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异世界》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一章 菜僧普义 “石龛苔藓积,香径白云深。 双树含秋色,孤峰起夕阴。” 安东县,某朝的武备征战之地;安东,听地名也就知道此地的地理地貌,已经是平原尽头,山深林密,交通不便,易守难攻,也才需要驻扎大军,震摄东域的蛮夷。 孤云峰,就多少有点夸张的意味了,并没有直插入云,一览众山的孤傲,反而是群山之前,最靠近县城的一座小山峰,得益于东边海洋气候的影响,峰上杂树葱郁,怪石磷磷。 已是傍晚时分,正在下班途中的斜阳懒懒的照耀着这一方天地,东天已然是一片黛青,西天犹有一抹幽蓝,几片云朵离得高了,呈现着粉色的淡红。 孤云峰的半山腰处,青绿的树叶在夕阳下更显苍翠,在树叶间挑出一条黑色的斗檐,并不显目,稍不留神就会忽略。而细看下去,那条黑色的斗檐后是一道黑瓦的屋脊,屋脊到是颇有几分大气与气势,四角飞檐上挑,可屋脊下那灰黄的土砖屋墙,灰中带黑的破败木门,及门上梁下悬挂的那块黑得灰不溜秋,努力装做庄严肃穆的牌匾,及牌匾上那几以不可辨识的四个方方正正的四个大字“宝林禅寺”,都在诉说着建筑物的狼狈与不堪。 原住民都知道,此处原本并没有什么寺院,只是记不起在哪年,有一个云游而至的中年僧人相中了这块地方,号称此地有灵气、山后有佛光,当为大兴之地,多方奔走与化缘,历时五年终于建成了这么个狼狈的寺院,并亲自取名为“宝林禅寺”。并期待着有朝一日可以比肩“少林禅院”。 只可惜理想总是那么丰满,现实却是如此骨感,地辟林深,附近又没有什么名胜古迹,山青水秀得有限,占卜打卦还经常出点错,所以收受香火情况也可想而知,只是中年僧人已然变成了老僧,弟子收了五名,在此自耕修行。老僧自称怀恩大法师,说是中原名刹“少林寺”的核心弟子,因怀了普渡众生之志云游四方,某日梦见佛祖东向而座,左掌平摊,右手竖独指向天,顺指望去,一朵孤云停在佛祖上方,亭亭有如华盖。所以他便一路东来寻觅,到了这里远远看见群山佛光隐现,再一打听,居然有个孤云峰。那一刻便如醍醐灌了个顶,茅塞顿了个开,我的上帝,圣母玛利亚在上,这里肯定是佛祖托梦的兴法之地。 只可惜这么好的故事,怀恩大法师讲述得太平淡无奇,有失名寺核心弟子的水准,常常令听故事的老汉与妇人难掩倦色、哈欠连天。毕竟现在文化娱乐水平有点高,电视剧看得有点多的人很难被这种桥段打动了。老僧也想要刻碑铭记这一盛事,可是一口的白话描述,加上石匠大人高达三百元的漫天要价,让怀恩大法师痛心疾首之下,拖着石匠大人的手给人看起了手相,言说石匠大人掌中五岳不均,东高西低,中岳独耸,主命中孤独,无子之相。一番话还没说到让石匠大人行善积德,学习前贤为佛门捐财捐物,消灾解难呢;让前来送饭听了个清清楚楚的石匠娘子脸上青红交替,怀胎七月产子的石匠娘子早就听多了风言风语,这次气得忘记了菩萨怪罪,拿起扫帚足足将怀恩大法师撵到了半山腰。刻碑的事把个石匠大人开罪了,那就不了了之吧。 说远了,宝林禅林的“大殿”外是一块碎石铺就的小平台,缝隙里勉强用水泥涂抹了一下,凹凸不平的平台上放着一个不大的生铁香炉。香炉内盛了半炉沙土,沙土上零星散布着点点香灰的痕迹,插着不多不少的三根细细的线香已经燃了近半,犹自在袅袅的冒着青烟,微微的山风一吹,便真真的烟消云散尽。 平台两边就是灰黄的泥土地,四处散落的凤尾状灰黑叶片及地上一个个规则的圆洞出卖了自己的身份,这是菜地,采收过冬季白萝卜后还没整理的菜地。“谷雨前后,种瓜点豆”,南方春天的太阳虽然不比夏天,可此时也有点咄咄逼人的架势,也就是夕阳西沉时,天光正好还不晒人才是干农活的好时候。这不,菜地里正有个年青的光头和尚挥舞着锄头在埋头苦干,身边是一小块翻过的菜地。南方雨水充沛,虽然经过了几天的太阳曝晒,晒干的也只是泥土表面的水份,一旦翻转过来,原来灰黄得带点颓废意味的泥土便被湿润得接近黑色的泥土掩盖。时不时有红色、绿色的蚯蚓被翻出来,又急急弹动着、扭动着圆滚滚的身子往散碎的泥土里钻,又或者是不知名的甲虫被带了出来,急吼吼的飞速往别处跑开。 青年和尚一袭灰色的单层僧衣,虽然在这犹带点凉意的春季显得有点单薄,可是后背上也已经露出了点点豆大的汗斑,看来是忙活了一阵子了。和尚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长相五官极是普通,唯一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就是黑、瘦,以及一脸的憨厚,让人提不起防备的那种。 他本是山下人家的孩子,初中毕业时父母搭邻家的三轮摩托车去赶集,一车翻下了山沟,双双身亡。本就是平平的农民之家,无证驾驶、无证经营的邻家司机也在车祸中遇了难,虽然法院判决有赔偿款,可失去主要劳动力的邻居家怎么拿得起。身为家中还没长成的独子,父母双亡后生计就成了问题,虽然也有叔伯亲戚,但家境都不是很宽裕,特别是婶娘伯母们一想到收养后还要供念书,还要考虑婚配这一堆头痛的事,就怎么着也不肯收留了。恰好老僧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了合适的地点,说着合适的语言:“小伙子天阁饱满,地阁方圆,只可惜眼长眉短,夭寿之相啊。只是中岳挺拔,鹰鼻如钩,这便从夭寿之相转成了克亲之相……”,直说得小屁孩是逮谁克谁,最后自然是怀恩大法师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慈悲心,渡他上山落草为僧皆大欢喜了事。当然,若非有老僧收留,想他虽则不致饿死,可也早不知该是浪迹何处去了。老僧收留他后,给他赐了法名“普义”,再行剃度,便算是皈依佛门,那年他十四岁。因他年龄尚小,修行之余,老僧怀恩便叫他在寺外菜园内帮手。一恍四年过去了,普义也长成了个大小伙子,长相极是普通,扔入人群中再难觅得一个他的那种普通,并无过人之处,只是长年的菜园劳作,闲暇之余练练老僧教导的“少林罗汉拳”,所以身板到是较同龄人要结实些。 “普义、普义……师父叫你去一下!”一把急促而又沙哑的破锣嗓音自破败的大门里传了出来。 “好的,就来。”青年和尚一边急冲冲的应道,一边顺手把手中的锄头大力的挖入泥土中,然后急步向大殿旁的东厢房走去。这个可开不得玩笑,去得慢了,少则一通喝斥,轻则一顿戒尺,触了霉头还要佛祖面前罚跪饿饭。寺中每天可是只有早晚两顿饭,哪一顿饭没吃到,那一天都不那么好受。 到得东厢房门前,普义小心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特别是搓了搓手,重重的跺了跺脚,把泥土抖落干净。这才抬起手来轻轻的扣了扣和大殿同样破旧的木门。 只听得里悉悉索索的一阵纸响,好一会儿才听见一把老迈的嗓子仿佛快速吞下什么东西后带点噎噎的声音响起“进……进来。” 普义轻轻的推开只是掩着的门,已是黄昏时节,东向房屋光线更差,所以室内开了一盏灯,桔黄的白炽灯光正从房梁下洒向整个室内,并不太亮。室内竟然装饰了木地板,正宗的实木地板,但并未打磨光滑,这自然是普义等一班师兄弟就近取材的杰作。室内并不整洁,中央摆放的是一个粗木案几,西向是一排柜子,东向一个离地不高的实木卧塌,素蓝色的铺盖胡乱卷曲堆放在塌上,铺盖下还有着怀胎五月式的突兀隆起。塌与案几的中间,一位老僧正努力威严的盘坐在淡黄色的布蒲团上,只可惜尖脸猴腮及虽然长着长长的寿眉却向下搭拉的眼睛,特别是嘴唇上明显的油光都无力授予他那份威严与超然世外的气度。身前案几上放着一个洗得发白的蓝花瓷杯里还有着半杯子,细细看去,杯子里还有些黄黄的碎末正在水里沉浮不定。 脱鞋进来的青年和尚知道来得不是那么巧,可能撞破师父正在独自享用糕点,心里有点微微的发紧。却装作浑然不知的模样,迅速启动低眉顺目模式,两眼焦点迅速投向自己的鼻尖,双手合十躬身揖礼“师父,不知唤普义过来有什么吩咐”。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章 初临贵界 一脸威严的老和尚上下打晾了一下普义,见他眼睛并未投向床榻上突兀的隆起,心就放下了一半。再看普义的眼睛并未看向自己,整颗心就完全放下来了,可是一股无名之火却冲向了天灵盖。 毕竟被块桃酥噎得直翻白眼的滋味并不那么好受,更何况被噎的还是在本寺中地位至高至崇、坐拥立法司法执法及无限解释权的怀恩大法师。当即脸色一沉便要发作,却突然想起,是自己让人唤他来的,可是自己说的是让他晚课之前来一下,这个“之前”看来是被人做了文章。 老和尚心里有了计较,既不能让做文章的人如意,又还正是用人的时候,五个弟子中也就这个弟子任劳任怨还聪明伶俐,没少帮他出色完成各种演出任务。一念至此,老和尚不由脸上回暖,竟然微微带了点笑意:“普义啊,在翻地呢?” 原本敬候雷霆的普义听得师父声音竟是如此柔和,有点奇怪,不由偷偷扫了一眼老和尚,嘴上却不敢慢:“是呢,师父,这不正依师父早上的吩咐整理菜地呢。” 老和尚呵呵一笑:“为师座下弟子五人,虽然你年龄最小,可是却最得我心啊,不仅悟性超出你的师兄们,勤劳也远在他们之上。为师寻思着宝林寺这衣钵呀,将来非你莫属!你莫看这宝林寺现在虽然不显山不露水,但酒香不怕巷子深啊。这山有佛性,寺有宝光,又有为师在禅门的声望与地位,本寺的发展壮大指日可待……”。 滔滔有如连绵江水不歇的语言尽情描绘着宝林寺的美好前景与光明前程,一座座殿台楼阁在口水中风生水起,一尊尊菩萨金身在口水中毫光万丈,一群群姓众在口水中接踵而至,一缕缕香火在口水中眉飞色舞……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前景是光明地,未来是美好的,困难是目前地,而这光明的前景与美好的未来都是属于普义地,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师父是英明地、伟大地、拥有无限神通地,对普义也是宠爱有加地。 尽管在心里无限的啮牙咧嘴,甚至能默背怀恩大师发言稿的普义这脸上却是一脸的受宠若惊:“师父正当年富力强,又精通佛门神通,身体康健、寿元无数是肯定的,即便是肉身成佛也理所当然,弟子能在有生之年追随在师父身边效力就是莫大的福份了,哪敢奢望拥有更多福份。” 好一番师慈徒恭的对话逗得老僧开怀不已。 再次复习了一遍在某次宗教协会上帮助他成功领取三千元帮扶资金的发言稿,怀恩大法师显然精神焕发,和颜悦色的交待着正事。原来上次下山忘记买菜蔬种籽,需要普义下山去采卖一下。虽然都是些寻常的菜蔬种籽,普义估摸着怎么也得好几十块钱。可怀恩大法师扣扣索索的拿出个里外缠卷好几层的红色食品袋,再打开后无比肉痛的点出两张十元券,还犹豫着是不是拿回去一张,最后还是一咬牙都递到了普义的手中,颇有几分英勇就义前的决然:“虽然寺内不宽裕,可该花的钱还是得花,为师相信你会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合适的地方。”普义哭笑不得的接过了二十大元,领命退出东厢房继续自己的翻地大业。 普义第二天清晨八点不到就出了山门,直到晚课的时候还没来,老僧怀恩有些恼了,吩咐厨房不必留饭;月上中天、午夜时分依然没见回来,老僧怀恩有些怒了,吩咐紧闭山门,特别强调了敲门也不许开启;第二天上午了还没见回来,老僧怀恩这才有些慌了,打发另四名弟子沿途寻找,并一路打听有无僧人去镇上种子店内采买蔬菜种子。得到的消息是僧人下山采买种子后就回山了,老僧怀恩连忙叫人至镇上派出所报案寻人。 可怎么找依然是了无信讯,过往的客车也未发现有僧人在此镇附近上车远行,此后一直音信冥冥,普义的名字也一直挂在失踪人口的名单上无人关注了,也许某天清理档案时,依时间列为死亡了事。 直至某日午夜梦回,老僧豁然开悟:原来这菜僧普义竟然是偷偷还俗,乔装离寺了!四年的钱米养了这么个“白眼狼”,老僧自然好一顿暴跳如雷,另四名弟子自然遭了好一通无妄之灾。 为何老僧不怀疑普义遇了蛇虫猛兽呢?各位,这现代社会,除了动物园,哪座山上还有这拖得了人的蛇虫猛兽啊?再猛的野兽也在餐桌之上入了更猛的人的腹中,支援了餐饮文化建设附带苦修来生去了。 可这菜僧普义到是何处去了呢?他被绑了票了,准确的说是被外星人绑了票了。 那日,他半是化缘半是采购,穷尽了坑蒙拐骗偷的各种手段,不仅超额完成了师父交待的采买任务,还附带着填饱了自己的肚皮,正提了个塑料手袋,悠哉游哉的走在四下无人的山间小径上,却不料眼前一白,耳边“咻”的一串响,再睁眼时自己已经在高空之上,脚下是悠悠白云,头顶是青冥高天。他便如得道羽化之士一般,踩在虚空之中,立于白云之上,正惊恐之间,耳际传来一声喝斥:“什么是佛?”他吓得道了声“阿弥陀佛”,心头疑问生起:“莫不是佛祖召见?”头一歪,便自觉的晕了过去。 这时,身边的空气扭动,凝出一个人形生物出来,一只左手轻抚于普义的头顶片刻后:“咦,上次那位老年僧人脑中空空,为何这年青僧人也如出一辙?脑中即无佛教典籍,也无清规戒律,更无论禅宗大义,除了会点种菜的技能外就是坑蒙拐骗?看来要了解这地球上的劳么子“禅宗大义”还得另找他人。” 只见身边空间一阵异样的涟漪波动,晕过去的普义和尚连同衣物一起消失不见了。 …… 天空上是一轮高悬的火球,高大的阔叶林无比茂盛,与阔叶林接壤的是青翠的草场,草场中一条浅浅的溪流汩汩流过。远远的看去,草场中仰躺着一个人形生物,一身素蓝的粗布僧衣,仿似睡得沉了。几只不知名的昆虫时不时的从他身上跃起跳至草尖,再从草间跃至他的身上,仿似在玩着极有趣的游戏。再细看那人形生物,即黑且瘦,极是普通五官配搭一脸的憨厚。咦,这不是普义和尚吗,怎么到了这? 说来也巧了,一只带有尾羽的昆虫跳到了普义和尚的鼻头上,尾羽从鼻孔处轻轻扫过。一阵难奈的酥痒传来,普义向天一个喷嚏打出,人悠悠的醒转过来,直吓得一群昆虫作鸟兽散,飞的飞,跳的跳,迅速在周边消失个干净。 普义揉了揉鼻子,擦了擦眼睛,而后细细打晾着眼前的一切,直觉告诉他这不是自己熟悉的任何一个地方。天空上虽然还高悬着一轮火球,但那轮火球比太阳要大,发出的光线也远没有太阳那么刺眼。自己躺在的这处草坪上,草坪上的草并不属于自己所认识的任何一种草,叶片肥大,即深且密。只有身前不远处的溪流流动的还是自己所认识的水,一样的清澄透彻。而视野内远处的树木也比常见的树木高大粗壮得多,但也同样超出了普义的认识范围。 “这是哪?西方极乐、蓬莱仙境还是天庭?莫非见过佛祖被带回了菩提园?应该不能啊,这四年可没少打着佛祖的旗号骗钱骗物,骗吃骗喝,佛祖没道理如此褒奖自已啊。”带着几分揣测的疑惑,对佛家故事只来源于一部电视连续剧《西游记》和一部小说《天龙八部》的普义缓缓的站起身来四下打晾。四野一片寂静,原来四处逃散的昆虫也早已不知在何处潜伏了,陌生的环境,清寂的视野,让普义心里荫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恐惧让他的手脚开始发颤,而后竟然浑身是一种真实的无力感,令他几乎又瘫倒回原地。 突然,前方某处山丘的背后有淡淡的青烟袅然而起,这袅然的青烟对普义而言不亚于落海后绝望时抓到的一块木板。“有烟的地方肯定有人家吧!”普义的心里升起一丝希望。他从未想到过自己会有如此急切的找到自己的同类的时候,即便是不做交流,即便只是远远的看见,也能给他带来巨大的安慰与安全感。肚内失踪前在镇上吃的那碗面条早已化做乌有,见了烟火而显得份外的饥渴。管他这是哪,先找个地方化点缘,填充一下腹皮要紧!普义身上竟然如同充电一般的萌生了气力,急步向烟火处走去,不知为何,他竟然觉得自己的身体格外轻快,一步差不多能走出平时的自己两步远。 那处山丘并不遥远,普义又惯走山路,十来分钟便爬到了山丘顶部,看到了那处烟火。山下是一片极其低矮的村落,一色的木板平房,顶上履盖着灰黄的截断树皮,只有某一处木屋略显高大,而那青烟便是从那处稍高大的房层烟囱处冒出来的。房屋以老旧的居多,已然不再显露出树木的本色,而是接近于一种潮湿的黑色。可算是看到人家的普义心中暗生喜欢,急冲冲而又带点惶恐的向村落走去。 可就在快走到村口的时候,只听见“呜……”的一种吹响兽角的声音,一群两脚直立的生物从道路旁冲了出来,手中持着木柄铁尖的兵器将他围了起来,只有站在圈外的,应当是首领级的人物手上拿着一把两面有刃,象是斧子一类的兵器。 普义吓得魂飞魄散,目瞪口呆的站在那。因为这种生物实在是太吓人了,墨绿的毛发一束一束的垂在脑后耳旁,仿佛是木板雕出来的长方脸,牛一样的大鼻头,头上还顶着两只角!赤裸着黑色的身躯,只是紧要部位捆着一点树皮草筋,身高不超过他的腹部,样子似极了《西游记》里牛头马面里的牛头。 “果然是招了报应,佛祖这是把我打进地狱了!”极大的希望变成了莫大的失望,原本心里惴惴不安的普义和尚遭遇如此重大的打击后,反而横下一条心,竟然荫发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开口道:“带我去见判官吧,我认罪伏法就是了!” 可那明显是首领级的牛头却瞪着牛眼,叽里咕噜地对他说了好一通,手里的斧形兵器柄还在泥地上一顿一顿的以示加强语气!天可怜见,《西游记》可没有语言不通的场景,自以为被打入地狱的普义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一幕?只是连连合十躬身的认罪领法,而后干跪不置一词的任由处置,毕竟猪都死了,还管他是开水凉水,随便上就是。就这样鸡同鸭讲的闹了好一会儿,不知是那群牛头累了,还是老天垂怜,那首领大手一挥,转身带着那群喽罗簇拥着,也可以说是押送着普义向村落走去,蠢萌蠢萌的身高差倒似极了红孩儿的小妖拖着唐僧回洞府。 回了村落后,那群牛头也并没有怎么处置普义,语言不通的障碍也免了普义提堂受审的麻烦,只是有一个牛头带着他的兵器随时监视着他,并指给了他一间村侧的单独小木屋用于居住,小木屋矮得普义只能躬身进出。 到了进食时间,那位监视者便会带着他到那间略显高大的木屋内进食。进食也很简单,一个奇怪的陶罐内,盛了一种不知什么东西煮成的糊糊。当然,偶尔也有一块烤肉,普义原本还碍于自己僧人的身份对烤肉表示拒绝,可那点糊糊哪里能满足一个十八岁青年的身体需求,于是在第二次起,自持反正被佛祖打入地狱的普义便索性破罐子破摔了,照吃不误。 我的天哪!我们原本才华横溢、前程远大的宝林寺主持第一顺位继承人就这么自甘堕落了吗?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三章 贵客出品 普义在此处村落的出现自然是一大爆炸性新闻,犹其是第一次在大木屋吃饭,更是引起了一众牛头的围观,普义觉得自己在那群怪物眼里更象是怪物,就如同动物园内的那些猴子,被怪物们指指点点的看个不停,只是可惜这些围观者完全没有参观者的觉悟,不买门票不说,怎么连投食的爱好也没有呢。 小怪们的好奇心出奇的强烈,而且新鲜劲还难以过去,每天都有一群小牛头围在他住的木屋外,看他的一举一动,甚至进行模仿。有些顽皮的小牛头怪一边向他喊着什么,一边朝他扔着土块、碎石。这已然成了他们每天为数不多的例行节目。而成年的牛头怪原来还有些警惕,害怕“怪物普义”伤害他们的后代,可是看到普义相当拥有俘虏的自觉,除了躲避之外就是蜷缩在自己的小木屋里不敢放反击,也就慢慢的放下心来,任由小怪们娱乐去。 当然,也有例外,一名明显是雌性的小母怪慢慢的开始护着他,并帮他驱赶那些小牛头怪。一切的改变也是因那位小母怪而起的,当那位别的小怪总是唤她“杜娜”的小母怪给他偷偷的带来一个叫“黑丁”的水果,虽则水果甜中带有明显的酸涩,但往往就是如此,人处在危难之中时,冬天雪中的一根火柴,一块燃着的木炭,就能赢得内心深处的最大感激。 自以为处于地狱之中还孤苦伶仃的普义显然也被一种叫温情的东西打动了,想要报答的他清遍了自己的全部家当,可他的全部家当除了在小镇上采买的那些菜籽外,就只有个一块的硬币和几张毛票。他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将这个硬币,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送给这个小母怪做个玩具,毕竟在地狱之中,这人间的货币又还有什么用处呢? 银白而光亮的硬币,上边雕刻着从未见过的图案,特别是那些图案上毫无一丝雕琢的痕迹,仿若天然形成。小杜娜一见就爱不释手,特别是普义教她怎么样弹起来让硬币不停的旋转着,从来没试过这种玩具的小牛头们眼都绿了。而小杜娜也在他们艳羡的眼神中,得意的把玩着自己新得来的玩具,还时不时的高高抛起猜个正、反面。 到得晚间聚餐的时候,一群围着小杜娜玩硬币的小牛头怪们自然引发了成年牛头怪的注意,而看到杜娜手中的玩具,牛头怪们的首脑都有些眼热了,一番传观以后,硬币自然是被首脑们找了个理由换到走了。 率一众牛头生擒了普义和尚的就是这一群牛头怪的首领格伦族长。此时坐在主位上把玩着那枚光鲜亮丽的硬币,脸上阴晴不定。围坐在他身周的六个成年牛头怪也一言不发,气氛压抑而沉闷。 良久,格伦族长似乎拿定了什么主意,闷生闷气的问道:“蒙异长老,你是我们族里见过大场面的智者,你怎么看我们这位客人?”从“俘虏”变成了“客人”,格伦族长似乎心中有点没底了。 坐在他左侧容貌看来和他一般无二,只是在细节上有些差别的蒙异长老站了起来,只是可能站坐的区别在外人看来区别不大,他踱了那么三两步,愁眉紧锁:“我们这位客人看起来和外界的人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可是和外界的人族语言并不相通,我有用人族的语言试探过他,可他并没有什么反应。而且这个玩物上的图案,和象草一样的东西,我似乎从未见过,你们有谁见过吗?” 一众牛头怪都茫然的摇着头。 蒙异长老顿了顿:“莫非……”众怪目光一齐投向了他,格伦族长更是有些急了“莫非什么?” “莫非他来自海对面的大陆?早就听说过海对面的大陆上有着人族的存在,和这边似乎也不通语言,只是我也从来不曾见过。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说得过去……” 格伦族长半信半疑的点了点头“如果是这样就好办了,可能看得出来他的身份?” 蒙异长老挠了挠他那一头油光发亮的毛发“这个……暂时还看不出来,玩物如此精美,应该价值不低吧,而且穿着的袍子不知道是何物织成,在外界也没见过,应该是有些来头的,只是不解的是他手上为何满是老茧呢,莫非是常年练武吗?”…… 从那次商议过后,普义居住的环境大大改观,居住地点换到了离大木屋不远的村中心,屋里有特意给他定做的大床,大床的木板上塞上了不知名的干草,还有一床不知什么动物的皮毛给他垫盖。 小牛头们依然常常来看他,只是一个个规矩多了,而和他关系最好的小杜娜更喜欢粘着他了。他本是一个做惯农活的菜僧,每天早上起来打一套老僧怀恩教的所谓“少林罗汉拳”,吃过“早糊糊”就带着一群小牛头们玩,特别是杜娜,他最喜欢捉着杜娜帮她洗毛发,从大木屋里找点草木灰,给杜娜一把一把的搓那墨绿的毛发,再帮她慢慢的清洗。杜娜第一次洗毛发的时候吓得哇哇直叫,可当是清洗过后觉得自己的头上好象一下子轻松了好多,也不再会被山坡上的树枝挂住毛发而哇哇大哭时,她便爱上了清洗毛发。 小牛头们有样学样,看着杜娜的毛发轻松写意的在风中飘着,而自己却相形见拙时,一个个都叫着嚷着叫着要普义帮他们清洗。于是清洗毛发成了一种时尚,小孩迅速将这种时尚带回至每位家中,而公共大木屋内的草木灰也迅速减少,有很多小牛头被自家委以到大木屋内抢扫草木灰的重任。 这个星球上那轮火球被普义最断的命名为太阳,至于月亮吗?这星球上还真也有一轮。只好说语境果然是学习一门语言最好的老师,经过三十几个日升日落的相处,普义跟杜娜学到了不少的词汇,虽则还不能和这群牛头怪进行正常交流,但已经能连比划带词汇的和杜娜进行沟通。杜娜也好象跟屁虫一样跟在他的身后,俨然是他的翻译。 普义是个闲不住的人,打小的生活压力让他习惯于劳作,这几天他便寻思着是不是在居住的小木屋后开出一块地来,把自己从带来的菜籽种下去,看看能不能有所收获,因为他所面对的这群牛头怪过的基本上是狩猎生活,想吃肉食就去打猎,要吃糊糊就去采摘,不知耕种为是什么,所以他开荒要用的耙头,锄头等器具是没有现成的,他必须要找人打制。 这群牛头怪里,铁匠还是有的,不过不多,还是独门秘技,只有族长家才世代相传。因为打猎要用的铁器是他们这一族的命门所在,掌握了命脉才能让族长世代相传。族长多少是有点架子的,即便是尊敬的客人--菜僧普义,带着自己画在沙盘上的手稿前往求助,族长也是客客气气的大摇其头。一族之长可不是你家的奴仆,不能满足贵客的无理需求,本族炼铁也不容易,打制些铁箭头,铁矛尖就颇为不易了,没有多余的铁帮你打玩具。普义面对义正辞严的族长也颇为无奈,摸了摸自家身上,就那几张毛票,别无长物,可就当他摸出那几张毛票,并准备塞回去时,他发现村长盯着毛票的眼神都直了!他虽则老实,可并不笨,眼神一转,拿出一张毛票向族长递去,并连比画带单词的向杜娜表示,只要族长帮他打制出他所要的锄头和耙头,这张毛票就用来交换。 当杜娜将普义的意思翻译了过去,格伦族长一把就抢过了毛票,欢呼着冲进了自己的铁匠室内。“贵客出品,必属精品!”上次贵人普义给出的那个一元硬币可是给他们在流动商人那换来够本族食用半年多的盐巴。当然,他们并不知道那枚硬币可是给那位流动商贩带来了数十万两的金币,买成盐巴后足够活活埋了他们一族。而那位买到了硬币的达官贵人将硬币再向上敬献,便给他换来了一块数十平方公里的领地。没办法,这就是科技的价值,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有种流水生产线上能出品如此精美的“玩物”!而这次贵客出手给他们的玩物比原来的更大更精美,肯定价值更高,又怎么能叫格伦族长不欢呼雀跃,不心甘情愿的为贵人打制“玩具”?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四章 火山菜圃 维斯火山。 伯宁大陆上为数不多的活火山之一。通体为黑褐色的圆锥式山体,山项上的火山口还时不时的冒着黑烟,散发着刺鼻的硫磺味气体。这对其他生命而言已经属于生命的禁区,没有哪种生物愿意把自己的小命交付在这不知何时爆发的火山之手,而且火山附近也并没有什么资源,从山顶向下都是重新凝结的黑褐色玄武岩,岩石上寸草不生,只是长了着些斑斑点点的青苔,直至半山才开始有些灌木丛,半山而下才有些不甚高大的树木与森林。当然,四处散落着火山标配的间歇性喷泉与温泉,在泉边的黑色沙地上,时常可见一个一个的气泡自下冒出,象肥皂泡似的短暂的折射着五颜六色的光芒,然后爆灭,在湿润的沙地上留下一个一个的气孔与小圆圈。 但这并不是所有生命的禁区,对于信奉火神,自称享有火神庇护的矮人族来说,这是他们的乐土。这里丰富的地火、温泉是他们打制兵器与淬火的最佳场所。而且没有其他生命的干挠,使得纯朴的矮人们更是乐得其所。所以在半山上,用岩石堆起了一个圆型堡垒似的围屋,而灌木丛中处处可见垂吊着一簇一簇的木瓜。一切似乎和别处的矮人聚居区并无什么区别,但是,可但是,仔细看看,在半山的某处竟然有着一处与别处完全不同的风景。 一大块平地被铁栅栏整个的圈禁了起来,漆黑的铁栅栏上树着一个个亮着银白寒光的枪刃,只是在左侧正中有一个铁门,也紧闭着上了门栓。这块圈禁起来的平地乍就这么象地球上的菜圃呢?一块一块的灰黑土地被梳理成了整整齐齐的方格子,种的并不是木瓜,那矮小的碎叶灌木枝丫上树起向天生长的短小狭长的圆锥体,红的红,绿的绿,怎么那么象是朝天椒!那蓬形羽状叶植物嫩绿的枝头上悬挂的圆古咙咚的卵状果,青的青,黄的黄,少数已然呈现了红色,怎么那么象是西红柿!那爬上架子上的掌状叶植物青葱翠绿,藤蔓上悬挂着条形的果实,果实上满是白色的粉刺……黄瓜!细细看来还有白菜、玉米、西瓜……林林总总竟然有十几种菜蔬瓜果…… 菜圃正中间有一排五间高大的木屋(相较矮人的住所而言),木屋前有一块巨大的空坪,用一块一块光滑的玄武石拼接而成,石头间的小小的缝隙间居然还填充着白色的灰浆,看来是为了保证空坪的平坦与完整。正中间的木屋内,一张地球上常见的八仙桌,搭配着四条长凳,左边屋角是一条硬木沙发,右边屋角是一个木架上摆放着盥洗用具,旁边是一口巨大的水缸,还特意加了个木盖。桌后的左边是一张粗木硬床,床上垫放着厚厚的干草,干草上铺阵着一张巨大的白色动物毛皮,应为气温不低,光滑的皮面向上铺放,毛皮上躺着一个只着轻薄麻衣的僧人,可不就是我们的普义大和尚嘛?右边是一张小一号的铁架床,床上睡着的竟然是那个小矮人--杜娜! 这得从何说起呢?当菜僧普义用一张毛票从他所认知的牛头怪族长格伦那换来了锄头等农具,便兴致冲冲的开垦起了自己的菜园,当看到自己熟识的物种又一次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普义不禁潸然泪下,一切都是陌生的,唯有自己种出来的东西才份外的熟悉,才份外的感到亲切,那种心情端的是五味俱全……。 格斯潘低地的小矮人们的幸福来得太突然了,菜僧普义为了调味,在自己的烤肉上洒了些干辣椒粉,焦黄的烤肉上洒布着红红的辣椒末,不仅增加了芳香,增添色泽,增进口感,还特别解油腻,普义和杜娜吃得太痛快了,一个个满头大汗,满嘴唏嘘。然后格斯潘低地的矮人们吃得太痛快了,人人汗下如雨,满嘴唏嘘,再然后就吃出大事了! 身为一个矮人族的小族得到了宝物--辣椒末,说是炫耀也好,进贡也罢,自然会向大族送上些,大族的史奈林长老,一位修炼火系魔法多年的资深中级魔法师已深陷瓶颈多年,在多进了些辣椒末后,竟然一举突破瓶颈,进军高级火系魔法师。 当然,据说这位史奈林长老是位吃货,一听说辣椒末的神奇与美味,拿个大木勺就当木瓜粉那么吃,一勺至少下去了地球上的二两往上,然后史奈林长老就坐不住了,感觉肚里火烧火燎的,想吐舌头,想喝水,想发疯似的乱跑乱叫,可史奈林长老不愧是修习火系魔法多年的中级法师,灵光一现间,认为是火神显圣附身,那就修习魔法好了! 而后矮人族就多了一位火系的高级魔法师,再然后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一位来历不明的人族贵客,随身携带着名贵的可再生的绝世神药“火神的恩赐”(辣椒粉),那得好好招待,不能留在小族里怠慢了贵客,那得请到大族里去。贵客喜欢种植奇花异草神药,那就在大族的圣地维斯火山上恳荒建房,一定要让贵客宾至如归。 对,最好是如归,能定居就更好了,于是就有了这个火山上的菜圃,至于菜圃为何要用铁栅栏围了起来,自然是为了防止不相干的猛兽与人员冲撞到了贵客,安全第一嘛。杜娜即然那么蒙贵客青眼,几番测试过贵客对族内几位著名“美矮”没有特别意向后,那就让她跟在贵客身边做个侍女吧,只是真不知道这么点大的小屁矮,到底是谁侍候谁呢。 而普义在日常的沟通与交流中也才明白,他认为的牛头怪有着自己的称谓“矮人族”,此处也并没有什么判官与阎王,至于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种族,那些亲密的矮人朋友们就顾左右而言他了。知情识趣的普义也自然不会追问,好容易过得舒坦点,没必要去自找麻烦不是吗? “矮子矮,一肚子的拐”,这句地球上常用的俗语不知在异界是否也用“浓缩的就是精华”来表达,但有口皆碑的纯朴小矮人似乎并没有那么纯朴,如果没有意外,来历不明的人族贵客可能就被圈养在这人迹罕至的矮人族圣地维斯火山上耕耘为生了,而他种植的奇花异草神药,早被视为大族的战略储备物品,专人把守看管,一草一叶不许流出。而辣椒粉,这种命名为“火神的恩赐”的奇药,更是集中保管,除了贵客自用以外的部分,列为矮人族的最高机密,只有即将突破的火系法师,才能定量到指定地点领取并当场服用。格斯潘低地的矮人更幸福了,集中迁徙至矮人族的核心区域,圣地维斯火山下定居,基本断绝与外界接触的可能。 十四岁就入寺修行种菜的普义自然不知道这些,只知道自己被搬家了,居住环境更好了,在半山拥有了自己的“豪宅”,种地还专门有人帮忙,小杜娜也一天到晚跟着自己跑前跑后,不用再吃那些木瓜糊糊,有什么好东西,善良好客的矮人族们优先会送给自己,虽然不是锦衣玉食,但这些矮小的生物们象是用全族之力在奉养自己。这让质朴的普义自然感动不已,可在感动之余,心头为何总有些其他的滋味在其中呢?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五章 公子兰轩 贵族之都,帝纳斯城,伯宁大陆当之无惭的中心之城,无论地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或是其他。 常被简称为“贵都”:一者,能安居城中的非富即贵,再者,城内的消费水平那也是相当的符合身份。 帝纳斯城虽大,方圆百里左右,但是格局却相当简单。一条十字大街沟接南北,纵横东西,将大城划分为四大区域,中轴线上,王殿居中而建,殿前为凯旋广场,殿后是巨大的王宫,殿的左侧为议事厅,右侧为元戎堂。然后议事堂往左是一系列行政部门,元戎堂往右是一系列的军事部门,向下则是商业门店。 城内东北侧,山清水秀,湖泊如星,廊桥如眉,亭台楼阁掩映在丛林绿水之间,清丽富贵之气直欲逼人而来,较之其他三大区域内直巷纵横的格局,更能体现出居住者的身价与身家。城中人都知道,城内东北住的都是显官达贵,西北住的是普通官宦人家,东南是富人区,西南住的才是城内的苦哈哈,维持着城市的清洁与日常动转。 正是东北侧的某处,正是雨滋露润的季节,花木繁盛,红娇绿研,两株高大虬劲的龙血树如同两个守门的待卫,率领一众的低矮并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灌木分置左右,拱卫着整个府院。价值不菲的方条黄玉垒就高门与院墙,墙后石堡箭坞上飘扬的紫色星盾旗帜,宣示着主人不仅有着铁血军旅的生涯,曾经征战过龙之大陆,现在还有着入职元戎堂的身份。门前的龙血树,可不仅仅是稀有,如果不是在龙之大陆立有显赫军功,敢在门前种这树的人已经成为了传说,历史中永远流传的传说……流传的自然不会是什么好话,不自量力可以算一条,自寻死路算第二条。 这正是伯宁大陆三大骑士团之首天风骑士团现任指挥官威烈大公的府邸之所在。 伯宁大陆,可能不知道居于王城执政的乔治三世,可能不知道议事厅凯齐议长,可能不知道元戎堂首席掌印官麦克元帅,但你无法不知道天风骑士团。为什么叫“天风骑士团”?有人说天风烈烈,一夕可劲吹三万里,是说他神出鬼没的作战风格与移动打击能力;也有人说是天风凛凛,一击之下,即便微小如蛄蝼也要化为冻蚨,是说他面对敌人时寸草不生、片甲不留的作战风格与格杀能力。传说自然很多很多,无外乎神话般的屠龙、斩妖、破魔、……,至于什么两国间三千破十万?怎么上得了台面?但是故事却更多……。 其实威烈大公的府邸很简单,黄玉院墙只是正面的幌子,别的地方仅仅用灌木植作篱芭,篱芭内套植了些月桂,算是隔开了与别人家的界线。石堡是大公及家人的日常住所,堡后一块石坪,上边有些明显是用于健身的器物,石坪的后方是一排简陋的木屋供下人居住,石坪的右侧是与他人共用的大湖,湖畔倒是有一排水榭,连接了几处亭台,有几艘木船随意的栓在湖旁的杂树上。 石堡内威烈大公的书房里,一道身影坐在书案后,即便是独自相处,也是腰杆笔直的坐成个“h”型,因是坐着看不出身高,但看得出的是裸露出的古铜色皮肤,眉眼并不出众,出众的是额头上似乎是被某种巨大生物的爪子扎伤留下的自宽而窄的伤痕,出众的是额下那一双不怒而威却略带浑黄的眼神,嘴很阔,胡子已经染上了星星点点的霜白。这就是年近五旬的威烈大公了,只是看来大公的心情不是太好,简单的刷过一层清漆的案几上的那封书信可能是他心情不好的源头。眉头紧锁,一双虎目里透露着的是迷离,是失望,是伤感,还是悲怆? “威伯。” 一位慈眉善目的布衣老者仿佛是飘浮着闪进了书房:“大公有何吩咐?” “给我把那浪荡子叫来?” 威伯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的不忍:“大公,慎重呵……” 一条青筋自太阳穴上弹起,一丝血色自大公脸上绽现,大公拍案而起,一双怒目仿佛放出了火光:“慎重!慎重!如果不是自小就放纵了他,何至于闹出如此荒堂的丑闻?还要慎重到何时?” 威伯脸上更添一丝苦色:“如果黛依丝小姐还在,老奴也不用如此难做了……” “黛依丝”一道巧笑倩兮而又略带精怪的身影自大公脑海内浮现,大公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精气神,笔直的身形摊坐在椅子上,“黛依丝,黛依丝,你可知道你的儿子做下了何等荒堂的事情……” 良久,大公挥了挥手,仿似要赶走脑内的影子,声音也柔和了下来:“叫二公子兰轩来见我。” 威伯答应着去了。 不久,书房的门开了,进来的是一位百灵鸟也般欢快的年轻女子,十五、六岁,身形修长,紫发及肩,肤白若脂,碧水也似的蓝眸里饱含着笑意,白净的脸蛋上绽放着两个小梨涡,一张小朱唇里连珠也似:“我的老父亲,怎么愁眉苦脸的饭也不吃,这样可不好哦,要不让您的小伊蒂来为您唱一首小曲吧。”一边拉扯着大公的衣袖,牛皮糖也似的扭动着小腰撒娇。 大公原本郁结的表情有了一丝的欢愉,却立即意识到此时不宜,脸上的表情迅速板结:“你哥能有今时今日,你也不无功劳,正好今日一并算帐”,手一指门边的书橱,“那边站着去。” 小伊蒂颦着眉,皱着小琼鼻,绞着两只修长的手臂“嗯嗯”有声的摆动着不依,可偷眼望去,父亲脸上全无暖意,只得悻悻的站在书橱前一脸的委屈。 再听门外传来一声浑厚的“阁下!” 一位浓眉大眼,略显虎气,眉目间似及老大公的青年男子,军笔挺的站在门前,口里急促的:“王家卫士团一级士官查尔士向阁下致礼!”言毕一个精准而标致的举手礼。 大公咧了咧嘴,心里想:“还能有点新花样吗?”却也不禁为子女间如此友爱纯善而感到骄傲。“上士,向左转!向前三步走,向右转!立正!” 查尔士下士看着右侧一脸委屈的妹妹,再偷眼看看没给他开口机会的父亲,不敢放肆的噤声了。 “兰轩,该进来了!”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六章 醉酒风流 门外,一道身影正一步一步的向内挪动,步伐小得生恐踩到了地上或许有的蚂蚁。 平心而论,这是一个俊俏的公子哥,一把头发随意的束于脑后,几楼发丝顽皮的垂于额前,脸廓是两道绝妙的弧线堪堪收于圆润的下额,虽略带点婴儿肥的丰满,却给人以恰到好处的感觉,弧度再大点显得过于方正,弧度再收紧就略显削瘦。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打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白嫩得足又令女子嫉恨与疯狂的皮肤,一双仿佛可以望穿前世今生所有哀愁的耀眼黑眸,笑起来如弯月,肃然时若寒星,眸子里常在眉目开合与顾盼之间,透露出一丝的英气与狡黠。直挺的鼻梁唇色绯然,修长的身形上只着一袭普通的白袍,腰间简单的束了一条亚麻腰带,却更衬托出他的宽肩与猿腰。很显然,这肯定是上天与祖母共同溺爱的宠儿。 这位往日酒脱不羁、顾盼生辉的兰轩公子今日却大显异常,一脸沮丧,愁眉苦脸的把自己挪到了书房门口,游离的眼神象是在为父亲查找地板上可有脱落的头发,低头弓腰,似极经了严霜的菜叶。 乍见这位公子哥,大公一阵的怒气上涌,可看看这位素日里不胜风流与洒脱的儿子竟然全无往日的顽性与朝气,再看看那似及了逝去的母亲的容颜,又想到这次事件的严重后果,不禁悲从中来,一时之间,竟痴然无语。 兰轩本已有了承受雷霆之怒的心理准备,却良久未闻雷霆之声,讶然抬头,却见一向严厉的父亲脸上竟然没有一丝的怒色,有的却是一种英雄老迈的暮气与萧瑟,原本挺拔如松的身形,也似飘摇欲坠,大惊之下,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悲声喊道:“父亲,兰轩知错,这次兰轩真的知错,只请您莫要气坏了身体。……” 原本木立在书橱前的伊蒂儿与查尔士也发现了大公此时的异样,顾不得森严的家规,抢上前去,一左一右揽着大公的手臂轻摇:“父亲,父亲,您没事吧,父亲。威伯!威伯……” 大公恍过神来,挥手止住了孩子们呼叫老管家威伯的声音,缓缓在椅子上坐直了身躯:“兰轩,起来说话,我威烈家不长跪人的骨头!” 兰轩立起身来,躬身走到大公的身前,泪落如雨:“兰轩这次行差踏错,闯下了弥天大祸,不仅自寻绝路,还连累到家人,请父亲重重责罚,领了父亲的家法,兰轩再去领受国法,父亲就当不曾生养过我这不肖子吧!只请父亲大人莫要为我气坏了身子。”说到后来,声音几度哽咽。好一会儿才止住抽咽,半侧身来,对查尔士与伊蒂儿深深的一躬:“还请大哥与小妹多多宽慰父亲,我这一去就不知道是否还能回来,还请以后替兰轩多多尽孝,拜托了!”言罢就欲转身向外走去。 大公此时反到恢复了平时的森严与冷静,一声冷喝:“站住,这便是你平日里在狐狗之辈里漳漳自得的聪明与睿智?还不将事情的经过原委讲述清楚?” 事情并不复杂,就读于王家学院的兰轩公子向来是风云人物,出众的外形,显赫的家世,聪慧的头脑,文雅的谈吐,高操的社交手腕,想不崭露头角都很难,更引得学院内众多女生青眼相加。可大公府家规森严,兰轩也知晓学院的女生都是豪门骄女,轻易沾惹不得,所以虽说是万花丛中过,却片叶未沾身,一直相安无事。 可就在昨日毕业聚餐的晚宴上,原本酒量甚好的兰轩公子竟然醉了,这本不出奇,三年同窗,一朝离别,不少外地的贵族子弟就此天各一方,再见不知是哪年哪岁,又是结束了三年的艰苦求学生活,从此踏入成年人的行列,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更有在校期间的恋人们要各自分飞。在那种环境之下,席间失态在所难免,虽说大公是明令禁酒的,可兰轩哪里经得起各种劝说……可怕的是宿醉醒来的兰轩公子发现自己睡的不是地方,不是大公府内,而是帝纳斯城最奢华的销金窟--紫罗兰大酒店的雅室,“夜不归宿”又得一顿家法!更可怕的是身边那两位光溜溜的姑娘……,虽说都秀色可餐,却不是什么善茬!都是熟人,天天在一个学院见面的熟人,只是背景有点可怕,一位是麦克元帅跟前最得宠的孙女雅馨小姐,一位是乔治三世最得意的掌上明珠丝萝公主。好吧,虽然有些头痛,以大公浴血奋战的功绩和贵族间掩盖丑闻的传统,大不了娶了二位就是了,虽然二位彼此间有些不对付……可看眉目间,二位好象也有这意思。最可怕的是……雅馨小姐,她还有个身份是乔治三世所立储位德容王子已然公开订婚的未婚妻,而且世人皆知。这好象冒犯王权了!至于丝萝公主本就是出色的水系法师,传闻是要送去北方冰雪天地和亲以换取助力的事貌是可以省略不提…… 两位姑娘可不似兰轩公子,那晚只是少少的喝了两杯,所说的话语也出奇的一致:兰轩公子醉酒,因惧家法不敢归家,二位好心将兰轩公子送去休息,兰轩公子却说毕业后虽然同在一个王城,却也相见无期,邀二位入室喝茶聊天,因两人在场,且大公家教甚严,兰轩也向来温文有礼,二人不疑有他,入得室来便是二位弱女子奈何不得孔武有力的兰轩......再后便是二位姑娘嘤嘤的哭泣之声。虽然这番陈词颇有漏洞,服侍醉汉这种粗活哪轮得到两位大小姐亲自操持?而且二位大小姐身上好似也无扭打挣扎之类的伤痕,衣裙也只是简单的扯开,而没有撕裂的痕迹,令人不得不佩服兰轩公子的醉后胡天海地之时还能如此温情……可二位姑娘的身份摆在那,谁敢认真仔细的去盘问“受害者”,去认真给受害者验伤?罪名就此坐实,兰轩好象罪无可赦了! 至于醉酒后的兰轩公子,脑内是一片空白,根本不记得发生何事,叫他又如何陈说?他就记得醒来后雪白床单上的点点梅花,貌似雅馨小姐的身材更好,丝萝公主的肌肤更白……然后就稀里糊涂的被人送回了家中。 一切虽然疑云丛生,可二位大小姐的家世与门望,已然坐实了一切,兰轩公子这是黄泥落在裤裆里,解说不清楚了。即便是威烈大公,此时也一筹莫展。这一家人相对无言,愁眉难展,户外已经已经是红日落尽,飞鸟噤声了,大家也无心饮食,忽然威伯匆匆来报:有位包裹严实的神秘客人来访,指名要见二公子兰轩,言说有要事相商。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七章 有客夜访 威烈大公府,客厅。 作为大公府的门面所在,客厅稍显华丽。正墙上一面钉着五颗金星的玄铁大盾上交叉挂着两柄的黑刃铁剑,可不正是门墙上飘扬的紫色星盾旗上图案的原型,这应当是当年大公征战大陆时的兵器吧,五颗金星不正是代表元帅的徽章嘛。剑盾下方是两套黑色全身甲分列左右,甲上的斑斑划痕与修补过的补丁仿佛是血战英雄身上的伤疤。剑盾甲的组合仿佛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很容易把人带入到一个雨腥风的厮杀场景而很难自拔。 厅的正中央是橡木圆桌搭配的六把橡木椅,左方是长短三件套的沙发配的硬木茶几,沙发上垫的是整张雪狼皮坐垫,一只巨大的雪狼头斜架在长沙发正中的靠背上,仿佛正在向天长啸,眼睛处填充的是红色的宝石,无论你从哪个方向看去,都能感觉到那头雪狼睁着腥红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你。厅的右方是大公的勋章、战利品陈列柜。几件盆栽植物冲淡了不少铁血军伍之家的肃杀之气,特别是茶几正中央的琉璃长颈花瓶上斜插着一枝正绽放的长串绣球兰,这应该是伊蒂儿的杰作。 那位包裹严实的神秘访客正坐在远离长沙发且最靠近大门的短沙发上,着一件连头罩的法师长袍,两个眼洞处都蒙着遮人视眼的乔其纱,令人根本无法分辨来者的性别与身份,只是从坐姿上可以断定访客有着良好的教育与涵养。眼睛直盯盯的瞧着茶几上那杯还在凫凫冒着雾气的热茶,从水位与痕迹来看,这杯热茶充当的是道具的角色,应当是一动没动的摆放在原处。 