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幻》 第一章 不动了 七月的黄昏,太阳依旧没有下山,但天空已经被层云笼罩,或许是有一些雾霾伪装成了云雾混杂其中,才使得这夏日骄阳,竟然没有一缕灿烂阳光,能够穿透云层,来到这座城市。 即便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天边也不会有令云彩和美人都红了脸的晚霞。今天的这座城市,比往常更暗,无论谁也眺望不到远方,却又比往常更热,闷热的热,整座像被人放进了昏暗的蒸笼,下面燃着熊熊大火,恨不得把所有人都蒸熟了焖烂了,只要你还在这座城市,就挣不脱,也逃不掉。 写字楼里白领们为了保持工作效率全天开着大功率空调,冷饮店客人们络绎不绝,老板朝点了两杯加冰奶茶就坐了一小时的小情侣甩了好几个白眼,开设了游泳冲浪项目的游乐园人满为患导致门票暴涨,赋闲在家的全职妈妈们会做好冰镇酸梅汤等着老公下班接孩子放学,街上忙碌的行人们也会时常买着冰镇饮料,打开瓶盖便要狂喝一大口......当然,生活不止近处城市的繁华喧嚣,也有远处的清净与雅致,拜水问道、遇佛访仙,林间深处,亭台阁楼,闲敲棋子落灯花,各大名山名水避暑圣地的游客,送走一茬来一茬。 街上人不少,但大多匆匆而行,仿佛每个人心头,都被这闷热的天气覆上了一层阴霾。在十分钟之前,林卿焕对这样的天气还坦然受之,甚至有点留恋,因为再过几天,就可以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然后享受着各种冰镇解暑的盛夏良品,在喧嚣的闹市中获取一份来之不易的清净。 他已经拿到了某著名国企的offer,只要把体检报告上交,完成最后一项程序,就能正式入职。以后的日子,便只管去乘风化龙,遨游九天。 林卿焕停步在市人民医院门口,手里拿着的体检报告,上面的名字还是林清欢,那是爷爷给他取的,人间有味是清欢。不过他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名字,总被同学们取笑像个女生,于是就跟爷爷有了一个约定,待他及冠长大成人,就能重新改名。于是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卿焕,古有上卿,神采焕然。正式有了第一份工作之后,就去改名,爷爷早已不在了,这也成了他埋藏多年的愿望之一。 不过现在,什么都不重要了。 肝性脑病,已经到了需要移植肝脏的地步。 四十万手术费用,百分之十成功率。九死一生。 夏有凉风,山间风水边风海上风,这些曾经觉得唾手可得却又从未见过的风景,如今变得更加遥远。带着热浪的风吹散了他早上特意去理发店做的发型,那是为了去上交体检报告的时候,让未来的同事对自己的第一印象,便是神采焕然。 他沿着街边走着,脚步时而匆忙时而涣散,不知道要去哪儿,但也不想停下来。灯光逐渐亮了起来,晚间的风散落着丝丝凉意。 在几百年前,他们家是江南有名的富商,出仕从政的在家族在中也有不少。风云变幻,岁月更迭,到爷爷那一辈,家里还是受人敬仰尊重的书香门第,不料突遭变故,家道中落,奶奶不堪重负去世,爷爷在当时还是一个文弱书生,带着襁褓中的父亲,熬过了最艰难的几年。 到他这一代,除了那一本爷爷临死前没有经过父亲直接交给他的泛黄族谱,以及让他光宗耀祖振兴家族的使命,其他的,就只有各种债务。在爷爷过世后第二年,父亲酗酒成性,临死前在医院里发疯,又哭又笑,又唱又跳,闹得很凶。妈妈说他是为了不让家里继续借钱治病。 不同于父亲,林卿焕从小就被爷爷寄与厚望,一遍又一遍念叨着光宗耀祖。父亲常年在外面工作,从来没往家里拿过一分钱,全靠母亲一个人撑着。邻居们都喜欢说父亲在外面包养小老婆了,传得神乎其神,就连那个狐狸精屁股上有几颗痣,仿佛他们都一清二楚。 妈妈说父亲是出去还债了,爷爷说父亲是喝别人血长大的孩子,没有资格还债。 林卿焕一遍一遍回忆着夹杂着血与泪的过去,一遍一遍幻想着已经曾经美好无比现在却已经化为泡沫的将来。 他现在似乎恍然明白了,爷爷一个文弱书生,在那个年代是怎么活下来的,父亲喝了谁的血,又去还谁的债。 在这之前,林卿焕从来没有想过享受,他也有心,他也有肝,也是血肉之躯,要衣食住行,要吃喝拉撒,他也想周游世界,遍访古迹,想要香车美人,灯红酒绿,想要投身军旅报效祖国,想要运筹帷幄,干下一番事业......他甚至为参加明年的首都奥运会做了许久的准备。 事实上,爷爷没有看错他,他也不负众望,一年又一年,蒸不烂熟不熟,不论寒暑。 在大学四年间,还清了家中所有债务,还攒下了十余万存款。 思绪散在风里,吹遍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今天的夜空没有星辰,只有被各种灯光染色的空气和云,天边泛着一层薄薄的光亮,空气湿润了起来,下雨了。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林卿焕时常半夜才回家,每次仰望天空,看到万里星月,便会想起这句话,跟其他人追星一样,他也有偶像,不过他的偶像,是岳武穆。每每想到这句话,他觉得生活很充实,一切都值得。 雨已经停了,雨水顺着林卿焕的衣服滴落在昏暗的楼道上,滴滴答答,不规则的轨迹,显示出他凌乱的步伐。 这个家,自然是他的出租屋,一室一卫,在学校同学中,算是相当有牌面的了,当然除了那几位二代公子小姐。 林卿焕洗完澡,换了衣服,直接倒在床上,眼睛看不出是睁开还是闭上了。还是没有勇气告诉母亲,家族五代单传,到自己这一代,还没光宗耀祖,可能就要断子绝孙。 还是感觉很热,打开网上买来的电风扇,果不其然,又坏了。 他是所有同学中最先开始在网上买东西的人,虽然偶尔会买到假货或者有其他质量问题的商品,但是依然阻挡不了他对网络的热爱。 他相信电商在未来中国市场会是一大巨头,这也是他的第二步计划,等积累一定经济实力之后,自主创业,投身并不被看好的电商行业。 短短几年时间,手机已经能够上网了,网络化的观念已经比当年深入人心太多。虽然大多数人还是用不起可以上网的手机,但是对于企业来讲,这些都不是问题。 三年前,林卿焕通过炒域名,拿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那时候同学们每月生活费平均只有几百块,他一个域名就卖了八千,堪称一笔巨款,一跃成为同学间的土豪。 他把脑袋埋进被子里,脑子里搜索着所有可以快速赚钱,或者说快速得到钱的方法。手里还有十来个个中小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域名,本来打算把鱼养肥一点,又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他打算明天就把它们全部卖掉。 至于银行贷款,没有抵押没有工作,并且只有百分之十的存活率,那就想都别想了,浪费时间。 信用卡,自己手里就有几张几万额度的,但如果手术失败,钱谁还呢? 买彩票,习惯了稳扎稳打的林卿焕,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个运气。再说就算踩了天狗食月那条狗的狗屎,真的中了几十几百万,等到一道道程序走下来,拿到钱的时候自己早已一命呜呼两脚朝天了。 赌博,违法行为,自己手里还有十万左右的存款,赢到四十万,四分之一的概率,前提是不被那些赌场黑吃喝。 不出意外的话,林卿焕最多还有不到两周的清醒时间,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可能会产生神经错乱、发疯发癫、昏迷等症状,说不定正吃着饭呢,突然一张大脸砸菜盘子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很疲惫,忘记吃饭忘记喝水,林卿焕以一个奇怪的姿势,躺在床上睡着了。 也可能是昏迷了,反正就是不动了。 第二章 偶遇算命先生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朝东开的窗户照进卧室,林卿焕醒了,他从来不会拉上窗帘,跟睡梦中的世界相比,他更喜欢曙光朝阳晨曦。 一向注重仪容仪表的林卿焕,第一次不想刷牙,然后牙龈就报复性地出血了。 匆忙敷衍完早餐,开始按照心中的计划一家一家拜访被他悄悄注册了域名的中小型企业。 虽然依旧是晴天,但昨夜的雨水似乎并没有消散完,空气中散发着朝露的味道,沁人心脾,能见度也比平时高了许多,能够清晰看到远处的风景。 第一家企业很不错,与总经理煮茶聊天,侃侃长谈,从企业网站建设到未来互联网的发展前景,再到明年奥运会的举办,国际形势,甚至茶酒醋的发展历史...... 可见这家公司的管理效率,各司其职,见多识广的总经理便可“偷得浮生半日闲”,略微发福的中年男人,给了林卿焕极大的亲切感,可每当林卿焕想谈及价格,中年男人总是巧妙的避开,直到日上三竿,林卿焕开始有点焦躁不安。 最后以三个域名六千块的价格成交,相比预估价格三至五万,林卿焕表示头有点晕。 今天艳阳高照,但相比昨天的焖,今天的室内还是比较凉快的,匆忙吃过午饭,林卿焕坐在奶茶店里等待午休,打算下午再去拜访,本想休息一会儿,可是发现静不下来,店里很冷清,负责售卖奶茶的妹妹打着呵欠给了林卿焕一杯,便趴在桌上继续萎靡不振。 写在脸上的焦躁和急于成交,在谈判的时候特别吃亏。在接连失败几次后,林卿焕再也无法保持住早已习惯的自信和平静。之前的他,自认为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处变不惊和冷静思考,是面对这个世界需要的本能,一天之间将所有花了很多年去练习的损失殆尽。 他尝试深呼吸,去改变,去找回从前意气风发的感觉,可是无奈地发现,他做不到,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天色渐晚,林卿焕感到身体有点不适,虚弱无力的感觉从心脏开始,随着血液的流淌深入五脏六腑,又随着经脉游走封锁了每一个穴位,最终蔓延至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深入骨髓,甚至连指甲和头发也没有放过。 这使他看起来像一个loser。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还是决定走完最后一家也是最不报希望的一家公司。反正失败了许多次,多一次又何妨。 公司楼下正好有一家卖彩票的小店,林卿焕鬼使神差转头走了进去,几个中年人玩着扑克牌,整个房间里烟雾缭绕,充满了尼古丁的味道。 林卿焕出奇地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应,对着打扑克牌的桌面轻轻说了一句“老板,买彩票。” 老板没有答话,甚至没有抬头看一眼眼前的林卿焕,只是伸出手向后面的柜台一指,便继续打牌。 林卿焕顺着他的手指头看过去,柜台那边没有人,但他觉得再继续打扰老板打牌也不会有任何意义,于是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一个极小的木凳子上,身子略微趴在前面的椅子上,椅子的座位上放着作业,她似乎是思考之后得不到答案,便眉头一皱,用带有铅笔的橡皮擦那一边挠了挠头。 林卿焕不知道怎么开口,便等着她自己“感应”到侧后方林卿焕的到来。 等待时间不长,只有五六秒钟,小姑娘站起来依旧没有柜台高。稚嫩的声音报出几种彩票的名字之后,看着一脸茫然的林卿焕,随后眉头一皱,用熟练的语气给林卿焕简单介绍了几种彩票的购买方式以及中奖金额兑奖时间等。 简单地介绍完之后,林卿焕还是支支吾吾无从下手,于是小姑娘轻轻叹了口气,对林卿焕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大致讲解完之后,拿起旁边的保温杯,一边喝水,一边将散落的头发挽到耳后。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作为讲解的“报酬”,林卿焕也给小姑娘讲解了几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礼尚往来。 最后看着她踮起脚尖递过来找的钱和彩票时还不忘提醒别错过了兑奖时间,林卿焕觉得她像极了当年的自己。 彩票和找回来的零钱一起揣兜里,没有习惯性地放进钱包。 走进最后一家公司,与前面所有的都不同,给了林卿焕这个经管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一种很特殊的感觉,亲切、平和、素雅、宁静,林卿焕脑子里都是“搞钱”,擅长吟诗作赋引经据典的他此刻也想不出一句诗词歌赋来形容它。 前台小姐姐十分有礼貌,问明来意之后带着没有提前预约的林卿焕到接待室泡好茶,然后去“通报”总裁。 房间很简洁,墙壁桌椅都是一尘不染的白色调,桌上两株浸在水里的水仙开着白色的花。 可能是得益于环境,林卿焕的疲惫得到片刻缓解。 这是一家做化妆品的公司,总裁很年轻,看起来只比林卿焕大几岁的样子,神采奕奕,坐在林卿焕对面礼貌性地打了招呼之后,开门见山,直接问了价格,显示出成功男士的干练和直爽。 毫无疑问地再一次和预估价格相差巨大,总裁的强势还价压得林卿焕有点喘不过气来。僵持的气氛有些凝重,正当当林卿焕已经决定妥协的时候,轻轻的开门声同时吸引了两人的注意,从门后探出一个有着飘逸长发的头。 紧接着两个人的惊讶之后,就变成了三个人一起惊讶。进来的是林卿焕学校闻名的美女老师,博士在读兼职讲师,虽然只是短短几周的公共课,但是被林卿焕的天马行空的课堂提问整无语好多次,于是美女老师亲切地称他为“国家一级抬杠运动员”。 原来美女老师是总裁的未婚妻,果然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在听说了林卿焕的来意之后,强势“后宫干政”,以这个人是为她学生为由,再加上一声娇嗔,硬是把价格翻了个翻。 林卿焕嘴角悄然多了一丝笑意,随后又极力想把它压制下去。 跟老师聊了一些学校的琐事之后,林卿焕被邀请参加他们两周后的婚礼。当然如果两周后还没有发生神志不清和昏迷,那就去,当然这个不能说出来。 随着总裁的插嘴,话题逐渐转移到他创业的公司和林卿焕的工作上,美女老师学业繁忙,公司创业期业务又比较多,然后美女老师随口邀请林卿焕过来公司兼职,并且再次“干政”,许诺林卿焕极其丰厚的薪水。 三个人相谈甚欢,林卿焕不知觉间也仿佛忘记了自己是个将死之人,跟着他们陷入片刻的喜悦。 礼尚往来,最后林卿焕为报“干政”之恩,承接了一个任务。原来是美女老师有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刚好考上了林卿焕的学校,这段时间就要过来上学,但是老师婚礼在即,抽不开身,于是让林卿焕接待一下这个“小学妹”。 离开公司后,林卿焕心里表示她来早了,离开学还个多月呢,随后叹了口气,疲惫不堪,也懒得去想自己为啥没有拒绝了。 一天又过去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会按时照进卧室,不知道自己还能睁眼几次。 林卿焕等公交时,被旁边摆摊的道士吸引了。地上铺了一块褪色严重的红布,扭扭曲曲依稀可以分辨出“算命看相”的墨迹,,看得出来是亲手所写,并未找人代笔。红布上面放着基本看着不年轻的小黄书(单纯表示颜色那个黄),几个像是用来占卜看起来就很......那啥的道具。披着不合身且显旧的袍子,上面同时杂乱无章地印着太极图八卦图和一个极大的道字,可能是想明确告诉别人这是一件道袍,道袍,林卿焕很难不想起衣衫褴褛这个词语。小圆墨镜下的五官也呈现出略微发胖的圆形,两撇小胡子下面的神秘微笑扑朔迷离,手里一把折叠扇扇得倒是挺儒雅,不过上面的书法和水墨画,啧啧,绝对是一代“大家”,跟林卿焕小学,哦不,幼儿园的水平不相上下。再往下看,小胖墩似的身材,一把小竹椅硬是被他坐出老太公摇椅的感觉,林卿焕觉得他随时有可能摔下去。 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小胖道士可能觉得有些单调,按下旁边的音响,“二零零二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晚一些,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 似乎注意到了林卿焕内心的无数个卧槽,小胖道人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贼眉鼠眼,对着林卿焕笑眯眯说道:“小帅锅!一眼就看出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一表人才玉树临风风流倜傥风靡万千少女的男人,我掐指一算我们今日有缘,来来来老夫免费给你测一下桃花运,再额外赠送一卦收钱的!” 林卿焕吃了个秤砣,真是牛哔哩哔哩了那个牛哔哩...... 第三章 地下赌场 林卿焕没有上前,也没有转身走开,只是静静看着他,面无表情。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学校里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使得林卿焕对算命这种虚无缥缈的“封建迷信”往往是敬而远之的。若是一个人的命数能够被测算出来,是否意味着这个人的命运早已注定,既然如此,林卿焕这个将所有希望寄放于未来的“唯物主义者”,对未来又还能有什么期许的。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才能使林卿焕充满激情地去追求。 在闲暇时,林卿焕也翻看过易经这类玄之又玄又被世人所推崇的古籍,以“命运不可能被算出来”的眼光来看,林卿焕对易经的理解是教人如何去面对各种境遇的方式方法,即一种作为君子的行事准则,也是周王朝礼乐制大势所趋表现。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林卿焕学识浅薄的缘故。对于一切未知事物的敬畏,使得林卿焕从不轻易下结论,自己不是神仙,也不是圣人,也还没有活到不惑之年,怎么可能知晓万物呢。 小胖道士见林卿焕并无反应,便加强追击,“小伙子我看你英俊潇洒的眉宇间有隐隐有黑气缠绕不去,定是大劫缠身。” 一口不知掺杂了几种方言的普通话,令林卿焕有些动容,可话说回来,林卿焕这要死不死的表情,就是个小学生,也能看出他心里有事,还是大事,伤心事。 于是小胖乘胜追击,故作高深道:“不过小伙子你命数不错,祸兮福所倚,命里注定有贵人相助。” 林卿焕听到这句话,心底还是有一丝高兴的,不过很快就被认为是江湖骗子的一般伎俩,先察言观色,若看出你心里有事,便是有劫数,随后透露出有希望可解,若是真的感兴趣了,听他说完,最后便是只能付钱啦。 林卿焕本就身心俱疲,懒得再听他胡诌,于是转过身,恰巧公交车从远处驶来,林卿焕摸出公交卡,做好上车准备。 小胖顿时急了,试图在最后关头挽回一下这位“潜在客户”,“小伙子,你这般急躁,当心有血光之灾!” 林卿焕只当是小胖拉客不得后的言语咒骂,有些生气,但也没有计较。因为计较也没有什么用,骂肯定是骂不过的,打人又犯法。 回到家里,林卿焕累得跟狗一样,全身肌肉酸痛,一下倒在床上,跟昨天一样,把头埋在被子里,便不动了。 对活下去的渴望使得林卿焕再一次迎着曙光起床,今天比昨天还慌张,打电话跟所有朋友借钱,担任了两年学生会干部的林卿焕,人际关系还是非常广的,但是多年来全身心浸在学习和各种赚钱的林卿焕,朋友多,之心朋友却没有几个,使用了各种他能够想到的理由之后,借到三万“巨款”,这是他始料未及的,朋友们的大方和亲切使他有一丝犹豫,毕竟九死一生,要是手术不成功,他们的钱谁来还呢,但是一丝丝犹豫之后,很快又被想要活下去的巨大欲望挟持,让他祈求筹到钱并且手术成功。 随后,他去兑换了昨天的彩票,今天的小店里没有了小姑娘的身影,意料之中的没有中奖还是令林卿焕有一些失望。 随后,去了股票市场,多少人因为炒股一夜暴富,又有多少人因为炒股倾家荡产,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的股票市场,一直以来吸引着一大批股民。 即便是经管专业毕业的林卿焕,对股票市场也有点头大,根据他所学的知识,也可以进行一丁点的分析研究和预测,但是需要花费时间跟精力,现在的林卿焕,可经不起这么耗,他也没有精力去慢慢计算那一丁点的希望。 凭感觉选中一支一直呈现下跌趋势的股票,入手两万块,准备最迟后天就抛出,生死富贵,听天由命吧。 随后他凭着强大的人际关系,托朋友带他找到了一家地下赌场,没有想象中那么豪华,反而在一条阴暗的巷子里,弯弯绕绕拐了一大圈,才找到一家台球室,进入之后,还走过了几个暗门,最后上了二楼,终于在一个房间里,见到了“老板”。 如果没有人带路,林卿焕感觉就算自己甚至不能原路返回。 虽然地方略显偏僻简陋,但是老板的大金链子,纯黑色的上衣和裤子,标准寸头,再加上标志性纹身纹身,让林卿焕颇有一种置身于黑社会中的感觉。 得知老板只是中介,并不参与赌博之后,林卿焕稍微放心了一点,交了三千块的进场费之后,老板带林卿焕跟朋友去了另一个房间,房间里烟雾缭绕,有四个人正在赌博,赌桌是一张台球桌,每人身前都有数量不等的钱,目测一下,最少的也有十来万,面前钱较少那两人脸色较为凝重,旁边还有两人未参加没有参加赌博,有一个人表情轻松,甚至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旁边的小型行李箱装满了钱,应该是个放高利贷的,另一人是个衣着略显暴露的年轻女子,虽然浓妆艳抹了一点,但是脸型还是值得一看的,看样子是发牌或者帮老板抽“牌钱”的。 老板带着林卿焕二人进去时,只是没有参加赌博的两个人转头看了一眼,四人正在激战,甚至眼神都没有转移。 林卿焕从用了四年的双肩背包里拿出所有家当十万元,钱少得有点心慌,但是不能暴露出来,旁边的年轻女子帮他整理成一百沓一千的,因为这里的最低下注单位是一千。 随后另一个女人进来,添茶发烟,给林卿焕和朋友倒了两杯茶,茶很香,但林卿焕不认识,也不会品,烟是中华,朋友递了一根过来,林卿焕顺着点上了,从来没有抽过烟的林卿焕,可能觉得抽根烟可以壮壮气势,不能被看扁了,然后就被被呛着了,被看得更扁了,惹得两个女子掩嘴。 林卿焕尴尬一笑,继续抽,除了头有点晕,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在四个人眼里,林卿焕无疑是来给他们送钱的,他们可以包容林卿焕所有的不懂规矩,亲切和蔼地给林卿焕讲解游戏规则。 其实林卿焕对扑克牌赌博也算是比较有经验的,那是小时候拿着几毛钱几块钱可以赌一下午的时光,兜里揣着十元大钞的,便是当之无愧的大佬,在那个年代,一根冰棍卖两毛钱,一元的人民币还是红色的,两元的人民币还是普遍在使用的。 第四章 疯狂 他们的玩法俗称“炸金花”,相对于其他玩法来讲,主动性与灵活性更强,也更加刺激,林卿焕当然没有选择玩法的权利,只能听别人安排。 本来钱就带得少,气势上又输了一筹,林卿焕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每一局上了五千便不敢跟进,只能依靠稳扎稳打,等一手好牌爆发。 林卿焕运气不错,十局弃牌九局依然能不落下风。这让林卿焕稍微有了些信心,开始准备加大投入跟进,乘胜追击。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流氓打法”早已引起了四人的不满,甚至没有眼神交流,长久在赌桌上养出来的默契,四人抓住林卿焕钱少不敢硬拼的特点,配合起来轮流针对林卿焕一个,林卿焕一时间有点措手不及。 桌上的钱一点点少下去,林卿焕开始紧张,一紧张就想抽烟,一抽烟就想喝水。 眼看着林卿焕面前的钱一点点少下去,只剩两三万的时候,手机响了,收到一条短信。是带他来的朋友发来的,他有点惊讶,此时朋友正在跟发牌的小姐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呢,明明注意到了林卿焕投去诧异的目光,但却没有回应,似乎把林卿焕当做陌生人了。 这一句又输了,拿起手机一看,原来这位朋友让林卿焕去上厕所,然后朋友帮他玩两局。 林卿焕有点不情愿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上,但是一输再输的无奈与无助让他再不敢再任性。 在喝了几大杯茶水之后,林卿焕确实需要上厕所,不过在赌桌上的高度紧张使他的身体暂时遗忘了这件事。 那是他为了筹够手术费,用尽了所有办法之后的最后希望。 也仅仅是那十分之一的希望。 不过他绝不后悔走进这家赌场,为了活着,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他也不会放弃。 上完厕所后,一瞬间的放松便使得林卿焕再次身心俱疲,第一次感受到并在心底承认了自己的无能。 林卿焕瘫坐在房间外的沙发上,没有勇气再走进那个房间,独自一人望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从这个这个方向看过去,入眼不是早已习惯的高楼大厦,反而是一片芳草萋萋,已经位于地平线上的太阳,余光将几颗树的影子无限拉长,他似乎近视了,开始看不清窗外的风景,这样的模糊使得整个窗户看起来像一幅挂在墙上的画。 房间里没有开灯,显得有些昏暗,黄昏的余光异常耀眼,从窗户直射到墙上形成的长方形,便是房间里唯一的光明了,林卿焕不由自主走到窗边,于是长方形上多了一个巨大的头。 余晖终于消失不见,房间里也亮了起来,年轻女子不忘再次给林卿焕倒茶。等待的时光十分漫长,每隔几分钟,林卿焕便拿出手机看一眼时间,地上的烟蒂越来越多,上茶也越来越频繁。 林卿焕此刻无比希望这位朋友帮他赢够四十万,他甚至想着,若是侥幸手术成功,大难不死,日后定要报此大恩。 这位朋友,是林卿焕的大学同学,成绩倒数的那种,没有过多的交集,只不过每次这个朋友找林卿焕抄作业,林卿焕都没有拒绝罢了。 这是林卿焕第一次找他帮忙,也可能是最后一次。 不知道林卿焕因为喝多了上了几次厕所以后,房间门终于打开了,似乎是赌局结束了,朋友在四人后面出来,看了一眼地上的烟蒂,露出一丝诧异。他把甚至有点破旧的双肩背包递给林卿焕,快速走在前面,严肃的目光使得林卿焕没有敢多问。 继续在巷子小路中弯弯绕绕,路很黑,一人在前一人在后,两人都没有说话。 夏日的星星异常繁盛,抬眼便可以看到挂在天空的银河和横跨银河两岸的牵牛织女星。 街上车不少,但这个点公交肯定是没了,林卿焕没有问“战况如何”,朋友不再凝重严肃的表情使得林卿焕多了一丝放心,同时也有更多的期待,因为明显地感觉到背上的包更重了。两人瞎聊了一些有的没的,把林卿焕送上昂贵黑车后,朋友一手揣兜,站在路边单手点了一根烟。 林卿焕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去哪儿,犹豫之后临了还是说了一声谢谢。 坐在车上,林卿焕迫不及待地想打开书包,但是多年来在外不露财小心谨慎的经验使他按捺住了揭晓自己命运的好奇心。 下车后快步回到家里,感受着背后背包的重量,林卿焕手忙脚乱地反锁好门,拉好窗帘之后,越来越快的心跳,使得他没有耐心将包里的钱一把一把拿出来,于是林卿焕想起了电影里的黑社会,哗啦啦把一大堆人民币一股脑倒在床上的一瞬间,林卿焕甚至感受到了自己的疯狂。 第五章 再见小胖道士 林卿焕看着哗啦啦散落在床上的红色人民币,心脏狂跳不止,整个人匍匐在了一堆钱上,大口呼吸,像极了电影指环王里的咕噜,拿着魔戒一遍遍地念叨着“myprecious”。 不过很快他就平静下来,一叠一千,具体有多少还等待着他去数。 还未数到一半,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 林卿焕本能地把钱用被子盖起来,极力掩盖住自己的慌乱,走到门口小声问了一句“啥子事?” 门外的人自称是楼上刚搬来的,房间里跳闸停电了,整栋楼又只有林卿焕一间还亮着灯,所以想来借一把手电筒。 林卿焕将信将疑,拿了手电筒,由于林卿焕为了省钱,选择的住所比较偏僻,没有监控,也没有完善的安保系统,基本所有住户的门内都安装了一条铁链。林卿焕没有把铁链打开,准备开门之后通过缝隙把手电筒递出去。 没想到开门的一瞬间,一个巨大的钳子从门外缝隙伸进来,直接钳在了铁链上,林卿焕想把门关回去,但是用尽力气门都纹丝不动。 两秒之后,铁链断了,两个人冲了进来...... 林卿焕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马上起身掀开被子,果然,钱全部不见了。 想要报警,手机也不知所踪。 在原地愣了许久之后,林卿焕终于感觉到了全身上下的酸痛。 马上去浴室查看伤势,还好,身上没有被血染红的迹象,林卿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过了许久,他一拳把镜子打碎了,手背上划了两个小伤口。 林卿焕心中生出了一股巨大的恨意,不知道是恨赌场,还是恨自己,亦或是恨疾病。 他早该意料到干违法勾当的地下赌场不会这么和蔼的。 刚刚有了点希望,还没来得及高兴呢,希望就破灭,林卿焕心里想着,只是想活着而已,在这个太平盛世,一个人想活下去,有错吗。或许就不该骗自己有了不该有的希望。 钱是违法赌博赢来的,林卿焕本就该输的。 林卿焕本就没有四十万。 没有拥有,谈何失去。 哪怕这是他唯一活命的机会。 林卿焕试图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强行平静了下来。 这时他突然想想起一个人,他小时候的玩伴,比林卿焕大一岁,小时候林卿焕被欺负,他都会带着当时唯唯诺诺的林卿焕挨个欺负回来。 跟林卿焕不同的是,他从小对学习就不感兴趣,打架倒是没怕过谁,不知道给林卿焕挡了多少欺负。跟当时很多男孩子一样,有一个古惑仔的梦,说话做事社会得不行,对林卿焕就很讲义气。 上初中之后,林卿焕自然是一心学习的,而玩伴则整天跟各种“志同道合”的朋友混迹在一起,不同的生活学习方式使得林卿焕跟他逐渐分道扬镳,虽然接触越来越少,但是每次林卿焕遇到麻烦,他基本都会出现。 当林卿焕考上当地比较不错的高中的时候,两人的接触更少了,林卿焕的玩伴出了社会,染了头发纹了纹身,高二的时候,传来一个不幸的消息,这位小时候的玩伴入狱了,被判了九年,后来减刑七年。 具体犯了什么事,林卿焕当然不清楚,不过隐隐也猜到了。 林卿焕高三毕业之后,去探过一次监,之后,投身于赚钱和培养能力准备进入社会的林卿焕,基本已经逐渐把这件事这个人忘记了。 恍惚间六年过去,好像他也要出狱了。 林卿焕突然想去探监。 洗了个澡,把自己身上清理干净之后,林卿焕开始翻从前藏钱的角落,柜子下面,书的夹层,砖缝,还不错,翻出两三千块。 在路上,林卿焕买了两条中华烟。记得四年前上一次去,那家伙还嫌弃林卿焕没有带烟来着。 监狱很远,不在这个城市,不过也只需要两个小时车程而已。 林卿焕昏迷了一晚,到另一个城市时,还不到中午。 林卿焕同时买了一个比较便宜的手机,上大学不久就自己赚钱买了手机的林卿焕,早已习惯了即时通讯的方便,没有手机在身边,就感觉自己好像与世隔绝了,虽然拿上手机也十天半个月没有一个电话一条短信,但他受不了那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手机是翻盖的,虽然比起他之前的手机网速比较慢,但是打电话发短信聊聊qq这种小事还是能够满足的。 不知道是某种冥冥中注定的缘分还是堪比扔硬币立起来的小概率事件,林卿焕在去监狱的某个公交车站,又看见了小胖道士,这让他有种绕道而行的冲动。 还是那副看着就想扁的妆容,圆圆墨镜,若隐若现的神秘微笑,把椅子坐成摇椅的姿势,唯一不同的是旁边音响播放的是“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展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老人家是上街体验生活来了,能把街上摆摊算命这种挣辛苦钱的活计做得如此惬意,他也算第一人了。 有点刻意掩饰自己的林卿焕,还是被小胖道士认了出来。 “不愧跟我一样拉风的男人,犹如漆黑中的萤火虫,无论走到哪里,都掩盖不了那份独特的气质。”小胖道士有些夸张的形容依然带有那份独特口音。 林卿焕还是没有理睬他,不过小胖道士毕竟行走江湖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继续自言自语试图吸引林卿焕这个“潜在顾客”。 “世间大道祸福相依,福祸无门惟人自召,若是一味追求福利而强行逃避祸端,逆天而行,则下场可想而知,只会招致更多的祸端,世间风云兮幻亦真,天地无穷兮大道行,施主为何不能坦然面对无门福祸呢。”小胖道士突然严肃起来的言语,令林卿焕都有点动容,思考着这些话的含义,不过还是没有靠近。 当林卿焕再一次踏上公交车时,小胖道士叹息了一句“他人笑我太帅气,我笑他人看不穿!” 第六章 探监 监狱很远,去监狱的路上人很稀少,最后只有林卿焕一个人还在公交车上。林卿焕看着窗外的风景,难得地平静了下来,渐渐发起了呆,他甚至想着,要是这车一直开下去,宁静祥和,直到永远,那该多好。 不想下车的时候,终点往往很快便到达。 林卿焕站在监狱门口,怀着一丝愧疚,迈着略显沉重的步伐,缓缓走进去。 似乎还沉醉在公交车上的安谧气氛中,林卿焕不慌了。自从拿到检查报告之后,林卿焕做每一件事都慌慌张张,动作快,心里也急躁,他深刻地体会到,时间就是生命。 林卿焕从小就很会合理利用安排时间,因为他肩上的担子有点沉重,在相同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是他能够成为优秀毕业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过了二十余年快节奏的生活,好像人生第一次平静了下来,从内心深处地静了下来。 办完了探监手续,工作人员带着林卿焕见到小伙伴时,两人都没有率先开口说话。林卿焕把烟递给他,却被告知早已经戒烟了。 之后两人聊了一些近况,小伙伴早已褪去了往日的锋芒,眼神黯淡,却又透露着一丝坚定。 林卿焕说出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像是在说一件极为平常不过的事情,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语气轻松平稳。 小伙伴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但林卿焕挂在嘴边的和煦笑容,使得气氛并没有变得如何伤感。 小伙伴见林卿焕这幅表情,略显惊讶,自问如果这事落在他自己身上,能够平静面对,但绝对无法笑出来,那种发自内心的笑容,让他为之动容。 随后小伙伴发表了几年牢狱之灾的感想,“活得长又有什么用,在这里面,每天过着同样的生活,唯一能够区别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就只有我脑子里想的东西和监狱是不是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一样了,我啊,现在都没得什么念想了,我家现在只剩我一个了,以后出去了嘛,只想过有意义的生活,苦点累点都都可以,绝对不会再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了,这两年专门听思想政治教育,我感觉还不错,人活几十年,你觉得有几天的时间是有意义的嘛,有句话咋说的嘛,好像叫啥子,决定一个人人生的,不在于人生的长度和高度,而在于宽度和广度,诶,是不是这句哦,还有那个啥子人生的深度,只要过得有意义,珍惜眼前生活就可以了,我觉得你啊,可以抓紧时间好好耍哈,享受哈生活,听你说的你辛苦这么多年,好像都没有好好耍过诶......” 小伙伴变成了话痨,林卿焕笑容不减,一直听着他叭叭叭,以前也不见他有这么好的口才,后来不爱说话的林卿焕也被传染了。 林卿焕走时,硬把烟留给了小伙伴,让他让他分给狱友也行。 随后,他给美女老师打了个电话。手机不见了,但是林卿焕没有买第一个手机之前,就一直有用小本本记下电话号码的良好习惯,虽然手机可以存号码,但是林卿焕还是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他自己都没想到在今天会排上用场。 果然,被美女老师询问为什么电话打不通。未婚夫这个关头每天还要去公司,美女老师忙着结婚的各种事宜,匆忙说了下午远方亲戚就到了,她已经安排好了住所,然后人就交给算是交给林卿焕了。 林卿焕坐公交返回时,小胖道士还在原地,不过可能没心情搭理林卿焕,正乐呵呵给两个小美女看手相呢,注意到林卿焕到来,还故意抛来一个得意的眼神。 归途全程放松,一路吹着微风欣赏路上风景的林卿焕,似乎早已忘记了自己是个将死之人。 心情舒畅,回去之后,去了股票市场,当初可花了三万块钱炒股啊,再次来到相同的地方,想起就在这里几天前的自己,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犹如溅起水花中的记忆碎片,林卿焕在心里问自己,那是我吗,不过现在扬起的水花已经落下,水面重归于平静。 林卿焕有点看不懂股票的涨幅,但是通过蜿蜒曲折的线条,可以看出他买的股票还是呈现上涨趋势的,林卿焕的一点点担忧了没了,毕竟是借来的钱,把股票全部抛售出去之后,竟然还有几千盈余,这份意外收入让林卿焕心情更好了几分。 把钱用银行卡转账挨个还给朋友之后,林卿焕打电话给美女老师,本来约好的时间是下午六点,但林卿焕反正也没事,可以提前过去帮帮忙,布置一下礼堂什么的。 第七章 木微霜 林卿焕跟着做了一些不必耗费太多精力的简单事情,算是陪同感受了一下结婚前喜庆的忙碌。 随后跟随美女老师开车前往火车站,林卿焕本来也计划不久后买一部车,有车有房,男人标配,房内车外,有房在亲戚面前有面子,有车出门在外有面子。 车内闲聊的时候,美女老师说自己也不知道那个远方亲戚长啥样...... 其中渊源还要从她的父母那一辈说起,几十年前,美女老师的父亲出生在一个偏远村庄,寨子与外界交流甚少,但胜在物产丰富,可自给自足,然而虽然当时新中国已经成立了很多年,美女老师的父亲却也被指腹为婚,但后来遇到了美女老师的母亲,于是两人便计划私奔,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基本上是一无所有,最后定居下来。 在美女老师小时候,父母曾带着她回去过一次,两个寨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走了一遍,但好像对他们态度都不是很好。 再后来,毕竟血浓于水,关系虽有改善,但再也没有回去过。 这个远方亲戚,便是母亲家族那边的人,据说比自己还小一辈。 一个电话过去,火车又晚点了。 美女老师玩着手机,开始有些不耐烦。于是在炎炎夏日,关上车窗,打开空调,放着音乐。 从周传雄的黄昏,到林俊杰的江南,再到周杰伦的七里香...... 正值血气方刚年纪的林卿焕,看着车外的人来人往,反而一个人沉浸在音乐中,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 林卿焕正在发呆的时候,两声敲窗声打破了这一份宁静,入眼是细长的手指和有些显瘦的手臂,打开车窗,一颗小脑袋脸庞上的笑容令林卿焕有些动容,林卿焕看着她的眼睛,仿佛进入了她的内心,一片白纸,一无所有,干净自由。 还是美女老师率先打破了尴尬,原来是远方亲戚直接找到了车牌号。 林卿焕连忙下车帮忙将行李放进了后备箱,美女老师一边开车一边介绍着林卿焕和远方亲戚,然后就是一些简单的问候和客套寒暄。 木微霜,是个好名字,可惜人与名不符,一身粉黑红白交错并且有不少花纹的衣裙,以及隐藏在一头黑发中数根小辫子上的小饰品,让她看起来与微爽而字确实不搭,脸上的一脸疲惫挡不住发自内心的热情和微笑,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 林卿焕沉默了,出奇地不敢妄言。 美女老师将房间钥匙留给木微爽之后,便匆匆离开,临走之前又在木微霜的热情下留了几分钟带走了一些土特产。 林卿焕不知道说什么,于是开始帮着布置房间,铺床,装被子,整理各种家具以及入住前的一系列事情。 房子闲置了一段时间,应该是租的,离学校不远,林卿焕和美女老师的住处也都在附近。 忙完之后,两人坐在沙发上,问木微霜饿不饿。 木微霜小心翼翼地看着林卿焕,微微抿着嘴唇,看样子像是把有点害怕林卿焕,不敢说话。 林卿焕有些无奈,于是带着她去学校附近的小吃街,路上介绍了一下学校,顺便讲解了一些“新人需知”的经验以及一些趣事。 暑假时期,小吃街人少了很多,相比之前的热闹,现在的清净也别有一番风味。 狼吞虎咽的样子让林卿焕看了觉得人与名更加不符了,注意到林卿焕的目光,一声“咳咳”之后,木微霜傻笑了两声,然后表情变得严肃,开始慢条斯理细嚼慢咽,别说,动作神情自然而然,再配上时下并不流行的衣裙,活脱脱就是个古时的大家闺秀。 啧啧,林卿焕此时觉得这个小姑娘不简单。 吃饱喝足之后,似乎对林卿焕这个便宜学长不怎么怕了,各种明示暗示想拉着林卿焕去未来学校看看,眼里满是好奇与憧憬。 此时太阳刚好下山,也正是吃过晚饭出门散步的时间,正好美女老师打来电话询问情况,还特地嘱咐林卿焕带着微霜去学校逛逛,林卿焕突然有一种感觉,这个任务可能要在美女老师结完婚之后,才算完成。 还好林卿焕心里并不拒绝,反正自己现在孤身一人,孑然一身,劳碌了大半辈子,算是偷得浮生好几日闲,这种闲适的生活,也挺不错的。 毕竟是学习工作生活了四年的学校,林卿焕对它的熟悉,按照他自己的话,就是闭着眼睛都能走十八圈。 一路上介绍着哪儿哪儿是教学楼,哪儿哪儿是图书馆,哪儿哪儿是学生宿舍,当走到她所在那栋学生宿舍的时候,木微霜开始驻足不前,问了许多奇奇怪怪的问题之后,才依依不舍三步一回头地前进。 在林卿焕不说话的时候,木微霜便会讲着各种家乡的事情,伴随着各种夸张的表情,像是在跟小朋友讲故事。 可能是吃得太多需要运动来消化,木微霜一路蹦蹦跳跳,一会儿跳到林卿焕前面,转过身面对着林卿焕倒退着走,或者是在讲故事的时候围绕着行走的林卿焕蹦跳着转圈。 总之,就是片刻停不下来。 当然,停不下来的,除了蹦蹦跳跳的步伐和嘴上的叽叽喳喳,还有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 学校里有很多水潭,周围都是人工栽种的绿植,入夜之后,倒映着对面高楼的点点灯光,林卿焕低头看着水潭,竟然有一种仰望星空的感觉。 天上千万星辰,人间万千灯火。 夏夜向来热闹,一刻不停的蝉鸣,双耳效应听不出从哪个方向传来,或许每一个方向都有几只,才成就了如此壮观的声音,倦鸟归巢,偶尔在树间枝头发出几声稀稀拉拉的叫声,不以及知隐藏在哪个草丛角落里的蛙声,都很快就淹没在蝉鸣中。 林卿焕坐在椅子上,在自己的记忆中,好像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可能是从前太过忙碌。 木微霜仿佛有无尽的动力,还是安静不下来,或许,这也是吃得多的好处之一。她见“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便兴致勃勃地跑去几百米外的便利店买了些面包零食,趴在桥头看着水中锦鲤争相啄食,高兴地手舞足蹈。 似乎觉得一个人扔面包不太过瘾,硬要分享给林卿焕,林卿焕虽然对这种行为早已司空见惯,但事实上自己一次也没有体验过。 拗不过木微霜的热情,于是小石桥上多了两个路人眼中的“傻子。” 第八章 微霜微醺 第二天清晨,美女老师给林卿焕打了个电话,原来是美女老师的二老想要见见这位故乡来的小姑娘,于是顺着美女老师给的坐标,林卿焕带着木微霜过去美女老师家中。 敲门只有二老在家,木微霜本来跟在林卿焕身后,开门后叫了长辈,便踩着“快进来”的余音提着小袋子抢在林卿焕前面蹦了进去。 迫不及待把小袋子打开,里面装了一堆女生用的小物件,梳子首饰之类的,看上去很精美,应该是纯手工制作,不过样式似乎有点古老,与当下女生流行的风格不太搭,按照木微霜的说法,这是家族里送给美女老师出嫁的。 毕竟当年二老私奔,经济条件的限制,婚礼也非常简单,这些传统的习俗便没有被采用,转眼间一辈人的光阴已经过去,下一代又即将结婚生子,这是表明了二老家族已经不计私奔前嫌,只是双方僵持了这么多年,还是家族里先表态了。 按照木微霜的说法,当年二人私奔的耻辱现在似乎成了一段佳话,并且似乎在年轻男女中多有传唱,毕竟现在时代变了,不是几十年前。 那神采奕奕的小眼神,任谁看了都知道木微霜是非常崇拜二老了。 二老问了很多故乡近况,也触景生情谈及往事,讲了很多当年的故事。 木微霜与两位很聊得来,林卿焕便有些尴尬,身份是一个外人,关键是还插不上话,还好二老通情达理,不时岔开话题也拉着林卿焕聊两句。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便快到中午,午饭当然是自己动手,木微霜毛遂自荐要去厨房帮忙,林卿焕当然不敢一个人老大爷似的闲着,于是便开始了手忙脚乱。 母亲去世之前,偶尔放假回到老家,林卿焕也会经常进厨房帮忙,但是这几年,过着快餐似的生活,基本所有吃食都是买的。 随后伯父便拉着林卿焕下棋,显然是怕林卿焕尴尬了。 林卿焕跟风随大流下过围棋,并且在学校同学中算是棋力不低的。 但是在伯父手里,林卿焕就显得有点吃力了,背了一些定式,再加上花费精力的大脑运算。 被这位美女老师的父亲评价为胜负心太重,棋风很像电脑,每次都只差一子,或是为了局部胜利惨遭屠大龙。 先手布局碾压占尽上风,中盘始终只差一点,收官时便开始惨败。 最后一局,让四子,始终笑眯眯拿着保温杯不时来一口的伯父在林卿焕陷入长考时慢悠悠给女儿打了个电话,果然,又不回来吃。 饭菜快好了,木微霜不懂围棋,趴在沙发上双手撑着小脑袋,绕有兴致地看着两人。 林卿焕此时有点为难,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如果根据大脑计算得出的结果来,前几局的惨败就是结局。 