗文的水平是一百,即便是借着状态好的光,那平时水准也应该有七八十分,可这几人表现出的水准,连二三十分都没。 哦… 顺便说一下,诸如此时大唐文坛上,名声最噪、公认诗文最好的几人,上官仪、褚遂良、高士廉…… 他们大约是六七十分的水平。 “究竟谁才是李白?” 成了长安城里,最为热议,也最讨论不出一件结果的事。 除此之外,他们悲哀的发现,莫说找到“李白”这个人,就是“李白”的第二篇诗文都找不到。 这成了长安城里最诡异的一件事。 吵来吵去。 房遗玉就起了兴趣,她想见识见识那位拿出“李白”诗篇的男人,顺便问问他究竟谁才是李白。 马车碾着雪,缓缓驶来。 宜阳坊前,两拨人一前一后的来。 李承乾还要在李英姿他们后面,在卢月儿的引领下,带着李承乾从一片“兵荒马乱”的装修现场穿过,到主屋里。 两旁耳房也修得差不多了,不过家具、装修什么的都还没弄。 他刚一进屋,就看到许墨被一群莺莺燕燕围住。 “高明你来了?”许墨一看到李承乾,眼里泛着光——不要误会,他只是觉得人齐了,“咱们打麻将吧。” 他今天是打算休息,在家好好睡一觉的。 没曾想… 懒床还没多久,李英姿就带着房遗玉找上门,美女过来养眼是件好事,但美女有嘴就不是好事了。 房遗玉说话和她长相一样,是小巧玲珑的,是精致温润的,可…揪着“李白”的事不放,就有些闹心了。 李承乾来,正好转移话题。 麻将? 房遗玉一愣。 李英姿搓了搓手,点着头,她对麻将的兴趣也不小,只是可惜…超市里打麻将向来都是程咬金、李靖、魏征他们三人。 她谁也顶替不了,只能看着解闷。 李承乾深吸口气,握紧了拳头,这在他看来,是许墨又给自己的一次机会,这次一定要好好打,专心打,努力打。 房遗玉是桌上唯一没有打过麻将的。 但规则不复杂,很快就上了手。 两圈过后。 房遗玉旧事重提:“许县男,那个李白究竟是不是你。” 许墨叹了口气,表情有些崩溃:“你怎么又问这个问题了,不是我,不是我,我哪写得出这种诗文出来。” 房遗玉摇摇头,神态肯定:“我不信。” 第133章 你看,我写不出中年老男人的怨气 这么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我不信”。 许墨碰了一只九筒,摇摇头:“那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我又不是神仙,没法把李白给你抓过来……” 房遗玉哼了一声:“我父亲说了,李二郎查过,蜀地青莲乡根本就没一个叫做李白的人,你分明是骗人的。” 李英姿一愣。 许墨看着她,幽幽开口:“你知道…李二郎当初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房遗玉忽然有了种不好的预感。 “李二郎跟我说,他是有蜀地友人恰好在青莲乡,他顺嘴询问了一声,说没这个人。”许墨继续幽幽说了下去,“他可没跟我说,是专门去查的。” 房遗玉深吸口气。 许墨转头看向李承乾:“回去跟你爹说,这姑娘拆你爹台,让你爹去揍他爹去。” 房遗玉有些紧张,但转念一想。 挨打、挨骂的是自家爹爹。爹爹回到家里,还能训斥自己不成?23sk. 自己第一个不答应。 娘亲也不可能会答应。 只要娘亲和自己站在统一战线上,爹爹还能做什么? 她念头通达,立马放松下来:“那店家可曾听过那位李白,作过什么其他诗文?总不能只有那一篇吧。” 许墨重重叹了口气。 问问问! 一天天就知道问。 客人过来买东西要问上一嘴,魏征、李靖他们时不时也要问上一声,现在又多了个房遗玉。 肉眼可见,这小姑娘日后说不定得和李英姿一样,天天过来,天天纠缠。 一想到日后景象。 许墨头都变大了好几分。 “有有有。”许墨连连点头,“我给你们念一首他写的诗吧,念了你就知道肯定不是我写的了。” 房遗玉脑袋一歪。 许墨清了清嗓子。 他是个很喜欢李白的人,高中时候就几乎背了李白全篇,大学后更是时常复习。对李白的诗文最熟悉不过。 “烈士击玉壶,壮心惜暮年。” 头一句刚读出来,桌上几个人都愣住。 他们都是有良好教育的,自然能明白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这…这是岁至中年,郁郁不得志的男人的角度啊。 “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许墨继续读下去,顺顺畅畅,没做思考,一直到最后一句,“君王虽爱蛾眉好,无奈宫中妒杀人。” 满桌人都沉默下去。 这依旧是一首好诗。 若不是一字一句里洋溢着满满才华,他们很难相信这样一首诗,竟会和天姥山出自同一人。 天姥山那一首,是何等之浪漫,是何等之洒脱。 “你们他娘让我不开心了,那老子不干了,老子去和山山水水、去和这大好山河谈恋爱去了。” 而这一首… 苦、悲愤、郁郁! 李白的诗传世有近千首,大多恣意狂放、浪漫舒展,哪怕是月下独酌、短歌行这种寂寞、诉苦的诗文里,也都有一种气吞寰宇之胸怀。 唯玉壶吟是最特殊的。 它太苦了。 苦到第一次读这首诗的时候,许墨以为这是杜甫写的。 房遗玉听着,有些傻了眼。 这首诗,和许墨的情况太不像了,不…不能说不像,那简直是截然相反。 她能感受到这首诗写的年纪是中年。 但许墨偏偏才青年。 能感受到这首诗写的,那被引荐入朝堂后的意气风华,这种气魄倒是能和许墨对的上,可再具体的,也一点都对不上。 许墨只是有个贵族爵位。 而且也没“谑浪赤墀青琐贤”,没有嘲弄过那些王公贵族——骂程咬金不算,这人不止许墨骂,其他不少勋贵也骂。 就更不要说之后的“大隐金门是谪仙”了。 朝廷现在对许墨的态度,一点都不是东方朔,而是三顾茅庐,如对诸葛亮那般的恭敬。 “这…真有一个叫李白的人啊?”房遗玉很吃惊,手里的麻将都摔了出去,落在桌上,恰好是一张三筒。 李承乾犹豫了会。 现在事情说到关键时刻,但自己听了,胡的牌里,恰好有一张三筒,又恰好三筒是自己胡的番数最大的一张。 他一咬牙。 伸手把房遗玉的那张牌拿了起来:“胡了。” 房遗玉一瞪眼:“我才不是要打那张牌。” “落桌无悔。”李承乾言简意赅,有些心虚。 许墨也语重心长:“不要和阿丑伯学,输了就是输了,下次想清楚再打。” “无耻!”房遗玉哼了一声,桌下抬脚,朝许墨轻轻踹了过去。 许墨一挑眉,他不是个吃亏的性子,也抬脚还了回去。 他们俩人脸上没什么神情变化。 桌子下风云激荡。 她一记风神脚、他一记降龙腿,两人都很有默契地避开着李承乾——不好让一个瘸子看到他们用腿玩得这么开心。 可桌子下拢共就那么大点地方。 李承乾没有任何感觉,李英姿就遭了殃,她被误伤,还不是一次两次,这让她很是无奈,在打了两轮后,她忍无可忍,加入了战局。 吃完晚饭。 她们离去。 等房遗玉她们走了后,李承乾才敢从桌子上起身,一瘸一拐地上了马车。 “你和许县男一起欺负我!”上了马车,房遗玉咬牙切齿,扑倒李英姿身上,捏着她身上的软肉。 李英姿脸微微发红,她力气要比房遗玉大不少,懂得套路也多,反身就把房遗玉压住了:“我没有!” 她说的很大声,像是藏在心里的气球,被“砰”得一下戳破了似的,她不得不加大声音,隐藏着惊天动地的声响。 “我数着呢!”房遗玉理直气壮,“你在桌子底下,一共踹了我十六脚。” “但踹许县男最多四脚!” “许县男甚至一次都没欺负过你!” 李英姿更大声了:“我没有!” “你胡说!” 她们打打闹闹,一路回家,到房府门前,房遗玉正准备下车,歪了歪脑袋:“李家娘子,明日我还找你,一起去店家那玩。” 李英姿愣了下。 “你们三人也不好打麻将的吧。”房遗玉一掐腰,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神态。 李英姿迟疑着,轻轻点了点头。 她只是觉着,房遗玉的目的,恐怕不止打麻将这么单纯。 第134章 房玄龄:不可能,我绝不可能过度解读的 房遗玉的目的当然没那么单纯。 她只是觉得… 许墨说的话很真,可又没那么真,怎么…就在大家对李白身份存疑的时候,偏偏拿出来这样一首诗。 入了家门,去到耳房。 房玄龄在屋子板着脸:“今日去哪了?” “去许县男家了。”房遗玉回答干脆利落,没半点迟疑。 房玄龄依旧板着脸,想要拿捏他作为父亲的威严:“你去那作甚,我记得今日超市不是不营业?” 大唐超市。 作为整个大唐,最特殊的一家铺子,唯一一家做五休二的地方,许墨的日常作息已经摆在大大小小、多加勋贵的书桌上。 毕竟… 面膜、粉底、茶叶……这些东西已经成了他们生活里的必需品,要是没了,抓心挠肝的焦急。 上次许墨去斗姆宫玩,好几天没回来,超市一直不开门营业,可把他们给急坏了。 要是一般铺子,他们就强制让那人营业。天籁小说网 但,这是许墨的铺子。 所以他们就只能强迫自己,去习惯许墨的习惯。 “是不营业。”房遗玉理所当然地回复,“我去找了李家姐姐,和她一起去许县男家里玩耍的。” 在“家里”这两个字眼上,房遗玉咬得更重了一些。 “女儿家家,去什么许县男家。”房玄龄一拍桌子,深吸口气,只是一顿,想到了些什么,语气柔和下来,“以后就莫要去了。” 房遗玉摇头:“不行,爹爹,我和李家姑娘约好了,明日还是要去的。” 房玄龄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一拍桌子:“你去找他作甚!” 许墨是好人么? 从房玄龄自己了解到的只言片语来看,房玄龄觉得许墨算是个好人,可…人好不好只是一方面。 他可是常听李靖长吁短叹,自己女儿和许墨走得太近了一些。 许墨算是一个好女婿吗? 房玄龄也不得不承认,无论从哪种方面来说,许墨都算是一个好女婿的最佳人选——长得好看、又有本事。 最关键的,无父无母,出身一般。 和赘婿比起来,不过一个名字的差别。 赘婿能有这么好的质量么? 可惜… 他身边的姑娘太多了些。 那些侍女就不说了,单单说一个李英姿,就让房玄龄很头疼,万一…自家女儿真的喜欢上那位许县男。 吵着闹着、死活要嫁给他。 万一李英姿也是这么个态度。 她们俩谁作配。 更不要说,还有一个李丽质,李世民的长女——他们女儿都没选择的余地。 所以他们对许墨的态度很复杂。 “去问问那位李白是不是确有其人,也了解一下他有没有别的什么诗作了。”房遗玉不觉得自己行为有什么问题。 和小姐妹,去拜访一下一位县男而已,还是有这么正当的理由。 房玄龄一愣,纠结了一会,没急着继续去“批判”自己女儿,而是询问了起来:“那依你所见,许县男是否是那李白?” 房遗玉迟疑了,沉默许久,然后摇摇头:“女儿觉得不是。” 不是? 这个判断,可是和魏征、陛下他们的判断,大相径庭。 “为何?”房玄龄又询问起来。 房遗玉叹了口气:“今日许县男又念了一首诗出来,那首诗我觉得并非许县男能够做得出来的?” 房玄龄一挑眉? 是太好,还是太差? 她整理了下思绪,把玉壶吟一字不差地背了出来,虽然今天在许墨家里,只听了一遍,剩下时间都在打麻将、也没巩固记忆。 可房遗玉脑袋遗传了自己父亲。 再加上这些年读书养成的习惯、方法,说过目不忘,也差不多。 “这…真是许县男作的?”房玄龄一愣,抿了抿嘴,抬起笔,一边默写下来,一边惊愕地开口询问起来。 房遗玉点头:“是,女儿没记错。” 看着这些文字,房玄龄吐了口气。 第二天。 房遗玉在自己父亲去朝会后,没用早餐,就往李府去——这是她昨天的经验,昨天她是用了早饭才去找李英姿的。 结果… 李英姿是去蹭了许墨家的早饭,那白花花的包子、研磨得仔细的豆腐,都让房遗玉有些发馋。 可她毕竟是吃了早饭的,女孩胃口本就不大,她只吃进去四分之一包子、小半碗豆浆,剩下都进了李英姿肚子。 胃口小的和绿毛鸡似的。 等他们到许墨家。 李承乾没来,他今天另有其他事,虽然没答应许墨今天要来,可还是派了名侍女过来说明情况。 许墨索性也不打麻将,而是铺开一张巨大宣纸,在上面涂涂抹抹、写写画画。 一个格子、一个格子。 上面写着一些奇奇怪怪的文字。 诸如“地皮”、“抽卡”、“银行”、“超市”……之类的文字。 “店家,你这是……”看了半天,两个小姑娘没看明白,错落有致,但不知道有什么用。 许墨一摊手,摇头一笑:“总不能天天打麻将吧。” “打多了也烦。” “所以我打算再弄个新游戏出来。” 李英姿看着这张铺开,得有两个桌子大的纸张,疑惑不解:“这…算是什么游戏?” “这叫大富翁。”许墨搓搓手,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很有意思的。” 桌游,这东西。 落伍了、和时代脱节了。 可不得不承认,若是到朋友聚会的时候,这东西一定要比游戏机、手机什么的东西好很多。 越多越热闹、交流也更多。 大多数游戏的本质,都是社交,桌游也不例外。 大富翁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而且… 也是许墨认为,现在拿出来最适合大唐的一种游戏,就是做起来太麻烦了,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的画。 他是按长安城画的,当然不是正儿八经的舆图。 “大…富翁?” 这三个字,让她们有些疑惑,这听起来…怎么那么像是一个挣钱的游戏? 而就在许墨专心绘制新的桌游的时候。 朝堂上,朝会结束。 房玄龄他们几人留下,小朝会还是要讨论一下该不该尝试一下许墨的那些提议,他们已经争论了很久。 目前得出的结果…… 也就是准备对吐谷浑试一试。 第135章 一起来玩大富翁吧 许墨那一套一套的说辞,都准备施行一下。 但要不要对其他外邦国家如此…… 要不要试一试出海…… 这些都还在“讨论”或者骂仗之中。 房玄龄开口:“陛下,昨日臣女儿拜访许县男,从他那听来了一首李白新诗。” “哦?”李世民一挑眉。 他看着房玄龄,上下打量,这…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以房玄龄的脑子,不至于在这种场合说无关紧要的事情。 这首诗有别的意义? 魏征、长孙无忌他们有些惊讶。 倒不是在于诗文不诗文的,而是惊讶于…房玄龄的女儿竟然去找许墨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什么时候好到这种程度了? 分明房玄龄都没和许墨正儿八经地见上几面。 房玄龄把玉壶吟念出来。 念完之后。 魏征揪着自己胡子:“怎么听起来这么怨、这么愁苦呢。曾经被朝廷征辟,而后又被朝廷给抛弃了?” 他皱着眉头思索。 像这样的人,不少,每年都有十好几个——朝廷擢拔人才,基本是靠大浪淘沙,有些名声的都征辟来。 真有本事的,诸如马周那种,他就会发光发热。 可要是在为官一道上没什么本事,那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朝廷辞退、或是自己主动离开。 人太多了,魏征一时半会没什么印象。 “店家不是李白?”李世民琢磨着诗文的内容,有些难以置信,“他竟说的是实话,他真不是?” 房玄龄摇摇头:“陛下,臣…一开始也是这么以为的。” 李世民深吸口气,等着房玄龄继续说下去。 “可昨晚臣思考了一夜,臣才想明白一件事……”房玄龄握紧了拳头,“为何此前店家不曾说过李白新诗,而偏偏在这个时候,写出新诗。” “恐怕…店家是猜到了,朝廷对店家的提议,不持有太赞同的态度。” “故而提前作下这篇诗文,借我女儿、李卫公之女、乃至太子之口,来提醒我等。” 这是一个新奇的说法。 李世民摆摆手,示意房玄龄继续说下去。 房玄龄从袖子里,把那篇诗文取出来,平铺在李世民面前桌上,指着最后一句话:“诸位瞧瞧,这最后一句。” “无奈宫中妒杀人。” “何为妒者?”房玄龄抛出一个问题。 不等别人回答。 他自己就开口回答起来:“无能者为妒。” “所以这最后一句,看似是在说,嫉妒自己的人太多,他们害了自己,实际上是在说……” “这朝廷上无能的人太多,实现不了他的抱负。” 还有这一句。 房玄龄又伸手一指。 “世人不识东方朔,大隐金门是谪仙。” 这一句又怎了? “东方朔向来滑稽、行事乖张荒诞,岂不是同店家一样?”房玄龄继续把自己的解读说了出来,“而这金门,看似引经据典,是说东方朔避世于金马门中,可…沾了金字,臣觉得更像是在说商贾。” “前面又写了朝廷对店家的赏赐。” “所以臣以为…店家所要表达的,应当就是,即便朝廷给了这么多赏赐,可依旧看不清他许墨究竟有多大本事,他只好避世于商贾之中。” 房玄龄的话,落地有声。 整个大殿内都沉默了下来。 好一会后,魏征皱着眉头,迟疑着开口:“这…房相,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你只是想多了,这诗不是许县男所作。” 房玄龄摇头,大手一挥,极其肯定:“不可能,绝不可能!” “老夫参悟一夜,才参透这些道理,怎会出错?” 说着,他顿了下,异常理直气壮地继续开了口。 “若非店家所作,那自然便是朝堂上,曾有一位名为李白的文人。” “陛下尽管去查。” “老夫敢担保,朝堂上,绝对没有这样一人。” 太过有理有据,以至于魏征都迟疑了起来。m.23sk. “臣以为,不妨一试。”房玄龄缓了口气,刚才一口气、那么中气十足地说了那么多东西,让他有些疲惫,“出海一事,花销不甚很多。” “吐谷浑便多开些口,让他们多提供些岁币,以此抵资。” 李世民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轻轻一点桌子,若有所思起来。 小朝会没持续太久。 这件事也没敲定一个结果。 大家一人抄录了一份玉壶吟,便匆匆散去。 到今天过去,明天到来。 大唐超市重新营业。 朝会结束后,程咬金他们赶来,还带了一个新人——房玄龄。 他本是不想来的。 主要是…他过来了也没什么能做的事,麻将被李靖、魏征、程咬金三个人占了,他过来只能干瞪眼看着。 可现在不一样了。 自己女儿竟有了和李英姿一样的发展趋势,这不行,他得过来,亲眼看着。 再说了,房玄龄觉着,他和许墨应当是心灵相通、能作亲密无间的忘年交——能从一首玉壶吟中,看明白许墨的心意,就该类当高山流水之交。 到时候成忘年交了。 自己唤他一声“小弟”,他唤自己一声“兄长”。 看他怎么好意思对自己女儿下手。 “来了?”许墨瞥了他们一眼,看到跟在程咬金身后的房玄龄,“还带了新人?正好,来试试,我昨晚琢磨出的新游戏。” 新游戏? 他们跟着许墨走到屋里,两张桌子拼凑在一起,上面摆了一张巨大的宣纸,密密麻麻画满了格子,还有一些裁好的纸片,厚厚两沓,翻面盖在宣纸上。 打麻将常用的手账本,也放在了宣纸上。 而在宣纸正中央,瘦金体写着硕大的三个字——“大富翁”。 “这是什么游戏?”程咬金凑过来,拿起一枚围棋棋子大小的木块,在手里把玩,“要怎么玩?” 许墨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阿丑,我记得你是识字的。” 程咬金点点头。 许墨在纸上轻轻一点:“你看,这是什么字。” “大富翁。”程咬金念了出来。 许墨一点头:“嗳,没错,游戏名字都写在这上面了,你还要问我这游戏叫什么?” 程咬金撇了撇嘴。 “至于这游戏怎么玩。”许墨一摊手,微微一笑,“很简单,每个人一开始手里有一万五千钱。” “就一直到晚饭吧。” “谁手里的钱最多、谁就是最后胜者。” 第136章 程咬金:"资不抵债"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店家你要给一万五千钱给我们?”程咬金一听,瞪圆了眼,有些惊讶,“你怎变得这么大方的?” 一万五千钱就是十五贯。 他们在场…不算许墨,是七个人。 也就是要掏出一百零五贯。 这可不是小数目。 许墨翻了个白眼:“美得你,只是代币,只能在这个游戏里使用的代币,一人初始是一万五千钱。” 程咬金啧了啧嘴,有些失望。 大富翁的规则说复杂,也不复杂。 可说简单也不简单。 这游戏一开始诞生的目的,就是为了模拟市场经济。 再经过数十年的完善,也越来越像一场真实的交易贸易。 一人领一块代表自己的棋子,再领相当于一万五的代币,骰子就摆在棋盘中央,因为棋盘够大,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一个出生点。 在这方面,许墨是公平的。 出生点前的资源都差不多。 游戏正式开始。 许墨打样,掷出骰子,落地转了两圈,停在七点上,往前挪动七格,正巧是一块空地,抽出三千块钱,把地买了。23sk. 接着就是魏征…… 投了几轮骰子,该踩的格子都踩了,道具卡、医院、监狱都进了一圈,他们也就开始渐渐熟悉起这个游戏来。 很有意思,让他们沉迷其中。 这… 大富翁在一定程度上,是看运气的了。 可毕竟还是个需要脑子的游戏。 程咬金只图一个开心,其他什么都不在乎,地也好、资产也好,他是一点都不往心里去,没钱了就找银行抵押、再不济向许墨借钱。 没过去半个时辰,他就破产了。 他还很纳闷。 自己啥也没做啊,还给许墨、魏征下了许多绊子,光陷阱卡自己就用了不少,怎么…自己就破产了嘞? 土地、建筑不都抵押给银行了? “资不抵债”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魏征和房玄龄,一开始是抱着随便玩玩的心态。 他们以为这是一个和麻将差不多的游戏,只是规模大了些——能参与进来的人数更多,占用的桌子也更多。 可掷了两轮骰子,他们表情严肃起来。 这…游戏可没他们一开始以为的那么简单。 不说别的。 只是这个游戏里叫做“银行”的东西,就令他们大开眼界。 原来还能有这样的一个机构——虽然在这个游戏里,没有朝廷的存在,可玩了一会后,他们发现处处都是朝廷。 土地是从哪买的? 游戏里没说。 买土地后的钱去哪? 游戏里也没说。 但他们是眼睁睁看着许墨把这些钱放到钱堆里,而在程咬金向银行抵押借款的时候,许墨又是从那钱堆里拿的钱。 很显然…那一堆钱,就代表了银行。 当然… 区区一个存钱的铺子,自然不可能拥有长安这么多土地,那这所谓的“银行”代表的是谁,就不言而喻了。 存款、放款、储蓄…… 单单这几个功能,让魏征和房玄龄心里痒痒,若真能在大唐弄一个所谓的“银行”出来,不敢说全部挪用。 至少… 至少用一半,没问题吧? 他们游玩过程中也发现了,如果游戏不出现什么太大的问题——比如说像程咬金那样过河拆桥、无理取闹,基本很难动用存款。 这一部分钱,就是百姓的了么? 不…其中属于百姓的部分是百姓的,而它们合在一起、组成一个整体后,它们就是国家的了。 再一深思。 这东西…靠大唐原有的经济体系还真撑不起来,因为劣币多啊,百姓存劣币进来,拿好币出去,朝廷反倒是亏的——总不能朝廷带头使用劣币吧。 和店家先前说的经济体系,竟完美适用。 不仅如此。 哪怕和许墨交好,他们也不认为许墨是商贾,只是人不愿意入朝为官,总得找个生计吧,找个最赚钱的生计也没毛病。 他们依旧是看不起商贾的。 可… 这一场小小游戏,打破他们对商贾的印象,涉及到的产业都是他们在此之前想都没有想过的。 诸如什么彩票、保险、股票…… 彩票他们都还能理解。 博彩这东西,历史算很悠久了,汉代就有,在晋代得以发扬,至现在大唐,也算成熟,可比店家拿出来的这个差了不少。 大唐的彩票,是字。 一人写一字,而后随机一个字出来,看看谁能中彩。 说实话…博彩的人不多,彩头又不大、几率又小,不爱赌的人碰都不会碰,爱赌的人不乐意这么小的。 可…许墨拿出的这个彩票,分五等奖励。 选六黑数加上两个红数。 要花五百代币购买彩票,中零至二个黑数以及一个红数,那就算六等奖,也就是安慰奖,可以获得五百代币。 若是中了三个黑数和一个红数、或者是猜中了四个黑数,算五等奖,可以获得一千代币,这就回本了。 要是猜中了五个黑数,或四个黑数同一个红数,那就是四等奖,能得两千代币。 三等奖是要猜中五个黑数和一个红数,可以获得五千代币。 二等奖是猜中全部黑数,能获奖池里百分之十的奖金,奖池里的基础资金,就有十万代币,也就是说,哪怕头一轮就中二等奖,就有一万代币。 一等奖是猜中全部黑数和一个红数,能获得奖池里百分之三十的奖金。 相对而言,最难猜中的特等奖,也就是要猜中所有数字,能获得奖池里百分之六十的奖金。 购买彩票的资金,会全部注入奖池里。 也就是说…… 如果一次、又一次彩票不中,奖池里的奖金只会越多。 和大唐现有的彩票相比,这一套规则要繁琐许多。 可魏征和房玄龄有些心动,太成熟了,也…太有吸引力了,如果现实里真有这样的彩票,他们一定会遏制不住,每一期都购买上几张。 每个号码都是在零到十二之间挑选——毕竟只有两个骰子,最大也就是十二。 八个号码,只要猜中一个就能回本。 要是猜中三个,就能翻一倍。 付出成本金,可运气好,回报会高的吓人。 最关键的… 对银行来说,不用把全部资源都回报出去,不管有没有人中一等奖、特等奖,手里依旧是能留下大量的资金。 第137章 我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么? 在魏征和房玄龄的眼中。 许墨提出来的这种彩票,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税。 运气好中一个、两个数那就差不多了。 三等奖都得是祖坟冒青烟那种程度,至于特等奖、一等奖…那就更只能是传说。 像是他们已经买了十多轮彩票。 也就许墨中了一次五等奖,魏征中了一次六等奖。 虽然买的人多、中奖几率也更大,大不了朝廷真要去施行这东西的时候,就把数值调大一些,十二不行、那就二十四、再不行就三十六、四十八…… 大多数人掏钱买这个,注定是打水漂。 可这么打水漂,变相给大唐交税,却不会让百姓们因此怨恨大唐——至少他们这么多轮过去,一直都在感叹自己运气怎么能这么差的。 没一个人觉得,这该死的银行,怎么想出来弄这么个东西的。 这是他们尚且还能理解,觉得自己细细琢磨之下,还能想出来的东西。 可像是保险… 他们就想不通了。 这人是怎么想的,怎么能想出这么个玩意! 虽然在游戏里,保险只是个背景,是作为产业之一出现,而不是像彩票那样需要玩家亲自参与进来的小游戏。 魏征还是好奇询问了下。 得到许墨的解答。 保险就是顾名思义,在一段时间内,两个人打一个赌约,就比如说…… 程咬金来自己这买脑子的保险,那就是程咬金和自己打了一个赌约,赌金好比说是十贯。 如果在三年内,程咬金的脑子坏了,自己就要赔偿给程咬金二十贯,可要是他脑子没坏,自己就要收走这十贯,不还给程咬金。 哪怕是三年零一天,程咬金的脑子坏了,也不会赔偿一分钱。 当然,保险不仅仅局限于程咬金的脑子。 有很多东西都能投保险。 最基础的,就是人身保险。 除此之外,宅邸、马匹、寿命……乃至于生病与否、养老……很多魏征他们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都可以买保险。 这依旧是可以复制到现实里的东西。 若是能推行起来…… 赚钱? 他们说不好,但肯定会成为一项善政。 相比较于他们能一眼看通的彩票、琢磨一下就能明白过来的保险,股票他们就彻底看不懂了。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被看好,这家商铺的所谓股价就会变高。 以一种他们不能理解的速度,往上增加。 眨眼之间,一家本来普普通通,只价值十万代币的公司,就能增值数十倍,体量能增长至五六十万、乃至上百万。 魏征和房玄龄算了下。 以目前游戏里几家公司的体量,甚至要比这个游戏所有的代币加在一起还要多出来数倍。 很不合理啊! 股票这个东西,他们是真的没看懂。 他们也向许墨请教过。 许墨说,所谓的股票,就是一个信任游戏,他们相信了,哪怕这个价格是虚的,他也是真的。 只要不想着一次性百分百套现,哪怕是分批次,今天出百分之二十,明天出百分之三十,那这个价值就是真的。 可还是有些难以理解。 其中的规律是什么? 其中的依据是什么…… 许墨一时半会也难以说清,毕竟他不是学金融的,也没学金融的前女友,为数不多的金融知识,都是从节目里了解到的。 总之… 股票就是信任游戏。 这么聪明的人,一定能自己开悟吧。 一直到吃晚饭。 这场游戏终了。 程咬金嘻嘻哈哈、满不在乎,他是第一个被淘汰的,其次是李承乾,他过于瞻前顾后,该去做的时候缩了手、不该去做的时候硬着头皮去做,在程咬金破产后不到十轮,他也跟着破产了。 再之后是李丽质。 她深刻证明了,大富翁就是个运气游戏,在牌桌上一向运气很好的她,却倒在了大富翁的桌上。 李英姿紧随其后。 她运气要好一些,可…论心机,她比不过满桌的老狐狸,最终不甘地倒在自己父亲的地皮上——她交不出过路费了。 许墨以丰厚的游戏经验,以及对股市、各项产业的了解,碾压第二名房玄龄二十万代币获得游戏胜利。 房玄龄前期不顺,后期运营地顺风顺水。 哪怕被李靖和魏征联手针对,还是硬压在他们俩人头上。 第三名是李靖,他不比魏征好多少,两人加在一起,差不多才是许墨的零头。 吃着晚饭。 魏征还在琢磨着大富翁:“可惜了,一开始掷骰子手气不好,若是能把那两块地皮占了,我说不定能得第二。”23sk. “不可能。”房玄龄摇头否决,“你策略是错的。” 魏征捏着包子的手一顿,眼神犀利起来:“我哪里错了?” 房玄龄冷笑一声:“你手里都不留现金的,到后期一直投到股市里,想要靠这个东西翻盘,也就是你运气好,没到店家的地皮上,不然就你那点现金流,过路费都交不起!” “得跟李家姑娘一样,破产倒闭。” 魏征摇头,嗤笑一声,反驳起来:“你不懂,我这是以小博大,我算过了,留下来的钱是够的。” “我和药师用过结盟卡,不用那么担心过路费的问题。” “够什么?”房玄龄一歪脑袋,嘲讽道,“够你作老四的?” 魏征骂骂咧咧。 房玄龄一句老四堵住。 吃完晚饭,他们几个骂骂咧咧地离开。 到马车上。 魏征往后一瘫,看着房玄龄,若有所思:“我现在倒是有些信你在朝堂上的话了,那篇诗文,说不定还真是店家给出来的提示。” 房玄龄也感慨起来:“我也算是明白过来,为什么你会一直舍不得,要一直来超市了。” “也不知店家那脑子是如何琢磨的。” “竟能研究出这么个东西。” 李靖点点头:“微言大义,莫不过如是,可惜不好向店家讨要,而且游戏不好展示于众。” “此一道,若是专研清楚,为大唐指路百年。” 房玄龄又道:“不正好可以在皇城里试试?” “股市这东西,怕是会把皇城闹得乌烟瘴气。”魏征迟疑了下。 房玄龄摇头:“无所谓,此法若是好的,便是瘴气一会,陛下也能忍得。” 程咬金听着一头雾水。 等等… 那不就是一个游戏吗? 为什么自己没那么多感悟? 咱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么? 第138章 皇城试验保险和银行 一路上,他们都在讨论那个游戏。 作为最菜玩家,程咬金一直都插不上话,他索性把头一撇,下意识拉开车窗帘子,往外一看,外面后退的景象让他一愣。 “这…这好像不是回家的路吧?”程咬金一愣,把头摆回来。 房玄龄点头:“是呀,现在是去见陛下。” 程咬金把脑袋往后一仰:“你们去见陛下就是了,捎带上我作甚?” 大冬天的,晚上他只想回家睡觉。 要不然去平康坊也行。 总之… 他不想去皇城,去见李世民——好好的一天,干嘛要以这么糟心的事作为结束。 “呵。”魏征冷笑一声,没说话,更没让马车停下来。 自己这群人多半晚上是睡不了了。 一想到程咬金这个憨货能有一个好的睡眠,乃至可能花天酒地,他们就气不打一处来。 好容易… 能找着一个机会,把程咬金拉下水,不好好把他折腾一顿,那就算他们没本事! 到了皇城门口,通报一声。 几个小老头开始做准备,在自己身上贴满了暖宝宝,纵然屋子里是有炭盆取暖的,可多一些取暖措施,总是没错的。 程咬金看他们这份娴熟的表现,心里更后悔了。 早知道半路就跳车逃跑了。 他不情不愿地往身上贴暖宝宝。 等宦官回来通知他们被准许进去,程咬金眼珠子一转,抓起车厢里三件皮裘,才跟着他们一同进去。 到李世民书房。 程咬金大步流星进去,左看右看,找到炭盆,冲着它就走过去。 一件皮裘摊平在地上。 一件当做枕头。 剩下一件盖在自己身上。 他安排的妥妥当当。 李世民看愣了。 这…这什么情况? 大晚上过来拜访自己,就为了在自己这屋子里睡觉?睡觉你不回家去睡,来自己眼前,招惹自己心烦,还睡得不舒服。 “陛下。”其他几个人老老实实,作揖问候。 李世民点着头,抬手指过去:“这阿丑又是作甚?” “我等在店家那玩了个游戏,我和房相皆认为,那是微言大义,故而离开超市便直奔皇城而来。”魏征面无表情地回答起来,“阿丑是不太想和我们一起来,但上了车,我们也不想耽误时间,就顺便把他带来了。” 哦… 就是吉祥物了? 李世民不再关注他,朝一旁宫女吩咐一声,把自己的床褥取来,给程咬金盖,再开口询问:“什么样的游戏?” 房玄龄解释起来。 大富翁上手去玩很容易,可要在没实物的情况下,把这些东西给说出来,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 他耐心解释着。 李靖和魏征不时补充几句。 一直到深夜,程咬金那边鼾声渐起,他们才把这些东西说的差不多。 “所以这游戏…你们认为,是店家在进言?”李世民一挑眉,点着头,若有所思。 房玄龄点头:“是极。” “游戏里的一切,都是以新钱法为基础设定的。” 李世民扫视了一圈,忽然沉默下来,他心头有了种不太微妙的预感:“所以你们大半夜,来朕这……是为了什么?” “新钱法最快也要到明年冬方才能施行。” 魏征正色,开口道:“臣等前来,是恳请陛下,希望能够在皇城试验新钱法同时,也试验一番银行、保险之法。” 李世民敲了敲桌子,叹了口气:“你们啊,真的是要把朕这皇城搞得乌烟瘴气。” 皇城作为一个相对而言,密封的小社会。 的确是试验这些东西的好场所。 可试验银行、保险这些东西…… 和“皇城”这个东西一开始所诞生出来的本意,有着天差地别的截然相反。 新钱法对皇城秩序影响不大,只是把铜钱换成了纸钱,本质上还都只是钱,对那群宦官、宫女们而言,他们的首要目标,还是要伺候好李世民他们。 但是…若皇城里有了银行、保险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这皇城究竟还是不是为他李世民而服务的了? “陛下,此举有利社稷。”房玄龄劝了起来。 李靖没说话,他和李世民之间的关系并非很亲密,不是像房玄龄这样,是李世民的嫡系,只直勾勾看着李世民。 魏征撒泼起来。 李世民叹了口气:“那便依你们所言,试验一番便是。” 都把“社稷”搬出来了。 他还能怎么办? 他并不愚昧,能富百姓、富国家的事,他也不会抵触,在这片土地上,国与民并非完全对立。 民富国强,理所当然。 历朝历代的起义,哪个不是因为百姓被剥削到极致,方才爆发的? 秦末陈胜吴广,而后楚汉相争。 汉末黄巾起义,而后三足鼎立。 晋是个不争气的东西,亡于八王之乱,李世民就没见过还能有哪个朝代能比晋更差劲,也想不到怎么做,才能比晋更差。 啊? 难道后世会有人主动给外邦岁币么? 隋末亡于王薄、孟让,他们揭竿而起,天下响应。 这些起义的人,如何汇聚兵马?很简单,告诉那些百姓“我们能让你们吃饱肚子!”而不是告诉他们这世道有多昏暗、这皇帝有多昏庸。 这片土地上的百姓是多么质朴啊。 只要能吃饱肚子,他们就不能闹事,要是能吃好、穿好,那在他们心里,这就是个圣贤一般的朝代了。 管控百姓? 让他们吃饱肚子就好了。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对皇帝也好、对朝廷这些臣子们也好,他们的标准只有一个,能不能让百姓吃饱肚子。 能吃饱,那就是好事。 倘若不能让他们吃饱,甚至会饿着他们,那就是坏事。 反倒是…一味剥削百姓,除非高压恶政、除非是做到,哪怕是有似有非有的风声,也都要诛杀九族。 把活人统治成奴婢。 能够把一次又一次百姓起义镇压下去,做到最残酷、最统治、最黑暗的程度,即便如此,这样统治能够成功。 在任何程度上,也难以歌颂其伟大。 房玄龄、魏征、乃至李靖都说了,这东西可能会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 虽然他听了半天很是迷糊。 还是没听太明白。 银行、保险这些东西,就能让百姓过上好生活了。 第139章 我在大唐开超市就算了,还要我卖彩票? “那彩票之物呢?”李世民点点开口,问了一声。 在刚才他们三人的解释里。 银行、保险… 他没弄太明白,主要是没有现成的参照物,这些都是很新颖的东西,他又没有去玩过那个叫大富翁的东西。 不过彩票那个东西,他弄明白了。 年轻时候,他也曾博彩过。 依照房玄龄所言,若是把彩票这东西给弄出来,可以适当降低一些百姓税收,而且还不会影响朝廷财政收入。 这… 他可太感兴趣了。 一个朝代,对历史不甚了解的人眼中,如何评价他好与不好?就是看明面上的税收,税收高的,那一定不好,税收低的,那肯定要好一些。 大部分百姓也是如此。 税收高了,他们不高兴,骂一句“苛政猛于虎”。 税收低了,他们欢天喜地。 能有这么一个,不让税收高、还能稳住财政的法子,李世民太感兴趣了。 “此事…倒不必在皇城里试验。”房玄龄开口回道,“可直接拿出来使用,不过…想要施展此事,得找一个刚正不阿、铁骨铮铮、强直自遂的人。” “哪怕彩票卖得再便宜,日后奖池怕是得有上千、乃至上万贯,若选不准施展此事之人,这奖池怕就要成某些人的口袋了。” 李世民皱起眉头,敲敲桌子:“这…” 房玄龄的话,让他想起来一人。 “若是玄胤还在世,那就好了。”李世民叹了口气。 他嘴里的“玄胤”,指的就是戴胄。 这是李世民眼中,最为刚正不阿的第一人。 可惜…今年离世。 房玄龄摇头:“哪怕玄胤在世,此事也不该交付于他。” “哦?爱卿以为谁是最佳人选?”李世民点点桌子,开口问道。 房玄龄顿了下,吐出一个人的名字:“臣以为许县男最佳。” 许……墨? 李世民有些迟疑,看向房玄龄的眼神变得奇怪。 刚正不阿? 铁骨铮铮? 强直自遂? 这三个人不能说和许墨没有关系,只能说一点都不像好吧。 “你怎会觉得是他?”李世民摇摇头,疑惑发问,“便是这东西是他想出来的,可他毕竟……” 房玄龄打断李世民的话:“陛下,许县男此人…可畏强权?” 李世民迟疑了下,摇摇头。 要说畏不畏惧强权?那许墨肯定是不畏惧的。 这人是敢当着他们的面,骂朝廷不是的人。 别说畏惧,他根本就是恨不得骑在朝廷头上。 “许县男可是离百姓最近、地位最高的人。”魏征补充了一句,点出许墨最大的优势。 和百姓最近,这是在说,许墨的言行举止,都会被百姓看在眼里。 地位最高,这是在说,许墨更容易得到那些人的尊敬爱戴。 李世民点着桌子,思考起来,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明日朕去同他商议一下。” 彩票的事,姑且敲定。 他们又继续讨论起如何在皇城里试验银行、保险之事。 一直到宦官提示,该上朝会。 他们才止住。 桌上的纸,已经写了厚厚两沓。 李靖打着哈欠走过去,一脚狠狠踹在程咬金屁股上:“阿丑,醒醒,要朝会了。” 程咬金嘟嘟囔囔:“啊,都朝会了么?” “我再睡会,不急。” 李世民看着,眼皮直跳,也跟着一脚狠狠踹了过去,才把程咬金踹醒,他起身和其他几人一起换上朝服。 程咬金趁着李世民没注意,偷偷抱着他的褥子,在朝堂上,又抱着睡了起来。 等朝会结束。 一群小老头,拖着疲惫身躯,里面夹杂着程咬金这么一头活蹦乱跳的异类,再次乘坐马车往超市奔来。 刚一进屋。 几个人就已经在等着他们了。 有也熬了一晚上,审视自己为什么那么差劲,连自己妹妹都没比过去的李承乾。 也有昨天没来,今天被李英姿拉来的房遗玉。 “可算来了,就等着你们了。”许墨招呼着他们进来,这才注意到他们的脸色——程咬金生龙活虎,剩下几人疲惫不堪。 这让他神色一变,皱起眉头。 “你们昨晚做什么了?” “被程咬金给吸了阳气么?” 程咬金啐一声:“你才是妖精。” “昨晚我们同二郎说了你的游戏,然后…我们被游戏吸引,一直没睡。”魏征脸色不变,吐出来谎话。 也不算谎话,他们昨天晚上,也的确是在讨论游戏内容。 许墨啧了一声:“沉迷游戏,多大人了。” 他们排排坐好。 分发棋子。 许墨拿出一只雕成小巧舔毛木猫的棋子,摆在自己面前。 李世民低头看了看自己普普通通的棋子,又看了眼许墨手边可爱的小猫,心里顿时不平衡起来:“店家,来,我们换换棋子。” “我想用小狸奴。” “不给!”许墨拒绝的坚决果断,“我这是请立德雕的,花了我一个时辰给他说课,有本事你让立德也给你雕一个。” 昨天晚上回到家。 他和阎立德做了个交易,他和阎立德说一些建筑的基本课程,阎立德给他刻了这么一只棋子出来。 “啧。”李世民啧一声,也没强求,揣摩着,决定回去就让将作监给自己弄一匹马儿的棋子出来。 游戏开始。 李世民毕竟是皇帝,他治国谋略,不亚于房玄龄,和房玄龄一同,只落后有着丰厚游戏经验的许墨一筹。 刚买下一份彩票,李世民写下一串数字,开口询问起来:“对了,店家,彩票这东西,我打算提议向朝廷来弄一份。” “弄呗。”许墨随口敷衍,“和我说干嘛,我又不能帮你做决定。” “还是说,你们打算给我版权费?” 版权费? 这是个新词,但和“费”挂钩,李世民很敏锐地没应下去:“这件事,我打算向朝廷提议,由你来做。” 许墨一愣,瞥了他一眼,摇头:“不干,不可能,没门!” “这又不是坏事。”李世民语重心长。 许墨翻了个白眼:“还不是坏事?” “管着一大笔不属于自己的钱,这还不是坏事?” “没什么好处不说,要是出了点意外,麻烦还大。” “不可能,拒绝。” 李世民还想开口。 许墨一拍桌子:“再说我可就把你丢去了哦?” 第140章 李二,给我打一对金棍 李世民本以为自己的这个提议会没有任何阻碍。 毕竟… 店家是那么爱钱的一个人。 但拒绝了。 而且还拒绝的这么干脆。 “那可是一大笔钱,少说能有十万多贯。”李世民合上嘴巴,魏征帮忙开口,这让李世民心里一暖——别看这小老头嘴欠,可有事,他是真上。 “你这也太看不起彩票了吧。”许墨摇头,“十多万贯?呵。” “钱多是多,又不是我的。” 魏征点点桌子,朝着李世民开口,语气试探:“可以分你一些。” 李世民没什么表示。 他就知道,自己的这个提议被通过,只是看自己最后能说多少价出来。 许墨翻了个白眼:“你们可真是黑心啊,给我一些蝇头小利,让我替你们保管一大笔不属于我的钱是吧。” “好好的合作,怎么被店家你说的这么一文不值!”魏征轻轻一拍桌子,一脸正气,“我们可是要给钱的!” 许墨呵笑一声:“说的可真好听。” “我一个月给五万贯,让你管上千万贯铜钱,不能出分毫差错,出了问题,你就得把空缺补上。” “你干不干?” 魏征设身处地想了下,闭上了嘴巴。 这… 好像是不太行。 李世民啧了啧嘴,心里感慨,店家…不好忽悠啊。 “这样吧,我同朝廷说,彩票之事让你来做,收益也交由你来掌管。”李世民眼珠子一转,就想出来一个他自认为是两全其美的法子,“不过朝廷新增一项彩税,专收彩票营收的税务,你觉得如何?” 他觉得这个法子很好。 然而,许墨的反应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期。 拒绝的依旧果断:“不怎么样。” 许墨丢出骰子,买下一块新的地皮:“我说你们是怎么想的,长安城里能人那么多,朝廷几百个官员,干嘛偏偏要找我?” “因为我长得帅?” “因为我说话好听?” “还是说,你们几个想徇私舞弊,所以拉我下水,一起捞点?” 魏征啐了一口:“最后一条不对,我们可没打算从彩票里捞点的念头,只是觉得…你刚正不阿、是个不畏强权的好汉子!” “再加上,你算是朝廷里里外外,官员、勋贵中,离百姓最近的一人,所以我们觉得你最适合不过。” 许墨点点头,抬手摸摸自己的下巴:“所以你们还是看中了我的脸?” “这样不行啊,也就是遇着了我。” “别人可不一定,本事就能和长相一般大。” 李世民不禁握紧了拳头。 虽然… 许墨说的是正确的! 但看他这么说,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浮现出了一丝怒气。 要不要点脸了! “所以店家你这是答应了?”李世民笑着询问一声。 许墨摇头,一脸正色:“即便你们夸我好看,也是不可能的,这事太麻烦了。” 管钱,从来都不是什么轻松的事。 更不要说管的还不是自己的钱。 和数百万、乃至上千万钱财待在一起,自己得小心不要有人中饱私囊、小心不要有人偷窃…… 想想都是让人神经衰弱的一件事。 哪怕换个名头也是一样。 再说了,自己是有超市这么一个漏洞般的系统,用超市赚钱不比用彩票赚钱来的轻松?只不过没彩票看起来那么暴力罢了。 他是为了享受生活。 才不是给朝廷当孙子。 李世民叹了口气,有些头疼,琢磨着还能拿出来什么理由,继续劝说许墨。 许墨盘着自己的棋子,突然开口:“你们其实是想把我推出去,用我的公信力,来劝说更多人来买彩票。” “同时让他们相信,彩票真的能换钱?” 李世民点头:“是这样。” “那为什么一定要我来做彩票呢?”许墨反问一声。 李世民一愣。 许墨一摊手:“让我当个督察员不就好了?” “给我一把红花双棍,要是听到有彩票作假、若是有领不了奖金的事,我就去巡查,闹他个天翻地覆!” 几个小老头张了张嘴。 程咬金有些蠢蠢欲动,他觉得自己可能也适合这份工作。 但一想到这工作的性质,和魏征差不多,是到处得罪人的,那些小贵族他倒是不怕,可县公就得让程咬金犹豫起来了。 他不怕县公。 但很显然…自己儿子怕。 想到这,他紧紧合上自己嘴巴,拧住大腿,忍着不去发声。 “你…”李世民迟疑着看着许墨,直觉告诉他,许墨这么殷切…恐怕不是为了巡查,是为了最后一句“闹他个天翻地覆”吧? 一定是这样的吧。 许墨热情地看着李世民。 这是头一回,李世民感受到原来向来懒散的店家,还能有这样的神色。 “也…也不是不行。”李世民躲闪,勉强应了一句。 许墨大手一挥,朗声笑道:“李二郎,这事就拜托你了。” “顺便让朝廷不要那么小气。” 不要小气… 这是什么意思? 李世民有些不解。 还没等他发问,许墨就接着说了下去:“让朝廷给我打一对金棍,哦,没别的意思,我不是贪图那七八斤、八九斤的金子。” “就是身份。” “你懂吧,彰显我这个督察员的身份。” “和金鱼袋一样的作用。” “然后再给我打一双红花双棍,用最好的木头,像是什么铁木啊、紫檀木的!这是用来打人的。” “金棍软得很,打不了人,容易给弄坏了,有些折损那可就不好了。” 李世民都能听到许墨心里,那哐哐哐的算盘打得贼响。 “回朝廷上,我会奏言的。”李世民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许墨的要求听起来很过分。 但… 李世民不觉得过分。 就像程咬金想的那样,这是一份要得罪人的工作,只是许墨不怕,给八九斤金子,也未尝不可。23sk. 得告诉许墨得罪的那些人,他身后是有朝廷给他撑腰的。 魏征没有谏言。 他就是干这份差事的,甚至觉得八九斤金子都算少了,他甚至想提议一声,要不…看店家能搬起多重金子,就给他多少金子算了。 只是以李世民小气的程度,显然是不太可能。 第141章 新年到,和过年有关的新商品上货了 大富翁是一种很奇特的游戏。 平时不一定能想得起来玩它,可要真破天荒想起它,一玩起来,就停不下来。 李世民沉迷其中。 他的水平不低,只是和房玄龄他们一样,第一次接触这个游戏,有些不熟悉,而股票这东西,震撼他一年!23sk. 这是什么鬼才想法! 和房玄龄、魏征他们几人不同,坐在皇位上的李世民,深知“信任”这东西有多强大,也深知…股票这东西,究竟有没有实现的可能。 皇位… 不也就是这么一个信任的游戏? 不,应该说,所谓的权力,不就是这么一个信任游戏么? 当然了… 到他们这种程度,就已不是区区一个“信任”能够解释说明的,但一开始的时候,不也是这样? 股票有实现的可能,而且可能性很大。 钱…生钱? 还生出来这么多? 打破了李世民的金钱观,也打破了李世民在史书上所见的那些…商贾霍国的事例所留下的印象。 属于自己的钱,总是越多越好。 等到吃晚饭,游戏结束。 程咬金这次不是第一回出局,李世民在,他也用了点心。 第一个出局的是李丽质。 她的运气没昨天那么好了,在李世民来了之后,运气似乎都挪移到了李世民那边。 他们这一家子,在牌桌上的运气不好。 可在这种涉及利益的游戏上,运气就好的不得了。 李世民几乎把把都能投出他想要的点数。 负面效果几乎和他绝缘。 李世民献祭了自己女儿的运气,他在游戏里大杀四方。 第二个破产出局的,是李英姿。 这是和昨天差不多的顺序,难姐难妹俩个。 第三个破产出局的,是房遗玉。 她虽然有玲珑心思,可毕竟第一回接触这个游戏,而且她不像李丽质那样,正统学过尚书。 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倒数第四,是李承乾。 昨天失利,让他回家反思了一整天,今天在游戏里验证了他的那些想法,有些对的、有些错的,这让他玩的很保守。 不过也正是这份保守,让他得以在今天的游戏里没有破产。 当然… 以他手里那寥寥几个不多的资产,和他身上的负债,形成了一种巧妙的平衡,他游走在了破产和不破产的边缘。 再之后,就是程咬金。 虽然昨天第一个就破产出局,但那只是他没认真,能坐上国公这个位置的人,能是傻子? 他只是胜不过魏征、房玄龄、李靖、李世民、许墨罢了…… 剩下的排名,就和昨天几乎一样。 只是李世民横插一刀,排在了第二名,以微弱的优势胜过房玄龄,以微弱的劣势,弱于许墨。 许墨很是感慨。 这些能够青史留名的人,真不愧是天底下顶尖的聪明人。 这才一次、两次,就把这游戏的门道摸得差不多了。 蠢笨的人一事无成,聪明人往往多才多艺。 这是曾经一位学长同自己说的话,现在许墨算是深刻理解了下来。 吃完晚饭。 李世民贼心不死,还想拉着许墨,谈一谈有关彩票的事,相比较于所谓的“督察员”的职责,他还是更希望许墨能够亲自上手。 许墨拎着李承乾的衣领,把他丢了出去,然后冷笑看着李世民。 李世民立马闭嘴,不再说这个东西。 走出超市。 李世民洋洋得意,看着自己儿子,一脸骄傲:“我就说,店家对我还是尊重的,要是别人……” “比如说药师,换做是你的话,店家怕就要丢你出来吧。” 李靖顿了下,虽然他很不情愿自家女儿同许墨多来往,但这个时候,还是把女儿搬出来最为合适:“看在我女儿的面子上,店家肯定不会丢我的。” 李英姿脸一红,一掌刀就拍在李靖的腰间。 李靖脸色一青。 女儿的爱,可真是太厚重了啊。 李世民若有所思点点头,然后看向魏征:“那若是玄成,定会被丢出来了吧。” “店家知道我身体不好。”魏征缓缓开口,还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 哦… 也是。 店家下手是知道轻重的。 李世民看向房玄龄。 还没开口,房玄龄就抬起双手,横在自己胸前:“二郎,别看我,我和店家还不熟,店家肯定不会对我下手。” 他们拢共才见两次面。 不够熟悉。 不是熟人,一些玩笑就不好开出来。 李世民啧了一声,看向程咬金,心里忽然有些不爽——他本以为这些待遇是自己独有的,可现在点兵点将,大家竟然一样:“那阿丑一定是的了吧。” 程咬金点点头,很是赞同:“店家对我的确是不会留手,可…二郎啊,我是不会在店家面前说这种不讨喜的事。” “最多不过和那绿毛鸡骂架而已。” 程咬金是懂眼色的。 李世民很不爽地大声啧了一下,让侍卫把李承乾拉起来,重重哼了一声,转身上了马车。 其他几个人,对视一眼,也跟着上了车。 就连程咬金也是如此。 他本意,是打算今晚回家的。 但…陛下如今正怒在心头,自己还是不要忤逆陛下意思为好,大不了…大不了今天继续打地铺就是了。 虽然睡的不太舒服,可好歹还是睡觉。 不像他们几个,连觉都睡不好。 他们继续讨论着彩票的事。 许墨收拾好东西,回到家,洗好脚后,舒舒服服躺在暖烘烘的被褥里,调整枕头,打算睡觉。 系统提示声传来。 提示系统已经升到了第六级,这一次同样是解锁四样新的商品,除此之外——这次的商品属于新年特辑,都是同过年有关的商品。 新年…特辑? 系统倒是蛮贴心的。 许墨打开系统。 看样第一样商品,这头一样东西,就让他不由感慨,还真是…够新年的,第一样东西的出现,他就闻到年味了。 一挂大小,盘了起来的鞭炮。 鞭炮是年味组成的重要一部分,这空气里弥漫着的硫磺气息,是许墨记忆里新年里,最特殊的味道。 现在…只能偶尔会硫磺皂洗手,才会想起那种味道了。 第142章 以后你就是红花双棍了 系统里,这样一挂是十文。 一挂有一千响。 是够热闹的了。 好东西是好东西。 不过可惜…基本就是过年的时候,或是等到大婚大娶的时候,才能用到这东西,适用性太差了些。 得卖贵点。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一挂…就定个五百文吧。 许墨紧接着看向第二样商品。 好家伙… 和鞭炮是亲兄弟,烟花。 这一桶烟花,有四十发,也足够热闹。 既然是亲兄弟,它们俩的价钱一样,都是十文,那…许墨也不能厚此薄彼,同样给它定价五百文。 第三样商品。 和新年关系说大吧…也不算很大。 要说没关系吧,也说不上。 是糖。 纯粹的白砂糖。 五文钱一袋。 糖…是一种存在感不是很高的调味品,人们总觉得盐很重要,它也的确重要,不过糖的重要性,一点都不弱于盐。 在朝堂上,甚至有糖匠这么一个职位。 制糖制的好,是可以获得官职的。 不过…大唐虽然重视制糖,但…技术力摆在那,绵密的白砂糖,是大唐现在制造不出来的珍品。 甚至…甘蔗炼糖,都要稍带到几百年后。 这是好东西,得卖贵点,那就…和盐一样,五百文吧。 许墨搓了搓手,看向最后一样东西。 他激动地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蹦跶了起来,把屏风外的袭人惊一跳,探过脑袋,看看是发生了什么事。 许墨尴尬咳嗽两声,挥了挥手。 最后一样东西是酒。 当然…不是白酒,也不是什么高度数的酒,而是葡萄酒。 可不管怎样,这就是超越这个时代的酒水。 口感、口味什么的不说,单说…安全,那这个时代,就没有能超他解锁的这类葡萄酒的。 饮酒有害健康。 说安全…那确实挺可笑的。 不过危害健康,也分慢性、或者一次性要了性命。 酿酒的过程,很难避免会出现一种名为“甲醇”的物质,这东西虽然和乙醇只有一字之隔,可和乙醇之间,却是天差地别。 这东西,在酿酒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出来。 乙醇是增加饮品风味的东西。 那甲醇就是丝毫不逊色于砒霜的毒物。 摄入乙醇过多,不过是对肠胃、大脑、肾有一定的伤害,不过伤害不大,属于休养还是能养回来的。 摄入甲醇过多…那今天喝了,明天就得吃席。 安全性是酒水最重要的东西。 至于口味…… 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唐的酒水连安全性都得不到太多保障,又怎么能够保障其口味? 不过许墨不是个爱酒的人。 他没有取出来,浅尝一杯。 第二天。 李世民他们没来,接连熬了两个晚上,别说是他们这些上了岁数的人,就是年轻人也受不住。 第四天、第五天。 他们也还是没来。 许墨也不着急把新商品上架,新商品贵,得有人打个样,让他们看看商品效果如何,那才好卖出去。 这就是俗称的“冤大头”。 最大的冤大头程咬金不在,许墨就收着商品。 到第六天,许墨就要休息了。 寒冷天气里,那自然是在家睡觉最舒服。 直到许墨再次重新开门。 房玄龄他们来到超市,揣着手,叹了口气:“店家,你可真是让我们好等啊,这两天你竟一直都不开门。” “有事到我家找我就是了。”许墨伸了个懒腰,朝着房玄龄他们招招手,“快来,大富翁我已经铺好了。” 他们走过来,各自寻好自己的位置坐下。 不等许墨分发棋子。 他们往怀里一掏,就取出了自己的棋子。 这几天没来,他们顺带就吩咐自家的匠人去打造了。 魏征这小老头节俭,他和许墨一样,用的都是木棋子,只是…许墨用的是普通水曲柳,这小老头用的是金丝楠木,雕成一株芹菜。 房玄龄、李靖、程咬金他们出手就大方了,用的是金子做的棋子。 李靖的棋子是一头虎,是只大猫。 程咬金的棋子是一条狗,表情凶狠得很。 他们都藏着小心思,要狠狠压着许墨,老虎和狗,总比猫要凶猛得多吧? 房玄龄的棋子就要正常些,是一头乌龟,憨态可掬。 “我倒是想去找你,不过药师拦着,不让我去。”房玄龄叹了口气,“我一想,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没去叨扰你。” 许墨一歪脑袋,看向李靖:“是怕见着什么不想见着的东西?” 李英姿脸一红,把脑袋一低。 李靖气得咬牙。 店家这两天假期,李英姿的确是一直在许墨家里,听着讲故事,或偶尔一起打打牌、逗逗小马驹什么的。 李靖清楚这点,所以才不想去,给自己找气受。 可这店家是怎么回事? 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家心里清楚不就好了,偏偏要提出来是吧? “他不想见的,怕店家做不出来。”魏征开口,笑着调侃一句。 李靖眼瞪得更凶起来,他一拍桌子:“玄成,要打架是么?” “店家,药师欺我!”魏征立马给自己找靠山。 许墨抬起手,看向房玄龄:“我向朝廷要的红花双棍呢,下来了没,今天我就要锤死这厮。” 他指向魏征,并非李靖。 李靖冷笑一声。 魏征恍然大悟,叫一声糊涂,李靖再怎么不喜欢女儿和许墨来往,那也只是因为,自家白菜一点一点主动送到猪嘴巴里的原因。 他们间的关系,可比自己和店家之间的关系,要亲得多。 求错人了! 他准备向房玄龄开口求援。 房玄龄一本正经,和许墨说起了正事:“朝廷上已经通过了,二郎据理力争,甚至不惜得罪礼部、户部两部尚书,为你博来了所谓“监督员”这个名头。” “和朝廷职位无关,也不受朝廷管辖。” 李世民原本是想趁这个机会,把许墨拉到朝廷里来的,但一想想…这要是成了朝廷里的职位,反倒不利于这个职位行事。 索性,只给权力,不给朝廷里的职位。 他也是怕…万一,许墨觉得这还是到朝廷里供职,第二天就卷了金银细软,带着自家女儿私奔…… 总觉得,这也是店家能做出来的事。 第143章 我在大唐卖酒水 好消息。 让许墨双眼明朗起来。 这几天他们没来,原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而忙碌奔波着的么? 他搓搓手,欢快地问起来:“那我的金棍呢?” 魏征脸一黑,摆了摆手:“哪有那个东西,店家要是想要,自己打一双去就是了。” 许墨啧了一声。 朝廷真是抠门。 “那我的红花双棍呢?”但他也不挑,金的没有,木的也行。 魏征一点桌子:“等年后。” “新年做好准备,年后便去发行。” 现在离过年没几天了,朝廷不打算在年末尾巴这一节节里,给自己再多添什么工作量,户部已额外操劳皇城新钱试验的事,要是年尾再多这么一项业务,他们真的要罢工了。 话题到这。 许墨正色,清了清嗓子:“说起新年…” “我这弄了些新商品,你们要不要看看?” “为新年准备的?”李靖一挑眉。 许墨点头:“是的,月儿,把东西拿过来。” 卢月儿把早准备好的托盘呈过来。 一只白瓷壶,和几个白瓷杯子。 红酒和白酒不同,白酒是透明的,所以能直观的透过酒水,看到杯子的乐趣,而红酒是不透明的,它会遮掩住杯子。 而它本身颜色,就是一种令人心醉神迷的红色,所以…喝红酒一般都是玻璃杯。 许墨家里是没琉璃制品的。 不是买不起,以许墨现在的身家,咬咬牙,买几个微瑕的琉璃杯子,那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而是他不想买。 琉璃好看,用来装饮品,简直是一种享受。 太贵了。 贵到让许墨有一种极其浓厚,自己做了个冤大头的感受,玻璃和琉璃虽不是同一种东西,可他已经养成了:“透明制品是很廉价”的思维钢印。 还是等等看,以后系统给自己憋出来玻璃杯吧。 “是……酒?”程咬金眉头一挑,有些惊讶,他顿时来了兴致,“店家你还研究这东西的?” 大唐虽对私人酿酒有些禁制。23sk. 不过…法不上士族嘛。 对这些勋贵们而言,这条禁令基本没什么太大效果,私酿的效力甚至没有禁止宰牛的禁令效力大。 许墨现在勉强就处在这个特权阶级里。 他点点头:“没错,你们尝尝看。” 魏征挽了挽袖子:“哦?那我可得好好品鉴品鉴。”他语气里,自视甚高。 他有这样的态度,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长安城里酿酒名家,得算魏征一个。 李世民甚至为魏征酿的酒写过一首诗,“醽醁胜兰生,翠涛过玉薤。千日醉不醒,十年味不败。” 诗的水平姑且不说。 李世民可是亲口承认的。 卢月儿替他们斟酒,浅浅杯底,没倒太多。 程咬金牛嚼牡丹,端起杯子,一口饮尽,咂了咂嘴,摇头:“酒是好酒,但这些够什么,狸奴吃水么?” “倒满,倒满!” 他手一挥,对卢月儿吩咐起来。 程咬金是吃酒长大的,他甚至可以自豪的说,自己一辈子喝的水都不一定有自己喝的酒多。 是不是好酒,他一喝就知道。 而这一瓶葡萄酒,他甚至不用喝,只看一眼,就知道出品出奇的好。 颜色通透,红宝石般,一点杂质都见不到。 酒香扑鼻,还有浓郁的葡萄香气。 一入嘴,比平康坊里最好的葡萄酿都要好上数倍。 超市的好东西,向来没有便宜的。 程咬金脑子都不用转,他就知道,这酒水一定便宜不了,趁着现在店家还没报价,他请自己喝,那不得趁机多喝一些? 卢月儿给他倒酒。 和程咬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外三人,李靖、魏征、房玄龄都是微微晃动了下杯子,嗅嗅酒香。 再轻轻抿上一口。 感受酒水在舌尖绽放的滋味。 “店家…你这酒水,有点水平啊。”魏征一挑眉,感慨一声。 葡萄酿他喝过。 甚至他也自己酿过。 可这种品质…他是造不出来的。 “还不错吧。”许墨微微一笑,抱着茶杯,饮了一口,他是不喝酒的,“新年那自然是要喝好酒的,不备上一些?” 魏征又抿了一口,砸了咂嘴。 他本意是想对许墨指指点点——这种能找到一个可能胜过许墨的领域,那可真的不多。 但… 他发现自己没法指点。 水平比自己高啊。 店家真是…随便一个领域,都能弄得真好的? “这酒水价钱多少?”房玄龄把玩着手里的杯子,叹了口气,“可惜了,店家你若是能配上琉璃杯就好了。” 许墨就当没听到后半句话,开口回道:“五百文。” “一斗?”房玄龄显然是一副刚来的模样,对超市是什么秉性还不够清楚。 像是魏征、李靖、程咬金他们就没问。 他们只是默默看向托盘里的瓷瓶。 “怎么可能!”许墨一拍桌子,理直气壮,“我是那种人吗?我怎么可能会用“斗”这么大的计量单位。” “五百文就这么一壶。” 他拎起桌上的酒壶,朝房玄龄展示了下。 房玄龄一愣。 另外三人,心里暗叫一声果然。 他们就猜到了。 这价钱不便宜了,这一壶看上去也就只有一斤的量,这么算下来,一斗酒就要两贯。 长安最好的新丰酒,一斗也才一贯。 贵了一倍。 不过…并非不能接受,店家手里的这酒水质量,可比新丰酒好了不少。 “给我来上五斗!”程咬金一拍桌子,大大咧咧,“店家,看在我们俩这关系的份上,可都给我挑品质最好的啊。” 许墨点头:“你放心好了,酒水的品质也都是最好的。” 其他几人也都开口,要了一堆。 最抠门的魏征,都和程咬金一样,买了五斗,他毕竟是一个爱酒的人。 “还有剩下的好东西,是什么?”李靖大抵是最适合捧哏的人,看许墨写好条子,紧接着就探头询问起来。 他可记得清楚。 许墨说的,这一波的新商品,都是和新年有关的。 新年的好东西…他很是期待。 许墨一挥手。 袭人把另一样东西取来,同样是一只白色的瓷罐,和茶叶罐差不多,只是个头大了不少。 第144章 鞭炮和烟花带来的震撼美感,爆炸的艺术 “茶叶?”魏征搓搓手,有些期待着,问了起来。 他觉得像。 而且…他也想喝一些新的茶叶。 瓜片的确是好茶叶,可入口略有些苦,对于他这样上了年纪的人来说,稍微刺激了些。 他想喝一些柔和点的茶叶。 许墨略作思考,摇了摇头:“不是,不过和茶叶差不多。” 和茶叶差不多? 这让魏征一愣。 许墨抬手,把罐子打开,里面白花花的。 “盐?”李靖一开口,下意识吐出一个字,但很快,他就否决掉自己的这个念头。 只是看起来像。 颗粒要比盐大一些。 “是糖?”李靖又开了口。 许墨点头:“没错,是糖。” 魏征一愣,敲了敲桌子,没忍住开口:“店家,你唬我啊,这东西和茶叶哪里像了?” 许墨一歪脑袋:“都可以泡水喝。” 说的有理有据,魏征无言以对。 李靖伸出手,准备捻一点糖,尝一尝味道。 许墨一抬手,啪的,在李靖手上拍了一下:“别动手,有勺子的。” 李靖老老实实,把手反过来,手心朝上,卢月儿舀了一小勺白糖,撒在李靖手上。 他捻了一点,撒进自己嘴里。 糖味很纯。 这让他微微一愣。 糖这种东西,在这个时代,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一种奢侈品,当然…在大唐会好一些,毕竟高粱、麦芽都能制成糖。 不过…也只是好上一些。 比不过“黄金”、“缂丝”这种顶尖的奢侈品,那也是次一级的奢侈品,普通百姓一年才能享受到那么一两次。 高粱、麦芽虽然能制成糖,可糖味差了些,和纯正的糖相比,还是差了些,更不要说纯度这么高的。 “店家你这糖,卖多少钱?”李靖咂咂嘴,回味了下味道。 许墨摊开手:“五百文。” 李靖抬手,拿起罐子掂量了下,大约是在半斤左右,可他没觉得贵,感慨一声:“竟只要五百文,这可一点都不像店家你的作风?” 大唐粟米,是四文钱一斗。 而…饴糖的价钱,是六十文一斤。 所谓饴糖,指的就是小麦、粟米、高粱制成的糖。 蔗糖的价钱,比饴糖更高一些。 这种品质的白糖…卖五百文,一点都不贵,只能说这就是正常价格。 许墨微微眯起眼:“李老头,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好东西,你一般卖的都不会便宜。”李靖脸色无辜,一点都没在当着许墨的面,说许墨坏话的感受。 许墨一点头,握拳锤掌:“你说的对,既然如此…” “那这白糖卖给你,就一贯一罐吧。” 李靖一瞪眼:“别,店家,我只是说笑!” “五百文就好!” 许墨冷笑一声:“呵。” “给我来上两罐。”李靖又一开口,连忙开口,他没要太多,糖虽然是必需品,但要用到的地方不多。 魏征是要的最多,他要了四罐。 年纪大了,他偏爱吃甜,不爱吃苦。 李靖站起身,走到许墨身后,看着许墨在属于自己的那张纸条上,把数目写好,两罐白糖都是五百文的价钱,他这才松口气,坐了回去,开口问道:“店家,那还有两样东西,是什么?” “别一次次拿出来,一并拿出来吧。” 许墨摇摇头,神秘一笑:“现在拿出来可没效果,得等到晚上,吃完晚饭,给你们看看好吧。” 要到晚上? 什么东西得等到晚上? 他们不解,可既然店家这么说了,那就等呗,反正花钱的是自己,要卖东西的人都不着急,他们着急什么? 大富翁铺开。 游玩一下午,魏征、房玄龄他们勉强摸着了一些股市的规律。 等吃完晚饭。 程咬金就迫不及待催促起来:“店家,快,把你那两样东西拿出来。” 许墨翻了个白眼:“这么着急。” “来来来,我给你们看看。” 他放下碗筷,从囤货的地方,拉出一盒烟花,拎着它走到街道中央,把烟花摆正,取出火折子,吹了几口气,便燃起明火。 屋子里的人,都挤到门口,看着许墨动作。 许墨点燃引线,小跑到门口,揣着手站着。 空气有些凝重。 “店家,你就让我们看那箱子?”程咬金挠了挠头,看了眼街道中央,毫无动静的纸箱,又看着抬起头的许墨,很是不解。 许墨抬手,指向天空:“别说话,看。” 他们顺着许墨手指,往天空看去。 就在这时。 烟花咻一声,喷出一道金色焰火,把一群人都吓了一跳,还没等他们低下头去,啪得一声,弹丸在天空炸开。 绿色烟花,在天幕上盛开。 不止那几个小老头驻足。 东市里的人,都为之停下了脚步,仰头看着,眼里满是惊艳。 绿色、紫色、橙色…… 各色烟花争相在天空上绽放,四十发很快放完,天空上只剩下一阵朦胧的烟,随着风缓缓散去。 “这是…”房玄龄抿了抿嘴,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词穷,一时半会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去形容自己刚才看到的东西。 乍然一瞬的美。 比娇花艳丽得多。 “烟花。”许墨简单介绍起来,“一共四十发,就是能在天空上开四十朵花,价钱也很实惠,只要五百文。” 冰冷的价钱,让这群人清醒了不少。 好家伙… 这叫实惠? 短短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要花费五百文,除了短暂的美之外,他们什么都得不到。 哦… 不对。 还有街道上,那个冒着点点烟气的纸箱。 魏征开口,打算问一问细节的东西。 许墨一摆手:“你们等等,还有一样东西,我给你们展示看看再说。” 说着,他钻入超市里,取出一卷鞭炮,以及一只长长竹竿——这是李英姿还值戍时,用来支布帘的东西。 他把鞭炮拆开,挂在竹竿上,让李承乾拿着。 他走过去,点燃引信。 鞭炮的引线比烟花短得多,许墨前脚刚走回来,还没开口提醒他们捂住自己耳朵。 噼里啪啦。 鞭炮炸开,声响之大,把李承乾吓一哆嗦,差点一挥手,就把竹竿丢了出去。 第145章 我在大唐卖军火 不过他总归是见过世面的。 声响突如其来的吓人,也只是吓人,没什么更具体些的伤害。 噼里啪啦。 听一会后,还觉得热热闹闹、喜气洋洋——大红鞭炮乱炸,连门前积雪都染上了一层红色,可不喜庆? 好一会后,鞭炮才炸完。 几个人后知后觉捂着耳朵,耳鸣声嗡嗡作响。 李靖和程咬金对视一眼,脸上神色又惊又疑。 他们是武官。 震耳欲聋的声音,第一时间,他们感受到的不是喜庆,反倒是这东西,能不能在战场上起效? 貌似…吓一吓骑兵,好像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东西叫什么?”李靖揉着自己耳朵。 许墨回道:“爆竹。” 李靖一愣,有些茫然:“什么?” 许墨吸了口气,加大声音:“我是说,这东西叫爆竹。” 李靖连连摆手:“我不是听不见,我只是疑惑,你为什么要把这东西叫爆竹。” “不叫爆竹那应该叫什么?”许墨抿了抿嘴,有些无语,“叫它红色会响的东西么?” 爆竹… 这一传统,自古有之。 传说,每逢新年的时候,会有瘟鬼、邪祟作乱,于是人们点燃竹子、使其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驱赶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是“年兽”。 在大唐这个时代,还没有年兽的传闻。 李靖张了张嘴,没说出话,重重叹了口气。 这东西和竹子一样嘛?! 声音又那么大,又能响那么多声,还那么密集! 算了,算了…自己不同店家争,这东西是他搞出来的,他乐意叫什么就叫什么,就是叫它一声“阿丑”,他也没法有什么意见。 “价钱多少?”魏征揪着自己耳朵,他现在才缓过来,饶有兴致地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回道:“和烟花一样,都是五百文。” “推荐两个一起买。” “搭配使用,效果更好。” 房玄龄摇了摇头:“店家你这东西,确实有些贵了。”两个东西加在一起,得要一贯,但用起来,只能享受不到一刻钟时间。 “过年的时候用,来上几发,喜庆喜庆嘛。”许墨一摊手。 正因为用的少,所以他定价才高。 魏征搓了搓手:“店家,我冒昧一问,不问具体是如何做的,我想知道店家你这烟花、爆竹是和哪一门学科有关?” “是什么新的学科么?” 他很好奇这个。 店家之前的东西,好歹还有迹可循,哪怕是所谓的新钱法、股票,都是依托魏征他们还能理解的东西诞生出来的。 可…这次的烟花、爆竹截然不同。 魏征除了能辨认出,包装外面的是一层纸之外,其他的就看不出来了。 他也想不到,能有什么技术、什么东西,能够造出这样的东西出来。 “是化学。”许墨瞥了他一眼,微笑着回答。 化…学? 魏征一愣,惊讶汇聚在内心里无以言表。 竟是这门学科? 店家…嘴里的化学,竟还有这样的作用? 他依言,没再追问下去。 不过,就像许墨说的那样,这东西就是新年时的一锤子买卖,烟花、爆竹,魏征、房玄龄他们很动心,不过离春节还有些时日,他们没急着订购。 反倒是程咬金和李靖,一人买了五挂鞭炮。 他们匆匆离去。3sk. “你们买这么多爆竹作甚?”魏征有些不解。 房玄龄瞥了一眼他们,脑子里忽然有了些想法,只是卡在嘴里,反复在脑海中确认,不敢贸然开口。 “我们是觉得这东西…或许有用于战场上。”李靖一摇头,把房玄龄脑子里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魏征一挑眉。 程咬金看了看李靖,一挽袖子:“去我家吧,试试这东西。” 李靖从善如流。 魏征和房玄龄也跟了上去,他们也很好奇,为什么李靖和程咬金会说出这东西有用于战场的话。 很快到程咬金府上。 阿丑吩咐人赶来一群马——他自家是有马场的,养的不多,只有上百匹。 二三十匹马被赶过来。 程咬金把校场里的人驱散,自己一群人也躲在高台上,再把爆竹点燃,快速丢到马群里,噼里啪啦响声炸起。 马儿顿时惊慌失措。 它们四处逃散奔走,有些撞在一起,有的倒在地上,被乱踢践踏,一开始还挣扎几下,后来就没了声息。 爆竹声止住,校场里的马群还在骚乱。 一直过了小半个时辰,它们才渐渐安静下来。 “啧,果真如此!”程咬金眼里发亮,一点都没有因损失了几匹马而觉得遗憾。 这些马,都不算什么好马。 是优良种马生下来的劣种,搁在家里,连拉马车的活都轮不到它们。 他们走下高台,围过去察看。 被当场踩死的马,就有三匹,被踩踏重伤的,也有六匹,剩下的马也多多少少受了些轻伤。 而且不止于此。 现在还在发抖,战战兢兢。 爆竹对它们的影响太大了。 李靖搓了搓手,有些感慨:“店家还真是暴殄天物,如此好的东西,竟用来新年喜庆。” 程咬金一撇嘴,点头赞同:“就是,明日得好好去批判店家。” 总有一种说法。 说什么… 华夏拿到火药,做出了烟花、鞭炮,而西方拿到火药之后,做出了大炮、火枪。 这大抵就是流传最猛的一个谣言了。 其实不然。 火药这东西,在它诞生出来之后,华夏这片土地对它的研究,一直都是在战争上,什么火箭、火球之类的东西。 至于烟花… 它一开始的诞生,也不是用以观赏玩乐。火药是用什么东西制成的?其中有一味材料叫做“硫磺”。 硫磺这东西是有杀毒消菌的作用,所以烟花一开始,是一种医用器材。 在那种有大量山岚瘴气、瘟疫横行的地界,把火药调配好,给射过去,用来驱散瘴气、喷洒硫磺。 娱乐只是一个附带作用。 至于之所以落后…只是源于某些不能说的原因。 李靖和程咬金讨论着,该如何用这东西抗拒骑兵,就是价钱贵了些,要是能再便宜点就好了。 房玄龄脸色一变,像是发现了什么东西,他朝着一旁侍卫一招手,指着一匹马:“你们把它按住。” 第146章 你们差点让我给你们烧纸了 侍卫们听从他的吩咐,把房玄龄所指着的那匹马按住。 房玄龄才低下头,借着火光,观察起这匹马。 要是没人按着,他才不敢。 再差的马,那也是马,后蹄一抬,那么一蹬,把人脑袋踢爆,并不比把一只西瓜踢爆费劲。 他蹲下身子,看着马蹄,被炸得血肉模糊,伤口一片焦黑,弥漫着重重硫磺气味。 这让他脸色凝重起来。 “咋了?”察觉到这边气氛不对,李靖开口询问起来。 房玄龄有些惊讶着开口:“你们看,这…这匹马被爆竹伤着了。” 被…爆竹伤着了? 他们顿时也蹲下身子,对着这只马腿指指点点起来。 这可太出乎他们本身的意料了。 爆竹本身是有杀伤力的? 他们又接着检查了其他的马,也有几匹被炸伤,但是不多。 这让他们叹了口气。 可惜…威力小了些,要是能再大些就好了。 魏征提出自己意见:“我看那爆竹,是一小串、一小串挂在一起的,伤着马的,会不会只是其中一小节?” “我们不妨拆开看看,看里面有什么,聚在一起,一同点燃,会不会有更大威力?” 他的提议,迎来了其他几人的赞同。 取过一挂鞭炮。 吩咐侍卫拆开,里面是灰扑扑、泛着光亮的粉末,他们分不清这些东西的成分是什么,但堵住一小节爆竹头部和底部的,他们还是认出来了,就是普普通通的黄泥、石灰。 