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热血写春秋》 第一章节:雄关漫道真无铁 1、 历史的洪流,终将把这个世界的一切湮灭,无论你在这个世界上多么强大,最后也只是一坯黄土,在某个时空的角落里,被遗忘。 我不怕被遗忘,因为如我这样的小人物,在历史的洪流中,只能算是逛一回。洪流无法记住我,可是我记住了自己,记住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件大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历程。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那个夜晚,我鬼使神差地想要去办一件大事,我在烛光下为我要办的大事作准备,我兴奋得满脸通红,我在铜镜里看到了自己如铜铃般的眼睛,泛着比铜镜还醒目的光芒。铜镜反射着的灯光,明亮且柔和,这样的夜,这样的时刻,除了我的房间,应该再也没有了灯光。 我把时间定在凌晨时分,因为这个时间段人的睡眠是最沉的,无疑,这会增加我成功的机率。线月在天边,告诉我现在是午夜时分,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悠哉悠哉。 我不急不慢地穿上了一套黑色紧身服装,这样更利于行动,我在脚上套上一双黑色靴子,并且把靴子到膝盖的部位用黑色的布认认真真地缠绕了一圈。然后,我试着用黑布围住自己的脸,只留下一双骨碌碌转的大眼睛。然后我对着镜子,做了一副鬼脸,虽然镜子模模糊糊的,照得不是特别清晰,可是我分明看到镜子里的那双大眼睛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然后,我慢条斯理地把围在脸上的黑布取下来,小心翼翼的放进上衣口袋里,拿出刻刀,端坐在一张破旧的方桌前,陷入了沉思。 你肯定要问了:你去办一件什么大事呀,还有心情如此慢条斯理地梳妆打扮,未了,还一个劲地照镜子?我干嘛没有心情,我的心情好得很,因为不管我成功与否,我的美人都会知道。我要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她,为了她,我什么都可以付出,甚至献出生命。更让我兴奋的是,很可能,我会因为她,而名垂青史或者遗臭万年。英雄救美历朝历代都有人歌颂,毕竟这个世界,有谁不喜欢美女呢?所以我会名垂青史 何况,我只是一介小民,众所周知,小民为了出名常不择手段,更何况,我还有一个能够让人为之扼腕叹息的理由,那个理由你们都已滥熟于心了,那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当然,我更希望刺杀成功,我成为名噪一时的英雄,而不是一个让人同情的为了美人而被五马分尸的小丑。 可是那天晚上我非常背运,你也知道了,那天晚上的结局是:我行刺将军失败,我被捕了。 说出来你也许都不会相信,我行刺的人是当时越国的上将军——范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星星满天,上弦月已幽幽暗暗地远遁在山水深处,那里,比星星和月亮更幽远。这样的夜,美梦总是如期而至,它让每一个身心疲惫的人都无限放松和舒坦。 蜡烛在风中飘摇着,昏暗的光影似乎也在飘摇。我蹲着身子,悄悄接近将军的床,剑一出鞘,只见寒光一闪,紧接着“咣当”一声,他已打落了我的剑…… “有刺客!”飞翼楼下传来一声惊呼,与此同时,杂乱的脚步声成片,噼里啪啦从楼下传到楼上。副将李飞按剑站在范蠡的卧房门前,紧张而又小心翼翼地询问:“将军安好?” 没想到范蠡就在门后,倒是吓了他们一大跳,“把火把伸过来。” 火把照亮将军房间的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将军一条腿骑在刺客的肩膀上,刺客的双手被反扣在后背,他躺倒在地上,不服气地作垂死挣扎,口里呜呜有声。 将军松开手,站直身子,从兵士手里接过火把,举到正迅速从地上爬起来的刺客的面前照了照,不由大吃一惊,“林一男,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你对我有恩吗?” “你杀得了我吗?” 林一男气呼呼地回复他,一副理直气壮慷慨赴死的样子,“那又怎样,我反正没打算活着回去了。西施是我妹妹,我不想她去伏侍吴王,可是她说就算是为了将军也非去不可,如果将军死了,她还会为了谁去吴国呢。” “你以为她不想去就可以不去么?”范蠡生气地皱了一下眉头,摆摆手让兵士放开他,“真是愚蠢至极。现在就算是公主都要为了国家和异域的王子或者君主通婚以达成和亲,何况你们这样的寻常百姓?” “……”林一男无语了,怒目而视着在场的所有官兵,一副“要杀要剐随你便”的桀骜不驯的样子。 范蠡见他双手还是被士兵死死地反扣着,再次摆了摆手,“放开他,让他回去吧。” 李飞咦了一声,匪夷所思地问了一句,“将军的意思是放了他,不追究了?” “是的。”范蠡简短地回答,然后对林一男说,“记住:不要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忧。” 林一男显然不大相信,“将军真的放我走?” 范蠡抬眼看他一眼,不耐烦地再次皱起了眉头,“难道你想我处罚你?”见他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你还不想走?刺杀将军,你知道你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吗?” “五马分尸。”站在林一男旁边的一快嘴领班说。林一男白了他一眼,显然他也知道,如果认真追究起来,他面临的是怎样的重罚。 “你妹妹是为了国家而去吴国,这是作为一个越国人应尽的职责,而你……”范蠡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林一男,你是一个血气男儿,而且也懂得武功并且功夫不错,你应该思量怎样为国出力,而不是如此小孩子气,为了一己之私来暗杀本将军。本将军岂是你所能暗杀得到的,如果那样,我岂不早死了?” “原来我不是第一个暗杀将军的人。”林一男裂开嘴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真是井底之蛙,还异想天开想刺杀将军,想想我们越国,有几个人是将军的对手?”李飞不服气地白了他一眼,“你快走吧,还在这里啰嗦什么。” 林一男捡起被将军打落在地上的剑,拱手作了一个揖,又把被将军揭去的黑布围在脸上,“谢将军不杀之恩,他日定当报答。”话音刚落,他从一扇开着的窗户里跳了出去,动作快得让士兵们瞠目结舌。 “将军也不问问是谁指使他来的,就这么放他走。”李飞低声说,“我觉得你应该惩罚他。” “你看他的面容,稚气得象个孩子,年龄也应该18岁不到。他只是仗着自己的花拳绣腿,爱妹妹心切,一时冲动而已,真正他也没想杀我,他一进门,我就躲到床底下去了,他把刀对着我的枕头,只是一个劲地问我要西施,并不存心要结果我的性命。凭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怎么能杀得了我?” “可是……”李飞还想说什么,范蠡打断了他,“不要再多说了,如果我是西施的哥哥,我也会这么做,虽然这是愚蠢的行为。情到深处,人都会失去正确的判断能力,这也是人之常情。” …… 整个事情的经过好象富于戏剧性,你肯定会认为我是在撒谎或者我是一个傻子。首先,我得告诉你,我没有撒谎,你也不要认为我是一个傻子,我最多就是一个相思病患者或者花痴。当然,一个男人,当他如醉如痴地爱一个女人时,他的智商据说有可能归于零。可是现在,我即不是相思病患者也不是花痴,我的智商处于最高峰值,我把什么都想到了,我留了一封信给心爱的美人,是的,我要让她知道我有多么爱她,还有许许多多她所不知道的秘密。(请原谅我的年幼无知,我根本就不知道情为何物。后来知道了,那不是爱而是义气或者说是为了自己家人所作出的选择。) 因为没有墨,我只能用刀刻字了。信很快刻好了,就几句豪言壮语,我用一块石头压在所刻的字上面,我想,她肯定会看到方桌上面有了改变从而看到我写给她的信。当然,她所不知道的秘密,不在信里,我早放在了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只有她知道,是在床底下的一个洞里,我和西施很久以前就挖好了的,那是我们贮存钱币的地方。真的,我忘了告诉你,我穷酸得有点不好意思,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一张旧方桌,一张木板床,更要命的是,现在连刻字的竹简也没有,所以,信只能刻在方桌的桌面上。你肯定会觉得奇怪,穷,还偌大的房间?是的,我是一个没落的贵族,这房子,因为太大,一时间没人买得起,所以还是本公子唯一的私有财产。 信刻好后,已然无所事事,我坐在床头想:我的成功率有多少,如果我失败了,我要怎样做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当然,我能减少的损失就是:我不能一言不发就被对方砍杀了,我要声明我的立场,还有,最后,我要见见我的美人。见她前,我会整理好衣冠,我会睁大那双她曾经一不小心夸奖过的眼睛,就那样定定地看着她,然后,任凭他们怎样结果我的性命,我都要毫无畏惧,视死如归,显示出我的男人气概,而且,一定要血溅当场,这样的死法,才对得起我的满腔热血。 最后,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居然毫发无伤地回家了,我的满腔热血依然在我狭小的血管里汩汩流淌着,而没有如我所想象的那样,洒遍神州大地…… 第一章节:雄关漫道真无铁 2、 我是一个没落贵族,也是一个浪荡公子,十里八村的人,没有谁不知道。 首先,让我成为没落贵族最直接的原因,是我的父母亲死于非命。一说起这事,我的心就难过得不得了,就在滴血,我仿佛看见我的血滴落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不到红色的血液滴尽,我的心痛就不会结束,它无时不像梦魇那样折磨着我,让我在夜半惊醒。 我九岁那年,也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那个夜晚和我去暗杀将军的夜晚是何其相似,这样的夜晚,因为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寂静异常,通常让不老实的坏蛋想入非非。可是当他们密谋并付诸行动的时候,我们一家人正在睡梦里,怎么可能想到这飞来横祸。一伙强盗来到我家实施抢劫,他们见人就杀,见财物就抢,我全家二十几口人就我活下来了。那是我父亲在弥留之际,躲避开强盗们的眼睛,拼尽全身力气把躲在床底下的我从窗口扔到了窗外花园的草地上,我被甩晕了过去,等到我醒来,天已亮了,一切已然归于平静。强盗早跑了,家里血流成河,所有值钱的能够搬走的东西都被带走了,我站起来,找到父亲和母亲的尸体,哭晕了过去。 就这样,我被表叔收养了,因为他家离我家不远,且父亲在生前没少接济他。那时候他时常来我们家,有时也带上老婆孩子,一是为打打牙祭,有时候也帮我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现在我父母双亡,他为了报恩,也因为他家没有男孩,所以他也乐意接受我。他帮忙把我家人安葬后,就带我去他们家,保长也在,还有许多有头有面的人,说是将来也有个证明。表叔手脚麻利地把我的衣服行李用麻绳捆好背在肩上,关上了我家的朱漆大门,一间偌大的房子,突然成了人间地狱,所有人都觉得晦气。门一关,人们都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只有表叔因为关门耽误了一会,而表婶呢,因为左手牵着她五岁的女儿,右手拿一个鼓鼓胀胀的布袋,里面装着我的衣服,有点行动不便,她站着,回头看着我还有我身后偌大的院子不知所措。她想如以前那样喊我少爷,可能又觉得不妥,或者她是想牵我的手吧,可是她怎么能牵着我的手呢。我讨好地说:“表婶,我自己走就是了,你牵着妹妹吧。”女人很高兴,连声夸奖我懂事。那个小女孩赶紧松开她妈妈的手,“妈妈,你牵哥哥,我自己走。”她终于得到了解放,于是立马在路上一阵疯跑,上蹿下跳,顽皮得很。你们肯定想到了,那个小女孩,就是后来名满天下的西施。 说我们青梅竹马,你会觉得十分老套,老套得都让你酸掉牙了。