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公主》 第一篇 给我一天 “杜斐~杜斐~快一点!”一个清澈的声音在远处叫我。 我处于混沌之中,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除了那熟悉的声音。 “杜斐,你在发什么呆呀?快点过来。”甜美的声音又似乎更加清晰一些。 我努力地睁开眼睛,看到面前有个穿着白色连衣裙,大眼睛的长发姑娘,一直向我招手。 这个不是云朵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的是云朵吗?我再看看自己,黑白相间的大学校服,简直土得掉渣。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头发,的确是板寸,我大学四年一直保留的发型。 “你是云朵?”我看着眼前的女孩心虚地问。 “我不是云朵?还能是谁?杜斐,你怎么了?”云朵已经走了一米开外,转过身,一双大眼睛疑惑地看着我。 模糊的记忆里,我一直被一个疯女人追着,她不停地叫我“杜斐!杜斐!”我很紧张,她越大声喊,我跑得越快。我不敢抬头看那个女人的脸,那会让我陷入极度恐惧中。我拼命地奔跑,身体完全到了极限,好像到了博物馆,站在了兽首玛瑙杯的面前,我心里祈祷着,希望云朵说过的那个传说是真的。那个疯女人还是锲而不舍地追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再回头看,抱着必死的心,就这样等待着命运的来临,像只鸵鸟一样。 等我再睁开眼睛,看到不是博物馆,不是那个疯女人,而是宁静的校园,还有昔日散发青春气息的云朵。难道我真的成功穿越了?难道那个古老的传说是真的?我抬头看看眼前的校园,威武古老的三号楼,低矮而破旧的房屋。前几天看到的各种现代化的实验楼,教学楼,宿舍楼都突然消失全不见了。曾经老旧的设施,炭渣体育场也都历历在目,完全是回到了我大学的时代。 我欣喜若狂,心跳加速一百,整个人都要兴奋到爆了,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大叫一声:“我真的回来了!”然后开心地跑过去,追上了云朵。 云朵拉住我的手,温柔地问:“刚才想什么了?一个人傻傻地呆在那里。” 握住她手的那一刻,那种感觉那么熟悉,又如此真实,看来我真的穿越了。感谢老天爷,他真的听了我的祈祷,将我的公主还给了我,让我可以重新再爱她一次。 云朵拉着我一起奔跑在青春的校园里,我们还是那么充满活力,青春洋溢。她不停地喊着:“杜斐!杜斐!”我看着她一汪秋水的眼睛大喊:“云朵!云朵!”云朵脸上的笑容,就像漫山遍野的映山红,绚丽灿烂地开放。 云朵,能这样叫着你真好!就这样简单的叫着你,对另外一个世界的我,却是永远不敢做过的奢侈梦。云朵,你可知道,另外一个世界的你,不再是你,而是一具空有皮囊的行尸走肉,你的灵魂到底丢在了哪里?不过,感谢你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看到现在的你,真好。 云朵,你知道吗?我们分离了十年,这十年,恍如隔世。我告诉自己:如果人生真的可以穿越,我愿穿越十年,重新爱你一次。如果老天愿意把你还我一天,我愿用十年来换,只愿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第二篇 一张明信片 我是杜斐,可别误会,不是情深深雨蒙蒙里面那个总是弄得鸡飞狗跳的杜飞,而是木土杜,单名一个斐字。我的名字来历很简单,我爸姓杜,我妈姓斐,他们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所以我的名字一整合,就变成了杜斐。 我在南京一家外企当市场部经理,工资不高,但是养活妻儿供房贷还算过得去。在南京有一套两室一厅按揭的房子,一辆普通的车子,虽然房子不大,车子不豪华,过得也不是大富大贵,但是也算美满幸福。在同事眼里,我是一个正经的三好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夜店。准点下班,周末时间都会陪着妻子和九岁的儿子度过。 这天下班我收到一封挂号信,心里想,这年头还有寄信的,还真是件稀奇事。于是打开看了,是一张西农大学的校园明信片。西农,是我的母校,见证着我四年大学的青春飞扬,放荡不羁。明信片正面是母校的标志性建筑物,有些80多年的历史。西农3号楼,就像一位历经风雨的老学者,迎来一批批莘莘学子,又送走了一批批学成而归的毕业生,承载着多少个青春无悔的记忆。斑驳的红色砖墙上还残留的一颗颗西安事变的弹孔,在历经风吹雨打后依然保留了下来,像一张张会说话的嘴巴,向后世的人讲说着那场事变的血雨腥风。 翻过来,明信片背面写着:十年不见,老同学们,你们还好吗?如今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已经成家立业?今年的十一黄金周,邀请大家回母校看看,让我们02级机械与电子工程的同班同学再相聚在这个让我们挥洒青春,畅谈理想的地方。落款是组织委员:程晶晶。 程晶晶,我快速地在脑海里搜索关于她的信息。十年没有再喊出口的名字,突然出现,让人觉得脑中一片空白。终于从记忆的海马体中找到了与这个名字相对应的脸。程晶晶,是02级我们机械工程班的组织委员,有着西北姑娘的热情豪爽,经常大包大揽班级的所有娱乐活动。长得不算漂亮,但是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穿衣打扮都是那个时代的潮流前沿引领者。当然,这些都是需要一个可以让她烧钱的老爸,程晶晶他们家是家族企业,从一个铁匠铺发家到现在的重型机械器材制造。所以在当时男多女少的理工系,程晶晶绝对是今天所说的白富美,是很多男孩追求的对象。我记得她是西安本地人,这次她组织大家十年同学聚会,估计也是和她在西安本地有关。 突来的同学聚会,让我发觉自己毕业已经十年了。不禁感叹一下时间都去哪儿了。匆匆毕业十年时间,十年是每一个中国学子寒窗苦读的漫长岁月;十年是一个花季少女含苞待放到凋谢色衰的过程;十年是一个愣头青年放荡不羁到成家立业的蜕变。十年,对于我,是不知不觉地流失,看不见,摸不着,没有什么深刻的记忆。唯一能让我发现时间在流淌着,是儿子长高了,妻子脸上有色斑了,而我后脑勺渐渐出现了白发。 每个人的青春,终逃不过一个爱情。脑海中那个模糊的身影,又出现在早已尘封的记忆里。一直强迫自己忘记,却发现她那张可爱的脸早已深深地刻在了脑海里。一段感情能给你带来多大痛苦,就曾给你带来过多大快乐。我在大学那场初恋,将我伤得非常彻底,但是曾经的幸福甜蜜,如今还能在舌尖上丝丝回味。 青春是打开了就合不上的书,人生是踏上了就回不了头的路,爱情是扔出了就收不回的赌注。站在青春里,你可以任意挥霍,遍地美好。就算那里的烦恼特别多,那里的遗憾忘不掉,可在你眼里,青春永远是美好的。 如今,我的青春早已远去。一个即将步入中年的男人,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体面的工作,贤惠的妻子,听话的孩子,就是你的骄傲。