很简单的构造嘛。 侍卫们很快把鞭炮都拆开,但分量太大,他们不好学鞭炮那样用纸卷起来,索性就这么平瘫着。 把一匹受了重伤的马,牵来,让它站在火药上。 马不安地踩着蹄子。 侍卫举着火把,小心翼翼朝着火药上一点。 嗤呼一声,热浪席卷而来,燎着他的衣服和头发,星星火苗挂在他身上——幸好周边是雪,他往里一扑,就灭了火。 马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 它正好是站在火药上,高高涌起的火苗,立马把它吞噬。 高台上,几个小老头傻了眼。 情况比他们预料的,差太多了。 首先是没炸。 明明…那么小分量的鞭炮都会炸,可为什么他们把所有的爆竹拆开,里面的东西聚在一起,竟只会燃烧,却没爆炸? 其次就是庆幸没炸。 这要是炸了,点火的那人,可就保不住性命了。 他们走下高台,看看点火那人的伤势,除了眉毛被烧掉、衣服被烧烂,皮肤有些发红、发黑之外,没受太大的伤。 程咬金憋着笑,看着这张没眉毛的脸蛋:“你快下去,找郎中过来看看,钱财我出了,别留下什么病症。” 那侍卫点头应是。 那匹马,他们也看了一眼,不仅烤熟,而且烤焦了,火焰的威力很大,大到极其惊人的程度。 几个小老头继续讨论起来,很快得出一个结论。 刚才…那么大的爆竹之所以没爆炸,恐怕是因为没有添加黄泥、石灰的缘故,店家之所以用这两样东西,不是无的放矢。 有了第一次经验。 他们又拆了一挂爆竹。 把里面银灰色的粉末和拆解开来的黄泥、石灰混在一起。 这次他们小心。 在地上铺上干净的石砖,把银灰色粉末蔓延出来,在远处把火点燃,嗤一声,零星火星漫了出去。 到马身下的一大堆里,火焰涌起,但…爆炸依旧没发生,甚至于火焰都没一开始的那么大了。 几个小老头沉默下来,有些不解。 怎么回事… 怎么火药的威力都变小了? 他们紧接着又拆了两挂鞭炮,尝试了下其他方法,甚至还有一次,把新鲜的黄泥和粉灰色粉末混在一起。 当然…那一次连烧都烧不着了。 “明天,明天去问问店家吧。”魏征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累了,他已经累了。 化学这门学说,他不懂啊! 其他几个小老头表示赞同,他们也不想再熬夜下去,这把子身子骨,实在是受不了。 等到第二天。 朝会结束后,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到超市。 几个人七嘴八舌,把昨晚发生的事,同许墨说了一番。 许墨心里咯噔一下,打量着他们,啧啧称奇:“你们…昨天在校场研究爆竹的时候,是举着火把的?” 几个小老头点头,理所当然,那可不得举着火把,难道还要借着月亮那点昏暗的光芒取亮是么? “能活下来,你们的命是真的大。”许墨发出感慨,“不愧是在战场上十进十出的人哦。” 几个小老头一听,脸都绿了。 “店家,你这是什么意思。”魏征深吸口气,强行镇定下来。 许墨一摊手,把茶壶一摆:“我和你们简单介绍一下吧,爆竹这东西……” 程咬金端起茶杯,插嘴一句:“能不能换成葡萄酿,我不想喝茶。” “爱喝不喝。”许墨翻了个白眼,自己请客,怎么还挑挑拣拣的。 程咬金闭上嘴,叹了口气。 许墨接着说下去:“爆竹这东西,包括烟花,它们俩其实是一样的,发挥作用的,是一种叫做火药的东西。” “就是昨天你们拆开后,看到的银灰色粉末。” “这东西遇着明火,极易燃烧,你们昨天不都试了么?还好没伤着人。” “它之所以会爆炸,跟什么黄泥、石灰没有任何关系,那俩东西,单纯是为了密封首尾的而已。” 密…封? 魏征和房玄龄隐约觉得自己抓着了什么。 “火药这东西,本身是没爆炸的能力的。”许墨点了点桌子,“而爆竹之所以会爆炸,原因就在于密封。” “火药燃烧的一瞬间,会产生极其大量的气体,气体会在一瞬间撑开外面的包裹物,造成了爆炸的效果。” “密封就是为了让它不漏气。” 几个小老头顿时恍然。 怪不得昨天他们尝试了那么多回,竟然炸都没炸,只是白白冒着火焰和烟气,原来是这个原因的么? “而且你们该庆幸昨天没弄出来。”见他们没事,许墨就乐呵起来,毫不留情地嘲讽,“要是弄出来了,明年昨天我就得给你们烧纸了。” 第147章 道士可都是懂化学的 “威力很大?”李靖听出了许墨的言下之意,略有些不敢置信地开口询问起来,“可昨天也不过才伤了马腿……” 许墨翻了个白眼:“难道这威力不大么?” “才那么一小节爆竹,比拇指都大不了多少,能炸伤马腿,难道还不算大么?” 李靖顿了顿,没有说话。 诚然。 只有皮肉伤,确实不显什么威力,但想到是那么一小节的一节,那细细思索下,威力还真不算小了。 许墨接着说道:“火药的威力很大。” “而且是随着它数量的翻倍,威力也会成倍的增长。” 说到这,他顿了下:“要试试么?” 李靖果断一点头:“来!” “这里不行,得换个地方。”许墨站起身,取出来一挂鞭炮,“李老头,这一挂就记你账上了。” 李靖一挑眉毛,吹胡子瞪眼:“凭什么记我账上。” 许墨掐腰:“一挂五百,可不便宜!” “这可是要放给你们看的!” “行吧。”李靖叹了口气,点头应下来,“那就算我账上。” 他的心态很平和,被坑点小钱就被坑点,大不了就当他是在攒以后的彩礼——虽然彩礼还是要落到自己女儿手里,自己还要搭出去一份嫁妆。 但无所谓了,就当提前给自己女儿花钱好了。 程咬金在前面领路。 带着许墨到了最近的一处金吾卫校场,把人遣散,偌大校场只留下他们几个人。 侍卫们熟练地把火药给拆出来,紧接着让出来位置,交给许墨来操作。 许墨小心翼翼,拿纸把火药包住,又裁了一小条纸,裹满火药,从纸包里顺着蔓延出来。 接着,让人挖了坑。 把火药包填进去,引线漏在外面。 等人退出校场后,许墨再拿出火折子,小心翼翼点燃炸药包后,就飞快跑出校场,跑到李靖他们身边。 他们听从许墨的安排,蹲在了拒马后面。 只探出一个小脑袋,雨后蘑菇一般。 许墨刚刚闪身躲入拒马后面。 轰得一声,火药炸开。 泥土混着雪花,冲天而起,高高直上,要没入云端里似的。 簌簌下了一场泥土雨。 拒马后的几人,被劈头盖脸砸了一通。 李靖甩头,把脑袋上浮土摇下,他眼神里有些发懵:“威力这么大的?”这是他意料之外的事。 饶是自己已经捂住耳朵了,那声音还是透过手掌,狠狠刺入他的耳朵里,几乎要把他的整个脑子都贯穿了。 而且这个落到自己脑袋上的泥土量…是不是有些太过惊人了。 整个校场的地皮都被掀翻了吧? 他跃跃欲试,但是不敢。 “现在能去看看了吗?”李靖索性转过头,看向许墨。 许墨一点头:“成啊。”他拍下自己头上的土,率先走了出去,大大方方朝校场那边走去。 其他几个小老头跟在许墨身后。 硝烟弥漫,一个半人大的土坑,在校场中央显露了出来。 啧… 虽然没有牵来一匹马、或是放一堆肉,来验证火药的威力,但眼前的破败的景象,已经不需要再用这些东西来证明了。 投石机砸过来,都造不成这样的毁坏。 李靖看着,眼神眯起眼,转过头来,看向许墨:“店家,你这东西是如何造出来的?如果能给朝廷,那定然是……” 许墨一摆手:“朝廷能给我多少?” 房玄龄愣了一下:“要买的啊?” “不然呢?”许墨耸了耸肩,“我白送给朝廷?” 饶是魏征这么厚的脸皮,他都不好顺着许墨的话开口应承下来。 这东西光是售价就五百文,成本想来不低。 开口要这么贵重的东西…… 要是没和许墨见过面,魏征应该还是能厚下这个脸皮,可关键,他现在和许墨处成熟人了,这种折损许墨利益的话,他就说不出口了。 扪心自问,他也做不到那么大义凛然。 “朝廷…可以给你封赏。”房玄龄思考了一会,吐出来这么一句话。 许墨摇摇头,轻蔑一笑:“别画大饼,把欠我的先给我再说。” 欠……? 房玄龄有些疑惑。 魏征小声开口,提醒了一句:“新钱法。” 房玄龄恍然大悟,不再说话。 “你们要是想用,那就过来买。”许墨一摊手,一脸无辜,“你们买过去之后,要怎么用这个东西……” “是制成武器也好。” “是私底下偷偷研究配方也好。” “我还能管着你们不成?” 魏征咳嗽两声,尴尬讪笑。 事是这么个事,可…从许墨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的让他们那么心虚。 “不过,我大唐除了店家之外,也无人通识这门所谓化学的学科。”房玄龄面色一喜,他和许墨相处不久,立场还是偏朝廷多亿点点。 听到许墨这么说,他心里有了底。 但…很快眉头一皱。 怎么研究,让什么人研究,这可是大难题。 许墨摇头,啧了一声:“怎么就除了我之外,没人懂了?” “我记得…大唐不是有个很有名的道士,叫什么李淳风?” “是有这么一人。”房玄龄点点头,他有些诧异,“他竟懂化学?” 李淳风算是朝堂上一个新贵,仅次于许墨的新贵。 如果不是因为许墨今年拿出了新钱法,那朝堂上最引人注目的,就当属李淳风,他制出了浑天仪。 将古代的两重浑仪改为三重,最外为六合仪,中间是三辰仪,最内系四游仪。 黄道经纬、赤道经纬、地平经纬均可测定。 当然…和新钱法相比,他的光辉就被遮掩住了一些。 “他可是道士,他怎么会不懂的?”许墨摇头,理直气壮,反问了一句。 魏征几个一挑眉,脸色变得古怪。 道士…他们也了解,接触的也有不少,可活了大半辈子了,头一回听说道士还有这么一个技能。 “我虽然读书多,但你不要骗我。”魏征正色,严肃开口。 许墨重重点头:“当然,我没骗你。” 魏征眯起眼,还是不太相信。 不过默默记在了心里。 好歹…是一个突破口,如果倒是没这个技能的话,正好拿这件事去找许墨的“麻烦”。 ???.23sk. 第148章 李淳风:这我熟啊,这是丹药 他们怀揣着心思。 至少,今天他们是没什么心情再玩大富翁,许墨只好带着李英姿、李丽质、房遗玉回去打麻将。 李承乾本想跟许墨一起走的。 但自家妹妹凶得很,一眼瞪过来,让李承乾停住脚步,不敢再继续向前。23sk. 哦,对… 自己是太子。 还是国事重要,自己不能贪图大富翁或者打麻将。 他还是跟着房玄龄他们走了。 皇城里。 李世民刚刚吃过午饭,味道不是很好,所幸是有辣条的,让他勉强就着一碗白饭吃了下去。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很怀念许墨家的吃食,明明都是用同样的盐、同样的生抽,为什么自家尚食局做出来的吃食,就比许墨差了一点呢? 当然,也只是差一点。 更多的是那种吃饭的氛围。 每每在超市那里吃饭,自己的胃口就会变好一些,能多吃半碗、甚至一碗。 他发着呆,这么想着。 宦官来报,房玄龄他们有事求见。 房玄龄……? 李世民有些疑惑,这个时候,他们这群人不应当是在超市里玩大富翁的么,怎么现在来见自己? 他招招手,让宦官把他们领进来。 “你们不同许墨那小子游戏,过来找朕作甚?”李世民抬手,笑骂了一声。 换做常人。 天天朝会结束后,不去上班,去找狐朋狗友做游戏,李世民可能会恨得牙痒痒,食君之禄、不做臣事。 但他们找的是许墨,瞧瞧,玩了才半年,就给朝廷带来了这么多变化。 “陛下,是有关烟花、鞭炮之事,臣等有事启奏。”房玄龄开口,奏言道。 烟花… 鞭炮…? 李世民一愣,有关那俩东西的事? 烟花、鞭炮这些东西,目前来说,也就只有程咬金、李靖他们买了些,销量虽不高,可闹出来的动静很大。 不说对普通百姓的影响。 单单是对朝堂…… 今天朝会上,一位礼部官员,就把烟花、鞭炮的事拿出来说,夸口大谈这是天降祥瑞,如何如何之吉利。 让李靖他们憋笑着难受。 等他口若悬河,说了一千多字的赞言。 程咬金站出来,漫不经心来了一句:“这是大唐超市的新货物,用来喜庆新年的玩意。” 把那位礼部官员脸色气得够呛。 当时在朝堂上,程咬金他们可没说这东西有什么作用。 怎么现在…… 程咬金和李靖对视一眼,李靖无奈叹了口气,站了出来:“臣和阿丑昨日见着鞭炮,便心里断定,这东西或可为兵器。” “昨晚一试,也确实能起到惊马之效。” “只是还有些不解之处,故未曾贸然上书,今日拜访店家之后,得店家解惑,故来奏言圣上。” “那名为鞭炮之物,由一味名为火药之物所造,威力极大,可震山开石。” 震山开石? 李世民眯起眼,有些琢磨不定,这究竟是一个泛泛而谈的量词,还是说一个具体到表现如何的形容词? “是真的可震山开石。”程咬金点头,感慨起来,“刚才我们在校场亲眼见着的,炸出来一个半人大小的坑。” 说到这,他顿了下:“若是把玄成折巴折巴,都能塞进去。” 魏征吹胡子瞪眼。 李世民惊疑,站了起来:“真是如此?” 如果说… 是真的到震山开石的效果,那可真不得了,莫说大唐、就是历朝历代,何曾有过这样强大的武器? 这在各类传说中,只有神仙才能做到的。 “鞭炮价钱如何?”李世民追问起来,“这造法能否弄来?” 他脑子里第一时间想到的念头就是“用”。 第二个念头,就是“为己所用”。 “五百一挂。”房玄龄言简意赅回道,“不过…朝廷若是大规模购买,价钱应当会更便宜一些。” 魏征也回道:“造法如何,臣追问了,店家说,这是由化学这一门学问造出来的,而且…他还说……” 说到这,他迟疑了,为难起来。 “他说了什么?”李世民追问。 魏征深吸口气,声音不是那么的有底气:“他说…李淳风应是懂化学一道的。” 李世民沉默。 李世民被打出麻痹。 李世民有些不能处理信息。 好一会后,他才反应过来,迟疑的很:“你确定…店家真是这么说的?据朕所知,店家好似从未同李承务见过。” 李承务就是李淳风,并非他的字,是他的职位,今年他方才被李世民任命为承务郎。 “店家说,道士应是都懂一些化学的。” 李世民被打出暴击。 不可能吧…… 那些道士懂易学、道学,精通者还了解些算学、天文地理的知识,可从没听说过他们掌握什么“化学”的知识。 他招了招手,让人把李淳风叫来。 李淳风有些紧张,他虽然今年在朝堂出了一个大大的风头,但他官职很低,承务郎不过六品,连朝会的资格都没有。 陛下召见自己是为了什么? 浑天仪没出毛病啊…… 李淳风战战兢兢:“臣李淳风叩见陛下。” “不必多礼。”李世民摆摆手,他开门见山,“不知李承务可了解“化学”这一门学说。” 李淳风抬起头,两眼茫然。 化…学? 这是什么学说? 是…变化的学说?还是羽化?乃至于…消化、火化? “臣…臣不知。”李淳风小心翼翼,奏言回答。 李世民一挑眉:“可那位许县男却说,你是懂的化学的?” 李淳风心里咯噔一下,不由握紧拳头。 该死的! 自己和那位许县男没交际吧,为什么往自己身上扣这么大一顶帽子? “兴许是叫法不同。”魏征摇摇头,抬脚踢了一脚程咬金,“店家嘴里常常出非凡之语,阿丑,你把东西拿给李承务看看。” 程咬金点头,取出一小节鞭炮,走到李淳风面前,这是他刚才在校场时,特意留在手里的。 他拆了开,露出里面的火药:“你可认得此物?” 李淳风接过来,小心翼翼观察,还探头闻了闻味道。 这… 他脸色不由惊疑起来:“这是许县男炼制的丹药?臣倒是能闻出几味常见药材。” 丹…药? 这两个字,让整个屋子陷入更大的寂静。 第149章 李淳风:我不知道我知道啊 这俩东西怎么能掺和到一起来的?! 不对… 应该说,为什么李淳风会想到“丹药”上。 这两者有什么相同点么? “哦?为何这么说?”李世民一挑眉,开口询问起来。 李淳风老老实实回道:“回陛下,臣嗅得其中有硫磺、硝石、石灰之味,臣偶尔炼丹,也会用上这些东西。” 道医不分家。 实际上,对火药的运用,是很早的一件事。 在道士的诸多炼丹方法中,其中有一种叫做“伏火法”的方法。所谓的伏火法,指的就是,煅炼毒性猛烈的药物,灼烧一下,祛除其内的毒性。天籁小说网 火烤,自然是手段之一,不过火候很难掌握。 于是… 硫磺、硝石、石灰、木炭这些组合,就被渐渐探索了出来。 孙思邈就曾写过一篇有关于此的书籍。 而李淳风作为一名能够在朝廷里混到官职的道士,他自然也精通此道。 常和这些东西打交道,他立马就闻出这些材料的气味。 “你觉得这是丹药?”房玄龄一挑眉。 李淳风咬了咬牙,重重点头。 房玄龄又一摇头:“这是那位许县男研究出的一种名为“火药”的物品,其威力之大,可开山碎石。” “非但没有延年补益的好处,反而是一件威力奇大的兵器。” 李淳风一愣,看向手里的火药,他有些应激,差点手一扬,把火药给泼了出去,不过还好,他最终克制住了。 李世民点点头,歪着脑袋,想了一会:“既然如此,你便先任将作监少丞,研发火药之用。” “其余事…再议。” 他原本是想任李淳风为军器监的官员,后来想了想,军器监这东西,去年刚被自己废除。 那就将作监吧… 估计一时半会,也很难研究出这个东西来。 李淳风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火药,点了点头:“是,臣遵旨。” 等李淳风退下。 李世民缓缓开口,问道:“你们如何看?” 看什么? 魏征琢磨了下,明白过来李世民的意思,看的就是许墨的那句话——道士都了解一些化学这门学问。 事实证明。 李淳风也的确对“火药”有些了解——至少只是刚接触,略微那么一闻,就能闻出来其中几味材料。 可…问题也在于这。 李淳风他自己不清楚自己了解化学。 他的心思,李世民都能猜得出来。 一开始说这个话题的时候。 什么? 竟然有人说我懂化学? 等后面程咬金把火药拿给他。 什么? 我竟然真的懂一些?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臣以为,店家所谓化学一门,便是从道士的诸多手段中汲取的经验。”魏征略微思考,开口回答,“故而店家说道士懂。” “不过…店家何等聪慧之人,推陈出新、总结归纳,他之学问,早就跳脱道士所学,故而李丞自己不知。” 李丞,还是指的李淳风,他更换了官职,魏征也就换了称呼。 李世民颇为认可。 这…很有道理嘛。 店家的学说也不再是无根之萍了。 至于店家怎么从道士那学来的……店家不是往道观去的勤?虽然从李丽质那听来的说法,是店家观摩建筑结构。 可顺带观摩一下道士们炼丹的手法,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玄成,要辛苦你了。”李世民看向魏征,柔情脉脉。 魏征面色一僵,应喏一声。 他们俩有足够的默契。 李世民没说,但魏征懂的,不就是让自己去探店家口风么。 脏活累活都是自己来干! 他们没多逗留,继续奔着大唐超市去了,李承乾在一旁打了个酱油,默默看着他们快速谈好事,又默默跟着他们一起到超市里来,一点存在感都没。 早知道就留在超市里打麻将了。 李承乾感慨一声。 等到他们回到超市。 许墨愣了一下,有些惊讶,打量着他们:“你们…竟然还回来了?” “店家是巴不得我们不回来?” 程咬金过去瞅了一眼,桌牌上的牌不剩多少了:“快些打完,我们来继续大富翁,我想到一个能胜过店家你的法子了!” 许墨瞥了他们一眼,点点头:“那行,等会我要看看你们的本事。” “不过…你们过去,是给朝廷告我的密了吧。” 房玄龄脸一红。 魏征狡辩着:“什么叫告密!” “只是此事对朝廷来说,至关重要,我们同朝廷说了下而已,刚巧我还认识你说的那个李淳风,去见了他一面。” 许墨反应很冷漠,只是哦了一声。 “他可是一伸鼻子,就嗅出了火药里有硫磺、硝石、石灰!”魏征洋洋得意,好像这件事就是他办到的一样。 许墨抓牌的动作一顿,他抬起头,看向魏征,轻疑了一声:“我想说…那位李淳风,知道你把他说的像一条狗么?” 可不… 狗的嗅觉比人类发达得多。 魏征一瞪眼,冷笑一声:“店家,李淳风也是天下少有的聪慧之人,他刚翻新了浑天仪,你就不怕他抢了你的功劳。” 许墨风轻云淡:“他要是有本事,他就拿去好了。” 对于这个,他是一点都不怕的。 火药这东西…看起来简单,无非就是硝石、木炭、硫磺碾碎混合在一起。 可配比就是个大问题。 而且… 聪明人脑子里的鬼主意更多,他们总是很容易画蛇添足、让自己走上弯路。 后世那么多年,才搞出来的最佳配比,可不是技术、知识匮乏的这个时代,能随随便便弄出来的。 火药一开始诞生出来,应用到战场,还都没有脱离冷兵器战争“火攻”的范畴,大多都是把它当成一种助燃剂来用。 真正把火药的爆炸性应用到战场上,那都要到北宋末年了。 再说了… 退一万步来讲,李淳风真的有通天的本事,能琢磨出最佳配比,材料的限制,也让他很难造出什么高威力的黑火药。 别看烟花、鞭炮是民用的,可威力真的不小。 哪怕… 鞭炮追求的是更响、更亮,其威力也不比黑色火药小,甚至还要大上几分。 这是时代的差距! 许墨瞥了一眼系统探出来的提示,默默点头,表示自己很放心。 第150章 我在大唐讲物理 魏征一挑眉:“店家你还真是有底气。” 许墨耸了耸肩。 他当然有底气。 虽然…自己也还算是个聪明人,可大抵也就是阎立德、阎立本那水平,比魏征、房玄龄这些人还差了些。 可…自己踩着巨人的肩膀啊,还不止一位巨人。 是一位位、通天塔般的,一点都不比魏征、房玄龄他们逊色的聪明人。 “我可是问过那位李淳风了,他说自己不懂化学。”程咬金开口,一脸幸灾乐祸。 许墨摇摇头:“只是他以为他不懂。” 魏征和房玄龄对视一眼,果然,和他们猜的是一样的。 “店家这化学,还真是从道士手中获得的灵感?”魏征佯装漫不经心,随口问了起来。 许墨知道他在探底。 不过…也没什么抵触的心思。 这片土地好啊,可惜了,千好万好,地缘性差了那么一点点,所有的东西都冒了个苗头,也仅仅只冒了苗头。 自己要是能随手一把火,把这苗头点燃了…… 以后能过上更舒服的生活,倒也不错。 当然,要他千辛万苦、鞠躬尽瘁,他还是有些做不到。 毕竟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都差不多,天底下的东西,都是一个个元素,化学不过是研究这些元素之间的规律、本质以及组合方法罢了。”许墨点点头,吐出这么一句话。 魏征一琢磨,点了点头。 这么一说,他心里恍然大悟,对“化学”多了些认知。 前些时候,许墨说了那么多,他听懂的不多。 这一句话,他是彻彻底底懂了。 “就和医术差不多?”魏征点点头,说出自己的一个想法。 许墨瞥了他一眼,轻声道:“医化不分家的,但说像也不完全像,这么说吧……” 他随手拿起李丽质打出来的一张牌,推牌一胡。 李丽质咬牙切齿。 不是说好了他不胡牌,让她们三人决出一个胜者的嘛!怎么突然就动手了,还胡的是自己的! “庄子有云,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许墨摸着李丽质脑袋,一边对魏征说道,“这句话听过吧。” 魏征点头。 许墨把手抽回来,做了个比方:“你有没有想过,天底下最小的东西是什么?” 魏征迟疑了下,摇了摇头。 他每天思考家国事,就已经忙不过来了,哪还有时间思考这种…对他来说很是无厘头、很荒谬的事。 “那你有没有想过。”许墨愣了下,拿起一枚麻将,“就比方说这块木头,燃烧之后,就变成木炭了呢。” 魏征一愣。 这…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么? 还有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房玄龄追问了一句,这个问题就和一加一一样,看起来理所当然,但细细思索之下,很是成一个大问题。 许墨笑着道:“我现在也只是猜测。” 说着,他把麻将以两块、两块为一行垒了起来:“如果天底下有一种最小的粒子,由它组成了世间万物。” “它的结构不同,也就构成了不同东西。” “比如说,这是木头的结构。” “烧了一把火,改变了组成它的粒子的结构,让它成了这样……”说着,许墨又把麻将垒成金字塔形,“于是它就成了木炭。” 几个小老头迟疑起来。 程咬金有点没太听懂——不是装的,是真的。 魏征他们听了个迷迷糊糊,懂了一些,但也没能完全理解。 房玄龄琢磨了好一会,点点头:“很是新颖的一种说法,此前的确是没听说过,听起来也的确有几分道理。” “不过……” 他说不出哪里古怪。 “店家是怎么想到的?”魏征紧接着提问,他杠精本质被激发出来,现在现了形。 许墨一点茶杯,点出一滴水,滴在了桌面上:“你们有时候也会注意到,如果把水滴在桌面上,水滴下面的东西会被放大。” 魏征他们点了点头。 这个现象他们也注意到过,但没往心里去过。 程咬金茫然挠了挠头。 这群文人可真是闲的够无聊的,这种事都能注意到的? “我就在想,如果存在足够大的水滴、或者说一种道具,是不是就能让我看到更细微的东西?”许墨笑着,接着说道,“说不定就能验证我的想法了。” 魏征一琢磨,是这个道理。 但… 这和自己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嗯?? “店家,你没回答我的问题啊。”魏征很是幽怨。 许墨一脸无辜:“念头不就是随随便便就产生了。” 魏征啐了一口。 房玄龄很是好奇问道:“那店家既然这么说了,如何去置备这种道具,应该是有了些念头了?” 房玄龄看出来了,许墨是故意这么文不对题的。 许墨点头,感慨了一声:“是的,不过这个啊,就涉及到了一门叫做“物理”的学说。” 几个小老头安静等着。 眼睁睁看着许墨和几个小姑娘把麻将收好,眼睁睁看着许墨让卢月儿把大富翁的游戏桌面铺好。 椅子也都搬了过来。 许墨就这么闭着嘴,没说话。 “然后呢?”程咬金都忍不住,虽然他听不太懂,但听起来可太有意思了。 许墨一摆手,瘫在椅子上:“今天说了这么多话,我累了。” “不想再说了。” 魏征啪得一声,凶狠起来:“哪有你这样,话只说一半的!” “今天你是说也得说,不说……” 许墨眼神犀利起来。 魏征语气顿时弱下去:“不说就不说,咱好好休息,等咱休息好了再说。” 许墨满意点点头。 李靖他们投过来鄙视的目光,你这个小老头不是在朝堂上很头铁吗? 怎么现在这么怂了? 魏征丝毫不以此为耻,瞪了回去。 有本事你们上啊! 得罪了陛下,无非就是骂自己几句,得罪了店家,那可是要被他小心眼报复的,划不来、划不来。 只是心里更痒痒了。 好家伙… 本以为今天来,能够解答一部分心里关于化学的疑惑。 现在…是解开了一部分疑惑。 可更多的疑惑被许墨丢了过来。 甚至…还多了一门叫做“物理”的学科,听上去,感觉和“化学”差不多了不起。 第151章 流年不利,流年不利啊 化学。 魏征一开始以为是小道。 店家虽然屡屡能拿出一些新鲜玩意,不过除了新钱法,其他也没什么能影响朝堂、家国的大东西。 直到…火药这东西的出现。 那太让魏征感到震惊了。 虽然他还不清楚,火药除了战争之外、除了挖矿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用处。 不过即便已是如此,他都确定,这是能改变一个时代的东西。 “店家,你先前还说化学不比算学,我竟还真的信了。”魏征摇摇脑袋,自嘲一笑。3sk. 许墨准备拿起骰子,掷出去的动作一愣,转头看着魏征,一副受到惊吓的表情:“我没开玩笑。” “是真的。” 魏征一愣,他迟疑起来:“真的?” 许墨疲惫地点了点头:“真的,这句话我要是假的,我给你们每人二斤金子好吧!” 这个承诺在其他人嘴里不算什么。 可偏偏…这是出自许墨之口。 那就一定是真的了。 他们太清楚许墨的性子了,把钱财视得极重,现在既然拿黄金来做发誓的赌注,那绝不可能出差错! 许墨是绝对不会拿金子开玩笑的。 “可…算学一道,已有千年。”魏征皱起眉,忧心忡忡,“重要倒是重要,可也没见它有什么玄妙之处。” “千年前它何用,现在便何用。” “不像化学那样,还有火药之妙用。” 许墨看着他,张了张嘴,叹了口气,缓了一会后,又张了张嘴、叹了口气,好几下,他最终一摆手:“不行,今天说的够多,太累了。” “下次吧,等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记着我的话就好。” 说话也是一件体力活。 许墨刚才说的口干舌燥,反正现在是没想继续说下去的心思。 魏征叹了口气。 怎么就不说了呢。 他也没追问,不去自找没趣,他看得出来,许墨现在离发脾气就只有一线之隔,这是多年杠精修炼得到的本能。 他总是能把握得住,最合适去杠精的界限。 再多问,自己就要被丢出去了。 他们老老实实玩起游戏,许墨不想说话,是真的不想说话,卢月儿充当着他的嘴巴。 李淳风家里。 炼丹房内。 他皱着眉头,看着摆在桌上的火药,有些头疼。 除了火药,一并送来的,还有魏征他们从许墨听过来的那些话语,以及对火药威力的具体描述。 没有配方,只闻出来的那几味药。 怎么搞啊…… 他痛苦的揪了揪发髻,他是以为,自己在造出浑天仪后,会得到朝廷重用——现在机会也的确来了。 可不是他想要的那种。 刚才,他出去放了一挂鞭炮,噼里啪啦的,的确喜人,也的确吓人,他养的那条细犬,现在还趴在自己桌子下发抖。 想到这。 他把靴子脱下,把脚塞到细犬的怀里。 先试试吧。 他咬了咬牙,把自己脑子里想的那些属火、或是能够用以伏火的东西都差遣小道童取了过来。 硝石、明巩、硫磺、石灰…… 自己亲自上手,把这些东西研磨到最细致的程度,再小心翼翼地混合在一起。 依照魏征说的,不见明火。 等研磨完,他准备让道童取过火来,但想了想…自己一个月俸禄少的可怜,这一间丹房几乎是他全部身家。 要是烧了…那可就完蛋。 他一脚把狗子踹开,狗子嗷呜一声,照着李淳风脚就是一口,只是这是自家主人,它不敢咬太狠,只轻轻一触碰,接着就变成了舔狗。 李淳风把鞋套上,出了门,到院子里,再让道童备上一盆水。 把他自己研磨出来的“火药”摆在地上,垫着脚、探着手,取过一根火棍,把火药点燃。 嗤得一声。 放屁似的,噗出来一道紫色的小火苗,紧接着便是一阵浓浓紫烟涌起,蹿涌着向上。 嗯… 这个反应… 李淳风皱着眉,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好歹…好歹是有些火焰冒出来了,虽然是紫色的,和火药那橙色的完全不同。 嗯… 紫色高贵,说不定紫色威力更大? 他按着刚才的比例,又重新回到丹房研磨,这次没敢研磨太多,小心翼翼用纸包起,再从爆竹上拆下来一根引线。 接着回到庭院,用刚才同样的方法点燃。 引线燃了。 但…纸包里没半点动静,好一会后,李淳风小心翼翼,上前戳了一下,纸包晃了晃,依旧没炸。 他又戳了好几下,纸包安然无恙。 这下他放心了。 走过去,正准备弯腰拾起,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噗的一声,纸张小小炸开,只炸出一道口子。 可还是把李淳风狠狠吓了一跳,猛地向后一退,摔倒在地上。 冷冷的风铺面打开。 细小的雪缓缓落下。 小道童憋着笑,身子发抖。 李淳风头一回觉得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凄凉。 流年不利? 不该啊,李淳风找过自己好友袁天罡,为自己卜过一卦,说自己最近好运。 可为什么… 自己刚才戳了那么几下,它都没爆炸,偏偏就要自己弯腰那一瞬间,就像要害死自己一样,突然炸开。 针对自己是吧? 李淳风叹了口气,还是弯腰把纸包捡起来,可刚一触碰,他手刹那缩了回来。 烫! 他用木棍拨开,里面倏忽冒了一道小火苗,接着就是紫烟涌起。 嗯… 很奇妙。 李淳风啧啧称奇,这或许…可以用来将来朝堂庆贺的时候,表现所用?紫烟毕竟是大富大贵之像。 但没用。 自家陛下显然不是一个用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就能打发的人。 而且标准答案就摆在自己桌头,自己现在的成果,和标准答案,那差着十万八千里。 研究,继续研究! 李淳风给自己打了打气,虽然出师不利,可好歹证明自己的想法没错,燃烧的方式差不多,只是自己的威力没那么大。 一定是配方的问题。 自己虽没那位许县男聪慧,可好歹是能把浑天仪改进的男人,一点小小的挫折难不倒自己。 一个月后。 新年到来。 李淳风半死不活躺在床榻上,手里哆哆嗦嗦拿着一沓自己研究出来的配方,叹了口气。 他…选择放弃。 第152章 不能让我一个人头秃 也不能说是选择放弃研究火药。 李淳风只是放弃了他自己。 太难了。 怎么…就能这么难的。 他信心满满,毕竟一开始自己都已经研究出了能放出紫色焰火的火药,那往后只会越来越好。 然后…现实给了他这么单纯的人一记重拳。 就像…钓鱼佬一开始钓鱼,有个萌新保护期,甚至不挂饵、不用路亚,都能钓上大鱼,但当开始沉迷钓鱼之后…… 用再好的饵、打最好的窝,依旧天天空军! 李淳风就陷入了这样的境地。 他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有一开始的,能冒出紫色焰火的火药,这一个月来的研究,全都是付了流水。 大部分配方,没用,一点用都没,烧都烧不起来。 有些吧,烧是能烧的起来。 火焰蹭高,看起来可让李淳风欢喜了。 但…没用,用纸一包起来,那就哑了,别说炸开,就是烧都烧不进去——好歹冒紫火的那个,还能烧进去。 可把他头疼坏了。 头发大把大把的掉,发髻都得两个小道童抓着,用牛角梳一点一点扒着,才能冠起来。 去问问那位许县男吧…… 现在是新年了。 早五天前,超市就关门了,他还亲口吩咐让小道童去备一些新年用的吃食、茶水、烟花、爆竹的东西。 然后…他忘了。 这几天就摆烂吧,不搞了,打死也不搞了,要好好把脑子养养。 在床上躺到一半。 李淳风有点不甘心,忙起身,穿好道袍,朝小道童吩咐起来:“备车,送我去袁兄家里。” 袁天罡还没入朝为官。 他之前也一直没想过,要把这东西拿过去和袁天罡一起研究,毕竟涉及朝堂重要之事。 可现在,他忍不住了。 不能自己一个人受苦,要死咱一起死吧,都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要是只自己一个人难受,那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他奔着袁天罡家里去。 而此时此刻,许墨府上。 他坐在已经修好的庭院里,看着同样坐在自己身旁,一幅懒散、闲适姿态的几个小老头,有些无语。 四合院不算很大,勉强赶在过年前修好了。 至于买下来的那些地皮里,剩余的十分之九,年前是没法动工了,包括阎立德在内,许墨一人给他们包了个红包——那些打赌失败的读书人除外。 他们除了满脑子疑惑,什么都没。 “你们来我家干啥?”许墨翻了个白眼,“平时在超市混吃混喝还不够,现在还跑我家里来了?” 魏征抱着两块暖宝宝,往藤椅上缩了缩身子:“店家,说话怎这么难听,我等不过是想和你交流交流。” “就是。”程咬金自来熟,抬手招呼着袭人,让她给自己拿一个头垫过来。 他们贵为国公,自然是天底下最会享受的一批人。 可… 来到许墨家里后,才知道什么叫享受。 好家伙…许墨在家里,都不怎么走路的你敢相信? 让木匠打了个轮椅,在家里走动,都是让卢月儿推着的,要不然就在前面,把绿波牵着——绿波就是那匹小马驹,虽然它不是绿的。 那只绿毛鸡叫做三花,虽然它才是绿的。 程咬金头一回见,可把他吓了一跳,当场就扑到许墨腿前,小心翼翼抬起来,声音都带着哭腔。 昨天还好好的,今天怎么就…怎么就… 难道这就是上天对聪慧之人的嫉妒? 甚至还想抱着许墨,带他去找孙思邈,瞧瞧那位老神医有没有治腿的办法。 啪得一声,被许墨正房屋口,一直踹到庭中,程咬金才安分下来。 哦… 原来店家的腿没坏。 他只是单纯的懒。 头有头垫、脖子有脖枕、腰有腰垫、甚至于…坐在椅子上,屁股下还有一个垫子。 “我最近可是听说了,那位李淳风研究火药,脑子都快裂开了。”李靖想起来一件好笑的事,说与许墨听,“上次阿丑见着他,还很吃惊,问他什么时候转信了佛。” “把李淳风气的,若不是碍于身份,怕就要和阿丑拼命了。” 程咬金理直气壮:“那能怪我?” “他自己不戴幞头,风一吹,见不到几根头发,比你这个秃子还秃!” 李靖一瞪眼,恶狠狠看过去。 程咬金还接着说下去:“我后来不是同他赔礼道歉了,还送了他一罐茶叶,那可是一罐茶叶!” 李靖啐了一口,不理会他,转头看向许墨:“对了,店家,朝廷买了一批爆竹回去,依你的指点,做成了…炸药。” “不过…就那么一小包,威力着实有些不够。”???.23sk. “不知店家这方面还有没有什么改进之法。” 超市是五天前关门的。 十天前开始通知要关门的。 整个长安城为之轰动,纷纷过来购买过年这段时间所需的物资——要知道大唐超市告示,要到正月十五过了,才会继续开门。 哪有这么做生意的! 他们恨得牙痒痒,但身体诚实,买东西一点都不手软。 不过… 最大头的还是朝廷,以兵部的名义,斥巨资,以四百文一挂的价钱,买了两万五挂爆竹。 有系统在暗中协助,朝廷倒是没觉得,大唐超市次性拿出这么多爆竹有什么问题。 看着他们这么肯花钱的份上,许墨就顺带指点了他们一下,该怎么用火药制成武器,最容易制作的,那自然是手榴弹。 许墨瞥了他一眼,抿了抿嘴:“你们…为什么不考虑下,在炸药里掺杂一些东西呢?” 掺杂东西? 魏征和房玄龄顿时来了兴致。 这是要开始说火药的配方了? “掺杂什么?”李靖也有些激动,只是他压着,显得没那么好奇。 许墨一摊手:“掺杂碎石、铁片、铜片之类的东西。” 李靖一愣。 许墨手作烟花四散状:“你看,火药炸开的原因主要是气体,里面有碎石、铁片的吧,它们就会咻得飞开。” “我之所以告诉你们,要做成那么一小包的样子,是以为你们会发现这点的。” 说着,他重重叹了口气。 李靖撇了撇嘴,大家第一次接触到火药,哪能那么轻易就想到这个东西啊! 他朝一旁的侍卫招了招手。 第153章 过年催婚了,来,俺给你当媒人 侍卫把这个消息通禀朝廷。 这件事刻不容缓。 新年后,大唐就要突袭吐谷浑,火药之法,自然是尽快能派上用场,就尽快派上用场。 这边通禀兵部。 兵部试验匆匆进行试验,也确如许墨所说的那般,中间掺杂上一些碎石子并不影响火药的爆炸,反而杀伤力更大。 碎石子能飞溅到三四丈外,能深深嵌入到拒马之内。 好家伙… 这不就是在人群里放箭? 距离更近、威力更大、也更隐秘,就算是全甲,那也有窟窿、也有眼的,甚至能从裙甲下射进去。 兵部立马差遣人手,拆开爆竹,做了数千个,往凉州送去。???.23sk. 朝廷忙碌起来。 房玄龄这几日不好继续来许墨家里,魏征也都只是时不时来一趟。 李靖和程咬金没受影响,他俩来的最勤。 他们俩现在都处于慢慢远离权力结构的地位,不是被动远离,是聪明人的主动远离,程咬金混吃等死。 李靖现在甚至都有了致仕的念头。 年三十夜。 许墨家里不能说空落落的,但往来的欢声笑语,都是那些家仆的,许墨多少是个接受过新时代教育的人。 他虽然向往这种有人伺候的生活,但心里没把他们视下等人,只不过他出钱、那些家仆出力,算是一个别扭的雇佣关系。 家里的规矩不多。 在保障自己生活、也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那些人能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 许墨要过年。 他们也要过年。 父母早亡,过年就自己一个人了,再隔着千年的时光岁月。许墨倒不是很惆怅,他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人过年。 甚至…他还挺乐得享受一个人的年。 不用走亲戚、不用左邻右舍的寒暄,自己一个人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想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饭。 也不用大年三十享受一下,就连着吃几天的剩菜。 真好啊! 唯独一点不好。 许墨扭头看向捧着茶碗,坐在自己身旁,逗着小马驹的程咬金:“你…不回家?” 今天李靖他们过来走访,算是见过年的最后一面,大年夜总归是要和家里人一起度过,年后的走动,也轮不到许墨。 少说半个月要见不了面。 唯独程咬金是个例外。 其他人走了,哪怕李丽质、李英姿都恋恋不舍地离开,只有阿丑,他厚着脸皮留了下来。 “蹭饭。”程咬金理直气壮。 许墨瞥了他一眼,冷笑一声:“今晚你算有福了,我可是要亲自下厨的。” “真的?”程咬金眼一亮。 其实…是假的。 许墨没准备亲自下厨,随便让厨娘做一些吃的就好,不过…既然不一个人过年,稍微弄点仪式感,倒也不错。 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菜。 许墨红烧了条花鲢,可惜超市没解锁豉油,不然清蒸一条,倒也不错。 清炒一道冬笋。 又擀了两碗面条,拿牛油煎两个蛋,拿水一泼,下入绿叶菜,等水开后下面,只添盐,不放其他作料,等面熟了,再烫几片羊肉进去。 饭菜端上桌。 程咬金眼有些发直:“过年你就吃这些啊。” 相对于许墨的收入和地位而言,确实是有些寒酸了,两道菜、一碗面,程咬金再苦的时候、还没发迹的时候,过年吃的菜都比这多。 “行了,别挑了。”许墨摇摇头,丢给程咬金一头蒜,拿起筷子,呼噜噜吸了一口面条,“多了也浪费。” 袭人在一旁给他们斟酒。 看着火红的酒水,程咬金勉强点了点头:“行吧。” 他喝了口酒,也大口吸了一口面条,眼顿时发直:“店家…你这汤饼做的,可真是一番绝味了啊。” 看起来清淡,可入嘴后一点都不寡淡。 许墨一口蒜,一口面。 “你们现在做面,不行。”他也端起酒杯,喝了点葡萄酒,过年气氛嘛,“这清汤面,要讲究清而不寡。” “带点油水和不带油水,那差别可大了。” 这都是他在宿舍里琢磨出来的东西。 清水挂面确实不好吃。 但… 煎个蛋,有了油水之后,那顿时就不一样了起来。 程咬金含糊应着,吃了几口,酒意渐渐上头,他一点桌子:“店家,你年纪不小,也合该成婚了,成婚了后家里就不冷清了。” 他是故意留下来的。 和那几个人身上都长满了心眼的人不同,程咬金实诚的很,他觉得许墨就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现在这朋友要一个人过年,孤苦伶仃的待在家里,他有些于心不忍。 事实… 程咬金也觉得自己做对了,自己在这,吃的都成这样了,那自己要不在,得成啥样。 许墨翻了个白眼。 好家伙… 果然催婚是个圈,在大唐的这一端,都逃不过去这一劫难的么? “不急。”许墨摇摇头。 程咬金举起酒杯,摇着头:“哪能不急,我在你这个年纪,头一个孩子都出生了。” “那是你结婚早。”许墨摇摇头。 程咬金打了个酒嗝:“看上哪家姑娘了?药师家的?我帮你说亲去。” 许墨摇摇头:“不急,不急。” “别不好意思啊。”程咬金大手一挥,只当许墨是害羞。 许墨一点桌子:“我不是不好意思,我只是在琢磨,怎么光明正大多娶几个。” 程咬金一愣。 他看着许墨。 许墨理直气壮。 男人嘛,没有不花心的,只是有些有想法没胆子,有些有想法有胆子可没能力,有些有想法有胆子有能力的,没那个身体。 来到一个能三妻四妾的时代,不想着三妻四妾。 啧,虚伪。 许墨就想多几个老婆,各种类型的都有,就跟玩游戏抽老婆似的,有那个收集癖。 “那…那你这有点难度。”程咬金气势弱了下去。 他倒不是不能理解许墨的想法。 不过…难度是挺大的。 大唐风气摆在那,女子有能力的,在屋头里压着自己男人的,多得是。李靖如此、房玄龄也如此。 女方娘家势大,就注定了男人在家里不怎么能说得上话。 想想许墨身旁的那几个姑娘。 程咬金不由打了个哆嗦。 第154章 段志玄:你活不成了 他们吃吃喝喝。 程咬金一点都不客气,许墨才喝了半瓶,他哐哐哐三瓶就下了肚,拉着许墨在屋子里鬼哭狼嚎,在那帮许墨分析。 脑子半清醒不清醒的,至少还能克制住没把李世民的身份捅出来。 只搁那说。 “李丽质啊,好姑娘,但她爹不行,她爹难伺候得很!” “这啊,时不时变个脸,都能把人吓一哆嗦了。” “嗝!!” “她家规矩也多,那上上下下的,看着就头疼。” “我去年,我二儿子就娶了他们家一个姑娘,也得亏是我,就,我要是你这个身份,那我还得对我儿媳妇低头。” “难啊,太难了啊!” “也就是我长得难看了,我也知道我那几个女儿不怎好看,要不然我就全许配给你了!” “你看,我,我认你当兄弟,你认我当老丈人,咱俩,嗝,这关系不就好得很!” 他是真的喝醉了,嗷呜嗷呜的。 三花跟着他一起嗷呜嗷呜。 许墨笑得有些无奈,这不算坏事,程咬金同他交心说这些话,那是真把他当朋友、往心里去的那种了。 至少…李靖也好、房玄龄也好,在他们面前,程咬金可都说不出来这些话的。 他也知道程咬金的顾虑。 那规矩的确多。 不过…只要手里的牌足够多,规矩也可以忽视的。 李丽质那小姑娘长的是真的好看… 不是…是真的大,呸,是真的白,呸!那小姑娘是真的不错。 他才不是什么见色起意的人。 总之,就像他和程咬金说的那样,慢慢来嘛,不着急。 当然,也不算好事。 谁家里有个鬼哭狼嚎的人是好事的? 他扛着程咬金,把他丢到东厢房里去,再和程咬金的侍卫说一声,让他回家通报一声,这玩意今晚回不去了。 等到第二天。 程咬金自知失礼,腆着脸和许墨赔罪,蹭了一碗面条的早饭,夹着昨晚剩下的半瓶葡萄酒就逃走。 他是国公,放纵那么一个晚上了不得了。 大唐凉州。 段志玄看着朝廷的报文,还有随之一同运输来的火药,不由一笑,自己远离长安这些年,大唐超市竟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了么? 火药的使用也不算难。 虽然…运输过来的过程中,损耗了将近三分之一,不过剩下的三分之二,够用了。 他传令下去,大军开拔。 征讨…吐谷浑。 吐谷浑是大唐周边的一个国家,它的地位有些尴尬。 说强大吧… 他北边、东边被大唐围住,南边是吐蕃,再往西就是西域那片地界,被西突厥罩着。 可要说不强大吧…… 他还真能和除大唐之外的剩余两家掰掰手腕。 历史上,大唐讨伐吐谷浑是在一年后,用了半年时间,歼灭王城。 段志玄有雪橇、有火药。 他本身就是名将,一点点优势,在他手里就能彻底决定胜利,更不要说,还是这么大的优势。 半个月后,正月十五那天。 吐谷浑王城伏俟城中。 段志玄跨坐在马上,看着被火药炸丢一条腿、只剩半条命喘息的吐谷浑王慕容伏允,眼神冷漠。 寒冬腊月,慕容伏允却觉得自己身上燥热得很。 一种…回光返照般的感觉。 大唐强大。 慕容伏允深以为然,不过…强大归强大,小国有小国的活法,死皮赖脸也是一种活法,不和大唐正面开战,只是差遣一些游骑兵骚扰边境,劫掠一些人口、粮食。 这就是吐谷浑的活法。 他在赌,大唐不会为了这一点点微小的利益就和吐谷浑开战——毕竟才刚刚打下东突厥,大唐才结束一场战争,他们正是要休养生息的时候。 他赌错了。 不仅大唐真的为了那一点点微小的利益,对吐谷浑发起了战争。 甚至…他还赌错了大唐的实力。 他以为…吐谷浑就算再弱,一年半载的时间总归是能撑住的吧?可事实在他脸上狠狠抽了一记巴掌。 他错大发了。 大唐的强大,是他想象不到的。 他们拿出了一种新的武器,城池在这种新武器面前,不堪一击。 攻城向来是难事。 可…吐谷浑的这几座城,丢的莫名其妙,其他的城池情况如何,慕容伏允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王城是如何丢的。 段志玄大军差遣来,停在城外,也不骂仗,也不攻城,就这么正面站着。 守城人紧张。 然后… 半个时辰左右,忽然就响起一阵猛烈的声响,城墙就塌了,他们没任何准备,甚至还有人以为这是天罚。 但大唐对此早有预料,甚至…慕容伏允觉得这莫名其妙城墙的塌陷,就是他们做的。 这的确是段志玄派遣人做的。 差几个身手好的人,偷偷摸到城墙下面,挖个坑、把火药一埋,再点燃一炸。 城墙结构一毁,自然就塌了。 段志玄头一回觉得,攻城是真他娘的简单,他这一招从开头用到现在,无往不利。 算上大军行进的时间,两三天一座城。 火药真他娘是好东西。 攻城最大的难题,反倒是成了,如何让那几个人,偷偷摸摸,不被人发现的,溜入城墙底下。 大唐军队趁机攻入城内。 不时抛出一些东西,发出和刚才城墙崩毁时一般的声响,然后…人仰马翻,有些侥幸在火光之外的人,也被碎石所伤。 运气好的,伤着眼睛、手、胳膊。 运气不好的,直接被碎石取走性命。 本身这种动静又大、威力又大、就足以给那些未知的人带来巨大的惊恐,唐军占了士气上风。 吐谷浑军队节节败退,甚至有当场不反抗,放下武器、叩拜投降的。 雷声滚滚、把人炸死,这可不就是雷霆之威? 慕容伏允想要死守王宫,他身手也的确好,抬手就捉住一位士卒丢来的火药包,他没觉得威胁,随手一丢,想要骂一骂唐人是不是没本事了,丢过来这么没威胁的玩意。23sk. 然后… 腿就没了。 段志玄看得感慨。 吐谷浑人就是勇猛,这东西士卒带在身上,都小心翼翼的,他倒是好,直接用手抓住已经点燃引线的。 “你活不成了。”段志玄开着他,吐出一句话。 第155章 李世民:爆竹,烟花你别卖了 慕容伏允点头:“我知道。” “不过…吐谷浑可以活下去。”段志玄开口,瞥了一眼,被唐军士卒粗暴拖拽出来的中年男人。 他长相里,隐约有几分汉人的影子。 慕容伏允一愣,有些没反应过来。 “这就是你和光化公主的孩子?”段志玄握着马鞭,挑着这个男人的下巴,漫不经心地开口询问了一声。 慕容伏允摇摇头:“不,他是我兄长和光化公主的孩子,我和光化公主没有子嗣。” 段志玄愣住。 回忆了一下…… 也是,他依稀记得隋朝当时,遣光化公主和亲吐谷浑,嫁给的人叫做慕容世伏,这人名字也像,他一开始弄混了。3sk. 这在大唐是一件…乱了伦常的事。 不过在吐谷浑很正常。 什么弟弟杀了哥哥,谋取了皇位,顺便把哥哥的女人娶回自己家,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只要是汉人的孩子就好。”段志玄放下马鞭,朝着他一指,“从今以后,他就是吐谷浑的王了。” 慕容伏允低垂着脑袋,应了下来。 “我大唐仁慈,恩准你吐谷浑苟延残喘。”段志玄高高在上,冷声说道,“不过…你吐谷浑屡犯我大唐疆域。” “逼迫我大唐不得不开战平乱,此事…要大大商榷。” 慕容伏允开口:“是…” 啪一声,段志玄一马鞭抽了过去:“你现在不是吐谷浑的王了。” 那个中年男人哆嗦着点头:“是,一切但凭大唐吩咐。” 段志玄微微一笑,翻身下马,抓着中年男人衣领,往王宫里走去。 现在… 他要用朝廷商量好的说辞,和这位吐谷浑的新王,好好商量一下赔偿的事。 五天后,跑死了两匹快马,战报传回长安。 李世民乐得合不拢嘴。 火药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是效果好啊!瞧瞧…半个月,仅仅只用了半个月,就攻打下了吐谷浑。 光是节省的粮草,就不知得有多少个一万贯,值,太值了! 不过… 李世民皱起眉头。 火药这好东西,总归不是掌握在朝廷手里。 这对他来说,不是件太好的事。 李淳风那边还在研究火药,他过年的时候,抽风去看了一眼,李淳风都快疯了,拉着一个小老头,两个人在屋子里研究。 不去屋外了! 反正研究不出什么有威力的东西,庭院外还冷。 李淳风也不算完全没有成果。 至少… 那个紫色的焰火,可以等段志玄班师回朝了后,辅佐烟花、爆竹,来好好庆祝庆祝嘛。 不过研究出,如店家这般威力巨大的火药,恐怕…不知得什么时候。 想到这。 李世民站起身,换上便装,往大唐超市赶去。 超市里,几个人玩着大富翁,依旧热火朝天,许墨精神稍稍差上一些,躺在藤椅上,连骰子都不愿自己丢,得让卢月儿帮自己扔。 “店家,新年好啊。”李世民进门,他的身影还没闯入许墨眼里,声音就先一步传入了他的耳中。 许墨冷笑一声:“呵,新什么年,好什么好,上元都过去了。” “那就拜个晚年。”李世民依旧乐呵着,在许墨身边坐下,“这次来,是有个好消息同你说。” 许墨一歪脑袋:“什么好消息。” “前段时间,朝廷不是买了一批爆竹么。”李世民开口,缓缓说道,“这部分拆开了,按你的说法,制成了武器。” “年初一攻打吐谷浑,十五便克敌制胜,只用了十五天。” “火药虽路上损耗不少,可效果极大。” 许墨啧了一声:“还真是不当人啊。” 李世民一愣。 不…当人? 不是店家你说的,要狠狠惩治一番那些不听话的外邦国家,还要压榨…哦,不对,是要和他们做小本生意? 怎么现在突然就改口了? “好歹过个新年嘛。”许墨摇摇头,“那些士卒新年去打仗,有些可怜了。” 李世民吐了口气,他还以为店家是心疼吐谷浑了,原来是心疼自家的士卒,他摇摇头:“那些人班师回朝后,都有赏赐!大大的赏赐。” 许墨点着头。 李世民接着说了下去:“朝廷那边的意思,是托我给许县男带个话,能否将火药配方交出来。” “朝廷必定有大大的赏赐!” “欠我的先给我补上再说。”许墨一伸懒腰,吐出这么一句话。 火药配方,他不太想交。 只要大唐对他好,那大唐只要有钱,还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要是大唐对他不好,这不就是一张能用的底牌? 再说了,就算他脑子坏掉,想交出去,他也没的交,他不是化工专业的,勉强知道个“一硝二磺三木炭”,但具体比例什么,他哪清楚去。 欠? 欠什么欠? 李世民有点没反应过来。 这熟悉的话,让房玄龄不由抬起头,去年他也曾这么疑惑过,这熟悉的感觉,让他开了口:“二郎,店家说的是新钱法的事。” 李世民啧了啧嘴。 还真是… 虽然这说法让他挺不爽的,作为皇帝,朕给你的才是你的,朕没给你,那你就没资格有。 哪带人这么讨价还价的。 许墨有这个资格。 火药不用不知道,一用就停不下来了。 “这不是还在试验中。”李世民声音软了下来,“总得一步步来不是?” 许墨一摊手:“那我们也一步步来,不着急。” “朝廷要是需要火药,从我这买就是了,还是那个价,四百文。” 李世民叹了口气,他略有些失望,不过这都在意料之中,不说许墨了,如果地位一换,现在拿着火药的是他,他也不会这么冒冒失失就交给朝廷。 以己度人、以己度人,不能生气! 李世民深吸口气,又接着说道:“这件事以后再议,还有件事,想要同许县男商议一下。” “这爆竹、烟花…” “以后便不要售卖了吧。” 许墨瞥了他一眼,先是吩咐卢月儿如何操作游戏,才慢条斯理回答李世民的话:“爆竹、烟花是游戏,百姓能见着的新鲜玩意不多。” “这点乐趣也被剥夺了,怕是不好。” 第156章 秦琼:许县男是谁? 五百文虽然贵。 可要碰着喜事。 比如说,女儿出嫁、儿子迎亲、老父母七八十大寿,咬咬牙,一家人也能凑出个五百文、一贯的。 再不济… 烟花是朝天上放的,爆竹炸响声能传十里。 蹭一蹭、看一看别人家,也能凑合。 像是程咬金,那天他囤的爆竹、烟花,初六那天,就在他家里炸开了花,让那附近几坊的百姓好好饱了个眼福。 “可爆竹能拆出火药,若是被有心人……”李世民皱着眉头,说出了他的顾虑。 他担心的就是这个。 朝廷能买,别人就不能买了? 许墨摆摆手:“是不是把我想的太傻了?卞修,把那册子拿来。” 卞修应了一声,在柜台里翻找,很快取出一只缝钉好的册子过来,上面记着一笔笔账目,是哪家哪户买了烟花、爆竹,用以什么目的。 就连朝廷的都没错过,过来买办的人,还在册子上,印了个印章。 “你早就做准备了?”李世民拿过来翻开,一挑眉,有些惊讶。 许墨伸了个懒腰:“我自己弄出来的东西,我自己还不清楚?” “放心好了。” “早就做了准备,大量采买,也就只有朝廷才行,除了阿丑,要是哪家一次性买了一百挂以上的爆竹,我就知会你一声。” 程咬金抬起头,茫然不解:“为什么除了我。” “你要买那么多,我觉得你肯定就是要筹备炸掉魏老头的家。”许墨开口回答,“那我肯定是要举双手支持的。” 魏征吹胡子瞪眼,骂骂咧咧。 怎么自己又躺枪了。 李世民点点头,笑了起来,又很快皱起眉头:“可…若是外邦商贾来买,一人只买一点,聚少成多呢?” 许墨瞥了他一眼,有些惊奇:“好家伙…你这是对金吾卫太不信任了吧。” “嗯?怎就我对金吾卫不信任了?”李世民反问。 许墨一摊手:“他们真要有那个性子,一人一挂、三五挂的买,生意上门,我也不会不做。” “可金吾卫吃白饭的么?” “下一条政令,非长安人携带,爆竹不准出城就是了,到时候你让金吾卫把爆竹收了,再送我这来,等卖出去了,我分金吾卫那边一百文。” 几个小老头听傻了眼。 李世民啧了一声:“店家,你心都是黑的。” “生意嘛。”许墨没什么不好意思。 不过李世民是懂许墨的意思了。 许墨的态度摆在那。 他是支持朝廷的,只会让朝廷大量采购,价格还打了个八折。 可他毕竟要做生意的,拒绝一部分可以,但全部拒绝不太现实,李世民见许墨这么让步,也提不出这么无耻的请求。 既然如此… 朝廷下政令管控就是了。 什么外邦人不可携带爆竹、长安城人只准在哪哪使用…… 大头的这边许墨掐着,零星一点的,朝廷那边掐着。 也是… 李世民一开始只顾想着,让许墨全都给包揽下来。 “店家,还有件事。”李世民考量了下,该施展如何政令后,又缓缓开口。 许墨皱起眉头:“怎么还有啊。” “我大唐意欲拟邀周边各国来大唐赴宴,就按照店家先前建议的那样,弄一个什么维护和平的协议。” 李世民没理会许墨的抱怨,自顾说了下去。 “店家…你要不要同那些人见一见?” 许墨一挑眉。 这…好像还真的不赖? 和那些人见一面,自己生意也好铺展开,至少…扯着大唐的虎皮,威吓他们一番,让他们多照顾照顾自己生意? 但想了想… 好麻烦。 许墨摇头,拒绝了下来:“算了,不用。” “这可是有利你生意的大好事。”李世民有些惊讶,虽然他的确是做好了一半,许墨会拒绝的心理准备。 “太麻烦了。”许墨又摇了摇头,“我现在一个月好几百贯入账,光朝廷购买爆竹的费用,就够我潇洒活一辈子的了。” “算了。” “和他们谈来谈去的,累。” 李世民叹口气:“你倒是挺洒脱的。” 许墨摆摆手,就连话都不肯说了。 好好一个年轻人,愣是活得比李靖还要养老。 吐谷浑被攻克的消息,虽还没外传出去,不过…消息还是很快落到了朝廷那些重臣的耳朵里。 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段志玄要发达了。 哪怕…他是借着火药的东风,可功劳踏踏实实摆在那。 第二反应,就是许墨要发达了。 这东西可太了不得了。 秦琼府上。 秦怀玉听着长吏汇报来的消息,点点头,朝正屋走去,叩门后等屋里传来动静,才推门走了进去。 他本应外出为官的。 不过父亲身体不太好,他又是长子,弟弟秦怀道只有十二岁,他便留在家里,照顾父亲。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么?”秦琼躺在床上,正看着进门的儿子,随口问道。这位曾以勇力冠绝四方的男人,身形削瘦的可怕,不过双眼依旧炯炯有神。 今年大年初二,他又病倒了。 把家里人吓了一大跳,不过他自己没觉得有什么,反而自嘲,一生戎马、被砍了那么多刀,有病也是正常的事。23sk. “父亲,有捷报传来。”秦怀玉一本正经地回道,“段将军征讨吐谷浑,半月克敌制胜,斩杀吐谷浑王。” 秦琼虽然和程咬金差不多,远离朝堂。 不过他对这些事,依旧关心的很。 程咬金那是装傻。 他是因为身体真的不行了。 “不可能,绝不可能。”秦琼一摇头,满脸的不相信,“志玄本事我是清楚的,半月攻下吐谷浑,就是药师都做不到,更何况是他?” “此事皇城传来。”秦怀玉冷静回道,“孩儿不敢说谎,只是…据说此战非段将军功劳最大。” “段将军也只是仰仗许县男研究出的火药之厉,方才只用了半月时间。” 秦琼一愣,一挑眉毛:“许县男的火药?” “这我还真没听说过。” “不过…这许县男是谁?” 秦怀玉有些无奈,叹了口气:“父亲最爱的茶,最喜吃的面包、饼干,包括今年饮的那葡萄酿,都是由那位许县男造出来的。” 父亲什么都好。 就是这记忆……哎! 第157章 是他!是他,就是他 哦…是他!是他,就是他! 秦琼有了印象,他碍于身体原因,一直不曾去过大唐超市,不过…有时候同程咬金他们见面,也能常从他们嘴里听说。 只不过他们用的多是“店家”这个称谓。 一个据说很是俊朗不凡的年轻人。 他咳嗽了两声,接着道:“那火药又是何物?听起来像是个药,是什么样的神药,能让志玄那家伙,也势如破竹了起来?” 秦怀玉低垂着脑袋,摇着头,笑了一声:“父亲,火药并非是药,而是一种武器,威力奇大。” “孩儿没亲眼见过,不过听兵部的人说,能开山碎石,几人之力,一些分量火药就够摧毁城墙。” “便是如此,段将军才有如此神速。” 秦琼一挑眉,有些惊讶:“还有这种神兵利器?志玄倒是好命,沾着这么个福气。” 秦怀玉微微笑着:“待段将军班师回朝,孩儿便请他过……” 他的话没能说完,秦琼一摆手,撑着身子坐起来:“你去备好马车,我且去那大唐超市看看。” 秦怀玉脸色立马变了:“父亲,外面天寒地冻……” “我还没老到那种程度。”秦琼果断挥手,又打断他的话,“是去见人,又不是出去打仗,慌什么慌?” 秦怀玉还想再劝。 “老子是出了这道门就得死么?”秦琼抬手朝外一指。 秦怀玉顿时不敢说话了,老老实实,听从自己父亲的话,出去吩咐下去了。 秦琼穿戴好衣装,想了想,提了一份礼物,就往大唐超市去。 等到过去。 超市里热热闹闹,正在玩大富翁。 他们看到秦琼,都愣住了,这人深居简出,已经很久没有在秦琼家里之外的地界,看到过他。 “叔宝,你怎来了?”李靖站起身,走到秦琼身边,领着他往屋子里走去,“身体好些了?” 秦琼点点头,目光在桌子上一转,落到许墨身上:“身子好些了,我是听闻长安城里出了位少年英杰,特意来拜访。” 说着,他招了招手,让身后的儿子把锦盒拿过来:“今日一见,果真不凡!” “这是…”许墨看着锦盒,有些迟疑,“手信?” 魏征也有些迟疑:“应当是吧。” 秦琼有些摸不着头脑,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了,怎么…看起来傻乎乎的,他点点头,被李靖按着坐下来:“是,草草拜访,略备了些薄礼。” “真是手信啊。”许墨感慨一声,抬手拿了起来,当着秦琼的面,就开始拆礼物,一边还对程咬金他们指指点点:“你瞧瞧人家老叔!” 老…老叔? 秦琼一愣,有点没反应过来,这称呼…是对自己的? 这语境里也没别人了啊。 “人家多好,头一回来就给我送礼了。”许墨叹着气,接着说了下去,“不像你们几个,一天天尽在我这吃白食。” “从你们那赚不来几个钱,全都被你们给吃回去了。” 魏征脸皮厚,没任何神色变化,甚至还愤慨起来,跟着许墨一起骂。 李靖当听不见,拉着秦琼,和他介绍起大富翁的游戏。 房玄龄刚开始蹭饭没多久,脸皮厚度都还没积攒下来,他稍微有些不自然。不自在了,自然要发泄出去,就跟着魏征一起骂起了程咬金。 程咬金很是无辜,扼腕叹息。 凭什么骂自己! 要说整个超市里,谁不是吃白食的,那肯定是自己啊,牛肉、羊肉都是自己备的。 玄成、玄龄这两厮,真是臭不要脸。 但他不敢还嘴,骂不过。 许墨把礼物拆开,是一对玉狮子,雕琢精致,圆润光滑,虎虎生威…等会,这个词用在玉狮子上好像不是那么的合适。 总之,这一对神气的很。 许墨很喜欢。 “老叔,眼光好啊!”许墨欢喜着开口,朝着秦琼一招手,“以后多来玩!” 说着,他扭过头去,同卢月儿吩咐起来:“超市里的东西,都备一份,给老叔当作回礼。” 骂着程咬金的魏征立马不骂了,转过头来,看向许墨,眼里泛着光:“店家,我觉得…相处这么久了,没送你什么礼物,确实太过怠慢。” “这样吧,明日我给店家备上一些……” 许墨翻了个白眼。 他太清楚魏征是什么想法了。 “礼物,我收了。”但许墨是什么人?脸皮比魏征还厚的,大大方方一摆手,“不过你惦记的回礼,是不可能的。” 魏征啧了一声。 许墨没理会他。 魏征又啧了一声。 “把你丢出了嗷?”许墨一挑眉,轻轻一拍桌子。 魏征顿时老实起来。 秦琼看着这一幕,有些诧异,还有些缅怀——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有过几个知己好友,也是这么打打闹闹,疯疯癫癫的。 不过… 自从自己开始渐渐有了些地位,能这么同自己打打闹闹的人,就几乎没有了,即便像李靖这样有能够和自己打闹地位的人…… 年纪大了,也都做不出这种小年轻才能做出的事。 “够闹腾的。”秦琼微微一笑,做出了点评,下意识的,就端起了几分架子。 李靖叹了口气:“可惜你身体差了些,若是能常来,也是件好事。” 许墨把头探过来:“老叔身体是什么毛病?” 这人是谁? 听那个字就知道了,叔宝,整个大唐还能有谁,有“叔宝”这个字的,除了秦琼还能是谁????.23sk. 秦琼这个人,地位很高的。 有多高? 说起这个话题,就不得不提及“关公战秦琼”那么一出老相声,关公在人们心中地位多高? 秦琼是大唐这些臣子里,最能和关公一较高下的人物。 由此可见,秦琼在大唐的地位之高。 秦琼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某戎马一生,大小二百余战,血流何止几斛,料想不生病,也就只有知节这种天赋异禀之人才能做到了。” “叫他阿丑。”片刻沉默后,李靖和许墨同时开口。 秦琼一愣,啊了一声。 程咬金啐了一口。 许墨笑嘿嘿解释起来:“叫他知节臊得慌,你看他这样子,哪点和知节能沾上边的,叫阿丑。” “就算别人不认识他,也都能清楚,阿丑是在叫他。” 第158章 叔宝,这病我能治 秦琼一愣,他觉得自己这几年深居简出,有些跟不上这个时代了。 瞧瞧… 这话像什么回事。 不过,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 他一点头,坦荡地叫了一声:“阿丑。” 程咬金又啐了一口,叔宝来错地方了,这才多久?好的没学到,学坏倒是快得很。 这就是把“阿丑”给叫上了。 “看过郎中没,老叔得的是什么病?”许墨搓搓手,又继续刚才那个话题。 秦琼摇头,摸了摸自己肚子:“气血亏损、左右没什么胃口,身体就一年年削瘦了下来。” “也得亏店家你的出现,卖的那些吃食,好歹是能让我每天多吃上一些。” 许墨打量着他:“肚子里没闹虫?” 关于秦琼得了什么病。 有许多猜测。 大多都是猜贫血。 不过…许墨今天见到秦琼,气色还算可以,虽然有些虚弱、有些削瘦,不过中气很足,他感觉不像是贫血。 “孙老神仙也这么猜过。”秦琼摇了摇头,“也觉得我是虫病,不过治了一段时日,他便否决了这个想法。” 许墨一挑眉。 孙思邈都这么说了? 对这位药王爷,许墨还是信的——不信也没办法,他又不懂什么医学知识,总不能学孙悟空,往秦琼肚子里一蹦,看看是不是真的生虫子了吧。 哦…现在还没孙悟空。 那就是贫血了? 这东西还真不好搞。 “你这个病,我倒是有个主意能治。”许墨点了点桌子,突然开口。 屋子里气氛突然一静。 秦琼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 哐当一声。 秦怀玉就直接跪了下来:“还恳请许县男施手救治我父亲!” 许墨向后一仰,一个滚身,从藤椅上翻下来,匍匐前进,把秦怀玉给扯起来——这个比自己大了许多岁数的男人,犟的很,不想起来。 但他力气没许墨大。 许墨硬生生扛着他,给丢到桌上,让他仰面躺着。 “别跪,我只是说我有个主意,没说一定能。”许墨叹了口气,“你孝顺归孝顺,别这么一惊一乍的啊。” “我见不得别人跪我。” 秦怀玉老老实实爬下桌:“许县男是有什么主意?” 他这个时候才冷静下来。 知道自己刚才确实有些过头了。 恐怕是吓着这位许县男了。 不过…也不怪他这么激动。 自己父亲这个病,已经好多年了,一年年比一年年更严重,看别人家——比如说那个程咬金,活蹦乱跳的,又想到自己父亲,秦怀玉就一阵心酸。 他多想替自己父亲承担这份痛苦。 若是别人说这话,他才不信。 可偏偏说这话的是许墨。 他早就对许墨有所耳闻,拿出了这么多稀奇古怪、闻所未闻的好东西,再拿出一个能救治自己父亲的方法…… 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他脑袋一发热,就跪了下去。 秦琼也攥紧手,有些激动。 他早就厌烦自己这副身体了,提不起一丝力气,连自己以前的武器都举不起来了,看着还行,不过也是外强中干。 就算不能完全治好,能稍微遏制一下,恢复些力气也好。 许墨把藤椅扶起来,重新坐回去,轻声说道:“老叔这病,孙老神仙说的是气血亏损?” 秦琼点头:“对,不过一般补血益气的法子没用。” 他吃过补血益气的药方,加在一起,都快要有大唐超市一个月的账本厚了,但没什么卵用,现在他闻到药味就烦。 吃又没用,吃它干嘛,委屈自己的嘴巴。 “那是因为方子不够好。”许墨一点桌子,摇了摇头,“既然老叔是缺气血,那就往身体里输点气血就是了。” 输…气血? 这几个字,他们认得,也明白是什么意思。 可加在一起… 他们就有些听不懂了。 “店家是何意?”魏征揪着自己胡子,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输气血何意?” “是…要往身子里输入别人的血液?” 许墨点头:“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秦怀玉一挑眉,插了嘴:“此法真的可行?” “当然可行。”许墨又一点头,轻声说道,“不过…想要施展出来的话,限制很大的。” 秦怀玉眼眸里泛起凶意:“哦?是需要什么特定的人么?” “店家尽管开口,某自会……” 他话没说完。 秦琼抬脚踹了他一下,不过…身体衰败,他没踹动。 程咬金铆足了力气,帮秦琼踹了一脚,他身体还硬朗着,一脚直接把秦怀玉踹飞,跌跌撞撞倒在地上。 “莫要害人性命!”秦琼咳嗽两声,重重说道。 许墨摇头:“害人性命倒不至于。” “只是麻烦。” “首先,每个人的血液都有一种型号,这人甲型、那人丙型,只有相同血型的人,才能够互相输血。” “你们大多都是上过战场的,知道哪怕失血有些多,只要治疗的及时,就不会有性命之危。” “所以同一血型的人,每个人采那么一点点就好。” “其次就是工艺问题,怎么把血给输进去……” “这个很难。” 魏征、李靖、房玄龄、程咬金,包括李丽质、李英姿那几个小姑娘,都立马看向许墨,眼里带着期许。 “看我干嘛。”许墨一摊手,摇了摇头,“我没那个本事把这东西给搞出来,而且麻烦。” “我就说一个思路。” “你们可以先拿猪做试验嘛,看看怎么样能从猪身上采血,不伤其性命,又怎么能够把血给输到猪的体内。” “比如说,一根细针导管什么的……” 秦怀玉深吸口气。 若说,许墨在一开始说“输血”这么荒谬法子的时候,他是不信的。 但现在许墨说…可以先用猪来做试验,他反而是有些信了。 太容易实现了。 和那些满口说能治自己父亲病的医生不同——孙思邈都说了自己无能为力。那些说自己可以的,都是过来骗吃骗喝的。 一开口,写出个似是而非的方子,吃了几天没用,就叹口气,说要什么药引。 像什么…三条腿的金蟾。 月亮落下的汁水。 六岁小姑娘的月事血。 秦怀玉一开始还信,后来碰着这种人,就直接丢官府去了。 第159章 李世民:这个错我背了 秦怀玉清楚明白,这种人,才不是他们口中自称的神医。 遇到能治的病,就治。 治不好的,就开口说得要什么稀奇古怪的药引——所以你这病,不是我不能治,是你们这些当儿女的没本事。 都是骗子! 真正的好郎中,都是孙思邈那样,能治,就拿出不是很难的法子来治,不能治,就坦坦荡荡说“我没那个本事。” 这才是好医生! 显然… 许墨说的,这方法虽然匪夷所思了些,可听起来不难,而且能试验,多次试验。 “多谢许县男指点。”秦怀玉拱手道谢。 许墨一摆手,又继续说道:“虽然可以拿猪做试验,不过…猪毕竟和人不同。” “你家里有点势力的?” 秦怀玉迟疑了下。 这个问题叫他怎么回答? “叔宝曾救驾有功。”魏征坦荡回答,“现在虽远离朝政了,不过…因为曾经的功绩,朝堂上,哪怕是地位远比我们高的人,也愿意卖他一个面子。” 这话… 谁都说不得,除了李世民和魏征。 “那你去捞几个罪大恶极的死囚出来。”许墨指指点点起来,“家里也有郎中吧?让他们把那些死囚解剖。” “就是像庖丁解牛那样,把人给解开。” 秦琼皱起眉:“许县男,此法…是不是太过残忍了。” “是残忍啊。”许墨点点头,“但很有必要。” “想要更好的医术?” “想要你父亲的病,得到更好的根治,这是必不可免的一步。” 救死扶伤的医术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是… 通过解剖一具具尸体发展起来的。 很残忍、很没有人道、很没有道德,但…没有捷径,甚至…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魏征皱着眉头。 店家总是能这么轻轻松松,就说出来在他们眼中看起来大逆不道的话。 “店家,此事还请休要……”魏征开口劝阻。 现在许墨平步青云,在朝廷、百姓口中都是口碑很好的存在,没必要说出这么惊世骇俗的话。 许墨一抬手,打断他的话:“休要?” “为什么休要?” 他是懒散,不怎么爱说话,可…人嘛,总是这样,再不怎么喜欢说话的人,只要打开话匣子,不说个尽兴,那是不会停下来的。 “我问你一个问题,人有多少块骨头?”许墨一摊手,看向魏征毫不留情。 魏征一愣,迟疑了下,回忆着脑海中医术的内容:“人涵盖周天之数,那自然是有三百六十五块骨头。” 许墨冷笑,啐了一口:“三百六十五块?” “还真是可笑。” “人只有二百零四块骨头,遑论男女,都只有二百零四块。” 虽然医书上说…人有二百零六块骨头。 不过这片土地上的人和西方人不同,脚的第五趾骨只有两节,而西方人是三节,每只脚都少了一节,那就是二百零四块。 这是一个很浅显的东西。 扒开来一看,数一数,就知道有多少了。 可…数千年来,为什么这片土地上的郎中,却没弄清楚这个问题——乃至于妇科圣手孙思邈,也都没有去琢磨过这个。 不是因为愚昧无知。 还是那个原因——太有道德感了。 这片土地上的死囚,除了犯了十恶不赦之大罪的,被朝廷恨到骨子里的人,否则一般的死囚,也都准许其家里人过来收尸,入殓的时候,脑袋还要缝在脖子上。 两军交战。 哪怕是打的头破血流、你死我活,没有第三条路,也很少会做出掘人祖坟的事——李渊运气不好,倒是这么经历过。 可也就只是处决了那两家人,甚至还留了小孩子一面,不仅如此,现在李世民的后宫里,还有阴姓的妃子。 对于死者,哪怕是再大逆不道的死者,生者也都会抱有一丝怜悯。 有句话说的好:“他都已经死了。” 屋子里的人都一愣。 他们诧异地看着许墨。 这个数字太精确了。 二百零四块,就好像……他一块一块数过一样。 魏征没敢追问,也没敢细问。 许墨坦荡的很,他们没问,自己接着说了下去,他看向魏征,搓了搓手:“魏老头,咱打赌么?” “打赌?”魏征有些不解,这思维跳脱的有些快,“赌什么?” 前面还在说骨头的事,怎么现在就…说起打赌的事了? “你说人有三百六十五块骨头,我说人有二百零四块。”许墨一摊手,把掌心朝上,“就赌这个。” “十斤黄金,敢不敢。” 魏征果断一摇头:“不敢。” 许墨啧了一声:“没必要那么大心理压力,就好比如说种田,你就得弄清楚这片田里的土究竟是好土、还是沙土。” “天时地利对种田有什么影响。” “看病嘛,也是同样的道理,不把人身体研究清楚了,又怎么看病?” 秦怀玉咬了咬牙,看向自家父亲:“许县男说的在理,前所未有,不代表此路不通,这件事,便由我去做了!” 阻拦这件事的,并非是逻辑理念。 而是… 道义,道德。 其他人都是受限于此,不肯去做。 不过秦怀玉顾不得这么多了。 父亲的身体,自然要比解剖几个人重要的多——更何况,店家也说了,拿十恶不赦的死囚动手,这种人…大唐多得很,也不值得心疼。天籁小说网 他应了下来。 许墨的话,让除了秦怀玉之外的人,心情都有些沉重。 晚上,入了夜。 魏征有些寝食难安,他走到半路,扭头又去了皇城。 李世民揉了揉脑袋:“你又来了,说吧,店家又弄出什么新玩意了。” 魏征深吸口气:“店家…今日说了,人有二百零四块骨头。” “言辞确凿,不像是同臣开玩笑的样子。” 刹那间,李世民的脸色就变了。 他皱起眉头。 不是骨头数量这件事有多重要,而是…他怎么知道的? 杀过人? 亲自数过? 寻常目无遵纪、逍遥闲散也就算了,毕竟无害,有能力的人,即便不怎么尊重礼仪,他们也能容忍。 可要是… 漠视生命、自视甚高、以人命作为代价,那就…让他们觉得有些可怕了。 第160章 父亲啊父亲,你可知道 虽然…这不会让他们对许墨改观,或者认为他该死什么的。 至少…… 他们往后对许墨的态度,肯定要发生一些变化。 李世民站起身,徘徊几步,招招手,唤千牛卫过来,让他们下去调查。 两个人沉默着不说话。 一直到夜深。 先是一名宦官过来。 “陛下,已拆解出来,确实是二百零四块骨头。”他小声禀报着。 死囚,皇城里也有不少。 现在,他们就派上了用场。 一具尸体兴许不够能够完全验证,那就多拆解几具。 