你可以省略不听我说我们小时候的故事,小时候的故事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我还是得说一句: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西施很漂亮很漂亮,那时,我暗暗发誓,长大后,我定要娶她为妻。 可是呢,她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养父母,因为是一对没有见识的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多少能力,不会理财更甭提赚钱发财了,甚至连本应属于我的家产也守不住。不过话得说回来,他们有那么精明强干,我的堂叔们也就不会把我寄养在他们家中了。其实我也知道,我的父母死后,我家的田产被堂叔叔们瓜分了,可是我一个小孩子,我没有能耐去与他们争夺,就算他们不瓜分,也会被别人瓜分,他们瓜分了至少还会有一点点良心,不至于饿死我。我的养父母一家三口和我不久就把堂叔们留给我的不多的积蓄吃完了,除了这一处房子,我倒是怀疑如果它也能吃的话,肯定也早已被吃得影迹全无了。 十四岁那年,我离家出走了。我离家出走的原因很简单,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思考我的家庭悲剧,我狭隘地认为主要是我的父亲没有忧患意识,偏安一隅,只想着如何保全祖上的家业,虽然不嫖不赌,却也有着所有公子哥儿的劣习,斗鸡走狗,吃喝玩乐,在那样的动乱年代,他居然想不到他自己或者他的家丁要习武以强身保家。我时常想:如果那时候我是一个大男人,而且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就好了,我会拿一把剑,把那些强盗的脑袋象我妈妈和我的奶娘切萝卜那样切下来、滚落一地,让他们也血流成河。那样想过以后,我的心再也无法安稳了,我再也无法在家里呆下去,因为往后的日子,我总是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侠客,腰间别一把剑,一个酒壶,一匹快马,就这样,一壶一剑走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被人人传颂…… 我是怀揣着这样的梦出门的,我出门时只跟我的妹妹西施说了一声,“哥哥为了日后能保护你们,决定去习武。”西施当时很高兴,拍着手说对哥哥的决定全力支持,她拍着胸口眨巴着眼睛对我信誓旦旦,说绝对不会告诉她的父母亲我去了哪里,我知道,她是想我告诉她我的行踪。她费力地踮起脚抱着我的头,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哥,你要去哪里,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因为我要去找一个武林高手,那个武林高手行踪不定,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不过我总会回来的。” 后来的后来,我成了当时越国名噪一时的剑客越女的弟子。可是让我万万想不到的是,当我三年后在师父的应允下回家看看时,却发生了一件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事情,我的妹妹被选秀选中了,已送到飞翼楼去接受什么特殊训练。 操他妈,我当时火冒三丈,我去习武,为的就是保护我的家人更重要的是我的妹妹。可是那天,范蠡却把我妹妹带走了。我去找过他,问他要回妹妹,他却毫不留情,命令士兵把我赶出来了。 于是那天晚上就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养父说,孩子,你是遇到了好人了,要不,你的命早就没了。 我才不信,养父老实巴交,什么人在他眼里都不是坏人。我还遇到了好人?他就是一虎狼之辈,他的好是装给他的下属看的,他才没有那么好心饶了我,要不就是想在我妹妹面前邀功,好让妹妹死心塌地地为了他去吴国当间谍。妈的,全是些男盗女娼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别以为我是傻瓜。 我刺杀他不成,心中愤懑不已,明明打不过他,却老是想找他比试。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知道我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我于是趁着师傅高兴时把这个心愿和师傅说了,师傅好像知道我的心思,她冷笑一声,说那还不容易,你再去刺杀他一次不就得了。我说不敢了,他要是再抓住我,必不会轻饶,轻则坐牢,重则处死。 师傅看着我的眼睛,她想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什么,也许她什么也没有看到,她看到的只是一个少年郎的好胜狂傲之心、还有对他妹妹的爱。她想了想,“我写几个字,你设法交给他,他会来找你的。” “师傅写的是什么?” 师傅一剑辟了过来,我闪身躲过去,她杏眼圆睁,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注视着我,“早对你说过千万次了,好奇害死猫,这是一个剑客不可犯的错误。” 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我一箭把师傅的信射到范蠡房间的屋柱上,然后,我在不远处的一草丛中等他,等了很久他还未出现,我相当不耐烦,于是就躺倒在草丛中,昏昏欲睡。这时黑暗中飞来一支箭,正射在我头顶上方,我手一伸,接住了。随即,一个黑影直奔我而来,我抽剑迎接,“咣当”一声,剑与剑碰撞出了银色的火花,在夜色中,象是一条龙,一条飞舞的龙。 很快,周围火光冲天,原来有人发现了正在飞翼楼不远处打斗的我们,于是集中兵士赶到了这里,他们想帮助将军早点结束打斗,却被将军制止了。 那真是让我心花怒放的打斗,几千士兵列队看我们打斗,有些还在一旁模仿我们的动作,像是在用心学习,让他们观摩,这也许是将军的别有用心。将军也许是逗我玩或者是不想让我太失体面,而没有过快地让打斗结束。 结局当然不言而喻,我再次成了将军的俘虏。 士兵们很高兴,合力把我捆绑起来,象扔死猪一样把我扔到一边,“将军,这个人怎么处理。” 有人把火把举到我面前,故意离我很近,差点烧了我的眉毛,让我火冒三丈的骂了一句娘。有人认出了我,大声说:“又是他,狗胆包天,竟然又来刺杀将军,杀了他。” “对,杀了他!”呼声一片。 我想我这次真的完蛋了,心想死就死吧,死也得要死得有气节,不能向他们求饶,所以我没有再挣扎,师傅说得对,好奇害死猫。 “年青人,你有什么要说的吗?”将军走到我身边,借着火把看了我一眼,严肃地问。 “打不过你,我无话可说,可是我必须告诉将军,今天我来此的目的,不是要刺杀将军,而是来找将军讨教武功的。” “一派胡言,鬼才信,将军,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三五天的来闹事,留着也是麻烦。”李飞说。 “确实该杀,这下你没有话说了吧,谁会相信你不是来刺杀本将军的呢。” “慢,我还有话说,我想知道,我的师傅越女在信中对你说了什么?” 将军笑了,“还有意义吗?” “有,我不相信师傅会害我,她不可能让我送死,她明明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 “聪明。”将军打了一个手势,指着他身边的一个士兵说,“你去我房间把我放在桌子上的一封信拿来。” 原来,师傅的信只有六个字,“请收下他,越女。” 待士兵为我松了绑,我倒地便拜,“将军,请收下我。” 所有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动惊呆了,都沉默着看着我们。 将军想了想,问道,“年青人,你想投军吗?” 我惊愕无语,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似的呆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将军接着说下去,“我的那个小侍卫前段日子不辞而别了,如果你投军,就做我的贴身侍卫吧。” 就这样,我成了越国上将军范蠡的贴身侍卫,你说我是不是走狗屎运?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将军身边的人无一不是目瞪口呆,惊愕的妒嫉的好奇的各种各样的表情……当然只有我的形像最夸张,我张大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是我心的狂跳在告诉自己,这真是惊喜啊。 我讲述这个故事时,我的身边只有一个听众,可是我也要讲得清清楚楚,不敢遗漏其中任何细节,因为这个听众太不寻常了,你不可能能够糊弄他,你要是能够糊弄他,那么你可以做专职骗子了,他就是越国的大夫文种。无疑,他是在对我进行考察,一个刺杀上将军的刺客,竟阴差阳错鬼使神差地成了上将军的贴身侍卫,他要放心,那才叫不正常。 “你撒谎了,林一男。”他费力地睁大那双比绿豆还小的眼睛看着我,“想蒙混过关吗,没门?” “我没说谎,我遗漏了一些细节不假,可那只是一些我个人的隐私,比如上厕所去了或者在上厕所的当儿偷看女人,或者因为看见女人圆润的屁股而想入非非。怎么,大夫对那些鸡毛蒜皮感兴趣,或者,大夫想听我说一些男欢女爱的细节?”我目光慵懒地看着他,被他审讯了近一天时间,我的精力消耗得也差不多了,可是他依然精神抖擞,这令我很奇怪。 “放肆!”他踢我一脚,象他这样温文尔雅的君子是很少有这种行为的,可想我让他有多么怄火,“不要以为范蠡将军偏爱你,你就可以无法无天,我警告你,对你的考察我会一直进行下去,一直。”他强调着,“不要让我抓到你的把柄,否则你会死无葬身之地。”他的食指有力地指着我的鼻子,让我很烦躁却不敢发作。 后来的事实证明,他根本就只是吓唬吓唬我,满足一下文人征服武将的虚荣心而已。 可是那又怎样呢,文种或者我,还有我们的故事,终将被历史的洪流湮没。 第一章:雄关漫道真无铁 3、 故事得从公元前496年说起。 这一年,越国老王允常去世,嗣子勾践继位。这一段历史,谁会不知道呢,但凡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帝王交相都是一样的,他要显得他有作为,所以大刀阔斧地进行政治改革是必不可少的。并且他听从了范蠡的建议,把京城由会稽山南丘陵地带,迁移到了山北的平原,以期有更大更广阔的天地。 有时候,我们对对手比对朋友更关注。因此这引起了吴王阖闾的密切注意,他意识到这位年青的刚二十出头的君王对吴国的政策已由守转攻,野心勃勃地想领导越国登上国际舞台。一个毛头小子,真是初生牛犊,不知天高地厚呢,阖闾对他的臣子们不无讥讽的说。阖闾的臣子们看到国王年老体衰,心里想着你还不一定能够斗得赢这初生牛犊。他们的焦虑和阖闾的焦虑是一样的,这是权势急剧下降的焦虑,在这一点上,却是君臣一体。阖闾因此执意想在他的有生之年彻底解决吴越两国存在的问题,当他听说越国允常去世,认为伐越的最佳时机到了,当时他也为了证实自己还身强力壮,挽回大臣们对他的信心,他决定御驾亲征。为了给越国致命一击,他详细地计划着,最后打算从陆路直接进攻,从南向北地攻打越国。 勾践很清楚,越国由于迁都,已失去了会稽山天险的屏障,这是他当初迁都时没有想到的。在这样的紧急关头,他召集大臣们商议对策。其实能有什么对策呢,敌人正大部队前进,正朝自己的家门口奔来了,当然只能硬碰硬了。最后,勾践再一次听从范蠡的建议,亲自率领大军至槜李,摆好阵势以逸待劳,挡住了南侵的吴国大军。结局我们也都知道,最后,吴军大败,死伤不计其数。而吴王阖闾也被越国大将灵姑浮用短戈击中,伤其脚趾,阖闾仅穿着一只鞋子,在禁卫军的保护下狼狈逃离战场。 阖闾回国后,虽然多方调治,但是因为他内心气闷,天天咬牙切齿地恨勾践,只想等伤好了去报仇,可是最后伤势却越来越重,他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于是弥留之际,把吴国储君夫差喊到身边,吩咐夫差一定要为他报仇。夫差立誓一定为他报仇,阖闾这才放下心来,他看着夫差,想用手摸他的头,可是他却举不起他的手了。夫差看到他微微动了几下的手指头,明白了父亲的意思,他把头埋进阖闾的手掌,阖闾动了动手指,摸了一下夫差的头,最后,他的手垂了下去,最后他努力微微地笑了笑,头一偏,去世了。 故事到这里,我们明白了,这以后,就是两个年青君王的争斗。他们都刚刚继承王位,他们都血气方刚,他们都想有一番作为,他们都想子承父业。于是,我们不得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吴越之争会越来越激烈,也许跟两个年青的君主有关。