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神我无所不能》 1.帮人相亲是桃花劫的另一种形式 路边,花坛。 宋初看看天色,要下雨了,又看看手机上的时间,要迟到了。 第七次拨打相同的号码,这次终于有人接听电话: “喂,阿初啊,你已经到了?” 宋初幽幽地叹出一口气: “我说大姐,今天到底是谁相亲?你是打算让我直接去把人ko掉吗?这倒也是可以,但就怕男方连你的面都没看见,不好跟你爸妈交代。” 电话那头的闺蜜立刻卖萌,咯咯娇笑了两声,语气一转,异常认真地开口: “阿初,这次还是要靠你了!我决定了,我要去勇敢追求真爱,从小到大我都懂事听话,学习工作生活事事顺从他们的安排,但这次,就这一次,我要听自己的!” 宋初把手机换到左手,想了想,问道: “是你之前跟我说过的那个小医生?” 闺蜜似乎是点了点头,发现宋初看不见后,连忙嗯嗯了两声,欣慰地道: “果然好闺蜜,也就你会把我说过的事放在心上。我跟你说,我就跟我爸妈提了一嘴,他们就给我例举出了嫁给外科医生的n种坏处,当天就去查了他的家底。” 宋初听到这里,瞠目结舌:“伯父伯母的行动力好高。” “呵呵......” 手机听筒里传来一阵意义不明的笑声。 宋初觉得自己不适合发表意见。 “那小医生原来是孤儿,五岁的时候被现在的家庭收养,我妈就说这人肯定缺爱,跟他在一起就是养儿子,让我想清楚了,养儿子可没有被人当闺女养舒服。” 手机那一端的姑娘似乎是憋了一肚子的火,这下终于找到了宣泄口,从父母陈腐的爱情观到自己的心路历程,再到这次的破釜沉舟,噼里啪啦滔滔不绝地耗掉了宋初10%的手机电量。 宋初认真地听着,时不时回应一两个音节,表示自己有在听,从站姿切换到坐姿,又切换回站姿: “时间差不多了,我去给你把这次相亲解决,回头咱们再聊。” “那行,麻烦你了,么么哒,最爱你了!么~!” “啊对了,这次那相亲男是我家里人精心挑选的,你要是看得上就自己拿去用,不用跟我客气,加油哦!” 放下手机,宋初揉了揉耳朵,从闺蜜最后那句话里听出一丝丝阴谋的味道。 相亲男肯定要去见一见的,毕竟答应了闺蜜,而且放人鸽子也不太好。 但是,会不会给自己惹上什么麻烦? 宋初看了看自己的右手边。 这有个坐在小马扎上梗着脖子听得津津有味的中年大叔。 她又看了看摆在大叔面前的那一张写满字的白布,九宫八卦奇门遁甲测字算命观面相看手相合八字占星风水堪舆,业务范围相当广泛。 这是人行道的花坛边,除了像宋初这样等人的,就是像中年大叔这样摆个小摊的。 可惜行人来去匆匆,谁都没等到自己想要等的人。 大叔发现了宋初的视线,憨厚一笑,挠挠头,试探着问: “小姑娘,是不是有事犹豫不决啊?要不要我给你算算?花不了太多,一包烟钱就行。” 宋初瞥了一眼他衬衫胸前口袋里的软白沙,点头: “行,算得准的话,我给您买包玉溪。” 大叔立刻精神起来,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宋初: 二十来岁,长发,干净,宽松的帽衫和运动裤,不是灰的就是白的,鞋还是黑的,连件首饰也看不见,还没自己老妈穿得鲜艳,不过看牌子都是商场货,尤其是那双鞋,似乎就是儿子嚷嚷着要了好久的那个牌子。 “看面相和手相就行了。” 宋初将自己的两只手掌心朝上递了出去。 大叔了然地点点头,也不伸手去碰,就这么抻着脖子看起了宋初的掌纹。 这年头的小孩都挺警惕,轻易不泄露自己的私人信息,这他理解。 就像他那儿子,才上初二就给自己在网上编了好几套身份信息,一个字的实话都没有,特别让人放心。 大叔研究了几分钟宋初的手相,深沉地点点头,又摇摇头,压低了声音对宋初说: “这位施主,我看了你的面相和手相,你这一生命途顺坦,虽无大富大贵,但只要你自己惜福,保管衣食无忧,喜乐无虞。” 宋初很没有感情地哦了一声,问道: “那您看看我能活到什么岁数。” 大叔没想到这小姑娘年纪轻轻就要问寿命,愣了一下,连忙低头继续研究手纹,微笑道: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若无意外,长命百岁是没问题的。” 宋初挑了挑眉:“哦,那借您吉言。” 见宋初转身要走,大叔轻咳一声,闪电般动作,拉住了宋初的手腕。 “这位女施主,我看你命中还有一点不足,只要满足了这一点不足,报管你万事皆顺,逢凶化吉,岁星避退,水逆不来。” 宋初不理他,挣开手腕继续迈步,没想到下一秒又被他拉住。 “美女,美女,我看你命中桃花不足,我这有块绝顶的粉水晶,手工雕刻,佛前供养了七七四十九天,高僧开光,招桃花特别灵,真的。” 见宋初回头,大叔比划出两根手指: “便宜,就两千,还没你们年轻人玩一个月游戏贵,绝对物超所值。” 宋初看向大叔手里那块拇指大小的粉色狐狸吊坠,挑挑眉:“就这,两千?” “一千八也行,一千六,一千六!最低一千二,不能再低了!” 宋初笑着一旋身,就地蹲下,捞过那块粉水晶雕的小狐狸放在手掌里,神神秘秘地问: “真能招来桃花,什么样的桃花?” 大叔被她的意外举动吓了一跳,见宋初的眼神特别真诚,这才慢慢组织语言: “桃花......桃花嘛,就桃花嘛,对,绝对不会有那种骗钱骗色的烂桃花,也不会有给你家里惹麻烦的桃花劫,绝对是高富帅那种的优质桃花。” 宋初用手指拨弄了一下那粉狐狸的小尾巴,双眼亮闪闪,满是诚意: “高富帅就不用了,我其实很喜欢像大叔这样又帅又成熟的男人。” 那大叔哈哈一笑,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 “小姑娘眼光不错,其实我年轻——” 啪唧! 一大坨鸟屎掉在了大叔头顶,顺着他的鼻尖往下淌。 大叔惨烈哀嚎,慌张起身,却不知为何崴了脚,又一声痛呼后,口袋里各种粉狐狸、黑貔貅和黄饕餮的吊坠和手串稀里哗啦掉了一地,摔在地上互相磕碰,全都裂了口子。 宋初呵呵一笑,站起身,手掌一翻,这块玻璃做的、看不出是狗还是狐狸的吊坠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大叔,我看您今天印堂发黑,时运不济,我就不在这儿给您捣乱了,回见。” 往前走了两步,宋初回头看向坐在地上一边用袖子擦脸一边满地抓东西的大叔,嫣然一笑: “大叔,忘了跟您说,我确实缺桃花。“ ”因为凡是被我喜欢上的,甚至只是被我表达过一点喜欢之情的,都会立刻倒~大~霉~哦~” 2.让我喜欢你,你敢吗 宋初有个很神奇的体质,被她的邻居兼青梅竹马命名为——黑寡妇。 第一次发现这个体质的存在,是她六岁那年。 某天放学,一个长相斯文的叔叔拉住了背着书包吃辣条的小宋初,给了她一块包装纸特别花花绿绿的巧克力,问她喜不喜欢叔叔,要不要跟叔叔一起去玩。 小宋初乖巧地点了头,说了喜欢,斯文叔叔就被路过的自行车撞进了沟里,民警叔叔闻讯而来,发现这人原来是一个流动作案的拐卖儿童的通缉犯。 如此两三次将不怀好意的陌生人送进该去的地方后,小宋初就长成了大一点的宋初,“喜欢”这两个字也有了青春的味道。 中学时,学校里有个品学兼优的校草,听说他家里还是本市的什么长,不少情窦初开的女同学都会偷偷关注他。 比如放学后故意到操场绕一圈,顺便看校草打篮球; 比如路过校草所在的班级时,不着痕迹地往里瞄一眼; 比如每次考试公布成绩排名的时候先去找校草的名字,再看红叉遍地的自己。 宋初也参与了以上各种行为,并且十分大胆地付诸了行动。 在她递出情书的第二天,校草没有来上课,从此以后的日子里也没来过学校。 校草家出了事,父亲锒铛入狱,母亲带着他转学回了老家,时至今日,宋初也没有再见过他。 不信邪的宋初开始了广撒网的行动,并获得了惊人的成果: 父母在校门口开小卖部的同学家爆出食品过期问题而被查封,那位为人豪爽经常请大家喝汽水的同学也转了学; 阳光运动型男神的体育生在训练皮划艇时落了水,被来营救的队友一船桨打晕; 常年霸占年级第一的学神在大扫除擦玻璃时,从四腿完好且平稳的桌子上倒栽葱摔了下来,轻微脑震荡,兼左手手腕被扭伤。 宋初还接受过一位女同学的表白。 当天是春游,这位女同学很快就在植物园里摔了跟头,从她的书包里滚落出了同班同学上个星期丢的cd机、写了别人名字的《范特西》磁带和漂亮本子若干,当众暴露了她是个惯偷的事实。 就这样失去了一位爱慕者的宋初发现,自己这个神奇体质其实是有规律的: 如果对方本人或者家里有触及法律层面的严重问题,那么这问题就会立刻爆发出来; 如果对方没有什么太严重的道德问题或者违法行为,那就会受到一些皮肉之苦。 总归要不了命。 还挺人性化的。 班主任给父母打了无数次电话,被告状在校早恋不学好的宋初决定修身养性,不再沾染红尘情爱,一心向学。 当然这也是因为,那一年是高三。 而她在高三那年的唯一一次战绩,是被同校同年级的青梅竹马怂恿,写了一封匿名的投递对象不明的情书。 在第二天的期中考试考场上,警车呜呜滴滴地拉响了交卷的下课铃,带走了那位嘴巴巨臭还喜欢单独叫女同学补课的数学老师,具体罪名学校没说,只是学生间有些或真或假的传言。 学生间传言的内容越来越神奇,学校领导很快就推断出了那封被发现的匿名情书的大致来历,锁定了宋初这个给学校名誉抹黑的问题人物。 虽然不科学,但迁怒也不需要科学。 宋家父母在知晓前因后果后,给宋初请了假,这高考前最后一个半月就让她在家安心复习,其他的事情要么让林诺这个幕后主使代劳,要么宋家父母亲自去学校找老师交流。 林诺就是住在她家隔壁的青梅竹马,同岁,从幼儿园开始就在一个校园,自从宋初开始在家自己复习后,便成了试卷和模拟题的搬运工。 宋初选了一个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念大学,和一个很冷门也没有变现可能的专业。 随后,醉心于学习两年多的宋初在舍友兼闺蜜的怂恿和牵线下,与医学院的一位学长看对了眼。 这次,宋初十分细心地经营起了一场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暧昧关系,绝不贸然开口,终于被对方表达心迹的时候,灵活运用自己那双心灵的窗口,把答案暗示得清清楚楚让他猜。 她原以为这次一定没问题。 结果,第二天,那位原本有轻微洁癖的学长在与宋初第一次约会时,被三番五次的意外情况给治愈了。 学长对城市里人和动物排泄物的分布密度十分困惑,宋初十分歉疚,当晚提出了分手,惹得那位学长不明所以郁郁寡欢了小半年,她也被成功冠上了“渣女”的名号。 渣女就渣女吧,总比另一个要强。 只不过看着闺蜜为了给自己正名,从学校论坛战到隔壁宿舍,宋初还是找了个机会,偷偷告诉了她自己身上这个类似诅咒的被动技能。 闺蜜从震惊到兴奋,立刻给宋初送上了新的名号——渣男鉴定器。 拉着宋初给她当时的男朋友“鉴定”了一发后,闺蜜一脚踢开那个被前男友找上门要债的小奶狗,抱紧了宋初的大腿。 尤其是当两人毕业之后,闺蜜家开始给她频繁安排相亲,宋初的“鉴定”能力就被发挥到了极致。 宋初觉得,闺蜜的爸爸妈妈真应该给自己发个红包,因为她还不小心给闺蜜家的公司“鉴定”走了一个生意上的竞争对手。 今天,也是她用自己的能力“惩奸除恶”的一天! 来到约定好的这间咖啡馆,找到靠窗第三张桌子,宋初走过去坐下,清了清嗓子,快速复习了一遍提前准备好的借口,正要张嘴—— 对面的高大男子突然双手向前一推一滑,一摞证件纸张被瞬间摆成了圆滑的弧形,宋初顺势低头看去: 所有纸张都是正面朝向自己,印刷和手写的大字小字全都清清楚楚。 房产证、户口本、财产公证、体检报告...... 这什么套路? 宋初充满迷惑地抬起头,看向对方。 那男子直视着宋初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问道: “请问,你愿意跟我现在去领证吗?” 3. 抢婚是求婚的下一个步骤 宋初受到了惊吓。 宋初受到了持续性的惊吓。 而对方接下来的话将惊吓的持续时间再次延长。 “我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不良嗜好,上无父母下无兄弟,有车有房有工作,不加班不出差,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肯定休息,还有十五天年假。” “新房没装修,你可以随意按喜好设计和布置,家务有家政,不需要你动手,我对传宗接代也没有兴趣,愿不愿意要小孩也完全听你的。” “空闲时间你可以自由支配,想跟朋友出门逛街不用跟我报备,绝对不检查你的手机和电脑,若是你觉得烦了想要独处,可以分房分居,但是,不接受离婚。” “婚后开通夫妻共有账户,你每个月可以依据自己的收入按比例往账户里打钱,作为家庭开销,其余的收入你自己支配,我绝对不过问。” “我的喜好不用你喜欢,但我会努力了解你的喜好,看你喜欢看的电影,听你喜欢听的歌,保证你我之间的共同话题。” ...... 听了十来分钟,宋初缓了缓心神,余光扫过咖啡厅里听得目瞪口呆的客人和服务员们,又想了想闺蜜的家世,举起手阻止了对方的自我推销。 “这位......朋友,抱歉,你认错人了,原本应该来跟你相亲的那位姑娘去给男朋友送饭了,我是代替她来拒绝你的。” 宋初情深意切地说完,歉疚地看着对方笑了笑,起身离开—— 唔...... 今天是第几次被人拉住不让走了?? 宋初想抽出自己的手腕,却发现对方的力气大得惊人,手掌像是一把坚硬冰冷的铁钳。 她这才注意到对方的长相。 这位相亲男很高大,坐在椅子里,衬托得这张四人桌跟儿童餐桌一样,国字脸,浓眉大眼,嘴唇的线条刚毅,一看就是那种不懂什么叫开玩笑的性格。 “我没认错人,我在询问的人就是你,阿初。” 宋初看着他,瞳孔缩了缩,似是被恰好停在咖啡厅窗外的汽车车灯闪了一下。 天色不知不觉地暗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打在玻璃上,敲碎了街上来往的车头灯光,模糊了视线。 她惊讶地眨了眨眼睛,指着自己的鼻子: “你认识我?” 对方松开了对宋初手腕的钳制,双手放在桌上,一副准备谈判的架势: “当然认识,我还了解你的......很多事,包括你的烦恼。” 宋初饶有兴致地坐回了桌前,端起半冷的咖啡抿了一口,玩味地问: “是吗,那你还敢找我结婚?不怕死?” 对方的姿势没有任何变化,仿佛宋初不过是问了句今天天气如何。 宋初放下咖啡杯,摸着下巴思考了几分钟,点了头: “那就试试吧,反正对我没什么影响。” 对方露出笑容,一下就柔和了整个人的冷硬气质,一边整理桌上的东西,一边提议: “我开车陪你回家拿户口本,然后我们直接去xx局。” 宋初不置可否,喝着咖啡,掏出手机拨号,打算跟在外工作的父母报备一下。 忽然,不知从哪里冲出来个人影,一把抓住宋初的衣领,单手把她整个提了起来,一阵猛摇,宋初受惊之余,恍惚间只看到眼前一大团金灿灿的头发在反射着室内的橘色灯光。 半晌后,快被晃散的脑花归位,她才听清这个人刚刚在自己耳边吼了什么。 “你这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这一世是长了颗恋爱脑吗?就不能像前几世那样一个人孤独终老吗?” 这语气,恶狠狠的,大概是刚吃了一肚子炸药。 不过这老外中文讲得真好,连成语和俗语都会用。 宋初的视线落在这位袭击者那双碧蓝的眼眸里,并渐渐上移,艰难地开口: “朋友,别激动,别激动,你的假发要掉了。” “什——啊!” 宋初立刻被扔开,被相亲男稳稳扶住。 不过就算他不扶,宋初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事,因为她被恰到好处地扔进了椅子里。 金发碧眼的外国友人迅速整理好自己的头发,一把拍开相亲男想要去拉宋初的手,讥笑: “我还以为你这破石头是个老实的,没想到一不留神差点让你得了手,既然这样,你、我还有莫为三人间的和平协议就此作废吧。” 相亲男抬手,将一头雾水的宋初挡在自己身后,语气淡淡: “很明显,阿初这一世的心愿就是如此,你们看不上那些凡人一直在背后捣乱的事我没插过手,并不代表我认为你们做的事对阿初有好处。” “是没好处,对谁都没好处,但处理某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垃圾的这个过程,我们心里舒坦。” 金发老外勾勾嘴角,隐约露出一颗尖利的獠牙,笑容有些邪气。 相亲男脸色微变,目光锐利,语气低沉而危险: “该隐,不要惹事!” 金发老外冷哼一声,盯着满脸尴尬左顾右盼的宋初不说话。 宋初是真的很尴尬。 这两人的对话虽然听起来是围绕着她展开的,但里面的内容她却一个字都听不懂。 而且,这种莫名荒谬又异常认真的气氛是怎么回事?中二气质的实体化? 相亲男了然地看着金发老外,轻笑: “所以说,你是在懊悔被我抢了先,其实你也有这个想法吧?” 金发老外的目光从宋初脸上移开,让宋初身上的压力骤减,瞥见她明显松了口气的样子,金发老外似是有些不屑: “那我也不会做这种自欺欺人的事,她不醒来就没有意义。” 相亲男微笑:“等她醒来以后肯定还会记得,这就是意义。” 金发男子闻言,脚步微移,与相亲男面对面,两人的眼神间似是有种看不见的火花迸射。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公平竞争吧!看谁能得到这一世的阿初的心!” 4. 我方已动用降维无差别攻击 宋初踩着饭点回到了自家小区。 按下通往九楼的按钮,走出电梯的宋初思索了半秒,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丁零当啷的钥匙。 这个小区不新不旧,户型中规中矩,每层只有两户人家,都是一模一样的三居室格局。 宋初家是九零一。 宋初用钥匙打开了九零二的房门。 她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速食食品特有的味道,某间敞开的卧室门内随即探出一个头发乱蓬蓬的脑袋,看到她以后,随口道: “冰箱里有饭菜,你自己热。” 林诺一边说,手下的键盘一边噼里啪啦地响,音响里传来节奏明快的激昂歌曲,还有两三个电流滋溜的男声。 “没跟你们说话,都给我刷广告去,给我把世界频道和阵营频道的次数都刷完!” 很明显,林诺又在打游戏。 林诺对着yy(某多人语音软件)阵营频道里的几百号玩家吼道,抬起脚,一脚趾点开了相邻书桌的另一台电脑主机。 宋初打开冰箱看了看,米饭炒菜,有鱼有虾,可惜她今天有点累也欠缺点胃口,拿了一听软饮,去寻找这间房子里的唯一活物。 林家和宋家当了二十多年的邻居,宋家父母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在外,宋初差不多就是在林家长大的,不仅有林家的钥匙,还在林家有自己的书桌电脑、拖鞋衣服和生活用品。 今天是周日,在林诺玩的这款游戏里,今天是两个对立阵营近千玩家打线上群架的日子,即,攻防日。 林诺手忙脚乱地将另一台电脑的游戏客户端打开,输入密码,登陆,点开界面右上角的密保锁,往后一伸手: “手机手机。” 宋初把手机扔给他,林诺接过后对着宋初的脸晃了一下,解锁屏幕,找到玲珑密保锁这个应用,手速爆发,用宋初的账号迅速在世界频道编辑好了了一条信息,拽着宋初的手指按下了回车: 【18:56:21】【世界】【万年单身计划】:墨翎,我喜欢你! 已经进驻了三百多玩家的yy频道霎时一静,随后便是一阵欢呼。 ——对面阵营的攻防指挥,角色名为墨翎的玩家,掉线了。 现在距离攻防开始还有不到五分钟,在攻防地图掉线后,要排很久很久的队才能再次进图。 潜伏在对家yy频道里的探子迅速来报,说那边指挥正在大骂自己排队竟然排在一千五开外的时候,林诺的音响里又传来一阵愉快的笑声。 “卑鄙。” 旁观了全过程的宋初默默地吐出两个字。 至于那些在世界频道调侃她表白失败吓跑男神的吃瓜群众们......马蚤话太多不忍直视。 “这叫兵不厌诈~”林诺得意地炫耀。 “放屁,这叫降维打击!” 宋初送给他一个中指——看自己那刷了屏的密聊频道,肯定要被亲友调侃上大半年。 “我这是合理利用资源。”林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呵呵。” 宋初坐在另一台电脑前,再次在世界频道发出一条消息: 【18:59:47】【世界】【万年单身计划】:林帅,我喜欢你! 大概是因为他们两个人太熟悉了,而且每次宋初对林诺说“我喜欢你”的时候都是为了整他,所以宋初的这句咒语并不是每次都会在林诺身上生效,但是今天......嘛...... “啊啊啊啊啊啊啊!宋初!我要掐死你!” 看着自己瞬间黑屏的电脑,林诺张牙舞爪地扑向宋初,被她用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推开了。 “你个怪力女!” “死宅自己弱怪谁?” 两人对练了一阵垃圾话,林诺被怼得毫无还手之力,喝了口可乐润嗓子,这才发现宋初那张冷冷淡淡的面瘫脸,仿佛刚刚跟他对喷了十分钟的人不是她本人。 “吃枪药了?脾气这么暴躁?要不要喝热水?”林诺凑过去问道。 宋初没理他,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里自己的角色停留在人来人往的主城地图,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林诺摸摸鼻子,扭捏地道: “那啥,用你的帐号乱发东西是我不对,你要是真的在游戏里社会性死亡了,我出钱给你改名,转服也行。” 宋初的眼珠在眼眶里滑向一侧,反正就是不拿正眼看他: “新出的外观、披风和金发。” 林诺顿时苦着脸: “姐,行,我接下来三个月吃土也给您买了!” 宋初白了他一眼,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向后靠在老板椅上,继续想心事。 “你今天不是帮啪啪啪相亲去了吗?怎么了?” 林诺眼珠一转。 “恨嫁了?” 宋初的闺蜜叫做严葩华。 当年,闺蜜的父母给她起名的时候,“葩”这个字指的只是漂亮的花,“奇葩”这个词也还是褒义。 在某个拟声词在网络流传开来后,严葩华的外号又多了一个,啪啪啪,不过当面这么叫她的人会被锤出粑粑。 “她没去,让我去把人解决掉,不过,给我自己解决出麻烦了。”宋初简单概括道。 “麻烦?说来听听,让我也高兴一下?” 林诺重启电脑,再次登入游戏。 宋初没有回答,而是在听到楼下传来刺耳的汽车喇叭声和杂乱人声后,走到窗口向下望了一眼。 搬家公司的厢式货车刚刚开进小区,与要出门接孩子下晚自习的私家车迎面遇上,正在谁也不服谁 ——当然,都这个时间了,小区里早就停满了车,它们双方也都没有退缩的空间。 很快,一个西装革履人高马大的男人从厢式货车的副驾驶位置推开门跳下,开始指挥两辆车在有限的空间里闪转腾挪。 “这家伙不会在停车场当过泊车小弟吧?” 宋初嘟囔着,刷得一声关上窗户。 是相亲男。 是那个对着她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的相亲男。 这就来跟她搬进同一栋楼了? 这是什么霸道总裁的情节? 好在每层楼只有两户人家,相亲男肯定不会把她家买下来,估计也动不了林家,那就是...... 楼上?楼下? 最好是楼下! 宋初期盼着。 那样的话老娘天天在家跳健身操玩跳舞毯! 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电视,支棱着耳朵留意楼上楼下的动静,半个小时后,宋初失望地撇撇嘴。 确定了,是楼上。 啊,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啊!! 5. 别怕,我们真的不是人 叮咚~ 叮咚咚~ 叮咚咚咚~ 抱着靠枕窝在沙发里的宋初默默喝茶,刻意忽略了那相隔着一个门板的门铃声。 “是不是有人在按你家门铃?”林诺在打游戏之余,也探出头来问。 “不是,你听错了,幻听,该吃药了。” 宋初面无表情地回答,调高了电视音量,让电视剧里反派张狂的笑声充斥了整个房间。 门铃声连续响了二十三下,片刻停顿后,林家的房门打开,下班回家的林妈妈热情地对门外的人说: “哎呀都是邻居,不用这么客气,还送什么东西!” 林妈妈把手里提着的塑料袋放在门边的立柜上,宋初懂事地走到门口接过那三个塑料袋,把里面的肉、菜和鸡蛋拿到厨房放进冰箱,全程都没有看见那个捧着一大盒点心站在门外的男人。 对,她只看到了一堵塞住门框的穿着黑色西装的肉墙,没有看到任何其他东西。 “小伙子你叫什么?今年多大了?在哪儿工作呢?有女朋友没有啊?” 宋初一边检查鸡蛋有没有破损,一边听着林妈妈把人请进客厅。 “我叫石昆仑,今年三十一岁,开了一家租车公司,暂时还没有女朋友,正在追。”相亲男一板一眼地答道。 宋初无声地呵呵一笑,听见林妈妈让她洗点水果端过去招待客人。 “哎呦年纪轻轻事业有成,一点都不像我家这臭小子,都二十五了还只知道成天打游戏,要不就是追星,天天也不知道管谁喊老婆,到现在也没个正经女朋友。” “那刚才那个女孩......”石昆仑疑惑地问道。 “那是我家邻居的闺女,我们两家关系好,阿初就跟我女儿一样,我家这臭小子可配不上她!” 石昆仑轻轻地嗯了一声,愉悦之情随着这个字的尾音绵长悠扬。 林妈妈和林诺的例行拌嘴活动进行中,宋初端着一盘切好的苹果走出去,石昆仑连忙站起来双手接过,认真地道了声谢谢。 宋初点了下头当作打招呼,石昆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双手捧给宋初: “我刚刚搬来这里,初来乍到还望多关照,这是我准备的见面礼,希望你不要嫌弃。” 宋初扫了一眼茶几上的那盒糕点——附近超市出品,又看了看盒子上的品牌标示——时尚杂志上常见,推开他的手,婉拒: “谢谢你的好意,但这个我不能收,太贵重了。我们不过邻里之间的关系,够不上接受这种礼物的资格。” 石昆仑径自打开盒子,露出里面的蓝宝石耳坠。 宝石如泪,零星碎钻闪耀,银丝线条简约,婉约和大气都恰到好处。 “我看到你打了耳洞,这是我亲手设计的,宝石也是我的私藏,实际上没有花多少钱。” 林妈妈和林诺不约而同地噤了声,看看难掩抗拒的宋初,又看看满脸诚恳的石昆仑,恍然大悟。 “兄弟,有胆量有眼光!你是这个!” 林诺冲着石昆仑竖起大拇指,拔了音响换上耳机,关起门来静悄悄地敲键盘。 他衷心希望这位猛男能够在宋初的黑寡妇体质下多多坚挺一段时间。 这样就会把宋初的注意力从游戏里引开,他就不用吃土给宋初买时装了。 计划通! “哎呦,你们聊你们聊,阿姨给你们做饭去~” 林妈妈也迅速躲进厨房,临走前偷偷给了宋初一个鼓励的眼神。 宋初无奈,坐在沙发的另一端,用牙签插起一块苹果慢慢啃。 得想个什么方法把这人弄走......一定得弄走! 石昆仑从盒子里取出耳坠,作势要帮宋初戴上,宋初下意识就要躲,却发现这家伙的动作迅速得不像人,眼一花,就被他用双臂圈在了沙发里,耳边一凉,坠感从双耳处传来,摇摇晃晃。 下一秒,石昆仑已经坐回了原位,看着宋初,眼神柔和。 宋初咽下嘴里的苹果,抬手摸摸自己的耳朵,叹了口气: “换个地方聊吧,关于之前的事情,我需要一个条理清晰且能够让我信服的解释。” ...... 宋初和石昆仑一起出了门,向楼上走去,进入第十层,拐过墙角,两人在门牌号为一零零一的防盗门前停下,看向那个从阴影里走出的人。 金发碧眼,外国友人,真巧,不久前才见过。 “该隐,你果然跟来了。”石昆仑并不意外。 该隐裹着黑色风衣,眼中闪过一道红光。 宋初发现,这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友人竟然比下午初见时更英俊了几分,肤色白到近乎透明,希腊神像一般的五官轮廓更加深邃,还多了一丝似有似无的邪魅气息。 该隐的视线落在了宋初的耳垂处,嗤笑道: “你以为这种东西就能抵挡住莫为的魅惑和我的催眠?” 石昆仑笑笑,说道:“单单从实力而言,我或许不比你们强大多少,但是,‘守护’是我的灵性。” “咳咳,”宋初出声打断,“在你们进行不知所谓的对话前,能不能先给我解释一下状况?” 比如说,这两个人是谁? 为什么一定要来追她,还要竞争? 为什么隐隐一副她对不起他们的样子? 尤其是那个叫该隐的家伙,别以为她看不出来,那每次看向自己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一个偷心贼似的哀怨。 石昆仑拉着宋初,直接穿过了一层钢制防盗门和一层木板门,踩在了他新家的地板上,宋初捂着胸口不敢置信,转眼就发现该隐正从面前的一团阴影里踏出,而那团阴影则是化作了他身上的黑色风衣。 “卧......槽!” 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瞬间被宋初忘了个精光,只剩下这两个字在脑海中不断回响。 “我叫石昆仑,不是人,用你们人类方便理解的概念来解释的话,我是一只修炼成精的石头妖怪。” 石昆仑给宋初那摇摇欲坠的世界观再次送上一击重锤。 一阵温润的柔光自他身上透体而出,光茫缓缓消散后,立在宋初面前的,是块一人高的巨大玉石,一圈圈淡淡的光晕环绕着玉石。 忽然,光晕出现了细微的波动,宋初听到玉石在说话: “我是昆仑玉化灵,化灵至今已经有一万年了。” 宋初觉得嗓子里似乎被塞进了什么东西,让她一时失去了语言能力。 “我比他年轻,活了三千多年而已。” 该隐直视着宋初,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锋利的尖牙,原本碧蓝的眼眸也变成了血红色。 “我就是你们人类俗称的吸血鬼。” 冷气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宋初汗毛倒竖,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靠在了坚硬冰冷的门板上。 “不好意思打扰了!再见!” 宋初迅速转身拉开门,落荒而逃。 6. 听说我当年很有一手 宋初并没有逃跑成功。 开玩笑,一个万年老妖怪,一个千年吸血鬼,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要是能够在距离这么近的情况下成功逃脱,那不少编剧都要没饭吃了。 被抓回来的宋初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端坐在客厅中央的沙发上一动不动,用眼角余光把石昆仑新买下来的这处房子大致打量了一番。 上任屋主一定是个爱干净的,十有八九是喜欢逛宜家的年轻人,装修风格完全就是照搬了宜家的北欧风样板房。 “你不要害怕,我们是绝对绝对不会伤害你的。” 变回人形的石昆仑递给宋初一杯热气腾腾的白水,还把一盘水灵灵圆滚滚的车厘子往她面前推了推。 如果刨除掉从他身上透出的那层淡淡白光的话,真的是一个外表很普通很老实很憨厚的平凡男人。 该隐站在阳台默不作声。 宋初直觉认为他是在晒月亮,但并不想开口求证。 “咳,你可以开灯,不用自己照明,”宋初捧着茶杯,干笑道,“人类的科技成果还是很方便的。” “这光对你有好处,可以帮你平心静气。”石昆仑坐在宋初身边,笑道。 “是吗?那还真是好方便,呵呵。” 宋初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在平心静气。 “你不用觉得我们可怕,实际上,在两百多年前你决定自我封印之前,一直都是我们觉得你可怕。” 石昆仑尽量柔和了语气,免得又把宋初吓跑。 “我?我可怕?” 宋初依然出于受惊状态中,长大了嘴巴,手指戳向自己。 “嗯,谁也不知道你的来历,但谁也打不过你。” 石昆仑伸出右手的食指。 “你一根手指,就把我连同一整座像泰山那么高的大山给按进了地里。” “我?一根手指?” 宋初愣愣地举起自己的食指,戳了戳茶几上的车厘子,连个印子都没有。 “我为什么要把你按进地里?”宋初狐疑地看着他。 这听起来像是有很大的仇啊。 石昆仑摸摸鼻子:“大概是因为,我挡了你的路?” 宋初无语望天。 嗬!我还真是个暴脾气! “咳,那次大概是你心情不好,一般情况下,你还是很温和的,都会跟我先过几招再把我揍飞。”石昆仑憨笑。 “......所以,我其实经常揍你?”宋初捂脸。 这真的不是来找她寻仇的吗? 以前打不过,现在趁她弱小可怜又无助来欺负她? “那叫打是亲骂是——”石昆仑歪了歪脑袋,避开了从阳台飞来的一只黑色短刀,“毕竟我是唯一一个会在明知打不过你的情况下,还坚持不懈地找你挑战的......生物。” “嗯。”宋初继续捂脸。 所以,她不仅经常揍他,这人自己还经常找上门来挨揍? 这什么破毛病?抖m? “当然,你能做到的事情远不止如此,假如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无所不能的神明的话,我想,那就只能是你了。” “等等等等。” 见石昆仑似乎打算继续举一些让自己脑震荡的例子,宋初立刻打断了他的话,用力揉着两侧太阳穴: “我今天这一下午接收的信息量太大,让我缓一缓。” “好,你可以慢慢接受,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石昆仑看着宋初,笑容憨态可掬。 宋初看向近乎融入黑夜的该隐,又看了看墙上的表,试探着问: “那我,可以先回家吃饭了吗?” ...... 将如释重负的宋初送进林家的家门,石昆仑身形一动,就出现在了自己刚买的这间屋子里,将钢筋水泥的楼板视若无物。 不过,当他回家以后,就迅速在这间三居室的各个角落布置了一番,免得有如他一样的非人生物不请自来。 该隐看着他忙碌,发现这人竟然将他身上的一缕灵光拍给自己,将自己放进了自由出入的白名单里,十分意外地挑了挑眉: “我以为你不欢迎我来打扰你近水楼台先得月。” “公平竞争。我是厚道人。”石昆仑答道。 该隐轻笑了一声,笑声轻飘飘的,像是迷离的夜风: “我想了想,与其搞一些无聊的争风吃醋的把戏,还不如干脆把她身上的封印解开,这才有竞争的意义。” 石昆仑微微叹气:“这封印是她自己设下的,那可是阿初,除了她自己,谁能解开那封印?” “难道她当年就没想过有一天需要把这封印解开?她就不担心有什么意外发生?”该隐皱眉。 “不清楚,不过依照我对她的了解,她应该有布置下后手,就是不知道这布置是怎么回事,又需要如何触发,或者是一定的年限自动解封,或者是需要达成什么条件吧。”石昆仑分析道。 该隐思索片刻,也猜测道: “近两百年这片土地有太多动荡,她布置的后手或许出了什么意外也不一定,我们总要尝试一下,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 石昆仑看了他一眼: “不要做什么过分的事试图刺/激她,如果你不想被她扔进世界边缘的裂缝里自生自灭的话。” “要真能让她立刻就清醒过来的话,别说把我扔到世界边缘,就算让我......” 月光被云层遮挡,该隐的下半句话随着夜风飘散,石昆仑听着风中传来的只言片语,望着该隐消失的方向蹙了蹙眉。 ...... 回到林家的宋初毫无形象地瘫在了沙发上,林诺伸着懒腰拉开卧室门,看见她的样子,好奇又兴奋地凑过来踢了踢她的脚。 “怎么?这人也抵抗不过你的神力?他是进了医院还是警局?” 宋初一脚踹上他的后腰,又砸过去一个苹果正中肚子,再扔过去一个抱枕拍在了他的脸上。 “行了,你这臭小子怎么嘴那么碎,还不来端菜?” 林妈妈的大嗓门从厨房里传来。 宋初冲着林诺努了努嘴,林诺悻悻地把苹果和抱枕放好,乖巧地端菜摆饭去了。 饭桌上,林妈妈看了几眼宋初的脸,用筷子敲断了林诺几次试图调侃她的玩笑,语重心长地对宋初说: “阿初,你也不要太在意自己那个古怪的体质问题,你们年轻人爱看的电视剧里怎么说来着,真爱无敌嘛,你要是真的喜欢他,他要是也真的喜欢你,这么一点小困难肯定不会难倒你们的,要相信心的力量。” 埋头扒饭的宋初被饭粒呛住,咳嗽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一脸难以名状的复杂: “阿姨,您是怎么看出来我喜欢他,还,真的,喜欢他的?” 林妈妈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在她耳垂下摇晃的蓝宝石耳坠。 一切尽在不言中。 “阿姨,其实我是根本摘不下来这破耳坠,您信吗?” 宋初早就试过了,这万年老妖给的东西果然有古怪,就像长在耳朵上了一样,怎么都摘不下来,她总不能把自己的耳朵硬扯下来吧? “我信我信,放心,我特别信。”林阿姨立刻接话,笑容和蔼。 宋初把剩下的解释伴着饭咽回了肚子里,在心底幽幽地无声叹息。 等她这顿饭吃完,一定会胃疼。一定。 7. 家常菜里最美味的一味调料是团聚 预想中的清晨送早餐傍晚送玫瑰、送豪车送飞机全世界买买买的豪横剧情并没有展开。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搬进宋初家楼上的石昆仑和不知躲在哪里的该隐都没有再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只有那一对无法摘下的蓝宝石耳坠提醒着宋初,这两个不是人的家伙依然躲藏在她周围的某个地方,影响着她的生活。 而当宋初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戴着那对耳坠超过七天之后,林妈妈看向她的眼神里就多了一点同情和怜悯,就连爱贫嘴的林诺都替她吐槽了一番那个迎难不上的懦夫、胆小鬼、傻大个。 听完林诺的连环吐槽,宋初的心情确实好了一点。 更让她心情好的消息是,离家快半年的宋爸爸和宋妈妈要回来了。 宋家父母都在考古研究所工作。 原本以他们的年纪,已经不怎么进行长期的田野作业了。 去年年底时,邻省某个偏僻村镇的村民在修水渠时,挖出了一个古代官员的墓葬。按理说,这种级别的墓葬还调不动他们二老,但那官员墓似是有什么稀罕的东西出土,专攻古代宗教和祭祀相关领域的宋爸爸,与主攻古籍修复的宋妈妈,就被双双请了过去。 这次回来,宋家父母可以在家休息七天,再次离家之后,估计要等明年过完年才能收工回家。 宋初打电话确定好他们的行程,到超市买好菜,把林诺从隔壁拽来给她打下手,赶在老爸老妈到家前整治出了四菜一汤一大桌。 一边送走饥肠辘辘唉声怨气的林诺,一边迎进风尘仆仆笑容满面的老爸老妈,听着空荡荡的家里多了熟悉的脚步声和谈话声,与一家人围坐在香味扑鼻热气腾腾的饭菜前,宋初觉得内心格外平静,近一个星期以来有些躁动的心情也终于平复下来。 “爸,妈,你们这次是特意休假回来过中秋的吗?” 一家三口用果汁代酒碰了个杯后,宋初盛给宋爸爸一勺清炒虾仁。 “嗯,顺便回所里有点事,交交报告查查资料,再申请点经费和人手什么的,就平常那些琐事。” 宋爸爸把两个鸡腿先后夹到宋妈妈和宋初的碗里,笑眯眯地道。 “不是说就一个小官员的墓葬吗,怎么这么费事?”宋初有些好奇。 “已经确认那是西汉初年一位李姓太史令的墓葬,出土了不少天文、历法、算学和农学方面的竹简,还有更早版本的周易,虽然还没有完全整理出来,暂时可以预测这绝对算得上是可以改写一部分历史课本的发现了。”宋妈妈解释道。 “那也只是大学课本,这级别说高也高,但还没有那么高,所以就靠我们现在的人手和进度还要再磨上大半年吧。”宋爸爸补充道。 “对了,阿初,你猜我们还发现什么了?”宋爸爸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 “什么?”宋初立即追问。 宋爸爸用筷子比划了一下: “三对六根大概这么长的某种动物的角,金色的,还有螺旋纹。” “这么长?!不是鹿角?不是金属?” 如果宋爸爸没有夸张的话,这已经快要比她的胳膊还要长了。 “所以我们还需要一些来自古生物专业方面的帮助,我们的知识有限,实在看不出那是什么动物的角。”宋妈妈接话道。 “我们那有几个年轻人猜,这该不会是龙角吧,哈哈,要真是这样,那可就要轰动世界了。”宋爸爸玩笑道。 宋初一愣,恭喜道:“那老爸老妈你们可就出名了。” “你们缺人手的话,要不要让我去给你们当个助理,帮忙干点杂活做个记录之类的?” 宋初喝了一口果汁,随口问道。 家学渊源,她在大学也念了考古专业,加上从高中时期起就会趁着寒暑假跟父母到处跑,纸面上的资历虽然不高,但实际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行啊,不过跟以前一样,只干活不发工资,毕竟你不是我们考古所的正式员工,只能算是我们俩的私人助理。” “管吃管住就行了,顺便开开眼界。” 宋初嘿嘿一笑,混不在意。 她没有什么大志向,刚好父母也不逼她上进,毕业以后就开始混日子,反正她也没什么物质追求,睡不过一张床,吃不过一张嘴,非常自在悠闲。 “那行,我去跟所里你姜伯伯打声招呼,给你安排跟我们住在一起。据说当地冬天挺冷的,看看能不能顺便给我们老两口换个地方住,老乡家有闲置的窑洞,前些日子还有人问过我们要不要租,其实给你单独租一个也不贵,我们俩还能天天吃上家常菜,就是不知道那老窑洞电路怎么样,别插个电褥子就短路了......” 宋爸爸已经摩挲着下巴打算起了宋初的衣食住行,在他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中,宋妈妈则是笑着指了指宋初的耳朵: “挺好看的,谁送的?” 宋初郁闷:“就不能是我自己买的?” “你从来都不喜欢这种亮闪闪的华贵首饰,而且以我的眼光判断,这两块蓝宝石可不便宜,最起码五位数往上,你可舍不得花这钱。” 最主要的是,以他们对自家闺女的了解,这种明显超出一般礼尚往来规格的礼物,她是不会轻易接受的。 宋妈妈的话引起了宋爸爸的注意,也立刻目光灼灼地盯住了宋初。 宋初避开二老炙热的视线,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饭: “别人强行给的,我其实特别特别不想要。” “哦~不想要啊~” 宋妈妈的目光,意味深长地让宋初十分眼熟。 她一个星期前见过一模一样的。 在脑海里把石昆仑戳死八百次以后,宋初转移了话题: “爸,妈,隔壁小林子说叔叔阿姨晚点过来串门,林叔叔要找爸下棋。” “哼,那臭棋篓子,是不是又把全小区下象棋的人给折腾烦了?” 宋爸爸立刻斗志满满——全小区能跟他下棋下到一起的,也就是隔壁的老林了,因为水平相当。 一家三口有说有笑地吃完晚饭,宋初和宋妈妈到厨房刷碗收拾,宋爸爸翻出他的宝贝水晶象棋,仔仔细细地用软布擦好,泡上一壶花茶,还美滋滋地焚了个香,溜达着去敲对面的门了。 等宋爸爸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从林阿姨那里听完了宋初被楼上新搬来的住户追求又抛弃的全过程,正跟一脸正气的林叔叔商量要不要半夜用拖把敲房顶。 宋爸爸一直坚定地认为,那些被宋初的体质所影响的人,都是因为没有一颗坚定地爱护自己闺女的心,那都不是真爱,而他闺女一定能找到那个真爱。 宋初在厨房恶狠狠地刷着锅,宋妈妈忍俊不禁地捅了捅闺女的小腰,笑道: “要不然真让你爸半夜去敲楼上的门?” 宋初严辞拒绝:“别,千万别。” ——这是要出人命的。 “那回头我见见那小伙子,你要是真喜欢他的话,我们给你助攻。”宋妈妈安慰道。 宋初再次拒绝:“也别,不用跟他认识,他不是好人。” ——准确的说,不是人。 宋妈妈瞥了她一眼:“就算不是好人,这礼物也送到你心坎里去了。” ——不然怎么在家里还要戴着? 宋初埋头刷锅,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她是掉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明天她就去找道士和尚来抓妖! 8. 激烈的反跟踪飙车戏是电影里才有的情节 宋爸爸和刘叔叔这一盘棋下了将近一个小时。 客厅的另一端,林阿姨正在邀请宋妈妈明天陪她一起去市郊的永福寺上香。 “明天刚好是十五,寺里放斋饭,趁现在秋高气爽天气好,我们明天一早去爬爬山散散心,中午就在庙里吃,晚上回来到我家吃团圆饭。” 明天不仅是十五,还刚好是周末,大家都有时间。 “行啊,一直都听说永福寺的斋饭好吃,可惜我们总是赶不上,刚好这次两家一起出门逛逛,明晚也别在家里忙活了,我订个附近的饭店吧,咱们下馆子去。”宋妈妈笑道。 “饭馆的饭哪儿有家里的好,不用你操心,我今天就把菜都买好了,菜单子也想好了。”林阿姨连忙道。 “还是太麻烦你们了,我们两口子不在的时候多亏你们照顾我家阿初,就当是我们的谢礼,你就千万别推辞了。”宋妈妈依然坚持。 林阿姨终于点了头,在她们达成共识的同时,宋初已经找好了合适的饭店,钻进阳台去打电话订明晚的包间了。 躲在阳台打游戏的林诺放下手机,看着挂断电话的宋初调侃道: “你也该去拜拜佛了,顺便求个姻缘签,说不定这次是个大吉大利上上签呢?” “你也可以求个保佑你抽卡不沉船的签,非洲酋长。” 宋初瞄到他的游戏界面,精准戳刀。 他们俩玩的游戏基本一致 ——因为每次都是林诺拉着宋初入坑。 比如这个抽卡养成游戏,宋初俨然像是买通了策划,一分钱不花,从来都是单抽出奇迹,想要的不想要的金卡一张张地来。 林诺就倒霉得氪金十单也出不了一个他想要的卡,成天抱着宋初的手机舔“老婆们“的盛世美颜。 “唉,这日子没法过了!什么仇什么怨呐~” 林诺捂着胸口哀叹,话锋一转,压低声音。 “说真的,楼上那傻大个真的一直没有来找你?” “我可以非常愉快地告诉你,真的没有。” 宋初坐在阳台的藤椅里,拄着下巴。 “难倒我看走了眼?”林诺自言自语。 “你看出什么来了?”宋初斜着眼睛瞅他。 “我是觉得那家伙身上的气质不一般,还以为他是你的真心人来着,原本还欣慰终于能把你嫁出去了,不能再为民除害了。” 林诺挤挤眼睛,嬉笑道。 “林诺,”宋初温温柔柔地笑了起来,语气软得能滴水,“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林诺立刻打了个哆嗦,上上下下检查自己的脑袋、胳膊和腿,慢吞吞地站起身,又慢吞吞地坐回去,紧张地道: “我今天就坐这儿不走了!” ...... 宋初的恶意表白并没有效果,林诺回家的时候得意洋洋地自夸道,这是他素日积德行善的福报,是绝对不会被宋初这种邪恶势力打倒的。 只是第二天一早,宋初看着鼻涕眼泪流了一脸的林诺,挑了挑眉。 “防不胜防,防不胜防啊,这怎么还带延迟发动的?老天爷不长眼啊!我昨晚明明关了窗户的,怎么就开了那么大一条缝呢?” 鼻子堵塞的林诺抱着膀子缩在副驾驶,哑着嗓子嘟嘟囔囔。 宋初递给他一包纸巾,松手刹挂档起步,开着家里的车跟在林家那辆银色suv的后边出了小区。 担心自己的感冒会传染,林诺坚持让两家的大人坐了同一辆车,而他则是由罪魁祸首宋初来负责。 开出市区的时候,林诺的鼻子已经不再抽搭,嗓子也恢复了清亮,并切实地确定了这不是普通的感冒,而是来自黑寡妇的诅咒。 “我能手脚俱全地活到这么大,真是不容易啊~”林诺感慨道。 宋初看了一眼后视镜,答非所问: “咱们小区里有人开白色汉兰达?” “没有吧,谁家会买那车?小区里哪儿有地方停?” 林诺回头看了看:“怎么了?” “从小区里跟出来的,虽然一直没有太过靠近。” 宋初看着前边路口的黄灯,放慢车速,准备停车等红灯。 “巧合吧,说不定也是去上香的,我妈那个中年姐妹团里有好几家都是信佛的。” 林诺实在看不清那辆车的驾驶位里坐着谁,也没把宋初的话放在心上。 “嗯,说不定。” 宋初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摸了摸耳垂上的蓝宝石耳坠。 自从被强行拓展了世界观以后,她对这个世界的疑心也在成倍地增长。 林诺看出了宋初的疑心,贼兮兮地道: “心有灵犀了?是不是你那位从天而降的追求者在跟踪你?” “如果我说,我觉得是呢?” 宋初用手指敲打着方向盘。 “那也没办法,这又不是拍电影,不能让你飙车把他甩开,只能先让他跟着了,看看他葫芦里到底卖了什么药。” 林诺掏出手机,向后拍了一张车牌号的照片。 “要真是那傻大个在跟踪你,我马上报警,放心。” “还算你有点良心。” 宋初凉凉地表扬了林诺一句。 “那就请大神以后少降点神通,饶了小子吧~” 林诺立刻恢复了嬉皮笑脸,双手合十地对着宋初拜了拜。 白色汉兰达一路跟到了永福寺,不远不近,宋初和林叔叔先后停好车的时候,从车里钻出来的宋家父母也狐疑地打量了一番停在角落里的可疑车辆。 这跟踪的手艺太差了,就连前边领路的林叔叔都发现了不对劲。 不过这清平盛世的,谁也没往歪里多想就是了。 宋初还特意等了等,不见有人从白色汉兰达里下车,林宋两家六个人便径直买票进了永福寺。 时间尚早,兼顾旅游景点的永福寺里游人稀疏,只余一幅古刹幽静的写意山水画。 从前殿逛到大雄宝殿,宋爸爸职业病发作,开始评价起了这里的佛像雕塑风格和建筑布局的讲究,除了虔诚拜佛的林阿姨以外,就连那零星几个游客也被宋爸爸的讲话吸引,这一小堆人俨然像是找到了导游一般。 被临时组成的小型旅游团挤到一边,宋初、宋妈妈和林诺无奈地互相看看。 宋初的视线其实没有一刻静止过,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从某个墙角扫视到某棵大树的树后阴影。 虽然一直抓不到证据,她总觉得有什么人在暗处看着自己。 “放松点,”林诺凑过来,小声地道,“这可是佛门清净地,邪恶宵小可不敢在这里乱来,会遭报应的。” 宋初想到那两个不是人的家伙,一个是妖怪,一个是吸血鬼,好像还真是会被佛门克制的......吧? “我现在只希望我的世界观能够再被拓展一下,漫天神佛也赶紧来显显灵。” 宋初双手合十,看着大殿上慈眉善目的释迦牟尼佛,并没有拜下去。 9. 有事请直说,莫搞事 逛完了永福寺的东半边,宋爸爸也讲话讲到口渴,恰好逛到一个供药师佛的小院。 院子里的参天大树下摆了一圈塑料桌椅,每张桌子上都用透明胶带贴着一张塑封的茶水价目表。 临时组建起来的旅游团一哄而散,只有林宋两家的人坐满了两张桌子,叫了两壶茶。 秋日的上午,阳光温暖却不刺眼,透过郁郁葱葱的树叶落在高低不平的石砖上,就连脏兮兮的白色塑料桌面也多了斑驳的色彩。 清风徐徐而过,珠白的热气从茶壶嘴里吐出,与清雅的茶香一起被吹散。 片刻后,茶已备好,游人走远,服务生懒洋洋地趴在旁边小房子里的柜台上昏昏欲睡,远远的,悠长的钟声穿过层层院墙,飘到这个偏僻又静谧的小院。 那应该是山门处专门供游客祈福用的铜钟,撞一下二十元,却被各自饮茶的几人品出了一两万金的味道。 又坐了一会儿,林叔叔眼尖地在柜台里发现一张已经看不清网格的棋盘,林阿姨从布包里掏出两包炒瓜子、一保鲜盒的水果、一盒开心果、若干包湿纸巾和一个空的塑料袋。 好茶也需人品,美景也需俗赏。 林诺在院子里走了走,蹲到墙角蹭网打游戏去了,宋初跟父母打了声招呼,一个人走出了小院,向更为清幽的后殿那边散步。 永福寺的占地范围很大,除了寺庙本身以外,还括进了后山的一大片土地。 后山的山顶上有个观音洞和卧佛像,只不过山路难行,游客只逛前山的寺庙就要花上大半天,没什么看头的后山就荒僻了一些。 要去后殿,从大雄宝殿侧后方的小门穿过去更近。 宋初从小院里出来,原路向大雄宝殿的方向走去,与不久前才见过的释迦牟尼佛像重逢。 大殿里肃穆非常,门边小桌边守着个年轻的和尚,正低头翻看经书,零星两三个香客跪在佛前,双手合十,双目紧闭,嘴里念念有词。 秋风在门外盘旋,将香客们的喃喃自语送入大佛的耳中,大佛自是默不作声。 宋初放轻脚步,绕过佛像,却撞进了一片如海如潮的诵经声中。 ...... 宋初几乎以为自己是闯入了异世界。 高大的释加牟尼鎏金佛像背后,原本不过可以容许十几人的狭窄空间里,不知何时挤满了上百名面容肃穆的僧人。 僧人们披着锦斓袈裟,垂着头闭着眼,全部盘坐在地,整齐划一地敲着木鱼,嘴唇微微抖动,一个个晦涩难懂的音节汇成海洋,化成巨浪,将宋初猝不及防地淹没。 这不是在比喻。 漫天飞舞的金灿灿的梵文不知从何而来,随着木鱼的敲击有节奏的震动,每一次震动都像是在用一柄小锤捶打宋初的太阳穴。 宋初听不懂他们在念什么,更准确的说,是听不清。 层层叠叠海浪般的诵经声在她的脑壳里撞来撞去,像是要把她的脑子搅成一团浆糊,宋初站立不稳,下意识地扶住了身边摆满贡品的木桌。 一支金烛台咣当落地,突兀的金属撞击声将连绵不绝的诵经声打断了一瞬,烛台落地后在地面滚动,与地面摩擦,碾压出一阵咕噜噜的噪音。 恰到好处的一点噪音,让木鱼敲击的节奏也被碾成了碎片。 趁着这个空档,宋初凭借着本能找到了阳光的方向。 当她冲出殿门,诵经声也立时消失。 闯入视线的阳光晃花了眼,宋初回头看了看。 那光线昏暗的殿门里其实空无一人,却又仿佛能隐约看到一团团模糊的人影。 她一路跌跌撞撞,转了几次弯,又迈过了几道门,才慢慢地清醒过来。 靠着墙喘了会儿气,宋初晃晃脑袋,闭上眼睛思索。 自从发现那辆白色汉兰达开始,她就像一根渐渐被拧上劲的弦,无时不刻不在悬心。 那两个家伙来历那么非凡,想要不被人察觉地接近她,跟踪她,想来根本不成问题,这次却选择了这么一个明目张胆到丝毫不加掩饰的方式出现在她周围。 是已然亮明了身份有恃无恐? 还是故意让她的家人注意,给她压力? 刚才的遭遇,她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宋初知道,这一定与他们两人,或者其中之一,有关。 向来心平气和的宋初不免有几分恼怒。 这两个家伙有什么企图,有什么打算,直接来跟她讲不好吗? 各种情感题材电视剧里的情节早就充分教育了我们,遮遮掩掩故弄玄虚地背后搞事——哪怕初衷是好的——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干嘛非要搞这种突然袭击的把戏? 她不是他们找了几百年的人吗? 不是说他们绝对不会伤害自己吗? 还是说,那两个家伙撒了谎,他们其实是跟自己的前世或者前前世有仇,现在是来寻仇报复的? 想到石昆仑说过的,不知道哪辈子的自己曾经用一根手指碾过他的事,宋初觉得这个可能性其实很大,非常大! 做了一次深呼吸,宋初又迅速恢复了平静。 淡定,淡定,莫着急,见招拆招,不要急躁。 在某些存在和来历都不讲理的生物面前,小心谨慎一点,总是正确的选择。 不然又能怎么办呢? 自己不过是个凡人。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找上她没关系,不祸及家人就好。 或许可以考虑深入接触一下那两个家伙,找找他们之间有没有矛盾,稍微利用一下? 宋初迅速思考出了几种比较可行的对策,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边走边寻找可以指路的标牌。 走走停停,宋初按照指示牌找到了后殿,琢磨了一路非人生物的问题,那些来来往往、鲜活喧哗的香客游人一下子成了她眼中最可爱的人。 后殿前的空地上,一左一右地摆了两个带轮子的小摊柜台,一个是卖香烛的,另一个围满了人,暂时看不出是卖什么的。 宋初暂时对佛殿产生了些排斥心理,走到后殿的殿门前,刚想往里张望一下,就听到身后那个围满人的小摊处传来一声声惊叹。 “大师,您太神了!我还真是刚刚换了工作,却一直跟领导的关系处不好。大师,您给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做啊?” “抱歉啊小伙子,我只是解梦的,只能告诉你你的梦是在讲些什么。你如果是经常做噩梦,或者睡不好觉,我倒是可以帮你。” 一个沧桑温和的声音作答,在那片人潮喧哗中异常清晰。 只听这声音,就能在脑海里勾勒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白胡子老爷爷形象。 “这才是术业有专攻!这才是真正的大师!你看人家出口必有根据,不像那些江湖骗子一样胡乱瞎说害人。” 立刻就有人替老者辩驳,然后带着笑意继续吹捧。 “大师,您太神了,我自从枕着您给的香包睡觉,就再也没做过那个噩梦,不仅如此,还夜夜都是能把人笑醒的美梦。” “年轻人,美梦虽好但也不能贪多,我再给你一个香包,你今晚换上这个枕着睡,保你一夜无梦,酣睡到天亮。”大师答曰。 “谢谢大师!大师,这也是免费送我的?” “嗯,一点小东西而已,不用破费,你拿去用就是了。” “多谢大师,多谢大师!” ...... 宋初在旁边站了一会儿,看着最里圈的人美滋滋地各自领走了免费香包,第二层包围圈立刻替换了进去。 这小摊子的业务是解梦,那老者一身不僧不道的灰袍子,头上挽着髻,半灰的头发被打理得一丝不苟。 如是噩梦,他就帮忙祛除,若是美梦,他就保障睡眠质量。 所用的道具,便是一个个颜色大小均不一样的棉布香包。 不过这片刻功夫,老者就分文不取地送出去十来个小香包。 笑呵呵地捋着长长的胡子,声音中气十足,红光满面,这一看就是个高寿的老人家,哪怕随便套件洗得发白的旧布袍,依然难免被人看成是得道的老神仙。 宋初扒拉开围拢的游客,挤到老者的桌前,问道: “老人家,我梦到两个青面獠牙的妖怪在追我,还要害我,请问您能把那俩老妖精给收了吗?” 听了她这话,围观群众纷纷侧目,还有人窃笑。 老者没有笑,很严肃地看了宋初一眼,摇摇头: “姑娘,这我真的无能为力,我只能解决梦中之事。” 边说,老者边用手指敲了敲桌面。 宋初低头看去,原来是“似梦非梦,将醒未醒”八个古朴的篆字。 一个散发着浓烈香气的小棉布包被递到宋初面前。 宋初接过这鼓鼓囊囊的小香包,捏了捏,沙沙作响,也不知道这里面放了什么。 “这里面有护身符,或许能赶走那两个作乱心神的妖怪。” 老者顿了顿,补充道。 “至少在梦中。” 宋初恭恭敬敬地道了谢,挤出人群,若有所思地回头望了一眼,与恰好看向她的老者四目相对。 老者微笑点头,慈眉善目,仙风道骨。 宋初将香包捏在指尖,凑近一闻,浓烈的香气从鼻腔直冲天灵盖,一下子就把纷乱的思绪归了位。 这是,捉妖人......吗? 10. 风景总在坚持前行的下一个拐角 永福寺的斋饭声名远扬,等到宋初和家人汇合,赶到放斋饭的地方时,面前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林阿姨又从她的布包里拿出一套六个保鲜盒,发给大家一人一个,再从保鲜袋里拿出提前洗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看得那些两手空空等饭吃的游客们羡慕不已。 这才是有备而来要饭吃的人呐~ “这庙里也不知道干不干净,我听说那些和尚洗碗都不用洗涤精的。” 宋初听见林阿姨小声对宋妈妈说。 她看看队伍尽头那大锅饭和大铁勺,决定不插嘴发表意见。 一人交了十块钱,领好素斋,院子里已经没有空余的桌椅板凳给他们坐了,抱着饭盒四处走了走,一行六人找了棵大树,坐在了大树下的石台上。 宋爸爸身手矫健,踩上石台一蹲,跟宋初说: “我跟你说,闺女,在我们待的那个小镇上,那边人吃饭就是在露天的大院子里蹲在台子上吃,别说,这么圪蹴着吃饭,还真别有一番风味。”(注:圪gé蹴jiu,陕北方言,意思是蹲着) “下来,坐好,”宋妈妈虎目一瞪,刀光闪闪,“你这踩上去还让不让别人坐了?” 宋爸爸讪讪一笑,迈下石台,乖乖坐好,还用屁/股蹭了蹭:“我给擦干净,擦干净。” “什么味儿,好冲啊。” 坐在宋初旁边的林诺抽抽鼻子,看着她。 “你从花坛里摘了什么?薄荷?” “我是那么没公德心的人吗?喏,是这个香包的味道,后殿那边免费发的,据说对睡眠好。” 宋初从口袋里取出香包,传给大家看。 宋妈妈接过来,凑近鼻子闻了闻:“这味道闻着好像有点熟悉。” “闻着像八角。”宋爸爸接话道。 “吃你的饭!”宋妈妈瞪他。 “拆开看看呗。” 林诺检查了一下香包的缝线,不等宋初阻止,用力一扯,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心。 “哎呦,这是啥?珠子?符纸?” 一堆看不出是啥的植物茎叶被揉成团,里面裹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紫色小珠子,黄豆大小,还有一张叠成三角形的黄色符纸。 “来给我看看。” 宋爸爸的职业病再次发作,从草团里挑出符纸打开,啧了一声: “这是谁家的道爷来佛门抢饭吃呢?” 孝顺的宋初锤了林诺一拳,怒目而视。 “姐,姐,我错了,这不是免费的吗,等会儿我去陪你再要十个!” 林诺立即认怂,目光真诚,就差摇起尾巴了。 宋初收回拳头。 正好她也想再去找那位老者聊聊,最好是单独聊聊,就暂且放过手欠的林诺吧。 ...... 这边,严肃的宋妈妈从赔笑的宋爸爸手里没收了草团和符纸,重新叠好后塞回到香包里,将香包还给了宋初。 另一边的大树高枝上,石昆仑和该隐现出身形,远远观望着宋初一家人。 “我觉得刚刚那个布置有点仓促,而且,像是我们在暗算阿初一样。” 石昆仑悄悄撇嘴,回头阿初找他算帐,这是要出人命的,不,是要出石头命的。 以后一定要跟阿初说清楚,这是该隐的主意,与他无关。 “出其不意才有效果,她总不会真的打死你。”该隐无所谓地摆摆手。 “普通的信仰之力还是太弱了,根本影响不了她。”石昆仑微微皱眉。 “是这座城市的这间寺庙里汇聚起来的信仰之力太弱,换片土地或许会更有效。”该隐淡淡地道。 石昆仑可惜地道:“没有合适的理由让阿初离开这里,我记得她连护照都没办过。” “安排个抽奖,让她们一家人免费出国七日游,手续全包。” 该隐觉得石昆仑的思维实在太僵化。 “好,我来安排,”石昆仑应下后,视线移向后殿的方向,“那个道士......” “担心?那我今晚就去把他的血吸干。”该隐不以为然地道。 “不要轻举妄动,”石昆仑警惕地看着他,“不要去惊动他。” “怎么?那小道士很厉害?让你忌惮了?”该隐挑眉。 “不是,那个道士很弱,也与他无关。” 石昆仑的目光再次落在宋初身上: “我昨日卜算过一卦,契机已现,停滞的时间正在慢慢向前流动。” “你还会算卦?你能算得准?”该隐讥笑。 虽然这世上能人奇士颇多,在占卜这条路上探索出些门路的家伙也不少,但该隐向来对占卜未来这种事嗤之以鼻。 当然,以他的人生阅历,他也是可以很有把握地说,那些自称能预知未来的占卜师十有八九是骗子。 石昆仑憨笑:“你不觉得阿初是个很能激励上进的存在吗?让我总是忍不住意识到自己的渺小,想要努力去追赶超越她,哪怕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方面也好,当然,也总是追不上。” 这绝对是答非所问,但该隐很快理解了石昆仑的意思。 “你跟阿初比试过卜算,但是输了。” 石昆仑十分荣幸地点头:“嗯,惨败,还被她以太烦人为由,把我镇压在海底十来年。” “......” 那他刚才的说法就毫无说服力了好吧? 而且,该隐也快要跟宋初的思路走上一条线了。 这石昆仑,真的不是来找阿初一雪前耻的? 该隐不可避免地想到了凡人那些狗血电视剧里的情节,比如骗到手以后再甩掉报复什么的...... 不不不,他这种阅历怎么也被电视剧荼毒了?难道真是年纪大了脑子不好使了? 该隐偷偷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让自己别胡思乱想。 “不过我也趁那个机会继续潜心研究了十来年,现在的话,”石昆仑摸摸下巴,“十卦里总有两三卦是准的吧。” “......” 该隐不想理他,转身就走。 “该隐,我尝试过不下万次,却从来都算不出阿初的卦象。” 石昆仑的语气突然严肃了起来。 “但是这一次,竟然能算到她,还是如此明确的暗示,这说明什么?” “所以,”石昆仑语带警告,“不要节外生枝,尽量顺其自然。” 该隐深深地看了远处的宋初一眼,用风衣裹住自己,整个人化作黑雾,与秋风一起消失在了树梢。 ...... 树下,宋初忽得抬头,向着某处树梢看去,却只看到两只飞过的麻雀。 她捏捏眉心,暗暗提醒自己,就算是要疑神疑鬼也不能太明显,否则肯定会让家人看出问题,让他们担心的。 吃完饭,林叔叔和宋爸爸去洗碗筷,林诺殷勤地跟在了宋初身后,护送她去后殿领香包。 两人来到后殿,空地上只剩下那个卖香烛的小摊子,解梦的老者并不在这里。 “那老头啊,大概是吃饭去了吧。”卖香烛的阿姨回答道。 “怎么办?在这儿等?”林诺看向宋初。 “先在附近四处转转吧,等会儿再回来看看。”宋初提议道。 两人逛了逛后殿,便向永福寺的后山区域闲走了几步。 高墙灰瓦,孤亭窄桥,都被掩映在如云如冠的青葱草木之中。 云来云往,人声渐消,只有不知从何处传来的木鱼敲击声与满山的鸟啼相合。 宋初惫懒开口,林诺举着手机咔嚓咔嚓地四处拍照,不知不觉间,两人已走进了后山深处。 “没信号了。”林诺放下手机。 “原路返回吧,再走就该迷路了。” 宋初回过神来,看看四周的繁茂树木和脚下长满杂草的小径,说道。 “也好,”林诺惦起脚尖,向前方远远地望了一眼,突然拉住宋初的胳膊,“等会儿,我好像看到一大片花田。” “花田?” “紫色的,难道是薰衣草?这一大片,拍出来肯定好看。” 林诺来了兴致,抬脚就走。 宋初跟在他身后,不多时,石子小径两边就铺满了一簇簇唇瓣小巧的花。 花瓣是蓝紫色,还夹杂着一点白,数十朵围成一小簇,在风中亭亭玉立。 举目望去,这座不知名的小山谷里竟是一整片紫色花田,花田正中还有间小木屋,简单朴实,但也有种别样的精致可爱。 如今已经入秋,花期不对,尽管颜色外表看起来差不多,却是开得鲜艳的一大片鼠尾草。 “拍照圣地啊,这可是绝佳的网红打卡点,庙里的和尚们怎么不开发一下?” 林诺立刻窜到花田边,用手机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地拍起了照片。 他是个业余的摄影爱好者,很喜欢琢磨各种创意十足的构图,在网上小有名气,偶尔也有本地的coser等客户找他约单,平时就在她表姐开的婚纱摄影店里挂名接点散活儿,在店里比较忙的时候也会去客串一下婚纱摄影的外景摄影师,赚点零花钱。 “用手机拍还是差点意思,明天带上我那一套绝世神兵再来,发到网上一定位,保证让永福寺的门票收入翻上三倍!”林诺得意洋洋地道。 “又不给你分成,你高兴什么?也不怕惊扰了佛祖给你记在小本本上。”宋初习惯性吐槽。 “我这叫分享美留住美,这叫艺术,顺便还拉动了香火,佛祖该给我记份功德才对。”林诺挺着胸脯,反驳道。 说话间,花田正中的小木屋咋呀一声,走出一个人来。 11. 眼见耳闻都不一定可信 推门而出的,正是那位摆摊解梦的老道士。 见到对方,宋初和那老者俱是一怔。 宋初有些高兴,老者十分意外。 没想到这小木屋里真的住了人,刚刚发表了豪言要推广宣传这里当网红的林诺就有点尴尬了。 这要把人家正在住的屋子开发成观光景点,让一批批游客来这里咔嚓咔嚓拍照,怎么想好像都不太厚道。 转身就走也不太好,他和宋初也算是为了找这老者才走进这深山的,两人便直接沿着花田里的小路走了过去。 鼠尾草花开艳丽,似晚夕霞光下的紫云降世,两人走了几步便发现,他们脚下的石子路也不是用普通的碎石铺成的。 或是珠白,或是透明,淡蓝色的光晕凝固在其中,像是被截留下来的一缕月光。 这花间小径,便是用无数拇指大小的月光石铺成的。 林诺有些怀疑却不敢确信,放慢了脚步,谨慎地打量着木屋前那位仙风道骨的老者。 走在老者面前站定,宋初按照道家的规矩行礼,林诺有样学样,依葫芦画瓢,不太规范但也恭敬地见了礼。 见他们两人神色恭敬不似作伪,一路走来讶异之色满面,更像是意外踏入此地,老者的态度明显软化了一些,犹豫了一瞬后,错开身子,笑着邀请两人进屋坐坐。 浓郁的草木香味扑鼻而来,适应了一会儿陡然变暗的视线以后,宋初和林诺只觉得这屋子里十分空旷。 角落里的石台上铺着一张草席,地上摆着一个陈旧的蒲团,蒲团前是一张矮小的方石桌,上边放着一个烛台和一个瓷碗。 烛台上是蜡烛半根,瓷碗里有清水少许。 与简陋的家居陈设相比,木屋四壁的装饰可谓是华丽无比。 各种形状的绿叶扎成的帘子从屋顶上垂下,还有一束束粉白、橘黄、金黄和雪白等各色花朵夹杂其中,开得正艳。 粉白的像绣球,雪白的像满天星,金黄的五瓣耀眼,橘黄的倒像是野菊花,不过宋初恰好认识这最后一种,这是金盏花。 金盏花、百里香、雏菊、茉莉...... 一一辨认出较为常见的几种植物,宋初不着痕迹地扫了那老者一眼。 这老头是个花草匠? 等到眼睛完全适应了小木屋里的光线,他们二人也看得更清楚了。 那个应当是床榻的石台,其实是一整块红绿两色相杂的大石头,石台两边还堆着其他大小形态不一的矿物,深紫色、淡紫色、火红色,还有一种看似透明却在光线下透出幽蓝。 这世界上颜色相近的岩石矿物太多,宋初和林诺都不敢在第一时间妄下判断,哪怕那紫色的石头真的很像是紫水晶,火红的石头又与红玉髓的特征很像,而最后那堆应该就是门外用来铺路的月光石。 因为,这些石头都太大了,颜色太纯净,看不出有一点杂质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天然形成的。 “一点私藏,让两位小友见笑了。” 留意到他们二人的目光,那老者捋着胡子,笑道。 “那些都是什么石头,看着还都怪好看的。”林诺立刻顺杆爬,问道。 “我所知道的名称,恐怕与你们所知的名称不太相符,比如说我的那张床,我们一般称它为春霞石,你们似乎是叫它什么花岗岩。”老者答道。 “我们?你们?”宋初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呵呵,小友,你最近应该接触过我们的世界吧。”老者笑眯眯地看着宋初。 林诺看看她,又看看那神秘的老头,摆弄着手机里的图片处理软件,转身出门: “我去外边转转,你们聊。宋初,记得有任何事就喊我,我在外边等你。” 宋初随他去了,视线穿过半敞开的木门,望了望他徘徊闲逛的距离和位置,安下心来,从衣服口袋里取出那个被拆过的香包: “这个被我家里人不小心拆开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老者接过那香包,捏了捏,又闻了闻,手腕一翻,旧香包消失,另一个样子差不多的香包出现在他的掌心。 将这个全新未拆封的香包递给宋初,老者和蔼地道: “换上这个吧。不过,我真的只能处理与梦境有关的事,比如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被噩梦困扰这种情况。但我看你......并不像是被噩梦纠缠精神有损的样子。” 看起来道爷们也是讲究术业有专攻的,这似乎真的不是能捉妖的那种道长。 宋初有些失望地将香包妥善收好,仍旧道了谢,想了想,问道: “那您知道我能从哪里寻找到帮助吗?不用伤害他们,能让妖魔鬼怪别来打扰我就行。啊还有,帮我把这个耳饰给摘掉。” 宋初给老者指了指自己耳朵上的蓝宝石耳坠,老者的视线扫过,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若不是你提起,我竟然一直没有看出来这对耳饰是灵物。” “嗯?什么意思?”宋初立即追问。 老者见她有些紧张,像是要宽慰她安心,笑容里似乎掺杂了一种感染情绪的力量: “别担心,虽然这不是我能够处理的级别,但我的眼力还是没错的。这灵物对你没有任何危害,与之相反,它会滋养你的精神,强健你的身体,让你不受病痛困扰,温养上几年,还能延长你的寿数。” “这上面应该是施了某种障眼法,让它不会被我们这种人轻易发现,你以后也不要随意跟人说起,免得惹来祸事。现在这个年代这种灵物实在是难得,怀璧其罪啊。” 老者说着,在小木屋里四处走动起来。 他摘了些草,又掐了些花,放在一个比之前那个香包略大的白棉布口袋里,又往里面塞了好几个珠子,看颜色和质地,应该都是用小木屋里的矿物打磨的。 最后,老者封进两张黄符,手指在袋口一划,将这个鼓鼓囊囊的、半个手掌大小的白棉布包递给宋初。 宋初接过来闻了闻。 与之前那个香包的味道也不一样,更好闻一些,清新宜人,让她很想打个哈欠睡上一觉。 “我刚刚给你那个香包没用了。从今晚开始,你将这个我特制的香包放在床头枕边即可安枕无忧,对你有莫大的好处。” “哦,那我把之前那个香包还给您。” 宋初立刻将手伸进外套的内侧口袋里。 “不用不用。” 老者一摆手,看向门外。 “就送给与你同来的那个小朋友吧,总归有益无害,可保他酣睡香甜,一夜无梦到天明。” ...... 拜别老者的时候,宋初才知道老者姓柳,没提道号,只让宋初两人叫自己柳居士即可。 离开后山回到寺内的时候,他们也从几个路过的僧人嘴里听闻这位柳居士已经在永福寺借住了小半个月,每日摆摊与人解梦,免费赠送各种助眠的香包,晚间闲暇时会陪方丈下下棋谈谈佛理,很受庙中僧侣和香客游人们的尊敬。 “这种人竟然没有在网上火起来,这永福寺实在不会打广告。”林诺吐槽。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出名,真要是引来一大堆观光客涌进来,也会影响到僧人们的正常生活吧。” “我看呐,一定是因为那老头是道士,和尚们怕损了自己的威名,不过,佛道两家不是竞争对手吗,怎么还真就放个道士进来做生意了?”林诺摸着下巴道。 “人家哪里做生意了,解梦是免费的,香包也是免费赠送的。”宋初纠正道。 “那也肯定是图谋了一些别的,我才不信有这么大公无私的人。” 林诺突然撞了一下走在他旁边的宋初,抬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哎,他给的那个香包你不要太当回事,回去拆开看看,别是什么蛊术。” “放心,我心里有数。” 宋初一脸嫌弃地把他推远,口袋里的两个香包摩擦着沙沙作响。 ...... “刚才,她在后山消失了。” 该隐目送宋初两人走远,从墙角拐出。 “应该是进入了那小道士的隐世居所,为了不受凡人侵扰,一些障眼法和防御措施都是很常见的布置。”石昆仑分析道。 “你之前并没有发现这后山里还有这么个地方。” 该隐斜睨一眼,似是在质疑石昆仑这话的可信度。 “确实没有。一直到看见阿初走进去,我才隐约察觉到一点似真似幻的违和感。”石昆仑诚实地道。 “是误入,还是......”该隐看向石昆仑。 “说不好,”石昆仑摇头,“可能是被刻意引过去的,可能是我给她的那对灵物破除幻象的效果,也可能是......巧合吧。” 也有可能阿初已经觉醒了——或者是一部分——力量。 他很早以前就发现,阿初是一点都不把幻境、幻象、障眼法和阵法这些故弄玄虚的东西放在眼里,但她对这些东西的辨别能力也实在是堪忧。 怎么说呢,虽然她看不出真假,但她不管受到什么伤害都能毫发无伤啊,进去以后就随便走,走着走着就出去了,翻翻手腕就能把别人花费极大心血布置的什么天啊地啊的大阵给掀了,一点道理都不讲。 说实话,他要是有阿初的这个底气,他也不想费心去辨别真假虚实。 不过,若真是如此的话,那么觉醒过来的,单单只是力量,还是也有记忆......? 该隐咬了咬嘴唇,恶狠狠地道:“最好别让我知道她在骗我!” 12. 一日三餐中最重要的是早餐 该隐和石昆仑简单商量了一下,决定分头行动。 石昆仑留在永福寺,盯紧那个姓柳的道士,打探一下他和阿初见面时说了什么。 该隐则是接受了石昆仑的托付,跟着阿初回了家,留意一下她这边有没有异常。 “你不觉得,若是让阿初遭遇一些危险,说不定情急之下她就爆发了呢?” 该隐不太赞同石昆仑的小心。 “我当然相信阿初不会有事,但她这一世似乎很珍视她那些家人,若是牵连到他们出了意外就不好了。”石昆仑劝道。 这倒也有点道理,该隐融入夜色而去。 这时候的阿初,正跟林宋两家人一起在饭店包厢里吃团圆饭。 八月十五的月光是清亮银白的一片海,躲在窗外的黑影里,该隐看着室内的灯火通明,看着宋初与家人朋友坐在一起如普通人那般说说笑笑,又看着她因为喝了酒而微红的脸颊,思绪突然飘回了当年。 古堡,月光。 倚坐在高大花窗前仰望天空的那个人,回头看到他走近时露出浅浅微笑的那个人,以及,最后,那个在漫天火光和遍地血色中转身离去的那个人。 该隐又往身后的阴影里缩了缩,用漆黑的衣领和帽子裹紧了自己的表情。 郊区的永福寺里,石昆仑根据他偷偷弹在柳居士头发里的小玉籽,找到了后山深处的小山谷,屏气敛神,悄无声息地飞掠过那片紫色花田。 从下午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放在这小道士身上,有所准备之下,这小山谷外边的障眼法和幻术并没有给他造成太多麻烦,小费了些周折,就在不惊动谷中人的同时潜了进来。 这也让石昆仑对这小道士多了几分警惕。 若非是有人刻意引路,阿初和她那个凡人邻居是不可能误入这里的。 除非,宋初已经变回了阿初。 ...... 回到家的宋初先是照顾微醉的宋爸爸洗漱歇下,又给宋妈妈热了牛奶,才关掉客厅里的灯,在一室宁静中回到自己的房间,扑到床上抱着枕头滚了一圈。 月光盈室,银晖如洗,似霜满墙,赛雪覆顶,一室清光皎洁,却也照得满屋子黑白分明。 看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宋初跳下床,从挂在衣柜的外套口袋里取出那一大一小两个香包,放在了床头柜上。 这香包里面一定有薄荷,宋初抽抽鼻子,再在床上一滚,就把自己裹进了被子里。 闭上双眼的同时,宋初似乎看见门后的阴影蠕动了一下。 与此同时,远在十数里之外的石昆仑惊讶地发现,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沐浴在月光之下打坐的柳姓道士竟然就这么化为了一道飘渺的虚影,仿佛要与这月色融为一体。 石昆仑现出身形,慢慢靠近,伸手向着那虚影轻轻一拂,却没有触碰到任何实体。 他思索片刻,将视线移开,数秒后再次回头时,这虚影果然消失不见,而当他凝起全部心神细细查看时,这虚影明明还留在原地。 石昆仑立刻退到数米之外,仔细检查脚下四周,最终确定并没有阵法的痕迹。 难道说,这小道士竟是将自身修到了半虚半实的境界? ...... 如那位自称柳居士的老者所言,宋初只觉得眼睛一闭一睁,就到了第二日早上。 一夜无梦,睡得确实不错。 头发凌乱睡眼惺忪地坐起身,宋初打着哈欠看看窗外。 天亮了,但太阳公公还没起床,她也没必要起得太早。 向后一倒,宋初便欣然回归了温暖的被窝,随意转了转头调整姿势,恰好看到静静躺在床头柜上的两个香包,伸手去摸。 腾—— 一团幽蓝的火焰骤然出现,瞬间吞没了两个香包,眼看着就要咬住宋初的指尖。 嘭—— 床下的阴影猛地窜出炸开,一个浑身漆黑的家伙闪到宋初身前,一把搂住她的腰向后拉,另一只手已经按住了那团跳跃的火焰。 刺鼻的焦味立刻弥漫开来,该隐冷哼一声,按住火焰的手掌紧握成拳,将火焰捏碎。 他看看自己的掌心,将手缩进袖子里,这才低头看向怀里一脸怔松、似是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的宋初。 该隐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了一圈,接着就向下滑,怀念地舔了舔嘴唇。 宋初在他饱含侵略性的目光下打了个哆嗦,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脖子,又拉了拉滑落肩头的睡衣衣领,讪笑道: “我昨晚喝了酒,血液里有酒精,味道肯定不好。” “哼。” 该隐收起尖牙,松开揽住她腰的手,起身站在床边,看了看空荡荡一丝痕迹也无的床头柜。 “这里暂时没事了,我去找石昆仑。你可以再睡会儿,吃过早饭以后去永福寺找我们。” “诶等会儿!先别走!” 宋初忙不迭地伸出手,要去抓那片衣角,却扑了一个空。 该隐已经不见了。 过了两三秒,宋初跳下床,趴在地板上检查了一遍床底,翻出收纳箱、鞋盒和没来得及处理的各种快递纸箱,把床底塞了个满满当当。 这家伙竟然不跟她打声招呼就登堂入室了? 这种行为可要不得,必须严厉禁止! 一番折腾下来,宋初也没有睡懒觉的心思了,刚好听到隔壁的主卧里传来几声咳嗽,就干脆爬了起来。 快速洗漱完毕,换了身运动装,宋初下楼到小区门口的早点摊买了三屉包子和三个茶叶蛋,一边跟沿路碰到的晨练大爷大妈们打招呼,一边往嘴里塞包子,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刚好剩下两屉。 进了门换好鞋,主卧的门还关着,宋初把早点放在茶几上,留下字条,抓着外套再次走出家门。 开着车,与赶着进城上班的庞大车流逆向而行,宋初理了理今早的那场小意外。 香包突然自燃,看火焰那不用寻常的幽蓝颜色就有古怪。 所以,她是被该隐这只吸血鬼给救了。 该隐让她去永福寺找他和石昆仑。 果然永福寺里那个柳道士是有些问题的。 说不定就是怀璧其罪,相中自己身上的好东西想据为己有。 那俩货倒是没有装逼耍帅还死活不给解释的臭毛病,可喜可贺。 不过她还是有点拿不准,这两个家伙到底对她是什么想法。 是真的同心协力想要“搞定”她,还是各有心思? 该隐......石昆仑......感觉一个比一个麻烦呐~ 昨天那场搞得她眼花头晕的莫名其妙的法会应该也是他们的手笔,等会儿还是要去质询一下,最起码表达一下抗议。 唉...... 大家又不是有沟通障碍,真的不能跟她好好交流交流吗? 比如,在钻进自己卧室的床底之前,先来敲个门不好吗? 私闯民宅可是犯法的! 信号灯刚刚由红变绿,后方的车已经迫不及待地按了喇叭,宋初故意等了等才踩下油门,摇下车窗,伸出手向后比了个中指。 这大清早的按什么喇叭,还有没有公德心了? ...... “你去做什么了,好重的血腥味。” 永福寺后山,石昆仑嗅着空气,对该隐周身那股浓浓的血腥味很是不喜。 他是昆仑玉化形,在远古时期,玉石一向是通天祭祀的媒介,哪怕是现代,玉石也是寄托着大量祈愿的载体。 前因后果的顺序虽然有待推敲,但也至少是相辅相成,石昆仑天生便有“守护”的灵性,也因此非常不喜欢无故杀伤生灵。 “吃了个早饭。” 该隐抬手用指腹抹了一下唇角,擦干净那里的些微血迹。 “别惹出麻烦,这城里是有教会的。” 虽然知道该隐有分寸,石昆仑还是忍不住叮嘱道。 该隐没回答,只是又舔了舔嘴唇——真正的神职人员的血可是大补。 “你怎么过来了,阿初那边没有什么情况吧?”石昆仑问起正事。 “有,那道士给的香包今早突然自燃,而且是会吞噬精神的灵火。火被我灭了。她正在开车前往这里的路上。” 石昆仑对阿初的担忧只持续了短短的一瞬间。 过了片刻,他清清嗓子,狐疑地问道: “你没袖手旁观?” 在该隐说完之前,他刚才的第一反应是该隐会借机刺/激一下阿初。 致命危险突然降临,没准儿阿初身上那被封印的力量会自行冲出,那这恼人的封印就轻而易举地解除了。 “没来得及袖手旁观。”该隐坦然地回道。 虽然,他现在也有点后悔自己当时的手脚动作太快,但若是情景再现,他也会有同样的反应。 石昆仑默然。 尽管他是块感情淡漠的石头,也听得出该隐话里隐含的意味,一时不知是该对自己的情敌表示下不屑,还是先安慰一下错失了表现机会的自己。 前者,品格高尚的他实在说不出口,而后者...... 没事,日子还长,这可是持久战,以后有的是机会! “你这里如何?那姓柳的小神仙什么来头?” 该隐从石昆仑那张表情匮乏的脸上辨别出他的纠结心情,语气也变得轻佻了。 谈起正经事,石昆仑立刻换上一张认真脸。 “这位柳居士应该身怀某种借助梦境修炼的法门,一旦入梦,就会让身体和精神进入虚实之间,维持一种似幻非幻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旁人几乎看不到他,就算勉强看到了,也触碰不到,不过他应该也会失去对外界的感知。” 寿命悠长的该隐也是个见多识广的,立刻就查找到了记忆里的相关资料: “我在其他地方见过运用相似方法的修炼者,说是借助梦境修炼,但实质不过是抛弃现实,沉迷于梦境中的无所不能,以此实现他们想要的长生不老无所不能罢了。” “尽管很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不过那些家伙倒也是琢磨出了不少歪门邪道,比如......” 该隐看向石昆仑,缓缓吐出两个字: “买梦。” 13. 会盗梦的不仅仅是莱昂纳多 “买梦?” 石昆仑生性好静不好动,不像该隐几乎走遍了全世界,在这种小众偏门上的见识还是少了一点。 “一个人的梦境往往与现实有关,不管他的想象力多么丰富,梦也是会做尽的,而且人类的潜意识造梦并不会真的伤害自己,就像噩梦总是在最危险的关头惊醒。修梦者为了丰富自己的梦境内容,加强锻炼精神的效果,就会去买别人的梦境。” “买来别人的梦境,就像是临时租用了别人的精神世界,虽然不能处于梦境主人的位置,掌控力有所减弱,但是拿来修炼最好。” 说到这里,该隐举了个例子: “比如说,你做了个打架的梦,你会对梦中的敌人手下留情吗?修梦者在这个被他买走的梦里,所处的角色就是那个敌人。” “这真的对修炼有好处?”石昆仑不太明白。 “他们的功课是要在梦境中反客为主,你说呢?”该隐耸耸肩。 反客为主成功,被买走梦境的人就等于是永久失去了一部分精神世界,对他自身有害无益,轻则性格大变,情绪起伏不定,心理承受能力减弱,神经衰弱等等,重则轻生求死。 所以买梦这种行为都是在暗地里偷偷摸摸地进行,让被买走梦境的人无意中进行交易,两次交易之间的间隔时间一般会很久,交易地点也会相隔很远,免得消息泄漏,引起凡人的警惕。 就像这柳道士所做的事情,名义上是免费赠送香包,但当他把香包亲手交给对方,且对方主动收下的时候,这场关于梦境的交易就已经成立了。 “难道阿初的梦境也被他买走了?”石昆仑的脸色微变。 该隐闻言一笑,英俊的脸庞多了几分邪气: “那我可是要同情一下那个小道士了。” 阿初的封印入世并不是让灵魂在几世里的不同身体间进出。 她一直使用她原本的肉身,单单封印住力量和记忆,依然可以从婴儿长成老人,“死”后“尸体”渐渐消散,再重新凝聚成婴儿外表。 这也是为什么她前几世基本都是孤独终老的原因之一。 以孤儿——尤其还是个女娃娃的身份出现在凡人的社会里,命运总不会太好,也就是在当前这个时代境遇有变,被好人家从孤儿院领养走了。 就算力量被封存,灵魂和肉体的强度也都还是神明级别,以那小道士的微末道行,诚然可以买走阿初的梦境,也钻不进她的精神世界,说不好还会被反噬。 “你确定阿初没事?” 石昆仑不太放心,转身欲走,想要去找阿初亲自验证。 “她今天醒得很早,精神也很好。” 该隐想到今早的事情,目光几许柔和。 “......” 石昆仑突然停住脚步,回身伸手搭住了该隐的肩膀,暗暗用力一捏: “该隐,你昨晚在哪儿睡的?” ...... 工作日的早晨,永福寺山门前的停车场果然很空旷,宋初沿着水泥铺好的路向山上走,还没看到售票处,就听到了一阵喧哗声。 走到售票亭,宋初没好意思打扰那个隔着窗口、嗑瓜子看热闹的售票员阿姨,以本地人惯有的自来熟口吻,倚着窗口前的小台问道: “阿姨,那边怎么回事?怎么一大早就吵起来了?” “嗨,那大姐说庙里的和尚坑了她家儿子,非要进去找方丈理论,看门的让她买票,她死活都不买,说她又不是游客不应该买,喏,这不就吵起来了。” “那应该去叫管理处的人来吧,这么僵着好像也不太好。” 宋初看了看那个被四五个制服大汉们围住的老阿姨。 五十岁上下,戴副老花镜,一身穿着不显富贵,但也干净整洁,灰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实在看不出是会早上七点就来寺庙门口闹事的样子。 “管理处的人这会儿还没上班呢,大师们好像也正在做早课,要不就是在吃早饭,反正半天不见有人出来管。” 阿姨终于意识到宋初不是来找她闲聊的,拍了拍手上的瓜子皮,舔了下指尖,捻开一摞崭新的门票: “小姑娘,你是要买票吧,现金还是扫码?” “现金。我要两张。” 售票阿姨没抬头,眼珠向上瞟了瞟宋初的笑脸,利落地递给她两张门票。 检票的大叔一头热汗,看到宋初捏着两张票走过来,又看她身后没有旁人,满含期待地望向她: “姑娘?” “不好意思啊,这是我大姨,家里孩子出事实在是着急,也不等我停好车就冲上来了。这是门票,那我们这就进去了。” 不等检票大叔回答,宋初把门票往他手里一塞,看似搀扶,实则是拉着那老阿姨就闯过了闸门。 宋初其实对她的喜怒哀乐不感兴趣,买张票也不过是顺手,老阿姨的目标是方丈,而她要去后山,便打算在下个路口处分道扬镳。 没想到,走了十来米后发现,两人的前进路线出奇地一致,她便也开始认真地听起了老阿姨的念叨。 “小姑娘,你真是好心肠啊,现在像你这么好心的年轻人可是不多了。” “哪里,像我这样的人很多的,只不过年轻人一般都忙,做好人好事也不是在大街上。”宋初谦虚道。 “可不是吗,就像我儿子,一把年纪了还成天抱着电脑上网,也不知道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给看出个抑郁症。” “抑郁症?电脑?” 宋初不是很理解这两个词之间的因果关系。 “是啊,都是那电脑啊网络啊给害的,天天晚上不睡觉,我问他怎么了,他就说自己精神状态不好,在网上问了心理专家才知道自己是得了抑郁症。” “哦......原来是这样,那跟这永福寺的方丈有什么关系?” 该不会是这老阿姨来找方丈给她家电脑开光驱邪吧? “我上礼拜来庙里烧香,从后殿那里带回家个香包,说是有助睡眠,结果、结果,唉!” 老阿姨重重地叹了口气,老花镜在鼻梁上歪了一下,满脸愁苦和无措。 “难道是发生了什么?” 宋初追问,收起了听闲事八卦的漫不经心。 “一开始那几天确实睡得好,他自己也说是一夜无梦到天亮,整个人的精神都好了不少。谁知道后来这三天,每天晚上做噩梦,在梦里又哭又喊,怎么叫都叫不醒,好不容易自己清醒了,就跟丢了魂一样,叫他好几遍也不答应,问他到底怎么了也不说话。” 老阿姨说着,已经流下泪来,语气里尽是深深的自责。 她就不该轻信这些乱七八糟的江湖骗子,结果害了自己的儿子。 宋初翻了翻外套的口袋,找到半包纸巾,递给阿姨。 “这不是方丈能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已经造成的伤害是不可能有办法复原如初的。” “你唯一的希望是时间,只有时间会治愈一切伤痛,你现在应该直接回家才对。” 宋初的语气平稳和缓,安安定定的,不起波澜,稍显漠然和凉薄。 老阿姨泪眼婆娑,波动的心绪在这一瞬间平静了下来,尽管她内心的一部分正在恼怒宋初这句话的不近人情。 另一个更为理智的部分,却正在用一种无机质的声音笃定: 这个陌生人说的是对的,是正确的,是绝对不该被质疑的。 但要说为什么会这么想,老阿姨说不清,大概被她身上那种波澜不惊的平静给影响了吧。 宋初见这老阿姨盯着自己入神,抬手揉揉脸,扯了扯脸皮,微笑道: “阿姨,您该回家了。” 老阿姨毫无意识地点了头: “是,我会回家的。” 宋初微微叹气,双手插兜不再说话,也不再看她,径直看着前路。 不再被宋初注视,老阿姨回了神,也转了身,走在来时的路上,边擦着眼泪边嘟囔: “老了啊老了啊,平白说着话也能走神,再说我是老眼昏花了吗,怎么刚才看着那姑娘......” 怎么看着这姑娘,又像是视线直接透过她,什么都没看到一样。 诶,刚才那姑娘,长得什么样子来着......? 14. 妖怪小说里怎么可能没有狐狸 老阿姨收了眼泪,转身向后走去,脚步匆匆,大概是突然想起了家里灶上烧水的炉子还没关。 宋初只是微微偏了偏头,听到她沉重的脚步声远去,就把这位偶遇的陌生人抛在了脑后。 到了后山,宋初回忆着昨天的路线,缓步深入山林,在本该出现那片鼠尾草花田的小山谷谷口,看到了并肩而立的石昆仑和该隐。 这两人面朝山谷应在的方向,正在小声商议着什么,察觉到她靠近,双双回头,又双双在嘴角噙起了一抹笑。 宋初犹豫了一下是该握手还是抱拳,最终还是干巴巴地问了句早上好,友好微笑,点头示意。 这个微妙的距离感,实在不好把握啊。 石昆仑眼中精光一现,两个眼睛就变成了两个led灯泡,宋初立刻有种被扫描全身的感觉,警觉地向后退了两步。 凡人打招呼的礼仪可不是这样的啊你这万年老妖怪! 下次提前亮个提示灯行不行? 扫描完毕,没有任何异常。 灯泡熄灭,闪了闪,又变回了两颗黑白分明的温润眼球。 石昆仑直视她的眼睛,国字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 ——或许有些致歉的意思,也或许是在问好,似乎还有点遗憾,但搭配上他那张浓眉大眼、棱角分明的脸,任何表情都多了一股土味憨气。 宋初不由抿嘴轻笑。 他并没有恶意。这一点她还是能够判断出来的。 石昆仑和宋初的些微眼神交流,惹得该隐十分不快,出言打断: “你昨日来到这里,那位姓柳的小道士用香包作为媒介,买走了你的梦,后来应该是受到反噬陷入险境,无计可施之下让香包自燃,试图切断联系,以便从你的梦境中脱身。” “啥?” 信息量过多,宋初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等到该隐将修梦者和买梦这两个概念大概描述了一遍后,宋初想了想,问道: “既然交易成立,我的梦已经被他买走,那么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也会做噩梦?” “那不是噩梦,而是往昔的记忆重演。” 该隐纠正道。 “梦被买走,梦境成为空白,就会抽取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段往事反复重播,直到这个人的精神力量恢复到可以再造出新的梦境。” 宋初想到刚才遇见的那位老阿姨: “一般来说,痛苦的记忆往往是最深刻的。” “对,所以很少有人能在被买梦后恢复正常,除非这个人意志特别坚定,心境特别豁达。” 该隐认同了宋初的猜测。 “......那他可是买走了不少人的梦,一直都没有什么名门正派来管管?这永福寺也算是个,呃,有点神通的地方吧!” 说到这里,宋初恶狠狠地瞪了两人一眼。 昨天莫名其妙闯入念经大会的遭遇她还没忘呢。 石昆仑又一个憨笑,特别真诚,也特别无辜地看向该隐,一副以该隐的意思为主的架势。 该隐内心暗骂一声奸猾,清清嗓子,开口解释: “我们只是想抽取一下这里汇聚的信仰之力,帮你破除身上的封印而已。” “帮我?呵呵,我可不觉得这是在帮我,是吓唬我才对。” 宋初作柔弱状,捂着胸口,楚楚可怜地看向两人: “两位大仙,麻烦你们以后再打算对我做些什么的时候,提前跟我打声招呼好吧?不管是要搞掉什么封印,还是趴在我床底下偷窥!” 石昆仑的目光立刻变得犀利,钉子一样射向了该隐,仿佛这两件事都与他无关,反而他还要严厉谴责该隐这个任意妄为的家伙。 ——最起码后者是绝对与他无关的。 “还有,这个破耳坠能不能摘下来?这东西实在太高贵,我的衣服穷酸,没有一件是跟它搭的,我可不想被人吐槽戴假货混搭,还审美糟糕。” 不等石昆仑辩白他的无辜,宋初的眼刀也分给了他一半。 她今早去买包子的时候就已经听到有人嘀咕她在瞎显摆了。 谁家大清早的穿着疑似晨跑的衣服去早点摊买包子还戴着名贵又大颗的蓝宝石在耳朵上?! 别说换件衣服,真穿着能搭上这两块宝石的衣服,那她得去米其林三星吃早点了。 她宋初在那片小区已经够有名的了,家里有单身子女的家长都会领着孩子偷偷来认认门,着重记住她的脸。 更别提列位叔叔阿姨、大爷大妈们了,没少试图请她去给自家孩子的姻缘掌掌眼,有事没事就拉着她聊聊小区里年轻人们的爱情故事。 聊就聊吧,末了还得加上一句感慨: ”诶小宋你什么时候领个对象回来给我们看看?哪怕任期不长呢,你也可以多领几个嘛!“ 说实话,小区居民们或许不知道物业经理是谁,但是,宋初、门卫室的老刘和专修下水管的王叔这三位,绝对是整个小区家喻户晓的人物。 好在她的赫赫威名与凶名是并列的,就算有人觉得她穿衣打扮比较怪,那也不敢当面表现出来。 无他,宋初的应答技巧简单又有效,还非常友好亲切,缺点嘛,就一个。 一咒一个准。 该隐幸灾乐祸地看向石昆仑,拍拍他的肩膀: “毕竟是老古董有代沟,搭配和审美这事实在怪不得你。” 石昆仑指指宋初: “你是说,你跟她之间有代沟?” 阿初可比该隐这只不过数千年寿命的吸血鬼活得久! 相比起来,他跟阿初的年龄差才是更小的那个好不好? 宋初听出了石昆仑的言外之意,一脸黑线: “两位绅士,当面谈论一位女性的年龄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还有,咱们是不是该聊点正事?” 石昆仑和该隐同时转过头,用一模一样的口气,问道: “什么正事?” 宋初无力地抬起胳膊,指指那个被浓雾笼罩的小山谷。 “你不用担心噩梦的问题。” 顿了顿,石昆仑继续道。 “有我送你的耳坠,你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该隐冷冷插话: “没有你的耳坠,阿初也不会受到影响。交易确实完成了,但作为桥梁的媒介香包中途消失,买梦并没有真正成功。” “嗯......” 宋初的眸光动了动。 “他如此大规模且频繁地买梦,肯定会有正义的伙伴盯上他管闲事,不用管他,让他自生自灭就好了。” 说罢,该隐的鼻翼突然轻微地抽动了一下,石昆仑也转身看向某处的草丛,眉头一皱,手腕一翻。 一团小小的白影从草丛里飞出,被石昆仑掐住脖子捏在手里,吱哇乱叫着不停挣扎。 狐狸? 宋初立刻想到了各类妖怪故事里的必备角色:狐妖。 果然,这小狐狸见挣脱不过,又闻到了同属异类的味道,尖着嗓子叫道: “放我下来!我可是狐族族长最小最受宠的曾孙,我爸是族里的大管事,我妈管着族里的修炼资源,你要是敢伤我一根毫毛,我们家里人跟你不死不休,还不赶紧跟我赔礼道歉!” 宋初的嘴角抽了抽。 这难道就是狐族版本的“我爸是李刚”? 这么一只小狐狸也会明晃晃地倚强逞威了,求饶也求得这么硬气,简直世风日下啊~ 想到西游记里各路妖怪的下场,宋初了然,这妖精的圈子还真是个讲究背景来历的地方,没有靠山估计是混不下去的。 “你们族长见了我,也要恭恭敬敬喊一声大人。他就没告诉过你们莫惹昆仑山之人吗?” 显而易见,石昆仑十分适应妖族这种先讲明来历的打招呼方式,一句话就掐灭了小狐狸的嚣张气焰。 小狐狸嘤咛一声,摇着尾巴,降了音调,嗫嚅着奶声奶气地道: “大人,我真的不是坏狐狸,我从来没有到人类的地方捣过乱,吃鸡也是会付钱的。” 石昆仑拎着小狐狸的后脖颈,将它的头转向小山谷的所在: “你难道不是来找里面那人的麻烦?” 狐族擅长幻术,与入梦修行之术有些共通之处,会出现在这里的理由显而易见。 小狐狸义正严辞地竖起了尾巴: “这人与我们狐族有旧怨,他身上还有我们狐族的诅咒印记,他躲我们,我们追踪他,都是合乎规矩的。” 该隐不知何时站在了宋初身旁,闻言侧首,轻声说道: “破案了。” “正是因为狐族的逼迫,那柳道士才会如此频繁且大范围的买梦。你如果真的想管,不如从这小狐狸身上着手。” 15. 好看的皮囊不会老 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会自己从哪儿蹦出来的妖怪渐渐稀少。 当前还在明面上活跃着的那些妖怪,要么就是像石昆仑这样寿命悠长的大妖,要么就是如同狐族这样,很有先见之明的在很久之前就懂得了血脉延续的必要性。 狐族擅长的幻术可以伪装自己,这让它们在人类社会中的生存轻松了许多,很多新奇先进的技术发明更是让它们的生活便利了不少。 比如眼前这只小狐狸,偶尔嘴馋的时候还能用手机点个外卖,让外卖小哥放在指定地点就行了,只要小费打赏给到位,这么一点小要求根本不成问题。 幻术,是以假乱真。 修梦之道,是以假换真。 都是玩弄虚实变化的法门,狐族和柳道士一脉自然会有大量交集。 有交集并不代表有矛盾,实际上,据小狐狸解释,直到几十年前,他们这两家的关系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见面时还会客套客套打个招呼。 而柳道士是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惹到了狐族,竟然逼得当时的族长献祭一身修为精血用来诅咒他,这小狐狸就不清楚了。 只不过从此以后,柳道士就成了狐族小朋友们必刷的一项作业。 小狐狸们隔一段时间就会追踪到柳道士的位置,在他沉入梦境进行修炼的时候,以狐族诅咒印记为桥,用幻术进入柳道士的梦境,在其中锻炼破幻和凝幻的能力。 为了不引起凡人的注意,也为了不惹来管闲事的家伙,除非危及性命的紧要关头,狐族基本不会针对普通凡人施展幻术,久而久之,这就成了族中的一条规定。 但是人类精神世界的旖丽和复杂,也是喂养和培育幻术的绝佳美味。 所以,像柳道士这样可以反复利用,又不会破坏族规的人型修炼素材,简直就是狐族的大宝贝。 换句话说,柳道士就是狐族用来锻炼小辈的流动副本,难度系数两颗星,通关回报五颗星。 偏偏因为诅咒印记的关系,柳道士一直摆脱不了狐族的纠缠,只能四处躲藏。 而他总是被狐族当副本刷,便需要经常购买大量的梦来维持和增进修为,这也反过来让他始终无法彻底隐蔽踪迹。 恶性循环,受苦受难的自然是普通凡人。 “你这小家伙也没多大岁数吧,你太爷爷放心让你一个人四处跑?不怕反被那柳道士的梦境吞噬?”石昆仑问道。 虽然狐族的幻术对柳道士有些克制作用,还有诅咒印记护持,但双方实力悬殊太过的话,小狐狸们也是会受伤的。 “正是因为有风险,修炼才有效果,若是我的精神真的反被他吞噬,那只能说明我实力太弱,运数太差。” 小狐狸昂着头,坚毅地答道。 石昆仑看看蹲坐在自己肩头的狐族小骄傲,随手施展了一个净化术,把雪白干净毛茸茸的小狐狸塞到了宋初手里。 年轻姑娘们似乎都挺喜欢这种毛皮顺滑又漂亮的生物的。 阿初以前应该跟狐族也有些交情,他在一千多年前见过一只差不多大小的白狐追着阿初跑,想要求她收自己当宠物。 小狐狸见宋初是凡人,亮出爪子就要挠,站在宋初旁边的该隐凌厉地扫了它一眼,小狐狸就委屈地缩成了团。 它又不是那些堕落的宠物,怎么能被人类抱在怀里呢? 这太没面子了! 宋初也不想跟一只会说话的狐狸培养什么感情——她最近招惹的非人生物已经够多了,便弯腰把小狐狸放回了地上。 小狐狸立刻三窜两窜地躲到树后的草丛里,只露出半张小脸,水汪汪的眼睛滴溜溜乱转。 石昆仑看了看它,微微摇头。 小朋友,你知道你错过了什么样的机缘吗? ...... 虽然狐族似乎是柳道士的克星一样,但它们为了可持续发展,也不会对柳道士赶尽杀绝。 所以,被柳道士买走梦境的普通人只会越来越多。 好在定义下来的各种乱七八糟的精神类疾病也越来越多,而柳道士在买梦修炼的时候也会稍微把握一下尺度。 轻度抑郁就行,精神分裂就不好了。 只有少数一些比较倒霉的人,无法摆脱那连续三天的噩梦纠缠,最终酿成了悲剧。 而当悲剧最终发生的时候,柳道士往往已经离开,也不会有人掌握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香包与骨灰盒之间还有着因果关系。 香包里的符纸会在买梦成功后变成一张空白纸笺,人们打开香包,只会看见里面的花草碎末和石珠。 拿到实验室验证成分,也不过是艾草、白柳、缬草和薄荷等常见的植物,石珠也只是普通的紫水晶、月长石或者红玉髓等矿物所制,一点异样都没有。 一般而言,人们会得出结论: 是那些人自身的心理素质太差,太脆弱,才会被区区几场噩梦推落悬崖。 有小狐狸在场,怕它去闹宋初,该隐没有再问她有没有打算为民除害,也没有再去寻找那位柳道士的藏身之处,三个人(?)和一只狐狸回了前山。 小狐狸幻化成了一只小白猫,在庙里跑来跑去跳上跳下,一会儿逗逗野花,一会儿追追落叶,一会儿拍拍蚂蚁,忙碌的不得了。 歇脚亭里,石昆仑留了一分心神在它身上,听到宋初问该隐: “你们两个不是挺厉害的吗,一个万岁一个千岁,怎么还拿那柳道士没办法,还是说,你们的厉害之处只是特能活?” “当然有办法,只是比较麻烦,而且我们也没必要管这闲事。”该隐懒洋洋地回答。 他倚靠着亭柱,懒散地坐在亭子四围的坐凳上,手臂随意搭上围栏,金色的及肩长发发梢微卷,在清晨明亮的阳光照耀下,像是白了头。 碧蓝的眼瞳幽深似海,黑色风衣有些宽松,长长的下摆沿着亭台流到地面,如同一片沉降的墨色浓雾。 “好看吗?” 该隐嘴角一勾,碧眸弄波,抬手轻点自己的嘴唇,向宋初送出一个飞吻。 宋初张了张嘴,点头说了实话: “很好看。” 吸血鬼这种生物实在是很有外貌优势,兼之该隐身上那种岁月沉积下来的优雅,混着他与生俱来的邪魅,像是醇香且浓烈的美酒,异常诱人。 除非她瞎,否则她还真欺骗不了自己的眼睛。 “以前的我,更好看。” 该隐抬头,望着天空,眼神莫名有些空洞。 宋初直觉认为自己应该安慰他一下,但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小小的亭子里顿时安静下来,三人之间的空间也变得有些疏旷。 东边的云彩飞速向这里飘来,阳光被灰暗的云团遮蔽,骤然猛烈的风吹散了一地的落叶。 宋初掏出手机,奇怪地道: “天气预报有说过今天会下雨?” 窜回亭子里的小狐狸用前爪拍了拍地砖,不屑地道: “天气预报什么时候准过?而且这山里的天气向来变化多端,你实在是太没见识了。” 宋初不跟小孩计较,穿好外套,看看四周: “我们换个地方避雨吧?” 两句话的功夫,丝丝小雨已经落下来了,被风吹进亭子,脸上凉凉痒痒的,有点像是喷在脸上的爽肤水。 “跟我们在一起还怕淋雨?” 该隐走到她身边,抬起左手替她挡住头顶,雨丝再也落不到她身上。 “我还以为你们能改变天气,变出晴天呢。”宋初吐槽。 “我们又不是神,怎么可能做得到这种事,你是小说看多了吧?”小狐狸抢着顶嘴。 听到某个熟悉的字眼,宋初和石昆仑的视线不经意间不期而遇,石昆仑微笑道: “如果是你的话,说不定能做到。” 小狐狸再次不屑地冷哼。 这女人要是能做到,它就一百年不吃鸡! 这两位老前辈为了吃嫩草也太不要脸了,现在那些人类常说的女神根本不是他们所认为的女神好不好? 宋初对石昆仑的这句话没有太大反应。 他们说自己以前是神,那就姑且是吧,反正那也是不知多久以前的事情。 她现在不过是一个凡人,下雨时会被淋湿,刮风时会冷,再平常不过的一介凡人而已。 16. 无本的买卖才赚钱 趁着雨势还小,宋初决定还是换个地方避雨,既然人类造出了上有顶边有墙的房子,又何必使用该隐那种“手动”避雨法。 俗话讲,一场秋雨一场凉。 这不仅是在指气温,也是在指秋雨过后叶片稀疏的树木,让人不觉生出一种寂寥萧瑟的凄凉之感。 而在寺庙这种地方遇到秋雨,四下里不闻人声,只听见雨滴敲打屋瓦的声音,就更有一种远离红尘喧嚣的冷意。 在附近卖纪念品的小店里等了将近一个小时,雨势渐大又渐小,宋初站到腿酸,她不好意思面对店员的连连白眼,在柜台间随意逛着,看中几个精致的小挂件。 “至少我是免费的。” 该隐有些哀怨于宋初的不领情。 宋初充耳不闻,翻检着柜台上摆着的各式手工挂饰。 中国结、金刚结、手绳和其他彩线编织而成的手工制品凌乱地堆在盒子里,十块钱三个。 翻了一会儿,宋初看着被自己捏在手里的小布包,觉得十分眼熟。 “这个......” 宋初示意石昆仑和该隐来看——小狐狸变化成的小白猫被店员拦在了门外,正趴在窗台上喵喵叫着抗议。 “你手里这个不是这一盒里的,价钱不一样。” 店员率先接话,继而噼里啪啦地介绍起来。 “你手里这香包是永福寺僧人开过光的,祛邪消灾,里面是纯天然草药,还有宁神静气的效果,对你们这种普遍亚健康状态的年轻人最好了,八十八就能请一个回家。” 见宋初听得仔细,店员的语气立刻切换到热情那一档,还从柜台里取出另一个盒子,里面赫然是二十来个相同的香包。 “这些人还真是生财有道。” 该隐对着宋初点点头,示意她没看错,这就是柳道士在后殿免费送人的那种香包。 如果说买梦这个过程,是柳道士用香包与其它人交易,购得他们的梦境,那么—— “在这里出售的香包,还有用吗?”宋初问道。 “怎么没用了?” 店员见宋初识货,连忙解释道:“一分钱一分货,那些免费发放的东西怎么能跟这里正经出售的商品相比,肯定是这里的最好了,你看,我这都是有价签的。” “没用的,这里交易用的是金钱,抵消了。” 该隐无视掉店员的声音,走到宋初身边,伸出手指翻了翻。 宋初眼尖地发现他的掌心里有一团焦黑。 “你的手......”宋初不禁脱口而出。 该隐的动作一顿,手指立刻缩回袖子里,避开宋初的视线,转身离开: “我去外边看看,免得那小家伙乱跑。” 石昆仑正倚着门观赏雨景,奇怪地看了一眼匆匆走入雨中的该隐。 留在原地的宋初则是低着头摆弄柜台上的商品,任谁也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在店员的极力游说之下,宋初挑好六件手编饰品,又以二十块的价钱买走了那个被自己翻出来的香包。 宋初提着小口袋,将香包拿到鼻子前闻了闻,走到门边。 秋雨连绵如烟霞,远处的山林浓淡相宜地入了画。 小狐狸还在窗台上趴着,这会儿已经打起了呼噜,石昆仑站在门外,该隐不见踪迹。 在石昆仑出口之前,宋初将那香包凑在小狐狸鼻子边晃了晃,小狐狸连连打了几个喷嚏,睁开眼睛见是宋初,弓起后背尾巴直竖,对着她呲牙咧嘴。 “你们能彻底解决那个柳道士吗?”宋初问石昆仑。 小狐狸作势欲扑,被石昆仑随手一按,就成了一尊活灵活现的雕像,大眼睛里写满了委屈和不甘。 “当然可以,但有些麻烦。最好是在现实世界里提前准备好一击必杀的埋伏,否则的话,若是漏出缝隙让他躲进虚实之间的梦境之中,就只能也去梦境里抓他了。” “我对这一类修炼之道不熟悉,贸然进入他的梦境有些不妥,毕竟他才是梦境的主人,旁人进入其中会很被动。” “我昨晚守了他一夜,原本想等他清醒脱离梦境时抓住他的,结果直到今早该隐赶来,他也一直未醒,而且他的修炼似乎出了意外,梦境有向外扩散影响现实的趋势,我在小山谷外布置了一些防御阵法,免得影响到前山的僧人游客,至今也不见阵法有变化,他应该还在梦中。” 宋初听罢,指指依旧瞪着自己的小狐狸: “他怎么不凶你,我刚才只是一句提议,它就想咬我,你都付诸行动了,它怎么还只瞪着我?” “同类之间技不如人被抢走猎物,这很正常,但你......暂时是凡人,它自然不满你横插一手。” 宋初看看小狐狸:“隔阂这么深的吗?” 石昆仑笑道:“人类的世界以人类的规则运转,非人类的世界以非人类的规则运转,互不干涉,这样比较和谐。” 他抬手理了理宋初耳边的发丝,指腹划过那只闪耀的蓝宝石耳坠: “你不在的这近三百年里,为了适应这个变化愈加剧烈的世界,我们的世界里也在快速形成着各种规则,比以前好了很多,你会更喜欢的。” 以前,人类总是会以他们的法律和道德去规范妖类的行为。 现在,就连那些原本是人的修炼者都不再强求这一点,甚至相比较起与普通人类的关系,修炼者们跟妖怪异类的关系反而要更密切、更团结。 若是妖怪与普通人发生了冲突,会主动求助于附近的修炼者们,让更了解人类社会的他们去处理。 若是修炼者与普通人发生了冲突,妖怪们也会热情地伸出援手,帮助这些越来越稀有的朋友们度过难关。 不少古时以降妖除魔为己任的门派早就迁入了人迹罕至的深山远岛,与那里土生土长的妖怪们一起保护生存的空间和自身的隐秘。 而那些愿意搬进城市生活的妖怪和修炼者则会先互相认认门,讲清来历和活动区域,留下联系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不管是对妖怪来说,还是对修炼者来说,他们互相之间才是同类,普通人是异类。 比如说,在柳道士这件事上,以前未必没有修炼者发现他的行为,但一般情况下,当修炼者了解到柳道士与狐族的渊源之后,普通人的那点小损失并不能与狐族的事情相提并论,加上柳道士并不会在某地停留过久,自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说不定,还会有修炼者和妖怪顺手帮柳道士做些事后掩护,免得被普通人发现其中的异常,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平静生活。 所以,在年纪轻轻的小狐狸眼里,石昆仑和该隐可以随意处置柳道士,但宋初就不该参与他们的事,乱说话都不行。 耳旁风这东西,小狐狸早就听族里的小伙伴们提到过很多次了。 “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挺好的。”宋初不假思索地回道。 石昆仑也笑道:“我也这么认为,这一世的你,笑容多了很多。” “所以你们何必来打扰我呢?”宋初微微叹气。 石昆仑的笑容又变得憨气起来: “我是想帮你的,看你这一世似乎想体验一下情爱和婚姻,但凡人的缺点太多,我不想让你有糟糕的体验。” “......我那各种糟糕又坎坷的体验难道不正是你们搞的鬼?”宋初狐疑地看着石昆仑。 “你小时候遇到的那几个坏人的确是我出手解决的,后来的那些都是该隐和莫为做的,你放心,我们以后不会再做什么了,你现在可以自由恋爱了。”石昆仑坦言。 “是吗......” 宋初依然不太放心。 她总觉得,黑寡妇的诅咒是一种更神奇的力量。 宋初看向那只小狐狸:“我喜欢你。” 咔嚓一声巨响,天幕突然被折断了一般,紫黑色的闪电从天而降。 千钧一发之际,石昆仑只来得及解除掉小狐狸身上的石化术,小狐狸也只来得及向前一窜。 拖着被劈黑的尾巴尖,小狐狸慌不迭地爬到了石昆仑的背上,小心翼翼地从肩膀处探出半个脑袋,一双桃花眼瞪成了两只一百瓦小灯泡。 宋初扒着门框往里面看了看。 店员还在角落嗑瓜子看电视,就像没听见外面的炸雷一样。 “你出来的时候我就设下隔音法术了。”石昆仑解答了她的疑惑。 这大石头还挺细心。 不过这个天降霹雳的效果是她没有料到的。 难道说,如果对象是非人生物的话,就会引发不科学的现象? 她这诅咒的人性化差别对待还真是与时俱进。 宋初看看即将放晴的天空,又看看石昆仑肩头的小狐狸。 小狐狸顿时炸毛,抱着尾巴要往石昆仑的衣领里钻。 “可能是巧合,你要在我身上试试吗?” 石昆仑憨笑提议,小狐狸扒衣服的动作立刻僵硬。 宋初撇撇嘴。 既然石昆仑这么期待,那么她......才不干哩! “我觉得,”石昆仑有些失望,也看了看天,“这么不讲道理的事情,也只有你做得到了。” “你是说,这是我以前给自己下的诅咒?”宋初指着自己的鼻子,难以置信。 她是跟自己有多大仇?啊,不对,这一向倒霉的都是旁人。 “咳,所以,我们会继续想办法解开你身上的封印,希望你多多配合。” 石昆仑终于提到了重点。 “这......好吧,我会配合的。”宋初略一停顿,才点了头。 石昆仑暗自松了口气。 阿初愿意配合就好办,真要是不管不顾地私自破坏掉她的封印,也不知道事后会不会挨揍。 挨揍也就罢了,就怕又被她扔到海底镇压个十来年,那可是深海火山口啊,就算他是块成了精的石头也不能这么炼他啊!他又不打算去补天! 而且...... 刚才那道狰狞的紫黑色闪电还停留在他的视网膜上。 石昆仑的后衣颈里冷汗直流。 哪怕阿初自己忘记了,她的力量仍然是这么强悍得不讲道理,他还是能多乖巧就多乖巧吧...... 17. 上仙饶命! 征得了阿初本人的同意,石昆仑的心思就从那柳道士的身上移开了。 这应该就是契机的意思了。 因为这两天的见闻经历,阿初承认了她自己的身份,愿意恢复她原本的样子。 “我去找该隐,也跟他说一声。” 石昆仑是个很讲义气的好妖,有了好消息要分享。 哪怕对方是情敌。 “该隐”这两个字像是触发了什么按钮,一声刺耳的尖叫声从永福寺里的某处传出,在围墙上撞来撞去,刺破雨幕,霎时传遍了全寺。 石昆仑微微蹙眉,捏着小狐狸的后颈拎在手里,丢下一句“在原地等我不要乱跑”,就缩地成寸赶了过去。 宋初尽量不去想那声尖叫与该隐的关系,见雨过天晴,回到了他们之前歇脚的小亭子里。 小亭子的三边坐凳都配有弧形的围栏,宋初靠着亭柱坐下,一只手随意地搭在围栏上,指尖轻轻挑落了几滴雨珠。 明明刚刚下过一场有秋风助阵的大雨,坐在这里的她,衣服却一点都没有湿。 阳光被指间的水珠吸收反射成一小团朦胧的华光,将香包放在鼻下轻嗅,宋初缓缓地闭上眼,沉入梦境。 ...... 站在昨日见过的小山谷里,身后是熟悉的紫色鼠尾草花田,阿初推开了小木屋的门。 柳道士的梦境果然扩散到了现实,而现实又成为梦境的养分。 这已经是梦中,坐在蒲团上的柳道士一夜间全白了头发,皱纹爬满眼周,双目紧闭,眼皮剧烈颤动,显然也是在梦中。 另一场梦中。 这就是反噬的凶险之处了。 当柳道士从他的梦中醒来,会自然而然地将这里当作是现实,不会意识到他其实还在做梦。 梦中梦是一种很特殊的状态,以柳道士的修为是无法自行在梦中进入另一场梦的。 很快,他会发现自己无法入梦修炼,无法买梦,甚至无法睡觉,而精神力却在急剧消耗,最终便会沦为痴呆的废人。 到那个时候,他就会彻底醒来了,可惜,心智已失的他,依然会觉得自己不过是在另一场更为真实的梦中。 遭受过反噬的修梦者,十有八九是自戕收场。 也算是报应了。 宋初站在柳道士身前,抬手一点他的眉心: “你该醒来了。” 柳道士睁开眼睛,眼中是大梦初醒之人惯有的那种迷茫和懵懂,以及来不及消散的痛苦之色。 “做噩梦了?”宋初笑问。 柳道士看清了宋初的脸,连忙双膝跪地,重重地磕起了头: “上仙饶命!上仙饶命!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惊扰了上仙,希望上仙恕罪!恕罪!” “上仙?” 宋初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称呼,有些新鲜。 柳道士唯唯诺诺地嗫嚅不言。 他不知道宋初的来历,但他从宋初的梦里,从那几个破碎且模糊的片段里就能感觉得到,眼前这位不是他可以招惹的。 那是不知道多少岁月之前的世界,是亘古不变的漫天星海,是超脱于这个世界的目光。 这绝对不是梦。 柳道士只能在精神被撕裂之前勉强确认这一点,随后就拼尽全力挣断了他与宋初之间的联系,却依旧陷入了反噬。 宋初几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你彻底将我叫醒了,所以我才来见你。” 她是不可能做梦的,柳道士是不小心触动了她的记忆。 算不得恩情,因为她还不想醒。 不过也算不得损害,因为她确实该醒了。 而且,就算没有柳道士,她很快也会被别人叫醒,这也算是一场小因果,她该来看看。 “上仙恕罪,上仙恕罪!” 柳道士听不懂她的意思,只好继续磕头认罪。 宋初看着跪伏在地的柳道士,平静地道: “柳凛元,字乾君,七岁遇师门传道,入门后得号‘钧一’,及至今日,享寿一百九十三岁。七十七年前与狐族结怨,只这近三年,就从世界各地共一千八百九十五名凡人处购买梦境,间接导致其中逾三百人丧命。今天早上七点十三分,这座城市里也有了第一个牺牲者。” 所以说,虽然已经晚了,但那位老阿姨那时最应该做的事情是回家。 柳道士的身体已经在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额头上滴下的汗水打湿了地面,与被磕出的鲜血混在了一起。 他自己都没有计算过这些,可他却清楚这数字应该是八九不离十。 而他的来历名号在这几十年里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起过,怕给师门的名誉抹黑,却一齐被这人一语道出。 “我不是法官,也不存在能够约束你我的法律,之前那些人遇到你是他们倒霉,与我无关。不过,你出现在了这座城市里,恰好算计到了我头上,惹出的人命又凑巧与我有了些微交集。” “我、我可以弥补那家人!我可以补偿!那些被我买走梦的人,我也可以帮他们修复破损的精神!