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火:黎明前的曙光》 第一章 晨光号 故事从一个渔村开始。 峰火历年一零二六,寒冬,中亚湾的海平面刚刚升起一轮红日,曙光村海沿岸迎来第一丝亮光,带着一丝寂寥,隶属安布伍曼地区阿塞罗那船坞场的晨光号商贸船已经早早地停靠在幽兰港的港口,桅杆上的帆布显得破旧不堪,甲板以及船身四周都有遭遇海盗袭击时留下的破洞,这艘老式帆船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经过维护了,船长安尼兹.普尔可沒有闲钱花在船只的大修问题上,他宁愿用跑商赚来的钱去幽兰港的翠红楼风流快活,又或是请全体船员喝上几盅蜜汁酒。总之他就是个又色又穷的老酒鬼,或许等到帆船快要沉没的那一天他才会去考虑把它开进某个海沿岸的修理港。正因为他是个没有远见卓识的船长,所以杰弗逊.伯劳才会天天在他耳根前普尔船长普尔船长的念叨,搞得他真的很心烦。杰弗逊.伯劳是安布的部落首领多伦多.索恩亲自安插在晨光号上的副船长,所以这个看起来才二十来岁不经世事的小伙子是有背景的,有背景的人做起事来就是不一样,自己懒散就算了,还要对别人品头论足,特别是他的一对深邃蓝眸,神情里充满了高傲,他大概只会给船长普尔留几分薄面,其他人则不放在眼里,伯劳往往也是傻事做得最多的一个,普尔很不情愿帮他收拾烂摊子,因为在他看来那是在帮人擦屁股。不过这些琐碎的小事并不是令普尔最反感的,他最烦的就是伯劳成天都把索恩首领挂在嘴边,跟人交谈时也不例外,船员道奇尔.莫塔曾在无聊时做过一个统计,他说伯劳一天提到索恩的次数不会少于二百次,好像有意要提醒别人他和索恩首领是沾得上边的,所以,别惹他。但好像除了几个年轻船员对他毕恭毕敬以外,伯劳的战略似乎对其它那些年长的大胡子船员起不到什么作用,他们并不买伯劳的账,船长普尔就更不用说了,惹毛了他绝对沒有好果子吃,他向来都是我行我素的代表人物。那么伯劳这个人在我们的映像里已经被描述得一无是处了,他倒底是来干什么的呢?其实伯劳身为副船长的任务说得复杂点就是全程协助普尔船长操办各项内外事宜,以及记录晨光号的盈利状况,当然他不会傻到去帮普尔倒那个满是骚味又带点酸臭的尿壶。那么,简单点伯劳的任务说白了就是个监工,或许普尔比较讨厌用这个词汇来形容一个小家伙,但在他没有想到更符合的形容词之前,他一直都是那样对下属称呼伯劳的。这里讲到了监工,我们就有必要介绍一下安布整个部落的管理制度,安布是一个位于中亚湾西部的地区部落,全境分为伍曼、齐鲁、巴德三个地区,总人口十九万人,当然包括农民、小偷和乞讨者,其中伍曼是安布首领多伦多.索恩驻扎的地盘,也就差不多相当于我们的首都城市,即然首领都在那里生根了,也就说明伍曼是人口最多的一个城市,可不是,伍曼可是聚集了十万人口的大城市,足足占到了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有人的地方就存在贸易,有贸易就产生了稅收制度,在一个十九万人口之多的部落,如何防止各行各业的偷税漏税现象就要考验一个首领的智慧了,于是乎就催生了一个替首领监督征收稅务的全新岗位“监工”,所以伯劳只是监工大军中的一员,他成天跟着船长屁股后面转悠只有一个目的,榨干晨光号的利润。可想而之普尔的日子就很不好过了,处处受人限制,虽然他身为一船之长,眼下却也无法大展拳脚,只能偷偷地在某些帐务上做点手脚,扣点鼻屎吃,这也正是普尔穷困潦倒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导致普尔穷困的原因是海盗。不,准确的说海盗导致的只是晨光号亏空,对他这个船长的影响倒不是那么大,在中亚湾一带航行的商船,无论大小通常都会遭到来至各个海盗集团的袭击,普尔掌舵的晨光号当然也不能幸免,有时遇上的是圣济群岛的海盗,有时遇上的是毛里群岛的海盗。当然还有普仁群岛和多分群岛的,但目前为止普尔的晨光号航海八个年头以来还没遇上过普仁群岛和多分群岛的海盗,他们一般活跃在中亚湾的远东地区,而晨光号的航海路线略为偏西,所以驻扎在那些地方的海盗一般不会舍近求远,因此毛里群岛的海盗才是熟面孔。海盗虽然生性比较凶残,但也不是赶尽杀绝之徒,或者说只要不反抗,他们甚至不会动船员一根毛发,他们只热爱抢劫,不会摔烂自己的饭碗,这是普尔船长经常对船员们说的话。没错,他是一个在面对海盗时经验丰富的老船长,所以在他旗下的船员都很幸运,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感觉到生命受到过威胁。又或者说他们是不幸的,因为普尔船长的不反抗政策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毛里的海盗们很乐意光临他们的晨光号。其实普尔船长是比较欢迎海盗们登船的,为什么呢?因为混水比较好摸鱼,当海盗制造混乱的时候,他这个船长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为自己谋取私利,比如私藏两坛红葡萄酒在他船长室厚绒毯下的隐秘储物箱里,又或者塞几包特制牛肉干在枕套里,那样他就可以在入睡时躺在十厘米厚的棕垫床上偷偷享受美酒配牛肉的美妙生活。至于货品单上的缺斤少两完全可以归咎到海盗的头上,在给首领索恩的报告里他也不需要做过多的解释,仍然像往常一样划定为一次海盗突袭事故,一切都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毛里的海盗们可不会去光临他的私人空间,八年来普尔船长早就与这些熟面孔达成了一种共识,大家都心照不宣,船员希蒂尼.弗根曾经还对着大家戏言:“跟毛里可爱的海盗们在一起打交道的日子比跟老婆滚床单的夜晚还多啊!”弗根的确如此,他甚至能倒着念出所有海盗的名字。所以弗根想说的是海盗跟他们简直就是亲兄弟。反而,伯劳这个安排在身边的奸细才是应该有所防备的,只不过普尔并不担心伯劳能查到蛛丝马迹,即便他有所怀疑,也不敢胆大妄为到去搜查船长的起居室,何况普尔那把挂在床头上用黑钢锻造的巨剑“蛮牛.大黑丸”可不是一件装饰品,那可是一把历经过百场战役也不卷刃口的宝剑,沒人知道有多少颗人头是被它锋利的弧线割裂,当然任何盔甲也阻档不了它的锋芒,更别说挂在伯劳肩膀上的那一颗小脑袋了。如果普尔再年轻二十岁,他的职业或许不是一艘破船上的船长,有可能他会变成一个上阵杀敌的催佣兵,可惜造化弄人,当普尔用一瓶红葡萄酒从一个酒鬼那里换来这柄巨剑时,他已经是两鬓斑白年过六旬的老人,再则因为普尔终日嗜酒的原因,他的身体机能已经大不如从前,若是哪一餐没有美酒相伴,那么他的手绝对是抖得连自己的名字都签不工整。以他目前的虚弱程度,根本就无法长时间挥舞一柄沉重的巨剑,更别提使用那柄在兵器谱中排行第八的大黑丸上阵杀敌了,所以那种靠取人头颅赚取酬金的不切实际的想法只能是他年轻时的想法,眼下他只能在甲板上指挥这群喽罗兵干好搬运货物的工作,沒有别的出路,普尔和他的船员们目前只能靠这个赚钱来换酒喝,但弗根不会跟着他去喝花酒,如果普尔请客的话他或许会考虑,弗根一家老小还眼巴巴地望着他那点微薄的薪水度日呢!所以他得把钱攒着全带回家,免得年轻的妻子因为钱的事情跟他闹掰带着三个月大的幼子跑掉了,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弗根很勤快,八年来在晨光号的航海历程中他从来都沒缺席过,也算得上是一个老油条了。当然这一切都得仰仗普尔船长给的机会,普尔船长自然也很信任他,这次的跑商其实就是弗根的提议,他的同村表弟菲力克.琼斯在伍曼的木场工作,只不过是砍伐木头的体力劳动,但他跟管事的头儿混得很熟。所以有了这层关系,晨光号完全不需要与同行的其它船只进标就能脱颖而出,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就达成了这笔买卖。即然说到木场,那么这次他们托运的自然就是一批木材,有珍贵的楠木、银杏木,还有比较常见的杉木,这批木材是伍曼一位有头有脸的商业大亨卖给西南郡府用于新建大殿的货品,这位大亨叫安东尼.钱多,他的名字很符合他的身份,的确是非常有钱,他涉足的行业可远远不止一个木材加工厂那么简单,以后我们会慢慢地提到他。接着我们的故事线发展,前面说到普尔的晨光号因为弗根表弟的关系接了一单运输木料的买卖,那么问题来了,运输木料为什么不走陆路,非要大费周章的跑到海上绕一圈?那是因为这里忽略了介绍一个基本条件,在我们的峰火世界地图上可是有一座长十万高八千的巨型山脉阻隔着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交通,那座山叫白虎山脉,是世界第四大山脉,峰顶常年积雪,山崖陡峭难攀,曾经有一位游士从西部的源头沿着此山脉徒步走到过中亚湾的尽头,他感叹地形容此山如一只匍匐的白虎,于是后来就有了这个称谓,至少西南郡的人称它为白虎山脉。如果可以迈过此山脉的话,普尔船长当然不介意改道步行,那样做至少可以节省一半的路程,直接借道困龙冈就可以抵达西南郡府了,这不只是远近的问题,重点在于普尔还可以省下很大一笔酬金,因为那样做他就根本不需要动用船坞的晨光号,也就谈不上上交公粮了,他完全可以公饱私馕发一笔横财。这年头的行情就算租几辆木轮车,请几个搬运工也花不了几个子,剩下的酬金完全可以供他们一帮弟兄在幽兰港喝上几个通宵的蜜汁酒,又或者去翠红院包场全部的姑娘。沒办法,普尔就好这一口,他满脑子里全都是酒和女人。显然要迈过白虎山脉是行不通的,只能是想想,目前只有出海这一条路可走,普尔深知这一点,他可不想死在白虎山的雪峰上,运气不好或许会碰上成群结队的野兽吃掉他的尸体,那样他就只剩骨架了,光是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走水路吧!至少海航是他的强项,别去打什么歪主意。不过水路真的很麻烦,得先把木材从伍曼的木场搬运到港口的晨光号上,然后在中亚湾航行两天两夜再抵达幽兰港,不出意外还好,要是碰上点意外事件三天三夜都到不了,最后还得从幽兰港经过曙光村转运至西南郡府,所以折腾来、折腾去就没什么油水了,如果有其它生意可做,普尔是绝对不会揽下这桩买卖的,可是沒办法呀!谁让他们遇上生意不好的淡季,晨光号都停靠在船坞十来天了,船员们还勒着裤腰带呢!总不至于眼睁睁地看着弗根的老婆跟别的男人跑掉吧!他得为船员们打算着点,于是乎就阴差阳错的接下了这单沒有油水的跑商。即然这一趟他们押运的是木材,不是什么金银珠宝,那毛里的海盗们自然是提不起什么兴趣,只是象征性的在晨光号上留下了几个脚印就走掉了。就这么简单?当然,普尔可不打算留他们在船上享用晚餐。