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略雄心》 第一章万里戎机(1) 天地之间有许多事情,是人类的睿智所无法想象的。 今天是九月九日,可今晚的夜空呈现一种诡异的明亮,这种明亮显然和星光无关。我觉得月亮可能快要升起来了,便开始本能地去想今晚的月相。 我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新疆某建设兵团的农场在天山脚下的东北部,这儿的夜空总是很明朗。但是今天,我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自己莫名其妙心跳的很厉害。我放下手中的书本,走出自己的寝室,来到院子里。 今夜星空璀璨,院子里却万籁俱寂,安静得可怕。这实在有些不正常。平日里在仲夏夜里的这个时候,人们都可以听到一场真正的动物“音乐会”,青蛙和蟋蟀叽叽喳喳,此起彼伏的旋律填满安静的夜晚。但让我纳闷的是,此刻的院中一片沉寂。我还没走几步,旁边的柏树林颜色突然变了,房屋的墙壁、松柏树——一切都沐浴在了一片蓝色的光辉中。 我脚下的草坪开始像波浪一样起伏,树下的地面也是如此,柏树林变得扭曲,而墙壁则像一张在风中飘荡的纸。我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决定赶紧回到屋里。就在这时,我发觉自己轻飘飘地离开地面:起初升得很慢,飞过柏树后就加快了速度。只见脚下的房子变得越来越小…… —————— 东汉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在河西威武郡前往西北的官道上,九百三十一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犯人正迎着凛凛的北风缓缓行进。此时已至隆冬腊月,千云低垂,万物萧索。极目远眺,两旁的黄土岭黄土坡,漫漫无际直接苍穹;衰草枯杨在风中瑟瑟颤动,喑哑之声有如低低的呻呤。几十丈宽的黄河水面再无往日的积越跳荡,残阳照着冰封的河面,宛若血珠滴于霜刃之上,令人望去更生荒寒畏惧之意。 押送这群犯人的是来自驻守西部军事重镇敦煌的军士。为首的军官叫古德信,只因接了这趟差事,往返数千里,他心中老大不乐意,骑在马上,不停的骂骂咧咧,拿这群犯人出气。 “你们这群贼囚王八蛋!一个个犯了十恶不赦的罪,居然不死,还连累老子来回跋涉,让我大冷天的忙活,老子要是庭卫府都尉,早他娘的一刀一个宰了,直接喂了这黄河里的王八!还会让你们有命去万里之地戎边?做梦去吧!”听到长官的话,后面负责押送的军士“轰”的一声笑了。骂骂咧咧的古德信用手搓了搓被冻得通红的耳朵,狠狠的啐了一口满嘴的沙子,用马鞭指着前面被冻得结结实实的缓坡河堤,大喊一声:“踏冰过河!” 古德信骑的是一匹来自西域的枣红色乌孙马,这年月还没有发明马蹄铁,为了防滑,是以战马的马蹄上包裹着厚厚的牛皮,踏在平滑如镜的冰面上,倒也稳如平地,只是发出得得得的闷响,仿佛是鼓槌敲在破鼓上。 这九百多名犯人大多是从河东郡各县过来的,在路上已经走了一个多月的路。经过长途跋涉,不论是官兵还是囚犯,一个个疲惫已极,尤其是囚犯手上捆着绳索,行动不便,正在队伍下了河堤,踩上冰面过河时,走在前面的一个少年甫一踏上冰面便摔了一跤,连带着绊倒了后面的几个同伴。 “小杂种!我操你奶奶。你他娘的走路不长眼睛啊!”一个身材魁梧的虬髯大汉从冰面上爬起来,恼羞成怒,径直奔向最先摔倒的那个少年,照着少年的肚子狠命的踹了两脚。那少年只有十三四岁,是这支队伍中年纪最小的囚徒,矮小瘦弱,远不是这虬髯大汉的对手。 这少年挨了这沉重的两脚,一时竟痛的爬不起身来。但他极是硬气,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却强忍着不落下来。半晌,少年才挣扎着爬了起来,他微蹲着身子后退了两步,猛地一头向大汉撞了过去,嘶吼着骂道:“狗日的胡老三,一路上净欺负我,小爷今个和你拼呐!”胡老三侧身闪过,脚下却是一钩,少年直直的摔了出去,面部直接磕在冰面上,一时间口鼻之中尽是鲜血,加上又饿又累,几乎快要晕厥了过去。 囚徒间出现了打斗,骑在马背上的古德信和附近的军士并没有人上前制止,反倒是哈哈大笑,一个个看得饶有兴趣。 话说这胡老三原本是茂陵城中一个恶霸,向来就蛮不讲理,此时已然占尽了上风,却仍是不肯罢休。他阴笑着走上前去,要继续殴打那名可怜的少年人。他刚想动手,就见人群中闪出一名皮肤黝黑的十六七岁少年,这少年人也不搭话,飞起一脚,一个上鞭腿直接踢在胡老三的脸上。胡老三猝不及防,仰面摔倒,后脑壳结结实实的磕在冰面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两眼直冒金星。 那十六七岁少年人放倒胡老三后,也不多话,绕过去扶起被殴打的少年,旁若无人的替他擦拭脸上的鲜血,包扎伤口,根本不理会倒在地上的胡老三。 胡老三挣扎了半天才摇摇晃晃的起身,他狠狠地啐了口带血的唾沫,目露凶光,直盯着刚才那位踢他的少年骂道:“李同,我敬你是陇西李氏后人,素来不去招惹你,是你不知好歹,三番五次跟老子过不去,真以为老子怕了你吗?今天我他娘的要活剐了你!” 这位名叫李同的少年嘴角微微下撇,不屑的笑了笑,说道:“胡老三,你也算是七尺的汉子,总欺负一个小孩算什么本事?好哇,既然你不服气,就过来试试。” 带队的军官古德信久居塞外,穷极无聊,巴不得这场架越打越大,他也不制止,反倒是笑嘻嘻的准备看热闹。只见胡老三放出狠话后却把手一挥,队伍里又出来两个壮汉,把两个少年团团围住,看来胡老三对李同有些忌惮,不顾脸面喊来同伙就直接打算群殴。 胡老三一伙人相互使了个眼色,发一声喊,三条大汉举起拳头直接冲了过来。李同并不慌张,他将被殴打的少年拉到身后,一个箭步就迎了上去。 冲在最前面的胡老三大吼一声,举拳朝李同脸上砸去。猛然间,只觉眼前一花,不知怎的,李同竟已牢牢抓住了自己的胸口,他大骇之下,挥拳横撩,李同右手一提,将他高高举过头顶,顺势抛出,掷向后面两人,只听“扑通扑通”两声,胡老三那肥硕的身躯,顿时将后面两人压倒在地。 这一下摔得胡老三头晕目眩,他坐在地上醒了一会儿神,只见马武抱着腿在地上不断的呻吟。他爬起身来,“呸”了一声,说道:“男子汉大丈夫,这点痛都受不了么?”两个同伙此刻头上都是冷汗,马武指了指自己的腿,带着哭腔说道:“大哥……断了!” 胡老三闻言大吃一惊,脸色顿时煞白,他赶紧爬了过去查看,马武的脚踝呈现出一个奇怪的状态,另一个同伙侯尚胳膊吊在膀子上,也痛得龇牙咧嘴。在莽莽荒原上腿断了等于是丢掉了一半的性命,押送囚犯的官军可不会带着累赘上路,对于跟不上队伍的人,官军只会把人扔在荒漠里自生自灭,甚至是补上一刀了帐。 见此情形,胡老三扬起脸来,两眼通红,恨恨说道:“李同,老子跟你拼了。”说罢,就爬起身来猛扑过来。 李同闪身一个摆腿又将其撂倒,上前一脚踏在他的脸上,怒斥道:“胡老三,你有完没完?想死我成全你。你们三人欺负人的时候,不是很嚣张快活吗?现在知道伤心了,轮到自己兄弟就受不了了。事已至此,你还不肯认输吗?” 胡老三挣扎着摇了摇头,咬牙切齿说道:“李同,老子技不如人,打不过你。但马武兄弟腿断了,等于是丢了半条命,肯定活不到轮台,我们三兄弟同生共死,有种你就杀了我们!想要老子认怂,那是休想!今天我和你这梁子结下了,不死不休!” “呸!”,李同冷笑道:“好一个同生共死!你们不是兄弟情深吗?胡老三,你要真有这份义气,抬都可以把兄弟抬到轮台。”瞟了一眼马武,又道,“马武和候尚不过是脱臼而已,骨头又没断,你今日若讨饶,发誓不再欺负这位小兄弟,小爷可以放你们一马,替你们疗伤。还敢嘴硬,绝不轻饶。” 胡老三咬咬牙,说道:“好!今天我认输。你要是能治好我的兄弟,我发誓不在欺负这小崽子。但是你和我之间的恩怨另算。” “哼,你们想要报仇,小爷接着就是!” 李同放开胡老三,走到马武面前,抓起他的脚踝摸索了一下,也不管马武呲牙裂嘴地呼痛,突然间一拉一扯,只听咔嚓一声,竟将他脱臼的地方复位,动作非常的娴熟。随后又如法泡制,将候尚的胳膊复了位。又让两人活动了一下,马武和候尚惊喜的发现虽然还很痛,但是行动已经无碍。 古德信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李同接骨的手法让他啧啧称奇,正待开口询问,一个机灵的军士在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古德信皱了皱眉头,然后懒懒的说道:“行了,都给我放规矩喽,再打的话扒了你们的皮。奶奶的,走,对岸去安营。” 在军士的吆喝声中,队伍重又开始行进。胡老三和侯尚一左一右扶起马武一瘸一拐的跟上了队伍,临走时,胡老三还不忘恶狠狠的瞪了李同一眼,意思是这事没完。李同轻蔑的笑了笑,并不理睬对方的挑衅,只是转头问道:“小兄弟,有没有受伤?走得动吗?” “谢谢你,李同大哥。我没事!”少年很倔强的咬咬牙,忍着疼痛,赶了上来。看他一瘸一拐的,李同伸手扶住他,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怎么这三个家伙老是跟你过不去,一路上老欺负你。” 万福脸上满是悲愤的神情,恨恨的说道:“李大哥,我叫万福,小名叫做小六子,茂陵人。为首的胡老三祖辈是个匈奴人,我也不知什么原因,这家伙一路上跟我过不去,这狗贼!总有一天,我要报仇!”李同听了点点头,见万福非常疲惫,便没有继续再问,只是搀扶着他继续往前赶路。 天色渐渐暗了,古德信命军士在对岸一处背风的土坡后面停马歇脚。众人赶了一天的路,早已经乏透了,听说不再前行,个个如蒙大赦一般,军士们低低的欢呼了一声,急急忙忙带了犯人去扎过夜的帐篷。 一个军士解开了李同和万福两人手上的绳索,要两人到附近林子中拾些树枝。李同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手腕,笑问道:“军爷,你就不怕我们跑掉么?” 那军士觑了他一眼,“嗤”地冷笑一声:“跑,往哪里跑啊?这方圆几百里,没有一处人家。除了黄土就是沙漠,还跑!别说到处都是狼群,脱离了队伍,冻也冻死了。能跑老子早跑了,哪里还轮得到你。想死你就试试……”说完,这军士骂骂咧咧的自顾自的去了。 李同和万福在附近的林子里拾好了柴火,用绳子捆了,负在肩上,慢慢的往回走。万福实在是年小力亏,背着柴火走得即是吃力,每一步都走的非常的艰难。李同见状叹了口气,伸手从他肩上拿下一些柴火背上,说道:“小六子,你将绳子拴在腰间,拖着那担柴火走,能省力一点。” 万福嗯了一声,道:“力气是贱种,越使越有,我现在力气小,慢慢就大了。到时候,我看谁敢欺负我。李大哥,我看你比我大不了几岁,武艺这么高,我以后可以跟你学吗?等我有本事了,一定报还给你。” 李同笑道:“小孩子,志气倒是不小,好,等我们到了边地安顿下来,我来教你。”万福顿时喜笑颜开连连称谢,他小心的看了看左右,又轻声问道:“李大哥,听说西域是个蛮荒之地,你想逃么?” 李同停下脚步,仰望已经昏暗的苍穹,缓缓地呼出一口气,说道:“那军士没说错,现在逃了除了成为野人,就是死路一条。小六子,你不要胡思乱想。告诉你,我们去的地方其实也没有传言的那么糟糕,西域土地肥沃,是个建功立业的好地方,听哥哥的话,好好活下去,也许有一天你能够风风光光的回到中原,和家人相聚……” 李同正说着,忽见万福满脸都是泪,只听他哽咽道:“李大哥,我不想再回中原了,家里人都死光了,回来又有什么用?”说罢泣不成声。万福的父亲本是个茂陵的胥吏,由于牵涉到一件重案下狱,全家就是剩下他了。听了他的诉说,李同心中歉然,便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好了,别哭了!小六子,我两同命相怜,以后你就把我当做大哥吧。我们两个相依为命。” 两人回来时,帐篷早已搭好。古德信巡视了一圈,安排完营地值守的警卫,便带着几个亲兵,住进了其中最大的帐篷里。 塞北冬夜最是寒泠难熬,众人身下只铺着茅草,一个挨着一个挤在一起,仍是冻得牙关打颤。直到生起了篝火,帐篷内才有了些许暖意。李同不愿意再生事端,拉着万福避开了胡老三他们,到另外一个帐篷歇息。这个帐篷里已经人满为患,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李同和万福只得靠着火堆坐了。 其中一个犯人嫌他们两人挡住了火,格外的不满,小声嘟囔:“那边没地方了么,非得来这里挤。”不过这家伙看到其他人都没有吭声,今天大白天又见识了李同的武艺,也就不敢再啰嗦。李同和万福吃了些干粮,只觉得干涩难咽,勉强充了饥,李同用瓦罐烧了点热水,两个人喝了以后才感觉好点,便相偎着睡了。 万福今天累坏了,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李同却睡不实,耳边听着帐篷外面的风声和远处的狼嚎声,风声尖锐,狼嚎凄厉,在茫茫的荒野上呼啸来去。李同盯着帐篷上面的一个破洞,看着外面的星空,想起自己诡异的经历,黑暗中,他渐渐地陷入了迷茫之中。 那道诡异的蓝光过后,他穿越近两千年来到了东汉。经过这一个月的磨合,李同渐渐的熟悉了这具年轻的身体,这是一副充满着活力的强壮体魄,积蓄着难以想象的潜力。同时他也接受了原主人的记忆,李同这具身体的本尊乃陇西李氏后裔,李广孙李陵战败被俘降于匈奴,使陇西李氏在郡中名望下降。汉武帝只杀了李陵的母亲和妻儿。李广有三子,受李陵连累的不过是长子李当户这一支,还有两支活了下来。 单于既得陵,素闻其家声,及战又壮,乃以其女妻陵而贵之。汉闻,族陵母妻子。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焉————史记 上闻,于是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汉书 李同本是李广第三子关内侯李敢的曾孙,李敢因为在李广兵败自杀后,气愤难当打伤了卫青,后来打猎时被霍去病报复射杀。但他这一脉还是传承了下来。李同的祖父只是李敢的一个妾生子,在家族的地位很低,生活非常窘迫。 李同祖父为了谋生弃武从文,他拜名师学医,艺成后在平阳开设了医馆,几十年下来,已经俨然成为了平阳最有名的医药世家。十年前,祖父死后,李同的父亲继承了医馆继续行医。 李同是家中的独子,虽然一直跟随父亲学医,但他志不在此。由于他天赋异禀,从小就力大无穷,又喜欢武艺,拜名师后又特别能吃苦,十几岁就弓马娴熟,曾经独自入深山猎杀猛虎,颇具勇名,在陇西也算得上是响当当的少年英雄。本来李同立志要马上封侯,打算行冠礼后便去从军,他要重拾李家昔日的辉煌。 孰料天有不测风云,李同的父亲因为行医过程中,得罪了平阳当地的一位豪强,被人陷害入狱后莫名其妙的死亡,母亲殉情自杀,好好的一个家庭就毁于一旦。恰好李同这时学艺归来,得知真实的情况后,一怒之下怀揣利刃要为父报仇。经过一个月精心的谋划,他寻得机会手刃仇人后,也不逃跑,提着仇人的头颅去县衙投案自首。 审案的官员是个儒家门徒,本来与那位豪强就有嫌隙,加上本身又同情李家的遭遇,便以“孝”的名义对其从轻发落,判李同流涉边关戎军,这才有了他的西域之行。临行前的羁押期间,一场伤寒夺去了李同的生命。就在平阳县狱卒打算将他的尸体拖出去掩埋之前,李同又神奇的醒来了,而且身体迅速的好转,众人啧啧称奇的这个时候,没有人知道现在的李同已经换了另一个来自两千年后的灵魂。 帐帘不知何时被掀开了,外面已是下起了雪。狂风裹挟着雪花直冲进来,搅得李同的身边的篝火跳跃不休,发出“噼啵”之声。正在这时,一个军士像是喝多了酒,满脸通红。他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乜斜着眼打量帐中众人,旋即指着李同说道:“喂,你过来,古侯长要找你问话。” 安慰了惊醒过来不安的万福后,李同懵懵懂懂地跟着军士进了古德信的营帐。一进门,便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肉香气。古德信和几个亲兵正围着篝火鞠跽而坐,架子上的铁釜中煮着羊肉,旁边放着酒樽。古德信喝得已是眼中都带了血丝,见李同进来,轻蔑的撇了他一眼,冷冷地问道:“小子,你的门路很硬啊,都通到洛阳去了?犯了什么事啊,嗯?”说完从铁釜中捞了块羊肉放入口中大嚼。 李同很久没有吃过荤食,见他吃得香甜,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淡淡答道:“杀人。” 话音刚落,帐篷里顿时一片哑然。 (未完待续) 第二章万里戎机(2) “哟呵!”沉默了片刻,古德信突然来了兴致,“看不出来你还有如此手段!你们这些贵介公子哥儿,尽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跟本官我说说,你是欺压良善伤人致死啊,还是逼奸不遂杀人灭口啊?” 古德信的这几个亲兵听了这话,顿时一个个笑得前仰后合,纷纷言道: “古大哥,这小子才多大?知道何为′奸`么。” “二狗子,那你特么的做做好事,教教他如何′奸`吧!” 这些人如此轻辱作践自己,李同也不生气,他心平气和地说道:“诸位上官,莫要瞎猜。李同不是什么贵介公子,虽然我平阳李家也出自陇西李氏,但家祖在族中身份低微,早已自立门户,和李氏宗族扯不上什么关系。在平阳城,我李家也只是个开医馆的草头百姓。李某人更不曾欺压良善,我杀的是陷害我父,害得我家破人亡的平阳豪强,我杀人,为的是替父报仇!何错之有?” 他这番话说的理直气壮,小小年纪站在帷帐之中,直如渊停岳峙一般,神情凛然而不可侵犯。座中诸人尽皆动容。古德信和众军士对望了一眼,淡然问道:“你杀了谁,如何杀的,仔细说来听听。” 此时,李同额头上青筋微涨,望着帐中的篝火怔怔出神。暗红色的火光将他的脸庞分成明暗两色,他仰起头,双眼红红的,神情中先是愤怒,继而忧伤,最后则是平静释然。良久,众人方听他将自己杀人的缘由徐徐道来: 李同家祖本是陇西李氏关内侯李敢的妾生子,曾祖李敢被霍去病杀了后,汉武皇帝给予他的后人做了相应的补偿。但李问的祖父李唯由于身份低微,不容于同父异母的几个兄弟,被大房逐出李家,流落到平阳城。祖父李唯凭借着自己精湛的医术在当地立足下来,并在平阳结婚生子。祖父过世后,李同的父亲李念继承了祖父的衣钵,成为了当地的名医。他娶妻田氏,因为人丁单薄,李家在平阳可以说是孤掌难鸣。 平阳有个豪强恶霸名叫张成,长得孔武有力。张成本是东市一名屠夫,因为妹子嫁给了平阳县佐为妾,颇为得宠。在县佐的照顾下,张成渐渐的垄断了平阳肉市,成为了平阳一霸,他不仅欺行霸市,还笼络了一帮城狐社鼠欺压良善。 本来李家和张家并没有交集,相安无事。但是一件偶然的事件让李家与张家结怨。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平阳县佐年过四十却一直无子,但张成的妹妹张氏嫁过来后为他添了一个男丁,这让张氏在县佐家地位猛升。天有不测风云,今年年初,县佐家这十岁童子得了一场重病,请李念前去诊治,由于病情严重,依然夭折。 县佐痛失爱子,伤心欲绝。而张氏没了儿子后,这些年备受张氏欺压的县佐正妻趁机落井下石,拿出来当家大妇的派头,因此张氏在家中的地位岌岌可危。张氏为了固宠,便让兄弟张成在外散布谣言,说这孩子的死亡原因是李念用药不当所致,企图嫁祸于人。张成得到妹妹的授意,便带领爪牙多次到李家医馆闹事。张氏也没有闲着,不断的吹起了枕头风。 这县佐听信谗言,这才有了李家的冤案。在狱中,李念屈打成招,悲愤之下死在了狱中。张成还不依不饶上门欺凌李同寡母,田氏不甘受辱,自杀身亡。今年五月份,在外学艺归来的李同惊闻噩耗,伤心之余得知真相后,怒不可遏。他含泪安葬了父母后,凭借着高超的武艺,杀了张成一家,并打伤了县佐,这才报仇雪恨,有了现在的遭遇…… 帐外的风雪似乎更大了,狂风卷着沙粒,打在毡帐之上,“劈啪”作响,李同娓娓道来,帐中诸人听着这段惊心动魄的往事,无不心下凛然,直到李同讲完,仍是各自凝神,默默地想着心事,竟是谁也没有说话。许久,古德信喟然一声长叹:“饮樽中酒,断仇人头,此乃人生两大快事耶!小兄弟,好样的!你敢饮酒么?”说着,将身边的一个酒囊掷向李同。 李同单手接住,豪气的说道:“饮酒有何可怕!谢古侯长赐酒!”仰起头,便“咕嘟咕嘟”灌下一大口。此乃塞外所酿之马奶酒,不比中原,但酒性较烈,口感并不是很好。李同喝下一大口后,感觉一股暖流入胃,一股热气直冲头顶,赞道:“好酒!”古德信大笑道:“这马奶酒算不上好,但是最适合塞外戎卒冬季御寒而用,性子最猛,想不到李兄弟小小年纪倒也这般豪气。来,过来坐下说话。” 这帮军士俱是纵横疆场的厮杀汉,对性情刚烈、快意恩仇的人最为推崇,见李同武艺高强又敢诛杀欺压良善的豪强和贪赃枉法的恶吏,不禁衷心钦佩,早已收起了先前的小觑之心,竟然公推让李同坐了上座。 侯长古德信亲自为李同斟了酒,自己也满了,而后攘臂轩眉,一饮而尽,用衣袖抹了抹嘴,拍拍李同的肩膀大声说道:“李兄弟,古某看来着实是误会了你,以为你出自陇西李家,还到你是平阳恶少,杀了人,为保命才去西域戎边,原来你也是个烈性汉子,所作所为可敬可叹。刚才这杯酒算是某家向你赔礼了!” 李同见此人前倨后恭,有些困惑。他面上谦逊了几句,心中却在寻思:“那古德信叫我前来不知有何图谋,难道仅仅是为了探问某家身世?这近千囚徒,为何单单只问我?还有,他先前说我靠山很硬,我又有什么靠山了……除非……除非是我的师父,不过我这师傅只是一个隐士,难道他有这么大的能量不成?”他百思不得其解,但也不便开口相询。 只听古德性开口问道:“李老弟,你的拳脚很好啊,尤其是腿法犀利怪异,一脚就踢得那胡老三仰面朝天,这种功夫是陇西李家的家学吗?没想到李广将军传下来的手搏术也如此厉害,真是大开眼界啊!”李同闻言心中好笑,他没办法解释说这是后世凶悍的实战泰拳,他笑了笑说道:“我那是胡乱练的,不过是些三脚猫的把式,见不得大世面。” 古德信却不以为然的说道:“不管是什么把式,只要能克敌制胜,就是好把式。你的先祖李广将军又何曾受过高人指点,他那一身天下无敌的本事,是真真切切在战场上杀出来的。嘿嘿,狗日的胡老三,这个匈奴降奴的遗种,平日里只知道鱼肉乡里、欺凌孤弱,居然也想效仿李将军流芳百世,我呸,他也配!” 李同见他三番五次的提到胡老三此人,有些奇怪,便问道:“侯长,你说胡老三是主动要求去戎边,这是真的吗?”古德信瞪着眼睛说道:“当然是真的!我有个亲戚住在茂陵,曾经和我说过这人。在茂陵,一提胡老三,那是人人色变,他可算是真正的恶名昭著了。这家伙的祖辈是匈奴王子金日磾的近卫,是个投降的匈奴人。车骑将军金日磾倒台后,他胡家也因此破落了下来。从前这胡老三不过是一个强横泼皮,近两年靠着强买强卖,发了横财,胡老三声势越发大了起来。还收了上百个徒弟替他卖命。是地地道道的茂陵一霸,连茂陵县令都不敢惹他。” 李同蹙眉说道:“古侯长,某自古只听说贼怕官,长这么大,还不曾听说有官怕贼的呢!那茂陵县令手下有县尉,县尉手下有兵,莫不成衙门里的兵还敌不过这胡老三的徒弟么?” 古德信喝的多了,黑黝黝的脸上沁出热汗来,此刻说话也没有了顾忌。只听他冷冷地说道:“嘿嘿,要是真想抓他,哪有抓不住的道理。最怕是官贼不分哪!欺负你李家的县佐不也是个官么?那张屠夫和贼又有什么区别?那茂陵县令平日里定是没少收这胡老三的好处,拿人家的手短,自然是不敢如何管他,何况这小子搭上了六安侯梁松,有些说不清到不明的亲戚关系,有了这个大靠山,就更加没人敢动他了。”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骂道:“他奶奶的,我等在边塞之上爬冰卧雪,餐风露宿,为了大汉帝国拼命流血,而所得的不过贪官豪强之万一。那些个王八蛋触刑律,犯王法,假公济私,侵民自富,却一个个平安无事,日日风流快活。想想也真叫人灰心。那平阳县佐不过是倒霉,遇到了李兄弟你这样的英雄豪杰,身怀绝技。若是寻常百姓受了欺凌,又有几个敢提刀亮剑,杀其于闹市之中!” 李同听着这话,不觉心头一沉,想到:“特么的,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要是一早知道这胡老三背景如此之深,还真未必敢踢他一脚。今个儿把他得罪得死死的,将来怕是有麻烦。以后对此人务必要加倍小心。冲动是魔鬼呀!老子莫名其妙穿越到这个时空,一来就为自己又树了个强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今后可得要谨慎从事。算了,做都做了,还怕它个球!如今阴差阳错,自己又要重回西域,上辈子自己一家三代在新疆建设兵团生活了六七十年,那里的山山水水无比的熟悉。有了这个先知先觉的优势,怎么样也能在那边开创一个自己的事业。先忍着吧……”他正思绪万千的想着,猛听座中一阵哄笑,也不知道古德信说了句什么话,引得众人如此开心。 住在李同身边的一位军士问道:“大约这六安侯未必就知道胡老三这个人在下头如此横行,再说他们也不是什么真正的亲戚,茂陵县真要是动了这胡老三,六安侯才犯不着为他出头哪!” 古德信哼了一声,说道:“你懂个屁!人但凡是做了官,对没有好处的事只会躲着,没有揽着的。动胡老三对茂陵百姓确实有好处,对他这个县令而言,除了断了自己一条财路以外,有个屁的好处?六安侯当然不会明面上为他出头,因为不值得。但保不准这六安侯心里会想:’这狗日的县令明知道胡老三跟我沾亲带故还敢动他,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存了这样的心思,有了机会就会整治一下,这茂陵县令还不吃不了兜着走。混迹官场的人都会计较得失,老百姓给的是口碑,上官给的是乌纱,两害相权取其轻,那县令自然是宁肯得罪百姓,也不肯得罪上官了。” 众人听了不住点头称是。那军士又道:“侯长,按你说的,这胡老三地位应该很稳啊,怎么会落到被流放如此田地呢?” 古德信并不急于解说,先是咂摸了口酒,又往篝火里添了柴火,但众人你渴望的眼光看着自己,这才慢条斯理的说道:“这人呐,最怕得意忘形。胡老三的确只是个小混混,却把自己当成了茂陵城的土皇帝,以为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都可以欺负。这人就是忘了本分,迟早是要坏事的!他在茂陵是个人物,一旦置之于这天下,他算个屁!也活该这家伙倒霉,两年前骠骑将军东平王巡视河东,东平王手下有个随从顺道回茂陵探亲,便在东市市集遇到了胡老三,当时这家伙正带着自己的徒弟挨家挨户收税费。这茂陵的大小商人除了要交朝廷的赋税,还得给胡老三另交一份名曰平安的税,交了这种税,以后遇到任何麻烦,只有胡老三替你出头。都说朝廷收钱多管事少,而这胡老三却收钱少管事多,因此这家伙生意兴隆,仅仅这一项每年都进项五百万钱上下。恰好这天胡老三遇到了一个没交平安税新来的商户,便将人家铺子里的东西都搬空了,凭胡老三的性子,这也是最轻的处罚了。偏偏这商户不知道他的厉害,又恰好是安平王的这位随从的亲戚,那随从看不惯,双方就争执了起来。胡老三在茂陵作威作福惯了,哪里忍得住,便让自己手下的徒弟将这随从一顿臭揍,竟将这人活活打死。这下子可捅破了天了!茂陵县令也捂不住了,只好将打人的几个人是枭首示众。胡老三倾家荡产走了门路,免去了死罪,罚作城旦。说来有趣,这胡老三做了城旦也一样的在茂陵逍遥自在,县衙里的官员都是他用钱养熟了喂饱了的,谁又能让他干活?这家伙依然吃香喝辣的在茂陵做他的大爷,只是换了一个地方而已。等熬完了刑期,他仍然是这里的第一泼皮,照样能在茂陵翻云覆雨。谁想到胡老三可能是做泼皮做腻味了,觉得再大的泼皮也不如做官好。于是又托了门路来戎边,打算在沙场之上博个封妻荫子的大功名。你们说可笑不可笑,这事居然还就让他办成了。” 说到这里,古德信神情古怪地看了李同一眼,若无其事的将目光移到篝火上,意味深长的说道:“戌边是减死一等的重刑。胡老三居然敢有城旦不做,还要花钱给自己加刑,这也算是桩奇闻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有人在戌军中照拂,说不定可以起死回生哦。” 李同看出了他的眼神,也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这家伙是在打探自己的底细。李同也算是看出来了,肯定是有人跟他打了招呼让他关照自己。说实话,他此刻根本不知道有谁会向自己施与援手。陇西李氏不可能,双方早已经断绝了往来,搜索了自己的记忆,除了自己的师傅,他原来本尊的记忆中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人物。这就奇怪了,自己且都是一头雾水呢,因此他只好缄口不言。他这一做派,反而让古德信阴差阳错,感觉李同这人背景深厚,神秘莫测,更加不敢小觑他。 回到自己的帐蓬,此时帐中的篝火即将燃尽,寒气袭人。万福坐在火塘边打着瞌睡还在等他,其他的犯人横七竖八的挤在草堆上,口角留涎,鼾声如雷,一个个睡得如同死人一般。李同裹紧了身上的棉衣,打了个哈欠,又添了些柴火,对神经紧张的万福说:“小六子,天快亮了,再睡一会儿,天明了还要赶路呐!” —————— 顶风冒雪又经过了一个多月艰难跋涉,一路上餐风露宿,饥寒交迫,陆续死了九十一名囚徒。东汉永平十六年年初(公元73年),剩下的八百多名囚徒方才赶到了敦煌,这支队伍总算是停下在这里修整。此时的敦煌还是一个面积很大的绿洲,虽然佛教已经传入中国,但莫高窟的千佛洞,还要几百年才会问世。 秦汉之际,雄踞漠北的匈奴崛起,打败月氏,占据敦煌。西汉武帝时,经过反击匈奴的战争,迫使匈奴“远循”,河西地区归入汉朝版图;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设置敦煌郡,意“敦,大也,煌,盛也”,为河西四郡之一。自从张骞通西域的“凿空”之行,开通了影响深远的丝绸之路。新莽时代一度改称敦德。王莽掌权时,窦融任强弩将军司马,参与镇压瞿义、赵明起义。新莽末年,曾随王匡镇压绿林、赤眉军,拜波水将军。后归于刘玄,被授为张掖属国都尉。刘玄死后,被推行河西五郡大将军事,据西北自保。刘秀称帝后,窦融决策归汉,东汉建立,复名敦煌郡。 窦融归汉后,朝廷对河西五郡的苦心经营,使河西出现社会稳定、“仓库有蓄,民庶殷富”和“兵马精强”盛况。由于北匈奴控制了西域,敦煌郡既担负着防御匈奴进攻的重任。这一时期,敦煌经济发展、地位提高,中央主管西域事务的护西域副尉长驻敦煌,这里成为大汉帝国统辖西域的军政中心。 古德信等抵达敦煌时,已是天色向晚,一轮红日依着敦煌城门上高大的角楼缓缓西落,万道金光从角楼拱洞的缝隙中迸射而出,照得四下一片灿烂。 李同和万福第一次来到这边塞重镇,事事感到惊奇,何况这一路上千辛万苦,两个多月的时间众人吃尽了苦头,今天总算是到了河西五郡最西端的军事重镇,万福心中的喜悦自不待言。就连城外广袤无际的沙漠在他看来,也是只见其辽阔,不觉其荒凉。 所有的囚徒中,只有李同知道更艰难的路还在后面。敦煌往西走七十里就是阳关,出了阳关,出阳关后,沿阿尔金山北麓西行,穿越阿尔金山前的数百里流沙、戈壁地带便进入西域范围。接着沿大沙漠塔克拉玛干南缘,一直向西才逐渐显现绿洲,由此可见,西出阳关之后走不远,即是千里无人烟的绝域之地。这一路上的行军才会是囚徒真正的考验。 所有的刑徒将被集中在一个军营里进行整编,犯人将除去刑具,重新编组,一部分成为阳关外烽燧的戍守,一部分会成为前往西域各地屯田的戍卒,敦煌城守东城门的啬夫是个大胖子,走起路来浑身的肥肉乱颤,他与古德信极为熟络,远远的见了,便大笑着踅过来,骂骂咧咧的说道:“狗日的老古,如何才回来,有没有想老子我啊?” 古德信也故作惊讶的喊了一声:“哎呀呀,原来是刘啬夫啊,我这一路上每日是茶饭不思,光想着你了,想你这老小子怎么还不死!呵呵,你老小子要是死了,我就可以霸占嫂嫂了!”众人听他二人斗口,都忍不住掩口偷笑。 那姓刘的啬夫也不生气,依然是笑盈盈的说道:“狗日的老古,你他妈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一天到晚没有好话。不说了,先办正事。”他从两边的军士挥了挥手,说了句,“行呐!都别愣着,你们将入城的人数清点一下。” 古德信向那城门官刘啬夫缴了关传,得意洋洋的吹嘘道:“一共是八百二十一人,他娘的顶风冒雪的,死了还不到百人,这帮贼囚个个的命硬,都挺过来了。兄弟,我这趟差事办的漂亮吧。等赏钱下来,老子请你喝酒。” 刘啬夫觑了古德信一眼,回道:“老古,你先别美,你在敦煌的逍遥日子快过到头了。我告诉你啊,新来的护西域副尉可不是好说话的主。你们那几个障散了快半年了吧。平日里也没人看管你们,每日睡到日上三竿,有时候巡逻都不去,可把你们能耐坏了。如今可不行喽!这位副尉可是一个厉害角色,你可小心着点。日后挨板子,打得你哭爹喊娘的时候,可别怪做哥哥的没有提醒你!” 古德信“噢”了一声,脸上露出关切之色,忙问道:“刘老哥,新上任的护西域副尉是谁呀?” 刘啬夫将头凑过来,低声说道:“不认识,很有来头,文质彬彬的四十来岁,看样子能文能武。对了,听说他叫班超。” “班超!” 古德信一脸的迷茫。 (未完待续) 第三章万里戎机(3) 班超,字仲升。扶风郡平陵县(今陕西省咸阳市)人。东汉时期著名军事家、外交家,史学家班彪的幼子,其长兄班固、妹妹班昭也是著名史学家。不过此时的班超还声名不显,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功绩,敦煌一个小小的侯长古德信没听说过他也并不奇怪。 古德信沉吟了半晌,脸上带着不屑之色,自言自语的说道:“这人没听说过,怕是某家贵介的公子哥来这边塞镀金的吧,也好,歇了这么久,大家也该收收心了,整顿一下军纪也是好事……”他伸手拍了拍刘啬夫,又道,“谢谢老哥哥提醒!这份情我领了,呵呵,总之我会小心的,不会让这位新长官把老子当做人样子的。改日请你喝酒!” 刘啬夫又神神秘秘的说道:“老古,兄弟可提醒你,你可别小觑了这位长官,我告诉你,这位长官才来了一个月,敦煌各障几个贪墨军饷的主薄几乎被他清理一空,砍了几个脑袋立了威,谁求情都没用。别看他文质彬彬的像个读书人,杀起人来,眉毛都不皱一下。嘿嘿,这可是个狠角色!前几天河西都尉前来巡边,跟随从聊起了这位班超班大人,我无意中听到了一耳朵。他说骠骑将军东平王曾经给这班超有过一个评价,有趣的很呐!” 古德信一听,顿时来了八卦的兴致,问道:“什么评价?” 那刘啬夫摇头晃脑的说道:“东平王曰:此子生燕颔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侯相也。” 古德信“卟哧”一笑,说:“呵呵,这位王爷评价可够高的。某家只听说过大汉立国以来,除了张骞、傅介子立功异域,以取封侯,还没有听说过别人的。怎么听起来有些吹捧的感觉。” 刘啬夫也笑道:“可不是么!这些年说大话的书生不少,除了张骞、傅介子,没听说有谁真正敢西出阳关的,去西域建功立业的,八成又是一个耍嘴皮子的。” 古德信说道:“你可别到处乱传,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新官上任三把火,可别让这位长官把你当做人样子。” 刘啬夫道:“咱们不是兄弟吗?别人我才懒得提醒。上头那些乌七八糟的事,谁又说得清!总之你自己小心就是了。” 在城门口耽误了些许时间,所有的囚犯登记完毕,古德信这才领着众人入了城。 李同和万福走在队伍的最后面亦步亦趋的跟着向城门走去。敦煌南城门并不如何阔大,只有三丈来宽。不过李同注意到这个城门两端还难得的建了马面,两旁建着两座对峙如阙的土楼橹护卫城门,虽然没有护城河,但围绕着城墙有一条丈余的深沟,沟内密密麻麻的都是尖头木桩,看着渗人。敦煌的城墙俱是由土坯夯垒而成的,高可一丈余,并不算很高,一丛丛枯黄的红柳在城外墙角东一簇西一簇的兀立着,在西天霞光的映照之下,像是团团火焰,给这座塞外军镇在冬日里增添了些许暖色。 进了城,李同这才注意到这敦煌城并不太大,与其说敦煌是个城池,还不如说这是一个大军营。除了主街两旁有些民居,还开着些许店铺,放眼看去,全都是穿着军服的戍卒。他们这一群人进来并没有引起过多的关注,兀自做着自己的事情。看来这里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两千年前的敦煌城东西南角均是非常大的军营,中军却设在北面的高地上,古德信押着囚徒去了西面的军营,离开东城门走了大约里许,李同抬头看去,此刻已近黄昏,晚霞如同一只巨大的火鸟,将西边的天空映得通红,渐渐的,火鸟燃尽,只余下一块块晶莹的红色宝石,镶嵌在形似灰烬的云层里,宝石的光芒越来越淡,红色退去,由灰转黑,远处的城墙终于掩没在苍茫的暮色中。 万福见此美景,立时痴了,他不由惊叹道:“真美啊!” 李同侧头见万福兀自呆看,笑道:“小六子,这算什么?等到了轮台,你会发现那里的风景更美。以后咱们就天天待在西域了,咱们兄弟俩此生怕是再难回到中原,有你看够的时候。”万福紧走了几步跟上来,说道:“大哥,听说到了敦煌我们还要重新打散整编到各障。整编后,咱们这就算是当兵了吧?”李同若有所思的“嗯”了一声。 万福低着头,没有吭声。李同见状笑问道:“小六子,你在琢磨什么啦?” 万福说道:“大哥,你说整编以后,侯长会不会把我俩拆开?” “行了,别瞎琢磨了。”李同笑道,“放心吧!我会搞定的。” 队伍终于走到了西城的军营,此刻的敦煌城已经被无边的夜色所笼罩,军营里黑沉沉的看不出一点形容,只有几点昏黄的灯火闪烁其间,令人更感空旷寂寥。走得近了,这座军营轮廓才渐渐呈现出来,李同觉得这军营倒像是城中的一个坞堡,周边只有二十丈见方,南侧开着一个角门。 古德信下了马,里面早有两个军士打开门迎了出来。那两人牵过古德信的马,满脸堆笑地说:“侯长,这一去就是四个月,可着实把你累坏了吧?您可不知道,前些日子上面来了一个杀神长官,管的可严了!这些日子兄弟们都悬着一颗心呐。您这一回来,我们才算把心放到肚子里。” 古德信笑骂道:“你们两个王八蛋,生就了一张巧嘴,几个月不见,马屁功夫见长啊!饭做好了吧?”那两人道:“早做好了,我们还给侯长准备了酒哪。”古德信“嗯”了一声,漫不经心的说道:“你俩安排一下,带着你们的手下,先领这些个贼囚去吃饭。”他又回头冲着队伍喊道:“你们都给我听着,这两个一个姓高,一个姓陈,是什长,今后你们听他俩的安排就是了。”说完自顾自的去了。 陈高两个什长带着二十几个军士领着众人进了军营,所有的人分成三十人一组的小队,分别安排进了西面几排大土屋里。说来凑巧,不是冤家不聚头,李同、万福和胡老三几人被安排在同一队,这段日子大家将住在同一个大土屋里,这让李同心中有些腻味,同时也敲响了警钟。走进大屋,扑面而来就是弥漫着浓重的烟火气,里面有个军士在往炉中添柴,因被烟熏得眼泪鼻涕直流,竟不住的低头咒骂,见众人进来,他只是抬头瞅了一眼,依旧干自己的活计。屋子西侧摆着一个方桌,桌上放着两个大木盆,木盆中盛满了热气腾腾的粟米饭。 没多久,陈什长带着几名军士抱着三十多个敞口、鼓腹、圆底、一端带有长柄的青铜器具来到李同所在的大屋,陈什长令众人站定,挨次发了餐具,然后高声道:“这是刁斗!你们可要保存好喽,以后行军打仗就用它煮饭,夜间巡逻,见到异常情况就敲他示警。明儿拿绳子栓好挂在腰上,千万别弄丢了……他奶奶的,不准挤,不准说话,都滚到那边去排队领饭,在他娘的吵,都没饭吃。” 李同和万福领了饭,万福见粟米饭上还薄薄的盖了一层豆豉酱,不由得冲李同做了个鬼脸,开心地说道:“李大哥,这饭还成,唉,这么长时间了,可算是吃上了一口热乎饭。” 闻言,李同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穿越到这个时空半年来他实在烦透了这个时代猪食一样的饮食,刚开始时每次吃饭,他都得鼓起勇气才咽得下去。这个世界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饥饿,来到这个世界这半年,他就没有吃饱过。好在这具身体的底子好,自己这一路上也想尽办法抓野味补充营养,要不然早特么的垮掉了。 两人寻了个角落,正准备蹲下吃饭,忽听得那胡老三嚷道:“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身子骨都散累了,今日是在边塞从军前吃的头一顿饭,怎么这也该给咱们补补吧,如何连块羊肉都没有!这么一点粟米饭,根本就吃不饱……”那陈什长闻言大怒,顺手抄起一把木头勺子像胡老三掷了过去,口中骂道:“操你奶奶的,一个戍边的囚犯也敢挑肥拣瘦!这还轮不到你做主,不吃就给我滚一边去。” 胡老三脖筋胀得老粗,“腾”的一下站起身来,马武、侯尚两人也放下了碗筷,似要挺身过去相斗,正在灶边忙活的几个军士也都神色不善的放下了手中的活计,围拢了过来。胡老三见事不妙,恨恨地望了一眼,方气咻咻地蹲了。那姓陈的什长“哧”了一声,不屑地说道:“怂货,就知道你他娘的没种。老子告诉你们,不管你们以前是啥样的英雄好汉,到了这军营,你是龙得盘着,是虎你得给老子卧着。想在这儿立杆子,你还嫩的很哪……” 万福见胡老三挨了骂,却一声不吭,心中倍感痛快,将碗里的饭吃的“啪叽啪叽”直响,转眼就吃了个干干净净。吃过饭后,几名军士各领着十几个人到房舍中歇息。 李同和万福住了东面的营房,屋子里面只有一铺大炕,十多个人头挨头脚挨脚挤着睡了,连转个身都困难,但是众人已经疲惫不堪,并不在意。李同和万福共用一个被子,钻进被子,万福倒很习惯,很快就睡了下去。李同却是受不了那股怪味。被子散发着阵阵的臭气,那臭气由脚臭、体臭混合而成,令人嗅之欲呕。李同两辈子都是爱干净的人,实在是承受不住。但此时人在屋檐下,任你是怎样的英雄好汉也不得不低头。鼓足了半天的勇气,李同咬着牙躺下,把鼻子掩了,勉强睡去。 这一夜,迷迷糊糊之中,李同不时会梦到自己从高处失足堕下,一夜数次惊醒,但转眼又睡着了,反反复复,简直是种折磨。 次日一早,天还没亮,各个营房就冲进来几名军士,他们高举着藤条把众人抽醒,斥骂着让众人去院子当中列队听训。大家睡得正熟,被人搅了好梦,心中一百个不乐意,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磨蹭着不愿意起来,那陈什长一顿大骂,军士手中的鞭子像雨点一样抽下来,众人这才乱做一团爬了起来,跟着出去。营房外操场上,北风飕溜溜地刮个不停,众人缩头端肩冻得瑟瑟发抖,跳脚嘘手,仍是抵不住这寒冷的天气。 在鞭子的抽打下,花了不少时间,八百多个囚犯勉强形成了一个方阵。操场很大,八百多人站在这里,操场依然显得很是空旷,那陈什长和高什长等人让所有人整好队后,只见操场附近的一个小屋里走出来几个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他身披铁铠,身后有红色的披风,一看就是一名高级的军官。陪伴在他身后的人中有几名低级的军官,其中一人正是侯长古德信。 众军官走上了校阅台,在台上站定后,那名身材高大的中年军官踅着步子在队伍前面依次走过,脸上露出冷峻的神情,李同原以为此人就是班超,没想到他一开口却出乎意料。只听那人说道:“你们过去是什么人、耍过多少威风,有过多大的体面,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犯了哪些罪,做过多少恶,我不管,也不想管。既然到了边塞上,从前的一切便一笔勾销。从今个起,你们就是我大汉的兵,西征军的一员。既然当了兵,就要有当兵的样子。瞅瞅你们,连这点冷都受不了,还谈什么上阵杀敌!都把手给我从袖口里伸出来,把胸膛给我挺起来,站好喽!” 说到这里,耿恭又沿着检阅台的边沿踅了一遍,见下面的众人一个个挺胸凹肚,目不斜视,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说道:“本官乃西征第一路军司马耿恭,今后你们这些人都将编入我军中。你们将由各位什长在敦煌军营训练几个月,从今天开始,由各小队的什长向你们申讲军法,军法的每一条每一款,你们都务必牢记在心,这关系到你们日后的生死。如若谁不把军法当成一回事,以为是闹着玩,尽管犯一回试试,看看是你们的脑袋硬,还是本官的刀子硬……” 听到耿恭的名字,台下李同的脑子”嗡”地顿时一片混乱,耿恭后面所讲的话都听不清楚了。对于大部分的中国人来说,耿恭这个名字是陌生的。可对于生活在新疆的人来说,很少会有人不知道这个名字。关于耿恭与疏勒城的故事在新疆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正因为了解他的事迹,李同总算是搞清楚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和整个西域的状况。这实在是太幸运了,由于耿恭的出现,李同对今后几十年,发生在西域以及朝堂的很多重大事件了如指掌,这是一个巨大的优势。 此时此刻,站在台上的耿恭做梦也不可能想到,这支由囚徒队伍中有一个少年会因为他,而因此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 从永平十五年,即公元72年开始,驸马都尉耿秉就不断地给汉明帝上书,请求发动讨伐北匈奴的战争,彻底解决来自西北的隐患,恢复打通自汉武帝时建立起的通向西方世界的商贸之道。 汉明帝刘庄因此也动了心,经过十年的治理,汉朝生产发展,人口也从光武帝时的两千一百万增加到三千七百多万,财政收入增加,国力日渐强盛,刘庄决定效仿前朝武帝,主动出击北匈奴,彻底消除边塞隐患。出兵的事情定下来后,耿秉又提出应先出击白山(也就是天山),控制住伊吾卢(哈密),这里驻有南呼衍王的兵团,把他打败了,等于断了匈奴人的左臂。之后,再击破车师,与乌孙各国互派使节,这又等于斩断匈奴人的右臂。失去了左右臂,就可以向匈奴展开正面攻击,夺取最后的胜利。刘庄权衡了各种利弊以后,决定采纳耿秉的建议。 永平十五年冬天,皇帝刘庄下诏召回熟悉边塞情况又曾在平定西羌叛乱中立过大功的窦固,封窦固为奉车都尉。窦固一回到京城洛阳,便想到了受堂兄窦穆牵连免官的班超,来到班超家里看望。 “老弟,你大显身手的日子到了。”窦固说,“皇上已下决心从根本上消除匈奴隐患,正在调兵遣将,准备大力反击。俺想让你同俺一道出征作战,你应俺吗?”班超摩拳擦掌,二话没说,便应允道:“俺正愁闷在家里,哥如用得着小弟,俺将全力以赴,为哥效力。” “好,俺打算让你在俺身边先任假司马(即代理司马),待立功后另行升赏。” “咱们何时动身呢?” “不出本月。到时先带兵到凉州,在那里屯田练兵。俺估计应征出塞,一去便是数年,短期内肯定回不来,走前要好好安顿一下家事。” “俺听从尊兄调遣,不单俺要以身效力,俺还要大儿子班雄同往,一道出征。” “好样的!”