当大公率威伯与三位子女现身客厅时,神秘访客自沙发上起身,面罩下响起一个怪异的声音:“见过大公及诸位公子小姐,因为要说的事情太过重要,本人只想和兰轩公子私下商谈,还望诸位原谅与成全。” 面容肃穆的大公淡然一笑:“感谢阁下为兰轩之事专程来访,只是阁下的请求太过唐突,兰轩已经身涉重罪,虽然还没被羁押,但他的安危已经不是我大公府所能作主了……” 神秘的声音一阵冷笑:“大公阁下,兰轩公子已经是中阶武士了,而且大公府能人无数,单是眼前这位老伯已经是半步武圣了吧,还有谁敢在大公府撒野放肆不成?更何况,兰轩公子即便不能自保,但呼救的时间总是有的吧?” 在外人面前,兰轩可不敢弱了大公府的名头,扫了一眼父亲似无异议,长身出列:“那就请阁下与我到后花园一起品茶赏花吧。”左手扫向后花园方向,身子微微前倾示意,动作说不出的撒洒好看,搭配着清亮的嗓音与动人的浅笑,不由得人不一见倾心。神秘访客见兰轩出头,声音依然是怪怪的:“谁识得你家后花园在哪,前头带路便是。“说完大摇大摆的跟着兰轩的指引径直向后花园去了。 待他们走后,威烈大公看了威伯一眼,威伯凑到大公的跟前,低声道:“这走路时元素波动的幅度,应当是个中阶水系法师。虽然故意学男子大大咧咧的走路,但显然并不熟悉,应当是个女子,从体味来分析,在十八岁到二十岁之间。”大公眉头紧锁:“我也看出来了,坐的位置特意远离我的剑盾和雪狼王的雕像,雪狼王的眼睛连看都不敢看一眼,这分明就是个没见过什么场面的雏儿啊。这帝纳斯城如此年龄又没什么历练经验的中级水系女法师可只有丝萝公主一人呵,人说她天赋绝佳,将来成就必然是一代水法宗师,莫不是她亲自登门问罪?可是不对啊……”威伯看了一眼大公,附和道:“确实不太对劲……”显然和大公有着同感,却把旁边站着的伊蒂儿和查尔士弄了个满头雾水,却又不敢发问。 大公显然心情好了很多,看到威伯递过来的眼神后一挥手:“不必管他们,随他们自去吧!”威伯微微颌首,默默侍立一旁。 后花园。 兰轩将神秘访客领至湖畔的水榭,却不曾言语,只是双手扶着木栏,仰头默默的望着天际远山上那轮银盘也似的明月,映得水面如同一面世大的银镜,镜子里有也着微蓝的天空,银白的明月,一阵微风袭来,镜子起了微澜,却不曾破碎。那张俊俏的面庞在银白的月光下更显白晳,楞角曲线也更是分明,微风轻轻带起袍角,飘飘然更显超凡脱尘。 神秘访客诧意于兰轩的一言不发与平静,细细思量后,缓缓走到兰轩的身后,伸出手去慢慢搂住兰轩的腰,轻轻把头逐渐的靠在兰轩的后背上,就这么静静的依偎着。 良久,兰轩轻唤了一声:“公主……” 从鼻腔里发出了一个轻柔而又好听得如同玉石一般清脆的声音“嗯” 兰轩苦笑着:“这是何苦呢……?” 轻柔的玉音仿似天籁:“我现在不想说话,你转过来抱抱我……” 兰轩不从,即便是被搂着的腰间传来扭动的力量与掐揉的痛楚也不肯相从。 正两人相持之间,突然他感觉到后背两点传来湿热,正在迅速扩散与冷却。 他无奈的转过身来,入眼处是一张去了头罩的俏脸,吹弹可破的面颊上两行清泪,两汪清泉正水汪汪的盯着他。 他心头一声低叹,双手轻抬,将仅低他半头的佳人搂入怀里,右手轻抚削瘦的玉背:“不哭不哭,是我不好……” 抚慰没有得到预期的后果,碎碎的啜泣和腰间捏掐的痛苦不断,一个柔柔而又恨恨的声音“你都把人那样了,转过头就不理人了,你的良心都喂了狗了!” 兰轩苦笑着,脑内一片空白,真不知该如何做想,却也容不得他想,一张凉凉的柔柔的唇封住了他的思维,一条丁香也似的小舌从他唇间穿入直扣牙关。略一呆滞,兰轩心里一横,吸吮住那条小舌,胡天海地的展开了攻守。 良久良久,两唇才分开,俏脸在月光下更显洁白俏丽,玉唇轻启,向额上吹了一口长气,想要吹开额前飘乱发丝而牵动双颊梨涡的动作更显俏皮可爱,那张被火热目光注视的玉容上两团红晕急速的升起绽放。兰轩心头一热,俯下脸去想要重复原来的游戏,玉脸却左右逃避着不肯就范,追与逃的游戏,唇与玉颜间的过多接触,强求与俯就,锁定与捕获,一切都让两人之间的温度急剧升高。 “哎哟”兰轩公子顾不得怀中的玉人,急剧的弯下腰去抚摸那剧痛的脚尖,怀中的玉人却借机嘻笑着弹开了! “你……你……,哎哟,趾甲断了,出血了……” “谁叫你那么坏,摸人家的……,真的?出血了,我看看” 兰轩一把抄住中了某人奸计而凑身过来的佳人,仰坐在水榭的长椅上,封住了一张玉唇,右手环住了身体,左手在衣内肆意的攻击。怀中的玉人却乖巧得象只小猫,除了急促应付着亲吻,并不做丝毫的抵抗,任大手在柔滑如缎的肌体上流动。柔弱的腰肢,拨开某物后柔弹可人的盈盈隆起,被拨弄而迅速耸立的某处更让他沉迷。如萧若管般的鼻腔间,嘤咛的声音似一曲柔美的乐章,续而不断,…… 突然,箫管里传出了一声长长的破音伴随着捶击声:“坏蛋,不要咬,痛!”……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八章 犹有恶客 夜已深沉, 大公府的书房内,两点如豆的烛光在微风中飘移不定,似及了人的思绪。 大公静静的靠在书案后的椅子上,双眼微阖,不知是在沉思,还是在浅睡。 只是在兰轩悄悄的进来后,落坐在对面的方凳上时,双眸似有若无的睁开了一下。 声音依旧低沉而威严:“走了?” “是的,父亲大人。” “说说吧。” 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丝萝公主与雅馨小姐本是闺中密友,更是要成为姑嫂的存在,所以两人几乎无话不谈,可是两人从不谈论的的人一个是德容王子,另一个就是兰轩公子。可能再怎么亲密的女子之间,还是有些秘密不能分享吧。毕业晚宴上,原本只是一个胆大妄为的公主为拯救被远嫁的命运,想要上演一出生米熟饭的闹剧与自己心怡的男子长相厮守,可是就在即将得逞之即,一个将来要成为自己嫂子的闺密闯了进来。有位哲人曾经说过爱情让男人盲目,两个男人即便是在争抢着一头老母猪,那头老母猪在他们眼里一定也会有着异样的迷人之处。这话貌似在女子间也同样适用,两个吃醋的女子,一个被下了药而昏睡的意中人……针尖对麦芒,两位从小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任性小女子便造就了这么大一场闹剧。 “这是公主的说词?” “是的。” “确有北方冰雪王国求婚的传闻,王室是什么态度?” “乔治陛下深怜公主的良苦用心,虽然公主不惜自毁声誉也要挽回自己远嫁的命运,王室也有掩盖这一足令朝野动荡的丑闻的意思,但雅馨一事……王法无情,王权的尊严不容冒犯!” “然后呢?” “陛下将默许我与公主在王城消失,父亲大人将被削职并责令闭门思过!朝野风声平息后再做计较。” 大公沉思良久:“你的意下如何?” “一静不如一动,如果我不依照别人的计划行动,又如何能知晓别人的后招呢?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脓疱不挤,脓汁只会更加伤身。” 大公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目光还可以放得更远些,眼下得利者,未必是我们真正的对手。亮明了的兵刃,除了吓唬吓唬人,还不一定能真要了命去。藏在袖子里的手,才可能藏着真正致命的刀。” 兰轩细细思量后:“谢谢父亲大人教诲,我再好好想想。” “雅馨小姐哪?” “不在今晚,便在明天,肯定会有所动作的,静观其变是个不错的选项。” 大公呵呵一笑,抬头对着窗外朗声说道:“不成器的小子兰轩,可还能入得了元帅的眼底?” 却听得“轰”的一声,书房的整个木窗在巨大的劲气下化为无数的木刺向兰轩扎去,兰轩急切躲闪却还弄了个灰头土脸才堪堪躲过一劫,一位须发皆白,环口豹眼的便袍老者纵身而入:“哼,好一对狼狈为奸的狗父子,在这深夜密谋,想要算计谁呢?”兰轩虽则狼狈,且挨了一顿臭骂,却还得上前躬身施礼:“兰轩见过麦克元帅。”老者却是一挥手,衣袖间一股劲气振得兰轩又狼狈的后退了一步。“我见了你这坏我孙女清白的小子就来气!”却偷偷瞥见一直没有任何动作,只是静静坐在椅子上的大公那脸上那高深莫测的笑容,“还不滚远一点,真要老夫取了你这淫贼的小命不成?”兰轩看了眼父亲脸上淡淡的笑意,知道自己不便留在此地,便躬身告退。 可方才出了这书房的大门,兰轩脖颈上就是一紧,被人提拎住了,不得不顶脚站立。兰轩闻着熟识的木兰花香,心头苦笑连连,嘴上却不敢慢:“雅馨小姐安好。”身材高挑还胜过兰轩半头,一身银色武士劲装将身材曲线勾勒得如同魔鬼般诱人,虽则在过道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容颜,但光那起伏的曲线就足令无数男子犯罪,雅馨小姐声音清脆而冰冷“好,怎么会不好!昨晚才被一个无耻淫徒坏了清白,今天还要来看那淫徒与小情人如何苟且快活,怎么会不心情大好?” 兰轩心头大振,连连挥手示意隔墙有耳,这不是说话的地方。雅馨小姐倒也从善如流,松开了拎在兰轩脖颈上的手,而后默默的跟在兰轩身后行进。当兰轩在转弯处正欲向后花园走去时,一只手又拎在了脖颈上“怎么着,还想带我去你私会小情人的地方回味一番?”兰轩知道此时无法计较,正左右为难,不知该往哪去的时候,“就不能带我去你的狗窝?”冰冷的声音在说到“你的狗窝”时明显带上了一丝异样的颤音。 兰轩的卧室内,两人远远的低头坐着,任烛影飘摇带动着两人的影子左右摆动。两人寂寂无语,因为“被”坏人清白,又刚被抓了现形的公子兰轩纵然智计百出,此时也不知要说些什么才应景。冷冷的声音再次响起:“怎么和你的小公主在一起就说不完的甜言密语,和我就无话可说了?”兰轩抬起头来刚欲分辩,却见一道身影飞扑而来,将他牢牢压在身下,一张樱红的小嘴把他的话语全都堵在嘴里。可正当他沉醉在唇舌交互的的甜密之中。含糊的“痛,痛,松口”的轻呼并不能释放咬住某人舌头的施暴者的恨意,兰轩痛急之下也心头火起,双手探进对方的衣内,疯狂的报复。不知何时,咬人者松开了贝齿,似陷入了热唇软舌交替攻击带来的迷醉,呼吸间带上了好听的鼻音,使劲的揉掐也转作轻柔的抚弄。良久,当两唇带着丝丝晶线分开时,幽幽的声音在兰轩的耳侧低徊:“比你的小公主如何?”面对如此醋劲的佳丽,兰轩果断的选择装傻:“雅馨小姐指的是……?” 那便怒了,将某人的爪子从衣内打掉,转身欲去。已经有虫上脑的兰轩不舍,更不敢任她就此离去,急步从后搂住佳人……好一番挣扎与安抚,两人终气喘吁吁的倒在兰轩的睡塌之上。 做不成午夜人狼的兰轩公子终于恼了,自己中阶武士的身手竟然奈何不得雅馨小姐!俏丽的女武士可以笑语盈盈的听任他在她身上做恶,可在关健时点,总能轻而易举的让他图谋落空,真不知那场酒后被暴,原本弱不经风的雅馨小姐这是得了什么奇遇啊!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九章 边城安斯 今天不是个好天气。 烟雨迷离的季节,天空阴阴暗暗,一如失恋少女的情绪。 分不清是离愁别绪,又或是别的什么堵在胸口,令马车内的兰轩公子心里难以畅快。即便马车内富丽堂皇得可怕,日常起居用品与果盘零食茶水,样样齐全,宛若一座移动的小型殿堂;即便有两位绝色佳丽一左一右坐在他的身侧,却默然无语,各自眸子看向各自的窗外。 已经是离开帝纳斯城的第三天了,不!准确的来说应当是三人私奔的第三天了,虽说这私奔的规摸有点大……大公府、元帅府及王室都失窃了一辆豪华马车和一批忠仆,最夸张的是私奔的丝萝公主,竟然还带上了自己的魔法教习一位水系法圣。自然,大公府的半步武圣威伯也在私奔阵容之中。兰轩不由得心头一阵抽搐,天啊,世上曾有过这么豪华的私奔阵容吗,还能要点脸面吗? 最郁闷的还不是这些,最郁闷的是兰轩公子的两位私奔对象,在人前落落大方,仪态万端,在私也风情万种,妩媚温顺,如花解语,可放着自己好好的马车不坐,硬要同时挤入兰轩的马车。大公府的马车也还宽敞,三人并坐也不见拥挤,可是这空间内怎么也弥漫着一股醋劲。这么说吧,如果在马车颠簸时,兰轩公子不小心往哪边靠了一下,那么另一侧的腰间一定有一把铁钳也似的玉手捏着那么一丁点肉肉使劲的打着螺旋,还附赠一个甜甜的笑脸,兰轩公子只能苦着脸承受。出行前携美同行,左拥右抱,温香软玉满怀的美好憧憬瞬间破灭。 当然,在马车颠簸的行进过程中,难免碰到什么平时想碰而不方便碰的地方,某些人好象也若无其事的听之任之,这也让兰轩公子还能承受下去,如果光是受刑的旅程,以兰轩公子的个性,早就随便找个理由脱身了。 一行人,六辆马车,三十六位骑手,就这么跌跌撞撞的如同外出巡游一般,自帝纳斯城出来,漫无目的的在伯宁大陆上游荡,游山玩水般悠闲,凡有名胜古迹,都要停下瞻仰一番,凡有大城小邑,都要小住游玩一番,似极了富贵人家出游的做派。可这还能有点私奔者的觉悟吗?还能有点私奔者的休养吗?还能给其他私奔者树立个良好的榜样吗?这是私奔还是渡蜜月呢…… 虽然大部分贵族都报以理解的微笑,偷情的公子小姐不都是这样打发掉的?等风平浪静以后,再召回来,继续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声色犬马、寻欢作乐便是。世界上本没有路,但走的人多了,那也就是路了,也没人再去对门前的路指指点点:这处原来有棵树、这处是草坪、这里有个水洼。总而言之,丑闻即然已经发生,重点在于接受,在于习惯,这便安然了。天没塌下来,太阳还会照常升起,今天的丑闻,过得几年,还有谁会记得?更何况还有层出不穷的新丑闻来掩盖与引导众人的记忆与关注。 如果有心人把他们的飘忽不定的行踪标识在地图之上,就会发现他们无论如何游历,却能朝一个方向划出一个之字型的走势,他们正在向伯宁大陆的南疆慢慢靠近。南方?蛮夷之地!…… 伯宁大陆的异族基本定居在南北两端,北方与冰雪王国的疆域之间是兽人部落的天下,而南方临海的群山里种族就多种多样了,信奉火神、能打造大陆上最出色的兵器的矮人部族,信奉森林之神,全是俊男美女的尖耳朵神射手精灵部族,信奉巫女,最高拥有九尾的媚惑狐女部族,信奉萨满图腾,号称山地之王的狼骑部族,信奉力量之神特鲁瓦,被称为人力投石机的独目巨人族……总而言之,多了去了。虽则名义上都还在王朝的版图以内,可事实上,王朝对这些部族掌控的力度有限。 安斯城,王朝在南方内陆的最后一座完全掌控在人族手中的大城。但城内的风景已然较之帝纳斯城大有不同,城内随处可见异族人人来人往,异族人经营的各类商号也四处散布,这也给昂丝城带来不下于帝纳斯城的繁华与富饶,只是感觉在整洁程度与整体格局上略有不如。在城内,最著名的有着矮人族的百炼神兵铺子,对,如果不想被矮人族饱以老拳,请叫“神兵”,即便有些兵刃,看了足以让诸神以泪洗面;有着精灵族经营的百果琼浆铺子,森林中草木精华的便利尽在精灵一族手中掌控着;有着狐女经营的宝石首饰铺子,凡属山区内地下出产的物品基本控制在狐女一族的手中;狼族经营的珍奇铺子,狼族是山地的王者与猎手,魔兽出产的资源操控在狼族的手中……可以说,只要你拥有足够的财富,你完全可以买到在帝纳斯城都买不到的稀罕物件。 兰轩公子一行历经了半年的游历,这日也终于到了这座雄城。 宽阔的驿道已经由沙土转为砖石,道路的尽头是一堵青石砌就的足足五六丈的高墙,高墙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显示着戒备的森严,还不时有小队兵丁顶盔带甲来回巡视。与道路相接的城墙处开着一大二小的三个拱形城门,左右两个小城门显然是供行人进出,中间的阔大城门供车马出入。一队兵丁守卫着三处城门,更有专人收取着入城税收。 一行车马自然停歇了下来,自然有专人去安排入城的事情。马车上的兰轩公子难以掩饰自己一脸的笑意,因为一直阴魂不散的两位佳丽之一,丝萝公主必须得去拜会此城的总督:乔治三世陛下的亲弟弟英纳亲王,虽然是私奔,但是这种血肉至亲到而不访,那也太过失礼了。更好的消息是,如果不出意外,公主今晚将会留宿在总督府。这对于已莫名染上了流鼻血症的兰轩公子而言,实在是一个重大利好。吟游诗人是怎么唱的来着:一群百灵鸟儿在枝头吟唱,也不如一只云雀在掌间啾鸣!毕竟到手的才是自己的哦。而且这半年来在马车上的耳鬓厮模,兰陵公子感觉雅馨小姐也有几番意动,在眉目传递间,也应允了什么。 虽然兰轩公子心情大好,可是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兰轩公子果断的抹去脸上的喜欢,换上一脸的忧郁与失落,双手轻轻按住公主的柔夷:“公主,一路南来我们都不曾分开过。可是一进城门,我们就要分离了。虽然时间只有一天,可是为什么我的心里突然感觉到空荡荡的失落。”说到这里手上加了点劲“你以前金衣玉食的,可是这次贴身的人也没带来几个,你不在我跟前,可要好好照顾好自己。唉哟……”这是腰背处吃痛难当,不由得呼痛出声。 闹了一个大红脸的始作俑者雅馨小姐竟然落落大方的从后方伸出头来“公主殿下,替我们给英纳亲王问个好哦。真羡慕公主殿下,在这千里之外的蛮荒之地,还有血肉至亲可以拜会,不象我们这些被放逐的人儿,只能在梦里回味家的味道了。” 丝萝公主心里真真切切的明白,眼前这一对奸夫荡妇只怕离了她的眼界就会做些没羞没臊的事儿,可是毕竟亲情难舍,封在安斯城的叔叔几年都难得见上一面。可是心里又不是那么服气,怎么可以便宜了他们?眉头一转,巧笑倩兮:“兰轩,一起去吧,身为本公主的夫婿,不用见见本公主的叔叔吗?雅馨姐,王叔和你们家在京城也没少走动,你也一起吧。” 兰轩听得公主这么一嘴,如闻霹雳,脸都白了几分,连连摆手:“公主,这样似乎不太妥当吧……我们毕竟没有你父王的赐婚,也还没有举办婚礼,这样冒冒失失的登门,可是有失王家的脸面啊!只怕英纳亲王第一个就不会放过我……” 兰轩不去,雅馨就更加没理由去。丝萝公主的玉脸上自然是阴沉沉的,特别是下车时那眼神里恨不能飞出两把刀来,在那两张虚情假意而又带着得色的脸上剜上几刀,剜他个千窗百孔,杏花春雨。 金碧大酒店,安斯城最奢华的安乐窝。 当兴致冲冲的兰轩洗浴后敲开了雅馨小姐的房门,却发现雅馨小姐一身的盛装,身边的仆妇一应俱在!逛街是女人的爱好、追求、天性、更是至高无尚的权力,到了这等热闹与繁华的大城而不逛街,那是女人对自己的极度犯罪! 陪女人逛街? 雅馨小姐一反常态的软语相求,有着惨痛教训的大男人兰轩坚定的拒绝了! 雅馨小姐拖着兰轩的手臂抱在自己的怀里撒娇,让兰轩感受到自己的诚意与丰腻,言而有信的大丈夫兰轩迟疑着拒绝了! 雅馨小姐附在兰轩的耳侧,用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呢喃着“今晚都听你的,还请公子怜惜哟”,护花有责的好男人兰轩热血沸腾了! 逛!不陪女人逛街的男人?那叫男人吗?!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章 携美购物 安斯城。 西坊,城内最大的商业集中区。 青色条石铺就的大街,两边还设有人行街道,用黑色的石灰岩路牙分隔开来。因为才下过一场不大的雨,街上行人并不多见,青石板上得了雨水的滋润竟然闪烁着如玉的润泽。行人不多,路旁的小摊贩自然也少,自然也不会隔阻众人打晾商铺的视线。 精心疏洗过的雅馨小姐一身水蓝长裙,裁剪得体的衣裙更衬得她曲线玲珑,她挽着兰轩的左臂,轻依着他的左肩,两人亲呢的漫步在青石板的主路上,不知在谈笑些什么,说不尽的郎情妾意,细细看去,兰轩的左臂时不时的隐蔽的抽动一下,惹得俏佳人吃吃的笑,嗔嗔的掐,恨恨的捶。至于一帮随侍人员,自然是有眼力劲的远远吊在身后,或是隐隐走在身前。 突然一家造型奇特的商铺映入众人眼帘,分立两旁的铁铸巨大矮人各举起一柄与自己等高的双刃斧交击于空中,组成商铺高高的门户,门户下黑铁的户窗镶着无色琉璃,下方是巨大的门洞。左右两边斧刃的钩环上稳稳的挂着一块金丝铁线木的黑色牌篇,上边四个镏金大字“锋镝神兵”,镏金大字在雨后初霁的太阳下肆意的反射着光芒。 这是在王城帝纳斯城也有着分店的品牌呵,貌似在帝纳斯城的分店也没有此处的气派与张扬。 兵刃是武者的第二生命,不仅是雅馨小姐,即便是原本沉醉在温柔乡里吃豆腐的兰轩也忘了那些揩油的小动作,反到拖拽着雅馨小姐向店内走去。 店内左右墙上满是兵刃,大到双刃斧,链枷锤,双手剑,小到随身短刃、解手小刀,一应俱全。 店内的后墙上,独独高悬着一柄玄铁长枪,长枪足有两米开外,瓦蓝瓦蓝的枪刃闪耀着刺眼的寒光,枪刃下一团阻血的红樱,六道狭长的血槽显示着打造者对材质的自信,枪身有着防滑的螺纹状龙纹更包裹着吸汗的黑色亚麻,枪尾是一道略钝的锥形设计,即便如此,想来收枪时不小心给自己那么一下,估计也不会好受。 入得店来,雅馨小姐的视线便被这玄铁长枪给吸引住了,全然无视身边的兰轩和自己淑女装的打扮,忙不迭的呼唤矮人掌柜把那长枪取来,恰似一位嗜甜食的小女孩遇见了久违的棉花糖。 矮人掌柜自然有着生意人的眼力劲,忙不迭的叫伙计取枪上茶,口里喋喋不休的吹嘘起自己的神兵来:“这位小姐入得店来,真是让小店蓬壁生辉,更难得小姐不仅貌美如花,眼力还有如此的高明!”用自己乌黑的手用力的抬起枪尾:“此枪是我族匠神级宗师史克莱大师的力作,共重九十八斤,采用深海铁母与天外玄铁的合金打制而成。加工此枪共耗时三年零六个月,成枪之时,天上有隐隐龙吟之声传来。所以此枪命名为“伏龙击”,此枪锋利无比,曾有人试过,即便是龙族那坚韧的鳞甲也会被此枪洞穿。你看这枪刃……你看这枪身……你看这枪尾……你看这红缨……便是史克莱大师也承认此生再难有超越此枪的出品。” 叨叨叨的吹得众人身前的茶水都添了好几回,一个一个部分的吹,直吹得此枪是天下独一无二的神兵,配搭的也是世上难得的珍惜材料,错过此枪便得捶胸顿足掩门痛哭悔不当初老来孤独啊!却全然不顾那位传说中的匠神级宗师史克莱大师乍就出品满天下呢?就连雅馨小姐的厨子家隔壁的老妪用来剔牙的铁签子,也号称是史克莱大师出品。只是史莱克大师自己知道自己打造过这些东西吗? 豪门出身的雅馨小姐自然不会在意商家的小小伎俩,都不带问价的“买了!”,还顺带为兰轩公子做了决定,买下了此店仅次于“伏龙击”的利刃神兵,同样的史克莱大师打造了三年的绝世孤品,一泓秋水映碧血,出剑光寒动四荒,削金断玉,吹毛可断的绝世宝剑“射日”。如果有好心人能帮他们算算,就可以知道史莱克大师光在这家店打工的时间都加起来得有三百好几十年了吧,可怜的史大师还得抽时间去打铁牙签……唉,真正是我见犹怜哪! 与女士逛街付费的不是凯子就是绅士,只看是自以为是绅士的凯子,还是宁愿当凯子的绅士。兰轩公子当然是绅士,洒脱的一挥手,自然有威伯出手料理,却假装没看见威伯一脸的苦色,更没想过凯子与绅士的命名权往往掌握在女士手中。威伯自小小的帐房出来,一脸的苦色已化作了沮丧。 第一家就买到了如此称心如意的物品,雅馨小姐面色更添红润,眸子更添妩媚,兰轩公子的膀子也被抱得更紧,“幸福原来是买得到的”,志得意满还漂漂然的兰轩公子如是想。那便接着逛吧,宝石店,海水蓝宝光芒夺目,买了;百果琼浆店,百年佳酿万花春,买了;奇珍店,千年灵药,买了,妖兽晶石,买了,今晚拍卖会的门票,买了!等等,今晚?……拍卖会?……门票?退了!今晚有重要交际活动! 虽然后来几家铺子里,雅馨小姐不为已甚的自掏腰包,可在第一家神兵店本公子就入股绅士协会了,莫不成要变凯子公会的会长?兰轩公子哥的脾气上来了,教养不要了,“威伯,驾车,咱们回家去!” 是谁在耳边,说“咱们定的贵宾包房哦,总要让兰轩公子得偿所愿才是!”回头看着那妩媚欲滴春意浓浓的眼,那因羞涩而染上两团红晕的面颊,“威伯,驾车,咱们一起用餐去。” 今天雅馨小姐收获颇丰,兰轩自然得好好为她庆贺一番。拍卖会?凯子才不去! 慢……!这什么破酒家,菜上得这么慢? 慢……,什么破豪门风范,慢嚼细咽的还时不时对菜评头品足,没听说过食不语吗,没见本公子已经放下刀叉吃甜品了吗? 慢……!什么破拍卖会,这么多人也不搞个贵族通道,一辆车一辆车的向前移,本公子要安步当车的走进去,让这群乡巴佬看看什么是王城贵族的风范! 慢着……!天字号包厢的门已关上,隔音结界已经开启,本公子可是有教养有身份的正牌公子哥,可急不得,不能让雅馨小姐见笑了,来个长吻先! 长鲸拍卖场,安斯城最大的拍卖会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炽热。 今天可是半年一度的拍卖庆典,主持拍卖的可是号称艳绝本城的五尾狐女苔丽小姐,苔丽小姐那肌肤,那脸蛋,那身材,那会话的眼睛,即便买不起,能抢在前边低低的举一次牌,让苔丽小姐那盈盈的眼波在我身上扫过一眼,那也值回票价了!二层?那是贵族包房,一想到苔丽小姐那绝代风华被那些龌龊的贵族窥视,然后最终必然会成为哪个贵族的禁脔,我的心乍就这么痛呢? 天字第二号包厢,布置得豪华到了奢侈的地步,异大陆的驼绒地毡铺了两层,即便是薄得象蜻蜓翅膀的琉璃盏失手落下也不会出现丝毫破损与声响吧。书桌,沙发,几案,一应俱全,全是价值不菲的乌木打制。当然,还有一张大大的床,雪白的天鹅绒床毯因受到压迫而深深的陷落下去。 床上有对狗男女,男的帅气俊朗,但怎么笑得有点邪气有点傻,女的高挑妩媚,因被遮挡,只能看见那一双波光荡漾的眼眸,浓艳得象要滴水。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一章 圣药朱果 春宵一刻。 不愿因急色而落了下乘的兰轩公子为了展示自己的风流气度,并扳回在紫罗兰大酒店内的不良印象,特意极尽温柔之能事,一举一动恰如教科书般的经典。当然,这位初哥,貌似也就看过几本“教科书”。 长吻,宜从唇齿之间转移至耳垂、至前额、至锁骨,然后逐渐扩散,…… 轻抚,宜自腰而上、而下、而前、而后,特别是秀发必不可缺…… 一边仔细回忆着教科书本上的知识,一边还要手忙脚乱的指导实践,还要保持不慌不忙的风流气度……兰轩公子,你太难了! …… 公子兰轩压抑住心脏的突突跳动,小手指轻轻的勾上了最后的那块小布片,感受到略微的抵抗,小布片顺利的沿着白晳而浑圆的肢体向下慢慢滑动…… “呯呯呯”的砸门声惊得兰轩一阵旋晕,身子直直摔下床去,一头倒栽在双层驼绒地毯上。更惊得雅馨小姐如同受惊的沙鸡,慌忙拖过那床滚在一边的天鹅绒被子蒙住自己的头脸,全然不顾自己的大半春光还流落在外,威伯那熟悉而又急切的传音声竟然突破了隔音法阵,在两人耳边响起“公子,公子,公主正向包房走来了!” 不愧是中级武士,兰轩公子自地上一跃而起,强忍住捶胸顿足,吐血三升的冲动,七手八脚的拾起地上的衣物往自己身上套,而雅馨小姐也自床上一跳而下,不顾羞涩的当面穿衣着裙。好容易收拾整齐,把天鹅绒被子轻抖在大床上掩盖住最后的痕迹,看着带着吐血式苦脸的兰轩,妩媚的雅馨小姐主动献上了香甜劲吻:“今夜,多晚,我都等你哦!” 收拾起心情与表情的二位把反锁的门归位,恰恰各自在对望的短沙发里落坐,推开面对拍卖台的小窗,扭动门锁推门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回望是公主那张俏脸掩饰不住心中的得意:“雅馨姐姐,兰轩哥哥,我来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高不高兴呀!”一双笑意盈盈的眸子先向床上仔细打晾,而后才转过脸来向沙发上的二位打招呼! 兰轩公子心头郁闷得紧,却也不得不挤出笑脸相迎,雅馨小姐却坏笑着:“公主殿下怎么才半日不见就轻减了,你可得教教我怎么减肥呀!”说完还不怀好意的往公主略显平坦的某处夸张的看了几眼,示威似的挺了挺自己的胸膛。 丝萝公主听她这么一说,涨红了一张玉脸“是呀,我也觉得才半日不见,姐姐又显健康了呢,好羡慕姐姐肌肤的古铜色呀。” 看着二人之间烽烟又起,更看见公主有假借品评装饰为名,四下细细查探的倾向,兰轩公子慌忙把公主一把扯过来,按坐在长沙发上,自己坐在她的右侧,信手往台上一指,“看,好东西!”雅馨也借着看他手势的机会,紧挨着坐于兰轩的右侧“什么好东西?” 台上还真有好东西,一个尤物,一个屁股后边立着五根雪白尾巴的丰润狐女,修长的身型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亭亭玉立,细小的腰身解说的是盈盈一握的真正含义,大红的衣裙更衬托肌肤胜雪,衣襟收得较低,大半个丰满雪嫩的胸肌裸露在外。看身材已经足以令人心跳加速,再往上看,一头长发及腰,顺直柔滑,精致白腻的鹅蛋脸上,眉目五官无一不俊,无一不媚,看着那张开阖的樱桃小嘴与表情尽情展示着小女孩似的娇憨,眉目间勾人摄魄的媚态流光又尽显成熟女性的魅力。即便是见多了王城佳丽,自身也艳冠一方的二女也起了自愧形骸的心思。一左一右,两支纤纤玉钳准确的在兰轩腰上找准了自己的阵地:“好东西?!”兰轩公子连连摆手,“不是说她,你们听她说!” 这下狐女还真没令他失望,檀口轻张,玉音圆润:“现在拍卖本次庆典的开场拍品,圣药朱果。”两支快手还是迅速找准了习惯性的部位,“哼,笑我胸部小!”“哼,笑我皮肤黑!”。 可回过味来两女对视一眼,玉容失色“什么?圣药朱果!” 兰轩也是心头一阵的荡漾“圣药朱果?” 传闻中这种圣药有着强大的改善人体体质的功效,也许应该叫洗髓伐毛更准确。即便是一个资质再差的渣五类体质,一旦服用这种圣药,资质也会远胜常人,进军武圣一马平川,甚至还有成就武学宗师的可能。当然,这药只针对习武之人有效,而且这种圣药可以叠加服用,只是每次的药效会累半递减,也就是说理论上是存在着无限精进的可能。 只是这种天地奇药一般生长于深山大泽之中,也是魔兽妖精的至爱,圣药一旦出现往往意味着一场生死较量,胜者或许可以得到一两枚圣药朱果,可朱果的植株又如何经得起大战摧残,往往就此殒落。所以圣药朱果已然渐渐成为了传说中的奇药,很多人相信他应当已经灭绝了,可在这次拍卖会上竟然拍卖圣药朱果? 正当大家半信半疑之际,一名姿色销逊的四尾狐女手捧一个白玉匣子上了台。 五尾狐女就在她的手上轻轻开启了长方型的白玉匣,只见匣内有一枝翠绿的枝条直直的插在木系法阵上,枝条截断处带着一枝硕大的叶柄,叶柄上如同凤翎般生长着七枚叶片。再看枝条低垂的顶端,六枚卵圆型朱红果实仿佛被柄处的几条绿色星状蒂片捏在掌中,不对……还有一个绿柄处空空如也,唯有翠绿的果柄带着六条蒂片,恰如一颗绿色的六角小星星。一枝植条,六枚,不,七枚圣药朱果,虽然别的特征都与圣药朱果符合,但貌似这点对不上啊,一根枝条上也长得太多了吧! 台下的人群一阵的喧哗,这时人群中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弹腿而起,静立空中,一个后翻,稳稳的落在五尾狐女的身侧。“摄空术”,只有武圣才能掌控的技能,场面渐次安静下来!再看这位须发皆白的老者,一身玄色武袍,骨架粗大,方头阔目,目光如电,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满脸皱纹依然无法掩盖的那道横切整脸的巨疤。 “本人杰克,也有人叫我疤脸杰克,在本次拍卖会的主办方银电商团主事多年,很多人应当对我不陌生,也知道我晋阶半步武圣多年,却无法突破。本人前天服用了一枚圣药朱果,现在已经是武圣的修为,大家还有疑虑吗?”银电商团的信誉及疤脸杰克的现状很有说服力,场面又哄闹了起来。 兰轩传声招过威伯,询问自己可以调配的财力,而两位女士也招来自己随扈的首脑进行商议,兰轩言谈间隐蔽的在威伯的手腕上敲击了一下,使了个眼色,威伯会意而去。 兰轩待各人的随从退下以后,第一次主动而亲热的将自己的二位私奔对象一左一右搂入怀里:“我说两位亲爱的女士,我有个小小的建议,我们都是自家人了,不如我们合伙拍下这六枚朱果,一人两枚如何?” 两位女士略做思考,点头同意了,毕竟没必要自相残杀,把哗拉拉的大把金克郎白白送给了外人不是?只是三位私奔者本来不就应该是一家人吗?他们的话语好生奇怪…… 而此时还远在千里之外的维斯火山的菜僧普义正犯愁呢,怎么回事?这西红柿乍三天两头的莫名失踪呢?以前一个一个的丢,现在一枝一枝的丢,不行,明天得好好教育杜娜这孩子,青西红柿可是有毒的,谗嘴也不能这样啊。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二章 拍卖风云 台上明艳动人的五尾狐女,带着盈盈笑意,摇动着柳条也似的腰肢,走到拍卖台的中间位置,流光溢彩的眸子妩媚的自台下缓缓扫过一遍,用自己的肢体语言吸引住众人的目光,待台下的喧哗声渐渐消散后,轻抬玉臂向下压了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 朱唇漫启,珠音缓吐:“为便于保存并保证圣药的品质,本次的圣药朱果将采用整枝方式拍卖,毕竟离了枝的朱果如不及时服用,很有能可会带来药效上的流失。财力不够的买家可以自行组团合购。拍卖只收取金克郎,如果哪位买家现金不够,银电商团可按市价收购各位手头上的奇珍异宝与其他财物。而且本件拍品的委托人设有一个不公示的底价,如果竞拍价格未达到委托人的心理预期,委托人将按他自己的底价拍走圣药朱果。” 竞拍条件之苛刻着实令兰轩等三人也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单卖,一次拍卖六枚,一方面也确实可令朱果保存得更久,但也意味着想要染指圣药朱果,只会有一次机会,一旦被别人拍走,即便想巧取豪夺,得到的也很可能只是一堆排泄物了。 拍卖会现场明面上已经有一名武圣坐镇,暗的谁知道还有什么实力隐藏?武圣已经是大陆的巅锋级存在了,传说中的宗师级人物已经多年不曾在大陆上走动了。即然不能在拍卖会现场动手,那么一旦拍得者在拍卖现场服下圣药朱果,杀人也只是泄愤的手段,更何况拍得者会没点身份地位,就那么好杀吗? 更何况委托人设定不公示的底价,明显是为了防止有人仗势胡来,恶意压价竞拍,竞拍价太低人家自己买走,只要没少拍卖行的佣金,拍卖行也不会反对,而且这也是有成例在先的。 至于市价收购竞得者手上的奇珍异宝,不仅会给有意向购买的人解决财产变现的问题,进一步抬高拍卖的价格,更为商行低价收购提供了渠道,明面上说是市价收购,但黄金有价,珍奇无价!如同这圣药朱果,谁能说他值多少?怪不得银月商团能越发的兴盛,兰轩暗暗有点佩服银月商团主人的头脑与手段。 底价为五十万金克郎,这已经是一个令普通人咋舌的天文数字了,这么说吧,那所谓的史克莱大师出品的绝世孤品“伏龙击”与“射日剑”也合计也只花了兰轩二千金克郎,已然令一位半步武圣的管家面有菜色了,雅馨小姐今天的疯狂大购物,总计花费也不到五千金克郎。好吧,一定要换算成直观的货币,一金克郎相当于我们的百元大钞,一银克郎相当于十元的钞票,一铜元相当于一元硬币,五百万金克郎相当于五千万的购买力,这还仅仅是个起拍价格。 可对于贵族与豪门,五十万金克郎的底价迅速突破上扬,上涨到八十万金克郎时已经成了强弩之末,已经是五千、一万的上涨,毕竟圣药虽好,可还有一家老小得吃饭生活,总不能买了圣药后一家老小流浪街头吧。兰轩与两位女士并未参于竞拍,因为真正的较量还未开始呢。 天字第四号包房首先传出一把老迈的声音“一百万金克郎”,场上的声音迅速平息了下来,一百万足令所有的小贵族与普通富豪被振荡离场。 天字五号包房一个不紧不慢的声音“一百零五万”,天字第七号包房里一个清脆的女声“一百一十万”,当天字号包房里的声音将价格抬到一百五十万时,出现了短暂的冷场。 兰轩知道该出手了,懒洋洋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声音传出“一百八十万”,声音传出后,雅馨小姐两只玉手掐住兰轩的脖子使劲用力,丝萝公主两只小手也在兰轩的肉上拼命乱掐,一百八十万金克郎,这是三人的全部可用财力。 兰轩玉面通红的逃脱两人的魔爪,怒目而视:你们疯了吗?不一次性押上去镇得住全场吗?“不得不说兰轩的策略是正确的,如果五万、十万的加价,这朱果还真有突破两百万金克郎的可能,虽然安斯只是个边远城市,但得益于他的商贸发达,城中的豪富之家未必会比王城逊色。 但他那懒洋洋还略带一丝漫不经心,第一次出价就加价三十万金克朗的姿态,把天字号的其他贵族镇住了,再咬着牙加个三、五几万有点丢份了,加多了会伤筋动骨,那便认输吧。已经拼不过人家,还恶意抬价会伤了贵族间的和气,何必呢?毕竟包房内是什么客人可不难打听,留上一丝颜面,日后也好相见。 圣药朱果自然以一百八十万金克郎的价格成交,委托者的底价是一百五十万。虽然三人成功的拿下了圣药朱果,三人的购买力也已经无限接近于0,而两位女士却固执的认为一百六十万足以拿下,而白白的多掏了两十万金克郎,雅馨小姐不依不饶的纠缠着要败家爷们赔她的金克郎,丝萝公主呆呆的坐在沙发上细细的盘算着损失了多少王城玫瑰坊的极品香脂、水粉、头饰、珠宝…… 女人就是这样,即便心理明明知道兰轩的做法极为明智,可总要留一点幻想并极力把他想象成事实,然后说成是事实,最后成为自己深信不疑的事实。 三人虽然达成了最大的心愿,但显然各自心情都不佳,也没了在拍卖会呆下去的心思。三人约定圣药朱果暂时交由丝萝公主的水法导师阿亚丽法圣保管,如何处置还得听从自自己背后的家族指令。阿亚丽法圣不仅有一枚储物戒指,可以进一步提高朱果的保存时效,而且更需要她不时注入法阵所需的魔法元素。 三人间友好暧昧的气氛已完全被破坏,各自坐了自己的马车回住处安歇。兰轩虽然依稀记得好象佳人有约,可估计去了也是白搭,那便放弃吧。而某人原本想等小淫贼如约而至,再狠狠的拒绝他,以泄心头怨气,可等来盼去,只听风儿来敲窗,不见淫贼来拍门,心头怨恨更甚,辗转反侧了大半夜才勉强入睡。 一夜无话,三人自此以后反而有些生分了,自安斯城离开时,各自坐回了自己的马车,兰轩也乐得清净,虽然心里也不时回味着三人共乘时的旖旎风光,那酥软弹跳的触感。 料理后续事宜的威伯追上了车队,径直上了兰轩的马车:“公子,已然打探清楚了,也是出自维斯火山……”。兰轩似乎并未惊讶于那个“也”字,微一颌首,大拇指指向了二位女士的马车方向,威伯似也明白他的意思,略一点头“她们应当也探听到了”。兰轩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微微合上双眼,似乎昨晚睡得不好,进入了假寐状态。 就在这时,马车突然一个急停,一声凄厉的惨叫“敌袭!”伴随着“嗖、嗖”的箭矢洒落之声,前方隐隐传来急促而繁乱的马蹄之声。 威伯侧耳迎风听了听:“应当是前方的哨探发现了敌袭,听声音来袭的不就是百来个骑兵,公子且在车内安坐,老夫去去就回!”半步武圣有着自己的傲气,区区百余来骑,还未放在眼里。 阿亚丽法圣手持法杖与雅馨的随扈女管事--同样身为半步武圣的依洛克丝管家也跳出了车外,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遇袭已围成圆阵的马车前方,三十六骑也围成半圆阵将马车的后方紧紧围住,反应迅速、快捷并有效,即便是最苛刻的军官也无法挑出应对的错误。 所幸并无人员死亡,哨探已回归本阵,盔甲上虽然插着白色的羽箭,却没中要害,伤口虽在流血,但战斗并未结束,还不是疗伤的时候。前方倒下了两匹战马,黑色的血液流了好大一滩,虽然马蹄还在抽动,但估计也很难救治了。马的四周是稀稀疏疏的斜插在地上的羽箭,仿佛是刚刚种下的一地开花的莆韦,再前方百来步是一片钢铁的森林,全身全马的黑色铁甲,一水的猩红披风。马上的骑士已经收起弓箭,并持矛列队完毕,看来是准备冲锋。 阿亚丽法圣与威伯似乎甚是熟识,回头看了眼从兰轩车上跳下的威伯,“老家伙,这就交给你了?”对方的铁骑已经开始小跑着发起冲击,阿亚丽法师撇了撇嘴,“对方的指挥官应当经历过战阵,知道爱惜马力,马上的骑士也有着不下于中阶武士的武力,只是见过血的不多,握矛的手大多有点紧,太过整齐了,老家伙你小心点,大风大雨的见多了,可别在和风细雨天湿了身!” 威伯呸了一声“乌鸦嘴“,手中变戏法也似的多了柄大剑,盾也不用,就这么三两步间纵横跨过与铁骑间的距离,带起阵阵音暴,去势如龙,气场竟盖过了百余骑的冲锋。 纵跃间一剑当空竖劈而下,雪亮的剑身处,无形的剑气脱剑而出,化作有形的波纹,将已加速冲击的首骑连甲带马劈为两半犹未止住去势,在地上带出了一道由乍而宽的裂纹。 就这么冲入敌阵的威伯犹如雄狮冲进了羊群,手、足、腰、背、臀,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化作了杀器,即便是躲闪间的退跃,背部的横撞也使得铁骑连人带马如同木片一样竖直着栽倒下去。 见威伯展控了局势,依洛克丝管家也向阿亚丽法圣打了声招呼“如果所料不错,后方也有敌人,我去看看。”阿亚丽法圣侧了侧脸,“看看也好”,却不象对威伯那么随意,而是谨慎的给依洛克丝管家加持了一个魔法护盾。很快,后方也响起了撕杀声。 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威伯用大剑的剑身将最后的敌人--铁骑的主将从马背上横拍击飞,正意犹未尽的仰天长啸,两道白虹一闪而来。 多年来战场上生死厮杀养成的警觉救了老威伯一命,身形闪动间虽则闪开了要害,白虹却“朴”的一声狠狠的扎在右肩膀上。另一道白虹却化作一道抛物线,透过敌骑主将的咽喉将他牢牢的扎在地上。 “雕翎箭,箭圣?”扫视一眼自己右肩上的白羽箭,老威伯非但不敢追击暗算者,反而谨慎的退回阿亚丽法圣的身侧,咪起一双鹰眼向前方细细的查探。毕竟应对远程射手,如果不能迅速近身,就只能远远的拉开距离,给自己留下充分的应对时间与空间。 阿丽亚法圣也用手中的法杖施展出“搜寻术”,只见一道雾气地图活灵活现的显现在虚空之中,随着前方水元素的变动,地图不停的变化着。半响才确定下来“走了!” 这时依洛克丝管家也结束了后方的厮杀,回来时看见威伯右肩的羽箭“玄铁螺旋箭头,雕翎尾羽,你遇上箭圣了?” 威伯老脸一红“被他暗算了,射了我两箭!也就啃动了点皮肉!”阿亚丽法圣浅笑着也不揭穿威伯的谎言。 主将已死,余下的人也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他们所知的也不一定是真实的东西。从衣甲上来看,应当是某位权贵的私兵,至于暗箭伤人的箭圣,让此行所有人的心理蒙上了一场阴影,毕竟被一位圣级人物盯上了并不轻松,特别是善长于远程攻击的。 威伯再也不敢逞能,不仅披上了重甲,还一反常态的剑盾不离。所有人到了此时也被告知了真正目的地--矮人族的圣地维斯火山,因为前方不再入城给养。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三章 山居造器 火红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山间的雾气还未完全消散,颗颗露珠晶莹剔透的在叶尖吞吐着银色的毫光,正是一天之中空气最清新,最清爽宜人的时候。 普义已然自床上利利索索的爬将起来,也惊醒了跟屁虫似的小矮人杜娜。在空坪上练一趟所谓的少林罗汉拳,不知道动作是否标准到位,也不知道形体是否美观,只求动作连贯,能出一身臭汗,那就是练拳的目的。反正这方世界也没谁知道他练的啥都不是? 练完拳拖着小杜娜去汲水,用树枝做的牙刷刷了牙,净了面,再匆匆的喝完木瓜糊加鸟蛋的早餐,却没有象往常一样去菜地里转转。因为昨天才下过一场透雨,菜地可以放他一天的假,更因为今天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制硝。 生活在山区,还有个喜欢打猎的父亲,这样生活长大的孩子对于鸟铳和火药怎会陌生?记得初中上化学课时,普义最上心的章节,便是炭族之火药的制作,还根据书本上的知识帮老爹更新了火药的配方呢! 独自带着个小矮人生活在矮人的圣山,普义对自己和小杜娜的安全问题还是很是在意的。虽然矮人大族将整块菜地与木屋都用铁栅栏与外界进行了隔离,可是将自己的小命交付于他人之手,而且是异族之手,这真的靠谱吗?而一直以来心中隐隐的不安,更让他觉得自己必须有所准备。 虽然不会做别的,但是矮人大族多的是巨匠级的兵器大师,打磨出几根无缝的玄铁管还是轻而易举。特别是那位得了他的大恩德,一举进军高级火系法师的史奈林长老,更是慷慨的拿出来自己存货也不多的玄铁母精掺入其到玄铁之中,使得玄铁管更具韧性。 自己在山上选了根硬实的铁桦木,连削带雕带挫的弄了把枪托,组成鸟统的大部件就搞定了。再凭记忆中儿时把玩父亲鸟铳的记忆,分别委托矮人族的铁匠大师们又打造了几个小小的部件,一柄遂发式的鸟铳就制做完成了。 虽然没有遂发药,但是遂石可并不难找。矮人大族的高层们并没有意识到普义在制作什么大杀器,无尖无刃的玄铁管和那些部件并没有什么狰狞的外表,即便是组合起来也不枪不棍的,也就象动物的大长腿,最大的伤害值估计也就来源于抡圆了砸人… 只要不是需要管制的物品,那就随贵客玩吧,兴许又是什么农用器具吧。 当普义拿出自己组装的此生第一把后装药式的遂发鸟铳,虽然不曾意识到自己手中掌控着的也是这个星球历史上里程碑也似的第一杆火枪,心里却还是满满的成就感,并不亚于第一次随父亲进山打猎。 当然,失败的结局也差不多,遂石并不稳定,并不能第一时间击发。如果拿这种鸟铳去进山打猎,连续扣发扳机的声音把动物都惊吓得跑远了或是招至身前来了,这个鸟铳还不一定作了发言。 即然不行,那便改吧,咱不遂发了,咱改火绳枪。在玄铁枪管后方火药匣的位置钻个小洞,插入一根小时候做鞭炮时学做的小火绳,准星,望楼,猎物,三点一线,让小杜娜点火,从细细的“哧“到“砰”的一声巨响,自己被振了个大大的咧呛,小杜娜被吓得一蹦三尺,再看那百步开外正悠闲吃草的野羊,同样被惊得拔脚就跑。 这…普义大和尚觉得自己的脸啪啪作响啊!“失败才是成功的母亲“,普义自我解嘲了一句…再看那野羊跑出不过多几步,便失却平衡,腹部着地,腿脚一抽一抽的,一滩黑色的血液自腹部渗出,迅速流满一地。 猎物打到了,却难言成功!因为普义大和尚瞄准的是猎物的头部!百步开外呵,瞄头中腹,如果不是上天的份外眷顾,二人应该颗粒无收的! 太不要脸了!狩猎的初次成功竟然还让两人兴奋不已,这方世界的地心引力好象也较之地球要稍弱一些,让鸟铳的射程更远一些! 而且经过反复多次的满装药测试,玄铁打造的枪管根本没有炸膛的风险,而且光滑的内膛很容易清理,根本不会粘连火药残留。 普义这下可得到宝了,有时间就带着杜娜往森林里跑,却也不敢太过深入。