所以这一趟他们的晨光号很难得地第一次没有什么损失,一帆风顺、一鼓作气地就驶进了位于曙光村的幽兰港,当然他们中途有停下来在某个沙滩上,或许是某座孤岛上拉个屎、洒泡尿、歇歇脚、搞点篝火晚会什么的。那些沙滩、孤岛有可能就是海盗们的临时根据地,不过谁知道呢!又沒人在那上面划航海识别区或是插个带骷髅头的旗帜,再立两个哨塔。但船员劳伦斯.伍德好像能凭借岛上干裂的粪便获取一些信息,他认为那是海盗留下的。他说是就是,没人闲到去推翻他的理论,因为伍德是除了船长以外年龄最大的船员,大家都不屑于和他争论。据说伍德还能根据粪便中的杂质更为精确的判断出是来自哪里的海盗,依靠的佐证仅仅是每个地区的海盗饮食习惯都略有那么一点差异这一条,他也可能是在隐瞒自己的某种能力,因为与他来自同一个地区的船员路易斯.里昂曾经看见过他研究大便里未消化的豆子,里昂怀疑他在改行前是培养种子的,但被伍德否决了,在一次组团piao chang的集体活动中,他亲口向ji nv承认自己以前是替催主挑大粪的,而且一挑就是几十年。这也就不难解释伍德为什么会对大便研究得如此透彻了。当然伍德也能推测出海盗们拉完屎后沒有擦屁股,他在干裂的大便周围可没发现用于刮屁股的木棍,海盗们完全沒有便便后擦屁股的习惯也说不定【这个……】。当然也不排除被当地的某个土著捡去当了牙签使用。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那些干裂得发霉的粪便是他们自己在某一次航海时留下的杰作,只是他们已经忘记了,这是最有可能的。我们先撇开粪便的事,回到那艘破旧的晨光号上。前面说到晨光号开进了幽兰港,这已经是普尔和他船员们出海后的第三个清晨,他的牛皮制酒馕里早就一干二净了,因此他的手又有点开始不听使呼了,只不过眼下最迫切的事不是去他最熟悉的那家酒楼,而是……他得先从晨光号上卸下那些木头,然后再租些板车。港口的守卫们可没耐心跟他嚰即,逗留时间太长的话或许他的晨光号会被贴上罚单。因为普尔只买了两个时程的通关税,所以留给他的时间并不是太充足,不过对于普尔来说两个时程完全够了,他只需要站在船头的甲板上动动嘴皮子发号司令就行,船员们自然会忙得不易乐乎。鉴于此次托运的全是木头,对,是该死的木头,普尔那样认为,因为他也没什么搞头,至少他那几颗稀疏的门牙沒有硬到能啃木头的地步。虽然木材也是价值不菲,但是乎与普尔不搭边,他只能赚点跑腿费,完了还要被克扣工钱,上至部落族长,下至船坞总管,一层一层剥削下来过后普尔这个名义上的船长就剩不了几个子了,或许他只能用剩下的钱装满他的酒囊,总之很悲催,谁让他的官职不能再大些呢!因此留给他的只剩抱怨。普尔在甲板上一边踢着该死的楠木一边盘算着,看来这次翠红楼之行要挥霍老本了。此刻的伯劳可看不出来普尔船长的心事,或者说他压根就沒有注意身边这个老头脸上的微表情变化,他眼角的余光只停留在港口的码头处,因为他在做准备,他要确保自己是第一个下船的人,虽然毫无意义,但那在伯劳看来是一种莫明的成就感。没错,杰弗逊.伯劳的确喜欢第一的头衔,任何事情他都喜欢做第一个,大家一起用餐时他也要抢在第一个动刀叉、第一个丢碗筷,那种感觉让他很爽。所以晨光号在港口还沒停靠稳当时他这个副船长就按奈不住已经跳下去了。好在晨光号与通往港口的栈道之间的缝隙不是很大,不然仅凭伯劳的那一双短腿有可能是跨不过去的,或许他的裤衩会因为步子迈得太大而被绷开一条口子,又或许他的预判距离不够准确直接掉进海水里也说不一定。值得庆幸的是伯劳做到了,他没有使用前空翻和后空翻那种高难度动作,只是使用了最简单的跳跃动作,虽然他在刚落地时晃晃悠悠了一阵子,但很快就站稳了脚步,或许裁判会根据他的表现打出五个基础分,但也好过成绩被清零的好。伯劳下船后第一件做的事情不是在码头栓住牵引船只的缆绳,也不是帮助船员们安搭卸载货物的甲板。他只是撩撩散乱的头发,眺望一番海平线,如果有相机,他大概不会介意来两张自拍。看得出来伯劳此时很兴奋,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跟随晨光号商贸船赶赴幽兰港,他从没来过中亚地区,但早就听闻了中亚地区是一个土地肥沃、良田万倾、工商发达、风情万种的好地方了,比起他去过的很多西部沿海城镇来说,哎……或许他只能用一方焦土来形容那些荒地。因此,伯劳对此次中亚大陆之行充满了期待,那些别人口中描述的异域风格的建筑、繁荣昌盛的闹市都是他最期待的。在伯劳之后登陆的是摩尔根.西蒙,他可是在晨光号停靠稳当之后才下船的,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小矮子,比他的胞弟西德和西诺要整整矮出一个半头的样子。或许西蒙是他父母从路边捡回来的野种,要不然就是先天发育不良。这种与生俱来的劣势时刻提醒着西蒙不要去冒任何风险,他一直谨记。摩尔根.西蒙不光只是一个矮子,他在晨光号上的地位也不高。沒错,他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见习船员,和他的两个弟弟一样,他们都只是实习生,在船上的工作也就是扫扫地,拖拖卫生间之类的,总之都是些粗活。当然搬运木头这种基层工作肯定也有他们的份。所以当西蒙下船时他的双手不是插在裤袋里,他得用双手护着压在肩头的圆木的一端。托起另一端的是船员贾斯汀.莫扎,他走在西蒙的后面紧随着步子,神情里充满了蔑视。嗯!莫扎大概有点瞧不起前面的这个小矮子,但他们是一个临时组合,这是船长的决定。其实西蒙很不情愿跟莫扎搭组,因为莫扎这个人又高又壮,和他的矮小比起来就是鲜明的对比,这完全是在制造笑点,真不知道普尔船长如此安排是何用意。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西蒙觉得和莫扎搭组很吃亏,似乎圆木的重量全都压在了他的肩头,或许他就应该让莫扎走前面,但好像都一样,承重力永远只能是他。西蒙没得选择,他的两个胞弟果断抛弃了他扛起了另一根圆木,而环顾四周也找不到一个和自己身材匹配的对象,除了伯劳那个小短腿外其它水手们都比自己要高出很大一截。而伯劳这个人一看就是即不能挑又不担的小生,何况他还是领导阶层。所以西蒙只得默默地承受那份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痛苦。朱利尔.蒂奇和朱利安.基培是一对好基友,他们紧随其后,接着是奥斯汀.西伯、约瑟夫.利尔、克雷尔.伦斯、艾利克.希金……船长普尔是最后一个下船的,因为很多善后工作需要他来操作,比如关闭发动机,检查贵重物品是否随身携带,甲板上有无别人遗失的钱币等等,这些都是他操心的内容,但他却忘了最重要的一项,临走前关闭舱门,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当普尔意识到这个错误时,他们已经身处位于幽兰港街区的醉仙楼。 第二章 幽兰港 幽兰港是一座古老的沿海城港,也是各个部落与西南郡府之间的贸易要塞,位于曙光村南部的海沿岸。也可以说它是一座比较繁荣的城港,幽兰港的繁荣主要要归功于所有来往的船商和开设赌场、洒馆、妓院的投机者,当然还包括大大小小的周边商铺和随处摆摊的小贩。幽兰港有座青石磊成的城堡,那座城堡很古老,四壁布满了苔藓,位于沿海的悬崖边垂,沒人知道那座城堡立在那里有多久了,至少得有好几百年,连城主的爷爷那辈人都不知道它的历史,只知道这座城堡的名称叫南慕城。他们当然知道,就连三岁的小孩都听说过这个名址,曙光村远近闻名且唯一的一座城堡,而且城门上面还刻有很大的繁体字,就算是瞎子也听说过吧!南慕城这个称谓听起来倒有点像是游牧名族的遗址,这一点一直都是现任城主比较在意的,或许在他有生之年内,他会尽力去解开这个谜团,但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一点头绪,只不过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说了这么多,我们还不知道城主是谁吧!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他的闪亮登场。南慕城的城主姓乌名拉,合起来就念乌拉,他的名字跟他管理的城堡一样有名,说到南慕城恐怕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他老人家了,乌拉的出名不是因为他会演唱几曲劲爆的摇滚乐曲,而是因为他特别特别地喜欢吃鲟鱼。对,就是鲟鱼,几乎所有贩卖鲟鱼的渔夫都跟他有不浅的交情。鲟鱼是中亚湾远海里的一种产物,不易捕捞,但营养价值高,价格昂贵,多食成瘾。一般也只有像乌拉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官僚阶层才能吃得上,平民百姓只有啃骨头的份。显然乌拉是吃上了瘾,可以说他的薪水基本上都是消费在购买鲟鱼上了,渔夫们自然是很愿意替他跑腿的,哪怕要出海呆上一个星期也在所不惜,沒办法,来钱快呀!所以从很大一种程度上来说,乌拉的大名是被渔夫们捧红的,当然渔夫们可不是他的粉丝,只不过是看上了他口袋里的票子罢了。现在我们了解了乌拉是一枚吃货,那么他除了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吃货外,还是一个年过六旬终日无所事事而且高度近视的老头子,他的近视到了何种程度?实话告诉你吧!在一米范围以外的任何物体他是绝对看不见的,所以他总是在满是侍者的大厅里大呼:“人呢?都去哪儿了?”当然那些侍者从来都沒离开过,我指的是工作时间以内,下班了可没人愿意理他。至少在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侍者黄瑞安可不想留下来陪一个又老又丑的家伙共进晚餐,乌拉的满口黄牙会直接倒了他的胃口,所以在通常情况下的黄瑞安是到点就准时溜人的那一类员工,从不例外,没人见过他迟到,也沒人见过他早退,更别提加班了,如果南慕城要颁发一年一度的最佳敬业员工奖章的话,那非他莫属。所以他绝对没兴趣在换岗之际去关爱一个双目将近失明的老人,那样挥霍他的宝贵时间还不如去赌场小博两把。说到兴趣,我们有必要提一下乌拉的兴趣,这一点很重要。乌拉的兴趣有点特别,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他不像一般人一样偏好赌博,也不熏酒,当然他也没有逛妓院的雅兴,他可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挥霍在男欢女爱上哦!那么他一整天都在干些什么呢?哦……让我好好想想,他只是花了太多的时间在书房里看看书,在音乐室听听爵士乐,在城堡外面晒晒太阳、吹吹海风,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大概会在书房的阳台上栽种两盆仙人球。