重走青春,是一个永远只敢想不敢做的梦。 下班后,将明信片小心翼翼地收在包里,仿佛一不小心,就将曾经的岁月撕碎了。因为妻子也是我的同学,所以明信片里有她的名字。回到家,已经闻到饭菜的香味,看到正在做作业的儿子,非常欣慰。 儿子抬头看了我一眼叫了声:“妈,爸爸回来了。” 换了鞋子走过去,摸摸他的头,坐在对面,笑着问:“怎么样,最近学习压力大吗?” 儿子摇摇头,然后继续写作业了。我们小的时候,虽然条件很艰苦,但是放学的时候都是疯玩,到处乱跑,无拘无束。现在的孩子,条件好了,跟着压力也大了。就说儿子的功课,总是做不完,才小学三年级,每天做到晚上12点,有时还需要全家总动员。 周末更是各种辅导班,让孩子的童年都花费在了读书这件事情上,实在无趣。所以当代的孩子身体越来越差,因为缺乏运动;视力越来越差,因为缺乏休息。孩子完全被作业和学习绑架了,父母们还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我担心有一天我们的孩子还能跑得动吗? 妻子和我想法完全不一致,她觉得别的孩子都补课,咱们孩子不补,就out了。有时候我想多给孩子一些自己的时间,都会引起不必要的争吵。后来,在孩子的教育事情上,我做了甩手掌柜,妻子一个人带着孩子跑前跑后,乐此不彼。而儿子,就成了妻子每天四处炫耀的工具。其实,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过程中,孩子不仅累,大人更加累,父母把自己年少没有完成的遗憾全部寄托在孩子的身上。多少父母等在高考的考场外,烈日炎炎,却坚守阵地。所以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吃过饭,儿子进房间继续做作业。我就把明信片交给正在看电视的妻子,妻子先是疑惑了一下,看到明信片背部的邀请函,才知道原来是十年同学会。她笑着说:“都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呀!想想我们那些个同学,不知道都变成什么样了?”说完,妻子拿出手机,照了照自己,脸上已经出现色斑和眼角纹,让她不免有点失落。 “时间定在十一,咱们去不去?”我一边拿了本黄仁宇老先生的《万历十五年》,一边问。其实我的心里早就想去了,十年未见,不知道梦里的那个女孩是否还是风姿犹存。 “去呀,当然得去。咱们一家子都去,让老同学们看看我们的幸福生活。”说完,妻子开始敷面膜。 “哦,那我得提前把票订了,否则到时候十一假期买不到。”我心里已经开心得像一朵花,表面冷静地说。 妻子突然像想起什么,一边敷面膜一边走进书房,对我说:“你是不是特别猴急想去,看看你的初恋情人是不是风采依旧。” 我低头看书,不回答。妻子也意识到自己说了我们之间的禁语。这十年来,我们俩从来不敢提那个熟悉的名字,因为它是会随时让我们爆发的导火线。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包裹着,自己不说,也不让对方轻易说出来。妻子见我没有回答,也就知趣地走开,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若说不想见她,那是假的。一个人外表再虚伪,你也无法骗过自己的内心。谈不上有多想念,男人,可能更多的是想证明自己,一个曾经抛弃自己的女人,让她因为看到如今稳重成熟事业有成的自己,懊悔不已。一晚上,拿着书,心思却不在上面,思绪全飞到曾经让我们一起如痴如醉的大学时光。 拿出手机,戴上耳机,听着水木年华那首《一生有你》,内心被歌者的声音和感人的词句,揪得一阵阵的疼。“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那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言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脑海里,反反复复念着,当所有一切都已看为平淡,是否有一种记忆还留在心间。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依旧是那个干净的夏天,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追逐着树枝间倾倒下来的阳光,银铃般的笑声,充斥整个青春的校园。 第三篇 有一种兄弟叫室友 第二天一上班,打开qq,头像就不停地闪烁。点击打开第一个对话框,是元宝的留言“哥们,十一可回去?”“嫂子可一起带着。”“阳阳要不要跟着你们?”“票是不是提前订好?”都是一连串的问号! 元宝,我大学的死党,上下铺的兄弟。元宝,原名路远,因为身材圆润,远又和元的谐音,所以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都叫他元宝。 大学那时的元宝,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能吃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们宿舍跟着班长去辅导员家蹭饭,辅导员的老婆,我们的师母准备很多sx地方风味的饭菜,非常丰盛,就是担心我们几个愣头青在学校过着没有油水的生活,比较能吃。我们几个紧张的坐了下来,都不好意思夹菜,低着头吧嗒着米饭。只有元宝完全是把辅导员家当自己家了,大口吃肉,大口喝汤,最后连油泼辣子面的辣子都沾着肉夹馍吃完了。好家伙,辅导员家的一电饭锅米饭,连粒米饭粒都不剩。那天之后,老实的班长再也没有带我们去任何地方蹭过饭。 每次我们宿舍哥们一起去xa市里吃自助餐,他都是连吃三轮,一直从午场吃到晚场,我们在旁边等他都消化得差不多了,又开始大吃特吃,最后被服务员清台请出去了。以后我们每次去,那个老板就特意让门口的迎宾小姐看看元宝在不在。我们都开玩笑地说:“元宝,八成是看上你了,像高老庄的翠兰小姐要招你做上门女婿。”元宝总是笑呵呵地说:“那是天蓬元帅,不是我元宝。” 元宝也是我见过脾气最好的人,大学四年他只发过一次火。还是为了我,因为我受不了失恋的打击,一蹶不振,成天神神叨叨,精神萎靡,他为了让我清醒,狠狠一拳揍醒了我。那时我才知道,他这么多年的饭真没白吃。一记拳头,打掉了我两颗大板牙。不过,很感激他,他那一拳,彻底将我从爱情的虚幻中拉回现实。 元宝大学也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准确地说,是单恋。好像是大一下学期,为了园林工程系的系花。元宝情窦初开,非常纯情。有一次社团活动,系花当时对他说,自己最喜欢红玫瑰,因为她象征着爱情,期待自己未来可以种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花海。元宝就开始下定决心,走火入魔一样,一定要自己种出红玫瑰送给系花,结果我们一个宿舍的洗脸盆都遭殃了,全部放在阳台成了元宝培植花苗的花盆。元宝从园林系的实验室里偷来很多花种,然后细心呵护照顾着,日复一日地浇水施肥。