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记者》 第一章 海的女儿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起点‘美食新闻’工作了两年,作为一名美食记者,编辑安排给我的任务是:穿越时空,去品尝全球各地各具特色的美食,并写一篇新闻稿发布在“起点”上面。 美食这个让人无法抵抗的东西,只要长了肚子的人都会追求一生的,难道你不吃饭吗?你说我吃菜也行! 我印象之中,中国的四大菜系,五朵金花,红酒腌制出的风味独特美滋滋的小牛排,翻车鱼的生鱼片,新鲜的水果沙拉,酸甜可口的百香果。总有一款,能满足你的心和胃。 美食不可辜负,对美食的态度也正是对人生的态度,我的新闻稿一定是原汁原味的,没有食品添加剂。 …… “飞鱼,起床,该上工了!?” 大清早的,主编给我打电话,美好的暑假假期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穿越”是件很难的事吗?你用手机去“起点”上面下载一个“app”,然后穿越就行了。像我这种资深美食记(吃)者(货),是可以随心所欲地穿的。 “编辑,大家放暑假了都,能不能不让加班啊?” “不行,你不写新闻稿,读者们就没有看的,他们可以放假,你不行!” “编辑,可不可以一个月少穿两次,我神经有点衰弱。” “不行,每天必需发够4000字的美食新闻稿,周末必需加更!” “编辑大大,我求饶,救命……” 求饶是没有用的,为了亲爱的读者朋友,飞鱼也只有拼了…… “听说在芬兰的海岸上有一家叫做‘芬兰之星’的海鲜餐厅,他们有一道菜叫做“海的女儿”,每年慕名而去的人可以把沙滩挤爆!” 我的工作不需要摄像机,不需要曝光板,只需要带上一个人,一张嘴就行。 像往常一样,打开手机,打开起点,眼睛一睁一闭,然后穿越进去…… 芬兰位于欧洲北部,海岸线有1100多公里,清晨的海风很清醒,海水的咸味似乎已经弥漫在了空气中,让我不仅联想着即将品尝到的美食。 那家餐厅早上的人似乎并不多,相比之下,可能不到十个人。 “芬兰之星。” 餐厅的名字也非常诗意,芬兰是千湖之国,密集的湖泊像星星一样多。 “hello。” 这家餐厅是木制的,推开玻璃门,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海螺、贝壳、鳞片,五彩斑斓。 “您好,欢迎光临‘芬兰之星’餐厅,请坐。” 侍者邀请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可以感受到海风,看见大海柔和的波涛,远处的海是蓝色的,天也是蓝色的,蓝宝石的颜色得让人着迷。 “您好,我想要点一份‘海的女儿’。” “好的,请稍等。” 这里的厨房很小,却很精致,里面只有一名厨师,工作时,可以清楚地看见里面的工作环境。厨师的眼睛也像蓝宝石一样,他纤长的手指将各种小巧的餐具摆放地十分工整,看得出他是一个很细心的人。 我记得“海的女儿”,原本是安徒生的一个童话故事,小人鱼用自己美妙的嗓音去向巫婆换了一双腿,希望和王子在一起,巫婆告诉她:如果王子爱上了别人,她就会死。可是当她走到王子面前时,却失去了表达爱的声音,王子爱上了另一个人。王子结婚的前一天,天亮时,小人鱼变成了海面的泡沫…… 大概等了十分钟,我点的菜上来了。 “这就是海的女儿?原来是一道甜汤。” 餐盘上放着一个海螺作装饰,做汤匙的柄上嵌着一颗珍珠。 这道甜汤上面有些泡沫,闻着有香甜的奶香味,看来是热牛奶加砂糖搅拌之后的结果。 “很香,奶香味很浓厚,纯正,一定是用的早上奶牛新产的奶。” “先生,你的品味真出众,牛奶使我们餐厅自己养的奶牛取的,就在餐厅后面的围栏里。”这种做法真的让人很舒服,所有取材都是新鲜的,这样能够让食材最大程度地表现出原有的滋味。 厨师热情地和我说,现在没有什么客人来,我倒是独自享受着这份恬静。 “为什么,甜点里有一点咸味?” 这种咸味很微妙,我敢打赌一般人尝不出来,它很淡。因为原本我以为这甜汤很甜腻,但是尝了之后,原来它的味道很清淡,近于白味。当嘴里含住那一口汤时,舌头被汤的丝滑顺口所吸引,完全尝不出那一点咸味。 “先生,您的咖啡。” 当我还沉醉在甜汤的味道里时,侍者的话像海面初升的太阳惊醒了我。 “对不起,我没有点咖啡。” 此时,那厨师却走了过来说: “这是赠送给您的,请品尝一下。” “这是一杯加了蓝眼泪的爱尔兰咖啡。” 我静静地坐在临窗一角,听着海风吹过。心里似乎就像平静的海面,没有一丝波澜。所有的情感烦劳都融化了,变成了海面上微微泛起的泡沫。 听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它们总为自己忘记的事情而难过流泪,可又不知道忘记了什么,所以大海总是咸的。 “海的女儿……” 这道甜汤里原来隐藏着这样一个凄美的童话故事,童话并不总是完美无暇的。 “用很少的海盐来点缀出这咸味,同时海盐让鲜牛奶更加爽滑,如果说做法,肯定大多数人都能做出来,可是能够选择这样一处海边餐厅,这样的装点,在美食作品中融入这样的情感,他一定是一个诗人!” 我用热情的眼神注视着那名厨师,他告诉我,在高中毕业后,他只身一人来到了这里,开了这家餐厅,每天都很平静。不管有多少客人来,他们都会很安静地等待,安静地像那一片波澜不惊的大海。 “可是喝完这道甜汤之后,我感觉身体很温暖。” 这道汤的温度刚好可以叫醒一个人早上八点钟的胃,太冷了,让人没有胃口,舌头品尝不出味道,只有在这个温度,才能让舌头最敏感;反之,如果太烫了,又会让人丧失品汤的好心情。 真美啊,这道“海的女儿”。 第二章 印度飞菜 美食是艺术与技术结合,谁说美食不能好吃好看又好玩呢。 飞鱼君今天就去了印度街头,寻找民间的一道绝活——飞菜! 今天飞鱼采访到的是阿三哥,阿三哥肤色黝黑,开了一家街头的大排档。 别看飞菜名字取得稀奇古怪,它当然也是地里长出来的,就是新鲜的空心菜。 阿三哥自家种了几亩菜地,今天早上飞鱼就跟着他去了菜地里拔菜,早上的菜一个字——鲜。 “地里的蔬菜,这都是大自然母亲的恩赐。” 这湿地里长着的空心菜叶子翠绿,空心菜的水分含量相当高,所以掐菜的时候能听到一声脆响。 阿三哥告诉我,空心菜作为蔬菜虽然好吃,在取材的时候相当考究,空心菜有新老之分,老空心菜的藤上有突起,而新菜的藤上却是非常光滑柔嫩的,老菜的菜质不脆、塞牙,在地里直接拔了做家禽的饲料。 阿三哥在地里拔了一大把空心菜,分量足够10多份了吧?我问他客人很多吗,他说,这么多只够做一份。 “空心菜炒了之后缩水很厉害,一斤左右的空心菜,只做得了一盘。” 在处理菜的时候,阿三哥只取了菜顶端两三寸长的嫩尖,这样一道菜留下来可食用的素材也就所剩无几咯。 阿三哥洗菜的时候,也是先粗洗一次,去掉菜叶表面的泥沙,然后在清水里一根一根洗净,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揉搓空心菜较粗的茎,这个过程中把一些枯萎的叶和一些难以清洗的部位择掉。 “阿三哥,这菜叶上面怎么有这么多被虫咬过的洞?” 阿三哥解释说: “印度这边比较落后,农药成本高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您放心,客人,虫都能吃,人也能吃的!” 这句话,倒是让我觉得相当亲切自然。 洗菜时一定不能伤到菜叶,否则就会让菜的品质降低,那新鲜的绿菜叶,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在自然当中,绿色是最能让人心旷神怡的颜色。 “阿三哥,在印度男人一般不在厨房,为什么你会当厨师?” “厨房是很神圣的地方,所以你要怀着敬畏之心做菜,不管男人女人。” 