窦固竖起大拇指夸道,“好男儿志在四方,俺断定,你带儿子同赴疆场,前程一定是远大的。” 经过一年的准备,到了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冰雪才刚刚融化,迁徙的鸟群还没有动身返回故乡,汉朝大军们就从各处会集到了一起,有些迫不及待地踏上了穿过河西走廊的道路。四万大军全朝着西北的方向前进,但分成了四路。第一路由奉车都尉窦固任总指挥。率领由酒泉、敦煌、张掖三都的卫戍部队以及卢水羌部落的胡人战士,一共有一万两千人,从酒泉出发。驸马都尉耿秉的堂弟耿恭作为行军司马和他的部下被安排在了第一路,和班超一起同在总指挥奉车都尉窦固麾下效力。 驸马都尉耿秉是第二路的总指挥。耿秉曾问过耿恭想不想加入他的作战部队中,耿恭想了想说,还是不要了。耿恭和耿秉在一起,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给他说,做起事来会容易些。可这么一来,就算耿恭做出什么成绩,别人也难免会说他是得到了耿秉的帮助和照顾。 就这样,李同在流放边地的前两个月,由窦固、耿秉率两支人马也曾洛阳出发朝行暮宿,餐风饮雪,向距洛阳三千五百里以外的凉州紧急进发。严冬季节,天寒地冻,一路上,劳累、艰辛自不必说,只说每日冻死的人,过十上百;那冻掉手指、冻烂双脚的,不计其数。永平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窦、耿两支大军同时来到凉州刺史所在地武威。 按照刘庄制定的行动计划,在向北匈奴大举进攻之前,先要屯田练兵;耿秉、秦彭率领的人马驻武威,窦固、耿忠率领的人马还要西行一千多里地,进驻张掖、酒泉、敦煌一带。因将士连日长途跋涉,疲惫不堪,窦固一支人马在武威小住了两天,窦固、耿忠率领的官兵离开武威,又西行七百里才到达张掖。到张掖后,又兵分三路,一支由耿忠率领继续西行,进驻五百里以外的酒泉,一支由司马耿恭率领进驻敦煌。窦固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决定还是将班超留在身边,和另一支人马屯驻张掖。各路人马安营扎寨没过几天,练兵的日子就即将开始了。针对北匈奴善骑射的特点,每天训练的重点项目是骑马作战。自然,拉弓射箭、拳脚武功、摸爬滚打乃至车战,都是少不了的。临时担任西域都护副都尉的班超虽为假司马,但他也和司马耿恭一样,将单独带领一支人马,先期抵达的班超在敦煌整顿了守军军纪以后,等耿恭部抵达后班超即将返回张掖练兵。留驻张掖的士卒,由他具体掌管。 台上耿恭的讲话结束后,各小队在什长的带领下开始学习军法。李同这支小队的陈什长本名叫做陈涟,武威人,是一个从军二十多年的老兵。重新整好队,陈涟什长便开始逐条背诵军法。 大汉的军法冗长而繁琐,这位大字不识的陈什长却生得好记性,长篇大论,侃侃而谈,竟无丝毫滞碍。在李同听来,这大汉军法虽严密,却赏轻罚重,只听得众人心惊肉跳,忘记了寒冷。入耳的都是争功斗欧者杖八十,临战为懦者弃市,从军失期者斩等等血淋淋的字眼。讲完了军法,陈涟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你们不要以为当了兵就可以上阵杀敌了,那还差的远呢,现在这里老老实实的训练几个月再说……” 陈什长絮絮叨叨又讲了小半个时辰,知道他的胡子上遍布冰珠方才住口。所有人都冻僵了,等他宣布解散,众人这才如释负重,赶紧跑回营房里面去烤火…… (未完待续) 第四章万里戎机(4) 时光荏苒,半个月转眼而逝,这十多天里,李同和万福在军营里逐渐也待惯了。也许侯长古德信是个顾念旧情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李同兄弟颇为照顾,隔三差五邀请李同兄弟吃饭,打打牙祭。说心里话,李同一直心中忐忑,两个人非亲非故的,古德信如此厚遇,这让李同十分不解。 这段日子,陆陆续续的有来自关中和关东各地的囚徒抵达敦煌,每批人数多则几百,少则几十,很多都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据古侯长透露,为了对付北匈奴,扩大边地后备力量,皇帝刘庄下了一道诏书,诏书上写道:“不论原为官为民,凡死罪者减罪一等,不准鞭笞或施以残刑,皆让其充军营,由凉州各军散置。” 西征总指挥窦固接到诏书后,便有一千五百名被判死罪者被遣送到张掖。他按诏书指示,将一千三百名罪犯分遣敦煌耿恭和酒泉耿忠两处,二百名留张掖,交班超安顿。在屯田练兵的同时,西征军还在扩充兵员,在河西五郡当地招募了一批士卒。加上原有戍卒和戴罪人员,人数已经过万,超过了窦固离开洛阳时的总数。 经过严格训练,所有人都面临的重新分配。根据经验,李同直觉的确有人在关照自己,果然不出所料,他和万福幸运的被分到了负责管理后勤的辎重营。理由很强大,因为他和万福两个人识文断字。这时代的文盲率很高,普通的老百姓几乎目不识丁。新来的几批刑徒戌卒中读书识字只有寥寥几人,李同和万福很幸运,他们两个人都是这个时代的文化人。 辎重营是耿恭所辖部队的一个大障,总共有五十几个兵,两名什长以及五名伍长,李同识得其中三人,除了直接管辖他们的什长陈涟和高明以外,还有一位就是前段时间刚刚认识的库房司吏陶最。这陶司吏并不带兵,他是库仓上的头儿,专司耿恭部兵士每日的吃穿用度,军中头一号肥差,但这人奉职甚谨,从不克扣士兵,加之他为人随和,处事公道,因此人缘最好。李同、万福与他处得极是熟稔,常常在一起说说笑笑。 陶司吏对新来的李同两人很关照,不仅单独为他们安排了干净的宿舍,还给两人配发了最好的武器和牛皮铠甲。司吏陶最今年不到四十,生性文弱,不喜欢舞刀弄枪,一有空,便把自己关在库仓,濡墨研颖,奋笔疾书,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好几卷竹简。 除了李同和万福以外,辎重营大部分人都不识字,也不知他整日刷刷点点写些什么,因此有人取笑他不自量力,想做经学之士。那陶最也不理会别人如何议论,每日仍然笔耕不辍。万福虽然识些字,但毕竟年纪小读书时间短,认识的字有限。万福很羡慕陶司吏每天写写画画,有一天整理库房的时候,万福瞧他又在写字,便问他:“陶大叔,你好有学问啊,认识这么多字!可惜我读书有限,能否跟我讲讲。” 陶最平时也很喜欢这个机灵的小子,便开玩笑道:“我的名字叫陶最,陶最,陶最,自我陶醉也。我写这些字,不过是消磨时光罢了,其实毫无用处。小六子,不识字有不识字的好处,唉,有时候字识的多,反倒会惹来麻烦。”说罢,神情有些黯然。 正在整理库房的李同闻言,听出了一些怀才不遇的抱怨。他心中一动,瞟了一眼正在和万福说笑的陶最,总觉得此人有些不同寻常,应该不是个普通的胥吏。李同琢磨着这人恐怕不像他表面上那么简单,都是有故事的人啊! 李同在辎重营干活的时候经常会见到侯长古德信,侯长虽然级别不高,只相当于后世的排级干部,但在这辎重营却唯此独大。李同只是个戍卒,真正算起来,两个人的名位着实相差甚远,古德信在外人面前也会自顾身份,不好在众人面前对李同太过亲热,每次见面都是点头微笑而已。 最近李同一直想找古德信请一天假,主要是听说敦煌陆陆续续来了几只西域驼队,他很想去看看这些西域商人究竟运来了一些什么货物。不过由于最近备战的气氛很浓,每天从后方运来的军事物资很多,侯长的营房里总有军士进进出出,每每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三番几次都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时日一久,李同请假的心思也慢慢淡了。 辎重营的生活相对作战部队而言算得上是比较安逸的,闲暇的时间就多,于是万福就缠着李同教自己功夫。李同也是个痛快人,因为万福没有基础,就开始教他后世军队常练的擒拿格斗术,开始教授他一些入门的功夫。 这一夜,月明如昼。跟往常一样,李同在操场细心地指导完万福练习擒拿格斗术后,就让万福自己练习。李同自己也没闲着,对着一个特制的木桩开始练习后世的实战泰拳。夜幕下,两人都练得非常的投入,他们没有注意到,操场不远处有一位身材高大的军官正默默的关注着他们。 来人正是敦煌军司马耿恭,今夜办完工后,月光破窗而入,耿恭不由得想起老母和妻儿,怎么也睡不着觉。他索性穿起衣,走出屋来。他不知不觉来到操练场上,远远看见两个人,时而翻身,时而蹲裆定势,在苦练武功。 这两人是谁呢?他暗自想着,悄悄走上前去。走到跟前,隐约见一大一小两个少年正在练习手搏术,其中一人正对着一个木桩练习腿法,这人的腿法凶悍,招式古怪是他平生未见,这更加引起了他的好奇心。耿恭仔细打量这人,只见这人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人却挺年轻的,长得也标致。遣送来的那天,耿恭远远见过一面,只是从没搭过话。 操场空旷,李同和万福见有人过来,马上停止演练,一起看向耿恭,李同认出来人,便率先上前施礼:“参见耿司马!”有些发愣的万福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单膝跪地施礼。耿恭挥挥手让他们起来。耿恭主动招呼李同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李同。”李同恭恭敬敬地回道。 “什么地方人?”耿恭又问。 “河东平阳人。”李同又答道。 耿恭再问:“别人都已安歇,你们两人怎暗自练功?” 李同微一沉吟,回答道:“回司马的话,马上要出征了,我们兄弟俩想把功夫练得好好的,有朝一日立功赎罪。” “哦,原来如此。“耿恭不动声色,又问,”你所犯何罪?” “杀人。”李同答道。 耿恭不禁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清秀的年轻人,难以置信的问道:“你因何杀人,可细说给本官听吗?” 李同答:“大人如愿听,属下可细细道来。” 见耿恭点头示意,李同将自己的过往娓娓道来。等李同讲完,耿恭微微点了点头,冷峻的脸庞没有什么变化。他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最后挥挥手让两人继续练习,便径直去了。李同和万福兄弟俩有些莫名其妙,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两天后,懵懵懂懂的李同突然被耿恭调入骑兵营成了一名斥候,而万福这小子也成了耿恭身边的传令亲兵。两个人的好运气被还在四处找门路的胡老三知道后,只恨得牙痒痒的…… ———— 永平十六年农历二月初一,汉明帝正式下诏令各路大军出征。向北匈奴大举反攻的战斗号角吹响了。这次反攻兵力共六万人,分作四路出击:由窦固、耿忠率领的酒泉、敦煌、张掖及卢水羌人一万两千名骑兵自酒泉出发,沿祁连山直扫通往西域的河西走廊;耿秉、秦彭率领的武威、陇西、天水及羌人一万骑兵出居延塞(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哈拉和图);由太仆祭肜、度辽将军吴棠率领河东北地、西河羌人及南匈奴两万一千骑兵出高阙塞(今内蒙古乌拉特中后联合旗西南);骑都尉来苗、护乌桓校尉文穆率领太原、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定襄郡及乌桓、鲜卑一万一千骑兵出平城塞(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四路兵马全面出击。 据说,匈奴人是夏后氏的苗裔,自古逐水草而居,以牧业为生,无城郭常住之所,也没耕田桑麻之业。他们牧养的畜类主要有马、牛、羊、驴、骡、骆驼,有时他们也引弓射鸟,捕捉田鼠、狐兔。小孩儿会跑之日,便以羊为马,逐而骑之,长大成人便以马为座了。男女老少,人人善骑,又好舞刀耍锤,争胜好斗,勇猛彪悍。周朝王室衰微之时,他们就时常入侵,强施暴虐,当时边民深受其苦。 战国时期,东起辽东,西至天山,匈奴左突右冲,扫乌桓、灭鲜卑、伏羌胡,称雄于辽阔的大西北,致使秦、韩、赵、魏、燕诸国长城迭起,专设防线。 由于匈奴不断侵扰,边患不穷,东汉前曾有过几次汉人主动出击匈奴的大规模战争:一是周宣王兴师命将讨伐匈奴,致使“四夷宾服,称为中兴”;二是秦灭六国后,秦始皇派大将蒙恬率几十万大军北击匈奴,收复了大片失地;三是汉武帝令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等率军出上谷(今河北怀来东南)、陇西、北地(今宁夏吴忠西南黄河东岸)两千多里,直至狼居胥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肯特山)、临翰海(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迫使匈奴求和而还。 匈奴是一个游动民族,打起仗来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胜则奋进,败则逃退。如此则很难消灭他们的有生力量。所以,匈奴为患,历朝历代都未能除。这次刘庄效仿汉武帝出击匈奴,是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安排的,派四路人马同时出兵,全线出击,反映了他消除边患的宏伟志向,也显示了他新的谋略和决心。 刘庄下诏进击北匈奴后没过几天,又在北宫德阳殿召集朝中大臣开会,就征战一事进行讨论。为了让十六岁的皇太子刘炟早日熟悉军政大事,他让太子刘炟也随他登朝,参加了会议。 “陛下诏令讨伐北匈奴,上应天意,必克敌制胜,我皇圣明。”他刚宣布了会议议题,司空牟融就说道。 “此番兴师边塞,下顺民心,百姓莫不拍手称快,我皇英明。”司徒王敏接道。 刘庄听了,皱了皱眉头,看了他俩一眼,说道:“爱听好话,人之天性,朕也不例外;歌颂的话好说,也让人爱听,然于成事毫无益处。诸爱卿还是多讲些有用的话为好,比如这次战争前景如何?可能出现什么问题?如何解决?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 皇太子刘炟听了父亲一番引导的话,站起来说道:“以儿臣之见,此番征战上应天意下顺民心,必胜无疑。须注意的问题是‘攘外必先安内’,要攘外安内又必须严防两点:一是‘苞苴行邪’?一是‘谗夫昌邪’?尤其要防‘谗夫昌邪’,千万别屈枉了忠臣良将,自挖墙基,毁我长城。” 太子年轻,话虽幼稚,却也句句在理,不少大臣频频点头,暗暗称赞。 刘庄没接他的茬儿,一眼发现混在后排的班固,指了指他说:“班爱卿,你有何见地?”按照官位,班固不够与会资格,是被特邀列席会议的。 他整了整衣襟,出班跪拜后说道:“愚臣以为,此番征战除军事、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准备周全以外,与以往几次征战有一很大不同之点,即时机选得好,是在匈奴分为南北二庭情况下进行的。这一点就连太子也是清楚的。” 太子刘炟抢过话茬说道:“我多次听班令史讲匈奴分南北二庭的故事。前朝先祖孝元皇帝竟宁元年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先祖皇帝将一个姓王名嫱字昭君的宫女赐单于为阏氏,叫作宁胡阏氏。宁胡阏氏生一男,名叫伊屠智牙师,为匈奴右日逐王。那呼韩邪单于还娶有匈奴权贵呼衍王二女,长女颛渠阏氏生二男:长子且莫车,次子囊知牙斯。次女为大阏氏,生四男:长子雕陶莫皋、次子且糜胥皆长于且莫车,三子咸、四子乐皆比囊知牙斯大。还有一阏氏生一男名舆,排行在乐前。这些人大都比宁胡阏氏所生伊屠智牙师年长,伊屠智牙师在兄弟中仅排在乐前。呼韩邪死前曾立约,他死后单于之位由儿子依次相传。传至舆时,依次当传昭君所生伊屠智牙师,但舆想传给自己的儿子,就把伊屠智牙师杀了。舆死后果然传给了儿子乌达粗侯单于。这引起囊知牙斯长子比对舆的极大不满,他说:‘以兄弟而言当传伊屠智牙师,违约不传还把当传的人杀了;以子来说我为大,单于当传给我。’他眼见舆传位给自己的儿子,便于建武二十三年率领他管辖的八大部五万人马南下归汉,于次年十二月自立为单于,仍袭爷爷名号,叫呼韩邪单于。这南匈奴归汉后与我朝结为一体,共同抗击北匈奴,前所未有。所以,班令史说时机选得好,大不同于前朝,所言极是。” 班固听皇太子刘炟讲到这里,接着说道:“基于上述,战局发展很可能出现一大问题,也可称为战争之结局:北匈奴前来求和,是答应,还是继续打下去?答应求和,恐惹怒了南匈奴;不答应,抗到何年何月?这一问题,必须有所考虑,方可妥善处理。” “北匈奴实乃变诈之国,毫无向汉之心,前来求和必是虚情假意,万不可答应。”在座一文官说道。 “北匈奴作恶多端,血债还须血来还,不以武力彻底降伏,我便没有宁日。他若派使求和,干脆把来使杀掉,绝不作和。”在座另一武官接道。 “臣以为不可简单从事。”班固说。 “这又该如何是好?”太子刘炟问。 “臣暗自常想,汉兴以来,用兵防患,主在匈奴。绥御之方,其途不一:或修文以和之,或用武以征之,或妻汉女、厚赠贿赂,或令其称臣、入子侍之。虽屈伸无常、因时而异,然未有不与交往者。”班固说道,“所以,光武帝在位,复修旧好,数派使者,前后相继。如今所以兴师动众,皆因匈奴为患所致。倘须用武之道,匈奴自止其患,遣使前来媾和,我亦当出使者,与之谈判,既明我和平愿望,主在忠信,又晓之以圣朝礼仪有常,去其野蛮为患之本性。假若拒绝谈判,日后北虏再强盛起来,又烟尘迭起,那时你想谈判讲和,为时已晚。不如以战去战,以和讲和,取两手并举之策,酌情而定。” 班固发言时,刘庄不住地频频点头认可。待班固发完言,他庄重讲道:“兴师动众乃非常之举,迫不得已而为之。朕已说过,这次出击北匈奴是以战去战,终达和平之目的,岂有他哉?目前战事方始,前景未定,距匈奴求和之日尚远。诚望诸爱卿精诚团结,全力以赴,一切围绕战争,做好诸事,争取胜利,不达太平之日,绝不罢休。让我等共听凯歌,谱写青史之华章吧!” “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叫喊声,立时响彻了整个德阳大殿,群臣振奋,激动不已。 ———— 常年积雪的祁连山脉,东起乌峭岭,西止当金山口,东西绵延几千里。由座座大山组成的群山,重峦叠嶂,巍峨壮观。山与山之间,形成了许多许多的峡谷。峡谷中有水有草,是牧人乐居的好地方。 每年春夏之交,匈奴人在这里放牧,待牲畜把峡谷中的草吃光,再转移到辽阔的大草原去。每当秋冬之季,草原荒枯,天气寒冷,不能放牧,匈奴人就把羊、牛、马、驼、驴、骡等牲畜一群一群赶入山谷。深山峡谷可以储备草料,高山挡风,天也较暖,在这里一住便是一冬。来年春夏,又转场到大草原放牧。 南匈奴归汉后,北匈奴单于之下,置有左贤王、右贤王,左谷蠡王、右谷蠡王,左日逐王、右日逐王,左温禺鞮王、右温禺鞮王,左渐将王、右渐将王,左大当户、右大当户,左骨都侯、右骨都侯,由骨都侯辅政。左右诸王必须是单于家族中人,其余各大官位由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四姓贵族世袭。呼衍氏曾同时嫁给呼韩邪单于二女,呼韩邪后一连五个单于都是这二女所生,在贵族中,呼衍氏势力最大。匈奴诸王和各大贵族都有封地,呼衍氏的领地东起上郡(今陕西榆林),西至大月氏,幅员辽阔。这祁连山一带,自然是呼衍王经常涉足的地方。 窦固和耿忠所率人马攻击的目标是呼衍王各部,驻张掖、酒泉、敦煌屯田练兵,就是针对这一目标安排的。由于洛阳和张掖前线相隔三千六百里,二月初六,窦固才收到皇帝的圣旨。皇帝刘庄的诏令一下,他们很快占据了通往西域的咽喉要道河西走廊,对呼衍王占据的折罗汉山形成了围困之势。二月初十,窦固率军在河西走廊安营扎寨后,在张掖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与呼衍王的作战方案。 窦固高居帅帐中央,对着下面与会将领沉声说道:“呼衍王是北匈奴的大将,任职骨都侯,权倾匈奴满庭。他所领部落地域广大,人多势众,兵强马壮,加上他为人奸诈,诡计多端,武艺高强,是很难对付的。我们是在同一个强大的对手交战,要取胜,作战计划须严谨周全。” 中军假司马班超对呼衍王恨之入骨,义愤填膺地说道:“呼衍王心毒手辣,他用的酒器是人的头盖骨。他侵占咱的地方最多,这回咱要好好收拾他,把匈奴人侵占的地盘统统拿回来。” 骑兵都尉耿忠建议道:“折罗汉山沟壑纵横交错,地形复杂,须悉心侦察才是。” 窦固的参随郭恂列席会议,也出主意说:“大帅,眼下春暖,正是匈奴人转场季节,属下认为把他们死死围困在山里,无须进攻,待牲畜草料一光,他们就会像觅食的老鼠一样跑出来,那时再打他们,必然大胜。” “围困逼他们突围固然是好,但山里也有通道,必须把住各路山口,严防他们逃窜。”班超补充说道。 “围困逼迫北虏突围,严防敌寇逃窜,都可考虑,但不能放弃主动进攻,直捣呼衍王巢穴。不论哪种方案,侦察地形,掌握敌情,都是必要的。”最后,总指挥奉车都尉窦固简明有力地总结道。 “对,不放弃主动进攻,直捣呼衍王巢穴!” “活捉呼衍王,严惩呼衍王!” 会议气氛立时高涨起来。最后,窦固又如此这般布置一番,方才散会。 (未完待续) 第五章鏖战沙海(1) 西征第一路军的军事会议结束后,十几个驿马就匆匆出发,将调兵的指令传达到河西各地驻军。几天后,耿恭部接到了一路军主帅奉车都尉窦固将军出兵的调令,窦大帅命令耿恭所辖各部兵出玉门关,跨越茫茫的戈壁沙漠,配合从张掖出发的主力部队作战。直捣呼衍王的巢穴伊吾卢(即后世哈密)。 永平十六年二月廿三,耿恭部兵出玉门关,他所辖的部队共有骑兵三百六十人,一千五百名步兵,总共不到两千人。到玉门关要走过河西走廊,凉州是走廊的东头,玉门关是走廊的西头,它因为位于黄河西边,又在祁连山和马鬃山之间,长约千里,所以才得名叫河西走廊。 在汉朝以前,这地方归匈奴人。汉武帝出兵把匈奴人赶走了,失去了这个地方让匈奴人很伤心,有一首民歌就唱出了他们心中的悲哀。行进的队伍中,李同骑在马上,不由得想起了这首民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玉门关是通往西域的咽喉。早在汉朝以前,在夏商周时,昆仑山的玉石,就是通过这里运到了内地。因此早就得名叫玉门关。从玉门关经过的当然不光是玉,到了后来,什么东西都有了,小麦、胡萝卜、核桃,还有胡琴、琵琶,许多吃的玩的东西,都是通过玉门关传到了内地。 就在几年前,汉明帝还派人从这里到了天竺国,从那里带回了两个僧人和许多的佛书,并在洛阳修建了中国第一座佛教寺院,叫白马寺。李同上辈子去过白马寺,不知为什么,他并不太喜欢这个寺庙,兴许是商业气息太浓,门票太贵的原因吧。想到这些,他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个微笑。 玉门关太重要,自从汉武帝拿下了西域后,接下来的皇帝们,别的地方可以丢,这个玉门关绝不敢丢。就连最弱的王莽为皇时期,也仍然有重兵把守。而从秦始皇起修的那道对付匈奴的长城,一直都在修,到了汉文帝时,就已经修到了玉门关。正是有了这道长城,让守卫者有了可以依靠的屏障,连接如山的关隘城堡,使得匈奴想再回到河西走廊,只能是个白日的梦想了。除非是大汉发生内乱,否则想也别想。 出了玉门关,再往前走,看上去的一切都有了比较大的变化。路不能说没有,但不平坦也不宽阔。有的路段还被沙土和荒草遮住了,可不会找不到路,几百年来留下的行迹,已经刻在了土地上,不会轻易消失的。看不到村庄了,连放牧的人也遇不到。这和战争无关,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河流,老天又很少下雨,在长久干旱的折磨下,连野草的生长都变得困难,稀稀落落的,盖不住裸露的沙土,倒是遍野的碎石头,一个个被风吹得像大鸟下的蛋,圆圆的、光光的。人要在一个地方活,也和植物、动物一样,有些条件是不可缺少的。其实有许多地方,是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如同眼前的这片大戈壁滩,人们老远看见了,都会害怕不敢往前走。正是有了这样一个地方在中间隔着,西域和内地之间就有了大片的无人地带。 李同骑在战马上,看着眼前的荒野,心里暗忖,如果这里水多草密,怕是内地和西域早就连成一个整体了。同时,李同也在遐想,第一个从西域走向内地,或者是从内地走到西域的人,真是太了不起了。这个人是谁呢?史书是没有记载的。史书只说是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了西域与内地连接的通道,实际上,早在春秋战国的时候西域和中原就有往来,正所谓“玉出昆冈”讲的就是来自西域的和田玉。现在看来一定还有一个人最早开辟了这条山道,在更早的时候,可能是几千年前、几万年前,就在这条路上走过了,岁月如歌,只是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他的名字罢了。 北匈奴在西域的军事力量有两支,一支是南呼衍王,另一支是左鹿蠡王。南呼衍王的据点是在伊吾卢城(哈密)。呼衍王一直关注着汉朝的动静,从去年开始,汉军就在集结,呼衍王虽然知道汉军这次来者不善,但呼衍王并没有打算望风而逃。讲句实话,汉匈之间有几十年没有打过仗了,北匈奴留下的只是王莽时代的新朝军队几次大溃败的记忆。以为没有了汉武帝的国家也就没有了大帝国的威力,再加上汉军是长途奔袭,免不了会人困马乏,这会让以逸待劳的匈奴军队处于力量上的优势。 人的想象力往往是很丰富的,骑在马上的人似乎更容易产生遐想。坐在军帐中的南呼衍王,越想越觉得没有理由不与汉军来一次决战,越想越觉得这是历史给他的一个机遇。一直在和左鹿蠡王争夺北匈奴单于的宝座,如果能把汉军挡在进入西域的东大门之外,那么这个单于不想当,也得送给他当。 可他不知道,他的对手里,也一样有着一群热血沸腾的汉家子弟,他们也同样把这次出征当作报效国家并且改变人生的机会。在这个时代,皇位是祖传的,可英雄是不问出处的。一个平民要想青史留名,除了战争之外,好像很难再有什么别的途径了。 这一点上,首先出塞的耿恭和南呼衍王有某些方面的一致,两个人都想一战成名,于是战争不再是传说。先锋大军已经进入西域,摆开了决战的阵势。耿恭和呼衍王所部都采取了正面硬杠的策略,积极备战加上主动出击,双方之间的战争首先在斥候之间爆发。 汉匈双方都是打老了战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道理双方都懂。于是在茫茫的戈壁上,双方的斥候展开了激烈的交锋。范羌是斥候队长,同时也是耿恭的心腹大将,他亲自带领着二十一名军中斥候前出侦查敌情,为大军前驱探路。李同有幸成为了第一批与匈奴交战的大汉军人。 ———— 自从大军进入蒲昌海(即罗布泊)后,李同所在的斥候队与南呼衍王麾下斥候已经爆发了无数次激烈战斗,越靠近伊吾卢,双方遭遇的频率越高,进入四月,几乎是无日不战。古往今来战争的形式不管怎样变化,最先损失的都是斥候,截止到四月十三,范羌麾下的二十一名已经损失了一大半,包括他在内,现在只剩下九名斥候了。巨大的损失让范羌心痛,都是多年在一起的老兄弟呀! 令范羌意外的是,那个新兵李同表现着实抢眼,成长的也太快了。这小子不仅武艺高强,而且运气好的不得了。十天前的一次作战中,匈奴人的一个射雕手已经瞄准了他,这小子竟然用手中的弓臂挡住了匈奴射雕手致命的一箭,还趁机追上去杀死了对方,缴获了一把罕见的良弓。 这天,斥候队跟往常一样提前出发,天还没亮就前出了二十里为大军探路。辰时刚过,天空碧蓝,无云无风。太阳就烧得西面地平线上的空气像水一样在流。跟在范羌的身后,已经是斥候什长的李同牵着配发的军马走在沙漠上,身体能够感受到空气中越来越高的温度,呼出的空气都感到灼热。 擦了把汗,李同无奈的叹了口气,心中充满了忧郁。跨越罗布泊是和死神在赌命。据他所知,后世的罗布泊,即现在的蒲昌海地区昼夜的温差特别大。气候异常干燥、炎热,年平均气温11.6c,夏季最高气温>40c,冬季最低气温-20c以下,年降水量20毫米。 现在才是四月,白天的温度就超过了三十多度。昼夜温差大还不算可怕,最可怕的还是这里的狂风,尤其是沙尘暴,那才是致命的威胁。令人头痛的事,3~5月就是这里的多风季节。 前几天的几场八级大风已经让他们身后的大军损失了不少军士,失踪的人数达到了十五人。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临近中午的时候,起风了。 大风卷着沙粒铺天盖地,整个世界变成了灰蒙蒙的根本无法看清前进的道路。临近黄昏的时候,风变大了,几团风滚草飞滚而过。四周阴风怒号,天地间一片混沌。没办法,范羌带着斥候队找了一个背风的干枯河滩,这样的天气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等着风暴过去。 狂风呼啸,李同伸出手试了试风力,这是非常强劲的东北风,吹得口鼻里全是沙子。他从背囊里拿出一块缝着上下三排系带的粗麻布,将系带紧紧绑在脑后打了死结,三层厚的粗麻布裹在脸上,只露出眼睛,他勉强站起来,给马脸上同样也绑着三层麻布,因为他知道这样做的重要性。一阵狂风夹杂着沙子袭来,将试图站起的李同掀翻在地,挂在腰上的箭袋被吹得笔直向后,铁羽箭已飞入风沙。 混沌沙尘中所有人和马都顶风跪在地上,大家紧紧的抓住马鞍,免得自己被狂风卷走。惊人的狂风裹着密集的沙砾令李同呼吸越来越艰难。他拼尽全力把水囊背好,不顾被骆驼刺划伤,双手在地上一阵乱摸,终于摸到了插在沙子里的汉剑。夜幕降临的时候,风的力量越来越惊人,几乎要把人带离地面,笔直射来的沙砾已经能把皮打破,一场罕见的沙暴开始了。 小小的斜坡下,近在咫尺的人相互之间根本无法看见,现在每一个人只能够孤军奋战。李同用手死死的扣住马鞍,胸口顶住剑柄,奋力撑起上半身,用体重将汉剑更深地压入沙地,剑鞘插进骆驼刺纵横交错的根系中,给了他在狂风中唯一可以借力的支点。他迎风跪在地上,艰难地小口呼吸着,风沙已大到睁不开眼,如果没有那块裹住口鼻的麻布,密集的沙暴能让他窒息。沙子打在手上被骆驼刺割开的伤口里,他知道这样的沙暴能把露在外面的血肉一点点打光直到露出骨头,他以刀为圆心,一点点转身,终于死顶着胸前的剑柄,背对着风跪下。 沙子噼里啪啦打在他背上厚实的羊皮水囊上,血淋淋的双手被身体护住了。狂风咆哮,四周慢慢变成漆黑一片,呼吸越来越困难的李同吓尿了,他满脸都是泪水,此时此刻,他想起了彭加木这个名字,浑身颤栗,裤裆里一股热流顺着大腿滑下,汇聚到膝盖,渗入沙地。说实话,今天的沙暴比那天面对射雕手的弓箭更加可怕,或许他是史上第一个被吓尿的穿越者。害怕之余,他自嘲道。 清冷的月光下,惊人的东北风开始把远处的一些沙丘往西南推动。睁不开眼的沙暴中,李同握住剑鞘的手慢慢攥紧。他得撑住,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他只想好好的活下去,过几天安生的日子。这样死去就太亏了!也许他是史上最悲催的穿越者,半年多来,他不是坐牢,就是在荒原行军,一直吃的是猪食,做的是牛马活。过的连上辈子的非洲难民都不如。如果这样挂了,他都没脸见人! 这场蒲昌海地区几年来最大的沙暴持续了近四个时辰,沙暴停下时已近寅时,离天亮还有一个多时辰。泛黄的月光下,沙地上凸着一个小沙堆,沙堆里先是传出一声咳嗽,然后沙堆动了一下,李同的头从里面冒了出来。他解开脸上的麻布,艰难地喘着气,脸上沙尘滑落,已不见原先的肤色,一双累得布满血丝的红眼睛在灰黄色的脸上缓缓睁开。 李同剧烈咳嗽着,边吐沙子边从埋了自己半截的黄沙中爬出来。他身子不自觉抽搐着,双手长时间紧握刀鞘已不能展开,手上被骆驼刺划破的伤口里糊满了黄沙。他吸了口气,咬牙伸直蜷缩在胸前的僵硬手臂,从小沙堆里拔出了自己的汉剑。他四下张望,惊恐的发现其他的战友都不见了。 方圆广大,李同一个人拄着三尺长剑恓惶四顾,嘶哑的的嗓子发出狼嚎一样的声音。此刻的他没有北斗导航,没有罗盘,没有地图,他不认识路啊!难道自己和彭加木一样要葬身此地,他泪如泉涌,越想越是害怕,无声的啜泣起来。正在这时候,旁边的一个大沙堆发出一声嘶鸣,老天保佑!他的战马还在,自己并不孤独。李同冲过去抓住马的缰绳,嚎啕大哭起来。 哭过了,即使再伤心也没有卵用,再困难还是得面对现实。李同擦干眼泪,取下羊皮水囊,先给战马喂了点水和豆子,自己也喝了一口水,吃了几块硬邦邦的军粮,恢复了体力后,他瞅准了一个方向,牵着战马继续前行…… 黎明前的黑暗中一双军靴匆匆走着,李同这只荒漠上的蝼蚁决定继续西行,他已经横下一颗心,事已至此,不管这世界如何的糟糕,此刻即使是错误的决定也比不做决定要好。就这样孤独的走了半个时辰,乌云蔽月,夜色依旧深沉,前方一座沙丘后忽然传出一声长长的马嘶吼声。 李同僵在当场,心中先是一喜,然后又是一凛。他突然想起来,沙漠里不光是有自己的战友,还有匈奴人的哨骑。借着月色,他小心地观察前面的情景。不多久,一个黑影骑在一匹高大战马上,从沙丘后绕了出来。 李同一眼就认出来对方是匈奴人,他取下弓箭,伸手一摸箭囊,却发现袋子里面空空如也,只好赶紧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几乎同时,对方也发现了他,那人驱动战马,举起了手中的弯刀立刻向他冲锋。由于距离太近,李同根本没有时间上马,只能够步战,这他娘的太吃亏了。 战马迈动长腿来到李同面前,他见马背上的黑影正逆着月光,俯视着自己,手中的弯刀朝着自己的脖颈挥来。幸亏距离太近,对方战马的速度还没有冲起来,李同就地一滚避开了致命的一击。那匈奴人一刀劈空,跨下的战马冲出去几十步,他正想拔马回转,却听到背后一阵风声,等到想要躲避时,已是来不及了。匈奴骑兵后脑勺挨了重重的一击,头一晕从马背上栽了下来。 李同大喜,撒开脚丫子就冲了过去。原来,李同避开匈奴人的劈砍后,迅速取下腰间的青铜刁斗,朝着对方的后背像投掷手榴弹一样掷了过去,好巧不巧,正中敌酋的后脑勺,这家伙,运气太好了!李同冲到敌人面前时,那家伙已经爬了起来。两个人开始捉对厮杀,相互举刀互砍,一时间火星四溅,打的不可开交。这个匈奴人个子虽然不高,但身材魁梧,刀法十分凶悍,看样子也是军中高手。但一力破十会,李同凭借着身高臂长,力大无穷,竟然打的对方节节败退。让李同惊奇的是,双方刀剑相交时,这家伙竟然能够承受住李同那逆天的巨力,手中的弯刀竟然不脱手,这在李同看来,这个匈奴人已经是十分罕见的勇士了。他哪里知道对阵的匈奴人此刻有苦难言,几乎都要哭了。 莫博德是南呼衍王手下的百长,是北匈奴难得的勇士。对面这个年轻的汉军简直是个魔鬼!这家伙力气实太大了,对砍了几刀,莫博德握刀的右手已经虎口开裂,鲜血淋淋。他左躲右闪,手中的弯刀遏力避开与对方兵器相交。但对方也是个武艺高强的家伙,剑法也非常犀利,躲了几下终究是躲不过,只听“当”的一声,李同像打铁一样,将莫博德手中的弯刀磕飞了,李同一脚将其踢翻,上步追砍。莫博德顺势一滚,瞅准空隙,从马肚子下钻过,隔着马站起身。 于是,战场上有趣的一幕发生了,俩人隔着马绕圈。 莫博德空着手,绕着马跑。 李同举着汉剑,绕着马追。 匈奴人的战马许是渴极了,听闻李同背着的水囊里传出水声,焦躁地原地转起圈来。俩人同时止步,对视一眼,又同时反方向绕着马跑起来。 “别杀我!求你了!” 莫博德边跑边求饶,他实在跑不动了,生死关头,这家伙咬着牙在坚持,脸上却是涕泪交流,早已经没有了刚才在马上冲锋时的威风。只听他气喘吁吁的哭诉道:“汉军小爷,求你放过我吧!我还不想死,我母亲也是汉人。” 又转了一圈,莫博德跑到马头前,李同这时跑到马屁股后。 李同听到他流利的汉语,心念一动,便停下了脚步,用剑指着莫博德说道:“好!如果你投降,我可以饶你一命。不过你必须向你们的昆仑神发誓,从此效忠于我,绝不背叛!否则……”话还没说完,变故横生。匈奴人的战马的大眼睛望着吓得面无人色的主人莫博德,突然尥起一蹶子,碗大的蹄子正踹在李同的胸口。 李同的汉剑脱手,人仰脸飞出去,直挺挺摔在地上,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差一点背过气去。仰面倒在地上的他此刻肠子都悔青了,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呀!生死关头,自己还想学着别人收小弟,自己中穿越小说的毒太深了,这是会丢掉卿卿性命的。 莫博德大喜过望,绕过战马,捡起地上的汉剑,冲到李同面前,举剑就砍。李同这时刚缓过劲来,侧身一躲,莫博德再次挥剑劈砍。对手咄咄逼人绝不容情,李同目眦欲裂。他强忍着胸口的疼痛,不退反进,顺势一滚。一个斜蹬腿踢在这家伙的小腿单面骨上。 猝不及防之下,莫博德摔了一个狗吃屎,汉剑脱手,心知不妙的他一个翻滚,避开了李同如影随从的连环一击,一个后翻身爬了起来。李同一个鹞子翻身站在他的对面,两个人也不啰嗦,举拳就打,双方开始了凶狠的肉搏,才交手两三个回合,莫博德就后悔不迭。他被李同凶狠的泰拳打蒙了,坚持了四五个回合,就被李同高高跃起的一记凶狠的膝顶击中下颌,脑子里嗡的一下,顿时晕了过去。 李同将这家伙捆得结结实实,这才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脱下身上的皮甲,解开上衣检查了一下胸口的伤势,借着月光,映入眼前的是胸口上一个碗大的淤青,忍着痛用力按了一下受伤的地方,检查了一下伤势。侥天之幸,还好胸骨没有断,李同从怀里掏出银针,在受伤的部位放出一些淤血,这才松了一口气。 此时寒风瑟瑟,仅仅一会儿,敞开的胸膛已经起了鸡皮疙瘩,冷得牙齿咯吱吱直响。李同重新穿好衣服,披上铠甲,取下水囊他喝了几口水,等恢复了精力站起身来,这才收拢了兵器和马匹,把这家伙扔在马背上。做完这一切,李同忍着胸口剧烈的疼痛,又紧了紧水囊背带,他牵着两匹马的缰绳,奋力爬上小沙丘,恓惶四顾。 朔风野大,吹得这片大漠死生茫茫。夜色无边,静得人心山穷水尽。但见月落沙岭,北荒凝云,阳关无路,漠静尘空。 (未完待续) 第六章鏖战沙海(2) 头部受到重创的莫博德一直昏迷不醒,天光大亮时才醒过来。 今天早晨的天空很是奇特。当莫博德睁开眼睛时,映入他眼帘的是天上龙腹般连着的层云,红得鲜艳,明暗相间,边缘金黄透亮。云层间传出隆隆作响的鼓声。莫博德深吸了口气,只觉得脑袋剧痛,心中烦闷欲呕。他并不知道,这是脑震荡带来的后遗症。 莫博德发现自己正仰面躺在沙地上,手脚被皮索捆得紧紧的,只能像一只蛆虫一样在地上蠕动。此时太阳正悬,白晃晃的光刺得他脸皮焦疼。旁边传来战马鼻子喷气时“吐噜”的声音,他侧过头,这才看见那个可怕的少年正坐在一堆篝火旁烤着一只剥了皮的黄羊。 “醒来啦?”李同语气轻松。 莫博德挣扎着坐了起来,脑袋昏沉沉的,口渴的十分厉害,嘴角干裂渗血。他声音沙哑的说道:“给口水。”说完,便死死盯着李同身边的水囊。 李同拔开羊皮水囊塞子,自己喝了一大口,又塞上塞子。 “给口水,我渴得不行了。”莫博德道。 李同拍拍肚子站起身,捡起火堆边莫博德的弯刀用力掷出,烤黑的弯刀插在莫博德面前沙地上。李同走过来蹲在对面,与莫博德双眼对视,向西指着茫茫一片问:“去伊吾卢,怎么走?”莫博德一愣,心中一起,倔强的说道:“给口水!我给你带路。” “你找死?”李同朝莫博德肩上踹了一脚。伤口牵动,莫博德咬着牙说道:“我给你带路,你若学会如何辨方向,还留我干吗?” “嘴硬。” 李问“哧”地一声冷笑,调侃道:“还学聪明了啊!你以为本少爷找不到路吗?这里有这么多黄羊出没,跟着羊群就可以找到水源,再说这一路上都是尸骨,你以为我走不出去!还想要挟老子。”说着拔出了地上的弯刀。 “别杀我!”莫博德脸色大变,立刻跪地求饶道:“我不想骗你,我说不清楚,只会带路。求你了!呜……我不想死……” 李同根本没有理会他的哀求,一刀劈下,莫博德浑身一颤,尿顺着裤裆流淌身体下的沙地里。半晌,莫博德也没感觉到疼痛,抬起头,这才发现李同已经劈开了他身上绑缚的绳索,回到了篝火边继续烤着那只黄羊。知道对方再一次放了自己一马,逃过一劫的莫博德如释负重的瘫倒在地。 俩人吃饱喝足后,李同再次把莫博德双手捆上,让他在前面带路,自己牵着两匹战马,押着他在漫漫黄沙中朝西出发。随着太阳的升高,天气越来越热。一阵热风卷过灼热地面,扬起层烟雾般的浊气,笼罩着饥渴行进的俩人。李同牵着缰绳,走在马左前方,而莫博德双手绑缚在背后,走在马右前方。俩人一口气走了两个时辰,越走越慢,直到莫博德再也走不动。 “水。”他喘息道,脸色惨白。 “水不多了,得省点!”李同边说边取下水囊自己先灌了两口,然后用刁斗倒了一些水喂给莫博德,等他喝完,李同咬咬牙,又给两匹马也喂了些水,能不能走出沙漠,战马非常的重要,尤其是马背上的水囊和粮食,这可不能丢了。 俩人口干舌燥不再说话,向西继续跋涉。李同注意到莫博德每走一个时辰,就会停下观察一下沙丘的位置矫正方向,李同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是什么原理,又不便开口询问,只好在心里自己瞎琢磨。如此相安无事,走走停停直到晚上亥时终于不见天光,荒漠里漆黑一片,俩人停下步来。 李同拿出木碗倒了点水,自己喝掉大半,剩下一小半递给了干渴的莫博德。 “匈奴小子,今天走了得有七八十里吧。” “最多六十里,还剩三百多里。” 莫博德接过木碗慢慢吮,舍不得把水一口喝光。夜风乍起,白天的热浪成了寒风,四下没有任何可以生火的材料,伸舌头舔干净碗里最后几滴水,把碗扔进了马褡裢。又饥又渴的马发出随时都会倒下的喘息声。李同犹豫了一下,从所剩不多的水囊里还是倒了两碗水喂马,然后又给马喂了一些马料,回头见莫博德正看着自己发呆,李同便问他说:“喂,琢磨啥呢?你在想怎么趁我睡着弄死我?” “没,我打不过你,何必自讨苦吃。”莫博德沮丧的说道。 “没关系,你今晚可以试试。”李同打了个哈欠,调侃道。 寒风呼啸的沙丘上,俩人蜷缩着和衣而卧,不一会儿李同似乎已经睡着了。夜空星意暗淡,四野风语阑珊。 星空下,莫博德听着李同越来越响的呼噜声,却翻来覆去,根本无法入睡。此刻,无数个念头在莫博德心中涌起,他不时坐起又躺下,却始终不敢付诸行动。最终,他为自己的懦弱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也蜷曲着身体,这才放下心思睡去。黑暗中,李同突然睁开了眼睛,抬头看了看他,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两个人又继续赶路,空气热得嗡嗡响,俩人艰难的跋涉着。四下静谧,只能够听得到彼此的脚步声和战马的喘息声,水已经快用完了,两匹马都快渴死了,如果这两天找不到水源,两个人的麻烦就大了。俩人一口气走了三个时辰,进入一大片白戈壁。四处都是风蚀而成的土砾堆,这些土堆千百年来寂守在此,奇形怪状,各自矗立,形成一片东北至西南走向的丘群。暮色渐起,炙风渐弱,已是酉时。 “这是白龙滩。”莫博德道。 俩人放眼望去,死地苍茫,残阳中这些灰白的土堆表面泛着盐碱,反射出点点银光。一座座白色的沙堆出没在如浪层层的沙丘间,暮色下显出一派戈壁瀚海恢宏。莫博德瘫倒在地上,苦涩地说道:“我走不动了。” 烈日西坠,俩人坐在沙地上休息。这一程走了约三十里,离伊吾卢绿洲大约还有二百七十里。李同小心翼翼地倒出小半碗水,自己喝了大半,把剩下的递给莫博德。莫博德接过水捧在手上,缓缓喝了一小口,在嘴里含了一会儿,闭着眼睛慢慢咽下。 天光更暗,冷风乍起。两匹马突然不安的骚动起来,渴得奄奄一息的马猛抬起头。李同和莫博德回头望去,一头狼不知何时出现在不远处一座白龙堆下。那是头身形健硕的老狼,四个白爪子,一对四白眼,嘴角一圈脏硬的毛,嘴唇上一排黑斑。尾巴耷拉着,脖子缓缓鼓动着,喉头发出低沉的咕噜声,正阴沉地盯着俩人。李同扔了木碗跳起来,一把扯住马缰。 那匹老狼眼里分明闪过一道绿光,更深的暮色中,突然,它仰天嗥了一声。随着老狼的一声嗥叫,沙丘上冒出更多的狼头。李同呆呆望着狼群,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说实话,他两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情形,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莫博德这个匈奴人就有经验多了,他显得很沉着,他已经发现北面是一座三面陡峭,一面有坡的白龙堆,白龙堆下有一棵死去的胡杨。那胡杨枝干张扬,刺入天空,兴许已枯死千年,却仍屹立不倒。 “松开我,把弯刀给我!”莫博德沉声道。 李同没有犹豫,解开绑缚的牛皮绳,又从马鞍上解下弯刀,扔给莫博德。西风骤起,万里狂沙。莫博德解开发辫,长发风中散开。 “可惜没有箭了,这次穿越真特么的失败呀!”李同有些遗憾地拍拍马背上的大弓,自言自语地说道。 李同恶狠狠的盯着对面,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的怒火。他缓缓地拔出了腰间的佩剑,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匹老狼。此时他已经不再做他想,打算拼命了。许是感觉到了李同的杀意,老狼眼中绿光更甚,天光渐暗,狼群齐声长嗥。 “将军,别放弃!狼群喜欢等到晚上进攻,这里要到亥时天才全黑。我们还有半个时辰!”莫博德把手中的马缰扔给李同,用弯刀指指北面那座白龙堆,又道,“你管好马,我去砍胡杨。”李同眼睛一亮,翘起大拇指点点头。 俩人倒退着牵着马来到那座白龙堆下,狼群不紧不慢地跟着,围聚在不远处的一个沙坡上。白龙堆下有几棵死胡杨,这些树追随着戈壁里的地下水流生长,千年不死。若水流改道,胡杨枯死后则千年不朽。 莫博德来到死胡杨边,奋力挥刀砍下树枝。几头年轻的公狼远远看着,发出低沉咆哮。不一会儿,莫博德拖过一根根粗大枯枝,老狼又发出一阵短促低吼,躁动的群狼安静下来,苍茫暮色中群狼渐成黑影,风过沙坡,狼毛在残阳勾勒出的金色轮廓中飘动。 “嗯,这便是守城时的拒马了。”李同道。 莫博德又拖来第二根胡杨树干,讥讽道:“这还是跟你们汉人学的,只有你们汉军野战时也常用拒马,以防突击。” 话不投机,俩人也不在言语,只管加紧布防,只用了半炷香工夫,依次布下五排胡杨拒马,每排相隔两步,封住了唯一可以上坡的窄路。刚刚忙完这一切,天光近灭,坡下群狼齐嗥。 俩人退回白龙堆顶,顶上四丈见方,莫博德将一根粗枝敲入土中,将马缰紧绑在桩上。快渴死的马垂着头,浑身已无半点气力。李同摸了摸两匹马,从衣摆撕下两截布条蒙住两匹马的眼睛。 