希望上仙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饶我一命吧!” 柳道士抬起头,老泪纵横,恳求道。 “也好,就给你一个机会吧。” 宋初不甚在意地点点头。 “谢谢上仙!谢谢上仙高抬贵手!” 柳道士又连着磕了三个响头。 “我给了你机会,你可不该骗我啊。”宋初笑道。 柳道士的额头抵在地面,半响不敢起身。 他不该心存侥幸,眼前这位能把他的过往经历讲得清清楚楚,怎么可能看不出这一点? 因为狐族的诅咒,现在的他根本没有帮别人修复精神力的能力! 他刚才不过是......一时情急,对!一时情急才没有把话说清楚! “来都来了,总要做点什么,刚好我也对你跟狐族的恩怨有点小兴趣,就一起去看看吧。” 宋初伸出手,柳道士的表情变得茫然,不由自主地顺着她的动作抬起头,将自己的眉心送到她的指尖之下。 ...... 石昆仑和小狐狸赶到尖叫声的来源,发现一位晕倒在地的年轻姑娘,检查完姑娘的瞳孔和脉搏,石昆仑松了口气。 还行,该隐还算有分寸,没搞出人命。 将手指搭在姑娘颈边试探脉搏的时候,石昆仑就发现了两个还渗着血的牙印,指间微光一闪,伤口愈合,血迹消失。 寺庙的僧人也已赶来,见石昆仑蹲在姑娘身边,立刻警惕起来。 石昆仑站起身,坦然地向僧人们问了声好,表明自己只是过路的,弯腰把姑娘抱起来,询问他们哪里是紧急医务室。 他还要看护一下这姑娘,尤其要看看她醒来后还会不会记得被该隐袭击的事情。 该隐身为吸血鬼一族的始祖级人物,下嘴咬人这种重复了不知多少遍的行为竟然还会出纰漏,难道是托大没有提前催眠目标? 姑娘被石昆仑横抱起来,手臂无力地垂下,被她抓在手里的东西也叮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幻化成白猫的小狐狸一爪子按住了这叮当乱蹦的东西,拍了拍,挠了挠,喵喵叫着示意石昆仑低头。 石昆仑循声看去,有点无语。 来永福寺烧香的姑娘身上竟然藏着教廷出品的真正有正经圣光的十字架手链,该隐这破运气,也是没谁了。 不过,能在这么一件小饰品上栽跟头,该隐是不是也太过大意了...... 不应该啊,以他的实力,完全可以硬扛着圣光把人吸干才对......或许是他另外出了什么事? ...... 柳凛元,也就是柳道士,发现自己回到了七十七年前。 熟悉的城市,熟悉的街头,熟悉的一片欢腾热闹。 穿着洋式制服的年轻人吹着各种样式稀奇的金属乐器,得意洋洋地领着队伍; 穿着布衣短打的瓜帽汉子们敲锣打鼓吹唢呐,红光满面地走在后边。 骑着高头大马的新郎官胸前别着大红花,脑袋上顶着红艳艳的圆礼帽,嘴角笑意含蓄,享受着围观群众们投来的羡慕目光。 一顶金红两色的精美花轿足有两米高,八个穿着喜庆红衣的轿夫脚步平稳,如履平地。 队伍的后边还有两辆不用牛马拉也能走的方盒四轮车,车窗都镶着玻璃,里面坐着穿绸衣带眼镜的老先生和露出两条雪白胳膊的年轻夫人。 从路人们语带艳羡的议论声中,柳凛元确定这是一场嫁娶红事,只不过很多方面都变得时髦了而已。 现在的柳凛元自然不是当年那个刚刚走进大城市的乡巴佬,这场面却依然让他激动。 因为,这正与他记忆里的场景一模一样,就连细节都分毫不差,根本不像他做梦重温时那样朦朦胧胧。 就在他想要离开拥挤人群去改变过往时,却发现他的身体动弹不得,只能像当年一样,站在拥挤的人群里,呆呆地看着这只送亲的队伍从面前走过。 “别激动,你没有回到过去,回到过去这种事是办不到的,这是你的记忆。” “不过,记忆向来都很主观,视角也很片面,为了更好的游戏体验,我按照自己的记忆修补了不少细节,稍后应该还会给你提供一个第三方视角。” 宋初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时间静止了。 路边看热闹的人群,吹吹打打的乐手,抬花轿的轿夫们抬起的腿,被抛洒在半空中的糖果,还有街边奋力向上扑的孩子们,一切都被定格在一瞬间。 “虽然主控权在我手里,这依然是你的梦境,你才是主人,请不要太在意我。” 宋初的声音渐渐变低,直到几不可闻。 “那么,祝你有个好梦。” 18. 人与妖,不两立 永福寺的景区管理处里,晕倒在地的姑娘最终被医护人员确认为贫血导致的昏迷,不是什么大问题,回家以后多休息补补血就行了。 姑娘醒来后很有些迷茫,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昏倒,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突然有了贫血的毛病,不过还是对敢于助人为乐的石昆仑表达了谢意。 雪团似的白猫蹲在窗台上向里面张望,石昆仑把捡到的十字架手链还给了她。 姑娘说,这是她在欧洲念书的时候在一家旧货市场上淘来的,当时觉得很合眼缘,又似乎是有些年头的古物,本着县官不如现管的原则,担心老家的道祖佛陀在异国他乡不灵验,买回来以后就经常戴着,渐渐地就带习惯了。 虽然不值什么钱,但石昆仑能想到帮她收起来还给她,她还是很高兴的,极力留下了石昆仑的联系方式,想约他过几天一起吃个饭。 石昆仑老实地表示要先跟女朋友打声招呼,就在姑娘略带失望的目光下出门继续找该隐去了。 “这姑娘比刚才那个年轻,还出国留学过,家里肯定有钱。”趴在他肩头的小狐狸评价道。 “你好像眼睛不好使,脑子也不太聪明。”石昆仑回道。 小狐狸嘎吱嘎吱地磨牙,嘟囔道: “我当然听出来了,你看上的那个女人不是普通人,不过我还是不喜欢她,她竟然敢拿闪电劈小爷!” “她不仅敢劈你,还敢劈你老子,还有你老子的老子。”石昆仑呵呵一笑。 “她这么厉害,怎么闻起来还是一股凡人的味道?难道真有能够彻底隐蔽气息的法术?” 小狐狸眼前一亮,爪子抓进了石昆仑的衣服:“我能不能去找她学学?” 石昆仑想了想,答道:“那柳道士的事情,由你负责向狐族解释。” 小狐狸舔了舔爪子: “没问题啊,那种坏人的命你们尽管拿去,族长说过,若不是要让他受尽痛苦煎熬,还要让他自己意识到错误,我们早就解决他了。” “这么说,你们狐族一直坚持不懈地找柳道士的麻烦,还是为了惩恶扬善?”石昆仑点点小狐狸的额头。 “那是当然,我太爷爷说了,柳老道是个数典忘祖是非不分十恶不赦还不知悔改的大坏蛋,他必须要偿还自己犯下的错。” 这小狐狸的成语学得真不错。 不过,数典忘祖? 这罪名可不是轻易就能安的,这里面似乎有点别的意思? 石昆仑琢磨着这个罪名的由来,讲了句公道话: “你们之间的恩怨先不说,柳道士现在之所以买梦害人,很大程度是因为你们狐族的逼迫吧?” 瞬间,小狐狸炸成了一个圆滚滚的毛球: “谁逼迫他了?谁逼迫他了?我们教唆他买梦了?我们教唆他害人了?” 石昆仑中肯地道:“因为狐族的诅咒和追踪迫害,他才需要频繁买梦来维持修为和精神力,这是有因果关系的。” 小狐狸重重地哼了一声,蹲在石昆仑的肩头转了个身,用后脑勺对着他,毛茸茸的尾巴扫啊扫: “可是除此之外,他还可以选择不挣扎不逃跑不反抗,干脆等死啊。” ...... 七十七年前。 柳凛元刚刚结束持续了三十年的闭关修炼,走出深山,来到了最近的村庄。 村庄里很萧条,听不到狗叫鸡鸣,农田也被踩得乱七八糟,一部分村民的穿着与三十年前差不多,另一部分则穿着他没见过的衣服,每个人的衣服颜色和款式还都差不多,讲的话他也从来没听到过。 不过在肤色、发色等外貌上倒也与本地村民有些相似,大概跟他的先祖一样来自中原以外的什么地方。 所以,尽管柳凛元发觉了弥漫在村庄里的淡淡血腥味,也没有太在意。 大概又在打仗,这是这片土地上每隔几百年就会发生的事。 拜师的时候他师父说过,凡人的事,他毋需在意,也不要多管,不管是生老病死还是王朝更迭,都与他们这些红尘之外的人无关。 柳凛元谨记师命,只打算消无声息地穿过这个小村庄,到繁华些的大城市里寻找接下来要用来修炼的梦境。 农民们的生活简单,见识有限,做的梦都太无趣,最香甜的美梦里也只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再有点追求的便是传宗接代血脉兴旺和穿金戴银吃荤油。 如果他当时干脆利落地离开那个村庄,那么此后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偏巧,就在他打算离开的那一晚,他发现了一只潜入村庄的狐妖。 那狐妖应该是道行颇深,一点也没有在他面前收敛气息的意思,还远远地与他打了声招呼,便大摇大摆地溜进了村长的大瓦房,吸走了屋里十多个年轻男性的精气。 区区畜生竟敢伤害人类,柳凛元怎能坐视不理? 时至今日他还记得,当他突然出手攻向狐妖心脉的时候,那双灿若繁星的狐狸眼里,满溢的震惊、愤怒和不解。 狐妖对他毫无防备,就这么受了重伤,他也追逐着那只逃命的妖狐一路向东南而去。 沿途,他见到了荒凉的村庄,逃难的人群和尸骸遍地的战场,但他并没有停下追杀妖狐的脚步。 凡人之间的战争是凡人自己的事,不该由他或者其它妖怪插手捣乱。 后来想想,那只狐妖似乎是有意引着他走了那条路。 这场持续了半个月的追逐在一座繁华热闹的大城市里戛然而止。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电灯汽车,第一次见到洋服和西洋乐器,也是第一次见到那种时髦新奇的送亲队伍,一时间晃了神,又被拥挤的人群推搡着,被驳杂的气息包围着,就这么失去了狐妖的踪迹。 但他那时并不觉得可惜,因为狐妖带他来的这座城市,正是他需要的城市,这里的居民所孕育的梦境一定非常绚丽多彩。 柳凛元决定留在这里,打算一边搜寻狐妖,一边丰富自己的梦境世界,再物色一些优质的梦境买入。 可惜,他这身破旧的道士服与城市的喜好格格不入,大部分居民只尊敬洋和尚,一部分人拜钞票枪炮,还有一些人竟然什么都不信,见面就骂他是坑害人的骗子,编故事的奸贼。 潦倒的柳凛元寄宿在城隍庙里勉强度日,直到几天后碰到一位心善的老人家,不仅向他表达出了久违的敬意,还愿意听他讲经论道。 那位穿着富贵的老太太听得入迷,还把他请回了家里。 宽敞明亮的三层小楼里,有干净整洁的房间,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讲一口吴侬软语的年轻妻子,三个聪明可爱的孩子,还有态度恭敬做事勤快的佣人。 温馨、幸福、富足,这是柳凛元对这个家的第一印象。 当家里的男主人下班回到家,见到他后,面上也毫无鄙夷之色,笑容始终如春风和煦,热情地让佣人给他准备好洗澡的热水和崭新的衣服,礼貌地邀请他与自己的家人共进晚餐。 那时的柳凛元觉得,这家人真的是太善良了,一定都是好人。 尽管这位男主人的官职也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 见柳凛元面露不解,这位林处长耐心解释,说他其实就跟府衙里的捕头差不多,职责是维护当地治安,以保一方百姓安居乐业。 柳凛元没有怀疑林处长的自我介绍,官员嘛,他三十年前就见过很多,品级更高更有权势的都见过。 当晚,柳凛元盘坐在客房的柔软大床上,照例进行这一日的修炼,却不想溢出的精神力引起了小孩子的梦魇。 在山中独自一人待了太久,他都忘记了凡人的小孩子是特别脆弱的生物,需要特别小心呵护。 为了弥补过失,也为了报答这一饭一宿之恩,柳凛元立即出手驱散了梦魇,林家人震惊过后,当场便改了口,上上下下都尊敬地称他为老神仙。 柳凛元只说自己擅长一些入梦之术,可以驱散噩梦,也能适当地影响和窥视到他人的梦境。 第二天,在林处长的极力游说和百般恳求下,柳凛元接受了林处长的一个不情之请 ——用入梦之术帮他审问某个穷凶极恶的罪犯。 19. 犯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第二天。 坐进汽车,在林处长的陪同下,吃过早饭后浑身暖烘烘的柳凛元细细地认识起了这个城市。 当然,今时今日回顾记忆的柳凛元知道,他所看到的区域不过是这座城市里很小的一部分。 造型别致的高楼,宽阔的街道,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往来的男男女女整洁光鲜,还有外表各异的外国人闲适地漫步在街头,友好地看着过路的人,和她们打着招呼。 曾经在村庄里听到过的异乡语言与本地乡音一同回荡在大街小巷,那些人身上的布袍子也跟华夏的服装相差不远。 林处长发现他的目光所望,笑着介绍说,那些是东瀛人,是来帮助百姓平息战乱,促进繁荣发展的。 正是因为有东瀛人在,有像他这样为民尽忠的官员,这座城市才没有成为柳凛元来时路上见到的那些焦土,这里的居民才能过上夜夜笙歌的好生活。 眼见为实。 柳凛元觉得,林处长说的对。 林处长带柳凛元来到了那间有五层楼高的威武衙门,引着他进入了位于地下的囚室。 都是名副其实的铜墙铁壁。 真没想到,就连现在的衙门和监牢都比三十年前坚固耐用了很多。 审问个凡人而已,举手之劳罢了。 柳凛元将那位血肉模糊的凶徒引入深沉的梦乡,看到了这位疯狂凶徒在梦中成功完成任务时的场景。 他的举手之劳成功阻止了一次针对某位高层将领的刺杀。 确定自己是救了一个人,柳凛元终于放了心。 ...... 记忆回溯到了这里,柳凛元发现自己脱离了第一人称视角。 他的视野被分为了一左一右、迥然不同的两部分。 左边,是他在一次次帮柳处长审问犯人。那些扛过了各种酷刑的罪犯,他们钢铁般的意志在他的入梦之术下土崩瓦解,阻止了某次斩首行动、切断了某个非法的走私线路等等功绩在他志得意满的笑脸上辉煌闪耀,无尽的赞美、美食、华服和敬意如鲜花锦簇,将他整个人淹没。 右边,是不知发生在何地的一幕幕逮捕和枪决,是深夜被人踢开的房门,还有从容不迫地点燃了自己和文件的年轻人,痛斥怒骂着汉奸走狗的小孩子,军医红着眼睛给得不到麻醉的伤兵截去坏死的小腿,等不到补给的士兵们怒吼着扑向敌人的刺刀。 他的心情也被切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踌躇满志的飘飘然。 一部分是油煎火燎的沉甸甸。 这两部分是如此真实地撕裂着、纠缠着,让柳凛元一瞬间忘记了自己是否仍在幻梦之中。 ...... 过去这几十年,柳凛元当然知道当年的自己做错了什么事。 但是,“知道”和“感受”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只是“知道”的时候,他一直都觉得自己委屈,因为他的行为并不是有意的,他是被片面的信息和现实蒙蔽了。 那时候,他的生活是那么简单,若不是在潜心修炼,就是在林处长安排的助手陪同下参观新技术新文明的发展成果,用增长的见识丰富梦境。 如今,真切地“感受”到的时候,他才愿意承认自己的大错特错。 偏听偏信,明明有所察觉却不为所动,明明有能力却惫懒去查明事实真相,这都是错。 七十七年前的记忆继续推进。 半年后的一天,林处长兴奋又得意地告诉他,他们抓到了一条大鱼,希望柳凛元再帮次小忙,争取一次性挖出所有潜伏在城市里的暴徒。 柳凛元依言前往地牢,闯监的人恰好出现,柳凛元原本以为那人是来劫囚的,结果却发现那人是来与被抓的“大鱼”同归于尽的。 而在关键时刻牵制住柳凛元的,正是他遗忘了许久的那只狐妖。 半年时间里修为大涨的柳凛元这一次没有跟丢狐妖,还发现了与狐妖搅在一起的凡人。 凡人被妖怪迷惑,这当然不是凡人的错。 等他抓住作乱的狐妖,这些不幸被蛊惑的凡人便会从暴民恢复成良民。 怀抱着这样的想法,柳凛元将这里的位置派人通报给了林处长,希望他帮个忙,安排些手下来看顾这些被牵连的凡人。 最终,发现行踪泄露的狐妖舍身拖住柳凛元,掩护那些凡人撤离,又引动本命狐火烧毁了屋子里所有的纸张和仪器。 哪怕被柳凛元打伤肺腑,妖狐也执着地咬死了那个被他派去寻找林处长的送信人。 可惜,一直派人暗中跟踪柳凛元的林处长依然及时地粉墨登场,仓促撤离的那些凡人也基本都被他抓获当场。 其实柳凛元那时候已经很清楚地察觉到情况似乎不太对劲。 但是,当时那么千钧一发的时刻,不会有人给他答疑解惑。 重伤的狐妖以千年修为做赌,当场自爆,炸死了林处长以及他的手下,却护住了大部分被捕者的性命,又诅咒了反应不及心神失守的柳凛元。 从此以后,柳凛元便过上了日夜不宁噩梦缠身的逃亡生活。 及至,今日。 ...... 重温记忆的柳凛元很羞愧,与那只狐妖相比,他的行为简直是卑劣愚蠢的代名词。 “你倒也不必把诅咒你的狐妖抬高到多么伟大的位置。” 时间静止在爆炸过后的焦黑废墟中,纷纷扬扬的灰烬悬停在半空,幸存者、围观者和无辜受牵连的过路人都虚化了轮廓,与身后的背景一起被调成了黑白两色。 宋初现出身形,她轻松悠闲的姿态,与跪倒在地、满目凄惶的柳凛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也让她显得十分冷漠。 “狐妖幻化成野狗躲起来养伤,被那些人喂过几顿饭,它跟你一样,也是在报一饭之恩。” “你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两个意愿交锋,便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柳凛元呆呆地看着她:“您是说,我没做错?” 宋初反问:“你觉得你做错了吗?” “......错了。”柳凛元低头。 “哪里错了?”宋初继续问。 “错将坏人当好人,不分黑白,不分敌我,就此酿成了一桩桩不可饶恕的错事。” 柳凛元眼眶微红,面色却发白。 宋初给她呈现出的另一个视角,掀开了最后一层遮羞布,也击破了他给自己找到的所有自欺欺人的借口。 “你确实做错了,当日出关下山,你应该直接离开那个村庄。”宋初淡淡地道。 柳凛元微愣,忽得抬头看向她。 宋初的意思是...... “你师门教导的没错,凡人的事让凡人自己解决,你不该插手。” “可是我并没有——” 宋初打断他: “狐妖出没,伤害的是凡人,凡人的生死又与你何干?这难道不是你们师门的教导吗?” “你以为那不过是你和狐妖之间的一次小冲突?你打伤狐妖,就等于是帮助了未来会被狐妖伤害的那些人。” “个体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一对应的两个点,而是经由不同的点联结而成的线,你触动了其中一点,就与整条线都有了关联。” 柳凛元怔然。 “因果不问对错,不分善恶,也没有立场。因果,就是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并接受任何可能出现的后果,仅此而已。” “你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只知逃避和自欺,这才是错。” 宋初感慨:“不过,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讲,你被那狐妖诅咒还真是一点都不冤,难为你还能嘴硬强撑了这么多年。” 柳凛元再次低头。 他也知道自己一点都不冤。 最起码现在的他是这样想的。 真心实意。 “我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挽回自己犯下的过错,不仅是当年,还有从那以后因为我而间接受到伤害的很多人。但我还是会尽力去弥补,哪怕耗尽我的生命。” 宋初点点头,嗯了一声: “这就对嘛,俗话说,要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该偿还的命就不要吝啬。你看,你虽然从很多无辜凡人身上偷来了修为延续性命,但相应的,不也承受了七十多年的精神折磨和颠沛流离吗?” “我......” 柳凛元顿觉无言以对。 痛快地自裁谢罪,与无尽的受苦受难,这两个选择孰优孰劣,谁能看清?谁能选对? 无论如何,他还是不想死。 虽然都是苟延残喘,但为了赎罪而苟活,总比一死了之要强得多。 以他的所作所为,恐怕死后还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煎熬,来世也会当牛做马,倒不如先在这一世尽力挽救。 ......毕竟,今天也是他倒霉,撞到不得了的人物手里,不给个交代恐怕过不去这道关。 柳凛元偷眼看了看宋初的表情,跪爬到她脚下,额头抵着她的鞋尖: “我发誓,从此以后不再从凡人处购买梦境,从这座城市开始,我会一一寻找曾经被我买过梦的人,尽全力弥补对方和对方的家人,绝无敷衍和拖延,直到身死道消的那一天。” 不愧是活了近两百年的人呐。 求饶苟活的话也能说得这么漂亮。 已经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所谓的弥补应该更是为了让他自己心安。 不过,也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那么一点点。 况且,她还真的没有亲手取走柳道士性命的立场。 宋初嘴角微翘: “你该知道,有些话是不能乱说的,尤其是被我见证过的誓言,可是没有反悔这个选项的。” 柳凛元没有任何反应,呆楞了片刻后,伸手胡乱地摸着自己的胸口和脑袋,忽然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又哭又笑地叫着。 宋初给了他解释:“因为你刚才向我立下的誓言,妖狐的诅咒才会消失,而这意味着什么,你可明白?” 柳凛元的额头重重地落在地面:“小人明白!小人绝不会反悔!” 这次绝对是真心话。 因为冥冥之中,他有种感悟。 若是他胆敢反悔,那他不仅会魂飞魄散,还会被时间抛弃,连存在过的痕迹都会彻底消失。 20. 开完别人的车记得把座椅调回去 宋初醒来的时候,被眼前一张放大的人脸吓了一跳,身体下意识向后退,险些从坐凳滑倒在地。 “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 该隐伸手扶住她,鼻翼轻动,狐疑地打量着宋初。 他似乎闻到了柳道士那些香包的味道。 两手空空的宋初打着哈欠,起身伸了个懒腰: “起得太早,阳光太好。”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刚过八点,我应该只睡了十几分钟吧?” “该隐,原来你在这里。” 石昆仑从另一侧的小路走近,肩膀上是抱着尾巴团成球的小狐狸。 该隐转身看向他,犹豫了一瞬后,开了口: “刚才那......多谢你帮我扫尾。” 石昆仑随意摆摆手:“没什么,举手之劳。” 宋初又打了个哈欠,眼角溢出两朵泪花,抬手揉着眼睛。 “后山柳道士那里还没有动静吗?“该隐看向石昆仑。 石昆仑摇头:“没有,看来他还要花上很久才能醒来。” 该隐摸着下巴:“说不好他就这么睡死过去了。” “那样的话,扩散进现实的梦境瓦解,我留下的阵法也会提醒我的。总之,我们不用一直守在这里。” 石昆仑的这句话主要是对宋初说。 小狐狸跳下石昆仑的肩膀,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那你们走吧,我要去守他,等他醒来以后去刷技能点。” 石昆仑蹲下身,摸摸小狐狸的头顶: “给人家留口喘气的机会,别逼得太紧,同一个地方在短时间内被买梦影响到的凡人若是太多,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放心放心,我很有分寸的。” 小狐狸尾巴一甩,三蹦两跳地消失在了草丛里。 宋初看看一左一右两位大佬: “那,我能回家补觉了吗?” ...... 一行三人来到停车场,宋初按下车钥匙,该隐长腿一迈,已经拉开驾驶座的车门坐了进去。 “嗯?” 宋初用目光询问他的意思。 “钥匙给我,你去后座睡一会儿。”该隐向她伸出手。 宋初的视线向下一拐: “记得在下车的时候给我把座椅调回去。” 一样的腿,完全不一样的长度,这真是件让人无奈的事。 该隐轻笑一声,听话地不委屈自己,将座椅向后挪。 石昆仑从善如流地钻进了副驾驶,像是被塞进猫笼的大狗,四肢紧贴身体,脑袋被低矮的车顶压出了一个平面。 宋初爬进后座,看到石昆仑这窘迫的样子,了然地道: “怪不得你要开汉兰达,我这小破车根本塞不下你啊。” 石昆仑艰难地从口袋里摸出车钥匙,侧转着身子递给她: “喜欢的话,送你了。” “谢谢,不用,加不起油,保不起养,没地儿停车,总之不实用。” 宋初三连拒绝。 石昆仑收回车钥匙,依然扭着上半身,提出反对意见: “最起码堵车加塞的时候没人敢撞。” “......朋友,妖怪也是要遵守交通法的,况且,加塞这种行为怎么会是我这遵纪守法好公民会做的!” ...... 回到市区后不久,睡在后座的宋初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 半睁着眼睛按下接听键,听筒里传来宋妈妈的声音,宋初迷迷糊糊地嗯啊哦了几声后,挂断电话,晃了晃脑袋。 车里的另外两个家伙都不是人,耳朵也不是一般的好使,该隐立刻打灯变道,向xx第一附属医院开。 “下个路口找地方停车吧。” 宋初掀开身上陌生的厚外套,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 “然后我们两个人自觉消失?” 该隐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 “......” 虽然她的确有这个意思,但这说法太直白了,让宋初不知道该怎么接。 “明天我们正式上门拜访一下吧,刚好我就住在你家楼上。”石昆仑连忙打圆场。 宋初不置可否,该隐也没有说话,车内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 车子缓缓停在路边,该隐将座椅调回到之前的位置,抬腿下车。 宋初几乎是同时关上了车门,低着头快步走到驾驶座旁边,与侧着身子相让的该隐擦肩而过。 石昆仑也下了车,四个轮胎松了口气,嘎吱一声,整辆车子肉眼可见地向上一弹,惹得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他这重量有点耗油,是不是该给宋初把汽油加满呐? 这样的话,好像又有了一个合理接近她的机会? 关好车门,将手放在方向盘上,宋初与后视镜里的该隐对视了一眼。 她摇下车窗,依旧盯着后视镜: “我爸妈不喜欢华而不实的礼物,最好是买点能吃能喝的东西,但不要保健品,我爸好吃,尤其是各种河鲜海鲜,但也别买太多,怕他贪嘴吃多了对肠胃不好。” 说完,宋初一脚油门踩了下去,几秒后汇入了繁忙的车流。 后视镜,该隐那个浅淡的笑容还留在里面,一抹惊喜清晰可见。 宋初用力握紧方向盘,闭了闭眼睛,定定地望着前方路口的红灯,眸中一点光芒渐渐散去。 ...... 宋初来到医院,找到了戴着口罩的宋妈妈。 宋妈妈有慢性鼻炎,虽然不是大毛病,但难受起来也是真难受,鼻塞头昏,睡不好吃不好,非常熬人。 宋爸爸的身体还不错,可人一旦上了年纪,身体里的各个零件总会有点小毛病,小毛病不重视,就可能演变成大问题。 这半个月以来,身体硬朗的宋爸爸总是说腰疼,宋妈妈有些担心,今天就拉着他来医院做个检查,有病提前治,没病做预防。 宋初来的时候,宋爸爸已经看完医生,被医生叮嘱要适当做些运动,但不要活动过多,睡觉时多平卧云云,暂时还不用吃药。 今天还要去考古所办事,宋爸爸离开医院前给宋初打了电话,让她过来陪老妈看病,然后送老妈回家。 老两口过不了几天就要返回位于偏远山区的挖掘现场,这一走就是半年多,宋妈妈做完例行检查后跟医生说明情况,又开了点药,以备不时之需。 拿着单子排队取药,宋妈妈挽着宋初的胳膊,笑眯眯地问: “你刚才接电话的时候在开车?” “啊?” 宋初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疲劳驾驶很危险的。”宋妈妈语重心长地道。 “没,我没开车,”宋初立刻举手澄清,“那会儿是别人在开车,我睡着了。” “别人?” 宋妈妈的眼睛里闪耀着八卦的光芒。 “两个朋友,其中一个就住在咱家楼上。” 另一个昨晚住在我床底下。 宋初在心里默默地补充道。 “那不是......” 宋妈妈的目光横向飘移。 “就是送我礼物的那个人,还有他的一位朋友,我们之前......算是认识吧,有过一面之缘。”宋初解释道。 “你有什么打算?要是挑中了可别轻易放手。” 宋妈妈见宋初的态度还蛮认真,也上了心。 他们倒不是催婚,只是不想等他们百年以后,宋初会孤零零一个人。 “妈,我能有什么打算,”宋初哭笑不得,“就是普通朋友,没什么特殊的关系。” “没什么特殊的关系,”宋妈妈重复着,兴味地道,“我也没说过你们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啊。” 宋初决定闭嘴,不然越说越错。 开完药,两个人走出医院,呼吸着新鲜流动的空气,宋初又伸了个懒腰。 医院这种地方,生与死的发生都过于密集,她总归是不太喜欢。 “我把车停在后边了,”宋初抬手一指那片满满当当的停车场,“妈你在这儿等会儿,我把车开过来。” “宋、宋初?” 身后,有人迟疑地叫道,似是有些不敢确认。 宋初和宋妈妈双双回头,发现了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小伙,鼻子上架着银边方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睛惊喜地看着宋初。 “杜仲?” 宋初只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是谁。 抬头望望天,太阳在笑。 她最近一定是在水逆。 这不是她大学时代那个任期只有一天的前男友吗...... 21. 前男友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 杜仲比宋初大两届。 那时宋初大三,杜仲本硕连读即将进入规培阶段。 三年过去,杜仲的外貌没什么变化,气质已然成熟了不少,完全看不见当年身在校园时的青涩和傲气。 这位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人缘极佳的高材生,活到这么大栽得最惨的跟头,大概就是表白成功后,第二天初次约会的当晚就被甩的那次经历了。 身为这笔黑历史的罪魁祸首,哪怕多年未见,宋初在面对他时依然有点尴尬。 “闺女,这位是......” 宋妈妈还挽着宋初的胳膊,问道。 “这是杜仲,大学校友,我们以前认识。”宋初简单介绍。 “阿姨好。” 杜仲很有礼貌地向宋妈妈打了招呼,微笑: “我在大学时跟宋初谈过恋爱,虽然,时间很短。” 宋妈妈看向杜仲的目光瞬间充满了同情。 她拍了拍宋初的手背,看着杜仲: “孩子,辛苦你了,我家阿初当年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你可别放在心上。” ——我家闺女要是不小心坑害过你,你可别记仇。 杜仲对宋妈妈的反应有些意外,温和地笑笑: “阿姨,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况且,我也不会把不好的事情放在心上。” ......这话的理解方式就多了。 可以理解为杜仲心宽,没记仇,也可以理解为杜仲把别的比较好的事情放在了心上。 杜仲走近宋初,看着她:“难得有缘再见,要不要中午一起吃个饭?” 宋初还在组织语言,宋妈妈已经帮她婉拒: “不好意思啊小伙子,我家老头子还在单位等阿初去接他,你们不如留个联系方式,看什么时候再有空?” 杜仲看向宋初:“你没换过手机号吧?” “没有。” 宋初摇头。 杜仲拿出手机,点开滑了滑,很快,宋初的上衣口袋开始振动。 扫到宋初手机屏幕上的一串数字,杜仲笑道: “重新存一下吧。” 不等宋初回答,杜仲看了一眼时间,略带歉意地道:“我还有事,就先走了,阿姨再见。” “嗯,你快赶紧去忙吧,回头来找我家阿初玩啊。” 宋妈妈打完招呼,与宋初一起转身向停车场走去,走了几步,还回头张望了一下。 “闺女,情债难还啊。” 宋初咧了咧嘴: “妈,您这用词不当。” “领会精神嘛,那股幽怨劲儿我都看出来了。” “是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个多么可恶的负心人呢~”宋初也挺幽怨的。 “那不如跟妈说说你俩是怎么回事?”宋妈妈的鼻子不堵了,头也不昏了。 说起这事,宋初也很无奈: “互相都有点好感,他表白我就接受了,第一天约会的时候就不出意外地发生了不少意外,那会儿他快要去医院规培了,真要让他摔断条腿或者胳膊,这不是坑人家一辈子吗?” “所以,你当天就把人家给甩了?” 宋初点头。 宋妈妈无力地扶着额头。 “闺女啊,你想想,假如是你,去跟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女朋友约会,结果倒霉了一天不说,最后不但没有得到女朋友的温柔安慰,还被女朋友给冷酷无情地甩了,你是什么心情?” “啊......这个,”宋初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这个假设,捂了捂脸,“我好像该去跟他道个歉。” “先看看他是什么态度吧,不要一上来就去道歉。” 宋妈妈拍掉宋初掏手机的动作。 “不要让他觉得你也对当年的事情念念不忘。” “哦,好,我听您的。”宋初乖巧地照做。 “他不提当年,你也不要提。你如果没有其他想法的话,就不要让他产生什么错觉。” “嗯,我知道了,放心吧妈,我又不傻。”宋初嬉笑。 “在今天之前,我的确相信你不傻。”宋妈妈白了她一眼。 宋初表情无辜地傻笑,绅士地拉开车门,弯腰请母上大人上车。 系好安全带,宋初突发奇想:“妈,你说他该不会是打算报复我吧,比如说让我也尝尝被人一天甩的滋味?‘ 宋妈妈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 ”那我可就要开始期待了。“ ......亲妈,亲的! 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放在手机架上开着导航的手机屏幕上方弹出一个短信提醒,坐在副驾驶的宋妈妈看到,提醒她: “这小杜好像还真对你有点余情未了?” 午饭约不到就约晚饭,韧性可嘉。 “妈你帮我回一下吧,”宋初只想专心开车,“就说我晚上有约了。” “那我猜他下一条短信就是问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宋妈妈坐着没动。 早也是一刀,晚也是一刀,还不如干脆点解决掉。 “......” 老妈说的对,她好像是不太聪明。 ...... 下午,天色将暗,从运动装换成休闲装的宋初来到约定好的这家餐厅,看到了等在门口的杜仲。 脱下白大褂的杜仲穿着一条深棕色的休闲裤,米色的薄外套敞开着,露出里面t恤衫的字母图案。 “我还以为我要三顾茅庐才能约到你呢。”杜仲笑道。 来都来了,宋初也不扭捏,直接开门见山: “这么想要约我一起吃饭的理由是?” 杜仲笑笑: “同学聚餐,非要我带个伴儿,不然就现场给我撮合一个。” “同学聚餐?” 这情况杜仲可没有在定时间地点的时候告诉她。 “有你认识的,也有你不认识的,基本都是我们医学院的。” 杜仲领宋初走进饭店,上楼梯直奔二楼的一个包厢,推开门以后,包厢里正在喝茶聊天的人霎时一静。 确实是有宋初认识的。 那是杜仲的两位大学室友,对他们两人那一小段感情经历非常熟悉,其中一个还在私底下托女朋友问过宋初到底怎么回事。 ——「日抛猝死型?历史系高冷系花与医学院温柔师哥之间那扑朔迷离的恋爱故事」 这个标题被描红加粗的帖子曾经在校园论坛上飘荡了许久,引起了不少校友的好奇心,乱七八糟的,猜什么的都有,杜仲还特意在校内论坛上澄清过,他真的没有对宋初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分手是另有原因。 所以,宋初不认识的那几位,其实都认识她。 看到宋初和杜仲同时进门,众人眼里八卦的小火苗立刻开始呈燎原之势熊熊燃烧。 宋初面不改色,与自己认识的那两位打了个招呼,与不认识的其他人点头示意,扭过头就问杜仲她该坐在哪儿。 认识,不熟,不客套,别跟我说话,我就是来吃个饭。 杜仲拉开一张椅子让宋初入座,他也拉开了宋初身边的另一张椅子,从容淡定地当起了邻居。 “咳,”杜仲的室友试探地开口,“你们这是......” “今天有缘在医院偶遇,就请她来一起聚聚。”杜仲笑着答道。 室友的目光落在了宋初脸上。 今天才遇见,一方邀请,另一方就答应了,这里面明显是有事啊~ “我是......”宋初想了想,才道,“反正闲来无事,就来坐坐。” 她能说什么? 说她只是想干脆来当面看看杜仲有什么想法,还是说她原本以为就他们两个人一起吃饭? 不管哪句话,听起来都像是她有什么特别的心思一样。 想不到啊,杜仲这面目和善的家伙也长了不少鬼心眼,一句话就把她给架住了。 宋初喝了口茶,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把玩着杯子,两片眼皮向下一耷拉,一边写着“生人”,另一边写着“莫近”。 刚入秋,天儿还热,她给大家降降温。 所有人都觉得有股凉风飕飕在头顶盘旋,只有杯子里的热茶才能缓解一二,纷纷埋头喝茶,茶水丝儿丝儿地顺着牙缝往里钻,就跟扎进肉里的冰渣子一样。 “别生气,我也只是想看看自己还有没有机会,事后我会跟他们解释清楚的。” 杜仲见势不妙,连忙凑到她耳边,轻声解释。 “没有。” 宋初淡淡地答道,也配合地压低了声音。 温度回升,笼罩一室的低气压瞬间消散,大家莫名有种得救了的感觉。 杜仲坐直了身体,微微叹道:“也好,干脆明确,总比再来一次要好。” 宋初皱了皱眉,看向他:“我当年不是在故意耍你。” “那是为什么?”杜仲认真地看着她。 这个问题,他思考了很久。 他相信自己的眼睛,宋初不是会故意玩弄他感情的那种人,当晚说分手的时候,看向他的眼神异常平静,隐约有种听天由命的释怀。 ......就好像,宋初不是放弃了他,而是放过了他。 22. 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现在不是谈论这种情感问题的好时候,场合也不对。 宋初便跟杜仲说,不如改天换个地方聊。 实话实说,如果不是今天遇到杜仲,她根本没把那一段小插曲放在心上,更没想过时隔多年以后还要给杜仲一个解释。 当年校园论坛上的纷乱八卦,以她短短的一句“人好但不对,不是我想要的感觉”回帖给解决了。 当她确定后续的那点小麻烦并不会牵连到杜仲在校园里的风评,就再也没有主动关注过这个人了。 不过,既然杜仲还在意,她现在也要认真地对待一下。 至于她给出的解释杜仲会不会信,那就不是她的问题了。 “你的态度告诉我,当年的事确实另有隐情。” 杜仲敛去稍显世故的微笑,看向宋初的眼神恢复真挚。 “其实,只是能够确认这一点,我就觉得踏实了不少。” 宋初面露无奈:“我真没想到你会耿耿于怀这么久。”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以后我就像是被这个谜团给困住了,得不到答案就找不到自由。”杜仲推推眼镜,感慨道。 宋初记得,杜仲以前是有轻微洁癖的,虽然经过那一天的各种意外事件被强行治愈了,但那股偏执似乎并没有消失,而是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不过,除了这一点遗憾以外,我在其他方面都是异常的顺利,学业有成,工作顺利,甚至还总有点小财运。” 杜仲摸着下巴,开起了玩笑:“这是老天爷给失去爱情的我的补偿吗?” “或许是吧。” 这次换成宋初挂上礼貌的微笑来应答。 原本就是不曾亲密过的关系,他们两个人心目中的“当年”,对各自来说更是拥有天差地别的重量,奇怪且微妙的尴尬感始终挥之不去。 话题便自然而然地被引到了两人的现状。 从那以后你做过什么,你现在在做什么,从那以后我又做过什么,我现在又在做什么,都是些非常没有新意也非常具有可谈性的话题。 也是一些不会冒犯到两个陌生人的话题,也是能让熟悉的人更熟悉的话题。 谈话间,两人间的冷淡气氛渐渐升了些温度,杜仲也不在紧绷着身体去小心,免得让手肘在无意间触碰到邻座的宋初,或者在摆布碗碟时入侵到宋初的桌面领域。 他很紧张,在宋初看不见的角度,手心里全是汗。 包厢的门被推开了几次,一张可以容纳十二人的大圆桌已被挤满。 菜单在众人手里转了一圈,服务员捧着写好的单子走出包厢,宋初这一角的些许沉默并没有影响到整个同学聚会的氛围。 服务员进进出出,宋初安静吃东西,动作不疾不徐,不管是谁提到她,就只是看着对方笑一笑。 眼神淡如水,嘴巴紧似废。 几次下来,其他人就领悟了,不再刻意调动她那一角的气氛。 不然这包厢里一冷一热的,容易伤风感冒。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杜仲与老同学们谈笑风生,但也在悄无声息地留意着宋初。 他倒是没有故作殷勤地给宋初夹菜沏茶,只是每次服务员端上新菜后,都会不动声色地转一转圆桌上的玻璃转盘,并且让那几道比较受宋初青睐的菜多在她面前停留几次。 与其它人谈话的时候,视线也会时常往宋初这里扫一扫,将她也纳入听众范围,不会让她显得太过孤立。 大家看在眼里,心照不宣地不发表任何意见。 宋初心知肚明,正在思考怎么合理且优雅地提前退席。 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聚会,话题自然不会围绕着老婆孩子和房子展开,聊了聊大家在医院实习规培期间的各种或心酸或愤慨的经历,又聊了聊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杜仲和他那两个室友见话题即将滑入愤世嫉俗的负能量轨道,连忙老成地站出来转移话题调节气氛。 杜仲的室友之一便提起了最近在网上流传的一则都市怪谈。 关键词:神秘莫测的白胡子老道,气味芬芳异常诱人的精致香包,可怖的梦魇,被梦魇改变的现实世界,以及那些被鬼怪缠身后消失的人们。 还有不少人活灵活现地在网上描述,那些香包是怎么偷偷出现他们的枕头底下的,他们又怎么遭遇了鬼压床,随后又因为什么侥幸脱困,逃脱时看到了什么诡异的场面云云。 其他人听得兴致勃勃,宋初淡定喝茶。 柳老道的事情果然引起了凡人们的注意,不过还好,既然他已经不再买梦,这种怪谈应该很快就会被其他更有趣更劲爆的新闻掩盖掉。 现在这个时代果然是个非常好的时代。 大量且包罗万象的各种信息在人们的生活中快速流动,一定程度上消磨掉了信息的可信度,也飞速地消耗着人们的关注。 杜仲也听说了这个怪谈,不过他是从另一个途径知道的: “今早我们医院接了一个吃安眠药自杀的急诊,听说那家人还真的提到了什么香包和噩梦。” 一桌人的目光瞬间像探照灯一样打过来,杜仲皱着眉,叹了口气:“送来的太晚了,没救回来。” 探照灯们又瞬间同时熄灭。 大家都是学医的,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但都或多或少地怀抱有一颗济世救人的心,并且尚未被耗尽。 聊八卦是聊八卦,但生死为大。 一桌人默默地端起茶杯举了举,随后一饮而尽。宋初也没有鹤立鸡群搞特殊,与大家做了同样的动作。 既然已经提到了,杜仲就继续说了下去: “似乎是家里人去郊区永福寺烧香的时候捡到了一个香包,拿回家以后他家儿子就开始连连做噩梦,精神状况也越来越差,结果就......” “永福寺?这东西什么来头,佛光也压不住?” 听众们很惊讶,还隐隐有些兴奋,感觉似乎接触到了什么了不得的隐秘。 凡是能够挑战权威的东西,都会带动起这种兴奋。 “佛光?”也有人表示不屑,“自古以来他家就是盛世敛财,哪儿还有佛光,宝光还差不多。” “别乱说好吧,永福寺可是很灵的,抽签特别准。” “我看你大学那几年马哲白学了......” “嘿嘿,我就随便说说,这世界上哪儿有什么神神鬼鬼,抽签这东西就是给你一个心理暗示,让你自己把合适的事件往云山雾罩的卦辞里套。” 话题成功跑偏,宋初安静地听着他们的讨论,目光似是不经意地落到在场某个人脸上。 刚才那位同学在提到这世界上根本无神无鬼的时候,这个人的表情有过一瞬间细微的变化。 那是一种众生皆醉我独醒般的优越感和高傲,显得他此时那个应声附和的笑容特别虚伪。 刚才杜仲给她介绍,说这人叫什么来着?段、段明伟? 宋初看了看段明伟,觉得这名字真有意思。 23. 谁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结构 时间刚过九点的时候,这次同学聚会就准备散了。 宋初对此十分满意。 医学院毕业生们的聚会果然健康,不喝酒不熬夜,连点菜都是荤素搭配营养十足,基本没有重油重盐的菜品。 杜仲问宋初怎么回家,宋初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 尽管能够看出杜仲的淡淡期待,但宋初并不打算顺路送他,决定装傻。 自己来的时候他又不是没看见她有开车,这会儿偏要多此一问,真不能怪她多想。 听,就连从隔壁那条街呼啸而过的消防车都在提醒她要慎重。 “时间还早,要不然我们找个地方喝喝茶,聊聊当年的事?” 见宋初不接招,杜仲笑着邀请道。 这么一点小事,用不着拖延下去,今天就能干脆解决掉的话,自然最好。 宋初这样想着,便同意了。 走出饭店,秋夜凉风习习,城市灯火通明,满眼都是红红黄黄的灯光,可惜幕布太大,疏远了光点之间的距离,让人感觉不到一点暖色调该有的温度。 宋初领着杜仲向自己的车走去,一对亮度刺眼的车灯恰好拐入停车场,正对着两人驶来,杜仲不自觉地抬起手挡了挡眼睛。 车灯是白光,色调冷,热度高,带着一股要把杜仲烧焦的气势冲了过来。 白色显大,这辆白色汉兰达停在杜仲面前,就像是一尊与渺小人类对峙的变形金刚。 另一辆低矮了很多的黑色跑车从汉兰达身后鬼魅般钻出,一个潇洒的甩尾掉头,车灯挑衅似地闪了闪,引擎声贴着地隆隆作响。 杜仲和宋初已经被夹在两辆车中间。 杜仲警惕又紧张,宋初借遮挡视线的机会低了低头,将轻微抽动的嘴角隐藏好。 透过两辆车的前窗玻璃,宋初看到了两张饱含谴责意味的受伤的脸,仿佛她刚刚做了什么特别对不起他们的事情。 嗯......她做了什么来着......? 两辆车的车门同时打开,该隐那辆跑车向上方升起的鸥翼门引起了大半个停车场的注意,包括杜仲那些还未离开的同学们。 宋初后退了半步,琢磨着自己现在转身就跑的话能不能来得及。 答案当然是不能的。 杜仲还没搞清楚状况,站在他侧后方的宋初就被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地堵在了中间。 “我们下午去商场挑好了礼物。” “但是你并不在家。” “但我们还是陪伯父伯母吃了晚饭。” “我还帮忙刷了碗。” “你在做什么?” “这个男人是谁?” 宋初回溯完记忆,无辜地问道:“不是说明天再上门拜访吗?” 石昆仑和该隐对视一眼,石昆仑语重心长: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宋初想说,她的“明日”真的很多......还好最后关头管住了自己的嘴。 “你们就不会给我打个电话发个短信之类的问一下吗?” 宋初一脸关爱老年人的表情。 这两位到底会不会用手机,她还真的有点拿不准。 “阿初,这两位是?” 被无视许久的杜仲强行插到宋初和该隐两人之间——相比起来,这个男人的外表太有威胁性了。 “阿初?你叫她阿初?你是个什么东西,配叫她阿初?” 该隐直接揪住了杜仲的衣领,一脸不耐烦地将他推开。 “学长!” 宋初一时情急,某个熟悉的称呼脱口而出。 她连忙扶起摔倒在地的杜仲,看到他的手掌被地上的石子磨出一道深深的血口。 该隐的力气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很大的,在他而言这不过是轻轻一推,但从杜仲的感受来讲,该隐刚刚就是在将他往地上砸。 宋初刚把杜仲的手掌翻过来想要仔细检查一下伤口,该隐见不得她这副为别人着急的样子,两步赶过去想将她拉开。 杜仲早就在留意他,见状狠狠一把扫开该隐的手臂,将宋初护在身后,鲜血顺着他的指尖滴滴答答地掉在地上。 该隐的鼻子动了动,低头看去,舔了舔嘴唇。 石昆仑脸色微变,不再看戏,几步走过来劝道: “都别冲动,咱们互相之间无仇无怨,只是一点小误会而已。” “误会?” 杜仲看着面容憨厚的石昆仑,并没有放下警惕。 “阿初这个称呼对我们两个人来说,具有很特殊的意义,所以见你不过是她的普通朋友,竟然也敢......这难免......” 石昆仑的笑容依旧憨憨的。 杜仲立刻回嘴:“我愿意叫她什么,她自己都没意见,你们凭什么多管闲事?还有,什么普通朋友?我是她的——” “先别说了,”宋初拉住杜仲的手腕,用力一握,“走,我车里有急救包,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然后我送你回家。” 说罢,不等在场的三人有任何反应,宋初已经拉着杜仲大步向自己的车走去。 该隐还想再拦,只扔给他一个背影的宋初微微侧了侧头,似是在看他,石昆仑见机上前一步挡住该隐的脚步,对着他轻轻摇头。 出了点意外,稍稍闹得有点过分,这时候该隐再凑上去只会让宋初难做。 杜仲坐进副驾驶,宋初从后备箱里取出小急救箱,抱着钻进驾驶室。 看了一会儿前方那两个人的动静,宋初才打开急救箱,按开车顶的小灯,翻找出酒精棉和纱布。 两道震耳欲聋的汽车引擎声先后响起,由近及远,渐渐融入到夜晚城市的喧闹声里,像是不甘咆哮着离去的野兽。 宋初帮杜仲包扎好伤口,将急救箱扔到后座,面露歉疚地道: “实在对不起,他们是我的朋友,一向脾气不太好,我替他们给你道歉,明天我请你吃饭谢罪。” 杜仲现在是外科医生,虽然他现在的资历还不够做大手术,手受伤的这几天估计也会给他带来很多不便。 杜仲很有些愤愤不平:“也是我自己不小心,不能怪你,要怪也是——” “怪我,这麻烦是我给你惹来的,主要责任自然在我。” 宋初的语气和表情都很有礼貌,歉意恰到好处,还有一点清清浅浅却无比动人的温柔。 驱车汇入主路,宋初直视前方的路面,似是不打算再进行任何对话。 杜仲看了看宋初的侧脸,也笑了: “他们两个是你的什么人,让你这么维护他们?” 宋初的沉默一直持续到车子在杜仲所住的公寓门口停下。 推开车门前,杜仲的嘴唇动了动,犹豫着要不要请宋初上楼坐坐,宋初看着他,平静地道:“明天我再去找你,中午请你吃饭。” “嗯,那,明天见。” 好在不是一个特别无情的拒绝。 杜仲从善如流,道了声晚安后下车上楼。 走进电梯按下楼层的时候,杜仲无声地苦笑。 停车场的那段小插曲以及之后车内那长久的沉默,让他确定,在宋初认可的亲疏关系里,现在的他或许与一位陌生人差不了多少。 虽然自己也不是日夜惦念,但偶尔闲暇时,不自觉地填补了自己那许多空白念头的,总是当年的那个人。 结果,多年后重逢,却发现对方早就不将你放在心上。 这感觉,真糟糕。 24. 美剧吸血鬼日记里的达蒙更有魅力 开车回到自家小区,宋初慢悠悠地开车绕着楼找了几圈,终于发现了一个偏僻狭窄的车位。 手脚麻利地倒车进去,关掉车灯的一瞬间,副驾驶的车门被人拉开又拉上,一缕凉风钻了进来,激起宋初些微的颤栗。 视线被遮挡,坐进副驾驶的该隐探过身子,一手按住了宋初正在解安全带的右手,另一只手撑在了她脑后。 逼近的呼吸里有股泛着淡淡铁锈味的甜腻香气,宋初面不改色地与他对视,仿佛没看到他那双红得滴血的眼睛。 “既然石昆仑说你愿意解开封印了,那我来试试将阿初叫醒。” 耳后的皮肤被呼吸吹烫,该隐的声音在她耳边细若蚊蝇,曲曲折折地渗透进她的耳膜,挑动着每一丝神经。 挂在耳垂的蓝宝石微微晃动,星形的光芒荡出一层朦胧的光晕,在她的发与他的唇之间架起一面薄薄的墙。 该隐轻声讥笑,突然变长的两颗獠牙贴近,坚硬的钙质与不朽的矿石叮当碰撞,让人一时说不清他是想咬下那个碍事的耳坠,还是要把宋初的耳朵整个吞下。 “你想怎么把阿初叫醒?” 宋初的声音也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低头微敛的眼神却平静至极。 “我血族也是有些迷惑人心的小手段的,比如说,催眠你,让我的阿初从此无法抗拒我。” 该隐抬手拂过她的脸颊,微微向后拉起身子,两人之间的空气流通顿时顺畅了不少。 “我拒绝。” 宋初立刻扭头,即将交汇的视线瞬间错开。 “可惜了,身为凡人的你,拒绝不了我。” 该隐强硬地扭过宋初的下巴,让她看着自己。 宋初干脆闭上了眼睛。 “我有很多种方法让你不得不睁开眼睛看着我。” 该隐用指腹轻轻扫过她的眼皮,轻笑。 “或许吧,不过,你要先告诉我,你到底想让谁看到你,想让谁看着你,又想让谁......” 宋初睁开眼睛,也回报了一个微笑。 被捏住的下巴一痛,宋初险些以为自己的骨头要被他捏碎。 该隐看向她的眼神复杂而深刻,血色从眸中褪去,重现的幽蓝像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海面。 “没其他事情的话,我要回家睡觉了。” 宋初推开他的手,解开安全带。 “早睡早起对身体好,晚安。” 钻出车门,宋初将车钥匙扔给该隐,若无其事地吩咐:“走的时候记得帮我锁车门,明早把钥匙还给我。” 转过身,石昆仑站在不远处的墙边,头顶的窗口飘出阵阵饭菜香气,混着油烟味,有点呛人,但也让人心情平静。 “看好他,别让他惹事。” 走过石昆仑身边时,宋初目不斜视地轻声道。 ...... 第二天来还车钥匙的人是石昆仑,他还很懂事地给宋初的车加满了油。 据他说,该隐昨晚去酒吧一条街“吃饱”了以后,就一直在暂住的酒店里睡觉。 虽然没有明说,宋爸爸和宋妈妈已经大致猜出了这位新邻居与自家女儿的些许纠葛,还有那个帅气的外国小伙子,也对自己女儿有些企图。 宋初不跟他们解释,两位老人家也不多问,哪怕石昆仑一大早就上门做客,他们也态度如常地喝粥吃包子,非常淡定。 听说宋初今天还要去医院,宋妈妈戴上老花镜,给宋初看她的老姐妹发来的图片: “你宁姨说那家医院出的医美产品不错,就这个乳液,很便宜的一大瓶,保湿效果特别好。” “把图片发给我吧,我多买几瓶给你们带上,西北冬天的空气太干燥了。” 宋初记住这个瓶子的特征,点头应下。 “再看看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用的护手霜,再买点凡士林,你爹那烂脚,一到冬天就裂口子。” 宋妈妈嫌弃地瞥了一眼宋爸爸。 “严葩华之前跟我提过有款进口的脚霜还不错,”宋初回忆道,“专门给冬天在外工作的人用的,防冻防干裂,我回头问问小葩具体叫什么牌子。” “小葩现在还在忙相亲?” 宋妈妈当然知道宋初的这位闺蜜,也挺喜欢这姑娘的。 自家闺女这性格,说好听点叫随和,说难听点也可以叫凉薄,这么多年也就交下小葩这么一个好朋友。 “她不相亲了,”宋初扫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石昆仑,“相亲没出路,她找到真爱了,正打算与家里做长期斗争。” “她父母还惦记着给她包办婚姻呢?”宋爸爸也插了话。 “包办倒也算不上,就是必须让他们把关,他们不同意的对象就不行。”宋初解释道。 “你看吧,闹到最后她爹妈还是得妥协,就那么一个宝贝闺女,怎么真舍得折腾。”宋爸爸摇头晃脑。 “借您吉言,回头我就用您这原话去安慰安慰她。”宋初笑道。 “你也不能直接跟她这么说,她要真是觉得有恃无恐反而可能没戏,总要演几出苦肉计再说吧?” 宋爸爸吸溜了一口粥。 宋妈妈却举着筷子想打人: “你个老没正经的,给人瞎出什么主意!万一小姑娘想岔了,真出了什么事你负责?” “咳,”宋爸爸立刻认怂,“我刚才什么都没说,我就放了个屁。” 宋初忍俊不禁,给宋妈妈顺着气,递给宋爸爸一个同情的眼神。 家庭地位的排序一目了然。 这边一家三口其乐融融,那边的客人正襟危坐,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天然玉石这东西,外面都是有一层又厚又硬的石壳的。 估计石昆仑化形的时候,就把这层石壳给直接移植成了脸皮。 宋妈妈偷偷捅了捅宋初的胳膊,还找了个避开客人实现的角度,小声问: “你等会儿去医院是为了找人?” ——找那个特殊的人? 宋初的表现一片坦然: “昨晚出了点意外,杜仲的手受伤了,我想请他吃个饭道个歉,顺便好好解释一下当年的事情。” 宋妈妈了然,点头:“这果然是一直惦记着你呢。” “人生赢家的唯一一次失败,还是惨败,难免会比较在意。”宋初嘿嘿傻笑。 这个解释才比较合理,其余的八卦心思要不得啊~ “反正你自己处理好吧,有没有想法都干脆一点,别拖着,越拖越乱。”宋妈妈意有所指。 “嗯,我知道。”宋初认真回答。 她知道,宋妈妈不止在说杜仲,也在说突然冒出来的石昆仑和该隐。 “年轻真好呐~”宋爸爸感慨。 嗯...... 宋初想到石昆仑的年龄,心道,这还真是都挺年轻的。 区区不才,一万多岁,年轻真好。 25. 狐狸才是真正表里如一的生物 吃过早饭,宋妈妈和宋爸爸要出门会友,让宋初开车送一送,晚些时候再来接。 这边一家三口出门,石昆仑再想跟着也不行了,他倒是想说他也有车,他也能送,但他知道说了也白说,不管是宋初还是二老都一定会找到各种理由推辞。 站在阳台上看着宋初的车离开小区,石昆仑想了想,决定去探望该隐,跟他商量一下接下来要怎么办。 虽说阿初已经答应让他们尝试着解开封印,但具体要如何操作,石昆仑和该隐两个人谁都拿不定主意。 昨晚该隐的举动,是冲动,也是试探。 其实,有他提前送的灵物耳坠,该隐的催眠不一定会生效,而且催眠成功后,具体下一步应该对阿初做些什么,估计他自己也不知道。 当然,有石昆仑盯着,该隐也做不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一个契机,要解开宋初身上的封印,一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契机。 这一世的阿初,与所谓家人的关系很好,如果说让他们陷入危险的境地,那么......或许? 这个念头在石昆仑的脑海里再次闪烁,但很快就被他掐灭了。 主意是不错,但不能让他来做,不然一定会死的很惨。 被沉到马里亚纳海沟还要再压上一座火山的那种惨。 至于该隐...... 那家伙估计也不会这么做,不是因为后果很严重,而是因为阿初会很生气。 石昆仑想到了卜算出「契机」这一词的时间点,是柳道士的出现。 那就让柳道士再用入梦之术试试? 毕竟梦境之中,梦境主人的权威是绝对的,或许能让阿初来个绝地反击英雄归来式的能力觉醒? 打定主意,石昆仑决定稍后再去永福寺的后山看看,稍微帮帮那位不幸睡死了的柳道士,让他起来“干活”。 嗯,就这么办。 阿初的邻居阿姨定期会去永福寺烧香,到时候让柳道士去买梦,试探一下阿初会怎么做。 刚好,他看那位叫做林诺的小子不爽很多年了,可惜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整治,这次干脆不小心波及一下好了。 ...... 与此同时,永福寺后山。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小狐狸终于用幻术将意识投影进了那个被石昆仑封起来的小山谷。 幻术和入梦之术都是虚实之间的法门,介于真假,如梦幻泡影,但又可以变化万千,而且石昆仑布置的警报系统是对内的,小狐狸从外部突破,又只是打开扇“窗户”往里看一眼而已,并不会惊动远在市区的石昆仑。 幻术可是它们狐族的拿手绝活,哪怕是万年老妖都要在它这位小天才的幻术面前吃瘪哒!哇哈哈哈! 小狐狸的尾巴欢快地甩来甩去,一双桃花眼滴溜溜地乱转,寻找柳道士的踪迹。 咦?咦?!咦!! 人呢?柳道士人呢?死了?? 不对啊,死了的话应该能看到尸体啊? 怎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小狐狸的尾巴高高翘起,像根雷达一样警惕地转动。 搜索。 搜索失败。 思考了几秒钟,小狐狸将意识退回本体,一甩尾巴,向市区的方向跑去。 这个特殊情况,还是报告给那位老妖怪解决吧。 毕竟,不管是柳道士自己溜了,还是别人出手救了,这都是在挑战那位万年老妖的权威啊~ 人家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石昆仑竟然一直不知道,这不是赤果果的打脸吗? 老妖怪的脸是那么好打的吗? 绝对不是! 所以,它要去维护前辈的尊严,顺便,嗯,顺便找出抢走它猎物的犯人。 ...... 知道医院有固定的查房时间,宋初在马路对面的咖啡厅坐了一会儿,等到杜仲回复的短信以后,才拎着两袋外卖出了门。 昨晚的同学聚会上,杜仲和他的同学们基本上一直都在围绕着各自的工作科室展开对话,宋初自然知道杜仲的同事大概有多少人。 随意扎了个高高的马尾辫,宋初依然是一身宽松的着装,浅灰色运动外套里面是白色的半袖打底,下半身的黑色窄脚哈伦裤其实还是男款。 这也是宋初的一点小心得,因为她发现男款裤子的口袋都比较深,腰臀部也比较宽松舒适,完全是同样的价格和版型,不一样的体验和使用寿命。 至于买衣服的时候会不会让售货员感到奇怪,穿上身以后别人看着是否美观,这就不是她会在意的东西了。 她虽然有性别意识,但还没有到会用性别意识来规范自己一举一动的地步。 毕竟,她其实是不该有性别的,之所以会以人类女性的外貌行走世间,也是缘于当初一次随机的选择,之后便是因为这副样子维持得太久,懒得改了。 中学以前,一年四季基本都穿校服,校服以外的衣服全靠宋妈妈挑选。 大学的时候,有室友兼闺蜜循循善诱着手把手指导她的穿衣打扮,性格相对冷清的宋初才有了一个历史系女神的称号,毕业以后没人管,宋初就越来越向“不修边幅”靠拢了。 饶是如此打扮随意,就跟个外卖小妹差不多,当宋初一手拎着一塑料袋咖啡进入杜仲所在的科室时,还是让杜仲的同事送给他一个暧昧的眼神。 先看脸蛋后看腿,再一打量骨架,就知道宋初的底子有多好了。 ......对了,杜仲是在骨科工作的...... 接受到大家专业的眼神,宋初后知后觉地想起了这件事。 “你是小杜的同学吧?先进来先进来,刚好我们这会儿不忙,让小杜招待你一下。” 一位大姐热情地将宋初迎进门。 “您好,大家每天早出晚归辛苦了,我这一点小心意,给大家提提神。” 宋初将两手的咖啡交给大姐,礼貌地笑笑。 “啊呀你这孩子太客气了,来来来,我帮你发给他们,你跟小杜聊吧,不用管我们。” 大姐拎着塑料袋在屋里转了一圈,随后将剩下的几杯咖啡放在了一旁的柜子上。 杜仲的手还包着纱布,明显已经换过,那包扎的方法看起来比宋初专业多了。 “你的手......” “没事,问题不大,过几天就好了。” 杜仲示意宋初跟他出去,两个人在走廊尽头的长椅上坐下。 “你来看望我,还给我的同事做人情,这可是会让我误会的啊。”杜仲故作暧昧地调侃道。 “啊?误会?” 宋初想了想。 “因为我在外边的咖啡厅等了一会儿,觉得应该给你也带一杯,又怕只给你一个人带会让你的同事有意见,所以就干脆多买了几杯。” “那你怎么知道该买多少杯的?”杜仲眼里的光暗了暗。 “昨晚吃饭的时候你提到过,毕竟才过去一个晚上,还没忘。”宋初如实作答。 杜仲突然笑着摇了摇头,叹道:“我怎么现在才发现,你竟然是个这么......直白的性格。”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原本想说什么。”宋初白了他一眼。 走廊尽头是两扇不透明的玻璃门,通往楼梯,也是紧急疏散门。 沉重且凌乱的脚步声从楼上迫近,玻璃门震了一下,似是有人趔趔趄趄地走下来撞到了门。 杜仲担心是有醉汉进来闹事,连忙推开门去查看,宋初跟在他身后,看到了那个坐在楼梯上将头埋在臂弯里的年轻人。 也是白大褂,还是她昨晚见过的人。 “段明伟?你怎么了?” 杜仲也认出了这位刚来实习不久的学弟。 段明伟抬起头,表情还有着怔然和迷茫: “刚刚,就在刚刚,那个有先天性大动脉转位的婴儿,才出生不久,在手术台上,在手术台上......” 26. 无巧不成书 杜仲很理解段明伟此时此刻的感受。 生死面前,任何的反应都不为过,任何的安慰都显得苍白无力。 杜仲拍了拍他的肩膀,劝道:“早点习惯吧,这是医院。” “我、我该做点什么的,我应该做点什么,我应该能做到点什么的......” 段明伟仿佛没有听到杜仲的话,自顾自地喃喃自语。 “生死有命,人力却有限,”杜仲也坐在了台阶上,与段明伟相隔半步,“都以为现代医学的发展已经很辉煌了,都以为我们医生就该能跟死神抢回来所有人,但其实,你也是医学生,你也该知道,我们所掌握的知识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能真正解决的、根治的病痛,也不过尔尔罢了。”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颓废,还有很多病人在等着你,去下楼转转呼吸点新鲜空气,早点振作吧。” 杜仲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身打算离开,给段明伟一点整理心情的空间。 见宋初正看着段明伟的背影若有所思,杜仲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拉着她回到走廊。 “人死不能复生。”宋初突然说道。 杜仲看了她一眼:“这是自然,所以才要珍惜眼前。” 宋初没接他的话,转移了话题:“你跟他的关系很好吗?” “你说段明伟?”杜仲点头,“还不错,毕竟是校友,在学校的时候他就以苦行僧的作风闻名,是一个特别努力的人。” “可惜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有结果的。”宋初淡淡地道。 杜仲抿了抿嘴,像是要微笑,又像是在自嘲。 “段明伟有个女朋友,人长得漂亮,家世又好,段明伟不过是个被普通家庭领养的普通人,医生这职业又忙又累,还挣不了大钱,我们都以为他们俩一定没戏,毕竟这不是光凭努力就能拉近的差距,之前也确实听说他女朋友家里在强烈反对。” “不过前些日子段明伟说,他女朋友没有放弃,一直在与家里抗争,而段明伟也发誓一定要对得起她的坚持,我们又觉得,他的努力其实是能得到回报的。” 听到这里,宋初停下了脚步。 “段明伟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 ...... 缘,妙不可言。 宋初从来不会随意探查旁人的记忆,她的好奇心更是十分有限,所以她还真不知道段明伟和闺蜜小葩之间的关系。 虽然只是一条极细的因果,但有鉴于段明伟身上的些微特殊,宋初还是打算稍微留意一下这个人。 上班期间,杜仲不会有太多闲暇时间处理私人关系,很快就返回了科室,宋初也在约定好午饭的时间和地点后离开了。 宋妈妈交代下的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找到医美柜台,宋初一边在导购的热情攻势下买买买,一边听电话那端的闺蜜大呼小叫。 小葩当然知道段明伟和杜仲在同一家医院工作,但她并没有想过宋初还会和杜仲有交集。 “不用担心,只要你把诅咒的事情告诉他,他绝对不会再有任何杂念,还会感谢你的不约之恩哒!”闺蜜信誓旦旦地说。 宋初觉得,事情大概不会如闺蜜所说般展开,不过,她还是表示了赞同。 实在不行,她就现场触发一下,反正杜仲的手也受伤了,再添点刚好一起休养。 宋初还问了问段明伟的事。 比如说,他的养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好不好相处,闺蜜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去家里拜访过之类的。 私事八卦这种话题很容易勾起耳朵的食欲,原本还惦记着麻辣烫的导购大姐也听得津津有味,就连旁边那个拿着两种芦荟膏比来比去的妹子都频频向这里投注着目光。 宋初也很无奈,闺蜜那嗓音音量和穿透力都是天生的,跟她的手机听筒真的没关系。 只不过在多看了几眼那芦荟膏妹子以后,宋初不着痕迹地凑近了几步,确认了她的脸。 戴着宽边鸭舌帽和大墨镜的妹子下意识地躲了躲,又向下拉了一下帽沿。 宋初沉默无声地递出便签纸和签字笔。 妹子配合默契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切都跟电影里的地下接头场景一模一样。 收好这张新鲜出炉的大明星亲笔签名,宋初用嘴型比了个谢谢,躲到一边看着这妹子匆忙去收银台结账离开。 想不到运气这么好,来医院买个东西还能碰到林诺那小子的梦中情人大明星。 嗯,这说明,这家医美的产品质量真的不错,可以再买点屯着。 宋初虽然不健谈,但电话粥的长度可以由单方面决定,杜仲的短信在最后关头拯救了宋初的手机电量。 意外总是时时发生的,杜仲今天中午没有出门吃饭的时间,只好爽约了。 宋初在斟酌一番后,再次担当起了外卖小妹的工作,决定去送饭。 毕竟,她今天来找杜仲的原因很简单,一是遵循惯常的礼仪请客赔礼,二是给杜仲提供一个解释。 只要能满足这两点,吃饭的地点和环境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限制因素。 不过,当她抱着一摞饭盒走进医院的大厅时,真正举足轻重的障碍出现了。 ...... 阴魂不散啊! 眼前的这两个人立即触发了宋初的生理性头疼。 冤家路窄啊! 石昆仑和该隐看到特意下楼来接宋初的杜仲,一时间,三个不同品种的雄性生物的脑电波产生了惺惺相惜的共鸣。 睡醒以后的该隐也想起了杜仲是谁。 这不是阿初那个正式的前男友吗?当天这小子跟阿初约会的时候,他差点没忍住立刻冲出去扭断杜仲的脖子。 这家伙,竟然敢拉阿初的手! 他都......他其实也拉过......但是!都被他拉过了,怎么能再被别的男人碰? 前男友怎么了?当年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他都准备向阿初求婚了,就算失败——十有八九会失败,那他也是阿初正式的前未婚夫了! 该隐看向杜仲的眼神立刻火花四射,石昆仑默默地退了半步,扮演一位宽宏大量的老实人角色。 宋初觉得,她的胃也要开始痛了。 今天大概不宜吃饭。 气氛诡异的三男一女自然吸引了大厅里不少围观群众的注意,在有人掏出手机拍摄下一段现实版修罗场之前,宋初决定做点什么。 不用怀疑,假如有人真的拍了这个视频放在网上,挨骂的人只会是她! “我订了外卖,要不大家找个地方一起吃?”宋初满脸堆笑,语气小心翼翼地建议。 “好好好,刚好我也饿了,我来帮你拿。” 石昆仑永远是最懂事的。 抱走宋初手里的外卖盒,石昆仑还招呼了杜仲一声:“朋友,你知道哪里适合让我们一起吃个饭吗?” 杜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这是医院,不是饭馆,没有让你们聚餐的地方。” “嗯......”石昆仑低头看看手里的饭盒,真挚地看向宋初,“指桑骂槐。” 宋初抬手拿起最上面的两盒酱油炒饭,拉着杜仲走开,边走边回头微笑: “我们俩去吃个便饭,你们自己找地方解决吧,记得不要浪费粮食。” 石昆仑回手就把饭盒送给了早就蠢蠢欲动的保安大叔,和该隐一起,依然坚持不懈地跟在了宋初身后。 当前情景危险系数5.0,必须防范。 杜仲微微转头看了看身后两米远的两个男人,凑近宋初,悄声问:“需要我帮你报警吗?” 宋初无力地摆摆手:“没用,他们管不了。” 杜仲皱眉:“这两人什么来历?背景很深?” 想了想,宋初回道;“深度不清楚,厚度和黏度都很惊人。” 杜仲不由失笑,推了推眼镜:“难得听你这么损人。” 宋初无奈:“我也是被逼的。” “嗯,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杜仲莞尔。 来到科室所在的这层楼,杜仲先跟同事们打了声招呼,让他们有事去隔壁叫他,就拿着自己的水杯和宋初一起进了临时上任的休息间,准备解决午饭。 忙了一上午加中午的杜仲早已被酱油炒饭的香气勾得饥肠辘辘,而且他现在面对宋初时也更从容,再也不会像大学时那样,在食堂吃饭不小心坐到宋初隔壁桌的时候,连拿筷子的姿势都要再三斟酌。 筷子戳进饭里,杜仲的动作顿了顿,宋初劝他: “你先吃两口。” 饿,是真的饿,之前头重脚轻那股劲儿还没完全过去呢,杜仲不再客气,开始往嘴里扒饭。 宋初慢条斯理地用筷子一小块一小块地挑起米饭。 杜仲吃光半盒炒饭,喝了两口凉白开,这才觉得活过来了。 “自从上班以后,我就觉得能够按时三餐,每餐都能不慌不忙地吃饱,也是一种幸福。” “嗯。”宋初偏了偏头。 她听到了脚步声。 “小杜,跟我去趟八床,那小孩的骨肉瘤又恶化了。”白大褂中年医生走进来。 杜仲立刻扔下筷子,刷地站起身:“他家里同意做截肢了?” “还在吵,”中年医生按了按太阳穴,声音疲惫,“不然还能怎么办,要命还是要腿?” 杜仲没回答。 这个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看着那个八岁的小男孩,冷静地得出那个最正确的答案。 “你去忙吧,我在这边等你。”宋初不等杜仲跟她说什么,直接回道。 果然,在医院这种地方,意外是时时发生的。 27. 那个到底指的是哪个 杜仲并没有离开太久,他毕竟才毕业没多久,很多事情上还处于学习阶段,尤其是在与病人家属打交道这方面。 他还保持着学生时期与人交流时要有理有据逻辑清晰的思维习惯,欠缺了一点态度上的难得糊涂,偶尔还是会跟病人家属发生些小风波。 走出病房,穿过颜色单调的走廊,干净明亮的窗前站着两个男人,吸引着路过的年轻护士的目光。 杜仲看到了该隐和石昆仑,他们两个人却没有看见他,或许,看见了也只当做没看见。 “我一向很不喜欢医院这个地方。”该隐看着窗外道。 “那个......库房也不喜欢?”石昆仑问。 “不新鲜,影响口感,而且生命力流失得太多,没有什么营养。” 石昆仑好奇道:“新鲜的那些,有营养的也不多了吧?烟酒药物化学品都超标了吧?” 该隐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生命力是个抽象的概念,我们这一族的灵性是‘掠夺’,掠夺生机,不是吸收消化。” 顿了顿,该隐抿嘴:“灵性这一点,最早还是阿初告诉我的。” “唔......我其实一直都很好奇一件事,你那个......什么过,阿初吗?”石昆仑看看左右,隐晦地问道。 该隐的脸上立刻露出些许回味:“就一次,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舌尖轻轻一碰,就让我觉得浑身上下舒爽到要爆炸。” 那是他曾经品尝过的最甜美最甘醇的血液,比一滴也多不了多少的一小口,却让他觉得有无穷的力量充盈了全身。 为了再尝一口,当年的他想尽办法要将阿初这个独一无二的极品美味留在自己身边。 石昆仑的手在身侧握成了拳,青筋迸现。 阿初的脾气真是太好了,竟然没把这只死蝙蝠给拍死? 好奇的人是他,但是,生气的人也是他。 余光扫到鬼鬼祟祟的杜仲,石昆仑问该隐:“那你这次来找阿初,是为了再尝一尝她的味道?” 该隐有些遗憾:“当然要争取一下,毕竟我......谁都有私心。” 阿初的血液蕴藏着庞大的生机,这正是现在的他所急需的,不过,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不会被她推开的拥抱的机会,他也会努力按捺住这点心急。 杜仲走远了,但石昆仑确定,该听到的东西,他都听到了。 顾及阿初,该隐不会对杜仲肆意下手,而杜仲一定会密不透风地对该隐严防死守,刚好,没他什么事。 呵呵呵。 ...... 杜仲进门,宋初立刻察觉到了他脸上划过的一丝尴尬和心疼。 “怎么了?” “没、没什么,”杜仲扭过头轻咳一声,转过来时已经管理好了表情,“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没事,”宋初直奔主题,“我们来说说当年的事情吧。” 宋初给出的解释,不出所料地让杜仲难以相信,更难以接受。 他想说封建迷信要不得,但又在宋初给出的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桩桩案例面前节节败退,无话可说。 就算再怎么在内心呐喊这不合理,这不合逻辑,这无法解释,杜仲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相信了。 因为那为期一天的恋爱关系实在充斥了太多意外,公交没油地铁停电,鸟屎从天而降,狗屎埋伏路边,还有他好心给一位带小孩的新妈妈让座时,竟然被尿不湿里漏出的排泄物给蹭了一身,随后打算吃饭时要么是后厨停水,要么是服务员打架,要么是汤里喝出老鼠崽、菜里吃出脚指甲,在街边买杯奶茶,都能碰到塑料杯卖光制冰机故障。 那个时候,他以为这是自己的问题,被宋初甩了以后又是烧香又是吃素,还狠狠地自我检讨了一番,做了很多好事积德。 现在......原来,这不过是因为,他被宋初喜欢了,被宋初答应了与他约会? “你、你那时候是喜欢我的?” 念及此处,杜仲忽得抬头看向宋初。 宋初知道哪种回答才委婉: “我的想法不重要,说法才重要。” 如果真的是她心里喜欢谁谁就倒霉,那么最倒霉的人该是宋家父母,而且林诺也不会总是被她的“咒语”坑害了。 杜仲的面部肌肉细微地抽动了一下,伸手出来揉了揉脸: “我需要点时间......缓一缓。” 宋初还是挺理解他此刻遭受三观重塑时的恍惚,起身道: “我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跟你解释一下当年的事,这下你也明白了,就不要再把那件事放在心里了。” “虽然迟了一些,但我还是要跟你道个歉,当初有些顾忌,才没有跟你把话说明白,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杜仲无力地摆摆手,也起身:“我送送你。” 已经过去那么久的事了,倒也不是很难接受,他只是有点,心塞。 两人出了门,顺着走廊末端的应急楼梯向下,恰好听到了一个向上盘旋而来的声音: “本来就是治不好的病,还非要浪费时间挣扎,还不如趁早交代下后事享受一番,然后踏踏实实去死,免得给别人添麻烦。” “最后治得嘴歪眼斜要死不活的,还憋着一肚子话说不出来,惹得周围一堆人厌恶不耐,这才叫折磨呢。” 另一个声音平静地回应:“文化背景不同,我好歹也是背过大医精诚的,无法完全赞同你的说法。” “你还做过医生?什么时候?”该隐用闲聊般的口吻问道。 宋初和杜仲没有听到石昆仑的回答,却听到了一声玻璃门被推开的尖锐吱嘎,和一个男子的暗哑怒吼: “你刚才对我的病人说了什么?你刚才在说什么?” 宋初二人对视一眼,连忙跑到下一层,看到该隐被人揪住了衣领,一个紧握的拳头正要落在他的脸上。 石昆仑淡定地退到墙边,该隐抬手抓住那个人的手腕,不知怎么地一推一拉,就把这人的胳膊扭到了背后,他又抬脚连踢了两下,那人便咕咚一声双膝跪地。 一手扣住这位年轻医生的手腕,另一只手捏住他的脖子,强迫他抬头向上,该隐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嘴角一勾,手指用力—— “住手!” ———————— 注:《大医精诚》孙思邈所著,主要谈论医德。 特指以下段落: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行迹之心。” 28.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被该隐掐住脖子的人是段明伟,那个今早还躲在楼梯间里一脸沮丧的实习生。 杜仲区区一声“住手”,该隐自然不屑理会,哪怕看到宋初也在,也没有要罢手的意思。 杜仲跟宋初有点渊源,他动不得,这么一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小医生,还是普通人无权管辖的“其他人”,他还动不得了? 他就是要吓唬一下这杜仲,让他少在阿初身边打转。 杜仲来不及多想,在距离该隐还有两三级台阶的地方便向下飞扑,直直地向该隐撞去。 被掐得脸红脖子粗的段明伟看准时机,垂落在侧的另一只手迅速在地上划了几笔,一道赤红暗芒在杜仲看不到的角度射向该隐的眉心。 石昆仑看到了,却没有动。 这点小把戏,该隐肯定能解决。 他是个老实人,不能掺合进打架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里。 该隐确实能够解决,脖子向右一歪,赤红暗芒擦着他的额角飞过,只划断了几根飘扬的头发。 但同样从右侧攻入的杜仲飞扑也已经到了,一头撞到了该隐的侧边脑壳,还非常专业地避开了太阳穴所在的区域。 可惜,颅骨中最硬、最瓷实的这块额骨并没有形成对击冲撞该有的效果,反而像是撞到了一块钢板,让杜仲头晕目眩了好一会儿。 虽然出师不利,但杜仲还是隐约察觉到了该隐的一个秘密。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去抓,被该隐躲开后,险些被撞出天灵盖的脑子灵犀一点,口不择言地骂道: “你个死秃顶,给我放开他!不然我就要报警了!” ...... ...... ...... 世界,很安静。 该隐的表情肉眼可见地扭曲起来,段明伟已经被掐得眼球暴凸,口吐白沫。 但是该隐很明显不会在意段明伟的感受甚至死活,他的注意力已经尽数被杜仲那句话引走,身体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情绪反应。 比如,另一只紧紧掐住杜仲脖子的手。 比如,那两根骤然变长的尖锐獠牙。 还好,在该隐的眼睛彻底变红前,石昆仑已经出手抢过了险些被扭断脖子的杜仲,将人安置在墙边摊成一团,分辨了一下这人尚且模糊的意识,暗自庆幸。 等杜仲清醒以后,大概会回忆起一些古怪的地方,但他当时毕竟被撞得头晕,应该很快就会自己给自己找好合理的解释,不用特意补救什么。 被他抢走的杜仲死不了,又拉开段明伟,翻了翻这小伙子的眼皮,石昆仑强忍着视线的方向,将僵硬成石雕的该隐拽到一旁,示意他去看站在楼梯台阶上的宋初。 该隐没有看,甚至没有转头,径自推开通往走廊的玻璃门,背影的线条如同铁铸又生了锈一般,凝固,僵直,苍白。 “杜仲!你没事吧?” 宋初已经跑到杜仲身边蹲下,语气充满焦急和担忧。 段明伟费力地咳嗽着,摸着自己的脖子,也凑来检查杜仲的情况。 没想到会把学长牵扯进来,他此时很是懊悔自己刚才的冲动。 石昆仑挪了挪脚步,又挪了挪,还是看不清低着头的宋初的表情。 他一直在留意宋初的反应。 确实,刚才的一切发生得太快,宋初的表情也很好地维持在了一个震惊且不知所措的正常表现上。 不过,当这位勇猛的杜仲口不择言地骂出那三个字的时候,当石昆仑也不由自主地将视线向某处飘移的时候,他似乎看到,那时,宋初的目光,动了动。 只是眼珠转动时的余光一瞥,石昆仑说不清宋初那一动的眼神里隐含着什么样的情绪,但他很确定,当被掐个半死的段明伟都忍不住去看该隐的时候,宋初却将目光移开了。 “我来报警吧,这次的事太恶劣了。” 石昆仑还没想明白宋初将目光移开这个动作的可能含义,就听到她斩钉截铁地说道,还迅速取出手机要拨号。 “等等!” “等等。” “等等......” 在场的四人里,除去提出建议的宋初,段明伟、石昆仑和意识稍微回笼的杜仲都立即表示了反对。 “咳,先别急。” 石昆仑走近杜仲,段明伟立刻横臂将杜仲护在了身后,双目警惕地看着他,手心里捏着一小角红纸符。 “让我看看他的伤势。” 石昆仑诚恳地道,憨厚老实的外表十分有说服力。 气场这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但段明伟就是从石昆仑的身上感觉到了浓厚的善意,就像是在面对一堵令人安心的、能够抵挡住所有风雨的坚实墙壁。 不等大脑下达指令,段明伟的身体已经顺从地放松下来,向侧边一让,将杜仲交给了石昆仑。 石昆仑弯下腰,粗粝的指腹在杜仲的脖子皮肤上滑过,那道青紫的掐痕立刻消失。 石昆仑的双眼明亮,似是盘旋着柔和的光,几不可察又顺理成章地,杜仲的心神不自觉地被凝聚在这光芒里,眩晕的感觉渐渐淡去,一股无法抗拒的困意从身体深处涌来,这困意是如此强烈,又如此舒适,浑身暖洋洋的,像是泡在了冷热适宜的水池里,让他缓缓地阖上了双眼。 “十分钟后他就会醒来了,”石昆仑直起身,看着宋初憨笑,“不会有任何后遗症的,你放心。” 宋初眼神凉凉地瞪了他一眼,改蹲为坐,看架势是打算一直守在这里,直到杜仲醒来了。 石昆仑摸摸鼻子,心道一声他这真是无妄之灾,回头要找该隐索取补偿才行。 “至于你,”石昆仑转头,对着段明伟说道,“我们单独聊聊?” 哪怕段明伟一开始没发觉,但他现在也该明白了自己刚才是在与什么样的“人”对抗,又该用哪个“世界”的规则来处理这次意外。 段明伟的实力太差,气息也太微弱,他原本以为这小子不过是个普通的传承没落的修炼者后代,不过,这么仔细一看,没想到这小子的传承其实有点意思,而且他竟然还特意跑来医院工作,这就更有意思了。 石昆仑忍不住好奇起段明伟的动机了。 “跟我来。” 段明伟点点头,引石昆仑向楼上走,脚步凝重,表情却又有点雀跃。 自从他偷偷地接触到养父母的秘密后,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同道中人”。 说不好,今天是一个天大的机缘。 俗话讲,福祸相依,这次意外或许能为他孤独的修炼之途增加一份助力呢? 石昆仑和段明伟直奔天台,该隐又跑得不知所踪,宋初看向靠着墙昏睡的杜仲,深深地长叹一口气。 果然,一旦跟她扯上关系,就会发生各种意外。 29. 锦瑟无端五十弦 十分钟后,杜仲醒来,头不晕了,眼也不花了,只觉神清气爽。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他见到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用那双清冷的眼眸专注地看着他,又隐隐露出关切,神色有些动容。 胸腔里,心脏的跳动无比清晰,震得他耳聋,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消了音。 不可否认,那个外国人是因为宋初才跑来医院闹事以至于让他遭受了无妄之灾。 但这一刻,他很想感谢那个人。 他怀念这种沉入深海般的宁静,而她的笑容就是他唯一可以听见的轻歌。 就像多年以前,略显老旧的自习室,他刚从题海里脱身,抬手揉着酸痛的脖子,随意地向窗边一瞥,便听到了心弦被拨动的声音。 那只是一个安静读书的侧脸,逆着窗外夕阳的光,一瞬间极近,近到他可以看清那微微扇动的每一支睫毛,一瞬间又极远,远到让他突生惶恐,仿佛永远无法触及一般。 似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坐在窗边的女生转过头,看着他的眼睛,轻轻地弯了嘴角。 杜仲躲闪不及,下意识地也回了一个微笑。 几乎是在同时,他就后悔了。 天花板上吱吱嘎嘎转动着的电风扇、邻座同学翻动书页的沙沙声、窗外恼人的风吹叶摇,都在嘲笑他此时笨拙又僵硬的反应,嘲笑他这个抬着手臂的滑稽姿势,还有他那个完全称不上帅气的傻笑。 杜仲慌里慌张地放下手坐正,想要调整一下表情,却失望地发现那女生已经重新低下头看书。 他刚才见到的,是幻觉吗? 不然怎么这么摄人心魄软人手脚,像是一下子踩进了沙子里。 杜仲感受着心跳的节奏,再也无法将视线集中在手旁的纸张上。 他开始悄悄地打量那坐在窗边的女生,却不敢让目光长久地停留在她脸上,生怕被她发现自己的孟浪。 所以,他记住了她正在读的那本书,随后也爱上了那本书,连带着喜欢上了那个作者。 他记住了她桌子上水杯的品牌,第二天就悄悄地买回了款式一样颜色却不同的“情侣款”。 他记住了她翻阅书页时手指弯曲的弧度,与自己的手指进行比对,衡量出了适合她的戒指尺寸,又斟酌出了与之相符的誓言。 他记住了她穿衣打扮的风格,努力调动心理课和侦探小说里的内容,一点点拼凑推敲着她的性格、喜好、家里几口人、有没有兄弟姐妹、会不会喜欢宠物、会不会讨厌生姜、喜欢夜晚还是清晨、喜欢星星还是朝阳...... 以及,会不会愿意让他坐在她身旁,将那只翻动书页的手交给他来爱护。 “今天的事,我会想办法补偿你的。”宋初见他醒来,淡淡微笑着。 宁静被疏离替代,杜仲张开嘴却说不出话。 不是他不想说话打断,而是嘴里的空气突然有了实际的重量,压住了他的舌头。 “这两天给你带来很多麻烦,我很抱歉。放心,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麻烦找上你了。” 宋初站起来,最后再对着他温柔的笑了笑,转身,顺着楼梯向下走去。 最一劳永逸的方法,自然是干脆利落地修改掉杜仲的记忆。 可惜,她仔细看过以后才发现,当初那段对她来说不过是一瞬间擦肩而过的记忆,在杜仲心里,竟然断断续续又贴骨入肉地衍生出许多曲折。 因她而起的,对某些事的过多关心,性格的些许变化,个人喜好的无意识偏向,更不要说他那些一直知晓个中详情的朋友们的记忆。 若是简单粗暴地修改删除,就等于是否定了一部分的杜仲,他也就不再是他了。 而且,除非她再把所有相关之人的记忆都修改掉,否则杜仲依然会渐渐想起。 她既不是魔头,也不是跟杜仲有仇,自然不会做这么不讲理的事。 说起来,杜仲根本没有做什么错事,这也不是什么沉重痛苦的负担,不过只是,认识了她而已。 她改变不了他与她无意中相遇的过去,也改变不了因此而产生的一系列因缘纠葛,但她可以纠正从此时此刻开始的未来。 尽管就在同一座城市里,但只要她有意,也是能保证杜仲在他这一生里再也不会见到她的。 杜仲真的不想叫住她。 “阿初。” 宋初的态度很明确,做法很果决,这让他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也没有用,而且这种不甘心的表现也太丢面子,太卑微了。 但是—— “你说过,你喜欢谁谁就会倒霉,这并不代表,喜欢你的人也会倒霉,对吧?” 宋初没有回头,毫无波动的声线从楼梯的转角处拐过来,钻进了他的耳中: “你想错了,喜欢我的人只会更倒霉。” 耳膜被刺破了一个洞,萦绕心头的歌声被深海的波浪卷走了。 真正的宁静,原来是溺亡。 ...... 医院,天台。 再三保证了今天的一切只是场意外,并且保证他不会插手段明伟找该隐报仇之后,石昆仑随即化身为知心大哥哥,听段明伟讲起了他的故事。 故事的前半段很无聊。 无父无母的孤儿,冰冷的福利院,温暖的养父母家。 这三个词组基本就可以概括掉段明伟的前半段人生。 改变人生的转折出现在他的初中时期。 一次偶然的机会,那时正值家里翻修供暖系统,从厨房到卧室都是乱糟糟的,帮忙打扫的他从养父的书房里发现了一个装满手抄线装古书的小箱子。 他以为这些是报纸上提过的名贵孤本绝本,虽然并没有想过偷拿卖钱这种事,但还是有那么一点按捺不住的好奇心,想知道这些是什么书,会值多少钱。 不管怎么说,能够亲手摸摸古董的经历,对他来说可是人生头一遭,说不好也是唯一一次。 哈,以后还能跟同学吹嘘一下他家的深厚家底,说不定养父母是那种有厚厚一大本家谱的大家族后裔? 段......历史课本上有哪个名人是姓段的吗? 他好像就知道个段正淳,啊,不对,那是小说里的人物。 怀揣着一点干坏事和偷窥隐秘的激动心情,段明伟翻开了其中一本纸张泛黄的古书,自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假如,当时的他岁数再小一点,估计会看不懂那些文字和图片到底在表达什么。 假如,当时的他岁数再大一点,他大概只会将那些书当作是故弄玄虚的胡扯玩笑。 但是,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的他,在磕磕绊绊地看懂了书里的内容后,就那么胆大包天地照着书里的图文指导,自己偷偷修炼了起来。 而他也恰好真的拥有这方面的天赋,不仅很快就感受到了书里所提到的气息,还成功地用书里所绘的符纸图案在自己的书桌上烧出一个大洞。 那个边缘焦黑的大洞让他激动得难以自持,也让他的养父母愤怒得难以自持。 被接到养父母家里将近十年,那还是他第一次挨打。 装满了神奇知识的小木箱也从家里永远地消失了。 经过段明伟多年以来的小心求证,养父母并没有暴殄天物地将那些古书烧掉,而是将它们锁在了银行的寄存保险箱里。 那天,养父母痛心地用皮带抽红他的两个手掌时,他们说,那些书不是好东西,那里面是会害人的魔鬼,他不应该碰,会让他走上邪路。 段明伟自然不会认同他们的说法。 刀子能伤人,但这能说明刀子是邪恶的吗? 对他来说,那些古书上的记载是神奇的智慧,是一种完全可以由人来掌控的奇迹。 比如,能够让将死之人再多支撑一段时间——少则数分钟多则数小时——的那个符文,怎么可能是魔鬼?怎么可能是邪术? 古籍并没有在段明伟手里存留多长时间,所以他对那些书里所写内容印象最深的,除去入门的那则口诀和气息循环方法,就是那个堪称是起死回生之术的符文了。 虽然养父母不赞同,但他依然决定,要自己偷偷地继续练习。 最开始,家里看管得严,他也就只能一遍遍地在心里默背那些书里的内容,免得时间太长让自己忘记。 刚好段明伟向来学习刻苦努力,勤快懂事,没多久就再次获得了养父母的信任,不会再时刻盯着他的行踪,而大学之后的自由生活更是让他有了大把的时间和空间。 段明伟是真的努力又有天赋,仅凭那点入门级别的知识,竟也让他摸索出了继续修炼的一条自强之路。 在场唯一一名听众石昆仑非常配合地表示了赞叹。 怎么说呢,毕竟没有亲眼看到那些古籍,所以他也不知道段明伟自己摸索出来的那条路有没有问题,既然这小伙子自己觉得没问题,那就没问题呗。 段明伟却欣喜地认为,石昆仑的赞赏是个强有力的佐证,也是对他自己的认可。 简而言之,他对另一个世界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误以为石昆仑也是一位修炼者,误以为所有的修炼法门都相差无几。 石昆仑这厮身上的气场太具有欺骗性了,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妖怪,反而像是个得道高人。 “前辈,请问您可以稍微指点一下我吗?”段明伟稍稍有些期待。 石昆仑笑得诚挚且高深莫测: “我观你气息沉稳,神完气足,说明你并没有走错路,我若是贸贸然用自己的经验去指导你,反而可能让你陷入两难的迷茫之地。” “这样啊,”段明伟有点失望,随即振奋起来,“这也没关系,既然接触到了前辈,那就说明在我的认知之外,真的还有一个非常广阔的世界。” “我会留心多去观察的,争取建立起一点交流。” 段明伟开始制定计划。 “有点年头的那些佛道宗派应该会有些传承之类的吧,我们这儿附近......” 他想到了郊区的永福寺。 石昆仑也想到了永福寺。 “永福寺就不要考虑了,那里只是堆积了一些信仰香火之力,并没有人用它们修炼。”石昆仑很好心地提醒道。 永福寺现在正睡着一个玩入梦术的柳道士,段明伟这点道行就别去自投罗网了。 “信仰香火之力?” 新名词的出现让段明伟眼前一亮。 这算不算是一种营养?能吃的吧? “跟你的传承不是一路的,我劝你最好不要贸然尝试。”石昆仑憨笑。 这小娃儿,看起来是真的不知道他这一路传承到底是什么呐! 30. 年轻人总觉得奇迹会手到擒来 宋初直接开车回了家。 回到自家小区,从后备箱里拎出大包小包的几个塑料袋,跟遛狗和锻炼的叔叔阿姨们一路打着招呼,钻进楼道按下电梯,宋初脸上的笑容也化为平静。 石昆仑是个看似粗犷实则心细如发的家伙,估计是快要瞒不住了。 不过她原本也没想隐瞒,只是,该隐...... 叹了口气,宋初难得地萌生了些许逃避的念头。 还是就这么混下去吧,从最开始的一念之差选择了装傻以后,这一连串情况发展下来,她也实在不太好收场了。 走出电梯,宋初眼前一花,手里拎着的瓶瓶罐罐哗啦啦掉了一地。 滚烫的呼吸燎红了她颈边的一块皮肤,两点尖利的硬物抵着她的颈动脉,却迟迟没有刺进去。 皮肤的表层组织受到压迫,不疼,只是被刺激得有点痒。 宋初只思考了一秒钟,便放弃了抵抗,视线微微向下,想着刚买回来的那些护肤品千万不要摔碎。 该隐箍在她腰侧的手越抓越紧,若是现在掀开衣服,应该能看到五个清晰的青紫指痕。 最终,该隐将下巴轻轻放在她肩头,嘴唇掠过她的头发,像是个无意中的亲吻。 吱呀—— 林诺从他家门后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见到状似相拥的两人,立刻缩了缩脖子,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他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东西摔落滚动的声音,还以为出了什么事,结果...... 宋初最近还真是受欢迎,是诅咒太久没发威,所以打算多引来点猎物,给今年的除恶工作冲击一下业绩? 这一声重响叫醒了门外的两个人,宋初用力将该隐推开,该隐也顺从地被她推到一旁,抿着嘴看了看地上的狼藉,蹲下身帮她捡东西。 “对不起。” 该隐将滚脏了的包装盒递给她,低垂着头,声音低低的,听着还挺委屈。 宋初轻轻地嗯了一声,没再开口,也不去看他的脸,收拾好瓶瓶罐罐,抱在怀里直接打开自家的房门,将该隐关在了楼道里。 背靠着冰冷的防盗门,宋初生平第一次感到了一丝无力。 就是这个样子,就是因为他这个样子,自己才觉得不好收场啊...... ...... 被一通电话叫回去继续工作的段明伟心情不错。 尽管被实习老师骂了个狗血淋头,这一下午又忙成了狗,他的好心情也一直持续到了下班的时间。 想到杜仲先前为自己出头受到牵连,段明伟决定去看看他,晚上请他吃个饭。 辗转着找到坐在某间病房门口的杜仲,段明伟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默默地走过去坐在了同一条椅子上,与杜仲相隔一个身位。 “是......因为......” 看上去像是失恋,也像是遇到了别的事,段明伟不敢妄下推论,话一出口又觉得也不该多问。 杜仲用手掌从上到下地抹了一把脸,摇摇头: “我没事,就是心情不太好。” 既然这么说,那就是不好拿来跟段明伟分享的内容了,段明伟识趣地没再继续追问, 感觉到了段明伟的体贴,杜仲便自己转移了话题,问了问段明伟实习这一段时间以来的感想,知道他接下来要去轮转的几个科室后,还耐心提点了他一些需要注意的人事关系。 两人同校,虽然不同届,但在学校里时也算是相熟,如今段明伟的经历也是杜仲走过的路,加上二人年龄相仿观点也差不多,这一聊起来十分尽兴,果然就冲淡了不少杜仲的坏心情。 聊着聊着,就难免会聊到他们在医院里见到的众生相,医生、护士、病人和健康的人,这简单的四点就编织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网,与人类这一群体有关的所有词汇都能在这张网里找到。 对此,杜仲正在渐渐习惯,而段明伟还习惯不了。 他倒也不是厌恶人心丑陋自私,只是尚不习惯生离死别和那些围绕着死亡展开的抒情环节。 对一个正处于缤纷年华的年轻人来说,这些陡然爆发又绵延不绝的情绪实在是太过浓烈,还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传染性,让他一度怀疑自己的共情能力是不是太过于优秀。 杜仲说,是他看得太多,也看得太少。 段明伟却觉得,是他能做到的事太少。 “尽人事听天命,我们只能尽力创造孕育奇迹的温床,而无法创造奇迹本身。”杜仲劝道。 “不一定,”段明伟的回答细若蚊蝇,“对我来说,不一定......” “医生!医生呢!快来看看我爷爷,医生!” 走廊的另一端,一间病房里传来个年轻男子的呼喊。 很快,护士和医生从另一间屋子里脚步匆匆地赶去,杜仲和段明伟也遵循着本能跟了过去。 病房里,床上躺着一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人,床边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焦急地团团转,眼眶微红手指发抖。 对这位混身上下插满了管子的老人来说,他的病情只用四个字就能形容:油尽灯枯。 杜仲和段明伟很快就从门边退了出去。 段明伟两个星期前轮转过这个科室,还记得这位老人没有老伴,但儿女双全,孙子孙女也孝顺,尤其是这位大孙子,隔三差五就来医院探望,带点水果,带点鲜花,还会陪口齿不清的老人聊天解闷。 只不过今日—— “小伙子,通知一下你的父母吧,情况......不太好。”病房里传出这样一句话。 “我妈出差去了,我舅舅也住在外地,我、我这就打电话!” 年轻人慌里慌张地找出手机,按了好几遍才拨通了电话。 杜仲向里面扫了一眼,待看清仪器和老人的脸色,轻轻摇头:“够呛。” 希望老人的子女能够赶上见最后一面吧,否则的话,就是一辈子的遗憾了。 段明伟又走进了病房:“王老师,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姓王的医生见是他,点头道:“是小段啊,你......你自己看着帮淑丽做点什么吧。” 戴着口罩的小护士淑丽对着段明伟弯了弯眼睛。 段明伟凑过去低声询问,在老人的病床周围打起了转,勤快地接过了淑丽小护士的大部分工作。 杜仲在门外看得清楚,无奈地叹口气,坐在一旁的长椅上等。 王医生估计是不怎么喜欢段明伟,想必学弟在这段实习期过得也不算太顺利。 不过,这都是需要段明伟自己去解决的问题,想学到真东西,光听话勤快是不够的,还要更懂事才行。 年轻人打完了电话,拽着王医生的手恳求: “求求您了,我妈和我舅舅最快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求求您让我爷爷坚持坚持,千万要等到他们来。” “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力。” 王医生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请求,语气很诚恳,也很平静。 “好、好,谢谢您,谢谢您!” 年轻人深深一鞠躬,连忙赶到病床旁,拉着老人干枯的手轻声呼唤。 王医生看了段明伟一眼,段明伟觉得他不该再在这里碍事了,就懂事地出了病房门,出门就见杜仲对着他,以一种过来人特有的老成,点头又摇头。 “你还是要再磨练磨练,刚来实习别太心急。”杜仲拍拍他的肩膀,宽慰道。 段明伟却丝毫不觉得气馁,舒然地笑笑: “走吧,我们去吃点宵夜。” 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事情,接下来,就看奇迹是否会如约而至了。 31. 女神的签名等于女神的脸面 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杜仲从护士们的闲聊里知道,昨晚确实有奇迹降临在了那位老人身上。 明明已经油尽灯枯的老人竟然真的坚持到了第二天中午儿女赶来的那一刻,在儿女子孙的围绕下欣慰地闭上了眼睛。 病房里哭声响成一片,王医生也得到了一家人最诚挚的感谢。 “不过,你别看那对儿女当时哭的稀里哗啦,后来我带他们去底下太平间的时候,他们俩半路上差点打了起来。”小护士压低着声音嘀嘀咕咕, “打了起来?为什么?”好听八卦的人立刻围了过去。 “老人那闺女说她今天给买了衣服和寿木,那后边的费用和骨灰盒她就不负责了,要儿子管。” “那儿子就说,后边灵车啊仪式啊那么多事呢,怎么能只让他一个人负责,骂那闺女不孝,爹这才刚死就变脸。” “然后呢然后呢?” 见小护士端着杯子要喝水,立刻有人催促起来。 一个完整的午休时间是如此宝贵,可千万不能浪费。 “那闺女当时骂起来了,骂他不要脸,从小到大就抢她的东西,结婚找她借钱,买房子找她借钱,生了儿子找不到好幼儿园还求她去找关系,他就该多花这个钱。” “那确实该儿子出钱,凭什么都啃女人啊!”立即就有人拍案而起。 “诶我还没说完呢,”小护士有些不满自己被打断,清了清嗓子,继续道,“然后那儿子就威胁说,她要是不出钱办这个丧事,老人留下的房子和存款就一分都不分给她,反正那房子的钥匙在他儿子手里,他已经让他儿子过去看着了。” “你们不知道啊,那大姐当时就气得脸都绿了,揪着那男的头发就开始撕,还说他要是敢私吞,就去找律师告他。” 说到这里,小护士意犹未尽:“可惜没怎么打起来就被人拉开了,我还想看后续呢。” 屋子里另一位大姐合上饭盒,走过去敲敲桌子: “随便看看热闹就行了,别太显,回头惹得人家家属不乐意,再找咱们医院闹。” “嗯嗯,我知道的程姐。”小护士连连点头,乖巧懂事。 杜仲也立刻解决掉手里的泡面,开始下午的工作。 就跟程姐说的一样,只要不牵扯到他们医院,其他的热闹八卦听听就好,不用放在心上。 之后的几天里,杜仲的生活简单而忙碌,他也不是刻意要让自己忙起来,只是有点不喜欢闲暇时不争气的自己。 他想起宋初说过,她会补偿他。 既是不经意,又有些刻意,纷乱的思绪不受控制地向这句话的内涵蔓延,期待着猜测,忐忑着疑虑。 也正是这个时候,他听说了第二起奇迹的出现。 一个突发心脏病被送来急诊的五十岁男子,采取的抢救措施基本已经是在“尽人事”的聊以安慰——当然是安慰不甘心的家属。 在险些被按断了肋骨之时,男子竟然悠悠醒转过来,神色如常地与赶来的妻子女儿说了几句话,才像是耗尽了阎王爷一时宽仁给的期限,依旧回到了奈何桥上。 逝者的妻子一口咬死是医院抢救不利,她老公明明醒来时面色红润气若洪钟,是这些大夫护士却没有把握住机会,疏忽渎职,这才让她老公死了。 好在逝者那位刚上大学的女儿很明事理,听当时的抢救医生仔细分析了一遍,接受了“回光返照”这个不算稀罕的现象,耐心地劝走了哭得瘫软的母亲。 在急诊,无法接受现实的家属很多,这种事算不得稀奇,但这次的回光返照绝对算得上是件稀罕事。 谁也没听说过,人都断气了还能再回光返照一次的。 杜仲下班后去找段明伟一起吃饭,与他说起这件事,段明伟只是笑笑。 这就是奇迹。 ...... 另一边,大约过了两三天,宋初才想起自己还替林诺要到了他家女神的亲笔签名。 这天中午去隔壁蹭饭的时候,宋初把那张便签纸随手甩给林诺,林诺郑重其事地双手捧过,一脸迷恋又温柔地抚摸着那几个字,找了个相框,小心翼翼地将这张签名放了进去。 宋初看了看那张惨遭抛弃的照片。 “这不是你的高中毕业照吗?” “嗯,反正这么多年也都没啥联系,该收起来了。” 林诺抱着相框一脸陶醉,也不知道他在脑补些啥。 “见色忘友。”宋初评价道。 “说起色......”林诺挤进沙发里,凑近宋初,“你最近桃花很旺啊,说说看,到底看上哪个了?” “看上你了。”宋初把眼一斜。 咔嚓。 林诺僵硬地松开怀抱,散架的相框稀里哗啦地掉了一地,还要巧不巧地划破了那张便签纸上的名字。 “我觉得,是你抱得太用力了。”宋初诚恳地道。 “宋初!!!啊啊啊!!我的珊珊女神啊!!!!” 这次的祸,闯得有点大...... ...... 这次的祸,闯得真的有点大。 最起码对林诺来说,是这样的。 他宁愿手腕被切,大腿被划,也不愿意看到珊珊女神的亲笔签名收到一点损害。 所以,气到膨胀的他,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将乔珊珊的新歌开启单曲循环模式,用女神的优美歌声治愈他破损的心灵。 哄人这种事,宋初真的不太行,酝酿了半天情绪和语言,还是默默地一拳头捶在了林诺的门板上。 「?我的心里,雨一直下,隔雨相望,冷了我一世的情?」 除了歌词,没人应。 宋初坚持不懈地敲门。 「?珠帘细雨,灯火飘摇,独自的归人只提一盏残灯?」 宋初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说点什么。 “林诺,我好像还没告诉你,我是在哪里碰到这位大明星的吧?” 「?依稀梦中—— 林诺打开门:“限你在五个字以内说明情况。” “医美柜台。” 宋初抬手一指,指向了堆在客厅茶几上的那些瓶瓶罐罐。 买到了好东西,自然要分享给好邻居,林阿姨这么照顾她,宋初肯定要送过来一些的。 林诺嘭的一声关上门,三分钟后打开,已经换好了外出的衣服,脖子上挂着相机,胳肢窝里夹着瓶定型啫喱,手里还捏着把梳子。 “走走走,我要去蹲点!” “呃,”宋初的手指转了个方向,指向自己,“我也要去?” “废话,你不去谁给我当司机?谁给我买饮料?谁请我吃饭?”林诺理所当然地道。 “......你今天打算住在那儿了是吗?”宋初强忍住给他一拳的冲动。 这家伙,使唤起自己来还真是不客气。 “对!不见到人,我绝对不走!” 林诺握紧拳头,目光坚毅,仿佛要去执行一项拯救世界的大任务。 “我拒——” 林诺举着那张当中裂开的亲笔签名便签纸,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便签纸后边饱含热泪地看着宋初,对她进行无声的严厉谴责。 宋初一巴掌拍上自己的脑门。 这才叫自作孽不可活呢,都怪她嘴贱! 32. 代价一旦牵扯自身就很抉择 开车进了医院,宋初抬眼一望,就知道杜仲这会儿不在,心下微松。 将车子停在柜台所在的那栋小楼前,林诺已经急慌慌地跳下了车,理理头发,又弯下腰擦了擦鞋,这才如腾云驾雾一般飘进了门。 宋初熄了火拉起手刹,刚解开安全带,忽然回头往住院部的那栋楼看了看。 见林诺蹦哒着消失在了玻璃门后,宋初坐在车里,片刻后,车灯熄灭,车子里也已空无一人。 ...... 找借口支开了病房里的小护士,段明伟偷偷将一道符纸打进床上老人的足底涌泉穴,让其肾水上浮,固守生气。 一道道凡人看不见的红色丝线从肾宫中蜿蜒而出,缠绕住五脏六腑,渗透进周身气脉,胸口壇中和眉心印堂两穴赤红一色,隐有黑气萦萦。 小护士已经领着医生和匆匆赶来的老人子女冲进了病房,面色焦急的家属围到床边,小护士则是狐疑地打量了一眼段明伟。 仪器什么的都在床头,这实习生怎么围着病人的脚打转? 段明伟看着她笑笑,左手手掌悄悄地藏进白大褂的口袋里,免得被她看到自己掌心里密布的符文阵图。 病床上,气若游丝的老人忽得睁开了双眼,炯炯有神,看清围在床边的子女后,激动地伸出了手,口齿清晰地叫出了他们的小名。 “哎呀!” 小护士惊讶地低呼,医生也有些意外,连忙去查看老人的情况。 借着这阵忙乱,段明伟溜出了门。 他正极力控制自己激动的心情,绕是如此,那张若无其事的伪装面具也在他踏出病房门的一瞬间破裂了。 无声地向着空荡荡的走廊喊了几声,段明伟脸上得意的笑容张扬得肆无忌惮。 他其实很想跟病房里的那些人说,这都是他的功劳。 是因为他,是他让老人在濒死的紧要关头多活了这几分钟,多给了老人一点时间让他和他的家人了却遗憾。 但他也知道这不仅很难解释,也很难让人相信,更有可能给自己惹来麻烦。 不过,他的初衷也不是求名求利,而是为了救人。 对,救人。 现在的他只能延迟死亡的降临,若是让他彻底学会养父母收藏的那些古书里的法术,那他是不是就能医治百病,还能起死回生? “人死不能复生。” 一个平静的女子声音在他身边响起。 段明伟这才发现,病房门口的长椅上坐着一个人。 “是你?你是来找杜仲的?”段明伟认出了宋初。 “不,我是来找你的。” 宋初微微偏过头,视线透过门板,看向病房里的那些人。 “再怎么拖延,也摆脱不了既定的命数。” 撕心裂肺的嚎啕哭声隔着病房的木门传来,空洞又遥远,像是收音机里一段毫无意义的杂音。 段明伟惊异地发现,他和宋初的周围似乎弥漫着一种古怪的气氛,看不见,摸不着,将他们两人隔离在了现实世界之外。 走廊的灯光还是那个惨白的颜色,没有温度,也没有闪动,但却莫名地将他的胸口炙烤出了一个黑洞。 似是幻觉又像是真实存在的这个黑洞之中,一团绚烂到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光团正在随着不知名的节奏飘动,像是一簇风中的火。 病房里遥遥传来的哭声变得尖锐,仿佛一阵凛冽的风,吹散了一缕火光。 “另外。” 宋初抬头看向段明伟。 与她的视线相接的那一瞬,段明伟忽然有种被人从里到外看穿的感觉。 “你确实很有天分,凭借一点入门级别的知识,竟然就能完整地使用这种延命之术,放在几百年前,绝对是各家争着抢的天纵之才。” 段明伟并没有被宋初的表扬冲昏头脑,因为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个转折的伏笔。 “不过呢,你当年毕竟只是接触到了一点皮毛,所以你大概不知道,这种延命之术是要付出代价的。” “代价?代价......” 段明伟的脸色骤然变得苍白。 “看来你也不是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宋初笑了笑,“代价就是很常见的那种,你自己的寿命。” “而且,也不是一比一那么便宜划算,而是根据所延长的时间翻倍计算,怎么解释比较好呢......就跟高利贷的利滚利差不多吧。” 段明伟腿一软,险些坐倒在地。 “我、我只是想帮点小忙......只、只是想救人,你既然知道得这么清楚,那你是不是能帮我?你是不是知道怎么帮我?” 段明伟想去抓宋初的肩膀,却被一层无形的壁垒挡住,不仅扑了个空,还一脚滑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 明明他距离宋初不过一步之遥,真切地用膝盖撞到地面的时候,他才发现,两人之间还存在一个无限延伸的空间。 “你想让我帮你什么?补回你已经损失的寿命?还是别的什么?”宋初笑眯眯地道。 段明伟跪坐在地,缓解着膝盖处的疼痛,思索片刻后,抬起头: “我想补回自己损失的寿命。” “还有吗?” 宋初依然笑着。 “你,不是,您能不能教我完整的法术?不用消耗我的寿命也能帮到他们的方法,一定有的吧?” 段明伟端正了跪姿,希冀地看着她。 宋初点点头,段明伟大喜,旋即便大惊失色起来。 因为,宋初说:“我明白你的选择了,既如此,你就当我今日没来过。” 见宋初起身要走,段明伟顾不得其他,伸手想去抱住她的腿,哪怕知道自己根本触及不到,也不肯放下手臂。 “我的寿命呢!你不帮我补回我的寿命吗?”段明伟质问。 宋初无奈地道: “人死不能复生,这是规则。与此同理,失去的寿命自然也无法挽回,已经被消耗掉的东西怎么可能恢复如初?时间是不能倒退的。” “这、这怎么可能......你既然做不到,那你来找我做什么?你来告诉我这些又有什么用?” 段明伟的手终于无力地垂下。 宋初摇摇头,抬手轻轻敲了敲段明伟的眉心,同时身形隐去,消失在原地。 这娃儿的心性好像不太行,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还是删掉自己来找过他的这段记忆吧。 ...... “段医生?你...坐在地上干什么?” 小护士从病房里推门而出,看到了跪坐在地上发呆的段明伟。 “啊?我、我,没什么。” 段明伟回过神来,抹了一把脸,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冲着这小护士干笑了两声,便神色匆匆地跑走了。 他刚刚才知道,原来帮病人延缓死亡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是要用他自己的寿命去换! 没有人告诉他,没有人教导他,这个念头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深信不疑。 这一定是延命之术的反馈,这是在提醒他,他的寿命已经被永久地削去了一小截。 可是,可是...... 段明伟躲进杂物间,蹲在角落里,手指不自觉地揪着头发,懊悔、后怕、不甘、无措等等情绪一齐涌上心头,让他心乱如麻。 既然学会了如此手段,那他以后还能心如止水地眼睁睁看着那些生老病死吗? 既然接触到如此捷径,那他以后还能勤学不辍地钻研课本上死板过时的知识吗? 如果没有些拿得出手的本事,哪怕这本事不能为大众所知,他凭什么理直气壮地站在女朋友的家长面前,跟他们说,你女儿一定不会后悔她此时的决定? 他不过是个孤儿,养父母自从古籍的事情之后就一直在防备他,他一无所有无依无靠,这样两手空空的他,不管多么努力和勤奋,却连树立起一个伟大的目标都像痴人说梦。 是不是,是不是除了自己,除了自己的命,真的再也没有可以支撑他的东西了? 命,寿命,换命...... 段明伟忽然抬起头,黑暗中,坚毅果决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祥的红芒。 33. 吃烧烤的时候不聊点什么总觉得缺了味道 回到车里的宋初伸了个懒腰,摇下车窗通风,把座椅靠背向后放,摸出手机打游戏。 就算林诺想要在这里蹲守三天三夜,人家柜台也是要下班锁门的,再说了,大明星再怎么见不得人,也不会深更半夜跑医院里来买护肤品吧? 手指随着游戏里的动感音效移动点击,宋初开始思考该发放给杜仲什么补偿比较合适。 她在支付精神损失费方面还是蛮大方的。 要不要试试...... 算了,还是别了,生死有命,她是最不应该去挑战这条规则的“人”,否则的话...... 宋初抬头,看向车窗外的天空,眼神变得无比空洞,仿佛只是两颗浑浊的玻璃珠镶在眼眶里打转,而透过凝固的玻璃珠光,却是无数的星光旋转飞舞,汇聚成河,流往不知名的远方。 稳定,最重要的是稳定。 宋初收回目光,微微叹气。 所以,有些人、有些事,她真的无能为力,希望他不要对自己抱有太大的期望吧。 杜仲那边......果然还是给钱最实惠。 于是,不久之后,杜仲在买报纸的时候发现了一张夹在其中的彩票。 他花了好几天查不到失主,却查出了一笔八十万的中奖金额。 翻出通讯录里宋初的电话号码却没有拨出,杜仲在发了一夜的呆后,删掉了宋初的所有联系方式,清空相册,打扫房间,在第二天一早拿着身份证去领了钱。 不多不少,是笔横财,还不显眼,杜仲用这笔钱缴了房子的首付,没过几年就结婚生子,回归了正常的人生轨迹。 既合理地补偿了杜仲,又没有天降钞票造成经济系统的混乱,宋初对自己的处理方法十分满意,觉得高中课本上的经济知识还是挺有用的。 ...... 时间回到这一天。 林诺没有等到他想见的女神,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被导购小姐姐礼貌地请出了门,瘫在副驾驶座位里,陷入了短暂的麻痹状态。 宋初没有打扰他的自怨自怜,把车开到小区附近的烧烤摊旁边,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不一会儿,林宋两家的大人们就结伴下了楼,拎着泡了枸杞的保温杯来吃烧烤喝啤酒。 城市日新月异,只有这样的老小区门口还回荡着从许多年前飘来的烟火气,滋养了一代又一代小区居民们在夜晚饥饿的胃肠和无处可诉的生活百味。 林诺蹲守女神失败,约等于失恋,叫了一打啤酒让宋初陪他不醉不归。 