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泪》 01.降临初唐 “王先生,这么早就耕地啊,您那几亩地那几个孩子已经帮您耕完了,您会家再睡一会准备到私塾上课吧!”说话的是村头的是村子里德高望重的老汉张老头,老头身上穿着一身短打麻布衣服,上面的补丁证明了这件衣服应该已经穿了很多年了。他口中的王先生,却并不属于这个时代,王晓在这个时代生活了快半年了,才在过往的客商嘴里知道,如今是据自己那个时代一千多年的唐朝!准确的说是初唐时期,因为李世民上个月才登基,而自己生活的地方,正是后世的山西省。 这里是李氏一族发迹的地方,虽然各路反王征战厮杀许久,但王晓如今生活的地方出了男丁少了一点,却也算是太平。不过身为后世语文老师的王晓,清楚的知道,唐初贞观年间,并没有想象之中那么的太平,先不说突厥南侵,光是贞观年间的战乱,就足以令大部分的人胆寒了! 自大王晓知道了自己生活的时代,就知道如果自己想要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么必然是要走功名这条路的。不然光是唐朝的府兵制,就足以将王晓这个文弱书生送进战场厮杀的炼狱! 王晓本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实习教师,本科毕业的他因为家里的原因,在自己所在的初中找了一个实习老师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家境还算不错的王晓,也算是安安稳稳。至于为什么会来到这个时代,则完全是因为王晓自己比较作死了,上大学的时候王晓就很羡慕别人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后来考了个摩托车驾照之后,自己也借钱买了一辆,结果才开没几天,因为下雨路滑,直接撞在一辆车的后面,醒来就出现在这里了,还好那个时候天下已经趋于平静,村子里的人收留了王晓,并且见王晓知书达理,就将一间没人的房子送给了王晓,并且给王晓入了官籍。 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王晓自然不知道如何耕地,索性因为语文老师的缘故,对繁体字都十分的清楚,毛笔字因为自己喜欢的原因,也写得不错,便以教村子里孩子的方式,换取一些粮食。 “大爷,如今天下太平,我辈读书人,当报效国家,恐怕是在此处呆不久了!”张老头自然早有准备,他自大发现王晓一直在向收取山货的客商打听时事,就知道王晓有了出仕的打算,毕竟王晓这样文人,终究是不适合一辈子扎在土地里。 “此事,老汉我早就已经知道了,张家村这种小地方却是留不住以这样的蛟龙,想走便走吧!”王晓闻言满脸的秀红,本以为自己打听消息的事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竟然早早地被老汉看出来了。 “这是村民为你凑下的三百文钱,虽然不够你进京赶考,但若是省吃俭用,到长安想来是没有问题的!”王晓已经跟着村里的老汉进过一次城了,虽然不清楚具体是山西哪里,但离长安想来也不会太远,更何况王晓穿越来的时候,自己每天上班背着的小包也在。 小包里面本来有一部手机,自己上课的教材,家里的钥匙,一套准备当做奖励发给学生的水晶吊坠,以及一个打火机和几盒烟。手机自然是已经丢到不远处的小河里面了,教材也被王晓用来烧火了,因为这两样已经超过了这个时代所有人的理解,而且也难以解释王晓的身份,自然是早一点销毁早好!烟嘛虽然王晓省吃俭用的,但还是在这半年里面陆陆续续的抽掉了,如今只剩下打火机、水晶吊坠、钥匙和皮质的背包。 三百文铜钱虽然不多,但对于这样的小村子来说,已经基本上是所有人一个月都难以打猎赚到的钱了,这个时代的钱的消费能力那真是高到了一定程度,一文钱基本上能够买两个大包子,或者一碗面条了,一石的粮食差不多才不到60文,一石的粮食怕是够王晓吃足足一个多月的了,可见这三百文钱的重量! “大恩不言谢,等一日王晓功成名就,自当报答!”