此刻,莫博德拜服在地,他举刀向月,刀刃反出一道银光,他挥刀破风,刀身微吟,如诉渴血,李同只听他对着天空的一轮明月开始大声祈祷:“昆仑神,请赐予我勇气和力量……“祈祷完后,他转头对李同说道:”李将军,今日生死难料,你是汉人中的豪杰,能与你这样的英雄并肩战斗,是我的荣幸。你我占此高地,今夜大战一场!若你我侥幸不死,从此恩怨两消。”然后举起了自己的右掌。 “好汉子!“李同也豪情迸发,回应道,”若你我今日侥幸不死,今后你我的恩怨就一笔勾销,从此结为异姓兄弟,如何?” “乐意之至!” 两个人右手掌相击三下,立下了誓言。俩人相视一眼,一齐哈哈大笑。李同解下背上水囊,倒了满满一碗的水。自己喝了一半,另一半递给莫博德。莫博德几大口喝完,痛快出了口长气,冲着坡下吼道:“来吧!”坡下面回应了一声声狼嚎,狼越聚越多。不远处的沙堆上,点点绿光皆是狼眼,绿光开始向白龙堆移动过来。 “混蛋!来的是个大狼群啊!今夜怕是一场苦战。只怕有四十多头,你看!头狼是那匹老狼。”莫博德指着对面坡上说道。 “没啥好说的,拼了!今晚我死你死,我活你活。我先上,你替我观敌料阵!”李同声音中起了一股强烈的战意。 “好!今夜我们就比一比,看谁杀得多。”莫博德也不甘示弱。 狼群开始向白龙堆合围而来。李同转了转脖子手腕,率先持剑走到陡坡边,俯视下面聚起的狼群。陡坡很窄,最多只容得下两头狼并排。李同盯着老狼,伸指弹了一下剑身,看见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对面的老狼发出一声短吼,一头年轻的公狼率先发起了攻击。 这匹年轻的公狼飞速跑上又窄又陡的斜坡,跑到胡杨拒马前奋力一跃。五排胡杨拒马前后约长十步,公狼避开树干上的根根斜刺,落在第四和第五排胡杨拒马之间,劲儿顿时被卸了。年轻的公狼正要再扑,李同率先跃起,暴喝一声,隔着最后那排胡杨拒马一剑劈落。这把大汉制式汉剑锋利异常,剑锋过处,狼头落地。落地狼头啃了口沙土,狼身这才倒下。 李同跨过拒马,抓住狼身后颈的皮毛,将狼尸和狼头一起拖上白龙堆顶,手起剑落,将狼剖腹,生生扯出一颗还在跳的狼心。冷月光下,此时,风中散发的李同目光如炬,战甲染血。莫博德吃惊的看见李同削下一片狼心肉,盯着老狼,放入口中嘎吱嚼着。坡下群狼噤声而望,方圆静不可耐。老狼喉头发出一阵咕噜声,微微扬了扬下巴,群狼齐动,两头一排,鱼贯上坡。 “小心!它们想强攻,必须给他们迎头一击。” 莫博德边说边抓起地上的狼头,冲着坡下狼群掷去,然后跨过拒马,举起弯刀,守在左边。狼头滚下坡,最前面的两头公狼为之一怯,群狼止步,气势立衰。打头阵的公狼禁不住狼头散发出的血腥味,一口咬下。狼群顿时乱作一团,纷纷要争得一块血肉。 群狼撕扯狼头时,老狼抬头望向白龙堆顶,却不见了李同和莫博德。老狼龇出獠牙,背上的毛竖成一片,警惕四顾间,忽见李同和莫博德两人正猫着腰越过一排刺桩,已提剑下坡,冲向狼群。老狼未来得及嚎叫警告,李同和莫博德奔袭到狼群前,挥起刀剑猛砍。 两人的突袭来的太突然了。正争食的群狼没想到剑锋已至,避让不及间,七八头狼已被砍成重伤。群狼炸窝,纷纷后逃,两人起步直追,一剑一刀贴地扫过,又各自砍下一条逃窜公狼的后腿。老狼惊惧,转身逃向沙坡,群狼见头狼逃走,一时溃散。李同乘胜追击,又利落地砍下三个狼头,插在阵前拒马尖桩上。却不杀那些受伤的母狼,任它们在那里哀号,两个人交替掩护又退回白龙堆顶。 第一个回合,群狼总共九死四伤,其他的狼逃回对面沙丘。人狼对峙,一时安静。 刚才激烈的搏杀,牵动了胸口的伤处,李同捂着胸口,现在他每次吸气,胸口都疼得厉害。他索性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莫博德手里却提着一条还在抽搐尚未咽气的狼,从自己战马背上的马包里掏出了两个小银碗,他手起刀落,砍掉狼头,狼血滴落,莫博德从狼脖颈处满满的接了两碗狼血,递了一碗给李同。 李同端过盛满狼血的银碗,莫博德手指对面的山丘说道:“汉将,你看!狼越来越多了,这是狼灾。我们必须保持体力,水都要省下来喂马,说不定天亮的时候,我们还要凭借着战马突围呢?”说罢,一饮而尽。 “好,依你的。” 李同点点头,他也强忍着呕吐,一口气喝下满满一碗狼血,挥剑斩断一条狼腿,接了一碗狼血,又咬着牙喝了下去。两碗狼血下肚,李同觉得有了力气,只不过嘴里血腥冲脑,心中实在有些烦恶。想了想,李同对莫博德说道:“以后叫我李同,这是我的名字。” 莫博德右手抚胸,行了一个草原上的礼节,说:“小人名叫莫博德,李将军,谢谢你那天不杀之恩,草原人恩怨分明,我欠你一条命,如果逃出生天,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莫博德,忘了这件事吧。我只是汉军中普通的一个小兵,不是什么将军,你如果愿意,就叫我李兄弟吧。” “什么?”莫博德吃了一惊,难以置信的问道,“你不是军官,我看李兄弟的武艺高强,哪怕放在匈奴人中也是万里挑一的勇士,汉朝的皇帝眼睛瞎了吗?”李同闻言大笑,说道:“你想多了!大汉帝国有几千万人口,高高在上的皇帝哪里知道我这样的小人物。实话告诉你,一年前我还是一个医者,因为杀了人,才会被流放到边塞当兵,实际上我现在还是一名罪囚。” “啊”,莫博德已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他眼睛一亮,正想说些什么,突然想起一事,神情一黯,又生生地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说出来的话变成了:“我去堆柴,必须生火了,否则会挡不住的。” 俩人抓紧从最上面那排胡杨拒马上砍下些枯枝,堆在一边。 狼越来越多,此刻都群聚在对面坡顶,眼里绿光更甚,白月光里发出一阵长短哀号。土坡底下一条被削断后腿的母狼惨叫着,浑身哆嗦着在地上爬来爬去,拖出条血痕。那是头漂亮的母狼,远处老狼耸起身子,仰头对月悲愤长号。 “李兄弟,它们要冲锋了。快点火!”莫博德霍地站起身来,挥手甩出弯刀上的血喊道。 话音刚落,只见坡顶上那匹老狼发出呜呜的嗥叫,一匹青头公狼领着十几匹灰狼向白龙堆扑来。李同立马在一堆枯枝间打着了火。这些胡杨已枯死多年,每天烈日灼烤,早已干透。火焰随风而起,瞬间烧大。他拿起一根烧着的粗大枯枝,奋力掷向狼群。火焰在黑夜中划出道明亮弧线,落在迎面袭来的狼群跟前。 狼怕火,跑在最前面的大青狼受惊止步,憋足劲的第三次冲锋又泄了气。那头没了后腿的母狼边惨叫边转着圈爬,呜咽声越来越弱,终于趴在地上不再动弹。狼群眼冒绿光,在阵前逡巡,突然,老狼一声低嗥,狼群围向地上死狼伤狼,猛地一拥而上,一些尚未断气的伤狼的哀号声此起彼伏,之后唯有夜色中传来的一阵撕裂血肉、咬碎筋骨之声。 李同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只听他咬着牙憎恶道:“世上怎会有这般无情的畜生。”莫博德望着下面狼群同类相食,说道:“李兄弟,你是汉人,没见识过荒漠和草原的残酷,你如果生活在草原就会知道,为了活下去,草原人和狼一样,唯有这般无情才能活下去。” 李同默然无语。 群狼吃完地上死狼和伤狼,眼中绿光更甚,这一次它们没有贸然冲过来,而是坐下盯着李同两人,除了领头的一头是头大青狼,另外几十头狼都是身体健壮的灰狼。狼们喉头发出咕噜咕噜声,似乎在商量着什么。而那头老狼却独自端坐对面的沙丘顶上,仿佛领兵作战的大将。它眯眼望着白龙堆顶,双方继续对峙。 莫博德拿起一根胡杨枝扔进火堆,心有余悸地说道:“这里是戈壁不像草原,猎物少,狼群占地就大,附近没别的狼群,就怕狼越聚越多。如果是在草原上,狼群甚至可以达到几百头上千头,小一点的部落都要躲着。” 李同向坡下望去,见刚吃掉同伴的群狼分成了几组,同时衔起自己的尾巴开始原地转圈,而后齐齐地把尾巴压在屁股底下,前腿撑着,蹲坐在地,呈一个半圆围在陡坡下。看到这奇异的一幕,李同好奇的问道:“老莫,这群家伙在干什么?” “狼在布阵示威,在想怎么吃我们。”莫博德拨旺火堆,又道,“狼怕火,它们是在虚张声势,暂时不会进攻的。来,我们吃狼。” 李同撇撇嘴收回目光。他拖过刚才割下的那条狼腿,用剑剖开狼皮,割下几块精肉。莫博德用胡杨枝串起狼腿肉烤于火上,他慢慢转动肉串,狼油滴在火中,群狼仰头静观,皆颈毛竖起。 两只水囊里剩下的水已经喂了两匹战马,也喂足了马料,它们眼睛被蒙看不见这些,本来很安静地站在白龙堆顶一动不动,此刻忽然不安地抬起头来,嘶鸣了起来。清冷的夜风中,北面悬崖下似乎传来阵刨土声,莫博德猛地警觉,放下手中的活计跑去探身察看,下面一片漆黑,未见端倪。 (未完待续) 第七章鏖战沙海(3) 白龙堆上肉香四溢,李同倒提起无头狼尸,又滴出一碗狼血。俩人大口吃肉,在一个碗里轮流喝血,无边夜色中唯有白龙堆顶这一团火光。 坡下群狼静坐,白龙滩的气氛安静得可怕。 “它们在等什么?”李同看着坡下的群狼,一边擦拭剑身一边问。 “在等……”莫博德凝望着火光,陷入了回忆,说,“十二岁那年,我随父亲进山狩猎。那天我迷路了,遇到一只虎。我逃上一棵树,那虎爬不上树,便守在树下,就像现在这样,它们在等,等我们害怕。” “你怕吗?”李同问。 莫博德摇摇头,苦涩地说:“我不敢怕。” “嗯,那你父亲怎么不来救你?”李同有些奇怪的问道。 莫博德一愣,沉默了半晌,才说道:“我……父亲,他有很多儿子,而我的母亲是被掳掠来的汉朝女奴……我等了很久,他没来。” “哦,那你怎么逃的?”李同问。 莫博德反驳:“我怎么能逃?除非是不再回部落,在草原上成为孤魂野鬼。想回部落,那就得拼命。不是和老虎拼命,就是被老虎吃掉。” “怎么都能逃。”李同叹道。 “没用的……我母亲是奴隶!我从生下来就没退路。如果不能杀死老虎,部落是不会养废物的……”莫博德声音低沉。 火炭噼啪,四野风阑。 沉默中,莫博德从怀里掏出一个物事,有点像笛子,呜呜咽咽的吹了几声,悠悠说,“所幸那天带了一把汉弩,我射杀了此虎,虎骨做了这根笛子,听听,这笛声里,总有股死亡之气。” “老莫,你十二岁就杀了只老虎?” “嗯”,莫博德答应一声,又喝了一大口狼血,望着夜色中的白龙滩,哽咽道:“我记得那年草原遭了罕见的白灾,牛羊冻死了很多,酋长只好减少丁口。因为我猎到了老虎,有希望成为一个对部落有用的勇士,所以我活了下来,可回到帐篷时,母亲却没了……草原上的部族都是这样,部落一旦遭了灾,首先放弃的就是妇孺老弱,何况我的母亲是个奴隶。” “节哀……”李同不知道怎么劝解,只能够沉默不语。 起风了,篝火摇曳。 “有些不对劲,狼群太安静了,后面有古怪。李兄弟,你守住前面,我去后面看看!” 莫博德说完,瞥了一眼坡底下安静得可怕的群狼,伸手从火堆里拿出一根燃烧的树枝,向坡后走去。莫博德刚刚走开,对面沙丘顶上的老狼就发出一声低吼,坡下的群狼马上就站了起来,在大青狼的带领下,缓缓地向坡顶靠近。 李同拔出汉剑,守在第一道拒马后面严阵以待。正在这时,坡后崖壁那边传来莫博德的怒吼和劈砍声,同时还传出狼临死前的惨嚎声,李同意识到狼群即将发起总攻,手中的剑握得更紧了,全神贯注的开始戒备。 不出所料,那只大青狼率领着三十多只灰狼两只一组沿着坡道发起了冲击,李同挥舞着汉剑守在第一道拒马后面拼命的抵挡,他惊讶的发现,狼们吸取了教训,知道刀剑的厉害,进攻的时候虚虚实实,互相掩护,非常灵活的避开李同的剑锋,一击不中,立刻遁走,明显是在消耗李同的体力。李同心中暗骂:这些狼都特么的都成精了,这样下去累都会被累死。 不知道过去多久,李同费尽力气,才砍死砍伤四五条狼,顾此失彼间,李同的体力下降的很快,加上胸口受伤的地方疼痛,挥剑的动作也比刚开始慢了,好几次差点被狼咬伤。狼们明显的加快了攻击的频率,每组冲在前面的灰狼一击不中,就会避开剑锋,顺势从旁边陡坡滚下去,然后又排在队伍的后面再次向坡顶攻击。而那只老狼也下了对面的沙丘,站在坡底指挥着更多的灰狼参与进攻,简直就是经典的车轮战。 就在李同几乎撑不住的时候,莫博德料理了后崖攀爬上来的三只狼,及时的赶了过来。他没有立刻上前帮忙,而是从篝火里捡起一根燃烧的树枝,用火逼退了向坡顶攻击的狼们,然后将刚刚剁下来的一只狼头插在一根粗枝尖桩上,面向不远处坡道上的那只头狼。老狼见状起身,莫博德的弯刀对着老狼。老狼徘徊,低声呜呜叫着,眼睛里露出鬼魅绿光。 “李兄弟,点火。” 李同好容易喘了过来,他接过火把,来到第一排拒马蹲下点火。很快,干燥的胡杨木干劈啪作响,燃烧了起来。 诡异夜色中,那只头狼并没有退下去,它继续在俩人跟前染血的沙地上徘徊,喉咙里发出呼哧呼哧的低吼。第一排胡杨燃烧的火焰越来越高,李同、莫博德两人退到第二排胡杨后。狼头在越烧越大的火焰中毛发渐渐焦煳,冒出白烟。老狼望着火焰,一时出神。火势越来越大,已看不清火焰后的人。尖桩上两只狼头的眼珠子已被烧穿,火从眼窟窿里冒出,啪一声,插着一颗狼头的刺桩烧断,狼头落地。此景凄惨,群狼沉默,寂静中却猛响起声狂吼。 第一排火焰渐渐弱去,莫博德拿起根燃烧的胡杨木,俩人撤到第二排胡杨拒马后,又点燃了第二道火墙……当点到第四道火墙时,离天亮至少还有两个时辰,剩下的最后一道火墙无论如何等不到天明。莫博德无奈地说:“李兄弟,看样子这些柴火是挨不到天明了。今晚凶多吉少,咱们想要脱困,必须要干掉头狼,否则我们挡不住,待会只好冒险搏一搏了。” 李同也知道情况危急,他看了看下面头狼的位置,扭头问道:“说吧,你有什么主意?” 莫博德不答,第四排胡杨拒马火势已弱,俩人退到最后一排胡杨拒马后,莫博德点燃了最后一道火墙。陡坡上人退狼进,俩人退回白龙堆顶。莫博德解开自己的战马,却不拿掉马头上面的遮眼布,翻身跨上了战马。 “你想干吗?别蛮干!”李同上前拉住缰绳。莫博德露出雪白的牙齿,坚定的说道:“李兄弟,我的战马斗过狼,敢于向狼群冲锋。我欠你一条命,待会我冲杀一阵,引开狼群,替你争取撤退的时间。你走吧!” 李同紧紧抓住马缰,怒道:“不行!你别犯傻……”话音未落,莫博德突然举起手中的弯刀朝他劈了过来,李同本能的就地一滚,还没来得及爬起来。莫博德猛拍马臀,马受惊起步,他双腿夹紧马肚,策马向着陡坡飞奔而下,大吼一声“李兄弟,活下去”,战马撒开铁蹄,高高跃过火墙,冲向恶狼。李同眼泪顿时涌了出来,想也不想,翻身上了自己的战马,也一拍马臀,大吼一声越过火墙冲了出去,冲着莫博德背影追了下去。 狼群隔着最后一排火等待着时机,却不想火中猛跃出一匹马,马的眼睛被蒙,看不见狼,撒开铁蹄,借着陡坡地势俯冲而下,战马硬生生撞开拦在坡上的几头狼,左边那头狼滚下陡坡,右边那头大灰狼猛跳起来扑向莫博德。莫博德一刀刺入狼腹,斜下一划,一堆热乎乎的肠子滚了出来,狼落地气绝。那匹大青狼却趁机一口咬住了莫博德的小腿,深深地撕下一块肉来,莫博德不管不顾,对着围拢过来的群狼左劈又砍,看准了那头老狼冲了过去。 李同此刻恰好也冲了出来,借着这一空隙,冲破群狼的包围,反而超过了莫博德,李同并没有逃跑,他的战马仍不停蹄,一下子就窜到老狼面前,铁蹄踏向老狼,坡上的老狼来不及躲闪,被碗大的铁蹄踩断前腿,惨叫着滚下坡去。 李同催马下坡,老狼瘸着一条腿向北逃窜,李同追上,毫不留情地策马来回在老狼身上一通乱踩。碗大的铁蹄下,蜷缩在地的老狼筋骨折断,五脏破裂。月光惨淡,沙土飞扬,片刻间老狼变作堆无声血肉,奄奄一息趴在地上。 李同下马,站在老狼面前,老狼望着李同,两行眼泪流下来,它全身都被马踩了,只剩尾巴能动,老狼摇尾乞怜,李四一剑从狼头刺下,利剑穿过狼的头盖骨,从咽喉刺出,头狼一命呜呼。 李同拎着死狼翻身上马,拨转马头冲向被狼群围攻的莫博德,莫博德的马已经倒在地上,发出一声声悲鸣。而莫博德已经浑身浴血,挥舞着弯刀奋力抵挡着群狼的攻击。李同嘶吼着策马奔来,他用力将头狼的尸体摔进狼群,然后冲进去拼命砍杀…… ———— 第三天晨曦。李同解开莫博德腿上的绷带,被狼咬的伤口已经发黑溃烂,脓水发臭,腿已肿胀。他摸了摸莫博德的额头,额头烫手。莫博德昏睡着,李同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舔呐舔干裂的嘴唇,叹了口气,轻轻解开背着的备用水囊,掂了掂水囊分量,倒一点点水喂给莫博德,然后盖上盖子,把水囊背在自己身上,咬着牙继续赶路。 烈日降临,李同浑身发臭,脚底血泡溃烂,嘴里都是狼血的腥气。莫博德的脸脏得像鬼,嘴唇全部裂开,头发结成一堆,耳朵里全是沙子。唯一的一匹战马口吐白沫,浑身冒出一股濒死酸臭。寸草不生的荒漠里,三条脏兮兮的命迤逦投西,从白戈壁走进一片沙漠。 行至午时,三个时辰才走了二十里不到,一步步挨上一座沙丘后,马前膝一软,跪倒在地。莫博德从马背滚落,瘫倒在炽热的沙地上。李同看了看他的腿,膝盖往下都发黑了,人也陷入了昏迷。李同也已经精疲力尽瘫坐在沙丘顶上,望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层层沙丘脊线迤逦,沙坡迎风处流沙如潮,背风处蜿蜒似浪。红日西偏,烧得四野轰轰作响,热风横扫,天幕被融化得如水般流动。 “水……水……” 昏迷中的莫博德发出梦呓的声音,李同摇了摇水囊,水已经少的可怜了,打开木塞,自己先抿了一口。然后心一横,将剩下的一口水喂给了莫博德,要死就死吧!反正也不差这一口。天地间,三条命继续向西一步步挪去。停停走走,西行四个时辰,大约又挨了三十里。莫博德时醒时昏,脸朝后伏在马背上,再一次昏迷了过去。 酉时将至,烈日偏西,四周尚无一丝凉意。李同胸闷心慌,只觉得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扑通”一声,战马的前蹄已经跪在了地上,莫博德也滚落在地。战马哀鸣,它终于失去了生的意志,侧身倒在沙地上。三条命前后闭上眼睛,天地混沌,再无人马声息。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李同悠悠醒转,他撑起身体,看着躺在自己身后的一人一马,想哭,却已经没有了眼泪。咬着牙站了起来,李同走到马身边跪下,左手捂住马的眼睛,缓缓拔出剑来,现在只有靠饮马血,才有可能撑下去。 “对不起!老伙计,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我还不想死。” 李同满含着热泪对着自己的战马说道,然而他的手却抖得厉害,迟迟下不了手。剑锋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战马急促呼吸着。 良久,李同终于鼓起了勇气,一剑下去,马忽然一甩头,李同没能一下子割开马的咽喉,剑刃在马脖子上抹出道血口,一股热腾腾的马血溅在李同脸上。马疼得猛抬起头,甩开李四捂住它眼睛的手,睁大眼睛望着满脸是血的李同。李同急忙去抓马缰,马猛甩头避开,挣扎站起,皮肉哆嗦的半边身子上沾满黄沙,脖子上鲜血淌落。马又惊又怕,回光返照,竟四蹄生风跑了起来,甩开李同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远处一座沙丘后。 起风了,李同上气不接下气地跑着,狂风卷着沙砾,一会儿就抹平了地上的蹄印。李同跌跌撞撞循着越来越淡的蹄印追去,直到风沙迷眼,地上再无踪迹。李同惊慌四顾,四周沙丘静默,战马已不知所终,只剩他呆立在一片茫茫风沙之中,心中一股悲凉。 临近午时,李同拖着莫博德爬过了沙原,他的每一步走的是那样的艰难。莫博德此时是清醒的,恍惚间望着自己双脚脚跟后拖出两条长长的沙痕,转头看了看奋力拖着他前行的李同背影,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突然,两个人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出现了一头野骆驼的尸体。 “去骆驼那里!”莫博德用嘶哑的嗓子喊道。 走到骆驼旁,一股恶臭扑面而来。野骆驼死去多时,尸体鼓胀,肉已腐烂。 李同皱着眉头说道:“老莫,这肉没法吃。” “不要肉!”莫博德声音更加的嘶哑,他焦急的说道,“骆驼有三个胃,瘤胃里可能有水。” 李同捂着鼻子走到死骆驼鼓起的肚子前,刺了一剑。一股尸臭从被刺破的伤口里喷射而出,李同捂着鼻子赶紧退了一步。在莫博德的催促下,李同跪在死骆驼前,强忍着恶臭,抓住外皮一部分,将剑刺入皮下,割开骆驼肚子,在一堆内脏中翻出了瘤胃。 李同伸手解下腰间的刁斗,一剑刺破了死骆驼的瘤胃。一股清澈的水从已经发紫的瘤胃中流出,蓄了大半碗水。李同喝下一大口,忍不住想要呕吐,却死死捂住嘴咽了回去。他把刁斗递给莫博德。莫博德接过,憋住气一口喝干。俩人喝完死骆驼瘤胃里的存水,又吃了点干粮,虽然恶心,两人精神却好了很多。 李同恢复了一些体力后,继续拖着莫博德起程,一步步挨着越过沙丘,穿过沙谷。突然,一条河流赫然出现在远方。河流浩汤,波光粼粼,俩人愣了片刻,齐声欢呼,连滚带爬下了沙坡,朝着河流相携踉跄而去…… ———— 诡异的蓝光笼罩了整个世界,我漂浮在空中,我的房子变得越来越小…… “究竟怎么了?”我完全摸不着头脑,不禁喊了出来。 “一切正常,李同。”至此,我都相信自己是在梦中。 一个高大的人站在我面前看着我,“她”身穿宇航服,戴着完全透明的头盔,友善地微笑着。 “不,李同,你没有做梦。”她解答了我头脑中的困惑。 “是做梦,”我回应道,“因为在梦里总是这样……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从床上掉了下来,头上还会因此碰了个包!” 她微笑着,神情中带着宠溺,就像看自己的孩子。 “这肯定是个梦!“我坚持自己的观点,说道,”跟那些荒唐的梦一样。还有,就算这不是个梦,你在我家的院子里做什么?” “我们不是在你家的院子里,而是在它的上方。” “啊!这是个梦,我会掐一下自己,让你看看我是对的,”说着我真掐了一下自己,“哎哟!” 她又微笑起来:“现在你满意了吧,李同?”她站在我面前,微笑的脸上显露着聪慧,全身都散发着和蔼慈祥的气息。和她在一起,我有一种非常安心和平静的感觉。有生以来,我见过的人当中,还没有谁能让我感到如此安心。 “你是谁?你要带我去哪?放我下去!”我挣扎着问。 她说:“我的名字叫娲,但首先我想让你知道,从现在起,这一切都不是梦。的确,这是很不平常的事情。因为某种原因,你已经被选出来作一次旅行,对地球人来说,还没有几个人这么旅行过,特别是近一些时期以来没有。” “为什么会是我?”我歇斯底里的喊道:“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把我送回去。” “勇敢点!我的孩子,这是你的使命,你会得到帮助的。”她说。 然后蓝色的光芒变成了乳白色,她的影子渐渐的模糊起来。 我伸手去抓,泪如泉涌哀求道:“你别走!带我回去。” 梦中一脚踏空,李同睁开眼醒了,心中一阵迷茫。每过一段时间,这个奇怪的梦又出现在他脑海里。今天已经是自己遭遇沙暴以后的第七天。李同嘘了口气坐起身来,检查了一下胸口的伤势,他惊奇的发现淤青的地方好了很多,不注意看几乎都察觉不到了。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实在有些诡异,想想就让他自己不安。 他望向身边的那片湖泊,天光泛蓝,繁星尚朗,破晓前的苍穹下,这片隐藏在荒漠深处的小湖泊波光粼粼,泛着苍月之光。小湖泊呈耙子状,西向为耙子背,耙齿向东,因此李同给它取名为耙子湖。耙子湖由沙漠泉眼涌水汇聚而成,湖水清澈见底,湖中一群群通体荧蓝色的小鱼游弋着。 莫博德还在沉睡,鼻息时快时慢,李同走过去摸了摸他烫手的额头。昨天俩人一头扑进湖里,一口气喝饱了水,连收拾一下自己的力气都没有,就倒在湖边草甸里昏睡过去,这一觉竟足足睡了六个多时辰。他查看莫博德腿上的伤势,大青狼这一口咬得狠,巴掌大的整块肉几乎都撕下来了,只留一小块筋肉连着。 风荡着芦苇、香茅和蒲草。湖浪拍岸,沙滩细软。远处草甸中疲惫已极自己的那匹战马屈膝半卧,下巴搁在地上沉沉睡着。李同见战马不是站着睡的,微弱晨曦中他起身向马走去。 脚步声让战马的耳朵竖起顿时醒了,它警惕地站起身望向朝它走来的李同。昨日马带伤逃入沙漠后,嗅到了这片隐秘在沙丘后的水源。鸣沙异响,它受惊从湖中跑出,让两人看见了它,循踪找到了这个湖泊,冥冥中救了两个人一命,也许这是天意。 李同愧疚的望着马脖子上的剑伤,慢慢靠近。战马警惕向后退,李同停下脚步。战马犹豫站定,前蹄焦躁地刨着地,李同上前,稳稳抓住了马的辔头,捋了捋乱糟糟缠在一起的马鬃。天光渐起,人和马静静地对视着,战马似乎读到了李同眼里的心意,慢慢安定下来,低头啃起草来。 天亮时李同已经用芦苇秆子编成了一个抓鱼的篓子,大篓子入口套着一个小口篓子。此时莫博德已经醒来,撑着坐起身,李同把抓鱼篓子放进耙子湖的浅水里。 “能抓到吗?”莫博德好奇的问道。 李同笑道:“老莫,论杀狼你比我在行,可论抓鱼我是行家。鱼喜欢钻篓子,钻进去就出不来了。以前啊,我一晚上能抓一篓子野鲫鱼,那玩意儿很补。” 安置好捕鱼的工具,李同走过来解开李四腿上绷带看了看。他指着岸边一片长草,说道:“看,那是香茅,捣成糊糊能治外伤。”他又拔了几根野草,说:“这是鱼腥草,等一下熬汤,可以退烧消炎。放心吧,有我这个神医在,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未完待续) 第八章鏖战沙海(4) 李同自顾自脱光了跳进耙子湖,晨光里湖水冰凉,他用力搓洗着,里里外外梳洗干净了,顿时感到异常的舒爽,里里外外的衣服也洗的干干净净,晾在沙滩上。李同爬上岸,把莫博德拖到水边,皱着眉头道:“老莫,你这家伙太臭了,熏得我想吐。” 阳光刺破昏暗,洒下光和热,静谧的荒漠深处,洗干净的李同站在不深的湖水里,莫博德脱光了仰面躺在湖边,李同正在认真给他洗头发,他发现洗干净了的莫博德其实很耐看,年纪也不是很大,一打听才知道,这家伙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比自己就大三岁,这家伙留着络腮胡子,两个人站在一起,乍一看倒像是差了一个辈。 “谢谢你!李同,我欠你两条命了。”莫博德突然冒出一句。 李同停下手上的动作,盯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老莫,你记住,如果你当我是兄弟,这样的话以后就不要说了。” “行!反正我这条命卖给你了,今后我就跟着你。你打算怎么办?回汉军吗?”莫博德问。 李同想了想,说道:“我还没想好,说实话,我现在不想回汉军,想独自闯荡一下。你不知道,我这人是最受不得约束的。成为罪囚这半年多来,我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我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想为自己活着。我打算继续前行,先去伊吾卢吧,走一步看一步吧,跟你说实话,我想在西域打下一片自己的天地,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你要不要跟着我?” “呵呵”,莫博德露出笑容,无所谓的耸耸肩说,“当然,我没有问题,反正我现在是你的仆人,主人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反正匈奴那边我也没有什么牵挂了。对了,我见你的武艺高强,而且识文断字。应该来历不凡吧。” 李同神色黯然,悠悠地说道:“家祖出自陇西李氏,我的先祖是飞将军李广,呵呵,不过我的老祖宗李广比较倒霉,打了一辈子的仗也没有封侯。我的曾祖父李敢运气也不好,稀里糊涂被霍去病杀了,虽然汉武皇帝补偿了李氏,但这于事无补。我的祖父因为是个奴婢生的妾生子,没有地位。李敢死后我祖父就被逐出了家门,开始以行医为生。没出事前,我家在大汉也只是个平头老百姓。” “飞将军的后裔,难怪你这么厉害,我说一个汉军的小兵怎么会这么厉害。“莫博德听完眼睛都瞪大了,他有些激动地说道:”果然出生名门,你不知道吧,李兄弟还是坚昆王的族人哪。” “坚昆王?”李同有些迷惑,猛然又想起,“哦,你说的是李陵吧,他已经死了吧。” 莫博德点点头,说:“是啊,李陵将军的确早就不在了,他娶了匈奴的公主当上了坚昆王,他的子孙后代还在。呼衍王曾经三番五次邀请现在的坚昆王进攻大汉,可坚昆王李陵留下了家训:坚昆绝不与大汉为敌。这事才作罢。” 李同听了点点头,叹了口气,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 俩人洗干净后躺在胡杨树荫下,云开日出,温暖的光照耀着赤条条的俩人。战马在湖边的湿地上甩着尾巴吃草。李同抬头,恰见一只雄鹰飞向天际,低头又见一只蝼蚁爬过了湖畔的小沙堆。 到了中午,李同从湖里捞起鱼篓。几条鱼在里面跳着,他冲莫博德晃了晃鱼篓,得意的笑了。衣服一会儿干了,俩人换上干净衣服,点了胡杨枝烤鱼吃。李同拿过最大的那条鱼,掰掉鱼头扔了,大口啃鱼肚子上的肉。可能是饿的很了,莫博德吃得非常的香甜,他吃完自己那份,又捡起李同扔掉的几个鱼头吃了还意犹未尽。 吃完鱼,李同起身割来香茅草剁碎了放进木碗里,用剑柄舂成糊,先敷了自己满是血泡的脚掌,又在莫博德左腿的伤口上敷了点,又采摘了一些鱼腥草,用刁斗煮好了让莫博德喝下去。 这一日过得慢,俩人总算是歇出了点元气。长日将尽时,李同用芦苇编出一张席子铺在莫博德身下。到了晚上莫博德发起了烧。李同心里很清楚,这家伙伤口发炎引发了并发症,可是他也无能为力,李同虽然医术高明,但这里根本找不到对症的药材,连最常见蒲公英也没找到。只能让这家伙的靠身体扛了,扛过去就扛过去了,扛不过去就只能够等死。 沙漠夜风中,李同用芦苇席子把莫博德紧紧裹起来,烧旺了篝火。到了子时,莫博德从昏睡中醒了过来,他蜷在芦苇席子里冷得磕巴,身上却烫的厉害。李同指着他的左腿,对他说:“老莫,得把这块烂肉割掉。否则这伤好不了。”莫博德脸色惨白地点点头。 李同拔剑出鞘,说,“我也没把握,这里找不到合适的药。割了这块烂肉伤口更大,能不能好很难说,你禁不住再流血了……” “别说了,生死由命。“莫博德打断了李同的话,”你动手吧,这么拖下去也是个死。” 李同把剑放在火里烤,无奈地说道:“待会我多捣点香茅草糊糊,割掉烂肉就敷上,不知管不管用。兄弟,你一定要撑住啊!” 莫博德望着火里的剑,自言自语的说道:“我以前老想,自己应该会战死沙场……” “闭嘴!死在沙子里有什么出息?“李同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安慰道,”老莫,除了打仗,这世界还有很多活着的方法。你是没见过我的本事,我告诉你啊,只要有了我能够做主的地方,我会让你过上你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你还别不信,你们匈奴人不会过日子啊!守着这么肥沃的大草原,只能够靠天吃饭,自己遭了灾就去抢劫,说白了,你们就是一伙马匪,如果是我手中有块那么好的地方,就会搞一个综合牧场,畜牧业和综合养殖业一起发展……” 莫博德微笑着听李同吹嘘,只觉得这家伙今天说话特别有趣。李同嘴里面絮絮叨叨,手上捣药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来。等李同做好了准备工作,莫博德掀开裹在身上的芦苇席子,拿过篝火边的一截胡杨枝,横在嘴里咬紧,冲李同点了点头。 李同上前解开了绷带,露出了已经发黑的伤口。他从火里取出剑,先慢慢提起整块被狼咬耷拉的肉,胡乱凝在一起的伤口重新撕开,里面的脓血涌出,莫博德死死盯着伤口,整个过程无一丝呻吟。李同提溜起整块坏死的肉,将剑锋对准根部唯一连接的一小块筋肉,猛一割,滋一声青烟冒起,烂肉离身。他扔了剑,先用刁斗里准备好的盐开水清洗几次以后,再拿过木碗,将事先捣好的香茅糊糊敷在鲜血涌出的伤口上。 李同的清洗和敷药的过程耗时很长,莫博德痛得目眦尽裂,浑身已被冷汗湿透,却狠狠吐了嘴里的胡杨枝,强忍着不出一声。李同望着地上那一大块烂肉不禁打了个寒战,看着那恐怖的伤口实在有些恶心,借故说道:“我去看看鱼篓子,你没晕就得接着熬,等会儿喝点鱼汤补补力气。” 到了半夜,莫博德开始上吐下泻,李同起来喂了他几次鱼腥草熬的水,发现他整个人都是烫的,正在发高烧。李同很担心这家伙熬不过去,尤其是怕他转为败血症,但此刻的他束手无策,只能打湿麻布给他物理降温。 沙漠里九死一生后,莫博德总觉得口渴,明明喝了一肚子水,还是不停想喝水。到了未时他失去了意识,裹在芦苇席子里失了禁。李同在现有条件下能用的办法都用到了,现在只能听天由命。这一夜,他找来了很多的胡扬树枯枝,又在他身旁又加了堆篝火取暖,然后静静的坐在旁边,仰望的星空发愣,一夜无眠。 暗夜无边,风声鹤唳。 第八天,南呼衍王麾下曾经的第一勇士,草原上有名的射雕手莫博德已经变得枯槁如鬼,他快死了!大小便失禁,浑身的尿味。李同也神情憔悴,他不眠不休的守了一夜,这家伙的病况依旧没有好转,这让他怒火中烧,又有些悲伤。他在这个世界实在太孤独了,他不想失去朋友!哪怕莫博德这家伙是个匈奴人。 烈日烘烤着这方小小的绿洲,李同掀开芦苇席子,捂着鼻子扒掉了大小便失禁莫博德的老羊皮袍和里衣里裤,他用碗盛来水,骂骂咧咧地为莫博德擦洗干净,又割了香茅草捣成糊给莫博德换了药。忙完这些,李同去湖里抓鱼了,留下莫博德全身赤裸着,伤痕累累地仰面躺在太阳下。 中午莫博德醒来一会儿,太阳明晃晃照得他睁不开眼,他伸手挡住阳光,转头望去,见李同正站在不远处的浅滩里收拾鱼篓。阳光下湖面水光潋滟,莫博德盯着波光中的万点金鳞,神情恍惚地问:“阿妈,这里就是陇右吗?我们的家乡真的好美啊……”他的脸上露出婴儿般的表情,独自在那里自言自语,仿佛是回到了童年。 正在这时,李同从水里抱起一篓子鱼爬上岸,“老莫,有口福了!我抓到条大鱼。”莫博德光着屁股艰难坐起,茫然点点头,愣了一会,李同惊奇地听他竟用流利的汉话唱起了诗经《小雅》: 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目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榖,我独何害! 山有嘉卉,侯栗侯梅。废为残贼,莫知其尤! 相彼泉水,载清载浊。我日构祸,曷云能谷? 滔滔江汉,南国之纪。尽瘁以仕,宁莫我有? 匪鹑匪鸢,翰飞戾天!匪鱣匪鲔,潜逃于渊! 山有蕨薇,隰有杞桋。君子作歌,维以告哀。 …… 莫博德的语调凄凉,把《小雅》反反复复的翻唱,愣是把这支小调却唱出了大漠的萧瑟,也唱出了几分无奈。 李同感同身受,他抱着鱼篓呆呆的站在水中,泣不成声。 第九天。中午,李同添了胡杨枝趴在地上吹旺火,把鱼放在火上烤,肉香渐起,情绪激动地说道:“老莫啊!你他娘的把我吓死了。昨晚我都以为你过不去了,能活过来就是老天爷对你好,咱们以后要为自己好好活着。别一睁眼就想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死那么多人老天爷会不高兴的。” 青烟袅袅,李同把串着胡杨枝新烤的大鱼从火里取出,递给莫博德,莫博德这次也掰掉鱼头扔了,啃着鲜嫩鱼肚,沉思半晌,睁着堆满眼屎的眼望向火光,也激动地说,“家主,我刚才说的想法是真的,西域这么大,凭着我们俩的本事,收拢一些野人,也可以打下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将来有一天陇西李家会后悔的,会亲自派人来请你重回宗族。” “老莫,我就从来没打算回陇西李氏。我就是我,李家是李家,我跟他们不想有任何牵连。喂,什么时候你开始改口叫我家主,以家臣自居了?我可没有同意哦。我和你是兄弟,生死与共的兄弟。”李同边说边捡起鱼头,斜眼看着莫博德,吹掉上面的沙子把鱼头吃了。 “呵呵,理所当然的事。名分早已定了。在我的心中,你就是我莫博德的家主,作为家臣,让西域的李氏壮大起来是我们的使命。没有了目标,我撑不下去的!” 莫博德又吃了几口鱼,终于体力不支缓缓躺倒,李同摸了摸他的额头,叹息一声,莫博德烧得唇焦舌燥,脸色赤红。 李同很奇怪,这家伙不知道发了什么疯,这次清醒以后,就开始以家臣自居,替李同谋划未来。他要用自己的一生帮助李同开创一个西域李氏家族出来。莫博德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在这个时代,不管是大汉还是匈奴,其实都已经出现了门阀世家的苗头,只不过表现出来的形式不一样罢了。 第十天。莫博德再一次陷入昏迷,越烧越厉害,开始用匈奴语说胡话,李同一句也听不懂。下午李同喂他吃了一条鱼,喝了点水。如此又过了三日,莫博德腿上的伤口在香茅草和太阳的曝晒下渐渐拔干。他不再说胡话,只是沉睡。 李同每天早上不厌其烦的把伤口清干净,挤出带着柠檬香的香茅草汁,淋在莫博德尚未结痂的伤口上。到了第十三天,莫博德开始退烧,一直水肿的腿开始消肿,腿上的黑紫也开始褪去。早上李同给莫博德换药时发现伤口有些地方开始结痂了。他戳了戳腿上结的痂,惊喜的发现,下面是硬肉不是软脓。这时候他才松了一口气,狗日的!总算是把这家伙救回来了。此时此刻,他感慨万分:自己收一个小弟咋就这么难呢? 李同每日捕鱼,割香茅草捣碎给莫博德换药,闲来无事就跳进湖里畅游一番。天地悠悠,瀚海风吟,长河落日,苍浑静谧。 光屁股莫博德的腿上渐渐结出块巴掌大的痂,身体虽然虚弱,但脸色好了很多。到了自己能动时,他穿上了里衣,嫌麻烦没再穿上那臭烘烘的老羊皮。李同的战马不再怕人,熟悉了环境后,自由溜达在这片小小绿洲里。 李同认为这段时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幸福的时光。为此,他非常享受现在的安逸,甚至他会突发奇想,想要留在这里。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这里并不具备长期生存的条件。要不是这个原因,他真有些舍不得这个地方。 两个人回望渐渐远去的耙子湖,竟然都依依不舍。不过现在是时候离开这里了,因为他们已经断粮了,只能够继续心情。 ———— 李同和莫博德这两个小人物的失踪,并没有影响到汉匈之间的战争。在两道不高的山坡之间,是一片微微下陷的很大的一片开阔地。在开阔地的四周,是起伏的大大小小的丘陵,上面生长着各种各样的野草和灌木。 站在任何一道丘陵上,都可以把整个开阔地收入眼帘。开阔地上,没有树,只有草。只是草已经让牛和羊都吃光了,没有了草,也就没有了牛和羊。开阔地上也有庄稼地,同样庄稼也早就收割了,看不到一个种地的人,充满了有些荒凉的宁静。整个开阔地,像是被打扫平整过了一样,把它变成了一个大舞台,正在等待这一出大戏的上演。的确,是有一出大戏要上演,这个大戏的名字,就叫汉匈大战。这个大戏已经排练了很长时间,终于到了开幕的这一刻了。 在开阔地东面的丘陵上和西边的丘陵上,所有的演员和编导都已经做好了准备。东边的丘陵上,是来自东汉的士兵和将军。西边的丘陵上,站着的是匈奴的士兵和将军。汉军身披盔甲,整齐列队,由盾牌、弓箭、大刀、长矛还有战车和骑兵组成了不同的方阵。每一个方阵,看上去都像是一头凶猛的巨兽。 匈奴的军队,看上去没有那么整齐。但汉军有的兵器,除了战车以外,他们一样也不缺少。人数看出似乎要比汉军多出一倍以上,同样,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可怕的杀气。两边最高的那个丘陵上,站立着双方的将军。 东边将军的头顶上,飘着一面黑色的绣着红色汉字的大旗。西边的将军的头顶上,飘着一面蓝色的绣着一只野狼的大旗。他们是这出大戏的导演,并决定着情节的发展。但这出大戏的结局,到底是什么样?却不能完全由他们说了算。每一个参加演出的军官和士兵,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将这些每个人的行为放在一起,就会产生巨大的力量。可以说,整个这部大戏的结局,将由他们来决定。都明白这个道理,没有经过商量,两边职位最高的将军在这个时候,喊出的话,却是那么的一致。为了国家的利益和民族的尊严,你们要勇敢向前。 将军的话音还未完全落下,士兵们的回应,就像惊雷一样响起,让脚下的大地开始颤动。东边的大鼓擂响,西边的牛角号吹起。几乎就在同时,至少有上万支利箭飞上了天空,像是黑色的鸟群。 天上骄横的太阳,似乎都被这场大戏的开场吓住了,转身跑进了厚厚的云彩里,不肯再把脸露出来。天色,顿时昏暗下来。一场东汉和匈奴之战的大戏,终于已经上演了。 汉军的方阵经过了无数次的排练,每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已经被预料到,刻苦训练得到了回报。前进的速度虽然有些缓慢,但是坚定有力、不可阻拦的。一开始,汉军确实占了上风,可匈奴人从来都不是这么容易战胜的。他们也许缺少战略战术和精确的配合,可骑马打猎的日常生活,早已经把他们每一个男人都锻炼成了骁勇善战的士兵。当匈奴人的马蹄踏破了汉军的方阵时,他们就像一群狼闯进了羊群。开阔地上干燥的沙土,变得湿润了。不断喷溅的鲜血,很快汇成了一条条小溪,流进了湖水里,湖水开始变红。 耿恭所辖部队没有出现在汉军的第一方阵里,甚至在第二梯队里也没有他的身影。在开阔地靠着天山一边的丘陵上,在一片稀疏的丛林里,他正和他的三百名骑兵静静地站立着。 耿恭的身体一动不动,不等于心也没动。透过一棵树的缝隙,他看到的是整个厮杀的场景。实际上,匈奴人砍向汉军士卒的每一刀,都像是砍在了他的身上,他的皮肉会疼痛,他的心会流血。汉军的方阵在顺利推进时,他为他们喝彩,同时也不想让他们马上取得胜利,因为他和他的士兵们还没有上阵。 昨天下午,耿恭走进了这次战役的总指挥奉车都尉窦固将军的军帐后,耿恭坦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的想法是埋伏在战场侧面,在匈奴大军向前推进发生混战时,冲出来向敌阵的腰间发起攻击。匈奴人必然阵脚大乱,就算想逃跑,也会在这种前后夹击中死伤惨重。窦固将军想了想,同意了耿恭的建议,但要求耿恭必须在看到他的令旗挥下时,才可以发起攻击。 此刻,耿恭把目光投向了飘扬着汉军大旗的丘陵,盼着将军举起那面不大却威严的令旗。但他知道,这会儿是不可能的。没有一个将军会在自己一方处于上风时,马上使出决定性的一招。 从黑风暴里侥幸生还的范羌站在他身边说:“耿司马,看来,用不着我们了。” 耿恭不耐烦地说:“少废话!范羌,你现在给我盯着窦将军手中的那个令旗。”嘴上这样说,可是握着刀柄的手急出了汗。 过了一会,耿恭又对范羌说,“传我的命令,等会儿冲锋时,都要紧跟着我,只要我背上的军旗还在飘扬,不管是谁,只要活着,就不许后退。”耿恭的装备与别人一样,身上有刀剑有弓箭,和别人不一样的是,在耿恭的后背上,还插了一面不大的汉军军旗。 与此同时,站在汉军大旗下的窦固将军,不会在意耿恭的着急。看到汉军的方阵在顺利地向前碾压,不断挫败匈奴骑兵的进攻,他的脸上出现了掩饰不住的高兴。这场战争的胜负,对大汉帝国来说,当然是重要的;可对他来说,更是与政治前途、荣华富贵密切相关。 (未完待续) 第九章争夺西域(1) 将军们虽然不用挥戈上阵,但战争过后的论功行赏,他们得到的总是最多的。面对同样的场景,永远都是有人欢喜有人愁。现在开阔地上正在展开的厮杀,让一个匈奴男人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早就明白,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的道理,也知道要想打败东汉的军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一开始就出现了不利,这让他没有想到。汉军的方阵,有点像铜墙铁壁,匈奴的人马不断被碰得头破血流。出师不利是作战大忌,大势所趋往往决定战争的最后结果。 狼旗下的南呼衍王一向以智勇双全而闻名于整个匈奴部落,他可不想让自己的英名毁在了这场战事上。本来那个左鹿蠡王问过他,要不要一同在伊吾卢城阻击汉军。他不想让左鹿蠡王分享胜利的果实,说,杀鸡用不着拿牛刀了。 不过,此时,南呼衍王还没有后悔拒绝了左鹿蠡王。因为从场面上看,匈奴人并不是没有优势。兵马的人数,大大地多于对方。要是单打独斗,匈奴兵的个人战斗力强过汉兵。目前只是因为汉军使用了正确的战略战术,以战车为主结成的方阵,就像移动的堡垒。从堡垒中射出的箭和伸出的长矛,让匈奴军队人多的优势发挥不出来。 南呼衍王现在有点后悔派莫博德出去侦察敌情了,此刻没有这位北匈奴最好的射雕手用他的神箭改变战局,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他不断地下达命令,大声地喊叫,让各部落的将领,带着他们的士兵向前冲杀。只是每次冲杀,除了造成更大的伤亡外,并没有让被动的局面有所扭转。 南呼衍王终于着急了,他拔出了腰间的战刀,对跟在自己身边的几个随从说,我就不信,我们骑马的打不过那些种地的。几个随从看他要亲自上阵,赶紧上前拦住了他。几个随从说他要是亲自上去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整个匈奴大军就完了。 随从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可南呼衍王更了解他们匈奴人的心理。在草原上,一个王者的地位和权威,不是靠嘴说出来的,而是靠勇敢的行动来树立。当士兵们看到自己的将军冲到了最前边时,他们每个人都会变得不再怕死。他现在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看到了汉军在人数上的劣势,虽然并不是说只要人多就一定能取胜,但在冷兵器时代,大多数时候人少是难以胜多的,因此人口往往是一个国家是否强盛的决定性因素。 一声低沉悠长的牛角号响彻在战场上,膀大腰圆的南呼衍王举起了弯刀,高喊了一声,拍马向对面汉军的军阵冲过去。蓝色的野狼大旗,紧随在他的身后。已经被汉军打得晕头转向的人马,像是突然从昏睡中惊醒了过来,摆脱了散乱盲目,迅速集结编队,像条条小溪眨眼间就汇聚成了一条奔腾的洪流。在南呼衍王的带领下,朝着汉军的方阵,铺天盖地地压过去。 不出所料,战场的局势瞬时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暴怒的洪水确实有点可怕,来势过于凶猛,再坚固的堡垒也难以抵挡。汉军的方阵,一个接一个先后被攻破了。这个时候,汉军士兵们除了招架之外,已经没有了继续往前推进的力量。 不进则退,这是一个永恒的真理。战争是残酷的,当无法阻止一把大刀朝你砍过来时,你就会本能地去躲闪,去后退。当所有的人都不得已地做出这个选择时,往往也就决定了谁是胜利者,谁是失败者。刚才脸上还带着笑容的窦固这位奉车都尉的脸色马上变得严肃、凝重起来。