宋初反手就让烧烤摊的老板给他们来一壶枸杞醪糟煮啤酒,养生又养心。 都是常客,宋爸爸自带了一塑料袋红枣交给老板煮啤酒,用不完的那些就给老板尝尝鲜。 他们正在开展工作的挖掘现场在黄土高原,那里的特产就有红枣,这次回家探亲装回来不少,宋爸爸见人就分,已经让枣核在大半个小区生根发芽了。 林叔叔拎着林诺去取凉菜的功夫,桌上剩余的几人已经从宋初口中得知了林诺那张哀怨脸的由来,林阿姨很不客气地给自己的亲儿子送上了一句“净做白日梦”。 就算见到了大明星又能如何,撑死一起合张照再要个签名,还能把人拐回家给她当儿媳妇不成? “要不你给他按照那大明星的品性模样介绍一个差不多的姑娘?”宋爸爸又开始瞎出主意。 “要这么好找的话,那不遍地都是大明星了?”宋妈妈无情拆台。 “真有那大明星一样的品貌,人家能看上他?”林阿姨更是无情。 “你家林诺挺好的啊,模样周正,人也机灵,就是平时有点懒,这又不是什么大问题。”宋爸爸说了句公道话。 “也没个正经工作,要不就是抱着电脑,要不就是捧着手机,就知道成天打游戏,”林阿姨说起来就犯愁,“你说现在的小姑娘不都喜欢上进的男人吗,就他这样的,谁看得上他啊?” “谈恋爱这东西就看个眼缘,什么外在条件都是附属价值,再说林诺那摄影师的工作真挺好的,你也不能老拿旧眼光去看现在这些孩子们,不是朝九晚五才叫正经工作。”宋妈妈耐心劝道。 “对,你看我家阿初——” 宋爸爸正想拿宋初举例,突然想起他家闺女不仅没有正经工作,还特别安心啃老,实在不是个积极向上的好例子。 恰好林叔叔和林诺带着四盘凉菜回来解围,宋爸爸剥了个煮花生,递给宋初:“来,闺女,吃毛豆。” 不能怪宋爸爸嘴瓢,只是宋妈妈的眼神太犀利。 小店员工少,但向来效率高,宋爸爸剥到第三个煮花生的时候,烧烤摊老板便亲自将一壶养生啤酒送了过来。 “老哥,好久没见啊,又出差了?” 老板从邻桌扯过来一张塑料扶手椅,林诺和宋初连忙给他挤出位置,老板凑到桌边后给在座的各位满上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不是养生的那种,而是他自带的冰镇啤酒。 “嗯,我们前段时间跑西北去了,上礼拜才回来,后天还得走。”宋爸爸跟老板碰了杯。 “老哥哥这个年纪就别太拼了,啥都没健康重要啊。”老板十分感概。 “说起来我闺女之前打电话还跟我说,你家这烧烤摊关过半个多月?怎么了?不让开了?”宋爸爸关心道。 “回了趟老家,我妈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之前住院以为就要去了,没想到一见我们回家就精神了,我们就带着孩子在老家多待了几天。”老板笑着回道。 “不打算把老人接过来吗?” “明年开春就接过来,这边毕竟是大城市,医疗水平高,肯定要接过来的。” 老板大概是之前就喝了点,这会儿半杯啤酒下肚,脸蛋已经通红了,双眼有些迷离。 “老哥,我记得你是鉴定古董的吧,我们老家那儿也出了件古物,回头您给掌掌眼?” “一个这么大的白瓷盘子,少说也有小三百年吧,您说这得值多少钱?”老板顺着话继续自己往下说。 “这个啊,”宋爸爸和宋妈妈对视一眼,“你怎么知道那东西是三百年前的?” 能把数字说得这么准,应该是家传的宝贝了。 “山里那人自己说的,”老板嘿嘿一笑,压低声音,“我跟您说,我老家附近山里出了个野人。” “野人?” 这话题跳跃得太快,宋爸爸有点跟不上。 “一个人住在深山老林里,还不是野人?”老板故作神秘。 “这倒也不一定,现在喜欢钻林子的年轻人可多了,还专找那种荒无人烟的野林子钻。”林叔叔插话道。 林诺猥琐偷笑。 宋初一看就知道这娃儿肯定是想歪了。 林叔叔也很懂,一筷子抽了过去。 “啊,这我知道,”老板是个老实人,妥帖地接住了林叔叔的话,“我家那附近的山里也常有什么驴友,就是因为这次在山里出事被那野人救了,大家才知道山里还住了个人。” “那白瓷盘是怎么回事?”宋爸爸试图将话题拉回原轨。 “嗨,这不是莫名其妙出来个野人吗,没有户口查不出来历,村长不让他进村,那野人就给了村长一个瓷盘子,说是当作办理暂住证的手续费。” “......” 这么有原则,厉害了我的村长! 34. 不变的是山,变的是名字 凭借优秀的职业嗅觉,宋爸爸和宋妈妈察觉到了另一种可能性。 深山,神秘人,古董,明显的收买行为,这该不会是盗墓的吧? 宋爸爸立刻问起了烧烤摊老板的老家位置,那到底是哪座山。 “xx省西南,叫做南河沟的一个小地方,说了名字估计老哥你也没听说过,那山嘛也没个大名,我们这边叫脊骨山,山那边的人叫它龙背山。” “xx省我知道,这南河沟......确实没听说过。” 宅男林诺自不必说,就连本地市郊有些什么山他都不知道,林宋两家的家长们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 神州大地,地大物博,其特点也是缺点之一,就是排不上名号的山山水水多到数不清。 “对了,我爷爷那辈的人都说以前那山中有龙,还有统御龙族的仙子常在山间行走,所以老人们也叫它龙女山。”老板继续介绍道。 这种民间传闻并不稀奇,不过,越是这种地方,越可能会有某些历史的片段被隐藏在飘渺无踪的传说之中。 搞不好,那所谓野人还真是个去提前踩点的盗墓贼? 宋爸爸觉得,可以考虑打个电话给那边的考古所提醒一下。 “你们村长没问过那野人瓷盘的来历吗?”宋初托着下巴,好奇地问道。 “当然问过,我二叔那是个多精的人,生怕那野人是挖坟掘墓的,怎么可能不问清楚?”老板一扬脖子,与有荣焉。 “结果呢?”宋初追问。 “那野人在山里还真有个家,垦了田,”老板咂摸着舌头,“盖了好几间房,那小院子整治得可精致了。” “村长跟过去看了,他家那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看着都像是有年头了,那野人说这是他家家传的,之前也没觉得是宝贝,吃饭喝茶照用。” “这既然是人家自己的东西,我们村的村长也就不好意思让人家捐出来充公了,您说是吧?” “然后呢?”宋初给老板倒满养生啤酒。 “然后也没啥了,”老板挠挠头,“我们从老家离开的时候,倒是有些媒体记者过去了,可能是要采访?” “你们老家那边,民风还是很淳朴的。”宋爸爸评价道,暂且歇了打电话的念头。 听起来行事还挺光明正大,加上有村长的证词,估计还真是人家家传的物件。 这要是换个凶恶点的地方,就凭那野人孤身住在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既没有户口也没有亲眷,那一院子宝贝最后归了谁,还真不好说。 “那是,我们老家那边人可好了,热情!好客!我儿子说那叫什么,什么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被城里人,还是宋爸爸这种文化人表扬,老板特别高兴。 宋初端着玻璃杯,低头抿了口酒。 原本是不想让宋爸爸生疑引人过去的,不过既然已经有媒体记者出现,想必龙女山很快也不会再是个清静之地了。 时光悠悠,沧海桑田,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地方仍旧会是她记忆中的模样。 ...... 又来了新客人,老板连忙起身去招呼,这边点的菜也上了桌。 羊肉串实惠大块,两瘦夹一肥,滋滋地冒着热油,红彤彤的辣椒面撒得均匀,粗盐粒亮得诱人,孜然的香味扑鼻而来。 包在锡纸盒里的烤茄子和金针菇咕嘟咕嘟冒着泡,刀花齐整的烤鸡翅油光水滑酱香浓郁,壳里积着一汪鲜汤的烤生蚝蒜香四溢。 咬一口脆骨,嘎嘣直响,撕一口板筋,韧性十足。 再咕咚上一大口温热微甜的枸杞煮啤酒,谁还敢说咱吃得不健康? 吃,是治愈心灵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 不过,林诺那颗破碎的心除外。 大人们跟他聊不到一起去,林诺就把宋初当做了树洞,一声高一声低地痛诉着他千疮百孔的小心肝。 而这心里的伤口,大抵要从宋初把他女神的亲笔签名给捅破了开始流血。 林阿姨已经嫌弃地搬着椅子远离了自家的傻儿子,坐在宋初旁边的宋妈妈也倾过身子跟林阿姨闲聊起来,完全不想知道现在这些年轻人的心事。 宋初的涵养极好,耐心也是绝佳,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自斟自饮着听林诺絮絮叨叨。 林诺的谈话主题虽然始终是围绕着他那位女神展开的,但很快就变成了单纯的吐槽和批斗。 “现在网上那些人简直是不知所谓,我家珊珊女神那么努力,科班出身不说,会弹钢琴拉大提琴还能自己写歌,结果那帮瞎子就只盯着她的绯闻看,说她是炒作上位。” “人家出门逛街穿得随意一点吧,就说她不修边幅不注意管理形象,结果这次xx颁奖典礼我女神那叫一个艳惊四座,又说她卖肉抢镜头,正反话都让他们说了,这人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呢?!” 林诺砰砰地拍了两下桌子,林阿姨漫不经心地扭了扭头,林诺的下一巴掌就拍在了自己的大腿上,疼得他呲牙咧嘴。 肉体的疼痛并不能修复他心灵上的痛楚,林诺的嘴巴并没有停: “还有那个拉着我家珊珊女神炒cp的无耻之徒,明明就是个流量花瓶,光一张脸好看,凭啥都说我家珊珊女神配不上他?” “我呸!就莫为那个小白脸子,粉丝多怎么了?粉丝多就以为全世界女人都该喜欢他还配不上他?” 宋初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莫为?” 帮闺蜜相亲那天,石昆仑和该隐好像提到过这么个名字。 “你不关心这些,估计你不知道。” 林诺化身娱乐圈百科全书,头头是道地讲起来。 “那是个从模特转行的新人,演了几部偶像剧,唱了几首歌,长得......挺好看。” 见林诺痛心疾首地承认了莫为的长相,宋初了然地摸出手机,搜索起了这个人的照片。 美,艳,雌雄莫辨,不像人。 这是宋初对照片上的莫为的第一印象。 这不废话吗。 跟石昆仑和该隐混在一起的怎么可能是人? 宋初收起手机,默默啃着鸡翅。 这个名字她不熟悉,但这张脸她认识。 这不是当年那只走投无路的小魅魔吗? 35. 收留无家可归之人时要小心舆论 宋爸爸和宋妈妈马上就要返回挖掘现场继续工作,吃完烧烤的第二天,宋初里里外外地忙了一天,给二老收拾行李。 当晚,一家三口各显神通,整治出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在自己的小家里再吃了一顿团圆饭。 再一天的清晨,宋初开车将二老送到机场,目送着两位老人走过机场安检的通道,心里难免泛起一点淡淡的不舍。 做了几辈子的“人”,也就这辈子的日子过得最像人了。 一个人开车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宋初倒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 倒也不是想看什么节目,就是想让屋子里多点声音。 宋家父母走之前提醒她,多则一个月,少则一个星期,她就该去位于西北小镇的挖掘现场找他们上工了,让她抽时间把家里整理一下。 这一走,家里大半年都不会有人,哪怕可以拜托邻居时不时来照看一下,该整理的东西也是不少的。 先给主卧的大床罩上防尘罩,又收起挂在阳台的衣服,宋初听到了敲门声。 透过猫眼看清来人,宋初打开门:“啥事?” 林诺穿着睡衣,顶着鸡窝头,打了个哈欠,明显是刚睡醒。 “怕叔叔阿姨走了以后你会哭鼻子,我妈让你中午来我家吃饭。” “嗯,知道了,”宋初笑道,“你要进来吗?还是回去睡觉?” 林诺进了门,踢开脚上的拖鞋,拖着脚步飘到客厅,扑通一下趴在她家的沙发上,嘟囔道: “回去才睡不着呢,我妈为了让我早起,就差拿冰块给我塞裤裆里了。” 宋初抽抽嘴角:“阿姨......挺有创意的。” 林诺搂着抱枕滚了半圈,面朝里,留给她一个后脑勺,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宋初扔给他一张薄毯,睡梦之中的林诺缩了缩手脚,自动自觉地把自己裹了起来。 客厅被占领,宋初便回到自己房间整理衣柜。 过些日子要出远门,就算她不怕寒暑,穿衣也要跟季节变化保持一致,这才像个普通人。 而正是因为宋初这种冬穿棉裤夏穿背心的应季作风,让她在大学期间得到了室友们的一致侧目,直到被闺蜜改造,才让她的衣柜比较符合她的年龄外表。 等到林诺终于睡饱起床嘘嘘的时候,就看到敞开的次卧房门里放着一个靠墙立好的旅行箱,而宋初正踩着桌子换窗帘。 冲水洗手,顺便用凉水抹了一把脸,林诺扯了一截卫生纸擦脸,闲极无聊地把纸揉成团,弹向背对着他的宋初。 宋初没回头,径自把窗帘挂好,才跳下桌子,随手拿起一旁富余下来的窗帘挂钩砸他。 “姐,这玩意儿不能乱扔啊,会毁容的啊!” 林诺身手矫健地躲过,哇哇大叫。 “那你该谢谢我帮你整容了。” 宋初擦干净桌面,捡起地上的纸团扔进垃圾箱。 林诺也把窗帘挂钩妥帖地扔到一旁,问道: “你突然换窗帘干嘛?颜色还这么丑。” 黑了吧唧,半棕不棕的,跟他家冰箱里吃剩下的大酱一个颜色。 “方便白天睡觉,窗帘一拉,”宋初拉上窗帘,阳光被拒之门外,“想怎么睡就怎么睡,不怕阳光刺眼。” 林诺立即夸张地打了个哈欠:“那要不要小爷我给你试用一下?看看效果如何?” 宋初把他推出门:“别打我床的主意,想睡觉去沙发。” 林诺被她推了个趔趄,撇撇嘴:“小气。” 宋初懒得理他,来到客厅。 正对沙发的那面墙挂着电视,电视柜和置物架上摆着许多相框,有宋爸爸的大学毕业照,有宋妈妈年轻时和同事去八达岭爬长城的照片,还有他们两人结婚时的照片——那时候还不时兴穿白婚纱,但宋妈妈还是“出格”地穿了身鲜艳的红纱裙,耳边别了朵开得浓艳的大红芍药。 再往后的那些,相框里就多了个宋初,有她刚从孤儿院里被二老抱回家后去照相馆里拍的照片,她中学去植物园春游时同学给拍的照片,还有她穿着学士服的大学毕业照。 宋初将这些相框一一擦拭干净,正面朝下反扣好。 家里没人除尘,玻璃那面边框精致,怕积了太多灰,回来后会不好擦。 转过身,她就看到林诺已经从沙发旁边的矮柜里翻出了她家的相册。 没办法,几十年的邻里交情,两家都快过成一家了,她也知道林家的相册放在哪儿。 宋家的相册是按照日期整理的,林诺随手一翻,刚好翻到十多年前节日庆典时,宋家父母带小宋初去看广场花坛时拍的照片。 能在那人山人海的情况下拍好一张照片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入镜的路人是绝对少不了的。 “诶?” 林诺突然凑近某张照片,招呼宋初: “姐,你看这人怎么像是楼上新搬来的那个傻大个!” “我看看。” 宋初也坐在了沙发上:“往里挪挪。” 林诺乖巧地给宋初腾出空间,指给她看: “你看,就这个人,是不是很像?” 宋初不置可否,林诺又把相册往后翻了翻。 “你看!这张!这里也有他!这个这个,这不是我们五岁那年过年去庙会时拍的吗,你看他也在这里!” “我去,这人是什么情况?这个......这不是咱们毕业那年出门旅行的照片吗,我们当时可是临时改道去的黄山,你看这个角落!” 林诺越翻越心惊,啪得一声合上相册,看着面无表情的宋初发怔。 原先是不认识且没有留意过,现在再看,那个叫做石昆仑的人岂不是一直徘徊在宋初的身边? 从小到大! 二十几年! “宋初,他绝对有问题,你千万不要被他那张老实人脸给骗了。”林诺认真地道。 “嗯,我知——” 叮咚~ 听到门铃响,林诺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谁啊?” 门外的人过了几秒才回答: “我是石昆仑,住在楼上那个。” 林诺刷的一声站起身,把宋初按了回去,蹬蹬蹬跑去开门。 拉开门,石昆仑看到穿着睡衣光着脚的林诺,瞳孔一缩: “你怎么在这里?” 林诺扯扯衣领,抓了抓: “你别这么大嗓门,我刚睡醒,还迷糊着呢。” 他脖子上好像有几天前被蚊子叮的包,还红着呢。 “你在阿初家里做什么?” 石昆仑在背后捏紧了拳头。 还一副衣冠不整的样子,至于脖子上那个红点,呵呵,当他傻吗,吻痕是嘬出来的,都是成片的好吧? “都说了刚睡醒,你说我们在做什么?”林诺倚着门框,斜了他一眼。 “不可能!”石昆仑不假思索地道。 “这有啥不可能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加上我这么血气方刚,啥都有可能的好不好?” 林诺流里流气地甩了下头发,笑容猥琐。 “阿初。” 石昆仑的目光越过林诺的肩膀,看向站在他身后的宋初。 宋初的神色如常,笑看林诺胡说八道,并不打算澄清解释。 石昆仑明白了宋初的意思。 一记重拳捶在门边的墙上,震得这层的顶板都抖了三抖,数不清的灰尘簌簌落下,楼里不知谁家的宠物狗开始汪汪乱吠。 “也罢。也好。最多不过几十年而已,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 石昆仑的拳头还顶在墙面上的那个坑里,刚刚雷霆骤起的面色已经风平浪静,干脆利落地转身上了楼。 林诺目送他走远,等到楼上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撞门声,捂着小心肝咽了下口水,松了口气。 关好门,才一转身,他的耳朵就被宋初抓在了手里拧了一圈。 “好汉饶命啊姐!我这不是为了帮你赶人吗?” 林诺委屈地撅着嘴,还挤出两滴眼泪。 真不是他想哭,是疼的,还有刚才被吓出来的。 “馊主意。”宋初松开手,评价道。 “好用就行啊,”林诺揉着自己的耳朵,咧着嘴笑,没刷的牙有点黄,“你看,他这不是说了不会再来打扰你了吗?” “呵呵。” 宋初对此不做评价。 石昆仑的话能信才有鬼。 同样的话她听过无数次。 同样听过无数次的还有那句“我这次一定能打败你!” 按照石昆仑自己的解释,这个“不会再来”的“再”字是有时间刻度的,两百年不来是“再也不来”,两天不来也是“再也不来”,反正他又没说是在多长的时间段里“再也不来。” “你也不怕刺激到他,哪天半夜把你套麻袋打闷棍。” 宋初觉得林诺的小命危矣。 “呵,”林诺轻蔑一笑,“那也要我先走出家门吧?” ......行吧,这死宅还挺有自知之明。 将林诺赶去刷牙洗脸,宋初坐在沙发上微微抬头,看向屋顶。 石昆仑已经不在楼上的三居室里了。 估计,这块石头应该能在她眼前消失很长一段时间。 过几天去找宋爸爸他们的时候,要不干脆隐藏掉自己的行踪? 36. 运气好什么都会有 石昆仑并没有没走远,在宋初家的小区附近徘徊了一阵子,像个职场失意又家庭破裂的中年男人一样,找了个半露天的小饭馆,一个人边喝闷酒边抽烟。 这大上午就来喝酒的人也是有的,老板早就见怪不怪,贴心地先给他上了一桌子下酒菜垫底,才把那两箱啤酒堆在他脚边。 林诺明显是在满嘴跑火车,石昆仑自然是不信的。 而他也有九成把握可以确定,阿初早就回来了,现在只是在装傻。 为什么他能这么肯定? 因为当他说出“再也不会来打扰”的时候,阿初脸上一闪而过的无奈神色与此前的无数次一模一样。 所以,他现在正在思考的难题就是,为什么阿初不肯与他们坦诚相认,以及,要怎么让她自动自觉地承认下来。 “原来你在这里。” 隔着十几个空啤酒瓶,石昆仑所在的木方桌对面多了一个人。 “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 见到该隐,石昆仑思索着要不要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他。 “酒吧一条街,进食。”该隐简略地总结道。 石昆仑干掉半瓶啤酒,决定还是先不要跟他说了,就让这家伙满大街咬人去吧,别来给他攻略阿初的伟大事业添乱了。 添乱......添乱? 石昆仑倒了一杯啤酒,推给该隐:“喝点不?” “没兴趣喝这种劣质饮料。” 该隐看也不看那杯酒,饶有兴趣地扫了一圈石昆仑那张写满失意的脸,问道:“出什么事了?” 石昆仑又咕咚咕咚地干掉一瓶啤酒,长长叹了口气: “今早我去找阿初,是那个叫做林诺的家伙穿着睡衣给我开的门。” 气温骤降,隔壁桌的客人们齐齐打了个寒颤。 “继续说。” 该隐的语气冰冷,眼眸里红光闪耀。 石昆仑像是难以启齿,又似乎是心痛如绞,吞吞吐吐地说: “林诺说,他们昨晚......他身上还有印子。” 汉字博大精深,ta这个发音可以指代各种人。 该隐一言不发地站起身,向着阿初家的小区大步走去,也顾不得这是在大白天的马路边,每一步都迈出两三米,看得几个路人目瞪口呆。 石昆仑连忙将手放在桌下掐决,搅起一阵狂风,吹得道路两边的树木掉光了叶子,吹得路人们纷纷掩面闭眼。 待狂风渐渐缓去,该隐早就走得看不见了,石昆仑叫来老板结了帐,叼着烟跟了上去。 ...... 林诺收拾妥当,就和宋初一起回到了对门自己家。 快中午了,林阿姨正在厨房里忙活,赶走想要帮忙打下手的宋初以后,吩咐林诺去把家里的小佛堂给打理一下。 林诺依旧一副没睡醒的模样,无精打采地应了,举着柄小巧的鸡毛掸子,钻进了书房。 这摆着佛龛的小佛堂是特意在书房里隔出来的一个小间,反正书房的使用率不高,平日里只有林叔叔下班后或者休假时用来办办公。 宋初跟在林诺身后,看到了书房另一角的三层玻璃展柜。 “你把手办也摆在这里真的好吗?” 这书房里的摆设太混搭了,观世音菩萨坐在佛龛里慈眉善目,林诺那一柜子塑料小人摆弄着日系动漫的风姿,林叔叔还在书架上放了不少旅游带回来的纪念品,从兵马俑摆件到北美土著的图腾柱,再到高原带回来的转经轮,应有尽有。 “我妈都说没问题,那就没问题呗。” 林诺扫了扫观世音肩膀上的尘土,换上新鲜的花果贡品。 “小林子,你相信这世上有神佛存在吗?” 宋初站在书柜前观赏这些纪念品,漫不经心地问道。 “不信,”林诺答得干脆,“不过既然隔壁住着个你,又不能不信。” 宋初那个黑寡妇体质绝对是科学无法解释的,那就只能归根于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了。 “说起来,我妈原本也爱拜佛,但那都是有事相求的时候才去临时拜一拜,自从知道了你的诸多光荣事迹后,这些年倒是越发虔诚了。” 林诺看看那观音像,又看看宋初,挠了挠头。 “嗯?”宋初转过身,“跟我有关?” “说不好,也说不上,”林诺抓挠着下巴,“大概是从你身上看到了‘人在做天在看’的证据吧,不然怎么被你牵连的家伙还会有程度不同的待遇?” 坏人受牢狱之灾,好人受皮肉之苦,这么人性化的处理,要说上面没有个监督管理的眼睛在看,他都不太相信。 “宋叔叔他们时不时就要去外地忙,你不是从小就常常在我家吗?” 林诺继续说着。 “我妈有一次还说过,有时候看着你那副超然物外的样子,感觉就跟庙里的佛像似的。” “所以喽,命中注定你就不是我们这红尘俗世中人,一旦沾染了情爱,就会被你自身的命数给化解掉。” 宋初摸摸鼻子:“原来我在你们心目中就是该孤独终老的命?” 林诺摇摇手指,笑嘻嘻地道: “女娃子不要这么肤浅,情情爱爱什么的有啥意思,家人朋友哪个不能陪你了?再不济还有不老不死的纸片人和塑料小人呢!” “......谢谢你的安慰。”宋初撇嘴。 这家伙又要拉自己进什么坑了是吧? “我最近追了个漫画,那漫画在搞活动抽奖送限量手办,姐~您要不要~那啥~来抽一发?” 林诺笑容谄媚,搓着手凑近宋初,贱兮兮的。 别看宋初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拉着宋初扫荡了一大把各种游戏之后,林诺知道宋初开箱子抽奖的爆率简直叹为观止。 只有她老人家没兴趣抽的,没有她抽不到的。 别人99.99%的概率都能强化装备失败,她老人家0.01%的概率随手一试就成功了。 这叫啥?这就是命啊! 这就是他林诺最强力的外挂啊! “我要是有你这双红得发紫的手,我也愿意孤独终老啊!” 林诺抱着宋初的手使劲儿蹭欧气,就差痛哭流涕了。 “哦?不要你家珊珊女神了?” 宋初用力抽回自己的手,嫌弃地在林诺的衣服上擦了又擦。 “女神当然是要观赏的,但这运气才是王道啊,我要是有你这种手气,那演唱会签售会抢门票还不是一抢一个准,没准儿明天出门就能偶遇女神英雄救美呢!运气好什么都会有的!” 林诺的头脑非常清醒,一下子就戳到了本质。 “你要是只想观赏的话,可以看视频,不用靠运气。” 宋初接过林诺的手机,眼睁睁看着他双手合十,虔诚地对着自己拜了三拜,无语地完成了屏幕上转发抽奖的操作。 “手办到了以后记得请我吃饭。” 林诺美滋滋地收好自己的手机:“放心放心,一定一定,我回头请你吃火锅自助。” 请客的事情暂且靠后,林阿姨的午饭已经做好了,全是宋初爱吃的菜。 好在宋初不挑食,所以她爱吃的东西也是林阿姨和林诺爱吃的。 拿起筷子夹菜的时候,宋初微微偏头看了看门口的方向,继续安心吃饭。 该隐这傻孩子,一定是被石昆仑撺掇着来找自己的,果然一进门就闯了自己的卧室,还堂而皇之地上了床。 吃饭时要细嚼慢咽,等会儿吃完饭再在林阿姨家睡个午觉吧,不着急回家。 ...... 宋初的床上有股很好闻的味道,该隐枕着她的枕头,感受着这张床的柔软和舒适,嗜血暴躁的情绪一下子就被平复了。 厚重的深色窗帘紧闭,不留一丝缝隙,室内昏暗寂静,宛如夜幕降临。 该隐闭上眼,不知不觉间,沉沉地睡着了。 这一觉,就睡到了真正的夜幕低垂,该隐睁开眼睛,顿感神清气爽。 这才是正常的血族作息。 翻了个身,摸到盖在身上的薄毯,该隐忽得坐起身,视线穿过敞开的房门,看到了客厅电视机屏幕中无声上演的黑白默剧。 犹豫了一会儿,该隐又躺了回去,把脸捂在味道好闻的毯子里嗅来嗅去,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只好悄悄打了个滚。 坐在客厅沙发里看静音电视的宋初无奈摇头。 既然人家要赖床,自己就还是假装不知道他已经醒了吧。 不过,林诺今早才盖过的那床薄毯子,味道真的有那么好闻吗? 37. 误会往往是由冲动造成的 过了半个小时,该隐还没有从她床上下来的意思,反而揪着薄毯的一角不知道在扭捏啥。 茶几上的手机嗡嗡震了两声,宋初又出门去了林诺家。 晚饭她没去吃,这会儿林叔叔下夜班带回来一大堆烧烤,林诺本着独胖胖不如众胖胖的原则,叫她去蹭宵夜。 两声门响,一声清晰且近,这是宋初家的门; 另一声沉闷略远,那是对面林诺家的门。 该隐听到这两声门响,脑海里酝酿的美梦立时被惊散。 这么晚了,阿初去林诺家做什么? 腾地坐起身,该隐掀开毯子下了床,又转过身把薄毯仔细叠好,把床单铺平,这才溜出了门,准备躲在林诺家窗外听听墙角。 透过玻璃,该隐刚刚探出头,恰好看到宋初正一脸宠溺地举着筷子,凑到林诺嘴边,喂忙着打游戏的他吃东西。 ...... “我去!这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辣?” 林诺扔下鼠标,夺命奔逃到厨房翻冰箱,拎起那桶一升装的冰牛奶就往嘴里灌。 宋初端着碗去探望,煞有其事地点点头: “看来那老板没坑我,这断魂椒名副其实啊~” 林诺眼泪汪汪,嘴角还挂着奶渍,张着嘴呼呼哈哈地喘气,半天说不出话来,手指点向宋初,恶狠狠地瞎戳。 当然,他是不敢真戳上去的。 不就是借用了一下她的游戏账号吗? 不就是拯救了一下他正打得节节败退的帮战吗? 不就是用她的角色撩了个汉子吗? 不就是撩汉子的目标广了点吗? 敌对帮会从会长、副会长到管理,不也就七八个人吗? 反正距离这个账号上次表白阵营指挥的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还不能换个目标继续撩了? 宋初笑得温柔:“要我给你复述一下世界频道现在正在复制刷屏些啥吗?” 这小破游戏里的玩家别的不行,就八卦记得最清楚,她都已经能够预见到明天贴吧里会出现什么贴子了,她那账号是说啥也不能要了。 改名!必须改名! 这改名费,林诺必须得给她报销了! ...... 潜伏在小区里等着看好戏的石昆仑晒了一下午的太阳,又晒了会儿星星,终于看到宋初家所在的那层楼外有黑影闪过,绕到了另一侧的窗口旁。 也就一个眨眼的功夫,那黑影又直直地坠了下来,石昆仑赶过去一看,确实是该隐。 “你......没事吧?” 该隐的脸色太难看,石昆仑小心翼翼地问道,暗自警戒。 浓重的血腥气粘稠又滑腻,流过四周的空气,如同正在缓缓侵吞生灵的滚烫岩浆,而该隐就是那座蓄势待发的火山。 这家伙行事很没谱,他还真怕该隐发起疯来把整个小区的居民给改造成吸血鬼。 “我一定要让她想起我,我一定要让她变回我的阿初。” 该隐似是在对自己说,也似是在回答石昆仑的问题。 虽然跟预期的情况不太一样,但是—— “你打算做什么?”石昆仑问道。 该隐拢了一下身上的黑色风衣:“我去教会取圣水。” 圣水,专有名词,特指某教廷出产的金色透明液体,具有破除伪装、显露真实的效果。 喝到肚子里,就是吐真剂;泼到身上,就是照妖镜。 石昆仑的脑海里立时出现了相关词条,但他没有急于分析信息,而是回想着自己刚刚看到的那一幕。 该隐黑色风衣之下的那具身体,是不是太瘦了一些? 瘦到透过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都能看到一根根凹凸分明的骨头,绷在骨头上的皮肤也如同蛇皮一样布满裂纹。 但是,看该隐偶尔露出的手臂,却又是正常的有骨有肉,皮肤也白皙嫩滑得跟少女一般。 石昆仑的这张憨厚脸非常具有欺骗性,把他那双稍显不敬的探究眼神都给掩盖住了,也或许是该隐无暇分心去留意他的表情。 该隐只是在告知石昆仑他这个决定,并没有打算听取任何意见,说完这句话,一步退后,消失在居民楼下的阴影里。 石昆仑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 他是个细心的男人。 该隐身上种种可疑之处汇聚在一起,就让他得出了一个非常具有可信度的结论: 该隐的身体很虚弱,或许是受到过重创。 石昆仑抬头看看宋初房间的窗口。 所以,时隔数百年,该隐突然主动来找阿初的理由,其中之一便是谋求她的血液来恢复实力吧。 那么,到底要不要让该隐得逞呢...... 不知不觉间,石昆仑已经走到了这栋楼的楼道口,心里权衡着借机淘汰掉该隐的可能性,脚步一顿。 “出来。” 石昆仑转过身,双手抱在胸前,凝视着那个从一辆吉普车后走出的人。 雄性。 长得好看的雄性。 好看到人神共愤的雄性。 好看到人神共愤还不好好穿衣服露出半个胸膛的雄性。 很好,又是铲除情敌的时刻了。 对面那人立刻察觉到石昆仑的敌意,脸上却始终挂着如清风朗月一般的笑容,和煦得犹如冬日暖阳,让人莫名心生好感。 不知何时已经把手臂放下的石昆仑稳了稳心神,眉头微蹙。 这只魅魔搅动人心的手段还真是不容小觑,像他这般心硬如石的家伙都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 “莫为。” 石昆仑叫出来人的名字。 他知道这只魅魔也悄悄潜伏在阿初的生活边缘,但双方实打实地近距离会面还是第一次。 “昆仑上仙,夜安。” 莫为彬彬有礼地弯了弯腰,笑道。 面对这么个长得好看又懂礼貌的晚辈,石昆仑还真的严肃不起来,干脆挂上了他一贯的憨厚笑容。 “上仙远远称不上,太抬举我了。这么晚了,你是来这里散步?” 莫为腼腆地笑了笑,雌雄莫辨的一张脸多了些稚气: “听说您和该隐大人都已经在阿初姐面前现身了,我也来看看她。” 他不过是出国拍了个戏,结果一回来就发现这俩可恶的老家伙竟然联手破坏了他们早先的约定,径自跑到阿初姐面前不要脸地献起了殷勤。 一个又老又丑,一个阴阳怪气,是怎么好意思来追求年华正茂的阿初姐的? “现在都快半夜了,阿初也该休息了,你不如过几天再来?”石昆仑也笑着回道。 魅魔可是种没啥节操的生物,说不好这小子就敢直接脱/光了爬床。 他当初一力主张让大家不要打扰阿初的平静凡人生活,主要就是为了防范这只魅魔,其次才是该隐。 莫为斟酌片刻,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像是犯了错的小孩子一样: “上仙说得对,是我实在太想阿初姐了,一时思虑不周。” 这时候大打出手不划算,就凭他这张脸,以及曾经和阿初姐结伴而行三十多年的交情,石昆仑确实该紧张一下,而他嘛,徐徐图之就好了。 “怎么只见昆仑上仙一个人?该隐大人呢?”莫为关切地问道。 这没什么好隐瞒的,石昆仑便说了实话: “该隐说要去教会取圣水,不过我不太清楚他要用圣水做什么。” 听到熟悉的名词,莫为条件反射地瑟缩了一下,引来石昆仑好奇探究的目光。 莫为扯了扯嘴角,干巴巴地笑道: “以前吃过这圣水的亏,还有点心理阴影。” 圣水对普通人来说不过是清水,但对他这种生物来说,滴在皮肤上就跟硫酸一样,而他恰好曾经被圣水融掉过两只手,至今还记得当时那种撕心裂肺般的痛苦。 不仅仅是对魅魔,圣水对血族来说也是致命的。 “真不愧是该隐大人,要知道对我这种弱小的魅魔来说,光是踏进孕育圣水的教会都要脱掉一层皮。”莫为感概。 该隐是血族的始祖,力量强横,才敢硬生生顶着教会的圣洁光辉进去偷圣水。 石昆仑闻言,脸色微变,问道: “该隐不能进教会?” 莫为诚实地点了头:“至少也会感觉很不舒服吧,就像光着脚走进岩浆又被巨石压住一样。” 石昆仑连忙扔下一句警告: “别去打扰阿初休息。” 说罢,他全身光芒一闪,褪掉人形,化成一道青芒钻入地面,与乍起的狂风一起远去。 38. 大明星和小狐狸 石昆仑突然离开,莫为也没有立刻高兴地冲上楼去给他的阿初姐暖床。 摸了摸鼻子,他仰头幽幽地叹了口气。 昆仑上仙就这么走了,这是把那只藏在暗处的小虾米扔给他解决了呀。 莫为站在原地理了理鬓发,摆出个帅气的姿势,一闪身,出现在了相隔七八米以外的花坛里。 花坛里的低矮灌木丛后边蹲着一个人,鸭舌帽,工装裤,摄影背心,手里举着个长枪大炮一样的相机,镜头正好对准着莫为刚刚所站立的位置。 相机犹自咔嚓咔嚓地响了几声,这位老哥才发现镜头里已经没有了主角,依旧端着相机,拿它当望远镜用,寻找起莫为的踪迹。 当红小生在偏僻小区夜会陌生猛/男! 这位美到雌雄莫辨的人气明星到底性取向如何?此前是否在利用女星炒作人气?又是否在欺骗粉丝们的感情? 这么两三秒的功夫,这位资深的业内人士就已经拟出了好几个通稿标题。 “拍到好照片了吗?” 一个清亮好听的年轻男子声音在他头顶响起。 “当然拍、拍,没、没拍到。” 小记者下意识回话,话出口才发觉不对劲,向上一抬头,便一下子坐倒在地,结结巴巴地掩饰道。 莫为弯下腰,凑近这小记者的脸,口吐香兰,声音像是小蛇一般丝丝绕绕地钻进了小记者的耳朵,挠得他心痒痒。 “别害怕,拍到了也没关系。不过,能让我看看你都拍了些什么吗?” 小记者整个人像是泡进了热水里,飘飘然,晕晕乎乎,就这么痴呆呆地看着他,交出了自己的相机、手机、平板和所有内存卡。 莫为一笑,小记者脑子里的弦瞬间崩断,一把抱住莫为的腿,将脸贴上去陶醉地蹭了起来,嘴里还发出惹人遐想的哼哼唧唧。 检查了一遍相机,删除掉自己和石昆仑的照片,莫为又翻起了小记者的手机。 事实证明现代科技还是挺靠谱的,哪怕这小记者正满面含春,舒爽得嘴歪眼斜,人像识别还是成功地认出了主人的脸,把手机里的秘密献了出去。 原来这小记者背后还有个规模不小的工作室,最近正在跟进当红女星乔珊珊的感情生活,而莫为作为经常在网上与珊珊女神炒cp的另一位当事人,自然也就受到了强烈关注。 不过...... 莫为用两根手指夹住手机的一角,塞进小记者胸前的衣领里,指甲轻轻在他的皮肤上一划,看着这小记者一点点攀着自己的腿向上摸索,又伸出手指,笑着把人向下一按,让他不要再乱动。 自己作为艺人的行程容易打听,但他特意选了这个时间点来找阿初的事情,这小记者是怎么知道还能跟踪上来的。 莫为又看了看这小记者迷离的双眼,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刚才下手没分寸,这小记者这会儿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暂时肯定是问不出什么的。 拎起小记者的后衣领,看似纤弱的手臂举重若轻,莫为将人拖到自己的车前,拧巴拧巴捆了捆,扔进了后备箱。 他可不敢让小记者坐副驾驶,后座也不行,就算不会出车祸,也容易被满大街的摄像头拍到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娱乐新闻没关系,他可不想上法制新闻。 莫为再次幽怨地仰头四十五度角,看了一眼楼上宋初房间的窗户。 啊啊,如果不是要处理这个跟拍狗仔的话,他现在一定已经钻进了阿初姐温暖的被窝,身娇体弱娇音喘地让她为所欲为了。 ...... 汽车引擎声远去,右侧红色的尾灯闪了闪,悄无声息地拐过路口。 小区花坛里,灌木丛后,距离莫为发现狗仔的位置不远,一人一狐缩在一起面面相觑。 人,是个女人,年轻,貌美,青春洋溢。 狐,是只狐妖,雪白,娇小,眼神灵动。 青春洋溢的女人是那小记者原本的跟踪目标,林诺的女神兼梦中情人,明星乔珊珊。 眼神灵动的狐妖是留守永福寺的那只小狐狸,闻着石昆仑的味道寻来,却扑了个空。 直接遁地而去这种高级技能,实在太欺负它这只初出茅庐的小狐狸了。 小狐狸这厢立誓要发奋图强,乔珊珊则是抱着脑袋研究大地母亲。 她不过是依照家传的罗盘指针找来,结果却在这里撞到了一只吸血鬼、一只老妖怪和一只魅魔? 同属娱乐圈,还拍过几部对手戏,莫为不是人这件事她早就知道,但却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他。 这怎么跟她爷爷传下来的书里写得不一样,罗盘所指的目标不该是位普通的人类女子吗? 是罗盘年久失修指错了路,还是有别人跟她一样,也是来找人的? 不对啊,她记得爷爷临终前亲口告诉她,说他们这一脉肩负着一项十分重要的使命。 先祖曾受神明所托,要在时机成熟之时,帮流落凡尘的神明解开封印,助其归位。 当时爷爷那口气特别骄傲,说古往今来普天上下这许许多多的生灵里,那神明单单挑了他们这一脉协助,这是无以伦比的殊荣,仅此一家,再无他人。 而且家里那本神明亲自执笔留下的记录里,也清清楚楚地提到过,她只将解除封印的方法留给了这一脉的当家人,并会由历任的当家人代代相传,直到时机到来的那一日。 那三位妖魔鬼怪,难道是听闻了神明转世,就跟西游记的各路妖怪一样,为了增进修为长生不老来吃“唐僧肉”的? 乔珊珊颤颤巍巍地站起身——蹲久了腿麻,小狐狸在她脚边转了转,抬起小爪子拉住了她的裤腿。 “嗯?你这是怎么了?” 面对这么一只娇小玲珑毛茸茸的萌物,乔珊珊又蹲了下来,语气软软的,柔柔的。 “你个两面三刀的女人,别以为说句软话我就会原谅你,你刚才不还想捉我来着吗?” 小狐狸气哼哼地扭过头,躲开了乔珊珊想摸它脑袋的手。 乔珊珊尴尬地笑笑。 没办法,她虽然自小学习法术,对这世界上奇奇怪怪的物种名录如数家珍,却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狐狸精,又在脑海里上演了好几处狐狸精勾人的小故事,就一时,咳,想领回家研究一下。 结果她刚摸到小狐狸的尾巴,那吸血鬼就从楼上落了下来,丝毫不遮掩身上浓烈的血腥气,吓得她和小狐狸立刻就近抱团取暖。 没一会儿,吸血鬼走了,魅魔来了。 乔珊珊和小狐狸刚刚喘了口气,那来历不明的大妖又突然气焰冲天,遁地而去。 再后来,便是那只仗着夜深人静就无节操向外喷发荷尔蒙的魅魔了。 若不是小狐狸自带魅惑抗性帮她挡了挡,乔珊珊又立刻咬破舌尖默念心法凝神定性,刚才她差点就要爬出去,像那小记者一样抱着莫为的腰腿乱蹭了。 今晚的小区居民,都是勤劳的。 今晚小区的夜,是生机勃勃的夜。 还好她家传的本事好使,虽然没啥杀伤力和破坏性,但是她学完以后发现,她家的传承简直是将苟活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只要自己不作死,就绝对弄不死那种。 她家祖上几代当家人都是活到百八十岁,精神气血慢慢衰弱后寿终正寝,除此之外啥天灾人祸都能苟住,这就是明证。 乔珊珊总是忍不住想,该不会是当年那位神明怕他家遭遇不测断了传承,才特意教授了这么一门特能活的本事吧? “喂!喂!丑女人,你发什么呆呢?” 小狐狸不耐烦地拽了拽乔珊珊的裤腿,把她乱飘的思绪拽了回来。 乔珊珊不好意思地挠挠脸,问道:“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小狐狸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不情不愿地重述了一遍: “我是在跟你说,你不觉得哪里奇怪吗?” “哪里奇怪?哪里都很奇怪好不好?” 乔珊珊险些泪流满面。 在她的预想中,她应该与失去记忆的女神不期而遇,漫不经心地在对方震惊的目光中大显神威,一举破掉封印,被女神热泪盈眶地感激加倒贴,千方百计要跟她结交成好姐妹,从此君临天下肆意横行,想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想要多少美男就有多少美男,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想弄死谁就弄死谁。 小狐狸尾巴一甩,很想抽这女人一巴掌。 这丑女人怎么又走神了? 这一脸傻笑的痴呆样,不用问,它都能大致猜得出这女人在想些什么。 它怎么会被这么一个家伙给抓住了,奇耻大辱啊!狐生污点啊! “啊,不好意思,我又走神了。” 乔珊珊接收到了小狐狸如有实质的鄙夷小眼神,连忙回神。 “算了,不怪你。” 小狐狸懒得跟脑子不好使的人计较,自行将话题进行了下去。 “那三位的实力不俗,我们就躲在这里,离他们这么近,可却没有一个发现我们。” 乔珊珊也回过味来,捧着下巴,眨着眼睛道:“大概是我家遮蔽气息的功法比较给力?” 小狐狸翻了个白眼:“那也只能遮住你自己的,我可是才开灵不久的小狐妖,我这一身狐、狐狸香还不能完全消掉。” 乔珊珊赞同地点点头。 “确实,味道有点重,还是孜然味的。” 小狐狸的爪子和牙齿都有点痒。 “所、以,为、什、么、我、没、被、发、现?” 乔珊珊同情地看着这小狐狸。 还真是刚开灵不久啊,连人话都没还学好就要出门闯荡江湖了,这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亲子矛盾? 39. 有种性别叫做薛定谔 天有息,地有脉,天地的呼吸吐纳之间,是万物的生长、流动、变化和消亡。 石昆仑是大地灵脉汇聚之处所孕育而出的一块灵玉,从古至今,唯此一块。 在化出可以随意走动的形体之前,这块灵玉便已经有了可以观察和感受外界变化的意识。 在无法移动的那数万年间,对石昆仑来说,他认识万物的途径,便是他立足的大地。 树木扎根其中,花叶飘落其上,动物们在地面上奔跑、生息、繁衍,昆虫钻入地底深处建造属于它们的王国,尸体腐烂,白骨化朽,巨石被风雨侵蚀成沙砾,沙砾又被重新塑造成巨石,流水来了又走,雨雪降落又升腾。 大地上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着惊天动地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又细微迟缓得无声无息。 他见得多了、听得多了、感受得多了,自然是会有点回报的。 石昆仑遁入大地,扩散灵识,边寻找该隐的行踪,边将方圆百里内的所有风吹草动尽数纳入感知范围。 平时他脚踩大地,城市里气息驳杂不好分辨,但现在的他融入土地,就像游鱼回到了大海,很快就摸清了此方土地的灵脉分布,并且排查到了附近间恰好建造在灵脉上的教会。 该隐周身那股血腥气很特殊,石昆仑锁定到其中一间教会,须臾间横跨了半个城市,从大地中钻出,现出身形。 深夜,这间位于闹市正中的教会,反而比其他地方的教会更没有生气。 站在大门前的石昆仑并没有看到该隐的身影,直到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丝轻轻的抽气声,似是有人在咬牙忍痛。 一步迈进门,黑洞洞的殿堂空空荡荡,两侧数排长长的木椅被模糊成了两团巨大的黑影。 黑影当中的过道稍显明亮,一个瘦削的身影正扶着近旁的长椅椅背,黑衣破碎,两腿发颤,脊背微弯,双颊深凹,紧抓着椅背的手指像五截枯骨,落在地上的影子像是个畸形可怖的怪物。 石昆仑试探着,又向前迈了一步。 无事发生。 看来这教会的被动防御是有特定的针对对象的。 比如说,几步之外的吸血鬼该隐。 石昆仑走近该隐,拿不准他现在是该调侃一下活跃活跃气氛比较好,还是严肃一点表达表达关切比较好。 “滚。” 该隐僵硬将脖子扭过一个刻度,好似他的颈骨是一块块上了锈的齿轮。 石昆仑会滚吗? 当然不会! 不仅不会,他还要再靠近一点。 在该隐还瞪着眼睛准备再说些什么的时候,石昆仑两步挤到他身前,一弯腰,双手将后一抓,直起身颠了颠调整位置,就把该隐稳稳背了起来。 “你——!” 温润的微光透出石昆仑的皮肤,将该隐笼罩其中,破碎的黑衣复原如初,如燕尾一般长长地垂落在地。 掐住石昆仑脖子的十根枯骨也重新长出了血肉,树皮一样的皮肤滑嫩如初,白皙如葱根,指节分明,强韧有力。 “放我下来!” 该隐依旧掐着石昆仑的脖子,气急败坏地道。 石昆仑转了转头,该隐就只掐住了一截粗玉柱,连个指痕也留不下。 “真的放你下来,我怕你走不了两步就得当场去世。” 石昆仑呵呵一笑,背着该隐向殿内末端的祭台走去。 “那也不关你的事!” 该隐还在挣扎,可惜他本就虚弱,刚才逞强闯了进来,又被这里的威压排斥,生机严重流失,就连维持外表的余力都没有了,哪里还能从身强力壮的石昆仑手里挣开。 “确实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不想让阿初觉得遗憾,竟然没有赶上见你最后一面。” 石昆仑还是笑呵呵的样子,说话的语气并不刻意冷漠,更显无情。 这句话却奇迹般地让该隐安静了下来。 良久过后,石昆仑已经走过了五六排长椅的时候,该隐才轻声叹了叹: “你说得对,现在不是我可以逞强的时候。” “不过......” 该隐在石昆仑背上别扭地动了动。 “你一定要背着我吗?” “你必须要与我有相当面积的直接接触,我才能让自己的灵光保护住你不受这里的影响。” 显而易见,布置在这里的并不是什么防御阵法,而是一种特殊的“气氛”。 换而言之,这里的空气对该隐来说就是有毒的。 石昆仑既是在将该隐从空气中隔开,也是在用自身做筛子过滤掉空气里的毒素,将中正无害的部分拌着自己的灵力来供给该隐,这才能让他的外貌渐渐恢复如常,也让他稍微恢复点元气。 石昆仑的脚步顿了顿: “除了背着你,我还可以搂着你贴着你抱着你,你要不要从里面选一个喜欢的姿势?” “啊对了,公主抱就不要想了,这是专为阿初准备的姿势。” “......你还是背着我吧,另外,”该隐咬牙道,“阿初是不会给你抱的!” “活着要有梦想嘛,不然跟咸鱼有什么区别。”石昆仑混不在意地答道。 该隐心里奇异地诞生了一丝得意。 听这话,石昆仑应该是从来没有抱过阿初,而他可是今天还在阿初的床上睡了一觉。 不仅没被赶走,阿初还给他盖了毯子!还顾忌着他在睡觉,看电视都不开声音!多么体贴! 半天没有听到该隐的回应,石昆仑以为他还在因为自己被个大男人给背着走而感到尴尬,干脆摇身一变。 该隐险些向后仰倒摔在地上。 不是他大惊小怪,任谁发现一个膀大腰圆肌肉发达的粗壮汉子,猛地变成了一个前/凸/后/翘细腰长腿的高挑美女,那都是要受到惊吓的好不好? 尤其是他正被这汉子背在背上,双手不可避免地搭在人家的肩膀上。 这一大变活人,那手掌立刻就贴上了两团柔软的物件,还随着脚步起伏微妙地弹了弹。 该隐像是烫到手一样连忙把手缩回来,掌心向里,抱在自己胸前。 这一重心不稳,他差点向后仰倒,双腿不自觉地用力一夹—— 这腰,真细......这腰以下的部分,真挺...... 该隐两难之下只好选择伸手,抓住石昆仑(女)的双肩,解放自己罪恶的双腿。 视线向下一瞥。 ohmygod,饶是他该隐活了三千多年,这般白生生的波涛汹涌也是生平罕见呐! “怎么样,我这模样是不是就顺眼多了?” 石昆仑的声音并没有变化,还是那副低沉的雄性嗓声。 ......不,不不不,你这让我更尴尬了好不好??? “你这......什么情况?你还能是女人?”该隐艰难地开口。 石昆仑哈哈一笑,声如洪钟,娇躯乱颤: “我是块石头啊,你见过石头分雌雄的吗?不能因为我有张近似人类男性的脸就觉得我必须是男人啊。” “很久以前偶遇状元游街,我去找阿初比试谁能吸引走状元郎的目光,这是我特意游览各地征集汇总得出的美人模版,不错吧?” 红纱飘飘,丰臀细腰,姿若嫩柳,艳若春桃。 第一眼看过去是飘飘然一团粉红轻雾,仔细看才发现原来是白生生一截玉脂凝肤。 全身衣料不过一两重,满眼风情堪比无尽波。 “你输了。”该隐满脸黑线。 他大概知道石昆仑到底是到各地的哪里看了些什么美人,又是从什么人嘴里征集来的容貌和打扮的模版。 石昆仑若是拿着这副皮囊跑到古代的闹市大街上一站,别说状元郎敢不敢看“她”,就算想看那也要偷偷摸摸地觑着眼,还要假装风沙迷了眼睛、这才识不清方向了。 “确实是输了,过犹不及啊~”石昆仑感概道。 那时候他也是比较“单纯”,忘了凡人世间原来是有些不可言说的条框约束的。 “那时候......阿初是什么打扮?” 该隐更想问,阿初怎么会接受这种无聊的比试,还真的下场去给别人评头论足了。 “阿初那时候因为不经意救了一个王爷的独女,被他们家留下住了好久,也收了些衣服和首饰的赠礼,那天出门难得穿了件精致的好衣裙,还让侍女好生打扮了一番,所以我才突发奇想要跟她比比这个来着。”石昆仑回忆道。 “那时的她......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颻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姣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 石昆仑长叹一声:“我要是也有这文采,就也能给她写一篇流芳千古的好文章了。” “这样......” 受限于文化差异,该隐可想象不出来那时候的阿初会是什么模样,只听了个云里雾里。 不过这大致意思他是明白的。 当年他初次见到阿初的时候,阿初身上穿着个麻衣罩衫,粗布裤,旧皮靴,腰上勒着个二指宽的牛皮带,外边还披了个破布斗篷。 这一身虽然算不得邋遢破旧,但也实在是粗陋,若不是他慧眼识珠,察觉到了这堆破布里藏着的佳人,他和阿初恐怕就...... 以貌取人和人靠衣装这两件事总是连在一起的。 但阿初似乎从来不在意这个,若不是人世间有羞耻心这东西,那时的该隐都怀疑阿初会不会更愿意什么都不穿。 不过,也是因此,当阿初偶尔愿意打扮的时候,强烈对比之下那种震慑人心的惊艳,也绝对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场景。 就像是那晚,在他举办的宴会上,阿初果真但也出乎意料地穿了那件他精心挑选的红裙,头发披散,面容清淡,一步步从楼梯上走下来,望着他简简单单地笑了笑。 那幅画面便成了他此后这些年里最大的慰藉。 “那,然后呢,她又把你扔去了哪里?” 该隐收回思绪。 他现在真是越来越多愁善感了,还总是想起以前的事情。 石昆仑挺了挺胸膛,惋惜地道: “我当时就发现了自己会输的原因,所以就打算再跟她比比谁能当一个更受人欢迎的花魁,不过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她,她就跟着王爷家的车马走了。她既然不接受我的挑战,那局便只好默认是我赢了。” “......” 该隐觉得自己差不多可以还原出真相了。 所以,当时那个情况应该是: 石昆仑偶遇状元游街,见到了恰好在场的阿初,便擅作主张地开始了内容莫名其妙的比试,又擅作主张地输掉了? 石昆仑到底是进行过多少次这种擅作主张的比试? 话说回来,正常情况下,他如果对阿初有些别样心思的话,见到阿初那副打扮,难道不该是恨不得把她藏起来一个人好好欣赏吗? 跑去跟阿初比谁更美是什么状况?羡慕嫉妒恨? 怪不得阿初会觉得他烦,还把他连着无辜的大山一起按进地里...... 一直以来都没把石昆仑给打死,阿初的脾气真好! 40. 兄弟 半夜三更,空无一人的教会大堂像是阴森的鬼窟。 幢幢黑影延伸至深处高高的祭台,望不见顶的圆拱如同深陷迷漫烟云。 黑暗里,洁白的圣子雕像被一条条手指粗细的锁链吊起。 驮着乌木所制的十字架,圣子像又高又大,这样才能保证每个踏入大堂的信徒都能看到他替世人受苦受难的剪影。 这高悬的圣子雕像鲜血淋漓,伤口处露着粼粼白骨,翻绽着狰狞的血肉,雕像的表情则扭曲在怜悯和痛苦之间,既富丽,又丑恶。 刺破头骨的荆棘冠是白银制的,钉住手脚的长钉是金子打的,伤口溢出的血珠是一串串精心雕琢的红宝石,盈满眼眶流过面颊的泪珠则是一粒粒晶莹的钻石,至于那油润洁白的身躯是用了什么动物的牙,这就不清楚了。 因其富丽而震撼,因其丑恶而畏惧,这就是这尊圣子雕像的威严所在。 “不管已经看到过多少次,还是会让我觉得恶心啊。” 该隐还趴在石昆仑背上,抬头看着那尊雕像,喃喃道。 “工艺不错。”石昆仑则是中肯地评价道。 “哼,有钱什么好工艺买不到?”该隐冷嘲。 “相比起来,你却是蛮潦倒的,偏偏死对头还吃香喝辣混得好。” 石昆仑戳破了他那点不甘。 该隐没接话,拍了拍石昆仑的左肩: “拐弯,去喷水的柱子那里。” 石昆仑依言转向,找到了那根约莫一人粗的石头矮柱,矮柱顶是个浅浅的石盆,盛满了清水,具体构造不明,但一直有气泡咕嘟咕嘟地向上冒,像个迷你版的趵突泉。 “这是圣水?” 石昆仑看看四周,也没个栏杆架子来保护一下? “暂时还是清水,还没有完全成为圣水。” 该隐看着那水盆,咬了咬牙:“放我下来吧。” “嗯?” 刚进门那两步就走得半死不活,这都已经深入祭台高处了,该隐是想就地给敌人送业绩吗? “这清水要变成圣水,必须圣子亲自点化,除此之外,便是当我们这种邪恶生物试图染指的时候。” 该隐慢慢地挽起袖子,露出半截手臂。 他的手掌及至手腕的部分尚且是白皙滑嫩的好皮肤,手腕再往上的部分却是皱巴干瘪的粗糙老皮,看上去就像是根枯树枝戴了一只白胖的手套。 “你的意思是,当你亲手碰到这水以后,它就会变成圣水了?” 石昆仑抓紧了该隐的腿,不敢放他下来。 这家伙,还真是来玩命的? 石昆仑总觉得,该隐其实也拿不准这东西对阿初的情况来说有没有用。 就为了试一试能否唤醒阿初,值得做到这个地步? “黑暗越浓重,光明便越耀眼,我是血族始祖,只要让我把手放进去泡一泡,这盆普普通通的清水就会成为最强效的圣水。” 该隐的语气轻松,还有点夸耀的意思。 “然后你就变成了独臂战士?”石昆仑呵呵一笑。 “最多也就是一段时间动不了而已,又不会化在里面。”该隐混不在意地道。 “你这是在赌,还是真的心里有数?” 看该隐这态度,再看他那状态,石昆仑实在是拿不准。 该隐只说:“你放我下来吧。” 还是另有一人给了石昆仑准确的答案:“别信他胡说,他这是在赌命。” 石昆仑抬头看去,该隐却不屑地冷哼一声,趴在石昆仑背上,径自向那石盆伸出手。 “哥,你这是何必呢?” 一道白光挡住了该隐的手,也不硬拦着他,只是缠着他的手腕,向后轻拉。 “哥?” 石昆仑看看那从圣子雕像里飘出的少年,又扭了个九十度的头,看看脸色黑得像染了墨的该隐,感觉自己听到什么了不得的八卦。 教会的神灵圣子与血族始祖是哥俩? 亲兄弟?相杀了好几千年的亲兄弟? 他(♀)可是知道,教会所属的猎魔人针对起血族来,那可是赶尽杀绝都不够,抓到活口要酷刑伺候,弄死以后还要挫骨扬灰,而血族也是如此对待教会的圣职人员,这两方势力相交的千年历史堪称是一副血淋淋的地狱图卷。 也就是现在为了避开普通人的注意,两家行事都低调了不少,大规模的追捕行动都被叫停,但只要双方遇到,依然是不死不休的场面。 不过......看看那少年微卷的浅栗色头发,再看看少年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睛和面庞轮廓,石昆仑几乎可以肯定,他俩绝对有点血缘关系。 “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吗?” 该隐收回手,袖口松落到手腕处。 “当然不是,我是来给你送东西的。” 半空中,披着亚麻布袍的少年一扬手,一个巴掌大小的银瓶便落到了石昆仑手里。 石昆仑向上抛了抛,听这声音,看这重量,这瓶子应该是满的。 “保质保量,拿去用吧,不要客气~”少年笑眯眯地摆摆手。 “我不需要你的施舍!” 该隐立刻就要去抢那瓶子,石昆仑眼疾手快地把瓶子塞在了胸前那道深沟里——他(♀)现在这一身实在是没有能放东西的口袋。 这一招果然有效,该隐的手指直接一个急刹车,随后掉了个头,挠向了石昆仑的脸。 这破石头是不要脸了是吧?! 那他就帮忙把脸皮扯下来算了! 石昆仑笑呵呵地没有躲,而他(♀)的脸皮已经变成了一层泛着盈盈白光的玉石壳。 他脸皮薄,怕挠,只是比较硬而已,嘿嘿。 那少年瞟了两眼,看得清楚,脸红红地移开了目光。 他哥艳福不浅啊,就是这大姐姐的声音忒粗了,这要是在某些时候叫起来,岂不是跟杀猪一样?难道每次都要捂住嘴? “咳咳,我送你们出去吧。” 扫开那些胡思乱想,少年向门口一指,四面封闭的大堂里刮起了微风。 石昆仑立刻感觉到,这里的气氛有了变化。 该隐的感受最强烈,他当即滑下石昆仑的后背,向外走了两步后,站在原地拢了拢风衣的领子,也不回头看那少年,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谢字出口,黑影遁去,该隐便已经离开。 石昆仑又挤了挤那银瓶,豪爽地道:“多谢小兄弟,有空我再来拜访。” 他(♀)还想赶着去问问该隐,他们这哥俩是怎么回事。 看在自己辛辛苦苦背着他走了那许多步路,还为了解除尴尬给该隐幻化出个养眼的皮囊,该隐应该不会拒绝聊聊的吧? 送走满脸写着八卦的石昆仑,那少年关好大堂的门,双脚踩在地面上,信步走到第一排长椅的末尾坐下,整个人歪歪扭扭的没个正形,还往旁边那人的身上凑了凑。 “小姐姐,你这又是何必呢?” 41. 小朋友专爱出门撒欢儿 宋初将猴似地扭在自己身上的少年推远了一些,问道: “不是让你提前散了这里的气息,不要伤到他吗?” 少年委屈地对着手指: “我这不是没想到他会虚弱成那样吗?完全散掉的话要好久好久才能再聚起来的。” 本来他们的信仰在这片土地就不算十分兴盛和坚固,这座城市里有圣水的教会就这一个,整个国家能养出圣水的教会满打满算也还不到十个。 “而且,而且,”少年偷眼看看宋初,“我哥跟我们斗了这么多年,互相都了解,他要是走进来发现无事发生,肯定要起疑的。” 宋初叹气:“也罢,总归有石昆仑来得巧,你也出现得及时,没让他再受什么罪。” 少年挺挺胸膛,眉飞色舞: “初姐姐叫我,我当然随叫随到啊~” “你那瓶子里是?”宋初挑挑眉。 “嘿嘿,”少年摸摸鼻子,嬉笑道,“就从后边卫生间水龙头接的,放心,伤不到他。” 反正他哥要圣水也是要用在初姐姐身上的,是真是假,管不管用,还不是初姐姐说了算? “蛮机灵的嘛。” 宋初敲敲他的头,少年眯着眼睛似是很享受,片刻后,依旧眯缝着眼,问道: “他到底怎么了?” 手底下的猎魔人也有一百多年没汇报过该隐的踪迹了,他原以为是他哥学低调了,现在看来,这是出了要命的状况,不得不低调。 宋初不答反问:“你这个问题,是以他同父异母兄弟的立场问的,还是以势不两立的敌人的立场问的?” 少年想了想,叹道:“算了,不问了。” 他们两个人从来都没有以兄弟的立场相处过,他现在偏偏拿着这头衔去打探隐私,感觉反倒是有点下作了。 况且—— “「那个人」一直都没有放弃抓捕他的意图,我还是装聋作哑当作没见过他吧。” 既然有圣子,就有圣父,他和他父亲都不过是「那个人」手里的工具,其实在很多事情上都做不了主。 被挂在锁链上像猎奇生物一样任人观赏的是他,最终得到赞美、崇敬和信仰的却是别人,他每次在这一尊尊圣子雕像间移动时,都会觉得手脚隐隐作痛。 应该也算不上是错觉,毕竟当年「那个人」为了“成神”获取信仰之力,是真的让他被钉在了十字架上。 他成为了如今这个可以通过雕像瞬息间跨越半个地球、受到万千信徒怜爱的圣子,也被困在了这一间间教会的墙壁里。 说起来,他还是挺自由的,有圣子像的地方就有他。 教会最好,他可以从圣子像里走下来,跟教会里的人聊聊天,透过窗口和门户看看外边的风景。 可以被人随身佩戴的小型圣子像稍稍有点不方便。 当凑齐了「被虔诚的信徒佩戴」、「雕像在近期内沐浴过圣光」和「所在的地理位置拥有一定信仰基础」这三个条件的时候,他才能将自己的眼睛和嘴巴转移过去。 很久很久以前,贵族的城堡和王廷的居室也在他的活动范围之内,他最喜欢去城堡里玩,装作偷溜进来的小鬼,去逗那些喜欢尖着嗓子惊叫的女仆姐姐们。 “贪心不足啊,你祖父还想要什么?”宋初摇摇头。 宋初很清楚圣子家那错综复杂的关系,也知道这少年口中的「那个人」是谁。 自从这少年被钉在十字架上那天起,他就只使用「那个人」作为代称,哪怕他和「那个人」之间其实拥有直系血缘关系。 少年眼珠一转,压低了声音道:“他想干掉你,取而代之。” 宋初冷淡地哦了一声。 不就是想让她出手弄死他祖父吗?都尝试了无数次了,这小孩怎么还没放弃说服她的努力? 少年无趣地撇撇嘴,嘟囔道: “真无情,也不知道我哥怎么就吊死在你这棵树上了。” 初姐姐就是这点让人捉摸不透,她对任何人都可以很友好很宽容,让你觉得她已经将你当作了朋友。 可惜,被单方面认证的友情往往不堪一击。 像这种在正常人看来完全可以归类于友情范围之内的小忙,初姐姐拒绝起来那叫一个斩钉截铁冷漠无情。 用她的话说,这都是些与她无关的事情。 “初姐姐,看在我今天匆忙被你叫来,又体贴懂事地给了我哥假圣水的份儿上,你是不是该给我点奖励?” 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初姐姐竟然要拐弯抹角地叫他来解决这事。 机会难得,必须要好好利用起来! 宋初轻笑着扫了一眼少年写满期待的脸,点头:“行啊,你想要什么?” 少年一怔,随即一蹦三尺高,惊喜地叫道: “你竟然答应了?!” 宋初失笑,再次点了头: “是,我答应了,你想要什么奖励?” 惊喜过后,少年瞬间冷静了下来,试探着问道:“任何事?什么都行?” 宋初保持着微笑:“最终解释权归我所有。” ......好吧,也就是说,过分的要求她是不会答应的,而这个“过分”的标准还是由她说了算。 少年基本可以肯定,他想要宋初帮忙杀死「那个人」的请求是绝对不会过关的,这样的话,至少也要知道—— “他会死吗?” 少年面向她,微弯着腰,小羊羔般澄澈的蓝色双眸凑到近旁,直视着宋初的眼睛,异常认真地问道。 宋初能看到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的所有过去,却读不出一个人内心的想法。 这一刻,她竟然有点拿不准这少年口中的“他”到底是谁。 “我知道你今天为什么会叫我来了。” 不等宋初有所表示,少年已经直起了腰,笑得奸诈,却仍有几分天真。 “你有了顾忌,对不对?” 少年叹了口气,声音低得几不可闻:“确实值得。” “啊对了,既然刚才那个问题你没有回答,那我可以换一个奖励吧?” 少年眨巴着大眼睛看向宋初。 宋初无奈地默认了。 “唔......我估计让他们把教会建到月球上的计划是不太可能实现了,所以~” 少年拉着宋初的手臂开始撒娇: “初姐姐,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带我去月球上转转的,对不对~” “你去那里做什么?”宋初费力地抽回自己的手。 少年两眼放光:“去看看地球是什么样子呀,我想知道这颗星球到底是不是像照片上那样蓝蓝的。” “如果不行的话,那带我去北极或者南极看看也行,或者海底,对对对,海底海底,我想去看看海底会不会有电影里那种大章鱼!” “月球、北极、南极、海底,你想什么时候去?”宋初笑问。 少年扑向宋初,只想一把抱住她猛亲上几口,被她推开后还在激动地张牙舞爪。 “初姐姐,你太好了!我以后就是你最忠实的信徒!呜呜,我要把你雕在每一尊圣子像的心口上!” ...... 这边,宋初带小朋友出门去玩,临走前还确保了那石柱水盆里的水从此以后都只会是普通的自来水。 另一边,石昆仑追上了并没有走远的该隐。 该隐应该是在特意等他,这让石昆仑那高涨的八卦热情消散了不少。 他已经恢复了原本国字脸大汉的样子,而这一点明显让该隐松了口气。 “以貌取人可不是好习惯。”石昆仑批评道。 “没办法,谁让我长了眼睛。”该隐凉凉地回道。 “那你知不知道,其实阿初的本体也是没有性别的,”石昆仑呵呵傻笑,“你说她要是哪天换张男人的皮出现在你面前——” 该隐给了他一个眼刀,觉得石昆仑在讲废话。 阿初跟他石昆仑能是一回事吗? 别说阿初换张男人皮,就算换张不男不女的皮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不过...... “你见过阿初的本体?”该隐狐疑地打量着他。 “这个嘛......”石昆仑挠了挠头,“我也不确定那是不是她的本体,不过没有性别这一点是她亲口说的。” “你是做了什么,才让她特意跟你强调了这一点。”该隐呵呵一笑。 “也没什么,”石昆仑憨厚地回道,“就是想跟她比比谁生的孩子多来着......” “......” 石昆仑是在状元游街那天以后解锁了什么新奇的人格设定吗? 这怎么还一条路走到黑不带回头的了? “我当时就是随口一说,本来是想跟她比比谁教出来的徒弟更厉害的。”石昆仑连忙解释道。 该隐这厮看他的眼神愈发诡异了,别以为他没看见那偷偷摸摸的向后一错步。 “然后呢?她又把你扔到哪儿镇压着了?”该隐面无表情地问道。 “还好还好,就是北极冰川底下几万米吧~” 42. 母子 夜半午时,该隐和石昆仑随意挑了个方向走了走,就闯进了人间繁华热闹的夜生活。 该隐抬脚就往某家动次打次的酒吧里闯,石昆仑估摸着他是饿了。 坐在吧台,一人叫了一杯威士忌,该隐的目光落在灯光昏暗的舞池里,搜寻着合适的猎物。 石昆仑喝了口酒,凑近该隐,小声道:“聊聊?” “聊什么?”该隐明知故问。 “啧,你这就没意思了。”石昆仑谴责他的装模作样。 该隐收回目光,看着玻璃杯的冰块,轻轻晃了晃,在叮叮当当的声音中,开口道: “我的母亲名为莉莉丝,我的父亲,是亚当。” 石昆仑差点没把喝进嘴里的酒给喷出去,被呛得咳嗽了半天。 亚当?是他以为的那个亚当?是经常会被从书上抄来给自家小孩当名字的那个亚当? 不对啊,那本全世界最有名的书上说了,亚当的老婆不叫莉莉丝吧? 所以该隐是私生子? 这也不对吧,教会圣子刚才是叫他哥哥的,怎么私生子还比原配的儿子岁数大呢? 石昆仑瞬间脑补出好几版狗血三角恋的剧情。 “没有什么爱情狗血剧情,”该隐一语击破了他的脑补,又道,“倒是有点狗血家庭伦理剧的剧情。” 石昆仑搓了搓自己的耳朵,伸手做了个“请继续”的动作。 他这是在用行动表示,他一定洗耳恭听。 既然已经开了头,后边的话就好说多了,该隐也懒得用代称遮掩,简单一句话介绍: “莉莉丝是亚当的第一任妻子,但因为过于热爱自由和玩闹,又对亚当的影响力太大,亚当的父亲——也就是我祖父屡次被她顶撞后,为了不让儿子与自己离心,就给他另外选了一个听话温顺的妻子。” “听起来......这位莉莉丝女士,不会是个甘于就这么被赶走的人物。” 石昆仑婉转催促。 “是,的确。但她也没有办法,那时她不仅受了重伤,还怀有身孕。所有人,包括亚当和亚当的父亲,都认为拼命逃走的她必死无疑。” “可她却顽强地坚持了下来,怀抱着强烈的恨与爱,通过啃食好心收留她的那些人的血肉,生下了那个注定要以掠夺为生的孩子。” 石昆仑微愣:“这......她......” “我母亲那时候很虚弱,加上那时候人类对很多事情的认知还停留在一个十分原始的阶段,她知道自己照顾不好一个脆弱的婴儿,那还不如让自己的孩子在自己腹中多成长一段时间,出生以后便少一分危险,就像初生的小鹿就会行走那样。” “而她想到的方法便是大量地吃东西。在她看来,自己多吃一点,腹中的孩子就会更快地长大,哪怕同样是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也可以拥有三四岁孩童那般较为强健的身体。” “光是那些收留她的人采来的野果远远不够,她需要肉食,但她身受重伤,不能打猎不能劳作,病怏怏的似乎随时都会死,看起来也不能增添人口,那些人是不会把宝贵的肉平白分给她吃的。” “所以,当她稍微恢复了些力气后,她就把目标放在了身边某些更容易捕获的猎物身上。” “最开始是那些不被重视的年纪较大和病重伤残的人,场合和时机允许的话,她会把肉都啃干净,若不然,也会尽量把血喝干。” “很快她就发现,相比起啃食血肉留下齿痕,增添被人认出的风险,只是喝掉血液会更隐蔽更方便,更有利于摆脱被人怀疑的可能性。” “哄骗、陷阱、偷袭,她使用各种手段,在不同的聚居地间游荡,一边躲避野兽,一边捕猎同类的血肉,才最终生下了我。” 说到这里,该隐露出一个讥嘲的冷笑。 “如她所愿,我没有作为一个普通的脆弱的人类婴儿出生,而是一个——” “她一定很爱你。” 石昆仑突然出声打断。 “你的母亲,她一定很爱你。” 就像众多信徒们凝聚起来的意愿创造出了“神明”一样,该隐也是诞生自莉莉丝强大且坚定的意愿。 该隐只是平静地继续讲述着: “腹中的我最后成为了她的负担,我出生之时她已经无法喂养我,所以,我这一生记忆的起点,便是被她放在胸口吮吸她颈边鲜血的画面。” 石昆仑默默无言地喝着酒,有点后悔自己这份好奇心。 该隐也沉默了许久。 其实有一点他没有说,他不是被母亲以正常方式生出来的,而是母亲亲手剖开了肚子,将他取出来的。 那时候的他虽然已经有意识和记忆,但他作为莉莉丝掠夺了众多人类生命生下的孩子,他的本能和他对母体营养天生的需求都促使他,啃食了自己母亲的血肉。 或许,这个行为,才是他得以成为吸血鬼的关键。 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该隐回过神来: “我的出生引起了祖父的注意,尤其是当他发现我拥有不同于普通人类的力量、能力和生存方式以后,他就想让父亲来将我接回去。” “但我父亲,也就是亚当,很清楚祖父的心思,接我回去不过是个借口,实际上他只是想囚禁我研究我,甚至打算将我吃掉。” “为了保护我,亚当与他父亲尽力周旋了几年,在这期间,亚当的第二个儿子出生了。” “我在那段时间里快速成长着,而我身上渐渐呈现出来的近似于永生不死的特性让祖父愈加疯狂地想要抓到我,而那时的我,其实也已经不是他们可以随意处置的对象了。” “祖父并没有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他逐渐摸索并制定出了一个汇聚信仰让自己‘成神’的方法,但他不敢轻易用自己的性命尝试,就打上了亚当第二个儿子的主意。” 石昆仑脱口而出: “艹!圣子?!” 怪不得那圣子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年模样,原来那正是他“死”时的年纪吗? “对,是他,祖父让父亲选,是要保护他的小儿子将我抓回去,还是要保护我牺牲掉他的小儿子。” 石昆仑抬手打断他接下来的话:“行了,你不用说了,喝酒,我们喝酒。” 该隐自由自在地坐在这里喝酒,圣子则被挂在了锁链上,当年该隐的父亲做出了何种选择,一目了然。 石昆仑从口袋里拿出那个沉甸甸的小银瓶,放在桌子上看了一会儿,推向该隐。 “妥善保管,好好使用。” 当他知道了这两兄弟的故事以后,石昆仑可以肯定,这圣水一定有用。 这里面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一定会在阿初身上生效,让她恢复有关于该隐的一切记忆。 否则的话,那他就只好去把阿初打醒了。 43. 打狐小英雄 该隐的脸长得不错,加上有石昆仑这个优质的绿叶做衬托,早就引起了几个胆大姑娘的注意。 舞池里光线昏暗,彩灯乱闪,加上摩肩擦踵的香汗淋漓,该隐先后挑了三个人,领到角落里吃了点“开胃小菜”,最后又选了一个外带出门,好慢慢享用。 石昆仑看在眼里,原本并不打算管闲事,后来想到该隐在永福寺里那次倒霉的用餐经历,还是悄悄地跟了上去。 他是真的拿不准该隐到底虚弱到了何种境地,最起码今晚的该隐十分需要一个妥帖的护卫。 另一边,乔珊珊和小狐狸又蹲在小区花坛里等了等。 乔珊珊手里的罗盘开始东南西北地乱指,若是这指针能拐弯,说不好还得把天上地下都给指一遍。 连哄带骗地从小狐狸嘴里套出了些情报,乔珊珊觉得,那位被来自昆仑山的石妖大佬看上的人类女子很可能就是她要找的人。 知道了这一点,乔珊珊更不敢轻举妄动了。 谁知道这种大佬是干嘛来了。 乔珊珊坚信,他,还有另外两个大佬,肯定也是知道了女神转世的事,要来哄骗女神的现世凡人身占些便宜,比如双修啊,吸取精气啊,吃肉喝血啊,骗心骗身啊什么的。 她有家传的女神封印细则,知道这所谓的转世其实自始至终使用的都是同一具肉身。 这可是比唐僧肉还宝贵的肉体呐,或许真的会有那种吃上一口就长生不老的设定呢? 要不然,也会有那种一沾身就能让伴侣飞天升仙的效果吧? 可惜这小狐狸不知道那个小姐姐的名字,不然自己打听起来就容易多了。 小狐狸在一边默默舔毛,决定不去问这丑女人又在瞎琢磨些什么,怎么一会儿担忧一会儿期待,还笑得贼猥琐。 乔珊珊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惋惜地道:“我明天上午还有个粉丝见面会,五点就要起来做发型化妆呢。” 小狐狸抬头看看天。 这会儿都快凌晨三点了。 祖辈传下来的任务很重要,可是工作也很重要,乔珊珊立刻拍板:“决定了,明天再来。” 小狐狸懒洋洋地甩了甩尾巴,当作是告别。 乔珊珊戳了戳它的小肚皮:“喂,小狐狸,今晚要去我那儿住一宿不?” 小狐狸眼睛一亮:“你家有炸鸡烧鸭和酱肘子不?” 折腾了这大半夜,身心俱疲,它想吃宵夜。 乔珊珊想了想,搬着手指头数道:“我家冰箱里有两袋生菜、一袋胡萝卜、一盒鸡蛋、一桶脱脂牛奶、西兰花、青豆和一些紫薯。” 小狐狸的尾巴耷拉下来:“你真可怜。” 这人怎么穷到连肉都吃不起了。 它的账户里还有五位数的零用钱呢。 “呵呵,”乔珊珊干笑,摸了摸正在咕咕叫的肚子,“我也觉得自己挺可怜的。” 她连晚饭都没吃,这会儿正饿得前胸贴后背。 但是! 要自律! 为了上镜! 不能吃宵夜! 所以回家以后打个坐,摒弃杂念吧乔珊珊!你是最棒的偶像! 她家的“特能苟”传承里竟然还有应付闹饥荒时肚子饿的功法,简直是太太太贴心了! 小狐狸用尾巴拍了拍她的手,大度地道:“你先回去吧,我要在这里蹲点,明天你再来的时候请你吃肉。” 它早就闻到小区外边那家烧烤摊的香味了,等那家人白天关门休息的时候,它可以尝试去买点好吃的,反正只要把码扫到就可以了。 “小狐狸,你真好~” 乔珊珊抱着小狐狸,不顾它的挣扎搂在怀里蹭了蹭,这才一步三回头,跟电影里的间谍一样偷偷摸摸地溜出小区。 少了个聒噪的家伙,小狐狸伸了个懒腰,三蹦两蹦地跳到树上,悠悠然地睡起了觉。 一直睡到天光大亮,谈话声、走路声、跑步声和汽车发动时的引擎声渐渐响起,小狐狸微微睁开眼睛,尾巴一晃,又把自己变成了小白猫的样子。 小区里多只野猫很正常,但多了一只毛色纯白的小狐狸的话就很引人注目了。 等到早上这一波上班上学的人们离开,小区里又恢复了平静,在过一会儿,就是收拾完屋子的老阿姨们领着尚未进入幼儿园的孙子孙女们下楼遛弯。 老姐妹们凑到一起,不是聊自家老头子那愈发古怪的脾气,就是聊忙忙碌碌的儿子儿媳,还要再交流几个育儿秘方和养生妙法。 这小区虽然旧了点,摄像头也没有无死角全覆盖,但这里原来是附近大学的教职工宿舍楼,治安向来不错,各家住户也是多年的老邻居。 所以,当某个刚学会走路的奶娃娃趔趄着走到花坛边,并渐渐脱离了大人们的视线范围时,小娃娃的奶奶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 “猫!” 趴在树枝上睡觉的小狐狸听到一个尖声尖气的声音,懒得搭理树下的人类幼崽,翻了个身,继续睡。 “猫猫!猫猫!” 小狐狸把头缩进臂弯里,两个耳朵一耷拉。听不见,它听不见。 “猫猫!来!” “喵呜~” 小狐狸忽得竖起耳朵,抬起头向下看去。 穿着花裙子的奶娃娃对面的花丛里,趴着一只脏兮兮的三花大猫,左耳缺了个尖,右眼上一道伤疤。 嚯!好家伙~ 这还是只混过社会的大佬猫。 三花大猫发现了面前这只不停挑衅自己的生物,饱经风霜的它容不得自尊受到如此轻视,高竖着尾巴,弓着背,张牙舞爪地发出嘶嘶的威胁声。 小东西,你要是再在我面前乱晃,我可要给你点厉害尝尝了! “猫!猫猫!来!” 胆大包天的人类幼崽不退反进,笑嘻嘻地向着三花大猫伸出了罪恶的小手。 刷—— 一道白影从奶娃娃的头顶大树上落下,对着那只嚣张的三花大猫呲了呲牙,抬起爪子向小区大门的方向一指。 混过社会的三花大猫果然识时务,立刻喵呜一声怂成了球,灰溜溜地向小区外逃去。 小狐狸得意地一扬脖,毛茸茸的尾巴摇啊摇。 奶娃娃歪着头,看着面前这条甩来甩去的大尾巴,视线被尾巴末梢的那段焦黑所吸引。 奶娃娃伸出手,用力一抓—— “嗷!!!!!!!!!!!!” 这一天,小狐狸承认了人类对自己的生物学分类。 狐狸,犬科,也是会狼嚎的...... 44. 闻香识女人,闻臭识狐狸 尾巴是小狐狸的弱点。 而自从被宋初的天降神雷给劈过以后,小狐狸的尾巴尖还多了一截黑炭。 这不是物理性质的皮外伤,恢复起来比较慢,但小狐狸先前一心想着攻破石昆仑那个困住柳道士的阵法,就没有分出多余的心神来疗伤。 反正只是劈了个尾巴尖,不是大问题,过两天再处理也行。 结果,今天,它的尾巴尖被这小娃娃用吃奶的力气狠狠一攥,小狐狸才意识到拖延症确实是一种十分强大的敌人。 一声像猫惨叫又像狗哀嚎的痛呼过后,小狐狸现了原形,扭头就想咬这奶娃娃一口,却在最后关头忍了下来,收起爪子,气得连连拍地泄愤。 不能咬啊,它除了是妖怪,还是最野生的野生动物! 好像听爷爷说过,人类的狂犬疫苗不一定有效的! 啊啊啊,这讨厌的小破孩!它明明一口就能把他咬死的! 竟然敢拽它的尾巴!还拽着不放了! “哎呀,招招,你怎么在这儿?!啊!这哪儿来的狐狸?!快来人,快来人啊!” 小娃娃的奶奶听到了小狐狸的那声怪叫,发现了不见踪影的小孙女,连忙赶过来寻人,便看到了小奶娃单手擒野狐的场面。 见有人来,这人还嚎起来特别难听,特别刺耳,小狐狸下意识地呲牙咧嘴,露出一副凶相,而这小奶娃却胆子大得很,小胖手越抓越紧,还倒拎着它给自己奶奶看,邀起功来: “奶,猫猫,猫猫。” “快放开快放开,这可不是猫!” 老奶奶冲过来想要掰开小奶娃的手,却被小狐狸那副杀气腾腾的嘴脸给吓了一跳,不自觉地退了半步,生怕自己被咬到。 ......行吧,它不吓唬这胆小的老太太了。 这位老奶奶,你赶紧让你家孙女放开我吧~ 我这就走到海角天涯再也不出现你们面前了~ 小狐狸忍着痛,再次收敛了尖牙和利爪,圆睁着水汪汪的眼睛,试图让这位老奶奶看清自己真挚的眼神。 却不想奶娃娃见小狐狸不再挣扎,另一只手搂过它的肚子,把它整个儿头朝下地抱在了怀里,更死命勒住不放手了。 “奶,猫猫,猫猫!” 小娃娃双手费力地抱着小狐狸,欢快地跑到奶奶身边,给她看自己捕获的猎物。 小狐狸长长地叹了口气,老实认栽。 好在自己的尾巴尖得救了,它才不相信这老奶奶会让小娃娃把自己抱回家当宠物。 确实如它所料,它被闻讯赶来救援小奶娃的大人们塞进了狗笼子里,有鉴于它温驯的表现,大家一致认为它应该是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 吃光了大家投喂给它的火腿肠和鱼罐头,把味道欠佳的猫粮狗粮扫出笼子,小狐狸被门卫大叔上交给了当地派/出所,让他们尽快把这只小狐狸还给动物园。 派/出所里还有点热闹,门卫大叔交代了一番小狐狸的来历,话题就被引到了旁边屋子里那几个吵吵嚷嚷的人身上了。 事件还没弄清楚原委,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们也不敢胡乱定性,只说是医患纠纷,这些人来状告xx附属医院里的医生玩忽职守,耽误了家里老人的急救时间。 “xx附属医院?那不是咱这片儿吧?你们也管?”门卫大叔同情地问。 “那老人和家属都住在附近,估计是就近过来吧,”年轻人如此回道,“总比让他们去医院闹好一点,我们让小刘去找医生了解情况了。” “嗯,辛苦辛苦。” 门卫大叔刚要发表些社论意见,听到那边的大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她爸爸昨晚走的时候多么难受,老人都瘦成一把骨头了,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一时间便生不起指点江山的心思了。 死者为大,估计也是老人刚走情绪太激动,一时难以接受,就心生不忿了。 xx附属医院可是顶好顶好的大医院,挂个号都要排好几个小时那种,门卫大叔才不相信那里的医生会玩忽职守。 别说是他,就连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和凑巧来办事的路人也觉得xx附属医院的医生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直到他们终于从大姐那前言不搭后语的抽泣声中提取到了一个关键词: 实习生。 这......啊这就......还真没准儿是疏忽了? 门卫大叔还有岗位,聊了几句便早早地走了,小狐狸的笼子被放在墙角,时不时就有人过来逗逗它,又给它加了几顿餐。 这边派出所经常能捡到走丢的猫猫狗狗,猫粮狗粮都是有存货的。 小狐狸极尽乖巧,蹭吃蹭喝,就希望各位哥哥姐姐看在它眼睛这么美这么闪的份儿上,把它的笼子打开那么一下下,它保证立刻消失绝不纠缠。 家里族学教育的好,小狐狸是很善解人意的,它要是凭空从笼子里消失的话,估计会给这里的人惹出点小麻烦,但它要是野性难驯动作灵巧地让人抓不着,那大概就是比较合乎常理的状况了。 可惜,虽然大家都很喜欢它,却没有哪个人萌生出把它抱出来揉一揉的想法。 小狐狸一会儿摇尾巴,一会儿仰躺着露出肚皮,就差直接张嘴口吐人言: 来摸我啊来摸我啊,我的毛软乎乎的,快来摸我啊~ 而当某位工作人员小姐姐向动物园打过电话询问后,小狐狸的归属便有了点麻烦。 听那门卫的事件描述,再看小狐狸那身油光水亮的干净毛发,和它的乖巧不认生,总觉得这不是野生动物,可能是谁家养的宠物。 这样的话,就只能等那家人发现宠物走丢以后来找了。 而到了下午,进进出出的人便暂时将注意力将小狐狸身上移开了。 因为,那位被点名告状的实习生亲自来到了派/出所,打算跟逝者家属解释原委。 小狐狸的目光也投向了那位走进来的年轻人类男子,嗅了嗅,饶有兴趣地坐直了身体。 这家伙,是同类呀~ 走进门的段明伟也在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屋子里那股异样的气息,虽然微弱,但也无比鲜明。 是一股细微的臊臭味,还挺提神。 他并没有立刻确定这股气息的来历,只是眼神一扫,发现了气息的源头以后,脑中灵光一闪。 小狐狸眨了眨左眼,又眨了眨右眼,还抬起爪子打了个招呼,又生怕段明伟误会它是训练有素的宠物,还努力比划出个ok的手势。 这是妖怪?狐妖? 他难道见到了志怪小说里才有的狐妖? 段明伟这明显偏移的视线和嘴角的笑意马上引起了逝者家属的不满,那大姐冲上去就要扇他的耳光。 所幸围观群众眼疾手快,一边拦住大姐,一边拉开段明伟,才避免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肉搏厮杀。 段明伟也只好暂时把狐妖的存在抛到脑后,专心应对这场无妄之灾。 确实是无妄之灾,他如果不把护士医生给支开那一会儿,那老人家怎么能够撑到见自己的子女最后一面? 却不想这位大姐一口咬死是他们玩忽职守,这才让老人的病情突然急剧恶化,并最终无力回天。 老人的病历和两次病危通知书都在档案里,这确实不是疏忽照料引起的意外死亡,来医院了解情况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认可了医院方面给出的解释。 但根据监控,段明伟那一进一出确实有点可疑,他说他是帮忙照看了一下,其他护士和医生也为他做了证。 接下来,就是如何安抚逝者家属,并且耐心解释给他们听的事情了。 若家属果真不信,那就只能等尸检报告,但此案确实没有任何异常之处,又不存在犯罪动机,大家都觉得还是劝大姐早些处理后事比较好。 而自认行事正大光明,绝无害人之心,也无害人之实的段明伟觉得这总归是因为自己惹出的事端,便跟老师请了假,跟着来到派出所,打算诚心诚意地解释一下。 在场的工作人员们都是很有工作经验的,眼看这位初入社会的年轻人有要上前讲理的架势,连忙先把他领到旁边坐下,让两位与那大姐年纪差不多的老同事先行上去安抚。 段明伟顺势安静地坐在墙边的一溜椅子上,看似专注地围观那边几人与大姐如何交涉,实际上却把三分心神放在了角落的铁笼子里。 蹲在笼子里的小狐狸眼睛滴溜溜一转,打了个哈欠,慢吞吞地趴好,用爪子扒拉着笼子里的狗粮。 段明伟看了一会儿,忽然咳嗽了一下,掩盖住那声轻笑。 这小狐狸竟然用狗粮摆出个sos来。 现在的妖怪还都懂外语了? 小狐狸一巴掌把狗粮拍散,抬起爪子指指自己,再指指那位情绪仍然激动的大姐,随后又指指段明伟,再指指自己,最后指向了大门口。 段明伟了然。 它这意思是,它帮忙解决那位大姐,段明伟负责把它从笼子里放跑。 段明伟有点犹豫,那大姐的事其实挺好解决的,但他却一时想不出要用什么借口把小狐狸带走。 这时,手机在他口袋里震了两下。 段明伟拿出来一看,原来是女朋友发来的短信。 跟他同期的实习生校友给他女朋友报了信,却只跟她说了个大概,还说段明伟被带到了派出所,忧心不已的女朋友连忙发短信来问怎么回事,要不要帮忙。 末了,他女朋友还加了一句:她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打了车,最迟二十分钟就到。 段明伟看了看那小狐狸,埋头打了长长一段字,发给了女朋友,随后对着小狐狸点了点头。 小狐狸精神抖擞,在笼子里闪转腾挪,找到了正对那大姐的方向,一双桃花眼光华闪烁,那大姐不经意间目光一扫,微微一愣,激动到发红发紫的面皮就迅速恢复了正常。 这人呐,就怕不冷静,一旦不冷静,那眼睛就昏了,耳朵也聋了,嘴巴也像开了闸的洪水,什么都往外喷。 小狐狸已经在这里待了小半天了,那大姐的说辞也早就听了个清清楚楚,在它看来,这都是那大姐乍闻亲人去世,情绪不稳,头昏眼花,神思滞涩而导致的临时性失智。 换句话说,就是一头钻进牛角尖,还觉得自己走上了星光大道,就差要起誓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了。 只要让她冷静下来,自然耳聪目明,能辨是非曲直。 当然,如果这大姐装糊涂想要讹人的话,那小狐狸就没办法了,毕竟它的幻术不能轻易施展在普通人类身上。 事实证明,虽然地辟总存凶恶,但天高不负善心,段明伟这次运气好,没碰到那种恶心人的泼皮无赖。 基本不用他再去说什么,那大姐就在一堆证据面前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理取闹,讪讪地在众人的好言安慰下捂住了脸。 小狐狸得意地一甩尾巴,看着段明伟挺了挺小胸脯。 段明伟翻了翻手机相册,找出一张熊猫头抱拳的表情包,放大了亮给小狐狸。 老铁!高效啊! 45. 审美的代沟叫做黑洞 天天被关在家里的小朋友一旦有机会出门,那就跟脱了僵的野马一样,绝对不会主动回家。 宋初领着圣子到了北极,他就要去找北极熊打架,用冰砖砌房子,试图架着火锅看极光。 宋初领着圣子到了南极,他就要去逗企鹅挖冰芯,还想找找某本书里提到过的疯狂山脉。 接起电话的时候,宋初正看着圣子在月球表面的环形山里乱蹦,誓要踩出一个又大又深又标准的笑脸,多燃烧一点探月科学家们的脑细胞。 圣子只能在宋初身周的固定范围内活动,否则就会被拉回他在地球上的各处寄身雕像里,所以宋初也就只好陪着他四处撒欢儿,小心着别让他玩嗨了跑得太远。 “喂,亲爱的,你在哪儿呢?”闺蜜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 宋初看看那颗蔚蓝色的星球,答: “离家不远。” “我刚好在你家附近,那我等会儿去找你呀~你帮我照看只小狐狸吧,在你家先寄养几天,我这儿有笼子,我再买点罐头过去。” “小狐狸?哪儿来的?” 宋初随口问道,向那边撒欢儿蹦跶的小朋友招招手。 “我男朋友在这边派/出所看到的,让我假冒主人领出来了,可惜他住的是合租公寓,我最近跟家里抗争借住在表姐那儿,都不方便带回去,就只能先麻烦麻烦你啦~” “......假冒主人?就让你这么领走了?”宋初挑眉。 “哈哈,你不知道,那小狐狸可聪明了,见到我进门就狂摇尾巴冲着我叫,那叫一个亲热,我又给表叔打了个电话走了点关系,喏,这不就让我领回家了?” “这样啊......” 她大概知道是哪只小狐狸了。 昨晚她发现这小狐狸进了小区,并不打算多管,没想到这小狐狸如此疏忽大意,竟然能被普通人给抓住送进派/出所去。 “不打算把它放生吗?”宋初提议。 “我男朋友好像想养它,而且这小狐狸看着也不像是野生的,贸然放生的话似乎不太好。” 闺蜜的男朋友是段明伟。 大概是段明伟难得碰到只妖怪,想跟小狐狸交流交流,这才想留住它? 看来这小狐狸也算懂事,知道顾忌闺蜜这个普通人在场,没有直接撕开笼子跑出来。 “段明伟知道你打算把小狐狸送到我家吗?”宋初问道。 “当然知道,他也同意了的。”闺蜜爽快地答道。 在段明伟的认知里,她宋初应该是个普通人才对。 送只狐妖给她,这是动的什么心思? 段明伟是认为这小狐狸绝对不会伤害普通人呢,还是认为就算她被妖怪伤到也无关大雅呢? 只希望这家伙对闺蜜是真爱,之所以送到她家,是为了不让自己女朋友承担些不必要的风险。 “你们大概什么时候到我家?” 宋初拍了拍身边少年的肩头,把他紧紧拽着自己衣角的手指掰开。 “再有十来分钟吧。” “那好,我也马上到家。” 宋初挂断电话,看着眼泪汪汪跟自己无声撒娇的少年,揉了揉眉心。 她总觉得见到了缩小版的该隐,但一想象那个惯常狂霸酷炫拽的血族始祖跟自己撒娇的画面,又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说好的带我去海底玩呢?”圣子痛诉道。 “先欠着,回头我再带你去。”宋初认真地回答。 “你就不能把自己一分为二一分为三吗?分身术那样,一个陪我玩,一个回家装样子,再来一个给咱俩拍合照。” 圣子撅着嘴表示不满。 他听普通人家的那些小孩子们说过,大人们最常说的谎话就是“回头我再xxx”,然后转头就给忘了。 宋初敲了敲他的头:“那这世界就要乱套了。” 圣子抱着脑壳呜呜假哭,脑仁却转得飞快。 如果对普通人来说他们这些所谓“神明”是神秘的,那么对所有“神明”来说,初姐姐就是他们心中的神秘。 她是什么,她能做到什么,又有什么是她做不到的,为什么能像捏泥巴一样将他们辛辛苦苦聚集起来的信仰之力搓扁揉圆,可以随手散去又能信手招来。 简直就跟神的天敌一样。 而他今天终于确定了一件关于初姐姐的事实。 她无法将自身分离成不同的个体。 听那语气,还不是她做不到,而是这样做的话后果会很严重。 哎呀呀,怎么感觉现在的初姐姐特别有生气,也比以前容易套话了呢? 这样的话,要不要再接再厉一下? “初姐姐,那我先跟你回家,等你忙完再带我去海底玩行不行?” 圣子挤出几滴眼泪,拉着宋初的袖子摇啊摇。 “嗯,也行吧。” 怎么都好,这对宋初来说并不是需要深思熟虑的决定。 强大到有恃无恐的意义,就在于无视任何细节和所有可能性。 或许也正是如此,许多与宋初有过交集的人与非人,都不得不承认她拥有一个非常随和且宽厚的好性格。 当然,这个认知仅限于刚刚熟识的那个阶段,以及所有的泛泛之交。 画面一切换,宋初和圣子就站在了她家客厅里,而圣子这一次也没搞清楚初姐姐到底是如何在瞬息间跨过这千万里之遥的距离。 圣子好奇地打量了一下室内的陈设,看似老老实实地坐在沙发上,却一会儿踩踩地毯,一会儿抓抓抱枕的毛穗穗,再按按遥控器,玩玩小茶杯,俨然就是多动症儿童的真实案例。 “你能变化出其他的衣服吗?” 宋初摸着下巴,指了指少年身上的亚麻布长袍,和他头顶的白银荆棘王冠。 圣子茫然了一下: “能是能,可是我应该换成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对宋初来说也是有点难度的,她四下一扫,家里也没有个时尚杂志之类的东西,干脆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他。 “你上网挑挑自己喜欢的造型吧。” “哦,好的,我看看。” 圣子接过手机,陷入了选择困难症的绝境之中。 宋初也不催他,把家里简单打扫了一遍,圣子窝在沙发里偷眼看她,好几次欲言又止。 除尘嘛,摆摆手不就行了,怎么还要用那噪音超大又没效率的吸尘器? 洗衣服嘛,让衣服自己飞到洗衣机里不就好了,怎么还要抱着脏衣篓走过去? “初姐姐,你不觉得你这样很浪费时间吗?”圣子不由出声问道。 听到门铃响的宋初随口一答: “花不完的东西不存在浪费这个概念。” “你赶紧换身符合时代的衣服,门外有普通人。”宋初又叮嘱了一句。 拉开门,门外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人脚边还放着一个狗笼子。 “阿初,好久不见啦~” 闺蜜小葩一步上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又香又软。 “阿初,你怎么一毕业就跟下了乡一样,我给你挑的裙子呢?牛仔裤呢?” 抱完以后一打量,小葩立刻谴责起了宋初的不修边幅。 宋初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挺正常的运动装,还是成套的,怎么就像是下乡了?那会儿的人哪有这种料子的衣服穿? “诶?诶诶诶?!他是谁?” 小葩的目光犀利地一抖,对准了宋初身后的某人。 “啊,他是——” 宋初转身,正打算编个身份介绍一下,却在看清圣子的造型后短暂丧失了语言能力。 这倒霉孩子...... 这穿了个啥?? 喜欢皮夹克和皮裤就好好穿,那一大片尖到冒寒光的铆钉是打算cos刺猬还是豪猪?还是打算给她家沙发滚钉板? 腰带粗一点闪一点没什么,这都快掉到裤裆了是个啥穿法? 还有那唇钉,那鼻环,那黑到发紫的嘴唇,那烟熏妆,那一脑袋五颜六色的小辫子,还别了一个blingbling的亮粉色心形发卡。 她本来想说这是自己的远房表弟堂弟之类的,但她真怕这话说出来有辱宋家的门风。 不管是宋爸爸那边,还是宋妈妈那边,都绝对不会有能培养出这种杀马特画风的亲戚...... “小姐姐你好哇,”圣子却跟人来疯一样,两三步扑到门口,对着小葩送出个飞吻,“我叫苏叶,是初姐姐的小奶狗~” 这是他刚刚从网上看来的词。 粘人、年纪小、可爱、阳光的男孩,这不就是在形容他吗? 宋初真想一巴掌糊在自己脑门上。 她现在万分后悔不久前把这死孩子带回家的决定。 闺蜜小葩震惊了,段明伟也震惊了,蹲在笼子里的小狐狸更震惊。 当然,它的震惊与另外两人震惊的点不太一样。 我勒个去我的八辈祖宗妲己娘娘九尾狐妖啊! 眼前这位长得奇形怪状的少年人,是个实打实的天仙吧? 46. 优秀宠物的自我修养 小狐狸见过宋初。 但小狐狸不知道宋初的名字。 这就导致当它听到那位人类女性打电话给它找暂住地的时候,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只不过,当它被装在笼子里回到这个熟悉的小区时,出色的野性直觉让小狐狸隐隐生出一种不太美妙的预感。 而现在,它的预感成了真。 我滴个妈呀,走出电梯才发现,这楼上那层怎么好像是那老石妖的地盘? 这随随便便一开门,怎么就蹦出个天仙来? 它和石昆仑这种妖怪修炼的是天地灵气,而当人类这一生物渐渐主导了这个世界之后,人类群体中蕴含的信仰之力便孕育出了另一种异类。 古时,华夏境内所有超越凡人的存在都被统一分为天、地、人、神、鬼五仙。 鬼仙,是人类灵魂因机缘巧合,得以脱离肉体继续存在的形态。 神仙,是石昆仑这种天生天养的奇物,本体自动汇聚天地灵气后,诞生了独立的意识,还可以幻化形体。 人仙,是凡人参悟并习得各种精妙法门后,将本来的肉身从内到外千锤百炼,最终脱胎换骨。 地仙,是指所有诞生了灵性的鳞毛羽昆各类动物,比如蛇妖、狐妖、孔雀妖和蜘蛛精这些,后来草木精怪也被归入了这一类。 天仙,便是自凡人的信仰中诞生,超脱皮囊肉身,依附于某种信仰载体的存在,载体多为雕像和独特的象征物。 当然,后来世界各地的交流增多,大家开阔了眼界,也发现了一些不好归纳在这五仙标准里面的同类。 小狐狸来自一个大家族,族学体系完备,这些传统文化是它自小就要学的,这猛一照面,就想起了课本上的古老称谓。 不对不对,天仙们虽然寿命悠长且实力强大,但他们都会受到载体在活动范围上的束缚,是不可能随意降临到谁家里的。 尤其是这片土地,信仰驳杂,既有点无神论的气氛,又有点泛神论的基础,就连正经有营业执照的各家寺庙道场都未必能引来天仙的真身降临。 隔壁家倒是有那么点极其微小的机率能够招引来某些目光的短暂停留,但这家的气息简直干净到如同白纸一样,正是最不受天仙们待见的那种理性至上的门户。 咦? 小狐狸伸爪,抓住笼子的栏杆,把整张脸都塞进了网格里,两个眼睛也被挤在了一起,像是试图以此来对焦聚光。 仔细看看,开门的这个人类女子,不正是老妖怪们相中的那颗嫩草吗? 刚才那天仙的自我介绍是啥来着? 初姐姐的小奶狗?禁、禁脔? 小狐狸惊掉了下巴,马上就要吐出一句经典的脏话,宋初一眼扫来,气息微露。 哪怕只是转瞬即收地露出一丝,对小狐狸来说也是强横无比。 它立刻向后乖巧地坐好,那双桃花眼顷刻间便套上了一层柔雾水光的美妆效果,以表示自己不是有心上门打扰。 识时务者为俊狐杰。 它现在一千个一万个相信这真的是位深藏不露的大佬。 从今往后它再也不吃鸡了,改吃鸭。 能以实体显现的天仙屈指可数,而且这些家伙向来倨傲,尤其是在面对普通人时,言行举动都透着股高“人”一等。 而眼前这位天仙不仅热情主动地走上前跟身边这位普通人小姐姐握了手,还小鸟依人般地想要去抱他口中“初姐姐”的胳膊,又在她嫌弃的目光中委屈地勾住了一片衣角,一句反驳的话都不敢说。 在大佬面前,就连天仙都这么乖,它自然只能更乖了。 尽管宋初闻起来还是普通人的味道,但小狐狸已经自动将宋初的地位拔高到了本族老祖宗的牌位的位置。 自己一个人懵懵懂懂撞进圈子的段明伟就没有这种认知了,而且小狐狸的存在又干扰了他那微弱的感应,在他眼里,宋初这个人的标签只是师哥杜仲求而未果的前女友。 现在一看,这个狠心甩了他那位优秀又深情的师哥一次又一次的渣女,果然是渣得彻底,竟然连十五六岁的小孩都能下手。 一看那小孩的穿衣打扮,就知道是处于叛逆青春期,正是需要成年人正确引导的时候,肯定是被宋初给哄骗了。 段明伟那一脸看大型不可燃垃圾的表情实在太好懂,宋初不用看都知道他在想什么,直接将他当作了空气。 好在闺蜜还是贴心的,对宋初的认识也是深刻的,抬手揉了揉圣子那一头杂毛,笑道: “小朋友,你初姐姐可不喜欢你这一款,我建议你先把这一身钉子给摘了。” 开玩笑,她姐们儿那审美,复古到堪称半截入土那种,这位小朋友潮是挺潮,就是容易被阿初当作盗墓贼,扭头就转送给110。 圣子装羞涩不回应,往宋初身后躲了躲。 他这也是为了不让人把他与各处教会里挂着的那尊雕像联系在一起,才选择了这么一个富有颠覆性的造型。 不过,这打扮果然挺帅的嘛,就连初姐姐都被他给震住了。 宋初无力地一摆手: “这是我今天刚捡到的,等会儿就把他送回家。” 呵呵,还想去海底玩? 趁早给我回家写作业去好吧? 先把中文“小奶狗”这三个字的正确用法给我抄一百遍! 抄不完不许出门玩! 这言外之意,圣子秒懂,立刻一把从身后抱住了宋初的腰,带着哭腔恳求: “初姐姐你不要赶我走哇,我爸爸酗酒赌钱不回家,我妈妈离家出走十多年了,家里就剩下个瘫痪在床的爷爷,爷爷还老骂我是扫把星,我哥哥也讨厌我,初姐姐,我只有你了,你不能赶我走啊!” 声泪俱下,情绪饱满,台词到位,感人至深。 闺蜜小葩立刻化身知心大姐姐,反客为主,把哭唧唧的小少年领到客厅,又是给他递饮料,又是给他端水果,圣子蹬鼻子上脸,仗着自己有双自带美瞳效果的大眼睛,闪得小葩母爱泛滥成灾。 段明伟也不见外,施施然走进客厅,含笑立在旁边,一点都不吃醋。 宋初估计,他可能正在用他善良可爱美丽的女朋友反衬另一个女人的冷漠无情与丑陋。 就连小狐狸都偷偷瞟了一眼宋初,在内心小声地、用词相当谨慎地谴责了一下。 宋初撇过头,目光扫过还蹲在门外笼子里的小狐狸,翻翻眼皮,轻轻的咔哒一声锁响,就给小狐狸恢复了自由身。 啊这,大佬亲自给活口,我是走还是不走呢...... togoornottogo,这是个问题。 根据族中兄弟姐妹们的亲身体验,机遇往往只在一瞬间,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有。 所以,只要第一直觉是对的,就不要深思熟虑。 啪嗒。 小狐狸飞速伸爪,把笼子重新锁好,蹲在里面讨好地摇着尾巴,眼神无辜且乖巧。 “对了阿初,门口那只小狐狸就要麻烦你照看几天了,我在网上订了些罐头和冻干,明天上午就到。” 听到闺蜜小葩的话,宋初便没有坚持将小狐狸拒之门外,拎着笼子将它安置在了门口鞋柜的旁边,到厨房翻出个一次性塑料盘,给它倒了点水喝。 蹲在笼子前,宋初看着它轻轻地笑了笑: “看起来还挺老实,我就喜欢这种安安静静不闹腾的宠物。” 小狐狸抬起爪子,做了个给嘴巴拉上拉链的动作,表示自己绝对不乱开口,绝对不烦人。 至于宋初将它叫做宠物的事情嘛,给大佬当宠物能叫宠物吗? 那叫做追随者! 它一不需要大佬给它准备吃喝,二不需要大佬照顾它的起居,只要偶尔提点它几句,有好东西的时候给它分享那么一点点,就足够了。 这能叫做宠物吗? 谁家宠物能有它这么省事贴心不烦人? 宋初回到客厅,小葩也刚刚给圣子削完一个苹果,正要递给他。 圣子连忙用眼神向宋初求助。 他虽然有实体,但在饮食方面依然有很多限制,小葩这样直接递来的食物是绝对吃不了的。 个中的原理不做赘述,简而言之,他,以及与他类似的汇聚信仰之人,都只能吃信徒奉上的贡品。 宋初走过去从小葩手里半路截胡了那个苹果,张嘴咬了一口。 段明伟重重地冷哼一声,小葩也有点摸不着头脑的尴尬,打算再挑一个苹果重新削皮。 宋初又从她手里拿过水果刀,将自己咬过的那部分切掉,把剩下的大半个苹果递给圣子。 圣子狐疑不决地接过,双手捧着,试探性地咬了一口,眼前一亮,立刻开始咔嚓咔嚓地大口啃起来,果肉的汁液都顺着嘴角流到了衣领里。 他的贡品收得少,新鲜水果就更少,上次吃这么水灵的苹果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 这副仿佛三天没吃过饭的模样又激起了小葩和段明伟的同情,小葩四下寻找,奈何宋初家里基本没有零食的储备,只能把茶几上的那盘开心果和山楂卷往圣子面前堆。 把苹果连核带籽都吞进肚子里,圣子舔着手指,满脸期冀地看了看另外三个苹果,挨挨蹭蹭地去抱宋初的胳膊撒娇。 宋初把玩着水果刀,没有理会他的举动,微微偏头看向了门口的方向。 今天自己家还真是热闹呐。 叮咚。 门铃响了。 47. 互相认识,又要装作互相不认识的会面 乔珊珊在参加完粉丝见面会以后就跟经纪人告了假,好在她的经纪人对乔珊珊的家世渊源有点了解,大度地把她放走了,只提醒她晚上记得准时回来练舞。 哪怕她从小就有练功,每天闻鸡起舞打熬身骨,说劈叉就劈叉,说倒立就倒立,但她对节奏的把握还是差了点,经常跳着跳着就四肢打结,像个四分休止符一样扭曲起来。 戴好帽子和墨镜,用化妆术易了个容,乔珊珊再次来到这个小区。 这一次,罗盘的指针没有再乱转,坚定不移地指向了小区里的某栋楼。 随着她一步步靠近,指针顶端的光点也越来越亮,乔珊珊站在楼门前,仰着脖子往上望了望,又用电梯上上下下兜了几圈,慎重地将范围圈定在九楼和十楼这两层住户之间。 城市里的气息驳杂,互相间还会有融合和干扰,这栋楼里就数这两层的气息最特殊,乔珊珊也拿不准这传承了几百年的罗盘的精确性,正了正帽子,摘下墨镜,换上一副方框的平光镜,对着手机的前置镜头调整了一下表情,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青涩的大学生,打算挨家挨户地敲门做个社会小调查。 叮。 到了九楼,走出电梯,一左一右两扇门,乔珊珊正在犹豫时,右边的那扇门忽得被人推开,一个穿着半袖短裤的年轻男人拎着几个塑料袋,打着哈欠走了出来。 推门而出的林诺睡眼惺忪地瞥了一眼,正在打的哈欠被他猛地咽了回去,像是打了个嗝。 一甩手将那塑料袋厨余垃圾扔回门里,林诺迅速将手放在背后,在衣服上擦了擦,尽力让自己显得热情却不激动,咧着嘴迎了上去。 乔珊珊低头扫了一眼手机屏幕里自己的脸。 脸窄了,颧骨高了,眉毛粗了,大小眼,还画了不少雀斑。 这是怎么认出来的? 咦,难道是自己这副样子刚好与这位大哥某个认识的人撞脸了? “你是乔女神吧?真是乔女神吧?你可比电视上好看多了!” 乔珊珊觉得自己应该感谢他的赞美,但又莫名想打人。 摆出提前被设计好的笑容和姿势,乔珊珊佯装局促,两只手的手指扭在一起,将巴掌大小的罗盘藏在手心。 “女神、不是,那个,乔、乔老师!” 林诺终于想到了合适的称呼,有点脸红,搓着手。 “我是你的粉丝,铁粉,真的,三年前你刚出道的时候我就粉上你了,而且我绝对不是那种只看脸的颜值粉,我可是你的事业粉和人格魅力粉!” “谢谢你的支持,谢谢,我很荣幸。”乔珊珊真诚地道。 ......更想打人了。 难道她长得不美吗?? “那个、那个,乔老师您来这儿是?” 林诺不敢直接开口要签名,更不敢要求合照,只想着要怎么迂回曲折地再表达一下自己这颗扑通扑通跳动的心。 乔珊珊指了指左边那扇门:“我来找个人。” 林诺一愣:“你找宋初?你认识宋初?” 好哇,宋初这个不讲义气的,什么时候私下认识了乔珊珊竟然不告诉他! “嗯......嗯!” 乔珊珊用力点头。 初。 对了,这个名字就对了。 林诺一步窜过去。 “我来帮你按门铃!我跟你说,我跟宋初是从小玩到大的邻居,关系特别好,不信你回头问问她。” 叮咚。 门铃响了。 门被打开后,还没编好借口的乔珊珊一眼就看到了鞋柜旁的狗笼子,不假思索地道: “你好,我是乔珊珊,我的宠物狐狸昨晚在这个小区走丢了,是一只纯白的小狐狸,请问你看到了吗?” 宋初向旁边让了让,示意乔珊珊去看蹲在笼子里一脸懵的小狐狸。 眼看着要被大佬送走,小狐狸顾不得其他,急忙就要张嘴反驳自己不认识乔珊珊。 宋初抬手随意一指: “这是我朋友刚刚送来的,之前你这只宠物被小区里的住户发现,把它送到派出所去了。” 小狐狸无助地抓挠着笼子的网格,郁闷地哼哼唧唧。 宋初这一手指扔过来个禁言术,它啥话也说不出来,就连狐狸叫都被消音了。 “恩?小狐狸的主人?” 闺蜜小葩在客厅听到这边的对话,连忙凑过来看,顿时惊讶了。 “诶你怎么有点像那个大明星?” 乔珊珊自觉做了个自我介绍,并暗暗发誓要再在化妆术上下点苦功夫。 不然别人误以为她真长这样可咋办? 这是事业污点呐! 段明伟站在小葩身后,有些惊疑不定,看看异常激动的小狐狸,又看看光鲜亮丽的乔珊珊,很想插嘴说点什么。 这只小狐狸可是狐妖啊! 如果它是乔珊珊的宠物的话,那么,是不是表明这位大明星也不是普通人? 宋初拎起狗笼,漫不经心地瞥了小狐狸一眼,满笼子乱转闹腾的小狐狸瞬间像是霜打的茄子,嗷呜一声摊开四肢趴在了笼子里。 好吧,不能操之过急,已经认了门,之后找机会再来就是了。 它一定要让这位大佬看到自己的诚意,就像族中的那位前前前前前辈一样,用不懈的诚心和平稳的心态去打动传说中的那位神秘人,被神秘人稍稍提携了那么一下,就成为了族中最长寿的狐妖。 它们狐妖一族的狐火和诅咒都是迫不得已时燃命的手段,最引以为傲的幻术确实擅长迷惑与玩弄人心,但在直接的杀伤性和致命性上具有天然的短板,尤其在遇到复数敌人和较为复杂的战斗环境时,基本没有反攻的可能性。 所以,寻找并追随强大的主人,对狐妖一族来说实属平常,还衍生出了一系列专项课程。 比如,如何通过气息判断天地人神鬼这五仙,如何揣摩和试探对方的喜好与心思,如何软硬兼施刚柔并济地推销自己,等等。 小狐狸出生的时候,这位前前前前前辈尚且健在,虽然衰老得走不动路,但还是喜欢趴在林间长满青苔的大石上,看着族内的小家伙们嬉笑玩闹,偶尔也会给它们讲讲过去的故事,讲讲那个它发誓一生追随的主人。 听得多了,小狐狸便有点羡慕这种足以让老前辈挂念好几百年的感情,也有点埋怨那个撇下老前辈不管,从来没有来探望过它的不称职的主人。 它要追随的主人,不仅仅要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强者,还一定要有情有义。 二十多年前老前辈去世的时候,小狐狸也在,和它的父母外祖一起听到了老前辈的遗憾: “可惜,我还是没有等到她回来,是我失言,要先走一步了。” 族长爷爷问老前辈,要不要留下个信物或者留封信,让族内的后辈转交给老前辈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老前辈笑笑没回应,看着满天的繁星,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那个时候的小狐狸还太懵懂,并没有完全搞懂那一幕的含义,它总是觉得,那位老前辈最后的笑不是在遗憾,反而有种淡淡的释怀和欣喜,就像是劳累了一天后终于可以回家的孩子。 生时无力去寻找追随的那个人,死后终将相见。 48. 说话是一门高深的艺术 从宋初手里接过笼子,乔珊珊非常逼真地显露出一副混杂着感激、后怕和欣喜的表情。 不枉费她学了那么多年的表演,现在也依旧坚持在片场找影帝视后们现场观摩学习的恒心。 “那个,”乔珊珊貌似不经意地看了看宋初身后的那两个人,目光短暂地在两位男性的身上停留了片刻,“不知道方不方便给我留个联系方式?我好稍后联系你,表达一下谢意。” 女神家里简直是藏龙卧虎,那十五六岁的少年人还好,气息纯净圣洁,一看就是正经人,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却不太妙,眉心的黑气都快凝成印记了。 这就是爷爷曾经讲过的邪道修行者吧? 不是说这个群体已经快要灭绝了吗? 而且那家伙一脸探究地打量自己是在做什么? 她家的气息遮蔽能力应该不会泄露她的身份才对吧! 宋初见乔珊珊扫过那一眼后就开始神情凝重,原本想要拒绝的话便拐了个弯。 当然,这里面也有两只眼睛跟抽筋一样又挤又瞪的林诺的功劳。 刚好她也在考虑近期去找一趟乔家人,了结一下当年她为了以防万一交托给乔家的任务。 借着交换联系方式的机会,宋初挪动步子,挡住了段明伟那过于露骨的审视。 奈何,挡住了他的视线,却挡不住他的声音。 “你说这小狐狸是你的宠物,请问你有什么证据吗?将它从派出所带出来的人是我们,我们应该有权利求证一下。” 宋初将乔珊珊的电话号码存好,才慢吞吞地转过身看向他。 门外林诺的目光已经化成了刀子,嗖嗖嗖地飞向段明伟。 圣子坐在沙发扶手上,探着身子看向门口,手里还捧着个苹果翻来滚去地把玩,一副看戏的样子。 小葩已经走到段明伟身边,用手指夹住他的衣角轻轻拉了拉。 哪怕这说法的确占理,但这措辞和语气都实在不太妥当,再说了,他们也是假冒小狐狸的主人给领回来的,其实也不太适合问出这种话。 乔珊珊稍稍慌了一下,迅速调整表情,挑着眉头,嘴角轻勾,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会儿 ——这个表情还是她最近才从一个宫斗剧的剧组里学来的,感觉特别有女王范儿。 段明伟还是嫩了一点,很快就在她的表演下败了阵,错开目光,轻咳了一下,解释道: “这小狐狸挺有灵性的,我也是有点担心它。” 注意,重点在两个字,灵性。 他都这么说了,想必这位乔珊珊大明星应该知道他在特指什么。 乔珊珊已经猜到段明伟认出了小狐狸的妖怪身份,假如不是她恰好出现力挽狂澜,说不定那大坏蛋就会把这小狐狸抓走炼化了。 “它可不仅是有灵性,还很有教养的,很少乱吠乱叫,是吧,小白?” 乔珊珊笑眯眯的,低头去看自己脚边的笼子。 小狐狸判断形势,也不想跟段明伟走,闻言蹲坐在笼子里,抬头看着乔珊珊的笑脸,软软地哼了一声。 “小白,等会儿回家想吃点什么?烧鸡还是烤鱼?想吃烧鸡就举左手,想吃烤鱼就举右手好不好?” 乔珊珊蹲在笼子前,伸进一根手指点着小狐狸的额头。 小狐狸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会儿,半直立着身子,举起两只爪子摇了摇,看上去就跟学会作揖的小白狗一样,任谁也说不好它是真的听懂了,还是在按照以往的习惯答复自己的主人。 这场面落在小葩和林诺眼里,就是证明人家主宠关系的铁证。 但是落在段明伟眼里,就让他生出了淡淡的不满。 不管乔珊珊是什么身份,这小狐狸绝对是妖怪,而它此时的配合就等于是在明晃晃地表态,它不愿意跟自己走。 明明是自己将它从派出所里救出来的,早知道就不该听女朋友的将它带到宋初家。 举完爪子,小狐狸缩回去低头舔毛,向后偷瞄了一眼,把段明伟那张臭脸看在眼里,不禁在内心偷笑。 当时都说好了,它帮段明伟解决那个大婶的控诉,段明伟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结果这家伙不讲信用,还想把它圈养起来。 如果不是看在他那个普通人女朋友的面子上,它早就咬断笼子的锁跑出来了,离开之前还要在段明伟的小腿上留个牙印才行。 乔珊珊还嫌自己刚才那两句话不够阴阳怪气,诚恳地握住宋初的手,再补一刀: “你放心,等我到家以后就立刻把我家小白的体检报告拍下来发给你检查,你有我的联系方式,如果我撒谎的话,你尽可以联系记者曝光我!” “不用不用,我相信你,我昨晚好像在小区里见过你抱着这只狐狸。” 宋初任由她抓着自己的手,还偷偷将一丝灵力注入自己的掌心,不动声色地装作不觉,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视线转向她身后的林诺。 “小林子,我看你挺闲的,不如你来帮她把这笼子拿到楼下?” 林诺大喜,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来,视若珍宝地双手抱起装着小狐狸的笼子,将一位护花使者的形象贯彻到底。 不是他不想说话,是他担心自己一开口就会因为太过激动而给自己的女神留下个坏印象。 那个胆敢质疑女神人品的东西是葩葩葩的男朋友? 他现在看这小子一百二十分的不爽,刚才默念了好几遍心经才没有冲过去揍他。 有段明伟这个碍眼的家伙在,又拿到了宋初的联系方式,乔珊珊不再过多客套,跟在场的几人简单道了个别后,感激地看了看殷勤的林诺,估计自己是别想从这位粉丝手里接过笼子了,便由着他护送自己走进电梯。 看样子这位粉丝与女神的关系还不错,可以考虑从他这里提前打探些消息,免得太过冒进触了女神的霉头,或者再出现今天这种形势混乱的情况。 送走乔珊珊和小狐狸,宋初关上门,回头盯着段明伟不说话。 顾忌闺蜜小葩的面子,她不好直接下逐客令,但看段明伟那愤愤然的样子,和那闪烁不停的目光,又觉得很不耐烦。 “初姐姐,我饿了,我们出去吃饭吧?” 圣子跳下沙发扶手,扑过来摇着她的胳膊道。 “啊对,时间不早了,我们就不打扰你们吃晚饭了,我也该回去了。” 小葩立刻顺着台阶下来,拉了拉有点发愣的男朋友,轻轻推了他一下。 “啊?哦,对,”段明伟看看墙上的时钟,“都六点多了,是该吃晚饭了。” “之前我不是跟你说过有家泰国菜还不错吗?刚好你今天有时间,我们去吃那家吧。” 小葩抱着段明伟的胳膊,半拉半推地将他往门口拖。 “要不要......” 段明伟看看那小少年,实在不放心把这小朋友单独留给他心目中的渣女宋初。 谁想人家根本不看他,自顾自地抱着宋初的腰,眼神孺慕,声音清脆,滔滔不绝地念叨起了自己想吃的东西,从奶酪火锅数到抹茶冰淇凌,还时不时地蹦出些鱼子酱、神户牛肉、开水白菜、佛跳墙这种超规格的菜名。 这些东西,小葩肯定不在意请个一顿两顿,但对他来说还是过于奢侈了,便将后半句话咽了回去,装作没听见,看着女朋友跟宋初道了别,一言不发地率先出了门。 “初姐姐~” 关门的声音响起,段明伟还在楼道里指桑骂槐地念叨了几句。 门里的圣子报完菜名,便用他那双纯洁无暇的大眼睛,眨啊眨,无辜地看着宋初。 他今天才知道,原来经过初姐姐的手(或者嘴?)的食物是可以被他直接食用的! 他终于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吃的东西了! 宋初收回目光,用手按住他的额头将圣子推开,顺便把他的脸给抹干净。 “去海底玩和请你吃顿饭,只能选一个。” “哇,太无情了吧!”圣子眼泪汪汪地谴责。 “嗯,你也可以什么都不选,让我一个响指把你送回去。”宋初不为所动,冷漠地回答。 圣子悲痛地捂着胸口,趔趄地后退了两步,心如刀绞地抽泣着: “我选,好吃的!” 49. 有理有据的猜想都可以叫做事实 虽然觉得男朋友今天在说话办事上有诸多不妥,小葩也没有直白地当场点出来,两个人牵着手到了楼下,恰好撞到送完桥珊珊的林诺。 因为宋初,林诺和小葩的关系还不错,加上他刚刚不仅仅和女神相谈甚欢,还拿到了女神的私人联系方式,这会儿像是飞到了天上,心情好得很,哪怕看不惯她的男朋友,也还是笑嘻嘻地跟小葩打了个招呼。 “好久不见呐~你还是这么青春靓丽嘛~” 心情好,林诺的嘴巴就甜。 “你也还是,”小葩扮了个鬼脸,“典型的宅男形象。” 林诺抓抓头发,眉飞色舞: “宅男人生到此结束,接下来我要向高富帅的设定逆袭了。” “偶像的力量还真是无穷无尽啊~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啦~” 小葩夸张地感概,实际上不怎么看好林诺试图追求乔珊珊的举动。 别的不说,当红女星只要是有点事业心的,就不会愿意让私人感情牵绊住自己的手脚,更别说乔珊珊的经纪公司也不会同意手下正值事业上升期的艺人谈恋爱。 “你这可就说反了,不是我抱得美人归,是我要努力发光,让美人把我纳走才对。”林诺摇摇手指,纠正道。 他不求别的,能做个助理什么的留在乔珊珊身边就行了。 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嘛,梦里想想就够了,现实世界让他有幸与乔珊珊建立起私人联系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他很惜福。 林诺甚至想立刻上楼去拜拜他的好邻居宋初,感谢她给自己带来的这份好运气。 小葩像是第一次认识林诺,意外地打量了他一会儿,见他的神情格外认真,也端正了态度: “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我爸预留给我练手的公司就是个小影视公司,提供些近距离接触的机会还是可以的。” 林诺瞥瞥她身边的段明伟,摸着下巴,委婉地问道: “伯父伯母的身体可好?