毕竟鸟铳不是万能的,谁知道这陌生的森林里会有着怎样的风险呢? 为了掩饰鸟铳的存在,也为了给家里日渐增多的猎物找个借口。普义特意找矮人大族要了几把弓箭,又特意制做了些纸炮给杜娜放着玩。 这样即便森林里传来了“砰砰”的异样响声,矮人们也会会心的一笑:“杜娜又顽皮了……”矮人大族那些自诩精明的权贵也曾对纸炮感过兴趣,但试过以后,响声并不比火堆里的老树根爆烈声来得更好听,也就渐渐的放弃了心中的疑虑。 火绳枪在日复一日的改进中逐渐成型,可是有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他无法实现单人操作。必须要两人配合,一人举枪瞄准,一人点火,而且遇上风雨天气,火从何来?打火机?火柴?可都没有。如果没有有点火系基础魔法底子的小杜娜配合,他的火绳鸟铳也就是个烧火棍! 好吧,小杜娜也到了入学的时间了,该去族中学习火系魔法了。身为杜娜的监护人,也得时常给杜娜补习一下功课吧。当小杜娜已经能用火系小魔法去追着虐待小动物了,普义也堪堪能在手指中驱使出小火苗,但这也就够了。只是这不应该啊,几乎天天服食“火神的恩赐”的他,应当是修习火系法术的绝顶天才,不能有之一的啊! 难到是服食方法有问题,对,得按照史长老的方法试试!一大勺顶辣的朝天椒辣椒末吞下去,不喝水,咱冥想火系魔法。 耶!成功了! 成功的将自己辣得上蹿下跳,胡蹦乱叫,即便是排便时也火烧火燎。试得两次,普义便放弃了,看来烈火大神和自己不投缘,咱的天赋异禀不在火系魔法上,咱还是修习咱的小火球术,咱还是看别人脸红脖子粗的服食火神的恩赐修习火系魔法为好,咱自个修行咱的鸟铳术。 一直密切关注此事的矮人族长老们也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贵客还是别接触那些凶险的事情才好,练习魔法有风险,入行还需多谨慎! 火枪术的频繁练习,火药就不够用了。维斯火山,天然硫磺好找,木炭可以自己烧,可天然的硝石可就不多。地球上的伟人不是有句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那么今天咱们就来熬硝。 小杜娜的任务是去矮人族的大木屋取草木灰,要洗头吗不是?虽说量多了点,但今天头大得厉害。 普义自去寻找硝士,什么野兽的洞穴,老墙根,便溺的地方,凡发现有类似于硝土的都只管挖回来。 早准备好的家里的大水缸,把硝土和草木灰全放进去,加水,再拿根粗木棍好一通搅拌。 搅拌得差不多了,再一桶一捅的把黑不溜秋的溶液提出来,过滤,煎熬!熬得差不多了,拿个小缸盛起来,再从大缸里取水过滤熬制。 把大缸里的水全熬光了,那就把小缸架火上,继续熬,边熬边搅拌。 当缸底出现了白色的结晶体,把火熄了,让小缸里的液体慢慢自己冷却结晶。取出结晶体加水再溶解,再熬,反复个三、五次。 辛辛苦苦一整天,看着桌上那堆白花花的针状结晶体,产量真心不高,两百来斤硝士,就熬出这么十斤不到的硝,不过也还好,够用那么一阵子了。 硝石的结晶体还得擂成粉末,这时是见不得半点火星子了,小杜娜,一边玩小火球去!木制的盆子,木制的锤子,普义一个人慢慢的擂! 按75、10、15的比例,普义收获了近百斤的火药。小心的用羊皮纸按每次的用量分装好,妥妥的藏起来! “杜娜,温泉泡澡去。”木屋后方的不远处便有一个温泉的泉眼,普义将它人为的扩大了,用玄武岩简单的修了几级台阶,水底铺上了白沙,便是一处泡澡的好去处。水温也还适中,还特意在旁边建了个小木屋做更衣室。 白天的太阳不错,晚上的月色也不错,仅着内裤的普义,和小杜娜在一阵嘻闹过后,斜靠在玄武岩上咪眼小憩,却听得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有人在铁栅栏处用力敲击着铁门,那处的天空也一时明亮了起来。普义不敢怠慢,自温泉中出来,一袭白色的亚麻布浴袍披上,穿上鞋子,示意也已打扮齐整的杜娜跟在自己身后,提起放在池边高岩干燥处的鸟铳,小心翼翼的向铁门处摸去。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四章 午夜惊魂 走到半道上便听到矮人大族族长,也就是外界传说中的神兵巨匠史克莱大师焦急的声音“普义先生,普义先生!”多年打铁生涯不仅成就了他在行业内的威名,也成就了他一把沙哑到独特的嗓子,以至于普义隔老远便能分辩出他的声音。 自从迁居至维斯火山,大族的权贵们便经常邀请普义参加他们的聚会,自然也旁敲侧击的打听着普义的来历,这位族长史莱克自然也是常见的好奇宝宝之一。 虽然十四岁便入寺修行,但痛失双亲后的普义自然也很快的明白了什么叫社会,什么叫生活,虽然只是一个仅有六名僧众的小寺,如果不谨小慎微,一样有得苦头吃。而且能在五名成年弟子中脱颖而出,自然离不开各位师兄的拳拳教诲与师父的耳提面命,拳拳教诲自然离不开拳头,耳提面命自然也是拎着耳朵来训导。 普义自然明白什么叫装傻充愣,借助语言不通的优势,先把矮人族的看法摸了个八八九九,自然自己的身世也能编排得合情合理。 一个因不受待见而离家出走的豪门子弟,在出海游历时被海盗劫掠至荒岛,身上值钱的财物都被掠去还被罚做苦役,趁某次海盗火拼时驾船逃出生天,但遇上了暴风雨,落海后趴伏在一块木板上飘浮到了伯宁大陆,至于那些奇花异草神药的种子,是离家时偷偷带出来的,藏在贴身的腰包里,海盗也不认为是什么值钱物品,故能保存下来。如今孑然一身,幸得矮人族收留,归家已然无望,愿留此有用之身能在史克莱族长的率领之下为矮人族的建设添砖加瓦,为矮人族的兴盛发展贡献绵薄之力,为矮人族重归大陆民族之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得益于怀恩大法师的言传身教,结合曾经背过的初中政治,普义大和尚不仅得以安全渡过危险的考察期,还晋升为”普义先生“。 普义听到是史克莱族长的声音,方才放下心里,左手提着鸟铳,右手拖着小杜娜,一边应答着,一边急步向铁门处走去。可当目光落在铁门处时,心里却不由一惊,无数的火把把铁门处照得通明,百十来个矮人壮士手持兵刃、法杖聚在铁门外,为首者正是史克莱族长。见此普义不由的放慢了脚步,右手松开了小杜娜,却摸上了鸟铳。 史克莱却不疑有他,特别是看普义一身浴泡,头上新长不久的短发湿漉漉的,身边的小杜娜墨绿的毛发上尚在滴水,显然是刚刚洗浴完毕,心里松了一口气,嘴上却道“深夜打挠普义先生实在是情非得已,因为有外敌闯入了我族的圣地,将我族圣堂珍藏的宝物掠夺一空,因担心外敌前来先生处惊挠,所以特意带人来看看,看见先生安好,我等也就放心了。” 普义听了史克莱的解释也松了一口气,向铁门处走去,“谢谢族长大人关心,劳驾各位为了普义还深夜赶来,还请各位进来喝口水,歇息一下吧。”说罢便要去开锁拉门。 史克莱见他这一举动,整个的完全放心了,连忙阻止“不了,不了,追缉外敌要紧,我等就不进去打挠先生了。为防意外,我还是给先生留下几人把守门户,以防万一。”说吧,也不容普义拒绝:“史迪克长老,就由你带人负责普义先生的安全,绝不能让外人危害到先生的安全,如果不敌,即便死战也要力保先生的安全!”而在背对着普义的手上却做了个下切的动作。一位壮硕的矮人出列,高声领命。普义没看到那个手势,只好连声称谢。 待到史克莱一行离开,他再次邀请史迪克长老入内休息,史迪克长老却瓮声瓮气的答到:“普义先生去休息吧,我等奉族长严命把守门户,不敢入内。先生园内都是严禁外流的物品,万一有遗失,我等不好交待。”说完后显示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闭嘴不语。 ”严禁外流”的物品?普义听到这话,心里感到一阵的蹊跷,却不在脸上带出来,带着小杜娜洒洒然道别离去。 可走到门口时,方才醒悟自己只穿了浴袍,“杜娜,你先回房睡去,我去取一下衣物。”说吧松开了杜娜的手,借着月光向温泉浴池走去。温泉浴池边空无一人,普义的衣物也依然挂在泉边的木架上。 可正当普义伸手去取自己的衣物时,突然看见浴池内,一道白色身影如同浮尸一般浮在水面上,浮尸似的身影上一张和煦的人脸正在惨白的月光下冲自己微笑,还抬起手冲自己挥了挥。 大惊之下,几乎惊叫出声,却被人从后方勒紧了脖子,捂住了嘴。危险关口,普义内心不断提醒着自己冷静、冷静,应对稍错就会去了自己一条小命。普义放弃了挣扎,却看见黑暗背影处,陆陆续续又闪现出四道人影,共是二男四女,三老三少。 为首者正是那在浴池内冲自己和煦微笑的俊俏男子。素袍男子一头黑发随意的扎于脑后,因刚从浴池出来的缘故,一身湿漉漉的白袍正向下滴水,初看说不尽的狼狈,但配上男子挥洒自如的表情,和微微躬身致歉的神情,却自然有一种奇异的魅力。 “普义先生受惊了,兰轩听说先生沦陷异族之手,处于囹圄之中,特特前来搭救,这般出现也是情非得已,还望莫要惊吓到先生。”可看普义一脸莫名的表情,兰轩意识到了什么,忙用矮人族的语言又重复了一次。 普义知道到自己的小命还在人家手上捏着,微微点头示意。兰轩示意老威伯放开普义,“兰轩等不请自来,不告而入,实实冒犯了先生,还请先生谅解这一片拳拳之心,共度眼前的危机才是。”普义虽然这些话一句也不信,但是已久不见同族,又为兰轩的风度气质所心折,一时也没了示警的心思,反延手邀请兰轩人等入室说话。 兰轩指了指铁门处,那可还有八位矮人把守,“先生自取了衣物入室便是,只要先生明白兰轩的一番苦心,我等自有方法能入得室来,”手却有意无意的指了指暗影处的那道正对温泉方向的木窗。 普义自取了衣物自木门处回了屋,八位矮人遥遥的见普义手上多了衣物,也没做多想,目光四射着打晾别处去了。久不见人族的普义乍见人族,心中自然有一份份外的亲切,兰轩的一番话也或多或少的消除了他的戒心,鸟铳神兵在手,内心多少也有了份依仗,更何况兰轩大度的还他自由,这更完全消除了他的戒心。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一行六人中有水系法圣的存在,只要他稍有异动,便是化身冰雕之时。回房后,普义见折腾了一天的小杜娜已安然入睡,便放心的打开了木窗,进来的却只有一男二女三位青年,三位长者却已经消失不见。 普义自然知道危机之下,三位去把风望哨去了。室内灯火明亮,兰轩公子温润若玉,丝萝公主艳光照人,雅馨小姐高挑性感,令甚少接触异性的普义局促起来,目不斜视的借去张罗瓜果茶水来掩饰自己的局促与不安:“这山居简陋的,没有什么可以款待贵客,就请随意用些瓜果吧。”一边将清洗过的水果装入木制果盘摆放上桌。 却见得三人盯着果盘表情神态各异,目瞪口呆的是兰轩公子,抓着兰轩公子又掐又打的是雅馨小姐,一边施暴还一边喃喃自语“一百八十万金克郎,一百八十万金克郎……”,眼中飘摇着醉人风彩的是丝萝公主:“一个三十万金克郎,两个三十万金克郎,三个三十万金克郎,一盘子的三十万金克郎……发财了,发财了。” 三人哪还有一丝初见时的摄人光彩。普义不由的找回了主场的优越感“西红柿都没见过,乡巴佬!”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五章 菜园惊变 普义带着强烈鄙视王候的优越感,又去左屋张罗着切个西瓜出来招待贵客。可抱着西瓜出来一抬头,就看见桌上的木盘已经空了,整整一盘的西红柿一个也无。 三个原本拥挤在一起的人见了普义出来,就如触了电一般一闪弹开了,一个个面红耳赤的用手擦轼着嘴角并不存在的西红柿的汁水,普义把西瓜放在桌上去找刀的功夫,听身后隐隐传来争抢声“你比我多拿了二个,拿出来,拿出来。” 普义心头更添鄙视,这异界的王公贵族乍和小孩子一样的,什么都要抢?真丢人族的脸啊!原本高高在上的大公之子,元帅之女,王室公主在他心中的高高在上的地位荡然无存,不过尔尔罢了,什么王公贵族啊。 好客是山里人的本份,可是再好客的主人拿着刀出来看见帅哥美女三人在抢一个西瓜时也不会有好声气:“不要抢,房里还有,回头一人送你们两个!”扬起刀把三人讪讪放下的西瓜一拉八块“请慢用!” “慢着……慢着,这瓜不是这样吃的!”看着美艳的公主从瓜皮啃起却只啃出了两块绿痕,普义强忍住心头的笑意,拿起一块西瓜做现身说法“这瓜只吃红瓤,瓜皮另有他用,吃了可惜了!”这是给公主留颜面的说法,另有他用是什么?反正他老家是拿来喂猪! 公主有样学样的吃完一块西瓜,却突然面色一整,象雏的母鸡似的张开双臂护住西瓜,这动作不仅令普义一惊,也令刚吃完一块正要伸手取瓜的兰轩一惊,缩回了取瓜的手。 “这余下的四块全是本公主的,不许抢。”说完往身上的水晶吊坠一按,一阵奇异的魔法波动闪过,木窗自室外飘进来一人,正是水系法圣阿亚丽,公主附耳到阿亚丽女士的耳边轻语,阿亚丽一边轻轻的颌首,一边往桌上扫视,“碧玉瓜,莫非真的是传闻中可以迅速恢复水系法力的碧玉瓜?”言罢袖子往桌上一扫而过,四块西瓜就这么平空消失了。 这时床上有了动静,一个小小的身影坐立而起,一头墨绿的头发,一双小手正在揉那朦胧的睡眼。 “矮人!”一道高挑的身影如电光闪过,一道枪影如毒龙腾空,一点闪星如流星般向小身影的后颈扎去。 普义大惊失色,低声暴喝“住手!”枪影闻声去势一缓,“这是我在矮人族的妹妹,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一个热情好客的主人?滚!你们给我滚,从哪里来给我滚回哪儿去!” 听得普义如此暴怒,那道毒龙也似的枪影彻底止住了去势,缓缓收回了身后。 普义抢上前去,把明显是吓傻了,都不会哭的小杜娜抱在怀里,轻拍着她的背,低声的安抚“杜娜不怕,杜娜不怕,哥哥在这,不用害怕!”杜娜这才回过魂来,钻进普义的怀里,轻声哭泣起来“哥哥,坏人要打我,哥哥,坏人要打我!叫他们走,叫他们走。” 见如此场面,兰轩一个眼色,那讪讪立于原地的雅馨小姐不情愿的一扭身,如燕子般自木窗穿出户外。兰轩脸上挂起招牌式的和煦微笑,“杜娜是吧,小杜娜好乖呢,刚才姐姐逗你玩呢,你看你一哭就把姐姐吓跑了,哥哥给你个好东西好不好。” 说罢自怀里掏出一块亮晶晶的蓝宝石塞入小杜娜的手中。帅哥的魅力与宝石对女性天然的诱惑力还真是无可抵档,小杜娜看着手中亮闪闪的石头,渐渐的停止的哭泣,竟还冲着兰轩甜甜一笑“谢谢哥哥,”便在手上把玩起来。普义自然知道这种矿石价值不菲,连连推辞“这怎么使得……”。 兰轩止住了普义的推让“冒昧来访,本来就打挠了先生,更承先生盛情款待,无以回报,区区一块石头能赠与令妹是兰轩的荣幸。”这段小插曲就这么过去了。 普义把两张床让出去,抱着小杜娜在沙发上睡了一觉。兰轩一行也轮流着睡了一段,长夜慢慢的过去了。普义出门看那八个守门的矮人已经散去,便带着一众人等洗涮完毕后去参观自己的菜园子。兰轩公子可真命苦,出得门来,便看见十来株的“圣药朱果”,株株挂满了或红或青的果子,这下连一直端庄典雅的丝萝公主也加入了扭打他的行列。扭打过后,三人一边偷偷的拿出昨日偷藏的“圣药朱果”开吃,一边又偷偷的采摘枝条上的“圣药朱果”。普义一边心里好笑,一边善意的提醒“青色的不要摘,有毒!” 三个小的如此荒荡也就算了,三个老的也没好到哪去,法圣阿亚丽直奔瓜地,看见“碧玉瓜”就要下手,吓得普义连连摇手“没熟、没熟,没熟的不能吃”。威伯直奔辣椒地,红红的“火神的恩赐”就这么急速的消失在一阵阵劲风之中。依洛克丝更离奇,冲进玉米地,玉米还在吐穗扬花,根本就没结果呢,她硬给掰下来一个,普义急得直跳脚“那都还没结果呢,掰什么呀!”这场景,还真象一群野猪冲入了菜地。看着被洗劫得差不多了的菜地,普义只差没一屁股坐在地上,这都什么人啊这! 可就在六个人兴致冲冲的采瓜摘菜,忙得不易乐乎的时候,一声巨喝自铁栅栏外传来“普义先生,本族自问待你不薄,你怎能勾结外人践踏我矮人族的圣地,搜掠我矮人族的圣堂,真欺我矮人一族无人吗?”众人一惊,才发现铁栅栏外已经被矮人一族提刃执杖的围了个水泄不通。而正门处发声的正是矮人一族的族长史克莱,小杜娜就站在他的身边。 原来六人在菜地里辛勤收获的时候,普义忙着奔东跑西的制止他们采摘未成熟的瓜果,小杜娜昨晚就受了惊吓,今天见哥哥与自己的本族人打得火热,浑然没顾得上搭理自己,深深的感到自己被遗弃了,便泪奔着跑回族去。本就矮小的矮人,墨绿的头发,菜地就是她天然的保护色,这一众人等哪里注意到她?竟然就这么把矮人一族给招来了。 普义正待上前答话,兰轩把他拉到了身后,走上前去,微一躬身,无限风流的气度令人心旷神怡“矮人族的族长神兵世匠史克莱大师吧,本公子兰轩,家父威烈大公,那位美丽的小姐雅馨,麦克元帅最疼爱的孙女,这位美丽的丝萝公主,乔治三世陛下的掌上名珠,给大师见礼了。”只说给大师见礼,而不提给族长见礼,话外自然是表明和你客套是因为敬重大师,至于一族长,值得他见礼吗? 抬出三人的后台,自然也是要矮人一族好生思量,是否能开罪得起人族王朝的最高权力执掌者。 兰轩继续说道“兰轩一行三人,只为寻回异大陆的来访使者普义先生,并无意开罪贵族,贵族的圣堂失窃,作案者一定也是另有其人,还望大师好生查探,莫要辱人清白。” 矮人族却无意善罢甘休,史克莱族长眼睛朝天,大鼻孔朝下“矮人族的尊严不容践踏,矮人族的圣地不容玷污,矮人族的圣物也不容他人染指,你等六人束手就擒,待我族查明真相后自有处置,若敢抵抗莫怪刀兵无情。”这是明摆摆的无视人族王朝的颜面呵。 史克莱族长转而又对普义劝到“普义先生,本族深信你是无辜的,只是受了外人的蒙骗,你只要闪开几步,不与本族的敌人站立一处,你依然是本族最尊崇的贵宾,本族长发誓一定护得你周全!”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六章 天罚降下 普义不禁哑然失笑,自己什么时候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抢手货? 可凭心而论,在矮人族的生活虽然宁静安定,可是终归太过寂寞了,和一群型体和自己差异太大的生物生活在一起,虽然在语言与沟通上己经没有障碍了,却很难有归宿感与认同感。他现在可算是深刻的领悟到:什么叫人是群居动物,人是社会的人。 虽然小杜娜是他的跟屁虫,但也只能打发寂寞,说得不好听一点,和养一只宠物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小杜娜哪里能明白他心里的喜怒哀乐?能明白他的悲喜欢忧?能明白他的所思后求? 他在这里生活得太寂寞、太压抑、太孤独了,所以见到兰轩一行人,才会甘于冒着风险和他们交往,才会一见之下如遇故人般的热情招待。 可是毕竟自己到了这个世界,如果不是矮人族收留,说不定自己早已成了某种妖兽的排泄物了,收容救命的大恩,又岂能一抹干净?可是叫自己再在矮人族这么呆下去,也实在难受,即便留下,再想有以前的安逸,估计也很难了。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呵。 兰轩看出来了普义的为难,嘻笑着上前两步:“大师,虽然贵族待普义先生确实不错,但贵族把普义先生软禁在这铁栅栏之中却是何意?而且普义先生为贵族做的少了吗?自普义先生到了贵族,贵族火系法师有八人得以进阶,武者有十二人获得突破。更何况……” 兰轩顿了顿,手中变戏法也似的多了一枚“圣药朱果”,“史克莱大师,单单拍卖圣药朱果,贵族就进项不少吧,本公子可是花了一千八百万金克郎才买到这贵族送去拍卖的一枝六枚圣药朱果!你还好意思说普义先生欠贵族什么恩情吗?何不任由普义先生自行决定自己的去留,日后才好相见呵。” 普义瞬间就明白过来了,为什么他这的物品禁止外流,心中又惊又怒又喜又恨,惊的是这西红柿在这界竟能卖出如此高价,怒的是矮人一族的心思竟把自己当作了家畜一般饲养,为的是取肉索骨,喜的是自己貌似并不欠矮人族什么恩情,恨的是自己竟然错把恶人当了恩主。 一时之间,普义心里百味交陈,对史莱克略略欠身:“史克莱族长,初临贵地蒙贵族收容的恩情,普义永世不忘。但请族长大人还是高抬贵手,还普义自由之身吧,日后定当厚报。” 普义直至此时,还想着和平解决此事,但他不知道自己这种如同核武般的存在,任哪个种族得见,又怎么能容忍他落入异族之手? 得不到的,那就毁灭他!至于兰轩一行几人,不过是他的殉葬品罢了。这南疆,虽然名义上是王朝的领地,可事实果真如此吗?大不了一场战争,输了找几只替罪羊交出去了事,可如果放走了普义,让人族实力大增,那真得永远给人族做犬马了。 史克莱见事情发展到了这种地步,也不想再多做无谓的口舌之争,只是举起右手,猛的向下一挥。 兰轩就感觉身边的空气一阵暴热,天空隐现暗红色的火云,正是火系大魔法流星火雨的发动征兆。用这种大范围的火系魔法,看来史克莱是不准备留下任何活口与生物了。 普义看着天下淅淅沥沥下起的火雨,知道矮人族肯定发动了什么大魔法,正欲往后退去。 却突然想起自己放在木屋内铁箱里锁得死死的百来斤火药,一惊之下,一声“快跑,”便提起不曾离手的鸟铳,急急往木屋的相反方向跑去。 却突然感觉自己腰间一紧,却是被威伯提了起来,要往木屋温泉方向去,想要借木屋档住魔法的部分威能。 普义大惊之下,用尽全身力气狂吼“按我指的方向走!按我指的方向走!”,手直直的指向木屋相反的方向。威伯闻言一怔,在这危急关头,兰轩选择了相信普义,率先向那看似矮人更密集的方向冲去。 天空上的火雨很快就下大了,一点,一片,一面。整个菜圃熊熊的燃烧了起来,能燃的,不能燃的,在天火的威能之下,全都化成了燃料。 唯一幸运的是,在两位半步武圣,一位水系法圣的帮助下,他们及时的逃出了魔法的覆盖范围,但却陷入了矮人族包围的苦战之中。 有两位半步武圣和一位法圣在,普义更被围在人群之中重点保护,兰轩及两位女士都没变待遇,还得奋力自保。 可是一行人虽则暂时还能力敌,可围在身边的矮人却越战越多。毕竟是在人家的巢穴,消灭敌人的速度远不及人家增援的速度。 普义依然没有参加战斗,他只是死死的盯住自己的木屋,仿佛是吓傻了,只是呆呆的看着,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当他看见木屋上被火气蒸腾的空气出现了突发的异样的波动,自己率先向地上卧倒,同时高呼:“快趴下!”还不忘滚至矮人的尸体边寻找遮挡。 一群正在奋战的人被普义莫名其妙的动作惊住了,却也下意识的将身前的敌人扑倒在地,只有法圣阿亚丽反应稍慢,却给自己加上一道寒冰盾,牢牢守护自己的身周。 听得“轰”的一声巨响,一团黑色火团自木屋内爆裂开来,一朵巨大的灰色蘑菇云向半空升起,巨大的冲击波向四周狂卷而去,如同巨大的海潮,要把一切高于地面的东西狠狠的推平。 史克莱族长一行没有加入战斗,却站在铁门处指挥着,铁门承受不住如此巨大的冲力,如巨浪中的一块小木片般应声而倒,狠狠的将一干人等压在铁门下,却也幸得如此,铁门帮他们挡住了冲击波大半的威能,方才留下他们一条小命,可一个个应当受伤也不轻,压在铁门下半晌无人动弹。 “天罚,降下了天罚!”外围那些仅被稍稍波及的矮人们何曾见过这样的场景,又失去了统一的指挥,跑得动的纷纷丢下自己手中的兵器跑路去了,唯留一地的伤者和死者。 阿亚丽法圣的寒冷盾如何能挡得住无孔不入的冲击波,虽然离得远了,身形也被冲出几十步开外,虽然还站立得住,老脸却一阵阵发白,“叭”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竟是受了内伤。 当普义与兰轩等人摇晃着脑袋,强忍着耳朵内嗡嗡作响的不适,站起身来环顾四周。整个区域已经是红与黑的世界,周遭残肢与断臂四散,黑红的血液如同一股股泉水,四处随意的流淌,地上伤者与死者杂陈,布满了整个山野,入耳的只有伤者痛苦而大声的呻吟,说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 丝萝公主感觉自己脸上好家有异物,酥酥痒痒的,用手抹下来,手中是一块粉红还带着温度的肉块。心中明白过来后,腹内立即翻江吐海,背转身就吐开了。目睹了这一幕的兰轩与雅馨小姐也迅速受到了感染,各自找地呕吐去了。 威伯等人见惯了战阵的撕杀,虽然也为“天罚”的威能所摄服,但勉强还能忍受得住。威伯自去照料阿亚丽法圣,克洛斯管家四处巡视着,以防不测。 却突然,丝萝公主“哇”的一声哭了,一边哭一边跑向兰轩,紧紧的搂住他的后背,“兰轩哥哥,我的内脏都碎了,刚吐出来了,我活不久了吧。” 兰轩听丝萝公主所说,大惊失色,仔细一看自己的呕吐物,可不是,一块一块鲜红的块状物,似极了丝萝公主原来脸上那粉红的肉块,兰轩的腿脚也不由得一阵发软,全靠与丝萝公主两人的互相支撑,才勉强站立得住。 雅馨小姐听他们这么一闹,看看自己的呕吐物,也大惊失色,顾不得与兰轩还在斗气,冲过去三个人抱在一起,泪珠就这么如雨的滑落。 正是青春年少,就这么死在这荒郊野外,想来怎么不叫人肝肠寸断,泪如雨下。 克洛丝管家听他们这么一闹,急急扫了一眼他们的呕吐物,也急得团团乱转,急切间见到正在闭目念经的普义,仿佛抓住了救命的稻草:“普义先生,兰轩公子与我家小姐他们三人被天罚震碎了内脏,还望先生救他们一救。” 普义也是大惊失色,被冲击波震碎了内脏?谁救得过来?只是不能啊,这处离得这么远了,又及时的趴下,受点内伤还可能,怎么会三人同时震碎了内脏?得去看看。 普义强忍着恶心,细看他们的呕吐物,看三人原本黑糊糊的脸蛋被泪水冲涮出几道白痕,又被胡擦乱抹弄成了大花脸,顿时乐不可支。 兰轩三人原本悲痛欲绝,虽然心中暗恼普义的兴灾乐祸,见普义还笑得出来,心中却升起了一股求生的欲望。 兰轩公子挣脱了两人的环抱,上前躬身施礼“还望先生念及兰轩等人闻听先生有难,不远千里前来援手的份上,救上我等一救。” 普义原本打算直言三人吐的不过是“圣药朱果”的果肉和昨晚西瓜的果瓤,可是听得兰轩几乎一口一个千里驰援,经了一难的普义自然知道,千里援手是假,有所图谋是真,可不能听任他天天念经一般的唱什么“千里之外”,这个人情得还,拿什么还? 救命之恩,一个公子,一个公主,一个元帅家的孙女,三条命总该差不离了。一念及至,收起笑意,比神棍还神棍的背起双手:“唉,内脏碎裂,本来无药可救,但公子三人对我有救命大恩,我曾习得一些神术的皮毛,可以逆天续命,原本在危难之际可以自救三次,现在说不得只好尽数用在三位身上了,普义方才不过是在笑话自己枉费心机,原来怎么也逃不过这个天意啊,强修神术,不过是替人做嫁罢了!” 而后径自搓了双手,把手掌心按在一脸感激的兰轩头心百汇穴处:“感觉到热吗?”“热!“兰轩老老实实的回答,“那就是还有得救!”傻子都知道,用力搓过的掌心能不热吗? 普义神神秘秘的给三人泡制了一番,然后自衣兜内掏出三颗生花生,“此药名为发生丸,世上仅此三对了,剥开后立即嚼服,服后三位就可以放心,这次性命无忧了。”说罢,独自一边愁眉苦脸的表演黯然神伤去了。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七章 一死难逃 一条林间小道,道路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因为南方气候温暖湿润,树木与道路之间都是一人来高的密密麻麻的杂草与藤蔓。因为山深林密,蛇虫猛兽出没的原因,往来客商一般只会组团经过,所以小道显得有些冷清… 小道上远远的来了一行人,十八位骑手顶盔带甲,执盾搭箭的护卫着三辆马车缓缓而行。一前一后的两辆马车的辕架上,驭手的旁边位置上,还各自坐着一位执盾的甲士,正紧张的打晾着四周,随时准备着应对突发状态。这不正是兰轩一行吗,前边那辆车上的执盾甲士不正是威伯? 原来的六辆马车已经只余下了三辆,三十六骑也只余下了十八骑,人人着甲执刃护着车队缓缓前行。这是遇上了什么大麻烦了,以这种速度的前行,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走出这片森林。 中间的马车内装饰得富丽堂皇,因着白色显得洁静高雅,自然也就成了王室的专用色彩。这马车上的装饰以白色为主色,自然是丝萝公主的专用马车。阿亚丽法圣躺在丝萝公主的卧塌上,白色的床饰被子衬得她脸色越发苍白,内脏受到了损伤,本来只宜静养,但身处在如此险地,也只能强自带着她上路了。丝萝公主在一旁也顾不上公主的尊贵,衣不解带的服侍着自己水法导师兼护卫。 而普义、兰轩与雅馨小姐三人共乘在第一辆马车之上。兰轩与雅馨共坐一端,普义坐于对面。面对如此困境,饶是兰轩号称智计百出,此时也束手无策,只是长吁短叹,一筹莫展。 原来自普义、兰轩一行自维斯火山逃出与护卫群会合以后,那位不曾露面的箭圣便如同附骨之蛆,阴魂不散的纠缠着他们。阿亚丽法圣已然受伤,根本无力施展法术,而维斯火山周近这一片大森林却为箭圣提供了天然的庇护与狙击阵地,一颗颗树木后浓密的绿荫里,冷不丁的飞出来的迅如白虹的雕翎羽箭成了一道道的追命符。 而箭圣最阴损的招术便是不取人性命,被射中的人却肯定立刻失去移动能力,还需要其他人照顾。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结局已不难预料,而且遭遇重创的矮人一族会如此轻易的放任他们离去,追兵应当离他们不远了吧。 看着兰轩与雅馨小姐愁眉苦脸的表情,看着窗外那阳光下郁郁葱葱的树木,那光影与黑暗仿似化做了一张想要吞噬一切的绿油油巨口,阴森诡异得可怕。 这时普义做出了决断,虽则成与不成还得看天命,可总不能任人鱼肉至死,而不做反击吧。普义示意停车,“兰轩,把威伯留下护卫我,你们加速离去”一拍自己从不离身的鸟铳神器,“我还有一击之力,成与不成,各安天命吧。他们最主要的目标是我,我留下了,你们说不定能逃得一条命去,总比一起送命在这的要好!” 兰轩冒此大险为的就是普义,可虽然舍不得让到手的鸭子飞了,自己却根本无力应对,恋恋不舍下,紧紧拉住普义的手“先生,成与不成,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只要你活着,无论天涯海角,刀山火海,兰轩一定会竭尽全力来迎回先生。威伯,无论先生的一击成与不成,你都要护得先生的安全,哪拍是放弃抵抗,也要护得先生周全。只要你不死,你一定要随侍在先生的左右,此事干系到人族与王朝的未来,请您放弃武者慷慨赴死的权力,纵有屈辱,也请求忍受了吧,兰轩拜托了。”说完毕恭毕敬的肃容向威伯深深一躬。 普义听了这话也不由得有些感动,一拍兰轩紧握的手“好,普义一定会千方百计留条命在,后会有期吧。”却看威伯,原本慈眉善目的脸一时有些狰狞“公子放心,小人决不轻易赴死,即便苟颜残喘,也不离普义先生前后。”约定好成功后的碰头地点,兰轩一行登车而去。 依然是林间道,很奇异的组合,一个双手托着一把带柄铁管的半蹲人影,一个身无片甲的慈眉善目的老者领先他半步,就这么大大咧咧的站立于林间道的中央,就这么寂寂的站着,除了林子里的鸟鸣虫啾,根本没有其他的声响。 突然,左侧林子的某处突然的安静下来,普义立时端着他的鸟铳瞄向安静的方向,威伯也移动了一下,依然是背着双手领先他半步,依然是寞然无语。 良久以后,“嗖”的一声,一支羽箭劲射而来,扎入两人前方不尺半米处的地面,两人依然就这么木然的呆着,并未做出任何反应。 见此情景,六十步开外,某棵树后闪现出一道绿油油的身影,一把懒洋洋的声音“就这么放弃抵抗了吗?真是无趣啊!”一双沉稳的双手却依然拉开了一柄绿色的大弓,两只白色的雕翎箭就这么随意的捏在手中,搭于箭上,缓缓向二人行来。 “如果放弃抵抗,那位普义先生请把手中的铁管扔在地上,站起来,咱可不愿被根铁管这么指着。”一双细眼却狐疑的紧盯着二人,稍有异动,就要将二人射杀当场,当然,他的注意力更集中于那位半步武圣威伯,至于那位手持铁管的普义,他可并不认为一根铁管子能给他造成什么伤害。 威伯将背于身后的双手搭于胸前拱了拱手:“大陆之上箭圣可不多见,还请赐示高姓大名,也叫威伯输得口服心服才是。” 箭圣朗声长笑,正欲开口答话,眼睛的余光却见普义手中有火光闪过,“滋滋”声的火线迅猛燃烧,一种被莫名猛兽紧盯的直觉自心头升起,正欲松弦放箭,身形也向后暴退。 可是能快得过子弹吗?“轰”的一声巨响,箭圣看自己的腰腹间一个血肉模糊的那个空洞,全身的力气就这么莫名的消散,松弦放出的羽箭哪还有准头与力度可言,“圈套,可恨的圈套”是箭圣能说出的最后话语。 而唯恐打蛇不死的威伯早掠过六十余步的空间,一道寒光自手中挥出,一个大好头颅就这么冲天而起…… 兰轩富丽堂皇的马车内,虽然最大的危机暂告解除,但围坐的六人似乎并不怎么高兴,几案中间摆放着一个狰狞的人头,黑发尖耳,俊美的面脸血色全失呈现一种惨白,正咬牙切齿,恨目圆睁。 正是那位箭圣,精灵族的箭圣,巴格箭圣。兰轩忧心丛丛的说道:“难怪矮人族并不惧怕开罪我人族,看来精灵族早就和他们沆瀣一气了。可是两个种族应该也是力有未逮啊,抗拒不了人族的中烧怒火,是否还有别的种族参与其中?比如说……” “嗷呜……”一声长长的狼嘶给他的话语带来了最佳的注释。如果号称山地战之王,丛林战之王,来去如风的狼骑加入其中,那位他们还能逃出生天吗? 莫非真的难逃一死吗?兰轩心里首次升起了恨恨的悔意,好好在王城当富贵公子哥不好吗?为什么非要为搏个前程来凑这个热闹呢?如果落入凶残的狼骑之手,想要留个全尸,只怕也是难了! 凑热闹的不嫌人多,怕什么也就会来什么,马车传来敲击之声,一位全身着甲的黑色头盔禀报说:“后方发现狼骑踪影,骑数约在五百,离我方不足五里,还请大人速做决断!”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八章 又见天罚 狼骑,威镇南疆的狼骑外形并无过人之处,充当坐骑的狼应当是特别选育过的,比一般的狼显得高大,可也不过就是小马驹的高度。只是狼骑上的骑士不过是五六岁儿童的高度,绿油油的肌肤看来有点让人渗得慌。 一位身材矮小的绿肤人跨下的银狼特别高大,黝黑的脸庞上皱纹密布,皱巴巴的象是没有长开,腥红的眼睛里不时闪过桀骜的光芒,恶狠狠的神色如同跨下的银狼一样暴力与凶残,那神情仿佛要将他所遇见的一切生物都撕得粉碎,一柄与身材绝不相称的巨大狼牙连枷斜挂了鞍缰左侧,策骑率领着队伍前进。 突然一位乘着仅较他跨下小了一号的银狼,同样身材矮小的绿肤人,同样一脸凶残的狼骑,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前来报信:“报告雷巴克大统领,前方洼地找到敌人踪迹,发现三辆马车、十六匹战马与大量食物,还有一个巨大的柴火堆,估计是敌人正准备宿营做饭时发现了我们,立即逃窜了。马车内发现有不少的金银珠宝和圣药朱果……” “圣药朱果?”闻报的雷巴克大统领立时着急了,急吼吼的:“我命令!立记得全速前进,赶往洼地。另传令先头部队就地警戒,不得妄自进入敌人的营地,以防中计!” 雷克巴大统领再也顾不得怜惜跨下银狼,双脚夹得它一阵的啮牙咧嘴,脚下立即加速奔跑起来。短短的一段路程,却令雷克巴大统领有了度时如年的感觉。好容易赶到了人族营地外,却见自己的命令根本没有得到执行,先头部队压根就没有在外围警戒。 雷克巴大统领立时怒不可遏,骂骂咧咧的从银狼身上一跃而下,径直向营地内走去。却见地上是一堆一堆的白面粉,看来敌人正准备做饭,听得追军来了,把粮食全扔下了,正中央那个巨大的柴火堆有些奇怪,里边还正在滴落着动物的油脂。看来手忙脚乱的把油全倒进柴火堆了。 久经战阵的雷克巴大统领并未觉察什么异常,有没有心思去细想那些,径直奔向那些富丽堂皇的马车,车内空空如也,哪有什么金银珠宝和圣药朱果?马车旁倒是有几堆血淋淋的骸骨,看来是那些被丢弃的战马尽皆入了狼口。 雷克巴大统领大怒,自己领军出征,战利品还未啖食第一口汤,就这么没了?板着脸对身边的传令兵道“传我的命令,立即抬前军指挥前来开会,命中军后军将前军围了!整肃军纪!”雷克巴恶狠狠而又带着杀气的下发军令。营地内迅速剑拔弩张,前军与中、后军怒目相对,兵戈相向,而临时军事会议就在吵吵声中开幕了!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团结的会议,胜利的会议,里程碑式的会议!因为雷克巴大统领带着他的军队指挥官们成功的挤上了进军天国的特快专递。 却说离洼地一百余米外的小山坡上,灌木丛林内,二十几个人正紧张的观察着洼地内的场景,在离此不远处山坡下边,十余匹战马全被掩住口耳,不让发出一丝的声响,两位骑士正在照看。二十余人中,普义正小声而紧张的下达作战指令:”两位法师请用小型旋风术,将面粉吹散起来,所有的面粉尽可能的催动!风速不宜过快,风力不能过大,要尽可能的象自然风!” 一团一团的小旋风向敌阵转去,微小的风力并没有引起正怒目相对的狼骑重视,这种根本没有杀伤力的小风,要那么紧张干嘛?如何扎紧自己的钱袋子,保卫住自己的胜利果实才是重点!就这样,狼骑的阵营里渐渐的被白色的粉尘所胧罩。一位谨小慎微的狼骑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急匆匆跑去汇报,却打断了正在大发雷霆的雷克巴大统领:“大统领,有异常发现,不知为何敌人营地里的面粉全被吹散起来布满天空!” 雷克巴大统领闻言一惊:“面粉里可混有毒物?”谨小慎微的狼骑眨巴眨巴小眼,小声说“没有……”雷克巴大统领闻言大怒:“风吹散了面粉这种小事也要向我报告?没见正开前敌军事会议?滚,有多远给老子滚多远!”说罢一脚将谨小慎微的狼骑士踹出老远,而后继续自己的整军大计! “够了!”灌木丛中的普义见面粉差不多均匀的飘散在天空之中,而狼骑却若无其事的继续对执着,止住了两位风系法师的施法。招了招手“威伯,能否准确的将这些箭准确的射入柴火堆?” 威伯看了一眼百米开外那个巨大的柴火堆,“先生是在损我吗?这里差不多人人能做到吧!”普义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为防万一,还是威伯亲自动手的好。”说罢将事先备好的几块泌透了动物油脂的小布条分别缠在几枝箭杆上,取来火种将布条点燃,小声的叮咛“不要用太大的力气,防止风把火吹灭了,只要抛射至柴火堆中,将柴火点燃就是大功一件!” 威伯听得这么一说,反倒谨慎起来,原本卖弄的将弓拉了个满圆,现在细细考虑了一下,将弓拉了个大半开,便仰射着接连将手中的火箭抛射而出。 火箭才升空,久经战阵的狼骑就发出了“敌袭”的警报之声,原本怒目对恃的狼骑立即翻身上狼,各狼也俯身压臀,昂首立脖,脖颈上的狼毛倒立而起,做出了前纵冲击的架式。 “敌袭”的警报声也打断了正开得热火朝天,吹胡子瞪眼的前敌军事会议,可听说只是几支火箭引燃了柴火堆的骚戏性攻击,雷克巴大统领大手一挥,“去一小队往射箭处警戒性搜索前进,另外注意保护战利品,那三辆马车别被烧坏了,那是要进献族长的。会议继续进行!” 也怨不到雷克巴大统领,他并不认为敌人还敢在全面警戒的狼骑前发起攻击,十几二十个敌人,即便有法圣、武圣般的存在,遇上狼骑精锐也讨不到好去!更何况此次任务的特殊,他带来的可是狼骑精锐中的精锐,战力自不待言。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别的时候还好,在这种时候可就没人卖他统领的帐了,毕竟是平时互不统属的友邻部队,好东西进了腰包为什么还要掏出来便宜你?你以为你脸大啊? 灌木丛中的普义看见火箭准确的落入了柴火堆,一阵青烟过后,柴火堆迅速而又猛烈的燃烧起来,一把把身边的人摁在地“趴下!”听到那声熟悉的“趴下”身边见过与听说过上次天罚神威的众人都慌忙趴倒在地。普义一边等待一边祈祷,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虔诚:“诸天神佛保佑,让粉尘爆炸的条件满足吧,弟子若能逃过此劫一定为各位推广教义,重塑金身,让我佛的光芒大行其道!” 就在普义等得都快要怀疑人生的时候,“轰隆”一声巨响,相似的冲击波吹得树林呼呼做响,离得近的巨大树干无法抵挡冲击波的威能,干脆而利落的“噶叭”一声折断了,片片树叶如迅疾的雨点一般掷地有声的砸落而下。 冲击波的余威过后,一行人立起身来,原来的洼地营地已然不复旧观,雷克巴大统领招开临时军事会议所在的中心位置已然变成一个老大的巨坑,无数的狼与骑士趴卧在地,鲜血从口鼻眼耳中汩汩流出,身上地上,到处尽是白茫茫的粉末。地上树枝树叶落了一地,远处树林的树叶上,也落满白茫茫的一层粉末,仿似今天的大雪,提前降临。只有被派出来搜索的小队狼骑因为离得远了,逃得一条性命,却也如同惊弓之鸟,带着伤势怆惶逃生去了。 看着想要追杀的威伯与依洛克丝管家,普义皱了皱眉“穷寇莫追,我们还是走吧!”说吧也不管众人,径直向已经是人仰马翻闹做一团的停马处走去。众人面面相觑之下,也跟紧普义而去。普义本非嗜杀之人,可两次爆炸,千余条性命都和他有直接关联,第一次虽说是矮人族咎由自取,可第二次是他主动设计,虽说只是为了自保,可每次看那血流成河,残肢满地的场景都令他心里说不出的烦闷与痛苦。 承受了两次天罚,损失了大批精锐,还殒落了一名箭圣的异族不敢再生事端,至少明面上如此。一行人再无惊险的走出森林,径直向人族控制的第一座大城,安斯城去了。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十九章 萍水重逢 安斯城,南疆人族掌控的第一边城。 青条石铺就的路面与人行道间,狼牙也似的黑色石灰石将主道与辅道严格区分。因为接连晴好的缘故,地面显得不是那么洁净,特别是在西街坊市,已近是太阳升到了中天,路旁的小贩有些已经贩空了备好的货物,空出来的摊位上四处散落着包装用的干枯树叶,草制的绳索,某些撕掉的菜叶,腐坏的果品,……。 也正是因为晴好,街上行人众多,异族的也比比皆是,一头油光发亮墨绿毛发的矮人、英俊秀丽却面无表情的尖耳朵精灵,妩媚动人,眉目顾盼生辉而又带着条雪白竖立的毛绒绒大尾巴的狐女,就连遥遥北国才常见的兽人也有,你看:一个完整的一个老虎头,额头上顶着“王“字虎纹,脖颈下却连接着一个人的身躯,穿着与人类并无区别的衣裤,只是在臀部有着一杆直立着只是在尾巴尽处才带着弯曲弧度虎尾的“虎人”,说话也与人类并无二致。 “不愧是商业巨埠”,身着一袭黑色的法师长袍,自里而外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是在眼睛处有两个孔,秘不走光的普义这么想,这样打扮的可不止他一人,连带他一共是六人,只有丝萝公主去到总督府去看望她的王叔了。 而他,因一路的腥风血雨的撕杀和连日的奔波,已然有了严重的厌倦与压抑,再要他如同坐监一样呆在戒备森严的酒店内,即便是有着地球上几年寺院里清规戒律生涯的他也大感受不了,毕竟在矮人族的生活较之圈禁也差不了太多。 他竟然是如此的渴望自由自在呼吸与亲近同类同族,亲近那家长里短的日常生活,哪怕只是在街头走走,看看。而逛街购物症也同样严重的雅馨小姐也明着暗着的表示严重同意,兰轩等人没有办法,只得将一行六人打扮成包裹严实的法师,又知会总督府采取严格的安保措施,才陪着这位大爷和那位小姐一起踏足街头。 普义只是想到街头上透透气,并无什么目的地,去哪都无所谓,只是一路上看什么都新鲜,异族固然令他吃惊,可较之地球上完全迥异的风土人情更令他眼界大开,只是一念及自己此生可能无望回归那颗蓝色星球,那自己熟识的红砖黑瓦的小平房,那平日里待自己严历得近乎苛克的老僧怀恩和自己的众师兄弟,甚至那自己儿时曾经摸鱼捉虾的小水汊,那带着淡淡青草香的草毡子……,竟然是如此的清晰与亲切,只是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他们可曾知道在遥远的异界,有一个远方的游子,在如此的思念着他们? 念及此时,普义悲从中来,心情大坏,想着自己的心事,脚下却机械的随着众人,不,是随着那位逛街购物症发作的雅馨小姐而移动,果不其然的到了西街坊市。 那个两个铁铸矮人高举双刃斧做门户的“锋镝神兵”依然如旧,矮人老板也依然如旧,可因为没有什么新货到的缘故,众人只是进去稍打了个转,就移步他处了。 威伯到是借机上了次厕所,扔下携带已久的包袱,报了上次被宰的一剑之仇,据说是故意把人家的厕所弄得天怒人怨,引得众人哈哈一笑。普义也难得的哈哈了几声,冲淡了不少心头的阴影面积,又有了闲逛的心思,即便是雅馨小姐逛胭脂水粉铺,也不觉得那么难受。 更何况,心情调整过来的普义想着自己的处境,唯一能护身的神兵鸟铳,打完了最后一管火药以后,已然变成烧火棍一根,还得趁着这个时机补充一下,而调配火药的炭还算易得,琉磺和硝石还得采买,正好趁这时机补充一下。 “山林奇珍”,和人族的建筑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块黑木牌篇正中高挂,上边四个简单的大字,如果老板不是位绿皮肤的小矮人,并不是矮人种族哦,个子矮小,别的和人族并没有什么异同,只是脸上的皮肤皱皱巴巴的象总也长不开,腥红的眼珠透露着煞气,一口牙齿尖尖的象全是犬牙,普义一点也无法区分他和那些死在“天罚”爆炸下的别的狼骑有什么异同。老板也似乎知道自己种族的长相不受待见,尽可能眯着眼,抿着嘴浅浅的流露笑意,而听任自己的狐女服务生招揽生意。 店里有客在,一位身着天蓝裙袄的五尾狐女,鹅蛋脸,丹凤眼,白晰高耸的鼻梁下是一张红润而厚实的小嘴,修身玉立,虽然不曾克意显摆,峰峦自然耸立,不曾克意束缚,腰身自然窈窕,虽然不是在拍卖台上要巅倒众生而故意献露出媚态勾魂,天生丽质却自然艳光照人,这就是兰轩公子曾经见识过的拍卖主持狐女苔丽。许是在商买什么东西,面对热枕的狐女服务生,脸上不再有勾魂夺魄的笑意,代之的是一种冰冷,眸子间也不再流光溢彩,而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却令她更有了一种冰美人的感觉,令人心生景仰而自愧形骸。 普义虽然惊叹于狐女的艳光,但是看那五条毛绒绒的尾巴,就没了其他的心思,可能是因为自小所受的教育,面对并非人族的艳色,他还难以接受,更难生什么仰幕之心。目光一扫而过,看到自己想要的硫磺与硝石,这的柜台里都有,还都是上等货色,挥手招过来威伯,才知道在这世界,硫磺名为“黄芒”,硝石名为“霜石”,只会矮人族语言的普义不愿露了手尾,示意威伯采买些黄芒与霜石。