王晓狠狠的跪在地上,给老汉磕了一个头,然后在站起来。在小村子生活的这半年,王晓一直都在接受村民的照顾,尤其是这么张老汉,平时打猎攒下的钱基本上都是用来买过冬的衣物的,虽然现在才7月左右,但已经是村民相对艰苦的时候了。 王晓走的时候背着自己背包,一个人都没有告诉,但那些王晓仅教了半年的学生和父母,还是准备了不少的干粮送了王晓一程,虽然是唐初,但还是有不少的土匪之类的存在,不过在李家根基的山西,却还是太平许多。所以王晓自己一人赶路,村民也没太过于担心,王晓挥泪别过村中父老,一人踏上了前往长安的道路。 第一站自然是王晓之前来过的小城,城中不过万余人,但已经是周边不小的城镇了,基本附近的村落的村民都靠这座小城来出售自己的山珍野味,顺便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 王晓在小城并没有直接前往长安,因为王晓还另有打算,虽然王晓在后世是一个语文老师,但对于唐朝的科举考试的范围却没有明确的认知,王晓顶多算是一个识字的文盲,毕竟后世的教育和如今的教育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点,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儒家那些经典了,但王晓也只知道【论语】那四部罢了! 若是想要成为一个能够保护以及的官员,那么科举便不是王晓的第一选择,唐初官员的更新速度实在是快,毕竟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惹上什么事端,丢了自己的小名,唯一安稳的便是有爵在身了。不过唐朝的爵位十分的珍贵,非军功不轻受,若是想要以最快的速度成为李二眼前的红人,那么必须要按照李二的爱好来了。 李世民要说最喜欢的自然是书法,这一点天下皆知,而王晓的毛笔字因为家里的原因,也是练了近20年的,虽然称不上什么书法大家,但对于李二想来是没有什么问题!书法便成为了王晓打开第一步的不二法门,可三百文无论如何都是不够王晓在长安开一间卖字的店,所以只能找一间当铺,看看自己从手机上扣下来的屏幕,能买几个钱了。 虽说打算典当手机屏幕,但王晓却没有穿着村民送的那一身衣服,而是专门找了一家布店,买了一身青色的儒服。虽说儒服并不精美,甚至连一点的装饰都没有,但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还是有很大的方便的。 “老板,当东西!”王晓不卑不亢的走进当铺,然后直接坐到老板的身前,用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这为先生,不知您打算典当些什么?”老板见王晓一身富家公子的做派,自然是不敢怠慢,虽说小城之中的那几个纨绔老板都烂熟于胸,但对于眼前这个陌生的公子,却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先说说你这小店有多少钱,不然爷的东西,你这还真当不起!”王晓一脸的桀骜,完全将自己脑补成了一个来自长安的富家公子。 “小店乃是皇室的当铺,虽说地处偏远,但您却不必担心!”王晓闻言算是放下心了,虽说掌柜的说是皇室的当铺,但王晓近当铺之前可是观察过的,这里顶多是晋阳李氏一族哪个不知名的人开的,虽说也是李氏一族,但绝对算不上什么皇室,不过是老板为安自己的心说的托词罢了。 “本公子自长安来,路过你这小城,没想到还能碰到皇室的当铺,如今便放心了,诺!拿去估价吧!”王晓装作漫不经意的将手机屏幕扔到掌柜的手里,若不是知道手机屏幕没有那么容易碎,王晓才不敢这么扔!不过王晓的做派却令老板认定了这位爷是长安来的,毕竟小城之中哪有这份做派的,小城之中除了那几位,哪还有如此皮肤白皙双手没有一丝的茧子的公子? “霍......爷!您这物件怕是西域而来的琉璃镜子吧,此物小店怕是吃不进啊!”老板看清了自己手中的手机屏幕,也是一惊,这个时代大唐是没有玻璃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西域胡商带过来的,但那也只是一些小块的琉璃吊坠或是珠子罢了。