心情可好?” “恩,都挺好都挺好,”小葩含糊其辞,迅速转移了话题,“我们在餐厅订了桌,再不去就晚了,先走了啊。” “那就拜拜了,祝你们度过一个愉快的二人世界。” 林诺从善如流地让开路,目送两人远去,半晌后尤不解气地瞪着段明伟的背影,冷哼了一声。 到了九楼,林诺诚惶诚恐地按响了宋初家的门铃,打算请她吃个饭,就当是缴纳贡品,以保佑自己一切顺利。 按了四五下,没人开门,林诺回头看看楼里那唯一的电梯,疑惑地挠头: “不在家?从哪儿下楼的?走的楼梯吗?” ...... 虽然段明伟中途走神了两三次,再排除掉某道菜里鱼露的味道,他与女朋友小葩的这顿泰式晚餐还算吃得愉快。 导致段明伟走神的原因来自于隔壁桌的那几个年轻女生。 当然,女朋友在场,不会是因为女孩子们的打扮容貌,而是她们一直叽叽喳喳讨论的那部电视剧。 准确的说,是那部电视剧里,某个由乔珊珊出演的女配角色。 那是后宫剧里的一个低位嫔妃,出身将门,性格坚毅爽利,聪颖且低调,不屑情爱,是皇宫里难得的一个明白人。 剧中,她曾屡次出手帮女主一些不涉及底线的小忙,还经常旁敲侧击地提点女主行事,却又从不沾惹是非,简直就是后宫里的清流。 谁都没想到这么个在后半段剧情才出现的配角竟然一下子抢了男主的风头,让一大堆追剧的观众大喊让她和女主在一起。 女主为了男主而黑化的情节太老套了,还不如让女主和这么飒的小姐姐双宿双飞逃离皇宫。 凭直觉讲,段明伟觉得乔珊珊肯定也不是普通人。 再由此发散一下思维,尤其是联想到她与那只狐妖的熟稔,段明伟不由自主地就脑补出了一个女演员借助某种狐媚之术蛊惑人心的情节,这才能让她从出道以来一帆风顺,演什么都能大红大紫出尽风头,年纪轻轻的,又没听说有什么显赫的背景家世,今年竟然就被提名了一次视后和一次影后。 而想到狐媚之术,聊斋志异和阅微草堂笔记里的那些故事就是历历在目的前车之鉴。 恐怕,乔珊珊身边已经存在着不少受害者了。 “你说,网上那一大堆跟乔珊珊有关的绯闻是不是真的?” 段明伟看着坐在对面的女朋友,忽然出声问道。 话音落下,数道凛冽的视线从隔壁桌射来,段明伟这才察觉到用词不妥,连忙补救: “我好像听说她跟一个叫莫为的演员走得挺近的,感觉他俩还挺般配。” 小葩满头雾水:“你什么时候关心起这些娱乐新闻了?我之前给你看莫为照片的时候,你不是还说这些人不事生产,德不配位吗?” “这不是......” 段明伟想了想,还是没敢在那几位粉丝耳边说他今天才见过真人. “我突然有点好奇嘛。” 小葩也懂了几分,摆摆手: “你别信网上瞎说,那不过是粉丝自己炒起来的cp,当事人双方的公司也想借着这个话题搞热度,加上不好得罪cp粉,又不影响唯粉的热情,这才放任的。” “什么东西?cp?cp粉?唯粉?” 一连串稍显陌生的名词砸得段明伟一脸懵,而他这副呆样也成功地取悦了隔壁桌的女生们,让她们大度地放过了这个胆敢对偶像大放厥词的男人。 跟这种听风就是雨的无知路人争论自家偶像的真善美,实在是没有必要。 小葩捂嘴窃笑,一个词一个词地给段明伟解释了一番,最后中肯地道: “乔珊珊身上实在是没有什么黑料,所以就只能从这方面制造新闻了,基本都不可信的。” “是吗,这样啊......” 段明伟更觉得自己的猜测有道理。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一个巴掌拍不响。 乔珊珊总是出现在各种绯闻里,小葩刚刚也说,她有粉丝基础的cp都好几对了,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自己要不要去接触一下呢...... 反正他也没打算做什么威胁要挟之类的事,只是想跟同道中人交流一下而已,估计没问题的吧。 这样的话......等会儿找个好机会,让小葩找宋初要一下乔珊珊的联系方式好了,反正她俩是闺蜜,宋初应该不会拒绝的。 打定主意,段明伟不再走神,专心地陪女朋友吃完了晚餐,结完账,又牵着她的手散起了步。 附近的酒吧一条街每到夜晚都会很热闹。 那条街上既有舞池昏暗灯光闪烁的放纵场,也有环境清幽情调小资的风雅场,还夹杂了些不卖酒精饮料的咖啡馆和奶茶店。 走在这条街上的行人,有漫无目的信步闲逛的,也有目标明确行色匆匆的,偶尔在店与店之间的窄巷里,还能看到一两个悉悉索索的黑影。 今日,段明伟和小葩就路过了这么一个窄巷,敏锐地捕捉到了黑暗里传来的一声婉转嘤咛,两人脸红红地对视一眼,连忙加快了步伐。 走了几步,段明伟按捺不住好奇心,扭头看了一眼。 只一眼,就让他的脚步停在了当场。 一个面容熟悉的金发男子刚从巷口走出,正抬手用指腹抹掉嘴角的血迹,察觉到段明伟的目光,转过头来,眉梢一挑,挑衅般地看着他身边小葩的背影舔了舔嘴唇。 段明伟被他这轻佻的一眼挑起了怒火,猛地甩开小葩的手,拧过身子,大步走向该隐。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眼前的景物和行人都多了一层鲜红尖锐的滤镜,勾得他肝火大动。 他只想掐住该隐的脖子,听到他凄惨的哀求。 该隐不闪不躲,站在原地微笑,等待段明伟走近。 送上门来的食物,也算是有点营养的那种,不吃白不吃。 50. 些微的偏爱,倾倒的世界 从小葩的视角来看,段明伟是在突然回了下头后就变了脸色,直愣愣地瞪着不远处巷口的那个外国人,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又飞快地与那个外国人一起闪进了小巷里。 变故发生的太快,等小葩反应过来的时候,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就已经剩下她一个人站在原地发呆了。 什么情况?朋友?旧怨? 怎么突然这么激动? 到底是有些担心,小葩也立刻抬脚追了上去,在黑洞洞的狭窄巷口停住了脚步,犹豫片刻后,打开手机的闪光灯当作手电筒,右手抓着防狼喷雾,一小步一小步地向内摸索。 半分钟前明明有两个人拐进了这个小巷,怎么这里面会这么安静? “段明伟?你在吗?” 小葩试探着小声问道。 一声闷哼在小巷尽头的角落里传来,小葩绕过三个并排的垃圾桶,迈过一截横躺在地上的木梁,在混杂着废油、泔水和油漆味道的空气里捕捉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 手电筒的白光下意识地循着香气飘来的方向扫去,映入眼帘的一张惊恐且苍白的脸,过了几秒,小葩才认出这张脸属于她的男朋友段明伟。 这张脸的下方是一只比他的脸色还要惨白的手,大拇指在段明伟的脖子上按出一个深坑,另外四只修长的手指恰好卡在段明伟下颌骨与头骨相连的部位,让他无法轻易扭动脖颈。 被小葩第一眼看做是阴影的那团黑影缓缓地抬起头,随手一甩,背靠着矮墙的段明伟便向一旁无力地滑去,右侧的脖子上是四个两两对称的血洞,乍一看去,就像是被咬烂了半边脖子。 小葩很想尖叫,也判断出自己应该尖叫,这样才能引来小巷外的路人,帮助他们两个人脱离困境。 但是空气里那股甜腻的香气就像是一张结在她喉头的蜘蛛网,捂住了她的声音,更让她感到窒息。 该隐转身看到僵立在原地的小葩,抬脚踢了踢段明伟垂落在身侧的手: “这是你的女人?” 段明伟刚从失血过多的晕眩状态中稍稍脱离,听到该隐的话,悚然一惊: “小葩你快走!” 他趔趄地想往前扑,想拉着小葩马上逃跑,脚下却一软,直直地摔倒在地,后脑撞到一个硬物,让他更加头晕眼花。 他现在无比后悔自己的天真,过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原以为自己好歹也该有一战之力,不曾想他连根手指都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乖顺地跟着这只吸血鬼走进小巷,毫无反抗地任由他掐住自己的脖子,感受着血液流失时彻骨的寒冷。 他想到了自己今天可能会死,但这一切跟小葩没关系,她不应该受到伤害。 “不用担心,她既然是普通人,我会很温柔的。” 该隐走到小葩面前,伸手将她鬓边的碎发撩到耳后,动作轻柔又优雅。 “美丽的小姐,不要害怕,我不会碰到任何失礼的地方,你也不会感受到任何痛苦。” 该隐微微前倾着身子,双手藏在风衣的口袋里,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专注地看进小葩的双眸里。 在他的注视下,小葩渐渐地平静了下来,轻轻阖上眼帘,手机和防狼喷雾从她的指间滑落,掉在地上,发出两声轻微的响动。 两根獠牙悄无声息地靠近她的颈窝,不长也不粗,尖端细如针管,刺破皮肤时如同蝴蝶扑闪着翅膀落下,只略微有点痒罢了。 这种痒,会顺着血管在全身游走,从头皮到脚趾,深入骨髓,如堕云端。 小葩不自觉地伸手环住了该隐的脖子,一大片娇嫩的粉红色从衣领里向双颊蔓延,绷紧身体,踮起脚,将自己送入他的口中。 该隐没有食言,双脚像是生了根,绝不靠近小葩半步,两只手依旧老实地放在口袋里,余光扫到狼狈地坐倒在地的段明伟,留意了一下小葩的面色,脚步向后一滑,小葩反应不及,险些扑进他怀里,被他抓住手肘用力一带,就让小葩站稳了身子。 相比起品尝一下段明伟女朋友鲜血的味道,还是这个举动本身给段明伟造成的精神打击更有趣。 “你女人的味道不错,”该隐舔舔唇角,语气慵懒,“我会再光顾的。” 说罢,看似粗暴,却不甚用力地将晕乎乎的小葩往段明伟怀里一推,该隐暧昧地轻笑了两声,遁入黑暗。 ...... 在权衡了一遍圣子的要求后,宋初带他去吃了火锅。 不是中式的那种,而是包括了奶酪火锅、勃艮第火锅和巧克力火锅依次三道程序的欧式火锅,刚好满足了圣子对精致、昂贵、用餐环境和无限甜品的一系列要求,还照顾了他的口味。 这种东西,就没办法让宋初先咬一口再递给圣子吃了,宋初在订位的时候就提前要了一个包厢。 看了眼菜单,让服务生按照最贵的规格上,圣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宋初,预估起一旦让哥哥知道他今天跟初姐姐多次间接接吻的美妙后果。 宋初起身,绕着桌子走了一圈,最后一步恰好与第一步重合,站定后,转过身,直视着圣子,用手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圣号,微微点了点头。 有什么变化发生了。 圣子一时说不清楚,只觉得他与宋初的关系在某种层面上变得紧密了许多,很像是他面对最虔诚信徒时的满足感,却没有那么明确的尊卑和指向性。 似乎是他正在轻盈地向高处飘,又似乎是整个世界在向他倾斜,将他架了起来。 但无论是哪种,这都绝对不是物理层面上的高与低。 “你在信仰我?” 圣子只能想到这一个合理的解释。 宋初坐回桌前,抖开餐巾,叠了一折放在腿上: “我只是略微表达一下倾向而已,效果仅限这张餐桌的周围。” 圣子的目瞪口呆状态一直持续到服务生将两杯无酒精鸡尾酒端上来。 从来都是信徒双手捧着贡品献给他,今天,圣子以他这辈子最为恭敬的态度,双手颤巍巍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没问题,完全可以直接饮用。 小口小口地尝着鸡尾酒清甜的味道,圣子很想嚎啕大哭,更想知道如果初姐姐不划定这个空间范围的话,她那略微的一点倾向会带给他什么体验。 是不是他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想杀了「那个人」就能杀了「那个人」,甚至可以改变母亲懦弱的性格,再复活他的父亲。 越想越激动的圣子忽得抬起头看向对面的宋初,又在她冷淡的眸光下瞬间冷静了下来。 哪怕初姐姐此刻的表情完全符合人类对“微笑”的定义,哪怕今天的初姐姐可以说是在放纵他予取予求,她的眼神依然是许多年前就见过的那种淡漠和空茫。 是了,对他圣子来说让他激动得难以自持的事情,对初姐姐来说不过是抬抬手的小事,她其实并不会在乎什么他的心情和想法。 走路的人无意中踢开一块小石,被这块小石挡住去路的蚂蚁对走路的人感恩戴德,但那个走远的人既不会聆听它的话,也不会专程为它踢开第二块小石。 将自己的地位重新定义后,圣子想到了他的哥哥,该隐。 在拥有了那种母爱和父亲的偏心之后,该隐何德何能,竟然还能够获得初姐姐的一丝青睐?! 甚至就连他此时得到的这一点略微的偏向,都是因为初姐姐对该隐心情的些微顾忌,才给了他这短暂的、必定会让他永生难忘的、自由的一天。 成为圣子以后,他一直都很嫉妒该隐。 嫉妒到无时无刻不想让该隐去死。 但现在他不想让该隐去死了。 他希望该隐能够保持如今的状态,丑陋地、脆弱地活着。 在初姐姐耗尽那一丝青睐之前,让他也能在初姐姐的眼前停留片刻,也享受一下,被偏爱的假象。 51. 主客观不统一的杀人不算杀人 fondue这种西式火锅吃起来十分耗费时间。 第一道奶酪火锅撤下后,第二道装满橄榄油的勃艮第火锅摆了上来,那一大盘牛肉、羊肉和龙虾肉等价格不菲的食材分量不多,却摆得特别好看,圣子连吃带玩地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宋初基本上没怎么动口。 她在思考今天这顿饭要不要付钱。 这小子直接问也不问就点了最贵的,奶酪火锅里都是顶级白兰地打底,一杯鸡尾酒不够,又叫了一瓶红酒,现在仍旧眼巴巴地看着她,长长的叉子在锅里搅来搅去,满脸都是大写的“没吃饱”。 “少吃点肉,后边还有一道巧克力火锅,我怕你剩下太多。” 水果也就罢了,拿来涮巧克力火锅的“配菜”还有曲奇饼干、棉花糖和冰淇淋球这种超高热量的东西,一般人吃两口就腻了。 最主要的是,宋初既不想吃霸王餐,也不想欺骗人家店里的收银系统。 变一把钞票出来倒是不难,就是要考虑防伪和编号等一系列问题,现在这个年代也不适合拿着几块银子金子结账,她其实也能直接把网络账户的数字给改了,但依旧有需要抹平出入痕迹的烦恼。 基本而言,宋初是个最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不喜欢做一些会影响到旁人的事情。 算了,超支就超支吧,这笔帐......就算在该隐头上了。 巧克力火锅刚端上来,宋初的手机在桌上嗡嗡嗡地开始震动,来电显示是她的闺蜜小葩。 “喂?” 宋初随手按下免提。 “宋初!你是不是认识那天医院里的那个外国人?你立刻马上告诉我他的名字,还有他到底躲在哪儿了,听到没有?!马上!!” 听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个男人气急败坏的叫嚷。 分辨了一下这个尖锐到走调的声音,宋初挑眉: “你是段明伟?小葩呢?” “你还好意思问小葩?那只怪物是不是你招惹来的?我告诉你,小葩要是出了什么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怎么就这么难呢。 还好小葩和段明伟都是她今天才见到的人,宋初大致感应了一下两人的位置和状态,挂了电话。 段明伟确实被搞得蛮惨,但死不了,小葩的失血量还没有献血抽得多,只不过被该隐催眠,要酣畅淋漓地睡上一天而已。 希望这次该隐没有恶趣味,专门给她灌输某种与金发帅哥共度良宵的美梦吧...... 不然闺蜜就能成功地把男朋友换掉了。 第二通电话接踵而至,还有连续几条措辞越来越不堪入目的短信,发件人那一栏都是小葩。 宋初敲了敲自己的手机屏幕,让它安静了下来。 人脸识别和指纹识别什么的,真没密码锁保密程度高,最起码当手机主人陷入昏睡的时候,其他人是绝对没办法用这部手机为所欲为的。 “初姐姐,你的脾气真好。” 圣子咬了一口沾满巧克力的草莓,咧嘴笑道。 那种大放厥词的家伙,直接弄死多清静。 “脾气不好的话,怎么会愿意请你吃这顿饭?”宋初摇晃着红酒杯,幽幽地道。 这种专会借坡下驴的小家伙,直接送回家多清静,还省钱。 “嘿嘿,初姐姐是大好人。” 圣子殷勤地献给她一颗被巧克力满满覆盖的棉花糖。 “你吃吧,难得出来一趟,好好享受。” 宋初没有接,单手撑着下巴,看着他笑了笑。 除非根本不在意,宋初认真看人时,向来都是直直地望进眼睛里,仿佛她的眼里只有这一个人,哪怕是偶遇的陌生人也不例外。 圣子愣了一下,忽得低下头,将棉花糖放在嘴边,一点点地咬下,在唇齿间慢慢抿化。 好甜。 初姐姐笑起来的样子,好温暖。 ...... 段明伟扔开打不通的手机,把脸埋在手里,片刻后抬起头来,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友,眼睛里血丝密布,仿佛燃烧着火焰。 那只吸血鬼离开之后,他立刻给学长杜仲打了电话,拜托他来接一下两人。 十几分钟后杜仲带着药箱赶来,给段明伟处理好脖子上的伤口,探了探昏睡在他怀里的女朋友的呼吸和脉搏,提起来的这口气也不知道该不该松。 段明伟的伤口太奇怪了,绝对不是他所说的被混混抢劫打伤的,他女朋友身上倒是没有血也没有伤口,但在遇到抢劫的情况下是怎么如此香甜地酣睡过去的,也很可疑。 不管怎么说,杜仲还是建议他们两个人先去医院做个检查。 穿上杜仲带来的连帽风衣,将拉链拉到最上面挡住脖子上的绷带,段明伟背着小葩上了出租车,在司机大叔警惕的盘问下,也渐渐有了快要昏厥的迹象。 他本就失血过多,又因为女朋友被袭击而焦躁不安,整个人从身体到精神都很虚弱。 恍惚中,他取出一张纸符,用手指上残留的血迹抹去了一部分线条,从后座弹向司机大叔的腰侧。 誓要把后座里那个昏睡姑娘的一切信息盘问出来才放心的司机大叔打了个冷颤,拧开了收音机,听起了每天必追的评书节目。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就是突然觉得自己遭遇了一个从未经历过、大脑也无法处理的危机,只有熟悉的评书才能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恢复清醒的段明伟也有点发抖,不是因为伤口很痛,也不是因为女朋友一直不醒,而是他感受到了一种生命被充盈的舒爽,就像数九寒天的一碗热汤面,温暖且惬意。 养父母的那些古书里,他只记住了延命之术的符文。 所以,他也就只能研究这个符文,试图逆转它的效果,从别人身上抽取出寿命为己所用。 虽然最终得到了一个十分具有可行性的修改版本,但他一直不敢试用在活人身上来测试一下效果。 这不是杀人,他只是想抽取一点点寿命,最多也就是故意伤害。 但他还是不敢,他担心自己掌握不好分寸,担心次数多了以后会被发现,更担心会引来某些自诩正义的家伙制裁自己。 所以他想找一些活得没有价值的人试试,比如说,路边的乞丐,颓废的残疾人,或者是医院里比较常见的那种不孝子女,不顾孕妇死活只要儿子的自私丈夫等等。 可惜,老天爷就像是故意在跟他作对,平时他不想看到这些人的时候,总能看到这种渣滓四处乱晃,这次他有需要了,合适的试验品们却总是不出现。 直到今天,那个蠢蠢欲动的念头趁虚而入,昏昏沉沉地借用了他的手。 他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失血的感觉太糟糕,面对那只吸血鬼时无能为力的感觉更糟糕。 但是,试验成功的感觉也太过醇美,更是点燃了他复仇的希望。 后座上,段明伟死死地按住自己的手,阻止自己的颤抖,咬着牙不要让自己发出某些不合时宜的声音。 出租车在医院门口停下,杜仲付了车费,司机大叔笑着递给他一张发票。 啪嗒。 伸出的手忽得垂落下来,薄薄的发票掉在杜仲的腿上,司机大叔面带笑容,缓缓地伏倒在方向盘上,圆睁的双眼里满是不知所措的茫然。 杜仲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段明伟却觉得他刚刚经历了人生中最美妙的一个瞬间。 生命的味道,原来如此香甜。 52. 爱与恨都需要勇气 小葩的病床前,段明伟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虽然他看不见,又隔着纱布,但他知道,原本应该是狰狞伤口的地方已经恢复了原状。 猝死的司机大叔着实吓到了杜仲,他慌里慌张地将人送到急救室,哪怕稍后发现段明伟两人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 杜仲亲眼见到了他的伤势,也很理解他急于检查女朋友身体状况的迫切心情。 而段明伟抱着女朋友冲上楼,结结巴巴地求人帮忙,又双手发抖地将人扶到病床上躺好,哪怕医生确认了小葩安全无事,也要浑身发颤地守在她床前的模样,更是一下子刷到了所有目击者的好感和称赞。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说不清楚话,因为什么止不住手脚的颤抖,又因为什么迫不及待地打通了宋初的电话去诘问,想把所有责任摆脱干净。 一般而言,爽完以后,就该是贤者时间了。 伤口不再疼,血不再流,女朋友也没事,就该仔细回忆一下在车上发生的事情了。 同样都是偷摸行事,之前他将延命之术用在病人身上时也有过会被人发现的担忧,但此时此刻的担忧更强烈、更来势汹汹,像是身体里多了个横冲直撞的铁球,一会儿坠得他肚子疼,一会儿压得他手脚发麻。 他想起小说和电影里总是提起第一次杀人后会恶心地想吐,他觉得自己似乎也该有点这种正常的反应,实际上,他确实感觉到身体里喉咙往下的部分都在一股脑向头顶涌,但这与其说是想吐,不如说是在担心自己会一口嚼碎自己的血肉,所以只想张着嘴大喊大叫,不管是什么,倒出来倒个痛快就好。 当然,理智依旧在控制着他的身体,他把这种冲动用另一种合理的方式转移了,而当他终于扔开手机时,他的手脚也恢复了正常的知觉,肚子不再疼,头脑不再昏,更是明确了一个坚定的目标。 他必须要报仇。 杀了那只吸血鬼,为自己报仇,为小葩报仇,为那个无故被牵连的司机大叔报仇。 ...... 结完账,宋初挥散了被她聚集而来的半室灵性,提醒了句“你该回家了”,就把措不及防的圣子送回了地球另一端的教会里。 迈步转身,宋初站在自己家的客厅里,口袋里的手机嗡嗡地响了两声。 「在家不?」 来自林诺。 「在,做甚?」 宋初回复。 很快,她家的防盗门就被砸得砰砰直响。 打开门,林诺习惯性先吐槽一句: “这黑咕隆咚的,你怎么不开灯?” 宋初顺手开灯,随口道:“家里就我一个人,开什么客厅的灯?” 从门口这个角度看不见的次卧里,宋初床头的一盏灯应声亮起,整洁的床铺变得凌乱,而当林诺被骤然亮起的灯光刺得闭了一下眼睛的间隙,她身上外出时穿的衣服也变成了睡衣。 “你这就打算睡觉了?这也太早了吧!”林诺夸张地指着她叫道。 这才刚过十点,分明是一个人在一天中最精神的时间。 “什么事?”宋初侧身让他进来。 “这周末有空不?陪我去约个会?” 林诺双手合十,期待地等着她点头。 “陪你约会?想挑战下生命极限了?” 宋初呵呵一笑。 “陪我约会,不是跟我约会,上没上过小学语文课?”林诺撇嘴纠正道。 “那你叫我去干嘛?二人世界不好吗?不嫌我碍事?”宋初眉梢微挑,问道。 “我、我,”林诺深吸一口气,挺着胸脯,中气十足地道,“我不敢!” “......”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高估还是低估了这个宅男的勇气。 怂得这么理直气壮,真让人无话可说。 “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跟女生约会,还是跟我心目中的女神,我真的不敢。”林诺可怜巴巴地道。 “女神?乔珊珊?” 林诺连连点头。 “你既然敢约,怎么还不敢赴约了?”宋初不解。 “不是我主动约的,”林诺傻笑着挠头,“话赶话嘛,就说到了要不要一起出去玩,她就说想去,但又怕人多口杂,我就说我来攒个局,保证不给她添麻烦那种,好让她放心玩。” 宋初提取了一下他话里的重点,明白了: “所以,约会这说法,是你一厢情愿。” 怪不得还要她陪着去,真要只有林诺和乔珊珊两个人,乔珊珊肯定不答应。 林诺清清嗓子,挤眉弄眼: “就咱仨,到时候看情况,你机灵一点,懂吧?” “我懂我懂,”宋初叹气,“所以,去哪儿?” “新开的一家密室逃脱,盗墓主题,你看这是他家的网站......” 宋初看着林诺挥舞着屏幕滚动的手机,听着他滔滔不绝地介绍,还提点了几处方便他英雄救美来彰显人格魅力的地方,也猜到了乔珊珊的意图。 密室嘛,盗墓嘛,奇奇怪怪的机关啦阵法啦肯定不少,到时候光线又暗,声音又杂,可以完美地与她用来解除封印的小动作融合在一起,最小程度地引发她本人和林诺这个工具人的疑心。 奇怪了,小狐狸不是被乔珊珊带回家了吗,怎么没告诉她自己已经不需要解封了吗? ......是了,禁言术,她早先给小狐狸下的禁言术还没解。 放着不管的话,依照小狐狸的实力水平,大概要好几年才会自动解开。 要不要...... 扫了一眼林诺这激动得唾沫横飞的样子,宋初歇了去找乔珊珊讲明情况的念头。 算了,就给林诺一个接近女神畅想未来的机会吧。 ...... 第二天一早,段明伟请了假。 大家都理解,以为他是想专心照看依旧昏睡的女朋友,却不想过去一看,病床前空空荡荡,并不见痴心男友的踪影。 段明伟自知光靠他自己的本事是杀不死那只吸血鬼的。 他也不知道现实世界里的吸血鬼与电影小说里的吸血鬼有没有共通之处,想了想,一是病急乱投医,二是撞运气,来到了本市最有名的那间教会。 工作日的清晨,教会里的长椅上只有一个孤零零做祷告的苍老背影。 段明伟走近了些,才发现原来那老人并不是在做祷告,而是在低头翻阅手里一本厚厚的书。 这书的封皮是黑色的,书页内的文字他看不懂,他也拿不准这老人能不能看懂。 老人翻阅书页的动作太快,哗啦啦地一页页飞速在他指间掠过,偶尔忽得慢了下来,瘦骨嶙峋的手指狠狠一捏,页角都被扯破了他也不在意,径自继续翻着。 嘭得一声,老人将书重重合上,目视前方的目光没有焦距,嘴里念念有词。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从我的视线里离开,怎么可能,他怎么敢从我的视线里离开,怎么可能......” 段明伟下意识地循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了一尊被锁链挂在十字架上的精美雕像。 而雕像的那张脸,他似乎在哪里见过。 “您好?” 段明伟没细想,拉回思绪,小声地与老者打着招呼。 老者的双手猛地一颤,像是终于回过神来,突然伸手扯住了段明伟的衣领,拉下来按在面前,鼻翼鼓风,急促地闻了几下。 明明是个外表普通的白发苍苍老头子,这力气是不是太大了? 段明伟还没搞清楚自己是怎么被扯住的,就见老者微眯的双眼里精光跳跃: “你最近遇到了一只吸血鬼,对不对?” 53. 夜晚的小巷里会有很多故事 遇袭后的第二天夜里,小葩幽幽醒转,舒服地伸了个懒腰,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香甜的觉。 她隐约还记得梦里的光怪陆离,醒来后却只能忆起一串糖葫芦。 红红的山楂果里夹着白白的糯米团,又大又薄的糖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那是她小时候,刚刚开始创业的爸爸百忙里抽空带她去逛庙会时,给她买的糖葫芦。 小葩转了转头,凭借味道和陈设,认出自己是在某间医院的病房里。 她怎么会在这里? 昨天......昨天夜里,和段明伟在步行街上走着走着,她好像就莫名其妙晕过去了? 手指不自觉地揪紧了盖在身上的被子,小葩看着空荡荡的病房,又看看窗外黑漆漆的夜,一阵委屈止不住地涌上来。 摸了摸身上,又翻了翻枕下,小葩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到了自己的手机,看着手机屏幕上的裂痕和边角的磕碰,那阵委屈终于忍不住化出了实质,抽抽嗒嗒地打湿了被面。 拨通自己最熟悉的那个号码,小葩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哇得一声嚎啕大哭起来: “爸!我想回家!” ...... 当匆匆赶到医院的罗爸爸抱着哇哇大哭的女儿心疼不已的时候,段明伟正出没于酒吧一条街的小巷里,寻找着昨晚那只吸血鬼的踪迹。 他已经知道了那只吸血鬼叫做该隐,也知道了要怎么降服它。 简单,太简单了! 原来只要拿到这么一小瓶叫做圣水的东西,随便泼洒一滴到那只怪物的身上,就能削弱它的力量,任由他将其千刀万剐了。 虽然最后是要将这吸血鬼交给教会里的那个老者处置,但那老人家也说了,只要不弄死,随意他折辱搓磨,倒不如说,该隐越是半死不活越好。 可惜他今天的运气不好,逛了一整夜,一直逛到天光大亮,也没找到该隐。 身心俱疲地忙了一天一夜,段明伟回到家里倒头就睡,也忘了自己有没有请假,一直睡到傍晚六点多,才被女朋友的电话叫醒。 小葩打电话来也没别的事,就是跟他说一声自己出院回家了,不等他多问,听筒里就没了声响。 躺在床上发了会儿愣,段明伟起来洗脸刷牙,啃着面包思索了一会儿,又出门往酒吧一条街去了。 女朋友可以晚些再哄,这仇必须要尽快了结,否则他心里不踏实。 段明伟这趟带了脑子,在酒吧一条街来回走了一圈以后,重点监视起了那几家有音乐叮咣乱响,还有清清凉凉的俊男靓女往里钻的店面。 功夫不负有心人,将近午夜十二点的时候,被冻得跟猴儿似地乱蹦的段明伟感觉到掌心一热,一个金色的小箭头浮现出来。 这也是那位好心的老人家送给他的好东西。 当该隐出现在他周围十米范围之内时,这小箭头就会出现,给他指明目标的位置。 金色的箭头只亮了一瞬就消散了,但段明伟已经记清了方向。 他搓搓有些僵硬的手指,从大衣内侧的口袋里摸出装圣水的银瓶,拧开瓶口,捏在掌心,一边小心着别让里面的液体洒出来,一边激动地在脑内演练起了突袭的步骤。 貌似不经意地走过小巷的巷口,段明伟用大拇指死死按住瓶口,忽得脚步一转,跑进巷子里,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团黑影,直接将手里的银瓶砸了过去。 身后街边的路灯照进小巷,挥洒在空中的水滴像是一弯破碎的月光,晶莹剔透,落入黑暗之中。 预想的悲鸣和惨叫并没有出现,黑暗中有人闷哼了一声,几乎是同时,一面银色的半透明光盾挡在了段明伟和该隐之间,吸收掉从天而降的圣水后,愈发厚实了一些。 “小子猖狂!” 一声暴喝从段明伟身后传来,天旋地转之后,便是眼前一黑。 “你没事吧?” 石昆仑踢开被他打晕的段明伟,关切地看着倒在墙边的该隐。 该隐摇摇欲坠地站起身,眼神复杂地看向挡在身前的那面银盾。 一大一小两个银瓶都在地上,一个滚落,一个端立。 滚落的那个犹自有淡金色的水珠滴落,端立的那个却将瓶里的清水喷成了一面银亮的光幕。 “这是,”石昆仑认得其中一个瓶子,“你弟弟给你的那瓶圣水?” “嗯。” 该隐伸手捞起躺在地上的一个陌生女子,掸干净衣裙上的泥土,稍微整理了一下她的头发,半搂半架着她对石昆仑说: “我先把人送回酒吧安顿好,稍后去找你。” “也好,我把这小子......” 石昆仑斟酌了一下。 “我带回家吧,你先别来,让我先跟他谈谈。” 段明伟罪不致死,只要让他别来找该隐的麻烦就好,威逼利诱,总有可以说服他的一套手段。 “麻烦你了。”该隐诚恳道谢。 石昆仑摆摆手:“举手之劳,没有我,你今天也不会有事。” 一语未尽,银色的光盾碎成了一滩水洼,该隐弯腰将空掉的银瓶捡回,看了看,叹道:“多谢。” 想不到他那位曾经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的弟弟,也会有救他一命的时候。 ...... 偏僻的小巷很快恢复了寂静,宋初站在那滩水洼的旁边,看着滚落在地的另一个圣水瓶蹙了蹙眉。 她的话,圣子不会不听,哪怕他有过阴奉阳违的心思,经过前日那一天的种种,聪明的小朋友也该知道收敛,不要试图挑战她。 宋初抬头看向天空,眼神空洞,却内有万千星光。 她摊开手掌,缓慢地收拢五指,像是捏碎了虚空中的什么东西。 ...... 这是一小块不存在于现实地图上的地方。 迦南地,伊甸园,奇花异卉,郁郁葱葱,黄金做沙,珍珠铺地,穿过花园的小溪里流着奶和蜜。 换回银色荆棘冠和麻布袍的圣子百无聊赖地坐在河边,用珍珠打水漂。 端庄地跪坐在他身边的女人半面哀愁,半面忧惧,轻声慢语地谴责他不该顶撞自己的祖父,更不该对祖父的问话充耳不闻。 这是个美丽的妇人,经年累月的规训让她极为懂得如何展现自己的贞静,让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去,都像是看到了一幅圣洁的圣母像。 尽管包括她在内,这里最多只会有三个活人,而往日里,便只有她和那位喜怒无常的老人朝夕相对。 圣子习惯了母亲的这种姿势和做派,还有她说话的语气和速度,也习惯了无视她的存在,权当她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啼叫的鹦鹉。 他会定期回来看看,但也只是看看,基本不会与母亲说话,因为他们两个人永远也说不到一起去。 今天原本不到他来探望的日子,只不过被初姐姐送回来以后,突然想来找母亲聊聊天,但真的来了以后又是一如既往的无话可说。 算不上是失望,因为本来也没有升起过一丁点的希望。 站起身拍掉沾在袍子上的沙粒,圣子打算离开这里,去初姐姐所在的那座城市再碰碰运气。 他还想去海底逛逛,或者再吃顿烧烤,最差也要混到一顿路边摊。 “你要去哪里?” 拄着拐杖的老人从河边的树后转出,语气淡淡地问道。 “玩。” 圣子伸了个懒腰,挥了挥手,当作是道别。 “哼,你是怎么脱离雕像自由行动的这件事我不再追问,我只问你,为什么见到该隐那畜生也不告诉我?” 圣子摆出一张无比灿烂的笑脸:“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你个——” 一句话梗在喉咙,老人惊恐地瞪大了眼睛,瞬息间,四季常青的树木枯萎了,永不停歇的溪流干涸了,而他的皮肤也变得比树皮还要粗糙,鲜红的血从他的口鼻处蜿蜒流下。 圣子也感觉到了一阵虚弱,咽下喉头的一口腥甜,嘿嘿一笑: “看起来,您老人家是惹到不该惹的人物了。” 说罢,圣子哈哈大笑着走过荒凉的伊甸园,笑声越来越响亮,捂着肚子前仰后合,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这还是初姐姐手下留情,没有过多地牵扯到他,否则,他就不会只是被削掉这区区一成信仰之力了。 哈哈哈,这老家伙,会不会就这么死掉了? 哈哈哈,为了该隐,从来不管别人死活的初姐姐竟然愿意做到这种程度。 这让他,怎么可能不嫉妒?! 54. 成为大人物的必要素质 段明伟是在冰凉的地板上醒来的,所幸的是,他既没有被塞住嘴,也没有被绳子绑。 仍旧侧躺着没有动,段明伟稍稍转了转脖子,动了动眼珠,先观察了一下自己所处的环境。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根桌子腿,随后便看到了坐在矮桌后沙发上的石昆仑。 “起来吧,还用我亲自过去扶你不成?” 石昆仑一眼扫过来,段明伟一个激灵,一骨碌爬起来,下意识地站了个标准的军姿。 “随便坐吧。” 石昆仑指了指旁边的沙发。 段明伟屏气敛息,安静且快速地挪过去坐好。 第一次见面时明明是个蛮正气可亲的前辈,怎么今日就像一座大山似的压得他心头沉甸甸的,连大气都不敢喘。 这会儿段明伟也想明白了前因后果,难免小声嘟囔起来: “当初是您说过,不会过问我跟那只吸血鬼之间的恩怨的。” 石昆仑听得清楚,也随口答道: “我又不是谁的闲事都会管。” 有问有答,不像是兴师问罪来的,段明伟壮了点胆色,试探地道: “那,我可以走了吧?” 石昆仑这才将他看在正眼里,棱角分明的脸庞犹如刀削斧刻般冷峻,不怒自威。 段明伟意识到,眼前这位前辈是真正杀过人见过血,趟过尸山血海,踩在累累白骨上的。 “别再去找该隐的麻烦。”石昆仑淡淡地吩咐道。 凝实的杀气还绕着段明伟的脖子,可他内心深处已经不觉得害怕了。 他看得明白,自己的命对这位前辈来说不过是路边的草芥。 若换个身份,不管是省事也好,随意也罢,他早就把杂草给铲了,哪里还会浪费口舌,特意吩咐一句。 段明伟脸上顿时浮起一层愤愤不平之色,咬紧牙关,只字不吐。 “既然是来调停矛盾的,我也不会让你空手而回。” 石昆仑将一块鸡蛋大小的青玉放在段明伟面前。 “这是一块灵玉,普通人戴在身上可以延年益寿,滋养精神,消病免灾,如果遇到危及性命的意外,这块玉还可以吊住一口气,不过,只能生效一次。” “这块玉给你,用在你的养父母身上也可,用在你女朋友身上也可,卖掉也无所谓,说起来你女朋友才被该隐袭击过,气血和精神都有损,这块灵玉给她养最好了。” 段明伟低头看着那块灵玉,并没有伸手去拿。 他终于确定,一定是因为某种顾忌,自己才没有直接丧命,这样一来—— “多谢前辈好意,不过这灵玉虽然珍贵,对我个人来说却实在没什么益处,我能不能换一个条件?” 段明伟抬起头,诚恳地道。 ...... “你让我去银行偷东西也就罢了,怎么连保险箱号也不知道,是打算让我一个个翻过去吗?” 石昆仑靠坐在沙发里,兴味地看着段明伟。 他原本真是一番好意,想顺便提点提点段明伟,也照顾一下阿初的那个普通人闺蜜,既然这小子还有这么一份雄心壮志,他倒也乐见其成。 “保险柜的号码只有我养父知道,他应该有随身带着单据钥匙之类的东西。” 段明伟旁敲侧击地问过养母,也利用各种机会在家里翻找过,最后只能把目标锁定在养父身上。 “所以说,我还得去偷一下他的钱包?”石昆仑笑道。 段明伟连忙摇头:“不用不用,能问出个大概就行,想来前辈自有办法。” 催眠,狐媚,读心术,傀儡术,虽然这些传说中的手段不一定都是真的,但对前辈高人来说,从一个普通凡人嘴里盘问些东西出来,肯定是不难的。 石昆仑早就把手搭在肚子上,靠在软垫里闭目养神了,过了几分钟才闲闲地问了一句: “你觉得生恩和养恩哪个更重?” “嗯?” 刚刚走了会儿神的段明伟没听明白。 “没事,”石昆仑摆摆手,“我这就去把你养父母藏起来的那些古书拿给你,你在这儿等着,别乱跑。” 在脑子里动手脚,多多少少都会造成点精神上的损害,尤其是这种需要挖取特定信息的情况。 年轻人和性格乐观开朗的人还好,恢复起来比较快,有些年纪又惯常积郁于心的人就说不好了,毕竟谁也不知道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到底是哪根。 更不要说,就像每个人对疼痛的耐受力不同一样,每个人的精神承受能力和自愈能力也有不同。 这便是为什么该隐吸血时所用的催眠术一向是甜香美梦,就是想尽可能地将伤害降到最低。 他只是以血液为食,又不是动辄取人性命的变态杀人狂。 倒是眼前这个小子,性情够狠戾,也够自私,是个人物。 遁地隐身进入银行保险库,石昆仑找到存放那些古书的保险柜,手臂穿过柜门,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打开这只小巧的木箱,随手翻了翻,石昆仑微微叹气。 段明伟那位养父是真的怕自己的儿子走了歪路,而家传之物又不好随意丢弃损毁,这才将这些书尽数存放在这里,估计也是为了以防万一,最上面第一本书的第一页就夹着一封信,把这门术法对人对己的害处罗列了一番。 依照原样将信放好,石昆仑很快就回到家里,把木箱扔给翘首以待的段明伟。 段明伟急急忙忙地打开木箱,抱出那一摞书散放在沙发上,径直拿起了记有延命之术的那一本,翻看着相关符文的解析和后文。 才翻了两页,段明伟大喜过望,啪得一下合上书,站起来对着石昆仑深深鞠了三躬,嘴里连着念了好几声谢。 “找到你想要的东西了?”石昆仑坐在沙发上喝茶,问道。 “恩,找到了,找到了!” 段明伟猛点头,刚要开口,又忽得瞳孔一缩,傻笑着混了过去。 石昆仑也不在意,反正这一门术法无非就是那些暗地里捣鬼的伎俩,不稀奇。 比如说,从另一个人身上吸取生机什么的,若是担心只吸一个人容易闹出人命,最多可以同时与八十一人的性命相连,慢慢地,小口小口地享用。 如果修习这门术法的人自制力够强,活过百年是没问题的。 段明伟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现在的能力也就最多能连起三个人的性命。 而他,已经迅速选定了这三个人的名单,打算用他们贫瘠低贱的人生,换取更有价值的生命的延续。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而由他作主,以后每个人的死都能重于泰山了。 55. 随机分配的结果往往让人意想不到 四十八小时过后,林诺已经斋戒沐浴完毕,梳洗打扮一番后,早早就带着自家做的葱花鸡蛋饼和红枣小米粥去给宋初上供,毕恭毕敬地拜了三拜。 “宋初啊宋初,您今日心情可还好?” 宋初挤出一点牙膏: “……好。” “宋初啊宋初,您对我带来的贡品可还满意?” 宋初满嘴泡沫,含含糊糊地道: “还可以。” “宋初啊宋初,您说我今天会有好运吗?” 宋初撩起一脚带上卫生间的门: “绝对有。” 林诺满意了。 他其实早就在网上查了老黄历,知道今日诸事皆宜。 为求完美,他昨晚睡到半夜的时候还特意来敲过宋初家的门,给她挑了今天应该穿的衣服。 虽然宋初远远不及他心目中的女神乔珊珊万分之一的美貌,但他还是要小心盯着宋初别打扮得喧宾夺主,也不能太寒酸丢了他的脸,让女神误以为他的交友圈子会是些邋遢的粗俗人。 一条洗得发白的旧牛仔裤,一件领口软踏踏的黑衬衫,就连绑马尾的头绳都是没有颜色没有装饰的那种。 可惜看着最终的成品,林诺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不妥。 有点显个子,还有点飒,总觉得反而容易变成他的情敌。 可惜时间来不及,宋初又捏了捏拳头,关节嘎嘣响,林诺无奈地怀揣着一颗忐忑的心,坐进了副驾驶,度秒如年地倒数着他与乔珊珊约定好的见面时间。 市中心寸土寸金,密室逃脱这种需要场地的生意自然是开在近郊的。 一路向北,一路绿灯,宋菩萨和老黄历诚不欺人。 如此良好的开端,让林诺对今日接近女神——成功进入通讯录里的朋友分组——的计划信心满满。 而这份好心情很快就在听到密室逃脱店主的一声抱歉后烟消云散了。 “三个人玩不了?我之前打电话来问的时候明明说最低三人就可以的!” 林诺挥舞着手机,恨不得时光倒退,让他把当时的对话录下来。 “抱歉,那个接电话的是个新人,已经被开除了。”店主礼貌地笑道。 “那我们还要等人?不是,你看看,你仔细看看她是谁?她怎么能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等人这种事情上呢?!” 林诺有点抓狂。 这简直就是在女神面前往他脸上啪啪地扇巴掌! 这么点小事都安排不好,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粗心!毛躁!没能力!没本事!废物!一文不值! “这位小兄弟别急,不用等太久,刚好我们这里有两个人,咱们凑一起就好了。” 林诺和乔珊珊同时扭过脖子,看到那个说话的男子后齐刷刷地倒退了半步,异口同声地道: “莫为??” 似乎有些后知后觉的宋初慢吞吞地转身,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要来这么有趣的地方玩,怎么不叫上我?” 该隐单手环过她的腰,低头问道。 另一个人的身子贴上了她的后背,双手圈过她的肩膀,甜到发腻的声音钻进耳朵: “小姐姐,你身上好香啊,我们之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的?” 宋初脖子后边顿时密密麻麻地起了一层层的鸡皮疙瘩,反应也不出意料,往该隐的方向靠了靠,莫为得寸进尺,也往前挪了挪。 他从来不打算独占阿初姐。 哪怕阿初姐正躺在别人怀里,只要让他稍稍分享一点就好。 林诺一个“我艹”还未出口,乔珊珊已经英勇地冲了过来,抓住宋初的胳膊拉到自己身后,瞪着莫为: “你要是想上明天的热搜我不拦你,但不要牵扯无辜路人。” 莫为是个什么身份?是能随便行事的普通人? 这大厅里还有店主和其他工作人员,若是谁拍张照片发到网上去,宋初绝对要被网暴到身败名裂。 她可不希望女神苏醒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血洗互联网屠戮粉丝群。 莫为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他也是见到阿初姐一时激动,忘了约束自己,不小心显露了本性,这会儿也意识到了不妥。 好在他提前来这里与店主和工作人员们好生“商量”了一番,不然还真有可能给阿初姐带来麻烦。 店主早已被选择性致盲,像是没看见刚才的那一幕人肉三明治,按部就班地道: “如果没有异议的话,五位客人就组成一队,请跟我来吧。” 乔珊珊很想举手说她有异议,她要回家。 但眼看着这只魅魔和吸血鬼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女神身边虎视眈眈,她又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愈发沉重了。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形势如此险峻,她必须要尽快给女神解开封印。 紧紧拉着宋初的手,乔珊珊跟在店主身后,大义凛然,目光坚毅,宛如慷慨激昂地奔赴战场的斗士。 目送二人走远的林诺捂了捂胸口。 他的预感果然没错。 宋初这家伙,果然成了他的情敌! ...... 这个盗墓题材的密室逃脱玩的是剧本杀,没有npc。 在店主的主持下,林诺、乔珊珊、宋初、莫为和该隐五人随机领到了各自的身份信息。 “首先,请大家按照各自的身份信息进行自我介绍,介绍时可以选择隐瞒部分细节,随后我再为大家介绍通关目标。” 店主说完,示意站在他旁边的林诺先开始。 “我叫林诺,是个在校大学生,趁长假陪女朋友来山中野营,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林诺背起一个小双肩包,腼腆地笑笑。 女朋友?还有情侣角色? 林诺期待地看向乔珊珊,希望今天早上的贡品如约生效。 乔珊珊从装有身份信息的小箱子里取出一件摄影背心,利落地披在身上,向后一捋马尾辫,干练地道: “大家好,我叫乔珊珊,是一个资深摄影师,这次主要是进山来寻找今年参加摄影大赛的作品灵感的。” 该隐戴好一副金丝边方框平光镜,俨然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 “我是个普通的上班族,休个年假来放松放松。” ......所以说,他的女朋友要从宋初和莫为两人之间择出了? 林诺大失所望,期期艾艾地往宋初身边凑。 也行吧,看在乔珊珊跟宋初关系还挺亲密的份儿上,他就勉为其难地从了。 宋初扫了他一眼,清清嗓子,自我介绍道: “宋初,健身教练兼深度户外运动爱好者,这次既然是我在网上组起来的局,我就一定会对大家的安危负责的。” 林诺石化。 莫为已经走到他身边,抬手搭在他肩头,笑眯眯地道:“亲爱的,你可要保护好我呀~” 店主十分尽职尽责,像主持婚礼一样面露微笑: “恭喜二位在本局游戏中结为情侣,情侣角色在游戏过程中不可分散行动,两人共同逃离密室既算通关,若只有一人逃离既算失败。” 在场不止一人想偷偷对店主竖起一个大拇指,再道一句: “大哥,goodjob!” 56.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看过各自的身份信息后,大家也对整个剧情有了些许了解。 网上结识的驴友,五人成团进山,某一天夜里扎营后,第二天醒来却发现五人置身于一个黑暗陌生的空间里。 当然,买票进场的五人知道这是盗墓题材,但剧情里的五个人不知道,选择剧本杀就要尊重角色,该有的推测情节还是要演一演的。 除了人,身边啥东西都没有,或许谁身上有一些随身携带的小物件,但互相间并不清楚,绝对是真正的两眼一抹黑,抓瞎。 “所以,我们就在这儿站着?” 黑暗中,林诺的声音响起。 “每个人说句话,大致判断一下各自的位置。” 宋初的角色是领队,这会儿也就自动自觉地指挥了起来。 “我在你身边。”该隐回道。 “我在另一边。”莫为紧接着表明。 “我在这里。”乔珊珊也立刻响应。 “林诺照看好你的女朋友。” 宋初的语气毫无波动,躲开莫为,往乔珊珊所在的位置走动。 “你们站在原地别动,我和乔珊珊测量一下这个空间有多大。” 不光要演好剧情设置里的领队,还要演好一个普通人,宋初已经觉得心累了。 其实,她啥都看得见。 而且,她知道,另外四个人里,有三个人也啥都看得见。 林诺这小子也是撞了大运了,为了照顾他的游戏体验,所有人都在陪着他演戏。 拉着乔珊珊,伸出手向前走,碰到墙壁后,让乔珊珊站在原地,宋初摸着墙向前走,数着步子。 乔珊珊拍了拍墙壁,让其余三人向她这里靠拢。 在陌生环境里,抱团总是最不容易出错的行动模式。 宋初很快就摸到了拐角,同时听到脚下叮咣一声响,似乎踢到了什么东西。 蹲下去摸了摸,宋初将东西拿在手里: “发现了一个好像是烛台的东西。” “我往另一个方向走吧,看看能不能再找到点别的东西。” 上班族该隐很配合,不一会儿就报告在另一个拐角处发现了蜡烛。 “我们谁身上带打火机或者火柴了吗?”林诺问道。 “我,”该隐拿出打火机,点燃蜡烛,“我抽烟,随身带着打火机。” 尽管谁都看不见,林诺还是点了点头。 看起来大家身上携带的物品会与每个人的角色基本相符,并不会出现什么特别突兀诡异的道具,除非有人隐瞒了身份信息。 有了光,大家的活动范围就大了一些,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烛台和三根红色的蜡烛。 烛台有把手,接烛油的托盘挺大,深度也可以,只要不端着它狂奔,应该不会烫到端烛台的人。 四根红蜡烛比日常常见的蜡烛略粗,点燃后有一股淡淡的人工香精味。 “所以说,我们得在这些蜡烛用完之前通关?”林诺暂时跳出角色,问道。 “就点一根吧,别浪费。”宋初一锤定音。 借着烛光,大家将整个房间逛了一圈,发现这石室搭得还挺逼真,摸上去像石板一样粗糙冰凉,四面墙都雕着简单的花纹图案。 最后,五人站在其中一面墙之前,准备解开第一道锁。 这道锁是一个六层圆环嵌套在一起的圆盘,每一层圆环分为若干个小格子,圆环全都可以逆时针和顺时针转动,应该是转到特定的位置就能开门。 小格子上既没刻字,也没有符号,看不出规律,看样子线索还要从另外三面墙上找。 林诺和乔珊珊兴致勃勃地研究起了墙上的图案,莫为自觉在这种狭小空间里与阿初姐待在一起容易再度让他忘形,也凑过去胡说八道,宋初随意走了走,一转身,看到该隐靠着墙,安静地看着她。 他非常忠于人设地抽着烟,烟头的红点一明一灭,向着她招了招手,似是有话要讲。 宋初才抬起脚,莫为已经闪到她和该隐之间,留给她一个后背。 “该隐大人,能不能借用一下您的打火机?” 该隐把打火机抛过去,莫为接住,借势伸手又要去拉宋初。 忘形就忘形吧,忍了这么一小会儿,他已经快按捺不住了。 他们魅魔一族的自制力向来糟糕,哪怕能控制住自己的手脚,也控制不住因为情念滋生而散发出来的特殊气息。 这气息,会让旁人昏头,浓烈时,也会让他自己乱/性。 正是因为有这份自知之明,他才答应并忍耐着从来不出现在阿初姐周围,而是默默潜伏在她生活的边缘,期望她能看到自己就好。 每一季fa情期来临之时,光是想象着被阿初姐的目光注视,他都会满床打滚,一边动作一边粗声喘气,把所有心里话一股脑掏出来。 这些话,他是绝对不敢当着阿初姐的面说的。 既是因为怕被赶走,也是因为他完全能够想象得到阿初姐的回应。 那不会是一大盆彻骨的冰水,或愤怒或嫌恶——若是能如此激烈反而算是他的造化。 最怕的还是她清清淡淡的一个字和平静无波的一个眼神,那才是剜他的心。 原本他还想着今天一定要矜持一些,要给阿初姐留下个久别重逢的好印象,结果一看到人,什么时间地点身份就都被忘在了九霄云外,满心满眼都是她。 更自作自受的是,因为他那一时冲动去抱了个满怀,属于阿初姐的味道和历历往事全都顺着他全身的毛孔往里钻,直接就把他的自制力给敲碎了。 堵不如疏,堵不如疏。 莫为默念了两句,决定暂且小小地放飞一下自我。 该隐大人应该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而他和该隐大人肯定都会看顾阿初姐,真让他憋出满屋子的香气来,乔珊珊和林诺这俩普通人就倒霉了,估计当场就要干柴撞烈火。 莫为的状态早就被该隐看在眼里,他本想提醒一下阿初留神,这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抱着手臂倚着墙,只当旁观者。 莫为的手依旧没有碰到阿初的身体。 乔珊珊从斜里杀出,虎虎生风的一巴掌拍向莫为,将人逼退后,英姿飒爽地一撩头发,好姐妹一样抱住了宋初的胳膊。 林诺把这一连串的动作镜头看在眼里,觉得自己也该去掺和一下,以保持队形。 他当然想拉走乔珊珊,但看着乔珊珊一副护崽母狼的架势,只好憋屈地瞪住了满脸无奈的宋初。 债多不压身这句话不是这么用的啊姐姐! 就算你吃得消这么多桃花债,也要可怜可怜一下母胎单身至今的我吧? 林诺刚刚还因为迅速找到通关线索而有点小得意,这会儿已经心如止水了。 怎么说呢,他总觉得,今天的自己,大概会赢了游戏,但输了人生…… 57. 总有些奇怪的请求让人很难满足 游戏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爱情。 林诺重整心态,想着既然乔珊珊这么在意宋初,不如爱屋及乌,也让女神爱屋及乌,表明他在与其有关的任何事情上的一心一意。 女神喜欢的,他要更喜欢。 女神看重的,他要更看重。 另辟蹊径从宋初这里下手发展点闺蜜情,也是个极好的开端。 佯装没看见乔珊珊的一脸警惕,林诺跟往常一样,哥俩好地把手搭在宋初肩膀上,端着烛台,指向与圆盘锁相对的那面墙。 “那墙上藏着一个凹槽,我看着像是放烛台的尺寸,要不我们去试试?” “去看看?” 宋初征求乔珊珊的意见——这姑娘可能没意识到她抓得有多用力,她可不想像大力士一样拖着人走。 乔珊珊自然无异议,她只要隔开那只魅魔就行。 那边三人挨挨挤挤地去研究那墙里的凹槽,解谜进展缓慢,但乔珊珊与宋初的姐妹情倒是突飞猛进,这里面自然少不了林诺的推波助澜。 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好朋友的好朋友更是好朋友。 人际关系的网络就是这么编织而成的。 该隐叼着烟,走到莫为身边: “那不是你男朋友吗?怎么这么快就劈腿了?” 莫为伤心欲绝地抹着不存在的眼泪: “没想到他是这么个狠心短命的负心汉,我这就去把他抓回来。” “你那同事是怎么回事?” 该隐压低了声音,手里的烟头指向乔珊珊。 莫为抹眼泪的动作一顿,眯了眯眼睛: “以前竟然没发现,原来她也有点古怪啊。” 看起来闻起来都是普通人,唯有那双异常警惕的眼睛暴露了她的底细。 后来他从那晚出现在宋初家小区里的狗仔嘴里问出,那小记者本来是跟踪乔珊珊的,结果跟着跟着就莫名其妙跟丢了,在附近四处闲逛碰运气的时候才不小心撞见了莫为。 那时莫为只当是个巧合,他是不小心替乔珊珊挡了一下灾。 “似乎没有恶意,先放着不管吧。”该隐弹开烟头,吐了口气。 虽然蠢了点,但那副提防莫为如防贼的模样,看上去还挺顺眼。 莫为幽幽地看了他一眼: “她也太不一视同仁了。” “嗯。” 看着林诺再次熟练地搭上宋初的肩膀,该隐从鼻子里哼出一个字。 林诺刚把另一个燃好蜡烛的烛台放进凹槽里,过了两三秒,六片镂空的金属片从长方形凹槽的四边弹出。 宋初吹灭手里的蜡烛,示意另外两人退开一点,少了他们几个人的影子干扰,对面的墙上顿时出现了一个轮廓古怪的黑影。 莫为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拽着林诺的胳膊不撒手: “来吧,我亲爱的男朋友,让我们一起去开锁。” 林诺肉眼可见地抖了三抖,立刻就要往外蹦,半边身子一沉,莫为的手指好似钢钳,贴着他的肩膀,压得他心肝乱颤。 我的亲娘诶,这奶油小生是吃了大力水手的菠菜吗? 林诺挣脱无果,仍旧被他的“女朋友”拖走,绝望之下,只能徒劳地对着乔珊珊做尔康手,又冲着宋初挤眼睛,希望她好好管管自己的债主。 他是不清楚宋初怎么突然认识了大明星莫为的,但自从有了该隐和石昆仑这两个从天而降的前车之鉴,他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早已呈指数增长。 谁让宋初的黑寡妇体质作孽太多,也是该还债了,但请不要将债务分摊给他这个无辜群众好不好? 咦?体质?作孽? 脑海中的画面以十倍速回放,林诺想起他今早的那三拜。 第二拜的时候宋初在刷牙,吐字非常不清。 莫非,是被老天爷给听岔了? 给听成了她对自己的夸奖赞美喜欢什么的? 林诺奋力向后扑腾,大喊道: “宋初,骂我,快骂我!快狠狠地羞辱我!” “......” 宋初扶额,乔珊珊愣愣地看着林诺,眼中闪动着异常激动的光芒。 这是个活生生的会喘气的抖m呀~ “不,不不不对,”林诺被这几双眼睛看得一个激灵,连忙解释,“我不是喜欢听人骂我,只想听宋初骂我,不对不对,也不是喜欢听她骂我,反正就是她千万不能夸我,更不能喜欢我。” 乔珊珊悄悄地扯了扯宋初的衣袖,语气兴奋不已,耳语道: “别担心,我会把他从莫为手里救出来还给你的。” 邻居,青梅竹马,一个傲娇,另一个包容,这么般配的一对儿可不能因为那只没节操的魅魔给搅和散了。 莫为一把揽过林诺的脖子,对着他的脸吹了口气,哀怨地道: “亲爱的,你怎么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你还记得莫愁湖畔的小学弟吗~” 林诺的眼神迷离了一瞬间,喃喃地道: “莫愁湖畔?什么莫愁湖畔,我只记得月牙湖畔。” 说完,他就恢复了神智,嫌弃地推开有点发怔的莫为,闻了闻自己的衣领,一阵恶寒。 这大明星用的是什么劣质香水? 怎么闻起来这么呛,熏得他都要哭了。 莫为十分懵逼,一把拉过林诺,捏着他的下巴,深情款款地注视着林诺的眼睛,结果,还不等他开口说话,林诺已经嗷呜一声蹦到了三米开外,边哆嗦边搓着自己的手臂,指天指地,大声发誓: “你别想蛊惑我!我的心里只有一个人!你是不可能取代她的!” 他不歧视同性恋,也很欣赏莫为作为一个优秀艺人的综合素质,但他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心,让自己的身体屈服于除乔珊珊以外的第二个人的! 莫为很想翻个白眼。 都到这份儿上了,这哥们也不说顺势表个白,也不知道他是勇还是怂。 那月牙湖畔,不就是乔珊珊刚出道那年出的一首单曲的名字吗,那歌的编曲挺前卫,但在当年却是不吃香的冷门,便成了一颗蒙尘的明珠。 想不到这小子追星的心志这么坚定,都能正面硬抗他的魅惑了。 不行,他还是第一次当着旁人的面吃这么大的瘪。 该隐就在旁边看着呢,他必须要给自己的魅惑术正名! 大不了,把人掰弯以后再正回来就是了。 “锁开了。” 咔哒一声响,该隐从圆盘锁前走开,石板门向左侧滑去,露出另一个黑漆漆的屋子。 宋初直接略过中间那段与剧情无关的混乱,试图让大家回归正题: “你怎么打开的?” “这边的每一层圆环对应那边的一个金属片,转动圆环,让落在这面墙上的影子呈现出一个特定的形状,就开了。” 该隐推推眼镜,也很入戏。 两人对话的同时,又各自扫了一眼莫为和林诺,一个在用眼神说闭嘴,另一个在用眼神说安静。 许多年前还比较弱小的时候,莫为曾经作为一只新奇乖巧的宠物,被该隐的手下送进他的府邸,喊了该隐将近十年的主人,哪怕莫为早已今非昔比,面对该隐时,依旧有着下意识习惯上的服从。 而林诺在宋初的武力镇压和诅咒骚扰下茁壮成长至今,也早就培养出了一个先怂为敬的优良品德。 两人不约而同地收了声,不再扭扭打打,揽着对方的胳膊站在一起装情侣。 “你怎么知道应该转出哪个图案?” 乔珊珊也迅速进入角色,开始探究各自的立场。 “东面的墙上是龙,西面的墙上是虎,南面的是凤鸟,你说这里应该是什么?”该隐耐着性子解答。 这三样图案这么显眼,刚才林诺就已经分析过了其中的规律,这个问题明显演过头了。 乔珊珊讪笑一声,取出墙面凹槽里的烛台,跟在宋初身后向新出现的那间屋子走去。 宋初刚走到该隐身边,该隐伸手接过了她手里剩下大半根蜡烛的烛台,牵过她的手: “走吧,我和你一起。” 宋初尝试了一下,发现这不是正常人类女子能够挣脱开的力量,便作罢了。 小巧的烛台被该隐端在身前,两人的影子在身后重叠,该隐的声音也被烛火染成了暖色调。 “我们还没有过一起来玩这种游戏的经历,今天一定要好好补上。” 他的语气里有些微的兴致勃勃,些微的懒懒散散,音色如玫瑰一样华丽,句尾的转音不易察觉,却有着热朱古力一样绵长的韵味。 一如当年。 ———————— 注:依照古代的五行学说,东南西北中五个方向各对应五种神兽,北方属水为玄武,南方属火为朱雀,西方属金为白虎,东方属木为青龙,中央属土为麒麟。 58. 玩游戏时的态度也要认真 往事的片段只在宋初脑海里停留了一个非常短暂的瞬间。 烛火轻轻晃动,宋初停住脚步,也没抽回手,提议道: “大家一起走,出了什么事也好处理,再多留意一下两边的情况。” 该隐笑笑,点头同意: “恩,你是领队,自然听你的。” 很快莫为三人与另一架烛台就赶了上来,两盏烛光一左一右地照亮了两侧的墙壁。 这次的房间很窄,也很长。 “像是墓道。” 乔珊珊终于说出了关键词。 估计是考虑到工程量,这次墙壁上的图案都是画上去的,两侧图案的内容也都一模一样。 “先走到头看看情况。” 宋初加快了脚步,其余四人紧随其后,他们身后刚刚走过的路已经再次被黑暗吞没,安静的甬道里只能听见沉闷凌乱的脚步声。 还真有了几分跌入古墓的凝重气氛。 甬道尽头依旧是门,还不止一个,而是三个。 “天,地,人。” 乔珊珊念出了三道门顶上的篆字。 “这里有好多大珠子。”林诺招呼大家来看。 天字门的侧边,墙上又是一个凹槽,只不过这次的凹槽很大,里面依照北斗七星的形状镶着七颗鹅蛋大小的珠子,摸着像石头,又像玻璃。 按了按,又拧了拧,乔珊珊确定: “可以转动,但转过半圈就卡死了。” 林诺已经手快地把所有珠子都转了一遍,七个珠子同时咔嚓咔嚓地转回原位,三道门的上方墙板掀开一个长方形的大口子,似是有鼓风机的声音响起,大风吹过,混着突然响起的鬼哭狼嚎,立刻就把两根蜡烛给吹灭了。 “我还以为拧错了要蹦出来个鬼呢。” 林诺吐槽,该隐已经又按亮了打火机。 “要不再试一试,没准儿这次错了就出来个鬼呢?”莫为跃跃欲试。 果然,这次就有鬼了。 刚刚点亮的蜡烛又被吹灭,黑暗中,鬼叫的音效更加突兀且尖锐,还多了立体环绕效果,头顶上方噼里啪啦地砸下来一堆东西,还有什么滑溜溜的东西扫过各人的脚腕。 该隐耐心地再次取出打火机,按了几下才有火苗出现,借着微弱的烛光一看,遍地白骨,那几个头骨还正咕噜噜地滚着呢。 奈何这里的几个人都是胆子大的,自始至终一声尖叫也没有,林诺倒是闷闷地骂了好几声,一脚踢开一个少了下巴的骷髅头。 “打火机里的油好像不多了,估计用不了几次。”该隐晃了晃打火机。 这种装有火石的打火机是需要定期加油的。 “多错几次说不定就是死局了。”乔珊珊合理猜测。 没有打火机,没有烛光,这里伸手不见五指,他们光靠手摸肯定摸不出开门的方法。 “大家分头找线索吧,重点是数字,很有可能是依照特定次序转动七个珠子就能开门,或许是三组,对应三道门。” 宋初再次发挥领队作用,主持大局。 “我们两个一起。” 该隐自动与宋初组成一队。 “我就不在小情侣那里当电灯泡了,我也跟你们一起。” 乔珊珊挤到两人中间。 莫为眼疾手快地抓住想要逃跑的林诺,端着另一个烛台,把他的脑袋夹在胳肢窝里,笑道: “那我们就去享受一下二人世界了。” 呵呵,这回这小子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别玩的太过火。”该隐轻描淡写地提醒了一句。 “放心,管杀就管埋。”莫为笑嘻嘻地让他不要担心。 绝望的林诺被拖走,却也没有放弃挣扎,一路叮铃桄榔地踢着地上的白骨,有种被恶鬼锁拿的即视感。 宋初举着蜡烛把这条甬道的上上下下看过一遍,心里就有数了。 说起来这也实在是个很简单的谜题,所以她也拿不准如果自己就这么直接全说出来的话,会不会影响别人的游戏体验。 把烛台交给明显更有解谜兴致的乔珊珊,宋初跟在她身后,听着她的各种分析,时不时附和两声。 没几句话的功夫,该隐就开启了新剧情: “说起来,你们就没人想过,我们是怎么一夜之间被转移到这里的吗?” 乔珊珊反应极快:“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们五个人关进地底,肯定是人为,不然我们谁也不可能睡得这么死。” “重点是,这个把我们送进来的人,会不会是我们五人其中的一个?”该隐很满意乔珊珊的配合。 宋初也道:“那我们就要小心了,这人既然把我们骗进来,说不定就没打算让我们出去。” “暂时大家还都在一起,想必这个人还不会做什么手脚。”该隐看了看那三道门。 五个人,三道门,下一个环节应该就是进行人员分散了。 乔珊珊不经意低头,发现了刻在地板上的线索,开始绕着那几块地砖打转。 那是个横三竖三的九宫格,有三个格子已经填进了数量不一的圆点,明显是道数学题,乔珊珊当即开始计算。 该隐站在宋初身边,悄声笑道: “我怎么觉得,这个捣鬼的家伙是你呢?我的领队大人。” 宋初挑起一边眉梢:“我倒是觉得你可疑,有点像是故意带话题,好洗刷你自己的嫌疑。” 该隐不置可否,推推眼镜: “说句题外话,这游戏确实挺好玩的,这些年人类在娱乐活动上的发明创造真是让人惊叹。” “听起来你还都尝试过?”宋初问他。 该隐摇摇头,有点遗憾:“根本没有,我毕竟是个老古董,这些新奇事物一时搞不清,又没有什么朋友愿意陪我。” 如果该隐没有欲盖弥彰地扑扇着那一对长长的眼睫毛的话,宋初还真当他这只是随口的一句感慨。 “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陪你,”顿了顿,宋初补充道,“再叫上石昆仑,好像他的岁数也很大。” 喜笑颜开的该隐肉眼可见地枯萎了下去。 宋初扭过头,弯了弯眉头,悄悄抿了抿嘴唇。 “也行,”该隐咬了咬牙,伸出微微握拳的手,小拇指翘起,“说话算话,不许反悔。” “行,”宋初哭笑不得,也伸出手,“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两人的大拇指相对,盖了个章,该隐满意了: “一百年不变,恩,一百年也足够了。” 59.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被...... 没过多久,乔珊珊就解出了地板上那个九宫格的答案。 填进一至九的数字,让横行竖列三个数字相加都等于十五即可,题目已经提供了三个数字,剩下的不难解。 开门的珠子是七颗,去除掉八和九,按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列,就得到了一串七个数字。 再过几分钟,莫为也拖着林诺回来了。 他们从墙上的画里找出了七个藏在山水楼阁里的星座,每个星座里还有若干个被涂成朱红色的星点,这么数一数,排一排,就又得到了一串数字。 还差最后一个,宋初抬手向上指了指。 三道门名为天地人,地面一个,中间墙面一个,肯定还有一道门的开门线索在头顶。 顶板上的谜题不难,就是光线昏暗,有点费眼睛,对颈椎也挺有好处。 乍一看是个普通的六十四卦方圆图,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这里面有七个卦图竟然不走寻常路,普通挂图都是由上下六爻组成的,这七个偏偏多了一层,成了七爻。 而这七个卦图中,多出来的那一爻均为金色,位置也各不相同,一看就知道,又是需要数数的题目。 第三串数字到手。 林诺从道具小书包里拿出纸笔,把这三串数字记下,咬着笔杆子: “这三串数字的顺序可能要正反都试一下吧?” 三串数字的顺序是确定的,却不好说哪边是头、哪边是尾,而且北斗七星的那些圆球也没有编号。 运气不好的话,没准儿要按错好几遍,也不知道打火机里的油够不够。 “天和地不用,中间墙壁上属于人字门的那一串需要反过来,还有,北斗七星里,斗身第一颗是一,斗柄最后一颗为七。” 宋初看了一眼林诺的笔记,示意他去拧珠子。 “这都是你猜的?” 话虽如此,林诺还是按照她的建议,先去试了试人字门的七个数字密码。 人字门,成功开启。 “当然不是,这些谜题能看懂的话都很简单,看不懂也无所谓,随便动动脑子,再试几次就好了。” 甬道顶部的六十四卦方圆图对应天字门,那七个多了一爻的符文都不是随机挑出来的,但讲起来太麻烦,宋初随便提了提,就略过了。 “人字门的话,你们找到的七个星座其实是北方七宿,七宿之首为南斗,依次是牛、女、虚、危、室、壁六星,所以我才能确定七个数字的正确顺序,北斗主死,南斗主生,恰好锁是北斗,开锁的钥匙是南斗。” “而且北方七宿即为玄武,也是我们打开第一道门的图形答案,北方玄武又象征四象里的老阴,殷商时期认为冥间就是在北方。” “地字门是九宫格数学题,虽然简单,很可能也不是随便设的,算术这门学问在古代原是应八卦九九之术而生的,与天顶的八卦图相对,再合适不过。” “布置这个场景的人心思很巧,既照顾到了普通人,也能让看懂的人发现些许乐趣。” 宋初讲解完毕,林诺也已经打开了另外两道门,举着蜡烛依次往三道门内照了照,全是黑乎乎的一片。 “失误啊,”林诺扭头看向宋初,“忘了你的家学渊源了,我应该选个鬼校啊杀人医院啊之类的恐怖主题,或者来个赛博朋克的未来风。” “恐怖主题就算了,吓不到我,下次还是挑一个难度比较高的密室玩吧。”宋初基本赞同。 林诺追悔莫及,仰头四十五度幽幽叹气。 他之所以选这个盗墓主题,一是因为这里有微量的恐怖元素,又不会太过吓人,可以让他展现男子气概而不是被吓成小鸡仔; 二则是觉得这里的机关和谜题他应该都能解出来,毕竟他看过很多盗墓小说,早就把里面的情节融会贯通,怎么也算个专业人士。 可惜,同行的人都太淡定,那些微量的恐怖元素根本就是挠痒痒,让他完全没有在乔珊珊面前表现自我的机会,而他这个所谓的专业人士在宋初面前,简直就是小学生。 恩,此时此刻懊悔的眼泪,都是因为他选择了错误的同伴。 下一次再有这种约女神出来玩的机会,他一定一定要找个完美的绿叶。 绝对不能像今天这样,乔珊珊对宋初的崇拜之情都快溢出眼眶,化成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了。 该隐望着宋初的双眸也快变成了星星,那眼神更是柔和的像月光。 莫为就更不用说了,直接双手托腮,假装自己是朵玫瑰花。 “我们快点进行下一关吧,这只蜡烛快要烧完了。”林诺不忍直视,催促道。 莫为也歪了歪脑袋,认真了几分: “我们五个人是分开行动,还是选择一个门一起进去?” “最多分成两队吧?就两个烛台。”林诺看看左右。 咦,他是不是还有机会与女神组队? 啊,并不...... 因为,乔珊珊下一秒就默默地从摄影马甲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手电筒。 “你有手电筒怎么不早拿出来?”莫为立即发难。 乔珊珊打开手电筒,莫为看着那比烛光明亮不了多少的灯光,闭上了嘴。 这道具组够可以的,发个手电筒还要特意选一个快没电的,真是诚意十足地在给他们设置时间限制。 林诺却发现了疑点,转身: “宋初,你这个身份分配到的道具是什么?” 该隐是打火机,乔珊珊是手电筒,他和莫为是纸笔,就剩下宋初的道具还没现身了。 宋初没有回答的机会。 在乔珊珊和莫为讲话的那点功夫,她已经被该隐拉到了天字门前,这会儿已经一只脚迈进去了。 “等等我!” 乔珊珊飞奔过去,也一头钻进了天字门里。 “诶?!等会儿,分组呢??”林诺大声疾呼。 刷拉。 铁栅栏顺着门框两侧的滑轨落了下来,将天字门与甬道隔离开来,把林诺变成了一尊举着尔康手的雕像。 林诺和莫为面面相觑,林诺的手臂直直垂落,手里的烛台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不是,我艹? 怎么把他和莫为两个人剩下了? “亲爱的~” 莫为的笑容很温柔,还有点阴森,露出的两排牙齿有种立刻就要咬上林诺解恨的感觉。 该隐那个老不死的,一不留神就让他把阿初姐给抢走了。 “那啥,兄弟,大哥,爷!” 林诺退后再退后,一不小心就退到了墙角,被莫为用大长腿一别,强势地堵住了去路。 “男神,不管男女,我真的只喜欢乔珊珊一个人!” 老天爷明鉴!他真的不搞基! “恩,我知道,没关系,男人嘛,尝过男人的滋味就老实了。” 莫为笑眯眯地继续靠近,一抬手撑在了林诺脑后的墙上。 标准的壁咚。 他现在满肚子的懊悔和怨气无处发泄,刚好又强行压制了许久魅魔的本能,现在就拿这小子去去心里的“燥火”吧。 一弯腰把林诺扛在肩上,莫为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地字门。 彻底失去光亮的甬道里,很快就响起了一阵悠长的呜呜咽咽,简直是,闻着伤心,听者落泪呐~ 60. 打击不了的外挂就去收买 莫为当然不会真的把林诺怎么样,反正他连蒙带吓的,已经快让这小子痛哭流涕地求饶了。 呵,这种直男,跟古代那些女人一样,都把贞操——特指被动的贞操——看得比命还重要,太好吓唬了。 他早就是一只洗心革面的好魅魔,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所以才能安稳地活了这么多年,还能坦然地走到聚光灯下。 况且,他也不想让阿初姐失望。 他刚与阿初姐结伴而行的时候,只是一只随波逐流的弱小的魅魔,从来不知自制力为何物,有了欲望就去发泄,也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更不管所谓道德规范和法律人伦。 后来,他努力学着控制,有一次忍得难受的时候,脑子糊涂,口不择言,竟然对着阿初姐说,他其实只想对她一个人fa情。 阿初姐则回答: 可以。 他自可以别人面前忍耐,在她面前放纵本性。 莫为知道,那时阿初姐之所以会那么回答,不过是因为她无所谓,他也根本影响不了她,不管是他身上的诱惑香气,还是他天生的这副轻/浮皮相,在她心里眼里都荡不起一点涟漪。 但他还是将自己当时的那句话铭记在心,暗自发誓,从那一日起,以此为标准要求自己: 除了在阿初姐面前,除了阿初姐,绝不对任何人动情,哪怕是种族本能,也必须要压制下去。 ...... 宋初不知道莫为的这番决心,但她依然对莫为的行事有信心。 在她看来,单凭自制力而论,莫为绝对是魅魔这一种族之中的佼佼者,就放任他去逗弄林诺了。 好事多磨,林诺为了赢得女神的心,历经些磨难也是应该的。 相比起来,她这里的形势也有点让人头疼。 该隐与乔珊珊互相敌视,一个觉得对方不识趣,非要来打扰二人世界讨人嫌,另一个觉得对方不怀好意,死黏着女神太猥琐。 好在两人都当她是普通人,一路上眉眼相斗不停,倒是没闹得太大,宋初只当看不见,顺着门洞里的窄道走了走,进入了一间四四方方的屋子。 当三人都进入这间屋子的时候,来时的窄道便被封死,逛了逛,找不到下一道门,也找不到显眼的门锁。 “所以,关键是这个吧。” 乔珊珊的手电筒指向地面。 四面墙光秃秃,除了砖缝啥也没有,地上倒是五颜六色地画着一张超大的图,九宫八卦图。 “早应该想到的,开门的钥匙是八卦,进来以后的谜题也会跟八卦有关。” 宋初直接走进中宫站定。 “不过,这是让我们做什么呢?站位?按钮?” 乔珊珊随便挑了一格跺了剁脚,脚下的格子就亮了灯。 “哎?这还挺好玩。” 乔珊珊又剁了跺脚,灯灭了,再剁,又亮了。 “这个好像有点难度了,”该隐又凑到宋初身边,煞有其事地分析道,“看似什么都没提示,却又有无限的信息,看似提供了大量信息,实际上又什么都没说。” “问题不在难度,而是这难度到底在哪一层。” 宋初选择性过滤掉他的没话找话,四下看了看。 对完全不懂这些的普通人来说,所谓的“难”是一个难度,对一知半解的人来说,所谓的“难”是另一个难度,而在那些对此十分了解的人看来,这里可以引申出来的题目和答案一样多。 “算了,先去踩一下生门试试。” 宋初指向一点。 乔珊珊立刻迈到那一格,一蹦。 “没什么反应。” 她在原地转了一圈,等待宋初的下一个指示。 不愧是女神,哪怕依旧是普通人,也如此博学广闻见多识广,这玩意儿她都只是了解过皮毛,完全没研究。 却不想宋初不再说话,而是开启了游走模式,一格一格地转起了圈,脚步或轻或重,该隐也跟尾巴一样追着她转圈。 蜡烛和手电筒都已熄灭,地上大小不一的格子里,五颜六色的灯光时明时暗,接连闪烁,明明不是彻底的黑暗,却比黑暗还让人看不真切。 见那两人都没有再关注她,乔珊珊偷偷取出了家传的罗盘。 她的手指灵活,动作幅度很小,快速拧开罗盘背面正中的一个小钮,露出一个米粒大小的透明玻璃珠。 若是有人凑近了仔细观察的话,就会看到玻璃珠里面的一粒红沙。 这罗盘之所以能够辨认出女神的位置,是因为当年女神在自我封印前留了一滴血在里面。 那滴血,便是那粒漂浮在小玻璃珠里的红沙。 在有效范围之内捏碎玻璃珠,这滴血便会自动回到主人身上,带回往事的记忆。 接下来这部分的记载有点晦涩,乔珊珊也没看懂,只知道一旦记忆恢复,女神的神力和神格也会回归,似乎好像大概也许,会有些光效和声效......? 解封操作手册上其实没提,只说解封成功的话,周围的人自会立即知晓,特意提醒不可在人多眼杂的情况下解封,乔珊珊才猜测多少会有点动静。 有动静好啊,有动静的话那只吸血鬼就会收敛了,不知道藏在隔壁哪里的那只魅魔也会老实了。 就是这操作太傻瓜了,完全不需要多么复杂华丽的布置,更用不着什么祭品。 这难道是女神对他们乔家的体贴,不想搞得太复杂让他们不方便行事? 可是,这仪式感也真的是太太太太差了! 乔珊珊用指腹摩挲着那粒玻璃珠,十分遗憾。 这种一辈子只会经历一次的大事件,怎么能没有一点仪式感呢? 乔珊珊正要用力捏碎玻璃珠,眼前突然大亮,满地红绿黄紫的光同时开始狂闪,化成了一片莹莹的白光,晃得她闭了闭眼。 等她睁开眼,宋初和该隐已经站在了一道滑动门前,回头跟她打了声招呼,便抬步进去了。 “诶诶诶?怎么回事?“ 乔珊珊把罗盘往裤兜里一塞,连忙追上去,赶在滑动门关闭前抓住了宋初的胳膊。 还好还好,那滑动门是自动感应的,她一扑过来就滑开了,不用她跟电影里面一样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挤出去。 ”姐,你是怎么解出刚才那道题的?” 乔珊珊跟宋初聊过,互通过各自的年纪和大致经历,这时候顺嘴就喊姐,喊完就给自己点了个赞。 顺利套上了近乎,浑然天成。 “灯光的颜色。” 宋初的回答很简略,她的动作更利落。 找到新谜题,解开谜题,开门,下一道锁,解谜,开门...... 接下来的四道关卡就这么被她势如破竹地洞穿过去了,平均每道题的思考时间为一秒。 唔...... 乔珊珊估计可能还不到一秒,基本就是宋初或上下、或左右扫一眼的功夫,有时候从房间的这头走到那头,答案就有了。 “......所以就是这么简单,刚进那间屋子的人难免会被思维惯性所困,觉得谜题依旧与八卦有关,实际上解谜的重点在于地上格子的颜色。” 当他们三人站在出入场的接待大厅里时,该隐才慢悠悠地给乔珊珊解释完毕那间画着九宫八卦图的密室的谜题和谜底。 “阿初,辛苦你了,累不累?饿不饿?渴不渴?我去给你买点饮料?” 该隐撇下乔珊珊,回归护花使者的本职。 “......” 乔珊珊看了看那边围成一圈抱着脑袋怀疑人生的密室逃脱老板和员工们,觉得该隐的关心应该给他们挥洒一点。 “请问三位是不是曾经来过这里?” 见他们要走,微胖的老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挡在了宋初面前。 “没有,今天是第一次来。”宋初如实回道。 老板这是明知故问,这个新主题才开放一个多星期,而且乔珊珊和该隐的外貌特征太明显了,来没来过他还能不知道? “那请问你是不是与我们的关卡设计师认识?” 老板举起他的手机,把一排员工证件照送到宋初面前。 宋初扫了一眼:“不认识,没见过。” “那你是......” 宋初指了指自己眼睛和脑袋。 别问她她是怎么解题的,看到了,就想出来了。 老板把手机往兜里一塞,变魔术一样掏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宋初: “请问你有兴趣来我们这里当关卡设计师吗?不用太难的那种,能把你困住十分钟以上的就行!” 61. 说话算话 林诺和莫为两人是半个多小时以后自动弃权出来的。 回到接待大厅的时候,林诺半死不活,恰似一条大暑天被晒得无精打采的狗,莫为则是神采奕奕,仿佛一只正在开屏的公孔雀。 宋初当然不会接受密室逃脱老板的橄榄枝,但还是应他的请求聊了聊自己对关卡设计的一点想法。 至于老板之后如何致力于打造各种非人类关卡和剧情的事情,她就管不着了。 见到林诺和莫为,聊得心满意足的老板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们这是剧本杀,都没在意剧情任务吗?” “我没管,就直接出来了。”宋初耸耸肩。 “啧,可惜了,如果你能忠实扮演角色的话,我保证剩下四个人一个都活不了。”老板十分可惜。 天地人三门分开后的房间里,就有可以给另外两道门的密室增加通关难度的设置。 等三道门里的人都解开各自的谜题后,大家会再次汇合,稍后还有可以陷害队友的机关设置和小迷宫,给真凶暴露后设计的恶鬼惩罚环节等等,真的以剧情来玩的话,加上解谜所需的时间,他们原本预计一局会花费两到三个小时的。 眼前这位小姑娘不仅是以神一样的速度解开了谜题,还能迅速找到直通关底的那条路,这怎么能不让他误会是开了挂? “嗯?”其余几人不解。 该隐冲着宋初挤了挤眼睛:“看样子我猜对了,你就是我们这些人里面负责搞事的‘杀手’。” “怪我,没让大家玩得尽兴。”宋初笑笑。 “这怎么能怪你呢?” “我玩得很开心啊!” 该隐和莫为异口同声地道。 林诺凑到乔珊珊身边,看着她的美颜补充流失殆尽的体力和对生活的希望,随口道: “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再去别的地方逛逛?” “我都行。” “你说呢?” 该隐和莫为再次异口同声,又齐齐看向宋初,乔珊珊也用行动表示她在听。 宋初挠头:“我——” 林诺的左眼立刻开始抽风一样挤弄个不停。 “——大家就再逛逛吧。” ......所以,去哪儿呢? 有莫为和乔珊珊这两个大明星在,游乐场啊商场啊电影院这些地方就率先被排除掉了,单找个地方坐坐的话,又没有什么意思。 “去我家吧,我家比较大,有专门的娱乐游戏室,平时也经常招待工作室的朋友来玩,还准备了不少桌游。”莫为借机提议道。 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场有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了。 林诺自然一百个一万个同意,他还不想这么快结束与女神的约会,况且大家都去莫为家,莫为占了地利,自然要用心攻打宋初这座雄关,肯定不会再无聊地来戏耍他,他不就有机会继续在乔珊珊面前刷好感了? 不过,也正因为莫为的意图太明显,最关键的选择权就毋庸置疑地落在了宋初手里。 林诺和该隐都做好了她会拒绝的心理准备,却不想宋初的回答出人意料: “可以啊,就去你家吧。” 莫为笑成了一朵花:“那好那好,我保证让大家玩得尽兴。” 林诺和宋初一辆车,乔珊珊自己开车,莫为载着该隐,一行五人直奔莫为在本市郊区的别墅。 依山傍水,环境清幽,安保也很尽责,除了莫为以外,其余四人两辆车全部要登记才能驶进山脚下的大门,保安见到乔珊珊以后也只是快速地晃了下神,态度照旧礼貌亲切。 包括一层半地下室,莫为的别墅共有三层,车库独立在外,刚好只能停下两辆车,乔珊珊就把车停在了门口路边。 进了门,莫为招呼大家到客厅随便坐,他随手打开电视,站在吧台里给每个人倒了一杯水。 “我喝不惯茶,家里连茶叶沫子都没有,酒倒是有不少。” 莫为把水端来,摆到茶几上。 “你们要喝点什么吗?我会调酒,你们可以随意点。” 该隐自然不会跟他客气:“威士忌加冰。” 宋初摇头:“开车,就不喝酒了。” 乔珊珊插话:“没关系啊,我可以送你回去。” 说什么她也要在今天把封印成功解除,送人回家之后再顺势上楼去家里坐坐,多完美的计划。 林诺眼前一亮:“宋初,那你要不要少喝点?” 他和宋初可是顺路,这岂不是说女神也要送他回家,到时候再顺势请人上楼坐坐,不用去他家,去宋初家就行。 “也行吧,你随便给我弄点好了。”宋初便道。 要不等会儿还是找个机会,早点跟乔珊珊把话说清楚吧,她心累。 她到现在都没还想好怎么面对该隐,觉得装糊涂挺好,并不想让乔珊珊莽撞地揭了她的底。 莫为简单地用伏特加、青柠汁和石榴糖浆给大家调了酒,从橱柜里拿出五个威士忌岩石杯,其中一个加冰块,另外四个加碎冰。 “该隐大人。” 莫为将那杯加冰威士忌推向该隐,圆圆的冰球轻敲杯壁。 “乔珊珊,你的这杯没有酒精。” 剩余的四个玻璃杯里,莫为将其中一杯碎冰注满粉红色的番石榴汁,加了点糖浆,又挤了点青柠汁。 “剩下咱们三个就稍微喝一点意思意思好了。” 调好的伏特加倒进剩余三个岩石杯***石榴汁加满,放上一角青柠点缀,莫为端着托盘送到大家面前。 “谢谢。” 道过谢,宋初伸手拿过一杯,外表看着粉粉嫩嫩的,入口甜爽,最后才是一刀子纯粹的烈。 就像有些风景会让人心胸开阔一样,有些酒也会让人有种旷达疏阔的感觉。 林诺就是最先被征服的那个,一口酒下肚,莫为在他眼里已经顺眼了不少,乔珊珊没喝酒,但也被这清清凉凉、甜甜爽爽的饮料治愈了心情,胸中那股急于完成家族使命的焦虑被一扫而空。 该隐自不必说,看他那怡然自得的样子就知道莫为这里的威士忌不错。 随手打开的电视里正放着某个唱歌节目,恰好给配了个节奏明快的背景音乐,仿佛加利福尼亚的沙滩阳光。 莫为并没有在酒里动手脚,只不过当在场的几位非人类都有意缓和气氛、放松心情的时候,林诺和乔珊珊难免会受到些不知不觉的影响。 宋初靠着沙发的软垫,慢慢品着酒,很满意现在这个状况。 这就对了嘛,不管都是什么身份,怀有什么心思,好好放松放松,享受生活不好嘛~ 一只酒杯递到她面前,轻搭杯沿的手指修长瘦削。 “cheers?” 该隐晃了晃杯子,叮叮当当。 “cheers~” 杯壁轻轻相碰,声音清脆悦耳。 “密室逃脱玩得不尽兴,你这里不是有好玩的吗?” 喝完酒,宋初笑盈盈地问莫为。 “嗯,有有有,走,我们去地下室。”莫为受宠若惊,忙不迭地点头。 莫为领路,几人下楼,林诺凑到宋初身边,跟做贼一样唧唧咕咕: “你今天心情这么好?” 平时宋初不管干什么都透着股可有可无的无精打采,虽然从不拒绝他的安利,实际上玩起游戏来完全是兴致缺缺,既没有好胜心,也没有收藏癖,连人际交往也淡淡的,今天倒是转了性子,竟然主动张罗起玩乐来了。 “不行?”宋初只拿眼角瞟他。 “行行行,您是我姐,您说了算。”林诺连连拱手。 这种和偶像一起玩游戏的机会,当然越多越好,他感激不尽还来不及呢。 走在最后的该隐听得明白,情不自禁又多看了宋初几眼,低头看了看自己右手的小拇指,嘴角悄悄上扬。 ———————— 注:威士忌岩石杯,rockss或者rocks,宽、矮、无足的玻璃杯,酒具的一种,不是只能拿来喝威士忌,也不是威士忌必须要用这种杯子喝,只不过所有酒吧餐馆里的加冰威士忌都用这种杯子,而且冰块要用圆的,像圆石,大概因此得名。 62. 无伤大雅的互坑有利于促进友谊 莫为家这栋别墅的整个地下室一层都是用来娱乐和游戏的。 台球桌和桌上足球机并排摆在一起,三面挂在墙上的大液晶显示屏底下凌乱地堆着一摞半新半旧的游戏盘,几只游戏手柄和倒扣的迷你方向盘摞在旁边,墙角还有两套吃灰的vr设备。 地下室铺着深色地板,正中一张浅灰色的方形地毯,五六个懒人沙发摞在地毯上,数不清的坐垫和抱枕扔得到处都是。 莫为打开所有的顶灯和壁灯,从门后的壁橱里拽出一个大收纳箱,半个身子钻进去叮铃桄榔地乱翻。 “五个人,飞行棋?跳棋?算了没意思,狼人杀和杀人游戏人数不够,这些都是纯粹灌酒的游戏,也不合适,大富翁怎么样?” 翻出一个就随手扔开一个,不一会儿莫为身边就铺了一地大大小小的方盒子,有印刷精美的硬壳子,也有普通扑克牌一样的软包装,上面或是中文或是英文,五花八门,从围棋到扭扭乐(twister),什么都有。 宋初捡起一个红色的盒子: “别找了,我们打uno吧,这个规则简单也好玩。” “对对对,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莫为从收纳箱里钻出来,手脚并用,把地上这一大堆盒子胡乱往墙边一扫一堆,招呼大家去瓜分那几个懒人沙发。 “随便坐,别客气,想喝饮料那边有冰箱,想喝酒我再去给你们调。” 毕竟还是有点拘谨,客人们都纷纷表示不用麻烦,以非常不懒人的姿势坐在懒人沙发上,左右间距基本相等,围成了一个十分标准的圆形。 “有不会玩的吗?”宋初先问了一句。 该隐和乔珊珊举手。 “那就边教边玩一局,先说好,这个是有输赢的,要稍微有点奖惩制度。” 宋初洗了两遍牌,开始发牌。 “等会儿,我们顺时针出牌?”林诺出言打断。 “不然呢?” 原本坐在宋初和该隐之间的林诺拖着他的懒人沙发,硬挤到宋初的另一边,跟乔珊珊做邻居去了。 “呵。” 宋初鄙视,但还是挪了挪,给他腾出位置。 这下子林诺就成了宋初的上家。 uno这游戏,精髓就在于坑下家。 “还有要换位置的吗?”宋初干脆补充了一句。 该隐和乔珊珊不会玩,略懵,迟疑着摇头,莫为则很大度地表示不必。 如此一来,以顺时针方向,乔珊珊、林诺、宋初、该隐和莫为五人将会以此顺序先后出牌。 uno的规则里,谁先把手里的牌出光,谁就是赢家。 而这游戏有“+2”和“+4”这种能让下一个玩家多抽牌、却不能出牌的功能牌。 这些牌还是可以叠加的。 假如前边三个人都出了一张“+4”,到你这里,要么再叠一张同样的功能牌去祸害下家,要么就摸一把十二张牌当扇子,乖乖等赢家出现。 堪称是足以打翻任何友谊小船的巨浪。 不过,毕竟也有“转向”功能牌,运气好的话,谁坑谁还不一定,宋初才不会将林诺的这点小心思放在心上。 莫为其实挺想跟该隐换换,好挨着他的阿初大人坐,但他也怕离得太近会忍不住化身树袋熊,凑过去挨挨蹭蹭,让人误以为他是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猥琐男。 “还没说输了的话罚什么呢。”林诺想起了被他打断的话题。 “罚酒?”莫为顺嘴道。 “不好,不合适。”该隐反对。 “贴纸条吧,除了赢家以外都是输家,最后算一下分数,倒数第一贴四个纸条,倒数第二贴三条,以此类推,赢家的奖励嘛,就让他指定贴在哪里好了。”宋初提议。 林诺率先举手赞成。 今天的宋初果然积极,以往都是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这次难得出来当主持人,他这位好邻居必须要捧场。 五人赞成,无人反对,贴纸条这一规则全票通过。 该隐和乔珊珊都不笨,一局下来就会玩了,再过两三局,大家坑起上下家就已经不会客气了。 每局的赢家只有一个,所以过不了多久,每个人脸上、脑门上、胳膊上和其他稀奇古怪的地方就贴了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纸条——纸条来源于被撕得五马分尸的旧杂志,进一步拉近了大家的距离。 宋初和该隐还老老实实坐在懒人沙发上,林诺已经滑到了地板上,乔珊珊不知从哪儿抓来个西兰花的抱枕,盘腿坐在软垫上蹂躏抱枕的小裙子,莫为来来回回地给大家拿零食饮料,一会儿半蹲,一会儿跪坐,一刻也不老实。 不知不觉中午都过去了,莫为已经把家里的零食储备都搬到了地下室,大家也换了几款游戏,披着一身设计感十足的纸片,在矮人矿坑里斗智斗勇地挖了会儿矿,在大富翁的棋盘上买地建房,乔珊珊把手伸进薯片袋子里摸了摸,哇的一声大叫,吓得林诺手里的骰子咕噜噜掷出两个一。 “完蛋了完蛋了!我今天竟然吃了这么多零食!我的健身教练肯定要勒死我了!我的化妆师也要骂我了,明天我脸上肯定要起痘痘了!” 乔珊珊惊慌地用手背抹了一下嘴,又来回摸着自己的小肚子。 “你又不是天天这么吃,怕什么?” 莫为无所谓地掰开一整板夹心巧克力,分给大家。 林诺纠结了一下下,还是出手抢过了莫为递给乔珊珊的那块巧克力,以身试毒般塞进自己嘴里。 “要不你饿上两顿找补一下?或者吃点泻药一次性清空?” 莫为也不在意,把剩下的巧克力都塞给林诺。 “我还是少吃一顿吧,今天的晚饭就算了。” 乔珊珊痛定思痛,把身边空掉的零食包装抱去喂垃圾桶。 “现在差不多也到准备晚饭的时间了,我叫个外卖?”莫为看看时间,提议道。 “嗯......”宋初想了想,还是不客气了,“那就麻烦你了。” 莫为亲自动手给她贴了两条长长的纸眉毛,她也给莫为陆陆续续凑出一条纸裙子,这时候再客气就没意思了。 既然要玩,就要有始有终,玩得尽兴,不能在临近结尾时扫兴。 “我去给xx大厦底下那家巴西烤肉的经理打个电话,让他们准备一桌送来,你们都没有什么忌口吧?” 莫为掏出手机,轻车熟路地安排起了一个保质保量的小宴。 他这栋别墅常常拿来办聚会,偶尔也会借给别人,或是工作室的同事,或是剧组的工作人员,或是一些关系不错的记者和网红,人际关系经营得相当不错。 这也是莫为从不摆架子,大家在这里喝过他调的酒,玩过他家的游戏,吃过他安排的好饭好菜,再怎么也得夸这位大明星一声慷慨仗义。 当然,真有那心怀不轨的,也早就被莫为悄无声息地收拾了。 说起来,他跟乔珊珊一样,明明都长着一张祸水级别的妖孽脸,偏偏行事极为光正,摆出来的成绩又实打实,除了些捕风捉影的绯闻,娱乐记者们也编不出别的故事了。 正因如此,莫为一直都小心避开乔珊珊,免得让他们两人之间的绯闻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些“实锤”,既是给自己惹麻烦,也是给乔珊珊添堵。 除了工作上的合作,莫为今天也是第一次私下接触乔珊珊。 迄今为止,感觉还可以。 就是拿不准乔珊珊身为“同类人”的底细,也搞不清她接近宋初的具体企图,是敌是友,还需要进一步观望。 莫为要去简单收拾一下厨房,乔珊珊从另一边的那堆游戏盘里发现了一款有名的理财健身游戏,跟莫为报备了一下,就开始了与卡路里的激烈斗争。 乔珊珊玩得、不是,健身得全神贯注,目不转睛,两耳不闻,宋初和该隐默契地悄悄离开了地下室,留下林诺一个人给她的偶像加油打气。 找到在厨房鼓捣洗碗机的莫为,见他有话要说,宋初先开了口: “我知道你也是早就认识我的,不过我还没有想起来以前的事,现在也还是个普通人。” 莫为关上洗碗机的门,擦了擦手,笑道: “想不起来也没关系的,我们以前的相处模式其实跟今天差不多,对我们而言虽然是久别重逢,你不也是一见如故吗?” 从一见面他就觉得宋初太过淡定了,若说她对大明星不感兴趣也就罢了,就连他最初的那番失礼逾矩都不放在心上,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反应,跟以前真没什么两样。 宋初摸摸鼻子:“毕竟你们都说是我的朋友,又似乎都交情不浅,我要是草木皆兵疑神疑鬼的话,就太小气了,也伤人。” “看吧,就是这个说不上是体贴,还是随性,或者只是无所谓的态度,你就是你,与你是否记得我们,是否依旧无所不能,都没有关系。” 说着说着,莫为的目光就飘向了一旁的该隐。 该隐大人跑去教会取圣水的事情他自然已经知道了,这也是在劝该隐顺其自然,不要太过执拗于往事。 记不起来又如何,阿初变成宋初又如何,他们依旧能够相聚,能够一起游戏欢笑,这不就挺好的吗? “我知道的,我明白的。” 莫为突然前言不搭后语地说道。 宋初没做声,该隐将视线落在他身上,似是在示意他把话说清楚。 “你我认识的那个阿初,既不会因为忆起往事而看重我们几分,也不会因为忘记过往而轻忽我们几分。” “该隐大人,你仔细想想,”莫为轻叹,“难道,不是这样吗?” ———————— 注:扭扭乐(twister),uno,矮人矿井和大富翁都是桌游,规则如何对剧情不太重要,就此略过。 63. 一叶不障目,目自轻泰山 当着宋初的面讨论这个,总归是不太合适,莫为的下一句话就岔开了话题。 “二层有个露台,能看到山景湖景,我们晚饭就去露台吃吧,刚好天气还不算太冷。” “嗯。” 该隐的这声应答有些滞涩,说不清他是在回答莫为的哪句话。 “那我,”莫为眼珠一转,“我们先去露台布置一下?” 他这话,是对着宋初说的。 宋初并无异议,跟着他上了二楼,让明显心不在焉的该隐一个人静静。 “我可不觉得你刚才那句话是在安慰他。”上了楼,宋初叹道。 “重症要下猛药嘛,不让他打破幻想的话,怎么能有平常心,难道他就不觉得今天这种相处模式就蛮好的嘛,何必再搞乱七八糟的事情折腾自己~”莫为笑嘻嘻地道。 “你倒是比他们两个都风轻云淡。”宋初赞道。 “大概是因为我们魅魔见过太多的欲望和贪婪吧,不管是作为受害者也好,是参与者也罢,慢慢地就见多识广了,所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又所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莫为摇头晃脑地道,临了还双手合十念了句佛号。 “听起来你还挺适合当和尚的。”宋初微微侧目。 “我一直都想演个和尚,可惜没有好剧本,”莫为可惜地道,话锋一转,“至于真和尚嘛,我是当不了的,因为我心中有一个身化成灰也消不了的执念。” 莫为的眼神太露骨,宋初默默移开目光,熟练地装起糊涂。 见宋初不应声,莫为并不意外,嘿嘿一笑,心下还是有点惆怅。 明明阿初姐这一世早早就解锁了恋爱剧情,写过情书约过会,还因为她的屡次主动出击而挂上了“黑寡妇”的绰号,怎么面对他们三个如此明显又热烈的追求反而纹丝不动了呢? 奇怪啊奇怪,真的奇怪,这可是人设矛盾呐~ 若是嫌烦,她干脆一口答应,把剩下的事情交给她那个特殊体质去解决就好。 毕竟以阿初姐的神秘,莫为相信,不管是昆仑上仙还是血族始祖,在她的“咒语”下都讨不到便宜。 如果不是相信她的为人和品性,阿初姐这种放任自流的态度很容易就会被看成是故意吊胃口、养备胎的绿茶行为。 想来想去,最合理的解释就是阿初姐顾忌与他们的交情,不想冷漠疏远,也不愿粗暴解决,就这么拖延下来了。 咦?顾忌他们? 莫为定定地看着宋初,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宝藏,震惊又狂喜。 第三世了! 现在的阿初姐,终于懂得了“顾忌”这种偏向性十足的感情吗?! ...... 家政阿姨会来定期打扫,二层的露台并没有太多需要清理收拾的地方,简单擦擦灰,再摆摆桌椅就完工了。 莫为担心天凉,搬来一摞毛绒坐垫以便自取,在角落和桌面各处安放了大大小小的烛台,稍微摆弄了一下盆景,先不管这顿饭的味道如何,最起码用餐环境已经被布置得很有档次了。 他不让宋初动手,宋初也没坚持去帮忙,找了个不碍事的角落,倚着露台的玻璃围栏看风景。 她不会读心术,以往她觉得这没什么,反正她能轻而易举地看到所有生灵的一切过往经历,甚至是过去的生生世世,能不能再读出一个人脑海里浮现出来的那些纷乱念头,并不重要。 可她现在却感觉到了一丝遗憾,对自己的这一点“不能”有了些微的触动。 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想知道,刚才莫为看向自己的时候在想些什么,或者说,他从自己身上发现了什么。 她觉得,莫为发现的,应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以至于让自己的心境产生了一丝震动。 虽然只是相当于一粒灰尘落在水面上的震荡,但细小的涟漪确确切切已经散开了。 岁已入秋,天短夜长,湖对岸的连绵青丘玲珑小巧,山林里扑棱棱地惊起一群飞鸟,追着西沉的太阳远去。 天边的云团汹涌翻腾,眨眼间铺天盖地,遮蔽天光,逼仄大地。 眼看着暴雨将至,这黑压压的半边天却在下个瞬间散成了一缕缕零零碎碎的轻纱。 须臾之间,晴空再现,万里无云。 宋初轻舒一口气,平复心境,忽然听到耳边有人说话: “刚刚那副景色,我以前见过的。” 宋初转身的动作有些猛,看到站在她身后半步距离的莫为时,莫名慌乱了一下,失措地向后一退,直接撞上了半人高的围栏,挂在围栏扶手上的小彩灯都颤了颤。 “你没事吧?” 莫为连忙欺身去扶,却在最后鬼使神差地一手将她抱了个满怀,把人用力往怀里揉。 “阿初姐,你其实一直都记得,对不对?” 莫为的声音很低很低,完全是在用喉咙发声,闷闷的,有些沙哑,似是在强压着某种临近爆发的冲动。 “你先放——” 宋初正要将人推开,却突然变推为拉,双手箍住莫为的手臂,脚下微微一转。 莫为的第一反应是宋初承认了,随后就发现自己成了狂风中的一片叶子,被宋初拽着不明所以地转了个身,最后—— “阿初?你这是怎么了?阿初!!” ...... 电话铃响的时候,林诺正在津津有味地欣赏乔珊珊玩游戏。 人美,打游戏的样子也这么好看。 乔珊珊也被这突然响起的铃声吓得一个激灵,屏幕里正在躲避巨龙攻击的角色一个滑铲撞到了树上。 林诺连忙冲到门边,接起壁挂电话的听筒,怒气冲冲地喂了一声。 一分钟后,林诺挂断电话,乔珊珊的角色也挂回了存档点。 “莫为打来的内线电话,晚饭准备好了,让我们两个去二楼露台。” 乔珊珊放下游戏手柄,扭头看着林诺,吐了吐舌头: “我就不去了,节食减肥。” 那健身游戏太累了,她没能坚持下来,但节食这事她很熟练,其中一点要诀就是眼不见为净。 跑去眼睁睁看着别人吃香的喝辣的,那也太残忍了,而且很可能让她萌生吃一口也没什么的错觉,从而吃下第二口、第三口、第四口...... 这个时候,男方要是说“我觉得你不胖”、“我觉得你胖点也好看”或者“你再胖我也不介意”的话,那都是自大的蠢货。 不否认有些女生是为了让男人看着顺眼才减肥塑身,但也有很多女生单纯只是因为自己想要这么做,只是为了自己的健康和心情,既不需要男人评头论足的说教,更讨厌男人施舍一般的体恤和劝解。 所以,林诺没有劝乔珊珊一定要去吃饭,而是说: “那等我们吃完,我给你挑点蔬菜、牛肉和鱼虾之类的端下来吧,不想吃的话就放在一边,想吃的话这些东西也不长肉。” “好呀!那就麻烦你了。” 乔珊珊眉目带笑,态度远比今天上午玩密室逃脱时亲切多了。 先不说林诺是她的粉丝,单说他这个人的性格就很好,玩闹的时候放得开扮丑逗乐,分寸感又很好。 之前贴纸条的时候,林诺从没亲自动手给她或者宋初贴过,指定贴纸条的位置时也蛮细心。 她今天化了妆,两人的关系也不到可以随意指点身体部位的地步,林诺就只让她贴手背和胳膊,更没有搞一些猥琐的擦边球。 再比如刚刚打游戏,乔珊珊之前没怎么用过游戏手柄,这种单机游戏也玩得少,林诺不仅教得耐心,还不刻意卖弄他自己,就算要演示操作也是拿着另一个手柄,坐在离她半米以外的地方,更别提那些毫不谄媚、恰好到处的夸奖,让乔珊珊对林诺这个人的好感蹭蹭上涨。 如果不是林诺刚才也大方地向她要了亲笔签名和合照的机会,乔珊珊都快忘了这人其实还是她的死忠狂热粉了。 站在聚光灯下受万人追捧自然让人得意,但也意味着偶像和粉丝双方关系地位的不对等,隔着屏幕还好,真实相处起来会很累。 乔珊珊以前也见过粉丝,有过或面对面、或文字的交流,但也一直承受不了粉丝们那种盲目且漫无边际的热情。 倒是像林诺这样,能说得出她某个诠释不到位的电影角色,也能点得出她在舞蹈方面的巨大进步,又能理解她最近一张专辑在曲风上的妥协,实在让她有种找到知音的感觉。 而她也在林诺为她用手机拍摄的那几张单人照里发现了这人在摄影方面的才能。 绝佳的构图和角度,完美的调色和滤镜,比乔珊珊自己还懂得如何展现她的美,顿时让她觉得自己能够拥有这么一位优秀的粉丝,简直是与有荣焉。 有位圈内前辈说过,最理想的偶像与粉丝的关系,便是能够互相勉励,互为支柱,一起为了更好的自己而前行。 乔珊珊今天终于摸到了一点这种美好理想的边角。 林诺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乔珊珊对他的改观。 相比起莫为、宋初、乃至是该隐这个完全的陌生人,乔珊珊一开始在面对他时明显更拘谨,生恐他是块善于自作多情又爱自我感动的狗皮膏药。 这是一种很好理解的想法,不懂的话,可以去类比大学里那些苦苦守在女生宿舍楼下表演痴情的男生,以及把女生的拒绝当作欲拒还迎并单方面宣布恋爱关系成立的男人们。 好在他的偶像如他所想的那般优秀,并不会以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看人,拨云见日地看到了他这个人的上佳本性。 皇天不负苦心人。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呐~ 吹着口哨哼着小曲,林诺来到二楼的露台,看清等在门边的那个人后,稍稍有些惊讶: “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儿?那金发老外呢?宋初呢?” 64. 杀伐果决也是女孩子的专利 露台当中的餐桌上已经摆满了切好的烤肉、焗龙虾、蔬菜沙拉和散发着麦香的小面包,刀叉整齐,碗盘干净。 同样干净的,还有围在桌边的五把椅子。 本应入座的人,除了站在门边的莫为,就只有林诺了。 “宋初有点不舒服,正在休息,你和乔珊珊先吃,我们稍后再来。” 说完,不等林诺回话,莫为拔脚就走。 “诶等会儿,宋初不舒服?哪里不舒服?” 林诺顿时警惕,伸手挡住他的去路: “我还不饿,不如我先去看看她,如果真的不舒服的话,我好送她回家。” “不需要你多管闲事,我们会照顾好她的。” 莫为将林诺随手拨到一边,回答得很不耐烦。 被推开的林诺没有再去拦路,而是跟在了莫为身后。 莫为有双大长腿,但这步距和速度也实在有点匪夷所思,林诺从快走切换到小跑,这才勉强跟上,都还没来得及对这走廊的长度产生疑虑。 “按亲疏关系来看的话,我们是邻居,又从小一起长大,你才是管闲事的那个人,凭什么不让我去看看?” “宋初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然你怎么这么着急?你要是不让我见到她,不把话说清楚,我现在马上报警!” 莫为的脸色太难看,整个人从神态表情到走路姿势都燥得不行,林诺越看越惊心,越想越可怕,直接掏手机按出了sos紧急呼叫界面。 “按亲疏关系?” 莫为猛地转身捏住他的手腕,咔嚓一声脆响,手机哐当砸在了地板上。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论年资跟阿初拉关系?” 莫为的另一只手捏住了林诺的下巴,不再刻意收敛气息,整个人都成了一架正在不断喷发荷尔蒙的蒸汽机,也不管林诺受不受得了,劈头喷了他一脸,硬掰着林诺的嘴,让他吸进去一大口迷情雾气: “精力旺盛就去找乔珊珊,宋初的事用不着你管,你也没资格管,滚!” 随着最后那个滚字出口,莫为扔垃圾一样把林诺甩到身后,看也不看他的死活,快步消失在走廊尽头的黑暗里。 摆脱掉林诺的莫为还有点生气。 他也是秉承着地主之谊来招待一下客人,没想到这客人不识好歹问东问西,简直就是在火上浇油。 呵,从小一起长大又怎么样?邻居又怎么样? 那两个仗着跟阿初姐认识得久一些就想占据正宫地位的老不死他比不上,区区一个普通人也敢来挑衅他,真当他弄不死人是吧? 赶到走廊尽头的房间推门而入,守在床边的该隐抬头看向他: “你是不是该告诉我,她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怎么昏迷过去的?” “她还没醒吗?” 莫为忧心忡忡地几步冲到床前,看着宋初平静的睡颜,心绪翻滚。 当时的情况,很有可能是阿初姐察觉到了什么危险,替他挡了一下,但这原委着实不好对该隐讲,毕竟他也不清楚阿初姐会不会想将她的实际情况再隐瞒一段时间。 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双慧眼,而该隐大人竟是个瞎子,该隐自现身后,近距离接触阿初姐的时间可比他要长,可该隐却依旧未能察觉阿初姐的状态,这只能说明是阿初姐在刻意隐瞒。 况且—— “我实在想不到这世上有谁能让她突然晕倒。” 莫为半跪在地,拉过宋初的手,轻轻护在掌心。 “有谁?”该隐扳过他的肩膀,五指紧紧扣住一边的肩胛骨,“你是说,她是被人袭击了?” 莫为话刚出口就知道失言,这会儿也来不及补救,只好点头: “我们两人在露台,她背朝外,晕倒前身子微微僵了一下,我觉得应该是被袭击了。” 该隐腾得站起身,刚迈出一步就退了回来: “你当时有没有发现异常?” 已经过去这么久,袭击者既然没有当场暴露,这会儿肯定已经跑了。 “没有,不过,”莫为捶了捶自己的头,“也是我当时一下子慌了手脚,疏忽了也说不定。” 他见过阿初姐随手拍断五人合抱的粗壮大树,见过她轻轻松松在山岩上掏出一个洞穴,也见过她喝止狂风、挥退巨浪,却唯独没有见过她那般柔弱地昏倒在自己怀里的样子。 更不要说,她最后那个保护他的动作,实在是让他惊喜交加,恍如做梦,不由自主就发起了愣。 “不像是有外伤的样子,或许是精神类的攻击。” 该隐刚刚已经给宋初翻来覆去地检查过了。 她衣服上没有破口和血迹,心跳和脉搏正常,面色也很平静,似乎只是在睡觉而已。 听完莫为的话,他生怕自己有疏忽,又检查了一遍,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精神方面的深入探查我们两个可都不擅长。” 给宋初重新掖好被角,莫为皱眉。 他的魅惑,该隐的催眠,虽说都是精神类的控制手段,两人也对相似的手段有一定的抗性,但要说去给别人做多么细致精确的检查和判断,实在是超出了二人的能力范围。 打个比方来解释,一般人看到别人大腿上划了一道口子,或许能够通过经验判断这伤口的轻重,需不需要去医院,但能够准确说出这是伤了筋骨还是皮肉的,会不会留下后遗症之类的,还得找专业的大夫。 “我联系一下——” 话说到一半,该隐和莫为同时看向房门,咚咚咚三下敲门声也恰好在此时响起。 “乔珊珊?”莫为猜测,起身去开门。 确实是乔珊珊。 只不过比起舞台上光鲜亮丽的样子,此时的乔珊珊简直狼狈得像遭了土匪的毒手,又像是刚刚杀过人。 衬衫的下摆被扯掉了一大块布,前襟和颈边全是新鲜的血迹,头发凌乱,双手手臂上还有掐痕和抓痕,其中一只手的手腕青得发黑,微微肿起。 只略略扫了一眼,莫为的视线就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个罗盘所吸引。 “宋初在哪里?你们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 乔珊珊又看了一眼罗盘,厉声问道,只可惜被她这副狼狈样子一衬,只剩下色厉内荏了。 “关你什么事?”莫为没好气地答道。 他正因为阿初姐的遇袭昏迷而心烦,偏偏一个两个都挑这个时候跑来乱晃,还说些有的没的,一个比一个欠揍。 他可不懂什么好男不跟女斗,一旦脱离了普通人的行列,性别、年龄、种族、信仰等等外物标签统统作废,只剩下纯粹的强弱之分,或敌或友或过客,仅此而已。 不过这时候他也没有打架的心思,一把推开桥珊珊,便要关门。 乔珊珊当机立断,将藏在背后的一张增力符拍到右手小臂上,同时用力向前一拳击出,把猝不及防的莫为连着门板一起砸飞了出去。 “初神?!” 借势冲进房里的乔珊珊看到躺在床上不知死活的宋初,又惊又怒,爷爷念叨了一辈子的这个名字不由脱口而出。 站在床边的该隐瞳孔微缩,披在身上的黑色长衣无风自动,十根又长又尖的指甲闪耀着金属的光泽,从两侧宽大的袖口伸出,一手五指大张,挡住宋初,一手五指并拢,攒合的利爪像刀锋一样指向乔珊珊。 “等等!” 莫为掀开压在身上的门板,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半跪着一手撑地,捂着胸口不停咳嗽。 他只是比普通人的力气大上一点,走路跑步快上一点,总体来说,并不是武力型角色。 乔珊珊那一拳看似简单粗暴,落下时却加了寸劲,震得他肋骨都折了几根,一张口便咳出几块鲜红的碎肉。 多亏他不是人,不然肯定就当场在字面意义上的心碎而死了。 该隐此时耐心欠佳,不想等莫为废话,并指成掌的右手闪电般划出,原本不过两三厘米长的指甲像是被猛然甩开的折叠刀刃,最前方的尖端眼看着就要切进三步之外乔珊珊的身体。 乔珊珊虽然是第一次遭遇生死实战,但她的反应绝对不慢。 她双手握住家传罗盘一拧,一根赤红透明的琉璃棒出现在她手里,长度不到一米,两头尖如蜂刺,棒身细如柳条,简直就像小孩子手里拿着的糖葫芦签子,看着就脆,随便一掰就能折。 谁曾想,这根细签子竟然牢牢地架住了该隐的攻击,乔珊珊退步抽身,手臂一甩,红色琉璃棒便成了一根细细的红色长鞭,长鞭如毒蛇吐出的信子,激射而出,避开该隐的下一道攻击,直接缠上了他的手腕。 该隐缩回指甲的长度,换取了足够的灵活,抓住长鞭,一收一松,拉得乔珊珊趔趄了几步。 “等等,你们先等等!” 莫为终于喘过这口气,再次喊道。 奈何,在场三个有耳朵的,一个躺在床上听不见,另外两个能听见的也当作听不见,都不理会他。 莫为起身走了两步,扶住墙壁,胸口处明显瘪下去一个坑,光是呼吸就疼得他倒抽冷气,但还是尽最大可能地提高了下一句话的音量: “乔珊珊,你是不是当年阿初姐安排下为她解封的一脉后人?” 与此同时,另一个虚弱的声音也在洞开的门边响起。 “乔、乔珊珊......” 满脸鲜血的林诺倚着门框,最后看了屋里的乔珊珊一眼,扭曲地扒住门框的手与他摇摇欲坠的身体一起,无力地向下滑落。 65. 今天也把牛顿先生的棺材板压住了 察觉到楼上爆发出来的魅魔气息,乔珊珊就立刻扔下了游戏手柄,冲出门直奔气息来源。 刚到一楼,乔珊珊就闻到了魅魔特有的那种腻到呛鼻子的香味,无暇多想,专心屏气凝神,快速给自己添加武装。 家传罗盘在裤子口袋里,神行、增力、龟息和防御等几张半成品符箓都是贴身存放,只要拿出来捻开符纸背面的丹砂泥印就能使用。 她乔家的符箓传承非常朴质无华,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效果,也没有故弄玄虚的高大上名字,差不多就是以“藏不住就苟,打不过就跑”为基本方针而配备的。 将各式符箓妥善安放在身上各处,乔珊珊靠着墙,沿着楼梯,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走向昏暗一片的别墅二楼。 走到一半的时候,她看到了蜷缩在二楼楼梯口墙根下发抖的林诺。 “林诺?你没事吧?” 乔珊珊压低了声音,警惕地环顾四周。 把脸埋在膝盖里的林诺抬起头,乔珊珊不由低低地惊呼了一声,不自觉向下退了一级台阶。 窗外仍有微光,坐在阴影里的林诺双目圆睁,满脸通红,额头青筋一突一突地跳动,像是一条条黑色的蚯蚓在皮下蠕动,眼珠爆突,还布满了血丝,逼得瞳孔都缩成了一个苍蝇大小的黑点。 这简直就是一张恶鬼的脸! 而下一刻,这个恶鬼就直接从楼梯上扑了下来,大张着嘴,意义不明地吼叫着,像是要把乔珊珊囫囵吃掉。 不管是人还是鬼,亦或只是讲台上老师扔来的粉笔头,大部分人在察觉到有物体冲着自己面门飞来的时候,下意识的第一反应都是躲闪。 乔珊珊也不例外。 只不过当她躲开以后,又立刻意识到了任由林诺这么扑下楼梯的后果,在没有思考出完全的对策的时候,先把一只手伸了出去。 或许能拉住,或许能拦住,总之,不能不伸手。 这个不在乔珊珊理性思考范围之内的伸手动作并不是徒劳的,林诺果然抓住了这只手。 下一刻,天旋地转。 乔珊珊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了惯性冲击力和重力加速度是两个多么强大的物理矢量。 牛顿先生的威严果然不容许任何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挑衅。 她也生平第一次听到了“滚”这个动作的音效。 不是肉体与楼梯台阶或地板的碰撞所发出来的声音,原来是从她的脑子里传出来的一圈圈音波振动。 似乎只是过了几秒,又似乎过去了几个小时,脑子里的声音终于安静下来,乔珊珊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 难道说她的运气这么好,从楼梯上摔下来竟然毫发无伤? 不对,当然不是。 乔珊珊摸到了紧紧护住她的肉垫。 那是林诺。 “林诺?林诺?你还好吗?听得到我说话吗?” 乔珊珊慌张地推了推林诺的胸膛,想要从他怀里挣开,又怕动作太剧烈伤到他。 他才是实打实地用身体与那些台阶做了亲密接触,肯定受了重伤。 她的呼唤好似按下了一个开关,原本气息微弱的林诺搂着她猛地转了个身,欺身压上,放在她后腰的手更是直接伸进了她的衣服下摆。 “林诺你做什么?!醒醒!是我!我是乔珊珊!放开我!!” 光滑的脊背被这么一块又大又厚的人肉烙铁熨烫而过,乔珊珊头脑一片空白,手脚僵住不敢动,胡乱喊了两声才把自己叫醒,立刻开始奋力挣脱。 此时的林诺却像是吃了大力丸,膝盖重重地压住乔珊珊的双腿,粗暴地抓住她乱动的手按在身侧,另一只手从乔珊珊的衣服下摆里退出,钳住了她挥舞的手臂。 乔珊珊已经彻底清醒过来。 她判断得出,林诺的力量并不是她无法抗衡的,但林诺现在的状态肯定不懂得见好就收,必须要下重手才行。 空气中那只魅魔留下的香气愈发浓烈,林诺凑近乔珊珊的脖子,撕咬着她的领口,却在她的脖颈和胸前的衣服上蹭出一大片湿漉漉的黏腻感。 乔珊珊连忙挣开双手,被林诺捏住的那只手腕还不小心用力过猛扭到了骨头,她顾不得那阵钝痛,双手扳住林诺的肩膀,将他从自己身上推开。 小溪一样的血从林诺的额头处汩汩流下,已经染红了他的半张脸。 脑袋总比手脚重要。 这个念头在乔珊珊脑海里闪过,她当机立断,双手从林诺肩头滑下,擒住他的双腕卸下关节,同时腰身一拧,瞬间与压在她身上的林诺调换了位置。 顾不得斟酌下手轻重,乔珊珊狠狠地把林诺腿上的麻筋敲了个遍,又随手摸出一张龟息符,打进了他的胸口。 龟息符可以最大程度地放慢心跳和呼吸。 不过乔珊珊也不知道这张符在此时有没有用。 以她朴素简陋的人体生理知识出发,她觉得这样应该可以减慢血液循环,没准儿能让血流得慢一点,也能让魅魔“毒”素在林诺身体里的肆虐慢一点。 大概是乔珊珊的想法有些道理,也或许是林诺正在渐渐清醒,被打入龟息符后的林诺很快便不再折腾,躺在地上微闭着眼睛,面部表情也恢复了正常,枕着他自己流出的那滩血,还有点安详。 ......这不会是快死了吧? 坐在旁边刚想喘口气的乔珊珊被他这副样子吓得一个哆嗦,连忙凑过去扒眼皮听心跳。 好在林诺的心跳节奏虽然被放慢了,但听着还挺有力,乔珊珊又迅速检查了一遍其他地方,发现除了额角的那个血窟窿,林诺的后脑壳也是一摸一手血。 乔珊珊几步跑到地下室,从自己的小挎包里找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扁瓷瓶,又飞速冲回一楼,扶起林诺,把瓷瓶里的粉末倒在他的伤口上。 尽管最开始撒下的药粉都被鲜血冲散,但等到这一整瓶的乔家特制止血药粉将近倒空,林诺后脑和额角的两个伤口终于不再流血。 