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陀罗的花期》 一叶霜落(1) 正午的阳光不同晨光,少了那份青涩,多了一份厚重。 “《花期》的读者多是十几岁到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思维活跃,乐于追逐新奇的事物,所以每期的策划主题都必须要吸引眼球。不过,”谭天停下脚步,抬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转头朝身边跟屁虫似的小女生——田妙望了一眼,这才接着说道:“更重要的是,要避免盲目跟风——必须要突出自己的风格。” 今天稍微加了一下班,墙上的电子钟显示着12:53分。天宇大厦底楼的大厅里少了人来人往,灼眼的阳光便愈加猖狂了似的,四处横冲直撞。 田妙迎着阳光莞尔一笑,挑眉应道:“就像‘一叶霜’的作品那样,特立独行,曲径通幽?!” 田妙是《花期》新来的实习编辑,今年六月份将从谭天的母校毕业。作为新入职场的绝对新人,又因着校友这层关系,她经常向谭天请教各种问题。 “你很喜欢‘一叶霜’?”谭天脸上挂起淡淡的微笑,抬头向前走去。他不喜欢在公司的餐厅吃午餐,因为那样总会不小心听到一些乱七八糟的话。 就像是现在,大厅角落那几个正在交头接耳的女职员时不时朝谭天和田妙掷来的目光代表了什么含义,谭天不用猜都能知道。 所以,只要不是时间太紧,谭天都会亲自到公司外面找东西吃,今天也不例外。 “嗯,非常喜欢!她的作品里总是在尝试从逆境中探寻力量和希望,不愧是业内公认的‘暗夜除魔师’啊!”职场新人田妙难得遇到校友,而且对方还是稍微年长于她的帅气大哥哥,更何况又是这种宝贵的午餐搭讪时间,她当然绝对不会错过,所以死死黏住谭天:“学长是‘一叶霜’的责编,能不能透漏点她的消息啊!是才华横溢的文艺青年,还是多愁善感的文艺才女?!” 前面不远处的玻璃门口映出一个瘦小的身影,谭天抬眼一怔,心想着: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啊! 那瘦小的身影推门进来,脸上说不出是什么表情,眼神里没有焦点,微垂了头,惯性似地走着。 “无可奉告。”谭天微笑着答道,眼睛却已经盯上那个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瘦小身影。 “果然是这样,早就听闻‘暗夜除魔师’身份成迷,甚至有人猜测说:‘这么缜密的思维,定是出自饱经沧桑的老者之手’呢。”田妙一笑,便又道:“好吧,那今天中午去哪里吃午餐?这个总不至于还要保密吧?!” “恐怕不行了,”谭天忽然回头,歉意地朝田妙笑了笑:“抱歉。” 田妙一怔,就见谭天已经一把拉住迎面走来的一个女子,向她道:“吃饭没?” 那女子默然抬头,见是谭天,又转眼望了一眼谭天身边的田妙,这才对着谭天使劲儿地摇了摇头,并不言语。 田妙还在疑惑这个行为举止像个小孩儿的女子到底是什么人的时候,谭天已经把一串钥匙递到那女子的手里:“你先上去,我去打包饭菜。” 女子接过钥匙,便就头也不回地朝电梯口走去。 顶楼有一间屋子是谭天的私人公寓,这件事田妙还是从同事那里听说来的。虽然公司里几乎所有人都在对董事长家大公子的这一特权羡慕嫉妒恨,可是田妙却更在乎谭家大公子搬离谭家别墅的原因。 “女朋友?!”田妙转头望着那女子远去的背影,轻声问道。 “不是。” 那女子步入电梯,遥遥望见谭天转头朝田妙轻轻一笑,却就挥手告别。 电梯门阖上,女子脸上依旧看不出什么表情,她只是抬手揉了揉惺忪的双眼,又轻轻抓了抓头发,便开始低下头望着手里那串仍带着余温的钥匙发呆。 一叶霜落(2) 谭天提着盒饭还有两杯奶茶走回顶楼公寓的时候,就发现门竟是虚掩着的。叹了一口气推开门进去,就看到一叶霜正蜷缩在沙发上,身上披着他的西服,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的。 谭天轻轻关上门,将盒饭和奶茶放到沙发前的玻璃几上,抬眼却看到蜷缩着的一叶霜正瞪大了眼睛望着自己,不免就吓了一跳,不觉拧眉道:“醒了吗?!正好,吃饭吧。” 一叶霜翻身坐起来,谭天的西服就立刻折成一团,滑进沙发角落去了。 “我只吃番茄炒蛋。” “在这里。”谭天打开一个饭盒,推到一叶霜面前。 “还要酸甜里脊。” “这里。”一盒酸甜里脊也被推了过来。 一叶霜伸手,却是去拿奶茶。 谭天头也不抬地一手拎起装着奶茶的袋子,另一只手将一盒米饭推到一叶霜的面前:“先吃饭。” 一叶霜叹了一口气,认命般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粒米放进嘴里,眼睛却死死盯住被谭天拎到茶几另一端的两杯奶茶。 谭天先夹了一块里脊放进一叶霜的饭盒里,这才打开自己的饭盒。 “总这么吃会营养不良的,”一叶霜道,“你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还挑食。” 谭天白了她一眼:“挑食的人到底是谁啊?!还不是因为你除了这两样菜别的什么也不肯吃吗?” “我在家会自己煮各种各样的东西吃。” “你要是不来蹭饭,我也会点各种各样的东西吃。” “谁蹭饭啊,我来找你是因为工作。” “那就赶在工作时间来啊。” “早起不可能。” 真是无语了。谭天便又夹起鸡蛋放进一叶霜的饭盒里:“不要只吃番茄,鸡蛋也要吃。” “你不要每次都像个保姆似地好不好。” “你不要每次都像个小孩似地好不好。” 干这一行的,一般都有些个作息不规律什么的,一叶霜又算是特别严重的。谭天起初见她消瘦异常,便总怀疑她不记得吃饭。共事之后才发现,她竟是那种宁愿喝奶茶也不肯按时吃饭的类型。由此对她的饮食便更是关心,甚至不惜连哄带骗,跟她一起挑食偏食。不过一叶霜的厌食症状并没有因此好转多少,她也仍旧保持着消瘦异常的身材。 谭天望着一叶霜剩下的大半盒儿米饭,无奈地叹了口气。 “下一部想写初恋的故事。”一叶霜已经又蜷回沙发一角,双手捧着奶茶轻轻啜着,似在呓语。 “哦,人设大纲说来听听。” “一对青梅竹马的情侣,因为家族间的纷争,被双方父母残忍地拆散——” “罗密欧与朱丽叶?” “女孩被夹在爱情与家族之间,不堪压力,导致极度抑郁,最后选择自杀,死后变成了一株黑色曼陀罗,要向不公的命运复仇。” 谭天一下怔住,咽喉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疼痛的无法呼吸,无法出声。 一叶霜却还沉浸在自己的呓语里:“曼陀罗的花语是无法预知的死亡和爱,就像这段曾经美好的初恋,本以为可以幸福圆满,却不知道厄运随时可以趁虚而入。即便曾经是晴空万里,霎时间也可能会乌云密布。” 谭天却突然俯身咳嗽,咳得满脸通红,他觉得要喘不过气来了,难受得要死,却无法死去。 一个模糊的身影便就浮现在谭天脑海——那个影子仿佛正在一遍一遍地在叫他:“谭天!谭天!谭天!”时而温柔,时而欢快,时而娇羞。 曼妮——曼妮——曼妮—— 谭天心里默念着,痛苦得绝望。 一叶霜落(3) 在别人眼中,回忆没有任何力量,因为,它只是自己下给自己的魔咒。 那个清冷的夏日,谭天独自在墓地待了一整天。 这是第四个没有曼妮在身边的生日。 整整三年过去了,谭天才终于开始接受曼妮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的事实。他呆立着,喃喃自语道:“为什么,偏偏要选在这一天呢,曼妮?” 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愈发阴暗的天空弥漫着压抑,视线也早已模糊了。挎包里的手机已经‘嗡嗡’地震了很久,谭天只是苦笑着,望了曼妮最后一眼,这才转身踉跄走进雨里。 走下山的时候,西郊的公交站台已经亮起了昏黄的路灯。谭天走进站台,才看到站台遮雨檐下的横杆架上坐着一个瘦小的女子。 女子两条细长的腿直直地伸出雨檐,断断续续的雨珠有节奏地打在她的白色凉鞋上,碎成飞沫。 见有人来,女子便转头望了谭天一眼,看见他的发际在向下滴着雨珠,就递过手边的一条方巾:“你淋湿了?!” 谭天却在这女子转头的那一刻,整个人呆呆怔住。 “擦干头发,不然会感冒。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 只是眉眼有几分相似而已,她不是曼妮。谭天苦笑着把自己拉回现实,接过方巾,正要道谢:“谢——” “有吃的吗?”女子却突然皱着眉望着谭天的挎包,那里似乎鼓鼓的,便就开口道:“我饿了。” 谭天闻言便放下方巾,转身又闯进雨里,往旁边不远处的超市走去,不一会儿就已经抱着一大袋食物回到广告栏下,向那女子道:“吃的。” 女子毫不客气地翻找着,最后却只是拿出一盒奶茶,插上吸管,兀自啜着。 那个昏黄的路灯下,谭天怔怔地望着眼前那个低头啜着奶茶的女子,滴滴答答的雨声在谭天的世界里渐渐隐去,散成一片撕心裂肺的记忆。 “你是无业游民吗?看起来像是个大人了,怎么这么晚了还在这荒郊里淋雨。”女子抬头,望着路灯射下的黄色迷雾。 “我是来见一个很重要的人。” 女子闻言便转头朝谭天望了一眼,就又忽然指着山上墓地的方向道:“那个‘很重要的人’是在那里吗?” “嗯。” “你就是带着这样一副表情去见她的吗?” 谭天无言,他虽然看不到自己此刻的‘表情’,心里却很清楚自己的颓废。 “她在哭哦,都是你害的。”女子一脸凝重地望着泪珠般簌簌而下的雨滴,轻声道。 “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 “如果她还活着,现在会是在做什么呢?”女子双手支起身体往后仰去,露出纤细的锁骨,愈发显得消瘦异常。 如果她还活着,现在已经成了畅销小说家了吧。因为,她是妙笔生花的罗曼尼啊。 “现在,换你帮她实现梦想好不好?”女子转头望着谭天,毫无表情的脸却让谭天感慨良多。 谭天却就忽然记起了曼妮的笑——曼妮说:“谭天,我写书,你编书,我们一直在一起,好不好?!” “好。”谭天的视线朦胧了,眼泪滑下,消融在脸上的雨水里。 谭天当时也不知道,三个月后,他会再次跟这个消瘦异常的女子相遇,而这个女子,竟然就是《花期》的新晋写手“一叶霜”。 天宇修罗(1) “慢点吃!”一叶霜单手撑在玻璃几上,另一只细长的手臂就伸过去轻轻地拍着谭天的后背,面上依旧很是冷淡,口里还抱怨着:“你多久没吃饭了,饿成这样。”这么说着,却已经递过了一杯奶茶。 谭天觉得像是从梦魇中醒来,慢慢调整了呼吸,咳嗽也渐渐止住,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珠,他垂下头揉着头发道:“我没事。”接过奶茶捧着,却并不喝。 “名字就叫《曼陀罗之恋》,怎么样。” ============= “听说,大公子又酗酒了?!” 临下班前,田妙在洗手间听到有人私语。 “有靠山就是好啊,想早退就早退,要翘班就翘班。哪里像我们,没日没夜地加班。” “何必呢,在家想怎么玩怎么玩,爱怎么喝怎么喝,干嘛非得来公司里。” “你们没听说吗?大公子有抑郁症,据说出来工作是为了转移注意力,排解压力……” “虽然公司里知道这件事儿的人不多,但是抑郁症这件事恐怕是真的。其实高层内部一直有传言说,下一任董事长不是大公子谭天,而是二公子谭宇。不过话又说回来,谭家这两位少爷明明是双胞胎兄弟,可他们俩不仅长相不同,性格竟也差了很远呢。” “大公子有抑郁症?!不会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怎么也会抑郁啊!” “你们知道四年前天宇吞并修罗的事吧?修罗出版社的董事长跟咱们的董事长两家是世交,事业上也多有合作。可是四年前修罗遇到金融危机的时候,天宇不仅没有出手相助,反而是趁机吞并了修罗,罗家也因此破产——” “这也算是公开的秘密了,不过话说回来,竞争都是残酷的——成王败寇,亘古不变的道理。” “那你们知道不知道,罗家破产后不久,年仅二十岁的罗小姐就自杀了?!” “自杀?!” “因为当时修罗已经完全没落,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关注这件事,但罗小姐死于自杀这却是千真万确的。而且据说,谭大公子跟罗家的小姐一直是恋人的关系。罗小姐自杀只怕是跟咱们这位谭大公子脱不了干系!” 田妙本想冲出去警告她们不要胡说八道,可终于还是忍住了,她也在《花期》工作也有两个多月了,多少懂了一些‘规矩’。 “虽然详情不太清楚,可是罗小姐出事之后不久,谭大公子也辍学了,据说还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三年,去年才又忽然进公司里当编辑。