可惜他的书房没有阳台,城堡的设计者可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他的书房里只有一扇被木条钉得死死的小窗户,而且光线还不太好,所以在他看书的时候还要点燃煤油灯。现在我们基本上了解了乌拉是一个吃货、一个学者、一个近视、一个音乐爱好者、一个兴趣很广泛的老头子。嗯,听起来乌拉似乎挺忙的,不像我们之前所了解的那样无所事事。的确,乌拉真的很忙,作为整个西南郡为数不多的学者,他的藏书室陈列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古籍,够他研究两个世纪以上了。只不过由于他高度近视的原因,花在找书的时间上会更多,他大概需要一个放大镜,那样就不会在面对数万本古籍时头疼了,或许他还有其它办法搜寻自己需要的某本书,比如用鼻子闻,至少他的随身侍者知道他能闻出书皮的不同味道,黄瑞安那样说过,他和其它侍者闲聊时说他亲眼目睹,除非他在撒谎。除了看书、听歌、晒太阳、吹海风、栽仙人球外,噢……对了,栽仙人不算他的兴趣,他已经放弃了,除了这些以外,乌拉在比较闲暇的时候还喜欢用羽毛制的笔尖沾点黑墨写写论文、小说什么的,这是他的第几个爱好来着,总之都算不上职业,当然他不会画喜洋洋。所以,总体来说他算得上是一个比较聪明又多才多艺的老头子,一个聪明得连头发都掉光了的老头子,至少在幽兰港这个小地方他是最有学识的,也是受人敬重的,就连曙光村的守将华墨上将军有时候也会找他出点鬼点子。因为他脑袋够好使,里面装满的智慧通常情况下要比普通人多出一倍。但雷曼却不那样认为,用他的话说,乌拉只是一个脑子里装满奇闻趣事的笨蛋老头子,如果给他同样的时间去翻阅那些书籍,或许他将会比乌拉掌握的更多,他曾经那样跟渔夫老爹夸下过海口。显然他没有乌拉那么悠闲,他得跟着老爹出海捕鱼,他只是一个渔夫的儿子,撑船、撒网才是他该做的事,何况老爹也从来都不看好他会成为一个有学识的人,在老爹看来,以雷曼的体格更适合去学习煅铸的本领,或许等他再大一点时,老爹真有把他送去景谷镇的铁匠铺班徒叔叔那里的打算。当然雷曼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学术这一领域,那是他在小伙伴们面前夸夸其谈的资本。沒错他是一群青少年的头目,自封的山大王,他需要用更多新颖的故事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否则他的领导位置将会被无情的推翻,胖墩马布对他宝座早就垂涎三尺了,或许马布会私下组织些游行示威的活动来抗议他的权威,那样他最喜欢少女苏红黎就再也不会崇拜他了,苏红黎虽然还沒发育健全,但是从她水蜜桃一般的肌肤就不难看出长大后绝对是一个美人胚子,雷曼很喜欢和她一起玩点捏泥人的游戏,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想看到红黎对他失望的那一幕。于是他只能偷偷的溜进乌拉的藏书室,挖掘更多的内幕,因为那些未知的充满秘一般的故事吸引着他,不,准确的说是吸引着他的那群小跟班。那么,他要如何扰绕过众目睽睽的侍者成功潜入呢?只有一种可能,趁着渔夫老爹给乌拉送新鲜鲟鱼的时候,偷偷潜入藏书室,半夜再溜出来,他经常那么干,而且习以为常,为此老爹还说他是个偷知识的小偷。到这里我们先总结一下乌拉这个人物的特点,基本条件老头、其次是高度近视,然后他是把时间全部用来看书并且深深影响少年雷曼的学者,对了,还有他的职位是城主。好吧!得出的结论是一个沒有时间打理幽兰港政务的老年高度近视学者爱吃鲟鱼兴趣广泛的光头城主。嗯,头衔有点偏长。即然讲到乌拉是一个不理政务的城主,那么受他管制下的幽兰港又何来欣欣向荣,一切都井井有条呢?这就矛盾了!其实不然,城主虽然是个不靠谱的家伙,但他有位下属可是个了不得的家伙。这么说吧!乌拉这个城主说白了只是一个拿俸禄的空职,幽兰港的实际掌权人则是一个叫苏球的大块头,他原本是一个地皮恶霸,也是雷曼心仪对象苏红黎的老大哥,仗着自己是曙光村守将华墨的侄儿就四处为非作歹、仗势欺人,在幽兰港一带沒人不怕他,后来被华墨提升为十夫长,虽然官爵只是一个十夫长,但在他手下供事的可不了十个兵,全都是些地痞流氓,细数之下有百来十几号人,要知道西南郡的官爵制度可是不允许的,一个十夫长顶破天只能有十个小弟。所以苏球是偷偷培养的爪牙,那么多出来的这百十号人要吃饭呀!又不可能向郡王府申请低保,那岂不是见不得光的事全都抖出来了。伙食问题怎么办?苏球想了一个好办法,敲诈勒索、收保护费就成了他做得最多的事情。而守将华墨对于苏球欺行霸市的行为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壮大,不过这也难怪华墨,他虽然身为一个地区的最高守将,实则是受到郡王府重重牵制的,他也有很多无奈,曙光村只不过是一个总人口约为二十万人的小村,论兵力、论人口都比不上同属西南郡的景谷镇、朱罗镇、困龙冈、青凤崖等几个大镇了,更何况他又不是王室宗亲,除了最小的儿子华炎还留在身边,长子和次子均在西南郡府做质子【质子:人质的意思,中央集权为防止地方守将生变而采取的策略】。所以华墨是有私心的,为防止某一天郡王府对他不利,他正好可以好好利用侄儿苏球培养起来的这只隐藏势力,而且他还有撤换原来的千夫长,万夫长的打算,准备让自己的心腹苏球来顶替,那样就名正言顺的成了他的亲兵,只不过撤换以及任命百夫长以上的官爵需要郡王府公文才能生效,所以华墨占时没那么做,他并不是不想,只是还沒到时机。即有华墨的默许,又有一群听话的狗腿子支持,苏球的嚣张气焰自然是高涨,绝对不压于一个百夫长的威慑力,没办法,人家后台硬呀!当然苏球也是有能力的,仅论幽兰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都要给他记上一个大功,只要是苏球带着爪牙招摇过市的地方,绝对看不见在道路中间有摆摊的小贩,更别说塞车了。为什么呢?怕呀!瘟神来了还不躲起来,不是作死吗?当然有门面的商家就例外了,他们是交了清洁费的财团。清洁费其实就是保护费,只不过是苏球给它安了个冠冕堂皇的名称罢了。当然他们会象征性的扫扫街掩人耳目。什么?你想问不交清洁费什么后果,那你得去问郝有财,他才是个老顽疾,他家就住在幽兰港市集的东头,开了一间茶馆,问问就知道怎么走了,很好找的,苏球说他闭着眼睛都能找到那里。的确他有这个本事,因为他经常去那个地方找郝有财的麻烦,这次也不例外,他还是去找麻烦的,在沒有全款收回吴有财半年欠下的清洁费之前,他天天都是去找麻烦的,谁让这股恶势力控制着这个港口呢!说起幽兰港集市的东头,那也算得上是一个聚集人流量的地方,外地来的小商小贩、船长水手们通常会选择在那里歇歇脚,当然也不泛有个别鸡鸣狗盗之徒在那里徘徊。那么这样一个人蛇混杂的地方适合干点什么呢?嗯,在那里贴点牛皮癣打两个小广告不实为一个好点子。还真有人就那么干了,郝有财就是其中之一,其实他只在那里摆摆龙门阵,就在路边那棵千年老榕树下,有一间被径直穿透屋顶的古庙,那里就是郝有财的营生场所,他的营生场所很单调,仅仅依靠庙外几张方形石桌,再立上几根桩子,上面铺些喂马的干草,就摇身变成了一间简易的茶馆,郝有财绝对算得上是幽兰港里投入成本最小的经营者了,他的茶馆或许就只能算得上是一个违章搭建的草棚。如果有城管,他的麻烦可就大了,强制拆除是小事,搞不好还要吃官司。总之,介绍了这么多,郝有财就是一个以开茶馆的名义收点润喉费的个体商业户,当然他沒办执照,所以是个黑作坊,而且郝有财还有逃税的嫌疑,这正是苏球对他穷追不舍的原因,因为苏球不相信郝有财沒钱,他是有证据的,前些日子苏球的爪牙黑牛跟他打过小报告,说是在翠红楼看见郝有财去找镇楼花魁方妙龄故娘了。以苏球的性子哪里能容忍一个交不起清洁费的家伙跑去招惹高级娼妓,他不三天二头地找郝有财麻烦就奇了怪了。所以,以苏球的理解就是,要么郝有财是免费尝了一回鲜,要么就是郝有财藏了私房钱故意隐瞒不报,显然苏球更倾向于后者。说实话幽兰港的人都不相信郝有财是个穷光蛋。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明眼人只要稍做分析就不难看出,这成天从郝有财茶馆走过路过的人不在少数,怎么着也得有一两个顾客对他的小茶馆青睐有佳吧!何况他的茶馆生意还蛮不错,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他的简易草棚在一般情况下都会散坐着几个过往歇脚的商人在石桌旁,这就足够他坑蒙拐骗了。这还不算特殊情况,比如,在船商往来比较频繁的高峰期。那么在特殊情况下,郝有财的茶馆生意简直会好到挤爆。在这种条件下,他的存折上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存款呢!先不论其它人是出于眼红还是嫉妒吧!我们在这里估且假设一个结论,郝有财是有钱的,而且还不少,从科学的角度来计算,郝有财扣除一个月的开销后大概会结余三分之二,如果他不喝酒、不抽烟、不赌搏、出门不搭出租车、不嫖chang、不吃饭,或许会剩得更多,显然有几点他是做不到的,他必须要吃饭,不然会饿死。前面我说到黑牛看见他去了翠红院,那么嫖客这一条也就不攻自破了。还有就是在他们那个世界,科技可还没发达到有出租车的地步,最多也就手拉车、马拉车,当然郝有财是不会花钱去坐着玩的,他根本就不需要出远门。综上所述,郝有财在他几十年的生意历程中至少保有七位数以上的存款,这是我们得出的最合理的一个结论。更加坚定的论证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一恒古不变的真理。现在,我们都知道了,其实郝有财是一个比较成功的隐形富豪。那么,那些眼红的人就不禁要问了,郝有财的成功有什么诀窍吗?有,当然有。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包含了毕备的成功要素,比如:机遇、运气、奋斗等等……郝有财自然也不例外,他只是在最正确的时间选择了三个正确的方针路线:第一、位置选得不错,地段选得好就是卖狗屎也有人吃。第二、广告打得好,挂在千年大榕上的横幅可不是一般人能够爬得上去的。第三、主要还是要靠一张嘴,嘴巴厉害的话,死的都能吹成活的。显然郝有财靠的就是他那张嘴。郝有财有多能吹?这么跟你说吧!