乔珊珊长吁一口气,从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条,客厅沙发前的茶几上还有他们刚进门时莫为端来的几杯白水,基本没人动过,乔珊珊把水灌进瓷瓶里,晃了晃,倒进手里的布团上,往复三次,把大致算是消过毒也浸过药水的布条拧干,给林诺包扎伤口。 拖着早已昏迷的林诺靠着墙角坐好,乔珊珊也没顾得上自己这一身血污和扭伤的手腕,刚才从楼梯上摔下来的时候,她还听到一连串叮当乱响,摸了下裤子口袋,果然是那块家传罗盘掉了出来。 手能断,腿能折,家传的罗盘可不能丢。 乔珊珊很快就在墙角的花盆后边找到了完好无损的罗盘,这口气还没松,下一口气就提了起来。 这个用来指认女神所在的罗盘,自从那日她到过宋初家以后,那指针就稳稳地停在了一个方向上。 而现在,它那原本应该纹丝不动的指针,竟然在疯狂地转动。 66. 打不过惹不起是化干戈为玉帛的主要动力 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两难境地。 一边是需要尽快送往医院的林诺,另一边是家族传承几代的责任,乔珊珊权衡轻重后,选择了后者。 先是因为经过她刚才那一番措施,林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耽误一会儿要不了命,再是这两个选择未必就有绝对的冲突。 罗盘指针乱转,首先说明宋初可能不在附近,但这乱转的指针也停下过几次,停下来时所指的方向又是相同的,或许是提醒她宋初出了什么意外也不一定。 她先上楼去看看情况,如果一切都好,那自然最好。 如果宋初果然在这里出了事,她也可以再进一步判断轻重缓急,或是强硬出手,或是暂避锋芒。 当然,乔珊珊也不是自欺欺人地找借口洗白自己。 一个今天才认识的、不过略有好感的林诺的性命,在她眼里确实没有传承几代的、家族的使命重要。 到了二楼,罗盘的指针不再疯转,而是在两个方向之间摇摆。 其中一个方向,指向了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 另一个方向,则是在一个弧度范围内游移 ——假如这个方向也有一个宋初的话,那她可能是在哪里徘徊。 乔珊珊快步穿过走廊,魅魔和吸血鬼的气息越来越强烈,隐隐还有些躁动,像是随时都会被点燃的火药桶。 而随着她悄无声息的逼近,罗盘指针的方向也终于稳稳地固定了下来,直指那扇紧闭的木门。 宋初出事,躁动的气息,林诺无缘无故被魅魔袭击,所有这些信息组合在一起,让乔珊珊积累了几分凶戾,并且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哪怕拼去半条命,她也要把宋初救出来带走,绝对不能让女神落入那两个怪物的手里。 随后,出其不意地一击打倒了莫为,乔珊珊救出宋初的信心倍增。 但在与该隐相斗的过程中,她又觉得哪里不太对。 这只吸血鬼看着她的眼神,怎么好像她才是那个意图伤害宋初的坏人? 而且该隐的保护姿态太明显了,生怕她的长鞭抽到床上的人,挡在床前的右手就一直没有移动过。 所以,当莫为叫破她的身份的时候,乔珊珊便立刻收了手,捏着长鞭的短柄,想着或许可以再慎重一点。 可她没有想到,双手关节被卸、头部受到重击又流了一地血的林诺竟然会自己跑到二楼来,似乎还是特意来找她的。 “咳,咳咳,看你这样子,”刚才那句问话大概是耗尽了莫为的力气,他缓了半天才继续道,“我说的应该没错。” “是。” 乔珊珊一边警惕该隐,一边向门口挪动。 她好不容易才救回来的人,可别被他自己给折腾死了呀! 不然这条命要算在谁头上? “那就行了,不用打了,我们互相之间不是敌人。” 莫为艰难地挪动脚步,在床尾坐下,又咳嗽了几下,无力地摆摆手。 “我们是阿初的故人,准确的讲,该隐大人和我都对她怀有爱慕之心,但绝对不会因此做出任何过分的事情,更不可能伤害她。” 乔珊珊正想开口,莫为已经打断了她: “你先把门口那个处理一下,之后我们慢慢聊,况且我现在也没精力跟你细说,我需要点时间养伤。” 斟酌了一下,乔珊珊还是不放心,试探着向那张大床看去。 不管怎么说,也得让她看看宋初的状况吧? 就算露在外面的脸色挺红润,谁知道被子底下会不会有什么不妥? “假如你真是她指定的解封人,那你应该知道她到底是谁,至少,也该知道这个禁忌。” 该隐的双手已经恢复正常,看向乔珊珊的眼神里既有惊讶,也有喜色,此时毫不犹豫地道: “我以血族始祖该隐的名义,向阿初发誓,此生永远不会做出任何伤害她的举动。” 是的,这个禁忌,乔珊珊当然知道。 在女神面前立下的誓言,哪怕不是确切地指明向她起誓,也是万万不能违背的。 死还算是小事,直接被抹消存在这种后果,不是谁都能承担得起的。 为了防止不小心说错话,比如随口来一句“我发誓再也不吃甜食了”这种情况,这条禁忌乔珊珊不仅从小就会背,还被爷爷要求过抄写好几百遍。 莫为也象征性地抬了抬手,有气无力地重复道: “莫为,魅魔,发誓绝对不会伤害阿初姐。” 这种事情,不用发誓他们也会做到的,现在这么郑重其事地起誓只是为了让乔珊珊放心。 阿初当年亲自布置下的后手,说明这个乔家很被阿初看重,更重要的是深得信任,他们也得抬举一二,最起码相处时的态度要端正。 况且,谁知道阿初都留了些什么顶级道具和绝版技能给这家人修炼,他们这种老实人才不跟挂b硬碰硬。 莫为的声音太小,可能也不小,只是乔珊珊没听见而已。 她的注意力都被该隐那句誓词的前半段给引走了。 血族始祖? 眼前这个外国佬? 传说中活了好几千年的那个血族始祖?? 是白天跟她一起打牌还被贴了满脸纸条的金发帅哥?? 我的妈呀! 不愧是女神,就连爱慕者都这么大有来头! 不过这么一比较,身为魅魔的莫为就有点不够看了。 难道说他也有点特殊之处,是个啥基因突变的变异种? 见乔珊珊面色古怪地偷瞄他,莫为翻了个白眼: “你是不是忘了门口还躺着一个呢?你再不把他送去医院,该隐大人就该去花园里刨坑了。” 就地掩埋,毁尸灭迹。 “还不是都怪你,一身怪味还四处乱喷。” 乔珊珊嘟囔着,听话地去门口检查了一下林诺的状况,把人扶起来架在肩头。 “呵,无风不起浪,这是他自找的。”莫为淡淡地道。 就算他的香气有催情的作用,当时也确实是故意在搞林诺,但发泄的途径又不是只有去袭击乔珊珊这一种,林诺又不是没长手。 这又不是小说,什么非得男女/交/合才能解“毒”,简直是不拿现代生物学当回事,分明是只要射上两三次就能解决的小问题,不管是前还是后,他自己动手足矣,方便又快捷。 如果林诺就此虚了,那也是他自己身体不好,趁早修身养性吧。 乔珊珊狠狠地瞪了莫为一眼: “那也有你百分之九十九的责任,还不来帮忙?” 莫为向后一倒,陷进床上又软又蓬松的被子里,摊了摊手: “身受重伤,无能为力。” 乔珊珊看向该隐。 该隐挑眉:“他废了,我要留下来照看阿初。” ......行吧,这两个没人性的家伙,不对,这俩本来就不是人,哪儿来的人性? 乔珊珊忿忿不平地暗自咒骂了几句,最终也只能忍着手腕的扭伤和满身血污,把昏迷不醒的林诺拖下楼,抱出门,塞进自己那辆车的后座。 好在她的车没有停在车库,不然她还要上楼去找莫为开车库门。 车上有她的几件外套,有薄有厚,还有个长长的直到脚面的大风衣,乔珊珊把风衣给林诺盖上,自己披了件运动外套,把拉链拉到最高,先把自己身上的血迹遮住再说。 开出别墅区的时候,门卫往车里看了看,乔珊珊镇定地与他解释说朋友喝醉了,那门卫也没多问,只是狐疑地扫了一眼乔珊珊握着方向盘的手。 等到将车停在医院门口的时候,乔珊珊已经用车上的湿纸巾把手、脸和脖子都擦了一遍,理了理头发,翻出帽子戴好,低低地压下帽檐,这才跑去急救中心找来个担架车,和两个护工一起把林诺小心地抬上担架。 包在林诺头上的布条早就被鲜血沁红,他脸上的血也已经凝固,随后赶来的医生简单检查了一下林诺的体征,舒出一口气: “送来的很及时,放心吧,你先去挂号。” 乔珊珊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千恩万谢地追着医生和担架车进了急诊室的门,跟医生交代了受伤的缘由,只是说他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最好再检查一下身上还有没有别的伤,又守在急诊室门外看了看情况,这才放心地去排队挂号。 挂完号,便是漫长的等待,林诺头部的伤口被处理好后他依旧没醒,需要住院观察,乔珊珊又给他办了住院手续,缴纳了费用。 一直到临近半夜,她才把彻底脱离生命危险的林诺安顿妥当,也请好了陪床照看的高级护工。 乔珊珊这才想起来还需要通知一下林诺的家人。 可惜事发突然,林诺的手机并不在他身上,就连她自己的手机也不知道丢在哪儿,应该是都落在莫为的别墅里了。 本来也需要回去找莫为和该隐聊聊,乔珊珊最后再跟那位护工仔细叮嘱了一下,便开车离开了医院。 而她没有注意到的是,她送林诺进急诊,又跑前跑后挂号缴费的一系列行为,都被人偷偷跟踪并且拍了下来。 甚至还有个急救医生喊她给男朋友办住院手续的小视频,与林诺的病床号一起,当晚就散布到了各大网络交流平台。 无数的程序员被老板从睡梦中叫醒,与机房里开到最大档位的电风扇一起...... 开始加班。 67. 背刺是队友的特权 乔珊珊带着林诺离开之后,莫为干脆爬上了床,隔着一床被子,和宋初并排躺在一起。 尽管他的身体构造与人类并不完全相同,但也是血肉之躯,挨打会疼,受伤会虚弱,会需要休息。 偏偏他是只魅魔,疗伤的最佳营养品全是不可描述的屏蔽词,这会儿身边守着的唯一活物是该隐,别说他根本不想碰,就算他想碰,那也不会是疗伤,而是找死。 该隐见莫为老实,就暂且不打算追究他擅自躺在乔珊珊身边的行为了,过了一会儿,见莫为闭着眼睛,呼吸沉重且时断时续,便知道莫为的伤势比表面上看到的还要严重一点。 魅魔的皮肤白皙细腻,晒不黑,烫不红,掐不紫,捏不青,无论使用任何手段,都无法在他们的身上留下痕迹,看着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 ——而这些手段里,也包括了针刺、刀划、烙铁、啃咬等等施暴行为。 如果想要在魅魔身上留下一个清晰到能够被所有人看见的印记,就要施加例如剥皮断肢和圣水腐蚀这种更剧烈的手段才行。 就像现在,别看莫为的胸口被捶得陷出一个坑,如果剥开衣服去看,那块皮肤连个印子都不会有,所以,莫为身上是不是还有别的损伤,该隐也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但能凭借经验感觉得出,该隐想了想,建议道: “要不要我去抓几个女人给你?” 这别墅区很大,住户不止莫为这一家,个把女人总是有的。 其实男人也能用,说不定效率更高,但该隐觉得莫为应该不会喜欢男人。 “那你还不如直接杀了我。”莫为睁开眼,虚弱却坚定地道。 两人也算旧识,该隐自然听懂了: “那本来就是妄想,你坚不坚持都一样。” 阿初根本不可能与莫为这只魅魔发生点什么,加上魅魔这个种族特殊,莫为这种洁身自好的行为不仅没意义,还违背了他的天性,除了折磨自己,再没有半点好处。 “不是妄想,这样一来,在所有的魅魔里,对阿初姐来说,我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莫为的声音断断续续,渐渐低了下去,化成了轻微的呼吸声。 ——“我当然见过你这种魅魔,你或许与他们有些不同,但实际上并无特殊之处,我为什么要收留你?” ——“不、不用收留我,让我跟着你,别赶我走就好,求求你了!” ——“随便吧,不过,不要再叫我主人了,我跟你之间并无关系。” ——“可是......求、求你别走!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我单名一个初字,有直接叫我初的,也有几个认识我的家伙叫我阿初,还有些奇奇怪怪的称呼,就随你怎么叫吧。” 他是一只诞生在笼子里的魅魔,生下来就是为了给人当奴隶的,在明白何为父母兄弟之前,就先学会了如何侍奉主人,随后几经转手,最后还落入了教会猎魔人的手里。 险些被当作异教恶魔烧死在民众面前时,被路过的阿初姐救下,从此学会了生命中第二个最重要的称呼。 他不否认自己的奴性,那是从出生起就烙在骨子里的印记,他习惯于拥有一个主人,能被主人需要,能被笼罩在主人的羽翼之下,对他而言就是种莫大的幸福,而做一个能够被主人称赞并喜爱的好奴隶,便是他活着的意义。 或许是最开始的时候就把“阿初”和“主人”这两个称呼画上了等号,被阿初姐默许跟在她身边以后,他一直都希望成为她承认的奴隶。 他需要有一个特殊性,不是能够流利地使用拉丁文背诵莎士比亚和歌德,也不是能够精通各种乐器,更不是能够熟练地运用自己的身体和技巧去取悦他人,而是一个能让他有别于其他所有魅魔的特殊性。 这样才有可能让阿初姐允许他,喊她一声主人。 随后的几十年里,他跟着阿初姐走遍了整个美洲大陆,在旅途中见过广阔的天地,结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终于萌生了独立和自由的意识,明白了他所认为的再正常不过的主奴关系原来已经被时代抛弃,自甘为仆和忠心侍主也都成了低贱和愚蠢的代名词。 这个崭新的认知让他的胆子大了几分,主要体现在他勇敢地对自己坦白了他对阿初姐的感情,一种与魅魔天性似乎背道而驰的感情。 他依旧希望阿初姐能够成为他的主人,却也希望他能够成为阿初姐唯一的奴隶,从此与她形影不离。 可惜,阿初姐还是在某日与他道了别。 如果换在几十年前,他一定会痛哭流涕地跪在地上乞求阿初姐,让她不要丢弃他。 几十年后,黯然神伤的他却懂得了安静地道一声再见,尽管留恋,尽管不舍,却依旧只是站在原地目送她走远。 她跟他道别了呀,还说了再见,比起当年那毫不犹豫的转身和漠视,他已经被她看在眼里了。 等他再变得优秀一点,再特殊一点,总有一天,他也会走到她心里的。 ...... 熟睡的莫为不自觉地又向宋初身边蹭了蹭,但也不算越界,坐在一旁单人沙发上的该隐就没去管他。 该隐不在意,其他人可就看莫为不顺眼了。 石昆仑刚踏进这没了门板的房门,一眼就看到了并排躺在一起的宋初和莫为,虽然两人中间隔着一床被子,虽然莫为的两只手老实地放在胸前,石昆仑还是瞬间思考出了烹饪魅魔的一百种方法,从刺身切片到裹面油炸,保证这一桌比满汉全席还丰盛。 “什么情况?怎么回事?”石昆仑看向该隐。 该隐依旧盯着宋初的脸沉思,等到石昆仑伸手要去抓莫为起床的时候,才道: “莫为受伤了。” 石昆仑收回手:“被阿初揍了?” “不是,是被阿初的解封人给揍了,阿初却不知为何昏迷不醒。”该隐简略地道。 石昆仑连忙转到床的另一边,俯下身子去检查宋初的状态。 该隐缓缓开口:“什么也看不出来,或许是有人偷袭了她,或许,是别的什么变故。” “到底怎么回事?” 石昆仑面色凝重,转身盯着他,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 他这两天都在家里指导那个段明伟修炼,毕竟偷出来的东西是要尽快还回去的,总不好害得银行的工作人员无缘无故背上个渎职的罪名,况且他也想看看段明伟会不会在全面了解那套邪法后悬崖勒马,若能如此,他也不介意帮上一把。 段明伟不负众望,果然辜负了他这番好意,只把古籍里那句“此终为旁门,有伤天和,恐害损寿数,还应修持正道,只可以此为辅,或引为炼心煅意之鉴戒,或谨为万不得已时略用一二,切记,切记”当作秋风之过耳,半点没放在心上。 这边送走了已经无故旷工三天的段明伟,再去银行物归原主,石昆仑看看天色,觉得太晚了点。 他知道今早林诺和宋初一起出了门,只是怎么天都黑了,两人还不回来,该不会真的约会去了吧? 好在自从那天早上在宋初家撞见林诺以后,石昆仑就在林诺身上使了一个方便跟踪监视的小手段:手机定位。 反正现在的人成天手机不离身,有需要的时候还能黑进去看看有没有可疑的照片和聊天记录。 没想到他追踪着林诺的手机信号过来,却看到了这么一幅意料之外的景象。 阿初竟然被人袭击还昏睡了过去。 不过......想到阿初此前装作不记得他们的行为,石昆仑又难免要猜,阿初这该不会也是装出来的吧? 毕竟,使用各种手段与阿初交手过无数次的他,真的想象不到这世界上有什么人或者什么力量能够让她晕过去。 “具体怎么回事,你要问莫为,我当时并不在场。” 该隐收回打量石昆仑表情的眼角余光,无奈地摊开手,叹道。 石昆仑直接伸手一弹,指风敲在莫为的脑门上,莫为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连眼睛都没睁开。 “莫为,宋初在你这里出了事,你要怎么解释?”石昆仑开始审问。 “是我太弱了,竟然还要让阿初姐保护我......我会赎罪的......”莫为含含糊糊地答道。 石昆仑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扭头去看该隐的脸色。 莫为这话的意思...... 是说阿初为他挡了灾吧? 能察觉到莫为察觉不到的危险,还会主动保护莫为这个本应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这不就是在说阿初已经恢复了能力和记忆吗? 石昆仑转头的时候,该隐已经向后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双肘放在两侧扶手上,十指交叉在身前。 见该隐半天也没个反应,石昆仑有点摸不着头脑,转过身想把莫为推醒,让他换个地方养伤。 万一莫为借养伤的机会钻了阿初的被窝可怎么办? 不能不防! 不等他的手碰到莫为的肩膀,莫为忽然猛地睁开了双眼,瞪向石昆仑。 准确的说,是傻楞楞地盯着石昆仑的胸口。 那里,五根细长的利刃正透体而出,利刃是白色的,却有着金属的光泽,每片细刃都是微微向下弯曲的u字弧形。 细刃穿过心脏,似被高温融化而成的晶莹玉液顺着边缘滴滴答答,落到盖在宋初身上的丝绒被上,化成了一粒粒血色的玉珠。 站在石昆仑身后的该隐缓缓收回右手,五根利刃般的指甲恢复原状。 他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有从宋初的脸上移开,直到他转身离去之前。 “狠心的女人。” 68. 疗伤不如八卦 莫为卧室的这张大床上,迎来了第三个躺客。 石昆仑捂着胸口,倚靠着床头,调动灵气修复那五个窟窿,低头望向宋初的目光幽怨无比,不由叹道: “无妄之灾,无妄之灾啊~” 先不说该隐具体是怎么想的,刚才那个透心凉,肯定是为了试探阿初的反应。 没想到阿初真的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别说该隐了,他也想念叨一句心太狠。 莫为也已经坐起身,也歪倚着床头,中间隔着宋初,幸灾乐祸: “昆仑上仙,没想到您也有大意的时候?” 该隐大人不拘小节,只要不过分就随他了,不像这位石头大仙,简直是对他无死角的严防死守,半点靠近阿初姐的机会都不想给他。 “呵,小子,现在该隐跑了,你也该把所有的前因后果给我讲讲了吧?”石昆仑斜睨他一眼。 莫为也不推脱,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把今天这一天从早到晚所有的事情都讲了一遍。 “那个乔珊珊等会儿还会回来?” 听完,石昆仑比较关注这个问题。 “十有八九,除非那个林诺运气不好真的挂了,那她可能一时半会儿脱不开身。”莫为懒懒地道。 有石昆仑这么块天生地养的奇石在身边发光,他的伤势恢复速度也快了许多。 “我说你也有点过分了,林诺要是真的死了,阿初肯定饶不了你。”石昆仑谴责道。 这一世的阿初懂得了很多人情世故,这与她的养父母以及那一家好邻居的积极影响密不可分,从这个角度来说,林诺也算是对阿初有恩。 “哼,”莫为气鼓鼓地扭过头,“我才不信阿初姐会为了那个小子责难我!” 林诺才认识阿初姐几年? 怎么有他和阿初姐的感情深厚? 怎么有他在阿初姐心中的地位高? 石昆仑不会计较莫为这种小孩子争宠斗气一般的态度,继续道: “等见到乔珊珊,让她把解封任务完成,再看阿初会不会有反应吧。” 按理说,该隐都跑了半天了,就算阿初想躲他,这会儿这里只有他和莫为这两个已经明知她掉马的知情人,阿初也该醒了。 现在沉睡未醒,或许真是她身上发生了什么变故,那乔家既然是阿初当年亲自指定的解封人,肯定给留下了不少有关于她自己的记载,说不定就会对眼下这种异常情况有所了解。 “你也不清楚她这是怎么了?” 莫为还以为石昆仑见多识广,能给他答疑解惑,原来也跟该隐一样,白活了几千年。 “你不用内涵我,阿初身上发生的事情,除了她自己,谁也说不清,别的不说,难道你会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何时何地诞生?又或是从何而来?” 石昆仑呵呵一笑,就算他也无知,但他照样倨傲得起来。 明知自己的无知,肯定比莫为这不知自己有多无知的小子强多了。 “我关心那些老黄历做什么?我只关心现在和未来。”莫为很不服气地反驳。 “没有过去,哪儿有现在,没有现在,哪儿有未来,要懂得尊重时间呐,年轻人。” 石昆仑语重心长地道,像是面对顽劣学生的耐心师长。 莫为突然灵光一闪: “阿初姐会不会就是时间的化身?” 不死不灭,容颜永固,又近似全知万能,肯定是那种特别高大上的来历。 “好想法,”石昆仑笑道,“跟你有相同猜测的家伙可是不少,可惜,都没办法验证,我还去问过阿初,阿初也说猜得不对。” “这样啊......” 莫为有些失望,既然阿初姐自己都说了不是,那肯定是他猜错了。 “是啊,古往今来,对阿初的来历,很多人和非人有过许许多多的猜测。” 大概是受伤的时候比较容易矫情,石昆仑的语气变得有些沧桑。 “其中很大一部分猜测都已经随着它们的主人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了,而阿初依旧是那个谜一样的存在。” 他寿逾数万,化形都已万年,死亡对他而言仿佛遥遥无期,但他实际上是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岁月流逝的,也知道自己总有消亡的那一天。 但是,他从未在阿初身上感受到过时间的痕迹,哪怕阿初也是脚踩大地的众多生灵里的一员,他也感觉不到她的变化,甚至在很多时候,他都无法通过大地“看到”阿初。 “谜一样的存在也没什么,”莫为并不在意石昆仑的感概,“我只知道,不管她是谁,我都是她的人。” 石昆仑扫了他一眼: “阿初不会收奴隶的,更不会收一只魅魔当宠物,有碍风评。” 谁要是收只魅魔当宠物,就算澄清自己不是色中饿鬼,也没人信呐! “哼,粗俗!” 石昆仑肯定是在故意曲解他的意思。 莫为才不跟这种理解能力有问题的老古板争辩,反正他的心他自己懂就行了。 石昆仑略略松开捂着胸口的手掌,低头看了看那几个窟窿眼,估计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彻底愈合。 该隐那长指甲的横切面可是弧形的,捅进来拔出去的时候还有个旋转的动作——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真是硬生生给他挖出五个圆圆的洞来。 疗伤这么耗费时间又无聊的过程,也不能跟莫为两个人就这么坐着斗嘴干瞪眼。 “你是怎么跟阿初认识的?介不介意聊聊?” 石昆仑化身知心大哥哥,温厚地问道。 这个八卦,他早就想知道了。 没辙,当年那个比现在还冷心冷肺的阿初是怎么被这种搔首弄姿的生物给勾搭上的,还收留他当了几十年的跟班旅伴,他实在是好奇。 嗯,他只是好奇,绝对不是嫉妒。 绝对不是因为他自己总被阿初嫌弃赶走而嫉妒莫为。 莫为狐疑地上上下下看了一会儿石昆仑,想到这位昆仑上仙在非人圈里暗地流传的那些小道消息,不太确定地道: “这就说来话长了,你真愿意听?” 难道这位威风凛凛的昆仑上仙真的如传说所言,其实有颗长舌妇般的八卦心? “反正也要守着阿初,还要等乔珊珊,咱俩又都需要静养疗伤,聊聊天权当解闷吧。”石昆仑笑容敦厚。 ......你大概是对“静养”这两个字有什么误解吧? 莫为忍住吐槽的欲望,摸了摸不再刺痛的胸口,决定还是满足一下石昆仑这种低俗的趣味, 就当是还人情吧,看在昆仑上仙大方地分了灵光给自己疗伤的份儿上。 “那就要从我们魅魔这种生物的来历说起了......” 69. 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谁也不知道第一只魅魔是从哪里来,又或是是被谁创造出来的。 最早关于魅魔的记载见于中世纪在欧洲各地流传的奇幻怪谈,仿佛不知不觉,又仿佛一夜之间,这种生物就突然遍布了整个欧洲大地,出没在丛林和沼泽附近,游荡在田野和河流之间。 最开始的时候,人们是膜拜魅魔的。 因为魅魔们长得太美了。 羊脂一样的白嫩皮肤,黑夜一样的发色和瞳色,明明不着寸缕,眼神却坦然无垢得仿佛初生的羊羔,明明踩着尘土和污泥,身姿却优美得仿佛河边的水仙。 魅魔被错认做了落下凡尘的天使,而他们对人类的垂青,便被看作了上帝的恩赐与奖赏。 他们最终得以拥有“魅魔”这个名字,其实是源于人们的争夺。 占有欲是种很可怕的东西。 它会让亲兄弟反目成仇,会让无辜的农夫成为领主老爷们的刀下亡魂,也会让人变得铁石心肠,只想永远囚禁住这些美丽多情的生物,若是非要把他/她送给惹不起的骑士大人和领主老爷,卖给愿意出高价收购的商人,那也要先尝尝滋味,在那具纯洁无暇的身体上留下一些属于自己的印记。 由此一来,魅魔那种无论如何也无法在身上留下痕迹的特殊体质就被发现了。 哪怕是按进污泥里,泡在颜料里,一刀从咽喉划到腰侧,烫红的烙铁,沾了盐水的皮鞭,尽管会让魅魔痛到不停哭喊,却破坏不了魅魔们白皙滑嫩的皮肤。 只有斩断四肢、剥掉皮肤、穿刺挂环等更加极端的方法才能在魅魔身上展现出主人的存在感。 其实,魅魔是种十分纤弱的生物,外表看似刀枪不入,无形的伤痕积累过多,内里一旦遭到伤害便命不久矣。 在人们摸索出魅魔这种特殊体质的极限之前,很多魅魔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失去了生命。 而人们对这种特殊体质的总结也很有趣。 诗人们曾说,魅魔是一种可以被摧毁却无法被破坏的美的化身。 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想要毁坏。 越是留不下痕迹,越想留下痕迹。 越是纯洁无暇的身体,越是想要弄脏。 越是干净无垢的眼神,越是想要玷污。 同样在不知不觉间,人们对待魅魔的态度就滑入了丑陋与残酷并存的可怕深渊。 魅魔正式被教会认定为与血族齐名的邪恶生物时,颁发给他们这一种族的罪名便是蛊惑人心,引人堕落,是魔鬼撒旦从地狱派来的恶灵。 教会扑杀,商人捕猎,权贵和富豪们圈养,不到十年时间,野生的魅魔几乎灭绝,家养的魅魔也成了价值连城的珍稀品种。 莫为出生的时候,繁育和驯养魅魔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教会也早就不再理会这些猫狗一样的宠物,偶尔有一只落单的魅魔走在大街上,还会有好心的教士带回家收留,或是通过魅魔身上的奴隶颈圈送回主人的府邸,或是通知当地的公爵王侯尽快来认领。 当然,收留期间虽然分文不取,但也不妨收取一点其他类型的房租。 莫为的父母是一对全欧洲最美丽的雄性和雌性魅魔,在他出生之前,莫为就已经拥有一个早早预订下他的主人了。 前文提到,魅魔这种生物的身体表面无法留下痕迹,其实不然,有这么一种无害的方法,不仅能留下印记,还能在他们身上开出花,再结出果实来。 无论雌雄,魅魔若是与他们真正爱恋动/情的对象交/合,情至深处身心合一时,就会有一片片粉色的红晕从小腹逐渐蔓延到全身,浓淡相宜,美丽无比,仿佛一朵盛开的娇艳玫瑰。 红晕遍布全身后,会再如同凋谢一般,一瓣瓣地收拢至小腹,最终经由魅魔自身的意志抉择,凝结成一粒种子渗出。 这粒种子,在培育员的精心呵护下,便会长成一只新生的魅魔。 诞出新生儿的魅魔会衰弱一段时间,无论经过多少次试验和药物辅助,终其一生,一只魅魔最多也只能孕育出三只小魅魔,第三只魅魔出生的时候,母体就会迅速衰弱而死。 莫为是他父亲的第一个孩子,是他母亲的第三个孩子。 原本按照培育专家的计划,他应该是由父亲生出来的,却不想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了超出培育专家预期的意外,他成了那只雌性魅魔的最后一个孩子。 大概是因为生育第三胎的母体素质比较差,刚出生的莫为远比其他新生魅魔要瘦小得多,这让他的第一个主人当即选择了退货。 好在有另一个大贵族慧眼识珠,认定莫为这种天生的纤细柔弱才是最好的品相,长大后身形单薄一些,也远比那些肥瘦均匀的魅魔更有魅力,便将他买了回去。 这位贵族老爷对莫为特别好,不仅精心养育他长大成人,还花高价请来宫廷御用的各种教师让他学习礼仪、读写和音乐。 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有专门的仆人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每天除了上课学习,就是给主人念书弹琴,还能出席各种华丽的宴会,陪主人坐着豪华马车巡视领地,这一切都让莫为觉得,能给主人当奴隶是他的荣幸,他一定是为了侍奉主人才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 他以为主人一定能够永远照顾他,却不想这位贵族老爷不幸误食了毒蘑菇,莫为便被贵族老爷的儿子给继承了。 小主人毕竟年轻,不懂得“悉心浇灌,终于芬芳”的道理,葬礼当晚就让莫为认清了自己的身份。 不管他多么知事明礼,又远比任何人聪明伶俐,他到底是一只忠于欲/望、勾人堕落的魅魔。 小主人其实远比老主人更加宠爱他。 同吃同住,同进同出,除了在某些时候手段粗暴了点,简直就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莫为俨然成了城堡的第二位主人, 老主人只让莫为学习艺术类的知识,小主人还为他找来了最新的地图,逻辑学和数学的经典,天文学和植物学的新作,以及各种天马行空的机械图纸,还让他在宴会上去跟法官辩论。 在莫为把那位法官反驳得哑口无言时,小主人一时兴起,当众宣布要为他举办一场盛大隆重的结婚典礼,让莫为与他一起管理自己的领地和民众。 这是一个专属于年轻人的张狂和叛逆的决定,很快就经由当天在场的宾客之口传遍了半个王国。 那位被区区一只低贱魅魔所羞辱的法官还因此患了心病,不到半个月就一命呜呼了。 在教会派遣驱魔人队伍前来征讨这位被魔鬼附身,试图亵渎神明的年轻领主之前,莫为便又换了一位主人。 第三任主人是第二任主人寄居在城堡里的表弟,为了信仰、正义和领地的安宁,为了彰显上帝的威严,他刺死了自己那昏聩好色的表哥,穿上绣有家族纹章的长袍,成为了城堡的新主人。 伤心的莫为被囚禁在他自己的房间,站在窗口旁,目送前两任主人的画像被运出城堡,又被架在火堆上烧成灰烬。 第三任主人没有为难莫为,但也从来不碰他,时不时还会来找莫为聊天,讲得都是其他魅魔正在经历如何水深火热的生活,外面那些让人恶心的家伙又发明了什么样的器具和玩法来“调/教”自己的魅魔等等。 似乎是来吓唬他的,但莫为每次听完都只会觉得感激,感激自己的好运,也感激自己的主人。 平日里,莫为会被关在自己的屋子里,一日三餐有人送来,他想穿衣服就穿,不想穿也没关系,或是弹弹钢琴,或是看看书,日子过得平静而悠闲。 只有城堡里举办宴会的时候,莫为才会被精心打扮,戴好项圈和锁链,被牵到宾客们面前表演他的才艺和智力,或是送给留宿城堡的客人暖床,或是借给其他贵族带回家把玩。 因此,莫为明白了自己的身体原来是有价值的,还很贵。 暖床一晚就等于一匹上好的军马,给某位贵妇人解上一个月的闷,就能换回十套簇新的铠甲和盾牌长枪。 这些成果让莫为有些惭愧。 他之前怎么没想到用这种方法回报自己的前两任主人呢? 新主人果然也很好,不打他不骂他,供他衣食无忧,还让他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这让他在面对新主人指派下来的学习任务时愈加认真了,他取悦客人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要一夜就能对他爱不释手,慷慨大方地给主人送来各种礼物。 十几年后,当他被一位公爵夫人以惊天高价买走的时候,莫为又伤心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很快振作精神,准备尽心尽力地侍奉新主人。 却不想,买走他的公爵夫人不过是打算将他作为一件稀罕的礼物送出去。 魅魔有很多,莫为这种品相的却难得,尤其是常年浸淫在书卷和音乐之中所培养出来的温雅高贵,与魅魔本身的天姿妩媚糅合在一起,简直就像堕落凡尘的天使。 他平时又知礼识趣,带在身边还能彰显主人的教养品味,加上性情乖顺,不像有些野性难驯的魅魔,稍不留神就敢逃跑,更有甚者竟然密谋弑主。 就这样,血统纯正,懂事亲人,好养又省心,解忧又能干的莫为,就被送进了血族的府邸。 他的下一任主人,正是血族始祖,该隐。 70. 如鱼游网 在得知自己会被送进血族始祖的府邸时,莫为是害怕的。 自称血族,却被其他所有人称为吸血鬼的这种邪恶生物,不正是书本里和教士们介绍的魔鬼吗? 听说吸血鬼们住在阴森的墓地,睡的床都是棺材,喝血吃生肉,一个个青面獠牙,手指像鹰爪,眼睛像死人,还会操纵尸体和白骨,是女巫和狼人的情人。 他是不是也要变成魔鬼了? 他是不是要被吸干血液吃掉了? 怀揣着这样一颗忐忑的心,莫为被关在礼物盒里等待了两天才见到他的新主人,该隐。 出乎意料的,该隐只是看了看他,就让他自便了。 自、自便? 什么意思? 莫为很茫然,站在原地思考了许久,才恍然大悟,跪下来恭敬地喊了声主人。 该隐坐在他的象牙白银宝座上,听着大厅里他的血族子民们的哄堂大笑,看着莫为不知所措地伏低了身子瑟瑟发抖,挥挥手: “把他带下去吧,随便找个屋子给他住,不要伤害他。” 该隐是亲眼看着魅魔这种生物如何诞生,又是如何一步步地在世人的追逐和教会的压迫下变成如今的家畜宠物的。 物伤其类,若不是他的血族实力强大,近些年来行事又谨慎了不少,恐怕最后的下场只会比魅魔这个种族更惨。 虽然他是想直接放这只魅魔自由,但看莫为的样子,恐怕根本不懂得自由为何物。 就当是养了只小猫小狗吧。 该隐也没多在意,只是偶尔会叫莫为来弹弹琴,大部分时间都当他不存在。 莫为得不到新主人的欢心,在前几任主人那里习得的人生价值似乎已经瓦解冰消,每次该隐叫他弹琴的时候他都想好好表现,却总是得到一个轻轻摇头的评价,这让他每天每夜都像一只惊弓之鸟,生怕主人会嫌弃他,丢掉他。 迅速消瘦下去的莫为终于得到了该隐的一点关注,将他唤到了琴房。 站在窗前等他的该隐转过身,阻止了莫为打开琴盖的动作,问道: “你想离开这里吗?” 莫为从钢琴凳上摔了下来,哽咽着说不出话,只是跪下一味磕头。 该隐叹了口气,又问: “那你最近是在为了什么闹绝食?” “我、我,”莫为低垂着头,两只手扭在一起,嗫嚅地道,“我弹的琴不好,没能让主人满意。” 该隐无奈地揉揉眉心,耐心地解释: “你的技巧实属顶级,但是缺乏了一点情绪的变化。这也不怪你,是你的阅历眼界有限,既没有办法去切身体味,也没有可以融入其中的个人共鸣,自然无法表达出每一首曲子所承载的情感,在我听来就乏味了点。” 莫为听完,立刻喜形于色,信誓旦旦地道: “请主人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练琴,弹出感情的!” 该隐其实并不看好莫为,但也没有扫兴,就当是给这只小魅魔找点事情做,便随他成天守着钢琴瞎弹去了。 在莫为眼里,该隐大人也是位好主人,该隐大人的手下也都很好相处,虽然总是逗弄他,却不会吸他的血,还会记得在每个月的固定时间抓一些漂亮女人回来,在吸完血之后送给他解决发/情期。 他真的很幸运,遇到的历任主人都对他这么好,这让莫为非常心满意足。 后来,该隐和一部分血族迁移到新大陆拓展血族的生存空间,也把莫为带了过去。 第一次坐船看海,合着怒吼的狂涛,莫为弹出了第一支让该隐点头的曲子。 留在该隐身边的十年,是莫为自出生以来内心最为平静的十年,也是他开始认识自己的十年。 这一任主人并没有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教导他,塑造他,除了那一次对他琴技的指点,该隐大人从不过问他在做什么,也不在意他要做什么。 于是,他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去思考他自己想要做什么,哪怕最后的结论总是练琴,这个思考的过程也让莫为感到愉快。 他拥有了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最喜欢的曲子,最不喜欢的曲子,最擅长的曲子,最懒于练习的曲子等等,都是只属于他自己的财富。 莫为觉得,他大概尝到了一点点其他血族跟他讲过的,自由的味道。 血族的寿命很长,该隐身为血族始祖,可以活得更久,莫为以为,他会一直留在该隐大人的身边。 ...... 某一日,正值该隐大人独自返回欧洲处理族内事务,血族在北美大陆的临时落脚点被教会的猎魔人发现,一次隐蔽且迅速的大规模围剿正在逼近。 所幸血族机警,在最后关头察觉到了猎魔人队伍的靠近,忙而不慌地各自逃离,分散转移到了更隐蔽的地方,安心等待始祖归来。 而莫为这个纤弱的魅魔,就这么被他们抛下了。 到嘴的鸭子飞了,莫为也被愤怒的猎魔人抓走了。 他是个乖巧老实的囚犯,不用动刑,问他什么他就说什么,绝对真实,更没有隐瞒。 可惜那些猎魔人不相信。 非要把他的两只手泡在圣水里融掉,才相信他不是血族而是魅魔。 非要轮流单独审问他一遍,兴致勃勃地听他喊上无数遍混杂着痛苦和情/欲的“主人”,才相信他的证词不是编造的谎言。 折磨够了,莫为就被绑在了火刑柱上,准备给当地的民众看看异教徒的下场,好坚定他们对上帝和圣子的信仰。 行刑的那天,奄奄一息的莫为已经没有了哭喊哀求的力气,左眼的眼球破裂,右眼也模模糊糊的,根本没看清当时发生了什么。 他只知道,忽然间,那些刺痛耳膜的欢呼声、咒骂声和忏悔词都消失了,将他紧紧绑在木柱上的绳子也突然断裂,他向下栽倒,顺着堆好的木柴滚到地上,滚到了一个人的脚边。 那个人的脸藏在斗篷里,他看不清,隐约感觉到那人低头看了看他,就抬脚走了。 莫为下意识地抓住了斗篷的下摆,气若游丝地叫出了那个最让他有安全感的称呼:主人。 “我不是你的主人。”斗篷人冷漠又认真地反驳道。 “主、主人......”莫为的手抓得更紧了。 “我不是你的主人。”斗篷人重复道,这次莫为终于分辨出,这是个女子的声音。 “主人,救我,我好疼,好疼......”莫为却只能抓住这最后一根稻草。 “我不是你的主人,”斗篷人不厌其烦地再次重复,顿了顿,又道,“我已经救了你,既然你说很疼,那我也可以帮你。” 一只冰凉柔软的手按在了他的额头,莫为的双眼恢复了光明,见到了斗篷下的那张脸。 没有笑容,没有表情,仿佛是个木偶人,眼神空洞,却在与他四目相对时亮起淡淡的光。 那是光,也是一层雾,朦胧了他的视线,以至于让他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看到了木偶人露出的一丝微笑。 在莫为看来,那淡淡的光芒就是点燃了一切希望的火焰,他在那双澄澈如镜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愿望。 他希望这个救了他的人,成为他的新主人。 体内沉积的伤痛被一扫而空,融掉的两只手也重新长了出来,莫为立刻跪好,急切地抱住斗篷人的双腿,又哭又笑地大喊了一声主人。 “我不是你的主人。” 斗篷人闪现到他身前三步之外,转身就走。 “主人!主人!请你收留我吧!我其实是只魅魔,很稀有很少见的!不不不,我不仅是只魅魔,还是只特别美特别懂事的魅魔!求求主人,求求主人收留我吧!” 莫为慌慌张张扑过去,依旧不敢起身,又抱住了斗篷人的腿,快速地抹了一把脸,理了理头发,仰着头,希望这个人能够看清自己的脸,以证明他没有自夸。 斗篷人果然认真地打量了他一会儿,片刻后在莫为期待的眼神中摇了摇头。 “我当然见过你这种魅魔,你或许与他们有些不同,但实际上并无特殊之处,我为什么要收留你?你给出的理由并不成立。” 生死关头,莫为反应极快: “不、不用收留我,让我跟着你,别赶我走就好,求求你了!” 莫为要做什么,跟着她还是不跟着她,都对她没影响,也不相干,斗篷人自然答应了: “随便你吧,不过,不要再叫我主人了,我跟你之间并无关系。” 固有的观念被拒绝,莫为一时茫然:“可是......” 他与主人的关系,除了“主人”,还能怎么称呼? 斗篷人早就不再听他说话,毕竟已经答应了不赶他走,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 莫为连忙爬起来追上,壮着胆子问道:“好好好,我再也不叫你主人了,那、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斗篷人脚步不停,有问便有答: “我单名一个初字,有直接叫我‘初’的,也有几个叫我‘阿初’,还有些奇奇怪怪的称呼,你随便挑一个自己喜欢的吧。” 他喜欢的......? 莫为生平第一次被问到这种问题,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一个会让主人高兴的称呼,干脆又壮了壮胆子,忐忑不安地道: “阿初......姐?行、行吗?” “嗯。” 莫为咧开嘴,笑容灿烂,清脆地喊了一声: “阿初姐!” 71. 旅途即人生 与前几任相比,阿初姐并不是一个好主人,但也不坏。 像她自己说的那样,莫为愿意跟着就跟着,反正她既不会随便瞬移出去几千米甩开他,也不会在他筋疲力尽的时候停下来等他,好像莫为是一片不小心落在她肩头的叶子,贴在身上不痛不痒,有风来就飘走便是,至于要飘去哪里,她不关心,更不会回头去看。 头几年的时候,莫为光是跟上她的脚步都很吃力。 他那双脚穿惯了舒适的鞋袜,踩惯了松软的地毯,现在从火刑柱上下来,只勉强有件破袍子蔽体遮掩,自然也不会有鞋穿。 他是魅魔,倒不担心会给脚底板磨出难看的水泡和硬茧,但赤脚走在泥泞的土地上,又穿过长满荆棘的丛林,再来到烈日炎炎的岩石峡谷,好几次他都觉得自己的双脚快要变成了石头,麻木到分不清疼痛和触感。 由奢入俭难,但也没有那么难,真正困难的一件事,是他从此以后都要自力更生了。 要喝水,自己去找;要吃东西,自己解决;没有衣服穿,自己想办法;头发长了,自己打理;就连发/情期,都得他自己去千方百计地诱惑和哄骗,也根本没有挑拣对象的余地。 阿初姐不用吃喝,也不用休息,尽管她也会在某些地方停留,但停留多久根本没有规律,莫为也不敢走远,只能就近快速地补充营养和纾解,以前精心培养出来的优雅礼仪和挑剔品味便飞快地通通被他忘在脑后了。 好在莫为渐渐摸清了阿初姐的脾气,知道她虽然冷漠,但基本上有问必答,答必属实,每次在某处停留时,他便会事先去问清出发的时间,这才安稳了不少。 阿初姐说要在这个小镇停留到第二天早上日出的时候,那她就肯定不会在凌晨提前离开。 莫为能确信这一点,还要源于两个相似的场景。 第一个场景是在河边,一位来取水的老妇人摔倒在地,见到他们二人后,向阿初姐招了手,希望她帮帮忙,阿初姐便将老妇人送回了家。 第二个场景是在树下,也是一个摔倒的老人,但这位老人没有向他们请求帮助,阿初姐就视若无睹地从老人身边走了过去。 这让莫为想到了他的钢琴。 只有敲下琴键的时候,钢琴才会发出声音,也只会发出该发出的那一个音。 与此同理,只有先去敲敲阿初姐,她才会回应你,也只会做出确切无误的那个回应。 这个类比让莫为偷笑了很久,也让他觉得阿初姐那张冷脸在不知不觉间变得亲切了许多。 他们两个人走过了很多地方,很多时候都是在同一个区域来回绕圈,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像是要用双脚丈量大地的面积一样。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莫为追赶她的难度,因为阿初姐基本上是在不同的城镇间穿行,慢悠悠的,像是在看风景,也像是在用自己的眼睛记录世界。 她有时候会坐在高高的树梢上看着某个黑人奴隶在烟草种植园里劳作,有时候会在周日的时候忽然在某间教堂外停步,安静地听着里面的赞美诗,有时候也会在河边注视一头被猎人打伤的驼鹿是如何被蚂蚁和苍蝇剥离出一具森森白骨。 莫为对这些漫步和停留一样摸不着头脑,但每次还是学着她的样子,认真仔细地去看、去听、去注视。 他问过阿初姐要去哪里,得到的回答却是哪里也不去。 哪里也不去,为什么要一直走个不停? 莫为很不解,但这是主人的决定,他无权置喙,更不能忤逆。 这一路上也不是没有遇到到麻烦,光是猎魔人就遭遇了好几次。 阿初姐是个不懂避嫌的,他们的行进路线又总是离不开欧洲移民的聚居地,撞见猎魔人队伍的概率还不低,每次莫为都会害怕得躲在阿初姐身后,揪着她的斗篷不撒手。 不过一看清阿初姐的脸,那些猎魔人的敌意就立刻烟消云散,像是躲避瘟疫一样直接掉头就走。 两三次以后,莫为的胆子就大了,也发现了猎魔人队伍里人手一张的画像。 就是对比着这张栩栩如生的画像认出了阿初姐,凶神恶煞的猎魔人们才跑得跟兔子一样快。 后来,他们在路过某个位于海边的新兴小镇上的教堂时,那教堂的大门里站着一个穿白袍戴银冠的少年人,见到他们后笑着打了个招呼,又一直目送他们走远,从那以后,他们就连猎魔人队伍都遇不到了,偶尔远远地看到,那些猎魔人也会迅速撤出他们所在的这整片区域。 最大的威胁消失,莫为行事就有点肆无忌惮了,也因此招惹了不少麻烦。 偷件衣服偷双鞋倒没什么,莫为抓几只野兔或者送一窝水獭也就抵债了,就是不小心睡了人家的女儿或者儿子有点麻烦。 莫为是魅魔嘛,本来就喜欢男女欢情,想要就去要,哪管对方是男是女,是不是已经订了婚,又是不是在上帝面前发过守贞誓言。 阿初姐是绝对不会帮他解决这些麻烦的,哪怕莫为被人家几十号人追在后边喊打喊杀,照样目不斜视地走她的路。 莫为也是在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原来是比这些普通人类要强大很多的。 他原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拎起一个成年男人,可以一步跃出普通人三步的距离,也可以直接跳上两三米高的屋顶,躲过那些慢吞吞的箭矢,推开所有软绵绵的拳头。 像是一下子拿到了新玩具的孩子,也像是一下坐拥了金山银山的穷人,莫为开始遍地撒欢儿四处留情,出事就跑,转头就忘。 大半年后,他的阿初姐在一座小镇中心的广场上被愤怒的民众给包围了。 “你这个邪恶的女巫!滚出去!滚出我们的镇子!” 男人们有的端着火枪,有的拿着锄头和犁耙,妇女们搬来一筐筐石块,领着小孩子们也准备好了满满一口袋的碎石子,不等大人们下令,就率先向阿初发起了攻击。 第一颗石头落在阿初身上,她没有躲,其他孩子不甘示弱,大大小小的石子雨点一般地落在她身上,她也无动于衷,只是摘下兜帽,平静地道: “我不是女巫,我今天就会离开这里。” 如果她惊慌躲闪,痛苦哀求,那些民众或许反而不会害怕了,可现在...... “黑头发?!” “黑头发!果然是那些野蛮人!” “是魔鬼!她就是那个放出魔鬼引诱无辜少女的女巫!” “果然是她!传闻中那个藏在斗篷里的女巫!她已经害死好多个城镇的人了,这次要轮到我们了!” “杀了她!烧死她!” 第一杆火枪响了,随后是第二杆、第三杆......男人们装填火药的空隙,妇女们也勇敢地冲了上来,满脸坚毅,气势汹汹,就像是古希腊那尊投射标枪的宙斯雕像,把她们手里的石块扔向阿初,再抢过身边男人们手里的锄头,一股脑砸了过去。 火药、石块和铁器并不比孩子们的小石子有效多少,阿初依旧平静地站在原地,淡淡蹙眉,似是在思索眼下的情况要怎么办。 这些人太疯狂了,而且莫名其妙地,她明明站在这里什么都没做,这些人反倒越来越害怕,也越来越仓皇失措,如果不是她特意吸引了所有的攻击,光是那些精准度堪忧的火枪就要误伤在场的一大半人了。 她是不愿意引发无谓的伤亡的,也实在搞不懂这些人的想法,似乎一走了之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瞬移离开恐怕不合适,陡然失去目标,先不说周围这些人正闹得兴起,人类的反应能力也有限,流弹和石块肯定会伤到很多人。 阿初这样想着,向前走了一小步。 人群呼啦一下向后退去,父亲踩伤女儿,儿子撞倒母亲,男人手里的火枪砸到了女人的胸口,女人手里的锄头砍伤了男人的小腿,咒骂声和痛呼声响成一片,最后又齐齐汇聚在一起,转变成了对阿初更加恶毒怨恨的咒骂。 这让阿初的下一步迟迟不敢迈出,生怕她再走两步这些人就全灭了。 要全部弄晕吗?还是把他们都送回家? 或者叫圣子来处理一下? 毕竟她并不打算抢夺他的信仰,反倒是她的一时兴起让他蒙受了一些损失。 匆匆从某个农场主女儿床上赶来的莫为见到的,就是孤零零的阿初姐正低垂着头,被一大群愤怒到脸红脖子粗的人围攻欺负的画面。 怒气从胸口冲到头顶,莫为那一腔滚烫的焦灼无处发泄,便遵循本能,扯着嗓子极其粗鲁地大吼了一声。 淡粉色的薄雾忽得被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轻风吹动,像层薄纱一般,笼罩了半个小镇,人群正中的阿初转头看来,莫为已经脱力昏倒在地。 昏倒的瞬间,莫为既后悔,又害怕。 不,不单单是害怕,而是一种捏紧了他心脏的恐惧。 完了,完了! 他这一昏倒不知道要多久才能醒来,到时候阿初姐肯定已经走了。 他,又要被抛下了吗? 72. 人生即旅途 莫为醒来时,他依旧躺在昏倒的地方,天色已经黑了,四周静悄悄的,远远地传来了几声虫鸣。 莫为蜷缩在地上,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他果然又被主人抛下了。 “你是感觉到哪里疼吗?” 莫为猛地抬起头,一口气没缓过来,打了个嗝,他也来不及为这种粗鲁的行为忏悔,皮球一样从地上弹起来,啪嗒一下撞上了阿初的腿,紧紧抱住,大声哭道: “主人!” “我不是你的主人。” 与六年前一模一样的回答和语气,让莫为更加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阿初姐!太好了你没走,你没走!我以为你不要我了!”莫为又哭又笑,像是回到了当时那个无助的自己。 “你不属于我,并不存在我要你或者不要你的情况,”阿初认真地回道,“这次的情况有些复杂,你会晕过去多多少少与我有关,而我会被他们攻击也多多少少与你有关,我才没有离开。” “我、我,与我有关?” 莫为呆呆的,依旧紧抱着阿初的腿,一脸茫然地望向她。 一闪而过的,他似乎看到了阿初姐眼里的一抹无奈,又似乎是一缕笑容。 阿初没有推开他,也没有闪到一旁,站在原地点头道: “你在之前的那些城镇村庄与很多未婚的年轻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其中一些女人的父兄发现以后认为她们辱没了家族的名声,就将她们处死了,对外只说是被魔鬼诱惑和害死的。” “你的样貌不好形容,传闻里只不过泛泛地说是一位特别英俊有礼的男子,大概是我的外貌特征比较明显,所以,‘一位黑头发穿斗篷在城镇间日夜游荡的女巫’的流言就传开了,而且在传播过程中被添加了很多荒唐残忍的情节,这座城镇的居民都是虔诚的信徒,对女巫、魔鬼和原住民乃至异乡人的态度都很保守激进,所以一见到我就来攻击我了。” 莫为愣了一会儿,哇得一声再次嚎啕大哭:“对不起!对不起!阿初姐,都怪我!是我连累了你!” 阿初认同地道: “确实与你有间接的关系。另外,你白天爆发出来的魅魔气息也迷晕了城镇里的大半生物,让他们当场***起来,我考虑到人类的普世道德标准,就把他们都送回屋子里了,你无需再去处理。” “......” 莫为花费了一分钟才听懂,又花了一秒钟来分析,咧了咧嘴,松开手,盘腿坐在地上,试探地问道: “阿初姐,你所说的普世道德标准,具体指的是哪一条?” 就算他是没有羞耻心的魅魔,也知道有些人和有些关系是不能***的啊! 阿初姐该不会真的只是把他们送回了屋子里,别的都没管吧? “光天化日在公共场所进行,不可以;与一定年龄以下的儿童,不可以;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也是不可以的。”阿初逐条回道。 莫为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突破人类底线的事情,他的罪过不大,不大。 不过,这个镇子以后是不能再来了!也千万不要打听这座城镇的事情,千万不要! “既然你醒了,那我就走了。” 阿初戴好斗篷的兜帽,背对着坐在地上的莫为,向北边走去。 不管她是否需要,莫为也算是帮了她的忙,而且她知道,莫为的爆发是出于对她的关心和担忧,所以她不会在他昏迷的时候一走了之,现在人醒了,没事了,该交代的事情也交代过了,就可以走了。 “等等我,阿初姐,等等我,我跟你一起走!” 莫为这颗皮球再次啪嗒一声弹起来,蹦了几下,落在了阿初的身边。 像此前一样,阿初的脚步没有停,但也没有赶走他。 仅此一事,莫为先是检讨了自己,不再去招惹年轻的未婚姑娘,也尽量不去招惹漂亮少年——他记得同性恋也是那位“上帝”眼里的大罪,而是将目标范围锁定在了有夫之妇这个群体,又担心人家事后翻脸给阿初姐找麻烦,凭借自己的体贴温柔和多才多艺,暖身又暖心,还留下了不少桃色美闻。 而那次气息暴走虽是意外,但也让莫为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的能力,开始学着有意识地控制这种魅惑能力的运用。 最后还有一点收获。 莫为觉得自己发现了阿初姐的另一面,一个有些单纯、有些懵懂还有些可爱的另一面。 从出生以来,他一直都是被主人保护、被主人照顾的宠物和奴隶,可是现在,他一个奴隶竟然想要去保护、去照顾他这位无所不能的新主人阿初姐。 又花了好几年,莫为才理清并承认了这个堪称大逆不道的念头,并且让这个念头在他心里生了根。 随后,他跟着阿初姐从南走到北,从南方海岸的炎热走到了极北冰川的永夜,新移民的城镇渐渐少了以后,一路遇到的原住民部落都很友好,给莫为在文明与野蛮这个题目上打了一个问号。 当然,这也是因为很多部落里的萨满巫师都感觉得出阿初和莫为的特殊身份,又没有文明人的那么多陈规陋习,相处起来更和睦。 可惜十一年后,莫为和阿初从北美大陆的西海岸绕回毗邻大西洋的东海岸时,曾经盛情招待过他们的这些部落要么已经消失,要么正处于一场必败无疑的战争之中。 莫为原本以为阿初会出手帮助原住民打跑那些贪得无厌的外乡人,但她只是站在高高的山巅上,看着鲜血被夯实成地基,图腾被打磨成砖石,汽车取代了马匹,华丽的鹰羽冠与驼鹿的头颅并排成为了挂在墙上的装饰。 莫为没有去问阿初为什么明明有能力干涉,却什么都不做。 他想了想,换做他自己,他也不会做什么。 阻止一个人的死亡很容易,阻止一个时代的来临却不可能。 他在旅途中见到了不少被暴力抹消的文明痕迹和被人类屠戮殆尽的生灵遗骸,极地冰川在阿初姐面前就像是被摩西分开的红海,走在厚厚的冰层之间,莫为读到了一部与人类无关的历史,却有着同样的厚重与缤纷。 最开始他只是想要模仿阿初姐的行事风格和气质,渐渐地,心自己就冷了下来,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与人类是两种不同的生物,是无法完全与人类共情,也不必与人类共情的 ——毕竟,魅魔这个种族被灭绝被奴役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帮助。 魅魔的事只是魅魔的事,那么,人类的事也只是人类的事。 莫为和阿初一起目睹了一个部落的灭亡,又目睹了一座城市的兴起,这才再次启程,继续向南,穿过狭窄的地峡,来到了茂密的热带雨林。 结伴而行了这么多年,莫为好看又聪明,言谈风趣又礼貌,还擅长察言观色,从起初壮起胆子尝试着帮她解围,再到后来每每抢在阿初被人盘问之前,主动与当地人攀谈交流,避免了很多麻烦的发生。 以至于到现在,莫为经常自作主张地给她安排些观光项目,尝试下各式从原料到味道都很神奇的食物,或是在某地多停留几天只为了参与一下节日的庆典,围观一场婚礼或葬礼,阿初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自顾自地走开了。 倒不是她对这些事情本身产生了兴趣,而是她对热衷其中的莫为多了一点关注。 自从能够轻而易举地跟上阿初的脚步,不用担心被甩下以后,莫为就开始改进他们这种沉默无声的旅行风格。 阿初姐是不可能主动跟他闲聊的,所以绝大部分时间都是莫为一个人说话,阿初姐似乎在听,也似乎没有,仿佛莫为没有向她提问,她就没有开口的必要。 莫为先是讲他自己的故事,讲着讲着发现那些事实在是没意思,就换了主题,讲起了他对这一路的所见所闻。 河水很清,天空很蓝,今天大雨过后镇子上的道路很难行,他遇到的一个爱尔兰姑娘讲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故事里有穿靴子的红头发小矮妖和长在树上的金色槲寄生,水手们说这个世界是巨人倒下的身躯,印第安人说这个世界是麝鼠从海底捞起的泥土,一个疯狂的西班牙学者则说所有的大陆在很久以前是同一片陆地,秃头又贫穷的神父则对神秘富饶的东方念念不忘。 当某一晚上他从睡梦中惊醒,发现阿初姐或许是在有意带领他前往不同的地方、去见不同的人、听他们说不同的语言和故事时,莫为也想明白了为什么他明明不懂这许多的语言,却能与那些人自由交流。 阿初姐就是他的巴别塔,带他来到了一个崭新的广阔的世界。 她不仅听到了,也留心了他的话,并且在用一种沉默无声的方式回应着他。 夜晚的篝火边,莫为看着坐在树下的阿初,悄悄地对自己立下了一个誓言。 73. 莫为的无意识忧郁 莫为的誓言内容只有他自己知道,也多亏他没有说出口,不然之后当他发现自己想要背叛誓言的时候,等待他的就是魂飞魄散了。 莫为和阿初来到南美洲的时候,亚马逊雨林的北部刚刚成为了西班牙的殖民地,两个文明的拉锯交锋仍在持续,当地盐之民族的太阳神苏埃与圣子之间的战争却早已出现了结果。 阿初带他去拜访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若不是那老人的一头白发,莫为险些把他与周围的那堆废墟混在了一起。 废墟是他的神庙,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洗劫烧毁了,而他的信徒也在那之后不久被彻底征服了。 见到阿初,老人说了一句话,莫为没有听懂,只看到阿初姐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目光的焦点便从老人的眉心向上移动,看向了无垠的星空。 莫为也看了一会儿天,再低头时那位老人已经死去,身体化成了废墟里的一堆土。 他鬼使神差地挪了挪步子,绕到阿初姐的身前,想去看看她的表情,几乎是同时,阿初姐就收回了目光,莫为只隐约看到了一双异常明亮深邃的眼睛。 “这些神明死了以后,会去哪里?”莫为下意识地问道。 他已经知道这些所谓的神明原本也是人,但依旧不确定他们在成为神明以后还会不会与普通人属于同一类生灵。 阿初伸出手虚虚一按,压平那堆新土,让它归于大地:“他已经不在这里了。” 不假思索地,莫为问出了那个他其实更想知道的问题:“那我死了以后,会去哪里?” 阿初扭头看了看他,笑了笑:“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为什么,莫为觉得,阿初姐的“不知道”跟他的“不知道”讲的是两回事,前者是基于确定的不确定,后者才是真正的不确定。 他们在殖民地内停留了两年多,随后便顺着亚马逊河的支流深入到了雨林之中。 刚进入雨林没多久,他们身边就多了一只二十米长的水蟒,主动自愿成为了阿初姐的水中坐骑,莫为见怪不怪,熟练地称兄道弟,每天躺在水蟒的脑袋上晒太阳,被哗啦啦的水声和丛林的喧闹吵得头疼。 他也见过很多森林,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吵闹的森林。 乱七八糟的虫叫鸟叫,猿猴瞎嚎,绿蛙聒噪,从早到晚就没一个清静的时候,闹得他换了一个又一个的耳塞,却全都不好使。 阿初看出了他的这种烦躁,拍拍水蟒的脑袋,无声地交流了片刻,就奔着距离最近的一个白人探险队去了。 探险队里不一定有女人,但至少有男人,从共同语言这方面来考量,应该会比这里的原始土著更让莫为有兴趣吧? 到达目的地,莫为心不在焉地跟着阿初姐的脚步走了一会儿,就发现了她的意图,心里的烦躁瞬间爆炸。 “我不是想要这个!” 莫为一拳捶上身边的树干,很想大喊大叫,但又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着喊不出来,似乎是以下犯上的胆怯,又似乎是难以启齿的隐秘。 阿初应了一声,转身往河边走:“有需要的时候告诉我。” “我也不需要这个!” 闷在心里的千言万语,最终只憋出了这么一句话,语气决绝,却外强中干,怎么听都像是小孩子闹别扭。 莫为啊啊啊地揉了一会儿自己的脑袋,顶着个鸟窝样的头发,蔫蔫地跟着阿初姐回到水蟒背上。 “阿初姐,”莫为盘腿坐好,双手抓着脚踝,僵着身子一前一后地摇晃,“你难道不觉得我这种、这种习性,不太好吗?” 幸亏他是魅魔,不然阿初姐一定能看到他被自己抓红的脚腕。 “既然是习性,那就没有好或不好,生存所需而已。” “可是......” 莫为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长叹一口气,向后躺倒,水蟒尾巴一甩,捞上来几条大鱼,恰好落在他怀里。 出乎意料的,今天的阿初姐主动将话题深入了下去。 “你知道魅魔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吗?” “好看,好养,好干。”莫为无精打采地总结,把那几条鱼放回河里,跟水蟒大哥道了声谢。 阿初坐在他身边,轻轻抚摸着水蟒头顶的鳞片:“魅魔诞生于人类的欲/望。” “噢......”莫为随口应道。 谁说不是呢?如果不是人类觊觎他们的美貌和柔顺,他们会得到“魅魔”这种名字? “物极必反,几百年来无数人被压抑的欲/望汇聚成形,便诞生了以‘欲/望’为灵性的一族。”阿初继续道。 这下莫为终于听懂了。 教会统治下人性被神性压抑的那段历史,他自然是知道的。 “所以,魅魔这个种族的诞生,本身就是人类欲望的一种宣泄?” 听懂以后,莫为便只剩下满腔的难以置信和愤懑不平。 所以说,他们魅魔遭受的所有痛苦、折磨和奴役,难道都是命中注定的了? “命为定数,运却未必。”阿初淡淡地道。 莫为想了想,恍然大悟: “阿初姐,你在劝我不要在意魅魔习性的所谓好坏?好坏都是他们定的,魅魔也是他们创造出来的,与其纠结这种与生俱来的天性如何,不如努力掌控住生命历程中的变化,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阿初点点头,轻轻一笑。 没想到,莫为比她想象的还要通透,怪不得她不知不觉就把这孩子在身边留了这么多年。 莫为眼珠一转,利落地得寸进尺,凑到她跟前:“阿初姐,你其实挺关心我的,对不对?” 阿初扫了他一眼:“前边有个部落,有很多强壮的女战士,要去吗?” 莫为讪讪地坐回去:“谢谢关心,不必了。” 话一出口,莫为就用力拍了拍自己的嘴,懊恼无比。 他是怎么渐渐变成这种胆敢对主人说“不”的性子的? 难道真的是这么多年被骄纵惯了,都忘了自己的本分和誓言了? 算了算了,这个问题先放在一边,还是先解决另一个问题吧。 魅魔,真的不能与天生贪欲寻欢的习性对抗吗? 74. 反叛 进入雨林一个月,莫为这次的发/情期是泡在水里熬下来的。 根据莫为的需求,水蟒圈了两只食人鱼在这个河段,以帮助他试验能不能靠疼痛压制,或者至少转移些注意力。 结果,熬是熬下来了,水蟒把莫为从河底驮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神智不清,手里捏着一条食人鱼,手指直接抓进了鱼肚子,鱼骨也被他捏碎了。 抱着水蟒冰凉的身体,摸着硬梆梆的鳞片,莫为难耐地蹭个不停,好在水蟒只把他当小孩子看,这才没把他扔回河里。 三天之后,莫为才恢复了完整的意识,但全身软绵绵的,半点力气都使不出,似是体内熊熊燃烧的烈火把他从壳子里烧化了。 糊涂的时候,莫为哼哼唧唧地叫唤个不停,清醒过来以后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知道是不是把嗓子喊哑了,还是实在没力气。 阿初没问他感想如何,只是按照原本的想法前往丛林深处,或走或停,或是随水蟒走水路,或是沿岸穿林,遇到部落聚居地的时候依旧打算盘桓几天。 不过莫为这次很自闭,没有再像以前那样兴致勃勃地一马当先开路,再热情地去找当地人攀谈聊天,快要看到部落帐篷的时候,便咬牙拖着虚弱的身体独自走回了河边,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泡着了。 人类,人类,虫鸟野兽,游鱼毒蛇都不怕,唯有人类,是引爆他体内那座火山的引信,略一靠近便是粉身碎骨。 阿初站在河边看了一会儿,叫水蟒把昏昏沉沉躺在河底的莫为救起来,将他安置在树下的干草团上,在原地生起了篝火。 这次阿初没有急着走,而是守着时而清醒时而昏迷的莫为渡过了接下来的一个月。 她没有绑住莫为,这附近千米之内就有人类部落,好几次莫为都已经遵循着魅魔的本能,往有人类气息传来的方向迈开了步子,却又忽然猛地摔倒在地,像是被一道无形的绳索绊倒一般。 趁着几次短暂的清醒时分,莫为撕破自己的衣服,把两条腿紧紧绑在一起,就一头栽倒在地,像条狼狈的野狗一样用身体拱动地面。 他还是低估了魅魔发/情期的威力。 哪怕双腿被绑住,膝盖和手肘都被石子草茎划伤,陷入迷乱的魅魔也会爬着去求取人类的味道解渴。 每当他觉得体内那团火不会烧得更旺的时候,他都会发现自己又被烧掉了一部分,或是理智,或是血肉,或是自尊心,或是记忆力。 他记得自己似乎哭喊哀求过,又似乎是在与什么人对话吵架,似乎砸断过自己的腿,又似乎曾经对着某个方向不停磕头求饶。 最后被烧掉的,是他自己 ——他自出生以来就被赋予的意义、身份和地位。 他开始咒骂自己的父母,用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去侮辱他的前几任主人,从最初那个腋下散发着一股酸腐味的秃头老人,到高高在上对他施予怜悯却不闻不问的吸血鬼该隐,一边哭泣着痛骂,一边蠕动着在地上爬行。 直到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身影。 内心深处那一道坚固却脆弱的屏障,悄无声息又天倾海覆般地,碎掉了。 这个时候的莫为是清醒的,他知道阿初姐不是人类,她的触碰和怀抱并不能缓解他体内的燥热,但他还是扑向了她。 实际上,从盘腿坐在一旁的阿初的视角看来,莫为是在爬过自己身边时突然滚了过来,用头顶着自己的大腿外侧,两只脚不停蹬地,像是要把她推出去一样。 努力了几分钟,莫为终于结束了攀爬,枕着她的大腿,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浅笑。 阿初也不知道他们当前这个姿势被莫为脑内加工成了什么样子,不过看着他那一身仿佛被开水烫过似的通红皮肤,她就不计较这些细节了。 惊人的热度从莫为的脸颊传递到她的大腿皮肤上,阿初有些无奈: “你就这么厌恶自己魅魔的身份吗?” 宁愿找她这么一个非人类来望梅止渴自欺欺人,也不愿多走两步去找树后那个被水蟒卷来的人类女子解脱——这还是水蟒特意从一个欧洲探险队的船上掳来的,尽可能地符合了人形生物普遍的审美观。 她的实体是一种伪装式的外壳,五感和对其的反馈也都是模仿来的。 比如,她知道火是热的,也知道热是一种温度,会让生物做出不同程度的反馈,但她本身是感受不到“热”这个概念所带来的体验上的改变的。 而现在她所感觉到的这种“热度”,不是来源于莫为的生理反应,而是他的灵性,或者说灵魂,的灼烧。 浑浑噩噩的莫为早就看不到、听不到也感觉不到任何外界的信息,但阿初的这句话明显不是靠声音传播的。 滚烫炙热的心田里被注入了一汪清咧的甘泉,莫为的嘴唇抖动,断断续续地吐出几个音节,阿初排列组合了一下,得出了他的回答。 “我不厌恶,但我拒绝。” 随后发生的事情莫为完全没有印象,只隐约记得,一个轻轻落在他额头上的温暖又柔软的触感。 ...... 卧室里,莫为早已陷入了自己的回忆里,石昆仑也没去打扰他,但还是有一个不吐不快的疑问。 “你遇到阿初的时候,是哪一年?” “1692年,1692年夏天。”莫为准确回答。 石昆仑吐槽:“如果不是你说,我还以为你是公元前1692年遇到的阿初。” “嗯?” “不过这也算是解答了一个困扰我好久的谜题,有一段时间我明明能够感应到阿初的方位,却怎么也找不到她,原来她是跑去美洲了。” “你能感应到她的位置?”莫为好奇。 这可太方便了,尤其是阿初姐选择自我封印以后,她跟普通人类在气息上毫无差别的情况下。 怪不得石昆仑早在他之前就找到了阿初姐,他可是完全靠自己的智慧在茫茫人海里一点点把她筛出来的。 “只要是生活在大地上的生物,多多少少我都能感应到,阿初更特殊一点,但也不是太难。”石昆仑回道。 说完,石昆仑话锋一转: “小子,我怎么觉得你讲的故事跳过了很重要的一段内容呢?” 莫为咧咧嘴:“上仙,给我留点隐私不行吗?” 石昆仑砸砸嘴,摸着下巴:“不行啊,这就跟吃火锅没底料一样,羊肉再好锅底再香也差点味道。” 莫为扶额:“那上仙说说看,我到底跳过什么重要情节了?” 石昆仑扭头看他:“起因,一定是发生了某件事,一定有个契机,才让你决定要去控制魅魔的本能,并为此不顾一切。” 楼下传来了汽车引擎声,莫为连忙借机道: “乔珊珊回来了。” 75. 手欠是病,得治 回到莫为别墅的乔珊珊直接上了楼,并在二楼走廊里捡到了林诺的手机。 将林诺的手机放进外套口袋里时,乔珊珊也想起了自己的手机,正在思考要不要去地下室找找,她的脚步已经停在了那间被拆了门板的卧房门前。 房间里还是三个人......人形生物,只不过少了个血族始祖,多了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老妖怪。 石昆仑胸口的五个窟窿已经不怎么显眼,但乔珊珊还是注意到了,并脑补出了一幕复杂曲折的爱恨情仇。 同类人的感应告诉石昆仑,他要是再不说点什么,就要成为别人的八卦对象了。 “咳,你好,我叫石昆仑,我已经听莫为介绍过你了,幸会幸会,稍后还要麻烦你给阿初解开封印,啊对了,林诺那小子怎么样了?” “他没事,”顿了顿,乔珊珊继续道,“总之没有生命危险,但还需要住院观察,基本上不用担心。” “那就好,那我们言归正传?” 石昆仑早已起身,并示意赖在床上的莫为也起来。 莫为磨磨蹭蹭地挪到床边,幽怨地用眼神谴责着乔珊珊,爬下床就缩到墙角的单人沙发上去了。 看起来又虚弱又可怜——楚楚可怜的那种可怜,乔珊珊稍稍地感觉到了一丝罪恶感。 莫为好像真是被她揍得挺惨的? 不过,看着他那张雌雄莫辨的脸和清澈灵透的眼睛,乔珊珊心里既有种破坏了一件完美艺术品的懊悔,又默默地想再狠狠欺负他一遍又一遍...... 魅魔这种生物,还真是可怕! 乔珊珊有点不好意思,冲着莫为露出一个歉疚的笑。 “莫为不是那种小气的性格,别在意。” 石昆仑大度地道,莫为在他身后冷飕飕地瞪了一眼。 “嗯、嗯,”既然人家这么说,她就这么听吧,反正这也不是重点,“那我这就给初神解开封印?” “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吗?”石昆仑远远地躲到另一边的墙角,问道。 “完全不需要,步骤特别简单,就是把罗盘背面的这个小珠子捏碎、碎......咦?怎么没反应???” 乔珊珊觉得,自己一手高举着罗盘的定格动作肯定很傻,但她就是震惊得动不了。 被捏碎的玻璃珠里飘出一粒细小的红色沙粒,然后,就——没了?? 沙粒呢?消失了?飞走了?融化了?还是光线的问题导致她看不见了? 等着看大场面的石昆仑和莫为也都茫然了,搞不清乔珊珊这是还没开始解封,还是已经结束了。 片刻后,乔珊珊把罗盘放回口袋里,清了清嗓子:“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石昆仑和莫为齐齐扭头去看躺在床上的宋初,又齐齐看向乔珊珊,那眼神里的意味不言而喻: 姑娘,你在逗我? 乔珊珊欲哭无泪:“我真的是按照步骤完成任务了,我也是第一次没经验啊!” “那要不你再来一次?”莫为提议。 乔珊珊摊手: “初神当年只给我们乔家留下一滴用来解封的血,按照说明书里的介绍,这滴血液应该已经带着被封存的记忆和力量回到她身上了。” “记忆和力量?血?阿初的血?红色的那种?”石昆仑惊讶地追问。 “不然是什么颜色的?”乔珊珊被他问得莫名其妙。 莫为也反应过来了:“对啊,阿初姐的实体是个壳子,她哪儿来的可以封存记忆和力量的血液?” “咦?宋初这么多年没体检过?没验过血?”乔珊珊怀疑地问道。 就算她没生过病打过针或者输过液,就算上学期间的体检项目有限,那至少中考和高考前的体检可是要抽血的,这怎么可能躲过去。 “这么说吧,她那个壳子能在必要时模仿出人类的一切生理特征,就算是要验血,也能模仿出一个流出血液的伤口,但这不代表她会拥有可以与自身分离开来的,承载她一部分记忆和力量的一滴血。” 石昆仑想了想,又换了个说法。 “她以前说过,她的存在是绝对唯一的,是绝对不可能被切分的,哪怕是她自己也做不到,也不管这被分离的是精神、力量,或记忆这种抽象的东西,亦或是具有实体的一滴血、一滴泪、一片指甲,哪怕只是一根毛发。” “也就是说......所以,她留给我们乔家先祖的,是一滴啥玩意儿也没有的仿制品?”乔珊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太够用。 “如果只是壳子生成的仿制品,应该不会具有引导你们乔家来寻找她并解封的效果。” 石昆仑沉思片刻,不太确定地道: “我怎么觉得这所谓的解封,阿初其实并不是在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引导的那个呢......” “她能自己醒过来的话,干嘛要多此一举再给乔家安排下这个延续好几代的任务?”莫为不太赞同。 乔珊珊有点怀疑人生: “别跟我说,我们乔家对初神来说,实际上是一步没啥意义的鸡肋闲棋。” 按照石昆仑的猜测,根本不是乔家肩负着唤醒女神的重大使命,而是女神自己醒来后先提醒乔家,乔家人再兴冲冲地跑来想尽办法给她解封。 这不就跟今天上午的密室逃脱一样,从头到尾都是角色扮演,专门演他们吗? “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实际什么情况还要问阿初自己。” 察觉到乔珊珊濒临崩裂的心态,石昆仑连忙改口。 他已经听莫为说过今天发生的事情了,这小姑娘也没少遭罪,还是不要打击她了。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耐心等着?”莫为也适时转移了话题。 石昆仑活动活动手腕,走近大床,看着床上的宋初摩拳擦掌: “不如让我来试试暴力唤醒服务?” “乔珊珊,记一下今天的日期,明年的今天记得来这里上香。”莫为扭头叮嘱道。 石昆仑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摸了摸自己漏风的胸口,自信地道: “论起硬度和耐久,古往今来走遍全世界也找不到能够跟我比肩的,而且我相信阿初一定会手下留情的!” “......” 莫为决定安静吃瓜。 乔珊珊虽然搞不懂状况,但还是看出了石昆仑的视死如归,不由劝道: “要不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还是不要冒犯初神了吧?” 说实话,乔珊珊已经没有早先刚发现罗盘异常时的冲动了,她现在很冷静,觉得静观其变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在医院等林诺时,乔珊珊就把前前后后的事情理清了。 出现在初神身边的非人类们确实抱有各自的目的,却也基本上都没有恶意,她们乔家只负责解除封印,不负责给女神筛选相亲对象,也不是女神的守护者,多余的事情她不必管,也不必做。 想明白这一点,乔珊珊顿觉神清气爽,压力骤轻,这才一进门就掏罗盘,而不是去刨根问底石昆仑的身份来历。 石昆仑端着一张严肃脸,清清嗓子,义正言辞: “你们不觉得这是个研究阿初底细的好机会吗?” “难道你们不想知道阿初这层壳子里面到底是什么?” “......不想。”乔珊珊小声回答。 她看出来了,这分明是石昆仑自己的好奇心作祟,换句话说,就是手贱。 莫为早就不想说话了,双手抱膝缩在沙发里,占据最佳位置看戏。 石昆仑挽起衣袖,伸出手指点向宋初的眉心,随着他缓慢的动作,一层层的光晕自他体内荡开,并收缩在指尖一点,像是在手指尖里安了一个千瓦小灯泡。 很快,灯泡已经不足以形容石昆仑指尖的亮度了,乔珊珊已经不敢直视,莫为也微微眯着眼,从沙发边的矮柜抽屉里找出一副墨镜扔给乔珊珊。 透过墨镜,那指尖一点的光亮也有些刺眼,让乔珊珊有种直视太阳的感觉。 石昆仑紧张地额头冒汗,手指终于触碰到宋初的额头皮肤,缓缓地用力下压。 指尖的小太阳先是遇到了一层无形的阻力,很快这层阻力就如冰雪消融,石昆仑甚至可以看到他指尖所触的那块皮肤上出现的皱痕,像是丝绸被压出的皱褶。 皱痕渐渐扩大,又渐渐紧绷起来,仿佛皮肤的张力即将到达极限,很快就要被戳破了一样。 石昆仑在收手和继续之间犹豫了一下。 心中突然大响的警铃告诉他,再不收手,可能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后果。 这么明显的凶兆直觉,石昆仑不能不听从。 但收手这个选项并不是那么容易达成的。 抽回手指时遇到的阻力远远比刚才下压时要大很多,那层阻碍他戳破宋初外壳的阻力已经一圈圈地粘上了他的手指。 虽然根本看不见任何异常,但石昆仑能清晰感觉到自己的手指被一个深不可测的漩涡给裹住了,如果不能及时逃离的话,他就会被这个漩涡彻底吞噬掉。 阿初的本体,该不会是个黑洞吧? 念头刚起,石昆仑就暗道不妙,漩涡中心的吸力陡然增大,指尖的光亮瞬间熄灭。 站在宋初床边的石昆仑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求救,就安静地炸成了漫天碎片。 反应不及的莫为和乔珊珊被玉石的碎块和粉末淋了一身,却奇迹般地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两人睁开眼睛,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宋初伸向半空抓着一块发光石块的手。 76. 朋友是一辈子的事 “阿初姐!”莫为直接从沙发上起飞,扑向那张大床。 “初、初神?”乔珊珊瞬间立正站好,在双手合十和拱手作揖之间开始纠结。 “嗯,是我,别紧张。” 宋初坐起身,恰好躲开莫为的飞扑,抬手将散落在房间里的一部分玉石碎屑招回来,与手里那块捏在一起。 “昆仑上仙炸了?” 莫为趴在床上,双手托着下巴,眨着眼睛卖萌。 “你这么说倒也没错,他的情况确实不太好。” 宋初把篮球大小的玉石球放在一边,拍了拍,玉石球微弱地闪着光,石昆仑的声音从球里传出: “......我差点以为我要死了。” “准确的说,你差点真的死了,幸亏我回来得及时。” 宋初又转头看了看莫为,伸手拂过他的后背,把他胸口的伤治好。 “还有......”宋初看向乔珊珊,笑道,“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莫为毫不客气地替乔珊珊答道,“不如先说说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昏过去这么久?” “我没有昏过去,只是暂时离开了这个壳子,之前在露台袭击我的家伙让我有点在意,我去看看。”宋初解释道。 “真的有人袭击你?”石昆仑(球)惊讶。 “嗯,先不说这个,你是怎么回事?瞎折腾我的壳子做什么?” 宋初又拍了拍石球,石球的光芒暗了下去,似乎是在自闭。 “我也想知道我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莫名其妙就炸了呢?”石球在床上滚了滚,闷闷地道。 莫为伸手戳了戳:“这就是传说中的打回原形吧?” 宋初招呼乔珊珊随便坐,治好她受伤的手腕,抹掉她衣服上的血迹,仔细看了看她,哎呀了一声。 “怎么了?”坐在床上玩球的莫为立即问道。 宋初有些同情地看着乔珊珊: “你赶紧去找到自己的手机接电话吧,出事了。” “嗯?”乔珊珊不解。 “你送林诺去医院的事情被人拍照发到网上了。”宋初言简意赅地道。 乔珊珊愣了一下,随后就像是个弹簧一样窜出了门,哇哇乱叫着跑下了楼。 莫为幸灾乐祸:“嘿嘿,这几天网上可有热闹看了。” “你好像也该反思一下自己在这件事里的不当行为。”宋初扫了他一眼。 莫为连忙举手,乖巧地道: “报告,我知错了!阿初姐放心,稍后当乔珊珊的工作室发表正式声明的时候,我会全力声援她的。” 宋初从医院方向收回目光,挑眉:“或许这对林诺来说也是个机会。” 不管怎么说,他现在也算是乔珊珊的绯闻男友了,人生理想已经达成了一大半。 “你打算撮合他俩?” 莫为也来了兴致,脱离魔爪的石球借机滚到床边,咕咚一下掉在地上,咕噜噜滚到宋初脚边。 宋初捡起石昆仑这颗球,向上一抛掂了掂,无奈地叹道: “没想到短短一天之内你们一个个的都这么能搞事,结果还要我来一件件解决,唉,真是不省心。” ...... 宋初开车去医院探望林诺之前,先把乔珊珊送回了家。 乔珊珊家附近现在全是埋伏的记者,宋初亲自去送,也是帮她避开所有的跟踪和骚扰,顺便谈妥了给乔家的谢礼。 她留给乔家的传承不会收回,那枚失去指引效力的罗盘被彻底改成了武器,可以根据持有者的心意千变万化,攻则无坚不摧,守则牢不可破。 至于乔珊珊本人,宋初在她忐忑又期待的目光中,只说了一句话。 “大家都是朋友,以后有什么难办的事尽管找我,我会在能力范围之内帮忙的。” 乔珊珊原本想过很多种奖励的可能性,从无敌的力量到无限的金钱,或者是悠长的生命,或者是无穷的福运,再不然就是满足她几个愿望。 万万没想到,女神比她想象的大方多了,这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许了她一个随心所欲的人生呐! “这次你跟林诺意外闹出来的事件,需要我帮忙吗?”就跟朋友闲聊一样,宋初直接问道。 乔珊珊想了想,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摇头: “不必了,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只是把受伤的林诺送到医院,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就好了。” 她已经跟急到挠墙的经纪人解释过了,这只不过是她恰巧遇到受伤的林诺,再把林诺送到医院的小事而已。 当时情况紧急,医生误会林诺是她的男朋友,她先是一时间没想好怎么解释,稍后打算解释的时候又没有遇到好时机,再后来她就思考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去了,这点小事就被她给忘了。 “你怎么说是一回事,那些人听不听,听了以后会不会信是另外一回事,而且现在似乎有你的对家在搅浑水哦。”宋初提醒道。 “哈哈,没事,在这个圈子里混,迟早都要遇到这种破事的,要是这么一点小麻烦都要求你帮忙,那我也太没用了。”乔珊珊摆摆手,不在意地道。 宋初笑笑:“你们乔家的人果然有趣,你跟你太祖的性格还挺像的。” “诶~是吗?”乔珊珊有点好奇,“你是因为我太祖性格好,才把解封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他的?” “嗯,他是个很会为难自己的人,就算面前有捷径也不会走,他说,捷径这种东西除了培养惰性以外,对他没有任何好处,他宁愿走得艰难一些,但每一步都会有所收获。” 宋初回忆着当年遇到的那个年轻道人,又看了看乔珊珊。 “你的眼睛,还有脸部轮廓,跟你太祖长得很像。” “我爷爷也这么说,”乔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感觉有点微妙,“我太祖是个大帅哥吧?” 她可是个大美女,从脸型到五官样样都完美的那种。 “嗯......怎么说呢,”宋初回想着,“你太祖如果能把他的络腮胡剃干净,再多洗洗脸,尤其是洗干净眼屎的话,应该会是个跟莫为不相上下的帅哥。” “呃......” 乔珊珊在莫为那张脸加上一圈大胡子,又调低肤色,再加上厚厚的黄色眼屎,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太祖是怎么讨到老婆的?”乔珊珊情不自禁地想到了这个问题。 她见过家里的画像,画上的太祖只是个比较精神的普通白胡子老头,而太祖母虽然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却依旧能看出年轻时的绰约风采。 “你太祖母掉进河里,他跳下水去救,就顺便把脸洗干净了。” 乔珊珊捂脸,她还以为会有什么浪漫情节呢,原来就是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老套路啊。 “你太祖是个心细的人,当年我也跟他说过,我未必需要一个特定的解封人,所谓的封印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场自愿沉溺其中的梦境,我随时都可以主动醒来。” “可他却说,如果梦境太美的话,人未必会愿意从梦中醒来,我还是需要一个来及时叫醒我,让我面对现实的人。” “事实证明,他说的很对,这一世......所以说,还是要谢谢你。” 宋初停好车,一手撑着方向盘,歪头看着乔珊珊笑道。 乔珊珊觉得,这声道谢并不是对她说的,而是透过她的眼睛,对她太祖说的。 她也好像明白了,这个在家族里传承了好几代的任务,最初应该只是太祖作为友人,对好朋友的一种关心罢了。 只是普通人的寿命太短,不得已,才让这种简单的关心变成了延续的使命。 “不客气啦,都是朋友嘛,这是应该做的。”乔珊珊笑嘻嘻地回道。 宋初的目光更柔和了。 她想起了乔珊珊的太祖,乔原,当年也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好了,我也该去看看林诺的情况了,要趁着所有人涌进医院去骚扰他之前把他接走,稍后我们再联系。” 淡淡的怀念只持续了很短的一瞬间,宋初看了看时间,说道。 “嗯,那你赶紧去救人吧!拜拜啦~” 乔珊珊解开安全带,下车后又挥了挥手,这才迅速钻进这栋高级公寓的大门。 走在楼道里的乔珊珊只觉得自己的每一步都无比踏实,有了宋初的那句承诺,虽然她依旧要面对很多很麻烦的问题,虽然她的理想依旧要努力很久才可能达成,但乔珊珊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压力和焦虑的感觉了。 不只是因为她有了安逸便捷的退路和后盾,也是因为,她有了一位全天下最给力的朋友。 77. 远亲不如近邻 在医院住院楼的侧门停好车,宋初直接出现在了林诺的病房里。 把林诺身上有可能留下严重后遗症的内伤治好,只让身体表层的伤口和淤青保持原样,宋初便叫醒了林诺。 现在是凌晨三点左右,有鉴于尽职尽责的值班医生和安保人员,林诺这里还算清静,但住院楼的大厅里已经出现了不少可疑人员。 清醒过来的林诺花了好几分钟确认自己的处境,然后才看向坐在床边椅子上的宋初: “乔珊珊没事吧?” 宋初抱着双臂,挑眉:“昏倒之前的事情,你都记得?” 林诺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自己记得的东西是不是全部,但我,我好像对乔珊珊做了很过分的事。” “其实没什么,她不会介意的,把你送到医院来的人就是乔珊珊。” 宋初将他扶起来,让他靠在床头坐好。 “嗯?”林诺立刻开始四下寻找。 “她肯定不在这里,你也要尽快离开医院。” 宋初把林诺的手机递给他,给他看屏幕上显示的那一串热搜标题。 林诺揉了揉眼睛,适应了屏幕的亮度后,手指滑了滑,眉头越皱越紧。 “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吧?我是来接你回家的,免得你被记者和粉丝堵在这里,再给医院添麻烦。” 林诺摸摸自己的脑袋:“我这就能出院了?” 他记得自己流了很多血,好像两条胳膊也脱臼了,现在全身上下都还疼得不行。 “信我吗?”宋初笑笑。 林诺想了想,点头:“信,那我们这就走吧。” 他清醒以后迅速整理了一下记忆,发现了几处疑点,比如为什么他会突然失控,乔珊珊用了什么方法制服他,他最后昏倒在二楼房间前又看到了什么。 但他很聪明地选择不问、不说,尽管他猜测宋初可能也是那个神秘世界中的一员。 他相信他和宋初这么多年的邻居情。 “远亲不如近邻啊~”被宋初扶着走出病房,林诺感慨道。 “我也这么觉得。” 宋初扶着他下楼,途中遇到的所有人都仿佛看不见他们一样,林诺也只当没注意,但还是叮嘱了一句: “别忘了我的出院手续。” “放心,我都会处理好的。”宋初答道。 宋初载着林诺回到小区,将他带回了自己家,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他休息。 “一是现在这个时间不方便打扰叔叔阿姨,二是我担心你的信息被人肉,你家可能要不太平一段时间。” 宋初解释道,给林诺端来温水,简单地弄了一碗牛奶麦片,给他垫垫胃。 “我爸我妈知道我住院的事吗?” 林诺狼吞虎咽地吃光一碗麦片,舒坦地瘫在床上,问道。 “就算现在不知道,最迟明天也该知道了,我建议让他们先避一避,毕竟谁也不知道狂热的粉丝会做出什么事来。” 林诺是乔珊珊的多年老粉,当然知道乔珊珊的粉丝群体里有那么一群不太理智的家伙,加上他刚才从网上看到的一些恶意揣测,说不定就会影响到父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我会跟他们说清楚的,大不了让他们出门度个假,我嘛......” 林诺偷眼看向宋初。 他现在还是不能随便移动的伤号,如果在家养伤的话,有极大的可能性会收到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信件和包裹。 “你就别乱跑了,住在我这里养伤吧,这是一个新的手机号,我明天也要出门,你自己照顾自己。” 宋初把家门钥匙递给他,又在床头柜上放了一部新手机。 “你要去哪儿?”林诺顺嘴问道。 “西北,去找我家二老上工,估计要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回来了。” 林诺收好钥匙,摸摸头上的绷带: “你可得把粮草给我备足啊,还有我这伤,是不是还要定期换药?” “吃喝我会给你准备好,至于来给你换药的人嘛,”宋初想了想,“暂时保密吧。” 林诺虽然伤到了脑壳,但脑子依旧好使,瞬间激动了: “该不会是我想的那个人吧?” 宋初也不卖关子,点头承认: “就是你想的那个人,好好把握机会,我能帮你的也就这么多了。” 林诺蹭得坐起来,一把抓住宋初的手,热泪盈眶: “姐,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 宋初嫌弃地抽回手,用纸巾擦了擦,一指头把林诺按回床上: “你赶紧睡觉吧,我收拾一下东西,明早要出门赶火车。” 林诺抱着被子,敬了个礼:“遵命!我这就好好休息,养精蓄锐!” 宋初翻了个白眼,把行李箱推出卧室门,关了灯,又掩好门,坐在沙发上抬手划了一个圆,一个大石球从虚空中落下,滚进她怀里。 “我能不能小小地抗议一下?”石昆仑(球)晃了晃,问道。 “你要抗议什么?” 宋初把石球推到一边,一侧身躺在了沙发上。 “换一种携带我的方式?这种关小黑屋的方法太不人道了!” 石昆仑(球)努力地向上跳了一下。 虽然说这手切割空间的方法很精妙,也很方便,但被存放进切割空间的他,就像被塞进一个狭窄的牢房里一样,又黑又闷又无聊,很适合引发抑郁症。 最重要的是,离开了熟悉的大地母亲,他这颗石头虚得慌,心里七上八下特别没底。 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后身受重伤的他,情绪可是很敏感很脆弱的。 “那要不我把你装在行李箱里?” 宋初比划了一下石球的尺寸,摇头: “估计塞不进去,我将你隐形,再给你个浮空力,你自己飘着算了。” 石昆仑(球)在原地滚了一圈表示同意,装似无意地挨上了宋初的侧腰,问道: “你要把我一直带在身边?” 若是如此,那他这回差点把自己玩死的经历,也算是值了。 没看刚才他俩临走时莫为那个幽怨呐,就差也变成个球跳到阿初手上了。 “给你找个好地方恢复灵力,然后把你送回昆仑山埋起来,过个二三百年,你应该就能再化出人形了。” 宋初如实道出自己的计划。 “......你不能这么对我,”石球顺着宋初的腰滚到她的胸口,不停闪光,“我可是因为你才变成这样的,你要对我负责!” “呵,我怎么觉得你是因为长了一双手才变成这样的,还是多做几百年的球吧。”宋初一巴掌把石球拍开。 刚好可以治一治他这个过分好奇的手欠绝症。 “如果你愿意让我充分认识你的话,我当然就不会有这种好奇心了。”石昆仑(球)又滚了回来。 “我以为通过几千年的交手经历,你最起码会对我们之间实力的差距有十分深刻的认识。”宋初直截了当地回道。 石球停住不动了,微微地闪了六下,生动地表达了什么叫做无语。 宋初不再关注在沙发上乱滚的石球,将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若有所思。 石昆仑(球)安静了片刻,碰了碰宋初的手肘: “之前在莫为那栋别墅里袭击你的人,到底是哪位勇士?” 78. 陈年大瓜依旧甜 早上七点,小区里晨练的大爷大妈们便看到了拖着行李箱走出楼门的宋初。 “小宋,这是要出远门?” 宋初停住脚步,笑着点点头: “姜爷爷早上好,我要去我爸妈那儿待一段时间,给他们帮帮忙,顺便照顾一下他们的饮食起居。” “哎哟,你这可真是孝顺,老宋他们年纪大了,还要成天外边跑,是该需要个人过去照顾一下。”姜爷爷继续打着太极拳,笑呵呵地夸道。 宋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扭头看到给孙子买早饭回来的楼下王婶,连忙打了声招呼: “王阿姨,我家接下来这小半年估计都没人,林叔叔他们一家也要出门旅游,您要是方便的话就帮忙留意一下水啊电的,物业要是有什么事,麻烦您给我爸打个电话通知一声。” “行啊!”王婶爽快地道,拎起塑料袋,“刚炸好的油条,要不要拿一根吃?你们这些年轻人都不爱吃早饭,太不在意身体了。” 宋初连忙摆手:“不了不了,谢谢王婶,我出门前吃了点东西,等会儿到火车站再买点零食。” 听王婶絮叨了一会儿坐火车的注意事项,宋初又先后跟七八个熟悉的叔叔阿姨大爷大妈们打了招呼,在小区门口等出租车的时候还跟门卫大爷聊了聊最近的社会新闻,这才前往火车站。 “你也把你邻居那一家保护得太周到了。” 出租车里,石昆仑退化后变成的玉石块落在宋初的腿上,羡慕地道。 先不说宋初对林诺那小子的体贴,又让他住在被全方位保护的宋家养伤,吃喝娱乐全部备足——玩游戏的电脑都是宋初从林家搬过来的,又特意给他创造了一个跟乔珊珊发展关系的机会,连终身大事都帮着解决了。 就说刚刚,宋初那可不是在搞邻里友爱,而是一种简单的语言暗示,让小区里的居民都认为宋林两家没有人在,这样一来,哪怕林诺一家在小区里散步,哪怕林诺把宋初卧室给拆了,小区里的居民也会下意识地忽略掉,门卫大爷更会恪守职责,绝对不轻易放任何陌生人进小区。 如果林家父母不想避出家门,这也算姑且能让记者和粉丝们的“人肉搜索”失去目标,尽量不去打扰他们的正常生活。 “早知道你对邻居这么好,我就该早把你家那栋楼给买下来,上下左右的邻居都是我。”石昆仑(球)后悔地道。 “可惜没有早知道,而且这不过是些随随便便的小手段,举手之劳罢了,效果也有限。”宋初看着窗外后退的街景,随口答道。 石昆仑(球)现在不仅是隐形状态,他与宋初之间的交流也是一对一加密的,完全不用担心会被前排司机听到。 “毕竟不好把握分寸,你想搞点大动静也难。” 普通人太弱,宋初太强,稍微使用一点点强硬的手段去影响那些人的意识,就会对普通人的精神力造成伤害,这效果也会过于强烈,很有可能让林诺那一家三口永久成为小区里的隐形居民。 不过—— “经历了三世普通人的生活,你怎么还是这么一个矛盾纠结的性子?” 想帮忙吧,又帮得不彻底,太过于谨慎,以至于经常聊胜于无。 比如说这次的小风波,直接出手从网上抹掉林诺的一切个人信息这种事,宋初又不是做不到,但她就是宁愿拐弯抹角地搞些体贴的小手段。 “知道什么叫蝴蝶效应不?”宋初不答反问。 石昆仑(球)叹道:“明白明白,你是怕介入过多会让事情偏离原本的轨道,导致出现一些更糟糕的结果。” “那你还明知故问。” “我是觉得,哪怕后续结果再糟糕,对你来说也不是难事。”石昆仑(球)直白地道。 “这倒是,”宋初随意地道,“所以我想做什么,想做到什么程度的理由是,没有理由。”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种废话,是绝对不会套用在她身上的,她自有个人意识和情感以来,行事的原则就只有一个:随心所欲。 “我真该替天下生灵感激你,万幸你不是那种活得太久太无聊就想毁灭世界的大反派。”石昆仑(球)忍不住吐槽。 其实宋初这个状态用一个字就能概括:懒。 “因为毁灭世界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没有挑战性。”宋初笑呵呵地回道,眉眼弯弯。 “......真该让莫为来重新认识你一下,他当年第一次见到的如果是这样的你,他绝对要走上歪路。”石昆仑(球)不禁感概。 所以他昨晚才会问,莫为是哪一年遇到的阿初,因为莫为故事里那个从表情到性格都呆板得像木偶一样的阿初,真的很陌生啊! 他认识阿初也有万年了,阿初是一直都挺冷心冷肺的,名副其实的人间过客,从不主动与旁人产生联系,更不会维持联系,“朋友”这个概念对她而言也就比陌生人再多一点“熟人”的程度,对待“朋友”的态度更是忽近忽远、可有可无,大概就是你明知道她有把你放在心上,却始终找不到确切的证据,以至于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自作多情的情况。 尽管如此,阿初并不是不懂人情世故,交流方式也不会像对话器那样问一句答一句,更不会只懂得机械地执行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 她是有时候情商低了点,但她毕竟看遍了世间变化,该有的通透总是有的。 莫为讲述那个小镇居民围攻阿初以及后续发展的时候,石昆仑就感觉到了一种违和感,好几次都想问问莫为,他有没有发现阿初身上流露出伪装的痕迹。 除了刻意装出来的,石昆仑也想不到别的解释了。 片刻后,宋初才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光,淡淡地道: “我很感谢那时候会遇到莫为,随后又跟他一起重新认识了一遍这个世界。” 石昆仑(球)飘到宋初的肩头,凑近她的脸: “所以,你重新出现在这片土地后不久,就选择自我封印去做普通人的这个决定,并不是一时兴起的突发奇想。” “当然不是,不过也不单单是与那段旅程有关,你应该知道的吧,那个时间段发生了什么事。” 宋初微微偏过头,将石球推远了一点。 “嗯......那个时间是,全世界最后一条龙终于衰老而死,龙族就此彻底灭亡。” 石昆仑(球)顺着她的胳膊滚下来,语气有些凝重。 他与龙族之间有过一段恩怨纠葛,从最初的敌对到后来的相惜,交情不浅,当时还去为那最后一条龙送过行,可是那时阿初依旧处于失踪状态,他以为她不在意。 “龙神所创造出来的,原本是他希望可以代替他永远存续下去的种族,在他死后不过三万年就走到了尽头,也是可惜。”宋初轻声道。 “三万年也已经足够久了,不过,我还是今天才知道......龙族竟然是龙神独力创造出来的吗?!竟然不是魅魔和血族那种自然灵性的产物?” 石昆仑(球)激动地在后排座椅上滚了一圈,感觉自己吃到了一个陈年老瓜,虽然味道淡了点,但依旧回味无穷。 在刚才那段对话之前,创造出一个新种族这种壮举,古往今来这几万年,他就没听说过有谁能做到。 龙神,果然不愧是史前神话时代的老牌神祇,跟现在这些靠着信仰之力苟活的冒牌神明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差距呐! “当然不是,不过也不是他独自完成的,他就算再怎么强大,也做不到凭空创造出一个可以繁衍绵延的全新种族。” 宋初掏出手机和钱包。 出租车已经在火车站的指定停车区域停好,宋初结清车费,拉开车门,准备去取放在后备箱里的行李箱。 石昆仑(球)在宋初把他关在车里之前冲了出来,一猛子扎进她怀里,难以置信地道: “难、难道说,龙族其实是你和龙神一起创造出来的?” 79. 友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宋初没有立刻回答石昆仑的问题。 她来到火车站的时间刚刚好,一分钟都没有多等,就直接进站上车了。 往黄土高原上走,没有高铁,而是新绿皮车,考虑到将近十二个小时的车程,宋初就买了一张卧铺票。 从她推着行李箱告别出租车,到她进入车厢找到自己的卧铺位置,石昆仑(球)的喋喋不休也一直没有停过。 “龙族一定是你和龙神一起创造出来的对不对?不然怎么可能突然凭空出现那么强大的种族,没有天敌,寿命悠长,可大可小,变化无穷,上能揽九天,下能游深海,出行还自带云团、闪电和霹雳等各种特效,简直就是出道即巅峰,好像生来就是要凌驾于万千生灵之上的。” “虽然说这种霸气侧漏的种族特色跟那位龙神的性格是如出一辙,但能够完成这么霸气的作品的,肯定也是一位强大到不讲理的人物,除了你还能有谁?” “怪不得啊怪不得,所以那些龙才长得那么奇怪,就跟用不同的生物拼接出来似的,要说是人类部落统一后的图腾神化,可龙族出现的时候人类还处于茹毛饮血的阶段,离文明成型都还很远,人口数量也不足以出现成规模的信仰聚集。” “更不合理的是那些龙族竟然没有生殖隔离!唔......虽然这个概念是近些年才被人类学者提出来的,不过,这条规则远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了不知道多少年。” “那些没节操的龙简直浪得没边,我现在想想还觉得不可思议,那些龙真是不管跟什么生物都能生下幼崽,从卵生到胎生都能生,那些幼崽们从长相到能力还个个千奇百怪,说它们是怪物都算客气了。” “不过龙族本身似乎有些子嗣艰难,尤其是像睚眦狻猊那些杂交后代,尽管每一只的寿命都挺长,但互相之间却没有办法再继续繁殖下去,我原本以为是天道自然的平衡,现在想想,这难道是非自然创造生物的一种短板?还是你特意设置的约束条件?” “诶你买的是卧铺?我看看......这趟车要今晚十二点才到站吗?那卧铺确实是比硬座舒服多了,我说......你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单手拎着自己的大箱子举到行李架上真的好吗?旁边那个小哥看你的眼神都不太对了啊喂!” “你是不是没有买吃的?我跟你说火车上的盒饭可难吃了,方便面火腿肠加卤蛋才是标配,哎呀,这个人要跟你换票,啊呸,他们是朋友怎么了?就凭这破理由,就能用另一个车厢的上铺换你的下铺了?他们自己买票没买到一起跟你有什么关系?哪儿来的脸让你换?说话还这么不客气,快直接赶走赶走!” “呵呵,怎么又来一个,我跟你说千万别信他,他要是真的孝顺,就不会给明显腿脚不方便的老人买两张上铺,这就是明显等着上车了再占便宜的,专门找你这种脸皮薄的小姑娘,以为卖个惨就会对他妥协,别理他别理他,理理我啊,我都跟你说了半天话了。” “哈,看吧,都看你是一个小姑娘,还是一个人出门,这不都来找你换铺了,你还不如让我跟你搭个伴儿,我这人高马大的,别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绝对不会来烦你。” 宋初思考了一下,脱掉外套,挽起袖子,露出两条大花臂。 一个抱着孩子的大婶站在隔间门外探头,看到宋初后眼前一亮,再定睛一看她的胳膊,踌躇了一下,走过去了。 “哈哈哈哈哈,你这可太有意思了,就是不知道伯父伯母看到你的纹身以后会有何感想啊?” 宋初半躺在狭窄的铺位上刷手机,扫了他一眼:“你好烦。” 石昆仑(球)骨碌碌滚到她旁边,继续先前的话题: “你为什么要跟龙神创造龙族啊?是你对这事感兴趣?还是他请你帮忙的?那我能不能也请你和我一起创造出个新种族,不用多繁盛,就造一只就行,到时候可以叫我爸爸,叫你——” 宋初屈指一弹,把石球弹到床铺的另一端,一脚踩了上去。 石球蹭了蹭宋初的脚底:“嗯......阿初,你知不知道,人类之中的有些人会有些特殊的癖好,比如恋足——” 宋初在收回脚之前把石球踹出了隔间。 “我没说我有啊!你踢我做什么?!”石昆仑(球)委屈地道。 他就是好奇这种癖好是怎么产生的,而已。 宋初连看都不看他,态度很明显:踢你,不需要理由。 “咱们言归正传,继续聊龙族的事?”石昆仑(球)锲而不舍地凑了过来。 “你不是已经聊了半天了吗?该说的也被你说完了。”边说,宋初边给闺蜜小葩回复信息。 闺蜜刚才发消息来诉苦,她的男朋友段明伟竟然不声不响地休学了,医院实习也不再去了,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小葩软硬兼施地问了几次都问不出个所以然。 “是那个小子啊,”石昆仑(球)也看到了屏幕上的对话框,提醒道,“段明伟已经彻底踏进我们这个世界了,你不如劝你闺蜜趁早分手,免得被他拖累。” “分不分手要看她自己,不管是她,还是段明伟,路都是要自己选的。”宋初打好一长串安慰,按下发送键。 “段明伟这小孩已经走歪了,他学会的那些手段早晚会害死他自己的。”石昆仑(球)叹道。 消耗一个人的生命,去换取另一个人生命的延续,听起来似乎是个等价交换,实则不然。 所有额外的代价,都要身为中转和控制的段明伟用他自己的性命来付。 这种代价还有个类似高利贷的特性,最初时所需的代价很微小,仿佛沧海一粟般不足为虑,而随着时间和次数的推移,所需的代价也会越来越多,最后,段明伟会发现,他从别人身上抽来的生命力,甚至无法补足每一次抽取时的消耗。 “也不一定,看他之后会不会及时醒悟吧,至于小葩那边,谈恋爱和结婚是两回事,他们现在这个状态其实不用太担心。” 段明伟已经踏入了非人的世界,如果他和小葩结婚并孕育下后代,那小葩和她的孩子便会自动被归类于非人群体,修炼者也好,妖怪也好,对他们出手就不会顾忌了。 如果小葩马上就要跟段明伟结婚,那她肯定会稍微插手干涉一下,现在两个人只是在谈恋爱,加上小葩父母的阻力,此后会不会一直一起走下去完全是个未知数。 “你怎么对这些人一个比一个好,先是你的邻居,再是你这个闺蜜,比对我都好,我们这一万年的交情该不会是假的吧?” 石昆仑(球)稍稍有些酸溜溜。 “一万年呢,怎么会是假的?” 宋初看着他笑,笑容是难得的温柔,石球感动地要往她怀里蹦。 “不是假的,是塑料的。” 一巴掌扇过来,石球躺在卧铺床底,幽幽地用不存在的手指,抹了抹不存在的眼泪。 80. 屠龙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结局 在卧铺床的床底下躺了一会儿,再次滚回宋初床上的石昆仑(球)学会了沉默是金。 宋初很喜欢人类创造出来的各种文化产物,比如文学、美术、音乐,乃至各种小说、动画和电影等等,从背包里拿出平板以后就补起了一个陈年老漫画,石昆仑(球)也就安静地蹲在她肩膀上一起看。 他估计,自己要是再啰嗦下去,就该久违地享受到持续十年以上的禁言术了。 对于判断宋初的心情,何时应该闭嘴,何时可以放肆,他可是经验丰富。 火车比预定的到站时间晚了一点,宋初拖着行李箱走出车厢的时候,午夜刚过,候车大厅里灯光暗淡,偶尔响起的咳嗽声比凝滞的空气还要沉闷。 “然后呢?”石昆仑(球)问道。 “然后要去做汽车。”走出候车大厅的宋初拒绝了一个拉客的黑车司机,向着一处偏僻的拐角处走去。 “现在?半夜会有车?” “明早。” 走过拐角,宋初手里的行李箱不翼而飞,她把手揣在外套口袋里,沿街随意挑了个方向漫步。 “那现在?”石球落在地上,咕噜噜地在她身前开路。 “随便转转?要不我们去吃个宵夜?”宋初心情不错,提议道。 漫画顺利补完,没有烂尾,好评。 想到另外一部作者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的漫画,宋初就有种想去找转世的作者聊聊天的冲动。 哪怕是她,也是存在各种各样意难平的遗憾呐。 “我没长嘴......”石球飘到宋初面前,上下左右三百六十度地转了好几圈。 宋初一把抓过石球,像玩篮球一样托在手上掂了掂:“你可以看我吃。” “先不说你这个想法有多残忍,你觉得从人类的普遍情况来分析,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大半夜自己去吃宵夜,被人搭讪的几率有多高?” 宋初摸摸下巴:“有道理,那就太麻烦了。” 说着,她依旧信步向前走,但每一步都没有踏在路面上,似乎在她脚下有一层层透明的阶梯,将她托举到了天上。 脚下踩着城市的灯光和车流,宋初往北方扫了一眼,惊讶地道:“这才十年不到,这里的荒漠就变成了绿地了吗?” 十年前,临近高三的那个暑假,她和宋家父母也来过这个省,顺路参观过附近的万里长城第一台。 那时候,这座城市的北边还是一大片杂草稀疏的沙地,那日正值有风,粗糙的风沙呼啸着冲到眼前,倒也真有几分古战场的寂寥荒古之气。 没想到今日再来,这片曾经被写进地理课本的沙地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记得,再之前,这里是一大片森林吧。”石昆仑(球)飘在她头顶,也有些感慨。 远处高大的烽火台像一只蹲踞在黑暗里的巨兽,宋初直接一步跨过中间数公里的距离,来到了顶层的一处垛口前。 “以前这里,这附近,都很热闹的。”宋初看看左右,回忆道。 石昆仑(球)也落在垛口上,笑道:“我想起来了,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附近。” “嗯,原来你对自己第一次挨揍的经历记得这么清楚。”宋初翻身坐在一人高的城墙上,也笑了。 “什么挨揍,那叫不打不相识。” ...... 很久很久以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石昆仑是作为屠龙专家被人类崇拜并尊敬着的。 那时,天下生灵苦龙久矣。 龙虽然可大可小,但它们大部分时候都是以原本那庞大的身躯翱翔于天际,一扬爪就能劈裂高山,一甩尾就能激起巨浪,随便落在哪里,就会压垮房屋、田地和森林,对于刚刚进入农耕文明需要稳定的人类来说,是比干旱、洪涝、地震还要可怕的灾难,也是比任何昆虫野兽还要可恶的害兽。 可惜,别说是人类这种弱小的生物,其他豺狼虎豹和山野精怪也都基本上拿龙族没辙,可以抗衡龙族的大妖又与龙族没有矛盾,没有出手帮助人类的立场和责任。 对于动辄拥有数百数千年寿命的大妖们来说,人类跟遍地的野兔野鸡没什么分别,活着不污染空气,死了也不影响呼吸,它们连看上一眼的必要都没有。 刚刚化形不久,终于可以随意走动的石昆仑便成了唯一一个愿意帮助人类对抗恶龙的大妖。 那时的他当然还不知道龙族的来历,只是作为一块被大地母亲辛苦孕育出来的石头,对龙族这种飞来飞去没个着落的生物有种本能的排斥而已。 不过这种排斥感并不强烈,更确切的理由则是,他好奇人类的未来。 埋在土里不能移动好几万年,石昆仑观察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在大地上的生灵。 出生、进食、捕猎、繁衍、死亡,所有生物都一样,变化虽然存在但过于微小缓慢,唯有人类,在他生出灵性的这几万年里,剧烈地改变着。 算不上是人类这一生物自身的变化,而是迅猛且大胆地去改造周边的环境,在万年的刻度上飞速地创造着各种新奇的事物。 石昆仑很想知道人类还能创造出什么,所以他不希望这些柔弱的生物被蛮不讲理的龙族蹂躏。 陆陆续续在人类面前杀死十几条祸乱的恶龙之后,石昆仑便在人类族群里赢得了至高无上的神明地位。 石昆仑做这些事原本是出于个人的兴趣和喜好,但当人类对他的敬畏、感激、信赖和崇拜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他感觉到了力量的汇聚。 可以说,石昆仑是世界上第一个认识到人类信仰所具有的强大力量的生灵。 投桃报李,石昆仑的屠龙事业便不再限制于巡视人类聚集地,被动地击杀来犯的恶龙,而是开始主动四处寻找追猎散落各地的龙族。 来自昆仑山的灵玉大妖就成了让龙族闻风丧胆的存在,也让他在整个妖族群体里刷足了声望,余威代代相传,绵延万年至今。 一次,他追逐着一条身受重伤的青龙来到一处山巅,看到遍体鳞伤的青龙躲在阿初背后哀嚎,又被阿初轻轻抚摸龙角瞬间治愈的时候,便毫不犹豫地一拳砸向了阿初。 他感觉得到,这个有着人形外表的家伙并不是人类,虽说在他的记忆里龙神已经死了两万多年,但他依旧记得,彼时那个走遍世间强大无匹的龙神,是有一位无时无刻形影不离的同伴的。 如果眼前这个家伙就是放任龙族作孽的罪魁祸首,那他今天就要彻底断绝这个种族的存续! 81. 没有挨过毒打就不会知道世界的美好 石昆仑的理想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 自认为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拳,却被那只纤弱的手掌轻描淡写地拍到了一边。 如果不是拳头落点的那座山被崩掉了半个山头,石昆仑差点以为自己刚才是在赶苍蝇。 “你是谁?” 石昆仑揉了揉自己的手,心下骇然——被拍中的地方已经出现了细小的裂纹。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石昆仑判断,如果对面那人以同样的力道回敬他一拳,他这块石头再硬也是绝对会碎掉的。 那人却不回答他,轻轻拍了拍身后青龙的龙角,看向石昆仑: “何必赶尽杀绝。” 石昆仑正色道:“它们为祸人间,该杀。” “人间?这苍茫世间何时有了主人了?”那人笑笑,不见讥诮,只有平静。 “无论如何,龙族也太过肆意妄为了,祸害生灵无数,必须要得到严苛的管制才行。” 眼下的气氛并不算剑拔弩张,石昆仑审时度势,改换了一个较为温和的态度。 “管制?被你?还是被那些人类?” 这次回答的语气终于有了波澜,石昆仑忽然动弹不得,一股凛冽的气势扑面而来,像是天地颠倒,他立足的大地正在从天顶向他压来。 如果说刚刚那被拍走的一拳带给他的,是关于强大的定义,而此时此刻让他不自觉半跪在地的,就是思维与理解能力的尽头。 这是一种他无法形容,无法定义,无法描绘,也无法理解的感觉,他绞尽脑汁地试图思考出一个合适的词汇,却绝望地发现,他好像只能向那些弱小的人类学习,把这种超出他想象的力量称呼为 ——神。 他是一块石头,人形外表只是模仿,选择人形只是因为方便和美观,但是从这个瞬间起,他拥有了心跳。 既是面对未知强大时的恐惧,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将他倾付给人类的好奇心尽数收了回来,又投注在了眼前这个人身上。 “我要跟你比试!”石昆仑艰难地抬起头,斩钉截铁地道。 天空上浮,大地下沉,颠倒的天地回到原本的位置,石昆仑也终于泄了这口气,变回了一块半埋在土里微微发光的大石头。 死里逃生的青龙飞了过来,张牙舞爪地围着他连连嗤笑,石昆仑已经提不起屠龙的兴致,他的注意力自始至终只落在一处。 “话说得挺硬气,倒是跟你的原型很般配。” 对面那人招了招手,青龙飞回,缩小成手环大小,盘绕在她的腕间。 “你是女人!”石昆仑取得重大发现,整块石头的亮度都提升了一个级别。 “外表而已。” 眼看那人要离开,石昆仑连忙再次叫道:“我要跟你比试!” “你打不过我。”离去的脚步没有停,那人懒懒地回道。 石昆仑化回人形,一步跃到她面前: “这次打不过,下次、下下次、下下下次就未必了,而且比试的内容可以有很多,不一定非要比武力嘛。” “哦。” “你这是答应了?那你先告诉我你的名字好不好?我们是约个固定时间见面比试,还是我去找你?我倒是不介意去找你,就是需要知道去哪里找,你家在哪儿?” “你好烦。” 石昆仑被推到一边,他惊喜地发现自己并没有被拍进旁边的山壁里。 “哈,你手下留情了呀,那我们是不是就算朋友了?我叫......唔,我还没给自己起名字,你觉得石昆仑这个名字怎么样,是不是挺贴切很好听?” “是。” “那就这么定了!我叫石昆仑,你叫什么?你怎么不回答我?难道你也没给自己起名字?那不如我来给你起一个?叫......石——” “初。” “石初?”石昆仑憨笑。 “......我有名字,我叫初。” ...... “为什么你这种欠揍烦人的属性过了一万年也没有任何变化?” 想起往事,宋初忍不住吐槽道。 从那天以后,石昆仑就开始阴魂不散,利用大地这个定位雷达,隔一段时间就来找她挑战,在被她用一只手碾压了无数遍以后,石昆仑又改变了策略,每次都会琢磨些千奇百怪的比试内容来骚扰她。 有时候她心情好,也愿意陪他玩玩,欣赏一下他挫败的脸,有时候她不想理,或者被他念叨得烦了,就直接闪现到万里之外躲个清静。 大部分情况下,她都是很好说话,脾气很好的。 