据说,消失的那三年里,他一直在接受心理治疗,现在回来工作也是因为心理医生建议他应该找份工作转移一下注意力……” “那,这么说,莫非罗小姐的事真的跟大公子有关?!” “绝对脱不了干系!” “男人啊,没一个靠得住的,特别是有钱的男人——” 嘈杂的交谈声伴着脚步声渐渐退去,田妙这才推门出来,一脸难掩的怒意:“胡说八道什么呢,这帮大婶们!”这么念叨着便就愤愤地拧开水龙头,猛搓双手。 洗手间最后一道门始终紧闭着,可是田妙没心思去在意。 天宇修罗(2) 夜幕不久后就降临了,天宇大厦里也早亮起了点点灯光。清洁工打扫完顶楼的走廊,便就扣息了廊上的灯,乘了电梯下楼。 在走廊尽头那扇古铜色的门里,谭天又醉倒在公寓的地板上,脸上的润湿分不清是酒水还是泪水。 他似乎在做梦——应该是一个很可怕的恶梦——他的身体在抽搐,他的嘴角在颤抖,他呓语着:“不要——曼妮——不要——” 曼妮,一个人要怎样才能撑起两个人的梦想呢。我好像,快要撑不下去了—— 天宇大厦的顶楼本来是仓库,可自从谭天搬来住之后,顶楼其他的房间就全都封闭了。到了晚上,整个顶楼就会显得特别安静。一片乌云飘过,挡住了皎洁的月光,走廊里也愈发阴暗了。 安静的走廊里却突然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脚步声的主人并没有刻意蹑手蹑脚,但是这脚步声却实在是轻盈得异常。 一双细白的赤脚在谭天公寓门前停下。 一阵清风拂过,月亮从乌云下探出头来,便有淡淡荧光洒向走廊。 一个细长的身影随风轻动,然后离去。 一株被连根拔起的黑色曼陀罗正迎着月光,隐隐地闪着乌亮的光芒。 =====- 一个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蹲在角落哭泣,头深埋在双膝之间,长长的头发瀑布般披散开来。 “阿姨她又打你了吗,曼妮?!”谭天忙跑过去,想要伸手抱住这个不停颤抖的小女孩,“给我看看,疼不疼?” 可是小女孩突然消失了,谭天扑了个空。 “曼妮?!”谭天急了,四处寻找,“曼妮!” 曼妮却站在悬崖边上,白衣飘飘,亭亭玉立。 “曼妮,你这是要干什么?危险啊,快下来!”谭天想要冲过去拉住曼妮,却发现双脚动弹不得,所以他只能大叫:“曼妮!不要——曼妮——不要啊!” 似乎是听到了谭天的呼喊,曼妮终于回头望了他一眼,似乎还笑了一笑。她朱唇轻启,却不曾发出声音来。可是谭天却已经清楚明白,曼妮是在说:“谭天,我爱你。” 然后曼妮纵身一跃—— “不要——”谭天大叫着翻身坐起,头上已经满是豆大的汗珠。 又是这个梦。 “谭天,我爱你”,是谭天二十一岁生日那天凌晨收到的来自曼妮的短信。只是当时,谭天完全不曾想到,这竟是来自曼妮的最后一条短信。 谭天双手揉着头发垂下头去,身体缩成一团,隐隐发抖着。 窗外下着小雨,天空阴暗得很。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闹铃声响起,谭天才缓缓地从地上爬起来,任由闹钟继续喧嚣地攻击着这骇人的寂静,拿起毛巾走进卫生间冲凉。 谭天穿戴整齐出门的时候,就看到公寓门口躺着一株花,一株被连根拔起的黑色的花。 谭天怔怔地望了很久,才俯身捡起它。这是一株制作精良的塑胶花,迎着光还能泛出耀眼的乌亮。 谭天转身回房,拿出一个圆鼓鼓的玻璃花瓶,插上了这株黑色的曼陀罗。 “曼妮不是曼陀罗,”谭天望着这株开得妖冶的黑色曼陀罗,自语道,“她是我最珍贵的昙花公主。” 天宇修罗(3) “修改结局?为什么,策划之初不是就已经敲定是这个结局了吗?!而且一叶霜的稿子前天下午您就已经确认接收了不是吗?!”谭天在总编办公室里,拧眉问道。 阳光透过玻璃射进来,肆意游走在谭天的脸上,映得他的脸颊愈发苍白。 “没办法,《红颜》也是在本期出结局,碧落刚送来的稿子,里面的剧情跟一叶霜的稿子有相似的部分。”高原主编说着,就已经把一份稿子丢在办公桌上,对谭天道,“这是《红颜》结局里跟《风铃》相似的部分,你先看看——” “当初企划的时候,《红颜》剧情大纲我也看过,跟一叶霜的《风铃》完全是不同的风格,结局怎么可能会相似呢?!” 谭天心内腾起一股怒意,高主编这种无理的要求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这一次,谭天无论如何也不想妥协。 “是临时修改的,编辑和作者都一致认为新的结局比较好。我也看过了,新的结局配上前期柔和的抒情路线,这种强烈的反差确实能带来震撼感。至于《风铃》,走的是一叶霜一贯的风格,结局也是中规中矩,相比之下反倒没什么亮点了。所以你再去跟一叶霜讨论一下,改了《风铃》的结局吧。” “中规中矩?您昨天下午不是才说过这个最终结局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么,为什么——” “因为碧落是我们的王牌,一叶霜只是新人。”高原的语气不容反驳,“谭天啊,稿子多修改对作家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一叶霜她还年轻,也确实是块好料子,可是现在正是需要历练的时候,所以不要计较这么多了,把这些当成是积累经验就行了!” 又是这样的借口。谭天觉得很是不可理喻,便就突然冷笑一声,拿起稿子,就要转身离去。 “啊,对了,”高主编却又道,“一叶霜新的连载企划怎么样了?” 谭天见问,脑海这才浮现起昨天中午跟一叶霜讨论新连载的事来。一叶霜说:“名字就叫《曼陀罗之恋》,怎么样。”这么想着,眉头不觉就又皱起。 “还在讨论中。”言罢,谭天便推门出去。 一叶霜的手机关机。 谭天试着打了好几次电话后终于放弃,目光又扫了一遍从主编那里得来的稿子后,便不禁抬手揉了揉额头,就把那几页纸丢在一边。 办公室里有着恰如其分的说笑声,调节出一份完美的和谐氛围。 女同事之间嬉笑着讲着些闲话,也有绅士不时接上两句。 相比之下,谭天所在的角落着实显得冷清了。 但是谭天并不在意,他抄起西服,在周围一片意义不明的目光中离开座位,向办公室门口走去。 “谭编辑,要去跟作者会面吗?”田妙忽然大声道。 “嗯。”谭天一怔,点头答道。 “快到午休时间了,工作还是留到下午吧?”田妙指了指墙上的时钟,十一点五十分。 “我赶时间。”谭天说着就已经推门出去。 田妙见谭天出去,便用眼角瞟了办公室里的各个角落,脸上带着快乐的成就感。 黑色影子(1) 凌晨的时候下过一场暴雨,墙角的地方果然又冒出了青苔。 谭天拐进一个小巷子,拾步上楼,然后停在三楼一间小公寓门口。敲过三次门后等不到开门,谭天便从口袋掏出备用钥匙,开门进去。 打开门后谭天才发现,有一道水迹断断续续地从门口一直蔓延到室内。 门口躺着一双高跟鞋,是一叶霜昨天穿的那双。 右脚那只鞋子上本就不太牢固的珠饰终于丢失了,徒留下一个伤疤似的空缺。 谭天关上门往里走,转过玄关就看到一叶霜光着双脚蜷缩在地板上,润湿的头发贴在苍白的脸上,身体在瑟瑟发抖。 谭天下意识地甩下手里的东西,跑过去想抱起她,手触到她的身体才发现她身上的衣服隐隐透着湿凉。 “你淋雨了?!”谭天摸摸一叶霜的额头,果然已经发烧了,“不要命了吗你?!我送你去医院!”说着便抱起一叶霜,往门口冲去。 一叶霜却抬手艰难地抓住谭天的衬衫,带着重重的鼻音有气无力地说道:“不——不要——不去——不去医院——” 她明明闭着眼睛,却有一滴泪从眼角溢出:“不去——医院——不去——” 谭天停下脚步,满脸诧异,面对这任性得不像话的要求,他的内心竟然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所以他转身,把一叶霜轻轻放在床上,拉过一床被子盖上。然后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张医生,是我。”谭天望了一眼还在微微颤抖的一叶霜,转身对着电话说:“麻烦您现在来一趟,我这里有一个重感冒病人,可能还有营养不良的症状,很紧急。嗯,您到了天宇大厦前再联系我。” 谭天放下电话,又抚了一下一叶霜的额头,抬眼看到一叶霜的床头放着一块方巾,便伸手拿过来,为一叶霜擦去了额头的汗珠,又轻轻抹了抹她发梢的水珠。 谭天忽然觉得手上的这块方巾很眼熟——这是那个下着雨的路灯下,一叶霜递给谭天的方巾。- 那个孤傲的女子歪着头说:“你淋湿了?!擦干头发,不然会感冒。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 谭天找到水龙头,打湿了手上的方巾,拧掉多余的水分,叠成合适大小,小心翼翼地敷在一叶霜的额头上。 一叶霜还在微微发着抖,但是眉头却稍微舒展了一点。她喃喃道:“妈妈——” 谭天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已经小心翼翼地伸手轻轻握住了一叶霜的手。 黑色影子(2) “长期营养不良,长期休息不足,淋雨就算了,居然还一直穿着湿衣服!”张静拉下听诊器,皱着眉望着她的病人,一脸难以置信。虽然满嘴抱怨,她却已经在着手准备输液了,“到底是有多想不开啊,要这么糟蹋自己?!” 谭天苦笑:“拜托了,她不太会照顾自己。” 张静文言便转身望了一眼谭天:“这一点上,你也没好到哪里去。待会儿让我给你检查一下身体,老爷子问过好几次你的健康状况了。虽然每次都勉强敷衍过去,可我也不能老这么白领工资啊!”张静说着就掀开被子要去脱一叶霜的衣服,口里道:“得先把湿衣服换下来,谭天你找件睡衣给我。” 谭天见状便忙转了头,“哦”了一声就走过去拉开房间角落里的简易衣柜。 一叶霜的衣服少得出奇,但依旧分门别类地码得整整齐齐的。 谭天快速拿出一件睡裙,关上衣柜,便就向张静道:“呃——”依旧是背着脸,抬手递上睡衣。 张静头也不回地接过,拿到手上才发现是睡裙,不觉愣了一下,转头又发现谭天正扭头背对着床,不觉噗嗤一笑,叹口气道:“算了!”便把睡裙放在床头,抬手拉过一条干净的毯子给一叶霜盖好,留她的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利落地插好输液针头,这才长出一口气道:“好了。” “谢谢您。”谭天道。 “真要谢我,那就帮个忙,让我顺便也给你检查一下身体行不行?”张静转过身,就举起一张体检表在谭天眼前晃了一晃。 谭天笑道:“您把今天的病人当成是我就行了,医药费都记到我的名下。我今天还有个稿子要改,现在得赶回公司去。麻烦您在这里再照看一下,输液完了联系我。”说着,拿起衣服和稿子就要出门去。 “谭天!”张静收起笑容,一脸严肃地叫住他,“其实三年前的事,真的不是老爷子的错——” “午餐叫外卖吧,我请客。今天真的是谢谢您了!”谭天打断张静的话,从钱包里掏出两张红色的票子放在桌上,头也不回地转身出门。 清晨还在坠着暴雨,中午就艳阳高照了,这种阴晴不定的天气倒是跟这座喧嚣多变的城市很搭调啊。 谭天这样想着走出公寓楼,耀眼的阳光刺得他皱起眉头。 走出这条窄窄的小巷,向左转个弯就能看到天宇大厦了。 谭天忽然觉得一阵胃疼,他不觉伸手按了一按,看看手表,已经过了下午一点了。下意识摸了一下西裤口袋,居然找到一片止疼药。 等绿灯的时候,谭天随手打开止疼药的简易包装,把药片丢进嘴里,然后穿过马路,推门进了天宇大厦。 这个时间里,连阳光似乎都懒懒的。一楼大厅里也没多少人,谭天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翻看着手上的稿子,还不时拿笔在上面写着些什么。 一个影子悄悄来到谭天的身后,悄悄站定,悄悄侧头望着。 胃还是会隐隐作痛,谭天不时伸手按一下,然后接着看稿子。 背后那个影子侧头立了一会儿,然后悄悄离去。 黑色影子(3) 清晨还在坠着暴雨,中午就艳阳高照了,这种阴晴不定的天气倒是跟这座喧嚣多变的城市很搭调啊。 谭天这样想着走出公寓楼,耀眼的阳光刺得他皱起眉头。 走出这条窄窄的小巷,向左转个弯就能看到天宇大厦了。 谭天忽然觉得一阵胃疼,他不觉伸手按了一按,看看手表,已经过了下午一点了。下意识摸了一下西裤口袋,居然找到一片止疼药。 等绿灯的时候,谭天随手打开止疼药的简易包装,把药片丢进嘴里,然后穿过马路,推门进了天宇大厦。 这个时间里,连阳光似乎都懒懒的。一楼大厅里也没多少人,谭天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翻看着手上的稿子,还不时拿笔在上面写着些什么。 一个影子悄悄来到谭天的身后,悄悄站定,悄悄侧头望着。 胃还是会隐隐作痛,谭天不时伸手按一下,然后接着看稿子。 背后那个影子侧头立了一会儿,然后悄悄离去。 阳光撒过来,谭天便不觉皱了眉。他左手举着稿子,右手食指跟中指夹着钢笔在轻轻敲着木椅的扶手,一脸若有所思。 