郝有财可是幽兰港城有名的百事通,比起乌拉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乌拉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从书上了解的,一个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当然还有一个区别就在于乌拉肯定比郝有财的声望高多了。所以,如果你要是有什么要打听的事或者要打听什么人,那么找他便对了,郝有财总能说出些门门道道来。另外他还经常给过往的行人讲述不为人知的故事,听起来像是他自己经历过一样,总之挺玄乎地,或许有些故事是郝有财自己编出来的也不一定,反正也沒人去求证过。不过这一切在朱五看来他那些陈年旧事不过是一些招揽生意地手段罢了,显然一个连清洁费都交不起的人他所讲的那些事儿也未必是真的,至少朱五是那样认为地,特别是当他听完了第三百五十六次过后,这种骗小孩子的故事他更加烂熟于心。对,他就是苏球的爪牙,幽兰城镇的恶少,专职为苏球榨取保护费的地痞,人称“大头”。以前是专干偷鸡摸狗的市井小人,没少挨过揍。自从被苏球重用以后就一幅趾高气昂的样子。朱五还是苏球的兼职智囊,当然苏球可不会傻到给他开两份工资。鉴于劳作与收入不成正比,所以我们的朱五做起事来总是那么的没有干劲,工作的时候开小差、走神那是常事,偶而也会请个病假去钓钓鱼什么的。当然,他更多的时候是在家里睡懒觉,因为头儿苏球可不会在大清早的时候来他家里混早餐吃。只不过今天是个例外,朱五还在与周公下着相棋时,苏球就已经来到了他的家门口,还带了一群手持刚管的打手。当然,打手们可不是来收拾朱五的,他们只是跟在苏球屁股后面制造点声势。显然今天的苏球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好好的教育一番那个不听话的郝有财。沒错,他们是打算去砸场子的,朱五这个狗头军师在谈判桌上难免要派上点用场,所以今儿个的朱五是请不了病假,不也准开小差,他得打头阵,文的不通再动武的。正所谓兵马未动,风声先起,总有那么一些看热闹的、好管闲事的会走漏消息,至于是谁走漏了苏球要收了郝有财这个妖孽的消息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郝有财提前收到了通知,当苏球领着一帮爪牙赶到之时,那间茶馆早就已经关门歇业了,郝有财早已不知去向。 第三章 醉仙楼 醉仙楼是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楼,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自动取款机,当然它没有自动取酒的功能,只不过也差不了多少,因为包老板“包来兴”招聘的两个伙计可是经过他本人亲自评估了各项综合指标后严格选拔出来的最敬业服务员。这两个伙计一个叫吴有德,一个叫吴有耻,长得是一模一样,很明显他们是双胞胎。吴有德是老大,块头比老二大概要胖出一两斤左右,在外人看来也沒什么显著的区别,反正穿上工作服以后包老板是分辨不出他俩的,索性就叫吴大和吴二吧!当然包老板有时候也会叫他们吴德【无德】和吴耻【无耻】,至于他爱怎么叫那就全凭他那一天的心情了。一个合格的员工是完全没有理由拒绝老板给自己取个好听的艺名的,所以他俩也算是喜闻乐听吧!说起这两兄弟来……我想说什么来着?哇哦!我想起了,吴大和吴二还有一种共性,看待事物的总体方针永远是一致的。比如吴大说:“今晚我有点想吃面条了。”那么吴二就会接着来句:“大哥,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肥虫,我上午就想对你说这句话了。”又比如吴大说:“吴耻,把店里盯着点,我去解个大便。”那么这时候吴耻肯定也屎涨了,说不定还要为争茅坑的事情打得鼻青脸肿,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双胞胎可以互通灵性,这种共性或许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吧!他们虽然有时候会为了争一个奶嘴、争一双有花边的丝袜、争同一款脸型的女朋友而打得不可开交,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在某一方面就做得很出色。就拿他们现在干的这个服务行业来说,他们做起事情来丝毫沒有偷懒的迹象,甚至可以做到坚守岗位三天三夜不用合眼,不过比起我们某些少年连续在网吧通宵达旦奋战七天的战绩来说就要逊色太多了。我想这就是他们两兄弟能够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的优势。包来兴老板对吴有德和吴有耻认真工作的态度也是肯定的,如果吴有德和吴有耻两兄弟沒有主动辞职、挪用公款、或者另起炉灶的打算,那么他们应该可以跟醉仙楼签定一份长工合约,【俗称卖身契】一直干到退休为止。包来兴自然是有这个打算的,这么优秀的员工就应该用一些霸王条款来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这是包老板的想法。当然他还有一层意思是即使被竞争者挖了墙角也能凭一张卖身契赚取点违约金。在醉仙楼相对比较清闲的时候包来兴自然是沒什么事可干的,那么他会做些什么呢?嗯,他会利用那些空隙的时间对吴有德和吴有耻两兄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深造。嗯!听起来包来兴还是一个不错的老板,比较注重员工的内涵提升。其实吴有德和吴有耻只是在被迫学习一些服务方面的礼仪、装饰酒楼大厅的技巧、擦拭桌子板凳的污垢、还有搬运酒缸什么的笨重活。而唯独还能让他们产生一点兴趣的事情估计要数跟“钱会算”老先生学习打算盘了,钱会算干的是快计的工作,在那个时候被称为管帐先生,管帐自然是件很轻松愉快的事情,只要不出差错,就可以翘起脚歇凉了。相对于吴家兄弟成天端盘子洗碗要来得轻松多了,所以钱会算在醉仙楼里的地位还算蛮高的。虽然吴有德和吴有耻心里面多多少少有些不服气,但是在表面上还是很尊敬他老人家的。至于尊敬的原因肯定不是因为钱会算替人算了一辈子的帐目,而是因为工资得由他老人家核算啊!恰好吴有德和吴有耻又是两个不识字的主,而领取钱票讲究的是签字画押、离柜不认。所以,在对待这个问题的时候可不能马虎,必须要平时跟钱会算搞好公关,谁也摸不准他会不会把二说成是三,在算计方面可是他最拿手的看家本领,钱会算曾几何时自豪的炫耀过自己几十年来管理帐务的光辉历程,据他讲经过他手上的帐目累加起来估计都够他重孙的重孙的那一代用一辈子了。但直得讽刺的真像却是他一个月的薪水还不够他换一副崭新的旱烟袋。鉴于他自己的工资已经这么不堪入目了,所以得罪了他的后果用大脚趾头都能想得到,钱会算完全有可能公报私仇在工资条上做点手脚。或许吴有德和吴有耻在私底下都认为自己才是最适合快计岗位的人选,但前提是再挤走那位眼镜掉到鼻梁上的老先生之前,他们得先从老先生那里套出加法口决表。所以,为了长远的前途考虑,吴有德和吴有耻两兄弟不得不挤出点业余时间去学习繁琐的加减法运算。我们现在来说点关与老板包来兴的问题,包来兴这个人呢!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他是个奸商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我现在想讲的不是这个事情,我还是讲点关于他的一些私生活吧!其实十年前的包来兴不是开酒楼的,他甚至不知道还有醉仙楼这么一个好去处。所以那个时候的包来兴与醉仙楼沾不上半点关系,也就是不占任何股份。那么包来兴是如何与醉仙楼结下不解之缘的呢?这就跟包来兴的夫人有关了,不过包来兴跟伙计们聊天的时候可没透露太多关与他夫人的信息。吴家兄弟只知道醉仙楼的创始人叫赫喜庆,是一个心脏不太好的孤寡老头,十年前因为心肌梗塞之类的毛病死在了柴房里,后来包来兴就接管了酒楼的业务,这事说来也很是蹊跷,当年的验尸官在柴房发现了很多疑点,街访邻居嘴里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赫喜庆是被包来兴夫妇谋害的,目的是为了霸占赫喜庆的家产。官府的人到是不辞辛劳的跑来醉仙楼取过证,但后来却因为证据不足不了了之了。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包来兴的上位肯定与他夫人是密不可分的,至于他们使用了什么阴谋阳谋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是包来兴买通了官府也说不准,具体是隐情还是内幕恐怕只有他们夫妇和死者最清楚了,当然从包来兴那里肯定是问不出真相的,他的夫人就更不用说了,常年深居简出连醉仙楼的伙计们都没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因此就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团。在包来兴接管醉仙楼以后,生意倒是变得出奇的好了起来,完全碾压了其他的酒楼,这跟他从小走街窜巷卖豆腐时积累的经验有直接关联,他的商业基因或许来源于他父亲或是爷爷。沒错,包来兴家里世世代代都是靠卖豆腐维持生计的,他的爷爷在沿街叫卖豆腐时有可能顺带卖点豆腐脑、酸辣粉、冰粉、凉虾、凉面什么的,然而在他的爷爷归西时却把祖传的手艺平分给了三个儿子,再经过他的父亲传到他和哥哥的手里时就只剩豆腐和豆腐脑。显然这种做法是有弊病的,如果再以这种方式传承下去,有可能包来兴的儿子就只有喝西北风了,他们的祖上辛苦积攒下来的秘方将面临严峻的失传问题。这不是包来兴的错,他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卖豆腐,因为他的哥哥已经在他之前承包了卖豆腐脑的事业。其实在包来兴看来卖豆腐更有出路,至少豆腐看起来是有棱有角的。包来兴绝对是那种想法,如果不是因为因差阳错的经营起了一家大型酒楼的话,或许包来兴真的会把磨豆腐的事业发扬光大,在全球开几十家连锁店,再整点豆腐罐筒什么的。但他万万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初衷竟然与现实的无奈越走越远,包来兴之所以会与醉仙楼结下不解之缘是因为十年前的一场战争。十年前,武安郡跟南宁郡的边境之争愈演愈烈,最终爆发了一场大规模战争,战火从南宁郡的泰安开始漫延,逐渐渗透到兴化和位于武安郡的开平。战乱中流血的是士兵,受伤的永远是百姓。很明显包来兴也是苦难百姓中的一份子,他的父亲被拉壮丁充了军,第一次上战场就被敌方的长枪兵戳了个洞,在地上躺了半小时就死掉了,他父亲在临死的时候可能还掂记着家里炖的腊猪排,抚恤官上门走访时有提到他父亲嘴角还流着口水。