年青,有太多一往无前的勇气,从来不会考虑后果。 夫差在经历了丧父之痛后,没有哪一天不想着为父亲报仇。他继承大位后,“日夜勤兵,练习战射”,并任命伍子胥为宰相,君臣两人同心协力积蓄钱粮,制造武器,组编军队,为征讨越国做准备。 而勾践呢,不可避免地沉浸在槜李之战的胜利之中,还在为这一难得的胜利欢呼雀跃不已,甚至麻痹大意地认为吴国因为这一战吓破了胆,在短时间内应该没有来侵犯越国的胆量。当他听到探子密报,说伍子胥在太湖一带操练水陆两军时,勾践也全然不放在心上,他轻蔑地笑了笑,对身边的大臣说,伍子胥操纵的水陆两军,在家里耀武扬威还是没问题,也是,治安嘛,也要搞好。大臣们有的和他一样骄纵,剩下的也不敢说真话,于是附和声一片,都拱手作揖说大王英明。 臣子们谁不想消停呢,他们对争斗不感兴趣,太平日子总归是好的,他们可以吃喝不愁,至少没有性命之忧,大部分臣子还是渴望和平的,这是人类的共性。除了少数有能耐的武将,想通过战争升官发财,还有的人君臣一心,把君主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积极备战。就像伍子胥。 公元前494年,伍子胥认为水陆两军已操练成熟,便向夫差建议攻打越国,夫差大喜。因为他知道,伍子胥能够建议攻打越国,那么他们的胜算之大,夫差是很有信心的。于是他下令择日发兵越国为父王报仇。勾践自然不甘示弱,夫差还未起兵,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顾范蠡和文种的反对,立刻派出3万精兵攻条吴国。年青的君王,也想通过战争来赢得自己的声望,臣子们越是反对,他越是执念,想以此证明,君王比大臣有能为,于是他命令范蠡和文种留下,把一干反对他出兵的臣子都留下。他洋洋得意地想,你们就在家里准备迎接我得胜归来吧。 勾践等不及以逸待劳,他下令越军战鼓大作,雄纠纠气昂昂地开赴吴国。勾践洋洋得意地想,吴军现在应该被他们的战鼓从梦中惊醒了,这个时候应该也是越军抢滩登陆的最佳时期。勾践命令越军战船随着战鼓的指挥分为两列,同时开始按照岸上的火光信号分头抢滩。勾践让他的指挥船位于水道正中,他站在船头,意气风发地根据火光判断战势,用战鼓给予全面指挥。 他看到两面的陆地都出现了不等的零星光点,他骄矜地笑了,无疑,那是惊慌失措的吴军在举起火把四处乱窜逃命。时间一点点地过去,船只在一点点地靠近对岸,勾践突然不安起来,吴军怎么还不擂响战鼓?而更让他不安的是:越军总指挥石买跑步到他跟前,“越王,抢滩登陆的船只大量搁浅了,怎么办?” “怎么办?”他顿时火冒三丈,知道这是侦查水道的走舸工作不细所致,“命令士兵涉水泅渡登陆。” 随着指挥船的鼓点一变,军纪严明的越军开始了有秩序的跳水运动,一个个越军从船上争相跳进水中,溅起无数水花。所幸越国士兵自幼摸爬滚打于水中,虽然着甲持械,却无性命无忧,一霎时水中尽是沉浮涌动的越军头盔,象是一大锅沸腾的水饺。 好不容易越军上了岸,还未来得及整理衣冠,站好队形,站在指挥船上的勾践就惊骇地看到,极远处突然出现大量火光,势若长龙。他还没有看清楚,那火点就迅速移动,瞬间化为流行般的火线,勾践知道,那是吴军射出的点火箭簇。刹时越军乱成一片,鬼哭狼嚎,勾践指挥的战鼓对他们已失去了指挥作用。中箭的越兵为了熄灭身上的火光,有的反身重新跳入河中,有的就地打滚,有的大喊大叫不知道怎么办,最后好象是在坐等第二支箭那样一动不动……没有上岸的士兵回身想上船避箭,可是将军却立在船头,用长枪刺杀上船的士兵…… 在火箭的亮光中,勾践看到大片的越军惊惶失措的四处乱窜,任何威慑和镇压都无济于事,且因为亮光的照射,让越军的一切暴露无遗,可是敌人在哪里。就是士兵也明白:吴军有备,夫椒即是陷阱,也是为他们挖掘的坟墓! 再勇猛的将士也怕遇到这种情景,面对劈头盖脸数不胜数的箭矢,他们也不能施展自己的任何武艺,而身边的战友接二连三地栽倒,让侥幸的士兵无不恐惧万分。 可是如何改变这种态势,勾践突然想起了范蠡和文种,可是因为他们反对他的作战方案,被他留在了都城会稽。那一时刻,他想,如果他们在,也许越军不至于这样惨不忍睹了。 唯今之计,只能尽量减少士兵的牺牲,那就是壮士断腕。夫差早为他们布置了一个大大的陷阱,而夫椒只是陷阱中最精彩的一部分,勾践早已看到,在越军的身后,十多里宽的太湖水道,前后火光陡起,无数吴军用战船封锁住了越军的去路,切断了归途,他和他的越军,已成瓮中之鳖。 勾践紧急传令鸣金收兵,集结了一部分尚未受伤的士兵上船后夺路而逃,向着火光较为稀疏的地方突围,在船板漂浮的水中,借着风力飞速前行。待还未上船的士兵明白了怎么回事,更是惊骇不已地破口大骂,最后,他们绝望地站在原地,看着船快速远去,而他们,只能听天由命了。为求活命,他们纷纷缴械投降。 可是勾践又一次错了,等到他明白他选择错了方向,已是为时已晚,他急得跺脚骂娘。前面,火光逐渐逼近,震天喊杀声,如蝗的火箭,让越军战船不断火起,刹时火光冲天。勾践咬紧牙关,情急之中他唤过身边的勇将灵姑浮,临危受命般委以指挥突围重任,命令他带领所剩士兵向回越国的水域组织新一轮冲锋,勾践很清楚,越军这时候是非常英勇的,而这英勇,只能在短时间里有作用,一旦失去这短时间的英勇,他们将成一滩泥浆。 越船于是掉头成一条直线,在越王拼命击打的战鼓声中,带着燃烧的火光,直冲吴军的阻击船队,吴军纷纷避让。越军冲出吴军的包围圈,在越王的指挥下,所有船只渐渐逼近湖岸。越王想,这毕竟是越国,尽管兵士已所剩无几,吴军未必敢登岸。这时东方已露出鱼肚白,勾践看到江边有一队人马,整整齐齐地立在江岸边,两匹高头大马上端坐着范蠡和文种。越王嘴角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他命令船只拼尽全力靠拢湖堤,火速登岸。 夫差正处在胜利的喜悦之中,一心一意只想着为父报仇,不顾一切地靠近堤岸。这时伍子胥提醒他,“大王,俗话说穷寇勿追,何况还是在越国的国土上。你看,堤岸上的越军军容齐整,一看就是精兵良将,万一我们也和勾践一样中了埋伏呢。再说,现在越国大半国土已沦陷,我们也已逼近越国的京都会稽,就对它围而不攻,越军定会大乱,我们也省了许多力气。” 夫差一惊,醍醐灌顶般清醒过来,立刻命令鸣金收兵。 果不其然,越王勾践深知越军已无力防守都城会稽,于是直登会稽山,准备恃险据守,想最后拼死一搏。 夫差派兵把会稽山团团围住,切断了越军的粮食和水的供应,准备彻底歼灭勾践的残军。 第一章节:雄关漫道真无铁 4、 风呼啸而过,尘土飞扬,平原一望无际。 “吁!”一匹黑色的马被缰绳勒得高昂着头,前腿弯曲着悬空,再“噔”地迅速落下去,嘶鸣着停了下来。马上的人上半身后仰得厉害,远远看到的人们肯定会大吃一惊,以为他会仰倒下去,不过很快人们就发现,就在马的前腿落地的瞬间,他迅速平衡了自己的身体。 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身材高大挺拔,大眼睛,浓密的眉毛,方脸,阔嘴。他勒马停在一土堆前面,寻思着要不要打扰在他前面不到300米的范蠡将军。将军骑着一匹白色的战马,白色的衣袍在风中轻舞飞扬着,被晚霞染得一片绯红。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天已微暝,可范蠡依然静静地直视着前方,好象没有意识到他的到来。他搔了搔头皮,坐在马上一动不动,直到范蠡回头看到了他并对他招了招手,他才骑马走到他身边,然后从马上跳下来,动作干练有力。 “将军原来在这里,让我一顿好找。”他走近范蠡,接过他手上的缰绳,“将军,天快晚了,我们回去吧。” “有事?”范蠡感到他好象欲言又止。 “文种大夫担心将军的安全,说以后如果将军独自出行,他要重重地问责我呢。” 范蠡刚要说什么,突然土堆后面飞来一支箭,直对着他的胸膛飞来,青年惊呼一声的同时,他已稳稳地接住了那支箭,顺手捏弓搭箭一射,土堆后面传来一声“哎呦”,随即一个黑色的人影飞奔开去。 青年拔腿去追,被范蠡喊住了,“林一男,甭追了,他有备而来,肯定有人接应。”林一男停住脚步,惊讶地看到那个黑影前面不到100米的地方多了好几个黑影,他们把受伤的黑影扶上马,随着“驾”的呼喊声,青白的天宇下,远方的鞭子似乎和地平线垂直,天地苍茫,白云和飞鸟成一线,倒影在秋水深处,这个世界的一切突然间仿佛已远离自己而去,天地间只剩下自己了。你站在天地间,任暮色包围,你只是想静静地面对着天和地,在天地间感悟自己的渺小和生命的悲悯,你似乎想到要放下这所有的一切,包括生命,其实也是可以放下的。而你视线的末端处,几匹马成一条直线正快速离开,瞬间只剩下沸沸扬扬的尘埃,尘埃坠落,灰暗中什么都没有了,四周一片寂静,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这寂静告诉他们,刚才的一切不是梦,而是真实的发生。 “好险呀,他们一定是早有预谋的,幸亏将军武功高强。”林一男擦了擦额上的汗,心有余悸的说。“看来文大夫说的话是对的,我得寸步不离地紧跟着将军,以防万一。” 范蠡吁了口气,“明箭易挡暗箭难防,你跟着我也没多少用,只能生死由命了。”将军极目远眺,“一望无际的平原是最难守护的,没有屏障,敌人来来去去的很方便,这样下去终归是一个问题。” “到底是什么人暗杀将军,应该不会是越国人吧。”林一男见天色已晚,催促将军打马加速。 范蠡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刺客刚刚离开,现在是最安全的时候,我想在这里休息一下。”林一男虽然觉得将军说的有道理,可依然不放心,站在路边徒劳地左顾右盼。将军却拉他下马,诙谐地说,“你以为你人高马大,箭就会朝你射吗?放心,你不是他们的目标。” 林一男噗嗤一笑,下了马,把将军和自己的马拴在路边的大树上。“将军说笑了,凭我三脚猫的功夫,哪里够格当将军的侍卫,我当然只能当挡箭牌了。” 范蠡严肃地点头,表示认同他的话,“这段时间我已被暗箭射杀过几次了,到底是谁呢?要想防人,先得知道应该防谁啊。” 林一男陷入沉思,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作为贴身侍卫,怎么能够让将军时常身处险境呢,这是他的严重失职啊。想到这里,他的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将军,我们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人呢?” 将军想了想,“要不这样吧,这几天我不出门,正好在家里看一本剑谱,你知道怎样做了吧。” 林一男点点头,“当然。” …… 几天后,范蠡问林一男,“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林一男摇了摇头,“看来,暗杀将军的不是本国人或者没有在我们居住地的附近。因为这几天,没有人觉得几天不见将军是一件奇怪的事,也没有人打听将军为什么这几天都没有露面,这就说明没有人认为将军不露面有什么特殊原因,至少说明,那个射箭的人,不知道将军这几天没有露面。看来,他回去了,而且离我们很远。” 范蠡满意地点头,“看来你这小子还是成长了不少。” 林一男立马立正,敬了一个礼,回答道,“多亏将军栽培!没有将军的栽培,哪有我林一男的今天呢。” 范蠡哈哈笑了,“是有长进,拍马屁也拍得好多了。” 林一男红了脸,但还是鼓足勇气说下去,“为什么他们指向的人总是将军呢,说明这个人对将军很了解,深知将军是他的对手,也深知将军对越国的重要性。” 范蠡拍拍林一男的肩膀,“也许是越国暗暗扩军让吴国有了警觉吧,刺客莫非是吴国人?” 林一男如梦初醒般,“有可能。” 将军没有说话了,他坐在黑暗深处,思考着什么。这是将军的习惯,他喜欢在黑影中思考问题,喜欢那种神秘的感觉,黑暗如纱布般包裹着他,而他,却时时想冲破这层帷幕,那是他在努力也是他在挣扎。他拼尽了全力,只为想挣脱黑暗,而一旦白天一到来,他又会思念在黑暗中挣扎有情景,他想,挣扎,是奋力的过程,也是不屈的象征。 林一男不时警觉地四处看看,不言语,以免打扰了将军的思维。其实他看也是白看,这时天已渐渐黑了,夜晚即将来临,而他,每晚负责把将军送到他的栖息处。自从他暗杀将军未成并成为将军的贴身侍卫,在这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逐渐了解了将军,也逐渐成为了一个比较称职的侍卫。将军打马前行,皱起了眉头,吴国现在正在争霸中原,夫差应该没有过多的精力来关注越国,况且,夫差怎么会把越王放在眼里呢,更不用说范蠡了。这个人,用这样的手段,几次三番用弓箭射杀他,照这样看,他应该非常了解范蠡,他知道近身暗杀范蠡付出的代价太大,且成功率更小,他如此了解范蠡,他应该即是范蠡的对手也是范蠡的朋友。 