然后自顾在店内打晾着其他物品。 兰轩到是有些惊艳与狐女异样的风情,却难以抵挡腰间的痛楚。自从吐内脏风波过后,雅馨小姐、丝萝公主与兰轩的关系便缓和了下来,虽则不如初时亲密,也有着旧情复炽的迹象,也就是碍于多了个普义大师,兰轩不得不按奈下那些风流心思做好接待工作。 也许是同过生死,共过患难,雅馨小姐到不如兰轩对普义的恭敬与多礼,只是不敢放肆而已,而兰轩就没那么好命了,打不过,还背了个坏人清白的恶名,自然是要多受些磨难的。兰轩不敢再看狐女,只是紧挨着雅馨小姐,看雅馨小姐挑选物品,手臂时不时在某个软处挨碰一下,说不尽的惬意舒爽。 雅馨小姐看好了一块魔狼风系黄色晶石,镶在武器上可以减少风阻,增加速度。狐女服务员报价二百金克郎,一心想在玉人跟前表现的兰轩公子不假思索的还价,依旧是懒洋洋而又充满自信的声音:“这块风晶也就是三阶魔狼出品,二百有些贵了,一百八吧。” 听到这个有些熟识的懒洋洋的声音,特别是“一百八”,五尾狐女娇躯莫名的一震,左边玉眉一挑,却兀自不动身色,反而转过身去与狐女服务员压低声音细细商谈起来。直到一行六人采买完毕,再走出店去,看着六人行远的方向,挥手招来随侍人员,安排诸事不提。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章 听个故事 当一行人顺利回到他们下榻的金碧大酒店,丝萝公主与欧纳亲王竟已是等候多时了。 欧纳亲王,年不过四十余岁,微胖的身材不显臃肿,只是两鬓之间可见银丝点点,浓眉间已显川字深纹,虽然眉目间依稀可以分辨出这位亲王年少时也是个卓尔不凡的英武公子,可岁月这把杀猪的刀已经帮他刮掉了外在的浮华。亲王并没有什么架子,拉着手和他们说话,谈的也不是什么军国大事,尽是些家长里短,嘘寒问暖的话语,谈笑间便一人送上一件礼物,并不贵重,普义是一件皮裘,兰轩是一块玉饰,雅馨是一套香脂水粉,看来并没有刻意的去打听每个人的喜好,只是一种礼节的表示,拜访也是一种纯礼仪性的贵族间走动。这到把兰轩和雅馨闹了个不自在,因事情特殊,二人没去总督府拜会亲王,到弄得亲王来折节下访,二人连连致歉。欧纳亲王不以为意的一挥手“不碍的不碍的,本亲王知道你们身有要务,不来见本亲王也是人之常情,只是本王到了王都之时,二位可不要闭门不见呵!”说罢一阵哈哈大笑,揭过了此事。 欧纳亲王坐的时间并不长,仿佛此来也就是和诸位打声招呼,小坐片刻后便起身告辞,一干人等起立送行时,兰轩有些肉痛的摸出两颗“圣药朱果”呈给亲王,“小侄此去南荒,托亲王洪福,到得了些好物件。小侄不敢藏私,区区薄礼,还望亲王笑纳。”欧纳亲王哈哈一笑,示意随从收了,径直出门去了。 亲王携丝萝公主一行走后,普义要了一间上房自去摆弄自己的火药,作为自身最大的秘密,自然不会邀请兰轩旁观。兰轩公子自然喜滋滋的去找他的雅馨小姐,终于有了属于私人的时间,雅馨小姐自然也是大方的开门揖盗,只是一番亲热之余,兰轩望着某处拳头紧握,悲不自禁,女生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兰轩撞上档期了。最可恨的是雅馨小姐就这么赤条条的躺在床上,呼吸间山峦起伏,媚眼如丝:“我的亲戚不该来?这也是你的亲戚哦!”恨得兰轩纵跃上床,一阵撕咬,终归还是望红兴叹,无可奈何! 安斯城虽在人族掌控之中,却离南疆太近,终归让人感觉不那么放心。就在兰轩悻悻然的那一晚,城西火起,浓烟滚滚,警哨声此起彼伏,妇人儿童的哭嚎声,男子的怒骂声,消防官的调度喝斥声…… 随风隐隐传来,令人心悸,更令这一行人心头不安,看来这安斯城也非万全之地,还是早早离去为好。 一夜的喧嚣吵闹,直至天明方才安定下来。确切的消息也直到天明才传递过来,并不是普通的消防事故,而是有人故意纵火,纵火的原因?那就有故事了。说是兰轩等到安斯城的前几日,安斯城守备府的公子哥委托银电商团的拍卖会拍卖某件贵重器皿,并提出一个附加条件,自己要去拍卖会上扬把脸,过过瘾。可就在拍卖会上,众目睽睽之中,与狐女苔丽转递这件贵重器皿时,贵重器皿摔地上了,当场四分五裂。守备府的公子哥一口咬定是苔丽没拿稳,而苔丽却说是公子哥松手太早,这事上哪儿说得清楚?原本这权与钱的事,大不了赔钱了事,但是公子哥对妖艳妩媚的狐女苔丽觊觎已久,声称要么让贵重器皿还原给他,要么就要苔丽以身抵债。银电商团自然不会如此大失颜面的息事宁人,一边托人与守备府交涉说情,一边暗自搜罗奇珍异宝已做赔偿,毕竟事出在拍卖会现场,拍卖方想不负责任也难。“怪那天在奇珍店遇见那五尾狐女,还一脸的冰霜,原来在为这事烦心,想是在寻找珍奇做赔偿之用了!”兰轩如是作想。而雅馨更棋高一着“这明显就是个局嘛,分明是那守备府的公子哥在做局强抢狐女嘛 ,什么贵重器皿?只怕原来就是破的!”“五色琉璃盏,价值在一万金克郎之上,能上拍卖会的东西价值岂会太低?更何况拍卖前又怎么会不仔细察看与鉴定?拍卖前肯定是完好无损的。为了一个狐女,舍得一掷万金,守备府的公子哥也称得上一声纨绔!”兰轩嘲笑某女的智商,却躲不开腰间“追魂夺命掐”。就在普义一行逛街邂逅狐女的午后,守备府的公子哥带一般随侍也遇上了苔丽,见色心起,利欲熏心之下,那便强抢入府吧,生米煮成了熟饭,赔偿方案也由不得银电商团不同意了,总不至于为了一个小小的狐女和守备府翻脸吧!然后就是狐女的表演时间,她乐乐呵呵的随守备公子回府,一路的花言巧语奉承得守备公子自信心暴涨,血脉贲张。可当二人在府中两两相对,守备府公子化身为狼的时候,狐女展示了自己的身手,不仅击伤了守备公子的下体致其休克,还四处纵火,焚烧了守备府,再后来化为一只白狐,自守备府的狗洞内一钻而出,就此消失不见了。 普义对这段到是有兴趣,“化身白狐?”“是啊,”兰轩解说道“狐女一族,一尾至三尾狐女相当于武士段,四尾至六尾相当于武师段,七尾至九尾相当于武圣段,九尾以上便已完全化作人形,也就是宗师之境了。但狐女并没有太高的武力值,这也是守备公子未加防范的原因,她们的长处在于追踪,逃匿,媚惑,四尾以上可以自由的变化成狐或狐女。”普义恍然大悟“哦,你这个高阶武士也就和三尾狐女相当?”说得兰轩玉面一红“大师,进阶很难的,不到二十的高阶武士,伯宁大陆也不多见!”心里却在暗自腹诙“你以为人人都象你,拿圣药朱果当餐后水果吃!我要不是吃了圣药朱果,只怕现在还是中阶武士。可恨雅馨那小丫头已经进阶初阶武师了,床第之上依然奈何不了她!要不然……”却又想起了威伯那日的话语:“公子,雅馨小姐和丝萝公主可都还是完璧之身,那日床上的点点血迹可都是鹿血,如果到了王都还未拿下,公子可就要成为贵族圈里的大笑话!两位豪门贵女捉弄一个公子哥的大笑话!到时两位女士自然有办法证明她们的清白之躯,公子到时如何自处?”兰轩一时愁从中来…… 而狐女苔丽,自然是全城通缉,即便如金碧大酒家,也未能置身事外,一早就有守备府的军兵前来搜索,只是兰轩一行人身份过于尊贵,不曾打挠。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一章 听个事故 这一场闹剧并不影响普义等人的出行,毕竟安斯城如此之大,各种各样的治安事件层出不穷,和他们又全无关联,他们自然想早日回到王朝的中心,帝纳斯城去。毕竟那才是兰轩等人的地头,普义自然无可无不可,只要远离南疆这个是非之地,孑然一身的他,何处又有什么不同呢? 婉辞了欧纳亲王重兵护卫的好意,毕竟他们还有十八铁骑、两个半步武圣,和已逐步康复的水系阿亚丽法圣,在敌人已无法出动大规模精锐进行追击的情况下,此番北归并没有太大的风险。何况此次北归,人族的城市林立,即便遇上什么圣级人物出手,自保待援应当还是不成问题。更何况法圣阿亚丽,遇上了狙击型的箭圣办法不多,可是遇上其他的圣级人物,有两位半步武圣在,胜算还是颇高的。这大陆上的圣级人物可还没多到遍地都是的地步,否则也不会把普义大师看得如此精贵。甘冒奇险,也要将他从南疆异族之手带回人族,看重的自然是普义大师手中的金钥匙,通向圣级道路的金钥匙!就好比某国男足,几十年如一日的屡败屡战,不还得耗巨资去引进世界级教头来调教,为的不正是人家手头上的金钥匙,奢望能化腐朽为神奇的金钥匙! 为安全考虑,欧纳亲王只是微服到金碧大酒店送行,顺带把丝萝公主带回他们的队伍。一场惜惜相别的好戏演过后,欧纳亲王目送着他们四人分别登上两辆貌似普通,内里则别有洞天的马车,驶出酒店后方才离去。十八铁骑自有两骑执行哨探的任务先行,余下十六骑有四骑成雁行开道,八骑护卫马车而行,四骑坠后压阵,一切严格按安保执行条例操作,稳步有序,忙而不乱。自安斯城的北门而出,看着那雄伟的城墙,深隧的门洞,来时三十六骑如林,六辆马车如龙,鱼贯而入,可此番踏上归途时,已经有多少骑永远的沉睡在南疆的丛林里,尸骨不得归故土,六架马车也已经片板不存,令一行人的心头沉甸甸的,谁也不想说话。 普义本就不是话多的人,只是默默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如移动的圈轴,一幅一幅自眼前掠过,静静的想着自己的心事,兰轩也正在感伤些什么,二人共乘一车到是难得的陷入了沉寂之中。时间,路程就这么静静的逝去,可沉寂如同纪录,就是用来打破的,正当兰轩想要找个话题的时候,车窗外传来威伯的声音,前方自一只六阶鹰妖口中救下一只受伤的小白狐,请公子示下如何处置,且时已近正午,该扎营造饭了,请公子示意扎营地点。兰轩看了看窗外,朝着近处唯一的高地,一处荒芜得只有草的小山坡指去,就在那扎营吧,又一指离小山坡不远处静静流淌的小溪水,注意水质检测,派两骑沿溪上溯两箭之地,查探异常,坡顶安置观察哨,煮熟的食物注意先做活体实验,分批进食,我等七人最后用餐。看来一番危机下来,兰轩公子长进不少,威伯欣慰的点点头,领命去了。 小山坡的草地上早铺好了地毡,还放上了一张几案,普义、兰轩、雅馨与丝萝公主围着几案坐着,几案上伏着一只小白狐,比初生的小狗大不了多少,两条后腿虽然上药包扎,可雪白毛皮上的腥红血迹依然触目惊心,红宝石也似的眼睛盯着众人带着一丝警惕。女性对于这种小动物有着天生的母性,雅馨和诗萝公主忍不住就伸手去抚摸,小白狐躲闪不过,也只能乖乖的逆来顺受,可当兰轩这位公子哥伸出手去时,小白狐啮牙咧嘴,毛发如同针一般的耸立起来,嘴里发出了威慑的恐吓声,似乎要忍受着后腿的巨痛站立起来扑咬。白狐,能在六阶鹰妖爪下挣扎逃生,这怎么可能是一只普通的小白狐? 兰轩看了普义一眼,嘴角闪现出一丝值得玩味的笑意:“先生,依我看这只小白狐定然是雄性,不然如此好色得紧,只听任美女轻近。”普义会意,淡然一笑“普义到认为这是只母狐,只是有了灵智,知道雌雄有别而矣。”兰轩一脸的不服气“这到简单,待我来掰开他的双腿一看便知。这么好色,定然是雄狐。”见兰轩说得龌龊,且真伸出手去,两女不同得同时脸上飞红,别过脸去恨恨的啐他。白狐原本还似根本听不懂人言的一派镇定,可看兰轩双手已经快接近自己的后腿时,不由得幽幽一叹,一阵光影闪过,几案上哪还有那只受伤的小白狐? 坐着的分明是那位白衣白裙的五尾狐女苔丽,白裙的下摆已被撕得粉碎,两条白晰得象是发光令人不能直视的笔直浑圆大腿上,两处血肉模糊的爪洞,原本包扎的布条与伤药早被这一变化所挣开,两条血线自雪白的大腿上直淌而下。两位女士虽然嫉恨她的美丽盖过了她们的光芒,可毕竟是女性,拥有柔软的内心,立即招唤依洛克丝管家拿伤药来包扎。 但狐女苔丽却没有要领情的意思,胜雪三分的脸上满是寒意:“苔丽不过是狐族一介弱女子,你们何苦如此紧紧相逼?我父母双亡,族中无依无靠,被打发至安斯城谋生,孤身一人周旋在带着各色欲望的人群之中,每天强颜欢笑,忍受你们人族贵人的欺凌,为的只是生存,为的只是一日三餐,为的只是有修炼的资源,为的是早日有摆脱这一切的能力。我已然够惨够苦的了,可你们为何还要苦苦相逼,苦苦相欺?守备府公子想要我清白的身体,不从就把我逼迫成一只四野流窜的野狐,鹰妖想要我的晶石,不从就把我撕得皮开肉绽,你们想要弄清楚我的来历,就要用下流手段逼我不得不现出原型……”说到情动处,窜窜珠泪自玉颊籁籁滚落,咽声道:“你们又何必假惺惺的为我包扎伤口,自古艰难,一死而矣,逼死了我一个弱女子,希望你们日后心安!爸爸,妈妈,女儿来了……”说罢,玉手中寒光一闪,直向自己的胸口插去。 如此佳人带珠含泪,本来就分外能引发人的恻隐之心,而如此节烈的护卫清白更让人钦佩,更何况南疆异族间的语言是互通的,字字句句全落在普义的心灵最柔软的地方,经历何等相似,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触深深的打动他。“慢着”才说出口,半步武圣依洛克丝已手出如电,夺下狐女手中的刀,扔在毡子上,只是那刀也并非凡品,苔丽扎得也狠,虽未自杀成功,却也刺破了肌肤,白衣的胸口处,一抹血痕慢慢扩散,那狐女转伏在案几上好一通痛哭,哭得一众人等心都碎了,哭得普义背转身去暗自伤心,哭得兰轩公子手足无措,哭得两位原本对她带着嫉恨之心的小女人一边陪她抹泪,一边轻声安抚。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二章 小镇夜宿 普义一行拾了这么个烫手山芋,一时为难起来。 虽则一路行来,都带着受伤的狐女,可这样一位异族美女,要说众人心中没有警惕之心,那自然是不可能的。那位苔丽伤势略一稳定,自己也几次提出来辞行。可是普义却引动了恻隐之心,并一发不可收拾,如果这位狐女真的和他身世如此相似,那么世界虽大,真有她的容身之地吗? 坐视一场悲剧上演,如何能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可万一这位狐女用的是苦肉计,那普义一行就真的乐大了,毕竟现在可无法去狐族去调查,即便去了估计人家有心之下,也查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日子就在普义的两难决择中一天一天的过去,即便是狐女要走,也被他以伤势未愈为由拒绝了。弄得兰轩等人都怀疑普义是不是对小狐女动感情了。 狐女的伤势一天天的好将起来,人也日胜一日的活泼,却收起了兰轩以前在拍卖台上见识过的烟视媚行的万种风情,在人前冷若冰霜,只在几人之间略显小儿女的姿态。 自然,对兰轩是一点面子也不给,好几次给众人倒茶水时却故意无视了兰轩的存在,想来对兰轩要掰开双腿看某处矢志不忘,弄得兰轩狼狈不堪。兰轩的二位女士自然是乐得见他吃瘪,省得去操那份捕风捉影吃醋的心。 普义自然对苔丽的小把戏摇头不已,可是真想起来自己也是帮凶,心中有愧,自然也不敢对这烈性的狐女多说什么,苔丽自然也心知肚明在这一群人中谁是真正的为自己好,对普义也份外不同,恭敬有礼,温驯贤淑,帮着这位普义大师操持起个人事务来了,似乎是一直跟随在大师身边的侍女。 刚开始普义还有些不习惯,但是时间一长,发现有这么个冰雪聪明的伶俐人在跟前,自己省心不少,也就由得她去了,只是自己的核心物品,依然是自己处置。普义有时候自嘲着“难怪古人把红袖添香夜读书视为一种享受,看来果真是如此。” 一路行来普义都在学习伯宁大陆的人族语言与文字,学习过外语的人都明白,习惯了母语之后,看异族的文字,要么弯弯曲曲如蚯蚓,要么方方正正象木头,要么三长两短如符文,要么歪歪斜斜象抽风…… 可自打狐女来了以后,闻着狐女身上天然的体香,看着美丽脸蛋上的一颦一笑,看着那窈窕身姿在自己身边忙忙碌碌的打转,似乎心情也轻快了不少,看来伯宁大陆的文字也没那么难学,特别是和狐女两人用人族的语言对话,虽然笑料百出,但进展堪称神速。 兰轩也乐得有个人去操持普义大师的私人事务,总不必自己事必恭亲了,堂堂一位公子哥,总做那些事也有失身份不是,更何况正好抽出大把的时间去做些爱做的事不是?只是一路行来,似乎机会不多,总有这样那样的事阻碍着他的偷香大计。 眼看离王城的行程一日短过一日,事情却全无进展,兰轩公子的心里那叫一个百爪挠心啊,自己真要成为那个王城贵族间最大的笑话吗? 时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行程自然也不以某些人的意愿而增减,普义、兰轩自然希望行程能再长点,可以晚些面对可以预见将会来临的挑战,可一众铁骑与威伯等人,已然归心似箭了,毕竟已离家近一年的时间了,经历过血雨厮杀与艰难守护的行程,家便是最好停泊与休养的港湾。 这日停驻在枫林小镇,一个千余人的小镇子,因为是入王城最后的停驻点,小镇显得份外的繁荣与富足。这季节也正是观赏枫叶的好时候,漫山遍野的枫树林叶红似火,伴着落日的余晖,仿佛一山一山升腾的火焰,美妙至极。这时节总有很多有钱有闲还自以为有格调的人特意跑来游玩,镇上游客人满为患。 但兰轩等自然不用去和游人拥挤,早已通报过镇上官方接待点“枫树大酒店”清场迎宾。越是靠近成功的地方,越是危险的地方,套用吟游诗人的话说:越接近黎明的天空,便越发的黑暗。 兰轩自然也深深明白这一点,一方面派出两骑快马入王都,向大公与麦克元帅报告行程,并请求增派人手接应,一方面通知枫树大酒店清退所有住客,要将整个枫树大酒店承包下来以便安保工作,通知镇上的驻军在外围驻扎站岗,一切都按照最高规格的安保条例执行,岗哨,暗桩,口令一个也不能少,入夜以后枫树大酒店的服务人员也是只准进不许出,以防泄露军事布置,而且客人入住的房间列为高度机密,不为外人所知,空房间内更安排了酒店的部分服务人员入住。 可即便是这样,云轩依然有一种直觉上的不安,按说有两位半步武圣和一位水系法圣在,再加上自己的这番布置,足以让大多数图谋无功而返了,可为何自己心中还是如此不安呢? 威伯见云轩惴惴不安的样子,也觉得公子太过小心了,不以为然的说道:“公子这番布置,除了挥动大军来攻,不然已经是滴水不漏了!”大军一词即出,兰轩心头一阵的闪亮,对啊,自己算漏了!大军出动,铁甲洪流横扫之下,那便是玉石俱焚的结局,自己该如何自保呢? 普义,苔丽,雅馨与丝萝公主并没有入住枫树大酒店,而是乔装扮做了普通游人,住进了寻常百姓家里。普义一边与大妈聊着家常里短,一边手腿麻利的为大妈洒扫庭院,乐得大妈合不拢嘴,真没见过这样的游客,花钱住宿还做家务,可惜自己家的女儿已经嫁掉了,不然这小伙子不错。 苔丽也早已化作了白狐,身上的毛色都已染作了土黄,在院内进进出出的担当着警戒。雅馨和丝萝公主脸上抹过一层黄浆水,点上了几颗黑痣,自然不会在人前抛头露脸的丢人现眼,自顾在房里闭门不出。 而为了误导敌人的判断,所有的保安力量,全都集中在云轩的身边,云轩在以自身为饵,做着自己有生以来最大的赌博。如果一旦赌输,被敌人识破,那么不仅兰轩自身,包括威烈大公一府都将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但兰轩并不认为自己有选择的机会,阵前如不能算无余子,当机决断,为将是一军的悲哀,为帅是一壁江山的悲哀,为王则是一国的悲哀。 夜渐渐的深了,四周沉静若水,即便往日里虫噪蛙鸣最为热闹的山林里也是一片沉静,兰轩的心也渐渐沉入了冰冷的水底。如无意外,自己已经被敌人合围了,而敌人,现在就在那山野丛林之中!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三章 午夜血战 夜袭。 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夜袭做战的肯定是军中的精锐,而能将夜袭战执行得有条不紊,军容整齐得如同臂使的军队更是精锐中的精锐。很不幸,兰轩这次遇上的就是这种精锐中的精锐。 看着远处黑暗中影影绰绰,不知到底有多少人马,只在星光下依稀可以分辨出军容肃整,如钢铁丛林般步步进逼的敌人,行进途中听不到半点多余的声响,只有整齐划一的脚步声。这是一只百战雄师啊,还未接战,凭军容就先声夺人,这气吞万里的气势足以令胆怯者望风而逃。 听着外围驻军此起彼伏而又杂乱无章的警报之声,兰轩看了眼脸带苦笑的威伯、依洛克丝与阿亚丽法圣,来的至少是王朝的常备军,有着多年与兽人厮杀经验的常备军,而外围驻守的本地驻军已经未战先乱了。 兰轩一脸的决然:“敌人要战,那便战吧!我们战斗得越久,他们就越安全,我们杀伤的敌人越多,他们就越有机会生存下去!即便我们全部战死,只要不给敌人足够的时间搜镇,他们就有机会获救,时间毕竟站在我们这一边!” 敌军化作是钢铁的洪流,滚滚而来,镇上的驻军果然是一触即溃,根本不能停滞敌人的脚步。敌军的法师开始施法了,一个个大火球仿佛如同炮弹一般,划过天空,落在枫树大酒店内,击中某物再爆烈开来,一切可燃物已经开始燃烧,明灭吞吐的火焰带着浓烟腾空而起。 威伯早已如猛龙一般冲入了敌人的左翼,剑盾齐舞,仿佛一道凭空而生的巨坝,凭一已之力,活生生将钢铁洪流阻碍,而依洛克毕也已冲入了敌人的右翼,与大开大阖的威伯不同,她仿似在阴柔的舞蹈,剑盾都化作了她的舞蹈道具,只是这舞蹈不要喝彩,不要掌声,只要性命,仿似彩带的剑光,总在人最脆弱的地方飘过,眼睛,咽喉……钢铁的洪流便活生生的被她的舞蹈化作涓涓细流,留下一地的尸骸。 最强大的中军,自然是阿亚丽法圣的菜了。阿亚丽法圣手持权杖在已然着火的枫树大酒店主楼的露台上跳跃着,吟唱着,仿似在火焰中舞动的荆棘鸟,一道道雾气向敌军笼罩而去,一道道冰霜沿着雾气就这么深入冻结了士兵的血脉、骨髓、甚至灵魂,一道道前进的身影就这么缓滞,停顿,木立当场,再被后方的铁流推倒在地,化为一地碎块。 兰轩自领着十八铁骑做总预备队,已经是全身披挂,钢铁的遮面也已经放下,天风骑士团的威名不能在他的手上沦丧!以钢铁对钢铁,以长矛对獠牙,天风骑士,即便身死,也要死在冲击的路上! 敌军显然知道自己的优劣势何在,没有什么试探性的攻击,出手便是全力以赴,短兵相接的战争迅速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 率先陷入危机之中的便是威伯,大开大阖的武技太过耗费体力,长剑的旋舞将重甲的敌军劈得倒飞坠地,而大盾却因撞击到敌人而出现了一丝停顿,就这么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一条铁矛如同伺机而动的毒蛇,沿着那道空隙阴柔的疾扎,“噗”的一声扎入左膀,带起一道血花。 受伤之后的威伯更见威猛,虬发怒张,暴怒喝叱“小小杂鱼,竟敢伤我,哪里逃!”竟然不管原来消耗战、耗时战的约定,剑盾齐舞的施放大武技“剑盾之圆舞”,剑、盾、人化作了一个巨大的磨盘,凡是触碰到的敌人仿佛遇上了高速旋转的齿轮,被撞得飞跌出去,非死即伤。但这种大招纯属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硬碰硬的消耗,最是消耗体力与武气,如何能够持久? 兰轩见威伯陷入危机,手中铁矛往地上重重一击,“天风骑士,进击!”以兰轩为箭头的十九铁骑以腿控马,任马小跑着着加速,手中的长矛虚握着,寻找着刺击的角度与目标,待到得敌军阵前不远,双腿狠狠一夾马腹,吃痛的战马立时全力加速。 一行十九骑仿佛一个钢铁巨兽狠狠的撞击在钢铁的堤坝之上,硬生生把堤坝撞凹陷进去一块,在撞飞敌军的同时,十九杆铁矛纯凭冲击的惯性狠狠扎入防御的空隙之中,扎出十九朵血花。然后迅速的拨转马头,轻松的抽出铁矛,缓缓的退回本阵,准备下一次的冲击。 天风骑士的进击减轻了威伯的压力,他退下阵来,牙手并用,将自己的左臂伤口牢牢的捆扎起来,再挥动一下,感觉似乎并未伤到筋骨。将腰畔的铁壶取下,猛灌了一口,便又要冲杀。兰轩远远的一挥手,示意威伯去帮助一下依洛克丝,然后率众铁骑开始了新一轮的冲击。 永无休止的冲杀、冲杀……,舍命博杀的战场上的时间总是过得格外的短暂,新一轮冲击完毕,兰轩环视四周,加上自身已然只有十二骑了,人人黯黑的铁甲上满是鲜红的血渍,仿佛自血狱冲杀而出的魔骑,虽然冲击间更增威慑,但马的脚步已经不再轻盈,冲击的速度也降下,威伯与依洛克丝也已陷入重围,纵横腾挪的空间越来越小,如果不是阿亚丽水系法圣仿佛拥有取之不竭的法力,不但牢牢压制住中军,压制住敌人的法师,还时不时的给他们施加神力术,嗜血术等辅助法术,兰轩感觉自己早就垮了…… 虽然留下了一地的尸骸,且几乎全是敌军的尸骸。但是人数上的巨大优势足以主导战争的走向。胜利的天平已经逐渐向敌人倾斜。负隅顽抗除了拖延时间以外,还有什么用处?可是兰轩他们要的不就是时间吗? 感觉自己又恢复了些体力,胯下的战马也已经止住了喘息,只是轻轻的打着响鼻。兰轩知道,这是阿亚丽法圣又给自己施加了佑护术。不无感激的匆匆的看向高台上继续舞蹈着的水系法圣,却发现人家根本没有时间来瞥自己一眼。兰轩高高扬起手中的铁矛,斜斜的指向敌军的阵容“天风骑士,进击!”…… 一切终归是要结束的,兰轩如此着想,长夜已然过去了,天际已开始渐露曙光,阿亚丽法圣的法力也已经不济了,马力早已不济了,兰轩身周的铁骑也只余下三骑,威伯和依洛克丝也已经气喘吁吁,已经不用再区分什么左中右了,余下这么丁点的人丁已然集结在一处,背后是已经烧无可烧的枫树大酒店主楼。 敌军也在整肃着阵容,毕竟被杀残的队伍不加整肃,和一盘散沙并无区别。敌军也要毕全功于一击了,趁着敌军整肃队伍发起最后总攻的间隙,兰轩依次和他们作着最后的告别。 兰轩戴着铁手套的手重重的依次锤击在三骑的铁甲上,“骑士,很荣幸和你们一起浴血奋战,更荣幸和你们一起战死疆场,以弱击强,死战不退,你们无愧于天风骑士的称号,你们也将永远是我的骄傲,请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说完右手很精准的横在胸前,行了一个标准的持械礼。 三骑并不吭声,同样还了一个漂亮的持械礼,一个老年骑士骄傲的开了口:“三十六骑出征,独留我三骑偷生,多活一秒已经是赚的了,敌人还在,夺我兄弟生性命的血仇未报,留些力气杀敌才是正事,说话太浪费气力了!“ 兰轩并不以为忤,走到威伯跟前一个大大的拥抱,偷声道:“威伯,我没给威烈家丢脸吧。”威伯只是笑咪咪的竖起了大姆指,以十八天风骑士、两个半步剑圣、一个法圣能和王国的常备军团拼杀一夜,更是将常备军团活生生打残,更难得的是料敌先机,竟然精准的预测到此次偷袭,从而取得最大战果,这份战绩不输任何名将。 只可惜,如此庞大的实力,原本是将普义先生从南疆异族之手带回的最大倚仗,没曾想在南疆没用得上,到是尽数葬送在离王城不远的人族自家内斗上,这种结果想来怎么不叫人心里不是个滋味! 兰轩走到阿亚丽法圣和依洛克丝跟前,很是腼腆的一笑“如果到了阴界相遇,不许再为那事笑话我。”阿亚丽法圣慈祥的笑了笑,伸手拍了拍他的铁甲:“拥有如此战绩,有谁敢笑话你?现在只怕是那两个小丫头悔不当初吧!”依洛克丝也赞同的微微阖首。 兰轩轻笑“等到敌人打扫战场,发现他们不在此处的时候,缓军也就该到了,他们终归是平安无事!”脸上露出智计得逞的自豪。“留给敌人的时间不多了!” 兰轩了却所有的心事,一跃上马,率着三骑站在众人的前列,对着显然已是整军完毕的敌军朗声邀战:“杂鱼们,来吧!来决一死战!”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四章 塞翁与马 有什么惊喜比得过绝处逢生? 决然赴死的兰轩一行,看着敌人后方如同变戏法一般,突然高高树起,在风中招展的紫色剑盾大旗!天风骑士团的军旗! 支撑着兰轩的一口气就这么泄了,人就这么着瘫了,软软的几乎滑下马去。威伯一行却只是浅浅的笑着,用充满宠爱与骄傲的眼神看着,雏鹰的成长,总要经过风霜雨雪,总要经过生死博杀,其中也难免会有错误,可那就是成长的代价不是吗?又何必过于苛责呢? 而那铁血三骑,却自马背上扭转身子,向后方整齐划一的一个军礼,然后扭过身去,依然是以腿控马,依然是虚捏着长矛,老骑士沙哑的口令传来:“天风骑士,向着军旗,出击!”,竟然在局势逆转的情况下发起自杀式的冲击。 回过神来的兰轩在马背上怒声大喝“回来,我命令你们回来!”纵马欲追时,威伯却一把拉住了马缰,长叹一声“由他们去吧,三十六骑出征,其他袍泽都已战死!有时候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因为生还者背负着更多!” 敌军阵营里却出现了奇怪的一幕,绝大部分敌军竟然整齐划一的将兵刃丢弃在地,一个个开始解甲下盔,中军处一杆白旗迅速爬升,少数疯狂的敌军叫嚷着挥舞着兵器想要继续冲杀,却被身边的敌军围攻并砍翻在地。一众兵士无视这三骑的决死冲锋,只是远远在他们前来的方向闪出一条巨大的通道,一条通向紫色剑盾大旗的康庄大道。 一旗之威,竟至如斯,兰轩感觉自己浑身的热血都沸腾了,男子汉大丈夫,今生正该如此啊。 枫林镇。 已然戒严的大街上,普义率三女向来迎接他们的兰轩公子走去,已然粗略了解战况的他们也不禁为兰轩公子以身为饵,与常备军血战径夜,生死悬于一线,舍身护卫他们周全的事迹所感动。 雅馨小姐与丝萝公主更是远远的看见兰轩的身影,便欢呼,跳跃着向自己的英雄奔去,全然不管不顾自己的尊容还未收拾,这一刻眼里冒着的炽热感情足以点燃花草树木。仰幕,仰幕,只有对英雄的仰视,才会有爱幕! 普义淡笑着止住了脚步,不忍去打挠三人的私密空间,狐女乖巧的落后他半步,侍立在身侧。 乐极是容易生悲的!普义也迅速重温了塞翁与马的故事! 就在这时,侧后方的某处民居高处传来了一声机簧弹动的闷响,一枝没有尾羽的弩箭带着“嗖”的破空声,划出一道美妙而夺命的弧线,向普义的后心狠狠的扎去。根本无力做出任何动作的普义,只感觉自己被一股大力撞得跌坐在地,一道白色的身影旋转一圈后跌落在他的怀里,一枝弩箭自白色身影的右后背扎入,闪着幽幽蓝光的箭头自右胸前扎出,樱红的血渍迅速将白衣染出两团腓红。 生死之即,是狐女撞开了他,却把死亡的威险留给自己。普义搂着中箭的狐女,急切后望,只见侧后方某处房顶上人影一闪,几次点纵便消失在视线当中,街头上此时才响起“有刺客”的警讯声。 兰轩一行也迅速的包围过来,用层层铁甲组成人肉盾牌将普义环卫当中。逢此大变的普义又急又怒,冲着云轩大吼道“请医师,快去请医师!” 再低头看自己怀里的狐女,俊俏的鹅蛋脸因失血而迅速显露出苍白,红润的樱桃小嘴已然发紫,一缕鲜血随着急促的呼吸,自右嘴角溢出,再沿着白晳的脸蛋滑落在地,滴哒有声。 原本闪亮夺魂的眸子也失去了往日的神光,不知是痛还是自知命不久矣,眸子里一层水雾。她挣扎着用左手抚上了普义的脸庞,抽噎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吐:“先,先生,你……是个真正的……好人,可惜,可惜我……我不能……”话犹未完,樱唇内突然吐出一大口鲜血就这么喷落在胸颈之间,玉手自普义的脸上轻然滑落,眼框内一滴晶莹的泪珠也悄然滴落,就这样没了声息,就这样玉陨香消。 普义急切的升出手去,一探鼻息,已然一丝气息全无,心中一阵发冷,有泪夺眶而出!悲伤,失落,沮丧,悔恨,愤怒,各种负面情绪一时涌上心头,竟不知如何是好,只是急切的冲兰轩大吼:“医生呢,医生呢!” 兰轩缩头缩脑的“先生,医生马上就到,但是为何不施展您的续命神术呢?”普义心头一阵气苦,续命神术,续命神术!那不是编出来骗你这瓜娃子的吗? 等等!脑内却灵光一闪,苔丽受伤的部位应当是肺部,应当不会是失血过多而死亡才对,那就应当是血块堵塞住了她的气管,让她窒息了,可以做人工呼吸啊,虽然没有做过,可基本原理还是知道的! 普义挥手,急切的驱撵众人“退后!退后”,众人让出一块场地来,把怀里的狐女平放在早已铺好地毯与披风的地上放平,左手紧捏狐女的鼻腔,右手拨开狐女小巧的嘴唇,也顾不上狐女一嘴的血渍,俯身下去,悠悠一口男儿二十余年的精纯真气渡过,待见狐女胸腔膨起后,再双手按住狐女的左边高耸下压,再渡真气,再下压,几次过后,再把右掌放在狐女的左胸前,左手握拳击打右掌。 全然不管不顾围观人员看他淫亵女尸时,表情是一脸的惊讶与不齿,而兰轩等人只是面无表情的静观先生施展神术。 没有一丝恢复呼吸的迹象,普义的心由热切慢慢冷结并凝结成冰,最后彻底绝望,最后一次击打时没有控制住力道而有些狠狠的,原本一动不动的狐女却因此一击,竟然神迹般的暴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而后吐出一大块淤血,竟然恢复了呼吸。 围观人员一阵哗然,面面相觑,都是一脸活见鬼的表情,兰轩等人目瞪口呆,心中更添对先生的景仰,原来续命神术还可以这样玩,看来以后闺房内还可以增加练习项目! 由地狱而天堂的普义大喜过望,一边把狐女的头托高,让她半靠着依在自己的怀里,防止凝血再次涌入气管堵住呼吸,一边冲着人群大喊“医生呢,医生呢!” 一位中年医生早已来了,就在人群中亲眼目睹普义“淫亵女尸”,不施展续命神术的过程,此时挤出人群,朝普义深深一躬,“原来世间真有起死回生的神术,这位先生可否容我讨教一二。” 普义火冒三丈“讨什么教,不知道人命关天,救人要紧么?”中年医生深知自己堂突了,立时开始诊疗不提。 因为受伤的是女性,部位也有些敏感,普义让依洛克丝,雅馨与丝萝公主接替了自己的工作,中年医生也并不好亲自上手,还好依洛克丝久经战阵,也有着战场上急救的经验,于是就变成了中年医生口头交待,依洛克丝动手施救。 兰轩也让人就在大街上围上了帐幔实施诊治。逃过一劫的狐女本不欲离开普义,可看自己伤的不是地方,也只能听任普义离开,只是普义回头与她对视的那一眼里,读出了哀伤,读出了孤独,读出了依赖,读出了……,读得普义感觉自己的心痛得在一股一股的冒血。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五章 营营苟苟 依然是枫林镇。 镇长的豪华庄园已经被征用了,因为威烈大公亲自率领天风骑士团来了,虽然他受兰轩一事的连累,已经不再是天风骑士团的指挥,但能将天风骑士团的战力发挥到及致的,目前还只能是他,无可替代,所以只能委派他亲率天风骑士团前来驰援。 可是他现在也只能郁闷的坐在镇长的书房内发呆,因为大公的面子没有想象中的大,即便他是兰轩的父亲,即便他亲自率部驰援,即便他不辞辛劳的三次拜访,可吃到的总是闭门羹,普义先生只是紧张的守护着狐女,亲自料理狐女的饮食起居,将他这个大公当成了不名一文的路人,无暇一见。 大公一方面欣喜于普义的重情重义,自己的儿子与普义在一起厮混了如此之久,将来自会近水楼台先得月,断然吃不了亏去,另一方面也头大于自身的使命,普义连自己的面也不见,怎肯与自己共赴王都? 盯着这个香饽饽的可不仅仅是军方和王室啊。王室虽然是名义上的君主,掌控着行政,元戎堂掌控军权,议事厅掌控着法令,可五百人组成的元老会才是最高的权力机构,元老会决议通过的才是真正的最高谕令,虽然元老会吵架的时间居多,很少能通过什么谕令,但元老也是人,虽然基本都是来自这三方的退职人员,但是屁股决定着脑袋,利欲动人心的事还少吗?他本人不是也差点成为五百人中的一员?如果不是麦克元帅竭力周旋。 大公在发愁,兰轩公子的日子也就不会好过,虽然他到是随时可以见到普义先生,根本不需要通报,可也只能当当传话筒罢了。把大公直接带过去?如果被普义甩了脸子,那大公的威严何在,王朝的尊严何在,这馊主义谁出的? 此时的兰轩就静静的坐在大公的对面,等候大公的询问。 依然是那把低沉而威严的声音“普义先生一定要王朝给个说法吗?” 年轻的声音轻快而自信“是的,父亲大人。在最靠近王都的地方被王国强大的常备军团袭击,普义先生的近身侍女被军用强弩射杀,普义先生不惜耗用神力方才挽回性命,王朝很难推托责任。先生也认为我们根本没有保护他安全的实力……,不和您见面,是怕您难堪。” “普义先生真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声音带着一丝的狐疑。 兰轩急切而诚挚:“父亲大人,普义先生确实神奇。昨天敬上的圣药朱果,在普义先生住处随手可得,先生拿来当日常水果。可以帮助火系法师进阶的火神的恩赐,先生拿来烤肉吃,可以迅速恢复法师法力的碧玉瓜,也只是先生的寻常水果,先生还有些奇花异草,我们还没能明白他的奇效。一路行来,先生招来了两次天罚,重创了矮人族与狼骑,动用了神器击杀一名箭圣,更是使用了两次续命术,不仅在内脏碎裂的情况下救回我等三人的性命,这次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已咽气的狐女救了回来。这都是兰轩亲历的,普义先生万不可失啊,父亲大人!” “他真是来自异大陆?” 声音有了一丝的不确定“不象,异大陆也曾有人到过伯宁大陆,和他描述的并无共同之处,据兰轩猜测,普义先生更可能来自……”无语的向天上指了指。 没了威严,声音有了一丝急切“神界?可有把握?” “普义先生一直不肯表露身份,但偶然失语的时候流露出自己是什么炎黄子孙,龙的传人……” “炎黄子孙?没听说过。龙的传人?龙不是在龙之大陆吗?会传人吗?” “父亲大人,您所说的龙能翻江倒海,司云牧雨,升天入地,遨游九霄吗?” “龙族要有那本事,还有我们人族的安身立命之地?哦……,莫不是传说中神界的神圣龙族?” “兰轩也是如此推测的,结合普义先生身上的奇异物品,即便推测不中,应当也差不了太多。” “可如果来自神界,为何连自保都难呢?” “父亲,据说神界要降临我界,必须要封印掉全部的神力和神通才能破界而来吧。” 大公心头疑虑尽去,霍然起身“此事事关重大,看来我得迅速赶回王城与麦克元帅商议才是。” 兰轩忧心忡忡的看着父亲“那王城不是又好一场腥风血雨?” 大公开怀一笑“还记得离开王城的时候你和为父说过的话吗?脓包不挤是不会自己消失的,眼下正是挤脓包的好时候。” …… 此时的普义,正在狐女苔丽的病榻前,能在弩箭射穿肺叶的情况下捡回一条命,也只能说是她赚到了。 当然,也和普义的一系列急救手法有关,包扎所用的布料要全部用水煮过,居住的房间全用烈酒擦拭过,即便是狐女换药时的伤口,也用烈酒冲洗过,每次都疼得狐女牙关紧咬,玉颜失色,不无娇嗔的埋怨普义“先生要不拿个盘子,苔丽给您上一道名菜--醉狐!可好?” 普义也被她这娇憨的表情、俏皮的话语引得释怀一笑,摩梭着她的秀发“傻丫头,算你命大,可是捡回来一条命了,下次不要这么傻,生命对谁来说都只有一次。” 狐女瞪大了她好看的凤眼“只有一次?先生不是又给了苔丽第二次生命?他们说那次苔丽本来已经咽气了,可是先生施展续命神术把苔丽硬拉回来。” 说到续命神术,可能想起了雅馨和丝萝公主描述的不雅情节,苍白的脸上迅速飞上了一丝红晕,“只是先生太……,就不能挑个好看一点的续命术施展吗?弄得人家很难堪啊……”神情带上了一丝扭捏与娇羞。 普义又好气又好笑,又还心痛“傻丫头,还挑肥拣瘦的,如果不是无计可施,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你当我乐意啊……” 俏脸上飞快挂起一丝落寞,双眸带泪,泫然欲滴“就知道先生看不上苔丽,苔丽不该是个狐女身” “哪有,没这事……” 俏脸表情变幻得比翻书还快,立马阴雨转晴,转大晴,眨巴着大眼,一脸的纯洁“那先生和对苔丽施展续命神术时,那手上的感觉还好吗?” 普义一个地球上的出家小青年哪吃得消狐女这一套,当即支支吾吾的落荒而逃。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六章 浮生半日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狐女苔丽的身体也一日好过一日,已经不再需要卧床静养,只是伤到了肺部,没那么容易痊愈,还得好生调养。 普义本就对苔丽的身世感叹良多,关健时刻又是苔丽舍身相救,怜惜与感激交织,自然待她分外不同,落在有心人眼里,自然认为普义先生与那狐女有了什么不可明状的关系。而苔丽也似乎格外享受被人怜,被人宠的感觉,时不时的撒娇弄痴的逗普义开心,却并不过份。 大公离开枫林镇后,留下了一支天风骑士团的大队专门负责安保工作,威伯等人也继续留下随侍左右。不管王城即将掀开一场怎样的风波,但兰轩的日子闲下来了,每天去普义先生那坐坐,看苔丽的白眼,看狐女在先生跟前秀虚弱,颦着小秀眉,嘟着小口嫌药苦,嫌药烫,自己喝药时故意弄得一嘴一脸全是药水等先生来擦拭。再然后就不要太幸福了……幸福的陪着雅馨小姐、丝萝公主寻找失物。 不知道是突发了怎样的天地异变,兰轩公子房间的磁场莫名的就发生了变异,两位女士来过以后总要莫名其妙的遗落佩饰,什么金钗、玉佩、镯子,耳环,香袋……能丢的差不多丢了个遍。 然后不得不开始重复遗失,单单公主的翠玉嵌金钗就丢了八遍之多,往往是两女才同时离开,过不了一会儿,排名不分先后的回来找失物,然后往往能帮对方找到遗失物品以后,再度同时离开,并乐此不疲。 君子不欺于暗室,虽然不知道这方世界有没有这句,反正兰轩是这么干的。即然房子里呆不下去了,自以为得计的兰轩在某夜把某女带至某幽静处,口手并用的舒爽,却遇上了某位扩大搜索失物范围的女士,那寻找失物的范围便扩大了,小树林,大草坪,后花园,但凡兰轩与另一位不在房内,镇长的庄园内凡适合男女幽会的场合,都会有寻找失物的身影。 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某暴力女使诈玩了失踪,兰轩公子正洗浴呢,某公主听着声音找失物找去了沐浴间,可恼的是威伯正在给公子添水呢……然后,兰轩公子与某公主同去拜访普义先生,迟迟未归,某暴力女怒气冲冲的去寻找失物,可公主正与狐女谈笑,兰轩正和普义下棋呢,最简单的五子棋,先生闲来无聊,发明出来的。 找失物活动已经发展得愈演愈烈,已经快到大家都不得安生的地步,兰轩公子已经对二位女士的身理构造充分的熟悉,也已经养成了定期流鼻血的好习惯。 可是!正如同某国男足,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无法射出临门那一脚。兰轩公子的苦闷,除了某国球迷外,谁人可知?莫非初哥如球迷,注定要被初恋虐上千百遍? 这一日风和日丽,这一日秋高气爽,这一日政通人和,这一日普天同庆,狐女感觉自己在室内呆得太久,一头秀发都已快在普义先生的肩颈处研磨出秃胪皮了,小嘴都快嘟出象鼻的长度了。普义先生原本外面空气太冷,太过刺激肺部的理由,在这一日终告不成立了。 天公做美,难得的好天气,普义拗不过病中的小狐女,只得带她到镇外天风骑士团驻扎的小山岭去游玩。先生出行,兰轩等一众人等自然得陪同,丝萝公主虽然身体不适,可也不曾有成人之美的觉悟,强撑着也要跟着去! 山水山水,有山无水,显得太过沉闷与寂寞;而有水无山,那便让人找不到方位与方向,有一种迷失的错乱,然后会果断的晕船。 只有山与水相组合,山便成了良人的眉峰聚,水便成佳人的了眼波横,山因水而更增阳刚与硬朗,花草树木因了水而更添生机与灵性;水呢,可以轻快的洗涮山石,可以轻盈的跃下危岩,可以欢欣的沿阶梯跳跃,可以磅礴的挂在前川,又岂能简单的只用一个妩媚来形容? 难怪人常喜欢用山一样的汉子,水一样的女子来形容,二者相依相存,相扶相生,才是最合谐的自然。 一路的寻幽探胜,一路的笑语欢歌,只是苦了兰轩,背上多了位袋袋熊,水系法师丝萝公主抱病前来支持工作,走不多时便理直气壮的爬上了高阶武士的后背。暴力初阶武师自然没这待遇,一路的看人家耳鬓厮磨,看人家假装说悄悄话轻轻含住前方肉肉的耳垂吸吮啮咬,却没地寻找失物去,只能恨恨的拿一路的花草树木泄愤。 山并不高,一会儿就到了山顶,落满红黄树叶的草地上,自然有人铺好了地毯案几,以备野餐之用。 普义独自站在山顶高处的巨大岩石之上,默默的看着天际暗蓝的烟岚,如黛的远山,孤立的高树,已然一片灰黄而略显荒芜的原野,静静的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自己略有相似的故乡,一时心中百感交激。 却全然没有注意到身边的近处,暗合“华山论剑”神韵的山顶武道切磋,那才卸下“袋袋熊”的兰轩公子被某暴力女借“比试”之名,揍得那叫狼突豖奔、狼狈不堪、犬牙交错、鼻青脸肿、肝脑涂地啊。 发现身边有人时,狐女已经站在身侧有一段时间了,原本晶莹剔透的白嫩脸蛋更添一丝苍白,却缺少往日的神光,显然还未康复。看到普义注意到她,苔丽抿了抿红唇,“先生,冷!” 普义怜惜的搂住她的右肩,让她靠在自己的怀里,只是随意的一眼,却发现因斜靠在他怀里,衣襟折皱的某处露出一个小口,一块白嫩嫩的丰隆直入眼底,正是沟内的半坡处,一道高耸而完美的象牙白弧线俏皮的收于衣襟之下,衣裳掩盖的暗色,令白嫩更增诱惑。 普义心头猛的一跳,立刻移目他处,不敢再看。狐女丝毫未发现自己的走光,只是静静的依于普义的怀内,表露出无限的满足与享受。 因苔丽受伤的缘故,饮食上没有烤肉,只有炖煮。普义感觉伯宁大陆上的人族,饮食习惯颇有怪异之处,无论什么样的食材,不是烧烤,就是炖煮,当然,也有隔水蒸食,这令普义感到颇不习惯,太过清淡,特别是叶蔬,看着青青的叶蔬经水煮成了黄色,就令人没了食欲。但是这种清淡,对苔丽调养身体来说还有大有益处的,普义也就入乡随俗了,只是一直以来胃口不佳。 粗粗用过午餐,普义自扶了狐女走动消食,比武饱受摧残的兰轩公子装了死狗,携雅馨与丝萝公主象三头懒猪一样并排的躺在毯子上,其他人等各自有眼力劲的消失警戒去了。 趁着丝萝公主内急的功夫,身影才在丛林间消失,一头死狗化身猛虎,把暴力女压在身下,专选肉多的地方拧“揍我,叫你揍我!” 媚眼如丝的暴力女,声音诱惑得足令久煮的面条化身金刚伏魔杵:“想要报复,今晚可要一试公子的雄风哦。” 兰轩迟疑的望向公主消失的方向,有张小嘴撇了撇“不会等她睡下,我给你留着门哦……”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七章 暗室夜话 夜已深。 没有月亮的夜空也不寂寞,有繁星点点,虽然天上一众的眼睛使劲眨巴,但光亮也还是有限。算得上是月黑风高夜,正是适合出去做点什么的好天气。 兰轩公子好容易待到整座庄园的灯光都已熄灭,揣着那一颗滚热而火烫的心,伸着那颤抖的手,向院内的某处摸去。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敲门的事只适合普义先生去干,兰轩公子自然是用推的。轻轻的推开某扇门,门内更是漆黑黑的一片。 