随后包来兴的大哥也被抚恤官带走了,仍然是被迫充军,他的大哥就更倒霉了,死了连尸首都沒找到。幸好在第三次拉壮丁的时候包来兴躲在一口废弃的水缸里,不然等待他的也是同样的命运。后来的包来兴终于意识到了要活着就要逃跑,于是他果断放弃了卖豆腐的事业带着妻子和老母亲四处逃亡。战争持续了一年,包来兴也躲了一年,和大多数饿死的难民一样,他的母亲在逃亡时饿死了,连草席都没有裹一张就直丢弃在乱葬冈,并非包来兴不孝,他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那个时候的他已经饿得搬不起一块石头,虽然他的母亲在牺牲时瘦得只剩皮包骨,但怎么说瘦死地骆驼都比马大,所以包来兴两口子在尝试一次后就放弃了,他们还得留着点体力挖蚯蚓、嚼树皮,收成不好时包来兴有可能还吃过泥巴。听包来兴回忆起来那真是一段苦逼的日子,吴家两兄弟简直想都不敢想像,幸好他们的出生不像包来兴那么糟糕,不然以们从小就养尊处优的条件来说,他们已经饿死好几回了,或许都重新投胎做牛做马了。好在包来兴后来靠着坚韧不拔的毅力熬了过来,在他一路行乞涌入曙光村东部关口的时候正巧碰上了醉仙楼老板驾车给边关守士送酒,这正是包来兴转运的开始。为什么是他转运的开始?因为他碰上了一个决定他人生命运走向巅峰的好人。那个人正是醉仙楼的奠基人赫喜庆,赫喜庆出于一时好心收留了他们妇夫二人,当然也不能排除他是看上了包来兴的妻子,因为他是个单身汉嘛!赫喜庆这个人当时是出于目的还是好心已经无法查证,但他办了一件伟大而意义深远的事情,赫喜庆办的这件事情绝对值得包来兴为他建一座功德碑,因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直接决定了包来兴的人生轨迹,那就是赫喜庆在醉仙楼里给包来兴安排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包吃包住沒有工资,当然更沒有五险一金,除非包来兴能够转正。显然像包来兴这种外地来的难民是沒有条件可讲的,不过好在他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再也不用玩命似的跟疯狗抢食物了。因此包来兴很感激这位让他绝境逢生的老板,哪怕在醉仙楼干的只是最基层的工作他都任劳任怨。包来兴先后在醉仙楼当过店小二、送过外卖,还坐过吧台,几乎所有职位都被他玩了个遍,如果不是因为董事长先生意外惨死在了柴房里,或许包来兴还要当上一段时间的总经理。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包来兴的成就是七分天注定三分靠打拼。有了这么一位远见卓识的运气王再加上几位优秀的员工恪尽职守,看来醉仙楼的生意想不火都不行啊!24小时的营业制度可不是说着玩的,这是包来兴老板为事业奉献的态度,他的这种敬业态度极大程度的满足了酒客们的饥渴,因此不分昼夜,他的酒楼门口总是会躺着一个口吐白沫的醉汉。那个醉汉是醉仙楼外的常客,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经常问过路上下的客商讨要一些酒吃。包来兴只知道这个醉汉姓李,三年前从远方游荡而来,随后就在幽兰港生了根,今天睡码头,明天睡大街,地作铺,天作盖,完全成了幽兰港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任凭谁怎么赶都赶不走,街坊邻居都拿这个李乞丐没办法。后来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的李乞丐搬到了醉仙楼门口打地铺,包来兴自然也没撤,索性好人做到底还送了李乞丐一床棉被、一个头枕。或许是包来兴同情他的遭遇与自己的经历有几分相似吧!所以包来兴也懒得跟这个李乞丐周旋,干脆放任他在醉仙楼门口做个活字招牌。于是乎走过路过的就这样你送一块砖,我送一片瓦,慢慢的醉仙楼旁边就多出了一个不搭调的单人间,包来兴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不过他也沒办法,连城管苏球都沒有招惹李乞丐的意思,他只不过是一个酒楼老板,没那么大的权力私自移除钉子户。李乞丐的家当变得多了起来,达到了小康生活的水平。因此有的专业评测机构得比一个结论,李乞丐的年收益有望超越当地一个白领阶层的月收入,如果不出意外,以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的话,李乞丐完全可以在原址改建两层小楼,自己睡楼上,下面开麻将馆,这是经过研究发现最可行的方案。包来兴甚至还担心他这个邻居有一天会超过自己的产业,不过他的担心显得有点多余,李乞丐只不过是在他的旁边办了一家临时的废品回收站,至今都还没拿到一块官府颁发的门牌号。何况李乞丐真心不想把自己搞得那么累,他只是想在醉仙楼外讨点蜜汁酒喝喝就足够了。李乞丐的强势入驻并沒有给醉仙楼带来不良影响,反倒是见证了醉仙楼的蓬勃发展,这里有一半的功劳要归属到李乞丐这个衣衫褴褛的邻居身上,因为大部份的组团游客是受到了他不分昼夜在醉仙楼外吆喝的原因才打算进去坐坐,当然其中也包括普尔船长和他的船员们。算上这一次,李乞丐已经见证了普尔船长和他的船员们第三十六次踏足醉仙楼了。 第四章 宋钟书 天色渐明。十夫长甘平带着为数十人的队伍于幽兰港地牢出发,他们要经过幽兰港的官道赶赴位于麻柳塘的处刑台执行一次华墨守将军批准的处决任务。宋钟书走在队伍左侧,这个刚满十八岁就被卫士学院分配到兵营的小伙子此刻看起来神色凝重,深褐色的眼珠里满是焦虑,他时不时的撇目瞄上身后的囚车两眼,或许他在担心途中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数,比如枷锁是否牢固、捆住囚徒四肢的麻绳有无松动迹象,宋钟书在临行前还很细致的检查了囚车的每一根条木以及固定结头的钉爪,这些都是他在卫士学院学习的基本课程,想不到刚上岗不久就派上用场了,所以他还不至于忘了那些演练过千百遍的技能,他甚至能够指出捆绑囚徒双手用的麻绳没有浸泡过桐油,打结的方式也不是内行所为。的确,那种将双手交叉扭在一起缠两圈再打一个死结的做法是大块头卫士李亢惯用的五花大绑猪式捆绑法,他可不像宋钟书那样经过系统的培训然后才拿到上岗证,他只是顶替他父亲退休下来后空缺的岗位,我们可以把他叫做兵二代。或许李亢的猪式捆绑法灵感来源于系鞋带,总之谁知道呢!在宋钟书还沒入伍前他已经用那种方式捆了不下二十个囚徒了,也沒见得有什么不妥。或许在他看来宋钟书的挑剔更像是故意在找茬一般,目的是吸引长官甘平注意到他的能耐,所以李亢有些厌烦眼前这个乳嗅未干的混小子,至少在他的资历还不够老练时不应该明目张胆的挑出自己的缺陷。不过话说回来,李亢的猪式捆绑法确实存在不足的地方,如果囚徒的关节够灵活的话就很容易挣脱束缚,换作是宋钟书来操作,他肯定会从双手中间再绕上一股隔离带,就像老师教过的那样一步不差,那样做才更加牢靠又不易挣脱,除非把手掌斩断。显然死囚做不到,因为他可沒机会弄到一把刀,就算有刀也够不着,就算够得着他也沒那个勇气,就算有斩断自己手掌的勇气……这就……这就后果难料了,或许死囚已经躺在某家私人诊所被包成一个粽子,或许血流过多后死翘翘了也说不准。总之宋钟书在学院学习的那一套还是挺管用的,而且他也提供了这个理论,但是很快就被否决了,原因是大伙都持相同的意见,认为死囚很虚弱,毫无反抗力,所没那个必要。与其让宋钟书费力地再进行第二次捆绑演练耽搁大家的行程,还不如将就应付早完事早闪人。于是乎一个好的方案就被搁置了。宋钟书作为一个新手,他必须学会妥协,不然就会被贴上不合群的标签,如果再做得过分点或许还会遭到老兵们的嘲哄。这就是从一个新兵到一个资历丰富的老兵的转变过程,如果宋钟书肯乖乖的听话,不搞事,那么他很快就会被大家容纳了,或许大色狼卫士赵望还会在返程时给他讲些泡妞的心得,前提是他得先变成一个大家认可的庸懒的老兵。显然初入社会的宋钟书还达不到那么高的要求,他必须去在意那些细节问题,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跟随长官甘平奔赴处刑台,如果死囚在途中跑掉,不光他的长官甘平要接受处罚,就连他的仕途也会被蒙上污点,他要确保这一次死囚的处决顺顺利利,不会有任何闪失。所以宋钟书不像与他同行的其它卫士们一样一路上有说有笑的游山玩水,他把大部份的时间都花在了监视死囚的一举一动上。在他看来有那个必要,因为存在漏洞,虽然死囚在经历了几日的挣扎后此刻正安静地躺在囚车里,但也难保不会在某个时刻狂性大发绷断绳索然后掰开囚笼。宋钟书的担扰不是沒有来由的,因为在前几天他才亲眼目睹过眼前这个死囚在港口被擒拿时奋力撞翻八九个彪形大汉的场景,十夫长甘平还曾打赌说此贼人的惊人蛮力可以掰倒一头水牛,这些都令宋钟书心有余悸,所以他不敢大意。只要自己一路上监视着死囚不出茬子,不给他任何施展的机会。那么,待到午时等待着眼前这个人的将是刽子手们以处决海盗的名义无情的削去他的首级,他的头颅或许会被刽子手们喷上一口烈酒再当作足球一样踢来踢去。一个越界的海盗命运本该如此,刽子手们从来不同情海盗,他们的使命就是杀戮,砍断一颗海盗的头颅比捅死一头母猪要来得犀利,所以他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海盗的鲜血,而且乐此不彼。是的,刽子手对海盗无比憎恨,因为可恶的海盗常年骚扰抢劫沿海村镇,使村民们苦不堪言,那些村民当中或许就有他们失散多年的父母、老年痴呆的爷爷奶奶,所以刽子手是很乐意为村民们报仇血恨的。宋钟书的老家也同样遭遇过海盗的袭击,所以他也很厌恶海盗,他大概还记得小时候邻居送给他的一条毛绒小狗就是死在一次海盗袭击村寨的事件里,他的童年被蒙上阴影全是因为海盗,或许他决得这个世界最该死的就是海盗,这是原则问题。但比起原则问题,宋钟书有点在意眼前这个海盗的眼睛,他想起曼多曾经讲过如何通过眼睛辨识一个海盗,海盗的瞳孔要比正常人小上一圈,而且眼珠是空洞没有神韵的。曼多的确那样说过,而且他讲过的话在后来都能得到证实,宋钟书信得过他,因为曼多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伙伴,至少从来沒让他失望过。如果在宋钟书十五岁那年他的父亲能够托关系拿到两张卫士学院的入学通知函的话,宋钟书绝对会邀请曼多一同踏上仕途,可惜的是他的父亲沒那个能耐,因此他帮不了曼多,曼多也并沒有因为求学问题而跟他闹得不愉快,只是选择默默无闻的做了个渔二代。回想起来宋钟书已经三年没见过曼多了,他对曼多的记忆大概还停留在锅盖头、婴儿脸、褐得泛红的瞳孔上。