雄关漫道真无铁 5、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生相克的,范蠡一边舞剑一边想,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害怕劲敌?作为顶天立地的英雄,如范蠡,他们不怕没有朋友,他们就怕没有敌人,尤其是势均力敌的劲敌,因为劲敌是助他们上青云的推手。没有朋友,他们只会叹息生命的孤独,人生的无趣,日子的无聊,而没有了敌人,他们的生命便会枯萎。 一个身高八尺膀大腰圆的人瞬间进入了范蠡的眼帘,是的,一定是他——伍子胥。他命中注定的劲敌同时更是政敌,一个在吴国给他制造了千千万万麻烦事的政敌,一个让他时时刻刻都不得不提防的政敌,一个和他势均力敌的不能掉以轻心的政敌。他们都是楚国人,本应该是在同一个战壕里的兄弟,却是一个到了越国,一个到了吴国,这两个国家,有着世世代代的冤仇,这就注定他们会要争斗一生,为了自己所在的国家。他们,没有来世今生的仇怨,有的是惺惺相惜、有的是敬重相知、却要生生世世地争斗下去,无休无止。 世事仿佛天定。如果吴越之战中没有范蠡和伍子胥,恐怕作者不会有兴趣去书写那一时期的历史了。我们常说,创造历史的是人民,可是却有少数人,他们改写了历史,比如范蠡和伍子胥。如果他们都呆在楚国呢,他们会是朋友会携手为了楚国的强大而努力吗,那么楚国,会不会争霸中原? 没有人知道。 夫椒之战中,吴王夫差把越王勾践和残余的5000士兵逼到会稽山上,切断了其粮食和水源,围而不攻。不仅如此,夫差还天天组织人在会稽山下吆喝,喊话,让越军更加军心散乱,有一些越兵在晚上偷偷逃到山下投降。夫差不仅不杀他们,还款待他们,发给他们回家的路费,这样一来,每天都有不少越兵逃跑。且逃跑成功的越兵还偷偷给没有逃跑的越兵送信,告诉他们怎样逃跑成功,这样越兵人数一天天地减少了。 俗话说“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这样的局势是越王勾践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他召集越国的老臣和近臣商量对策,可是大臣们都束手无策,完全不知道怎样收拾残局了,甚至有许多大臣只是劝说越王投降以保全性命。越王知道,如果投降,大臣们是有可能能够保全性命的,但是他自己呢,能不能保全?他虽然知道臣子们的心思,可是他还有什么办法呢,他不敢再责罚他们了,甚至连责备都不敢了,他现在需要他们,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需要他们,可是他却不愿意看到他们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于是,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尽量不出门。 自此,越王脾气越来越暴躁,天天借酒浇愁,让大臣们不敢劝说或者进谏,最后,大臣们干脆躲避他,一是厌烦他,同时也害怕他因为心情不好降罪自己。 一天半夜,醒酒的越王记起了范蠡,于是吩咐侍卫去喊范蠡。范蠡翻身而起,赶紧穿好衣服,进账,行了礼后,越王让范蠡坐在他身边,缓缓地说:“将军,现在的情况你也知道,如今之计,如何是好?” 范蠡悄悄打量着越王,揣摸着他的心思,不慌不忙地说:“打赢或者逃脱都不可能了,我想,如今得想一个万全之策以保命,这样,我们才有机会翻身,只是不知道皇上能不能接受。” 越王面无表情,但是心里却翻江倒海般了,“将军但说无防。” 范蠡停顿了片刻,痛苦地说:“我们君臣向夫差投降称臣吧。” 勾践猛然站起来,“不行。” 范蠡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越王的脸,越王的脸在灯光下可怕的铁青着。君臣都不说话,就那样沉默着相对而坐,最后还是范蠡打破沉默。他声音低沉,“皇上,我知道这对一个国家的君主而言意味着什么,但是,与其拿鸡蛋去碰石头,不如投降称臣,活下来,才有机会翻身。死很容易,死图的只是一时之快,而活着才需要勇气,尤其是在现在这样的境遇中。但是,如果不想做一个懦夫,如果还想争霸天下,如果还对这个世界充满着希望,我们只能暂时低头,只有能屈曲才能伸展。我向皇上保重,总有一天,皇上会带领千军万马血洗吴国的都城,亲手杀了夫差。那时候,皇上会觉得,今天的耻辱是多么地不值一提。而夫差,他会痛心疾首地想:真正的强者,都是笑到最后的。” 勾践依然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依然不说话,范蠡也没有言语,君臣相对而坐,仿佛是思考什么,也仿佛在与什么作强烈的斗争,从半夜到凌晨,到太阳升起的时候,范蠡发现,越王在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他那张脸如同刀削般,满脸锋芒毕露却也疲惫不堪,颓废和兴奋同时占据了他的脸,让他的脸变得可怜而又可怕起来地丑陋不堪。 这时越王站了起来,洗漱完毕后,吩咐近侍把一些重臣叫到他的账内。 越王目光如剑,自从会稽山被围后,他是第一次如此神采奕奕,尽管人很疲惫,却有着一种亢奋的神情,且声音洪亮,他说,“各位臣工,俗话说大丈夫能屈能伸,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被围困,我认识到只有保住性命,方能为今日之屈侮报仇,所以今天我召集大家来,是想告诉你们,我决定:我们君臣向夫差投降称臣。” 众臣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好。有人庆幸地松了口气,有人担心称臣会被杀,有人高呼要以身殉国……朝堂里刹那间乱哄哄的一片。 越王不一挥手,烦躁地喝令他们安静下来,他威严把巡视着众人,问,“现在谁愿为使?” 朝堂瞬间安静下来,大臣们又一次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这时文种站出来,大声说,“皇上如信得过我,我愿意去。” 越王欣慰地点了点头。“爱卿准备什么时候动身?” 文种说:“事不宜迟,越早真好!” 第二天,文种带领几个士兵正准备出发,范蠡不放心地拦住他,“大夫准备就这样出发吗?” 文种很惊奇:“将军觉得有何不妥吗?” “我怕路上有人打劫啊。想想,这一路上到处是吴国驻扎的士兵。” “难道他们明明知道是越王送给吴王的礼品,却有这样大的狗胆。”文种更是惊讶万分。 “他们可谓一举两得啊,即得了财物,又阻止了越王投降,何乐而不为?” 文种如醍醐灌顶般地明白过来,他点点头,“确实是这样啊,肯定有人反对接受越王称臣投降,因为想一举而灭了越国的大有人在,再说,要说服吴王夫差接受越王的称臣,何其难啊,为今之计,将军以为如何?” “大夫应该先只带部分金银珠宝去面见吴王,并告诉吴王,越王要向吴王称臣投降,将送吴王很多金银珠宝,但是越国已经没有能力运送到了,只能请吴王派兵。如果吴王接受越王投降称臣的话,他肯定会派兵的。” 文种笑了,“聪明。” 于是文种只带了少数不值钱的金银珠宝去见夫差,范蠡派遣了十多个武艺高强的士兵随同,刚下山,就有近十个蒙面人挡住了出路。只见为首的蒙面人坐着一片枣褐色的马,身穿铠甲,在众蒙面人中,有鹤立鸡群之感,一看就知道他是首领。就在文种细细打量他的当儿,他也正细细打量文种,这种打量其实也是在暗暗地较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文种大夫吧。” 文种双手一揖,“正是,敢问尊姓大名?” “你得向我的剑问话,因为只有打赢了我的剑的人,才有资格知道我的尊姓大名。”话音一落,他劈头盖脸对着文种打过来,身边的侍卫赶忙接应,一时间,只见剑影翻飞,一道道白色的剑气舞动着四散开来。文种不由暗暗叫好,并且赶紧退出包围圈,略懂武术的文种,根本不能在这样的刀光剑影中挥洒自如,他只有躲避的份。这是一场令日月都暗淡的厮杀,只见血肉横飞,到最后,双方都各有重伤,剩下的人都累得躺在地上无法动弹了。幸亏文种在人员上占了优势,否则后果难料。 只有为首的蒙面人却还是面不改色的坐在马上,又一次细细地打量着文种。文种的侍卫无一不东倒西歪了。但是保护文种的两个侍卫却是武功极高的,如果他们加进去打斗的话,结局就肯定大不一样了。两个侍卫跃跃欲试,文种却用眼色制止了他们。文种是没有办法与他们打斗的,他们主动出击自己只能迎战,不打吧,怎么可能束手就擒,打吧,他的目的可是去说服吴王接受越王的称臣投降的。 那个为首的蒙面人可能也知道了再打下去自己也没有多大胜算,毕竟也只有他还能够端坐在马上。他微微抬了一下头,“怎么样,还敢去面见吴王吗?还有勇气去跟吴王说投降称臣吗,想去,得问问我手里的剑。” 文种把身子一挺,“不想我去,得问问我的心,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一定要见到吴王。” “硬气,我喜欢。”为首的蒙面人哈哈大笑了,“那么,我们还得拼杀一次,请吧。” 文种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你知道吧,你虽然武功高强,但是差不多已竭尽全力,他们……”文种用手指了指他身边的两个侍卫,“可是我们越国武功最高强的两个侍卫,你一对二,肯定会吃亏的。” “未必吧?”为首的蒙面人骄矜地冷笑一声,“我倒想试试。”话没说完,剑又劈杀过来,两个侍卫赶紧用剑挡开,刹那间,文种的眼前只剩下一片刀光剑影,在夕阳下熠熠生辉。 几分钟后,为首的蒙面人逐渐占下风,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了。文种喝令两个侍卫住手,对为首的蒙面人双手抱拳作了一个揖,说:“大侠,我无意冒犯你,我只是想面见吴王,完成自己作为越国大夫的使命,请大侠成全。” 文种这种彬彬有礼的行为让为首的蒙面人心里很受用,他的心在这一瞬间软了一点点,加上自己和士兵都在此时占下风,再斗下去也只是同一种结果,无疑是在做无畏的牺牲。刚好文种大夫给了他一个体面的台阶,他决定顺坡下驴。“那我们这些士兵伤了好几个了,你看着办吧。” “这个放心,我自有安排。”文种手一挥,把一箱金银放在为首的蒙面人面前,“请大侠成全!” 几个侍卫把那一箱金银抬上马,人员全部上马,为首的蒙面人又对文种打了一个揖,说,“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伍子胥是也。”说完,只听见“驾驾”的打马声,鞭子在空中一挥,只剩下漫天灰尘…… 雄关漫道真无铁 6、 伍子胥把一箱金银珠宝交给他的侍卫张玉保管。张子灵不禁很惊奇,“将军从来不贪财的,今天怎么会想到拦路打劫呢。” 伍子胥哈哈一笑,掠了一下长胡须,“到手的肥肉岂有不吃之理,他们想用金银珠宝贿赂吴王,想投降称臣以换取活命以求来日报仇,他们是痴心妄想。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同意的,我一定要阻止。” 张玉点点头,“将军说的是,吴王应该也不会同意吧。” 伍子胥不屑一顾,“那是当然,吴王怎么可能有这么傻呢,估计只是怕这些财物在战争中丢失损坏,哄骗他们送过来而已。我也只是顺手牵羊,这些金银珠宝你先保管着,把几个受伤的兄弟治好,再每人发一点辛苦费,剩下的留着他用。” “将军分文不取?”张玉感动地问。 伍子胥踢了他一脚,“你几时看见过我对珠宝什么的感兴趣。” 张玉由衷地说,“是的呢,将军是天神,凡夫俗子怎么能和将军相比呢。”他一边把金银珠宝收藏好,一边想着,将军不仅仅对金银不感兴趣,对美色也不感兴趣,将军志在天下。而他呢,只是想着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过还是非常忠于将军,他把自己的一切都与将军联系在了一起,想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就是他的生活意义之所在吧。 伍子胥嘲讽地笑了,“马屁拍得倒是一天比一天好,怎么越国侍卫一刀砍过来的时候,你没躲好呢?” 张玉看了看自己手臂上的划痕,不好意思地咧了一下嘴,吐了吐舌头,“算躲好了,要不就没命了,他那把刀,感觉太长了。” 伍子胥好笑地踢了一下他蹲在地上的后腿,张玉赶紧顺着他的作用力方向前倾,总算决有摔跤。“把受伤的兵士安顿好,注意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这一次的行动。因为你得做好准备,以后我们会有多次这样的行动了,这些金银珠宝我是留着扩军的,不过,这是一个秘密,你谁都不能说。”伍子胥说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张玉响亮而高兴地回答,“好呢,不过钱还是不够啊。”