可无论拆解了几具。 结果都是一样的。 人体内的骨头,并非是医家所猜测的那样,为三百六十五块,而是刚刚好两百零四块。 这让李世民和魏征的脸色更加沉重起来。 他们一言不发,只静静等候着。 魏征神情严肃,他现在太后悔了,自己怎就不能等到白天再说,现在这么冷,自己又忘了贴暖宝宝。 明天说不好吗? 但现在后面也无济于事,他总不能把李世民一个人丢下。 千牛卫的人迟迟回来。 “陛下,臣等调查过。”千牛卫从怀里取出小纸条,耐心、逐一汇报着,“在许县男周边,并未有人离奇失踪。” 李世民脸色稍微缓了下。 “臣等也查过,近十年来,宜阳坊及周边坊市的凶杀命案,暂无冤假错案。” “那些贼尸,也掘开看了,无一具被拆解。” 说到这,他顿了下。 “臣等也查验许县男父母陵坟,也不曾有拆解痕迹,又小心安葬了回去。” 李世民松了口气:“店家果真是没做出那种龌龊事的。” 魏征也点点头。 “兴许是偶然之下,听闻别人说的。”李世民吐了口气,“就像那位李白一样。” 说到这,李世民顿了下。 他觉得这个形容似乎有些不够恰当。 虽然许墨总是说“李白”、“李白”的。 可他们是把许墨当成李白,只是他自己不承认。 “他那一身学识,总不至于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李世民摇摇头,“总有人教,他才学的会。” “只是…那高人行迹,不露分毫,再慢慢查就是。” 魏征点头,又开口道:“陛下,只是…店家虽不会去做那违规背德之事,不过…秦家怀玉郎君要做这事。” 李世民一愣,皱起眉头:“是叔宝长子?” 魏征点头。 李世民倒吸口凉气,头疼起来,他揪着自己胡子:“我记得怀玉是个明事理的孩子,他怎要去做那种事。” “店家说…可治叔宝之疾。”魏征言简意赅。 李世民骂骂咧咧的嘴戛然止住,他看向魏征,眉毛一扬:“真的?” “店家是这么说的。”魏征点点头,啰里啰嗦,把今天许墨说的那一大堆东西给复述了一遍。 李世民坐了回去,沉思着。 唐人对输血并不是很抵触。 能救命的都是好东西。 像是战场上,就有这样的急救手段,乃至秦琼本人都用过——当受到大量刀剑创伤之后,把马腹剖开,将人塞进去,再把马腹缝合,静待两个时辰。 是生是死,就看天命。 这方面…虽不是完全有效,大约十人里,能活下来两三个,可好歹能当个“死马当活马医”的最后底牌。 这种方法是怎么救活人的? 传闻说是,马血活人。 这不就和输血有异曲同工之妙了? “让太医署给怀玉一个官职吧。”李世民敲了敲桌子,叹了口气,“以新医法的名义,让怀玉去研究。” 说到这,他顿了下。 重重一点桌子,语气十分严肃:“就说,这是朕的旨意,是朕要他们去研究这个东西的。” 他把责任揽在了自己肩上。 他担得起,反正…他身上随便一件骂名都比这严肃的多,逼父弑兄这件事,再加上这么一件事,无关痛痒了。 而且… 若是什么所谓的“新医法”真的能成,说不定这还不是一件坏事,还会是一件好事。 而且,据李世民所知,秦怀玉并不是学医的,他对医术兴许是一无所知,安排他去太医署也是件好事。 至少有人帮他。23sk. 不然以秦怀玉的手段,那可能就不是研究医术,而是在真的“杀人”了。 莫名其妙的,他对许墨有很大的信心。 魏征应下来。 他转身离开皇城,李世民同他说这些话,不是让他去办,是让他明天在朝堂上的时候,别反对自己,乃至帮自己说些好话。 第二天,朝会上。 李世民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这种…大逆不道的东西,自然引起朝堂上一片热议,反对声络绎不绝,历朝历代就没这样残酷的事。 不过…众人所指望的,他们以为最锋利的矛,谏臣魏征却没站在他们身边,而是站在了李世民身边,成了为陛下最坚固的盾。 一个人骂一群人。 程咬金还帮忙开口。 程咬金虽然骂不过魏征,骂不过房玄龄,但他当搅屎棍有一手的,把对手拉到和自己同一个水平,然后再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去胜过他们。 一群人骂不过他们几个。 这件事最终尘埃落定。 李世民自己愿意背这个锅,他们其实也不是那么抵触,只是…反抗的激烈些,省得这口黑锅扣到自己身上。 秦怀玉得知这个消息意料之外。 他看着父亲,不由感慨。 怪不得自己父亲,肯为陛下肝脑涂地,有这样的一位皇帝,他也愿意为李世民上刀山、下火海。 皇城里,风云搅动。 这片风云,一丝泄露了出来。 张亮府上。 他的一位义子,欢快地跑过来求见他:“父亲,城中有件事闹得不小,听说…朝廷要拿活人来研究医术了?” 张亮瞥了他一眼,笑了一声:“你消息倒是灵通。” “不过…这事,我们别掺和进去,你弟弟上次一闹,把为父的名声坏了不少。” 他的这位义子,是他的心腹,被他赐了自己同姓,名叫张冲:“父亲,那您可知,这事是谁起的头?” 朝堂上的说辞,是陛下。 不过… 看自家义子这模样,另有自己都不知道的隐情? “哦,你有什么消息,说吧?”张亮一挥手。 张冲神秘兮兮,吐出一个人的名字:“许墨。” 第161章 段志玄:来,送你棍子,金的 张亮一挑眉,诧异地看着张冲:“许墨?” “这件事是他做的?” 张冲点头,满脸堆笑:“没错,儿子多方打探,可算是弄到了这个消息,想来是会对父亲有用的。” “胡闹。”张亮一拍桌子,皱起眉,“小小一个县男,哪有这个本事,说动陛下的?” 张冲一愣,伏下脑袋:“父亲息怒,孩儿不敢妄言。” 张亮摆摆手,佯装做咳嗽了两声:“好了,陛下既然信许县男,那就证明许县男是值得相信的。” 说到这,他瞥了张冲一眼:“你最近走访,想来是认识了不少郎中?” 张冲迟疑着摇了摇头,恍然大悟:“孩儿倒是耳熟几个郎中,父亲是…身体有什么不适?” 张亮轻轻一点桌子:“为父近日身体不适,只觉得心中作梗,你既然有心四处打听消息,那就给为父请一个能用的医生来。” “最好是如孙老神仙那一般的人物。” 张冲应了下来。 他转身离开。 义父的意思…那自然不是真的要他去找郎中看病,而是要他去找可靠的郎中,前来府中议事,这要议的…那自然就是这所谓“新医术”的事。 张亮不是一个乐意和李世民作对的人。 不过… 这件事,既然是许墨提出来的,那张亮就起了这个心思。 这个曾让自己吃过亏的人。 他是很乐意报复回去的——张亮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心胸宽阔的人,自己就是狭隘,就是小心眼。 张冲出了门。 没去城中医馆,而是差人去打探孙老神仙的踪迹。 请一位在杏林位高权重的人,那自然是那位孙老神仙最有分量。 不过… 此时,孙老神仙并未在长安城中,想要找到他,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不过并不难找,只是要费一番时间。 张冲忙碌下去。 长安城外,吐谷浑攻城军队班师回朝。 段志玄回到长安,到皇城里,授李世民的嘉奖,喝了两天的大酒,等这些没法拒绝的应酬应付过去之后。 他便带着礼盒,来到大唐超市。 “店家。”他一进门就吆喝了起来,“我回来了。” 许墨瞥了他一眼,点点头,继续琢磨着这一盘游戏要怎么玩。自从房玄龄、魏征、李靖他们渐渐熟悉这个游戏之后。 难度陡然增大。 这些世间最顶尖的聪明人,很快就琢磨透了所有的游戏规则,现在一局游戏,轮次要比一开始少很多。 大部分时间,几个人都用来勾心斗角了。 许墨现在勉强还能保住第一名的优势,可有时候,那几个小老头不要脸面,联合起来针对自己一个,那他也没什么办法。 “店家这是新游戏?”段志玄笑呵呵走过来,探头看了一眼。 许墨点点头:“对,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弄出来的东西。” “嗯…现在进行到一半了,你不太好加入,等明天吧,你今天可以先看看怎么玩的,然后明天再一起来玩。” 段志玄点头,朝门外一招手,一名侍卫捧着一只锦盒就走了进来。 “多日不见,我给店家备了一份礼物。”他说话间,侍卫就把锦盒放到了许墨手边的茶几桌上。 许墨一愣,没立马拆开礼物,古怪地看着段志玄:“平白无故的,你给我送什么礼物?” 段志玄大笑一声:“店家不是把火药举荐给了朝廷?” “我先前便是去的凉州,今次讨伐吐谷浑,便有我一份。” 说到这,他顿了下。 他是这次讨伐吐谷浑的主将,但在许墨身前,他的身份一直都是个四五品的官员,一个四五品的武将,也不可能成为主将。 略微想了下措辞,他继续说了下去:“我这次也统率一支偏军,得火药相助,五天克两城。” “这次,我怕是要升迁了。” 许墨给他鼓掌:“好事啊,死伤数不大吧?” “不大。”段志玄点头,“火药那东西,不只是攻城好用,也吓人得很,我们一开始没做好心理准备,都被吓了一跳。” 攻城这件事。 士卒损伤最大的来源,就是在攻城过程中的损耗。 有了火药,攻城被简化,炸一次不行,那就再炸第二次,总之…不用再前仆后继地派士士卒去当炮灰。 士卒的死伤数,多是在攻入城内后的巷道战。 “那你给的礼物,要是让我不满意,那我可是要会生气的。”许墨说笑着,拆开了礼物。 段志玄的侍卫,多少还有些不太适应。 唐人是含蓄的。 礼物这东西,通常都是收起来,等到人后再拆开,像许墨这么大大咧咧、当着面就给拆开的,还是独一份。 锦盒打开,里面放着一对金棍。 许墨惊喜地拿起来,在手里掂了掂,金的密度要比铁、铜大,分量也大,这一对棍子入手沉甸甸的。 一只少说就有十斤左右的重量。 这一对就是二十斤了。 指甲在上面轻轻一掐,就留出一道印痕。 “你这出手可真是够大方的。”许墨感慨一声,“你怎么知道我想要金棍子的?” 段志玄摇摇头:“店家的火药之法,给我省却了大把的危险、麻烦和时间,朝廷予我的赏赐,也比这几斤金子多的多。” “回来后,是听阿丑他们说起过,店家最近馋金棍子馋得很,就请人熔了一对过来。” 许墨坐直身子,抬手拍了拍段志玄的肩:“老段,好朋友!” “以后要是有什么你搞不定的,还不怎么麻烦的事,我给你…嗯,打一个包票。” 段志玄哭笑不得。 别人许下一个承诺,那就一诺千金。 瞧瞧店家,还有前置条件——不怎么麻烦。 不得不说,这的确就是店家的性子。 魏征丢出骰子,一歪脑袋:“看起这双棍子,我也想起来了,朝廷那边,彩票的事,也准备的差不多了。” “就在这几日,户部操办,旨意也要发下来。”???.23sk. “到时候店家惦记的另外一对棍子,也会一并发下来。” 许墨搓了搓手,眯起双眼,神色变得期待了起来。 新年过去,感觉好玩的东西变多了。 隔三天后,大唐超市旁边的门面被朝廷盘了下来。 第162章 我来买彩票了(偷偷摸摸) 虽然彩票这东西,算博彩的一部分。 可李世民没打算把它放到赌坊里。 放赌坊里,那就是给赌鬼们用的,大唐的赌鬼虽然不少,可仰仗那些人…彩票才能赚多少钱? 就如许墨说的那样,朝廷是准备把它当成一种新的“税收”来营作,只是不打着税收的名义罢了。 甚至…李世民未尝没有,用彩票来取代赌坊的念头。 这件事,自然请了许墨这么一位“红花双棍”,那自然店面要离大唐超市近些,这些许县男打人的时候也方便点。 李世民真怕,许墨嫌路太远、太麻烦,不肯提着棍子去打人。 朝廷的宣传力度,那自然要比许墨一家大唐超市来的大得多,皇榜往各坊市一贴,整个长安城就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彩票。 一种新奇之物。 一文钱一张,六等奖能赚一文钱,到三等奖就是三百文了,二等奖甚至能够有一贯,至于一等奖和特等奖的数额,看的他们头晕眼花。 人群簇拥着读书人,听他念完皇榜上的文字。 头一回的。 在皇榜之后,还这么安静的。 好一会后。 一个人才迟疑着开口:“郎君,我们读书少,您可别骗我们,皇榜上真是这么说的?” 读书人惊疑不定,但还是点着头:“皇榜上的文字我还能编排的?你们瞧,金吾卫的大哥还在旁边。” “我要是说瞎话,他们第一时间不就把我给捉起来了?” 人群恍然,点了点头。 也是… “那朝廷有这么好心,给咱们送钱来啦?”一个人揪着自己胡子,有些惊讶。 送钱? 有人没听明白,两眼茫然:“送钱,我听起来怎么那么像赌坊的勾当?怎么就说是朝廷给咱们送钱?” 说送钱的那人一摆手,摇摇头:“拢共三十六个数字,有七次机会猜,只要猜中一个,就能回本。” “要是猜中两个,那就是赚九文钱!” “这不是送钱,这是什么?” 旁边的人翻了个白眼:“哪有说的那么容易,三十六个数哩。” “运气再差,还能差到这种程度?”那人自信满满,拍了拍胸脯,“你们就瞧好,我靠着这东西发家吧。” 读书人没忍住,插了句嘴:“赌坊只是骰子,猜个大小,就有多少人血本无归,这东西可比大小难猜多了。” 那人依旧信心满满:“骰子不一样,那下注多大?要把整个身家都他赔进去的,朝廷推举出来的这个叫彩票的东西,一文钱就好了。” “以小博大,这不是福利是什么?” “说不定多买几次呀,我也还能中个头奖出来。” 读书人翻了个白眼,看起来对这个观念不屑一顾,哪有那么好的事,一文钱就能买中几万贯的大奖。 有人高高举起了自己的手:“皇榜里还说,请了许县男持红花双棍监督彩票一事,若是有违规作假,可向许县男举报。” “那位许县男是谁?” 他眼里茫然。 能被写入进皇榜中的,那自然应该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而且…朝廷是觉得他们应该认识这个人。 可他们不认识。 “许县男你都不认识?”读书人有些惊讶,向后一仰脑袋。 那人反问:“我该认识吗?” “他可是写出了《梦游天姥吟留别》和《玉壶吟》的人,你怎么能不认识他?”读书人还是很惊讶。 那人更纳闷了,撇了撇嘴,没有说话。 他大字不识一个,皇榜都是要别人读出来,哪还有什么闲情逸致,去读那些花里胡哨的诗文。 人群里,有人隐约听到过一些风闻,虽然他也不识字、不会念诗,不过…这两首诗,让他和脑海里的一个形象对上号了:“这位许县男,是大唐超市的那位许掌柜吗?” 他开口询问起来。 读书人一点头:“对,就是那位许掌柜。” 人群里顿时一阵嚷嚷声。 “早说是卖暖壶的那个许掌柜不就好了。” “嗨,是他呀。” “那许掌柜不是商贾吗,他什么时候成了县男了?” “我听说那是年前的事了,但因为什么…我也不清楚。” 百姓们的消息,自然没读书人那么灵通,他们大半脑子都放在如何活下去、如何能活的更好,偶然剩下的一点脑子,都用来吃自家一亩三分地上的瓜。 除非是程咬金和魏征拜堂成婚这种,能震撼得他们三天三夜吃不了饭的瓜,不然那些达官显贵的八卦,不如坊东头王寡妇抽了张二狗两鞋来的刺激。 “县男应该很大吧?”有人茫然,掰着手指算了起来,“不然有人作假他都能管着的?” 旁边人应和,点着头:“大,可大哩!咱万年县的县令,就和县男的品级差不多。” “啊,是县令啊!” “我见过许掌柜,可年轻了,没想到他竟成了县令老爷。” 读书人有些听不下去,他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这样闹闹腾腾的景象,几乎发生在大唐每一个坊市里。 “以小博大”这四个字的吸引力太大了。 而且成本很低。 只要一文钱。 时间成本也不高,今天买了,三天后开票,能中、或是不能中,三天就能见分晓。 无数人纷涌来到东市里,找到彩票门面,掏出一文钱,买了张彩票。 是一张巴掌大小的粗纸,上面印着七个数字,每个数字,都专门雕刻了一只印章出来,染黑墨、或是朱墨。 买好了彩票之后。 隔壁就是大唐超市,他们自然要顺便进去看一眼,这位能够捉拿弄虚作假之徒的许县男是什么来路。 这一进来,便宜的面包、口香糖,乃至稍贵一些的辣条,就吸引了他们的目光。 哦… 不过买的人不算多,只一些稍微阔绰些的,买了点面包、辣条,剩下的人都打算,只要中奖了,那就一定要在大唐超市好好采购一番。 白天来买彩票的,多是普通百姓。 等到渐渐入了夜色,旁边的大唐超市都关门了。 彩票店也准备关门营业。 一个人偷偷摸摸溜了进来,掏出一文钱,丢出一块木板,上面写着一些数字:“给我拿张彩票,要这个数。” 赫然就是白天,有些看不起彩票的那位读书人。 第163章 噫,我中奖了 他嘴上虽然说着,不能信、不能信,也大有一种看不起这东西的感觉。 但… 以小博大。 小到只有一文钱,大到有上万贯。 单纯的大唐人里,谁能忍受得了这个诱惑啊,乃至于…魏征他们都老老实实去买了一张过来。 也就许墨已经经过拷打,对这东西没什么兴致了,彩票是不可能中的,还是踏踏实实的生活吧。 三天之后。 彩票开奖。 乌泱泱的人群,堵住了这一条街,彩票里的官吏忙手忙脚,搭好台子,敲锣打鼓,念出彩票的号码。 每念出一个,有人欢呼,有人沮丧。 直到全部念完。 “我中了,我中了一个三等奖!”一个人高呼着。 也有人嚷嚷起来:“我也是,我也是三等奖!” 中奖的人虽然有不少,可没有中奖的人更多。 许墨搬着板凳,坐在门口,躺在袭人怀里,由她给自己捏着肩,笑着看这人生百态。 没有中奖的人懊悔,原本选中正确数字、但最后关头又给改了的人,就更加懊悔了,虽然成本很小,只有一文。 可和大奖失身错过的机会,可比损失一文钱的懊悔大得多。 虽然朝廷弄出了彩票。 不过嘛…毕竟是第一回弄,还是比较保守的。 整个奖池的奖金只有十贯。 二等奖的奖金,是奖池的十分之一,一等奖的奖金是奖池的四分之一,特等奖的奖金,才是整个奖池的一半。 并且,不止如此。 还要扣税。 从三等奖开始,扣税百分之十,而扣下来的这一笔税收,是要充入国库的。 而相比于奖金的抠抠索索,如何去运用这笔钱,那朝廷的打算,就真的很“大方”了。 购买彩票的全部收入的八成,则是用于下一期的彩票制作,剩下的,则都要全部归入到国库里,剩下的两成,并入奖池中。 彩票店门口的高台上。 官吏热情洋溢地介绍着彩票,顺带拦住上台来兑奖的这些人——这是许墨出的主意,既然中奖了,那就展示一下。 光明正大的,把钱发给这些人。 让人们看看,这些人是可以把钱拿到手的。 等奖金发完。 这一次的彩票里,有一个人中了二等奖,五个三等奖,十二个四等奖,七个五等奖,和三十六个六等奖。 他们站在高台上。 中二等奖的人,最为兴高采烈,手里捧着一串铜钱,虽然还有额外的一笔税,出乎了他的意料。 可…一文钱换到九百文钱,这足够了! 台下的人无比羡慕地看着他们。 敲锣打鼓后。 官吏高举着手:“大家这次也看到了,奖金,朝廷是不会克扣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好的消息!” “第一次彩票售卖,共卖出去一万三百余份,共计为十贯!其中的两成,将会拿到下一期的奖池中。” “不仅如此,这一期的奖池还剩下六贯六百文,将会累计到下一期的奖池之中。” 说到这,他顿了下,一拍手,嚷嚷起来。 “也就是说,下一期的奖池,将是两贯加六贯六百文加十贯,一共是十八贯六百文!” 人群里发出一惊呼。 有人在感叹,竟然有一万多人购买了彩票。 有人则是在感叹,仅仅只是过了一期,彩票的奖池就几乎翻了个倍? 等等… 更可怕的事,如果下一期彩票还没有人中大奖的话,那…岂不是又要翻倍?而且自己购买彩票,消耗的那一文钱,好像…也不像是消耗了。 那是给未来的自己投资! 自己每买五张彩票,奖池里就会多一文钱,彩票买的越多、奖池也就越大,自己要是中奖了,能拿到的钱,也就越多。 不少之前还能抵御得住诱惑的人,现在也动心了起来。 打水漂吗? 中六等奖的人,其实也不算少嘛…… 说完了这些消息之后。 高台上的官吏,亲自一捶铜锣:“现在我宣布,第二期彩票,正式开始售卖!” 人群开始绕过高台排队,有些人还特意往后走,排得更远一些,为了给自己充足的时间去思考,该挑选什么样的号码。 魏征坐在门口,虽然春天的气息开始来临,可这种冰消瓦解的时候,比寻常更冷,他抱着暖宝宝,饮着热茶,有些感慨:“店家这彩票…还真是让人难以想象。” 这头一期的彩票,扣除成本,就让朝廷赚了四贯多。 虽然不多,比之赌坊,差了不少。 可这…毕竟只是头一期。 而且…最关键的是,没有什么隐患,赌博让人痴迷,破坏正常的金钱观,让人整日沉迷在赌坊之中。 有了这东西,朝廷也有更大的底气,向赌博说“不”。 唐律中,对赌博的罪名定的很大。 凡发现有参与赌博的人,杖一百,并没收全部家财,这其中最严重的,是“杖一百”,赌鬼能有什么财产????.23sk. “杖”和“笞”不一样,笞是用鞭子抽,还只是皮肉之苦,杖是用棍子打,一百棍下去,身体不好的,被活活打死,身体好的,说不定也要落一个残疾。 这…还只是对参与赌博的人的处罚。 对组织赌博的人的处罚,就更严重了,以计赃准盗处理,最高要流放到三千里外去。 只是… 人性好赌,这种事屡禁不绝。 哪怕处罚这么大,参与进来的人依旧有许多。 彩票不算什么好东西,它本质和“赌博”也没什么差别,可至少…时间是可控的,一万多人,中奖的还不到一百人,几率也摆了出来。 而且,也能享受到那种刺激的感觉,虽然没那么大。 堵不如疏,显然,彩票就是用来疏导的。 “啧。”许墨摇摇头,不准备发表任何评论,热闹看完,刚准备回屋,又坐了回来,“其实…我有个想法。” 魏征转头看向他,心里有了种不太好的预感:“店家,又冒出什么主意了?” “你说…我要是在外面散布一个消息,说研究算学,能够计算出彩票号码的结果,会怎么样?”许墨一歪脑袋,吐出这么一句话。 魏征心里咯噔一下,瞪圆了眼。 第164章 彩票号码并不能算出来 许墨随口一说,魏征信了。 “店家真能算出来?”魏征板着脸,严肃的很。 对许墨的算学水平…… 他是信服的。 先前出的那道题目,现在还在门外挂着,每周卞修都会重新抄录一份出来,到现在为止,天天都有人过来解题。 可解出来的……一个都没。 这道题,算学馆的人也在研究,从年前到年后了,算学馆的人甚至连用硬算的笨方法都还没求出来。 他问过许墨。 那道题目是不是只能用笨方法? 许墨的回答,说是有聪明方法的,并且还和魏征说了解题思路,这让魏征茅塞顿开。 所以许墨当初的那一句话“算学天下第一”,魏征不再怀疑。 现在,这位天下第一的算学大家,说彩票这东西能够计算出结果来,他心里就有些发堵。 要是真有法子… 那彩票可不就是给百姓们送钱的了? “你这是什么表情?”许墨瞥了他一眼,摆了摆手,“你该不会是信了吧?” 魏征松了口气:“那就……” 只是他这口气还没松完。 许墨一拍自己大腿:“不过要真是硬算,还是能算出来的。” 魏征哽咽地一抽。 “放心好了,就算有这个方法,也没人能做到的。”许墨开口安慰他。 “店家也不行?”魏征迟疑反问了一声。 许墨点头:“对,我也不行。” “那店家能透露透露是什么方法吗?”魏征探过头来,压低声音,小心地询问起来,还颇为不放心地打量着郑玄果、卞修那几个小辈。 许墨一挥手:“彩票开奖,说是随机,其实也不算完全随机,他只是一个复杂的算法。” 复杂的算法? 魏征依旧有点茫然。 “当小球落下的角度、速度已知,又知道了箱子里其他小球落下的角度、速度,并知道他们发生多少次碰撞、以什么角度等等……” “所有的信息都整合起来,其结果必然是注定的。” 这几句话的内容,让魏征沉默起来。 他深吸口气,好好理解了一番。 那不就是…知道它下落的每一步过程嘛? 说的这么玄奇。 “那根本做不到啊。”魏征感叹了一声,“店家你若是把这个法子给说出来,哪怕是不曾读书过的庶民也不会信。” 许墨眨巴眨巴眼:“我没说要把这个东西给说出去呀。” 魏征一愣,挠了挠头:“那店家方才说,研究算学,能够计算出彩票号码的结果?” “对,就只是说这么一句话。”许墨一点头。 魏征有些不解:“只说这一句话?为何?” “当然是为了促进算学的发展。”许墨理所当然地开口回答,“研究算学,就有机会获得几十贯、乃至于上百贯的钱财,一定会让他们很有动力的吧。” 魏征摇摇头:“算学博士们也不会去做这种事。” “至于普通庶民,他们也研究不出什么……” 这不算歧视。 而是这个时代的基础认知,就像…盐是咸的、糖是甜的那样,是一种“客观存在”且无法违背的自然规律。 多少年来,搅弄风云的都是士族、大家。 多少年来,才出了几个许墨? 按魏征的经验来说,只这么一个。 庶民当然重要。 他们重要就重要在,他们供养了这么大一群士族。 哪怕… 魏征是站在李世民这边,是站在世家的相对立面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许墨瞥了他一眼,打断他的话:“你觉得…庶民研究不出来什么?” 魏征迟疑了下,点点头:“算学一道,博大精深,就是算学馆的那些大家都穷首皓经,可连店家那道算题……” 他的话又没说完。 许墨又挥手打断:“你该不会以为现在的算学知识,很深奥吧?” 魏征一愣,没敢反问。 “这才只是刚入门的水平。”许墨摇了摇头,“你说的那些算学馆的家伙,确实领先一些,可也没领先多少。” “而且…靠那些人,不知几何才能够在算学上登堂入室。” 说到这,许墨顿了下。 “就算你不相信庶民的力量,好歹试试,又不耽误什么。” 魏征一歪脑袋,点了点头:“那店家你想怎么办?” 许墨一眯眼,压低了声音:“你…知道托吗?” “什么是托?”魏征把脑袋凑得更近起来,压低声音浅浅问道。 许墨小声说道:“就是一种烘托气氛的人,内部操作,选一个人中大奖,然后对外就说,受我指点,学了点算学,研究出来了。” 魏征一愣,搓了搓手:“这钱,得彩票出?” “废话,不然我出?”许墨翻了个白眼。 魏征沉默一小会,眼神变得狐疑:“我怎么觉得……你是想从朝廷这骗钱呢?” “啐,那点钱我看得上?”许墨摇头,“选出来的人,再借口说只是想试试算学是不是真的能算出来,对钱没兴趣,给捐出去修路就是了。” 魏征点点头:“如此一来,倒是挺好的。” “日后若是长久没人中大奖,不仅可以说他们没那个运气,也能说他们没找到方法?” 许墨点头。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明知道自己没那个运气,却还痴迷于彩票,其中原因就是在于此,他们觉得彩票有规律、能够算出号码来。 哪天狗屎运,中了六等奖、五等奖,就以为是算法的原因,更痴迷于此。 迟早会有人找出这个理由。 许墨觉得,不如自己拿出来,还能推动一下数学的发展,一石二鸟,岂不是更好? “那我回头和朝廷说一声。”魏征点头应下来,“至于人选……” 他转过头,看了一圈:“李家大娘子?” “她挺合适的。”许墨点头。 李英姿大抵是超市里,最合适的人选了。和许墨在一起的时间多,关系也亲密,最主要的是,李英姿能打。 若是有人敢纠缠她,那一拳下去,寻常男人都受不了的。 不像房遗玉、李丽质,她们柔柔弱弱,被缠上了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 魏征隔天,就把这件事上报朝堂。 说的光明正大、说的理直气壮。 第165章 李英姿:啊,这是我算出来的(捧读) 不过…不失为一件好事。 彩票公平不公平,不在这些官员们的考虑中。 他们只希望,彩票能源源不断、且大量的给朝廷供应钱财。 李靖也没意见,他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反正…用脚指头都能想得到,自家女儿肯定是不会有意见的,能帮着她那位许墨哥哥的事,她怎可能舍得拒绝呢? 三天后,彩票开奖。 如何去“舞弊”,难度也不高。 提前让彩票店的官吏收拾好东西躲在大唐超市里,号码出来,再逐一印上数字,李英姿再拿着出去就好。 朝廷胆子还是不够大。 只让李英姿中了一个一等奖,拿了四贯六百五十文。 高台上。 李英姿面无表情地提着铜钱。 并非她不喜欢,只是她是头一回经历这么大的场面,不知要用什么样的表情,太亲和就显得像李丽质了,太冷淡未免就显得高冷。 想来想去,既然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表情,那就干脆什么表情都不用。 官吏磕磕巴巴,对李英姿采访:“这位娘子,中了一等奖,您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李英姿面无表情:“我很高兴。” 说到这,她顿了下。 似乎… 觉得自己这样不太行,得表现得欢乐一些,提着四贯多铜钱,举着手,啪啪鼓起了掌。 不少人瞪圆了眼。 那可是…四贯铜钱!一贯铜钱就有四斤左右,四贯那就是十六斤,她举起来竟没显得太过吃力。 这姑娘力气…可真不小。 人群有些安静。 一方面是震撼于李英姿的力气,另外一方面,则是…李英姿的表现,着实看不出来有几分高兴。 “此次中奖数额高达四贯多,这位娘子,打算怎么花这笔钱?”官吏一字一顿,捧读着把这句话背了出来。 许墨不忍直视。 没经验就是这样。 好好的一件事,办的错漏百出,也幸亏被忽悠的这群人,也是头一回经历这种事,他们也没经验,没看出来什么疏漏的地方。 “捐了吧?”李英姿佯装思考,她的演技就要比官吏好太多——毕竟在自己父亲面前演了那么多回,“春明门外的路不好走,这四贯看看能修多少就修多少。” 官吏“震惊”着开口:“这位娘子真是好心肠,竟然视金钱如粪土,以后中奖也会如此这么做吗?” 李英姿摇头:“我以后不会再买彩票了。” “哦?这是为何?”官吏很浮夸地开口询问。 许墨有一种看拙劣电视剧的错觉。 李英姿正色,说出了搭这么一出,让许墨尴尬得直扣脚趾的戏码的核心:“只是前些日子,许县男同我说起,彩票是能算出结果来的。” “我不信,就试了试他教的法子,没想到竟真的能算出来。” 人群沸腾起来。 惊愕声、感慨声、叹息声,声声不绝于耳。 官吏适时把他们内心里的想法吐了出来:“算出来?是用算学的那种算吗?” “是的。”李英姿回答的言简意赅。 “算学还能有这种效果?”官吏惊叹。 李英姿又点点头:“是的。” 说完之后,她把手里的钱一丢,小跑着回超市里去,这大庭广众之下,排演这么一出戏码,到现在,她实在是受不了了。 官吏这边打完广告,那边说着第三期彩票开始售卖。 彩票店外,人群里。 讨论声渐渐吵嚷起来。 “你们说…刚才那是真的吗?”一个人揣着手,皱着眉头,满脸好奇,“算学,算学那种东西,还能算彩票的?” 旁边的人摇着头:“这我上哪知道去!” “你把四摆出来,它认识我,我不认识他。” “一二三”他是认识的,毕竟是几条横杠,一是一条、三是三条,到四他就不认识了,四条杠虽然也念作“四”,但不常用,只他们这些文盲会用。 他们左右扭头,发现身后有几个读书人打扮的,立马闭上了自己的嘴,竖起耳朵,听着他们的讨论。 “我觉得不可能。”高个读书人摇头,否定的坚决,“算学哪有这么大的本事。” 旁边的人据理力争:“为什么不可能!” “这要是能算得出来,彩票就别卖了!”高个读书人摇头,“大家都算出来了,朝廷一夜夜、一天天,不知得赔多少铜钱出来。” “我看啊,这是朝廷打出来的幌子。” “就像商贾那样,找个由头,来让我们买彩票的。” 说到这,他顿了下:“若你觉得是真的,那你说说,怎么算?” 这让周边的人都认真起来。 那人有些羞恼。 前面的话还好,无非就是观念不同,可最后的那一句话,让他有些破了防,他虽然是相信算学能算出来的。 但…他很清楚,自己是没那个本事的。 要是能算出来,他在这排队做什么?回家算一个号码出来,然后再来买就是了。 “那,我是不会。”那人攥紧了拳头,强词夺理起来,“可…那是许县男提出来的,许县男的话你还不信么?” 看起来苍白的辩解,偏偏有些用处。 高个男人一愣,他深吸了口气:“许县男的话,确实可信,但能把彩票算出来,还是太过骇人听闻了些。” 说着,他顿了下。 “彩票开奖,你我都是见识到的,那是随机开的,把球给转出来,这也是能算出来的?” 那人摇头晃脑,一脸自得:“你不行,就莫说算学不行,算学一门博大精深,是你我这种人物能够研究得透的?” 他们窃窃私语。 一旁的人对视了一眼,他们眼神中有了些恍然。 明白了! 还是能算出来的,不过…一般的读书人不行,得去找那位大唐超市的许掌柜。 他们买好了彩票,就往旁边的大唐超市钻进去。 有人愣头青,不知人际往来,刚一进屋子,就嚷嚷起来:“许掌柜何在,小人有一事相求。” “还请许掌柜告诉小人,如何计算彩票号码,事成之后,我分您……” 他嘴里,最后“一半”这两个字还没说出来,就被郑玄果拎着丢了出去。 “不是来买东西的,就别打扰其他客人。” 第166章 大唐读书人的出路 有这人身先士卒,后来者就学乖了。 先在超市里买上一些东西。 给夫人买一块面膜,或者是买一些面包、辣条…… 等买好了,在柜台结账的时候。 有人同卞修发问:“这位郎君,不知能否引荐一二,我有事想要央求许县男。” 卞修抬头看着他,微微一笑:“是为了…彩票的事?” 那人重重点头。 后面跟着的那些准备结账的人,也不催促着他,而是期待地看着这件事的发展,倘若能行的话,他们也好顺坡下驴,跟着一块去拜访一下。 “我家掌柜说了,想见他、想要求解彩票之法,可以。”卞修点了点头,换了口气,话暂时停在了这。 这让满屋子的人都沸腾了起来。 他们热情地看着卞修。 有人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双眼,可一个劲地往许墨那边看去了。 卞修缓了两口气,这才接着说了下去:“不过…若是一点算学基础都没的,那就算了,别说学会,就是听都听不懂。” “所以想要求学。”他抬手朝着门外一指,“去吧,把门口那道题解出来,凡解出来的,都有机会同我家掌柜聊上几句。” 解题? 这人立马付款,往门外跑去,后面排队的人群里,有人撒手把东西一丢,就想往门外跑去。 郑玄果一把揪住他的领子:“回来,把东西捡起来。” “要买,就好好排队。” “要是不买,从哪拿的,就原封不动地放回去。” “丢了算怎么一回事?” 那人讪讪地捡起来,刚准备放回去,注意到郑玄果那张——“你要是敢放回去,那我就找机会把你手给剁了”的脸,乖巧排了队。 其他人,有乖乖放回的——家里实在穷,这点东西不买为好。 大部分都是同样心态,拿都拿了,哪好意思放回去。 一个个结好账。 他们往门外走去,看着那道题,陷入了沉思。 “嗯…”人群沉默了很久,一个人缓缓开口,“有没有哪位郎君好心,能帮我们念一念上面的题目。” 这人开口,引来无数人的注视。 “你不识字?”一个人开口,询问了起来。 那人点点头。 有人嘲笑:“大字不识,也想解开店家题目,会不会有些太过痴心妄想了?” “就是,还是回家好好耕地吧。” 人群里一阵骚动。 不识字的,绝大多数,都是老实的庄稼汉,他们信了朝廷的话,也信了李英姿的话,都是抱着一文钱,以小博大的念头。 他们本身就把能读书、识字的人看得很崇高。 现在听他们这么说,不少人都羞愧得低下了头,有些年轻的,双眼里已经飘起了泪花。 他们听不得这种话。 本来心里就默认了自己低人一等,现在这么一说,就觉得自己更加低人一等了。 “胡闹!”旁边有人呵斥起来,冷笑一声,“他们想解开店家的题有错吗?难道你就不想解开?” 开口嘲笑的那位读书人一愣,撇了撇嘴:“能一样嘛。” 他是读书人,从小开始读书的。 而这些人……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来。 “怎么不一样?”帮衬说话的那位读书人,依旧瞪眼看过去,话语里带着训斥,“有求学之心,不管是为了什么,那都是好事。” 他深吸口气,走到题板前,拱了拱手:“学生算学一道上,只是初入门径,此时便把这题说给诸位听,还望能够帮衬一二。” 除了一开始嘲笑的那人,脸上还有些不忿,其他读书人,都是一脸恭敬地看着他。 大唐的读书人地位崇高。 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读书识字。 更是因为,这些读书人中,也许私底下藏着不知多少阴暗的勾当,可对外,在最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学习的目标是为了国家、为了社稷、为了百姓。 他们或许觉得自己做不到。 可对于…敢这样去做,愿意去这样做的人,他们绝对是充满了尊敬。 他开始解说起了题目。 旁边的读书人也专心听着,触类旁通嘛。 房玄龄探出个脑袋,看了一眼,又把脑袋给缩了回来,眼里满都是欣喜:“店家你这一手可真是绝了。” “如此尚学的风气,怕古往今来,独此一份了。” 魏征泼了一盆冷水:“他们可不是向往知识,而是向往金钱的。” “不管是为了,肯去学习不就是好事么?”许墨瞥了他一眼,拿话堵住了他的嘴,“我就不喜欢你们这样。” “学知识为了什么,为国为民?” “可是能成为宰相的才几个人?不说那么大了,就是能成为一方水土的县令、成为有实权的官吏,那才几个人能行?” “一万个读书人里,能出十个么?” 魏征沉默下去。 虽然…周边人的孩子,只要读了书,就绝对能入朝为官,有些能力的,四五品都不成问题。3sk. 可…现实就是。 他们的孩子,有父母蒙荫,大部分读书人,这辈子也确实是和官场无缘。 一万个人里出十个,这说的有些夸张了。 不过…以他们的人生体验来说,一千人里差不多才能出十个入朝为官的,这还是算上他们的孩子。 “不管搞什么,首要的就是要把肚子弄饱,学习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弄饱肚子。”许墨一摊手,说的理直气壮,“弄饱了肚子,才有资格去想其他的。” “就是为了钱,所以努力去学习,有什么不好的?” “做出成果来,哪怕是为了钱,不也是伟大的?” 说到这。 许墨一顿,喝了杯水,重重一拍桌子:“门外那道题,现在还没人解开,可要是有人为了钱,把这题目解开了。” “就算你们不承认,他也是除我之外,大唐算学水平最高的人,不是么?” “到时候,你们花点钱,几十、几百贯的,请他著书立传,把自己的心得给写下来,和刘徽作九章算经注解,又有什么区别呢?” 房玄龄、魏征他们低着头沉思下去。 这话… 说的有几分道理? “不对,店家你这都是什么歪理邪说。”魏征一摇脑袋,“可不能助长这种思想。” 第167章 算学应该叫数学? 若天底下的人都是这种想法。 那还要不要社稷、还要不要这个朝廷了? 大唐为什么会成为大唐?不就正是因为有着远大抱负,前仆后继,去努力奋斗的这一群人? “读书就是读书。”房玄龄摇头,“若只是为了填饱肚子,那还不如直接去务农、经商,何故读书呢?” 许墨一摊手,一脸无辜:“可…不冲突啊。” “一边读书、一边务农有问题么?” “一边经商,一边读书,又有问题么?” 这话一说出来。 两个小老头一愣。 他们觉得许墨说的有些道理,可又觉得哪里有问题,他们偏偏说不上来。 许墨看着他们,摇头轻笑。 魏征和房玄龄的想法有错吗?放在这个时代是没错的。 虽然…看不着、摸不着,但“教育”也是一种资源,这种教育资源往往和经济有着直接挂钩的关系。 经济越好、教育资源也就越多。 可工业树没被点出来,经济就算再好,又能好到哪去?教育资源自然也就丰富不起来,读书人看起来多,可用起来依旧紧巴巴的。 那自然… 在使用这一份资源的时候,就要起到物尽其用的效果,至少…至少是不能把一位位读书人当成一个个耗材的。 “只要读书的人变多,哪怕像我这样胸无大志的人变多了。”许墨宽慰起来,“肯踏实做事的人,不也会变多?”天籁小说网 话… 是这么话说不假。 魏征还想说一些什么。 许墨瞥了一眼屋外,忽然想到了什么,伸手把卞修给招呼了过来。 “你去同外面说一声,以后便用这些数字。”许墨抬笔,在纸上写了一串数字出来,“这样也方便些。” 他把阿拉伯数字写了出来。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数字符号,像是“+”取代了“加”,又用“-”取代了“减”,乘除自然也不用多说。 乘方就是在数字上面写上一个小小的数字,数字是几,就代表了几次方。 魏征他们一眼就看懂了。 卞修也是如此。 就是记一个个数字有些麻烦,不过左右几天就能够记住。 卞修走到柜台,并没立即把许墨随手写的这些东西挂在门外,而是又重新抄录了一遍,顺带对照着数字表,把题目翻译了一遍。 然后才举着这两张纸,走到门外,贴在了题板旁。 “本来就有数字,为何店家要弄出一个个小符号出来?”魏征揪着自己胡子,有些疑惑不解。 许墨一摊手:“因为方便。” 魏征依旧揪着自己胡子:“方便?” 他没这么觉得,还要再重新记起,反而有些麻烦。 “个位数上来说,那的确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许墨拿起了笔,“无非就是汉字的笔划多了一些。” 他拿起笔,在纸上随便写了一些数字。 “可到十位数,字符只要两个就好了,就不如说这个27,用字符两个就行,用文字的话,就得写三个,那就是二十七。” 几个小老头点着头。 “最关键的,是培养一个逻辑,一个十进制的逻辑。”许墨写出一个数字10,又写出一个汉字十。 “我们文字中的十,是单独一个个体,可在十进制里,十是第一轮的终结,也是第二轮的开始。” “按理来说,十进制应当是正好只有十个数的,但我们的文字里,是十一个数。” “而字符不一样,从零开始,到九结束。” “字符10,恰好就起到了这样的一个效果。” 魏征一歪脑袋,他听明白了一半:“请教,这…十进制是何物?” 许墨一翻白眼。 得,最关键的没听懂。 “就是满十进一,这叫十进制。”许墨简单解释了起来。 魏征点了点头,他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这么说,满二进一就是所谓的二进制了?” 许墨应了一声。 “那为什么我们会用这什么…十进制呢?”魏征皱起眉头,杠了起来,“而不是什么二进制、三进制?” 他老毛病犯了。 当然,也有极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他自己对数学的好奇。 这个看起来像是一个问题。 也的确是一个严肃的社会学问题。 但…许墨翻了个白眼,挥了挥手:“你把你自己的手伸出来,数一数,一共有几个指头。” 魏征没有伸手,他恍然明悟了过来。 人只有十根手指,所以选择用了十进制。 房玄龄反倒是有些担忧起来:“店家知晓这些进制,方才在算学上有如此造诣,那是不是…这所谓的十进制,耽误了……” 许墨叹了口气:“你这说法,就是完全的外行了。” 房玄龄一愣。 许墨摇头,继续说了下去:“所谓的进制,只是表达数的一种方法,习惯用什么、那就用什么。” “对算学来说,没任何影响啊。” 房玄龄和魏征没太明白。 许墨拿起笔,在纸上点了几个墨点:“就比如说,一共有七个墨点,用二进制,就是一行两个,一共三行半,用五进制就是一行多小半,用十进制就是一行不满。” “表达方式不一样,可数是没变法的,习惯问题而已。” 他们俩恍然点了点头。 有些明白了,更有一种跳脱出算学框架的感觉。 李靖也明白了过来,这…不就是兵道嘛,所谓的进制,不就是行军布阵的不同。 程咬金大眼瞪小眼,迷茫得很。 “所以按照店家的意思,其实…算学不应该叫算学,应当叫数学?”房玄龄点着头,若有所思,吐出来这么一句话。 算学为什么叫算学?因为要算,在大唐人的算学家眼里,算学就是研究这么把数算来算去算到最好。 可… 按照店家刚才说的那一通说辞,算学似乎是研究数的一种规律,反倒是算并不是那么的重要。 毕竟…不同进制,恐怕算法也不一样,按照大唐现有的算法,在十进制里可堪一用,可要是换个进制,至少…房玄龄觉得他之前学得那些算学,就一点用处都没了。 “你够有悟性的啊!”许墨眼里一亮,狠狠夸奖了房玄龄一句,“没错,确实是这样的。” 第168章 他才十七,是个传奇 房玄龄腼腆一笑。 他点着头,在他这个年纪,忽然就对算学起了一些兴趣——这东西,好像比自己之前研究的那些学问有趣多了。 那两张纸张贴了出去。 在人群引起了一片哗然。 就是魏征和房玄龄这样的聪明人,在第一时间里,都没发现阿拉伯数字的妙处,得要许墨好好解释一番才行。 外面那群读书人,就更难以理解了。 “你们说,许县男弄这个东西出来作甚?”一名读书人瞥着旁边两块新的题板,摇了摇头。习惯的力量是伟大的,阿拉伯数字虽好,可他怎么看,怎么都不顺眼。 “又不是给你用的。”另外一名读书人瞥了他一眼,“还看不明白吗?” 最先开口说的那人有些茫然:“啊,嗯?” “这就是许县男拿出来,给那些不识字的人用的。”后面那人解释起来,“这些符号可比字好记得多。” “让他们识这几个字符,不比数字要轻松的多?” “原来是这样。”最先开口的那人恍然点了点头,“许县男还真是用心了。” 后面那人跟着点头,笑了一声:“可不,许县男虽一步登了天,可他心还牵挂着百姓们呢,不像有些人,只是读了几本书,识了几个字,还没功名呢……” “这脑袋翘得就跟鸡屁股似的,打个鸣,就以为太阳是他唤起来的了。” 这骂的是谁? 大家心里都有数。 一开始嘲讽庶民的那人低垂下脑袋,脸色躁红得很。 一旁的人嗤嗤笑起来。 普通不识字的百姓们骚动起来,他们可没想到这一点,还以为是许县男又拿出了什么新的题目。 心里刚抱怨几句。 现在听读书人们这么一解释。 他们顿时又感恩戴德起来,这是一位好人啊,给了他们更好的去解开这道算题的机会。 一直到超市关门。 都有人没散去,还守在门口,拿着根小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 物资激励永远是最好用的办法。 一块肉就能让不少人打破脑袋,更不要说是几十贯的奖金了。 长安城陷入了一股求学风气里。 茶馆里的那茶博士,没客人了,自己就靠在柜台边,手指沾着水,写写画画。 地头里的那农夫,忙完了、累着了,就蹲在田埂,拿着只木棍,也在那边写写画画。 也没人嘲笑他们异想天开。 彩票几乎期期都买的,虽然只买一张、也只买一注,万一算出来,哪怕只是算出来一点点,都是好几百文、好几贯。 有些人另辟蹊径,觉得…自己可能没算出来的本事。 也不好去叨扰许县男。 觉得…李英姿既然长得这么好看,那应该是好欺负的。 还没近身,只是奔着李英姿去,就突然被人打了闷棍,弄清楚原因后,随手给丢到一旁。 其他人立马明白。 得,这也是一位不能招惹的主顾。23sk. 还是老老实实学算学吧。 阿拉伯数字带来的影响,比不少读书人想的还要大,他们以为这只是平平无奇的字符,可…在平民眼中,那太省事了。 当然,最先接受这种数字的,还是商贾。 国内的贸易倒还好说。 可长安是什么地界? 那是世界的贸易中心,来来往往的各国商贾有许多,尤其是最近,大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克下吐谷浑之后。 大唐的名声,在周边就更加伟大了。 至高至上,掌控着雷霆之力的天上之国。 这就是外邦商贾,对大唐的形容。 东市、西市都有不少外邦商贾,怎么去做生意,就成了大问题,懂汉话的外邦商贾不是很多。 大唐的商贾们,身份虽然低贱,可…那也只是在大唐国内,对外邦人来说,他们可是大唐人。 他们来大唐,是要抱着大唐的大腿做生意的,他们是来有求于大唐的,哪有被求的人去学习求人的国家的语言。 可汉语难学。 一来二去,他们就发现,这个阿拉伯数字,似乎还挺好用的? 而且这是自家大唐的县男拿出来的东西。 用呗! 最关键的,是用这种数字记账,更方便了,像是以前用数字记账,很容易被篡改,像是什么一改成二的,二改成三的。 用这种数字,就不用太过于担心这个东西,每个数字之间的差别挺大。 而且省墨。 寻常能写十个数的墨汁,用许县男推广出来的这个数字,能写二十个,乃至三十个,墨汁也是成本,这东西可不便宜。 而就在大唐,陷入一场数字狂欢的时候。 一道人影出现在了长安城中。 他戴着尖尖的朝霞帽,一身吐蕃服饰打扮,皮肤黝黑,有一种明显的高原红,年纪不大,看着虽然有些苍老,可…眼睛灵动。 “这就是大唐的长安吗?”少年人坐在马上,惊叹这座城池的繁荣,“真是一座不可思议的城市。” 旁边的人小声:“赞普,您最好还是隐藏下自己的身份,这里是大唐腹地了。” 少年人摇头:“不,我相信大唐是不会对我动手的。” 旁边的人还想劝起来。 “好了,你要是真的为我好,就去打听,好好打听,那个雷霆一样的武器,究竟是怎么来的?”少年人一挥手,吩咐了下去。 旁边的人应喏一声。 他继续饶有兴致地看着大唐,眼神里一闪而过一道贪婪。 他是吐蕃的赞普,吐蕃的立国之君松赞干布。 相对于李世民而言,他可能是一位并不逊色于这位伟大皇帝的人物,当一个时代有一位传奇的时候,往往还会有许多位其他传奇。 他今年才十七岁。 在四年前,继位登基,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平定叛乱,并以雷霆手段治理好国家,让吐蕃再度变得强盛起来。 去年,他方才迁都,事实也证明他的决策没错。 就在吐蕃变得越来越好,他的野心也越来越大的时候…… 大唐击溃吐谷浑的消息传来。 让他失魂落魄了好几天没能睡着。 正当这个时候,大唐的邀请发来,他犹豫之下,决定要亲自来一趟大唐,见识见识这个传闻之中的伟大国度。 第169章 我要去见见他 一路向东,他见过大唐的衰败与贫穷,也见识到了大唐的繁荣与富强。 什么才能代表大唐? 那些衰败与贫穷的地方能代表大唐吗? 倘若… 松赞干布真的觉得那些地方能代表大唐,轻视大唐,或许…吐谷浑的下场,就是吐蕃未来的下场。 长安啊长安,才是最能代表大唐的。 松赞干布在使馆住下。 大唐邀请了很多国家,他是来的最早的一批人之一,也有更多时间去看一看长安城,他不乏带几个大唐读书人回国的念头。 至于国内情况… 松赞干布并不担心,一个传奇式的人物,总是会对自己的手段有充足的信心,哪怕吐蕃刚刚才平定叛乱。 他在长安城里呆了两天。 所见着的事,惊住了他。 使馆里。 他和自己的臣子对席而坐,点着桌子,感慨着:“我算是明白为什么大唐会成为天上之国了。” “这几日我去了长安城里的上几坊,见到那些大家大户,国公、郡公的门房,竟然在读书学习、或是用木棍写些东西。” “也去了下几坊,那些庶民百姓,他们也同样在读书学习、用木棍练字。” “有年长者,四五十岁的,也有年幼者,和本王差不多的年纪。” 松赞干布是真的震撼住了。 学风如此之重的地方、国家,他别说见过,就是听都没听说过,哪怕是吐蕃王城的学宫里,他才刚刚设立的学宫里,都没这么浓厚的学习氛围。 年轻人要学习,他还能理解。 可门房为什么要学习? 那些四五十岁的农夫为什么要学习? “这就是吐蕃和大唐的差距吧。”松赞干布敲了敲桌子,“若是我吐蕃学风,也能有如此之昌盛就好了。” 大臣缓缓开口,拱手道:“赞普,臣这几日去长安城里打听,还真打听到了一些重要的消息。” 松赞干布一摆手:“说。” “臣这几日走访,听说…大唐人过年的时候,整个长安城里都是一阵雷声响动。”这位大臣慢慢说了下去,“似乎和大唐攻打吐谷浑时所用的雷声一样。” 松赞干布一挑眉。 大臣接着说道:“那是一种名为爆竹的东西,是东市一家名为大唐超市的铺子卖的。” “威力不小,过年时,有人不按规章燃放,甚至被炸伤,伤口如被灼烧一般,和吐谷浑那边传来,被大唐用天雷所伤的人,伤势差不多。” “而且…” “臣询问到了,朝廷兵部,每个月都会从大唐超市大肆采购一批爆竹。” 说到这,这位大臣顿了下。 他咬咬牙,坚定着开口:“臣以为,恐怕这名为爆竹之物,就是大唐掌握的那所谓的天雷手段。” 松赞干布皱起眉头:“如此关键之物,怎会授予妄自在民间流传?” “那大唐超市的掌柜是谁?” 如果是他,自己国境内,出现了这种威力奇大的武器,怎么可能还会肆意在民间流传? 第一反应,他是不信。 可…非常之国,有非常之事。 自己这位大臣的能力,他是清楚的,虽然远远比不上大唐的魏征、房玄龄这些人,甚至比大唐四五品官员还要略差一些。 但至少是有点本事的。 也不会说谎话。 他转念一想,就想到了关键之处。 假如…这消息是真的,那一定是这家超市的掌柜身份特殊,才形成了这样的一种巧妙的平衡。 “那家超市的掌柜,是一位叫做许墨的年轻男人,二十一岁,是…大唐的县男。”大臣把自己打听到的情报给说了出来。 “长得很好看,我虽没亲眼见过那位许县男,不过打听消息的时候,一说起许县男,就一定有人说,想把自己女儿嫁给许县男,哪怕是做妾。” “他还是长安城里最大的算学家,出了一道算题,摆在超市门口,过去好几个月了,都还没人能够解开。” “还传闻,他有一个叫李白的化名,写出了两篇让所有读书人都为之敬服的诗篇出来,不过…也有人说,李白并不是那位许县男。” 啰里啰嗦,大臣说了一堆。 松赞干布提两个最关键的点。 一个就是,这个叫许墨的男人,颇受百姓们的敬服。 其二就是,又年轻又有能力,但还并未入朝为官。 这让他有些心动,难道…自己的管仲乐毅终于要出现了吗? 他不太清楚,为什么大唐朝廷会放任这么有能力的一个人不用,甚至给了爵位,都不让他入朝为官。 太奢侈了! 这样的人才,大唐既然不用,那不就是要便宜自己了? “走,去大唐超市!”松赞干布起身,往门外走去。 大臣愣了下。 松赞干布回身,从携带来的行李中,挑出来一对牦牛角——这本来是准备要奉给大唐皇帝的。???.23sk. 不过自己没准备其他礼物,从这里面拿一些不是那么贵重的出来,反正…那位大唐皇帝也不知道自己准备了什么。 他们起身,往大唐超市走去。 他们的运气算是不错。 要是早来一天,都要吃上闭门羹,今天休息期刚过去,重新开始营业。 超市门口的人很多。 排着队买东西。 彩票店门口的队伍更长。 松赞干布看过去,问向大臣:“那边是什么,怎队伍比超市的队伍还要长?” 大臣回道:“那是彩票,大唐朝廷推广出来的一种东西,一文钱购买,猜中数字就能中奖,头奖最多能得数十贯。” 松赞干布震惊:“那大唐这不就是给百姓送钱的?” “只准大唐人买吗?” 大臣摇头:“并不是,外邦人也能买,不过…如果中奖了,我们这些外邦人要缴纳的税款是比大唐人要缴纳的多得多。” 松赞干布捏着自己稀疏的胡子,点了点头:“你去帮我买上一张。” “一定要猜几个数?” 大臣简单介绍了一下彩票规则,顺便往自己怀里戳了戳,他一早就买过一张彩票了。 三天开奖,都还来得及。 万一… 万一自己中了呢? 这可是好几十贯的事。 只要付出的够少、获利的够大,没有人不会心动。 第170章 俺老程要为许墨打江山 大臣去排队。 松赞干布也老老实实排队。 他读过大唐的史书,或者说,他从小就是接受的汉学教育,他爱吐蕃,但也不得不承认,汉学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 他知道刘备和诸葛亮之间的典故。 三顾茅庐、礼贤下士。 对待有才能的人,态度千万不能骄纵,有才能的人只会更骄纵。 排了小半分钟,他才走进超市里,刚一呼吸到超市里的空气,就让他不由感慨起来:“好香!不愧是许县男的家,雅士生幽香!” 一记马屁,立马就拍了过来。 周边人被他的话吓了一跳,脑袋转过来,一看,哦……原来不是大唐人,那没问题了,这吐蕃人看起来挺富贵的,不过吐蕃人嘛。 卞修探头,解释了起来:“这位客人,香是因为这样东西。” 他拿起了一样东西,给松赞干布介绍着:“是这个叫固体香薰的东西,一份只要三百文,能够持久留香。” 松赞干布眨巴着眼,虽然马屁拍到马腿上了,但他一点都不尴尬。 他还挺埋怨卞修的。 我可是在夸你家掌柜嗳! 结果你说,超市里香不是你家掌柜的原因,而是这什么所谓的固体香薰,这么不给你家掌柜留面子的? “某是吐蕃赞普,听闻大唐超市里有大贤德之人,特意来求访。”心里是这么想着的,不过他还是恭恭敬敬给卞修作揖行礼,问候了一声。 卞修一愣。 这…吐蕃赞普是什么东西? 他没说话,只是朝着卢月儿看了一眼,松赞干布也跟着看过去。 卢月儿绕过屏风,走进去,不多会就出来,朝着松赞干布招了招手:“郎君同意见你,过来吧。” 松赞干布点头,招呼着自己捧着礼盒的侍卫,一同往屏风后走去。 等他身影消失。 屏风外的人群才小声讨论起来。 “那个吐蕃人,好像身份很了不起的样子?” “赞普是什么个什么东西,吐蕃的大官吗?” 人群讨论着松赞干布的底细。 大唐超市里,时常会有一些外邦商贾出现,不过也仅仅只是外邦商贾,像是这样…看起来来头不小的,还是头一位。 有人问卞修。 卞修也一脸茫然,他哪知道赞普是个什么东西。 好一会后,终于有读书人看不下去了,他摆摆手,解释了起来:“这个赞普可不是官,他比官要大得多。” “他就是吐蕃的皇帝。” 人群里一片哗然。 “吐蕃的皇帝?这么大的?” “那他来找许掌柜是干什么?还这么恭敬?” “许掌柜可是我们大唐的掌上明珠,你什么意思,许掌柜就不值得这么恭敬了?” “就是,虽然他是吐蕃的皇帝,那也只是吐蕃的皇帝,一个吐蕃人而已。” 人群里,突然就开始了对吐蕃的声讨。 可不一会,话题就陡然转变。 “你们说…吐蕃的皇帝来找许掌柜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我看他那个态度,可不像什么好事。” “该不会是要把许掌柜给偷走吧?” “他能偷的走?” 大唐人是有傲气的,不认为哪个国家能比得上大唐,也不认为好好的大唐县男不当,非要去吐蕃那种地方。 但不担忧,不代表他们不八卦。 他们窃窃私语,小声讨论。 屏风内。 松赞干布见到许墨,第一眼就明白了,为什么自家大臣在介绍情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夸赞许墨的容貌了。 真的是一个很俊朗的人。 好看到,让人觉得,哪怕他什么都不会,坐在那当个吉祥物都是好的。 “某是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拱了拱手,“听闻许县男是大唐少有的贤德,特意过来拜访一二。” 许墨点点头,他连坐都没坐起来:“你好。” 松赞干布一点都不生气,果然,就和他想的一样,天才就是有天才的怪癖,他一招手:“某给许县男略备薄礼,希望许县男能够喜欢。” 侍卫看了看满是棋子、纸牌的桌子,愣了下。 袭人收拾好许墨身边的茶桌,让侍卫放在了这上面。 一说起礼物,许墨顿时坐直,打开盒子,里面一对牦牛角映入眼帘。 牦牛的角向来不小,松赞干布挑选的牦牛角又是精品,这一对将近一米长,油光发亮,似乎还有留有着生前的气魄。 许墨伸出手,抓了起来。 松赞干布眼眸一缩,有些吃惊,这力气…这样的一只牛角分量可不轻,单手抓起来,还是坐着,这么轻松写意,这位许县男可真的是有和他身形不太相符合的力气啊…… “有心了啊!”许墨挥动了几下,虎虎生风,又放了回去,绕着这对牛角,心里产生出了许多想法。 他转头对卢月儿吩咐一声:“去,拿两盒茶叶回礼。” 程咬金盯着牛角,有些羡慕。 这不是什么珍惜的东西,但是帅啊。 男人至死是少年,这句话无论放在哪个时代,哪个男人身上都是正确的。 松赞干布笨拙地同许墨聊着天,许墨敷衍地应付着,所幸旁边还有魏征和房玄龄,他们很在意这位赞普过来拜访的目的。 来到大唐,见了陛下一面之后,第二次登门拜访别人,竟不是没见面的自己这一群人,而偏偏选中了许墨。???.23sk. 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直到晚上。 许墨没留松赞干布吃饭,让郑玄果把他送走。 “店家,这人可真是够热情的。”吃着晚饭,魏征突然感慨了一句。 可不是。 下午聊天那会,好几次都没话题了,尴尬的氛围肉眼可见,松赞干布还能硬生生留下来,重新找一个话题出来。 许墨撇了撇嘴:“司马昭之心呗。” 程咬金一愣:“啥意思?” “就是他的想法,大家都清楚了。”房玄龄随口解释了一句,“看来他是想招揽店家入吐蕃为官的。” 程咬金一瞪眼,他这才反应过来:“他这是要挖大唐的墙角?你们刚才怎么不说?早说啊,我把那小子给丢出去!” “那可是吐蕃赞普。”许墨点了下桌子。 程咬金拍着胸脯:“吐蕃赞普又怎么了,老段都能上战场,我就不能上了?” 第171章 自己可是能吃到掌柜家的饭的男人(傲娇) 程咬金说的咬牙切齿,也煞气满满。 他不是在开玩笑。 他是真的生起了这样的念头。 虽然许墨是懒懒散散的,可他是大唐心头上的珍宝,谁要是打他的主意,那就是要从大唐身上剜下一块肉出去。 程咬金第一个不答应。 说到这,他虽然气势一泄,转过头来,看向许墨:“店家,你该不会有想法吧?” 他想起来了。 刚才许墨可是强调了松赞干布的身份。 这让他惊恐起来。 “别误会!”许墨一摆手,立马坐正,手里把玩着那一对牛角,“我对吐蕃没有什么想法,那地方可太糟糕了,高原我可住不惯。” 程咬金吐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阿丑,真是杞人忧天了。”李靖感慨一声。 房玄龄点点头,有几分欣慰:“阿丑能如此孝顺,倒也不辜负店家这段时日对他这么好。” “那是,我可……”程咬金一开始还没听出来这些话里的问题,一拍胸脯,朗声开口,可话说了一半,他转念察觉到不正常。 什么叫…孝顺? 孝顺那是什么人对什么人的? 自己和许墨之间,哪能说得上是孝顺? 就算是有孝顺这么一层关系,那也应该是许墨对自己吧,怎么现在成自己对许墨的了?这是不是弄错了其中的关系顺序啊。 “你占我便宜!”程咬金一拍桌子,愤怒起来。 房玄龄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有吗?” 许墨也同样一脸无辜:“没有吧。” “方才玄龄说的话,没有什么问题。”李靖一脸老实,摇了摇头。 魏征准备开口附和。 程咬金压根就没看他,这个小老头的话,他是一个字都不会信的。 他狐疑地盯着房玄龄,迟疑着开口:“真的…没问题?” 其他人纷纷点头,异口同声:“真的没问题!” 程咬金挠了挠头,索性不再思考这个让他困扰的问题,端起饭碗,继续扒起了饭食。 大唐超市外。 松赞干布揉着自己肚子,还忍不住回头朝超市屋里看去,跟身旁的大臣吐槽了起来:“大唐的饭食可真是香。” “尤其是许县男家里的,可比使馆中的那些香多了。” 大臣疑问一声:“那赞普您为什么不在许县男家里用膳?” 说着,他顿了下,也回头看了眼:“我观那许县男也是个良善之人,不会在膳食里动什么手脚……” 松赞干布脸色一顿,咬着牙,握紧了拳头:“是我不想吗?” “我也想吃一吃那些吃食!” “只是…许县男并没要留我吃饭的意思。” 是他不想吗?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 大臣一愣,点了点头,没再追问下去,他很清楚,再这么追问下去,自己就要被打了。 之后几天。 松赞干布几乎天天都来,他向许墨卖好,不过许墨就当什么都看不到,别说留他吃饭,就是游戏都不带他一起玩。 他终于是忍不住了。 这几日各国使臣、皇子都来了不少,大唐朝廷那边也开始做了通知,那一场“国际议会”即将开始。 他的时间不多了。 虽然… 不太清楚那场国际会议的内容是什么,可弄得这么声势浩大,必然不可能是小事,松赞干布自己心里有个底,等会议开始,自己差不多就要把全部心思都落到那件事上了。 他没期待自己一次性就能说服许墨。 可… 这样不行啊。 除了在许墨面前混了一个熟练,其他的事,一点进展都没,连朋友都还没做成。 在那个会议开始之前,做成朋友不朋友的,他都不追求了。 至少…爆竹这个东西,要买回去一些,做个研究吧? 松赞干布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许县男,你这超市里的东西,可真是让人吃惊,不知怎么做出来的?” “商业机密。”许墨言简意赅地回复了一声。 松赞干布摇头晃脑,接着说道:“这几日,我也在许县男您这买了不少东西,好像…您没把全部商品给摆出来?” 许墨一挑眉,看了过去:“哦?是有些东西没摆出来,你是要什么?” “听说…超市里是有烟花、爆竹这两样东西?”松赞干布问道。 许墨一挑眉。 松赞干布注意到这个神情变化,连忙开口解释了起来:“我只是听说,长安城过年的时候热闹了一番,不少人都在替我惋惜,没在好时候来到长安。”23sk. “所以我想要从超市里买上一份,回去热闹热闹。” 许墨点了点头:“的确是有,不过那东西不怎么安全,就没摆出来,你是要买?这东西可不便宜,一份就要五百文。” 五…五百文? 松赞干布吓了一跳,那都是和茶叶差不多的价钱了! “那我就先买上一些。”松赞干布吐了口气,点着头,他朝着身后的侍卫招了招手,让他从荷包里取出黄金。 吐蕃并不是一个贫穷的国家。 或者说…吐蕃王室,并不是一个贫穷的王室。 实际上,因为国情不同,吐蕃有许多财产都被王室直接把控,而且吐蕃虽然受到华夏这片土地文化的影响。 可影响只是影响,并非他们的根和血脉。 吐蕃王室不像大唐皇室这样,还有道德和礼仪上的压力,他们可以自由的使用那些掠夺来的财富。 松赞干布可比李世民富有的多。 “有限制的。”许墨摆摆手,“这两样东西属于管制品,购买需要登记,你去找卞修吧。” 要登记? 松赞干布皱起眉头,走到柜台旁。 “客人要买些什么?”卞修开口询问起来,一开始的时候,他对松赞干布的时候,态度还是有些拘谨的。 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吐蕃的皇帝。 后来习惯了。 吐蕃皇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想要在自家掌柜这蹭饭都做不到,自己可是能吃到掌柜家的饭的男人! 吐蕃皇帝还比不上自己哩。 他的态度,也就渐渐稀疏平常起来。 “烟花,鞭炮。”松赞干布报出这两样商品的名字。 卞修一愣,面色严肃起来:“客人买这两样东西,是为了什么?” 第172章 可惜他不是个唐人 烟花和鞭炮这些东西,虽然贵,但是足够华丽,而且足够新奇。 这就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产品。 不少异邦商贾,就打过这两样商品的心思,想要买一些回去,在自己国家售卖。 不过… 他们这么说,可没通过卞修的考核,凡是开口说要“倒卖”的,没一个能通过,到现在烟花和鞭炮这两样东西,一共只卖给那些异邦人十三笔。 金吾卫和不良人还有确认了,他们都在过年的时候,用在了长安城里。 松赞干布回道:“听说是好看的东西,以前没见过,所以想要买回去看看。” 卞修点头,在柜台里一翻,取出来一份新的账本:“可以,烟花是五百文、鞭炮也是五百文,一共一贯。” 松赞干布有些着急:“不是,我没说自己只要分别一个,我想要买更多。” 卞修一愣。 他从侍卫手里接过荷包,取出一锭金子,放在桌上:“我有钱,我是吐蕃的赞普,我有很多财富!” 卞修摇头,把金子推了回去:“这和钱财没关,我家掌柜定的规矩,像您这样既然是为了见识一下的……最多只能购买一个。” 许墨一早就定下了这样的规矩。 松赞干布回头,看了一眼许墨。 金子虽好,可许墨一点都不动心。 他也不缺钱,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修园林的花费,远远追不上自己赚钱的速度,倒是张贴了不少告示,但过来应聘的人不多。 这和…自家超市招人手也不一样。 读书人是金贵的,别看许墨一个月给卞修那么多铜钱,看起来有些超过市价,可卞修现在和许墨的家臣,也没什么区别。 郑玄果是任务重,平日里看起来没什么用,可到该用着他的时候,那就是大用。 但修园林,就是一个稀疏平常的体力活。 钱不能给多了,不然扰乱市场——自己是能负担得起这个价钱,大部分勋贵也能负担得起那个价钱,可用这些力工的,又不止自己这一群人。 可不能加价,愿意来做力工的,就没多少了,再加上开春,田里的事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许墨可头疼这些了。 “不能多通融通融?”松赞干布挪动身子,自己挡在许墨和卞修视野中间,取出一枚金子,塞给卞修。 金子像是烫手似的,卞修没有任何迟疑,立马丢了回去:“不能,这是掌柜的规矩。” 他一点都不贪求这些东西。 家里现在有钱了! 自家掌柜一直都没亏欠过自己,对自己一直都这么好,自己是个读书人,心里是有杆道德标尺的,又怎么可能会做出来这么没道义的事。 松赞干布叹了口气:“那便分别给我拿上一个吧。” 卞修拿起笔,在账本上记录起来:“姓名。” “松赞干布。”他回道。 卞修写下姓名,又写下他刚才说的用途:“现在是羁旅何处?” “是在使馆里。”松赞干布又老老实实回复了一声。 卞修接着问道:“打算什么时候用。” 松赞干布一惊,向后一仰脑袋:“这也是需要登记的?”???.23sk. “当然。”卞修点头。 松赞干布犹豫了下,轻声道:“那就今天晚上吧。” 卞修写完这些东西之后,把账本推向松赞干布:“你看看,内容有没有什么问题,没问题的话,你就签个名吧。” 松赞干布还是懂汉字的,他逐个看完,确定没问题了,按照流程,把名字签上,又按了个手印。 卞修也签上自己的名字,取出印章,盖了个印。 这些东西,他也是要负责的。 如果出的货数量对不上,问责的第一人就是他。 “我会通知金吾卫和不良人。”卞修说话一点都不客气,“今晚会在使馆附近盯梢。” 松赞干布心头有些沉重。 原本他还想同许墨商量一些贸易上的事,现在全然没了这个心情,和许墨告辞,卷着鞭炮和烟花匆匆离去。 “吐蕃人发现了。”房玄龄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投出骰子,“他们还真是够敏锐的。” 李靖摇摇头:“毕竟新奇的东西就这些,这松赞干布也是了不得的人物,不说能比得上你们,怕是不比阿丑差上多少。” 程咬金抬起头,一脸憨厚。 李靖连忙改口:“应当是比阿丑年轻时候还要优上一些。” 程咬金啐了一口,倒是没反驳。 他听说过这位松赞干布的事迹,年纪轻轻,十二岁接受赞普之位,仅仅三年就平定吐蕃,这样的功绩…… 他自认不如。 “可惜了,这小子不是唐人。”程咬金敲了敲桌子,“若他是唐人就好了,想来日后一个兵部侍郎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就是大唐人对一个外邦人最高的赞赏了。 至于侍郎… 这个评价不算低,能成为尚书,仅仅有天赋是不够的,松赞干布虽然有天赋、有能力,也只是让大唐感慨一声,别说害怕、就是羡慕的情绪都没。 大唐比肩松赞干布的能人也不少。 马周、褚遂良,再年轻一些的,韦思谦、张文宗等人,甚至更年轻的,和松赞干布差不多岁数的许墨。 这些都是能压松赞干布一头的能人。 “也得亏店家早有防备。”房玄龄点了点桌子,朝许墨夸赞起来。 许墨摆摆手,幽幽吐了口气:“你忘了抛股票了。” 房玄龄一惊,忙回头一看,完了…自己果然是忘了抛,这一轮大跌,他手里的资产可是折损了不少。 其他人也慌忙检查自己手里的资产。 松赞干布的事,在他们眼里,甚至连这一场游戏都比不上。 火药很关键。 但配方在许墨手里,李淳风快疯了,也没能研究出一个靠谱的配方,才点燃了紫烟给段志玄助兴。 他们也不担心火药会外流出去。 研究清楚经济的运转规律,才是最重要的,新钱法…已经过去小半年了。 使馆里。 松赞干布回来后,便一直盯着摆在桌上的鞭炮和烟花,他吐了口气,朝着大臣说道:“你的猜测是对的。” “大唐…对这两样东西管控的这么严格,想来多半就是和攻克吐谷浑的天雷有关了。” 第173章 私藏一点鞭炮没问题吧 大臣搓了搓手:“那我们把这东西截留下来,送回……” 他的话还没说完。 松赞干布一摆手,摇了摇头:“长安对这东西盯梢得紧,你没看到,回来的路上一直都有不良人跟着?” 大臣一愣,他还真没注意到这一小小的细节。 路上行人那么多,他又怎会记着哪一个跟了他们一路——再说了,这事也不应该由他操心,他又不负责自家赞普的安保工作。 松赞干布抬手,在自己脸上一划:“左脸有刀痕,眼下有颗痣的不良人,你出去看看,他是否还在。” 大臣应下来。 他扭身出去,很快回来:“赞普,您说的那人还在,就在门口候着。” 他的脸上,表情几分惊讶。 那个不良人监视他们,一点都不遮掩,光明正大,甚至…在自己出去之后,还同自己对上了视线。 似乎就在直白地同自己说:“我在盯着你们。”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好受。 可这是大唐,再不好受,他也得忍着。 屋子里。 松赞干布已经把鞭炮拆了开,用刀子割下几串爆竹,攥在手心里,朝着大臣一招手:“这爆竹,是一节一节串在一起的。” “倒是能拆下来,试验一下。” “让侍卫们去试试吧。” 他走出屋子,到院子里。 把这一小节爆竹交给侍卫,让他们点燃。 小小一节,还有红色的外壳,看不出有多少危害性,再加上卞修卖给他们的时候,虽然提醒了一句“不要离得太近。” 不过… 松赞干布也没怎么当一回事。 那么一挂可能有些危害,可从那么一大挂里,摘下来这么一小小一根,能有什么危险? 侍卫拿出火折子,点燃一炷线香。 紧接着,就捏着这一炷线香,点燃了另一只手上的爆竹。 不过指甲盖长短的引线,眨眼就燃烧完,刹那惊人的声响就在侍卫手上炸开,一阵烟尘缭绕后,紧随着就是侍卫的一声痛苦哀嚎。 他叫嚷着。 松赞干布定睛看过去,侍卫的手被炸烂了,血肉模糊,但没多少血流出来,伤口是一片焦黑色。 不过…看起来严重,但伤口很小,只是捏着爆竹的拇指、食指、中指被炸伤,甚至只是指头,连再下面一点的指关节都没伤着。天籁小说网 大臣向后一仰脑袋,深吸了口气。 松赞干布也向后一仰脑袋,倒吸一口凉气。 这东西…太出乎他们意料了。 这么小一点,竟然有这么大的威力? “快去敷药!”松赞干布立马吩咐起来,让人把这位侍卫送入屋内,只是目光在剩下的那些爆竹上难以挣扎开来。 大臣有心想要拾起一个,不过…一想到侍卫皮开肉绽的手指,他顿时怂了起来:“真是难以想象,那么小的一枚,竟有这么大的威力。” “若是多些…怕不是能把人炸开。” 松赞干布点点头,吐了口气:“吐谷浑那边传闻,说是天雷破城,我一开始还不信,只当是吐谷浑那些人守不住城。” “现在看来…” “这东西要是多些,还真说不定能破开城墙。” 松赞干布对吐谷浑很是关注。 吐蕃几乎是被大唐给包围起来,除了大唐之外,和它接壤的,有两个国家,一个是天竺的戒日王朝,一个就是吐谷浑。 不过… 吐蕃和戒日王朝之间,隔着天堑,一座宏伟的山脉,终年冰雪覆盖,凡人难以逾越,这边他派过去千人军队,能翻过那座山的,兴许还不到一百人。 对于松赞干布来说,若是吐蕃想要开疆扩土的话,那只有唯一一个选项,那就是吐谷浑。 在他的心里。 吐谷浑,几乎已经快成了自家的地盘——如果没大唐这么横插一手的话。 吐谷浑不算小国,座座城池都是有城墙的。 城墙这东西…其实没那么高大上。 就是大唐,除开洛阳、长安,再除开各地的郡县治所,大部分城池的城墙,其实就是土块垒起来的。 作用…也只是一个阻碍。 一块一块青石砖垒起来的,也就是长安、洛阳、太原这些要地才有的待遇。 松赞干布想不到火药集中起来之后,威力会几何倍的增长,当然…仅仅是他所设想的威力,就足以破开那些土城了。 “这东西不能从大唐带回去,真是可惜了。”大臣感慨了一声。 松赞干布忽然摇了摇头,轻轻一笑:“为什么不能带回去?” 大臣一愣。 “烟花我没敢拆开,若是今晚放不了,指不定那些不良人、金吾卫要搞出什么事来。”松赞干布轻声说了下去,“可这鞭炮,是一小节一小节的。” “我们用一些、再留一些。” “拿回去之后偷学,就算不能琢磨出大唐那般的天雷,就是能学到几分,那也是我吐蕃的一大幸事。” 大臣拱手,拍起了马屁:“赞普大智慧!” 松赞干布很得意。 他觉得自己这个方法一点问题都没,鞭炮那么多节,总不可能…金吾卫和不良人还在外面数着吧? 少一些、藏一点,他们也发现不了。 嗯,绝对发现不了! 他很有信心。 当天夜里,烟花和鞭炮在使馆绽放,周遭的住户们看了个热闹。 烟花…松赞干布是一点都没克扣的,直到燃放完,松赞干布差人把烟花拆开,才发现里面原来也是一筒、一筒的,这让他有些懊恼。 早知道…自己就拆几筒下来了。 鞭炮拆下来一半,被松赞干布用布包裹着,小心翼翼地藏在了自己的行李中。 等到第二天。 松赞干布还没起床。 使馆的门就被敲开,侍卫过来开门,黑衣不良人拱了拱手,态度恭敬,不过脸色并不好看:“还劳烦通报一声,某长安不良人,有事要拜见你吐蕃赞普。” 侍卫点点头,瞅着不良人来者不善,忙起身往里去——昨天松赞干布吩咐过的,若是不良人上门,态度一定要好。 他进屋通报。 松赞干布睡眼惺忪醒来,一听到侍卫禀告的内容,立马就清醒过来,甚至来不及更衣,就让侍卫把不良人请进来。 怎么回事… 自己昨天不是放了烟花和鞭炮。 第174章 朕打算稍后一并封赏 屋子里。 不良人和松赞干布对坐。 “长安不良人,寻我作甚?”松赞干布面色没什么变化,他端坐着,学着唐人的模样,发出了疑问。 不良人叹了口气,开门见山:“这位吐蕃的赞普,请你把偷偷私藏的爆竹交出来吧,你若是肯交出来,此事我权且当睁只眼、闭只眼。” “不然…若是我上报朝廷,这事就不好解决了。” 松赞干布心里一惊,不过脸上依旧没什么变化,他佯装出满脸的疑惑,不解开口道:“什么私藏?” “你在说什么话……” 不良人打断他的话:“不要装了,爆竹有一千响,昨晚我侯在使馆外数了,连五百响都没。” 松赞干布的脸色终于绷不住了,他瞪眼看着不良人,满是不可思议。 不是… 真数了啊? 这群人就这么没事干的吗? 不良人敲着桌子:“这不是我的意思,也是朝廷的意思。” “朝廷知道你们或许会对爆竹感兴趣,让我们时刻留意着这些东西,吐蕃赞普,就莫要弄得难看了。” 松赞干布皱起眉头,叹了口气,他站起身,从自己的行李里,把爆竹拿了出来,放在桌上。 不良人嘲弄一声。 松赞干布没有说话。 不良人数了数,四百多支,数量差别不是很大,他从怀里取出布包,卷了起来,站起身朝着松赞干布拱了拱手:“得罪了。” 接着,便带着爆竹径直离开,这东西他当然不能留着,而是要转交兵部。 松赞干布的事,很快传到李世民耳里。 小朝会上。 李世民捻着一枚爆竹——这就是松赞干布意欲带走而没带走的那一批:“你瞧瞧,这吐蕃赞普,还是有些脑子的。” “还能使出暗度陈仓的计谋。” 房玄龄回道:“臣同他有过几次交谈,确实少有良谋,吐蕃有了一代明君。” “不过…吐蕃星星之光,难以同大唐皓月相比。” 李世民一摆手,看向礼部尚书王珪:“各国使者,都已尽数来了?” “都尽数来了。”王珪回道,“回纥、新罗,乃至扶桑都有使者赶来。” 李世民一点头,放下手中爆竹:“先前贸易商贾之事谈的差不多了,今日来,朕有一件事想要问问你们。” “你们觉得……” “朕该不该把火药纳入清单里。” 王珪立马拱手,开口说道:“陛下,臣以为不该,火药乃重器,哪有出售火药与外人的道理。” “这岂不是把刀送到敌人手里,架在自己脖子上?” 房玄龄讥笑一声:“肤浅!” “火药造法难得窥见其中真谛,便是那位李淳风邀请道人十数位,日夜研究,现在也不过只得紫烟。” “售卖出去,他们又琢磨不出造法,又有何担忧的?” 王珪摇头:“但他们能用。” “他们能用又如何?”魏征开口辩驳,“此物掌握在许县男手里,我们是源头,他们还敢对源头出手不成?” “陛下,臣以为,该同许县男商议一番,对外增价而售,再巧立关税,一份爆竹,许县男拿六百文,我朝廷亦拿六百文。” “外邦诸国,一年怕是能平增一倍税收。” 房玄龄意外地瞥了一眼魏征。 他的想法其实和这个小糟老头子差不多,只是…没他那么黑心,他觉得许县男拿五百文,朝廷拿上一两百文就好了。 这些日子,他们在许墨超市里,常玩大富翁。 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钱越多,会导致钱越来越多。 而且钱越多,能办的事也就越多。 不得不承认,钱就是大唐目前为止,最关键的东西——当然,这里的钱不仅仅是指的钱,还指代那些资源。 房玄龄站出来,接着补了一句:“不仅如此,还可普及我大唐钱财,增加我大唐国库的黄金储备。” “交易之事,货币结算方面,各国特产资源,如煤、铁、铜矿可占四分之一,我大唐现流通货币可占四分之一,剩余一半,用黄金结算。” 这也是他在大富翁里悟出来的。 王珪态度依旧坚决,他是百分百不赞同:“依玄成公所言,这火药交易一事,朝廷竟还能与许县男对半分?” “许县男与朝廷平起平坐了?” “依我看,火药之法,哪用得着那些道人研究,直接从许县男手里要过来就是。” 程咬金啐了一口:“那朝廷把先前亏欠店家的封赏给了啊。” 他也参加了今天的小朝会。 是…厚着脸皮参与进来的。 主要是想听一听,朝廷对松赞干布这个对许墨有非分之想的人,是准备怎么处理。 他一直默默不出声。 可现在王珪这一番话,让他没忍住,开口怼了一句。 “什么亏欠?”王珪皱起眉头。 既然出声了,程咬金也不再装死,掰着手指算计了起来:“新钱法的事,不会一个县男就打发了吧?” “火药攻城的事,你们该不会准备把功劳全算在段将军头上吧。” 一旁的段志玄咳嗽两声,点了点头,瞪了程咬金一眼:“此战之功,全在许县男火药之上。” “臣不过占了火药的便宜。” “朝堂上下,凡五品以上,皆可与臣无异。” 话是这么说,段志玄也认,他也不会厚着脸皮,去贪墨自己一个私交甚好、甚至自己也很看好的后辈的功劳。 但…程咬金如此不给自己面子。 那不行。 等朝会结束,自己怎么也得给他几下子。 作为功臣之一的段志玄都这么说了,王珪抿了抿嘴,开始装死——功劳的确应该是要算的,可他不怎么乐意。 一个庶民…眼瞧着,比自己年轻时候要发达得多。 这让他隐隐感受到了一种危机感。 “此事稍后再议。”李世民一挥手,“这所谓的世界会议,也是许县男的提议,他也有不少出谋划策。” “朕要看看这场会议,能给大唐带来多少好处,再一并封赏与他。” “继续讨论火药之事吧。” 小朝会上,十几个糟老头子,也有稍微年轻一些的糟老头子,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第175章 朕准备让你们成为朕的外臣 这件事最终还是敲定了下来。 不卖火药,卖爆竹。 拿回去之后,这些人要怎么用,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并且…他们手中的爆竹储量,将要接受大唐的监视。 那终究是极大的一笔财政收入。 哪怕是王珪,在这样一种庞大的钱财冲击下,也很难说不动心。 再加上。 只要王珪一反对,程咬金就暴露出他搅屎棍的本质,嚷嚷着朝廷亏欠许墨,还有那么多封赏没给呢。 李世民都很头疼。 虽然知道程咬金这么说,是为了销售爆竹的事。 可…总拿这东西出来,朕刚才不都说了,等到此间事了,再去讨论许墨封赏的事宜。总拿这个说,朕很不舒服了啊。 但他这根搅屎棍,显然是起到了极大的效果。 搅得朝廷不得安宁。 三天后。 大兴殿内,宴席大摆。 点心是辣条、饼干,主食是用火锅底料煮的羊肉,分餐而食,并不多华丽,可也不需要多华丽。 这种诱人的香气,不是哪个国度都能拿出来的——至少以前的大唐,以前的大唐都不行,更遑论是其他国家了。 那些使者们心惊胆战,不知大唐要同他们商量什么事。 可很快,就被桌案上的吃食吸引。 辣条让他们面红耳赤。 羊肉让他们口若悬河。 而在这些重口味料理的摧残后,面包和饼干的甜味,让他们如沙漠中忽逢绿洲一般的惊喜。 议事? 议事当然重要,不过…对于这些使者们来说,这一顿饭就好比是断头饭,既然是断头饭,那自然是要吃得香一些。 李世民也没有打扰他们吃饭的念头。 像是这种官方层面的会议,很少是真的用来吃饭,而现在他们吃得如此之香,让李世民很是开心,还嘱咐史官,一定要多些文字记载。 史官老老实实,多用了些笔墨,顺带着,把李世民刚才吩咐的那一句话,也给记录了上去。 等到吃饭。 不少人偷偷摸摸嗦着骨头。 李世民轻轻咳嗽一声。 所有人都知道,这位还正值壮年的大唐皇帝要开口说话了。 嗦着羊骨头的,把嘴里的骨头抠出来,正襟危坐。 “朕…十七从军,而今也有二十载了。”李世民轻声开口,字音咬得极清楚,“大大小小战争,得有百余起。” “初年里,随朕征战的人儿啊,没几个活着的了。”3sk. 使者们有些不明所以。 这些话…好像不应该是一个大唐的皇帝,要说给他们这些外邦使者们听的? 松赞干布皱起了眉头,有了种不太好的预感。 李世民站了起来,拢起袖子:“这…溥天之下,莫非唐土,率土之滨,莫非唐臣,朕深觉此前历朝历代都没做好王者的本分。” “朝内安抚好了,朝外却始终战乱不断。” 说到这,李世民顿了下:“甚至于说,不勤不尊,就拿吐谷浑来举例吧。” “屡教不改,屡次侵犯我大唐国土,抱着丝侥幸的心态。” 不少使者低下了头。 不乏室韦、回纥、匈奴这些国家。 李世民一摆手:“不说大唐,就是其他国家也难免战乱纷争,纠扰不断,放眼望去,天底下竟难得一片没有战火的土地。” “朕深感愧疚。” “无规矩方圆,而天下不立。” “朕打下吐谷浑后,思来想去的睡不着,朕觉得…要立一立这天下的规矩。” “便把诸位请了过来。” 松赞干布吐了口气,看着李世民,紧了紧拳头,这就是大唐皇者的气魄么。 “伟大的天可汗,不知您要立什么样的规矩?”一名突厥人站了起来,开口询问着。 李世民“天可汗”的这个帽子,很早就有了,在东突厥被覆灭之后,西突厥及其治下诸多蛮邦,便向大唐臣服。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对李世民有了“天可汗”的尊称。 李世民朝他一挥手,示意他坐下去:“朕要立的,是和平的规矩,朕意欲在诸国间,施布律法,为外臣法。” “不可轻易开战,有纠纷请示我唐。” “不可侵犯边疆。” 松赞干布脸一沉,心里暗叫一声果然。 在李世民最开始说的时候,他心里就有这样的预感,现在从李世民嘴里吐出来,还是难免让他心里生出涟漪。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吐蕃现在就准备着,摩拳擦掌,趁着吐谷浑现在衰败的时候,从他身上切几块肉下来,肥壮下自己的身体。 大唐不准开战。 岂不就断了吐蕃扩张的道路了? 但他沉得住气,没有开口反对,也没出声询问原因,而是在其他人身上来回扫视着,坐不住的不止他一个。 大多数国家都不怎么坐得住。 对大唐朝贡,他们都能接受,让大唐不对自己开战嘛…… 可真按李世民这么说。 那他们就真的成了大唐的臣子……这虽然也不是不能接受,可问题就在于,不准开疆扩土、不准发起战事。 不说像吐蕃那样,有迫切发起战争念头的国家。 仅仅一个问题,摆在他们面前。 这么做,还要不要养军队了? 养吧,长久不开战,这一大笔的开销,就能拖垮他们。 可要是不养吧…万一被开战了,没军队可用,岂不就是白白丢在地上的一块肉? 他们第一时间在心里产生出来的念头就是…不答应。 但不答应,大唐会不会对自己开战? 近一些的国度,如吐蕃、回纥、室韦这些国家担忧得很,而远一些的国家,新罗、百济之流,就摆烂的很,他们只需注意和自己接壤的国家,会不会加入进来就好。 他们加入,那自己就加入。 他们不加入,那自己也就不加入。 “伟大的天可汗,我的国家能不加入吗?”匈奴使者没忍住,站了起来,用他那不纯熟的汉话开口发问。 李世民点头:“当然可以。” 说着,他玩味一笑:“不过…既然不愿成大唐的外臣,那希望你也不要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匈奴使者一愣,勉强挤出一道笑容:“伟大的天可汗,我只是问问。” “那除了这些东西,于我们有什么好处吗?”松赞干布忽然举起手,开口询问起来。 第176章 爆竹,我可以卖 他的问话。 让整个大兴殿内,都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 他们诧异地看着这个年轻人。 好大胆! 竟然敢开口向大唐要好处。 就不怕被大唐打吗? 也不知是哪个国家的使者,竟派出这么一位小年轻出来,不知轻重,这种话题也是能问的? 啧。 李世民一挑眉,看着这个年轻人,轻轻一笑:“吐蕃赞普?” 他对这名年轻人印象不浅。 能力不错,自己儿子都还要差他一些,也有几分胆气,不过…可惜没放在正途上,竟想着要偷走爆竹。 “我是。”松赞干布不卑不亢,开口回道。 周遭使者纷纷侧目。 这少年…竟是那位吐蕃的赞普? 松赞干布在周遭这些国家里,还是有些名气的,毕竟像这样的少年英才,并不多见,甚至向来只是华夏这片土地的专属。 他们顿时敛收起自己内心里的轻视。 像这样的少年英才,之所以这么问,一定是有他自己的打算吧。 “好处,那自然是有的。”李世民点头,开口说道,“我想…你们都应当是想知道,大唐是如何攻克吐谷浑的。” “你们或多或少,都应当听说过…天雷的传闻了?” 李世民的话,卡在他们心梗上了。 包括松赞干布在内,他们都诧异地盯着李世民,有些难以相信,这话是从他嘴里吐出来的——他们都在想方设法去打探这个消息,可万万没想过,李世民会主动说出来。 他们点着头,附和着出声。 李世民搓了搓手,接着说了下去:“天雷之谈,纯属无稽,神鬼之说,就更属荒诞了,这种武器,其实…是我大唐的一种新式武器,名为火药。” 说着,李世民坐了回去,等坐稳后,又说道:“你们中或许有不少人已经注意到了。” “这…” “城中名为爆竹、烟花的存在,那东西就是由火药制成的。” 松赞干布心道一声果然。 嘈杂声渐起,其他使者也讨论起来。 在座的都不是笨蛋,对李世民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说出来这种话有了一些猜测。 李世民也没卖关子,果断开口:“火药这东西,属于管制,不可轻易出售,也不能轻易出售。” “不过…” “若是肯做我大唐外臣,这火药虽也不能直接售卖,但…烟花、爆竹一类,可酌情售卖。” 大兴殿内一片哗然。 好家伙。 成为大唐的外臣,就有机会购买到爆竹、烟花?虽然不是直接购买那个名为火药的武器,可这位大唐皇帝不都说了?烟花、爆竹,就是由火药制成的。 买回去之后,他们是不是也就能把这东西制成火药,制成武器? 松赞干布的眉头更拧巴起来。 他的想法其实和契丹使者的想法差不多,都不想成为大唐的外臣——即便大唐很强,即便他也依旧每年要朝贡大唐。 可…只是天高地远叫一声大唐“爸爸”,和真的给大唐当儿子,那能是一回事吗? 但李世民的这一番话,把他的这个念头全然打消掉了。 吐蕃想要开疆扩土,目标只能放在吐谷浑身上。 而吐谷浑刚刚落败于大唐之手,它是没得选择的,只能给大唐当儿子——这本来是一件坏事,可现在对吐谷浑来说,却成了一件好事。 吐谷浑可以买爆竹、制造火药了。 没有火药的吐蕃能够打赢拥有火药的吐谷浑吗? 松赞干布不确定。 他心里隐隐有个答案,没有火药的吐蕃或许不会是拥有火药的吐谷浑的对手。 吐蕃想要拥有火药,那只有一条路,就是成为大唐的真正的外臣——可这又有一个麻烦,吐蕃就不能对吐谷浑动手了。 没法两全其美。 乃至于… 大唐会放任自己周边,有一个不愿意成为自己外臣的国家吗? 大唐不出手。 拥有火药的吐谷浑对吐蕃出手,吐蕃能抵御的下来吗? 松赞干布沉默了下来。 新罗使者站了出来,开口询问:“伟大的天可汗,敢问我们购买爆竹的价钱是多少?” 他选择用了和别人同样的“天可汗”这个称谓。 “唐钱一贯二百文。”房玄龄站了出来,开口奏言道,“可用大唐指定的资源,以大唐商贾市场的均价来结算。” 松赞干布顺着声音看过去,瞪圆了眼,握紧拳头。 好你个他娘的!23sk. 这浓眉大眼的小老头他太眼熟了。 这不就是自己前几天一直在大唐超市逗留时,看到的那个对自己指指点点的小老头吗?自己当时还震惊,大唐就是大唐。 随随便便一个小老头,在看天下大事的时候,竟然这么敏锐,话说的竟然那么好听,眼光竟能这么敏锐。 要不是年纪太大了,松赞干布都会生起招揽他的心思。 好家伙…… 结果是大唐朝廷里的一个紫袍官员? 你他娘的,松赞干布真的要忍不住用自己贫瘠的大唐词汇骂人了。 好好的官不做,要到大唐超市里微服私访是吧? 怪不得不良人、金吾卫那么死死盯着自己。 松赞干布还纳闷,自己来到长安之后,一直都乖巧的很,现在看来…屁,全都是屁!自己的底细早就被这群老狐狸摸透了。 不当人啊!是真的该死啊! 松赞干布拳头握得更紧了。 自己就是一头乌龟,赶着上趟送到翁里。 “大唐要什么资源?”一位小国的使者,声音有些发着抖,开口询问起来。 火药这东西,他们想要。 可价钱太贵了,要一贯两百文,看样子分量还不会太多,钱…他们拿不出来,资源就是他们唯一的仰仗了。 “煤、铜、铁、金。”房玄龄面无表情地回道,“若是粮食、木材等,我大唐也不拒绝。” 这些都是涉及生存之根本的资源。 使者们无法开口替自己国家决断。 他们沉默下去,默默把房玄龄的话给记在了心里。 李世民乐呵呵一笑,紧接着说道:“购买爆竹、烟花,还只是小道,成为我大唐外臣最大的好处,便是贸易。” “我大唐可担保各国的贸易发展。” 说着,他一挥手。 第177章 大唐的威名是打出来的 房玄龄紧接着接过话茬,介绍了起来:“诸国之间,生存与发展是大问题。” “有的国家粮多,但缺乏铁矿。” “有的国家铁矿富裕,而粮食匮乏。” “只靠那些商贾贸易往来,颇为不便,我大唐深感此事不利,所以…便打算为你们这些外臣提供便利。” “以我大唐为中心,制定各种商贾贸易之事的标准,诸国联合发展。” 这一番话落地。 不少小国的使臣开始心动。 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 “天朝上国为我们提供这些便利,我们需要付出什么?”一名小国的使者举起了手,战战兢兢地开口询问起来。 事情太过于美好。 以至于让他们有点难以接受。 如果不交出来一点什么,他们拿的都不安心。 老虎突然给兔子喂胡萝卜,兔子可不会觉得老虎这是霸道总裁爱上它了,只会觉得…这老虎是不是嫌自己还不够肥,准备养胖了再吃? 房玄龄面无表情:“倒也不算什么强制的要求。” “只是为了各国贸易方便,我希望各国能够以唐钱作为结算货币。” 各国使者心里咯噔一下,皱起眉头。 房玄龄察觉到他们内心所想,挥了挥手,摇着头:“并非各位担心的那样,大唐并不强制要求你们使用唐钱。” “只不过…以物易物并不方便。” “总有你有所需,可非他人所要的时候,如此一来,免不得要用上钱财。” “吐蕃之货币,不可流通于室韦,契丹之货币,不可流通于回纥,可…既然总要不免要用到钱财货币,那不如就用大唐货币。” 说到这,房玄龄顿了下,咬起字音,吐字清晰:“我煌煌大唐,天朝之威,总能担保各部使用时,货币之价值吧?” “不过…既然使我大唐劳烦,自然…各国也需表示一番。” “仅需外臣每年十万贯的劳务费。” “及入关、出关等税收。” “当然,作为天朝上国,对于外臣,我们是心怀怜悯的,准许以各类物资作为抵价之物,和此前相同,依旧是要铁、煤、黄金、白银一类之物。” 十万贯! 不少小国使者暗暗心惊。 如果按照大唐的标准,他们国家一年的税收,怕是都没这个数量,不过…也不能这么说,有些使者在长安转了不少圈。 发现…其实有不少在他们国内几乎泛滥,可在大唐还算珍贵的东西。 若是能拿那些东西,作为抵价之物,不仅不亏,还赚了许多。 房玄龄一摆手:“若诸位有问题,或是觉得有什么商榷之处,尽管提起吧,此事慎重,需要多议。” 松赞干布举起手:“若两国之间纷争,非战不可,大唐该如何处置。” “那便战。”房玄龄腹有良谋,这些东西,他们早就商量好了,“不过需两国共同向大唐提交战书。” “若有一方避战,不可强行开战,大唐会涉入调解。” “不可逾越两国境地之外。” “不可使百姓平民有太多损伤。” 战争还是能打的。 这算是一个好消息,松赞干布放下手,皱着眉头,那…自己就要考虑一下,该如何忽悠吐谷浑同自己交战书了。 其他使者也有自己的问题。 上到国土面积、城邦交界,下到那我娃要结婚了,能不能请大唐有门面的人过去参加我娃婚礼。 说到底,哪怕是诸国会议,也只是看起来高大上。 大部分小国,甚至还没大唐一个郡县大,他们操心的事,自然也不会有多大。 “若我国内,有人意图谋反叛乱,可否向大唐借兵。”一名使者举起了手,询问起来。小国多事端,今日有人弑杀王室,明日称王,再一日就会有人做出同样的事。 一个政权,在一年之内几经变更都是常有的事。 南北朝的纷乱,于这片土地而言,是一段极耻辱的事。 可… 对于那些小国而言,却是一种常态。 “国内事,国内了。”房玄龄回道,“非必要,大唐不会借兵,若…真需恳求大唐借兵,需详细而议。” 这件事,小朝会讨论了许久。m.23sk. 魏征都快和温彦博打起来了。 温彦博觉得,要借,这是彰显大国威仪的好机会,身为大国,自然要有大国的体量和胸怀。 魏征觉得没必要借——或许以前他会是温彦博那种人,怀揣着一个所谓的“大国威仪”的理念。 可和许墨相处久了,这事…他想了想,亏得紧。 这片土地上的人,总是会有一种莫名的“大国威仪”的情怀。 尤其是对外,这种情怀就会更加“光辉璀璨”,倒不是说这种情怀不好,只是…过于仁慈了。 大航海时代,杀得血腥、片甲不留,灭亡了不止一个、两个种族,所歼灭的种族的血液,能够铺平那一条条航道。 而… 在后世明朝,那位郑和下西洋,挥金如土,展示大国威仪,可什么实际利益上的东西都没获得。 发展是需要资源的,生存也是需要资源的,变得更好,那更需要资源。 资源。 才是最重要的。 大国威仪…那是在拳头打服了所有人之后,要展露出来的姿态,而不是要天真地靠着这幅姿态去让别人信服。 就说大唐这场议会。 为什么能让周边诸国、乃至于扶桑远地的人都过来参加?是因为大唐的天朝上国的威仪吗? 显然不是,归根结底,是因为火药啊。 火药打服了吐谷浑,也打服了周边的诸多国家。 最终还是魏征的说辞说服了李世民,他定下来,像是这种借兵的事,可以有,但要付出代价。 粮草、俸禄之类的东西就不用说了,火药、军马、兵械的损耗,自然也要他们承担,乃至于还要更多的报酬。 天朝上国的威仪,是打出来的。 这话,说到李世民的心坎里去了。 渭水之盟是他心头的一根刺。 为何…西突厥会奉自己为“天可汗”,是因为自己立下了渭水之盟?不,是因为自己打灭了东突厥。 这场议论讨论了整整三天。 最终讨论出一个章程,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 第178章 那不如给他一个万年侯 这群使者们,大多数都是没有能在这种大事上做主的资格。 他们只是先商议,看看能为自己的国家争取过来多少利益——虽然他们据理力争,可最终结果,和大唐想要的,几乎没任何差别。 哪怕他们联合起来,在大唐面前,还是太过弱小。 他们发不出多少声音。 议会结束。 小朝会里。 李世民摆了摆手,轻声说道:“此次议会,我大唐挣了多少?” 房玄龄早就做好了准备,奏言回道:“共计二百三十万贯,这且仅仅只是外臣朝贡之费用。” “吐蕃有意爆竹,不过具体多少…还在商榷之中。” 大唐周边,大大小小的国家,算上再远一些的小国,共有二十三个国家愿意成为大唐的外臣。 虽然…目前正式签署协议契约的,仅仅只有吐蕃和吐谷浑这两个国家。 不过,剩下的那二十一个,料想他们也不敢不同意。 二百三十万贯…… 李世民吐了口气,掌心攥出了汗渍。 他从没觉得钱能来的这么快、这么容易。 这让他很是唏嘘感慨,去年一年,大唐国库税收,也不过七百余万贯,仅仅是开了三天的会议,就挣来了一小半。 “有算过,今年大唐的朝政收入能够有多少?”李世民敲了敲桌子,轻声发问。 房玄龄迟疑了下:“臣根据去年商税、尤其是外邦商贾之贸易数据做了个粗浅的估算,至少应该是能比去年平增一倍。” “这还没算上那二百三十万贯的收益。” 李世民眼前都有些恍惚。 去年是七百余万,那今年就得有一千四百…哦,不,是一千六百余万贯了? 家里有钱了! 要怎么花? 虽然这是国库的钱,李世民陡然觉得自己都跟着变得阔气了起来,双手一揣,鼓鼓囊囊的:“这…攻城掠地之人常有。” “可能治国安邦的大才不常有。” “区区几句话、办几件事,能让国库税收翻倍。” “不仅如此,亦在一言一行之间,扬威立德,一石二鸟。” “说说吧,朝廷要怎赏赐他?” 这个他,李世民没明说,不过…屋子里的人都明白指的是谁。 许墨。 拖了这么久,也终于是要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了。 房玄龄、魏征他们没有开口,这东西…他们不好头一个站出来发表什么意见,毕竟私交深厚,他们多多少少要避个嫌。 他们都在等别人开口。 温彦博琢磨了一下,探着头,看向李世民,开口询问起来:“陛下,那位许县男是真的不愿入朝为官?” 他一直都没和许墨见过面。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朝上诸多官员里,他的身体很糟糕,甚至于比秦琼还糟糕,只不过…他位高权重,要操劳的事不少,每天的朝会不能缺席。 能撑着上朝,就已耗费他一天几乎大半的精力。 又哪能像房玄龄、魏征他们那样,去大唐超市里活蹦乱跳的胡闹。 不过虽然没见过面,可他对许墨的感官很好。 谁也不会对一个,能给朝廷带来一倍多收入的人有什么差的感官。 还没入朝堂呢,就干出来这么大的事。 要是入了朝廷,还能了得? 提起这个,李世民摇头,苦笑了一声:“朕说不服他。” “真是可惜了。”温彦博叹了口气,他张了张嘴,正准备发出其他提议。 王珪奏言:“陛下,臣以为…以许县男之才,以许县男对朝廷施加的影响,再赋闲于庙堂之外,怕是有些不妥。” “臣举荐,以许县男为户部度支员外郎,先遣其熟稔朝廷,一年后再迁户部侍郎。” 李世民瞥了王珪一眼。 这个建议…可以说很靠谱了。 许墨在挣钱这方面的本事,是已经被证明的了,放在户部,也算是知人善用。 而员外郎是个半闲不闲的官位,尚书省分为六部,六部里每个部又分成四部,户部下的四部为户部、度支、金部、仓部。 这每一部的主官,是郎中,员外郎算是副手。 这正好是一个能够熟悉朝廷、又能发挥一部分本事的好位置。 “朕说了,朕说不服他。”李世民不耐烦地一摆手。23sk. 王珪是个聪明人,但他没琢磨明白自家陛下这是什么意思——他今年五十五岁,脑子里早就形成了“皇权至上”的刻板印象。 在他看来,陛下之所以“说服不了”,只是陛下怜惜人才,不肯“动粗”。 可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为朝廷征辟臣子,又不是要娶婆娘。 “请陛下一发诏令……”王珪拱手,又奏言起来。 只是他的话还没说完。 李世民挥手打断:“朕说了,朕说不服他!那许县男没有入朝为官的念头。” “朕知道叔玠的意思,就如当初征辟马周那样,一纸诏令下去,可叔玠啊,你有没有想过,若许县男跑了会怎样?” 跑…跑了? 王珪有些傻眼,他咂巴咂嘴,其实这种事,也不是说独许墨这么一份。 像是介子推、谢安、孔庙十哲之一的颜回…… 历史上不愿入朝为官的,大有人在,并非人人的志向都在朝堂上,被逼迫着当官,一怒之下逃走,也是正常的事。 李世民一直担心这个。 尤其是当许墨的本事越大、随手拿出来敷衍他们的东西,都给大唐指了一条明路后,他的担心就越大。 这人,得哄着啊。 他是生怕哪天许墨不开心了,啪得,就不见了。 “陛下,臣以为…可封侯。”魏征站了出来,拱了拱手,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程咬金一挑眉,一挥手:“县侯…会不会差了些?” “店家可是常对朝廷还亏欠他那么多东西很有怨言的。” 他是很乐意帮自己这个后辈多捞一些东西的。 李世民点点头:“朕头疼的便是这个。” “以店家拿出的这些东西,莫说一个县侯,就是郡公也不为过,可…即便是郡公,也无法和店家的功绩媲美。” “不过,既然玄成你说了一个县侯足矣,是有什么别的想法?” 魏征点点头,轻声道:“陛下,臣以为…封店家为万年侯。” 第179章 我以后不用交税了? 万年侯? 显然…这里的“万年”并非一万年的意思。 爵位之前的那两个字,通常都是被封赏之地名,就如同卢国公程咬金,他的封地就是古卢国。 这里的“万年”是和“卢国”一个意思。 而天底下,叫做“万年”的地方,其实不少,像是楚地就有另外一个“万年县”。 但显然…m.23sk. 在朝堂上,在这个时候,从魏征嘴里吐出来的,不太可能指代那么遥远的一个万年县,所指的,也只可能是长安城的那个万年县。 长安城被朱雀大街一分为二。 以西是长安县。 以东是万年县。 大唐超市所在的宜阳坊,是在万年县里。 李世民微微皱起眉头。 “臣以为不妥。”王珪立马站了出来,“长安乃京都,天子脚下,哪有把京都封赏给他人做封地的。” 他听着都觉得荒谬。 哪有这种事! 把京都封赏给了他人,那这个地方,究竟是算他的,还是算皇帝的? 房玄龄也不再站在魏征这边:“玄成,你此言着实荒谬了些。” “玄成向来从不会无的放矢,朕要听听,你为何会有这样的念头?”李世民一摆手,轻声说道,脸色上看不出多少神情波动。 魏征拱手,开口道:“凡有封地,不在朝堂任职的,多是回了封地。” “以店家的性子,说不得…哪怕大唐超市依旧继续营业,可人是要躲回自己封地里去的了。” 李世民脸一僵,迟疑了好一会,赞同地点了点头。 这倒是真的。 封地里,自己就相当于一位“土皇帝”,况且在长安、在天子脚下,要顾忌的东西有很多,没在封地里自由快乐。 以店家的性子…还真很有可能做出来这种事。 “臣以为,既然店家不愿入朝为官,总得把他死死拴在长安城里,一来是出了什么东西,臣等也好向他请教。” “二来…万年县之重要,不言而喻,可向店家展示,陛下、朝廷是如何之看重于他,陛下也更易感化他。” 长安县和万年县。 万年县的地位要更高一些——虽然长安县给的税收要多点。 很有道理啊…… 王珪没说话。 这件事不影响到他的利益,他只会粗浅发表一些作为臣子该说的东西,说完之后,陛下爱听不听,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李世民承认,自己的确是有些被魏征说服,有些心动。 这话听起来大逆不道了一些。 不过… 大唐的分封制,是分为实封和虚封这两部分,之间的区别,就看有没有食邑。有的话,不管多少,都是实封,如果没有就是虚封。 而且… 大唐对实封向来管控得极其严格。 譬如国公,唐律中规定,食邑三千户,可…没哪一个国公,能够食邑满的。哪怕是和李世民关系最亲密、玄武门之变中,功劳最大的几人之一的长孙无忌,也才不过食邑一千三百户。 嗯… 其实这还削减了,在武德年间,长孙无忌虽然只是个县公,差国公两个品级——可那会他的食邑是一千四百户来着。 实际上,玄武门之变,只有一人一步登天。 那就是尉迟敬德。 玄武门之变前,尉迟敬德尚无爵位,玄武门之变后,他就成了吴国公,封食邑一千三百户。 若是要将许墨封在长安城里,那食邑定然是没的了。 李世民思考了很久,抬手揪了揪自己胡子:“玄成言之有理,朕深以为然,那便封许墨为万年侯。” “食邑…食邑宜阳坊吧。” 王珪点头称是,应喏下来。 小朝会结束后。 魏征他们几人,马不停蹄地赶往超市。 这几日他们一直都不曾去过超市,朝廷上的事,着实是太忙碌了一些。 大唐超市里。 李英姿、李丽质还有房遗玉陪着许墨打麻将,在他手边,还摆着一些图纸,这是许墨琢磨着,看看还有哪些能拿出来的有趣的东西。 “啊哈哈,店家,好久不见了。”程咬金大笑着走进来,惹得超市里的顾客一阵侧目。 不少… 参加了议会的使者,看到这张熟脸,让他们眼皮不由得跳了几下。 再一看程咬金身后的那几个人,眼皮就跳得更厉害了。 好家伙… 议会上紫袍官员里,有将近三分之一都过来了。 “呵。”许墨冷笑一声,“我还以为你们死在平康坊里了。” 程咬金啐了一口:“我等像是那么不节制的人?只是朝廷最近事务繁多,忙得不可开交,所以抽不出时间。” 许墨眯起眼,打量了他一番:“这…和你有关系么?” 程咬金一愣,抬手摸了摸自己下巴。 好像…是的嗳,朝廷上那么多事,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这几天,只顾着吃瓜看戏当搅屎棍了。 “今天来,是有个好消息要同店家说。”房玄龄笑眯眯,“朝廷先前那般事务忙完,现在终于把店家的封赏给定下了。” 许墨一挑眉,有些期待:“还是爵位么?这次总该要有封地了吧。” 房玄龄点头:“店家功劳很大,朝廷商议后,决定封店家为万年侯,封地就是这万年县,食邑宜阳坊。” 许墨愣了一下,在心里盘算一番,啧了一声:“啧,这不跟什么都没有差不多嘛。” “朝廷可是很重视你,才把万年县这么重要的东西当作了你的封地。”魏征板着脸,严肃开口。 一旁的李承乾听傻了。 他瞪眼看着许墨,有些难以置信。 万年县!那可是长安的一半! 自家父亲,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许墨了? 他…有些嫉妒,自家父亲都没对自己这么好过。 许墨翻了个白眼:“你跟我说说,哪里好了?” “这东西虚得很,就一个侯爵的帽子,万年县当我封地,我就能随便折腾了?” 房玄龄一愣,微微摇头。 哪怕是实封,也都只是有名义上的归属权,而没有行政掌控权,这就是大唐对爵位最大的限制。 “其次,你看看这个食邑,好棒棒哦,竟然给我一个坊!”许墨面无表情,鼓起了掌,“可这宜阳坊我都快买下来了!” “得有一半都是我家了!” “什么意思,合着我交的税我自己拿着了呗?” 说到这,许墨忽然一愣,面色一喜。 第180章 李二,收个税吧,教你搞钱 这…好像也不是朝廷完全白占自己的便宜。 看到许墨的眼神变化。 房玄龄和魏征打了个哆嗦。 这种眼神…… 店家又有了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了? “这个食邑的意思…”许墨搓了搓手,轻轻一点桌子,“就是指宜阳坊的税收归我么?” 房玄龄一点头:“是。” 许墨又接着问道:“这…我是宜阳坊人,大唐超市是我的产业,那…这税收是由我来出的。” “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我便不用再交税收了?” 房玄龄迟疑了下:“确实如此。” “不过…宜阳坊的管理、修缮等事,都得店家你自己来负责了。” 大唐对封地的赋予虽然很严格,可封地的好处也是很多的。 像是…税收。 这一部分,是完全归于封地拥有者所有的,但…封地的拥有者并不具备治理权力,治理封地的权力,还是掌握在朝廷手里。 这一部分的消耗,那不可能由朝廷来承担。 我从这封地里不仅拿不到钱,还得倒贴钱进去? 那朝廷给出封地的意义何在? 只是单纯觉得自己脖子上不供个爹就不舒服?朝廷还没那么好的心眼,税收虽然归为封地领主了,可同样的,封地治理的费用,得这个封地领主出。 听起来没什么。 不过…实际上,费用可不小。 就拿许墨来举例,他实封宜阳坊,可宜阳坊才几户人家?修理水渠、治理土地、整顿风气等等…… 要付出的东西,可远远要大于那几户的税收。 当然… 也正是出于这种原因,朝廷把大唐超市的税收,算在了宜阳坊里。 朝廷…现在富裕了、阔绰了,对大唐超市的税收,并不是很能看得上了——虽然大唐超市每月营收,现在能上几百贯,这还是没算上朝廷购置爆竹的收入。 但大唐超市要交的税收,其实很少。 “税收”历来是各朝各代扩充国库最重要的手段,类似于商税这种概念的东西,早在先秦西周的时候就已经诞生了。23sk. 大唐对这方面的管控很松。 没有盐税、没有茶税、连正儿八经的商税都没——也就是说,交易赚来的钱,不需要分给朝廷一份。 大唐超市要交的,是关市税,所谓市税,即对东市内商贾直接征收的一笔税收,听起来和商税差不多。 不过只是出入东市的时候要缴纳的税收,根据分量来,而不是根据价钱来,每车一钱,许墨一直都没操心过这些东西。 明面上原料的贸易,都是系统来操作的。 他查看过,自己赚了这么多钱,实际上缴纳的税收,甚至还不到五十贯。 大唐是一个仁慈的王朝。 “轻徭役”是李世民为政时期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除了最基本的山泽田户税,李世民时期就几乎没什么别的税收了。 许墨清了清嗓子:“既然…不收我的税,那我有些话就不得不说了。” 房玄龄正色。 魏征满脸好奇。 他们总觉得许墨又要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了。 “大富翁,最近我们没少玩吧。”许墨一点桌子,抛出一个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个最显著的规律。” “最能代表这个游戏的规律?” 几个小老头陷入了沉思。 大富翁是一个不算很复杂,可真要较真起来,又很麻烦的游戏。 一个最显著的规律? 程咬金一摊手,大大咧咧:“搞钱嘛。” 心思纯洁的人,往往都是能说出最直白的话出来。 魏征一点头,应和了一声:“阿丑向来是能出惊人之语的,我赞同阿丑说的,不过…只是搞钱两个字,未免太空洞了。” “本质还是钱财的走向吧?” 房玄龄眉头皱起:“虽然大家一同游戏的资金差不多,可游玩到最后,钱财总是跑到更有钱的人手里。” 许墨一拍手,重重点头:“没错。” “这就是所谓的富者越富。” “所以…我有个想法,朝廷既然考虑了,要收异邦商贾在大唐的贸易,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收取大唐百姓的税收呢?” 关于这点,房玄龄没迟疑,果断摇头:“这自然是不可的,商贾小税,没必要为了这些蝇头小利,而闹得百姓民不聊生。” 魏征跟着说道:“就是,别看店家你挣得多,可天底下大多商贾,比之农户都还要差上一些。” “走南闯北,冒着山贼、绿林的风险,一年才能赚上几贯,勉强糊口度日罢了。” “若再朝他们征税,活不下去,那就要闹事了。” 许墨看向他,吐了口气:“大唐境内,有山贼、绿林之患,这不是朝廷的问题么?他们本可以不冒着这种风险。” 房玄龄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 可…事难办。 绿林只是贼人的称呼,它又不是真的是一片树林,哪会等着大唐军队过去砍伐他们,唐军他们打不过,还不会跑吗? 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 朝廷难道就愿意看到那些山贼、土匪横行霸道吗?他们也不想的,可这就像是乞丐一样,难以根绝的。 许侯爷还是太年轻了,也太聪明了,虽然出身民间,可还是看不到一些庶民才能见着的风景。 “不说这个了。”许墨一摆手,“就说一说这个税法吧,没必要盯着商贾去收税嘛。” “就设立一个起征点,比方说,从一个月赚三百文的开始,每个月要交十文的税收,收入若是超过了五百文,那就要交十五文。” “过了一贯要交三十文。” “过了十贯又要多少……” 许墨的话一说出来,让房玄龄和魏征一愣,皱着眉头,就陷入了沉思。 税… 还能这么收的? 在此之前,所有的税收都是挣一文钱,就得交一文钱的税,哪有像许墨说的这样,没挣到一定的钱,就不用交税的事。 可这事,还真能行? 穷者不至于没饭吃,富者不至于以那种可怕的速度继续增富下去。 “为何…店家你不早些说?”房玄龄扼腕叹了口气,他有些头疼——恰恰是看出了许墨这法子有多巧妙,他才如此作派。 第181章 女儿一切都是为了店…呸,为了父皇啊 这要是早些说了。 他们早些就能在朝会上讨论。 本就是能和议会、新钱法等诸多事项一起讨论的东西,许墨现在才说,他们才刚刚能得以清闲下来一些,又他娘得忙碌起来。 许墨掐着腰,理直气壮:“那不是我之前,交的税要给朝廷嘛,那我肯定是不愿意多掏钱出来的。” 好…直率。 魏征和房玄龄的脸有些发绿。 你倒是遮掩一下,到时候自己还得给陛下编理由…… “那现在你怎说出来了。”魏征向后一仰,死鱼一仰,他虽然为朝廷尽心尽力,可他毕竟也是人,也会感到疲惫。 简单来说,他累了。 许墨依旧理直气壮:“那不是现在环境好,我寻思就出几个主意,让人能多赚钱,我这超市的生意也就会越好嘛。” “那可是一整个宜阳坊要我照顾。” “我不赚钱怎么把园林给修起来?” 房玄龄张了张嘴,叹了口气,有些无言以对,许墨说的真的好有道理。 不过… 不论许墨的出发点如何,他所说的东西,对大唐而言,的确是可以考虑的一件事。 本来是抱着来放松的心态,可没想到…又给自己招惹事端了。 几个小老头愁眉苦脸。 李承乾揪着自己没蓄出多少胡子的下巴,若有所思。 而同样若有所思的,还有他的妹妹。 李丽质也捧着自己的脑袋,愁眉苦脸地盯着许墨。 她知道自己相中的这个男人很有本事,可没想到…会这么有本事,这才多久啊,就爬到了侯爵。 自己是从小在宫里长大的,自然知道这些爵位有多难得。 再想想自己… 立下的那个赌约,从自己父皇的马厩里,牵一匹马出来,都还没做到哩。 这让她不由叹了口气。 吃完了晚饭,李丽质就奔着皇城回去,洗漱了之后,就朝着书房去,她要见见自家父亲,再缠上几分,努力磨一磨。 现在…可是送马的好时候! “父皇。”李丽质乖巧问好。 李世民向后一仰脑袋,轻声问道:“这入夜了,你不去睡觉,来我这作甚?” 他对自己这个女儿依旧喜爱得很。 只不过… 小棉袄一直往外拐,让他很难觉得,女儿过来是找自己这个老父亲撒娇的,总觉得…她是过来要从自己这儿坑一些东西出去,送到别人家里去的。 李丽质探头探脑,乖巧发问:“今日在超市里,听闻店家受封侯爵了?” 李世民点点头:“是有这么一回事。” “不知父皇要赏赐店家些什么。”李丽质又问道。 李世民眯起眼,语气严肃:“自然是老一套的东西,马你就不用想了,朕是绝对不会给出去的。” 李丽质叹了口气:“父皇,您有几日没去马园了?” 她语气幽幽,惆怅哀怨。 李世民一愣,掰着手指算了一下:“约是有三四月了。” 这段时间,朝廷的事太多了,年末的各项事宜、新钱法、吐谷浑之战、再就是这次的诸国议会…… 他连睡觉的时间都没多少,就更不要说去马园休息。 “父皇还记得那匹的卢么?”李丽质又问道。 李世民一挑眉,笑着道:“你竟还知道的卢,说说,那匹马怎么了?” 的卢马,算是如赤兔马那般,极有名气。 它并非专指刘备胯下的坐骑,而是一种马的类型,额头上生有的、双眼有泪槽的,就是的卢马。 不过…它虽然曾是刘备的坐骑,名声却一直不怎么好,有妨主的嫌疑。 但刘备不在乎。 李世民也不在乎。 马就是马,天底下那么多好马,哪个没死过几个主人的?就是赤兔不也死了吕布这么一个主人。 李丽质不怎么了解马,也没人敢在她面前嚼“的卢妨主”的舌根,这马园里的马,主人可都是李世民。 说自家陛下的坏话,活腻歪了是不是。 她只是喜欢的卢,身形俊朗,马面好看,额头白毛如点点星辰似的,好看的人自然要配一匹好看的马。 整个马园里,李丽质就觉得的卢最好看了。 “它最近怏怏的,心情不怎么好。”李丽质正儿八经,说出了极具童心的话,“父皇不去陪它,它快害了心病了。” 长孙皇后摇摇头,笑了起来:“心病得治,是不是送给许县候,这病就能治好了?” 李丽质点着头:“店家总是有些常人所不能的本事的。” “朕这段时间要忙完了。”李世民摇摇头,“也有时间去马园陪陪那些骏……” 他的话还没说完。 李丽质深吸口气,轻声开口:“父皇,今日我在超市,听闻店家同几位叔伯说起什么税收的事。” 李世民心里咯噔一下。 税收? 怎么会突然说起这东西。 “玄龄公、玄成公都觉店家所言甚妙。”李丽质面无表情,继续开口,“恐明日就要朝会上奏言父皇。” “父皇哪有时间去陪同的卢呢?” 李世民脸色沉了下来。 房玄龄、魏征都觉得很好的事,那自然是要好好讨论一下,而税收这种事,堪比新钱货币的发行。 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讨论好的。 头疼… 一波事才刚刚处理得差不多,又有一大波事,涌了过来。 李丽质深吸口气,趁热打铁,接着说道:“而且…店家好像对父皇的赏赐并不是很满意的样子。” “直言这赏赐虚得很,女儿以为,父皇若是表达亲近,不妨让女儿把的卢赠予店家,就当是庆贺店家升爵的贺礼。” “这总比朝廷的赏赐要显得亲近得多。” 李世民一摆手:“朕可以亲自赋诗一篇,赠予……” 他的话依旧没说完。 李丽质探着脑袋,小声着、迟疑说道:“父皇的字好像没店家的那般好看,而且诗文才学也比不上店家。” 李世民脸有些绷不住:“诗文才学朕认了,可朕的字怎就没他好看?” “不过他占了一个瘦金体的便宜!” “朕的字那绝对是比店家那小子好的。” 李丽质顿时低下头,委屈起来:“是,女儿知错了,女儿也只是为了父皇考虑,想要父皇能和店家更亲近些。” 第182章 李丽质:我来送马了 看着自家女儿那扑扇着的大眼睛。 李世民张了张嘴,好悬一句脏话没骂出来。 从自己马园里拐一匹马出去,还是为了自己好,要不是在此之前,李丽质已经许多次的想要尝试过同样的举动,他说不定还就真信了自家女儿的话。 说的真是好认真。 “礼物我已备好了。”李世民摆了摆手,“倒是不用替朕那么操心。” 李丽质依旧不死心:“父皇准备了什么礼物?” “女儿也好参考参考。” 李世民瞥了她一眼,笑着开口回道:“店家喜好金子,朕准备的自然是金子。”虽然自家小棉袄胳膊一直向外拐。 不过…李世民并不怎么生气。 他反而对此很有兴趣,想要看看自家女儿,还能拿出什么样的手段出来。 毕竟… 自己女儿以后多半是要同许墨那个聪明人相处,心眼能多一点那是好事,要是心眼少了,还不得被许墨随意拿捏着了? “金子?”李丽质摇头晃脑,“父皇,恕女儿直言,只是金子的话,未免太过俗气了一些。” 李世民一点桌子:“哦?俗气?这怎么说?” 李丽质点头:“女儿听说了,不少人给店家的贺礼,都准备的是金子。” “父皇并未在店家面前显圣,以店家的性子,父皇和其他人而言,并没什么特殊的。” “这礼物,若是金子,落了俗套,就更没什么特殊的了。” 还有些道理? 李世民点点头,示意自家女儿继续说下去。 “所以女儿觉得,父皇若是能拿出来一些特殊之物,那必定能在店家心里留下一个好印象。”李丽质开口,信心满满,“便是日后父皇显圣,店家就更能体会到父皇的良苦用心。”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都有些想笑。 也真是够委屈自己女儿的了。 能找出来这么一个清奇的角度。 他们两个在笑。 李丽质反而有些开始心虚:“父皇?母后?” “陛下,那马园您确实许久不曾去过了。”长孙皇后开口,她心软,自己女儿这也不是很过分的要求,再说了,现在这个时机也还算蛮合适的。 正好… 她也觉得李世民现在年纪渐渐大起来,身子骨不如从前,有那心思骑骑马,不如多花点心思骑骑别的东西。 李世民叹了口气,挥了挥手:“行了行了。” “那便以朕的名义,把那的卢赠予店家吧。” 李丽质欢呼起来:“父皇最好了!” 李世民还想再吩咐些什么。 李丽质扭身,就离开了,奔着马园去。 长孙皇后笑着摇摇头:“这妮子,又没规矩了,上次罚抄看来是罚少了。” 李世民跟着感慨唏嘘了两声。 “陛下,这样也不是回事,您打算什么时候赐婚?”长孙皇后转过头,看向李世民,柔声开口询问起来。 大唐虽然开放。 可…再开放,礼法摆在那。 男婚女嫁又是在大唐而言,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长孙皇后心里是有些焦急的,她可太清楚,一个青葱时岁的少女,在碰到那么一个优秀的爱慕对象时,脑子会是怎样一种浆糊状态。 现在胳膊肘往外拐。 以后呢? 会拐到什么程度? 有名分了,那什么就都好说,可要是没名分,那什么可就都不好说了。 李世民迟疑着,摇了摇头:“不急。” “怎就不急,长乐到年纪了。”长孙皇后很少会像今天这样,对某件事指手画脚,不过现在她也不是以皇后的身份开口,而是以一位母亲的身份开口。 李世民叹了口气:“朕…也的确是很看好店家,可朕在店家面前,又不是以皇帝身份示人。” “朕总不能求着店家娶了我女儿吧?那样朕还要不要面子了?朕以后这个老丈人在店家面前,还能不能挺胸抬头了?” “大不了就多耗一段时间。” “等他熬不住了,主动向朕开口,实在不行,朕到时候让玄龄、玄成帮朕说说好话。” 以皇帝身份的时候,李世民考虑的只有利益。 但… 在许墨面前,他就觉得自己又找回了一些少年时的感觉,嗯……这自然就包括了年少爱面子的那一部分。 低头? 不可能! 往日里低头的事已有不少,这件事,李世民绝不可能轻易妥协,嗯…绝对! “我听说李家娘子,似乎对许县侯也有几分意思?”长孙皇后歪头,随口问了一句。 李世民摇摇头,轻笑一声:“药师是个聪明人。” 他对李靖还是蛮有信心的。 这是一个极知利害的人。 长孙皇后没说话,只是微微叹了口气,她对李靖也颇为了解,可自己是不放心李靖吗?不是,自己是不放心那个李家娘子啊! 那李家娘子胆子大得很,也直来直去。 听说… 先前是超市里夜班值戍的差事,同许墨在一间屋子里,都睡过好几次,在外人眼里,不少都把那位李家娘子,认作是许墨未来的夫人。 真是让人觉得揪心。 自己夫君和自家女儿,怎么还那么大心脏呢。 等到第二天一早。 李丽质就迫不及待地牵着的卢,往大唐超市而去,等了将近一个时辰,许墨才迟迟赶来。 门口的白马靓丽。 让许墨精神为之一振,自家的绿波虽然也是好马,可现在年纪还小,牵着溜圈可以,但骑是没法骑的。 不像这白马,已经是一匹成年马,可以骑了。 “店家,这马怎样?”李丽质快步走出来,步摇几乎纹丝未动,只是到许墨身前才不由晃了晃,和她脸上快跃出来的兴奋,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是来邀功的。 “这是你带来的?”许墨摸着马头,一边开口问道。m.23sk. 李丽质重重点头:“那是,这是我从父亲马园里牵出来的好马,也是最好看的一匹,听马园的人介绍说,这可是名马哩!” “马名的卢,汉烈帝的坐骑就是它!” 的卢? 许墨眼里神色更闪亮,这就和集邮一样,有来历、有名气的,总是会在它本身的价值上,多附加上一层价值。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许墨感慨了一声。 第183章 许万年!我们不是在骂你 这是他背的最熟的一首词。 也是他最爱的几首词之一。 “没想到你还真的要到了。”许墨紧接着,又感慨了一句,这马自然不可能是李丽质买的。 想到许久之前定下的那个赌约,这匹马的来路,也就清晰了起来,他可真没想到,竟然真的能从李世民手里扣一匹马出来。 李丽质哼哼了两声:“那可相当不容易呢,不过最后还是说服了父亲,这是用来庆贺店家成为县侯的礼物。” 礼物… 许墨点点头,微微一笑:“那你是有心了。” 李丽质张了张嘴,又很快把嘴巴合上,想说一些什么,可…又不那么的敢说。 “放心,赌约我没忘的。”看她这幅神色,许墨顿时就知道她的脑袋瓜子里在想些什么,摆了摆手,轻声说道,“你想要我做什么?” 李丽质歪脑袋想了一会。 其实…昨天晚上她就已经想的差不多了。 只是晚上的胡思乱想,很难拿在明面上来说,就更不要说是在这种大庭广众的环境下。 她掐着腰,理直气壮了好一会:“我现在还没想出来,不过店家你既然记得,那就是最好的。” “等我…等我想到了,再和你说吧,就姑且存着。” 许墨点点头。 李英姿在旁边看着,微微眯起了眼,心里涌出来一阵危机,李丽质最近的攻势很猛烈啊,自己得想办法应付一下了。 她搓了搓自己的手,歪着脑袋,想着主意。 都还没开始吃中午饭。 朝廷的诏令就发了下来,许墨被封为县侯的消息,立马传了开来。 超市门外。 那围着一圈,看着题板,交流着学习心得的读书人们,顿时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炸翻了天。 “刚才…那是吏部的人吧?”一名读书人听着屋子里的动静渐渐消落下去,他啧了啧嘴,许久后才吐出来这么一句话。 “是的。”旁边人点头回道。 有人翻了个白眼:“说的都是废话,这种诏令,经由司勋司之手颁发,不是吏部,还能是礼部不成?” “可…怎这么快的。”一名读书人苦笑着,摇了摇头,“前段时间我们还尚且不服店家开国县男的爵位,现在就成开国县侯了。” 大唐的爵位,其前面都有“开国”这两个字。 像是许墨现在的爵位是县侯,正儿八经的称呼应当是大唐关内道长安万年县开国县侯。 在唐之前,爵位分为两种。 一种是开国爵,一种是散爵,前者要优于后者,这种爵位的封赏源自于北魏,开国爵实际就是封疆裂土,拥有实权。 不过… 大唐就没这种区别了,爵位这东西,李世民给的极其严苛,而且大唐的爵位都没什么实权,自然也就不必多加什么区分。 “你没听么?”一个人小声开口,“火药便是许万年拿出来的,又给朝廷出了个什么主意,让外臣彻底臣服。” “这大的功劳,县侯一点都不为过。” 许万年…这又是一个新的称呼。 却深得这些读书人们的心。 唐人在称呼上是含蓄的,直白的叫人名字,被他们视为不礼貌的一种表现,他们称呼别人,亲近一些的用字,稍微疏远,就用别人身份。 例如,许掌柜之类的称呼。 现在许墨成了县侯,他们自然也要改换称呼,用上“许县侯”这么一个称谓,只是…一想到许墨的爵位是万年县县侯,许万年总要比许县侯好听一些。 “就是有些意外,许万年的封地,竟然会是万年县。”旁边的读书人接上话茬,也很自然的用了这个新的称谓。 “朝廷还真是够看重许万年的。”另外一名读书人感慨了一声,“竟把长安城分了一半出去。” “那是陛下看重许万年。” “那不都一样。” “我若是也能如此就好了。” 读书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不少人羡慕得很,不过和以前不同,心里是一点嫉妒都没产生出来。 嫉妒什么? 他们连这道算题都还没能解出来呢。 等解出来了,再来谈论自己有没有资格嫉妒吧。 讨论着,忽然一人开口:“啧,不过食邑还是少了些,竟只有宜阳坊,我记得…许万年便是住在宜阳坊里的?” 旁边人看他眼神变得不对劲起来:“你…哎,一个宜阳坊已经很足够了好么?” “怎可能真的把长安城分一半出去。” “你是怎么想的……” 他们七嘴八舌,声讨起这个异想天开的人。 门外。 房玄龄、魏征他们听了好一阵,憋着笑,走进了超市里,绕到屏风后坐下来。 “店家成县侯的消息,可真是惹了好大的热闹。”房玄龄朝着许墨拱了拱手,“贺礼我放柜台,让卞小子记下了。” 许墨点点头,半死不活。 他很疲惫。 吏部的人下发诏令后,过来道贺的人络绎不绝,刚接完上一个,下一个就紧接着、迫不及待地过来。 自己都“嗯嗯啊啊”很是敷衍,可他们就像看不懂眼色似的,非要多说几句。 这种强迫式的社交,让他很是不舒服。 “店家你可知,那些人对你的称呼?”魏征一点桌子,轻声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勉强有了点动静:“称呼?无非就是许掌柜、许县侯?难不成还能有什么别的诨号?” “他们唤你许万年。”魏征开口,吐出这么一句话。 万年… “万岁”这个称呼,虽然成型许久,不过大唐不用这个称呼,倒也不必担心产生什么避讳。 就是让许墨想到了一些事。 他脸憋了起来,许久后,叹了口气:“还行,还行,夸我嘛,千年王八万年龟,总归没成王八就是好事。” “龟寿五千年为神龟,万年是灵龟。”李靖不无调侃,“我看店家你不如给自己取表字就叫灵龟好了。” 灵龟? 那就不是聪明龟? 许墨啐了一口:“我要是灵龟,那你们一个个的,都是憨八龟。” “不起,不起。” 程咬金嘟囔着:“灵龟多好,多喜庆的一个名字。” 许墨一瞪眼,丢了块饼干过去,狠狠砸中程咬金的脑袋。 第184章 房遗玉:我今晚和你一起上班吧 程咬金嘟嘟囔囔。 他是真的很喜欢“灵龟”这两个字,怎么自己当年改名的时候,怎就没想到把字也改一下。 程知节,字灵龟,这听起来多像一个老实本分的读书人。 不过店家不喜欢,那也没办法。 卢月儿和袭人收拾好桌子,替他们铺上大富翁的游戏。 经过议会这件事,他们对商贾贸易之事,又有了新的感悟,连带着对游戏都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千说万说,理论的东西搞得再怎么花里胡哨,都没亲身体会一回来的记忆深刻。 几个老狐狸一发功。 把资本“掠夺”的属性发挥了淋漓尽致,没到半个时辰,李英姿、李丽质、房遗玉几个小姑娘就出了局。 李承乾虽然还没出局,不过…也差不多了,手里的资金还剩下不到一千,最多再撑两轮骰子。 几个男人厮杀得厉害。 小姑娘们躲到一旁,说起了悄悄话。 “他们今天好凶。”李丽质心有余悸,拍着胸脯,“太可怕了。” 她是出局最早的。 手里的资金,莫名其妙、稀里糊涂就全部消失不见。 不过几个小姑娘并不太在意这个,她们玩桌游和那几个大男人玩桌游不一样,没什么胜负欲,只是图个热闹和欢快。 就是他们下手太狠,稍微有点委屈。 “兴许是几位叔伯,又有了什么新想法。”李英姿伸出手,摸着李丽质的脑袋,好心宽慰起来。 刨除两个人目标一致这一点,李英姿还是蛮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她们小声,窃窃私语。 到吃完晚饭。 李靖他们离去。 李丽质也恋恋不舍地离去。 “姐姐今晚是要值戍的?”房遗玉还没走,探着脑袋,看着李丽质,小声地开口询问了起来。 李英姿愣了下,点点头:“是要如此,怎了?” 房遗玉一摆手,轻轻一笑:“那今晚我就留下来陪你吧。” 这让李英姿彻底愣住,好几秒后,才迟疑着开了口:“你…怎会有这种想法?这值戍又不是什么好事?” 房遗玉一摊手,脸上有些哀愁:“我娘亲今晚让我最好别回家。” 李英姿一愣,有些不解:“为何?” “陛下赐了一批女眷,娘亲心里有些不舒服。”房遗玉简单开口,叹了口气。 李英姿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房玄龄的妻子卢氏,是长安城中少有的悍妇,就是李英姿的娘亲都自愧不如,比不上卢氏。 这女人悍到什么程度? 贞观初年的时候,李世民为了拉拢房玄龄,赐予他几个美女,让他多纳几房妾室,房玄龄屡屡不接受,问其原因,是家有悍妇。 李世民一寻思,既然如此,朕出面,还不得给朕几分薄面? 谁知道… 那卢氏一点面子都不给李世民的,死活就是不准房玄龄再纳一房妾室进来,这让李世民好恼羞成怒。 他那会可是刚刚登基称帝,玄武门之变的血腥气都还没散去。 来这么一出戏码,他还要不要面子了? 于是赐下去一杯“毒酒”,同卢氏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准许你的丈夫纳妾,另外一个,就是把这毒酒喝下去,只要喝下去,朕就不再干涉房玄龄的选择。 卢氏真的很刚烈。 二话不说,把毒酒喝了。 喝了之后,才发现,这不是毒酒、而是醋。 自此以后,房玄龄家悍妇的名头,便传了满城。 可不是谁都有这个底气、这个胆量干出来这种事的。 当然…这不乏可能是一出戏,李世民是个聪明人,毒酒和醋的差别很大,别人不给自己面子,那自己找个台阶、挽回下自己面子,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房遗玉还在继续说下去:“陛下也是好心,赐予的都是仆从,只是…女眷多了些,长得又还算好看。” “娘亲就又吃了醋,正在家里大发雷霆呢。” “我若是在家,父亲往我屋子里一躲,母亲也不好发什么脾气,所以母亲让我今晚别回去,就等着训斥父亲呢。” 李英姿听的一愣一愣,新世界的大门,好似在她眼前打开。 还能…这样的? “回去迟一些就是了。”李英姿摇了摇头,拒绝的果断,“哪能真的一晚上不回去。” 房遗玉叹了口气:“娘亲要是心里不舒服,虽不会明着责骂我,可我多多少少也不会舒服。” “姐姐,你放心,我不会干扰你的。” 李英姿也跟着叹了口气。 这是… 这是自己担心她干扰的问题嘛!问题在于,自己又不是真的要在夜间值戍,这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房遗玉眼巴巴地看着李英姿。 这儿也不是她唯一的选择,只是她最想的一个选择,房家虽没什么亲戚,要找还是能找几个出来的。 再加上房玄龄的身份,她走到哪,也都不会被拒绝,都会被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但…那不自在。 和姐妹在一起,那才自在。 李英姿皱着眉头,思考了好久,才沉沉叹了口气:“先说好,今晚的事,只有你知我知,万不可以告诉其他人。” 房遗玉有些不解,但小鸡啄米地点头,应了下来。 “连你父母双亲都不可以说。”李英姿还在小声叮嘱着,与其说“连”,实际上最不能说的,就是父母双亲了。 房遗玉迟疑着看了李英姿一眼,歪了歪脑袋,还是选择相信李英姿,又点头应了下来。 李英姿是一个正直的人。 卢月儿和袭人收拾好东西,超市的门被关上。 房遗玉一头雾水地站在门口,回头看了眼,被紧锁的门,又看了眼在前面同许墨有说有笑的李英姿。 啊… 这就是夜班值戍? 风萧萧、月光寒,房遗玉捧着自己心口,忽然有些悸动,她可算明白为什么李英姿之前要叮嘱那么多次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工作都工作到许墨家里去了。 怪不得一开始自己提这个要求的时候,会那么为难,可不为难嘛!!! 房遗玉忽然有些脸红,心里更躁动了。 自己这个要求是不是太唐突了一些,会不会太打扰他们了。 天籁小说网 第185章 想好了一个孩子的乳名 孤男寡女。 晚上不好好工作,偷偷聚在家里,会做些什么? 一想到闺房里流传着的那几本话本小说,房遗玉的脸就更红了起来,她的话向来不少,不过今天这一路,都是安安静静、本本分分,一个字都没说。 她已经后悔了。 为什么要提出这么一个请求。 自己过去了后会怎么样? 一个人在屋子里,孤苦伶仃的?那这和去亲戚家又有什么不同,可能许墨家里的床会很大、很软、很舒服? 唔,这都还好。 要是李英姿不放心,还想把自己也拉下水,那该怎么办? 房遗玉想到这,脸更红起来,卢月儿打着的灯笼,泛出旧意的熏黄,点在她脸上,就带着微微夕阳的颜色了。 其实…其实下水也不是不行。 毕竟许墨长得蛮好看的,人也温柔、又有才华,是自己想来想去,最符合梦中情郎的那一款了。 可…这名分怎么办? 自己做大,还是李英姿做大?按先来后到的顺序,那应该是李家姐姐做大的,自己做个平妻? 可这么一想,多多少少有点不甘。 自家娘亲可是把父亲拿捏得那么死死的哩,怎么到自己这,就成了自己被别人拿捏得死死的了? 那要不要和李家姐姐一起联手? 自己用文,李家姐姐用武,一起拿捏住许…许郎君? 但无论比文、还是比武,好像自己两个都不是许郎君的对手? 房遗玉脸色变化不定。 等走到宜阳坊,她脑袋思维已经散发到猴年马月去了——至少已经想好了一个孩子的乳名。 就决定叫“灵龟”好了。 虽然许郎君不喜欢这两个字眼,但的确喜庆,用来当孩子的乳名最合适不过了。 过了垂花门。 李英姿扯了一把房遗玉的手:“妹妹,一路上怎么这么心神不宁的,在想什么呢?” 房遗玉下意识开口回答:“在想灵龟儿的事。” 灵龟……儿? 李英姿向后一仰脑袋,有些没太明白房遗玉什么意思。 糟糕! 把脑子里的想法给说出来了! 房遗玉本就羞红的脸,更红了好几分,她支支吾吾、摇着脑袋:“没,就是一些心思,我头一回……” 后面的话,她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头一回去男儿家里。 还他娘的是夜里。 这谁遭得住,要不是自己开口央求的,要不是自己主动,要不是实在拉不下这个脸,要不是许墨真的很好看…… 自己早就逃走了! “放心好了,店家又不会吃人。”李英姿拉着房遗玉的手,说出这么一句话。 房遗玉吐了口气。 “再说了,说不定以后你就巴不得,要天天来哩。”李英姿后面又补了一句话,让房遗玉红上加红,体温都高了一度。天籁小说网 这叫什么浑话! 什么叫巴不得天天来! 自己是那种不知羞的姑娘么?而且…而且,莫不是和话本小说里写的一样?不对不对,自己怎么就考虑这种事了。 不行! 名声都还没有呢,这种事绝对不行。 李英姿扯着房遗玉的手,带着她往主屋走去,房遗玉瞪圆了眼,惊恐地看着那扇门,可脚下的动作是诚实的,一点一点跟着挪动进去。 她脑子里一片空白。 完了! 自己做了一个最错误的选择。 进了屋后,房遗玉僵硬地转动脑袋,环顾着四周,屋子里的环境很好,家具的样式看起来有些奇怪,但很舒服。 最关键的,是屋子里有一扇大大的屏风,隔住了内外。 屏风外一张床、屏风内一张床。 唔… 原来是分床睡的嘛。 房遗玉松了口气,也稍稍有些失落,瞧这回事,害得自己做了一路的心理准备,这都白费功夫了。 “我们就睡在这。”李英姿拉着房遗玉的手,在床榻上坐下,“你也享受享受,店家可会过日子了。” 屏风里,许墨的声音响起,顺带还带着一阵稀稀拉拉的水声:“不是我会享受,是你们不会过日子。” 水声… 这让房遗玉身子一僵:“店家…店家这是在作甚?” “洗澡啊。”不等李英姿回答,许墨就理直气壮地开口。 洗…洗澡? 在屋子里? 房遗玉一惊,从床上跳了起来,本来稍微平复了一些的脸色,现在又涌起了红意。 “对了,你们要不要洗一洗?”许墨反口问道,“家里热水都是现成备好的,沐浴球也都还有一些。” 总有人觉得,现代普通人的生活能比得上过去皇帝的生活。 许墨觉得… 想的有些多了。 最多不过只是在吃食上能胜过一筹,其他的…没法比啊。 就不说自己这个将近两百平的大卧室了。 单说洗澡这件事。 从自己一进门,家里的仆从就开始准备起来了。 三米见方的实木澡盆,端到屋子里,厨房里十二个时辰热水都是备好的,想用了开了口的事。 等自己进屋,沐浴球化开、花瓣洒上、线香点上。 甚至来说,洗澡都不用自己动手。 除了某些部位,许墨还不太好意思让卢月儿她们动手,像是背、头、手之类的地方,自己躺着就好。 这要是搁后世,高低得要三十块钱,还得忍受大爷的调侃。 房遗玉立马大声:“不用了!” 李英姿叹了口气:“妹妹不想洗么,我还是想洗一洗的。” 房遗玉转过头,有些不知所措,向来能言善辩的她,现在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太出来:“这,嗯,不可以,男女同屋,哪能一起洗澡。” 李英姿哭笑不得,捏了捏房遗玉的脸:“哪是一起洗,是分别洗,店家可是给自己打了七八个澡盆。” 许墨啧了一声。 要不是情况不允许,没有水泥、也没有锅炉,他是恨不得给自己修一个澡堂出来的。 倒也不是说现在不行,只是现在这么做,总显得自己跟个二傻子似的。 哦… 许墨趴在木盆边缘,抬眼想着,自己是不是要找个机会,把水泥给烧出来?园子还要继续修,有水泥能加快不少工期。 建筑专业嘛。 打灰大大的擅长。 第186章 房遗玉:我不可能留下来的 许墨在想着打灰的事。 房遗玉在想着洗澡的事,她脑袋摇得飞快:“不行,不行,即使不是一起洗,那也是在一个屋子里。” 她声音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急促。 李英姿对房遗玉的反应并不觉得奇怪,无论男女,除非脸皮是像许墨那样厚的,对这种事多少会感到羞涩。 “隔着屏风呢。”但…虽然能体会到房遗玉的那种情绪,可不代表李英姿就认可了房遗玉的想法,“只是不隔音,相当于两间屋子了。” “那也不行!”房遗玉在这一刻爆发了勇气,说的很大声。 说着,她顿住。 把脑袋埋进自己胸怀里,闻了闻味道,还好她是个不爱运动的人,身上没有汗味、更不要说狐臭这些气味。 这大概就是华夏这片土地上的人,可以拿出来说,而且没人敢像魏征那样挑刺、杠精的优点之一,没有什么体味。 “我昨天洗过了!”房遗玉掐着腰,理直气壮,“今晚不洗,勉强一下,也是没问题的。” 李英姿抬手,掐了掐她的脸蛋:“那你明天还不是要洗?” “我明天就回家了。”房遗玉信誓旦旦,对自己很有信心。 李英姿没说话,只是又掐了掐房遗玉的脸。 “姐姐,你不信?”房遗玉是个七窍玲珑心思的姑娘,她一眯眼,察觉到李英姿的态度,小声问道。 李英姿摇摇头,语气有些浮夸:“哪里,我怎会不信,我信,我当然信的。” 房遗玉哼了一声,咬牙切齿:“我明晚就算不回去,就算露宿街头,我也不可能再像今天这样…这样了!” “这样是哪样?”李英姿起了打趣的心思。 她本质是一个活泼、欢快的姑娘。 只是人前,表现得不是很明显。 啪得,把自己的开关给关了。 可要是在这种场合,她的开关打开,本性就暴露了出来,李英姿可是一个肉食系的姑娘。 房遗玉支支吾吾半天,没吐出来合适的词,心里有了想法,可是那种词汇她不好意思从自己的嘴里吐出来。 好半会后,反手揪住李英姿,咬牙切齿:“就是那样!还能哪样!” 她们打打闹闹好一会。 侍女们取水,为她们洗了脚,这还是让房遗玉能够接受的。 屏风后,水声渐大,许墨洗好了,木桶里的水一盆一盆接出去处理,等剩下不多,卢月儿和袭人再把木桶给搬出去。 等袭人和卢月儿再回来,她们开始动手搬动屏风。 这让房遗玉一愣。 等等! 这怎么回事? “姐姐,她们怎么开始搬弄屏风了?”房遗玉往床里缩了缩,虽然没宽衣解带,不过还是扯住被子一角,掩住自己身形。 这种情况,在她的认知范围之外。 李英姿一愣,反问了一句:“店家已洗好了,不该把屏风搬走么?” 房遗玉没说话,只是呆呆的看着卢月儿她们的举动。 李英姿的侍女们搭手,看这娴熟的架势,不是一次两次了。 所以… 其实这屏风,不是为了区别出李英姿和许墨的睡眠空间,而是为了阻拦住那些侍女的视野的? 她心里咯噔一下,那些胡思乱想的东西,又涌上了心头。 脸红着,有些紧张、有些期待、有些抗拒,种种复杂的情绪在她心头流转,让她又往被子里缩了缩。 李英姿也钻进被子,天还不热,入了夜凉意也是有的。 “店家,该继续说故事了。”李英姿搓了搓手。 许墨大大咧咧,在床上一翻身,点点头,开始说了下去。 依旧是那个摸金校尉的故事,那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哪怕每天说一点点,现在也不过才说完一半。 房遗玉歪着脑袋,半靠在李英姿身上。 听着故事,脸上红润渐渐消退下去。 哦…… 又是自己多想了?只是…只是说故事嘛? 这一夜。 房遗玉没怎么睡着,只中间迷迷糊糊睡了一小会,又很快清醒了过来,看着熟睡的李英姿,又偏过头,远远地看着同样熟睡的许墨。 她挺心绪不宁的。 第二天。 房遗玉顶着肉眼可见的黑眼圈。 房玄龄也同样顶着肉眼可见的黑眼圈。 “昨晚你怎的没回家?”房玄龄扶着自己的腰,声音里带着疲软,到他这个年龄,已不适合做一名骑手了。 即便从骑手的身份退役,成为一名被骑者,他的身体也不是很能撑得住。 腰疼。 他看着自己女儿,眼神里有些复杂,昨天回到家,看门房挤眉弄眼,他就知道要糟,一路直奔自己女儿屋子,祈求寻找庇护。 可等到宵禁,女儿都没回来。 房遗玉打了个哈欠,回复地自然:“昨天娘亲嘱咐我了,不准让我回去。” 房玄龄一顿,叹了口气,自己…看样子是被自己夫人算计得死死,早知道昨晚自己也不回去了。 至少…至少可以晚死几天,再不济养精蓄锐,做好准备,搞这样的突然袭击,真的很让人腰疼。 “没回家,你住在了哪里?”房玄龄随口问道,他知道自己女儿是有分寸的,也不是太关心,只是随便发问。 房遗玉脸色一僵,语气稍稍有些不自然,不过被她掩饰得很好:“女儿昨晚留下来陪李家姐姐了。”???.23sk. “怪不得你这样。”房玄龄摇了摇头,“倒是委屈你了,睡在这。” 大唐超市的环境不是说不好。 只是… 毕竟是个超市,和寝室的差别很大,自家女儿打小娇生惯养,睡不习惯很正常。 房遗玉脸有些发红,点了点头。 “今晚回家么?”房玄龄又问道。 房遗玉迟疑了下,看了眼李英姿,看的过程里,顺带偷偷看了眼许墨,犹犹豫豫:“女儿,女儿今晚还是留下来陪李家姐姐吧。” 李英姿投过来意味深长的笑容:“哦~” 房遗玉狠狠瞪过去一眼。 房玄龄不纠结女儿的主意,他只当自己女儿还在想着自己娘亲有没有出完气,给他们夫妻两人留下空间。 嗯… 儿子的房间是没法躲的,夫人怒斥一声,几个儿子都得乖乖滚到牛棚里去。 今晚要不要回去了呢? 第187章 一杯二锅头,呛得眼泪流 房玄龄思索一会。 很快就做出了决断。 回! 昨天自己要是没回去,那自己今天也可以不回去,可关键是昨天自己回家了,今天要是不回去,那就是火上浇油。 自己昨天吃的那个苦…可就一点作用都没了。 房玄龄叹气。 年纪大了,生活不易啊。 李英姿坐到房遗玉身边,同她窃窃私语,惹得房遗玉脸一阵通红,同李英姿打闹嬉戏了起来。 李丽质茫然地看着那两个姑娘。 怎么回事… 一晚上不见,她们的感情怎么就好到这种程度了? 她打了个寒噤,感觉有一层恐怖的隔膜,将她们区隔开来,昨天晚上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 这让她脑子里,产生出一种急切的危机感。 分明… 分明自己才是那个抢先一步的人才对。 李丽质握紧拳头,凑了过去,和她们两个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 今晚,房遗玉依旧住在了许墨家里。 和昨天不同。 再怎么不情愿,澡也是要洗的,一天不洗尚且还在房遗玉能容忍的范围里,要是两天…那就真的觉得浑身上下,全都是脏兮兮的了。 所幸是有一层屏风隔着的。 嗯…就当是不怎么隔音的两间屋子吧! 许墨趴在木桶里,他是每天都要洗一回澡的,虽然他每天也不怎么运动就是了,只是留了长发后,不每天洗一洗,总觉得自己身上藏污纳垢。 系统的提示声弹了出来。 从六级升到了七级,再度解锁四样新的商品出来。 终于…又升级了? 许墨拍了拍手,顺带点出系统页面,看了下去。 头样东西,就让他兴奋了起来。 肥皂! 好东西啊! 虽然…现在也有能去污的东西,比方说沐浴球、或是牙膏,不过这些东西和肥皂相比,还是差了些。m.23sk. 而且不耐用。 说起来,商品在诞生之初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大致的销售对象,但计划是计划,现实是现实。 计划往往追赶不上现实的计划。 就像牙膏,这东西是用来刷牙的,最多一些人烫伤的时候,会在手头没药的时候,应个急当个药品使用一下。 但在大唐。 这东西…除了刷牙,还能用来洗脸、还能用来洗手。 许墨是不这么做的。 可…房玄龄家、魏征家、李靖家,都是这么使的,乃至于…平康坊的那群专业的从业者们更喜欢用牙膏洗脸。 想想也挺正常。 毕竟是要祛除牙垢的东西,其中含有一定的碱性成分,而且为了预防炎症,牙膏里也有一些抗炎的药物成分。 理解是能理解。 就是这个做法,让许墨有些不太能接受。 现在终于有肥皂了,那些违背自己常识的东西,可以尝试着打下去了。 这东西的价格不贵,在系统里只要一文钱,肥皂作为非常典型的一个化工产品,低价自然是它身上最重要的标签之一。 许墨琢磨了下,既然是日用品,价格也不能定的太高。 十五文? 思考了一会,他定下这样的一个价位。 不高,只比牙膏贵了十文,看起来好像继续用牙膏性价比更好一些,不过以肥皂耐用的程度,还是用肥皂更划算一些。 许墨紧接着看向第二样商品。 这东西,仅仅是名字,就让他心里咯噔了一下。 二锅头! 白酒啊! 系统之前也出过一次酒水,就是新年时候的葡萄酒,那虽然是好东西,不过在大唐没引发什么太大的风浪。 主要也是因为大唐人见怪不怪,许万年是何许人也?拿出来比市面上更精良一些的酒水,不是理所当然的事么? 好酒,然后买。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名声虽平平无奇,可销量是极高的。 大唐人对酒水的渴望,毋庸置疑,作为一款高度数经典酒水,二锅头在白酒中的地位也毋庸置疑。 不过…二锅头并非一种品牌,而是一种酒的种类。 每烧一锅酒,这最开始流出来的酒水,就叫“锅头”,是一锅酒水里,浓度最高、口味最醇香。 不过最开始的古法酿酒,用的工具是锡,第一锅和第三锅的酒水里,有许多杂质,第二锅的酒是品质最好的,所以这第二锅的锅头,就叫二锅头。 系统里的售价,也要比葡萄酒贵上一些,一瓶半斤,可价钱比葡萄酒贵了一倍,足要二十文钱。 想了想。 许墨还是把这东西的价钱定在了五百文。 除非新钱法推广之后,物价起伏得离谱,不然以目前的环境而言,五百文就应当是自己超市里最贵的标价了。 市场的发展,跟不上自己赚钱的速度啊。 许墨紧接着看向第三样商品。 有了前两样东西打底,第三样商品就…还是没法显得那么平平无奇。 泡面! 而且还不只是一种口味,多种口味随意挑选,一种商品硬生生铺展出了几百种商品的磅礴气势。 什么…剁椒排骨、番茄笋汤、老脚…不是,老坛酸菜…… 只是看着这些东西,许墨就有些想流口水。 泡面…是陪伴了他很长一段时间的东西,这种吃食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要说好吃吧,其实也没多好吃。 只是偶尔馋了,就是想要吃上那么一顿。 一顿只要那么一点,甚至连吃饱的程度都到不了,再吃下去就会觉得有些恶心。 可恶心过了,还是想吃。 