让四子,目前林卿焕还占上风,但是跟前几局一样,伯父正一点一点扳回去,旁边木微霜还瞪着小眼睛看着呢,耽误吃饭时间也不太好,林卿焕选择稳扎稳打,放弃进攻,死守目前的局势。 奈何还是节节败退,最终伯父险胜,林卿焕输得也不太丢脸。 饭菜上桌的时候,伯父还意犹未尽地教导着林卿焕,“围棋黑白之分,白中有黑黑中有白,黑吃白白吃黑,我们中华文化的源头之一,太极阴阳,你先手布局还是不错的,但是中盘过于在意局部得失,我随便诱导一下你就中计,不要太过执着于定式,你没看过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吗,有招式就有破绽,独孤九剑,无招胜有招,围棋这个东西,是可以研究的,但是不是一个职业棋手,就不要执着于胜负,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里面,看你能学到哪些东西,你最后一局很不错,我如果不尽全力,还真的赢不了你......” 林卿焕点头答应着,如果没有得病,他是真心愿意跟前辈学习的,但是如今生命不知还剩下几天,是不可能深入研究了,但是又不好拂了前辈好意,于是便跟着附和了几句。 有两个菜竟然是木微霜做的,林卿焕尝了一下,味道相当不错了,四人一边慢悠悠吃饭一边拉着家常,林卿焕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很久很久...... 伯父有些开心,于是悄悄拿了一瓶茅台出来,打算跟林卿焕小酌几杯,然后在伯母的瞪眼下,酒瓶便由伯母保管,亲自给二人倒酒。 在这个酒文化盛行成风的年代,青年男女也受到了很大的熏陶,出门聚餐吃饭谈生意必定喝酒,不喝酒便显得不合群,不受大家欢迎,林卿焕虽然每次都喝,但是真心觉得味道实在不咋的,喝多了还挺难受,不过一个优秀毕业生,为了合群为了应酬,林卿焕从不拒绝。 不过今天林卿焕突然觉得味道还不错,从被动地喝酒变成了主动品酒,香纯醇厚回味无穷,林卿焕虽然以前不爱喝,可是喝得也不少,酒量还是不错的。 伯父喝酒吃饭之余又讲起了酒文化,听得木微霜都一脸神往,瞪着小眼睛跃跃欲试,还是伯母洞察人心,主动给她倒了一小杯,于是乎,木微霜忍都忍不住地裂开嘴笑了起来。 伯母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四人干杯后木微霜赶紧用细长的手往嘴里扇风,不一会儿便小脸通红,红霞却也掩盖不了那似乎永远挂在嘴边的笑意和发自内心的高兴。 林卿焕突然有些伤感...... 吃过饭后,刚躺在沙发上休息片刻,伯父就被伯母催洗碗,于是林卿焕也自觉地跟着去了。 洗过碗回到客厅,伯母已经泡好了茶,二老很喜欢木微霜,极力请求她在家里住下。女儿嫁出去之后,房间便会空出来,少一人总感觉有些寂寥。 这座城市有着上千年历史,名胜古迹不少,于是一整个下午林卿焕便带着兴致勃勃一脸期待的木微霜挨个逛着,好在今天天气不错,上有层云遮阳,下有凉风拂面。 第九章 一轮血月 大庭广众之下,木微霜不再蹦蹦跳跳,手上不停的小动作暴露了怎么也藏不住的小心思,一会儿掂掂裙子,一会儿拉拉藏在一头黑瀑里的细小辫子,一会儿用手指摆出各种造型,东瞅瞅西瞅瞅,面部表情随着观赏的事物不断变化着,将所有的开心都写在脸上。 走了一下午,饶是林卿焕这种经常在外奔波的人,也感觉腿脚酸痛不已,太阳公公都快下山了,然而木微霜还意犹未尽,要不是林卿焕说带她吃海鲜,木微霜肯定要对着走不动的林卿焕撇上小嘴巴。 也亏得木微霜对所有没有见过的事物都充满好奇,不然以林卿焕这个很少跟女生单独相处的老直男,便只能处处依着她,硬着头皮继续跟着走,别无他法,只能希翼着木微霜主动看透他腰酸脚疼,真的不想走下去。 其实林卿焕也没有吃过海鲜,主要是贵。而木微霜这个山里的内陆人,生于斯长于斯,靠山吃山,对采蘑菇寻兰花这类事情,可谓相当熟稔,但是与大海有关的一切事物,便只是不可望也不可即了,她好像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林卿焕坐在椅子上,躺了一个北京瘫,对他来说,这便是为所欲为了,嗯,真舒服。 不说话的时候,木微霜老喜欢用一只手撑着下巴,左手累了便换右手,就这样面无表情盯着林卿焕。 林卿焕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便只能找些话来说,只要有某一句话或某个话题勾起木微霜的兴趣,她就会滔滔不绝地伴随着各种夸张表情一直讲下去。 林卿焕喜欢听她讲话,声色俱备,简单省事,安静地听就行。 林卿焕喜欢时不时拿出手机来看一眼,木微霜也有手机,并且比林卿焕的贵很多,但只要铃声不响,就从来不会拿出来。 饱餐一顿之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城市的灯光逐渐亮起,透气透明度还算不错,即便在各种颜色灯光的影响下,抬起头还是能看到稀稀拉拉的星光,以及一大颗圆圆的月亮。 吃过了海鲜,木微霜便又起了去水族馆看大鲨鱼的心思,林卿焕恢复了一些体力,不算太晚,况且林卿焕也从来没有在晚上出去玩过。 晚上待在外面的时间并不短,但从来都只是有事而已,偶尔有一点闲暇时光,林卿焕都喜欢窝在家里看书。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林卿焕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被木微霜拉着过去凑热闹,原来是一个广场上唱歌的小姐姐。 余音袅袅,动人心弦,此处此曲,甚是应景。 木微霜站在人群中,扯着裙子,瞪大眼睛,一脸兴奋,看这架势,似乎很想上去嚎两嗓子。 停留了两首歌的时间,林卿焕顺手拦了个出租车,直奔水族馆。 夜晚的水族馆门票要贵一些,炎炎夏日,下班后夜晚出门散步游玩的人居多。 在各色灯光的照耀下,夜晚的水族馆有一种魔幻的感觉,特别是海底隧道,各色灯光交错纵横,让木微霜兴奋得差点跳起来,手舞足蹈是免不了的,林卿焕看着她的动作,虽然不是真的在跳舞,但动起来行云流水,有一种美感,能不能歌不知道,善舞是肯定的了。 突然之间,眼前一片漆黑,海底隧道人不少,顿时沸腾了起来,各种骂声、寻人声、小孩子的哭声交织在一起,应该是停电了。 几秒之后,各种手机开始亮起来,林卿焕拉着木微霜,顺着记忆中的路往回走。 好不容易走到视野开阔的地方,发现整个城市,目之所及,一片黑暗。 除了人们手中的手机和其他移动电子设备,再无一处明亮。 好在天上月亮很圆,星光遍洒。 还是可以看到道路前行。 林卿焕抬头看了一眼月亮,不知为何总感觉带有一丝红晕。 在询问木微霜之后,确定不是错觉。 今天是七月半,林卿焕晚上回去还要祭奠全家的。 木微霜安静了下来,看样子是有些害怕,不过并不慌张。 距离学校七八公里的样子,林卿焕打了个电话给美女老师,想让她开车过来接一下,无信号。 路灯和红绿灯应该都是有备用电源的,不知为何全部熄灭,只有个别灯光偶尔闪一下。 街上车辆不少,但是出租车很紧张,偶尔有一辆也有四五人争抢,虽然今天过节,需要早点回家,但毕竟才不到九点,繁华的地带,还是有很多人。 林卿焕只能带着木微霜往学校方向走着,脑海中不停搜索着路线,平时都是坐公交地铁出租车,但坐得多了,也会有一些方向感。 但是七八公里啊,不知道要走多久,木微霜安静地跟在林卿焕身边,偶尔有一辆出租车,也早已坐满了人。 林卿焕心里升起一丝不安。 某个街头,人群开始骚乱,有不好青少年大吼着,满街砸玻璃瓶子,林卿焕带着木微霜快步走开。 红绿灯熄灭了,不时便有几辆几辆震耳欲聋的摩托车呼啸而过。 不一会儿,便偶尔会看到打架殴斗的,带着木微霜,林卿焕心头也有一丝害怕。 小心翼翼地走着,前方突然一阵喧哗,一群人冲进了街边店铺,开始明强。 警车鸣笛,开始四处巡逻,林卿焕心里稍微放心一些。 林卿焕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小胖道士,正在街边盘腿而坐,双目紧闭,表情凝重,两手放在腿上,不停地掐着兰花指。 小胖道士似乎太过投入,没有注意到林卿焕和木微霜的脚步,林卿焕也不去管他,装神弄鬼,还真能像电视剧里一样演算天机不成。 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林卿焕试了很多次,还是没有信号,清晨便出门,手机已经快没电了。 林卿焕怕木微霜害怕,开始跟她说话。 又过了许久,林卿焕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月亮好像变大了,红晕也越来越浓。 越往回走,街上人和车都越来越稀少。 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不知道有没有走到一半。 林卿焕问木微霜累不累,木微霜笑着反问道:“要不要我背你?” 也对,她的精力好像从来就用不完,永远充满活力。 任谁走了一天,腿脚也会酸痛,更何况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林卿焕稍微放缓脚步,好让木微霜走得轻松一些。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到了熟悉的街角,林卿焕松了口气,应该只有不到一公里了,还得把林卿焕送到伯父伯父家,不知道他们睡了没有,全城停电再加上奇怪的天文现象,让木微霜一个人住,林卿焕有点不放心,林卿焕有一种直觉,伯父伯母还在等着他们。 祭拜肯定是赶不上了,还好林卿焕早上出门前上了几炷香。 越来越亮,越来越红,今夜这月亮怕不是要与太阳争辉。 不像朝阳,不像晚霞,林卿焕突然觉得那月亮被血染红了,心中的不安越来越重。 果不其然,几分钟之后,在一个小巷子里,几个不知从哪个角落出现的人围住了他们。 几个青年几个少年,红绿黄色的头发,以及各种奇葩纹身。 林卿焕压抑不住自己的心跳,强作镇定把木微霜护在身后。 几个人围着他们,露出一种很奇怪的笑容,似乎并不着急劫财,不知用意何为。 一个少年拿着根棍子,不时用棍子手,看着林卿焕似笑非笑。 另一个少年肆无忌惮的大笑着,像动物一般嘶吼着。 还有两三人目光火热,盯着木微霜,眼神中的不怀好意丝毫不加掩藏。 看样子是把林卿焕和木微霜视为一种寻开心找乐子的“玩物”了。 心跳持续加速,脑海里控制不住地掠过无数场景,有些眩晕,林卿焕深深吸了一口气。 大限将至,那便做好最后一件事! 刚好旁边有一根扫把,把扫地那头旋转下来,便成了一根木棒。 像武侠电视剧里剑客使剑那样,手腕一抖将剑斜在右下方。 此刻的林卿焕,手稳,心也稳。 林卿焕从来不曾不顾一切地去做一件事,而现在,他的一切,也就是一条时日无多苟延残喘的小命而已,少了他,没多少人会在意。 木微霜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角,林卿焕看了一眼身后的木微霜,没有说话,上前两步,剑指歹徒。 狭路相逢勇者胜! 林卿焕每一次挥动木棒,都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一步不退! 还好,几个率先跑了,最后两个,是手脚并用爬着出巷子的。 林卿焕跪在地上,用小木棒强撑着。 撑不住,倒在了地上。 林卿焕用尽最后的力气翻过身,闭眼前看到的,是哭着扑过来的木微霜,以及天上一轮血月。 林卿焕感觉自己沐浴在血池中,无法呼吸,被裹挟着,撞月而去。 木微霜背着林卿焕向前走着,高半个头的林卿焕,脚还拖在地上。 鲜血顺着衣角落下,滴滴答答。 点点滴滴,显示出木微霜凌乱的步伐。 最后出现在巷尾的小胖道士,看着被林卿焕压弯了腰,步履蹒跚一步步离去的木微霜,发出一声叹息。 第十章 穿越了 林卿焕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条小溪边,四周黑漆漆的,只有莹莹月光,照出四周景物模糊的轮廓。 半个身子还在水里,艰难挪动身躯,几秒之后,就是头疼,全身都疼,记不起发生了什么。 脸上还有些血迹,已经干了,黏在脸上,林卿焕捧了水将其洗干净,又喝了两口溪水。 躺在溪边的小石子上,渐渐想起发生的事情,但没有丝毫自己来到这条溪边的记忆。 好在七八个歹徒已经跑了,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将木微霜送到伯父伯母家,不知后面是否会再生变故。 林卿焕艰难地站起身,还没有反应过来,树林里冲出一群人又把他围住了,还真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让林卿焕奇怪的是,这群人穿着类似中国古代的服装,拿着火把,还有几人带着刀,大多数是中青年男人,还有一些老人妇女孩子夹杂其中。 一群人表情凝重,像是遇到什么大事一样,围着林卿焕议论纷纷,叽里呱啦叽里呱啦,没一个上前,可惜林卿焕一个字都听不懂。 难不成是拍古装片的?看这个样子也不像。导演摄影师以及其他员工一个都没。 “我他娘的不会是穿越了吧!”林卿焕突然想起那天的血月以及全城停电,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果然,月亮带着血色光晕。 林卿焕有点无语,此刻别说说什么了,就是想什么也一点头绪没有,不知道是哪个朝代,林卿焕一个字都听不懂,应该是是哪个地方的方言。 一群古代人还在盯着林卿焕看,两个拿刀的有些跃跃欲试,被旁边的人拦住。 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直到林卿焕都等得不耐烦了,看了一眼背后,一群人便趁机上前一步,林卿焕再转过头,他们便又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让林卿焕更加无语,这样僵持着也不是个事,有点累了,坐会儿,反正自己命不久矣,也没啥遗憾。 林卿焕刚坐下,一颗石头便飞过来,亏得闪躲了一下,不然得正中脑门,砸在肩膀上,好疼,林卿焕看过去,一个妇人急忙将面前的少年拉到身后。 林卿焕转身就跑,虽然寿命只剩下小半个月不到,但是被石头扔死这死法,也太窝囊了。 林卿焕跑起来很轻松,很快,奔跑跳跃速度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然后一群人举着火把,开始大喊着围堵林卿焕。 小溪后面都是树林,由于慌不择路再加上看不清,撞树上好几次,林卿焕还是忍着疼痛,继续奔跑,时间长了之后,感觉呼吸困难,似乎空气有点稀薄。 穿的是短袖,手臂上被枝条挂出几条伤痕。 林卿焕回头观看敌情,看不到人,但是能看到火把,几个方向都有,最近的距离只有几十米,这还搜索队形前进? 躲是躲不过去了,林卿焕休息了几秒钟,继续跑,累倒是不累,就是有点缺氧的感觉,难不成古代氧含量比现代低? 林卿焕一遍疯狂奔跑一边长大了嘴巴呼吸,好几只不长眼的虫子飞进嘴里,还有一只卡喉咙里,林卿焕不得不放缓奔跑速度。 好在又与那些火把拉开了一些距离。 这些人胆子也真大,这么大片树林里,点这么多火把,要是引起山火,大家都得死,死前还能闻到烤肉味。 跑着跑着,林卿焕发现有点不对劲,前面越来越亮,好像没有树林了,一旦走到开阔地带,这群人便不需要一遍搜索一遍前进,以防林卿焕藏在哪个灌木丛角落里,他们前进速度会增加很多,那时要跑就更困难了,看他们这架势,说不定被追上就是活活打死。 出树林了,林卿焕发现,这不是开阔地带,这他娘的是悬崖绝壁...... 还硬是小半个月都不让他活啊。 林卿焕转过头,火把们已经围上来了,哦豁,换路线也已经来不及了。 一群人围上来,还是不太敢上前,林卿焕也搞不懂他们在怕什么,难不成又要僵持? 一个衣着相对华丽的老人大声说了几句话之后,十来个手持刀棍剑棒的人布好阵型缓缓上前,林卿焕捡起两个石头,作投掷动作,还没扔出去呢,几个人就下意识作出躲避动作,林卿焕有点想笑。 如若不是莫名其妙被人追杀,此处断崖赏景是极佳的,五颜六色的星星比地球多了几倍,断崖下有一条河流,蜿蜒曲折,植被繁盛,应该能养育出一个富庶之地。 林卿焕选择跳崖。 被一群人活活打死,想想都觉得渗人,呜呼哀哉! 跳崖之前,还是没有狠下心扔出石头。 纵身一跃时还不忘摆个潇洒的姿势。 家族的包袱,林卿焕拿到检查报告的时候,便自己卸下了,在林卿焕这一代绝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下去见列祖列宗的时候,有个理由也不至于太过愧疚。 木微霜安全到家的话,便真的再无憾事,不过现在他也无能为力。 下坠速度好像慢了一点,不过撞上断崖上的树木,还是极疼,林卿焕没有伸出手去抓树枝,他累了,虽然能不能抓住还是两说。 撞断几根树枝之后,一股巨大的力量横着将林卿焕拉向断崖,原来是一个山洞,摔在山洞里,林卿焕感觉骨头已经要散架了,原来跳崖也挺疼的,下次要选个没有树枝的悬崖,一次性摔死,不痛。 一个高大的黑衣男子看着脚下的林卿焕,蒙着面,看不见表情,有点类似古装剧中的夜行衣,蒙面黑衣男子说了几句林卿焕听不懂的话之后,后面阴暗处又出来几个一样衣着的人,上来就开始扒林卿焕衣服。 林卿焕被吓了一大跳,难不成死前还要受此等侮辱? 急忙站起来跃向悬崖边,想继续跳崖。 谁知高大黑衣男子单手凌空一抓,林卿焕便又被一股力量拉扯进了山洞,掉下来的时候,应该也是此人出手,原来古代真的有内力。 林卿焕此时后悔了,还不如被活活打死。 拼命反抗也无用,林卿焕在这几个人面前,跟个小鸡仔似的,只能任其蹂躏。 不过还好被扒光之后没有发生预想的事情,林卿焕松了口气。 黑暗处又有一人被拎出来,双目紧闭昏迷不醒,不知是死是活。 随后其中一人一手抓着那人的头发,另一手双指并拢,划一下便掉落几缕头发,居然用两根手指帮那人剪了一个林卿焕同款发型,长见识了。 几个人当着林卿焕的面,再次把这个人的衣服扒光,然后把林卿焕的衣服给他换上。 再然后,扔下悬崖! 林卿焕打了个激灵,然后就被一手刀打晕,扔麻袋里扛走了。 第十一章 学语 林卿焕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在一个八边形的池子里,一丝不挂,类似于古代王公贵族用的浴池,林卿焕只露出一个头,池子里放满了各种干枯或新鲜的植物,像是各种药材。 又是晚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被打晕那一晚。 房顶开了一个天窗,不大,正对着林卿焕躺的池子,仰头便可看到漫天星辰。 池子以外,便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四周都有窗户,但是好像被帘子遮起来了。 嘶,好疼! 林卿焕感觉那些药正在钻进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随着血液流动进入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冰凉刺骨。 房间里还有其他人! 林卿焕回头,发现背后不远处有一个人影,盘腿而坐。 那人影伸出手,朝某个方向轻轻一弹,四周烛台依次亮起。 好家伙,竟然是个妹子! 那人闭着眼睛,但林卿焕总有一种正在被她注视着的感觉。 衣裙黑白相间,披了一件半透明薄纱,看起来颇为淡雅,长发及腰,没有任何头饰发型,盘腿坐着都快拖地上了,跟之前那几个人一样,蒙面,不过她用的是白色面纱,看起来不像坏人。 林卿焕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起因经过结果,一概不知,唯一推理出来的,就是那个被换上林卿焕衣服的人,作了林卿焕的替死鬼。 那人伸出手,林卿焕便感觉自己被一种力量控制着,随后手向上一提,林卿焕便被抓在了空中,又是那种内力。 另一只手朝林卿焕一顿乱指,林卿焕感觉像是被机关枪扫中了,她指的速度很快,每指一下便犹如中了一枪。 片刻之后,那人收回手,林卿焕便直接坠入药池中,溅起一大片水花,疼得爬出水面的力气都没有,任其淹没全身。 那人缓缓走出,随后便进来四个同样带着面纱的白衣女子,将林卿焕从药池里拽出来,为他穿上黑色衣服。 四名白衣女子将林卿焕带入另一个房间,随后端上饭菜。 管他呢,先吃为敬。 林卿焕都不知道自己多久没吃过东西了,只觉得腹中空空。 菜还算丰盛,烹饪手法跟现代差不多,虽然有一些从来没见过的菜,但这都不重要,令林卿焕惊讶且满意的,是有辣椒。 还有酒,不错,据说古代的酒度数都不高,林卿焕吃饱之后,学着电视剧里面的大侠,仰头就是一大口。 然后就是“噗”的一声喷出来,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散布的这个谣言。 还未休息片刻,四个白衣女子又进来,两人收拾食物残渣,其余两人似乎又要领着林卿焕去另一个地方。 吃饱喝足之后,林卿焕突然内急,脱口而出一句“哈喽”之后,立马骂了自己一句神经病,人家又听不懂,于是换成了“你好”,好像还是没听懂,“雷吼啊”,粤语,还是听不懂,最后一次用上了四川话,两个白衣女子还是没反应。 林卿焕实在不知道自己到底穿越到哪个旮沓了。 或者,这几人根本就是聋哑人? 再一次进入了另一个房间,像是现代的书房,不过书籍大且厚,并且有一些是竹简和帛书,又一名脸戴白纱的女子盘腿而坐,面前有一张桌案,桌案上放了一些书画,女子伸出手,应该是示意林卿焕坐下。 打不过人家,那便只有恭敬不如从命咯。 那女子摊开一幅画,画上有一个字,用手指着字,说着同一个读音。 跟幼儿园老师一样,这是要教他认字的意思啊。 也好,省得连个厕所都上不了。 林卿焕便跟着一字一字地读下去,感觉像是回到了小学幼儿园。 字有点像小篆,但又好像比小篆简单一些,字跟中文差不了多少,很多字都跟中文对得上,林卿焕不看图都能猜到是什么意思,但读音那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就没有一个字是跟林卿焕会的任何语言是相同读音的,相似的都没有。 刚才在走廊上的时候,林卿焕抬头看了一眼,月亮还是笼罩着血红色光晕。 学到某一个字的时候,有四副图,其中两幅是一大一小圆圈交错,一幅大圆在左,一幅大圆在右,一幅只有一个大圆,一幅是大圆小圆分开。 按照她的说法,这东西应该是太阳。 细思极恐! 这哪儿还是中国古代,不对,这他娘的都不是地球了。 林卿焕喜欢看书,了解了一些天文知识,有一种双恒星系统,跟图上所描述的极度吻合。 想到之前奔跑时很轻松,纵身一跃也能跳很高,氧含量较少,空气稀薄,以及跳崖时那种不同寻常的失重感...... 林卿焕心中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若是在外星球,为何一切与中国古代如此相似,甚至还有辣椒,米饭,就连人都长得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在外星球,那么那些不合常理的事物,又该如何解释。 林卿焕还未回过神,便被女子一本书拍在头上,这跟地球也一模一样。 林卿焕强行压下心头震惊,随缘吧,生死有命,反正自己也没啥盼望的了。 于是林卿焕便诚诚恳恳做起了学生,毕竟活了22年,就有18年是学生的身份,早已习惯到骨髓里了。 林卿焕学起来很快,老师很高兴,于是通过语言眼神再加上肢体动作的交流,林卿焕终于如愿以偿,解决了内急。 第十二章 月影问 三天后,林卿焕终于得到了两个时辰的休息时光。 学语言,泡药池,人工针灸,甚至教了林卿焕打坐,每一天都安排得满满的。 林卿焕躺在二楼的房顶上,双手放在后面撑着头,随手折了一根生在房顶上的杂草,放到嘴里嚼着。 从房顶望向四周,可以发现这是一座湖心小岛,方圆一公里左右,他脚下的房子,是整个岛上仅有的建筑,二十余间房,分布没有任何规律,除了地基,全部以木头和竹子建成,难怪房顶长草。 天上的两个太阳都被云遮住了,即便仰躺着也毫不刺眼,微风带着草木水土的味道,沁人心脾。 林卿焕没有想要偷跑出去的打算,除了怕不明不白再次被人追杀外,自己身上的重病也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在这几个武林高手身边,林卿焕怕跑得正高兴呢,就被人家用内力远程打死。 三天来,这个世界的语言也学得差不多了,日常交流已经没什么问题。林卿焕告诉“老师”自己身患重病,居然被告知正在帮他治疗。 难怪让自己每天泡药池,还用气功隔空点穴,外星球的老中医果然厉害。 其实林卿焕静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可以感觉到,空气中有一种不明物质,顺着呼吸进入肺部,然后流转全身,林卿焕甚至能感受到它进入身体地每一个细胞,在教林卿焕打坐的时候,“老师也说了”,这是力量的来源,类似于地球修仙小说里的灵气。 林卿焕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真是个藏污纳垢之地,每吸进一口灵气,便会突出一口浊气,还好这个世界也有牙刷,只是没牙膏,不过也会用一种植物泡的水漱口,效果差不了多少。 昨晚林卿焕泡药池时在里面搓起了澡,于是在被隔空点血人工针灸的时候,林卿焕比前天多“爽”了好几分钟。 给她点穴的女子叫凉风,不过林卿焕要叫凉风大人,教林卿焕语言和打坐的老师叫月影,显然是化名或者外号,不过林卿焕还是得按照规矩,叫凉风大人和月影大人,四个小丫头分别叫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合起来叫东南西北,这名字取得,真随意。 三天来,凉风月影,东南西北,这里的所有人都戴着面纱,不苟言笑。 即便几乎朝夕相处的月影老师,也从来没有过任何表情,语气总是不气不恼,不骄不躁,也从来不笑,像一个机器人。 而几天前把林卿焕从山洞抓来的那几个男子,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林卿焕扔下一颗石子,粗略测算了一下重力加速度,大概只有地球的一半,虽然误差极高,但是他并不在意。 此时,林卿焕希望自己是个理科生,以科技的力量对抗武功,造把机关枪突突了他们,但是也说不定还有修仙的,万一要有,这加特林也不管用啊,修仙的上天入地,起码得核弹才收拾得了。 太阳快要下山了,地平线上的整个天空都被染成了红色,两个太阳都比在地球上能看到那个太阳大,但是亮度差不多,看起来红红的一大片,日落江花红胜火。 在这个星球上,两个太阳分开时,是夏天,有交错时,便是春天和秋天,只能看到一个太阳时,便是冬天。 现在是夏天,两个太阳,也不是很热。 一天的时间跟地球上倒是差不多,应该自转速度差不多,毕竟都是产生了文明的星球,有点类似也是情理之中。 两个时辰,过去得很快,四人中的一个丫头站在夏天,仰头看着林卿焕,恭敬地说道:“月影大人命先生即刻前去藏书阁。” 四人中,林卿焕只知道她的名字,东北,比其他三人都高了半个头。 林卿焕没有敲门,进去把门关上后,便直接端坐在月影对面。 月影还是带着白色面纱,缓缓说道:“我已经救了你两次,以后可能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林卿焕心头一紧,难道这么快就要让他报答“救命之恩”了? 林卿焕不敢怠慢,赶紧说道:“月影大人救命之恩,在下感激不尽,愿为大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刚学了三天,咬字口齿有点不清,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这些成语,但是说完不忘抱拳,林卿焕还是觉得自己挺上道的,还好当初闲暇时也看过一点武侠剧,果然是一样的套路。 林卿焕知道自己只能被玩弄于股掌之中,想活命还是得乖乖积极配合,毕竟对这个世界,还是一无所知,现在生活不错,除了每天晚上挨戳之外,他感觉得到,病快要好了。 走一步看一步呗,还能咋的,现在还没有到鱼与熊掌的地步。 月影似乎没有丝毫意外,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属于这个世界,那些无知者,只会毁灭一切他们不了解的东西,来自外面,便是你的罪!”说罢伸手指了指天空。 不待林卿焕回话,月影便继续说道:“既来之则安之,有没有想过,若是你回不去,又该怎么面对这个世界?在你的世界,你已经死了,可有牵挂?” 林卿焕当然不可能信任她,不会啥事都跟她说,便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道:“我父母双亡,用父母留下的家财读书,好不容易中了举人,又患重病,尚未婚配,有一天夜里横生异象,我一觉醒来,便到这儿来了,但细细想来,也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了,多谢月影大人治病之恩。” 月影盯着林卿焕,继续说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那便忘了过去把,你会在这个世界拥有新生。现在,告诉我你那个世界的一切!” 果然,还是有所图谋的,生活二十一世纪林卿焕知道信息的重要性,两个文明的交流,林卿焕想到了入侵地球的可能性,但可能性应该不大,就算有真气有修仙的,还真能跨越星系不成,也不知道这颗星球有没有在银河系中,晚上看到的星星比地球多了好几倍,而且五颜六色的,也都挺亮,林卿焕找了一下,看不到地球上看到的银河模样。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这句话从月影嘴里说出来,林卿焕又震惊了一次,并且看她这意思,直接就知道自己是天上来的,好像也不是第一次遇见“外星人”了?难道老子也穿越到这个世界过? 林卿焕不敢告诉他地球已经处在科技时代了,为了保险起见,便以中国古代为背景,唐宋以后的事情,只字不提,毕竟唐朝已经有火药了。 还好林卿焕经常在外跑生意,练就了一身喜怒不形于色和面无表情胡说八道的本领,林卿焕此刻觉得自己有演戏的天赋,以前咋没发现呢,整个容说不定也是娱乐圈的一颗新星。 这样一来,林卿焕提到的中国古代,跟这个世界相似度应该很高,那么林卿焕所提供的信息作用就小了。 林卿焕滔滔不绝了好大半天,读史以明智,林卿焕对历史也是有些许研究的,不过说错了也无妨,反正月影也不知道。 林卿焕看不出月影在想什么,全程就这么安静地听着,没有说一句话。 林卿焕把知道的大致全说了后,月影终于开口:“我要出去几日,这几日藏书阁你可以随意进出,有什么不懂的,东南西北会指引你。” 于是林卿焕便可以离开了,看这时间,好像比平时要长。 果然,凉风先她一步,已经在房间里打坐了,还是带着面纱闭着眼。 林卿焕心中一声叹息,觉得今天挨戳又要多一些了。 第十三章 入了江湖 月影不在的这几天,林卿焕过得是当真舒服,除了每天晚上还要泡药池和挨戳之外,简直算得上是退休养老生活。 虽然戳着疼,但是疼完之后还是挺舒服的,每天打坐吐纳,身体里的杂质越来越少,但是现在的林卿焕,只能感受灵气随着呼吸进入身体,连一丝丝的控制都做不到,在东南西北四个小丫头中,最弱的东南都能在三尺之外,并指作剑削断芦苇。 这令林卿焕不得不怀疑自己的修行天赋。 整个湖心小岛上只有月影凉风和四个丫头,月影出门了,凉风整天不见踪影,只有在戳林卿焕的时候才会出现。 到现在林卿焕还不知道这个神秘的组织是干什么的,不过想来也不是什么正规部门,那天在山洞将林卿焕劫走的四个黑衣人,短短时间内准备好了林卿焕的替死鬼,行事果决狠辣,看起来很像电影里的黑社会,想来就算是江湖势力,也绝对不是什么名门正派。 这样一来,林卿焕便有点愁,这些人的行事作风,向来唯利是图,学经济管理的林卿焕很清楚那些资本家的做法,更不要说是黑社会。 如果林卿焕不能给他们创造超越成本的价值,等待林卿焕的结果,必然是死路一条。 所以,林卿焕也不敢盲目去打听刺探这个组织的情报,知道了不为人知的内幕,就算运气好跑出去了,也会被千里追杀。 林卿焕只能祈求他们别让自己做什么丧尽天良丧心病狂的事情。 藏书阁里的书,林卿焕大致翻看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历史记录得很模糊,林卿焕把所有信息整合在一起,东拼西凑才得出一点消息,这个星球应该的历史记录很模糊,大概是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政权或割据势力,还有不少实力几乎可以敌国的江湖势力,触手渗透各国,甚至可以左右朝局。 最令林卿焕意外的,是发现了道德经和南华经!不过都是以竹简编纂,放到一起就是一大坨。 他不是唯一一个穿越到这个星球的地球人。 藏书阁中,还有一些武功秘籍,内功心法,但是林卿焕目前还无法修炼,也看不懂。 东南西北依旧服侍着林卿焕的饮食起居,这让林卿焕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不跟林卿焕聊天,但是几天相处下来,也不似刚见面时那样冷冰冰的,林卿焕便开始脸皮厚了起来,询问她们自己能走多远,甚至还要了一些针线。 几个小姑娘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林卿焕,但是也没有多问。 林卿焕每天泡完药池穿的衣服都是东南西北准备的,当然不可能用来缝缝补补。 林卿焕跑到小竹林里,挑了一根细长嫩竹,没有刀,只能用蛮力折断,可惜了,这根竹子的品相,林卿焕认为极好。 把绣花针用石头敲弯,用细线串起来,又绑上一颗小石子,便做成了一个简易钓竿。 跑到芦苇荡旁边,挑一块肥沃的土壤,用手挖了蚯蚓。 再挑一个坐北朝南的风水宝地,便开始了林卿焕这么多天来除了看书打坐挨戳之外的第一次钓鱼行动。 把鱼竿扔进水里,来不及洗去挖蚯蚓时手上沾的泥土,林卿焕便激动得一个人傻笑了起来,人还是得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也不知道凉风月影以及东南西北是怎么憋住一直不笑不恼的。 这里的蚯蚓,跟地球上差不多大,不过色泽光鲜,看起来跟地球上的蚯蚓就不是一个档次。 不知道这里的鱼怎么样。 这里的鱼傻傻的,没过多久就上钩一条。 金色鲤鱼,啧啧,这个世界果然是个宝地。 哦豁,林卿焕发现没带鱼篓,哦,不是没带,是没有。 于是便只能拿着扑腾得遭不住的金色鲤鱼,乐呵呵的,一路小跑去找东南西北。 东南西北用看傻子般的眼神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既然没有鱼篓,那只能不钓了,总不能把人家钓起来了又放回去。 坐在湖边小草地上,脱下靴子,把脚伸进水里。 舒服得林卿焕躺了下去,顺手扒根小草,把叶子折下来,草茎嚼在嘴里,叶子盖住眼睛,是个午睡的好地方。 身后是芦苇荡,风起时,便掀起层层波浪。 又是一天夕阳西下,林卿焕晃晃悠悠回到房间,饭菜已经放在了桌上,还好,没凉,主菜是一条鱼,应该是自己钓的那条,本来钓鱼前林卿焕打算自己烤着吃来着,但是东南西北告诉他岛上不准生火生烟,至于东南西北的厨房为什么没有烟,林卿焕便不得而知了。 这几个姑娘的厨艺,吃过几天的林卿焕,表示很放心。 色香味俱全,夹一口放在嘴里。 卧槽。好难吃! 怪不得当林卿焕把鱼拿过去的时候,她们看傻子似的。 其实岛上还有一大片菜圃,都是东南西北亲手栽种,还养了不少鸡鸭猪兔,反正岛上六七个人每天大鱼大肉是绰绰有余的。 林卿焕很好奇这东南西北几个小姑娘每天耕地种田喂猪养鸡的,为啥没有粗犷的身材和糙糙的皮肤,反而身形窈窕肌肤如雪,出落得亭亭玉立。 想来是灵气的作用了,这样一来,自己以后会不会变帅,想到这个,林卿焕有点开心,以后要勤加修炼。 夜幕降临,已经休息了一下午,再像前几天一样看星星,他还真怕月影回来收拾他。 更怕月影不收拾他,没有利用价值又不是可造之材的林卿焕,很担心后果。 于是林卿焕便到藏书阁看书,随手拿了一本书正儿八经地看着,看着看着就困了,于是躺着看,最后,直接把书盖在脸上。 然后,悄咪咪的,甚至没有开门的声音,月影出现在了身后。 吃了一巴掌,还好,不轻不重。 林卿焕爬起来,端坐在月影对面。 月影先是询问了一下林卿焕看书的收获,紧接着便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中原三十六国,海外二十七国,有势力的门阀豪族数以百计,江湖门派更是不计其数,百余年争斗不休,你身体已无大碍,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我送你出了这湖心小岛,从此以后你我二人再无瓜葛,二是你跟着我,三年之后,我给你你想要的。” 林卿焕想都没想,直接说道:“月影大人救命之恩,永不敢忘,愿追随大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若是不答应,林卿焕找不到一个月影不杀自己的理由,就凭自己知道这个湖心小岛的存在,就够他死上一回了。 妄自猜测月影是个好人,以林卿焕的几年来在外奔波生意的经验看来,无异于江湖大忌! 月影继续不急不缓地说道:“你可想好了,一旦入了江湖,便再无回头路,你随时都可能客死他乡,即便没有仇家,凭你的身份,也会有很多人想要置你于死地,趁着现在手脚干净,寻个安生的活计,娶个媳妇儿,或者读书将来栖身庙堂,为民请命造福一方,不也挺好?” 一再逼问,这是在测试林卿焕的决心啊,听她的说法,凭身份就有很多人想杀自己的,这门派到底惹了多少人?怪不得躲到这么一个地方。 别无他法,林卿焕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未报月影大人救命之恩,若是就此离去,定会抱憾终身,况且我本来就是将死之人,如今承蒙月影大人厚爱,得以重获新生,必定誓死追随月影大人。” 林卿焕找不到自己加入这个组织的理由,拿荣华富贵和权利来说,也太假了,只能一口咬死要报恩,也不知道月影信不信,不过凭林卿焕的性格,就算月影救下自己是别有用心,在不违背良心道义的情况下,还是希望有恩报恩。 月影站起来,背对着林卿焕,仰头看着墙上一幅画,缓缓说道:“江湖中人,最好还是不要太重感情,不然,你会死得很快!” 第十四章 暗礁 月影站起来了,林卿焕自然不敢坐着,赶紧起来抱拳而立,他有一种直觉,在凉风面前皮一下,最多多挨点戳,但是如果胆敢挑战月影的权威,自己会死得很惨。 好一会儿后,月影才转过身,继续说道:“我们的门派,名为暗礁,海底暗礁,隐匿于水下,无声无息,不可察觉,来往船只,触之即毁,这,便是暗礁!通俗的说法,便是杀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藏匿于市井巷弄,芸芸众生中,取人性命悄无声息,被杀之人往往来不及防备。” 林卿焕吓了一跳,这勾当,比黑社会还黑。 月影继续说道:“既然加入暗礁,以前的你,就已经死了,以后的你,会有很多身份,或许是一个江湖侠客,或许是耕种平民,或许跟你以前一样,是一介书生,唯一不变的,只有暗礁的身份,从现在起,你身上便已经有暗礁的烙印!” 林卿焕不知道这种场面应该说啥,于是抱拳道:“无论何种身份,都誓死追随月影大人,唯月影大人之命是从!” “很好!加入暗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成为一件杀人的凶器,一柄不杀人的剑,暗礁铸之何用,我不会把你当做一件凶器,但是,你必须成为一件凶器!你直接听命于我,也只听命于我,三年,三年之后,倘若你侥幸不死,我便还你自由。从今以后,你叫秋蝉。” “秋蝉告退。”当月影再次转过身,林卿焕晓得自己可以走了。 秋蝉,咋不叫春花呢? 蝉鸣聒噪震耳,使人心烦,却又不知声音从哪里发出,翻遍草木,找不出秋蝉真身,也许,这便是林卿焕以后要干的勾当吧。 走入药池所在的房间,东南西北刚准备好水和药材,还好,不然在闭着眼却又洞若观火的凉风面前脱衣服,林卿焕还真有点难为情。 先自己泡着舒服一下,等着挨戳。 躺在药池里发呆的时候,听到一声蝉鸣,林卿焕吓了一跳,蝉鸣越来越近,凉风推门而入。 “秋蝉?”凉风伸出手,一只蝉伏在手背上,拼命鸣叫着。 “隐匿于草木之间,聒噪烦人,被人寻见,弹指间,便可灰飞烟灭。”言罢,凉风随手一弹,蝉便从天窗飞出。 这是凉风第一次说话,比起和颜悦色的月影来,语气相当生冷。 林卿焕没有作答,冲凉风抱拳之后便继续在池子里打坐。 暗礁,一个庞大的杀手组织,从来没有人知道暗礁的全貌,即便是暗礁的主人,也只是站在顶点发号施令运筹帷幄,对于暗礁底层杀手一概不知,也不会在意。 旗下分为四堂,代号魑魅魍魉,月影执掌其中的魅影堂,凉风为大护法。 主营业务,杀人,贩卖情报,只要出得起价钱,无论什么样的人或情报,除了极少地例外,都逃不过暗礁的剑与眼睛。 暗礁甚至成功刺杀过一国之君! 这样一个庞大的势力,林卿焕有点心慌慌,谁会在意自己这一条小命。 不过月影说了一句自己只听命于她,有点古怪。 从凉风口中得知的这些信息,预示着自己即将成为暗礁一把最底层的剑,若不能杀人嗜血,一步步锋利起来,就只能像凉风手中秋蝉,被人随手捏死。 今天是最后一次点穴,凉风下手更狠了一些,林卿焕掉下血池后,半天没有浮上来。 躺在床上,睁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一种风格,这里的每一个房间,都有天窗,林卿焕看着五颜六色的星空,从今以后,自己就会成为了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不知道木微霜怎么样了。 不知道自己的新坟,会建在哪里,谁会来参加葬礼。 不知道谁会死在自己手下。 不知何去何从...... 第二天一大早,林卿焕便被东南西北叫醒。 随后跟着凉风,乘舟出岛,舟没有桨,无风而动。 林卿焕被凉风戴上了一个黑色头套,跟犯人差不多。 林卿焕感觉小舟已经停下来了,许久之后,只有微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和几声鸟叫,试探性地叫了两声凉风大人,没有得到回应,犹豫之后,林卿焕取下面罩,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正蹲在岸边看着自己,拇指和食指撑着下巴,一脸坏笑。而凉风早已不见踪影。 看着装扮,跟那天在山洞里把自己劫走的几个人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同伙,或者说就是其中之一。 “小子,不错嘛,果然是月影大人看重的人,居然由凉风大人亲自护送,你知不知道,就这件事,就足够你小子好好吹上个一年半载!” 林卿焕一愣,不知该如何回答,他们绑架自己那狠劲还历历在目,老可怕了。 “哟,你这个小子,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啧啧啧,多少兄弟羡慕还羡慕不来呢,大爷,秋蝉大爷,蝉大爷,还愣着干嘛,难道还要本大侠亲自抬你上岸不成?” 林卿焕赶紧上岸,站在旁边。 男子将舟系好,手搭在林卿焕肩上,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我叫大侠,大侠的大,大侠的侠,蝉大爷大驾光临,本大侠我肯定是要好好招待的,本大侠的拿手好菜爆炒秋蝉,那可是一等一的下酒菜,不知道蝉大爷能否赏脸啊?” 在这样的勾肩搭背下,林卿焕有些错愕,赶紧说道:“一定赏脸,一定赏脸!” 意识到说错了话,林卿焕还没来得及改口,那人便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你他娘的还真是个人才!” 第十五章 青田 走着走着,林卿焕发现并没有上岸,这还是一个小岛,比之前所在的岛要大,两岛之间,肉眼不可相望,当然,与湖上弥漫的雾气也有一定关系。 还是跟之前一样的竹木建筑,周围有竹林树林,不过要比月影所在的岛上建筑要简陋得多,也要多得多。那人带着林卿焕走到一间比寻常大的木屋门口,门并没有关,里面三人,穿着黑色衣服,正围着一个大木桌喝酒,只见他站在门口,朝里面学那太监的模样和腔调大声喊道:“蝉大爷驾到,里面没死的,还不速速出来接驾!” 里面三人先是一愣,随后不约而同的放下筷子,出来迎接林卿焕,三人围在林卿焕左右,那可叫一个卑躬屈膝,就差给林卿焕提鞋了。 林卿焕目瞪口呆,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就没遇见过一个正常人。 见林卿焕这模样,一个黑衣人立马板着脸说道:“咋的啦,跟个小媳妇刚进门似的,扭扭捏捏,是觉得咱们兄弟几个没给你伺候好?” 林卿焕不知道他们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只好连忙抱拳道歉,直呼不敢。 然后四人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还好四人中看起来最为正经年纪也最大的一个男子打了个圆场:“秋蝉兄弟莫要见外,进了这门,就是自家兄弟,他们三个太久没见到女人拿你找乐子呢!” “我呸,你才太久没见到女人呢,本大侠我可是刚见过凉风大人,怎么样,羡慕吧,不知道这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竟然能让凉风大人亲自护送,吓得本大侠我躲在草丛里半天没敢出来。” 另外三人一脸惊奇的样子,围着林卿焕左看右看,就差把林卿焕翻了个遍,似乎想找出一点与众不同值得凉风大人亲自护送的地方。 “我看你小子也不像个小白脸啊,咋的凉风大人就看上你了呢?” “我呸,堂堂凉风大人怎么会喜欢小白脸,怎么着也得是我这种武功盖世玉树临风的大侠才是。” “得了吧你,还大侠呢,也就能唬唬咱们刚来的秋蝉兄弟,秋蝉兄弟,他是不是告诉你一见面就告诉你他叫大侠啊,其实他叫大虾,大虾的大,大虾的虾。” “小螃蟹,你找打是不是,让你见识一下本大侠的绝世武功,看招,劈天神掌。”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看起来最正经的黑衣男子给林卿焕过来一双碗筷,说道:“秋蝉兄弟见笑了,来,吃菜,喝酒,咱们这就这样子,不用管他们几个,介绍一下,这个领你过来自称大侠的,叫大侠,旁边的叫小蟹,咱们都叫小螃蟹,刚才吓唬你的叫红鱼,进了这道门,就是自家兄弟,跟自己家一样,该吃吃,该喝喝。” 大虾立马不乐意了:“本大侠姓大名虾,字大侠,不行啊?对了,秋蝉兄弟,这是我们老大,珊瑚,从今以后,也是你的老大。” 林卿焕终于忍不住,噗呲一声笑出来,这几位的名字,应该跟东南西北交换一下。 “咱们这几个人,合起来叫做青田,在月影大人手下做事,几个的名字,都是月影大人亲自所赐,想必秋蝉兄弟也是如此,不过可比咱们好听多了,咱们这,以前还有个叫小乌龟的......”说到此处,大虾脸色突然黯淡下来,其他三人也一样,似乎是提到了什么伤心事。 为首的珊瑚一边给林卿焕倒酒一边说道:“唉!不说这个,咱们喝酒,秋蝉兄弟,那天在悬崖山洞里出手重了点,莫要见怪啊,我先自罚三杯,干!”说完便一饮而尽,连续喝了三杯。 杯子是竹制,碗是木制,简陋至极,看这模样,就是是刚砍下不久的竹子和树木,还带有一股清香。 “秋蝉兄弟,简陋了一点别见外,咱哥几个都是糙汉子,又不是那小白脸,用啥喝酒不是喝酒,要怪就怪小螃蟹,遇见条没人养的小野狗,非得带回来,这不,上次出去劫......接你回来,就出去了一天,家里乱得跟狗窝似的,我看咱们把它宰了给秋蝉兄弟接风洗尘,真是天时地利人和,秋蝉兄弟,我跟你说,在云水国,有一家狗肉铺子,煮上一盆狗肉火锅,再配上一壶烈酒,那滋味,啧啧!”大虾说完便冲着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大狗恶狠狠瞪眼。 “不准,你敢打小龙虾的主意,我就跟你拼命!”小螃蟹急忙抱住被称为小龙虾的大狗,护犊子。 其实这几位,在地球上,还真不能算糙汉子,年纪稍小的小螃蟹,还挺有点小鲜肉的潜质。 木桌呈长方形,足够容纳起码二十人同时吃饭的,被小螃蟹叫做小龙虾的大狗,学着人的模样,坐上凳子,两只前爪搭在桌上,舌头伸出来哈着气,一愣一愣的看着几人。 还好木桌够长,小龙虾离众人也够远,不然,得让大虾一脚踹下去。 林卿焕始终没有说话,不过吃饭喝酒倒也不拘束,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珊瑚大哥,小弟冒昧,有一事相问,如有得罪之处,还请不要见怪,不知那天在山洞中,被替换成我扔下去的那人......” 第十六章 开始训练 看着珊瑚尴尬凝重又带有一丝愧疚的表情,林卿焕便已经知道答案。 虽然林卿焕从小便遭受过许多苦难,但毕竟生活在和平年代。 第一次有人因自己而死,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陷入深深的内疚。 要么转变态度,从此再不为这种事心烦,要么,一辈子都活在阴影中。 乱世之中,能够平凡安稳,也是一种幸福,可是在这个世界,又是多么遥不可及。 以前的林卿焕,也见过许多可恨的人,甚至习以为常,他们表面上和蔼可亲,实则虚伪至极,唯利是图,骗人骗钱眼都不眨,毫无羞愧之心,也亏得他们,让林卿焕不至于太过天真。林卿焕恨极了这一类人,但也从未想过剥夺他人生命。 或许月影的话是对的,或许她真的会任由自己离去,她知道自己不会泄密的,或许她知道的。 吃过早饭,其实已经到了中午,大虾带着林卿焕去布置房间,周围十几间空房,虽然可以随便挑,但大虾还是问了两次林卿焕要不要自己盖一间。 林卿焕有点有点惊讶,于是便问了一下。 大虾面无表情,像是在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秋蝉兄弟,你有所不知,原来我们这里有十六个人,但是后来,唉,也不知怎么回事,混进来个奸细,一年前的一次任务,咱们十六人,愣是死了整整十个,连尸体也没能带回来,月影大人震怒,下令清查,又死了两个,现在,就只剩下我们四个,当然,那奸细可能是诈死。咱们四个在岛上待了整整一年,上次去接你,才难得出去透透气,你小子还好,咱们哥几个亲自把你带进来,都清楚底细,又是月影大人特别关照。话说你小子,怎么讨的月影大人和凉风大人欢心,难不成拍马屁了?要不你将这马屁功夫传授给我,从今以后,你就是我蝉大爷,蝉大爷热不热啊?小弟给你扇扇风怎么样啊?” 林卿焕的一切房中用具,都是月影命人送来的,除了被子床铺衣物,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几本书。 暂时放在小乌龟以前的房间里,其他房间都结满了蜘蛛网,唯独小乌龟这间,小螃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打扫。 意识到不对劲撤退的时候,小乌龟主动暴露,吸引了敌方大部分注意力,不然十五人全都得死。 盖就盖吧,岛上都是树林竹林,活动一下也挺好。 最后,珊瑚还是让林卿焕去了一趟大厅,正儿八经的大厅,厅外一幅对联,“手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还是月影亲自所写。 看来是许久不曾进来过,已经生了许多灰尘,还有蜘蛛网,堂上放了十几个牌位,写着各色代号。 按照规矩,林卿焕得跟每个人上三柱香。 旁边偏低的位置,还有珊瑚大虾等四个人的牌位,林卿焕自己也得准备一个,刻上秋蝉,以防哪天突遭不测。 然后便是砍树木盖屋子,除了珊瑚出手直接用剑气帮林卿焕劈断几棵树之外,其他几人都没踪影,要不是林卿焕泡了几天药池,打坐吸了几天灵气,体力增强不少,一个人盖这木屋还真有点费劲,不知要花费多少时日。 其实在小舟上的时候,凉风透露出自己来这边是要训练的,成为一把凶器,月影大人的凶器,这样下去,不知道要花费多久。 大虾偶尔坐在旁边树上,吃着不知道从哪儿摘来的野果,饶有兴趣地看着林卿焕,不时还叫上两声蝉大爷指点两句。 其实做木工林卿焕也并不是一无所知,小时候,家里或者邻居每次有木匠做木工活,林卿焕都会蹲着看上好久。 选个风水宝地,做实地基,打上木桩作为支撑...... 忙活到晚上,还木屋还没个雏形。 不过还真吃到了大虾的爆炒秋蝉...... 味道略涩,不过用来下酒,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林卿焕暂住在小乌龟的房间里,光是自己建造个小木屋,就忙活了十余天,之前设计得挺精致,还画了图纸,最后一减再减,除了放张床,就几乎没有其他作用了,即便是每天看着林卿焕忙活的大虾,最后走进林卿焕的小木屋时,也没有憋住笑。 除了建造木屋,林卿焕这十余天,也得种田喂猪,还好做饭这事没让林卿焕插手,他们信不过林卿焕的手艺,林卿焕自己也信不过。 搬进小木屋后的第二天,清晨,林卿焕简陋的大门被一脚踹开,直接飞到林卿焕床头上,要不是躲得快,这一瞬间足够林卿焕挂彩。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林卿焕从来没做过梦,睡眠也很浅,处于一种很奇怪的平衡状态。 四人身穿黑衣,站在门口,气势陡变,这一刻,林卿焕仿佛回到了那个山洞里,面对四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训练,堪称魔鬼训练,从体能到技巧,再到忍耐力判断力,甚至挨饿,抗击打能力...... 林卿焕一次次达到极限,又一次次突破极限。 晕过去无数次,醒来直接就地打坐,凝聚灵气的速度快了很多倍。 抗击打能力训练,就是五个人轮流挨打,四个打一个,直接用上全力,不死就行。林卿焕第一次挨打,就被大虾一脚踢飞到几丈之外的湖里,晕过去了,醒来还是在湖里,衣服里还钻了条蛇,还好没飘远。 亏得林卿焕还以为所谓的成为一柄凶器,是学得一身绝世武功,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身披蓑衣,出一剑杀一人,转身离去,任由大雨洗去鲜红血迹...... 这些训练,跟电视剧里的特种兵训练有点相似,可能都是深入敌后执行特殊任务吧,只不过,一个是保家卫国打击犯罪,一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拿珊瑚的话来说,如果目标的武功远低于自己,那便用不着他们出手了,暗礁刺杀的目标,武功往往比刺客要强。 所以,要杀一个武功比自己强的人,凭什么。 一个月过去,林卿焕晕倒不下百次,现在他们会直接用冷水泼醒自己,然后接着折磨。 林卿焕不仅要忍受折磨,还要在折磨中保持清醒的判断,能够主动寻找目标,获取情报,并杀死目标。 四人不用武功,从四人轮流折磨的单人对抗,到双人对抗,到最后林卿焕一人面对四人。 从对抗开始,只要林卿焕能够“杀掉”四人中的其中一人,就可以结束。 方圆好几里的一个岛,林卿焕从开始的躲避追杀,几乎爬遍小岛的每一个角落,“死”了三百多回后,终于阴“死”了小螃蟹,对抗游戏结束,持续整整两个月。 第十七章 星沉海底 对抗训练开始的最初半个月里,林卿焕几乎没隔几个时辰,就会被“击杀”一次。完全没有反击能力,潜伏隐藏,甚至吃饭睡觉都难以满足。 试了各种方法后,四人对林卿焕的躲藏方法也越来越熟悉,饿得不行的林卿焕置之死地而后生,遛进厨房,被四个人包围。 粉尘爆炸,将炭粉和面粉混合,撒在空气中,点火,砰,厨房没了,最先冲进来捉拿林卿焕的小螃蟹直接被炸飞,游戏结束。 当然,林卿焕自己也不好过,小螃蟹有内力护体,而林卿焕只能用身体硬扛,即便提前选好了躲藏地点和遮挡物,林卿焕还是被炸成了爆炸头。 昏迷中,林卿焕做了个梦,梦里,是地球上,一家医院,林卿焕像鬼魂一样飘在空中,病床上,还躺着一个林卿焕,闭着眼睛像个死人,木微霜坐在旁边,一口一口地给自己喂着粥。 病房外,小胖道士出现在门口,木微霜意识到有人到来,转过头去,小胖道士脸上常挂的神秘笑容立马消失,换成一脸凝重和悲痛,跟家里死了亲戚似的。 地球上的林卿焕,昏迷了半个月,只能靠输营养液吊着命,木微霜经常过来守着着他,偶尔给他喂点粥,按照医生的说法,林卿焕处于一种很奇特的状态,本来身患绝症,但是不仅没有发作,甚至有一些好转,大脑活动频繁,像是在做梦,但是身体又没有一丝反应,甚至呼吸和心跳速率降到了极低的水平,像是动物冬眠。 这几天,参加美女老师婚礼的其他同学得知了消息,也有一些林卿焕的同学朋友陆续过来看望,木微霜看着门外的小胖道士,以为又是林卿焕的故交,赶紧放下手中的碗和勺子,过去开门。 小胖道士一进门,更是悲痛欲绝,“想小道我游历江湖一生,美人易寻,知己难觅啊,我与这位公子志同道合,相谈甚欢,结为忘年知己,没想到啊,你年纪轻轻,怎么就去了啊,我们相约下棋喝酒,共同寻道访仙,小道我这还想跟你义结金兰啊,老弟啊,你怎么就抛下我自己去了啊,你死得好惨呐......” 小胖道士直接给林卿焕哭起了丧,最后甚至直接趴在林卿焕的病床上痛哭了起来,看得木微霜那叫一个目瞪口呆。不过看到小胖道士哭得这么伤心,一想到林卿焕为了救自己,至今生死未卜,心中又泛起一丝伤感,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 毕竟还有外人在,木微霜控制了一下情绪,待小胖道士稍微哭得没那么伤心了,才解释道:“伯伯,他还没死呢,医生说那是什么休眠,还有一定几率可以醒过来的。” 小胖道士瞬间不哭了,从病床上站起来,甚至还抹了一把眼泪鼻涕,说道:“没死啊?” 不过随即又哭了起来:“成了植物人,那不比不能吃不能喝,更不能娶媳妇儿,那可不比死了还惨吗,兄弟啊,想你年纪轻轻,就能跟我一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风靡万千少女,怎么就去了呀,你死得好惨啊。” 木微霜相当无语,只能坐在旁边椅子上,等着这位小胖道士哭完。 林卿焕竭力挣扎着,想打死这小胖子,但是说不出话,也做不出任何动作,甚至看不到,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 小胖道士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房间某个位置,在林卿焕看来,那便是他的方向,难不成自己成了鬼魂,他还能看到自己? 小胖道士哭完之后,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自言自语说道:“你我既然是兄弟,老哥我就是拼了这条玉树临风的老命,也要救你啊,也亏得你认识了老哥我,不然诶,你这条跟我一样玉树临风的小命,可真就玩完咯。” 小胖道士说完,便偷看了一眼木微霜,但木微霜只当他太过伤心以至于脑子秀逗之后胡说八道,给小胖道士倒了一杯白开水。 小胖道士摸了一下两撇小胡子,摇头晃脑故作高深道:“两千多年前,道家先贤庄子曾在《齐物论》中提到梦蝶的故事,其实,那只是流传在外的版本,在我们道家内部,还有另一个更为真实的故事,庄周梦蝶,并不是梦到自己变成了蝴蝶,而是,真的变成了蝴蝶,这一切不在梦中,是真实发生过的,只可惜,千年过去,相关典籍早已失传,只剩下我这一门道脉口口相传。” 小胖道士说完,又偷看了一眼木微霜的反应,似乎有点动容。 庄周梦蝶,木微霜是知道的,高中课本上就有庄子的《逍遥游》,李商隐的《锦瑟》一诗中也提到过“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不过这种说法对木微霜而言,实在有点骇人听闻。 虽然家乡寨子里常有祭拜先祖等各种活动,偶尔有人生大病或者遭受大劫,老人们还会“请神送神”,但木微霜只是认为这是一种祖上传下来的方式,可以去做,可以当做一种文化传承去尊敬,但不能毫无科学根据的去认同。 发现木微霜的眼神变化,正像看坏人一样看着自己,充满了防备,小胖道士赶紧说道:“诶诶诶,小姑娘你别这么瞪着我,老夫我真是道士,有登记有认证的,不是搞迷信搞邪教的,你大可以放心,不信你去派出所查。” 木微霜还是一脸戒备,小胖道士继续说道:“我要说的,不是迷信,也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怪力乱神,我这么跟你说吧,根据我们道家先祖口口相传的说法,结合现在的科学理论,我们道家先贤庄周,是进入了一个虫洞,意识被吸入其中,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回到地球之后,作一梦,创下传世名篇。”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这兄弟,跟先贤庄子,是一样的遭遇!” 木微霜有些震惊,那天晚上的天文现象,科学界的普遍说法是强烈的太阳活动,导致一股太阳风吹过地球轨道,太阳风携带的粒子高速撞击月球出现血月现象,强大的电磁干扰使得大部分通讯设备电子设备瘫痪,另外,对人体也有一些干扰,才使得全城骚乱。半个月过去,各地陆续出现一些死状离奇的动物尸体,科学家推测在未来几年里,可能会出现各种基因突变的畸形动植物。 小胖道士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可能是那天强烈的太阳风活动开启了连接两个世界的虫洞,使得他的意识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至于为什么是他,老夫我也不清楚,整个地球有没有其他人有相同遭遇,我也不知道。” 这一类说法很能解释各种现象,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证据,没有立足点,但奈何根据木微霜有限的物理知识,又找不到可以证明它是错误的证据。 可能确实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推理。 对于这一类相对比较离奇的说法,木微霜还是保持自己一贯以来的态度。既然不能证明存在,也不能证明不存在,并且也完美解释了林卿焕大脑活动频繁但是身体休眠的现象,那便不能简单主观地去相信或者不相信,那是一种介于相信和不相信之间的状态,只能等未来的某一天,能够有充足的证据去证明它的对错。 以现在的科学,虫洞只存在于理论上,即便是只传送了无形的意识而没有传送有形身体,真的有没有,还不是一个定数。况且,有没有灵魂,存不存在超脱于生物体之外的意识,也还是有待全世界科学家去研究的课题。 但是林卿焕等不了,现在处于这种休眠状态,医院试了很多方法,也不能时他醒过来,再这样下去,迟早会死,况且医院每天几千上万的高昂费用,即便是家中几代富贵的木微霜,也有些吃不消。 小胖道士坐在床边,继续说道:“要让他醒来,只有一个办法,他的大脑活动频繁,就证明意识还没有完全脱离身体,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一条线,连接着两个世界,只要他意志力足够强,能够顺着这条线,破开那个世界的屏障,也许就能回来。” 小胖道士翘起二郎腿,还将脚抖了起来,大爷似的,让木微霜去叫医生过来。 木微霜出去后,小胖道士看着房间的某个角落,似笑非笑。 问了一下林卿焕的身体状况,某些中医方面的知识,甚至学西医的医生也不是很懂。 医生出去后,小胖道士继续说道:“果然不出我所料,他的大脑活动虽然比正常情况下要强了很多,但是从住院至今,出现越来越弱的趋势,若他不能及时醒来,这条连接两个世界的线一断,那便永远醒不过来了,等待他的,还是死路一条,兄弟啊,你的命好苦啊,要是没有人把你带回来,那你就妥妥地两脚朝天一命呜呼了啊,你这么好的一个人,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一个肯救你的朋友吗,你死得好惨啊。” 木微霜看着小胖道士浮夸的“表演”,也不知道是真情还是假意,总不能把他撵出去,实在有些无语。 于是便顺着小胖道士的话接下去:“伯伯你刚才是不是说可以把他救回来,怎么救?” 小胖道士说道:“既然这条线连接着两个世界,他能从那个世界回来,其他人也可以去到那个世界,如果他真的有一个好朋友,愿意去到那个世界,指引他,就可以将他带回来。” 如果有机会可以救回林卿焕,哪怕有风险,木微霜也愿意一试,只不过这样的方式,实在有些......离谱。 于是木微霜反问道:“道长仙风道骨法力高强,请问为什么你自己不去呢?” 小胖道士一愣,随后摸着小胡子,一本正经地说道:“贫道自己也想去的,但是其他的事情更重要,除了贫道,其他人恐怕无法完成,不仅要给二位护法,还要在最后关头,把你们“拉”回来,你们就像是飞上高空的两只风筝,绑在一条线上,贫道不仅要保证这个过程中线不会断,更要负责给你们指引道路,把你们拉回来。” 木微霜又问道:“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他拉回来呢,这线不是还没断吗?” 小胖道士又愣了一下,这小妮子问题也忒多了,看起来天真可爱,却不是个好糊弄的,于是继续解释道:“姑娘你有所不知,现在我们不知道他那边是个什么样的情况,他的意识现在大部分是在那个世界,并且属于这个世界的意识越来越少,如果强行拉扯的话,这条线一断,他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再也无法回来。” 木微霜看着病床上的林卿焕,生出了一丝犹豫。 另一个世界,某个小岛边,有一座悬空的木屋,涨潮时分,海浪扑打着钉进海水里的四根柱子,柱子上的青苔随着浪潮前后飘着。 木屋不小,可以同时容纳五六人居住,一间屋内,一个少女躺在睡椅上,脸色苍白毫无血色,不时用手帕掩着口鼻,一阵咳嗽。房间里布置得很精致,挂在窗边的几只海螺和贝壳,在海风的吹拂下,相互碰撞发出的声音,叮叮咚咚,很好听。 其他房间里,堆满了各种名贵药材,一个白衣白发的老人正在挑挑拣拣,不时用手捻着某种药材,放入口中尝味,或者用精确的小称称一下某种药材的重量,似乎正在配药方。 片刻之后,老人端着一碗药走入少女所在的房间,“来,喝了它吧,我加了糖,不苦的。” “嗯!”少女端起药,一饮而尽。 喝完药,老人讲少女扶起来,坐在床上,随后在少女身后打坐,两手放在少女后背,用劲一推。 “不要再把你的功力传给我了,再这样下去,你会死的!”少女的声音很虚弱,夹杂着一丝悲伤和无奈。 老人继续传功,毫不在意地说道:“自从你娘亲死了之后,我便心死一半,若是你也没了,那我这把老骨头,活该灰飞烟灭。” “不许你这么说,你才四十岁,一点都不老,永远都不会老!”少女生气了。 “好好好,我一点都不老,你还未长大,还未嫁人,我怎么会老呢?爹爹还要亲自看着你出嫁,还要抱一个大胖外孙。”老人身后的苍苍白发和脸上手上越来越多的皱纹,掩盖不了风烛残年的老态。 少女嗔怒道:“呸呸呸!才不要出嫁呢!” 夜晚,老人独自一人,在岛上最高的山峰上,挑了一块合适石头坐下,海风吹拂,猎猎作响,老人裹紧了一身白衣,体态佝偻。 谁能想到,十几年前纵横江湖,被无数女侠仙子仰慕的白衣剑仙,短短几年里,竟然老成了这个样子。 老人望向海天相接处的星沉海底,喃喃自语,“会有办法的,一定会有办法的。” 第十八章 控心 林卿焕醒来时,又回到了那个药池,凉风一如既往,在台上打坐,还是闭着眼睛带着面纱,轻灵出尘仿若仙子。 林卿焕大梦初醒,只感觉恍如隔世,这一幕让他有时光倒流的错觉,仿佛回到了那天晚上。 在青田岛,按照规矩,林卿焕是不可能被送到月影所在的岛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当年的小螃蟹,更惨,还是个少年,硬是好几次在濒死的边缘,当然,所有人都有所放水,之后小螃蟹躺在床上两个月不能下床。 林卿焕算是幸运的,又是月影大人特别关照,又是凉风大人亲自护送。 珊瑚等四人一盘算,还是觉得上报给月影大人比较稳妥,万一这小子真是月影大人看重的人,死在岛上,可说不过去。 于是林卿焕便再一次躺在了药池里。 其实这个药池,是凉风练功专用的,不过自从把林卿焕扔进去之后,凉风除了按照月影的吩咐来帮他点穴,再也没有走进这个房间一步。 林卿焕见凉风像是睡着了半天没有反应,于是悄咪咪爬上岸,拿了衣服,做贼似的换上,还好,还是没啥反应。 如果自己的擅动惊扰了凉风打坐,可能又是一顿爆锤。 果然,林卿焕正想偷着乐呢,凉风伸出手,一把把林卿焕抓在空中。 不知道凉风施了什么法术,另一只手以抬,掬起一汪清水,将林卿焕包围着,气团柔和,并不挤压自己的躯体,但是林卿焕感觉得到,那些“清水”,正在渗透自己的肌肤,挣扎不了,也无法呼吸。 “去了三个月,还是这么柔弱,珊瑚那帮人还真是手下留情!”凉风闭着眼眼睛,嘴唇微动,像是在小声自言自语。 林卿焕听不到声音,但这一番话,一字不落地都落入了林卿焕心头,每一个字,都是怦然巨响,如同天外巨石悍然入水,林卿焕心湖之间,掀起滔天巨浪。 紧接着,林卿焕陷入了某种莫名的伤感中,从小到大的伤心事一一呈现在眼前,清晰得像是以现在的身躯,回到了种种事件的当年,身边的人接二连三去世,每一个人的音容笑貌,接连出现包裹着林卿焕的水花中,出现在林卿焕脑海中,自己见过的伤心事,听说过的不平事,林卿焕打抱不平的历史上的憾事,甚至某些从未发生过的事,每一件事在林卿焕的脑海中都被无限放大。 从丹田升起,贯穿四肢百骸,流转全身,最终,每一个细胞都沉浸在极度的伤心中。 林卿焕被一汪清水包裹着,无法言语,眼角流下两行清泪。 似乎连脑细胞都不堪折磨,陷入了麻木中,林卿焕再一次晕倒了过去。 “见亲人伤心,见朋友伤心,见仰慕者伤心,见我死去,你伤心,见毫不相干的人,你也伤心,唯独见自己死,不伤心,还真是个多情少年,骗过不少闺阁少女芳心吧。”凉风单手用力一握,包裹住林卿焕的清水炸裂开来,无数记忆片段随着水珠掉落,消逝在药池中。 “那个读书人极其重视的字叫什么来着,仁?才一成功力而已,男子汉大丈夫,你就哭了,两成功力便晕了过去。上次有个读书人,武功嘛,也就那样,还是这一招,硬是逼得我用上了九成功力。你也是个读书人,怎么就差人家这么远呢,要么是个圣母,要么,就是个蠢材。或许这次,月影真的看走了眼!” 凉风那一握,林卿焕感觉身体各个穴道被插入一根根钢针,偏偏一段话的每个字,还是犹巨石砸入心头一般,响彻人身小天地,让他得以保持清醒,完完全全承受并且感受了这些痛苦。 接下来,凉风又是抬手轻轻一掬,几根水柱蜿蜒而上,再次包裹住了林卿焕。 无数情绪淹没了林卿焕,同情、愤怒、难过、哀伤、痛苦、遗憾、恐惧、孤独...... 林卿焕眼前的水幕不断变幻,闪过无数场景,是别人,也是自己。 心湖之中,响起无数声音,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一遍遍的话语在心湖间蔓延开来,每一句话,都溅起一阵涟漪。 明明是他人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所有感受却都一股脑涌进林卿焕心湖之中,顺着经脉冲破穴道,一遍又一遍流转全身。 身体每一次达到极限时,又会出现一阵欢声笑语,喜悦、激动、兴奋...... 一幅幅闪过的场景,甚至,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人生四大喜事都体验了一遍。 稍待林卿焕有些缓和,眼前水幕一转,将军被生擒,士兵被坑杀;烟花楼台,佳人歌舞,血溅五步;战乱天灾,百姓易子而食...... 还是别人,也是自己。 第十九章 剑意 精神上的折磨,往往比肉体上的痛苦更让人难以接受,不少人因为承受不了打击,或是长期以来的压抑,最终不堪重负,抑郁症,精神分裂,躁狂症...... 林卿焕感觉自己身体里的各种激素在疯狂分泌着,不论是精神还是身体,都在崩溃的边缘徘徊,凉风一次次把他送进去,又一次次把他拉回来。 “神不凝,意不定,志不坚,即便给你最玄妙的内功心法,再辅以灵丹妙药,最多也只是三流货色!”凉风毫不客气的嘲讽,依旧如巨石坠入林卿焕心湖之中。 林卿焕上学时,也自认意志坚定,为了两辈人的嘱托,林卿焕有着极为明确的目标,要自力更生,要光耀门楣。 来到这个世界,便丧失了一切动力,所有的行动,只是求生的本能,躲避死亡而已。 从前的林卿焕,有时也想着,等完成爷爷的嘱托,孑然一身,再无牵挂,也要为自己考虑一下,追逐属于自己的人生,可是,梦想是什么呢,不知道,自己应该拥有怎样的人生呢,还是不知道。 自以为经历生死,看破生死,实则还不是随波逐流,只不过不再执着于死亡而已。林卿焕目前的打算,也就是随遇而安,成为一柄凶器,在不违背道义的情况下,为保命尽量完成任务,其他的,也是以后再作打算。 林卿焕的喜怒哀乐,皆在凉风一掌之中。 “哟呵,折磨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一点像样的,居然能扛住我六成功力,还未到崩溃边缘,我猜猜,能让你在舍去生命之外,还要强行提起精气神来守护的东西,不会是哪家的小娘子吧。”在林卿焕的心间,凉风的声音和语气一直在变化,时而如和煦春风,时而如盛夏惊雷,时而像天上神灵,时而像深渊恶鬼,落在林卿焕心湖上,涟漪不断。 心中有了一丝光明,在寂寥黑暗中,被无限放大,凉风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抓住这一丝光明,久久停留,不肯离去。 压迫,遮掩,禁锢,凉风与这一丝光明斗了起来,企图熄灭它,林卿焕似乎找到了诀窍,死死护住心中这一丝清明。 凉风渐渐握紧手掌,林卿焕被包裹其中,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受到了极大挤压。最终,林卿焕几个月来积攒的所有灵气被压到丹田,砰,包裹林卿焕的一汪清水炸裂。 林卿焕落下的瞬间,凉风手指一弹,击中林卿焕几个穴位。 林卿焕从药池中狼狈爬起,恍如隔世。 凉风站起来,睁开眼睛,林卿焕对视过去,便被吓得连忙转头。 两只眼睛,摄人心魄! “我有这么吓人吗?”凉风扯去不小心被林卿焕“爆炸”所殃及池鱼的面纱,将有些凌乱的青丝挽到耳后,轻轻说道。 林卿焕看了一眼,又急忙转过头,好看得有些吓人。 凉风的声音恢复了清冷,那是本来的音色。 “尚可!”算是一句点评。 凉风活动了一下筋骨,继续坐下,说道:“哀莫大于心死,无限接近心死,才能真正明白生死,为何而生,又为何而死。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如何?古有大椿,八千年为春,八千年为秋,如何?人生在世百年,于人匆匆,于我悠悠,又当如何?” 凉风端坐在台上,向林卿焕打出一掌,林卿焕的湿衣服溅出无数水珠。 “我观你心中有一丝剑意,最终也是靠它凝神聚气,破开我的控心术,这是你的聚气之本,也是你的道,以后若是修行其他内功心法,切不可弃源求新,否则触发心魔,身死道消,他人之法终究是他人之法,杀力再大战力再高,在你手上,未必能发挥出一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凝神聚气可参可考,剑气可观,剑术可学,剑意不可仿!”凉风此时的言语令林卿焕一惊,这是要教自己内功吗? 林卿焕没有答话,凝神之际,被凉风一掌击中,再次跌进药池。 “心,人之根也,神,人之本也,心定则神到,神到则意生,意生则气聚,灵气游走四肢百骸,淬炼体魄,出剑杀人!” “江湖从不缺刀光剑影和生离死别,或追名逐利,或行侠仗义,或报仇雪恨,或求生自保,或守护他人......剑有双刃,可杀人也可救人,为何出剑,对谁出剑,你可知晓?” 林卿焕爬出药池,在另一边打坐,没有说话,运气时的剑意,就是答案。 凉风两手交叉,分别放在左右的膝盖上,继续说到:“一个剑客,一运气就将自己的剑意的独到之处展露出来,无异于直接卖给对手一个破绽,致命的破绽,若没有绝对的实力,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凉风打出一掌,轻轻的一掌,林卿焕吐出一口鲜血。 第二十章 叶落知秋 三个月后,一辆牛车行驶在红袖国官道上,牛车上拉了一捆木柴,林卿焕正躺在木柴上,右脚搭上左脚,双手枕在头后,嘴里叼着一根细草。 从前的林卿焕,并不会抽烟,也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这个习惯,草的味道,并不好,有些酸涩,但林卿焕喜欢这样。可能是觉得帅,在林卿焕的认知中,江湖不是古惑仔持刀火拼,也不是各门各派的尔虞我诈,不是郭靖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更不是独孤求败的剑道登顶难逢敌手,只是简简单单的天大地大自在逍遥。现在的林卿焕,很惬意。 三个月来,凉风除了教林卿焕内功,还教了各种作为一个杀手需要具备的如易容术等技能,甚至传了林卿焕控心术,不是控制别人,而是控制自己。什么都教了,唯独没有教招式,按照凉风的说法,是只要有招就有破绽,无招才能胜有招。凉风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凝重语气严肃,搞得林卿焕还以为她要教他独孤九剑。然后,就没了下文。凉风看着林卿焕这期待后又失望的表情,便按照“惯例”,赏了林卿焕轻轻一掌。只有内力没有招式,林卿焕害怕自己打出王八拳。所以,林卿焕暗自决定,以后自己自创九式剑法,命名为独孤九剑。 凉风甚至没有教林卿焕运气行走人体经络穴位的方法,按照她的说法,任你江河奔流,最终也需万川归海,人体经络穴位虽多,真气行走不同的道路,最后还是殊途同归。等到林卿焕自己练的时候,便各种阻塞。控心术,三个月前就是被凉风的这一招百般折磨,让林卿焕问自己自己为什么还活着。林卿焕修行了三个月,用在自己身上,也就是让自己出现应该有的情绪而已,甚至偶尔还不能进入那种状态。 林卿焕的修行,让凉风直呼蠢材!原话便是“教头猪都教会了!” 暗礁,隐匿于水下黑暗中,并不是等晚上天黑了出来杀人,而是,融入市井巷弄,藏于芸芸众生之中,很多时候甚至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目标就会死去,并且还会有一个不会被追查个复仇的死法。很多人到死,都不知道身边的谁是暗礁的人。 控心,要控制别人,先要学会控制自己。“自欺欺人”,便是最大的本事,如果连自己都能骗过去,又何愁骗不过别人呢。每一次出任务,都要成为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的身份,但这些身份,从来都是别人,不是自己。 林卿焕现在的名字,叫王二,本名王天风,一个文弱书生,父母双亡,这点和林卿焕倒是挺相似。一边种地一遍读书,奈何气力不足,种地的技艺也不佳,一年的收成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要养着笔墨纸砚书,靠着变卖家产,好不容易支撑到乡试,却突然患病,带病考试自然是发挥不佳。即便贱卖书籍也快要饿死的时候,王二投靠了远方亲戚,这个远方亲戚,便是暗礁的人,准确地说,是月影执掌的魅影堂的人,林卿焕的行程,便是从这里开始。接着,远方亲戚找到了当地比较有名望的富商,修书一封,让林卿焕带去云水国京城淀州城,求富商的好赏一个吃饭的活计。 这么多弯弯绕绕,自然是为了坐实王二这个身份。让林卿焕正大光明地进入淀州城,不会引起丝毫怀疑,即便行动败露被追查,也查不到暗礁的头上。当然,若是身份败露,或者落入敌人手中,作为暗礁的人,特别是魅影堂的人,很清楚自己应该怎么做。 林卿焕有一种直觉,这个王二的身份,并不是虚构的,或许真的却有其人,而真正的王二,可能已经...... 所以,林卿焕此时,便在红袖国的官道上,按这速度,起码三天后,才能进入云水国地界。 从湖心岛上出来时,按照规矩,林卿焕要被打晕。醒来时,便已经到了“远方亲戚”所在地的附近。而这次的任务,林卿焕暂时只得到了进入淀州城五个字。 红袖国,这个名字的来源,拘说是一位女子,百年前,两军交战,湖中战船无数,女子垂钓于湖边,捧书细读。开国皇帝惊为天人,战后亲自拜访,请其担任军师,出谋划策,帮助红袖国开国皇帝打下半壁江山,奈何未及他称帝,便发病身亡。据传女子喜欢穿一袭红衣,于是便定名红袖国。 这也是红袖国女子爱好红衣的原因。 红袖国东临大海,以风景秀丽著称,境内大大小小的湖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林卿焕猜测两个湖心小岛所在的湖泊,就是红袖国众多湖泊之一。 夕阳西下,赶着牛车的老人唱起了歌,这韵调还真不赖,虽然没有地球上的流行歌曲那么节奏明显,但契合红袖国的小桥流水,老人扯开嗓子唱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牛车自东向西行,林卿焕躺在牛车背后,头朝西,刚好不会刺眼,但这一番落日余晖的美景,却是见不到了。 似乎是唱歌累了,但眼前景色宜人,不甘于寂寞,老人找上了林卿焕唠嗑,要不是林卿焕答应得快,老人都要觉得车后面这个人掉下去了而不自知。 老人的健谈让林卿焕有些应接不暇,查户口似的,问了林卿焕各种事情,恰好王二这个身份,也只有短短百余字的文字信息,好在林卿焕也习惯了胡编乱造,还算应对得当,要不是知晓“王二”落魄得基本上算身无分文,林卿焕觉得老人可能都要介绍自己孙女给自己认识了。 临了分别时,林卿焕一改文弱唯诺的形象,站直身躯后又稍微弯腰,抱拳道了一声多谢,根据武侠电视的经验,林卿焕觉得自己这一举动很有江湖剑客的风范了。 老人一愣,随即双手负后,缓缓说道:“山高水长,江湖路远,年轻人坦荡前行,莫要负了这一身青胆才是!” 吓得林卿焕差点以为老人是个金盆洗手的江湖大佬。 不过说来也正常,这个世界,修行极易,登顶极难,谁还没个年轻气盛的时候呢。 微风吹拂,偶有泛黄落叶,在空中翻舞一番后,翩然落下,一大一小的两个太阳正好相接,这是入秋了。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二十四节气,没有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七夕,也没有嫦娥奔月的中秋佳节。 第二十一章 彩衣姑娘 十余天的风餐露宿,使得林卿焕看起来像极了一个落魄书生,路过边境时,遇见山贼打劫,硬是没在他身上搜刮出一点油水,也亏得林卿焕临危不乱,作诗一首献给打劫的头头,以此作为买路财,“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两三个山贼似乎颇为高兴,迫不及待地拉着林卿焕练了练手。 甚至觉得不过瘾,让山贼队伍中的两个少年带着林卿焕原路返回,然后再假装路过,山贼头头隐藏在路边,用一个帅气的姿势跃出,大吼一声:“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两个少年见状,立马匍匐在地上,大喊“山大王威猛”时,还不忘假装被吓得身体发抖,林卿焕也匍匐在地上,悄声教了两个少年不少拍马屁的言语。 就这样,在两个少年的马屁声中,山贼头头带着七八人的队伍大笑着离去,临走时还不忘让手下从怀中拿出两个干馒头“赏赐”给林卿焕,馒头品相不佳,看起来像是山贼们自己做的,莫不是怕下山打劫毫无收获,带着馒头防止挨饿。 林卿焕觉得这帮落魄山贼,也就能打劫落魄书生了,连“山大王”拿的刀,虽不是锈迹斑斑,但也看不出铮亮寒光,可能是昨夜临阵磨刀,把锈迹洗去了。而其他几个只会大叫着“哇呀呀呀”的小喽啰,还是拿的木棍木矛,气势上就输了一等。 林卿焕知道几个山贼没有真的离去,只是等林卿焕走了后,继续潜伏在路边,等待着下一个目标。 “大王叫我来巡山啊,伊儿哟哦,伊儿伊儿哟,巡了南山巡北山呐,伊儿哟,伊儿伊儿哟......” 林卿焕甚至折了一根带着树叶的树枝,学那西游记中的小钻风,摇晃着离去。 草丛背后,落魄“山大王”看着这一幕,叹息道:“人才啊!” 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挡住了“山大王”的视线,被一巴掌拍开,“你他娘的学着点,咱们以后的日子可要靠你们这些年轻后生,要不咱们下次打劫几本书去,你他娘的学学人家,咱们山里就你认识几个字,说不定以后考个状元,也好带着我们喝酒吃肉,就算考不上状元,读过书学过字,会说话也好去拐骗个媳妇进门,不然你可真就绝后了,对得起你十八代祖宗吗?上次好不容易逮着个山兔子,就你他娘的吃最多,满嘴油!” 少年一歪脑袋,想了想,有点委屈地说道:“那兔子本来就是我抓的......可我打小就笨,村里人都说我不是块读书的料,家里还给私塾先生送了好些东西过去,可我就是学不会......” “山大王”又是朝少年脑袋上一拍,“真他娘的笨,我要是你爹,非把你小子屁股打开花,照咱们这么抢,猴年马月才能给你们两个小子娶媳妇去啊!” 少年一摸脑袋,嘿嘿一笑。 这伙土匪,西不能去,东不能走,只能在边境上抢抢过路小商小贩,荒山野岭的,还得给人家留足干粮,从没伤过人。这样一来,便没了什么“生意”,大多数时候,还是靠着自己开荒种田和打猎来维持生活。官兵一来,就被追的漫山遍野的跑,也亏得他们熟悉路线,不然就靠几个老弱病残的腿脚,早被抓去充当“业绩”了。 林卿焕一路靠着腿脚走过来,从红袖国越过边境线,来到云水国地界内,一路向西,堪称吃了上顿没下顿,还好随身携带了鱼钩鱼线,不过越往西走,湖泊河流越来越少,山丘却是越来越多,偶尔遇见条小溪,也不好垂钓,收获甚少,但若是肚子饿极,也不得不花费时间打些鸟兽鱼来充饥,可是这样一来,行程便慢了许多。 转眼间到了中午,虽然已经入秋,但这烈日灼心,赶路很是消耗体力,林卿焕啃着山贼们“赏赐”的两个干馒头,坐在一条溪边,想着如何解决午饭。 用石头将河流围一个圈,只流上游一个缺口,然后将上游的一个缺口堵死,让溪水流向别处,于是圈内的鱼,就成了瓮中之鳖,说干就干,林卿焕脱了鞋子,卷起裤腿和袖子,开始进入小溪搬石头。 看似简单,工作量可不小,石头不能就地搬,只能从别处运过来,不然鱼都给吓跑了,堵死水流,除了石头,还需要一些草和树枝。 林卿焕忙活了大半天,抓到三条鱼,手指头这么大,充饥有点勉强,但是塞牙缝还是很给力的。 打火的工具,早已被林卿焕用光,趁着烈日,找一块容易吸热的石头,将三条小鱼放在石头上暴晒,不时换个石头翻一翻,过不了多久也是可以吃的。 顺着将被洗的发白又脏得发灰的“青衫”洗上一番,找个有树荫的阴凉去处,凉风吹拂,摘一根小草放嘴里嚼着,撇两片树叶盖住眼睛,天为被地为床,江湖路远,山高水长,是个午睡的好时光呐。 林卿焕躺着,顺道回忆一下快速阅读过的诗书典籍,作为一个落魄书生,不会背书万万说不过去。 渐渐睡着之后,耳边传来吵闹声,几辆马车停在路边,像是要在小溪旁休息。林卿焕看过去,这应该是一个商队,几辆拉着货物的马车,还有比较豪华的载人马车,为首几人衣着华丽。 商队停下后,众人拿出食品干粮,特别是为首几人,各种水果点心,林卿焕见状,默默收起石头上的三条“小鱼干”。 队伍中有一名少女,衣着甚是......辣眼睛,款式跟中国古代南北朝差不多,但是这颜色,除了红袖国特有的红色袖子,其他地方堪称五颜六色,像是好好的一条彩虹,被她折弯了印在衣裳上。 少女并不吃递过来的水果和糕点,反而脱了靴子,将双足浸入水中,双手捧着一本书细读。 还是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男子注意到了林卿焕这个落魄书生,主动“施舍”了些糕点,闲聊了一二。 商队是红袖国靠海的东边过来的,主要运送红袖国特有的云雾茶和一些其他附属品。最近云水国皇帝的心肝宝贝公主殿下迷恋上了海鲜,商队也曾拓展过这一业务,奈何路途遥远,加上还未转凉的初秋天气,活物未到边境便尽数死亡腐烂,如今只剩下一些海中可食用植物,但也奄奄一息,若是晒干了,可入不了那位公主殿下的嘴。 林卿焕建议等到冬天,用冰雪冷藏运送,然后差点露馅。 南边的红袖国和云水国,夏天极长,冬天极短,饶是两个太阳全覆盖,只能见到一个太阳的那几天,也从未下过雪,很多人一辈子没见过下雪,也只有云水国最高峰上的天池,在那特定的几天,才会见到飘飘落雪,这也是红袖国云水国两国达官显贵每年必赏的美景。 还好这位商人没有深究,只当林卿焕终日埋头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没见过世面。不然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没见过冬天的林卿焕,还真就被拆穿了。 林卿焕仗着自己学过现代经济管理,就经商方面的话题有意无意提出一些独到见解,得知林卿焕前往云水国京城寻个救命活计,便邀请林卿焕一同上路,路上两人可再探讨经商之道。 之顾埋头读书的“彩衣”姑娘,似乎对林卿焕这个一袭“青衫”的落魄书生很感兴趣,偷偷瞄了好几眼。 林卿焕也瞟了几眼“彩衣”姑娘捧着爱不释手的书籍,看来是本古代言情小说,这类小说的主人公,多是落魄书生,或是撞见仙女沐浴从此一见钟情结为夫妇,或是露宿荒野被狐狸精魅惑,或是与大家闺秀甚至公主殿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怪不得看林卿焕的眼神怪怪的。 又或者,大概是觉得林卿焕落魄倒是真落魄了,长得不像是白白净净的书生,也没有半点读圣贤书的读书人特有气质,不惹人怜爱,这样子是得不到仙女狐狸精以及公主殿下的垂青的。 看着似乎还沉浸在小说世界的“彩衣”姑娘,林卿焕着实有点惊讶,主人公大多是落魄书生,那是因为创作者多是考试落第的落魄书生嘛,想不到这种多是落魄书生写的“荒唐”故事,倒是很能拐骗良家少女。 林卿焕想着下次路过边境的时候,如果方便得话,可以顺手带几本这类小说,让那几个不识字的山贼抢了去,为少年以后拐骗媳妇作准备。 跟着凉风修行了两个月,多是在运气淬体,既无内功心法,也无招式,打架可能不行,倒是比常人耳聪目明。 这个世界的人,虽然一出生就经过灵气的浸润,但很多人都不修行,即便修行了,最多也就强身健体,战斗力比不上别人,与其花费时间修行,还不如做点其他生计。 第二十二章 初到淀州城 商队随行的队伍中,练武的护卫占了大半,最近红袖国与云水国边境不太平,红袖国靠海,但割据一方,国法不争,从来没有主动出兵征伐他国。 而云水国重兵被牵制在西边,地处西南的南洱国,占据地利,因为方圆百里的争议地区一直出兵袭扰,两国之间似乎颇有默契,十余年来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但是数十人的小规模战役,从来没有间断过。 彩衣姑娘名叫齐璇,中年男子的长女。红袖国向来多风花雪月,以美景和美女闻名,中年男子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在这个极为推崇一夫一妻的国家,女子地位甚高,读书打仗做官,甚至皇帝,但凡是能力所及的行业,皆有女子身影。 中年男子的发妻离世后,并未再娶,靠着“出口”红袖国众多特产,挣下一份家业,这次亲自护送云雾茶前往云水国,还是“彩衣”姑娘齐璇想去见见天池飘雪的奇景。 林卿焕一路跟着商队住,当然不能白吃白住,中年男子偶尔找林卿焕喝茶聊天,林卿焕也会就中年男子贸易的情况提出一些独到见解,或者跟着其他伙计做些装卸货物般的体力活。 一来二去,双方算是比较熟络,中年男子偶尔也会让林卿焕帮着“管教”一下只知道看言情小说的彩衣姑娘齐璇,可能是害怕宝贝女儿哪天也被满口花花的书生给骗了去。 齐璇除了礼貌性的招呼,从来就没理过林卿焕,林卿焕倒也乐得清闲,跟着混吃混喝一路到目的地就行。总比自己忍饥挨饿要好得多。 不过后来几天,齐璇似乎突然热情了起来,开始在休息时,有意无意地看着林卿焕似笑非笑,据说是她自己设计的一袭彩衣,换了五六件,款式全都一样,只是再不同区域的颜色不同而已,若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队伍中就有人好奇这个,问林卿焕大小姐为啥这么多天不带换衣服的。 齐璇突如其来的自来熟,差点让中年男子都开始防范林卿焕,若不是林卿焕在他眼皮子底下,一路上表现的老老实实,没有丝毫越礼之举,又与中年男子平辈相称,估计林卿焕混吃混喝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后来才弄清楚真相,原来是大小姐随行带的小说有一本不见了,这让彩衣姑娘齐璇很难受,看到正精彩的部分,后面没了。 队伍中又只有林卿焕一个人“饱读诗书”,于是小姑娘便把目光放在林卿焕身上。 按照她的说法,这么“畅销”的小说,林卿焕这个“专业”读书人,肯定是看过的。 在得知林卿焕竟然没有看过时,刚才还求人讲故事略带撒娇意味的齐璇,一拍彩衣,话锋一转,指着林卿焕说道:“这本书在红袖国流传甚广,你一个读书人竟然会没看过,你,老实交代,你知道我爹生平最敬重读书人,就去偷了这一身破衣裳,到我家来骗吃骗喝来了?”说完还不忘双手叉腰,用理直气壮的眼神瞪着林卿焕。 林卿焕还真有点心虚,落魄书生身份是假的,骗吃骗喝倒是真的。 “你跟着我家商队吃喝了半个月,加上中途住驿站的钱,你一共欠我家......”齐璇说道一半,开始扳着手指头算起来,果然,片刻之后,她选择放弃:“反正就是很多钱,你自己看着办吧,这么多钱,看你这样子肯定指望不了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你要给我家打工......