然后他狡猾地转动了一下眼睛,好像想起了什么似地傻傻问一句,“如果越兵再来送礼,我们还去抢不?” 伍子胥严肃地回答,“你小子是财迷心窍了吧,还敢抢啊,不久他们就会被我们全部消灭,他们的魂来送礼,你敢要不?不过如果下次他们真的来了,那就是正式给吴王作为投降礼的,我们更不敢抢了。”伍子胥叹了口气,“但愿这一天不会到来。” 张玉不解地问:“将军何不阻止,让他见不到吴王?” “我阻止了文种,也阻止不了范蠡,如果吴王想见他们的话,再说,我也不好明着去阻止,伴君如伴虎啊。” “那将军怎么把自己的姓名告诉文种了?” 伍子胥拍拍他的肩膀,“你的问题倒是不少。告诉他了他又能怎样,他敢告诉吴王说我打劫了他吗?吴王如果知道了,肯定想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势必喊我去问,我就会把他们的动机告诉吴王。”伍子胥说着,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次伍子胥算是错看了吴王也错看了文种,他所不愿意发生的事,正在朝着他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着。 文种带着剩下的金银珠宝和几个没有受伤的侍卫去见了夫差,夫差呢,知道文种要来,特意上朝,想让文种看看吴王的威风。文种看到这个阵势,明白了一切,赶紧卑躬屈膝地对吴王跪拜,并向他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文种把夫差说成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君主,说他如果接受了勾践的投降,就像他接受越兵的投降一样是同一种结果,这是一种暗示,也是一个预兆,其它君主也会因为战败仿效,到时离大王争霸中原不远了。夫差听了文种的话,喜不自禁,几乎没有经过太多的思考就答应接受勾践的投降称臣。夫差这样说的时候,摸着自己的长胡须,故意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问文种,“勾践真的愿意当我的臣子吗,这是他亲口说的吗?” 文种大声说:“当然,大王英武,当大王的臣子有什么不可以呢。” 夫差哈哈大笑,“可是我不缺少臣子,你看我的文武百官,是不是很威武啊。现在呢,我只缺少奴仆,不知道勾践愿不愿意?” 文种毫不犹豫地说:“勾践愿意为了大王做一切事情。” 夫差指着文种,对他的大臣说:“你们看,一个人要是战败了,他的大臣都对他直呼其名,可想战败是悲惨的。”他的臣子们异口同声地说:“大王威武!”夫差不由喜不自禁,“回去对勾践说,带上他王宫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最漂亮的王妃、还有一帮文武能臣,来吴国为奴吧。” 伍子胥急得汗如雨下,但是他只能干着急,他插不上话,当他听到吴王和文种的谈话后,当场拂袖而去。吴王看着伍子胥的背影,一副忍无可忍的样子,这样子,朝臣们都看在眼里。 文种唯唯诺诺地答应了,和大臣们一起退出了夫差的宫殿后,他躲避开众人的耳目,带上一些细软银子去了吴国太宰伯嚭家里。 伯嚭早知道文种会来找他,所以一直在书房里等,到家丁告诉他,文种求见时,他并不惊讶,而是在他的意料之中。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文种步履笃定地走向他,他知道文种的镇静其实是对他自己身上重任的看重,而他自己呢,只是想通过文种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文种的侍卫们把礼品放下后,自觉地退到一边,和伯嚭的家人到另一间居室里休息喝茶。文种呢,倒是开门见山地说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太宰应该知道了,虽然吴王答应了越王为奴,但是却有一些人不答应,所以此事成与不成还难说。” 伯嚭喝了一口茶水,并不急于表态,他故意顾左右而言其他,“大夫不着急回去的话,吴国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明天我可以带你去观赏一下。” 文种一愣,他早知道伯嚭奸诈,但是还没想到他有这么老道,“着急倒不,只怕吴王不允许我在此地逗留太久啊,而越王那边也在等消息。” 伯嚭轻蔑地笑了,“越王是过去的越王了,来了吴国,比一般平民百姓都不如啊,苦日子不难想像,但是总是要好过杀头。至少活着还有希望。” 文种赶紧借坡下驴,“是啊,所以还得烦请太宰在吴王面前美言几句,在吴国,说话最有份量的人除了太宰,再没有第二个人了啊。所以我只能烦请太宰大人了。” “文种大夫还没有交代我具体要做的事情呢。”伯嚭淡淡一笑,脸上的肉堆砌在一起,连鼻子都觉得自己长在他脸上是多余的了,它赶紧歪向一边,腾出地方,以示对脸上的肉肉们退让投降。 文种知道这个贪婪的人终于露出了他的本性,这么点礼物,能为越王做什么啊。文种不由自主地作了一个揖,“太宰也知道,我这次来吴国是来面见君主的,金银宝贝什么的,几乎都送给吴王了,这是我偷偷藏起来的一点点,就这一点点礼物哪里还能交代太宰为我们办什么具体事情呢,只能厚着脸皮烦请太宰大人了。放心,我不会亏待太宰大人的,因为我知道,将来越王和其它臣子们都只能依靠太宰大人照顾了,否则往后的日子,难过啊。”文种说着,声音都哽咽了。 伯嚭似乎是同情地笑了一笑,“我一个人也照顾不过来呢,到时来作奴仆的吴王和他的随从肯定人数不少,还是打赏下面的人关照更具体些,到时候再看吧,那些人也是贪得无厌,我是没有办法啊,有时候,他们当面答应得好好的,其实呢,把我说的话当成了耳边风,风过去,耳廓都没有动一下。”他装作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摊了摊双手,也示无可奈何。 “这个我当然知道啊,所以先烦请太宰大人打点,请相信,我不会让太宰大人失望的。” 伯嚭这时候叹了口气,“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啊。” 文种差点落泪了,但是他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有了太宰大人有帮忙,我想我们越王和臣子们会度过难关的。” 伯嚭突然想起了什么,“这人啊,总是有起落的,如果有一天我不幸落难了,希望文种大夫不要忘记了今日之情啊。” 文种赶紧摆摆手,“今日之情断不会忘,但是太宰怎么可能会不幸落难呢,没有的事啊,太宰大人如今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伯嚭矫情地笑了,虽然他知道文种恭维他的目的,但是他还是觉得文种的话也不无道理,伍子胥因为太过刚烈,吴王对他早就冷淡了很多。相处之道其实就是为臣之道啊,一个君王不喜欢和你相处了,你还能怎样去实现你的抱负呢。“文种大夫既然如此信任我,我就试试吧,再说你还带来了这么多我喜欢的礼品啊,俗话说,无功不受碌吗。” 文种立刻站起来,行了一个礼,“那我就先谢谢太宰了,如果事成,来日还当重谢。” 伯嚭面露贪婪之色,附在文种耳边说了些什么。 雄关漫道真无铁 7、 我把故事说到这里,倒是忘记说自己的故事了。 如果说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郎,他独自离家出走,他的成长路上如果不遇贵人,会经历怎样的艰难困苦呢,或者甚至会有性命之忧。他背着一个黑色的布袋,里面装了一些衣物和一些干粮,就这样出发了。他是带着年少的理想和信念出发的,他想,他应该学好武功,在外面混得一官半职,然后娶西施为妻。 如果不是怀揣美好的信念,谁有勇气离乡别祖,如果不是因为有理想有抱负,谁又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我其实在出门几天后,就知道了,我现在所路过的正是一条遍布荆棘的路,前路也许冰天雪地也许春暖花开,但是一定得经过这一条遍布荆棘之路,这是他生命的必经之路,我得过了这一关口,我的生命才能延续。 可是谁知道呢,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的故事,也在这里得到了延续,而且,后来发生的所有的一切,包括我去刺杀将军,都与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有关联,因为就是在这里,我改变了我人生的历程,我的人生就是在这里,朝前别处的方向前行了。那以后,我时常会洋洋得意地审视我的人生,自诩是高屋建瓴。是啊,要说我夸张,其实也不是,只是我对生命的感恩,得把这些传奇故事说出来。这是我的人生传奇,也是一个小人物的传奇,而我的传奇,则是由我身边的大人物决定的。所以说,你的人生,由你身边的人决定。 林一男在一条林荫道上遇到三个和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他们在林荫道上一字儿排开,要他留下买路钱,没有钱,就留下这条命。他暗中打量着他们,一个穿红色衣服的男孩子,桀骜不驯的,当然也器宇轩昂,而另外两个,因为穿着明显比他差了很多,倒像是他的奴仆了。林一男身无分文,当然只能毫无选择地拼命,不过,有钱他也会拼命,他虽然是那种喜欢与人拼命的人,尤其是他认为的恶人。因为他心怀家仇,想报仇的心让他时常自练武术,无师自通地有了一点拳脚功夫。林一男想也没想,很干脆地把黑色背包丢在一边,一咬牙,顺手拿起脚下的一根竹棍,未等到他们动手,他猛然把竹棍横扫过去。三个人中除了大红衣服跳出了圈子之外,那两个人被打得哎哟喧天。他紧接着又横扫一棍,他们却全部躲开了,当他再准备打下去时,传来了喝彩声,他觉得奇怪,循着声音四处看了看,原来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子,说她是女孩子,其实比男孩子还男孩子。她正坐在树上吃着蚕豆,与其说是坐在树上,还不如说是吊在树上,她就一条脚挂在树丫上的。而且,她吃蚕豆的样子也很滑稽,她把蚕豆随意往天上一扔,然后伸一下脖子,蚕豆就稳稳地到了她的口里,蚕豆有时候扔得远了一点,她伸长一下上半身,用一只手打一下,再把嘴一张,就吃了下去,这一张一驰,快速而轻巧,身形如猿。几个男孩子都看得呆了,居然忘记了打斗。她见他们停下来,很扫兴地摇头,“打啊,怎么不打了,打得好本姑娘有赏。” 红衣服邪邪地笑了,“本公子立马就把他打趴,但是本公子要的赏金你恐怕出不起。” “切,你也太小瞧你姑奶奶了,你说,你要什么?”她不屑一顾地,摆着一副准备坐山观虎斗的姿势。 林一男恨恨地看了她一眼,心里骂道:“死妖婆,这下我惨了,会被这几个人打死的,红衣服一跳出竹棍的横扫圈外,我就知道他有点三脚猫的功夫。” 那个人笑得更放肆了,“爽快,我要你做我的奴仆,可以不?” 谁想她想都没想,大声说好啊,然后把那个男孩子上上下下地打量一翻,“如果你打输了呢。” “任凭你处罚。”红衣服倒是爽快,他心想,这下他赢定了,毕竟这个少年肯定是打不过他的,他们只消几拳就可以把他打倒在地。 “好。”姑娘扔了一下手中剩下的蚕豆,又用手接过,“本姑娘只要你身上全部的银子还有你身上的佩饰,这个要求不多吧。” 红衣服松了口气,“我以为要我的命呢,原来是这些身外之物。”那两个被林一男打了两竹棍的人早摩拳擦掌了,异口同声地说:“老大,打死他。” “好啊。”男孩子说完,举起身上佩戴的刀砍杀下去,林一男惊讶地看到,他是用刀背砍杀过来的,原来红衣服并不想伤害他,也许他们的拦路打劫也只是一场闹剧,他还没来得及躲开,只听见咣当一声响,他的刀偏到了一边,开始林一男还在愤怒地想着,糟了,今天遇上了这个妖婆子,我命休已。但是见举在他头上的刀居然偏向一边,不由大吃一惊。 接着红衣服又把刀举起来,还是用刀背,这次居然刀又砍偏了,不仅仅刀砍偏了,而且连他的身子还随着刀偏向一边,仿佛被人推了一下,如此几次,红衣服再也没有力气了,只得丧气地把刀扔在一边,坐在地上一副“要杀要剐随你便”的样子。林一男知道是姑娘暗中救了自己,但是又不能声张,怕他们撒无赖,就笑嘻嘻地说:“现在,你可以把你身上的金银佩饰交出来了吧。” 红衣服倒是爽快,一股脑儿把身上的金银佩饰全交了出来。林一男细细地看了看那个他,心想这个富家子弟肯定是一个败家子。 林一男把那些金银首饰捡起来放在手心里看了又看,威风凛凛地说你们可以走了,他话音一落,那三个男孩子跑得比兔子还快,转眼就不见上踪影。 林一男看他们不见了,就把金银首饰放在地上,对坐在树上一动不动的女孩子说,“金银首饰全部在这里哦,我走了。”他拍拍手,仿佛是要拍掉手上沾的金银屑,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女孩子从树上一跃而下,“哎,等等。”