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那个匈奴将军,他们没有想到他会亲自挥刀上阵。一军之主这样冒险,是犯忌的。谁都知道,主将一旦有了闪失,必然是全军溃败。不过,匈奴人向来不读兵书,不讲兵法。从不按常理出牌,孤注一掷,像赌博一样的打仗,也是他们惯用的方式。并且这种方式,还时常很有效。多少年来,和匈奴交战,没有兵力上的大优势,是难以取胜的,再遇上一个拼命的不怕死的将军,这场战争的后果不能不让人担忧。 主将窦固赶紧让战鼓擂响,试图振作官兵的斗志,打退匈奴人的反扑。但洪水已成决堤之势,在身先士卒的南呼衍王这个匈奴将军的带领下,汉军已经没有办法马上扭转被屠杀的趋势了。 正在这时,站在窦固身边的副将耿忠,提醒了都尉是不是可以用上耿恭献上的计策了。窦固瞥了副将耿忠一眼,好像在说,我还没有老呢,用不着怀疑我的记性。再说了,整个战役是由他来指挥的,怎么打赢这一仗,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人想得都要多。 本来他已经打算要举起令旗了,可听了副将耿忠的话后,又稍稍地等了一会。他不想让副手以为是他的提醒,才让他做出决定的。他说,再等一会。不过,就是这再等一会,又不知有多少汉军战士倒在了血泊中。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古以来,将军的片刻迟疑,都会造成不知多么严重的后果。 好在窦固都尉还没有糊涂到家。他的这一会,只是一会儿,他终于慢慢地举起了手中的三角形令旗。令旗在空中来回摆动了几次,然后突然落下。令旗落下的同时,早已经心急如焚的耿恭立刻率先冲了出去。南呼衍王惊讶的发现,从开阔的北边的丘陵上的树林里,像箭一样射出来一队人马。 耿恭的背上插了一面汉军的旗帜,他的手中挥舞着一把闪着亮光的单刃汉剑,万福此刻心情激动的紧紧跟随着主帅的马后。看不清马,只能看见扬起的铁蹄下,四处飞溅的血肉,像纷乱的雨点一样。光亮闪动的地方,人群像野草一样纷纷倒下。南呼衍王只能看见一面汉军的军旗,在箭雨刀光中飘飞。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背上的军旗。耿恭不是坐在马背上,而是双脚踩在马镫上,整个人像是站在了马背上。 这个姿态,不但让更多的人看到了他背上的旗子,还使得他的动作变得更加灵活。一把长三尺的汉剑,变成了他手臂延长的一部分。不管是从两边,还是从前面。面对任何一个试图接近它的东西,它总是抢先一步,刺中那个东西。比眨眼还快的速度,被锋利更快的刀刃,被他十年苦学的武功,发挥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在冷兵器时代,如果你的力量足够强、动作足够机敏、钢刀足够快速,那么以一当十就是一件平常的事。就算是有一群人,只要遇到这样一个人,这一群人也很有可能都难以逃生。 而这样一个人,如果他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是几百人,是上千人。那么他们打垮几万人的军队,也不是没有可能。现在的情况,似乎真的已经是这样。他背上的那面小旗子,召唤着跟随在身后人数仅仅三百多人的骑兵,而他麾下的每一个骑兵只要看到这面小旗子,就变得和他一样地勇猛无敌。 战场上的局势,再次发生改变。被逼得后退的汉军停了下来,开始重新恢复方阵。耿恭带领的骑兵,并没有因为匈奴人的犹豫而放过他们。他早已经拿定了主意。从冲出树林的那一瞬间,耿恭心里的目标就是很明确的,那就是要把那个南呼衍王拿下。擒贼先擒王,这是每一本兵书上都会说的话。如果连这点都不懂,耿恭再大的壮志只能是一个白日梦。旁边不断有匈奴的步兵和骑兵包围过来,可他并不想和他们多纠缠。他直接扑向了匈奴军旗下的南呼衍王。 其他的汉军,也和将军一样。看到了耿恭这队骑兵的神勇,全都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发出了大声的呐喊。重新挥舞起了大刀和长矛,向洪水般的匈奴大军反扑过去。匈奴大军被耿恭拦腰割断了,失去了向前冲撞的动力。 匈奴人确实有些粗野,可他们从来不笨也不傻。耿恭带领的一队骑兵离南呼衍王还有五百米时,他就看透了耿恭的险恶用心。南呼衍王也是打老了战的,当然明白耿恭想干什么,他没有想到耿恭会这么厉害。他知道他的手下没有一个人会是这个人的对手,要让这个人放下手中的刀,只有他亲自上阵。他这么想了,也这么做了。他不顾随从的阻拦,拍马向耿恭冲过去。一个冲了过来,一个迎了上去,很快他们就接近了…… 东汉与匈奴的第一次交战,窦固所率领的汉军取得了胜利。这个胜利是不同寻常的,但很难称得上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战斗结束后,清点战场的结果是这样的,匈奴死掉的人,有一千六百人,汉军牺牲的官兵也有三百多。驻守的伊吾卢的匈奴人全都跑了,顺着东天山向东边跑到了天山北边。那里更靠近漠北和阿尔泰群山,是匈奴人的生息地。不过,他们这一跑,伊吾卢作为进入西域的一个重要门户,就又回到了汉朝人手里。 战后,年轻的万福骑在马背上向西眺望,李同大哥在大漠戈壁已经失踪快一个月了,难道他真的遇难了吗?仿佛胜利的人群中,只有小万福的心中充满了忧伤。 而与此同时,黑风暴后的第二十七天,李同和莫博德终于走出了戈壁大漠,白杨河就恒更在前面,沿河两岸陆陆续续出现了一些绿洲,越往下游绿洲的规模越大。午时三刻,正西方出现了一座山丘。山不高,山势南北绵延仅数里。 沙丘上,腿上有伤的莫博德勒马停歇,远远注视着那座山。 “家主,伊吾卢城,我们到了。” 碧空如洗,李同喘气远眺,见白扬河畔,一座长宽约百丈的近乎方形的白色城垣沿河而建,以山为西侧壁垒。城北有个湖泊。烈日高悬,李同注意到远处上百劳工戴着锁链,正在东、南、北三侧城墙悬板夯筑,加宽加高城墙。城墙高十丈,宽三丈,上砌垛墙,垛墙上布满弩箭垛口。 看到这座还在修建的城池,李同心情非常激动。他知道耸立于白杨河两岸的这座古城就是后世的遗址拉甫乔克古城,即东汉时期的伊吾卢城。这里是他原时空农垦十六师所在的新疆建设兵团所在地区,在原时空,他所在的农垦十六师尚在伊吾卢城以东靠近巴里坤湖西边清朝时设立的巴里坤汉城。李同之所以没有及时归队,主要原因还是想去上辈子生活的地方看一看,毕竟,他来到这个时空的过程实在太诡异了。 不过,在此之前,李同打算前往楼兰,他必须立功摆脱自己罪囚的身份,谋一个出生,最好能够成为西域都护府的一名官员,为自己在西域落地生根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而楼兰,正是他扬名立万的一个契机。 ———— 在汉武帝时代,因为战争的原因,张骞出使西域,见到了一片他从未涉足过的世界。这大概是西汉政府和西域的第一次官方接触,不过主要接触目标是大月氏。在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的时候,官方目的就更加明显了,他带去了十多个副使,到达乌孙之后,他的这些副使就分别去了其他国家,传达西汉政府和各国之间的信号。这些副使回到长安的时候,很多都带回来了所去国的使者,这样,汉朝和西域各国正式建立了关系。 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弄清楚了西域的形势,知道了在西汉以西的广阔地方还有很多未知的国家和种族,包括身毒、大夏这些地方都不属于汉朝的管辖范围。这一发现,加上之前的与并不从属于汉朝的匈奴等国的纷争,打破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概念。不过,出使西域的后果之一是西域各国纷纷派遣使者前来朝拜,第一次出现了“万国来朝”的现象,以至于中国在很长时间以内都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其他都非蛮即夷,舍不得放下架子向别人学习。 张骞出使西域,引起了西域政局的巨变。西域本身是由匈奴统治的,匈奴在西域片区内设置了僮仆都尉,汉朝为了战胜匈奴,和匈奴开展了争夺西域诸国的斗争,最终汉朝取得了胜利,于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设置了西域都护府,从此,官方第一次把这片地方称为西域,具体含义是西部的疆土。 这里所说的“国家”,和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也有本质区别。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是具有完整行政体系和独立主权的,而西域三十六国的国家形式特点有三点。第一,一部分国家具有比较完整的行政体系,比如有国王、宰相、将军、翻译、军队等,但有一些实在太小,无法形成完备体系,最多只能算一个小小的部落,一顶比其他稍大一些的帐篷,就是王庭。 别说三十六国时代了,就是1000多年之后的喀喇汗王朝,他们留传下来的旧址,也和所有房屋都差不多,没有明显豪华的,以至于没人知道到底其中哪些建筑属于王宫。西域各国的军队基本上都是胜兵,也就是年轻力壮能够打仗的人,他们平时从事生产活动,打仗的时候开赴前线,相当于预备役部队。第二,这些国家大多数都没有绝对主权,在匈奴统治的时候要向匈奴缴纳税赋,从属于汉朝政府的时候要进行朝拜,有的还要派出王族近亲作为人质送到汉朝或者匈奴都城,必要的时候还要派出兵力帮助打仗。第三,其中部分国家是单一种族建立的。 所谓西域各国的“国”地位相当于中原的诸侯国。汉朝的诸侯国独立于郡制,大小一般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县或者一个乡镇。西域各国的数量是经常变化的,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各国之间互相吞并,造成了国家的合并和分裂,比如于阗王国就先后吞并了渠勒、精绝等国;另一方面是外来势力的介入,主要指匈奴和汉朝的势力,促进西域各国的政局变化。 东汉初年的西域三十六国为:车师前国、车师后国、车师都尉国、车师后城长国、蒲类国、蒲类后国、山国、焉耆国、危须国、尉犁国、渠犁国、乌垒、龟兹、温宿、姑墨、尉头、疏勒、莎车、捐毒、休循、无雷国、伊耐国、蒲犁国、西夜子合国、桃槐、乌秅国、皮山国、于阗国、渠勒国、扜弥国、戎卢国、精绝、小宛、且末、鄯善、婼羌。 汉永平十八年,就在汉匈之间爆发大战两年后,在南呼衍王的唆使子,匈奴人的死忠龟兹国王子雕陶莫皋出动了两万铁骑灭了与汉朝亲近的疏勒国,而且兵锋直指同样与汉朝亲密的于阗国。 于阗王广德今年已经年过花甲,但脑力还没有衰退。别人向他讲述的事,他还都能记得。特别是那个匈奴人的崽子龟兹王子雕陶莫皋射死他妻子须卜居次的事,他怎么也忘不了,一个人怎么能够这么残暴?那手握着带血的箭杆的女人,是整个西域有名的美女须卜居次。须卜居次嫁给雕陶莫皋后,颇有贤名。 可雕陶莫皋还是把她射死了,这倒不是因为她有了什么过失,而单单是因为雕陶莫皋想用她测练一下自己的卫队是否能够绝对服从他的命令。须卜居次就是因边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香消玉殒。 在雕陶莫皋看来,一个将军如果把自己拴在女人的裙子上割舍不开,那就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雕陶莫皋的志向是帮助他的义父龟兹王建征服西域,除了这个目标和在沙场驰骋以外,这家伙没有别的爱好。有一次在出征前,他对他的卫队说:“吾之鸣镝飞向何处,尔等的箭就射向何处,违令者斩。” 第二天,雕陶莫皋和他的卫队正在校场练习,恰好这时须卜居次来了。雕陶莫皋突然决定用鸣镝射死她,他瞪着充血的眼睛朝他的卫队喊:“听本王子的命令,射死她,射死她。” 可他的卫队没人敢下手。雕陶莫皋亲自举箭把须卜居次射死了。然后,雕陶莫皋走近须卜居次,用脚踢了踢她那尚软的身体,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熟悉他的人知道,这是他又要杀人的先兆。果然,事后,他把他的卫队全部处死了。这件事让他在龟兹声威大震,从此,他的部队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敢稍稍违抗他的命令,这对他行军作战无疑是有好处的。不过这件事也使得雕陶莫皋的凶残之名传遍了整个西域。 今天,于阗王广德的眼前总是出现须卜居次那濒死时苍白的脸,就是因为雕陶莫皋派龟兹的左辅国侯沐牙师来向他的女儿奥丽黛公主求婚来了。 “把我的女儿嫁给那个嗜杀成性的魔鬼雕陶莫皋吗?”面对着龟兹大兵压境,广德大王心中纠结。一个心窝中箭的女子再一次出现在他眼前,但这回这个女子似乎不是须卜居次这个可怜的女人了,而是他的女儿——妩媚动人的奥丽黛!无论如何,广德实在受不了,他坚定地摇了摇头。 今天,朝中群臣都劝于阗王广德答应这门亲事,就连忠诚的辅国侯修莫望也说:“龟兹两万铁骑长驱南下,疏勒人败衄之余,已无斗志,望大王临事鉴察要以社稷为重,切不可感情用事。否则社稷不保,椟坏珠存,亦无可能!” 另一位大臣的话更令于阗王广德寒心。这人说:“公主年方豆蔻,秀润如玉,雕陶莫皋乃西域强国的王子,亦不为不配。将来若得恩宠,此们遽不能为福乎?辅国侯所言极是,王上不可不从……” “这么说,我的女儿只能够嫁给那个杀人诚信的魔王了吗?”老广德自言自语,心里面沉甸甸的。 广德在位三十年,有着多年从政的经验,此刻还是能够冷静的分析问题。作为一位父亲,他绝不肯让自己的女儿陷入那恶魔之手。可作为一个国君,这件事不能够草率决定,更不能够感情用事。龟兹大军攻灭疏勒后,龟兹大军已经站到于阗的国门口了,如果拒绝雕陶莫皋的求亲,雕陶莫皋肯定会纵兵南下,于阗国恐怕会成为齑粉了。 退朝后,心情沉重的广德思忖着回到了后宫,不出所料,刚刚坐下没多久,就听到外面引起了一阵不安的骚动,他的妻子,那个脾气火爆,性格倔强的纳比罕王后吵嚷着来了。 “我绝不答应!”纳比罕王后愤怒的说道,“广德,你想拿我的女儿去讨好龟兹,我可不能把我的女儿往火坑里推!我绝不答应……”纳比罕王后在外头喧闹着,连宫女都来不及通报就闯了进来。 (未完待续) 第十章争夺西域(2) 纳比罕王后比广德小二十岁,她当年也是西域有名的美女,现在已经四十来岁了,但当年的风韵犹存。那大而有神的眼睛、那长长的睫毛,你现在人不乏动人之处,但岁月不饶人,无情的时间还是在她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她的眼角出现了许多鱼尾纹,身体由于发胖也显得有些臃肿了。 于阗王广德虽是个威严的君主,可是他跟普通人一样,老夫少妻,在宫中免不了有些惧内。此时,他见纳比罕说出了这么多不合体统的话,就急忙用手势制止她,可是纳比罕正在火头上,根本不予理会。事关自己女儿的终身大事,她也不想去理会老头子这些手势的含义,自管吵下去。 “你这个老糊涂!你没有能耐对付龟兹人,竟打起我女儿的主意来,你还我女儿!你还我女儿!”她吵着,看样子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许多宫女在场,她这样吵,这成什么样子了!老广德急了,他打了一个手势,让宫女退下去。宫女们飞快的走了。 “我没什么可怕的,谁愿意听谁听,我绝不愿意把我的女儿嫁给那个畜生雕陶莫皋!”纳比罕见广德这样怕宫女们听他俩的谈话,就这样说。 “纳比罕,”广德一边说,一边思忖该如何说服他的王后。他不仅是个父亲,而且还是一个国君,作为一个国君,他不可能感情用事。他得考虑怎样做才能够对国家有利,怎样做才不会王冠落地。事情明摆着,今天拒绝了雕陶莫皋的求亲,明天龟兹铁骑就会踏碎于阗的国土。龟兹人正想难为他,找个借口打过来。 “纳比罕,疏勒已被攻灭,现在龟兹铁骑已在国门口了。此时他们为什么遣使来求亲呢?他们是要找个借口打进我们的国家啊!我们可不能让他们得到这样的借口呀。”广德耐心的解释。 “我不想听你这样没出息的话!”纳比罕挥了挥胖胖的小手,打断了广德。“你和你那些混帐大臣们不是已经决定了吗?很好!你们干你们的,我干我的,奥丽黛现在正在他外婆家里。我立刻给我母亲写封信,派人送到拘弥去,让奥丽黛别回于阗来,我的父亲拘弥王和母后会保护奥丽黛的……” 两个人正闹的不可开交时,宫女进来禀报。说早已告老在家的老辅国俣苏榆勒请求觐见。苏榆勒德高望重,于阗朝野无人能比,当年正是这位老侯爷把广德扶上王位的。焦头烂额的广德立刻请他进来。苏榆勒身后有个汉人打扮的年轻人,不过这时广德心烦意乱,没注意到他。苏榆勒正要行大礼,广德赶紧拦住他,说:“恩相不必如此拘泥。”赐坐后,广德问:“恩相进宫想必有事,不知欲以何教我?” “大王,臣以为当此我国步履维艰之时,一策一举,皆不可草率定之,宜广开言路,谨遵从事。”苏榆勒说。 “恩相有何高见以决吾疑?”广德问。 “臣已老迈,不堪驱使,但愿引见一人,以为大王决疑,此人智力过人,或有真知灼见也未可知。” 广德问:“何人?” “汗死班超,此人来西城(于阗国都)已三日了。”苏榆勒说罢,伸手引见他身后的年轻人。 广德这时才把目光投向苏榆勒身后的那个汉装年轻人。班超这个人的名字最近风头很盛。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两年前,永平十六年春,汉军在伊吾卢打败了南呼衍王后,按照汉明帝的旨意,要派使节出使鄯善国,也就是西汉时期的楼兰国。而当时班超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主动去找窦固,要求执行这个任务。 刚开始,窦固并没有一口答应,因为这个时候,他想派去的人是另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耿恭。因为耿恭打仗时的勇敢表现给窦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觉得这是个可以大胆使用的人才。可在和耿恭交谈时,发现耿恭不太善于辞令。而当使节,在许多场合里,是需要嘴皮子上有功夫的。正好这时班超来主动请缨,并且发表一通演说似的讲话。 不要小看话语的力量。要说使用弓箭和刀枪,班超可能不是耿恭的对手,但要说讲话的水平,耿恭是肯定不如班超的。正是这一点,让窦固下了让班超出使鄯善国的决心。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窦固的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可不妨另做一个假设,如果是让耿恭去当使节,结果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任何猜测和想象都是无意义的。于是,班超带着三十六个人出发了。 从伊吾卢到楼兰,有六百多里路。其间有大片荒漠,给行者带来无数困难,但作为一条商旅通道,却从未中断过。楼兰国,是个小国,可特别的位置,让它变得重要。进入塔里木盆地,它是咽喉,控制了它,就掌握了整个天山南边的大盆地。因为太重要,这里也成为了汉匈两强之间的必争之地。 班超、郭恂等一行三十六人,出酒泉,过玉门,经阳关,来到鄯善已是四月天气。鄯善国,本名楼兰国。汉昭帝元凤四年,因楼兰国受匈奴指使屡杀汉使,大将军霍光就派平乐监傅介子刺杀楼兰国王。傅介子率领一帮勇敢之士,携带了大量珍宝和金币,到楼兰假称给国王送礼。国王欢喜异常,设宴招待傅介子一行。 酒酣间,傅介子拉国王到帐幕里说悄悄话,两个壮士突然出现,瞬间就把国王杀掉了。昭帝另立楼兰国在汉朝当质子的尉屠耆为国王,从此改国名为鄯善国,国都也从原来的扜泥城(今新疆尉犁东、罗布泊西北、孔雀河北岸)迁到了伊循城(今新疆若羌米兰)。昭帝还赐宫女给新国王尉屠耆做夫人,派人刻制了鄯善国的印章。 汉时的鄯善与后世的鄯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都有很大差别。今之鄯善在吐鲁番以东(火焰山的东端),哈密以西;汉之鄯善却在火焰山南千里以外的罗布泊一带,与现在的鄯善相距甚远。今之鄯善多是戈壁、沙丘和山地,地面干旱缺水;汉时的鄯善(即楼兰地区)则多是沼泽地,地面潮湿多水。 两千年来,生态环境变化极大,往昔的鄯善早处在干旱缺水的荒漠之上了;但在当年,这里种植五谷杂粮、放养牲畜,水源相当充足,喜水的柽柳、白草到处可见,还长有无边无际的芦苇呢! 西域本有三十六国,在汉哀、平两个皇帝时分成了五十五国,都在匈奴之西南,乌孙的东南,东西六千多里,南北一千多里。鄯善距阳关一千六百里,距长安六千一百里,班超出使西域选定这里作为第一个落脚之地,一是它东连汉地,距离较近;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出于战略考虑。 自鄯善翻越葱岭有南北两道:顺着南山北麓沿河西行,可抵莎车,这是南道;南道西越葱岭就可到大月氏、安息国。经车师前王庭顺北山沿河西行可达疏勒,这是北道;北道西过葱岭,就可达大宛、康居、奄蔡诸国。可以说,鄯善地处南北二道的要冲,班超自然要先到这里落脚了。 自汉武帝派张骞打通西域后,经王莽篡权,西域有不少国家又归附了匈奴。光武帝中兴以后,因忙于对内拨乱反正,一直顾不上对外事务,一直到汉明帝登基后十几年也没能扭转这种局面。鄯善的情况怎样?此行前程是吉是凶?班超心里没底。 在离伊循城十里的地方,班超命令一行人马停住,派姚光和甘英进城打探情况,酌情向鄯善王禀报他们的到来。出乎班超意料,没过多长时间,鄯善王广便亲自随同姚光和甘英前来迎接。 这时的西域既无秦砖,更无汉瓦,所有房屋都用土坯建成,国王的宫殿也不例外。尽管如此,宫殿还是雄伟壮观的。鄯善王广把班超全体成员接进了宫廷大殿。殿堂里,早已摆好十张大桌,各种各样的点心、葡萄干、哈密瓜干、奶茶,都已备好;满朝文武大臣都在恭候,为班超一行接风。 应该说,鄯善王广这般礼数甚备、隆重接待,不是没有缘由的。汉军全面反击北匈奴的消息早已传来,他听说汉军在折罗汉山和蒲类海大破呼衍王以后,深感汉军强大,势不可当。形势逼人,他想竭力讨好汉军,所以一听说班超一行到来,一丝儿也不敢怠慢,亲自出城迎接,让满朝大臣一起招待班超及其随行人员。 落座后,鄯善王广以极为热情的讲话对班超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话语中充满了友好的言辞。班超端然而坐,神态严肃。鄯善王请他讲话时,他先用两只明亮的眼睛环视了一下整个殿堂,然后朗朗说道:“尊敬的鄯善王陛下,诸位大臣,各位朋友们!我们是来交朋友的!”从鄯善王到各大臣,对班超一行的到来,都认为是非常之举,对汉朝派遣使者的意图都十分关注。班超讲话时,殿里鸦雀无声,大家都在洗耳恭听。 班超接着说道:“各位早已知道,前不久我大汉帝国出兵向北匈奴发起了全面反击,这完全是因为北匈奴长期侵扰所致。我们是不愿挥动干戈的。为了保土安邦,我们不得不以战去战,我们是在为和平而战。大汉帝国虽然是个大国,但和许多国家一样,都希望安居乐业,过太平日子。可是,北匈奴野蛮好战,不单对我们大肆骚扰,还对西域各国实行高压政策,政治上要服从他们,经济上要被敲诈勒索。对此,我们坚决反对,我们应当为共同的利益站在一起,共同战斗。我们到贵地是为和平而来,但愿我们和睦相处,世代友好,共享国泰民安之福。” 他的讲话得到了满堂喝彩,热烈欢迎。鄯善王广听了这一席话,显得异常高兴,情不自禁站起来说道:“班司马是一位崇高的使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贵宾。尽管我们不像大汉那样辽阔广大、物产丰富,尽管我们国小人少,没有燕窝海鲜,但我们要以最高的礼节拿出我们最好的东西,盛情款待我们的贵宾。” 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客人一到先以茶点瓜果相待,这在宴席中是不算数的;茶点之后,才是真正设宴。说话间,已是日落西山时分,宴会正式开始了。与此同时,一群身穿彩裙的漂亮姑娘,端茶的端茶,提酒的提酒,顷刻间,每张桌上烤全羊、烤肉串、烤山鸡、烧牛肉、手抓肉……各种菜肴应有尽有。鄯善王广亲自把盏斟酒,和班超一连干了三大杯。 接下来的日子里,鄯善王广带领辅国侯、却胡侯、译长等官员,陪同班超、郭恂、姚光、田虑、甘英、王强等人去鄯善旧都扜泥城,一去就游览了好几天,第四天日落方归。往后一连数日,北游孔雀河,南登南山顶,走访了广大农村、牧区。所到之处,备受欢迎,每日归来,都受到热情款待。 在不外出游览参观之日,鄯善王广便来班超住处,与班超、郭恂把酒叙谈;他不能亲至,也要派人前来看望。热情的接待,洋溢着主人的盛情;隆重的礼仪,表达着主人的厚意。这对能审时度势的班超来说,能不心知肚明吗? 然而,好景不长,十天后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每日三餐的伙食标准大大降低了,照料他们的侍卫不像过去那样热情了,常来常往的鄯善王广和大臣们再不登门露面,一种难耐的冷落感,每日里都在袭击着班超一行人的心。春天的大自然是温暖人心的,班超一行人的内心却冷若冰霜。这是怎么回事? 班超陷入了深沉的思索中。这一天,班超把侍卫长王强叫到他屋里,问:“不屈兄,这些天,鄯善王广待咱们大不如以往了,你琢磨这是怎么回事?” “班司马,的确有些古怪。反正……反正是不好了,怎么回事俺说不清。”王强也感到迷茫。 二人正说着,随从田虑匆匆走进屋来,劈头盖脸地说:“禀告班司马,驿官外面有主仆二人投书求见汉使,为首一人自称耿恭司马麾下斥候什长李同,有紧急的情况禀告大汉使节。他说,此事关乎朝廷使节团的安危。” 班超一听,与王强相视一眼顿时有些迷惑。班超想,耿恭他是认识的,而且两人的关系极好,但是他的部队还远在伊吾卢,他麾下的斥候怎么会跑到六百里外的楼兰来了呢?会不会是于阗人的什么阴谋?一时间让他摸不着头脑。不过兹事体大。想了想,便起身让田虑避开驿馆于阗官员的耳目,悄悄带俩人来书房相见。 不多时,班超透过书房的窗户,就看见田虑领着一高一矮两个人朝书房匆匆走来。只见前面一人长得高高壮壮,足有八尺,生得却面如冠玉,一脸的文质彬彬,如果不是一身楼兰人的打扮,乍一看还以为是一位汉朝的世家子。跟在这人身后的明显是个匈奴人,却穿着一身随从的服装,这让班超越发的困惑不已。 进了书房,田虑指着坐在上首的班超冲为首的年轻人说道:“李小哥,这位就是你想见的班司马。” 来人上前一步,从怀中掏出一块军牌,行了一个军礼后递上黑木腰牌,只听沉声说道:“敦煌戎军耿司马麾下斥候什长李同,参见使节班司马!” 来人正是李同和莫博德,两个人抵达伊吾卢后,李同心里就计划混入班超的使节团,因为他知道班超正是因为这次出使,名声大噪,班超后来因功被封定远侯,原西域都护陈睦病故后,班超接任西域都护府都护,班超以非凡的政治和军事才能,在西域的三十一年中,正确地执行了汉王朝“断匈奴右臂”的政策,自始至终立足于争取多数,分化、瓦解和驱逐匈奴势力,因而战必胜,攻必取。班超不仅维护了东汉的安全,而且加强了与西域各属国的联系,为西域的回归做出了卓越贡献。 汉章帝刘炟曾高度评价班超:超遂逾葱领(帕米尔高原),迄县度(兴都库什山),出入二十二年,莫不宾从。改立其王,而绥其人。不动中国,不烦戎士,得远夷之和,同异俗之心,而致天诛,蠲宿耻,以报将士之仇。 此时的东汉国力正蒸蒸日上,穿越者李同今后想要在西域立足,这样一条大腿怎能不冲上去抱住。而“震慑鄯善”正是班超走上历史舞台的第一幕,其间凶险无比。此刻李同不雪中送炭,想办法混入使团搏个功名,更待何时? 于是,李同和莫博德抵达伊吾卢后,便以天山南路找了一处山谷为基地,一边收拢西域野人训练自己的部曲,一边率领西域野人假扮马贼,专门袭击匈奴人的后勤辎重,夺取军事物质,同时打劫过往的商旅,壮大实力。 短短的几个月,两人就集聚了大笔财富,有了一支八十三人的骑兵队伍。永平十六年年初,李同和莫博德乔装打扮,假扮商人潜入伊循城,耐心的等待大汉使团班超一行人的到来,这才有了今日李同与班超的首次相见。 听完了李同的来历后,又听说李同竟然还是飞将军李广的后裔,史学世家出身的班超顿时对李同这个年轻人心生好感。便邀请他入座相谈,询问鄯善王突然态度转变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没有北匈奴插手,鄯善王自然待咱好;一有北匈奴人介入,他心里有顾忌,待咱态度也就变了。”李同直言不讳地告诉班超:“班司马,据在下侦查,北匈奴的使团五日前抵达了伊循城外三十里处,北匈奴使团住在孔雀河边帐篷里,打头的使者叫屋赖带,副使叫比离支,总过一百三十五人,其中有一百名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兵。” “你说咱该怎么办?”田虑问道。 “明智者,看问题都看在事情的萌发阶段。从鄯善王广的态度就可看出事发阶段的迹象,”李同一本正经地分析道,“现在,鄯善王广待咱虽有很大变化,但他心里还在犹豫,不知何去何从。” “干脆,咱找鄯善王挑明,看他究竟站在哪一边好了。”王强按捺不住插话说道。 班超焦燥地在屋里来回踱步,他想到了张骞出使西域被匈奴监禁十三年的情景,想到了他们一行三十六人面临的危险处境。他想着想着,眉头一皱,不由得计从心来,又看了看安坐如山的李同,心中颇是喜爱。便有心考校问道:“李同,如果你是使节,当如何应对?” “这些天来,鄯善王广对咱们使团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他很有可能把咱们使团交给人多势众的北匈奴人,到那时,咱们谁也免不了死无葬身之地。”李同说到这里,拍案而起道:“狭路相逢,勇者胜。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当今之计,唯有在今夜火攻虏使。他们不知咱有多少人,咱也给他来个出其不意,大杀一气,他们必然惊乱,咱们趁此机会一举全歼北匈奴人马。有此一举,鄯善王广定会吓破胆,再加上匈奴使者死在他的国内,必然死心塌地跟咱们站在一起,班司马来鄯善也就大功告成了。” 此言一出,除了班超脸上露出嘉许之色,其他人“嗤”地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呆呆的看着正侃侃而谈、意气风发的李同。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只听班超哈哈大笑:“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李郎君此言正合本使之意,” “田虑、王强!”班超叫道。 “有!”二人齐声应道。 “你们上街买酒去,要买十坛好酒。”班超吩咐道。 “啊!买酒做什么?”两人顿时傻了眼。 班超嘴角一翘,狡黠笑道:“不必多问!酒能尽兴,今晚咱们军中兄弟全体人员聚餐用。” 田虑、王强听了一头雾水,忐忑不安的上街买酒去了。 这天晚饭时间,班超没在自己在城中的住所吃饭,而是带着李同主仆两人特意深入到营房与大伙儿聚餐。副使郭恂什么情况也不知道,仍像往日一样在住所吃饭,班超也没去惊动他。 大伙儿见班超来营房聚餐,都十分高兴。他们得知班超让田虑、王强拿来好酒,深切感到班超礼贤下士,对部下深切关怀,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待随从人员全部落座以后,班超暗暗点了人数,只缺了个郭恂,连他自己和李同主仆共三十七人(班超并不知道,这比原本的历史多了两人),个个在座,单等开餐。 “今晚咱先好好喝上一回,乐和乐和。”班超向大家说道。 大伙儿一听兴高采烈,齐声叫好。“这顿饭要吃得饱饱的,酒要喝得好好的。可有一条,谁也不能喝醉。”班超又嘱咐大家道。 又是一片齐声叫好的声音。 说实话,这些护卫使团的军士大多数是洛阳和长安城里的游侠出生,虽然武艺高强,但并不善于阵仗,除了好勇斗狠,根本没什么纪律。自打来到鄯善,除了最初几天受鄯善王广的招待喝过几次酒,班超规定平日不准饮酒,嘴里边早就淡出鸟来了。大伙儿见今晚司马破例备酒,都喜出望外,格外高兴。班超发话后,满堂人边吃边喝,说说笑笑,心神爽快。 班超和他们同吃同饮,妙语连珠,兴致盎然。一坛,两坛,三坛……十坛好酒很快就喝光了。有的人脸色早已发红,脸不红的也带有八分酒意。 班超趁着酒兴猛地站起来,高声说道:“现在,我告诉大家一个十分重要的消息。” (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震慑鄯善(1) 人们立时静了下来,只听班超首先介绍李同,说道:“这位小兄弟是飞将军李广的后人,是敦煌军耿恭司马派来的军中精锐相助我等的。“ “不敢当!李某年轻,今后还请各位前辈关照!”李同赶紧站起身来,对众人团团一揖,他谦逊的话语引来了一片喝彩声。 待众人安静下来,班超继续说道:”我们刚刚收到消息,北匈奴派的使者,已经来了好几天了。打头的叫屋赖带,副使叫比离支,他们共来一百三十多人,人数是咱们的好几倍。” 这个消息就像个炸雷,满堂人不禁大吃一惊,纷纷放下碗筷,全神贯注听班超继续讲道,“诸位兄弟!我想你们也注意到这些天来,鄯善王广对咱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他很有可能把咱们交给人多势众的北匈奴人,到那时,咱们谁也免不了死无葬身之地,即使匈奴人不杀我等,最好的结果是象苏武一样沦为奴隶去北海放羊,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够再回故乡。” 班超见人们都在聚精会神、提心吊胆听他讲话,突然把话顿了顿,提高声音一字一字道,“弟兄们!咱们都已经身处绝境,大伙看看该怎么办吧?”班超的讲话使大家立时激愤起来,人们再也控制不住亢奋的情绪,满腔热血沸腾起来,七嘴八舌高声嚷道:“拼死也不能让鄯善王把咱们交给北匈奴!” “咱们豁出去了,拼死一个够本儿,拼死两个赚一个!” “属下生和司马在一起,死也要和司马在一起!” “对,咱一切听司马的!” 短短的几句话就把所有人鼓动了起来,李同和莫博德佩服得五体投地。 班超见群情激愤,把大手一挥,说道:“好!在这的兄弟们都是响铮铮的汉子!常言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来的路上我就计划好了,当今之计,我等唯有破釜沉舟,在今夜火攻虏使营地。他们不知咱有多少人,咱给他来个出其不意,大杀一气,他们必然惊乱,咱们趁此机会一举全歼北匈奴人马。有此一举,鄯善王广定会吓破胆,死心塌地跟咱们站在一起,咱们来鄯善也就大功告成了。” 大伙都拥护班超的主张。也有持重之人有些顾忌,好心提醒班超说:“班司马,郭从事不在,他可是奉车都尉麾下的亲信幕僚,这事是不是得和他商量一下?万一……”班超手一挥,斩钉截铁地说:“不必了!郭恂是个文官,优柔寡断,找他商议必会延误时间。成败决于今夜,此事体大,倘若拖延,走漏风声,那就要坏大事了。” “对,就这么办,班司马就吩咐吧!我等愿意效死!”众人齐道。 班超见众人齐心协力,便发布命令道:“姚光!你带领十人拿大鼓隐蔽在北匈奴营后,以火为号,见有火燃就猛烈击鼓,虚张声势,让敌人不知咱多少人马。” “遵命!” “田虑!你带领十个人提上油桶,多备些干柴,顺风放火!” “喏!” “甘英!其余人马全由你带,备好弓箭,全副武装埋伏在北虏营前。” “坚决照办!” “李同、莫博德,两位是新来的,不熟悉弟兄们的情况,你们两位就暂时和王强一起留在我身边当做亲卫护卫左右,跟本官行动,听班某指挥!” “喏!” “好了,诸位兄弟速速分头准备,子时集合出发!” “喏!” 姚光、甘英很快召集自己所带的人走了,田虑却犹犹豫豫、疑惑不定地站在班超面前,几次张口欲言,不肯离去。班超奇道:“田虑,你怎么磨磨蹭蹭的待在这里,还不快带人去做准备?” “在下……怕完不成任务。”田虑有些迟疑地说道。 “为什么?”班超问。 田虑咬咬牙,将心中的疑虑说了出来:“班司马,您好像忘了一个关键的条件。火攻凭借风力,你看现在哪有风呀?” 班超却笑了,一手搭在田虑肩上,说:“山人自有妙计,你就放心地去吧!完不成任务责任在本官,不会拿你是问的。” 田虑虽内心不安,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无奈地带上人,按班超的吩咐去做准备了。此时,夜幕早已沉沉降临了。 一支人马神不知鬼不觉,悄悄摸到了北匈奴营帐的四周。在动身之前,田虑十分担心完不成火攻任务,那时星空灿烂,看不出一丝刮风的迹象。出得城来,小风习习;及至走在戈壁滩上,风却越刮越大,他的心稍稍放宽,但对能不能出色地完成任务,心里还是七上八下,没有底数。 等他们一赶到北匈奴营帐,田虑可高兴了。这时,大风骤起,直刮得飞沙走石。飞沙打在脸上,麻辣辣的,疼痛难忍。尘土呛人心肺,即使用衣裳遮着嘴和鼻子,呼吸也十分困难。田虑和其他人一样受着大风的折磨,可是心里却喜滋滋的。他有十二分的把握,能出色完成这次火攻任务了。 他哪里知道今日制定计划前,李同就提供了这里晚上的气象情况,因此班超才有如此的把握。这大风,给班超布兵计划带来了保障。刮风前,北匈奴营门和四周都有岗哨,大风一起,风吹石打,连站都站不稳,谁不躲进营帐安然入睡呢!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死神将伴着大风,降临到他们头上。 大风呼啸着。子时刚过,班超就已经知道北匈奴人沉沉睡着,防备松懈,顿时心中大喜。 “天助我也!”班超这样想着,他在李同、王强和莫博德三人的护卫下,迅即来到田虑一伙人跟前,指着浇上油的干柴,下令点火。田虑立即带领他那伙儿人行动起来。你一把我一捆的,将点燃的干柴向一座座帐篷掷去。北匈奴每座帐篷周围原本就有堆放不少柴草,等火一点,在大风中立即熊熊燃起,变成一片火海。 埋伏在寨门两侧的姚光等人见火燃起,立即带人紧擂战鼓。一时间,整个孔雀河畔鼓声大作,战马嘶鸣,杀声连连,人生鼎沸,有如千军万马袭来,气势浩大。北匈奴营帐门前,甘英所带人马早已夹门而待。大火起处,他们趁着火势影影绰绰看见一些北匈奴官兵惊恐地滚爬出帐,慌乱冲撞。 “放箭!” 甘英一声令下,“嗖嗖嗖……”弦响箭出,密集的箭支雨点般射向惊恐慌乱的人群。北匈奴的喊声、尖叫声、破口大骂声不时传来。伴随着四处鼓声,杀声连天,声震四野。燃烧的大火,和着呼叫的大风,顷刻间烈焰冲天,整个孔雀河畔亮如白昼。 火光中,李同和莫博德两个人格外显眼,和使团其他人的武器装备有所不同,李同主仆两人顶盔贯甲,各持一张大弓,配着铁羽箭,跨下战马得胜钩上挂着一杆长槊长达一丈八尺,正骑在马上狂飙突进,围绕着整个营区朝里面的匈奴人射箭。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与游侠不同,李同主仆两人都是军中非常优秀的射雕手,他们两人骑在马背上狂飙,隔着百步之外竟然箭无虚发。只见他们张弓搭箭,弓弦每每响起,火光中必有一人倒地,几个呼吸之间,就有二十几个匈奴人倒在了他们的箭下。 这一幕让班超等人看的瞠目结舌,准备冲锋的众人也看得热血沸腾。班超大声喝彩:“好箭法!飞将军李广之神箭再现沙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一阵箭雨之后,眼见北匈奴官兵倒下近半,剩下的仍在争相撞着,四处逃命。 “冲啊!”甘英手握长戟,带领人马杀将进来。 “杀呀!”姚光、田虑两拨人马也从两面围拢过来,大杀大砍。 “杀虏!” 班超手持长剑,在李同和莫博德一左一右两杆长槊护卫下,形成一个三角阵型,犹如一把尖刀所向披靡,威武异常。班超等人纵马入敌群,犹如船艏破开水面,率先冲散了企图聚积一团的匈奴铁骑,李同、莫博德更是一马当先,挥舞着手中长长的马槊,一个呼吸之间,就有二十几个匈奴人倒在了马槊之下,就连身后的班超也连砍三人。王强紧随班超三人后面,挥舞大刀,也连砍两人。 班超各拨人马见主将班超身体力行,新加入的两员大将尤若杀神冲锋陷阵,那真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混乱的匈奴人在以这三人为锋矢的冲阵面前,匈奴人根本没有一合之将。见此情形,正在捉对厮杀的众人士气大振。于是人人争先,个个奋勇,你一刀,他一枪,这一戟,那一槊,直杀得北匈奴人鬼哭狼嚎,连连倒地。 战斗来得突然,结束的也快,从点火、冲击到全歼敌人,总共才花了不到半个时辰。匈奴使团成员全部被歼,无一人走脱。令人惊喜的是,班超借着营地里的火光查点人马,顿时心情大畅。三十七人虽然有十几人受伤,但个个健在,这一仗真可谓完胜! 此刻的战场上除了伤兵的呻吟声,战场渐渐沉寂起来。大火还在熊熊燃烧着。火光照耀下,北匈奴被乱箭射死的,被各种武器杀死的,横七竖八,躺满一地。 这时,李同和莫博德一人各拖着一具尸体过来报告,两个尸体头戴虎皮帽、身穿裘皮衣,俨然一派匈奴首领模样。李同上前报告:“禀司马,敌酋无一逃脱!这两人就是首领屋赖带,副使比离支,请司马亲手把他们的头割下来,带回去给鄯善王送个礼。” 班超大喜,拍着李同赞道:“李少郎君不愧是飞将军之后,你和你的家仆神箭无敌!骑战卓绝!我刚才看见了,光你主仆两人就联手杀敌六十三级,匈奴使团这么快就崩溃,两位功不可没。诸位兄弟!战前李同又提供了详细的情报,让我大汉使团在此次战斗中取得先机,避免了我们受制于敌。今日之首功,当以李同主仆为先!诸位兄弟!可有疑议否?” “正当如此!吾等心服口服。”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表示赞成。汉朝是个崇拜英雄的时代,英雄是这个时代人人敬仰的对象。刚才两个人如同杀神一样冲在最前面,人人都看在眼里。这里近一半的匈奴人都死在这两人手里,两个人的战斗力的确爆表,每个人都是出自内心的佩服。 与此同时,除了两人出神入化的神箭,尤其是两个人在马背上使用的独门兵器,杀伤力实在太大了,尤其是两人出类拔萃的骑术,让人叹而观止。 懂行的人都知道,使这么长的马槊(大家以为是长矛)那可真不是简单的事情。要知道其主要的原因是使用马槊必须配备高桥马鞍,这玩意儿一直到隋朝才诞生,才使得马槊骑兵成为一个威力巨大的兵种。马槊骑兵能够提前出现,这当然是穿越者李同的手笔。而这两个人如此突出的表现,让班超更加起了爱才之心,他已经暗中打算收拢两人为其心腹。有了这两个人相助,班超对这一趟出使完成使命,更加有了信心。 风,由大变小,还在刮着;冲天大火,也由猛转弱,还在燃着。田虑一下跳到班超面前,竖起大拇指夸道:“司马大人神机妙算,今夜这风可帮大忙了。在你安排火攻的时候,一点风没有,你是怎么知道会有大风的呢?” “本官可不是什么神仙,哪里会神机妙算?”班超幽默地笑着,再一次拍着李同肩膀回道,“其实还是李小郎君细心,事前做了调查。这里一年要刮一百多次风,风期集中在四、五两月间。” 众人听后,更加对李同心悦诚服,纷纷过来表示亲热。李同依然表现得非常谦逊,只说这是班司马指挥得当,方能一举破敌,自己不敢居功。 班超非常满意李同的表现,这样有本事又很谦虚的手下如何不让人喜爱?此刻他自得意满,心中畅快之极。火光中,他看得见人人都流露出胜利的欢欣,个个都展现了一副快乐的笑脸…… “嗵”的一声,两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在地上,把窦固军中从事郭恂吓了一大跳。班超带领人马回到城里已是天光大亮,副使郭恂刚好起床。郭恂见班超身后两个陌生的年轻人甩出的是两颗人头,大惊之下问道:“班司马,昨……昨晚你们一夜没回来,去杀人了?” “呵呵,郭从事,话可不能这么说,杀人,要看杀的是什么人,不能单说去杀人了。”侍卫长王强嘻嘻一笑回道。 “你们杀的是什么人?”郭恂指着地上的人头兀自问道。 “是北匈奴派来的使者。”快嘴的王强又抢先回道。 郭恂本来见班超、王强一夜不归,心里早就直犯嘀咕,听了王强的回话,又见几个人两眼通红,身上血迹斑斑,显然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郭恂平日虽然和这些人不太亲近,倒也没啥矛盾,不过此事一出,也不免有点不快,他转向班超,嗔道:“班司马,你虽然是正使,但吾乃奉车都尉任命的副使,这么大的事儿怎不告诉下官,跟吾商量商量?” 班超见问,就把昨天耿恭麾下斥候李同主仆前来报信,当时情况如何紧急的事情,原原本本讲了出来。郭恂不听则已,听后脸色大变,浑身上下好不自在。 班超出生官宦世家,对郭恂这人知根知底,知道他计较功名,如何不懂他的心思?这件事没有跟他商量,又取得了如此大的战绩,如果不给些好处,郭恂肯定会心生抱怨。 想到这,班超哈哈一笑,解释道:“呵呵,郭兄,小弟无意独揽大功,全歼北虏,你昨夜虽没去,却是为了迷惑鄯善人,隔绝消息。这件大功劳怎么也应有你的一份。再说,昨晚情况实在紧急,闹不好,今天你我很可能被豺狼食之矣!” 郭恂听班超这样一说,心中大喜。汉朝注重军功,分散尤其优渥,想起唾手可得的军功,他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心情大悦,立刻出谋献策道:“班司马,事不宜迟。昨夜那么大的动静,肯定也会走漏风声,须及早处理好收尾。班老弟你干得好,为咱大汉除了一大祸害,下官心里高兴。” “正该如此!请郭兄放心,班某报功的文书上,一定会有尊兄浓墨重彩的一笔。”班超有意重复这样一句,接着说道,“郭老兄莫急,有你干的事儿,也是大功一件。一会儿你我一道儿会见鄯善王广,给他送上一份厚礼。” “送礼?什么礼?”郭恂不解地问道。 班超用手一指地上,狡黠地笑道:“当然是北匈奴使者的脑袋!” 郭恂两眼一转,明白了班超的意图,连连说道:“对,对,敲山震虎!这样做好,他不找咱咱找他,是得给他送礼去。” “不不不,不是我们去送,咱要把他召到这儿来。”班超纠正说。 “好,好,就这么办。”郭恂应和说道。 说话间,姚光、田虑、甘英走了进来。姚光代表三人问道:“班司马,咱什么时候去见鄯善王?” “此言差矣!大汉乃天朝上国。不是咱去见鄯善王,而是把他叫到咱这儿来。”郭恂抢先回道。 “郭从事言之有理。待会见鄯善王的事有本官、郭从事和王强,再加上李同主仆两位无敌勇士就行了,你们回去安排一下,让大伙儿好好洗洗,换换衣裳,足足睡上一觉。