中午时分,大厅里空旷的很。 谭天很喜欢这种空旷的感觉。仿佛天地间就只有他一个人,剩下的,就是他天马行空的思维。 忽然一道阴影闪过眼帘,谭天抬眼望去,就看到一袋食物从天而降,紧接着是田妙的笑脸:“前辈,你还没吃午餐吧?!” “你怎么——”谭天有些惊讶,也还有那么一点惊喜。 “我神机妙算啊——”田妙在谭天旁边坐下,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灵动地眨着:“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你在忙着审稿,结果都忘记吃午餐了,而且还害得胃痛发作,对不对?!” 谭天无可奈何地笑了一下:“你是诸葛家第多少代传人,怎么算得这么准?”他向来不喜欢被人扰乱自己的清净,可是面对这个纯净如水的小师妹,谭天的脾气总能得到很好的收敛。 田妙听了这话,便笑得更开心了:“天机不可泄露也!”一面就从袋子里掏出一盒奶茶递给谭天,得意地说道:“我还算出来你喜欢奶茶,对不对?!” 谭天看见奶茶却忽然怔住了,不禁抬头朝田妙望了一眼。 田妙的双眼对上谭天的目光,便瞬间飞红了双颊,忙道:“我只是瞎猜的——” “诸葛传人也有算错的时候?!这下可被我抓到小辫子了,你以后可要小心。”谭天云淡风轻地应着,微微笑着接过奶茶,很自然地转过头,不再朝田妙那边看。 “可是你不是经常去奶茶店——”田妙抬头狡辩,话说一出口才发觉说错了,脸上热辣辣地发烫,已经不知所措地低下了头。 “是买给别人的,”谭天接话的时机抓得天衣无缝,语气也足够自然。也许该说,他是故意带着某种暧昧的情绪接着向田妙说道:“有个任性的女孩子,很喜欢奶茶。” “是吗。”田妙轻声应着,她看到了谭天眼底的温柔,所以好像一下子什么都懂了,不觉喃喃道:“也对,奶茶确实很讨女孩子喜欢呢。” “你也喜欢吗?”谭天说着,就已经把手里的奶茶递到田妙眼前,轻轻笑着:“那么就借花献佛了,这是我的谢礼,谢谢你送的午餐。” 田妙讪讪笑着,伸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奶茶,像是在进行什么隆重的交换仪式。 耳畔有一缕秀发滑下,田妙却无心理会。 烈阳肆虐,躁动充斥着阳光所到的每个角落。 玻璃门与玻璃墙反射着道道金光,愈发显出一股咄咄逼人的气势。 木质隔墙后面,垂下一道深深的黑影,凌厉,甚至还有点狰狞。 相比之下,谭天与田妙所在的位置,倒是深深地满溢出了一股祥和宁静的气息。 谭天从袋子里挑了一袋面包,面包的包装上有着一只白色的天鹅,正在悠闲地嬉水。 “白天鹅——吗——”谭天喃喃自语,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放下面包,重新拿起笔在稿子背面写下了一行字: 白天鹅的黑色影子。 天鹅舞曲(1) 女孩泪流满面地坐在秋千上。 她似乎很悲伤,可却不知道自己是在为什么而悲伤。 所以她只是静静地流着泪,没有哭出声音来。 “依依,快来医院,妈妈她——”是父亲的声音,“依依——依依?依依你醒醒啊——依依——” 一片刺眼的炫白。 医院里的噪杂声,还伴着撕心裂肺的哭喊。 然后有一个温柔的声音问道:“你还好吧?” 炫白退去,视线渐渐清晰,便就浮现出一张美丽的脸庞。 “我叫罗曼尼,你叫什么名字?”罗曼尼弯下腰,她的长发滑过肩头,垂到女孩面前,带来一阵淡淡清香。 “罗依依,高二(六)班的罗依依。”女孩轻声应道。 这个弯腰的动作优雅得让罗依依想起了白天鹅。 罗依依认得这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她的相片总是出现在文大附中的光荣榜上。 “依依,你的名字真好听!”曼妮笑道,就举过一杯热奶茶贴上罗依依的脸颊。 便就有一股暖意深深延伸到心底,耳畔还有一句软软的声音传来:“很温暖吧——为什么一个人在哭泣呢?不过没关系的,把眼泪暖干了,就好了。” 曼妮的笑容美得像是能融化冰雪,罗依依自惭形秽地垂下头去,额前那本来就能遮住眼睛的刘海,这下子几乎要遮住她整张脸了。 罗依依低垂着头,脸上却带上了一抹笑意。 她咬着嘴唇想了很久,终于鼓足勇气抬起头来道:“学姐,我也想成为像你那样优秀的——” 可是,眼前的罗曼妮却已经不见了。 “学姐?曼妮学姐?!”罗依依茫然失措,眼前突然一片阴霾,天上簌簌地下着雪白色的碎片,是书信。 “对了,这是曼妮学姐写给我的信!”罗依依又高兴起来,抬手接下一封信。 这封信上面写着:“依依,我恨他!依依,我恨他!” 罗依依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流泪了。 “妈妈——”罗依依哭了,哭喊得撕心裂肺。 “别哭,离开我们的人是去了天堂。我爸爸也去了那里,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曼妮的声音在耳畔回响,“但是我们要好好活着,依依,你现在要代替妈妈照顾爸爸,就像我必须代替爸爸照顾妈妈一样。大人们有时候,比我们还要脆弱呢,所以我们要坚强。一个人承受不住的时候,就写信给我吧,我也会写信给你的。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好不好?!我们就像亲姐妹一样互相取暖吧!” “学姐——姐姐——”罗依依蜷缩起来,泣不成声。 世界突然安静得仿佛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孤寂,寒冷。 她心里知道这是梦魇,可却就是醒不来,所以她只能继续无助地在无边的黑暗里颤抖着,哭泣着。 张静取了披萨,关好门回到屋里,就听到了一叶霜嘤嘤的啜泣声。 一叶霜蜷缩着的身体又开始瑟瑟发抖,她紧皱着眉头,泪水淌得满脸都是,颤抖抖的嘴唇还在喃喃着:“不要——妈妈——姐姐——不要——不要——离开我——不要丢下我——不要——” 张静见了,竟也忍不住动容,忙握住一叶霜颤抖的手,附身在她耳畔轻声说道:“我在这里,没事了孩子,没事了,我在这里——” 一叶霜似乎是听懂了这回应,她虚弱地回握住了张静的手,眼泪也慢慢止住,身体的颤抖竟也渐渐停了。 张静轻轻地擦去一叶霜脸上的泪珠,眼里满是怜惜。面对眼前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病人,张静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副不安的脸庞似曾相识,但是张静却实在记不起来,这个孩子长得像谁了。 “要是我也有孩子,也差不多该像你这般大了吧。”张静轻轻揉了揉一叶霜的头发,“天下的孩子啊,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天鹅舞曲(2) 罗依依醒来的时候,隐隐看到一个身影半倚在桌前,背后的夕阳余晖模糊了那人的轮廓,却愈发显出一股温暖的味道来了。 谭天闭着眼睛,单手支着身体靠在罗依依床边的桌子一角。 罗依依怔怔望着,直到谭天的侧脸在她眼中越来越清晰。 然后她背过脸去,闭上眼,试图清除方才那一刹那的温暖感。 谭天均匀的呼吸声浅浅传来,罗依依终于忍无可忍,微皱着眉头勉强坐起,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知何时已经被人褪去,而她方才起竟然就是赤身裸体地只盖着一条毯子的。不觉就是心底一怒,眼神也早先一步朝对面的男子杀了过去。 谭天本是不曾睡深的,他甚至能敏锐地察觉到一股杀气朝自己逼来,所以他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 接着一声巨响彻底驱走了谭天的倦意,他警觉地抬头,就发现床上已然没有了一叶霜的身影。 左侧洗手间门上吊着的一块提示牌,正被被震得东摇西颠。 待到罗依依穿戴整齐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谭天已经离开了。而那桌上也已经多出了一个圆鼓鼓的保温杯,杯口半遮,便就有淡淡的鸡汤香味四溢开来。 罗依依不觉食指大动,她咬着嘴唇吞了吞口水,终于还是走过去,拿下保温杯的盖子。 很是熟悉的味道,便就带出了一段浅浅的回忆: 两个月前,老成记。 刚点完餐的罗依依突然接到谭天的电话,他问:“在哪里?” “老成记。” “啊?” “老成记。” “……我来找你,稿子可能要——” 啪,罗依依挂掉了电话,然后打开手机后盖,抽出了电池。 谭天赶来的时候,罗依依刚好喝完最后一口鸡汤。 她扫了谭天一眼,转头指着谭天对着服务员道:“结账,他埋单。” 服务员便笑吟吟地走向谭天:“您好,一小份鸡汤,10元钱。” 罗依依却已经起身,一副事不干己的模样,大摇大摆地走出老成记。 老成记的鸡汤,浓而不腻。 可是罗依依吞下保温杯里的大半杯鸡汤后,却只给出两个字的评价:“苦的。”不过这股暖暖的触觉,却让她原本干疼的嗓子很是受用。 药被特意放在桌上最显眼的位置,那是一个精致的玻璃小碟。 罗依依皱着眉望了一眼,终于还是伸手取过,摩挲了一下碟子边檐上波浪状的花纹,便就仰头把花花绿绿的药片倒进嘴里,就着杯子里余下的‘苦’鸡汤一并吞下。 “果然好苦。” 这个城市的夜晚来得很迟,谭天走在夕阳的余晖里,映下一黑影的落寞。 他的表情很凝重,眉头微微皱着,似是在考虑什么复杂的事情,脚步不觉也就越来越缓。 一叶霜的公寓距离天宇大厦并没有太远,可是这一天,谭天却走了很久。 “女孩被夹在爱情与家族之间,不堪压力,导致极度抑郁,最后选择自杀,死后变成了一株黑色曼陀罗,要向不公的命运复仇。”一叶霜如是说。 出现在门口的那株黑色曼陀罗,泛着倔强的暗光。 脑海中愈发清晰的曼妮的笑容,与一叶霜面无表情的脸重叠在一起,终于模糊成一片。 谭天觉得脑袋胀得像是要裂开了。 天鹅舞曲(3) 田妙觉得自己身上一定是笼罩上了一层冰气,所以才会使得她所到之处皆尽显出一副瞬间冰封的模样。 “早!” “嗯。” 不咸不淡的日常问候语,竟也能让田妙产生丝丝寒意。 田妙不惯于与人交恶,可也正因如此,她极度听不得那些人前人后的恶言恶语,看不惯那些两面三刀的虚伪笑脸。 所以她有时会显得不太合群。那些喜欢闲话别人家常的人,几次拉她入伙未果,自然就会把她列入讨论对象之中;当然也有一些谨言慎行的人,平日里自是一副与人和善的可亲模样,可是一旦遇到田妙这种不自觉就会变成出头鸟的人类,他们自然会回到明哲保身的安全领域,对田妙敬而远之。 所以此情此景,田妙只能苦笑。 不过,好在办公室里也不全是不开心的事。 比如,昨天下午,田妙就遇到了大快人心的一幕。 “每一部作品,都有她自己的灵魂。” 田妙路过主编室的时候,从虚掩的门里听到谭天的声音。不骄不躁,甚至听不出什么愤怒的语气。 “一叶霜的《风铃》,从开篇第一个字,就在暗示这个故事的凄美结局。一个‘冷’字,不仅是主人公所处生活环境的精辟写照,也是主人公内心世界以及人物个性的明确暗示。”主编办公室里,谭天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他的眼神,会不自觉流露一股深深的哀伤,他接着说道,“她始终活在自己的壁垒里,对这个世界的喜怒哀乐充耳不闻。一定要说的话,她就是一个影子,让人琢磨不透的黑色影子。可是一叶霜行文的字里行间,却又不无暗藏着草蛇灰线,直指人物心灵归宿。作者用全文酝酿出来的这个最终结局,无论如何改不得。” 门外的田妙听得入了神。她喜欢听谭天说话,虽然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这种犀利的语言加上谭天不骄不躁的语气,愈发显出一股所向披靡的威力;也许,只是因为这是从谭天嘴里说出来的话,仅此而已。 “我已经找碧落确认过了,她自己也对《红颜》现有的结局不太满意。”谭天礼貌地放下高原上午交给他的那份稿子。只是,上面已经密密麻麻布满了颜色各异的批注,“我希望高主编可以认真看一看,这是碧落本人给出的最完美结局。” 高野的脸上说不出是什么表情,只是额头上的细汗已经充分证明了他的窘迫。 谭天言罢,道辞离去。 关上主编办公室的门,谭天就看到了田妙的笑脸。 “早上见你拧着眉头从主编室出来,然后又急忙忙出去找一叶霜,我还以为你这次还要继续忍下去呢。”走过主编办公室后,田妙压低声音道。 谭天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前方有三两个同事走过来,谭天神色不变,却加紧了脚步,有意无意远离了田妙一点。 田妙紧步跟上,笑颜如花:“要跟前辈学的东西,看来还有很多啊!” 