当然肥料就是我们宿舍集体的童子尿,每天元宝监督着,我们只能在花盆里尿尿,风一吹,整个宿舍充满了一股尿骚味,大夏天里,那味道,真的让人飘飘欲仙,熏得。 期间,系花还经常让元宝帮她跑腿,元宝也心甘情愿。元宝就这样帮着系花和她们宿舍里的女孩,买了一个学期的奶茶,打了一个学期的饭,乐此不彼。刮风下雨,他都随叫随到,完全可以评五星的外卖员。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元宝日盼夜盼,花终于开花了,但是开得不是红玫瑰,是白菊花。原来元宝拿了很多乱七八糟的种子,最后活下来并开出美丽的花,只有菊花。 “菊花,也是花,性质是一样的。”我安慰元宝。 那年秋天,元宝捧着一盆盛开的白菊花去系花的宿舍楼下,想当面送给她,却看到系花刚好下楼迎面跑来。元宝当时心跳加速,小鹿乱撞,正想送上精心培植的菊花,大胆表白一次,却看见系花和一个高大威猛的男生拥抱在一起,疯狂地亲吻。元宝看着他们吻得是惊天地泣鬼神,完全不顾旁人,沉浸在二人的荷尔蒙世界里。 元宝抱着一盆菊花,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校园的石凳子上,一直到了天黑才回来。我问他:“花了?送给系花了?”他毫无表情地回答说:“没有,用来祭奠了我已死的初恋。”元宝的初恋,还没有开始绽放就已经凋谢了。 毕业后,元宝回了老家郑州,家里给他安排了一份会计工作,他嫌无聊,于是自己下海创业。没想到这几年风起云生,成了一家网络游戏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总。买了别墅,换了宝马,让很多老同学都红了眼,不敢相信曾经那个傻乎乎的二愣子,竟提前走在小康致富的前列。只有我知道,元宝成功的背后是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去换取的。每天只睡三个小时,一个再强壮的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也被透支的剩不了多少。看似站在聚光灯下,背后全是心酸泪。 我和元宝联系比较多,他也经常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经常到我家小住几天,喝点小酒,吹吹牛逼,这几年关系越来越好。元宝每次来,都会给妻子和儿子带一大堆看不懂名字的外国奢侈品,让儿子都觉得元宝叔叔才是他亲爸。元宝至今未婚,是个黄金单身汉,家里也为他张罗了很多相亲对象,他都没有配对成功。我猜想那次爱情将他伤得太透彻了,所以他对女人都产生了后遗症。 我在键盘上敲了一个:“都去!”然后那边又开始一连串的问号,我也就懒得回了。很奇怪,越是关系亲密的人,你越会不太在意,好像心里认定了无论怎样,那个人都会在你身边,所有的客套反而将你们的关系变得俗气了。 打开第二个头像,是班长。我们的班长年龄比我们都大,因为他连续三年复读,三年高考,才上得大学,在我心目中能够连续三年扛得住高考的压力的,那都是牛人。班长是个实在人,长得黑黑瘦瘦的,从来不会偷奸耍滑,一根筋,干事非常实在。在我们那个时代,从一个小小的县城,考上大学,都会成为他们县城里家喻户晓的人物,所以班长成为他们县城里风云人物,每一代学子的楷模。 大学四年住在一个宿舍,班长是个老好人,维系着整个宿舍的和谐,和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发生过冲突,总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作为处事原则。只要有班长在,我们的热水瓶总是满的,大学四年,我和元宝从来没有去过热水房。 班长一直暗恋程晶晶,其实也不算暗恋,因为班里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就连当事人程晶晶心里也跟明镜一样,只有班长一个人以为没有表白,就不会有人知道,一个人默默地守护着这份卑微的爱。毕业之际,我们也撺掇班长向程晶晶大胆表白,看得出来程晶晶在我们的起哄下也给了他机会,可是班长不同意入赘到程晶晶他们家族做上门女婿,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班长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上面有六个姐姐,好不容易才来了这么个小子,所以从小就被看作家里的顶梁柱。从小学到大学,都是他六个姐姐在外打工辛苦供得他,还等着他学成而归,他怎么能背井离乡做别人家的上门女婿。 班长毕业后就回到老家的城市,考了公务员。在政府单位上着班,工作轻松,当然口袋也就空空。在他们那里,端着国家饭碗的人,才是有本事的人。不看你收入有多少,重要的是为谁干活。后来有不少亲戚朋友挤破头要为他介绍对象,其实班长家并不富余,他们认为,只要你在国家单位机关上班,大小都是个官。 班长的老婆是个大美女,他结婚的时候我见过一次。当时第一眼以为班长娶了个明星,跟琼瑶女陈德容有九分相似,是那种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总是小鸟依人地靠在班长的怀里。我们宿舍几个都恭喜班长,说他走了什么桃花运,娶了一个仙女回来,莫不是前世他是宁采臣,嫂子是聂小倩,今生化作人形来报恩了。班长多喝了几杯酒,就春光满面地说:“一朵鲜花插到我这坨牛粪上,你们是不是都红了眼。” 班长留言:“十一回来吗?考虑人流量大,可以提前买好车票。如果买不到,跟我说一下,我让铁路局的朋友帮帮忙。”我简单客气地做了回复“好的,知道了,有需要电联,祝好!”班长永远都是我们的贴心大哥。 第三个头像是小强,黄志强,外号hn情歌,因为南方人都长得瘦瘦小小,所以我们叫他小强。小强来自hn,一嘴闽南语口音的普通话,我们听了四年都不习惯。为什么人称hn情歌?因为在大一新生军训的时候,小强为程晶晶大胆献唱一首“hn情歌”,不仅没有赢得美人芳心,还害得我们从此再听“情歌”两个字就酸掉大牙。小强是程晶晶众多追求者之一,但是从来没有获得过程晶晶的正眼相看。坚持了一年,使出浑身解数,制造了无数次浪漫偶遇,没有任何回应,终于脑浆耗尽。他从大二起开始改变目标,专门针对新生中的学妹下手。每逢九月开学迎新季,小强都是积极响应学生会,主动去迎新生。别说小强这孩子从此之后桃花运很旺,大学换了n个女朋友,我都记不得名字和长相了。 唯一记得的是大三下学期,有个大一的女孩,为了小强要跳楼。因为小强死活都要跟她拜拜,分手的理由是没有了初恋的感觉。这个理由太狗血,小强的初恋早在大一已经献给了程晶晶,早就没有了感觉。学生会会长找到我们做小强的思想工作,让他暂时哄哄小学妹,让她打消轻生的念头。我们都紧张的很,苦口婆心地劝小强,事情分大小,还是哄哄她,让她下来再说。没想到小强走上去跟人家小姑娘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跳吧!我等着给你收尸!”彻底把学妹的心伤了,觉得为这样无情的男人自杀太不值得,从此再也没有来找过小强。小强还信誓旦旦地说:爱就要爱得奋不顾身,断就要断得彻底干净。 