林一男回头,因为离得近了点,林一男看清了她有一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如同宝珠闪着幽幽的蓝光、镶嵌在皮肤黝黑的脸上,他的心竟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动荡,就像站在小船船头的身子,随着微波起伏着,他站在原地,等她把话说下去。 “这个你应该有分一半,我可不会独吞。”她说,快速地把一锭银子和首饰分成两半,豪气冲天地指着地上,“你自己选吧。” “算了,无功不受碌。”他毫不犹豫地说完,又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女孩子却哈哈大笑了,“喂,你是一个傻子吗,还是装清高。” “这个世界有不喜欢金银首饰的人吗,只是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感兴趣罢了。” “我刚好相反,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都感兴趣,并且总是浮想联翩,如果它属于我,它会是什么样子,而我又会是什么样子。” 他被她的奇谈怪论弄糊涂了,“刚好,现在不属于你的东西属于你了,你可以感兴趣的研究好几天了。” “错,它们现在属于我了,我才不感兴趣了,所以我得分一点给你,让它进了你的腰包,我又会感兴趣了。” “你的意思是:当我装进我的腰包,你又会因为感兴趣夺回来。” “你说话怎么这么冲,你不知道,你打不过我吗?我还夺回来,我有病啊。” 天知道你有没有病,林一男在心里嘀咕着,“我打不过你又怎样,天下总有一个理字吧。” 女孩子鄙夷地撇了撇嘴,“看来你真是初出茅庐的傻子,强者会和弱者说理吗,尤其是一对一的时候,而且身边又没有证人?”她歪着头挑衅地盯着他看,那样子让林一男忍无可忍。 林一男一挥手,“算了,我懒得和你费口舌,我走了。” “金银首饰你真的不要啊。”她大惊小怪地提高声音说。 “我说了,无功不受碌啊。” “至少你也作了道具的作用啊,没有你,我要他的金银首饰至少只能抢劫了。我可不愿意做那样的事,那样我会心不安的,觉得自己是一个坏人。这样倒好,我是救了你,顺便惩罚了恶人,还得了一笔钱财。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 “那我也不能要。因为你救了我。”男孩子嘟哝着。 “原来你知道我救了你哦,我以为你不知道呢,感谢话都没有一句,起码的礼貌都没有。” “你得了这么多金银首饰,也够了啊。”他看着她,他的眼睛在问,“我可以走了吗?” “原来你是觉得我是贪财才救了你的哦,你一定以为没有你这个道具我也会动手吧。”女孩子有点生气了,“真不识好歹!”然后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真应该先让他吃点亏,我也是太性急了。”她说着,委曲的撅起了嘴唇,她在生自己的气。 “我不要这些金银首饰,就是想用它感谢你的搭救之恩,怎么倒是不晓得好歹了。”林一男看着她,突然想起了他妹妹西施生气的样子了,不由微微一笑。 “无论怎样都说得过去,不过我不会要这么多。好汉无钱是钢铁,小孩子,就不要拒绝了,免得在外面为难。”她把一件金首饰随手扔进他黑色的背包里,转眼不见了。 林一男摸了摸背包里金首饰,又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意识到这不是梦,赶紧找寻女孩子,可是除了像剑一样透过树叶的片片阳光,除了树叶罅隙中悠悠飘浮的白云,除了周边密密麻麻的不时弯腰对他打招呼的小树,他什么也看不到了。 雄关漫道真无铁 8、 几天后,越王、越王妃还有范蠡等一干文武大臣,带着越国最珍贵的金银珠宝等一系列礼品,前来觐见朝拜吴王,吴王志得意满地稳坐在龙椅上,满不在乎地看着正对着他跪拜的勾践还有随行的文武百官,而吴国的大臣个个高仰着头,不屑一顾地似笑非笑着,连正眼都不看他们一眼。 勾践一连叩了三个响头,大声说道:“罪臣勾践,上负皇天,下负后土,不自量力,污辱了大王的将士,造孽于吴国的边境。今大王赦免了我的罪过,只裁决我为役臣,臣感恩不尽,今后,我愿终生为大王的奴仆,服侍大王,请大王恩准。” 夫差装模作样的捏了捏下巴上的胡须,仿佛这一切让他很为难似的,他想了想,皮笑肉不笑地说:“吴越两国是世仇,你争我夺了几辈子,这事嘛,我得问问朝臣们的意见。” 勾践不等朝臣们开口,马上又叩了一个响头,趴在地上,象是一只摇尾乞怜的狗那样毫无尊严,“请大王垂怜。” 大臣们见此情景,早就知道了吴王的心意,知道不能反对,于是都在一旁点头表示赞许,有的大臣悄悄交头接耳,唯恐说错了话而问身边的大臣,他们都顺着吴王的心,趁机称颂吴王的仁爱厚道,越国的大臣们则为越王求情祈福。 站在一旁的伍子胥见此情景早已按捺不住了,他声如雷霆、极不礼貌地打断了吴王和越王的谈话,吴王不由非常恼火,但是敢只能让他说下去。因为他一出声,其他人顿时鸦雀无声了,“就算是一只在天空中飞翔的鸟,猎人都搭弓捏剑想去射杀它,何况是一只受伤的无法再展翅的鸟?大王万万不能接受他的投降称臣为奴,我们国家又不缺少奴隶。吴越两国年年交战,已耗费了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现在总算是有了一个完美的结果,大王何不趁此机会杀了勾践,夺其地攻其城,让越国彻彻底底地消失,那样吴国就会因为拥有了越国的土地而强大得多,将来也好为大王争夺中原霸主做坚实的后盾?大王这个时候如果以妇人之仁放他一马,他日越国一旦强大,必将是吴国的头等心腹大患。” 夫差这个时候对越王起了侧影之心,这侧影之心来自于他对越王的轻视,一个窝囊废,杀了他有什么作用,不如留着慢慢享用,也好向天下人诏告自己的仁德厚爱,有何不可呢,这样,那些没有国力与吴国抗衡的小国家岂不会望风而降?伍子胥毕竟只是一介武夫,他知道什么是政治呢,他徒有血气之勇。夫差想,越国的国王都沦为了我的奴仆,,越国要强大到成为吴国的心腹大患,谈何容易,这不是笑话吗。而且现在夫差已陶醉在越王和越国大臣们对他的恭维中,而且,正如昨天晚上伯嚭劝说的那样,他现在一心只想做一个世人眼里的贤明君主,他想得到天下人的好评,所以对伍子胥的话根本听不进去,并且对他在百官面前毫无顾忌地咆哮呵斥很不满意,只是碍于他是两朝元老,不便当庭斥责他。他强忍着满腔怒火,轻描淡写地说:“我听说诛杀臣服的人,将祸及三代。我不想违背天理所以就赦免他,并不是你所说的那样妇人之仁。” 伯嚭也趁机为越王说话,“大王如若想以仁德治理天下,就定不能杀害臣服的人,这事传出去也对大王的名声不利,试想,如果你杀了勾践,将来还有谁敢臣服于大王?而大王要做霸主,最需要的就是别国君主对大王的臣服啊。” 夫差赶紧顺坡下驴,“太宰说得对,就依太宰说的,接受越王的投降,其它事宜也由太宰你出面安排。”说罢,吴王板着面孔手一挥,宣布退朝,不理会一旁面红耳赤的伍子胥,而且,他看伍子胥那样子,他甚至怀疑伍子胥会说出他父亲如何被越国将军灵姑孚用剑刺伤如何气绝身亡的事情来,他不想再听他说这个。父亲的死因像座大山压抑了他很多年,今天,他终于可以以这样的方式放下了,在他看来,这是他人生的伟大的转折点,他终于可以了却这件事情了。 范蠡站在殿堂中,一言不发地思量着,冷静的观察着周围的一切。来吴国为奴是什么后果,他能够想像,但是他发现,事情远比他想像的更严重。他早听说过名满天下的伍子胥,他小时候习文,长大后练武,文能安邦武能定国。他性格鲁莽,直言进谏,但范蠡还是想不到他是如此鲁莽,这让范蠡心中不由感到欢喜,他知道,这样的个性终会让他在吴王面前失宠,而一个臣子在皇上面前失宠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范蠡悄悄地打量着伍子胥,他身材高大威猛,肩宽膀圆,一看就是一个标准的武士。他目光如炬,尽管胡子头发已苍白,可是看上去却并不老。他一出声,范蠡心里就不由大惊,心想:这个人,无疑,现在是他和越王在吴国最大的阻碍,将来必定也会是越国最大的天敌。他暗暗发誓:假以时日,一定要想方设法除掉他。 在范蠡悄悄打量他的同时,伍子胥也在打量范蠡,他大大方方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毫不掩饰他的敌意和愤怒,如一把利剑那样,横扫正站在殿堂下面的越王和臣子们,让越王和臣子们都感觉不寒而栗。而范蠡,更是他用目光威吓的人,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那么范蠡只怕已被他杀死千万次了。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他们的第一次较量。当他们四目相对时,范蠡竟然微微笑了,这笑容到底是什么意思,伍子胥清楚,那就是,只要越王和范蠡能够活下去,那么越国就有强大的希望。伍子胥与范蠡相斗的路还长着呢,急什么呢,两国交战,有很大一部分是两国的臣子们在战场上实战,这是决定胜败最直接的因素。 因此,范蠡的足够的信心,打败伍子胥,那就是,他比伍子胥的计谋。不仅如此,还有一点范蠡一上朝朝拜吴王时他就看出来了,那就是伍子胥并不受夫差的器重,夫差之所以能够让伍子胥继续呆在这么重要的位置上,完全是因为伍子胥过去对吴国的功绩,他怕背上一个“杀戮功臣”的罪名。 范蠡知道,以现在他的势力,除伍子胥简直是痴心妄想,现在能除去伍子胥的人,只能是吴王。可是如何借吴王之手杀了伍子胥,范蠡陷入了沉思。 几天后,伍子胥特意在养马场找到了范蠡,他居高临下地对范蠡打招呼,“范将军,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而且是在吴国的养马场。”他特意着官服,披着铠甲,佩戴着宝剑,显得威风凛凛,与衣裳不整,正狼狈地打扫马场的范蠡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要的,正是这样的结果,他想让范蠡感到屈侮和压迫。 “与将军正好相反,我们会在吴国的养马场以这样的方式见面,我早就想到了。”范蠡头也没抬卖力地干活,一边回答他,丝毫不觉得惭愧。伍子胥甚至能从他从容的劳作中看到他的气度,依然气宇非凡,这决不是一个凡人,伍子胥想,谁能在这样的境遇里有如此气度呢?“是吗,可是你却想不到战败后你的结局是如此凄惶吧,你自诩有济世之才,可是从你到越国后,越国却没有成为强国却让君主都到吴国为奴了,如此看来,你的不过如此啊。” “将军倒是有济世之才,匡扶吴王打败了越王,可惜啊,你在殿堂里声音再大,也只是让吴王拂袖而去了。这个世界最痛苦的事情莫过如此啊,一颗赤诚的心被人当驴肝肺。” 伍子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你以为你还能得意多久,不过是秋后蚂蚱罢了,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骄兵必败。” “伍将军现在不正也得意洋洋?可见那是人之常情,你又何必小题大作?再说,伍将军有没有细细地思量过,你我的争夺,不管是谁胜谁败,又何尝真正地属于过我们自己?” 他的话象是一把利剑,刺痛了伍子胥的五脏六腑,他刹那间没有了当时的自得和自豪。不过他还是整整衣冠,以示他现在的显贵身份,以及相比范蠡现在的境遇而言,他的优越和优势,“是的,胜利确实不会真正地只属于你我,我们都是奴隶,不过你是奴隶的奴隶,我是大王的奴隶。” “不错,都是奴隶。可是有一点是不一样的,我是楚国人,我在为楚国办事,你是楚国人,你却借他人之手灭了楚国。”范蠡说罢,头也不回地大踏步走了,留下伍子胥一个人在原地咬牙切齿的咒骂着什么。 他咒骂什么,范蠡都不会在意,他早知道:伍子胥个性强悍,不通人情,对吴国大臣尚且如此,于他,就更不用说了。 雄关漫道真无铁 9、 伍子胥一个人留在原地咒骂了许久,可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应该咒骂谁。是咒骂自己的身世还是咒骂吴王的糊涂或者是咒骂范蠡的刻毒? 作为一个楚国贵族,伍子胥原本应该为楚国效力的,可是他却带领吴国人攻占了楚国国都,掘开楚平王的墓地,愤怒地鞭尸三百,以报父兄之仇。他以为,他活着的最大愿望就是报仇,只有报了仇,他的生命才有意义。可是最后他发现,当他报上父兄之仇后,他实际上没有了任何选择,因为他不再是以楚平王为敌,而是以天下为敌,因为他的倒行逆施,最终让他无颜面对父老乡亲而从此远离楚国。当然,他的结局,也和父亲伍奢惊人地相似,最后被当政者谋害。 这,也许也是许多有功于社稷的重臣无法逃避的悲惨命运。 攻占郢都,伍子胥兴奋地举刀第一个冲了进来,他勇猛异常,无人能敌,可是伍子胥所一直想排泄的愤怒,他所想要的快感,并没有随着攻占郢都,鞭尸楚平王而到来。