不速之客(1) 敲门声刚响过两下,门就打开了。 罗依依探了个脑袋出来,目光触到门外那个陌生的面孔,不觉怔了一下。 “您好!”这位年轻的不速之客一脸惶恐,所幸脸上还挂着恳求般的微笑,虽然略显狰狞,但却不失可亲。 所以罗依依开了门,甚至还送上了一个用于宽慰他的微笑。 “我是安逸电器的直销人员,”罗依依的笑容给了这个年轻人莫大的勇气,他练了无数次的开场白终于可以顺畅地一泻而出了:“很抱歉耽误您几分钟的时间,这是我公司最新研发设计的迷你型多功能按摩仪。这款按摩仪是经过国家质监局认定的合格产品,也是本季我们公司的主打产品,品质方面您完全可以放心!而且现在是第一轮直销,所以价格非常实惠!我建议您先免费体验一下,相信您一定会喜欢上这份物美价廉的好产品的。” 罗依依歪着头望着年轻人手中那个圆鼓鼓的球状物品,淡紫色的塑胶外壳,很可爱的样子。 见罗依依脸上显出很感兴趣的样子,那年轻人脸上的笑容便灿烂了,他接着说了下去:“其实本产品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轻便、灵巧。而且如您所见,它的造型非常别致,而且还可以小幅度更换造型,适宜人体不同部位的按摩。另外,它的颜色搭配也是经过专业调控的,整体风格很高雅。平常不用的时候,把这款按摩仪放在客厅或者卧室,还可以当成是装饰品——” 罗依依的目光又回到年轻人的脸上。的确很年轻,罗依依这样想着。虽然额头被晒得略显黝黑,虽然眼底带着说不出的倦意,虽然黑眼圈若隐若现,但他从某种程度来说,还算是个孩子。 高中毕业?或者,是大学生兼职?见那年轻人一脸认真,罗依依就突然觉得,面对人家用心的讲解,自己却在胡思乱想,这真的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所以她收回心思,嘴角勾起一抹歉意的微笑。 年轻人不明就里,只当这位和善的顾客对自己的产品有了浓厚的兴趣,索性抬手抹了一把顺脸颊淌下的汗珠,口里却更加滔滔不绝了:“这款轻便的按摩仪不仅自己实用,若是当礼品送亲戚朋友,也更是实惠又有意义,您若是一次订购两套以上,我们还有更多的优惠——” “要进来喝杯水吗?”罗依依笑着问道,侧身留出进门的位置。 “咦?!”年轻人显然没有预料到,果断怔住了,“啊——哦——谢谢——” “请进!” 罗依依示意来人坐在椅子上,自己去茶几上取了玻璃杯,到了大半杯纯净水。 “谢谢!”他是真的渴了。 罗依依歪头望见年轻人胸前的工作牌,喃喃道:“秦——秦小开?” “噗——”‘秦小开’一口水喷出来,他强忍着咳嗽,慌乱地擦着嘴角溢出的水,忙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不过,”他抬手正了正胸前的工作证,认真地说道:“不是秦小开,是秦小关。” 不速之客(2) 上门推销却被主人请进房间让座递水,秦小关真是受宠若惊了。 不过被人叫错名字,终归还是有点让人哭笑不得的。 现在,罗依依正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品着‘秦小关’三个字:“哦——原来是‘关’——” “那个,”虽然和善的主人言行举止都透露着些许怪异,但是秦小关还没有忘记自己的本分:“您若是方便的话,我现在可以向您展示一下我们这款按摩仪的使用方法。当然,您还可以免费试用!” 罗依依见问,这才回过神来:“啊?哦。” 那秦小关得到罗依依的肯定答复,就忙不迭地取下按摩仪的简易包装,熟练地微调了一下,便朝罗依依道:“您看,这里是调整按摩面角度的,旁边这个红色旋钮是调整按摩力度的,这边这个緑色小按钮是开关——” 罗依依对这款按摩仪并不是十分感兴趣,但是眼前这个煞有其事的年轻人一本正经地绘声绘色的讲解却好像非常的有趣。 所以她决定姑且听下去。 “现在的年轻人长期面对电脑,颈椎的耗损非常严重,我们这款按摩仪特别附加了颈椎按摩功能,您只需要……” 略显青涩的面庞加上老成的气质,罗依依认定:这个秦小关是个有故事的人。 “长辈们年纪大了,难免有些腰酸腿疼的小毛病,要是有了这款按摩仪……” 看来,还是个孝顺的孩子。 “我们这款迷你型按摩仪,轻便灵巧,您就算是出门旅行都可以随身携带,玩得累了困了,掏出来使用一下,可以解疲劳……” 喜欢旅游?很轻松的生活态度呢。罗依依已经完全进入看戏模式了,她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可是秦小关已经竭尽全力了。要知道面对一言不发的客人,单方面想要一直滔滔不绝下去,即便是对于专业推销员来说,也是非常严峻的一件事。更何况,秦小关他只是兼职,业余的。 “那个——”秦小关终于词穷了。 “嗯?”罗依依乐在其中。 “您,要试用一下吗?”秦小关面对这双单纯的眼睛,突然好想哭。 “不用了。”罗依依礼貌一笑,问道:“要再来杯水吗?” 秦小关真的要哭了:“谢谢,不用了。您要是还有什么问题的话,都可以问——” “你昨晚没睡好吗?”罗依依果真就依言问道。 “啊?!”对方终于主动开口了,可是秦小关真没料到会是这种问题。他下意识地伸出一根手指揉了揉眼睛,“呃,我这人睡眠质量不怎么好,晚上经常做恶梦。” “恶梦?”罗依依又来了兴趣,见他说得有趣,便就不禁笑道:“还‘经常’做恶梦?” “嗯,医生说这是一种病。”秦小关说起自己的‘恶梦病’的时候,脸上居然浮现起一股暖暖的笑意。 “为什么——你好像很开心的样子?”罗依依苦笑着挑眉问道:“莫非,你觉得这种‘病’很有趣?” 这么说来,是有点奇怪。秦小关意识到这一点后,就挠着后脑勺嘿嘿笑了起来:“啊啊——不是这样,其实是我最近遇到了一位很好的医生。所以,虽然恶梦体质带给我很多的困扰,但是现在看来,得了这种奇怪的病,也不见得全是坏事。” 不速之客(3) 咚,咚。 像是害怕打扰主人的清梦般,这突如其来的短暂敲门声力度很低。 接着,像是几秒钟的静静等待。 罗依依轻啜了一口清水,视若未闻。 然后,玄关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 秦小关如获大赦般,死死盯住门口。 谭天关好门进来,右手里还拎着两个小纸袋。他先一步看到门后东倒西歪的一双棉拖鞋,皱着眉扭头像是准备要说些什么,却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位陌生的年轻人,不觉就怔住。 “您好!”秦小关却已经站了起来,忙不迭地点头致意,一面解释道:“我是安逸电器的直销人员,此次上门主要是为了向您推荐我们公司最新研发设计的便携式按摩仪——”秦小关认定,这位绅士与此家主人的关系不一般,或者,根本他才是这里的真正主人吧? “不必说了,”罗依依看了一眼秦小关,就已经自顾自地起身朝床边走去,一面头也不回地说道:“留下一个吧,他付钱。” “咦?!” 另一边,谭天已经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接着便对这位自称是‘安逸电器直销人员’的年轻人道:“多少钱?” “咦?!呃——因为这是我公司首轮直销,所以价格非常优惠……”秦小关有点目瞪口呆,但是看来,这桩莫名其妙的生意应该莫名其妙地成了。 好奇怪的人。秦小关‘逃’出来的时候,不禁苦笑地想着。他逃离之心过切,以至于出门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一个穿着高领风衣的路人。 “啊——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秦小关忙不迭地道歉。 那人略点头示意,就忙忙下楼去了。 “在楼道里走还要带墨镜,这里住的人都好奇怪。”秦小关小声嘟囔着,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拾步上了四楼。 见那位有趣的推销人员去了,罗依依便又窝进床上,左手举着绘图册,右手夹着一支铅笔。她全神贯注地盯着面前的白纸,用铅笔支着额头,轻轻地来回划着,想着想着,嘴角便不禁又是轻轻的笑。 谭天把刚买回来的‘便携式按摩仪’随手摆在床头柜上,同时小心翼翼地放好他手里拎着的两个纸袋。 “什么?”罗依依嘴里这么问着,视线却不曾从白纸上转移,铅笔也还支着额头。 谭天不答话,只是解开一个袋子,并从里面端出一杯奶茶来,放到罗依依手边的桌沿上。 罗依依用眼角余光瞟了奶茶一眼,便丢下绘图本,捧起奶茶,轻啜了一口。 “什么啊这是?!”脸被酸得变了形,罗依依也终于舍得朝谭天望一眼了。 “加了青柠。”谭天却不以为意,只是在专心地解开另一个纸袋子,口里道:“或者,你更喜欢吃感冒药?” 罗依依皱着眉,思虑三秒后,终于又咬牙轻啜了一口。 果然还是好酸。 愤恨地把奶茶放回桌上,就看见谭天变魔术似的从另一个纸袋里掏出一个小碗,还有一把小勺子,罗依依便就皱着眉没好气地问道:“又是什么?” “小美送过来的,”谭天移过奶茶,将碗勺推到罗依依面前,不紧不慢地说道:“说是叫——‘鸡汁豆汤饭’。” 罗依依闻言,眼底霎时腾起欢愉的亮光:“老成记的新品?!” 谭天不答话,转身自去收拾书桌上凌乱的书本。 “好吃!”罗依依已经忙不迭地噙了一小口,便就咬着小勺感叹道,一脸幸福的模样。 谭天眼角余光瞟到罗依依的陶醉,嘴角就勾起了一抹不易被察觉的微笑。 古荷残香 古荷色的窗帘半掩着,房里没有开灯,一道黑影突兀地垂下,遮出半室的阴霾。 谭厚华倚在沙发里,腿上盖着一条古荷色的薄毯。 他人藏在窗帘的阴影里,静静地望着窗外随风起舞的梧桐叶。微皱的眉头似乎在诉说着主人难言的哀愁,可是他的眼睛里却又闪耀着一股坚毅的光芒。 手里的苦荞茶已经凉了,一股清冷透过玻璃杯壁传来。谭厚华低头望了一眼,微黄的茶面映出一张严肃的脸,耳鬓一丝银发若隐若现。 想是看错了吧。这么想着,谭厚华把玻璃杯放回茶几上,又抬手拉了拉腿上的毯子。 夏天都快到了,怎么寒意却反倒欲甚了呢。一阵风拂过,谭厚华不禁干咳了几下。他忙用手帕掩住口鼻,免得再受冷风。 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响起。 “进来。” “董事长!”黄秘书推门进来,向谭厚华的背影点头致意,转身关好了房门,这才接着说道:“本季度的汇报表已经整理完毕,请您过目。”言罢,便将一份厚厚的文件夹递到室内的书桌上。 “嗯。”谭厚华并没有收回投放在窗外的目光,他依旧一脸严肃。 “另外,”黄秘书略向前了一步,像是生怕会打扰到董事长的清净般,音量依旧放得很低,“上次张医生提到的过那个女孩子,我已经查到了。她是《花期》的新晋写手,笔名‘一叶霜’,是谭天编辑现在负责的写手之一。” 谭厚华静静听着,轻轻点了点头。 “不过,”黄秘书接着说道,“在调查这位写手身份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谭厚华闻言微微侧转了脸。 黄秘书忙道:“她的本名叫罗依依,文大艺术系毕业。可是她的档案里却只有大学入学后至今的记录,而之前的十几年完全一片空白。” 谭厚华皱着眉道:“说下去。” “她的档案,好像被人修改过。有关家庭的资料一概隐去,即便是大学期间的简历,也不过只是记录了学习成绩,并不曾涉及私人方面的内容。” “依你看?” “我只是觉得奇怪,她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既无人脉又无权势,修改档案记录这种复杂的事情是怎么做到的呢?可若她的档案只是意外丢失,这未免也太巧合了,偏偏一点记录都没有留下。要不然,就是她的背景很不得了。” “她跟谭天认识有多久了?” “是九月份跟天宇签的约,若是之前他们没有见过面的话,应该认识有七个多月了。” 谭厚华凝眉深思着,半晌才道:“谭天最近还是经常去她的住处吗?” “是的,罗依依深居简出,极少出门。谭天倒更像是去照顾她,何况,她的公寓就在天宇大厦旁边。” “谭天的情况呢?” “据闻,前不久因为一叶霜的一篇作品,谭天跟高野主编发生了争执。高野主编反馈的情况是:‘谭编辑近来愈发的有了冲劲,不像以前那么消极了,不仅勇于直谏,还学会了灵活解决人际问题的方法’。” “是吗。”谭厚华似在自语,他又转头去望窗外,“那就先这样吧。公司里的事呢?” 黄秘书应下,又翻开手里另一份文件夹,抬头道:“董事会几位元老提议下周内召开一次高层内部酒会,一方面是庆祝春季销量完美达标,另一面也是欢迎几位新晋高层领导的加入。还说,希望能请您务必出席。” “知道了,你去准备吧。” 黄秘书闻言怔了一下,欲言又止。 ‘咚’,‘咚’。 两声礼貌的敲门声响起,黄秘书知道是夫人来给董事长送药,忙回身开门。 谭厚华的夫人林凌身着浅灰色线衫,夕阳射到她身上,映出一片温暖的金黄。