泛红的瞳孔……宋钟书大概注意到了眼前这个死囚的眼睛与他的好基友曼多有几分神似,不!准确的说眼前这个人……那双眼睛红得发亮,像夜幕中潜伏的恶狼,那种眼神里透露着的灼热火焰与他所理解中的海盗有些悖论,因此他不确定眼前这个死囚倒底是不是海盗。死囚从未承认过自己的身份,甚至在酷刑拷打下也沒有说过一句话,被定性为海盗纯粹是甘平长官私自定下的结论,他拿不出证据,如果判断错误,那么他们的这一次处刑任务将变成一次滥杀无辜。宋钟书或许想从眼前这个死囚的眼睛里揣测出答案,因此他从沒放弃过研究此人的眼珠,但他又不敢靠得太近或直视得太久,因为那种充满怒火的眼神让他感觉到有些许颤栗,似乎要烧穿的他的胸膛、撕裂他的喉咙。因此宋钟书一直都与囚车上的牢笼保持着伸手够不着的距离,那样做至少可以防止囚徒挤出头来咬伤他的手臂。他一直走在囚车的左侧心理重复着思想斗争,跨下的棕色小马感受不到他的焦虑,只顾埋头前行,步调均衡有力,时而发出低沉的喘息,与马蹄奔驰散发出的踢塌音交织其间。十夫长甘平可没精力去关怀下属的身心健康,他考虑的是如何尽快将死囚押解至处刑台,这关乎到功勋问题,他的百夫长晋升之路会因此次处决海盗的任务而多些胜算,这个机会他已经等了八年,从一个二十来岁有理想、有奋斗目标的英俊少年熬成了三十出头的秃顶男人,可想而知,他的晋升之路充满了多少的心酸血泪史,所以他迫切地需要一次华丽的晋级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那些曾经看不起、打压过他的百夫长们将会变得跟他平起平坐,这才是重点。或许他这个现任十夫长不曾想过的是等待着他的将是千夫长们无情的压迫,如果甘平不能混到华墨守将军那样高的职位,那么他永远也摆脱不了被上级欺压的命运,这将是他注定的人生悲剧。当然他也有可能已经规划好了未来,只需要按着计划一步一步地去实现,说不定再隔几个八年,等他两鬓斑白时就能实现挥军百万称王称霸的梦想了,但那些对他来说都太遥远了,赶紧办好眼下的事才是关键,所以在不知不觉中,他跨下的那匹黑马已经被提速到四十码。好在幽兰港的官道没有设立限速标志,沿途也没有电子监拍,不然他的黑马肯定会因为超速、危险驾驶等问题面临罚单和关禁闭的风险,或许他的坐驾还需要一张临时号码牌。好了,言归正传,十夫长甘平带着九个卫士,加一个死囚,再加一辆囚车,另外还要算上肤色毛发各不相同的几匹俊马,他们打算通过幽兰港的街区,因为那条路相对来说要比泥泞的郊野好走太多,至少磨砂石铺垫的道路不会导至马蹄打滑,那样可以防止摔倒。换作平时,幽兰港是不允许牲畜进城的,因为牲畜会在街道上留下粪便,清扫起来很麻烦。但他们是个例外,仅凭一块官牌就可以畅通无阻,这就是当官的特权,十夫长甘平自然是善长使用特权的那一类人,他跨下的黑马或许还能跟着沾点光,比如在经过郝有财的露天小茶馆时拽下几根屋顶上的干草,这是大黑通常最喜欢干的事情,而它现在还请了几个帮凶,可想而知郝有财的草棚将面临的是灭顶之灾。除了骚扰郝有财,沿街的小贩们也是被骚扰的对象,大黑可分不清谁的脸貌俊俏,除非在它面前的是一匹发情的母马,或许它能从屁股上嗅出一些荷尔蒙分泌的气味,所以,任何与它不匹配的动物【包括人类】,对与它和它的同伴来说,骚扰谁都一个样。没错,大黑是个爱惹事的主,但比起大黑偷吃的那几根不值钱的干草,最让郝有财头痛的反而是看押囚徒的卫士们,他们可是来吃霸王餐的,招待不周还会被投诉到消费者协会,吃完了还要求开发票报账,因此郝有财没少吃过哑巴亏。混吃混喝还想打包带走,天底下哪有这么方便的事,碰上这种事一次两次也就忍了,经常这么个搞法还像话么?郝有财也不是吃素的,所以他的小心肝开始不平衡了,他要报复,或许他早就把事先准备好的蒙汗药掺在了茶水里,还在焦盐花生米里面混了些巴豆。甘平和他的卫士们自然发现不了,因为那种蒙汗药剂量不是很大,在半个时程后才会发作,或许那个时候甘平和他的卫士们已经躺在某条道路的中央。郝有财估算得一点不错,甘平和他的卫士们在半个时程后真的倒在了醉仙楼的门口,有李乞丐为证,虽然他看起来疯疯颠颠的,证词不可以用作呈堂证供,但他真的看见了,而且他还看见了被关押在牢笼里的死囚是怎么逃走的,但他未必会如实交代。至于死囚究竟是如何逃脱的,我们先在这里埋下一个伏笔,总之他就是已经逃之夭夭了,而且逃得无影无踪。死囚逃走是必然的,不然我们的故事沒办法进行下去,死囚在故事线里是个关键的人物,我们不能就这样把他送到处刑台,得先留着他的小命。所以,甘平一行人从开始就注定了会以任务失败而收场,就像宋钟书所担忧的那样,只不过完全不是他沒料到的某种结果。这不关囚车的坚固程度,也不关麻绳的捆绑方式,更与那几匹马无关,马儿只是一不小心吃了巴豆。 第五章 翠红楼 孟妈妈“孟妣”在翠红楼已经干了一辈子的老妈子,毁人青春的勾当干了不少,牵线搭桥的事一件沒干成。孟妈妈这个人是曙光村世居,隔着十村八乡的姑娘少不了要受到她的祸害,与孟妈妈沾点亲戚关系的远房表弟的大儿媳妇的表妹就是受到了物质上的诱惑而放弃了作为女人终身只嫁一夫的原则。这点值得注意,孟妈妈是个专挑熟人下手的坑货,搞不好下一个遭殃的就是她的姨妹或者侄女。好在翠红楼不需要**,不然她的女婿就可以去应聘了。当然还有其它的姑娘是因为空虚啦、年少误入歧途啦、无聊打发时间啦之类的原因选择弃明投暗。总之我想说的就是有那么一部份姑娘是自愿入行的,不能把什么屎盆子都往孟妈妈的头上叩是吧!就拿镇楼花魁方妙龄来说,她就是自愿入行的代表性人物,只不过方妙龄跟翠红楼签定的不是卖身契,她们只是合作的关系,有钱大家一起赚嘛。沒错,方妙龄是个卖艺不卖身的高级娼妓,她是有原则的,如果你非要逼她卖身,那好吧!我只能说你太不厚道了。同时方妙龄也是翠红楼里少有的知识份子,她的工作范围只停留在弹弹古筝,吹吹竹笛,偶而也吹吹萧,最多也就在遇上腰缠万贯的达官显贵时出来露露脸蛋。如此做法是值得提倡的,或许翠红楼就应该往这种高规格的方向发展。但孟妈妈可能就不是这种想法了,创业之初她可是花了不少血本在姑娘们的打扮上,什么胭脂水粉、绫罗绸缎、甚至是裹脚布,哪一样不是用本金换来的,或许她现在资金有点周转不济了,与其再投入昂贵的培训费让姑娘涉足琴棋书画,还不如早点让资金回笼的好。这是孟妈妈的想法,她的理念就是接客、接客、再接客,哪怕姑娘们不眠不休也好。因此翠红楼通常都是灯火通明,与醉仙楼的二十四小时营业制如出一辙。但方妙龄姑娘可不受这些条条款款限制,她的工作时间仅局限于朝九晚五,或许有时候她还要睡会懒觉,只要不影响到大局,反正孟妈妈是不会在这些时间点上和她斤斤计较的。这些待遇都要得益于她得天独厚的外貌条件,外在美就是天生的优势,不然怎么会有镇楼花魁一说呢!所以旁人是羡煞不来的,就算羡慕也只能是干瞪眼,因为那个时候可没流行什么微整形技术,雀斑、胎记、麻疹、黑痣什么的就只能靠厚重的粉底来掩饰了。翠红楼的生意一般情况下在正午时分才会迎来人流高潮,因为大凡爱逛窑子的人都知道翠红楼有方妙龄这么一号美人儿会在那个时候弹奏一段勾心摄魂曲,或许他们就是奔着此人去的,哪怕只能隔着垂帘听听娇音也好。连普尔这种老顾客也不例外,他从来都没见过方妙龄姑娘的芳容,因为他付不起足够的价钱,所以只能眼巴巴地望着阁楼上的垂帘睹物思情,这是很悲催的事情。在方妙龄驻足翠红楼卖唱的短短数月间,翠红楼的营业额不知道“噌噌噌”地往上涨了好几个百分点,简直称得上吸金热点,比起那些所谓的庸脂俗粉完全是天壤之别,如果用一个排行榜来标注功绩,那方妙龄是绝对是能够禅连榜首的人物。这些孟妈妈都看在眼里,所以在她一觉醒来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查阅各个姑娘当日的排班情况,重点关注对象肯定是方妙龄无疑。没错,孟妈妈必须得全面掌握这个大红人的日程安排,做到运筹帷幄、不乱方寸。不过今儿凌晨是个例外,孟妈妈运不了筹、也帷不幄,而且还乱了方寸。沒错,她有点慌了,因为一上午都瞧不见招牌姑娘方妙龄的踪影,不管是草舍、还是茅房,每个能藏人的角落通通都寻了个遍也没瞧见方妙龄的影子,孟妈妈甚至还约谈了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和出入境处的签证官,均无线索。镇楼花魁失踪?这是个大事件,这直接关乎到翠红楼一天的营业额是否会因此而一落千丈,或许某些提前交了预约金的大客户还会状告翠红楼违约,这些都是不容发生的,因此翠红楼拉响了应急预案警报。这种应急预案措施其实就是为了防止消息泄漏产生不良影响而临时推出的保密协议,它包含了很多条款:一、禁止任何工作人员私下交头接耳;二、禁止传播未经证实的虚假消息;三、禁止使用请假条外出晨跑。孟妈妈大概还需要给每个人配备一张封口胶,那样的话在找到方妙龄之前就不用担心消息泄漏的问题了,可谓万事大吉。或许孟妈妈在下一次遇上这种突发性事件之前应该提前给每个员工配置一台对讲机,在动员大家地毯式搜索时就用不着来回奔波传递信息了,曾几何时翠红楼有一个唯一的男性杂工“李肥”就是因为跑腿的问题磨穿了一双平底布鞋,到现在为止孟妈妈都还没给人家报销,这是一笔烂帐,或许孟妈妈早就忘了那个在一年前就已经被开除了的男人。她真的很健忘,因为小时候的一场病变她的大脑神经受到了损伤,如果不定期排除一些对陈年旧事的记忆,那么她的脑袋会痛得爆炸,她青梅竹马的丈夫就是因为被她遗忘了才走上了感情破裂的分水岭,孟妈妈大概连自己是什么时候失足翠红楼的都记不太清了。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孟妈妈的脑容量很小、非常小,也许只能填充一粒黄豆,只要是她欠着别人的都会忘记,别人欠着她的就难说了。或许方妙龄今天玩失踪这件事情在未来的几天后也会被她淡忘掉,沒办法,这是孟妈妈一辈子都治不好的内伤。不过好在方妙龄并不像那些人贩子在效村拐卖来的姑娘一样经常玩失踪,这次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沒有形成常态化,不然孟妈妈就有得烦恼了。或许她是时候考虑像包来兴老板那样招聘两个勤快的男性伙计了,至少跑腿时还帮得上点忙,靠一群姑娘四处翻箱倒柜的找寻失踪人口总归不是长远之计。孟妈妈不是沒考虑过这些问题,她也有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物色过外包工,但都不合她的胃口,先前那个叫李肥的胖男人就是劳务中介公司介绍来的,为人好吃懒做不说,又长得肥头大耳,明显与孟妈妈的用人计划有些出入。或许孟妈妈用人的标准是从一个女性的审美角度出发,她大概需要的是比较苗条纤细的小生,所以翠红楼与劳务中介公司的每次合作都是以分分钟就流产而告吹。说白了,翠红楼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沒有男性的真正原因就是孟妈妈的任性导致的。