像王晓手中这块手机屏幕,已经能算是稀世珍宝的范畴了! “说个你能给的最高价,本公子要是高兴,便当给你了!”虽然王晓知道自己手中的这块手机屏幕十分的珍贵,若是在大城市当掉,绝对比在这小城当掉要值钱,但谁让王晓现在没钱呢? “嗯......公子,小店顶多能给您一千贯,小店只有这么多钱了!”老板也是一脸的无奈,毕竟在老板眼里这东西若是在长安或是洛阳,绝对能够买到数千贯的高价,而且还趋之若鹜! “哼!加五百贯,本公子就当给你了,可恶的小贼!”王晓说完这话,掌柜的立刻又脑补了长安来的贵公子因为城中小贼丢了钱袋,只能暂时当掉随身宝物的剧情。 “这......好吧!不知公子您是活当还是死当!” “活当,月余便可,等到本公子回了长安,自然有奴仆赎回去!”王晓说的理直气壮,但心里已经乐开花了,本来王晓根据这个时代的钱的价值,估计自己这手机屏幕能够当一百多贯已经是极限,但没想到掌柜的竟然直接翻了十倍!虽然心中惊喜万分,但王晓还是强忍住又抬了五百贯,因为他看出这还不是掌柜的极限,毕竟是晋阳李氏族人开的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就这么点钱的! “好!小三子,黑色琉璃镜子一面,作价一千五百贯,活当一月!公子,提前说好,若是您一个月后赎回去,就得一千七百贯了!” “哼!本公子知道,这便开当票给钱吧!本公子还着急回长安呢!” 掌柜的安顿王晓喝了一会寡淡的茶水,然后就将几十两黄金,以及一些银两和几贯钱放到了王晓的面前,这老板也算是聪明,知道王晓一人拿不走那么多的钱,竟然知道换算成黄金和银两。 王晓将黄金和铜钱顺手装进背包,然后随手拿了一点银两扔到搬钱过来的小二手里,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当铺,王晓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来这间当铺了。 01.降临初唐 “王先生,这么早就耕地啊,您那几亩地那几个孩子已经帮您耕完了,您会家再睡一会准备到私塾上课吧!”说话的是村头的是村子里德高望重的老汉张老头,老头身上穿着一身短打麻布衣服,上面的补丁证明了这件衣服应该已经穿了很多年了。他口中的王先生,却并不属于这个时代,王晓在这个时代生活了快半年了,才在过往的客商嘴里知道,如今是据自己那个时代一千多年的唐朝!准确的说是初唐时期,因为李世民上个月才登基,而自己生活的地方,正是后世的山西省。 这里是李氏一族发迹的地方,虽然各路反王征战厮杀许久,但王晓如今生活的地方出了男丁少了一点,却也算是太平。不过身为后世语文老师的王晓,清楚的知道,唐初贞观年间,并没有想象之中那么的太平,先不说突厥南侵,光是贞观年间的战乱,就足以令大部分的人胆寒了! 自大王晓知道了自己生活的时代,就知道如果自己想要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么必然是要走功名这条路的。不然光是唐朝的府兵制,就足以将王晓这个文弱书生送进战场厮杀的炼狱! 王晓本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实习教师,本科毕业的他因为家里的原因,在自己所在的初中找了一个实习老师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家境还算不错的王晓,也算是安安稳稳。至于为什么会来到这个时代,则完全是因为王晓自己比较作死了,上大学的时候王晓就很羡慕别人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后来考了个摩托车驾照之后,自己也借钱买了一辆,结果才开没几天,因为下雨路滑,直接撞在一辆车的后面,醒来就出现在这里了,还好那个时候天下已经趋于平静,村子里的人收留了王晓,并且见王晓知书达理,就将一间没人的房子送给了王晓,并且给王晓入了官籍。 