小强是出了名地不爱卫生,经常内衣,袜子到处塞,每次学校检查卫生,都能翻出一大堆,他都记不得是不是他的了,从此我们宿舍被评为全院的脏乱差,深深影响了的大学学分。小强从来不洗鞋子,都是穿坏了直接扔。宿舍是六人制,另外两个同学因为忍受不了小强死咸鱼般的鞋臭味,班长雷声震耳的呼噜声,就给宿管员塞了包香烟,调换了宿舍。从此宿舍声名狼藉,那两个床位一直空到大四,堆满了元宝乱七八糟的二手游戏机。其实最恐怖地还是他的被子,四年没有洗过,也没有晒过,最后竟然还能卖给收破烂的大姐,全靠小强的嘴上功夫。 小强毕业后回到hn,做了一名人民交通警察,成天在太阳底下,晒成了黑人强。黑人强也不知道用了什么花言巧语,最后将他们交警大队的队长哄成了自己的岳父大人,娶了一个公主癌的老婆。 小强留言:“兄弟,十一回去吗?”“十一老婆想去马拉西亚,我不一定能回去了。”“想你们都想疯了!”小强是一个有名的妻管严,出门从不会超过200块钱零花,不过他过得也挺潇洒,自信满满。一直遵行着两条家规:第一条,老婆永远都是对的。第二条,即使老婆错了,请参照第一条。结婚多年,小强老婆都不愿意要孩子,怕有了孩子,自己就不是小强唯一的小宝贝。 我回了一个“好!有机会再聚!替我向弟妹问好!”就将对话框关闭了。 如果人生是一场旅行,那大学宿舍就是这一站最美的风景。有一种兄弟,与你同居四年,他们叫做大学室友。 打开最后一个闪烁的头像,看了一眼对话框上面的名字,让我不由自主地睁大眼睛。“云朵”,一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名字,一个让我在梦里喊了无数次的名字,一个让我心里总会一阵阵疼的名字,一个让我想从脑海里擦去却已经深深刻下的名字。当它真的出现了,我的内心却如此慌乱,不知所措。 “十一回来吗?”留言简单的五个字,却能让我如痴如醉地看了一上午,想了无数种画面,揣摩着其中深层的含义。我曾经发誓不再理会这个绝情的女人,可是看到她的留言,我还是忍不住在键盘上按下回车:“回!”就一个字,已经在我内心挣扎和酝酿了一天,手心里都是汗。 我对着电脑巴巴地等待了很长时间,对方一直没有下文。回到家里,我开始魂不舍身,只要手机有点动静,我就赶紧打开qq看看,发现不是她,每次都是一股失落。妻子察觉到我怎么老拿手机,怀疑我是不是迷上了某个网络游戏。走过来想将我的手机没收了,说别给儿子留下坏榜样。我收起手机,让她放心,不会再看了。于是,妻子也没有往下追究。 因为舍不得删云朵的聊天记录,虽然只有几个字,我也珍藏得像宝贝一样。手机一旦被妻子看到,虽然没有什么暧昧的词语,但是只要出现那个名字,就足以让家里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为了这个家,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这份痴心妄想的情,我只能放在心里的一个小小角落,偶尔翻出来,回味一下,都是对自己的奢侈。 这几天,我过得是心不在焉,成天在单位抱着手机等,除了那句“十一回来没?”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只言片语。哪怕她施舍我三个字“我也回”,我就不用像这样寝食难安,每天都跟丢了魂似的,空有一副皮囊,像个行尸走肉。每天下班,妻子问话,我只回“嗯”“好的”,其他的我都记不起来了。整整一周,我感觉自己像是熬了好几年,黑眼圈都出来了,人也消瘦了不少。 第四篇 十年 十一长假很快就来了,我提前十天在网上预订才买到硬卧票。拥挤的火车站,到处都是人头攒动,大包小包的行李堆在地上,让人没有办法挪步。我本来建议坐飞机去,但是妻子觉得没有那个必要,还不如把钱省下来给孩子多上几次补习课。在妻子的心里,没有什么比孩子的补习班更重要。 我们好不容易从人流中挤上了火车,凌晨一点多的车,儿子已经困得不行,趴在妻子身上睡着了。我提着两个大大的行李,走在前面开路。折腾了一夜,终于躺在了车厢的卧铺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对这次旅程充满了期待。 十年没有再见的城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十年没有联系的同学,不知道曾经的同窗之情还是否依然。十年心心念念的伊人,不知道是否还是莞尔一笑在水一方。 第二天将近十点的时候,我们才到站。将近火车站出口,就看到元宝在远处向我们招手。元宝因为离得不远,自己开车来的,所以顺道来接我们去酒店。我和元宝拥抱了一下,已经好久没见了,元宝瘦了不少。 “最近减肥了!”我捏了一下他的腰,问他。 “哪有那心思,加班累得。”元宝接过一个行李箱说。 然后就转过头跟妻子打招呼,妻子让儿子叫“叔叔”。儿子很争气,大声地喊“元宝叔叔!” “呦,阳阳又长高了,来,叔叔抱抱。”元宝说完就要去抱儿子。没想到儿子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思,不再喜欢别人抱他,就往我身后躲。我打了个圆场:“恐怕你已经抱不动他了,已经是大孩子了。”元宝哈哈大笑了起来。 到了酒店,元宝带着我们办理了入住。“程晶晶非常有心,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妥妥贴贴的,不用咱们操心。”元宝一边拿房卡开门,一边说:“程晶晶是富家女,家里一直都是家族企业。她毕业后自然回到自己的公司帮忙,听说现在已经做到副总级别。所以呀,咱们也别给程总省钱,该吃吃,该喝喝。” 元宝放下行李,让我们一家先休息一会,他中午过来带我们去回民街随便吃点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在酒店的四楼餐厅参加同学会宴席。 妻子在酒店用心打扮了一下午,把带来的衣服全部试了一遍,问我那件合适。我看着报纸,然后抬头瞅了几眼,说了句:“都挺好!”妻子生过孩子之后,身体就开始发福,本来个子就不高,所以穿衣服特别矫情,生怕把自己的缺点暴露无遗。我是理解女人这份天生爱美的心,所以一直都是正面积极鼓励。“问你也是白问。”妻子向我翻了一个白眼,就自己捯饬去了。 晚上,带着妻子和儿子走进包厢,是十桌连台,程晶晶出手十分阔气。妻子感叹一句:“有钱就是不一样!”然后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 元宝老远看见我们,就开始招手,我们带着儿子走过去坐了下来,和同桌的老同学们一一问好。大学同学都陆续来到,看到大家都成熟了不少,我心里感叹岁月的确是一把杀猪刀。 “大斐,最近在哪里发财?” “若思,还是那么漂亮?” “孩子都这么大了?叫什么名字?” “元宝,瘦了不少吗?听说你自己搞了游戏开发公司发大财了?” “十年不见,咱们都变了不少。” 同学聚会,无非先客套地问着大家彼此的近况,然后彼此吹捧一番。接着就是介绍自己现在的成就,让别人羡慕一番。最后一起畅谈青春,回忆往事,大吹特吹。 我的眼睛始终不时地看着包厢大门,因为心坎上的那个可人儿一直没到。等待着她的到来,我的心里既紧张又害怕,五味杂陈,百感交集。