睡完觉派人上街买酒,这回买上二十坛,让大家放开喝,喝醉了也不要紧,咱今天要隆重庆祝胜利。” “喏!”众人应和。 班超心情很好,又豪气地吩咐道,“等一会,你们先把我们昨夜关押的鄯善驿馆官员放掉,要向他们讲清为什么这样做,以免造成误会。” “喏,坚决执行命令!”姚光、田虑、甘英齐声应道。 “王强,你换换衣裳把鄯善王广叫来,就说有礼赠他。”班超又向侍卫首领王强吩咐道。 “喏,卑职一定照办!”王强回道。 班超布置完这一切,浑身像散了架似的,疲惫不堪,他真想倒在床上蒙头大睡,可是,想到一会儿要和郭恂一起会见鄯善王广,他只好强打精神,支撑着疲惫的身子换衣洗脸,竭力使自己振作起来。倒是李同主仆两人依然不见疲态,尽职尽责的担任着他的护卫工作。这让他感动之余,又对两人啧啧称奇。 北匈奴使者一到鄯善,鄯善王广便十分惶恐。为首的使者屋赖带和副使比离支。这两人在他面前都很傲慢,盛气凌人。 这些天来,屋赖带的声音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我大匈奴在与汉军交战中,虽然两次失利,但锐气不减,几十万大军仍可在广阔的地域任意驰骋。西域是我们的势力范围,我等来此意图明确:一是明白相告,我军正伺机向汉军发动进攻;二是让西域诸国不要受汉人诱惑,同我们一道与汉军作战,否则,对你们将大大不利……” “北匈奴得罪不得呀!”鄯善王广暗中想道,“可汉军最近连连取胜,已屯驻伊吾卢,更不可作对。”他转过来又这样想道,“两国都派来使者,谁也得罪不得,我该怎么办呢?他们双方人马又近在咫尺,如何处置是好?” 鄯善王广在左右为难时,对汉使的热情冷却下来,不再像班超初到时那样礼数甚备了。他也不敢和班超会面叙谈、密切联系,竟把班超一伙人马置于遗忘的角落。 一个念头在他心中转过:“北匈奴使者人多势众,盛气凌人,十分难惹。但是汉使人少力单,还好应付,要不然……”慑于北匈奴使者的高压政策,他曾有过这样的闪念:把班超等三十六人交给北匈奴人,反正汉朝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这样,北匈奴人就好打发了。 鄯善王广几次想这样出卖班超一伙儿,可转念一想:不可,汉军一旦到来,自己定遭灭顶之灾。他还想到前汉大将军霍光派平乐监傅介子来刺杀当时的楼兰王,就是因为楼兰王(鄯善前王)受匈奴指使,屡杀汉使的缘故。再说,鄯善与汉世代友好,源远流长,出卖汉使,算不上大逆不道,也算破坏两国的关系。所以,在如何处置北匈奴使者和班超一伙人这个问题上,他总是举棋不定,犹豫不决。 今天,他准备一上朝就准备召集各位大臣再一次从长计议,拿出对待两国使者的决策。可他万万没有想到,汉使团侍卫首领王强捷足先登,一大早就找上门来。 “禀告大王,班司马有请大王,有要事相商。”王强进殿说道。 去还是不去?正犹豫间,只听王强抱拳又道:“国王陛下!班司马还给您准备了一份厚礼呢!务请大王亲自取回。” 鄯善王广本不想与班超会面,听王强一说,看这架势,觉得很有来头,不得不答应跟王强走一遭。他跟王强一到班超住处,班超便彬彬有礼迎上前来。 “大王光临,我等不胜荣幸,特备厚礼一份。”班超双拳一抱,躬身施礼道。 鄯善王广自知理亏,这段时间冷落了班超一伙人,连忙歉意地说道:“使者大人,这些天我等对你们照顾实有不周,敬请谅解为盼。” 班超对这话仿佛没听见一般,向王强发话道:“上礼!” 王强闻声一挥手,李同主仆就各提来一个包袱,直奔鄯善王广。只见他们把包袱往地上一扔,立时滚出两颗人头来。鄯善王大为震怖,差一点吓倒在地。 “这是北匈奴使者屋赖带、副使比离支的脑袋,他们的人马,昨夜已被我等尽数歼灭。”班超向鄯善王广冷冷地说道。 鄯善王广惊恐万状。他一向胆小,加上李同和莫博德两个彪形大汉一脸凶悍的看着他,似乎一言不合马上就要下手的样子,更是吓得魂不附体。好长时间,鄯善王广方缓过点劲儿来,强打精神,连忙拱手作揖说:“班大使,请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班超正色说道:“北匈奴人一向专横暴虐,不可一世。我知他等到来,使大王百般作难。我等深知,我不吃他,他必食我,与其被人吃掉,不如先下手为强。让大王受惊了,多蒙见谅才是。” 鄯善王广已渐渐从惊恐状态中镇静下来,说道:“班司马,你们灭掉北匈奴使者也为我们消除了祸根,我也高兴。班司马还有什么话尽可直言,我们能够做的,一定全力去做。” 班超见鄯善王广态度已有转变,便以诚相见,进一步解释说道:“陛下,我等除掉北匈奴使者,不单考虑自身安危,也是为了鄯善和西域各国的利益。本使想请大王把我等消灭北虏的消息公布于众,昭示全国,并表明我汉朝与鄯善及西域诸国永结友好的愿望。” “本王答应了!” 鄯善王广即刻答应班超的要求,说道:“你们的胜利,也是我们的胜利,我要以更盛大的宴会招待你们全体成员,共同隆重庆祝消灭北匈奴使者的胜利。”班超笑了。他一步向前紧紧拉住鄯善王的手,鄯善王也感觉到了他的真诚,这才松了一口气。 (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震慑鄯善(2) 当天中午,鄯善王广就和满朝文武大臣举办盛大宴会,隆重庆祝班超一行人马取得的重大胜利,并发布公告,昭示全国。 公告一公布,一传十,十传百,班超的名字和全歼北匈奴使者的消息,很快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鄯善共有一千五百七十户、一万四千一百人,在他们心目中,班超成了名震全国的盖世大英雄。班超的事迹广泛传颂,许多传说简直就像神话一样,可神奇了。 鄯善王广在同汉朝和北匈奴两国使者的交往中,早已感到班超待人平等、讲究礼义、坦诚友善,与北匈奴使者的居高临下、野蛮粗暴、专横跋扈相比较,迥然不同,值得敬重。在北匈奴使者及其人马被全歼以后,鄯善王对班超更加敬重了,对班超一行人的饮食起居重新做了安排,照顾得比以前更加精心、周到了。 西域的春天是转瞬即逝的。“万树梨花”的冬天一过,春暖花开,人留不住,没过几天,花便匆匆谢去,草木嫩绿的颜色很快浓重起来,天也变热,夏天来临了。 在鄯善王广的请求下,班超带领姚光、田虑、甘英、王强和新收的李同主仆两人,由却胡侯、鄯善都尉、击车师都尉、击车师君、译长等官员陪同,深入各地兵营,对鄯善全国两千九百一十二名官兵轮流进行军事训练。 班超还在这些官员陪同下,视察了鄯善所有边界地区,对四邻各个国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班超帮助鄯善进行了军事训练,得到了鄯善王广的深厚谢意,增强了两国友好关系,收获是可喜的。在陪同班超视察边界过程中,李同借此机会掌握了鄯善周围各国的大量情况,绘制了最新的地图,满载而归,收获同样不小。这段时间细心的调查,为他将来立足西域打好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由于他精通文墨,班超便让李同协助他完善自己的西域资料准备: 疏勒国,王治疏勒城,去长安九千三百五十里。户两万一千,口七万八千六百四十七,胜兵三万二千人。疏勒侯、击胡侯、辅国侯、都尉、左右将、左右骑君、左右译长各一人。南至莎车五百六十里。有市列,西当大月氏、大宛、康居道也。 于阗国,王治西城(今新疆和田境内),去长安九千六百七十里。户三千三百,口万九千三百,胜兵二千四百人。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骑君、东西城长、译长各一人。南与婼羌接,北与姑墨接。于阗之西,水皆西流,注西海(今咸海或里海或波斯湾);其东,水东流,注盐泽(今新疆罗布泊)。多玉石。 …… 这仅仅是班超所做笔记的一部分。班超经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出的笔记,不单对他开展军事、外交活动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也为他哥哥班固撰写《汉书》中的《西域传》提供了翔实、准确的资料。今后,每当他翻阅这些笔记的时候,他都要想到这个半路上杀出来的小子李同。 在整理笔记的过程中,李同帮了很大忙,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正因为他超强的情报工作能力,才会让班超笔记有了更加详实的记录。在他看来,笔记里面也渗透着李同的一份“心血”啊!如此文武兼修的人才,他如何不喜欢? 三个月后,班超带领一行人马一回到酒泉,就和郭恂一起向窦固做了详细汇报。窦固大为欢喜,说道:“三个月前,本帅接到你们的捷报时,真是捏了一把汗。本帅当时就上报了皇上,为你们请了功。圣上闻报非常高兴,又做了两项重大决定。” “窦侯,皇上做了什么新的决定?”班超问道。 “呵呵,一是收回耿秉的传符,由本侯继续统率原有两路大军向西挺进;二是再次派人出使西域各国。”窦固笑眯眯的回答道,“吾想汝等鄯善一行,已很辛苦,想让皇上另派人去,就把你们调了回来。可前不久刚刚收到皇上的紧急下诏,不同意另换新人,这任务又落到阁下的头上了。” 说完,他拿出一份诏书递给班超,班超接过诏书一看,只见上面御笔亲书道:吏如班超,何故不遣而更选乎?今以超为军司马,令遂前功。班超看完,心中顿时波澜起伏,无它,因为前段时间他与执意归队的李同在伊吾卢休整时,就聊到过这个话题。 那段日子,李同对朝廷今后在西域的安排做了一番预测,他语气肯定地说:北匈奴将更加注重与汉朝在西域的争夺,由于地理原因,北匈奴比大汉帝国更加容易控制西域,因此他认为,朝廷应该加强伊吾卢的屯田力度,加大大汉军队在西域的军事存在,并提出了一个建设兵团的概念,在伊吾卢这个地方打造一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军事基地,同时以马槊骑兵的形式,成立一支快速反应部队,成为大汉帝国管理西域的军事基础。 这个提议让班超大开眼界,也颇为心动,专门为此向皇帝上了一份密折,并附上了李同所写的关于在西域形势分析报告和成立建设兵团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临别的那天晚上,李同曾准确的预测说朝廷依然会把这件大事交给自己实现,这一次出使才是班超建功立业,万里封侯的机会。果不其然,如今自己刚回到酒泉,就接到了皇帝的圣旨,李同如此准确的分析、别出心裁的想象力以及条理分明的缜密判断能力,都让班超此时震惊不已。 正在他胡思乱想时,窦固又说道:“仲升(班超字),这次出使西域与上次单去鄯善不同,要完全打通与西域各国的关系,任务相当繁重,需要很长的时间,困难也要大得多。你们去鄯善前本侯说兆头好,只是个鼓舞士气的玩笑话。任务完成得怎样,干得如何,关键在决策。这次你们走动的国家非常多,要兼通西域南北二道,本帅看还得给你们使团增添人马,你们看增添多少是好呢?嗯,对了,本帅已经命令耿恭司马在伊吾卢的部队随时可以接受你的调动,配合你的工作。在此之前,你先要去一趟洛阳,皇上要召见你。” “还是上次原班人马,三十六人足矣!”班超回道。 “你呀,就认准了‘六六大顺’!任务需要,还是增加点人吧!”窦固好意劝道。 “人多事繁,如遇不测,反倒累赘。”班超坚持说道。 “窦统帅一心为咱们着想,该增就增点儿人吧!”从事郭恂也开口劝班超说。 班超不语。 窦固看出班超的固执,也强硬地说道:“最少,本帅得给你增添一些护卫,保障你的生命安全,令兄与吾乃莫逆之交,你要是真出了事,本帅可无颜见令兄了。” “大帅,您打算给吾增添多少人呢?”班超反问道。 “嗯,“窦固想了想,说道:”先给你增加五十名亲卫骑兵吧,虽然人数不多,但在紧急情况下,至少有自保之力。太多了又会引起西域小国的恐慌和戒备,反倒是不利你在西域开展工作……” “大帅过虑了,下官认为继续保持原班人马才是最好的选择!”班超打断窦固的话,分析说,“大帅,我看就不要增加人手了,我出使西域主要的目的就是和各国重新建立外交关系,不让他们继续倒向匈奴。如果我带了太多的人马反而不便,首先就是沿途的后勤补给困难,正规的军队在外待的时间太长,肯定师老兵疲,无法长期保证战斗力,出使各国,反而是游侠儿更加适应这样的工作;其次,这点人马跟在我的身边,遇到西域小国,对方的国君肯定不敢与本官见面。毕竟前朝傅介子斩杀楼兰国君的事情,已经在西域各国传得沸沸扬扬,另外去了西域真正的大国,这点人马又不够看的,反而会引起对方的警惕,真要是起了冲突,基本上是给对方送人头了。因此,吾意已决,还是保持现在的规模吧。” 窦固也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只好无奈的点头答应了下来。从帅府出来回驿馆的路上,田虑迟疑了半晌,还是开口询问道:“班司马,您为何不向大帅要两个人呢?只要您开口,大帅肯定会答应下来的。” 班超捋一捋胡须,笑道:“你是说李同和莫博德吧,不妥,不妥。” “为何?您不是很欣赏这两人吗?尤其是那个李同。”田虑诧异的问道。 “的确,吾欣赏此子,“班超点点头,说道,”但并不意味着要把他放在身边,这会影响他的前途的。莫博德倒无所谓,他只是个匈奴降人,但李同不一样,此子目光远大,思维活跃,更加适合军旅。卫霍之后,大汉缺乏一位真正有战略目光的统帅。那段日子的相处,他替我编写笔记,很多真知灼见常常让我惊喜不已。我敢断定此子乃不世出的将才,这样的人留在本官身边充当护卫实在是太可惜了。他现在更需要的是一个人发挥他特长的天地,留在西域屯田,也许对别人是件苦差事,但对于李同来说,却是一个能够充分施展他潜能的舞台,他现在更需要的是实践。” 田虑听了,良久不语。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时间回到几个月前,李同跟随使团回到伊吾卢,身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班超的报功文书上李同为首功,加上斩首三十五级,大汉最重军功,同时有班超向皇帝的推荐,回到耿恭部的李同很快就被任命为驻伊吾卢护屯田军候。就这样,李同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身份从一名罪囚华丽的转身为一名大汉中级军官,升迁速度之快让人大跌眼镜。 按照东汉军制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千人一部,有司马或校尉为正司马为副。按照朝廷的军制,李同可以在屯田的流囚中招募一支两百人的部曲,管理一个人口上千人的屯田区。这一年,他刚满十七岁。 虽然汉军在伊吾卢击败了南呼衍王,把自己的势力重新拓展到西域。不过,在南呼衍王和左鹿蠡王的带领下,北匈奴依然还有人口一百多万,在整个东亚和中亚,还是除了汉朝以外最大的一个军事实体,对某个地域还是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比如说,目前在西域有三十六个小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敢在匈奴人面前说“不”的。匈奴人只要到了家门口,不管情愿不情愿,都会打开城门,当贵宾相迎,主动以厚礼相赠,只为了不让整个国家毁在匈奴人的铁蹄下。与匈奴人的野蛮、粗鲁相比,深受儒家文化浸润的汉朝会显得文雅许多。同样,汉朝也会要求那些小国家归顺自己,但不会使用太伤害尊严的方式(比如说,用恐吓威胁、刀剑相逼)。 任何国家,不管大小,都不想归顺某个朝廷。可为了现实生存的需要,不得不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非要在汉朝和匈奴之间选一个大哥的话,他们自然会选择汉朝。也是这个原因,从汉武帝开始,差不多每年都有西域各国派出的密使来到汉朝,请求汉朝接受他们的归顺,不断表示希望东汉能派大军镇守西域。 汉朝和匈奴人相比,地理上的劣势让汉军每次出兵西域付出的代价过大,尤其是财政负担过大,而且不能持久。班超也意识到大汉需要在西域保持军事存在,只有走屯田这条路,同时还可以以战养战,训练一支鄙视匈奴人更适应其战的军队出来。 班超通过大量的数据对比和严谨的分析,让班超的奏折非常有说服力,这份奏折得到了皇帝的重视。正因为如此,这也坚定了汉明帝加强在伊吾卢屯田的力度。 东汉永平十七年三月初五,皇帝的圣旨抵达西域,敦煌正式成为护西域都护府所在地,陈睦担任新的都护。陈睦立刻命令汉军开始大规模进入西域屯田,除了哈密的李同部外,汉军耿恭部驻扎疏勒城,关宠部驻扎柳中城,这两支部队都划归西域都护府指挥。因此,汉军就形成了以哈密、疏勒和柳中为据点的三角形支撑点,开始打造西域都护府的势力范围。 而今人不解的是,耿恭麾下的大将李同所部却被剥离出来,留守伊吾卢,所辖部队划归陈睦指挥,从属于西域都护府,圣旨上明确规定,由新任屯将李同全面负责伊吾卢兴办哈密坞的屯田练兵工作。这让耿恭很长时间极为不满,但圣旨已下,他也无可奈何。 在这个时代,哈密是李同提出的一个新地名,李同部选择垦荒的位置跟后世哈密所在的位置也有很大的区别,倒是跟后世新疆建设兵团13师所辖某团的黄田农场位置重合。在后世,黄田农场位于天山东段的喀尔里克山南麓,哈密盆地的东端。黄田农场所辖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有金、银、铜、铁、钼、花岗岩、石灰石以及煤等矿产资源,葡萄、红枣、核桃誉满全国。在李同上辈子生活的时代,黄田团场总控面积为1057.08平方公里,有独立的水系庙尔沟河,年地表水4500万立方,地下水4000万立方,现有耕地面积3.75万亩,草场57万亩。 这里的气候属于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干燥少雨,光照充足,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温度为9.8c,地表水流量年径流量为0.3933亿立方米。因为这里是李同上辈子曾经生产生活过的地方,他熟悉这块土地下的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假以时日,李同很有信心将这里建设成为一颗西域冉冉升起的明珠。在耿恭部离开伊吾卢之前,李同就利用西征军中随军的罪囚和民夫在这里筑起了一个规模不大不小的哈密坞城,当做汉军控制西域的前进基地。 …… 从古至今,最精明的商贾是这个世上最具有开拓精神的人,也是这世上最势利眼的一群人,他们善于分析天下局势,趋利避害,也习惯依附强权,从中谋取最大的利益。耶路撒冷商人拉赫曼就是一个这样的商人,他有一支三百二十峰骆驼组成的大驼队。他一向对哈密这个穷乡僻壤非常的看不起。 在他过去的印象中,这里除了盛产野人和强盗之外,就再无任何的特产。如果不是因为通往哈密的山谷地处天山要道,又卡在沙漠的出口上,实在是避不开,他是不会在哈密这个蛮荒之地停留片刻的。不过这次拉赫曼的哈密之行,已经完全颠覆了之前他对哈密的印象。 他的驼队正走在天山通往哈密出山口的最后十八里盘山路中。这一路上,拉赫曼看到的都是以前从未看见过的城防工事,见到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防御堡垒以及烽燧,这让他既紧张又好奇。如果不是每次都能够顺利通过,拉赫曼几乎会以为自己正无意间闯进了一个恐怖的军事堡垒,出了山口后,他曾想象可能会有凶神恶煞的军人提着刀子正等着来勒索他。 转过最后一道山弯之后,一道青灰色的高大城墙突兀的出现在拉赫曼的面前平原上,这座城池的一面墙封锁了整个山谷出口,让这座建筑成为了整个西域地区,西域人难得一见的大型的关隘。 让他咂舌不已的是这座城墙之高甚至挡住了太阳,他需要仰起头才能看到城头飘扬的大汉军旗。离山口越近,那满是铁刺的城门如同虎口一般横在谷口,似乎要择人而噬。不过有一点稍稍让他安心,那就是虽然目前大门没开,但有一扇小门现在是敞开的,说他是小门也有些夸张,因为即便是这座小门,在他看来也足矣让自己麾下高大的骆驼昂首挺胸的走进去。 拉赫曼怀着一颗无比忐忑的心随着城门官进了城墙,城墙后面还有一道不算太高的厚城墙,两堵墙之间有一片三四亩地大小的空地,这里除了沙石之外,什么都没有。两条陡峭的斜坡靠在城墙边上,不断的有骑着马的大汉军士沿着斜坡上了城墙。 “我的天!竟然有瓮城。” 拉赫曼惊讶的说不出话来。放眼整个西域,即使在最大的乌孙国都没有的防御手段,竟然在西域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出现了。据说这样构造的好处就在于敌人攻破大门之后,一旦敌人冲进大门,站在四周高墙上的士兵就能在敌人没有遮掩的情况下,只需用羽箭,甚至是石头,都能完全彻底的把冲进城的敌人消灭掉。 不过,看到这样的瓮城之后,拉赫曼忐忑不安的心反倒变得平静了。拥有一座这样雄伟城池的管理者,是不会看上自己那点财货的,只有大规模的贸易才能对这样的城池带来无穷无尽的好处。果然不出他所料,那个负责的城门官让手下胥吏清点了他骆驼背上的货物以后,按照十税一的比例抽取了过关的税就非常痛快的放了行。 过了瓮城之后,拉赫曼的嘴巴张大得就再也合不拢嘴,眼前繁华的市场,让他完全忘记了今夕是何夕。一个穿着打扮非常干净的西域少年很有礼貌的朝拉赫曼抚胸施礼道:“欢迎您!远方来的客人。能允许我给你您的牲口找一个很好的牲口棚吗?不贵,您只需要付出五个罗马银币的代价!” 听到这句话,拉赫曼的脑袋轰的一下就好像炸开了一样,神情变得有些恍惚。他几乎快忘记了,上一次被小商贩如此礼貌的招呼的时候,好像还是二十五年前,他随着自己的父亲第一次抵达遥远西方的那座罗马城,当时他认为罗马就是世界上最繁华的世界,直到他第一次看见长安的时候,才被长安城庄严恢宏气势所征服。 这些日子,拉赫曼在哈密城过得愉快极了。穿越沙漠的劳累和风尘在这座不大的城市里全部都清洗的干干净净,这时候的他只想懒懒的睡上一觉。此刻,在哈密城南市场旁的客栈里,一个专业的技师正在殷勤的帮着拉赫曼揉捏着身体,他的力道很大,每一次都能准确的捏在骨头上,虽然很痛,可是疼痛过后,拉赫曼就觉得自己已经身在云端。 他惬意的挥了挥一下手,浴池旁边一位美丽的西域小娘立刻乖巧地将一颗冰镇葡萄送进他嘴里,一股凉气就顺着咽喉直到胃里,让他舒服得直哼哼。做完按摩后,拉赫曼把自己肥硕的身体浸泡在温水池子里面,只露出一个硕大的脑袋,他吐了一口浊气,回忆着这段日子来他不同寻常的经历和体验,顿时有了在这里扎下根的想法。 这位来自耶路撒冷的商人自言自语嘀咕道:“拉赫曼,这才是生活呀!这辈子,你这家伙,以前真是亏大了。管理制作城市的那位汉朝将军可真是一个天才,这里竟然出产如此之多的产品。我敢肯定不用多久这个哈密城将成为财富之地。天呐!我一定要想办法认识这位伟大的将军。” (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开拓哈密(1) 永平十七年正月,班超面圣后,李同被朝廷任命为西域都护府所属哈密城守,担任屯田司马之职,负责组建马槊千骑。 对于哈密来说,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汉民人口,可冥冥之中似有天意,哈密遇到了一次飞跃式发展的契机。史书记录:“永平十六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东四十九郡,北海琅琊坏祖宗庙城郭,杀六千余人,十余万人无家可归,明帝命迁民戎边……” 随着汉朝势力的东移,关东地区门阀豪强势力兴起,为了保持国内的安定,借着地震的契机,明帝强令迁山东各地豪强移民河西走廊以及敦煌和哈密。永平十六年底,山东王氏、莫氏、易氏和田氏等十几个宗族旁枝被指定迁往哈密,由于这些移民带来了中原先进的农耕技术,加上城守李同开挂的金手指,各行各业在短短的时间里在哈密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临近中午的时候,李同的义弟,哈密城守从事万福坐在城主府下公事房办公桌后面,正漫不经心的听着下面这位西域商人拉赫曼絮絮叨叨的陈述自己的请求。 “尊敬的从事大人,我觉得哈密这里不错,请您转告城主大人,如果李大人允许,我很想在这里开一家店铺,很大的那种,作为我的商队来往洛阳的一个仓库,你觉得这样可行吗?” 拉赫曼毕恭毕敬的说完,要小心翼翼的奉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一小袋子来自罗马的金币。万福不动声色,看也没看那个袋子一眼。只是微微的点点头,表示这件事情他知道啦,让他回去耐心的等候消息,城主目前不在,过几天才有准确的消息。 拉赫曼忐忑不安的告辞出来,从头至尾,脸上保持着毕恭毕敬的表情。他可不敢小瞧眼前这位十五岁的少年,早就打听到了这位名叫万福的少年正是李同的义弟,关系十分的亲密。为了今日见这一次面,他可是在那位城门官陶最身上下了不少本钱,足足十个罗马金币。等人走了,坐了一半天的万福伸了个懒腰,他拎起桌上的那个袋子瞅了一眼,里面黄灿灿的都是金币。万福咧嘴一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他满意的把金币揣在怀里,刚想回到后台休息,正在这时,门房前来报告有信使送来急件,万福打开一看,脸色微变。他大声唤来仆役牵出战马,带着两个随从纵马出了城主府,直接出了东城门,一路朝天山深处而去。 沿着蜿蜒的山路走了一个多时辰之后,看着两边的山形地貌,原本有些焦急的万福露出了笑脸,不经意间加快了脚步。他可听大哥说了,隐藏在这里的野狼谷才是他们兄弟俩最后的安身立命之地。 这里满是木香花,是一个神奇的所在,当初,李同大哥第一次带自己到这里来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清香四溢的宝地,同时也是天山里面,最幽深,最美丽的一条山谷。翻过一座小山包,野狼谷就呈现在眼前了,此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 正值春日,处处鸟语花香,空气中透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气息,令人心旷神怡。看着一路上的好风景,万福心中暗忖,李同大哥单枪匹马在西域拉起队伍,还能在群狼环饲的生存下来,把队伍带着在天山里找到适合人聚居的地方,这非常的神奇! 更不要说这一两年刚刚新建隐藏在这里许许多多神奇的工坊,使得野狼谷能够生产出更好的铁器,精美的玻璃制品,还有那些更加细密的棉布,这一切都是支撑哈密的发展财富来源。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哈密能够发展的这么快,除了机缘巧合外,跟野狼谷这个基地提供的大量财富的支撑分不开关系。更何况,这里还有着李同麾下最强大的军事力量——玄甲重骑。 进入山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正在修建的城墙,几百个西域的野人在士兵的看押下,正爬上爬下的忙忙碌碌,高大的龙门架上安装着滑轮和吊索,将一块块巨大的岩石高高吊起,然后垒放在城墙上,岩石之间的夹缝中填满了用水和沙粒调和的火山灰。城墙修建的速度非常快,看看进度,再过几天就要完工了。 “二公子,您来了!”一个熟悉的军士上前抱拳打了个招呼。 万福随口问了句:“是啊!陈什长,这层墙修的很快啊,“不等军士回答,又追问道,”对了,我大哥在哪里?在办公室吗?” “应该不在办公室,今天玄甲骑有集训。大公子现在后谷草场上训练骑兵。”那个军士答道。 “真的,太好了!谢谢啦!” 万福眼睛一亮,谢过军士指点后,他一夹马腹,不再多话,立刻催动胯下的战马,进了没有门的城门洞,带着两名随从沿着大道匆匆的向山谷后面驶去。越是进入到山谷里面,万福就越是对李同当初选择这里为基地的眼光感到钦佩,不说别的,只是山谷里那十几颗几人都抱不拢的无花果树,就让万福非常的喜欢。一道流泉从山顶跌落,瀑布并不大,但是在野蛮荒芜的天山里,已经非常的难得了。 万福刚刚赶到后山,野狼谷后山开阔的草原上,一场接近于实战的演习正在进行,人嘶马喊中,沉寂的山谷变得喧嚣起来。代表进攻方的古德信率领着麾下步军六百,两翼骑兵各是两百,总共一千名红色胡服大军,便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 一阵嘹亮劲急的号角,与之对垒的玄甲骑在莫博德的率领下随之出动,漫漫黑色如同遍野松林,看阵势仿佛与红方大体相同。万福注意到,这是两支实力堪堪抗衡却是风格迥异的大军:且不说古德信所率仁军依旧持着阔身汉剑,弩兵和长戟塔盾,玄甲骑则长矛马槊,弯月战刀,两翼骑兵更是不同。 骤然之间,黑方鼓声号角大作,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红方两翼骑兵率先出动,中军兵士则跨着整齐步伐,山岳城墙班向前推进,每跨三步大喊“杀”,竟是从容不迫地隆隆进逼。凄厉的牛角号声震山谷,两翼骑兵呼啸迎击,重甲步兵亦是无可阻挡地傲慢阔步,恍如黑色海潮平地席卷而来。 终于,两军排山倒海般相撞了,若隆隆沉雷响彻山谷,又如万顷怒涛扑击群山。长剑与弯刀铿锵飞舞,弩箭与投枪呼啸飞掠,密集箭雨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沉闷的喊杀与短促的嘶吼直使山河颤抖!整个山原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所湮灭..... 万福注意到,战场之外的一个小山坡上。几十个骑兵簇拥着一员大将正指指点点山下的状况,不用问为首的那人肯定就是李同。已经十八岁的李同身材瘦高,左肩斜背着一张大弓,头上没有戴冠,只别了一根长簪,输了个上耸的发髻,穿着一身白色的大氅,腰间系着条麻绦,衣饰虽不华丽,却纤尘不染,干净利落。李同背上那弓比寻常的弯弓足足长了一尺有余,通体金黄,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出淡淡的玉石般的光泽,显然并非木质,万福知道这是一张特制的铁胎弓,力道非常强劲,别说开弓射箭,很少有人能够拉动它。 等到演习结束,万福扯着脖子大喊:“大哥,我来了!”然后策马向山上跑去。 那李同原本背对着万福,听到他的喊叫和马蹄声,身子微侧,转过头朝他看来。万福一见,心中不免又莫名有一些羡慕:咱哈密的边塞将士个个都是相貌粗豪、神态威猛的大汉,我这位大哥倒是一个如此俊美的人物。哎,一个男人怎会长得如此漂亮,简直比大姑娘还要好看! 但见那李同身披霞光,当风而立,人如玉,衣胜雪,爽朗清雅,潇洒出尘,身后衬以雄浑苍凉的天山山脉,越发的显得丰神俊朗,光彩照人。万福为他容色所逼,情不自禁低下头去,有些自惭形秽。李同慢步走到万福近前,一阵风吹来,把他大氅的后摆撩得老高,如同鼓起了一双翅膀。他神情严肃的看着万福,问道:“小六子,你不在哈密好好待着,帮大哥盯着点,这个时候怎么跑来了?” 万福委屈的说道:“大哥!肯定是有急事嘛。班司马有急信,看样子他在于阗遇到麻烦了。另外来了一个西方的大驼队,足足有三百多匹骆驼,为首的那人自称拉赫曼的从耶路撒冷来,他希望在哈密城南草市购地建房,开办一个属于他的商站。”万福边说边从怀中掏出班超写来的帛书,交给李同。 李同看完书信,叹了口气把书信收进怀里。然后,他唤来莫博德吩咐道:“老莫,班司马遇到麻烦了,我需要亲自跑一趟。你从玄甲骑挑选五百名武士交予我,一人三骑,明天一早随我赶往于阗,你就不要去了,帮我看好野狼谷,这里可是我们的根基。” “喏!”莫博德有些遗憾地抱拳应喏,和万福打了个招呼就急匆匆去草场收拢兵马了。莫博德刚走,古德信垂头丧气的走了过来,人还没到,嘴里面就大声嚷嚷:“李司马,这也忒不公平了。我的骑兵本来箭术骑术就没有这帮西域野人好,现在连武器铠甲也比不上。这样下去,只有挨打的份。” “老古,说什么哪?不要整天抱怨。箭术,骑术不好,就要多多练习。”李同不悦的说道,“没有这些个马上基础,即使跟你们换装新式的铠甲和骑枪,上了战场也是给人送菜。新式装备迟早会要装备你们的,但是你要记住,武器先进并不是唯一的基础,最重要的还是合适的战术。重骑兵虽好,却不耐久战,你要多动动脑筋。吃了几次亏了!还没有一点长进,你还好意思抱怨?好了,今天你既然输了,就要兑现承诺,帮助玄甲骑打扫一个月的厕所。还有,最近我要出一趟远门,哈密的防务就拜托你了,你是哈密司马从事,城卫军和烽燧戎卒的训练也不能落下。” “喏。”古德信有口难言,无可奈何地答应道。 李同安排完一切,已经已经临近黄昏。李同骑在马背上,带着万福朝谷中的城主府缓缓走去。这个月还是万福第一次来到这里,和上次来时这里又发生了变化,那就是谷中的房屋更加多了,人口也越来越多。山谷里的居民以汉人工匠家庭为主,他们在这里享受着最好的待遇,住最好的房子,生活的条件和他们原来在山东时简直是天差地别。另外一部分居民就是西域的野人,他们是主要的劳动力,李同对他们不算刻薄,只要努力工作,同样能够吃饱住好,最早几批野人除了一部分精英进入玄甲骑以外,其他的人都成为了农夫。 目前野狼谷百废待兴,处处都需要人手,于是,莫博德新抓来的西域野人只能在野狼谷老人的监管下,努力的干活,总之在这里一句话,不劳动者不得食,野狼谷不养闲人。铁工坊扩大规模后,马拉耕犁的出现,让野狼谷的耕种变得简单易行,农夫将野狼谷红柳溪两岸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农场,不仅种植着大量的麦田,还有大片大片的棉花地,一切显得欣欣向荣。 目前在西域很多地方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时代,生产力极其低下,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吃饱。只要是能够种植小麦的地方,李同一点都没有浪费,这里的腐殖土实在是太肥沃了,在戈壁大漠中,粮食才是掌控种族命运的利器。在西域,每年的冬天,对于戈壁上的族群来说都是一场深重的灾难,因为粮食不足,他们会把族群里多余出来的人撵出族群,任由他们在戈壁上流浪,或者死于狼吻,或者死于饥寒。 李同相信,只要这些被抓来的西域野人看到他们的前辈过的好日子,新来的野人不用多久,就会融入到野狼谷这个大家庭里来。这已经有了先例,最早的一群西域野人因为生活富裕,能够吃饱穿暖,祝善很漂亮的木屋,现在这群人已经把李同当做部落首领,对他言听计从,比那些新来的汉人更加忠心。 一路走来,万福惊奇的发现,当李同每经过一个忙碌的工地,那些忙忙碌碌的西域野人,就会放下手上的工具,深深地鞠躬弯腰下去,尊敬之情溢于言表。经过工坊区的时候,李同顺便视察了一下。但他坐在工坊门口时,每一个经过李同身边的汉人移民也都会深深的弯下腰去,然后才去干自己该干的事情。显然,这些从山东过来的移民已经把李同当做了家主。 万福知道:李同在他们的心中是仁慈的,是大公无私的,更加是睿智的,尤其是他的博学多才,更是让这些人从心底感到敬畏。不论是马拉耕犁,还是新的水力纺织机械,水力驱动的炼钢高炉,焦炭炼钢和最新的炒钢法,都给了这群人颠覆般的认知。来野狼谷之前,谁能想到,这里只需两匹马一个人一天就能开垦出过去一年都开垦不出来的土地,每一次出铁炼钢,都相当于过去一个铁工坊一年的产量,尤其是那些纺织机械,不仅省人省力效率高,而且纺织出来的棉布细密的令人发指。这一切的一切,在这些朴实的古人看来,简直就是奇迹!只有智者才能有如此点石成金的本领。尊敬智者,是古人由来已久的传统。 野狼谷的面积其实不小,上辈子李同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他所在的农场就在这里,隔了两千年,这里的一草一木,他既熟悉又陌生,更多的是感到亲切。因此当初李同戈壁遇到风暴后,来到伊吾卢得第一个念头就想到把这里当做他起家的根据地,当时他和莫博德来到这里时,两个人凭借着超群的武力征服了生活这里的一个小部落,占据了这里,开启了自己的事业。 春天已经到来了,除了天山脚下的一片草原依旧是枯黄一片之外,在阳光下普照的土地,已经生机勃勃。蒲公英早早就绽开了黄色的花蕾,在山脚下开的星星点点,走到一个拐弯处,山坡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蜂箱,一些蜂农正在忙碌。一些骑马的少年赶着羊群,大呼小叫的在草原上奔驰,看得出来他们是那么的快乐和惬意。 凭良心讲,这些汉人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实在不错。天山北坡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春天只要把农作物的种子撒下去,可以一个夏天都不用管,只要到了秋天别忘了去收割就行。对于农耕者来说,有了粮食,就等于什么都有了。不要说西域不是汉人的老家,在这里有可能会被歧视,现在看来,这种担忧其实是多余的。 这个时候,人类还处在到处迁徙的阶段。什么地方容易活人,就往什么地方跑,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光是在西域就同时生活着几十个民族,都是从各处游荡到这里的,大家居住在一起,经历同样的风和雨,时间长了,相互就有了感情,不同的语言和血统有了交融,渐渐地就变得像一家人了。 眼前的温馨的场面让李同心里满满的都是自豪。说句实话,如果没有必要,他一天也不想离开这里,他很享受在这里忙忙碌碌的生活。可惜过两天又要远征,想到这里,李同心中就有些郁闷。他加快了步伐,朝着野狼谷里最大的那座四合院走去。那里就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家…… —————— 于阗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面,巍峨的昆仑山北麓。在当时有三万两千户、八万三千多人口,是南道葱岭以东的大国。 班超第二次出使西域,选中于阗落脚,一是想到于阗王广德的叔父休莫霸在位时曾借助汉人之力,与汉建立过友好关系;二是考虑于阗王广德目前的处境,从战略出发,很有必要助他一臂之力。 广德继承王位以后,国力强盛,打败了称霸于南道的莎车,从精绝西北至疏勒十三国都臣服于他,一度成为南道霸主。北匈奴听说这一情况后,派了五员大将,调动焉耆、尉犁、龟兹等十五国三万多兵力前来围攻于阗。在北匈奴强大的阵势面前,广德乞降,把太子交给北匈奴做人质,还答应年年为北匈奴贡献粮食、棉花和牛羊。 尽管广德臣服于北匈奴,还让北匈奴派使者监护其国,但和北匈奴的矛盾很深。班超考虑这些因素,认为有可能把广德争取过来,使于阗成为汉的盟友。于阗的国都设在西城。在距西城十几里处,班超令一行人马停住,派甘英和几个士卒带上丝绸锦缎、金银器具等礼物,进城向国王广德通报。 过了好长时间,甘英几人才打马飞来,一见面就气喘吁吁地说道:“班司马,广德待咱傲慢无礼,几次求见,他都不应,最后只是让人拿来一封信给咱。” “礼物收下了?”班超问道。 “礼物倒全收下了,这家伙的脸皮真厚。”甘英回道。 班超不再多问,连忙打开信件看了起来。 汉来使者:知你等到来,寡人本当亲迎,怎奈内政外事千头万绪,自顾不暇,故近日实难接见。鉴于城内治安,请你等暂在城外十里处寨宿是盼。并请切勿擅自走动。勿谓言之不预也。 班超看完这信,甚感意外,心里很是不悦、不安。他只好命随从们按于阗王的吩咐,在城外安下营寨,拭目以待,见机行事。这一晚打灶吃饭后,他心事重重,双眉总是不解。他在想,一到于阗便吃了个闭门羹,这到底是为什么?又该怎么办呢?入夜了,他思虑万千,怎么也无法入睡,索性吹灭灯火,走出帐来。 帐外,月光如水。月光下,南部大山黑魆魆绵延挺立,犹如天地间设下的巨大屏障;北边,平地黄沙,极目无边,天地浑然一体。在这荒无人迹的大戈壁上,他倍感天地空旷,充满一种从未有过的寥落、渺茫之感。人,在这天地间太渺小、太渺小了,命运途中,随时都会茫然无措。 自己当年立下封侯志,理想远大,可人生之路,绝非平坦笔直,走起来,谈何容易!两年来的戍边生涯,每迈出一步,都有艰险,自己付出了多少劳苦和心血!有时想来,这又何苦呢?难道,这就是人生?不,人生就是奋斗;要奋斗,就需要付出艰辛的代价。可是,这于己是心甘情愿、无悔无怨,可又何必牵连他人,让别人随同自己遭受磨难、历经艰险呢? 想到别人,他的眼前不由自主浮现出那个少年英雄的面容,唇角边不由露出一丝微笑,心中暗道:听说这小子在哈密搞得不错,不知道他的马槊骑兵有没有练出来,真的很期待呀! (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开拓哈密(2) 李同并不知道班超的心思,回到哈密城,他就在第一时间召见了来自耶路撒冷的商人拉赫曼。 大堂上,拉赫曼正诚惶诚恐的匍匐在地,小心翼翼的说道:“尊敬的将军大人,不瞒您说,我走了几万里,第一次在西域见到像哈密这样的城市,这里琳琅满目的商品让我大开眼界。说真的,您的税收也并不苛刻,我觉得您是一个仁慈的城主。如果您允许,我很想在这里开一家店铺,很大的那种,作为我们商队来往长安的一个仓库,大人,如果您同意的话,您卑微的仆人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起来吧,”李同手指轻叩桌面,轻声说道:“拉赫曼,你是一个商人,对于任何一个来哈密的合法商人只要你遵守本地的法律,不偷税漏税,诚信经营,我们就是欢迎的。因此,你在哈密城购买土地开办商站,这件事本官同意了,具体的细节你和我的助手去谈。“ “感谢您的仁慈!” 拉赫曼没想到如此的顺利,顿时大喜过望。 “对了,你应该是个犹太信徒吧?”李同突然问道,见拉赫曼点点头,又问,”你说来自耶路撒冷,据我所知,四年前罗马将军提图斯就率领罗马军团攻占耶路撒冷,摧毁了你们的圣殿。拉赫曼,请告诉我,你究竟从哪里来,莫非是从安息过来的?” “您……您怎么知道的?”听完翻译,拉赫曼浑身一抖,眼圈顿时红了,脸色也变得煞白。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遥远的东方竟然有人如此了解耶路撒冷,了解犹太人这个时期的处境。 李同的确非常了解犹太人的这段历史:公元前四年,前犹太王国犹大交由罗马直接统治,但犹太人保持着强烈的宗教认同感,始终没有被罗马帝国同化。公元66年犹太人爆发叛乱;公元69年,刚刚即位的皇帝维斯帕先平定了犹大北部的叛乱,派其子提图斯镇压耶路撒冷的起义。公元70年9月7日,罗马军队攻城近五个月后,耶路撒冷投降。但是,和平并没有降临,当圣殿仍在燃烧的时候,罗马军队开始抢劫能够到手的一切物品,然后便大肆屠杀身边所有的犹太人,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无论年长年幼、无论地位尊卑、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祭司,无人幸免。这场战争卷入了各种各样的人,结果导致了毁灭,那些乞求活命的人也是同样的下场…… 圣殿位于小山上,因为火势凶猛,好像整座城市都在燃烧,人们想象不出比这更巨大、更可怕的声音:胜利者的喊杀声、反叛者的嚎啕声混杂在一起,横七竖八的尸体覆盖了地面,罗马士兵必须越过尸体去追赶逃命的人群。 圣殿被毁以后,罗马军队继续追杀起义者,并很快占领了整个耶路撒冷地区,他们为自己的成就而骄傲。为了庆祝胜利,罗马人把自己的军旗插在城墙上,罗马士兵拥入街区,展开了疯狂的屠杀,杀死能见到的任何人,并烧毁住宅,烧死躲藏在里边的人。耶路撒冷血流成河,被淹没在火海之中,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起义者不计其数,耶路撒冷出现了“无处不立十字架,无十字架不钉人”的惨状。 然而,犹太人对罗马帝国的怨恨与日俱增,斗争的决心也越来越坚定,时隔不久,更大规模的反罗马起义再度发生。这场反抗起义断断续续进行了一个世纪。残忍的罗马统治者为了从精神上彻底摧毁犹太人,以消除他们的抵抗意志,实行了惨无人道的焦土政策。 据记载:当时有985个村庄遭到毁灭,50多个城镇化为焦土,58万百姓遭杀害。在犹太人的几次反罗马的斗争中,大约共有一百多万人被杀,有几十万人被俘虏到罗马做奴隶或角斗土,大部分犹太人被驱逐出巴勒斯坦。为了彻底毁灭犹太人的希望,罗马皇帝下令摧毁所有的建筑,把耶路撒冷夷为平地,在城中扶犁翻耕。 据说,圣殿山的废墟上被撒满了盐,罗马人严加防守,不准犹太人前往祈祷。当年辉煌绝伦的圣殿所留下的唯一遗迹就是一堵西外墙,犹太人称之为“西墙”。罗马皇帝严禁民众信仰犹太教,凡守安息日、割礼、授予拉比职位或者接受拉比头衔的人都要被处死。然而,仍有许多犹太人蔑视罗马皇帝的禁教令,心甘情愿地做犹太教的殉道者,许多有关犹太圣徒的传说由此产生。 见拉赫曼惊慌失措的样子,李同笑着摆摆手,安慰说:“拉赫曼,你不用紧张!在大汉帝国,信仰是自由的。我们并不歧视犹太教,也不关心你们和罗马帝国的战争,只是顺口问问。不过我有个条件,我希望你的驼队出发时,能够帮我带一些我没有见过的植物种子过来,比如各种蔬菜或者花卉种子,这边没有的牛、马、羊和单峰骆驼等牲畜,嗯,对了,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帮我收集来自天方(阿拉伯)你可以找得到的有关天文、建筑、医学、数学、音乐、诗歌甚至的航海技术等等的书籍,这些书籍你可以直接与本官交易,本官保证给你一个非常不错的价格。” 忐忑不安的拉赫曼这才安下心来,他赶紧毕恭毕敬的施礼,回答:“如您所愿!您的仆人拉赫曼将全力以赴满足你的要求。”李同微笑着点点头,结束了今天的会面。 目送着拉赫曼走出了城守府官邸,李同陷入了沉思。 —————— 挖开两朵,各表一枝。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一个月前的于阗。正在班超一行人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峰回路转,事情出现了转机。于阗国的老辅国侯苏榆勒第二天一大早却找上门来,点名要见班超。 两人一见面,苏榆勒就直言不讳地向班超介绍了于阗目前面临的窘境,希望汉朝的军队能够给于阗提供帮助。