这东西的价钱不贵,系统商城里只要一文一包,泡面嘛,也的确贵不起来,贵起来的都不知藏了什么样的心思。 不过… 自己要卖的话,不能卖的太便宜了,至少要比粮食贵上一些,不然长安城里,迟早有一天,所有人天天吃泡面。 一包…十文吧? 算是对普通百姓们而言,偶尔能开开荤的程度。 许墨看向最后一样商品。 这就是真的平平无奇了。 挂钩,搪瓷挂钩。 后面没不干胶的那种,当然…即便有,大唐的墙壁也不好贴上这东西,用法很简单,钉在墙上就好。 价钱嘛,很便宜,一文钱一个。 许墨也不打算在这种东西上赚太多钱,三文钱一个,一家一户大概买上五六个就够用一两年甚至更久的了。 第188章 泡面配酒,天长地久 新年的第一批货物,就到这种程度。 好兆头啊。 尤其还是赶在这个当口上。 好风凭借力,助我上青云。 现在正是大唐开放通商的好时候,房玄龄、魏征他们都意识到了,这兴许就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启。 不过…他们虽然意识到了,也做了准备,可…毕竟时代差摆在那,就像一个人,能想到自己富有十倍后会做些什么,可当这个倍率膨胀到千倍、万倍的时候,就只能想到一些金锄头的情节了。 各国通商。 经济促进。 甚至…年底说不定就要上新钱法。 巨大的风口,紧随着就是铺天盖地的金钱海浪,只要不逆着风,随随便便都能膨胀起来,若是有胆气站在风口,就会成为这个时代里的璀璨明星之一。 像是许墨这样… 不仅知道风有多大,还能御风而行,甚至…还能操弄风向的人,那就是彻彻底底开了挂。 唔… 园林的预算可以再多加一些,全园汉白玉的地砖,木材也可以选更好的,可惜了山是和大陆版块连在一起的,不然挖一座山过来就好了。 许墨搓着自己脑袋,考虑着怎样花钱。 洗好澡,说完故事。 房遗玉昨晚没怎么睡好,今天反倒是睡了个好觉——虽然听故事的时候,她很精神抖擞,甚至吓得一直往李英姿怀里拱。 可等故事说完,看了一会许墨后,困意就止不住地涌上来。 第二天一早。 李英姿带着房遗玉锻炼,身体还是很重要的,房遗玉不情不愿,可被李英姿捉着,她没半点反抗能力。 连带着,刚刚赶来的李丽质,也被李英姿捉走。 超市忙碌起来,各种补着货物。 等到程咬金他们过来。 一进门,就发现超市有了些不一样,陈设摆放没任何变化,卢月儿、袭人也是没什么变化,可就是…有一股违和感。 很快他们就反应过来。 柜台! 是柜台的变化。 超市的商品,细数一下,足有二十多种,不过…柜台一直都没放满的,可今天不一样了,柜台被塞满了。 是印染着不同颜色的包装。 他们凑过去,仔细看着,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鲜艳的东西。 红色的剁椒排骨、紫色的老坛酸菜、黄色的浓香鸡汤、绿色的香菇炖鸡……十多种不同口味。 甚至还有些是他们听都没听说过,也没法理解的口味,比方说那袋深黑色包装,上面写着板蓝根的。 板蓝根他们知道,是一味药材,常用的药材。 可… 板蓝根也能做菜? 他们绕着看了一圈,心里的好奇感被极大满足。 “店家,又上新货了?”李靖一边坐下去,一边开口询问了起来,“那一堆花花绿绿的,是个什么东西?” “看上面写着一道道菜名,莫不是里面装的是菜?” 许墨一挥手:“那东西待会再说,我先给你们介绍介绍你们最感兴趣的东西。” 房玄龄张了张嘴:“我们对那东西其实蛮感兴趣的。” 是吃食,看起来还挺容易携带,最关键是体量不算很大,若是价钱合适的话,充当军粮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超市里的东西向来卖的很贵。 可也不是没便宜的东西,万一这个东西,它就很便宜呢? “放心,你们对那东西的兴趣,绝对比方便面要大很多。”许墨朝着卢月儿招了招手,卢月儿递过来一只瓷瓶。 这一只瓷瓶,就让李靖几人眼前一亮。 烧的太好了。 大唐自然也是有瓷器的,不过…大唐的烧瓷技巧,远远还没到鼎盛,烧出来的瓷器颜色都很重——这是温度不够、瓷土中含铁过多的原因。???.23sk. 颜色越浅的瓷器自然是越珍贵。 即便如此。 能烧出白瓷来,白里也透着黄色,倒不是说黄色不好,可那黄色一点都不明,昏沉沉黯淡的,不够好看。 葡萄酒的瓷瓶,不过是大唐里较好的水准,装那种好酒,是匹配的。 可这一只瓷瓶,太白了,又白又亮。 “店家,你是要卖这瓶子?”程咬金下意识脱口而出,“你烧什么瓶子啊,烧点杯盏碗筷多好,瓶子不常用。” 许墨翻了个白眼:“才不是卖瓶子,而是这瓶子里的东西。” 他稍微晃了晃,一阵水声。 几个小老头眼里泛起了光,他们下意识想到葡萄酒:“是酒水?” 许墨点头。 “也是五百文?”看着这个比葡萄酒瓶子小了一圈多的瓷瓶,程咬金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又点头。 份量变小了,价钱没变,可这没让他们失望,反而让他们眼中神色更加炙热起来,都快凝成了实质的火焰。 装葡萄酒的瓷瓶没这个瓷瓶好。 份量还多。 他们都清楚,超市的东西虽然贵,不过…一分钱一分货,这只能说明,瓶子里的酒水品质绝对要比葡萄酒更好。 许墨把瓶子转过来,几个小老头这才注意到,这瓶子并非像他们想的那么素,不像葡萄酒那样,一张纸包在上面,而是三个迥劲的大字,直接就印在了瓶子上:“二锅头。” 也正因此,他们才没能第一时间注意到。 “这酒…叫二锅头?”程咬金微微皱起眉头,“这名字听起来…有点不够雅致。” 许墨嗤笑一声,摇摇头:“好酒就行,再说了,这酒也不怎么雅。” 他拔出瓶塞,一股浓郁的酒香,铺天盖地涌了出来。 一旁凑着看热闹的李丽质、房遗玉被这酒味一呛,就忍不住咳嗽起来,脸色也跟着泛红起来。 几个小老头色变。 他们紧张兮兮,看着许墨斟酒,酒液一线、透明纯澈,倒入杯子里,溅起点点泡沫水花,酒香味就更明显了。 几个小老头脸色变化就更大了起来。 这酒的颜色,还能这么透明的? 倘若没有这个气味的,他们甚至以为这就是普普通通的水了。 “尝尝?”许墨把酒杯推过去,“这一瓶算我请你们的。” 程咬金不满地撇了撇嘴,伸手朝杯子拿去:“就这么一小杯?你喂你家绿皮鸡呢?” 杯子是和二锅头配套的小酒盅,还不及程咬金的大拇指大。 第189章 这二锅头可是好东西啊 其他几个小老头表示赞同。 就是,就是。 这一点点,勉强湿个嘴唇吧,绿毛鸡一顿喝下去的水,都要比这多的多。 程咬金捏起酒杯,一口饮尽。 浑厚的酒香入肚,能明显感受到一股热线顺着自己喉咙流下,热腾腾进了肚子后,就像着火了一般。 紧接着,酒气上涌,抵了上来。 程咬金一张脸,顿时红了起来,他梗着脖子,向后吞着咽喉,好一会后才缓过来,长长吐了口气,夸赞一声:“好酒!” 其他几个小老头诧异地看着程咬金。 这反应…是不是太剧烈了些? “有下酒菜吗?”程咬金一招手,语气都激昂了些,“干吃这酒,有些顶不住。” 许墨一招手。 袭人端过来一碟子酱羊肉。 还没等筷子过来,程咬金就下手,捏了一块羊肉塞入嘴里,满足地感慨了一声。 许墨又接着给剩下几个小老头一人倒了一杯,再给程咬金重新倒了一杯。 有程咬金这么个牛嚼牡丹的例子在前。 他们小小抿了一口,香辣感刺激着口腔、咽喉、食道,到肚子里就一团火的化开,烘得整个身子都暖洋洋的。 这种辣,和辣条的辣又不一样。 辣条的辣是乍一然不刺激,可回味很重。 可这种辣,只是乍然的刺激一下,一点辣意的回味都没,一阵的刺激过后,余下的就只有香气了。 喝进肚子后,他们就明白过来,许墨之前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为什么要说装在这种高档瓷器里的酒水,会说这酒也不怎么雅了。 烈。 灼热的炽烈。 这种在肚子里翻江倒海、兵荒马乱的感觉,和所谓的“雅”一点关系都没。 他们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羊肉,吃进肚子里,压了压酒气,这才觉得自己身体变得舒畅了一些。 “好酒。”李靖脸红的和关公似的,捋着胡子,“如此灼烈,还是头一回品到,店家可真是心灵手巧。” 魏征同样点头:“也不知怎酿出来的,店家,给老夫备上二十瓶。” 许墨瞥了他一眼,轻声说道:“你要买,我那肯定要卖的,不过…酗酒伤身,尤其是这么烈的酒……” 他的话没说完,魏征一摆手:“休得多言,老夫是什么人?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此话当同阿丑说。” 程咬金一拍桌子:“说你姥姥的头。” “我是那种酗酒如命的人吗?老子只是酒量好,比你这个比绿毛鸡好一点点的人,喝的要多!这就是酗酒了?” 许墨一拍脑袋,叹了口气。 醉了? 倒不至于到这种程度,不过…酒精是情绪的催化剂,这几个小老头怕是被点着了。 程咬金和魏征吵了起来,哐当哐当拍着桌子。 房玄龄傻笑看着。 李靖探过头来,他是几人里,最克制的那个,端着酒杯,小小抿了一口,深吸口气,朝着柜台上一指:“店家,那些是吃食吧?” “我方才听你说,叫它们…什么方便面,是一种食用极方便的面食么?” 许墨瞥了李靖一眼:“哟,你还能记着这个呢?” 李靖傻呵呵一笑,酒液开始让他稍微变得迟钝了一些,不过影响没那么大,只是回应木然了一点。 “那的确是一种挺方便的吃食。”许墨伸手接过卢月儿递过来的一包方便面,“我给你演示一下。” 许墨把海碗摆在自己面前,撕开方便面包装,这种系统提供的可降解材料,摸起来手感像是纸张一样。 把面饼放入碗里,撒上料包、酱包、以及冻干蔬菜。 再倒入热水,拿个碟子盖住碗。 静等三分钟后。 掀开盖子,一股喷香的排骨气息就涌了出来,和酒气混杂在一起,这两者谁也都没盖过谁。 这袋泡面,是红烧排骨味的。 最开始下肚的酒精效用挥发,李靖回过了一些神来,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诧异地看着这一碗面食。 “要尝尝么?”许墨拿起筷子,递了过去。 他不是很喜欢吃泡出来的面,他更喜欢吃煮出来的,也不用多的配菜,只打进两个鸡蛋就好。 李靖拿起筷子,吸溜一声,吃进去长长一条,眼神顿时犀利起来,顺带抿了一口酒水。 面条劲道有力,汤里油水丰厚、滋味还足。 比外面卖的汤饼可好太多了。 “店家,这一碗价钱多少?”李靖还想再尝一筷子,不过立马就被程咬金夺了过去,索性一扭头,朝着许墨开口询问起来。 “一袋是十文。”许墨回道,“口味任选。” 十文… 这价钱让李靖皱起了眉头。 贵么? 也不是很贵。 可如果把这当成军粮,就稍微有些贵了…市内粟米的价格,现在不过涨到了五文一斤,比这方便面便宜得多。 程咬金吃完,筷子落到魏征手里,又传到了房玄龄手里。 “店家,这东西能储存多久?”程咬金开口,抛出一个新的问题。 李靖一拍自己脑袋。 对! 怎么把这个关键的问题给忘了,光顾着注意到这种吃食有多方便了——不像其他粮食,又蒸又煮的,只需要开一两个灶,烧点热水就好。 可再方便,要是几天就坏,那也没什么用。 “能储存一年左右。”许墨瞥了眼系统给出来的提示,解答起来,“不过不能碰水、也不能在太热的环境里。” 一年! 李靖蹭得就站了起来:“真的能有一年。” “骗你我就长成阿丑那样。”许墨翻了个白眼。 李靖把酒盅里的酒水一口饮尽,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重新坐了回去,眯着眼,敲着桌面,储存期能有一年、吃起来还这么方便…… 那这东西的意义,可就大得很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贵,十文钱啊。 “店家,一种口味给老夫拿上一包。”李靖大手一挥,他话音刚落下,程咬金、房玄龄他们几人也纷纷开口嚷了起来。 这东西… 当做正餐吃不够,可要是早上来上一顿,倒也不错,至少有滋有味。 袭人听到后,绕过屏风,去到前面,开始给这些老家伙们打包整理他们想要的东西。 第190章 房遗玉:我喝醉了!我无罪 喝酒、吃饭、吹牛。 这是离不开的三个词。 房玄龄和魏征倒是想借着这个机会,玩一些飞花令,探查一下许墨的真本事如何,可许墨不吃酒。 哪怕吃午饭的时候,许墨陪他们喝了一些,不过喝的也只是葡萄酒,而不是二锅头。 这让他们的计划落空,很是失望。 午饭吃的就是方便面,不过不是泡出来的,是煮出来的,一人一碗,卧两个荷包蛋,再配上几大块羊肉。 呼噜呼噜,吃进肚子。 程咬金他们几个,一边玩着大富翁,一边继续吃酒,到吃完晚饭,他们相持搀扶着,晃晃悠悠离开。 吵吵闹闹,让人头疼。 酒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丽质她们早就过了对酒水好奇的年纪。 不过…二锅头嘛,瓶子那么好看、酒液那么纯澈,最主要还是程咬金、房玄龄他们把这酒水吹得天花乱坠。 不仅嘴巴上吹,也用钱吹。 买最少的是房玄龄,可他也买了有足足十瓶,像是程咬金,大手一挥,买了五十瓶,贡献出二十五贯。 这酒真的有这么好? 看着桌子上,还剩下来的小半杯。 “我觉得…我们最好不要尝试。”李英姿盯着酒杯,有些迟疑。 房遗玉有些兴奋:“就试一试,这一点点应当不会有什么事的。” 李英姿依旧迟疑。 房遗玉搓了搓手:“反正也不回家,是在店家家里,家人也不会说什么。” 李英姿向后退了半步。 房遗玉哼哼两声,端起酒杯,把剩下一口不到的酒水倒入自己杯子里,就只剩一个浅浅的底了。 她一口喝下。 辣意、冲击感、让她一下子从脸颊到耳垂都变得一阵通红。 “什么感觉?”李英姿不敢喝,毕竟她对自己酒量很有自知之明,也很清楚自己父亲的酒量如何。天籁小说网 可…自己父亲是烂醉如泥的离开。 几个小老头才喝了多少? 也就是七瓶的样子,不过三斤半,连一斗都没,平均到每个人身上,一人才喝了将近一斤。 要知道自己父亲,那喝大唐的酒,一斗都没问题。 她就知道,这酒水不是自己该碰的东西。 房遗玉摸了摸自己脖子,歪过脑袋,狠狠吞咽几下,皱着眉头:“不好吃,都没葡萄酿好喝。” “辣辣的,还很冲,我刚才还以为自己嗓子里要喷出东西来着。” 李英姿试探着询问着:“没别的感觉了么?” 房遗玉一摇头,看起来正常的很:“然后有点热热的,身体一点点飘,就没其他的感觉了。” 李英姿没说完,只点点头,这听起来还好?也许这酒水没自己想的那么厉害? 可惜了… 最后一点点都被房遗玉喝了。 不然,自己也该尝尝味道的。 酒这东西,有一个缓慢的吸收过程。 房遗玉一开始还没什么,可等到宜阳坊,到许墨的卧室,她一坐下来,酒意就彻底上头了起来。 啪叽。 房遗玉伸手一抓,李英姿身子一僵,随着房遗玉的动作,这个小姑娘傻笑起来:“嘿嘿嘿,李家姐姐是不是天天锻炼,身体才这么好的。” “呜呜,你只不过大我一岁而已。” “我也想有这么好。” 李英姿把房遗玉的手压下去:“别闹。” “我没闹!我在研究。”房遗玉把手抬了起来,喝醉的人,力量大的离谱,就是李英姿都有些按不住她。 她们这点吵吵闹闹,动静渐渐大了起来。 屏风另外一边,许墨关切地询问起来:“怎么了,你们那边是发生什么事了?” 听到许墨的声音,房遗玉突然安静起来。 李英姿松了口气,轻声回道:“也没什么事,刚才关门的时候,还剩下一小口二锅头,让房家妹妹喝了。” “现在她应当是醉了。” 许墨一愣:“我记得不是只剩下来那么小半酒盅?” 李英姿有些无奈:“是只喝了那一点。” “酒量够差的啊。”许墨吐槽了一句。 房遗玉忽然起身,奔着屏风就蹿了过去,直直绕了过去,李英姿也没想到,也没能拦下来。 她诧异地看着屏风。 清醒的时候,房遗玉是那么害羞胆小的小姑娘,怎么…喝醉了之后,胆子就大到这种程度了? 许墨都没想到,房遗玉会这么勇敢,跑了过来。 袭人和卢月儿站在一旁,有些不知所措。 哪怕是卢月儿这么个见多识广的,也都是头一回碰到这种事。 “嘿嘿,小郎君。”房遗玉伸出手,挑着许墨下巴,“你可真是俊朗呀。” 许墨脸黑,一挥手:“月儿、袭人,把房姑娘拉出去,喂她喝点水、再喝一点酸辣开胃的东西。” 她们两个乖巧点头。 房遗玉闹腾着:“不要抓我,我要看好看的郎君。” “你们这群坏女人,我要闹了。” “呜呜呜,你们丧尽天良!” 卢月儿和袭人不怎么好对付一个喝醉的人,哪怕这个人是房遗玉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 不过在李英姿参与进来后,这一切就变得简单得多了,袭人和卢月儿按住房遗玉的手,李英姿再把橙汁吨吨灌了两口进去。 房遗玉闹腾不起来,也很快不闹腾,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许墨那边也洗好了澡。 屏风撤下去。 “倒是让店家受惊了。”李英姿叹了口气,代替房遗玉向许墨赔罪。 许墨摆摆手。 他又没什么损失,只是有些哭笑不得,好家伙…这剧本、这走向,是不是双方的位置反了,自己才应该是喝醉的那个? 今晚没有说故事。 李英姿照顾了一会房遗玉后,也跟着睡下去。 等到第二天。 清晨一早,房遗玉就醒了过来,她喝的酒不多,再说了,系统出品的酒水,是如茅台那样,即便喝得再多,宿醉起床后,也不会头疼的好酒。 倒是没有头疼的症状。 就是手臂、大腿酸酸的,以及…昨天的记忆,凶猛地涌入到她的脑子里。 完了! 糟糕! 房遗玉捧着自己的脸,缩在被子里,整个人小暖炉一般的发烫。 自己昨天晚上都干了些什么东西,怎么…怎么会那样! 第191章 房遗玉:跨越上千年的社死 酒绝对不能再碰了! 一想到昨天晚上,自己挑着许墨的下巴,喊出那一句“小郎君”,让她羞红了脸,整个人团子一样缩起来。 太丢脸了! 自己怎么有那么大胆子,做出来那种事情。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自己好像变了一个人。 真是太糟糕了。 她扭来扭去,床虽大,可睡了两个人,她的动静唤醒了李英姿。 “宿醉开始头疼了吗?”李英姿转过身,目光投过去,就看到房遗玉整个人都埋在被褥里,只露出一个“天花板”,哦,不是,只露出一个头顶。 她伸出手,没入被子里,把房遗玉脑袋挑出来,那张红扑扑的脸,把她吓了一跳。 “怎的,生病了?”李英姿伸出双手,捧住面前这张小脸。 房遗玉挣扎着摇起脑袋:“没,我没生病。” “那怎么这个脸色?”李英姿继续关切问道。 房遗玉嘟囔着,声音越来越小:“我…我只是想到了昨晚的事。” “你还能想起啊。”李英姿立马明白了过来,摇着头,有些哭笑不得。 房遗玉哼了一声,把自己的手从自己的被褥里挪了出来,摸到李英姿的被褥里:“姐姐昨晚你也不拦着我些!” “我拦不住呀。”李英姿眨巴眨巴眼。 房遗玉瞪圆了眼,她才不信,自己这个姐姐分明就是自己有一些小恶趣味,想要看自己的笑话。 “真的拦不住。”李英姿无奈,叹了口气,“你都不知道你昨晚力气有多大,算上袭人和月儿,我们三个才压住你。”天籁小说网 房遗玉把手抽了回来,看到自己手腕上,那还算明显的压痕,那斑斑点点的刺痛感,告诉她,李家姐姐的说似乎就是正确的。 哦… 那更丢脸了! 啪得一声,房遗玉拍在自己脸上,双颊双飞,升起了两轮朝阳。 自己发酒疯,别人甚至都还没拦住。 “我觉得我没脸见人了。”房遗玉又缩回被褥里,整个人就种在了床上。 李英姿戳了戳她:“在你没脸见人之前,我觉得你得先注意下你的身体。” 房遗玉一愣,茫然抬起头:“手虽然有些微痛,不过影响不大。” “笨,宿醉是会头疼的。”李英姿抬手,戳了下房遗玉的脑门。 头…头疼? 房遗玉专心感受了一下,没头疼的感觉,她摇摇头:“我没觉着头作疼。”头不疼,但是脸疼。 实在是太丢脸了。 “不头疼?”李英姿愣了下。 房遗玉又点点头。 李英姿很是疑惑:“可你昨晚醉的那么厉害,怎么会……” 酒量这个东西因人而异,有人不管喝多少,都不会喝醉,最多肚子撑得慌,得多几次起夜。 有人不行,一丁点酒水都沾不得,喝一点点都会醉,甚至于…只是闻到酒味都会开始有醉意。 但不管是酒量好的、还是酒量大的,喝醉之后,第二天难受,是难以避免的,就是自己父亲那么稳重的一个人,喝多了后,第二天都要死要活。 只是… 年纪大了,知道自己酒量,地位也高,不会像条死狗那样不知深浅地往自己嘴里灌酒。 “怎么可能会头疼啊。”突然一道声音,从李英姿身后,床的外边响起来,“贵是有贵的道理,总不至于贵还不好,喝了之后,还让人难受吧。” 李英姿猛地回头,看到是许墨披了件袍子,站在床边,打着哈欠,头发有些凌乱,卢月儿站在身后,垫着脚替他打理着。 “店家你醒了?”李英姿有些不太自在,似这样的方式来打招呼,还是头一回,“今天怎么醒的这么早。” 往常,都是李英姿站在床边和许墨打招呼。 这个男人,身材虽然很好——昨天惊鸿一瞥看了,就好像镶在她眼里,到现在都没忘掉。也不知如何保存的,明明…是那么慵懒的一个人。 “你们早上闹这么大动静,我还能继续睡着?”许墨伸了个懒腰,每天八个小时到九个小时的睡眠,让他觉得神清气爽,再多就不合适了。 房遗玉脸一红。 李英姿点着头,但没起床的意思,即便是她,也不好意思当着许墨的面起床梳洗。 “我先去屋外洗漱,你们也起床吧。”许墨转头看向袭人,振臂一呼,“我今天要吃红烧排骨的面!要三个蛋。” 袭人应下来。 李英姿和房遗玉也报了她们想吃的口味。 许墨往屋外走去。 两个小姑娘都松了口气,虽然不说,之前也没觉得有什么,可真当…大早上,有男子站在自己床边,那感觉还真是够奇怪的。 尤其房遗玉。 见许墨没有提昨晚的事,甚至有了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许墨走到屋门前,忽然回头:“小娘子,要不要洗个澡?你身上还是有些酒气的。” 小娘子! 房遗玉瞪圆了眼。 虽没指名道姓,但她可太清楚,这三个字指向的是谁了,就是指向自己,回应昨天晚上自己那“小郎君”的称呼。 完了,死里逃生只是个错觉。 还是死了。 跨越了数千年,房遗玉忽然明白了“社死”这两个字,深深铭刻在她心里,让她死鱼一样横躺在床上。 人生…可真是够无趣的。 李英姿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 许墨走了出去,天色还没完全泛亮,只一点点金色晨光透过云霭,洒落在他脸上。 屋外,卢月儿已备好了铜盆、毛巾、牙刷、肥皂,铜盆里的水冒着微微热气。 这才叫生活嘛。 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不对劲的人,不止房遗玉一个。 房玄龄被推醒。 是被自己夫人卢氏给推醒的。 “昨晚喝得醉醺醺的,还要不要身子了?多大人了,怎还像年轻人那样莽撞。”卢氏絮絮叨叨,语气不好,“那许万年也是,不知道拦着些,你哪能喝那些酒。” “就算不提身子,你今个还要朝会,你那模样还能朝会么?” “煮了些醒酒汤,趁热喝了。” “要是不行,差人去同陛下汇报一声……” 卢氏的念叨没能说完。 房玄龄神清气爽地坐起来,奇怪地摸起了自己的脑袋。 第192章 一杯二锅头,好喝不上头 不哀嚎、不诉苦。 也没回应自己的话。 醒来后第一件事,是摸自己的脑袋,就好像…在确定自己脑袋还在不在一样。 “怎了?”卢氏有些不明所以,关切地询问起来,可别昨晚喝了一顿酒,把自己相公给喝傻了。3sk. 房玄龄皱着眉头:“奇怪。” 奇怪? 卢氏眉头皱的更紧了起来,心里咯噔一下,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我竟一点都不头疼。”房玄龄还继续摸着自己脑袋。 卢氏动作一顿,好一会后,才理解自家相公是什么意思,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不疼不好吗?” “非得和成婚那天,被我兄弟几个灌得成死狗那样才好?” 她把醒酒汤递给侍女,自己的手熟稔地爬到房玄龄的耳朵上。 “夫人!”房玄龄一把抓住她的手,神色诚恳,“我待会还要朝会。” 卢氏哼了一声,手往下爬,落到房玄龄腰间,狠狠揪了一把:“饶你一次,下次再喝这么醉,别说屋门,就是家门都别进了。” 房玄龄没说话,只揪着他的胡子。 他其实醉酒的次数不多。 成婚一回、玄武门之变后是一回,这一次才是第三回。 一个聪明人是不会轻易喝醉的。 玄武门之变那回,是劫后余生,是把下一辈子作为赌注,成则生、败则亡,看起来顺顺利利,可真的在施展之前,没人敢做担保一定成功。 成婚那回,是迫不得已。 房玄龄惧内,一是因为喜爱,其次…惧到这种程度,那也是有别的原因的。 房玄龄出身不低,清河房氏,也是个名满天下的大家族,不过嘛…和他夫人范阳卢氏相比起来,就差了些。 再加上,卢氏本就是极其受宠的女儿,不知怎就看上了房玄龄,死活要嫁给她,甚至不惜割腕明志。 卢氏的兄弟对房玄龄感官自不会多好,最担心的,还是自家妹妹倒贴,会不会让房玄龄得寸进尺,不会对自家妹妹好。 成婚那天。 便在门口大摆酒宴,让房玄龄从门口一直喝到卢氏闺房。 再怎么能喝的人也扛不住这一路的造作,房玄龄还没到门口就吐了,最后还是卢氏自己搀扶着房玄龄出了家门,自己上了轿子。 房玄龄惧内? 一开始是不怎么怕的,他只是怕自家夫人背后的那几个兄弟。 至于现在… 他的身份地位、权势手段,都不怕那几个兄弟了,只是…这惧内惧着惧着,就成了一种习惯,改不掉、也不想改。 第三回醉酒,就是现在了。 房玄龄真切地意识到,昨天晚上,自己的确就是醉了。 原因不是自己太过放肆。 而是没有完全意识到这种酒水的威力,他觉得自己已经算收着喝的了,还不到一斤,可没曾想到,只是这么点的量,就让自己醉了。 但醉成那样,自己竟都不头疼的? 和自己之前两次喝醉的经验,完全不一样啊。 他一边在夫人的服侍下穿衣,一边闷头思考着这个问题。 卢氏虽然是个醋坛子。 可她对房玄龄是真的好,从年少到现在年暮,一直都不曾变化,吃喝度用,向来都是卢氏亲自上手。 侍女? 那只是用来服侍自己的,想要靠近房玄龄?想都别想! 房玄龄匆匆离家,往朱雀门去。 不少官员已经在了,或在车上闭目养神、或聚在一起闲聊。 房玄龄目光一扫,很快就找到聚在李靖车下的程咬金,抬脚走了过去。 “玄龄来了。”李靖一点头,微微一笑。 程咬金转过头,不等问候寒暄,就迫不及待地追问起来:“玄龄,你也不曾有醉酒后的症状?” 要说几人里,谁最清楚醉酒后会有什么毛病,那就是程咬金了。 程咬金是个酗酒的人。 七天一小醉,一月一大醉。 可今天醒过来,好家伙…头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甚至还有些神清气爽,这种感觉可太奇妙了。 今天朝会,他很积极,就像看看其他人是不是像自己一样,还是说…自己醉酒太多,以至于不会再醉酒了。 一到这,碰见李靖。 李靖和他是一样的,没有醉酒的问题。 房玄龄点头:“是,你们也是如此?” 程咬金跟着点头。 李靖一捶自己的手,惊呼一声:“看来我和阿丑的猜想是对的,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是那二锅头的问题。” “那酒不知店家用了何等秘法,能让宿醉后不伤身体。” 饶是房玄龄也有过这样的猜想,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可听到这句话,还是没忍住倒吸一口凉气,向后仰了仰脑袋。 那这…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酒作为一种饮品,地位崇高,但实际上…它的口味并不能说很好,除了像程咬金这样酗酒,对酒精有些依赖的人之外,大部分人其实都不是很爱喝。 相对于酒,他们更愿意喝橙汁。 大多数爱喝酒的人,其实并不是享受酒水的口感,而是享受酒精麻痹神经、麻痹感官带来的快感。 不过即便如此,酒的存在也是不可或缺的。 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间的相处是很难迅速交熟的,都不是孩子了,不会说“你是我朋友了”就会真的把人当成自己的朋友。 酒这东西应运而生。 大家喝醉了,都降智了,都不是那么清醒了,气氛自然也就活跃了起来。 可这种活跃气氛的方式,在此之前,是有副作用的,那就是…第二天的头疼、身体疼。 如果有一种酒,喝醉了之后,第二天不会头疼。 那几乎不会再有其他的选择。 贵就贵点吧。 这酒口味、口感比市面上的酒水要好得多,也烈的多,最关键副作用还小,简直太完美不过了。 “也不知玄成那是如何。”房玄龄吐出一句,说曹操曹操就到,这句话刚落地,他们就看到魏征的马车缓缓停靠过来,那个小老头满面红光、精神爽朗地下了马车。 也同样是一点都没醉酒后的模样。 好喝不上头。 叫什么二锅头啊! 房玄龄扼腕,突然觉得自己昨天那些酒似乎买少了,可以再多买一些! 第193章 我们还是不要葡萄酿了吧 大唐超市开门营业。 几名读书人走了进来。 其中一位盯着货架上的二锅头,搓了搓手,朝着一旁的好友开口询问起来:“你说…我们要不要买一瓶新酒试试?” 好友拨浪鼓似的摇头:“没这必要。” “同样的价钱,葡萄酿能多买一倍,那自然是葡萄酿好。” 大唐的读书人。 文和酒是离不开的。 尤其是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手里的钱莫名奇妙就多了起来,明明文会的花销变多了,可之前参加不起文会的读书人们,也竟都能参加得起了。 酒这东西…不可缺少。 没酒怎么作诗? 他们问过许墨的,怎么才能写出那么好的诗文,许墨表示自己不知道,于是他们换了个问法,问李白是怎么写出来那么好的诗文的。 许墨的回答很简单,甚至于只有两个字:“喝酒”。 李白是一个比程咬金酗酒还厉害的人。 他写了多少诗文,就喝了多少酒,他一生一千多首诗,就当一首一斤酒,那也喝了一千多斤。 不管这位“许万年”是不是“李白”。 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话,信服力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作为有一定精神追求,可环境内卷过于严重,导致他们不能实现自己精神追求的一群人,读书人们对酒水本来就是很有一定依赖的。 现在许墨的话,更为他们找了一个好借口。 一切都是为了写出更好的诗文。 他们理直气壮。 那自然…在超市有开始售卖酒水之后,超市的酒水就成了他们的首选。 味道最好、品质最高。 而且离许墨最近,说不定就能沾一沾许墨或是李白的文气呢? 虽然二锅头是最新上架的酒。 和葡萄酿一样的价钱,量却少了一半。 同样的钱,为什么不买葡萄酿? “我倒是想试一试,听说昨天许万年和几位老者,吃的就是这个酒。”那名读书人眼睛钉在了柜台上,“酒香冲霄,比葡萄酿还香,听起来就是好酒。” 友人迟疑了下:“好酒是好酒,可…量少了些。” 他们正犹豫着,要不要换一瓶二锅头。 程咬金迈门走了进来,爽朗大笑:“店家,你这二锅头神了,我昨个喝得那么什么伶仃大醉的,今天醒来,竟一点都不头疼的。” “那叫酩酊大醉。”魏征翻了个白眼,有些无奈地纠错。 程咬金一摆手,满脸无所谓:“一样一样。” “店家,今天中午还要备上二锅头啊,这喝起来舒心。” 他吵吵闹闹,挂着个大嗓门就朝屋子里走了去。 柜台前的两名读书人对视一眼。 “昨个,这位程老先生是在这喝酒的了?”友人偷偷瞄着,看着程咬金绕过屏风走了进去,有些疑惑地开口发问。 他昨天没来超市,也没听着什么传闻。 “那定然是有他的。”读书人点头,发表出肯定的意见,“这位程老先生,有哪天是不来超市的?” 他们对程咬金的称呼,一直是很纠结的。 像是李靖,他们知道他的字是“药师”,像是魏征,知道他的字是“玄成”,可唯独程咬金…一直以来的称呼都是“阿丑”。 他们总不能和许墨学习,叫这位“程老先生”阿丑吧,别说身份的差距有那么大,实际上…他们不熟,也不好这么叫。 程咬金看起来年轻,可年岁过了四十,也当得起一声“老先生”。 “这二锅头,名字听起来平平无奇,甚至还有些古怪,竟还有这种神效?”友人惊呼一声,小心翼翼地拿起一瓶二锅头,观察了起来。 读书人凑过来,离近了、眯着眼观察了起来:“这瓷瓶就不同凡响,不是葡萄酿的瓷器能够相媲美的。” 友人赞同地点了点头:“这字也好,便是喝完了,拿回家做个摆件,倒也不差。” 想了想,他们两人对视一眼。 友人放下手里的瓶子,拿起笔,在自己的纸上一划,把刚刚写下的五瓶葡萄酿换成了十瓶二锅头。 这样分量上才差不多。 不过…这次文会,拢共只有八贯的资金,五贯用来买酒,吃食上必不可免要缩减一些,他写写画画,又删去一些吃食,自己和友人补了五百文进去,才到卞修那交付订单。 两个时辰后。 崇业坊,玄都观内。 他们两个人拖着牛车,姗姗来迟。 一群人催促着:“怎的现在才回来,弄这么迟?” “挑选酒水的时候犯了难。”友人笑着开口回道,“好久才下定心思,选了酒水过来。” 一个人一挑眉,有些惊讶:“超市里不就只有葡萄酿一种酒水?怎就犯难了,难不成…你不是去超市买的酒水?” 还没等友人回答。 就有人先一步回复道:“昨个超市新出了一种酒水,名叫二锅头,你该不会是买了二锅头吧?” 友人点头。 那人皱起眉头:“可二锅头虽和葡萄酿一个价钱,但它量要少了一半,买那酒水划不来……” 量少一半,那不就是要贵一倍? 这的确划不来,葡萄酿已经是上上等。 “怎划不来的?”友人摇头,“若只是滋味也就罢了,你们是不清楚,方才我们挑选酒水、吃食的时候。” “和许万年忘年交的几位过来,开口就道,饮了酩酊大醉,今天醒来偏偏还不头疼伤身。” “你们说说,这酒水是划得来还是划不来?” 他这么一说,所有读书人眼里都闪过惊讶的神色。 “真的?”一人有些不敢置信。 有人喃喃,像是给自己洗脑一样:“多半是真的,这东西也做不了假,喝上一顿,不就知道了?” “这是神酒啊!” 喝酒最怕的,就是第二天醒来后的脑子不清醒。 一顿酒,能耽误一两天不能读书。 懒散的人倒是没什么所谓。 可对勤奋、又好酒的人而言,这一两天耽误的他们就心疼得很,而且…也没人想经历醉酒后的那种痛苦感。 十瓶酒摆出,文会热热闹闹开启。 酒杯就没用他们惯用的酒盏,而是用了二锅头附带的小酒盅。 没喝不要紧,这一喝…问题就来了。 第194章 松赞干布:我来和你谈个大生意 他们一开始选用二锅头附带的小酒盅,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这小酒盅好看,瓷白瓷白的喜人。 当第一个人没对上飞花,被罚酒一杯后,他们才明白,为什么二锅头要附带这样一只小酒盅了。 这酒太烈了。 比葡萄酿凶猛得很。 有肠胃不好的读书人,在喝了一口后,就哇得吐了出来,被一阵耻笑。 文会拢共十二个人。 十瓶二锅头下去,还能站得起来的,只有三四个。同等量的葡萄酿可做不到这样的效果。 友人在醉过去之前的第一个想法,就是糟糕。 五斤葡萄酿,刚好是够他们几人的,喝到醉不是很醉的程度。 但…五斤二锅头。 他们承受不住。 酒量这东西,有天生、也有磨炼,大唐人之前喝得都是什么酒?五六度的浊酒,就是葡萄酿也不过十多度。 五十六度的二锅头,对于他们而言,就好比刚刚锤炼好身体,能爬上一座海拔两三百米的小山。 啪的一下,给丢到珠穆朗玛峰上去。 耐受不住。 文会是在死寂中结束的。 玄都观的道士们沉闷看着一地奇形怪状的“尸体”,陷入了沉默。 “师兄,怎办?”一名道士问道。 另一名道士沉默着:“报官吧。” 所幸还是有读书人是清醒的,嘟囔着吩咐了道士们几句,让他们把自己这一群扛到居士住所里,哐当一声,就砸在道士的怀里。 第二天。 叠在床上,横七竖八的读书人们缓缓醒来。 说是多么的神清气爽…那不至于,一个本来只能住四个人的屋子,硬生生塞了十二个人进来,浑浊的空气,就让人清爽不起来。 可头疼…是一点都没的。 一名读书人把压在自己身上的几个大汉推开,从床上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还真是不疼。 就是…昨晚发生了啥来着? 其他十一个人也陆陆续续醒来。 他们交换了下昨晚的记忆。 又确定自己的身体、哦,是又确定了自己的财产没有受到什么损失。 他们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二锅头的确是有,即便喝醉了第二天醒来也不会头疼的神奇功效。 就是…劲有点大。 如果以后,不想再像昨天那么丢脸。 比如说一边脱衣服,一边唱《梦游天姥吟留别》的话,最好还是不要喝这么多了。 六七瓶差不多就够了。 二锅头的名声,借由这一群读书人打了出来。 最主要的功劳,还是玄都观的道士。 他每逢香客,总要来上一句:“麻烦同那位喝醉了后,把桃树当做夫人来亲的陈居士说一声,请他回来补种几棵桃树。” 再一追问。 那就是喝二锅头喝得上头。 道士以为他们第二天要半死不活,就没什么看管,谁知道…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活蹦乱跳地醒来,连说好借住的钱都没给,就消失得不见了踪迹。 二锅头的名声打了出去。 过来买酒的人络绎不绝。 当然了,作为目前为止,长安城最烈的酒,就成了酒鬼们检验自己酒量最好利器,它甚至以比烟花、爆竹还要快的速度,向长安城之外的地方宣传了出去。 大唐超市里。 屏风后的气氛不禁有些严肃。 松赞干布端坐着,在他面前,是几个同样严肃着脸的小老头,以及被小老头们簇拥在中央的许墨。 就是… 程咬金脑袋上趴着的绿毛鹦鹉,让这个严肃的氛围,多多少少被破坏了一些。 “咳咳,许万年,我姑且斗胆这么叫一声。”松赞干布把自己手里的单子推了出去,轻声开口,“这是我吐蕃和大唐商议好的贸易订单。” “共计购爆竹三万份,烟花一万五千份。” 他这段时间一直在大唐,同大唐朝廷在商量这个东西,从一开始的爆竹、烟花各一万份,费尽了心思,才谈到这个数量。 价格… 价格自然是没任何变化,一贯二百文一份。 许墨在心里估算一下,很快得出结果,按照朝廷那边给出的说法,每一份自己能分一半,也就是拿六百文。 仅吐蕃这一单,自己的收益就有两万七千贯。 这个数字…可能还没有什么。 如果换算成重量,那大约就是九十吨铜。 “卞修,过来披个条子,再去同金吾卫、府衙的说一声,明天过来超市门口拿货,我会让人送到门前,到时候逐一清点。”许墨看了眼单子,又给程咬金他们看了一眼,确定这个单子没有问题之后,才点点头,应了下来。 松赞干布松了口气。 在和朝廷那边交涉中,他也逐渐发现,在火药这件事上,其实大唐朝廷就是个二道贩子,他们并没有能对火药决议的能力。 可偏偏,火药的主人站在大唐朝廷这么一个二道贩子这边,他也没什么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接受。 他其实挺怕,二道贩子如此狮子大开口后,火药的主人也跟着狮子大开口。 不过还好,现在看来,火药的主人没这个意思。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笔生意,想要同店家商议。”松赞干布吐了口气,应付完卞修那边繁琐的批文后,抬起头,对着许墨说道。 许墨一摆手:“有多大,要只是想买一些东西,去和卞修说就好了。” 松赞干布摇摇头:“我想要…店家能够为我吐蕃提供二锅头、葡萄酿、盐、糖、暖水壶、茶叶以及…泡面。” 说到最后一样东西的时候。 松赞干布小心翼翼地窥视着房玄龄和魏征的神情,生怕他们会露出什么不悦、反感的神情出来。 方便面这东西,在超市的销量,其实算不上有多好。 比辣条、面包什么的,都还差了一些。 毕竟嘛…这个时代的经济,才只是刚刚起势而已,许墨也不着急。 但在有心人眼里,方便面几乎是整个超市里,他们觉得最重要的几样商品之一,程咬金、李靖算是这个有心人。 松赞干布自然也算是这个有心人。 他在得知保质期后,就知道,这东西有多适合充当军粮。 既然和军伍有关,那他就担心大唐愿不愿意卖了。 第195章 粮食出口是有规定的? 不过… 出乎他意料的,几个小老头的脸色并没太大变化,老神在在,哦,也不全是老神在在,像是程咬金就是在和鹦鹉生气。 松赞干布也不清楚,程咬金真的幼稚到会和一只鹦鹉吵架,还是借着这个机会,向自己表示不满。 在他心里,更偏向于后一个选项。天籁小说网 程咬金他这几日也见过。 虽然没什么实权,可毕竟是个国公——他是有着深刻认知的,大唐的国公没一个省油的灯。 不,不能说国公,只能说大唐但凡五品以上的,都没一个省油的灯。 自己太嫩了。 他又从自己袖子里取出来一张纸条,递交了过去,上面写着他刚才说的那些内容。 许墨耐心看着。 不得不说,松赞干布真的是很聪明的一个人。 订单上的内容比他说的要详细的多。 盐是最多的,订购了六十万袋,当然…这是一年的量。 其次就是糖。 和那些生活必需品相比,茶酒暖水壶这些东西,松赞干布想要的分量就没那么多了,像是茶叶,就只要了三万份。 酒的话就更少,只有一万份。 他的眼光在于自己的一整个国家,而并非自己一人的生活享受。 房玄龄也跟着看了一眼,啧啧称奇:“赞普索要之数量,还真是惊人。” 松赞干布勉强一笑。 他能听出房玄龄话语里的潜台词,这话不是对他说的,而是对许墨说的,潜台词是——吐蕃要这么多数量的物资,会不会影响到大唐。 许墨瞥了他一眼,摆了摆手:“放心好了,这些不算多,什么时候大唐人肯这么向我拿货就好了。” 房玄龄放心了下来,不再说话。 “吐蕃现在有多少人口?”许墨开口询问。 松赞干布没说话,只震惊地看着许墨。 这问题也是能问的? 人口之事,国防之要,知道有多少人口,就知道有多少兵卒,这…这位大唐的县侯,不按套路出牌啊。 他没回答。 许墨琢磨了下,大唐的人口和后世人口数量相比,只大约是十分之一,那吐蕃的人口同后世相比,也按十分之一来算的话…… “二十万户左右?”许墨报出一个数字。 松赞干布没控制住自己的表情,眼神中的震惊神色又重了好几分,满满都是不可置信。 说…说中了。 怎么可能猜得这么准? 大唐在此之前,已经深入吐蕃腹地,调查得这么清楚了? 许墨注意到他的表情,一挑眉,还真是二十万户?自己不过是随口吐了个数字,做好了猜好几次的准备,没想到一次就猜中了。 “那你这六十万袋盐不够。”许墨点了点桌子,轻声道,“人体每天所需的盐在六克左右,要是口重,八九克也不是不行。” “我的建议是,你再加点,比如说八十万、一百万之类的。” 松赞干布试探着开口:“那…可打折扣否?” “不能。”许墨委婉开口拒绝,“小本生意。” 魏征在一旁开口,替许墨做起了推广:“店家这盐和寻常富贵家庭吃的精盐可不一样,有治病理之效。” 松赞干布一愣。 能…治病? “老夫家中,不少侍女、近卫都有雀盲之症。”魏征点头,接着说了下去,“吃超市之盐月旬,便在夜间得以复明。” 雀盲,就是夜盲症。 在大唐,夜盲症是一种很常见的病,普通百姓几乎个个都有,即便是一些达官贵人,也很难避免。 夜盲的病因,是缺乏一种维生素。 这种维生素,多见于动物内脏、或是西兰花、胡萝卜、哈密瓜这种水果中。 但… 在没有火锅之前,大唐可没吃动物内脏的风气,胡萝卜、西兰花这种蔬菜就更不用说,大唐没有,哈密瓜倒是有,可贵得很、也不是人人都喜欢吃。 超市卖的盐里,就蕴含一些维生素,作以补充,缺乏的有了,自然就没病了。 许墨瞥了魏征一眼,正色道:“不是能治病。” “盐就是盐,哪能治病,别给我的商品贴什么不属于它的效果。” 松赞干布迟疑着,开口询问起来:“那能治好雀盲……” “我担保,是真的。”魏征连忙开口。 松赞干布信魏征,但他最想听到的,是许墨的承认。 许墨点头:“这倒的确能。” 魏征嘁了一声。 松赞干布有些傻眼,那…那魏征说的也没错啊,它就是能治病。 许墨叹了口气:“夜盲其实不算病,之所以会夜盲,其实是因为缺乏了某种微量元素,超市里的盐,在制作的时候,有添加那些东西。” “本来身体里应该有的,营养不良导致没有,超市的盐不过是把该有却没有的东西给补上了而已。” “就像有人三天没喝水,要渴死了,这时候给他一瓢水,他活下来了,还能说水能治病不成?” 魏征表示理解,感慨一声:“店家真是严谨。” “做学问就得严谨一些。”许墨摇头,随口说了一句,“不说一和二,就是一和一的差别都很大。” 房玄龄一挑眉,若有所思起来。 松赞干布抿了抿嘴,听到了一些他不太能理解的东西,不过不重要,这东西能治雀盲是真的! 要不要…多买一点? 他犹豫起来。 片刻后,叹了口气,摇摇头:“还是算了,这些够了。”他倒是想要买多一些,可财政不支持。 吐蕃不穷,可…这一笔支出,还是太大了些。 许墨点头,能多卖出去那是好事,可…要是卖不出去,他也不强求,六十万份够多了,到时候再谈一谈,关税吐蕃出了,自己纯利就能有三十万贯。 啧… 想一想,似乎有挺多大动作,都能去搞的了? 没去多想未来的东西,许墨紧接着,在订单上一点,轻声说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 订单上还有方便面一栏。 份量极高,要二十万份。 “我记得大唐对粮食出口,似乎是有规定的?”许墨转过头,看向房玄龄,抛出一个问题。 “若藩人须籴粮食者,监司斟酌须数,与州司相知,听百姓将物就互市交易。”房玄龄吐出这么一句话。 第196章 他太危险了,毁灭了他吧 大唐对商贾之事看得不是很重。 但对粮食看得很重。 其实无论哪个朝代、哪个国家,粮食都是最重要的,李世民尤为谨慎。 “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这是他曾亲口说的话。 松赞干布脸色一沉。 房玄龄的话,听起来像是废话——外邦人过来买粮食,要和府衙报备,报备之后,得到府衙准许,才能售卖。 可问题就在于这。 得经过朝廷允许。 大唐朝廷…会允许么? 方便面即便有了包装,可它还是算作粮食的,松赞干布这么觉得,大唐是这么觉得,许墨也是这么觉得。 超市的商品不是无根之萍。 系统会做出伪装,伪造出超市的商品都是从外面购进材料,像是有了方便面之后,系统购进小麦的数量就会增多。 当然… 系统会巧妙维持一个平衡,不会让超市太多影响到大唐。 “你很想要?”许墨瞥了他一眼。 松赞干布犹豫了一会,开口道:“近年来,国内水灾泛滥,急需一批粮食救灾,方便面耐储,我便起了这个心思。” 房玄龄似笑非笑。 魏征撇了撇嘴。 太嫩了。 这个小子还是太嫩了。 说什么赈灾,赈灾用得着这么贵的粮食?再一想到会议时,他最先提出来的那个问题,他藏的什么心思,这群小老头就看得一清二楚了。 在想着…打吐谷浑是么? 有点意思。 “粮食紧要,你是吃不下来的。”许墨轻轻一点桌子,“这事你还是得和朝廷商议。” 松赞干布脸色没什么变化。 他就知道得这样。 许墨一顿,微微一笑:“不过…我能替你出一个主意。” 松赞干布眼前一亮:“什么主意?” “你不能直接从我这购买方便面。” “所以…你为什么不考虑下,从朝廷那买呢?” 松赞干布愣了下,嘴里喃喃自语:“大唐朝廷……” 和爆竹一样,把朝廷当成一个中转站,虽然方便面不是很贵,可…这样一来,难免还要被朝廷剥削一层。 不过这也没办法。 忽然之间,松赞干布有些疲累。 这些东西都很不错,只是自己国家没有,不得已低头求购,这可真是够难受的,在国内自己高高在上,可来到大唐后,是个人自己都得低着头。 尤其是参加那场会议后。 松赞干布更有了一种做孙子的感觉。 被剥削就被剥削吧。 总得给以后铺好路,吐谷浑若是吃不下,对吐蕃的影响可就大了。 他搓了搓自己的脸。 相比较于方便面这种东西,对其他东西,大唐管控的并不是那么严苛,松赞干布希望他许墨看在他买了这么多的份上,能稍微打个折。 比如说…盐能四百文一份,暖水壶能够二十文一只。 不过许墨不降价。 他其实很难理解那种…卖给自己人贵,卖给外人便宜的逻辑。 他的态度就摆在那。 卖给大唐百姓的最高价,就是卖给外邦人的最低价。 能够以卖给大唐百姓的价钱,出售这些东西给这些外邦人,许墨甚至都觉得算他们占了便宜。 松赞干布还想谈谈关税的事。 不过也没谈下来,这东西还是得他自己来负担。 等谈完这些东西后,松赞干布身心俱疲地从超市离开,刚出了门,就狠狠叹上一口气。 “赞普,您辛苦了。”大臣伺候着他上了马车,一边问候起来。 松赞干布摆摆手:“这位…许万年、许县侯,可真是一个难缠的人物。” 大臣没说话。 他也说不出什么来,他还没有同许墨有过任何接触,别说说话,就是见面也只是隔着客人远远看过几次。 “安排人手,去查查这位许万年的人际交往。”松赞干布吐了口气,缓了好一会后,轻声开口,“小心些,别露出任何马脚。” “这唐人一个个都鬼精得很,我就是神色有点不对,他们都能把我心里的想法猜得一清二楚。” 大臣点头,应了下来。 “最好是看看,有哪些人是记恨着这位许万年的。”松赞干布顿了下,咬着牙,恨恨说出这样的一句话来。 大臣一愣:“赞普,您不是很看好他的?” “是啊,我很看好他。”松赞干布冷静地点了点头,“可我看好有什么用?天可汗如此看好他,都不能让他入大唐朝廷为官。” “我看好他,便是能让他为我吐蕃所用了?” 说到这,他顿了下。 “你还记得,去年一年,吐蕃税收有多少吗?”松赞干布抛出一个问题。 大臣回道:“折算唐钱,应是有三百余万贯。” 松赞干布苦笑一声:“方才我在超市里,就花了三十多万贯。” 大臣一愣,瞪圆了眼,有些惊愕。 松赞干布攥紧拳头:“以此来算,吐蕃每年财政收入,至少得有十分之一,是为那位许县侯挣的。”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数字了。 “这样的人,不能为我所用,也不能为任何人所用。”松赞干布躺在车厢里,抬起头,声音有几分虚弱,“以前的大唐虽强,可我还能看到他衰败的时候。” “就像大汉、像晋,有兴盛、也有衰败。” “可现在…有那位许县侯在,看到他对长安城带来的那些变化、带来的那些影响,我甚至看不到大唐还能怎么衰败……” “太危险了,他真的太危险了。” 大臣点头称是。 他明白自家赞普的意思,这样危险的人,既然不能成为自己的武器,那就毁掉。 只是… 现在吐蕃没有力量去毁掉这把武器,那就只能依托大唐内部,看看大唐里有没有人想要毁掉这把武器。 吐蕃可以提供一些小小的帮助。 接下来的日子。 松赞干布和朝廷讨论着购买方便面的事,他希望少出钱、多买点,大唐希望他能多出钱、少买点。 最终谈妥,十二万份,每份十五文,关税折算在其内。 十二万份,许墨能拿到一千二百贯,大唐能拿到六百贯,这已经不算少了。 有吐蕃这个例子在前。 其他国家的商贾们,也纷涌赶来。 第197章 我可以准你们分期付款 钱虽然多。 不过… 对大部分国家而言,让他们一次性拿出数量如此之巨大的钱财,是一件很吃力的事,不说他们国库准许不准许,一次性付出这么多。 就是想付出,他们也没这么多的唐钱储备。 一开始他们是打算少买一些的。 不过在许墨的忽悠之下,哦,不对,是在许墨给他们提了一个靠谱的意见之后,他们最终选择缴纳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利息,先拿走货物,再在一年时间里分期付款。 如果到期不付款。 或者说…故意想要赖账。 针对于这种事,许墨也做了准备。 签订契约的时候,顺便把大唐朝廷也拉了进来,到时候要是还不上,许墨出粮草,让大唐出兵攻打这些国家。 打下来的土地,折算成唐钱,把亏欠的那一部分钱给还了。 总之,一切都很顺利。 各国使者回来的、离开的,一群又一群。 松赞干布一直都没离开长安。 半个月后,深春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再没了初春那时不时还会透露出来几分的料峭寒气。 大臣悄悄走回来,拱了拱手,轻声道:“赞普,臣调查清楚了。” 半个月前,松赞干布让他去调查许墨的事。 直到现在,他才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 “说说。”松赞干布一挥手,脑袋没转动,紧紧盯着自己手里的一张纸,纸上写的是大唐超市门口的那道算题。 这段时间,他不出门,就是在研究这道题目。 他对算学没什么兴趣。 对这门学科的认知,仅仅处于,能够辅佐自己更好管理吐蕃上,充其量算是个有些分量的挂件。 不过…坊间传闻,许墨很看重算学,甚至,将这一门学问,重新命名为“数学”,乃至一大批算学名家都很赞同许墨。 为什么会这么在乎? 这其中一定有蹊跷,说不定这就是许墨得以如此聪颖的原因。 然后…他就遭受到了打击,半个月下来,除了生硬计算,他找不到其他法子。 大臣回道:“许万年深居浅出,并无太多人际交往。” “不过臣把超市这半月来的出货、入货都统统记录了下来。”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份文卷,放在松赞干布面前。 “除此之外,臣还调查到,半年前,许万年曾与大唐郧国公张亮起过一些矛盾。”大臣深吸口气,犹豫了下,还是把这句话给吐了出来。 松赞干布抬起头,眼里一亮:“哦?快说!” 大臣继续说下去:“半年前,在许万年还未受大唐朝廷封赏之时,郧国公张亮之义子,就曾打过大唐超市的主意。” “后被许万年亲手杖刑。” 说到这,大臣停住。 松赞干布缓了好一会,有些不可置信地抬起了头:“完了?” “完了。”大臣真诚地点头。 “那义子于郧国公而言很重要?”松赞干布问道。 大臣摇头:“并不重要,那义子我见了,现在苦苦度日,好不狼狈。” 松赞干布啐了一口。 那这算什么矛盾? 小孩子过家家吗? 一个不受重视的义子而已,就算当初那位郧国公很生气,可这么久时间过去了,气该撒的也都撒了。 是该继续关系差下去,还是要弥补关系?这种选择,是个人都不会做错吧。 “还有吗?”松赞干布追问下去。 大臣摇了摇头。 松赞干布还有些不死心:“真的还可以有。” 大臣很为难:“真的没有了。”23sk. 松赞干布叹了口气,这种情报质量,很差,可他也不好追责。 大臣很难过,他也想收罗到更多的情报消息,但是…那许县男的生活真的是太规律了,白天来超市、晚上回家。 等到不营业了,要么就缩在家里一整天。 要么就出门去,也不同人交际,盯着别人家的屋子,一句话不说,能盯上一整天。 人际关系? 许墨从来都不主动去维持什么人际关系,都是别人找上他门,比如说…那些让他看了一眼就极其惊叹的小姑娘们。 或者是,每天中午,雷打不动出现在超市的国公们。 就那么小的圈子。 自己再怎么调查,也就只有这些东西了,再深、再细一点的东西,也不是区区半个月、乃至一两个月就能调查出来的。 松赞干布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纸张:“我离开吐蕃太久了。” “前天就有情报传来,说是国内的那些玩意…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正好,大唐的也批准了关文,准备运输爆竹回吐蕃,我要打算回去了,再不回去,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又要乱了。” 大臣一愣,点了点头:“是,臣这就回去做准备。” 松赞干布一摆手,摇了摇头:“你就不用做准备了。” 大臣愣住。 这…这是什么意思? 要把自己给抛弃在大唐? “许多事,交给别人做我不放心。”松赞干布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留在大唐,看看有没有机会抓住,能把那许县侯给解决了。” “只要…吐蕃能摘出去,你要什么,我准你什么。” “当然…若是有机会,能把那位许县男拉入吐蕃里来,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大臣有些心潮澎湃。 虽然… 松赞干布很年轻,只是论年轻,甚至还没自己大儿子大,但他可比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孩子厉害多了。 是一位值得自己追随的雄主。 他重重点头,应了下来:“是,臣明白。” 松赞干布把他丢下,还有三个机灵能干,自己最欣赏的侍卫。 人的渴望是一种力量,有时候自己求不得的东西,就会突然之间出现在自己面前,巧合到就像老天爷在同自己开玩笑一样。 对读书人们而言,摆在心头最大的事,就是怎么解开超市门口的那道算题。 可对普通百姓们而言,摆在他们心头最大的事,就是在大唐超市旁边的彩票店,能够在彩票店中个奖,买一包辣条、或是中个大奖,买一瓶二锅头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事了。 尤其是当…现在的奖池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第198章 彩票大奖,张亮义子 彩票是三天一期。 现在奖池已经累积到一个可怕的数字——头奖能分到三百多贯,这还是在交了税前提下。 张亮府上。 后院一间屋子里。 一名年轻靓丽的女性半躺在床榻上,脚伸了出去,有人在用护手霜涂抹在她的脚上,但这人并非她的侍女,甚至都不是女性。 这女性,是张亮现在的夫人。 出身名门,赵郡李氏家的姑娘,张亮说不上有多喜欢她,但很宠幸她。 张亮出身不是很好,连寒门都算不上,只是个庶民,一路爬上来…抛妻弃子,现在能在朝堂有这般地位,一是因为他有能力,其次也是因为妻家的支持。 他对李氏有多好? 李氏一枝红杏出墙,怀了孩子,还生了下来。 张亮知道这孩子不是自己的,他很大度,但也没捏着鼻子,把这孩子给认下来,而是认他作自己的养子。 甚至… 他也知道,自己夫人跟自己那些义子勾勾搭搭、不清不楚,但他也不在乎,能用这种方法拿捏住自己义子们的把柄,他觉得很划算。 大丈夫何患无妻。 张亮除了有时候、晚上的时候,会把李氏当做女人,会感慨一句,多实战果然水平高之外,他只把李氏当做一枚棋子来看。 搁在象棋里,大抵就是“象”的地位。 现在,在这屋子里伺候李氏的,就是张亮的一名义子,长相还算俊美,叫做公孙节。 “这护手霜倒是好用。”李氏闭着眼,感受脚上传来的触感,忽然开口,“我是觉得皮肤越来越好了。” 公孙节笑着谄媚起来:“那是娘亲的皮肤本来就好,肤若凝脂说的就是娘亲了。” 说着,他在李氏脚上轻轻拧了一把。 李氏抬脚,在公孙节脸上轻轻一踢:“油嘴滑舌。” “可惜了,这些东西好是好,就是贵了些,度支有些大了。” 说着,她叹了口气:“要再这么用下去,郎君那边,可就要有意见了。” 李氏不是个笨蛋。 她一开始出轨,只是因为不喜欢张亮这个庶民出身的大老粗,也是因为知道自己对张亮而言意味着什么。 她要是不聪明,就不会有胆子怀着野男人的孩子,还让张亮调查出来了。 “娘亲,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公孙节捧着李氏的脚,忽然开口。 李氏瞥了他一眼,柔声道:“什么法子。” 公孙节轻声道:“娘知不知道彩票这东西?” 彩票? 这两个字眼让李氏一愣,随即笑了起来,身子跟着笑声颤抖:“那东西我自然是知道的,不过…儿子是让为娘的,去买彩票么?” “那不知何时何日,才能够中得能供娘花销的钱财。” 公孙节摇摇头,神秘兮兮:“娘,这彩票铺子里的,孩儿是认识的,也和他儿子交好。” “上次中了大奖的那位李家娘子,其实是彩票铺子的人暗箱操作。” 李氏一挑眉。 “这头奖可是有三百余贯,拿回来后,倒是能供娘花上一段时日。”公孙节谄媚笑着。 李氏搓了搓手,有些为难:“这恐怕…不太好吧。” 嘴上这么说的,可心里动了极大的心思。天籁小说网 那可是三百余贯,一千多支护手霜了。 “这有什么不好的。”公孙节摇摇头,“那些钱别人又拿不走,不如取来,供娘亲花销了,只需给那人几十贯打发下便好。” 李氏皱起眉头:“可我听说,监督此事的,是那位许万年、许县侯,是个不讲情理的愣头青……” “只偶尔一回,就是娘亲运气好,他又能说什么?”公孙节理直气壮,继续给李氏按摩,“又不是要娘亲次次都中。” “这钱财供养,也是要时间的。” “等娘亲这三百贯花完,再中一次就是了。” 李氏勾起公孙节的脑袋,轻轻点头:“你是个机灵的,那就按你说的办吧。” 公孙节点头,又伺候了自己干娘一会,神清气爽的地离开。 彩票开奖依旧是长安城里最轰轰烈烈的事。 每到这天,许墨就缩在超市最里面,也不出来,他不是个喜欢社交的性子,那欢天喜地的场景,一次两次还好,看多了就觉得吵闹。 只是今天,格外的吵闹。 声音之大,如雷霆爆发般的。 “去看看怎么回事。”许墨朝着卢月儿一挥手,打发她出去。 很快,卢月儿就回来。 不止许墨,房玄龄他们也都很好奇,彩票店是出什么事了? “大郎,有人中头奖了。”卢月儿声音里有着难以抑制的惊讶,“拿到那三百余贯了。” 许墨一愣。 程咬金咂了咂嘴:“还真有人能中特等奖啊。” 李靖也有些难以置信。 他们天天玩耍大富翁,每天买的彩票少说也有三四十张,天天如此,可这么多次以来,都还没中过头奖。 这才多少期?差了他们多少倍? 这种好运气,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些不平衡。 房玄龄感慨一声:“这种好运,真是…难得一见。” 许墨没跟着他们一起惊讶,只是朝郑玄果招了招手。 郑玄果麻利地跑过来。 “去查查,中奖的是谁。”许墨吩咐一声,郑玄果应下,小跑了出去,打探着消息。 魏征一挑眉,一点桌子:“店家,你查这作甚,是听着什么风声了?” 许墨摇头:“没,只是运气太好,好到让我怀疑,我这不是领了个监督的差事?总不能吃白饭。” 说着,他顿了下:“再说了,那两对棍子,我到现在都还没用过,平日耍耍总有些心痒。” 几个小老头噤声。 懂了。 就是许墨手痒,想打人了。 许墨吩咐下去的事很好调查,中奖的人也很难遮掩自己的身份,郑玄果很快回来,把自己探查到的消息汇报给许墨。 “掌柜,这中奖的人,是郧国公的义子,复姓公孙,单名一个节字。”郑玄果老老实实汇报,“这是他第四回买彩票了。” “先前三回,都没中过奖。” 许墨微微眯起眼。 除了程咬金,其他几个人也都是差不多做派。 第199章 许万年可什么都会的 “店家是准备慢慢调查,还是……”魏征点了下桌子,开口询问。 中奖人的身份,着实太敏感了一些。 国公的义子… 啧。 当然,不仅如此,更主要是因为他是第一个中头奖的人,于情于理,都要好好调查一下。 “按常理来说,应当是要调查的。”许墨一点头,开口说道,“比如说,调查一下这个叫公孙冲的,有没有和彩票站里的人有经济往来……” 他的话没说完。 郑玄果开口打断:“掌柜,那人叫公孙节。” “或者,查一查这个公孙节,和彩票站里的人,有没有亲缘关系。”许墨继续说下去,只是在“公孙节”这三个字上,又加重了一些语气。 其他几个小老头赞许地点了点头。 这的确是最好调查的插入点。 许墨话锋一转:“不过…这样太麻烦了。” 几个小老头一愣。 倒也不是很意外,这的确是许墨能说出来的话。 “所以我打算晚上诈他们一诈。”许墨老神在在,掷出骰子,接着对卢月儿吩咐起来,“去和彩票站的人说一声,我晚上要见见他们。” 卢月儿乖巧,过去传话。 彩票站不大。 这个为大唐带来颇多收益的站点,实际上只有三个人操持,一个负责登记,一个负责印刷彩票,一个负责印章。 他们对卢月儿很眼熟。 这是隔壁大唐超市,那位许万年的贴身侍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位侍女是可以代表那位县侯的。 “我家郎君说了,晚上让你们去超市,他要见你们一面。”卢月儿微笑着,轻声开口,吐出这么一句话,落地有声。 超市里买彩票的人,包括那三名官吏,都愣了一下。 一名官吏试探着开口,询问起来:“敢问小娘子,许万年为何要见我等?” 卢月儿轻轻咧嘴一笑:“你们心里有数。” 她丢下这么一句话后就离开了。 心里…有数? 其他两名官吏不明所以,他们眼里泛着迷糊,有数?他们有啥数啊,是这次开奖有问题?可…都按流程来的。 负责登记的那名官员手一哆嗦,脸色有些发白。 有数? 他心里当然有数。 可…那位许万年是怎么知道的?自己和他见面、商谈的时候,都是私下秘密相会,确定没有第三只耳朵。 这才刚开过奖! 他心惊胆战,一直熬到夜色来临,他和其他两人心惊胆战地到了超市。 超市里,热火朝天。 程咬金家的牛,被绿毛鸡骂得有些想不开,一脑袋撞墙上自己了结了自己的性命,便宜了今天晚上的一顿火锅。 三个人被卢月儿领着,站在桌前,看着这一堆人吃饭。 许墨连吃了三块牛肚,才一点桌子,轻轻一笑:“说吧。” 说,说什么? 三个人依旧老老实实站着。 “这顿饭吃完前,该说的说,不然……”许墨瞥了他们一眼,目光有些寒意,冷笑了一声。 三人心里咯噔一下。 不然什么…… 还有究竟要说什么啊! 他们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这位县侯的脸色,企图发现一些什么东西。 可许墨和一桌子小老头有说有笑,就好像这三个人不在桌边,许墨刚才的那一句“说吧”也不是对他们三人说的一样。 “敢问许万年,我等要说什么。”一名官吏深吸了口气,趁着程咬金唱完歌,满桌子都陷入寂静的时候,开口发问。 许墨拿着筷子,一敲酒壶:“是如何巧作账目,让那人中得特等奖的。” 特等奖不是那人靠运气做的? 负责登记的官员脸色又惨白下去几分,只不过屋子里烛光昏黄,没让他漏怯出来。 他知道了。 他真的知道了! 他身子有些哆嗦,不知道该站出来,还是不该站出来。 魏征抿了口酒水,吐了口酒气:“你们应该知道许万年是天底下最顶尖的算学大家,这算学学到尽头,能算天下大大小小所有的事。” “你们以为…朝廷为何要让许万年来监管?” “你们以为…私底下那点小伎俩就能瞒过许万年的双目了?” 房玄龄跟着补了一句:“现在认罪,可当从犯审议,不过削职、杖刑,若是不认罪,让许万年说出来,那可就是主犯,轻则流放,重则问斩。” “问斩”这两字刚从房玄龄的嘴里吐出来。 噗通一声。 负责登记的那位官员跪了下来,磕着头,咚咚作响:“下官认罪、下官认罪!” “非下官之愿,实乃是那常者,不,是公孙节那小人,以其义父之名相逼,下官不得不如此。” 李靖一挑眉。 还真诈出来了。 胆子够小的。 也不怪这人胆子小,主要也是因为坊间对许墨的传闻,有些夸大,而偏偏这种夸大,还有许多人信——毕竟一个二十岁,就能成为县侯的人,什么样的传闻听起来都很有可信度。 旁边那两名官吏,瞪圆了眼,不敢置信。 一个人向后一仰脑袋,深吸口气:“不可能!这账目每日我都查看,开奖的时候,账目对应的就是那一串数字,而且方才来的时候,我还特意重新翻了下。” “那公孙节是于昨日买的彩票,号码就是头奖的那一个。” 账目没有修改的痕迹。 账本也没替换的可能——上面盖着户部的印章,要是换了,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 “说说手法吧。”许墨朝着他,弹出一些酒水。 他声音沙哑,心如死灰:“昨日公孙节来买彩票时,小人登记时,只录入名字,并未登记号码。”天籁小说网 “事先下官准备好了写好数字的纸,用清水糊在了账目上。” “昨日他二人查账目时,我特意挑拨油灯,引短灯线,火光昏沉,他们看不太清,也就没察觉到异样。” “等今日开奖时候,趁众人目光在摇奖转轮上时,替公孙节印了一张新的彩票出来。” “再把昨日糊上的纸撕开,重新写上数字,等公孙节上去领奖,核对账目的时候,就分毫不差。” 很简单的手法。 两个官吏握紧了拳头,恨得咬牙切齿。 他们虽没跟着舞弊,可也跑不了一个失察之责。 第200章 店家,快去大闹天宫吧 彩票站算是一个肥差。 工作量虽然大,可要负责的范围不大,只是销售彩票而已,但相比于这点工作量,功劳很高。 同等级别的官位,就是东西两市的税收,都没彩票站高。 事小、功劳大。 在这里熬一两年,去户部说不定就能披上六七品的官皮,甚至…五品也不是没有那个可能。 现在好了。 官梦破碎,前途从青云大道,直直跌落泥泞。 他们何止生气。 他们想杀了这个人的心思,都不加任何隐藏,双眼恶狠狠如钩子一般。 “那公孙小儿给了你多少钱财?”一名官吏抬脚,把负责登记的这人踢翻,踩在他的脸上,声音无法控制地发抖。 那人哆嗦着,抬起手,抓住脚,想要把他挪开:“头奖奖金扣除税收,余二百八十七贯,准了我三十七贯。” 三十七贯! 这个数目不算小,可和他们的未来相比,区区三十七贯算得了什么? 能入彩票站里当差的,出身可都不平凡,最次也是同郑玄果差不多的出身,三十七贯,差不多只是他们现在办一场大文会的花销。 就为了这么点钱,毁了他们的未来? 这两人恨得更牙痒痒了。 “果真是个二百五。”许墨轻笑一声,“看来钱帛果真是最动人心的,那公孙节住在哪,是另有住所,还是……” 躺在地上的那人,嘟嘟囔囔,从嘴里艰难地憋出一句话来:“他是郧国公义子,颇为受宠,现在就住在郧国公府上。” 房玄龄皱起眉头。 程咬金脸色也有些为难。 许墨没什么神情变化,只朝卢月儿吩咐了一声:“去,把我那两对棍子取来。” 又朝着袭人吩咐了声:“看看的卢吃完了没。” 她们两人应喏,走出门去。 看着许墨的这一番吩咐,几个小老头一愣。 程咬金迟疑着开口询问起来:“店家,你该不会是想…现在就出门,把那公孙节给抓起来吧?” “不然呢?”许墨反问。 程咬金向后一仰脑袋:“你这样会不会太莽撞了些。” 饶是他,也觉得许墨这选择,应该不是最好的。 “速战速决,有什么莽撞的。”许墨喝了口茶水,他对酒这东西着实喜欢不起来,几个小老头喝得欢,他只是在一开始的时候陪着喝了一顿,现在只喝茶水、要不然就是饮料。 “那毕竟是一位国公。”魏征开口,不无小心地提醒,“和他起矛盾,可不是什么明智的事。” 许墨摆摆手:“怎么不明智?” “因为他身份,明明他做错了,还得小心翼翼地试探,是明智?” “还是说…他错了,所以要纠正,是明智?” 魏征张了张嘴,有些无话可说。 许墨说辞里蕴含的意味,他是懂的,他也是有这样坚持的,只是…话是这么说,道理也的确是这么个道理。 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不仅仅几句话就能抹平。 若是对其他后辈,魏征还要同他分析一下,掏心掏肺地说,为什么这样不行,为什么要那样。 可想了想。 对许墨不用这样。 倒不是说在魏征心里,许墨还没值得他掏心掏肺的位置,而是…许墨不需要啊。 其他人之所以要妥协、要小心翼翼,是因为想要在这样的一个圈子里舒服的混下去,这些是难以避免的手段。 朝堂上是看能力吗? 看,但不完全看。 就比如说侯君集和尉迟敬德,他们之间的能力差距很大吗?也并不是很大,乃至于尉迟敬德还是要胜过侯君集一些的。 可为什么偏偏侯君集能做兵部尚书。 尉迟敬德就得外放出去,当个刺史? 其原因很简单。 侯君集会做人,为人圆滑、处世舒适,而尉迟敬德…和程咬金不一样,程咬金是装疯卖傻、装出来个耿直的性子,内里不知藏了多少心思。 尉迟敬德是真耿直。 他心里不藏事,说话还不好听,搁在长安城里,惹得人嫌狗厌,骂了不知多少人、打了不知多少人。 李世民也头疼如何处置他,索性外放了出去,让他做个“土大王”。 哪怕是房玄龄这样地位、身份的人,也不是说没人能顶替,后面还有温彦博、高士廉、王珪、虞世南等人,再不济年轻一些的,还有褚遂良、张行成等人。 偏偏,许墨不是。 整个长安城里,整个大唐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如许墨这样的人,也找不到任何一个能够顶替许墨的人。 李淳风那边进度可喜,已经烧了三间房子了,不过…距离研究出真正的火药配方,还差得远。 奇货可居。 许墨有资格不去妥协这一份规则,甚至于…他们要去妥协许墨制定的规则。 哪怕国公也一样,过往的功劳成就了今日的地位,但…并不能决定以后的地位。 许墨不管闹得多过分,只要在已经定好了的规则内,他都不会有什么事。 魏征正是很快就琢磨明白这样的道理,才没画蛇添足,去说那些对许墨而言无关紧要的东西。 甚至再一深思。 这其实是一件好事。 大唐平定了天下,甚至…远超此前任何一个朝代,就更该肃清内部,敲打敲打那些…起了不该有的心思的人。 “那我就祝店家旗开得胜了。”魏征端起酒杯,把剩下小半杯全部喝完,异常豪迈地开了口。 许墨点点头,应了下来。 程咬金诧异地看着魏征,咋回事…这时候不是应该把店家给拦下来的么? 怎么还恭贺旗开得胜了? 李靖也端起酒杯:“店家万莫小心,郧国公府上还是有些侍卫亲兵的,都是随他从刀山血海里走出来的,万不可慈悲。” 嗯? 程咬金眼里震惊神色更大了。 这…什么意思? 下手得狠? 自己喝醉了?没能理解许墨的意思…… 房玄龄吐了口气,朝着许墨腰间一点:“店家,金鱼袋你得挂着,即便外人知道你身份,有那东西和没那东西,也是两码事。” 许墨点点头,准备等卢月儿回来,再吩咐一声。 这他倒是没怎么在意。 (都知道爬爬虫擅长写超市和美食文,这本是超市文,这几天我又双开了一本美食文,那本美食文质量和这本超市是一个档次的,在伯仲之间,我全职,光写一本书没灵感也累,双开有灵感一些,大家同时追爬爬虫的两本书没问题吧?去一次性看完点个催更吧,不好看大家可以喷死我,点击我的笔名可以看到大唐饭店那本新书,也可以直接搜索书名《大唐饭店:厨神奶爸的悠闲生活》 23sk. 第201章 嗯…张亮他家在哪来着? 就像是吐蕃大臣调查的那样。 许墨并不是一个多喜欢外出、多喜欢交际的人,金鱼袋…对他来说,稍微显得有些累赘了,谁腰间多挂一个几斤的东西不嫌累? 戴了几天,过了新鲜劲之后,就不再戴了。 他虽然不喜欢。 可于大唐而言,尤其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而言,金鱼袋很重要,甚至还要远在印章之上。 卢月儿和袭人很快回来。 袭人把马牵到了门口。 卢月儿除了那两对棍子之外,还顺手把金鱼袋给取了过来。 这让许墨一阵舒心。 不愧是宫里出来的,话不怎么说,可这事办的是真的漂亮。 两对棍子别在腰间,金鱼袋从锦囊里取出来,挂在自己腰间。 跨上的卢,一勒马绳,朝着远方奔驰去,哒哒马蹄渐行渐远。 还没等程咬金揪住魏征脖子,准备好好问问,为啥会支持许墨做这种危险的事。 哒哒马蹄声又很快返回回来。 一屋子小老头,偏过头看着许墨下马,重新走回超市里。 “店家,你这是……”魏征有些迟疑,摸不准许墨是什么想法。难道是店家觉得…这么做不太好,怂了? 不应该啊…… 店家可不是这样的性子。 许墨正色:“那郧国公住在哪?” 走的太过匆忙,光顾着耍帅,正事给忘了。 “在长寿坊。”魏征报了一声。 许墨出门,重新上马,奔着长寿坊就去,他虽然不怎么出来,不过…好歹也来半年来,对下几坊可能没那么熟悉,不过中上坊,还是颇为熟悉的。 长寿坊和东市距离可不近。 一个在长安县,一个在万年县。 等许墨跨过朱雀大街,宵禁就到了,金吾卫推着拒马,就要横在街上,见远方有白马疾驰而来,慌忙上前拦住。 “前方何人,宵禁纵马?” 许墨没说话,只是一撩自己腰间,露出那金灿灿的鱼符。 金吾卫登时明白了,连忙让开一条道路,还好心把拒马分开。 “还请留名。”一名将领打扮的人高呼一声。这也是必要流程,他们也好事后核实,究竟是不是真的有事,还是说只是闲来无事…… “万年县侯许墨。” 他的问话,得到这样的一句回应。 街上的金吾卫都愣了下,有些诧异地看着那道远去的白影。 “我听说…许万年不是只待在宜阳坊和东市,不常出门的吗?”一名金吾卫迟疑着,这种反常的现象,让他心里有些不安,“要不要把他拦下来……” 那名将领摇了摇头:“鱼符不似作假。” 说着一顿,朝身后吩咐了起来:“小五,你去宜阳坊,许万年府上问一问。” 一名金吾卫应喏,小跑着离开。 “他那方向…兴许是去长寿坊的?”另外一名金吾卫迟疑着,吐出这么一句话。 将领一挑眉,询问起来:“你怎么会这么说?郧国公同许万年又不熟知。” 这名金吾卫深吸口气,压低了声音:“今个彩票开奖,有人中头奖了,分走了那三百余贯,中奖的人就是郧国公义子。” “许万年不是有个监督彩票运营的差事……” 他这话一说出来。 周边几个人都愣住,神情都渐渐扭曲起来。 这话…蕴含的深意可太大了。 “你是说,那公孙郎君中奖不是运气,而是……”一名金吾卫小心翼翼地开口。 只是他的话还没说完,将领一挥手,呵斥了一声:“噤声!” “我等之责,乃京城日夜巡查警戒,这些事同我等无关,休得讨论。” 其他几人应喏一声。 