原本他家世代为之效力的郢都成了一片废墟,他以前的朋友与他在战场上拼死厮杀,他从他们的表情里,知道他们无法理解他这样的报仇,且对他恨之入骨。他们都朝他冲杀过来,不要命似的冲向他,想亲手斩杀他,他眼见以前因为他父兄被杀而同情他帮助过他的朋友被吴兵所杀害,他们死前,无不咬牙切齿地咒骂他不得好死,他痛苦得心如刀割,却无能为力。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他没有想到为了自己复仇,会是这样的后果。 郢都在混战了一个时辰后,在楚国的兵士撤出郢都后,吴兵开始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伍子胥原以为,他带兵攻进郢都只是为了杀了楚平王的后代,只是为了报自己的私仇,他想像过战场场面会有些难以控制,但是没有想到有这样混乱。他制止他们的军令因为吴兵已进入巷战都无法送达,而那些吴兵早已冲进了平民家中进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刹那间郢都火光冲天,百姓们在街道上四散奔逃,有的在大刀下被士兵故意杀死,有的因为躲闪不及在马蹄下丧生。街道上喊声震天,孩子因为失去了母亲而嚎叫,母亲因为丢失了孩子而哭喊,城里尸体遍布各个街道,血流成河,这一切都是他为了报仇而造成的。 那以后,他成了楚国人民的公敌,他成了天下罪人。 尽管他的祖上有功于社稷,那又怎样呢,没有人再记得他们伍家为楚国所做的一切,除了他自己,以自己祖上对楚国的功绩来相抵自己的罪过,也没有几个人会记得,他父兄所蒙受的不白之冤并为之送命。 他的父亲伍奢,与当朝重臣费无忌当时同为楚国太子的老师,因为太子尊重伍奢而嫌恶费无忌,就放费无忌长假,不让费无忌接近自己,更莫说为他传道授业解惑了。太子嘴上说是让费无忌回去休息,不用这么辛苦在他宫里陪伴自己,因为有伍奢就够了,实际上,太子嫌恶费无忌,太子身边的人无人不晓,俗话说墙倒俗人推,太子的下人都跟着太子嫌恶费无忌,见面都不打招呼,这让费无忌感觉蒙羞且记恨在心。可费无忌有什么办法呢,他是太子,想把自己怎样就怎样。费无忌不敢不天天去太**中找太子,而太子呢,竟然有时候让他的侍卫在门口挡住他,让他回家。这样尴尬的局面,让费无忌生不如死,他发誓要改变以赢得生机。 费无忌清楚,太子的地位,是当朝皇上楚平王给的,如果皇上不重用太子,甚至对太子猜忌的话呢。费无忌天天在找寻这样的机会。一个人想要报复一个人,总是能找到机会的,这个机会,不是上天制造的,而是自己想方设法找到的。 机会终于来了。 秦国的秦哀公答应了楚平王的求婚,要把自己的大妹妹孟嬴嫁给太子,可是在回楚国的路上,这个绝代佳人被迎亲的费无忌调了包。费无忌无耻地撺掇楚平王霸占了孟嬴,而把其中一个陪嫁的很有姿色的宫女嫁给了太子。这一切虽然在费无忌看来是神不知鬼不觉的,但是宫里却是谣言四起,这让费无忌寝食难安。 费无忌害怕太子发现他的阴谋而对自己不利,并且为了拔掉伍奢这颗眼中钉,于是他又唆使楚平王把太子调到宫廷外面去镇守城父,并让伍奢去辅助太子。这样,他一举两得,让太子和伍奢远离了自己,如果守城失利,秦哀公还会降罪他们。 可是上天仿佛故意与费无忌作对,太子和伍奢在城父干出了很好的成绩,百姓安居乐业,对太子和伍奢非常的拥护和爱戴,并且,这些还传到了宫里,让太子和伍奢得到了更多人的支持。 这样一来,费无忌更加担忧为了自己做的坏事担忧,他生怕将来太子继承王位后对自己不利,于是他又找了个机会在楚平王面前说太子的坏话,且说得头头是道,他说,“太子知道了孟嬴的事,对大王怀恨在心,他已和伍奢暗中勾结了齐晋两国,意图谋反,在城父厉兵秣马很有些日子了。太子现在在宫中的呼声和皇上齐平,一旦谋反,这是很危险的。大王如果不能当机立断废了太子,年深月久恐怕会生事端,到时一切就会晚了。大王何不效仿穆王,废长立幼,这样才能子孙昌盛安享晚年。” 楚平王正想立孟嬴生的儿子为世子以讨她的欢心,如今费无忌的话正中下怀,他果真信了他的话,先召回了伍奢,然后打算派兵捉拿太子。 伍奢被召回来后,楚平王连掩饰自己的丑恶用心都不耐烦了,而是直截了当地问他:“太子有谋反之心,你难道不知道吗,怎么迟迟没有报告本王?” 伍奢早在楚平王招他回来的路上细细想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他知道无论怎样都无济于事,他瞧不起楚平王了,一个以莫须有的罪名要残害自己亲生儿子的人,他也毫不掩饰他对楚平王的轻蔑,“大王身为人父,却没有父亲的慈爱之心,霸占了儿媳不思悔改,还要污蔑太子,不知道大王是怎样为父为君的。” 楚平王无言以对。 伍奢长叹一声,“大王做错了一件事,本来可以悔改而把错误降到最低或者一切犹未为晚,可是大王却不是这样,而是做更多的错事以遮掩。殊不知许许多多的事情,你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实际上却是欲盖弥彰,那些你自以为别人不知道的丑闻,其实早就在宫里宫外传得沸沸扬扬,太子也早就知道这事,只是太子宅心仁厚,并没有半点怨恨之心,也没有想过因为这事谋反。太子说,皇上娶孟嬴时,他又没有见过她,也不存在爱不爱孟赢,为什么要因为她而父子不和呢?大王你有一个好儿子,他本来可以继承你的千秋伟业,可是大王却如此对太子,大王的错,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你胡言乱语,不怕我杀了你。” “连自己的儿子都能以莫须有的罪名捉拿的人,我还对他抱什么希望呢,我之所以没有逃跑,只是尽人臣之道而已。” 楚平王很惭愧,不知道怎样处置这样一个正直的臣子。费无忌立马又给他进献谗言,“他只是想博得大王的同情才这样说的,身为太子的老师,他的口才大王不是不知道,他什么话说不出来,所以千万不能听信于他。一旦大王放了他,他势必怀恨在心,将来定会更加不遗余力的鼓动太子谋反。大王如今已没有了退路,只能一如既往地走下去。” 楚平王完全没有了主见,他明明知道自己走错了路却不能回头,只能昧着良心昂首挺胸地走下去,“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呢?” “杀了伍奢,再捉拿太子。” 楚平王一时无言,他毕竟知道自己错了,而且,也毕竟是自己的儿子。 “伍奢还有两个儿子,他死后,他们肯定会找大王报仇,那样定会让楚国生灵涂炭。”他附在楚平王的耳边,说了一条“妙计”。 楚平王于是再次来到伍奢关押的牢房中,假惺惺地为他松了绑,说:“你鼓动太子谋反,按理应该斩首示众,但我念及你祖上有功,你身为臣子也对本王忠心耿耿,我不忍心判你的罪,但从此后不会再启用你,你回家养老去吧。但是,作为君主,我想做到仁至义尽。我听说你有两个儿子,都是能文能武的将才,我想封官给他们,一来让他们为国效力,二来也可以为你消除罪孽,所以你务必召回他们。” 伍奢知道这是楚平王为自己设下的圈套,想把他们父子一网打尽,“可是他们现在都已知道我被大王抓捕了,他们如何会肯来?” 楚平王说:“你不是说你是一个忠臣吗,现在就是验证你是不是忠臣的时候了,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做,他们来或者不来,与你无关。” “我怎样做才能召回我的儿子?”伍奢声音颤抖地问,他的心被一种悲壮的情绪左右着,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意味着什么,是想成就伍家一门忠烈的名声吗还是对楚平王命令的听从?或者他还对楚平王抱有幻想,希望他真的会封官给自己的儿子,这样,他就会放过太子了吧?是或者不是,他只能试试了,这样,太子可能还有一点点生机。 “这个不难,你只管提笔按照我说的写就是。” 不久,信使见到了伍奢的大儿子伍尚,给他道喜,伍尚不快地问信使喜从何来。信使于是把信交给伍尚,那信是经过楚平王亲自验证封好了的,没有丝毫差池。伍尚打开信,熟悉的笔墨让他仿佛看到父亲就在他的眼前,他不由泪流满面,痛哭失声。 “伍尚伍员,父亲犯有谋反之罪,罪大恶极,本应立时斩首示众。然大王念及我祖上和我均有功于社稷,决定网开一面让我回家养老,给你们兄弟封官赐爵,以替为父将功赎罪。收到莫误,速速回朝。” 雄关漫道真无铁 10、 我幸亏是靠了那件金首饰,否则饿死都有可能。 这是你们所不知道具体生活情况的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呢,这不是你们现代人所能臆想得到的。你们只会用成语形容我们的生活状况,让有想像力的人夸张描述一番,让没有的想像力的人像和尚念经一样、念着“我们的祖先是怎样生活的呢,他们原本过着生吞活剥,茹毛饮血的生活,在那样艰难困苦的时代,求的只是生存下去,后来才发明了烹调,源于火的利用……”我很幸运的出生在一个有火的时代,而且有了酒。 有没有酒有什么关系呢,对于男人。男人喜欢酒如同女人喜欢脂粉,都是可以粉饰自己的形像的,男人想用酒来证明自己的豪爽洒脱,就像女人想用脂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和难看。有了酒以后,男人的精神有了更多寄托,而有了酒,男人的情谊通常只须在酒杯的觥筹交错中,一饮而尽后,感情便如酒液渗入血肉。所以男人醉酒,都是因为想用酒麻醉自己看不清这个世界,尽管他心里明白,但是他会用他醉酒后的目光来定位这个世界上的一切。 有了那件金首饰,我的生活有了质的改变,我确实过了一段好吃好喝的潇洒日子,俨然一花花阔少,时常醉倒在酒肆里。我还买了一套好看的衣服,穿上它,毫无顾忌地招摇过市,却忘记了这个地方还有三个少年在他们能够到达的每一个地方找寻我,以报那一剑之愁。 可是我呢,以为自己在温柔富贵乡里,可以尽情地任性地快乐着生活。我明明知道银子用不了多久,明明知道钱一用完我就要回到穷困潦倒中去,但是我想过这样的生活,这是我九岁以前过的生活啊。那以后,我陷入了无父无母的绝望中,从此,不再是少爷,而是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的养子。现在,我这样地挥霍着金钱,仿佛又回到了过去,这样的幸福,我这个一事无成的少年不可救药的梦寐以求。 后来我知道了,意外之财是一件最大的坏事,有时候甚至是灾难。几天后,银子还没有用完,我就迎来比以往更困难的日子。 几天后,我所居住的客栈新住进来两个男人,他们一入住我就感觉到了周围环境的异样,他们打量我时的眼神让我浑身不自在。我看天色已晚,心想过了今天晚上去另外的地方算了,惹不起躲得起。可那两个男人好像知道了我的心思,也许因为我年少懵懂的样子让他们无所顾忌,也许因为我的穿着太过打眼,让他们见财起意。趁我在熟睡中他们偷走了我所有东西,除了我穿在身上的内衣内裤外,他们连我从家里带出来的旧衣服都偷走了。 这让我欲哭无泪。这贼也太穷了,什么东西都爱啊。我坐在店里出不得门,只能坐在店门边急得嚎啕大哭且破口大骂,第一次,我知道泼妇为什么骂街,那是因为她实在无计可施啊。店主可能这几天也赚足了我的银子,可能也是怕我哭得他没生意,好像闹头不好,更有可能也怕我报官,于是给了我一套他儿子穿的旧衣服,权且让我出了门。其实是赶我出了门。 出门才知道,我更难了,怎么办呢,我感到茫然无措。而更让我觉得自己到了穷途末路的是,我居然在走出店门不久就遇到了那三个男孩子。见到他们,我其实很害怕,但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心想,有什么可怕的呢,反正已经这么倒霉了,反正我穷困潦倒得不想活了,反正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贱命,你们想咋地就咋的吧。 他们三个人看着我,出乎意料地哈哈大笑起来,为首的那个依然穿着大红衣服,“怎么样,你日子好过吧。”他们的话一出口,我立马暴跳如雷,“好啊,竟然是你们指使的,你们未免太阴毒了吧,真是小人。” 他们笑得更厉害了,大红衣服笑得捧着肚子蹲在地上喊“哎哟”,不时用手在地了拍打,那两个也是笑得满地打滚,还有一个从地上捡起落叶往远处扔,以发泄这难得的快乐。我今天才发现,那两个应该是亲兄弟,长得一模一样。我看他们哈哈大笑的得意样子,气得脸都绿了。 他们笑够了,大红衣服才慢条斯理地说:“我的老师教导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是连我都佩服自己,咋能想出这样的高招呢,简直就是天才一个啊。”两兄弟点头不迭,异口同声地说“老大聪明”。 “我看你是天生的蠢才,还带着两个比猪还蠢的奴仆。” “你他妈才是奴仆呢。”那个的男孩子应该是弟弟,他虽然想努力装大人,但难以掩饰他的一脸稚气,他恶狠狠地看着我,咬牙切齿地说。