她手里托着一个精致的小盘子,里面盛着一副小巧的紫砂壶杯,还有一玻璃杯清水,另有一个玻璃碟子装着几粒药丸。 “你们还在谈公事吗?”林凌笑着问道。 “噢,不,”黄秘书忙让出一条路,“已经谈完了,您快请进!”一面又转头向谭厚华道:“董事长,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先回公司了?” 见谭厚华点了点头,黄秘书这才向林凌点头致意,转身关门离去。 看见桌上还剩下大半杯的苦荞茶,林凌不觉叹了口气:“一个下午在想什么呢,瞧瞧,茶又凉了吧。” “又该吃药了么。”谭厚华皱着眉,转过沙发,看着林凌放下托盘,向他递过玻璃杯和药丸。 “不喜欢吃药就不要再到处吹风了。”林凌抱怨着,起身去关上窗子,拉开窗帘。 室内一下子亮了起来,谭厚华有些不适应地微眨了眨眼睛,背着光吞下药,一口气饮尽了玻璃杯里的温水。 “小宇说美国那边已经准备好了,咱们随时可以过去。”林凌从紫砂壶里倒出一小杯蜜糖水,递给谭厚华,同时接过他手里的空杯子。 “暂时还去不了。”其实谭厚华不喜欢蜜糖水,但是他却很喜欢看自己的太太使用紫砂壶的样子。 因为林凌每次为谭厚华倒蜜糖水的时候,都优雅得好似油画里的贵妇人。 “为什么?”贵妇人挑眉道,她有些微怒,“总是一拖再拖,这次无论如何也得赶紧去!” “再等一个礼拜吧,”好甜,谭厚华不由得苦笑了,“下周一一定去。” “真的?!” “真的。” “那我叫吴姐赶紧去准备!”林凌喜上眉梢,谭厚华第一次这么爽快地答应去美国看病的事情。 “不急,在这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先办。” “还有什么比去美国看你的病更重要的?!” “下周公司会举办内部高层酒会,我们要参加。”谭厚华说着,不禁又干咳了两下。 “酒会?!你疯了,在这种时候——”林凌不明白,还有什么是比生命更重要的?! “就因为是这种时候,咳咳咳,”谭厚华索性用帕子遮住了嘴,“我才必须要出席。” 林凌还想反驳,却终于还是顿住,试探性地建议道:“不然,叫小天——” “不必了,那孩子向来不喜欢这种场合,你是知道的。” 玻璃花瓶 下午六点的阳光依旧灼灼地刺得人眼生疼,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城市。 谭天抬手捏了捏酸疼的肩,拿出钥匙开门。 繁忙一天的结束,疲惫之余也难免带着一丝落寞。 不过谭天的落寞眼神,在触到窗前那个瘦小的身影后,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罗依依正捧起窗前那个圆鼓鼓的玻璃花瓶,转身往洗手间走。 玻璃花瓶里插着一株黑色植物,里面却不曾注水。透明的玻璃壁泛着光亮,里面那株植物的根须都清晰可见。 发现有人进来,罗依依也不回头,自去拧开水龙头,往花瓶里加水。 谭天丢下文件袋,把西服搭在沙发上,随手拉松了领带,坐进沙发里,从玻璃几上端起一杯清水一饮而尽。 罗依依捧着一玻璃瓶的清水出来的时候,谭天终于开口了:“那是塑胶花。” “我知道。” “不用供水。” “谁说的。” 谭天微皱了皱眉头,不想再继续这种隔着次元的对话,他又倒了一杯清水。 罗依依拿起一方纸巾,认真地拭去花瓣上的水珠。 “像是曼陀罗的眼泪一样。”罗依依突然说道。 那珠黑色的曼陀罗正迎着夕阳的余晖,傲然挺立。 点点水珠划过,留下一抹彩虹般的晶莹。 夕阳浓墨重彩地勾勒出罗依依的侧脸,同时也在她脸上投下一抹暗影。 强烈的光暗对比让谭天突生一股压抑感,他垂下头去,不再朝罗依依那边看。 “今天怎么会过来,”谭天端起玻璃杯,“是新作有了什么进展吗?” “算是吧。”罗依依在认真地观赏着眼前那珠黑色的曼陀罗,“既然生了根,早晚会发芽的吧。”她轻轻摩挲着曼陀罗的花瓣,塑胶质感,有些丝滑,还有些清冷。 “喜欢的话,送你。” “君子不夺人所好。”口里虽然这么说着,罗依依的目光却不曾从这珠花上转移。她认真地拭着花瓶壁上残留的水珠。 谭天便不再说话,自去喝水。 一股清冷的气氛在空气里弥漫开来,俩人赌气似的都一言不发。 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谭天扫了一眼手机屏,按下接听键:“妈。” 罗依依却突然怔住,手指微颤了一下。 “我很好,”谭天轻声道,“您身体好吧?” “没事的,我自己能照顾自己,您也多注意身体,闲的时候多出门走走。” “是么,那路上小心。” “哦,嗯。” “嗯,”谭天很耐心,虽然电话里面明显是母亲家长里短的唠叨。他嘴角浮起一抹温暖的笑:“好。” “哦,是吗。”不知道电话里说了什么,但是谭天的语气明显带上了一股冷意,“那您要多注意点,也叫他少喝点酒。” “哦,这样啊。知道了,飞机上多注意点。”谭天索性解下领带,顺手丢进沙发里,“我没事,放心吧。”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絮絮叨叨,谭天应和着,嘴角不觉又挂起了一抹笑意。 罗依依见状便回过头去,静静望着夕阳燃尽最后一点光亮,然后坠下水泥森林的后面去了。 点滴温暖 居然什么也没能说出口。 罗依依步出天宇大厦,抬眼瞟了一下渐渐明晰的霓虹灯。黑夜无孔不入,轻易就吞噬了整座城市,连带车水马龙的喧嚣声,都一并笼罩上了一股阴冷。 并不打算就这样回公寓去,所以罗依依拉起风衣的领子,缩下脑袋,信步朝背风的地方走去。 即使生命中的光亮被命运一一夺去,也还是无法若无其事地用黑夜渲染别人的人生。 更何况,谭天接到他母亲电话的时候,表情是那样的温柔—— 即便他曾经真的凶神恶煞似地对待过自己的天使,可是此刻的他,也不过只是个表面上虽然不承认,内心深处却在渴求着点滴温暖的孩子。 “罗依依,你要幼稚到什么时候?”这么想着,罗依依又抬手拉了拉风衣的领子。还是有冷风乘虚而入了,她不禁打了个冷颤。 明天,明天再说,也不迟。 这么想着,居然就走到了一个熟悉的店前。 店招上写着:老成记。 第一次偶然路过这里的时候之所以被老成记吸引,就是因为门上那高悬的古色古香的木质牌匾。而此刻,迎着夜幕,这块牌匾倒愈发显出一股神秘的色彩来了。 罗依依推门而入,便有一位笑颜如花的少女迎了上来:“这么晚?还是老规矩,一小份鸡汤?” 罗依依笑着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新品不是研制成功了么,特来捧场!”说着,已经拿起桌上的菜单,细长的手指顺着菜单滑下,却不曾找到意料之中的字眼。罗依依便抬头问道:“怎么,鸡汁豆汤饭还没加进菜单吗?” “鸡汁豆汤饭?”少女被问糊涂了,“什么鸡汁豆汤饭?前一段跟你说过要引进的新品是独家秘制酸辣炒饭哦,要不要来一份?” 罗依依闻言便怔住了——那些天谭天送去的鸡汁豆汤饭,的确是老成记的味道。 “前几天你不是一直在送我鸡汁豆汤饭吗?我生病的时候。” “哦!”少女突然想起了什么,“你是说天哥来帮你订餐的那时候吗?那份午餐不是我们做的,是天哥自己跑去厨房做的。”少女说着,已经贴身过来,用手肘轻轻捅了捅罗依依,坏笑道:“有这么体贴的男朋友,真是让人羡慕啊!” 罗依依的脸色却凝上了一层霜,她尴尬地笑了一笑:“是——这样啊,我还以为那是美美你——” “我当时有推荐泡饭,可是天哥说,你最喜欢的我们这里的清炖鸡汤的味道。而且你得了重感冒身子弱,需要补补,所以就自己亲自下厨做了鸡汤饭。”美美满脸的羡慕嫉妒恨,“你是不知道,为这个,天哥折腾了好几天呢!” 一个星期,罗依依记得很清楚,重病在床的时候,谭天为她送了一个星期的鸡汁豆汤饭,直到她有力气冲着谭天叫嚣:“你是想我营养失调然后自行了断吗?!” 看着罗依依若有所思,美美也早猜了个大概,笑道:“怎么,天哥要学活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么?!真是让人嫉妒啊,这么体贴的男朋友!” 罗依依讪讪笑着,心里默念着:男朋友。。。吗? 秘密花园 罗依依没想到这一晚会梦到小时候,那遥远得似已经被遗忘了的回忆,仿佛一夜间复苏了般,带着陌生又熟悉的温暖,翩跹而来。 也许是因为美美的不经意间问起她的家人,而她虽然笑着蒙混过关,却还是无法混过自己的心;又或许是因为老成记的清炖鸡汤里有着家的味道,浓而不腻,却偏偏就化不开,凝成心底最浓郁的一抹温暖。 梦中的自己还是那个梳着双马尾的小女孩,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喜欢在屋子里跳来跳去,喜欢弄乱爸爸的棋盘,然后坏笑着逃掉,远远地望着父亲苦笑着重新摆好一盘棋。 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她轻轻拍拍罗依依的头,眼神里有嗔怪,更多的却是爱怜。 三口之家,不很吵也不很闹,也不显得太冷清。那时候的罗依依从不曾怀疑过,这种淡淡的幸福可以天长地久。 那时候罗依依最喜欢趴在地上画画,画各种各样美丽的植物。 “依依,看爸爸给你带来什么好东西回来?!” “含羞草?!”小女孩脸上的笑容瞬间荡漾开来,“我的吗?!好小,不过我好喜欢呐!” “依依,知道它为什么叫‘含羞’草吗?”母亲含笑问道。 “呃,为什么呢?” “因为它很害羞,被人碰一下就会立刻收起叶子,躲起来!” “真的么?!”小女孩满脸惊喜与好奇,她立刻伸出食指,轻轻碰了碰眼前这种小小植物的小小叶子。 “真的!真的害羞了!”看含羞草收起叶子并垂下头去,小女孩惊喜得大叫,“妈妈快看!含羞草害羞了!” 父亲抬起大手揉了揉小女孩的脑袋,提醒道:“从今天起,你要好好对待你的新朋友哦。她很害羞,所以你不要总是欺负她哦。” “嗯!”小女孩小心翼翼地从父亲手上接过这盆小小的含羞草,双手捧着,举给母亲看,“我会把小含放到最安全的位置,也不让别的小朋友欺负她!呃——跟小仙放在一起好不好?!” 母亲笑着点头:“不要忘记浇水哦!” “嗯!”小女孩应着,捧着这位新朋友朝自己的秘密花园走去,“你长得真可爱,小含。嘻嘻,你喜欢我给你取的名字吗,小含?” 罗依依的秘密花园就在她房间的阳台上。此刻那儿已经摆上了一小盆仙人掌,还有两株文竹,一盆芦荟,还有一小碟水仙。 罗依依把含羞草放到仙人掌的身边,轻声嘱咐道:“小仙,从今天起,任命你为小含的护花使者,你要好好保护小含哦!” 一阵微风拂过,秘密花园里传来沙沙的轻响,像是轻轻的耳语对话般。 “要好好相处哦。”小女孩甜甜地笑着,窗外的阳光已经炫白成了一片。 久违的温暖的梦。 罗依依揉着惺忪的睡眼,这才发现昨晚没有拉好窗帘,耀眼的阳光正肆虐在床前,刺得她睁不开眼。 窗前并没有秘密花园,这让好容易才睁开眼的罗依依心底升起一股落寞。可是梦中的那股温暖确实实实在在印在了心上。 所以罗依依有点恼怒:恶魔,你凭什么来搅乱我的心。 闭关勿扰 阳光精神抖擞地四处溜达,又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晴朗得仿佛可以融化世间一切的哀伤与不幸。 胡乱洗漱完毕,罗依依拿起一把大木梳去梳理她那一头乱蓬蓬的长发。 眼睛都睡肿了。罗依依望着镜中睡得迷迷糊糊的自己的脸,不觉叹了一口气:“好梦恶梦,都不是什么好事呢。” 眼前突然浮现起一张傻笑着的稚嫩的脸,他笑着说:“我总是经常作恶梦——”“医生说,这是一种病——” 罗依依不自觉地撇起嘴,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 单纯透明的青春无邪,简单乐观的积极向上,近乎白痴的一厢情愿,真好。 只是,自己总是这么后知后觉。而且可惜,时光这种东西,走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罗依依决定暂时不再跟谭天见面。她发了《曼陀罗之恋》的第一章到谭天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是:闭关,勿扰。 午餐,也是罗依依今天的第一餐,果然还是奶茶。发完邮件,她轻轻啜着奶茶,漫无目的地浏览着一些网站。 终究还是心烦意乱。 那一日在洗手间听到的闲言碎语还盘旋在脑海: “听说大公子又酗酒了……” “……你不知道吗?大公子有抑郁症……” “他的未婚妻是修罗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 洗手间最里面那扇紧闭着的门里,罗依依手里把玩着一株黑色的曼陀罗,面无表情地听着门外层出不穷的恶语中伤—— “……罗小姐的事,绝对跟大公子脱不了干系……” “……男人啊,没一个好东西……” “……天宇吞并了修罗……” “……半年后,罗小姐就自杀了……” 那些关乎别人无关自己的往昔岁月,却被外人们一个个嚼得津津有味。