大部分情况下,她也是会在比试胜利后把石昆仑随手镇压在哪里,给他一个没有干扰的修炼和学习环境以资鼓励。 “这叫始终不渝,这么宝贵的优点当然要一直保持嘛。”石昆仑(球)哈哈大笑。 “我倒是希望你能在下个一万年里学会寡言少语,再重新捏一张看着顺眼的脸。”宋初白了他一眼。 这家伙变女人的时候审美还是挺在线的,怎么变男人的时候就总是往板砖那个画风上努力。 石球在原地滴溜溜一转: “啧,你是想让我当个安静的美男子吗?这可不行,美男子你见多了,我这种特色鲜明的帅气才有令人难以忘怀的魅力。” 宋初对他的话表示部分赞同:“我见过的美男子确实不少,你也确实很有特色,但我不觉得你有任何魅力。” “我的魅力是需要对比的,”石昆仑(球)认真地道,“比如当我和邪魅型的该隐、妖媚型的莫为站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我这种气质是多么淳朴可靠,值得信赖了。” 宋初侧目:“你想多了,你们三个如果站在一起,你就会获得被动隐身技能,我保证谁都看不见你。” 石球滚动着靠近宋初,突然换了副语气: “我们是不是一直没告诉该隐,你已经醒过来了。” 宋初收回目光,扭头看星星。 “果然,你是有意瞒着他,而且只是想瞒着他一个,对不对?” 石昆仑(球)闯入宋初的视线,只听他的口气,就能想象得到两条皱成一团的眉毛。 宋初微微叹气:“是,你和莫为无所谓,其他任何人也无所谓,但我就是不想让他发现。” “......为什么?” 石昆仑(球)以为自己的问题得不到回答,良久之后,宋初直接仰面躺在了厚厚的城墙垛口上,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头顶群星闪烁的天空,平静地道: “因为,他快要死了,而我对此无能为力。” 82. 眼中的众生 饶是见多了生死的石昆仑,也被宋初这句话给吓了一跳。 “该隐要死了?他的伤势这么严重?你也救不了?” 宋初抬手挡住自己的眼睛:“你知道我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吗?” 石昆仑(球)诚实地左右晃了晃:“不知道。” 他体内名为好奇心的火焰已经开始熊熊燃烧了,他有种预感,“阿初”这个吸引了他万年的谜题,在今天,终于要揭开冰山一角了。 但当谜底主动揭开那层轻纱时,石昆仑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现在明明是夜晚,他眼中的世界却明亮刺眼,难以计数的光芒充斥着视线所及的每一个角落,既看不出每道光的明暗差别,也感受不到它们的远近大小,似是这些光芒把空间都给吞噬了。 明明有如此铺天盖地穷极四方的光芒在跳跃,流动,如流星般坠落,又如烟花般远去,但他依旧看到了光芒下的底色。 那是一种纯粹的黑,与色彩无关的一种黑暗。 如果硬要用色彩来形容的话,那就像是把无数种不同的色彩厚厚地涂抹在一起之后,所形成的那种凌乱的、稠浊的颜色。 “你现在的状态不好,不能看太久,会瞎的。” 熟悉的声音在近旁响起,将他的视线从那些遥不可及的深邃黑暗中扯回,石昆仑循声看去的一瞬间,世界恢复了原状。 依旧是古长城烽火台上,依旧是星光点点的夜空下,城市的灯光在身后,茫茫的大地在眼前。 石昆仑(球)现在没有手来揉眼睛,他只好短暂地关闭了一下视觉,来缓解这股突如其来的炙热,似乎是他负责接收外部信息的那一部分灵魂知性都被烫伤了。 有种接受的信息量过大,导致系统过载的感觉——石昆仑找到了一个恰当的类比来形容他现在的感受。 不过,他最后看到的—— “那些光,是这个世界的生灵,你也可以把它们理解为灵魂之火。” 宋初坐起身,抬手按在灰扑扑的石球上。 石昆仑灵魂所受到的些微伤害被尽数抹去,而这个难得的灵魂本源受伤又恢复的体验也让他彻底明晰了阿初的手段。 这世上也不是不存在能够让伤病加速愈合的方法,这些方法的原理也都是一样的,并不神奇,只不过是促进生机焕发,加速肉体的自我修复过程。 但是阿初的手段不一样,她这不是在治愈,而是在回溯。 让时间倒退,让生灵个体从里到外都返回到没有受伤的那个时间点上。 发现了这一点,石昆仑突然不理解刚才宋初所说的那句“无能为力。” 她能够回拨他的时间,难道就不能回拨该隐的时间了吗? 一念及此,宋初上一句所提到的“灵魂之火”这四个字跳进了石昆仑的脑海。 “灵魂之火是什么意思?” “顾名思义。”宋初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蠢,再不肯多说了。 石昆仑也瞬间想明白了这个命名背后的理由。 火,需要燃料,燃尽就会熄灭。 “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刚才就应该会看到很多光亮起或消失吧?”石昆仑思索着。 全世界这么多生灵,光人类这一种动物就有几十亿,随时随地都有新生和死亡发生,那阿初就应该看到一片不停闪烁、有明有暗的光点。 “那我看到的光芒的流动是什么?”石昆仑好奇地追问。 如果这个问题能够得到回答,那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提出下一个更让他在意的问题了。 “嗯......怎么解释呢......你就当那些是灵魂在不同躯壳间的流转吧,也可以叫转世。”宋初想了想,答道。 这个回答并不出乎石昆仑的意料,但他心中的疑惑也更强烈了。 “阿初,你到底是什么。”石昆仑喃喃地道。 在世界恢复正常的那个瞬间,在他听到宋初的声音微微移动视线去寻找她的那个瞬间,他看到了比所有那些光芒还要明亮的光,也看到了比所有那些黑暗都要深幽的黑暗。 如果那些塞满视线的光点是星星,那他便是一扭头看到了太阳,也看到了太阳当中的黑洞。 这个“太阳”并不是单独的一个巨大明亮的光点,而是无数光点流动汇聚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光环。 光芒的河流汇聚成环,光芒的河流又自这里离散而去。 仿佛,这光环既是源头,又是尽头。 而光环中央,便是虚无与黑暗。 他相信自己的的确确看到了,看到了有一些光点在抵达光环后消失了,仿佛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 如果这些光点是生灵们用来转世的灵魂,那么那个光环和黑洞又是什么?是阿初吗?哪一个是? “不要跑题,”宋初只作不闻,把石昆仑的思绪拉回了最初的那个话题,“你已经大致知道我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那你就应该能理解,我在注视着该隐的时候,看到的到底是什么了。” 石昆仑花了好一会儿才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宋初的这句话上,也没多想,只是顺着她的话道: “你看到的是他的灵魂之火......或许还能看出灵魂的强度和状态......等等!也就是说,你能看到他的死期?!” 这个推测让石昆仑半晌回不过神来,他已经没有办法去关心该隐了,因为—— “你是不是也能看到我的、我的,我的寿命?” 话音未落,石昆仑变成的石球飞速飘运,满地乱滚了几圈,最后干脆躲到了另一个垛口的后边。 “别!不要看我!不要看我的寿命!” 可惜,宋初的眼神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而她嘴角那抹几不可察的苦笑则让石昆仑明白,这不是她能控制的事情。 一个人有了眼睛,他就只能被动地去看眼前的世界,最多可以选择看过却不留心,却无法选择让世界的某个部分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永远缺失。 石昆仑在这个瞬间想了很多很多。 “你要是一块石头、一个木偶就好了。”石昆仑低声念道,有些惆怅。 但是他认识的阿初,从来都不是真正的铁石心肠,她怎么就能没有给自己生出一副铁石心肠呢? “你不用替我/操心,”宋初无奈地跳下垛口,走过去捧起石球,轻轻拍了拍,“我肯定是早就习惯了。” 石昆仑(球)贴近她的脸,认真地问道: “我们现在绝交还来得及吗?” 宋初也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点头: “当然来得及,如果中途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一两万年,你再考虑跟我绝交都来得及。” 石昆仑(球)收拾好复杂苦涩的心情,蹭了蹭宋初的鬓角: “辛苦你了,要给所有朋友送行。” “万幸,我的朋友向来不多。”宋初笑道。 83. 田里的瓜它又大又圆 整顿好复杂的心绪,石昆仑又有了一点进行学术讨论的兴趣。 他那被挑动起来的好奇心可不是这么容易就能压制下去的。 “所以说,每个人的生死都是早就注定的?这算不算宿命论的证据?” 宋初沿着台阶向下层溜达,随意观赏着两侧被刻满了人名和日期的砖石,听到石昆仑的问题,笑道: “当然不算,灵魂需要躯壳,躯壳的衰弱、损害、破败就是一般所认知的死亡了,除去躯壳本身的使用年限以外,更有很多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会发生。” “我明白了,寿终正寝是注定的命数,但意外事故比如车祸天灾这种,就是不可知的概率问题了。” 宋初点头:“是的,这具躯壳坏掉,灵魂进入下一个躯壳,就算是一次转世。” “那灵魂难道是不灭的?”石昆仑好奇道。 “相比起短暂的每一次生命,或许算是,但相比起漫漫的时间长河,当然不是,总有灵魂耗尽再无转世可能的情况。”宋初答道。 “那这听起来也不错啊,该隐就算是要死了,我们还可以去找到他的转世,只要让他恢复这一世的记忆不就好了?” 宋初抬头看着那个刻在离地两米高位置的“xxx到此一游”,摇了摇头: “下一世属于下一世,不能混淆。” 石昆仑有点失望,他还以为可以玩一玩转世续缘的剧情,来个生生世世矢志不渝呢。 “该隐的情况,”宋初叹了一口气,“不是意外,不是病灾,只是单纯的......时候到了,他该死了。” “你真的没有办法?”石昆仑(球)不太确定地问。 宋初摇摇头。 “既是如此,你何必瞒他,倒不如坦诚一些,珍惜一下最后的时间。” 石昆仑(球)一声长叹,他倒不是多么在意该隐的想法,而是推己及人罢了。 烽火台上插着的一杆杆三角旗在风中哗哗作响,很有些吵闹。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他真的快要死了,也不知道当他希望我救他的时候,要怎么拒绝......” 一句呢喃的自言自语,消逝风中。 ...... 早上十点左右,宋初拖着行李箱来到了城里的客运站。 石昆仑后来再没追问该隐和阿初的事,一人一球聊了不少当初这里还是蒙汉交杂的交易大城时的热闹,石昆仑(球)又蹦哒着把所有在墙砖上刻字的游客数落了一遍,兴致勃勃地拉宋初进行“看谁先把这里的名字数清”的比试,并再次惨败。 好在这次宋初没有顺手把他镇压在隔壁不远的黄河里,而是把他暂时关进了空间小黑屋,免得他越挫越勇,这一路上再唠叨个没完没了。 正是秋收时节,城里的高中放了农忙假,让来自附近县乡的学生们回家下地帮忙,又旧又脏的中巴车上已经坐了不少搭伴回山里的学生。 宋初看着司机把自己的行李箱放好,上车找了一个靠窗的空位,前排刚好是两个拿着手机聊得火热的高中女生。 “诶你快看,乔珊珊那事有新料爆出来了!” “什么新料?哦这个啊,这个昨天半夜就上热搜了,你怎么才看见。” “我的天!真没想到乔珊珊竟然是这种人,人明明就是她打伤的,听说还严重得差点出了人命,结果竟然买通被害者说瞎话给她遮掩。” “你也别瞎说,事实是乔珊珊亲自把那个男人送到了医院,还给他办了住院手续,谁知道真相是什么?说不定是那个男人意图不轨,乔珊珊防卫过度失了手呢。” “这可不一定哦,乔珊珊那晚不是去了莫为的别墅吗?你看这个圈内人爆料,莫为经常在他那栋别墅里举办各种聚会,指不定多乱呢,说不定是乔珊珊不慎给莫为背了锅。” “我也觉得没准儿是这样,平时乔珊珊和莫为根本没交集,炒cp都是粉丝抠图自嗨,结果这次乔珊珊刚发声明,莫为下一秒就转发表示支持,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宋初听到这里,也不再闭目养神,摸出了手机刷微博。 刚好她的首页有一位热心的吃瓜群众连夜整理出一份吃瓜指南,把整件事的起因经过发展,包括当事人双方声明、匿名爆料和娱乐营销号的猜测都梳理了一遍。 在乔珊珊送林诺去医院这件事在网上炒了个沸反盈天之后,乔珊珊的官方微博账号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乔珊珊只不过是好心将一位落难的陌生人送去医院而已。 与此同时,明显是跟乔珊珊经纪人那边通过气的林诺也用自己日常发摄影作品的账号表了态。 他那条微博的字数就比较多了,说自己是在去市里某个比较偏僻的公园采风时不慎从台阶上摔了下去,当时手机也被摔坏,没有办法叫救护车,只能到路边拦车,恰好被乔珊珊给搭救了。 事情到这里为止,乔珊珊和林诺都不需要再说什么了,只要等着新闻冷却,被其他更热闹的话题掩盖过去就好。 但是,峰回路转,莫为家那栋别墅的一位安保人员匿名爆料。 他倒是没有胡说八道,大概也是正义感驱使,把自己所知的所有实情都说了一遍。 比如,那天上午乔珊珊就和林诺等几个人一起到了莫为的别墅,中途还叫过一次外卖。 再比如,那晚乔珊珊开车离开的时候,他隔着玻璃都能看到乔珊珊手上全是血,脸颊和脖子也有血迹,头发也是乱的。 再后来,有人实地去林诺所说的那个公园考察了一番,认为以林诺被送到急救中心时的伤势和出血量,公园台阶上肯定会留下一大滩血迹。 这就尴尬了,这就炸锅了。 一时间众说纷纭,各路人马都来蹭了一波热度,法律博主分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差别,美食博主去外卖店家打卡点评,还有人科普了一波如何清洗沾染了血迹的汽车内饰以及车玻璃贴膜的重要性。 不出意料,莫为也立刻被扯下水,迅速引发了一场关于他那栋别墅到底是拿来做什么的推测。 宋初飞速看完,给林诺打了个电话。 “什么情况?”宋初开门见山地问道。 林诺的声音很疲惫:“这是乔珊珊经纪人的主意,我就说这个不太靠谱。” “确实,那现在呢?”宋初追问。 “冷处理吧,不能改口就只能硬撑着了,慢慢等热度消退吧。” “乔珊珊是不是该考虑换一个经纪人了?”宋初有些无语。 原本挺简单的一个事情,非要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就算不想完全说实话,也至少要留有八分真相吧。 “她的经纪人主要是不想让粉丝们误会我和她的关系,更不想跟莫为闹出绯闻,所以才重点说明我只是个偶遇的陌生人,没想到弄巧成拙了。” “嗯,也别太担心,你就踏踏实实在我家躲着吧,除了你同意的人以外,不会有任何人打扰你的。” 宋初估计这件风波的主要问题可能是出在莫为那边,他的扫尾工作做得不够利落,竟然漏过了别墅安保人员这么关键的一环。 “我这边还好,哈,就是伤势的恢复程度与网上的濒危传言差距太大,其实也算是把所有人的推论给搅乱了一点。”林诺嘿嘿一笑。 宋初的善后处理那是周全得没话说,病例、各种检查单子和出院记录应有尽有,他把这些东西拍下来,连同几张自拍张一起往网上一放,那些跑去公园试图找出一大滩血的家伙就先闹了笑话了。 他的伤是真的不重,连轻伤都评不上,他那账号的粉丝还评论,如果不是跟乔珊珊扯上关系,这根本就是屁大点事。 “你家里怎么样,叔叔阿姨还好吗?”宋初关心道。 “我爸我妈趁这个机会出国旅游去了,走之前把我的铺盖都送了来,免得糟蹋了你的,让我闲得没事的时候多给你家打扫打扫卫生。” 林诺说起来就想翻白眼,他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他现在可是在风暴中心瑟瑟发抖的小花朵,两位老人家竟然一点都不担心他的心情问题,直接掏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准备好的夏威夷七日游计划,跟各自单位请了年假出去玩了。 这真的不是欢天喜地把他扔家里去过二人世界了吗?? 往年他那是担心二老出门旅游挨宰被骗才回回都跟着一起去的,原来他一直是被嫌弃的电灯泡?? “那就辛苦你了,隔一天擦一次地就行。”宋初调侃道。 “这还用你说,我刚刚还挣扎着给你家扫了地呢。”林诺哼了一声。 宋初看看天:“今天的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我也这么觉得,不然怎么会有这种好事落在我头上。” 林诺有些骄傲,继续道:“乔珊珊打算把上回那只白色的小狐狸送来给我作伴,今儿下午就送来。” “......这样啊,”宋初瞬间明了,这肯定是小狐狸自己的主意,想先进门后补票,“那就恭喜你升任铲屎官。” 小狐狸身上的禁言术在她之前送乔珊珊回家的时候就给解了。 刚好,再给续上个百八十年吧。 84. 山不在高,有龙则灵 山路从来不好走,坐车也不例外。 盘山路一圈圈地往深山里蜿蜒,车里的人一左一右地晃,晃得肠胃打结,头昏脑涨,一个小时过后,车里的乘客大半都安静下去了,只有几个看视频的学生时不时闷笑几声。 左边是山崁,右边是沟壑,草木当然也有,但一眼看过去,总觉得这些山沟沟其实都是黄泥捏出来的,和这里的老百姓一样,还留着女娲造人时抹上的黄沙尘土。 道路旁的山崁里总是嵌着凌乱的树根和一角悬空的大石头,让念过高中的人经常为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可能性而提心吊胆。 每到村落附近,路边还会有大大小小用途不明的半塌窑洞,可能是不知道几百年前老乡家的菜窖粮窖,也可能是再也没有住户的旧土窑,毕竟以前只有地主阶层才能住得上用青砖砌得漂亮宽敞的大窑洞,穷人家住的黄土破窑和黄鼠狼窝差不多,也有老人说,那里面还混着早就断了香火的土地山神庙,现在却都拿来堆秸秆了。 再过了半个多小时,宋初到达了目的地,黄土高原上一个叫做乌镇的地方。 此乌镇非彼乌镇,据说本应叫乌龙镇,绝对没有小桥流水人家的好风景,倒是有条河,镇子就建在两山间的河谷上。 河是黄河的支流,流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没多少水了,但还够拿来浇个地,再喂养起镇上的几百户人家。 跟很多山里的村镇一样,这里的年轻后生少,小娃娃和老人家多,沿街也有不少店面,可惜进出的客人不多。 宋初拉着行李箱顺着最宽的那条街往镇里走,接收到不少好奇打量的目光。 镇子不大,还都七拐八拐地连着亲,冷不丁来个陌生人,当然有些新奇,宋初习以为常,并不在意,只是听了听那些人的议论,似乎挖掘现场出了件大事。 这里的住户不像城里那么一格格的纵横经纬都标了号,宋家父母给宋初留地址的时候,宋爸爸干脆让她到乌镇下车后问老乡,问着问着就找到了。 宋初自然是不用问路的,拐过一个堆满杂物的老戏台,路过一个木门虚掩的小庙,再穿过一个阴森森冷飕飕的小巷洞,她就拎着行李箱往山上走。 没有台阶,脚下就是人走多了踩出来的上坡路,又窄又陡,还支棱着石头和杂草,让人不由感概,难怪这里的老人家身子骨都硬朗,这每天上上下下绝对不比跳广场舞轻松。 宋初上车之前给宋爸爸打了电话报备,刚爬完坡走到最高处的平地上,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面向连绵远山抽烟的老爸。 窑洞都是依山而建,四五孔一排大窑洞圈起来的大院子也是坐落在半山腰。 院子大门正对着远处的盘山公路,门外横过一条两人宽的土路,路边是一道石块垒成的矮墙,只有半人高,刚好能让人把胳膊肘搭在上边看风景。 宋初站在矮墙边,看见底下还有一层窑洞,也是个院子,但远远没有身边这个宽敞气派。 “爸!” 宋爸爸也看见了她,连忙把手里的半根烟掐灭,快步迎过来: “我刚才就看见有个小客车从山那边绕过来了,正想着抽根烟再下去镇口接你呢。” 宋初把行李箱交给伸手过来的宋爸爸,让他拖着走,听见他心疼地道: “怎么把这个新箱子带出来了,碰脏了多可惜。” “这箱子结实嘛。” 宋初很自然地揽着宋爸爸的手,顺便把他胸前口袋里的烟盒拿出来,打开看了看,里面就剩两根烟了。 “我妈没给你没收?” “当然没收了,每天定时定量地发给我三根,一天就三根!”宋爸爸痛心疾首。 “这也是为了您好,我就不干预了。”宋初笑眯眯地把烟盒塞回去,“我妈在忙吗?” “这会儿不忙,在陪领导开会,等会儿吃饭的时候就见到了。” 宋爸爸领着宋初进了院子,院子里平整地铺着光滑的青石板,正面是一排五孔高高的拱形窑洞,每个窑洞宽逾四米,高过五米。 院子角落有个一米宽的石磨,左右两边还各有一个小腿高、两米见方的石台,石台上晾着红枣和绿豆,台面下一扇木栅栏门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这是以前地主家的院子,所以盖得又高又阔气,视野也开阔,加上坐北朝南,采光好,还冬暖夏凉。” “这石台其实也是养鸡的笼子,我们前几天从老乡家买了几只母鸡回来,打算留到过年时开荤。”宋爸爸解释道。 “我们把整个院子租下来了,我跟你妈住最左边那孔窑,你是跟我们一起住,还是跟考古所里的其他女孩子一起住?” 宋初耸耸肩:“无所谓,怎么方便怎么来吧。” “那就跟我们一起住吧,反正你也是来帮我们老两口忙的,这窑洞里的火炕可大了,并排睡七八个人都没问题。” 宋爸爸打开门锁,让宋初先进,一进门,就像踏进了开着空调的房间,石墙、石地、石床、石灶台都透着丝丝缕缕的冷气。 窑洞里,左边是一溜上世界八十年代风格的衣柜,右边放了两个木凳子,一个棕色的陶瓷大水缸,然后就是长方形的灶台,与那张半人高的大火炕连在一起,墙上贴着画有天安门广场的日历。 把行李箱放在旁边,宋爸爸让宋初上炕坐,炕沿的石条被磨得发亮,炕上虽然铺着厚毡子,但还是很硬。 “这么硬,你们晚上睡的惯吗?”宋初不由有点担心。 宋爸爸从水缸里舀了半瓢水,递给她: “尝尝,山泉水,我们年纪大的人睡睡硬床反倒对身体好,不过怕你睡不好,我们给你买了个新床垫。” 顺着宋爸爸的目光,宋初看到了立在炕边的一床弹簧垫,包装的塑料膜都还没拆。 “谢谢老爸老妈~”宋初笑着应了,直接就着木瓢喝了一口山泉水。 果然很甜。 “歇会儿喘口气,你就跟我去现场吧,中午吃饭也在那边。” 宋爸爸看着自己的闺女,笑呵呵的,又给她端来一盘鲜枣。 宋初的视线落在炕边小桌上铺开的资料,粗略扫了一眼: “我刚才过来的时候,听老乡议论你们挖出了不得了的东西?” 宋爸爸正了正神色,点头道:“嗯,这也是你妈正在开会讨论的事情。” “虽然现在还无法下定论,但十有八九没错,我们在墓室下边挖出了龙骨,还有一个疑似龙墓的地下大殿。” 85. 一行龙骨上青天 考古不是盗墓,不需要偷偷摸摸在地下爬行,从上往下一层层地揭开墓室的秘密后,埋藏其中的所有秘密都会大白于天下。 这是个西汉时期的官员墓,今年初夏一场大雨过后,上山祭祖的村民不小心一脚踩空,就把这个墓给踩出来了。 在墓穴被盗掘干净之前,当地的考古研究所得到消息,迅速开始了抢救性发掘。 从塌陷下去的这角开始清理,先是墓室,再是棺椁,所幸报告得比较及时,棺椁里的大量竹简得以完整保存下来。 至此,这不过就是一个很普通的考古发掘项目。 但就在宋爸爸和宋妈妈回家过中秋节的这一个多星期里,主墓室的东南西北四处,又发现了四个小陪葬坑。 一个普通官员的墓,哪儿来的陪葬坑? 随着对陪葬坑的进一步整理,考古人员们的疑问越来越多,疲倦也一扫而空,工作热情空前高涨。 四个陪葬坑里各有一尊狰狞凶狠的怪兽雕像,俱是青铜所铸,其中三个正立蹲坐,只有南边那个坑里的雕像侧卧在地,整个坑也塌了大半,应该是地质活动引起的。 就是在这个不知何时意外摔倒在地的怪兽雕像下,露出了一具白骨。 可以确定这不是人骨,但也认不出是什么动物,相关专家的意见是,这可能不是一具完整的骨骼。 那这副动物骨架的其他部分呢?是否就在另外三个陪葬坑里? 发掘结果与猜测完美吻合,但将四部分白骨拼凑在一起之后,专家便抓着头发,打算推翻自己的猜测了。 尽管这些骨头的确能拼在一起,尽管每一个断骨切口都能找到相契的另一半,尽管暂时还没发现头骨,但这...... 这拼出来的东西,难道是条长了脚的大蛇?或者是一条特别长的蜥蜴?莫非古人是找到了恐龙的化石,然后把化石切割成四份埋在了这里? 很快就有人想到了那三对金色的角,并提出了下一个猜测。 这具动物骨架的头部,是不是被压在了主墓室的棺椁之下? 这个时候,宋家父母休假归来,了解到所有情况以后,果断决定继续往下挖。 ...... “挖出来的头骨也严丝合缝地拼起来了,我们赶紧给上边打了报告,大领导们接二连三地莅临指导,正在争论墓室下面发现的那个大殿要不要打开。” 充当临时食堂的帐篷里,宋爸爸说完,递给宋初满满一大碗洋芋擦擦 ——这是当地特产面食,必须要给闺女尝尝。 宋妈妈端来一个木托盘,托盘上是一大碗自制的西红柿酱,还有七八个小巧的白瓷碗,依次放着辣椒面、盐巴、孜然粉、葱油、孜然粉、胡椒粉等各种调料。 “给,这洋芋擦擦要拌着各种佐料吃,这还有卤牛肉,多吃点肉,这才几天你这孩子怎么又瘦了,是不是我们一走你就不好好吃饭了?” 宋妈妈把半盘子卤牛肉都给她拨在了碗里,接着宋爸爸的话,继续道: “现在位于大殿上方的墓室已经整体清理干净了,大家也把那两扇石门给研究了个遍,就等一声令下了。” 宋初艰难地拌着碗里的饭,小心提防不要搅到桌子上,问道:“那石门有什么特别的吗?” “石门不特别,石门上锁着的东西很特别。”宋爸爸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 宋妈妈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下,瞪他一眼:“这里还有老乡在,不要乱说话。” “镇子里早就传开了,”宋爸爸无奈地道,“之前挖出那三对金角的时候就有传言了,后来清理那四个陪葬坑的时候咱们不在,保密工作也做得不到位。” 宋初宽慰道:“我估计早晚都要曝光给大众知道的,这才叫大门一开举世震惊呢。” “举世震惊可不一定,”宋爸爸哈哈一笑,“毕竟谁也不知道那里面是什么,万一是空的呢?那墓室两千多年前就修在大殿顶上了,而且看起来还是特意修在那里镇压的,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被破坏。” “嗯,确实,现在什么都说不准。”宋初低头吃饭。 ...... 吃完午饭,宋妈妈领着宋初四处转了转,主要是将她介绍给当地研究所的同事和几位领导。 组里的年轻人大多是宋爸爸或者宋妈妈的学生,不然也是跟着二老工作了好几年的熟人,对宋初那是欢迎至极,有叫师妹的,有叫师姐的,也有喊她小宋的。 拜见过各位领导和同事,宋初就接手了出土竹简的整理工作,跟两位师姐一起闷在发掘现场附近的活动板房里,一待就是一下午。 在这期间,迟迟未决的专家会议也终于拍板定案,并效率奇高地制定出了发掘方案,第二天一早就开工,绝不拖延。 于是,宋初也终于见到了宋爸爸口中的,锁在石门上的很特别的东西。 这道门本身十分朴实无华,石头做的两扇,中间开合,还是虚掩着的,透过中间的门缝就能看到里面的情况。 似乎是个空荡荡的大屋子,有两排柱子,对面的墙上还画了东西。 有人用手推了推,不重,但推到一定程度以后就推不动了。 门上有锁。 准确的说,是门上锁着东西。 尽管每个人都小心不要贸然使用未能得到验证的称呼,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锁在门上的东西叫做,龙。 这是两具完整的龙骨,被一条条或粗或细的锁链相连,紧紧贴着石门,像是一幅栩栩如生的浮雕,龙身麻花似的拧在一起,两颗龙头在门缝处交错,空洞的眼眶注视着千年后的来人。 锁链的走向渐渐被梳理清楚,并且确定只要解下锁链,收敛了龙骨,就能轻轻松松地推开门,见到门里的世界了。 电灯已经扯了过来,门两侧搭着梯子,有人举着照相机上上下下地仔细拍照,既是留作档案,方便研究,如果稍后打算复原这副现实版本的缚龙图,这些也是参考资料。 “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开门。” 刑满释放的石昆仑(球)巡视一圈,飘回宋初的肩头。 “你很着急?” 宋初没在这里添乱,打算返回工作岗位,继续跟糟朽的竹简死磕。 石球幽幽长叹:“因为我想做个人。” 当个没有手没有脚还没有嘴的球太不方便了! “这里只能让你恢复一些自保的力量,想要随意化形成人,你还是去昆仑山修养几百年吧。” 宋初沿着坡道返回地面,望着山脚下的小镇伸了个懒腰。 石昆仑(球)厚着脸皮,谄媚道:“我觉得吧,你肯定有办法让我尽快复原吧?” “有是有,不过有副作用,”宋初一指头弹开快要贴到她脸上的石球,“想想旱魃,原本是个多么漂亮的美女,就因为过于依赖人类的信仰之力,结果从天女变成了僵尸怪物。” 被人抬举起来的神的面貌,是会被人的信仰左右的。 若是以信仰之力为主要力量来源,在人们决定将它贬下神坛时,随着翻新的传说,就会变成无辜的怪物。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八个字在这个问题上得到了最生动形象的体现。 石昆仑是大地灵石,被人们当作神来祭拜的那些岁月不过是锦上添花,还是以他自己的本源灵性修炼最靠谱。 “要不你干脆刷的一下给我把时间拨回去?”石昆仑(球)并不气馁,换了个方案。 宋初无情又面无表情地道:“不管,自作还请自受。” 石昆仑(球)倒没多失望,他也知道阿初十有八九不会答应。 石球以一种电影里特有的慢动作从宋初肩头滚下,落魄又凄凉,掉到地面后还滚出两三米,躺在了一丛枯萎的杂草堆里,恰好一只蚂蚁爬过,无声地表达着这块石头的悲伤。 宋初目不斜视地从旁边走过,仿佛这就是一块普通的破石头。 石球眼见着宋初越走越远,终于躺不住了,咕噜一下立起来,炮弹一样飞了过去—— 一声重物坠地的巨响,伴随着锁链的哗啦声,在宋初忽得转身的瞬间,从不远处的地下传来。 石球猝不及防地撞进了宋初抬起的手掌里,被她的手指紧紧抓住,动弹不得。 宋初在抬头看天。 两条白骨拼成的龙,一先一后从地面腾空而起,越过她的头顶,舒展着,咆哮着,在晨间的日光下盘旋。 86. 以毒攻毒是治不好恐高症的 上午九点半,晴,无风无云,阳光明媚。 这处发掘现场本身面积不大,完全露天,墓坑四周只是用篷布围了起来,身为主要项目的西汉官员墓还有些收尾工作,这时候在附近走动的人可不少。 有人听到了锁链哗啦啦砸落在地的声音,不由扭头望了过来,随即便看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有人则是听到了其他人的惊呼,这才好奇地从手头的工作上移开目光。 两条龙影恰好飞腾在阳光里,抬起头来的人们相当于在直视着太阳,纠缠在一起的骨龙与视网膜上的明亮斑点重叠,一时间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看见了幻觉。 低下头来揉揉眼睛,等到阳光留下的黑影被揉散,人们再次抬起头来,却看到了一大片乌云正在头顶迅速聚集,黑沉沉地遮盖了整片天幕。 咔嚓——! 咔嚓嚓——! 两道紫色的闪电从云端劈下,如倒挂的枯树,根在云端,枝杈直插大地,又互相交错着,撞击着,迸射出更耀眼的光芒。 很多动物都对闪电雷击有着本能的畏惧,哺乳科灵长目人科人属的这一种动物也不例外。 也是因为这两道闪电距离地面实在太近,正在行走的人不由后退了几步,半蹲在地上的人则直接坐倒在地,看着又一道闪电撕裂乌云。 前两道闪电留在视野里的残影还没消失,不约而同地,大家都想起了同一个修辞方式来形容它们 ——像是两条划破天际的龙。 ......所以说,刚才看到的那个在天上飞的东西,果然是幻觉? 思维的游走很快就打断,豆大的雨点已经砸在了脸上,在墓坑里工作的人们连忙收拾东西往发掘现场附近的活动板房里跑,恰好顺着猛烈的风势,没跑几步就觉得自己在飘,像是有个巨人正推着他们往前抛。 宋初站在原地没有动,有人从她身边跑过,都像是没有看见她一般。 同样将她忽视的,还有此时的暴雨狂风,不仅是她,就连她肩头的那块灰石头也没有沾上半点雨水。 “咦,这几个......是在我的神庙门口研究铁链子的那些人吧?他们怎么看起来......这么正常?” 石昆仑(球)蹲在宋初肩头,看着那几个匆匆忙忙从地道里钻出来的人,他们脸上只有工作被意外打扰的些许惊讶,再就是顾忌怀里相机和资料的担忧。 这些人可是刚刚亲眼目睹了两具零散的骨头突然拼凑成巨龙,并且从他们面前飞过的。 正常人的反应,难道不该至少有点惊慌和茫然不知所措,亦或是有些激动吗? “他们不会记得见过或者研究过那两具龙骨,闪电过后,所有的记忆和资料都被抹消了,他们只会觉得自己看花了眼又做了梦。”宋初淡淡地回道。 石昆仑(球)觉得自己应该再缩得圆润一些,他现在有点怂,对宋初有种从灵魂深处透出来的畏惧。 她只是站在这里。 自始至终,她只是站在这里。 这片区域的天气就被瞬间改写,乌云蔽日,雷电鸣,风雨至。 那两条骨龙其实还在云端盘旋,在云层里忽上忽下地游走,只是除了他和宋初,谁都不会看见。 现在,距离骨龙出现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就变成了除去他和宋初,谁都不会记得这两具龙骨的存在了。 他以为,阿初至少也该需要触碰那些人,才能修改操纵他们的记忆,现在看来,还是他低估了阿初的本事。 所以说,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石昆仑(球)正在胡思乱想,忽然间他发现自己已经飘到了空中,地面的房子已是火柴盒大小,轰隆隆的雷霆就在他头顶炸响,他差点以为自己又要碎了。 其实不是他飘了,而是他正跟宋初一起接近那两条飞来飞去的骨龙。 他现在恨不得自己立刻长出一百只带倒刺的爪子,好牢牢地抓住宋初的衣领,不像现在一样不倒翁似的晃来晃去,晃得他心肝也跟着颤。 他这块大地属性的石头,是真的真的不喜欢天空啊! 石昆仑(球)有点没出息地想哭。 “你要是不想当陨石的话,就不要在我耳边唠叨了。” 宋初翻了个白眼,打断了石昆仑(球)带着颤音的碎碎念。 石球立刻往她颈窝里靠,哆哆嗦嗦地道:“我现在可是弱小病残,你一定要保护好我啊!” 宋初低头想了想,突然醒悟:“你有恐高症?” 石球发出一声小狗呜咽般的呻吟,声音有气无力:“我只是讨厌离开地面的感觉,离得越远越讨厌。” “那我把你送回去。” 宋初看看那两条仿佛漫无目的只会乱飞的骨架龙,抓起石球,做出一个标准的投铅球动作。 石昆仑(球)立刻大声抗议:“我不要做陨石!你不能这么对我!” “放心,你不会被烧没的,也就一眨眼的功夫,你就会躺在温暖的地底深处了。”宋初安慰道。 石昆仑(球)终于想起了宋初给他施放的浮空术,嗖得一下飞离宋初的掌心,在三米之外以震动模式严词拒绝: “不、不用了,我的恐高症已、已经好了!” “哦,那恭喜。” 宋初转过头,注视着那两条钻入云团的骨龙,眉头微微皱起。 “你不、不打、打打打算处理一下、下吗?” 说话太结巴,语调太变形,以至于石昆仑的这句问话听起来就跟哀嚎一样。 宋初叹了口气,招手让石球飞回她的肩头,指尖点住一按,把石球缩小到雀卵大小,放进了上衣口袋。 “这样的话,你应该不会太害怕了吧?” 石球在口袋里滚了滚,长舒一口气:“这样就好多了,好歹脚底下有个支撑,怎么也比悬空踏实。” 说完,宋初的上衣口袋又动了动,小石球躲在口袋边缘,向外张望: “咦,这两条龙要飞走了。” “嗯。”宋初也跟了上去。 “说起来,为什么这两具骨头架子还能飞啊,这太不科学了。” 心里踏实了,石昆仑(球)也恢复了好奇心,问道。 宋初不远不近地跟着那两条向北方飞去的骨龙,道:“我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飞起来的。” 石昆仑(球)震惊了:“竟然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 “其中原理我自然明白,但我确实不知道让它们在千年后突然苏醒过来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谁唤醒了它们。” 宋初继续道: “所以我才想看看这两条龙想要做什么,又打算去哪里。龙是我创造出来的生物,让它们从一堆血肉变成可以容纳灵魂的容器并不简单,因此,将它们唤醒也是一件很难的事,不管是谁做了这种麻烦事,都总该有个目的才对。” “等等等等!你的意思是,有其他人动了手脚?” 小石球险些从口袋里跌出来。 “在距离你这么近的情况下,几乎等于当着你的面,你都没发现异常?” 他现在就是块会说话的石头,连只鸡都杀不了,所以他没有发现那两具龙骨有什么问题,这实在是正常。 但是,阿初都没发现,这就太不正常了! 这简直就是关底boss级别足以毁灭世界的幕后黑手了吧? 宋初抬手揉了揉眉心:“也不是一点异常都没发觉,只是......这根本不可能。” “什么不可能?”石昆仑(球)顺势问道。 “我好像,”宋初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一点迷惑不解,“我好像,感觉到了龙神的气息。” 87.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龙神?怎么可能?他不是早就死了吗?” 万里高空之上,一块躲在衣服口袋里的小石子惊讶地问道。 不等宋初回答,石昆仑就接连抛出了一连串猜想: “难道他是假死?或者是他有后代?要不就是因为这两条龙与他有关,又被关了好几千年,身上的龙神味道也给闷得浓郁了?” 宋初一指头把快要掉出来的小石子戳进口袋: “他确实死了,那是我亲眼所见,他是独一无二的,也不可能有后代。” 石昆仑想了想:“也对,不然他就不会创造个龙族出来了。” “他只是提供了关于龙族的构想,实际上进行操作的人是我,也就是说,他负责设计,我负责把他的天马行空变成现实,所以龙族并不会沾染他的气息。” 石昆仑更好奇了:“怎么感觉他这个龙神的称号有点名不副实?” “在龙族之前,他也不叫龙神,只是龙族正式诞生之后,他才将自己命名为这一族的源头,算是达到某种程度上的万世不竭。” “嗯?”石昆仑有点没懂这个逻辑。 宋初笑笑:“只要四海之内依然有龙的存在,这天地间的生灵就都会知道龙神这个名字,哪怕他形神俱灭,关于他的记忆也不会消失。” “可是......”石昆仑的心情稍显复杂。 “可是,”宋初帮他说了下去,“他的愿望落空了,龙族的存续时间还没他自身的寿命长。” “因为龙不是天地生成的,而是被创造出来的生物?”石昆仑问道。 前方的两条骨架龙已经飞出了密布的阴云,来到了某处城市上方的晴空,宋初点点头: “嗯,相契的灵魂和容器就像磁铁的两极,无需外力也会互相吸引,但龙族的形体是我捏造出来的,虽然特意增幅过容器对灵魂的吸引力,但依旧有被灵魂拒绝的可能性。” 石昆仑愣了愣,半晌后,迟疑地道: “那是不是说,有这么一种可能性,我们看到的这两具龙骨并没有‘死’,虽然没了血肉皮角,但依旧是容纳着灵魂的......活着的龙?” 没有翅膀,却能翱翔九天,没有腮和鳍,却能潜游海底,他当年屠过很多龙,也因为这种生物的难杀而解剖过很多龙,想要找出它们的弱点。 心、肺、脑,还有其他内脏,对大部分生物来说都是可以一击必杀的致命部位,但龙并没有这些内脏器官。 它们有类似胃袋的部分,不论吃下去什么东西,都能全部消化吸收,因此也没有排泄的必要。 据传龙有逆鳞,据传龙颌下有明珠,这些他都一一仔细求证过,那所谓的触之必亡的逆鳞并不存在——实际上人类不管碰到龙的哪一块鳞片,龙都会毫不犹豫把人拍死,就跟拍死一只烦人的苍蝇一样。 龙颌下的明珠倒是真的有,乳白色的,半透明,珠子里有旋转的云雾,看着很漂亮,夜里也挺亮。 但是人们搞错了这颗珠子与龙的存亡关系,这颗明珠并不是龙的力量源泉,击碎明珠更无法杀死龙,反倒是龙死后明珠会像蒸发一样消失。 换言之,这就是个毫无用处的装饰品。 那个时候石昆仑还为此困惑了许久,不明白龙身上为什么会诞生或进化出这种无意义的部件。 现在他自然明白了,就跟设计师会往衣服上添加对保暖和遮蔽并无益处的花纹花边一样,龙本身就不是自然的产物。 那时候还没有“科学”这个词,石昆仑只是觉得龙这种生灵的存在很不正常,也就更加讨厌了。 所以他基本都会把龙给大卸八块,免得断了尾巴、爪子、龙角或是皮开肉绽的龙意外逃脱,过不了一段时间就又跑回来兴风作浪 ——久而久之,见多了被他切成块的龙,把他当作神明来祭拜的人类依葫芦画瓢,还发展出一套复杂的祭祀仪式,用来料理龙尸。 综上所述,假如龙的或生或死与它们的肉体没有任何关系,那么,眼前的这两条骨头架子就依旧是容器,依然可以让灵魂寄存。 宋初微微叹了口气:“你猜对了,它们之所以能够飞起来,就是因为如此。它们没有死,它们的灵魂始终禁锢在容器里。” “......好像,有点残忍了......” 石昆仑想起这两条龙此前的状态,那是被埋在地底,被锁链束缚,被黑暗环绕的数千年。 宋初没再说话,石昆仑也没再提出任何问题,虽然他心里的疑问层出不穷。 两条龙一路向北方飞,身体缓缓摆动,风筝一样,只有干瘪的骨架。 它们很快就飞出了人类约定俗成的国家边界,两条龙前行的速度也变得时快时慢,还会时不时在原处盘旋,或是向西,或是向东,不停地变幻着路线。 很快,东半球的夜晚降临,宋初和石昆仑已经看到了一片洁白的极地,也发现了两条龙的焦虑。 “它们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石昆仑化成的小石子从口袋里探出一小半,好奇地问道。 宋初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绿色的极光如轻纱一样从天际飘下,淡淡的,烟霭似的,映得两具龙骨也闪起幽幽粼光。 “你们,在找龙墓?” 宋初终于不在隐藏自己的存在,两条绕来绕去像是在争论的龙忽然齐齐回头,四只黑洞洞的眼眶直直地望了过来。 “龙墓已经被彻底封死了,你们找不到的。” 宋初伸出手,等待那两条龙的靠近,它们的动作也透着肉眼可见的雀跃和亲昵。 吉普车大小的龙头轻轻蹭了蹭宋初的手掌,嘴巴不停开合,无声地说着什么。 “那是三百多年前,最后一条龙死后,我把它的尸骨送到龙墓之后就把龙墓封死了,并将龙墓所在的空间安置在了世界边缘,除了我谁也无法靠近,你们就算找到了也进不去的。” 龙头垂了下来。 “其实我可以让你们的血肉再次充盈起来,你们可以放心地继续活着,跟以前一样活在蓝天下。” 宋初的目光从龙头移到龙尾。 “而且这次保证不会再有多管闲事的家伙去追捕杀害你们了。” 石昆仑滚到了口袋深处,大气都不敢出。 两条龙安静地在空中悬浮了一会儿,先后摇了头。 “也罢,那就随你们吧,我会把你们的尸骨送到龙墓安葬的。” 两条龙用力地点点头,片刻后,两条龙对视一眼,嘴巴又开始无声开阖。 宋初有些意外:“你们确定要这样做?不后悔?真的想好了?” 两条龙一左一右地绕着宋初飞舞,将她围在中间,像很久很久以前那样,用这种优雅的舞蹈来表达它们愉悦的心情。 “好吧,我答应你们。” 宋初伸手轻轻拂过面前的空气,一阵清风裹挟着绿色的极光飘过,穿过空荡荡的龙骨骨架,汇聚在了宋初手中。 白骨四散,向地面的冰川落下,却在半空中突然消失,像是被一个看不见的口袋给接住了。 “你......它们......”石昆仑小心翼翼地爬出口袋,悄声道。 “它们没有任何其他目的,只是想去龙墓结束自己的生命罢了。” 宋初摊开手掌,视线徐徐向上,仿佛在注视着什么正慢慢往上飘的东西。 “嗯......那你现在要去龙墓?”石昆仑虽然听不到那两条龙的话,但他听得到宋初的声音。 宋初摇摇头,微笑道: “它们希望我把骨架送回原处,留给人类研究,这样,也算是让龙族再次活了过来,并且也能够实现龙神当年的愿望。” 它们和龙神一样,也不想被这个世界遗忘。 88. 田螺姑娘的故事也会与时俱进 从位于黄土高原的发掘现场飞到极地花了差不多一整天,但从极地回到暂住的大院只用了一秒。 站在窑洞门前的青石板上,宋初口袋里的一块小石子激动地跳了下来,在地上滚了两圈。 倾盆大雨还没停。 宋初抬头看了看天空,豆大的雨滴变成了细细的雨丝,几秒钟后风雨止息,乌云消散,银白色的一弯月牙挂在山顶上,繁星满天,银河西流。 窑洞的窗口透着光,宋初敲了敲门,便推门走了进去。 宋爸爸和宋妈妈都坐在火炕上,中间隔着一张木桌,窑洞顶悬下来一个光线有些昏黄的灯泡,桌上是一个小台灯、两个搪瓷杯子和一大摞书籍纸张。 见宋初进门,两位老人也没问她去哪儿了,披着厚外套的宋爸爸边下炕,边问道: “外边雨停了?” 宋初进屋后顺手关了门,直接忽略掉门外那一下啪嗒的石子撞门声,撑开不知何时出现她手里的雨伞,放在门边晾干。 “停了,天也晴了,明天应该是个好天气。” 宋爸爸倒了一杯热水递给她: “这下了一整天的雨,墓坑和那处地道十有八九积了水,明天应该是室内工作继续整理资料,你可以晚点起床,睡个懒觉。” 宋初捧着杯子喝水,看着宋爸爸重新爬上炕,她也凑到炕沿斜坐着。 宋妈妈从手里的资料堆里抬起头,推了推老花镜: “这两三天就踏踏实实做资料整理吧,地下大殿的门暂时还不能打开。” “怎么了?有什么意外拖延了?”宋初好奇地问道。 宋妈妈摇头,表情有些无奈: “要等央视的摄制组和一个特别专家组来,专家组还好,毕竟是紧急从全国抽调来的学者专家,肯定要慢一些,记者和摄制组其实今天就该到了,但白天的大雨引发了泥石流,冲塌了进山的路,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清理干净。” 宋初了然:“领导们终于决定对外公开这个重大发现了?” 不如怎么会派身为国家喉舌的电视台进驻,还特意组织了另外一个专项负责的研究组。 “证据就明晃晃地摆在眼前,最不可能的结论也只能是真相了,”宋爸爸喝了口茶,“不过龙的传人这首歌是不能继续唱了,明显我们的老祖宗并不咋敬重这种动物。” 三具龙骨,虽然其中一具被切断成了五段,但这三具龙骨从头到爪子到那一对金角都很完整,没有一处缺失。 尽管这个发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不过是发现了一种已经绝迹的古代生物的骨骼,就跟发现了恐龙的新品种差不多。 但谁让龙这个词语在中华文化的语境里还拥有着特殊的深层含义,这个发现就自然而然地被提升到了一个足以引发整个历史界震动的地位。 宋初随手翻开桌上的本地镇志,赞同: “不过是种动物嘛,对人类有益就驯化养殖,对人类有害就猎杀驱赶,哪儿有什么多余的感情。” 这个世界终归是属于人类的,历史这个词也是人类特有的,不管龙族当年多么威武神气,不管龙族如今多么神秘遥远,当它们从神话里走出,进入史册之后,就只会成为人类历史的注脚。 宋爸爸不知道发散出了什么思维,接口道: “这个地方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只要龙骨的发现公开,再在这里建个博物馆纪念馆之类的,带动一下旅游业,说不定这里的百姓就能脱贫了。” 宋初笑笑:“真是这样的话,它们也算造福一方了,倒是没有白死。” ...... 远在千里之外的宋初家,林诺刚刚匆忙吃完晚饭,就赶紧回到了电脑桌前。 客厅的铁笼子里,趴着一只纯白色的小狐狸。 见林诺已经开始噼里啪啦地敲击键盘打游戏,小狐狸站起身,推开没有上锁的笼门,溜进了厨房。 林诺的生活规律向来很好把握,一般情况下,吃完饭就会去打游戏。 刚才它也听林诺跟游戏里的朋友讨论,吃完饭就去开荒一个二十五人副本,预计最少需要四个小时。 小狐狸跳上橱柜,低头看着几乎堆满了脏盘子脏碗和杯子的水池,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林诺其实不懒,但他喜欢把家务活儿攒到一起,平日里随意糟蹋,过个七八天再奋发图强,一次性收拾干净。 就像游戏里的进度条,只要整洁度的数值还不到底,就没必要点击一键清理。 宋初离开也就两三天,还没到打扫卫生的时候,小狐狸也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主人家被弄得越来越乱。 是的,主人。 它已经正式住了进来,宋初就是它的主人了。 主人家就是它家,主人家的卫生就是它的脸面,身为一只勤劳勇敢爱干净的好狐妖,它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塞好水池的底部,小狐狸拧开水龙头,又抱着洗涤剂的瓶子用力挤了挤,等到池子里的泡泡盖住所有碗盘,这才关上水龙头拧紧。 先泡一泡再刷,不急。 小狐狸在橱柜和料理台上穿梭,把用过的案板和菜刀叼进水池待洗,再把所有拧开的调料酱料都拧好,整整齐齐地靠墙摆成一排。 转了转,没有找到抹布,小狐狸嗅了嗅一旁的厨房纸,撕了一块下来。 它在乔珊珊家见过这个,好像是可以拿来擦桌子和灶台的,貌似还挺好使。 从水池底下的柜子里找到去油污的清洁剂,小狐狸用大尾巴卷着清洁剂,跳上灶台,才喷了几下,就呛得它直咳嗽,还猛地晃了下脑袋眨了眨眼睛。 妈呀,这东西怎么闻起来比沼泽地的烂泥还刺/激,该不会有毒吧? 听说人类发明了很多对他们自己有害的东西,现在看来,族里的前辈果然没有骗它。 小狐狸爬上窗台。冲着窗外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重整旗鼓,叼着厨房纸跳回灶台。 擦了几下,小狐狸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太对劲,好像,门口多了个什么东西。 它扭过头去看。 林诺也正瞪着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站在灶台上,一只前爪下还按着张沾了油污的厨房纸的小狐狸。 他就是打本的间隙突然听到厨房有流水的声音,以为是水管漏了,赶紧来看看。 这怎么? 这是新版本的田螺姑娘? 不是说,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吗?? 难道这小狐狸是被特意训练过的?它的前任主人竟然这么有创意吗? 狐狸这种生物的智商有这么高?还能学会做家务? 一人一狐四目相对,林诺愣愣地问道: “您......需要我帮忙吗?” 89. 知恩图报 林诺也不知道脑子乱成一锅粥的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个问题。 实际上,话刚出口,他就觉得自己有点蠢。 小狐狸也愣愣的,下意识地摇着头,答道: “不用麻烦你,你不是要打游戏吗?” “哦,对,那我,”林诺指了指身后,“那我就去玩游戏了。” 说完,他转过身,以标准的军训齐步走,一路走回电脑前,双手放在键盘上,脑子放在空气里。 所以,他家这只白毛小狐狸,不仅会做家务,还会说话? 啊不对,比起会说话的狐狸,还是会使用清洁剂擦灶台的狐狸更不可思议吧? 不对不对,不管是哪一个,这都不太对劲吧? 放在键盘上的双手如实地反映了林诺的思考,游戏的世界频道上出现了一句话: 【林帅】:我家厨房里有一只会说话会打扫卫生的狐狸,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手指自动按下回车键的时候,林诺也意识到自己好像做了一件没有意义的蠢事。 果不其然,这个游戏里的网友们绝对不负众望—— 【全团扶摇起】:公的还是母的?还是不公不母的? 【师父举高高】:能干又能干,你说怎么办~ 【叫我帮主夫人】:能干又能干,你说怎么办~ 【马草供销商】:能干又能干,你说怎么办~ ...... 复制党立即出动,林诺哭笑不得,也跟风复制了一条,努力将注意力从虚空中拉回,集中在面前的boss身上。 副本指挥已经说了十分钟的注意事项,又检查了一遍所有人的小药和buff,此时一声令下,团里的主t一杆长枪戳中了boss的胸膛。 林诺是副t,这会儿脱离了抱团的大部队,等在九点钟方向准备接后续入场的小怪们的仇恨。 丁零! 屏幕左下角的对话框里跳出一行密聊,对方是个没见过的游戏id: 【太素九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要放松警惕。 三只小怪已经冲了过来,林诺操纵着游戏角色祭出两把弯刀,将小怪们聚拢在自己身边。 【太素九针】:凡是妖物,都擅长伪装,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耳机里传出指挥声嘶力竭的叫喊,林诺觉得吵,一把将耳机扯下来挂在脖子上,一边操纵角色,一边瞄向屏幕的左下角。 【太素九针】: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对方必定有所图谋,不要轻易信任妖类。 林诺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了一个字: 【林帅】:妖? 大概是见林诺终于有了回应,对方这次的回复更迅速了: 【太素九针】:我相信你刚才的话不是开玩笑。 【太素九针】:我是知道这世界上有妖物的,而且,我也见过狐妖。 林诺握着鼠标的右手僵住了,一时间视角没有调整好,在他角色身后放大招的boss一个光球扔过来,直接砸掉了他角色一半的血量。 指挥连忙叫嚷着治疗给他加血,还来不及数落他这个低级失误,那边正被boss点名追着跑的某位玩家就猝不及防地挂了。 boss成功击杀目标玩家,就地抡着锤子开始转风车,团队列表里又黑了两个名字。 指挥唉声叹气地让主t拉脱boss,准备重整旗鼓再来一遍,林诺也终于腾出手来,认真地回复起那位不认识的陌生人。 【林帅】:然后?所以? 【太素九针】:未雨绸缪,不要等到真的遭了灾,再去寻找解决的方法,那就为时晚矣了。 【太素九针】:你是哪里人,我可以帮你驱赶那只妖狐,保证斩草除根。 林诺想了想,将对方拉入了黑名单。 开玩笑,这只小狐狸可是乔珊珊送过来的,别说是妖怪了,就算是魔鬼,那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杀掉啊! 林诺随手拿起放在一边充电的手机,滑开屏幕,找到置顶在消息列表里的乔珊珊,打了几个字,又删掉退出了聊天界面。 不管这是粉丝滤镜也好,还是恋爱脑也好,他就是相信乔珊珊不会害他。 至于这只小狐狸到底是不是妖怪,乔珊珊和它是什么关系,它来到这里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林诺对此并没有好奇心。 直觉告诉他,有些事不必弄得太清楚,该糊涂的时候要难得糊涂,世界才会美好如初。 林诺用手机打开某宝的app,从众多的狗窝和猫窝里找到好看又好评的一款,又顺便下单了饭盆、水盆、洗发水和毛刷等等一大堆宠物用品。 嘛,毕竟人家也帮他洗碗了,他也不好意思让小狐狸继续睡铁笼子了。 这么想想,养伤期间能多这么一个勤快的室友,好像也不错? ...... 段明伟又绞尽脑汁打了一长串的话,试图努力说服对方让他去帮忙除妖,却没有想到按下回车键后,看到的却是对方已经将他屏蔽的系统消息。 一拳砸在键盘上,段明伟向后靠着椅背,烦躁地用手指敲着桌子。 那个玩家十有八九真的撞见了狐妖,他要是能抓住那只狐妖,再吸了它的修为和寿命,他的实力就能更上一层楼了。 算了,与其去谋求这不知真假的一只,还是想办法弄到乔珊珊手里那只吧。 不过......乔珊珊可不是普通人,恐怕不好接触呐...... 她现在又在各路新闻的漩涡中心,公开露面的几率很小,行踪估计就更难捕捉了,而他又不知道乔珊珊的家在哪里。 正思考着,段明伟的卧室门被敲响,一个明显有些年纪的女人小心翼翼地问了声: “明伟,该吃饭了,来吃饭吗?” 段明伟冷了脸,只当是没听见。 门又被轻轻地敲了两声,这次却没有人说话,过了半分钟,门外才传来了脚步远去的声音,沉甸甸的。 再过了片刻,另一个饱含怒气的声音响起: “你还搭理那个白眼狼做什么?你拿他当亲生儿子,他可当你是仇人!” 段明伟听得分明,却丝毫不把养父的愤怒当回事,讥笑一声,翻开电脑旁的笔记,把养父母的生辰八字写下。 前天吃晚饭的时候,段明伟在饭桌上向养父摊了牌。 他从饭店叫了一桌好菜,给养父满上一盅好酒,不疾不徐地,闲聊似地,说起了他这么多年暗自研究的延命符,说起他已经看过了寄存在银行保险箱里的那些古籍,又说了他如今已经连接起五个人的性命的成绩。 养父手里的酒盅当即就掉在地板上砸碎了,而他眼里对段明伟的失望、恐惧和那一丝微妙的悔恨也让段明伟顿时心灰意冷。 随手取过搭在一旁椅背上的皮带,养父的手哆嗦着,狠狠地抽了他三下。 这个人到底对他有养育之恩,段明伟咬着牙受了,在第四下抽打即将落在他身上时,抬手抓住了养父的手腕,缓缓地按在了桌子上。 段明伟看着苍老的养父笑了笑,松开手,客气地请他坐下继续吃饭。 从那天之后,他就再也没跟养父母说过话,也没再走出卧室的门,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拿来吐纳修炼,也会稍微玩玩游戏调剂一下心情。 他不会待在这里太久了。 今天,小葩终于答应带他去见她的父母了。 只要见面,段明伟就有信心一定能够说服他们相信自己,支持自己,甚至资助自己。 毕竟,他再也不是一个普通人了。 手指捏起一张画满不明线条的符纸,段明伟自信满满地笑了。 90. 舍不得的东西有很多 段明伟并没有丧心病狂到要对自己的养父母怎么样。 第二天早上八点多,段明伟就起床收拾起了东西,他没有刻意放轻脚步和动作,他相信,睡在隔壁的养父母一定已经醒了。 收拾出两个箱子,段明伟把它们搬到了门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了一会儿。 主卧的门被打开,他的养父满脸憔悴地走了出来,看来昨晚一定没睡好。 视线下移,段明伟看到了养父手里的文件袋。 “你还打算回来吗?”养父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点了一根烟。 段明伟想了想:“我会每个月给您二位打一笔钱,一直赡养到你们寿终正寝。” 养父摇摇头:“不必了,你既然决定走了这条路,那么你的钱我就不会碰。” 他的养父是个异常固执的人,段明伟很了解他,闻言也就不再坚持: “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可以联系我。” 养父把抽了一半的烟按灭在烟灰缸里,搓着双手,低头道: “我们以前告诉你,我们之所以没有孩子,是因为我身体有问题。” “其实,我的身体很健康。” 段明伟略微有些意外,他们既然可以生育,那为什么不生养个自己的孩子,却要去孤儿院领养他? 养父继续道: “是我的父亲在临死前告诉我,如果我想要一个安稳的人生,就不要有后代,更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家里的传承。” “那时候我六岁,某天家里突然出了变故,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只知道一夜之间整个家族就没了,我的爷爷奶奶、小叔一家、大伯一家和二伯,还有隔房的两位堂叔和三位堂兄弟,全都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我父亲跟我说,他们是受到了制裁,而我和我母亲之所以逃过一劫,则是因为他们二人从礼法上讲并没有正式结为夫妻,我其实算是家族里的私生子。” “但是不能掉以轻心啊!” 段明伟的养父把脸埋在双手里,声音低得像耳语。 “他们警告过我们这些幸存者,他们会持续关注我们,一直到我们死,如果我们有后代,就会监视我们的后代,一直到他们找到那不知所踪的传承原本,并将它们全部销毁。” 段明伟的手指有些僵,一股冷意从指尖蔓延到头顶,又冻住了他的舌头,让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有这么一瞬间,他以为养父是脑残电视剧看多了,或者是最近看了什么网络小说,把脑子看坏了。 “孩子,我不知道你在这条路上已经走了多远,但我相信,你总有回头的机会,不要真的等到无路可退的时候再后悔。” 养父抬起头来,深深地望着段明伟的眼睛,苦口婆心地劝道。 “如何回头?”段明伟苦涩地道。 要假装自己从来没见过、没学过、没使用过那些神奇的术法? 假装那个存在于现实之外的神秘隐蔽的世界并不存在? 假装他从未拥有过可以轻易决断他人生死的力量? 他可没有这么强大的自制力,最主要的是,他舍不得放弃。 养父顿时喜形于色:“你看过传承的,那你应该记得那上边记载了破坏身体灵气气脉的方法——” “不可能!”段明伟断然拒绝。 那样的话,他就会成为一个永远坐在轮椅上的废人。 而这时,养父口中那个故事带给段明伟的震惊也渐渐消散,段明伟恢复了冷静。 “我觉得是你多虑了,其实并没有人监视你。” 段明伟思索着道:“那些人很有可能是故意这么说,借着灭族的余威和你们心中的恐惧,进行一番威慑罢了。” 不然的话,他都偷偷摸摸练习了这么久,又在医院里施展了很多次延命之术,早就该有人找上门来了。 不过,养父的故事也提醒了他,他绝对不能因为最近太过顺利,而让自己变得心浮气躁。 他现在的重点应该是沉寂低调,安稳图发展。 养父脸上的喜色变成了失望,长叹了一口气,拆开手里的文件袋,递给他一份文件: “签了吧。” “这是......” 段明伟快速地翻到最后一页,脸色越来越难看。 这是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声明书。 “这个,是银行保险箱的钥匙。” 他的养父将一个微微鼓起的信封放在声明书边,站起身,脚步趔趄着,佝偻着背,一步步走回卧室。 ...... “阿初,你说段明伟到底在想些什么?先是退学后是辞职,现在又跟他的养父母断绝了关系,我怎么越来越看不懂他了呢?” 手机听筒里传来小葩的声音,和宋初在同一张桌子上吃午饭的宋爸爸也听到了,夹菜的手立刻顿住,瞄了她一眼。 “他不愿意告诉你吗?”宋初把菜夹到宋爸爸碗里,问道。 “他什么都不说,只说他另有打算,具体是什么打算又不告诉我,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小葩很发愁。 “原本今天是要请他来我家里吃饭,顺便见见我爸爸妈妈的,但我就是觉得不太踏实,就给推到后天了,反正、反正我就是有种说不上来的警惕感。” 宋初的回答很直接:“分手吧。” “......” 小葩那边安静了几秒钟,随后就是一声夸张的惊呼: “阿初?你是阿初?!你竟然会对这种事发表意见了?” 她认识宋初五六年了,深知她这位闺蜜就是属树洞的,天生的被动型人格。 你跟宋初聊开心的事呢,她就陪你开心;你跟宋初聊不开心的事呢,她就会耐心安慰你,但从不发表个人意见,就算会提供解决方案,也会掰开了揉碎了以后让别人自己选择,她是半点责任不沾。 今天这么直截了当的提议简直就是奇迹发生了。 宋爸爸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饭粒都漏到桌子上了,宋初无奈地递给他一张餐巾纸。 “反正选择就两个,要么分手,要么继续,继续下去你未必会开心,分手以后你也未必不会遇到更好的。”宋初解释道。 “道理确实是这么道理,不过......” 顿了顿,小葩轻叹: “还是有点舍不得,毕竟我可是为了他跟家里激烈抗争过的,真不想这么轻易放弃,谁知道我爸我妈会不会拿住这次的事当反面教材,从此以后更要插手我的私事了。” 宋初嗯了一声,没再多说,倒是她身边的宋爸爸凑了过来,劝道: “小严,别拿自己的终身大事跟父母打擂台,不管谁输谁赢都是两败俱伤,你好好跟家里聊聊,相信他们会给你更好的意见的。” “叔叔?”小葩立刻反应过来,礼貌地道,“谢谢叔叔关心,我会仔细考虑的。” 挂断电话后,宋初拿着筷子戳了戳碗里的饭,最终还是发了条消息给闺蜜小葩。 「不管出了什么事,任何无法解决的事,都不用跟我客气,我一定会帮你解决掉的。」 91. 和狐狸聊聊龙的故事 大概是因为亲身参与了这次注定能载入史册的发掘项目,宋初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现场的所有工作和研究人员都有些浮躁。 这片土地拥有灿若银河的悠久历史,也就有多如繁星的各种墓葬,职业生涯中,并不是每一位考古人员都能有幸挖出传说级别的古墓,或者国宝级别的文物。 因此,这种浮动在每个人眉梢的喜悦,几位上了年纪的专家学者都很理解,只要大家的工作热情依旧高涨,愈加效率,纪律方面就管得没有那么严格了。 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大家都知道记者媒体就堵在路上,不过这一两天就到。 等到摄像机架起来,这座古墓下的大殿和殿门上的两条龙就会展示在全世界的面前,也没什么好保密的。 或许是某次中午吃饭,有帮忙做饭的老乡在收拾碗筷时,听到两个年轻人在讨论哪张照片最适合让媒体发布出去; 或许是两个同事结伴去镇上买烟时,杂货店的老板不明就里听到了他们的激烈争论,内容就是三皇五帝传说里那些关于龙的情节。 镇子太小,镇上的居民互相间又都认识,很快,这边山上真的挖出龙骨的消息就传遍了每个角落。 恰逢农假回家帮忙的学生们,自然也就知道了。 学生们可比他们土里刨食的父辈脑子灵活,胆子又大,先不管什么真假,先把小视频拍上,再发到网上去,说不定就火了呢? 胆子更大一点的,直接在半夜三更翻进了发掘现场 ——原计划要用来搭大棚子的钢板、夹芯板等建筑材料,也被泥石流堵在半路上了。 宋初与石昆仑从极地回来以后,就把两具龙骨依照原样挂在了锁链上。 偷偷摸摸溜到这里的那位中学生,手电筒一打,手一抖,就地摔了个屁墩,差点没尖叫出声。 而这几张光线稍显模糊的照片,也立刻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 上午十一点多,林诺刚刚睡醒,迷迷糊糊地先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就刷起了微博。 手机屏幕的光对睡眼惺忪的人来说太亮了,林诺半睁着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还沉睡在梦乡里不肯醒来。 他刷了刷首页,又翻了翻热搜和热门推荐,开启人眼关键词搜索,欣喜地发现乔珊珊的新闻已经降了温,讨论度已经没有前几天那么高了。 再过一会儿,当他终于决定起床的时候,他也留意到了这个迅速抢占热搜头条,并几乎刷屏了整个首页的重大新闻。 龙骨?龙?这玩意儿原来真的有啊。 林诺并没有多么惊讶,因为,此时此刻还躺在卧室床上的他,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客厅里传来的电视节目的声音。 不就是两条死龙吗,他的隔壁可是有一只会说话、会做家务,还喜欢看电视的活狐狸。 林诺随手套了件半袖,趿拉着拖鞋拉开房门,挠着头,自言自语: “危机解除,我是不是该搬回自己家住了?” 趴在沙发上的小狐狸按着遥控器换台,听到他的话,抬头看向林诺: “不管是为了你的伤,还是为了那个新闻,我建议你再等几天,毕竟这里是全天下最安全无忧的地方,你在这里多待几天肯定没坏处。” 呵,果然是凡人,感官迟钝得像石头一样,这可是女神的家啊,还是特意祝福过的家,光是待在这里它就觉得修为蹭蹭上涨了。 林诺也坐在了沙发上,拿起一个苹果张嘴就啃,收获小狐狸嫌弃的眼神一枚。 “别这么看着我,我吃完就去刷牙。”林诺不由自主地解释道。 这犀利的小眼神,他总觉得像是见到了他家母亲大人。 小狐狸又按了一下遥控器,新闻频道跳了出来,午间新闻节目的主持人正口齿清晰地播报着一则考古重大发现。 林诺看了一会儿,捏了捏小狐狸的尾巴尖——毛茸茸的,手感真好! “你见过龙吗?” 小狐狸摇了摇尾巴,顺便打了一下林诺的手: “我出生的时候,龙族已经灭绝了。” 林诺把被抽红的手背放到嘴边吹了吹,继续啃苹果: “那这么说,你家里的长辈有可能见过喽?” 小狐狸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道: “最后一条龙好像是三百年前死的,不过在那之前龙族就基本销声匿迹了,我祖父应该见过吧。” 林诺把苹果核扔进垃圾桶,擦了擦手: “这样啊,那还真是可惜了,现在只能看到那一堆骨头,看不到真龙了。” 小狐狸嗤笑一声: “你们人类应该庆幸龙族已经灭绝,不然的话,若是让它们知道你们跑去挖它们的尸骨,还要摆出来娱乐和盈利,肯定一爪子把那些考古专家都给拍死。” 林诺好奇地道: “龙很厉害?难道龙大人们都是暴脾气?” 看西游记里那些龙,一个个遵纪守法懂礼貌,动不动就被捆上斩龙台,犯了罪还要找人间帝王求救,实力和地位都明显不高。 小狐狸鄙夷地瞥了他一眼,就像中学生蔑视小学生那样,充满了优越感: “龙没有天敌,从古至今这世上能够威胁到它们的生灵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我们族里的历史课上还讲过,几千年前人类差点就被龙族给灭了。” 林诺摸摸鼻子,哎呀妈呀,狐狸也要上学? 他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排毛茸茸的小狐狸坐在座椅上,面向前方的黑板和老师,端端正正举着课本念书的画面。 好像......还有点萌? “咳,那啥,差点?那后来我们的老祖宗是怎么苟下来的?”林诺拉回发散的思维,问道。 “因为统领龙族的女神手下留情了呀......咦,女神?女神!” 小狐狸像是突然打开了任督二脉,激动地跳起来在沙发上转圈。 他族中那位前前前前前前辈,当年追随的主人似乎就与龙族有关?似乎也是位以人类女子形象行走世间的女神样人物? 该不会?该不会!该不会就是这位乔珊珊尊称为初神的大人吧? 林诺不理解小狐狸具体为何如此激动,但还是猜到了那个踩中小狐狸g/点的关键词。 “女神?龙女?小龙女?” 三个词,代表了林诺思维所拐的三个弯儿。 从小就喜欢看电视剧的小狐狸瞬间与他心有灵犀一点通,一蹄子踩中了林诺的脸,把他踹倒在沙发里: “不许亵渎女神!” 林诺揉揉自己已经肿起来的半边脸,委屈地道: “我没亵渎女神的意思啊,统领龙族的女神难道不是龙女?” 小狐狸跳下林诺的脑门,哼了一声,警告他道: “不要乱说话,你以后说不定会踏入我们的世界,要注意言行。” 林诺摆摆手: “我会注意言行的,但我不打算踏入什么奇奇怪怪的世界,也不想打开什么奇奇怪怪的大门,当个普通的弱鸡人类真的挺好。” 小狐狸尾巴一扫:“你不是喜欢乔珊珊吗?你要是真的跟她交配繁殖出后代,你想不踏进来都不可能。” “注意用词,我们人类与其他动物不一样。” 林诺翻了个白眼,心下微叹。 他一直在逃避去想乔珊珊到底是什么人的问题,现在却被这只小狐狸一语点破,容不得他不考虑了。 小狐狸用爪子拍了拍他的脸,继续道: “我是好心提醒你,那位统领龙族的女神可没有死,而且她或许已经离开龙女山进入了人类社会,这次挖出龙骨的事肯定会惊动她,养成谨言慎行的习惯是有好处的。” 假如它的猜测是正确的,女神就在林诺身边,那他就更不能乱说话了。 虽然现在看起来女神还蛮关心这个邻居,但神意难测,谁知道林诺会不会像它族里的那位前前前前前辈一样,突然之间就被抛弃了。 念及于此,小狐狸也有些忐忑不安了,危机感瞬间拉满。 它认定的这位主人,会不会以后也会抛弃它? 林诺看着瞬间蔫了下去的小狐狸,乖巧地没再多嘴,而是挠了挠头。 龙女山?这名字怎么听着有点熟悉? 92. 搞个大新闻 当小狐狸与林诺和好如初一起看电影的时候,宋初的工作台上也蹦来一块小石头。 小石头当然是石昆仑,他觉得自己的迷你形态还蛮方便的,可以蹦哒到任何角落听各种墙角,就没让宋初给他解除。 “唉~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啊~~” 小石头滚到宋初右手边,幽幽地道。 宋初用笔尖一扫,把小石头扫到桌子边,并没有搭理他。 石昆仑这两天四处瞎逛偷听,听到有点意思的八卦就跑来跟宋初分享,现在宋初只当自己没有听觉——此消极状态只对石昆仑一人触发。 小石子锲而不舍地滚了回来,趴在一边当镇纸: “昨天半夜那小孩是怎么躲过值夜班的人,跑到我那神庙门口拍照片的?别跟我说你没插手。” 宋初懒懒地道:“顺手而为,反正也挺有意思的。” 石昆仑哼了一声: “还不是因为昨天莫为给你打了电话,没皮没脸的,撒娇撒痴非要让你帮忙,你嘴上没答应,结果还不是惯着他。” 莫为是一只生活在公众眼皮子底下的魅魔,做起事来难免束手束脚,免得引来正义之士的讨伐。 他通过圈内熟人得知,有些人打算趁着现在他跟乔珊珊的新闻纠缠不清的时候,猛爆一波他的黑料——当然都是假的。 “这么点小事他又不是不能解决,我看他就是找个借口来耍赖,示弱,卖乖,装柔弱,好激发你的保护欲。”石昆仑忿忿地道。 “恰逢其会而已,刚好昨晚有小朋友想去发掘现场探险,我就帮帮忙呗。”宋初淡淡地笑道。 她就是随手做点好玩的事,真正还要数莫为那边配合得好,直接就把那几张模糊的照片给买到了热搜第一。 今天一早,被泥石流阻断的山路通了车,媒体记者、省市各领导、新的专家组和工程队等各路人马都涌了进来,小汽车大货车一辆辆地从山上绕下来,像是永动机上的履带,完全看不到尽头。 不慎曝光照片的事情也被妥善解决,官方微博账号立刻注册成立,相关材料迅速递交给中央台,今天中午就在各大新闻里播报了。 什么娱乐八卦戏子私事都靠边站吧,现在大家关注的焦点,可是关乎民族文化脉络的大新闻。 除非莫为或者乔珊珊要裸奔,否则什么爆料都比不过那两张被官方放出来的高清照片: 一张是拼凑还原成的一整具龙骨,来自西汉官员墓和那四个陪葬坑,金色的龙角光泽如新; 另一张则是两具陷在无数锁链里的龙骨,正面照,视角偏低,从下而上,有种正被那两条龙俯视的感觉。 全国轰动。 全民狂欢。 古代原来真的有龙,那些遥远的神话传说突然有了新的生命,与龙相关的古籍记载很快就被大家翻了出来。 而锁链背后的那道门里,又封存着什么样的秘密,也牵动着亿万万人民的心情。 摄像机已经架好,全程直播着现场工作人员们小心翼翼地清理锁链和龙骨的每一个动作,正式推开那道石门的时间也已经确定。 “你这两天就别乱跑了,去神庙里准备准备,按照现在这个关注度,你能收割到的信仰之力应该会很可观,运气好的话,足够让你重新化形了。” 宋初用笔尖戳了戳小石子,叮嘱道。 小石子被戳了个跟头,随即就顺着笔杆爬到了宋初的胳膊上,一直滚到她肩头,活蹦乱跳。 “阿初,你是不是听到我昨天跟你说的事,所以才搞这么一出,只想要帮我吧?” 他听到那几个不知道管啥的领导商量,先不急着把这里的发现向公共公布,先让他们打开门看看里面是什么再说。 万一是什么了不得的禁地,别再闹出大事来。 毕竟这里——不管是这个官员墓还是墓下的大殿,风水都有些不符合常理,而且古代的皇帝叫真龙天子,还有什么龙脉的说法,这里却惨死了三条龙,怎么想都不吉利。 当时石昆仑还跑来跟宋初吐槽,这些人类还真是该敬畏的不去敬畏,乱七八糟的东西倒是瞎迷信。 “所以你就弄了一出先斩后奏,莫为又配合着大肆宣传,导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现在官家不仅要宣传,还要大大方方地亮出来给大家看,光明正大地宣传,好掌握最关键的话语权,免得惹出民间一堆阴谋论来。” “对不对?对不对?” 小石子语速很快,每说一个字就跳一下,在说到第二句话的时候,宋初就把小石子挪到了另一边肩头 ——捶肩总要两边兼顾。 “我说了,不过是顺手而为,既不费心,也不费事。” 宋初答道,拿起一旁震了两下的手机看了看。 是莫为的短信。 在她肩上的石昆仑仔细一看,危机感飙升,蹦哒两下落在宋初衣服胸前的口袋里,郑重其事地道: “接下来我会跟你形影不离,免得那些人类开门的时候我不知道。” 莫为已经驱车出发,再过九个多小时,今天十二点前就能到。 魅魔要来了,他这位昆仑上仙还是一块小石头,威慑力严重不足,必须要贴身保护阿初,免得被魅魔趁虚而入。 ...... 莫为收到宋初的回复,开心地捧着手机转了个圈。 阿初姐说,担心她到了这边镇子上找不到路,会去镇口接他。 转完圈,莫为摸着下巴想了想,决定去找该隐大人,把他一起带上。 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该隐大人的日益虚弱他是看在眼里的。 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刻,实在不适合玩傲娇闹脾气,他还是要好好劝劝该隐大人,和他一起去找阿初姐。 身体虚弱,对血液的需求量就大了,昨晚这别墅区里有一家办聚会,请帖发到他门口,他就介绍该隐过去赴宴了。 说不好该隐是不是打算留在那边多吃几顿,还是已经离开了这个别墅区,莫为打算先过去看看再说。 别墅区不小,住户之间的间隔也很大,莫为大步流星地走过绿林小道,穿过花草围绕的人工湖,突然在某户人家的花园外停了下来。 花园里,一个年轻女子正陪着一位中年男人打理那几盆菊花,应该是一对父女,还有点眼熟。 莫为原本以为自己听错了,脚步刚刚抬起,又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名字。 “你也多跟你那闺蜜宋初学学,你看看人家,知道担心父母的身体,直接就追着进山去照顾,你也有事没事多来陪陪我们,也来公司帮帮爸的忙。” 那年轻姑娘搂着她爸爸的胳膊摇了摇,笑嘻嘻地道: “那明天段明伟来咱家吃晚饭,你可不许难为他,也不许摆架子,那我就立马去给你打工。” “哼!” 中年男子把手里的小水壶重重地放在一边,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闺女的额头: “就知道胳膊肘往外拐!你怎么不去叮嘱他,让他礼貌得体一些,再懂些事,别老教唆你跟我们当父母的作对。” 被老爸数落的年轻姑娘连忙撒娇告饶,顺便巧妙地给她的男朋友又说了点好话,莫为也就不再关注了。 这姑娘他知道,阿初姐这一世的好闺蜜,是个普通人,也是个好人。 “那个段明伟,恐怕不太妥当。” 莫为转过身,看到了裹在黑色大衣里的该隐,而该隐则是盯着花园里的那个女子,微微蹙眉。 “该隐大人看上她了?”莫为好奇地道。 该隐大人的品味难道会随着身体的虚弱而降低到这种程度吗? “她是阿初的朋友,很在意的朋友。”该隐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莫为摸摸鼻子,默默不说话。 该隐大人在意阿初姐的程度,是不是都已经超过了爱屋及乌的范畴? “我要去找阿初姐,该隐大人,你也陪我一起来吧。” 该隐抿了抿嘴,摇头拒绝,神色有些黯然: “她恐怕不会愿意见到我。” 否则就不会瞒着他,还只瞒着他一个人了,若不是莫为跟他讲,在阿初刻意为之的情况下,他恐怕到现在都无法确认真实的情况。 “说实话,我也不觉得阿初姐会有她想要见到的某个谁,”莫为笑笑,“但是,我想见她。” “该隐大人,你也想见她的。” 93. 死了很久的人突然诈尸也是常有的情节 莫为开车,自然不存在疲劳驾驶的问题,一路踩着超速的危险线边缘,最终的耗时比导航的预计用时还短了将近半个小时。 夜深人静,宋爸爸和宋妈妈都进入了梦乡,宋初悄然出现在院中。 弯月如钩,繁星似海,远处的一声门响显得又近又清晰,大山的阴影里,车灯的亮光划过幽夜,像是从半空旋转着坠落。 宋初已经看到了仍在山路上盘旋的莫为两人,信步向院外走去。 她的上衣口袋忽然动了动,一块小石子钻了出来,略有不满地道: “他们又不傻,你还去特意接他们做什么,接就算了,还这么早就出门,让他们等等怎么了?” 宋初手里还抓着一把散发着浓浓酒香的红枣,随手塞了一颗到嘴里,问道: “刚醉好的酒枣,吃不吃?” 这里的特产是红枣,每年的枣子打下来,当地人还会用高度白酒把枣子涮一涮封起来,最后出缸的就是枣香清醇、酒香芬芳的酒枣了。 这也是宋爸爸给她找来的本地美食,满满一大箱。 宋初吃了十几颗,估计着这玩意儿吃多了会醉,一次性吃光有点“不健康”,为了不让宋爸爸挨宋妈妈的骂,就先放在一边了,这会儿要出门散步,就又抓了一把当零食吃。 她是肯定不会醉,但真要按照她平时表现出来的酒量,这一箱子酒枣估计要吃到明年元宵节,宋初还是想尽快把这些枣子解决掉。 小石子缩回口袋,悻悻然地道: “谢谢,不用了。” 它又没有嘴。 所以,阿初是在提醒他,既然没有嘴就不要说话? 宋初慢慢啃着枣子,也慢慢纠正着自己的味觉,以获得正确的酒枣的味道。 她的形体是个空壳,五感也是模拟,模拟的范本自然是人类。 这种食物是她第一次吃,但每个当地人都吃过,虽然每个人对酒枣的味道感受都有些微不同,大体上也没有过分的差距。 人类的记忆本身也多是与感受有关,这就方便了宋初的读取。 这一晚,宋初走过的这几个院子里的人,都做了同一个吃酒枣的梦,醒来以后还能感觉到嘴里残留的味道。 快到镇口的时候,这把酒枣也吃光了,宋初拍拍手,抬头望了望远处的山,看到莫为再转两圈就从盘山公路上下来了。 “好吃不?”石昆仑也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看着阿初这细嚼慢咽的样子,他也想吃。 “味道不奇怪。”宋初给出了她的评价。 对于本身没有味觉的她来说,好不好吃的问题有些超纲了,所以她从小到大都不挑食,还向来勇于挑战各种奇葩食物。 酸、甜、苦、辣、咸、涩、麻等味道,有些组合在一起,会被公认为绝配,有些就会属于普通人认知里的奇怪。 酒枣的味道,至少不属于奇怪这个范畴。 “那就是好吃了?”石昆仑更想吃了。 “你以后自己尝尝不就好了。”宋初耸耸肩。 这种极度主观的问题,就不要追着她刨根问底了吧,不然她又想把石昆仑管小黑屋了。 石昆仑明显没有察觉到宋初的意图,叮嘱道: “那你别忘了给我留点,我听宋叔叔说了,这酒枣能放很久的。” 宋初一指头把小石子从口袋边缘弹开,淡淡地道: “想吃自己去找,不要惦记我的。” 小石子掉到地上,咕噜噜滚了滚,暗暗地说了声小气。 宋叔叔给了阿初那么~一大箱子,分他一点儿怎么了,哼! 石昆仑说话的声音小,宋初也就当没听见,反正她也经常“听不到”石昆仑在说什么。 一对亮到晃眼的远光灯从山里转了出来,大概是看到了镇子的灯光,远光灯熄灭,换成了亮度较低的黄色近光灯。 灯光切换的一瞬间,宋初却从原地消失了。 ...... 正在开车的莫为揉了揉眼睛,不太确定地看向副驾驶的该隐: “我刚才好像看见阿初姐了,可现在她又不见了,难道是我看错了?” 该隐紧抿着嘴,面无表情: “你没看错,我也看见她了,还看见了她消失的全过程。” 自从转出山路,他的眼里就只有站在镇口的阿初,连眨眼的空隙都没有。 “你是不是没有告诉阿初我也来了。” 句式是问句,语气却是肯定句,莫为专心开车,仿佛没听见该隐的这句话。 不管他回答什么,都只会让此时两人间的气氛更尴尬。 目的地已经到了,这刹车总是要踩下去的,该面对的也要面对,莫为先下车,然后绕到副驾驶门前,帮该隐大人打开车门。 “阿初姐可能是有急事,我们要不先找个地方住下?”莫为提议。 该隐坐着没动:“你留下吧,我会离开的。” 阿初还是在躲着他,不然怎么会一见到他就瞬移走了。 莫为顿觉头疼,发现该隐大人这性格真有点麻烦。 这么敏感做什么,多累,没皮没脸才能活得自在。 想了想,莫为改变了劝说策略: “昆仑上仙已经跟阿初姐单独相处很久了,您真的愿意将阿初姐让给那个老家伙吗?” “谁是老家伙!你这小子怎么这么不懂礼数?该隐,你可别听他瞎说,在他眼里你也是老家伙,他其实早就看你不顺眼了。” 一块小石子跳到莫为脚边,一蹦一蹦地,低沉着嗓音,厉声严词。 该隐和莫为盯着这块小石头看了一会儿,神色都有些古怪: “你......是,石昆仑?” 几天不见,这位退化得有点严重呀。 莫为弯腰把石块捡起来,放在手心,好奇地戳了戳: “这难道是你的原型?这么小?好像跟路边普通的石头没啥两样啊,就算不是块玉,至少也该有个花纹吧?” “呔!竖子无礼!” 小石子啪嗒一声击中了莫为的眉心,撞得他一个趔趄,还给他留下一个红艳艳的圆点,借着反弹力,小石子落在了该隐腿上。 该隐把手收回袖子里,看着小石子,打了声招呼,又道: “上次袭击打伤了你,实在抱歉,你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要帮忙吗?” 石昆仑跳上该隐的肩头: “我知道你为什么背刺我,理解理解。我现在其实还好,之所以会变小,是我为了方便出行让阿初帮忙变的。” 听到“阿初”这两个字,该隐的神色顿时黯然,石昆仑连忙道: “她不是在躲你,你要相信,以她的能力,在你们开车进山之前就可以看到你们了,如果她不欢迎你,就不会走到镇口来接你们。” “这里之前出了点奇怪的事,刚才应该也是因为这件事,所以宋初才突然离开的。” 莫为揉着额头的那个大包,问道: “奇怪的事?什么奇怪的事?是那些龙骨?” “怎么说呢......” 石昆仑顿了顿,解释道: “前几天有两条龙骨突然活了过来,一路飞到了极地,而唤醒龙骨的家伙,就是之前在莫为别墅袭击阿初的家伙。” 那两条龙虽然没死,灵魂仍旧存留在躯壳里,但它们被埋在地下太久,灵魂沉寂,相当于陷入了永恒的昏睡,若不是被唤醒,就会睡到灵魂自然消散的那一天。 听阿初说,这个假定的在暗中活动的敌对人物,应该还具有足以蒙蔽她感知的能力。 因为,在龙骨活过来之前,她竟然都没有发现那两具龙骨还活着,只是隐约感觉到了一丝龙神的气息正在消散,而她也没有对此留意。 龙神肯定已经死了,他后来又问过阿初一次。 当时,阿初非常明确地告诉他,龙神不仅死得透透的,就连龙神的灵魂都已经转世了好几次,这一世的日子正过得好着呢。 但是刚刚,在宋初消失的那个瞬间,她却告诉了石昆仑两个字: 龙神。 94. 走啊走,走到世界尽头 这一次,宋初没有忽视她突然感受到的那一丝龙神的气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淡淡的,似乎与她同出一源的气息与之掺杂在一起,这就让宋初不得不在意了。 就像她确定龙神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一样,她也确定这个世界不存在第二个她,或者与她相同的存在。 但是现在,这两个确定同时受到了挑战,这就像石头里拧出来鲜牛奶一样,绝对的不可思议。 而让她来不及与石昆仑多说就立即赶来的原因,却是她察觉到,这丝气息竟然出现在了宋爸爸和宋妈妈的附近。 很近很近,几乎就在他们身边。 站在窑洞的土炕边,宋初的脸色微变,伸手拂过两位老人的口鼻,将他们从痛苦的抽搐和昏迷中拉回,送入平静的梦乡。 而那丝引起她怒火的气息,已经消失。 或许不是消失,而是在她的感知范围内隐藏了起来。 她眼中真实的世界是一片虚无的光芒,砖石、墙壁、山峰、大地,甚至连空间都不存在,但她却没有在所有灵魂中找到任何异常的存在。 宋初将目光落在宋爸爸和宋妈妈的脸上,有些无奈。 她真的不想打扰二老的精神世界,但这个时候也不得不深入探查一下了。 一个有能力蒙蔽她的感知,可以像她一样瞬移,又明显有意图威胁她身边的人的家伙,必须要尽快揪出来解决掉。 仔细斟酌片刻,宋初将手轻轻地放在了宋妈妈的额头上,极其轻柔地搅动着她的梦境。 混沌的梦境片段中,一双灰色的眼睛在凌乱色彩的底部若隐若现。 灰茫茫的,了无生机的颜色,像是树木燃烧后的灰烬,又浅淡的如同即将消逝的烟雾。 宋初迅速将这双眼睛从宋妈妈的记忆里抹消,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同样清理好宋爸爸的记忆,在又一次与那双眼睛相遇之后,宋初终于确定,她没有看错。 手指不由自主地抚摸着自己的眼角,宋初的心湖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从未想过会再次见到他。 那是龙神的双眼。 ...... 听石昆仑声色并茂地讲述完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该隐和莫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种茫然。 这就是年龄带来的差距了。 石昆仑好歹还能算是与龙神同时期的存在,又与龙族颇有渊源。 该隐开始对东方感兴趣的时候,龙族在世界各地的行迹已经比较低调,他比较了解的,也是那些偶然间来到西方隐居深山的龙族后裔里的变种。 而莫为出生时,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最后一条龙了,他和普通人类一样,都当这种生物只存在于故事里。 石昆仑化身的小石子蹲在该隐肩上,一边讲故事,一边暗暗观察该隐的神色和状态,心下微叹。 离得这么近,他都能看到那头金发掩盖下的灰白色干枯发丝,也能看到该隐眼周皴裂似的的细纹和深褐色的些许斑点。 而这也说明,该隐的状况已经糟糕到了极点,根本没有余力去维持外表,就像不久前,他至少会让自己的手和脸看起来帅气一点,年轻一点。 小石子散发着盈盈幽光,大地蕴含的生机充盈着小石子身周的空气,如春雨绵绵,润物无声,给该隐灰败的脸色增添了些许光彩。 该隐缩在袖口里的手指动了动,默默地领受了石昆仑的好意。 他明白,石昆仑肯定已经知道他的身体状况,至于此时的举动是出于怜悯还是同情,他问不出口。 听完故事的莫为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道: “怎么感觉,龙神与阿初姐的关系有些不一般啊,特别不一般的那种不一般。” 具体证据没有,但他的直觉向来精准。 石昆仑回想了一番,犹豫地道: “还好吧,虽然说阿初竟然会愿意为他创造出一个新种族......但考虑到这件事的难度,对我们来说是困难指数五颗星,对阿初来说大概只有半颗星?” “就像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一样,在你我眼中或许会具有特殊意义的行为,在阿初眼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她并不在意。” 莫为举手提问: “我知道阿初姐无意于插手世事变幻,但这难道不正是她做事的原则吗?” “顺其自然也算是一种意义吧?而创造出不自然的龙族,还阻止你追杀恶龙,这算不算违背了她的行事原则?” 小石子的状态限制了石昆仑的表达,他极尽轻蔑地呵了一声,才道: “小朋友,你好好想一想,龙族确实是对龙神具有特殊意义,但也只是对龙神而已。” “如果那时候我没有恰好撞到她,又没有主动向她挥出拳头,你猜她到底会不会理会那条龙的死活。” 说到这里,石昆仑长长了叹了一口气: “相信我,我和阿初相识最久,你们千万不要以常理,或者以自己的想法去揣度她的心思,自以为是可要不得,尤其不要自作多情,千万不要自作多情。” 该隐的手在袖子里悄悄攥紧了拳头。 石昆仑这话,难道是对他说的?是在提醒他? “昆仑上仙,你见过龙神没有?” 有同样感觉的莫为直接跳过这个话题,看向该隐肩头的小石子。 “当然见过,见过一两次,毕竟我那时候还不能移动,对龙神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地面上其他生灵的反馈。” “那你了解过阿初姐和龙神的交情吗?”莫为继续问道,他还是对这点念念不忘。 石昆仑想了想,回忆道: “我第一次见到龙神,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阿初的时候,虽然那时候的她还没有如今这具躯壳,只有个大致相似的、发光烟雾一般的人形轮廓。” “时间太过久远,我只记得那大概是五六万年前吧,也可能是更久之前,毕竟那时候关于时间的刻度也比较模糊。“ ”龙神和阿初从山脚走到山顶,又一起走下去,如此往复,时不时还会驻足看看雨雪风雾,春夏秋冬历遍,直到两人的足迹遍布整座山峰,才转向下一座山峰。” 莫为好奇地提问打断: “那你怎么知道那就是龙神和阿初姐?” “龙神的外貌虽然也经常变化,但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很特殊,特殊到不需要任何描述,只要亲眼目睹一次,就能确认他的身份。” 石昆仑答道,半是回忆,半是感慨。 “至于阿初,那时候我当然不认识她,我也是后来才确定的。” 莫为挠挠头:“那他们当时是在做什么?原来那时候阿初姐就喜欢用脚步来测量土地面积了?” 这种走法,跟他与阿初姐在美洲大陆结伴而行时的那几十年如出一辙,原来这还是她的好习惯。 这该不会是独属于阿初姐的什么仪式吧? 95. 冒险故事的开头总有一个邪恶的角色 宋初始终没出现,石昆仑便自觉当起了向导,给莫为和该隐推荐来一番镇上的招待所未果之后,只好领着他们去宋初一家临时租住的窑洞大院。 刚走进院子,他们就看到了坐在门口石台上的宋初。 而见到他们三人,宋初也将目光从天空中的那弯月亮上移开,越过莫为的肩头,望向了该隐。 该隐脚步一顿,突然慌张地撇过头,又抬手遮住了自己的脸,似是踌躇,随后果断转身就走。 “站住。” 宋初刚刚将精神从虚空中拉回躯壳,语气还有着磨合期的生硬和冰冷,还带着让该隐无法抗拒的力量。 该隐脸上闪过一阵痛苦的神色,再转过身来时,一身黑衣已经化成了一袭坠落在地的黑影,仿佛暗夜里的闪电,迅速扑向了宋初。 眨眼间,黑影与宋初擦肩而过,一双干枯的手从黑影里伸出,环住了宋初的腰。 该隐的四颗尖牙,也咬住了宋初的颈侧,而他的整张脸却依旧掩盖在兜帽一样的暗影里。 宋初微微向另一侧偏了偏头,无奈地道: “你吸我的血是没有用的。” 该隐并没有松口,放在她腰上的手也越抓越紧。 她的血可以有用,也可以没用,这都只取决于阿初的态度。 他尝过那既美味,又蕴含着无穷生机与力量的血,他不相信那就是最后一次。 宋初的手轻轻覆盖在该隐的手背上,感觉到他手指的颤抖,语气也愈加无奈了: “不是我吝啬,只是你现在的身体状况太差,就像一个漏斗,不管从我这里吸收多少力量都会迅速流失,而这个过程对你来说仍旧是个负担。” “该隐,你应该很清楚,即将到来的那一刻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也无法推迟的。” “就算你来找我,就算我......我也无能为力,我救不了你的,放弃吧。” 宋初的手突然被该隐反握,枯枝一样的手指立刻在她的手背上掐出两道指印。 该隐收起尖牙,将额头抵在宋初的肩膀上,苦涩地道: “你以为,我来找你只是为了让你救我?” “我就不能在死之前,再来看看你吗?” ...... 不管是对该隐来说,还是对宋初来说,他们漫长的一生中有过很多惊心动魄的经历,在彻底厌倦之前,该隐还拥有过很多段浪漫曲折的绯色逸事。 远在十二世纪,他们无意中产生交集时,该隐的心湖已经像是一面光滑冰冷的镜子,生离和死别都不再有波澜。 就连他自己的族人,他都厌倦去管理,虽然也意识到有些不妥,但还是放任那些新生的吸血鬼四处游荡,或是袭击村落,或是掌控城镇。 他自己也掌控着一个沿海的城镇,住在高大又精致的城堡里,享受着两百多位仆人的服务。 最初的时候,这些仆人里既有吸血鬼也有人类,当所有仆人都被转化成吸血鬼之后,该隐就禁止了血族在这座城镇及其周边村落的扩张。 他们是要靠人类鲜血为生的,为了可持续发展,一定要保留相当数量的人类才行。 如此一来,该隐管辖下的领地反而成了一个安全又富庶的地方,本地百姓安居乐业,还有不少外地人拖家带口地搬迁过来。 血族拥有远超普通人类的力量和速度,临近的人类领主都不敢与之相抗,又不希望看到自己的领地被蚕食,就只能用财宝、矿石和丝绸换取每一年的和谐共处。 而血族又不需要从民众手里征收粮食,农民和渔夫们的丰收都属于他们自己,矿区出产的铁矿石也可以尽数变成农夫手里的农具。 血族们唯一感兴趣的东西便是漂亮的服饰,这还直接推动了当地养蚕场和丝绸生产技术的发展,不小心就成为了本地人的又一项重要经济来源。 该隐对族人和领地居民的约束都不多,在他自己生活的领地里,也只需要遵守两条律令: 一、血族与人类之间的交易要公平; 二、血族不可以无故杀害人类,人类也不得伤害血族。 该隐比较懒,他让人类自己选出一个副领主出来,与另一位来自血族的副领主一起协同管理,实在不好解决的问题再来烦他。 曾经也有过教会的传教士千辛万苦地跋涉而来,耐心地劝说这里的民众,不要去做被血族驯养的家畜,要反抗与魔鬼为伍的吸血鬼,要信仰他们的主,他们的圣父,死后才能上天堂,才能过上美好的生活。 奈何这里的百姓早已被魔鬼“蛊惑”,完全没有认识到他们其实是血族“圈养”起来的食粮。 母鸡下蛋,母牛产奶,人类造血,这都是自然而然不断出产的东西,就算他们是与鸡牛类比,可在他们看来,血族本来就比人类高级。 况且——那些迁移过来的外乡人们反驳说,他们在其他领主的管辖下,根本还没有一头牛值钱,连牛都比不上。 至于死后上天堂过好日子? 妇女们抱着孩子避开那位苦口婆心的传教士,鄙夷地看着他身上的破烂长袍。 他们在这里吃得饱穿得暖,除了每天献上一杯鲜血,几乎不用缴税,长大成人的女儿也不用送去领主的城堡,而是可以大大方方地举办一场热闹又风光的婚礼。 再说了,比起那个高高在上虚无缥缈的圣父,只要有幸被该隐大人看中,就能立刻拥有神一般的力量和寿命,传教士嘴里的天父恩赐听起来就跟无良领主的骗人谎话一样。 先后四位传教士自己灰溜溜地走了,又两位传教士试图分发可以杀伤血族的圣水和武器,被百姓迅速举报给那位人类副领主以后,立刻就棍棒伺候,直接就地打死了。 久而久之,教会的势力再也不敢进入这里,只好在领地之外活动,渐渐地把这里塑造成了魔鬼的国度,这里的民众也都是魔鬼的拥趸和仆人。 再后来,领地之外的年轻人在宗教狂热思想的驱使下,又把这里当做了冒险圣地,是他们这些正义之光与邪恶深渊对峙的战场。 该隐所选的这处领地外围有一片茂密的森林,代表正义的冒险者就把营地设立在了森林里,与时不时来骚扰的血族战斗,被杀得热血沸腾,死得荣耀无比。 阿初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并在森林里遇到了一位貌似迷路的旅人。 96. 以貌取人是千百来未解的难题 山林茂密,树木高耸入云,踩着日落前的最后一缕余晖踏入森林,请黑夜提前赴约。 两个人从两个方向进入这片森林,而他们的目的地既不相同,路线也不恰恰相反,却依旧能够在茫茫夜色和无边树海中相遇,这只能说明,其中必有一位迷路了。 阿初早就听见了正在靠近的沙沙脚步声,而她相信对方也发现了自己。 对方的脚步声停顿了片刻,阿初置若罔闻,径直向自己的目标所在地走去。 很快,对方的脚步声再次响起,还变得急促了一些,倒不是在追赶她,而是绕过她,正正当当地挡在了她的面前。 浓密的树冠连绵如乌云,月光透不进来,所幸阿初并不需要光线才能看清对方,明显对方也一样。 洁白带大花边的衬衣,酒红色燕尾服大衣,宽肩窄腰,裁剪得体,金线绣的花纹,宝石打磨而成的纽扣,手里抓着一根手杖,红宝石的光泽从指缝间泄漏而出。 这怎么看,都不应该是出现在夜晚森林深处的装扮。 倒像是个去参加宴会的绅士,结果走出马车的时候却发现,这是一场野蛮人在荒野中心举办的篝火晚会,既有一种格格不入,也有种优雅的安之若素。 与阿初这短暂的目光一扫不同,该隐把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好几遍,才清清嗓子,礼貌地道: “晚上好,能在这个时候在这里相遇,我们也是有缘。” 阿初一向不喜欢人类的客套话,哪怕眼前这个不是人,她也懒得理会。 顶着块硕大红宝石的手杖忽得横在她面前,阿初将迈出的一只脚收回,看了看他,转身换了个方向。 林子这么大,哪里都是路。 反正她认识自己要走的路。 “等等!” 该隐三两步追上她,也觉得现在不是说废话的时候,干脆地道: “我迷路了,看起来你对这里很熟悉,我愿意花高价雇佣你做我的向导,走出林子以后你也可以继续为我工作,我保证你一生衣食无忧,还能得到一个低级爵位。” 看看这人的穿衣打扮,如果不是腰上系了条绳子,绳子中间打的结还插着把破匕首,他都以为这人是披了一件麻布口袋。 还有那个可笑的圆草帽,帽沿都破了,这边是胡乱支棱着的草梗,那边更惨,就像是被什么人给从中撕开了,又像是被野兽给啃掉了一口。 还有那双鞋,那竟然是双编出来的草鞋,竟然都没有穿袜子! 穷成这样的人,在他的领地里已经有好几十年没出现过了。 这一瞬间,优越感和怜悯心一起浮现在该隐的脸上,他直接扔过去一枚金币: “给,这是定金。” 啪嗒。 一声轻响,金币掉进了草丛里。 阿初压了压帽沿,透过草帽的孔隙看了他一眼。 这种态度,她见怪不怪了,她也知道以人类的标准来看,自己穿得寒酸又邋遢,但相比之下,还是这样被人看低忽视比较好,麻烦也比较少。 为了不让这位有钱人继续纠缠自己,阿初很好心地指出了四个方向: “这边是血族统领的领地,这边是人类统领的领地,那里是一个人类冒险者聚集而成的野营地,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是很高的海边悬崖。” 她也不知道该隐要去哪里,干脆就都指出来让他选吧。 该隐没仔细听她说了什么,他只觉得诧异,因为这个声音—— “你是女人?” 原来那几处起伏不是破布袋子的压痕和褶皱,而是她身体的线条? 阿初挠了挠头,提醒自己下次一定注意换个声线。 “这么晚了,你一个年轻女人来这种山林做什么?” 发现她是女人以后,该隐的态度就从带着高傲的礼貌,转变成了带着怜惜的关切。 阿初暗暗叹了口气,她当初之所以会选择人类女性的外表当躯壳,只是因为那时候在人类族群中,雌性的地位比雄性高。 所以,自认不及她的龙神选了雄性人类的外壳,而她就根据龙神的建议选了雌性。 没想到母系社会被瓦解替代之后,这个躯壳的性别就成了一个稍稍有些麻烦的小问题。 倒也不是她对初次见面的该隐有什么意见,只是经历过太多类似的场景,阿初有点厌烦。 该隐不由地后退了两步,警惕地看着这位陌生的小姐。 因她的柔软嗓音而产生的诧异,也转变成了对她身上突然而至的压迫感的震惊。 这要再看不出来她不是普通人,他这个血族始祖就白活这一千多年了。 纯粹力量的权威性向来是绝对的,该隐又清了清嗓子,恢复了彬彬有礼: “您好,我是该隐,请问您是?” “与你无关。” 阿初正了正草帽,继续向那处林间营地走去。 找到那个叫塞缪的小子,告诉他他的母亲病重快死了,希望他能够回家,她就算还清了那杯牛奶的债务。 该隐眯了眯眼睛,嘴角微勾,手指摩挲着手杖顶端的血色宝石。 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过敢这么轻视他的家伙了,尊重她的实力,他给予她礼貌,但这并不代表他可以被轻慢。 红宝石映出一双红色的眼睛,黑影悄悄下沉,又骤然向阿初扑去。 须臾间,阿初已经被黑影包围,尖利的牙齿抵着她颈部的血管,却迟迟没有刺进去。 嘭的一声,黑影被向后甩去,该隐的身形从黑影里滚落在地,撞上了一旁的树干,脸色苍白。 那头柔顺耀眼的金发已经掺杂了枯叶,干净的大衣也沾满了泥土,而他的手杖也断成了两截,顶端的红宝石碎裂在草丛里,像是一簇山间的野花。 阿初扭头看了看狼狈的该隐,抬手一扔: “赔你的。” 一块拳头大的纯净红宝石落进该隐的怀里。 该隐一翻身躺在草地上,默默回想着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片刻后,扭过头看着阿初离开的方向,抹掉了嘴角溢出的鲜血。 ...... 第二条早上太阳升起以后,阿初也走到了那处人类冒险者聚集的临时营地。 这片区域经常有血族出没,而绝大部分血族不会在白天活动,为了不引起误会,她特意选择了白天进入营地。 营地位于一条小溪边,中央有几架即将熄灭的篝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帐篷三三两两围在一起,传出一阵阵混着汗臭和脚臭的鼾声。 但也有不少勤奋的年轻人已经起床,在空地里两两相对挥舞着长剑,叮叮当当,磨练武艺。 见到她出现,那些年轻人握着剑大步向她走来,正要开口询问—— “抓住她!她是一个女巫!” 阿初身后的树林里,跌跌撞撞地跑出一个外表狼狈的男人。 虽然头发也乱了,衣服也脏了,手杖都只剩下断裂的一小截,但在场的冒险者们依然能够分辨得出他衣服上每一颗纽扣的价格。 这是位体面的先生。 这是位体面的不幸落难的先生。 或许他会需要保镖护送他回家? 或许他会欣赏他们的勇气和武艺,支付一笔可观的酬金,并花高价雇佣他们? 一阵不知从何而来的风吹过,阿初的草帽掉落在地,黑色的长发瀑布般散落下来。 黑色,魔鬼的颜色。 女人,魔鬼的仆从。 有着黑色头发的突然出现在荒郊野外的女人—— “女巫!” 97. 看热闹要轮流才有趣 事实证明,能够跋山涉水来到这里,并且能够占据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帐篷,这种冒险者们的综合素质还是很高的。 “女巫”两个字尖利地划过林间,惊起一群飞鸟,也惊起了整片营地的震动。 那些低矮的帐篷,仿佛趴在地上的丑陋巨人,闹哄哄地,左鼓起一块,右鼓起一块,然后忽得一跳,就从里面蹦出一个全副武装的人来。 脏成一绺绺打着结的头发,瞪着眼时不由自主咧起的嘴里满口黄牙,残破的皮甲像是长在身上的第二层皮肤,沾着一块块不知道是油渍还是血迹的东西。 他们手里的武器虽然没有华丽的手柄和花纹,却银亮如新,在太阳下反射着极星一般的光芒。 很明显,这些武器大有来头。 该隐也是当时就有点后悔自己刚才的指认。 不是因为他认出了那些人手里的刀剑全部是教会出品的对血族特攻武器,而是因为所有人从帐篷里涌出来以后,这里的空气质量立刻直线下降。 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真丝手绢捂住口鼻,该隐后退了几步,打量着那些冒险者。 一共近六十人,每人手里都有一把教会产武器。 大概有十几人腰里还别着一把银柄匕首,他还在四五个人胸前看到了挂在银链上的可疑小瓶子。 太脏,太乱,这些肯定不是教会专门培养的猎魔人。 就算原本珍贵的圣水和圣器如今已经没有那么稀有,但也不应该泛滥到如此地步。 看来,最近这段时间来这里捕猎的族人们接二连三地折损未归,还真不是因为大意轻敌。 虽然百年前他与圣子有过互不干涉领地的协定,他也依约不再扩张领地,但现在,或许,至少那个老家伙从来都没放弃过对他的剿杀。 该隐的目光落在了那个黑发女子身上,而她也刚好转身看向了这里。 有那么一瞬间,该隐觉得自己的一切,从里到外,从灵魂到记忆,全都被看穿了。 错开视线再转回,那女子也已经收回视线,弯腰捡起地上的草帽,掸了掸,重新搓好帽沿处的草绳——该隐以为是破草梗的那些,系在了腰间。 “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从费力镇来的叫做塞缪的男人,二十六岁,手背上有颗黑痣。” 阿初的视线一一扫过眼前的人,问道。 她的淡定反而让包围她的人不淡定了,刀锋齐刷刷地指了过来,其中一位厉声问道: “回答我们的问题,你是不是女巫?” 阿初想了想: “如果你们对女巫的定义是有一定超自然能力的女性的话,那我大概是;如果是指与魔鬼有来往的女性的话......” 阿初又思索了片刻: “有鉴于这里会将异教人士和其他山野精怪宽泛地认知为魔鬼,恰好也有几位将我当做朋友的‘魔鬼’,那我也算是女巫吧。” 莫名其妙的废话听不懂,但她最后的那句结论所有人都听懂了。 该隐则是把她的话仔细咀嚼了一遍,尤其是第二句,顿时收起了几分看热闹的心态。 可能是“同类”,或许会有同样的弱点,万一这女人真的被这些流浪汉给杀死了,那岂不是他的罪—— “我只是来找个人,你们想抓就抓吧,刚好我在这里等等人。” 该隐看着那个黑发女子随便走了走,突然脚步一停,抬手拨开指向她心脏的剑刃,从那人的腰间解下一把锁链,在自己的双手手腕上绕了绕。 “估计这样会让你们放心一点,大家可以把武器收起来了,想睡觉的继续睡觉,想吃饭的去吃饭,各忙各的吧,不用在意我。” 说完,她走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身边,把锁链的另一端递给他: “找个清静的地方看守我,另外,你认识一个叫塞缪的男人吗?” “认识,”少年身边的人一步上前接过锁链,警惕地看着她,“魔鬼,离我弟弟远一点!” “哈哈,不要怕,她应该不是想伤害你弟弟,而是想诱惑你弟弟。” 看到阿初的双手被锁链裹成一个大铁疙瘩,马上就有人放松地调笑了起来。 他的玩笑并没有得到响应,有脑子的人毕竟是多数,大家面面相觑了一会儿,集体看向这片营地的首领人物。 老派克先是示意大家把武器收起来,自己握着剑柄挽了个漂亮的剑花,信步闲庭地走近阿初,用剑尖敲了敲她手腕上的锁链。 “这东西不结实,我有一套精钢打造的镣铐,你如果不反抗,我们就不伤害你。” 见阿初要开口说话,老派克收剑回鞘,继续道: “这座营地是有一个叫做塞缪的年轻人,他前天和另外三人去林中打猎了,如果没出事的话,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阿初解开团在手上的锁链,还给它的主人,任由老派克把他那套用绒布珍藏的精钢镣铐取过来,又亲手戴在自己的手腕和脚腕上。 “杰克,哑鹿,你们兄弟两人把她带去我帐篷后边的棚子里关起来,轮流看守,不许偷懒。” 老派克把连着镣铐的铁链交给刚才那位好哥哥,从人群里点了几个人,就把其余人给轰散了。 好哥哥叫杰克,看上去不到二十岁,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叫哑鹿,不会说话。 兄弟俩走在她身前领路,阿初扭头看向那边树下一脸诧异的该隐,笑了笑。 打架这种野蛮的事她才懒得做,这个布满教会产特殊武器的营地,还是交给那位悠闲的血族大人慢慢玩吧。 现在,该换她来看热闹了。 ...... 成功抓住女巫,那位体面的落难的有钱老爷也该招呼一下了。 该隐被请进了营地,又被领到了老派克的帐篷里。 老派克与他刚刚点出来的另外四人正在激烈争论,争论的内容就是如何处置刚才那个女巫。 “杀了!直接杀了!莫非你们想让她把整座营地都给蛊惑了吗?” 一脸络腮胡的男人拍着桌子大声嚷道。 “其实,”老派克皱着眉头,用野狗鬃毛做的通条清理手里的烟斗,“我觉得她的身份不一般,我们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比较好。” 他能从数场战斗中存活至今,又能凭一己之力建立并管理着这座流浪者营地,多数情况下,都是依靠他精准的危机嗅觉。 另一边的独眼立刻出声讥笑: “老家伙,胆小可不是一位战士该有的品格,既然你连个女人都怕,还是趁早搬出这间帐篷去睡草地吧。” 独眼的兄弟也猥琐地笑道: “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去把她从头到脚检查一遍,保证一块皮肤都不会落下。” 络腮胡一拳头砸了过去:“闭嘴!你这种垃圾就该立刻滚出这片森林!” 独眼已经拔了刀,老派克正往烟头里塞着北地产的烟丝,抬头看着帐篷门外: “这位先生,不好意思让您看笑话了,我们都是粗人,礼节方面总是差了些。” 该隐站在门口,温和地笑了笑,目光落在了老派克身后的矮桌上。 一尊熟悉的圣子雕像,正端端正正地立在那里。 雕像边,则是一个古朴的石盆,盛着清澈的水,水面有细碎的波光粼粼。 还没走到门口的时候,该隐就感觉到了这座帐篷的特殊。 这里是圣子的势力范围,虽然可能无法真身降临,但圣子的目光是可以抵达这里的。 该隐觉得十分可惜。 那个黑发女子看起来脾气不太好的样子,揍他揍得那么干脆,怎么就没跟这些人打起来呢? 98. 好心肠与坏心肠 充当监牢的小棚子并不算特别简陋,顶上盖着油布,石头垒成的矮墙底下是一堆干柴,很可能是为了应付这里短暂的雨季。 阿初安之若素地坐在柴堆边上,向后一靠,把破烂的草帽盖在脸上,枕着双手,再懒洋洋地翘起二郎腿,直接闭目养神。 “小朋友,塞缪回来的时候记得来叫我。” 负责押送的杰克兄弟对视一眼。 哥哥杰克看了看手里的锁链,没有依照惯例用铁楔子钉在旁边的大石头里,而是系在了柴棚的柱子上。 他总觉得,这锁链和铁钉,跟那看似牢固的手铐脚镣一样,都没啥太大作用。 而且,在没见到塞缪大哥之前,这个女人肯定不会愿意离开。 是的,“愿意”,她愿意留下,老派克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把她锁住。 “你找塞缪大哥有什么事?”杰克不禁问道。 如果这个女巫真的认识塞缪大哥,那塞缪大哥很可能会被当作是女巫的同党。 这种指认基本无法靠自我辩解推翻,也肯定找不到证明清白的证据。 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塞缪大哥被抓起来,当作冒险者们邀功换钱的战利品。 塞缪大哥一直对他们兄弟两人照顾有加,他不希望看到他出事。 “他家里人托我给他带个口信。” 阿初的声音从草帽的缝隙里漏出。 “我答应过要当面亲口告诉他,所以,抱歉,暂时不能告诉你口信的具体内容。” 杰克有些惊讶:“你只是来传个口信?那你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女巫?” 阿初随口说道:“因为他们问了啊。” 躲在杰克身后的弟弟哑鹿扯了扯哥哥的衣角,杰克拉住他的手,安抚地拍了拍。 想了想,杰克走到柴堆边上,蹲下来凑近了一些,好奇地小声问道: “那这么说,你真的是女巫?你会魔法?你认识魔鬼?” 阿初向来懒得回答重复的问题,杰克也聪颖地察觉到了这一点,犹豫了片刻,试探地道: “那你认识血族吗?” “见过。” 不光她见过,这兄弟俩刚刚也见过。 哑鹿立刻跑了过来,激动地握住了阿初的手,张开嘴似是要说话,杰克已经率先出声: “你能不能带我们去找血族?” “穿过这片树林,就是血族的领地了,你能找到很多很多。”阿初抬手指了个方向。 她抬起的手掌里突然被塞进了一个冰冷坚硬的东西,阿初睁开眼,发现是一枚光泽暗沉的金戒指。 戒指是弟弟哑鹿塞给她的,杰克看着那枚戒指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恳求道: “如果我们自己向那边走,营地里的人肯定会生疑的,这林子里还有很多陷阱和野兽,而且我们、我们需要一点保护。” 阿初握着戒指坐起来,看看面前脏兮兮的两个少年。 衣衫褴褛,手脚细瘦,头发乱蓬蓬的,脸也黑乎乎的,趁得那双期待的眼睛更加明亮了。 “成交。” 说完,她伸手在哑鹿脸上抹了一下。 搓了搓指尖的黑灰,在哑鹿忐忑又惊惧的目光中,阿初将自己的破草帽盖在他头上,向下压了压。 ...... 当该隐从容地踏进帐篷时,老派克提起的警惕心就稍稍放下了一点。 敢走进来,说明这个男人不是血族,也不是其他畏惧教会的邪恶生物。 如果说那位自称是女巫的女人很可疑,那么这个衣饰华贵的男人也一样需要盘问。 该隐说了个假姓名,随后便详细地介绍起了自己的家庭出身和生活的城镇,还矜持又骄傲地介绍起了手杖上那枚家徽的深厚底蕴。 不管是那个著名的贵族家系,还是城镇的名字,甚至是那枚家徽,全部都是真的。 而他所说的那个名字,其实也确有其人,只不过那人若干年前就失踪在了他的庄园里。 “尊敬的先生,”老派克尽量保持礼貌,温声打断道,“那么,请问您是怎么出现在这种偏僻的森林里的?” 该隐脸上顿时流露出了一丝被下等人打断和盘问的不满,坐在椅子上低头整理着袖口的金纽扣。 在气氛变得更尴尬之前,他淡淡地道: “我也不知道,我原本是出门参见一个茶会,而我的车夫却把我打晕了,醒来后我就发现自己躺在一棵大树下。”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脚步声,我试图求救,却被刚刚那个女巫打伤,我尽量小心地跟在她身后,就来到了这个......有趣的营地。” 老派克吐出一个烟圈,片刻后,摇了摇头: “看来这里面发生了很多难以置信的事。” 这位贵族老爷所说的城镇他知道,距离这里很远,哪怕是骑马,也需要三天不眠不休的赶路才能到。 虽然听起来那位车夫最可疑,但打晕这位老爷的人,和将他带到这里的人,也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您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该隐这次连看都不看他了。 老派克也不生气,说实话,如果这人急急忙忙地澄清自己,或者说出一大堆细节,他反而要怀疑几分了。 “先生,我不是有意冒犯您,只是出于谨慎的考虑想了解一下情况而已,毕竟这里距离吸血鬼的领地很近,在附近活动的邪恶生物也有很多,希望您不要介意。” 老派克起身行了个礼,动作标准又流畅。 “我当然不会介意。” 该隐挂起微笑,就是经常会在贵族老爷们脸上看到的那种,亲切随和,嘴角的弧度却仿佛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老派克不自觉地将该隐的面庞与另外一些大人物的脸重合,态度在不知不觉中愈发恭敬了。 “这个简陋肮脏的营地实在不适合您这位尊贵的先生停留,请问您是否需要雇佣一些保镖,好尽快护送您回家。” 这种麻烦的大人物,还是趁早送走吧,不然的话,等过段时间猎魔人的大部队一来,这位先生很可能会成为一具无辜的尸体。 那些猎魔人可不懂得礼仪,也听不懂道理。 莫名其妙出现在林子里的陌生人? 说不清怎么来的? 那就是魔鬼的力量作祟,这个人已经被魔鬼的力量侵蚀,宁杀错不放过,杀! 这个提议很好,正中该隐下怀,他看向老派克,微笑道: “我确实需要一些保镖护送我离开这个古怪的林子,不过,我只会花钱购买最值得的东西,比如说,这里最强大的战士。” “看起来你是这个营地的领头人,那么你应该是最强的战士了,我要雇佣你。” 不容置疑的语气,上位者惯用的态度。 老派克微微皱眉,将手里的烟斗在桌沿上磕了磕。 帐篷里还有四个人,在该隐和老派克交谈时一直没有说话。 独眼龙和他的兄弟悄悄交换了一个眼色,谄媚地看着该隐,也笑了: “这位老爷,您眼光真好!“ ”老派克确实是这里公认最强的,还有他手下五个兄弟,那都是以一当十的勇士,为了您的安全,不如一次性都雇走,也免得他们兄弟分隔两地。” 老派克走了,就别想再回来,这个营地从此以后就是他们兄弟说了算。 络腮胡一瞪眼,铿锵一声抽出腰间的阔边剑,粗声粗气地道: “我不服!什么时候老派克就是公认最强的了?