“一看就知道你是奴仆,穷困潦倒,惶惶如丧家之犬。” 我气极,不由随手对他扔过去一块小石子,刚好砸中了他,他冲过来打了我一拳,当他准备继续打第二下时,大红衣服阻止了他,“方志强,住手。不打落水狗,是我们洞庭三侠的规矩,你忘记了吗?” 方志强的手滑稽地停在了半空,不知道是打下来还是放下来,僵持了一会,手重重地放下来,他从鼻腔里发出重重的哼声,对我怒目而视。 从他们的表现中,我确定他们不是坏小孩,于是我的胆子大了很多,我讽刺地笑了,“还洞庭三侠,分明是几个拦路打劫的强盗,我都替洞庭湖感到羞愧难当。好啊,从明天起,我也厚颜无耻地给自己大号‘天下第一豪侠’。” 大红衣服轻蔑地抬了一下下巴,“你再厉害也是狗仗人势,有什么了不起,不要以为你认识越女,我们就怕了你,那个女娃子,前些日子骗光了我身上的金银首饰,我一定要夺回来,以挽回我男子汉的尊严。” “谁是越女?”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太蠢了,明明就是前些日子遇见的那个女孩子啊,这还要问啊。 “你真是一个大家闺秀啊,是大家闺秀还在外面浪荡什么啊,你躲在家里吃你妈妈的奶算了,越女都不知道。”方志强又握紧了拳头,这是一个好斗的男孩子,他崇尚武力,崇尚一切能够在短时间里见到效果的东西,一看就知道他缺少耐心,是一个直率的也有点粗鲁的人。 那个被方志强喊哥哥的男孩子一个人不合时宜地微微笑了,“我也是昨天才认识越女呢。”他脱口而出。他的话暴露出了大红衣服和他弟弟都在撒谎,他们也是通过调查,昨天才知道,那个坐在树上用几颗蚕豆打败了他的女孩子叫越女。但是方志强的哥哥,这个不善言语,且个性冷静的人,他一直都像一个旁观者一样,把双手交叠放在前胸,冷冷地看着我们,却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真话。 大红衣服白了他一眼,“方志新,你不说话没有人说你是哑巴。” 我突然想到,明天我又该何去何从呢,想到这里,我对任何事都没有了兴趣,且对什么事情都无所畏惧了,“我懒得和你们费口舌,说吧,你们打算把我怎么样?大爷没时间在这里跟你们耗。” 大红衣服倒是愣了一下,没想到我这么干脆地主动求惩罚,他用右手食指挠了一下鼻子,“这个嘛,我没有想好,事情来得太突然了,我没有想到我这么有能耐,只有几天就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了。” 后来的事情我忘记了,忘记了为什么到最后他们竟然放过了我,不知道是我的毫无畏惧的勇敢打动了他们,还是我这么小就敢出门拜师学艺的精神感动了他们,反正是,他们不仅没有把我怎么样,倒还是帮了我一把,把原本属于我的衣服都给了我,只是我没有用完的碎银子被他们拿回去了,说是物归原主。还说,其实他们也想和我一样出门拜师,但是不知道应该拜谁为师。大红衣服还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陈正。处于澄清自己,他说那天的拦路打劫其实只是想开个玩笑,看看他们的阵势会不会把一个小男孩子吓得尿裤子,没想到我和越女竟然真的把他们当强盗了。他们怎么可能当强盗呢,他们的理想是做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 方志新说,“你如果想拜师,越女倒是不错,可惜啊,那女孩子性格古怪,她不一定会收你,而且,她萍踪无定,你也找不到她。” 我却犟得如牛一样,说我一定要找到她,今生今世,我还非她不拜师。所谓不打不相识,可能就是这样,所谓无酒不成男人,可能也是这样,我记得陈正那天还请我吃了一顿饭,他们三个把我灌得酩酊大醉。 那以后,我认识了洞庭三侠,他们的许许多多的传奇故事,惊心动魄,他们后来真的无愧于侠客的称号,他们用血和情证明了,这个世界的侠客,都是以情动人,以血感人。 第二章节:踏花归去马蹄香 1、 马蹄归去,一骑红尘,紧接着数骑,马蹄归去,尘土飞扬…… 时光,就象这尘埃,渐渐落下,归于尘土,吆喝声已然过去,仿佛一切都过去了,包括那一队人马,还有人们追记的目光。只有路边花花草草上沾附的泥污告诉人们,一切都还未结束。 一年前还是两年前?范蠡似乎模糊了,所幸,他模糊的,只是时光的变迁流逝而不是记忆的变动流传。 “将军,你慢点儿,我们都追不上你了。”少年气喘吁吁的声音象是一阵风那样飘过他的耳际,渐行渐远,他不由揶揄地笑了,那小子,连骑马跟上我都已变得不可能,何以当侍卫? 霞光漫溢,将军白色铠甲的反射光照亮了少年的脸,那是一个俊美的少年,鹅蛋脸,眼睛如同一汪清水,皮肤白净红润。他大口大口地喘气,不好意思地撅起了嘴唇,“你太快了,将军。” “吁。”将军让马停了下来,回头看了看身后,嘴角边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发现的笑意。为了锻炼士兵的体力和毅力,将军和士兵进行了几天连续不停地奔跑,现在将军奔跑在前,其他将士怎敢有丝毫怠慢?虽然他们都比不上他的速度,但他是满意的,三天了,昼夜不停中间只稍微休息了几次,可没有一个士兵喊累叫苦。 “将军真的厉害,身先士卒地跑了几天,精力还这么旺盛,老朽自愧不如。”一个年龄稍大的副将费力地下马,擦着头上的汗珠,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那是当然。”少年愉快地回答,毫不掩饰他的得意和自豪,他夸张地竖起大拇指,对将军和副将晃了晃,随即接过将军手中的缰绳,牵马去了河边。 “想想,总共才3000兵士,如果不训练成精兵强将,那么复国的希望又在哪里?”将军长叹一声,“你们可知这3000兵士,都是如何地来之不易呀,我怎么敢有丝毫懈怠。” “是呀。”旁边不知谁附和了一句。 “跟了将军,我们真是三生有幸。”副将李飞说,动作迅速地从马上跳下来,牵着马一路小跑着去了河边。将军明白,李飞其实很累了,但是他不想让将军看到,他在变着法子安慰将军,将军觉得很受用,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点了点头,目光随着李飞的身影而移动,最后定定地看着天边渐渐暗淡的夕阳,似乎在深思什么。 将士们陆陆续续地下马,厚积的尘土又一次被扬起,呛得其中的一匹马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接着那匹马又打了一个响屁,听到的士兵都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那个名叫“疲惫”的家伙纷纷跑了。 太阳正下山,红色的火球在天边挂了一会儿,就慢慢地消失了,天边,几丝云彩迟迟不肯归去,可是上弦月已然在天边,像一块弯弯的白玉。 将士们饮马完毕,不知道是走还是留,只好沿着曲曲弯弯的河床慢腾腾地走着,等待将军的命令。将军呢,却好象忘记他们的存在,只是左顾右盼。河水绿绿的,深不见底,河边上的小石子却隐约可见。河堤的斜坡上长着深浅不一的小草,间或有各色小花在其中探头探脑,仿佛和小草在捉迷藏。将军心有所动,于是下马来到河边,沿着河流向前走去,少年立马跟了上来。 “苎萝山,真的是虚有其名,哪里有山的样子。”少年听了将军的介绍,撇了撇嘴。 “确实,山坡坦荡,缓延至浣江边上后,更是成缓冲之势,只能算是坡了,称之为山,大概是这里的人们对山心生向往吧。”将军瞬间没有了游山玩水的兴致,对少年说,“小马,吩咐下去,放马饮水后稍事休息,回飞翼楼。”他快步往回走,小马小跑着跟上他,将军跳上马,快马加鞭,绝尘而去,少年措手不及,被将军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范蠡性格严谨,平时少谈笑,但并不严肃,而且有时不免孩子气,比如他和他的侍卫小马的相处方式,就常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小马因为瘦小单薄,时常在人群中被没了顶范蠡他因为找不到他而大为光火,经常说要是找到他了,定要他打包滚蛋。人们都知道他口是心非,于是一大群人帮他找侍卫。按常理,侍卫作为随从,是要保护将军的人身安全的,这一点,文种就特意提过。他呢,笑笑,人嘛,他的生命中如果充斥的全部是政治,那他还有什么乐趣可言?一个人,没有了乐趣,我怎么都想不出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说得文种一愣一愣的,旁人以为是文种的颈部出了什么问题。更有趣的是,他有时会故意骑副官的马,而且不打招呼,他这样做,只是想考验副官会怎样对待这件事,也是想看看,他跑得最快,是马更好还是人骑术更高明。他有时会心血来潮,一定要亲自做几碟小菜,邀请三五朋友共进晚餐,当然文种是少不了的。他一喝高了,肯定会翩翩起舞,白色的长衫还有白色的铠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让士兵们在兴高采烈的同时也眼花缭乱 马达达地慢了下来,不久就更慢了。 他觉得奇怪,不由四外张望着,可是他看不出这里有什么特别,只是路边的灌木丛长得比其它地方茂盛多了。“既然你不愿意走,那我就索性让你带着我。”他拍拍马的头,象对一个多年的老朋友那样:“知道吗,这就叫信马由缰。” 马好象听懂了他的话,慢吞吞的往前走着,天色渐渐暗淡,远方的一切都已模糊,模糊到看不清路。将军想,如果他和马,都迷路了该多有意思,许许多多的故事也许就发生在迷路的当儿?他突然想起,就算迷路,也应该带上少年,让他急得象个无头苍蝇那么转圈,将军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只是如果少年在他身边,他肯定早已燃起火把,在身边,照亮他前行了。 前方隐约有亮光,他这才明白马为什么慢了下来,他任由马往前,马也似乎懂得他的心思,不紧不慢地把他带到了一个晾纱场地。处于好奇,他把马拴在场外的一棵树上,循着晾晒着纱的竹杆的缝隙,走了进去,场地较大,由于连日阴雨,这难得的太阳让他们不遗余力的利用着,场地上纱带飘飘,简直是一个迷宫,让人几乎找不到出口。他站在那里,四处张望着,不由啧啧称奇。 一老奶奶见他身披盔甲,且气度不凡,也觉得好奇,心想这人肯定是个将军吧,他怎么来了这里。老奶奶再次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发话了,“将军来这里干什么呢。” “我迷路了,恰巧到了这里,就进来看看。” “将军浣过纱吗?” “浣过,我也是平民出身。” 他们说话的当儿,有好几个年青的女孩子围了上来,先是有点不好意思地偷窥着他,然而人多势众,她们羞羞答答地你推我挤一番,继而大胆地七嘴八舌地议论他了。 “这盔甲我从来没近距离的看见过呢。” “我也是。” “我父亲以前打过仗,知道它的好处,父亲说他年青时最大的梦想是拥有一副盔甲。” “士兵哪里会有,不过他穿上这个还真的好看。” “好看是形容女孩子的。”谁噗嗤一笑。 将军好象并不在意她们的谈话,他大大方方地笑了,说,“如果你们愿意,还可以上前摸摸,看看它和你们浣的纱有什么区别。” 众女孩红了脸,倒是老奶奶摸了一下,“好沉呀。”老奶奶夸奖地叫了句,其实是想让其它女孩子也学她的样,可是哪里有一个这么大胆放肆的女孩?“将军迷路了,要去哪里,我知道这里的路。” “呵,没事,呆会会有人来找我的,他们一定能找到,我就在这里等他们。”他伸手摸了摸晾晒得快干了的纱,“这纱浣得真好。” 老奶奶笑了,“将军很识货,说明真的是平民出生。不瞒将军,我们可以毫不夸奖的说,我们苎萝山的苎麻本来就质地第一,再加上我们的漂洗技术,自然是了不得的。”她指了指她身边越聚越多的女孩子,“这些孩子们不仅仅漂亮耐看,更是心灵手巧。” 他把那些女孩子认真地看了一眼,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浣纱,于女孩子们,并不轻松。” “确实,今天还要干到很晚呵。没办法,我们是农民,要生活,就只能找土地讨饭吃。”老奶奶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将军自便。”于是她带着那一帮女孩子们紧张地干活去了。 将军无所事事地听着女孩子们的聊天。 “可惜西施失踪了,她可是我们这一带有名的美女呵,我们还漂亮耐看,和她比,她可是鸡群里的凤凰,而且她浣的纱,也是我们这一带数一数二的。”女孩子们不再嘻嘻哈哈了,突然陷入迷茫之中。 “呵,西施失踪了?”将军也怅然若失,走近问道,“没有人去找过她吗?” “没有,她自己给父母留下了一张字条,说不用找,她会回来的。将军也知道西施吗?” “西施谁不知道啊。” 将军笑笑,走出浣纱场,融入到夜色中。听到得得地马蹄声,由远而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