反正就是很久很久!” 林卿焕气笑道:“哎呀,我忘了,看我肯定是看过的,就是刚才没想起来,哎呀,看的书太多了,有一点点忘记也是正常的嘛,大小姐别急,待我翻看一二,肯定就能想起来。” “你最好快点想,耽误了本小姐看书,我就告诉我爹去,你就等着给我家打工吧!”说完钻进她的专用马车,拿了几本书,小心翼翼递给林卿焕,“可别弄坏了啊,这可是别人送我的珍藏。” 不摸不知道,这几本书当真称得上是珍藏,纸的质量相当不错,印刷也很精美,甚至附有许多精致插图,看起来价值不菲。 林卿焕虽然从来没看过这一类小说,但是二十一世纪毕竟是信息时代,耳濡目染之下,也了解了一些东西。 林卿焕快速阅读了一下几本小说,果然不出所料,妥妥的言情小说,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抛却略微有点酸酸的言情部分,故事还是相当精彩的,草蛇灰线伏线千里,逻辑紧密,写到的线索相互勾连,如一张蛛网,纵横其中四通八达,最重要的是,故事情节相当紧凑,全不注水,虽然字数少,但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是真多。 林卿焕大致看完后,快速搜索从前了解过的,如《西厢记》、《红楼梦》等小说,于是装作以前看过的样子,开始现编剧情,反正这彩衣姑娘也没看过,不知道真假。 小心翼翼地接着那本书认真编了几个故事之后,彩衣姑娘竟然没发现,于是林卿焕胆子大了起来,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甚至泰坦尼克号等,只要是爱情故事,都给安排上那本小说的人物,乱编进去,听得彩衣姑娘齐璇那是一愣一愣的,整天缠着林卿焕讲故事。 中年男子见状,有意无意透露出有点怀疑林卿焕的书生身份,以讨论经商之道为由,把林卿焕拉到自己这边。 然后彩衣姑娘便只能噘着嘴皱着眉,眼巴巴地等着二人讨论完。 林卿焕左右为难,原来干杀手也这么难。 经商数十年的中年男子也就算了,连这小姑娘都能“拆穿”自己,进了城,那还咋装,林卿焕开始有些担心自己的前途,哦不,是性命。 一有点安逸就开始得意忘形! 这个世界也喜欢坐北朝南,淀州城北边是王公贵族之地,东边大多盘踞着往来商贾,占据了整个城市大半市场,北贵东富,林卿焕跟着商队,从东城门进入,虽然按例都要盘查谱牒,但也没有细看,当然,前提是得缴纳一笔“货物进城费”。 中年男子叫做齐富贵,人如其名! 进城后,齐富贵按照惯例邀请林卿焕到府上一叙,林卿焕自然看出其不诚心,于是便拿出信件,强说自己已有下榻之地。 都是红袖国过来的商人,在内部也有自己的圈子,虽然那人的生意远远不及齐富贵这么大,但几面之缘还是有的,于是在齐富贵的再次邀请下,林卿焕厚着脸皮又答应了去齐府住上一晚。 有齐富贵这个巨商作为中间人,收信件那人应该是不敢糊弄自己了。不然林卿焕还真怕被人随意甩个差事,虽然月影那边应该另有安排,但是在野外饿了好几天肚子的林卿焕,不太想亏待自己,所以想借着齐富贵的名头,好歹可以不被坑。 齐富贵本来惊与林卿焕对商业上的认识颇有独到之处,本想收为己用,奈何宝贝女儿闹这么一出,落在齐富贵眼里,还真怕林卿焕这个“落魄书生”把齐璇给拐骗跑了。 于是一进府门,齐富贵便叫人拿着林卿焕的信件去找人,看来是迫不及待地想把林卿焕送走了。 第二十三章 暮春阁 几天后,林卿焕通过几轮介绍,成功进入暮春阁。 暮春时节,连绵梅雨吹打之下,繁花凋零落尽,晴天开始出现时,便直接到了夏天。 在每个繁华盛世,娱乐业都是最繁华的地方,暮春阁便是全淀州城最大最繁华的销金窟。 果然跟林卿焕的直觉一般,妓院这种地方,向来鱼龙混杂,所有人都不会引人注意,是获取情报和暗杀的绝佳场所。 林卿焕瞎猜,取名暮春之意,便是意味着姑娘们一旦进入暮春阁,将忍受梅雨吹打,最终走向凋零。 几天之后,林卿焕发现自己还真猜错了,暮春阁的规矩,买卖全凭双方自愿,不论是听歌弹琴跳舞喝酒,等等诸事,只要是是姑娘们不同意,便是皇帝老子来了,也不能例外,当然,这只是传说,真实情况,也就只有云水国皇帝和暮春阁阁主清楚了。 不过暮春阁阁主常年在外,阁中大小事物,一般由二阁主和首席客卿打理。 林卿焕见过这位暮春阁首席客卿,喜好观看阁中女子跳舞,一身白衣,头发散在身后,腰间挂着一个白色酒壶,不时取下来整两口,跟喝水似的,林卿焕一度怀疑里面装的就是水。 一身白色,一尘不染。 林卿焕觉得这人要是染个白色头发,晚上出门肯定吓人。 这位白衣首席客卿,名头可不小,因仰慕二十年前的白衣剑仙,自称剑白衣,从未透露真名,三年前应暮春阁阁主之邀,来到淀州城坐镇暮春阁,至今未尝败绩,被誉为淀州城剑术第一,白衣小剑仙。 不过也有人质疑他的剑术第一,认为擂台比剑并不是生死相搏,而江湖之上,往往是分生死,才能真正定胜负。 这位大名鼎鼎的白衣小剑仙,那是和蔼可亲和颜悦色,特别是对女子,从来不会生气,林卿焕亲眼看见各种端酒上菜的丫鬟,不小心将酒洒在他身上,竟是半点不生气,最惊奇的是,小丫鬟的眼神只有抱歉而没有半点害怕,可见是长时间如此,才能让小丫鬟从心底里,都不曾惧怕。 剑白衣不带剑时,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剑客,拿着折扇,靠着摇椅,欣赏着歌舞,再配上一首绝佳的琴曲和歌词,喝着酒,那气态,跟杀人不眨眼的剑客扯不上半点关系。事实上,林卿焕倒是从来没有见过他碰剑,倒是他的徒弟,一个从未脸上没有表情地少女,剑不离身。 暮春阁不仅男子来,来的女子也不少,其中大部分便是冲着这位白衣小剑仙,喝酒下棋,从来不拒,若是有哪位女子能够让这位剑术极高琴艺也不低的白衣小剑仙弹上一曲,便又是一小段佳话。 林卿焕做了几天杂役之后,成功地凭借两句诗成为半个客卿,不用再每日做些辛苦活。 “梦里不知身是客,半晌贪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在这位首席客卿的力荐之下,暮春阁换了门前匾额。 于是林卿焕这位名叫“王二”的落魄书生,一时间声名大噪,几天来拜访不断,从爱好风雅的官员,到科举及第的书生,以及名人雅士,都有来访。 这让林卿焕有些不安,人怕出名猪怕壮,毕竟身份是假的,词是别人写的,若是被有心人拆穿,自己的下场可想而知。 不过想来也正常,在这种高级妓院,向来与风雅挂钩,不少进京赶考的读书人,靠给姑娘们写些诗词歌赋,或献上琴谱棋谱书法绘画,便能赚得不菲的生活费。 历史上的奉旨填词柳三变,便在烟花之地听歌买笑多年。 将欲欺人,必先自欺。 林卿焕闲来无事,也就试着将杀手的身份渐渐忘记,既然有了个吃喝不愁的差事,就安心享受着,还真应了那句话,梦里不知身是客,半晌贪欢。 现在的林卿焕,是真正的落魄书生王二。 两句词,得了十金的赏钱,相当于一百两白银左右,继续给姑娘们写诗填词之后,得到二阁主点头,才能算真正的客卿,包吃包住,月薪二十两银子。 当然,若是作的诗词得了某位姑娘的喜爱,或是凭此引得客人光顾,也会有额外的赏钱,算是提成吧,放在地球现代,妥妥地高收入者,即便在这个世界,也跟一般的六七品官员俸禄要高。 暮春阁占地极广,五院三楼,堪比一座小皇宫,前院名为小歇阁,经常有免费的歌舞琴曲表演,消费不高,收入高一点的平民们也能接受,茶余饭后邀上亲朋好友,看着美人歌舞,喝点小酒,生活美滋滋。按照暮春阁的规矩,每个头牌姑娘每月需要去小歇阁一次,唱歌跳舞也好,弹琴吹箫也好,甚至是说书讲故事将笑话都行,只要让小歇阁的客人们有得看,都行,全凭自己喜好。 当然,客人们交上一两银子的定金,也可以上去表演,得了赏钱再上交一半,其余可全部带走。 中院名为清秋阁,是吟诗作赋附庸风雅之地,前几日林卿焕凭借两句词的名气,接见一些前来拜访的人,就在这烟光阁。 后院,名为雾霭阁,雾霭沉沉,不可探听,至于用途,林卿焕心里有数,从未去过那边。 至于三座楼,便是上百位姑娘们住的地方,关系密切者,才能进入。另外两个偏院,分别是客卿们和杂役丫鬟们的住所。 林卿焕倒也清闲,偶尔抄上一首诗词送给某位“生意不佳”的姑娘,抄还不能全抄,得改动一二,不然背诵了诸多古诗词的林卿焕,非得被吹成诗仙诗圣不可。 开始林卿焕喜欢在小歇阁看着免费表演,即便不喜欢喝酒,也养成了喝酒消遣的习惯,再配上两碟下酒菜,那才叫享受。林卿焕也喜欢听别人聊天,从中可以得到很多信息,毕竟自己还是个杀手的身份,而杀手最重要的一环,便是情报。 半个月后,林卿焕发现自己这消费实在有点高,虽然每写出一首诗词,都有几十两到百余两不等的赏钱,但是节省习惯了的林卿焕,还是觉得有点浪费。毕竟这暮春阁,号称全淀州城最大的销金窟,就没有次的酒。况且,林卿焕会背的诗词也不算很多,写得太好赏金是多了,但是真要一直扬名,林卿焕还是挺怕,这几天热度降了下来,新鲜感过了,林卿焕之后的几首诗词也算不得上品,也就没有人再去在意他。 所以之后又与阁中杂役们混在一起,偶尔帮帮忙做点小事,喝点小酒聊聊天。顺道打听一下“情报”。 毕竟林卿焕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知道的事情真是少之又少。 这一打听,还真听到了许多惊世骇俗的事情。 远的,几千年前,外来者庄周,踩在那巨大的鲲鱼上面,出海周游其他大洲,当时诸国混战,,参与江湖势力也不计其数,死伤无数,庄周乘鹏归来,一人单挑十六国以及数十个门派的高手,打得所有人都没脾气,强行议和,耗时一年,商量出一个各方势力都同意的方案,最后留下道德经与南华经,化蝶而去,当真是羽化成仙的风采! 近的,二十年前纵横北方的白衣剑仙,冲冠一怒为红颜,一人一剑,杀进一国皇宫,偌大皇宫之内,高手无数,竟无一人能拦住他半步,调重兵显然来不及,但是最后据说被神秘人拦住,作了一个交易,一件劈烂全黄金做的龙椅之后,独自离去,终是未能报仇。据说那天白衣剑仙,从头到脚再没有一处是白色,都被血染红了。 众多千奇百怪的故事听得林卿焕一愣一愣的,当然也不排除他们喝了酒之后吹牛有夸大的嫌疑,或是这些故事,在流传的时候,就已经被夸大了。 不过令林卿焕奇怪的是,在这个是世界,有很多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动物,龙凤麒麟都有,龙盘踞在深海之中,一般不会接近海岸,喜欢围猎体型比自己还大的鲲,但是鲲一旦羽化成鹏,又喜欢下海捕食蛟龙,鲲鹏与蛟龙,可以说是世仇。 第二十四章 绿蚁和狗肉火锅 几个月来,林卿焕闲来无事时,除了跟杂役们混在一起喝酒吹牛赌博之外,还喜欢去到处闲逛,熟悉一下地形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 带了些礼物去拜访齐富贵,毕竟也算是雪中送炭之恩,自己现在也算有小二百两银子,于情于理,都该回访。 齐富贵的宅子,不大,三进院落,内部却别有洞天,特别是齐璇的小院子,一簇芭蕉,各类花草,一个小池子,精致的布局,颇有苏州园林的感觉。 齐富贵在淀州城的生意,主营便是红袖国特产云雾茶,作为一个茶叶大老板,拿出来招待林卿焕的,却是云水国当地特有的飘雪。 此茶产自云水国穿云峰天池,天池每下一次雪,才能采摘一次,雪花飘落挂在茶树之上时,直接将沾着雪花的茶叶采下,是为最佳。 这是今年第一批茶叶,产量不少,但就这不到一斤的一小罐,便花了三千两银子。可见齐富贵对林卿焕的重视。 此时,林卿焕花了四十两银子买的其他书生的字画,就显得有些寒酸。 品茶之后,便是一阵客套寒暄,当然少不了彩衣小姑娘齐璇的凑热闹,当然,其最终目的,就是缠着让林卿焕答应给她讲故事。 少女的心思,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好奇。 等哪天有了意中人,说不定就会开始对胭脂水粉感兴趣了。 可能是灵气的缘故,这个世界的女子,大多天生丽质,胭脂水粉这东西,即便抹在脸上,也无法有太多增色。 林卿焕在学经济学的时候,就看到过一个有趣的故事,如果一个地区的裙子和化妆品销售量增多,那就意味着那个地区的经济状况呈增长状态。 有钱了,就会有更多资源去谈恋爱,浪漫也就会多起来,而女子们心情好,自然就会消费更多的化妆品和衣裙。 女为悦己者容,胭脂水粉对女子来说,更多的,是一种心情吧! 当然如林卿焕所在的暮春阁,胭脂水粉的花费,必不会少。 同样,暮春阁的购买的胭脂水粉越多,就意味着生意越好,这种风月场所生意越好,那就意味着人们可支配收入越多,有钱消遣,一个暮春阁的繁华,便是整个淀州城的繁华,当然,如果存在巨大的贫富差距,都城的繁华自然就是泡沫般的假象,阳光下耀眼,五彩斑斓,招人喜欢,却一触就破,经不起风霜。 这淀州城,算是极其奢侈了,云水国皇帝,每年都要上穿云峰,于天池焚香祭祖,今年又是云水国皇帝六十大寿,为彰显治国有方,将于穿云峰封禅,同时大摆宴席,宣扬自己开创盛世之功。 另外齐富贵还透露了几条小道消息,据说不仅邀请了暮春阁几位花魁,届时,在穿云峰之巅的天池上,将会有人问剑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剑白衣。 因此也有不少江湖人士,都想近距离观摩这场剑道大战。 整个云水国上下,那是削尖了脑袋都想往里钻,此等盛世,去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能够在宴席上有一席之地,本来就是对自己身份的一种证明。 齐富贵这类商贾巨富,有钱,但地位不见得多高,这种盛会,是结交王公贵族的绝佳机会,当然不会错过,前前后后花了近五万两银子,方才买得一桌酒菜,可带五人进场。 当齐富贵有意无意透露出可以带林卿焕一起去的时候,林卿焕有些惊讶,难不成这人还真看着自己的才华?就凭那几首诗?或是自己为骗吃骗喝与齐富贵感叹阔论的经商之道? 按理说,齐富贵这种一方巨富,手底下奇人异士必不会少,即便有意招贤纳士,自己也绝对得不到这番待遇。 第一次相遇带自己进入淀州城,可能在齐富贵眼中,不过是对一个落魄书生的施舍。更何况商人极为看重回报,值得起上万两银子的人情,给谁不是给,为何偏偏要给自己? 林卿焕为求谨慎,装作没听懂其言下之意,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受过一次恩惠,再来一次,自己以后可还不起这一万两白银的人情。 不看言情小说的彩衣姑娘齐璇,显得更为灵动活泼,林卿焕被齐府管家领着进门时,就在第二进院落,望见她在练剑,一身彩衣,束头发的带子也是彩色,远看过去,彩衣翩翩,蝴蝶纷飞,如近观之下,才觉得剑气凌厉,即便相隔两三丈远,早已能聚气游走四肢百骸的林卿焕,被剑气波及之下,心中升起点点不安,有一种想要逃离此处的强烈欲望,这是感知到危险之后的人之本能,反观齐府老管家,一个老人家,始终笑意盈盈,云淡风轻。 当时的彩衣姑娘齐璇,意识到林卿焕来到附近,收剑入鞘一气呵成,剑气消散,蜻蜓点水来到林卿焕身边。 这一刻,林卿焕对自己的武功修为有了清晰的认知。 不知道那位暮春阁首席客卿,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以及二十年前一人一剑便敢杀进一国皇宫的白衣剑仙,又会是何等风采! 而千年前跟自己同样来自地球的庄周,凭一己之力,在这个世界开创道家一脉,流传发展至今,可谓开枝散叶,遍布三大洲,可真是神仙般的人物了! 云水国的冬天,虽不见雨雪,但一连几天阴霾之后,冷是真冷,凉风拂过,无视衣物血肉,直接刺人骨髓,这点,跟地球上的中国南方,倒是很相似。 跟传授林卿焕内功的凉风,也很相似,任你如何防御也无用,直接刺人心魄,摄人心魂。 喝过茶聊过天之后,齐璇眼巴巴地看着林卿焕,林卿焕不得已,于是又给这位彩衣小姑娘讲了几个披着言情外衣的武侠故事,如郭靖与黄蓉,杨过与小龙女。 齐富贵在旁边听着,不时点出一些行走江湖的坏处,可能又是生怕独女齐璇被林卿焕“拐骗”去行走江湖了。 齐富贵经商有道,养儿也简单,该打打,该骂骂,反正穷养就对了。 对育女这方面,花了不少心思,还真摸不着门道,打又不能打,骂也舍不得,还要担惊受怕各种可能发生的未知危险。毕竟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说不定哪天去就去了,未来还是得靠她们姐弟两个自己面对。 虽然靠着家财,也请了剑师教授齐璇剑道,但那只是作防身之用,有武艺在身,以防万一。如果可以,齐富贵甚至希望齐璇永远没有拔剑指人那一天。 好在刚过叛逆期不久的彩衣姑娘齐璇,也算天资聪慧,一切中规中矩,虽然爱看小说,但从未惹是生非,也没有跟谁有什么恩怨情仇的纠葛,这让齐富贵放心不少,对齐璇基本没有限制,只要不做傻事,爱看什么爱玩什么也由着她去了。 只求早日找到一个自己也看得上眼的如意郎君,将终身托负出去,自己也就可以不再这么劳心劳力担惊受怕。但话说回来,能让岳父看得上眼的女婿,每一个都不容易,毕竟在岳父眼中,每一个缺点都展露无疑。 听过了故事,腹中空空,两个太阳的位置越来越近,再过个半个月,按照天文历法,在半个月之后,就会重合在一起,隆冬已至。 这样的季节,茶叶销量不好,反而酒的生意不错。 于是齐富贵,便带着齐璇和林卿焕,去吃了远近闻名的狗肉火锅,去的当然是全城最著名的酒楼。 林卿焕这才想起,自称大侠的大虾,提起过。 在这样的天气,吃上一顿狗肉火锅,那是一种极佳的享受,来这里的王公贵族不少,林卿焕几人因为没有预约,被拒在门外。 当然,齐富贵多年经商,有钱无权,不过能用钱摆平的事情,还是很多的。 于是酒楼便临时多出了一个雅间。 这让准备结账,请上这对有恩于自己的的父女一次的林卿焕,悄悄打消了念头,走了后门,自己的小二百两银子,还不知道够不够。 只能厚着脸皮再蹭吃一顿了! 一进门,狗肉的香气便扑鼻而来,林卿焕肚子咕噜一声,齐璇咧嘴一笑之后,又连忙捂上嘴。 二楼的雅间格外精致,齐璇的举止,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富态,并不像是刻意去学习规矩后养成的习惯,这让跟暮春阁杂役们混在一起,习惯了大手大脚大吃大喝的林卿焕,还有点不适应。 不过自己的身份是个落魄的书生,言行举止过于优雅,反而不好。 狗肉火锅没有上,先上的反而是一个温酒小火炉,酒气浓郁,味道并不像暮春阁中好酒那样清香淡雅。 齐富贵介绍道:“王二小友这酒名为绿蚁,产自西北凉州,不贵,比起南方酒水的清香淡雅,此酒颇有劲道,一口入喉,犹如火烧,据说天池盛会,就特意请了这家酒楼,到时候迎着大雪纷飞,吃着狗肉火锅,再喝上这么一壶绿蚁,那可真是绝佳的滋味......” 林卿焕想起一首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第二十五章 第一次任务 吃完狗肉火锅,出门时一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撞了林卿焕一下,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虽然低着头并未看清楚相貌,但林卿焕对这个身影,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回到暮春阁住处,果然,林卿焕发现兜里多了一张折叠起来的纸,打开一看,是密密麻麻的小字和符号,文字排列并无规律。 这是暗礁的暗语,解开后,是一个人的名字,朱龙升。 这个朱龙升,林卿焕见过,云水国平西大将军朱显之子,在林卿焕出名第一天,便带着五六个人来拉着林卿焕喝酒,还笑言让林卿焕帮他写两首情诗,若是看上哪家闺女,也好拿出来充当一下卖弄文采的柔弱求生,林卿焕含糊其辞,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林卿焕听杂役说,除了宫里的几位皇子外,这几人算是整个淀州城年轻一辈中势力最大的纨绔子弟,无恶不作倒是算不上,毕竟京城重地,天子脚下,谁也无法一手遮天,但暗地里,每个人的手脚都不干净,据说好几人都背上了命案,仗着家里的关系,或找人背锅,或拿钱封口,只要事情不闹到皇帝陛下面前,再大的事情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然,这些事情在京城早已算不得什么新鲜事。 林卿焕自然是不知道月影有什么计划,不过既然来了,只能听命而行,这个竹龙升,是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不过纸条上指示的,只是盯着和收集情报而已,并未让林卿焕杀人。 可能是时机不对,但林卿焕得做好准备,毕竟月影大人的心思,林卿焕可猜不透,若是下一条指令,就是让他杀人,那还不得手忙脚乱。 地球上有句话,叫做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现在的林卿焕,虽然武功稍微不济,但潜伏暗杀,还是有相当把握,毕竟在岛上被珊瑚小组四人折磨了几个月。 林卿焕把纸条烧掉,抖了抖灰,这个动作,让他觉得颇有演电影的感觉。 接下来,闲着是不可能了,这几个人,林卿焕也不可能太过接近,万一被察觉,自己可得吃不了兜着走,只能旁敲侧击,从别人的嘴里套出话来,再把点点滴滴的信息拼凑在一起,得到一整份情报,还得把这份情报编成暗礁暗语,如果月影想要,随时可以上交。 跟踪,林卿焕是不太敢,毕竟人家几个人都见过自己,探查他的行动路线,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另外,跟他关系密切的那几人,也得查一查。 第一个任务,林卿焕自己都觉得可以卖力点,不怕死,就怕滥杀无辜,朱龙升这样的人,即便杀了,林卿焕也不会有太多心理负担。 朱显,在云水国可是大名鼎鼎的人物,据说是平头百姓出身,凭着一手好武艺,敢打敢拼命,在军中屡立战功,据说获封平西大将军时,才仅仅三十五岁。 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小将军,手里只有几千兵马。原来方圆百余里的争议地区,地势险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因为有一个江湖门派坐镇,是一股不小的势力,靠着山中天险,易守难攻,啸聚山林,双方都想拉拢,就怕这股江湖势力突然倒向另一方,并没有大动干戈,怪就怪在这个江湖门派里的愣头青,强抢了西边南洱国皇帝的私生女,南洱国皇帝震怒,大军压境,逼其交人,奈何这女子虽然出身不正,但性情刚烈,见将军接到自己就想要退兵,直接在军阵前拔剑自刎,甚至没有留下一句遗言。 这一剑下去,抹在脖子上,带兵救人的将军和江湖门派的山主,都吓了一跳,愣在原地,知道鲜血从脖子里咕噜咕噜冒出,才一方追一方跑。 本来这个江湖势力已经派人向云水国求援,为求自保有投靠之意,朱显被任命为先锋,率三千骑兵救援,结果朱显战场抗命,并未率兵救援,而是趁着南洱国大军被牵制在山中,直接领着三千骑兵奔袭南洱国后方,靠着骑兵强大的机动性,使用游击战术,截断粮草,又四处掳掠,令其首尾不相顾。 南洱国大军久攻不破,后方粮草又被截断,只能被迫退兵,这时这个江湖门派早已死伤过半,南洱国大军前脚刚走,还不等松一口气,朱显又率几千兵马攻上去...... 云水国皇帝听闻了这件事,本来要被治个战场抗命死罪的朱显,不仅抗命无罪,还被大力表彰,以收复“失地”、挫败南洱国、剿匪为民除害等三个功劳,被加封为平西大将军,总领十万兵马,镇守西方边境天险,与想要治其死罪的前顶头上司平级。 而这个曾经的顶头上司,被云水国皇帝在金銮殿上口头训斥之后,调往北方,培养多年的嫡系部队也被朱显接手。 一褒一贬,金銮殿上文武百官,鸦雀无声。 而如今西方边境上时常发生的数十人规模的小战争,不过是朱显仗着天险,练兵而已,甚至对派出去的士兵没有要求,煎银掳掠杀人放火都行,只要带回南洱国士兵的头颅,不仅无过,反而有功。 朱显此举,并不是没有官员反对,但几乎所有奏章,都被云水国皇帝一一驳回,甚至夸奖朱显彰显云水国天威,让其永不敢犯境,当天就向朱家送去黄金千两锦缎百匹珍珠十斛。 最令林卿焕震惊的是,朱显上书截留西部边境三州之地的赋税,以之作为军饷粮草,云水国皇帝竟然当庭一算账,得出三州赋税并没有十万兵马粮饷多的结果,欣然答应,甚至夸了一句朱显治军有方,让管钱的户部尚书好好学学。 林卿焕几日来打听的消息,让他觉得不可思议,国家大事处理得这么荒唐,这云水国皇帝还能自我感觉良好,封禅一事,在其死后不知要被多少史官痛骂。 只怕这淀州城的繁华,只是表象,真实情况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盯上了朱龙升,联系种种信息,事情变得复杂起来。暗礁杀手无数,肯定不止派出自己一人,林卿焕感觉此时如置身迷雾,这次任务,只怕是一个大局。 风起于浮萍之末,一只蝴蝶振翅,说不定就能卷起一场狂风,已经置身其中,林卿焕这颗小小棋子,不知道何时会被舍弃。 林卿焕思前想后,决定跟着齐富贵去参与天池封禅,既然无法抽身而出,与其等待宿命降临,不如碰碰运气,为自己谋求一线生机。 或许一切的挣扎,都是徒劳,但认命,从不是林卿焕的风格,在地球时,身患绝症,无力挣扎,既然有第二次机会,就绝不会放弃。扑上蛛网的飞蛾,即便挣脱不出,也会在临死前,用尽力气振翅,搅乱蛛网布局。 年轻人,从不知事不可为!人如是,人生亦如是! 天池封禅盛典,想必王公贵族都在,也许能得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只是当初装作听不懂其有意无意透露出的拉拢,现在要自己舔着脸凑上去了。 不过有个想听故事的彩衣姑娘一直在,林卿焕稍微找回点自尊心。 不过话说回来,命都快没了,还谈啥自尊心。 林卿焕突然又觉得自己太过敏感,想太多,这才安排下第一个任务而已,整得就像给自己准备后事一样。 以后还咋过这刀口舔血的生活。 林卿焕感觉看书模糊了起来,眼睛有些干,出门一看,层云低垂,夜幕将倾,淀州城四处的灯火逐渐亮起。 这时正是杂役们最忙的时候,就不去凑热闹了,此时睡觉又还太早,一个落魄书生,更不便打坐修炼,又不习惯在油灯下看书,于是林卿焕披上花了好几两银子新买的大衣,出门闲逛去。 天快黑了,街上反而比白天还热闹,不少孩童嬉戏打闹,卖糖葫芦的小贩生意应该不错,脸上一直挂着笑脸,寻常人家的女子,手执灯笼,结伴出游,遇见些卖首饰或胭脂水粉的,便驻足观看挑选一番,些许女子旁边,还跟随者一个年轻男子,有不懂女子心思,便只能左手提着灯笼,右手付钱之后,拿着女子刚买下的东西,匆忙跟上嘟嘴女子的脚步,对其他情侣的欢声笑语投去羡慕的眼神...... 寒冷抵挡不住街上的欢欢喜喜和热热闹闹,今夜的淀州城,颇有一番过年的气象。 这过节一般的气氛,让林卿焕有一种想置办年货的欲望,买些东西,在逛了整整三条街之后,林卿焕提走一壶绿蚁和半只烧鸡。 暮春阁的后门,是留给杂役丫鬟们走的,因此路边没有挂上多余的灯笼。关上门之后,不知从哪个方向吹来一阵凉风,林卿焕连忙裹紧衣裳,模糊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 第二十六章 再见东南西北 天气越来越冷,封禅盛典的日子也越来越近,林卿焕不敢跟踪朱龙升,凭自己的身份,得到的信息也有限。 虽然身在暮春阁这种鱼龙混杂的风月之地,但林卿焕还是不敢明目张胆的打听,只能从别人的谈话中听来,最多装作吹牛闲谈,旁敲侧击。 这天暮春阁新来了两位花魁,据说是一对双胞胎,一个叫南伶一个叫北伶,合称二伶,一手舞剑合击绝技,在小歇阁那边,吸引了不少看客,林卿焕过去凑热闹,才发现是“老熟人”,是湖心小岛上武功最初照顾林卿焕饮食起居东南西北四人中的东南和西北。 林卿焕在台下众人中看着她们的表演,二人双剑合击,极其具有美感,特别制作的衣裙,让这两个二八年华的少女,褪去一身青涩,有了些堪堪成熟待摘的女子风韵。两把剑叮叮咚咚的碰撞中,似乎还隐藏着一种规律,节奏颇为悦耳,有精通音律的看客在,便可发现那是曾经名动一时的古琴曲,以双剑撞击的方式奏出。 二八年华,姣好的相貌和一手舞剑绝技,让她们初来乍到,便成了暮春阁炙手可热的人物。虽然大家都清楚,这只是一时的新鲜感,但许多被抢了客人和生意的姑娘口中,却也多了不少闲言碎语,一致讨论着这两个新来的“小浪蹄子”,会被哪家公子糟蹋了。 跟随而来的,还有一个年轻人,在林卿焕看来,也就十七八岁左右,居然敢在两位花魁舞剑的时候,在众人面前,冲进去抓着东南的手,转头就想跑。 这样突如其来的变故,把林卿焕都吓了一跳,这位东南,在东南西北四人中,年纪最小,长得最好看,武功最差,笑容最多,也最“耐烦”跟林卿焕瞎扯两句话。 为了爱慕女子冲进青楼的痴情少年,在这暮春阁,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大多数人,都饶有兴致地看着,二伶舞剑是戏,这位冲进来的痴情少年,还是戏,都是看客们的下酒菜,看就完了,故事越离奇,越能下酒。 东南还是那般柔弱的样子,挣脱不开,也并未气急败坏,反而是西北,两步飞掠,挡住二人去路,剑指痴情少年,就连林卿焕,都在这一瞬间感觉到了一股转瞬即逝的杀气。 让林卿焕好奇的是,她们是以何种身份进入这暮春阁,居然还在路上招惹上了这等麻烦,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愣头青痴情少年的出现,也是对她们身份的一种掩护。 二人直接来到暮春阁,必然有明显的目的,一直以为自己来到暮春阁是意外的林卿焕,此时重新审视了一下从进入淀州城到进入暮春阁的历程,每一环都毫无破绽,不可能接触的所有人都是暗礁的人,但其中必然至少有一个是暗礁的人,林卿焕完全找不到一丝一毫线索。 东南被抓着手腕,还是挣脱不出,愣头青痴情少年没有多余的动作,深色略微有些紧张的西北也不敢乱动,毕竟初来乍到,诸多事情不熟,如果再生其他变故,恐怕会影响到这次的整个任务,三人就这么僵持着。 能经常出现在暮春阁的人,身份都不会低,即便大多数喜欢附庸风雅,又有哪个敢说敢说自己不好色,只是单纯跟姑娘们讨论些琴棋书画,这样的看客们,既然事不关己,自然话不会少,其中就有一个大笑道:“这小娘子出来卖还带个小情郎,装作这楚楚可怜的样子,莫不是被你这为小情郎早就跨上身骑过不知多少次了!” 被抓的手腕生疼的东南,听着这些话,有些胆怯起来,低着头不敢出声,于是在众人眼中,就更加可怜动人了,手中长剑依然指着愣头青少年的西北,迅速瞟了一眼看客,神色更加慌张,随后看了一眼二楼,也没有说话。 林卿焕顺着西北的目光看过去,传说中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倚在栏杆上,手中拿着盖子打开的酒壶,表情淡然,这位暮春阁首席客卿,似乎并没与要出手替东南西北做主的打算。 众人见剑白衣没有动作,只是淡然看着这一切,言语也越来越大胆轻浮,这时一个文人墨客般打扮的男子站起来,大义凌然似的说道:“姑娘莫要慌张,在下有一计可证姑娘清白,只需姑娘随我到那沉沉雾霭阁,若是姑娘真的清清白白,要不了一时半刻,在下自会帮姑娘作个人证......” 众人见这人大义凌然的模样,本以为是个要为这两个少女强出头的书生,正准备说些什么话打压一下他,却没想到也是个同道中人,话音未落,便响起一大片附和笑骂声,争着要为这位姑娘“证明清白”。 林卿焕有些紧张,在湖心小岛上时,被这几位照顾饮食起居,生在二十一世纪地球的林卿焕,当然抱有感激之心。 但若是贸然为她们解围,只怕被有心人发现些端倪,更何况,林卿焕也没有方法去帮他们解围。 在人群中,自然不是一片笑骂调戏,还是有几人有些不悦,这些世族子弟,即便暮春阁有暮春阁的规矩,他们自然有办法让姑娘们自己愿意,说到底,青楼还是青楼。 姐妹二人年纪不大,看上去都是黄花闺女,身材相貌俱佳,精通琴棋书画,还有一首舞剑绝技,这样的上等“货色”,早已被人视作囊中之物。 在这繁华一时的云水国京城,大多数人,即便自己没有身份地位,也会牵扯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说不定家里亲戚就有个当朝大员,没有朱龙升那种身份,其他人不敢犯“众怒”。 不过也有一位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站起来,看起来还算是彬彬有礼,一抱拳说道:“咱们这么说人家,看把小姑娘都吓坏了,吓得人家以后都不敢出来接客,我们大家看不到这双剑齐舞的绝技,你们谁赔啊,我看两位姑娘来历清白,并不认识这个小兄弟,对吗?” 年轻男子说完后,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两人,东南还是没有说话,只有西北微微点头,愣头青少年没有理睬众人,只是转过头看着东南,好一个含情脉脉,东南不愿与他对视,微微转过头,看向别方。 男子见西北点头,继续说道:“既然两位姑娘都说不认识,这位小兄弟,我看你是认错人了吧,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还是快快离去吧,这位小兄弟,年纪小不懂事,诸位可否看在我胡彬的面子上,且放这位小兄弟离去,不要与他一般计较,今天的酒水钱,就都算在我头上,扫了各位的雅兴,就当在下替这位小兄弟给各位赔罪了......”说完向后一伸手,身后一个细皮嫩肉的“公子”,拿出一叠银票,递到胡彬手上。 众人见这年轻公子有出手阔绰,也不敢再出言调戏,而是劝愣头青少年离开,众口一词,愣头青也不敢再愣下去,不然就是被打出去了,临走时又深情看了一眼东南,纵身一跃,踏在一张放酒水的桌面上,耍了一手轻功,飞身出去后,被踏过一脚的那张桌子轰然碎裂。 胡彬见此也不恼,招来暮春阁收银员,说道:“有多少我也懒得数,若是不够,派人到我府上知会一声,自会有人送来,若是略有盈余,剩下的都赏给南伶北伶二位姑娘吧,初来贵地就受此惊吓,可得好好安抚一下。” 暮春阁收银员长相自然也不会差,接下银票数也不数,给胡彬施了女子礼,笑说道:“胡大公子说笑了,您胡公子付账,怎会有不够之理,奴婢先替两位妹妹谢过胡公子了。”说完转头看向东南和西北,东南西北恢复了面无表情,向胡彬道了一声谢。 随后人群中便有人说道:“久闻户部尚书胡大人的公子才高八斗博古通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胡彬哈哈一笑,说道:“你少拍些马屁,今日咱们喝酒也会畅快许多。” 随后众人也跟着大笑起来。 既然暮春阁不出面,显然是有试探之意。这个胡彬,林卿焕打听过,在年轻一辈中,也只有以他为首的几人能跟朱龙升扳扳手腕,一个父亲是武将,一个父亲是文官,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二人私底下的较量,又何尝不是云水国文官集团与朱显等武将的明争暗斗。 闹剧结束,林卿焕转身离开,自始至终,东南和西北两人都未曾瞟过林卿焕一眼,至于这个少年,看起来不像淀州城人氏,只怕背景也不简单。 第二十七章 刺杀 能得到户部尚书的公子垂青,自然能收获众多姐妹的羡慕和嫉妒。 与出门喜欢鲜衣怒马、挎刀带剑,屁股后面再跟上一大堆家仆的朱龙升相比,这位户部尚书的公子胡彬,就显得文雅许多。传说他喜好豢养婢女,府中收了不少美婢,皆是绝色,再命人教她们琴棋书画,整日在府中吟诗作对饮酒高歌,好不快活。 在帮二伶解围,打发了那个愣头青少年的当晚,胡彬就扬言要将她们收入府中,可偏偏第二天一早,朱龙升就带人砸下重金,直接包下了二伶姐妹整整一天。 这无疑是打了胡彬的脸。或者说,朱龙升就是冲着打胡彬脸来的,可能本身对二伶也不是太感兴趣。 林卿焕本想出门拜访齐富贵,先把天池封禅盛会的座位解决了再说。但任务在身,朱龙升不进暮春阁,林卿焕都可以不去理睬,但人家身在暮春阁整整一天,负责盯着朱龙升的林卿焕再跑出去,就有点说不过去。 朱龙升与二伶姐妹在清秋阁那边,门外有人看守,林卿焕只得远远看着,好在带上一本书一壶绿蚁酒,林卿焕不仅不会惹人注意,还能打发时间。 朱龙升这种糙汉子,若说刀剑枪矛,还能舞上一二,但若是琴棋书画,那真是一窍不通。 这次的行动目的性极强,肯定是冲着胡彬来的,林卿焕听杂役们吹牛,好像是上次吃了胡彬的亏,不过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两个死对头,争斗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相互忌惮对方的实力,都没有真正出手罢了。 淀州城天子脚下,封禅大典又临近,朱龙升突然来这么一招,应该是算准了胡彬不敢在这个关头闹事,赚回点面子而已。按照他的说法,则是胡彬读书人胆小怕事。 出乎等着看好戏的大多数人意料,胡彬这个凭着一颗好使的脑袋数次让粗人朱龙升吃瘪的读书人,还真的整整一天都没有出现在暮春阁。 暮春阁杂役中,甚至都有人开了赌盘,不少人押注这次的争斗胡彬胜,最后胡彬没有出现,让大家大失所望。 实则,明面上的事情,胡彬赢多输少,但是在暗地里,也吃了朱龙升不少闷亏,两人能够斗得不相上下,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从天亮到天黑,一直远远盯着朱龙升和二伶所在的房间,这么长的时间,让林卿焕稍微有点吃不消,为了不引人注意,中途换了好几个场地,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始终没有离开清秋阁,若是真的去往雾霭阁那边,林卿焕真的要怀疑人生。 天黑以后,正是暮春阁开始觥筹交错,最热闹的时候,朱龙升带人匆匆离开,看脸色,似乎颇为生气。 林卿焕松了口气,总算送走这尊大神,回到自己房间,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块布,上面写有密密麻麻的文字,第二次任务! 林卿焕用暗语解开之后,吓了一大跳,刺杀朱龙升! 盒子下面是暗礁刺杀常用的装备,左手袖箭,右手袖剑。 甚至还附上了一张地图,让林卿焕在指定地点进行刺杀。 林卿焕怀着沉重的心情,换上早已准备好的夜行衣,再穿上两件寻常服装作为掩饰。作案前一套,作案后一套。再简单易个容,带上遮脸的装备,出发。 略显臃肿,但在这寒风刺骨的冬天,也不算太过显眼。 林卿焕趁着夜色,从后门摸出去,按照地图上指示的地点,是在城东。 城东那边商贾富人居多,但治安很一般,当然,只要足够有钱,这些黑帮也可以成为富人们的保护散甚至是暗里刀剑,而居住在这里的富人,也是淀州城黑帮的最大的油水来源。 灰色黑色地带,没有什么事情是钱不能解决的。 当然,这些黑帮能够在天子脚下横行,跟朝堂上的文武百官脱不了关系,豢养黑帮,作为自己的势力和经济来源,这是整个淀州城豪门心照不宣的事情,朱龙升手底下,就有城东黑帮不少场子。 林卿焕一路跟到城东地图上的位置,发现有几件铺子着了火,没有被扑灭,众人还在急忙救火。 官府的人还没到,反而是朱龙升带人封锁了现场。 看这架势,难道是场子被胡彬的人踩了? 林卿焕自己打听得到的情报中,胡彬似乎没有这个实力,手底下的人要踩朱龙升的黑帮,只怕是有些牵强,也不知道上哪去找的人。 胡彬没有豢养这种能够街头火拼的黑帮,但手下刺客也不少,想到此处,林卿焕细思极恐,自己这次刺杀,背锅的肯定是胡彬无疑了。 这次刺杀行动,应该主要是嫁祸胡彬,不然,就不会派自己这种弱鸡武功的新手来了。 所以,不管能不能成功,保命要紧。 想到这里,林卿焕还是有些开心,能不能杀朱龙升不敢说,出其不意扔个袖箭然后逃跑,林卿焕还是有相当把握,毕竟在岛上被珊瑚等四人追杀了两月有余,早已轻车熟路。 当然,前提还是朱龙升身边只有功夫一般的黑帮,没有高手。 往四周查看一下地形,选择刺杀地点和逃跑路线,是刺杀前最基本的准备,第一次刺杀,林卿焕决定混在人群中,从人群中来,回到人群中去,毕竟大街上的行人非常多,把衣服一脱就完事,随意跑就行,甩掉追踪之后还能散个步回去,舒服。 不知道月影大人,或者说给自己下命令,操纵整个棋局的人,会不会在意自己的死活,安排一下后手。林卿焕总觉得月影对自己很不一般,待遇比其他人好了很多,应该是不会看重自己这在凉风口中被批得一文不值的天赋的。 可能是令有他用,林卿焕不得而知,但知道月影肯定不会让自己这么轻易的死掉,这样一来,自己产生的价值,可当不得凉风亲自传授内功。 即便如此,也不能太过掉以轻心,毕竟是玩命的活计,但是如果自己太过敷衍,没有产生布局者想要的成果,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林卿焕混在人群中,赏赏花灯,看看美女,等着朱龙升把那边处理好之后路过,左手袖箭五支,不知道杀伤力有多强,若是第一发就能建功,那直接跑就行。至少不用近距离接触,成功逃命的几率大大增加。 让林卿焕绝望的是,这朱龙升平时都是骑马,这次来了一辆马车,旁边还有数十人护卫,看样子一大半是黑帮的人。 一旦朱龙升进了马车,想要刺杀基本不可能,林卿焕不觉得自己能突破外层守卫直接钻到马车里面去。 这样一来,任务只能宣告失败。 林卿焕悄悄靠近,一定要在朱龙升进马车之前完成刺杀任务,不求杀人,能够伤他,是为最好。 这种袖箭,林卿焕在岛上时用过,射程不远,只有二三十米,事实上,在十五米外,杀伤力相当有限,且不说准头,能够造成一点皮外伤都玄。如果是能够近到十米之内,十米左右的距离,林卿焕不敢保证一击必中,但只要找准时机,造成一点伤害还是可行的。穷文富武,身在淀州城的世族子弟,谁还没点武艺傍身,只是功夫高低的区别罢了。最好是能够近到五六米的距离,但是这样近的距离,逃生的几率也大大降低。 林卿焕慢慢靠近被众多手下围住的朱龙升,左手收入袖中,手指靠近袖箭机关,手心已经出了一层汗。 不远处的酒楼,二楼靠窗位置的雅间,两个男扮女装貌不惊人的女子,正在喝着酒,不时向街上瞟上一眼。 在云水国和红袖国,女子都有绝对的自由,基本与男子无异,女扮男装的事情并不鲜见,甚至挎刀带剑者,也不少。 爱看小说的彩衣姑娘齐璇,就练得一手好剑法。 “如何?”其中一个女子端坐着,夹了些下酒菜,向另一个女子问道。 似乎男子衣物并不是挺合身,另一个女子不时整理一下身上的衣裳,随后趴在窗边,双手撑着脸,看着林卿焕和朱龙升所在的街道,头也不回地说道:“若是没有接应,他今天就会死!” 吃菜喝酒的女子不以为然道:“若是当初你肯让珊瑚他们教他个一招半式,他今天也不会这般狼狈。” 若是林卿焕在此,就可认出喝酒吃菜的是月影,趴在窗边的是凉风。 易容术以及一身男子装扮掩盖了她们大部分美貌,看起来很一般,跟淀州城寻常女子没什么两样,而凉风最擅长的,就是可以随意掩藏或改变自己的气态神韵,此时就像一个淀州城少女,与朋友出门逛街喝酒,倚在窗边看着来往行人,将心事散进风里,便看不出太多情绪。 凉风转过身,还是慵懒地靠着窗,目无表情说道:“此人心性不坚,即便当初破了我的控心术,道不同,本不该沾染因果,就算与你共谋大事,又如何堪当大用!” 月影放下酒樽,转头看着凉风,叹息道:“他在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无法抽身离开,就算是个无辜之人,我不救他,他也只有死路一条,况且,如果你悉心教导的话,做那件事,也不一定会死,如今魅影肯定还有不少潜伏者,用其他人,我不放心......或许我早已是个心死之人,乱世之中,生命短暂,世事无常,你知道那件事我一定会做......若是你去,我更不放心!我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但亲疏有别,我可以死,他也可以死,你不能死。” 凉风没有说话,再次转过身趴在窗边,看着街道。 看热闹的人不少,给林卿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朱龙升下达了几条命令之后,准备上马车离开。 林卿焕飞身向前,手腕一抖,左手袖箭射出。 第二十八章 血雨落腥风起 不到十步的距离,林卿焕瞄准朱龙升的后颈,一箭射出,偏了,擦着脖子而过,林卿焕松了口气,飞身之后一个翻滚,正要冲进人群中,朱龙升手下也不慢,一把飞刀掷出,正中林卿焕左后肩。 好在在岛上训练时抗揍也是一个重要项目,林卿焕强忍着疼痛钻进四散的人群中跑了。 朱龙升用手抹了一下脖子上的血,脸上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几个手下已经追上去,便让其他人留在身边,以防还有后续的刺杀。 林卿焕被数人追杀,只好往人群中钻,哪里人多便往哪里跑,虽然减缓了自己逃跑的速度,但也减少了追杀者的速度,另外,引起人员骚乱,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 好在事先易了容,再用面具挡住了脸,不会被人认出。就是后肩还插着一把飞刀,不断渗出血来,稍微有点吓人。 林卿焕不知道的是,好几次快要被追上时,就会有人“无意间”撞上几个追杀者,让他得以安全逃脱,可即便是这样,还是被一人追上,凭着左手剩下的四发袖箭和右手出其不意的袖箭,得以周旋一二,在林卿焕受伤倒地时,黑暗中飞出一枚暗器,即将取得林卿焕小命的追杀者,被一击毙命。 随后出现几个下人装扮的人,将林卿焕拖入一个院子,剩下几人清理痕迹。 不远处房梁上,恢复白衣蒙面的凉风看着被拖入院子的林卿焕,叹息一声,飘然离去。 既然撕破脸皮见了血,双方也就不会再有任何顾忌,天下人皆知朱显有不臣之心,野心极大,而朝堂之上,即便其他官员之间小有间隙,在国家大事上,还是能够做到一致对外,这个外,当然是朱显,西方边境数州之地,早已在其手中。 风起于青萍之末,血雨腥风已起! 今天的淀州城,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冬夜的月亮褪去血色,透出点点嫣红,如少女涂了胭脂水粉的腮红,转瞬间风起云涌,层云遮月,黑暗的夜色越来越浓稠。 淀州城北部,宫墙之外,某座塔最高层,一个年轻人站在栏杆边,寒风吹拂,却手执不合时宜的折扇,居高临下,看着淀州城四处此长彼消的灯火点点,几乎每隔一刻钟,就有人进入这层楼,抱拳汇报情况。 在手执折扇的年轻男子不远处,同样换上白衣,蒙着面纱的月影,迎风而立。 暮春阁最高处楼顶,那位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坐在青瓦上,手中拿着一壶酒,名动一方的佩剑霜寒,被随意放在旁边。 淀州城外,某处隐于山中的竹楼上,一个白发苍苍的麻衣老人,一盏昏黄的油灯,灯火被吹进窗户的寒风摇曳,窗边站着一只似鹰似雕的猛禽,清理着灰黑色羽毛,老人略显颤抖的双手,慢悠悠研墨,自言自语着,在纸上写着某种不知名文字。 