接着讲方妙龄失踪的事件,孟妈妈拿不出更好的对策,她只能不停的找,或许她真的应该去烧两注高香,请出弥勒佛来指点迷津,这是最乐观的想法。然而方妙龄这位美人儿并沒有因为孟妈妈的虔诚祈祷而现身,直到正午也沒出现。方妙龄旷工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她的阁楼小雅间人去楼空。孟妈妈目光呆滞地望着一串串垂地珠帘心如死灰,有说不出的愤慨,她大概会搬出惩罚条例,方妙龄的月绩效可能会因此而受影响,甚至是她的年终绩效也面临着被考核,但这些连锁反应丝毫不能引起方妙龄的警觉,该旷工的时候还是要旷工,因为她比孟妈妈更加任性。方妙龄旷工会去哪里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她肯定不是去走亲访友了,因为她在曙光村一带可沒有什么亲戚朋友,孟妈妈察阅过新进员工信息登记表,方妙龄的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方式那一项一直都被留空,其实信息登记表中的很多调查项目都被她留空了,比如兴趣、爱好、工作经验、婚姻状况什么的她都沒填写,她只是填写了最基本的资料:“性别、年龄、生肖、星座和出生年月日。”所以她的个人信息只有百分之十的完善率,大概只能得到二十点评分。根据这些综合条件可以评估出方妙龄的来历很神密,属于那种东不着村、西不着店的外来务工者。那么,方妙龄冒着被考核的巨大风险倒底去干什么了呢?且听下回分解。 第六章 雷曼岛 渔夫老爹打算在今晨出海,因为今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看起来是个不错的日子,他翻看过老黄历,正如他的预判一样,除了不宜安葬破土外,其它诸事皆宜,所以今天是个适宜出行的黄道吉日。多年来的经验告诉他眼下正值鲟鱼产卵季节,大量的鲟鱼会成群结队的奔赴位于中亚湾中的某座无名小岛附近产卵,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老爹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洗碗拖地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所以他早早地起了床、漱了口、刮了刮下巴上昨天夜里冒出的花白胡子,他还沒吃饭,但顾不了那么多了,赶时间要紧,凑合着啃两个馒头吧!于是他换上了那身黑色加绒的补丁大衣,领口处也钉上了一条保暖用的裘毛,这个冬季他一直都是这身着装。错了,上个冬季、上上个冬季,他都是靠那件加绒大衣渡过的。老爹已经很多年没有置办过新衣服了,逢年过节也不例外,以至于幽兰港街市的裁缝“王大娘”遇见他时都觉得有点生疏了。老爹并不是买不起衣衫,他只是习惯了艰苦朴素的生活,这是个良好的作风问题,或许他认为衣服破了只需要补补就好了,沒必要花些闲钱把衣柜都塞满,他大概会一直穿着这件加绒大衣直到老死,或许那时全身都已经打满了补丁。老爹照例会叫醒雷曼,他必须跟着去打下手,老爹已经老了,一个人可拖不动挂满鲟鱼的鱼网,何况他们的小船船尾还需要一个人掌舵,这些都是雷曼非去不可的原因,因为他长得够结实。所以雷曼也被迫起了个早床,然后开始洗脸刷牙,或许他一不小心就拿错了老爹刚刚才用过的牙刷,还好老爹沒有口腔溃疡,就算有也不会这么倒霉地就传染给他了。通常情况下的雷曼是不吃早餐的,他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很难改掉,但长期这样发展下去他有可能会患上严重的胃病,不过他现在还很年轻,身体经得起折腾。于是乎啃着馒头的老爹就带着空腹的雷曼出了海。船头的位置已经被老爹霸占了好些年,他需要站在船头的位置指挥船只的行径方向,因为他们要去的那座无名之岛只有老爹才知道该怎么走,如果雷曼一直不肯用心去记牢那些海航线路的话,那么他永远也只能在船尾掌舵,或许等老爹死后他会选择改行,做他一直想做的学者,但那是以后的事。现在,他们又要踏足那座岛屿了,雷曼已经跟随老爹去过很多次,多的他自己扳起脚趾都数不清了,但他还是不太肯定那座岛的方位,因为岛的位置实在是很隐蔽,雷曼只知道那座小岛是在中亚湾偏南方向的一片黑色海域之中,常年有雾气环绕,并且四周的海平面看起来丝毫沒有流动的迹象,就像是一潭黑色的死水。老爹告诉他死水不死,暗藏危险,千万不要试图去触碰那些黑水,因为他也搞不清楚那些黑水会带来什么皮肤病,但直觉告诉他在禁区内行驶最好是一切都小心为妙,老爹的直觉不是什么第六感,而是数不尽的前人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惨烈教训。数千年来不知道有多少渔民因为误闯黑水海域而连人带船葬身海底,因为在深海的底部潜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那种力量强大到可以吞噬一切过往的船只,就像一个黑洞。其实雷曼在很久以前就听说过那片海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没大到足够老爹带着他去亲眼瞧瞧的地步,所以雷曼是在一本叫作“莫干游记”的古籍上看到的,那本古籍正收藏在乌拉的藏书室里,上面如是记载着:“暗之洋,隐于雾,色如墨,朝生毒瘴,夜聚冥火,海平静,暗流涌,游鱼沉,燕纷落。”大意就是有一片被黑色侵蚀的海洋,隐藏在浓雾之中,海水的颜色看起来就像是写字用的水墨,看起来风平浪静的海平面,实则是暗藏凶险、波涛暗涌的诡异之海,就算是鱼儿游到那里也要下沉,大燕从上空飞过只得纷纷落入水中。这则记录虽然不为世人所知,也没人证识过,但雷曼却认为古籍中所指的暗之洋无疑就是老爹以及那些世世代代靠水吃水的渔民们口中所称的黑水海域了,当然也有其它人称呼暗之洋为不祥之海,那是一些比较迷信的渔夫为之取的称谓,他们更愿意相信有魔鬼居住在那里,所以数千年来那个地方一直都被渔民们公认为是航海禁地。如果老爹不是在十几年前的一次偶然情况下误打误撞闯进了那片海域的话,恐怕他这一辈子也想去那种地方,更别提发现黑水之内别有洞天了,估计到现在为此都没人能发现那座小岛,因此老爹是第一个发现那座小岛的渔夫,也是唯一一个知道鲟鱼每年都会去那里产卵的渔夫。老爹当年沒有被那股神秘的力量吸入海底完全是因为一个契机。当年,他刚好置换了一艘新的渔船,造船场的工头为了贪污造船款,便在材料上偷了工、减了料,该用实木的地方改用合成板,该加厚的地方就填充泡沫,该重两三吨的船体称出来就只有干百来斤,总之是能省的地方就省,能换的地方就换。有人捡了便宜就有人会遭殃,很不幸老爹就中了招,花了同样的价钱买了一个豆腐渣工程,怪谁呢?只能怪他自己,谁让他不先验货、后付款呢!缺斤少两的事只能苦水往肚子里吞了。得知真相后的老爹眼泪已经流不出来,因为他投诉无门,举报又沒人受理,失魂落魄的老爹度过了史上最糟糕的一天,由于过度伤心买船被坑的事而得了一场心病,老爹开始躺在床上郁郁寡欢,久久不能释怀,后来还产生了连锁病变,因为躺得太久躺出了肾虚,他的腰又不好了,然后是肺、肝、脾,总之人倒霉了喝凉水都被呛,各种抑郁综合症接踵而来,老爹吃不消了,他不能一直躺在床上,那样解决不了问题,“吃一堑、长一智,大不了来年打渔就当是免费帮人打工了。”这是老爹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后的妥协,他终于想通了,从床上爬了起了,还啃了馒头,然后腰也出奇地好了,那些倒霉的连锁病变也消失了,看来老爹当时只是饿坏了。不过人总归不能活在阴影里,只有心情舒畅,才会好事临头,老爹活了大半辈子才恍然大悟。他决定出海,就用那艘被偷工减料的破船,看看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很明显,他再次中了六合彩,行驶途中他的船浆被划断了,然后船舵也坏了,于是只能随波逐流、各安天命,经过前面买船被坑的事件后,老爹看待事情已经不再悲观了,他相信心阳光总在风雨后,他笑着对自己说“再也不会有比现在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他相信自信地笑容能给自己带来好运,所以老爹干脆躺在甲板上望着蓝天、白云傻呆呆地笑。很快,老爹的船就顺着水流漂到了一片雾霾之中,伸手不见五指,雾霾让老爹看不见自己腰以下的部位,更看不见蓝天、白云,但他知道自己的船已经被漂到 了那片传说中黑色海域,因为他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引力在紧紧地拽着他的船只往下拉,“快要沉啦!再也不会有比现在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老爹闭上双目最后的喊叹,不忘了带上他对人生的感悟。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终于在他身上发生了…。半个时程后,当老爹再度睁开双眼时,他并沒有在海底,也沒有见到面目可憎的老龙王,他依然躺在甲板上,此时的天更蓝、云更白,伸手也看得见五根指头了,更看得见腰以下的部位,不远处还多了一座岛屿,岛上还有几棵巨大的银杏树。会是哪里?老爹有点惶恐,他爬到船头,海水……还是黑色的。原来他的船根本没有沉掉,只是渗入了少量的海水。大难不死的老爹在后来终于理清了头绪,他的大难不死不是因为主角光环,而是多亏了偷工减料的包工头。何以如此?那是因为在合成板的夹缝里填充的大量泡沫为船体增强了浮力,老爹才侥幸逃过了一劫。起初,老爹也对自己的这一猜测持将信将疑的态度,于是他开始反复做实验,其实也就是驾着那艘破船不停地进进出出那片黑水海域,每次的经历都让他心惊胆颤,但每一次老爹都成功的活了下来,他开始相信自己的理论,然后亲自动手改造为船体填充了更多的泡沫。这就是老爹漂流记的全部惊险历程,他已经全盘托出告诉了雷曼,目的只是想告诉雷曼黑水海域是一片很凶险海域,不适合在那游泳。老爹的谨慎态度是他们到目前为止还活着的重要原因,雷曼照做了,经过半晌,他们的小船再次穿过那片雾霾,先是那几棵熟悉的银杏映入眼帘,接着是一片光秃秃不生长任何植被的岩层,岩层下方有一个天然形成的洞穴可以贯穿南北,通风和采光效果都比较良好,是可以用来寄居的临时栖息地,因此老爹和雷曼经常在那个洞穴里面过夜,洞穴中的细沙地为他们提供世界上最柔软的席梦思,他们只需要在沙地上面铺一层床单,夜里翻身时沙子才不会钻进鼻孔里。或许他们每个人还需要一条睡袋,那样至少可以防止螃蟹入侵,雷曼曾经在半夜里就被螃蟹夹醒过,不过他的皮厚,基本看不出什么外伤。