将领立好拒马,迟疑了会,迈脚朝着长寿坊走去,依坊间传闻而来…今夜长寿坊恐不得几分安宁了。 许墨一路到长寿坊,也很快找到张亮府邸。 他走过去,叩动门扉。 门房走出来,他不认识许墨,但见这么好看的男人,再一看门外的骏马,态度恭敬得很:“这位郎君,深夜造访,所为何事?” 许墨拎起自己腰间的金鱼符:“万年县侯许墨,查案。” 门房一愣。 查……查案?郧国公府上能有什么案子好查的…… 还是万年县侯这么一个人物。 “不知侯爷所查何案。”门房小心翼翼地问候起来。 许墨咧嘴一笑:“公孙节里应外合,造假获奖,我是来抓他的。” 门房心里咯噔一下。 这么大的事。 他深吸了口气,招呼着另外一人过来,扭头对许墨,用更加小心翼翼的态度询问起来:“许万年,不知可否容仆通禀大郎一声?” 许墨点头。 他是来办事的,不是来找事的。 上来就打,这不占理。 要是等张亮不打算按规章办事,自己再打,那可才是占理的。 门房松了口气,连招呼着另外一人,让他领着许墨到左耳房落下,刚斟了一杯茶,张亮就急匆匆的赶来。 “许万年!人中龙凤。”张亮进屋,哈哈大笑起来,“传闻你可是长安第一美郎君,今日一见,果然如此!”???.23sk. 他想寒暄一阵,攀攀关系。 许墨一点桌子,他没这个心思,直接开门见山:“我来不是跟你聊天的,你义子里通彩票站官吏,作假使诈,得了头奖。” “把人交出来吧。” 张亮深吸口气:“哦?还有这种传闻,我已经让长吏知会节儿,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许墨点点头,不再说话,轻抿了一口茶水,不由啧了一声。 茶叶…用的自然就是自家超市的茶叶。 不过泡出来的茶水,明显要比自己泡的好一些。 不是说茶叶到张亮家,品质就变好了些,问题是出在水上,张亮家的水要比自家的水好一些。 在享受生活上,这些人比不上自己。 可… 在如何差使人上,自己还是比这些人差了许多,怎么自己就没想到这一环呢?看来明个得找个买水的人,好好问一问了。 许墨不说话,张亮也拉不下那个脸面,主动和一位,在明面上地位还低于自己的后辈搭话。 就这么沉默着。 一直到公孙节被长吏领着走过,进了门后,朝着屋子里的两个人,恭恭敬敬地作揖问候了一声。 第202章 张亮府邸,真正的搏斗来了 不等许墨开口。 张亮一板脸,呵斥一声:“跪下!” 噗通一声,公孙节果断跪下,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许墨一愣,嘴角微微勾起,在自己面前玩苦肉计么…… “许万年道,你这逆子与彩票站官吏勾连,作假中了头奖,此事是真是假?”张亮一拍桌子,恶狠狠地训斥起来。 公孙节捣头如蒜,恭敬回道:“回父亲,孩儿今天的确是中了头奖。” “不过孩儿确实没有造假。” “此乃国事大计,孩子怎可能有那个胆子的!父亲是知道孩儿的,孩儿向来胆小。” 张亮脸色舒缓下来几分。 说着,公孙节抬起头,看向许墨:“不知许万年从哪听来的风声,若是觉得有异,愚愿配合许万年调查。” “可如此这般,平白落一个罪名过来,这……愚也委屈。” 张亮点点头,也转头看向许墨:“捉贼捉赃,许万年有何证据?这…望空捉影可不是什么好事。” 许墨没说话,只是从腰间取出那一对金棍,轻轻放在桌上。 两个人脸色微变。 “我不是来跟你讲道理的。”许墨微微一笑,又把另一对檀木棍子抽出来,在手中把玩,“而是来拿人的。” “花言巧语对我没用,走吧,别逼我在这里动粗。” 张亮脸色真的开始变得严肃,他吐了口气:“许万年这是何意?” “办事。”许墨回答的言简意赅。 张亮握紧了拳头:“没有证据,便要带走我的义子?” “有。”许墨吐出一个字。 张亮看了眼公孙节,公孙节也看了一眼张亮——虽然彩票的事,张亮是真的一点都不知情,可自己义子什么秉性,他还能不清楚? 只一眼,就刚刚那么一眼。 他就明白了,这事是真的。 “那许万年不妨出示证据,也好……”张亮轻声说道,语气不由就软了几分。 许墨一摆手,摇摇头:“不给你看。” 张亮脸色一僵:“许万年这是何意?” “你有什么资格看?”许墨抡着棍子,在桌子上轻轻一砸,笑了一声,“你是刑部、大理寺的官员?” “你领了朝廷的命令可以参与此事?” “还是说…你张亮已手眼通天,什么事都得掺和进来一手了?” 许墨每吐出一句话,都让张亮的脸色变得阴沉一些。 他…当然没那么大的本事,职位上,也没并非刑部、大理寺所属,实际上他现在是相州大都督,不过过年入京述职,此时还没离京而已。 相州的大都督,哪能管着长安的事。 张亮不再说话。 许墨轻轻一笑,站起来,把金棍重新别在腰后,又拿着棍子,在公孙节脑袋上砸了一下:“走吧,自己乖点,别逼我动粗。” 公孙节跪在地上,不敢动。 许墨眼神渐渐危险起来。 张亮深吸口气,也站了起来:“许万年!就当此事是有,不过三百余贯,老夫愿捐出五百贯,就此收手,如何?” 许墨瞥了他一眼,讥笑一声,没说话,只抬脚踹了公孙节一下。 “八百贯,休得寸进尺!”张亮咬了咬牙,又报出一个数字。 犯没犯事不重要,至少在张亮眼里,没那么重要。 他从一介庶民爬到现在的位置上,背地里不知做了多少肮脏的事,对那些士族们而言,唾手可得的机会,他都得抛妻弃子才行。 只要没被人发现,不会被拿到明面上,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就行。 他在乎的,是对外的形象。 就像在相州,他那些义子不知偷偷做了多少肮脏事,他也不在乎,等什么时候民声哀怨了,再让他们收敛点,还能给自己博一个明公正道、法不阿贵的美名。 没面子的人长大后,最在乎的就是面子了。 许墨举起棍子,对向他,摇了摇头:“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许万年!”张亮加大了音量,怒音而道,“卖老夫一个面子!” 许墨撇了撇嘴,揪住公孙节的衣领,往外走去:“你的面子,还不值得让我委屈自己,做让我不舒服的事。” 张亮吐了口气,朝外吆喝一声:“来人,擒住这厮!” “敢在我府邸里作乱,真以为你成了县侯,就可以无法无天了么?” 许墨能打。 张亮知道这点。 可再能打…能打得过自己府邸里,数十人的编队,精锐英勇之师么? 庭院里,密密麻麻脚步声传来,数十人手持木棍,身着铁甲,将许墨团团围住。 甲胄是管制物,不过张亮是国公,他的亲卫是被准许,可以着装甲胄的。 张亮从耳房里走出来,看到自己这些亲卫,脸色缓和了起来,他看着拖着公孙节的许墨,语气严肃:“许墨,你现在还有机会。” “五百贯,此事了结。” “不然…皮肉之苦,你是免不了的。” 他的想法很简单。 明日在朝堂上,以许墨不出证据为由,向陛下告状,哪怕…许墨真的有什么证据,今晚的事他也不吃亏。 而闹到了朝堂上,自己再服软、铜赎,陛下也不是像许墨那样,丁点油盐不进的人,至少这点面子还是要卖给自己的。 吃亏肯定是要吃亏。 受罚也肯定是要受罚。 不过…理由就不会是这么丢人的理由——呸,侵占彩票奖池,这是多大的过错,庶民就指着这点盼头,现在要是让庶民们知道,所谓的奖池…不过是勋贵们敛财、提奖的储备金,那还不得把他脊梁骨戳破? “你以为这些人就能拦得住我?”许墨把公孙节丢下,满脸跃跃欲试。 张亮一愣。 等等… 这什么表情? 怎么…看起来还有些期待? 是自己老眼昏花了? 他摇了摇头,把自己这个显得有些荒谬的想法按下去,一挥手,喝道:“我知道你有通天的本事。” “可在这里,你有多少本事,都得盘着。” “拿下!” 亲卫们扑上去,木棍挥得虎虎生风,朝着许墨腰背打去。 许墨脸上神色更加兴奋起来,自己究竟有多厉害,他一直不太清楚,只知道自己打架的本事,应当是要远超出自己想象的。 也不知道这几十人…够不够验证自己水平。 第203章 我们倾尽全力,也没突破敌人装甲 许墨不怵他们,迎着上去。 那些士卒使的是长棍,占了攻击距离的优势,先一步打在许墨肩上,这一棍,他们没留任何气力,带动起一阵呼啸风声。 这几棍,就是奔着要打断许墨骨头去的。 他们发了狠。 哪怕真的出事了…这棍棒无眼,再加上夜黑风高,出了点事,大不了被自家大郎责骂一番,对外宣称处置了多少多少人。 还真能有什么太过的处罚吗? 可… 没用。 许墨身子抖都没抖一下。 咔吧—— 反倒是他们手中的棍子,在这种巨力打击、还几乎没什么反震的情况下,有不少几根应声断裂。 士卒瞪圆了眼,神色满是惊愕。 打不动!恍如打在了铁块、硬木上一般的感觉。 许墨是故意挨打,不过他可不是受虐狂,而是为了测试一下自己的抗打击能力——能打不能打,一个很大的衡量标准,就是抗打击能力。 同样的拳力。 没什么抗打击能力的人,挨上一拳,就开始眼冒金星、头晕眼花;而有抗打击能力的人,能挨上四五拳、五六拳,血条厚这么多,那自然后者能打一些。 平时的时候,许墨就测验过自己的抗打击能力。 不过…毕竟是自己测验自己,下意识就会留手,而且自己的力量也远胜一般人,测出的结果不尽人意。 现在就是一个好机会,结果也很让许墨满意。 抗打击能力超出自己的意料。 有一些疼痛感,但并不很明显,在能接受的范畴之内。 距离够了,该试一试自己的打击能力有多大了。 许墨杵着棍子,朝着最近一人胸口一捣,哐的一声,铁甲硬生生被砸得凹进去,连带着胸口都一起陷下去。 整个人倒飞出去,多米诺骨牌似的,带倒一连串好几个人。 院子里的氛围有些沉重。 张亮向后缩了一步,觉得有些不保险,又往后缩了一步。 这… 世间真有如此神力无双的人? “勿怕!”士卒里,一人开口稳定军心,“他只有一人,结阵!” 他说的结阵,倒不是那种玄乎其神的什么阵法,而是通过不同的站位,保证能够有节奏的出手,让攻击连绵不绝。 他们身经百战。 阵法施展起来,异常娴熟。 这一套阵法,他们用了很多次,在战场上也生擒过许多英雄勇士,只是今天的对手有些棘手,他们还是有些信心的。 但… 信心这种东西,或许能够在微观层面上,影响到一些事情。 可当实力差距太大,信心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许墨打地鼠似的,力量大、手也快,一棍子敲下去,就倒下去一个人,即便他们穿着铁甲、戴着兜鍪,可这种在以往能带给他们万分信任感的装备,现在就像纸一样的脆弱。 不到一刻钟。 还在院子里,能站着的人,不到一半。 不得不承认,张亮身边的亲卫,的确是他精心培养出来的精锐,战损一半,还能保留一丝士气。 虽然不敢再对自己出手。 不过…依旧还站在主屋门口,死死地护住许墨。 敲打了这么多人,许墨只觉得神清气爽,他慵懒得打了个哈欠,舒展地伸了个懒腰,让那一群士卒都跟着哆嗦了一下。 “张亮,你还要拦我吗?”许墨轻轻一笑,朝着门里,只在灯光下,在门框上映出一道英姿的人开口吆喝了起来。 门框上的人影一抖,没有说话。 许墨轻蔑一笑,往前一步,那些士卒们往后退了两步,站在最后面的人,甚至都被挤到了台阶上。 “不说话?”许墨啐了一口,“装你的娘的高深呢?” “说话。” 门框上的人影又一抖,但依旧没说话。 许墨又往前走了一步,逼着最前面的士卒,都站到了台阶上:“说话,我现在要你说话。” “拦,还是不拦我了?” 张亮终于吐出了话,声音透着几分苦涩、几分无奈:“许万年,你真要做的如此之绝?” “我给过你机会了。”许墨嗤笑一声,“是你自己不知道珍惜,说话,你现在是拦,还是不拦我了。” 张亮重重叹了口气,站在屋里,看满地狼藉,无奈叹了口气:“许万年请便吧。” 许墨一歪脑袋,挥动着手里的棍子:“你学会的礼,是让你在屋子里回答我的话吗?” 门框上人影一僵。 好一会后,张亮拖着沉重的脚步,从屋子里走出来,朝着许墨作揖拱手,礼节上挑不出一点毛病:“许万年请便吧。” 许墨笑了一声,拖着躺在地上——自士卒出来后,存着一丝侥幸、被许墨踩了几脚后,渐渐心如死灰的公孙节,缓缓走出张亮的宅邸,没人敢拦他。 甚至长吏还多嘴问了一句,要不要给许墨备上马车。 生怕…送不走这个煞星。 等许墨彻底离开,院子里方才恢复了一些生机。23sk. 张亮吐了口气,朝着最近的一人挥了挥手,有气无力:“去看看兄弟们的伤势。” 他对自己身边这些近卫的称呼,一直都是“兄弟”,把他们看得很重要,他们才会把自己的命看的很重要。 不一会。 一名近卫走了过来,脸色黝黑,生硬地汇报着情况:“大郎,轻伤十七人,重伤六人,死亡二十二人。” 张亮脸色一寒,眼里凶光掠过,握紧了自己拳头。 六十四人! 自己近卫六十四人,今天晚上就折了三分之一。 不止如此…还能看到许墨那小子究竟有多厉害,轻伤是被波及,没被许墨直接砸中,被他丢出来的人砸中。 重伤…是命好,被许墨打中,姑且保住了一条命,不知道还能不能救治的过来。 “且将他们安葬好,后事度支,你同尔安说,有多少都不打紧。”张亮咬牙切齿,“明日朝会,老夫定要狠狠参他一本!” 侍卫点头应诺,神情憔悴,但并不是太意外。 他们作为张亮近卫,早就做好了为张亮身死的准备,只是…本以为会是在战场上,可万万没想到,是因为张亮义子彩票舞弊的事。 不过还好… 大郎对他们的态度还是好的。 第204章 张亮:陛下,我要参许县侯一本 大郎并未苛责他们为何没能擒住那个…那个恐怖的男人。 他们只能用恐怖这个词去形容许墨。 许墨把公孙节绑在马尾巴上,骑着的卢,慢慢悠悠奔着自家超市而去。 迎面刚好撞见闻讯赶来的金吾卫们。 他们立正站好,同许墨问候,目光在这位县侯身上一掠而过,最终定格在被拖动而走的那个男人身上。 马蹄声缓缓,许墨没纵马,一是心里的气已经吐了出去,没那么着急了,其次拖着公孙节也只是想给他一些惩罚,还没想着要他的命。 活人受罚,可比尸体受罚,要更加能给那些人一个警醒。 看着白马渐渐消失。 这群金吾卫们长长吐了口气。 “许万年办事可真利索。”一名金吾卫叹了口气,“我等一路走来,没多少耽搁,没想到他竟已把事给办完了?” 又有一人缓缓开口,惊疑着问道:“地上拖着的那人,是郧国公的那位义子吧?” 有人点头:“是,我以前见过他的。” “郧国公怎舍得放人的?”一人压低了声音,很是疑惑不解。 张亮这人,护短得很。 他名下义子很多,不管闹出什么事,他都要拿回家自己亲自审问、处理,府衙、县衙都插不上话。 唯独,在许墨面前是个例外,两次义子吃瘪,都是在许墨手里。 尤其这次。 他们更想不通,张亮怎么能放任许墨把人带走的,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件极其丢脸的事。 他的疑问,也是大多数金吾卫心头的疑问。 将领摇了摇头,吐了口气:“以后遇着许万年,务必要恭敬再恭敬些,不管他与什么人起了冲突,多顾虑许万年之想法。” 他心里明白缘故,但没说出来,只是旁敲侧击,提醒了一句。 原因? 还能有什么复杂的原因? 无非就是郧国公张亮的手段,压不住万年县侯许墨的手段,让许墨即便打脸张亮了,张亮也不得不硬着头皮承下来。 郧国公的手段就是他们这些金吾卫承受不来的。 那更不要说,还在郧国公手段之上的手段。 许万年没他看起来那样的好欺负。 金吾卫继续巡逻,检查各坊宵禁、拒马的事,没人去郧国公府上过问,也没人敢去过问。 第二天,朝会上。 礼节仪程刚过。 张亮站了出来,黑着一张脸:“陛下,臣有事启奏。” 李世民点点头,一挥手:“说。” 张亮深吸一口气:“臣要状告万年县侯许墨,夜闯臣府邸,打死我亲卫二十六人,伤我亲卫十九人。” 昨晚重伤的六人里,有四个人没能救回来。 李世民脸色一僵,皱起了眉头。 这事可真的不小了。 闯入一尊国公府邸内,还打死、打伤这么多人,说是准备刺杀张亮也不为过。 “哦?朕所知许万年并非莽撞人,何故夜闯啊?”李世民瞥了一眼房玄龄、魏征,见他们脸上没什么神情波动,就知道这件事恐怕没那么简单,追问了下去。 张亮没有迟疑,回复了一声:“许万年道臣义子公孙节彩票中奖一事有假,要擒拿臣义子。” “臣请许万年出示证据,许万年不肯,无凭无据,臣又怎肯放人?便起了冲突,许万年蛮横嚣张,打死打伤臣亲卫,带走臣义子。” 说着,他就哭了起来。 “陛下唷,臣跟您出生入死,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 李世民有些心软,但没说话,只是抬头看向房玄龄,又看向魏征。 魏征明白了,是时候让自己站出来了:“陛下,臣有一言。” 李世民一招手:“说。” “陛下,臣昨日在超市,是亲眼见许万年审案,彩票官吏一五一十,尽数交代,是如何作案、如何造假的。” “人证如此,许万年不曾造假的。” 李世民点了点头,看向张亮:“有理有据,只是不曾出示于你,朕…会差人,好好训诫他一番。” 训诫? 就是口头警告了? 张亮想要的可不是这个,他深吸口气,拱了拱手,把哭腔敛收回去:“陛下,臣肯求将公孙节交付大理寺,陟罚臧否,当由有司论行。” “许万年只区区县侯,不曾有官身,他可无断案之责。” 既然卖惨没用,在李世民心里,许墨的地位要比自己高。 那就换个方法。 把这件事拉到自己擅长的领域里来,交付给大理寺,自己再卖卖面子,把这件事定性成,彩票站的官吏,诱惑自己的义子…… 虽然最终还是丢面子了,可少丢一点,总比多丢一点要好。 李世民沉默了一小会,点了点头:“言之有理,朕准了。” “谢陛下。”张亮慌忙道谢,眉角都舒展开来了。 程咬金皱起眉头,神色有些焦虑。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他也看得出,这事交付大理寺之后,是黑是白,那都是大理寺说的算。 许墨可影响不到大理寺。 怎么…他们就这么看陛下把这件事给应下来了呢? 他往魏征脸上一看,魏征老神在在,不知在想什么,竟然还在笑。 李靖面无表情,掐着手指。 房玄龄两只手偷偷揣起来,像是在袖子里拍着掌。 嗯? 程咬金两眼茫然,怎么回事…原来朝会上不止自己一人开小差的?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事情发展朝着对许墨很不利的方向去了啊,他们怎么还这么悠闲的? 昨天晚上那么支持许墨。 现在到朝堂上,就翻脸不认人了? 朝会上,程咬金无心睡觉。 等一结束,他就走上前,揪住魏征的衣领:“咋回事啊魏老头,你怎不拦着陛下,这件事交给大理寺……” 啪的一声。 魏征一拍程咬金的手背,摇摇头,轻笑了一声:“拦着作甚,还要费口舌,你以为店家昨晚那么急匆匆地把公孙节抓回去是为了作甚?”3sk. 程咬金一愣。 “就是为了要把人抓起来吗?”魏征又轻声反问了一句。 程咬金低下头,琢磨了起来。 房玄龄一推程咬金的肩:“阿丑,走了,该去东市看戏了,不知店家会折腾出什么样的场面来。” 第205章 我还没用力,你就倒下了 看…热闹? 程咬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稍微放心了一些。 这几个小老头不是不帮许墨,而是觉得张亮这个提议没法对许墨造成什么影响。那就好……那就好。 张亮对许墨的了解,显然没魏征他们了解的那么深。 魏征他们可太清楚张亮的想法了。 和他们一开始接触许墨的时候一样。 在朝廷里扎根了数十年,也看到那么多人想要扎根在朝廷里,就觉得朝廷是整个大唐的中心了。 虽然…从某种层面来说,也的确是如此。 可在许墨心里不是。 张亮今日在朝堂上演这么一出,是好方法吗?当然是好方法,甚至足以说是一个优秀的典范。 打一个比方。 倘若这是一局棋的话,张亮就是在先手被屠了一条大龙的情况下,硬生生做出火眼,准备二战。 但他面对的是许墨。 他以为许墨要同自己做死活,可许墨不会这样,他只会从袖子里取出一只“车”,啪得拍在棋盘上,喊一声“将军”。 张亮急匆匆,奔着大理寺去。 魏征他们乘坐马车,往东市而去,超市门口热热闹闹,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 果然。 和他们猜想的一样,许墨早就有动作了。 他们下了马车,朝超市走去,围观的人群也认出他们——不一定清楚他们在朝堂上的身份,可一定是清楚他们是超市里,能和许墨玩耍的常客。 纷纷给他们让路。 等他们走到超市门口,才发现这一圈又一圈民众们的视野,是落在彩票店门口。 之所以连带着超市都给围了起来。 只是因为这些人…不敢堵在超市门口,索性就把超市给包起来。 一个男人,神情憔悴,衣服破烂、满是血迹,被捆绑在架子上,立在彩票店前的台子上,在那有气无力地呼喊着:“我是公孙节,联合官吏造假,骗取了彩票站的头奖,欺骗了广大彩民的信任,我罪该万死……” 一句话说完,又从头开始说。天籁小说网 说累了,一旁还有人给他喂水,看的不太真切,但应该就是彩票站的那三名官吏。 “店家,你也不嫌弃闹腾?”程咬金看到这一幕,立马就彻底放下心来,他摇摇头,轻笑了一声,在许墨身旁坐下。 许墨把手里半袋辣条递了过去,拧开果汁,喝了一口:“有乐子就不闹腾。” “这人说多久了?”魏征也在许墨身旁坐下,抢过程咬金才吃了一根的辣条,嗦出来一根,又接着递给房玄龄。 “从宵禁结束,我把他捆上去就开始说了。”许墨把果汁放下,打了个嗝。 房玄龄眼有些发呆:“所以…你一直看他说到现在?” 许墨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我是那种人吗?没,在撬开这孙子的嘴之后,我就回家补觉去了,才醒过来。” 公孙节的嘴,硬的很。 一开始的时候,死不认错,哪怕官吏指认了,他也一副很委屈的姿态,说这是官吏冤枉他的。 直到… 许墨没耐心再和他耍嘴皮子,打断他的双腿,直言死的虽然没活的好用,但他也不介意悬尸示众。 确定了许墨真的有杀了他的决心。 公孙节立马怂了,嘴就像被烘烤的蜡一样,瞬间软了下来,化开成滔滔不绝的江水。 许墨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面子、名声?这些都远不如一条命来的珍贵。 “今天朝堂上,郧国公可是大发雷霆,甚至都哭起来了。”房玄龄吸了几口气,缓解了几分辣意,“你就不怕?” 许墨瞥了他一眼:“与其说我怕不怕,不如说说你们几个。” 魏征一愣,抬手指向自己:“我们几个?我们几个怎了?” “我记得张亮不止是个国公,还有实权的?”许墨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问了一句。 房玄龄点头:“对,郧国公司相州大都督一职。” 都督是多大的官… 对大唐官职体系研究不是很透彻的许墨不太清楚,不过…当年周瑜也是都督,想来都督这个职位不会小,地位、权力都不会。 “你们几个小官,就不怕他的?”许墨装傻,抛出一个问题。 他当然知道魏征几人的身份。 只是魏征不知道许墨知道。 他就装傻,寻这些人开心。 魏征、房玄龄和李靖一愣,抿了抿嘴,思索着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程咬金嘴比脑子快,先一步就回答了出来:“那怎可能怕他的。” “底气这么足,为啥?”许墨眯着眼,饶有兴趣。 程咬金一僵,现在他的大脑反应过来了,知道自己说了不符合自己这个身份设定的话出来。不过…不是第一次了。 他面无表情,理所当然地看向魏征。 魏征也熟悉地抬起手,替程咬金擦起…哦,不是,是替程咬金圆起了话:“我等皆是忠义之士,自然是要站在道义这边。” “再说了,我等与店家交好,店家又没做错,让你一个后辈独自面对郧国公,也于心不忍,朝会结束后,就直接来了。” 程咬金小鸡啄米地点头:“俺就是这个想法。” 许墨啧了一声。 程咬金感慨一句:“就是店家你下手有点狠,死了二十六个人。” “有那么多?”许墨有些惊讶,“我可还留了气力的。” 留…留了气力? 许墨伸了个懒腰,晃动着脑袋:“我最多用了七八分力,到后面也就是五六分力的样子,我还没用全力。” “那些人这么不禁打的?” “我还没用力,他们就全都倒下了。” 程咬金看着许墨的胳膊、看着许墨的腿,眼神里流出羡慕:“店家你这身子可真是惊人,参军多好啊,脑子又那么好使,肯定是一方勇将。” 李靖表示很赞同。 能打,又很能带人打。 这种模板,让他想起了历史上,便是他也自叹不如的名将——霍去病。 许墨摇头:“不去,不去,去当官混吃等死我都不愿意了,更别说带兵打仗,那一天天的得累死。” “这样就好了。” 程咬金和李靖劝说起来,掰着手指,和他说带兵打仗的好处——比如哪天不开心了,就可以随便找个山贼巢穴给搅了。 (解释一下,爬爬虫那本新书《大唐饭店:厨神奶爸的悠闲生活》更新快,是因为那书我存十多万字了,存稿没了就还是每天两三更!还有双开不会影响两本书的质量,大家都一起支持下,一个是开超市,一个是开饭店,剧情不会混淆的,哈哈。) 第206章 许墨:我看哪个敢? 就在李靖和程咬金苦口婆心的时候。 张亮提点好大理寺的人马,奔着东市而来。 他骑马在前,着甲胄、佩长刀。 虽说…昨晚的事,已经证实了甲胄一点用处都没,在许墨面前和一张纸没有任何区别,但…总比血肉之躯要好。 就当是一点心理安慰好了。 大理寺那边,没给张亮任何阻碍。 不过可惜了,他向大理寺卿申请缉捕许墨的要求没能被准许通过,他是真的很想趁这个机会,把许墨也一同抓起来。 但朝廷不给他这个机会。m.23sk. 一路奔着东市而来。 等快到超市门口时,乌泱泱一圈又一圈的人群,这种热热闹闹的景象,让张亮心里咯噔一下。 超市生意是好。 可毕竟是做买卖的,买好就走了,就算排队也应当是长龙,这里里外外围起来,是看热闹的标配。 看…热闹? 这让他有了一种不祥的念头。 大理寺士卒上前,敲锣打鼓,喧嚷着人群就避让开来,张亮当仁不让,纵马闯进去,好几人退让不及,被掀翻在地。 还没等完全进去,张亮就看到了,自己的义子,被捆绑在木桩上,有气无力地一遍遍重复念诵着同样的那一句话。 即便张亮来了。 公孙节眼眸里有几分神色波动,但…他不敢停下来,还在一直、一直地念诵着。 张亮一愣,旋即咬牙切齿起来,瞪眼扫视了一圈人群,双手握紧缰绳,攥得指节发白,再往超市方向一看。 许墨、魏征、房玄龄、程咬金、李靖…… 这几个人排排在超市门前坐好,手里拿着辣条、果汁等物,好一幅悠闲自在的作派。 迟了! 一切都迟了! 自己现在带大理寺过来有什么用?看自己义子这模样,这句话不知说了多久,看这一圈圈的人,不知道又有多少人听到。 自己还能怎么办? 难不成把这里所有人的耳朵都给割下来,把所有听过这件事的人的舌头给割下来,让数万人都把这件事死死藏在心里? 他哪有这种本事。 大理寺的人也愣愣看着这一幕,年轻的寺丞不知所措,想了想,一言不发,站在了张亮身后。 他这个动作,不是代表他支持张亮,只是职责所在,朝廷要他来、大理寺要他听从张亮的安排。 嗯…自己只是个工具人,张亮说什么,自己就去办,张亮不说话,自己什么都不说、什么也都不做,大不了等这件事结束后,再向许万年赔礼道歉。 只要不站出来就好。 人群本来是看热闹的,以为官差过来,是过来接手这个犯人的,可现在…他们觉得现实可能与自己的想象,有那么一丝差距。 他们安静下来。 原本喧嚷的街道,刹那就陷入一种诡谲的寂静,只剩下公孙节有气无力的呼喊,还有远方时有时无的叫卖声。 张亮下了马,咔嚓几声,甲胄清脆的摩擦声。 他朝着许墨走去,尽可能地站直了身子:“许万年…真是好惬意。” 许墨漫不经心点头,拿起一瓶没开封的果汁:“喝一杯么?” 张亮咬牙,咬肌都不受控制地跳动了起来:“我来此,可不是同许万年你攀交情的。” 他回头看了一眼挂起的公孙节,吐了口气,摆了摆手:“且先去把人解下来。” 士卒们开始走过去。 可还没走两步,许墨就懒洋洋地开口:“我看哪个敢。” 士卒们下意识回头,准备看张亮的脸色,可…不由自主,就被张亮身后的许墨吸引住目光。 这位…万年县侯掏出别在腰间的棍子,轻轻砸在地上,噗嗤一声,木棍就贯穿泥土道路,没进入一半。 士卒们打了个哆嗦。 想起在来之前,大理寺丞同自己这群人说的话——过去之后,勿需太拼命,能不对那位许万年动手是最好不过的,那位许万年身手不凡、昨晚以一敌多,就凭一对短棍,打死了二十多人。 他们果断停下脚步。 张亮眯起眼,皱起眉头:“许县侯!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倒是要问问你,你什么意思。”许墨轻笑了一声,挥了挥手,满不在乎。 张亮声音严厉:“犯罪违律之徒,当交付大理寺刑罚…你何德何能,竟敢用私刑,今日就要连同你一起拿下,责问你用私刑之罪。” 许墨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啐了一口:“这彩票监督之事,完全由我来负责,做了错、昧了良心,那自然要公之于众。” “既然公之于众,又算得什么私刑?” “跟大理寺有什么关系?” “你又算什么东西,指指点点我做事,觉得手和嘴在你生活里碍事了?” 大理寺丞一顿,一挑眉毛,看向许墨,他有些想不通,怎么…这张看起来这么纯良无害的脸,一张嘴,就能说出来火气这么大的话来。 还公之于众就不算私刑了…… 私刑是这个意思吗? 算了,算了,这人是自己招惹不起的,就当自己没听见,大理寺丞把脑袋一埋,开始装起了傻。 “我领朝廷旨意,特来审查此案,探究此事真伪。”张亮吐了口气,语气更加严厉起来,“我怎么就没资格指指点点了?” “许墨,你莫不是以为自己有了个县侯的爵位,就无法无天了?” 许墨一摆手,摇头道:“首先,纠正你一个错误。” “甭管我有没有这个爵位,我都这么无法无天,有本事你就管着我,没本事一边玩尿泥去。” 张亮一愣。 他身后的大理寺丞瞪圆了眼,满脸的不敢置信。 好家伙… 无法无天可不是什么好词,竟然就这么承认了?真的…很无法无天了啊。 许墨的话还没说完,他又啐了一口:“以及,朝廷脑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你一个相州刺史,插手来负责这件事了?挨得着嘛你?” “还有那玩意是你义子,算半个儿子,找一个有亲族关系的人过来负责这个案子,还真那么相信你能大公无私、冰清玉洁、光明磊落了?” “还是说,朝廷就打算这么闭只眼,看你徇私枉法了?” 第207章 我就是不给朝廷面子 这话一说出来。 人群里不少读书人开始跑了,他们清楚,这不是他们能听的话。 大理寺丞也诧异地看着许墨,这已经不是无法无天的范畴,比无法无天还要更加的无法无天。 这话是能说出来的吗? 就算能说出来,也是能在这么大庭广众之下的环境里,给它说出来的吗? 朝廷还要不要一点脸面了。 张亮冷着脸,他盯着许墨,眸子里满满都是寒意:“许墨,你可知你说的什么,你还把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了?” 许墨一摆手,满不在乎:“不是我把不把朝廷放在眼里,而是你把不把朝廷放在眼里。” “你到底是为了查清楚这件事,还是为了救你的义子,救你自己这个人的脸面,你摸一摸你自己的良心,你自己是最清楚的。”m.23sk. 张亮怒喝一声,强行打断许墨的话。 “生气了?怒了?不敢让我继续说下去了?”许墨笑着,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橙汁。 喝完之后,他把瓶子放了下去,紧挨着那根插入地下的木棍,然后缓缓站起了身,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到张亮身边。 许墨抬起手,伸出食指,在张亮胸口上轻轻一点:“在我面前耍这样的威风是没有用的,你生气在我看来不过就是只炸了毛的猫。” “年纪都这么大了,还不知道生气是没有办法解决事情的吗?” 张亮眯着眼,冷冷看着许墨。 许墨又戳了下张亮的胸口:“你想给我扣帽子,想落我的口实,想拿你那个圈子所谓的规矩来镇住我。” “那我就满足你这个心愿。” “去吧去跟朝廷说,我许某人,就是不把朝廷放在眼里。” “彩票的事情,我监督,我做主,谁都插不了手。” 大理寺丞把头深深的埋在自己胸里,他恨自己生了两只耳朵,这种话是他这种人能听的吗? 好一个无法无天。 他现在算是深刻理解了,无法无天这个词究竟是什么寓意,自己以前的理解还是太过于浅显了。 里外的话都让许墨说了个遍。 张亮就是最后拿朝廷来做威胁的场面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只能冷冷的看着许墨,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年轻后辈给生吃活剥了,但他别说动作就是话都说不出来。 最终只是从中叹息一声:“好好好!真是胆大包天!我倒要看看你的嘴究竟能不能硬到最后。” 他转身离开。 身体在显示情绪的时候是最诚实的,张亮虽然年纪不算小,可毕竟是从军打仗那么多年,身子骨依旧是硬朗的。 可这次跨马,他蹬着马镫,翻了三次才翻上马背。 大理寺丞朝着许墨歉意一笑,鞠躬作揖,拱了拱手,又接着陪笑了好几声,才紧随着张亮的马蹄声走远。 等张亮离开后。 魏征神情古怪地看着许墨,他抿了抿嘴,捧着卢月儿刚沏好的热茶:“店家你这是没忍住把实话给说出来了嘛。” “好家伙,不把朝廷放在眼里。” “你私底下说说就好了呀。” 许墨摇了摇头,重新坐了回去:“我跟你们说一个故事,李白是一个狂人,他有一个朋友叫杜甫,他为李白写了一首诗,说自己写出了李白的狂态。” 李白? 杜甫? 几个小老头认真听着,心里倒是有些疑惑,店家又给自己整了什么马甲出来? 不过没问出来,听故事嘛,就认真听。 “李白一听,那不得好好看看。”许墨慢慢悠悠,缓缓地说了下去,“他拿过来一看,那诗是这么写的。”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你们觉得这诗写得怎样?” 房玄龄向后一仰脑袋。 魏征点着头:“倒是可以想得出李白是怎样一个狂意姿谑的人了。” 李靖瞥了眼许墨,与其说这是写李白的,不如说就是写许墨的,天子呼来不上船,这么不给天子脸面,也就只有许墨才能做到。 程咬金张了张嘴,有些话想说,但觉得自己在诗文上,插不上嘴,最后还是合上了嘴巴,不在这几人面前露怯。 “但李白说一点都不狂。”许墨轻笑着,他看了一眼程咬金,“阿丑,我看你刚才有话想说,你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了吗?” 程咬金点了点头。 几个小老头把目光落到他身上。 他话说的不是那么有底气:“我是这么觉得,最后那一句,自称臣是酒中仙,感觉有些别扭。” “一个狂人嘛,怎么可能会这么有礼貌的自称,自称老子酒中仙,那还差不多。” 许墨笑着一点头:“阿丑是个聪明人,李白也是这么说的,他才不会那么彬彬有礼地自称为臣。” 程咬金傻笑起来,沾沾自喜,自己还是有几分诗文上的天赋的嘛。 其他几个人都没注意到的事,被自己给注意到。 三个小老头点着头若有所思。 这事不一定是真的,至少他们在李世民生前这么多年,就没碰到过这样的人——许墨除外。 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自喻。 只有真正不在乎朝廷的人,才会不在乎在什么场合说出这样的话。 也只有真正有底气不在乎朝廷的人,才会敢于在任何场合说出这样的话。 他们不约而同感慨了一声:“店家果真是一个狂人。” 他们也明白了一件事, 那就是店家真的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人。 要是好声好气,软磨硬泡跟他去说一件事情,说不定他还能答应,要真的按着他的脑袋,拿某些东西去威胁他,那得到的只能是反抗。 张亮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甚至魏征真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刚才张亮没有挨打,已经是许墨很给朝廷面子了。 张亮骑着马,一路直奔皇城而来。 他要诉苦,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好好的同李世民添油加醋一番。 实际上也不用他添油加醋。 等他把这件事跟李世民说了之后,李世民攥起拳头,狠狠砸在了桌子上。 他当然生气。 这也太不给自己、太不给朝廷面子了。 第208章 不给朕个说法,朕就要生气了 “你且先退下吧。”李世民长长吐了一口气,朝着张亮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让朕再想想该怎么处理。” 张亮点头应喏,退出门去。 他还没走出多远,就听到屋子里一阵噼里哐啷的声音,那是李世民在大发雷霆的声音,这样他嘴角一勾,笑了起来。 陛下都生气到这种程度了。 许墨啊许墨。 我看你小子还怎么活。 屋子里,一片狼藉,李世民狠狠地摔着东西,就连他心爱的那块紫金石砚台,都被他摔在了地上:“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的。” “朕如此掏心掏肺的对他,他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朕。” “朕的一片好心,都喂给了狼心狗肺。”23sk. 李世民的脸涨红。 发了好一通脾气之后,才重新坐回去,转头看向长孙皇后:“观音婢,你是怎看的?” 一开始听到这件事,他自然是很生气,可生着生着他就发现有些不对劲了,许墨是一个狂人不假,可他聪明得很。 他是清楚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的。 像是这种话,许墨的确不会遮掩,但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同外人说,更不要说是在那种大庭广众的场合之下。 为什么? 聪明人做的事总不会无的放矢。 “婢觉得,许万年也没说错。”长孙皇后微微一笑,轻声说道。 李世民一挑眉毛:“哦,他没说错,那就是朕错了,就是朝廷错了?” 长孙皇后点点头,她在李世民面前虽然乖巧,但真的当要她站出来说话的时候,她也不会给李世民留一点面子:“陛下的确是错了。” “许万年,这是在提点陛下呢。” 李世民没说话只是板着脸。 “他这也是,在给陛下拢面子呢。”长孙皇后又补了一句。 李世民吹胡子瞪眼:“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就是不把朝廷放在眼里,这叫给朕拢面子?” “他把朕的面子放在了脚下,狠狠地踩了好几脚啊!” 长孙皇后把李世民的脑袋捧在怀里,轻轻按起了太阳穴:“陛下,彩票之事对普通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 “以小博大、发家致富。”李世民随口回道。 长孙皇后摇了摇头:“是公平。” 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李世民的意料,他脑袋又往后一仰,从下面看着长孙皇后的那张脸。 “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庶子流民,都是交一样的钱,赌一样的几率。”长孙皇后柔声说了下去,“不单单是因为奖池里的那几百贯,也是因为这样公平的几率,才让百姓们肯一直掏钱,也才让越来越多的百姓们肯一直掏钱。” “几百贯对陛下、对朝廷来说,的确不算什么。” “单单许万年提出来的那个议会,就让大唐挣了何止几十个几百贯。” “彩票的收益,兴许在十年、二十年后,才能源源不断、庞大到让朝廷万事无忧,可又如何让它能延续到十年、二十年后?” “公平才是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环。” 说到这,长孙皇后戛然止住,不再说了下去。 这些东西她能看出来,李世民自然也是能看得出来的,只是…张亮添油加醋那么一说,让李世民怒火中烧,一时半会没往这方面去想罢了。 自己安抚好陛下的情绪,话说到恰到好处便行了,再说下去就显得李世民不聪明了,一个聪明的女人,哪怕丈夫真的没有自己聪明,也会让丈夫显得比自己聪明。 李世民叹了口气。 他想明白了,也正是因为想明白了,所以就觉得更加无力了起来。 说什么公平都是虚的。 长孙皇后只是为了不那么敏感,说的没那么明显。 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民心”。 李世民很想知道许墨的脑袋究竟是怎么长的,他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这个所谓的彩票的方法,不单单是一种能让百姓心甘情愿交钱的另类“税收”,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很难被注意到的效果,那就是信任感。 百姓们相信彩票是公平的,也相信自己中奖了能拿到钱,归根结底,是相信朝廷一定能做到这些事。 既然相信了朝廷这一方面,那对朝廷其他方面,也就多了许多信任感。 许墨这么做看似是不给朝廷面子,实际上就是大大的为朝廷挽回了许多东西。 也怪自己在朝会上,做出来的决策稍显敷衍了一些。 诚然如此。 可也怪不到自己头上啊。 自己又没让张亮去负责调查这件事,而是准了张亮把这件事移交大理寺去,按照规矩办事嘛。 谁能想到,许墨的反应竟会那么大。 谁能想到,张亮只是跟过去看看,就能炸出这么一连串的惊天言语。 都怪张亮! 他要是不过去,说不定就能和和气气地解决这件事情。 想了好一会儿,李世民抬手搓了搓自己的脸,话是这么说的,想也是这么想的,但他毕竟是个人,心里窝着的气还是没能撒出去。 他站起了身,长长吐了口气:“朕要去超市,好好问一问店家究竟是怎么想的,这也太不给朕面子了。” “他要是不给朕一个说法,朕绝对不会轻饶了他。” 长孙皇后掩嘴轻笑,点了点头,伺候着李世民更换便衣。 李世民轻装出发,很快就到了超市,刚一进门,就看到程咬金举着个空酒瓶,在那放声高歌,唱着平康坊流传出来的《梦游天姆吟别留》的曲调。 他一皱眉头,往后退了一步,又走不出去。 真他娘难听。 等程咬金唱完,他才重新走了进去。 他也赶上了,正是吃晚饭的时候,不由分说,直接坐了进去,拿起程咬金的筷子,夹了一块羊肉送入自己嘴里。 “赶着饭点来的,家里没做饭是吗?”许墨翻了个白眼,朝着卢月儿招了招手,让她再拿一副新的碗筷杯子过来。 李世民叹了口气:“我哪有时间回去吃饭,你是不知道,你刚才说的那些话,让陛下听见了,他好一阵大发雷霆。” “把我叫到宫里去,骂到现在才放我回来,我这不就得来你这蹭饭了。” 第209章 接下来该讨论一下,有关奖赏的事了吧 几个小老头大眼瞪小眼。 陛下生气? 他们看着李世民啃着牛肉的形象,丝毫没察觉出来他哪里生气了,反倒是觉得他心情还算不错。 您要是真生气,那差千牛卫过来缉拿他啊,光说不练假把式。 他们低下头,默默吃饭,不准备掺和进来。 “生气?真的生气了?”许墨一挑眉,放下杯子,“我跟你说,可别传假消息。” 李世民一瞪眼:“什么叫传假消息?” “我觉得陛下不会生气。”许墨轻声说道。 李世民笑了两声:“你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不给朝廷面子,叫这么一句话,陛下不生气,难道还要谢你不成?” 许墨理所当然,点了点头,理直气壮:“那当然了,可不得好好谢谢我。” “哦?”李世民轻疑一声,拉长了音调,“谢你不给朝廷面子?” 许墨敲了敲桌子:“谢我为朝廷拦下了一场滔天大祸。” “什么滔天大祸?”李世民问道。 许墨正色道:“一场民心的大祸。” 李世民撇了撇嘴,果然和自己同观音婢想的一模一样,许墨这个聪明人不会做莽撞事,那句话不是随随便便无故说出来的。 他不说话,就已经很代表了他的态度。 “你现在想明白了吧。”许墨微微一笑,“所以生气什么的都只不过是做个样子罢了,张亮这个人,那也是陛下身前的老臣子。” “就算他做错了事,陛下也总得装个样子去骗骗他吧。” 什么叫装个样子? 李世民吹胡子瞪眼,他是真的生气,才不是为了安抚张亮故意假装出来的生气。 他恶狠狠的看着许墨。 这个小年轻这么聪明,怎么就不能给自己留点面子呢。 私底下说一点好话,难道就真的那么难吗? “那我就代表朝廷还真的是要狠狠地谢谢你呢。”李世民堆出一个傻笑,话语里不免带着几分阴阳怪气。 许墨很大方的一挥手:“不用谢不用谢。” 李世民咬牙切齿。 我这是在谢你吗?!m.23sk. 这小子真是太可恶了。 “虽然你的确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李世民叹了口气,既然暗示没有用的话,那他就准备明示了,“不过你是不是还要在乎一下朝廷的面子呢?” 许墨装傻:“嗯,这是什么意思?” 已经开了一个口子,李世民的心理负担就没那么大了,他说的更直接了起来:“陛下毕竟是陛下,那是一个于朝廷而言,九五之尊的人。” “你说不给朝廷面子,那不就是不给陛下面子。” 说到这,李世民顿了一下。 看了一眼旁边的几位小老头。 房玄龄是他的心腹,魏征平时没少怼他,程咬金这人装疯卖傻不理朝政,李靖现在也慢慢远离朝政体系了。 而且他们都很聪明,是能够用这种身份去说心里话的人。 李世民就继续说了下去:“不说陛下是一个好面子的人,就单单说御下这一点,若是让臣子们发现可以随便挑衅陛下的威严,这可就不好办了呀。” 许墨言简意赅:“所以?” “哪怕是为了哄一下陛下,和陛下做一出戏呢?”李世民有些扭捏,即便是遮掩了身份,但说出这种话来,对他可是一种不小的挑战,“也不用店家太委屈,就装个模作个样就好了。” 几个小老头憋着笑。 李世民并不是一个多么独断专行的人,他服软的次数很多,魏征怼他怼到乱发脾气,他还是服软了,孙伏伽也怼他怼到三尸神暴跳,但他最终也还是服软了。 作为一名少年英才,李世民很相信自己的判断,他认为自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正确的。 但他并没那种人特有的一种缺点——那就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判断错误。 李世民很坦然,当他发现自己错的时候,他会很爽快的承认这种错误,这也是为什么,在他还是秦王的时候,撑起大唐一片天的人就很信服他了。 自傲但并不自大。 不过虽说李世民服软的次数是的确是有很多,但是像今天这样,真正的把姿态给放下来,好好的说一句服软的话,可真的是头一次见。 但是不能笑。 他们要是笑了,李世民就得给他们穿小鞋了。 许墨有些无奈,叹息着笑了几声:“好吧好吧,你回去同陛下说,就说我知道错了,这几日会好好呆在家里反省的。” 李世民为之一顿。 待在家里? 不是,就说平常往日的时候,哪怕是休假,你出过几回门吗? 算了算了,不纠结这个东西,肯给自己个面子,那就已经算很不错的了。 不过…… “店家你能这样那真是太好了。”李世民点了点头,搓了搓手,“不过只是口头说说是不是差了点意思呢?” 许墨一挑眉:“你是说…我还得写个检讨?” 李世民腆着脸点起了头。 “那算了,麻烦得很。”许墨拨浪鼓似的摇着头,“把刚才那句话也给收回来吧,我看你面子,你怎么还挑三拣四。” 李世民忙吆喝起来:“不用写太多,表个态就好了,口说无凭嘛。” 写出来的这东西,不是自己要看的,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即将在朝堂上说的话并不是假的。 “写什么都行?”许墨问道。 李世民迟疑了一下:“好歹要写点内容符合的东西出来。” 许墨哦了一声,招招手,让卢月儿把纸笔拿来。 墨是已经研磨好了的。 许墨拿起笔,泼墨一挥,在纸上写下,瘦金体刀削一般的锋锐,洋洋洒洒,正是“对不起,我错了”这六个字。 好一个对不起我错了。 李世民看的沉默。 这的确是内容符合了,可这字体里看不出来半点认错的情绪,分明满满蕴含着“行行行我道歉了,你再问,再问就杀了你”的情绪。 “这样行了吧。”许墨问道。 李世民有些艰难地点了点头。 许墨又紧接着开口:“那我们接下来该讨论一下,有关奖赏的事了吧。” 李世民一愣。 第210章 我要搞一个世界杯,蹴鞠联赛 奖励? 李世民看着许墨,有些傻眼。 什么奖励? “店家,你说这…奖励,是什么意思?”他很不解,怎么就朝自己要奖励了。 许墨瞪圆了眼,一副很吃惊的模样:“你这是什么意思,准备卸磨杀驴了?” “说的好好的,怎么就卸磨杀驴了?”李世民满头雾水。 许墨掰着手指,耐心说了下去:“我是不是刚帮朝廷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李世民点了点头。 许墨又接着说道:“那我是不是还答应了要帮朝廷演一出戏?” 李世民又点了点头。 许墨一拍巴掌,理所当然,理直气壮:“所以你看,这不就得了,这个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给我加爵位是加不了了。” “既然加不了爵位,那不如索性给点其他的奖励,这总不能再继续给我拖延了吧。” 李世民沉默下去。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他无从反驳。 按照规章流程,也的确是要给许墨一份奖励,就像当初魏征怼了他之后,但他还是得硬着头皮,赠与魏征金带。 但心里就是很不爽。 自己挨了骂,几乎是哀求着才得到了一点面子,自己还得往外掏出奖励,怎么看自己都亏出了血本。 算了,说不定这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就当是宠女婿了。 “你想要什么奖励。”李世民开口问道。 许墨一挑眉,眼神里有几分惊喜:“奖励还能自己挑的?那你给我来上几斤黄金。” 李世民脸一黑。 虽然说对外的赏赐中,常常会出现黄金多少多少两的字眼,但实际上那并不是黄金,只是黄铜。 但在旨意中写明这是黄铜,多多少少有点丢脸,为了所谓的面子,便将黄铜赠予了黄金的美名。 显然在当前的这个语境里,许墨嘴里说的黄金,并非黄铜而是真的金子。 李世民没好气,一挥手:“说点实际的,现在朝廷正发愁手里的黄金储备量不够呢,又怎么可能会多赐予你一份黄金。” 说着,他目光就落到别在许墨腰间的那一对黄金棍上。 这东西他都看着眼热。 来历他当然也清楚,是段志玄赠予许墨的,表达一下,在对吐谷浑的战争中火药做出来的贡献的感激之礼。 朝廷现在有一项政策。 那就是收购臣子手里的黄金储备,可稍微有些门道的,都知道皇城里新钱法的实验很是顺利,新钱改制势在必行,谁都不知道,到时候自己手里的资产是会增加还是会减少。 但既然以黄金作为衡量标准,黄金总不会贬值的。 别说卖黄金了,家家户户都在抢着收购黄金。 虽然只是一些大宅大户的行为,但还是让市场有了些波动,黄金的价格难免稍微增长一些。 “又不多要,只是几斤罢了。”许墨一摆手,嘁了一声。 李世民没说话只是一眼瞪了过去。 许墨又嘁了一声:“真小气。” “除了黄金……”刚开一个头,李世民就戛然止住,想了一会儿接着说道:“还有那些稍微过分的要求,其他的都好说。” 许墨双手揣在兜里:“那这样吧,给我十五亩地。” 李世民没忍住,打量着许墨:“宜阳坊的地还不够你霍霍的?你怎么又要这么多,长安附近的耕地可是不多的。” “我不要耕地,只要平整,荒地就可以了。”许墨一摆手,笑着说道。 荒地…? 李世民有些不解. 这片土地上的民族是一个热爱耕种的民族,所有能用来种粮食的土地,那必然不会白白让它浪费在那里。 尤其是像长安这种地方,城里的地都有百姓开垦用以种粮食,能够空闲搁置出来的,要么是种不出粮食的,要么就是种出的粮食,都还不够打理土地体力耗费的。 这种土地是最没价值的,哪怕是落魄了的寒门,都瞧不起这样的地。 “你要荒地作甚?”李世民心里有疑问,就直接开口发问。 “主要是用来玩,弄一个新东西。”许墨也爽快地开口回答。 玩? 李世民有些无语,不过想想也是,许墨虽然办的正事很多,可为了玩,弄出来的东西也不少。 听到许墨这么说,一旁的小老头们坐不住了。 程咬金插嘴:“店家你是准备弄一个大型的大富翁吗?” 许墨没好气,一眼瞪了过去:“你脑子里是不是只有大富翁了,当然不是,是比大富翁更有趣的东西。” 连带李世民在内,他们都投来了好奇以及期盼的目光。 “蹴鞠知道吧?”许墨问道。 他们重重点头。 蹴鞠是一项很古老的运动了,早在战国前就有了,作为球类运动,它经久不衰,尤其是从前隋开始,它就发展到了一个高潮。 充气球的出现,让蹴鞠受到更多欢迎,不再仅仅局限于士卒们演练军阵,而成了一种街头巷尾常见的运动。 不过… 对这个时代而言,或许这项运动已经很有趣了,可在许墨眼里,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之前钱不多,他也不好去推广足球。 可现在钱够了,他就一直在筹划着,去建一座足球场,这正好是一个要一块地的机会,省得自己花钱买了,说不定还得受一些白眼,他可忍不了那个气。 “我把蹴鞠改进了一下,让这项运动变得更加有趣,也让这项运动变得更加有竞技性。”许墨慢慢悠悠说了下去,“当然,也同样让这项运动的场地需求变大了不少。” “我打算建一个专门的场馆,然后办一个比赛,确切地说是办一个联赛,一年踢上个几十轮的比赛,争夺最强的荣耀。” 许墨说的神采飞扬、神情激动。 几个小老头表情平平无奇。 蹴鞠虽然有趣,但娱乐性并没有那么高,远没有足球那么大的魅力,他们甚至有些疑惑,不知道为什么向来古井无波的许墨,这一次竟然会这么的激动。 不就是一个比赛吗? 李世民掰着手指,算了一下,他也没想的太好,只是按照寻常马场规格算了一下,啧了一声:“店家,那你为这么一个游戏,可要花不少钱,真是够舍得的啊。” 第211章 打一棒子,给个枣子 “你觉得这只是一个游戏吗?”许墨撇了撇嘴,啧了一声,“肤浅,真是太肤浅了。” 几个小老头又是一愣。 不只是一个游戏? 蹴鞠不只是一个游戏还能是什么? 就是在军队里的时候,用来演练军阵的时候,蹴鞠的游戏意味,也远远要大过实际训练的意味。 它的本质就是一个游戏啊。 单听许墨的话,好像蹴鞠没有那么简单?23sk. “蹴鞠就是蹴鞠,它还能是什么别的东西不成?”李世民理所当然地问道。 许墨拍了拍手:“它当然就只是蹴鞠,不过你们太小看这个东西了,它的价值很高,虽然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去发育,但它的未来是不可限量的。” 李世民不以为然:“能有多高?” “那基本上有现在大唐的三五百倍那么多。”许墨随口回道。 “多少?”李世民吃惊一声,不可置信地望着许墨。 前面那个倍率是不是弄错了。 三五百倍… 是不是太夸张了些。 “我这只是保守估计,可能上千、上万都没什么问题。”许墨笑盈盈地看着李世民,“甚至更高。” 李世民皱着眉头,即便又亲耳听了一遍,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区区一个蹴鞠罢了,竟能变得比现在的大唐更富有那么多倍? 要知道现在的大唐,李世民可是有胆气去说,历朝历代之中,就没有比现在更富庶的时候了。 哪怕许墨说蹴鞠能比得上现在大唐的价值,他姑且还有勇气去试着相信一下,但什么上千上万倍,他一点都不敢去相信。 等等… 李世民很快就冷静下来,他注意到许墨言辞里的那一句话——“虽然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去发育。” 一段时间…… 十年是一段时间、一百年也是一段时间。 这里面的文章可大了去了。 “那成长到店家你说的那种体量,需要多久时间?”李世民敲打着自己的大腿,慎重地开口发问。 “最多五六十年吧。”许墨估算了一下,给出一个笼统的答案。 足球这个东西诞生的时间很早。 但在第一个俱乐部诞生之前,它一直都是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它都一直还只是一种游戏,而没有形成一个市场。 而在出现俱乐部之后,它便以一种“飞流直下三千尺”般的气魄,滚雪球似的,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像是前世的时候。 自家的足球虽然很不争气,成立的时间也很晚,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可它的市值,却远远要比它的成绩好看的多。 当然了那也是基于现代足球非常浓厚的氛围。 大唐没有这么浓厚的足球氛围。 所以自己把时间往后推迟二十年,许墨觉得,这大概就是一个靠谱的时间了。 李世民抿了抿嘴。 这…听起来怎么那么不敢相信呢。 “五六十年后?几百甚至成千上万倍。”房玄龄摇了摇头,眯着眼,神情间有些兴奋,“那岂不是说,到时候我大唐就是要被蹴鞠供养着了?” 他当然兴奋。 实际上不止他一个人的兴奋,除了程咬金和李世民之外,魏征和李靖这两个小老头也有些兴奋。 他们觉得这是抓住了,许墨说大话的把柄。 许墨张了张嘴,叹了口气。 “怎么,店家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话,很不可思议了?”魏征一挑眉,他的杠精本质又冒了出来,张扬着一张老脸,一副小人得志的做派。 许墨摇了摇头:“也幸亏这种话你们是当着我面说的,这要是让那个小心眼的陛下听去了,岂不是只会怨恨上你们了。” “什么叫小心眼。”李世民吹胡子瞪眼。 “什么叫要怨恨上我们了?”魏征很是不解。 房玄龄掐着腰,给魏征扬旗鼓劲。 他们只不过是抓住了一个年轻人在吹牛而已,李世民虽然疼爱许墨,但这种情况下应该还是会和他们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 虽然李世民的关注点和他们的关注点有什么不一样。 许墨一点桌子:“你们觉得五六十年后大唐会发展到什么程度?” “海晏河清、丰衣足食。”房玄龄慎重地报出八个大字,这也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一种情况了 但… 许墨的反应有些超出他的预料。 他一挑眉,态度轻佻:“就这?” 包括李世民在内,几个小老头都是一愣。 这难道还不够吗? 那八个字,已经超出了盛世的范畴。 古代的盛世是什么样的? 百姓能吃一日三餐,每天三顿饭里有一顿是能吃上肉的,不缺衣服穿?不,不是这样的,只这三条,就太超标了。 只要每年饿死的人比往年要少,粮食产出要比往年稍微多上一些,没有大的内部战争,也没有太多的绿林盗匪,那就足以称得上是盛世了。 历朝历代的盛世里啊,都有大把的人,饿死在这两个字之中。 “那店家你觉得五六十年,大唐会怎样?”听许墨的语气,似乎很瞧不上房玄龄说的那八个字,李世民饶有兴致地问了起来。 许墨伸出自己的手,作花瓣绽放状:“你们想象力匮乏,我是清楚的,但没想到竟然会匮乏到这种程度。” “你们不妨再大胆一点。” “比如说,五六十年后,大唐的财富能是现在财富的上千倍上万倍。” “到时候足球的市场就算再大,也不过仅仅是比较重要的一支,而绝不会成为大唐的全部。” 五六十年后… 财富能是现在的上千倍、上万倍? 这… 真有这种可能? 几个小老头没说话,李世民也没说话,他们都沉浸在许墨大胆的想象之中,现在的大唐就已经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了,再上千倍上万倍,那岂不就是读书人梦寐以求的大同社会都能够实现了? “真能如此?”好一会后,李世民像是缓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询问着。 许墨点点头。 他说这些也是故意说的,毕竟刚刚也算是打了朝廷的脸,这时候得给一把枣子,也好自己下次再打朝廷脸的时候,还是不会翻脸。 第212章 早朝到了,朕先道个歉 李世民感慨了一声:“你对大唐的信心,可要比我们这些老头子对大唐的信心,还要更大啊。” 可不。 他们几个小老头,觉得到时候他们死了,许墨多半也成了小老头,大唐还能够保持现在这样的水准,他们就已经很心满意足了,别说进这么多步了,就是能进一步,他们都不敢多想。 “不是对大唐有信心。”许墨摇头,掐着腰理直气壮,“我是对知识有信心。” 他对大唐能有什么信心? 历史已经证明了,这几个小老头没有信心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没有自己这只扑扇着翅膀的小蝴蝶,五六十年后,大唐都已经没了。 嗯… 那会当政的就已经是慈氏越古金轮圣皇帝了。 虽然很快,李唐皇室又会把皇权给抢回来。 人类发展史上最大的问题,并不是人类不够聪明,而是没有方向,而是未来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 而当方向被指明后,人类总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发展出更加璀璨伟大的文明。 几个小老头一愣,有些无言以对。 话是这么说的,但从许墨嘴里吐出来,总让他们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就不能夸夸大唐吗? 夸自己的话,就不用自己说,他们来说。 互相给面子不是更好吗? 李世民清了清嗓子,一摆手:“不说这些了,店家你研究出的蹴鞠规则是什么样的,怎么还要用到那么大的场地?” 许墨嘿嘿一笑,朝着卢月儿一招手,也不用他吩咐,相处了这么久,卢月儿立马就明白自家大郎是要什么东西。 她把图纸取来。 许墨在桌子上铺开:“与其说这是蹴鞠,我更愿意叫它足球,可以说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崭新运动项目了。” “你们来看看……” 许墨滔滔不绝,同他们介绍了起来,当然没把现代足球的那些战术体系给倾囊相授,甚至连前锋、边锋、后腰,这些基础的位置概念也都没说。 只说了怎么踢球,怎么算分,什么叫越位,哪个叫禁区,黄红牌又是什么东西。 摸索也是一种乐趣。 说不定,大唐就能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一套足球体系。 足球最大的乐趣就莫过于,在这个场地里,只要饱含着一颗体育竞技的心,那就是最自由的。 一说起足球,许墨就有些停不下来。 想当初,他也是他们院系足球队的后腰。 一直说到晚上,吃完了晚饭,几个小老头才散去,许墨还有些意犹未尽。 他们很是感慨,头一回见到许墨能在一件事情上,如此的滔滔不绝,既不嫌累,也不嫌麻烦。 夜晚渐渐到来,该回家的都已经回家了,东市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只剩下公孙节还在那声嘶力竭的吆喝着。 也不用担心他晚上会出什么事。 有金吾卫和不良人巡逻,许墨也都吩咐过了,每隔一个时辰喂一次水,保证他不死就行。 金吾卫和不良人领命,这种手到擒来的小事,没什么不能做的。 就是巡逻到彩票站的时候,稍微有些吓人,那气若游丝,沙哑的如魂魄一般,没点心理准备,都不敢接近公孙节。 第二天朝会上。 待礼仪章程走过,李世民看着蠢蠢欲动的张亮,清了清嗓子,轻声道:“昨日彩票舞弊的事,朕要做一个检讨。” 检讨? 做什么检讨? 张亮一愣,有些不解,既然提起了彩票站的事,那这个时候不应该是要狠狠骂一下许墨的吗? 他昨天可是那么不给朝廷面子。 他也是亲耳听到了陛下是如何大发雷霆的。 怎么…现在要做检讨了? 这让张亮有了种不太好的预感。 “昨日,在东市里,许万年很嚣张的说不给朝廷面子。”李世民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朕一开始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是大发雷霆。” “恨不得生撕活吞了那小子。” “爱卿们是知道的,朕的确偏爱他,可这不应该成为他放肆纵容的理由。” “可朕后来仔细一想,许万年是个聪明人,他也不是一个张扬的人,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说出那种话呢。” 说到这,李世民叹了口气,站了起来。 “前隋灭亡还不过二十载,朕随父起军的时候,是立下大誓,是要保百姓安泰的。” “一开始,朕也没把彩票看得太重,不过是一个尝试罢了。” “可昨个,朕在生气之后,去了解了一下彩票的诸多事宜,这东西对诸位爱卿们而言,不过小打小闹。” “对朕而言,也不过只是一个成功的小实验罢了。” “可对百姓们而言,你们知道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一个生活的盼头,意味着一个能一步登天的机遇。” “朕翻了彩票执行以来,这么多中奖者的名录,多农户、匠户,乃至还有贱籍。” “他们中了奖之后,并未因此染上毒瘾,虽然在彩票上的投入大了一些,可生活的确是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你们啊,没了解这事,或许还不清楚,彩票这东西可不仅仅只是钱财那么简单。” “百姓们越来越相信朝廷,就是因为他们买彩票,是公平的,谁都能买、谁都能中奖、中奖了,谁又都可以拿到奖金。” “这小半年里,政令施展得越来越顺畅,朕以为是朝廷的功劳,现在才发现都是彩票的功劳。” 说到这儿李世民又顿了一下,语气渐渐变得严肃起来:“可倘若,让那群百姓们以为,他们能中彩票不过只是蝇头小利,偏偏那些大人们,稍微改个数字,动个手脚,就能把他们省吃俭用攒下来用以买彩票的钱,那庞大的积攒起来的硕硕奖池,给随意拿走。” “你们说,会发生什么事?”天籁小说网 李世民抛出了一个问题。 换来的却是满朝廷的沉默。 话都说到这么清楚的一个地步了,他们还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民心。 这个在朝堂上,很少人注意,但偏偏李世民、还有房玄龄等人非常注重的一个东西。 “不过,此错在朕,是朕考虑的少了。”在长长的沉默之后,李世民缓缓开口,抬手指向了自己。 第213章 张亮,你怎么还不道歉? 李世民神情严肃,就好像他真的在以为这个错是归罪于自己的一样:“朕应该提早注意到这些。” “不该让有亲族关系之人,出现在那种敏感的场合里。” “许万年看似是不给朝廷面子,实际上是给朕、给朝廷一个挽回的机会。” 说到这,李世民的语气渐渐变得柔和起来。 “昨日朕亲自去找许万年谈了一下,他也知道,自己虽然是好心,不过做事的确莽撞了一些。” “当着朕的面做了一个深刻的检讨。” “还写了一份反思。” 李世民往袖子里一掏,取出来一张纸,啪的一声抖开,离得近的、眼神好的,能看得清楚上面分明写着六个很不服气的字:“对不起,我错了。” 离得远的、眼神不好的,看不清上面写了什么,可他们是识数的,能看得清楚上面只有六个字。 知道内幕的几个小老头,现在憋着笑。 不知道的内幕的臣子们,看着这么张扬的六个字,心里打起了鼓。 这… 看起来也不像是深刻检讨的样子。 甚至不少人觉得,这多少有点挑衅的意思。 让你道歉… 这是道歉的态度吗? 就这六个字,敷衍谁呢? 但…看样子,自家陛下,就被敷衍住了。 朝堂上的氛围就更沉闷起来。 李世民也知道这东西,或许没什么说服力,但好歹有,只要有这个东西,那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反思了,那朕自然也是要反思。” 说到这,李世民不再说话了。 朝廷再一次陷入了沉默之中。 但这次的沉默是不应该有的,他们在等着一个人站出来。 但该站出来的人一直都没站出来。 程咬金都意识到,他是最沉不住气的,偏过头朝前看去,张亮揣着手,低着头,像块木头那样的站着。 还不站出来? 这个时候张亮是应该站出来。 陛下说自己错了,那不代表陛下就真的认为自己错了,只不过许墨也好、张亮也好,手心手背都是陛下身上的肉。 现在手心认错,这只手也认错了,他们俩都释放出了一个和解的信号——至少,在一些外人眼里是这样的。 就算张亮不想和解。 陛下都这么做了,都愿意把过错揽在自己身上,作为这件事的提议者,倘若还装傻,是不是对陛下就有些不尊重了。 一个聪明人是不会做出这么不明智的抉择的。 程咬金看了过去。 房玄龄也看了过去。 不少官员都把目光投了过去。 但张亮就是一动不动。 他不想道歉,也不想认错,心里委屈的很,昨天脾气发的那么好,今天在朝堂上怎么就突然改了口。 自己跟着陛下出生入死,一条命、半辈子都卖给他了,结果在这件事上,竟然还这么偏向于许墨那个小子? 是的,在张亮看来,陛下就是偏心许墨。 民心? 他是知道民心重要,但为了区区彩票站的事,就能不顾自己哀求——自己都在朝堂上哭起来了,都肯自责了,都做到这种程度了,竟没满足自己哪怕一点要求。 自己义子都去了半条命。 那是他最喜欢的义子之一,说话好听、又是个巫师…… 不止自己喜欢,自己那个便宜夫人也喜欢,最喜欢让他伺候着了。 道歉?凭什么?自己也是有脾气的。 他就装傻了,那又怎了? 自己的功劳,难道还不够自己装个傻的? 这一瞬的沉默,就足以证明张亮的态度,他不想道歉,这让不少官员们皱起了眉头,这可不是一个什么好的信号。 程咬金眉头拧巴了起来。 魏征也神色有几分变化。 倒不是说他们觉得张亮会对李世民做什么,他们也不认为张亮有胆子对李世民做什么,但毫无疑问,在李世民面前都不愿意低头的张亮,此时内心里不知积聚了多大的怒火。 他不敢对李世民出手。 但他很有胆子对许墨出手。 说实话,他们稍微有些担心许墨。论才智,他们不会觉得张亮就比许墨聪慧,但张亮多老一人,经验丰厚。 他们怕许墨稍不留神,就遭了张亮的阴谋诡计。 李世民面色没什么变化,只是微不足道、漫不经心地从张亮身上掠过,眼角浅浅的露出一点失望。 果然… 武德十一年,到现在贞观八年……快二十年的时间,变了,变了很多。 “伏伽。”李世民念出一个人名。 孙伏伽站了出来,拱了拱手:“臣在。” 他是现任的大理寺少卿。 这么一件小事,自然还轮不到大理寺卿出来,可闹到这种程度,让大理寺丞过去处理,就显得不够重视。 少卿是正合适的。 “朝会后,你且点些人,去超市把人带回来审议,确定罪名后,贴榜告示,如何处置、罚钱多少……” 李世民吩咐着,掐着手指算了下,才继续说了下去:“在这一期彩票开奖之前,务必办妥。” 孙伏伽点点头:“是。” 彩票开奖他也清楚,是三天一轮,已经过去两天,今天就是第三天,明天就要开奖,也就是说…今晚之前,得把事情给处理完吗? 不由自主。 孙伏伽回头看了一眼张亮,不动声色叹了口气,这次陛下是真的一点都不给张亮面子了。 刚才服个软、道个歉不就好了,为陛下服软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朝会就在这种压抑的氛围里开展起来,也在这种压抑的氛围里结束。 张亮闷闷地回家。 他刚到自己的书房,还没准备发脾气摔几个东西,李氏就端着一壶热茶走了进来,巧笑嫣然:“大郎这脸色,是在朝堂上受气了?” 张亮冷笑一声,没什么好气:“你是担心你那个宝贝心肝儿子?” 被说透了,李氏脸色没什么变化,她是敢当着张亮面爬墙头的女人,只不过张亮没在一旁观看、参战的兴趣罢了。 “大郎,有什么气多撒一撒,心情好了,也好再看看有没什么法子。”她柔声笑着,给张亮斟了一杯茶。 张亮摸了摸茶杯,有些烫,是刚滚的热水,高温从指尖传来的灼烧感,还是让他冷静了不少:“法子?是什么法子都没了。” 第214章 他的本事是不是和长相一样 李氏一愣,她很少听到自己这位便宜夫君说出这么丧气的话。 一点法子都没。 这…… 多少让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又不是一桩大案子,只不过涉及几百贯而已,连条人命都没闹出来,自家夫君可是国公,这么小的一桩案子,朝堂上下,竟没人卖他半点面子? “是陛下护着那位许万年?”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他也很快就想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敢不卖自家夫君面子的,似乎也就只有那位至高至上的陛下了。 张亮沉着脸点了点头。 朝堂上的事,他不愿与一个女人多说,哪怕这个女人顶着他所谓妻子的名头。 李氏也没多问,看这个脸色,就知道在朝廷上发生的事,恐怕不是那么让人开心。 只是…… “那节儿岂不是没救了?”李氏忧心忡忡。 张亮啐了一口:“性命无虞,不过…事情闹到这种程度,流放怕是避不可免的。” “也好,那小子让我如此丢脸,让他再留在我身边也看着闹心,索性打发出去,让他清醒清醒。”m.23sk. 他咬牙切齿。 公孙节再怎么讨他欢喜,可到了这种程度,对他的那一点喜欢,早就被嫌弃、厌恶所淹没。 李氏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张亮看着她的脸色,心中那种厌弃感又浓了好几分:“怎的,舍不得你那乖儿子?真伺候出感情来了。” 李氏摇摇头,堆着笑:“夫君说的哪里的话,只是…” 说到这,她停顿一下,语气变得有些复杂:“节儿已经认错了?” 张亮点头:“估计现在还挂在东市,像耍猴一样,在那背他的罪名呢。” 李氏表情变得更古怪起来:“节儿是只认了他自己的罪么?” 这话一吐出来,让张亮动作一顿,黑臭的脸色得到不少缓和。 李氏是个什么样的人,张亮再清楚不过了。 说是“蛇蝎心肠”一点都不为过,对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夫君都一点情分都没,更何况是一块吃到嘴里、能尝出几分滋味的肉——像这样的肉,李氏不知道有多少,公孙节也不是其中最好的那块肉。 张亮一开始还都还没想到,现在是听明白了:“这件事你也有参与?” 李氏点了点头:“节儿见我这几日花销甚大,便给我想了这么一个主意,可没想到会闹成这样。” 张亮的脸色又多缓和了几分。 这么说来,公孙节虽是让自己丢了些颜面,不过能做到把罪过揽在自己一个人身上,没有让自己丢出去更大的颜面,也算是他这个义子尽了力所能及的孝心了。 也怪不得,李氏会如此上心。 “节儿…是救不了了。”张亮吐了口气,鉴于李氏也是参与者,他也不在乎说的再多一些:“朝堂让大理寺今天就结案。” 当然… 为什么陛下偏偏要大理寺今天结案的原因,他没说出来——他总不能说,是自己脾气上来了,不愿意在朝堂上低头。 在朝堂上他没什么面子了,在家里他总要把这一份威严给立起来。 李氏脸色一黑,她出身不菲,自然清楚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许墨那厮,是真的不给我面子。”张亮抬手,敲了敲桌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我先前还想同他缓和一下关系,不过现在看来是不用了。” 张亮是个见人下菜碟的人。 他此前,也是因为义子的事和许墨有了一些矛盾,那时候许墨才只是一个小小的县男,他不放在眼里,想着的就是报复。 但他准备的报复还没有来的及完成,许墨就成了县侯,还是万年县县侯。 县侯和县男,那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个是最低阶的爵位,而另外一个已经勉强算得上是中高层的爵位,更不要说万年县这么一个地方。 张亮眼光很好,他能看得出来假以时日许墨的地位,定然会站在和自己同样的阶层上。 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他选择放下了报复的想法,年轻人嘛,有些傲气是必然的,自己那个义子不长眼惹到他头上,遭到他的报复,也很理所当然嘛。 