从阿三哥的理念可以看出,印度人对于吃,已经不是一种生理需求,而是一种信仰。 厨房干净整洁,通常是一个厨师良好职业品德的体现,虽然条件有限,后厨连墙都没有,是直接搭的板子,可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里餐具上没有一点油污,菜板整齐地放在一起。 “听说印度人很喜欢吃咖喱?” 阿三哥的厨房里也备好了咖喱,这种浓香、辛辣的调味料,刺激舌头,让人的味蕾在麻辣辛香中无法自拔!当然,它不是今天的主角。 一勺菜油下锅,用小火热锅,放入少量蒜粒,大蒜能有效地增香。 蔬菜过油的好处,一是不粘锅,二是能保留菜的美味,让菜的汁液不会挥发走。 当油温合适的时候,阿三哥将那一大篮的空心菜放入锅内翻炒,保证各个部分受热均匀,蔬菜过火的时间越短,味道越鲜美,所以这个过程需要大火爆炒,稍不留意,就会糊锅,让一道菜失去生命。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随着菜的水分流失,很快就瘪下来,只留下了一盘的分量,但是根根都是精华。 整道菜的烹饪阶段展示了一名厨师对火候的掌控,只用了两三分钟,阿三哥瞅准菜已经到达了完美的八成熟,将拿着锅柄使劲一翻,用勺子接住菜,滤去油汁,整个过程干净利落。 这时锅里的菜已经和油分离,所有路边的人都停下来注视着这道“飞菜”最激动人心的时刻!阿三哥请的助手不停地往对面走,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客人坐的地方都是在街对面,隔了差不多有20多米,难道这菜还真的要飞出去? 阿三哥端起锅,背对着对面,锅越过脑顶往身后一抛,一团空心菜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到达了对面助手手里的盘子中。 “好!” 大家都在为这精彩的美食表演鼓掌,谁说美食不能这样玩? 洗菜择菜烹菜的工序简单干脆,但是每一步都反映了一名厨师的认真态度,还有多年来的经验。 我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这盘菜,阿三哥的表演却是吸引人,这身手,都可以去奥运会掷铁饼了。但是主角还是这道菜。 盘子是一只大瓷盘,看样子是中国的瓷器,上面刻了瓷窑的印,一团空心菜落在盘子里,慢慢地舒展开,就像慵懒的美人。 我用筷子夹起了两根,因为一根实在不够塞牙缝,咬下去的时候,味道很淡,调味的时候,阿三哥只加了一点盐,他说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菜本身的鲜味不被掩盖。 的确,我闻到了菜那种香气,阿三哥烹饪时并没有把菜做到十分熟,那样菜就老了,食材原本的鲜味就损失了一多半,口感大打折扣。 这道菜从取材和意境上来说远比不上顶级厨师做的料理,可是它就像看惯了城市风景的人突然走到了乡村,找到了许久不见的自然之美。 我还是比较好奇阿三哥如何调味,如何判断一道空心菜到达了完美的八分熟阶段。他笑着说: “首先根据菜的颜色,当锅里的空心菜还没有完全过油时,菜的水分太足,是生的;而空心菜发黄了,就是老了。当菜的颜色就像春天的绿色一样时,你觉得很舒服,那就合适了。” “还有就是闻味道,当菜的清香弥漫开来时,那就是食材最鲜美的时刻,能够满足人感官的享受。” 原来还要靠鼻子,据说顶级的香奈儿香水,她的品香师可以用鼻子区别出数百种香料的细微差别。 前不久看了摔跤吧爸爸,印度的经济相比发达国家而言是比较落后的,但是慢节奏的生活却可以滋养一个人空虚枯燥乏味的心。 如果有一日你去了印度,记得去寻找这道飞菜,谁说美食只能吃,不能玩呢? 第三章 耳餐 美食自古便讲究——色、香、味、意、形,这五者基本上构成了美食的五大要素,成为评判美食品质的刚性条件。飞鱼今天带给大家的‘耳餐’,可是美食的一种新境界——听觉。 