回转头把门合上,插上门栓,在黑古隆咚中向前摸去,摸到的是一道厚厚的紫羊绒幄帐,把幄帐向上捞起,里边竟然有光!托架上一对巨烛吞吐着昏黄光线,门窗处全拉上了厚厚的紫羊绒幄帐,难怪在外边看起来是漆黑一片。 暴力女金黄的头发随意的披散在靠枕上,身上盖着雪白的天鹅绒被子,裸露在外只有头部,修长的玉颈,还有两只在烛光下撒发着玉黄光泽的膀子,将被头下的风光牢牢夹紧,掩盖。看着兰轩如约而至,脸上闪过不知是欣喜还是得意的笑容,却不说话,一脸娇羞的抬起两只膀子,仿佛索抱的孩子。 兰轩走到床前,往床上一坐,,将床垫压得住下一沉,任两只光洁的膀子吊在自已的项上,手却习惯性的向被下摸索而去。不久,暴力女的呼吸转为急促,膀子用力将兰轩的头拉垂下来,便要索吻,却看兰轩脸上一脸的风清云淡,特别是眼睛更是闪亮冷静得可怕。 暴力女一惊之下,春色尽去,将某人的爪子在被下自身上扫开,冷着脸“有什么事?说吧。” 兰轩缓缓的自被下抽出了手“鹿血?” “嗯,就知道瞒不过大公府去。” “为什么?” 声音冰冷得不带一丝温度“不为什么,就想捉弄一下号称王都学院最聪明的人。” “为此不惜搭上自己清白的名声?” 声间渐渐带上了怒意“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兰轩“嘿嘿”一笑,手继续向被子下边升去,打开,继续,捂住,强索…… 不知何时地上衣衫狼籍,兰轩公子也不知何时已钻入了被子内,身下是玉面飞红,媚眼如丝的暴力女,那初阶武师的武力值被封印了吗? 是谁在耳边“我来了。” 一声低不可闻的“嗯”在鼻管内回响消散。 某处高耸向下一沉,两只玉手在兰轩的手臂上用力掐紧,带着哭腔“啊……好痛!” 两行清泪自如丝媚眼中淌出,是疼?或是在怜惜失去的……? 兰轩温柔的吻去那晶莹的泪珠,而后亲呢而细密的如雨之吻落下,良久“好些了?” “嗯。”那轻轻的一声,便似两军对垒间进攻的号角,被浪起伏,床角震动,良久方歇。 兰轩一身的细汗,斜斜的依在床靠上,一只温驯的小绵羊缩在他的胸前,把玩着他垂下的长发。 兰轩一边把玩着至爱,一边得意的笑着:“还是鹿血?” “嗯!” “还有清白!” “嗯!” 狠狠的,玉手转至被下某处狠狠的挠了一把,火烧火燎的感觉让兰轩差点痛呼出声,恶狠狠的翻身压上,“还想一试本公子的雄风?” 低阶武师还能畏了这高阶武士? “公子,公子,饶了小女子吧……”,一个挺击,“啊……”的一声长叹,长颈向上挺直后缓缓落下,似及了垂死的天鹅,可邪恶的高阶武士开弓就没了回头箭……。 “爱我吗?” “不爱!” “不爱还和我没羞没臊的胡天海地。” “本小姐看上的东西没道理自己不先用用就便宜了别人!” 那便恼了,被子一翻,便欲下床。 高阶武士的武力值低了点,低阶武师满血复活了! 原来还快马扬鞭,肆意驰驱的眨眼就成了枕下囚,低阶女武师翻身上马了! 一头金发写意的飘荡起伏。 …… “那人那里怎么办?” 轻蔑的笑“一个自身难保却眼高手低的娘娘腔?” “是元帅的意思。” “也是我自己的意思,整个王都也就你还勉强看得顺眼!” “会嫁给我吗?” 又是狠狠的一把,痛得兰轩倒抽凉气。 “你还敢不娶?” “那公主乍办?她的清白名声……” 良久的沉默后“她是个可怜人。听爷爷说是公主自己导演的闹剧。王室本有意将她远嫁至极北的冰雪王国,因公主是水系资质极佳的法师,不仅有利于自己的修行,更能为王室换取得力的外援。可公主暗暗垂青于你,不想外嫁,闹了这么一出。清白名声已毁,王室就想退而求其次,逼你父亲退役转入元老会,转而在军方要职上安插自己的人手。” “也未能如愿吧。” “如果能如愿,这次就不会遭袭了,这次偷袭你的王朝甲等军团的指挥使便是王室的铁杆,海克力中将。原本王室属意他接手你父亲的天风骑士团。” “先生不满,这次谁来背锅呢?” “还能有谁?能勾结军方甲等军团的指挥使肯定是王室的重要人物,娘娘腔那一系在劫难逃了。” “唉,还真个最是无情帝王家呀!” “我们的乔治三世陛下自认雄才大略,又岂肯只做名义上的王朝之主呢?” …… “唉,本就各方势力混杂,争斗不止的王都,我们把先生带回来,也不知是错是对呢,只希望莫要害了先生才好。” 吃吃的笑“我们如果不把先生带回王都,我们自己怎么交差,又怎么能堵住悠悠众生之口呢?放心吧,先生即然自神界而来,又怎么会没有自保之策呢?不说这些了,休息够了没?” “等等,再等等!” “哼!再等就天该亮了!” …… 天际露出鱼肚白的时分,兰轩公子偷偷的四下打晾后,拖着比面条还软的双腿,好容易回到自己的房内,侧倒在床上便呼呼睡去。 直到正午的时候,睁着蒙胧睡眼的兰轩才发现自己床前坐着一个人,一个不说话只是默默抹泪的小公主,双眼有些红肿,看来哭了有些时间了。 兰轩心里一紧,这小丫毛发现什么了?问心有愧的他轻轻的将公主拢在怀里,轻声的问“怎么了?” 丝萝公主扑倒在他的怀里“我的哥哥,我的德容哥哥没了!” “怎么?” “说是勾结海克力中将为泄私愤,私自动用军队,袭击普义先生,证据确凿,畏罪自尽了。” “怎么会这样?” “我也不知道,母妃就我们一对子女,我就这么一个亲哥哥,出王都的时候,他还送了我好多东西,可没想到那就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了。”说完痛哭失声。 兰轩公子轻拍她的后背“都是我不好,如果不是我和雅馨那事……” “虽然你让他大失颜面,可是他并不喜欢女人啊,他喜欢的人是你,又怎么会私自己动用军队来伤害你呢?我苦命的哥哥呀……” 这话吓得兰轩公子差点没从床上摔下来,造化弄人,竟至如此!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二十八章 郊迎茶会 第二天一早,大公便风尘仆仆的赶到了枫林镇,带来了王室的说法。 储君德容王子因不满自己的未婚妻被兰轩公子强行玷污,私人一怒之下交好军方要员,动用王国公器--甲等常备军团欲致兰轩等人于死地,并无针对普义先生的意思,最后的军弩刺杀,不过是为抹杀兰轩功绩的无奈之举。 现德容王子已事败后畏罪自尽,王室为表达歉意,先期赔付普义先生金克郎若干,待普义先生到得王城以后,再行协商具体赔偿事宜,总要令普义先生满意就是。为表示王室对普义先生的诚意与歉意,乔治三世陛下将亲自在王城郊外迎接。 兰轩公子虽则为王国立下不世大功,找回使者普义先生,但冒犯王权在先,冒犯王法在先,允许功过相抵,赦其大罪。 一场泼天风波虽然化为贵族间的私斗,但重要的是不惜以一位储君及一位中将的性命来表达诚意,一国之主乔治三世也将亲出王都进行迎接,一切已令普义无话可说,相较而言,王室赔偿的财物就没那么显眼了。狐女的身子表面上也已痊愈,除了一如即往的腻着普义外,已不影响行动了,王城之行已然无可推托,那便启程吧。 帝纳斯城南门。 雄据的城墙恰如同趴地的蜈蚣,次第漫延开去,一眼望不到边际。圆拱形的城门外,兵戈林立,戒备森严,身着火红军服,军帽上插着雪白鹅毛翎的王家禁卫军用身体排出了一列长长的防线,直至王宫正门。城内各制高点与城剁处均有隐约的人影响现,那是法师与军用强弩手实施戒备,但凡高处有非军方人影闪动,即可立行直接击毙。 南门外,一位身着挂满勋章的白色礼服正装中年被一票人围在正中,中年人比欧纳亲王略长几岁,眉目间也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但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脸上巨大的鹰勾鼻,虽则给俊朗的外型加分不少,但也令见者心中平添几分怵惕。左手位是豹头环眼的麦克元帅,一身戎装,只是身上挂的勋章略少。右手位是一位胖胖的中年,胖得头已圆成了球形,眼睛被胖胖的肥肉挤得份外显小,但眼球转动时不时闪过的精光显示着此人绝对不是外在表相的平庸,正侧身对礼服中年笑得花儿一样的搭话,而身后便是一班大气也不敢乱喘的随行人员与侍从。 显然,与欧纳亲王有几分相似的便是名义上的一国主君乔治三世,而那位球也似的中年,按排位来看肯定是凯齐议长了。行政、议会、军方三者虽互不统属,都对元老会负责,但毫无疑问,行政的权势要略大些,虽则议会负责司法,但行政系的最高首长还是一国之君,虽则只是名义上的。 远处已隐隐的看得见逦迤而来的天风骑士团的紫色星盾旗,各人开始整肃自己的着装,乔治三世的扈从人员也开始仔细的整理乔治三世的佩饰与勋章。 为显示对主人的尊重,马车远远的停下,威烈大公自马车上躬身下来,等候着第二辆马车上的普义先生跨下马车,然后陪同着普义先生向迎接的人群走来,时不时的和普义先生交谈几句,应该是在介绍出迎者的身份。 而乔治三世也率众人上前来迎。在相拒尚有十余步的时候,普义止步深深一躬:“小使普义,竟然劳动各位大驾出迎,虽然感谢各位的盛情,但内心却也十分惶恐,普义何德何能啊!” 乔治三世呵呵的笑着,抢前几步拉住普义之手“使者不远万里而来,为鄙邦带来福音,小王等出迎几步又当得什么。只是使者一路行来危机重重,在鄙国王都外又险些遭遇不测,着实令鄙国上下震动,幸使者吉人天象,终究能化险为夷,这不仅是使者的运道,更是鄙邦的运道。” 说罢也不容普义表示谦逊,“来来来,使者一路车马劳顿,且用些茶水点心稍做休息之后,再入小王殿内细述不迟。”亲密无比的拖着普义向早已摆放好的露天长桌与茶水处走去。普义为难的向麦克元帅与凯齐议长等一众人等点头示意,便被拖着前行。 一众人员分宾主坐下,普义先生简单的介绍过自己的来历,与对矮人族的陈述一模一样,异大陆的落魄公子,遭遇海难意外到方伯宁大陆。而后一群人等深以为然、不省唏嘘的寒喧着。 此时,那位圆滚滚的凯齐议长便凑上前来:“本人凯齐,谨代表王朝议会对普义先生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今天虽然与普义先生初次相见,但先生的风彩已然传遍王城,令我等众人好生向往。今日一见,先生的风姿果然超俗脱群,远胜我等凡夫俗子,请允许凯齐以茶代酒,敬普义先生!“ 高高举起茶杯致意,与普义先生相对抿了一小口茶后,继续说道:”凯齐有一不情之请,毕竟百闻不如一见,可否请先生展示一下异大陆的神奇之术,令我等众人一开眼界!” 早有心理准备的普义先生,略做推托之后,将小抿一口后拢于袖内的茶杯摆放桌上,“承贵邦盛情相待,普义敢不从命。”众人都知道使者大人已经出手,可那茶杯不是和众人一样的冒着袅袅的白汽吗,没什么异样啊。 可普义随手一翻,一块黄褐色的茶冰自杯内滑出,摔落在在上,立刻碎成了几块。这下众人惊讶了,虽然水系法师同样可以做到,但不见水元素波动,事先不透露出丝毫的寒气,这是绝无可能做得到的。这哪里是法术,这必然是神术啊! 只有普义在手心里捏了把汗,把滚热的茶水化成茶冰,他可没什么把握,虽然平时也试过几次,但还是怕在关健时刻掉链子,看来只好说,这方世界的硝石质地真心不错啊。 看着众人诧异的表情,普义淡淡的笑了笑,取过自己从不离身的鸟铳,对着百步开外的巨树瞄了瞄,铳托牢牢顶在右肩,左手扶铳,右手指间一道小火球点燃了短短的药引,“哧……轰”的一声,铳口一道火光闪过,铳管冒出了淡淡的蓝烟。 而百步开外的巨树一阵摇晃,枝头的残叶簌簌的落下。 不对啊,树干上怎么流淌出红色的汁液,这不是一棵龙血树啊。 禁卫团的指挥使迅速觉察到了不对,迅速指挥人手把巨树围了察看,更多的侍卫也迅速行动起来,把在场的王室成员与达官显贵、当然还有普义先生团团遮住以保证安全。 再看那巨树,已然自中间被掏空了,一位手持军用强弩的蛇人藏身在树干内,已然死得不能再死了,胸前背后,两个巨大的血洞。 神术!这才是真正的神术,不仅能隔这么远透过树干识别敌人,还能用神术一举击杀!这由不得众人不肃然起敬。 乔治三世也一脸激动“谢谢上天,降下使者,谢谢上天,佑护我邦”,麦克元帅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率领一众军人振臂高呼起来“天降使者,天佑我邦!” 就连担当警戒的王家禁卫团也情不自禁的加入了合唱团。只有普义一脸的云淡风清,眼神却狐疑的盯着正一脸疯狂参加合唱的威烈大公。 第一卷 虎口脱了个险 第七章 有客夜访 威烈大公府,客厅。 作为大公府的门面所在,客厅稍显华丽。正墙上一面钉着五颗金星的玄铁大盾上交叉挂着两柄的黑刃铁剑,可不正是门墙上飘扬的紫色星盾旗上图案的原型,这应当是当年大公征战大陆时的兵器吧,五颗金星不正是代表元帅的徽章嘛。剑盾下方是两套黑色全身甲分列左右,甲上的斑斑划痕与修补过的补丁仿佛是血战英雄身上的伤疤。剑盾甲的组合仿佛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很容易把人带入到一个雨腥风的厮杀场景而很难自拔。 厅的正中央是橡木圆桌搭配的六把橡木椅,左方是长短三件套的沙发配的硬木茶几,沙发上垫的是整张雪狼皮坐垫,一只巨大的雪狼头斜架在长沙发正中的靠背上,仿佛正在向天长啸,眼睛处填充的是红色的宝石,无论你从哪个方向看去,都能感觉到那头雪狼睁着腥红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你。厅的右方是大公的勋章、战利品陈列柜。几件盆栽植物冲淡了不少铁血军伍之家的肃杀之气,特别是茶几正中央的琉璃长颈花瓶上斜插着一枝正绽放的长串绣球兰,这应该是伊蒂儿的杰作。 那位包裹严实的神秘访客正坐在远离长沙发且最靠近大门的短沙发上,着一件连头罩的法师长袍,两个眼洞处都蒙着遮人视眼的乔其纱,令人根本无法分辨来者的性别与身份,只是从坐姿上可以断定访客有着良好的教育与涵养。眼睛直盯盯的瞧着茶几上那杯还在凫凫冒着雾气的热茶,从水位与痕迹来看,这杯热茶充当的是道具的角色,应当是一动没动的摆放在原处。 当大公率威伯与三位子女现身客厅时,神秘访客自沙发上起身,面罩下响起一个怪异的声音:“见过大公及诸位公子小姐,因为要说的事情太过重要,本人只想和兰轩公子私下商谈,还望诸位原谅与成全。” 面容肃穆的大公淡然一笑:“感谢阁下为兰轩之事专程来访,只是阁下的请求太过唐突,兰轩已经身涉重罪,虽然还没被羁押,但他的安危已经不是我大公府所能作主了……” 神秘的声音一阵冷笑:“大公阁下,兰轩公子已经是中阶武士了,而且大公府能人无数,单是眼前这位老伯已经是半步武圣了吧,还有谁敢在大公府撒野放肆不成?更何况,兰轩公子即便不能自保,但呼救的时间总是有的吧?” 在外人面前,兰轩可不敢弱了大公府的名头,扫了一眼父亲似无异议,长身出列:“那就请阁下与我到后花园一起品茶赏花吧。”左手扫向后花园方向,身子微微前倾示意,动作说不出的撒洒好看,搭配着清亮的嗓音与动人的浅笑,不由得人不一见倾心。神秘访客见兰轩出头,声音依然是怪怪的:“谁识得你家后花园在哪,前头带路便是。“说完大摇大摆的跟着兰轩的指引径直向后花园去了。 待他们走后,威烈大公看了威伯一眼,威伯凑到大公的跟前,低声道:“这走路时元素波动的幅度,应当是个中阶水系法师。虽然故意学男子大大咧咧的走路,但显然并不熟悉,应当是个女子,从体味来分析,在十八岁到二十岁之间。”大公眉头紧锁:“我也看出来了,坐的位置特意远离我的剑盾和雪狼王的雕像,雪狼王的眼睛连看都不敢看一眼,这分明就是个没见过什么场面的雏儿啊。这帝纳斯城如此年龄又没什么历练经验的中级水系女法师可只有丝萝公主一人呵,人说她天赋绝佳,将来成就必然是一代水法宗师,莫不是她亲自登门问罪?可是不对啊……”威伯看了一眼大公,附和道:“确实不太对劲……”显然和大公有着同感,却把旁边站着的伊蒂儿和查尔士弄了个满头雾水,却又不敢发问。 大公显然心情好了很多,看到威伯递过来的眼神后一挥手:“不必管他们,随他们自去吧!”威伯微微颌首,默默侍立一旁。 后花园。 兰轩将神秘访客领至湖畔的水榭,却不曾言语,只是双手扶着木栏,仰头默默的望着天际远山上那轮银盘也似的明月,映得水面如同一面世大的银镜,镜子里有也着微蓝的天空,银白的明月,一阵微风袭来,镜子起了微澜,却不曾破碎。那张俊俏的面庞在银白的月光下更显白晳,楞角曲线也更是分明,微风轻轻带起袍角,飘飘然更显超凡脱尘。 神秘访客诧意于兰轩的一言不发与平静,细细思量后,缓缓走到兰轩的身后,伸出手去慢慢搂住兰轩的腰,轻轻把头逐渐的靠在兰轩的后背上,就这么静静的依偎着。 良久,兰轩轻唤了一声:“公主……” 从鼻腔里发出了一个轻柔而又好听得如同玉石一般清脆的声音“嗯” 兰轩苦笑着:“这是何苦呢……?” 轻柔的玉音仿似天籁:“我现在不想说话,你转过来抱抱我……” 兰轩不从,即便是被搂着的腰间传来扭动的力量与掐揉的痛楚也不肯相从。 正两人相持之间,突然他感觉到后背两点传来湿热,正在迅速扩散与冷却。 他无奈的转过身来,入眼处是一张去了头罩的俏脸,吹弹可破的面颊上两行清泪,两汪清泉正水汪汪的盯着他。 他心头一声低叹,双手轻抬,将仅低他半头的佳人搂入怀里,右手轻抚削瘦的玉背:“不哭不哭,是我不好……” 抚慰没有得到预期的后果,碎碎的啜泣和腰间捏掐的痛苦不断,一个柔柔而又恨恨的声音“你都把人那样了,转过头就不理人了,你的良心都喂了狗了!” 兰轩苦笑着,脑内一片空白,真不知该如何做想,却也容不得他想,一张凉凉的柔柔的唇封住了他的思维,一条丁香也似的小舌从他唇间穿入直扣牙关。略一呆滞,兰轩心里一横,吸吮住那条小舌,胡天海地的展开了攻守。 良久良久,两唇才分开,俏脸在月光下更显洁白俏丽,玉唇轻启,向额上吹了一口长气,想要吹开额前飘乱发丝而牵动双颊梨涡的动作更显俏皮可爱,那张被火热目光注视的玉容上两团红晕急速的升起绽放。兰轩心头一热,俯下脸去想要重复原来的游戏,玉脸却左右逃避着不肯就范,追与逃的游戏,唇与玉颜间的过多接触,强求与俯就,锁定与捕获,一切都让两人之间的温度急剧升高。 “哎哟”兰轩公子顾不得怀中的玉人,急剧的弯下腰去抚摸那剧痛的脚尖,怀中的玉人却借机嘻笑着弹开了! “你……你……,哎哟,趾甲断了,出血了……” “谁叫你那么坏,摸人家……,真的?出血了,我看看” 兰轩一把抄住中了某人奸计而凑身过来的佳人,仰坐在水榭的长椅上,封住了一张玉唇,右手环住了身体,左手肆意的攻击。怀中的玉人却乖巧得象只小猫,除了急促应付着亲吻,并不做丝毫的抵抗。如萧若管般的鼻腔间,嘤咛的声音似一曲柔美的乐章,续而不断,…… 突然,箫管里传出了一声长长的破音伴随着捶击声:“坏蛋,不要咬,痛!”……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一章 普学初创 帝纳斯城,东北角。 亭台楼阁依旧,颜色都不曾衰减半分,只是已经是深秋时节,山林已经不再青翠,一树一树的黄红树叶宣告着自己使命的终始,给王城更增添一丝富贵气息。水也不再清澄,倒映着灰蒙蒙的天空,挟带着水体内藻类的颜气,呈现着青与蓝的颜色递增。 一座青条石筑就的城堡,俨然是王都的城中之城,紧临着王宫院墙,占据了整个最东北方,与王城城墙相接。 方头方脑的城堡,堡墙足有十米来高,墙上箭垛如同锯片上的锯齿一样密布,每隔十个箭垛便设有一处望楼,配备投石机与制式强弩一架,派驻一队五十人禁卫驻守,真正意义上的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戒备比王宫还要森严。 宽阔的城墙后,是依墙而建的圆柱形石堡,纯用青色条石打磨光滑后混合粘合剂建筑而成,不仅厚实可靠,平时是供人居住的地方,但一旦遭遇动荡,厚重的金属堡门落下,那便是现成的防御体,易守难攻。不知是为了美观还是出于清洁的目的,堡顶为尖顶设计,一场雨水的冲刷就可以让整个外墙干干净净。 城堡有点大,比王宫还大,横三纵三,足足有九平方公里,因为他的前身就是王朝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所在地,元老院,石堡是原来元老院的会议室所在地。但现在挂的不是元老院的招牌了,城堡门口四个方方正正的大字:普义学院。 原来普义在欢迎午会上神乎奇技的演出打消了帝纳斯城达官贵人们的疑虑,一次欢迎午会办成了一场神秘学交流大会,神僧招揽大会,使者演出专场,神棍先进事迹报告大会,和怀恩大师没少走街串巷愚弄老百姓的普义先生对此并不怯场,毕竟怀恩大师的几套发言稿他是耳熟能详的,怎么也不能愧对宝林禅寺四年的养育之恩不是。 王城轰动,王朝震惊的后果就是元老院的果断出手。向来以办事拖拉、扯皮吵架为日常工作的元老院表现出了惊人的效率,迅速以压倒性票数通过决议:为促进与异大陆的深入交流学习,特别设立元老院直属的普义学院,礼聘普义先生出任院长,并全权负责学院一切事物。为确保学院的安全,现元老院地址转交普义学院做教学与研究之用,元老院全体人员暂时与王国议院同址办公,并在王城西北角征用民房拆迁建设新的元老院。 不得不说,直属于元老院的普义学院院长一职的任命体现出充分的政治头脑,独立与行政、议院、军方的三大体系之外,不划入任一阵营以防一方坐大,但又与三方阵营若际若离。经费离不开行政体系,司法保护离不开议院,而安全上又离不开军方阵营,自然,学成人员的分配,三方自然也要利益均沾。至于元老院,直属学院的出产……分配自然还得元老院点头。 普义答应出任普义学院的校长自然也有他的考虑,经历过自矮人族到人族的回归,他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自保,就得拥有自保的力量。自己身上的一切秘密在这界都意味着巨大的利益,没有相应的实力,自己永远无法主导自己的命运与走向,永远得向强势低头,这不是一个他所能接受的。 他回想起地球上那些狂信徒,喝了些神符画水就敢称刀枪不入的面对枪子火炮,相信什么轮子就敢剖腹自焚,相信回到某神的身边就敢充当人肉炸弹,自己如果能培养一批狂信徒,不就能拥有自己的力量与班底,不就能够自保了吗?相信各方也能忍受自己建立一定的班底,这更符合各方的利益,特别是自己的利用价值是如此的巨大。 普义学院匆匆招生,第一期只得一个班,班上学员的成分构成也由普义先生敲定比例。毕竟伯宁王国原本也有着自己的王家学院,吃相太难看难免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自己实力有限,低调一点并无坏处。 正如同本学院入门处那道新树起的雪白照壁上那一行墨黑的大字“神爱世人,众生平等”一样,普义只招收三分之一的贵族子弟,三分之一的平民学子,三分之一的异族学子。 欲要取之,必先予之,普义深明这个道理,贵族子弟的牵绊太多,成为狂信徒的可能性不大,但平民子弟与异族学子何曾有机会进入王家学院,感激涕零加洗脑,便是催生狂信徒的最佳土壤。 自然,一切都隐藏在神爱世人,大爱无疆的光鲜口号下进行。兰轩等人已从王家学院毕业,自然不再拥有复读的资格,但兰轩却把自己的妹妹,那个一头紫发的小美人伊蒂儿送进了第一期,自然还有雅馨小姐的亲弟弟混世小魔王扎伦布,王室也有一名科克王子进入,其他贵族也挤破了脑子的把子女送来,当然,先生的侍女苔丽也进入了一期。 课堂很简陋,各位学子每人一张毯子,就此席地而坐,普义先生的第一堂课只教了六个字“信则有,诚则灵!”无论你信与不信,神就在那里,不远不近,无论你诚与不诚,神都在那里,不欢不喜。 为何要信?为何要诚?普义巧妙的跳过了有神无神之辩,直接设定了有神,便如同愚弄那些乡村姑婆一般,信仰是一种力量,诚挚是一种态度。有信仰,有诚挚的态度去做事才能专心致志,才会全神贯注,又怎么不会事半功倍? 当然,这话不能挑明了说!然后将对神的信与诚推广开去,做任何事都必须要信,要诚。第一期神学班的学员成效菲然,不仅在神学上有了进取,在法术,在武技上也将同龄人拉开了一大截。能平心静气的专心致志的去修炼,去冥想,要还比别人差,那只能是傻子,傻子能进神学一期吗?这便是狂信的力量! 普义上课的内容并不多,每天只是一个小故事,有佛教的,有道教的,有其他教派的,但终归一个理念,善与爱,信与诚。然后其他的时间交由学生自行脑补,自行领悟,然后再挑几个学生第二天讲述自己的领悟,也不作点评,继续自己第二天的课业。 当学生对他的授课方式表示异议,委托和他最是熟识的苔丽提出疑问时,他只是装神弄鬼“我有万千法门,但大道合一,正如伯宁大陆有万千条道路,可终归通入帝纳斯城,我能说谁走错路了吗?” 又说“课业修行,如同饮水,水冷水暖,只有自己知道。”然后说了拨苗助长的故事,凡事还得顺其自然,否则徒徒害了你们而矣。 别说做神棍还真得有天赋,一个地球上的初中生,在个破庙里补习了四年,还真就把伯宁大陆上的一群人等唬得一愣一愣的,即便是一群打听学习内容的人精家长,也愣是挑不出毛病。 普义闲暇之余,自去打理自己的菜圃,就在普义学院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小院落,开恳了一块菜地,种几株“火神的恩赐”,几株“圣药朱果”,几棵“碧玉瓜”,几棵大白菜……他也明白了,除了果汁什么的以外,物还是以稀为贵的,种多了便不值钱。 当然,兰轩公子也腆着脸向他索取些种子,想要自食其力,第一次给了辣椒和西红柿种子,不发芽! 当然,炒熟的种子能发芽就奇了怪了! 第二次给了西瓜秧子,长势极好,可就是不挂果! 当然,普义先生自然也没教人家要人工授粉,为保证西瓜的长势,一颗秧子差不多占了一间房那么大面积,靠风力授粉,有那手气不去买彩票可惜了? 请普义先生过去看了,普义先生掐指念诀,好一顿神通,用沾过花粉的衣袖,神不知鬼不觉的在某些雌花上扫过。挂果了,一棵秧子上挂了一只西瓜,这也把兰轩乐得不行。 可是看普义先生做法后那精神萎糜的样子,算了,神界的东西还得神使来弄,咱家不弄了!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章 兴趣小组 卡莱,东城贫民区的一位普通车夫的儿子。 方头虎脑的,一脸忠厚,十五六岁的年龄,童年的营养不良与少年的劳作不休,造就了他个子不高却很结实的身躯。 就在他即将子承父业,成为王城新一代小车夫的时候,神给他打开了一扇窗,他有幸成为了普义学院第一期的一名平民弟子,面对人生如此的殊遇,被天上老大的陷饼砸得头晕眼花、金星处处的车夫一家自然对神感激涕零。 当然,普义先生替神选择了他,自然也是因为他那同样一脸忠厚的外表。 普义学院一期草草创立,虽然对学生学习的一应费用全免,提供免费食宿,一年还发两套四季校服,可是卡莱的求学生活只要足温饱吗?日常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的开支,又何偿能少得了? 自己身上的口袋里经常空空如也,可回家向父母开口索取吗,自己吃得比家人好,住得比家人好,穿得比家人好,还要向家里去要零花钱,怎么好意思开这个口? 这个问题不仅是卡莱,在大多平民学子和异族弟子之间同样存在,于是一部分学子结束每天的学业后不得不外出打工,精力的分散带来的后果便是普义学院一期开始出现了贵族子弟的学业成绩普遍好于平民学子与异族学子。 这便不符合普义的预期与初衷了,甚至可以说不符合他的利益。贵族子弟再怎么出色,终归是属于他的自身所在的家族的,而不是普义所能借助与依靠的终极力量。再怎么培养,也只是在为他人做嫁。 普义原本并不反对勤工俭学,他并不想培养一批四体不勤的寄生虫,却低估了学习的开销与劳动力回报的低廉。 入校学习原本不仅是贵族子弟的一种福利与特权,知识更是贵族奴役贱民的一种工具,而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学习用的书本与纸张远非普通平民所能消费的,因为这界现在所发明出来的纸张只有一种--羊皮纸!也就是杀羊取皮,一层一层薄薄的剥下来,晾干揉制就成了上好的纸张。 普义可不会造纸术,他毕竟只是个初中生。他所能唯一为学生做的便是教导学生,用木板来记录与书写,也就类似于地球上的“竹木简”。可身在贵族之都,柴火尚不便宜,更何况加工好的光滑木板呢? 普义虽然不缺钱,他也想过资助这些平民学子,但他并不想让自己的学员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更不想让自己的学员感到被人施舍,那关乎人格。就在他冥思苦想间,看到了自己手中的鸟铳,思路便豁然开朗。 普义学院的试验室挂牌成立,暂时分为三个研究方向,分别是治金、精工与种植,仅用于一期学子的勤工俭学。治金自然是对各种金属元素的提纯与利用,特别是合金的利用。精工的首要任务是确立标准度量衡,伯宁大陆上以一颗燕麦的长度作为长度计量单位最小值的做法并不可取,导致各个地方的长短不一,因为燕麦的长度本来就很难一样,而稍远一点就用步来计量,同一个人能步距完全相同?普义深表怀疑。要统一的还有质量单位,时间单位等等。种植自然是研究伯宁大陆的物产与植物的功效。 还有一个更小的工作室,并不挂牌,神学工作室,人员目前也仅有普义一人,火药的威力并不足以支撑起普义的自信,他还需要威力更大的武器。神学工作室便是他实验与试制的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异大陆,目前他能依靠的只有他自己。 实验室的成立,直接后果便是普义将学院一期的学子依据个人的不同兴趣爱好,分为三个不同的兴趣小组,课后任不同的兴趣小组自由开展活动,普义学院占地面积那么大,房屋空地也足够他们胡闹。只是学院的任何物品,包括兴趣小组的东西是只准进,不准出,一旦私自带出被发现,那么结果只有一个:立即逐出普义学院,移交议院追责问罪。而普义提供兴趣小组的日常开支与经费,兴趣小组每取得一项成果,还将给予奖金。 不仅平民学子与异族学子不用再外出打工,贵族子弟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这可能才是普学的真正神奇所在,特别是种植兴趣小组,那可是有可能接触到普义先生的圣药朱果、火神的恩赐和碧玉瓜的,所有的贵族学子统一加入了种植兴趣小组,小组组长竟然还无法选出,轮流每日更换。 至于平民学子与异族学子也有着充分的自知之明,一个报名种植小组的都没有,仿佛在普义学院里种植是贵族的专利。他们纷纷报名的是治金小组与精工小组。而这两个小组的组长普义直接任命了,卡莱因为与普义先生有着某些相似点被任命为治金小组的组长,狐女苔丽不知为何选的是精工小组,那便被任命为精工小组的组长。 治金小组很快就出成绩了,出品了一把百炼玄铁重刀,这柄刀在演示时轻而易举的把所谓史克莱大师出品的神兵斩为了两段,贵族圈轰动了,军方震动了。 一直以来,大陆的冷兵器,没人敢说超过了矮人族,因为信奉火神的矮人族不仅拥有治炼金属的便利条件,更有多年丰富经验的积累,有着无数的合金金属的配方并密而不宣。 为了打响试验室的名头,普义取了巧,自兰轩手中把“伏龙击”和“射日”两把矮人族出品的优秀兵器熔为一炉,然后只是指示学员反复的煅烧打击,利用地球上的百炼之法,进一步除去杂质,令合金结合得更紧密,然后亲自指点着按地球上最利于劈斩的刀形打制了这柄百炼玄铁重刀,普通的神兵利器,又怎么能挡这一刀之威? 百炼之下,刀身拥有了自然的纹理,纹理状如龙鳞,所以普义给他定名为“龙鳞”。去了一枪一剑,却换来了一柄锋芒更胜的“龙鳞”,兰轩公子却怎么样也兴奋不起来,因为武力值更胜一筹的暴力女见猎心喜之下,基本就没他什么事了,连睡觉都带在身侧,弄得兰轩公子老不得劲,深怕一时待弄不好,暴力女暴怒之下,让他有了切肤之痛。更怕切错了地方,以后只能入宫的道路可走! 试验室自从出品了龙鳞刀后,一时声名大噪,不仅原来对平民学子、异族学子敬而远之的贵族学子趋之若鹜,恨不能请他们立时提锤上阵,为自己打制一柄绝世神兵,各大贵族也纷纷造访普义先生,想为自家谋取一柄可以世代相传的镇宅神兵,王室也委托科克王子谋求与乔治三世相称的神兵利器。 兰轩也不去左拥右抱尽享鱼水之乐了,苦着脸泡了普义三天,这天又追着普义到书房,掰着手指要兵器“大公下的死命令,否则家法处置;麦克爷爷下的死命令,否则军法处置;乔治三世准岳丈下的死命令,否则王法处置;大哥托请了半天,只差没拿刀架脖子上了;小妹天天缠,天天闹,只差没结绳上吊了,就算先生不给兰轩准备,五柄怎么也不能少。” 然后话题一转,回忆起上半年的千里驰援,回忆起一起血雨腥风,回忆起枫林镇的命悬一线…… 普义对此早有心理准备,自几案下摸出一把军用强弩状的物品,“给你这个要不要?” 兰轩撇了一眼“这个不要,军队里不多的是?” “看看清楚!真不要?” 兰轩拿起一看,不就是把军用强弩吗,虽然做工更精细,还多了一道槽,槽里还有个可以移动的十字星。槽上标有刻度,五十步,八十步,一百步,一百二十步…… 看着一头雾水的兰轩,普义笑着接过了强弩,动作不要太潇洒,无论远近,指哪射哪,箭无虚发,虽然只能单发。 兰轩嘴张得老大“神射术?先生何时习得神射术?……” 明白了强弩用途的兰轩笑迷迷的走了,拿走了五柄强弩,但是神兵的事也没松口,只是不再催逼过甚。 带有标尺的军用强弩自然是精工组的杰作,所有的零配件都有了标准件,军弩的弹性与有效射程就一致了,生产出来的强弩只要简单的组合与调试,就有了神射术的效果,毕竟三点一线的瞄准太过简单了,而且还没有后座力的干挠。 军方的二位大佬收到这份礼物后,自然知道有了瞄准功能的军用强弩对军方的意义,欲要向普义下订单采购。可普义志并不在此,他要的是推广他的度量衡,最好推广的标的物自然是军方的军用器械。因为军用强弩必须要保证钢种的稳定,才能提供如一的弹力,而弩箭的重量如一,瞄准镜才会有意义。 更何况,军国利器在自己手上掌控,那有点嫌命长吧。所以普义自然同军方商定由军方自办作坊,试验室提供技术支持,但自然得为试验室提供大批资金不是?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三章 新绿萌发 秋已深。 普义学院的树木上的黄叶日渐稀疏,西边来的风也一天比一天强劲。一股风来,总要带起些许黄叶,飘飘荡荡,如同巨大的黄色蝴蝶,飞舞追逐着随风而去。 普义并没有住到石堡内去,那处巨大的石堡成了教学区与寄宿学子的宿舍区。普义并不是学院的唯一教师,为了帮助学子们全面成长,学院也设有武学课与法术课程,但不是统一授课。与兴趣小组差不多,学子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自由选择,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与天赋,武法双修都不成问题。 武学的总教授是武圣威伯,原来的半步武圣服用过圣药朱果以后,现在已经顺利进阶武圣了,但奇怪的是依洛克丝同样服食了圣药朱果,却不知为何现在还是停留在半步武圣的修为。威伯现在是普义先生的贴身侍卫,毕竟有过并肩血战的历史,各方面都还信得过,换其他人来,还真没有这么放心。 法术的总教授自然是阿亚丽水系法圣,有她的人脉与地位,吸引了不少王室学院的元素法师到普义学院做起了兼职。当然,普义先生是如此的神奇,手头上有火系法师垂涎的“火神的恩赐”,还有碧玉瓜能迅速恢复法力。说不定普义先生还有什么好东西没拿出来呢,能兼个职与普义先生结个善缘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当然也会有不和谐的声音,虽然不曾跳到台面上来说三道四,可背地里也是暗流涌动,说什么的都有。这个很自然,普义学院的横空出世触动了不少人的利益,抢了人家的饭吃还能不让人家说你几句? 普义先生现在没时间想这个,普义先生现在和种植兴趣小组的贵族学子们在一起。 治金小组与精工小组接连有成绩问世,这让一帮自视甚高还目中无人的贵族学子们坐不住了,理想是那么丰满,现实是如此骨感!一帮贵族公子小姐一点种植的基础也没有,即便是有爱好花花草草的小姐们,平时能给花浇个水就已经是亲手培育了,哪里还懂什么其他? 学种植,从基础知识开始。锄地,碎土,晒地,底肥,育种,移植,浇水,施肥,驱虫,锄草,疏果……一整套流程下来,贵族学子们人人叫苦不迭!难怪圣药朱果那么精贵,种个地太难了!而且这些流程能出什么成绩? 因为季节的关系,普义交代种植兴趣小组种植的是大白菜与白萝卜,都是好种易活,还产量巨高的产品。 高出地面十公分左右的苗床,苗床的用泥是用水池、溪流边的淤泥、草木灰与腐质土混合搅拌而成。原本是要用农家肥的,普义害怕这些公子哥与娇小姐受不了,特意换了淤泥。事实证明,那些金贵人儿对淤泥同样过敏,一个个捏着鼻子,远远的拿着个铲子柄去操作,唯恐那些臭泥沾了自己的衣袍。 普义也无所谓,自己演示过拌土以后,就跑开了,随便他们折腾,反正没拌出合适的基质土,那便继续拌吧。本就不指望这些金贵人儿能干些什么,能干出些什么。种植兴趣小组的成员们见普义先生早早开溜了,一个个也捏着鼻子溜之大吉,早早下课了事。 不知道那一夜发生了什么事,反正第二天来上课,好些贵族学子是站着上课的。特别是麦克元帅跟前得宠的孙子扎伦布,不仅坚持站着听课,脸上还不小心撞到门角了,整个门面鼻青脸肿的。那个紫发小美人伊蒂儿,虽然不用站着上课,看眼睛的红肿怎么也难掩饰。 贵族学子虽然在面对平民子弟与异族学子时似乎铁板一块,但显然内在的团结也有限。课间休息时,身为五十步的凯齐议长谪出的小儿子库克同学就阴阳怪气的嘲笑着扎伦布:“哟,这不是我们英俊神武的扎伦布小元帅,才一晚不见,那张迷人的小脸蛋就被门夾到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哈哈哈”,这是暗讽扎伦布找了个好借口中,不愧是脑袋被门夾了,同为议院子弟的一帮人跟着打着哈哈的起哄! 与麦克元帅长相颇有几分神似的扎伦布瞪着一双豹眼,捏紧着拳头,反唇相讥道:“库克小议长,查尔斯夫人昨晚怎么就匆匆的回了娘家去了,不知道今天晚餐用不用吃土啊?”这是因为凯齐议长听说库克同学对学习种植神术一事竟然如此马虎,下了狠手动了家法,查尔斯夫人心痛儿子回护了几句,凯齐议长面对这种短视的娘们爆了粗口!竟然连普义先生的神术学习关乎到贵族间的地位变动与洗牌都看不出,并直接下令,如果库克同学再如此敷衍的态度,怕脏怕累,那晚上就给他上一盘淤泥,不愿沾到身上,那就吃到肚子里去。 不得不说能登上高位的人都有这种远见与卓识,有个风吹草动的,就能想见会带来怎么样的后果,然后自己怎么从中谋取利益。 没有人的成功来自于侥幸! 所以贵族学子昨晚基本都挨了家法,就连娇滴滴的威烈大公的小女伊蒂儿也没能逃得掉,虽然不一定动了手,但至今未见消退的眼睛红肿就很有说服力。而扎伦布从小就没少挨爷爷的揍,皮糙肉厚的,这次更是连累了门面。 五十步笑一百步的后果,自然是自己也颜面扫地。两个人见昨晚的丑事对方都知根知底,也就没了互相挖苦的心思,哼了一声,错身而过。 接下来的一幕令普义很吃惊,第二天的种植兴趣小组就把泥全和好了,虽然依旧脏和累,一群公子小姐拿个丝巾什么的系个面罩,把鼻子一拦,直接和泥土较量开了。 …… 苗床已堆好,种子已经洒下,枯草已经盖好,连续的浇水也有个五六天了,按说种子应当已经发芽了。今天就是带领一群兴趣小组的学子们来观察他们的劳动成果。 厚厚的灰黄色枯草遮挡不住,边角上已经可以隐约看见斑斑点点的绿色闪动。普义先生不敢劳动这一帮青春的少男少女,唯恐他们下手没个轻重。而是亲自躬身下来,小心的将枯草慢慢滚动着挪至另一边。而挪开的那一块苗床上,一株株白嫩得接近透明的细细植茎上,两片扇形绿色叶片左右对衬的生长中,中间是一个黄绿色的小小芽尖。一整片的绿色植株,把整个苗床完全覆盖了,仿佛一块绿绒绒的地毯。 在已经深秋近冬天的季节了,哪处的树叶与草地都已经枯黄,这一块生机朝气的新绿,带给这一群贵族学子的是怎么样的视觉冲击?更何况这一地的新绿是他们亲手培育出来的,人群中暴发出来一阵欢呼声,他们互相拥抱着,欢呼着庆祝自己所亲手创造的绿色生命与奇迹。以前的辛劳与肮脏在这一刻都不值一提,以前的口角与争执,现在暂时先放下。 只有普义先生一脸的茫然,就种出个白菜秧子与萝卜秧子,就值得这么高兴?一群什么人啊! 初到王城的普义先生哪里知道,地处北方的王都内,冬天几乎是看不到绿色的。而且冬天更没有新鲜的蔬菜供应,普义先生提供的神奇植物种子竟然能在这季节发芽,这是创造了历史啊,这是他们亲手创造的历史,怎么会不让他们欣喜若狂?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四章 谁堪为偶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兰轩公子自回王都,可谓春风得意。已然半公开的和雅馨小姐,丝萝公主处于同居状态,贵族间自然心知肚明,只是不曾点破。如果不是碍于德容王储之死与他脱不了干系,他早就向王室求婚去了,在他心底,觉得亏欠丝萝公主太多,所以不愿在婚事上亏欠她,死死压制住暴力女,不和她先行成婚,为此,他没少被蹬下床去。 随着普义先生的普义学院第一期日见成功,终日花前月下的初阶武师乍然发现伊蒂儿小妹的武技进阶已然追平了自己,还有反超之势,兰轩公子坐不住了,找中阶武师暴力女商议。 暴力女也一脸活见鬼的模样,从混世小魔王扎伦布竟然也变得成熟稳重,武力也在神速进阶,只是开口闭口间有着普义的特质,“神爱世人并无偏颇,故众生生而平等,无分高低贵践,只有善恶!”什么“有心为善,虽善不彰,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什么“虽十恶不赦徒,放下屠刀,亦可立地成佛。”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竟然还找帅府内被他欺凌过的下人逐一道歉,说是忏悔! “可能在神界,众生间就是这样相处吧。普义先生把在神界的一切照搬了,你可得提醒点扎伦布,这可是在人界!” “怎么提醒他,他现在不教育我就算好了,下人们都吃他那套,亲眷们都夸扎伦布少爷好,爷爷看他的武技突飞猛进,还人人说好的,更加的宠他,我还敢去招惹他?” ……不仅仅是大公府,凡有子侄在神学班一期的贵族府中都在议论纷纷,终归是闹到三巨头那儿去了。 王殿内,乔治三世与凯齐议长,麦克元帅,威烈大公分宾主坐着,众人都愁眉苦脸。 “再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普义先生宣传神界的那套众生平等,那我们贵族怎么办?难到我们不是生而高贵,牧司贱民的吗?” “要不我们干脆宣布普义是妖邪降世,宣扬异端邪说,把他烧死吧!”说这话的肯定是凯齐议长,毕竟普义不是他找来的,无功无过。 “可普义的神学确实有用,谁家的孩子在那不是突飞猛进的?”鱼和熊掌的两难难住了麦克元帅。 “是啊,怎么才能让普义站在贵族的立场,不再去宣讲什么众生平等了呢?”乔治三世接过了话头。 威烈大公却剑眉一展“他宣讲众生平等,是因他在神界生活习惯了,只要让他习惯了贵族的生活,他还会和去和贱民谈什么平等吗?” “对呀,让他成为贵族,他还能胳膊肘往外拐?其计甚好!”乔治三世面露喜色,“本王下嫁一位公主给他,这样即能解决他贵族的身份,又能捆绑住他的身心,让他扎根我国,为伯宁出力。” “陛下不可,公主何等身份,岂能下嫁一位来历不明的异界人员,还是让我牺牲小女,为伯宁尽忠吧。” “凯齐议长,你可没有嫡女,只怕普义先生会感觉到受了轻视与污辱,还是嫁我的嫡孙女合适些。” 好嘛,三巨头为嫁女儿的事情起了争执,只有一旁默无声息的威烈大公在内心细细的盘算“伊蒂儿年龄也不小了,虽说比那普义小了四岁,可两人近水楼台啊,不行,回去得和兰轩合计合计。” 于是一股为普义先生张罗良配的妖风在王都迅速刮起,经常有学生假装请教先生课业,然后夹带着些画像一类的东西与先生探讨自家绘画手法的得失,甚至有平民学子也开始为自家姐妹画像请先生品评,却全然不管不顾自己出生这么些年才拿了几天笔,就能画出如此栩栩如生的佳人图? 只是便宜了王都那些画像馆,生意火暴异常,可能唯一不愿意普义先生草率定亲的就是他们,这么重要的事,得慎重,得货比三家,得深思熟虑,怎么也得看个三五年再说吧。 自然也有女学子,在家人的授意下,开始向普义先生跟前凑,不时的遗失些香包啊,手绢啊什么的,里便自然包着些头发一类不可明状的物品。普义原本丢开,置之不理,可没想此风愈演愈烈,直至有一天! 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夜晚,正在熟睡的普义突然发现被窝里多了一个人,一个女人。普义一惊之下,伸手便去摸身侧的鸟铳神器,却听得一个熟悉的柔柔的声音“先生,外间好大的雷声,苔丽好怕。” 普义哭笑不得,这种小雨天气,还是冬季,哪里可能打什么雷了? “哦,那你把铺盖搬过来,睡我旁边就是了”早在照料狐女伤势时,两人就这样睡过的普义不疑有他。 声间柔得腻人还带上了一丝娇媚“人家现在小心脏还扑通扑通的跳得飞快,不信你摸摸。”一只玉手牵引着普义的大手向自己的胸膛上探去。 入得手心是一团轻腻柔弹,一只肉樱桃俏皮的在掌心处弹了一下,普义象触电一样把手缩了回去,“苔丽,你这是干嘛?” 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严历,可脑子里却闪现出在枫林镇小山顶上见到的那一抹雪白与丰饶,挥之不去,喉部一阵发干,不由自主的咽着口水。 响起的是狐女嘤嘤哭泣,普义一时安抚也不是,喝斥也不是,两难之下,便欲起床离去,狐女却猛然扑入他的怀里。 “先生,先生”哭泣更烈,“不是苔丽不知廉耻,现在到处都在为先生张罗姻缘,苔丽自知品貌一般,且身为狐女,绝绝配不上先生,可苔丽真的不想离开先生,您就让苔丽跟在您的身边,无论为奴为婢,只要在您身边就好。世人都知道你对苔丽施展了续命神术,苔丽还能去哪……” 普义听得一句续命神术,不由想起狐女可怜的身世,又念及狐女为救自己的舍命一扑,心里不由的软了下来。 可苔丽就这么吊在自己胸前,两团硕大的丰腻就隔着一件单衣按在自己的胸口,脑子里那旖旎的画面犹未消退干净,身体的某个部位自然的起了反应。 为掩饰自己的生理反应,他不得不又在床沿上坐下,双手轻拍狐女玉滑的粉背“好了好了,谁要赶你走了,哭什么哭,这么大人了也不羞。快起来,我的衣服都被你泪水打湿了!” 