罗依依依旧面无表情,那些明显掺杂这八卦与添油加醋的流言蜚语,在她看来,只能愈发显出散播者的无聊与丑陋。 “……青梅竹马……” “……罗小姐自杀后,大公子消失了三年……” “……大公子现在出来工作,据说是心理医生建议他转移注意力……” 那些斥责负心汉的正义使者们当然都不知道,三年后,那个负心汉曾出现在罗家大小姐罗曼妮的墓前,失魂落魄。 他呆立在雨中,直到浑身湿透也毫不曾察觉。 这件事,只有罗依依一个人知道。 那个清冷的夏日,却带着比冬日更寒的冰气。 罗依依撑着一把透明的小伞,像往日一样去看曼妮学姐,却不想遇到了最不想遇到的人。 那个失魂落魄的男子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就立在曼妮学姐的墓前的。罗依依远远立着等了一会儿,便转身回到山下不远处的公交站亭处,坐下静静等待。 谁承想,这一等,就是一整天。 怔怔地望着乌云爬满天空,再有丝丝清雨盈盈飘下,罗依依的思绪很凌乱,凌乱到一片空白。 再到夜幕吞并了远近,路灯突兀地亮起,灯光融进雨里,散成一片孤单的黄色迷雾。 失魂落魄的男子,便就踩着稀稀零零的雨滴,挣扎在阴冷的黑夜里,出现在罗依依的面前。 那是谭天第一次遇到一叶霜,可却并不是罗依依与谭天的第一次邂逅。 不过罗依依敢肯定,谭天不可能还记得五年前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小女生。因为那时候,罗依依还留着长长的刘海,几乎要遮住眼睛;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完全不是现在这副孤傲冷漠的清瘦模样。 更何况,那时候的谭天,眼里心里就只有罗曼尼一个人。 所以罗依依才敢就那样明目张胆地出现在谭天的面前: “你淋湿了?!” “擦干头发,不然会感冒,你妈妈没教过你吗?” 发际还在向下垂着水珠的男子,双眼噙泪,像是一位失去了灵魂的王子。 所以,那句话便毫无预谋地冲口而出:“现在,换你帮她实现梦想好不好?” 她是无意的,她到现在也不明白当初怎么会说出了这种话来。 她很确定她是恨他的,恨他没能守护自己的天使,恨他揉碎了自己的梦。 可是她的直觉告诉她,眼前的这个男子,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要更恨他自己。 三个月后再度相逢,她惊讶于眼前这个男子的转变——略显无神的眼睛里,确实渐渐带上了阳光的色彩。 他工作认真,而且很有天赋,他能读透她文字里深埋的情愫。 可他再没提起过那个“很重要的人”。 罗依依还记得曼妮学姐在心里写过的话: “依依,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一个让你甘心付出生命去守护的人。” 可是曼妮学姐,那个人,知道这世上,有一个甘心为他付出生命的你吗? 罗依依不觉又抬手挠了挠凌乱的长发。她真的不擅长思考这种复杂的东西,或者该说,她习惯于依赖自己的直觉。 桌上还摆着谭天帮她买下的那个便携式按摩仪,安静地迎着阳光。 就在这时,谭天的邮件到了。 回复的内容只有两个字:大纲? 罗依依皱起眉头,死死盯着屏幕,眼睛里一道冷光闪过。 《曼陀罗之恋》的第一章里写了什么内容,她很清楚。因为码字的时候,她手指的颤抖就没有停止过。 可是还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回复了。 而且,他只是要跟她要大纲。 罗依依突然觉得自己非常的可笑。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做什么了。 她到现在才明白,自己不仅没有试探别人的才能,而且连应对试探结果的能力都没有。 罗依依冷笑一声,关掉电脑,现在脑子里有一股炙热的东西在四处奔走,她必须出门去。 转头看到桌上的手机,拿起抽出电池,散乱地丢到床上,抄起包包,罗依依大步朝门口走去。 她需要从这个世界消失一段时间,自己舔舐看不见的伤口。 高跟鞋被罗依依踩得噔噔作响,她拉开门,却看到一只带着皮手套的手正要举手敲门。 “请问,是罗依依小姐吗?” 以爱之名 皮手套的主人是一位中年妇女,风韵犹存的曼妙身姿,还有一张贵气袭人的美艳脸庞。 “是罗依依小姐吧?”等不到罗依依的回答,贵妇人只好再度开口询问,她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虽然眼睛里让人感觉不到丝毫的笑意。但是作为客套,这微笑已然足够客气。 “您是?”罗依依不记得自己有那种福气可以跟这种贵气逼人的人产生什么交集,而且她急着出门,实在不想被人绊住。但是出于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她还是强压住自己心底对眼前这个挂满奢侈品的贵妇人的本能的抵触情绪,使用了敬语。 那妇人见罗依依默认了自己的身份,脸上便有一朵笑容恰到好处地荡漾开来:“我终于找到你了,依依!” 这话更是说得罗依依摸不着头脑,而且她实在不习惯这种自来熟的打招呼方式,所以她不禁歪了歪脑袋,虽然心里不耐烦,却只得安静地等待下文。 那妇人便忙从包里掏出一个旧信封,递到罗依依面前:“这个,是你以前写给曼妮的信吧?还记得吗?” 旧信封上面,书着三排清秀的字,中间那行写着四个大字:罗曼尼(收)。 认认真真的一笔一划,曾经都是罗依依的梦。她怎会不记得,即便那些已经是三、四年前的事了,而且信的主人也已经永远地离开了。当初,写给曼妮学姐的每一个封信的信封,都是罗依依自己珍藏已久的首日封,上面印着不同种类的花卉,个个娇艳欲滴。 而现在这个信封上,印着的是一株高傲的牡丹。 “您是?!”罗依依不觉扬起脸,声音里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情绪。自己写给曼妮学姐的信,怎么会到了这人的手中?她跟曼妮学姐是什么关系?千思万绪涌上心头,但是有一股情绪冲破现在盘绕在罗依依脑海中的一切疑问,汹涌而来——那就是罗依依对曼妮学姐的怀念。 学姐一直留着这些信!这个念头足以让罗依依欣喜若狂。紧接着,一股遥远又熟悉的温暖袭上心头,眼前站着的人仿佛就是期盼已久的曼妮学姐,在对自己微微笑着。罗依依不觉呆呆怔住了。 那贵妇人见状,心里已然明了。还不及开口,就先红了眼圈:“你真的就是以前经常写信给曼妮的依依啊?!我是曼妮的母亲,我叫杨黎。” “伯母——”罗依依没想到会见到曼妮学姐的母亲,虽然她跟罗曼妮有将近一年的书信来往,可是曼妮学姐很少在信里提及自己的家庭,所以此刻她有些不知所措,还有点受宠若惊,“您怎么会——” 杨黎掏出绢帕轻轻按了按自己的眼角的泪痕,勉强又挤出一个笑容,向罗依依说道:“曼妮出事后,我就出国了。当时我很痛苦,不敢面对这一切——”说到这里,她的声音又有了些哽咽。 罗依依也鼻头一酸,垂下眼眸,听杨黎继续说下去:“可我终究还是放不下曼妮一个人,所以我就回国了。后来,我意外发现了曼妮跟你的书信来往,就想着能不能试着找找你,一来是想找个认识曼妮的人儿说说话儿,二来——不瞒你说,”杨黎脸上又带上了愧疚的神色,“其实我是个不称职的母亲,年轻时一直在忙家族的事业,对曼妮的关心不够。这孩子小时候,肯定有很多寂寞的回忆,我——” 杨黎再说不下去,哽咽起来。 罗依依也是心内一阵颤动:“伯母——”她不知道这种场合该如何应对,而且她自己心内此刻也是五味杂陈,更何况,眼前这位痛失爱女的母亲还是自己最敬爱的曼妮学姐唯一的亲人。 所以罗依依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抬起双手轻轻抱了抱杨黎:“伯母——”可是,她却还是连一句完整的话语都说不出口。 杨黎被罗依依的举动微微震了一下,但是很快她便抬手回抱了罗依依一下。然后勉强止住悲痛,杨黎抬手用绢帕抹去罗依依眼角的泪珠,轻声道:“好孩子,都是伯母的错,好好的,惹你伤心——”说着,又自己拭泪,“我看过你写给曼妮的信,也明白曼妮心里就当你是亲妹妹,而你也一直称呼曼妮为‘姐姐’。所以我很感激你,谢谢你曾经带给曼妮那么多贴心的回忆,谢谢你一直这样陪着她——” “其实,一直都是曼妮学姐在帮助我,”罗依依提起曼妮,脸上不由得又挂上一抹温暖的笑意,她用手背抹去脸颊滑下的一道泪痕,望着杨黎温柔地说道:“我最无助的时候,是曼妮学姐把我拉出了那段黑暗的日子,所以我心内一直都万分感激!” 杨黎用绢帕轻轻按着眼角,微微笑着点了点头:“曼妮从小就是个善良的孩子——”一提起女儿的乖巧,杨黎就无法抑制自己的悲痛,她用绢帕遮住了眼睛,垂下头去。 “伯母,您快进来——”罗依依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这么失礼地把客人堵在门口,“我先帮您倒杯水,您先进来坐——” 杨黎却垂着头忙向罗依依摆了摆手,她深吸一口气,这才抬头道:“不必了,我就是想来跟你说说话儿——”她的双眼已经微红,欲言又止,终于又道:“孩子,你能不能陪陪伯母,就一会儿。我想听你讲讲你跟曼妮之间的事情。你知道,曼妮高中时候,正是我们公司发展的紧要关头,我被各种繁杂的事务弄得焦头烂额,所以几乎都没怎么去关心过曼妮。她中学六年,我也只是在她的毕业典礼上出席了一下。所以,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对不起那孩子——” “伯母,您别这样说——”虽然罗依依对杨黎的事情知之甚少,但是她的直觉告诉她,曼妮很爱自己的母亲。 因为,曼妮曾经说过:“大人其实是很脆弱的,他们也会有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的时候,所以我们要学会宽容。” 曼妮学姐的温柔善良,单纯得近乎本能,罗依依知道,自己学不到她的万分之一。 暖色记忆 “我们曼妮是不是很招同学们的喜欢?”杨黎踩着高跟靴,亲昵地挽着罗依依的手臂。她高出罗依依半个头,所以必须要微微有点倾身才能顺利跟罗依依对话。 “嗯,曼妮学姐是整个学校公认的校花,又是文学才女,据说从入学起就一直都是大家瞩目的焦点。我们这些低年级的,多半都是望着学姐的光辉背影一步一步长大的呢。”罗依依脸上浮起一抹红晕,那些青涩的时光,别人都在追星,而她,眼里却只有这个近乎完人的曼妮学姐。 杨黎满意地笑了:“曼妮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听话,乖巧,还善解人意。整个家族里没一个不对她称赞有加的。” 罗依依看得出,曼妮学姐在她母亲的眼中,是一个值得炫耀的好女儿,是她的骄傲。因为这种从眼神里满溢出来的喜悦神采,是那般的似曾相识。罗依依每次带回奖状的时候,妈妈的眼里也会满溢出这样的光芒。 有那么一瞬间,罗依依觉得自己回到了小时候,小时候的自己,最喜欢挽着妈妈的手臂,即便哪里也不去,也要这样挽着手臂,感受彼此的温度。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杨黎歪头问道。 “最初是经常在学校的光荣榜上看见曼妮学姐的名字,”罗依依被这么问起,不觉回忆起温暖的中学时光,“当是就在想,这么好听的名字,一定是一位高雅美丽的大姐姐。后来就在一次毕业晚会上看到了曼妮学姐本人,她是主持人。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一个人的嗓音可以如此甜美。” 杨黎便自豪地笑了,听罗依依继续说下去: “再后来,我们在路上也擦肩而过好几次,可是那时候我很害羞,不敢去搭话。” 而且,当时罗曼尼的身边总是跟着两位保镖似的男生,一个带着黑框眼镜,总是笑得一脸温柔;另一个皮肤有些黝黑,动不动就会笑得振聋发聩,仿佛在昭告方圆百里:罗家大小姐跟谭家两位公子要出巡了。每到这时,曼妮总会拉住谭天进步走出远离谭宇几步的距离,一脸“这是我认识的人吗”的惊恐,然后恶作剧般地笑。 想到这里,罗依依自己也笑了。曼妮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优雅的模样,唯独在谭家兄弟面前,才会展现出些许小女生特有的天真烂漫与调皮。 这让罗依依很羡慕,一直羡慕到得知曼妮已经永远离去的那个秋日。 “再后来,”罗依依脸上突然显出犹豫的神色,可终于还是说了下去,“我的家里出了变故,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了曼妮学姐。” 杨黎点头,并不追问。 “学姐说我可以给她写信,”罗依依眼底腾起一股温暖的亮光,“她还跟我讲了很多很多的道理——” “曼妮很少跟我提学校里的事,”杨黎虽然很开心能得知这么多关于女儿的事,但是终究还是因为自己没能参与其中而感到有些失落,“也是我那时候太忙,都没空关心她。她当过毕业晚会的主持人的事,我竟然都不知道。曼妮她,在学校里还做过些什么?” “曼妮学姐是学校文学部的副部长,”罗依依说到这里,一脸骄傲与崇拜,“学姐在校报上发表过很多文章,拥有一大批的粉丝呢。” “是吗?”杨黎很开心,原来女儿的高中生活过得这般充实美好。 “还不止呢,”罗依依接着说道,“学姐还是校报的特约记者,经常出席一些大大小小的采访活动。校报上,还有学校的宣传片里,还有各种各样的海报上,都能找到学姐的照片呢!” “是吗?!”杨黎又笑了,“原来我的女儿那么厉害啊!” 杨黎就这样挽着罗依依,俩人低语着,走过石子小路,迈上肃穆的石阶。 “有人来过?”杨黎望见曼妮墓前的百合花,停下脚步问道。 “啊——有人来送花了。”罗依依也看到了。 “会是谁呢?”杨黎问道。 罗依依已然猜到,但是,即便是迟钝如她,也明白现在还是不要提及那个名字比较好。 嫩白的百合花瓣上还留着几颗露珠。这不是花店里买来的那种商品花,商品花没有这么的淡雅。有几朵还是待放的花苞,青色的花萼紧紧保护着微微泛着淡黄的白色花瓣。 下面是一个圆鼓鼓的玻璃花瓶。 玻璃花瓶,纯净的清水。 罗依依心里却有了些释然,她突然想去笑自己的迂。然后又有一股莫名的落寞,但她很快就打起精神,向杨黎道:“您瞧,很多人都还爱着曼妮学姐呢。学姐在天堂,一定不会寂寞了。” 杨黎手里原本也捧着一束白色的菊花,是方才路过花店的时候买的。她放开罗依依的手臂,弯腰上前,轻轻放好白菊,不觉又伸手轻轻抚摸着墓碑上女儿的相片。 罗曼尼有一双爱笑的眼睛,纯净透明,不惹尘埃。 “曼妮,你还好吗?妈妈来看你了——”杨黎终究还是没能忍住,眼泪簌簌而下。 罗依依就立在杨黎身后,静静等着,眼角早有一行泪悄悄滑下。 全世界只剩下一位痛失爱女的母亲的低声啜泣,杨黎用绢帕掩着嘴,身体不停颤抖着。 “伯母——”许久之后,罗依依才开口轻唤。 杨黎忙擦了擦眼泪,回头道:“失礼了——”她勉强止住悲痛,强挤出一个笑容,这才向曼妮道:“瞧,妈妈又管不住自己了。不过曼妮你放心,妈妈现在已经好多了,妈妈很好——” 微风轻起,吹动罗依依额前的几根秀发,眼泪便又滑落了下来。 曼妮笑脸前的那瓶百合花也随风微微轻摇,边就有淡淡的清香溢来。 学姐,这么迷人的香气,天堂里也一定闻得到吧。 …… 离开墓地的时候,杨黎又挽起了罗依依的手臂。她突然问道:“依依,做我的干女儿好不好?我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很亲切,也许是因为你跟曼妮的一样,都是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吧,我特别喜欢你——” 咫尺天涯 田妙低着头从电梯间出来,手里握着一个信封,还有一张折好的纸。她脸上是少见的淡淡愁容。就在这时,她看到谭天握着手机,疾步走向楼梯口。 想开口叫住他,终究却还是忍住,田妙自己苦笑一声,望着谭天消失的方向轻轻说了一句:“拜拜——” “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谭天直走到罗依依公寓门口才放下电话,便就抬手敲门,略等两分钟后,皱着眉掏出钥匙开门。 罗依依的房间里,却是空空如也。 一眼望到床上零落的手机与电池,谭天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低头看看手机,七点十二分。 轻叹一声,谭天转身出门。 脑海里,一些支离破碎的文字片段,不期而来: “……她无疑是爱他的,所以甘心为了他,舍弃自己的身份与地位……” “……只是当时还年幼的凌婕妤与邵易,从不曾想过,有一天,他们之间也会这样,咫尺天涯……” “他是她的依靠,是他最贴心的记忆。可是他终究还是爱不起她的——他不过是一颗任人摆弄的棋子,当考验来临的时候,他自顾且不暇……” “……人生若只初相见,敢教生死作相思……” “凌婕妤从不曾问过邵易,是不是也可以为了自己而抛下一切。因为,她自始至终都是这么确信的……” 谭天捏了捏眉头,努力把自己拉回现实。 他很想看看《曼陀罗之恋》的大纲,因为,这个赌上了整个人生的棋局,他猜不透,他也给不出结局。 日光渐渐暗了下去,天宇大厦便亮起了灯光。 田妙扛起大半个箱子的私人物品,艰难地绕过一格一格的办公桌。 门口有几个女子聚在一起嬉闹:“真羡慕你啊!徐少会送你晚礼服吧,毕竟是这么高档的酒会!” “那是绝对的!听说出席酒会的都是公司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呢!” “没那么夸张啦,”众人目光的焦点处,一个留着淡黄色长卷发的高挑女子娇嗔道:“其实这只是一次内部庆功会,就是大家聚聚罢了——”言罢,用食指勾起耳畔的一缕秀发,优雅地将其捋至耳后。 于是,又引来一遭啧啧赞叹。 “不好意思——”田妙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请让一让,可以吗?” 堵在正门口的几个女子不情愿地侧了个身,留出半道门的位置。 田妙感激地笑笑,艰难地把箱子高举过头顶,勉强挤了出去。 看着田妙走进电梯,直到电梯门关上,欢愉的谈论声才再度响起:“可算是走了,省得碍眼。” “就是说呢,才来的黄毛丫头,还想攀高枝儿——居然敢饥不择食地去惹烫手山芋,这就叫不知死活!” …… 谭天垂着头推开天宇大厅的玻璃门进来,就看到一个身影正从对面的电梯里走出来。 田妙肩上挎着包包,双手环抱着一个硕大的纸箱子,艰难地歪头看路。箱子里凌乱地堆着文件夹什么的,还有纸巾盒跟杯子。 谭天怔住,一股不详的预感袭上心头。他疾步上前,还来不及开口询问,就已经先用双手托住田妙手里的纸箱,这才低声问道:“怎么回事儿?!” 被这突如其来的拦截吓了一跳,但是田妙的惊慌在发现眼前的人是谭天学长的那一刻起,立即烟消云散:“学长?!是你呀,吓我——”她额头上渗着汗珠,几缕秀发粘在上面,多少有点狼狈。可是却又像是心底突然多出了一股力量似地,她脸上绽放了一朵笑容。 谭天只是使力托起田妙手里的纸箱,却也并不打算放行:“发生了什么事?你这是——” “呃——我可能要离开——”田妙苦笑着,心里还在盘算着该怎么跟谭天解释比较好,却不想被谭天疾语打断:“不行!” “啊?!——学长——?!”田妙不曾见过这般焦躁的谭天。他眉头紧锁,额头有细汗渗出,眼神里闪烁着惊恐的冷光。 他狠狠地盯着田妙的双眼,眼神里却是一副哀求般的模样。 “学长——”田妙突然记起同事们之间的那些有关谭天患有抑郁症的传闻。她下意识松开手,去抓住谭天的手臂。那手臂果然已经有了些许颤抖。 “学长?!谭天——谭天?!”田妙急了。 “为什么——”谭天像是没有听到田妙的呼唤般,自顾自喃喃低语道:“为什么——” 为什么你们一个个都要受到连累—— 眼前的田妙焦急的面孔渐渐模糊,便有一张稚嫩的脸庞取而代之。 那少女笑着说:“我叫林笑笑,传媒专业大二的学生。以前没有工作经验,很感谢贵公司这次给予的实习机会,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努力向各位前辈们学习的!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有礼貌的乖乖女,这是谭天对林笑笑的第一印象。 “虽然大家都是新来的,可是你就想大哥哥一样呢!谢谢你一直照顾我!”林笑笑,真的很爱笑。虽然她的新同事谭天,总是对她冷言冷语。 照顾?那不过是想多找点事情消磨自己的人生罢了。所以面对如此坦诚的致谢,谭天也只是不咸不淡地一笑置之。 结果就有了那一日的同事聚餐会上,林笑笑在同事们一片唏嘘声中面红耳赤地向谭天举起酒杯道:“谭哥,我敬你一杯,感谢你这么多天来的帮助!剩下不到一个月的实习期里,还请继续多多关照了!” 后来,谭天去外地出差了三天,回来的时候发现:林笑笑的办公桌前,坐进了一名新同事。 “笑笑呢?”谭天问身边的同事。 “哦,走了。”言罢,同事又低头去忙自己的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前天一早儿就见她在流着泪收拾东西,后来就悄悄走了。” 新人来旧人去,本就是他们已经司空见惯了的事情,谁还能在一个地方真的待上一辈子吗。 可是谭天却觉得有一股凉意侵入心头,自己像是被梦魇困住了,挣扎不得,解脱不得,只是难受,呼吸困难。 一声呼唤遥遥传来:“谭天!谭天!” 眼前的人脸又渐渐清晰,田妙正焦急地望着自己,满眼关切。 “谭天——你没事吧?!”看着谭天的眼神收回神采,田妙才稍稍安定了一些,忙解释道:“学校还有些事情要处理,所以我可能要离开公司一段时间——不过七月份,七月份我会再回来的——” 虽然这个决定是刚刚才下的,但是田妙却是认真的。她本能地意识到:谭天此刻,需要这个的承诺。虽然,她自己都还有点不明就里。 田妙没有再说下去,她还没有勇敢到敢于当着当事人的面说出“我还想再见到你”这样的话。 “七月份?!”谭天回过神来,“啊——我差点忘了,你现在只是实习,你还没毕业……”谭天以为,田妙这是实习期满了。 “实习期我还算合格吧,前辈?!”田妙也忙换上一副开心的样子,“人生第一份工作,我算是拼了全力了呢,哈哈!” 虽然,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 也许,七月份的时候她不一定还有勇气再迈进天宇大厦的大门;也许,七月份的时候《花期》不会再接受她;也许…… 可是 近四个月的实习期,让田妙至少学会了一件事:人心叵测,世事无常。 就像刚进公司的时候,她不曾想到会遇上一个冷面冷语的校友一样,她也不曾想到自己后来竟会不知不觉地对眼前这个心底藏着温暖的男子动情。她更没有想到,看似一团和气的办公室里,竟然处处暗藏杀机。 所以当高主编告知她,她被辞退了的时候,她有过愤恨,有过不平,却拒绝解释—— “小田啊,前一段你的工作做得不是蛮好的嘛,那次策划主题,就做得很成功嘛。可是怎么后来这几周里,净是犯这种低级错误呢?会议也总是迟到,甚至还敢缺席!你要知道,我们这么大一个公司,员工若是没有时间观念,那是非常致命的隐患呐!……” 面对‘证据确凿’的种种‘罪行’,她只是苦笑着说:“对不起,最近可能是太累了……” “那就先回去休息一段时间嘛,也给自己一个时间好好规划一下未来,你还小,事业什么的,都还可以从长计议……” 是啊,她才刚毕业,未来还有无限可能,这点小挫折,怕什么。 田妙从小就习惯了乐观向上,所以,现在的她才能这般笑着对谭天道:“等我毕业了,就可以当《花期》的正式编辑了吧?”她真的很喜欢《花期》,喜欢里面所散发出的,淡淡的回忆的味道。 “嗯,”谭天应道:“你很有聪明,也很用心,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编辑的。” 能听到这声夸奖,田妙觉得自己值了。 果然,最后还能再见上一面,真好。 “今晚我请客,提前庆祝你的毕业,也是为了不久之后的重逢。”谭天这才抱着箱子转身,给田妙放行。 田妙便笑了:“谢谢,学长。” 恶魔物语 今天才发现,这楼梯的台阶数好像特别多。 罗依依不想弄亮楼梯里的声控灯,所以,迎着从窗口射进的忽明忽暗的霓虹残光,她缓缓地走着,一步一个脚印。 她心里在默默数着台阶: ……九、十、十一……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五、二十六—— “啪”,一个掌声突兀地响起,惊起两层的声控灯。罗依依又惊又怒地眯起眼睛,望着眼前门神般立在自己公寓门口的男子。 谭天背靠在墙上,转头望了罗依依一眼,一副不打算说话的样子,双手又插回口袋。 都学会守株待兔了。罗依依心里嘲讽着,低头去包包里翻找钥匙。她脚下有些不稳,一连两个趔趄,摇摇晃晃蹬上最后一阶台阶,朝公寓门口走去。 谭天一把拉开门,便有一道亮光从门内透出来,映亮了他一脸的不满。他皱着眉道:“你喝酒了?!” “你才喝酒了——”居然擅自打开人家的公寓,罗依依撅起嘴,用眼神鄙视这个真小人。 “一身的酒气——到底怎么会事儿?” “你才一身的酒气——”罗依依抢门而入,嫌弃之意溢于言表。 她终究还是小看了啤酒的力量。刚一进屋,胃里一股翻腾的力量就波涛汹涌地袭来,罗依依干咳一声,忙甩下包包,捂着嘴往卫生间冲去。 “你不会是空腹喝——” “哐”一声,卫生间的门被狠狠甩上——谭天的斥责被生生打断。他脸上带着一股怒意,弯腰捡起罗依依的包包,转身关门。 