西部边境,曾经被土匪占据的苍龙山天险,一个中年人身披铠甲,将一卷圣旨丢入深渊,星月之下,犒赏三军,林中响起阵阵雕鸣。 淀州城四处,或是某个书生的贤惠妻子,或是某处店铺打杂的仆役,或是某个官员娇滴滴的小妾,甚至有街头讨饭的乞丐,在一片黑暗里,换上一袭黑色夜行衣,挑选出一把趁手的兵器。 整个淀州城的各处街道,不时发生血案,原本散步踏青的人群早已回到家中,让家中的孩子早些入睡。 淀州城各处府衙,捕快官兵齐齐出动,不愧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官兵,总能在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清理血迹。 收到消息的胡彬,一脸茫然,自己本来也就看着天池封禅盛典临近,先忍下这口气,朱龙升的场子被挑,被刺杀,跟自己毛关系没有。 而一个时辰前,就已经有人在围堵自己,不知是何妨势力,回又回不去,只好就地守住一处阁楼,派人送出消息,召集人马,等待自己那一品大员的老爹带人来救。 今天的朱龙升,如有神助,很快便召集了大批人马,齐齐向胡彬所在的阁楼杀去。 胡彬送出去的所有消息,无一例外,或是走在街上,被来往行人一刀捅死,或是连人带马栽进河道,再浮上来时,便已经成为一具尸体。 同样,朱龙升所在的朱府,没有朱显坐镇,消息一样送不到朱龙升手中,即便知道朱显在淀州城留了不少“暗桩”,几个女人们,能够调动的人手也相当有限,而家中虽有几百府兵奴仆,若是随意调动,无疑是在给对对手送上更大的把柄,甚至落入对方圈套。 朱龙升的生母,坐在堂上看着几个唉声叹气的妾室,大声训斥。 朱龙升一介粗人,盛怒之下,自然不会想这么许多,身边的人,只听命令,从不多言,不知早已落入陷阱的朱龙升,只想拧下胡彬的脑袋。 暮春阁楼顶,层云之上,一声清鸣之后,一只猛禽俯冲而下,稳稳落在剑白衣手臂上,这位暮春阁首席客卿,从猛禽腿上取下纸条一看,先是一愣,然后一笑,最后从来都是一身白衣的白衣小剑仙,也不得不换上夜行衣,蒙面,拿出一把不知名的剑。 东南西北两个丫头,刚要传递消息,便被冲进来的几个“柔弱”姐妹围住,一番打斗之后,被绑在房间里。 与此同时,暮春阁四周,不断有人死在黑暗里,没有一个人能传出消息。 朱龙升围杀胡彬的同时,一个黑衣人出现在朱府府中,一步杀十人,一刻钟之后,胡彬人头落地,朱府中数百人,无一幸免,全部惨死。 黑衣人走后,朱府密道里,真正的朱龙升,缓缓走出,一声叹息之后,从生母手中扣出一块沾着血的玉佩,匆匆离开。 再一刻钟后,那个白衣剑仙又出现在暮春阁楼顶,白衣飘飘,喝着酒,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城北某座塔顶,寒风中手拿折扇的年轻人,重重一拳锤在栏杆上。 谁也没有想到,虎毒不食子,朱显会这么狠心,为了不让家人成为云水国王朝的把柄,直接杀了自己全家,这样一来,诱导朱龙升杀胡彬,再以犯上作乱为由拿下朱显全家的计划便泡汤,反倒是人家全家惨死京城,云水国朝廷还要背锅。 召朱显回京参加封禅大典的圣旨,发出去好几道,也没有任何回音。 首战失利,这个游学归来初涉朝政的云水国七皇子,站在带着白色面纱的月影身边,神色黯淡。 “既然事情已经不可挽回,殿下这般,也无济于事,后天的封禅大典,是万万不能取消的,人生苦短,皇帝陛下甲子之后,当享天年,云水国的生死成败,全在殿下一念之间!”月影说完后,转身下楼。 第二十九章 交换人质 城东,齐府。 下人们帮林卿焕包扎着伤口,刚拔出来的两把飞刀放在旁边,还在滴着血。 齐富贵也有点懵,救下林卿焕这小子不难,难的是排查后手,也不知道他惹上了谁,毕竟自己一介商人,在云水国毫无根基,能用的人,也只有这几十家仆。若是卷入这场争斗,还真的不好自处。 好在追兵只有一人,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处理干净,应该没人怀疑到自己头上。 对林卿焕,齐富贵还是有一定信任的。毕竟是个商人,识人之术断不会差,林卿焕身上的缕缕善意,从眼神中就能看出来,乱世之中,殊为不易,若真是一个滥杀无辜的杀手,可装不出来这发自内心的眼神。 不管如何,今夜是睡不了一个好觉了,管家已经下去安排今夜的防卫,真正局势如何,还要等明天收到消息,才能判断。 至于到时候是直接回红袖国,还是在天池封禅盛典上看完一场雪,只能再做打算。 当林卿焕说出刺杀朱龙升的时候,齐富贵都吓了一跳,立马下令手下所有店铺明天不得开门。 反倒是彩衣姑娘齐璇没有什么太过惊奇的表情,可能是在小说里看到了些飞天遁地无所不能的大侠,对当下波澜不惊的局势,并没有太大感觉,也就是下人们拔出林卿焕身上的飞刀时,露出一副看着都疼的表情。 对外说出组织安排给自己的任务,按照暗礁的规矩,林卿焕这种低等级杀手,只能一死。 当然,刺杀朱龙升,还是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早已不算什么秘密,明天一早就会传遍大街小巷。 齐富贵根据林卿焕的情报,推算着局势走向,这位白手起家的商场巨富,如果没有那富态的体型和装扮,还颇有一股名士之风。 按照齐富贵的推算,若是朱显先锋骑兵发起突袭,一个月内,就能直插淀州城,淀州城以西七十余城,都会被骑兵切断,被朱显大军各个击破。不然,若是各个城池的守军汇合在一处,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淀州城十五万禁军,无法离开淀州太远,若是再发生其他变故,无法分兵救援淀州城,则满盘皆输。 北方边防十万守军,也得留下几万驻防,不然难防北边边境相邻的两国不会趁乱插一脚。 云水国和红袖国素来友好,边境几乎没有防卫,双方通商也较多,但红袖国水军堪称算得上当世一流,步兵骑兵,即便齐富贵是个地道的红袖国人士,都觉得那是相当不咋的,自保有余,进击无力,即便红袖国答应派出援兵,到达淀州城起码也得两月之后。 就怕朱显根本不跟你禁军硬碰硬,绕过禁军主力向南方蚕食,进而对淀州城形成包围之势,届时,只怕云水国再也无力回天。 云水国皇帝年轻时,也算勤于政事,即便没有什么突出政绩,但托了朱显的福,边防稳定,加上不算太过抑制红袖国商贾,也算造就出一番繁荣景象,只可惜晚年昏庸,朝堂腐败而不查,不管什么事,只要不闹到人尽皆知,皆不入这位云水国皇帝陛下的眼。 太子倒算是励精图治,可惜空有一番治世之心,而无驭下之能,若是做个一州刺史,倒也能为民造福,但太子这个位置,一旦处理不好,上得罪君王,下得罪群臣。 召集志同道合之人,力图变法的太子,被冠以结党营私、越权专制的罪名,如今空有太子之名,而早已无太子之实。 撑起云水国半壁江山的当朝首辅,曾是三皇子的老师,为了家族能再续一代荣耀,力保三皇子坐这下任太子之位,可惜三皇子无心政事,即便手中握有不少权柄,众多大事小事,还是习惯于询问曾经的老师。 而求学于北方朝露书院的七皇子,游学回到云水国不久,在朝中尚无根基。 不知何时把宝剑抱在怀中的彩衣姑娘齐璇,眼神中露出一丝好奇,一丝憧憬,还有一丝胆怯。 如今这局势,在云水国京城待着,生死难料,若是齐富贵年轻时,光棍一条,自然不会放过这等商机,一旦打起仗来,到处都有赚钱的法子,但如今女儿尚未出阁,儿子年幼,不足以独当一面,数十年间赚下的财富,早已够用,不必冒如此风险。 后天封禅大典,齐富贵打算明天就收拾行囊回红袖国,可怜千里迢迢过来看天池飘雪的齐璇,没见到一片雪花就得长途跋涉回去。 林卿焕当然要在天亮前离开,临走前齐富贵说了一句话,“若是将来有一天,天下无你容身之处,到红袖国打听齐富贵,我这里有你一席之地!” 林卿焕抱拳拜谢! 管家带着林卿焕从后门出去,不远处,彩衣姑娘齐璇单手执剑,双手抱于胸前。 出门一阵冷风,吹得林卿焕打了个哆嗦。 真他娘的冷。 暮春阁,不知道能不能回去,但是不回暮春阁,还真没地方可去,林卿焕想了想,还是往暮春阁方向走着。 路边有些枯草,已经结上了一层霜,看来还真有下雪的征兆。 林卿焕裹紧衣裳,伤口在寒冷下,疼得更厉害,若不是抹了齐富贵家上好的金疮药,再加上昨夜自己运功疗伤了两个时辰,这两柄带有倒钩的飞刀,能让林卿焕痛苦不少的时日。 层云笼罩之下,天亮比以往要晚,一片黑暗之下,只有东方的天际,隐约散发着丝丝光明。 转角处,林卿焕眼前一黑,被人一顿暴打,右手袖剑瞬间刺出,才发现来人是戴着白色面纱的凉风。 反正林卿焕早已习惯了凉风突如其来没有任何理由的殴打,倒也不在意,跟着这位倾国倾城的凉风大人,进了一辆马车。 马车驶入一个建筑群,看似是都是独栋别院,但每栋院子又有通道相连,蜿蜒曲折,沿途种植了不少芭蕉等植被,很是隐蔽。 凉风亲自驾车,停在一处别院,示意林卿焕进入后,转身离开。隐匿于暗中的小螃蟹,没有阻拦,却也没有现身。 林卿焕直接推门进入屋内,三人正在喝酒,赫然是分别许久的珊瑚、大虾和红鱼,“哟喂,蝉大爷驾到,小的们,还不快快上酒!”大虾还是一样的热情,珊瑚老大没有说话,但嘴角多了些笑意。 最后还是大虾自己给林卿焕拿了一张椅子,“来来来,蝉大爷,尝尝本大侠我亲自从酒楼里偷出来的绿蚁,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喝到的。” “说起这小子,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那天来我这吃狗肉火锅,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大虾还未说完,带着面纱的月影推门进来,一时间众人噤若寒蝉,“准备一下,一刻钟后出门做事,珊瑚你就好好养伤,这次行动由秋蝉负责,大虾红鱼从旁协助。” 出门做事,要准备的除了袖箭袖剑,还要易容,某些时候也会携带一些其他暗器或者毒药,若是将装备全部带上,身上非增重几十斤不可。 这次行动是交换人质,东南和西北两个小丫头还在别人手里。 大虾把林卿焕带到一个小房间,里面绑了三人,封嘴,蒙着眼睛。并未对他们用刑套取情报,三换二,可见月影对两个小丫头的重视,毕竟是在月影凉风身边的人,应该是心腹。 其中一人,赫然就是那天在暮春阁找上东南的愣头青少年!如果林卿焕当日贸然出手解围,说不定现在也是东南和西北的下场。 驱车前往暮春阁,到达时,天微微亮。 小歇阁中,空无一人,“放人!”大虾上前,一脚踢翻一张桌子,一瞬间数个方向射出秘密麻麻的箭矢,红鱼瞬间上前,将大虾拉回来,用一张桌子挡住突如其来的箭矢。 林卿焕右手接住一根短箭,随手掷出,钉在二楼墙上,这一下几乎用掉他现在的八层内力,毕竟自己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先手场面可不能丢! 大虾有些恼怒,将人质一手一个提进来,扔在小歇阁大厅里。 小歇阁各处,出现数十人,手中轻弩对准众人,训练有素。 二楼,一个身材高挑的宫装女子出现在栏杆旁,双手负后俯视众人。 林卿焕认得她,暮春阁头牌花魁之一,在小歇阁一手袖舞,便能赚得满堂喝彩。 “我若是不放呢?”宫装女子声音清灵,语气带有一丝轻蔑。 大虾把愣头青少年拖起,右手袖剑刺出,顶住少年喉咙,微微用力,少年的脖子便渗出点点鲜血。红鱼拖起两人,一手一个掐住脖子。 “你以为,我会在意他们几个的死活吗,既然进了暗礁,那他们的命,就不再属于自己,要有随时殉职的觉悟,你们的月影大人,跟当年一样,还是这么婆婆妈妈,这么多年了,还是学不会暗礁的规矩,回去告诉她,放人可以,拿她的人头来换吧!”宫装女子一番话,让林卿焕有些震惊,不知如何应对。 杀气,让所有人都背脊一凉的杀气! 一把剑从门外破空而来,直刺站在二楼的宫装女子,不知何时出现的白衣小剑仙,一瞬间把宫装女子搂进怀中,二指微曲弹开破空长剑。 同样不知何时出现在小歇阁的月影单手一招,长剑一声铮鸣,回到月影手中,月影抖了一个剑花,剑指二楼的白衣小剑仙和宫装女子,说道:“我的人头在这了,你敢下来取吗?” 剑白衣放开受到惊吓小鸟依人的宫装女子,对月影说道:“月影堂主何必这么大火气,非要跟暗礁不死不休吗,岂非辜负了谷主的多年养育之恩?” 月影盯着这位白衣小剑仙,说道:“我的事用不着你说三道四,你若是不放人,暮春阁今天就会消失!” “既然大小姐发话了,做属下的,岂有抗命之理,放人!对了,谷主让我给你带句话,他在百花谷等你!”剑白衣一挥手,身后几个女子拖着同样被蒙眼堵住嘴巴的东南和西北走出。 大虾红鱼上去接过人,将眼罩和封嘴的东西取下,两个小丫头身上未见明显的伤口,但脸色发白,站也站不稳,奄奄一息说道:“月影大人,我们,什么都没有说!” 月影见状,转头对大虾和红鱼说道:“给我打!” 于是林卿焕接过东南和西北两人,大虾和红鱼对着地上三人就是一阵拳打脚踢,看这样子,是往死里揍了! 白衣小剑仙没有说话,微微一笑,转身离开。 月影收剑入鞘,摸了摸东南和西北的头,率先走出暮春阁。 林卿焕赶紧扶着怀中的东南和西北两个小丫头跟上,大虾临走前,还不忘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第三十章 枫林镇 户部尚书之子惨死和平西大将军全家被灭门,依然阻挡不了云水国皇帝封禅的脚步,明天便是正式封禅大典,数百人的队伍,今日就启程,前往淀州城外五十里的穿云峰。 随之而去的,除了成批的皇室成员王公贵族文武百官,还有受到请柬来见证封禅的各方德高望重的人物,或是花重金购得一席之地企图拉拢关系的商人,以及混杂在其中中的谍子和刺客。 淀州城内的争斗,稍微告一段落。 月影掌管的魅影堂,脱胎于暗礁,如今各行其是,已经呈针锋相对的态势。 暗礁站在了朱显这边,而月影选择帮助云水国七皇子。 当然,不论哪一边成功,这些刺客和谍子获得的报酬,都不可想象。 十年前的暗礁,在红袖国云水国境内,都只算一个小门派,一切的转机来源于一个大单。 刺杀道家祖庭之一的道德宗掌教! 当时的暗礁,并不具备这个实力。 那会儿的月影,还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这个被暗礁掌门人收为义女的孤儿,还从未参与过暗礁的刺杀行动。 义子无数,义女却只有一个的暗礁掌门人对月影疼爱万分,没有丝毫要让她参与潜伏刺杀任务的意思,反而第一次下山游历,就派了一名剑侍跟随。 这位女子剑侍,曾为暗礁立下汗马功劳。 跟随着月影闯荡江湖的日子,很惬意,直到遇到那个被誉为道德宗年轻一辈第一人的年轻道人,随后不久,掌门人便下达了任务,这一切,月影毫不知情。 道德宗这种能够威慑周边数国皇室的超然存在,自然不会在意月影的出身是哪个小门小派。 跟随月影嫁入道德宗的,除了这位贴身剑侍,还有暗礁掌门人安排的几个丫鬟侍女。 大婚当夜,数百年屹立不倒道德宗被攻破,掌教被毒杀,整座山成了一片尸山血海,道德宗从此除名。成为江湖上的一大悬案。 至于当时名不见经传的新娘和陪嫁剑侍,都在山上发现了尸体。 月影的“尸体”,是一具血肉模糊的替身。而剑侍,则是真的死了,月影亲手所杀。 从此以后,月影执掌魅影堂,当时的魅影堂,只有月影凉风两人而已。 谍子和刺客这种勾当,向来为江湖中人所不耻,死亡率也相当高,需要源源不断的新人补充进来,而这些新人,大多是被收养的孤儿,带到不为人知的偏僻场所训练,训练有成之后,出去执行任务,这些孤儿,想要脱离暗礁,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死亡。 而月影收养的,大多是跟暗礁有仇的孤儿。 如今在这淀州城的一亩三分地上,月影算是直接在明面上跟这位养育了自己二十余年的义父撕破脸皮了。 暗礁和魅影,都在这繁华的淀州城,布下了不少隐藏的棋子,昨夜变故,双方算是第一次交手,都在第一时间拔除了已经知晓的对方棋子,双方都有损失,但损失都不大。 一旦暴露身份,那么继续隐藏就毫无意义,如东南和西北两人,虽然强行用人质替换了回来,今后一旦露面,可能就会遭到暗礁的猎杀。 大战将启,暗礁的刺客加上朱显手下隐藏多年的暗桩,若是不第一时间拔除,任由其隐藏在这淀州城腹地,也就意味着朱显能够得到淀州城源源不断的情报,或是暗地里散布谣言挑拨民心,刺杀官员,在关键时刻给云水国朝廷致命一击。 这些都是腐败不堪的云水国朝廷不能承受之痛。 明天的天池封禅盛典,自然有云水国朝廷层层重兵把守,不必月影费心。 而月影,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相当大胆。 既是封禅这等盛会,云水国朝廷的高层,必然全部都在。 朱显必然不会放过这等机会,就是不知其手中的死士刺客有多少,若是能够派出一定数量,杀掉云水国大部分重要人物,甚至成功弑君,届时云水国朝廷必定陷入混乱,朝局不稳,几个皇子,无一能够镇住十五万京城禁军,只怕是北境的十万守军,也要拥兵自重观望局势。 而月影的计划,让回朝不久的云水国七皇子陷入两难境地。 云水国朝廷本就腐烂不堪,发展数百年的几个世族,把控着朝廷大部分权柄,科举及第的寒门学子,若是不依附于他们,皆会受到排挤,升迁无望。 皇帝陛下十余年来的昏庸,使得整个云水国朝廷上下,但凡是心中有点正气的官员,都憋了一口气,何不趁此机会将整个云水国朝廷来一次大清洗,拔除腐蚀朝政已久的毒瘤,给整个云水国朝廷,换上一口新鲜气息,顺便还能将朱显的弑君之罪公诸天下,使天下正义之士共伐之。 这无疑是一招险棋,若是一个弄不好,使得云水国门阀世族全部倒向朱显,那才是真的无力回天。 这次封禅大典的防卫负责人,正是朝露书院出身的七皇子,为人臣为人子,若是任由朱显的刺客杀掉皇帝,则自己背上不忠不孝之名,即便没有人知道,将来命归黄泉,又有何面目去见泉下历代先祖。 若是把皇帝保下来,皇帝昏庸,太子被雪藏,三皇子无能,七皇子手中无权,则云水国危矣,似乎无论哪种情况,都对朱显有利。 当时手拿折扇的七皇子问了一句,若是朱显按兵不动,又当如何? 月影的回答是,魅影手下皆是刺客死士。说出这句话的月影,当时看不出也听不出任何语气或表情。 暗礁站在了朱显这边,魅影没得选择。若是此战不胜,则余生再也无力与暗礁抗衡,十余年的努力付诸东流,而覆灭暗礁,早已成了月影活着的唯一目标。 月影离去时,这位曾在朝露书院求学的云水国七皇子,没有任何言语,只是缓缓合起折扇。 冬日的寒风将云彩汇集到一处,最终形成遮挡光明的阴霾,林卿焕独自一人,手拿一把油纸伞,走在淀州城到穿云峰的官道上。 云层越来越厚,也越来越低,低得好像只要随意走上一处丘陵,便能置身层云之中,去遇见那下凡采花酿蜜的仙女。 淀州城北门通往穿云峰天池的官道,是当之无愧的云水国最好道路,逢山开山,遇水架桥,数十里的路程,竟没有一处弯路。 南方的气候,适宜大多数农作物生存,一年能收获两到三季。 淀州城通往穿云峰天池的官道两旁,便是连绵成片的油菜花,在越来越低的阴霾下,将大地涂上一层耀眼的金色。 有不幸挡住这条笔直官道的小小丘陵,被劈成两半,使得车马行人得以穿其心而过。林卿焕觉得即便是有一座大山,云水国皇帝也能把它凿出一个隧道来。 还没有下雨,林卿焕也就不撑开油纸伞,而是拿住伞柄,把它当做一把长剑,挥舞起来。路上行人不多,但车马不少。坐在马车中的千金小姐,若是恰好掀开帘子欣赏路边景色,看到林卿焕时,往往会用手捂着嘴,然后便从指间的缝隙散落出丝丝笑意。偶尔遇到骑着高头大马,挎刀带剑的女侠,则毫不掩饰向林卿焕投来鄙夷的眼神。 戴望舒说的那个丁香一般的姑娘,看来是无法遇到了。 本来林卿焕正在淀州城中的隐蔽院落,跟珊瑚大虾他们赌钱喝酒,输的不仅要输钱,还要放哨,每个据点总要无时无刻都有一个暗中放哨的,这是魅影的规矩。 输得最多的林卿焕,被凉风扔了一块通天牌,只得只身赶往穿云峰,于是岗哨便由昨晚刚输了一夜的小螃蟹接手,谁让他输得第二多呢,按照大虾的说法,就是人要倒霉了,放个屁都砸脚后跟。 这通天牌,是云水国朝廷特质,也是天池封禅盛会的“请柬”,短时间内无法伪造,分为三种等级,皇族持玉牌,官宦世族以及朝廷特别邀请的人,持金牌,其余则是木牌。 玉牌金牌都有标注身份,无法替代,而能够持有玉牌或金牌的人,也是高人一等的身份象征,待遇会比持木牌者好很多。 而林卿焕手中的,就是木牌,虽是木牌,材料和雕刻手工都无可挑剔,上面刻着的通天二字,足以证明云水国皇帝的憨憨之心。 这些木牌,在淀州城黑市上,甚至可以批量购买,当时齐富贵手中的,应该是花钱找关系弄来的金牌,可见负责督造这牌子的上下官员,捞了多少油水。 风景宜人,这几十里路程,林卿焕走得也不算如何辛苦,一路上过去不少车马,看穿着打扮,应该都是冲着封禅大典去的,输得只剩下二十几两银子的林卿焕,亏得没有买马,选择了走路,问凉风要,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被打一顿就不错了,还要啥马。 北城门口,就有卖马的,挺会做生意,林卿焕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买,毕竟也不会骑,若是驭马不力冲下官道糟践了良田,是要动刑的,输了钱的林卿焕,当然无力缴纳高额罚款,当然,若是因为这点小事劳烦月影大人,那他林卿焕,就不用在魅影干了。 选择徒步,是个不错的选择,不仅能慢悠悠欣赏路边景色,还能省钱,穿云峰山下,有个小镇,今晚肯定得在那里歇宿,如今源源不断过去这么多车马,客栈不涨价才怪。 当然,若是手持玉牌或者金牌的大人物,可上山,山上自有亭台楼阁。 穿云峰山下的小镇,名叫枫林镇,得名于周边连绵成片的枫林,说来也奇怪,这种通常生长在北方的落叶植物,不知何时被人带到了此处,还繁衍出一大片林子。 可惜枫叶成片落下的时节,早已过去,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杈子,等林子再抽出新芽,还要等上一个多月。 沿溪而建的小镇,房屋建筑分布在小溪两旁,用竹桥或木桥连接起来。小镇不大,约莫只有几百户人家,因为淀州城经常会有人来这边踏青游玩欣赏美景,在这枫林小镇上,客栈酒楼也有不少。 入眼第一家客栈,名叫枫林晚,是个好名字,让林卿焕哭笑不得。 问了价钱之后,林卿焕摸摸碎银子叮当响的口袋,沉默出门。上房五十两,中等房四十两,下等房三十两。 黑店,肯定是黑店。往里走试试看。 逛了一圈,竟然还是这第一家枫林晚客栈最便宜,最贵的甚至已经达到了三百两一晚。 夜幕倾斜,天色逐渐黯淡了起来,林卿焕回到第一家客栈,想直接找老板献诗一首,差点没被店小二扫地出门,想在这边以诗词抵押房钱的寒门学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这些寒门学子,大多被人排挤科举落第,唯一的出路,便是依附于各大世族,想必是冲着这王公贵族齐聚的封禅盛典,过来碰运气了。 遇见欣赏自己才学的贵人,虽说赏个一官半职是奢望,但收为府中客卿为之出谋划策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一个高兴随手赏下几十上百两银子,更是时有发生。 若是被哪家千金小姐看中,招为府中金婿,那更是堪称一飞冲天,可比鲤鱼跃龙门,当然,这是所有寒门学子都在做的白日梦。 在科举几乎被豪门世族暗中垄断的情况下,大部分寒门书生,都会自诩怀才不遇,一面毫不留情地抨击着世族子弟的奢靡,一面又摧眉折腰求赏赐。私底下议论朝政指点江山,也当真是把朝廷各大官员批得无一是处,那会儿,才是真正的意气风发。至少他们自己,会这么觉得。 这些出头无路的寒门书生,为了生计,也会把“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暂时抛在脑后,去做些“下品工作”,能够出谋划策的,大多进了各大门阀,成为门客客卿。能够作词写诗的,大多流连风月场所,与迫不得已卖唱卖笑卖身于权贵们的姑娘们,促膝长谈,互诉愁肠。也有能够写文章编小说的,大多是落魄书生与高门大户千金小姐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风靡一时,后来似乎觉得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配不上自己怀才不遇寒门学子的身份,于是这类故事的女主角,下至王朝公主,上至天上仙女,中间还要抵抗各种狐媚妖精的勾引,也真是难为书中的男主角了。 巧的是,偏偏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还真就爱看这一类小说,前一段时间缠着林卿焕讲故事的彩衣姑娘齐璇,就是典型代表,当然,话说回来,这也跟把齐璇保护的密不透风的齐富贵脱不了关系,爱女心切,便把少女的无限憧憬,全部锁在笼中,也亏得齐璇这丫头不叛逆,不会想着与哪个落魄书生私奔,不过也因此得到了齐富贵给与的最大限度自由,毕竟身处乱世之中,明天会怎样,谁也不好说。 当然,这些出头无路的寒门学子,其中也不乏有真才实学之人,月影的计划一旦实施成功,将来的云水国朝廷,大部分权柄就将由这些寒门学子掌控,从中筛选出真才实学之人而不是纸上谈兵沽名钓誉之辈,也得花一番不小的心思,大战将启,短时间内,恐怕是无法仔细甄别了,但打仗时有打仗时的法则,重赏不一定有,严刑是肯定要实施的。 若是真的身负才学,自然不会在意这些。 林卿焕站在一座木桥上,按着没有用到的油纸伞伞柄,将伞顶端拄在木桥上,若把油纸伞换成未出鞘的剑,这个姿势,便颇有一番剑客的味道了,可惜,它只是一把油纸伞。 片刻之后,林卿焕便干脆趴在木桥上,无可奈何。 枫林镇的大多数建筑,都有三层,地面上两层,桥下还有一层,此刻在林卿焕脚下,就有人在溪边搭了桌椅,点起灯烛,或是喝酒谈心,或是下棋对弈,更有甚者,直接架起了烧烤架,或是煮上了火锅。 火锅和烤肉的香味让林卿焕肚子有些叫唤,灯光烛光火光,倒映在小溪水面上,跟着水流的波纹潺潺而动。 封桥了,除了作为主通道的石拱桥,其余小型木桥竹桥一律封闭。 于是林卿焕便只能带着油纸伞,去石拱桥上,继续趴着。 这座石拱桥似乎上了年纪,爬满了青苔和青藤,趴在桥边,一伸手,就可摘下叶子来,林卿焕采下一片叶子,放在嘴里嚼着。 石拱桥下面,悬了一把铁剑,这把老剑条,跟石桥一样上了年纪,已经满是锈迹,看不出有多锋利。 在地球上,许多桥下也会悬挂上一柄剑,这是一个风俗习惯,传说是为了防止走水的蛟龙带来洪水冲坏了桥,因此悬在桥下的剑,也被称为斩龙剑。 在这个世界,可是真的有蛟龙存在,虽然林卿焕并没有亲眼见过,但也应该不会有假,在暮春阁,就圈养了一头麒麟,林卿焕有幸见过一眼,长相是那个长相,但近看之下,也就跟其他食草动物差不多,还很臭。 第三十一章 道友请留步 就在林卿焕趴在石桥上,犹豫着今夜是露宿荒野,还是露宿荒野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拍了一下肩膀,恰好是前夜被飞刀扎中的左肩,疼得林卿焕差点没条件反射刺出袖剑。 面部表情稍微有点狰狞的林卿焕转过身,身后是一袭青衫,略显破旧但也干净整洁。 青衫男子也被林卿焕吓了一跳,拍个肩膀打个招呼而已,跟被人捅了一刀似的,这人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青衫男子退后一步,向林卿焕作揖道:“方才见兄台欲以诗文借宿,想必诗词造诣非同一般,小生也跟兄台一样,夜宿此地,如今天色已晚,无法读书,入睡又尚早,不如你我二人趁此良机,来个以诗会友,如何?” 作为一个杀手,林卿焕对所有主动接近的陌生人都有不小戒备,自己先前在暮春阁,也算小有名气,虽然每次出门,都会简单易容,执行任务更是要易容之后再戴上面具,但见过林卿焕的人,还真不会少,自己的身份,到底有没有暴露,林卿焕也不好说。 如果眼前这书生真是暗礁的刺客,自己现在被盯上,本来武功不济,现在还负伤在身,说不定今天夜里,就会被抛尸荒野。 林卿焕有些犹豫,跟自己现在的“身份”一样,眼前的青衫男子,是个寒门读书人,按理说写些诗文在这些寒门学子的圈子中传阅,是相当正常的事情,在淀州城,这些人还会在私底下不定期举行什么游园赏花之类的大会,或是挑灯夜游,或是吟诗作赋,又或是对酒当歌。 林卿焕在暮春阁以诗词闻名时,为了更好地掩藏身份,也应邀去参加了一次,不过那次吟诗作赋少,而抨击时政多,这种私底下集会抨击时政的事情,在这些人圈子中,没少干,令林卿焕惊奇的是,其中竟然还有数名衣着鲜亮的女子参与,看样子,是跟这些人相处了一大段时日,以女子之身处在其中,能歌善舞者,应众人之邀表演些歌舞,毫无违和感。 林卿焕摸不准,毕竟暗礁的人,潜伏极深,那天在暮春阁想强行拉走东南的愣头青少年,给林卿焕上了一课,二十几岁的人了,对愣头青少年没有生出一丝一毫的怀疑,这让林卿焕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自己潜伏和反潜伏的能力。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与他密切相处的好。 林卿焕也退后一步,抱拳道:“既然如此,那我也不瞒兄台,其实在下并非书生,方才在客栈中,只不过是死记硬背了一些家乡秀才的诗词,想去碰碰运气罢了,并不会作诗。” 其实这个青衫男子,分明就已经认出眼前的林卿焕,就是当日两句诗让暮春阁换了楹联的人。见林卿焕如此作答,愣了一下,独自退去。 夜色越来越浓,看来今晚是真的要露宿荒野了,好在之前在湖心小岛上训练的时候,没少干这事,林卿焕为了躲避珊瑚等人的追杀,就曾用一小节竹子作为呼吸器,在水下潜伏了一天一夜。 当然,每隔两三个时辰,就得上岸透个气,因为无法用嘴于竹子完全无缝衔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湖水从缝隙渗透进竹筒,渗进的湖水一多,呼吸器就会失效。 不过明天这等盛会,露宿荒野,林卿焕可不想像个乞丐一样出现在盛会上,引人注意不说,这也太丢咱们魅影的脸了。 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找个不会弄脏衣服的青石板为佳,躺着是不可能的了,打坐吐纳倒是个不错的选择,顺便可以用灵气加快伤口愈合速度。 据说明天封禅盛典之后,会有人问剑于那位号称淀州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 在所有武侠小说和电视剧中,江湖后生观看武功高强的武林前辈过招,往往能从中获益,对提升自己的武功修为大有帮助。若是真的机缘巧合,凭着一场观剑,就此打破禁锢自身修为的瓶颈,从此再无桎梏,一路平步青云,也不是不行。一切还要看机缘和观剑者的悟性。 因此,江湖上久负盛名的武林前辈,若是有旗鼓相当的对手,也会愿意发出英雄帖,广邀天下英雄前来观战。一则彰显自己的实力以赢得这些观战后生的仰慕和敬畏,二则请各路英雄对生死胜负做个见证,三则一旦分出胜负,无论何种结果,通过这些观战者,消息都会以极快的速度散布出去,顺便还可以做个顺水人情。 以林卿焕的武功,身上又还带着上,即便以谍子和刺客的身份上了天池,也起不到任何作用,总不能是让自己去打听情报,可要打听刺探什么样的情报,也没明确说啊。而凉风偏偏只给了林卿焕一人通天牌,让珊瑚等几人在淀州城内养伤,莫非是让林卿焕观剑去? 想到这里,林卿焕有些安心,毕竟明天不用打架也不用逃命,看戏就行。 唯一怕的,就是以自己的悟性,不知道能不能有什么收获,若是看电影一般把这场天池问剑看过去了,事后凉风大人问起,绝对少不了几顿暴打。 寻找一个“安逸”的下榻之地前,还得把把肚子填饱,徒步走了几十里路的林卿焕,早已腹中空空。 兜里倒是有二十几两银子不假,可今天这枫林镇的价格,真是高得吓人,即便在淀州城内,找个一般点朴素点的酒楼,这二十几两银子,随便林卿焕吃什么,吃撑了吃吐了都花不完。 还是围着整个镇子逛了一圈之后,林卿焕发现自己只买得起烤红薯,一两银子一个。 不得不说,烤红薯这种“登不得大雅之堂”的食物,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比落魄书生更能受到千金小姐们的青睐,即便是林卿焕先到,还是得排在几个衣着华丽的女子后头。 烤红薯的老伯,看起来老老实实,倒是挺伶牙俐齿,以一句“好个没良心的读书人,居然忍心看着这样几个如花似玉的千金小姐在寒风中多站立片刻,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将来若是能骗得哪个良家女子做媳妇,那女子必定不是眼瞎就是缺心眼,怪不得行走江湖的好汉大侠们总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这么多先贤至圣的道理教诲,吃进去又拉出来,就是没留在肚子里......”劝退林卿焕。 林卿焕无言以对,只得退到几位女子身后,若不是意识到在食物面前说了不雅之言,这位靠着烤红薯便能发家致富奔小康的老伯,指不定还要“教训”林卿焕到什么时候。 几位女子得到烤红薯老伯的一番言语肯定,似乎觉得让林卿焕排在后面是理所当然,作为一个读书人应该有的礼貌,不然在众多小说中,又怎会有让女子一见便再难忘记的读书人呢?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四位女子心情大好,也并不拘束,开始围在烤红薯的小火炉前,伸出青葱玉手,烤着火。 站在林卿焕旁边的红衣女子,特意往边上挤了挤,给林卿焕也留出一个位置来。林卿焕伸出手,感受着炉火的温度,报以感激一笑。 炉火暖手,良人暖心! 自从林卿焕来到这个世界,不是挨饿挨打就是担惊受怕,几乎对所有陌生人怀有戒备之心甚至是敌意,差点都忘了自己是来自地球和平年代的人,乱世之中的丝丝善意,让林卿焕觉得这个世界有比求生更大的意义,齐富贵和彩衣姑娘齐璇一家是如此,身旁的红衣女子,也是如此。 卖红薯的老伯停不下来话语来,教训完林卿焕,又开始“传授”几位女子烤红薯的技艺,炉子要多大,火要多大,红薯要离炉火有多远,立着还是平放,每隔多长时间翻转一次,都有极大的学问,任何步骤一错,出炉的味道都是千差万别。 几个本想学会之后在家中庭院温酒时也顺道烤上几个红薯的女子,听着如此复杂的步骤,纷纷打起了退堂鼓。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老伯能靠烤红薯发家致富也不是没有道理。 此时烤红薯的香味便极能勾动腹中馋虫,靠着双腿走了几十里路的林卿焕,肚子控制不住地发出“咕咕”的叫声,好在身旁几位年轻女子,并不显得如何娇羞,不会掩嘴强忍住笑意,这让林卿焕觉得这并不尴尬,腹中饥饿,原本就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反之,若是她们觉得林卿焕尴尬而去掩住嘴或者强忍着笑意,那么,不尴尬的事情也就变得尴尬了起来。 一个小火炉,周边能放五个不大的红薯,本来老伯打算额外赠送她们一个,让林卿焕等着第二炉,站在林卿焕身旁的红衣女子给每人分了一个之后,把最后一个递给林卿焕,林卿焕接过烤红薯,抱拳致谢。 林卿焕肯定是要等着第二炉的,一个烤红薯,怎么够吃?林卿焕决定买四个,晚餐两个,夜里饿了吃一个,留下一个当作明天早餐! 见没有其他客人来,在烤红薯老伯的一通教育下,林卿焕付了六两银子,买下了下一炉,被老伯赠送给几位女子,再由红衣女子转增给林卿焕的那一个,也一并付了账。 林卿焕用衣服兜着足以让自己饱餐两三顿的六个烤红薯,一步一步往山上走去。 悔不该当初赌钱啊,不然,靠“写诗”存了三百来两银子的林卿焕,如今在小溪边整一顿小烧烤,也不是不行。 枫林镇上山的台阶,可以直接通到天池,全部由青石板铺成,林卿焕兜着烤红薯,将油纸伞夹在腋下,穿过枯槁的枫林,拾阶而上,如果能在途中找到可以歇脚打坐的亭子,倒是个不错的下榻之地。 只是也不敢爬太高,据说淀州城调来五千禁军,在整座穿云峰,布上了数道警戒线。 刚走出枫林,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吓了林卿焕一大跳。 “道友请留步!” 第三十二章 封禅祭典 背后传来的突兀声音,把林卿焕吓了一跳,即便是在没有月光星辰的晚上,其实也能看到些许模糊的影子,而这片枫树林全都已经落叶,只剩下枯槁的树杈子,林中的青石板台阶,视野也算开阔,况且,冬夜少了夏虫的喧嚣,更为静谧,而林卿焕完全没有听到脚步声。 练武之人,通常都有一种敏锐的感觉,能够察觉到危险的临近和周围其他人的气息,身后此人能够悄无声息近身林卿焕,必定不同寻常。 话音刚落,还未待林卿焕反应过来,那人伸出手,重重拍了一下林卿焕的左肩,询问道:“天色已完,道友此时上山,意欲何为啊?” 林卿焕再次被拍左肩,飞刀留下的伤口受力吃疼,条件反射似的直接跳开一丈远,兜着的烤红薯尽数散落在地。 林卿焕转过身,审视着眼前之人,是个老头,一身道袍谈不上如何衣衫褴褛,但无论如何都算不上干净整洁,下巴上还留着一抹山羊胡子。 “道友如此惊慌失措,难道怀疑贫道是打劫的不成?道友为何如此冤枉贫道?吾辈修道之人,行于天地之间,探索宇宙苍穹之秘,行凡人所不能之事,你这小子,好生狂妄,不知吾辈修道之人的伟大,反而冤枉污蔑贫道是个拦路抢劫之徒,沙包一样大的拳头见过没有,小心我一拳打爆你的脑袋!”眼前胡子拉碴的老头伸出拳头,慢慢靠近林卿焕的脑袋。 林卿焕有点懵,这年头,真是什么奇葩都有,但又摸不清此人有多深的武功修为,是什么身份,不敢乱来。 不待林卿焕回答,老头化拳为掌,再次拍在林卿焕肩头上,一本正经说道:“诶,看在你小子还算老实的份上,不一拳打爆你的脑袋也行,跪下叫我三声爷爷,我就放过你,诶,不行不行,我最多比你大一两天,叫我爷爷万万不行,这样吧,算贫道我吃点亏,随便给个百八十两银子赔礼道歉,贫道宅心仁厚,就放过你了!” 林卿焕被按着左肩,动弹不得,尝试用力挣脱,伤口疼不说,竟然没能动弹丝毫,右手收入袖中,按住袖箭机关,随时准备刺出。 老道人右手按住林卿焕,左手向林卿焕胸前的兜里摸去,林卿焕左手被制住,右手又不敢贸然离开袖箭机关,因此也没有阻止,翻来翻去,只有那块通天牌和剩下的十几两碎银子。 老道人将木制通天牌随后一扔,又把碎银子尽数丢进自己口袋,失望道:“不会吧不会吧!我看兄台你人模狗样一表人才,一大把年纪居然只有这点身家,将来怎么娶媳妇,你们读书人不是老说什么什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看你这穷小子小子,修身就够你修一辈子了,还谈什么齐家治国平天下啊!” “诶诶诶!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这是抢劫吗?修道之人的事情,能算抢吗?你看这些银子,人家好端端长在地里面,被人挖出来,烧啊熔的,最后还要流落民间,被世人挨个践踏,有多痛苦你知道吗,你知道吗?”老道人说完后,一屁股坐在青石板台阶上,随手拿起一个烤红薯吃着,继续说道:“你看这个烤红薯,人家好端端地长在地里面,被人挖出来,放在火堆里,烤得这么香......烤得这么糊,最后还要被人吃掉,有多疼你知道吗,你知道吗?道无常而物有常,贫道修行数十载,仙风道骨游历天下,正是为了抚平天下不平之事,从你们这些奸诈小人的魔爪中,将它们拯救出来!如此功德无量之事,你说这叫抢吗,这能叫抢吗?” 能把抢劫说得这么大义凛然,这个老道人,也真他娘的是个人才,吃完一个之后,又将三个全部揣进兜里,拔腿就跑! 真要是人倒霉了,放个屁都能砸脚后跟,好歹还剩下两个,也不算太过不幸,做一个武功低微的刺客,真是有苦说不出。 林卿焕也不继续走,先找个隐蔽之地,将两个烤红薯就地吃完再说,免得再发生其他意外。 这个世界的灵气作用及其广泛,排除体内杂质,健体洗髓,甚至能直接当做能量使用,只要身体能够支撑起新陈代谢的物质,不用再在食物中摄取能量,也不是不行,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吸纳灵气到达一定数量级,并且能够轻松运用,目前的林卿焕,修行数月,还处在排除杂质和强化身体的阶段。 传说修炼到极致之人,能够修成无垢琉璃之体,闭气辟谷不在话下,甚至能够灵魂离体。 修成无垢琉璃之人,杀力未必有多强,但其身体能够达到一个极为玄妙的境界,按理说,只要不被人直接劈成十块八块的,无论什么伤,都能快速愈合,同时寿命达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是常人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一夜打坐运功疗伤,林卿焕身上飞刀的伤好了不少,应该再过几天就能愈合。 笼罩天地的黑暗褪去,光亮逐渐多了起来。今天是一年中最冷的一天,两个太阳完全重合。 路边的枯草结上了厚厚的一层霜,林卿焕吐出最后一口浊气,在空气中形成一串白雾。 起身向上走去,青石板沾了雾气,变得有些滑,路边的枯草凝结了一层厚厚的白霜。林卿焕途中遇见一条小溪流,捧水洗脸,一汪冒着白烟的清水,蕴含了寒冬里的温暖。 穿云峰,顾名思义,此山最高处,穿过云层。 实际上,寒冬的云层,要比平时矮上许多,向上看去,便能发现这一层层的青暗,就在头顶。 不久后,林卿焕便置身云雾之中,云雾层层笼罩,能见度极低,吸入的雾气,让林卿焕有些咳嗽。 运动的能量总是能够让人在清冷中获得片刻温热,林卿焕提气向峰顶天池跑去,一步一阶,一步两阶,最后的极限,达到了一步五阶。 这个结果,令林卿焕还算满意,没有把灵气直接用于发力奔跑,而是通过运气维持身体内部的平衡,灵气让剧烈运动的无氧呼吸,变成了有氧呼吸,而奔跑,完全靠自己体力。 一跃出云海。 林卿焕停步,俯视脚下云海,没有意料之中被晨曦照耀的金光灿烂,反而如弱水般诡谲难辨。山间风起,行云流水,云海翻腾,波澜四起,就像一头愤怒的猛兽,想要吞没一切目光所及的事物。 林卿焕继续向上而行,脚下有一云海,天际还有一云海,偶尔有一两片雪花,被风吹落,飘到林卿焕身边。 林卿焕目测了一下,离峰顶应该只有百余丈距离,于是不再奔跑,开始慢悠悠朝峰顶走去,美景在前,散步踏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下雪的寒冷天气,总能让每一个生活在南方的人,都心情大好,暂时抛却烦恼,置身于这飘飘落雪中。 越往上走,雪便越大,直到林卿焕肩上和头上,都沾满了雪花。柔软的枯草和树叶上面,开始积了一点落雪,不过在这冷硬的青石板上,还是触之即化。 接近封顶,亭台楼阁开始多了起来,这些建筑,大多是皇室或门阀世族的建筑,几百年来,云水国皇室和各大世族门阀都有上穿云峰天池避暑赏雪的习惯,时间一久,便连成了许多建筑群。 林卿焕找了个僻静之处,将右手袖剑藏在鞋底。 至于左手袖剑,体积较大,容易被发现,林卿焕直接留在山下了,而刺客常用的其他装备,林卿焕一件没带,练好袖剑和袖箭,就够他折腾一阵子了。 果然,继续前行的林卿焕,很快迎来第一波搜查,早晨上班第一波“生意”,就遇见林卿焕这寒酸的样子,查过木牌真伪之后,便让他快滚,竟然连一两碎银子的油水也没有,也不知道这寒酸书生是怎么混到通天木牌的。 昨夜那留着一抹山羊胡子的老道人,将林卿焕搜刮一空,木牌随手一丢,竟然扔出去数十丈远,害得林卿焕在黑暗中沿着那个方向找了许久。不过话说回来,即便不被山羊胡子的老道人搜刮,今日上山,面对这层层岗哨,只怕也是留不住一文钱。 到达峰顶时,第二波搜查,负责防卫戒备的禁军,还是让他滚。 峰顶呈圆环型,像一口大锅,大锅中间,便是天池,不算大,可也不小,方圆两里左右。 天池边上有一个凹型,伸出天池的陆地,是人为填成,上面建的天坛,便是云水国皇帝历年敬拜天地祭祀先祖的场所,今日封禅,也在那里。 天坛周围修建了几间不大的宫殿,应该就是皇帝的住所,附近一大片区域,都被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围了起来,像林卿焕这种身份的看客,是不得接近的。 穿云峰顶,此时已经有不少衣着华丽的年轻男女,打着伞,散步赏雪,林卿焕孤身一人,也不去自讨没趣,整个峰顶及天池周围,一面奢华豪贵,亭台楼阁应有尽有,一面荒芜杂草丛生。 林卿焕向荒芜的那一面走去,挑一处荒野枯草坐下,拍落头上和肩上的片片雪花,撑起油纸伞。 峰顶的各处通道,都不断有人涌入,这些人大多聚集在林卿焕的另一面,林卿焕躲在油纸伞里,将鞋底袖箭取出,用杂草擦拭了一下,放到鼻尖闻了闻,还好,不算臭,随即将它重新绑在右手上。 便是荒芜的这一边,人也开始不断多了起来,各种颜色的油纸伞,从峰顶看下去,像一个个大蘑菇。 人声鼎沸,各种闲聊吹牛的喧嚣,让林卿焕无法再精心打坐,于是向下走去,一场问剑,站得高或许可以窥得战况全貌,但距离太远,也无法感受到剑气剑意。 意境一说,向来虚无缥缈,不可捉摸,只能靠机缘和天赋去领悟参透。 林卿焕挑了一个合适的观剑位置,不高不低,不近不远。 只是这种风水宝地,周围人不少。 封禅即将开始,不断有带刀侍卫过来,让周围所有人肃静,违令者杀无赦,这让林卿焕暂时得到了片刻宁静。 封禅典礼开始,云水国皇帝这阵仗不小,天池对岸足有数千人,以云水国皇帝为首,按照一种古老的仪式,开始祭拜。 一鸣钟,祭拜天地! 二鸣钟,祭拜神明! 三鸣钟,祭拜先祖! 四鸣钟,祭拜日月! 五鸣钟,祭拜山河! 六鸣钟,祭拜风雨! ...... 按照规矩,林卿焕等平头百姓,从第一次鸣钟开始,就得跪下,匍匐在地,以免惊扰天地神明,直到九次鸣钟祭拜结束,方可起身,期间不得用伞遮挡,只能任由雪花落在背上。 九次鸣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礼仪繁杂,可想而知。 九次鸣钟结束,便可以开始吃喝玩乐,当然,这仅限于对面,林卿焕这边的所有人,若不是自带吃食,只有干看着的份。 迎着雪花飘落,不少妙龄少女开始采茶,穿云峰天池特有的飘雪茶,可直接接上一壶落雪,将新采的茶叶放入其中,用特质的小火炉温煮,最是清香。 几名袖长数丈的白衣女子,踩着湖水飞入天池之中,开始起舞,雪花飘落,长袖翩飞,婀娜的女子身姿,配上这偏偏雪花,甚是应景。 第三十三章 天池观剑 林卿焕将手伸出伞外,接住几片雪花,手被割得生疼。 杀气! 雪花在手中很快融化,留下几道极细的伤口,小到甚至无法用肉眼看见,没流血,但是疼。 旁边的陈虎,开始一个劲往林卿焕本就不大的油纸伞里钻。 问剑白衣小剑仙之人,来了! 林卿焕周围的人,不乏浪迹天涯的剑客和云水国各武林门派的弟子,大多是冲着这场问剑而来,因此见带着杀气的雪花落下,不但丝毫不慌,反而显得有些激动。 这样的出场,注定了此战不会寻常。 即便在观战中悟不出武功招式和机缘道法来,只是花上几百两银子凑这个热闹,都不算亏。 日后行走江湖,遇到志同道合之辈,喝酒吹牛之时,便多了一道下酒菜。这一战,仅仅是这个开场,只怕都能下酒一壶。 天下术法何止千万,但将杀气融于雪花中的手法,便是云水国公认的江湖第一人,也难以做到。 如此高的术法,对上一剑破万法的剑客,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一个真正的剑客,从第一次拿起剑的一瞬间,便注定了到死才能放下。 