苔丽见他缓和了下来,却不管不顾的钻入他的怀内,“不嘛,先生,你刚才吓到苔丽了,要抱抱。”在他腿上落坐间却坐到了一根尾巴也似的物品,直坐得普义一阵的啮牙咧嘴。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四章 谁堪为偶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兰轩公子自回王都,可谓春风得意。已然半公开的和雅馨小姐,丝萝公主处于同居状态,贵族间自然心知肚明,只是不曾点破。如果不是碍于德容王储之死与他脱不了干系,他早就向王室求婚去了,在他心底,觉得亏欠丝萝公主太多,所以不愿在婚事上亏欠她,死死压制住暴力女,不和她先行成婚,为此,他没少被蹬下床去。 随着普义先生的普义学院第一期日见成功,终日花前月下的初阶武师乍然发现伊蒂儿小妹的武技进阶已然追平了自己,还有反超之势,兰轩公子坐不住了,找中阶武师暴力女商议。 暴力女也一脸活见鬼的模样,从混世小魔王扎伦布竟然也变得成熟稳重,武力也在神速进阶,只是开口闭口间有着普义的特质,“神爱世人并无偏颇,故众生生而平等,无分高低贵践,只有善恶!”什么“有心为善,虽善不彰,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什么“虽十恶不赦徒,放下屠刀,亦可立地成佛。”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竟然还找帅府内被他欺凌过的下人逐一道歉,说是忏悔! “可能在神界,众生间就是这样相处吧。普义先生把在神界的一切照搬了,你可得提醒点扎伦布,这可是在人界!” “怎么提醒他,他现在不教育我就算好了,下人们都吃他那套,亲眷们都夸扎伦布少爷好,爷爷看他的武技突飞猛进,还人人说好的,更加的宠他,我还敢去招惹他?” ……不仅仅是大公府,凡有子侄在神学班一期的贵族府中都在议论纷纷,终归是闹到三巨头那儿去了。 王殿内,乔治三世与凯齐议长,麦克元帅,威烈大公分宾主坐着,众人都愁眉苦脸。 “再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普义先生宣传神界的那套众生平等,那我们贵族怎么办?难到我们不是生而高贵,牧司贱民的吗?” “要不我们干脆宣布普义是妖邪降世,宣扬异端邪说,把他烧死吧!”说这话的肯定是凯齐议长,毕竟普义不是他找来的,无功无过。 “可普义的神学确实有用,谁家的孩子在那不是突飞猛进的?”鱼和熊掌的两难难住了麦克元帅。 “是啊,怎么才能让普义站在贵族的立场,不再去宣讲什么众生平等了呢?”乔治三世接过了话头。 威烈大公却剑眉一展“他宣讲众生平等,是因他在神界生活习惯了,只要让他习惯了贵族的生活,他还会和去和贱民谈什么平等吗?” “对呀,让他成为贵族,他还能胳膊肘往外拐?其计甚好!”乔治三世面露喜色,“本王下嫁一位公主给他,这样即能解决他贵族的身份,又能捆绑住他的身心,让他扎根我国,为伯宁出力。” “陛下不可,公主何等身份,岂能下嫁一位来历不明的异界人员,还是让我牺牲小女,为伯宁尽忠吧。” “凯齐议长,你可没有嫡女,只怕普义先生会感觉到受了轻视与污辱,还是嫁我的嫡孙女合适些。” 好嘛,三巨头为嫁女儿的事情起了争执,只有一旁默无声息的威烈大公在内心细细的盘算“伊蒂儿年龄也不小了,虽说比那普义小了四岁,可两人近水楼台啊,不行,回去得和兰轩合计合计。” 于是一股为普义先生张罗良配的妖风在王都迅速刮起,经常有学生假装请教先生课业,然后夹带着些画像一类的东西与先生探讨自家绘画手法的得失,甚至有平民学子也开始为自家姐妹画像请先生品评,却全然不管不顾自己出生这么些年才拿了几天笔,就能画出如此栩栩如生的佳人图? 只是便宜了王都那些画像馆,生意火暴异常,可能唯一不愿意普义先生草率定亲的就是他们,这么重要的事,得慎重,得货比三家,得深思熟虑,怎么也得看个三五年再说吧。 自然也有女学子,在家人的授意下,开始向普义先生跟前凑,不时的遗失些香包啊,手绢啊什么的,里便自然包着些头发一类不可明状的物品。普义原本丢开,置之不理,可没想此风愈演愈烈,直至有一天! 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夜晚,正在熟睡的普义突然发现被窝里多了一个人,一个女人。普义一惊之下,伸手便去摸身侧的鸟铳神器,却听得一个熟悉的柔柔的声音“先生,外间好大的雷声,苔丽好怕。” 普义哭笑不得,这种小雨天气,还是冬季,哪里可能打什么雷了? “哦,那你把铺盖搬过来,睡我旁边就是了”早在照料狐女伤势时,两人就这样睡过的普义不疑有他。 声间柔得腻人还带上了一丝娇媚“人家现在小心脏还扑通扑通的跳得飞快,不信你摸摸。”一只玉手牵引着普义的大手向自己的胸膛上探去。 入得手心是一团轻腻柔弹,……普义象触电一样把手缩了回去,“苔丽,你这是干嘛?” 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严历,可脑子里却闪现出在枫林镇小山顶上见到的那一抹雪白与丰饶,挥之不去,喉部一阵发干,不由自主的咽着口水。 响起的是狐女嘤嘤哭泣,普义一时安抚也不是,喝斥也不是,两难之下,便欲起床离去,狐女却猛然扑入他的怀里。 “先生,先生”哭泣更烈,“不是苔丽不知廉耻,现在到处都在为先生张罗姻缘,苔丽自知品貌一般,且身为狐女,绝绝配不上先生,可苔丽真的不想离开先生,您就让苔丽跟在您的身边,无论为奴为婢,只要在您身边就好。世人都知道你对苔丽施展了续命神术,苔丽还能去哪……” 普义听得一句续命神术,不由想起狐女可怜的身世,又念及狐女为救自己的舍命一扑,心里不由的软了下来。 可苔丽就这么吊在自己胸前,胸膛就隔着一件单衣紧贴在自己的胸口,脑子里那旖旎的画面犹未消退干净,身体的自然的起了反应。 为掩饰自己的生理反应,他不得不又在床沿上坐下,双手轻拍狐女玉滑的粉背“好了好了,谁要赶你走了,哭什么哭,这么大人了也不羞。快起来,我的衣服都被你泪水打湿了!” 苔丽见他缓和了下来,却不管不顾的钻入他的怀内,“不嘛,先生,你刚才吓到苔丽了,要抱抱。”在他腿上落坐间却坐到了什么物品,直坐得普义一阵的啮牙咧嘴。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五章 王城午膳 自那一晚后,普义先生与狐女苔丽之间的关系陷入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狐女如果不是有什么必要的事情,再也不会如同以前那般粘着普义先生不放,反而有一种躲着走的感觉。即便照顾普义先生的日常起居,也是一脸的冷淡与漠然。 普义好几次有意的逗她说话,得到的回复也就是“嗯”“哦”“知道了”的简短语言,附送面无表情的俏脸一张。男女之间可能就是如此,最后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关系便如同逆水行舟,不能进,那便会退好大一截吧。 面对冷漠得如同路人的狐女,普义先生也很受伤。毕竟已经习惯了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人陪伴着自己,慰藉着自己的孤单,可突然一下就变了脸,怎么能让人不烦闷。可是让他接受狐女,虽然经常被狐女挑逗得面红心跳,可他心里还真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去,毕竟不是同类生物。 经常来串门的兰轩也发现了他和狐女之间的不正常,虽然不知道内情,但是也知道他们之间肯定闹了不愉快,那便当个快乐的调解员吧! 趁着这天有着初冬难得的好天气,一轮暖阳高悬天空,一扫多日的阴霾,视野内的风景格外清新明媚。兰轩公子带着雅馨小姐和丝萝公主登门邀约,请普义先生和苔丽一同去领略王城风光。普义也想借机缓和一下和狐女的关系,欣然应承了下来,反正下午也是各兴趣小组自由活动时间。有外人在,狐女苔丽也自然不会扫大家的面子,毕竟在王城也没什么熟人,更何况自从搬入这个元老院,也没出去逛过。 只是不知为何,兰轩公子把自己的妹子紫发小美女伊蒂儿也一并叫上,说是好久没带她出去玩过了。普义先生不疑有他,多个人少个人本就无所谓,又是兰轩的妹子。可是狐女苔丽的脸色就难看了几分,虽然很好的掩饰过去了,但眉眼之间还是带上了一丝的不快。兰轩虽然年少,可是常年在贵族圈里打滚的人精式的人物,看在眼里,只是淡淡的笑。 伊蒂儿到是天真浪漫,一听说放假半天去逛王城,那是真的高兴坏了,蹦蹦跳跳的有如少女一般,一头紫发随着她轻快的脚步,在冬天的阳光下写意的起伏荡漾,配搭着白瓷般的脸蛋,精致小巧的五官,可爱至极,引得普义先生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这两眼于普义先生是无意的,自己的学生,兰轩的妹子,和自己的妹子一般无二。可这两眼落在狐女的眼里,个中滋味就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了。 一行六人出行,特别是普义先生出行,威伯自然安排人手暗中警戒护卫不提,毕竟他现在已经是普义先生的贴身侍从。 一行六人也不乘车,兰轩自己陪着普义先生居前,不时给普义指点着王城的风景,什么枫叶湖,邀月亭……,四位女士居后,而雅馨和狐女凑在一块,丝萝公主则和伊蒂儿有说有笑的,一行到也其乐融融。 走不多时,普义看到一处小方形广场后建筑物非常有特色,一个上半身为人形,下半身为鱼尾状,手持圆形法杖的雕塑树立在建筑物的前端, 雕塑下有一群穿着水系法师袍的法师息地而坐,悄无声息的在冥想。雕塑的后方是砖石结构的单层建筑。特色在于建筑物的颜色,整个建筑物在肉眼所及的范围内,全用涂料涂成了水蓝色。 看出了普义的惊奇,兰轩笑了笑:“先生,这是王城的水神殿,也是水系法师的神殿。你看那雕塑就是水神爱利斯。水系法师认为在她的神像下能够最快的入静,获得最好的冥想效果,所以每天这里都是人满为患的。现在是午餐时间,所以看到的人不多。” 普义有些诧异:“王城就这么一处水神殿吗?” 兰轩显然误会了他的意思:”当然不止这一处了,王城有风、火、水、土、木五大元素系神殿,不仅供信群参拜,也供五系法师修行。还有光明与黑暗神殿各一处,武神殿、箭神殿……” 原来王城大陆神殿众多,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神殿,商业有自己的商神殿,厨师有自己的厨神殿,酒行有酒神殿,就连厕所都有自己的净神殿……更奇特的是,各地神殿供奉的神还不一样,象王城的水神是爱利斯,南疆的水神就是位人身蛇尾的男姓乌克利,西域的水神就是纯人形的巴特阿森……听得普义头都大了! 神殿均为单一神衹,互不相容,一旦选择了信奉某一神衹,就意味着不得改信其他神衹。只是还好的一点,就是神殿禁止信众之间相互仇杀,也不否认其他神衹的存在。所以大家才可以在这片大陆上相安无事。 中餐已经是兰轩选择的王城最好的酒楼“贵都酒楼”,酒菜也极尽奢华,酒是北方冰雪王国的玄冰酿,据说是用万年不化冰配搭各种奇珍异果酿造而成;菜嘛,南疆深海的金丝蛎,北疆大草原的龙肝菌,西域漠国的脊龙肉,东域水乡的唇鱼头,这四大主菜哪一道都在一万金克郎以上呵,兰轩公子这是下了血本了。 炭烧金丝蛎,肉色奶白,鲜香嫩滑,可这并不是最出奇的地方,金丝蛎肉里往往含着一颗金丝珠,大小看各位食客的运气。这颗金丝珠可不仅仅只有观赏价值,常年配带可以养颜嬾肤,清心凝神,效用不凡,是王城贵妇们的心头之好。 水煮龙肝菌,汤色金黄,入口显涩,神奇的是你吸上一口空气,立时感觉嘴里的整个味觉细胞一下就丰富起来,一股奇异的清香自舌尘升起,直达胸腑,嘴里的涩味也立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觉得鲜美异常。这物在草原也是难得一见的佳品,据说只有在地龙蛰伏的地方才有生长,而且是出了名的滋补佳品。 铁盘脊龙肉,脊龙是西域的一种猛兽,难以猎杀不是个事,更难得的是,他只在脊柱里有一条肉。肉质细腻,汁水丰富。只是做成这么一铁盘,怎么也得猎杀三五只脊龙吧。这酒楼也算是手腕通了天了,铁盘脊龙肉里竟然还洒了些红色的细末,这不正是普义大师独家出品的“火神的恩赐”? 唇鱼头,这个是生吃的。这鱼头到并不难得,只是要选到适合生吃的唇鱼头不那么容易。要等到唇鱼在蜕壳的时候,旧的骨壳蜕掉了,新的骨壳还未硬化,那么几个小时之内捕杀处理,还要运到王城,那个成本怎么也无法低下去。生吃的唇鱼头不仅软、嫩、还带有一点点q弹,还真有点接吻的感觉在其中。这据说也是富含对女性好的营养物质,是取悦女性的硬菜。 四大主菜一一品尝过了,玄冰酿也品过好几杯了,可是普义看着这一桌子的荤、腥有点犯愁了“兰轩公子,可否让酒楼上个蔬菜?” 兰轩公子一听愣住了“蔬菜是什么菜,我乍就从来没听说过?” 普义立时省悟,自己带出了家乡话,”哦,呵呵,我的意思是上个绿色的叶类菜。“ 兰轩公子这才明白过来:”呵呵,先生在学院里太过辛劳,竟致忘了季节了。现在已经是初冬季节了,连草都枯黄了,哪还会有绿色的叶类菜。先生是第一次在王城过冬天,王城冬天可供应不了绿色的叶类菜。” 普义一时愣住了,敢情这到了冬天,这满王城就自己学院那枯草下边还有些绿色的蔬菜啊! 失神之下,直白的问了句:“那你们冬天除了肉还吃什么,吃不起肉的穷人又吃什么?” 兰轩公子也愣住了”我们冬天除了吃肉,就是山上的菌茹一类的吧,偶尔也吃些水里的藻类,当然都是干的……穷人吃什么……我还真没关心过。“ 正说话间,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一个富态的大胖子,还裹着一身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就更显臃肿,仿佛一个球也似的挪了进来,手中还拿着个空酒杯,进来嘴巴就没停: ”有罪有罪,兰轩公子携贵客前来,我都竟然没有及早的过来敬个酒,真是有罪有罪,各位大人大量原谅一次!“ 兰轩和来人显然极为熟悉:“死胖子,你来敬酒是假,来蹭本公子的玄冰酿才是真的吧!本公子也是第一次看人来敬酒拿个空杯子来的!都这么胖了还蹭吃蹭喝,一不小心胖死你。” 来人只是呵呵憨笑一声,手上却没停,拿起玄冰酿给自己满满的倒上一杯:“今天能托公子的福,怎么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肚皮。再说了,喝了别的酒的肚皮再来请这玄冰酿入住,我怕这玄冰酿受委屈不是。” 一番话逗得席间人前仰后合。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六章 风雪将来 兰轩笑着站起身,把那胖子拉过来给普义介绍:“先生,这就是贵都酒楼的老板,安德努。当年天风骑士团的百夫长,自天风骑士团退役后就经营了这么一家酒楼。” 普义笑着起身示意,安德努却连忙躬身施礼:“原来是伯宁王国最尊贵的客人,王城最近大名流传的普义先生,安德努能和先生见上一面真是荣幸啊!” 普义拱了拱手,笑着道:“原来是安德努老板,普义也很荣幸与你会面。” 安德努肥脸上堆出一脸的笑:“先生太谦逊了,您这种贵客是请也请不来的。刚才您问兰轩公子的问题,不如就由本人来回答吧,毕竟本人才是穷苦人家出身的。” 原来冬天穷人家一般食用的菜品,一般就是天气还好时晾晒下来的菜干、块茎,还有自东方海域运用过来的海里出产的干鱼、干海丝,都是大海里大量出产的海产品,腌晒干了,用大船运用王城。原本在产地值不了几个钱的东西,运用到王城到还能卖出几个钱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王城冬季无菜可吃的难题。 普义这才恍然,难怪种出那么一片绿色,为什么这些眼高于顶的贵族子弟那么高兴。看来自己的种植专业还大有可为啊。 安德努出于一个商人的敏感显然是意识到了什么“先生莫非有什么好办法,在冬季可以供应上绿色的叶菜?那可不能忘了我们贵都酒楼,本人愿意出高价收购。” 八字才刚一撇的普义自然不会说出实情“普义刚从南疆到得王城,还没适应王城的冬天,也有吃绿色叶菜的习惯,所以才会请教兰轩公子,到真不是有什么好的办法。” 普义也不想把话说得太死“普义学院的学生们到是成立了个种植兴趣小组,或许他们能找到什么办法也不一定。“ 安德努人老成精“好、如果普义学院能有办法在冬天供应绿色叶菜,贵都酒楼一定大量收购。为表示本人对普义先生的仰慕之情与对学院的支持,本人愿意捐助十万金克朗略表心意。” 普义连连推辞:“这怎么使得……” 安德努却不容他推辞“普义先生是在为我伯宁王国培育人才,身为伯宁的一员怎么能不仅一份心力?而且这笔捐款不是捐给先生个人的,是资助给学院的,先生还是收下吧!” 普义为难的看向兰轩,兰轩淡然一笑“先生你就收下吧,安德努这是想和你先结个善缘,如果真有什么好东西研究出来了,优先考虑他一下就好了,十万金克朗也并不是什么太大的数目。” 普义只好示意狐女苔丽收下那张金票,一行人重新坐下品酒聊天。 有女士在座,初次相识共同话题也并不多,话题自然就是围绕着桌上的菜品与酒水。普义对这个也并不熟悉,虽然在原世界也没少接触酒类,可他年少时只是看见父母酿点米酒,或者看父亲喝点劣质的瓶装白酒,自己对酒类并没有研究,至于菜品知识,那就更没有研究了,而且自己年少时做菜多半是用炒的,这界却是烧、烤、煮、炖,压根没有炒菜这一说。 献丑不如藏拙,普义大多数时间只是在静静的听。 安德努举起手中杯敬了兰轩一个,仰头一干而尽,发出一声满意的“啧”。“今年的玄冰酿可是喝一瓶少一瓶喽,又得有好一阵子喝不到这么好的酒了!” 兰轩闻言,好奇的问道:“怎么,北方冰雪王国的商队不来了吗?” “今年的冰雪来得早了些,冰雪王国的道路已经上冻打滑了。” “上冻打滑也不会导致商路断绝吧?”问这话的是普义。 “是啊,上冻打滑到是不会导致商队断绝,但是冰雪天气来得这么早,今年的冬天肯定又冷又长,而且兽人部落如果遭遇大雪灾,没了生计,那就肯定会出动人手出来掠夺口粮,引发战争都是常事,又有哪家商队还敢上路出行?”安德努答道。 普义听得这么一说,大惊失色:“王都往年降雪在什么进候?” “王都往年降雪可能还要得三十来天,可今年嘛,据说兽人部落的北方已经开始出现冰冻,按说,十几天后,王城就会出现降雪天气,再以后就是降下来的雪就不会化了,一直要堆积到明年的春暖花开了。”安德努仔细的回答普义的提问。 普义听这么一说,一颗心仿似沉入了海底。心底只有一个声音“完了,完了!” 在指导种植兴趣小组种菜时,他把所有的萝卜种子与白菜种子可是全拿了出来,自己一颗没留。可是以前在哪一世界,他都没有在寒冷地方生活过,在他的认知与经验中,白菜、萝卜都是能过冬生长的植物,种在室外一直可以吃到来年的春季。 可没想,这王城竟然到了冬天会出现积雪天气,他可是知道以前出现降雪后,那些萝卜与白菜可是冻坏不少,如果出现积雪天气,那注定是颗粒无收了。 这可如何是好?一想到和他一起跨界而来,又是熟识的物种竟然就要这么全部毁在他的手中,自己竟然再也吃不到家乡味道的蔬菜,他的心情实在是遭透了,一时呆呆的沉默无语,脑子里想的全是怎么拯救他可怜的大白菜与白萝卜。 兰轩公子这时的心思也全放在安德努刚才的话语上。到不是玄冰酿喝一瓶少一瓶的事上,而是今年的冰雪天气来得格外的早,可以预见得到人族王朝与兽人部落的战争又将无法可以避免,为了生存的兽人部落所爆发出来的战斗力与破坏力是惊人的,这可得早做打算。毕竟自己的父亲与兄长可都在军营之中,自己只怕也难逃出征的命运。 桌子上的气氛一时竟然冷落了下来,安德努见状装做恶狠狠的在自己的油脸上刮了两下:“瞧这张臭嘴,好好的非要说出些破事来扫了大家的兴,我自罚、我自罚。“ 大家这才回过神来,继续着未完的酒宴,只是各自心里都有事,再也找不到原来的轻松自在,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酒宴草草散场,满怀歉意的安德努怎么也不肯让兰轩等人付帐,只推说是自己给普义先生接风的酒,兰轩公子要请客,下次别忘再来就好。因为是自己父亲的老部下,这酒楼能在王城立足并发展起来和威烈大公也不无关联,兰轩也就遂了他的意。 尽管男士心中有事,可女士心中可没事啊。这次出来的目的还未达成,女士的逛街购物还没开始呢。 两位男士又勉强打起精神,陪同四位女士沿着王城大道逛起了沿街的商铺。 女士感兴趣的东西是与生俱来的专一,胭脂水粉,头面首饰,裘毛成衣,香料囊饰……基本可以总结为:好看的、好玩的、亮晶晶的、香喷喷的。当然,身为武师的雅馨小姐对武器也有着非同一般的爱好,身为法师的丝萝公主对法器有着异于凡人的别样情结。至于狐女苔丽与伊蒂儿到是对这些有着巨大破坏力的凶器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 法器!普义突然想到了曾经见过的阿亚丽法圣用来保存圣药朱果的法器,能否建个巨大的法器把萝卜地与白菜地笼罩其中,不但可以抵御风雪,还可以恒温,这不就是地球上的大棚吗!“我真是个天才,呵呵呵”,普义先生想到得意处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 原本沉闷的两位男士中的普义先生莫名的心情大好,心高彩烈了,连带着兰轩公子也把烦心事暂时抛在了脑后,一行六人又高高兴兴的继续着购物大业。普义先生不分男女的每人赠送了一件价值不菲的礼物,就连威伯,他也惦记着买了两瓶好酒,据说价值不在玄冰酿之下。 狐女苔丽收到的是一个红宝石的胸坠,价值略高于伊蒂儿的紫水晶梳子,也略高于其他人的礼品。狐女心中也有了一丝的得色,面对普义的那张千年不化冰的脸也渐渐的松驰下来,毕竟先生看她还是异于别人啊。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七章 梦想幻灭 当普义急匆匆的将阿亚丽法师请到普义学院的书房,一股脑的将自己的奇思妙想说给她听,阿亚丽法圣的表情象是活见了鬼:“普义先生,你确定要建个那么大的法器,还要那么庞大的魔法阵?” 普义肯定的点了点头,神奇的补了一句:“不差钱!” 阿亚丽忍不住问了一句“您是有多不差钱呢?比国库富裕吗?您说的那么大个法器倾举国之力,也不一定能建得起来!这可不是建房子,光建那么大个法器要用的外壳材料就足以让您破产,更不用说还要组建的魔法阵,还有必须的魔法晶石,还有维持法阵的灵力源!“阿亚丽法圣脑袋摇得个拨浪鼓一样的”不、不、不,先生,这个想想就太荒堂了,这么不现实的念头您还是打消吧!“ 原本充满希望的普义听阿亚丽法圣的这么一说,一瓢冷水给他浇了个透心凉,魔法大棚梦想就此破灭,不由有点失魂落魄。 阿亚丽法圣看他那一脸失落的表情,心中有些不忍”先生不防说说他的用途吧,也许还有改进的方法呢!“ 普义心中不油得又升起了一丝希望,细细的给阿亚丽法圣讲述了自己正在种植一种植物,需要有一个方阔透明的空间,至少顶是要透明的,还要能防止风雪的冲积,还要能保持空间内的温度。 阿亚丽法圣细细的盘算了一下”先生,要达到您的要求,到是不需要做个那么巨大的法器,布置一个魔法结界就可以了!只是要布置一个那么巨大的魔法结界,还要维持魔法结界运转那么久,需要的灵石也足以把国库库存的灵石消耗一空!而且布置一个那么大的魔法结界……恕我直言,也不是在风雪来临之前能完得成的。” 阿亚丽法圣无奈的一摊手“这个方法也行不通啊。” 可这个想法却给普义打开了一扇窗“能不能把大结界改成小结转界?多建几个,不也可以覆盖同样宽的范围,但结界内覆盖的空间要小得多,是不是消耗的材料与灵石也少得多?同时布置是不是耗时也少得多?“ 阿亚丽法圣又仔细的盘算了一番”按先生所说的,到也还是可能。把大结转界分解为六个小结界,时间上到是来得及了,可是消耗的灵石还是要达到原来的七成。灵石是个大问题呵,特别是今年的风雪比往年来得要早,灵石是战争储备用的,现在大量的卖给先生只怕是不太现实!“ 好吧,梦想再次破灭,有什么比一次打击更伤人,那肯定是刚生起一丝希望又再次遭受毁灭性打击! 阿亚丽法圣看着垂头丧气的普义,无可奈何的道:”水神爱利斯在上,恕我实在是无能为力,要不你找找兰轩公子,他足智多谋,说不定有办法……“ 普义脑内却是灵光一闪……:水神爱利斯……爱斯……爱斯基摩人……爱斯基摩人的冰屋,那可是在里边升火都可以的存在,室内温度远高于室外!这世界有水系法师,阿亚丽更是法圣,搭冰屋应该不是难事!只是这事还得试试才行。 打定主义的普义央求着阿亚丽法圣:”阿亚丽法圣,普义脑子里有个不成熟的想法,还请阿亚丽法圣帮我试上一试。“ 听着普义先生近乎荒堂的构想,阿亚丽法圣开口便想拒绝,冰屋内的温度会比外界高,这不是个天大的笑话?而且一升火,那冰不就化了吗?这不纯粹的瞎胡闹吗?可是看普义那兴奋的表情,又还惦记得他的碧玉瓜,阿亚丽收回了嘴边的话,胡闹就胡闹吧,反正也就是试一回,消耗不了太多的法力。 实验就在学院内普义小院前的空坪上展开,为了节省阿亚丽法师的法力消耗,普义用木条钉了个四四方方的木架子,用羊皮纸将四面糊上,接通地一面自然不用糊,东向的逆风口自然也不糊,留做进出的入口,然后用水将羊皮纸的外表面喷温,然后示意阿亚丽法圣可以施放冰系魔法了。 很简单的一个中阶水系魔法“寒冰术“,就只见羊皮纸上的水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硬化并凝结成冰,并渐渐凝结空气中的水元素,冰层迅速加厚至手指粗细。普义觉得差不多了,示意阿亚丽法圣招呼唤冰雪。 同样是水系的中阶魔法“冰雪召唤术”,空坪范围内有片片洁白的六边形雪花落下,法圣果然对魔法的掌控力非常精准,雪花的降落范围基本都在木架周边。就见木架的冰层上迅速落满冰雪。在重力的作用下,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雪堆。 眼见得差不多了,普义请阿亚丽停止施法,将东边入口处的浮雪简单的清理了一下,与阿亚丽法圣一齐躬身钻入了木架的空间内。 别说,因为隔绝了外界的风,冰室内的温度确实感觉比外边要高上少许,但靠近冰墙的地方,感觉还是冷得紧。普义自去外边寻了几块木柴,在冰室内简单的搭了个架子,用小火球术点燃。 温度没见上来,烟到是起来了,在半封闭的空间内,浓烟迅速占据了整个冰室,熏得两个人揉着眼睛,摒住呼吸的往外冲。 烟的问题好解决,用炭火就好,关健是冰屋要经得起温度的升高。怎么也得保持0度以上的温度才能让冰屋满足种植的需求。 可这么简单的物理问题显然超出了仅有初中学历的普义先生的考虑范围。冰屋的建筑材料是冰,冰是无法在0度以上的环境中存在的,而空气的流动也是冷空气下沉,热空气上升,在冰屋中升火注定只有一种命运,冰雪融化,墙倒屋塌。即便只要是冰屋内的温度高过0度,得到的结局也同样如此。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只是相对于室外的严寒要温度高得多,但怎么也无法高过0度去,而且在干燥的环境之下,只要避过了风,0度以下还真不是感觉很冷。 骨感的现实衬托着空想的丰满,墙倒屋塌的结局也让普义先生的心再次掉落谷底。异界版的祥林嫂有成形的趋势:“我真傻,我早该知道温度的差异会引发空气的对流,将温度传递至冰墙与屋顶……” 阿亚丽法圣一脸同情的看着再次失魂落魄蹲在冰墙旁边的的普义先生,一连遭遇三次打击,失态在所难免吧,虽然她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贼心不死的普义怀抱着万一的希望向阿亚丽法圣开口问道,那烟熏的沙哑嗓音带着浓浓的绝望:“阿亚丽法圣,有什么办法让室内的温度主的空气不接触到冰面吗?” “这到是有好几种方法!”阿亚丽法圣果断的答到。 “不会又要花尽国库的灵石吧……”普义已经绝望与恐惧得不敢再有希望。 “这到是用不着,有好多种代价很低的方法!” “真的吗?!”普义绝处逢生,大喜欢过望,失态的从地上跳将起来还顺带撞倒了一处冰墙,一脸热切的“快说说看!”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八章 大摆家宴 搭个魔法大棚无法做到,可是只是让冰墙隔绝热空气,对阿亚丽法圣来说真不算个事,毕竟水系魔法本来就有这一块的内容。 “寒冰砾石,可以在冰墙面上贴一层寒冰砾石,不仅能隔绝空气,还能自身散发寒气,让冰墙更结实。只是这种寒冰砾石也就是大户人家砌个冰窑什么的用用,因为现在已经入冬了,这种不应季的材料商家储货应该不多,不知道王城储量够不够你搭六个冰屋贴墙用的。这是最土豪的方法,估计单间冰屋开支在五十万金克朗左右。” 阿亚丽法圣说了第一种方法,喝了口水,接着又道:“第二种方法就是风系法阵,可以在冰墙外布设简单的触发式的风系法阵,如果有热空气上升触碰到风系法阵,风系法阵可以立时启动将热空气反向弹回。这个法子到是成本低,但需要多试几次,风系法阵需要无死角布设。成本嘛,每间冰室不到一万金克朗!” 听得普义是喜笑颜开,嘴都快合不上了:“法圣可算是帮了大忙了,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分别试试,看效果再决定最后的方法。” 阿亚丽见普义终于有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帮上他的忙自己也高兴:“第三种方法……” 却被急不可耐的普义先生打断了“法圣,我们一个一个的试吧,实验才做找出最好的方法1“ 那便试呗。做了一个下午的实验,全用寒冰砾石成本太高;全用风系法阵,法阵损耗太快,毕竟热空气无处不在,触发太过频繁,特别是冰室的顶部,热空气是向上走的。而如果采用寒流法阵,用低温空气吹冰墙来隔绝热空气,却会造成冰墙凝霜,需要定时清理,对人力消耗过大,还需要有专人定期巡逻观察。 最后定下来的最佳方案,冰室的顶部用寒冷砾石,至于冰墙墙面则用触发式风系法阵,这样配置的冰室里烧了一盆炭火,室内温度至少有个十几度,而冰面没发现有任何异样。 问题即然解决了,普义就有了更高的要求。冰室的顶部要求是全透明的实冰,一个气泡也不能有。而且平滑得如同刀削一样,而且还特意安扫人手守时清理上边落下的冰雪杂物。室内的屋顶则做成了球面状,整个屋顶就象是一个巨大的凸透镜。 这样设计的益处,一是方便冰屋内的植物进行光合作用,另一方面也能起到聚拢阳光,提升室内的温度的作用。 为确保万无一失,普义将几株萝卜与白菜移植进了自己的书房,那里温度常年都在二十度左右。而且还特意通过兰轩公子,请动了木系法师对几株萝卜与白菜进行催熟处理。木系法师可以加快植物的生长速度,只是可惜的是,催熟的植物那是相当的营养不良,好好的大白菜催熟到开花结子枯萎,竟然都只有拇指粗细。好好的白萝卜,催熟到开花结子也就食指粗细。 普义现在深深的明白了不能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这个道理,即便采收了种子,可是经过木系法师催熟后的种子还能种出原汁原味的植物吗?这个他心里一点底也没有,所以才采用了保守的方法,奢移的把自己的书房布置成了恒温室,就是为了保全自己带来的种子不在这世界变异与灭绝。当然,托了这个福,其他的蔬菜也被移植了进去,享受这个最奢华的蔬菜大棚。只是辛苦了普义先生,在阳光充足的时候,还得搬来移去的,让植物尽可能的享受阳光,进行光合作用。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六个冰室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大白菜与白萝卜没有出现冻死的现象,虽说长得有些缓慢,那也只是相对于普义先生书房里的而言。一棵棵叶子翠绿、茎柄白嫩的大白菜漂亮极了,再长个十来天,就可以考虑用草绳将顶端捆扎起来,让他结球了。白萝卜也已经长出了大拇指粗细的块茎,再有得二十来天,应当可以食用了。 这一切令普义先生大感满意,更令种植兴趣小组的贵族子弟们欣喜若狂。因为普义先生的一时高兴,允诺众人,一旦成熟,每位学子可以获得一个大白菜与一枚白萝卜的奖赏,种植兴趣小组的成员,奖赏加倍。从没见过的东东,想来一定很好吃吧!即便自己不吃,卖出去也一定能卖个好的价格吧。普义学院一期班的学子这一向人人如同打了鸡血,无论是学习与修行,又或是在兴趣小组的实验,那是劲头十足。 更高兴的人是兰轩公子等一干旧人,今天普义先生说要搞个家宴感谢众人。家宴!普义先生亲自下厨,食材全是神界的!想想就令人激动不已啊!兰轩公子一早就带着自己的两个未婚妻跑过来了,说是要观瞻观瞻,阿亚丽法圣也不甘落后,不过来蹭两口普义先生所说的瓜果那是对自己的犯罪。好久没露过面的依洛克丝管家也乐呵呵的跑来了,虽然修为依然是半步武圣。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九章 地龙卡卡 天苍苍,野茫茫。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已经被茫茫的白雪覆盖。洁白的雪地平整干净得可怕,看不到鸟兽活动的足迹,天地间只有无声无息的寂静。 大雪冰封整个草原已经三个月了,没能逃得掉的飞禽走兽已经全都覆盖在层层的冰雪之下了,因为早已或冻或饿的死了个干净。 …… 扎克布力集,兽人部落的中心聚集地。 四周不高的土围子只能稍稍抵御肆虐的寒风,降低点风速,密密麻麻的白色皮制帐篷将整个扎克力布集挤了个满满当当。在如此天灾之下,单一部落已经无法可以抵御并存活下去,只有在一起抱团取暖,才能找到一丝生存下去的机会吧,草原上的绝大多数部落已经聚集到了这里,少数没到的部落也正在向这迁徒,也有可能到不了这里的,那便永远的消失在了茫茫雪原之中。 成年兽人们都在为生存而犯愁,但并不防碍着兽人族的孩子们寻找着属于自己的快乐,自己本就有着浓密的毛发,再加裹一层兽皮便足以抵挡刺骨的寒风,寻找着不多见的干净雪地,叫着、吼着、任性的疯玩,可以堆着雪兽,打打雪仗,可是难得有这么多玩伴在一起。 三个虎人少年却没有加入其中,一人提着一个硕大的鼓鼓囊囊的皮囊,向集市外走去,还不时回望着后方,仿佛是在逃避着什么人。玩得正疯的兽人儿童们看见了三位虎人少年,一位壮实的猫人喊了一声:“泰格尔,泰素尔、牙力不,快来!我们人手正不够,你们来得正好,一起干翻对面的杂碎们!” 三位虎人少年明显的吓了一跳,中间的泰格尔粗声粗气的回到:“不了,你们自己先玩着,我们还要帮父亲做点事!” 说完也不管那些顽童们怎么回应,一扯身边两人,脚下抹油,一溜烟的跑出了扎克布力集的土围子,向东边的石头矮山去了。 那一群顽童眼见得他们跑了,也就把这事抛在脑后,继续着自己的征战大业,呜呀呜呀的冲杀在一起,然后沿用着每天的从雪球大战到口角大战,然后到拳脚大战,最后总有几个顽童哭喊着回了家,然后一群人就此散伙的旧套路,天天乐此不疲。 三个虎人少年到了石头矮山脚下就越发小心了,总有一个人回望着四处打晾,见没有什么异动才示意着另两人向前走。不知在林立的石林间拐了多少个弯,分了多少次道,三人才走到一处石崖边,石崖上赫然有个巨大的洞口,里边黑乎乎的不见一丝光线,不知多深多远,通向何处。 三人却是到达了目的地,兴奋的将手中鼓鼓的皮囊轻轻放在地上,泰格尔开始轻声的呼响:“卡卡,卡卡,我们来看你了!” 随着泰格尔的轻声呼唤,黑乎乎的洞内渐渐有了动静,远远的两点绿色的灯笼也似的物体向洞口处飘来。三人却不见害怕,反而更加兴奋起来,“卡卡、卡卡……”的招唤得更勤了。 “呼”的一声,一个巨大的满是鳞片还长着两只角的脑袋钻出了洞口,那两点绿色灯笼也似的物口,竟然只是两个眼睛。 地龙!竟然是地龙!光一个脑袋就足足比三个虎人少年叠加还高的巨大生物!此时也正张开满是獠牙的大嘴,发出“卡卡、卡卡”的声音。冰天雪地里,两只巨大的鼻孔里喷吐着浓浓的雾气。 三位虎人少年和这地龙到是极熟了,麻利的将地上的皮囊打开,里边竟然是一根一根血淋淋带肉的不知名兽骨,泰格尔径自一根根向地龙嘴里抛去。而泰素尔和牙力不则攀着鳞片,向地龙的龙角上爬去,不时的清理出龙鳞间的杂物,向地上抛去,竟然是在给地龙做着清洁。 地龙很是享受这一刻的时光,獠牙轻轻的咬合间,一块块兽骨便被咬碎吞咽下去,而卡在龙鳞间的垃圾被清除出去,更让他觉得舒爽至极,这感觉不亚于被人挠在痒处。 并不多时,三袋兽骨便被地龙吃得干干净净,两位虎人少年也将整个头部的鳞片清理了个干净。地龙晃动着巨大的脑袋满意极了,吐出长长的淡红软舌给三位虎人少年舔了个遍,而后嘴里再次发出“卡卡、卡卡”的声音,慢慢的向着洞内退去,不多时便消失不见了。 三位虎人少年这才高兴的清点着从龙鳞上取下扔在雪地上的物品,一块巨大的金黄色块状物首先被泰格尔放进了皮囊,这可是在王城贵都酒楼卖到一万金克朗一份的龙肝菌啊!这么大一块,在兽人部落怎么也能换来十几头安格丝牛,一家人渡过雪灾的愿望就在这块龙肝菌上可以实现了。更何况卡在龙鳞上的也还有其他的好东西,象金梭沙一类的矿产,虽然三人不知道有什么用途,但兽人部落并不缺少商人收购。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章 吃顿饱饭 三个虎人少年一路蹦蹦跳跳的往回程赶,年龄最小的牙力不最是高兴,身材略矮的他需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两位兄长的步伐,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问泰格尔:”大哥,今天应当能吃顿饱饭吧!?” 是啊,自从发生了该死的雪灾,好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了。思头从泰格尔脑海里一闪而过,升着手宠溺的摸了摸牙力不头顶的毛皮:“嗯,今天应当能吃顿饱饭了!牙力不,累了吧,大哥背你走一段吧!” 大哥背,那是牙力不最喜欢做的事,欢呼着往泰格尔背上跳去,双手吊在泰格尔的双肩上,双腿一缩就上了背。泰格尔被撞了一个咧呛,连忙前跨了一步,才稳住身形,左手往后捞住牙力不的左腿,让老弟爬得省力些,把右手的袋子往泰素尔的手里一递“老二,你拿一下,牙不力还小,我背他一程。” 泰素尔咧了咧嘴,把想要喝斥牙力不的话咽了回去,接过大哥递过来的袋子“大哥,你这几天可没吃什么东西,你受得了吗?”,泰格尔向天哈哈一笑,尽可能装得豪迈一些:“这算什么,大哥有的是力气,走!咱们回家吃饱饭去!”说开迈开腿大步的向前走去。 背上的牙力不这时也想起,这些天大哥偷偷的把自己的食物大半都分给了二哥和自己,扭动着要自己下来走“大哥,我不要你背了,我自己走得动道呢!” 泰格尔却不放他下来,伸出手掌在他屁股上一拍:”老老实实的趴着,大哥有的是力气,扭来扭去的,大哥更吃力!“ 牙不力见拧不过大哥,也就老老实实的不动弹了,在泰格尔耳边轻轻说道:”大哥最好了,今天晚上的牛小腿肉让给你吃,嘿嘿。”说完仿佛肥肥嬾嬾还劲道的牛小腿肉仿佛就在眼前,不油得先自己咽了几口口水,成功的把自己馋到了。 泰格尔心头一暖,身上平添了一些力气:“好,今天晚上的牛小腿肉给大哥吃,大哥吃不完了你再帮大哥吃!” 三个人一起有说有笑的往家里走,可毕竟牙不力也不再是当年的稚童了,雪地也比平时的道要难走,走得一阵泰格尔的脚步就开始凌乱了,脚下一虚,差点两个人一起滚倒在雪地里,幸好泰素乐扶了一把。牙力不这下说什么也要自己下来走,泰格尔也不再勉强,把牙不力放了下来,却把三个皮囊一起收拢来,往肩上一扛,大手一挥:“走,回家吃饱饭去!” 冬天的夜总是来得格外早些,三个人到得扎克不力集已然天色接近黄昏。集外的顽童们早已散尽,只是土围子的城门外不知什么时候贴上了一张洁白的羊皮纸告示,竟然还盖着红色的玺印。三人并没有在意,毕竟那是公布给成人们看的,他们也冷得紧饿得紧,早早回家吃饱饭,不让家人担心才是正经事。 土围子内烟雾处处,正是做晚饭的时候,烧的是饲养的动物粪便,到处臭哄哄的,不过三人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加快脚步向自己家的帐篷走去。掀开帘子,把寒气隔绝在外,三个人赶紧把腿上的湿冷得紧的鞋子换了,换上一双干燥的旧靴子,这才发现一丝异样。帐?中心的桌子上,饭食都已经做好了,丰盛得异常,可自己的父母却愁眉紧锁的坐地桌旁,根本没在意三个孩子已经回来了。平时这个时候应该坐在桌旁的爷爷奶奶却没看见。 泰格尔轻唤了一声:“爹、娘,我们回来了!” 两个坐在桌旁的虎人夫妇这才如梦初醒:“哦,你们回来了,一切还顺利吧?” “一切顺利着呢,还得了一块比上次足足大了三成的龙肝菌呢!” “哦”了一声,脸上却不见有什么欢喜的样子,“快把湿鞋子脱下来,坐过来吃饭了!” 三人都看出来了父母的异常,面面相觑的互相看了一眼”都到吃饭的时候了,爷爷奶奶呢?“ 两个人这才完全醒悟过来,强打起笑脸:”哦,得了比去年还大的龙肝菌啊,不错不错,三个小伙子太厉害了。爷爷奶奶身体不舒服,早早的睡下了,你们快过来吃饭吧,有你们最爱吃的牛小腿肉哦!“ ”牛小腿肉!”牙力不的虎眼里冒出了金星,就想往饭桌旁蹿,可忽然想起自己答应晚上的牛小腿肉先给大哥吃,这才止住了脚步,用力拖着泰格尔的衣下摆“大哥,牛小腿肉哦,你快去吃吧!” 泰格尔的心思却全然没在牛小腿肉上,向来最宠爱三人的爷爷奶奶病了,病得连饭都吃不下去了,那得先看看去才行。正想往后帐去,却看见牙不力死死的挰着自己的衣下摆,拖着自己去吃牛小腿肉,不由得脸上带起了一丝笑意:“牙不力先去吃吧,大哥还不饿,你给大哥留一点就好了!” 得了这话的牙力不松开了大哥的衣摆,欢呼着冲向饭桌。泰格尔也径直向爷爷奶奶住的后帐走去!虎人夫妇看着这份外懂事的大儿子,欣慰的对视了一眼,也就随他去了。 到得后帐帘门外的泰格尔正要开口,却忽然想起爷爷奶奶正卧病在床,出声招呼反而惊扰到他们休息,赶紧放轻手脚想向里去,手都已经摸到了皮制的帘门上,却听得内帐里的二老似乎并没有休息,两个人正在低声轻语。 “老格素,你真的不出去见三个孙子最后一面吗?”这是奶奶的声音!泰格尔听到这话不由得一惊,脚步停顿了下来。 一把沙哑而老迈的声音有气无力:“乌里,不见了。见了更伤心,何必给三个孩子知道这些,他们还小,应该有个快乐的童年!就让他们认为咱们是病死的吧……让他们快快乐乐的长大吧!” 爷爷奶奶没有生病?却为何躲在后帐,说什么最后一面都不见,这是怎么了,家里发生了什么?这些疑问如同一个个巨大的石块压在他的心头,那么沉,那么重,那么让人痛! 爷爷奶奶肯定不会告诉他,那就去问父母吧。泰格尔蹑手蹑脚的从后帐门外离开,转身看见了自己的父母就在自己的身后,两个弟弟工工整整的坐在桌边,牙不力明明都已经馋涏欲滴了,却依然没有开始吃饭,显然还记得要让自己先吃牛小腿肉。泰格尔强作镇定,扯出个比哭好不到哪去的笑容“泰素尔,带着牙不力先吃吧,我和爹娘商量一下怎么处理今天的收获!” 说完扯着父母的衣袖走出了帐外。 天已经全黑了,东天一轮惨白的月光照得人心慌,照得白色的原野更添荒凉,泰格尔从未见过这么凄凉的月光。 但这一轮月光,注定会在他的脑海里留存一辈子,直到他的生命尽头。 事情很简单,也很残酷,但在父母面无表情的语言里,却是那么的自然!遭了大灾了,好多年不见的大灾,兽人部落的老王决定在明天举行殡天礼。殡天礼,也就是向降下天罚的老天爷献祭,献出去的是自己老迈的生命。老了,已经没有能力再做些什么,白白消耗部落的粮食与给养,不如早早回到天父的身边去忏悔自己的罪过,为自己族人谋求一份庇护,也还可以为自己的部族省下一份粮食给青壮与孩子,他们才是部落的未来与希望! 殡天礼并不是强制的,大灾之年,超过五十岁的老人们自愿参加,却基本没有什么老人会错过,因为这是他们唯一能为部族,为家,为后代所能做的。 一番话,说得那么云淡风轻与自然,可是听得泰格尔泪如雨下:“为什么?为什么爷爷奶奶还这么健康就要去参加殡天礼?我们取回来的东西够我们换来好多好多吃的!” “不能了,泰格尔,即便所有的老人都参加了殡天礼,我们的粮食也不够我们支撑到明年开春。大王已经决定向人族要口粮了,人族的商人现在在大王帐里全变成食物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换来我们要的东西了!” “为了部族的生存,为父殡天礼后就要随大王出征了,去人族那讨要我们的口粮,泰格尔,你是家里的长子,你可要照顾好母亲与弟弟们!这是你身为长子的责任与义务,这也是为父告诉你这事的原因!” 泰格尔早已泣不成声,脑子里早已被这些噩耗轰成了一锅粥,只是唯唯诺诺的应着。 “哭吧,孩子!哭过这一次以后,你就是成年人了,以后就只能流血不能流泪了!一个懦夫是无法顶门立柱,支撑起这个家庭的!记住父亲的话!” 泰格尔听到这句,哽咽着应道:“是,父亲,我记住了!能不能请爷爷奶奶出来和我们一起吃这最后的晚餐呢?总不能让他们饿着上路吧!”说到此处,眼泪不自禁的往下掉。 同样哽咽的声音:“爷爷奶奶说不用了,即将去见天父的人了,还多吃这一口干什么?到了天父那边再吃顿饱饭,再吃顿饱饭……”铁打一般的虎人汉子也自抱着脑袋蹲在地上。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一章 魂兮永安 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是幸运的,幸运不是来自于好命,幸运来自于别人的牺牲与承担。 牙不力就是那么幸运的少年,浑然没有注意到父母与大哥、及至整个家庭的异样。现在坐在大哥的身边,兑现着自己的承诺。亲手把一大块牛小腿肉塞到大哥的手里“大哥,吃牛小腿肉。” 满腹心事的泰格尔虽然早已肌肠碌碌,可哪里还吃得下东西?