可谁能想到呢? 年轻人年轻气盛,一直气盛到这个时候。 既然翻脸了、得罪了,那不如就索性一得罪,就得罪到底吧。 李氏点了点头,明白张亮对她说出这番话的意思,不就是…需要她娘家的一些帮助? 但…怎么帮? 像许墨这样的青年才俊,正是那些世家门阀最想招揽的。 “夫君,您是想怎么做?”李氏开口询问起来。 张亮摆了摆手,轻声说道:“还记得…前段时间,在长安城里流传着的那个传闻吗?” 李氏一愣。 哪个传闻? 长安城这么大,每天都有几个新的传闻出现,如果是说和许墨有关的,那也有不少…… “就是秦家、秦怀玉试验新医法的传闻。”张亮在脑子里理了一下,提取出有关的关键词。 李氏恍然,点了点头,紧接着就有些迟疑:“可…不是说那是陛下的意思吗?” “陛下偏爱许墨那小子,特意揽下来的,实则就是他提出来的。”张亮言简意赅地解释了一遍。 李氏皱着眉头:“所以夫君你是想……” “孙老神仙,我是请不来了。”张亮眯起眼,双眸里掠过一道冷冷寒意:“不过…甄老神仙我能请得动。” “让他出面,训斥妖法!” “我看许墨那小子…还能有什么颜面,苟活于长安城里。” 他口中的甄老神仙,也是一代名医,虽没孙思邈那么大的名气,不过…公认的,是在孙思邈之下的几位好郎中。 甄权,今年已九十余岁。 著有《明堂人形图》,是针灸一道的大家。 也是目前为止,长安城里,最好的郎中。 李氏若有所思:“夫君…是想要让我替你造势?” 张亮握紧拳头,点着头,咬牙切齿:“许墨那小子…不是喜欢公之于众么?我也要他好好尝一尝公之于众的滋味!” 李氏干脆地应了下来。 她眼珠子一转,有了些别的想法,听说…那许万年是一个极俊的男子,也不知本事俊不俊。 第215章 恳请老先生出山赴死 张亮和李氏是抱着不同的心思。 但他们目的都是一样的。 等过了一个时辰。 甄权被张亮接了过来。 和他弟弟不同,甄权是个无心仕途的人,早在前隋的时候,就已经辞官,只是弟弟还在皇城内任太医丞,所以他才一直留在长安城里。 “郧国公请老夫来,所为何事?”甄权有些匆忙地进屋,可抬眼看到张亮的第一眼,眉头微微皱起,有些不解。 望闻问切,是郎中必会的手段。 一名经验老道的大夫,足以看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人有没有病,大体是什么样的病症。 甄权就是这样一位经验老道的医生,他一眼就看出了,张亮虽动了肝火,但这人没病,健康的很。 这样一个没病的人急匆匆把自己叫来…… 是许久没得病,所以有些怀念生病的感觉了? 张亮站起身,恭迎着甄权坐下,轻声道:“甄老先生,晚辈是有一件事想要同老先生请教一二。” “小老儿这辈子只懂医术。”甄权面无表情,看了眼放在手旁的茶碗,在闻到茶叶清香后,鼻子不由动了动,但没去端起那碗茶,“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 张亮笑着:“晚辈要请教的正是医术上的问题。” 甄权一愣,诧异地看着张亮。 这… 他年轻时候也曾在朝堂上厮混过,知道朝堂是个什么地方,要用上哪些本事,用不上哪些本事。 医术这东西虽好,但在朝堂上可用不着这东西。 “不知老先生可否知道许万年?”张亮没急着解释,而是抛出了一个问题。 甄权点点头,他虽讲究清静无为,但也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许墨这人他当然是知道的,超市他也常去。 不过和一般人不同。 一般人去超市多是为了吃喝,购买些像是辣条、火锅底料、孜然、茶叶之类的东西。 但甄权不是。 他主张饮食不必太过甘美,这是他所信奉的长寿之法,他也的确因此得到了长寿,说点像是辣条、火锅底料这些东西他碰都不碰,茶叶也只是蹭过一次,觉得太过于甘美,就弃之不顾了。 他去超市,常购买的是牙刷、牙膏、沐浴球,以及最近新出的肥皂。 这些能够保持身体干净整洁的东西,最得他的心思。 “晚辈近日听到了一些传闻,说是这许万年提出了一种所谓的新医术。”张亮接着说了下去,语气十分慎重,“说是取人血输于人体,可治疗病症,不知老先生是怎么看的。” 甄权一挑眉毛。23sk. 他不太清楚,为什么张亮会突然对这种东西感兴趣。 但这个传闻,他也是听说过的,不管怎么说,他弟弟是太医丞,常在皇城里,这种消息传到弟弟耳里,自然也就会传入他耳里。 不过… 出于一名医生的职业道德,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复起来:“此法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军伍里也有类似的偏方。” “多受刀剑外伤者,剖马腹、塞于其中,或许就能保住性命。” “说不定,对受重伤者而言,输人血也能起到差不多的效果。” 这个回答不是让张亮很满意。 他倒是希望,甄权能够狠狠地批判许墨一番。 看来这样是不行的。 张亮话锋一转,又抛出一个问题:“翼国公之病症,老先生是如何看待的。” 翼国公就是秦琼。 提及秦琼,甄权脸色就没那么好看了,为难之色涌动了上来:“这…翼国公之病症,恕老夫无能为力。” 他也被请去过,但治不了就是治不了。 “那位许万年说,能以人血治病。”张亮轻声,但字音咬得及其清晰,“老先生以为如何。” 甄权眉头拧巴起来。 人血治病? 哪有这样做的,翼国公又无外伤,这样行为多少显得有些荒唐。 他沉默了下去。 张亮也没急着追问。 好一会后,甄权才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老夫所学,多在于针灸一道,许万年是当世人杰,或许在医术上他有自己的理解。” 张亮跟着重重叹了口气:“老先生,晚辈就跟您实话实说了。” “其实晚辈是不怎么相信许万年说的这个方法的。” “可不知道为何,叔宝及其家人、还有陛下都信了许万年的话,他们觉得这方法似乎真的能够拯救叔宝的性命了。” “晚辈也是真切希望叔宝的病能好起来的。” “可这方法听起来的确是荒谬了些,晚辈也不忍心眼睁睁看着的叔宝去趟这个浑水,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呢?” “便是叔宝罹患重病,晚辈也不希望他的命被别人拿过去当做赌注。” 甄权抿了抿嘴。 是这个理。 医术的进步,都是在一条人命、一条人命上积累起来的,他行医这么多年,死在他手上的人,恐怕不比张亮杀的人要少。 说到这,张亮站了起来,朝着甄权恭恭敬敬地作揖行礼:“晚辈请老先生过来,是恳请老先生能够站出来,不说完全制止这件事,但好歹说几句醒言,能让叔宝、能让陛下、能让那位许万年,稍微慎重思考一下。” 甄权捋着自己胡子,思考起来。 这并不是一个多难以接受的请求。 医术革新,能更进一步,这当然是好事,可好事的前提,是不能拿人命来开玩笑。 再看张亮这副模样,像极了一个为友人考虑、焦急上火的模样。 甚至…甄权都替张亮为什么动了肝火,想好了理由——因为太过关注自己友人的身体,所以才怒不可遏。 “那老夫便倚老卖老一次,斗胆劝一劝那位许万年。” 张亮大喜,朝着甄权拜揖:“晚辈这里多谢甄老先生!” 他一招手,侍女就捧过来准备好的纸笔。 甄权也没多想,提笔就写下了一大篇劝诫之文,还留下自己的印章。 张亮小心翼翼地将这篇文章收起来,包了两对鹿茸,一并送给甄权。 李氏目送着甄权上了马车,娇滴滴地笑了起来:“也不知道他若是知道夫君的真实意图,这把老身子骨还能不能受得住。” “那又与我何干。”张亮脸色冷了起来,全然没了方才在屋子里时的那般热情。 第216章 人命也不是不能借 李氏笑着:“夫君还真是无情呀。” “大丈夫成事,不拘小节。”张亮摇了摇头,轻促嗤笑了一声,“能成事就好,管那么多其他的作甚。” 甄权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23sk. 甚至说得难听一点,他倒是希望,甄权回去之后就死,自己还能举一个“临终前泣血而书”的旗帜。这样会有更大的震撼感。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一个人在临死前发出的呐喊,哪怕不一定对,对许墨造成的冲击,都要比活着的时候,更加庞大。 李氏笑了笑没说话。 一个甄权显然是不够的,张亮又请了其他的一些郎中过来。 对其他的这些郎中,张亮的态度就没对甄权那么好了,开口吩咐下去,那些郎中们也不得不听从安排。 李氏也离开了家,奔着自己娘家人在长安城里的居所而去。 这个亏她是吃不得的。 长安城里,小小的风波扰动了起来。 几天之后,传闻开始弥漫开来。 大唐超市外,不到二十米的地方,这儿新开了一家茶铺,往来读书人都爱坐在这儿,看书研习题目。 当然,书读累了、题目研究累了,那自然要说一些八卦杂谈来放松下心情。 前些日子他们的话题是彩票站的事。 而现在他们讨论的,是最近流传起来的传闻。 “你们听说了吗?最近闹的那事。”一名读书人,端起茶碗抿了一口,慢条斯理地开口,脸上有些疑惑。 另外一名读书人,追问起来:“什么事?” 他最近埋头苦读,对长安城里的大小事都不太清楚,甚至…连公孙节被挂起来的热闹,他都没有赶上。 还是在大理寺的人把公孙节带走之后,他才得以抽出时间,去瞻仰了一下,公孙节的受刑架。 “就是许万年传出妖法的事。”旁边桌上,一人凑了过来,随口说道,脸上倒是没有什么太明显的神色变化。 一个人笑着调侃起来:“许万年拿出妖法也能成什么热闹的事?他又不是第一次拿出妖法了。” 不少人跟着哄笑了起来。 “妖法”这种说法并不是他们流传出去的,而是从那些外邦的商贾们的嘴里流传出来。 他们这些读书人,跟在许墨身前学习,虽然许墨没教导他们什么东西,但潜移默化的,还是让他们有了一种“凡事必事出有因”的思维逻辑。 不至于说出这种荒谬的话出来,那些东西,像是爆竹、护手霜、沐浴球,这些东西虽然看起来有些难以理解,但只是因为自己的知识量还不够,才不明白它们运转的方式。 可那些外邦的商贾们,没有这样的思维逻辑。 也记不住大唐超市那一段冗长的介绍说明,他们在对外售卖的时候,往往会用上他们自己习惯、熟知的说法。 比如说肥皂,就是可以使人变干净的妖法。 比如说面膜,就是可以使人变白的妖法。 再比如说辣条,这虽然是食物,可在那些外邦商贾们的嘴里,就成了这是一种附上了美味、并使人吃后轻则流汗冒泪、重则痛哭流涕的妖法。 总之,不管超市里什么样的货物、有什么样的作用,两个字“妖法”总是不会缺席的。 久而久之。 “妖法”就成了一种调侃,比方说酒会的时候,有人喝醉了,在那抱着树干的痛哭流涕,旁人就会说:“看,他又中了许万年的妖法了。” 那人正色起来,摇了摇头,语气严肃:“这一次恐怕不是调笑,是真的了。” 不少知道这个传闻的人,脸色也是同样的板正。 不解的读书人们,神情不由自主也跟着严肃起来。 那人继续说下去,压低了声音,难免让嗓音显得有些沙哑:“城里的大夫们都闹翻天了,要不是担心得罪了许万年,恐怕都有人要上门过来给他查病……” 话音还没落下。 隔壁大唐超市门口,就传来砰的一声,一个人从门里被丢了出来,重重落在地上,身上的箱子被摔开,里面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虽然隔着些距离,他们看不清楚那人的长相究竟如何。 但从箱子里被摔出来的那些东西,针灸、艾草、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药物,能看出来那人是位郎中。 哦…… 那就不是恐怕了,而是真的很已经有人上了门,看样子下场挺惨的,那些没来的大夫们,可真是够明智的。 “究竟是什么事,你能不能别卖关子了。”一名读书人焦躁地开口,不少人都跟着一同附和,他们对许墨是很崇敬的,现在有关他的不好传闻,他们都很上心。 那人叹了口气:“说是,许万年提出了一个新的医学概念。以输人血疗病。” 他的话一落地。 不少人都皱起了眉头。 一个人一边拧着眉结,一边把玩着手里的杯子:“这……似乎也没什么问题,若是受了重伤,失血过多,输入人血缓解伤情,也不能说不合适。” 他对医学稍有些了解。 倒是没发现许墨的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但是,许万年提出的这个方法,并非是为了治疗失血过多的人。”那人轻轻一点桌子,摇了摇头“而是为了治疗翼国公。” “翼国公身体虚弱,可并没受外伤。” 茶馆里的气氛突然凝滞、沉重了起来。 如果是这样… 那些对于医学稍微有些了解的读书人,也都很难理解起来了。 “你们知道,现在外面还有一种传闻,说的是什么吗?”又一个人,再次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说了起来。 其他人摇头。 这个人一点桌子,朗声道:“都在说,许万年这是在借人命,借一条人命还一条人命。” 这说法听起来没什么可信度,甚至还有些荒谬。 可在这个时代,恰恰就是荒谬的土壤。 再加上,许墨的确做出了许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许多之前常人不敢想、常人想不到的事他都做成功了。 人命,似乎也不是不能借。 读书人们的脸色更加沉重了起来。 第217章 许万年:我想砸了他家 大唐超市里。 程咬金捧着自己的肚子,半瘫在椅子上,笑到腹部抽筋、笑到失声,只发出一阵“呃呃呃”鹅叫似的声音。 房玄龄、魏征、李靖等人,也都没憋住,在那放肆嘲笑。 许墨脸有些发黑,手心里捏着几块碎瓷片,刚才发生的事,让他心情很不好,乃至于捏碎了自己手里的杯子。 “呃呃呃,店家啊店家,你也有今天。”程咬金一边拍着自己的大腿,一边揉着自己的腰,抽筋了真的很疼。 许墨啐了一口。 刚才他们在商量着,要拿长安城里的哪一块荒地,突然就有个大夫过来,说是要拜见许墨。 既然是大夫,那许墨还是很乐于接见的。 可谁知道,这一大夫进门,嘴里念念有词,说是要给许墨驱邪除魅,可不能被妖法害了,那种什么所谓“借命”的事,可千万不能做。 许墨一气之下,就把他给丢了出去。 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嘛。 “笑,迟早把你胃给笑掉。”许墨没好气地说道,“你们这没发现这件事情有些不对劲吗?” 程咬金一抽一抽,不解地看着许墨。 这事…有什么不对劲的? 他觉得挺好的,外人能冒着得罪一位县侯的风险,也要强硬的过来驱邪除魅,只能说许墨很得民心了。 倘若,这件事的主角是自己的话,就不会有人这么好心、有这么大的胆子了。 房玄龄点了点头:“这件事是有些不对劲。” 程咬金愣住,转头看向魏征和李靖,见他们两人也是点头表示赞同,就更加茫然不解了起来。 怎么回事… 大家都发现了不对劲,就自己还没发现? “哪里不对劲?”他不解地问道。 魏征开口解释起来:“这件事是很久之前的事,朝廷又没对外公布过,怀玉所做之事,我等都不知道具体情况,何况于外人?” “就算偶尔零星有几个外人知道,这件事,一来是朝廷恩准的,其次干这件事的,是怀玉那小子。” “知道这事是由店家提议的,才几个人?” “你们同外人说了吗?反正我没说,那那坊间传闻里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情呢?” 程咬金立马摇头,拍着胸脯,打着包票:“我肯定是没同外人说起的。” 其他两个小老头也跟着表态,他们都不是爱嚼舌根的人。 尤其是,这种他们知道传出去会对许墨、甚至会对像是秦怀玉、像是自家陛下这些人而言,很不好的影响。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他们守口如瓶。 “所以啊,这件事是有人故意去这么做的。”房玄龄一摊手,做出一个简单的总结,“目的嘛,很简单,就是为了坏店家的名声。” 程咬金撇了撇嘴,有些不满:“坏名声?店家又不是靠名声吃饭的人。” 魏征跟着开口,有几分毒舌:“店家也不是一个在乎名声的人,兴许…店家还巴不得自己名声差一些,省得天天有人过来打扰他。” 他说着,看了几眼许墨,身子做出防备的姿态,有些担心许墨会一言不合,就伸手揍他。3sk. 许墨没有。 他甚至还有些赞同魏征的说法。 每天过来打扰自己的人,确实有些多了,那些读书人不谈,就是普通百姓也时常会过来“供奉”。 虽然没说话,但看他们的眼神和脸色,许墨就能脑补出:“看,是活的许万年!”这样惊喜的句子。 这让他多多少少有了一种… 自己是一种摆在橱窗里展览的珍稀物种的错觉。 房玄龄搓了搓手,没跟着那两人的奇葩思路,而是思考着这件事本身:“这应该是有人刻意报复店家吧。” 报复…这两个字眼,多少有些敏感。 店家深入浅出,人际关系不多,基本就是他们这一圈——也没什么同龄交好的好友。 得罪人? 他们想了一下,许墨基本没得罪过什么人,就算有…许墨的身份摆在这,堂堂县侯,敢于向他报复的人可不多。 再转念一想,这传闻闹得这么大,也不是什么人都能随随便便做到的事。 如果真的是报复…… 很难不让他们想到一个人——张亮。 一想到张亮,他们就越发觉得,这件事就是张亮做的,因为这种报复的实在是太有针对性了。 于张亮而言,既然你害我丢了面子、丢了名声,那我也要害你丢了面子、丢了名声…… 为什么会是这种“妖法”的传闻…… 也就理所应当了起来。 “张亮。”许墨吐出一个人的名字,戳破他们内心里的那张纸,把这东西拿到了明面上来讲。 程咬金点点头:“还真是像他能做出来的事。” 张亮的确是这样的一个人。 看起来外表敦厚老实,可内心里狡诈得很,最喜欢私底下偷偷去告小状。 “店家打算怎么应付?”房玄龄瞥头看向许墨,他倒不是很慌张,这种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哪怕放着不去处理都没什么问题,无非就是名声受损一些,兴许超市的生意会变得冷清一段时间,不过对许墨来说也无关紧要。 许墨面无表情,说出来的话也不带任何感情:“就像老魏头说的那样,我不在乎名声不名声的。” “但我有点不爽。” “自己错了还不认,还想报复回来,真把我当好欺负的了?” 李靖连忙按住许墨的手,正色道:“店家,你别冲动!我们这还只是猜测,没证据!” “只要没人看见,我把他家砸了,不也是没证据?”许墨嗤笑一声。 反正现在也没监控。 只要没被抓住,那自己就是无罪。 李靖没挪开自己的手:“店家!那说不定就会传出,你用妖法乱害人的传闻了。” 许墨啧了一声:“放心好了,我也不傻,就是要砸了他家,也要等到把这个谣言给铲除了再说。” 李靖松了口气。 魏征好奇问道:“店家…你是打算怎么铲除这个谣言?” 许墨没说话,只是朝着卢月儿招了招手。 卢月儿把纸笔拿过来。 许墨提笔,在纸张上写下“杜仲树汁”这四个字,递给卢月儿:“去把这个,送给秦怀玉。” 第218章 魏征:我讲一个感人的故事 杜仲…树汁? 杜仲他们知道,是一味药材,有强身保健、补虚安胎之用,倒是的确和治病有关了,可秦怀玉研究的是人体输血,就算要用着药,那也该是镇痛、止血一类的药材. 安胎的药…能有什么用? 难不成,输入人血进去,还会使人怀孕? 不…应该不至于,他们已经过了相信“男孩和女孩拉手就会怀孕”的天真年龄——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应该是很乐于见到秦琼怀孕的。 所以… 这就是一种暗语? 可这个“暗语”指代的是什么?杜仲…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程咬金也想到了暗语,可他在知识层面上,要比其他几人稍微差上一些,索性不打算动用自己搁置起来的脑袋,向他们投去了援助的目光。 房玄龄眨巴着眼,他这方面的知识储备虽然足够,不过…杜仲,在他的知识范畴之外。 魏征一挑眉,缓缓开口,他倒是有一些额外的了解。 他毕竟是个爱酒的人,年轻的时候爱喝上几口,随着年纪大了之后,身体渐渐不行,喝酒的后遗症也越来越大。 所以就做起了又当又立的事,就像所有爱酒人那样——开始琢磨有没有一种酒,喝了之后不仅不会伤身,还能够保养自己的身体。 在酒里添加各种药材,就成了魏征乐此不疲的一件事,也就是在有了二锅头之后,他才渐渐停住这种尝试。 “杜仲我倒是有听说过一些传闻。”他开口,轻轻一敲桌子。 其他几个人把目光落了过去。 “与寻常药材不同,杜仲原来其实是个人名。”魏征接着说了下去,“传闻洞庭湖有一群纤夫,他们每日劳作,都患上了腰疼、膝盖疼的疾病,有一个叫做杜仲的年轻人,想要解决这个问题。” “于是他就上山采药,在路上遇到一位老大夫,他便向这位老大夫请教,老大夫见他心诚,就交给了他一块树皮,并同他介绍这种树的树皮可以治疗腰膝疼痛的病症。” “于是杜仲为了自己的同伴,便拼命采摘,直到累得筋疲力尽,掉入了洞庭湖里。” “纤夫们发现了杜仲的尸体,以及他怀里抱着的树皮,他们在吃下树皮之后,身上腰丝疼痛的状况好了很多。” “于是人们为了纪念杜仲,就把这种树以他的名字命名了。” 满屋子的人沉默下去。 连带许墨在内,神色都复杂的很。 “这真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程咬金有些唏嘘,其他几个小老头沉痛着脸,点着头,表示赞同。 可歌可泣? 许墨迟疑着看向这几个小老头,头一回感受到时代的参差——以往他和这群小老头们虽有代沟,可也不过只是知识层面。 “店家不这么觉得吗?”魏征问了一句。 许墨点点头,叹了口气,很是无奈:“因为很不符合逻辑呀。” 几个小老头一愣。 许墨接着说道:“洞庭湖周边虽然有山,但…得是什么样的山,从山上跌落下来,会直接摔到湖里去。” 他们沉默下去。 尤其是魏征,他的脸色变化最大。 以前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为其中的赤子之心所感动,一直没想过其中的细节,但今天听许墨这么一说,细节那么一想…… 还真是这样。 直接摔进湖里,那得挂在悬崖峭壁上才有这种可能,可偏偏…洞庭湖里没有、也不存在这样的峭壁。 山都是规规矩矩的山。 在这样的山上摔倒,尸体也只会留在山上。 这个故事一下就变得现实了起来。 “好好一个故事,让店家给毁了。”想通了其中的关键,魏征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就不能心存一些……” 说到这,魏征迟疑了下,不知该选用什么样的词,才合适描述那样的一种心境。 “我不幼稚。”许墨正色。 魏征有些无言以对。 这是在说他们几个幼稚的意思吗?相比于许墨这个一眼就认出这个故事中疏漏之处的许墨,他们可还真的是够幼稚的。 房玄龄一挑眉,有些惊讶:“店家是头一回听说这个故事?” 许墨点头,应了下来。 他还真是头一回知道杜仲这种树木的名字,竟然还有这样的传说来历。 “那店家写这四个字的意思,就不是我猜测的那样。”房玄龄轻声道。 魏征叹了口气:“那也不是我猜的那样了。” 李靖沉重地点了点头。 程咬金一头雾水:“啊?你们猜的是啥?” 魏征和房玄龄、李靖对了下眼色,确定他们三个的想法都差不多之后,轻声说道:“是延于杜仲名字来历的一个猜想。” “我们以为店家的意思,是让怀玉尽快选出来一个敢于牺牲的人,用以试验这所谓的输血之术并非什么妖法。” “顺便提醒怀玉一句,让他不用太急躁,等稳妥了之后再办。” “现在看来…” “并非是这个意思。” 许墨挂着一脸黑线,摇了摇头:“你们这群咬文嚼字的人,想法可真的多。”天籁小说网 这群人阅读理解一定是满分的。 自己不过是写了四个字,他们就理解出这么一大段东西出来。 “那店家写那四个字,是什么意思?”房玄龄追问了一句,他真的很好奇。这个时候,许墨把这东西拿过去,那必定是能够一举定乾坤的东西。 但… 既然不是暗语,那杜仲又能在这件事上起到什么效果?他们虽不通医术,但也知道杜仲没任何利于血气的药性。 “那是一种材料。”许墨摆了摆手,轻声说道,“前段时间怀玉过来同我说过,基本的血型如何,他们已经可以做到分辨出来了。”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把血液给输进去。” “直接割血,从伤口灌不进去,他们就想到了用管子灌进去。” “巧匠能作细针,能从血管没进去,但…管子的材料一直没决定好,竹子不行、铜铁易腐也不行。” “他们也尝试过羊肠、牛肠,但想法很好,就是天真了点。” “我原本想让他们多尝试一下,现在看来…是张亮逼着我出手啊。” 第219章 橡胶?没有,但是我们有杜仲胶 血型的分辨其实并不复杂。 实际上,秦怀玉也并没有真正的做到把血型给逐个分辨出来,他只是发现了,在部分情况下,两个人的血液汇聚在一起会发生凝血现象,也有可能,两个人的血液汇聚在一起,会发生溶血现象。 为什么会这样。 哪怕只是一个浅层的血型判断方法,秦怀玉都还拿不出来,不过对于他最大的目的——输血而言,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 单独判断不出来一个人的血型,那就采血,看看这两个人的血型,是不是排斥的,不就好了? 而且血型这个东西很有地域性。 同一个生长环境、同一个远古先祖,在漫长的岁月之中,血型是会悄然发生改变的。 这个时代,地域和地域之间,很少会有沟通,血型的交融自然也就很少。 对秦怀玉来说,最好的消息就莫过于,自己父亲身上的血型,是最普罗大众的那一种血型。 听着许墨的话。 几个小老头傻着眼,他们其实不是很能听得懂许墨的话。 从只言片语里,他们倒是琢磨出来了,秦怀玉那小子是想用什么样的方式把血输入到人体内。 一个细小的针头,里面是中空的,插进入身体里,后面跟着连接着储存血液的管子…… 但… 问题就在这。 不都说了,竹子都不行,那…树皮就行了? 树皮比竹子还盛不住东西吧? “店家,杜仲还能有盛器之效用?”他们不懂,不懂就问,他们才没有那种“啊,我不懂,我也得不懂装懂”的莫名情绪。 许墨摇摇头,笑了一声:“那纸上写着四个字,前两个是杜仲不假,可后面不还跟着树汁这两个字?” 那树汁是很关键的东西? 几个小老头眉头皱的更紧了起来。 一说起杜仲的树汁,他们就想到了那种东西。 新鲜采摘下来的杜仲,是可以像藕丝那样,拉出来长长一条的,但…那东西向来没什么用。 甚至于,杜仲的品质,就看这种拉丝的多少,拉丝多、那品质就差,拉丝少,那品质就高。 那种树液,可没半点药用效果。 “那树液是很重要的东西?”房玄龄拧巴了好一会,还是没想出来杜仲的树液能作什么东西用。 他看向魏征,希望魏征能够提点意见、或是拿出什么想法来。 可魏征也同样是两眼一抹黑。 他不清楚杜仲树液能有什么效果。 “是胶。”许墨言简意赅地回答起来,“不过和阿胶不同,并非是当药材用,而是一种很实用的材料。”???.23sk. 工业发展上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一个是玻璃,一个是碱,再一个就是橡胶了。 尤其是橡胶,很多工业化的产物,都必不可免需要这种材料。 偏偏在这片土地上是没有橡胶树的。 许墨也很头疼这个东西。 虽然他无心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推动所谓的工业发展,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想看到社会的进步。 他只是想坐收渔翁之利。 用脑袋好好想想,自己那个便宜系统,再怎么偏心于自己,也不太可能出现火车、飞机这样的造物。 没有这样的东西,许墨在长安城里也能待得下去。 可要是有这样的东西,岂不是更好? 工业的发展,哪怕知道脉络,哪怕是自己受到的那些年的教育,的确是在教导自己如何在一穷二白的环境里,重新复苏工业。 但太麻烦,也太累了。 许墨只想享受生活,他觉得自己所能付出的极限,大概就是揪着自己的脑袋,想一想有什么能够平替橡胶的材料。 想来想去。 目前唾手可得的材料里,也就只有杜仲。 之前许万还卖了关子,没直接告诉秦怀玉可以用杜仲胶,他只是说了,可以考虑一下不同性质下的材料。 倒不是他卖关子,只是想培养一下他们的思考能力。 他可不想… 今天这人拿这个问题过来问自己,明天那人拿那个问题来问自己,这样的话,跟自己亲自上手有什么区别? 而且,杜仲胶虽然能平替橡胶,可之所以市场上橡胶是主流,而杜仲胶不是,也是有很复杂的原因。 主要原因之一,是产胶方式的问题。 橡胶树产胶,割开树皮就能用,但杜仲胶不行,它产出来的胶,还需要复杂的工序去进行提取。 其次就是产量的问题。 橡胶树产量一年不知几何,但…杜仲产胶,基本上每年就只有一两个月的收获期,当然,现在的大唐挑剔不得这些东西,有橡胶用就已经很不错了。 当然了,产量也好、方式也好,这些其实都不是最关键的。 大唐没资格挑剔。 杜仲胶和橡胶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物理性质,化学式上微不足道的区别,让它们的物理性质有着极大的天差地别。 和橡胶不同。 杜仲胶有着橡塑二重性,绝缘性好、耐水、耐腐蚀,当然…既然沾了一个“塑”字,它的耐热性就很一般般了,超过五十的温度,就足以让杜仲胶发生形变。 能解决吗? 当然能。 但不是现在大唐能解决的,像是提取杜仲胶,尚且可以使用磨碎浮法慢慢解决,但物理性质的改变就很难了。 虽然杜仲胶在蒸汽机上可能没法有什么造诣。 但…总归在某些领域,是能够替代橡胶、乃至于更好。 材料? 几个小老头不做评价,也做不出什么评价,他们吃过阿胶,但没见过“胶”这种材料。 许墨说它很有用,那应该就是很有用,反正…他也把法子给秦怀玉拿过去了,这段时间里,迟早是能见着的。 转而拉起许墨,说起了其他话题。 秦家府上,一间医馆里。 秦怀玉皱着眉头,看着桌上的几种材料,重重叹了口气。 不行,还是不行。 他试验了很多种材料,但…没一种能够充当输血用的工具,要说效果最好的,其实还是铜、铁打造的工具。 一开始他满心欢喜,觉得自己解决了问题。 可后来… 试验用的死囚,病了。 牙齿、牙龈、舌头都变成了蓝色,一直呕吐、吐出来蓝绿色的腌臜物,最后…挣扎着得肾病而死。 第220章 这种乳白色的东西真好用 这把他给吓了一跳。 一开始还以为这是输血后会产生的病症。 后来去同许墨询问,才知道这是铜中毒的状况,和输血本身是没有任何关系,输血没问题就好。 他这也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许墨会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提议他不要使用金属制品,现在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 原来铜……这种东西也是能让人中毒的吗? 秦怀玉这段时间虽然一直在医馆里闭门造车,研究输血的技术,但外面的传闻传得那么的火热,他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如果是在许墨刚开始同他说这种输血技术的时候,他或许还会真的以为这是一种妖术。 但有些东西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之后,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在他看来,输血并非是一种什么狗屁妖术,而是一门真正可用的医术。 朝廷给他分了十多个死囚过来。 可到现在为止,除了那个铜中毒的死囚之外,其他死囚都是没有性命之危的。 甚至于为了要将他们的身体调整到最健康的状态,秦怀玉这段时间一直都是好吃好喝伺候着他们,以至于他们不仅没有什么身体上的缺陷,反而还富态了不少。 输血要人性命? 多荒谬的事。 甚至于他发现了一件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事,偶尔放血,不仅对身体没有伤害,甚至还对身体有一些好处。 当然这不绝对。 那十几个死囚里面,放血之后,身体变好的也只有那么一两个而已。 在进展越来越顺利的时候,秦怀玉反倒是没以前那么着急了,自己父亲虽然虚弱,但看起来还是能撑上很长一段时日的。 自己要做的就是把这门技术研究的越来越安全。 到时候自己父亲使用的时候,也能少受一些罪,少承担一些风险。 可现在陡然冒出来这样的一条传闻。 让他心里忽然着急了起来。 扪心自问,他对许墨的情感其实没有那么浓厚,现在也没救了自己父亲的命,他对许墨还没诞生出太过于浓烈的感激之情。 说的再难听一点,这门技术究竟是不是妖术,他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自己父亲的性命。 这种传闻,或许会对许墨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最大的影响还是会施加于这门技术之上。 迫于舆论,或者是迫于什么博弈,许墨若是落了下风,那这门技术的结局最终只能是被弃之如蔽履。 那自己父亲的性命可就没救了呀! 秦怀玉深深吐了口气,盯着桌子上的这几个材料,有些不知所措。 越慌乱,他反而越没有了头绪。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 一名药童走了进来,怯生生的开口:“郎君,外面来了一个好生漂亮的小娘子,说是那位许万年捎了东西给您。” “许万年?!”秦怀玉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他看着药童,眼神无比炙热,“许万年给我捎带了什么东西过来?” 药童伸出手,递出纸条。 秦怀玉手哆嗦着接了过来,他心里大大的松了口气,随之而来的就是这段时间一直紧绷的身体松垮下来,让他有些难以控制这些最细微的动静。 也是。 自己想不出办法,那位许万年难道还想不出办法吗? 他缓缓将纸条打开,上面只写了四个字,让他傻住了眼。 “杜仲树汁。” 这…这算什么东西! 他以为许墨拿出来的方法会是什么详细的东西,可万万没想到,竟然只是这四个字。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玩故弄玄虚的手段。 他刚刚松垮下来的身体,立马又紧绷了起来。 真是让人头疼。 算了。 就这样吧,好歹自己不用再为了考虑用什么材料头疼。 虽然暂时还不清楚杜仲树汁,究竟要怎样使用,才能够成为适合输血的器皿,但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总比没有明确的方向要好。 他在心里腹诽了一阵子。 给自己定了一个期限,一周时间,就只是一周时间。23sk. 如果一周时间里,自己还没研究出来杜仲树汁,究竟怎么做,才能够做成合适的材料。 那到时候自己再去请教一下许墨。 他把桌子上所有的材料给拨在了一起,让药童把它们给收拾走,索性在医馆里,杜仲还是有不少的。 不过这些杜仲都是陈年老树皮了,根本就不存在多少汁液,长安城左右里,也的确是有人以种植杜仲为生。 秦怀玉领着人匆匆出去,寻找到一片杜仲林子,开始做起了实验。 提取胶制并不算难,至少对秦怀玉不难,许墨先前想的那些困难,对他来说都不算一回事。 包下林子的秦怀玉财大气粗,他只把自己肉眼可见的胶给隔了下来,至于树皮、树叶里看不到的那些……他不在乎。 一周之后。 秦怀玉看着,由提取出来的胶状物,制成的管子,很是惊疑不定。 竟然真的做出来了。 而且由杜仲胶做出来的这种管子,比秦怀玉之前见到的任何一种材料,都要更加的不透气。 和陶瓷铜铁罐几乎不相上下,而且比那些东西有更大的延展性。 它可以把小小的针头包住,还能够严丝合缝,不会让血液漏出来。 而且塑形能力很,就和捏糖人一样,能够在高温、又不是那么高的温度下,被人手任意捏拿。 不仅能以一种很安全很舒适的方式把血液输入到人体内,也能以一种很安全相对舒适的方式把人血从人体内抽离出来。 嗯… 连带着,秦怀玉把注射器这东西给弄了出来——虽然这其中有许墨提议的缘故。 他握着一套自己打造出来的输血工具,心情愉快,就奔着大唐超市而去。 超市里。 几个小老头吵吵嚷嚷,倒是无心游戏,看着许墨在那画足球场的图纸,伸手指指点点,许墨不听他们的话,但他们兀自提意见提得很开心。 见秦怀玉过来。 几个小老头一愣,朝着他招了招手,连带着就看到了他怀里的东西,笑着开口询问了起来:“看你这样子,东西是做好了?” 秦怀玉连连点头:“多谢许万年指点,的确是做好了。” 第221章 翼国公一定会支持叔宝的 他把东西摆在桌上。 一个纯黑的注射针管,以及…一条相对而言,显得柔软一些的长管。 “我记得杜仲的树汁不是白色的吗?”魏征拿起那条鞭子似的软管,放在自己眼前仔细观察着,有些惊讶,“怎么…这弄出来的东西,会是黑色的。” 秦怀玉老老实实:“我不知道。” 他其实也有些疑惑。 但…一切发生的都太过自然了,把割出来的胶在水里煮一下,颜色就变成了黑色,他一开始还以为是水不够干净,可尝试了好多次后,颜色始终都是这样的变化。 “这是正常现象。”许墨见他们把目光投过来,言简意赅地回答。 魏征疑惑发问:“为什么?” “自己研究。”许墨不打算说明。天然橡胶有着易氧化的性质,在化学式上杜仲胶和橡胶没区别,只是分子式不同,这一点上,它们俩也是一样的。 只是… 大唐人可没氧气的概念,自己说出“氧化”说不定又要解释“氧气”是什么。 一想到这些东西,许墨就觉得有些头疼。 得到这样的回答,几个小老头没再追问下去。???.23sk. 许墨从魏征手里,把那根管子抢了过来,折了两下,韧性比自己想的还要好,这让他愣了一下:“你进行过硫化处理了?” 秦怀玉一愣。 “你用硫磺处理过这东西了?”许墨换了个说辞,问了出来。 秦怀玉点起了头,惊叹道:“店家是怎么看出来的,我确实在制造这种软管的时候,加入了一些硫磺。” 许墨看着秦怀玉,眼里带着一些惊喜了。 杜仲胶拥有像塑二象性。 没经过硫化处理的天然杜仲胶,很硬,几乎只拥有塑料的性质,但…经过硫化处理的杜仲胶,就有很强烈的橡胶性质了,弹性、延展性都要更好。 他惊喜的是。 自己并没给秦怀玉这样的提示,秦怀玉竟然自己探索出了这样的一环。 多好的牛马…不是,多么富有探索精神的一个人啊! “你是怎么想到用硫磺的?”许墨随口问了一句。 秦怀玉老老实实回答:“医馆的大夫说,硫磺有杀毒、杀虫的效用,故而让我在杜仲胶里添加上硫磺。” “但没想到硫磺竟然还有这样的效果。” 他很惊喜。 许墨的脸色稍微变得奇怪了起来。 这…这是什么理由。 算了,科技进展中,不缺乏这样的运气,或者说…像是这样灵光一闪的运气,才是有决定性的东西。 “来之前我就已经做过一次输血实验了。”秦怀玉深吸口气,接着说了下去,“就是许万年您说的这个注射器。” “能够稳定地抽血。” “这软管也能够……”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许墨挥手打断:“你先等等,这管子再改一改。” 秦怀玉一愣。 许墨提笔,在自己球场图纸旁,画了一个现代的输液器出来,和软管相比,多了一个滴斗的部位。 “把这东西给加上。”许墨在滴斗上轻轻一点。 秦怀玉有些不解:“这是……” “一个是为了观察输入速度,你也清楚吧,不是输得越快越好。”许墨简单解释起来,“另一个,就是防止空气进入血管。” 说起这个话题。 秦怀玉打了个哆嗦。 他在试验的时候,虽然没因此闹出过人命,不过…空气注入是在所难免的一件事。 被注入空气的那个死囚,脸色铁青、挣扎着,在地上躺了好久才缓过气来,按大夫说的话,那就是去了半条命。 他可不想自己父亲也遭这个罪。 秦怀玉连连点头,应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把这一部分的纸给裁下来,收好了之后,才接着说了下去:“许万年,最近坊间传闻……” 他才刚刚提起这几个字,许墨的脸色顿时就黑了起来。 这一周过来“劝阻”自己的人,那可真的不少。 烦死了! 要不是有足球场给自己排忧解难,不然这一个个的,都逃不过他一顿毒打。 “我打算,亲自在百姓们面前,输血同他们看。”秦怀玉深吸了口气,紧张轻促地把话给说完。 许墨瞥了他一眼。 想法是挺好的,可…问题就出在了这,外面的传闻是“翼国公”,这要是秦琼站出来,岂不就把身份给暴露了? 身份不身份的无所谓。 但… 身份一暴露,不就看不到绿毛鸡和李世民骂架?自己不就不能再欺负这几个小老头了?这可是自己为数不多的乐子。 他咳嗽了两声,提醒道:“这外面传闻,可是说我要给那位翼国公治病,但我都没见过这位翼国公,人我可给你请不过来。” 他们几个脸色一愣。 秦怀玉有些不知所措,直到现在,他才想起来…是啊!自己父亲也好、这几位叔伯也好,都是不准备在许墨面前暴露自己身份的。 怎么办… 魏征清了清嗓子,开口道:“翼国公何等人物,也不会贸然试验新法,再说了,怀玉只是为了给自己父亲治病,方才按店家所说之法研究……” “也不知道为何,外界会传闻,店家是给翼国公治病的。” 许墨帮他打补丁:“毕竟一个五六品的闲官,是没法和一名国公比的嘛。” 房玄龄点点头:“就是,就是。” 魏征接着说了下去:“怀玉父亲,也正好是翼国公老部下,向来翼国公是愿意卖一个面子,让叔宝代替自己的。” “便在百姓们面前,让怀玉施术,救治自己父亲,请翼国公来观便是。” 李靖吐了口气,看向魏征的眼色,带了几分柔和。 这小老头虽然杠精,可急智不少,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借口。 “是极!”他点着头,表示赞同,“叔宝同翼国公出生入死,想来这种事还是没问题的。” 秦怀玉也跟着松了口气,轻轻点头:“我回去后,便同父亲这么说,父亲也应当不会有意见。” 能有什么意见? 秦琼也不是双子座,不会分裂出一个单独的人格出来,大声表示:“我不同意我”。 秦怀玉卷着东西离开,去做准备去了。 第222章 直播输血,我在大唐搞直播 谣言这个东西,就像蟑螂一样。 当你看不见他的时候,它就已经在阴暗蔓延了,当你看见零星几次的时候,就不知道它已经偷偷在阴暗处里,繁衍出多么大的一个规模了。 那当你无论在哪里都能看见他的时候。 那你的家就已经被它们给占据了。 妖术这个传闻,人尽皆知。 但他们对许墨并没产生出太大的反感情绪,只是不由得担忧,这么好的一个小伙子,是不是被妖人给蛊惑了? 他们极力劝阻,希望许墨能够迷途知返。 直到三天后。 超市门口,借着彩票铺子的台子,秦怀玉开始了他的表演。 许墨在超市门口坐着,冷着,一张脸,没有人敢上来搭话。 当然他们并不是多畏惧许墨,只不过他们亲眼见的,刚才有一个敢上前同许墨搭话的人,被许墨一巴掌按下去,倒栽葱似的扎在了地上。23sk. 许万年火气大。 可不能招惹他。 台子上,秦怀玉一脸慎重,看着乌泱泱的人群,抱拳正色说了起来:“近段时日以来,诸位都听说了那个谣言。” “我的确是受了许万年的教诲,才来研究这个东西。” “但既然说他是谣言,那他在某些方面就一定不是真的。” 乌泱泱挤着的人群,看着秦怀玉有些不解。 谣言是真的,又不是真的。 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一阵骚动,七嘴八舌抛出问题,但秦怀玉一点都不在乎,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后生,而是曾掌过一军的统帅。 秦怀玉一摆手,加重了声音:“既然诸位怀疑,某是为救治父亲性命,在许久之前,向许万年苦苦求来的法子,自然…不能因为谣言,而坏了许万年的名声。” “既然如此,某便在众人之前,用这法子,治病给你们瞧瞧。” 当场…治病? 人群更加沸腾起来,他们往台子上一看,端坐着两个人,一个锦衣华服、一个身着囚服、身上还挂着枷锁。 一个提供血液、一个要被输入血液? 他们紧张起来,握紧手掌,说害怕有一些、但要说兴奋…也多少也有一些。 在这个“看杀头”都是个乐子的时代,他们还是很期待接下来的事。 无论是真的一种新的医术… 还是说,真如谣言那般说的“妖术”。 都是一件他们乐于见到的事。 秦怀玉还在接着说下去,他指着人群里凹陷下去的一处——那里摆着一顶轿子,轿子外一层亲卫、一层金吾卫、一层不良人。 “我父亲曾随军翼国公。”他面无表情,说着假话,“这一次便把翼国公请了过来。” “虽不知…这谣言从何而起,又从何牵扯到了翼国公了。” “但既然牵扯到了,某便斗胆,把翼国公给请了过来,请他坐镇,亲眼见证此事,若为妖术,那便把某给抓起来。” 他深吸了口气。 人群顺着目光看去,落到那顶轿子里。 翼国公竟然亲自到场,这是他们之前没有想到的一件事情。 他们虽然都住在长安城里,但勋贵大族的世界,和这些普通庶民的世界是完全不同,彼此的生活却没有什么交集。 也许一年才能够远远的见到他们一次。 人群里纷扰声音小了一些,生怕吵到这位国公郎。 轿子里有人吗? 架子里当然是有人的,不过这个人不是秦琼,是秦琼的另一个儿子秦怀道,他要伪装成自己的父亲,坐镇在轿子里。 轿子的门帘抖动了几下,一张纸条被递了出来。 离轿子最近的侍卫接过来,看了一眼,念起了纸条上的字:“我家大郎说了,能为人用,便是人术。” “有利于人,便是好术。” “请这位小郎君开始吧。” 纸条不是秦怀道写的,是秦琼事先准备好的,一个今年还不到十六岁的孩子,还说不出来这种能压得住场子的话。 大部分人觉得这位国公只是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场面话。 但还是有敏锐的人察觉到了,这位国公是在为许万年说好话的。 他们不做什么评价,只是看着秦怀玉的动作。 台子上,秦怀玉看着略有些紧张的死囚,宽慰道:“放心,和平时一样,不会有什么事的。” 死囚点了点头。 紧接着秦怀玉就抽出一只,由杜仲胶制成,只比小臂小了两圈的,注射器。 注射器这种东西,实际上并算不上是一种完全纯新的创举,早在汉代的时候,张仲景在伤寒论里就提到了注射器这种东西。 不过在那本医书里的注射器,并非是静脉注射,而是通过肛门进行注射。 虽然差距很多,但原理好歹是一样的。 注射器的针头很粗,比常见的绣花针还稍微粗了一点。 用纯金打造,这也是许墨的建议,在不锈钢这种性质的金属煅炼出来之前,黄金算是最好的材料了。 无论是铜或者铁,都比黄金更容易发生氧化。 一开始人群看到这个东西还有些不明所以,不知道这种奇形怪状的器皿有什么用。 死囚伸出了手,把袖子捋到手肘之上,露出自己的手肘窝。 秦怀玉用二锅头消毒。 二锅头的度数虽然挺高,但是五十多度的白酒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消毒杀菌的效果,不过在这个条件有限的时代,也只能用白酒来凑合一下了。 绑上扎带。 死囚缓缓闭上双眼。 围观的人瞪大双眼,看了过去,只见秦怀玉手起手落,噗嗤一声,把注射器扎了进去,让那些围观的人不由打了个哆嗦。 好狠! 那么粗的针竟然扎进去了! 真的不会死人吗? 扎针是门技术活,秦怀玉在猪狗身上试验了好久,才能保证自己扎在人体上不出现什么疏漏。 他一点一点拉扯注射器按手,死囚的脸色也开始逐渐变得苍白。 很快,一管血被抽出来。 在侍卫帮助下,秦怀玉将注射器抽了出来,拔掉针头,直接连上输液器,避免接触到空气,造成污染。 输液器的针头,要比注射器的针头细上一些,同样是用金子打造。 秦怀玉小心翼翼地准备好,替秦琼挂上点滴。 第223章 我觉得有人在背后搞事 输血和输液的方式,其实从本质上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都是静脉注射。 滴答滴答,一点一点的注射着。 秦琼半躺在藤椅上,感受着自己身体里的变化,他的呼吸渐渐平稳,倒是没有那种力量突然涌上来了的感觉,只是觉得手脚稍微暖和了一点。 他的变化,外人是观察不到的。 除了许墨几个小老头和秦家人之外,其他人都不是很在乎秦琼身上的变化。 他们都眼巴巴的看着那位死囚。 死囚的结果如何?是生是死,这才决定着这个方法是不是真的所谓“妖术”。 结果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死囚的脸色变得苍白起来,额头上也落下了几滴冷汗,但除了脸色看起来有些不好之外,其他的也并未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一旁的侍卫拿起食盒,端出一碗红糖煮鸡蛋,喂着死囚喝了下去。 秦怀玉没说话,只在那边注意着自己父亲的身体情况。 大半个时辰后。 输血完成。 秦怀玉扶着自己的父亲下台,再让侍卫把他送到一旁的大唐超市里,自己亲眼见他走进去了,才重新走回到台上。 “此人是死囚。”秦淮玉指着死囚,开口说道,“本不应出现在这里的,不过某乞求朝廷,得朝廷恩准,发下批文。” “准许…在这段时日里,将死囚安置在这。” “你们可尽情围观,看一看…这所谓输血之法,是否真的是那所谓的“借命”之术。” 他只匆匆说完了这几句话,便一拂衣袖,就走下了台,同样往大唐超市里去。 该做的他都做了,谣言的终止也不是他要操心的事,父亲之前已经吩咐好了,接下来就是秦府下人们的事。 人群来来散散。 输血拢共耗时将近一个时辰,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时间去观看,这样枯燥无聊的事。 不过,闲人总是不少。 不少读书人,都从头到尾看完了输血的过程。 “那人竟真的没事。”一位读书人坐在茶铺里,看着台子上的死囚,张开口有些惊讶。 “能有什么事?”另外一人摇摇头,嗤笑了一下。 那人咬的极重的字音,强调道:“这可是输血,把人血都取出来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另外一人给打断了:“取血又怎了。” 怎么就又怎了? 取血这件事情,难道还不够让人慎重? 不等他质疑。 打断他说话的那人,就接着说了下去:“我当是杀人取血,就如宰猪宰牛那般,噗——往脖子剖上一刀。” 他口舌作音,猛地伸手一划,把周遭人都吓了一跳。 “谁知道竟然只是用那小小的针,把血从身体里引出来,那才多点?” “某修习刀术的时候,与人搏杀,流出来的血都比那多。” 他的话一说出来,让周遭不少人都愣了一下。 谣言传的满城风雨。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 他们自然就把取血这件事情,想得极其邪恶、极其危害人生。但经过这句话这么一提点,他们才猛然觉得,其实取点血,也没什么太大的危害。 生于斯,长于斯,从小到大谁身上还没流过一点血? 自己夫人,更是每个月要流不少血。 乃至于一些断了手臂、断了腿的人,都还能活下。 只是取一点点的血,还真的挺无关紧要的。 那人说的大大咧咧,把袖子往上一捋,就露出来狰狞的伤口。 有些是他修习刀法的时候和友人不小心留下来的,有些是他外出游学,遇到贼人厮杀时弄出来的伤口。 “说来也是古怪。”又一名读书人开口,只是颇有几分事后诸葛亮的意味,“方才一开始的时候,那位郎君说的是…在许久之前,向许万年请教。” “也不知这许久之前,是多久之前。” 一个人搭话:“一两个月,总该是有的。” “至少一两月。”那人点点头,一点桌子,接着说了下去,“可既然这么久,为何偏偏在前些日子,这消息才发酵出来?” 当谣言没有起到它原本应该起到的效果,那么人们就会开始质疑起谣言本身的用意。 这就是乐子的二象性。 要么被你开玩笑的人成为乐子,要么就是你自己本身成为乐子。 “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拿这件事,去针对许万年?”都是读书人,心眼不知道有多少,前人刚说,后人就提出了自己的猜测。 那人一点头:“对,我就是这么想的。” “不然根本说不通,为什么在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提出来异议,偏偏是在现在这个时候?” 现在这个时候? 这个时间点很特殊吗? 他们仔细一想… 还真是有些特殊。 在不久之前,张亮的义子因彩票舞弊的事,被许墨捉住,现在处以流放刑罚,并罚以三倍罚款。 购买彩票的人,对张亮多少还是心存了一些感激的——托张亮的福,奖池里的奖金翻了三倍,头奖甚至可以快得到一千贯。 那可是一千贯! 只不过…也正是因为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购买彩票的人,变得越发多了起来——国公的儿子都不能舞弊,他们对彩票、对朝廷的信心,又变得更高了起来。 “你是说…”一个人欲言又止,只说了这三个字,就戛然止住,有些东西即便是他们,都不敢在背后议论的。 但他说了这三个字,他的同伴就明白过来,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天籁小说网 “也亏得那位郎君,还有许万年心大,敢在众人眼前弄这件事,还把翼国公给请了过来,不然的话……”一名读书人摇了摇头,心有余悸地叹了口气。 这个谣言之所以传得开,之所以会被大众认为是“妖术”。 取血不是最关键的。 实际上,这片土地上的人,是最务实的,只要能治病,那就是好方法,别说取血,就是刮骨疗伤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们恐惧的…是谣言里那所谓“借命”的东西。 可亲眼见了,才发现…没自己想的那么恐怖,甚至…这才一个时辰过去,死囚的脸色就肉眼可见的,又恢复了过来。 第224章 秦叔宝:终于可以吃火锅喝二锅头了 至于影响寿命… 这就是一个很玄妙的概念,谁知道自己这辈子能活多久?甚至…谁敢保证,自己今天活着、明天还能继续活着? 能活到五十,就算长寿了。 活得再久? 一些看得开的人,那兴许就要骂娘了——你他娘咒谁呢? 活得久不代表是一件好事,年老体衰、就很难再操劳什么事了,要是连锄头都拿不稳了,那就纯一个只进不出的人。 除了消耗粮食还能有什么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只能枯坐着等死了。 老人没法自己解决自己的性命——传出去,那就是身为父母的被孩子被逼死了,那就是让自家人在庄子里活不下去。 老人尚且不能主动,孩子就更不可能了。 老而不死是为贼。 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至少还是活蹦乱跳的人,至少…现在看起来还没有影响到身体,那位郎君不也说了,这人这几天就摆在这,他们把这人的脸给记下来了! 只要后续不影响身体、还能够继续劳作… 那他们就不会在乎“影响寿命”这个说法,真的天大的笑话,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就不影响寿命了? 得像许万年那样,天天在超市里吃吃喝喝,那才不会影响寿命。 他们怕的是“借命”。 要是借命是真的,那可就真的人心惶惶了,谁也不知道,自己、或是自己的家人、亲友,就会突然被谁抓走,然后借命… 只是取血,那就无所谓了。 只要把钱给够,什么都好说。 读书人们小声讨论着,不止他们在讨论,普通百姓们也在讨论,庶民们只是读书不多、见识不够,但不代表他们傻,至少在这件事上,他们没那么傻。 超市里。 火锅支起来了,红汤滚滚,羊肉在里面翻滚。 秦琼两眼放光,盯着火锅,狠狠吞了一口口水。 他身体不好,大夫叮嘱的忌口就多,超市里这么多好东西,他闻的多,吃的可就少得很了。 现在可算是有这个机会了。 “叔宝,今天可算委屈你了。”程咬金柔情满满,拍着秦琼的手。 秦琼摇摇头,依旧死死盯着火锅:“不算委屈,身体能够恢复一些,我就已经很满意了。”天籁小说网 今天的事,对秦琼来说,算是委屈。 堂堂一位国公,得在台上,把自己治病的过程展示出来,就像是耍猴戏一样。 若是一般人别说是这么做,就是被人提起这么个请求,恐怕都会怒不可遏,直接甩脸把人送出家门。 但… 秦琼是深深懂得“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瑶。”的道理。 救命之恩远比其他任何的恩情都要大得多。 程咬金正准备,同秦琼再说一些别的东西。 啪得一声。 一只白瓷碗落到了秦琼面前,拿碗的是一只白细纤长的手,主人正是许墨。 碗里装着清澈的液体。 但没有任何的气味,不是秦琼期盼已久的二锅头,只是普普通通的白水。 “店家你这是...”秦琼有些疑惑不解,自己手边有一杯茶了,为什么还要再给自己一碗水呢? “涮着吃。”许墨言简意赅的回答。 涮着吃? 秦琼一愣,还是不解:“涮什么?火锅吗?” 许墨点头。 秦琼摇了摇头,笑了起来:“店家小看我了不是?这辣味老夫还是吃得的,辣条老夫也曾经尝过,虽然只有那么一小块,但对辣味老夫可是一直念叨的很啊。” “不是小看不小看你。”许墨无奈地叹了口气,“是你身体受得了受不了的问题。” “你现在觉得是恢复了不少,但只是你的错觉。” “病根子还摆在那呢。” “想活得久一点,就少对身体来什么刺激。” “涮着吃,解解辣味,又不是说没滋味。” 秦琼眉头一跳,他倒吸了一口气,有心想反驳,但看了一旁虎视眈眈的秦怀玉,还是把这些话给憋了回去。 一个是救了自己命的人,一个是自己的亲儿子,这两个他谁也得罪不起。 他叹了口气,有了种更不好的念头:“那这二锅头...我也不能多喝了?” “真聪明。”许墨夸奖了他一句,拿起小酒杯,摆在秦琼面前,“你就只能喝这么一点。” 秦琼可怜巴巴,朝许墨卖惨:“再多饶一杯如何?就再多那么一杯。” 许墨摇头,态度极其坚定:“不能,我觉得让你喝上这么一杯都算是多的了。” 秦琼叹了口气。 秦怀玉有些于心不忍,他张了张嘴,正准备替自己父亲说上几句好话。 许墨一摆手,就打断了下来:“你平时在家里,也要注意管着你父亲,千万不要让他偷偷喝酒,或者吃什么辛辣的东西。” 秦怀玉一愣。 秦琼啧了啧嘴。 “你父亲的病症,是最好不要喝酒的。”许墨端起酒壶,亲自给秦淮玉斟了一杯,“输血只是治标不治本。” “偶尔开开荤也就得了,要是天天如此,别说输血,就是给他换血都救不了他。” 秦怀玉连连站起,他被许墨的态度给吓了一跳:“店家严重了,哪能让您亲自替某斟酒,该是某给店家斟酒的。” “我一定会好好管着父亲。” 许墨摆手,接着说了下:“你要是想彻底治好你父亲的病,那得在医学上好好研究。” “之前的医学都有错误,你要一一校正,有正确的地方要发扬光大,有错误的地方要改正改良。” “这些可都是很辛苦的事情。” 秦怀玉应下。 酒过几杯后,他有些醉意,看着自己的双眼,突然乐呵着笑了出来。 他都没想到,自己打了那么多的仗,杀了那么多人,活到现在,却突然被店家拐着去研究医术了。 杀人的,成救人的了。 还真是一种奇妙的感受。 桌子上,最清醒的秦琼转过头来,看向自己儿子——他有些疑惑,傻笑什么呢?难不成这几杯就喝醉了? 秦怀玉很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父亲的目光,他伸手掩住自己的酒杯,厉声道:“父亲别想了,酒我是不会分给你的。” 嗯?? 秦琼不解且震惊。 自己在儿子眼里,就是这么一个没有自制力,还死皮赖脸得求着自己儿子的形象? 第225章 砸他的门还需要证据吗 秦琼啧了一声,捞起一块羊骨头,砸在自己儿子身上。 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 小杖受、大杖走。 这不痛不痒的,属于小杖,就当被狗撞了下…哦,这么说自己父亲是不是不太好? 他们这边纵酒欢歌。 张亮那边,又把自己书房给砸了一通。 “混账,混账!” 他怒吼着,声嘶力竭。 但这种脾气发的很是无力,他除了能对书房造成一点破坏之外,他对其他任何东西都造成不了破坏,尤其是他最心心念念的有关许墨名望的东西。 “我父族那边,不打算继续帮忙了。”等张亮撒好脾气,李氏才缓缓开口。 本来就是私底下偷偷帮忙。 谣言能传得那么广,就是这些人偷偷散播的。 可… 传了这么久,耗费了这么多的人力,却没有起到他们想要的效果。 不,不能说没有起到想要的效果,是压根就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反而助长了许墨在百姓之中的名望增长。 甚至现在都有人开始怀疑,谣言之所以传的这么气势汹汹,是不是有人在暗中操盘了。 那些起了疑心的人,还不至于怀疑到李氏父族身上。 但怀疑起张亮来,那是肯定的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身体染上尿骚味,这个时候撤离是最明智的选择。 张亮沉默着,一言不发。 “我父族那边,还托我转告夫君一句话。”李氏清了清嗓子,轻声说道。 张亮颔首。 李氏道:“他们希望夫君下次能稍微克制一些,勿要再怒火冲心,做如此不智的事出来。” 张亮咬牙切齿。 这话是什么意思? 责怪自己? 其实…也不怪李氏父族那边责怪自己,整件事从头到尾,单从这个结果来看,的确就像是自己因为太过生气上了头,做出来不明智的事情。m.23sk. 可这能怪得了自己? 分明… 自己收集情报的时候,探听到,秦琼那边正对如何抽血、如何输血头疼不已,琢磨不出一个有效的办法。 就和李淳风琢磨火药一样,有思路,但不多。 这才几天? 这才几天! 不仅有了解决思路,而且还把这种解决思路化为了现实。 想了想,张亮才终于发现,自己按照李淳风的现状,去推断这件事情是有多么的离谱。 李淳风有了思路,但一直卡着,没能将思路化为现实,其中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李淳风只有他自己和那群道士们。 但秦怀玉不一样,秦怀玉身后还站着一个许墨呢。 许墨才是那个不稳定的额外因素。 张亮恶狠狠的啐了一口。 从这一点来看,自己的确是有些上头了。 他没说话,只是深吸了口气,握紧拳头,一言不发。 “夫君,还准备继续对付那个许万年吗?”李氏见张亮一直不说话,索性直接开口问了起来。 张亮摇头,嗤笑一声:“对付?还能怎么对付?” “他现在正是朝廷上最炙手可热的红人,先让我冷静冷静,再想想法子吧。” 他也不确定自己现在是不是处于上头的状态,但总归冷静冷静,仔细的观察,好好的考虑,总比现在就作出决定要好。 李氏有些不甘,点了点头。 她不是在为自己那个流放出去的义子感到惋惜,而是在为…许万年感到惋惜。 可惜了,那青春年少的…… 自己还要再忍一段时间,她不满的,偷偷瞪了张亮一眼,扭身回到自己后院,顺便叫上一个新儿子,嗯…保护自己的安全。 大唐超市里。 许墨跟着喝了一些酒,身体素质虽好,但酒精度数太高,也让他有了些醉意,狠狠叹了口气:“可惜了,没有证据能证明谣言是谁传出来的,不然我砸了他家的门!” 他伸手在桌子上一拍,啪啦一声。 只是破坏了谣言,那不过只是把自己原本应该得到的东西给拿回来了而已。 可被传谣言这段时间里,自己心里、现实里被添的那些堵,这些账,可都还没算呢。 “也不能这么说。”魏征摇了摇头,吸溜了一口酒水,长长啧了一声,“其实这段时间,朝廷为了你这件事,吵的那叫一个不可开交。” “天天都有人奏章,要参你一本。” 许墨一愣,扭头看着几个小老头:“这事你们可没跟我说过。” “你那几天,天天黑着一张脸。”房玄龄说着,打了个酒嗝,“我们怕把这件事同店家说了后,店家就得一对红花双棍打上朝堂。” 李靖赞同。 秦琼瞪圆了眼,他和许墨接触不多,只上次匆匆见过一面,这才只是第二面——他心里惊疑,这是酒后浑话…还是心里的真实想法? 看起来,许墨也挺文文弱弱的。 匕鬯不惊、方寸不乱。 不可能…做出来这种事的吧。 他下意识转头看向许墨。 许墨老神在在,没否认这种说法的意思,只是嗤了一声:“要是这事没解决,我就拎着那对棍子,打到你们家里去。” “现在说说吧,谁弄的手脚?” 魏征言简意赅:“郧国公,张亮。” 许墨哦了一声,点点头,噌的一声站了起来。 程咬金忙抓住许墨的手腕,李靖伸手一抱,拖住许墨的大腿:“别冲动,别冲动。” “证据,你好歹让我们说说证据!” 许墨大手一挥,看了眼郑玄果,郑玄果就屁颠屁颠去取放在柜台里的棍子:“劳资要什么证据。” “我现在就去把张亮家给砸了,他敢说什么?他连个屁都不敢放的。” “我又不是没去闹过…哦,不对,又不是没去他家里捉过人。” 程咬金恶狠狠瞪了郑玄果一眼:“你他娘拱什么火,叔宝,拦住他。” 秦琼起身,站在了郑玄果面前。 李靖好言相劝:“店家,别急,听我们慢慢说,拿到证据后再把他家给砸了,那不是更名正言顺?” 许墨一听,是这个理,又重新坐了回去。 李靖和程咬金松了口气。 也越发感到许墨的身体有多么强壮,他们两个人,要不是许墨怕伤着他们,他们都拖不动许墨。 还好…还好劝下来了。 第226章 不给你工资哦 虽然许墨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但有证据和没有证据,的确是两码事。 至少有证据的话,就不用再忍受李世民不停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啰嗦个不停。 “什么证据?”许墨问道。 魏征回道:“不止张亮,太医丞甄立言多次上表,言店家之术,有多荒谬、惨无人伦。” 哦? 又有新人物出场了。 两个可以揍的角色,很好,许墨很满意。 “要不是陛下一直在朝堂上压着,礼部听从陛下的话也觉得要卖店家你一个面子。”饶是醉了酒,房玄龄还没忘替李世民说好话,他嘟嘟囔囔,撇出来这么一句,“陛下可是为了店家,在朝堂上吃了不少亏。” 许墨点头,敷衍地嗯了几声。 今晚喝得酩酊大醉,是不好去找证据,砸人门户了。 等到第二天。 许墨刚到超市,门口一位老者就迎了过来。 “老夫甄权,见过许万年。”他年纪很大,须发皆白,不过说起话来,却显得中气十足,有和年纪不相符合的生气。 甄权… 这名字让许墨一愣,他一挑眉:“甄立言是你什么人?” “是老夫亲弟。”甄权开口,坦荡回答。 许墨点了点头,但没说话。 甄权又一拱手作揖:“老夫…有个不情之请。” 许墨没说话。 甄权继续说了下去:“不知…老夫可否见一见昨日被取血的那人。” 许墨一摆头,看了眼彩票铺子前面的台子,死囚犯被禁锢在上面,展示给人看:“就在那,自己想看就看。” “不过注意安全,那是杀了七八个人的凶贼。” 甄权又朝许墨作揖,才走向台子。 许墨不着急进去,让卢月儿搬了只小马扎过来,在门口坐好,看着甄权——这个昨天上了自己预揍名单之人的哥哥,要闹出什么事出来。 甄权走到死囚犯面前,态度就没对许墨时那么的温和:“老夫甄权,你应当是听过我名字的。” 死囚神情一动,抬起头来,满脸惊愕:“您…您是甄老神医?” 若说大唐名头最响的大夫,是孙思邈。 那在长安城里,仅次于孙思邈之下的,就是甄权了。 他是除了孙思邈之外的所有大夫之中,活的最久,自然也就是医术最好的那个。 甄权点头。 死囚立马恭敬起来,这是发自肺腑的恭敬——而不是之前对秦怀玉那种,因惧怕大唐律法、秦怀玉身份的那种恭敬:“甄老神医,您亲自来见我,是为了……” “伸出手。”甄权没解释。 死囚犯乖乖伸手。 甄权搭手把脉,脸色逐渐变化,惊疑、感慨、不定…这种自从他五十岁之后,就不会再有的明显的情绪变化,时隔四十年之后,又一次浮现在他脸上。 “甄老神医…我…我是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死囚犯惶恐起来。 虽然… 在被当做试验品的这段时间里,他可没觉得自己身体上,有什么让自己不舒服的变化——与其说不舒服,不如说很舒服。 想想… 抽血难道真的像秦怀玉说的那样:“许万年说了,只是偶尔抽上那么一发,对身体并无坏处。”? 自己这段时间,可是舒服过头了。 死刑免了,只是…这辈子都得配合秦怀玉的医术研究,天天好吃好喝、一日能食三餐!甚至顿顿有肉。 就是像头骡子,被逼着得跑步、锤炼身体,但也是在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可…难道只是抽个血,就值得对自己这么一个死囚犯这么好? 凭什么? 一个死囚犯凭什么? 想到这,他的脸色变的苍白,惶惶恐恐,觉得自己命不久矣——这恐怕就是所谓的断头饭了吧。 “不,你的身体没有问题。”甄权摇头,把手抽了回来,“脉象没有异样,一点异样都没。” 他很惊叹。 这可是被抽血了。 至少…脉象上应该有点“气血盈亏”的迹象吧,但是没有,强健有力地跳动着,生机勃勃。 死囚犯松了口气,但他还是疑惑,可这些疑惑又没法抛出来,只能藏在心里,一个人努力琢磨着“凭什么”这个问题。 甄权走下台,到许墨身旁,行了大礼:“老夫在这里向许万年赔罪了。” 许墨面无表情:“赔什么罪?” “先前是老夫草率行事,呈了奏章发与朝廷,却不料成了谣言滋生的肥料。”甄权诚恳,身体苍老,但依旧尽力维持着行礼的姿态,“老夫今日过来,又亲自验证,抽血之法,确实对人体无害。” “抽血输血,治病之新术。” “老夫妄自判断,险些酿成大祸,差点毁了新术、也差点害了许万年之名声。” 谣言在一开始传播的时候,为了增加谣言的可信度,是扯上了甄权的名头,作为幌子。 也正是因此。 人们才在一开始的时候,对谣言几乎没有什么怀疑。 许墨嗤笑一声,摆了摆手:“你是不是把你自己看的太重要了?” 许墨毕竟是个局外人,意外掺和了起来,他对唐代名医的印象,孙思邈是冠绝天下的,至于其他…没印象,他不清楚甄权在长安城里的地位有多高。 甄权一愣,眼中诧异。 这… 这还是头一回有人说自己不重要。 但他没说话反驳。 从事实结果来看,自己的确如许墨话里所说的那样,不够重要。 “正确的东西,它若是发展下来,或许会遇到一些阻碍,但没有人能够阻挠。”许墨轻声,缓缓说道,“至于你向我赔礼道歉……” “我想要的你给不了,你能给的不是我想要的。” “这样吧,你既然是个老大夫了,经验方面肯定是不缺的,秦怀玉那边研究新医术,还差一些德高望重的帮手,你便去帮帮他吧。” 甄权点点头,应了下来,也松了口气:“是,多谢许万年宽宏大量。” “没工资,免费打白工。”许墨补了一句,脸色慎重,也极其严肃。 甄权一愣,哭笑不得,自己也没想着要工钱啊。 “还有一个问题。”许墨生怕甄权开口要钱似的,连忙扭转话题,“你写的奏章,是你自己要写的,还是别人要你写的。” 第227章 砸国公大门,大锤八十,锤锤八十 这是一个好问题。 甄权没回话,沉默着。 有时候,一个问题也不一定真的需要有什么明确的回答,沉默也是一种答案。 许墨懂了,点点头,又接着问道:“让你写奏章的人,是张亮吧。” 甄权依旧没回答,只是没遮掩自己内心的情绪,惊愕地看着许墨。 这种惊愕的沉默,也是一种答案。 他今年九十四岁,早就已经过了藏不住自己内心情绪的年龄,眼里的惊愕是故意流出来的,虽然心里也的确是真的有些惊愕。 许墨能猜出奏章不是自己写的,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毕竟… 如果要写,早就写了。 但能这么肯定地吐出张亮的名字,恐怕不止是因为之前的间隙,而做出来的猜测,手里得捏着一些实质的证据? “我是县侯,虽然没领朝廷那些嘎七马八的职位,可又不代表我是聋子,什么消息都听不到。”许墨随口解释了起来。 甄权抿了抿嘴,神色复杂。 那…看来的确是自己想多了。 许墨起身,但没往超市里走,而是解开了门口的卢身上的缰绳。 郑玄果追了出来:“掌柜,您棍子没带。” “今天不用。”许墨翻身上马,朝着张亮府邸纵马而去。 棍子… 甄权心里忽然有了种不好的预感:“许万年此去何为?” “应该是…砸门户的吧?”郑玄果手里拎着两根棍子,若有所思,“但掌柜又没带棍子,这就说不清了。” 砸…门户? 甄权眼皮子不由得一跳。 刚才说了那种,现在就要出去干出“砸人门户”的事,砸哪家门户,那不言而喻了…… 只是,这位许万年这么大的胆子? “许万年不至于做出如此无礼之事吧?”甄权迟疑着开口,心里还存有一丝侥幸。 郑玄果嘿嘿一笑,一点都没听出甄权话语里的担心,一挺胸膛,十分骄傲:“我们掌柜那可太有胆气了,公孙节您知道吧?” 甄权点头,这是彩票案的主谋。 “那家伙就是我们掌柜,闯到郧国公府邸里,当着那位国公的面,把人给抓出来的。”郑玄果说的理直气壮,话语里还有几分向往。 甄权听着,眉毛就不停跳了起来。 他是真的敢啊。 许墨纵马,来到郧国公府邸门口。 门房一听马蹄声,便探出脑袋来,一见是白马,心里就哆嗦了下,等白马渐渐靠近,再看额头,一搓白毛,是的卢,身子也跟着哆嗦起来。 长安城里,骑马的人很多,但骑的卢的,就只那位万年县侯一人。 这煞神怎么又来了! 怎么办! 大郎不在家…不对,就是大郎在家那又怎样?大郎在家就能拦得住他了? 他慌得很,思考着要怎么迎接许墨。 “许万年,不知何事造访?”用这个说法?不行、不行,太客套了,不够热情,许万年会不会因为自己不够热情,就揍自己一顿? “许万年,您又来了?” 用这个说法呢? 也不行! 这太热情了,而且一个说不好,许万年以为自己是在阴阳怪气呢?就算许万年没误会,自己这么热情迎接,传到自家大郎耳里,自己恐怕也要丢半条命吧… 怎么办…怎么办… 不过出乎门房预料的,就在他百般纠结的时候,许墨只是停在了门口,靠在石鼓前,就不再有什么动静了。 这是什么意思… 门房有些琢磨不透,他掰着自己手指,等了小半时辰,许墨依旧没什么动静,就在门口坐着,逗着马。 哦…不对。 他还在打量着门口的石鼓,是…盯上了这个东西吗? 门房咬了咬牙,走了出来,不行…自己得出面了,不然等大郎回来,看自家门口的石鼓丢了,自己依旧讨不了好。 “许万年,贵人造访,不知所为何事?”门房胆颤心惊、小心翼翼地开了口,“我家大郎正值朝会,不在府中。” 许墨摆摆手,随口回道:“我知道,我在等张亮。” 门房欲哭无泪,心跳更猛烈了。 当着仆人的面,直呼主人的名,在大唐那就是骂人。 像是许墨,他说自己没字,魏征他们也从来不直呼许墨的名字,而是为表亲切,一直叫他“店家”。 只是人和人之间,是有代沟。 许墨从来没觉得直呼一个人的名字,是多么“骂人”的一件事情。 虽然两个人思维不同,但结果导向是一样的。 他确实是来闹事的。 “许万年所为何事,不如告知小人,小人转告大郎。”门房声音发着抖,但还是壮着胆子,把话吐了出来。 许墨朝着远处一挥手:“回去吧,别来打扰我。” 他这句话说的非常温柔,但落在门房耳里就好像是五雷轰顶一般,让他不敢再在许墨面前逗留,一溜烟小跑的就回到了门房屋里。 那天晚上许墨就是这么温温柔柔的,打死了二十多人。 今天的朝会,讨论的事似乎挺多。 一直过晌午,张亮才回来,车夫远远地就看到自家府邸门前,立着一尊煞神,这让他心里咯噔一下,忙回头,同车里的张亮禀报起来:“大郎,府邸门前,似乎立着许万年。” 嗯? 许万年? 张亮立马警醒起来,他撩开门帘,看了一眼。 是他! 就是他! 那种作派、那种气质,整个长安城,除了他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二人。 马车在府邸前二十步停住。 张亮下了马车,走到许墨身前:“许万年,你来此作甚。” 许墨舒展地伸了个懒腰:“砸门。” 张亮一愣,许墨的回答太过简短,以至于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砸门?23sk. 什么砸门? 是自己想的那种砸门吗? 还没等他确定,许墨单手,轻轻松松捞起刚才依靠的石鼓,咻得一声,投掷而出,砸在张亮府邸的黄门上。 哐当—— 大门顿时四分五裂,只边缘还有些零星的,勉强、艰难地垂挂着。 张亮目瞪口呆,连生气都来不及。 砸门,还真是自己想的那种砸门。 