以剑为伴,以剑为生,剑在人在,剑断人亡! 不论何处的江湖中,总有这么几个剑客,逆行于人流之中,尝尽人间孤苦,不为名利财富不为权贵美女,终其一生,只求开拓剑道。 这样的人,被称为剑士,一生之中,若能留下一门剑道,往往便可衍生出上百种剑意,而拓展开来的剑术剑招,更是成千上万永无止境。 一名剑士,只要不中途夭折,往往能成就一段传说。 也正是这些人,使得剑客的路,比修行其他功法的人,宽了很多。 随着雪花落下的,还有一席白衣,从天空坠下,不快不慢,刚好于落下的雪花速度一致,雪花融于湖中,白衣立于湖上。 白衣蒙面,林卿焕心头一紧,跟月影凉风在湖心小岛上的衣饰一样。不似白衣小剑仙平常在暮春阁穿的全白,而是带了点点不规则的墨色,看起来又不那么白。 一席白衣站立在湖面上,如履平地,背对着林卿焕,向前伸出一只手。 这是示意那位号称淀洲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可以出剑了。 天池对岸,躺在卧榻上的白衣小剑仙,待湖中起舞的暮春阁女子全部返回后,单手一抚,放在身旁的霜寒一声铮鸣出鞘,直刺湖心一袭白衣。 霜寒剑破空极快,数百丈的距离,转瞬便至,湖心一袭白衣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不见任何动作,不躲闪也不格挡,任由长剑穿胸而过! 众人皆是一惊,林卿焕身边的陈虎,更是下巴张开得能吃下一个秤砣。 人随剑至,白衣小剑仙掠上湖面,将佩剑霜寒招回手中,四处张望,警觉且戒备。 果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被霜寒剑穿透而过的一袭白衣,化成片片雪花,散落在湖中。 幻术! 白衣小剑仙头顶,一袭白衣突然出现,向下拍出一掌! 这一掌下去,打得整个天池的湖水都向四周蔓延开来,像是从天上扔下了一块巨石。 离湖面过近的看客,便被殃及池鱼,赶紧手脚并用往山腰上爬。 剑白衣置身掌风正中央,向上连劈数剑,已经将这一掌卸去大部分力道,不然只怕是整个天池,都要被这一掌打得崩裂开来。 剑白衣连劈数剑之后,踏着湖面几个翻跃,连续躲闪,堪堪避过这一掌的余波。 躲闪之间,还未完全站定,剑白衣便向天上劈出一剑,不出所料,天空那一袭白衣,被剑气穿透,直接劈成两半,再次化成片片雪花落下。 还是幻影! 剑白衣踏着雪花而上,在空中快速移动,每踏一步,便向某个方向劈出一剑,出剑和移动的速度都很快,在眼力不济的常人眼中,怕是只会留下一串幻影。 林卿焕所在的荒芜之地,剑气无人阻挡,劈入旁边草垛中,割下一缕缕枯草,剑气入地数尺。 片刻之后,天池上空某处飘落一片白色薄纱,看样子是被剑气斩断。 剑白衣站定,右手斜握霜寒剑,看向白纱飘落的方向。 一席白衣再次出现,面纱未落,但衣裳缺了一角! 手中无剑,曲指向前轻弹,身前片片雪花朝剑白衣激射而去。 是剑气! 练剑到一定境界,手中无剑,以剑气驭之,飞沙走石皆可作剑! 用雪花作剑,对阵号称淀洲城剑术第一的白衣小剑仙,只怕是不够看。 二人都没有躲避,站在水面上,以剑气对剑气,每一次剑气的对碰,都会在二人脚下激起一阵涟漪。 果不其然,最终还是那一席白衣落入下风,使了一个类似于千斤坠的功夫,瞬间坠入湖中,才堪堪躲过一道来不及挡住的剑气。 一头如瀑青丝,被这一剑斩断些许,落在刚才站立的湖面上,随着涟漪阵阵散开。 那一席白衣被迫遁入湖中,剑白衣愣了一下,下一刻便踏着雪花快速向空中掠去。 果然,水中伸出一只巨手,以天池湖水凝聚而成,向还在踏着雪花往上飞的剑白衣抓去。巨手周围,飞出数条水龙,蜿蜒而上,同样直奔剑白衣而去。 剑白衣上掠速度不减,连续向下劈出几剑,剑气穿透水流,不能阻挡丝毫。 抽刀断水水更流,虽然劈不开水流,但可以劈开控制水流的气机。 这几剑,分明穿透而过,控制水流的气机,竟然如流水一般,劈开一道裂缝,又瞬间合拢。 剑白衣心中骇然,此人的内功修为,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巨手越来越近,剑白衣翻身向下,双手握剑,再次朝着湖水凝聚而成的巨手和水龙,劈出一剑。 剑断不了水,但可断冰! 这一剑,没有丝毫杀力,但蜿蜒而上的水龙和直铺剑白衣的巨手,从上到下,凝结成冰! 剑白衣在心中道了一句侥幸,劈出这一剑时,巨手已经到了脚下。佩剑霜寒,也亏得为了更好融合剑意,特地修炼了寒冰内力。 虽然将水凝结成冰,不算什么厉害的招数,甚至很普通,但若是没有修炼寒冰内力,虽然也能做到,但绝不可能这么轻松,也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剑白衣顺势站在已经被凝结成冰的巨手上,看着周围面目狰狞的数条冰龙,微微一笑,大喊一声,“破!”,向下一剑斩去,巨手和冰龙碎裂成几大坨冰块,坠入湖中。 这一剑,可是赢得无数人拍手叫好,天池对岸不少女子,似乎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甚至发出了大声带着喜悦的脚叫。 林卿焕身边的陈虎,也高兴得大拍林卿焕的肩膀,疼得林卿焕差点没一脚把他踢出油纸伞外去。最终在林卿焕的瞪眼下,陈虎报以习惯性的厚脸皮尴尬一笑,悻悻然缩回手。 剑白衣并没有下坠落在湖面上,而是站在空中原处。 非不愿,实不能! 天空中同样没有落下的,还有剑白衣周围的片片雪花! 一袭白衣出现在空中,单手一握,片片雪花向剑白衣收拢。 剑白衣意识到不妙,开始凝聚剑气向外劈砍,试图震飞这些向自己包围而来的雪花,但无论如何劈砍,劈开一片,又围上来两片。 向人劈砍更是无用,即便人家不躲不闪,劈中一剑最多留下几片雪花。 此人气机如流水,劈不乱斩不断! 方才将注意力放在湖水凝聚而成的巨手和水龙上,反而忽略了这从天上落下的雪花,反应过来时,早已在别人大阵之中。 剑白衣试图再次用寒冰内力将雪花凝聚成冰,可雪花本就不是一体,无法将其全部凝聚在一起,更何况天上落雪无穷无尽,即便将雪花凝结成冰渣子,还是会有无数雪花,按照阵法中的轨迹,向剑白衣围上来。 片刻之后,天空只有一袭白衣,和一个巨大的雪球,雪球中不断有剑气劈出,裂缝处落下些许冰渣子,立刻又有雪花补上去。 雪越下越大,旋转的雪球也越来越大,从雪球内劈出的剑气不断变弱,最终再无剑气从内劈出。 那一袭白衣始终站在空中,右手呈半握拳状,似乎是遥遥把雪球整个抓在手中,左手掐诀,立于胸前。 雪球不再旋转,那一袭白衣也没有任何动静,只是保持姿势,停留在半空中,黑色长发上沾了不少雪花。 林卿焕心中激震,这一招,熟悉到永远不想再回味。还记得当时林卿焕刚刚完成与珊瑚大虾等人的对抗训练,昏迷之后,一醒来便被凉风用这一招折磨得欲仙欲死。 这一招对身体没有实质性伤害,但对于灵魂或者说整个精神世界,堪称毁天灭地。 停留在半空中的这一席白衣,必定是凉风无疑了! 凉风的武功,皆是自创!这也是凉风从不教林卿焕任何运气法门和武功招式的原因之一。 将他人的内功心法和招式杂糅在自己身上。虽然进步神速,但终究不是什么正途,若是自己悟性不够,不能将其融合于一身,完全化为己用,对大道登顶,反而将会是不小的阻力。 凉风这一招,对林卿焕来说,是考验心性和精神,但如今对剑白衣而言,确是实实在在的杀阵。 剑术高杀力大,并不意味着灵魂和精神也是如此。即便是能够靠着浑厚内力支撑片刻,若是不能直接破开雪球,最终内力耗尽,依然要以自己的精神和灵魂对抗。 作为一个杀手,特别是剑白衣这种从被暗礁收养的孤儿,在那个环境中,一点一滴靠自己积累到这个境界,若说其心性不坚,恐怕没人会信。 而剑白衣如今看起来不到三十岁,武功修为能达到如此地步,也是天赋卓绝的一种表现。 但恰恰如此,在暗礁这种杀手组织,年纪轻轻便冒出头来,就算不想做亏心事,谁又能得偿所愿。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更何况是在暗礁。 一旦被凉风的控心术攻破防御,只要心中有一丝丝愧意,有一丝丝执念,就会被无限放大,身在其中,会忘记一切,感受自己和他人的无限痛苦。 林卿焕当时,就差点忘了自己还是个人,还有这么一副身体。 看着剑白衣被凉风控住,林卿焕有些幸灾乐祸。 第三十四章 弑君之名 被包裹在雪球内的剑白衣,双目紧闭,盘腿而坐,霜寒剑竖于胸前,左手食指和中指闭拢贴在剑刃外侧,缓缓向剑尖移动。 这是在凝聚剑气! 每一个剑客的剑,都有灵性,能够承受主人的大部分剑意。霜寒剑,是剑白衣从一个山洞中得到,前任主人早已化为一堆白骨,一碰就化为灰烬,霜寒剑斜插在地上,寒气逼人。 剑白衣得到之后,特意修行寒冰内力,就是为了将自己的剑意和剑气与霜寒剑契合,蕴养数年之后,方才成为自己手中利刃。 也正因为如此,霜寒剑才能承受剑白衣的大部分剑意和剑气,若是换成其他寻常的剑,只怕早已寸寸碎裂。 剑白衣只以为这次问剑于自己的,只是某个江湖上沽名钓誉的游侠剑客,然后两人相互卖个面子,花里胡哨走上个几十招之后,惜败于自己,以此賺得名声,好成为某个王公贵族的门中客座上宾,当然,陪他演戏一场,好处也少不了自己的,这种事以前还真发生过不少,自己这个淀洲城剑术第一,差不多就是这么被吹出来的,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 怎么也没意料到的是,这次问剑自己的,居然是凉风。 十年前跟随月影创建魅影堂时,凉风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在同一批收养训练的孤儿中,只是下等,甚至完全不足以出门执行任务。 当年不过是一个初窥修行之道的小姑娘,短短十年间,竟然能将自己逼到如此地步,一向以为月影凉风不过是小打小闹的剑白衣,此刻终于开始正视月影这个于暗礁为敌的大小姐。 若是月影不是一心想报当年杀夫灭门之仇,那位老头子愧疚在心,将来直接把整个暗礁交到月影手上,也不是不可能。 刚开始交手时,剑白衣有心退让,毕竟那位老头子早已放出话来,不得伤了小姐一根汗毛,凉风虽然不在其中,但毕竟于月影共事十余年,若是死在自己手上,将来月影真的接手暗礁,自己岂不是死路一条?八岁就进入暗礁成为一个杀手的剑白衣,深知暗礁的可怕,被暗礁盯上,即便自己的剑道修为再上一个层次,也只有一个结局,剑断人亡。 如今可管不了这么多了,凉风这小娘们似乎拿准自己不会直接痛下杀手,从一开始将杀气凝聚于雪花之中,就是为了布下这个杀阵,前面不痛不痒的打斗,不过是拖延时间,而湖水凝聚而成的巨手和水龙,看似气势磅礴,实则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好将自己引入阵中。 好计谋,好算计,将自己的每一步都拿捏得死死的,如果再给她一年时间,只需功力再强上一成,杀自己便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剑白衣强忍着精神上的折磨,将全部剑意和剑气都凝聚在剑上。 凉风这一招,让执行过无数次危险任务,甚至其中数次堪称九死一生的剑白衣,都觉得这是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一步错,万事皆休。 这一剑,将是剑白衣此生迄今为止最强一剑,若是不死,剑道必将精进。 其实,最多八成功力就能破开这个雪球,但剑白衣要十成,即便冒着重伤的风险,他也要杀了凉风。 一想到十年前那个训练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但认真起来有稍微有点可爱的马尾辫少女,十年后差一点就让自己身死道消,一向自诩天赋异禀剑道天才的剑白衣,就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当年训练那一批孤儿,自己是刑罚教官,是整个暗礁年轻一辈的楷模,当时对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少女凉风,不忍见其多受严酷刑罚,对其多有照顾。 这一剑,定要让她死无全尸! 剑白衣还未将全部剑意和剑气凝聚到霜寒剑上,精神和身体便已到了崩溃边缘,看来凉风也怕了,感受着控制雪球的气机来源,剑白衣双手握剑,朝着某个方向,一剑递出。 这一剑的威力,足矣将穿云峰的顶峰,劈出一个口子,让天池之水流到穿云峰外。 刹那之间,雪球炸裂,强大的剑气穿过凉风孱弱的身体,继续向后劈去。 剑气所去的方向,赫然那是刚刚结束封禅的云水国皇帝,九五至尊。 而凉风的身体,被剑气劈中后,再次化作片片雪花,散落在天池湖水中,消失不见。 云水国皇帝周围,侍卫高手也有不少,大多数人还未反应过来,只有寥寥数人出手救驾,企图阻挡剑气的,试图带着皇帝躲避的,非死即伤。 这一剑来得太过突然,功力又太强,皇帝周围不少大臣宦官也被殃及池鱼,死伤一大片。 剑白衣见状,又惊又怒,又被耍了。 今天的确有刺杀皇帝及大臣的任务,但执行的人,都是朱显那边的死士,暗礁虽然也安排了人,却只是需要伺机策应而已。 毕竟上千禁军在这天池,外面还有数千人马,封锁了各条道路。刺杀容易,逃跑则极难。 即便应对这些禁军,打不过可以仗着轻功跑,直接从峰顶跃下,只要不是悬崖峭壁,有落足借力之地,多耗费也内力躲过强弓劲弩,下这穿云峰,又有谁能奈我何? 怕就怕皇家和各大士族门阀每年花重金豢养的门客客卿,江湖人对江湖人,到时候若是一拥而上,只怕任谁身处其中,也也讨不了半点好。 凉风早已不见踪影,剑白衣强提一口气,踏着湖水,往荒芜这一面而来,这边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平民和江湖小辈,防卫也最薄弱,不到百名带刀侍卫,还是为了监督这些草莽平民,防止有不法之辈扰乱封禅大殿,才派过来的。 林卿焕知道这次问剑的挑战者是凉风,正在犹豫着要不要稍微阻挡一二,马上就被旁边的陈虎拉着躲在草丛中。 困兽犹斗,更何况是有一丝生机的江湖高手,谁敢阻拦断其生路,那便是殊死之战了,陈虎及林卿焕之流,即便面对耗尽内力的剑白衣,也不是其一合之敌。 几名拦住剑白衣去路的侍卫,被霜寒剑直接劈成两半,后面数十人,避之不及,谁还能为了这点功劳搭上小命不成? 装模作样拦截一下,或是站在远处,用内力投掷出刀剑暗器。 峰外还有数道防御,即便事后问罪拦截不力,也不能让最薄弱的一处背锅不是。 皇帝身死,刺客逃亡,士族门阀的家主掌门人,都颇有默契,无一人派出门客去追,最多也只是装装样子,随便派出几名不得力的手下。 几位公主惊惧不已,不知是否还有剩下的刺客,急忙四处寻找看起来安全的场所。 当朝首辅及其看中的三皇子,离得太近,当场死亡。 失宠的太子受了轻伤,匍匐在地假装晕倒。 刚回朝不久的七皇子,亲自带人追杀刺客。 除了几个士族门阀所在少有秩序,其他人皆如热锅上的蚂蚁。 云水国皇帝为了彰显自己的治世之功,邀请前来观礼的人,本就不在少数,再朝之人,生怕被刺客殃及池鱼,在野之人,生怕被当作犯上乱党,而林卿焕所在那边荒芜之地的平民以及没有实力也没有势力的江湖游侠,则怕被直接当作乱党打杀了邀功。 再加上负责防卫的七皇子,故意带人前去追杀,留给余下的刺客以可乘之机,众人争相奔走,整个天池乱成了一锅粥。 剑白衣从峰顶施展轻功下山,劈出那一剑时,内力几乎耗尽,此时已是强弩之末,单单是越过第一道防线,就身中数箭差点滚落山崖。 前方还有数道拦截,后方还有无数追兵。 天池之内,一波刺客开始动手,人群中不时有人倒下。 荒芜的这一面,本来防卫就比较少,此时大多数去追杀胆大包天的刺客,大部分人开始四散逃离,想要趁乱离开这是非之地。 摊上这等事,无论是草莽还是平民,都只是想保住这一条小命而已,没有谁愿意趟浑水,而如今身出浑水之中,求生唯一的念头,就是逃离。 跑出去,起码有一线生机,若是留下来,只会成为他人刀俎下的鱼肉,看似繁华实则乌烟瘴气了很多年的淀洲城平民,没有人会相信官府,江湖中人,更不用说。 人群中,有一人声嘶力竭,竭力阻止这些平民和江湖人士的逃亡,若是这么多人一起逃下山,太过引人注意,只怕会被禁军直接打杀了,毕竟非常时期,很有可能会宁错杀不放过。 林卿焕犹豫了一下,那人见过,正是昨夜在山脚枫林镇石桥上,想找自己“以诗会友”的求生。 陈虎这些江湖人,可不管什么错杀不错杀的,出了这等事,他们这些江湖人,能脱得了嫌疑?最终面临的,还不是一顿严刑拷打。 林卿焕选择跟着陈虎一起跑,这么大座山,即便有数千禁军,总有疏漏。 下了一上午的雪,峰顶也积了厚厚的一层,陈虎和林卿焕选了一个没人的方向,玩命的跑,好在地上枯草和越多,软和,摔倒了在地上滚一圈,爬起来还可以继续跑。 就是树木和灌木丛太多,下雪之后分不清虚实,往往一脚踩下去,整个人都得掉灌木丛里。 还好林卿焕早已习惯了这些小伤,陈虎这些江湖人,更是如此,即便没有追兵,两人跑得也不慢。 天池岸边,某处亭子,一个红衣年轻女子将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拖到隐蔽处,撕裂衣裙为之包扎伤口,颤抖着抹去模糊了眼睛的泪水,身后是一条鲜血组成的轨迹。 荒芜的这一岸边,身穿青衫的书生留下了一部分平民,安抚众人的同时,思索着说辞,如何保众人无罪。 峰顶,给了月影一份名单的云水国七皇子,看着天池旁的厮杀,面无表情收起那把恩师赠送的折扇。今天参与刺杀的,不仅有朱显的人,还有魅影的人。折扇上书治国平天下,有些人不死,他便坐不稳甚至坐不上那个位置,谈何治国,又谈何平天下。 一只大雕跃出穿云峰云海,向远处飞去,剑白衣身中数箭,几乎晕厥过去,靠着一缕极为强烈的求生执念,死死抓住雕腿。 穿云峰某个角落,云雾笼罩之处,凉风揭开白色面纱,面色惨白,吐出一口鲜血,将红色的血用白色的雪盖住,再清理了脚印之后,换上一张新的面纱,施展轻功,踏着草木,继续向山下而去。 云水国与红袖国接壤地界,一队马车停下修整,一个身穿彩衣的年轻姑娘,向天空伸出手,试图接住一片夹杂在小雨中偶尔飘落的雪花。 红袖国东方,某处小岛,海岸旁的小木屋中,一名脸色枯黄的少女,缓缓睁开眼睛,看着被海风吹动的海螺贝壳,眼神中,不解,惊惧,悲伤,还有一丝丝好奇。 太阳系,地球,某个医院,在林卿焕所在的病床隔壁,那个“木微霜”缓缓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狡黠一笑。 第三十五章 清除门阀 林卿焕和陈虎一路向下,远离原来的那条青石板台阶,专挑植被茂密的地方行走,虽然速度相对慢了一些,但胜在隐蔽。 本来可以径直下这穿云峰,陈虎非要绕路去拿回那藏在山脚下的四十几两银子。 林卿焕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银子藏得不远,在枫树林那边距离青石板台阶不远处的某个隐蔽角落,挖了个坑埋着。 上穿云峰的道路有许多,那条青石板台阶,算是除了皇族贵族专用道路之外,离淀洲城最近的一条。 皇帝遇刺驾崩,即便只是做做样子,各条道路也会被封锁,去那边取回银子,得冒不小的风险。 一路上小心翼翼,绕过两次数人的禁军搜查小队后,陈虎终于如愿以偿。搬开几块乱石,将埋着的银子取出,果然,除了银子,还有一本书,应该就是陈虎那本武功秘籍。 陈虎一脸得意地将秘籍揣在怀中,扬言要请林卿焕喝酒。 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得亏了小时候家境还算殷实,念过几年私塾,认识不少字。得了武功秘籍之后,找人照着原来的样子,抄录了一本,内容完全相同,就连重新抄录的纸张,都做出了那种秘籍的年代感。 陈虎说的时候,还特意赞扬了那位先生制作赝品的手法,连他自己都分不出真假。 那位先生也没有收钱,但条件是自己也要抄录一份。 陈虎当时就一口答应下来,还指着那位先生说不准反悔。 在淀洲城将抄录本卖出五百两银子的时候,陈虎后悔不已,早知道如此,就该让那先生仿制个百八十本的,哥行走江湖的大鱼大肉,从此不再发愁。 不过陈虎也并不太过懊悔,毕竟千金难买早知道,只要原版正品在自己这,到时候再找个仿制先生,换个地方再卖出去,一路走一路卖,照样吃喝不愁。 林卿焕有些无语,得了武功秘籍,练了点三脚猫功夫,倒是挺有商业头脑。不过以他这样行走江湖,倒不如说四处旅游来了。 至于秘籍的真品到底在哪,对某些人的“经商之道”熟稔不已的林卿焕,也没有点破。 云水国变了天,作为其中一颗棋子的林卿焕,还得尽快回到淀洲城。不过北城门是不敢进了,于是绕了一大圈,从东城门进入。 分别时,陈虎不忘兑现请林卿焕喝酒的承诺,二人在城门外临时支起来的摊子,买了三斤酱牛肉和两壶酒,蹲在路边吃吃喝喝,滋味不错。 陈虎是不会再留在这是非之地了,反正行走江湖行走江湖,重点就是在这行走二字上,看见过不一样的风景,遇见过不一样的人,喝过不一样的酒…… 陈虎这一段话,让林卿焕有些动心,确实,即便是三脚猫功夫,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夫复何求。 不过对现在的林卿焕而言,这些只能是奢望,置身风暴漩涡之中,小命能不能保住还两说。 可能是皇帝遇刺的消息还未散布开来,城东这个商人扎堆的地方,一切与往常无异,商户大声吆喝,顾客往来络绎不绝。 林卿焕进城钱整理了一下有些破碎的衣物,混在人群中,也不算显眼。 今天其实是这个世界的特殊节日,两个太阳与这颗星球处在一条直线上,肉眼望去,便只能看见一个太阳,叫孤日。 不过民间不是很习惯于这个说法,毕竟这几天是一年中最寒冷的几天,往往是阴云密布,很难见到太阳,因此也不常见到两个太阳重合的景象,而寒冷,每个人都深有体会,因此在民间,一般叫做寒衣节。 其实与地球上的过年差不多,只不过多了一个习俗,亲近的人之间,会互赠寒衣,御寒保暖。 林卿焕回到珊瑚大虾所在的秘密据点,傍晚时,月影凉风带着东南西北四人,亲自送来了几件寒衣几盘饺子以及一些糕点吃食。 其实魅影的人手,大部分已经在云水国,光是淀洲城中的秘密据点,就约摸能有几十个。 往常过节,也会给身在暗处的据点送上寒衣饺子,不过只有东南西北,这次月影大人和凉风大人亲自到访,作为这个小队伍领头的珊瑚,诚心拜谢,一向话多的大虾,更是乐呵呵笑个不停,当然事后也少不了调侃林卿焕这个秋蝉大爷一番。 林卿焕再次见到带着面纱的凉风,有些心虚,此次观战,倒也不能说一无所获,起码见识了一下两大高手生死相搏的场景。 好在凉风跟在月影后面,始终视林卿焕如无物,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话,让林卿焕松了口气。 暮春阁那边,首席客卿刺杀云水国皇帝,上下一干人等,全部死罪。 至于近几年从暮春阁出去,被人赎身,嫁入各大大小小官员府中的人,无论是正妻还是小妾,或者只是侍女奴婢,也将被追查到底。 这一手,直接扳倒暮春阁,吃掉了暗礁多年来埋藏的诸多棋子,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大量无辜的人,死于非命。 魅影的存在,自始自终都是为了覆灭暗礁,而月影走的路,崎岖不平,荆棘颇多。 次日,有名无实的太子殿下因为父皇遇刺,“伤心”过度,自缢宫中。 三皇子的老师,当朝首辅,在天池上便殉国,而三皇子,也因伤抱病,卧床不起。 至于求学于朝露书院回朝不久的七皇子,本就深得各位皇姐的喜爱,几位手握权柄的姐姐,稍微有点异议的,也被这位七皇子抓住了把柄。 先帝本就不得人心,安葬事宜没有大费周章,众多礼部官员也没有过多言语。 大大小小的官员死了不少,空缺的位置极多,升迁的机会相当大。 几大士族门阀的人,不管是什么人,几天来连续被刺杀,人死了不少。 几波刺客前赴后继,其中有魅影的人,但大部分人,都是七皇子自己的势力。 如今即将登基的七皇子,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回朝不过数月,就获得了不少人的倾力支持。 太子、三皇子、各位皇姐的势力,被其迅速收入囊中,甚至几大士族门阀之外的势力,也都迅速倒向七皇子。 曾经的云水国,几大士族门阀才是顶梁柱,渗透云水国朝廷各处,党羽甚多。 如今这几天,只要是几大家族之人,出门就有可能被杀,不出门,也有可能被杀。 这还未登基的七皇子,是明着要挑衅几大家族了,不过怪就怪在其不知如何整合了几大家族之外的所有势力,这些人常年被几大家族打压,如今联合在一起,倒是能够处处让他们喘不过气来。 一个小小的捕快,就敢以莫须有的罪名,闯入某二品大员府中拿人,被打出来之后,不到一个时辰,数百捕快强攻,凡是相关之人,悉数入狱。 十五万禁军在七皇子手里,御林军在七皇子手里,这是要明着关门打狗了。 到最后,几大家族身在淀洲城内的重要人物,悉数被杀。 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直接导致在外为官的几大家族成员,直接倒向朱显,甚至某些驻地守军,直接哗变起义。 即便对外说的是四大家族勾结朱显谋害先帝,在某些地方官员眼中,这位即将登基的七皇子,已经行了不义之举。 第三十六章 路遇红衣 这段时间以来,林卿焕跟着珊瑚等人,也执行了几次不太重要的任务。 暗中刺探抓捕已经露出马脚的暗礁谍子杀手,从花季少女到佝偻老妪,从朝廷命官到街头乞丐, 配合朝廷的人行动,上头的命令是只要有一丝丝嫌疑,宁可错杀,绝不放过,为了淀洲城和整个云水国的安危伤及无辜,朝廷也很无奈,不过他们起的有价值。 这话谁能信? 反倒是月影,过来时随口说了几句,让林卿焕尽量查明,不要错杀好人。 调查之后,是抓杀是放,全由朝廷的人做主,这些脏活,在朝廷需要安抚收拢人心的时候,未免引起百姓恐慌,自然不会出现在明面上,所以,都是由藏在暗处的魅影出面,让他们死于各种“意外。” 林卿焕杀了一个黑帮成员,命令是月影下的,在协同珊瑚大虾调查之后,由林卿焕出手杀人。 这次任务很顺利,盯梢了两天之后,某个夜里,在黑暗中蹲了两个时辰,袖剑刺出,一剑封喉。 若是由珊瑚等人执行,就不需要这么麻烦,既然已经盯上了目标,直接找到人一刀结果了就行。 第一次杀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难受。 强作镇定回到隐蔽据点之后,林卿焕洗净身上和袖剑上的血迹,找大虾开了一坛绿蚁。 总的来说,月影对林卿焕还是相当照顾的,没有让他碰老弱妇孺,也没有让他杀证据不足的无辜之人。 这些脏活,绕过了林卿焕,必定是落在了魅影其他人手里,搁谁身上不是亏心事,而这些亏心事,一定会有人去做。 好在淀洲城清理刺客谍子的事情很快便落下帷幕,林卿焕又接到了新的任务。 这次是单独行动,但有后援。 去云水国西南部的青州,若是察觉朱显和暗礁的刺客谍子,想办法清除。 另外,月影给了林卿焕极大的自主权,在青州,做些力所能及能够帮助朝廷赢得这场战争的事情。 力所能及,自然是取决于林卿焕的能力。 当时,是月影单独找到林卿焕,说了很多话。 概括下来,除了她自己的一些经历,其他的,就是需要林卿焕尽力,想方设法赢得这场战争以及将来覆灭暗礁的种种理由。 而之所以给林卿焕极大的自主权,是因为她相信林卿焕这个“天外来客”,拥有不一样的能力。 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外来者大放光彩的例子,并不少。 甚至有一人,不曾修炼,却以一人之力屠灭一国。 说是一国,其实是一洲,五百年前,这个世界共有有四大洲,如今只剩三洲。 当时在海上,即便隔着上万里,都能听见巨大的响声,和天空中那朵蘑菇一样的云。从此之后,那个大洲便沉入海中,不复存在。 据说最后,那人在各大高手的合力围杀下,乘船飞入星河之中。 此人之后,这个世界对林卿焕这种外来者,充满了敌意。 月影说这件事的时候,轻描淡写,像是稀松平常的朋友之间聊天。 最后月影表明心意,说是不会再限制林卿焕,即便林卿焕此时退出魅影,从此远走高飞,她也不会阻拦,她真正想要的,是林卿焕真心实意的帮助。 只有这样,林卿焕才会尽力,而不是仅仅为了保命。 林卿焕三分信七分疑,对于月影,他一丝丝也看不透。 不过确实,帮助朝廷和覆灭暗礁这两件事,都不是什么违背道义的事情。 月影有足够的理由站在正义的立场上,“请求”林卿焕去做。 新的任务,新的身份,一柄袖剑,一个去青州的理由。 这次的身份好一些,是个被淀洲城变故波及的年轻读书人,某个大家族的乡下远房亲戚。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个大家族,在家主及各主要人物身死之后,年轻后辈还剩下不少,多是淀洲城纨绔子弟,忙着在被抄家之前收拾细软逃命。 林卿焕这个前来投奔乞求谋个差事的乡下亲戚,也趁乱裹了千两银子,远走他乡。 银子,当然是月影给的,身份,应该也是真的。 林卿焕现在的名字,叫吴青锋。 而那个大家族的家主,官至正二品,正妻所出只有一子一女,庶出子女倒是众多,再加上旁系,年轻一辈得有数十人。 混进一个林卿焕,也不算太显眼。 青州距淀洲城近两千里,林卿焕觉得不会有人专门来淀洲城调查自己的身份,不过该记住的,还是得记住。 这次青州之行,算是获得了一大半自由,两千里路程,林卿焕特意买了一匹马。 出了城门向南而行,春风吹拂,心情大好,林卿焕纵马疾驰,不到半刻钟,就被颠得受不了。 无奈之下,只能拉住才刚刚热身的马儿,慢悠悠前行。 好在这匹花了足足十几两银子的好马,已经被驯服了太多野性,虽然脚力比不上其他烈马,但胜在温顺,不然初学马术的林卿焕,无法驾驭。 临行前,大虾丢了一壶酒给林卿焕,酒壶是竹制,甚至相当粗陋,就是一节竹筒,再加个盖,并没有经过太多加工。 在湖心小岛时,这类物件甚多。 酒,也不算什么好酒,拿大虾的话来说,就是他们这些糙汉子,即便碗中是百花仙酿,一口下去,也尝不出半点香味。 两千里,以马作为交通工具,就显得路途实在太远。 刚开始时,骑着马喝着酒,欣赏着二月初春的风景,不说有江湖豪客的意味吧,初春时节策马踏青的心情,总还是有的。 几天之后,便只能面无表情,甚至以打坐聚气来打发时间,或者直接趴在马背上装死,反正也骑不了太快。 再几天后,林卿焕实在受不了马背上的颠簸,再这样下去,一向自诩皮糙肉厚的林卿焕都要觉得,屁股快要没感觉了。 也不知道那些整天纵马疾驰的江湖女侠,是怎么克服的,难到是从小就骑马,然后屁股上长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半天骑马,然后剩下的半天牵着马一步一步向前走。 林卿焕甚至感觉身后那匹马向自己投来鄙夷的眼神。 如果不是想快点赶到青州,以免贻误战机,林卿焕真想把马卖了,自己全力奔跑之下,虽然比不过马,也不算太慢。 不必受此颠簸,还能练功,跑累了便坐下打坐积聚灵气,或者一边走一边打拳,都能练功。 偌大的青州,若是真的倒向朱显那边,林卿焕没有半分把握,能靠一己之力扭转局面。 林卿焕猜想月影此举,应该是在考验或者说激发自己的能力。 毕竟是穿越者,另一个世界的人,即便武功差,但脑子里,多的是这里没有的知识,最能出奇制胜。 林卿焕脑子里思索着各种能用上的学问,国富论资本论?还是孙子兵法? 好像作用都很少,林卿焕后悔没有时间钻研鬼谷子。 鬼谷门下纵与横,不管是真是假,在战国时期,都是一代传说。 越往西南方向走,山脉越多。云水国的南边,并没有界限分明的国境,南方除了山多,还有大片未经开发的热带雨林,毒虫猛兽甚多,甚至还分布着原始部落。 因此越往南走,城池和村庄就越稀少。 林卿焕已经整整三天没见到人烟,上次购买物资,只准备了两天的干粮。 其实,如果走大路的话。到达下一个镇子只需要两天的路程,但这次走了三天还没走出去。 要怪就怪不该走小路抄近道,在上一个镇子歇脚,购买物资打听路程的时候,那酒楼的店小二,信誓旦旦说着走近路只需要一天。 进山之后,天气突变,阴云密布,接连下了几天的大雨,原本就崎岖难行的山路,更加泥泞不堪。 林卿焕知道自己迷路了,但是山间雾气升腾,能见度极低,越往山里走,岔路越多,即便此时原路返回,也不一定能走到对的那条路上去。 林卿焕看准方向,慢慢往西南方向走,即便迷路了,只要方向是对的,也总能走出去。 只要大雨停下来,山里雾气褪去,拨云见日,总能找到村庄人烟。 功夫不负有心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林卿焕,终于找到了一条比较像样的道路,虽然比不上山下管道,但骑上马小跑,还是可以的。 在雨中奔跑,最受不了的,就是眼睛,人还好,可以用手抹去雨水,马就不行了,林卿焕看着马儿在雨中不停眨眼,摘下一片野生芭蕉叶,帮马的眼睛遮住雨水,但又不能挡住视线,只得尽可能将手抬高。 前方道路稍微有些平坦,雾气中,依稀可见是一片树林,总算是能够跑起来了,林卿焕用力一夹马背,马儿开始奔跑起来。 砰的一声,马儿突然摔倒,林卿焕就地一滚,泥泞中滑出去一丈远,才卸去力道。 林卿焕站起身,不远处是七八个大汉,拿着刀剑,回过头一看,两棵树之间绑了一根绊马绳,果然,又是打劫的。 七八个大汉注意到林卿焕,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其他动作,原因是他们正包围着一个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身穿红衣,跟林卿焕一样,似乎是刚从地上爬起来,身上还有不少泥土。在她身后的另一条道路,同样有一根绊马绳。 七八个山贼越围越近,似乎在商量着谁先动手,反正这荒郊野岭的,方圆百里皆无人烟,早一刻晚一刻没什么区别,有时候,看着一个黄花闺女,便让她惊惧得崩溃,然后听着那声声哭泣和无用的求救,对于山贼来说,也是一种另类享受。 可惜眼前的女子,颇有胆识,几缕头发被雨水浸湿,黏在脸上,右手放在腰间位置,只是冷眼看着他们,并未表现出害怕的神色,甚至还瞟了一眼同样落下马来的林卿焕。 不愧是城里的大家闺秀,可不是那些山野村姑能比的,无论身材还是相貌,都要比附近几百里的寻常姑娘要好上许多,看这架势,似乎还练过武? 这样的极品货色,若是火急火燎的糟蹋了,那才是真的暴殄天物。 而重中之重的关键是,大当家未曾下山来,他们几个若是擅自“吃了”这个小娘们,到时候大当家的怪罪下来,只怕得不偿失。 之所以久久未曾动手,这也是原因之一。只是眼前这个女子,实在是太过诱人,对于许多山贼来说,这等货色是生平所见,若是放过,实在太可惜。 林卿焕犹豫了一下,还是主动走上前,向几个眼里冒金光山贼问道:“敢问几位大爷,可是在拦路打劫?如果是的话,麻烦快一点,路途遥远,劫完还得赶路!” 其中一个山贼一脸嫌弃:“去去去,滚一边去,没看见老子正忙着呢,你一个穷读书的,能有几个钱?别以为骑了一匹瘦马,就能冒充富家子弟,人家真正的有钱人,哪个不是鲜衣怒马挎刀带剑,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看你那寒酸样,也想学人家英雄救美?要是往常,老子连人带马把你绑到山上去,那都不是事,你要真想赶路,老子也不为难你,钱留下,人赶紧滚蛋,别在这碍老子眼。” 这一番话,让林卿焕哭笑不得,被打劫的嫌弃,这是第二次了。记得上次那波山贼,还雪中送炭赏了自己一个馒头来着。 林卿焕拿出一个袋子,打开口,向下一倒,白花花的银子落在泥中。 二百多两,不是个小数目了,兜里还有一千两的银票。如今的林卿焕,也算是个有钱人。 “嘿!没看出来啊,你小子还是个有钱人,人不可貌相,怪大爷我今天眼拙,不过像你这么主动送上银两的,老子倒是头一回见。” 还是刚才说话的那个山贼,话音未落,手中开山刀已经向林卿焕砍来。 林卿焕吓了一跳,还好身为一个杀手,在湖心小岛上长时间的训练,使得林卿焕反应敏捷,不然就凭这猝不及防的一刀,只怕是很多人都难以躲过去。 山贼出刀极快,林卿焕躲过第一刀,还未站稳,第二刀已经呼啸而来,林卿焕再次躲避,第三刀,斜劈而来,林卿焕侧过身子,脚下一滑,滚在泥水中。 林卿焕顺手抓了一把泥水,躲过第四刀竖劈,用力向山贼眼睛扔去,袖剑随之刺出,一剑刺透山贼脖子。 与此同时,山贼眼睛被泥土所扰,凭着本能砍出的一刀,正中林卿焕左肩。 被杀的山贼没有料到林卿焕能够拿出几百两银子来,其余山贼也没有料到林卿焕竟然能杀掉同伴。 直到林卿焕拔出山贼脖子里的袖剑,往前一推,整个人直挺挺的倒在泥土中,脖子里的鲜血咕噜咕噜冒出,才一齐向林卿焕砍杀而来。 与此同时,红衣女子始终放在腰间的右手,伸入袍中,将腰带抽出。 一柄软剑! 红衣女子动作极快,趁着山贼被林卿焕吸引,出其不意,拔出剑,刹那之间,连杀两人。 林卿焕躲过两刀之后,余下五人见红衣女子从背后杀来,转头之际,林卿焕袖剑刺出,又干掉一个。 余下四人,背靠背,两人对红衣女子,两人对林卿焕,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四个山贼被林卿焕和红衣女子包围了。 二对二,林卿焕对战两人,直接转头就跑,打不过。 红衣女子动作迅速且轻盈,一对二完全不落下风,靠着软剑锋利,已经为两个山贼身上留下许多伤口。 两个山贼追林卿焕追出去数丈,还未交锋,就被对战红衣女子的两个山贼呼叫支援,没追上,只得回撤。 林卿焕看准时机,左手袖箭五箭连发。 两人被袖箭所伤,一人直接死在袖箭之下,红衣女子一剑一个,结束了战斗。 林卿焕按住左臂伤口,扯下衣服随意包扎了一下,还未来得及整理血迹以及捡起袖箭二次利用,将软剑收入腰带的红衣女子便作了一个嘘声的动作,随后伏在地上,侧耳倾听。 林卿焕一惊,不敢做声,甚至没有捡起被泥中被血染红的银子。 片刻之后,红衣女子起身,拉着林卿焕上马,一路疾驰。 林卿焕的那匹马,腿摔断了,一直伏在地上没有起来。 二人同乘一马,走的是林卿焕来时的方向,林卿焕急忙说出那条路崎岖难行不便逃命,示意红衣女子走第三条道。 这是一个三岔路口,三条道路,除了林卿焕和红衣女子来时已经走过的道路,还有一条,道路也最为宽阔平坦。 片刻之后,一大队山贼的人马迎面而来! 红衣女子急忙将马勒停,向她来时的方向疾驰而去。 ★★★★如果觉得好看,请把本站网址推荐给您的朋友吧! 第三十七章 莫不惜命 山贼一队人马朝着树林中的三岔路口杀来,应该是先前的几个山贼,发现红衣女子后不敢擅作主张,派人出去报信,通知大当家的前来发落。 好在雾气很重,在树林中又看不清晰,听见山贼大队人马的声音,立刻回撤,也不算太晚。 红衣女子来时那条路,比林卿焕走那条还要泥泞难行,外面的马,走山路可比不得山贼的,本就下着雨,如今两人同乘一马,增加了不少负重,极大降低了行进速度。 身后渐渐传来喊杀声,红衣女子顾不得爱惜马匹,使劲拍打马背,马儿吃痛,也顾不得道路是否难行,疯狂朝山下奔跑。 红衣女子拍打马背的力道越来越重,山贼又始终吊在后面,颠簸之下,林卿焕左手手臂的伤口不断有血渗出。 这是山贼的地盘,唯一的地利,就是山中岔路众多,林卿焕两人逃命,都是随意拣选一条道路,大雨足够见过两人逃跑的痕迹洗刷一遍,谅他山贼经验再丰富,也不可能一眼看出。 所以,不管是分出人马追杀和停下查看痕迹,对林卿焕和红衣女子逃命都有好处。 人力终有穷尽时,马也是如此,本就是通过不断用力拍打马背使马吃痛的方法保持来马的奔跑速度,再厉害的宝马,也撑不了太久,在一声略显凄惨的嘶鸣中,马儿摔倒在地上,随后大口喘着气,任你怎么抽打,也起不了身。 无奈之下,只得自己跑。专门挑选不利于马儿前行的小路。 偌大的山林,以人力奔跑,不知何时才能走出去。这是山贼的地盘,人数众多,又熟悉路线,即便骑马搜山,也花不了太长时间。 林卿焕和红你女子干掉了对方七八个人,这伙山贼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很快,倒地的马就被一个四五人的山贼小队发现,料定林卿焕和红衣女子跑不远,派出一人回去报信之后,其余的人展开搜捕。 林卿焕和红衣女子专挑花草树木众多的密林走,虽然是初春时节,但南方多常绿植物,这些山林又常年荒芜,草木极深。 林卿焕和红衣女子躲在一簇草丛后,周围有四人,皆骑马,但速度不快,而且寻找得很仔细,应该是在覆盖式搜索这一片区域。 躲是躲不过去了,只有杀人。 若只是杀人,倒是不难,难在如何同时杀死四人,只要有一人不死,回去报信之后,不消片刻就有大队人马杀来。 红衣女子武功不弱,速度也很快,软剑这种不太常见的兵器,对付武功稍弟的山贼,往往有奇效,杀两人应该不难。 林卿焕左臂受伤,五发袖剑早已用完,只有右手袖剑,但实在太短,只有近身之后,才能发挥作用,即便突袭能杀一人,却也绝计奈何不了第二人。 山贼越来越近,很快就会发现两人的藏身之地,红衣女子指了指林卿焕,又指了指最左边的山贼,示意林卿焕解决一个,她自己解决三个。 林卿焕无奈,武功不济,只能听其号令。 林卿焕捡起两颗石子,放到红衣女子手中,示意红衣女子朝四个山贼的眼睛掷出。 突袭刺杀,对林卿焕来说,算是轻车熟路,投掷出石子,抢下山贼格挡石子那一愣神的时间,是刺杀的绝佳机会。 投掷出石子的瞬间,两人同时飞身而出,向四个山贼杀去。 四个山贼,武功稍强的,能格挡开或者直接接住石子,其中两个武功稍弱的,直接被石子击中眉心。 林卿焕纵身一跃,右腿弯曲,用膝盖击中用手挡掉石子山贼的下巴,直接将其踢下马去,落地的一瞬间,袖剑刺出,一击毙命。 红衣女子一跃而出,将第一人一剑封喉,随后左脚踩上马头,向第二人杀去,第二人使的一把大刀,刀把极长,直直向腾空的红衣女子刺来,红衣女子在空中翻转,侧身堪堪躲过这直刺的一刀,那山贼随即将长刀向旁边一拍,红衣女子用软剑格挡,人在空中,卸不去力道,被这一刀怕在腰间,直接落在马下。 电光火石之间,红衣女子顺手斩断马腿,马腿被斩断,马便朝红衣女子这边倒来,红衣女子侧身一拍地面,从马腹下钻过,回手一剑,直接将山贼的脖颈整个划开。 最后一个山贼,手中握着一把军用制式弩,一箭向红衣女子射来。 林卿焕见状,直接朝红衣女子扑去,可惜速度不够快,一箭正中林卿焕后背。 山贼一箭射出之后,便直接骑着马逃命。 在地上滚了两圈后,红衣女子将林卿焕推开,见第三人逃命,想去追杀,又见林卿焕身中弩箭脸色惨白,只得将林卿焕扶上马,继续逃命。 骑着山贼的马,速度快了很多,虽然还是二人同乘一马,但这时雨点渐小,马儿全力奔跑之下,速度也不慢。 林卿焕强忍着疼痛,尽量降低身躯,使得架马的红衣女子能有更好的视野。 弩箭被红衣女子折去了一截,这样的弩箭,往往有倒钩,若是直接拔出,只怕会带出一大块血肉,只能任其留在林卿焕后背。 雾气褪去不少,视野开阔了起来,但天色也逐渐暗淡下来。 直到这匹山贼的马也倒地不起,差不多也已经完全黑了,连续几日的阴翳,不见星月。 红衣女子扶着林卿焕,二人步履蹒跚,走向不远处的一个山洞。 不见星月的夜色,无疑给林卿焕和红衣女子带来了极大的掩护。 若是这伙山贼敢在黑暗中搜山,即便林卿焕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战斗力,毫无疑问也会被身在暗中的红衣女子各个击破。 本就死了十几人,再死下去,只为杀两个人,只会得不偿失。 山贼啸聚山林,即便大讲义气,又有几人会为了报仇把自己的小命也搭进去。 山洞不大,林卿焕和红衣女子在山洞口,终于得到片刻休息。 方才探查了洞中,应该不是什么虎豹熊的住所。在这荒山野岭,即便山贼盘踞,猛兽也不会少。 夜幕降临之后,人往往不是猛兽的对手。即便习武之人积聚灵气于体内,要比寻常人耳聪目明许多,也没谁想在夜晚的荒山上,被猛兽盯上。 被一伙山贼盯上,又不便生火,更何况已经连续下了数天的雨,即便打火石还能用,也无法找到干燥的枯草枯枝。 在夜幕中赶路,不辩方向不说,看不清路,行走速度太慢,还容易被猛兽盯上,实在是不明之举。 坐下休息片刻之后,红衣女子问林卿焕要不要拔出弩箭,如果任由弩箭留在背上,明日天亮还得赶路,只怕行动不便。如果任由弩箭长时间留在体内,伤口恶化,更是有致命风险。 林卿焕将袖剑解下,示意红衣女子用它剖开伤口,将弩箭取出。 红衣女子让林卿焕脱下衣服,却将袖剑放在旁边。 林卿焕有些诧异,不过也没多问,她的软剑,可万万不能用来做这个。 红衣女子让林卿焕不要转身,掀开衣袍,拿出一把系于腰下的匕首。 没有星光和月光的夜晚,视线极度不好,只能摸索着下刀。 林卿焕将脱下的上衣咬在口中,以免自己忍不住发出类似某种动物的叫声。 红衣女子下刀虽然重了一些,但动作极快,不一会儿便将弩箭拔出。 撕下林卿焕的衣服,帮林卿焕包扎好,林卿焕又从旁边拿过匕首,用衣服将血迹擦去后,递给红衣女子,道了一声谢。 其实林卿焕和红衣女子,有过一面之缘。那日在穿云峰山脚下的枫林镇,林卿焕买烤红薯充饥被老板为难,便是她给林卿焕留下一个。 红衣女子将匕首系在腰带上,没有说话。 林卿焕有些诧异,这个红衣女子,分明是淀洲城人士,家中非富即贵,可是为何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鬼地方,难道也是遭了淀洲城变故? 林卿焕自报姓名,又再次答谢了那日赠烤红薯之情。 红衣女子报出姓名,林卿焕心中一震。 莫不惜。莫家嫡女。 这个莫家,正是那位家主官居正二品,而林卿焕现在的“身份”,正是莫家的远房亲戚。 红衣女子嫣然一笑,说道:“这是我第二次杀人!” 林卿焕也不知道这位莫家嫡女有没有见过吴青锋,害怕身份穿帮,尴尬说道:“第二次?” 红衣女子莫不惜将散落的头发整理在背后,问道:“知道我第一次杀的谁吗?” 林卿焕一头雾水,你杀的谁我怎么会知道? 不待林卿焕回话,红衣女子莫不惜便冷笑道:“杀的你!” 林卿焕靠在石头上,有气无力没有说话。 莫不惜继续说道:“吴青锋色胆包天,胆敢到我闺房中偷东西,被我撞见,一剑了结了他!” 说罢,莫不惜将右手伸向腰间,冷眼看着林卿焕。 红衣女子莫不惜的腰间,是软剑的位置,腰带即是剑鞘。 林卿焕有些尴尬,莫家主要人物悉数被杀,分崩离析,是朝廷动的手,魅影基本没有参与,反正林卿焕,是从未接到与莫家相关的任务。 可是那又如何,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特别是她们这种与朝廷有血海深仇的人,难道魅影不是朝廷的走狗? 若是现在再胡乱编排身份,再次被拆穿,更得不到信任。 本来二人萍水相逢,没有红衣女子,林卿焕绝对抵不过这些山贼,即便丢钱,只怕也难以保命,而没有林卿焕,她独自一人面对七八个山贼,只怕也不容易脱身。 算是共患难了一场,如今堪堪逃出生天,还未完全脱离危险,若是此时针锋相对,林卿焕难逃一死。 红衣女子见林卿焕沉默,问道:“吴青锋,是朝廷的人,你,是吗?” 林卿焕打算坦白,之后红衣女子要如何,便听天由命吧,反正也打不过。 林卿焕叹息一声,说道:“我是!” “嗯?”红衣女子将软剑抽出寸余。 林卿焕再次回答,“我不是。”她的口气,显然是要给林卿焕一个台阶下。 红衣女子将抽出寸余的软件推回腰带,说道:“不是最好!” 林卿焕还是打算坦白,即便她不会为难自己,也要让她相信自己不会加害于她,即便过了今晚,明天还要一起逃命,能够取得更多的信任,是最好。 “我不是朝廷的人,不过现在,应该算是为朝廷做事,但是我要做的事,跟你,跟莫家,都没有任何关系,吴青锋这个身份,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说完之后,林卿焕靠着石头,有气无力加了一句“爱信不信”。 红衣女子瞪了林卿焕一眼,说道:“不怕我杀了你吗?” “怕!” 红衣女子莫不惜右手给了林卿焕的肩头一巴掌,说道:“好吧,你救我一次,我又救了你一次,算上你为我挡下的这一箭,我还欠你一条命,咱俩扯平!要是下次见你时,你还是朝廷的人,就休怪我刀剑无情!” 说完之后,左手揉了揉腰间。 方才掷出石子袭杀四个山贼时,被长刀拍了一下,力道不小,肋骨没断,不过几日的疼痛,是难免的了。 闪电划破夜幕,一声初春的惊雷炸响。夜风拂过,寒冷刺骨。 林卿焕看了一眼那张闪电下清冷的容颜,一个月前,她也只不过是是淀洲城衣食无忧的寻常女子,若是没有那场变故,初春时节,也只会策马扬鞭,去看那“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吧。 第三十八章 山贼拦路 饥饿、疲惫、寒冷。 身上的伤口生疼。 林卿焕躺着休息了一会儿,起身盘腿打坐。 林卿焕吸纳灵气及运行周天的方法,都来自于凉风。虽然凉风没有可以教他,但真气游走四肢百骸,最终归于丹田,总得有个路径,其实林卿焕第一次运气,是在凉风的控心术中被逼出来的。 意由心生,气由意生。 没有刻意去引导真气行走自己身体的某条经脉,只要心中意满,从丹田中激发真气,它自会游走,具体路径,甚至林卿焕自己也不清楚,最终万川归海,回到丹田,便是完成了一次周天运行。 即便是不去刻意运气,故意之间,灵气也会自行随着那些路径缓缓流动,滋养身体。 自成一个小天地! 当然,前提是由心中某种意念激发出的运气方法,不会相互碰撞阻塞。 林卿焕运转灵气游走全身,促进伤口愈合,保暖,还有滋养原本紧绷的大脑,这几天来,几乎没有好好睡过觉。 莫不惜跟林卿焕一样,在林卿焕身后盘腿而坐,双目紧闭。 响了一夜的春雷,使得第二天清晨时,雾气再次升腾,充斥在山间各处。 其实视线足够行走时,两人便开始动身。 林卿焕回忆起这几天行走的路线,在脑海中拼凑出整个山脉走向。 店小二说的近路,绝对是有的,应该是山贼们把道路封了起来,故意让穿山而过的人们,走上岔路,之后便迷失在山里,只能任其宰割。 红衣女子莫不惜分辨了方向,决定一路向东,退回进山之前的镇子。 即便大雾弥漫,只要方向对了,总能走出去,其实直线距离并不远,之前顺着众多蜿蜒曲折的路线走,岔路又众多,才使得林卿焕绕来绕去,绕了好几天,还在山里。 动身一个时辰,还没有发现山贼的追兵,也不知道这伙山贼,是放弃了追杀,还是暂时没有搜捕到林卿焕二人, 林卿焕一夜运功之后,后背的箭伤好了不少,强忍着疼痛,也能行动如常。 按照莫不惜的方法,不去走那些蜿蜒曲折的小路,直接向东方直线而行,施展轻功之下,多耗费些功力,今晚天黑之前,应该就能走出去。 林卿焕本就断粮一天,昨天打了两架,又耗费功力疗伤,强忍着疼痛支撑一个时辰之后,实在受不了。 莫不惜停下来,拔出腰间软剑,削了一根瘦竹竿递给林卿焕,林卿焕将这根碧绿行山杖拄在地上,跟在莫不惜身后,走路确实要轻松些。 其实莫不惜也好不到哪里去,跟林卿焕一样,忙着赶路,反而在在这大雾弥漫的山里,困了不久。长时间没有进食,昨天两次战斗,全天逃命,对灵气是一种极大的消耗,被长刀那一拍,更是差点没打出内伤来。 莫不惜拿着软剑在前方开路,林卿焕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但是又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拄着那根碧绿竹竿,不时注意山间动向。 奇怪的是,昨天追杀了二人整整一天的那一伙土匪,今天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 一连前行了好几个时辰之后,二人在一片竹林旁修整。 林卿焕爬上树,眺望远方,方圆数里都没有一点山贼的踪迹。 能赶快恢复真气和体力,是最好,以免到时候山贼猝不及防出现,却消耗过度,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竹林中,有一汪清泉,林卿焕匍匐在泉水旁,大喝一口之后,抬起头,发现莫不惜赤裸双足,站在泉水上游,笑眯眯看着自己。 昨天二人身上都沾了不少泥泞,两次大战,又染上了不少血水,即便淋了一天的雨,泥泞和血迹也没有被完全冲去。更何况在这草木极深的山间,慌不择路行进了这么久,衣服上也沾了不少草木渣子。 其实二人都挺狼狈的。 林卿焕脱下鞋子,才发现脚上算是白泡,鞋子中也有不少泥土。身上青衫,更不用说,都不知道破成什么样了。 莫不惜的一身红衣,失去了原有的光泽,沾上了不少木屑泥土,头上青丝,更是乱成一团。 莫不惜清理着自己身上和头发上的污垢,反而林卿焕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野兔粪便。而且不少。 已经两天内进食的林卿焕,对这些有意思的东西有极大兴趣。 当初在岛上训练时,没有东西吃,可没少抓鱼捕鸟的,当然,岛不大,没有鹿啊羊啊这些大型野生动物,最多的,便是野兔。 片刻之后,林卿焕带着一只野兔回来,已经清理完毕的莫不惜抓着两只兔耳朵,将野兔提起,放在自己眼前,盯了野兔片刻之后,笑着说了一句,“小兔子还挺可爱的。” 随后拿出腰间匕首,亲自给这只可爱的野兔开膛破肚。 可怜那把莫不惜从小佩戴的精致压裙刀,一出鞘便要见血。 林卿焕开始生火,这只野兔,将是他三天来的第一餐。 即便今天清晨时,雨便已经停了,林卿焕走了许久,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些干竹叶和枯竹子。 在竹林中生火,细密的竹叶便是天然的烟雾过滤器,让烟子不会太过招摇。 林卿焕每隔一刻钟,便要爬上树木,探查山贼动向,烤野兔的香味让他肚子叫了起来。 即便没有盐和其他任何佐料,烧烤技术也不怎么好,两天没吃饭的林卿焕,还是忍不住大口吃了起来。 反观莫不惜,就要含蓄许多,虽然吃得也很快,但比起林卿焕来,吃相优雅太多。 寝不言食不语,直到莫不惜拍了拍肚子,打了一个饱嗝。 林卿焕伸了一个懒腰,吃饱的感觉,真好。 二人吃饱喝足,继续上路。片刻的安逸,不能使他们逃离土匪窝。 那伙山贼还是没有任何踪影,这让林卿焕和莫不惜都放松下来,不在慌乱逃命,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二月初春,雾气升腾,这山间景色,其实不错。 莫不惜记得很准,傍晚时分,果真见到了那天进山的路。 二人都挺激动,林卿焕怎么说也是个穿越人士,加入能够左右一国局势的魅影,更是被月影寄予厚望,派往青州,让他自己差点都以为将来必定是个风云人物。在这个阴沟里翻船,死在这伙土匪手里,那才是真的憋屈。 若是换作凉风,以她在天池上的战力来看,这伙山贼,还不够她一掌收拾的。 还未来得及高兴,树林中一声大笑,周边冲出来上百人,将林卿焕和莫不惜团团围住。 林卿焕右手收入袖中,按住袖剑机关。莫不惜右手放在腰间,随时准备抽出软剑。 以他们两人的战力,最多能对付十余个有准备的山贼,如今被上百山贼围住,二人心头皆是一凉。 其中一个满脸胡渣,长相粗犷的山贼,对旁边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说道:“还是老三你这个读书人脑子灵光,直接在这里守株待兔,不费吹灰之力,这细皮嫩肉的小妞,老子玩完她之后,便是你的了。” 书生对山贼一抱拳,说道:“多谢大当家的赏赐,这小娘们,让咱们寨子损失了十几个弟兄,不如把她抓回去,绑在柱子上,让众兄弟们轮流尝尝,以泄心头之恨。至于那毛小子,碍手碍脚,直接杀了吧。” 那为首的山贼猥琐一笑,伸出大拇指:“不愧是读书人,高,实在是高!就这么定了,兄弟们每个都要尝尝这小娘们的滋味,一个都不能少,让她知道咱们的厉害。” 此话一出,众山贼瞬间轰笑起来,看向莫不惜的眼神,恨不得都能剥下几件衣服来。 莫不惜抽出软剑,斜在右下方,眼露寒光。 林卿焕向前两步,挡在莫不惜身前,朗声道:“众位好汉啸聚山林,逍遥一方,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以多欺少,又算什么英雄,传出去,只怕对各位英雄的名头有所损伤。怎么样,敢单挑吗?” 那为首的山贼见林卿焕如此嚣张,正欲出手教训,却被旁边的书生拉住,书生凑近为首山贼,小声说道:“大当家的别冲动,这二人能够在咱们自己的地盘,杀了咱们十几个兄弟,被围捕一天还安然无恙,想必是个扎手的点子,不可中其激将法。二当家的这几个月在暗中自拉山头,对大当家的听调不听宣,不如让二当家的去试试水,一来保住了咱们寨子的名声,而来,无论哪一方胜出,咱们都可以渔翁得利,岂不是两全其美?” 那为首的山贼听了书生这一番话,点头放下兵器,“这个老二,老子早看他不顺眼了,别让我逮着什么把柄。” 书生冲林卿焕笑道:“单挑?你是说,你要一个人,单挑我们一百个人?” 林卿焕大声道:“这意思,那就是不敢咯,这么大一座山,这么大一座寨子,这么多人,不敢跟我这个毛头小子单挑,难道是怕了我不成?枉你们还自称英雄好汉,依我看,你们这一个个的,上百人,以后都蹲着撒尿吧,别站起来,一个爷们都没有,还学人家拦路打劫,我都替你们觉得丢人!只怕你们大当家的,也不过是鸡鸣狗盗之辈吧。” 此话一出,众多山贼皆摩拳擦掌,被人侮辱到姥姥家了,可是一想起十几个兄弟全死在他们手里,多是一剑致命,死相恐怖,也没人敢站出来接受单挑。 书生一笑,说道:“放肆,咱们大当家的英明神武,威慑方圆百里,你以为你是谁呀,你说单挑就单挑,咱们大当家的面子往哪放?” 林卿焕哈哈一笑,“大当家的也做缩头乌龟,要不你来?你的面子,总没有你们大当家的面子贵吧。” 书生连连摆手,说道:“别别别,在下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我认输。能干掉咱们十几个弟兄,也算你有点本事。要挑战咱们大当家的,也行,先把咱们二当家的打败,你自然有资格挑战大当家的。大当家的,你说是吗?” 那为首的山贼连连点头,斜瞟了不远处的二当家一眼,说道:“对,你要打败了老二,才有挑战我的资格。” 林卿焕一抱拳,将左手平摊而出,说道:“敢问二当家的是哪位英雄好汉,请出来赐教!” 百余山贼齐齐看向一人,二当家的愤怒不已,可是又别无他法,这大当家的,听信了那书生的谗言,这是要把自己架到火上烤啊。那书生来到寨子才不过半年,短短时间之内,成了寨子的军师,虽然名头是三当家的,但是自己这个二当家的,已经毫无话语权。之所以在暗中拉拢兄弟们,是怕自己这个二当家的位置,早晚被那书生夺去,自己好歹也跟着大当家的在马背上出生入死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今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书生逼到如此地步,任谁心里也憋屈。 二当家的站出来一步,向为首的山贼说道:“大哥,咱们一拥而上,直接将这小子乱刀砍死,免得多生事端,何必要听信这书生谗言。” 那书生抱着双手,漫不经心说道:“二当家的,刚才你也听见了,这小子侮辱咱们到了什么地步,我倒是不打紧,难道你想让大当家的和整个寨子的兄弟,都跟着你一起蹲着撒尿吗?还是说,你根本不想为大当家的分忧,从头到尾只考虑你自己一个人的安危?” 二当家的冷哼一声,拿了一把长刀,向林卿焕走去。说又说不过,还能有什么办法。 既然是单挑,围住林卿焕和莫不惜的众山贼都往后面退了几步,给两位单挑的人留出足够的空间,以免战斗太过激烈,自己被伤及无辜。 尽管跟林卿焕的想法有些偏差,但这样的结果,已经很好了,起码拖延了很多时间,看看有没有机会突围。 而林卿焕的原计划,是要挑战山贼的大当家的,单挑的时候找机会制住他,然后当作人质。 如今这伙山贼推了个二当家出来,看他们二当家这样子,似乎还不情不愿的。应该是介于昨日与莫不惜合力斩杀十余人的战绩,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第三十九章 脱险 那二当家的手执长刀,向林卿焕和莫不惜走来,最终停在一丈之外,抱拳之后,摆出一个刀架,说道:“请!” 林卿焕上前一步,朝莫不惜伸出手,示意莫不惜借软件一用。 莫不惜翻了个白眼,一把推开林卿焕,向前一步踏出,腰间软件出鞘。 莫不惜攻势凌厉,出手便是杀招,被一众土匪包围,对方还推出一个可有可无的“弃子”,若是僵持下去消耗体力,实在不明智,短时间内重伤对方,保持体力伺机突围,方有一线生机。 那二当家的打法却相当稳重,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想来他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就算能够杀掉对方,在大当家的那里也定然讨不了好,那书生一口伶牙俐齿,白的也能说成黑的,指不定还能给自己安上个什么罪名。 再说,眼前这生得如花似玉的红衣女子,已经被那书生许诺给兄弟们,人人有份,就算自己不在意,手底下那几百号弟兄能不惦记?若是这时直接把她弄死,又不知会有多少人会对自己心生恨意了。 二当家的一心防守,并不如何攻击,一柄长刀把自己围得水泄不通,莫不惜剑招虽然凌厉,却也久攻不下,仗着软剑以柔克刚的特性,才占了些许优势,于是便造就了其他人眼里莫不惜压着二当家打的那番景象。 莫不惜辗转腾挪之间,攻势更加迅猛,每一剑递出都伴着软剑特有的清鸣声,懂一点物理知识的林卿焕知道,那是音爆! 林卿焕知道莫不惜的状态,几天未曾好好进食和休息,再加上之前连续几场大战,此时已是强弩之末,莫不惜出招看似攻势凌厉进退有度,实则根本撑不了多久,一旦短时间内无法重伤对方,后果不堪设想。 林卿焕一边关注着莫不惜的战况,打算一有劣势便上前偷袭,一边悄悄移动,寻找防守薄弱点,一有机会便可伺机突围,此地已经不是那云雾缭绕山路盘缠的山上,只要能够夺马跑出去十余里,想必他们也不敢深追。 即便深陷重围,逃生机会渺茫,也不得不去抓住这一线生机,求神拜佛希翼上苍保佑的不作为,只会是坐以待毙。 好在一众山贼的目光皆被二人的战斗吸引,并未关注林卿焕那微不足道的小动作,唯有那书生,在大当家的身边,小声说着什么。 莫不惜剑意越来越盛,剑气余波在地上划出数十道深痕,动作却相对之前慢了一些,想必是气力不足,二当家的防守越来越得心应手,之前大意被莫不惜软剑划出几道伤口,现在已经可以逐渐反攻。 大当家的坐在一块大石之上,一手捻着下巴,饶有兴致看着这场“胜券在握”的武斗,似乎在欣赏着红衣女子的曼妙身姿。一介武夫,本就不擅动脑筋,山中诸事有书生出谋划策,虽说也难求万无一失,但总比自己要高明许多,于是便更不喜欢思索,乐得享受。 书生抬头看了一眼西方的山巅,最后一抹余晖已经消失不见,随即弯腰捡起一颗石子,掂了掂,手肘靠在大当家的肩膀上,眯眼看着前方战场。 莫不惜剑意高昂,但气力不足,很多看似势如破竹的剑招,被二当家的轻松挡下,动作也更加缓慢,渐渐落于下风,只能被迫防守,最终被二当家的侧身一拍,飞出去丈余。 林卿焕见势不妙,快速上前,不过并没有英雄救美式的接住莫不惜,而是从莫不惜身侧一闪而过,继续向前而去。 二当家的见林卿焕上前,一刀竖劈过来,红衣女子杀不得,这白面书生还杀不得?这辈子最看不顺眼的就是书生,正好杀了泄愤。 林卿焕将身子压低,贴近地面,利用惯性冲过去,踢中二当家的小腿,单手一拍地面,翻起身之时袖剑刺出,抹过二当家的脖子,一剑封喉。 书生将弹弓放在袖中,拍了拍手,弯腰向旁边大当家的一抱拳。 天色暗淡,这一颗间接使二当家的毙命的石子,不知道有多少兄弟看在眼中。 莫不惜被长刀一拍,嘴角渗出鲜血,握着软剑的手也在微微颤抖。林卿焕昨夜才挨上一箭,搏命杀掉二当家的,伤口撕裂开来,也不好受。 两人背靠着背,面对围上来的一众土匪。 所幸一众土匪只是围上来,大当家的军师都未发号施令,没有谁先动手。 困兽犹斗,越是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山贼,越懂得这个道理,这两人虽然已是瓮中之鳖,临死之时爆发出的力量,也够他们受了。不少经验老道的山贼,动作都会稍微慢上半拍,让那些愣头青去承受猎物临死前的怒火,自己坐享其成。 远处土匪们布下的岗哨亮起了火把,大当家的吐了口唾沫,站起身,怒喝众土匪速战速决,然后撤退。亮起火把,表示官兵来了,作为军师的书生,早就怀疑过二当家的勾结官兵。 大当家的跨上马,与一众亲信先行撤退,余下的烂摊子,自然是由书生来处理,至于那红衣小娘子,再人间尤物,又怎会比自己的性命值钱。 不过土匪之中,自然有爱女人甚过性命的好色之徒,拼命发起最后一波攻击,被莫不惜和林卿焕合力收割了几颗人头之后,余下的人如潮水般散去。 生活在泥泞中,为了活着,本就已经要拼命,犯不着再去为了得到一个女人而多拼命几次,能够撑过一个又一个明天,就成了一辈子。 莫不惜和林卿焕身上都新添了好几处伤口,待土匪们退去,便背靠着坐在地上,各自喘着气。 莫不惜想趁官兵到来之前走,毕竟自己有个莫家长女的身份,谁也不知道当初如日中天的家族,暗地里得罪了多少人,落入这伙官兵手里,尚不知是福是祸。 林卿焕则更不用说,拿着一个假的身份,一心只想避开所有人的耳目,顺利到达青州。 两人搀扶着起身,强撑着走到旁边树林里,借着夜色,暂且寻了个隐蔽之地坐下。 马蹄声响起,片刻之后,数百人的官兵队伍到达,奇怪的是,这伙官兵并不追逐土匪,反而点着火把在搜寻着什么。 莫不惜和林卿焕面面相觑,林卿焕自然不会认为自己值得这么大的排场,方才激斗之时打在二当家的要害处那一颗石子,两人都看见了。 莫不惜松了口气,能够费这么大劲救下自己,还放弃了上百颗土匪头颅的功劳,应该不会是仇家。 片刻之后,一个身穿官服的男子站在莫不惜跟前,弯腰打了个稽首,恭敬道:“救驾来迟,让大小姐受惊了!十余年前,在下赴京赶考,曾是令尊的门生,受了许多恩惠,有幸拜访过贵府一次,还记得那会儿,大小姐刚开始修习软剑,却比那软剑也高不了多少,令堂还总怕大小姐伤到自己……” 莫不惜站起身,接过身着官服男子亲手递过的衣物,披在身上,神情有些恍惚。 身穿官服的男子继续说道:“不知大小姐可曾在那伙山贼之中,见到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他便是在下的伴读书童,当初随我拜访贵府,还被大小姐提着软剑追杀了好一会儿……这次得到大小姐的消息,便是他传出的。” 莫不惜点点头,清冷的眼神平和了许多。 数百人的队伍,在夜色中燃起一条火把和灯笼组成的长龙,向附近的城池蜿蜒而去。 林卿焕一言不发,被当成了莫不惜的同伴,也受到了同等待遇,既来之则安之,骑上马,跟随者官兵队伍进入城中。 按照身着官服男子的说法,山贼所居之地,叫做鸡冠岭,地势险要不说,常年山雾弥漫又岔路众多,方圆百里没有人烟,这伙山贼熟悉地形盘踞山中,数次剿匪皆失败而归。 官服男子叫做萧渠,十年前进士及第,如今三十余岁,官拜绿桐郡郡守,算是莫家门生。 树倒猢狲散,莫家这颗大树一倒,萧渠不撇清关系避祸,反而尽力救起莫不惜,倒也算是有情有义之辈。 京城出了如此变故,稍远一些的州郡,只要是手里有点兵权的,几乎都会选择拥兵自重,隔岸观火。 真正忠于朝廷的官员,在几大家族的排挤下,少得可怜。 林卿焕这个朝廷的“走狗”,被安排在莫不惜隔壁的房间,下人们送来了药粉、食物、衣裳和热水。 狼吞虎咽吃过饭菜,处理过伤口,泡在热水中,是真的累。 林卿焕此时有点忧郁,萧渠应该并不知道自己“朝廷走狗”的身份,与莫不惜也算相依为命过一场,也不至于对自己怎么样。 但从萧渠对莫不惜的态度来看,门阀士族根深蒂固,除了京城这档子事,全都拥兵自重,不造反就谢天谢地了,还要让一州之地站在朝廷这边,这次任务的难度比想象中要大了许多,林卿焕在脑海中搜寻着一切上学时学过的现代知识,发现好像全都没什么用。 第四十章 铁匠铺子的青衣姑娘 第一场春雷炸响之后,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林卿焕辞别莫不惜,继续踏上前往青州的路。 在萧渠府中小住了几日,莫不惜都未曾主动来找过林卿焕,而萧渠,也没有过分客套,每日命人送人饭菜药品,以及其他一些生活用品,期间林卿焕试探了一下给林卿焕送来东西的丫鬟,顺利拿到材料,重新补充了五只袖箭,虽然质量比不上之前的那几只,但杀伤力还算足够。 迎面吹来的春风,让林卿焕感觉颇为良好,这个季节的灵气,最为讨五脏六腑欢喜,浸润丹田气府效果极佳。 清晨的丝丝凉意,遇到一壶烈酒,便如同小溪遇见江河湖泊,波浪一卷便烟消云散。林卿焕骑着马,慢慢颠簸在绿桐郡官道上,腰间悬着重新制作的竹筒酒壶,刚砍下的老竹,依然带着一股子春日芳香,不时小酌一口,很是悠哉,临别时莫不惜依然没有说话,只是抱着手站在旁边,斜视着林卿焕,反倒是萧渠,没说什么酸腐的客套话,直接送了林卿焕一大袋银子,林卿焕心里直道这人挺实在,不错,下次路过绿桐郡,定然还要来拜访一二。 长路漫漫,可总有尽头。 林卿焕从立春走到惊蛰,总算是到了青州地界,一如往常,路上不是打拳就是练剑,鸡冠岭与山贼一役,让林卿焕对自己的武功认知更加深刻。很怕到时候一不注意,就会被人一拳打死。 好在朱显的大军并未南下,而是在京城三百里外僵持着,听说打了好几场硬仗,死伤无数。而青州这边,既没有发兵袭扰朱显后方,也没有明显倒向朱显的迹象。 林卿焕至今搞不懂月影派自己来青州的目的,一旦战况僵持不下,青州自然会成为战略要地,这样一来,自己这个小兵,能有啥用,难不成还真能左右一州甚至天下局势? 林卿焕叹了口气,默默决定遇事先保命。 凉风说自己适合练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先前天池观剑,剑白衣的杀伤力历历在目,放在战场上,只怕以一敌千也不是什么难事。 青州城东边约莫三十里,有个小镇,名为稻丘,溪流环绕,一片青秧。 一路走来的林卿焕,自然又成了那副落魄书生的模样,春分之后,南边便有烈日在天,林卿焕坐在路边,将裤管卷起,浸在溪水中,看着田里忙着插秧的村民们,想起一句古诗,“手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 早稻插秧,最抢时节,早了晚了都不好,于是林卿焕便撞见了稻丘镇最忙的这几天,然后便在村民们热情的吆喝声中,蹑手蹑脚下田帮忙插秧。 溪水的清凉正好中和了头顶烈日的灼热,大爷大妈们见林卿焕这个落魄书生插秧不慢且没有一丝中暑的迹象,眼神中多了一丝赞赏,田间闲聊打话,除了调查户口,就差给林卿焕直接说媒安排一个媳妇了,兼具识文断字和插秧农活的双重本领,在这小小的稻丘镇中,已经算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青州这边的读书人,极少,即便是有真才实学之人,大多也不愿到淀州城那边去做官,极易受到排挤。 林卿焕给自己安排了一个落魄书生的身份,家道中落负债不少,只能系数变卖田产,远赴青州某个生计。 名字,自然是随便取上一个,林殊,这是一本小说中的主人公,琅琊榜首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可惜还没有追完更新,就被迫来到了这个世界。 热火朝天的插秧结束,按照乡里的规矩,自然要留林卿焕吃顿饭,林卿焕带着腼腆的笑容,下筷如飞,不是演技纯熟,而是真的饿了,几十个人一起吃饭的场景,与小时候家乡那边很相似。 酒足饭饱之后,林卿焕被安排在村头铁匠铺子那边暂住,正好那铁匠铺子缺个打杂的伙计,大妈们说着的时候,皆是一脸姨母笑,看着角落里独自坐着那个青衣姑娘,十九岁的年纪,尚未出嫁,在他们眼里,算是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姑娘了吧。 青衣姑娘名为顾涟漪,是村头铁匠顾长河的独女,打铁和插秧割稻,样样都不曾怠慢,偏偏还生得一副秀气模样,稻丘镇使用的铁器农具,大多都会经她的手,坚固耐用,质量极佳,得到稻丘镇村民的一致好评,于是全村人都开始操心起她的婚事来,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小伙子,才配得上她。 落日的余晖中,林卿焕跟在青衣姑娘身后,慢慢走向铁匠铺。 铁匠铺不大,临溪而建,方便取水,铁匠铺旁边,有几间木制房屋,顾涟漪推开其中一间,将门锁和钥匙交给林卿焕,便径自离去。 林卿焕站在溪边,目送夕阳西下,青衣姑娘顾涟漪坐在木梯上,捧着一本书,恬静温和,林卿焕实在想不出她打铁时的样子。 推开房门,整理了一下床铺之后,便开始打坐,吸纳灵气游走四肢百骸运转周天。 人体如天地,血肉如山川大地,经脉如江河,丹田如大海,灵气游走四肢百骸,时而如沟渠浅溪流水潺潺,时而如江河奔流气势浩荡。 不知道是不是凉风在自己身体里动了什么手脚,林卿焕每次运气之时,心中便会升起一股剑意,运气越快,剑意便越盛。 在人身小天地中,这股剑意如一缕清风,敛息之时,剑意游荡如行云流水,运气之时,便如狂风怒号,掀起巨浪滔天。 凉风说过,能否在人身小天地中演化出日月星辰,往往是判断一个人能否开创出独属于自己的功法的重要依据,这就意味着,修行达到了一个新天地,不再受古人功法制约,天地阴阳,大道无极,自己的天地有多大,全靠自己开拓。林卿焕的小天地中,江河大海之外,只有一片茫茫。 林卿焕压制不住那股撞来撞去的剑意,再打坐也是徒劳,站起身推开门,眼前是万颗星辰。 南方的春天去得很快,春分时节,虫鸣已经使得原本恬静的夜晚喧嚣了起来。 林卿焕坐在溪边,卷起裤管将双脚浸入水中,仰躺在草地上。自己的小天地中,江河大海之外,只有一片茫茫。 身体里那股剑意,除了凉风,其他不会也没机会动手脚,但是凉风为何给自己种下这一股控制不了的剑意来阻碍自己修行? 林卿焕捻起一根草茎放入嘴中嚼着,看着漫天星河,有些愁。有些巫蛊之术,便是在人体之中种下某种东西,不听命令立刻毒发身亡。 看来自己的小命还是握在凉风手中呀。 第四十一章 送一场梦 天阶夜色凉如水。 夜色最浓之时,往往繁星最盛。 夕阳早已逝去,曙光还不曾到来,阳气消散天空中,阴气开始弥漫。 林卿焕坐在溪边,感受着从足底传来的丝丝凉意,清冷纯净。 这时候吸纳进入气府的灵气,最适合用来压制那股剑意。 木屋那边,依旧穿着青衣的姑娘不知何时坐在了木梯上,双手撑着下巴,望向林卿焕所在的方向,瞪着的一双大眼睛,带着一丝诧异。 林卿焕坐在溪边,引灵气入体,却不是灌入江河游走四肢,而是与那股盘踞体内的剑意纠缠,企图暂时将它控制住,好继续提升一点修为,内力提不上去,一旦遇上争斗,林卿焕连逃跑的资格都没有。 这股剑意盘踞在体内,却并不占据某个气府窍穴,而是没有任何规律地肆意奔腾,几乎将林卿焕的身体都游了个遍。 先控制纯净阴冷的灵气与那股剑意一同游走,随后将它包围,再渐渐攀附上去,起初一切顺利,但林卿焕控制灵气,想要抓住这股剑意,强行改变其游走轨迹的时候,它立刻变得躁动不安,四处乱窜,在林卿焕的体内四处掀起逛风暴雨。 青衣女子见林卿焕独自在溪边一阵抖动,立刻掩起嘴,生怕笑容散落在夜风中。 手捻下巴思索片刻之后,青衣女子狡黠一笑,打了个响指。 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之后,伸出手在空中虚划,又像是抓起什么撒在空中,小溪方向,更是重点照顾了一下。 青衣姑娘做完一系列动作之后,满意地拍了拍手,一个纵步翻上房顶,挑了个视野开阔的地方,盘腿而坐。 这股剑意似乎是被林卿焕的行为惹恼了,在林卿焕体内疯狂乱窜,导致林卿焕体内江河奔流,湖泊怒号,丹田之处的大海,更是掀起滔天巨浪。 林卿焕不得不疯狂吸纳灵气,来维持住体内平衡,若是任由这股剑意肆虐下去,这一丁点可怜的内功修为都要消失殆尽不说,还很有可能被它摧毁一些窍穴,大道坦途毁于一旦。 不知从何时开始,吸入体内的灵气不再阴冷,而是温暖柔和,浸润五脏六腑,运转真气对抗那股剑意也是事半功倍。 肆虐的剑意慢慢安静了下来,林卿焕感觉很舒服,像是回到了家,外界的一切喧嚣都暂时被抛却,林卿焕需要休息,从前是为了责任,现在是为了活命,心里很累,很累,无处心安。 运转真气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林卿焕感觉自己像是睡着了,梦里有一个看不清面貌的青衣姑娘,在田里插秧,在溪边浣衣,在树下采松…… 林卿焕本能的想接近,可是每向前一步,她却随之远去一步,于是在林卿焕的梦里,她便随着林卿焕的思绪飘了很远很远。 在花间时,她身穿青衣,头戴花环,举手投足之间,粉蝶环绕。 林间时,她身边伴着神鹿,伸手喂着小白兔。 在山巅时,她向后一倒,便躺在了软绵绵的云层中。 在海中时,她踏着大鱼,迎着海风,无数游鱼争相跃起,追逐青衣身后的如瀑青丝。 她堕入深渊,林卿焕便陪她堕入深渊…… 她坠入星河,林卿焕便陪她坠入星河…… 林卿焕逐渐忘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于是那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的距离,便一点点缩短,林卿焕终于摸到她的一片衣角。 她停了下来,林卿焕便也停了下来,追逐太久,一时间竟不敢上前。 她转过头,将散落的青丝挽在耳后,低头颔首,微微咬着嘴唇。 林卿焕心跳有些加速,在这一刻,心湖之中,多了一个曼妙身影,她低头颔首,一身青衣。 她凝视着林卿焕,林卿焕也凝视着她。 她的呼吸打在林卿焕脸上,气息中带着花,带着树,带着云雾星河,带着大海深渊,带着少女的娇羞,带着恋人的深情,带着一缕很深却又在极力掩饰与克制的渴望。 她的双唇微微张开,林卿焕的呼吸便凌乱了起来,他看着眼前这个媚眼如丝的女子,再也无法宁静,于是闭上眼睛,吻了上去…… 少女的双唇间,有着一切林卿焕需要的美好,他深拥着她,用尽一切力气去探索,去追求,仿佛这里便是他的心安之所,归途之乡。 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 深情久吻之后,林卿焕觉得自己的舌头是一个浪子,若是只居于一地,就会惴惴不安。 于是少女的脖子,耳垂,额头以及脸颊,便都遭了殃。 少女的脸颊红了起来,与一身青衣交相辉映。 林卿焕似乎觉得这一身青衣的颜色太过浓重,与脸颊的微红并不般配,于是便把它扯了下来。 里面是一层青色薄纱,颜色淡了,隐隐可以见到脖子以下的不平山丘。 林卿焕深吸一口气,吻了下去。 女子身如玉! 林卿焕的双手攀上这块天底下最好的玉时,有些控制不住的微微颤抖。 如同运转真气游走四肢百骸,林卿焕的双手,也随着人体经络走向,游遍了少女身上的每一个穴位。 温暖、光滑、柔软,还有湿润。 …… 林卿焕和少女交融在一起,从林间溪流潺潺,到江河翻涌奔腾不休,像是随着江水流进了大海。 又从大海的深渊中乘风而起,抚过群花遍地,穿过幽幽深林,最终穿透云雾,扶摇而上,似乎要直达九霄苍穹。 刹那间,剑意铮鸣,一剑从天上来,直刺林卿焕怀中少女。 林卿焕挡在少女身前,没有丝毫躲避,直面这一剑。 还是处在打坐状态的林卿焕,吐出一口鲜血之后,四肢百骸,每一个穴位,如同针扎,直接倒地不起。 方才坐在房梁上笑吟吟看戏的青衣姑娘,似乎没有意料到这一幕,叹了口气,将最后一块糕点全部塞进空中,鼓着腮帮子拍了拍手,还未全部咽下,便单手一撑跃下屋顶,向林卿焕走去。 好在林卿焕晕倒了过去,并未看到青衣女子运气帮自己疗伤时那恨铁不成钢的眼神。 一股纯净真气注入体内,压制住那股肆意妄为的剑意,林卿焕逐渐苏醒过来。 睁开眼,面前是刚刚收工的青衣女子,林卿焕以为还在梦中,含情脉脉朝青衣女子吻去。 下一秒,便直接以脸接下了青衣女子一记重拳。 青衣女子伸出腿,踢了踢以脸接拳之后倒地不动的林卿焕,双手插腰思索片刻,最终还是一脸嫌弃地将林卿焕拖入房中。 将林卿焕扔在床上之后,砰一声关上门,习惯性的拍了拍手。 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青衣女子很想把它挂上锁。感觉脸上有些红,伸出手摸了摸,赶紧用小手往脸上扇风,随后深呼吸一口,重新爬上屋顶,撑着下巴,望着远方,继续百无聊赖。 她不喜欢睡觉,也不需要睡觉。 无事之时,便会爬上屋顶,眺望远方,随着功力精进,她能看到的远方,越来越远,可总看不到想看到的远方。 她打小就不喜欢笑,也从来不哭,所有的欢乐和忧愁,都会爬上屋顶,请求路过的清风,帮忙寄到远方。 第四十二章 铁匠铺学徒 林卿焕苏醒之时,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痛,周身气府窍穴遭受重创,已是破败不堪。 昨夜心房失守,突然失控,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不过之前有被凉风用控心术蹂躏的前车之鉴,林卿焕很快便适应过来,比起凉风的控心术,这次中的更像是一种媚术,施术之人功力未必有凉风强,但胜在邪门,魅惑心魂,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竟无丝毫察觉。 那个一脸平静的青衣女子,显然是罪魁祸首,可惜林卿焕探查不出一丝破绽,显然是功力高出林卿焕不少。 昨夜失控之后,那股剑意与心中青衣女子的虚影似乎水火不容,最终形成一种相互压制的局面,反倒是安静了下来。 不管青衣女子用意为何,既然昨夜能把自己拉回来,应该不是什么心思不善之辈,退一万步说,就算对方用意险恶,林卿焕也没有丝毫办法。 推开门,已是艳阳高照,林卿焕站在门口伸了个懒腰,不打算就此离去,既来之则安之,厚着脸皮赖在这里几天,也不是什么坏事。 林卿焕走到小溪边,掬起一捧溪水,扑在脸上,有些迫切的想要一把剑,一把属于自己的剑。 铁匠铺中,青衣女子将头发扎在背后,抡着一把大铁锤,一下一下重重砸在烧红的铁具上,似乎是做错事被训斥了,打铁时不时鼓起腮帮子,像是往嘴里塞了一块大大的糕点。 见林卿焕醒来,一旁劳作的中年男子往衣服上擦了擦手,走上前来。 林卿焕见中年男子相貌平平,但眉宇之间隐隐有一股寒意,是那姓顾的铁匠无疑了,十九岁的女儿有这般功力,想必是一个隐世高手,赶忙起身叫前辈。 姓顾的中年男子倒是一点都不排外,先替女儿致歉,随后解释起昨夜闹剧,青衣姑娘顾涟漪见林卿焕心中一股剑意,于是偷偷在林卿焕心中种下一缕情丝,用以牵制那股剑意,所下的媚术,一方面需要作为种下情丝的“药引”,另一方面,就是她的调皮了。 对于铁匠的赔罪,林卿焕抱拳直道“多谢”。 顾铁匠哈哈大笑一声,示意林卿焕不必拘谨,带着林卿焕进屋,桌上已备好饭菜。 招呼林卿焕坐下之后,顾铁匠又去叫不省心的女儿吃饭。 顾涟漪从柜子里拿出三壶酒,砰一下重重放在饭桌上,瞪着顾铁匠,顾铁匠无奈,只得应允。 得到可以喝酒的许可,顾涟漪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打开其中一壶,仰头就是一大口,喝完甚是满意,笑意盈盈地转过头,朝林卿焕眨了眨眼。 林卿焕心头巨震,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心中那股剑意也随之铮鸣起来,意识到是情丝作祟,便强行把它压了下去。 饭桌上顾铁匠和林卿焕相谈甚欢,倒是顾涟漪,除了喝酒就是吃饭,鼓起的腮帮子就从来没有扁下去过。 林卿焕的身份,自然是以“林殊”代替,顾铁匠当然不信,不过也没多问。 顾铁匠让林卿焕先住下,暂且稳定一下丹田气府,而林卿焕也表示想要自己打一把剑,于是便以学徒伙计的身份住了下来,学习打铁,自然要顾涟漪手把手教,林卿焕有些害怕。 顾涟漪从记事起,就被顾铁匠带到这个小镇隐居,从未出过远门,算是土生土长的稻丘镇人氏,帮助村民插秧割稻,自己铁匠铺打铁,样样不落,除了帮助村民们干农活和打铁,更多的时间,不是安安静静捧起一本山水志怪书籍,便是爬上屋顶,眺望远方。 或许顾铁匠从来就不知道顾涟漪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就像当年那个女子,做的事情总能出乎他的意料,除了平时生活上必要的交流,便再无其他,一如稻丘镇其他寻常人家的父女。 除了一身打铁的功夫,顾涟漪完完全全没有传承顾铁匠任何东西,无论是相貌还是性格,甚至是功法。 顾铁匠从未教授顾涟漪任何武功,可能是希望她安安静静当一个寻常女子,再不涉入江湖纷争,却耐不住顾涟漪天资实在聪慧,从识字起,就喜欢翻看各类书籍,翻箱倒柜找出一本母亲留下的秘术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以惊世骇俗的速度自学了当初被顾铁匠视为歪门邪道的各种秘术,功力一日千里,那天夜里对林卿焕使用的媚术和“情根深种”之法,在其修行的各种秘术之中,只是微不足道,或许是顾涟漪一天天长大,实在太像当年那个女子,始终怀有一丝愧疚的顾铁匠,也就顺其自然,不再阻拦顾涟漪修行那些邪术。 顾铁匠一直不肯告诉顾涟漪关于当年那个女子的一分一毫,顾涟漪对于母亲的所有幻想,便都停留在那些“歪门邪道”的秘术之上了。 江湖儿女江湖老,江湖儿女的儿女,又有几人能够抽身而出。 一向推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江湖人士,往往能够将一段恩怨情仇拉得极长,特别是某些一辈子无法释怀的深仇大恨,动辄便是上百年,涉及几代人的恩怨,若是一直报不了仇,便一直当做家训传下去,只要家族还有一人尚存,便不死不休。 所以,越是源远流长的门派,越是深谙“斩草除根”的道理,人可以老死,可是宗门一直存在,谁也说不准,仇家的下一代是否会出上一个天之骄子,以一人之力,便可铲除整个宗门。 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可是偌大的江湖中,又有几人能够坐视至亲之人遭受莫大苦难而无动于衷? 当年那个女子之死,顾铁匠自己也从未释怀,若不是女儿尚小,又岂能隐姓埋名默默打铁铸剑一十九年? 若是知晓了当年那个女子的死因,不知道这个习惯把快乐忧愁的散在风里的青衣少女,又将会如何思量? 对此,顾铁匠从来都不敢想象,也不愿去想,却无可奈何,当年他拦不住那个女子,如今,他知道一样拦不住自己的女儿。 本就不善言辞的顾铁匠,编不出一个完美的故事来诓骗天资聪慧的顾涟漪,只能选择闭口不言。顾涟漪倒是识趣,从来不问自己为什么没有别家孩子都有的母亲,安静得连顾铁匠都要怀疑,她是不是从当年那个女子留下的秘术中找到了某些蛛丝马迹。 十九年来,帮人铸剑一十二,最后一把剑已经出炉,大功即将告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这两三年来,顾铁匠频繁外出,往往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甚至数月,铁匠铺子锻造农具的生意,基本是顾涟漪一人在打理。 顾铁匠与林卿焕说这么多,林卿焕不想听,却也不敢不听。这难道是要托孤? 若是顾铁匠真打算隐姓埋名,又怎会布局十九年,铸造十余柄剑,若是真有十成把握,又怎会一直瞒着顾涟漪。 林卿焕真有些后悔,这下是撞枪口上了,不过顾铁匠苦心布局一十九载,难道真就没有为顾涟漪留下退路?顾涟漪这样的天子骄子,难道真的需要林卿焕这样一个武功与才华皆不济的“落魄书生”来照顾?难道顾铁匠就不怕自己是十九年前那人派来的奸细? 知道得越多,林卿焕越不敢“造次”,只得老老实实给顾涟漪当学徒,林卿焕初学打铁,自然是由顾涟漪掌锤,看似文文弱弱的一个少女,抡起与自己一般高的大铁锤,不费丝毫气力,每落下一锤,林卿焕的手臂都会被震得生疼,被顾涟漪一脸嫌弃。 林卿焕武功虽然差了点,但毕竟不是稻丘镇的平民百姓,顾涟漪似乎把他当做了同道中人,不像对待稻丘镇其余年轻人那般,不打铁时,便偶尔会捉弄林卿焕,例如抹上一把锅底灰之后,偷偷将手藏在身后,假惺惺却又一脸深情地帮林卿焕擦汗,又或是大半夜林卿焕在溪边打坐修行时,悄无声息出现在林卿焕身后,抬起一脚把他踢下水,成功之后,就立即跳到一旁,拍拍手后开心得弯腰笑出眼泪来,林卿焕被这样劣质的手法捉弄久了,往往能够料敌先机,悄然躲开,这时顾涟漪就会冷笑一声,然后开始以美色“勾引”林卿焕,使得林卿焕体内情丝发作,与那股剑意一起游走四肢经络窍穴掀起风雨,得手后便一脸骄傲地拍拍手,头也不回地走开。 当林卿焕可以独自掌锤打出一柄农具的时候,顾铁匠又出门了,临走时留下了一块磨剑石,说是给林卿焕铸剑时用。 又是一个星河灿烂的夜晚,林卿焕打坐完毕,将双足浸入溪水中,嘴里嚼着一根草茎,仰躺在草地上。顾涟漪一如往常,坐在房顶上,一条腿搭在空中,随意摇晃。一人仰望星河,一人眺望远方。星河与大地交界处,天际泛起一道银白色亮光。 前些时日散落在风里的花香渐渐消逝,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虫鸣和蛙鸣,一刻也不停歇,使得这原本安宁的夜,不那么寂静。 第四十三章 月落长河 南方的水稻生长很快,一转眼的时间,田间的稻花香便已经弥漫开来。 林卿焕现在已经可以独立打出铁质农具来,打了很多镰刀和锄头,过不了多久,便可以收割今年的第一季水稻,届时,林卿焕也少不了挨家挨户的去吃饭喝酒。 时常被顾涟漪嫌弃无趣的林卿焕,闲来无事之时,倒是与一众孩童玩得不亦乐乎,捉鱼打鸟,捕黄鳝逮青蛙,给顾涟漪的厨房添了不少田间小菜,如若不是偶尔装模作样教众孩童读书写字讲故事,都要被家长们联名投诉到顾涟漪处了。 安逸的日子,让林卿焕很是留念,给镇里的篾匠送去刚打好的刀时,被那老篾匠强留着喝了一大壶酒,自此以后,便三天两头带着酒去,听老篾匠讲着当年的故事,熟知现代各类武侠小说的林卿焕,与老篾匠很是投缘,一边喝酒,一边吹牛,吹到精彩处,两人唾沫星子直往那青竹上喷。 老篾匠年少时,也是个练武的好材料,曾经也意气风发,想去闯荡江湖,独自在村子里练武,撞坏了不少别人家的竹和树,关键他还只挑长得标直的木材撞,“巅峰”时期,只要有人在镇子里大喊一声“那小子又出来在撞树了”,不一会儿便会有不下几十人出来围追堵截,赔不起钱,只能帮着损失了木材竹料的人家白干活,好在力气确实是挺大,才没有被强制赶出去,不过干完活时吃饭喝酒,往往也能超出常人一大截来。 那会儿,可真是当时年轻一辈的偶像,不少现在已经儿孙满堂的人,当年可是被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说是要练就绝世剑法,就只有往那集中了天地精华的庄稼上去劈,只要砍断一千根禾苗,神功就能练成,那段时间,可是被乡亲们堵在家里,好几天不敢露面。 虽然遭村里嫌弃,不过打架也不含糊,若是镇子里的人被隔壁村隔壁镇的气欺负了,无论男女老少,往往第一个出头,对面人再多也一步不退,好几次被打得头破血流,便是大人们看着都觉得渗人。 家中唯一的老母亲去世之后,村子里帮着办了丧事,守孝不到一年,就自己削了根木剑,说要出去闯荡江湖,还死皮赖脸缠着镇子里的教书先生,帮他写了一句“剑术天下第一”的布条,缠在额头上,这一手,在当时镇子里的孩童中,可是风靡了好一段时日,据说当天晚上,家里有孩子的,碎布条都被搜刮一空,第二天一大早,镇子里便多了一群头上缠着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的碎布条的少年。 把木剑捆在背后,出门闯荡江湖,说是要到处行侠仗义,还放出豪言,他日回乡之时,定是一代大侠,还偷偷收了村子里不少孩童的“拜师费”,说是成为大侠之后,肯定不能忘本,要回来教他们武功的。其实当时,也有不少乡亲们抹不开面子,就偷偷给孩子兜里放了几文钱或一些碎银子,让孩子们去“送给他”。 出去闯荡江湖,确实是出去了,不过不到一年,也就回来了,是爬回来的,被人打断了腿,拖着断腿一路乞讨,在一个清晨,突然出现在村口,晕死过去了,手里还死死攥着那写着“剑术天下第一”的碎布条。 从此之后,村子里的孩童,都不敢再向往那闯荡江湖的大侠生活,他也从未提及“江湖”中事,只是有一次喝高了,才隐约透露出当时是为一个被恶霸欺凌的少女出头,就被打断了腿,捡回一条小命,还是那少女委曲求全的结果,至于亲手一刀刀削出的木剑,则是直接被折成几截当场烧了。 被打断腿之后,拖着断腿一路乞讨回乡,行动不便做不了农活,便当起了篾匠,所幸手艺也不差,渐渐也就揽上了镇子里编织竹器的活计,富贵不了,可也饿不死,后来通过村里人说媒娶了一个本分女子,可不久就患重病去世,周围几个镇子都说他克妻,于是便从来没娶过媳妇,安安静静编木器至今。至于那条断腿,他说他从来就不后悔,若是还能选择,他依然不会后退,只是恨自己当时没有一身武功...... 农忙时节很快便要到来,无论是铁器还是竹具,需求量都非常大,林卿焕经常还没完成任务就跑出去,回到铁匠铺,只能吃点顾涟漪留下的残羹剩饭,不说,往往还要遭受一顿暴打,久而久之,林卿焕越来越能够抗住顾涟漪的媚术和“色诱”之法,顾涟漪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子,拳打脚踢下不去狠手,其余秘术又太过狠辣,也就无可奈何,只得将交个林卿焕的众多打铁任务再次揽在手中,偶尔还会等到林卿焕回来,才会一起吃饭,不过冷笑和白眼,是每天都少不了的。 在别人家白吃白住还常常偷懒的林卿焕,脸皮再厚也有点不好意思,顾涟漪想尽了办法捉弄,可也没饿着他。马上就是顾涟漪生辰,林卿焕在老篾匠那里挑了几片嫩竹,打算做个竹简送给顾涟漪,若是她开心了,自己说不定可以少挨顿打。捆绑竹简所用的彩绳,是顾涟漪打铁时用来束发的,林卿焕能拿到,当然是偷的。 夕阳西下之后,夜幕倾斜,趁着顾涟漪在打铁,林卿焕偷偷摸摸溜进厨房,想看看还有没有残羹剩饭,顾涟漪再一次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在身后...... 顾涟漪生日那天,顾铁匠还是没有回来,林卿焕送出竹简,总算没被打,不过被抢了竹筒做的酒壶,刚去镇上打的满满一壶酒。 按照顾涟漪的说法,反正顾铁匠没在,只要不动柜子里的酒,就不算喝酒! 往常这一天,都是顾铁匠亲自下厨,现在轮到林卿焕倒霉了,还好顾涟漪的嘴巴没被她自己养刁,林卿焕做的饭,没有被太过嫌弃,整整一天没被打,已经是不可多得的万幸。 吃过饭后,整整一竹筒的酒已经没了,然后林卿焕就被威胁,只得再去镇子里打上一壶。 这一夜林卿焕睡得很香,没有被不睡觉时闲得无聊的顾涟漪安排上一场香艳而又惊魂的梦。 顾涟漪一如往常爬上屋顶,不过没有眺望天际远方,而是靠着房梁,仰首望月。顾涟漪把林卿焕送的竹简放在腿上摊开,竹简上是四句诗,“清寂深空秋月落,佳人孑立顾长河,眨眼间微微风起,河上月落生涟漪。” 