这才有了班超随着老辅国侯苏榆勒秘密进宫这一幕。 班超这个名字于阗王广德早已听说过,在鄯善(楼兰),班超曾攻杀匈奴使者团,蒲类海之战也曾让敌人闻风丧胆。在广德的想象中,班超一定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壮汉,等班超走到他面前,广德这才惊讶地发现他跟自己想象的是那么的不同。 眼前的班超与其说像个将军,还不如说像个书生。他中等身材,白净面孔,方脸膛,人也有些瘦削,很难想象他是浦类海之战的勇士。病急乱投医,广德还是把近日发生的事说了一遍。一个自信的微笑出现在班超的脸上。班超不慌不忙的问道:“大王,如果于阗举全国之兵与龟兹决战,结果又会如何?”班超的声音出乎意料的洪亮,与他那显得有些文弱的身体很不相称,这又让广德感到很意外。 “寡人想……龟兹大军会长驱大进,我国百姓将罹荼毒,社稷只恐也难保……”广德说得很艰难,但这是事实,他无法回避。 “大王,为何不向长安求救?”班超问。 广德有些生气,他冲着班超嘲讽道:“使者,你是在讲笑话吗?寡人虽然颟顸,这一点也不是看不透。可阁下想过没有,你们汉军在西域兵力并不太多,而且都是一些屯田的部队,战斗力着实有限。以长安之兵解救于阗燃眉之急,这一来一去,恐怕要到明年了。那就是隔靴搔痒,远水不解近渴啊!” 班超也不生气,只是反问:“那么,大王把公主远嫁龟兹,前景又能如何呢?” “这……”班超的话触到了广德的隐痛,广德沉吟着,未了他抬起头,用发愁的声音说:“朝中诸臣咸谓龟兹于阗如成姻娅之国,龟兹虽大国,不管怎样,也不至于欺负它的外舅之国吧……” 听到这里,王后纳比罕心想“看来这个汉人也是个饭桶……”,刚想开口驳斥,忽听班超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把在场的所有人吓了一跳。末了班超朗声说:“大王错了!” 广德和王后纳比罕都有些生气,广德冷冷地说道:“汉使,你倒是说说看,寡人何错之有?” “龟兹王子求亲,这根本就不是为了联姻,外臣以为龟兹以求亲为名,实际上是龟兹在向于阗索取人质。”班超断然说。 广德的心不觉一颤。 “卿可为孤详言之。”广德说,此刻广德和王后纳比罕的眼光全部关照到班超身上。 “大王想,雕陶莫皋可不是个怜香惜玉之人,这家伙能够无端杀妻,怎么可能会独爱大王之女?这家伙知道奥丽黛乃大王之爱女,如果能够娶回龟兹,他就可以像大王索取他需要的一切。一旦大王不从,这个残暴的家伙肯定会刑戮公主相挟胁,到时候,您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而龟兹贵族豪右欲壑难填,长此以往下去,于阗尚有宁日乎?况且公主远嫁龟兹,如囚狴犴,大王于心能忍乎?” 班超的这段话一下子触到了广德和他妻子的软肋,勾起了他心中的愁云。 “然龟兹大军如果长驱直入,如之奈何?”广德还是有些犹豫的问道。 “大王,外臣近日道经西域北路,多少知道一点龟兹虚实。”班超顿了顿,组织了一下措词,继续说道,“早年汉于西域设都护府,西域诸国相约入汉版籍,弃旧制,习汉家礼仪。前年南呼衍王新败,退守大漠,而近日龟兹起兵,名义上是要反汉恢复其祖制,实际上是为了征服整个西域,将旧有的制度强加于西域各国。西域各族百姓对视民为奴,虏使其民的旧制早已经恨入骨髓。所以龟兹此举,实在不得人心。此次其攻灭疏勒之军,名义上为龟兹姑墨联军,实则只有龟兹一国之兵。姑墨惧龟兹势大,不得不派了少量的部队,其实并不愿恢复旧制,也不欲战。龟兹之军远来疲惫,又经历了数场血战。现在已呈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之势。再加上,疏勒城驻有我汉军一部,区区一千余汉军,龟兹却不敢犯,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还不敢与我大汉公开撕破脸。彼外惧汉兵大举出玉门关,内惧国内奴隶暴动蔓延,实际上根本没有席卷西域之力。此次龟兹王子雕陶莫皋遣使来于阗求亲,其实是这家伙想以不战而屈人之兵,兵不血刃达到其个人目的而已,这只是一场讹诈!” 班超精辟入理的分析,一下子就把广德夫妇俩说得豁然开朗,心里面亮堂了起来。夫妻俩对视一眼,纳比罕点点头,广德起身作揖,虚心问道:“班卿家,寡人眼下该怎么办?” “大王可速遣使去长安求救,同时调集国内能战之军奔赴达利水东岸,构建防御工事。龟兹大军来了,您的军队可以先坚壁清野,据城而战。龟兹军前攻于阗京城西城不下,后又无粮草,到时候,汉军出玉门、阳关击其尾,大王与王后娘家拘弥军击其头,则龟兹数万精兵一鼓可破,另外我马上写信,请哈密城守李同率领骑兵过来协助于阗防守,李同将军乃李广后裔,是一位罕见的绝世猛将。他的到来肯定会减轻大王的压力……” 听到这里,广德心中的乌云豁然散了,他一跃而起,说:“好好好!若不是将军这一席金石之言,寡人今日险些坏了大事!孤意已决,龟兹求亲,断不可应。如果龟兹真敢犯境,寡人当亲自率大军与之决战。” 苏榆勒此刻插话道:“大王,去翁格山剿灭马匪的左骑君哈比肯,今日已经回朝。哈比肯乃于阗第一勇士,大王何不命他率兵速去达利水坚壁待敌?” “卿之言甚合孤意。允!”广德说。 一直在旁听他们讲话的王后纳比罕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这时候高兴的有点儿坐不住了。她没想到,眼前这个白净面孔的年轻人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老头子说的回心转意了,此刻的她,简直视班超为神人了。虽然拒绝龟兹的求亲,就意味着战争和流血,甚至于阗都有可能亡国,这是什么人都会想到的;可纳比罕根本不在乎,她的心思都集中在一个点上,那就是决不能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雕陶莫皋那个嗜杀成性的凶魔。 因此,在班超告辞时,心情愉悦的纳比罕没让他走。她以王后的命令举办宴席,留班超宴饮后,才让人送他出宫。班超回到营地,立刻写了奏折上报朝廷,希望朝廷能够早做决定。因为没有虎符,班超无法调动军队。班超左思右想,干脆以个人的名义写信给李同寻求帮助,请他带军前来。 就在班超一帮人在于阗焦急的等待朝廷和哈密的回复时,西域却风云突变,一场猝不及防的大战在汉匈之间爆发了…… —————— 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比原时空提前一年,汉朝军队大破南收复车师(今新疆吐鲁番),恢复西域都护府设置,同年底,皇帝任命陈睦为都护,耿恭为戊己校尉,屯兵金蒲城(今新疆吉木萨尔),任命关宠为戊己校尉,驻守柳中城(今新疆艾丁湖),任命李同同样为戊己校尉,驻守新建哈密城。每地各设戍卒千人,同时从山东河南地震灾区移民实边。 永平十八年三月,北匈奴不甘心失去西域,兵分三路,向陈睦、关宠、耿恭发起了进攻。一场名垂史册的大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首先遭到攻击的是耿恭部,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三月,北匈奴左鹿蠡王率领两万骑兵进攻车师。耿恭派司马从事刘方领兵三百救援车师,途中遭遇北匈奴主力,拼死力战后全军覆没。北匈奴攻陷车师后,随即攻打耿恭驻守的金蒲城(今新疆吉木萨尔)。这时金蒲城中官兵仅有数百人,形势危急,耿恭亲自登城指挥作战。 耿恭把毒药涂在箭上,传话给北匈奴人说:“汉家箭神,其中疮者必有异”,于是用硬弩射击匈奴人。匈奴人中箭后,看到伤口像沸水一样翻涌,“虏中矢者,视创皆沸”,十分震惊。当时正好狂风大起,暴雨如注,耿恭乘机进攻,匈奴人死伤惨重。匈奴人十分惊恐,谣言四起,“汉兵神,真可畏也!”,匈奴人心惶惶,于是解围而去。 永平十八年(75年)五月,耿恭估计北匈奴还会卷土重来,疏勒城城墙更加坚固,而且城下有护城河可作水源,因此决定退守疏勒。同时向西域都护府陈睦求援。 等做好了再一次进攻金蒲城的准备后,匈奴的左鹿蠡王却接到了送来的情报,说金蒲城的汉军全撤走了,这让左鹿蠡王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汉军明明是打了胜仗占了便宜,怎么会退却呢?这可不像是汉军干的事啊!左鹿蠡王有点不相信,亲自带着人马奔向了金蒲城,直到冲进了洞开的城门,看到了依然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街市,才认定了情报的真实性。 于是,左鹿蠡王带着两万大军顺着耿恭他们留下的足迹,扑向了疏勒城。同样是城,这座城,跟哈密比起来是一座小城。不过,小城只是面积小,作为战斗的堡垒,它一点儿也不小。几百匹战马,站在中间的空地上,看上去并不拥挤。剩下的一块地方,还可以容纳上千人的演练和集会。各种设施顺着内墙一字儿排开,生活作战所需要的机构全都有了。 借用地势修建起来的城墙,主要的建筑材料是就地取材的青石。其坚固性会让火与水还有刀和箭都对它无可奈何。东面的悬崖和北边的山壁,变成了老天爷安排的守卫者。要想通过它们进入城中,除非是插上一对翅膀。剩下的南边和西边,是进攻者无可选择的方向。那么这两边的城墙上,只要有一百个士兵,就可以占据每个垛口和角楼,这也是耿恭没有征用民兵的主要原因。只要刀剑保持锋利,弓箭的箭矢数量足够,那么这里就会变成一座防守者的天堂、进攻者的地狱。 关于如何利用这座城,耿恭不止一次地想过。而现在他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全部变为行动了。二十个人一个小队,一共有二十五个小队,分成了五个营。五个营的军尉,组成了包括范羌和张青在内的指挥高层,高层的核心人物就是耿恭。他只要把这五个人召集到身边,那么他就等于把所有的士兵集合起来了。 他的每一个指示都会落实到那些有名有姓的士兵身上。他用这种方式把五百个人团结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算到了匈奴人一定会很快尾随而至,进入了疏勒城的第一件事就是安排如何迎接匈奴人的到来。耿恭一定要让匈奴人知道,这个疏勒城会比金蒲城更难攻破。并还要给他们造成大量的死伤,最终让他们不得不放弃原定的计划,再次败退于阿尔泰山区一带。 站在疏勒城头上,看到了远处的匈奴人踏起的烟尘,耿恭神情平静、内心踏实,他的疏勒城还有他的士兵,给了他从未有过的勇气和自信。 头一眼看到了疏勒城,左鹿蠡王的心不由得哆嗦一下。几乎与山崖结为一体的石堡,让它不再像是一座城,而是完全变成了一座山。具有明显汉朝建筑的角楼和新砌的城墙,在告诉他,它确实是刚刚修建起来的。汉军来到车师后国,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建成一个军事要塞,看来他们已经做好了要长期驻扎的准备。这个借用山势建起的城堡,让左鹿蠡王想起了汉人的一句话,叫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不得不佩服这个叫耿恭的将军,虽然与他有一箭之仇,可必须得承认他从金蒲城移师疏勒城是一个英明之举。 不过,就算是万夫莫开,左鹿蠡王也一样不会就此罢休的。天下之战,再坚固的城也没有攻不下的,只是时间的长短、付出的代价多少而已。召集了各路先锋研究对策,大家都同意马上发起强攻。反正匈奴来的人多,不怕再死个千儿八百的。 匈奴人接受了金蒲城攻城的教训,这次士兵们全从马上下来了,组成了一个个方队,一手持弯刀,一手持盾牌,朝城堡跟前移动。 (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血战疏勒(1) 攻城的匈奴人有了由盾牌组成的防护墙,汉军的弓箭就难以发挥作用了,看到了这种情况,耿恭让士兵们暂时不要射箭。 借着盾牌的掩护,匈奴人并没有太费力气就到了城墙下。可面对直立的城墙,他们只能采用搭人梯的方式,一个人踩着另一个人的肩膀,踩到第四个人时,一只手是扒到了墙头。可这个时候,匈奴人手中的盾牌用不上了,正可以让汉军的刀箭发挥作用。 于是,人梯变成了送给汉军的祭品,还有用带铁勾子的绳索,投到城墙上,固定住了后,抓住绳索往上爬。只是有的刚爬了一半,被汉军砍断了绳索,摔碎在了地面上,就算是爬到了城墙上,一个或几个也形成不了威胁,只能是白白送死。这样的攻城人再多也用不上,结果简直就是自取其辱。终于,左鹿蠡王下达了收兵的命令,让还活着的人拖着上百个死人回到了不会被弓箭威胁到的安全地带里。 这样的攻城,虽然匈奴人死伤惨重,但汉军要想做到一点损失没有,也很难。他们的人难以上到城墙上来,可射出的箭飞得上来。匈奴人也有一支弓箭队,紧随攻城队之后,朝着防守的汉军士兵发射。匈奴士兵强大的臂力弥补了弓箭的缺陷。虽然没有能攻到城头上,但还是有十来个汉军士兵倒在了射来的冷箭下。 看来硬攻这个方法是不行的。左鹿蠡王就在疏勒城的南面和西面的土坡开阔处扎下了营地,与疏勒城形成了一个对峙的局面。这样一个局面对左鹿蠡王来说并不坏。 作为游牧民族,有草有水的地方,就是家。按说离家几百米远就有敌人活动,有些不方便。可这股敌人的数量,除了阵亡的,耿恭部实际上已经不足五百人,实在对有两万多人匈奴大军构不成威胁,左鹿蠡王倒是希望城里的敌人能跑出来捣乱。 可以说如果没有这座城堡的庇护,匈奴会分分钟把这股汉军灭掉。要知道不久前,耿恭麾下大将刘升所率领的三百个汉军从疏勒在增援途中遇到匈奴骑兵的围攻,全体阵亡的结果足以让耿恭和左鹿蠡王两位将领都明白了,各自的劣势和优势是什么。这就注定了疏勒之战是一场不会很快结束的战斗!交战双方心里都很明白,耿恭和左鹿蠡王都做了最坏的打算。 既然不可能很快结束战斗,左鹿蠡王也就没有那么着急了。猎物已经堵到了山洞里,着急往山洞里钻,必会被猎物所伤。等着猎物出来再收拾它,是个最好的办法。他已经认真地察看了四周的地形,汉军守的这座城是一座孤城,确实很难进攻,但同时,汉军也断绝了自己的退路。 也就是说,他不用担心汉军会从他眼皮子底子下溜走了,他不知道这个担心是多余的,耿恭的汉军压根儿就没有要溜的意思,坚守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当然,左鹿蠡王这次率兵反扑,目标也绝不只是一个车师后国,不只是耿恭的屯垦部队。他要洗刷去年失败的耻辱,把汉军开辟的根据地全部摧毁,才是他的整个行动计划。 左鹿蠡王原以为会很快收复车师后国的全部失地,没有想到在金蒲城、疏勒城遇到了这个叫耿恭的家伙,不但凶猛,还很狡猾。摆出的架势是明显要跟他打持久战,拖住他进军的后腿,以减轻天山南边驻守车师前国汉军的压力。 英明的指挥者是不会任敌人摆布的。左鹿蠡王也不糊涂,他不想让耿恭和他的疏勒城影响自己的战略部署。用几万人对付几百人,实在是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意思,有劲使不上。于是他决定分兵发挥骑兵的长处,奔袭其它的汉军据点。留下五千人,围住疏勒城,自己带两万多名士兵去收拾车师前国,消灭柳中城的关宠和设置在焉耆的都护府及都护陈睦。至于哈密城,那里太远了,左鹿蠡王决定最后一个再收拾它。 他把心腹大将须卜喊进了军帐,亲自给他下达了命令。须卜可以使用各种手段,对付疏勒城的汉军。若能攻下城池,须卜把汉军全部消灭,就是立了大功。如果须卜不能做到,只要不把汉军放走,也算是完成任务。 左鹿蠡王知道须卜的本事,虽然缺少一点智谋,但很凶残。五千个人对付几百人,汉军就算有一座城堡可以依靠,也是经不起长时间消耗的。到时候没有人了,城也就成了空城、死城。临别时,左鹿蠡王对须卜说,他希望在须卜返回时,看到疏勒城头上飘着的是匈奴人的军旗。 左鹿蠡王带着大军主力离开时,站在城头上的耿恭看见了,可他并没有因此感到轻松。因为他看到了,在城池的北面和西面,仍然是连成排连成片的营帐。 确实,对于被围困的疏勒城来说,几千人和几万人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也就是说,只要他和他的士兵离开城堡,那么等待的结果全都是一样的。好在这会儿,耿恭一点儿也不想出去。早期的贮备是充足的,可以没有一点困难地让他和所有士兵生活两个月以上,要是节俭点,四个月也是可以的。 耿恭心里明白,现在他最重要的任务是要保持部队的士气,士兵的战斗力不能下降,勇敢的精神不能失去。每天早上,除了在城墙上巡逻的士兵外,所有的人都要参加演练。全是实战性很强的厮杀格斗和弓箭射击。 不过,耿恭在演练前多了一个仪式。所有的人都要站在军旗下,迎着东方的太阳,向朝廷宣誓,愿为国家流血,不惜献出生命。一齐朝着军旗致礼,并大声地喊着: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此时的耿恭并不知道他所盼望的朝廷援军短期内是不可能来的,因为西域局势已经恶化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左鹿蠡王长途奔袭奏效了。仗打到六月,在北匈奴的第二路进攻下,西域都护陈睦猝不及防下全军覆没,北匈奴的第三路进攻虽然没有得逞,但也将关宠的柳中城团团包围,也在等待着朝廷的救援。整个西域都护府被分成了三个孤立的板块,即疏勒、柳中和哈密这三个据点。 —————— 玉门关外,疏勒河畔。这条发源自连绵祁连山脉的古老河流,从一系列高山大川之间奔涌而出,起初向北,然后折向西方,来自亘古万年雪川的融水滋润着干渴的戈壁,养育着星罗棋布的绿洲,然而当它迤逦曲折地来到玉门关前时,它已经从发源处的滔滔大河流变得悄无声息起来,如已经被驯服的野马,就连河道也变得模糊甚至不可捉摸起来,直至在沙漠的深处消失地无影无踪。 沙漠实在是太干渴了,绿洲从凉州(武威)方向一路向西分布,越来越小,也越来越荒凉。这条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繁荣与衰败的狭长走廊,如今又处于战乱与死亡的威胁之中,繁荣的农耕与畜牧业消失迨尽,随着汉匈之间的大战再一次爆发。刚刚兴起的丝绸之路也面临着兵火的煎熬,处处都可以见到荒芜的家园和风沙之中的白骨。 永平十八年六月,负责向朝廷求援的范羌一行人走进一大片软戈壁。炎日下的沙砾,透出一丝丝热气,抬眼望去,似乎脚下这片黄沙都飘着一种淡淡且延续着的热波,行到正午,万里无云,此时天地无风,一路留踪,骆驼的脚掌在沙漠中留下行走的印记。 范羌回头望着跟在身后骆驼背上最后五个军士,一个个已经疲惫不堪。想起这些日子被匈奴人像狼群追赶的黄羊一样一路逃窜,禁不住满脸的苦涩。烈日下驼马愈慢,又走了两个时辰,前方出现了一大片巍峨泛白、棱角如刃的盐碱土石堆。他们一行人抵达了白龙海深处,范羌松了一口气,准备在这里安营扎寨。这里距敦煌还剩三百里路,如果一切顺利,三天后就可以回到敦煌。 六个人刚刚搭好帐篷,远处的地平线上突然间晚霞浮动,烟尘滚滚,隐隐的传来了马蹄的声音。所有人向来路看去,地平线上终于再一次冒出了匈奴追兵的黑影。 正在收拾帐篷的什长胡老三看到这一幕,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嚎:“是匈奴人!天了!他们追上来了。我们完了!呜……” “嚎什么嚎!”范羌怒吼一声,一脚踹翻胡老三,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这个孬种!慌什么?胡老三,你他娘的也是个汉子。大丈夫死则死尔,脑袋掉了,不过是个碗大的疤。弟兄们!我们已经无路可退,都给我拿起武器,咱们今天就在这里给朝廷尽忠吧!” 说罢,范羌从骆驼的背上取下自己的长戟,面朝着来敌的方向站定。他腰杆挺得笔直,脸上没有任何畏惧。他大吼一声:“全体都有,列阵,杀虏!” “杀虏!杀虏!”另外两个老兵也拿起了长戟,一脸决绝的站在范羌身侧大吼起来。 范羌已经下达了命令,马武和侯尚不敢怠慢,撇下哭哭啼啼的胡老三,也有样学样,加入到队列之中。见此情形,已经崩溃的胡老三虽然害怕得浑身颤抖,也勉强着爬了起来,拿起了自己的武器,此刻他心中那个悔呦,自己继续在茂陵当个城旦不好吗?干嘛要跑到这西域来当兵。早知今天,何必当初!他现在的肠子都悔青了。 六个人站在白龙滩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军阵,在这广袤的戈壁上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和孤独。朔风飞扬,范羌被一种叫做悲壮的情绪充斥着内心,眼睛死死的瞪着敌人来犯的方向。敌人的骑兵越来越近,他们的命运早已经注定,白龙滩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 然而此时却风云突变,一声嘹亮的铜号响起,范羌和胡老三他们惊奇的发现左边的沙丘后面一支身披红色斗篷的骑军迎着匈奴骑兵冲了过去。这是一支大约百人的队伍,规模和匈奴追兵相当。他们转过沙丘,一声呼哨立刻左右分开,犹如两把尖刀包抄了过去。匈奴人也不甘示弱,他们也立刻转向,摆出锋矢阵型迎敌。 两支规模不大的骑军相距五六十步时,黑甲骑军却又突然转向,他们并不与匈奴人直接对撞,而是拉开了两军的距离,围绕着匈奴骑兵开始绕圈。一声尖锐的鸣镝声过后,红斗篷黑甲的骑士纷纷摘下骑弓向匈奴人射箭。 范羌眼睛都快瞪出来了,此刻他惊讶的合不拢嘴。在他看来,这些黑甲骑士比匈奴人更加弓马娴熟,个个就像似射雕手箭无虚发。“嘣嘣嘣”,一阵弓弦响起,箭如飞蝗,匈奴人纷纷中箭落马。而匈奴人弓箭射程不够,他们的反击根本无法伤害到黑甲骑士。这是根本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甫一交手,匈奴人就倒下了近一半人。匈奴将领见势不妙,立刻下令散开队伍,分成一小股一小股向外突围,在茫茫的戈壁上四下逃散,这是匈奴人惯用的战术,打不过就跑,绝对不会跟对方死磕到底。“滴滴答……滴滴答”,随着一阵奇怪的声音响起,黑甲骑兵也解散了队伍,有条不紊地分成一支支小队,看准了自己的目标,不依不饶的追了上去,两只骑兵在戈壁上相互追逐厮杀起来。 这一轮交战如行云流水,酣畅淋漓。眼花缭乱的骑兵战术看得范羌几个人目瞪口呆,热血沸腾胡老三兄弟三人满脸都是泪水,大叫大嚷兴奋的满地打滚。刚才虽然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但终究不想死,现在死里逃生,如何不让人兴奋? 正在这时,沙丘后面又转过一支规模更大的骑兵队伍,这些骑士人人三马,犹如一道狂飙朝这只小小的汉军队伍席卷了过来。跟寻常见到的汉军不同,这只打着汉军旗号的骑兵穿戴齐整,一律黑色的骑装,大部分人有皮甲护身,少数人还身着金属的铠甲,一面鲜红色地旗帜正迎风飞舞,上面写着个斗大醒目的“李”字。这支军队在百步外整齐划一的停了下来,没有多余的动作,齐整地平举起各自的弓箭,范羌感到无言地压力扑面而来。他们似乎是从天而降,来得悄无声息,仿佛早就站在那里。 “哈哈,哈密玄甲骑!来的可是李同校尉?”范羌一下子就醒悟过来,冲着对面喊道。 正在这时,一骑越众而出,他向后摆了摆手,这支骑兵才放下了弓箭,范羌等人才感觉压力一松,心中暗道:好大的煞气!就见领队那人骑着马缓缓朝这边驶来,边保持戒备的姿态边喊道:“吾乃哈密校尉李同,对面可是范羌将军,怎么如此狼狈?” “李同,你这个臭小子!某家正是范羌,还不过来拜见老人家。”范羌开心的笑骂道。 虽然他现在的职位比李同低了好几级,但原来李同在他麾下当过小兵,自己对他也不错,摆摆谱也没啥问题。李同这才松了一口气,策马近前,和范羌紧紧相拥在一起,根本就不顾对方身上肮脏。 刚才也难怪李同小心,范羌一行人形容枯槁,蓬头垢面,如果不是身上的甲胄,外人根本就认不出来。两只队伍汇合在一起,李同立刻命令安营扎寨,不多久,戈壁上生起了一堆堆篝火。劫后余生,范羌心有余悸的把疏勒和西域的情况介绍了一遍,听得李同眉头紧蹙,一下子陷入了沉思。 “李同,你不在哈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范羌问。 李同从怀中掏出了班超的书信,递给范羌介绍说自己应班超所请,刚刚去于阗为使团撑腰,没想到白跑一趟。龟兹国內发生了叛乱,雕陶莫皋的军队早已经撤回国内平叛,班超也听说匈奴人发起了反击,便让他率军回哈密。自己经过戈壁时,抓了几个匈奴的斥候,才知道有只军队在追杀汉军信使,便循踪追了过来,机缘巧合之下救了他们。 介绍完自己这边的情况,李同关心地问道:“范大哥,耿恭将军那里的情况如何?粮食够不够?还能够撑多久?” “李同,我离开疏勒城没多久,就听到左鹿蠡王已经带领三万人马围住了疏勒城。耿将军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城里面的粮食最多能够坚持四个月。我看算了吧,你现在派人护送我去敦煌向朝廷求援才是正事。就你这些人马还打算去解救疏勒,简直是异想天开。你还是赶回哈密吧。我估计,左鹿蠡王肯定会分兵进攻柳中和焉耆,现在这两个地方情况怎么样也不好说。哈密虽然离北匈奴较远,也不一定安全。你是戍己校尉,守城才是你的职责。” 李同却不以为然的摇摇头,轻声说道:“范大哥,恕我直言,我估计你这次去敦煌报讯,也不定能够马上求来朝廷的援军。西域短时间内还必须靠自己坚守。” “为何?”范羌诧异地问道。 李同挥退左右,等众人走开,确定没有人偷听,他这才小声的说道:“范大哥,你我不是外人。实不想瞒,前段日子我得到了一个可靠的消息,皇上身患重病,怕是撑不了多久了,太医说恐怕就是这一两个月的事情。” “此话当真?”范羌眼睛都瞪大了,又追问道,“李同,此事非同小可。我来问你,这么机密的消息你如何得知的?你可不要胡说八道,惹祸上身啊!” “老范,这种事情我如何敢开玩笑?“李同没好气的说道,”你也知道哈密的琉璃制品成为了贡品,去年底内务府要求哈密上贡一批琉璃樽,我的一位管事进宫时无意中听到了太医讨论皇上的病情,这才知道实情。”范羌一听就急了,腾的一下站起来。连连跺脚说道:“糟了,糟了!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耿将军那里危险了!” “老范,你别着急!匈奴虽然善于野战,攻城却不是他们的强项,耿将军暂时还没有危险。我们合计一下,现在必须靠我们自己了。” 李同好说歹说才把范羌稳住,两个人商量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两人分道扬镳,两个人商量好了,李同转道车师国见机行事,伺机救援耿恭部;范羌带着他的人继续赶回敦煌向朝廷求援,然后范羌会赶去酒泉,找征西将军耿秉请兵。目前这位驸马都尉正屯守酒泉,他绝对不会坐视自己的堂弟被围,范羌也许能够得到他的帮助。 —————— 疏勒城,耿恭站在城头放眼看去,城外旷野上,密密麻麻都是匈奴人的营地,五千匈奴骑兵把这座小小的堡垒围得水泄不通,现在匈奴人正在截断水源,如果让他们得逞,城里面将面临着极大的困难,恐怕撑不了多久。让耿恭现在头痛的匈奴主将须卜是个很有想法的家伙,的确很难对付。 须卜这家伙一直渴望着有机会荣立战功,成为匈奴民族中的英雄。在匈奴人中,一个男人只要成为大家公认的英雄,那他的人生就会完全改变。他就会得到大批牛羊、领地,还可以随时抱得美人归,从此过上花天酒地的生活。 那么多将领,都把围困疏勒城的任务交给了他,可见左鹿蠡王对他的信任。前不久他把一颗从当地人手中抢来的阿尔泰山的海蓝宝石献给了左鹿蠡王,这在某种程度起到了作用。虽说是不要求他很快把疏勒城攻下来,把里边的汉军消灭掉,但他知道左鹿蠡王更希望看到的结果是什么。 他要把这件事做到什么程度上,才可称得上是立了大功,才会被所有人公认为民族的大英雄,他内心是清楚的。明白了该去做什么,当然要去做了。送走了左鹿蠡王的大军后,他马上就开始琢磨该如何收拾疏勒城里的汉军了。 直接攻城的事,已经干过了,证明了不行,须卜不会干了。他再凶猛,可不缺心眼,拿着鸡蛋去碰石头这样的傻事,他当然不会做了。汉军在城里,进不去,就杀不了汉军。只有等着汉军走出城外,才会有杀他们的机会。 须卜把他的部下分为两拨,一拨人在城外设立了狙击的阵地,派了士兵不分白天黑夜地蹲守,命令只要有汉军走出,一律用箭射死或用刀砍死。凡杀一名汉军者,奖白银五两。白银五两让士兵们士气高涨,都抢着往阵地里跑。可几天下来,别说去杀汉军了,连汉军的影子都没有看到。汉军似乎猜到了须卜的心思,就是不出城,不给他诡计得逞的机会。 看来汉军在城里什么都不缺,日子过得很安逸,压根儿没有要出城的打算。须卜可不愿意老是这么等着,须卜又想出了另外一招,那就是让另一拨人开始挖断疏勒城外的护城河,截断城里的水源,他要釜底抽薪,逼汉军突围。 (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血战疏勒(2) 西域都护陈睦是汉朝驻西域的最高长官,统兵有一千五百人,驻扎在位于盆地北边的焉耆国。比起耿恭和关宠,他不但权力大,拥有兵力多,装备也精良。其他的物质供应方面,因地位重要,会首先得到满足。 从哪方面看,要与匈奴对抗,都护府的条件都要更好一些。谁又能想到,左鹿蠡王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把都护府的牌匾,从大门前摘了下来,砸碎了,扔进火里,烧得只剩一把灰了。都护陈睦和他的一千五百个士兵,再加上还有一百多个军官随军带来的家属,下场也很悲惨,他们全部都死于匈奴的刀下,连还没满月的孩子都没有放过。左鹿蠡王把在疏勒城和柳中城失利的扫兴,全都发泄在了对都护府的屠杀上。 悲剧发生得这么快,这么厉害,不能说陈睦和他的士兵不够勇敢。虽然事发突然,但陈睦身先士卒,亲自砍死的匈奴人二十余人。每一个士兵都战到了伤痕累累,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要说根本原因,主要是陈睦准备不够充分,再加上焉耆还没有一个坚固的城池。驻地四周不高的土墙,让匈奴的战马,可以腾空越过,在遇到突袭的这种情况下,陈睦的部队还能坚持十五天,已经算是个奇迹了。为了确保取得最后的胜利,左鹿蠡王还联合了龟兹国和焉耆国的军队。这两个国家一直和匈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班超出使西域,说服大部分小国归顺了汉朝,只有龟兹国、焉耆国一直不肯答应。或者说当面答应,背后又耍花招,与汉朝对抗,继续刁难和捕杀汉朝的商人。班超曾联合其他小国对龟兹采用武力征服,还是没能完全达到目的。有了异心,背叛随时就会发生。 左鹿蠡王的大军一到,这些国家马上就和汉朝翻脸,成了攻杀都护府的得力帮凶。几面夹攻,也让陈睦难以招架。灭掉了都护府和陈睦的军队,匈奴的心头大患被消除了。左鹿蠡王认为大功基本告成,可以自豪地对世人宣布,西域又重新回到了北匈奴的手中。 至于关宠和耿恭两支汉军,这个时候,在左鹿蠡王看来,他们就是一场大宴席中的最后两盘菜了,可以让他还没有填饱的胃口解解馋、过过瘾。既然早晚都可以吃进肚子里,那也就不用着急了。 永平十八年八月,左鹿蠡王在汉境的间谍传回了汉明帝刘庄七月份驾崩的消息,左鹿蠡王大喜过望,左鹿蠡王为了这个事,还大摆了一场酒席,好好庆祝了一番。从王莽到光武帝都没有敢再这么大规模地动武,到了他这里却大胆地发动了对西域匈奴的战争。你说他的死能不让匈奴人高兴吗? 他们认为这是天地之神对汉明帝的惩罚。大巫师申支说这是他下的咒语的结果,求左鹿蠡王给他奖赏。左鹿蠡王就奖给了他一块白银和一个女人,让他继续发挥诅咒的作用,对疏勒城里的汉军多弄一些诅咒,让天神不要再帮他们。 这几个月小小的疏勒城拿不下来,左鹿蠡王认为主要是有天神老在关键的时候帮耿恭的忙。左鹿蠡王也知道这样一个重要消息现在肯定是传不到疏勒城的,自己要亲口告诉他,让城里的守军绝望,从而失去战斗的意志。他没有想错,耿恭的确现在不知道,还在盼着范羌搬回来救兵,期盼着皇上快点下达发兵的诏令。 于是,左鹿蠡王在焉耆留下了一万军队,让他的一个得力的干将带领去和柳中城的关宠玩,自己则带着他剩下的两万大军,再一次浩浩荡荡穿过了车师古道,回到了疏勒城下,他决定亲自来对付疏勒城和守城的将军耿恭。 大汉帝国这次应变的措施跟过去比的确奇怪,实在是反应太慢了。如果刘庄能够上朝理政,很有可能在西域早春事变刚刚出现北匈奴反扑的苗头时,朝廷就会做出安排,大不了让窦固的大军杀个回马枪,那么就不会有耿恭的屯田部队这几个月来损失惨重苦守疏勒城的事了。退一步说,刘庄不死,治好了疾病,坐进了金銮殿,接受大臣们的奏折,那么凉州太守的禀报还有驸马都尉耿秉的奏折,都会引起他的重视。 要知道,这位汉明帝前后发动了两次大规模对匈奴的战争,并取得了胜利,这可是他最大的政绩,这位皇帝不可能轻易把自己的胜利果实丢掉的,肯定会马上派兵,弄不好还会亲自召见范羌,询问西域的战事。那么顶多在十月,秋风渐凉之时,汉朝大军就会席卷天山南北。刘庄好巧不巧这个时候死了,能够给这事拍板的人没有了。十万火急,变成了绵绵无期。 回到敦煌的范羌听到刘庄死的噩耗,差一点没有昏死过去,不是因为他太伤心了,而是因为太着急了。没法不着急,疏勒城的情况,只有他知道,如果大军迟迟不到,天知道要发生什么。耿恭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可他却在这里没有一点进展。 范羌又跑去酒泉恳求耿秉出兵救援西域,这位驸马都尉当时就拒绝了。耿秉无奈地说,他现在也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平时调动少量的部队出塞倒是没有问题,现在是国葬期间,非常敏感的时候,任何人没有皇帝的旨意私自调动军队,等同于谋反。耿秉说的也是事实,现在是政权交替的时候,廷尉对边地军队管控得非常严格,尤其是驻扎在各地的将军是朝廷重点防范的对象,没有谁敢在这时候触这个霉头,一旦出了问题或者新皇帝的误会,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啊! 现在全国都忙着给皇帝举行国葬,不可能有谁顾得上这个事。再快也要等皇太子刘炟正式继位以后,才可能会有一个结果。范羌问国葬要举行多长时间,耿秉说,至少还得要两个月,国葬结束了也没那么快出兵。言下之意就是,即使新皇帝继位了,出于稳定国家的考虑,也不可能那么快拿出章程。 听到这个答复,范羌顿时泪如雨下,长叹了一声说:“天啊,怎么会有这么长时间?我要进京去求见新皇帝……” 与此同时,疏勒城里的人还不知道这个事,左鹿蠡王于是派了人朝疏勒城喊话,左鹿蠡王的使者在城下大喊:“城里的汉军听清楚了,你们的皇帝一个月前已经死了,汉朝已经大乱了。你们的皇帝年纪轻轻怎么会死呢?就是因为他发动战争,派你们跑那么老远,到处杀人放火,得罪了天神。是天神发了怒,才让他没有了命,连你们的皇帝都这样了,你们这些人还在这干什么死撑呀!白白送死呀,还是赶快投降吧!我们左鹿蠡大王说了,只要你们投降,把疏勒城交出来,保证不杀你们,还给你们银子,让你们回家,去和亲人团圆。” 匈奴人喊话的使者怕疏勒城里的人不信,还用箭把一份大汉朝廷关于给皇上送葬期间规定的告示射进了城里,拿到这个告示后,士兵们马上交给了耿恭。耿恭起先听到匈奴人的喊叫,没有当回事,想着是他们的心理战术,用这个方式瓦解士兵们的斗志。 看到了那个告示后,耿恭才不得不相信汉明帝是真的死了。由此联想开来,耿恭也就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迟迟等不来朝廷大军前来救援的原因。要知道,朝廷有专门的情报机关啊,皇帝刘庄应该时刻掌握着西域的变化。皇帝那会儿,肯定是重病在床奄奄一息,这个时候怎么可能还顾得上西域的事情呢?汉明帝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离开呢?汉明帝这些年搞得政通人和、繁荣昌盛,全国人民对他拥护爱戴,他的死确实对每一个汉朝人来说都是件伤心的事。只是,对于耿恭和他的士兵们来说,除了伤心以外,还有一种更沉重的打击。 左鹿蠡王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的运气真是好极了。他知道这个打击是什么,所以派了人,把汉明帝的死讯传进了疏勒城。这家伙对大汉朝廷的事多少有些了解,知道一个皇帝的死,对一个国家的影响有多么大。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旦成皇霸天下。一个皇帝死了,意味着一个新皇帝要出现了,这样的时刻,经常是历史的转折点。就算是一切都会平稳,不会发生太大的政治动荡,这样的新旧交替也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对于别人来说,三个月说起来并不长,可对于疏勒城,对于耿恭和他的士兵来说,三个月就是一个可怕的数字了。因为,他们面对的是百倍于自己的敌人,并且粮食已经所剩无几了。所以这三个月,对于这个国家来说,只是皇位的交替;而对于他们来说,却关系到生与死。 还有一个无法确定的因素,也让耿恭不敢透露出来,因为他知道就算他们熬过了三个月,新皇帝就位了,他是不是愿意出兵西域还不一定。一般来说,新的当政者,并不太愿意延续上任的做法。他们更想实施自己的治国方略,来建立新的权威和功绩。 耿恭的眉头皱了起来,前面的这几个月,自己麾下的士兵一直能坚持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怀着希望。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军就会赶来救援。现在,救援似乎不可能了,就算是有可能,也不知会是哪一天。一旦明白了这一点,信心还会不会有,意志会不会动摇,都会是一个问题。 都是打老了战的,都明白打仗打的是什么,实力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军心。军心不能乱,军心不能散。一乱,一散,就完了,就会一败涂地。果不其然,城中空地上,一大群士兵正在激动地议论着什么。城外隐约还能听到匈奴人的喊声,说汉朝的皇帝死了,你们要想不死就快投降吧。 这个时候,看到耿恭走过来,大家不说话,全看着他。 耿恭说:“兄弟们,我知道大家这会儿在想什么。是的,我们都有父母亲,都有妻子儿女,都不想死,都想活着。可我们自从参军离开了家乡,来到了西域,其实每个人都做好了死的准备。没有这个准备,是不行的,要打仗,就可能会死。这两年多,我们经历了太多的死,一块出来的兄弟,有多少已经死了。光是这半年多来,咱们八百多人,已经有五百多人先走了一步,我们有幸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可能还会回到家乡,回到亲人身边。可这里有一个前提,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得先完成任务。“ 说到这里,耿恭停顿了一下,让大家消化一下前面的信息。这才继续说道:”那么,我们的任务是什么呢?往大里说,就是屯垦,就是为国镇守边疆。具体说,就是让疏勒城不失,让汉军的旗帜一直飘扬在西域。有人说了,皇帝都不在了,没有人管我们了。可你们想过没有,我大汉朝还在,江山还在,并且,新皇帝马上就会上任。什么都不会变,大汉帝国还是那么大、那么强,西域还会在我们的手中。“ 见所有的士兵都陷入了沉思,耿恭坦诚说道:”是的,我不否认现在情况危急,目前这个阶段,我们确实遇到了大麻烦。朝廷在忙着新旧更替,一时顾不上我们。匈奴人逼得这么紧,这么下去,死的可能性比生的大,这是不是意味着,还有更好的选择?行,你们可以走出去,向匈奴跪下求饶,可能不会死了。可这是怎么个活法呢?作为战败者,被看不起,被羞辱,被像狗一样戏弄,给他们做奴隶,没有自由,做牛做马。这样的生,会比死了更好吗?“ ”刚才那位兄弟说了:行,我不投降,打算偷偷地像贼一样,半夜逃走,不是没有可能,悬崖那边,放一根长绳下去,可以逃走。只是匈奴人又不傻,早设下了伏兵,十有八九会当俘虏,或者被直接杀死。同样是死,与前边兄弟们的死就不一样了。你这个死,是逃跑时被杀,连烈士都算不上。再退一步,你运气好,逃出去了,逃回了凉州,逃回了洛阳,逃回了家。见到了亲人,你怎么说?为国征战,没有立功不说,还成了逃兵。“ ”逃兵按军法,是要以叛变处罚的。官府会抓捕你,家里人也会被你连累,你的亲人会觉得你对不起祖宗,丢了先人的脸。街坊邻里,还有朋友,也会认为你不忠,不像个男人。那个时候,你虽然还活着,还活得有什么意思呢?人早晚都会死的,只是死法不同。死法不同,死了以后,待遇也会不同。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留个什么名,是如粪土,如烟灰,如枯草,风一吹,就没有了,还是铭刻于青石上,代代相传不能忘?我想说的就是这些,大家都想想吧。” 在场的每个人都认真地听着,同时,也在心里思考着,他们跟着耿恭出来打仗这么久了,还是头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多话。 耿恭酝酿了一下措词,又开口说道:“各位弟兄们!按说,当了兵,就没有了选择,服从命令是天职。明知前边是刀山,也要往上爬;明知下边是火海,也要往下跳。任何不满、牢骚,还有动摇军心的论调,都会被严肃处理。我可以用鞭子抽你,甚至可以用刀砍下你的头。可我们共同浴血奋战了这么久,都是亲亲的好兄弟。因此我不想这么做,你们跟着我,已经在疏勒城守了那么多天。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劳苦功高,也都对得起朝廷了,对得起作为士兵的荣誉了。所以,我现在向你们保证,如果你们想投降,我不会处罚;你们想离开,我也不会阻拦,并祝福你们有好运气。但这个时候,我也要告诉你们,我的决心已定,一日不得到朝廷撤退的命令,一日不会后退半步,只要还活着,就时刻与军旗同在,同城池共存,直到流干生命的最后一滴血。” 说完,耿恭转过身,正要离开,就在这时,所有的士兵全体起立,向他敬了一个军礼。他们发出了一个声音:“将军,我们与你同在,与疏勒城共存!” 这声音像雷一样,在疏勒城中回响。耿恭又慢慢转过身,他的眼睛满含着热泪。目光缓缓地从士兵们的脸上扫过。他拔出了腰间的配剑,剑尖朝上,指向了茫茫的天空。耿恭发誓说:“苍天将会做证,我们对朝廷的赤胆忠心,我们要让英雄前辈的豪言壮语代代相传。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众士兵跟着高喊:“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疏勒城中回荡着战士们的誓言,这声浪再次越过了高高的城墙,向四处奔涌,瞬间把匈奴人嘶哑的叫喊声吞没了。汉军的呐喊声实在太大,连远处坐在军帐中的左鹿蠡王左鹿蠡王都听到了。等听清楚汉军喊出的誓言后,左鹿蠡王把酒杯摔到了地上。 他对身边的须卜吼道:“耿恭这是疯了吗?天底下还真是有见了棺材也不掉泪的人啊!到了这个时候,还不肯服一点软,就凭这点人,还想和本王斗下去。难道他真把自己当做战神了吗?” “大单于,让我带着人攻上去吧!”须卜单膝跪地,抱拳请战说道:“据我这段时间的了解,现在疏勒城里也有三百多人了,除去了受伤的,还有做饭喂马的,还能够真正能打仗的也就是两百多人了。只要我们加紧进攻,用不了几次,他们就会把所有兵力耗尽。请下令吧!属下肯定能把它拿下来!” 左鹿蠡王想了想,摇摇头说道:“须卜,你是位勇士,但不会动脑子想问题。说实话,现在这个情况,凭着我们人数上的优势,我们如果不惜代价硬要强攻,肯定能把它拿下来。但有必要这么做吗?想想吧,我们已经摧毁了汉朝的西域都护府,杀了那个姓陈的都护,西域就不再属于汉朝了。已经胜利了,还要再牺牲我们成百上千的人马,是不是就有些不值得了?再说了,我发现了这些人确实不怕死,他们可能正希望我们进攻,好给他们舍身为国成为大英雄的机会呢!你说,我们能做成全敌人的事吗?” 须卜挠挠头,问道:“那大单于的意思?” “哼!我们耗死他们。”左鹿蠡王咬着牙,恨恨地说道,“他们想痛快地死,偏不给他们机会,他们想当英雄,就让他们当不上。我们要慢慢地折磨他们,让他们生不如死,从精神上、意志上让他们崩溃,让他们屈服。我就不信,这些汉人不是人,而是神,没有七情六欲,不食人间烟火。尤其是那个叫耿恭的,我倒要看看,是他强,还是我厉害。我不但不杀他,还要把他请进我的军帐,给他美酒喝,让他成为我的一条猎犬,为我服务,让他象李陵一样成为本单于的坚昆王,你说,这样的一个结果,是不是更有意思啊?” “大单于英明!”须卜敬佩地说。 “我想,这么久了,他们的粮食应该吃得差不多了。断了水,他们可以打井。没有了粮食,他们可从地底下挖不出来了,就让饥饿来收拾他们吧,看他们怎么对付。”左鹿蠡王狞笑着说。 须卜拍着胸脯保证:“大单于,您放心!我会严密封锁,不让一粒粮食运进城。” 左鹿蠡王又补充说:“对了,还要多设伏击点,饿得不行了,他们会往外跑,去找吃的。只要跑出来找吃的,见一个打死一个,让他们不敢往外跑。逼得他们要么投降,要么就活活饿死。” 说完,两个人哈哈大笑。 此时此刻,左鹿蠡王认为自己已经稳操胜券,耿恭也下了与疏勒城共存亡的决心。对峙的双方谁也没想到,李同带领着六百铁骑,历尽艰辛万苦翻越天山,已经靠近了疏勒城。 他的部队现在隐藏在三十里外天山山脉的一个山谷里,等待战机出现的那一刻。由于敌我双方的兵力差距太大,李同并没有蛮干,因为他知道,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出奇制胜,才能够扭转西域的战局。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擒贼先擒王,打掉匈奴人的指挥中心,让匈奴人陷入混乱之中。而左鹿蠡王就是他的猎物。 这一路上,为了隐蔽行踪,李同带领着部队没有走驿道和商道,他们小心翼翼避开匈奴哨骑,遁入天山,绕过敌人的封锁线,寻找着道路前往疏勒城,两千多里的山路,他们走了整整四十多天,还损失了不少的人马,总算是靠近了疏勒城。李同表现的很有耐心,他心里明白敌我双方兵力悬殊,知道机会只有一次。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耐心的等待。