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王晓自然不知道如何耕地,索性因为语文老师的缘故,对繁体字都十分的清楚,毛笔字因为自己喜欢的原因,也写得不错,便以教村子里孩子的方式,换取一些粮食。 “大爷,如今天下太平,我辈读书人,当报效国家,恐怕是在此处呆不久了!”张老头自然早有准备,他自大发现王晓一直在向收取山货的客商打听时事,就知道王晓有了出仕的打算,毕竟王晓这样文人,终究是不适合一辈子扎在土地里。 “此事,老汉我早就已经知道了,张家村这种小地方却是留不住以这样的蛟龙,想走便走吧!”王晓闻言满脸的秀红,本以为自己打听消息的事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竟然早早地被老汉看出来了。 “这是村民为你凑下的三百文钱,虽然不够你进京赶考,但若是省吃俭用,到长安想来是没有问题的!”王晓已经跟着村里的老汉进过一次城了,虽然不清楚具体是山西哪里,但离长安想来也不会太远,更何况王晓穿越来的时候,自己每天上班背着的小包也在。 小包里面本来有一部手机,自己上课的教材,家里的钥匙,一套准备当做奖励发给学生的水晶吊坠,以及一个打火机和几盒烟。手机自然是已经丢到不远处的小河里面了,教材也被王晓用来烧火了,因为这两样已经超过了这个时代所有人的理解,而且也难以解释王晓的身份,自然是早一点销毁早好!烟嘛虽然王晓省吃俭用的,但还是在这半年里面陆陆续续的抽掉了,如今只剩下打火机、水晶吊坠、钥匙和皮质的背包。 三百文铜钱虽然不多,但对于这样的小村子来说,已经基本上是所有人一个月都难以打猎赚到的钱了,这个时代的钱的消费能力那真是高到了一定程度,一文钱基本上能够买两个大包子,或者一碗面条了,一石的粮食差不多才不到60文,一石的粮食怕是够王晓吃足足一个多月的了,可见这三百文钱的重量! “大恩不言谢,等一日王晓功成名就,自当报答!”王晓狠狠的跪在地上,给老汉磕了一个头,然后在站起来。在小村子生活的这半年,王晓一直都在接受村民的照顾,尤其是这么张老汉,平时打猎攒下的钱基本上都是用来买过冬的衣物的,虽然现在才7月左右,但已经是村民相对艰苦的时候了。 王晓走的时候背着自己背包,一个人都没有告诉,但那些王晓仅教了半年的学生和父母,还是准备了不少的干粮送了王晓一程,虽然是唐初,但还是有不少的土匪之类的存在,不过在李家根基的山西,却还是太平许多。所以王晓自己一人赶路,村民也没太过于担心,王晓挥泪别过村中父老,一人踏上了前往长安的道路。 第一站自然是王晓之前来过的小城,城中不过万余人,但已经是周边不小的城镇了,基本附近的村落的村民都靠这座小城来出售自己的山珍野味,顺便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 王晓在小城并没有直接前往长安,因为王晓还另有打算,虽然王晓在后世是一个语文老师,但对于唐朝的科举考试的范围却没有明确的认知,王晓顶多算是一个识字的文盲,毕竟后世的教育和如今的教育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点,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儒家那些经典了,但王晓也只知道【论语】那四部罢了! 若是想要成为一个能够保护以及的官员,那么科举便不是王晓的第一选择,唐初官员的更新速度实在是快,毕竟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惹上什么事端,丢了自己的小名,唯一安稳的便是有爵在身了。不过唐朝的爵位十分的珍贵,非军功不轻受,若是想要以最快的速度成为李二眼前的红人,那么必须要按照李二的爱好来了。 李世民要说最喜欢的自然是书法,这一点天下皆知,而王晓的毛笔字因为家里的原因,也是练了近20年的,虽然称不上什么书法大家,但对于李二想来是没有什么问题!书法便成为了王晓打开第一步的不二法门,可三百文无论如何都是不够王晓在长安开一间卖字的店,所以只能找一间当铺,看看自己从手机上扣下来的屏幕,能买几个钱了。 