第四十四章 借剑十二 秋月落,是个好名字,不仅名字好,人也极好。可惜遇上了顾长河,顾长河克妻,即便她到死都没有任何名分。 天地四方,极大。古往今来,极远。 若是有修为极高之人,能够挡住水中蛟龙、天上大鹏,造大船出海,便可知道,从西边驶出,最终会回到东边,四方天地,总有尽头。 可是人们从何时建立第一个国家,又何时开始修行,却无一人所知,这里的时间长河,很长很长,长到有修行者突破天地桎梏,羽化成仙。 而成仙之下,亦有奇人无数,传说有人以天下人为棋,以一国数国甚至一洲为棋盘,进行长达数年数十年的对弈,左右天下局势,这样的人,被称为执棋者。 而秋月落,从出生之时,便是被选中的棋子之一,为自己种下一根情丝,极深的情丝,深到自己都要以为那根情丝之下,还有自己的真心。 于是从小便被培养成一颗“棋子”的秋月落,最终还是反噬了那个执棋者。 那一年的顾长河,还是一国太子,早在学宫之时,便有“经天纬地”之名,剑术学问皆冠绝二十年前的学宫年轻一辈,可惜遇见了给自己种下情丝的秋月落,最终秋月落一人挡住追兵,自己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顾涟漪重伤逃离,即将入主的五湖国皇宫,还被那位名动天下的白衣剑仙杀了个底朝天。 即便知道了那根情丝之下的“真心”,是另一位执棋者的一记神仙手,秋月落还是没有脱身而出,只要在关键时刻杀了顾长河,她就可以活着,作为棋子的任务完成,就可以做真正的自己,可惜到最后,还是选择了做一颗棋子,另一个执棋者的棋子。 那个培养秋月落成为棋子的执棋者,目前正在朱显账下,做起了在背后出谋划策的军师,而另一位执棋者,顾长河查了十九年,仍然没有一丝音讯。 这一天,顾涟漪刚满二十岁,顾铁匠造就说过,不可能看着她一辈子。 星河之下,夜幕之中,顾涟漪突然站起身,眯起眼睛望向远方,地平线泛起一点亮光,转眼便划破天际,那是一柄剑,顾涟漪亲手打出来的。 良久之后,顾涟漪再次坐下,将落下的竹简重新放在腿上,靠着房梁看天上明月。 云水国京城,凉风站在塔尖,左手负后,右手向前一指,祭起一剑,铮鸣往西而去! 某处山巅,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拔出身边童子的佩剑,向南掷去! 某处湖中,一个正在垂钓的中年汉子单手一招,扁舟后挂着鱼篓的长剑出鞘,向东而去! 某处山门之中,正在盘腿打坐的男子睁开双眼,挂于背后墙壁的剑铮鸣一声,自行出鞘而去! 某处密林之中,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解下背后巨剑,旋转一圈之后,朝某个方向用力掷出! ...... 淀州城以西五百里的苍梧山中,一个麻衣老人独自坐在凉亭下,身前是一幅棋盘,手捻一颗黑棋,捋着胡子思索,棋盘对面,一个人形虚影若隐若现。 苍梧山下,盘腿打坐的顾长河站起身,向山上一步步走去,眼神清澈。 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正在与身前虚影对弈的麻衣老者眼神一凛,将指间棋子砸在棋盘上,怒喝一声“竖子安敢逆天!”,声音响彻天地。 传说每一个执棋者,左右天下局势之时,是奉上天旨意,每一子落下,皆是执行天地法则,生杀予夺皆为天命,会受到天道庇护。 “天道?培养棋子杀人无数就是天道?破城灭国就是天道?残害天下苍生就是天道?”顾长河的声音同样响彻天地。 话音刚落,一剑钉入苍梧山深处,苍梧山中顿时滚石飞沙,震动不已,片刻后又恢复宁静,此剑,名为镇山! 麻衣老者站起身,佝偻身躯渐渐消失不见,苍梧山上空,出现一个巨大的麻衣虚影。 刹那间,风起云涌,天雷滚滚,遮天蔽日! “天地大道,执行不怠,你可懂我执棋多年,为后世造势多少,又福泽了多少苍生,你以为没有了执棋者,天下又岂会少了战事?破一城、灭一国,皆是天道旨意,你这无知小儿,有何资格指手画脚?”麻衣老者虚影立在天空之中,“顶天立地”,威严如神明! “天下之事,自有天下苍生定,你一介匹夫,口口声声顺应天命,可又知天道是谁,又奉了谁的旨意?”顾长河踏入苍梧山地界,开始登山。 又一剑破空而来,插入巍巍云层之中,搅动风云,刹那间,苍梧山顶云层中,电闪雷鸣,此剑名为引雷! 紧接着,第三剑第四剑,划破长空,雨停!风止! 麻衣老者巨大的虚影双手掐诀,口中默念咒语,苍梧山中草木摧折,无数落叶断木聚合一条长龙,怒号一声,承天地之势,向顾长河咆哮而来! 一剑东来,刺入巨龙口中,瞬间草木四散,碎木草叶飞花散落之处,一片狼藉,此剑名为折木! 麻衣老者五指成钩向下一抓,苍梧山中土石涌动,聚成一只巨大猛兽,跃向空中向朝顾长河扑来!随之出现的,还有一只巨大火鸟,一只金鹏,以及一只水蟒,皆向顾长河咆哮而来! 四剑,从四个不同方向而来,一剑碎石!一剑断水!一剑摧金!一剑灭火! 顾长河苦心经营,布局十九年,共铸剑十二,赠予十二人,如今又借剑十二,破十二种天道法则。 麻衣老者的巨大虚影在苍穹之中盘腿而坐,双手摊开,整个苍梧山便成了一个巨大棋盘,顾长河置身其中,犹如一颗小小的棋子。 麻衣老者低头俯视整个苍梧山,声音再次响彻天地,“借剑十二又如何?岂不知我身在之处,天地皆为棋盘,凡人置身其中,只是一颗想小小棋子,而我,便是当之无愧的圣人!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能杀了我,又能如何?天道巍巍,又岂是你一介凡人所能撼动?只要天道还在,这天下的棋盘就永远不会消失,死了一个执棋者,还会有下一个执棋者!老夫弈棋多年,尚对天下生灵多有关照,若是换了人来执棋,你敢保证不会生灵涂炭?天下苍生因你一人一时之念,便要遭受劫难,想你也出身北岳学宫,若是稍有仁爱之心,此时束手,犹未为晚!” 顾长河置身天地棋盘之中,却并未解下身后长剑,一步一步拾阶而上,右手凌空虚握,不时有飞鸟从林间飞出,与顾长河并排而行。 一如当年与那个女子初遇时,并排拾阶而上,当年那个女子,不知用了什么秘术,总有蜂蝶飞鸟环绕在旁,一袭青衣置身其中,美若天仙! 微风拂过,渐渐开始有雨点落下,苍梧山微微震动,顾长河身旁飞鸟四散惊走,十二柄剑克制天地法则,只是一时。 顾长河叹息一声,朗声说道:“今日杀你,只为私仇。” 麻衣老者不再言语,捻起一子,轻轻落下。 顾长河拔出身后长剑,纵身跃起,刺破黑棋虚影,剑势不减,朝层层云幕之下麻衣老者的巨大虚影刺去。 这一剑,天地震荡! ...... 层云被破的一瞬间,顾长河往西望去,西山天际,有一轮圆月落下。 可惜春晚,初秋未至! 十二柄剑,散落在苍梧山各处。 顾长河整个身躯化成一阵血雨,被罡风吹散。 第四十五章 翠绿摇摇椅 清晨第一缕曙光亮起的时候,凉风纵马扬鞭,出淀州南城门,一骑西去。 一年前那个姓顾的铁匠找上她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让她借出那一剑,只是想给顾涟漪留一条退路,求她收顾涟漪为徒。 不过敌人的敌人,往往就是朋友,诛杀一位执棋者,对云水国局势好处极大,凉风愿意借出一剑,不仅如此,还借林卿焕的身躯送了顾长河一道剑意,那一缕剑意,虽然极小,却蕴含了凉风的大道根本,逆天而行制约天地法则这件事,凉风很有兴趣。 借来十二剑,再加上顾长河数十年修为刺出的最强一剑,才堪堪换掉一位执棋者。在下一位执棋者接位之前,是云水国朝廷反攻的最佳时机,凡俗之人看待世间局势,往往看兵力看粮草,看双方的武林高手,看民心所向。 殊不知在这一方世界,隐藏在对局双方背后的种种力量,才是胜负关键。一个凡俗之人,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云水国这偏僻的一隅之地,小小风浪之间,有多少世外高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已经在死磕状态的魅影和暗礁,也不过是押注其中一方,借势而行而已。 凉风此去,杀一人、教一人、带走一人。 穿云峰天池与剑白衣一战,饶是提前布下了众多阵法,又透支真气,依然没有杀掉他,甚至差点逼得他破镜,这一次,凉风有相当的把握,执棋人一死,大势便在己方。 而被月影看作是棋盘之外关键一手的林卿焕,凉风其实对其不抱希望,即便他来自另一个世界,有着某些这个世界没有的东西。 按照月影的说法,双方势均力敌之时,任何一方稍微增加些许力量,往往就会造成压倒性的优势。但话说回来,当双方力量都极其雄厚之时,一方只是加了微微一点,又有何作用? 即便现在战事没有向南方转移,青州这个战略要地,无论是云水国朝廷这边,还是朱显那边,都已经开始布局,说不定还早有想要加入棋盘的人隐匿其中,派林卿焕过去,实在是意义不大。 将顾涟漪带回,收为亲传弟子,若是那铁匠所言非虚,顾涟漪倒是个可造之材,说不定将来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当初答应顾铁匠,也只是不让其入死局而已,死局之外,也可当大用。 至于林卿焕,功力实在太弱,领悟能力又太差,只是稍稍有点习剑的资质而已,如果不是月影那边催得紧,凉风甚至都懒得教他武功。 林卿焕醒来时,发现不常睡觉的顾涟漪不知何时躺到了床上,轻轻帮顾涟门关上门,不想自己做饭,于是去镇上打了两竹筒的酒,又提了小三斤酱牛肉,去找老篾匠吹牛。 林卿焕发现自己编织竹器的手艺越来越精进,如今不仅质量可以过关,若是在精美程度上舍得多花些心思,将竹器做得别致一点,说不定还能深得富贵门庭小姐夫人们的喜爱。 想到这里,林卿焕有些窃喜,运用自己学到的现代营销知识,说不定还真能做大做强,借此打入青州。 于是林卿焕向老篾匠学习得越来越认真,而老篾匠也乐得教这小子,毕竟三天两头喝酒吃酱牛肉,也就算这小子的学费了,一边教一边吹牛,还能让林卿焕帮助腿脚不便的自己做些脏活累活,实在是一举好几得。 想到这里,老篾匠教起来也越来越认真,还顺便讲了些几十年编织竹器的心得。 比如编织竹筐竹篮等,要想坚固耐用,必须要手稳,而要手稳,首先要心稳。心稳,则是要心心无杂念,做事时心无旁骛。 当然,人非圣贤,谁又能做到无牵无挂无欲无念,我等凡俗之人,谁都有有诸多忧心事,往往解决完一件,又会有另一件。 但若是一直纠结这些烦心事糟心事,一件复一件,岂不是一辈子都在纠结中? 心静,并不是将诸多牵挂完全抛诸脑后,而是在编织竹器的过程中暂时不受外物所扰,达到短暂的静心状态,能够在忧愁时,欢乐时,都不干扰编织竹器工作的正常进行。 对此,林卿焕总结成了一句“你愁任你愁,我编任我编!”老篾匠直道精辟,说不愧是读书人,说话就是有水平,老篾匠想将这句话记下来,说是以后再讲给那些年轻后生听。 林卿焕哈哈大笑,然后老篾匠又吹嘘起来,“想当年咱也是十里八乡的俊后生,不知道有多少俊俏姑娘心仪,大致估算一下,一双手肯定数不过来,比如有一次,在隔壁镇子,不过就是对某个姑娘吹了吹口哨,其他姑娘就因爱生恨,嫉妒得用扫把把我打了出来.....唉!我是他们永远也得不到的男人.....” 心稳之后,做任何事便能得心应手。再则,手稳需要水磨工夫,也就是苦练,练到极致处,就算闭上眼睛,也能将编织竹器的活做得顺风顺水。 这个急不来,老篾匠给了林卿焕一个任务,做出两把一模一样的竹器来。若是能做出来,也就算出师了。 其实林卿焕感觉得到,昨夜睡梦中时,体内那股剑意就已经悄然不见,而顾铁匠上次离去时,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总有那么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或许自己,在这里停留的时间不能再长了。 夏至未至,稻丘镇便已经烈阳在天,灼烧着天地万物,镇子里精力旺盛的男孩子,却往往闲不住,成群结队去小溪里游泳捉鱼嬉戏。其实这件事,镇子里的女孩子们,有不少是有些羡慕的,但毕竟都有礼节有羞耻心,谁也不会说出来,更不会去做。 镇子里的孩童游泳捉鱼,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要避开铁匠铺子的那一段小溪,更不能去铁匠铺子上游,毕竟那位力大无穷又嫁不出去的姐姐,可不是好惹的,据说镇子里不少青少年,都被她揍过。 不过凶归凶揍归揍,可是她好看啊,大多数在镇子里长大的青少年,都暗恋过她,毕竟那份容貌,在十里八乡都算是是独一份,可能很多人终此一生,也再也遇不见要比她好看的女孩子了吧。 被揍的很多人,疼归疼,心底里大多还是暖洋洋的,甚至好多时候以此跟同伴炫耀,指着自己鼻青脸肿的脸庞,仔细讲着哪里挨了一拳,哪里又挨了一脚。不过若是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往往又是一顿暴揍,而且更狠。 林卿焕已经有段时间没跟镇子里的孩子厮混了,下河摸鱼洗澡这事,年纪大了,更是有些做不出来。于是砍了几根竹子,坐在铁匠铺那边,打算给自己编织一把竹椅。 当然,得离顾涟漪远点,若是把她吵醒了,自己也得挨一顿暴揍,而且顾涟漪现在已经渐渐意识到林卿焕跟镇子里的青少年不一样,抗揍能力要高出许多,所以下手也越来越狠。 林卿焕想着依靠编织竹器的手艺进军青州城高端市场,于是自己做的这把竹椅,也精致了了许多,从挑选竹子,到劈砍成竹条,再到编织,费时三天才完成。 将加工竹器专用的刀还给老篾匠,打了梅子酒,买了杨梅荔枝,又在傍晚暑气消退之后,上山去打了一大竹筒的山泉水,下山时还顺手顺走了一根不知谁家的甘蔗。 夜幕降临,繁星渐启,林卿焕将自己亲手制作的竹子摇摇椅放在溪边,坐下一摇,当真是舒服,比起地球的老板椅也不遑多让。 靠着竹子摇摇椅,吹着夏夜凉风,仰望着天上繁星,身旁是荔枝杨梅,脚边有梅子酒山泉水,浮生如此,夫复何求。 风停了,林卿焕又去拿了打铁时用的蒲扇继续扇风,舒服得有些得意,决定将利用制作竹器手艺打进青州城的想法贯彻落实。到时候花钱雇上几个伙计,自己当甩手掌柜,每天靠着摇摇椅乐呵呵收钱就行。 可惜在地球时太过执着于学习和工作,荒废了撩妹的技能,不然就凭地球上那些花里胡哨的骚操作,甚至让不少有知识有文化甚至家世显赫的姑娘们都吃了亏,用来接近这些思想观念有些保守的无知良家少女,还不是手到擒来,到时候不用太过费力,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情报送到自己手中,岂不美哉。 星星看得久了,林卿焕有些困,渐渐闭上双眼。从背后出现的一双手轻轻拍了拍林卿焕的肩膀,吓得林卿焕差点没跳到房顶上去,没错,作为一个杀手,反应就是这么迅速。 站在林卿焕身后的顾涟漪,都差点被林卿焕的过激反应给吓了一跳。 林卿焕回过头,一觉睡了三天三夜的顾涟漪神色有些憔悴,显然是还没有洗漱梳妆。 还不待林卿焕让出亲手制作的摇摇椅献殷勤,顾涟漪就把林卿焕一把推开,直接靠在摇摇椅上,揉了揉眼睛,拿起林卿焕从山上顺走的甘蔗啃起来,咬了两口之后,又扔给林卿焕,这甘蔗硌牙。 顾铁匠,大概是已经死了! 临走之时,顾铁匠给林卿焕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关顾涟漪的生母。 林卿焕拿着甘蔗,蹲在顾涟漪的摇摇椅旁,又将这个故事讲给顾涟漪。 顾涟漪听完之后,没有任何反应,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比起之前,安静了几分。 林卿焕站起身,看着这个坐在翠绿摇摇椅上一身青衣的少女,有些心疼。 是真的疼,那股剑意消失了,情丝却没有拔出。林卿焕当初扛不住那股剑意,现在也扛不住这缕情丝,如今没了剑意制约,以林卿焕的微末功力,只能任由情丝发作。 顾涟漪隔空掬起一汪溪水,清洗了一下脸颊,又梳理了头发,才显得稍微精神一点。 北边苍梧山中,有一条小小的瀑布,瀑布背后的断崖上,斜插了一柄剑,此剑所在之处,瀑布绕道而行。 距离瀑布十余丈的凉亭中,一袭白衣的凉风将打翻的棋盘踢到一旁,单手一招,那柄名为“断水”的长剑飞到凉风手中,长剑移位,瀑布顺流直下。 风起,有雨点砸下,凉风向天空递出一剑,天地清明! 第四十六章 白衣杀白衣 稻田里的水干了,水稻开始弯腰垂下。这几天以来,顾涟漪不再像往常一样充满活力,倒是真正当起了闺阁少女,闲来无事便坐在林卿焕的绿竹摇摇椅上,捧起一本山水志怪小说,晚上也不再爬上屋顶眺望,而是安安静静躺在床上,到底在没在睡觉,林卿焕也不知道,他可没那胆子去试探。 林卿焕揽下了打铁的活计,技艺不如顾涟漪纯属,打铁时间也长了一些,只能没日没夜的赶工,落下了编织竹器的任务不说,还得给顾涟漪做饭。 镇长去了趟青州城,带回两个消息,一个是朱显手下大将颜龙率五万大军南下,准备攻打萍州,而朝廷却没有分兵增援的迹象。一旦萍州被破,位于萍州东南处的青州也就岌岌可危,另一个消息,便是青州刺史下令再次招兵,同时征粮征铁。 另外,还额外给林卿焕带来了一个消息,青州城方圆两百里内的铁匠,都要被征去制造兵器甲胄,守卫青州。如今顾铁匠不在,顾涟漪又是一介女子之身,这事便自然而然落到了林卿焕头上。 青州地处云水国西南边界,四方皆有山脉,往南便是大山丛林,再无人烟,相隔淀州城也极其遥远,一向都是山高皇帝远,北方战事也很少波及青州,而青州常年无战事,百姓安居乐业,自然也就乐得自在。 好在农具也忙得差不多了,不会影响稻谷收割,林卿焕将铁匠铺子里除了打铁需要的器具之外的铁器摆成一排,他收由他收。 顾涟漪安静了接近半个月之后,终于扔下了山水志怪小说,开始帮林卿焕铸剑。 铸造一柄剑客用的剑,不是军中兵阵厮杀那种剑,更不是收割稻谷用的镰刀铁楸,林卿焕给顾涟漪当打杂的伙计,还被顾涟漪嫌弃碍眼。 用的材料,自然也不是凡物,顾铁匠这些年打造十几柄剑,收集了不少好东西,自然也会剩下一点,顾涟漪拿出一块天外陨铁,一块火山石精,一块五金结晶......林卿焕一一看了一眼,打算全部掺杂在一起。 顾涟漪叹息一声,看小孩子一般摸了摸林卿焕的头,开始干活。 凉风拿了那柄断水之后,没有去管其余十一柄剑,跨上马南下,先杀人。 苍梧山南边,是五道城,五道城东边三百里,就是淀州。五道城以西百里,是黄枫城,朱显大军和朝廷,在两城各屯兵十余万,呈对峙状态。 凉风绕过五道城,专门挑选山泾小路,一骑前往五道城西南的萍州。 萍州战事将启,根据魅影潜藏在萍州谍子传来的消息,那位白衣小剑仙,现在是萍州巨富赵大贵的座上宾,而赵大贵的长兄赵大富,前些年身在朝中,与赵大贵遥相呼应,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甚至多次捐钱犒赏萍州守军。 夜幕倾斜,星河当空。 凉风停在萍州城外,从马背上轻轻跃下,解下马鞍扔在旁边之后一拍马背,马儿吃痛离去。 俗世的城墙,挡得住兵马,却拦不住江湖高手。 凉风微微弯膝,白衣一跃上城头。 星河之下,皓月当空。凉风将那柄可以克制霜寒断水斜握在手中,足尖轻点屋檐砖瓦,一跃数丈,向某个方向行去,覆在脸上的薄纱迎风飘扬,白纱在之下,隐约可见其清颜。 有哭闹不曾入睡的稚子孩童趴在窗边,指着那一袭白衣,说是仙女,一旁的妇女向窗外遥望一眼,赶紧关上窗户,吹灭油灯。 人为之,剑先到! 断水铮鸣,向某个豪宅激射而去。 灯火通明的厅堂中,剑白衣靠在软塌上,旁边的丰腴女子在他一双握剑起茧的手下渐渐衣衫不整。 剑白衣似有所感,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将手边娇音不断的女子一把推开,霜寒剑出鞘,从正在跳舞的一众女子旁擦过,掠出厅外。 一声碰撞之后,霜寒剑倾斜插入地面,颤鸣不已。 凉风将断水重新握在手中,站在房梁上,居高临下,俯视整个歌舞升平的厅堂。 萍州城各处,不少潜伏在城中的武林高手跃上屋梁,探查情况。 众多隐匿在黑暗中的黑影闻声而动,检查兵器装备之后,开始向某个方向聚拢。 剑白衣走出屋外,坐在台阶上,喝了一口酒之后,将酒壶朝凉风扔去,凉风随手一剑,将酒壶劈成两半,酒水四散。 剑白衣拔出霜寒,跃上房梁,白衣见白衣。 凉风这个小娘们儿,他惦记好久了,早就想把她擒到手中,其天仙之资,非凡俗女子可比。天池一战之后,剑白衣大难不死,被一个麻衣老者所救,数月以来,功力精进不少,他怎么也想不到,凉风会在这个时候送上门来,自寻死路。 剑白衣手握霜寒,剑气流转。 对面那一袭白衣,身后是星河万里。这一幕,让剑白衣心中有些神往,甚至有些不舍得出剑,能够多看一眼,比那些青楼花魁的十个晚上都要强。 颜龙那五万大军,已经兵临城下,不日就要攻打萍州。实际上,在剑白衣眼里,一个小小的萍州,哪里需要五万大军,他一人足矣。只要有他坐镇城中,谁能护住萍州刺史不死?军中上将,有几人斩几人便是,城中巷战,城中上万守军,还真奈何他不得。 剑白衣看着对面同样握着长剑的凉风,轻笑一声,轻飘飘递出一剑。凉风并不是剑客,得了一柄能够克制自己的剑,又能如何,剑客杀力强大,关键实在握剑的人,而非剑本身。 萍州城小巷中,暗影涌动,城头观战者已有七八。剑白衣出剑不狠,还真怕伤了对面那同样一袭白衣。 上次凉风用来对付他的杀招,再施展一次,可不管用,他也不会再给凉风再次施展的机会。 剑白衣在房梁上辗转腾挪,轻飘飘避开凉风每一剑,不曾划破一砖一瓦,反倒是凉风,剑气过处,已经将一大片房屋毁得七七八八。 跃上房梁的观战者越来越多,大多数是江湖中人,剑白衣与凉风对战之余,顺便探查了一下十数名观战者,功力不弱,但也不算强,除了寥寥二三人,其余皆在二流之下,这个来到萍州的江湖高手,毫无疑问是因战事而来,无论受命于谁,若是敢插手,就算是帮自己,他都不介意当头递出一剑,万众瞩目之下,不论名利还是美人,他都要收。 凉风被剑白衣处处压制,却又没有使用任何道术秘法,单以剑气对抗剑白衣,而剑白衣也有意生擒凉风,并未出杀招,一招一式逼得凉风倒退,旁人看来,凉风已经倍受调戏,覆在脸上的面纱,已经好几次差点被挑开。 凉风节节败退,已经围着那处豪宅的房顶转了个圈,最后停在原处,单手掐诀,方才踩过的地方,无数砖瓦动了起来,组成一个巨大包围圈,将剑白衣围在中间。 剑白衣被砖瓦围在在中间,不怒反笑,剑客号称一剑破万法,在剑客强大的杀力下,一切旁门左道都显得苍白无力。 凉风左手掐诀,一块碎瓦向剑白衣激射而去,被剑白衣一剑挡开,紧接着,一块碎砖从另一个方向激射而去。 剑白衣嗤笑一声,撑起一道气墙,将自己护住,二指贴住剑刃,开始积蓄剑气。 一块块破碎砖瓦聚在一起,一起向气墙冲击而去,气墙被破的一瞬间,剑白衣挥出一剑,无数破转碎瓦被一剑横扫,倒退而出,以剑白衣为中心,百余丈内,剑气过处,不少房顶直接被掀翻,观战的十数人皆被剑气波及,除了四五人能够挡住剑气之外,其余不得不跳下房顶。 剑白衣横扫出剑气的一瞬间,凉风首当其冲,身躯再次化为一道虚影。 皓月当空,有白衣飘飘,凉风从天而降,将手中断水一掷而下。 剑白衣提剑而上,直指断水,属性克制又如何,在绝对的剑气之下,一切皆是虚妄。 霜寒与断水碰撞之后,那柄断水直接化为粉末,霜寒去势减了三分,但依然刺向从天而降的凉风,凉风左手掐诀,右手拍出一掌,断水化成的粉末被掌风击中,悉数打在剑白衣周身,没有任何威力,却能暂时制住剑白衣各处气府窍穴。 与此同时,霜寒剑刺入凉风右肩,透体而出! 凉风左手一拳,击中剑白衣面门,剑白衣从空中落下,身下是一簇青竹。 凉风拔出霜寒剑,向剑白衣补了一掌,剑白衣身躯被无数竹叶击穿,血肉模糊。 凉风被刺了一剑,鲜血流出染红白衣之后,又迅速结霜凝冰。房梁上有两个个观战之人向凉风袭来,凉风将霜寒剑掷出,提气撤离。 为首一人挡开霜寒剑,动作一滞,数十黑衣人攀上房梁,拦住二人去路。 城中不少人流涌动,凉风将自己伤口周围几处窍穴封住,避免霜寒剑气扩散之后,远遁而去,沾了点血红的白色身影消失在一片星河之中。 第四十七章 凉风吃了顿饭 林卿焕无趣,打铁亦是无趣。按照林卿焕的说法将各种顾铁匠留下的天材地宝以及边角料融合在一起之后,又加了林卿焕的鲜血,出炉之后通体黝黑,剑长无锋。 林卿焕又给自己编了一把竹椅,虽然与之前被顾涟漪霸占的那一把略有偏差,达不到那一模一样的要求,但却精致了许多,连老篾匠都忍不住赞扬,“你他娘的还真是个天才......” 新编织的竹椅再一次被顾涟漪霸占,理由是她身穿青衣,颜色更配。之前那把竹椅,已经褪去一身翠绿开始泛黄,林卿焕拿着它屁颠屁颠坐在顾涟漪身边,一起欣赏漫漫夏夜。 顾涟漪喝酒越来越没有节制,跟喝水一样,即便用上了内力逼酒,林卿焕好几个晚上还是醉得一塌糊涂,再不敢与顾涟漪拼酒。 凉风来的时候,小溪边已经满是萤火虫。 顾涟漪朝凉风递出一招,被凉风轻描淡写化解。解下面罩的凉风,脸色有些苍白,顾涟漪看了一眼后,不自觉摸了摸自己的脸。 凉风坐在林卿焕那把摇摇椅上,拿起竹筒梅子酒喝了一口,递给顾涟漪半截断剑。 林卿焕站在顾涟漪边上,有些不安。从淀州城出发已经好几个月,一点情报都没有不说,甚至还没进入青州城,贪图安逸一直赖在铁匠铺子这边,连袖箭和袖箭都不知道甩哪儿去了,不知道凉风会不会治他个办事不力之罪。 凉风单手一招,那柄顾涟漪和林卿焕一起“粗制滥造”的剑,便从铁匠铺子那边飞到手中。 一手握剑,另一手二指轻扣,将整个剑身都弹了一遍之后,斜眼看了眼林卿焕,未置可否。 这柄刚出炉的剑,剑身极长,通体漆黑如墨,没有纂刻任何铭文花纹,样式也极其简单,且未曾开锋。 凉风不再靠着摇摇椅,而是端坐起来,二指捏着剑刃,从剑柄处缓缓而行,直至剑尖。 凉风瞥了眼一旁有些怕生的青衣少女,却问了林卿焕一个问题,“在此世间,何为力之最?” 林卿焕见凉风把自己的剑握在手中,似乎是要为它开锋?况且凉风早已说过,自己适合学剑,便不假思索答到:“剑客出剑,剑气所至,破金断玉,杀人摧城,移山填海,便是力之最。” 凉风将长剑扔给林卿焕,继续靠在摇摇椅上,说道:“剑客杀力冠绝天下,剑气自然是人力所能致之最!” 肯定了林卿焕的说法,说罢却摇了摇头,看向顾涟漪。 顾涟漪被这位无论是功力、见识还是美貌皆远远高于自己的白衣姐姐看得有些发毛,不过料想她是父亲顾长河生前的故交,此时过来想必与自己有关,思索一二之后,还是硬着头皮答道:“破金断玉不必说,我就可以做到,杀人摧城,如今北边正在打仗,这事不会少,至于移山填海……便是凡夫俗子,若是人数众多且又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也能做到。” 凉风点了点头,说道:“四方上下,古往今来,日月当空轮回不休,星河万里此消彼长,可为力否?江河湖海,奔流不息,风雨雷电,四季不止,可为力否?” 顾涟漪听完之后,凝神思考,似有若悟。 站在顾涟漪背后的林卿焕却翻了个白眼,心想你要跟我扯这?我还知道有个东西叫黑洞,不知可为力否…… 还没想完便立刻强迫自己收起心思,看来是自己跟顾涟漪在一起安逸得太久了,忘记了凉风那曾让自己吃尽苦头的控心之术。 所幸凉风不知是没有察觉还是不在意,还是不想在顾涟漪面前太过折煞自己脸面,亦或是根本不在意,没有追究林卿焕的顶撞之罪,若是换作以前传授武功之时,林卿焕敢有这脾气,早被折磨得不知生死了。 凉风敲了个二郎腿,捻起一颗荔枝,剥皮之后抛入口中,靠着竹椅摇摇晃晃,看得林卿焕一脸诧异。 凉风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完全是神女一般,声音空灵出尘,相貌更是美若天仙,功力修为更不必说,勘破大道红尘,不食人间烟火,不吃不喝不说,甚至完全没有七情六欲,不必为之所累。 这一幕,让林卿焕有种跟国家领导人吃了顿家常便饭的感觉。 凉风递给顾涟漪几颗荔枝,自己又仰头喝了口梅子酒后,继续说道:“大海深渊之中,蛟龙兴风作浪,为水中力之最,鲲鹏一跃,可以振翅千里,为天上力之最,深山茂林之中,亦有大象麒麟,乃陆上力之所最,其余鸟兽虫鱼,皆不能及。我曾在南荒深山之中,见到巨树,光是树荫便有十余里,说是遮天蔽日也不为过,根系更是深入地下百里。” 凉风转过头,瞥了眼听得认真之后不自觉玩起顾涟漪长发的林卿焕,继续说道:“日月星辰,江河湖海,风雨雷电,运转不休,乃天地之力。蛟龙鲲鹏,大象麒麟,如荫巨树,是生灵之力。剑客单凭一剑就能纵横天地,凡夫俗子万众一心,可移山填海,又是为何力?” 顾涟漪听得有趣,一阵思索后,答到:“前者靠得是剑客吸纳灵气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修为,至于后者,若是以刀剑慑之,或是以利益诱之,说不定可行!” 凉风拂了拂自己的头发,似乎很满意顾涟漪的回答,举起竹筒梅子酒与顾涟漪干了一杯,继续说道:“说是真的要移山填海,剑客因何出剑,一众凡夫俗子又为何出力?” 顾涟漪喝完酒之后,也不再生分,不假思索便答道:“剑客出剑,可能是七情六欲,又或者为利为义为亲为故……总之原因众多。但凡夫俗子,却要简单许多,除了被刀剑威逼被利益所诱之外,若是一个国家面临外敌,或者遭受天灾人祸,当生存面临威胁时,即便不去威逼利诱,他们自会移山填海。再者,若是威逼得紧,便可能会招致反抗,若是他们自己丰衣足食,那么以利诱之或许用处也不大……” 林卿焕听着顾涟漪口若悬河,心头一震,这话听起来,有那么一丝为君治国的意味啊! 凉风拢了拢散落在竹椅后的长发,继续说道:“混沌初清万物初始之时,人生天地之间,本与鸟兽虫鱼一般无二,直至灵气渐渐生出,最终弥漫整个天地之间,人生来有丹田气府奇经八脉以及数百个窍穴,适宜修行,才借助灵气的力量,称霸天地之间,灵气,本身就是一种力。” 林卿焕心说还有一种力叫能量,想象了一下给凉风普及物理知识的场面,顿时一哆嗦。 凉风伸出手,一只萤火虫停在掌中,转而萦绕指间熠熠生辉,转头问了林卿焕一个问题,“既是剑客,因何出剑,出剑为何?” 林卿焕一愣,答道:“剑客出剑,当为行侠仗义,为国为民,为天下苍生,为守护一切世间美好事物出剑!” 凉风莞尔一笑,瞥了翠绿竹椅上的青衣少女一眼,打趣道:“世间美好事物,就如涟漪这样的美人吗?” 还不待林卿焕思考如何应对突如其来不正经的凉风,凉风便继续说道:“剑客出剑,剑气纵横,发于丹田,游走奇经八脉,勾连数百窍穴,剑气初始之前,剑意却先生于心湖之中。修道之人,心湖之中日月高悬星河万里,若是出剑不正,有违本心,便会云烟袅袅雾弥漫,掀起风浪,最终形成心魔。出剑为何,乃是剑客剑意之根本。” 凉风再次摊开手掌,指间萤火虫再次飞向空中,站起身,二指戳向林卿焕眉间,林卿焕心湖之中,不见日月星河,不见万里星辰,却有一个青衣虚影,是她,也不是她。 “我在你心湖之中留下一缕极小极小的剑意,剑意之中,蕴含了我的大道根本,停留在你心湖之中数月之久,也算不错,好歹赚了个美人。” 林卿焕有些尴尬,对于那股撞来撞去影响修行的剑意,惧怕至极,只以为是凉风用来控制自己的邪术秘法,避之不及,谁能想到却是凉风的大道根本,停留自己体内数月,而自己一无所得。 凉风将黝黑长剑扔给林卿焕,“也罢,剑客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而这些始发于心的极小极小的念头,往往是剑客的剑意根本,在剑客眼中,心中升起一欲一念,爱恨离别,皆为剑意。我在你的剑刃之上,放了一些小东西,什么时候你能一鼓作气将情丝化成剑意,再冲破它们,长剑自然开锋。” 凉风留在铁匠铺子吃了顿饭,顾涟漪去收拾东西,自然是林卿焕做饭。 酒足饭饱之后,尚未天明,于是在离开前顺便教了林卿焕一套剑法。 说是剑法,既没有剑招,也没有行气法门。 只有三种剑势。第一种剑势如猛虎,出剑如挥大刀,大开大合,刚猛无比。第二种剑势如蛟龙,出剑矫健灵活。第三种剑势为灵蛇,出剑之求一个字,快。 第四十八章 老儒生 青州城中,一条还算繁华的街道,重新换上了一身青衫的林卿焕,坐在一间挂着“落尘药铺”牌匾的店铺门口,靠着那新竹编织的翠绿摇摇椅,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手中编织竹器的活计不停。 青州城中,早就有传言,萍州已经被颜龙五万大军团团围住,随时准备攻城。 一旦萍州被破,青州便会孤立无援,即便东北方向数百里之外的沧州还算兵强马壮,可是沧州作为淀州城的南边屏障,万万不可能发兵救援,届时青州便是瓮中之鳖,退无可退。 大战将启,人人自危! 有些钱财或是乡下有亲戚的人家,早已收拾好行囊,准备逃往乡下或者直接远走他乡,尽可能避开这场战事。 既无钱财又无乡下亲戚的人家,便只能留在城中听天由命,晚饭过后在家里点上几炷香,再烧一些纸钱,请求逝去先祖保佑,让那一干逆贼不来攻打青州,若是攻打青州,也希望青州能够守住,若是最后没有守住,便只能期望起义的草莽“英雄”们有点良心,为自己积点德,杀了守城士兵以及高官就行,放过他们这些老百姓,不要多造杀孽。 如此一来,原本寸土寸金的繁华街道,转眼间便变得冷清了起来,无数店铺关门大吉,林卿焕借着这势头,买下了一间店铺。 连带着店铺背后的小院,存积的药材,一起五十两银子,店家收拾好整整一马车的包裹临走之时,林卿焕见那马车内书籍不少,又死皮赖脸要来了店家几本医书药书。 这店家也算良心,实际上开始打仗之后,药铺是想相当暴利的一个行业。 但老人推测青州城会破,到时候胆敢卖医售药给城头守军的铺子,能逃得过一条小命? 当然,压低声音在林卿焕耳边说了这些话之后,老人又让林卿焕不可太过贪图钱财,若是真打起仗来,卖药给守军时,稍稍让利几分也无妨,拿了医书不懂医术,更不可猪油蒙心胡乱给人开药治病...... 林卿焕坐在竹椅上,眼睛盯着街道,手中不停。 凉风临走之时,说了一番话,让他如释重负,却又有些失落。 凉风坦言对林卿焕不抱任何希望,若是将林卿焕如魅影一般刺客谍子对待,他第一次执行任务去刺杀朱龙升那一晚,就得一命呜呼。 能力太弱,没有办法的事情。 凉风没有告诉林卿焕任何跟青州潜伏的魅影谍子接头的方式,当然,若是最后真的有需要,自然会有人来找他。 当然,如果林卿焕硬要按月影所说,自己执行任务,到时候身死道消,凉风管不着,也不会有人救援。 如此一来,想要保命的话,就不会很难,没有产生任何价值,凉风也懒得要他这条小命。 更何况,大军之下,守住一座孤立无援的城池,何其难。 林卿焕既不会排兵布阵,又不会纵横捭阖,更是越不了军阵取不了上将首级。 靠什么扭转乾坤? 林卿焕不觉得自己有这个本事。 狂风巨浪之下,自己不过是一只小小蝼蚁,不死在风暴之中,便是万幸,又有什么资格去力挽狂澜呢。 林卿焕想到此处,便越发安心,告诉自己坐在此地优哉游哉就行。 凉风都金口玉言说了不用管,怕甚? 凉风在林卿焕的心目中,一直被视为神明一般的存在。 那一袭白衣,无论是面纱之下那一张天生出尘的脸庞,还是一举一动间的气态神韵,亦或是出神入化的术法,好像一举一动皆蕴含大道,是那天生仙人,不应生在凡间。 林卿焕抬头视之,只觉得苍天在上。 唯有那日在顾涟漪面前,“仙人”凉风才不似仙,褪去了些高高在上清冷威严,总算有了点人的意味,酒桌上一笑,便如寻常女子一般,眉眼弯弯。 闹市之中,即便战乱将至,比往日清冷了许多,大街上还是有些熙熙攘攘。 其中年轻女子,更是不少。 一个衣衫破旧的瘦弱老儒士,蹲在林卿焕刚入手几天的店铺旁边摆起了棋摊,下棋只需十文钱,若是赢了,便可赢得一百文。 胜者赢百文的小招子旁边,又摆了块布,上面写了四句诗,“诗书阅尽眼迷离,山河踏遍路人稀,清风吹皱浮云底,半生蹉跎腹中饥。” 一手小楷倒是中规中矩,不过内容,却让不少驻足观看的行人哑然失笑,蹲在路边瘦弱佝偻的身躯,倒是很符合腹中饥的形象。 身躯瘦弱的老儒生,一身儒衫已经灰白,脸皮倒是忒厚,蹭了林卿焕的店铺,又死皮赖脸将林卿焕新编织出的竹椅拉到身边,一屁股坐下后,对林卿焕讲了不少尊师重道尊老爱幼之类大道理,最后还挑衅林卿焕,说若是不服,尽可坐下对弈两局。 林卿焕哪能上这当,一旦坐下,岂不是赔了竹椅还要搭上十文钱? 有年轻读书人看了诗文后,跃跃欲试,准备赢下这九十文钱的时候,老儒生便转过头朝林卿焕使眼色,见林卿焕不为所动,便只好拿出屁股下的竹椅递给年轻读书人,自己蹲在地上弈棋时,不忘将手伸到背后竖起中指。 对弈很慢,老人时不时陷入长考,下出了不少昏招,最后以极其微弱的优势赢下第一局。 然后又以极其微弱的优势赢下了第二局和第三局。 年轻人这才终于回过味来,扔下三十文钱离去,脸色铁青。 瘦弱老人朝林卿焕递了个得意的眼神,将一大把铜钱轻轻抛入空中,叮咚作响。 站起身伸个懒腰之后,便去隔壁的酒铺买了两碗最便宜的酒水,居然不忘送给林卿焕一碗。 接过沽酒妇人两大碗酒时,不忘在妇人手上揩油一番,等到将酒碗递还之时,妇人便有些缩手缩脚,此时老儒生由衷真诚地吟了一句“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妇人一愣,朝身后看了一眼,酒铺之中一个中年男子便抄起板凳,足足追了老儒生一条街。 所幸老人看似瘦弱,跑起来倒是跟兔子似的,速度着实不慢,想来行走江湖多年,也没少被人如此“追杀”。 回来时拎着板凳骂骂咧咧,看了一碗酒还没喝完的林卿焕好几眼。 吓得林卿焕连忙放下碗,直接买了足足三坛酒,中年男子才有些笑脸。 老儒生回来时,似乎是怕被酒铺里的中年男子看见,鬼鬼祟祟靠着墙壁,好不容易才摸到林卿焕店铺前。 看到林卿焕铺子里整整齐齐摆放的三大坛酒,便又不再那么害怕,直接抱起一坛,费了好大劲才搬到路边,转过头扔给林卿焕一句“赊账赊账!” 拿了两只较小的酒碗之后,在那棋招子上面添了“赠酒一碗”四个字,便坐在刚诓骗来的翠绿竹椅上优哉游哉喝酒。 或许是觉得林卿焕太过客气,没有生意之时,也会和林卿焕一起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聊上一些看人的心得。 老儒生声称自己蹲街摆摊十几年,下过棋算过命,早就看遍了众生百态。 特别是看那女子妇人,一举一动都有不少学问。 林卿焕白了他一眼,这算哪门子学问? 老儒生又是一碗酒下肚,搓了搓手,一张微白的老脸有些泛红。 街边看女子妇人,首先是看那衣着打扮,家中境况且不说,是少女还是少妇一眼便知,若是女子有心仪之人,动情女子最动人,打扮更会格外精致。 再者,便是走路的姿势,也有讲究,行走之间两腿交叉搔首弄姿的,多半是那风尘女子。妇人行走之时,举手投足之间,则显得大方利落,闺阁少女,动作便会含蓄许多。 看气态神韵,成熟妇人大多沉稳,不如少女一般草长莺飞,而新婚不久的女子,则在两者之间。 若是有女子受了情伤感情不顺,双眸萦雾,娥眉微蹙之时,便最惹人心疼怜惜。 若是女子与心仪之人一起逛街,便往往会两颊带笑,眉眼之间风娇水媚极具风情,便最是明艳夺目。 若是有女子挎刀带剑,款步姗姗行走于人流之间,眼神坚定不动如山,玉体迎风之时,便是英姿飒爽风姿绰约。 若是有女子饱读诗书,一身才德,更是神清骨秀,雅步莲莲。 ...... 观看女子之时,不可一味追求那脸上朱颜,太俗。 在这山下世间,女子无数,有哪个女子能够集天地造化,神秀一身?又有哪个女子能够全不入眼? 凡天下女子,且不去论美貌与否,只要细心去看,总有可取之处的。 能够将这些可取之处全部纳入眼中,细细欣赏,便是人间最美的一道风景。 老儒生自言自语,不见林卿焕如何回答,人流旁边,瘦弱的身影便显得有些萧索,于是伴随着幽怨的眼神,将破旧棋盘棋子以及棋招子一股脑收进林卿焕身后的药铺中。 天下棋盘,世人为棋。 不知棋子,如何驱使。 夕阳西下,天际泛起点点红霞。 林卿焕也不去管那脸皮比自己还厚的老儒生,好歹穿着一身青衫,总不能恃强凌弱。 编织完最后一把竹器,便将竹椅全都收进铺子,回到小院,开始准备晚饭。 大海之中,某处小岛,换了一幅身躯的木微霜,面色泛白,孤影独坐。 红袖国某处湖边,名叫齐璇的彩衣姑娘向湖中出剑,溅起湖水无数,身旁便是杨柳依依。 沧州绿桐郡,腰间别着软剑的红衣女子,站在屋檐下,伸出手接住点点雨滴。 淀州城外,山中凉亭,一袭青衣盘腿而坐,一旁戴着面纱的凉风不时弹指,击落萦绕青衣身旁的蚊虫无数。 第四十九章 准备起事 青州城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原本城中的居民悉数逃往乡下避难,北方萍州逃往青州的难民,又大量涌入城中。 颜龙五万大军攻城战已经开始,兵分三路,围三缺一,军纪严明,对于出城逃往的百姓,全不阻拦。 紧接着又放出话来,若是攻城兵马损失过重,城破之时,萍州城中无论男女老幼,悉数屠杀,鸡犬不留。 这样一来,大量居民慌忙出逃,甚至不少官员,携带大量金银,乔装成平民百姓,混在逃亡的队伍当中。 而实在无力逃亡的百姓们,便结成了几支硕大的队伍,每天堵着各大官员府邸,联名请愿,请求投降,其中又以刺史府门前百姓最多。 当然,百姓当中,又流传出了不少风言风语,如萍州各大官员,为向朝廷表忠心,为了升官发财,便要拿他们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的命去填。 又有不少家境相对贫寒的百姓,围住了守城军队,要求分发军粮开城投降,如若不然,便是拿百姓的人命当儿戏,聚众哄抢军粮的事件,已经发生好几起,死人越多,越是群情激奋,大骂狗官。 另外,参军之人大多是萍州当地人士,家中不少有妻女父老的,便又悉数有亲人四处劝降,军营内外哭声四起。 主战派官员接连暴毙,城中流言四起,给暴毙的官员们一个个安上不忠不义不孝的各种罪名。 刺史府中,年迈官员端坐堂上,脸色凝重。 派出去求援的数十人无一人返回,朝廷那边也毫无消息。 沐浴之后,换上一身崭新官服,于祠堂焚香,拜过了列祖列宗之后,悉数遣散家丁奴婢,分发财产,让夫人和几个幼子逃命。 这位年迈的萍州刺史,带着在军中担任不小军权的长子,站在城墙上,喊住哄乱四起的流民。 一州父母官,为官数十载,年轻时也曾熟读圣贤书籍,意气风发,细细想来,已经想不起上次为民请命是多少年前。 说到激愤处,涕泗横流,下达了开城投降,不许伤害平民的命令,便拔剑自刎,让长子砍下自己的头颅,连同投降书,一起扔向城外。 降书上只有一句话,善待百姓。 不费一兵一卒,唾手可得一座州城,早已混入城中为数不少的刺客谍子,当立首功。 一天后,在两百里外收到消息的一位将军,一怒之下,拔刀斩下马头。任谁也想不到,一州刺史开城投降,城破如此之快,若是指挥得当,以城中兵力,守个个把月完全没问题。无奈之下,只得调转马头,带着救援队伍返回。 萍州出逃百姓分为两拨,一波向淀州城南边三百余里的沧州行进,一波选择向南边的青州聚拢。 还有一波,听说城破之后无一人伤亡,便又返回萍州城。 青州接纳了一批难民,差不多刚好填补了出逃的窟窿,初时乱象横生,难民与当地居民冲突,难民自身之间的冲突,死了不少人,听说萍州城破无一人伤亡之后,便又放下心来,恢复了往日的热闹,该上街上街,该消遣消遣,无论是妓院还是赌场亦或是酒楼,一场虚惊之后,生意反而爆火。 林卿焕依旧坐在药材铺里,慢悠悠编织着竹器。 药材铺里囤积的药材大多数被前一个掌柜带走,剩下一些也都半卖半送销售一空,林卿焕准备过些时日就把铺子关了。 来这边时间也不算少了,大致了解了一下风土人情,青州偏居一偶,绝大多数人祖祖辈辈都在这边生活,谣传战乱爆发,才发生了一些人口流动。 不过也没有什么大的乱子,除了流民死人较多,很快被压下来之后,还没有听说什么主政官员被刺杀的事情。 街市上依旧是一幅繁华景象,青州这边人口不多,物产倒是挺丰富,大多数人家日子过得还算富足。 旁边酒铺的生意还算不错,萍州城那边逃难来的百姓,大多去不起大的酒楼,便只能来这边买些便宜酒水,庆祝一下劫后余生。 沽酒妇人忙不过来,便喊了七八岁的女儿过来帮忙,小妮子可机灵,一口一个叔叔伯伯,喊得客人高兴了,妇人便少了许多需要应对的不规矩爪子。 坐在店里的汉子,看着生意如此火爆,即便还有一些少许的不规矩,汉子也就笑呵呵装作没看到,全没了当日拎着凳子追上老儒生三条街的威风,会影响生意。 于是汉子便让出了店里的座位,端上两碗酒跑到出手阔绰的林卿焕门前坐着。 汉子年前收留了身段不错的沽酒妇人,在酒铺子里帮自己看着门店,生意反而好了不少,即便带着个七八岁的拖油瓶,也还能忍。 酒铺不忙的时候,妇人便让七八岁的女儿端上一碗酒,一则来经常照顾生意的林卿焕这边混个熟脸,二来让小孩子求着教一些字画学问。 汉子见妇人对林卿焕如此殷勤,便会怀疑妇人有二心,端着酒碗来林卿焕这边拐弯抹角说了不少难听话,恰好碰上不知是仗义执言还是拉偏架的老儒生,一来二去,林卿焕只得破财消灾,只得又花钱买了不少酒水。 于是汉子和老儒生脸上都有了些许竭力掩饰的笑意。 一身破旧青衫的老儒生,依旧摆摊下棋养活自己,坑骗完一条街,再转去另一条街,不过走得再远,依旧会来林卿焕这边混吃混喝,几次嚷嚷着青州真是个好地方,都快有在这边扎根的想法了。 老儒生喝酒之余,也会给林卿焕讲一些趣事,如那青楼之中,又收了多少逃难而来无力生活的良家女子,又有谁被官老爷赎身之后,娶回家做小妾,却又被原配夫人扫地出门,或是在官场聚会当中又被哪家公子看上,收回家里金屋藏娇,随后又被送给了哪个官帽子更大的老头子。 讲到兴起之时,也会学那些还未步入官场的年轻人,肆意指点一下江山,说那朱显大军与朝廷数十万军队在淀州城以西三四百里的黄枫城和五道城对峙,却并无大的战事,只是想牵制朝廷主力部队,其真实意图,不是进逼青州蚕食东南,实则是直指在淀州城南边几百里里的沧州。 一旦沧州失守,淀州便是瓮中之鳖,进退失据,即便受得住都城,大半江山也已经落入朱显手中。 林卿焕有些嗤之以鼻,觉得骗酒喝的老儒生是在胡说八道。 沧州不是萍州这种鸡肋之地,沧州是淀州城的南方门户,沧州不失,整个淀州城南方便毫无忧患,沧州城中兵强马壮不说,其南面全是山地,沟壑纵横,距离西面最近的萍州,也有五百余里的距离,朱显大军被朝廷挡在五道城,挪不开身,哪来的大军攻打沧州,就凭颜龙那五万兵马? 萍州失据,朝廷已经在五道城战线上主动出击,朱显连连失据,颜龙五万兵马不回防的话,朱显大本营能不能保住还是个问题。 更何况五万兵马孤军深入,长途奔袭五六百里,除非短时间内拿下沧州城,不然朝廷派一支骑兵,切断颜龙五万兵马后勤补给,与朱显首尾不相顾,岂不是白白给朝廷送上五万颗头颅的战功? 萍州逃难前往沧州的队伍中,夜里的山间,四处可见篝火,站在高处举目望去,便是长长的一条线。 珊瑚和大虾合力宰掉一个人,将尸体扔进草堆里,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家丁衣服,返回一个大家族的队伍中。 原本萍州城没有那么容易破,月前收到消息,萍州城里的人手悉数撤退,半年的潜伏功亏一篑,他们这几支队伍,开始尽数转向沧州。 当然,在路上解决掉对方的潜伏谍子,算是顺手为之。 绿桐郡,郡守府中,郡守萧渠手下心腹官员,点齐兵马,上鸡冠岭剿匪,依旧一身红衣的莫不惜,骑马与萧渠并肩而行。 鸡冠岭当中,除了数伙盘踞其中的土匪之外,还藏着一支不小的兵马,算是萧渠给莫不惜的一个惊喜。 萧渠带着莫不惜,联系了自己先生的其余门生弟子,大多数皆是群情激奋,有兵献兵,有粮捐粮,以莫不惜为首,加上各处收编的土匪,共两万余人,聚于鸡冠岭,磨砺训练,准备起事。 各个门阀世族的势力,纷纷异动,莫不惜这几日马不停蹄,跟着萧渠跑了不少郡县,游说其他各大门阀旧有势力,以求共同举世,推翻朝廷,报血海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