一想到最痛爱他们的爷爷和奶奶,明天就要踏上一条不归路,就此永远不能相见;再也听不到爷爷奶奶亲热的呼唤自己“泰格尔”;再也不会有人详怒着骂自己“泥猴子”,转身掏出一块吃食,带着最和蔼、最慈祥、最新切的笑容看着自己吃下去,那模样比他们自己吃了还开心。往事点点滴滴,一幕一幕的在脑海里回映,强忍着没找个地方大哭一场已经是极致了,哪还有胃口去吃食物,去吃那爷爷奶奶从自己嘴里节省下来的最后一餐美食。 “不能让弟弟们知道这事,他们应该有个快乐的童年!”爷爷说过的话,在脑海里浮现。泰格尔强忍着想哭的冲动,接过牙不力递过来的牛小腿肉,大口的咬下一块,原本应当是美味的牛小腿肉竟然味如嚼蜡,一点味道也没有。一想到自己吞吃的是爷爷奶奶省下来的他们一生最后的吃食,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掉,虽然急忙扭过身去,可是却没有逃过牙不力的眼睛。 “哥哥、哥哥,怎么了,牛小腿肉不好吃吗?”牙不力急切的摇着泰格尔的肩膀。 “不是,牛小腿肉太好吃了。你能把牛小腿肉让给哥哥吃,你太可爱了,哥哥感动得……哥哥感动得泪水止不住。”说罢泰格尔抱着牙不力失声痛哭。 虎人夫妇见状也止不住的暗暗抹泪。牙不力急了“大哥不哭,大哥不哭,以后有好吃的,牙不力都先给你吃!” 泰格尔却哭得更加伤心了。“老天爷你何其狠心,要拆散我们一家人,爷爷奶奶明天就要永远的去了,父亲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你这是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这一刻,泰格尔心里无比的痛恨! 一顿丰盛的晚餐吃得无比压抑与悲戚,虽然不知情的牙不力放开了吃,吃得无比满意与高兴,不知道觉察了什么的泰素尔也吃得很少,食物竟然还留下了大半。 以爷爷奶奶生病需要休息为由,阻止了孩子们的探望,早早的打发了孩子们去睡觉,虎人夫妇自去忙活着各自己的活计。累了一天的泰素尔与牙不力迅速的进入了梦乡。心中有事的泰格尔待他们睡熟了之后,偷偷摸摸的爬起身来,端起桌上的吃食,借着室内昏暗的光线,向爷爷奶奶居住的后帐轻手轻脚的摸去。 老虎人格素迷迷瞪瞪的自昏睡中醒来,突然觉得床前多出个木桩子也似的东西,“有人”的念头从心中一闪而过,惊得从床上一坐而起,正要高呼。 木桩子却带着哭腔:“爷爷,你醒了!”是泰格尔。 定了定睛,看着床前跪着的泰格尔,老格素一脸的慌张:“傻孩子,哭什么,快出去,爷爷奶奶生病了,别传给了你!” 这一闹,把昏睡中的老乌里也闹了醒来:“是啊,乖孙儿,快点出去,别传染了时疫!” 泰格尔泪下如雨:“爷爷、奶奶,孙儿都知道了!只请爷爷奶奶用点吃食吧,这是我们吃剩下的!”,说罢把盘中的食物高高举起奉到二老的跟前,老乌里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抱住泰格尔,低声呜呜的哭了起来。 老格素也老眼有泪,一滴滴自脸颊滑落,渗进了花白的胡须之中。却毅然推开泰格尔递过来的盘子:“已经快要去见天父的人了,还浪费这些吃食干什么,留着你们明天吃!” 泰格尔只是低低的哭泣“爷爷,您就吃点吧……爷爷!” 老乌里却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牛小腿肉,“老头子,你就吃点吧。这不是吃食,这是孙儿的一片心哪!你要不吃,你让你的孙儿怎么安心啊……”说吧又是呜呜咽咽的哭着。 老格素听得老妻这么个说法,在盘子里寻了一块小小的肉块,塞进嘴里,和着泪一起慢慢嚼碎了咽进了肚里“好孩子,爷爷已经吃了!你回去安心歇着吧!看开些,人活一辈子,总有着这么一天的,你要想得开!爷爷奶奶老了,没用了,不能再拖累你们了!所以自己先去天父身边寻个好位置,到了那边,我们会再见的!你要好好的乖乖的,多给父母帮点忙,长成一个男子汉,爷爷奶奶会在天上看着你们,保佑你们的!” 泰格尔垂下头,任泪无声无息的向下流,右手的托盘倔强的高高举起,左手却狠狠的扣进了泥地里:“爷爷,你就多吃点吧,天寒地冻的,多吃点才有力气赶路啊。” 老乌里小心的咬下一丝肉片,却把剩下的大块肉片塞到老伴的嘴边“老头子,你再多吃点,听孙儿的话!” 后帐外也传来泰格尔母亲低低的哭泣声。 一块不大的肉片,在老俩口嘴边推来推去还余下大半,可盘子里剩下的肉块,终究没有再动。 帐篷内的气氛压抑而悲恸,在这刻突然一个黑影从帐外冲了进来,匍匐在地,哭喊着:“爷爷、奶奶,这是怎么了,你不要离开我们啊,不要离开我们啊,孙儿不能没有你!爷爷……奶奶……”却是泰素尔。 这一通痛哭又将三人的泪水尽数沟出,两老在床上搂着两位孙儿好一通压抑的流泪……帐外的虎人夫妇也搂在一起,任泪水尽情的流淌…… 这一夜,天苍苍,夜茫茫,整个扎克布力集愁云惨淡,多少家庭被泪水淹没。 不知谁家响起了萧瑟的埙声,《安魂曲》,呜呜咽咽的更添悲凉,一把老迈而沙哑的歌声在寂静的夜空中传出老远老远“生我天池,葬我北山;草木苍翠,子嗣安康。生我天池,葬我北山;风和雨顺,子嗣绵长。生我天池,葬我北山;子嗣即宁,魂兮永安,子嗣即宁,魂兮永安!”不多时,整个扎克布力集都响起了老迈沙哑的声音“生我天池,葬我北山……子嗣即宁,魂兮永安!” 风儿已然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不忍破坏这一天的悲凉,只有那惨白的月光,依然无情的将寒凉的光辉洒遍四方。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二章 为了生存 夜,再漫长也会过去,虽然这个夜很多人不希望他过去。 当那一轮远远的火球,悄悄的从远山冒出了头,漫天的黑暗就化作了淡淡的青黛色,扎布力集外高耸的北山承接了第一缕阳光,山顶的积雪反映出夺目的金黄。 “呜……”的连遍牛角声响彻雪原,长长的牛角声沙哑、沉闷而压抑,一队白衣白甲的骑士自扎布力集最大的,唯一的土黄色王帐内鱼贯而出,人人手持白幡,人人脸上一脸沉痛的缓缓前行。二十四骑后一头白色的安格拉斯壮牛拖着白色的车撵前行,车并不大,铺着洁白的地毯,地垫上是一把素白的椅子,椅子上靠坐着一个须毛皆白、眯着眼似睡非睡的老比蒙。这就是兽人部落的老王了! 白色牛车后跟着的是一辆黄色的牛车,除了整体装饰色调以黄色为主之外,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一位正值壮年的比蒙却没有坐下,而是站在牛车上,扶着栏轩,一脸的悲伤的望着前车那个须发皆白的背影。这就是兽人部落的大王铁辛五世。 曾人部落的王一直由比蒙王族出任,毕竟比蒙的实力太过强劲,不仅天生神力,还被称为钢筋铁骨铜外皮,普通攻击连他的毛皮都伤害不了,仅凭一人之力就足以轻松灭掉大草原上弱小的部族,如果不是比蒙生育困难,以他们一族的实力早就足以横扫大陆了。 铁辛五世的车撵后也跟着二十四骑白衣白甲,连面盔都放下的骑士,再后方就是跪伏了一地的比蒙族人,人人悲痛欲绝,却不敢痛哭出声,只能默默流泪。 该来的还得来,殡天礼开始了! 一个个老人从各家的帐篷里走出来,向骑士后方走去,须要汇入队伍。骚动也开始了,一双双手扯向自家老人的衣襟,拦住老人的道路,捶着胸,顿着足,却只敢默默流泪,不敢放声恸哭。 殡天礼的告示就贴在土围子的外墙,也就是那三个虎人少年看到的白色羊皮纸,各种事项早已列明,其中就有告诫:向天父献祭,如何能用哭声败坏了天父的心情! 眼看着动静越来越大,快要有失控的苗头。原本坐在车上的老比蒙睁开了微闭的眼睛,声音沙哑而老迈,竟然就是昨晚率先唱起《安魂曲》的那位老者:“兽人部落的子民们,殡天之礼不过是回归到天父的身边,不必如此悲伤!我等回归去天父,再不用受这份磨砺之苦,这是件应当庆贺的好事!况且我等也只是先行一步,在天父身边我们会再见面的,到时我们在天父身边永远不再分外!你们就打算用泪水为我等践行吗?” 听得在兽人族素有威望,并且凭比蒙一族之力统一兽人部落,禁止部族间相互争斗,从而让兽人部族与人族之间有了征战之力的老王如此一说,众人纷纷安静了下来,不再骚动。 老比蒙回望了一下铁辛五世,“奏乐!”音乐声响起,奏响的却不是他所期盼的喜庆的音乐,却是一首《别离曲》,哀婉欲绝。老比蒙狠狠的瞪了一眼铁辛五世,心里却不由感叹了一声“儿大不由爷啊!”却也不再多说,只是巨手在空中一挥而下“出发!”仿佛此行不是去赴死,而是率领着当年的勇士们出征。 “送君归去,我心实伤,雨雪霏霏,行道艰难。送君归去,我心实伤,牵衣拦道,诉我衷肠。送君归去,我心实伤,去意绝决,伏乞长安。”的歌声响起,一位位老人挣脱了家人的牵拌,缓缓汇入队伍,向扎克布力集外的北山而去,只余下一众跪伏在地默默流泪的青壮与孩童。 出行浩浩荡荡,下午归来的却只有垂泪的四十八骑和两辆空荡荡的牛车。那位受人景仰的老王再也回不来了,那些老人再也回不来了。 殡天之礼已经结束,痛哭之声这才响起,瞬间扎克布力集变成了白色的海洋,就连王帐也蒙上了一层白色的外套,扎上一朵朵白色的纸花。人人到了这时才换上了白色的衣袍,家家带孝,户户举哀,长空中只有哭声汇响回荡。 逝者已去,生活还得继续,悲伤不能成为生活的全部,一切还得回到原来的轨迹。 七天后,比蒙王铁辛五世一人独自回到扎布力集,原本伟岸的身躯消瘦了一圈,眼睛红肿,须发脏乱,面容憔悴,可是步伐却是异样的沉重与坚定。 很快王帐内便发出了新的告示,告示只有一句话“生或死,存或亡,战!”狂草的大字,血红的玺印,让人惊心动魄! 殡天礼后的第八天,兽人部落的所有青壮年汇集在土围子外,听着土围子上身披白色披风的青肤比蒙王铁辛五世做最后的动员“ 兽人部落的勇士们,七天以前我们的父辈已经为我们节省下来了最后的口粮,可是这口粮还是不够啊!我们能看着我们柔弱的妻子再活活饿死在我们眼前吗?回答我,能不能?” 失去父母亲人的悲痛尚未过去,乌压压的兽人青壮们一个个怒吼着“不能!不能!” “我们能看着我们可爱的孩子再活活饿死在我们眼前吗?” “不能!不能!” “我们能怎么办?” “战!战!战!抢!抢!抢!” “我们为什么而战?” “为了粮食……”“为了亲人……”“为了孩子”这下回答得不够整齐与统一,引得一众兽人有点骚动。 这时,从比蒙族里传出来几个响亮的声音“为了生存!” 大家仿佛这才找到了主心骨,整齐的吼道“为了生存!为了生存!” “天地即然生我兽人,就绝对赋予我们生存下去的权力,我们为了生存……” “战!” “为了生存!” “战!” “为了生存!” “战!” “天父在上,我们父辈的英灵就在天上保佑我们,我们此战必胜!” “必胜!必胜!必胜!” 铁辛五世站在土围子上静静的看着已经热血沸腾的兽人们,沉默良久,待到众人都安静下来后,大手有力的一挥“各归部落,明天祭旗出征!” 泰格尔三兄弟和一众小孩怎么会错过这么热闹的事情,一个个远远的站着看自己的父兄们站在队例中,那威武壮严的样子,听着铁辛五世与众兽人的对答,一个个也热血沸腾了。待到众人解散了之后,一个个跑过去拉着自己的父兄,嚷嚷着也要加入军队,也要为自己的生存而战,得到的却是一个个的爆栗子。 泰格尔没有等到自己的父亲,却等来了比蒙王的侍卫:“是泰格尔小英雄吗?我王有请!” 小英雄?我王有请?这是什么状况?可是看着身边一众小孩羡慕的目光,泰格尔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大王召见是泰格尔的荣幸,泰格尔非常乐意为您效劳!” 泰格尔吩咐两位弟弟在原地等着父亲,自己跟着比蒙王的侍卫向王帐走去,一路还顾意把胸脯挺得高高的,腰板挺得直直的。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三章 屠龙祭旗 王帐内外依然是一片素白,原本不是白色的器物上也用白色的羊皮纸包了一层。 王帐内的装饰也并不奢华,而是简单整洁,地上铺着白色的地毯,帐篷左边一个小茶几,右边一个小方桌,中间是铺着白色毛皮的王座。 王座上是早已脱下披风的铁辛五世,手上拿着一卷羊皮卷正在查看着什么,眉头紧锁。却听得此时王府侍卫传报”泰格尔小英雄到!“ 铁辛五世却认然没将视线从羊皮卷轴上离开,只是随口吩咐了一句:”有请!“ 可泰格尔跟着侍卫毕?毕敬的进了王帐,铁辛五世却依旧沉迷于自己的羊皮卷,仿佛根本不知道泰格尔应他的传唤已经进来了。泰格尔不敢失了礼数,躬身下去,弯腰致敬,朗声道:“小民泰格尔应大五传召,前来觐见!愿天父保佑大王身体康泰,愿大王的威名与恩泽永远照耀着整个草原!” 铁辛五世却恍若未闻,泰格尔弯下去的腰却不敢竖起来,可是弯得久了自己又份外难受,不得不再次提高声音:“小民泰格尔应大五传召,前来觐见!愿天父保佑大王身体康泰,愿大王的威名与恩泽永远照耀着整个草原!” 可铁辛五世依然仿似没有听见一般,依旧看着自己的卷轴。 无声无息的压力,压得泰格尔心头大乱,脑子里不停的思索着自己到底犯下了什么错过,两腿开始发软,汗珠一颗颗不顾严寒的天气自发的往外冒。他鼓起最大的勇气,颤声喊道:“小民泰格尔应大五传召,前来觐见!愿天父保佑大王身体康泰,愿大王的威名与恩泽永远照耀着整个草原!” 铁辛五世这才好象回过神来,脸上无悲无喜,声音平平淡淡:“免礼吧!” 泰格尔这才勉强竖直了腰杆,连头上的汗水都不敢去抹,他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个王帐!“大知大王召唤小民前来,可是有什么需要小民效力的?” “本王就直来直去了,明天就是本王祭旗誓师,出征人族的时间了!本王听说你发现了一头地龙,本王想要用那头地龙来祭旗,想要用龙血来沐浴我的勇士,用龙皮来蒙制我的战鼓,用龙骨来制作鼓棰,用龙肉来犒劳我的勇士,不知你可否愿意?” 泰格尔听得铁辛五世如此一说,如遭雷击,顿时木立当场。因为地龙卡卡不仅是他祖爷爷的救命恩人,家庭这些年来从贫穷到小有富余的生活,还完全依赖的就是每年两次的去给地龙做清洁得些实惠。而且家里为了保守这个秘密,从祖辈开始,就不动用成人去见地龙,就是因为孩子漫山跑不会引致别人的怀疑,可是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更何况地龙是那么的温和善良,自己怎么忍心让他沦落到被屠杀肢解的命运。这不仅违背自己的良知,更是恩将仇报了。 铁辛五世见泰格尔的反应就知道,果然那个人族商人为了活命,果然没有欺骗自己,泰格尔一家果然找到了地龙。可是见泰格尔并没有答应自己的要求,心里有些恼怒,可一来见他还是个半大小子,再者想起了自己殡天的老父亲平时的行事作风,脸上怒气来得也快,去得更快。 “现在是我们兽人一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本王的父亲和你的爷爷奶奶为了部落的存亡,宁愿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你作为部落的一员,就愿意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亲战死沙场,就愿意看到你的母亲和弟弟因为战败而沦为人族的奴隶吗?地龙与部落,二者只难选择一个,你自己好生想想再做决定吧!” 铁辛五世的话说得貌似非常有道理,泰格尔毕竟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特别是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离开的场景,更想到自己的父亲将要去到的战场,怎么也不希望自己的父亲因此而倒在沙场上,更不愿意自己的亲人沦为人族的奴隶!在思想斗争中,亲情果断的占据了上风,沉思许久,方才痛苦的开口:“是的,大王,泰格尔确实找到了一处地龙的居所,只是那条地龙非常的友善与温和,泰格尔恳求大王不要伤他性命!” 说吧,双膝跪地,匍匐在地“泰格尔恳求大王不要伤他性命!” 铁辛五世却是一脸怒色,喝斥道:“糊涂!我们的父辈可以舍弃性命,只为给我们节省下来可怜的口粮,我等即将提着脑袋上阵浴血厮杀,只为带回部落生存需要的口粮。我们的性命,部族千千万万条性命还不如一条地龙的性命?你对父母兄弟的感情、对部族的感情还不如你对一条地龙的感情吗?!” 泰格尔被铁辛五世义正辞严的喝斥得羞愧难当!“是,大王,泰格尔一时糊涂,泰格尔愿意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提供给大王!泰格尔也愿意为亲人,为部族,为大王献出一切!” 铁辛五世这时脸上才露出一丝笑意“这才是我兽人部落的小勇士该有的决断与担当!阿里夫,给小勇士赐酒,赏肉!“ 原本引领泰格尔入帐的侍卫应声端上来两大碗奶酒与一盘肉,躬身奉在泰格尔的身前。 泰格尔连连推辞,铁辛五世却笑道:”我兽人族的勇士怎么可以象个娘们,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快意人生,才是真正的勇士!泰格尔,雏鹰总得展翅,人生总有第一次,来,喝!” 泰格尔推无可推,只得举起一碗奶酒,摒住呼吸一饮而尽!奶酒真烈,如一团火焰自喉咙一直向下烧去,烧得肚子一抽一抽的就要吐。铁辛五世却哈哈笑道:“好样的泰格尔,这才是草原上真正的汉子,这才是我兽人部落真正的勇士!来,吃肉!” 泰格尔抓起一大块肉就往嘴里塞,一者是好多天没吃过饱饭了,再者也需要吃点什么将肚子里的酒压一压! 两碗酒下了肚,一盘肉吃完,酒劲上头的泰格尔在诱导下将有关地龙的一切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却完全没有想过,为何铁辛五世明明可以去问他的父亲的事,为何偏偏要选中他? 泰格尔醉得很快,一会儿便醉得不省人事,趴倒在地毯上就进入了昏睡状态。铁辛五世却吩咐阿里夫:”去找个空帐篷给他睡下,给他家里送个信,只说本王很赏识他,今晚留在王帐过夜,明天再送回去。对了,把其他安排撤了吧!“ 阿里夫答应着去了。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四章 卡卡之死 阴暗的地底巢穴内,地龙缓缓的睁开了眼。一天的修炼又结束了,该是进食的时间了。 地龙的蛰伏生活非常简单,未成年的地龙是弱小到无力自保的,父母也早就为他安排好了一切,他并不用到地表上去。洞穴内就有连通地下暗河的地方,里边有取之不尽的鱼虾类以供食用,潮湿的环境里生长出来的菌类也是他的食物。更有父母留下来的各种灵药植株,以补充他的修炼与成长所需,他偶尔到地表露个面,只是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偶尔找点地表生物打打牙祭罢了,但这也早就违背了父母在血脉里留存给他的记忆与约束。 父母也并不是全对的,他难免也会这么想,地表上的空气多么新鲜,地表上的动物多么鲜美,哪象这些鱼虾,能吃到自己想吐。地表上的人类也并不象父母传承下来的那么十恶不赦,自己放过的那一对虎人少年,在这八十次花开花谢间,给自己带来了多少开心与快乐的时光?无聊的吃着鱼虾的地龙静静的想着,我们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一想到和平这个词语就令他兴奋。 这个并不是他父母传承的记忆,这个来源于他在山间拾到的一张羊皮纸卷轴,卷轴的名字叫《告全体兽人书》,是什么铁辛四世制发的。文章的结尾写得太精采了: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地,都是天生地养的宠儿,血腥的厮杀从来也永远不应该是我们的选项,和平才是我们生存与发展的最佳选择。让阳光驱散战争的乌云,让我们的孩子沐浴着阳光与雨露健康的长大,草原那么大,足以容下我们所有的兽人部落,天下那么大,足以给我们提供富足的食物,让我们停止战争,用爱来化解所有的仇恨,让我们运用大智慧,勇敢的结束父辈的恩仇,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兽人创造更好的生存空间!为此,我们呼唤和平,我们赞美和平,因为天下兽人是一家! 正是因为这样一个卷轴,厌倦了黑暗地底生活的地龙无可渴望沐浴着阳光与雨露长大,他又一次违背了血脉里的祖训,他选择了和平,没有将发现了他的人类化作自己的食物消化掉。这也带给了他八十次花开花谢的美丽回忆与情感交流,他能直观的感受到虎人少年从死的绝望到生的惊喜,更能感受到虎人家庭的感恩与对自己的喜爱。这些感受让他欣喜、享受与陶醉。 和平,一个不错的选择,吃饱了的地龙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明年凭着血脉里的记忆就能回到家人生活的地方了,到时候一定要告诉父母和平的道理,这是多么有趣的选择。同样懒洋洋的嚼碎了父母留存给自己的最后一块蛋壳,好了,炼化掉这最后一块蛋壳,自己就可以腾空而起,回归龙之国度了。地龙觉得有点乏了,懒懒的准备入睡。 却听见地表上传来熟悉的“卡卡,卡卡”的呼唤声,莫不是自己上一次给出的礼品有点多了,虎人少年特意来感谢自己吗?有过几次这样经历的地龙并没有多想,打了个哈欠,懒懒的向洞口游动。 洞口外只有年长的虎人少年,是叫泰格尔吧,身边还备了一个鼓鼓的皮囊,地龙一边“卡卡、卡卡”的应和着少年,一边习惯性的伸着淡红的舌头向少年舔去。 埋伏在暗处的比蒙一族并不知道这是地龙与少年习惯性的轻呢表示,看着那狰狞的龙首,交错的獠牙,长长的舌头,只以为地龙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图谋,想要卷过去吞食那个虎人少年,即然下药智取已经失败,那便只有强攻了。 想到这的比蒙王者铁辛五世不再犹豫,率先发动了,自山崖的隐身处一跃而出,十只锋利的爪子如同十把巨钩,狠狠的抓向龙舌,扎将进去,用力向外拖拽。虎人部落的酋长见铁辛五世已经发动,不敢怠慢,一挥手中的巨锤,狠狠的砸向地龙两角之间的脑门。有这两个动手,其他潜伏暗处的勇士们也各持兵刃向龙首处攻击而去。 娇嫩的舌头被比蒙的巨爪扎透并拖住,紧接着脑门又挨了重重一击,令地龙头脑一阵的眩晕,虽然其他各处的攻击还不足以令地龙受到什么伤害,但受打击的痛疼感还是传递到地龙的神精。 此时的地龙怎么还没明白过来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骗局,而设局的人就是他选择和平相处,并一直友好相待的虎人家庭,舌头、脑门的痛楚与被欺骗背判的伤痛让地龙愤怒了! “嗷”的一声清朗而巨大的龙呤响彻山谷,声波的巨大威力令在场的众人手上不自主的一慢,而首当其冲,其接面对他的虎人少年泰格尔更是被活生生的震昏当场。 只有龙首可以露出山洞外的地龙并没有什么攻击力,毕竟他的强有力的武器是爪子与身躯,而血脉里的记忆里有着如何面对如此的危机,地龙果断的上下颌狠狠一合,竟是将一大截舌头自行咬断,而后迅速的向后退去。 就在他巨大的脑袋刚刚退入洞口之际,从山崖上推落的囚龙铁闸堪堪落下,狠狠的扎将下来,虽然没有如所预料的那般将龙首卡在洞外,却将地龙的嘴唇狠狠的扎透,并扎入地底。 从龙呤声波攻击中恍过神来的铁辛五世一边狠狠的喝道”攻击地龙眼睛,地龙眼睛没有什么防护力,一边狠狠的扬起带着巨大龙舌的利爪向龙鼻抓去,龙鼻也是个薄弱的地方,神经还相当集中与敏感,一旦被他扎穿,他有相当的把握能将地龙留下。 却不曾想地龙也是个狠角色,知道这是生死关头,竟然不管不顾自己的嘴唇被铁闸所扎穿,只是全力忍住巨痛后退,哪怕被被钝器留下血肉也在所不惜。 比蒙王铁辛五世的利爪擦着地龙的鼻尖而过,只在地龙的鼻子上划出五道深深的爪印,却没有所料想般的扎透鼻子钩住地龙,囚龙铁闸下摆的锐利铁尖上却只留下一大块地龙下唇的肉块,再看山洞内,地龙已然远去,只听见极速游动的呼呼声响。 第一次屠龙即宣告失败的铁辛五世并没有显露出懊恼,这才扬起爪尖上的巨大龙舌,沐浴着喷涌而出的龙的血液,还时不时的喝上几口,仿佛很是享受这种感觉,一直等到龙舌上的血液滴尽,这才吩咐道:“收拾战场,准备回营!” 虎人酋长多戈巴有点难以置信的看着铁辛五世:“大王,这地龙明显还未成年,并没有什么攻击力,我们为什么不追杀呢?” 铁辛五世用看白痴一般怜悯的眼神看向多戈巴:“没什么攻击力,进入他的地盘我们就是一群瞎子,我明敌暗,还怎么追杀?去给人家送点心吗?” 地龙回到了自己的栖息地,自行咬断的舌头和下嘴唇处的伤口因为剧烈的游走而未止血,依然是鲜血淋淋,被巨锤击中的脑门处也鼓起了一个大包,脑子犹其眩晕不已。辨识着自己父母留下的灵药与记忆,想要伸舌头去卷食时,方才省悟自己为了逃生已经将舌头狠狠的舍充了。不得不用爪子笨拙的扯出灵药,吸入嘴里,带入了一嘴的泥土。 狼狈的地龙仰天长笑,因为舌头短了一截的缘故,发出的声音依然和“卡卡、卡卡”那么神似。卡卡已经死了,是的,已经死了,什么和平,什么沐浴着阳光雨露快乐的成长,什么生存的权力,那都是慌言,那都是骗局!原来父母留在血脉里的记忆与教诲才是真的!我是风烈,这才是我的父母给我留下的名字!以后,更因该叫复仇的风烈吧!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五章 喜获丰收 今天不是节日,但今天胜似节日。 今天是普义学院种植兴趣小组采收大白菜与大萝卜的日子,也是普义学院的学子喜获丰收的日子,普义也大大方方的给学子们放假一天,集中所有学子一起采收大白菜与白萝卜。 有了普义的那次家宴,大家都知道普义先生又拿出了神品“白萝卜“,这神奇的白萝卜竟然可以无差别的提升人的武气值与法力值,真正的天材地宝啊,贵族懒人修行必备之良品,依洛克丝半步武圣就是得“白萝卜”的助力,成功进阶武圣!能在吃吃喝喝间进行修行,谁还愿意没事去苦苦的冥想与修炼,没事吃点喝点不就好了? 虽然元老院获知此事后,尽全力封杀消息,并与普义先生迅速达成协议,“白萝卜”与目前还不知功效的“大白菜”交由元老院统一收购,统一管理,统一分配。普义也知道闹出这么大动静的“白萝卜”想要控制在自己手中很难,自己并没有足够的实力和人家谈条件,便也爽快的答应了元老院的要求,只是要求自己留下一成的收成供自己食用,并保证不会流出王城。 元老院勉强答应了普义的条件,毕竟仰仗普义先生的地方还多,独家收购已经极大的分薄了普义先生的利润,连这么个要求都不答应也说不过去不是。而且普义先生居住在双重保险的普义学院内,这些物品的流出都还在可见范围之内,那就也还在可控范围之内,只要不流去蛮夷部落,异国他乡,那就还是能够接受的。 元老院早就差人清点过了六间冰室的产量与收成,共计大白菜三千二百一十六株,白萝卜四千一百三十二颗,把零头全舍去了给普义大师搞什么育种,今天一共采收三千株大白菜,四千颗白萝卜,除去留给普义先生的收获外,别的全部武装押运至元老院的指定地点。 今天就是收获的日子,普义先生坚拒了元老学院派专人来采收的要求。一者是学院第一次获得如此大的丰收,理应让全体学子来亲自采收,分享丰收的喜悦,增加学子们对学院的认同感与归宿感,让学子为自己是普义学院的一员而自豪;二者是财帛动人心,普义也想看看自己的学员在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时,可还能保持定力与信仰,这将决定他们的前途与未来。 普义虽然能坚拒元老学院的派人来采收的要求,却无法拒绝元老院派人前来监督采收的要求,毕竟收获的大头是属于元老院的,他们要对归属于自己的物品负责。 那便开干吧,这天是难得的晴天,冰室外的积雪早已被清扫干净,普义率着一众五十名学子来到巨大的冰室外,冰室东向的帘子已经被拆除,冰室外是天寒地冻,冰室内却是春意盈然,一颗颗排列整齐的大白菜茎叶白得象无暇的美玉,叶片青翠水灵得可爱,让人都不忍心用力去触碰,唯恐稍一用力就会损伤到他,亵渎了他的完美。而白萝卜则顶着青翠的缨子,高高的长出地面,身形修长,亭亭玉立,还肌肤雪白,排列得整整齐齐,养眼至极。 人群中的伊蒂儿忍不住冒出了一句:“好美啊,这些植物太可爱了,我们真的要把他们拔出来吗?” 普义回头看了她一眼:“是的,还不采收,他们就会失去他们的价值了。”说完,手持小刀给他们演示着如何采收。采收的过程非常简单,左手把大白菜压得斜了,右手的小刀将大白菜的根部割断,采收就完成了,大白菜递给监督的人员就好,会有他们统一运输登记。而白萝卜的采收更简单,用力竖直向上的将萝卜拔出,用小刀将萝卜与缨子交接的部位割断就好。 莱卡发问了:“普义先生,那白玉菘菜的根与白参的叶子就不要了吗?”普义被问得有点发晕:“不要了啊,这些又没有什么用!” 不等莱卡继续发问,看出商机,被元老院委派来参加监督的人员之一,我们的兰轩公子急切的问道:“能到这些不可以吃吗?” 吃?吃这个?这个问题可还真是为难到了普义,这萝卜缨子现在又老又粗,怎么吃得下去?以前农村里是拿来做青饲料的。白菜根到是以前有人切碎了腌着吃过,可是没穷到这一步吧……吃萝卜和白菜不香吗? 普义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吃到是可以吃的,只是味道不如这白玉菘菜与白参,个人不建议你们吃!……” 可是还没等普义说完,一众学子就嘻笑着争闹开了“先生,先生,把这些卖给我吧!““我也买,先生出个价吧!““我也想买一点,先生“…… 整个场面就闹腾开了,只留下普义在那独自目瞪口呆! 兰轩走到近前向他解释,王城冬天本就没有绿色叶菜,能够有这绿色的叶菜供应就是一个巨大的商机,更何况这绿色叶菜还取自神奇的白参,那就更意味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啊!至于白玉菘菜的根,也同样可以狠狠的炒作一把,那可是大把大把的金克朗啊! 普义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商业头脑……可是学生嘛,还是以学业为重的好,至于采收下来的白玉菘菜的根与白参的缨子,就交给兰轩公子处置了,利润的一半归兰轩,另一半就设立个奖学金,只要没有违反校规被开除的学子,就可以按考核分值来分配那笔奖学金,分值越高,自然领到的奖学金也就越高。 普义先生宣布了白菜根与萝卜缨子的处理方案以后,一众学子也为普义先生的气度所折服,虽然名义上是种植兴趣小组的成绩,可实质上所有的出产都来自于普义先生,这相当于普义先生拿自己腰包里的金克朗给大家做奖学金,大家还有什么好不满的,一个个高声喊着“谢谢先生”,然后兴高采烈的按普义先生教授的方法去采收了。 区区七千颗萝卜白菜,人均也就一百四十颗的采收任务,他们硬是足足干了一个上午。 轻轻,一切都是轻轻的干,轻拿轻放,还不敢堆集,唯恐弄坏了一点点表皮。普义先生被弄得啼笑皆非,什么时候地球上的白萝卜与白菜能享受到如此高档次的服务了。 一切都已经清点完毕,三千六百颗大萝卜、二千七百颗大白菜移交元老学院的武装押运队,启运了事。属于普义先生的四百颗大萝卜与三百颗大白菜那是干干净净的连根带叶的完整采收出来。因为一众学子知道先生承诺给自己的奖品可就在其中,那自然是全首全尾的,一根菜须也不能少,弄得普义哭笑不得。 种植小组的一人拿走两颗大白菜,两根大萝卜,其他学子一人一颗大白菜,一根大萝卜。一众人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根了。普义先生也不忘善意的提醒了一句:“白参的叶子要吃,要把水先烧开,把白参叶子的茎叶放进去抄一下后取出,再切碎,口感会好一些!”一众人哄然应承着散去了。 可是阴魂不散的兰轩公子押运完元老院的萝卜与白菜后,以最快的速度折返了回来,进门就笑着对普义先生施礼:“恭喜普义先生喜获丰收啊!”面对这种没安好心的进宅夜猫子,普义自然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说吧,要多少?” 面对开门见山的普义先生,兰轩脸上多少有点挂不住“还是先生理解我的难处啊!” 嘿嘿的讪笑了两声,“按元老院的价格上浮一层,还请普义先生分我五十颗白萝卜,五十颗大白菜!实在是没有办法,王室各要五颗,元帅府各要五颗,一些故旧亲朋一颗两颗的要,加起来就需要这么多,还请普义先生成全啊!“ 普义有些奇怪了“元老院拿走了那么多,怎么王城贵族一颗都拿不到吗?” 兰轩挠了挠头皮:“拿不到呢,一片叶子都拿不到!北方已经很久没有消息传来了,连商队都没有过来的!如果所料无差,和兽人部落的大战不远了,自先生这采购的白玉菘菜与白参,以及那些军用制式强弩,将全部提供给前线军团,毕竟人家在拼命,必须优先考虑!” “啊……和兽人部落要爆发大战?为什么!” “还不是这该死的雪灾,兽人部落的草原早已变成了雪原,所饲养的动物大都饿死,不从人族抢,他们如何生存?” “我们不能卖粮食给他们吗?” “呵呵,先生,我们就算愿意卖,他们又拿什么买呢?更何况我们自己的粮食也并不富余啊,总没有自己饿着肚子,让兽人部落先吃饱的道理吧!” “唉,大战将起,又有多少生灵将化为枯骨啊!” “先生,没有办法呢,这是宿命吧,都是为了生存,都是为了争夺一线生机啊!”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六章 不速之客 打发走了兰轩,普义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战争无疑是充满罪恶,充满了杀戮,充满了血腥的,战争中为了达到目的,再去谈人性已然是一种奢侈。在地球上已经习惯了和平生活的普义思维显然并不在这个频道上,虽然在自己到达这处世界,自己的手上也沾染了不少异族的血,但那是为了自己的生命,他内心的本质还是不希望这种血腥杀戮发生。 可阻止战争的发生,凭他现在的实力,可以说是螳臂挡车,不处量力。战争的双方无谓对错,各自都是为了自己种族的生存权力,都是为了雪灾后的口粮争夺,战争一方面能消耗掉多余的人口,从而让余下的人口能凭有限的食物生存下去,另一方面也能重新划分领地,尽可能的争夺更大的生存空间,当然,如果出现奇迹让对方亡国灭种自然是最好的结果。可是这个对双方来说难度都有点太高,人族进入了草原,便如同舢板进入了大海,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更不用说去茫茫草原中去和来去如风的兽人部落展开决战。而兽人部落一旦进入有山有水有城的人族内陆,受制于攻城能力的有限,那便如同一只无头苍蝇在四处碰壁,四处消耗后也难逃被歼灭的命运。 战争无法可以阻止,即便是普义也无法在短时间内生产出来大量的粮食以解决雪灾后的口粮问题。战争也注定是边境线上的入侵与反击,兽人部落可能会攻破几处城池,掠夺大量的口粮后退回草原深处,以熬过漫长的冬季。这是兰轩与普义的分析结果,历史上与兽人部落的一次次实战也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 可是即便知道战争的走向又如何?战争是需要双方拿大量的性命与物质来填充,来消耗的,虽然就整体而言人族的实力更强大,但是兽人部落的单兵作战能力与移动作战能力都远远胜过人族,也就是打得过人家就和你打,打不过人家就可以跑,而你还不能追,一旦阵型分散,那就是人家嘴边的菜,桌上的口粮! 虽然人族有数量不菲的武者、武士、武师、武圣乃至武道宗师,也有同样阶层的各系法师阶层,但大陆的版图与王国的版图太过广阔,东南西北四方均属驻守,根本无法集中所有力量与兽人部落决一死战,而且王国也根本支撑不起如此规模的战争物质消耗,当然普义先生的大萝卜丰收让元老院看到了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所以这次人族动员参战的武、法二系的作战人员更多。 可是兽人部落的实力也并不比人族弱小多少,人族需要通过自身不断的修炼与突破才能完成从武者到武圣的进阶与突破,至于武道宗师,虽然传说中有那么几个,可是也仅限于传说了,根本没几个人见过,更别说接受王国的征召出战了。 兽人部落则不需要了,最能生养的野猪骑士,一胎就能生养十四、五个,只要有食物供他们长大,成年后就拥有武者的实力,因为他们出色的?殖能力,他们也一度沦为高等兽人部落的食物,是兽人部落的老王铁辛四世力排众议,接纳他们成为兽人部落的一员,兽人部落这才拥有了最大基数的兵源,但同样也是为何这次雪灾闹得口粮如此紧张的最主要原因。 牛头人、猫人、狼人的生育能力不比野猪骑士,但每年生养两个还是不在话下,这些原本是兽人部落最基层的战士,成年后就会拥有武士的实力,虎人、豹人、翼人是兽人部落的中坚力量,成年后便拥有武师的力量。比蒙族与独目怪成年后便拥有武圣的实力。 翼人非常的难缠,因为他们可以在空中飞行,移动还非常之迅速。而拥有武圣实力的独目怪则是远程攻击部队,能轻松的将巨大的石块轻松投向需要打击的目标。 单凭纯粹的武力值对决,可以说兽人部落可以轻检吊打人族武装力量。可是多年的征战,特别是人族法师的兴起,将战争的天平逐渐的向人族这一方倾斜,法师的法力加持可以让武人拥有强的作战能力,也能削弱迟滞对方的攻击,他们自身还可以发起远程攻击,但他们也受限于自身防护力的脆弱与近战力的低下,一旦让对方近了身,那便是待宰的羔羊。 兽人部落也有辅助的祭司,但不知为何,祭司迟迟没有象人族的法术一样发展起来,所能提供的只是一些辅助术与治疗术,也正是因为这一短板,这才让人族力量渐渐的压过兽人部落一头。 普义在书房内静静的想着自己的心事,伯宁王国东有海妖,西有沙盗,南有蛮人,北有兽人,四面都是敌人,虽然实力都不足以威胁到王国的生死存亡,但也并未弱小到没有一战之力,而且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地理优势与种族特色,基本凭人族的力量无法长期占据,更别说深入的亡族灭种,这也就是兽人部落为何在实力明显不济的情况下敢于悍然发动战争的原因。 这是伯宁王国的现状,自己的现状又如何?与人族的权贵还处在蜜月期,但也已经隐隐收到了对自己不利的消息,自己培养狂信士所宣扬的众生平等已经触犯到了贵族阶层的利益,自己学院的名声大噪也引至了某些学院的不满,已经有好些老师婉拒了前来普义学院兼职的邀请,毕竟一个才五十人的一期,自己不可能养一票的专职教师吧…… 外界的不利因素已经渐渐显现,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剧与激化,而自己的自保之力在哪呢?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自己如何应对?培养信众是一个长期而渐进的过程,急不来的。自己能否借鉴这方世界的武学与法学进行修炼呢?这也能让自己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不至于完全没有一博之力吧。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四章 谁堪为偶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兰轩公子自回王都,可谓春风得意。已然半公开的和雅馨小姐,丝萝公主处于同居状态,贵族间自然心知肚明,只是不曾点破。如果不是碍于德容王储之死与他脱不了干系,他早就向王室求婚去了,在他心底,觉得亏欠丝萝公主太多,所以不愿在婚事上亏欠她,死死压制住暴力女,不和她先行成婚,为此,他没少被蹬下床去。 随着普义先生的普义学院第一期日见成功,终日花前月下的初阶武师乍然发现伊蒂儿小妹的武技进阶已然追平了自己,还有反超之势,兰轩公子坐不住了,找中阶武师暴力女商议。 暴力女也一脸活见鬼的模样,从混世小魔王扎伦布竟然也变得成熟稳重,武力也在神速进阶,只是开口闭口间有着普义的特质,“神爱世人并无偏颇,故众生生而平等,无分高低贵践,只有善恶!”什么“有心为善,虽善不彰,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什么“虽十恶不赦徒,放下屠刀,亦可立地成佛。”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竟然还找帅府内被他欺凌过的下人逐一道歉,说是忏悔! “可能在神界,众生间就是这样相处吧。普义先生把在神界的一切照搬了,你可得提醒点扎伦布,这可是在人界!” “怎么提醒他,他现在不教育我就算好了,下人们都吃他那套,亲眷们都夸扎伦布少爷好,爷爷看他的武技突飞猛进,还人人说好的,更加的宠他,我还敢去招惹他?” ……不仅仅是大公府,凡有子侄在神学班一期的贵族府中都在议论纷纷,终归是闹到三巨头那儿去了。 王殿内,乔治三世与凯齐议长,麦克元帅,威烈大公分宾主坐着,众人都愁眉苦脸。 “再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普义先生宣传神界的那套众生平等,那我们贵族怎么办?难到我们不是生而高贵,牧司贱民的吗?” “要不我们干脆宣布普义是妖邪降世,宣扬异端邪说,把他烧死吧!”说这话的肯定是凯齐议长,毕竟普义不是他找来的,无功无过。 “可普义的神学确实有用,谁家的孩子在那不是突飞猛进的?”鱼和熊掌的两难难住了麦克元帅。 “是啊,怎么才能让普义站在贵族的立场,不再去宣讲什么众生平等了呢?”乔治三世接过了话头。 威烈大公却剑眉一展“他宣讲众生平等,是因他在神界生活习惯了,只要让他习惯了贵族的生活,他还会和去和贱民谈什么平等吗?” “对呀,让他成为贵族,他还能胳膊肘往外拐?其计甚好!”乔治三世面露喜色,“本王下嫁一位公主给他,这样即能解决他贵族的身份,又能捆绑住他的身心,让他扎根我国,为伯宁出力。” “陛下不可,公主何等身份,岂能下嫁一位来历不明的异界人员,还是让我牺牲小女,为伯宁尽忠吧。” “凯齐议长,你可没有嫡女,只怕普义先生会感觉到受了轻视与污辱,还是嫁我的嫡孙女合适些。” 好嘛,三巨头为嫁女儿的事情起了争执,只有一旁默无声息的威烈大公在内心细细的盘算“伊蒂儿年龄也不小了,虽说比那普义小了四岁,可两人近水楼台啊,不行,回去得和兰轩合计合计。” 于是一股为普义先生张罗良配的妖风在王都迅速刮起,经常有学生假装请教先生课业,然后夹带着些画像一类的东西与先生探讨自家绘画手法的得失,甚至有平民学子也开始为自家姐妹画像请先生品评,却全然不管不顾自己出生这么些年才拿了几天笔,就能画出如此栩栩如生的佳人图? 只是便宜了王都那些画像馆,生意火暴异常,可能唯一不愿意普义先生草率定亲的就是他们,这么重要的事,得慎重,得货比三家,得深思熟虑,怎么也得看个三五年再说吧。 自然也有女学子,在家人的授意下,开始向普义先生跟前凑,不时的遗失些香包啊,手绢啊什么的,里便自然包着些头发一类不可明状的物品。普义原本丢开,置之不理,可没想此风愈演愈烈,直至有一天! 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夜晚,正在熟睡的普义突然发现被窝里多了一个人,一个女人。普义一惊之下,伸手便去摸身侧的鸟铳神器,却听得一个熟悉的柔柔的声音“先生,外间好大的雷声,苔丽好怕。” 普义哭笑不得,这种小雨天气,还是冬季,哪里可能打什么雷了? “哦,那你把铺盖搬过来,睡我旁边就是了”早在照料狐女伤势时,两人就这样睡过的普义不疑有他。 声间柔得腻人还带上了一丝娇媚“人家现在小心脏还扑通扑通的跳得飞快,不信你摸摸。”一只玉手牵引着普义的大手,……普义象触电一样把手缩了回去,“苔丽,你这是干嘛?” 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严历,可脑子里却闪现出在枫林镇小山顶上见到的那一抹雪白与丰饶,挥之不去,喉部一阵发干,不由自主的咽着口水。 响起的是狐女嘤嘤哭泣,普义一时安抚也不是,喝斥也不是,两难之下,便欲起床离去,狐女却猛然扑入他的怀里。 “先生,先生”哭泣更烈,“不是苔丽不知廉耻,现在到处都在为先生张罗姻缘,苔丽自知品貌一般,且身为狐女,绝绝配不上先生,可苔丽真的不想离开先生,您就让苔丽跟在您的身边,无论为奴为婢,只要在您身边就好。世人都知道你对苔丽施展了续命神术,苔丽还能去哪……” 普义听得一句续命神术,不由想起狐女可怜的身世,又念及狐女为救自己的舍命一扑,心里不由的软了下来。 可苔丽就这么吊在自己胸前,脑子里那旖旎的画面犹未消退干净……。 他不得不又在床沿上坐下,双手轻拍狐女玉滑的粉背“好了好了,谁要赶你走了,哭什么哭,这么大人了也不羞。快起来,我的衣服都被你泪水打湿了!” 苔丽见他缓和了下来,却不管不顾的钻入他的怀内,“不嘛,先生,你刚才吓到苔丽了,要抱抱。”在他腿上落坐,直坐得普义一阵的啮牙咧嘴。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十七章 格林兄弟 领人进来的威伯一脸的苦笑,向普义少有的施了大礼:“先生恕罪,这位是老威的授业恩师,大陆上仅存的几位武道宗师之一,格林兄弟大宗师,因为仰幕先生大名,特命弟子引见。不请而来,无礼而入,实在是老威的过错,还请先生莫要见怪!” 老威实在也是个趣人,一番话表白得清清楚楚!一个武道宗师想要见普义,实在不是一个新晋武圣能够阻止的,更何况话里话外还透露出了信息,来访的人是他的师尊,是友非敌,只是不请而来,先生好生应对,因为这人不是老威能应对得了的! 普义自然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不敢自持身份,知道自己有几条命也不够这大陆巅峰级的人物砍的,立时躬身行礼:“原来是武道宗师,普义有礼了!” 格林兄弟早也从威伯处知道了普义先生极有可能是来自神界的使者,倒也不敢托大,躬身还了一礼:“先生不远万里而来,为鄙邦带来福音,本人早就仰幕已久,只可惜一直没有机缘结识。