等待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给疏勒城外两万匈奴人致命的一击! (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血战疏勒(3) 李同的耐心很快就得到了回报,战机出现了! 也许是汉明帝驾崩的消息给了匈奴人信心。除了死死的盯着疏勒城,没有一个匈奴人关心自己的后背是否安全,连警戒的哨骑都没有派,可以说防御松懈,战机已经出现。九月初三,风高月黑,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李同决定今晚发起进攻。 西域九月的天气已经的寒冷起来了,西域这地方的月初之时,月亮半夜才回出现在天边,还只有一轮弯弯的残月,大地上多少有了一些光亮,不像前半夜一般伸手不见五指。李同的队伍在月亮升起之前就开始集结,做好了开拔的准备,不论是战马还是骆驼,全部都勒上了口嚼子,马蹄子上也裹上了厚厚的皮毛。斥候队的军侯古德信站在队伍的最前方,挥挥手,就带领一百名斥候和火攻队的士兵背着大量的火油,率先走出了隐藏的山谷,踏上了坚实的戈壁。 按照斥候的汇报,他们还需要隐蔽行军三十里,走出这片无遮无澜的戈壁,才能够抵达匈奴营帐外围的一个隐敝点。如果行军的过程中被匈奴人发现发出了警告,那这次突袭行动将意味着前功尽弃。要知道李同的玄甲骑加上自己的贴身护卫,总兵力才六百人,而疏勒城外聚集的匈奴人足足有两万,双方的兵力差距实在太大了。 李同此时内心非常忐忑,说心里话,这就是在赌博!而他所依靠的,一是敌人不知道他的存在,第二是手中的火油,这可是经过提纯的猛火油,已经非常接近汽油的成分;三是李同对新式骑兵的冲击力很有信心。几百年后,李世民的五百玄甲骑就敢正面硬扛窦建德的八万大军,他的装备比李世民的玄甲骑更好,没有理由不取胜。今天天公也作美,上半夜伸手不见五指,只要突袭队能够成功的火烧连营,人越多,匈奴大营越容易乱。 李同的战马缓缓地走在队伍最中间,他松开了缰绳,在这种漆黑的环境下,战马的视力要比人的视力好的太多了。骑兵夜间行军,依靠的就是战马过人的视力。走在广阔无垠的戈壁滩上,人的视力可以看见远处黑乎乎的群山和远处敌人营地隐隐约约的火光,却根本看不清楚脚下的道路。 疏勒城外,李同的部队有惊无险的抵达了隐蔽点。众人远远地看见了左鹿蠡王的军队,就那样明火执仗的守在城外的旷野上。只是看这群兵丁的模样,李同就觉得自己过去高估了左鹿蠡王,这时已经三更天了,军营里依旧热闹不凡。更加有利的是,这帮狂妄的匈奴人太过自信了!既没有立寨,也没有派出斥候,以及明暗哨,密密麻麻的毡帐星罗棋布,所有人就挤在一片空地上,点着了数十个巨大的篝火堆。从黑暗中可以明显的看到那群人竟然在喝酒。 与之相反,李同的人马现在非常安静,每个人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在作战前的准备工作。斥候的确选了一个很好的隐蔽点,包括战马在内,所有的战士隐蔽在戈壁上的一块洼地里,匈奴人除非靠近五十步外,根本不会发现这里隐藏着人马。 古德信兴奋极了,跃跃欲试的说道:“校尉,匈奴人太松懈了,我们什么时候开打?” 李同还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不敢相信眼前的情形。也许是他的心思太多,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个陷阱,心中更加的忐忑不安。于是,李同吩咐道:“老古,我心里还有些不踏实,匈奴人也太松懈了!你派两个谨慎一点的斥候抵近侦查一下,看看是不是个陷阱。” “好吧!其实我觉得没必要。校尉你太谨慎了。”古德信有些不满。 “小心行得万年船,老古,我们输不起。这是军令,执行吧!”李同态度坚决。 “遵命!” 古德信耸耸,无奈的答应下来。古德信招来两个斥候,亲自带人慢慢的向匈奴人的营地摸了过去,虽然他话说的很满,但面对如此多的匈奴人,心里也有些忐忑。因此,他要亲眼判明敌人是不是在故意布下陷阱。很快三个人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半个时辰过后,古德信带人回来了,脸上都是兴奋,他没有说话,只是朝李同重重的点点头。李同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他不再犹豫,立刻把所有的队正以上的军官找了过来安排突袭的方案。所有人都充满着信心,敌人虽多,大家却没把匈奴人放在眼里。风高月黑的夜晚,五百人的铁甲骑兵一旦冲击起来,根本不是那些没有准备的匈奴人可以抵挡的住的。如果能够阵斩敌人的大单于或者领兵大将,效果会更加好,有时候打仗人越多越容易乱,黑暗之中,敌人甚至会互相践踏,造成更大的伤亡。 想到这些,李同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说道:“弟兄们!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咱们的运气不错,匈奴人真以为西域没有汉军了,今天我们要给他们一个教训。好了,好了!大家先别激动。这一仗要万无一失,大家还要保持耐心。我打算酉阳发起攻击。下半夜时人的脑子不清醒,反映迟钝。到时候匈奴人会更加的松懈,我们更加容易成功。你们让大家沉住气,好好的休息一下,待会冲锋的时候,特么的别掉链子。“ 李同又转过头来吩咐:”老古,你辛苦一下,火攻队要提前运动到位。今夜刮的是东北风,待会儿你率领火攻队带着猛火油去上风口隐蔽待机,寅时准时点火。一旦火起,我会率领这里所有的骑兵冲营,放完火后,你们的任务就是见机行事,把敌人搅得越乱越好。明白了吗?这一仗要是成功了,我给你记首功。” “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 古德信露齿一笑,带着人提前出发了,李同他们隐蔽的地点是个洼地,距离匈奴的营帐大约三里,非常适合骑兵开始发起冲击,同时也是一个隐蔽的地点,除了不可以生火,大家在里面可以随便走动。古德信他们很快就走进了黑暗,剩下的人除了留下十个人看守备用战马和骆驼之外,其余的人全部出动,全力以赴打击左鹿蠡王的军队。离寅时还有一刻钟时,李同手一挥,所有准备出击的战士都上了马,战马的蹄子上包了软布,走的无声无息。 离敌营还有五百步时,李同手一举,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在黑暗里静静的等待着东面火起,这是敌人的篝火火光能够照耀到的极限。没过多久,东边一道火光闪动,很快在营地东面连成一线,火苗一下子窜起五六尺高,点燃了四周的荒草,火焰像海潮一样朝匈奴人的营地扑去。 见此情形,李同不再犹豫,他举起了手中的马槊,在头顶挥舞一下,然后就催动战马一马当先的杀进了匈奴人的军营。五百步,战马抵达军营的时候正是提速的时刻,如雷的马蹄声惊醒了那些守备的匈奴人,等他们仓皇出战的时候,排山倒海一般的战马群已经将他们冲击的七零八落。呐喊声响起,不等醉醺醺的匈奴人站起来,就已经被马蹄子踏成了肉泥。 速度完全起来的战马,在营地里肆意的践踏着,新式骑兵弯刀落下,无数的人头飞起。此时根本就不需要做劈砍的动作,只需要将长刀横在要肋间从人群里冲锋过去,就会带起一道血浪。五百骑兵分为五个小队,在营地里肆意纵横践踏,古德信的放火队点完火后,摇身一变成了后备队,只要看到那里的匈奴人有集结的意图,就会带着自己属下的一百骑兵冲锋过去,把聚集在一起的人群冲散。 李同一马当先,率先冲进了匈奴人的战马群,用马槊绞杀掉了那些可有可无的看守之后,驱赶着大群的战马,呼啸着奔向了漆黑的荒原。匈奴人的将军须卜刚刚聚集了一些亲卫,护卫着左鹿蠡王正大喊大叫的维持秩序,可惜现在匈奴人喊马嘶,一片混乱,根本就没人听他的指挥。 这时李同的骑兵携带着成千上万的马群冲了过来,如排山倒海之势,马群的一阵踩踏,无数匈奴人倒在血泊之中。紧跟着五百骑兵的一阵箭雨,刚刚集结的匈奴人就被李同的骑兵冲得七零八落,惨叫连连。左鹿蠡王见势不妙,拨转马头就跑,匈奴大将须卜倒是忠心,举起手中的弯刀,舍身忘死的阻挡狂飙过来的骑兵,想给自己的主子争取逃跑的时间。 黑暗中,李同的马槊如同鞭子一样抽打在须卜的胸口上,两尺长的精钢矛头整体陷进了这家伙的胸口,这家伙的胸口立刻塌陷了下去,一口血喷起足足有两尺高,身体刚刚倒地,就有硕大的战马蹄子踩踏在他的头上,整颗脑袋如同熟透的西瓜完全爆裂开来。 冲透了敌阵的李同浑身浴血,挥舞着马槊犹如魔神一般,左劈又砍,没有一合之将,那真是勇不可挡,像坦克般在营地横冲直闯,五百铁骑紧紧的跟在主帅的身后,如同旋风一般砍杀无处可逃的匈奴人…… 古德信看得热血膨胀,他带着部下到处放火,最后也来到了营地周边。他们没有参与进攻,只是在黑暗中不断的拉弓射箭,一支支的弩箭从黑暗中“嗖嗖嗖”的射出来,隐的敌人更加混乱。那些中箭的匈奴人绝望的认为黑暗中还有伏兵,吓得大喊大叫。那里还有丝毫的战意,无数人跪倒在地,大呼饶命。跪倒的人不再有箭矢去招呼他们,于是,就有更多的聪明人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 五百玄甲骑虽然勇不可挡,但毕竟人数还是太少,大部分的匈奴人逃进了黑暗之中,李同又追杀了一阵,追出十里地后,这才返回匈奴人的营地。 古德信跑过来请示俘虏怎么处理,李同想也没想冷声道:“迅速打扫战场,此战不留降俘。”古德信一愣,有些犹豫,又听李同说道:“非是本官嗜杀,我们不可能带着这么多俘虏撤退。要怪只怪他们命不好。执行命令吧。” “遵命。” 古德信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李同还打算去救援柳中城,他不可能带着这么多俘虏上路。约有一千多俘虏交出了武器和铠甲,这时候就如同羔羊一般无助的看着面前这支彪悍的汉军。 这些人还以为放下武器至少可以保证他们不死,哪里知道,就在他们放下武器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注定了要死亡的命运。古德信一声令下,无数支羽箭从四面八方飞过来,每一枝羽箭都会在俘虏的身体上溅起一朵血花。 恍然大悟的俘虏们嚎哭着,怒号着想要重新战斗,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的武器。当最后一个俘虏不甘心的捂着咽喉倒在血泊中之后,聚拢在一起的玄甲骑兵士,立刻就散开打扫战场。 这是一场漂亮的突袭,实际作战不到一个时辰,匈奴人损失了约五千人马,不出所料,很多的匈奴人是自己人互相践踏而死的,或者相互之间抢夺马匹自相残杀而死。剩下的匈奴人四下奔逃,大部分逃进了戈壁之中。估计等左鹿蠡王反应过来得知真相后,肯定会恼羞成怒反扑,不过这肯定需要时间收拢溃散的兵马。 李同从现在起还有几个时辰的平安时间,他们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打扫战场,带着疏勒城的残部,然后遁入天山,掩护耿恭部从山间隐秘的猎人小路撤回哈密休整。李同还计划带着玄甲骑,走车师古道奔袭柳中城,看看能不能继续炮制一个奇迹。 天刚蒙蒙亮时,战场已经打扫完毕,古德信把赶走的战马也带回来了。战马和一般的马匹不同,它们习惯性的结成群奔跑,即便是遇到突然袭击也是如此。被点燃的帐篷已经烧光了,火焰已经熄灭,唯有一股股的青烟在证明昨夜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黎明前的战斗早已经惊醒了耿恭和他的部下,城外一片混乱,到处是火光冲天和战马的嘶鸣。耿恭虽然判断出是来了援军,但也不敢轻举妄动,首先是他们的马匹都被吃完了,黑暗中敌我不明,万一被自己人误杀那就太冤枉了。因此,他没有轻易出击。 天蒙蒙亮时,城外的喧嚣声平静了下来。所有的守军都紧张的盯着外面的动静,整个石城死一般地寂静。耿恭朝远处看着,看了一会,远处,确有一串火把在游动。沉寂中,能听到隐约的人马的移动声响,有点像闷雷。 站在耿恭身边的张青说:“将军,昨晚上的动静不小啊。你看来的援军人数不少啊!不知道是哪一支部队。” 耿恭说:“现在情况不明,也许是匈奴人使诈。天马上就要亮了,他们也许想杀我们一个出其不意,我们还是小心一点。”耿恭转过身对仅有二百余人说:“兄弟们,提高警惕!小心上了敌人的当。” “喏!”众军士齐声应诺。 外面雾蒙蒙的,根本看不清三十步以外的距离。火把越来越近,一直到了城墙下。士兵们拉开了弓箭,等着耿恭下命令。这时,从火把的光亮间,传出了一道声音,城里的士兵们,我们是来救援你们的汉军。听到这个声音,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由于实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还以为是匈奴人的计谋,所有人都听到了,却没有一个人回应,包括耿恭在内。不但不回应,他们还都握紧了弓箭,准备好了做最后一拼。 队伍中的李同没有听到回答,内心不由得一沉,便更加急切地喊起来:“耿将军,吾乃哈密校尉李同,是我带玄甲骑来了。城里还有人吗?我是李同啊,奉班司马的命令前来救援。我已经杀散了匈奴人,休要放箭!放下吊篮!待我将我的军牌传上来。情况紧急,匈奴人只是被我吓退了,随时有可能反扑。” “李同,真的是你吗?告诉我,你小兄弟的名字。”耿恭还是非常的谨慎。 “耿将军,不用怀疑!我有个小兄弟名叫万福,曾经给你当过随从。”李同大声回答。 耿恭大喜过望,立刻命令:“果然是李将军!快,打开城门!” 城墙上一阵欢呼,耿恭亲自带着十几个军士下了城墙,走向了城门,一齐用劲拉开了门闩后,就互相搀扶着支撑着站成了一排,有几个如果不是被别人拉扯着就会摔倒。中间站着的是耿恭,他的胳膊同时搂住了四五个士兵。 城门吱吱呀呀的打开了。李同看到了耿恭,看到了城上城下所有的守军,等看清楚里面的情形,李同感到鼻子一酸,泪水顺着眼角滑了下来。城里只剩下了不到的两百名战士,他们个个神情坚毅,一个个都像是用石头雕刻出来的。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破洞处露出了皮肉。放眼看去,所有人铠甲上的皮甲片都没有了,城里断了粮,全煮着吃了,烂布条上沾满了血迹和污渍。脚上的靴子也一样,连脚指头都护不住了。他们的身后,城头上的写着“汉”字的旗帜几乎成了布条了,但仍然在凌晨的寒风中飘动着。 李同快步走到了耿恭的面前,单膝跪地,抱拳说:“耿将军,我们来晚了。你们受苦了!”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你们来了多少人?”耿恭扶起李同忙问。 “耿将军,包括玄甲骑,总共六百骑兵。”李同回答。 “六百人!?”耿恭顿时睁大了眼睛,一脸的不敢置信,“天爷啊!你凭着六百骑兵就敢向两万多匈奴人发起突袭。你小子胆子太大了!战果如何?” “大获全胜!小子有心算无心,火烧连营。这一仗,我军阵斩匈奴大将须卜,杀敌四千七百人,缴获马匹六千多匹,其它缴获无算。包围疏勒城周围的匈奴人,除了被消灭的,现在全都跑掉了,估计等左鹿蠡王反应过来,重新收拢部队杀回来,至少要到下午去了。请耿将军带着弟兄们随我撤退到哈密吧。”李同微笑着回答。 耿恭已经惊讶的合不拢嘴,半晌说不出话来。但李同让他撤回哈密,他还是有些犹豫。李同以“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这个道理好说歹说劝服了他。耿恭也明白,左鹿蠡王吃了这么大的亏,等他反应过来,匈奴人的反扑是一定的。朝廷如今在举行国葬,短时期内是没办法派出大军前来西域的,与其让匈奴人把西域都护府的汉军各个击破,还不如集中兵力固守哈密,等待朝廷政局稳定后反攻的那一刻。 于是,两只队伍汇合在一起,挑选了最好的战马,带着骆驼,一人三骑朝天山撤退。李同带来的六百人的队伍,并没有损伤多少。战死的人只有三十一个,受伤的人也得到了很好的救治,并不影响行军。这样的胜利对军队的成长非常的有好处。至少,队伍中已经没有了战前惴惴不安的气氛。 说实话,连李同都不敢相信自己能取得如此重大的战果。耿恭看到战场时,也被震撼的无以复加。六百人击溃两万匈奴大军,在干掉近五千匈奴之后,这支由昔日的汉军戍卒和西域野人组成的玄甲骑战士,终于有了一丝丝军人的自觉和骄傲。可惜的是很多战利品无法带走,尤其是那些马匹。实在是太多了!带不走的战利品只能够烧掉,马匹带不走的就驱赶到戈壁里,让他们自生自灭,全部宰杀了,李同还做不出来。这也是无奈之举。 每一匹战马和骆驼的背上都驮着重重的物资,走在崎岖的天山路上颤巍巍的,一不小心就会跌进旁边的万丈悬崖之中。自从进了天山,每一个人的脸上就出现了真正的笑容,开始有兵卒引吭高歌,虽然歌声非常的难听,却此起彼伏的延绵不断。 大家都心里有数,匈奴骑兵是不敢进天山的,左鹿蠡王如果疯了,才会这样做。到时候,李同有无数的办法消灭后面的追兵。即便是李同的骑兵也不敢轻易进天山,一旦走进茫茫天山,骑兵就再也没有什么战斗力可言了。战马在天山中是一种沉重的负累,而不是行军作战的必备良品。按照大汉军法,敢把骑兵带进高山里的将领,就是重罪。李同这一次也只能够不得已为之。入山后,一路上跌死了十几匹马,损失了一些物资之后,李同的队伍终于走上了他队伍里西域猎人斥候祖传的那条隐秘小路。 此时已是秋天,天山里的野花开的烂漫,大多颜色极为绚烂,姹紫嫣红的遍布山脊,很少有白色的花朵。融化的雪水在山涧汇集成潺潺的溪流,如果仔细寻找,人们就很容易在溪水中找到一些制作玉器的良好原料。在西域,玉石是很常见的东西。 下午的时候,守在山口负责断后的古德信回来了,他汇报说:直到现在,左鹿蠡王的军队依旧没有出现…… —————— 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左鹿蠡王终于收拢了溃兵,重新集结了队伍来到了那座已经被李同的军队劫掠一空的营地。戈壁上景致本就萧瑟无比,再加上残破的营帐,以及焦黑的木头,被一层薄沙覆盖了一半的无处不在的血迹,更让这里的环境变得压抑无比。疏勒城也空空如也,汉军早已不见踪迹。 距离营地不远处的一个风化壕沟快要被层层叠叠的匈奴人的尸体填平了。这些昔日里骄横无比的骑兵,如今带着各种各样的诡异模样被人随意的丢弃在荒野里。从未吃过如此丰盛大餐的野狼和兀鹫并不在意带着亲卫队过来的左鹿蠡王,它们以为这也是一群觅食者。这里的食物足够所有饥饿的动物们吃的,因此,它们并未离开。 左鹿蠡王对于眼前的场景并不陌生,就在不久之前,他也制造了几处这样的场景。不过轮到他自己,他的的确确接受不了。尤其是看到须卜那变了形的脑袋时,他几乎就要抓狂了。左鹿蠡王瞪着血红的眼睛,回过头看着战战兢兢跟在自己身后的亲卫队长,怒吼道:“这些敌人拿走了我的盔甲。” 亲卫队长把头垂到了胸前,并不回答,他知道左鹿蠡王只想找一个出气筒,他一点都不想成为大单于的出气筒,他可是知道,一旦成为左鹿蠡王出气筒的人死的都非常凄惨。 果然,左鹿蠡王并不期望亲卫队长给出答案,继续怒吼道:“他们拿走了我的铁矛!他们抢走了我的战马!那个领头的将领究竟是谁?我要杀了他,剥了他的皮。只有这样才能够洗刷我的耻辱。都他妈的去查查看,这些人究竟去哪里了?” “是,大单于!” 亲卫队长如蒙大赦,赶紧离开了现场。 “这个人到底是谁?这支汉军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会不会是其他国家的军队冒充的?那个里面我看见了很多西域人的面孔。而且他们的铠甲和汉军不同。真是难以置信啊!此时的西域除了我大匈奴,还有谁的军队,能够在一夜之间吞掉我的五千骑兵?真是丢人啊!本单于现在甚至连敌人有多少都搞不清楚……” 左鹿蠡王的怒吼声中终于有了一点理智混杂在里面。到了这个时候,必须有人来回答左鹿蠡王的问题,须卜的弟弟虚图沉声道:“大单于,昨夜太混乱了,敌人从四面八方攻了进来。虽然敌人是在我们最松懈的时候发起的突袭,即使是这样,想要短时间杀掉四千七百多人,没有两三千军队是根本就不可能的。汉朝人在西域应该没有这么多军队,我们哨骑也没看到玉门关有汉军出塞。大单于,我敢肯定这是西域某个国家假扮的汉军。昨天,我杀了一个敌人,那个人长得就是一副西域的面孔。” “谁这么胆大?”虚图的分析满足了左鹿蠡王那颗虚荣的心,他再一次问道:“虚图,你的分析的确有几分道理。那你就好好查查,西域究竟有那一个国家可以在一夜间吞掉本单于的近五千精锐骑兵?帮我把它挖出来,我要灭了他!” (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攻敌不备(1) 第二天一早,哨骑就传回来了消息。左鹿蠡王终于知道敌人进了天山,他不知道是不是引诱自己大军进天山的诱饵,因此也不敢带着骑兵进山。 左鹿蠡王虽然愤怒,但还算有些理智。他很清楚:自己麾下这些长久坐在马上战斗的匈奴骑兵,想要依靠两条罗圈腿在山地上作战,那就是自寻死路。可是,除了这支进入天山山路的军队之外,其余的地方找不到任何大规模军队行动的痕迹,这该如何解释敌人这种不合常理的行为呢? 虚图咳嗽一声,替左鹿蠡王分析道:“大单于,敌人跑进山里,更加证实了属下的判断。您想想如果那支军队沿着天山一路向西,就会回到火洲,在往西,就到了伊犁。那就到了乌孙大昆弥的地盘,大昆弥伊秩靡可是解忧公主的后代,是汉朝皇帝所立。只有他才可能全力救援西域都护府。”听到虚图的话,左鹿蠡王的眉毛跳动了两下,拳头握得很紧,良久才松开拳头道:“伊秩靡这是在找死!” 李同怎么也想不到,昨夜自己的突袭会给几千里外的乌孙带来灭顶之灾。这也难怪,在西域,乌孙的确算得上一个大国,加上他们和大汉帝国特殊的关系。被左鹿蠡王怀疑,也不为过。宣帝(前53年)甘露元年,乌就屠(翁归靡与一匈奴女子之子)叛变,起兵杀死狂王。宣帝派遣破羌将军辛武贤讨伐乌就屠。 西域都护郑吉遣乌孙右大将之妻冯嫽(解忧公主的侍者)劝降乌就屠。最后宣帝册封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并赐印绶。乌孙国最终成为西汉的属国。随后汉朝为大小昆弥划分地界与及人民,大昆弥六万余户,小昆弥四万余户,可是乌孙国人的心偏向小昆弥。大昆弥元贵靡死后,子星靡继位,懦弱无能,让西汉能够进一步控制乌孙。西汉先遣冯嫽率领百人前往乌孙镇抚星靡,又接纳都护韩宣的建议,赐乌孙高官大吏、大禄、大监金印紫绶,以辅助星靡。之后都护韩宣提出罢黜星靡,汉元帝没有同意。 西汉成帝鸿嘉末,末振将成为小昆弥,当时大昆弥雌栗靡很有威信,末振将担心自己地位不保,派人刺杀雌栗靡。汉朝册封雌栗靡的叔父,当时年仅三岁的伊秩靡为大昆弥,末振将被伊秩靡的部下所杀后,汉朝马上派兵杀死末振将太子番丘。后来,末振将之弟卑爰疐率领八万人投靠康居,经常发兵攻打乌孙,企图吞并大、小昆弥的部众。最后被汉朝西域都护孙建领兵袭杀,乌孙国方安。 东汉以后,尤其是明帝年间,乌孙国仍然由大小昆弥分治,国势虽衰弱,但人口七十万,在西域这嘎达绝对是仅次于北匈奴的大国,也常常被北匈奴视作眼中钉。大昆弥伊秩靡是这时代少有的长寿之人,已经九十多岁的他和大汉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两国来往的使节不断,也难怪左鹿蠡王会疑心到他的头上。 左鹿蠡王如今恼羞成怒,一心想找回面子,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把这个锅甩到了乌孙国的头上,此刻想也没想,立刻率领军队兵发赤谷城,找伊秩靡的晦气去了。这下子倒是便宜了李同,不得不说这家伙的运气真好。 与之相反,乌孙国伊秩靡可就倒霉透了,莫名其妙的被卷入了一场大战。正所谓人在家中坐,横祸从天降,哭都没地方哭去。 —————— 言归正传,我们把视线回到遁入天山的李同身上,经过二十多天的艰苦行军,李同、耿恭回到了哈密城,没想到在这里还遇到了从于阗归来的班超使团和驸马都尉耿秉派来的使者。 耿秉的使者明确表示短期内朝廷根本没办法派援兵,西域都护府只能够自己想办法自救。不过,李同率领六百玄甲骑疏勒城外火烧连营,大破匈奴的消息让众人震惊不已。兴奋之余,班超也带来了柳中城关宠部的消息。关宠部一千五百多人此刻被一万八千匈奴人困在城中,虽然无法突围,但好在暂时还能够自保,如今已是秋天,时间拖长了,入了冬关宠部恐怕也支撑不下去。 对于汉朝经略西域来说,柳中城的位置战略意义实在太重要了,如果丢失,就意味着大汉朝失去了天山北路。众所周知,塔里木盆地中间有一个大沙漠,把西域通向西方的通道分成了南、北两条。北道有焉耆、龟兹、姑墨、温宿、尉头、疏勒等国,南道有拘弥、且末、若羌、尼雅、于阗等国。因为有天山隔着,匈奴对这些国家的控制,不像对车师那么直接有力。 柳中城即后世的鄯善县城。正如从西域走进内地要经过玉门关一样,要进入西域的腹地,这座城是怎么也不可能绕过去。每逢汉匈要争夺西域的控制权,都要在这里大打一仗。得到了这座城就得到了西域,同样,只要失去了西域,也就失去了这座城。 自王莽新王朝后,汉朝失去了它,西域就被匈奴控制了。永平十六年,汉军击败南呼衍王,重新夺回了这座城市,派遣最精锐的部队关宠驻守后,对匈奴作战取得了战略上的优势。匈奴人是知道这个地方的重要性的,这次匈奴人的反扑,左鹿蠡王派大将率大军围困柳中城,那也是势在必得的。 永平十八年九月廿十七辰时,哈密城主府议事堂内,在班超的主持下,李同、耿恭、刘进(耿秉的使者)以及莫博德、古德信、万福等一些中层军官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会议的主题就是讨论如何救援柳中城的方案。会议一开始,就陷入了激烈的争论中。无他,实力不足,力不从心啊! 现在整个哈密现有的机动军事力量主要是以李同的玄甲千骑为主,表面上看,刚刚经历大战以后,玄甲骑人数还不到一千人,实际上李同是有野心的,他麾下的玄甲骑有一千八百骑,超编近半了,可他现在不敢亮出来呀,况且他的秘密基地野狼谷也需要玄甲骑驻守,那你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本钱,绝不容失,他可不会为了此战把裤子都当掉。 现如今,哈密城的驻屯兵加上耿恭部不到两百人的残部,以及各位大佬的护卫。哈密城真正可用的兵力不到一千四百人,除了玄甲骑,其他的都是步兵,防守有余,进攻不足。如果李同带领麾下的玄甲骑出征,哈密城一下子就会变得极度空虚。李同虽然在疏勒大胜一场,但在西域,无论是兵力还是仆从国,匈奴人占据着绝对的上峰。谁也不敢保证左鹿蠡王不会进攻哈密。 班超、耿恭是极力赞成救援柳中的,他们很希望玄甲骑能够再复制一下疏勒城外的奇迹。耿恭甚至要求李同借五百玄甲骑给他,并拍着胸脯说,他也会创造一个奇迹出来。这怎么可能?耿恭立功心切,李同当然不可能答应。玄甲骑的军候们也认为不合实际,这种事情可一不可二,李同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部队去冒这个险。 左鹿蠡王吃了这么大一个亏,不可能不会派人提醒围困柳中城的军队,如果匈奴将领个个都这样蠢,这北匈奴也不可能成为大汉的心腹大患。作为驸马都尉耿秉的使者刘进态度暧昧,并没有表现出明确的观点。众官员从辰时一直讨论到午时,依然没有一个结果,会议陷入了僵局。 会议室的气氛很压抑。李同盯着沙盘陷入了沉思,所有人都把眼睛盯在他的身上。尤其是班超和耿恭,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没办法,现在在西域手上有兵的有实力的只有李同了,如果他不愿意出兵,谁也无可奈何。班超和耿恭相视叹了一口气,也觉得自己有些强人所难。毕竟李同才是真正的哈密戍己校尉,守境安民才是他的职责,如果丢失了哈密,李同是要被朝廷问罪的。李同前次能够冒着风险千里救援疏勒,救出耿恭部,已经仁慈义尽,做的够好的了! 李同在会议室踱着步子苦思冥想,脑子里面突然灵光一闪,又回头打量了一下沙盘,心中顿时有了主意。他对班超、耿恭两人抱拳一揖,说道:“班司马、耿校尉,末将有一个计划也许可解柳中之围。不过这件事还需要两位大人相助。” “李将军请讲。”班超说道。 “两位大人,你们请看,”李同指着沙盘上的一个位置,说道,“我们都知道匈奴的王庭大部分时间都在燕然山(今蒙古境内杭爱山),现在已经是秋季,匈奴王庭肯定会转移到冬季牧场金微山(今新疆阿尔泰山),左鹿蠡王率领五万大军如今在天山南路征讨各国,围剿西域都护府。可想而知,金微山匈奴王庭所在之地肯定非常空虚,防御也很松懈。我打算围魏救赵,效仿霍骠姚,带着玄甲骑长途奔袭金微山,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末将誓必把匈奴人的后方搅得个周天寒彻,逼左鹿蠡王回师救援王庭。” 此话一出,众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李将军,万万不可如此冒险!兵法有云: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你这样长途奔袭,就食于敌,变数太大,太过冒险了!实不可取。”班超第一个表示反对,耿恭也觉得李同有些异想天开。 所有人心里都很清楚,金微山是匈奴王廷所在,帐下牧民六七十万,虽然各部落比较分散,但这些牧民几乎人人都可以骑马射箭,随随便便就可以拿出十几万骑兵出来。退一步说,李同即使能够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可要全身而退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哈密到金微山两地相隔三千六百多里,长途奔袭,在这些人看来,这跟找死差不多。 这也难怪,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后世蒙古人是怎样做战的,李同的玄甲军是完全采取了一千多年后蒙古人的战术训练出来的军队,已经习惯了坐在马背上吃干粮干肉,喝马奶的行军和补给的方式。一人三骑,甚至是五骑,根本就不担心补给。蒙古人就是凭借着这种战术,几乎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 因此,李同态度却非常坚决,他振振有词的说道:“孙子曰: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劳者,行于无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进而不可御者,冲其虚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战,画地而守之,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你们想想,诸位想不到末将会这么大胆,匈奴人必定也想不到。如今国家有难,匹夫有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意已决,诸位不必再劝!。” 李同大义凛然的话一出,班超、耿恭等人涕然泪下,感动的不要不要的。众人恭恭敬敬的抱揖行礼,李同赶紧还礼,连称不敢。随即,李同捧出哈密城守大印,恭恭敬敬的交到班超手上说道:“班司马,耿将军,哈密城是我大汉在西域最后的据点,这次末将出征,匈奴人很有可能来围攻哈密,这座城就拜托大人了!” “你放心!李将军大义,班某只要有口气在,必保哈密无虞,誓与哈密共存亡。”班超抹着眼泪说道。 耿恭也表态道:“李老弟,你放心吧!城在人在,城亡我亡,老夫拼掉性命,也要保住哈密城。你此去万里征战,孤军深入敌境。一定要多加小心,如若事不可为,以保全自己为上。切记切记!” 李同微笑着点点头,转身又向刘进抱拳道:“刘先生,你也看到了,西域的情况就是这样风雨飘摇,我恳请阁下赶回酒泉,向耿大将军说明西域都护府如今的困境,盼望朝廷能够早日出兵。一切就拜托了。” 刘进这个儒生已经感动的泣不成声,他哽咽着说道:“李将军说的好啊!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刘进这就出发,亲自去求大将军,到洛阳去奔走呼号,一定要为西域搬来救兵。” “拜托啦!”李同深深一揖。 这天夜里,所有人都彻夜难眠。 李同、莫博德和万福三人在城主府书房密议。李同对万福说道:“小六子,明天我和老莫带领已经现世的这一千玄甲骑出发,等班司马、耿将军接手哈密城防后,你就秘密潜回野狼谷,剩下的八百玄甲骑暂时由你统领,你一定要守住这个秘密基地,封锁整个山谷。这是我们最后的本钱,责任重大。切不可以掉以轻心。明白吗?” “放心吧,大哥!”万福眼圈红红的,声音有些哽咽,“大哥,此去一定要多加小心,我可不想失去你这位亲人。老莫!一定要护佑我大哥的周全。” “别担心,小子。”莫博德微笑着拍拍万福,语气轻松地说道:“小六子,你放心吧。你大哥的本事你不知道,我可是清楚的很……” “好了,别啰嗦啦!”李同打断了他的话,吩咐道:“老莫,你待会去找陶最,按照最高的标准领取军用物资。嗯,除了队阵以上的军官,千里镜配发到每一个斥候,所有的备马都选还在产奶的北地马。每个小队在配备两头骆驼携带马料,所有的物质和军械按照平时训练的要求加倍。” “喏,家主。”莫博德躬身领命。 李同见他们两个人紧张的样子,安慰道:“老莫,小六子。你们把心放在肚子里,没有把握的仗,我李同是不会轻易出击的,匈奴人不知道我的厉害,同样,班司马他们也不知道我的厉害。总以为我是去送死的。呵呵!万里封侯马上取,一战成名天下惊。我们想要在西域立足,这个险我必须得冒。这次疏勒之战大破匈奴,我很有可能被新皇帝封侯。出击金微山只不过是锦上添花,我要让匈奴人听到我的名字就害怕。当然我也不会轻易把自己的命给丢了。小六子,我会平安回来的。” ——————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这两句话形容城门口送行的班超耿恭等人,的确是非常应景的写照。九月十三日,李同的表情坚毅,他恭恭敬敬的跟班超、耿恭等人告别,然后在哈密的众官员目送下,率领着玄甲骑义无反顾的出发了。 两千年前的西域,其生态环境与今日大不一样。据史书记载,两汉期间的天山南麓和昆仑山北麓,均有河流沿山相傍,大不似今日的荒山秃岭;广大的罗布泊芦苇丛生,花草丰美,是一望无际的水域,否则,“民随畜牧逐水草”的西域各族,就不会在这里纷纷建国。 李同上辈子就生活在新疆,他热爱这片沃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是班超身处西域几占半生,时达三十一年;而李同上辈子最美好的青年时光也是在新疆度过的。正因为如此,李同才会如此拼命,如此渴望在这个时代的西域立足扎下根来。 上辈子李同最佩服的就是班超。既然来到了这个时空,总要留下些什么。他想如班超一样,胸怀鸿鹄大志并为之孜孜以求、艰苦奋斗,也想像班超那样为奠定我国多民族大家庭所做出的卓著贡献而彪炳史册。更想效仿班超不计前嫌的宽大胸怀、善于团结各方人士的智慧、身先士卒的实际行动。对李同而言,扎根西域,远离朝堂就是他想要的生活,李同自认为,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穿越者,自己肯定会比班超做的更好。 大漠风起,落日西照,彤红的沙丘连绵起伏,直入云天,像一条条巨大的火龙游走于大地之上,前不见头,后不见尾。沙山的阴影里,几匹野骆驼悠闲地啃着一丛铃铛刺,两只沙狐从沙丘旁探出头,机警地看一看,飞快地从野骆驼旁边窜过去。天空之上,一只兀鹰勾勒出黑色苍劲的剪影。 作为全军的先导,莫博德牵着骆驼和自己的战马走下一座新月形沙丘,沙山巨大的阴影投射下来,将他和他的这一百余骑先锋身影吞没。风渐渐大了,沙粒发出铮铮的鸣响。郑吉望望天空,不知何时,彤霞深处多了一抹阴翳,他转头看向身后的一个西域面孔的军官说:“阿隆木,天色要变,我们不能继续前行,寻个背风的地方躲躲吧。我们就在这里安营扎寨,等待将军过来。” “诺!” 阿隆木抱拳应诺,随后跑到后面招呼所有人下马,指挥众人开始按照行军条例布置防御。莫博德被亲卫扶下骆驼,几个人寻了个背风的地方卸下帐篷,准备猎杀一只沙兔充当晚餐。忽然,队伍中的那几匹骆驼嘶鸣起来,声音高亢急促,又把口鼻埋进沙子里,显得极为焦躁不安。莫博德和士兵们使劲安抚着骆驼,风停了,沙子的铮鸣消失,大漠静得可怕。 这时,阿隆木突然指向远处,叫道:“军候,快看那些野骆驼……” 莫博德以为这个山里的家伙没有见过野骆驼,一时好奇。等他抬头看时,发现几匹野骆驼正发足狂奔,好像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天空之上,那只兀鹰也像嗅到某种危险的味道,惊叫几声,不见了踪影。见此情形,莫博德心里顿时蒙上一层阴影。 西域大漠自古被称为魔鬼之海,瞬息万变,极度可怕。一旦遇到风暴,天昏地暗,移动的沙丘能把人和牲畜活活掩埋。在这种天气面前,人力渺小如蝼蚁,若想活命,多数还得看老天的心情,现在他心中就有不祥的预感。 果然,彤霞退去,灰黑色的云团越来越大,很快遮蔽半个天空。夕阳变成一个混沌的蛋黄,摇摇欲坠。不知谁突然打开风口袋,狂风从天而降,吹得人东倒西歪,眼睛都睁不开。 一道黄龙从西北冲天而起,长逾数十里,向大漠东南滚滚而来。沙浪崩摧,惊涛拍空。风沙之中响起轰隆隆的声音,似天鼓雷鸣,又像怒嚎。沙丘似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揉搓,随意改变模样,为鱼鳞,为羽毛,为新月,为平川,光怪陆离,沧海桑田如走马。百丈高的沙墙通天接地,电闪雷鸣,所过之处,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阿隆木浑身颤抖,绝望地嚎叫道:“军……军候,魔神发怒了,我们劫数难逃……” 跟李同久了,莫博德根本不相信什么魔神发怒,他立刻下令,让众人收起帐篷,抽打骆驼狂奔。沙漠生活经验丰富的莫博德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队伍只有跟着骆驼跑,才有一丝生还的希望。至于与后军会合,这根本不是问题,李同已经在地图上选了几个汇合点。再加上李同发明的六分仪和配备到每个小队的导航员,也能够让大家找到自己相应的位置。 沙暴咆哮,铺天盖地,像是太古神兽饕餮要把天地万物一口吞掉。四野苍苍黄黄,接天连地,宇宙仿佛又回到鸿蒙初生的混沌。除了呼啸的风沙,什么都看不见。领头的骆驼冲进一个沙窝里趴下,把口鼻埋进沙子里。其他的骆驼和战马也纷纷照做,士兵们也很有经验地挤在骆驼颈下,把自己的面罩捂得更紧。 沙暴铺天盖地而来,熊咆龙吟,列缺霹雳,丘峦崩摧,宛似地狱走脱十万,直要把天地寰宇扯成碎片。 (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攻敌不备(2) 不知过了多久,风声渐息,沙暴终于停下来,乌云退去,深蓝色的天空出现一轮圆月,月光之下,白沙千里。 莫博德吐掉嘴里的沙粒,从差点儿埋葬众人的沙窝里爬起来。一场大风沙过后,大漠又完全变了样子,原本沟壑般纵横的沙丘变成鱼鳞一样的沙浪,层层叠叠铺向远方。月光下的翰海失去了不久前的狂暴,像一座废弃亿万年的星球,死寂而荒凉。 众军士纷纷从沙堆里爬了出来,清点了一下人数,还好没有人员损失。一场沙暴之后,沙狐和沙兔难觅踪迹,加上天色已晚,不可能再射杀到什么猎物,不用长官吩咐,众人拿出干粮和水袋,先伺候好自己的马匹和骆驼,然后才喂饱自己的肚子。忙完这一切后,所有人从背包里拿出睡袋钻了进去,不多久,除了站岗的士兵,所有人都进入了梦想。 三十里外的李同带领着主力几乎同样经历了这样的场景,只不过他们这边有几人失踪,这一路行军,非战斗减员已经超过了两位数。这让李同心痛不已,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精心培养出来,将来都是要当做基层军官使用的。一个都损失不起。可他也没办法,打仗嘛,总会有损失的。 月光如雪,星河耿耿,起起伏伏的沙丘像凝固的雪浪。有风从大漠北方吹来,掠过沙山,灌进沟壑,千回百转,呜呜咽咽,像是无数怨灵在月下奔走呼号,如歌如泣。明月,朔风,流霜,寒气无孔不入,蛇一样往骨头缝里钻。玄甲骑如果没有这种加厚的睡袋,李同根本不敢让部下在这种时候万里奔袭。 近年来,西域马贼横行,执弯刀,骑快马,啸聚大漠,来去如风,劫掠过往商贾,成为南北两道的大患。李同心里清楚,这些马贼与诸国权要暗通款曲,又与匈奴骑兵勾结,时常劫杀奉命出使西域的汉使,抢夺财物,甚至给匈奴人传递消息。 这一路上,为了隐藏大军行迹,李同奉行的是不留活口的政策,走一路杀一路。不管是马贼,还是行商,他命令宁可杀错,也不放过。来到这个世界三年了,李同发现自己的心变得越来越狠,人命成了一个个冷冰冰的数字。 马贼在大漠上飘忽不定,神出鬼没,来去无踪。大汉帝国虽然兵强马壮,攻城掠地势如破竹,可调集大兵团奔袭千里,到大漠上对付一班流寇,绝不是明智之举。 不过,自从有了玄甲骑后,这些马贼就遇到了魔咒一般的克星,因为玄甲骑比马贼更像马贼,不仅装备好,而且战术更加合理。这两年,哈密周边的马贼成了玄甲骑练兵的靶子,也算是用生命为玄甲骑的迅速成长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可惜没有奖励。 夜深沉,寒霜罩白沙,插在地上的军刀结了一层冰凌。李同拔出刀轻轻擦拭,玄甲骑的马刀和大汉骑兵的制式武器环首铁刀不同,有些像后世的五六式骑兵刀,长三尺有余,刀身带着一定的弧度,斜锋,有护手,背刃宽厚,刀柄护手环外铸一螭龙。 这种刀被班超正式命名为“昆仑崔嵬长刀”,源自屈子诗曰“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言下之意,百战之锋,冷如秋水,撼山摧城,挡者披靡。没办法,文人出身的班超就喜欢这个调调,“崔嵬”就“崔嵬”吧,总比耿恭起的啥子“破锋长刀”好听,李同没有理由拒绝。 胡思乱想间,身边的骆驼长嘶而起,四蹄乱踏,暴躁不安。李同回头看去,前面的沙丘上出现几道黑影,冷月之下,数点幽绿色的光芒飘忽不定。原来是狼!李同笑了笑,并不在意。 今非昔比了,现在可不是那次和莫博德两个人在戈壁上遇狼一样凄惶了,李同此时身边有一支八百多人的军队,狼又不蠢,即使在饥饿,也没有狼群敢招惹这样庞大的队伍。果然,守夜的士兵射死了几头狼后,狼群就逃的远远的,再也不见了踪迹。月光下,只剩下狼群在沙漠中的悲嗥…… 匈奴单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国人皆以为神。单于曰,吾有此女,安可配人,将以与天。乃于国北无人之地筑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请天自迎之……复一年,乃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号呼,因采穿台下为空穴,经时不去。其小女曰,吾父处我于此,欲以与天,而今狼来,或是神物,天使之然。将下就之。 其姐大惊曰,此是畜生,无乃辱父母也。妹不从,下为狼妻,而产子。后遂滋繁成国。故其人好引声长歌,又似狼嚎。 ——《魏书·蠕蠕匈奴徒何高车列传》 匈奴人是非常崇拜狼的,甚至自诩为狼的子孙。虽然他们常常会为了保护自己的牲畜与狼搏斗,但依然崇拜着这些草原上的精灵。相对于草原狼群,前来寻仇的汉军更加可怕。这个冬天,毕力格已经充分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作为北匈奴王庭下的一个部落酋长,孩提的时候听说过有一个叫霍去病汉军大将,曾经带着几百汉军孤军冬季深入大漠像狼群一样作战,汉人用匈奴人的方式打败了匈奴,夺去了河西走廊那块肥沃的牧场。百年过去了,五十多岁的毕力格一直以为这只是一个传说,直到前一阵子听说东边有几个部落被汉军突袭的消息时,他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 如今,汉军真的来了!且针对的是他的部落。毕力格带着自己的儿子们和部落的勇士手握着弯刀,浑身颤抖着准备迎敌。敌人来了,他们却不敢逃,也不能逃。部落的牛群羊群都在这里,绝不容失,这是他们熬过这个冬天的希望。就像中原的那些汉人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耕田一样,牛群和羊群也是匈奴人活下去的希望。 西边的草原上,又有六七十骑兵出现在视野里,悄悄加入了包围圈,三面包围线业已成形。天越来越冷,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雪面的寒气升上半空,皮袍的皮板也已冻硬。牧民们晃动胳膊、皮袍肘部和腰部,就会发出嚓嚓的磨擦声。 毕力格身后的小儿子莫日根用厚厚的羊皮马蹄袖拢住口鼻,低声问道:“阿爸,汉军这会儿就要打围了吧?他们还在等什么?” 事到临头,在部落生死存亡的千钧一发之际,作为头人的毕利格必须保持着冷静,听到儿子的话,他用尽量轻松的语气说:“这些汉军很狡猾,还得有一会儿呢,你看,敌我双方的人数差不多。汉军的将领像狼王一样还在等机会,他寻找我们的破绽。你自个儿先好好琢磨琢磨,汉军在等什么?” 说完,毕力格白毛茸茸的眉须动了动,落下些微霜花。那一顶盖额、遮脸、披肩的狐皮毡帽也结满了哈霜,将老人的脸捂得只露出眼睛,淡棕黄色的眼珠闪着琥珀般阴郁的光泽,他貌似镇静,心里面却思绪万千:今年多灾多难啊!金微山下的大草原碰着百年不遇的大白灾,平地的雪厚得能盖没毡帐。幸亏大部分的人畜,在毕力格的带领下,抢先一步,在雪下到快没膝深的时候,集中所有马群,用几千匹马冲雪踏道,再用几十群牛蹚雪踩实,开出一条羊群和牛车可以挪动的雪路雪槽,走了三天三夜,才把人畜搬到这片草场。 这儿的雪只有一两尺厚,草还露出三指高的草尖。冻饿得半死的牛羊马见着了草,全都疯叫起来,冲了过去。人们全都扑在雪地上大哭,又冲着昆仑神一个劲地磕头,磕得满脸是雪。到了这儿,羊和马能刨雪吃草,连不会刨雪的牛,跟在羊群马群后面捡草吃,多一半也能活到来年雪化。可祸不单行,这些该死的汉军来了!短短的十几天里,金微山下的草原就有十几个部落遭到了灭顶的打击。 “不好!