十年不见,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大门每次被推开,我的心就会扭紧一次,抬头看看不是她,松了一口气,但是心里多了一丝失望。 很快这次同学会的组织者,今晚的主角程晶晶一身露背粉色晚礼服挽着班长的手走了进来。女人活得像程晶晶那样,也真是成精了,35岁的年龄,打扮得跟少女一样,脸上去韩国整得也看不出来岁月留下来的痕迹。程晶晶永远像一颗闪亮的钻石,走到哪里,哪里总是会引起一片掌声和欢呼声。让我没想到的是,她绕过好几桌径直地走到我面前,说了声:“杜斐,好久不见!”我站了起来,也笑着说:“亮晶晶越发得亮晶晶了。”亮晶晶是我们那时给她取得外号,一直叫着也就顺口了。 程晶晶没有太长时间逗留,而是很快走到舞台上,拿起麦克风,激情澎湃地说:“同学们,我们已经十年没见了。这十年,你们都好吗?十年,相比一生来说,不长,但是它却一直见证着我们每一个的成长。十年,相比一天来说,很长,足以让我们每一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话不多说,今晚让我们释放自己,一起共享我们逝去的十年。” 程晶晶的慷慨激昂,让底下的同学们有些振奋,都开始举杯大口喝酒,畅谈十年的经历。我也和同桌的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喝了起来,大家变化都很大,每一个人都有说不完的故事。 多少次我想开口问程晶晶云朵是否回复了会回来?但是看到妻子和同学们聊天幸福的笑容,我把到嘴边的话给活生生地咽了下去。初恋,就是这样,伤得很痛,却又让人流连。 元宝看穿了我的心思,凑近我的耳朵小声说:“别等了,她不会来的。”我疑惑地看着他,本想问你怎么知道?“来得时候我已经问过班长了。”元宝眼睛有点暗淡。 酒过半巡,气氛愈演愈烈,同学聚会,少不了谈论大学时候的生活,最具有回忆价值,莫过于大学时候懵懂的初恋。酒桌上又是一番抽科打诨,彼此打趣曾经的往事。儿子有点困了,妻子带着他先回房休息,走之前叮嘱我少喝酒,早点回,然后和同学们纷纷告别。大家都用羡慕的眼光看我,都觉得我家有贤妻如此,夫复何求。 程晶晶突然提议,让每个人讲讲当初的恋爱经历,还没等大家同意,就开始竹筒倒豆般说起她曾经喜欢班上的某某,一直不敢表白,引来一阵起哄说“肯定是班长!”。班长就跟在一旁傻呵呵地笑,不知道班长这次是不是特意没有带自己如花似玉的小娇妻来,或许是怕被我们这群狼给叼走了。我们大家都心里清楚,班长那时一直暗恋程晶晶,但是由于家庭悬殊太大,不愿做上门女婿,也就默默地收藏着这份爱。当然现在我们都是有家室之人,这种大学青涩的爱情也只当是酒桌笑料,没人会当真。程晶晶讲完,隔着酒桌问我是否还记得当初那爱得死去活来的初恋女友。 此时,本来喧闹的宴席突然一片宁静,仿佛是所有人被无形的手掐着脖子,扭向我,气氛显得有点尴尬,我不知道怎么开口,那是一段我从不愿回忆的恋情,也不想在老同学们面前再一次将自己扒光了。也许是有人感觉出异样,咳嗽着打断沉默。元宝赶紧站起来打圆场,说:“那时候的感情不叫爱情,什么都不懂,这个环节就不用回忆,没什么意思,大家喝酒喝酒。”元宝说这些的时候,眼神中似乎隐藏着什么,通过这么多年的察言观色,这点能力我还是有的。其他老同学看元宝这么一说,也都附和着打哈哈,各自敬酒,气氛又开始热闹起来。 大学那场感情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轰轰烈烈地开始,凄凄惨惨地收尾,似乎没有什么需要隐藏。也就是很幼稚的山盟海誓,两个人发誓要爱到海枯石烂,山崩地裂,毕业时却又很世俗的分手,哭得撕心裂肺。只是分手的时候,我伤得很惨,让一层楼的同学都看到了我最脆弱的一面。不过,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我已经成家立业,为人夫,为人父,所以大家也就不会以此取笑我那段青春的囧事。 自从出现刚才那一幕的尴尬之后,每个人似乎对感情这个字眼忌讳莫深,小心的避免提及,这种刻意的伪装一眼就可以让人看穿,让气氛不再像刚才那样轻松。大家都开始大谈自己的事业,然后对这个世界被互联网巨头~两位马老板带来的巨大改变,而赞叹不已。 云朵没来,我心里很失落。难道当初那段感情后面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都说好奇心害死猫,对我,尤其是对那段纯洁的感情尤其如此。大家越是刻意的回避,越让我欲罢不能。几次想要把问题引出,却都被瞬间岔了过去。这其间,我看到程晶晶好几次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欲言又止,我还看到班长责备程晶晶的眼神。 饭局快要结束,已到凌晨,从饭店出来,也许是黄金周的原因,外面依旧灯火通红,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一群人接着去了ktv,点了几听啤酒和可乐,扯着嗓子唱着难忘今宵,涛声依旧,光辉岁月,仿佛是重温大学时那些疯狂的岁月。 第五篇 穿越千年 一群人借着酒劲,说说笑笑,喧喧嚷嚷穿梭在回民街,仿若时间倒流,我们又穿越回到十年前毕业时的热血青年,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回荡着我们的青春之歌。 回到酒店已经是凌晨4点,妻子和儿子已经熟睡,我拉开房间的窗帘,看看这座古老的城市。古都已经被现代化的大楼隐藏了她原本的沧桑和神秘。西安是十三朝古都,也是唯一一座保留着四九城城墙的城市,古老旷阔的城墙上,可以同时并驾齐驱四辆汽车,在那个没有机械的时代,古人建造的智慧真是让我们作为后人都望尘莫及。 如今的古城西安,是曾经的长安城,沉淀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文化。无论是秦砖汉瓦,隋唐风华,还是庞大的地下墓葬文化,都让人叹为观止。或许每一个到西安的人,都有着一种古都情怀,我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情怀,报考了我的母校。 上学那会,我特别喜欢听云朵介绍这座古老的城市。她总是能把如此没有生命力的景观建筑和历史遗迹,赋予浓厚的情感色彩。云朵站在古都城墙上,面朝车水马龙的大街,然后面色凝重地畅谈:“来到这座历经千年风霜的古都,大家总会在兵马俑中遥想秦帝国的所向披靡;在古老的明城墙上感受帝王脚下的万里河山;在华清池听着缠绵悱恻的爱情悲歌,遥想盛唐时的繁华与浪漫;仰视大雁塔上的古代文明的痕迹,聆听低沉而空灵的梵音。置身于这座跨越时空的13朝古都中,细细品味着时间的沉淀和历史的沧桑,你仿佛可以穿越时空,感受不同文化带来的心灵洗礼。” 这次老同学程晶晶特意把我们安营扎寨的位置选在了这座城市中心,钟鼓楼附近,能够清楚地看到古城墙上的夜景和灯火通明的鼓楼。辉煌的钟楼上,古老的建筑,被一幢幢摩天大楼包裹着,像是立在这个城市中的一位老者,正在诉说着这座城市的几千年来发生的王朝迭代。华灯初上,夜色阑珊,光与影的流彩把鼓楼装扮得格外华美。此时遥想当年大唐盛世,古人晨钟暮鼓的景象,又一次让人忍不住想梦回唐朝。 