我怎么不知道?老派克,走!出去咱俩打一架!” 最后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在该隐进门之前就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这时候更不会说话,只是抱着剑鞘,默默走到了老派克的身后。 他就是老派克手下以一当十的五个兄弟之一。 老派克顿时感受到了骑虎难下的巨大压力。 他是一定不能离开这里。 但他要是拒绝该隐的招揽,就等于变相承认自己弱,在这个实力至上的地方,独眼龙那些人就有借口质疑他的统领地位。 本来这些乌合之众就不好管理,偏偏暂时还不能放任这些人自由行动,他需要尽量收拢。 老派克看了看气定神闲的该隐,敏锐的直觉再次提醒他,这个人可能是故意造成眼下他这个困境的。 终于,营地里响起的一声惊呼拯救了老派克。 “塞缪他们回来了!天啊!他们都受了重伤!” “快来看,他们还活抓了一只吸血鬼!” 99. 传口信的内容和场合都很重要 老派克是个稳重的人。 所以,当急性子的络腮胡冲出帐篷的时候,他正仔细地把楠木烟斗用布包好,深深地塞进上衣内侧的口袋里。 在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的过程里,老派克已经思考出了好几种借机应付那位贵族老爷的方法。 比如说,用那只被活抓的吸血鬼吓唬一下这位高傲的大人,让他不要再多废话,赶紧挑几个人离开这里。 该隐正看向帐篷门外,望着那些嘈杂人群微微蹙眉。 而他的这副表情就被老派克解读成了忧心忡忡。 “您要一起去看看吗?吸血鬼这种生物身上能够收割的战利品不多,尸体都会被烧得很干净,我这里也只有几颗从它们嘴里敲下来的尖牙,还有几根又长又尖的指甲,能见到被活抓的吸血鬼的机会可不多。” 该隐缓缓站起身,看向老派克的眼神让他有股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么难得的机会,当然是我的荣幸,走吧。” 该隐的笑容很温和,语气很温柔,那一转身的动作却锋锐得像柄利剑。 他大步走出帐篷,扬起的大衣衣角狠狠地抽在老派克身上,把他从刚刚感受的那股恐惧里惊醒。 老派克下意识地把手放在剑柄上,快步追了上去,却不想刚刚走出帐篷,就撞见了不知从哪儿拐出来的阿初。 她的草帽不见了,手腕和脚腕上的镣铐也不见了。 察觉到老派克的目光,阿初解释道: “别担心,我没弄坏你的宝贝,我把它们放在柴堆边上了。” 老派克隔着衣料摸到了口袋里的镣铐钥匙,看着悠哉悠哉向人群中心晃的阿初,一时间说不出话。 这套精钢镣铐是主教大人特意赐给他的,是专门为了某位“特殊的目标”打造的,锁好以后会随着时间而变重,刀砍不断,火烧不化,还有压制力量的作用。 就算这个女人不是“邪恶生物”,镣铐没有灼伤她的皮肤,但她也不应该这么轻易就解开吧? 不对,不是教会的人,却能用非自然的力量从镣铐中逃脱,怎么可能不是邪恶生物? 就在老派克思绪纷杂时,阿初已经拨开挡路的围观群众,找到了她要找的人。 “塞缪·伍兹,家住枫树镇,祖辈都是铁匠,是你吧?” 无视掉另外两个满身是血的重伤员,也无视掉地上被打断手脚捆成一团的血族,阿初径直走到那个上衣前襟被撕开的年轻人面前。 敞开的前襟里,有一道渗着血的伤口划过胸膛,十几厘米长,好在并不深,这才没让他开肠破肚的回来。 阿初随手隔空一抹,塞缪胸前的伤口瞬间愈合。 被人叫破来历的塞缪本来正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她是谁,现在更是满脸惊异,看看她,又看看左右。 人群骤然鸦雀无声,随后便是接连响起的刀剑出鞘声。 “女巫逃出来了!” “她刚才是不是施展了巫术?” “那对孤儿果然是废物,连个被锁住的女人都看不住,我还说半夜过去玩玩呢。” “就是,光吃饭不干活,还不如让我们爽一爽,那还算有点用处。” “哎,我跟你说,有一次我不小心摸到了那个哑巴弟弟的手,那皮肤,可嫩了!” “真的?那咱们要不今晚......” 阿初双手向外一推,就把附近的生物通通请出了五米开外,也把他们的污言秽语给强制静默了。 该隐早就找了一个绝佳的位置看热闹,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阿初吸引,看了看那个被捆住的血族。 这位倒霉的同族后辈也被阿初扫到了一边,还不小心撞塌了一顶破旧的帐篷,整个人都陷在了破布堆里。 身为唯一一个没被推开的人,塞缪局促地握着剑,咽了咽口水,紧张又警惕,不知道是该先下手为强,还是该转身就跑。 “别紧张,我只是来传个口信,首先,是你父亲的遗言。” 顿了顿,在开口时,阿初嘴里吐出的却是一个苍老虚弱的男人声音,断断续续,气若游丝,明显命不久矣。 “‘我只是想让他做个老实安稳的铁匠,我到现在也不懂他为什么不愿意,为什么要离开,又为什么从来不回家看一看,但现在说什么都迟了,我只想、只想知道他到底在哪里,是不是还活着。’” 说完,阿初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用她自己的声音解释道: “在这里,我告诉他你还活得好好的,而且就在离家不远的这片森林里,他一激动就死了。” 这片森林距离枫树镇就隔着一座山和一条大河,徒步走起来是有点费事,天气好的话,也不过三四天就能到。 至于这位老人提出的另外三个问题,她就没办法回答了。 “你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好,你离家出走以后,她每天下午都会在镇外大路边的那棵大枫树下等你,风雨无阻,你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她也病倒了。” “她希望至少能在临死前再见你一次,能亲眼看到你安然无——” 阿初抬头望向了林外的某处天空,收回目光后,挠了挠头,嘟囔道: “这好像算是任务失败?算了,至少口信带到了。” 她看向塞缪: “刚刚你母亲也死了。” 该隐正打算从破布堆里把受伤的同族翻出来,闻言直接低低地笑出了声,瞬间把可怜同族的处境抛在了脑后,聚精会神地观赏了起来。 那个叫做塞缪的年轻人的表情,简直太精彩了。 先是茫然,仿佛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在说些什么,随后是私事被暴露在众人面前的窘迫和恼羞成怒,现在就直接是狰狞扭曲的狂暴面孔了。 几句话的功夫就能完成如此迥异且生动的表情转换,他也不知道到底该夸奖哪个了。 “你个魔鬼!你竟然诅咒我的父母!” 塞缪气得浑身发抖,面色通红,一剑劈向了阿初的头顶。 阿初没躲,反正这剑劈不到她,所以她拿出了腰间的那把小匕首,抽出鞘。 匕首很普通,样式也简单,看着倒是挺锋利。 “这把匕首是你十八岁那年用自家的炉火打造出来的第一件物品,你母亲说,虽然你父亲那时候特别嫌弃你的手艺,但他实际上一直都有好好珍藏它。” “这是你母亲交给我的信物,说是你看到这个以后,就一定会相信我说的话了。” 可惜,这件信物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你个魔鬼!小偷!强盗!你不仅伤害了我的家人,竟然还偷了他们的东西,我才不会相信你这个魔鬼说的话!” 塞缪斩钉截铁地道,哪怕他的剑只砍到了空气,也没有让他停止继续劈砍的动作。 阿初摊开手,耸耸肩,把匕首扔给他,而那把匕首也奇迹般地挂在了他的腰间皮带上。 “无所谓你信不信,反正我只是来传个口信。” 她当时只不过是在那棵大枫树下躺了一会儿,出了一会儿神——字面意义上,就被塞缪的母亲误以为她是饿晕了过去,连忙从附近的人家借来一杯牛奶喂给她。 尽管她不需要,但她还是领受了这份好意,加上她反正也是四处走没个固定路线,顺便来找找人也不麻烦。 那杯牛奶的债务还清,接下来,就是手里这枚金戒指的债务了。 阿初转过身,伸手一弹,原本瞄准自己后脑的那支箭就化为了齑粉,另外两支弩箭也从半空中掉到了地上。 “抱歉,现在就不能让你们抓住我了,我要走了。” 越过层层叠叠的帐篷,阿初看到杰克兄弟俩已经偷偷溜到了营地边缘,也抬脚准备离开。 “亲爱的,别玩了,赶紧把这些人杀光我们好回家。” 突然,一个透着无奈和宠溺的声音在人群后方响起。 循声看去,一个双手十指都是金属利爪的黑衣男人正在淡淡微笑,他的手指一挑,化为利刃的指甲便将那位受伤同族身上的绳子尽数划开了。 “吸血鬼!” “他们是一伙的!” “抓住他们!快,杀死她!” 阿初无视迅速向自己扑来的人们,一步闪现到该隐身边,看着他骤然变色的脸,认真地道: “你是该隐,是血族的始祖和王者,这个营地对你的领地和族人们来说都是个隐患,我很理解你想要铲除这里的迫切心情。” “但是,我不喜欢被利用,我也不喜欢无缘无故无偿地帮忙,所以,祝你好运。” 话音未落,她已经瞬移到了一米之外,正对着咬牙切齿的该隐,面带微笑,慢慢地,一米一米地瞬移离开。 在她瞬移出该隐的视线范围之前,她会好好欣赏该隐战斗的英姿,并铭记在心的。 却不想,该隐很快就勾起了嘴角,伸手一抓,抬手一扔: “亲爱的,接着!” 100. 话多是感兴趣的前兆 被该隐扔过来的,是他那位不幸被抓的血族同族。 阿初顺手接住,一低头与这个倒霉孩子四目相对,终于还是没忍心把他扔回去。 该隐也已经化为一团黑雾来到了她身边,诚恳地道: “澄清一下,我不是特意来找这个营地的麻烦的,我原本是想穿过这片森林去找人,但是不幸迷路了,是你把我带到这里的。” 阿初冷淡地回道: “我当时给你指明了所有的方向,是你自己要跟过来的。” 该隐点头:“确实,脚长在我腿上,但是,如果不是你揍了我,我也不会跟着你。” “那是因为当时你试图袭击我,我那是正当防卫。” 该隐无辜地道:“我没打算袭击你啊,我是想跟你打个招呼,表示一下友好。” 阿初摸摸自己的脖子,有些疑惑: “咬脖子是打招呼的方式?” 阿初的反应比该隐想象的还要有趣。 她是真的在思考这种可能性,所以—— “我是血族,我们血族打招呼的方式当然与人类不同,对不对?” 该隐看向自己那位同族,那个年轻的血族接受到来自始祖的压力,虽然依旧虚弱地瘫在地上,还是下意识地点点头。 “你看,是你无缘无故先打了我,所以我才一时生气跟着你来到了这里,至于指认你是女巫的事情,你也承认自己本来就是女巫,我可没有说谎诬陷你。” 该隐乘胜追击,同时微微偏头,抬手一扬,利刃般的指甲划出一道残影,将飞向他们这里的弩箭尽数斩断。 好像,是这个道理?阿初看着该隐,没有反驳。 “其实就算没有我,你一个女人突然出现在深山老林的这个营地里,也肯定会受到很多盘问和责难,也肯定会爆发武力冲突,然后才有可能达成和解。” “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我的指认其实是缩短了这个过程,提前展现你的能力,直接跳过了暴力过程达成和解,对吧?” 该隐也觉得今天的自己一反常态地啰嗦,但他突然很享受眼前这个人一脸认真地听自己胡扯的样子。 “我来到这里以后并没有表明自己的血族身份,因为我虽然警惕这个营地的存在,却不一定要出手对付那些人。” “其实,我原本只是想顺手救一下这个同族,别的事情真没打算管,更没打算在这里打架。” “但是,”该隐清清嗓子,整理了一下思路,“但是,你刚才却在那些人面前叫破了我的身份,现在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阿初眨眨眼睛:“怎么严重了?” 该隐笑道:“他们听见我是血族始祖,这不都激动地想活抓我呢吗?” 阿初看看那边嗷嗷叫的冒险者们。 比起激动,她觉得他们更像是在紧张,列队列了半天,除了射过来几支箭,再加上些眼神和语言攻击,就没啥具有杀伤力的行为了。 该隐继续道:“而且我堂堂血族始祖,如果今天就这么离开了,岂不是要留下一个落荒而逃的名声?这可是影响声誉的大问题!” “所以?”阿初挑眉。 “作为一切的始作俑者,你是不是该留下来,跟我并肩作战?”该隐认真地问。 阿初不出所料地露出一个理当如此的表情,点了点头,又十分理所应当地摇了头: “不,就算这里面有我的责任,我也不想管你的死活。” 说完,阿初白了他一眼:“你当我是傻瓜?” 这人是对她的智力有什么误解吗? “等等别走,这个给你!” 该隐迅速将一枚蓝宝石百合花胸针塞给刚刚转身的阿初。 “有缘,有故,有偿,”该隐的手掌包住了她的手,让她把那枚胸针握在掌心,“这就应该可以帮忙了吧?” 这枚胸针的百合花造型,有些眼熟。 阿初拿出另一枚古旧的金戒指,果然在里圈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刻痕,与这枚胸针的花叶造型有九成相似。 “先说好,我不帮你杀人。” 阿初随手切开虚空,将胸针和戒指一起收进封闭空间里。 她的这身衣服没有口袋,腰带倒是可以挂东西,但实在不方便挂戒指这种小物件。 该隐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手段,愣了愣神。 以他的所知所闻,当今世界上的那些所谓神明可没有一位能够操纵空间,他们在不同地点间的瞬间移动更是有限制的。 很快,他收起思绪,回头看看那些终于缓慢包围上来的冒险者,满眼都是教会武器散发出来的圣洁光辉,晃得他十分不爽。 “不用杀人,不过那些武器比较特殊,应该不会伤到你吧?”该隐看向阿初。 阿初摇摇头:“对我而言,不存在特殊的东西。” 说罢,她抬手一招,一把银光闪闪的长剑从主人手里飞出,落在她的掌心,又被递给一旁的该隐。 “你想要这些武器?” 该隐退了半步,避开长剑的锋芒,同时连连摆手: “不不不,我讨厌它们,你留着吧。” “我不需要武器。” 阿初看看该隐,又看看握在右手的长剑,左手拂过剑身,长剑的光芒瞬间黯淡下来,变成了一柄普通的铁剑。 该隐不动声色地将满腔惊讶压在心底,既好奇于这个女人的身份,又不免敬畏她的手段能力,心情十分复杂。 “你看这样处理怎么样?”阿初再次把剑递给他。 该隐从阿初手里接过剑,突然想到,敬畏是个有些距离感的词,更是个缺乏安全感的词。 可他看着那双干净澄澈的眼睛,却莫名只想再走近一些,而他这个不假思索就接过这柄剑的动作,好像也暗示了某些尚未明了的意识。 “我想......” 该隐也不知道他是想说些什么,还是想做些什么,亦或者是想要什么。 顿了顿,他答道:“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处理方式了。” 得到肯定的答复,阿初看向那些步步逼近的冒险者,抬起手,一抓一放。 似是有风吹过,一缕缕银光从每一柄武器上飞出,在空中汇聚又消散,仿佛在阳光下消融的冰雪。 她再扬手一挥,每个人手里就多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破铜烂铁,拿来切菜都嫌钝。 “解决了。” “解决了?” 别说那些顿时齐齐化为石雕的冒险者了,甚至连该隐都没有反应过来,听见阿初的话,不由自主地重复道。 这就解决了? 站在原地摆摆手,就解决了? 误读了该隐的表情,阿初想了想,又摆了摆手,把那些人送回十米开外的营地里,随便找了顶帐篷塞了进去。 “现在应该算是处理好了,我走了。” 风中传来六十多个男人们堆叠在一起的胡喊乱嚎,阿初与该隐道别。 该隐却不想跟她道别,当即弯腰捞起晕倒在地的受伤同族,不顾形象地扛在肩上,快步追上阿初。 “真巧,我们顺路。” 该隐的笑容和煦灿烂,就像在大街上偶遇了一位久别重逢的朋友。 “你确定?” 阿初记得他刚才说过,他是想横穿森林去另一边找人。 该隐认真地道:“对一位迷路的人来说,任何方向都是顺路。” “我要去血族领地,我确定你跟我不顺路。”阿初直白戳穿。 该隐的笑意更深了:“那就更顺路了,既然要去我的地盘,身为东道主的我当然要尽地主之谊。” 阿初停住脚步,仔细地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似乎在辨别他的真伪: “不知道为什么,你让我想起了一个熟人。” “谁?”该隐好奇地问道。 阿初收回视线,目不斜视地向前走: “一个十年前被我扔进海底火山口的家伙。” “......” 101. 转世重逢永远是狗血剧情的一部分 离开营地,走上山坡,密林边缘的大石下躲着两个少年人。 半搀半扶着受伤同族的该隐没再说话,跟着阿初的脚步找到了这两个人,见他们不急着离开,就把同族放在大石旁边的地上。 “要是有点鲜血的话,他会恢复得快一些,就不会拖慢我们的脚步了。” 该隐的目光落在了这两个年轻人类身上,仔细打量着他们的身形和面容,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你们看一下这枚胸针,认识吗?” 阿初只当没听见他说话,而她一开口,杰克兄弟俩的注意力就不由自主地被她吸引了过来,以至于他们根本没有思考该隐那句话的隐藏含义。 很快的,兄弟两人就更没有心思去关注该隐这个陌生人了。 “祖母的胸针!这是祖母的胸针,我在母亲的记事本里见过这个图案,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哥哥杰克激动地拉住了阿初的手,弟弟哑鹿还带着阿初那顶破草帽,也清脆地道: “大姐姐,你见过这枚胸针的主人?” 该隐挑了挑眉,倒也不是太过意外。 不是兄弟两人,而是兄妹两人,这位“弟弟”是个女孩子。 想想那个混乱肮脏的冒险者营地,他十分理解这个女孩子装哑巴涂黑脸,还穿着一层又一层脏衣服的理由。 “我也是刚刚得到这枚胸针的,不过,我不觉得他就是胸针的主人。” 发现阿初的目光所指,兄妹二人齐齐扭过头,看了一眼后,又齐齐躲在了阿初的身后。 地上那个受伤的血族已经醒了过来,正亮着獠牙和利爪,喉咙里响着无意义的低吼,一脸的狰狞饥渴。 如果不是该隐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他现在肯定已经扑到了兄妹二人的身上,咬破他们的动脉吸血了。 “我早就警告过他们,不要再制造这种低劣的品种了,看看,简直就像野兽一样,有辱我血族名誉呐。” 该隐无奈地摇摇头,看向那兄妹俩,商量道:“要不你们挤点血出来,一人一小杯就够。” 不等身后的两位小朋友回答,阿初抬手一指,指尖一点尘埃般的细小荧光飞落在那个血族的眉心,像是一滴水落在平静的湖面上,泛起一圈圈涟漪。 被打断的手脚恢复原状,流血的伤口愈合,兽性大发的暴戾目光也恢复了清澈。 “在下菲谢尔,见过该隐大人!” 年轻的血族菲谢尔立刻向该隐恭敬行礼,随后转身看向阿初。 “见过、见过......这位女神大人。” 这实在是他能想到的最贴切的称呼了。 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彻底昏迷,只不过在受伤的身体和破碎的精神双重混合作用下,他的清醒被困在嗜血痛苦的躯壳里,只能单向接收外界的信息,却表达不出来。 所以,他看到了这个陌生又强大的女人,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跨越和切割空间,可以随随便便就让那些令血族胆寒畏惧的特殊武器变成废铜烂铁,又可以随随便便让他那沉重的伤势恢复如初。 想到这里,菲谢尔偷眼看看一旁的该隐大人,把内心的另一种期待压制再压缩。 这样的女人,肯定不会垂青他这么个小人物。 菲谢尔的眼神和其后的闪躲并没有被该隐忽视,他倒是没有生出警告菲谢尔的狭隘心思,只是更想将阿初留在自己身边了。 这样的强大,绝对可以与教会的圣父圣子抗衡,而阿初这随手而为的漫不经心,也让该隐有种既侥幸又后怕的感觉。 幸好是他先遇到,幸好他萌生了几分兴趣,幸好他将她拉到了自己这一边,否则的话,今天的菲谢尔,明天的血族,就都危险了。 “不用叫我女神大人,这个称呼太累赘也太奇怪了,”阿初无奈地道,“我叫,初。” 她自然会讲这里的语言,但当她介绍自己的名字时,还是选择了东方语言的原音,而不是翻译这个字的含义。 “你是从东方来的?”该隐见多识广,立刻认出了她的来历。 怪不得他在西方诸国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一位实力强大的女人。 显而易见的问题不想回答,阿初将注意力放回杰克兄妹身上,解释道: “他们都是血族,你们之前不是想见见吗?” “另外,这枚胸针就是那个叫做该隐的血族给我的。” 兄妹俩迟疑地挪动着步子,绕出阿初的背后,看着那边的两位血族,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该隐还不至于为难两个小孩子,微笑着点点头,问道: “你们两个的本名,一个叫黛西,一个叫格兰杰,来自东南沿海的布瑞达河口镇。” 兄妹俩对视了一眼。 “你们想去血族领地,应该是为了找自己的舅舅乔治,对不对?” “您......认识乔治舅舅?”哥哥杰克,不,哥哥格兰杰试探地问道。 该隐笑笑:“当然认识,我之前不是说要穿过森林去找人吗?” 这后半句话,他是对着阿初说的。 “那恭喜你,你找到了。”阿初回道。 格兰杰和黛西这两位小朋友却有些茫然:“找我们?找我们做什么?” 这是该隐大人啊!虽然他们家跟舅舅家联系很少,但过去的十几年里也收到过三四封辗转送来的信,在爸爸发现并烧掉那些信之前,他和妹妹都认真看过很多遍,也将信里所写的那些故事牢牢记在了脑海里。 血族的始祖,统领所有血族的王者,舅舅信里写着的那位强大、英俊、礼貌又温和的该隐大人。 黛西悄悄地红了脸,少女的梦里总有这么一位遥不可及的倾慕形象,虽然她今天才是第一次见到他。 “乔治前段时间收到了一封信,信中说他的妹妹——也就是你们的母亲病重垂危,又提到你们的父亲打算将你们卖给领主老爷,所以就想去找你们,将你们接来跟他一起生活。” “可惜现在形势严峻,他一个人贸然离开血族领地恐怕会有危险,乘船走海路绕过去又很费时间,所以我就来找你们了。” 听完该隐的解释,这两个孩子脸上难以置信的神色更加明显了。 他们的舅舅是什么身份,竟然能指挥得动该隐大人亲自出远门去接他们两个素未谋面的孩子? “乔治舅舅......”格兰杰犹豫了一会儿,看了看菲谢尔,才问道,“也已经是血族一员了吗?” 该隐失笑:“当然不是,他是我的花匠,我在花园散步的时候听到他不停叹气,就多嘴问了一句,又顺路出门逛逛而已。” 他也很久没离开领地去外边看看了,又听说教会最近动作频频,这么几个理由一起推动,才把他从自己的城堡里赶了出来。 活得太久,就容易懒,对很多事都提不起兴趣。 最初的那一千年里,他还有着四处游历探索世界的勃勃生机,现在的他,只想安稳地待在一个地方,静静地看着血族的繁衍发展,就像培育一株小树苗那样。 “看起来,我不用护送你们去找血族了。”一切顺利,阿初想要离开。 “别急着走啊,”该隐迅速走到她面前,弯腰躬身一礼,“尊敬的东方来客,还希望你能接受我诚挚的邀请,前往我族领地逗留几日,让我尽份地主之谊。” “初大人,”菲谢尔也连忙行礼,“感谢您救了我的命,希望我有这个荣幸用最好的盛宴报答您。” “大姐姐,你先别走吧。”哥哥格兰杰比较警醒,他还不能完全信任该隐的说辞,也出声恳求道。 “大姐姐。”小姑娘黛西也扯住了她的衣角,另一只手还牢牢按着头上的破草帽,有种拿草帽当人质的架势。 阿初回头看看那片营地的方向。 教会圣子的目光已经抵达了那里,正与那位老派克确定她的身份和立场,似是打算从附近调派一支猎魔人队伍搜索跟踪他们这一行。 阿初看着哥哥格兰杰的眼睛,确实没有办法保证该隐和菲谢尔不会伤害他们兄妹二人,也无法确定该隐会不会好好保护他们。 “那好吧,等见到你们的乔治舅舅,让你们安顿下来,我再离开。” 阿初摸摸格兰杰的头,在格兰杰小孩子般的抗议声中,笑着承认了他不是小孩子。 尽管她没有特意去寻找,想不到,她还是与龙神的转世相遇了。 102. 情之所起,往往是为了满足自己 有阿初和该隐两位在,他们一行在山林中的旅途轻松无比。 当然,这中间也是有一些小问题的。 比如说,身为低等血族的菲谢尔在白天时总是无精打采,走两步晃三步,而且他对血液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可惜格兰杰兄妹被纳入了阿初的保护范围,他不敢造次,该隐的始祖血液是他想都不敢想的恩赐,所以,他就只能靠野兽的鲜血维持体力。 不出两天,他们的作息时间就相应地调整了,变成了白天休息,晚上走路。 格兰杰兄妹不愧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哪怕昼夜颠倒,依旧每天神采奕奕,渐渐地,胆子也大了。 “为什么都是血族,该隐大人和菲谢尔却有很多地方不一样?他好像......特别弱一点?” 小姑娘黛西鼓足勇气,揪着衣角跑去询问坐在树下休息的该隐。 破草帽已经回到了阿初的头上,小姑娘也早就洗干净了脸,露出了桃子一样粉嫩又精致的脸蛋,浅棕色的头发披散着,耳边插着几朵林间的白色小花。 黛西的哥哥格兰杰坐在阿初身边没有动,追随着妹妹的目光里却有些隐隐的担忧。 “因为他不是由我转化而成的血族,我亲自转化而成的血族是第一代,菲谢尔的话,似乎是第五代,力量方面自然就弱了很多。” 该隐看着小姑娘,笑着答道,金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不知道是不是夕阳的折射作用,眼眸中的碧色正在退去,一层猩红缓缓上浮。 他可是饿了好几天了,所幸他的自制力要远远强过正在林中觅食的菲谢尔,而且—— 该隐的目光越过黛西微红的脸颊,看向那边低头修补草帽的阿初,舔了舔嘴唇。 他真的很想知道她的味道,而在得偿所愿之前,他需要忍耐一些,这样酝酿出来的美味才更回味无穷。 他的动作却让黛西误会了。 “该隐大人,您、您是不是......” 黛西到底还是个小姑娘,脸皮薄,不好意思太过直白,只是无措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一直默默关注这边的格兰杰腾得站了起来,大步走过去,恶狠狠地瞪了该隐一眼,把妹妹拽了回来。 该隐无辜地摊开手耸耸肩,但还是向着不甘心回头望的黛西小姑娘眨了眨眼。 格兰杰看着脸颊绯红的妹妹,心底涌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还有点说不清的懊恼。 “黛西,我们去找乔治舅舅,只是想回到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你懂吗?” 否则的话,他何必带着黛西远远地逃离那个家,逃离那个要把妹妹献给领主老爷的父亲。 与其成为权贵们一时的掌上明珠,还不如做一个普通的农妇,而在格兰杰眼里,该隐和那位领主老爷并无差别。 “我知道,”黛西涨红了脸,小声嘟囔着,“可是......” 格兰杰立刻厉声道: “黛西!看看那个菲谢尔!难道你想成为那种只知道撕咬兔子野鸡的怪物?” 拎着两只死兔子打算给兄妹俩加餐的菲谢尔从林中走出,把死兔子放在了格兰杰身边,阿初抬起头,看着他笑着道了声谢。 菲谢尔有些局促地擦了擦嘴角,摆摆手表示不必客气。 等菲谢尔走远了一点,格兰杰才敢抬头,就见妹妹黛西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像他一样有什么不好,而且,”黛西抿了抿嘴唇,捂着脸,“假如是被该隐大人亲自转化的话,就不会像菲谢尔那样了。” “你怎么知道,你怎么敢肯定?”格兰杰无力地反问。 阿初却在此时插嘴道: “她没说错,被该隐亲自转化而成的血族基本都会像他一样,不惧怕阳光,不仅对鲜血的依赖性比较小,对教会那些所谓圣水圣器的抵抗力也会强很多。” 黛西开心得笑弯了眉毛,格兰杰则是瞪着阿初磨牙。 “初姐姐,我来帮你编草帽吧,我的手艺可好了!” 黛西殷勤地道,从阿初手里拿过那顶破草帽,一边哼着歌,一边编了起来,还顺手摘了几朵小花当点缀。 阿初拢了拢及腰的长发,从地上捡了根枯朽的树枝当发簪,利落地把头发盘了起来。 这一幕落在该隐眼里,让他十分为那头柔顺的黑发心疼,也对阿初的不修边幅有了新的认识。 而接下来,阿初直接徒手剥掉兔皮,又用一双血手开膛破肚拧掉脑袋再掏出内脏的一系列动作,也让在场的几位产生了不同的感想。 黛西强忍着恶心,抱着尚未完工的草帽躲在了另外一棵树下,眼不见为净。 格兰杰则是已经找好了树枝,架好火堆,却为如何点火而发愁。 菲谢尔低头看看手里的匕首,又看看那根快要削完分叉和外表粗皮的树枝,加快了动作。 该隐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反正从表情上看不出来,只是简单地看着阿初的动作有些出神。 平静,仿佛她在摆弄几片树叶几块石子,仿佛这不过是最普通常见的一件小事,连倦怠都不必。 她应该和他一样,也活了很久很久吧。 想到这里,该隐对于阿初的血的食欲突然消退,变成了另一种欲望。 普通人类的生命对他来说太过短暂,而他不喜欢分离,所以,他从来都只把曾经所有的心动瞬间当作是食欲的蔓延,将那些旖旎缱绻都定位在血与肉的关系上。 他也想过要不要把其中的个别人转化为血族,这样对方就也能拥有与他一样漫长的寿命。 但是想到自己,内心深处那点善良和温柔又让他不忍心去改变对方的命运。 他始终记得,记得那些女人被他拒绝后受伤的眼神,那些是不会因为时间而变质的眼神,被他牢记,被他永远拥有,也让他疲惫不堪。 今天,见到阿初,虽然尚且不清楚她到底是谁,但他隐约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流淌而过的漫长时间。 远比他漫长,却又如此平静的时间。 他可以被她牢记,可以被她永远拥有,可以成为她所必须承担的一份倦怠。 光是想想这种可能性,该隐就激动得心砰砰直跳。 原本,他只是对她稍稍有些品尝的兴趣。 原本,他只是想将她拉拢到自己这一方,用来与圣父圣子所在的教会对抗。 现在,为了他自己,他想在她的心里赢得一席之地。 103. 辈份似乎不太一样 有了想法,该隐却暂时也想不出合适的追求方法。 动机不太纯,好像就只能玩套路了。 但对方比他活得久,又比他强大许多,套路一旦玩崩的话,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一直到快要走出森林,该隐所做的唯一一次努力,也就是提前把菲谢尔赶走。 菲谢尔尝试了几次,终于削好一支造型简约,又有着优美的木纹肌理的盘发长簪,送给了总喜欢从地上捡树枝插在头发里的阿初。 她捡来的树枝往往比较枯朽,使用寿命极其短暂,有时候头发还没绕几圈就在她手里折断了。 见阿初欣然接受了他的礼物,又见始祖大人这一路上并没有过多接近阿初,菲谢尔鼓足勇气,走在了阿初的另一边,占据了黛西小姑娘的位置。 黛西小姑娘乐得如此,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去找英俊、礼貌又风趣的该隐大人聊天了。 至于依旧走在阿初这边的好哥哥格兰杰,他正全神贯注地竖起耳朵,绝不放过黛西和该隐的每一句对话,一旦有任何越界内容,就会立刻去把妹妹拉回来。 阿初不是个健谈的人,但她也不会拒绝与旁人交谈。 该隐放轻了脚步走在她身后不远处,漫不经心地应付着黛西的各种问题,凝神细听着前方两人的对话。 他听到阿初说她确实来自东方,说她有几千年没来这里看看了,说她不过是四处游荡,并没有固定的居所,又说她不介意到菲谢尔家做客,也不介意菲谢尔成为她的短途旅伴,只要他能跟上她的脚步。 半日后,该隐将菲谢尔单独叫到一边进行秘密谈话,随后菲谢尔脱离队伍先行离开,该隐连告别的时间都没给他留。 “怕你无聊,我来陪你聊天了,菲谢尔还年轻,你要是想聊点千百年以上的事情,还是我比较合适。” 该隐赶上阿初的脚步,笑着自荐道。 “那我们来聊聊千万年以上的事情吧,年轻人。”阿初呵呵笑道。 该隐夸张地叹了口气: “看你跟菲谢尔聊天的时候那么和颜悦色,怎么一到我这里就态度大变了呢?难道他比我长得帅?” 阿初闻言,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评价道: “从人类的普遍审美标准来看,你比他好看。” 不等该隐接话,阿初又认真地补充了一句:“可惜,我不是人。” “万幸,我也不是人,”该隐笑道,“所以说,我的意见对你来说更有参考价值。” 阿初依旧那副淡定又认真的语气,纠正道: “血族是由人转化而来的,而我不过是一个徒具人形的异物,相比起来,你和人类的关系更亲密,所以,你的意见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参考价值。” 徒具人形的异物? 该隐把这个疑问暂且压下,反驳道: “其他血族的确是由人类转化而成,但我可不是,我自出生起就是与人类不同的异类。” 在他无意中发现自己可以创造出更多相似的异类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归宿。 没有归宿,就自己创造归宿。 阿初看着他的眼睛,笑容多了几分柔和: “不,你也是自人类中诞生的,你的顺利诞生,你的成长,你的独立与强大,都源于某个人的强烈意愿,是她的愿望造就了你。” 该隐的双脚像是突然在地上生了根,一步都挪不动,而阿初也停下了脚步,静静地看着他不断变化的眼神。 想到阿初在交谈时流露出只言片语的自我介绍,该隐的声音成了上轴时缺少润滑的绞轮: “你,见过她?” “在莉莉丝活着的时候,没有。”阿初坦诚地道。 但是,她是这个世界所有灵魂在一次次转世时的中转站,她也就因此被动地接收了每一个灵魂所有的记忆,并引导着它们经过时间长河的洗涤,忘却前尘,开启新生。 而她本身,是没有「遗忘」这个功能的。 所以,她记得—— “莉莉丝有个遗憾,一个让她死后也恋恋不舍,灵魂始终不肯离去的遗憾。” 那是个强大又有些特殊的灵魂,因此让她更容易从记忆海洋中将这个灵魂翻找出来,并顺便转述一下遗言。 “她想告诉你,‘我爱你’。” 最后三个字,不是阿初的声音,而是一个陌生的,温柔无比的,又熟悉到让骨骼都颤栗的女子声音。 该隐闭了闭眼睛,一步上前,紧紧抱住了阿初,把她用力按在怀里。 “别动,我现在需要一个拥抱。” 听到该隐生硬中带着些许哽咽的声音,阿初放在身体两侧的手缓缓抬起,调整着合适的位置和力度,很不熟练地将它们搭在了该隐的背部。 这还是她第一次被拥抱,也是第一次拥抱别人,希望自己没有做错这个动作吧。 纠结了一路要如何提纯动机,又纠结了一路怎么设计套路,该隐终于解脱般地把这两个念头狠狠扯开,心无杂念地感受着此时此刻的情难自禁。 与食欲无关,与肉/欲无关,与激情无关,却能缓解他这千年以来的疲惫、不甘、自我痛恨和流离彷惶。 因他而死的母亲,因他而死的父亲,想要他死的祖父,猜不透是不是也想要他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被自己创造出来的同族,却因为受到血液的限制,只能成为他的下属。 他们无法违抗他的命令,这让他总是分不清那些尊敬、关切和爱戴是不是出自他们的真心。 而那些靠近他的女人,往往也怀有另外的心思,无法信任,无法彻底敞开心扉。 当然,也可能是他过重的疑心作祟,毕竟带着一身伤死里逃生地领受过一次祖父策划的美人计之后,他会有这种后遗症也不奇怪。 而现在,怀里这个人,他找不出怀疑她的理由。 睁开眼睛,该隐看到了一个刺眼又刺心的物件。 抬手拔出那根新削成的木簪扔在地上,缎子般的黑色长发披散下来,该隐拢过发丝,轻声道: “还是散着头发更美。” “可是,也很麻烦。” 感受到该隐的放松,阿初推开他,皱着眉用手指梳了梳头发。 “那我再给你做一根。” “不用那么麻烦,刚才那根就挺好......” 阿初低头,刚好看到该隐踩着那根发簪,咔嚓一声。 竟然断成了八截。 这是怎么踩出来? 104. 抱一抱啊抱一抱 林间,走着走着,大家就看到阿初突然张开双手,该隐正想快走两步赶上去,就见阿初已经抱住了身边的一棵大树,紧了紧胳膊,然后放开,继续平静地走路。 又没赶上。 该隐不无可惜。 自从那天与该隐拥抱过一次之后,阿初就解锁了“没事抱一抱”的行为习惯。 一块形状不同的大石头,一棵品类不同的树,清风,微雨,月光,阳光,还有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被她抱了一遍。 据她自己说,她是在比较分析拥抱不同对象时的感受。 “我知道,拥抱这种行为具有安抚、安慰和精神支持等多种意义,可以比较快地让人平静下来,给人一种心灵上的温暖。” “虽然我体会不到这些感觉,不过似乎,别人依旧可以从我这里获得这些意义。” 当时,阿初抱着脸红红的格兰杰小朋友,如此说道。 “是、是,很温暖。” 格兰杰红着脸想低头,刚低下头脸却更红了,只好梗着脖子,紧紧闭上眼睛。 该隐伸手把格兰杰从阿初怀里提出来,尽量动作轻柔地放在一边,脱下自己的大衣,罩在阿初身上,裹住。 阿初那身破布口袋似的衣服,不仅又破又薄,还根本不具有裁剪过的痕迹,领口袖口都十分不合体。 多亏这衣服的颜色比较深,她平日里的动作幅度也小,才没有进一步引发该隐的占有欲,把那不幸长了双眼睛的兄妹俩通通赶走。 阿初伸手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和胸口,满意地笑道: “看来我对人类形体的模仿很到位,柔软度和温度也都没问题。” 她几乎没有与其他人,乃至其他生灵进行肢体接触的经历。 对她来说,直接肢体接触没有必要,所以她不会主动做出这种行为,而其他生灵也不会主动接触她——准确的说,是不敢也触碰不到她。 不过,经历过该隐的那次拥抱,她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来深入研究一下这种行为的。 这样一来,当其他人需要她时,她就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 该隐收回目光,语重心长地道: “下次再有这种测试身体柔软度和温度的想法,可以跟我说,我很乐意为你效劳。” 阿初又戳了戳自己的肋骨和肚皮: “应该不必了,该硬的地方硬,该软的地方软,不需要进一步调整了。” “反正,”该隐有些惋惜,“假如你对这方面依旧有疑虑的话,可以随时找我,我很愿意帮你......嗯,进一步探索一下人类身体的奥秘。” 既有种趁人之危的龌蹉感,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兴奋感,该隐的心情十分微妙。 想了想,他继续道:“在某些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拥抱还具有另一种意义。” “嗯?”果不其然,阿初表达了疑惑。 “拥抱,亲吻,再抚摸,和,咳,嗯,坦诚相见,水乳/交融,这是情侣之间单独相处的一种流程。” 该隐从没觉得自己的脸皮这么厚过。 “亲吻?坦诚相见?水乳/交融?” 另外两个词她知道,这三个词就有歧义了。 该隐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又看向阿初的,压抑着突然涌上心头的饥渴: “对,亲吻,最亲密的表达方式之一。” 阿初恍然:“这个啊,这个我知道,没什么特殊感觉,哦,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了,你在说人类的繁殖行为。” 这是生灵自然繁衍的正常行为,拐弯抹角的做什么,直接说不就好了。 格兰杰已经堵住妹妹黛西的耳朵,拖着她快步远离了两人。 该隐难得地脸红了一下。 阿初的表情太平静太坦然了,显得他的心思特别见不得光,格调特别低,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特别让他在意的疑问: “你说亲吻没什么特殊的感觉,难道你跟别人接过吻?” 阿初抬手按住了自己的嘴角,点头:“嘴唇互相接触,确实有过一次。” 该隐有点想爆炸:“谁?!什么时候?在哪里?那个家伙在哪儿?!” 是哪个不懂情调的混/蛋占了便宜! 而且亲都亲了,竟然没有抱过她,这也太不是人了! 阿初张了张嘴,表情有一刹那的凝滞,最终笑道:“他早就死了。” 该隐瞬间冷静,将这个话题打入黑名单,决定以后再也不能提。 这明显是曾经有过一段不太美妙的往事,他不能让阿初总是惦记故人故事,他要用新的情感填补挤占进去。 就像他让阿初第一次体验到了拥抱的感觉一样。 想到这里,该隐凑近阿初,又凑近她的脸颊,却被阿初一个旋身躲开。 “别躲呀,除了嘴唇以外,其他地方也可以亲的,体验会不一样的。” 该隐说完这句话,才觉得自己有点不要脸。 阿初白了他一眼:“别当我是傻瓜,这不是情侣之间才可以进行的肢体互动吗?” 该隐咬着牙捏了捏拳头。 这女人,怎么该糊涂的时候反倒不糊涂了? 阿初扭头看向不远处躲在树后的兄妹俩: “那个女孩子应该会很愿意跟你成为情侣关系,你要是嘴巴痒,可以去找她。” 该隐也看到了对着阿初怒目而视的黛西,扫了一眼就不再关注,摇了摇手指: “情侣关系,是双方都要有这个意愿才行,我对她没兴趣。” 阿初点点头:“看来你其实很清楚嘛。” “......” 所以,他这是被变相拒绝了? 该隐僵在原地,想收回刚才的那句解释,但转念一想,假如他把情侣关系歪曲成单方面成立的关系,那阿初会不会更觉得他和黛西才是一对,毕竟—— “你好像挺在意那个小姑娘的心情的,走路时也总是躲着我,只跟那个小子在一起,难道是想撮合我们?” “我肯定不会干涉,但也不会碍事,”阿初微微感慨,“她的执拗是不会妥协的,在她用尽手段达成心愿的道路上,我可不想成为绊脚石。” 那就实在太麻烦了。 而这也证明,龙神的混/蛋秉性还真是刻在灵魂最深处的顽渍,每一世都不会改变。 “听起来你很了解她。” 该隐有些不解,她们应该认识没多久才对,两人这一路上好像也没单独说过几句话。 事实上,自从他情不自禁抱了阿初那一次之后,黛西就不再跟阿初说话了,要么一个人闷闷不乐,要么前前后后地绕着他欲言又止。 那个小子格兰杰倒是挺贴心,因为妹妹的事跟阿初道了好几次歉,也偷偷教训过妹妹不要任性。 阿初笑着摇头: “不,我不了解她。” 就算是同一个灵魂,每一世的人也是不同的,除了在死后一次次地迎接,她与他,再无交集。 105. 推动剧情发展的配角总会出现的 阿初他们走出森林,来到有灯火人烟的小镇上时,刚好是太阳落山后的这段时间。 天还不晚,家家户户都点着灯,一看就是个比较富庶的小镇,否则不会每家每户都舍得这么奢侈地烧油灯。 灯光下,有晚饭的香气,孩童的嬉笑,织机的扎扎声,铁匠的锤打声,该隐大致看了看,领着阿初和那两个孩子去了一处异常热闹的大房子。 这是酒馆。 只有当农民手里有大量富余的粮食时,才能支撑得起酿酒的花费。 而在该隐的领地里,不管是大城,还是小镇,都会至少有一间彻夜营业的酒馆,里面供应着仿佛永远也喝不完的美酒。 这是很让该隐自豪的当地特色,既说明了他治下人类百姓的衣食无忧,又可以展示他这个领主有容乃大的统治原则。 因为,这种酒馆往往是人类和血族共同的娱乐场所,推门进来,乍一眼看去,根本分不清这里面纷纷攘攘的酒客哪些是人类,哪些是血族。 往里走了走,黛西和格兰杰兄妹俩就根据眸色、仪态和一些细微的动作辨别出了在场的十几位血族。 倒也不是他们两位有多么耳聪目明,而是血族对待人类时的倨傲轻慢,以及人类面对血族显而易见的畏惧和羡慕,都给各自贴上了无形的标签。 普通的血族全部都是红色眼眸,说笑时还能看到上下各两颗尖尖的犬齿。 该隐四人一进门,在场的血族不过瞥来一眼就失去了兴趣,只是示意酒保在他们的下一杯酒里加上这四个人类的鲜血。 这是领地内人类居民的义务,所有人都习以为常。 酒保礼貌地点点头,从柜台下取出四支干净的玻璃杯,放在摆着小刀和伤药的托盘上,单手托着托盘迎向四人。 该隐正跟阿初介绍自己最喜欢的几种酒,余光扫见走近的酒保,转过头来看向他时,眼中的碧海青天就已经变成了火山岩浆。 除了他以外,只有被他亲自转化的七位血族才拥有隐藏眸色的能力。 经验丰富的酒保脚步一顿,鞠躬,行礼,后退三步,转身回到吧台,向那几位点酒的血族大人表达歉意。 而那几位血族正忙着起身向该隐行礼,根本没留意酒保在说什么,摆摆手就让他忙别的事去了。 至于该隐身边那三位面生的人类,就被酒馆里的客人们认作了他的私人储备粮,暂时不会有闲事来打扰。 该隐找了一张比较偏僻的桌子,拉开椅子,请阿初坐下后,又动作轻柔地整理了一下她身上披着的大衣衣领,然后才入座。 偷偷留意他的血族们不禁投来好奇的目光。 始祖之下,是七位元老,四男三女。 他们本就在猜测此时出现在这个偏僻小镇上的简陋酒馆里的元老是哪一位,没想到,还能看到元老向一位普通人类献殷勤。 不过,那四位元老不都各自有伴侣了吗?没听说他们其中有谁在最近分手了呀。 难道,是脚踏两只船?是出门猎了个艳?不过,这猎艳的对象,质量好像有点差吧? 脸蛋看着还行,身材嘛,裹在那件黑色大衣里看不出来,大衣底下露出来的袍子边和破鞋倒是挺有特色。 这三三两两的议论声自然被该隐收入耳中。 “明天我给你买点衣服。” 阿初摇摇头:“不用,我自己买就行,你这里收黄金吗?” 人类自己铸造的货币种类太多,她懒得分辨,向来只拿黄金宝石这种硬通货买东西。 “你身上带着金子?” 该隐看看她,想不出她那身破口袋哪里能装东西。 突然,他记起在林中初遇的时候,这人就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大块红宝石来,莫非—— “不用带在身上,需要的话随时取来就行。” 阿初抬手从空中一抓,掌心里就多了一块拳头大的金矿石,揉面似的双手一搓,一会儿抻成长条,一会儿又折叠成团,再拍拍打打,这块金矿石的体积就越来越小,也越来越亮。 拂开桌面上的一小堆杂质,阿初把这块手工提纯的金子揪成一个个不规则的小块,分给黛西和格兰杰各一个。 “见者有份,你们也拿去买点好衣服,不够再找我要。” 她又分给该隐两个:“今天的这顿酒饭我来请客。” 剩下的几块被她扔回了空中,这次该隐终于看清,虚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层涟漪,像是掀开了一层帘子,那几块金子就是消失在了帘子之后。 黛西和格兰杰看得两眼发直,瞪着面前桌子上的金块忘了眨眼。 该隐伸手捏住金块,举起来仔细看了看,确定了这真的是金子,而且还是纯度高得不能再高的金子。 “你......” 该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都有种在做梦的感觉,满脑子不可思议。 “你是......” 该隐想问她是不是神,可想到另外两位自诩为神的家伙,又觉得这个字眼不太干净,用在阿初身上反倒是一种玷污。 可除此之外,他又一时想不出合适的称呼。 “我的名字叫初,”阿初误会了他这个疑问的口气,“我应该做过自我介绍。” 该隐看了看她没说话。 直觉告诉他,阿初知道他想问什么,可她却避开了这个问题。 该隐又看了看酒馆里安静的人群。 刚才那一幕可是被在场的所有人类和血族都看在了眼里,而在这种落针可闻的安静环境里,初这个名字也清晰地传进了每一双耳朵之中。 哒,哒,哒,哒。 一位女性血族从吧台的另一边站了起来,穿着男式骑马服,踩着低跟小皮靴,曲线优雅地走出一道锋利的直线。 直线的终点就是阿初所在的这张桌子。 红色双眸渐渐地恢复了原本的橄榄色,眼光淡淡地一斜,像是新书的页边,不经意就划伤了翻书的手。 格兰杰忙不迭地站了起来,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她,又拉了拉妹妹的胳膊,想让她也躲一躲。 坐下后,她用指尖拨弄了一下面前的金块,看向该隐,笑道: “该隐大人,您这是捡了个什么宝贝?” 轰! 油锅里滴了一滴水,酒馆里也被扔下一颗名为“血族始祖”的炸弹,炸得满屋子的人类和血族一起晕头转向。 “莫娜,这是我的贵客,不得无礼。”该隐不悦地蹙眉。 莫娜耸了耸肩:“这很明显。” 说罢,她看向一脸平静的阿初,胳膊支在桌子上,骑马服胸前这一大片鼓鼓囊囊的花边也放在了桌子上,微微探过身: “初小姐,请教一下,你是怎么让我的该隐大人这么体贴地对待你的?” 该隐正想岔开话题,阿初已经给出了答案: “因为我揍过他,他打不过我。” 大部分被她揍过的人和非人,在她面前都会变得格外乖巧,她早就习惯了。 莫娜眨了眨眼睛,歪着脑袋看向该隐: “我能申请跟您打一架吗?” 该隐揉揉眉心:“不能。” 莫娜是他亲自转化的最后一个血族,因为莫娜母亲的哀求,他才延续了那个濒死挣扎的孩子的生命,却没想到当年那个怯生生的孩子彻底长歪了。 被该隐果断拒绝,莫娜也不失望,转而看向阿初: “那我要跟你决斗。” “......”该隐深深地叹了口气。 阿初诚恳地道:“你打不过我。” 莫娜托着下巴,笑眯眯地道: “不使用武力,我们女孩子之间的决斗当然要符合女孩子的气质。” 106. 兴之所至 虽然不是第一次被认作是普通的女孩子,但莫娜这种大姐姐似的口气,阿初还真是第一次遇见,以至于她在寻找合适的回答方案时,有了那么短短一瞬间的宕机。 处理好宕机故障,阿初当然是要拒绝这个决斗的,不管它的内容是什么。 决斗。比试。石昆仑。聒噪。麻烦。阴魂不散。 以上,就是她的联想过程。 大概是预判到了她的拒绝,也大概是根本不关心她同不同意,莫娜早就挑着酒杯看向了该隐,笑道: “该隐大人,我们是不是该履行一下见面时的礼仪?” 该隐的视线终于转向她:“礼仪?” 莫娜凑近了一些,同时压低了声音和身体: “不是您让那位叫做菲谢尔的低等血族——” “是的,没错,礼仪。”该隐打断了她的话。 莫娜顿时露出几分期待,又贴近了一些,几乎要钻进该隐怀里了。 该隐却轻轻把她推开,神色有些倨傲地伸出右手,手背朝上。 莫娜撅着嘴,上本身和下半身的弧度还没对准,但依旧恭敬地托住了该隐的那只手,嘴唇轻轻地贴在手背上,停顿了几秒。 该隐翻转手腕,莫娜的双眼变成了猩红色,两根尖牙微露,在他的手腕内侧留下了两个血点。 莫娜抬起头,直起身,继续期待地看着该隐。 该隐却已经将目光移向了莫娜身边的那一位。 “看,我之前可没有骗你,我们血族是有一套与人类不同的日常礼仪的。” 阿初提出疑问:“不咬脖子吗?” 该隐解释道:“这种吻手礼适用于关系比较亲近的上位者与下位者,一般是转化者和被转化者之间,需要上位者主动伸出手,作为一种代表荣誉的恩赐。” 这句话,听得莫娜直磨牙,随意伸手一捞,想抓个人来咬一口。 阿初扬起桌上的酒单,稳稳地挡住她的手,将后知后觉的格兰杰拉到桌子的另一边。 扑了个空的莫娜一拧身,胳膊搭在阿初的肩膀上,搂着她的脖子,笑道: “还有一种贴面礼,适用于地位平等的血族密友之间,将自己脆弱的脖颈暴露在对方的唇齿之下,代表了互相之间绝对的信任。” “你们今天才第一次见,她不可能信任你,你也不可能信任她。” 该隐一脸无奈地把莫娜从阿初身上扯开。 阿初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看着该隐: “当时我们不也是第一次见吗?” “哈,那就说明我也可以嘛~” 莫娜又像牛皮糖一样地贴上了阿初,张开嘴,四颗尖牙偷偷摸摸地戳向她脖子上的动脉。 既然是礼仪的一部分,阿初自然不会像当初对待该隐那样,粗暴地把人扔出去。 该隐也瞬间领会到了她的想法,用近乎瞬移的速度起身把她们两个分开。 “因为当时我对你一见钟情。”该隐与阿初四目相对,深情款款地道。 这也是他第一次睁着眼说瞎话,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脸红,希望酒馆里的橘黄色灯光能给他遮掩一二。 阿初白了他一眼:“都说了别拿我当傻瓜,你当时脸上分明写满了对我这种穷人的嫌弃。” ......穷人? 默默围观的黛西和格兰杰,还有酒馆里的所有生物,都把目光投向了他们这张桌子上那四个金灿灿的小方块。 “还有,该隐说得对,”阿初扭头看向正在生闷气的莫娜,说道,“我们的关系还不到你们血族礼仪规定里的那种亲密。” “我虽然不会......唔,打伤你,但是你也碰不到我的。” 说着,阿初抬起手,食指缓缓推向莫娜,而莫娜就这样呆愣愣被一种无形的压力给推到了墙边,连挣扎的力气都使不出来。 “你看,没有我的许可,想要靠近我是不可能的。”阿初看向该隐。 该隐摊开手,无辜地看着她,表示自己并不打算做什么。 “另外,”顿了顿,阿初继续道,“我没有人类那样的鲜血给你喝,你最好还是放弃这个尝试。” 在菲谢尔提前离开之前,该隐和他的对话虽然隐蔽,但距离那么近,她想不听见也难。 而且刚才莫娜也差点说漏了嘴。 这什么血族特有的一套日常礼仪,分明是该隐前几天才颁布的,是他通过菲谢尔传达给七位元老,还要求元老们尽快向所有血族推广。 她本来没太在意这件事,也没有兴趣去探究该隐是出于什么心态,让他非要将那句明显的戏言变成现实。 今天碰到莫娜,她倒是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突然之间,该隐很默契地明白了她的意思,而他却有点痛恨这次不合时宜的默契。 虽然想着糊涂一些好,该隐还是澄清了自己的动机: “我不是为了你的血。” 他只是为了她这个人。 他清楚地意识到,阿初是个软硬皆不吃的性格,而她自身又具有一种奇特的圆满感,无欲无求,连情绪和情感上的需求都没有。 所以,为了增加一点点亲密接触的机会,以后,等到他们更熟悉一些之后,能借着礼仪的由头,稍微地,偶尔地,凑近一点点也好。 该隐只说出口那半句话,后半句话被他留在了心里,不想在这个场合,也不想在这种气氛下说,免得削减了他的诚意。 阿初不懂读心术,也对表情和心理没有研究,莫娜却听懂了被该隐幼稚地藏起来的那半句话。 “初小姐,我们好像还没敲定决斗的内容吧?” 不等阿初开口,莫娜已经自顾自地一锤定音: “下个满月,在该隐大人的庄园里会例行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我们的决斗就在那场宴会上进行。” “不比武力,不比头脑,只比谁更有魅力,从宴会开始到结束,看看谁能得到更多的舞伴邀请。” 阿初挠了挠头:“宴会?舞伴?要我跳舞?” 莫娜点头:“对,在宴会上舞跳得好的人自然会收到更多的邀请,成为舞池里最靓丽的风景。” 每次这种宴会,希望跟她共舞一曲的男性血族都是要排队的,就是可惜她从没跟该隐大人一起跳过舞。 该隐已经开始期待这场决斗的展开了,但他还是理智地准备起了替阿初拒绝的说辞。 却不想—— “好啊,感觉挺有趣的,我答应了。” 107. 穿衣打扮是一场战争 走下马车,哪怕在场的所有生物都是第一次见到她,阿初依然得到了最为隆重且热烈的注目礼。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她与莫娜的那场“决斗”,二,则是因为始祖大人对其的倾心。 另外六位亲自被该隐转化的元老很欣慰,得知该隐今天就会抵达城堡,纷纷携家眷来迎接,就想看看这个打破了该隐几百年空窗期的美人到底长得什么样。 与莫娜的情况不同,这六位在成为血族之前就与该隐相识已久,是被他收服的追随者,也更像是朋友,对他不会有非分之想。 而对该隐有非分之想的莫娜又比较年幼,更是大家看着长大的,对于她平时围着该隐大人团团转的胡闹,另六位元老也多是一笑置之。 当然,如果该隐真的对莫娜感兴趣,他们并不会有意见,只是大概也不会太过支持就是了。 该隐本来是想表现一下绅士风度,想自己先下马车后再去扶阿初,却不想阿初的动作太快,也没有这种淑女意识,自顾自地就跳下了马车。 站在马车旁,拉车的黑色骏马亲昵地凑了过来,蹭着阿初的脸。 随后踩着华丽步梯走下马车的该隐向车夫使了个眼色,车夫连忙拉扯缰绳,在大黑马舔到阿初的脸颊之前把它拉开了。 该隐走近阿初正想说话,阿初已经转身与他擦肩而过,站在步梯边,向上伸出了手,扶好黛西的胳膊,专注地看着她一步步踩稳。 “我、我就不用了。” 格兰杰往马车车厢里缩了缩。 该隐大人的目光,太可怕了。 偏偏黛西一无所觉,还隐隐有些失望,在地面上站稳后连句谢谢也没对阿初说,只是望着该隐大人英俊的脸咬嘴唇。 阿初自然不在意这点小事,见格兰杰死活不下车,踩在步梯的第一节台阶上,两只手钳住格兰杰的腰,就把他举着抱了下来。 虽然格兰杰并不比阿初高多少,而他的胳膊却比阿初的胳膊粗了太多。 所以,这个画面,还是有那么一点冲击力的。 原本注意力都在她的外表上的六位元老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 莫娜早就传回消息,这位初小姐来自东方,而他们也是凭借着一头黑发这个特征认出她来的。 他们知道东方也有一些与普通人类不同的异族,似乎与动物草木有渊源,类似于半兽人那种存在,莫非,这位就是其中之一? 仔细看看,也没见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这种东西,看气质,倒是有点像冷血动物,难道是蛇人? 格兰杰落回地面,就像是踩上了棉花,脸红得仿佛在发高烧。 “初、初姐姐,下回,还、还是别这样了。”格兰杰结结巴巴地道。 先不说该隐大人是不是正想着把他咬死,他也怕自己生出一些无望之念。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我和黛西就不继续打扰了,我们去找舅舅。” 格兰杰不愧是早熟沉稳的孩子,立刻调整心情,拉着妹妹的手,打算与阿初告别。 找到舅舅,他和妹妹就有了家,就可以回到原来那种安稳快乐的平静生活中去了。 “我陪你们去,总要亲手把你们交给你们的舅舅,我才算完成委托。”阿初用手指弹起一枚闪亮的金戒指,又准确地接住。 “巴特勒,花匠乔治在哪里?” 该隐扭头看向自己的大管家。 自始至终低头敛目的巴特勒略一思索,恭敬地答道: “大人,乔治今天休息,现在应该在家。” 说罢,巴特勒示意站在身后的两位女仆: “你们现在就领这两位小客人去看望乔治。” 该隐满意地点点头,看向阿初: “你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这两位小朋友的,不如你先跟我回城堡休息,等他们在舅舅家安顿好以后,我们再上门探望?” 格兰杰也劝道:“初姐姐,我们都不是小孩子,而且又已经顺利进入该隐大人的领地,就不用麻烦你继续费心护送了。” 抿了抿嘴,格兰杰继续道: “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能不能请你去家里做客?我做的炖菜很好吃,我妹妹还会烤苹果派。” 黛西看了看那两位美丽端庄的女仆,不知道动了什么心思,乖巧地道: “谢谢初姐姐,接下来我和哥哥自己走肯定没问题的。” “那好吧,我就不陪你们去找舅舅了。” 既然都这么说,阿初也不会坚持,看着格兰杰,笑道: “不过,我可就等着你给我的请柬了。” “嗯!” 格兰杰重重地点头,拉着妹妹走出几米远之后,又转身向她挥了挥手,笑容里藏着一丝不舍。 目送兄妹俩走远,阿初捕捉到了风中传来的黛西的声音,看向站在身边的该隐: “估计我们很快就会见到他们了,至少是其中之一。” 该隐并不关心这个问题,只想让阿初赶快踏进自己的家门: “走吧,我来为你介绍血族的另外六位元老,还有我的城堡里的几位重要仆人,你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吩咐他们,他们会像对待我一样服侍你的。” 大管家巴特勒和女仆长菲亚同时躬身向阿初行礼,默契地将她放在了城堡女主人的位置上。 该隐对六位元老的介绍十分简短,就只提及了名字,倒是把城堡里分管厨房、茶点、园艺、清洁等等部门的次一级管家和女仆们介绍了个清清楚楚,生怕她待得不舒服。 被始祖大人忽略到这种地步的元老们已经待得很不舒服了。 他们算是看出来了,今天自己这些人来城堡门前迎接该隐大人归来的举动,纯属多余。 而他们也根本不可能有机会与这位初小姐说上半句话。 不过没关系,等到晚上宴会开始以后,他们应该就有机会进一步了解这位有望成为血族王后的女人了。 介绍完毕,阿初也已经被该隐领到了城堡的正厅,见到了金碧辉煌的大厅里上百名正在忙碌的仆人。 “今天就是满月了?”该隐后知后觉地道。 他对日期一向不敏感,年月日也不过是计时单位,与时分秒没太大区别,他全都懒得记。 “是,”巴特勒恭声道,“依照惯例,今晚会举办红月舞会,请柬已经按照往常的名单发放出去了。” 也就是说,不太有更改日期的可能性了。 “你真的打算跟莫娜进行那种幼稚的比赛?” 该隐狐疑地看向阿初,总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不符——虽然他与她相识不久,也不算特别了解她。 阿初点头:“已经答应了,自然要守诺。” “菲亚,领初小姐去楼上我隔壁那个房间休息,从现在开始,你负责贴身服侍初小姐。巴特勒,你跟我来。” 该隐转过身,看向正想偷偷溜走的六位元老,一声令下: “马上把你们手里所有的名贵绸缎、女式礼服和珠宝首饰都送来。” 已经独身几百年的他,当然不会收藏适合女性穿戴的衣物和首饰,现在时间紧迫,就只能压榨下属了。 菲亚女仆长上前一步,说道: “该隐大人,适合初小姐的宴会礼服已经有人送来了。” 而且,以她的审美来看,很合身,很适合,绝对是量身定做。 “有人送来了?谁?”该隐蹙眉。 停顿了几秒,菲亚女仆长答道: “是您之前派遣来传信的一位叫做菲谢尔的下等血族。” 哎呀,看起来那件礼服是这位菲谢尔自作主张送来的,她这就去扔掉。 “马上去烧掉。” 该隐的处理方式比她所想的还要彻底。 阿初不由插嘴:“别烧,不要这么浪费,我觉得菲谢尔的眼光还挺好的,他挑来的衣服肯定能穿。” 她就很满意菲谢尔用匕首削出来的那根簪子,可惜被该隐给踩坏了。 想到这里,阿初不禁稍稍地有点惋惜,瞟了该隐一眼。 这一眼,就把该隐的斗志给点燃了。 “那就先别烧,等我给你准备的礼服送到之后,你从里面挑一件更好的。” 他的眼光,绝对会比那个菲谢尔好上一万倍,阿初肯定会选择他。 管家巴特勒和另六位元老顿感压力倍增。 巴特勒开始在脑内迅速清点库房里的所有丝绸和布料,雷厉风行地点出了几位擅长裁缝制衣的女仆,吩咐下去,让她们立刻待命。 那四位性别男爱好女的,悄声询问伴侣有没有压箱底平时舍不得穿的那种新礼服——旧衣服他们可不敢献上来。 剩下两位同为女性的血族元老,目光已经化身为一卷皮尺,把阿初的各处尺寸默记在心,思索着应该修改哪件礼服才不心疼。 参加宴会,是不能穿旧衣服的。 每次参加宴会的礼服和首饰,都是不能重复的,都必须是新的,所以她们确实都有相当的储备。 “现在距离宴会开始还有,”该隐看向巴特勒,从他那里得到了一个数字,“还有不到十个小时,都别傻站着在这里,都给我忙起来!快!” 阿初望着匆匆离去的那六位元老和他们的随从,摸着下巴。 不就为了一件衣服吗,怎么搞得像是要打架一样。 她扯了扯自己从某户农家那里买来的这身衣服。 其实,她觉得这身就挺好的,既不破也不脏,要不要跟该隐说一声,让他别这么麻烦地折腾了? 108. 很久很久以前,月光会让人发疯 红月舞会,也叫红宝石之夜,是每个月月圆夜都会在该隐城堡举办的一场盛大舞会。 月亮本身当然不会变成红色的,但这一晚,跃上中天的这轮月亮,至少从地面的角度看起来,是血红色的。 或许是光线问题,或许是大量血族聚集后的神奇反应,总之,这种相对来说比较奇异的景色,还是蛮少见的。 该隐被仆人们簇拥着走入这间寝室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斜倚着坐在窗台上的阿初,正微微仰头看向窗外的月亮。 听到推门的响声,她收回目光转过头来,望着他浅浅地笑了。 假如能够预知未来,他一定让这个笑容多停留一会儿。 但这时候的他有些心急。 “舞会很快就要开始了,这些是我给你准备的衣服和首饰,我会让菲亚帮你穿戴好的。” “可是我已经穿好衣服了呀。” 该隐这才看见,她现在身上穿的那件,不是之前从农妇那里买来的靛蓝麻布长裙,而是另一件裁剪更为合体的简约长裙。 矢车菊的颜色,清丽而单纯的蓝,窗外红月的月光倾泻而下,又增添了一抹幽深的紫。 样式很简单,胸前v字开领,收腰,裙撑也不是很大,看起来更像是自然垂落而下的花瓣,在她跳下窗台走动时微微绽放。 “太穷酸了,”该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与我的舞会不相衬。” 菲谢尔这家伙,竟然还考虑到了今晚的月光,还考虑到了她绝对无法端庄典雅的行为习惯。 这么一件简单不累赘的长裙,没有丝毫多余的缀饰,却依旧拥有动态多变的美丽,只从这一点就把他准备的这件里里外外足有七八层的华丽长裙给比下去了。 该隐想到了某位元老神神秘秘交给他的那个盒子。 血族们唯一感兴趣的有关于日常生产的东西,就是漂亮的服饰,因此产生了许多设计大师、顶级裁缝和珠宝专家等等人才。 该隐的领地也不像教会管辖下的人类领地那样拥有很多繁文缛节,在衣服的暴露程度上没那么多麻烦事。 只要不在大庭广众下真的把重点部位露出来,该隐也不会把客人轰出去。 但这件红色长裙在该隐看来,还是太太太太过分了。 整个肩膀和两条胳膊都露在外边,而且竟然没有裙摆,那岂不是布料直接贴着腰臀的曲线就下来了? 说起来,他记得之前在林中时有过一个小发现,阿初似乎是不懂得穿内衣的..... 毕竟在她看来,衣服只具有遮挡身体的作用,驱寒保暖这种附加功能她不需要,舒适美丽这种多余功能她不在意。 轻咳了一声,该隐移开视线,从身后某位女仆的手里接过那个盒子,摆在了一旁的床上。 “这件是我给你准备的,你看看喜欢哪一件。” 说完,他就领着另外十几位女仆匆匆出门了 ——女仆们手里的托盘上,就是他原本准备的那一层又一层的华丽裙装和一件又一件的珠宝首饰。 站在门口,打发掉那些女仆,该隐示意女仆长菲亚靠近一些,低低地嘱咐了两句话。 女仆长菲亚古怪地看了该隐大人一眼,转身轻轻敲响了阿初寝室的门。 片刻后,女仆长菲亚脸红红地走出来了,吞吞吐吐地低声说了几句话。 等到菲亚已经重新钻进阿初寝室,以便帮她更衣,或者再给她整理一下妆容和发型,等到大管家巴特勒找了过来,表示客人们已经到的差不多了,他这位城堡主人应该出面去致辞开席的时候,该隐脸上的红晕还没退,整个人还陷在呆滞状态里缓不过神来。 这个......嗯.....设计这件衣服的家伙还是挺贴心的...... 配套的内衣竟然也有准备...... 就是吧,就是吧,听菲亚的形容...... 怎么这内衣的样式,有点可怕呢? 可怕到他半天无法从自己的想象里回过神来,一腔热血直冲头盖骨,震得他耳朵里嗡嗡直响。 好在巴特勒及时赶到,才没让该隐干脆给自己放点血冷静下来。 来到舞会大厅,管风琴的乐声早已响起,优美的音色和旋律已经让迫不及待的客人们找好了开场舞的舞伴,热烈地等待该隐大人的到来。 按照惯例,等该隐大人宣告开始,并领舞开场以后,才是众位客人们的自由活动时间。 一般来说,该隐大人的舞伴就是那三位女性元老的其中之一,但早早听闻消息的客人们知道,今天的开场舞,绝对是不一样的。 该隐大人终于出现了。 咦?怎么就他一个? 偷眼看着频频望向二楼楼梯口的该隐大人,客人们也陪着他一起焦急等待,气氛就这么渐渐地凝滞安静了下来,管风琴的乐声也洪亮得有些刺耳。 阿初的出现,既在预料之中,也出乎意料之外。 她真的选了自己送去的那件红色长裙。 这件红色长裙也真的,特别适合她。 该隐也再次被热血冲昏了头脑,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楼梯,想伸手把她的肩膀遮起来,又觉得还不够,必须要把她整个人都藏起来。 阿初的视线越过眼前碍事的男人,找到了人群中的某一位,摆摆手打招呼。 该隐愤怒地转过身,冷冷地扫过去一眼,无差别攻击吓得那一片的血族宾客都哆嗦了一下。 始祖大人的威严,那是深入骨髓融入血脉的巨大压力。 只有他亲自转化的那几位才有一定的抵抗能力,比如说,不甘心地露出一脸惊艳和羡慕的莫娜。 该隐也看到了莫娜,还看到了莫娜的紫罗兰色礼服长裙,内心满意地点点头。 菲谢尔失算了。 假如阿初选了菲谢尔送来的那一件,那她就跟莫娜的裙子撞色......调了! “该隐大人,该开场了。” 幽灵一样脚步轻轻的巴特勒低头来到该隐身边。 他可不敢抬头。 他也是第一件见到能把这么暴露性感的衣服,穿出这么一种冷清淡雅又有着无邪单纯的气质的女人。 这就跟脸蛋和身材无关了,所有对于外表的评价都是迂腐的累赘。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和标准都不同,但当一个人猛然间面对这个问题,并在脑海里瞬间一闪而过的那个念头,才可以拿来形容这位初小姐。 这么一对比,英俊的该隐大人都有点不够看,似乎不怎么......配得上。 稳住心神,保持冷静,该隐牵住了阿初的手,隔着手套都能感觉到一丝电流从她的皮肤上将自己的血管扎透。 “作为我的舞伴,你要跟我跳完开场舞,才能......”该隐咬牙切齿,“才能接受其他人的邀请。” 阿初点点头,跟着他走下楼梯来到舞池中央。 该隐把手搭在她腰上,晕乎乎地想,确实,该硬的地方硬,该软的地方软。 等了半天,他都从眩晕状态中解除了,也没等到阿初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 议论声从四周等待的人群里传出,该隐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怎么?阿初不愿意跟他跳舞? 她都穿着自己送的衣服来了,怎么不愿意跟他跳舞呢? “我不会跳舞。”阿初微微抬头,看向比自己高的该隐。 “你不会跳舞??”该隐大惊。 不会跳舞怎么还会去答应莫娜那个“决斗?” 难道,她想顺势把自己输出去? “你不想要我。”该隐顿觉委屈。 阿初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 “我跟莫娜之间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 109. 不许自作多情! 该隐自然不会也不想自作多情。 但是,当阿初爽快地答应了莫娜这个以他为由头的“决斗”提议时,他真的很难不沾沾自喜。 如果不是理智尚存,在阿初愿意踏进他的城堡的那一刻,他都想吩咐女仆长菲亚直接把自己的寝室布置成婚房。 此时此刻,阿初这句理所当然的反问,利落地戳破了他内心鼓胀起来的粉色气球,气球发出一串长长的漏气声,转着圈飞到了月亮里,变成了月亮上的一个深坑。 阿初并没有控制音量,成双对围成圈准备跳舞的血族们纷纷后悔自己长了耳朵,几秒后,又后悔自己长了双视力超群的眼睛。 该隐大人的脸色,太精彩了。 变化无穷。 五彩缤纷。 半晌后,该隐无奈地吐出一口气,拿起阿初垂放在身侧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 该隐拖着身体僵硬的阿初走了两步,快把心提出嗓子眼的大管家巴特勒松了一口气,示意管风琴变换曲目,长笛和提琴的乐手开始演奏。 这就算是开场舞结束吧,相信该隐大人会理解他这个跳跃的流程的。 在场的宾客们也纷纷入场,身姿优雅,舞步轻快,像是金色花园里一朵朵怒放的鲜花,不一会儿就带起了满园的欢声笑语。 “不会跳舞,为什么还要答应莫娜?” 该隐把阿初带到舞池边缘,叹着气问道。 阿初正聚精会神看着舞池里的人群,闻言扭头拉住该隐的手,把另一只手放在他肩头,笑道: “我会跳了。” 脚步移动,该隐下意识跟上,想要惊讶,又觉得没必要大惊小怪: “刚刚学会的?” 阿初点头,又歪着头瞟了该隐侧后方的那对舞伴一眼,脚步就乱了,狠狠地踩了该隐一脚。 该隐这才觉得世界正常了。 “怎么大家的动作都有点不一样,没有一个标准吗?”阿初歉疚地看着该隐,稍显苦恼地道。 “你是因为想学跳舞,才答应的莫娜?”该隐答非所问,坚持不懈地专注先前的问题。 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他死不瞑目。 “对呀。”阿初觉得这太显而易见了,不明白为什么该隐搞不懂。 她早就见过这种舞会,但也知道这种舞会需要请柬和舞伴,不方便让她随随便便闯进去。 既然莫娜提供了一个不需要请柬,也不需要她费心舞伴的提议,她当然要顺势答应了。 该隐倒是看懂了她现在这个表情,默默地找到在舞池里斗志昂扬的莫娜,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也跟她澄清一下。 今天这个所谓“决斗”,还真跟他没关系。 想了想,阿初进一步解释道: “准确的讲,我其实也是会跳舞的,以前在很多部落和节日都见过,也学过,你要看看吗?跟这种两个人一起跳的舞蹈不太一样。” 该隐死死抓住阿初的手,不让她乱动: “不用,我知道那种舞蹈,不用你在这里演示一遍。” 第一,他这里不是露天野外;第二,这里没有一大堆熊熊燃烧的篝火;第三,阿初现在这身衣服不适合玩那种原始狂野的舞蹈。 阿初倒也听话,站在原地转头看看左右,脚步一动,拌倒了自己,险些扑到该隐怀里。 “这具壳子好像不太灵活。”阿初叹气。 该隐哭笑不得地摇摇头,两只手放在阿初的耳后,轻轻托着她的脸颊,让她的目光看向自己。 “不要四处乱看,既然要学双人舞,你最好的老师就是你的舞伴。” 不显露出血族特征时,该隐的眼睛很好看。 “你的眼睛像两块蓝宝石,还印着星光。” 阿初诚实地评价道,说完皱皱眉,像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一句话。 该隐绝对不会再自作多情了。 “谢谢夸奖,现在还是先跟我学会跳舞吧。” 该隐听了听现在正在演奏的音乐,示意阿初将手放好,两人的姿势定格在起始状态。 “基本动作你应该都学会了,现在的问题就是韵律和节奏,以及与我的配合。” “舞步与音乐是契合的,这就是标准,不过,更应该契合的,是你我二人的节奏。” 见阿初听得聚精会神,该隐笑了笑:“现在,踩上我的脚背。” 阿初的学习能力当然是出众的,但她似乎对音乐的欣赏能力有点问题。 想到她总是称呼自己的外表是具壳子,那或许她的听觉也有些与众不同,也或许是她不习惯去“遵从”着什么东西。 听到该隐的提议,阿初还有些犹豫:“不疼吗?” 该隐掐着她的腰,把她整个人稍稍向上提了一下,放在自己脚背上。 这样一来,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近得不能再近了,近到该隐胸前的肌肉都痉挛了一下。 感觉到阿初均匀规律的呼吸声,该隐把不争气的心跳努力压了下去,挪动左脚。 前进,后退,摆动,转身,回旋。 “放松,放松,放松。” 在该隐丝毫不间断的碎碎念下,两首完整的曲子过后,阿初终于掌握了让骨头和肌肉放松的方法,双脚退回地板上,从完全被动地跟随该隐的带领,渐渐地掌握了主动权。 该隐也不怕被宾客们侧目议论,察觉到阿初的兴致,自己就换了姿势,改成了女步,让阿初跳男步带他。 “有趣吗?”该隐懒洋洋地问。 从踩着他的脚面迈出第一步开始,阿初的眼睛就像是夜空中的两颗星星,越来越闪亮,让他有种老父亲般的奇异欣慰感。 “嗯嗯。”阿初点头。 恰好此时舞会的背景音乐一变,变成了另一首节奏更欢快的曲子,阿初又差点绊倒。 看着稍稍有些泄气的阿初,该隐不由自主伸出手,捏了捏她微鼓的脸: “别灰心,音乐不光是用耳朵听,还要用心去感受。” 阿初捂住心口,无奈:“可是我没有心啊。” 她就没有心脏这个器官,如果不是担心吓到无辜旁人,再把在某处发呆的她当做尸体扔去乱葬岗,她连心跳和呼吸都懒得模拟。 该隐的下一句话哽了哽,揉揉眉心: “你就当这是个比喻,不是用心脏这个器官去听,而是,而是,算了,你以后慢慢体会吧。” 阿初突然把手放在了该隐的胸口,片刻后,笑道: “我知道这是个很重要的器官,我也一直在尽力模仿,不过为什么你的心跳这么快,也是与节奏有关吗?” 阿初又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好像我的心跳太慢了一些,不过我听着其他人好像都差不多是这个跳动速度。” 她抓起了该隐的手,要往自己的心口放: “你看看这算不算是正常的。” 该隐的另一只手拍上了他自己的脸。 不许自作多情! 千万不能自作多情! 110. 红宝石之夜 该隐并没有让自己的手碰到任何不该碰的地方。 所幸他那个莫名其妙拍脸的动作引起了阿初的注意,盯着他仔细看了一会儿,举起自己的手,似乎在试探—— “别,别学我。” 该隐眼疾手快地抓住阿初的手,捏在掌心。 阿初看看自己的手,若有所思: “我突然想到,我还从来没有在意过疼痛的感觉。”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伤到她。 “那就不要在意,顺其自然。” 该隐拉着她的手,带她离开舞池。 “还有,不要让男性,唔,任何雄性生物随便触碰你的身体。” 见阿初低头看着他的手,该隐补充道: “身体的某些部分。” “某些?” “被衣服遮住绝对不会有人露出来的那些部位。”该隐有些心累。 阿初倒是挺认真地在思考: “这也要分场合和时间吧,比如说,温泉和浴场这类地方,不能触碰的身体面积就小了很多。” 该隐正想捏着自己的眉心拧一拧,忽然灵光一闪,仔细看了看阿初的眼睛,顿时气恼: “逗弄我很好玩?” 他刚刚可是真的代入了老父亲的角色的!生怕阿初以后吃亏受骗。 “很有趣,尤其是你的表情变化。”说完,阿初微微皱眉。 该隐没有留意到她这一点微弱的困惑,依旧拉着她绕过舞池,来到一个能够看清舞池里所有宾客,以及一侧管风琴等乐团的高台。 倚着高台的大理石围栏,该隐从走过的侍从手里端来两杯葡萄酒,递给阿初一杯: “冒昧地问一句,音乐在你听来是什么样的?” “有规律的音节。” 阿初端着酒杯,晃一晃,闻了闻。 “那现在你看到的舞蹈呢?”该隐向着舞池方向示意了一下。 “嗯......有规律的动作。” 阿初将所有宾客的动作尽收眼底,总结道。 该隐抿了一口酒,看着阿初的眼神有些怜惜。 “怎么?” 这眼神太古怪了,阿初不得不问。 该隐叹了口气: “我在哀叹,你的人生太贫瘠,太没有乐趣,太没有美感了。” 无法欣赏音乐和舞蹈,那换到美术和雕塑作品,在阿初眼里,这些岂不只是线条与色块的组合以及拥有奇特造型的石块。 “是这样吗?还好吧。” 阿初大概明白一点该隐的意思,但她也觉得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 “不然的话,人生如此漫长,成百上千年的岁月流逝,你要如何排遣寂寞,让自己始终保持一份对生的兴味。” “普通人类的寿命不过五六十年,血族根据他们与我的血缘世代关系,寿命长短不一,几百年或上千年,但总有尽头。” “世代更迭,重复的情节在一遍遍上演,生老病死,存亡兴衰,从没有例外,我相信,我也一样。” “但在注定的那一天到来之前,我总不能让时间在枯燥和倦怠中度过,而是要发现一些历久弥新的乐趣所在。” 阿初明白了:“所以你喜欢音乐和舞蹈,才会每个月都办这么一场舞会。” 该隐摇摇手指,纠正道: “我欣赏艺术,艺术。” “比起具体的某个人,某个血族,某个群体,我更欣赏被他们创造出来的东西,那些记忆里倾注着怒涛般感情的演奏,那些用线条表达胸中愤慨的画作,那些活泼的、妩媚的、跳跃的舞蹈,比时间更不朽。” 阿初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可真是触及到了我的盲区。” “所以我才说,心是一个很重要的器官,可惜我还无法完全模仿出来。” 该隐失笑:“那不是一个器官,而是一种能力。” “能力?” 这一次,该隐仔细分辨了一下阿初的表情,确定她是真的在疑惑,而不是又在逗他。 “感知外界,并将接收到的信息与自己的心情、记忆、知识相结合,再进行解析、领悟,并以此涂抹世界的能力。”该隐尽可能地详细解释道。 阿初听得认真,并发现—— “可惜,我好像在这个过程的第一步就出现了问题。” 该隐把手里的酒杯放在一边,托着阿初的手,将她那杯酒递到她嘴边: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因为你并没有拒绝好奇。” 他能想象得出阿初原本是个什么状态,再结合她今日愿意参加舞会并学习跳舞的举动,不得不说这中间一定出现了某种奇迹。 而这个奇迹的发生动机,就是她的「心」的证明。 阿初喝了一口酒,一如既往地没有任何感觉,又似乎从该隐的目光里尝到了一丝味道。 好奇。 确实,回想起来,那个时候回应了龙神的呼唤的「它」,应该就是怀抱着这样一种心情吧。 这是属于她自己的心情,这是她的「心」,不是来源于龙神,更不是来源于龙神临死前的那个举动。 阿初突然体会到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压在自己身上的某种重物被骤然轰碎,化作了漫天飞舞的花瓣,飘飘然然。 这种感觉,似乎叫做释然。 “为什么这个舞会叫做红月舞会,你们明明是在室内举办的,并不能看到月亮,窗口照进来的月光也被室内的灯光稀释了。”阿初看向该隐,问道。 该隐想了想,答道: “那下次我让他们在城堡后边的花园里举办,那里月光正好。” 阿初看了看头顶的那些金色彩画和华丽吊灯,笑道: “作为谢礼,我现在就把月光带进来吧。” 说罢,她翻身斜坐在大理石围栏上,向着头顶举起一只手,拨开灯光与金顶的帷幔,让夜色与月光走了进来。 红色的月亮悬在高天之上,又被她轻轻拉近,让月光可以均匀柔和地散布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 似乎觉得还不够,比起原本的天花板还是有些简陋,阿初歪着头思索了片刻,抬起手,用手指在天穹上一点一点,把隐在月色里的星光调亮,像是一盏盏或蓝或紫的小灯。 最后,她也觉得麻烦,干脆挥了挥手,让星光的河流淌过夜空,延伸到月光照不到的尽头。 高台下的舞池早就鸦雀无声,乐声也已停止,只有那位管风琴的演奏家,一边仰着头定定地望着红月与星空,一边将心中的感受敲击在键盘上。 阿初带来了一缕清风,让这舒缓而迷醉的乐声与微风一起缓缓盘旋,像是从天上传来的一样。 她觉得自己大概听懂了这次的音乐。 该隐站在原地,看着斜坐在围栏上的阿初,红色的裙角随风轻轻扬起,月光和星光都在她的眼睛里。 这才是真正的红宝石之夜。 111. 女人心,海底针 今晚这场在红宝石之夜进行的“决斗”,胜利者是莫娜。 毕竟,决斗内容是阿初和莫娜谁能在舞会上赢得更多的邀请。 不管邀请的结果是拒绝还是同意,计算的只是有多少人来亲自邀请过。 可惜的是,阿初这一晚的舞伴,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位。 也正是这一位霸道的独占者,害得其他蠢蠢欲动的血族男女根本不敢靠近,更别提来邀请她跳舞了。 莫娜赢得理所当然,而她也输得无言以对。 以至于当其他血族询问起她这个“决斗”提议的动机时,她闭口不谈该隐的名字,只说这不过是朋友间的玩闹。 其余知情的六位血族元老也体贴地没有戳穿她的失落,反而很欣慰于莫娜努力维持的风度,没有堕了她的身份。 满月时的这场舞会一般会持续到第二天的太阳升起的时候,中间自然会有休息时间,还会有杂耍、滑稽戏和歌曲等表演,是一场彻夜不休的狂欢。 阿初只改变了整座大厅的屋顶风景,七位元老坐在专属区域的柔软沙发里,不免惊艳地再欣赏了一番红月繁星的天空,才不由自主地望向临窗高台上的那两位。 “莫娜,你输得不冤枉。”元老之一淡淡地道。 “从样貌、能力和气质这三个方面来讲,你都很难与这个女人匹敌,不过,”另一位元老摸着下巴,“这位真的是人吗?”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该隐大人明显被她深深地迷住了。” 一位女性元老微微仰头望着高台,欣赏得津津有味。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样子的该隐,简直就像是情窦初开的小男孩,想暗恋又藏不住心事,想表白又不敢明说,哈哈,有趣了。” 同样在看热闹的其余几位元老低声热烈地讨论起来,很快就积攒了若干个帮助该隐大人追老婆的奇思妙想。 莫娜收回目光,不甘心地咬着嘴唇,片刻后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我饿了,我要去找些吃的。” 莫娜腾得站起身,转进大厅西侧的走廊。 走廊尽头的几间屋子都是储存新鲜血食的地方,每一间里面都有二十多位身强力壮的普通人类在熟睡。 进入房间的莫娜既可以选择优雅地放血流进杯中再饮,也可以狂野一点,选个顺眼的食物直接下嘴咬。 反正都是洗干净喷香香的,体型样貌也都周正,称得上是色香味俱全,用餐体验绝对好。 今天这舞会上的所有饮品里其实都掺着新鲜人血,这些房间里的人类不过是以防万一的储备。 而对领地内的所有人类居民来说,每个月都有可能被选去该隐大人的城堡享受一晚的贵族生活和酣畅美梦,第二天一早起来,在成群的仆人们服侍下享用完丰盛的早餐,被该隐大人接见,再带着金银丝绸等礼物回家,堪称是种朝觐般的伟大殊荣。 莫娜的内心自有妒火在落寞的灰烬里燃烧,但她的自制力还占据着上风,在这几间屋子里都转了转,才挑好了一个勉强入眼的年轻人。 随侍的仆人无声地询问,莫娜摆摆手让他把小刀和银杯收起,站在床边,稍显粗暴地扯着年轻人的衣领拎起,一口咬破了他的脖子。 这种情况下,加上莫娜又是元老之一,年轻人所中的低级催眠术自然失去了效力。 有些痛苦地闷哼了一声,年轻人在搞清楚状况之前,先闻到了一股醉人的酒香,再看到了一头深栗色的卷发,最后是一张美丽的侧脸。 莫娜已经在想,如果这个不识趣的普通人类反抗,那她就把这个家伙的手脚扭断,大不了吃饱以后再给治好。 “你......要不要坐下来慢点喝?” 出乎意料地,她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莫娜松开尖牙,将年轻人的衣领放开,将他推回床上,手指抹过他颈侧的伤口。 沾着鲜血的指尖放在唇边,莫娜舔了一口,突然觉得这年轻人的血的味道还挺不错,又富含生机,可以考虑养起来多吃几顿。 “你叫什么名字。”莫娜挑起年轻人的下巴,问道。 ...... 莫娜的离场和迟迟未归并没有引起该隐的注意,实际上,除了阿初,他的眼睛看不见其他任何东西。 他对阿初的好奇已经快要长出爪子,把他的心给挠破了。 “你到底是怎么把月亮拽下来,又同时让那些星星亮起来的?” 有明月的夜晚看不见太多星星,星河漫天的夜晚往往月光黯淡,这才是正常的自然的规律。 阿初正专心看着下方乐团的演奏,随口答道: “我没有啊,只是个障眼法而已,都是幻象。” 该隐拿起旁边银盘里的一枚紫葡萄,用力地向上抛了出去,半天也没等到葡萄落下来。 “那麻烦你跟我解释一下,我这大厅的屋顶呢?” 假定阿初是用了某种方法让屋顶显示出天空的景象,让在场所有的眼睛都误以为自己看到了真实的月亮和星星,那确实真实存在的石砖砌的屋顶总该还在原本的位置。 他这一葡萄打上去,总该有点声音,总该能碰到屋顶,也总该会落下来,而不是被他扔到了天边无影无踪。 “确实是幻象,”阿初认真地答道,“不信你去阳台看看,外边的天空就没有任何变化,至于具体的原理和成因,解释起来太麻烦。” 该隐看着她,没说话。 他是一直没有离开阿初左右,但他这城堡里的仆从可就太多了。 今晚这么盛大的舞会,来来回回里里外外忙碌的仆人女佣不计其数。 而根据大管家巴特勒的禀报,当阿初坐在围栏上信手涂抹月亮和星星的时候,城堡外边的天也变了。 或许是阿初意识到折腾出来的动静太大,这才将效果局限在了这座城堡的屋顶之下。 “算了,我也不深究了,总不能惹你讨厌。”该隐表示放弃。 “讨厌?” 该隐叹气:“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讨厌是什么。” “我当然知道,”阿初撇撇嘴,“我只是在疑问,你为什么认为我会讨厌你。” “假如我总是不停地追问你一个你不想回答的问题,你不会觉得我很烦,会想生气吗?”该隐解释道。 阿初想了想,摇头: “我回答与否是我的事,你问不问是你的事,我为什么会因为你这种与我毫不相干的行为而生气?” 该隐没绕过这个弯儿,不由问道: “可是我总是缠着你聒噪,也会影响到你吧。” 阿初还是不明白:“就是说啊,聒噪的是你,与我有什么相干。” 该隐低头思索了一会儿,再抬起头来看向阿初时,眼睛里已经满是赴死般的决绝。 他一定要把这块石头给捂出花再结出种子来! 112.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一次的红宝石之夜在次日清晨完满地拉下了帷幕。 大厅的天幕上,红月与星辰缓缓隐去,窗外的天空中,一轮红日徐徐升起,送走了既疲惫又激动的宾客们。 在舞会的收尾阶段,大管家巴特勒和女仆长菲亚曾在不同时间,以不同的方式委婉地询问过该隐,要不要把初小姐的寝具搬到他的卧室里去,却都被拒绝了。 先不谈道德和胆量的问题,该隐只是设想了一下某种会让他血脉偾张的场景,再稍稍深入探索一下具体细节,就心如止水了。 男女之间的欢愉来源于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很明显,阿初不管是在生理构造上,还是在心理活动上,都与人类,以及与人类同源的血族存在着巨大差异 ——类似于一块埋在地里的大理石与一朵即将消散的云彩那样的差异。 虽然说,将阿初形容为一具木偶有些不准确,也有些不尊重,但该隐真心觉得,他实在无法对一个身体构造和五感都需要模仿的“女人”出手。 那样的话,很大概率是他在单方面自娱自乐,既得不到回应,也得不到反馈。 他还不至于这么禽兽不如。 于是,阿初就在该隐卧室的隔壁房间住了下来。 白天,血族的城堡是静悄悄的,阿初一般会待在书房里,认真地阅读该隐的藏书,尽管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在她看来并不准确。 该隐喜欢艺术,也喜欢人类创造出来的文化,他搜罗了很多来自不同地区和文明的文字,有些是装订好的书籍,有些只是一张莎草纸、一个羊皮卷轴和一块泥板,还有一些在当地口口相传的诗歌和传说,还是该隐特意派人整理出来的。 他拥有漫长的时间去学习和研究这些内容,甚至有些文明是他亲眼看着由盛转衰再覆灭的。 假如人类那边的各类学术没有被教会垄断的话,那么该隐至少会有一个博学广知的好名声,说不定还能创办一间校长永存的学院,在各种意义上送走一批又一批的学生。 这样的话,教会试图妖魔化他和血族的行为或许就不会进行得如此顺利,以至于该隐领地内的普通人类居民都会被外界视为洪水猛兽。 灵魂转世,会在时间洪流中洗去上一世的记忆,而作为中转站的阿初,就会被动地收集到这个灵魂的所有记忆。 这个生灵——未必是人,在一生中见过什么、听过什么、做过什么、经历过什么,某些比较特殊的经历又留下了什么深刻的感受和印记,都会被接收并储存下来。 对阿初来说,那些藏书里的历史、诗歌和民谣都是她早已知晓的内容,但她还是依照该隐的建议,一个字一个字地去阅读,组合每一个文字符号的意义,试图只从文字符号本身来理解其中包含的内容。 尽管她也说不清这些想法是来源于她自身在世间的见闻经历,还是来源于无时无刻不在增加沉淀的生灵记忆,她还是欣然完成了该隐老师布置下来的读后感作业,成日里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乐此不疲。 夜幕降临,该隐起床,静悄悄的城堡翻了个身,打开大门,亮起灯光,又响起仆人们匆忙的脚步声。 该隐的作息时间还是挺规律的,阿初没过几天就全部摸清楚了,并成为了该隐每一天睁开双眼后第一个见到的人。 “给你看看我今天写的,是不是有进步?” 阿初把作业交上去,稍显期待地看着躺在被窝里打哈欠的该隐。 “坐。” 该隐坐起身,拿过一旁的枕头垫在腰后,拍了拍身侧。 阿初也不客气,让坐就坐,让坐哪里就坐哪里,直接跳上床盘腿坐在了该隐身边。 该隐平静地做了几次深呼吸,把刚睡醒后未免蠢蠢欲动的生理反应压下去,低头浏览手里那一卷长长的羊皮纸。 “嗯,很有进步,最起码已经脱离了我的字体,不过模仿的痕迹还是太重了,你看,这几个出现在不同段落的同一个字母,尤其是最后这一点收尾......” 该隐正在检查并点评的,是阿初的字。 一个人的笔迹也是一种私人印记,也成了阿初所要面对的一道难题。 别的不说,用自己的手指握着笔,一笔一划地写字,这种体验对她来说都是新奇的。 模仿是一切的开始,当该隐发现阿初把他的笔迹模仿得丝毫不差的时候,就开始了字迹培养计划。 只从他一个人这里模仿是不行的,既然要模仿,那就把所有能找到的笔迹都模仿一遍,最后总能形成一种属于阿初自己的笔迹。 有句话说得好,复制一个人的思想叫做抄袭,但整理复制很多人的思想,那就叫做研究了。 该隐的这个计划得到了阿初的热情响应,多亏他这领地物产丰饶,才能负担得起纸笔的消耗,不然的话,光是阿初每天写字花费的羊皮纸,都要把该隐搞穷了。 至于该隐为什么不点评这些读后感的内容,而是专注于字迹这种外在形式...... 当他发现阿初几乎“认识”每一位作者的时候,有些讨论就进行不下去了。 好在阿初不认识所有尚且健在的作者,该隐也正在加急收集当代的作者还活着的作品,不管质量和内容,先通通弄过来给阿初看再说。 “今天白天莫娜来送书,她让我给你转达一句话,说她和比尔要去郊外度假,这个月的红宝石之夜就不来参加了。” 比尔,就是那个莫娜咬脖子吸血后发现味道不错的人类小伙子,现在已经晋升成了她的情人。 “嗯,知道了。” 莫娜的私生活和交际圈并不在该隐的管辖范围之内,他倒是很欣慰莫娜终于不再对自己怀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选择了开启一段崭新的感情生活。 “格兰杰通过黛西邀请我去他家做客,这次的红宝石之夜,我也不参加了。”阿初继续道。 “嗯??” 该隐抬起头,看着阿初: “黛西?那个小姑娘?你什么时候见到她的?为什么格兰杰自己不来邀请你?而且去他家做客哪天都可以,为什么要挑红宝石之夜那一天?不对不对,舞会是在晚上进行的,就算你白天去格兰杰家做客,晚上不就回来了?难道你还要在他家过夜?这可不行,绝对不行!” 阿初已经在他这里住了半年多,参加了六次红宝石之夜,早就是公认的该隐大人的固定舞伴,哪怕他偶尔离席去处理族内事务,也不会有旁人胆敢上前邀请阿初跳舞。 加上平日里阿初基本都是窝在城堡里看书写字,在其他血族眼中,这就是在与该隐大人形影不离双宿双飞。 不知不觉,尽管这段时间里,除了在舞会上以外,两人没有任何肢体接触,阿初也成了该隐大人的亲密伴侣,是不言而喻的血族王后了。 现在阿初竟然要去赴那个穷小子的约,竟然为了赴约而缺席他的舞会,这怎么能突然一下子打碎族人们的美好幻想呢? “黛西前几天就来了,现在是你的女仆之一,但格兰杰可没有办法进入你的城堡,当然只能让她转达了。”阿初依次回答道。 该隐这城堡里是有不少人类仆从的,毕竟血族们白天不方便活动,不少工作还需要人类完成。 而这些在该隐城堡里工作的人类仆从,如果没有该隐的同意,其他血族是不可以从他们身上随意索取血液的。 能给该隐当仆从,就相当于给国王当近侍一样,那可是无上的荣光,不少老员工都在猜测黛西是走了什么门路才挤进来的。 “是她舅舅推荐来的吗?” 该隐有些意外,随即又道: “既然巴特勒和菲亚都认同,那就没问题,让她好好干,我这里的待遇可是很优越的,两三年就够她攒出一副好家当了。” 他可是位慷慨大方的好老板,绝对不剥削劳动力。 “至于为什么选在那一天,我也不清楚,不过黛西说希望我在他家多住一段时间,格兰杰正在习武,需要一点指导,我已经答应了。”阿初继续答道。 “不行!我不同意!还要在外边住几天?绝对不行!我不允许你去别的男人家里过夜!”该隐咬牙切齿。 一激动,他这好不容易压下去的蠢蠢欲动又要抬头了,而且他也饿了。 该隐一个翻身,就把阿初压在了身下,犹豫了一下,把嘴唇靠近了她的颈侧,伸出了尖牙。 阿初没有反抗,任由该隐咬破了她颈边的皮肤。 半秒后,阿初闪到了床边,一抬手抹掉颈边的伤口,看着一脸迷醉地舔嘴唇的该隐,轻咳了一声,才问道: “我的血的味道怎么样?像不像?” 应该跟人类的血差不多,毕竟她最近也是花了心思去模拟普通人类的血液循环,还征求了不少血族对于血液味道的意见。 该隐想不出形容词,只是红着眼睛盯着阿初,满脑子都是再来一口。 这么富含生机的血液,他这辈子都没有尝过,虽然不过一小口就感觉到四肢百骸已经涨满,但他宁愿立刻撑死,也不想松口。 “不行的,再怎么说,我的血也是我的一部分,对你来说是种无法承担的力量,一滴已经是极限了。” 看出了该隐的渴望,阿初诚恳地解释道。 话音未落,一声震耳的霹雳雷霆在窗外响起,眨眼间,瓢泼大雨从天而降,远处还传来了地震般的巨响,似是某处的山体在愤怒的雷霆下分崩离析。 这一系列变化惊醒了该隐,他看着眉头紧蹙的阿初,内心深处涌起一阵不可名状的惶恐。 这种惶恐没有来由,没有原因,似乎是灵魂本身的一阵颤栗,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的身体。 惶恐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就是懊悔了。 早知道阿初不会反抗,他就该直接亲下去! 亲下去之后再这样一样,那样一下,这不就成了! 咬什么脖子?吸什么血?怎么就这么嘴馋?怎么胆子就这么小?怎么就没有把握住机会呢?? 该隐期待地看向阿初,内心祈祷着下一秒场景重现的可能性,却被她陡然冷淡的表情兜头泼了一盆冰寒澈骨的凉水。 这段时间以来,阿初明明已经变得越来越鲜活了,否则的话,他也不会生出这种绮念。 “我走了。” 三个字说完,阿初已经离开了这个房间。 三秒钟过后,她又在该隐床前闪现了出来。 摸着自己的脖子,阿初错开该隐的视线,低声说了一句话。 说完,她又瞬移走了。 该隐愣愣地抱着被子,嘴角越咧越大,忽得爆发出一阵狂笑,开始在床上打滚。 阿初刚才跟他说的那句话是—— “别生气,我尽快回来。” 113. 兄友弟恭 虽然阿初离开以后就下了一天一夜的暴雨,该隐的好心情还是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晚上的舞会开始之前。 “消息准确吗?” 这次的红宝石之夜没有阿初,该隐也没有心思穿衣打扮,随便让菲亚挑了一件得体的礼服,现在正站在窗前,看着陆陆续续抵达城堡的宾客们的华丽马车。 “准确无误。” 在他身后,元老之一的安瑟斯答道,眉宇间有淡淡的忧虑。 “猎魔人倾巢而出,这是要与我们血族正式开战了。” 该隐摩挲着手杖上的红宝石,遥望西方,问道: “海上的情况如何?” 安瑟斯的语气轻快了一些: “海上不必担忧,我们血族的船是最快最好的,而且人类领地的王公贵族和主教大人们还需要我们这里出产的漂亮衣服和首饰,不敢轻易动摇那几条航线。” 该隐摇摇头,叮嘱道: “不要大意,若是征服了我们的领地,他们就不需要花钱买这些东西了,别忘了魅魔那个种族的现状。” 安瑟斯神色一凛,低头应是。 教会的势力越来越大,他们血族也试图与魅魔这个种族联系过,可惜野生的魅魔几乎绝迹,被圈养起来的魅魔也不值得他们花费精力。 “让靠近领地东侧边境的人类居民准备向沿海地区迁移,留下一些工匠和铁匠,配合我族建立防御。” 该隐转过身,斟酌着继续道: “训练一些人类士兵,也不要让族人太过倦怠,至少这段时间内不要整日想着享乐了,今晚过后,红宝石之夜舞会暂且中止,也让大家增加一点紧张感。” 安瑟斯想了想,问道:“要不要挑出一部分青壮年人类转化为我族?” 该隐摆摆手:“不必,这就太过扰乱那些人类的正常生活了,更容易从内部混乱起来。” 血族不事生产,又要依靠人类血液为生,保证人类的安居乐业,也是保证血族的长治久安。 安瑟斯又提议:“那要不要召回散落在各地的同族?” “这个......”该隐的手指敲了敲一旁的窗台,片刻后才道,“吩咐船队,如果有愿意回来的,尽全力接应,其他的不强求。” 不可能每一个族人都拥有对血族的归属感,也不可能每一个族人都拥有对他这位始祖大人的忠诚,该隐心宽得很。 他的确是血族的始祖,也是这片领地的管理者和统治者,但还不是每一个血族的主人。 该隐又和安瑟斯讨论了一些侦查防御方面的细节,期间又有三位得到相关消息的元老陆续来敲门,渐渐地就演变成了一场小型的战前会议。 形势是严峻了一些,但还不至于到生死存亡的时刻,整体气氛还算是轻松。 “我听说初小姐抬手间就可以把教会出产的武器还原成普通兵刃,这样的话,怎么想我们也不可能会输。”其中一位女性血族元老瑞丝,笑道。 “确实,只要没有那些圣器圣水,任何人类都不会是我们血族的对手。” “我可是听莫娜说了,我们的该隐大人曾经败在那位初小姐手里,她本身的实力也很可观嘛~” 四位元老笑眯眯地看着该隐,等着他澄清,或者承认这件事的真实性。 该隐无奈地点头:“是,我试过,我打不过她,只一击就败下来了。” 虽然那一次短暂又快速的交锋并不具有普遍性,但经过这半年的相处,该隐越来越清楚,阿初的战斗力大概是属于无敌那个层次的。 别的不说,就说她那个闻所未闻的随意瞬移的能力,她想躲你,你就绝对摸不着,她想杀你,你也绝对躲不开。 瑞丝举着丝绸圆扇,挡住下半张脸,笑弯了眉毛: “该隐大人,你们到底什么时候举办婚礼?” 她这么问,不是真的关心婚期,而是她看得明白,这么长时间以来,该隐大人根本还没把初小姐的心赢到手。 该隐当然听懂了这句调侃,瑞丝也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不过,这一次—— “等把教会的事情解决了,你们就可以准备贺礼了。” 一想到阿初临走时留下的那句话,该隐不由嘴角上扬。 阿初最开始留在城堡里的时候,该隐不是没有担心过阿初会在某一天不辞而别,毕竟如果她想走,谁也没有能力,也没有理由留下她。 但现在,阿初会在离开城堡之前特意来告诉他,跟他解释,担心他会生气,还愿意哄他(自己推倒阿初时她不反抗的行为),还说了肯定会回来。 这是不是说明阿初的心里也渐渐有了他的存在? 这是不是说明阿初已经把他的城堡当做了归宿? “哎呦,看来该隐大人终于得偿所愿了。” 看该隐这笑得傻乎乎的样子,在场的几位元老都不由失笑,同时还有种奇异的饱腹感,想马上去找自己的爱人消化一下。 砰! 门板猛地被推开,重重地撞到了墙上,元老安格斯风尘仆仆地大步走了进来,先跟该隐见了礼,再看着自己的哥哥安瑟斯点了点头。 比起上下级和主从关系,该隐与安格斯、安瑟斯兄弟俩更像是朋友,他们也确实是相识了近千年的好朋友。 他们就是该隐最先转化的两人,是该隐的左膀右臂。 “出什么事了?” 该隐示意安格斯先坐,让安静地立在角落里的菲亚给他倒一杯红酒。 安格斯礼貌地接过红酒,对着菲亚露出一个生硬的微笑,随即严肃地道: “我们在教会里安插的卧底全都暴露了。” 该隐蹙了蹙眉,但也没太过担忧: “毕竟即将开战,在战前清扫干净内部的老鼠,免得泄露重要的布置,这也算是可以理解。” “嗯,这倒是提醒我了,”安瑟斯站起身,略含歉意地道,“容我先行告退。” “你去忙吧。” 该隐知道安瑟斯是要去清扫他们血族里的老鼠,毫不介意地摆摆手。 两家互相安插卧底,这不算是什么新鲜事,该隐早就已经知道几个露出尾巴的卧底,一直没有惊动他们而已。 这是避免不了的事情,这一批的钉子拔干净,下一批只会更隐蔽,扎得更深。 安瑟斯离开,该隐看向安格斯: “安排后事之类的后续事宜你全权负责,不用向我汇报。” 安格斯犹豫了一下,才道: “其实,那些探子都没死,还被放了出来。” “嗯?” 这就让该隐惊讶了。 什么时候他那位好祖父这么仁慈了? “把这些探子挖出来的,似乎是圣子。” 虽然是猜测,但安格斯的语气很笃定。 该隐和圣子这对同父异母兄弟的关系,一向让他们看不透,又不好深入探究。 “然后呢?” 该隐相信,他那位好弟弟肯定不会平白无故做这种善事。 安格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双手呈上: “这是其中一个探子交给我的,是圣子写给您的信。” 该隐接过信,菲亚已经递上了开信刀。 「亲爱的哥哥,希望你一切安好,这封信的纸张是在圣水里泡过的,愿这种皮肤炙热的感觉能代表我对你的思念。」 看完第一句话,该隐冷哼一声,搓了搓被烫出淡淡红印的手指,不甚在意地继续看了下去。 「不过身为血族的祖宗,我这种小把戏肯定伤不到你,一想到这里,我内心的负罪感就少了很多,所以,我又派了一些探子过去,希望你玩得愉快。」 「听说你最近又坠入爱河了,不知道这一次我有没有这个荣幸拜见一下这位女士,毕竟再过不久,我们应该就能久违地相见了。」 「至于这个‘不久’是多久,我就不能告诉你了,不如你来猜猜看?」 「对了,我们亲爱的祖父也听说了你那位神秘又强大的新情人,看起来,他对这位女士的兴趣,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你可要把这位不知名的小姐姐看紧一些哦~」 「据说她是一位有着黑色长发的美人,在我们派往东方的传教士里,也有人传回了一些有趣的消息,不过,我就不跟你分享这些消息了。」 「从半年前开始,祖父就很为这些消息着迷,就像他一直都为你的存在而着迷一样。」 「唉,老人呐,面对衰老和死亡时,怎么就不能更从容一些呢?怎么就不能顺其自然地被死神带走呢?」 「本来我们针对你那领地的侵略计划还要再布置上十来年,奈何祖父性子急,直接就把这个计划压缩了一半又一半。」 「不过这次祖父决定亲自统领猎魔人,我就能偷偷懒,在旁边摇旗呐喊看热闹了,哈哈,是不是很羡慕我的清闲?」 信就写到这里,后半张纸全是空白,该隐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这张信纸,用开信刀划伤自己的手腕,把自己的鲜血滴在空白处。 泡过圣水的信纸与血族始祖的血立刻产生了剧烈的反应,留下一大段炙烤过的痕迹。 这些痕迹,很巧的,组成了几句话。 「祖父认为那位黑发女子的存在太具有威胁性,已经下达了活捉囚禁的命令,若不然,也要不计一切代价将其击杀。」 「熟悉吧?与对待你的方式一样,或许,也会与对待我的方式一样。」 「听说你最近很幸福,而我很乐意看到你的幸福破碎,但却不想殃及无辜,更不想看到他得偿所愿。」 114. 关系越复杂,情节越狗血 离开该隐的城堡,向西步行约十公里,再绕过一个大湖,就来到了距离最近的一个人类居民/主导的城镇。 大部分为该隐工作的人类都在这里拥有一栋单独的房子,房子前后还有小花园。 毕竟该隐大人给出的工钱十分丰厚,不仅能承担得起普通一家三口的所有日常支出,每年还会有盈余的部分来修修房子,养养花草,再买上几桶好酒。 格兰杰和黛西兄妹俩的舅舅乔治也是如此。 平日里住在位于城堡地下一层的仆人房里,每个月轮休的时候,再和另外几个人类同事向大管家巴特勒租借一辆城堡的马车,大家一起欢欢喜喜回家团聚。 乔治舅舅当然早就成了家,有一儿一女,已经成年的儿子在港口当仓库管理员,女儿莉莉还小,不到八岁,继承了父亲在摆弄花草上的兴趣,每天守着她自己种下的那盆花,写写画画地做观察日记。 平日里家里只有母女两人在家,说起来还蛮冷清,小女儿一个人也孤单,所以远道而来的黛西和格兰杰就收到了全家人最热切的欢迎。 夕阳刚刚落下,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阿初坐在房屋东侧的窗口前,遥遥望着那座城堡的尖塔。 这栋房子的地势比较高,刚好能把闪着粼粼波光的湖面景色尽收眼底,城堡的剪影坐落在湖水的侧后方,与月亮在天空爬升的轨迹没有丝毫重叠,构图十分精巧。 再结合这栋房子的内外装饰,恰到好处的各处摆设,可以想见房屋的主人拥有很高的审美情趣。 “姐姐,可以来吃饭了。” 小女孩莉莉蹬蹬蹬跑了过来,拉着阿初的衣角说道。 阿初起身,看到这栋房子的女主人正局促不安地站在餐桌旁,不停地用围裙擦手,好像怎么也擦不干净。 男主人乔治也被格兰杰从院子里叫了回来,见状走到妻子身边,揽着她的肩膀安抚似地拍了拍。 乔治是该隐的花匠,当然知道也见过阿初这位城堡的“女主人”,更没少在家里跟妻女和邻居们炫耀般的闲聊,还添油加醋地给她增添了不少神秘光环,听得小女孩莉莉对她充满了向往。 向往是一回事,真的在大清早看到站在自己家门口的阿初,最起码乔治的妻子是被吓了一大跳,到现在这忐忑的心情都没缓和过来。 尤其是看着自己的小女儿围着阿初跑前跑后,这位朴实的妇人更是几多担忧,生怕阿初把她拐走变成血族中人。 享受安稳且普通的生活,这大概是刻在乔治这家人的血脉里的,所以他妹妹的儿子——格兰杰才会带着黛西不远万里地跋涉而来,就为了回到曾经那种简单的幸福。 奈何,到底还是会有意外的突变情况。 黛西小姑娘就千方百计软磨硬泡地劝服了自己的舅舅,让他把自己推荐到该隐大人的城堡里当女仆,去谋求那被该隐青睐的微弱机会。 在知晓了黛西的心思以后,这家人再看着来登门拜访的阿初,就总有种微妙的尴尬感。 虽然格兰杰曾经说过要邀请阿初来家里做客,他也前后犹豫了几次要不要托乔治舅舅送一份请柬,但现在妹妹刚刚去上任,阿初就被妹妹请了回来...... 还偏偏是今天,偏偏是该隐大人例行举办红宝石之夜的这一晚。 怎么想都觉得不太对劲,妥妥的乘虚而入的标准操作呀! 格兰杰到底是比较年轻,直接就把歉疚写在了脸上,拉开一把椅子,有些紧张地道: “初姐、大人,请坐。” “不用这么客气,随意叫我的名字就好。” 阿初笑笑,顺势坐下,让乔治把阻止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这傻小子,初小姐这么尊贵,肯定要坐主位的,怎么把她请进末席了? 不过现在坐都坐下了,他也不好意思让阿初再站起来。 总而言之,这场晚餐就在这样一种弥漫着些许尴尬和惶恐的气氛下开始了,又在这样的气氛下结束了,让格兰杰始终没敢开口告诉阿初,餐桌上的那道红酒炖牛肉是他做的,也不知道初姐姐喜不喜欢。 今日贵客临门,餐后甜点也格外丰盛,涂抹了厚厚一层鲜奶油的苹果派让小莉莉欢喜地爬上了桌子,直接吃了个满脸花。 小朋友的笑声永远是点亮心情的按钮,格兰杰看着阿初脸上浅浅的笑容,松了一口气。 其实吧,阿初是意识不到气氛这么微妙的东西的,只可惜她那张脸一向没有太多生动的表情,又过于专注理解这些食物的味道,让大家都误会了而已。 但她也不是真的石头木偶,见到大家脸上不约而同露出的轻松表情,稍微一反思,就猜到了前因后果。 “我听黛西说,你最近在习武,进展如何?”阿初主动挑起话题,看向格兰杰。 “黛西怎么把这事也告诉你了,我、我就是练着玩的,锻炼身体而已。”格兰杰微微有些脸红。 男孩子嘛,之前在那个冒险者营地混迹了一段时间,每天看着那些人拿着刀剑打来打去,肯定会产生点兴趣,现在生活稳定了,就更有时间花在兴趣爱好上了。 至今,他就是拿着把木剑随便挥两下的水平,还没练会那种漂亮的能舞出花来的剑法。 “我答应黛西会留在这里指导你几天,应该会是不错的体验。”阿初笑道。 指导一个普通人武艺,这种从未有过的新鲜经历当然不能错过。 格兰杰瞪大了眼睛,乔治夫妻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 黛西这是打算做什么?? “不用了不用了!我就是练着玩的,不用你指导,你也不能留下。” 格兰杰有些着急,连连摆手,还不小心撞掉了桌子上的叉子。 “不、不是,”意识到语气不太对,格兰杰又急忙补救,“我不是赶你走,只是不想耽误你的时间,还有该隐大人,你离开城堡太久的话,该隐大人肯定会担心的。” “你说错了,他不会的。”阿初纠正道。 担心这种行为,一般而言,是面向较弱那一方的,该隐比她弱,不需要担心她。 而且,她有暂时不能回去见该隐的理由。 “这个......” 格兰杰接不上话了,连忙扭头向舅舅乔治求助,却见到舅舅和舅母交换了一个古怪的眼神。 “初小姐,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留下住一段时间吧。”乔治开口道。 阿初那句话太笃定了,听起来就跟她和该隐大人之间产生了什么严重的嫌隙一样。 先把人留下来好好招待,等他明天回城堡里打听打听,再看看黛西是个什么情况,然后再做打算。 “那就打扰了。”正在思索要不要去海边走走的阿初微笑道。 初姐姐真的真的真的要在家里住下了? 格兰杰有点懵,又忍不住惊喜,双眼闪闪发亮: “初姐姐,我明早给你做早饭吧?我们这里的风景也不错,翻过两个小山坡就能看到海,这边的湖里还有很多鱼,晚上湖边还有很多萤火虫,我可以带你去看看,我还会钓鱼,明天我给你做烤鱼吧,要不吃海鱼也行,这边镇子上每天都有新鲜的海鱼卖,特别大,还没有多少鱼刺......” 待到口干舌燥,格兰杰才发现他一边说个不停,一边就把阿初领出了门,脚步直奔有着萤火虫飞舞的湖边。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格兰杰欲哭无泪,他刚才好似做了个梦,现在醒了,就完全不记得梦里的自己做过什么。 “什么?” 阿初疑惑,这孩子做了啥了,干嘛要道歉? “没什么......” 格兰杰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冷静。 夜幕降临,这湖边可不是万籁俱寂。 血族有红宝石之夜,人类居民也应景搞出来个月夜幽会,年轻的男男女女会在今晚来湖边倾诉心事,再用湖边特有的蒲草编一对手环当信物。 格兰杰想把这个活动跟阿初解释一下,免得被她误会,又觉得有点欲盖弥彰,还有点不好意思开口,更想装装糊涂。 反正也就今晚,下一个月圆夜,初姐姐肯定已经回到了那座城堡里。 格兰杰悄悄捏了捏拳头,决定什么都不说。 一不作二不休。 走近湖边以后,格兰杰就开始物色合适的蒲草,指尖发麻地编起了一对手环。 “咦?怎么是你们?” 低头编手环的格兰杰抬起头,心下一慌,连忙把手里的东西藏在身后。 奈何,他们撞见的这位不是人,更是夜视极佳的血族一员。 陪情人来湖边体验人类风俗的莫娜把格兰杰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饶有趣味地看向了一脸平静的阿初。 真不能怪她没有风度,眼前这个场景,要是不说上两句风凉话,都对不起她在这个故事里的配角地位。 “原来初小姐更喜欢这种青涩的感觉,不过嘛,也难怪,谁又能不喜欢年轻的肉体呢?” 莫娜挑起自己那位年轻情人的下巴,指腹摩挲着情人光滑的脸蛋,眼神却勾在了格兰杰脸上,让他有种被剥掉一层皮的感觉。 “看这位小/弟弟害羞的样子,估计是服侍不好初小姐的,要不要我把自己的情人借你用几天尝尝鲜?” 莫娜捂着嘴笑道,还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放心,我肯定不会告诉该隐大人,这可是我们姐妹间的小秘密哦~” 115. 不按套路出牌 莫娜,莫娜的情人比尔,阿初,格兰杰。 在场四人里,只有格兰杰小朋友给了莫娜这几句提议一点点反应。 本来,在听到莫娜那几句轻佻话时,在那一瞬间,格兰杰的内心腾得点起了一腔熊熊怒火,千言万语争先恐后地涌到嘴边,又想斟酌一句最为掷地有声的反驳,让他整个人都卡顿了一下。 谁承想,不仅阿初这个当事人反应平平,连个眼神的变化都没有,就连那位比尔也淡定得很,把手里的东西放好,礼貌地向阿初鞠躬行礼。 倒是莫娜本人,看见自己的新情人在见完礼以后还盯着阿初的脸瞧个不停,明显很好奇很有兴趣的样子,不开心了。 一扭头,一抬手,撕拉一声响,比尔刚刚放在身边架子上的画板就被划出了一道口子。 “这张画的不好,配色也不对,构图更差劲,我们换一个角度取景。” 比尔就像不知道莫娜为什么生气一样,笑容依旧像阳光般灿烂,把自己刚刚那张还得到夸奖的画随手扔在地上: “好呀,我们去那边继续画吧。” 说完,他一手扛起画架,一手拎着盏南瓜那么大的油灯,因为重心不稳,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湖岸走得跌跌撞撞。 莫娜无奈地抚着额头叹了口气,连忙追上去接过那盏灯。 这本来就是为了照顾比尔这个人类才准备的,只是今晚月光明媚,又不想引人注目,刚才他们也是在欣赏夜景说悄悄话,才暂时没有点亮。 否则的话,就肯定不会被阿初和格兰杰这两个扫兴的家伙打扰了。 “大晚上来写生,也不知道黑乎乎的能看见什么。” 卡顿了半天的格兰杰被迫把一肚子话咽了回去,只好低声嘟囔道。 “对我们血族来说,夜晚才是一天里最美好的时刻。” 还没走远的莫娜优雅地一旋身,挑着眉稍笑道,两片粉嫩的嘴唇间,隐约可见两颗闪着寒光的尖牙。 格兰杰缩了缩脖子,躲在了阿初身后。 莫娜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了阿初身上,看着那张自始至终都没有表情变化的脸,抿了抿嘴,才道: “明天是该隐大人的生日,记得给他准备礼物,早点回去陪他。” 说完,莫娜又潇洒地一转身,走在比尔身边,有些埋怨地道: “早知道就吩咐他们准备一个小点的灯笼了,这简直就像一个大南瓜,提在手里傻里傻气的。” 比尔笑呵呵地道:“提在我手里自然是傻气,提在你手里就好看了,不过,要是我也能有你这样的夜视能力,就不用你为我费心了。” 莫娜抬手揉了揉他那头软软的浅棕色短发: “想都别想,我早跟你说过了,越是我这样地位高的元老,转化人类时越要慎重,更是必须要该隐大人点头同意才可以的。” “呵呵呵呵。” 比尔扛着画架,笑声被湖风吹得有些乱,听不出是什么意味。 等莫娜和比尔走远,格兰杰才从阿初身后转了出来,吐了吐舌头: “我差点以为她要吃了我。” 阿初摸着下巴,认真地道: “你对血族的认知有误,血族不吃人肉,最起码不生吃,想杀死你的话,吸干你的血更有可能。” “......” 格兰杰觉得自己大概是被之前那肚子话给噎住了,不然怎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阿初继续认真地问道: “生日礼物一般都会是些什么东西?吃的?衣服?金子?” 格兰杰挠挠头,不确定地道: “该隐大人那样的大人物,金银珠宝是不是太俗气了?反正肯定是特别昂贵,特别稀有,还特别有格调的东西吧。” 阿初带着格兰杰沿着湖岸,往莫娜那两人的相反方向走: “格调?比如?” 格兰杰支吾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个合适的解释,干脆转移了话题: “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会喜欢你亲手做出来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 “嗯嗯,然后呢?还有呢?”阿初十分勤学好问。 “再就是可能不算太昂贵,但恰好符合我的心愿,或者跟我的爱好有关,这就更开心了,因为这说明你有在关心我嘛。” 爱好啊...... 该隐喜欢艺术,还喜欢收集书籍,要不她去哪个古文明的遗迹里挖点石板和龟甲送他? 