这次不请自来,还请先生莫要见怪!” 花花轿子人抬人的道理普义还是懂,再次躬身:“宗师说过了,普义也早就听闻了各位宗师的传说,早就有了拜访的念头,今天承蒙宗师登门赐教,实实在在是普义的荣幸,还请宗师莫要嫌弃蜗居简陋,能容普义入内奉茶才好!” 格林宗师拱了拱手:“那我就倚老卖老,客随主便了!”说罢径自先行,入了书房。 这到不是他托大,有意抢主人的风头。而是顾意将自己的后背示人,表示自己来得全无恶意,让主人心安。 普义到也猜出了他的用意,但是对于这种真正的核武人物,自己也无可奈何!自己依靠的是这方世界所没有的科学的力量,而这种武道宗师可是实打实依靠的是自身的力量,高下之分是不用置疑的,除了小心待候着,还能乍地? 一行人进了书房内,分宾主坐下。普义也知道来客的意图所在,圣药朱果、白参、碧玉瓜、火神的恩赐,全当成水果直接奉上,给武道宗师品尝。 格林兄弟也暗叹普义先生的知情识趣,毫不客气的拿起一个圣药朱果,塞嘴里慢慢嚼食,也就是酸酸甜甜的浆果,到了这一层阶,圣药朱果对他而言已然起不到什么作用! 碧玉瓜,反季节的碧玉瓜也就是水分多点,甜度不够,对他来说也就是个稀罕点的吃食!真正让他动容的是白参,一截白参下肚,他竟然能明显的感觉到自身的武气在变得活跃,在波动!更让他动容的是火神的恩赐,小心眼的普义先生把生辣椒,火红的朝天椒当水果奉上给武道宗师享用! 宗师先生显然没有在地球上墨西哥生活过的经历,一个火红的朝天椒扔进嘴里,咀嚼了一番,然后面部表情就精彩了,一种火烧火燎的感觉从舌根升起,迅速向口腔扩散,然后第一反应是想吐,可是又觉得失礼,勉强着咽进肚里! 一脸的皱纹变成了一副抽象活动的线条画,恰如一朵菊花绽放着,凋谢着,从长丝菊变短丝菊,从单瓣到复瓣到多瓣!更过份的是普义先生看格林兄弟武道宗师强撑出一脸便秘的表情,狭促的举起手中的热茶杯:“宗师可是辣到了?喝口水会舒服些!“ 格林兄弟哪里多想,一口热茶灌将下去,本就火烧火燎的口腔表皮再一受热,连喘带咳的把一口热茶吐了一地,再也没有什么宗师形象的张大嘴,如殡死的鱼一般将嘴张得老大,啜啜的吸着凉气。 老威伯惊得目瞪口呆,第一次见这大陆上还有人敢如此捉弄武道宗师!普义先生依然是一副淡然的表情,云淡风清的看着丑态百出的武道宗师。别说还真有效,一口热茶过后,辣味逐步消退,直到恢复正常,到是给武道宗师辣出了满头大汗!到是真不知道,是辣到了极处,增强了口腔表皮的适应能力,还是真正的消除了辣味。 辣味刚一消退,武道宗师仰天长笑”好,好劲道的水果!”这到不是他自遮其丑!已经习惯于高高在上的人,反而对视他为常人的存在更有几分好奇心。普义先生牢记的也是地球上的一句话“居于人下,要拿自己当人;居于人上,要拿别人当人!”不请自来的武道宗师,如果不施以薄惩,那便会先入为主的将他不放在眼底。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十三章 猎人狩猎 狼人维尔。 身形削瘦,常年脸上挂着人畜无锡害的笑容,眼下两团白色的毛块格外显眼,昨看上去象是长着四个眼睛,这便为他赢得了“四眼”的外号。 手上提着链枷,背上负着角弓,一身不知从哪弄来的蓝色衣袍,却把右臂袒露在外,乍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狼人兵士,只是比别的狼人兵士更有喜感。 眼下他正懒洋洋的靠在一颗大树上,嘴着懒洋洋的叼着个草根,咪着眼四处张望。四处雪原,寂静得可怕,偶尔一阵风吹过,吹得树上的积雪籁籁的落下了雪粉,他也不躲不避,仿似并不在意被雪粉落了一身一脸。 树上有了动静,一个毛发纯白的豹人摄手摄脚的自树上轻轻的滑落下来,竟然没有摇动树杆,摇落积雪。 维尔依然是懒洋洋的:”白毛,有什么发现?“ 豹人小心翼翼的自树上下来后,轻松的升了个懒腰:”这该死的天气,哪里会有什么人出来,又是一趟空跑,鸟都没有一只,哪会有什么人族出没?走吧,回营烤火去!“ 维尔狼脸上浮现出一个戏谑的笑容:”白毛,你是怎么混进斥候营的?要是跟着你混,早晚让人架棍子上烤成肉干去!“ 面对维尔的嘲讽,豹人非但没有一丝不悦的表情,反而眼前一亮:”老大,可是有发现?“ 维尔撇了撇嘴:”发现?我们到是被人发现了!“ ”啊!?“ 维尔迎着风仔细嗅了嗅,指了指回营的方向:”四个人在那边等着咱们呢!应当都是斥候营的老手,身上的气息都收敛起来了,可是兵刃上的血腥气没处理!有没有兴趣干一票?“ 豹人立时激动了起来,仿佛打了鸡血一般,连连点头:”有、有、有!跟着老大就是有肉吃!我再抓两个俘虏,就够军功升小队长了!“ 维尔淡然一笑:”就你,还是别升小队长了,一队人不够你祸害的!“ 豹人顿时就泄了气,一脸的失落,嘴里嘟喃着:”二哈、三条、老黑子他们可都升了,就我还是个大头兵……“ 维尔看他那么失落,似乎心里也有点不落忍,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逗你玩呢!升,回去就升!以你的身手早就该升了,只是差了点运气。” 豹人的眼睛立时就亮了:“老大,你没逗我吧!” “没逗你呢,噤声了!走……”一狼一豹不再言语。 维尔仔细的察看了一下风向,细细的分辩了一下四人埋伏的地点,打出一个手势。两人摸索着绕了个大圆弧,绕到四人埋伏的下风方向,这便不用担心自己身上的气味暴露自己的行踪。 维尔指点着豹人一路上利用各种有利地形,隐匿着自己的行踪,还不时在下风位细细嗅着空气中随风飘来的气息。气息一直都很稳定,也并没有什么异样,这说明他们还没暴露。对于自己的鼻子,维尔有着充分的自信!这是一直以来的成功培养出来的自信! 可是现下他们犯了愁,对手明显也是老斥候了,四人藏身处的下风位竟然是一块宽阔的平地,这便让他们之前的所有努力都化作了乌有。能找个下风位是空坪的对手,肯定会有人盯紧这个方向的。原计划偷袭的路子已经走不通了,强攻?以二对四不是斥候干的活,即便是能稳操胜算,那种粗鲁的作风也是对斥候艺术的玷污。 维尔自小山丘上的藏身处仔细的打晾着那块空地,五十来米的长度,不宽不乍,怎么过去呢?这个问题有难度啊!豹人也想偷偷的打晾两眼,却被维尔一把摁住,悄声说道:“不要乱看,有些斥候天生敏感,凭直觉能感应到有人在看他!会打草惊蛇的!” 知道这是维尔在传授着用鲜血与生命换来的斥候生涯经验,豹人不敢造次,又悄悄的坐了回去。 维尔只是沉思了片刻,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心中形成,他悄悄的把豹人拉了过来,在他耳边轻声耳语了一番。听得豹人大吃一惊,可是升小队长的欲望和对维尔的信任战胜了胆怯,仅迟疑了片刻就下定了决心,坚定的点了点头。 叶子是个老斥候了,隶属紫荆条关斥候营。猎户出身的本地居民,紫荆条关外的山山水水那是自小就跑了个遍,而且记忆力奇佳。夸张点的说,他闭着眼睛都能找到指定地点去潜伏。这种人才,肯定是斥候营重点培养的对象。 身为斥候营的百夫长,原本捕俘这种事用不到他亲自动手,可是这一带他手下派出的精锐接二连三的失踪,这是遇上了强大的对手啊!于是他带着自己手下的三个好手亲自出马了。 进入捕俘区不久,他们便发现了兽人的踪迹,守株待兔的法子虽笨,但还是非常管用的。出了巢穴的兔子终归是要回巢的,那就在他回巢的必经之地候着就是了。 简单的掏了个雪窝子,用白色的披风顶在头上,用雪砂把风衣细细的压实,只在风衣与雪地间留下一条不宽的缝隙用于观察。四个人分两班轮流观察,因为雪地上的反光太过刺眼,看得太久会伤到眼睛。 只不过如果他知道自己守株待兔的猎物已经发现了他们,反过来将他们当成了自己的狩猎目标,却会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呢?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十四章 蝉与黄雀 这明明就是狼人士兵在追猎着野兽,怎么会是他们守候的猎物?三人心中虽有疑域,却也知道战场上没有解释,只有命令! 维尔追逐着白毛跑下来山坡,他的计划也就是如此,假装成打猎落单的狼人兵士,利用捕俘抓活的游戏规则,靠近人族的藏身之地,然后发动奇袭。以一对四,还是伏击,是足以降低人族斥候的戒备之心的,示敌以弱可是他的拿手好戏。 豹人也全力模仿着被猎人追杀的样子,在雪地里撒着欢的跳跃,也为了防止人族斥候警觉,他选择的是一左一右的之字型跳跃,似及了为了躲避后方弓箭的样子。 绕过人族藏身地五步来远了,维尔也不过二十来步的距离了,真是一群有耐性的人族斥候啊,竟然到现在都没有发动的迹象!豹人不再伪装,四爪内钢钩弹起,转身向人族藏身的雪窝子凌空扑出,钢铁打制的钩刃上反射着雪白的光芒。 而维尔也没有让他失望,竟以极快的速度,抽出四支长箭飞快的引弓平射而出。一切顺利得如同他们策划一般,四只铁箭射入雪窝子后,豹人也堪堪扑落,四只钢钩狠狠的扎入了雪窝子里的躯体内,鲜血迅速的渗出雪面。 计划实施得如此顺利,豹人白毛心头却是一种强烈的惊悸。因为雪窝子里的人别说反抗,连临死挣扎的反应都没有……如此反常,只能是一个原因,这就是个陷井,引诱他们上当的陷井。 耳边传来了弩箭的破风声和狼人维尔的闷哼声,惊悸的心情变成了一片冰凉,就连两枝弩箭扎入了自己的后腿都没有引来太多痛感。“完了!”是他心中唯一的念头。 抬起头来再看他最景仰的维尔,肩关节上扎着两枝没有尾羽的黑色弩箭,手中的角弓早已掉落在地,已经不再尝试着逃跑了,一脸死灰的木立当场,一动不动。 因为斥候是不受约定保护的,这种时候再要逃跑,只不过是简单的送命找死,敌人可不会手下留情。当然,解除了武装以后,送去战俘营好歹还有一条生路。 还真是阴险狡诈的人族啊!被俘的维尔和白毛认了命!原来叶子一行设了陷井,他们所落入的那个陷井内,只有一个被俘后灌了药,一直保持昏睡状态的普通兽人士兵。贴身放着四柄带着血腥味的兵刃,利用狼人族超强的嗅觉引诱他们上钩。 没有一点战俘觉悟的白毛有点不服气:“你们怎么知道我们这有嗅觉惊人的狼人呢?蒙的吧!“ 叶子笑了笑”你们虽然很小心的用尾巴清扫了雪地,试图不留下足迹!可是你们不知道尾巴上会有毛发掉落的吗?“ 白毛更激动了:”我抗议,你们征用战俘作战!“ 叶子笑得更开心了:”我们可没有征用战俘作战,我们只是把战俘隐藏在那个地方,他并没有帮助过我们,而且也不是我们动手杀俘的哦!“ 大战将起,出动精锐斥候遮闭战场是常态。 紫荆条关外,螳螂补蝉,黄雀在后,甚或还有鹰隼盯着黄雀的游戏每天都在上演。都在试图将自己的兵力部署与军队动态完全封闭起来,从而在战争中占据主动。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十五章 不情之请 白墙黑瓦的院落群。 前边一池寒水黑呦呦的反映着天光,几条通幽曲径上的积雪已经被清理得干干静静。因为过来的人少的缘故,别处依然是白莽莽的雪地,洁白得没有一丝人间的烟火气息。 池边的几树腊黄的花是这片院落唯一的生气与活力来源。 办公室内,普义望着一脸愁容的兰轩,心中也有无限感触。因为他来讨要的不仅仅只是神兵利器,不仅仅是刀枪不入的盔甲,不仅仅是射击精度最高的远程攻击利程,也不仅仅是那些神奇的圣药……他还想要起死回生术,他还想要引来天罚的法术,如果不是明知道不可能,他还想要普义陪他一起上战场。 以普义和他的交情,普义并没有什么割舍不下的,可是起死回生术怎么给?他自己就会个人工呼吸!火药怎么给?他目前自身最后的自保与防身术。战场怎么上……? 更何况那日威伯带来的格林兄弟武道宗师还在普义学院住着呢。他可没忘了那个其二! 也是这个办公室,也是这么个位置,格林兄弟先行谢过他的以奇果款待的礼遇,说出的其二,便是请求普义先生不要再以来自外界的奇术来干扰大陆自身的发展,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意思,也是他所在的那个宗师联盟的意思。除非普义先生能将所有的物品有教无类的传授给大陆的所有种族与民众。 元老学院是王国的最高权力机构,那么宗师联盟就是这片大陆的最高权力机构。只是他们有着自己的职责,就是默默守护着这片大陆的发展,防止外来的破坏与侵袭。这也是为什么宗师联盟根本籍籍无名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一旦进入宗师境,便会消失在人们的视野的根本原因,他们掌控的力量越大,对这片大陆的责任也就越大。 他们深深明白,如果让一家独大,那么这片大陆就死了!没有了竞争与生存的压力,只会让人变得堕落与懒散,便如同森林内的猛兽一旦绝迹,那么鹿群与野兔的数量就会急骤增加,然后不需要奔亡逃跑的鹿群与野兔不仅不会再进化,反而出现各种疾病而走向灭亡。 原本人族已经占据着巨大的犹势好长一段时期,而兽人部落已经卧薪尝胆了两代君王,如果没有变数,那么中原之地就该轮到兽人部落占据了。可是普义成了这个巨大的变数,他带来了太多足以改变一切的东西。这便不是宗师联盟能接受的了,因为违反了天道酬勤的原则,对兽人部落也太过不公平了。 普义在选择学院时,有教无类的不仅招收了人族学子,也同样招收了南疆部落的学子,也招收了兽人部落的学子,这也是宗师联盟来找他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简单的创造一起意外让他身亡。 通过对话,普义明白了很多东西,这片大陆并不顾步自封,也并不反对外界的物品流入,但却绝对禁止外来的力量破坏到已然出现的良性竞争与发展的局面。哪怕是神,哪怕认为他是来自神界,那也不行! 在宗师联盟的眼里,人族的统治力量现在已经阻碍到这片大陆的良性发展,需要接受失败的命运,去自我反思与涅磐了。如果就此沉沦,那么沦为二等,甚至下等民族,那也是自取其祸。 可是这番严禁外传的话,你又让普义如何去对兰轩说? 雷霆雨露,风霜冰雪,都是天意,也都是上天对生命的考验与恩赐,所有的种族都需要面对,需要接受,需要从中汲取能让本种族传承与发展下去的力量,如果不能,那便是灭绝的时候,古往今来,因此灭绝的种族还少吗? 这是这个世界的大道!却不是普义能和兰轩谈论的大道,兰轩愁眉不展,因为他担心自己的大兄,担心自己的父亲,也担心自己的种族会因战败而招受悲惨的命运。他不会去考虑这片大陆的命运,也不会考虑兽人部落的命运!这是位置决定了他的视野,决定了他的境界,虽然他智多近妖,却不知道大智真正是若愚的,因为那才是最真接的正道。 窗外风起了,吹落了腊黄的花瓣,落在黑色的池水上,仿似小小的画舫稳稳的漂浮着,给黑色的水面,带来了一份意外的美丽。 普义也想好了自己的说辞,轻轻端起身前的茶杯,小小的啜了一口,把正处在失神之中的兰轩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兰轩公子,你的武道多久没有进益了?“ 兰轩公子一愣,”先生,没有啊,自从服食了您的圣药朱果,兰轩的武道一直都在进取,现在已经是低阶武师了!” “哦,不知令妹的武道如何?” 兰轩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丝羞愧:“伊蒂儿已经是中阶武师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比令妹在我抵达王城时,足足高了一个大境界吧!这才多长时间,为何令妹会反超你呢?“ ”令妹还多亏先生教导有方!“ ”我不是在夸耀普义学院的神奇,你和令妹的所有条件都是一样的!你在我这拿走的东西反而更多,为何你落后了,希望你好好想想!“ 兰轩沉思了良久,更加的羞愧“兰轩觉得有了先生的神奇圣药,便不再需要努力修炼了,终日里寻欢作乐,所以才导致自己落后了!” ”那你还认为你还需要我更多的帮助吗?我再帮你是真的在帮你吗?“ 兰轩羞愧的弯腰长礼:“多谢先生一语惊醒梦中人!兰轩知错了,借青风之力达至云巅的只能是轻飘的尘埃,而不会是绝世的强者!兰轩受教了!” 说完转身要走,普义却终是不忍心。叫住了他,让威伯拿过来早就准备好的包裹,打开后递给他六块合金打造的护心镜,前后两块为一套,这是治金兴趣小组的最新产品,以龙鳞剑还无法斩破的护心镜。外带一卷羊皮纸,记载着战场医护急救术,自然有人工呼吸的法子和用沸水消毒包扎布的法子和用烈酒消毒伤口的法子。 “我只能帮你这么多,留着命回来见我!” 兰轩公子眼眶红了,双手奉着包裹,真诚的深深一礼“谢过先生!” 只是想法子保全区区三条性命,应该并不违背自己对宗师联盟的承诺吧。送出兰轩后的普义,望着窗外的池水静静的想。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十六章 我叫白毛 我叫白毛。 性别:男,出身:豹人,身份:斥候。 我出身于一个普通的豹人家庭,有父母双亲,有兄弟姐妹,我排行第三,上有兄姐,下有弟妹。 我是幸运的,父母健在,我又是不幸的,排行中间。排行中间,就意味着不在父母的视线范围之内。我们族有一句流传已久的话:爷爷奶奶看重的是长孙,父母看重的是幺儿,也就是最晚出生的孩子。 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但我知道这句话无比的正确,无论我怎么努力哭闹,我依然是这个家庭最不起眼的配角。 我曾经试过打碎家里为数不多的餐具,父母固然很生气,但连责骂我的时间与精力都没有,只是责骂兄姐没有看顾与管理好弟妹;我也试过在弟妹生病时嚷嚷着头痛,父母却只是敷衍的摸摸我的额头,吩咐我早点休息,然后急匆匆的抱着弟妹连夜去找萨满看病。 我就象那路边的野花野草野灌木,自由自在放肆的长大,这也造就了我各种不服的性格。在家,我是令人头痛的老三,在外,我是无天管无地收的游侠儿,大错我绝对不犯,小错我绝对不断! 《缘在异世界》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十六章 我叫白毛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十八章 还是白毛 不知被干倒多少回,豹人族七少已经轰然而散得只留下我一个了。 已经精神恍愎的我依然凭着那股狠劲,向那狼人冲去,打不过没关系,只要不打死我,我咬也要咬上你一口。 没想到还真被我咬中了,一口咬在那狼人的手臂上,嘴里立时满口的血腥味。我难以置信的松开了口,睁眼看着那个狼人,那狼人一脸笑嘻嘻的表情,仿佛咬上的不是他的手臂。 我讪然的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不躲开?” 他没好气的回了一句:“我要不让你咬一口中,你会纠缠我到什么时候?原本以为你只是个混混,没想到还是一个无赖,一个没皮没脸的无赖!” 虽然知道他是故意让我咬上一口,但我心里依然不服气:“我们是招你了还是惹你了?你仗着自己的身手好,好端端的来做弄我们,我虽然没什么本领,但是拼命的胆量还是有的!” 狼人的脸上却转为了一脸严肃:“身为草原上的一份子,竟然纵马在溪滩里飞奔,溪滩里的卵石又圆又滑,你自己去跑一个试试?马儿轻则是摔断腿,重则是残疾殒命,你家长辈就是如此教育你们爱惜座骑的吗?” 这个到是我没有想到的……草原上的人们视蓄养的生物如家人,即便是要宰杀食肉了,也必然要举行往生仪式,并请小萨满前来主持,求得谅解与宽恕后方能进行的。至于自己的座骑,那更是如同自己的兄弟,死后是要埋葬的,并不能食用。 “那是我们并不知道在溪滩里纵马会伤到座骑……” 狼人只是哼哼的冷笑:”不知道就是你们做错事的理由?“ 好吧,打也打不过,说也说不过,咬了人家一口中,自认为好歹找回些面子的我只想着如何脚下抹油的开溜。 只可惜似乎是晚了些,四眼狼人似乎是兽人军团里的斥候教官,正在放假回去探亲的路上,莫名的就看中了我无赖的气质,于是我便开始了从军的生涯。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又似乎是一段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在军营里,我不仅受到了四眼教官的特殊对待,也收获了二哈、三条、老五、老黑子、六斤、七缺,八赖,九日的拳脚。就因为我咬了四眼教官一口,他们足足揍了我一个月,各种理由的对练啊,不接受都不行的对战演示。 好吧,我承认,他们自己之间也互相揍,并没有特别针对我一个人。因为四眼教官的练兵风格就是实战,在实战中找寻生机与破绽。只有训练时多挨揍,一旦上了战场才能少流血。可是我是一个新入伍的新兵啊,虽然他们手下留了情,可是不是应该多留点力呢? 那一段时间是真苦啊,上午各种潜伏训练,识别药草的功效,潜伏期间要依据不同的环境选择不同的隐匿自己气味的草汁,还要根据自己的伤病找寻服用对症的草药。经常服错药的我,中毒的我,拉稀跑肚的我,想想都后怕啊!”汲汲草“是治头痛发热的良药,可是”长生藤“却是有微毒治便秘的良药,可是他们的茎叶却几乎完全一样,只是汲汲草的茎呈纯青色,而长生藤的茎节顶部有着淡淡的紫色。 还不先说明,一定要等到我误服了以后,拉了个四肢无力,匍匐在地了,才给我指出来!说是这样的记忆才足够深刻!如果不是实力不济,我真想爆几句粗口了。 当然,曾经爆过粗口,然后下午的实战对练,那是真的疼啊!二哈是真的傻,我又没骂他,他那么狠狠的揍我!以前对战专往肉多的地方招呼,那次对练专往痛的地方招呼!真他……的不是个好人。还说什么只有娘们才叽叽歪歪的爆粗口骂人,我到是想打啊,可是我打得过吗? 下午挨揍,晚上还不给休息,拉出去利用各种条件辨识方向,有月亮就靠月亮,没月亮靠不同季节的风方,山谷里看树的长势,黑灯瞎火的,哪里看得清楚嘛!背地图,看水流方向……苦啊,是真苦啊。 好容易适应些了,野花野草认得差不多了,扔到山里找得到回大营的路了,基本不挨揍了!就要开始学习器械的使用,制作陷井,学习人族语言,学习审讯技巧,学习用刑的技巧,学习伪装的技巧。 是不是还要让我们学习一下人族的魔法呢?我永远忘不了四眼教官听到我这句调侃时的表情,那是一脸的严肃与失落:”技多不压身,到了生死拼杀的战场上,你才会后悔你自己会的不够多,只是到了那个时候再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于是没了抱怨,没了调侃,只有拼命的学习与苦练…… 只是时间似乎不够啊,那一天降下了白茫茫的大雪,四眼教官的心情便不够好。因为那一场雪比住年早来了一个月。 ”大灾之年,必有大战!我又要将你们这些菜鸟送上战场了!“心情无比失落的他是这么说的。 果然战争开启了,二哈与老黑子都有爷爷奶奶类的长辈参加了殡天礼,那一阵子他们的眼睛都是红通通的渗人,我们有心在实战对练时故意露出破绽,让他俩狠狠的揍上一通,发泄心中的怒火与悲愤,但是他们脑子似乎格外清醒,对我们的破绽视而不见,只是拼命的击打着木桩与沙袋,击打得自己的手与肘鲜血淋淋。 铁辛大王的诏书告诉我们,这笔帐要算在人族的头上。因为人族的商人贪心不足,将我们急需要的粮食价格足足抬高了一倍。平时廉价收购我们的皮草与矿物还不够,在我们族面对生死存亡的危机的时刻,竟然还坐地起价!这是一群披着人皮的魔鬼!只想着盘剥我们的血肉,充实他们自己的腰包。于是铁辛大王将人族的商人做成了肉干,悬挂在了王帐门前。 人族不仅仅只有商人可恶,人族的王朝更加可恶。竟然在我们忍饥挨饿的同时,关闭了关口,禁止了粮食流入大草原,这分明是要亡我兽人部落啊!那便只有去战,那便只有去抢!天生我兽人族,有粮食我们吃粮食,没粮食,我们就吃人! 铁辛大王率领我们三战三胜,突破了敌人的三道关口,来到了紫荆条关外。我们斥候小队的十人也只余下了五个,毕竟战争中伤亡比例最大的就是我们。 老五是第一个战没了的,对方的一只弩箭直直的钻入了他的脑门,他就这样双手一摊的直接没了,只是抽搐了几下,就没了呼吸。 九日一天到晚的爆粗口,日天日地的没个完,这也是他为什么叫九日的原因。他死在界岭关后的乱军之中,他潜伏的地方被乱军的战马踏过,无声无息的被踏成了肉泥。 六斤出生的时候是六斤重的猫人,他的大号就是六斤。他是在和对方的斥候对战时没了的,他一爪子掀开了对方的天灵盖,却也被人家一刀刺入了腹部。他明明可以躲开的,但那刀的去向后方是浑然没有察觉的我,因为被他的身体挡住了我的视线,所以他选择了不躲。 七缺是一个乐呵呵的翼人,一行人中只有他对我最为和善,他的本名叫喜鹊,只因为一天乐呵呵的,被笑话缺心眼,所以就叫成了七缺。他在回大营送信的路上中了伏击,在空中被射成了马蜂窝。 八赖不知死活,在一次出去潜伏时,就这样失了踪,没了下落。也不知道是被俘了,或是做了逃兵。四眼教官拼着命给他报了个阵亡,因为这样,他的父母在族内不仅不至于抬不起头来,还能得到一份抚恤。 二哈、三条、老黑子累积战功升了官,到别的斥候小队当队副去了。 我们斥候小队也将要补充新的人手,可是我依然是个大头兵,所以缠着四眼教官要出来捕俘,因为我也想当我们小队的队副。四眼教官的升职令已经下来了,他怕我没个职务受新来队长的欺负,所以陪着我来了。 再后来,我们捕俘不成反被俘了。进了人族的战俘营。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二十九章 短兵相接 天空阴阴暗暗。 那种阴暗似乎不仅是将天压低了,更压在人的心头,压得人心里沉甸甸的。 大地一片雪白,重车压出来的车辙仿佛是白纸上的一道弯弯曲曲的墨线,望不见来处,寻不到去处,来也是天际,去依然是天际。 几株光秃秃的老树是雪原上唯一的点缀,叶已落尽的老树,树干是黯黑的墨色,光秃秃的树丫仿佛向天伸出的无数双抗议的手,莫非他们也在抗议着老天的无情,冬天的寒冷? 遥遥的可以看见一处村路。一处冷清得异常的村落。 半人来高的土墙将整个村落围住,只在前后有两个进出的口子。这是防野兽用的土墙,口子处原来也应当有两块木板门,现在该当是拆走了。 土墙后方是一排的略高的土砖草顶的茅房,窗开得很高,穷苦人家用不起羊皮纸来糊窗,便只能把窗开高,开小,勉强用点麻布把窗糊住。时间久了,麻布也灰黑得可怕。 已经是傍晚时分,村落是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一丝的烟火气息,也没有家禽家畜的活动踪迹,连鸟兽都不曾有出没的迹象。很显然,在如此的雪灾之下,村落已然是人去村空了。 就这样一座孤寂的村落外,村前远远的来了一群人,远远的只看见一群黑乎乎的影子在闪动。离得近了,才看得清是一群浑身上下包裹在精钢盔甲下的人,头上顶着蓝色的缨络,只有为首者头上是腥红的顶缨。一个个右手重剑,左手钢盾,步伐整齐划一的向这里行进。行进间发出厚重而沉闷的“蹲、蹲”的声音。 这正是查尔士率领的百人队,这也正是他们今晚要驻守的村落。一座已然强行迁离了人员的村落。 村落已然在望了,查尔士一挥手,示意方阵原地休整。“根伯,还得请您率第一什入村察看!” “尊命”根伯响亮的应了一声。率着自己的第一什十人脱离了方阵,右手大剑平放在肩,左手盾护在胸前要害,躬身小步,保持着队列的整齐,保持出击的姿势向村落前进。 查尔士示意众人随后碎步跟进,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整军遇伏,但也做好随时接应第一什的准备。 不一会儿,前头探路的根伯传来消息,村落里空无一人,村后道路雪面平整,并没有人员活动过的迹象,可以全军入驻。 查尔士这才放下心来,示意解除警戒装态,全军依序入村。 安排好交叉无死角的高处了望哨,安排随军法师将晶石驱动的魔法地图阵盘安放在隐蔽处。晶石驱动的魔法阵盘可以与军部的魔法阵相通,可以将驻地的场景适时的投影在军部的魔法阵上。这也是魔法的奇妙之处,但是这种魔法地图阵盘晶石消耗有点大,一块晶石也就能支撑两天左右。也就是三大常备军团才有资格使用。而且只能单向联通,军部能看到他们,他们并不能得到军部的指令。 一切安排妥当,今次轮到第六什为整队提供伙食。查尔士示意其他士兵可以收拾放松,但严禁大声喧哗。自己赶去第六什的安顿区域,进行实地指导。因为依军规,野外驻守是严禁用火的,烟火会暴露自身位置,招致危险。但这冰天雪地的,如果不能给士兵们提供热水汤食,只怕非战斗减员会大幅上升。 军部迫于无奈,才同意野外驻守部队生火的要求,特别调集了一批无烟炭下发。同时严令,无烟炭只能用于室内烧水与煮食,严禁用油与烧烤,严禁产生烟雾。入夜后,必须熄火防止产生光亮。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不产生烟好办,可是不产生水蒸汽,难度不是一般的大。特别是冬天,连呼出去的气体都是白呼呼的雾气,更别说生火烧水了! 查尔士指导着第六什在一处宽敞的茅房内掏出几个一人高的地下灶台,在地下生火烧水煮食,在地下灶台上方盖上一层松土,松土上再盖上一层冰雪。利用松土过滤了一次水汽,再用冰雪凝结余下的水汽与热量。这才解决了这个问题。更何况茅屋顶上还有一层厚厚的积雪。 查尔士督促着每一位士兵吃过了热呼呼的野战口粮,并没有饭和菜,有的只是将粮食与肉沫和盐一起煮成的糊糊。然后每人灌了一个钢瓶的热水,这即是饮用的热水,也是睡觉时取暖的用具。每个人再泡了个热水脚,换上干爽的包脚布。 然后全甲休息,头盔可以不戴,但甲不能卸,剑盾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这是一种煎熬!冬天本就冷,全身的钢甲把身体上的热量还要吸走,那便越发的冷。虽然里边有衬布,但是便如同人包在一个冰壳子里边,衬布又能起到多少的保暖效果?而且还不能抖动发出声响。唯一的办法,便是运动武气,来于寒冷抗争! 也好在能加入剑盾兵的,至少是中阶武士,武力值稍差点的,这样呆上一夜,只怕人是会冻僵的。 已经是中阶武师的查尔士自然不在意这些寒冷,自然流转的武气已经足以隔绝外界的温度影响,但他也依照自己宣布的规定收拾了一番,这就叫身先士卒。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三十章 诱敌入縠 天依然是阴阴暗暗。 愁云密布,即便是上午的时光。 风从南方而来,仿佛要把温暖的气息从遥遥的南国,吹向冰冷的北方而去,用自己的体温温暖这冰封的雪原,只可惜吹到了这里,已经冰寒刺骨,带走了人体的热量,反比平时更添了几分寒意。 “要开春了”站在钢铁组成的剑林前列的根伯喃喃的道。站在他身边的查尔士闻言心头也是一暖,是啊,按时间算也该开春了,这个冬天已经太冷太久了,只是不知身边的将士们还有多少人可以看到春暖花开的景象? 荒芜的村落外,寂寞的雪原里,两队人马肃然对峙着,一方是组成钢铁剑阵的查尔士的剑盾兵百人队,另一方则是略显杂乱的三百来人的豹人军队。一方胜在列阵而战,装备精良,加之才用过早餐,精神饱满,士气正盛。豹人军则略显疲态,但拥有着人数与个人战力的绝对优势,毕竟成年期的豹人最低便拥有着低阶武师的战力。 早早发现敌人的查尔士并没有选择据村而守,因为半人来高的土墙并不能带来任何防御的优势,对豹人而言只是一个跳跃的问题,反而杂乱的村落建筑并不利于剑盾兵排开阵势,反而利于豹人战士凭更胜一筹的个人战力发挥。没有任何军械也并不利于发起袭击,更何况村外的雪原,急切间也找不到适合设伏的地形。 为了更好的发挥自身战阵配合、装备精良的优势,那唯一的选择就是堂堂正正的阵战,这也是两军此时形成对峙的原因。剑盾兵便如同一支支开浑身尖刺的豪猪,要给来犯之敌狠狠的扎伤。 而人数众多,自身实力明显占优的豹人军队,看着这支人数明显据于劣势的剑盾兵百人队,也是骑虎难下。退走似乎并不甘心,歼敌吧,又很可能会被狠狠的扎伤,还真有一种老虎啃刺猬,无从下嘴的感觉! 是战,是退? 必然要快速做出决定了,豹人军队的首领深深明白这个道理。多年的实战经验告诉他,敌人的援军很可能已经在路上了,而自己,援军就全靠运气了,毕竟回去送信的豹人士兵全靠四条腿。 看着对方剑盾兵一脸的不屑,特别是为首那个红缨剑盾士脸上云淡风清的表情,豹人首领就是一阵的烦闷!一个毛也没长齐的嫩头青,不知道天高地厚啊,面对我大兽人豹人军,还是拥有绝对优势的豹人军,一点恐惧的表情也欠奉,这也太不尊重人了吧!你们已经连失三关了,我们已经快打到王城城下了,你们凭什么敢这么平静平淡目中无豹! 一头一脸花斑的豹人头领被激怒了,拼着些伤亡也要将这只剑盾兵全歼了!敌人的骄横气焰必须要打掉!打掉的不仅仅是一支小小的百人队,打掉的更是整个敌军的士气。自己一旦退走,队伍到是可以保全,敌人也不敢追击,但是士气…… 别无选择的豹人首领不再犹豫,右手猛的下挥,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恶狠狠的命令:“全军突击,全歼敌军!” 豹人军队出击了,一个个化身成为只只花斑豹,急速的越过两军间的空白地带,拉近两军的距离! 查尔士见敌军发动了冲击,右手的大剑高高刺向青天,而后猛的向前方一个急斩。 列成方阵的剑盾兵们形迅拉开彼此的距离,形成稀疏的散兵线,后排剑士迅速被位,方阵即时变成四队列的矩阵,右手剑斜负在肩,左手盾护住胸前,踩着小碎步,向前来的豹人战士迎面而去。 以冲击对突击,以重剑对利爪!狭路相逢勇者胜! 当两军相距不过二十来步,已经能听到豹人战士粗重的呼吸,能闻到豹人战士嘴里身上难闻的腥臭,能看见豹人战士猩红眼眸里的凶狠与残暴! 查尔士的右手大剑剑柄在左手钢盾上重重的一磕!“暴击!” 剑盾士的小碎步变成了急速跑,向迎面而来的豹人军加速种击,在即将迎面相撞时,第一排散兵线的剑盾士利用跑势高高跃起,左手钢盾斜向下压,右手重剑高高扬起,便如砍瓜切菜般向下猛砍而去。打了对而冲击而来的豹人战士一个措手不及。 拥挤的冲锋线,根本没有多少可以躲闪的空间,手中的钢爪根本无力抵挡借跃起之势而猛力下劈的重剑,再高的个人武力在此时也挽救不了自己的性命。 更糟糕的是,第一条散兵线的重剑才跃起劈下,第二道散兵线便跃起再次劈出重剑,精准的落在第一道散兵线的空出位置,而后是跃劈的第三道散兵线……第四道散兵线! 一次简单的轮番跃劈,就把冲击在第一线的豹人军队全部劈在剑下,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冲击的第一波豹人军队,便如同一座拍在海绵上的波涛,被尽数留下,没有激起一朵浪花。 这便是剑盾士的成名技“轮番斩”!豹人首领面对边军时显然没有享受过这种礼遇,毕竟边军的装备如何能与王朝的常备军团相提并论?精锐程度也并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没有哪个王朝会把最锋利的矛操持在千里之外的边将之手。历史上这种惨痛的教训还少吗? 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豹人首领也别无他法,已然两军短兵相接,只有冲击这一条路可以走,此时撤退就是败了,一败就是全军覆没有结局,没有幸免可言。 面临困境的豹人首领被逼出了兽性,便如同疯狂了一般,嘴里发出“嗬嗬”的怒吼,一边身先士卒的率军前突,高超的个人武力在此时发挥了强大的威力,凭着神出鬼没的身形,手中的钢爪接连在剑盾兵不被钢盔保护的脖颈划过,带起丝丝血线,留下几具犹自在雪地上苦苦挣扎的剑盾士。 拼杀得性起的他,躲过身侧剑盾士劈来的重剑,一爪洞穿了剑盾士的钢甲,就这么单手把剑盾士迎天举起,另一爪抓住剑盾士的头盔一拧一扯,一个大好的头颅便这么与身躯分了家,淋下来漫身血雨,豹人头领就这么沐浴着血雨,仰天狂吼:“哦嗬嗬!” 豹人首领身前的阵地就这么着为之一空,原来被打懵了的豹人们见首领如此之英勇,也被那血雨惊起了兽性,一个个狂性大发,奋不顾身的发起了反击,一个个跳跃着冲向了身前的剑盾士。 而剑盾士已经失去了施展轮番斩的冲跃距离与空间,只能轮起大剑劈砍,挥动圆盾进行格档,一时陷入了苦战,更何况还有巨大的人数劣势。战局的天平向着更有利于豹人军的方向倾斜而去。 查尔士与一直拼杀在他身侧的根伯对视了一眼,根伯显然读懂了他的心意。斩鸡先斩首,擒贼先擒王,为今之计,只有先解决豹人军的首领,才是解除眼前危机的最佳方法。 查尔士不再专注于砍杀身前的豹人军士,右手的大剑在空中画了一个明显的花哨动作,而后重重的劈在身前豹人兵士举来相迎的铁爪上,发出一声钢铁交击的刺耳声响,而后又是缓缓的一剑劈在身前豹人兵士铁爪的同一位置,紧跟着又是一剑…… 一连五剑都未曾将身前的豹人战士劈斩于刀下,而是准确的斩在豹人兵士的铁爪上,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护卫在身侧的根伯也未表现出与其高阶武师相应的身手,左格右档,狼狈不堪的堪堪护住查尔士与自己的周全,甚至为躲避豹人战士的捕击,不得不窝囊的在地上打了个滚才恰好躲过,但已经是盔歪甲斜,狼狈不堪! 原本平行的散兵线,也被豹人冲击得不断后退,隐隐形成了两条以查尔士为顶点的斜线,将自家主将留在了最突前的位置,而不自觉。 豹人首领如何不懂擒贼先擒王的道理,见到剑盾士竟然愚蠢的将红缨剑士顶在了突出位置,不仅心头大喜!只要斩杀了红缨剑士,这场战斗便将迎来完美的收官。 可是看见红缨剑士似乎有着发现自己顶在突出位置,并在身边剑士的帮助下,有着边战边退,想要退回阵中的架势,更何况他表现出来的战力也就和他身前的豹人战士相差无几,豹人首领怎么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战斗该结束了!儿郎们,冲!”豹人首领一声暴喝,自己从阵中暴跃而出,直直落向查尔士的身前! 看着暴射而来的豹人首领的身形,查尔士没有一丝的惊惧,脸上反而浮现出了一丝轻松的笑意。落在豹人首领的眼里,这莫不是这个低阶武师死到临头,知道即将解脱的微笑? 开弓哪有回头箭?暴射而来的身形在空中又哪有借力的地方,可以供他改变方向? 说时迟,那时快,查尔士手中的剑似拙实巧,划出一道 第二卷 狼穴入了个坑 第三十一章 大兵压境 到得此时的豹人首领如何不知自己已经中了敌人的诱敌之计。大好局面即将尽丧在自己的一时冲动之下! 他并不知道在异界有冲动是魔鬼一说,因为他所认知的魔鬼正在等他跃起的身躯落在他们的圈套之内! “奸诈的人族!……”是他在世界上最后的遗言,冲跃而来的身躯没有了他预计之中的豹人战士的掩护,未及落地站稳,查尔士的重剑便是一个临空的剑气斩,剑光准确的在他的脖颈处划过,而后重剑变斩为拍,豹人部落首领的头颅冲天而起,随之冲天而起的还有一腔猩红的热血! “主将授首,尔等不降还待何时?”战场上即时响起根伯如炸雷般的喝喊? 原本士气如虹的豹人军见得豹人首领授首一幕,原本就有疲态的豹人战士,目睹勇武第一的首领阵亡,群龙无首之下,士气立时全面崩溃。落在后方的豹人兵士开时偷偷的向后方溜走,便如同一片雪花引发了雪崩,大面积的溃逃开始出现,而原本深陷战阵之中的豹人战士,则无奈的高举双手,示意自己放弃抵抗,愿意成为战俘! 眼见得杀红了眼,特别是有同什兄弟阵亡在豹人之手的剑盾士连连挥剑,砍倒了几个高举双手的豹人战士,查尔士怒了,高声吼道:“降者不杀,否则军法从事!”连呼三遍,这才止住了剑盾士杀俘的举动。 可是就这么一耽搁,更何况豹人战士本就以速度见长,而重步兵完全没有速度优势,那就压根无法追击。查尔士不得不命令将士们打扫战场,清点伤亡数量与歼敌数量,还有战利品。 百来人的剑盾士,就这么一刻的鏖战,三十八位兄弟就长眠在这片孤寂的雪原,二十六人或亲或重的带伤,完好无损的不过三十六人。豹人军阵亡八十七人,被俘六十五人,其中伤兵二十三人,都是重伤员。因为轻伤的豹人战士依战场纪律都落在后方,见势不妙,都已经带伤亡命去了。至于重伤员又如何能跑得掉? 清点出来的战利品,兵器不过是一百多套的铁爪,兽人部落并没有多少精铁可供打造兵器之外的护具。还有些粮草与金银财宝,都是从豹人战士的身上搜检出来的,不用说,也是从人族百姓村落里搜刮劫掠得来的。 查尔士如何看得上这些战利品?吩咐把铁爪收集好,因为这是要上缴军部的战利品,至于缴获的金银珠宝,则吩咐一众人等按阵亡将士双份,受伤将士一份半,其他将士一份的标准分发了。他自己坚持只拿一份,也必须拿一份,这才能让其他将士拿得心安理得!这也算是一起分过赃的过命交情,对带兵有好处。 出现如此重大的伤亡赢得的惨胜,还有数量不低的战俘,还有如此之多的伤员,再回兵营已然不太现实。查尔士早就吩咐随军法师放出通信纸鸢,请求军部支援。而自己率一众疲兵则进入村落,拆散门板家俱,生起火来等待救援。 为何此时敢生火了?因为一场血战过后,自己的位置对敌人而言已然不再是秘密,四散而去的逃兵可不会为他们保守秘密。即是如此,又何必忍着饥寒呢?而且失血过多的伤员,可不能再在冰天雪地里挨冻了!更何况,烟火也可以更好的为自己人的救援提供更好的方位指示。 …… 世界上的事本就如此,一颗跳出油锅的油星子可能会引发一场大火,一个小兵的无心举动,也可能引发一场巨大的战争! 被称为伯宁大陆绞杀战的大战,竟也就因为查尔士与豹人军队在这个籍籍无名的小村落里爆发的一场冲突,而就此拉开序幕。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查尔士是为了完成军部的驻守任务,而豹人部落的军队,则是为了搜救失踪的斥候营士兵,一个叫四眼,一个叫白毛。身份贵重的自然不是白毛,虽然他也是豹人部落的一员,但是很狗血的是,他们搜救的主要目标是四眼!因为四眼是狼人部落的下一任首领! 也可以说,对伯宁大陆影响深远的伯宁大陆绞杀战,便是因为一场捕俘活动而展开,剑盾士与豹人军队的战斗只是一道开胃甜点。 …… 据守在村落里的查尔士剑盾百人队等来的并不是援军,而是村落后方来的一面高高飘扬的蓝色军旗。能够拥有军旗的自然不会是寻常小队人马,即便是千人队也不过是一面小小的三角旗。拥有着方形军旗的,那便是万夫长的特权。帝纳斯军团,不过是五面方形军旗,而整个兽人部落,也不过九面万夫长军旗。 不得不说查尔士的运气真心不错!一个小小的驻守任务,便能先遭遇三百人的豹族小队,而后又正面碰上兽人部落的万人大军。而蓝色大旗上绣的飞熊图案,说明这只大军出自于熊人部落。这是实力并不下于豹人部落的大军,别说只是一只伤残的百人队,即便是全盛的百人队,遇上了如此大军,说胜算,那还真是侮辱了这两个字眼。便是想逃出一兵一卒,那也是难比登天。 站在了望台上,看着远远飘扬的那面蓝色飞熊旗,查尔士面如死灰,万念俱消。根伯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可还是抱着万一的希望劝说道:“公子,不如我带着你逃吧!” 查尔士面无表情,轻轻的回道:“逃?逃得掉?” 根伯无语良久,轻叹了一口气:“逃还有一丝希望,不逃就一丝希望都没有了!” 查尔士仿佛下定了决心:“就为了那一丝渺茫的希望,就要我让大公府蒙羞吗?就要让大公府荣誉扫地?不!我宁可战死当场!” 是呵,大公的儿子是不能成为战俘的,荣耀无关生死,却远远高于生死!大公的儿子当了战场上的逃兵,或者是被敌军生俘,那蒙羞的又何止是大公府?身在高位,获得的比别人的要多,意味着该当承受的也要比别人多得多,有时候甚至不得不付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他的使命,难到也是他的宿命? 走下了望台的查尔士将一众人等,包括伤兵,都集结了起来,冷静的安排着后事:“军士们,抱歉我隐瞒了大家,我是查尔士,出自于威烈大公府的查尔士!”挥手止住了下边一众兵士将起的喧哗,“我命令,我战死以后,一众人等即行放弃抵抗,战败之责,我一力责担!” 再次挥手止住下边将起的喧哗声“根伯!” “在!” “我阵亡后,你即刻接替指挥之责,负责放弃抵抗事宜。不得再令一人白白牺牲!” 老根伯原本想着如何陪同查尔士一同赴死,却被这个命令惊得目瞪口呆,他何尝不明白查尔士不想他枉送了性命,可是查尔士若是阵亡,而他完好无损的做了战俘,留了一条命在,他如何面对威烈大公,他如何面对昔日的袍泽,他又如何面对他自己?这是生不如死的一条路呵! 根伯伏泣在地:“公子,恕根伯无法从命,根伯唯愿与公子一同赴死,请公子成全!” 一众兵士也互相看了看,齐声道:“属下愿与长官一同赴死,请长官成全!” 查尔士只是静静的横剑在颈,声音冷冷的:“将士不从军令,主将之耻!诸位可是要逼得查尔士自裁谢罪?” 说完,重剑轻轻拉动,一丝鲜红的血线自颈间顺着皮肤滑落。 战死沙场,查尔士自然是大公府的荣耀,但是如果是被手下军士不从将令而逼死,那便是驭下无能,反而成为大公府的耻辱。众人如何再敢逼他,即便是根伯,也素来知道他是个如大公般刚烈的性子,说一不二的主! 众人无言,只有根伯急切的道:“公子不必如此,根伯尊命便是!”却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只要查尔士战死,自己跟着力战身亡便是,至于别的,自己身亡以后,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一众战俘,原本得知熊人大军正在开来,一个个脸上重新焕发出生机,甚至有些趾高气扬起来,大有皇帝轮流坐,明天到我家的感觉。一个个冷言冷语的劝说着众人识时务者方为俊杰。如今远远的见了这一幕,一个个安生下来了。不知是被打动了,还是知道萌生死志的人最好别招惹,又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 蓝色的军旗正在向村落移动而来,查尔士将一众人等与根伯都留在村落内,自己独自坐在村落后门的出口处,缓缓收拾着自己的盔甲与兵刃。将头盔取下来,用软布一寸一寸的擦拭干净,将红缨一丝一缕的整理清楚,不容一丝混乱。而后便是擦拭着自己的盔甲、重剑、钢盾! 蓝色的军旗已经越来越近了,查尔士却似乎没看见一般,只是专注于自己手头上的活计。此生最后一次的整理,又怎么能马虎了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