今晚没有见到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内心不免有些失落。不知道她因为什么原因没有过来赴约?虽然没有如愿以偿,心里还是祈祷即使见不到,只要她平安就好。 我洗过澡躺在床上,迷糊起来,不知道有没有做梦,只觉得身体发沉,呼吸困难,一夜都穿越在千年的历史中。 第二天九点多,妻子才将我叫醒。“同学们都在酒店大厅集合了,程晶晶给大家安排了两日游。我带阳阳先下去,你赶紧收拾收拾就下来。”妻子边收拾东西边对我说。 我努力地爬起来,坐在床头,用手敲敲脑袋,头真的痛得要裂开了,估计是酒精的后遗症。我摇摇头,再睁开眼睛,看看房间,妻子已经带着儿子出门了。我站起来,快速的洗漱换衣服,然后拿上房卡就出门了。 这次决定来西安,我和妻子在家就计划着带儿子阳阳一起花两天时间旅游一下。在这里读了四年大学,却从未真正欣赏过这里的美景。上学那会我们没有经济条件,更没有旅游的概念,一直也没有好好参观过这座古老的城市和地下的繁华世界。后来参加工作了,成天忙得很,经济上宽裕了,想过带着妻子和儿子过来旅游,但是怎么也抽不出时间。回头想想,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人生永远都是公平的。 来到大厅,老同学们已经开始陆续上大巴车。妻子在一旁跟元宝说话,看到我来了,就赶紧招手催促我快一点。程晶晶这次真是出手阔气,不仅安排酒店和晚宴,还安排了三辆旅游公司大巴车拉着我们这一大群老同学和家属,一起出去游玩。我当时只有一句话出现在脑海里:“有钱就是任性!” 上了大巴,大巴车上的导游开始介绍两天的旅游行程。程晶晶还是比较细心的,所有的行程安排,不仅考虑了随行的孩子,还考虑了一些大家都想去看看的著名景点,并且每辆大巴车专门配备一名专业的导游。我一边听着导游介绍,一边透过车窗看着西北地区这座最繁华的城市。 看着窗外的风景,繁华的街道,整齐的规划,干净的,关键是绿化带,随处可见的复古建筑,视野中满是翘入蓝天的飞檐与代表性的红色古建筑。十年时间不见,我竟已经认不出这座城市是曾经那个让我们尽情奔跑的地方。 第六篇 兽首玛瑙杯 这次随行的小孩子比较多,所以我们第一站去了比较有教育意义的sx历史博物馆。长安自古帝王都,历史上先后有周、秦、汉、唐等十三个封建王朝在此建都,地上地下文物非常丰富。sx历史博物馆建成后,集中珍藏sx地区出土的珍贵文物,给你无限的时空想象力,特别适合带着孩子一起去感受一下古代的文明。 历史博物馆是位于xa市内的一座国家级综合性历史类大型博物馆,是中国第一座拥有现代化的设施的大型国家级博物馆。被誉为“古都明珠,华夏宝库”的sx历史博物馆是展示sx历史文化和中国古代文明的艺术殿堂。 大巴车在sx博物馆的停车区域停了下来,我跟着妻子和儿子下了大巴车,站在博物馆的侧面,看着这座陈列着不同朝代文物的建筑物,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上大学那会,特别喜欢跟着云朵来这座“给我一天,还你千年”的博物馆。一是因为学生时代实在没什么钱用作旅游,历史博物馆是免费参观的;二是因为我们俩都喜欢钻研中国古代史,虽然都是理工生,在这点爱好上却达成一致。 我拉着儿子的手,对他说:“阳阳,爸爸今天带着你用一天领略千年的不同文化。”儿子非常兴奋地跟着我,因为他很少有机会出来玩,大部分假期都在补习班里度过。妻子今天也格外的开心,跟其他同学的夫人们,说说笑笑的。女人在一起,无非就是那几个话题:减肥,年轻,炫耀,孩子,老公。 “我最近正在减肥。” “我用的护肤品还不错,你看我脸色是不是很红润。” “我这件衣服是上次和老公去香港买的,也不贵,5000多人民币。” “你儿子学习怎么样?都上哪些补习班?” “听说你家在sh都买二套房了?” “几个同学里面,就你老公最有本事。” “啊呀,你老公还是很会疼人的,家务活都是他干。” 为了不让儿子跟着妻子后面耳濡目染那些长舌妇的家常,我就准备带着他,跟他认真地讲解这座博物馆里每个朝代历史,一方面增进他的课外知识库,另一方面增进父子关系。经过长时间的排队等候,我们拿着导游发的入馆券进去了。 一进去历史博物馆,我就有种穿越的感觉,不同时代的文化在这里交织在一起,让人有种凌驾于时空之上,穿梭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沉淀,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去读懂和领会,也不是一个博物馆可以去收纳和陈列。我们看到得不过是历史留给后世们惊叹的文明。 来到博物馆一楼,我先让儿子听讲解员介绍历史博物馆的历史:“sx历史博物馆位于西安大雁塔的西北侧,筹建于1983年。1991年6月20日落成开放,是中国第一座大型现代化国家级博物馆。这座馆舍为“中央殿堂、四隅崇楼”的唐风建筑群,主次井然有序,高低错落有致,气势雄浑庄重,融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于一体。馆区占地 6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600平方米,文物库区面积8000平方米,展厅面积11000平方米.馆藏文物多达 370000余件,上起远古人类初始阶段使用的简单石器,下至1840年前社会生活中的各类器物,时间跨度长达一百多万年。” 当然一开始需要让孩子正式地了解一下,官方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有点枯燥乏味,但是用这样的开场白非常大气,也可以收获很多具体的信息。 我带着儿子看了一下博物馆的平面图,博物馆一共三个展厅,一楼的一号展厅是从远古时代人类的发源开始按观赏顺序依次让你感受到人类文明的不断进化过程,二楼二号和三号展厅也依照同样的顺序从商周先秦一直到近代,商周青铜器精美绝伦,历代陶俑千姿百态,汉唐金银器独步全国,唐墓壁画举世无双,时间跨度长达一百多万年。 很多游客说一号厅没意思,都是一些人骨头,转了一圈就很快离开。而我更喜欢一号厅,可能是对远古时期的猎奇心理。我觉得如果一个人对“你从哪里来,将要到哪里去?”都不感兴趣,那么我也不知道人生还有哪些大事可以去考虑。 博物馆讲解员继续为我们一行人做讲解:“''给我一天,穿越千年''下面带着大家穿越在历史的朝代中。历史博物馆分为七个单元,第一单元——《人猿揖别》,以距今115万年前的蓝田猿人、大荔人、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先民遗存,再现了中华民族生机勃勃的童年和文明的曙光。 第二单元——《凤鸣岐山》,以sx作为西周王都拥有的丰富遗迹、遗物,展示了中国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形态尤其是伦理精神以及青铜铸造技术。 第三单元——《东方帝国》,重点展示以兵马俑为代表的秦文物,以磅礴的气势和鲜明的军事特征,表现了秦帝国垂范后世的制度文明,以及积极进取、一统河山的时代精神。 