阿爸,汉军在上风口烧草场。勇士们,跟我来!杀死这些汉狗。”莫日根恐惧的尖叫起来。 毕力格循声向北边看去,果然有十几个汉军在草原放火烧荒,不知道用了什么东西,火苗一下子窜起老高。莫日根大喊大叫、一马当先冲了出去,毕力格意识到这是个圈套,他还来不及作出反应,愤怒的牧民举起了弯刀嘶吼着跟在莫日根后面冲了出去,刚刚守卫者营地还算严整的防御阵型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不要追!” 毕力格发出绝望的嚎叫,可惜没有人听他的。果然汉军动了,北边那些被莫日根他们追赶的汉军边跑边向后面射箭,不远不近的吊着愤怒的牧民,凭借着射程更远的汉弩将后面追赶的匈奴人一一射下马来。东西两个方向的汉军像狼狩猎一样迅速的扑了过来,把匈奴人夹在中间,时不时向狼群一样扑上去咬一口。当毕力格倒在血泊之中时,他才意识到:这支汉军太恐怖了!两个时辰后,金微山下,又一个匈奴部落消失在草原上…… —————— 经过一系列的战斗后,李同的战术运用愈发的熟练。在战斗中,玄甲骑很少和敌人硬拼硬,也就是说,他们很少和敌人正面迎战。正面迎战往往会造成己方较大的伤亡,而且胜算的可能性也不大。 玄甲骑利用骑兵高度机动的特点,采取引诱敌人进攻,然后退却,在退却中对敌人进行包围的战术,这种战术每每都能取得胜利。用一句话总结,李同的合围战术分为战略和战术两个方面,在战略方面,玄甲骑特别强调的就是部队的机动性,以远距离的包抄迂回、分进合击为主要战术特征。 玄甲骑常常可以上百里地大规模机动,使敌人很难预料和防范到他们的攻击。如果敌人确实强大,他们就退上几天,跑上几百里路,把敌人拖得分散开来,然后抓住战机,消灭其中最关键的敌人,然后顺势击溃其他敌人,这种长时间,大空间的退却合围的机动战术,往往会将敌人拖累,然后抓住战机,消灭其中的弱势部分,动摇敌人军心,就可以乘势击溃敌人。 这种战术,往往能够取得以少胜多的奇效。在战术方面,玄甲骑现在非常善于运用退却合围战术。这种战术,一是退却设伏。他们在前面设下埋伏,然后派部分兵力和敌人交战,假装不敌逃走,把敌人引进包围圈,一网打尽。 这个时空没有人知道,李同采用的这种战术其实是一千多年以后,草原上的蒙古大汗成吉思汗的战术,匈奴人被打的溃不成军,可谓吃够了苦头。玄甲骑经过一个月的艰苦行军,行程五千里。为了保证战役的突然性,李同选择绕过西海,进至河云(今蒙古吉尔吉斯湖西南)以北,在地图上绕了一个巨大的弧线,行军五千多里绕到了敌人的背后,向西绕过天山,南渡过甘微河(今蒙古札布汗河)。 永平十八年十二月初三,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凌晨,李同率部突袭北单于王帐。 拂晓时分,牧民曲律从睡梦中醒来,他是北匈奴王帐的牧马人,每天是这个贵人们聚居之地最早起身的人,因为他认为只有勤俭才是持家之道,才能发家致富,他最希望的就是自己能养出更多地骏马,好讨贵人们喜欢,从而让自己能够得到一些赏赐,最好让自己成为自由民。但是他从来没有得到,因为他家世代是匈奴王帐下的奴仆,是没有资格跟主子讨价还价的。所以人们戏称他为“爱做梦的勤劳的曲律”。 他走向马厩,打开栅栏,将马匹赶向金微山的方向。这座连绵不尽山岭之下,是柔顺动人的缓坡,以及大片大片的上等牧场。这片牧场一直是北匈奴王庭独享的地方,而与其他地方的匈奴人不同,北匈奴王帐因为有这片牧场,并且有天山抵倒着寒流,他们过着半定居的生活。除此之外,由于这里更靠近西域的丝绸之路,他们也可以就近换取各种珍贵的物品,不必经那些黑心的商人们转手。 曲律不禁更加气馁,为何偏偏自己还只是一个牧马人?因为自己幼时与人打架,失去了一支手臂,所以他当不了兵,还要受人讥笑,要不然还可以去西域碰碰运气,他听说过有不少人在西域靠掠夺一夜暴富的传闻。自己为大单于养了那么多骏马,每病了一匹,却让自己受一次刻骨铭心的鞭打。 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曲律靠在一棵桦树下,注视着山中的薄雾,仍在做着发财梦。就在恍惚之中,他察觉到有些异样,只见迷雾之中,出现了一个黑点,紧接就是两个、三个,一大群的黑点向自己奔来,如同踏在雾端之上。曲律目瞪口呆之中,他被一群凶神恶煞般地骑兵包围了。 “别杀我,我只是一个牧马人,我连箭都射不了。”曲律脸色苍白,放下马鞭,举着自己唯一的手臂,急忙求饶道。 “那你告诉我们,大单于的王帐在哪里!”骑兵中一个长着西域面孔将军将一把他从来没见过的弯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却笑容满面,轻描淡写的说道,“听着,否则我不仅要砍掉你唯一的一只手臂,还有让你再失去一条腿,如果你不开口,我再砍掉另一条,然后再就是你的耳朵、鼻子、眼睛。” “别别别,我说、我说……”曲律已经吓得屁滚尿流。 曲律注意到这些不速之客,大约有上千人,其中有汉人,有西域人,甚至不少还是匈奴人。虽然一个个脸上都是冻疮,但他们装备精良,个个非常彪悍,浑身散发着浓浓的杀气。 牧马人曲律害怕极了,他哆嗦着,脸色苍白如雪,没有任何隐瞒,将他所知道的事情全都交待了出来。爱做梦的曲律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活下去才是他现在的梦想。营地里有哪些贵人,他们都住在什么地方,有多少可上阵的男子,又有多少侍卫都交待着一清二楚。 天空依旧飘着小雪,草原上到处是浓雾弥漫,视线超不过百步之外。此时此刻,二十里外的王帐驻营地中间,最华丽的毡帐内住着的北匈奴大单于和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们,没有人能想到这个清晨会有一场灾难降临。 虽然很害怕,但曲律还是注意到,这些彪悍的军士簇拥着一位年轻的汉军将领走了过来。他和刚才审问他的那个西域大汉在小声的嘀咕着什么。很显然,这位年轻的汉将才是这支军队的首领。 李同看到山坡上那群曲律照看的马群,顿时心生一计,他与莫博德一合计,将曲律放牧的两百多匹骏马集合在一起,将用羊毛织成的行军毯撒成条形,捆在马尾之上,抹上一些猛火油。他们将这些马匹夹在中间,驱赶着向匈奴王帐的营地奔去。 待驰近了匈奴王帐的营地,莫博德一声令下,用火将马尾上系着的毛毯点着了,马匹受此惊吓,只得拼命地往营内奔跑,不仅撞翻了羊皮制成的毡帐,也点燃了一切接触的到的东西。仅有的几十名放哨的弓箭手来不及反应,在目瞪口呆中,李同与莫博德两人各带着两营人马杀了进去,密集的箭矢如闪电般飞了过去,匈奴王帐的弓箭手在射出自己的第一支箭后,不得不永远地倒下。 高速奔驰的战马上,玄甲骑数人合作,用长长的马槊将毡帐拉倒在地,里面的人大声惊呼,还未搞清楚发生什么事情,火箭已经将毡帐点燃了。 “敌袭、敌袭!” 匈奴人大声疾呼。他们被这一场意外的灾难惊呆了,这里是匈奴人的腹心之地,这片草原上没有谁敢打这里的主意。承平太久,他们已经忘记还会有敌人有胆量敢深入到他们的游牧地。箭矢横飞,无数的人刚钻出毡帐,迎面而来的就是箭矢的索命。 匈奴王庭营地里战马咆哮,刀枪闪着耀眼地寒光,尽情地收割着生命。李同和莫博德一东一西,率领铁骑直奔营地的圆心最中间地方,那里数十顶用明亮色彩装饰的毡帐,与其它毡帐相比,这些实在是太显眼了。 擒贼先擒王!玄甲骑的所有人都知道,只要将匈奴的贵人们杀掉,匈奴人就再也无法得以组织有效的反击。帐外突然爆发的喊杀声,让权贵们在被窝中惊醒,怀中赤裸的女人慵懒地在自己怀中动了动,香艳无比。 权贵们都无一例外地对帐外的喧哗声十分厌恶,甚至毫不犹豫地对帐外大喊,将那闹事者杀掉。以为那不过是贱民们不安份,哪里想到战争已经在自己的身边发生。然而,帐外地侍卫们都在第一时间陷入了包围、分割与苦斗之中。这股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铁甲骑军,让他们措手不及。 “大单于,有敌人杀过来了。” 终于有一个侍卫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大单于赤裸着上半身,只拿起了一柄弯刀慌张地奔到帐外,眼前的一切令他震惊万分。营地里无数毡帐在燃烧,熊熊的烈火让帐内的人惨叫连连,甚至有许多人如一团火球一样在地上打着滚,死状惨不忍睹。 等看清楚敌人的旗帜,大单于失声尖叫:“汉军!” 一面鲜艳的“汉”字大旗迎风招展,无数披甲的骑兵在大旗的指引下来回地冲杀,那些包裹在铁甲里的汉军骑士对着手无寸铁的仆人、牧民举起刀枪,一个又一个人倒下。那些有刀箭在手的侍卫们,被奔驰的战马撞得七零八落,空中羽箭一波又一波地涌来。 大单于满脸悲愤,他立即招集自己的侍卫,转身找来自己地刀与弓箭,却不来不及披甲,他要保护自己的牧场。保护自己的财产,还有自己家族的荣耀。可是他却被帐内的女人给抱住了。 “大单于,带上我!带我逃走吧,带我逃走吧,我会没命地!”匈奴大单于的阏氏赤裸着身子,紧抱着他的大腿,苦苦地哀求道。 大单于的心房似乎被这个他昔日骄惯宠爱无比的女人给气炸了。他举起了自己地刀,向那女人砍去。女人立刻被劈成了两半。红血染红了她羊脂般的身体。如同娇艳的红花,她至死也不明白。这个一向对自己百般宠爱的男人为何这么绝情。 “与其让你成为敌人的玩物,玷污我的名声,还不如本单于亲自将你杀了。”大单于冷笑道。 做完这一切,他毅然决然地奔到帐外。 “马呢?马呢?”赤窟冲着自己的侍卫大叫。 “马厩里的马全被敌人驱散,全跑了。”手下苦丧着脸道。 “蠢货,都是干什么吃地?连敌人来了都不知道。”大单于大怒。 迎面奔来一支骑兵,大单于无法选择敌人,他只有硬着头皮迎了上去。他没有想到在这个寒冷的冬季,汉军竟然敢千里奔袭他。他来不及多想,张弓便射,为首的敌人大吃一惊,伏下身子,堪堪躲过这迎面的一箭,身后的骑手却没能躲过,“当”的一声应声中箭,大单于惊讶的发现,中箭的骑士身体只是晃了晃,却依旧稳稳的坐在马背上,那人胸前的板甲为他挡住了这致命的一击。 为首的正是李同,他见这座大帐十分华丽和宽敞,心知必是贵人居住的地方,奈何守卫太多,他已经冲杀了两趟才将守卫大半清除掉。近距离与骑兵对战,大单于和他忠诚的侍卫们虽在一个照面射死射伤了不少汉军,但毕竟不及骑兵地迅雷不及掩耳与强悍的冲击力。对方一次冲杀,就让自己身边空出了一大片。 大单于见敌军势大,不敢对面硬碰,从帐旁闪到另一边。然而李同此刻已经盯上了他,这是他的猎物,他策马奔去,一杆马槊冲着大单于后背即刺,大单于就地一滚,闪过李同这狠毒的一刺,心中却是大骇。李同见对手试图逃跑,来不及换弓,直接将他马槊投了过去,大单于这次没能躲过,被砸中小腿。大单于惨叫一声,摔倒在地。大单于的侍卫大惊失色,一个个舍弃其他的敌人,一部分人死死缠住李同,其他几个侍卫拚死护住大单于,落荒而逃。 这是李同又一次典型的火烧连营。史书记载:北单于大惊,急率精兵千余人迎战。激战中,北单于负伤落马,仅领轻骑数十人逃走,李同这次远袭金微山(今阿尔泰山)战果非凡。玄甲骑大破北单于军,斩阏氏、名王以下五千余人,北单于领数骑逃脱…… 直到战斗结束,李同还没有意识到他的玄甲骑出塞五千余里,是汉军历史上出击匈奴行程最远的一次。这次战役后,北匈奴王庭一路向西远徙,余部溃散。东面的鲜卑人逐渐西移,慢慢的占据了北匈奴的故地。此消彼长,草原上又开始了新一轮弱肉强食的轮回。 (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饮马湖畔(1) 金微山下,匈奴大单于悲伤地看着这苍穹笼罩着宽广雄浑的大地,草原上衰草连绵到天涯,无边无际,偶尔有一两棵树孤零零地耸立在远方,让广袤的大地更加苍凉、雄浑。 天气越发的冷了,北方的寒流袭来,不仅让人咬紧牙关,勒紧衣襟领口,也让齐腰深的牧草折伏倒地,远远看上去像是波浪一般向前涌去,泛着白光。曾几何时热闹的匈奴王帐,如今却是一片死寂,除了天空无数的秃鹫,动物已经踪迹难寻,放眼看去,除了尚未燃烬的衰草和满地的牧民死尸,别无它物,这让天地增添了几分悲壮的气氛。 这个冬天对于北匈奴来说却是一个灾难冬天! 大单于此时欲哭无泪。刚刚传回来消息,这支汉军轻骑像鬼魅一样神出鬼没,在草原上到处杀人放火。截止到十二月底,王庭所属的各个部落有一大半失去了牲畜,被毁掉了牧场,他现在一筹莫展,嗷嗷待哺的各部落牧民如何才能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季? 想起那个魔神一样的汉将,他残酷无情,永远像毒蛇一样在你最薄弱的地方致命一击。此刻依然让这里的每一个匈奴人不寒而慄,“李同”这个名字就像一个魔咒一样,深深刻在侥幸逃脱的大单于心里,一辈子也不能忘怀。大草原的冬天太过漫长,风一天紧似一天,寒意也一天寒过一天,大单于知道,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冬季。 李同的玄甲骑仍在狩猎。躲开了匈奴大军的追击,他又一次渡过了甘微河,抢在更大的寒流到来之前,抵达金微山下。刚开始的时候,他将人头视作自己的战利品,在割过数千只左耳作为战功的凭证之后,他放弃了这种毫无意义的行为,没有人能记得他和他的手下共杀过多少人。旷野中到处都可以看到白花花的人骨,李同的劫掠让草原的伤口继续在流血。 现在的匈奴人把他称作魔王,他活跃在草原的任何一个角落,他的玄甲骑无处不在。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李同兢兢业业的重复着这一次次杀戮,似乎他这辈子唯一地职责就是让草原继续流血,让草原牧民们放牧时也要提心吊胆,让河流飘浮的每一只死羊成为牧民们的大敌。 这个寒冷的冬季,饥饿将成为草原牧民们唯一的敌人,但也是最可怕的敌人。包括莫博德在内,玄甲骑还活着的每一个战士对自己的首领佩服的五体投地。年轻的李同校尉仿佛天生就是一个好猎人,又比猎人冷酷无情,整个大草原就是他的狩猎场,忽东忽西、忽南忽北的战术让匈奴人防不胜防。 当匈奴人聚集起大军来清剿时,李同带着他们已经逃至数百里之外,当匈奴人停下来想要休整的时候,李同忽然又出现,狠狠地咬上一口,永不知疲倦。那些散居在草原各个角落地牧民成了玄甲骑无情杀戮的最佳猎物。 一个避风的山岰里,李同懒洋洋的躺在铺着厚厚茅草的地上,又高又密的草丛让风在这里变得小一些。他咬着一根草茎,笑着道:“怎么,弟兄们都累坏了吧?” “的确如此!”莫博德点点头,承认道,“不过校尉大人若是决定全军继续留下来,诸位兄弟自不会皱一下眉头。只是这天气越来越寒冷了,虽然我们有最好的防寒装备,但冻伤的兄弟越来越多,非战斗减员将会影响战力。” 李同坐起身来。看了看横七竖八躲在草丛中的手下。虽然他们都在闲聊着,闻听这边的动静。都齐刷刷地转过头来,侧耳倾听。他们地脸上虽然有加厚的细羊绒的面罩和羊皮手套,但一个个脸上和手上都冻得脸色发黑,烂得不成样子了,甚至流起了黄水。三个月的战斗,包括他自己在内,每一个人都接受了这大漠上最严酷的风霜洗礼,李同从他们每个人坚毅的表情之下看到最柔软的东西在闪动着——大家想家了! “我们在此已经近三个月了,从离开哈密城至今已经半年了。连战马都换过了无数回,是到了回家的时候了!”李同有些疲惫地叹道,“兄弟们都辛苦了,就是猛虎也有打盹歇息的时候。待我军回师,本校尉为尔等向朝廷请功。” “嗷……嗷……” 幸存下来的六百将士情不自禁地欢呼着。玄甲骑自哈密北进袭扰草原时,却远不止这些人,但战争是残酷的,你在成为猎人的时候,也可能会成为对手的猎物。万里转战,什么情况都有可能碰到。一次次的战斗中,总会有人永远地留在这里,与草原同眠。此时此刻,他们想着回家。 实事求是的讲,刚开始时作战并非一帆风顺,李同在起初遇到一些挫折,并吃了一些经验不足的苦头之后,大家变得越发的成熟。凭借着日益娴熟的战术,默契的配合,越往后不幸战死的袍泽就越来越少,如今这六百多位将士个个是精英,他将自己和他的手下都锤炼成草原上最难以对付的狼群。看到麾下的狼群也念家了,李同自己也更加感到了疲惫。 “校尉,我军什么时候回师?”新任斥候营军候阿隆木凑过来,顶着一脸的冻疮,问道,“好想野狼谷的火炕啊,好想再吃一碗热腾腾的哈密拉面!” “呵呵,这两天就走。天越来越冷了,现在整个草原冰雪覆地时,足迹难掩,行军困难,匈奴人被打怕了,现在大多都聚拢在一起。我军的收获越来越难,不如就趁现在回师吧。”李同笑着拍拍阿隆木的肩膀,跳起来说道,“不过,我们不能就这么回去,我们还需要给匈奴人点上一把火。” 玄甲骑军士将火把燃了起来,骑着战马奔出了老远,顺着风势将火把扔到了草地上。齐腰深的衰草是最容易燃着的东西,此时的北风一阵紧似一阵地刮着,风助火势,火助风势,点点星星之火,眨眼间成了燎原之势,那千万条火舌竟相飞一般地向南呼啸延伸着,不曾驻足一刻。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李同看着草原上燎原的火势,默念着这唐朝才有的诗文,心中感慨万千。他明明知道来年春天,草原上仍然会是百草盎然,但他仍然觉得这样做很值得。这显然不是他们在整个秋天头一次干这种纵火燎原的事情,草原上凡是那些地表光秃秃有野火烧过的地方,都是李同他的玄甲骑到过的地方。六百男儿跃上战马,带着无尽的征尘和满满的收获,再一次深入茫茫的戈壁大漠…… —————— 汉时的西域范围包括后世的新疆及与之山水相连的葱岭(即今帕米尔高原)以西,直到中亚的巴尔喀什湖一带。 这里有着沙漠、雪山、绿洲,时而长风漫卷、飞沙走石,时而万里寂静。牧人的炊烟袅袅升起,直接云天,驼铃响过,这片大地又复天地开辟时的苍凉。玄甲骑在金微山大杀四方,破坏草场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西域,引起了匈奴各部的同仇敌忾。 大单于一声令下,整个北匈奴开始行动起来,他们的斥候四处出击,封锁了天山南麓,寻找着这支给匈奴人沉重打击的汉朝孤军。可是他们注定失望了,等匈奴人重新组织起来,咬牙切齿的要寻仇的时候,这支汉军突然间就像云雾一样消失在茫茫戈壁,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为了保存实力,李同带领着玄甲骑并没有走原路回哈密,而是反其道而行,他们越过沙漠戈壁,翻过冰冻雪封的葱岭,历尽艰辛万苦来到了大宛国(今费尔干纳盆地)。这里是中亚的一个富裕之邦,人口数十万,有七十余城镇,盛产汗血宝马。大宛国名义上还属于大汉属国,实际上已经臣服了匈奴,还成了莎车国的附庸。尤其是王莽之乱后,大宛再也没有派出使节向汉朝进贡了。 费尔干纳盆地盆地东部高1,000公尺以上,向西徐缓倾斜,至库贾恩时海拔315公尺,边缘是光秃的低丘陵地带。从山上流下的许多溪流穿行于丘陵之间,灌溉著连绵不断的肥沃绿洲,盆地中央是布满盐碱滩和沙丘的亚贾万(yazyavan)草原。属大陆性气候,冬季不太冷,夏季炎热,降水量很少,尤以盆地西部最干燥。主要河流为锡尔(syr)河,沿盆地北缘而流。是一个过冬的好地方。 经过万里征战,玄甲骑如今师老兵疲急需休整。李同上辈子曾经多次自驾游来过乌兹别克斯坦,比较熟悉这里。翻越葱岭后,他就按图索骥,凭着记忆寻找沙漠绿洲饮马湖的位置。虽然时过境迁,但他们欣喜的在这荒漠中找到了这个不算太大的绿洲,这里人迹罕至,隐蔽在山谷之间,水草肥美,真是一个不错的休整地。 众人纷纷下马,簇拥着李同来到饮马湖畔,远处葱岭绵延不绝,山脚下,大漠青天,水碧沙明,水鸟在苇海里起起落落,杂花生树,胡杨林黄叶如染,临长风,让人有长啸如歌的冲动。 经过这段日子的征战,众将士对李同的武功和谋略真是佩服极了,更加令人惊奇的是,这位年轻的校尉不仅医术高明,为大家的生命提供了保障,更加难得的是他还仿佛是个活地图,总是能在茫茫大漠中,为大家找到最好的栖身之地,有了那个六分仪导航,玄甲骑自出征以来,从来没有迷过路。 众人对着眼前的湖光山色感慨了一番后,不用军官吩咐,士兵们非常自觉的安营扎寨,埋锅造饭。没多久,热气腾腾的饭菜就端了上来。经过漫长的行军,爬冰卧雪这么久,一顿热乎乎的饭食下肚,每个人舒服得直哼哼,仿佛是来到了天堂。 正在大家享受着这难得的闲静时,远方山谷中响起轰隆隆的声音,如天鼓雷鸣,震得地面都颤动起来。众人循声望去,一群野马从湖沼对岸的山谷中奔出来,足足有数百匹之多,远远看去,只见对岸鬃鬣飞扬,嘶声如龙,马蹄扬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 “天马!”身为马背上的民族,曾经的匈奴人莫博德对马极为钟爱。当看到数百匹野马奔腾而来,忍不住尖叫起来。 李同也惊叹道:“噤声!别惊动了它们!早听说西域大漠有天马出没,奔走如飞,寻常难得一见,原来传闻是真的。快快快!都蹲下来,别吓跑了他们。”李同向后挥挥手,众人屏住呼吸伏低了身子,藏身芦苇丛中,偷偷向对面观看。 李同判断这群野马是到湖沼饮水的,据说天马生性机警,一旦有个风吹草动,立刻远遁。马群越来越近,一匹赤色天马跑在最前方,额高九尺,锋棱天成,耳似竹批,鬣鬃飞扬如燃烧的紫色火焰,足不践沙,若乘云而奔。李同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那匹领头的天马,拳头攥紧,眸中似有烈焰腾腾而生。 莫博德发现李同神情有异,问道:“家主,你想抓它?”李同没有说话,拳头攥得更紧,眼光更加火热。 “不好,不好。”莫博德摇摇头,说道:“论及天下名马,第一当推大宛的汗血马,日行千里,飞鸟难及。家主若喜欢,等到了大宛国我们就好好的抢一把,到时候随便你挑。不过这匹马就算了,它是天上的神马下凡,不是家主你可以觊觎的。再说野马野性难驯,并不适合作战啊!” 李同微微一笑,戏谑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莫博德瞪大眼睛,半天都合不拢,犹豫了半响,才结结巴巴的说道:“家……家主,你……你不是开玩笑吧?这太危险了!” 李同收起了笑容,认真道:“我喜欢那匹头马。想试试!” “这……这……” “这”了半天,莫博德干脆闭上嘴巴,几年相处下来,他发现李同这家伙很特别,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坚持。一旦他有了决定,却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马群跑到湖边停下,赤色天马昂首长嘶,马群俯首耸耳,有次序地分散开来,冲入湖沼中饮水。赤色野马并不急着喝水,而是高昂马首,冲上沙丘,眼如铜铃,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等马群喝足水后,它这才不慌不忙地走下沙丘,优雅地迈入湖沼,一直往里走,直到湖水过膝才停下来,长嘶一声,将头慢慢伸入湖水中。 李同轻声赞叹道:“天马之王,果然不同凡响啊!” 莫博德直翻白眼,他自小生活在草原,什么样的好马没有见过?若是看不出这匹马的不同凡响,简直是侮辱他的智商。他也认出来了,对面的这些马群才正是真正的汗血宝马。 李同的玄甲骑几乎人人对这群马很感兴趣,一连几天,李同亲自带着莫博德藏在苇丛里偷窥马群,渐渐摸清它们活动的规律。在赤天马的带领下,这群野马每天巳时从山谷中奔出,沿着固定的路线到湖沼边饮水,然后散布于湖沼草甸上吃草。酉时离开,而赤天马每日饮水的位置几乎都分毫不差。 莫博德见李同几乎每天都躲在苇丛里这么偷看,什么也不说,终于忍不住问道:“家主,你准备一直看下去吗?若是神马这么容易抓到,那些大宛人为何还费尽心机将五色母马放到山下呢?放弃吧!这实在太难了。” 李同没出声,他知道莫博德说的什么事。据说大宛国境内高山上有神马出没,其行如飞,而且嗅觉灵敏,如果发现周围有异味,立刻会逃之夭夭,根本捉不到。为了得到好马,大宛人于是将五色母马放到山脚下,让神马与母马相处,再将受孕的母马带回,生下的后代称为“天马子”,也就是汉武大帝不惜两次派兵远征大宛国才得到的汗血宝马。李同此刻并没有五色母马,也不能长时间在这里停留,大宛人的做法不适合他。 见李同仍然不愿放弃,莫博德忽然神秘笑道:“家主,你知道当初那个向汉武大帝献马的暴利长是怎么捉到天马吗?” 李同点点头,这事就发生在西汉时的敦煌郡,已经成了当地人津津乐道的一个传奇。他曾经在敦煌待了几个月,怎么可能不知道?据说暴利长也是个流放到敦煌屯田的囚犯,他发现一群野马经常到一处水洼里饮水,其中一匹神骏如龙。这家伙很聪明,就用泥土做了一个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时间一长,马群对假人失去了警惕。等时机成熟了,暴利长则代替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等那匹天马过来饮水时,趁其不备捉住了它。 想起这个故事,李同笑笑,依旧没说话,他不会塑假人,这个方法虽好,但对他也不适用,而且他也没有那么充裕的时间。 新的一天来临。李同将一条用牛皮编织的绳子系在身上。这种牛皮绳细长柔韧,拧成绳子结实无比,这次出征带了很多。像往常一样,马群准时冲出谷口,向湖沼奔来。湖面上的薄雾还没完全消散,芦苇和野荷若隐若现,恍如仙境。李同用刀削了一截芦苇管,衔在嘴里,像鱼一样游进水里。 莫博德见李同下水,大惊失色道:“喂,家主,你要干什么?你会冻坏的!” 李同做个噤声的手势,身子往下一潜,整个人都没入水中,春寒料峭,湖水冰冷刺骨,李同似乎根本不怕冷,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潜入水中,湖面上只留寸许长的半截儿苇管缓缓向对岸移去。莫博德瞪大眼睛,手死死捂住嘴巴,唯恐自己忍不住叫出声来。 苇管渐行渐远,消失在薄雾之中。莫博德很害怕,湖面这么宽,水又深,李同一直没有露面,不会淹死吧?李同凭感觉在水下一直往前游,这些年,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一直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这具身体不光是力气越来越大,而且记忆力超群,更加难得的是,他无意中发现自己像老毛子一样特别耐寒,很难被冻伤。这几天他背着别人偷偷试着下水了几次,确信不会搞错方向和位置。 上辈子李同自小就熟识水性,是如假包换的“浪里白条”,这具身体也继承了这个能力,这么一个小湖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潜到天马平时饮水的地方,李同把立在水中的一根苇管拔出来。这根苇管是几天前插下的。野马很机警,一点儿蛛丝马迹都可能惊动它们。它观察得很仔细,对于这根忽然多出来的苇管,天马除了最初有些惊疑不定,几天下来已经习以为常,而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李同静静地伏在水底,身上缠了一些水草,从水面望去,就是一大团随波摇曳的绿藻。 时间一点点过去,终于等到野马群来到湖边,像往常一样饮水。莫博德举着望远镜,看到红色野马跳进湖水,慢慢向里走,莫博德躲在对岸的苇丛里,脸色通红,心脏如同擂鼓咚咚直响,此刻连气都喘不过来。几乎分毫不差,红色野马站在了经常饮水的地方,那根苇管就在它身子右侧不足两尺处,它仰首长嘶一声,又把头低下来,伸进水里,对那根苇管视而不见。 刺啦,一道白亮亮的水柱冲天而起,群马皆惊。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矫健的身影破开水花,稳稳落在野马背上。双腿像铁铸一般夹紧马腹,胳膊搂紧马颈,熟练地将牛皮绳套上去,打了一个绳结。红色野马暴怒,脖颈高高仰起,一纵身就冲上湖岸,仰天长嘶一声,似惊雷乍落,前蹄腾空,人立而起。 李同勒紧马颈,双腿再次夹紧马腹,整个人像狗皮膏药一样死死贴在马背上。野马上蹿下跳,没有甩下李同,更为暴怒,再次长嘶,前蹄尚未落下,马臀向上猛掀,后蹄腾空而起,原地飞起两团沙雾,声势骇人。 群马群惊恐万状,四下散开,又不约而同向山谷里逃去。 野马一立一踢都没能奈何李同,马首高高仰起,声似龙吟,撒开四蹄,如一道红色闪电射向大漠深处。这匹野马的速度极快,全力奔驰起来犹如腾云驾雾一般。李同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眼前除了一望无际的苍黄,什么都看不清。 他可不想被这野马带入沙漠深处,两膀子抱住马颈一较劲,这力量何止千钧,野马顿时喘不过气来。野马愈发狂躁,拼命挣扎着继续保持着惊人的速度,不料从一座沙山上冲下来时,前蹄忽陷,凌空摔出去,把沙丘砸出一个大坑。李同顿时被巨大的冲击力扔出去,也摔得头昏脑涨。 一翻身,看到野马就跌在身边不远处,他吐掉嘴里的沙子,爬起来猛蹿过去,把天马死死压在地上。右臂夹住马颈,收紧。左肘抵住马喉,狠压。野马双瞳血红,嘶声咆哮,张嘴就咬,却被李同死死勒住脖子,根本够不着。 渐渐的,野马的两个鼻孔涨大,吹得沙尘弥漫却是出气多,进气少,不大工夫,狂踢的铁蹄慢慢瘫软下来。眼见着这匹野马就要窒息而亡,李同放开压迫,迅速套好辔头,野马挣扎着重新站起来,它抖抖数尺长的鬃毛,马头向天长嘶如龙,拼命的挣扎跳跃,可根本无法挣脱辔头束缚。 它又踢又踹,张嘴撕咬这个可恶的人类。但迎来的是李同毫不客气的反击,李同会把它重新放倒在地,用双臂扼住马脖子,每一次都几乎让野马窒息。几个回合的较量下来,野马害怕了,它的声音由高转低,狂暴和不甘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温驯与臣服。 等它彻底的安静下来,李同走过去,野马舔舔李同的手,又抬头与他对视良久,渐渐的低下高傲的头颅。李同拿出水袋,喂天马喝水。水不多,他自己可以忍住不喝,但马跑了这么久,又出这么多汗,不可以不饮。 趁歇息的工夫,李同仔细打量这匹野马,只见它高大威猛,颀项如龙,鬃鬣披拂,长尾垂地,浑身上下犹如火炭,没有一根杂毛。双瞳金色,明亮有神,宛似清可鉴人的湖水,每一块肌肉都透出爆炸般的力量。 拍拍马的额头,李同满意极了,虽然非常疲惫,但觉得这番辛苦真是太值了!远远的听到由远至近的马蹄声和莫博德他们的呼唤,李同不再磨蹭,翻身骑上野马,示意它返回湖沼之地。 野马仰首长嘶,马鸣声在空旷的大漠中回荡,久久不歇……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洛阳风云(1) 刚刚过去的永平十八年(75年)真是东汉立国以后最不平静的一年,六月,年仅四十六岁的汉明帝刘庄因病驾崩;七月,中原多地发生大瘟疫,然后京师洛阳及三州大旱;八月,北匈奴全面反扑,西域都护府四个据点丢失了一大半,都护陈睦战死,眼看着整个西域都护府就要全部丢失。接二连三的打击,给新皇帝刘炟的登基蒙下了一层阴影。 建初元年初,即公元76年初,深冬。一场暴风雪,扑到了北方。洛阳城内,地面变硬,水流结冰。大家都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寒冷。身上冷,不等于心里会冷。 比如说,有一个人,这会儿的内心世界,就是另外一个季节,阳光明媚,温暖如春。不管是谁,到了这会儿,都会这样。因为,天子皇位,只属于一人。谁得到了,天下就是谁的了。而他,才十九岁。而这位新天子会更自豪,更喜悦。因为他得到的这个天下,是一个难得的天下。 从光武帝到汉明帝,爷爷和父亲建起的江山,正日升中天,为他再创宏伟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虽然目前遇到了一些困难,但并没有动摇国本。只要他想干,只要他努力,或者说,只要他不失误,踏着父辈的道路,继续前行,未来就会是一片辉煌。缔造出一个盛世,让大汉帝国天威远播四海,并不是一件难事。 他就是刚刚登基的汉章帝刘炟。汉章帝坐在朝会大殿上,抚摸着镀金的椅把手,不由得兴奋难耐。去年八月时,他刚刚接手朝政,这位年轻的皇帝在稳定朝局手段上表现出惊人的魄力,他登基后的第一条命令就是免除兖、豫、徐州的田租、刍稿,将仓廪赈济灾民,这一举措迅速的安定了天下,赢得了文武百官的好评。 去年十月份,正当刘炟腾出手来准备处理西域的问题时,西域的战沉竟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去年十月初八,新任骠骑大将军耿秉和西域宣抚使班超联名发来红翎急使的露布报捷:永平十八年九月初三,哈密戍已校尉六百玄甲骑于疏勒城下乘夜火烧连营,引起敌营混乱,汉军六百铁骑大破匈奴左鹿蠡王三万大军,阵斩敌酋须卜在内近四千七百级,此役救出了疏勒守军耿恭残部两百余人,缴获牛羊马无算。 阵斩包括匈奴大将须卜在内的近五千敌酋,这是对匈奴作战以来,多少年没有过的重大战果啊!除了霍去病和卫青,大汉帝国很久没有这样的大神了!好消息传来,顿时让焦头烂额的新皇帝豪情万丈,文武百官也为这前所未有的胜利振奋不已。人们兴奋之余也相互打听:取得这样重大战果的戍己校尉李同是谁? 不过,露布报捷的兴奋劲还没过,另一封密奏更加让新皇帝瞠目结舌,班超、耿恭密奏:李同校尉护送耿恭部返回哈密后,为了救出被围困在柳中城关宠郭,李同将哈密城托付给班超、耿恭两位,亲率麾下玄甲骑全部一千骑,于九月十三日凌晨出发,顶着风雪长途奔袭金微山匈奴王廷…… 惊讶和忧心之余,汉章帝不禁心中唏嘘不已:真是一位忠君爱国的好臣子啊! 时光荏苒,转眼就到了建初元年(公元76年)二月廿八,这都快三月了,洛阳依然是一副隆冬的景象。城市的上空阴沉沉的,苍黑的云压得很低,空气中没有风,又冷又闷。中午的时候,天空又有零零星星的雪花飘下,然而始终不大,只如烟雾一般,在阒寂无人的街上飘来荡去。 洛阳城德胜门南平里北侧开着一间小酒馆,由于左近闾里中住的都是平民,至今酒馆十分的简陋,南边的土墙已裂开了一道指许宽的缝隙,为防透风,店家只用了几块粗布胡乱挡住,在土墙下又堆了半人多高的砖垛,有这砖垛顶着,土墙便不至坍塌。 屋里只摆了三张方桌,桌下铺的草席多年不曾更换,黑乎乎的,破着许多大洞,隐隐的还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臭气。店中只有五个客人,其中四个围着火炉鞠跽而坐,火炉上热着酒。 四个人每人手里拉着一条咸鱼干,声音低低的在聚谈什么,时而爆发出一阵会心的大笑。另外一个客人一身军人的打扮,三十来岁,长得高高壮壮,一个人躲在靠墙的角落里,端着陶瓷大碗,正旁若无人的大吃大嚼。 只片刻功夫,碗中小山一样的粟米饭已经被他风卷残云般吃掉了一半,那军人停了下来,将面前的一盘豆豉酱一盘焖鸡杂倒进碗里,拌了拌,三下五除二吃了个精光,又要了些热水,将混着饭粒的水一气喝干,这才罢休。 围炉而坐的四个客人见他吃得痛快,怔怔的看了他一会儿,望着自己手中的咸鱼干,忍不住咬了一小口,又不约而同的取炉上的那壶热酒。 一个老者被渗进来的冷风激的身子一颤,下意识地裹紧了深衣,站起身来,信手打开窗子,看了外面的天色,叹了口气,说道:“都已经快三月了,雪照这个下法,只怕会误了农时呦……” 坐在他下首的中年汉子接话道:“张伯,我听说若是人世间什么大人物死了,天象是要有感应的,不是山崩地裂,就是大涝大旱。去年皇上驾崩了,又是瘟疫,又是旱灾,匈奴人也跑过来捣乱。今个是建初元年,是新皇帝继位的第一年,没听说有啥大人物过世呀?前不久露布报捷,说西域有位姓李的戍己校尉以六百骑军大破匈奴三万,想想就不可能。难道说这里面有猫腻……” “休得胡言!”那被叫做张伯的老者瞪了他一眼,说道:“朝廷大事,在戎在祀,众目睽睽之下,战功岂能做得了假?什么天象感应,我老头子活了这么久,见到的事情多了去,从来没见过什么天象感应,这些东西都是太常寺那些官儿们鼓捣出来的,咱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别去瞎掺和。你刚才提到的这位李校尉听说只有十九岁,方某倒是想起了一个人物,那就是霍骠姚,也是在这个年纪立下盖世之功,只可惜霍侯英年早逝啊!如果当年霍骠姚还在,哪容得匈奴蹦哒到现在,可惜喽!” 那中年汉子摇着头,一脸不服气地说:“张伯,你这话就不对了。听说这姓李的校尉是个罪囚,杀了人才去戍边的,出生连我都不如,如何能够跟霍侯这样的天生贵胄相比?人家霍侯本来就是皇亲国戚,天上的星宿转世,要不然能立那么大的功劳,能享那么大的富贵?这姓李的如何能比?说不定是匈奴人发生营啸,让他捡了个便宜。” 那张伯笑道:“什么星宿转世?霍骠姚刚生下来也不一样躲在他娘老子怀里吃奶?不一样只会大哭不会说话?不也一样炕吃炕撒炕吃炕拉?”老者这句话引得众人哄堂大笑,连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军人也不禁莞尔。 那中年汉子涨红了脸,勉强笑了笑,反驳道:“张伯,你还别不服气。人这一辈子干得了什么,干不了什么,享多大的福,受多大的罪都是老天爷注定的。咱们生下来又穷又贱,只能待在这里舔咸鱼干喝老烧酒。人家霍侯打一落地就是贵人,人家吃的喝的用的咱们想都想不到。知道不?这就是命。霍骠姚天生就是干大事的人,想当年咱们大汉和匈奴人打了这么多年的仗,败多胜少。也只有霍侯当年出征的时候才扬眉吐气,霍侯打的都是百年来没有过的大胜仗,他战无不克,攻无不取,杀了那么多匈奴人,自己身上一点伤都没有。这不是上天保佑,成么?所以我说霍骠姚就是神人啊!不是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的。要不你老人家也和匈奴人干上一仗试试,只怕你老人家连骨头渣子……”大约是底下的话太难听,那中年汉子说到这里便怏怏地住了口。 那老者并不生气,依然不紧不慢地说道:“天生万物,各有所长。你把我和当年的霍侯比武功当然不成,但若是让霍侯和我老方比烧陶,只怕他也不成。你方才说霍侯是什么神人,战无不克,攻无不取。那他怎么年纪轻轻,二十几岁就病死了,可见没那么神奇。” 那中年汉子咧着嘴,气咻咻地强辩道:“张伯,你这话我就不爱听。谁说霍侯是病死的?他是天上主杀的天煞星下凡,因为每次征战杀戮太重,上天不想他把匈奴人灭了种,这才把他召回去的。” “满口胡柴!”老者这下有些生气了,“当年霍侯明明是染了时疫才病逝的,哪里是老天爷怕他把匈奴人灭了种?匈奴人祸害我大汉几百年,杀我大汉百姓多了去了,霍侯作为我大汉的将军,杀匈奴人难道还杀错了?你跟在赵挺之那儒生身边当仆役都当傻了,看看你学了些啥玩意儿,满脑子都是啥天人感应,简直是不可理喻!大汉和匈奴本来就是世仇,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杀多少都不为过。” “哧,”那中年汉子冷笑一声,反驳说,“张伯,不是我说你,您这么大岁数了都没活明白。我来问你,那霍侯当年射杀关内侯李敢又怎么说?这说明什么?说明霍侯的确就是天煞星下凡,发起怒来自己人也杀啊!我家主人说了,现在霍家还有谁在?早就绝嗣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上天有好生之德,不想让天煞星继续在人间逞凶。我家主人说:老天爷讲究的就是文武平衡,五德循环,从古至今,能打的武将有几个有好下场的,杀戮太过,损了阴德呀!这不是天人感应还是什么?哼哼,我看啊,哈密那个姓李的校尉去年一下子屠灭了五千匈奴人,听说连俘虏都不放过。这个人行事狠毒,杀孽太重,只怕将来也落不下啥好下场……” 角落里那个军人本来打算离去,听到中年汉子的最后这句话,不由皱起了眉头停住脚步。 他冷哼一声,揪住那中年汉子冷冷地说道:“你这贼厮鸟,忘了祖宗是汉人吗?自高祖立国以来,匈奴人年年叩边,烧杀抢掠,杀戮我无辜百姓何止千百万,哪一个匈奴人手上没有我大汉子民的血,那时候怎么没听儒生说有天人感应,匈奴人会遭到报应?自孝武帝派名将卫青、霍去病三次大规模出击匈奴,收河套地区,夺取河西走廊,封狼居胥,才将大汉的北部疆域从长城沿线推至漠北,从此国内才能够安享太平,百姓不再受匈奴人的屠戮,如此利国利民的千秋功业,哪一样不是我们大汉军人一代代拼杀出来的?岂容你们这些腐儒抹杀?你给老子听着,霍骠姚的家事,李校尉的功绩,岂是你这小小的仆役能够议论的,转告你背后的主子,再敢胡说八道,恶意诽谤,老子一刀砍了你们!” 说罢,一脚把这汉子踹倒在地,手扶剑柄,冷冷的看着他,仿佛一言不合,就要杀人。 “这……这……” 那中年汉子被喘得呲牙裂嘴,又惊又怒,嘴巴蠕动了几下,却不敢再争辩,被那军人恶狠狠的盯着,也不敢与之对视。那名军人冲着中年汉子吐了一口唾沫,扔下几个铜钱,正打算离去。 地上那个中年汉子不敢抬眼,见他要走,半晌,方硬着头皮结结巴巴问道:“你……你又是谁呀?大家只是在喝酒闲聊,又没招惹你,管我们的闲事做什么?” 那军官本已要走,一听这话,回过头来,目光冷冷,在众人身上转了几转,骄傲地说道:“竖起你的狗耳朵听着,老子是范羌,原是哈密李校尉麾下军侯,这次回京公干,现在在中尉府军营住着,你小子若是不服,尽管跟你的主子来找我好啦。” —————— 外面的雪已经停了,北风劲疾,雪粒子吹在脸上,让人微感疼痛。范羌出了酒馆,略整理了行装,翻身上马,转过街角,就见十余个中尉府的缇骑们正沿着驰道,纵马朝着这边过来。 为首一人冲着范羌喊道:“前面来人可是范军侯?” “正是某家,不知诸位有何见教?”范羌勒住战马反问。 “呵呵,太好了,总算是找到阁下了!“来人也勒马驻足,笑眯眯的抱拳说道:”吾乃东平王府侍卫统领关朴,快快快,随我一起走,我家王爷召见,已经等候多时。” “东平王爷?” 范羌有些莫名其妙,但也不好多问,只能够跟在关朴身后去见这位令人崇敬的贤王。 刘苍乃已故汉明帝的弟弟,在光武帝刘秀所生的十个藩王中,东平王刘苍是最优秀杰出的一个。刘苍自幼便好读经书,博学多才,智慧颇高。他的眉毛胡须畏得很美,腰带长八圈,汉明帝刘庄做太子时,便对这位亲弟弟非常钦佩,继位称帝后,对刘苍更加器重。 永平元年(58年),东平王刘苍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留在京师辅政,位在三公之上,置长史掾史员四十人。东汉四府的掾属都没有四十人,明帝特别设置来优待刘苍。刘苍因此成为东汉时期地位唯一在朝辅政的藩王。 同时明帝封刘苍儿子为县侯,而且以东郡的寿张、须昌,山阳郡的南平阳、橐、湖陵五县来赠给东平国。每当汉明帝出外巡视时,便由刘苍在京留守,侍卫皇太后。汉明帝执政时,刘苍辅政时间有五年,为汉明帝时的“太平盛世“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为什么说他是一位贤王呢?只能用“才华横溢、忠言直谏、知进退”来形容。刘苍辅政时,距离光武中兴已经三十多年,四方无事,刘苍认为天下太平,应该制定礼乐制度。 他曾上疏:“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必相袭,以明其德也。高帝受命龙兴,诛暴秦,天下各得其所,作武德之舞。孝文皇帝躬行节俭,泽施四海,制盛德之舞。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登封告成,功德巍巍。夫歌所以咏德,舞所以象功,庙乐宜曰大武之舞。” 汉明帝准奏,于是刘苍和公卿大臣共同拟定了南北郊冠祀和冠冕车服等一整套礼乐制度,还有光武庙登歌、八宥之舞,这些都记载在《礼乐》、《舆服志》中。 永平四年,汉明帝外出观看城市宅第,不久就传来将要去河内打猎的消息,刘苍立马上疏劝谏明帝:“我听说按照时令,仲春应该从事农业,不聚众而有大的行动。传说:‘打猎不合时节,饮食不行享献之礼,出入没有节制,那么便是树不直不弯。’这是不符合春季时节的做法。我知道陛下如今外出,做事一律俭约节省,经过之处吏人都称颂陛下具有《甘棠》中谈到的德行。虽然如此,行动不按礼仪,不是能以此向四方人民展示的。陛下巡行田野,视察庄稼,逍逻自在,很快又回到京城。到秋冬之时,便振奋威仪,整顿车驾,准备周全的护卫,设立羽旗。《诗》说:‘圣人威仪周密严正,内在的美德使外表有端庄的表情。’臣不胜愤懑,伏下来亲自写奏书,乞求在陛下所在之处,尽力陈述我的忠诚之心。” 明帝听取了刘苍的意见,立马回宫。 汉明帝时,刘苍虽位居一人之下、万民之上的尊贵地位,但毫无骄纵之意。相反,刘苍因辅政期间“多所隆益、声望日重“,非常不安,便多次上奏请求辞去辅政之职,出居所封东平王国,以维护皇帝的权威。 刘苍上疏:“臣刘苍疲惫且才能低下,受到陛下特殊的慈爱恩惠的庇护,在家中备受仁德的教导,入朝蒙受爵命的首位,陛下下诏褒奖,又向四方颁布,凭着仅能肩负柴草的能力,却升任君子之用。即使是一介匹夫,尚且不忘一箪食的恩惠,况且臣位居宰相之位,又是同一家族的亲戚呢!应当暴露骸骨于肥沃的野地,在百官之前,然而天资愚笨,又加上一直就有的病,实在为担任要职而感到羞愧,有辱宰相这一职务,将会受到诗人‘三百赤绂’之颊的嘲讽。如今国内平静,千里之外没有敌情,是将要遵循上德无为而治之时,文官尚且可以合并省免,武官职位更不适宜新建。从前象封有鼻,不委任他以政事,实在是由于爱护深厚,不忍心宣扬他的遇错。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自从汉兴建以来,宗室子弟不能担任公卿职位。希望陛下审慎地察看虞帝优遇供养弟弟的事迹,遵循继承旧制,终止陛下深厚的恩泽。我请求上交骠骑将军的印及丝带,回到我的封园,希望陛下能同情可怜而答应我的请求。” 汉明帝没有同意且仍优待他。此后他多次陈述乞求,语辞十分恳切。永平五年,明帝同意他回封国,但不同意他上交将军印及丝带。永平十五年春,明帝驾幸东平,赐给刘苍钱一千五百万,布四万匹。帝将自己所写的《光武本纪》给刘苍看,刘苍藉此献上《光武受命中兴颂》汉明帝认为很不错,因颂的文辞典雅,明帝认为很不错,因颂的文辞典雅,特命校书郎贾逵为颂作注释。 刘炟从小和这位叔叔的感情也非常深,去年刘炟继位之后,对刘苍的尊重和恩宠大大超过了前世,没有诸侯王能和他相比的。汉代制度,只有皇帝的女儿才可以封县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封为乡主、亭主。刘炟继位,特意破例封刘苍的五个女儿为县公主。 据说,刘苍虽然早已不再辅政,然而还是非常关心国家大事,这次召见范羌,恐怕也是为了西域战事,李同虽然大胜一场,但西域依然是敌强我弱,希望朝廷能够早日派遣援兵吧。 范羌一路上胡思乱想,跟随关朴很快就来到了东平王府,范羌只是一个小小的军侯,这种级别实在太低,他被关朴安排在门房等候,关朴先行进去禀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