许墨走到另一边石鼓,继续拎起它,门被砸了,这只石鼓的作用就不是砸门了,而是砸墙! 八十! 一锤重重砸下。 第228章 下次要是心里不舒服了,我还来找你 许墨的力气是恐怖的。 一石鼓下去,墙壁出现裂痕,再一石鼓下去,砖石碎裂、哐哐砸落地上。 一鼓作气。 在张亮还没反应过来时,许墨就把墙砸出一道大窟窿,石鼓也跟着有了些裂纹。 他随手把石鼓一丢。 嘭得一声,重重砸在张亮脚下。 把张亮吓了一激灵,打了个哆嗦,深吸口气:“许墨!你想干什么?!” 许墨瞥了他一眼,神色奇怪:“我刚才不都说了,砸门。” 说着,他顿了一下:“就算我不说,你长着眼睛,难道还看不出来我在干什么吗?” “老夫是在问你为什么要砸墙?”张亮咬牙切齿,从喉咙缝里把这句话给吐了出来。 许墨嗤笑一声:“你说我为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 张亮无言以对。 他倒没觉得心亏,要是有机会,他巴不得许墨死去。 之所以没话说,只是…说不过。 许墨争着理,就算事情闹大了,自己也是吃亏的那一种。 当然了,最最关键的原因,是自己打不过许墨。 那天晚上的事,张亮一直记得很深,乃至于这段时间天天晚上都会,梦到许墨一棍一个,把自己脑袋给敲碎了的噩梦。 这是一个凶人,而且是不讲道理的凶人。 张亮深吸了一口气,咬着牙,笑着说到:“原来是这样,老夫为了社稷生灵考虑,倒是疏忽了许万年的感受了。” “只砸一扇门,砸一面墙会不会太委屈许万年了,要不要再多砸一些?” “只要许万年你能出气,砸多少,老夫都心甘情愿。” 他笑眯眯的,好像一点都没有,因为许墨的举动,而生气。 许墨一愣。 和自己玩这套是不是? 这套他熟啊,不就是摆烂嘛。当别人做了一件让你生气的事,并还在你面前显摆,想看你生气模样的时候,最好的回应方法不是真的同他生气,而是摆烂“啊对对对”,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你这个二百五。 啊对对对。 你臭不要脸! 啊对对对。 只要肯摆烂。,就没有什么事能伤得了自己心的。 张亮现在选择的就是这个方法。 你许墨当着我的面砸了我家的门,不就是想看我生气嘛,不就是想看我窝火嘛,不就是想看我有气撒不出来嘛。 我偏不生气。 我偏不如了你的愿。 我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但是“啊对对对”神教也并不是无解的,人都是有一个忍耐阈值的,能让他一直以“啊对对对”应付,只能说还没有戳到他的那个阈值。 当然能不能触碰到那个阈值,并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就是要摆正自己的心态。 自己来这的目的是为了看张亮生气吗? 不是。 自己来这的目的,是为了当着张亮的面,打他的脸,砸他的家呀。他生不生气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把这口气给出了才是最重要的。 那“啊对对对”,对自己来说就没有任何作用。 “真的吗?那就多谢你了。”许墨笑眯眯的应下来。 这下轮到张亮一愣。 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多谢? 许墨这个小年轻,难道不是应该因为自己的目的没有达成,而恼羞成怒,就算没有当着自己的面撒气,那也应该脸色不渝,难看起来才是。 怎么还开口道谢了? 难道…… 他自己的脑子里刚弹出来“难道”这两个字,就见着许墨走往回走,捡起掉落进门里的那座石鼓,又哐哐砸了起来。 大理石是一种很脆的石头。 石墨只砸了两下,张亮家里那座由大理石堆砌成的影壁,顿时四分五裂,散落开来。 只是一座影壁,还不过瘾。 许墨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四分五裂,断壁残桓。 张亮眼睁睁看着许墨把自己的家折腾的不成模样,可他开不了口,没法阻拦,自己刚才都说了,要是不尽兴,你就多砸一点。 自己就是想阴阳怪气,让许墨不开心一下。 谁知道许墨竟然装傻,真的顺着他的话做了起来。 难道要自己去拦? 拦得住吗? 自己那些亲卫…上次的事后,虽做了一些安抚,可士气伤了,再让他们对上许墨——还是用这种理由,怕多少会有些不情愿。 再这么下去,自己可就没什么信服力了。 砸吧砸吧。 趁着现在,再开心一点吧。 张亮只能这么阴恻恻地想着,在心里算计着,要如何对付许墨,要如何在抓住了许墨把柄之后,狠狠操弄他。 得势… 只是一时的。 他就不信了,许墨能这么一直得势下去。 好久没来这么一场畅快淋漓的运动了,许墨觉得自己很开心,甚至看手里的这只石鼓,都多了几分慈眉善目的意味。 可惜了,这是张亮家里的东西,带在身上不干净,它晦气。 许墨把它扔在了影壁的废墟里,转头干干净净的出门,看着张亮,脸上的笑意很是浓郁:“多谢你了,心里可舒服多了。” 张亮笑得很勉强:“许万年开心便好。” “下次要是心里不舒服了,我还来找你。”许墨挥了挥手,翻身跨上自己的马。 张亮傻眼,看着许墨,咬紧了牙关。 什么意思! 这人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下次还来找自己?! 自己堂堂国公,这么大个府邸,难道就成了许墨用以砸毁,来排解心情的场所了? 许墨纵马,到张亮马车旁,忽然勒住缰绳,停住马,抬脚朝着马车一踹——把马车踹出一道窟窿。 再伸手一扯,就将车厢一面,一整个撕下来。 张亮脸一黑,他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心里的那个阈值到顶了。 非得这么撕破脸一点情面都不留吗?连马车都给毁了,自己明日朝会难道得换一辆新的马车,别人一问怎么回事,自己是说被许墨毁了,还是说自己只是心情不好想换了呢? 无论哪个回答,都给自己留不下面子。 好小子! 好小子! 等许墨走远,张亮才怒吼一声,进到自己的宅院里,把没被许墨砸完的东西,又重新砸了一遍。 难看,可真是太难看了! 第229章 他太热情了,我不好拒绝 大唐超市里。 四个小老头有些坐立不安。 虽然…他们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说实话,情况多少还是有些出乎他们意料。 听卢月儿说,她家大郎一早就离开超市,已有两个时辰了。 两个时辰…… 这时间是不是太久了点? 哪怕那天,许墨去张亮家里,把公孙节给抓过来,用的时间都没有两个时辰那么久,而且有了上一次的事,他们可不觉得张亮会对许墨动手,更不觉得张亮哪怕对许墨动手了,还能对许墨造成什么困扰。 再说了,张亮在朝会上,可一直都没回家。 连张亮都不在,张亮府上,还谁有能阻拦许墨? 至少,拖不了两个时辰这么久。 那么,为什么许墨一去就用了这么久的时间? 结果很明显,张亮没有能力拖住许墨,那只能是许墨自己选择如此。 两个时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单纯以破坏的角度去考虑的话,那两个时辰足以做很多事情。 达达马蹄声从门外响起,几个小老头探着头,绕过屏风朝外看去,是许墨回来了。 一身白衣,显得有些灰头土脸,但没有什么太过明显的搏斗痕迹,身上的灰尘,似乎是因为城内的尘土太多,在纵马的过程中染上的。 “店家你可算回来了。”李靖朝他招了招手。 许墨没急着过去,就站在门口,让卢月儿他收拾衣服,袭人替他洗脸。 等折腾好了,至少外表看上去干净了,许墨这才走进超市里。 “店家你怎去了这么久。”魏征好奇问道。 他不仅好奇,而且得清楚许墨究竟做了什么,这样才好在明天朝会上,张亮参许墨一本的时候,替许墨开口说话。 许墨老老实实回答:“在那等张亮回家,所以耽误了些时间。” 几个小老头不约而同都松了口气。 “等回家,等回家挺好的。”房玄龄点了点头。现在距离朝会结束,也不过只刚刚过了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又能做什么呢?顶多当着张亮的面骂他一顿,大不了打他几拳,这都是小事。 秦琼搓了搓手,眼睛一直往外瞄,看着卢月儿她们在那准备吃食:“店家是做了些什么呢?” “连午饭都顾不上吃,要一直在那等着。” 许墨歪着脑袋,想了一会:“也不过就是把他家的大门给砸了,院墙给毁了,算是拆了他半个家吧。” “哦,原来是这样,那还……好?”秦琼有些心不在焉,敷衍的说了半句,才后知后觉察觉到,许墨这轻飘飘的话语里蕴含着多么劲爆的消息,后半句话尾音向上不住的扬,惊咦了起来。 等等! 这个年轻人,这位许万年,这位堂堂大唐万年县侯,说了什么? 算是拆了他半个家…… 这种事情,难道是可以用类似于说出“我今天早上吃了一碗汤饼”的语气说出来的吗? “你,你拆了他半个家?”魏征倒吸一口凉气。 许墨点点头:“对。” 哪怕是程咬金这个混世魔王,都有些坐不住了,他揪着自己的头发,有些苦恼:“店家啊,你捅出来的这个篓子那可有点大了。” “怎么好端端的,你就把他半个家给砸了呀?” 许墨一挑眉:“你确定是好端端的?” 程咬金不说话了。 哦…不是好端端的,是张亮招惹的许墨。 “那也不至于把他家给砸了。”房玄龄叹了口气,“就算是他先得罪的店家,可这么一来,他若是在朝堂上一闹,便是陛下再怎么偏心于你,也不得不做样子,责罪于你。” 许墨拍了拍胸脯,信心满满:“你放心好了,他是不可能去闹的。” 几个小老头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虽然这句话很平平无奇,听起来也没什么别的意味。 可是从许墨这个拆了别人家的人嘴里说出来,落在他们耳中多多少少就变了味。 总觉得张亮不是不想说,而是不能说。 为什么不能说? 那就有很多种可能了。 比如说…许墨把张亮殴打至昏迷,躺在床上,不省人事。 再比如说…许墨拔了张亮的舌头,折断他的手指…… 他们越想下去,越觉得张亮处境很危险。 这些事…也不见得许墨就做不出来。 许墨拆开一袋面包,奇怪地看着他们:“总觉得你们在想什么很失礼的事。” 几个小老头不约而同,拨浪鼓似地摇着头。 没有! 他们可不想步张亮后尘。 “其实我一开始只是想砸了他家的门,你们说这不过分吧。”许墨把嘴里的面包咽下去,随口说了一句。 “不……过分?”魏征很迟疑,很不确定,也很违心地说出了三个字。 事情都是相对的。 烛光在白天微弱到看不见,可在黑夜里,它就是伟大的光明了。23sk. 砸人门户的事不过分吗?是很过分的一件事了,可和许墨砸了半个家的举动相比,就显得一点都不过分。 不过… 既然店家一开始只想砸门,可为什么后来就变成了砸半个家? 是张亮开口冲撞了店家?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砸了张亮家的门,张亮他显得很高兴。”许墨一拍手,故作迷茫不解的表情,“不仅很高兴,他还邀请我继续砸他的家。” 几个小老头的脸色开始扭曲。 哪怕许墨这么转述,他们都能脑补出来张亮说这番话时,那一脸的阴阳怪气。 许墨可不是什么只会读书的呆子。 他们不信许墨没懂张亮什么意思! 许墨欢快地,继续说了下去:“他都这么诚挚邀请了,我又怎么好意思拒绝呢?” “我感受到了他的热情,于是我就继续砸他的家,一不小心就把他半个家给砸了。” 哇哦… 好一个热情邀请。 好一个一不小心。 “嗯……”房玄龄有些无言以对,好半天才憋出来一句话,“郧国公可能是有什么特殊爱好。” “总之,既然是郧国公邀请,那自然是不可能闹到朝堂上了。” 魏征点了点头,啧了一声。 他此前一直以为,许墨是吃软不吃硬,现在看来…假的,都是假的。 第230章 我那么一大块地呢 店家哪里是吃软不吃硬。 他分明是软硬都不吃。 只是之前自己会有店家吃软不吃硬的印象,大抵是因为,吃软时,他们的态度温和,店家想了下,不是很麻烦,自己还能获益,就答应了下来。 嗯… 魏征感慨一声。 和店家这种人相处起来,还真是够麻烦的。 算了,谁让他是小辈,自己这群糟老头子就只能宠着他呢? 他们闲聊的时候,卢月儿那边也做好了吃食。 许墨一边嗦着面,一边和几个小老头玩起了大富翁。 就如同许墨说的那样,张亮并没有把这件事告发到朝堂上,他丢不起那人——即便他不说,这么大个事,也瞒不住其他人。 没人心疼张亮。 哪怕张亮放出了“郧国公很大度,随便许墨折腾,反倒是许墨小气”的传闻,也没多少人站在他那边。 小气? 他们可不认为许墨小气,看许墨给自家建园林,开的那个薪酬,是市场里最高的,而且管饭、有肉。 这是一个小气的人? 他们是不信的。 再说了,许万年是多么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为什么不砸其他家人的府邸,偏偏要砸你家的,尤其你还是个国公。 再一想到,张亮那个义子公孙节的事…… 又传出了,甄老神医曾被张亮邀请过去,写了一份奏章的事…… 那谣言是怎么传出来的? 先前那些读书人们的猜测,现在越发变得明朗、清晰起来,甚至于,现在都不假于说那是个猜测,而是当成一个事实——虽然他们没什么证据。 不过张亮没反驳。 去问许万年,许万年不说话,只神秘兮兮一笑。 他们就当真了。 这段时间,来找许墨道歉的人…可太多了,上到皇城里的太医丞、下到一些许墨连记都没记住的大夫们。 他们纷纷向许墨道歉,承认他们这段时间造成的错误。 许墨对这些大夫们一个都不认识,他来到大唐后也没生过病。 几个小老头眼熟的,他就打发到秦怀玉那边,让他们替自己免费工作,要是连几个小老头都不脸熟的,许墨就直接把他们给丢了出去。 道什么歉,烦死了都。 不过这段时间,除了数不胜数的道歉精们,还是有好消息的。 秦怀玉把足球给弄了出来。 这个东西的技术含量,甚至还没有输液管来的高。 硫化过后的杜仲胶,趁热将它加工倒入球形模具里,等到凝固之后,一个天然的球就做成了。 当然不是充气的。 精细度还加工不到这种程度,杜仲胶制成的球是内胆,里面用上粗布芦花之类的东西填充,再在外面用兽皮绣成外壳。 就比如说秦怀玉现在做出来的这个。 就是这样的一个制作流程和工艺。 许墨看得目瞪口呆,倒不是因为这个足球和他想象中的足球有着这么大的差距,时代不同,工艺不同,制造出来的成品有所差别,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再说了,足球又不是一个多么吃球体弹性的运动。 能够保证它是一个完整的球,就已经足够了。 最大的问题是在于…… 这个时代的人真的好奇怪。 足球是用来干嘛的?是用来踢的,在草地上滚来滚去。为什么大多数足球都是黑白两色?原因很简单,就是醒目。 但… 首先必须得夸赞一下秦怀玉的能力,他的确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个最符合许墨期待的足球出来。 可是有兽皮外壳不就已经足够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多此一举,再在外面加一层绢布的外壳呢? 葱绿色的绢布,上面绣着龙虎相斗的图腾。 龙图腾在这个时期还没有成为皇家专用的图腾,为皇室专用的图腾还是十二纹章,龙是出现在其中的图案之一,但并代表不了十二纹章。 皇家并不禁止普通百姓使用。 只是普通百姓也没有那个余力,在自己的衣服上搞出这么多的花样来。 绿色。 龙虎斗的图案。 这只足球看起来就不像是个足球,而像是个圆形的工艺品了。 “店家怎么样?”秦怀玉洋洋得意,向许墨显摆起来。 许墨面无表情,找到绢布缝补的地方,稍微用力,嗤啦一声,沿着缝补的痕迹,把绢布撕开。 秦怀玉瞪圆了眼——这是他找自家最好的几个绣娘,连夜赶制出来的,就是为了在许墨面前邀个功。 看样子…店家很不喜欢? 看到绢布后的兽皮,许墨吐了口气,看着顺眼了起来。 “店家不喜欢这绣纹?”秦怀玉小心翼翼地询问起来。 许墨摇头:“绣得挺好看的,但花里胡哨的,一点都不实用。” 实…用? “球嘛,就是用来踢的。”许墨理所当然,开口说道,“你搞这些东西怎么踢嘛?还搞了一个绿色,我那个球场可是打算做成草地的。” 说到这,许墨忽然一顿。 说起球场,他就想到了一件严肃的事,转头看向魏征、房玄龄:“说起球场我就想起来了,之前答应我的那片土地呢?” 房玄龄清了清嗓子,没说话。 魏征左顾右盼。 许墨眼神犀利起来:“是不是打算把我的地给贪了?” “那不至于。”魏征摇头,“朝廷还不至于干出这么离谱的事,只是之前那段时间张亮一直在用医术的事情阻扰。” “这几天,其他大事又多,暂且搁置了下来。” “陛下准了,可朝廷那边一直没说通。” 许墨啧了一声:“可真是够慢的,我钱都准备好了。” 什么钱? 当然是修体育馆的钱。 魏征打着哈哈。 其实…朝廷这段时间一直都没讨论这件事——刚才都是魏征编出来的假话。 许墨理直气壮,李世民一琢磨也的确是这个道理。 只是…哪怕张亮不给他面子,考虑到其他老臣们的感受……许墨前脚刚把一个老功臣揍了,自己还没偏心他。 哪怕给许墨赏赐理所应当,要这么做了,李世民不得不考虑到,会不会有老臣误会,觉得自己要釜底抽薪了。 像长孙无忌、李靖这样的聪明人不多。 像程咬金、魏征、房玄龄这样,和许墨好的人,也不算多。 第231章 那个球,一定很大吧 皇帝的智慧,简而言之,就是“平衡”两字。 他不能表现太过偏心某人。 哪怕他想,也不行。 魏征也没想到,许墨会在这个时候提起来这件事,先前…挑好了地块后,许墨就没再提起过,也没催促过。 冷不丁的这么一提。 可真把他们给吓出了冷汗。 不过也还好,许墨只是问了这么一次就没再继续追问了。 催只催这么一次就好了。 没到三天,许墨想要的那块地的地契,就到了他手里,地契一到,许墨就把事先准备好告示,大张旗鼓的贴了出去。 招人! 建足球场。 足球场地建设,并不是像很多人想的那样,圈一块地把地铲平,然后再铺上一层草,一个场地就建出来了。 没那么简单。 当然了,这样也的确是一个球场,而且在这个时代这样的球场也的确够用了。 但许墨不想。 他现在有钱了,钱这个东西就是得花出去才有意义,搁在家里那只是一堆废铜烂铁。 就按最高规格来建。 足球场的结构一般是分为四层。 最下层是围绕着土地建成的排水层,第三层和第二层,基本上是以大块鹅卵石和硕石、粗砂构成的制成层和排水层。 就像是过滤器那样的结构,既不影响水流的排泄,也不会导致太过明显的水土流失。 最上层就是砂土层,用以种植草皮。 而且球场的草也不是野外随随便便长着的杂草,它对草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选用的都是早熟禾。 这种草在大唐很常见,也很容易存活,即便是在冬天,只要不是温度太低的情况下它都能存活。 而且这种草很排外,当它们构成了一定的领域之后,其他杂草之后很难在它们的领域之内存活,打理的话会更为方便一些。 告示在大唐超市外张贴出去。 来来往往的人们,围观驻足。 超市很少张贴什么告示,哪怕上新货物,也都不张贴,全靠他们用自己那一双玲珑慧眼发掘。 告示上的内容,让他们有些琢磨不透。 超市旁的茶铺里。 几名读书人刚刚研究完几道算题,正打算放松休息一会。 一人转头看向超市,满脸不解:“你们说许万年,那究竟是什么意思?” “你说那个招工告示?”一个人问道。 那人点点头:“许万年要建什么足球场,他要招募徭役去建设,这我倒是能理解,反正许万年挣的钱很多,他稍微挥霍一点也在常理之内。” “但…后面的内容,有何用意?” 除了要招募建设足球场的工人之外,许墨还在那告示下写了其他两条。 一个是招募管理员,一共招聘六个人,日常工作就是负责球场的维护工作,每个月薪酬四百文。 一个是合作信息,需要专门养殖一种名为“早熟禾”的草,每年更换一次,一次更换十一亩。 一亩作价三百文。 这两则消息是他没有看懂的。 倒不是说报酬给低了,实际上报酬给的算是很高的了。 一片场地能产生出什么要维护的地方?他们可听说了,那足球场就是一大片空地,连棵树都不会种,连扫叶子的机会都没。 就算是要维护,也不至于用得着六个人这么多吧。 寻常马场也不需这么多人维护。 算了,就当许万年有什么特殊爱好,得让人照顾到每一寸土地上。 可最后一则合作消息,他们是真的不太能理解。 名字起的响亮,叫什么“早熟禾”他们还以为是粮食,再仔细一看告示下画的图案,这…这不就是随处可见的杂草嘛。 还要单独买。 买就算了,还开出了一亩三百文的价钱。 一年忙碌,十一亩地,一共能赚三贯余三百文,这真的不算少了,寻常百姓家里。 按照现在大唐粮食市价,一斗粟米是五文钱,亩产两三石,十一亩,一年两收,才差不多是两贯多一点点的。 可种粟米多累?种杂草多轻松省事? 甚至… 打听好了许墨什么时候要这种杂草,到时候再种,说不定还能多种一季的粟米。 对百姓们而言,这自然是好事。 但读书人们就很不解了。 为什么要买草? “许万年向来行非常之事。”一个人摇了摇头,迟疑着说道,“你看不懂,我也看不懂。” “不过,想来是和那个叫做足球的东西有关。” 足球?。 这个词他们不是第一回听说了,告示上明晃晃写着,是为了建足球场。 实际上在见这个告示之前,他们就已经听说过这个词,就在许万年和几个小老头讨论着足球的时候。 “许万年对足球似乎看得很重。”一个人揪着自己的胡子,若有所思,“就是当时,算学、爆竹这些东西,许万年也没这么重视过。” “一定是大有用于社稷吧。”一个人兴奋着开口。 有人点头:“你们还记得,那位可能成为许万年老丈人的李郎君吗?不是时常喝酒的那个小李郎君,是不怎么常来的大李郎君。” 这说的就是李世民,常在大唐超市的人,对李世民还是很眼熟的。 那个人接着说了下去:“我记得有人说起过,许万年对那位大李郎君似乎曾经说过,足球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能为大唐赚来数倍于当前的钱财。” “不过可惜他才偷听了一句,就被人给撵走了。” “还差点被送到了府衙审讯,可把他给吓坏了。” 几个人窃窃偷笑。 隔壁桌有个人脸色开始变得古怪。 “数倍于当前?”一个人很是惊讶,“现在的大唐可了不得,历朝历代没有能与现在大唐相媲美的,还能数倍?” “那足球可真是个了不得的东西。” “那么大的场地想来那所谓的足球也一定很大吧。” 他们开始对着这个陌生的东西,畅想、憧憬起来。 而他们想象中的那个很庞大的东西,现在就正在被许墨一颠一颠的在脚上玩弄。 宜阳坊。 许墨自己的那个马场里,被他临时改成了一个小型足球场——立上两个门柱就好。 第232章 李承乾:你搞清楚,我是个瘸子 只是一个临时的球场,也不用考虑太多。 球,是用来踢的。 足球这个东西毕竟脱胎于蹴鞠,在花球方面,还是差不多。 已经很久没踢球的许墨,一点一点的熟悉着,他现在的身体,在技巧掌握方面十分的优秀,球能够随着他的心意转动。 几个小姑娘不一会也加入进来。 互相传着。 这是最原始,也是最简单的快乐。 几个小老头羡慕地看着,他们也想加入进去,只是…年纪大了,他们折腾不动,多走这么几步,就难免气喘吁吁。 再说了… 进去当一个煞风景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事。 只有程咬金在外面看了一会以后,有点耐不住心里的躁动,参与了进去。 李承乾也在一边看,他也想参与进来。 但他的情况,比那几个小老头还要更不乐观,那几个小老头好歹只是年纪大了,身体必不可免的会衰弱起来,他不一样,他就厉害了,他是个瘸子。 走路都比较吃力。 更不要说踢球这件事。 现在看着许墨他们玩球,李承乾内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嫉妒? 多少应该是有一些,但并不是全部,更多的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情感。 说的难听一点,倘若在自己眼前晃荡的人,不是许默,不是程咬金,不是自己的那些妹妹。 而是其他什么无关紧要之辈,还这么嚣张的奔跑打闹。 那毫无疑问,李承乾一定会想办法打折他们的双腿。 自己瘸了,你们这些人在我面前显摆自己的腿,是在嘲笑我吗? 有缺陷且自卑的人,总是很在乎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他们很敏感,也很容易躁怒。 但有问题的并不是他们,可他们偏偏会很容易觉得自己有问题。 李承乾现在就陷入了这样的一种矛盾状态之中。 “小李,你不过来踢两脚。”就当李承乾内心里正这么挣扎的时候,许墨精巧的停球,转头朝着李承乾吆喝起来。 嗯??? 几个小老头愣住,李承乾一怔。 这是什么意思? 知道自己是个瘸子,还邀请自己去玩这种需要奔跑的游戏,李承乾的脸色刹那间就难看了起来。 他仔细想了一下,自己这段时间好像也没得罪过许墨呀。 怎么突然之间就嘲笑自己了? 但看许墨的脸色似乎是很认真的。 李承乾深吸了口,压制住内心里的怒气,勉强一笑:“店家,我腿生有疾,这种游戏不太适合我。” 许墨恍然,重重点了点头:“忘了,你还有这么一个毛病。” 李承乾的脸色,终于控制不住,扭曲起来。 这事也能忘的? 自己虽说不是天天去超市吧,但隔三差五,平均下来,也已有三天去上一回。 自己腿脚不利索,有毛病的事,也没瞒着许墨。 这真的是能忘记的? 他看着许墨认真的脸色,有些分不清许墨说的,究竟是真话还是假话。 这话不像是真的,甚至,在李承乾眼里,这都不像是一个人该说出来的。 但看许墨的脸色,这话好像就是真的。 许墨又招了招手:“既然跑不动,那也没关系,来来来,当门将,你守着别让她们踢进去就好了。” 李承乾迟疑。 他又一次深深思考,再次确认,自己的确没招惹许墨,也没在背后说许墨坏话,就不存在,自己背后说许墨坏话,被人嘴欠透露出去,让许墨知道的情况。 他真的是认真的? 李承乾一坡一坡地走到球门前,不管是不是真的,至少明面上还没翻脸,那自己就不好拂了许墨的面子。 那就来吧。 许墨没亲自下场,他要是去射门,那就真的是欺负李承乾这个瘸子了。 只程咬金、还有那几个小姑娘射门。 射门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是很难的一项技术,能够打正都是颇为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更不要说打自己想要的角度。 李承乾不会守门,一开始还有些局促。 许墨在一旁指导起来,摆什么架势、做什么动作,扑门、倒地、抱球…… 技术要点不少,李承乾一边还思考着许墨是不是认真的事,一边学的就有些迷糊,和许墨一比,半斤八两——他半斤棉花,许墨八两黄金。 不过… 他是个新手,几个小姑娘、程咬金他们也是亲手,一群菜鸟在一起玩得不亦乐乎、再加上身体上先天的差距,最终能破门的,就只有程咬金和李英姿了。 李承乾的心态也有了改变。 从一开始的纠结许墨是什么想法,到许墨开始指点他守门的技术动作后,他就确定了一件事。 许墨真不是想看他笑话的。 是真的愿意带他玩的。 他就撒野起来,滚了一身泥,狼狈得很。 等到天边的云朵渐渐烧起来,他们才结束运动,一起朝着大唐超市走,这个时间点是要吃晚饭了。 李承乾拒绝了侍卫请他上马车的要求,固执地走在许墨身旁。 “店家,刚才为何要邀请我足球?”李承乾不解的问道,他知道许墨没坏心思,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更加不解。 又不是为了看自己笑话,让自己这么一个瘸子玩这么一个需要健康双腿的游戏。 干嘛呢? 许墨瞥了他一眼,很奇怪地问了一句:“难道你不想玩吗?” 李承乾愣了下,抿了抿嘴:“就是因为我想玩,所以邀请我的?” “不然呢?”许墨很理所当然地反问了一句。 李承乾无言以对。 这理由…过于直白了一些。 许墨又瞥了他一眼,笑着说道:“难道你觉得因为你是个瘸子,我就不该喊你来玩足球了?” 李承乾迟疑着,点了下头。 “你就很奇怪。”许墨吐槽起来,“又不是比赛,玩球跟你是不是瘸子有什么关系?” “小伙子,你这个心态就很不健康啊。” 李承乾茫然地看着许墨。 许墨叹了口气:“我们玩球,为的是什么?为的是开心,只要开心,什么都好。” “你腿瘸了,是不好踢球,但不影响你玩呀。” 说到这,许墨顿了一下。 “要是寻常庶民也就算了,在你身上,一条瘸腿很重要吗?” 第233章 多戳一戳伤口就好了 李承乾怔住,眼里的迷茫更多了起来。 许墨一摆手,放松了声音,几个小老头也停下他们的闲聊,静听着许墨说话:“你知道为什么瘸腿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吗?” 李承乾几乎是脱口而出:“因与常人有异。” 许墨笑了起来,摇了摇头:“你看,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在你身上,一条瘸腿不重要的原因了。” “你知道…普通庶民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吗?” 李承乾迟疑了下,痛苦得想了一会,最终摇了摇头,他想不出来,庶民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许墨轻声说道:“庶民会说,瘸腿影响生活、不好劳作。” 李承乾沉默下去。 几个小老头也沉默下去。 人和人啊是不同的。 有时候思想和思想之间的差距,会让明明身为同一个物种的两个人,差距大的像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 就像李承乾,脱口而出的这个回答一样。 他在乎的仅仅是,自己和普通人有很大的差别。 至于生活? 不能说他没有考虑过。 只能说现实没有给他考虑的情况。 他的身份摆在那,不需要他去做什么太过于辛苦的劳作,也不影响骑马。 至于其他可能需要用得着腿的地方,他的侍从们,就会替他办的妥妥当当,让他感受不到自己瘸腿后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庶民瘸腿,影响是实实在在。”许墨继续说了下去,“不好耕田、不好劳作。” 说到这,许墨有些卡词,自嘲一笑:“我也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庶民,说不出来更多的,还具体影响了哪些?” “但一条腿,影响了劳动力,就会让一家子少吃上几口粮食,就会饿肚子。” “你呢?” “生活上会有什么不便吗?” 李承乾沉默着,他在生活上的确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至少他感受不到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可我…毕竟身体有异于常人。”好一会后,他缓缓开口,语气很是不甘,“哪怕生活不受影响,但…但…” 但了半天,李承乾说不出接下来的话。 他也不知道要“但是”什么,可心里就是不舒服。 许墨啐了他一口:“矫情,你就是心里把自己看的太重要了。” 李承乾恍惚起来。 “有人敢嘲笑吗?”许墨冷笑了一声,抛出一个问题。 李承乾摇头。嘲笑…自然是没人敢对自己这样做的,他身份地位摆在这。 许墨又接着问道:“我看你父亲是个文官,你难不成不想走你父亲老路,还有着一颗想要带兵打仗的心思吗?” 李承乾拨浪鼓似地摇头。 他懂兵法不假,但他不是很愿意上战场。 “那既然你不想上战场,要走你父亲的老路,去做一个文官。”许墨一摊手,理所当然地说了下去,“你就更不要在乎你那只瘸腿了。” “脑子好用不就够了吗?” 李承乾琢磨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多谢店家指教。”他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 几个小老头也捋着他们的胡子,看着李承乾,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许墨不是一个很爱说道理的人。 道理这种东西实际上是不用说,天底下的道理拢共就那么些,该知道的都知道,做不做只是看是否有利于自己。 所以… 有些人看似做了违背道理的事,他们并非不懂道理,只是他们觉得这样做更加有利于自己。 李承乾还跟着许墨他们走路,一跛一跛的,这一段路就让他觉得有几分吃力了。 “对了,还有个事。”许墨和李英姿她们说笑,忽然往一旁的李承乾身上看了一眼,抛出一个问题,“比方说一个,视力不好的人,他从军了,非要当一个弓兵,你觉得这人…该怎么去评价。” 李丽质心直口快:“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嘛。” 程咬金吐槽了一句:“弓手又不需太仰仗视力,靠的是力气。” 又不是进山打猎,得要多好的眼力,战争这东西,一个战场上乌泱泱的都是人,不用看随手抛块石头都能砸中人。, 弓手射箭,也从来不需要瞄准,冲着敌方阵营射箭就行了。 眼力? 不需要,没多少人的眼力,能够在乱军丛中,锁定一个该打击的目标的。 力量才是最关键的。 三石弓造成的伤害,就是要比二石弓大。 大唐军伍中,能开一石弓者,能直接当个伍长,能开二石弓,就能作个什长,其他什么都不考核,只要能开这个弓,就值得这个位置。 魏征抬手,没忍住在程咬金脑袋上拍了一下。 程咬金茫然。 “店家并非是真的在拿弓手的事问高明。”魏征压低声音,轻声说道,“只不过是借着这个由头,想说一些东西。” 程咬金抿了抿嘴,他后知后觉也反应过来了,就是没忍住…想要吐个槽。 李承乾没回答,他明白许墨是想要说些什么了。 许墨看向李丽质,微笑着:“你这评价还是太繁琐了,其实可以用两个字去简单概括。” “傻子?”李丽质歪着脑袋。 “笨蛋?”李淑跟着,面无表情补了一刀。 “蠢人?”李英姿也嘴下不留情,噗嗤一刀,狠狠插了进去。 李承乾咬着牙,面色又青又红。 这群人…好过分! 他知道是好心,看自己一个瘸子走路吃力,所以想让自己上马车。23sk. 但…就不能说的好听一点? 拐着弯骂自己…太过分了! 他深吸了口气,想了一会,不能忍,啐了一口,扭身上了马车,紧跟在李承乾身后的侍卫们松了口气,朝着许墨投去感激的目光——刚投出去,就觉得有些奇怪。 感激一个刚刚骂了自家主子的人…嗯…心里突然复杂了起来。 “高明…开朗了不少?”看着马车渐行渐远,魏征感慨了一声,“我和文纪,也就是高明老师相熟,他最担心的,就是高明的性子,过于阴沉了些。” “店家可真是厉害。” “放在以往,被人这么戳伤口,他可是会恼羞成怒的。” 许墨摆摆手,很无所谓:“之所以会恼羞成怒,那是戳得少了,多戳一戳,习惯了就不会生气了。” 第234章 刘老二,你快上啊 好一个多戳一戳就好了。 这话说的真轻松。 小老头们默然,他们可做不到像许墨这样轻松惬意。 别说这样肆无忌惮地戳一戳李承乾的伤心处,就是背后多说几句都做不到,身为臣子议论太子,是什么心思? 他们看着许墨,情绪复杂。 有才能的人,还真是能够任性的。 足球场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人手的招募也在缓慢进行中。 挂在超市门口的板子,不知换了多少遍了。 但题目依旧还是那个题目。 答案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了,之所以…题目还没换过,原因也很简单,流传出去的那个答案,不过是生硬算出来的。 许墨不认这样生搬硬套的方式,是正确的答案。 读书人们很头疼。 他们讨论过原因,之所以如此…大抵是因为,他们的算学……或者说,是那位许万年口中所说的“数学”基础不行。 这也是,为何到现在还没有人,鼓捣出答案。 是他们不够聪明吗? 并不是。 而是他们在想通了这一点之后,很多人就放弃了研究这道算题。 算科,是大唐科举取仕中的一环,但并不是唯一的一环,甚至…这都不是很重要的一环。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明算科在朝堂上的前途,是很渺茫的。 做官?可以。 做大官?那就很难了。 除了那些在明法、明经乃至秀才科上,尝试过很多次,都失败了的人,很少会有人主动去选择明算科。 读书人们心里都清楚得很。 就算做到明算科的极限,也不过是“区区”国子监祭酒,不过从三品而已,其他正三品、从三品、乃至四品官职,都是从进士科、明经科中择取。 但凡有志于进士、明经这两科目的,都不会在算学上投入太多时间。 要重新打基础,那可是要重头再学,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 最顶尖的那一批聪明人,都把心思投入到进士、明经,这两个科目中,剩下来那一群差了点意思的人,就只能楚囚对泣了。 茶馆里。 一个温习好几道算学题目的读书人,忽然把眼前的纸张一摊,扼腕叹息:“按照我们这种进度下去,不知多久才能解开许万年的那道题目。”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另外一个人开口劝慰起来,“只要我们坚持下去,总是能算出来的。” 读书人苦着脸,叹了口气。 另一旁桌子上,几个汉子绕着桌子,压低声音,小声讨论了起来。 “刘老二,他们说的那算题,是不是你解出来的那个。”一个人轻声说道,冲着坐在桌子最里侧的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年岁近三十,劳作在他身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身粗布、手上的老茧、乃至发缝里染着的黄泥,都凸显出了他的身份。 普普通通的农夫。 “是那个。”刘老二老实点头,声音和他外貌一样的憨厚。 另外一个人好奇问道:“那你咋不去找许万年领赏?我记得…好像解开那道题目,是有赏赐得嘞。” 他们倒是没怀疑刘老二是不是说了谎话。 不仅因为,刘老二是他们坊里首屈一指的聪明人,脑子和外表截然相反,内里机灵得很,别人有没有说谎话、说的话,有没有什么疏漏之处?他一听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更主要的原因是,刘老二解出这道题目是在很久之前了。 在读书人们,还没有把这道题目的答案传的沸沸扬扬的时候,他们就亲眼看着刘老二,在劳作间隙的时候,拿着小木棍在地上一顿写写画画,然后就得出了答案。 那个答案,和读书人们广为流传的答案是一模一样的。 刘老二在先,读书人们在后。 读书人们总不会出错的,但刘老二赶在了他们前面,众人再怎么匪夷所思和不敢相信,他们也只能认下了刘老二这个老实巴交的庄家汉,的确要比那些读书人们更先一步得出答案的事实。 连带着他们都高看刘老二一眼。 比读书人们还快,那不就是比读书人们还聪明? 刘老二摇了摇头:“哪有什么奖励?许万年说的是,谁要是能解出来那道题目,就可以与那个人,在任意一个学科上切磋较量。” “我就是一个庄家汉。” “难不成我还能与许万年比种地不成?” 一个人摇摇头,啧了一声,抿了口汤水:“话可不能这么说,你可是比那些读书人们都还要聪明的,就算没得到什么奖赏,要是觉得你可堪一用,赏你个什么职位的,不比现在种田要赚得多?” “再不济,许万年那还不是要十一亩杂草,你过去显摆一下,把这个名额挣在自己手里,多赚点钱不也更好?” 这话让刘老二心动起来。 也不是不行? 养十一亩早熟禾,在他们这群庄稼汉眼里,就是白捡钱的勾当,也不知有没有人拿到这份差事。 “就是就是。”另外几人附和起来,他们倒是并不眼热刘老二。23sk. 唐人朴实得很,他们也朴实得很。 “那我咋跟许万年说,就这么空口白牙,说我算出来了?”刘老二一想到要见许墨,顿时就紧张了额起来。 其他几个人,事情落不到他们身上,就不觉得紧张,语调也轻快:“你就把你那天怎么算的写给许万年看就是了。” “许万年不是推出了那个什么数字吗?” “你就用那个写。” 几个人叽叽喳喳出着主意,刘老二咬咬牙,点了点头,花了钱从茶铺掌柜那买了纸,又借了笔墨,开始写起来。 有几个读书人留意了下,只觉得这庄稼汉有趣,是个知道上进的人,只不过可惜…年纪大了,现在开始认字读书,怕有些迟了。 更多人,是根本没注意到刘老二的举动。 而此时此刻。 大唐超市里,许墨大富翁已经玩腻了,足球这东西没有旗鼓相当的对手,玩起来也很没意思。 他正琢磨着,还有什么好玩、最好是在自己超市里、大唐的产能能够支持,轻松就能够玩成的游戏。 第235章 郑丽婉:题目我解出来了 能玩的游戏,其实不多。 有些游戏对现在的大唐而言,还是太过新颖了。 斯诺克? 这…似乎挺好的,也不知道工匠能不能造出来。 许墨正思考着。 卢月儿走来,压低了声音,通报了一声:“大郎,有人说解开了超市门外的那道算题。” 许墨一挑眉。 魏征他们正带着秦琼打麻将,听到卢月儿的话,抬起了头:“哟,那道题目可算是有人解出来了,还挺快的。” “快么。”许墨摇了摇头,“我觉得很慢了。” 他那个题目是年前出的。 现在年都过去好几个月了,夏天都快来了,才有人解出来。 要是这道题目是微积分一类的也就算了。 但这道题目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简单的。 它需要的知识量其实并不是太高,考察的是一种数学上的敏锐性、逻辑性,只要是在数学上稍微有些天赋的,哪怕没有经过系统的数学教育,自己琢磨几天也应该琢磨出来了。 许墨可不信,满大唐就没有一个有数学天赋的读书人。 只能说有天赋的人并没有来研究自己的题目。 唉,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现在有一个,那也勉勉强强凑合着吧。 魏征没继续搭话。 许墨招了招手,让卢月儿把人给带进来。 不一会儿,她就带进来一个人——是个姑娘,年纪也不大,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长相俊美。 她刚绕过屏风走进来,就让那边玩着大富翁的几个小姑娘,顿时产生一种危机感。 “是个姑娘?”许墨向后一仰脑袋,有些惊讶。 倒不是他看不起女性。 只是受时代的局限。 大唐算是一个很开明的时代了,女性的地位也不算低,至少像是房玄龄、李靖乃至于程咬金,都只有一位夫人。 但受教育的女性的数量还是很少。 哪怕是像李丽质、李英姿这样的身份地位,他们受到的教育也不过只是识字,能读读尚书、女诫。 普通寒门的女子甚至都没多少受教育的机会,就更不要说庶民的女儿了。 再者说了,大唐的社会对女子没有什么太高的社会价值,要求对女性的期盼,只停留在相夫教子这一程度上。 只要贤良淑德,其他的都无所谓。 像是房玄龄的夫人就是这样,贤良淑德,能把一整家把持的很好,所以哪怕有些极度爱吃醋的小缺点,都在能忍则忍的范围之内。 没有社会要求,就没有太大的动力。 这就导致大多数女子在读书识字之外,只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去加以学习。 李丽质爱玩,所以除了读书之外的时间,她都用来玩了。 李英姿爱打架,所以除了读书之外的时间,她都用来练习武艺和马术了。 不得不说,数学的确是很枯燥的东西。 虽然他的确见过,那些把“数学”当成“妻子”的人。 但他很难相信这样的人会存在于大唐,更难以相信一个在大唐这个时代的女孩子,竟然会对数学产生兴趣。 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率太小了。 以至于这件事情,真的发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非常的惊讶。 难道这个姑娘姓“武”? “让许万年见怪了。”那姑娘开口,声音如百灵般清脆,微微一笑,大方自然。 许默一摆手:“只是没想到第一个来找我的是个姑娘,这得让那些读书人们羞愧死。” “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姓郑,名丽婉。”姑娘自我介绍起来,“许万年若是不嫌弃,叫我一声婉儿便好。” 郑丽婉…… 许墨思索了一下,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几乎没有。 也许是自己对大唐的历史了解的太少了。 几个小姑娘的眼神犀利起来。 嗯? 花里胡哨的! 叫“婉儿”是不是太亲密一些了,她们和店家相处这么久,可都没让店家这么亲切地叫过自己。 这个狡猾的女人,绝对不安好心。 “你说你解出来了,如何证明?”许墨开口问道。 这里面没说话,只是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让卢月儿转交给许墨。 许墨接过来一看。 上面是娟秀的小字,密密麻麻写着她的解题思路。 很完整,也很规矩,一步一步,也没什么错误的地方。 答案正确,思路也正确。 许墨又接着问了他几个细节上的问题。 郑丽婉也都一一作答。 这的确是她自己解出来的。 “你想同我切磋哪一门学问?”许墨一边思索着,一边随口问道。 这个姑娘在数学上的天赋还算可以,是想借着自己以此扬名?还是有什么别的想法。 郑丽婉摇了摇头:“小女并非是想同许万年切出学问,而是有个不情之请。” 许墨一挑眉。 郑丽婉接着说了下去:“小女想在许万年这讨个职位。” 许墨又一挑眉。 几个小姑娘不只是眼神,就连脸色都变得犀利了起来。 果然这个女人没有什么好心思。 想和店家更亲近一些,然后找到机会趁虚而入是吗? 李丽质警醒起来。 自己都还没能防守得住李英姿,怎么又来一个可能存在的潜在对手?不对!这不是和李英姿用的一样的手段嘛。 她有些纠结。 自己的身份,可让自己做不出来,在许墨这工作的事。 “讨个职位?”许墨眯起眼,没应下来,“为什么要来我这讨个职位?” 郑丽琬老老实实回复道:“许万年行事向来不拘一格,小女子觉得自己或许有这个能力来讨个职位。” 许墨点了点头,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但不是自己想听的。 郑丽婉看出了许墨内心里的小心思,她又接着说道:“小女子向来仰慕平阳公主,想同她学习,做个顶天立地的女人。” 许墨又点了点头,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但只是凭借这一句话,此时此刻还不够说服他。 “小女子真是这么想的。”郑丽婉有些无奈,轻笑了一下,强调了一声。 许墨迟疑了下:“你解出这道题目,用了多久?” “小女子是一月前有的这个想法,半月前解了出来,这半月来一直都在犹豫着要不要来找您。”郑丽婉老老实实回答。 第236章 郑丽婉:李英姿都可以,我为何不可以工作 没有任何基础,解出了这道题。 那这个小姑娘的算学天赋的确很不错了,至少比外面那一群折腾了半天,还没有把这道题目给解出来的,读书人们强的多。 但… 许墨依旧没立即答应下来。 倒不是他自作多情,他的身份摆在这,由不得他不去多想一下,这个小姑娘是不是有什么别的心思? 像是吐蕃,松赞干布就邀请过他许多次。 其他诸如吐谷浑、新罗、百济也都明说暗磨。 甚至…李世民的侍卫,都在他超市附近,捉过好几次探子——实在是许墨不愿意出门,让他们无用武之地。 总总事都已经证明了,他需要有这样的顾虑。 他不是色狗。 美人虽然好看养眼,但他也不是什么见了色,就能把全部东西都抛之脑后的人。 这个叫做郑丽婉的姑娘,他没有任何印象。 而且和李英姿、李丽质、房遗玉她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那几个小姑娘都是自己知根知底的,至少知道她们是什么人,也和她们的父亲有所交际。 嗯… 甚至和李英姿、房遗玉都在一个屋子里睡过。 对这几个小姑娘,许墨是放心的。 但对这样的一个陌生人,哪怕她再好看,许墨也是不放心的。 “月儿。”许墨思考了一会,朝着卢月儿招了招手,“你带这位正姑娘下去留个住址,让我再考虑考虑,不管结果如何,我会让人去知会你一声的。” 郑丽婉咬了咬嘴唇,点点头。 等她走后。 李靖撇了一眼自己的女儿,不失几分敲打的意思:“这位小娘子的胆子莫不是也太大了些。” 李英姿把脑袋一歪,就当没听到自己父亲的话。 心里窃笑。 其实你女儿的胆子,比你想的还要更大一些哩。 “半月时间能解开那道题。”魏征一挑眉,有些惊艳,“这小娘子的才智,怕是考个进士科都绰绰有余了。” “这样的人才送上门来店家你怎么不用?难道你也有什么顾虑?” 要说别人或许会因为性别而有所顾虑,但他可不觉得许墨会是这样的人。 许墨向来,不拘一格。 许墨没回魏征的话,朝着郑玄果招了招手:“你也姓郑,你知道这个叫做郑丽婉的姑娘是谁吗?” 郑玄果思考着,好一会后,摇了摇头:“我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没有印象…… 那就不是郑家的人了?至少不是郑家主脉的那一系派的人。 李丽质自告奋勇:“店家,她的身份就让我来查吧。” 许墨看向她,有些奇怪:“你怎么就主动揽下这个差事了?” “哼,那可是个看上去就心怀不轨的女人。”李丽质眯起眼,脸色严肃,“店家也没什么好去调查清楚的人手吧……” 许墨点了点头:“那既然你愿意,就让你帮我调查吧。” 李丽质能揽下来这个差事,许墨是乐于见到的。 皇帝身边的人去调查这件事情,总比自己调查要靠谱的多,而且也方便得多,省得自己麻烦。 李丽质哼哼唧唧,握紧了拳头,拉着李英姿和房遗玉,小声讨论了起来。 郑丽琬那边,带着自己的侍女回到家。 刚进家门,就被门房拦了下来:“小娘子,大郎唤你过去见他。” 郑丽婉一愣,叹了口气。 刚到书房门口,就见到自己娘亲一脸羞愧的站在门前。 “婉儿啊,娘没有替你瞒住。”郑丽婉的娘握紧她的手,轻声说道,“你父亲知道了这事,生气的很,刚才大发雷霆了一通。” “你进去的时候,小心些,且顺着他的话。” 郑丽婉笑着勉强点了点头。 她推门进屋。 就听到自己父亲那沉闷的声音:“你还知道回来?” “父亲这说的什么话,女儿哪有不回家的道理。”郑丽婉摇了摇头,低眉顺目,轻声说道。 屋子里,那个男人怒发冲冠:“为父又不是供不上你生活,好歹堂堂的水部员外郎,怎还会委屈了你,你这出去务工劳作,把为父的面子往哪放?” 郑丽婉的出身其实算是很不错的了。 他父亲也就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大唐的水部员外郎郑仁基,官居从六品,不上不下,对绝大多数寒门、小世家而言,已经算很不错了。 严格意义上而言,他们家,算是荥阳郑氏的一支,不过…体量太小,入不得郑氏的眼,除了祭祖外,也很少有什么交流。 名存实亡。 但…即便攀附不上荥阳郑氏的大旗,堂堂员外郎,还能委屈了自家的孩子不成? 想要出去找一份工作,这算怎么一回事! 自己养不起女儿,得让自己女儿出去给自己挣饭钱了? 呸! 丢人! 自己得被同僚笑死。 “女儿只是想做一些女儿自己想做的事。”郑丽琬理直气壮,“那位卫国公家的女儿,不也在许万年的超市里工作?” “还是最危险、最辛苦的值戍的工作。” “她都可以,为何女儿不可以?” 郑仁基一拍桌子,气恼着开口:“那能一样嘛,李卫公家的小娘子是去工作的嘛,她…她…” 郑丽婉盯着自己的父亲:“她怎么了?” “她…她…”郑仁基“她”了半天,没她出一个所以然来。 他心里是有个猜测,不…不该说他心里,是大多数知道这件事的人,心里都有个猜测,李英姿之所以会在超市里做值戍的工作,是因为李靖看上了许墨,想把他作自家女婿。 但… 这话再怎么像那么一回事,也毕竟只是个猜测。 自己只是一个区区水部员外郎,嚼一个国公的舌根?这像一回事嘛。 再说了,自己女儿还小,这些弯弯道道的东西,自己这个当父亲的,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郑丽琬就更理直气壮了:“所以父亲只是偏见,女儿又不比别人家男儿郎蠢笨。”23sk. “这么久时间过去了,他们连那道题目都没解出来,可女儿解出来了。” 郑仁基只能一拍桌子,呵斥一声:“胡闹。” “父亲再怎么训斥女儿,女儿都已经见过许万年了。”郑丽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第237章 郑丽婉:父亲还能拦着许万年不成 郑仁基黑着脸,盯着自己女儿,咬牙切齿。 郑丽婉还继续说了下去:“看那位许万年的意思,他只是不放心,我接近他,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女儿的身份来历是很坦荡的。” “他若是查清了女儿的身份,以女儿的才智,许万年定然是愿意用我的。” “父亲还要拦着许万年不成?” 郑仁基的脸色,变得更黑起来。 自己女儿拿着一个外人——还是一个自己没法反抗的外人来压着自己,这种滋味,窝在心里,他忽然就能体会到一部分张亮的感情,想来当他第一次听说李氏的事之后,大抵就是自己现在的这种心情吧。 “你可真是够能干的。”郑仁基深吸了一口气,咬着牙,“你真以为我没有这个胆子?” 郑丽婉低下了头:“父亲是最清楚女儿的,女儿也是最清楚父亲的。” 她没把话说的那么清楚。 但潜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白了,她就是认为自己父亲没有这个胆子。 郑仁基更加咬牙切齿。 要是他真有这样的胆子,那他也就不会咬牙切齿了,可偏偏…真相就是像自己女儿说的那样,自己没这个胆子。 一想到自己只是色厉内荏,他就更气了。 “你要我这个父亲还有什么用?”郑仁基憋了好一会,从嘴里吐出来,这样的一句。 人人都羡慕他有一个长相俊美,又极为聪慧的女儿。 但他不是做作,也不是明贬暗夸自己,而是别人只看到了好,却没有看到糟心的地方。 有一个长得好看又聪明的女儿,听起来就是一件好事,可倘若这个女儿比父亲还要聪明的话,就不见得哪里好了。 郑仁基就是这样。 女儿比自己聪明,自己偏偏还能够注意到自己女儿在智商方面对自己的照顾。 很多时候,郑仁基觉得自己就是多余的。 “父亲哪能这么说,若是没了父亲,又哪里会有女儿。”郑丽婉果断开口柔声说,娇滴滴的,撒起了娇,“父亲若是再这样埋怨女儿,女儿可真是要伤心欲绝了。” “女儿不过是想做一些事,就被父亲说这般的狠话……” 说着,她就要哭起来。 郑仁基叹了口气,心里那点怒气,都随着自家女儿的泪珠儿熄灭,他安慰了起来。 倒也不是说真的生气。 只是……自家女儿这么做,总觉得像是自己这个做父亲的没尽到责任,现在女子扛起一个家的,哪个不是逼不得已? 上面的老人不能劳作了,丈夫要么死了、要么跑了,孩子还没有长大。 也就只有女人能站出来,把这个家给扛起来。 说是巾帼不让须眉,实际上都是一把辛酸泪。 只不过自己女儿既然有这样的想法,那也算是一件好事,是在许万年麾下谋事,总比出去做什么不着四六的工作,或者是送到宫里去做女官,要好得多。 安慰了好几句,郑丽婉才止住哭啼,乖巧的走了出去。 郑仁基坐回去,咂摸着嘴,发现有些不对劲。 等等… 何止是有些不对劲,是太不对劲了。 自己刚才都那么生气了,不应该是女儿来安慰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嘛? 怎么最后就变成了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去安慰女儿了? 唉。 女儿太聪明,真不是什么好事。 大唐超市里。 李丽质前脚刚兴致勃勃地出门,魏征几个小老头看着许墨,看他准备出一道什么样的新算题出来。 卢月儿又走过来,声音里带着一丝惊奇:“大郎,又有一人求见,也是说自己解出了那道算题。” 又… 这个字用的很好。 几个小老头愣住,好家伙…许久都没有人能算出来的题目,没想到在今天就来了两个能解开这道算题的人。23sk. “是男是女?”房玄龄开口问道。 卢月儿回答:“是一位男子。” 房玄龄点了点头:“那还好,虽是让一位姑娘抢了先,倒是还有人能解出来,也不算丢了他们那群读书人的脸。” 虽然这件事跟他无关。 但…他年轻的时候,好歹也算得上是一名读书人,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男人解开,偏偏让一个小姑娘拔得头筹。 他多多少少也跟着觉得有些丢脸。 卢月儿欲言又止。 这让房玄龄心里咯噔一下,这个脸色是什么意思? 难道自己说的不对? “大郎,我要不要把人带进来?”卢月儿想了想,最终把那句话化作一道轻微的叹息,湮灭在空气中,朝着许墨乖巧询问了起来。 许墨点点头:“带进来瞧瞧吧。” 他原本是不太想见的。 慢一步,就是慢一步,而且…用了这么久的时间才算出那样的一道题目,这天赋说不上有多好,只能说够勤勉的。 他若是能再先别人一步,把自己出的第二道算题给解出来,那他若是还肯来见自己的话,再考虑用不用他。 不是说,不够聪明的人不能用。 只是对于足够聪明的人来说,你给他们指明一个方向,他们自己就可以去探索。 而对不够聪明的人来说,需要去提点他们,纠正他们的一些细微上的小错误。 这样很麻烦。 许墨恰恰不想要这样的麻烦。 不过看卢月儿的脸色,外面那个人好像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见上一面也无妨。 卢月儿点头,把人带了进来。 刚一看到这个男人。 几个人顿时就明白过来,为什么卢月儿刚才会露出那样的表情、神色出来了。 这打扮、这气质…哪里是什么读书人。 分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庶民。 “你真把那道算题解出来了。”不等许墨发问,房玄龄就没忍住,先一步问了出来,“说实话,不要弄虚作假。” 这人,自然就是刘老二,他惶恐地点了点头:“小老汉的确是做出来了,得到的结果也和坊间那些读书郎君们传的结果一样。” “就是…就是…小老汉我不知是对是错。” 许墨摆了摆手:“你把解题思路说给我听听。” 刘老二往怀里一套,取出来一张纸:“小老汉我都写下来了,许万年您瞧瞧。” 第238章 我就随便看看,然后就懂了 和郑丽琬不同,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用的是许墨推出来的符号数字。 过程更加简洁,卷面看起来也很明朗。 就是… 字写得很丑。 让许墨和几个小老头都皱起了眉头,就只有程咬金看得,生出来一丝亲切感,他刚开始读书识字的时候,写得也是这么丑。天籁小说网 许墨捡着,问了几个问题。 小老头们听着,其中几个,还有些耳熟,就是刚刚问过郑丽婉的那些。 刘老二虽然紧张,磕磕巴巴,还差点咬着自己舌头,但思路是顺畅、清晰的,都把许墨提出来的一一解答了出来。 “你解开这道题目用了多久?”许墨问道。 刘老二老实回答:“只用了几天时间。” 几天? 房玄龄一挑眉。 魏征张大了嘴。 李靖眼睛瞪得浑圆。 这有些超乎他们的想象了,那样的一道算题,只几天时间就解出来了?他们没尝试过,但想来…几天的时间,自己是不太行的。 这一个看上去就没读过书的庄稼汉,能做出来? “你以前读过书?”房玄龄迟疑着,慎重着询问了一句。 刘老二脸色一僵,更紧张起来,摇了摇头:“不…小老汉没读过书。” “那你是怎么解开的?”房玄龄又问道。 刘老二紧张到身体开始发抖:“小老汉就是看着,觉得它应该这样,然后…然后就算出来了。” 几个小老头沉默下去。 瞧瞧这话说的…… 什么叫觉得该这样,然后就算出来了? 这…这说服不了人吧。 他们转头看向许墨。 许墨朝着刘老二招了招手:“别紧张,他们没别的意思,就是见识少了。” 几个小老头一愣,不由自主挑起眉毛。 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叫见识少? 自己这群人可是在帮许墨试探这个庄稼汉的底,怎么还被拐弯抹角的骂了?信不信他们生气了啊? “数学这东西,是很不讲道理的东西。”许墨慢慢悠悠,继续说了下去,“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在会的人眼里,就是很简单,你们以为我出的那道题目,很难吗?” 难道…不难吗? 他们没开口反问,但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那道题目要是真的不难,就不至于…哪怕没顶尖聪明人解这道题,这么久过去,没一个读书人解出来。 “你觉得难吗?”许墨没理会这几个小老头,而是看向刘老二,开口问道。 刘老二有些迟疑。 “说实话。”房玄龄压低声音,丢下这么一句话。 刘老二抿了抿嘴:“小老汉我也觉得不难,还挺有趣的。” 不难… 有趣… 啧,这个回答在他们面前可真是显得有些够嚣张的。 “你看吧,他也觉得不难。”许墨微微一笑,放下刘老二写的答案,“你们倒也不必做这样的表情。” “数学天赋,这种东西是很不讲道理的。” 许墨以前就遇到过,数学天赋很好的人。 自己就能推出数学公式来。 解题思路很是清奇,往往都是出人意料的简洁,有时候课堂提问的时候,老师提问他,他给出的解题思路,让老师都没反应过来。 得解释好几遍,那些同样成绩出色的同学,才能追上他的思路。 就这样… 他在数学上花的时间还不多,大多数知识点,要么是他以前自己推导出来过的,要么…就是看一眼就能懂的。 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 几个小老头点了点头,他们倒也不是心理不平衡,或者是嫉妒、记恨之类的情绪,只是有点不太习惯。 一个没读过书、兴许都不识字的庶民,在数学上偏偏有这么高的天赋,很不习惯。 “你解开这道题目,应该很久了吧,这么直到今天才来找我?”许墨看着他,笑盈盈的,语气也温柔了起来。 刘老二支支吾吾,半会才说了下去:“许万年给出的奖励,是准同许万年切磋某一个学科的知识。” “小老汉我又没读过书,只是觉得那道题目有意思,才琢磨了一下,要不得这种奖励,总不能让许万年和我比试种田。” “那怎么想到今天来找我?”许墨很有耐心,又问道。 刘老二吞了一口口水,试探着问道:“小老汉我就是想,许万年能够换一个奖励,把那十一亩种草的差事,交给小老汉。” 是…为了这件事? 许墨摇了摇头,笑了一声。 要是没这回事,那是不是这人就老实巴交种一辈子田了,把自己的才华埋没下去,谁也不知道、谁也不在乎? 刘老二看着许墨摇头,心里咯噔一下,惶恐说道:“是小老汉提出的请求唐突了,还请许万年宽恕……” 许墨一摆手,摇摇头:“我没生气,只是觉得让你种田,确实是委屈你了。” “要不要来我手下做事。” “现在姑且每个月给你两贯,你要是方便,在我安排的地方住下来,还管吃住,要是不方便,我给你买一辆牛车。” 刘老二一点都没欣喜,反倒是更惶恐起来:“这…这小老汉要不起。” “小老汉就会一个种田,给许万年种田那是美差,哪能…一个月要这么多。” 许墨抬手,指点着他,笑骂道:“给你钱还成坏事了?还推脱起来了?” 刘老二老老实实:“小老汉只是知道自己没那个能力拿这么多钱财。” “你怎么就没本事了?”许墨笑着,继续说下去,“我让你替我办事,不是让你去种地的,而是让你去研究数学。” 研究…数学? 刘老二一愣,有些傻眼。 “让你研究数字中的运算规律,然后总结出来,出书立著。”许墨接着说了下去。 吐出来的字,哪一个都让刘老二有些毛骨悚然、汗毛乍立。 这… 这无论那一个字,都感觉和自己这个当了二十多年的庄稼汉没有一点关系。 “许万年…我…我…”他支支吾吾,半晌吐不出一个完整的话来。 许墨一摆手,拍板而定:“就这么定下来了,给你三天时间,回去准备一下,然后就来替我办事。” “待遇就是我之前说的那样。” 第239章 天才和凡人是两种生物 刘老二唯唯诺诺,应了下来。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才好。 一个县侯的吩咐,他一个庶民也没法反抗,再说了…这是好事,他也不是那么的想要抗拒。 一个月两贯的报酬,研究的还是自己感兴趣的事,天底下恐怕就没比这更好的差事了吧。 他揣着许墨塞给他的一罐茶叶、几袋吃食,晕头转向地离开超市,回到那家茶铺里,迷迷糊糊地坐下。 同桌的几个人,注意到他怀里的东西,有些惊讶。 “你这是去向许万年讨赏去了,还是去买东西去了?”一个人看着刘老二,笑着开口,调侃了起来,“哟,还买了一罐茶叶,看样子许万年是准了你替他忙事种草的活了?” 刘老二摇摇头:“这是…许万年赠予我的。” 赠…赠予? 一桌子人愣住。 隔壁因为刘老二怀里东西,而稍微留意的几桌人,也愣住了。 他们听着刘老二的话,只诞生出来一股不可思议的感觉。 那位许万年的确是一个大方的人。 但… 还真没听过几次许万年主动赠予别人东西,好像和他交好的那几个小老头,都没得到过这样的待遇。 况且刘老二只是一个庶民。 许万年为什么要赠予他东西? “真的?”一个人向后仰了仰脑袋,满是惊讶、不可思议地询问起来。 刘老二点了点。 那个人接着询问起来:“许万年为何要送你东西呀?难道是因为你解出了那道题目?” 解出了那道题目? 旁边几桌的读书人都有些傻眼,这七个字未免太有指向性了,和许万年有关的那道题目,除了贴在超市门口的算题之外,还会有别的什么题目吗? 他们这些读书人可都还没解出来。 一个庶民就已经解出来了? 他们不信,也不想去相信,但刘老二怀里的那些超市货物,就足以证明,那几个庶民说的不是谎话。 这一怀里的东西,都快有两贯了,可不是庶民能买得起的——至少…他们不可能买这么多东西,就为了编造出这么一个谎话。 刘老二摇摇头,语气飘着,还依旧有种浓浓的,不可置信的感觉:“不…是许万年让我去他手下当差,研究算学,每个月还准我两贯的工钱。” 两贯! 满桌人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数目,可真是太高了,现在大唐超市里,唯一拿着这么多工钱的,就是郑玄果了。 可郑玄果是做什么工作的? 晚上替许墨守着超市。 不知擒下多少小贼,受了多少伤,那几乎可以说是卖命的活,拿那么高的工钱,是能说得过去的。 可… 研究算学是个什么玩意? 在现在的大唐人眼里,不能说全部,可绝大多数,都不觉得算学值得这个价钱。 更不要说… 还是刘老二这么个庶民,别说一个月两贯,就是一个月四百文,他们都觉得多了,刘老二一条贱命,不值得这么多。 “真的假的?”一个人没压住自己的声音,惊呼了起来。 刘老二忙摆手,往下压着声音:“别那么大声。” 又一边点着头,小声说道:“真的,是真的,许万年让我这几天回去准备一下。” 同桌几个人羡慕起来。 眼中的嫉妒神色,几乎都快实质化地凝固起来。 能不羡慕、嫉妒吗? 要是刘老二只是拿到种植“早熟禾”的差事,他们好歹只会稍微眼红一下,虽然赚得多了,可毕竟本质上…还只是个农户。 可现在呢? 人家变了,不是农户了,人家攀上了许墨,要去研究算学了…… 刘老二自己是指望不上了,但他儿子…一个月两贯的工钱,是能供得起他儿子读书的,还在那位许万年身边,说不定沾上一些文气,科举中榜…那可就要一家子都发达起来了。 一步登天、平步青云、逆天改命。 可能…再过上十辈子,他们也追不上刘老二的脚步。 他们沉默下去。 但…即便心里再怎么羡慕嫉妒,那又能怎么办?他们做不了什么,只能在心里阴恻恻地嫉恨着。 除此之外,他们还能做什么? 刘老二这可是许万年看上的人,他们别说毁了刘老二的前程,就是…敢在背后说刘老二一句坏话,恐怕…许万年都会饶不了他们的吧。 农户们,只是见识少,但不代表他们不聪明。 他们很快想通了其中的关键,对着刘老二笑着谄媚起来——不管怎样,刘老二现在成了他们最能接触、也是最容易接触到的一个贵人。m.23sk. 攀附着大腿。 能讨来一丁点的好处,也足够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好一些。 刘老二看着自己同庄的伙伴们,恍惚之间、忽然之间,就觉得他们变得有些陌生了起来,和以往不一样了。 还没等他细细琢磨这种不一样的滋味。 旁边桌上,那群读书人们坐不住了。 一个人站起身,走了过来,朝着刘老二作揖:“还请宽恕,我们隔墙有耳,听着了这位兄台解开了许万年出的那道算题…不知可否替我等解惑?” 刘老二惶恐地站起来:“不敢说解惑,几位郎君有什么想问的,小老汉能说就都会细细地说。” 同桌人拘束地坐着,但那些读书人,没一个人看他们一眼。 为人解说题目,其实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尤其是天才为一般人解说题目的时候。 许墨能跟得上刘老二的思路,是因为他懂。 但…这些读书人就跟不上刘老二的思路了。 不少刘老二觉得理所当然的地方,这群读书人就是理解不了,可对刘老二而言,这些读书人们的问题,就好像…你为什么要这么拿筷子呀。 可…这么拿筷子,不就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不过还好… 有许墨这么一块金字招牌,读书人们对胆颤心惊的刘老二,报以了最大的耐心,也对知识报以了最虔诚的态度。 一直到火烧云弥漫开来,才终于有人完全听懂了。 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在他心里弥漫开来,能辅佐刘老二,为其他还没理解的人,更好的解释起来。 第240章 教育,是首要前提 刘老二身上发生的情况,几个小老头都能预见得到。 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虽小。 但他们活了大半辈子,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没见过。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回了。 “店家,你这可是做了一件好事。”魏征笑着调侃起来,“那汉子,要因为你的赏识,继而飞黄腾达起来了。” 许墨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才不是因为我的赏识,而是知识。” “他虽然是农户,可他没放弃对知识的探索,哪怕是出于‘觉得’有趣也好……” “知识改变了他的命运。” 知识改变命运。 “倒是让老夫有些感慨,这天底下的能人异士,还真是不知几何。”房玄龄唏嘘着,缓缓说了下去,“没想到一个农户,竟然在数学之道上,能有这种天赋?” 许墨啪的一声,一摊手:“可不是,所以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试着劝说朝廷,推广义务教育?” “受教育的人只要够多,不管什么样的天才,都不会遗落下来。” 义…义务教育? 魏征和房玄龄眯起眼,慎重地看着许墨。 义务这两个字,他们明白是什么意思,教育这两个字,他们也明白是什么意思。 可这四个字组合在一起,就让他们有些不太能理解。 因情义而尽的教育? “店家…这是何意?”房玄龄思索着,开口询问起来。 许墨一摊手,轻声说道:“所谓的义务教育,就是指强制让大唐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举措。” 强制接受教育…… “教育可不是什么便宜的事,如此一来,百姓们可是要怨恨起来的。”房玄龄摇了摇头,他很不赞同这个提议。 许墨一点头:“没错,教育的确花钱,所以我的意思是…既然朝廷强制了,那就让朝廷出这个钱。” 朝廷…出这个钱? 房玄龄眉头微微皱起,他张了张嘴,但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魏征也拧巴着神色,开始考虑起来。 这个提议…刚一开始听起来,有点荒谬,可仔细一想,又有几分道理。 许墨打了个哈欠,摆摆手:“你们别那么认真嘛,我也就随口一说。” “问题可大了,至少现在一时半会是施行不起来的。” 房玄龄翻了个白眼。 瞧瞧… 许墨这说的都是什么话。 刚把他们的思绪给勾搭起来,结果自己反嘴说,现在一时半会施行不起来,几个意思消遣他们是吗? “店家缘何会说,现在一时半会实行不起来呀?”魏征笑眯眯地,询问了起来。 许墨一点桌子,轻声说道:“首当其冲的一个原因,就是穷嘛。” “大唐现在的钱够这么折腾吗?” 魏征和房玄龄无言以对,这个理由…确实真实。 大唐共有一千五百多县,以国子监的花销去算,哪怕削减到十分之一,一县治下一所学塾,大唐都撑不起来。 “其次就是人手不够用。”许墨一摊手,接着说了下去,“现在的读书人可没那么廉价,一个个都是奔着科举入朝为官来的。” “愿意去学塾当老师的,能有几个?” “朝廷倒是可以准这些义务教育的老师们,一人一个从九品最下的官职,这应当能吸引不少人去做老师。” “可这…朝廷能负担得起吗?” 房玄龄撇撇嘴,无语吐槽了一句:“店家你这都是什么馊主意?若是许那些学塾师者,一人一个从九品下的官职,那天下就得大乱了。” 按照从九品官员的开销,要真是有那么多为师者,朝廷怕是就要被他们给吃穷了。 许墨又继续说下去:“还有现在造纸的问题。” “造纸的成本太大了,印刷方式也有问题,一本书印刷出来的成本太高了。” “要是能把造纸的成本给压下去,那差不多才能弄我说的那个东西。” 魏征和房玄龄点了点头。 “那造纸的技术还能够改进?”李承乾听着这些话,探出了个脑袋,小心翼翼地询问起来。 他现在虽是太子,在朝堂上的地位很稳固。 但… 因为瘸腿的缘故,他其实是很有危机感的。 若是能多一些有利名望的功劳,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许墨点点头:“那当然了。” 李承乾继续渴望地看着许墨:“那这法子是……” 许墨一摊手,一脸无辜:“这我上哪知道去。” 他是建筑专业的学生,又不是轻化工程的学生,对这个时代如何造纸的都不了解,更不要说改进了。m.23sk. 他只是依稀记得,似乎是在宋代,造纸术得到了一波改善,导致纸张的价钱变得廉价,乃至于“交子”这种纸钱都出现了。 李承乾一愣,嘟囔着:“那店家干嘛要说造纸的成本能压下去。” “为什么压不下去呢?”许墨摇摇头,笑了一声,“你不要想着现在很好了,你要想着以后会更好,还有进步的空间。” 李承乾茫然点点头,他握紧拳头,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把造纸术改进。 许墨摸着自己的下巴,陷入了思考。 说这么一通话,倒是提醒了自己。 自己… 等那个刘老二,还有郑丽琬入职之后,可以让他们去研究一下造纸术,先把造纸术改进了,自己一些想法,可都要指望纸张改良才能进行。 就这么决定了! 把“造纸术”的改良,当成他们的第一个课题。 几个小老头没插话,他们小声讨论着,虽然…店家说自己这只是随口一说,可这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 就是阻力大了些。 不提店家说的…那些经济上、人力上的困难。 就是…朝廷里,也有很多人,不想让这个东西施行下去啊。 他们唏嘘着,讨论起来。 三天后。 李丽质手里拿着一只信封,得意洋洋地走到许墨面前,一脸求夸奖的表情:“店家,你看,你想知道的东西,我已经调查出来了。” “真棒。”许墨夸张了一句,就准备伸手接过来。 李丽质哼哼两声,把信封举高高:“店家就想这么拿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