虽说打算典当手机屏幕,但王晓却没有穿着村民送的那一身衣服,而是专门找了一家布店,买了一身青色的儒服。虽说儒服并不精美,甚至连一点的装饰都没有,但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还是有很大的方便的。 “老板,当东西!”王晓不卑不亢的走进当铺,然后直接坐到老板的身前,用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这为先生,不知您打算典当些什么?”老板见王晓一身富家公子的做派,自然是不敢怠慢,虽说小城之中的那几个纨绔老板都烂熟于胸,但对于眼前这个陌生的公子,却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先说说你这小店有多少钱,不然爷的东西,你这还真当不起!”王晓一脸的桀骜,完全将自己脑补成了一个来自长安的富家公子。 “小店乃是皇室的当铺,虽说地处偏远,但您却不必担心!”王晓闻言算是放下心了,虽说掌柜的说是皇室的当铺,但王晓近当铺之前可是观察过的,这里顶多是晋阳李氏一族哪个不知名的人开的,虽说也是李氏一族,但绝对算不上什么皇室,不过是老板为安自己的心说的托词罢了。 “本公子自长安来,路过你这小城,没想到还能碰到皇室的当铺,如今便放心了,诺!拿去估价吧!”王晓装作漫不经意的将手机屏幕扔到掌柜的手里,若不是知道手机屏幕没有那么容易碎,王晓才不敢这么扔!不过王晓的做派却令老板认定了这位爷是长安来的,毕竟小城之中哪有这份做派的,小城之中除了那几位,哪还有如此皮肤白皙双手没有一丝的茧子的公子? “霍......爷!您这物件怕是西域而来的琉璃镜子吧,此物小店怕是吃不进啊!”老板看清了自己手中的手机屏幕,也是一惊,这个时代大唐是没有玻璃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西域胡商带过来的,但那也只是一些小块的琉璃吊坠或是珠子罢了。像王晓手中这块手机屏幕,已经能算是稀世珍宝的范畴了! “说个你能给的最高价,本公子要是高兴,便当给你了!”虽然王晓知道自己手中的这块手机屏幕十分的珍贵,若是在大城市当掉,绝对比在这小城当掉要值钱,但谁让王晓现在没钱呢? “嗯......公子,小店顶多能给您一千贯,小店只有这么多钱了!”老板也是一脸的无奈,毕竟在老板眼里这东西若是在长安或是洛阳,绝对能够买到数千贯的高价,而且还趋之若鹜! “哼!加五百贯,本公子就当给你了,可恶的小贼!”王晓说完这话,掌柜的立刻又脑补了长安来的贵公子因为城中小贼丢了钱袋,只能暂时当掉随身宝物的剧情。 “这......好吧!不知公子您是活当还是死当!” “活当,月余便可,等到本公子回了长安,自然有奴仆赎回去!”王晓说的理直气壮,但心里已经乐开花了,本来王晓根据这个时代的钱的价值,估计自己这手机屏幕能够当一百多贯已经是极限,但没想到掌柜的竟然直接翻了十倍!虽然心中惊喜万分,但王晓还是强忍住又抬了五百贯,因为他看出这还不是掌柜的极限,毕竟是晋阳李氏族人开的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就这么点钱的! “好!小三子,黑色琉璃镜子一面,作价一千五百贯,活当一月!公子,提前说好,若是您一个月后赎回去,就得一千七百贯了!” “哼!本公子知道,这便开当票给钱吧!本公子还着急回长安呢!” 掌柜的安顿王晓喝了一会寡淡的茶水,然后就将几十两黄金,以及一些银两和几贯钱放到了王晓的面前,这老板也算是聪明,知道王晓一人拿不走那么多的钱,竟然知道换算成黄金和银两。 王晓将黄金和铜钱顺手装进背包,然后随手拿了一点银两扔到搬钱过来的小二手里,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当铺,王晓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来这间当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