第四单元——《大汉雄风》,以汉都长安、汉家陵阙和典型汉代文物,展示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汉代繁荣的经济、文化、对外开放与交往,彰显其开放进取、开拓强盛的时代风貌。 第五单元——《冲突融合》,以sx丰富精美的农业民族与草原民族的文化遗存及宗教文物,表现了民族大融合、佛教东渐以及文化艺术的繁荣与特征。 第六单元——《盛唐气象》,通过隋唐时代典型遗存,展示了中国古代最鼎盛时期的文化风貌,当时世界上最为繁华的国际大都会长安,和沟通东西方交流的丝绸之路,以及隋唐文化兼收并蓄、创新发展而达到的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七单元——《告别帝都》,展示了唐以后,作为西部重镇和西北区域中心的sx,依然独具魅力的文化创造和精神传承。 展馆内陈列文物种类有礼器、乐器、兵器、车马器、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其中最为典型的商周青铜器,许多器物(如多友鼎、师献鼎等)上铸有史料价值很高的铭文。 唐代墓葬壁画:1952年至1989年先后从sx关中地区25座唐墓里揭取的。墓主均系唐代三品以上的皇亲国戚和朝廷重臣。画面内容有四神、仪卫、建筑、狩猎、生活及唐与四邻的友好来往等。 历代陶俑:藏品时代包括秦、汉、北朝、隋、唐和宋、元、明、清。质地有陶、彩绘陶、釉陶和三彩。 历代陶瓷器:有史前仰韶文化彩陶、西周原始青瓷、汉代釉陶、唐三彩、古玻璃、琉璃、唐秘色瓷和宋耀窑青瓷等。器物种类包括生活用品、文具和殉葬明器等。 历代建材:藏品时代上起两周秦汉,下至唐宋明清。器物种类有陶制的瓦、瓦当、砖、昭尾、水道和石刻建材,以及金属建筑构件。 汉唐铜镜:造形多样,图案精美。有些还铸刻着吉祥语句。 金银玉器:包括湮金望银的铜器。其中如西周玉制礼器、春秋秦公大墓出土的金啄木鸟、西汉皇后玉玺、金银竹节铜熏炉等,均属举世罕见的精品。 历代货币:种类繁多,有西周贝币、战国刀币、秦半两、西汉金、王五株、王莽时的各种货币、唐金银币以及稀有的古代外币。 除上述八大类外,还有字画、版本、经卷、织物、骨器、木器、漆器、铁器、石器、印章、封泥,以及近现代文物和民俗民族文物。 尤其是盛唐陈列馆,文物不仅数量多、种类全,而且品位高、价值广,可谓琳琅满目、精品荟萃。比较典型的藏品有以下八大类:青铜器、唐代墓葬壁画、历代陶俑、历代陶瓷器、历代建材、汉唐铜镜、金银玉器、历代货币。 sx历史博物馆的基本陈列为sx古代文明,以历史进程为线索,选取各时代的典型文物进行组合陈列,来揭示sx地区古代社会文明发展状况。” 博物馆讲解员介绍完了整体的情况,就开始带着我们一行人逐个参观各个展馆里的文物。 一群人很快到了sx省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面前。镇馆之宝是兽首玛瑙杯,它又叫兽首牛角杯,不仅是sx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更是国之重宝。据专家介绍,兽首牛角杯全名为镶金兽首玛瑙杯,但事实上并不知道它是由什么材料制作的,它是海内外孤品,现在在全世界甚至找不到制作它的同类材料。虽然兽首牛角杯在唐代文物群中出土,但并不一定是唐代的产品,而应该是唐代中外文化交流的收藏品。兽首牛角杯是国家不允许出境展览的极重要文物之一。 对于这个兽首玛瑙杯还有个野史的传说,我听云朵说过。 当时我和云朵五一长假没有地方去,那时候五一假期是七天,又不愿意回家,因为刚恋爱,彼此腻味得很。学生时代的我们,生活费就那么多,谈恋爱的钱都是从生活费里紧衣缩食抠出来。所以没有太多的钱去旅游,只能找一些距离比较近,又不需要门票的地方去看看。我们都是狂热的考古迷,经常趴在一起看一些盗墓类小说,所以我们决定一起去sx历史博物馆看看,随着这些出土的历史文物穿越千年,一起见证各个王朝的兴盛衰败。 云朵就站在现在我所在的位置,然后手指向兽首玛瑙杯的方向知识渊博地说:“今天云老师给你大开眼界一下!兽首玛瑙杯,为sx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通体由整块玛瑙雕刻而成,是至今所见唐代唯一一件俏色玉雕,也是唐代玉器做工最精湛的一件,考古价值连城。” 说完,发现有很多旁边的参观游客也围了过来,她的脸刷得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不再说话。我正听得起劲,看她不说了,就知道因为人多有点害羞了。“没关系,你继续讲,我爱听得很,就当他们不存在。”我拉着云朵的手嬉皮笑脸地说。 “是啊,小姑娘,你继续,就当我们不存在。”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跟在我后面接腔。 云朵看到周围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看着她,等待着下文,也就大方了起来,继续说:“据专家介绍,兽首牛角杯全名为镶金兽首玛瑙杯,但事实上至今并不知道它是由什么材料制作的。它是海内外孤品,现在在全世界甚至找不到制作它的同类材料。虽然兽首牛角杯在唐代文物群中出土,但并不一定是唐代的产品,而应该是唐代中外文化交流的收藏品,至于到底来自哪里,没有考古学家能够证明,至今仍是一个谜。兽首牛角杯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周边的何家村发现的。当时,考古人员在一个陶瓮的旁边发现了一个小银罐,兽首牛角杯就躺在里面,带回来经过清洗,才发现是一件无价之宝。这件无价之宝就这样被历史遗忘在一个小小的村庄中上千年,真是造化弄人,物转星移,最后又重新被考古学家慧眼发现,回到了人类的视野中,成为一件傲视群雄的镇馆之宝。” 云朵就是这样一个人,每每介绍一样没有生命力的东西,都要赋予它浓厚的感情色彩,好像把这样东西都给讲活了。讲完这些基本介绍后,云朵又皎洁地笑了一下,然后继续说:“这件兽首玛瑙杯还有一个传说,是我在一本唐简史里看到的。古代凡是用此杯饮酒之人,饮醉之后,便可穿越时空,到达另外一个世界,经历一番不一样的人生。然而醉醒之后,却被抹去记忆,前尘往事,什么都记不得了,只有心里多了几丝沉重。所以说这是个特别稀罕的玩意。” 在场所有的人还沉浸在那种神秘的故事中,云朵就拉着我离开了。我笑着问云朵:“最后那段,是不是你临场发挥编的?”“你猜?”然后回头莞尔一笑,就跑开了。我看着云朵的背影,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欢,她的才情和柔情都是我的致命伤,我爱她都要爱得要死。看到她如此天真烂漫,我也忍不住跟着她跑了起来。 我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不太相信这些传说,更喜欢用一些科学的理论去证明很多神秘的无法解释的现象。我当时猜想这个兽首玛瑙杯极有可能是当时古人用陨石做的。因为古时的科学没有那么发达,捡到那块石头的人,并不知道那块石头是陨石,所以就误认为是玛瑙,交给匠人雕刻成杯子。