不过格兰杰说,亲手做的东西肯定会让人喜欢....... 半分钟后,阿初结束了对记忆的搜索,最终遗憾地确定,在过去的这几万年里,她从来没有留下任何笔迹。 语言是用来交流的,她与生灵的交流是可以直接“走心”的; 而文字多是用来跨越时间和空间地保存信息,阿初自己就是个记忆储存器,更没必要付诸文字。 爱好这方面走不通,那就只能从该隐的心愿着手了...... “格兰杰,你会画画吗?” “啊?不、不会,诶等等,乔治舅舅会,他不光会园艺,还会画画和雕刻什么的,我记得前天听他喝完酒吹牛,说该隐大人城堡的整个花园布局和雕塑都是他设计的。” 阿初立刻想到了那位乔治舅舅家里的精巧陈设,还有那扇仿佛风景画一般的窗景,转身迈步: “我去找他学画画。” ...... 第二天傍晚,阿初拿着一卷羊皮纸走进城堡的时候,恰好看到黛西在被女仆长菲亚训斥。 大概是黛西惹出的事比较糟糕,菲亚几乎把城堡里所有的女仆都叫到了大厅,站成排,低着头,拧着手,仿佛一尊尊石化的雕像。 见到阿初走进来,菲亚自然要行礼,其余近两百个女仆也立刻异口同声地跟上,场面还有点壮观。 稍微点点头,问了问该隐有没有起床,阿初就直接从这个女仆方阵前路过了,没有关心黛西犯了什么错,更没有流露出半点与她相识的态度。 阿初不关心,菲亚却在转过头来打算继续训话的时候,敏锐地捕捉到了黛西低下头时眼中那一闪而过的不甘。 她原本还打算给这个新来的小姑娘留点面子。 “黛西,我知道,你昨晚在舞会举行时并没有偷懒,而是刻意去接近了那位叫做库普曼的管风琴琴师,想从他嘴里打听出这段时间该隐大人与初小姐的事情。” 女仆雕像群里顿时传来了石化解除时的那种细微崩裂声,几乎一半的女仆们还不约而同地抬起了头,黛西顿时被这些目光烤得面红耳赤。 “库普曼还告诉我,你对转化为血族很有兴趣,而他也告诉了你,在城堡里工作供职的人类,都需要该隐大人的亲笔批准才能被特许转化。” “有趣的是,当你听闻这转化过程并不会由该隐大人本人亲自操作以后,你就立刻非常明显地表示了失望。” 菲亚觉得这些话只不过是在陈述普通事实,力度还不够,便继续道: “而这两日你借口不熟悉环境在城堡里乱逛的行为,也已经有很多人证表明,你是在觊觎该隐大人的卧房,换句话说,你想躺在该隐大人的床上。” “我、我没有!我真的只是迷路了!” 黛西的脸色由红转白,嘴唇都在微微颤抖。 “嗯,希望如此,否则的话,我们就要在百忙之中准备你的葬礼了。”菲亚微笑。 黛西已经恢复了些许镇定——最起码表面上是如此: “菲亚女仆长,我不否认我倾慕该隐大人,也想得到该隐大人的青睐,我也不打算掩饰自己为此所做的努力,但我既不会自甘堕落,也不会伤害他人。” “初姐姐是救了我和哥哥的恩人,还专程将我们护送到这里,如果他们是真心相爱的,那我肯定不会从中作梗。” “但是,”黛西鼓足勇气,梗着脖子,一字一句像是咬着自己的肉,“暂时,初姐姐还没有回应该隐大人的心意,我认为,我有权利为自己的幸福公平竞争。” 菲亚略显意外地仔细打量了黛西一番,绕着她走了两圈,突然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嗯,有胆色,有志气,不错。” 黛西微微松了口气,而菲亚的下一句话就把她的这口气重新提了起来。 “从今天开始,你去贴身服侍该隐大人。” 116. 生日这一天,是特殊的一天 阿初直接推门而入的时候,该隐正裹着被子站在窗前,天色将黑,月光凄凉,一副望眼欲穿的样子。 幸亏他的卧室位于城堡的最高层,远远地就能看见那片大湖,以及点缀在湖边的零星灯火,不然他还打算爬到瞭望塔的顶层去了。 在熟悉的时间,听到这熟悉的推门声,该隐立刻欣喜地转过身,三步并作两步,脚步轻快得仿佛在跳跃,裹在身上的丝绒薄被也掉了一地。 眼看着该隐就要扑到自己,阿初动作敏捷地向旁边一闪,发现这家伙险些被他自己绊倒,又无奈地伸手去扶。 稍稍用力把激动的该隐拎起来立正放好,阿初就把另一只手递了出去: “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 “生日礼物?我的生日?” 该隐下意识地重复道,没有第一时间伸手去接礼物,而是微微蹙了蹙眉。 “今天不是你的生日吗?难道是凌晨十二点以后的下一天?” 阿初记得,血族和人类使用的是同一套计时方式。 该隐接过那卷纸,挑开系在上边的丝带,随口道: “确实是今天,不过我从来不庆祝自己的生——” 见该隐只是盯着自己的礼物不说话,阿初不由疑惑: “不喜欢?还是画的不够好?” 她学习任何东西都很快,毕竟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动手能力”。 再者这幅画只是将人物样貌在纸上还原出来,完全不需要投入她自己的感情和思考,最终的成品那是实打实地以假乱真,更是得到了格兰杰舅舅一家——包括小女孩莉莉在内的极度惊叹。 明天白天,格兰杰的乔治舅舅还会带着全家一起到城堡里来,带上没有轮到休假的黛西,想在城堡的花园里挑一处美景,让阿初给他们画一张全家福。 “这是——” 该隐的语气有些凝涩。 “哦,还没告诉你这是谁的画像,”阿初挠挠头,这才想起这个疏忽,“这是莉莉丝,也就是你母亲的样子。” 虽然他在第一眼看到这张画像的时候就猜到了,但听到阿初的确切回答以后,该隐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在他记忆中的那个女人,皮肤粗糙,头发凌乱,还沾满了泥土,四肢肿/胀,开膛破肚,脸上却挂着笑容。 那是一个骤然凝固的,流露着些许不甘的笑容。 原来,她也有过这么明媚的欢笑,纤细的脚踝像微雨的雨点一般,轻盈地滴落在草地上,旋转飞扬的裙摆好似一朵盛开的花。 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为了他,这朵花一定可以永远地盛开下去吧。 该隐微微侧过身,哪怕他知道阿初不会笑话自己,或许根本就不会注意到他的异样,但他还是想把自己的这一丝脆弱藏起来。 他的生日,也是母亲的忌日,所以他从来不会以任何形式来纪念和庆祝这一天。 但是阿初这份特殊的礼物,却再合适不过了。 “你怎么,”该隐轻咳一声,恢复了嗓音中的清亮,“你怎么会想到要画一张她的画像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格兰杰提议说,我自己动手做的礼物肯定会让你喜欢,同时,或者满足你的心愿,或者契合你的爱好,两者满足一点就可以。” 阿初详细解释道。 “......心愿,”该隐低头看了看画上的人,“我都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心愿,谢谢你。” 看起来自己的礼物送对了,阿初笑道: “你不是一直都想要家人,还想要一个纯粹地爱着你本身的人吗?我只是认为莉莉丝刚好同时满足了这两点。” 该隐将手里的这卷羊皮纸放在桌面上,用杯子压住边角,用手指量着画幅的尺寸,闻言有些惊讶: “这是你自己得出的结论?” 他肯定从来没有跟阿初讨论过“他想要什么”这样的话题。 “不是,”阿初诚实地摇了头,答道,“这是我听格兰杰的舅舅乔治说的,他是听你的大管家巴特勒说的,巴特勒似乎是与女仆长菲亚私下聊过这个问题。” “......” 该隐扶额,他好像太久没有关心过自己的下属了,尤其是他们如何在背后评论自己。 要不要给这两位放个长假,比如让他们补一下蜜月旅行? 感觉他们跟在自己身边实在太久,这都三百多年了,该了解的,不该了解的,已经全都了解了。 这里刚提起菲亚这个名字,卧房的这扇门就被菲亚敲响了。 听到门外传来菲亚的声音,该隐立时就有点窘,想干脆把人打发离开,但转念一想菲亚又没做错什么事,自己的态度可能会让她胡思乱想,就还是让她进来了。 菲亚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还带了个穿着新裙子的怯生生的小姑娘。 “你是......来找乔治的那个,”该隐自然认识这张脸,可惜一时想不起来她的名字,“格兰杰的妹妹?” “是,是,”黛西红着脸答道,“我是格兰杰的妹妹,我叫黛西。”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一步登天,竟然被女仆长菲亚安排来贴身服侍该隐大人了! 先前在大厅里,在大庭广众下挨训的时候,她差点以为自己马上要被赶走了。 “啊对,是你。” 一见到她这个样子,该隐就想起来了。 这不是那个对自己有点特殊想法的小姑娘吗? 他记得当时在林子里,阿初还表示过绝对不打扰小姑娘的爱慕行为,总是跟他避嫌,似乎要撮合他们俩一样。 扭头一看,该隐心梗了。 阿初这家伙,还真是体贴的很,直接就站到两米开外的窗边去了,还张着双手摊开手掌以示清白。 她证明个什么劲儿的清白呀!? 难道她还能把自己怎么样? 他巴不得她赶紧把自己怎么样呢好吧?还需要啥清白!那简直是越污越好呀! “该隐大人,”菲亚礼貌的声音打断了该隐的怨念,“请问您是否需要更衣?” “嗯?”该隐低头一看自己的穿着,“......需要!” 阿初进来的时候他刚起床,还裹着被子,后来被子掉在了地上,他就......几乎啥也没穿,反正上半身是一片布料都没有。 然而,都怪阿初对此毫无反应,看着他的身体,就像看着床头那座柜子似的,害得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啥也没穿。 所以阿初这个以示清白的样子,是在告诉菲亚和黛西,他不穿衣服这事,绝对跟她没有关系? 想了想这个可能性,该隐更心梗了。 该隐大人向来自律,按时起床,自己整理仪容仪表,穿衣打扮都很讲究,绝对不会以失礼的姿态出现在人前。 奈何,今天他的运气不好,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又来了一个见证奇迹的观众。 巴特勒不愧是该隐的大管家,见多识广,站在门前见到他这副样子也就惊讶了短短的一瞬间。 “什么事?” 该隐也不觉得难堪,一边慢条斯理地披上罩袍系着腰带,一边问道。 能让向来镇定的巴特勒露出这种焦急的神色,肯定不是小事。 “瞭望塔的守卫看到西边海港方向有大片大片的红光,似乎是......” 该隐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他也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这个地方,常年盛行偏西风。 站在窗边的阿初已经扭头看到了实际情况,平静地给出了确切答案: “大火。” 117. 见多识广的人必然是会比较淡定的 城堡最高处瞭望塔的钟声响过第九下,大管家巴特勒在大厅里见到了匆匆赶来的几位元老。 除了莫娜,其余六位元老悉数在场,看到只有巴特勒一人等候在此,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该隐大人呢?” 巴特勒躬身回答: “该隐大人已经先行前去查看情况,临走前吩咐我在这里等候被召集而来的各位大人,以传达他的指令。” “该隐大人有什么指示?”元老们立即问道。 巴特勒依旧保持着微微低头的恭敬姿态,回道: “该隐大人要求各位大人立即出发,一部分将领地西侧的人类居民尽可能疏散到城堡附近,或者其他远离海岸线并靠近水源的地方,另一部分前往东侧靠近森林的地方布置防线。” 六位元老简单地交谈了几句,就分配好了各自负责的方向和内容,干脆利落地转身,化作一道道黑影融入夜色。 只有元老瑞丝几秒后又掉头返了回来,迎上巴特勒询问的目光,笑了笑,问道: “那位初小姐呢?我记得她昨天离开城堡去看望一位人类朋友,现在是不是还没回来?是不是遇到危险了?” 所以该隐大人才急匆匆地只身前去查看情况,先不讨论这种侦察工作符不符合他的领导身份,单说这其中的安全问题,就很让人担忧。 巴特勒略一思索,就猜到了瑞丝元老话中的含义,暗赞了一声细心。 瑞丝元老未必是对初小姐有什么意见,但她这样去而复返单独询问的举动,明显是在避免让其他元老对初小姐产生负面情绪。 “初小姐不久前刚刚回来,她和该隐大人一同前往西边海港处查看情况了,瑞丝大人无需担心。”巴特勒礼貌地回道。 “该隐大人就带了初小姐一个人?” 瑞丝还是有些不放心。 “这个......” 想了想,巴特勒绝对实话实说: “实际上,是该隐大人被她带走了。” “嗯?” 瑞丝没太听清楚。 巴特勒用手比划了几下: “就是嗖得一下,该隐大人就被初小姐给弄没了,再嗖得一下,该隐大人又回来了,穿好衣服,叮嘱完需要各位大人去做的事情以后,又嗖得一下不见了。” “......” 这大概是一种比较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场面吧......? 除此之外,瑞丝实在想不到能让巴特勒的语言如此匮乏的原因。 ...... 巴特勒作为旁观者,又是第一次见到阿初的瞬移能力,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字句来形容,这还算比较合理。 阿初是非常懂礼貌守规矩的,住在别人家里,进出肯定都正经走路穿门,绝对不会突然一下出现在某个角落,再突然一下在走廊尽头消失 ——城堡里来来往往的女仆和侍从那么多,万一吓到谁就不好了。 而作为实际的瞬移体验者的该隐,发现自己也找不出合适的字句来描述这个奇妙的经历。 奇妙,很奇妙,就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从门外的走廊进入他的卧房,好歹还要路过一下门框,还有个走的过程。 可这瞬息间跨越数十里,怎么连个变化的过程都没有? 若说看书,从这一页看到下一页,也有个书页翻动的过程; 若说赏画,从这一幅看到下一幅,视线也有个移动的过程; 若说用睡觉来比喻,无论这个过程多么短暂,闭眼的时候,眼中所见的图像也会有一个视野范围逐渐变小的过程。 而阿初带他所进行的瞬移,却没有任何可以被体验到的过程。 这都不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是根本来不及眨眼,自己身处的场景就变得天翻地覆,如果不是真的呼吸到了炙热的空气,他都以为自己在做梦。 也就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这么不讲道理不讲逻辑的场景转化了。 “你这瞬移技能到底是什么原理?” 哪怕正面对着熊熊烈火,呼救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该隐还是忍不住让思想飘了一会儿。 阿初却答非所问: “最远也就只能到这里了,看起来这场火真的很大。” “嗯?” 该隐的视线落在十数米外的火海里,眉头紧蹙。 “我这所谓的瞬移,主要还是以时间为基准,最远只能抵达这里,说明更远的地方在短时间内就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了。” 明明半天之前她还可以直接移动到港口的那块礁石旁,把乔治舅舅的大儿子捎带回家,为第二天的全家福画像做准备的。 该隐点点头,问道: “可以带我去海边看看吗?或者到高空看一下也行。” 虽然可以遁入阴影快速移动,但飞行这种技能,血族是不会的,而教会故事里那些长翅膀的天使,其实也都是胡编乱造。 以该隐的阅历,除了先天就会飞的生物,他就没见过依靠后天手段飞到天上的成功案例。 而他相信,阿初肯定是先天就会飞的生物,不然的话,她也能马上就学会。 “海边可能会有些危险,我带你上天。” 阿初说完,该隐就站在了半空中,把脚下正在燃烧的大地尽收眼底。 大体估算了一下起火的区域,又推测了一下火势蔓延的方向和速度,该隐正想说话,就已经被阿初送回了地面。 “还想去哪里看看吗?”阿初问道。 尽管时机和场合都不太合适,该隐还是笑着抬手理了理阿初鬓角的发丝,指尖在她的脸颊上留恋了一下。 阿初这算不算是在关心他?一定是在关心他!绝对是在关心他! “我们去距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可以吗?”该隐征求意见。 场景切换,该隐站在了人声鼎沸的街道上,迅速找到了正在组织救火队的那位主管人员。 “弗瑞德?你怎么在这里?” 该隐看清这个人的脸,不由惊讶。 这不是他挑选出来管理领地杂务的那位人类副领主吗? 他的领地上,有两位副领主,一位是名叫弗瑞德的人类,另一位是血族,叫做娜塔莉亚,很年轻,是瑞丝在两百多年前转化的。 “该隐大人!” 弗瑞德连忙冲了过来,顾不上礼仪问题,焦急地道: “起火前我和娜塔莉亚正在港口调查一批异常货物的事情,起火时她带我逃了出来,可她不久前又回去了,说是要去想办法灭火。” “我知道了。” 该隐的神色未动,按住他的肩膀,将他从激动的颤抖中稳了下来。 “火势太大,不要组织救火队做无用功,立刻让全镇居民向东转移。” 听到该隐的命令,弗瑞德一怔: “可是,娜塔莉亚——” “我会去找她,”该隐打断了他的话,“你的职责是保证我领地内人类居民的安居乐业。” 弗瑞德?咬了咬嘴唇,神色恢复了些许镇定,目光也坚毅了起来: “是!该隐大人,我一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该隐摆摆手,示意他赶紧去忙,扭头看向站在一边默默观看的阿初: “可能还要麻烦——” 下半句话被噎了回去,该隐看着身边这个陌生却又有几分熟悉的城镇场景,轻车熟路地找到了慌乱的城镇主管,让他们组织居民避难。 如此这般,不到半个小时,该隐就大驾光临了六个有可能被大火侵袭的城镇,最后站在半空中,看着那片火海陷入了沉思。 这种规模的大火,要么立刻下一场大雨,要么立刻来一场海啸,否则还真不是可以靠人力在短时间内扑灭的。 陷在火海里的人只能放弃了,现在的首要任务是不要让火势继续蔓延,并且找出起火的原因。 这肯定是教会搞出来的阴谋诡计,但重点是,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是钻了什么防卫上的漏洞,又用了什么如此高效迅速的放火方式。 “我们暂时先回去。”该隐看向阿初。 阿初的目光动了动。 “怎么了?” 该隐肯定不会忽视她任何细微的表情变化。 “刚刚接受到一个新死的灵魂,我从他的记忆里看到——” 咔嚓嚓! 粗大的紫红色闪电劈开穹顶,瞬息间,比夜色还浓重的乌云遮蔽了整片天空,倾盆大雨从天而降。 抬头看着仿佛漏了底的水盆似的天空,该隐惊喜交加,而阿初却面露不解和疑惑。 她也没做什么呀,怎么又引发不稳了? 118. 厉害不代表靠得住 暴雨如注,该隐站在半空中毫无遮拦,一身衣料很快就从里到外湿透了。 再过片刻,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衣服已经快要被戳出了无数的窟窿。 小雨的时候,雨丝绵绵,轻飘飘地落在皮肤上,只会有一点点痒,而此时此刻的这场雨,雨滴像是被拉长磨尖的寒铁枪,连续不断又无死角地砸在身上,每一寸皮肉都刺痛无比。 除了疼,还有随着雨滴一点点渗入骨髓般的寒冷。 稍微活动了一下筋骨,免得关节都被冻僵,该隐微眯着眼,透过厚重的雨帘查看着地面上的情况。 尽管视线受阻,最起码的颜色还是能分辨清楚的,比如说,面积逐渐缩小的那片火红。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一场及时雨。” 该隐看向身边的阿初,却发现她正闭着眼睛,表情严肃,似是在感受什么。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不过我还是要跟你说一声谢谢,这场雨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也救了很多人。” 阿初睁开眼睛,看了看该隐。 该隐的心没来由地缩紧了一下,仿佛突然触碰到一个冰块时的那种无法控制的轻颤。 阿初的眼神并不冷,只是没有任何温度和感情,连玻璃球那种晶莹通透的感觉都没有,完全就是两个深不可测的黑洞。 慢慢地眨了一下眼睛,阿初的眼神恢复了些许生机,微仰着头,注视着头顶的乌云: “雨该停了。” 雨停了。 乌云散去的速度与刚刚聚集起来时的速度一样让人反应不及,该隐拧了拧两只湿漉漉沉甸甸的袖口,算是给这场暴雨续上了一点尾声。 “我们下去。”阿初又说。 该隐低头,看着自己陷在地面泥坑里的双腿,又看看堪堪悬浮在泥水之上的阿初,一言难尽。 本来,他是比阿初高的。 现在,他比阿初矮了。 这怎么还有区别对待呢?这要说阿初不是故意的,他绝对不信! 是他做错了什么事?还是说错了什么话? 阿初也恰好在这时蹙起了眉头,看得该隐忍不住真想自我检讨一遍。 “抱歉,弄脏了你的衣服。” 不等该隐开口说什么,阿初已经把他从泥坑里拔了出来,不仅顺手把他的衣服弄干净了,还附加了个烘干服务。 “我能问问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吗?”该隐略带着几分可怜兮兮地道。 阿初这么体贴,他不由自主地,就想得寸进尺一下。 “当然能,”阿初点头,又摇头,“但我不会回答。” 该隐终于确定,刚才阿初一定是遇到了某种特殊情况,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与她有关,但未必是她希望的关联。 而这个关联,他所提出的这个问题,以及阿初不愿意给出的这个答案,都代表着他了解她的机会。 不是进一步了解,而是开始了解她的第一步。 可惜,看起来这第一步完全迈不出去,该隐不免遗憾。 “那我就不问了,毕竟谁都会有无法与人分享的秘密。”该隐笑道。 阿初扭头看着他,似是要说话,似是要微笑,嘴唇动了动,又在下一刻恢复了以往那种纹丝不动的平静。 这不是无法分享的秘密,而是她自己也没想清楚的事情。 而引起世界不稳的原因,好像正是她的这种“想不清楚。” ...... 该隐和阿初是在第三天夜里才回到城堡的。 这三天里,对那场大火的损失清点和伤亡救治都已经基本完成,原本计划去避难的那几个城镇的居民也在有序撤离,陆续到来的血族则开始构建防御。 那场奇迹般的大雨,以及带来奇迹的阿初,也已经在领地内人尽皆知了。 这就要归功于该隐一时不察的说漏嘴了。 但也多亏如此,这场突然又凶猛的大火才没有带来更多的恐惧和不安,人心迅速稳定,不管是重整家园,还是防御部署,都进行得异常高效且顺利。 起火的原因,以及火势迅猛蔓延的原因,也都找到了。 没什么特殊的,高价卖通一整批商船,再加上不计生死的自杀式放火,唯一有点特殊的,是那种极其易燃又极难扑灭的燃料。 在港口接应的内鬼肯定有,但一番调查下来,该隐等人估计这内鬼应该也死在火海里了。 “如果没有初小姐,这场大火还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更严重的后果,假如教会的猎魔人再从东边森林方向进攻的话......” 该隐与元老们的会议上,瑞丝不无感慨。 元老安格斯看了看窝在角落的沙发里像是睡着了一样的阿初,目光转向该隐: “我们必须要提高警惕,教会会使用这种手段,说明他们的目标很可能是不计代价不择手段地夷平这里。” “倒也不必太紧张,”另一位元老笑道,“火没烧起来,教会那边肯定也正惊诧着呢,至少短时间里不会有动作了。” 安格斯扫了说话的这位元老一眼: “没烧起来?你要去看看现在港口的样子吗?或者我带你去看看被烧死的人类的尸体?” 这位元老被噎得接不上话,暗暗瞪了安格斯一眼,不再开口,只是看着该隐。 反正有该隐大人主持大局,他只要按照命令照做就行了。 “莫娜,你那个情人比尔临死前真的没说出点有用的信息?” 安格斯看向今天格外沉默寡言的莫娜,问道。 坐在另一边沙发上的莫娜没抬头,只是掀了掀眼皮: “没有,我已经把他临死前说过的话复述过很多遍了,你没听出点更有用的信息?” 她是真没想到,自己新找的这位小情人还是个教会派来的卧底。 当港口起火的消息传到她这里时,待在她身边的比尔骤然发难,可莫娜也不是柔弱的普通女人,反把比尔给制服了。 动了些手段,也没从比尔嘴里撬出任何有用的信息,还不小心让比尔自杀成功了,莫娜的心情很糟糕。 倒不是她对比尔有多么难舍的感情,而是觉得识人不清的自己很丢脸,特别丢脸,尤其是此前他们还在湖边遇到过阿初,她还说过风凉话,这怎么想都觉得颜面无存。 “安格斯你不用这么草木皆兵,别忘了初小姐,就算教会再放一把火,请她再下一场雨就是了。” 莫娜淡淡地道,言辞间对阿初多了几分敬畏。 近距离亲眼观摩过那场突然而至浇灭火海,又突然消失送还晴空的雷霆暴雨,很难不对如此可怕的阿初心存敬畏。 “不,不会再有一场雨了。” 角落的沙发里,阿初平静地接话。 “这是你们血族与教会之间的事,与我无关,我不会插手。” 119. 三重FLAG 沉默。 阿初的这句话毋庸置疑地带来了一阵长久的沉默,并不是没有人搭腔接话时的尴尬,只是空气一下子变得沉闷了,似乎又有一场暴雨正在酝酿。 该隐看着又缩回沙发角落里的阿初,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他的关注点不是阿初这句话的内容,而是她这句话的语气。 听起来很平静,没有什么波动,但又让他觉得很刻意,尤其是“与我无关”这半句。 若她是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气,随意地插入一句半句,那该隐就会认真思考一下缺失掉这部分战力的后果,并想办法软磨硬泡来说服阿初帮点小忙。 而她现在这副刻意疏远的样子,却让该隐不禁有些担心她。 可惜,在场其他血族与阿初的近距离接触不多,此时阿初的冷酷无情又十分符合她这几次展露出来的实力,就让大家敬畏且不解地失了声。 莫娜是最难以置信的那一个,而她那近乎有形的骇人目光也让该隐将心思放回了迫在眉睫的本族危机上。 “你们先出去。” 在莫娜沉不住气之前,不得已,该隐下了逐客令。 “可是......” 他们还什么有价值的结论都没讨论出来呢。 “都先出去,巡视防御,安置居民,筛查奸细,稳定人心,现在有的是事情让你们做。”该隐摆摆手。 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元老们起身行礼告辞,临出门前又都不约而同地看了一眼形如雕塑的阿初。 该隐走到沙发旁,坐在阿初身边,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 “阿初,你要离开这里吗?” 阿初的反应则是很明显地表明了,她完全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你觉得我是不是离开这里比较好?” 不等该隐开口,阿初已经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 “从你的角度来看,我若只是留下旁观,却不出手帮忙,大概会让很多血族不满,而且我的存在也有可能让你们正在进行的备战出现心态上的懈怠,现在已经有很多人类和血族自信满满地认为我一个人就能推平整个教会,而我也应该为了你这么做。” 该隐连忙解释:“我没有让你为了我做任何事——” “我也不会为了你做多余的事。”阿初略显生硬地打断了他。 叹了口气,该隐伸手揉了揉阿初的头: “你知不知道,欲盖弥彰的嘴硬行为是很没有攻击力的。” “我没有——”阿初拍开他的手,皱了皱眉,“好像还真是这样。” 该隐哭笑不得:“我以为你会否认的。” “事实如此,否认它做什么。” 阿初也轻轻叹了口气: “另外,我其实不想离开,也确实不介意稍微帮你一点小忙,倒也不是偏向人类或者血族的任何一方,只是......想这么做而已。” 该隐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兴之所至,随心随性。” 他的女仆长菲亚还担心过,也曾经偷偷建议过,要不要稍微替他遮掩一下每天出现在餐桌上的血液的来源。 因为在他们看来,阿初是个很温和善良的“人”,或许会对他们伤害人类的行为有些反感。 而在该隐充满研究精神地“不小心”让阿初亲眼看到了取血和吸血的场面以后,他就明白了。 对某个种族的喜恶偏向?不存在的。 见到那个侍从异常笨拙的手法以后,阿初还“好心”地出手帮他划开了那个人类男性的手腕,一如她在林中拧掉某只兔子的头一样漫不经心。 “嗯,”阿初表示赞同,但还是略显失落地道,“可惜。” 该隐其实大概猜到了一点实情,笑道: “活了这么久以后,我明白在很多情况下,越是强大的力量,越是容易受到同样强大的束缚,真正的随心所欲是不可能存在的。” 阿初定定地看着他,窗外的天光忽地变暗了一下,又迅速地恢复了傍晚应有的橘红色调,只留下一段戛然而止的狂风呼啸。 听到了城堡中某处传来的零星几声惊呼,该隐收回目光,戏谑道: “再把你留下来一段时间,你该不会把我这里用雨水给淹了吧?” 天气的异常与阿初的内心——或许是某些情绪波动有关联,如此明显的事情自然很容易就能猜到。 该隐并不想自恋地认为阿初的情绪波动一定与他有关,因为这样一来就说明,他可能永远等不到阿初为他动心的那一天。 他更倾向于自己不经意间充当了一个契机的角色。 阿初微微敛眸,若有所思: “我以前也经常会在某些地方停留,或是几天,或是几十年,当我认为自己应该离开的时候,我就会离开。” “然而这一次有些不一样,我认为自己现在应该离开了,可我也同样认为自己不想离开。” “似乎,正是这种矛盾引起了......”阿初看看窗外,“一些异常。” 不止是这里异常的天气变化,这只是无所谓的小事。 在其他更靠近世界边缘的地方,这次的不稳定异常发生得更加剧烈,还影响到了灵魂在各个世界间的流转。 这就比较麻烦了,已经超出了她可以干涉修正的能力范围。 该隐认真地思索了片刻,略显歉意地摇头: “你所说的这个情况,我实在没什么好建议。” 不管是人类,还是血族,这种自我矛盾都太常见了,也太自然了,自然到基本上不会去细想,很快就能做出或正确或错误的决定。 而对阿初来说,错误的决定所引发的后果,大概会相当可怕吧。 不管从任何角度来讲,该隐都不会随随便便给出自己的建议,免得误导了阿初,再者——或许这想法有点自私,他现在也需要避免承担意料之外又超出自己能力能及的责任。 暂时来讲,他肩上的责任已经有点沉重了,尤其是在这个即将与教会爆发大规模冲突的特殊时期。 从个人感性而言,他很乐意陪阿初一起慢慢地探究她的内心活动,但从理性角度来说,他需要把这件事的优先级向后放一放。 阿初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 不知为何,该隐觉得她似乎有点失望,但最终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等我这里的事情解决,我要去哪里找你?”该隐笑了笑,问道。 阿初想了想,挠头:“这恐怕有些困难,除非你也有特殊的定位和感知手段,比如通过大地的灵气脉络之类的。” “嗯......我确实没有类似的能力。”该隐耸肩。 “我会留心你这里的情况的,若是......”顿了顿,阿初继续道,“在恰当的时候,你可以呼唤我,我会听到的。” “恰当的时候?”该隐不禁笑道,“比如生死存亡的时候叫你来救场?” 阿初认真地点了头: “可以,任何时候都可以是恰当的时候,我会来的。” “好,一言为定。” 在阿初消失在他面前的那个瞬间,该隐轻轻地伸手覆住了她的手掌,握住了一团空气。 闭了闭眼睛,平复了有些微懊悔的心情,该隐叫来管家巴特勒,吩咐他去把等在楼下的各位元老和两位副领主叫来开会。 不得不说,阿初的这个承诺给了他相当足的底气,让他乐观地认为,自己一定能在一两个月内就粉碎掉教会的蛮横野心。 他和他的血族也一定不会走投无路到需要请求阿初来救场。 若是他真的请求了,阿初也一定会依约立刻出现在他面前。 120. 礼物是维系人际关系的重要途径 在自己的领地上,该隐统领下的血族和人类齐心协力,与在边境线上虎视眈眈的教会势力对峙了将近三年。 起初,领地内还有很多人类心存侥幸,试图与教会方面接洽,希望他们与血族之间的争斗不要牵扯到无辜人。 在一次东侧林间防线“不小心”被攻破,一整座人类小镇被夷为平地,居民们不分男女老幼,全被猎魔人用烈火清理干净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抱有这种心态了。 该隐也很满意地看到那些面对教会的残酷入侵,却隐隐约约透着几分委屈的人类居民们一下子变得乖巧伶俐,真正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保卫家园的战争中去。 不承想,教会方面的决心也是前所未有的,就这样像牛皮癣一样在他领地的边界上和角落里扎了根,怎么都清理不干净。 虽说进攻也是一种防守的方式,但该隐却不想频繁地让自己的族人去冒险牺牲,毕竟教会方面到底是掌握着绝对克制血族的手段,过于激进的话,胜也是惨胜。 该隐也自我反思过几次,是不是因为活得久了太过惫懒,以至于失去了锐意进取的心思,这才选择了消极被动的战略思想。 但既然教会的猎魔人都被成功地阻拦在了城镇之外,领地上的居民又渐渐恢复了相对平静的生活,他也就顺其自然了。 生活稍稍平静下来之后,忙碌之外,闲暇之余,该隐就会想起离去的阿初。 离开之前,阿初说她会留心这里的状况,那么,她怎么还没回来? 还是说,真的要让他开口呼唤,阿初才会出现? 不过他这里确实没有发生什么紧急情况,如果阿初过来之后发现只不过是他在喊着玩儿,会不会一生气又跑了?会不会跑了以后再也叫不回来了? 阿初离开后的第一年,该隐在他的生日再次到来的那一天深夜,看着那张手绘的莉莉丝画像不禁有些小埋怨。 小埋怨又被不小心说出了口,并不小心地带来了一阵清风。 看着倚坐在窗台上的阿初,容颜未改,笑容不变,身上的衣服还是她曾经住在城堡里时,菲亚为她准备的那一套,该隐的大脑短暂地停工了片刻,随即就开始高速运算,好找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 “生日快乐,这是给你的礼物。” 清风搅乱了月光,一卷羊皮纸轻飘飘地落在他手里,让他捧住了又一轮明月。 画中的场景,是一轮红月下的盛装舞会,灯光与月光交汇的中心,是他。 刚刚想好的开场白瞬间化为乌有,该隐看了看手里的生日礼物,又看了看那边笑盈盈的阿初,不由问道: “这画上怎么没有你?” 阿初似乎有些意外他这个问题,挠着脸颊想了想,才道: “因为那时候我看不到我自己呀。” 她也的确没有想过要把自己也画下来。 “我能看见你。” 该隐走到书桌前,直接展开一张纸,拿着羽毛笔蘸了蘸墨水。 正想下笔,他又觉得太草率了,还是应该找来更名贵的画纸、画具和颜料,才适合给阿初画像。 “你要画画?画我吗?”阿初好奇地跳下窗台,凑了过来。 “不是,本来是想写点东西的。” 该隐想把这幅画当做一个惊喜,等他彻底准备好了以后再让阿初知道。 “嗯,那你写吧,我就不打扰你了。” 阿初识趣地退到墙边,还转了身,免得看到什么机密信息。 自从那场奇袭大火以后,该隐这边对奸细卧底的侦查,对各路消息的保密工作的强度都接连上了好几个台阶,严谨复杂到让他手下的血族和人类全都抓狂的地步。 她还是不要随便凑得太近比较好。 “其实也没什么要写的。”该隐连忙把人叫回来。 转过身的阿初点了点头,说道: “那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就走了。” “诶等等!” 听这话不太对,该隐三步并作两步挡在阿初面前,却又一时词穷,只找到了一个比较有意义的问题: “你怎么想到画这幅画的?” 他真的不是自恋,但这幅以他为中心的画,相比起是在满足他的心愿,或者契合他的爱好,明显更像是阿初对他的思念......咳,纪念。 “红宝石之夜都一年没举办了,你又很喜欢听音乐办舞会,我觉得你应该挺怀念的,就把这个场景画下来送给你当礼物了。” 阿初的回答,总是不会让他失望。 该隐决定暂时不再去探求阿初行为和话语中的深意,玩笑般道: “要是能立刻就把教会给推平,我就能继续办舞会了,你就没想到用另一种方式送我生日礼物吗?” 阿初点头的动作只完成了一半,一如该隐嘴角的笑意也只绽放了一半。 深夜是不该有光的。 若是有,那也只可能是突如其来的霹雳雷光。 又是不知哪里来的针对阿初的警告吧......该隐微微叹气。 “束缚你的东西,早晚有一天我会将它打碎的。”该隐看着阿初的眼睛,笑道。 阿初也笑道:“你猜错了,这世上不存在能束缚我的东西。” “那你现在又要走吗?” 窗外的雷光仍未停歇,该隐怀抱着一点期待,问道。 “嗯,我,”阿初的脸上露出一丝丝几不可察的困惑和挣扎,“我应该走了。” “我会再次呼唤你的。” 在阿初的身形在他面前消失之前,该隐只来得及说出这一句话。 ...... 对于拥有逾千年寿命的该隐来说,一年并不是太过漫长的时间。 再一年的生日,该隐依旧在深夜轻声呼唤了阿初的名字,却没有见到她出现。 取而代之的,是从虚空中跌落而出的另一幅画。 这一次,画中是他的城堡。 夜色下,城堡最高处的房间有一扇亮着灯光的窗口,有人站在那里抬头望向星空。 这个人,自然是他。 在把眼睛贴在画纸上仔细辨认过无数遍以后,该隐笃定地认为,画在他身边的那个人形阴影,一定是阿初自己。 “既然你没有反驳,那我就当自己猜对了。”该隐看着那幅画,自言自语地道。 至于他现在笑得有多傻气,该隐拒绝对此进行评价。 “可惜,你的这幅画像,看来是没办法送给你了。” 该隐低头看着自己所画的阿初的半身像,叹着气,幽怨地道。 在他自己的房间里,自然无人应答,除去一道熟悉的雷光和随即而来的暴雨。 该隐站在窗前,思考着把阿初从附近的空气中找出来的可能性。 “算了,既然你不想出现的话,”该隐的语气与笑容一样轻柔,“不过,别忘了取走我送给你的礼物。” 该隐没有回头,自然也没有看到书桌上那幅突然消失的画像。 但他还是露出了淡淡的笑容,看着窗外的****,心情颇佳地道: “风雨过后,就该有彩虹了。” 121. 糟糕的事情总是一件又一件 风停雨歇之后,来到他身边的不是美丽的彩虹,而是一声温柔的“该隐大人”。 该隐转过身,看到了自己的贴身侍女黛西。 虽然每次看到已经褪去彼时少女灵动的黛西,该隐就会忍不住去计算阿初离开了多久,但他还是没有将黛西调离自己的视线。 这是他与阿初相遇的因由与见证,是记忆的一个节点,看着黛西这个普通人类少女的成长,也就看到了时间的流逝,以及随着时间流逝也未曾黯淡的那抹一年一至的色彩。 而完全不知道自己被该隐当作钟表看待的黛西,尽管仍旧无时无刻不把她对该隐大人的爱慕表露在一言一行里,但也保留了一定的清醒。 正是因为她可以自由出入该隐的房间,偶尔也会被允许在书桌边执壶倒酒,她才知道几年前不辞而别的那个身影,从未真正离开。 今年也一样。 站在窗前的该隐大人手里多了一幅画,看笔触和用色,似曾相识,却不属于该隐大人。 而该隐大人静心斟酌许久,亲手仔细描摹,又放在书桌上时时欣赏的那张半身像,却不见了踪影。 “该隐大人,明日后我会回家休假五天,我来跟您——” “我早就跟你说过,不用每次休假都来跟我汇报,”该隐摆摆手,打断了她的话,“菲亚知道就行,有什么事我会去问她的。” 黛西这所谓的贴身侍女在他这里,也就是打扫打扫卫生,或者传个餐跑个腿,再近一步的贴身服侍,他根本不需要,黛西也不敢僭越。 说起来,之所以黛西会在他生日后的这段时间休假,还是因为当年阿初答应过黛西的舅舅,给他们一家画张全家福。 阿初不会食言,当年从他这里消失后,就去找那家人把全家福完成了。 黛西舅舅一家在事后得知阿初就此离开,再也不会回来的消息后,还把画全家福的那一天当作了家庭纪念日,家庭成员都要请假回家团聚。 “是。” 黛西乖顺地应道,见该隐又把她当作了空气,放轻脚步,默默退出了房间。 不急,不急。 还有的是时间,她不着急,慢慢来。 ...... 再一年,同一日,站在窗前从早到晚,从月升守到日落,该隐既没有等来他的生日礼物,也没有等来电闪雷鸣,只有记性不好的黛西,踩着日出之前的晨光来打扰他。 该隐大人是很有教养的,也不会拿不懂事的小孩撒气,但他那不耐烦的凶恶一瞥还是吓到了黛西,让她像受惊的兔子一般,迅速溜出了门。 “不懂礼数。” 半小时后,该隐唤来了女仆长菲亚,终结了黛西的贴身女仆职业生涯。 领命离开的菲亚站在门外叹了口气。 她当初是想让黛西去刺/激推动一下初小姐与该隐大人之间的情感进程的,在她看来,初小姐的温和也是一种冷清,需要带着烈火温度的薪柴去点一点。 没想到另一场超出想象的大火突然来袭,初小姐又很快离开了城堡,只剩下一个不知该如何处置的、还在做着浪漫美梦的黛西小姑娘。 想来该隐大人也是念旧情,怕黛西觉得难堪,就好歹把黛西留下来一段时间,现在也是时候调走了。 等黛西休假回来,要把她安排到哪里比较好呢...... 贬得太低的话,恐怕会引来不少恶意揣测,只略微低一等的话,又避不开该隐大人的日常生活,免不得还是会碍眼。 菲亚还是挺欣赏这个一心一意倾慕该隐大人的勇敢小姑娘的,做事认真仔细,待人接物也不错,实在不希望她再碍了该隐大人的眼,以至于被赶出城堡。 算了......过几天等黛西回来再说吧...... 菲亚把这件事暂且挪后,打算先去跟自己的爱人,也是城堡里的大管家巴特勒商量一下。 而就在他们商量并确定好黛西的最终职务归属时,回到舅舅家休假的黛西却再也不可能踏进这栋城堡了。 ...... 弥漫着硝烟味和血腥味的战火来自四面八方,该隐来不及为他消极被动的抵抗思想过多自省,就陷入了关系种族存亡的危局。 同样来不及思索的还有另一个问题。 为什么他的弟弟,那位教会的圣子,会出现在他的城堡里,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然是有人在你的城堡里信仰我供奉我呀~” 浅栗色头发的少年坐在他的书桌一角,翘着二郎腿,手里的一柄银色长剑指向他的喉咙,像是腕力不足,剑尖一颤一颤的,上下摇摆着。 该隐刚想脱口而出一句“不可能”,但明摆在眼前的事实已经把不可能化作了可能。 圣子真身降临是有严苛的条件的。 他血族的领地上,就算有人偷偷收藏着圣子的雕像,也不存在信仰的基础,更不可能让雕像在近期沐浴到圣光。 “人类的潜力,真的是无穷呀~”圣子拖着长长的尾音,感叹道。 “你是说......”该隐不由脱口而出。 也就是说,是某个人,因其对圣子不可思议的信仰力量,直接抹消了所有的严苛条件,让圣子来到了这里? “确实如你所想。” 圣子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哥哥,心里翻涌着怎么也止不住的满足感。 啊哈,该隐有那位伟大的莉莉丝,他现在也有了这么一位支持着自己的人。 “其实我原本,不对,”圣子笑着继续道,“是一直都没认为这是有可能实现的事情,但......果然没让我失望。” 该隐勾了勾嘴角,一点都不见紧张和慌乱: “所以呢?你是来杀我的?” 圣子推了推剑锋,剑尖已经抵住了该隐的皮肤,灼烧的痕迹像蜘蛛网一样蔓延开来。 他原本颤抖的手也稳住了,笑容愈发灿烂: “不,我是来请你欣赏一番美景的。” 圣子瞥到了该隐书桌上的一幅画,随口道: “接下来你将欣赏到的这幅绝世名作,名为「血族的末日」,还请目不转睛地看个仔仔细细,清清楚楚哦~” 122. 背叛 随着圣子的话音落下,坐在书桌前的该隐向后微微倾倒,沉重的木椅与地板摩擦,发出刺耳的噪音。 早有预料的圣子笑容不变,剑锋一转,银光下落,一声闷响过后,该隐的颈边才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痕。 该隐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低头看向那柄穿透自己大腿的银色宝剑,视线上移,顺着少年纤细的手臂,看到了一张纯良无辜的笑脸。 “不要乱动哦~”圣子握着剑柄的手缓缓转动,“你看,你刚刚要是不乱动的话,我就不用这么粗暴了。” “这可是祖父劳心费力研究出来的一把绝品圣剑,而且是专门为了你才做出来的,你肯定猜不到他在剑身里融入了什么东西。” 该隐确实猜不到,而且他现在也没有心思跟圣子玩猜谜游戏。 他的血液正在沸腾,像是有岩浆在血管里奔流,不仅炙热,还有种异样的粘稠,似是要把他从内到外地紧紧包裹起来。 窒息般不适的禁锢感。 这果然是针对他特制的东西,为了活抓他。 他也真的是,太过大意了。 刷得一声,该隐双手十指的指尖已经变成了细长的利爪,而他也不由闷哼一声,哪怕咬紧牙关,依然有鲜血溢出嘴角。 “别动,”圣子蹙了蹙眉,“你越反抗,这把剑对你的压制作用就越强。” “呵,”该隐扫了他一眼,偏过头看向身后的高窗,“就算我不动不反抗,难道你还会放过我?” 该隐转回视线,与圣子四目相对:“你敢放过我吗?” 圣子没有回答,还是挂着那张天真灿烂的笑脸,抓着剑柄的手又转了两圈,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该隐痛苦又不得不隐忍的脸。 夜幕降临,天色却没有昏暗下来,连绵的火光烧红了半边天,空气中弥漫着不明的焦臭味,喊杀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零散。 该隐的脚下已经积起了一滩血,而他的神智也正随着流失的血液和力量而渐渐模糊。 直到一个明显来自城堡内部的尖叫声响起,该隐才骤然惊醒,猛地抬起头来。 这间书房的门,也恰好在这个时候,砰地一声被人撞开。 “安格斯——” 该隐的惊喜只持续了短短的一瞬间,因为他看清了推门而入的安格斯和安瑟斯兄弟二人,也看清了他们拎在手里的东西。 一颗,来自他的管家巴特勒; 另一颗,来自女仆长菲亚。 “是你们亲手杀的?”该隐看着他们,平静地问道。 血族最初的元老,与他相识了近千年的挚友,陪伴了他近千年的同伴,不假思索地点了头。 该隐闭了闭眼睛,圣子瞳孔微缩,脑海中警铃大作,身体更是率先做出了反应。 来不及拔剑,只来得及向后跳开的圣子捂着手臂上的伤口,神色复杂地看着该隐。 他的这位哥哥啊......还真是...... 银光与黑影同时闪过,一道向上,一道向前,恰如光明与黑暗组成的十字架。 沾满血迹的圣剑当啷落地,血肉被穿透的声音清晰入耳,随即,一个重物落地,在地板上咕噜咕噜滚到了角落。 该隐的利爪穿透了安格斯的胸膛,而在这之前,该隐已经折断了他的一条臂膀。 哪怕已经拔了出来,圣剑带来的伤害不是这么容易就可以被忽略的,该隐的脚步晃了晃,又有血迹从嘴角滴落。 来自始祖的威压减弱了稍许,安瑟斯连忙扔下手里的东西,将哥哥从该隐的利爪下抢过。 “圣子大人!”抱着奄奄一息的哥哥,安瑟斯有些慌张地喊道。 按照计划,该隐这时候应该已经被圣子大人控制住了,就算为了活捉在手段上会有所保留,最起码也要让该隐无法自由行动才对。 圣子捡起躺在地上的银剑,用亚麻长袍的袖口擦掉剑身上的鲜血,收剑回鞘。 “与你们有合作的人,是我的祖父,被你们背叛的人,是他。我就不插嘴了。” 圣子笑眯眯地摆了摆手,一翻身,盘腿坐在了桌子上。 “圣子大人?!”安瑟斯有些难以置信。 这跟原先说好的计划完全不一样! 当时暗中会面协商的时候,圣子大人可是信誓旦旦地表示可以把最难搞的该隐交给他处理,他们兄弟俩只要负责清理其余不合作的元老和血族就可以了。 “我就不问你们为什么要背叛了。” 该隐才不会给他们聊天的时间,抬手并指划过,在空气中留下一道虚影。 “嗝、嗝、咳!” 安瑟斯捂着自己的脖子,汩汩的鲜血和意义不明的音节从切断的喉管里漏出,眼中满是怨恨和不甘。 “看在我们相识多年的份儿上,最后,我来满足一下你们的愿望吧。” 该隐笑了笑,收回利爪,舔了舔指尖的血。 “你们一直都没有接受我的血,也没有接受自己血族的身份吧,所以,这一身让你们不满的血液,我来收回了。” 就连命若悬丝的安格斯都微微睁大了眼睛,也终于察觉到了自身的变化。 正在减弱的始祖威压,不是因为该隐身受重伤,而是因为他们体内来自该隐的血液正在流失。 “我能给出,自然也能够收回。”该隐居高临下地看着躺在地上的两人。 “诶~~原来还能收回的啊,我们怎么从来都没收集到这种情报。”圣子托着下巴,闲闲地插了句嘴。 “因为只有我能做到,而且......” 他以为自己永远也不需要这么做。 扪心自问,他从来没有强迫性地将其他人转化为血族,他给过他们选择,也会提前讲清楚血族与人类之间的差别和关系。 安格斯和安瑟斯兄弟当年犹豫过,但最终还是接受了,既然接受了,之后又何必? 该隐落入回忆的这短短瞬间,安格斯兄弟二人已经没了生息。 血族的身份给了他们超越人类的寿命,如今再度回归人类,岁月自然要拿回应取的代价。 千年时光,肉烂骨朽,只留下一堆尘土。 “你真的不好奇,他们为什么要背叛你吗?”圣子笑问。 “就算是朋友,也会有无法分享的心事。”该隐转过身,冷冷地看着笑容满面的圣子。 圣子扫了一眼地上的残骸,撇嘴:“他们可没有将你当作朋友。” “是,从他们成为血族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不是我的朋友了。”该隐平静地回道。 始祖的威压是绝对的,被他单方面宣布的平等友谊,或许从来都没存在过。 圣子眨了眨眼,收敛了几分笑意:“那现在,又轮到我们兄弟的戏份了吗?” 该隐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大腿上的伤口。 能用窄刃的长剑掏出一个标准圆形的血洞,圣子也真是够恨他的了。 “我没功夫陪你玩。” 说完,该隐就化作黑影消失在了圣子面前。 圣子坐在桌子上发了一会儿呆,半晌后抽出长剑,手指划过剑锋。 “竟然让他逃了,这下子可是不太好交代呐......” 圣子喃喃自语道。 “这样的话,再去杀几个元老吧,听说有个叫莫娜的大美人很喜欢他,若是让她死在他面前,应该会很有趣的吧。” 123. 峰回路转这四个字也是有时效性的 不管是圣剑造成的持续伤害,还是安格斯兄弟背叛所带来的后果,都远远超出了该隐的想象。 确定圣子没有追上来以后,该隐就跌出了隐藏身形的黑影,看到了走廊地板上交叠躺倒在一起的两具尸体。 巴特勒,菲亚...... 没有时间让他悼念,该隐收回目光,一瘸一拐地走向城堡的大门。 血、尸体、远处的火光、身边的寂静,该隐的意识又开始模糊不清。 体内的血液依旧在沸腾,随之而生的焦灼感刺痛着他的神经,像是一根根连接着手脚的弦,扯着他一步步向前。 同样的,他所迈出的每一步,也在燃烧着他的肉体和精神,慌乱和惶然不知所措地蔓延,悄然侵入了该隐的心理防线。 “阿初......” 不由自主地呼唤了这个名字,该隐站在原地看向四周,又默默转回头,继续向火光更炙烈的方向走去。 身为血族始祖,保护族人是他的责任,现在,更需要他去弥补自己的过失。 也不是完全没有察觉到安格斯兄弟的异心,但他不想强制命令他们对自己无条件效忠和绝对服从,更不要说去干涉他们的私人交际和生活了。 现在看来,或许正是他的宽容才助长了他们的不满和野心? 是他的错吧,不仅仅是纵容了叛徒的出现,这两年也没有在防御上更多用心,刚刚甚至还萌生了放弃抵抗的念头。 可是......面对那个少年......他也实在是...... 各种各样的面孔在该隐眼前闪过。 圣子那张令人厌恶的笑脸,彼时还是人类的安格斯与他击掌时的欢笑,安瑟斯临死前的空洞眼神,画像上莉莉丝的温婉侧颜,菲亚与巴特勒相视而笑时那抹让他羡慕的柔情,某个曾经为他倒过茶的短发女仆,某位为他驾过马车的爽朗中年人类,倒在血泊里的熟悉却叫不上名字的某位同族。 渐渐地,他开始分不清这些面孔的真假虚实,以至于当他看到阿初的回眸时,不由惊喜地呢喃出声: “你终于来了......” “该隐、该隐大人!” “阿初......?” “该隐大人,是我!我是莫娜!您还好吗?您受伤了?!” 该隐感觉到自己正被人搀扶着,他也听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但他依然看不清身边这个人的脸,而他的语言系统更是反应迟钝。 “阿初......” 莫娜的脚步停了停,沾染着血污的脸愈加狼狈了。 她闻到了自己的血的味道。 “该隐大人,那个女人不在这里,她已经离开很久了,她没有来,她不会来的。” 莫娜淡淡地道,扶住该隐的手臂更加用力了。 “是吗......是啊......所以,连她也......” 模糊的意识终于将当前的场景和处境梳理清楚,该隐不由低声苦笑。 莫娜很幸运,虽然也遭遇了猎魔人的伏击,但既没有撞见安格斯兄弟,也没有碰到安格斯兄弟下属的正在自相残杀的血族。 因此,她便完全没有想过,现在这个领地防御全线崩溃的状况,竟然要归功于两位元老的背叛。 也因此,她没有听懂该隐的这句话。 “我们去找其他元老汇合,之前安瑟斯说会去城堡里找您,还让瑞丝去西北海岸边的那个隐秘山洞准备好船只,等到了那里,您就可以好好休息了。”莫娜说道。 该隐摇了摇头,推开了莫娜搀扶自己的手,回头看了看城堡的方向,又看了看西北方向。 既然瑞丝是听从了安瑟斯的安排,那他几乎可以肯定,瑞丝现在已经死了,而当初为了以防万一提前准备好的那些撤退方案也全部暴露了。 “我们去找其他幸存的血族,能救回来多少,就救多少,然后——” 该隐走了几步,弯腰伸手捞起路边的一具人类尸体,咬破了他的喉咙,咽下不再流动的血液,像是食腐的野兽。 “我带你们杀出去。” ...... 莫娜拦住了想要上前帮忙的年轻同族,悄声嘱咐他们去看护那几个受了重伤的血族,自己则是看着前方的该隐大人微微蹙眉。 她和该隐大人已经收拢了两百多位幸存的血族,正准备移动到领地东南侧的森林地区,从那里冲破教会猎魔人的包围圈。 莫娜已经知道了安格斯兄弟的背叛,也赞同该隐的判断,认为海岸沿线应该已经不会有可以帮助他们撤离的船只了。 况且背靠大海的话,一旦再度被包围,那就真的是九死一生了。 毕竟血族的体质再比人类强大,也没办法在浩瀚的大海里生存。 至于往森林方向走会不会迎头撞上猎魔人的问题,该隐大人则是用行动给予了所有幸存血族莫大的信心。 他们这一路上遇到的所有猎魔人,不管是五六人的小队伍,还是二十多人的大团队,都被该隐大人只身解决了。 振奋士气的同时,也让莫娜隐隐有些担忧。 猎魔人不是普通人类,受到过肉体和精神双重磨练的他们,哪怕濒临死亡,也会条件反射般地用手里的武器刺入血族的身体。 该隐大人每杀死一个猎魔人,他的身上就会多出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尽管他本人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并且用这副表象骗过了所有血族的眼睛,但莫娜却从该隐的眼神深处里看出了一种死气沉沉的决绝 ——除此之外,还有无穷无尽的疲倦。 “阿初......你真的不来吗......” 正在走近该隐的莫娜站在了原地,片刻后,转身回到了同族之中,关切地询问着伤员的状况。 此时的该隐大人看起来很需要依靠,但她知道,该隐大人绝对不会依靠她,或是其他任何血族。 该隐大人正在努力坚持着,坚持着担负起始祖的责任,坚持着成为他们的支柱。 莫娜回头看了看独自站在一地尸体之中浑身浴血的该隐,衷心地希望,那位阿初小姐会在下一秒出现。 ...... 在继续收拢了六十多位血族之后,如此庞大的队伍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猎魔人大部队的注意。 该隐也再次见到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好久不见,该隐。” 圣子恭敬地退到一侧,一位须发皆白的威严老人被簇拥着走了出来,虽然拄着拐杖,却精神矍铄,看着该隐慈爱地问候道。 “我可不希望见到你。”该隐冷冷地道。 老人理解地笑了笑:“是啊,你上次见到我时,也是这么一副狼狈样。” 该隐看着他,默不作声。 上次见到自己的祖父,还是他身陷美人计的时候,那次的情况也是千钧一发,多亏了安格斯及时赶到,才救了自己。 可惜,几百年过去,已经不会再有朋友来救他了。 “如果你不反抗,愿意束手就擒的话,”老人怜悯又慈祥地看着被该隐护在身后的那些血族,“我就放过你的族人,并保证不会再让猎魔人追捕他们。” 该隐继续沉默。 虽然没有仔细去数,但大致看来,在这里包围他们的猎魔人也快近千人了,不管从哪个方向看去,都是黑压压的一片。 “该隐大人,不要相信那个老混/蛋,他肯定不会放过我们的!”莫娜在他身后叫道。 “真是不懂礼貌的年轻人呐。” 老人叹了口气,手里的拐杖轻轻敲了敲地面。 如线的箭雨从四面八方飞来,该隐只来得及回身扫落其中的一小部分,又用后背挡住了反应不及的莫娜。 惨叫过后,便是高低不一的痛苦呻/吟,该隐闭了闭眼睛,捏紧了拳头。 “你看,我其实可以把他们全部杀光之后,再把你抓回去的。” 老人悠悠长叹,劝说道,仿佛他刚刚的决定是一种仁慈无比的恩赐。 站在老人身后的圣子偏过头,悄悄撇了撇嘴,视线落在猎魔人队伍里,找到了那个远远站在角落里的少女。 看着那位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名叫黛西的少女,圣子的心情好了一些,望着黛西调皮地眨了眨眼。 他也没想到,当初那个时常来教堂诉苦的普通少女,有朝一日会成为决定此役成败的关键人物。 可惜,亭亭玉立的少女并不适合出现在血流成河的战场之中,还是像昔日那样,穿着朴素的布裙站在玻璃花窗前微笑的样子更美。 “还是不愿意投降吗......”老人无比惋惜地道,“那我就只能——” “莫娜!” 因为一身的伤,该隐晚了一秒钟。 只是晚了一秒钟,只差一点点,他就能抓住莫娜的手,不让她冲动地扑向那个阴险得让人作呕的老东西 ——也就不会眼睁睁看着一截剑尖从莫娜的后心处刺出,又消失。 圣子帅气地挽了个剑花,将剑身上的鲜血甩落,看着正试图转身向着该隐伸出手的莫娜,还是没把那句嘲讽说出口。 圣子凌厉的出手,稳、准、狠,连闭眼的时间都没给莫娜留,更别提让她抓住该隐的手了。 “血族的七位元老,至此,已经尽数伏诛。”圣子低下头,向自己的祖父汇报。 所以,亲爱的哥哥,你现在愿意宁死不屈了吗? 若不然的话...... 乖巧地退到后排的圣子向左右使了个眼色,张弓拉弦的声音再次将该隐等人包围,而这一次在箭尖闪烁着的,除了圣洁的银色光芒,还有赤红的火光。 老人有些不满圣子的越俎代庖,也不希望在这里点火。 万一把该隐烧死了,他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但除了该隐以外的那些吸血鬼,全都杀死倒是无妨。 “让他们收起火箭。” 老人的语气里有着隐含的警告,而他看向圣子的目光更是冰冷。 “是。”圣子乖顺地点头,打了个手势后,又摆了摆手。 箭雨再次从天而降,看密度,这次是不打算留活口了。 该隐有些绝望,更让他绝望的是,在他不敢转身去看的方向,那些来自同族的此起彼伏的惨叫。 “我投降,放过他们吧。” 该隐那条被圣子掏出个血洞的腿终于失去了力气。 当他跪倒在地时,膝盖与地面相撞的声音生硬又刺耳。 弓弦声戛然而止。 “早这样不就好了。” 老人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 如果该隐打算玉石俱焚,或者打算一死了之的话,那还真是难办了。 还好这孩子依旧是这么软弱。 已经有猎魔人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特制锁链和镣铐,老人的笑容也还是那么和蔼可亲: “去把他——” “唉,你们一定要如此赶尽杀绝吗。” 低下头闭着眼睛的该隐听到了阿初的声音。 终于听到了这个声音,嘴角也不由自主地扯出了一丝笑意,可他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更没有等到救援时的惊喜和解脱。 所以,当阿初将他从地上扶起来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话: “你来做什么?” 而阿初也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我确实不打算来的。” 124. 真正复杂的心情是无言以对 这都不是阿初和该隐原本想要说的话。 因此,话一出口,两人便都知道自己说错了,静默稍许,也都没有纠正,更没有进一步解释。 尤其是阿初,她知道自己给不了该隐一个让他满意的解释。 要么当初不走,要么永远不来,再也没有比“来晚了”更差劲的状况了。 最后关头登场的,并不都会是英雄。 就算英雄自以为如此,就算对于那些被拯救的人来说如此,这个光辉的头衔在未来得及拯救的那些生命面前,也不过是个笑话。 该隐没有隐藏自己的目光,阿初避开了他的视线。 不约而同地,该隐趔趄着退了一步,阿初松开了手,两人面前仿佛多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所幸在场的其他闲杂人等没有兴趣去探查两人之间这微妙又尴尬的气氛,推动着剧情进行到了下一步。 “你是什么人?” 老者的声音从阿初背后传来,她果断转身,看到站在老人侧后方的圣子举起了手臂。 “放箭!” 漫天火雨落地,放箭的猎魔人与他们的目标都已经从原来的位置上消失了。 一面横向展开的火墙隔开了猎魔人和血族,火舌高高地腾空而起,吞噬掉了头顶的云团,点亮了如墨的夜空。 冲天的火焰忽得向前一扑,面对火墙正不知所措的猎魔人们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护住面部,慌慌张张地倒退了好几步。 无边无际的火墙瞬间合拢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圆,烈火凝聚成束,向上延长到双眼无法测算的高度后,又聚合在一点。 一座火焰形成的巨大牢笼,将圣子、圣父和猎魔人通通关在了一起。 被教会尊称为圣父的老人骤然变了脸色,被冠以圣子头衔的少年也微微地愣怔了一下,随即便目光灼灼地望着阿初,一脸惊喜和期待。 “暂时要委屈你们在这里待几天了。” 同样站在火牢里的阿初看向二人,礼貌地道。 所以她禁锢了这两位“神明”的能力,不让他们在自己的各处信仰之地间通过媒介移动。 除此之外也没什么要说的事情了,阿初站在原地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回头,就这样离开了。 ...... 该隐看着被送到自己手里的莫娜的尸身,轻叹了一口气。 阿初的处理方式,真的很周全。 不仅治好了他和其他血族的大大小小的伤势,洗刷了他们浑身上下的疲惫和血污,还把散落在领地各处的所有幸存血族都转移了过来。 除了身边这个装满了人的熊熊燃烧的大火笼,目力所及范围之内的火光也都消失了, 耳边响起了火焰噼啪的声音,看着陷在震惊之中还没回过神来的族人们,该隐将莫娜的尸身轻轻放在了地面,站起身来,回头看去。 隔着火光和在烈火中扭曲的空气,他只看到了阿初消失的背影。 以及,一轮红月。 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这轮如同红宝石一般的明月了吧。 ...... 按照正常的计时方式,困住圣子等人的火焰牢笼整整燃烧了七天七夜。 按照此地特殊的计时方式,他们度过了一段只有漆黑的夜晚,第二日的太阳从未升起的漫长时间。 漫长到圣子都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与自己的祖父交谈,商量着如何离开这里。 大概是不满圣子屡次三番的自作主张,也大概是担忧圣子会脱离他的视线和掌控,在阿初消失以后,那位慈祥的老人被愤怒扭曲了面容,下令杀死了黛西和她的家人。 试图阻止,最终却无能为力的圣子烧掉了黛西的尸体,付出了一只手臂的代价,将她的骨灰送出了火焰的牢笼,被晚风带走。 另一边,该隐也烧掉了自己居住多年的城堡,连同着血族的七位长老、领地内所有能够找回的血族和人类居民的尸身,以及阿初送给他的那三幅画。 在这之前,他收敛了大管家巴特勒和女仆长菲亚的尸体,将他们完好地摆放在了城堡的花园里,手牵着手。 该隐没有谈及背叛的安格斯兄弟,也没有说起过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阿初。 血族始祖该隐告别了曾经的家园,带领血族进入了漂泊且隐蔽的新生活。 这片曾经因血族而繁荣且安定的土地,也回到了人类的手中,终于拥有了可以计入典籍的历史。 随后的几百年里,该隐时常会听闻有关于一位神奇的黑发东方女子的事迹。 这位东方女子的足迹遍布各地,有时离他很近,有时离他很远,但他一次都没有见到过她。 有时候,如果这一晚月色正好,该隐会只身前往传闻里阿初曾经到过的地方,偶尔也会找到一些她留下的踪迹。 再后来,血族大规模移居到美洲大陆,该隐就渐渐听不到这些传闻了,他本人也像是忘记了曾经的那段往事,没有再回想过她。 直到某一天,关于过去的记忆真的开始模糊,该隐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正在走入尽头,才终于下定决心,主动来找她,再见她一次。 ...... “我就不能在死之前,再来看看你吗?” 箍在宋初腰侧的手臂再次用力,回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时光早已磨平了那些尖锐和刺痛,该隐的声音依然不由有些苦涩。 这一次,该隐和阿初都没有说错话。 “当然能,”宋初轻轻握住了他的手,“我很高兴你会来。” “另外,我的话还没说完。” 宋初转过身,抬手抚过该隐的脸颊,看着他的眼睛笑了笑。 粗糙的皮肤,眼角的裂纹,干枯的头发,滑稽又可悲的伪装假发,黑色风衣空荡荡地挂在没有血肉的骨架上,脆弱得仿佛随时都会散架。 从没将时间流逝放在心上的她,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承认,时光真是个残酷的东西。 “抱歉,我不能为你逆转生死,但我至少可以......” 宋初踮起脚尖,在该隐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淡淡的光芒从她的体内透出,缓缓流入该隐的心脏。 粗糙的皮肤重新变得光滑,眼角的裂纹抚平淡去,干枯的头发再次如黄金般闪耀,充盈着血肉的胸膛里响起了心脏强健有力的跳动声,那件简陋到破败的黑色风衣也变成了华丽尊贵的礼服。 仿佛时间从未前进,一切,都如同他们初次见面时的那样。 “晚上好,今晚的月色也不错。”宋初看着天空,笑道。 该隐已经将她紧紧拥入怀抱。 125. 平平淡淡才是真 莫为忍了又忍,又看了看手机屏幕上的时钟,在秒针走完一圈之前,捏了捏拳头,手指关节嘎嘣嘎嘣地响个不停。 他可不敢对宋初造次,而该隐大人现在又活蹦乱跳了。 莫为几步冲了过来,用力把他扯到了一边。 “你抱够了没有!” 莫为恶狠狠地瞪着该隐,一转头,瞬间笑得春暖花开: “阿初姐,你还是小心些,万一该隐得寸进尺,再咬你一口怎么办?他可是惦记着你的血好久了~” 他特别超级非常不喜欢刚刚弥漫在该隐大人和阿初姐之间的那种气氛。 这让他生出了一种浓浓的危机感,仿佛对阿初姐来说,该隐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不是像他这样,只是一个特殊的魅魔,而是在这世间万物之中,特殊的存在。 化身为小石子的石昆仑也从莫为的肩头跳起,蹦到了阿初的肩头,滚来滚去,小声地道: “你甚至都不愿意帮我恢复一点点维持人形的力量。” 却将该隐的外表和力量都倒退并维持在了他全盛期的状态,要说这里面没有干涉时间的“违规”操作,他就算被碾成灰都不相信。 宋初抬手将委委屈屈的小石子托在掌心,先回答了莫为的话: “就算该隐想咬我,他也咬不到,而且我刚才也说过,我的血对现在的他来说有害无益。” 莫为依旧撅着嘴,嘟囔道: “他还抱了你,你不躲开就算了,怎么还抱了回去,我抱你的时候你都不会抬手的。” 该隐笑而不语。 而他这隐藏在笑意背后的优越感也更让莫为咬牙切齿了。 宋初耸了耸肩:“你以前抱我都是玩闹性质的吧,我没必要做什么回应呀。” 说完,她看看该隐,浅笑道: “我认为你刚才需要一个拥抱。” 该隐点点头,也笑着回道:“谢谢。” “不客气。” 宋初拨弄了一下安静地躺在自己掌心的小石子,解释道: “你的状况和该隐不一样,就算放着不管,随着时间的流动,你也会慢慢恢复,力量会重新集聚,甚至可能比过去更强。” 小石子微微一动。 宋初的语气平静又淡然: “你还拥有未来,该隐已经没有了。” 小石子滚落到了地上,咕噜噜地撞到了该隐的脚,该隐无奈地蹲下身捡起了这块小石头,放在肩头。 莫为满肚子的委屈和愤慨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自觉地扭头看向该隐,还忘了隐去眼神里的同情和怜悯。 短暂的静默过后,该隐有些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勾着嘴角: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有种死而无憾的感觉,原本还有些怕死和不甘心,如今倒是坦然了。” 石昆仑出声宽慰道:“不要担心,这一世结束了还有下一世,到时候又是一个崭新的人生。” 该隐挑挑眉头,语气里有几分期许: “这样我就更放心了,说不好下辈子我们还会遇到,毕竟你们都还活着,有机会的话,可别忘了来找我。” 莫为和该隐一起偷眼看着宋初,小石子虽然没有眼睛,宋初依旧感受到了大于两个人的目光。 “你们两个随意,我不会特意去找,能碰到的话或许会视情况随手帮点小忙。”宋初摊手,直白地道。 该隐仿佛回想起了什么,微微一愣: “所以那个时候,你才会对黛西另眼相待,似乎很熟悉她一样。” 宋初点头,默认了该隐的猜测。 看起来宋初并不想过多解释,比如黛西是谁的转世,该隐也不再问,只是笑道: “我相信我自己,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会找到你的。” 宋初还没想好怎么回答,石昆仑已经抢过话头,转移了话题: “那什么,你之前突然离开的时候,不是提了龙神两个字吗?到底什么情况?” 宋初顺势接话:“宋家二老的梦境受到了侵扰,我无法确定到底是不是龙神,但我确实见到了他的双眼。” “不、不会吧,没认错?”石昆仑大惊。 宋初摇头:“若是别的什么人也就罢了,龙神的那双眼睛,我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该隐虽然对龙神再现这件事的严重性理解不足,但还是蹙了眉: “宋家二老的状况怎么样?他们都这个年纪了,若是精神受损的话,恢复起来会很难吧。” 宋初微微叹气:“确实有些受损,我尽可能在不做干涉的情况下修补了,虽然没什么大问题,但接下来这几天晚上他们会轻度失眠吧。” “要我帮忙吗?”石昆仑在该隐肩头跳了跳。 “嗯,”宋初点头,“先是莫为,再是宋爸爸和宋妈妈,我要尽快解决这件事,所以需要你留在这里贴身看护他们。” 石昆仑不跳了:“你要去哪儿?” 宋初看了看远方的天空:“我要去龙墓看看,所以,在我离开这段时间里,就辛苦你一下了。” 石昆仑源于大地,土地是繁荣的根本,也是最初的庇护,所以石昆仑的灵性便是守护。 不用他做什么,只要他待在宋爸爸和宋妈妈身边,就能帮他们安神定心,稳定精神。 “而且附近的那个大殿马上就要被打开了,开门以后,这方土地就是你的道场,将宋爸爸和宋妈妈交给你照顾,我也比较放心。”宋初继续道。 “嗯,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他们的。”石昆仑郑重地道。 “那我呢?需要我做什么吗?”莫为指着自己,问道。 “不管你要去哪里,我都要跟你一起去。”该隐就直接多了。 “龙墓在世界边缘,是这个世界最靠近时间乱流的地方,很危险。”宋初婉拒道。 该隐却不打算放弃: “对我来说,危险已经没有意义了,不管我是明天就死,还是明年再死,我只希望最后的这段时间一直待在你身边。” 宋初有点无奈:“你这是在任性吗?” “是啊,我现在才意识到任性是一件很爽的事。”该隐笑眯眯地道。 这个笑脸,简直跟那位圣子惯常的表情如出一辙,但该隐毕竟不是少年,再怎么灿烂的笑容里也藏着点落寞和沧桑。 “行吧,那我们就一起——” “我也要去!”莫为大声抗议道,“我也要任性!你不能偏心!” 再不说点什么,他就要被阿初姐彻底忽视掉了! “可以,反正带一个人是带,带两个人也是带,只要你们听话别胡闹就行。”宋初无所谓地耸耸肩,听起来跟哄小孩一样。 石昆仑有点羡慕,但还是更专注正事: “我能问问你为什么要去查看龙墓吗?” 宋初如实答道:“因为龙神当年是死在龙墓里的,如果真发生了与他有关的事情,龙墓那边应该会有线索。” “该不会是他的尸骨莫名其妙复活了吧?”石昆仑大胆猜测。 “会有尸骨留下来的前提是他有实质的形体。”宋初淡淡地道。 石昆仑也意识到自己猜错了。 龙神应该跟阿初的存在方式差不多,外表只是躯壳。 “......所以说,龙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啊。”石昆仑感慨,换句话说,阿初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啊。 宋初撇撇嘴,话语里难得地沾染了些许情绪: “龙神那家伙,就是个混/蛋。” 126. 黑暗和黑暗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那就辛苦你了,真没什么大事,一点小麻烦而已,不用担心,嗯,好,等我再跟你联系。” 看到宋初将手机放在衣服口袋里,捧着一束野花等待已久的莫为蹦跶了过来,眼睛水汪汪的,就差摇尾巴汪一声了。 “阿初阿初,你看你看,这些花怎么样?好看吧?水灵吧?” 莫为把花束捧到宋初面前,那双大眼睛里像是塞了两个闪光弹。 “嗯,好看。” 宋初答道,并没打算接,反而抽出来几枝,随手别在了该隐的大衣口袋里。 莫为瞬间炸毛:“啊啊啊,我的花花!暴殄天物!它们会哭的!” 该隐撇撇嘴,翻了个白眼。 简直不忍直视。 多大的人了,还恶意卖萌,搞得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莫为冲着他扮了个鬼脸,蹭到宋初身边,双眼含泪: “阿初姐,这些可是我特意为你采的花~是包含了我的心意的花,我才不要让它们落入别的男人的手里。” 该隐看不下去了,斜睨一眼: “你是失忆了吗?明明是阿初让你随便找点东西来,花草树木沙石泥土都可以,根本没指定是花,更没有任何特殊的意义。” 莫为梗了梗脖子,得意地道: “你才记错了,是阿初姐让我为她采束花!” 该隐转过头,不想理他了。 这孩子,也不怕用力过猛,最后闹得阿初烦了反被嫌弃。 多亏他是魅魔,自带种族气质加成,顶着那么一张漂亮脸蛋,怎么做作都不会令人生腻。 “我让你找来这些东西自然是有用的,也算是有意义吧,”宋初从莫为手里揪出一片叶子,示意两人仔细看,“记住这片叶子飘落的速度。” “为什么?” 莫为立即问道,该隐老实照做,认真地盯着那片叶子。 “这个速度会成为你们的参照。” 等这一片叶子落地,宋初又揪了一片,松开手指。 “接下来你们要去的地方,空间这个概念会变得模糊,时间也有可能会存在着不确定性,这片向下飘落的叶子和飘落的速度,就会成为唯一确定的东西。” “就算你带我们一起去,也会如此?” 该隐低头看着自己的大衣口袋,轻轻弹落了一片花瓣。 宋初点头: “若不是我带你们去,你们连参照物都不会有,没有我和参照物的话,除非运气特别好,否则谁也无法保证你们会在那里徘徊多久。” “所以,如果我们发现这个参照物出现了变化的话......”该隐看向宋初。 “如果是方向发生了变化,那就往花瓣飘落的方向走,如果是速度发生了变化的话,就立刻停步待在原地。”宋初异常严肃地叮嘱道。 “这么危险?”该隐不由好奇。 世界边缘这种地方,他听都没听说过,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想过世界还会有边界。 宋初向前迈出一步,该隐和莫为下意识地打了个冷颤,异常自觉地凑到一起,乖乖站在宋初身后。 “速度发生了变化,就很有可能是受到了时间乱流的影响,会比较麻烦。” 话音未落,三人已经站在了茫茫的虚空之中,上下左右都是流动的色彩,眩目,却不耀眼,反而透出一层混沌黑暗的底色。 紧跟着宋初的脚步走了几步,该隐和莫为松手让花瓣落下,发现这片飘落的花瓣被固定在了他们身前,并没有随着他们迈出的脚步而落在身后。 没过多久,这个固定的参照物就让该隐和莫为失去了方向感,完全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原地踏步,也不清楚这花瓣飘落的方向有没有发生变化。 同样让他们丧失方向感的,还有宋初那个忽远忽近、忽大忽小、忽左忽右、忽上忽下的背影。 该隐牢记着宋初的叮嘱,一心一意地盯着飘落的花瓣,告诉自己向下走。 扭头看了看莫为,该隐微微蹙眉,收回视线,只专注着自己的脚步。 原本应该走在他身边的莫为竟然低着头越走越远,这就是阿初所说的,空间概念的模糊吧? “还不错嘛,你们都有好好记得我说过的话,都没有乱走。”宋初的声音在该隐耳边响起。 该隐没有给出过于激烈的反应,只是歪了歪头,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我其实就在你们身边,只是你们的感官被欺骗了而已。” 听到这里,该隐尝试着喊了一声阿初,却完全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 不过,阿初似乎听到了: “你们只能听到我的声音,而我也不是用‘耳朵’这个器官来捕获你们的声音的。” 该隐叹了口气,就听到宋初继续道: “为了不让你们在这无边无际的寂静虚空里感到不适,我会一直跟你们说话的,所以,不如你们来想一个好话题?” ...... 凌晨两点多,宋初家的客厅没有亮灯,堆着抱枕和毛毯的沙发上,林诺正和小狐狸一起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屏幕里的画面。 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林诺和小狐狸很快就结成了电影发烧友,今天正在一部接一部地观看那些备受好评的惊悚恐怖片。 僵尸道士和鬼怪幽魂题材的恐怖片很快就被他们抛弃了,因为小狐狸总是忍不住吐槽电影里的设定和情节,顺便还给林诺补充了一大堆不明觉厉的新知识。 这会儿,他们正在看经典的一惊一乍式恐怖片。 突然响起的敲门声与电影里突然怪笑的人偶在时机上完美契合,小狐狸瞬间炸毛钻进了林诺怀里,而林诺也不由自主地惊叫了一声。 咔哒。 电影里,诡异的音乐衬托下,橱柜的门慢慢地自内向外打开。 客厅里,窗外响起了呼啸而过的风声,门轴转动时的吱呀声和脚步声从黑乎乎的玄关处响起。 啪嗒。 幽幽的绿光亮起。 “啊啊啊啊啊!”林诺和小狐狸抱在一起闭着眼鬼嚎。 “你们没事吧?”被吓了一大跳的乔姗姗连忙跑过来查看情况。 听到了这异常熟悉的优美嗓音,林诺立刻睁开眼,腾地站了起来,把小狐狸甩到了一边。 “乔、乔姗姗?!你怎么来了?我这是在做梦吧??” 林诺正想狠狠地掐自己的脸一下,小腿一疼,忍不住呲牙咧嘴。 “你个混/蛋!你竟然把我扔进了垃圾桶!”小狐狸还不解恨,咬着林诺的小腿肚子磨牙。 “疼疼疼!断了!要被你咬断了!”林诺跌在沙发里,一把抓住了小狐狸的尾巴。 乔姗姗扫了一眼电视屏幕,无奈地摇摇头,熄灭符纸上的火焰,打开客厅的顶灯,暂停正在播放的电影,又把打成一团的小狐狸和林诺分开。 小狐狸也没真把林诺的腿咬断,只是留下了两排渗血的牙印。 乔姗姗取出随身携带的伤药,给林诺处理伤口,小狐狸抱着自己掉了好几根毛的宝贝尾巴,问道: “你怎么这么晚过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吓死我们了。” 乔姗姗看了看林诺,沉吟片刻,还是说了实话: “初女神给我打电话,让我来家里看看。” 林诺正专心致志地欣赏乔姗姗的美貌,感受着梦中女神的温柔关切,完全没留意乔姗姗说了什么。 小狐狸舔着爪子,好奇地道:“特意让你这时候过来看看?让你来看什么?” 乔姗姗笑而不语。 小狐狸悠悠地叹了口气,跳下沙发,从林诺的外套口袋里叼出钱包,扒拉走了几张红票子,又哒哒哒地在林诺的手机上按了几下。 “我饿了,这会儿小区外边的大排档应该还没关门,我点个外卖。”小狐狸边操作手机,边向乔姗姗解释道。 动作利落地下好单,小狐狸又翻了翻林诺的手机,惊喜地道: “我昨天买的东西今天就到了,我要去楼下快递柜取包裹。” “去吧去吧,顺便在楼下多等一会儿,把外卖带回来。”处于失魂状态的林诺突然扭头加了一句。 小狐狸再次磨牙。 这是嫌弃他打扰他们二人世界了? 行吧,好狐狸是不会给他人的恋情捣乱的。 小狐狸气哼哼地出了门,跑出楼道后糟蹋起了小区的花坛,把所有开得正好的花花草草都踩平了。 而这幅月下白狐的画面,又被静静站在阴影里的某个人尽收眼底。 127. 没有比语言更直白的表达方式 乔姗姗很快就处理好了林诺腿上的伤口,整个包扎过程中两人全程无交流。 林诺这边,是被惊喜冲昏了头脑说不出话,而乔姗姗就是单纯找不到话题。 将祖传的伤药收好,乔姗姗站起身,大致环视了一遍客厅的陈设,又从天花板到地板,从茶几到盆栽,全都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检查完客厅,便是卫生间,再是正敞着门的宋初的卧室。 林诺的目光已经完全黏在了乔姗姗身上,拖着伤腿一瘸一拐地跟着乔姗姗转来转去,还超级贴心地注意着不要挡了乔姗姗的路,不给她碍事。 “等等。” 看到乔姗姗将手放在另一扇房门的门把手上,林诺连忙出声提醒。 “那是叔叔阿姨的卧室,不太好随便进吧。” 乔姗姗回头笑了笑:“放心吧,我得到了宋初的许可,不算冒犯。” 林诺松了口气:“这就好,不然我就不好跟宋初交代了,本来让我住在这里就够麻烦她了。” 乔姗姗也不由多看了林诺几眼。 何止是住在家里啊,都睡在初神的床上了。 要不是看得出林诺的心思,又认识到了初神那一串桃花债,她都以为这是经典的青梅竹马情节了。 “你,”乔姗姗顿了顿,问道,“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吗?” 小狐狸还问了问她为什么突然这么晚过来,林诺还真就是完全不经心,跟着她转了这么半天,也不见有好奇。 林诺靠着门框,看着乔姗姗在宋家父母的卧室里一寸一寸地检查,耸了耸肩: “经过这些日子那只小狐狸的教育,我觉得在某些时候约束一下自己的好奇心是很有必要的。” “你真的一点都不好奇?比如宋初的事情?还有我的事情?” 乔姗姗关好衣柜的门,踮着脚摸了摸墙上的壁灯。 林诺抱着手臂,轻笑道: “宋初那家伙啊,我可是从小就认识她了,不管她身上发生什么神奇的事情都很正常,我是绝对不会感到惊讶的。” 开玩笑,那黑寡妇一样的体质和不可思议的运气早就把他的心理素质练出来了。 “至于其他的......” 林诺看着乔姗姗,毫不掩饰眼神中的柔情: “如果方便的话,不如跟我说一说,宋初嘱托你的事会不会有危险?” 林诺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继续道: “而且,既然专程拜托你来家里查看情况,莫不是宋初那边出了什么事?还是有可能连累到家人的事?” 林诺站直了身体,微微皱眉: “该不会是叔叔阿姨出了什么事吧?” 乔姗姗见他要去找手机,连忙解释: “别急,不用担心,是出了一点小事,初神让我来家里看看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林诺停住脚步,肩膀也松垮了下来: “这就好,这我就放心了。” 乔姗姗不禁失笑:“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万一我是哄你的呢?” 林诺坐回客厅的沙发上,翻出茶叶准备沏茶: “我好像也没有立场让你不要哄我吧?只是做个普通的人类过上好日子就已经很难了,若还想以普通人类的身份介入到超脱人类世界之外的事物,那我也太不自量力了。” 乔姗姗走出宋家父母的卧室,轻轻关好门,坐在了沙发的另一端: “你说的对,只将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做好就够了,除此之外的那些多想无益,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所以,她还是不要纠结初神到底遇到了什么状况,也不要想着跑去找初神,试图帮忙了。 林诺往茶壶里夹了几块冰糖,歪着头看向乔姗姗: “小狐狸跟我说过的哦,说我这个年纪的人,想要踏入另一个世界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除非走那些歪门邪道。” 见乔姗姗变了脸色,林诺哈哈一笑: “我又不傻,歪门邪道什么的听起来就不靠谱,我肯定不会瞎折腾的,加上还有个古道热肠的小狐狸在旁边谆谆教导呢。” “不过,我也确实心动了。” 林诺低头看着茶几,视线跟随着玻璃茶壶里的几朵杭菊花上下沉浮。 “若是能理解你所处的世界,能看到你所见的风景,能帮上你的忙,就算让我杀人放火万劫不复,我也毫无怨言。” “但我又想了想,如果我为了你这么做,并不一定会让你觉得荣幸,反而会让你觉得厌烦吧。” “一厢情愿的付出,说到底也只会满足自己。” “为了自己的私欲私心,让你背负上莫名的因果,我也太不是东西了。” “所以我最后决定,还是踏踏实实做个普通人吧,以普通人类的身份,尽我所能,去爱护和守望你身为普通人类的那一面。” 林诺定定地看着乔姗姗,乔姗姗也是没想到林诺会突然说出这么直白的话,四目相对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我、我去楼下看看!小狐狸这么久没回来,我有点担心!” 乔姗姗刷地站起身,红着脸跑到门口,哐铛一声摔门而出。 林诺挑了挑眉,向后一倒,整个人陷在了沙发里,片刻后轻笑一声,微闭的双眼中满满都是势在必得。 ...... 该隐和莫为完全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只是根据自己不断抬脚的动作判断,他们仍在前进。 宋初已经把她和龙神的渊源简单介绍了一下,大致内容就与石昆仑知道的那些差不多。 “......龙墓是我应龙神的请求,专门开辟出来的独立空间,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将龙族的存在永远保留在这个世界之中,不必遭受任何外界侵扰而被破坏。” 莫为不禁吐槽:“这哪里是不受外界侵扰啊,这是根本就找不到吧?” 以前的龙族也是够可怜的,死个同族送个葬还要冒生命危险。 宋初解释道:“以前的龙墓位于极地附近,并不难找,是我在最后一条龙死后将龙墓迁移到世界边缘的。” “因为不想这里被打扰?”该隐问道。 “嗯,原因之一吧。” “原因之一?什么原因之一?”莫为好奇地追问 ——他只能听到阿初的声音,稍微有点摸不着头脑。 宋初既没解释,也没回答,而是提醒道: “好了,我们已经到——” 该隐瞪大了眼睛,瞳孔微缩。 在他身前缓缓飘落的花瓣,正以十倍的速度向下坠落。 下意识地停住脚步后,该隐抬起头,不禁大惊失色。 “别动!站在原地!不要动!” 站在他身前一步之外的宋初正抬起手臂,向左右撑开。 紧绷的手指,下沉的膝盖,既像是硬生生将钢铁浇铸的墙壁上扯开一道缝,也像是在抵挡着什么无形的压力。 该隐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告诉自己不要动,一定不能动。 宋初的后背,一道皮开肉绽、却诡异地没有流血的伤口,从她的左肩一直开裂到腰侧看不见的角度。 “阿初!” 128.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该隐身边的莫为就没有这么稳重了,看清宋初背上的伤口后,想也不想地大叫一声就冲了过去。 该隐原本是来得及拉住他的,但想到宋初那么紧张地让他们不要动,就努力控制住了身体。 这个地方空间概念模糊,五感完全没有用处,他们互相之间也本来是既看不清对方,也听不到对方的声音的,现在这个情况,可不会是安全的标识。 不等莫为扑到自己身上,宋初已经收回双臂,转过身伸手按住了莫为的肩膀。 她背后那道从肩胛骨一路开裂到腰侧的伤口,绕到正面,又向上蔓延到了心脏的位置,露出了白色的肋骨,还有一些像是碎片的东西正窸窸窣窣地往下掉。 宋初拈住一片碎片,往心脏的裂口上按了按,却没粘住: “这具壳子承受不了突然爆发的力量,有些开裂而已,不要这么紧张。” “暂时已经没事了?”该隐站在原地,关切地问道。 宋初点点头,长长舒出一口气: “还好我及时将附近的空间固定住了,不然你们肯定要被时间乱流影响,那就麻烦了。” 莫为眼泪汪汪地看着宋初,心疼地道: “我们怎么样都无所谓,你也不能伤到自己啊,我们这就回去吧,赶紧回去休息休息。” 宋初拍了拍莫为的头,安慰道: “我这真的不是伤,回头缝补一下就行。” 该隐也走了过来,看看四周的虚空:“时间乱流?” “就是因为想到可能会有这种意外,才没有直接将你们带到龙墓里。” 宋初转身看向前方,抬手一挥。 “我以前跟你说过的吧,我在这个世界里的瞬间移动主要是以时间为坐标的,但在时间乱流影响下的空间,时间的流速和流向会不断变化,我的坐标会不准确,很有可能把你们带到危险的地方。” “就比如,这里。” 宋初的抬手轻轻一挥,像是掀开了他们面前的一层帘子,露出了内里的风景。 蓝天,白云,巍巍高山,涓涓细流,翠竹遍野,落英缤纷,数不清的巨大龙骨趴卧在花丛之间,娇嫩的藤萝缠绕着金色的龙角,露水滴落,落下一角虹色。 “这就是......龙墓?” 该隐有些被震撼到了。 风景好的地方他见得多了。 或是秀美,或是宏伟,或是精致,或是粗犷,甚至是一些千百年难遇的天气奇观,只在某些地方某些时机才会显现的如梦幻影,他都见过。 但这里...... 这个小世界,仿佛一个螺旋。 眼前不远处,尚且是天在上,地在下。 左右望上一眼,那里的天地就已经颠倒了过来,再往远处看去,天地再次旋转,又似乎在极远处重新汇聚到一起,仍旧是天在上地在下的正常世界。 而在这视线所及的范围之内,该隐就看到了春夏秋冬四季共存,还夹杂着白日与夜晚,清晨与黄昏,阴雨和风雪。 这些季节并不是静止的,冬日风雪眨眼间被秋日的金黄色替代,阴雨绵绵又瞬息间冻成了无数的冰凌从天而降。 那滴从金色龙角落下的露水悬在了半空,这才有了一角不散的虹色。 竹林间的花瓣不知从何而来,又不知落向何处,这才有了仿佛凝固在时光中的落英缤纷。 “这里好美啊!”莫为看花了眼,不禁感叹。 该隐却发现了宋初眼神里的凝重,走到她身边:“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宋初看向该隐,有些歉疚:“我不该带你过来的。” “因为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所以更禁不起折腾?”该隐挑眉。 宋初诚实地点头:“嗯,不管时限是多久,我都不希望有意外发生。” 她可以平静地接受该隐的死,却不愿意看到有超出预期的意外提前将他带走。 “我倒是无所谓,反正能待在你身边就行了。”该隐耸耸肩,漫不经心地道。 “嗯......但接下来,你们就不能跟我走在一起了。”宋初面向该隐和莫为,认真地道。 “要我们待着这里?”该隐问道。 “还会有危险吗?”莫为依旧有些担心宋初身上的伤口。 宋初摆摆手:“对我来说没什么危险,只是我要往里面走一走,不方便让你们随行。” 该隐和莫为对视一眼。 自从跟着宋初来到这所谓的世界边缘,他们两个基本上就处于一头雾水的状态。 阿初和直觉都告诉他们这里确实很危险,但又搞不懂具体哪里危险,非常的迷茫惶然。 看出了他们的疑惑,宋初解释道: “我刚才只是让你们能用自己的眼睛看到这里而已,龙墓的入口应该是封闭的,现在门锁却不见了,而这里面以前也不是这种乱七八糟的样子。” 想了想,宋初又补充道: “龙墓这个空间曾经崩坏过一次,所以本身就不太稳定,如今这里面的时间明显更加混乱了,一时不慎,就会把你们连肉体到灵魂都撕碎的。” 该隐想象了一下,如果自己也像这里的四季一样变来变去,那死法肯定也会特别多种多样。 “那你呢?你确定自己不会有危险?”该隐和莫为异口同声地问道。 宋初笑了笑: “正因为是我,才不会有危险。无论面对如何残酷的时间,只有我,永远不会变。” ...... 该隐和莫为站在圈里,面面相觑,相对无言。 为了更直观,宋初特意给他们画了一个圈,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千万不能出圈。 不管看到了什么,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一定不能出圈哪怕半步。 “还是说,干脆消去你们的五感,让你们什么都感知不到会更好呢......” ——当时的宋初还如此认真地思考过。 该隐和莫为连忙提出异议,举手对这里四面八方的高天发誓,自己绝对不出圈。 对时间的体感很大程度来源于五感,如果让他们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孤零零地在黑暗里等待,那才是要命呢。 “我们也别干瞪眼了,要不要聊聊天消磨时间?”莫为盘腿坐下,托着下巴道。 等了好半天,也没等到该隐的回话,莫为抬起头,撇撇嘴: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该隐扫了他一眼:“没什么。” 莫为坐在地上转了个身,顺着该隐视线的方向,看着那些螺旋般旋转重叠的天地,一时间只觉得头晕眼花。 “你看那片倒悬的竹林,”该隐淡淡地提醒,“竹林里是不是有两个人影?” 莫为看到了好几片倒悬的竹林,以至于突然间认为竹林就应该是这么倒着长的,也终于看到了该隐所说的那两个人影。 距离太远,又隔着风霜雨雪和上下飘荡的白云,莫为只能看到影影绰绰的两个人,肩并肩地在林间漫步。 “那个左边的人影......该不会是?” 莫为凭借自己的直觉,猜测道。 “是阿初,”该隐肯定地道,“至于另一位,应该就是那位传说中的龙神了。” 莫为揉了揉眼睛,努力分辨那两个人影有没有在拉手。 该隐已经移开了视线,看向了出现在一具龙骨旁的另外两个人影。 “阿初特意嘱咐我们,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走动,那就是说,她知道我们应该会看到些什么吧。”该隐喃喃地道。 竹林漫步的画面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幅两人对坐/交谈的场景,莫为也懂了: “这些......该不会是被龙墓所记录下来的,过去的片段吧?” 这么明显的问题,该隐懒得回答,看向了另一边,那里也有关于过去的场景重现。 大概是因为宋初正身处这个乱七八糟的龙墓空间里,关于她的场景重现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 莫为也收起了吃醋的劲头,左看看右看看,专心欣赏阿初姐的美貌。 看画面中人物的衣着,这些场景来自不同时期,有些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久远到布料尚未出现的时期,蔽体的东西不是兽皮就是树叶,让莫为大饱眼福。 至于永远出现在阿初姐身边的龙神,反正也不过是走在一起,坐在一起,站在一起,根本没啥亲密的动作。 说来也奇怪,这些往昔重现的场景里,阿初姐的面容已经渐渐清晰,身形也越来越接近如今的外表,但龙神依旧是那副影影绰绰看不真切的样子。 该隐抿了抿嘴唇,不得不承认,这位龙神在阿初心目中的地位,看来真的不低。 藏起来的东西,才是真正在意的东西。 “莫非.......那个吻过阿初却没有抱过她的混/蛋家伙,就是龙神?”该隐不由想起了以前的那段对话。 莫为猛地转过头,瞪大了眼睛: “啥?你说啥?你刚才说什么?” 该隐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他身后。 巧了。 刚好重播到这一段。 129. 狗血剧情的要素必须齐全 “找到了。” 宋初家的客厅里,乔姗姗看着罗盘投影出来的指针,松了口气。 还好之前林诺和小狐狸打架的时候薅下来几根尾巴毛,这才给乔姗姗提供了追踪定位的可能性,不然她还真不知道在这百万人口的大城市里要怎么找出特定的一只小狐狸来。 “能把小狐狸抓走的家伙,应该挺厉害的吧?” 林诺一直在旁边默默旁观,见乔姗姗忙完了,才开口问道。 乔姗姗想了想,不太确定: “小狐狸的实力其实不差,我看楼下花坛那个一片狼藉的样子,估计小狐狸和抓走它的人有过剧烈的打斗。” 林诺了然:“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可以说明他跟小狐狸的实力相当,这才能打得有来有回?” “或许,可以这么说,不过还是要慎重一点。”乔姗姗向门口走去。 林诺也拿起了挂在衣架上的外套,跟在乔姗姗身后: “我开车跟你一起去找。” 乔姗姗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看他,看表情明显是想拒绝。 林诺脚步不停,径直从她身边走过: “于情于理,小狐狸失踪这件事我都该出份力,你放心,我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轻举妄动,更不会逞能拖你的后腿。” 乔姗姗耸耸肩,觉得林诺大概还是有点天真,过于低估了两个世界间的差距。 不过没关系,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等他真切地体会到另一个世界的残酷以后,应该就会醒悟了。 就比如这次这件事,她可不敢保证最后找到的小狐狸是死是活,或者干脆尸骨无存。 这也算不上是家规,但她乔家确实不建议族内子弟与普通人结合,尤其是修行过的子弟。 把一无所知的普通人,以及普通人的家人,带进依旧充斥着原始暴力法则的世界,这可不是仅仅凭靠一时的感情冲动就能妄自轻许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可以买。 林诺开车,乔姗姗根据罗盘的指针引路,穿过夜晚的城市,渐渐来到了一条熟悉的道路上。 “这里再往前......”停车等红绿灯的林诺看了看窗外的风景,“好像就只会通往一个地方?” 乔姗姗也认了出来,撇撇嘴: “前几天去过的那个别墅区,没想到又到这里来了,我现在很不喜欢这个地方。” “如果真的是在别墅区里的话,我们好像是要面对门禁,需要登记的吧?”林诺问道。 乔姗姗不以为然:“我又不需要走大门,过了这个路口你找个地方停车吧,我自己进去看看。” 好歹也是玩修真的,不说神行术隐身符这些道具的存在,只凭借她自身的身体素质,躲过摄像头翻个墙也就是小菜一碟。 “嗯,好。” 林诺听话照做,在路边停好车,也不整什么生离死别的废话,坐在车里目送乔姗姗走远。 看起来乔姗姗对他这番干净利落的作风有些惊讶嘛。 惊讶就对了,就是要让她对自己感到意外,认识到自己与她想象中的追求者似乎有些不同,这才有进一步发展的希望。 不过...... 林诺摸出手机,找到了通讯录里那个叫做“葩葩葩”的备注名,发了条短信: ——「正在追女神,需要进你家所在的别墅区一游,方便让门卫行个方便吗?」 ...... 在莫为扭头之前,该隐提前按住了他的肩膀,免得他一激动跳起来冲出圈。 莫为可不像他这么稳重,更不像他现在这么心如止水,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 只是他那紧紧捏住莫为肩膀的手,还是不自觉地加重了力气。 不知何时,龙墓螺旋状延展的空间恢复了正常,正常得如同龙墓之外的世界。 晴空万里,红日半轮,远处的山峦只剩下黑色的剪影,近处的林间竹亭里是两个一动不动的人影。 人影正一点点地褪去模糊的轮廓,填充进鲜亮的色彩,天空中也多了一层又一层的云霞,天边有了飞鸟,山间有了轻岚,溪水开始流淌着霞光。 该隐几乎可以确信,这不是被龙墓记录下来以后自动播放的场景,而是这个龙墓空间的主人,这段记忆的主人,正在回忆往事。 时间静止在人影交叠的这一瞬。 时间也从人影交叠的这一瞬开始流动。 两人的双唇仍旧贴在一起,看不清面容的龙神拉起了阿初垂在身侧的手,温柔地摩挲了一会儿那些纤细的手指,手腕一转,让那只手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阿初微微睁大了眼睛,想要抽回手,身形已经开始破碎的龙神似是勾了勾嘴角,凑近阿初的耳边说了句什么。 这是十分短暂的一句话,也或许他根本什么都没有说。 因为阿初只是站在那里,既没有表现出听到什么的模样,也没有做出准备回答的表情。 龙神的身体彻底化成了风中的碎片,吹向阿初后消失无踪,似是与她融为一体。 那只穿透龙神胸膛的手仍举在半空。 时间戛然而止。 空间瞬间崩裂。 该隐反应极快,也不管这是不是场景重现,莫名的危机感让他当机立断地封闭了自己的听觉和视觉,双脚死死钉在原处。 莫为没有该隐这么老辣,一时间只觉得天旋地转,碎裂的空间里,灰黑色的物质像是污浊的洪流般冲到了他的身前,让他不由地后退了几步。 在彻底退出宋初画下的圈子之前,莫为及时收回了脚,却不小心回头看了一眼。 ...... “原来是这样......” 崩裂的空间之中,宋初摸了摸自己的眼角,轻轻地,长叹了一口气。 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搞清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宋初便向龙墓空间的入口走去,去找该隐和莫为汇合。 她的脚步一动,正在重播中的空间崩坏画面就被切断,再一眨眼,螺旋式延展的神奇景观也回来了。 倒悬的竹林间溪流潺潺,一尾游鱼跃出水面,宋初脸色微变,立在原地。 人影闪过,炮弹一样直接冲进了宋初怀里,抱着她的腰,努力仰着头,一双灰色瞳仁的大眼睛泪汪汪地盯着她。 “妈妈,你终于来找我了!” 130. 补双眼睛而已不是什么难事 面对具体情况不明的危机,该隐谨记宋初临走前的叮嘱,封闭掉自己的视觉和听觉,免得被外界干扰做出什么下意识不妥当的反应。 这也让他无法判断危机是否已经过去,但好在,他留下了知觉。 该隐感觉到有人推了自己的胸口一把,随后这只手就开始在他身上来回摸索,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莫为这小子在跟他闹什么? 该隐皱着眉恢复了全部的五感,就看到莫为一脸茫然地在原地举着双手,一只手紧紧抓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摸到了他的肩膀。 莫为的眼眶里,只剩下了两个黑乎乎的窟窿。 “你的眼睛?!” 莫为苦涩地道:“我好像......瞎了?” 没有流血,似乎也不疼的样子,但他已经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连黑暗都看不见。 就好像他的脑子也坏掉了,成像辨色的能力彻底消失。 正当该隐对这个状况束手无策时,宋初带着个五六岁的小孩从天而降,看清他们二人后,一步站在了该隐身边,面色凝重地看向莫为。 “阿初你快看看莫为这是怎么了,还能不能救?”该隐连忙问道。 莫为听到该隐的话,转身寻找宋初,却不小心转错了方向,变成了背对着她。 宋初绕到他身前,抬手抚摸着他的眼眶,叹了口气: “对不起,是我来晚了,已经迟了。” 莫为用力攥住了她的手,指尖止不住地轻颤,笑道:“不怪你,是我忘了你的警告,结果现在自作自受了。” 宋初横过手掌,盖住了他的两个眼眶,有些自责: “怪我不该将你们带过来,刚才临走之前也没把你们可能遇到的情况说得更清楚一些。” 该隐收回落在那个来历不明的小鬼头身上的视线,关切地问道: “莫非是因为刚才那个空间崩溃一般的场景造成的?” 他记得宋初说过龙墓空间曾经崩溃过,所以那一幕出现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又想到宋初说这里是世界边缘最靠近时间乱流的地方,在那些画面在这里的各个角落随机重播的时候,就猜测或许会引发某些特殊的共鸣,让来自往昔的余波在今时今刻再激起一阵波涛。 “有可能,”宋初点点头,“所以说,还是我的责任。” 该隐默默地低声加了一句:“我没事。” 莫为也想扯着嘴角笑一笑,自嘲一下,又实在不知道说什么。 宋初的手还盖在他的双眼眼眶之上,眉头蹙得更紧了: “空间崩溃本是虚像,但不巧正有一股强烈的时间乱流经过,搅乱了虚实,莫为又不经意间看到了那股乱流,就让他的视力被带走了。” “带走?”该隐重复着这个词,边思索边道,“不是消失?是带走?那是不是还能找回来?” 宋初摇头:“除非在视力被带走的那个瞬间我也在场,我还有可能帮莫为找回来,但现在......太迟了。” “那就,”该隐也开始叹气,“真没办法了?” 宋初沉思片刻后,有些不确定地道: “也不是彻底没办法,不过这个方法我之前也没试过,有可能效果不好,也有可能完全没用,或者干脆有反作用。” 莫为已经大致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装似洒脱地摆摆手: “没事,你觉得妥当就试试,觉得不妥就算了,反正我自己是没辙的,而且瞎就瞎了吧,这世界上盲人多了,不都能活?” 宋初想了想,还是说了实情: “你的视力是被时间乱流带走的,不仅仅是现在看不见这么简单,从现在开始,那双眼睛曾经让你见过的画面也会渐渐消失,最终,你会忘记自己曾经拥有视力这件事。” “与此同时,与视觉有关的,诸如形状和距离这些概念会一并弱化,甚至想象也会受限。” 莫为的脸色白了白,强颜欢笑: “也有很多自出生就看不见的盲人,我这情况不就跟他们一样嘛。” 可是,难道他会就此慢慢忘记阿初姐的样子? 忘记他和阿初姐当年曾经一起看过的风景? 忘记他这一生和阿初姐的唯一一次交集? 莫为的指甲掐进了掌心的嫩肉里,心口也仿佛在缓缓开裂,一阵阵的刺痛让他想哭。 可他已经没有了眼睛,眼眶只不过是一对包着皮的骨头的洞,眼泪就这么干涸了。 不行哦,不能哭,不能给阿初姐添麻烦,他是一只优秀的魅魔,不能让主人烦恼。 宋初继续道: “所以,就算我能让你在某种程度上再次‘看见’,你所见到的画面也只能在记忆中停留极其短暂的时间。” 莫为愣了愣,过了好一会儿才听懂宋初的意思,不由大喜过望,向前一个熊扑抱住了宋初: “你说真的?真的能让我再次看见?” 一直安静乖巧地等在旁边的小朋友见状,呲牙咧嘴地冲了过来,硬挤在宋初和莫为之间,推开了莫为。 莫为以为是宋初推的他,丝毫不生气,笑嘻嘻地道: “好了好了我不乱动,我就是太激动了。” 宋初无奈地摸了摸小朋友毛茸茸的脑袋,柔声地道: “乖,等我一下。” “嗯!”莫为欢快地应道。 小朋友瞪了莫为一眼,挪着步子躲在了宋初身后,又警惕地看向了该隐,好像担心他也要动手动脚一样。 该隐对这小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看身高五六岁,也看不出具体的男女性别,瓷娃娃一样精致,从五官到衣着,都跟电视广告里那种让人爱不释手的萌萌小朋友一样,却有一双了无生气的灰色眼眸,没有眼白,没有光采,也完全找不到视线的焦点。 宋初又安抚似地拍了拍小朋友的肩头,才再次抬起手,指向了莫为的两个眼眶。 莫为“看到”了黑暗,却又有一点不同的感觉,好像自己全身都长了眼睛,无限的微观细节和无限的宏观空间侵入了每一个细胞。 那些是明明没有亮度,却仿佛闪耀着光芒的流线,正大海一般汇向自己。 忽然间,像是有一层层的滤镜重叠起来,又像是某种看不见的坐标被添加了进来,莫为“看到”了空间感。 即,方位和距离。 又是一层层的滤镜叠加,这次被添加进来的是更细致的线条,勾勒出了极远处的山川河流,车水马龙,高楼大厦,也勾勒出了极近处的人形轮廓,骨骼肌肉,血管神经。 就在这时,似是出现了一个卡顿,坐标好像被调整了一下,抹去了远处的线条,只留下了近处的物体轮廓,新添加的衣物也遮住了人体体内的各种细节。 接下来就顺利多了。 加上光影,加上色彩,再加上动态的变化,莫为就又“看见”了周围的世界。 但奇怪的是,他还看到了自己,而宋初却从视线里消失了。 像是感受到了他的疑惑,镜头旋转,高度固定,他看到了宋初。 “这是?”莫为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手指却直接戳进了窟窿里,不由地打了个冷颤。 这手感,太奇怪了。 “我让你共享了我的视力,算是尽可能地与正常无异了,不过,我没有办法阻止记忆的流逝,你能‘看见’,却记不住自己‘看到过’什么。” 宋初说完,似是感慨地补充道:“失去的东西永远无法重新拥有,这是铁则,我也无能为力。” 莫为很快就明白了这个记忆流逝的意思。 他转头,明明看见了该隐大人,移开视线的时候,却已经忘记了他脸上是什么表情,也记不清他身上穿了什么样的衣服。 “只活在当下自己能看到的世界里吗?”莫为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该隐听见了莫为的话,安慰道:“至少能看见了,不过,他那两个窟窿眼有点吓人,能想想办法吗?” 后半句话,该隐是对着宋初说的。 莫为刚刚转头看向他那一眼,两个仿佛深不见底的黑洞就那么直直地望过来,看得他莫名心惊胆颤。 好像莫为在共享了阿初的视觉的同时,还悄悄沾染了某些更接近阿初本质的东西。 宋初也有这个想法: “虽然说起来只是共享了我的视觉,但也算我所认知的世界直接投影在了他的身上,对他自身来说没什么,对直面他的旁人来说可能有点压力。” 说完,宋初从身边的空气里捏了一把,揉了揉,搓成两个晶莹剔透的圆球,放进了莫为的眼眶里。 “有这两个微型空间做阻挡,应该会好很多。”宋初拍拍手,满意地点点头。 眼眶里多了两个空间球,莫为自己没什么感觉,又试了试眨眨眼皮,再转转眼珠,宋初也根据他的动作进一步调整那两个圆球的位置和伪装效果。 莫为的意外被成功补救了回来,该隐看向躲在宋初身后的小孩,问道: “阿初,方不方便介绍一下,这位小朋友是谁?” 莫为还沉浸在视力重生的喜悦之中,尤其是他竟然与阿初姐共享了视力,仿佛身体和灵魂的某个部分就这样与阿初紧紧联系了起来。 之前那种突然变成瞎子的悲痛和绝望也成了他此刻激动心情的垫脚石,而他已然理解并铭记于心的记忆流逝,也让他舍不得将“视力”浪费在旁观上。 他就不信了,若是一遍遍地把过去的记忆在脑海里重放,他就不能延缓遗忘的速度。 再不然,再不然,写成文字,画成画,就算他只能记住当前看到的东西,也能永远留住这些回忆,让这些回忆永远在他眼中栩栩如新。 恨不得立刻找出纸笔写小说的莫为突然间听到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这个不和谐的声音还吐出了一句不和谐的话。 “妈妈,我不喜欢这两个家伙,我们快走好不好?” 小朋友的声音软软糯糯,就是语气十分生硬,每个字之间有种不自然的停顿,像是只会依字读音的人工智能。 “妈妈?你在哪儿捡的?” 该隐和莫为难以置信地看向了这个小孩,又看向了宋初。 宋初无奈地摸摸鼻子: “稍后回去以后再解释,我不想跟石昆仑重复一遍同样的话。” “另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的确可以算是我的孩子,不是捡的。” 131. 所谓搞定了岳父岳母就搞定了人家的女儿 「我最近在外地参加一个展会,下星期才回去,没办法帮你追女神不好意思啦~似乎除了网上的传言以外,你跟乔女神之间还有别的故事?等我回去以后一定会去找你八卦的!」 林诺扫了一眼手机屏幕右上角的时间,认真地从网上找来一大段熬夜的坏处,复制粘贴发给了宋初的闺蜜小葩。 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呐。 林诺无奈地锁掉手机屏幕,随手插在旁边的杯座里。 小葩不在家,别墅区进不去,脑内演练的各种玄幻言情剧情展开就全部直接胎死腹中了。 往后退了退座椅,再把椅背摇到最低,林诺向后一瘫躺倒,盯着车顶禁不住长吁短叹起来。 凌晨时分,月黑风高,安静的别墅区,鸦雀无声。 一排深秋时节凋零的树,孤零零的一辆车,再加上车里孤零零的一个人,正适合四十五度望天的忧郁。 比起现在凡人与修士间天堑般的差距,粉丝与偶像的距离就跟马路边淤积的小水沟一样。 林诺原本以为努力往上蹿一蹿就能迈过去,成功赢得美人心,结果跳到一半才发现中间还有一堵合金打造的铜墙铁壁。 而且经过之前的试探,乔姗姗还是一个道德标线特别高的正义人士,邪门歪道也走不通了。 林诺枕着双臂,不由地无奈摇了摇头,深觉前路漫漫,道阻且难。 如此无意间视线一歪,余光一扫,他好像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刚才,是不是有个奇怪的黑影从树上掉了下来? 但是好像也没有落在地上,而是翻过了墙,又好像在原地消失了? 应该是猫吧...... 林诺摸摸鼻子,觉得这深更半夜的,还是不要自己吓自己了。 都怪他之前和小狐狸看了太多恐怖片,脑子稍微一动,一幕幕相似的桥段就纷纷冒了出来。 又揉了揉太阳穴,林诺向另一边扭头,秉承着“看见了也当看不见,看不见就不会胡思乱想”的原则,试图转移一下注意力。 车窗外,一位面容精致的古代书生样男人,一身素色白衣,手里举着一把猩红色的雨伞,与林诺四目相对,微微一笑。 ...... 乔姗姗像只野猫一样,轻轻地落在这栋别墅后花园的土地上,没有留下任何脚印。 猫着腰半蹲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既没有等到防御措施的开启,没有发现任何阵法和陷阱的痕迹,手指间夹着几张符纸的乔姗姗狐疑地四处张望着。 两种可能性。 一,这是位新人,防范意识不到位,或者手段匮乏; 二,这是位高人,艺高人胆大,有恃无恐。 乔姗姗从不托大,只当第二种情况应对,警惕心高高提起,身形低低压下,动作也尽可能地轻微,耐心十足,一点点地接近了一间亮着光的房间的窗台。 临近凌晨两点,除去路灯以外,诺大的别墅区里还有灯光的人家寥寥无几,不仅亮着灯,还用超大音量听音乐的人家就更少了。 好在这栋别墅位于一个远离喧嚣依山傍水的好位置,四周没有邻居,也就不会有人突然冒出来嚷嚷扰民。 不管怎么说,哪怕留声机上转着的是一张古典乐黑胶唱片,这种激情澎湃的曲子还是不太适合在夜间欣赏的。 乔姗姗蹲在窗台下细细分辨,终于听到了乐声掩盖下的人语交谈。 “遗嘱我已经立好了,接下来只要找机会尽量掩人耳目地与律师联系就行了。” “虽然王律师与咱们家相交多年,但现在这个情况什么都说不好,要不要留一个备份以防万一?” “我也是这么想的,陈老爷子与你爷爷是战友故交,但现在与咱们家来往不多,外人都认为陈家与咱家是竞争对手,我想把遗嘱交给陈老爷子保管。” 乔姗姗又听了一会儿,根据自己多年来在圈内摸爬滚打的眼界,大致猜出了陈家指的是哪一个陈家,也猜到了里面正在说话的是什么人。 全国知名的大富豪,也是相当有名的恩爱夫妻贤伉俪,严总和严夫人。 “咱们,”严夫人进一步压低了声音,似乎是直接凑到了严总耳边,“要不要稍微跟闺女透露一下,也让她小心。” “咱闺女那性格你还不了解?她肯定藏不住要闹起来,既然这个段明伟希望咱们一切如常,那就一切如常。”严总也悄声回道。 “我看这段明伟对咱闺女还有几分真心,咱们先应付着,暗中再找办法除掉他。” 听到严总这有几分狠戾的话,乔姗姗挑了挑眉,在脑子里过了一圈严总的家庭成员和人际关系,实在想不出这个段明伟是谁。 “你也看到他随手一指就把咱家司机给杀掉的手段了,还是先稳住他,让他真以为咱们要把闺女和家产都交给他,其他的慢慢谋划。”严夫人的语气倒挺平静。 这下子乔姗姗就全明白了。 这是个打算凭本事把软饭吃成自助餐的家伙啊,这么没品,也不怕吃多了拉肚子。 挑个普通的小康之家吃绝户也就罢了,还特意挑上严总这种隔三差五上新闻的名人,莫不是嫌自己不够低调命太长? 能借势的时候,就绝对不要单打独斗当勇士。 乔姗姗这就打算暂时撤退,回去以后给专门处理这种不守规矩的家伙的世家门派递个消息,再通报一下在城里安分守己过日子的妖怪们。 对这种可能招来普通人注意的害群之马,他们这个由非人和修士组成的团结小圈子可是十分痛恨的。 乔姗姗正要转身,忽得向侧面一滚,躲开了一道银亮的刀光。 单手撑地稳住身形,乔姗姗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条细细的红色长鞭,却不想这个在背后偷袭她的人动作更快,下一秒直接突进她的身周一米之内,银色刀锋直取她的脖颈。 这是个身经百战的硬茬子。 乔姗姗临危不乱,施展不及的软鞭变成了短剑,架住了刀锋,同时借力后撤,跳到三米之外。 武器的变化明显超出了偷袭者的预期,原本插在风衣口袋里的左手伸了出来,手腕一甩,又一把银色直刃短刀被握在手中。 乔姗姗也打量了一番这个无/耻偷袭的家伙。 普通的黑色风衣,常见的银十字挂坠,显而易见不属于东方人的面容轮廓,标志性的银色兵刃。 这是,教会的驱魔人? 乔姗姗皱了皱眉。 因为对“魔鬼”的鉴定标准不同,这些家伙在这里是属于绝对不受欢迎的那类外国友人,猎魔人也几乎不会擅自踏入这片土地,都是为了追踪猎物而来,来之前也会打声招呼。 刀剑相击的声音引起了屋内人的注意,乔姗姗用余光扫了一眼站在窗口发愣的严总和严夫人,顿时觉得这情况严重了。 她是个明星,不说人尽皆知家喻户晓,也是经常会在各种广告牌上出没的人。 乔姗姗也看到了站在二楼阳台的那个年轻男人。 眼熟,见过。 在初神家见过,当时还因为小狐狸的事被她阴阳怪气过。 怪不得会抓走小狐狸,这是早就盯上了。 不过,这也就是说,严总的千金跟初神是朋友? “你们坏了规矩,这件事不会轻易了结的。”乔姗姗看看段明伟,又看看那位猎魔人,笑容满面地道。 猎魔人点头,赞同地道: “确实,我们的行事有些不妥。” 乔姗姗全身的肌肉顿时紧绷。 她感受到了杀意。 “所以,杀人灭口是现在这个情况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