还有一点是值得提防的,那就是夜半潮涨潮落,如果他们在打地铺的时候不考虑这个因素,或许第二天醒来就被海流冲到地球的另一端去了。来到孤岛的老爹和雷曼并沒有急着打地铺,因为天色尚早,眼下他们只是在寻找一片比较合适的地方布下天罡北斗阵,等待鱼儿们自投罗网,如果运气好的话,只需要抛掷一网就以收获满舱鲟鱼,那样就可以趁着天黑之前打道回府,根本没必要露宿荒野。在黑水海域中的无名岛渔猎有一个好处也有一个坏处,好处自然是用时少、效率高,坏处则是路程比较远,来回奔波比较彼累,因为老爹可不敢冒着生命危险超载运输,他的渔船在黑水海域内行驶可不能装太满,那样是典型的作死,老爹深知这一原则,或许他应该换一艘像普尔船长那样的大帆船用来运输唾手可得的鲟鱼,又或许老爹应该早点和普尔船长达成合作协议,但他们现在还不熟,因此这个计划还没有开始酝酿。对于这座没被开发的岛屿,用老爹的话来形容就是一个世外桃园,不过雷曼有他的见解,他认为岛屿上面没有栽种桃树,就不应该叫做世外桃园,最多只能叫石头岛,况且他已经给这种小岛取了一个更具特色的的名字“雷曼岛”,那是属于他的岛屿。 第七章 苏红黎 苏红黎今天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雷曼,西南郡府的杂技剧团巡回演出要来曙光村捞票子,她成功地弄到了两张门票,而且是前排,终于可以近距离观看雷曼最喜欢的传统节目“变脸术”了,这可真是个好得不得了的好消息,为此雷曼等了三年,不过……她高兴个什么劲呢?这又不是她喜欢的节目,她只喜欢歌剧、舞蹈,谁让她天生就有一副好嗓音和婀娜多姿的身段呢!苏红黎跳起舞来就如同滨夕河畔上的天鹅般美丽,唱起歌来就如同两岸垂柳枝头上的翠鸟,雷曼曾如此形容,好在他那次用的形容词是翠鸟和天鹅,不是乌鸦,不然的话他的头上铁定会多出几个青包。所以,那些诡异的术术并不合苏红黎地胃口,或许她只是想陪雷曼去凑个热闹,当然也不排除她是去吃爆米花的。为了门票,我们的小红黎可是足足排了一宿的队伍,不过她并没有从正规渠道购买到门票,因为门票的售价已经被投机取巧的工作人员炒作到番了三番,她的零花钱可付担不起水涨船高的票价,所以苏红黎最后还得靠她的哥哥苏球,用走后门的方式从黄牛手中索要了两张门票。然而,费不尽脑力的苏红黎在千辛万苦弄到两张门票后却怎么也联系不到雷曼,而杂技团的巡回演出将在夜幕第一声铜钟敲响时准时拉开序幕,时间可不等人,这可如何是好?苏红黎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但她又不想单飞,那样自己辛辛苦苦弄来的热门门票就变得毫无意义了,所以她只能马不停蹄地到处找,到处贴寻人启示,但她肯定找不到,因为雷曼已经跟着老爹屁癫屁癫地出海去了,这不怪她,因为事先没约好,或许她应该先打个电话或发条微信,但那时候还没发明手机,只有靠步行送信的邮差,要等收到信件恐怕得是来年的春天,那时巡回演出早就谢幕了,搞不好雷曼又得等上几个三年后才能欣赏到传说中的变脸术。所以不管是为了雷曼那渺小的愿望也好,还是为了自己心中那份少女般地小期待也好,苏红黎都决定亲自登门拜访。于是乎红黎先是去了雷曼的家,也就是老爹的家,那是一栋独立式土墙平层,屋顶没有搭盖遮风避雨用的瓦片,而是堆满了高粱杆,那绝对是老爹自己修缮的别墅,看起歪歪倒倒地就像等待拆迁的危房,如果不是有条狗栓在院里子,恐怕没人会想到那里有人居住。土屋虽然不是那么起眼,不过周围的环境还是很不错的,有爬满藤蔓的篱笆围成的小院子,俗称后花园,只不过里面种植的不是花花草草,而是些时令蔬菜,比如:青红二椒、大白菜、葱葱蒜苗之类的非转基因不含任何农药成份仅靠土屋又侧一粪坑内的有机化合肥料灌溉天然养成的绿色农副产品。门外不远处还有一条蜿蜒曲折水流清澈见底的小溪,溪底有石子和泥沙就不用多说了,重点是小溪中央还有两只鸭子在鸳鸯戏水、卿卿我我。如果此时的苏红黎手中握有一只画笔和一张草纸,那么她绝对可以描绘出一副美轮美奂的山水画卷。苏红黎照常打开篱笆,径直来到屋檐,她已经来过很多次了,简直轻车熟路,连看门的狗看见她都懒得叫了,只剩一个劲的摇尾巴。红黎敲了敲门,还唤了雷曼的小名“雷曼”,没错雷曼的大名小名都叫雷曼,实在是取不出什么好听点的小号了。红黎连喊了三次,也敲了三次,但是沒人应。好吧!那就别怪她用最原始最粗鲁的方式翻窗户进入了,虽然有点不太淑女,但沒关系了啦!她以前也经常那样干,背着家人偷偷从窗户溜出去,这些善小的恶习并不会影响到她的天生丽质,反而调皮倒蛋的行为让她越长越漂亮、越来越接地气。我们在这里又掌握了两条线索,第一、苏红黎是个爱翻窗户的小调皮;第二,老爹的土屋似乎没装玻璃。【这条线索好像没什么意义】接着讲从窗户爬进屋内的苏红黎,屋内肯定也是沒有人的,不然她早就听见有人喊抓贼了,什么?贼就是她?她又没偷拿东西,她只是未经同意进来参观参观,或许她会偷看雷曼小时候穿着开裆裤的相片,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取笑他,她的点子不错,但雷曼根本就没有照片可供她取笑。红黎从客厅走到卧室,再从卧室走到厨房,其实她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因为老爹的土屋并没有划分什么客厅、卧室、厨房,是一个合理利用空间地通间,当然也沒有隔断。苏红黎摸了摸炉灶外壁,哎……竟然是冰冷的,看来这家人出了远门。好吧!只有原路返回,再爬一次窗户,其实她大可以从大门出来的,因为老爹家的大门从来都没有上过锁,老爹和雷曼都没有带钥匙的习惯,但她习惯了翻窗户。告别院子里的小狗,接着再去港口找找看,说不定就能碰到了,红黎这样想,边想边走就来到了港口,她的小白鞋上已经沾满了泥浆,可能右脚后跟还打起了水泡,可想而知为了找到雷曼,我们的红黎付出了多大的牺牲。可惜的是在那个时间点老爹和雷曼还沒有返程,如果红黎掐好时间晚去个把时程,说不定还真能撞个正着,因此她又扑了个空,港口的哨塔上只有两个收取通关税的守士在打盹,一不留神就要掉下来的样子。还有一艘破旧得船身四周都是破洞的老式帆船停靠在码头,那是普尔的爱船,他一直都很爱惜它。苏红黎没有登上那艘破旧的帆船,因为那艘船的主人她不认识。去世的奶奶曾经警告过她,最好不要去触碰陌生的东西,好奇心会给自己带来无尽地麻烦。那艘帆船对于她来说就很陌生,因此她并没有打算上去瞧一瞧,所以她只是在港口驻足眺望了一番。没有找到雷曼的苏红黎只得再次辗转到其它地方找一找,很快她就想到了居住在集市里的胖墩马布和小李子。马布可能知道,但他未必会讲,因为他很不爽红黎和雷曼成天粘在一起,没错,马布也喜欢红黎,因此他有点小嫉妒,他眼睛里面布满地红血丝就是因此而生,这只是小李子瞎猜的,或许马布只是因为他老爸每晚打呼的原因导至他睡眠不好,管它呢!除了小李子谁会那么无聊地去关注别人的眼珠。所以,为了嫉妒成灾的眼珠,就算是打死他也未必会出卖自己狭隘的心胸。看来红黎只能去找小李子“李谥”,她一开始也是这个打算,因为只有李谥才是死心踏地跟随雷曼的小跟班。李谥是幽兰港知名赌坊“来得快”里面的终身服务员,个子瘦小,皮肤黝黑,一副尖嘴猴腮的相貌看起来像只从非洲进口的猴子,同时李谥也是赌坊老板“李正汉”出差时在路边捡回来的流浪儿童,说起来还有那么一段渊源,话说当年办赌坊初具规模的李正汉为了引进当时东部最流行的百家乐、轮盘、梭哈等玩法专程坐船出使世界上最大的赌城所在地“马罗港”进行实地项目考察,考察完项目的李正汉该干什么?他当然该起程回家了,于是就有了发现李谥的那一幕,那个时候的李谥还不叫李谥,他有可姓王,也有可能姓刘,还有可能姓赵,总之他还不姓李,那个时候的李谥正在爬一颗柑橘树,我们估且认为他口渴了,想吃树上的橘子。当然,他的着装肯定脏、乱、差,说不定他才从泥坑里爬出来,综上所述,我们无法考证马罗港的居民是否有放养儿童的习俗,不然李正汉也不会把他当成一个流浪儿童。于是李正汉帮他摘了橘子,还带他到附近的池塘洗了个澡,如果故事按照正常的轨迹发展下去,李正汉可能会把那个无名小子护送回家,然后自己再坐船回家,那么李谥就不可能在十年后出现在曙光村了。所以当年的故事情节有可能是这样的,李正汉帮?儿童摘了一橘子,然后带他到附近的池塘洗了个凉水澡,居然发现?儿童是个带把的【注:男孩】,于是多年来膝下无子的李正汉起了歹猫心肠,就偷偷地把?男童带回了家,还改了名、换了姓,于是才有了现在的李谥。说着说着苏红黎来到了来得快赌坊,看来为了雷曼她也是够拼的,恐怕这辈子就今天走过的路是最远的,如果在半道遇上他哥哥苏球,那么还可以搭上一截顺风车,可惜他哥哥去找郝有财讨要说法去了,因此她搭不了顺风车,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苏红黎一路靠步行硬生生地走了过来,她的左脚后跟可能也打起了水泡。这个时候的李溢正在收拾麻将桌,他需要把东、南、西、北、一鸡、九筒擦得透亮,然后再风干,这是他在赌坊的日常工作,当然他可以抽空玩两把塔罗牌,没人会说他不务正业,因为这本身就是他的正业,他可是赌坊未来的小掌柜,不过他的执掌之路还很艰巨,在沒成长为一个出色的老千之前,李正汉是不会放心把赌坊的业务交给他来打理的。李谥从七岁开始就从事这个行业了,直到现在他也才十三岁,虽然他拥有六年多的工作经验,但也只能算个童工,在没有拿到上岗证之前,他人生中第二个爹地也就是赌坊的老板一直不会给他造工资条,但偶而也会给点零花钱,不过比起赌徒们慷慨的打赏就相形见拙了,但那得看运气,如果某个赌徒正好赢了一大笔,而恰好李谥又拍中了马屁,那么……肯定是捞得到好处的。所以李谥还是存了不少私房钱,可他永远也想不到这一笔他偷偷攒了很多年的零花钱将在几天后被花得精光,而且是他自愿的。苏红黎几经奔波找到了李谥,便开始问长问短,话题始终离不开雷曼,她没告诉李谥杂技巡演门票的事,因为她只有两张票,那样做很尴尬,但李谥对雷曼的下落表示并不知情,从早晨忙到现在,他还没来得及去一趟茅房呢!更别说出去溜达溜达了。但李谥给了她一个比较靠谱建议,那就是南慕城,他认为雷曼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可能会在那里跟城主乌拉玩捉迷藏,并且李谥也表示愿意陪苏红黎一同前往,因为他与城堡里的待者黄瑞安还算有那么一点交情,看在李谥曾经有一天告诉过黄瑞安印堂发黑、当日不宜参赌的份上,黄瑞安有可能会假公济私协助他们溜进去。然而,事实证明,李谥的建议并不靠谱,在南慕城逛了一圈的李谥和苏红黎只得从长计议,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将是“嗜血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