洗手间门上的挂牌又被震得四下翻飞。罗依依背靠着门上的磨砂玻璃,只是捂着嘴,不住地干咳着。一整天,粒米未进,却灌下近两瓶的啤酒——她一定是疯了。 此刻,胃里烧得慌,很难受很难受,难受得直到眼泪泛滥成灾,她才察觉到自己脸上的润湿。 她深知在这种情况下,洗澡的后果会有多严重。但是身上的酒气又让她很是厌恶。所以,她决定姑且先草草冲了一下热水。 好想喝老成记的鸡汤。这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可是为什么脑海里会率先冒出谭天的面孔?! 罗依依愤恨地举起水龙头,直冲头顶。 耳畔簌簌的流水声渐渐演变成一个女人的哀泣声—— “曼妮——曼妮——”啤酒屋里,杨黎紧紧握着罗依依的手,醉得一塌糊涂。 “我对不起她……我是个不称职的母亲……她是被人利用的……可怜的孩子……依依,我又没有……告诉过你……曼妮她……曼妮她是怎么……是怎么……”哽咽声又一次淹没了杨黎的语无伦次,她一杯一杯地灌着啤酒,脸上满是泪水,“谢谢你……依依,谢谢你……陪着我……” “……他背叛了她,曼妮一个人饱受煎熬的时候……他当了缩头乌龟……哈哈……男人呐,没一个好东西!”她疯魔了般,边哭边笑。 虽然断断续续,虽然毫无逻辑,但是罗依依却听明白了很多事——那些遥远的,残忍的,悲伤绝望的,有关曼妮学姐的过去。 “……我会复仇的,我一定要……一定要复仇……我可怜的孩子……”杨黎被秘书司机扶上车前,嘴里最后说出的这句话,一直盘旋在罗依依的脑海。 名为回忆的魔咒,困住了多少人。 于是,罗依依的眼泪又滑了下来,淹没在温润的浴水里。 浴室里充斥着水蒸气,镜子上早蒙起一层雾,可还是映出了罗依依因饮酒而绯红的脸颊。裹上睡袍,胡乱擦了几把头发,罗依依开门出去。 无视房里静静坐着的某人,罗依依倒头扑进床上。发根还在垂着水珠,有几滴流进罗依依的眼睛里。她闭上眼睛,眼角便有一股冰凉溢出。 他要是敢若无其事地跑来大秀关心,就一个回旋踢送他去窗口作平抛运动!罗依依咬牙盘算着。 她打从心底升起一股强烈的厌恶感,恨不得把所有跟那个人有关系的东西一并丢进黑洞里。 恶魔,他是人面兽心的恶魔,却在平日里装出一副温暖和顺的模样! 她是这般的愤怒,以至于身体都在瑟瑟发抖着。像是整颗心都被挖空了般,心底抓狂似地翻腾。 曼妮学姐曾经教过她:“不要去恨,那样只会让不幸更得其所愿。” 罗依依当初以为自己学会了,可是现在才知道,她不过是一厢情愿地自欺欺人。 屋子里彻底安静下来,窗外有车辆声不时传来。 冷战不知过了多久,罗依依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响起。点开短信才想起今早出门的时候,明明已经抽出电池了的,罗依依眼里又腾起火:恶魔—— 还来不及爆发,罗依依已经看到了短信的内容:“罗小姐,夫人已经安全到家了,请不必担心。另,她叫我替她向您道谢。” 罗依依这才记起分别的时候,她下意识地叮嘱过杨黎身边的那位秘书先生:“伯母安全到家后,请给告知我一声!” 年轻的秘书先生有些惊讶,却还是笑着点头应下了:“知道了,罗小姐路上小心!” 快速回复了短信,罗依依冷冷说道:“你到底是想怎样?”手机屏幕的光芒映在她脸上,为这张愤怒的脸平添了几分躁动。 “有力气说话了吗?”谭天淡淡地接话,“吃点东西,然后吹干头发——” “哼——”罗依依冷笑一声,转头狠狠盯住谭天的眼睛,脸上是令人不寒而栗的笑,额头上还有细小的汗珠渗出,“谭大公子,你是不是觉得这天下所有的女人都经不起你的嘘寒问暖?!” “你醉了——”谭天的眉头拧了起来,眼中的不满愈发明显。 “哈——”罗依依干笑一声,又摊回床上,一股莫名的倦意袭来,意识都有些恍惚了。她不觉闭上眼睛,嘴里却在含糊不清地喃喃道:“恶魔……恶魔……为什么……偏偏是你……” ====== 疾驰的跑车里,杨黎正在翻看罗依依刚回复的短信:“谢谢,请照顾好伯母。” 她冷笑一声,将手机丢进后面的座位上,对身边开车的人道:“再开快点,很久没像这样子喝酒了,热死了——”说着就抬手解开领口,露出雪白的脖子。涂着紫黑色的指甲油的细长的手指甲,缓缓滑过脖子,“害我喝了那么多的廉价啤酒,想起来就想吐——” “车上有红酒,要不要给您倒上一点?” “现在不要跟我提‘酒’字。” “她就是您提到的那个人?”又惹夫人生气了,开车人只好转换话题,“没什么特别的嘛,在我看,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也值得夫人您这样上心吗?” “哼——”杨黎冷笑一声,撩起垂落到胸前的卷发,转头斜靠在副驾驶座上,面对着身边的人挑眉道:“上心?不过是想先试试她,谁知道竟然是个白痴的主儿!居然还一副善良的样子来关心我——就凭她,也配叫我‘伯母’?!哼——长得跟她那个不要脸的母亲一模一样,连性子都一样,专跟别人抢男人——” 驾驶者识趣地闭上了嘴。一个女人发疯的时候,身边的男人最好闭嘴,尤其是像夫人这种有权有势又有脾气的老女人。 “怎么突然不说话了?”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关系,杨黎显得有些兴奋,她歪着头望着身边的年轻男子,一脸奸诈地笑:“怎么,你不会也看上那个小妞儿了吧?!” “怎么会——”男子哑然失笑,虽然那个‘黄毛丫头’确实长得很精致,可她毕竟是夫人的仇人,自己还没有傻到那种地步。所以他也挑眉道:“夫人您,莫不是要吃一个黄毛丫头的醋吧——她哪里及得上您的万分之一呢——” 杨黎伸出食指,指尖在男子脸上划了一下,冷笑道:“徐子敬,你这句最好是实话,不然小心你漂亮的小脸蛋上多出几道疤来——哈哈哈——”疯魔了般,她终于转过身去,享受从车窗袭来的狂风。 徐子敬微怔了一下。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他却觉得背后一阵发凉。于是,他讪讪笑道:“当然是实话——”却再不敢转头,只是紧紧握住方向盘,任由身边那个老女人发疯似地冷笑不止。 ===== 谭天见罗依依的呼吸声渐渐均匀,紧皱的眉头却一刻都不曾放松。手机屏幕亮起,谭天忙起身,轻步走向门口,拉开门:“张医生,嘘——” 张静一副准备开口责骂的表情,谭天只好先制止住她,跻身走出门外关好门,这才歉意地对着张静解释道:“她喝了酒,不过只怕,她今天可能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疯了吗?!”张静一脸难以置信,“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了,还要不要命了——谭天我告诉你,医生是救人的,但是救你们可并不是为了让你们肆意糟蹋自己的!” 谭天无言以对。 张静只好叹了口气:“下不为例!” 春田惜梦 罗依依的秘密花园里,有一盆孤傲的仙人掌,他不喜欢说话,还整天板着一张脸。若是别人不知轻重地招惹了他,他必会举起浑身的小刺,凶神恶煞地向不敬者示威。 有清风的夜晚,秘密花园里会变得很热闹。 文竹兄弟最喜欢吟诗颂词,摇头晃脑地,一副文人骚客的清雅模样。每到这时,芦荟公主便会迎风轻展,含蓄地笑,不时点头以示赞赏。不过,最欢快的还是要数水仙了,她迎风起舞,合着文竹兄弟的吟唱,绚起一道白色梦幻般的倩影。 新来的含羞草小盆友,起初还羞答答地不敢抬头,后来终于也禁不住,娇笑着为大家的精彩演出哗哗地鼓起掌来。 旁边的仙人掌见新人难得这般有兴致,自己不觉也有些开心,于是他别扭地微微点头,清咳了一声,权当应和。 月光下,摇曳着的各色小植株的纤细影子,装饰了罗依依无数个童真的梦。 罗依依因此养成了夜间不关窗的习惯,那些来自晚风的问候,有让人安心入眠的力量。 却不想那一日,雷雨大作,其中还夹杂着冰雹。 罗依依被雷声惊醒,她惊恐地望着指肚大小的冰雹狠狠砸向她的秘密花园——砸向倔强的小仙,砸向已经俯身在地的小含和小水,砸向折腰的芦荟公主,砸向凌乱的文竹兄弟…… “不要……不要……”她呓语着,狠狠皱着眉。双手紧紧抓着胸前的被襟,额上又有汗珠渗出。 便就有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握住了罗依依的手。 像是读懂了这份关怀,罗依依含泪醒来,怔怔望着眼前这位有着和善面容的阿姨。 “醒了?”张静笑着放开罗依依的手,拿起纸巾轻轻拭去罗依依眼角的泪痕,“恶梦吗?不怕,已经醒来了。”说着便轻轻扶着罗依依坐起。 这种贴心得像是来自母亲的安慰,让罗依依眼角的泪开闸般倾泻而下。 张静微怔了一下,收回手,静静等着,让罗依依尽情地流泪。 果然是一张熟悉的脸。可是,张静再想不起是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张脸了。 “您是?”罗依依渐渐止住了眼泪,礼貌地问道。 张静的沉思被打断,她笑着应道:“我姓张,是个医生。你昨晚的状况很糟糕,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罗依依心下已经猜到了事情经过,便点头答谢:“好多了。昨晚给您添了很多麻烦吧,真是抱歉——”虽然,昨晚这位医生阿姨来过的事,她一点都不记得了。 张静见她脸颊已经恢复了血色,便笑道:“那就好。若是已经不妨事了,就先起床洗漱一下,粥已经煮好了,来喝一点吧?” 罗依依点头,起身下床,果觉身体的力气已经恢复了,这一动,倒是有一股饥饿感袭来了。 煮了很久的白粥,入口即化。 “怎么一个人住呢?”张静谨慎地开口,“爸爸妈妈放心吗?” “都不在了,”罗依依想尽量说得平淡些,可是落寞与哀伤却早已侵占了她的双眸,“而且,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了。” 张静便不再问下去,转而叮咛道:“这几天要注意饮食,生病的时候,营养必需跟上。药我留在桌上了,觉得按时吃。我的电话号码也留下了,身体不舒服再给我打电话——” “谢谢——医药费的事——” “别操心这些了,安心养病吧!”张静说着,又情不自禁抬手揉了揉眼前这个大孩子额前凌乱的头发。 似蹙非蹙的双眉,带着一股凌厉的倔强;细长的眼睛,深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困惑与迷茫;小巧玲珑的口鼻,精致得让人不忍收回驻足的目光。 “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面?”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罗依依便抬头,疑惑地答道:“我——不太记得了——” 张静笑了:“你不是本地人吧,家是哪里的呢?” “春田。”话一出口,罗依依自己都觉得陌生了,毕竟已经有近十年没有回过老家了,“一个很偏远的小镇子,我是在那里出生的,高中才考来这里。” 张静却已经怔住,喃喃道:“春田?!是惜梦山下的那个春田?” 罗依依放下正准备送往嘴中的汤匙,转头望着张静,疑惑地问道:“您知道?” 那是一个距离城区很远的小镇子,没有水泥深林,没有污烟浊气,没有尔虞我诈,没有悲伤。有的只是,远远的惜梦山,翠绿欲滴的各色数目,还有一个小小的三口之间,慈爱的爸爸妈妈,跟罗依依窗台前的秘密花园。 “您怎么会知道?连惜梦山都知道吗?”居然遇到了知悉自己家乡的人,罗依依心底的柔软又被触动。 张静却更像是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喃喃道:“我有个朋友,曾去过那里。虽然只是路过,待了还不到两天的时间,但是据说就‘一间钟情’了。自此便常与我念叨着,说是等到年老无用时,便抛下一切俗物,去那里颐养天年……” 这般说着,张静的脸上已经绽开了浓浓的思念。 那遥远得像是要模糊掉的记忆,瞬间清晰: 有着青稚面容的男子一脸兴奋地对着当时还年轻的张静说道:“小静,真的,不骗你!你若是去过那里,一定也会喜欢上那里的!那里有山有水,还有各种我认不出名的花草树木!要我说啊,只怕‘世外桃源’都比她不过呢!” 闻人这般赞扬自己的家乡,罗依依便笑了:“春田确实是个好地方,鸟语花香,不惹尘埃,只怕‘世外桃源’都比不过她。” 便就有一个遥远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只怕‘世外桃源’都比她不过呢——” “是吗,”张静便笑了,眼底是一望无底的温柔情愫,“那日后若是有机会,我定要去那里看一看。” 罗毅,你那些来不及实现的梦想,就由我代劳,如何。张静这般想着,眼底腾起一股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