然后几经波折,这个杯子来到了大唐的境内,被商人或者官宦之家看重买走。而陨石有放射性元素,长期拿着这样的杯子饮酒,对身体肯定会产生一些影响,加上酒精的作用,使人出现幻觉,也是正常的,跟罂粟是一个道理。我相信长期使用这个杯子的主人,一定会神志不清,估计寿命也不会太长。记得高中物理老师就给我们讲过一个关于西域一个小国的故事。 那时候我们整天面对枯燥的物理射线理论,每到下午,更是困意正浓。物理老师为了引起我们的兴趣,就开始讲了一个历史故事:在古代的西域有一个小国,老国王死后,新国王登上了王位。那个国王是老国王的小儿子,登基不久,朝政还不稳定。尤其是他的几个哥哥狼子野心,虎视眈眈,一致认为是小弟弟的母妃迷惑了父王,才把王位传到了他手上。小国王深知自己如果再不采取行动,他的哥哥们就会立刻发动政变,让他和母妃都会死无葬身之地。有一天,国师带了一块宝石献给国王,这块石头特别的美丽,浑然天成。于是国王将他镶嵌在一个金手镯上,送给了最心爱的妃子。不久之后,这个妃子竟经常自言自语,行为疯癫。最后,她彻底变成了疯子。小国王大怒,他认为国师是哥哥们派来的奸细,故意献宝来谋害他性命,没想到竟阴差阳错,害了他最心爱的女人。他下令将国师立刻处死,国师大喊冤枉,解释说自己只是四处游行,在沙漠里发现了这颗美丽的石头,就带回来献给最尊敬的国王。小国王觉得国师不会骗人,他已经效忠了三代国王,就选择相信了他。转念一想,小国王突然想到了一个对付他哥哥们和那些反对他坐王位的朝堂大官们的办法。小国王命令国师秘密地去沙漠寻找这些石头,然后将它们镶嵌在最精美的首饰上,赏赐给他的哥哥们,还有那些反对他的人们。很快这些人都开始出现了异常的举动,经常在人前又唱又跳,胡言乱语,最后都疯癫了。从此,小国王稳稳地掌握了国家的大权,只有他和国师知道沙漠里的这些石头是一种有魔力的石头,可以让人变得疯狂。物理老师最后在同学们一片迷茫的眼神中总结:这些石头就是陨石,由不同的化学物质组成,放射出不同的射线,对人体的作用也就不一样。有些陨石,会使得人体细胞癌变,人就会得癌症。有些陨石,会使得人体产生幻觉,人就会变疯子。所以,学会这些射线,你们就可以保卫地球,拯救人类了。我们高中物理老师一直是一个科幻主义的人才,立志在有生之年发现外星人的踪迹。 儿子喊了一声“爸爸”,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学着云朵的样子,把一个镇馆之宝兽首牛角杯的历史讲解了一遍。很多同学看到我介绍的如此详细,又非常有趣,都带着孩子跟在我后面,我一下成了历史博物馆的讲解员。 讲解员在我们前面正在讲解一件文物:“五祀卫鼎,来自西周时期,通高36.3,口径34.3厘米。1975年zs县董家村出土。立耳,柱足,颈饰雷纹衬地的窃曲纹。腹内壁铸铭文207字。不仅是西周青铜器断代的标准器,也是研究西周中期社会经济和土地制度的珍贵资料。国宝级级文物。鼎造型简单大方,内壁铸有铭文19行共207个字,讲述了西周中期一件土地交易事件。同时这篇铭文中有确切纪年,因此五祀卫鼎是判断西周中期青铜器的标准器。” 我看儿子阳阳和其他小朋友听着这些长篇枯燥的讲解都要睡着了,所以我就开始用一些有趣的故事来引起他们的兴趣。 “鼎有个成语有没有人知道?”我故弄玄虚地问。 “我知道,问鼎中原。”一个小胖子戴着眼睛举手回答。 “嘿,挺博学的。那你知道这个成语背后的故事吗?”我看着小胖子继续问。 所有的孩子都摇摇头,都吵着嚷着让我快点讲。 我开始缓缓道来:问鼎中原出自《左传》,楚国的王族来自中原。西周前期,居于江汉的楚国甚弱,不闻于诸侯。西周后期,楚国始大,周王在楚国北部汉水之阳设立姬姓诸国,以遏制楚国向北发展。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楚国开始开疆拓土,公元前704年,楚君熊通自立为武王,断绝与周王室的朝贡关系。接着历代楚王励精图治,荆蛮之地尽为楚有,汉阳诸姬或降或灭。 齐桓公时,率诸侯伐楚,楚成王使大夫屈完与诸侯会盟于召陵,诸侯退兵。齐桓公死后,宋襄公欲谋霸,召楚成王,楚王大怒,率军破宋,俘获宋襄公,最后又放了他。不久,晋、楚大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公元前626年,楚太子商臣逼死楚成王而即位,是为楚穆王。十二年后,穆王死后,其子旅即位,是为楚庄王。 庄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大臣伍举、苏从进谏.伍举说:“有鸟停于高冈,三年不飞不鸣,是何鸟也?”庄王说:“三年不动,将定意志;不飞,将长羽翼;不鸣,将览民则。”又说:“三年不飞,飞将冲天;三年不鸣,鸣将惊人。”这就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典故。于是庄王听政,所诛者数百人,所进者数百人,国人大悦。 国内大治后,楚庄王开始与各诸侯强国逐鹿中原。在他即位的第六年,楚军大败晋军于北林;次年,楚王助郑国大败宋国于大棘。 公元前606年,为周定王元年,楚庄王八年,庄王亲征,讨伐陆浑之戎。陆浑之戎是姜戎的一支,是不同于华夏族的少数民族.陆浑之戎原住在西北的瓜州,由于不臣服于秦国,秦国率兵驱逐之。晋献公认为,姜戎是炎帝后裔,应与华夏族同等待之。于是把伊水中上游的山地封赐给姜戎。于是姜戎立国于伊水,熊耳山区尽为戎地。陆浑之戎成为楚国北扩的重大障碍,楚庄王决定武力剿灭。 陆浑之戎生性剽悍,习于骑战,但不习于战阵兵法。楚军长驱直入,大破陆浑之戎。 公元前606年,楚庄王熊旅借伐陆浑之戎之机,把楚国大军开至东周的首府洛阳南郊。楚军到达洛水,楚庄王在洛水之滨举行盛大的阅兵式,欲以威吓天子,与周分割天下。即位不久的周定王忐忑不安,派善于应对的王孙满作为使者前去慰劳。 周天子的使者来访,让楚庄王想了一个有趣的游戏。于是他就命手下的将领摆出了九个鼎,并向周天子的使者王孙满询问九鼎的重量,深层含义就是想暗示王孙满自己已有夺取周朝天下之势。 庄王见了王孙满,劈头就问道:“周天子的鼎有多大?有多重?”言外之意,要与周天子比权量力。 王孙满委婉地说:“一个国家的兴亡在德义有无,不在乎鼎的大小轻重。” 庄王见王孙满拿话挡他,就傲气凛然地说道:“周天子不要自持有九鼎,如果你们不要拦阻我们铸鼎,我们楚国只要把折断的钩(一种铜兵器)尖收集起来,就足够铸造九鼎了。” 面对雄视北方的庄王,善辩的王孙满先绕开庄王的话锋,大谈九鼎制作的年代和传承的经过,最后才说:“周室虽然衰微,但是天命未改。宝鼎的轻重,还不能过问啊。 楚庄王闻此,知取代周王室权力的时机还不成熟,于是挥师伐郑,以问郑背叛楚国。” 我看所有孩子都听得云里雾里,我就总结了一下:“在古代,鼎代表着王权,如果想要改朝换代,就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比如楚庄王的问鼎。”所以小朋友都点点头,崇拜地看着我。 一行人在博物馆里,过了正午才出来,导游让大家上大巴车,然后带着大家去回民村觅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