飞鱼君遍访神州大地,在一处小山村中遇见了陶专大爷,老大爷常年隐居深山,身子骨硬朗,随身必带一口——砂锅! 陶大爷在山麓就地取材,修建了一座土房子,土墙上面悬梁,屋顶盖瓦。陶大爷常年戴着一顶掉色的草帽,他喜欢雨后出行,穿着一双凉鞋又可以当拖鞋,寻觅遍山,找鲜美的蘑菇…… 这些菌类隐藏在腐败落叶之下,缺少阳光,阴冷潮湿,但是极适宜菌类生长繁殖。陶大爷每一次都能准确地找到菌坑,从里面择取饱满水分足的大个头菌菇,至于才发出菌丝的小家伙,他是不会取的,然后用腐殖质轻轻地盖上去,让菌坑能够休养生息,为下一次的繁殖做好准备。 “这个菌坑被野猪刨过了……” 大爷指着那一个土坑,里面的菌菇已经碎了。 “真是糟蹋东西,好好的菌菇被野猪拱了……” 大自然的生灵都享受着自然母亲无私的馈赠,在这人迹罕至的山林里,大爷不觉得人和其他动物有多大区别。 虽然知道此行颇为艰难,可是我在路上还是险些摔得爬不起来,山路曲折,雨后更是难行,但是大爷走起来虎步生风,比我这年轻人还稳。大爷年轻时搞过地质,常年在野外工作,对自然有着难以述说的情感。 这一路,伞把菇,鸡菇,松茸,木耳,乃至一些野蕨菜,都可以采摘回去,大爷就把采摘到的食材放到那口砂锅里。 “大爷,这里有没有蛇啊?”这里植被茂密,我又没有做好仿佛,自然担心被蛇虫叮咬。 “蛇的话,可能是气候原因,这里没有毒蛇。在环境恶劣的条件下,那里的蛇也会很毒,可是这里气候适宜……” 这种观点,可能大爷这辈人约定俗成的认知吧,与达尔文的进化论又不谋而合。 山上的空气好,养育得出有灵气的生灵,兔子,松鼠,松鸡已经占山为王,只是人一来,他们又会躲得远远的。 “大爷,我们今天这道菜是用砂锅来煲吗?” 大爷随身的砂锅里已经装了不少的山珍,我们雨后此行也算收获颇丰,大爷一个人俨然山里的野人,或者说是‘山神’般的存在。 在我们返回的途中,竟然才发现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小时,这一路,我竟然忘记了时间,如果来不及回来写新闻,又得被编辑骂了…… 大爷沿路会捡一些枯枝,我问他干什么,他说: “当柴烧啊……” 当时有一棵小柏树,枝干上没有叶子,大爷看了看,随后掏出砍柴刀把他砍了回去。 “大爷,这树好好的,您砍它干嘛?” “根已经朽了。” 我走近一看,树干的皮倒完整,里面却已经腐朽蛀蚀得不成样子。 不得不佩服大爷,居然如此了解植物的生长。 回到大爷的土房子里,山上引下的泉水放在一个小池子中,清凉中夹带一丝寒气,大爷手脚麻利,把采摘回来的山珍清洗,与其说洗,不如说是抚摸一个婴儿。 一口土灶,下面架着柴火,因为我的到来,大爷专门杀了一只鸡,一只土鸡,养了足足有一年。 大爷把砂锅放在灶上,放入切好的鸡肉和菌菇,鸡肉的肉质非常鲜嫩,大爷往锅里再添了些泉水,盖上砂锅盖,灶里烧起了慢火。 “这柴火要旺,就必须在细柴上架大柴,下面留一个风穴,让柴充分燃烧。可是我们炖的砂锅不一样,只需要一根大柴,让它自己慢慢燃烧……” “好香啊……” 十多分钟后,在砂锅的汤烧开了,弥漫出一股股鸡肉的浓郁香气,夹着山间雨水的清新味扑鼻而来。 “咕噜咕噜……” 砂锅汤的表面开始翻滚冒泡,菌菇的精华慢慢溶解在汤中,被鸡肉所吸收,只吃五谷、虫子的土鸡保留了鸡最本真的美味。 砂锅文火慢炖,不仅将鸡肉的鲜美保留下来,同时将鸡骨中的精华粹取出来,这样的鲜味才是最纯正的。 砂锅炖鸡不似铁锅爆炒,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具有观赏性的烹饪技巧,可以说是老态龙钟的做法。漫长的等待,唯一让食客能感觉到砂锅在升温、食材在入味这一过程的,就是那“咕噜咕噜”的声音。 一想到人的肚子也会发出这种声音,我就更加饥肠辘辘,这砂锅简直折磨着我的味蕾,口水不停的咽下肚中,太磨人了! 有的人喜欢吃辣,辣得让人痛快;有人喜欢吃甜,甜让人心情愉悦;而陶大爷却喜欢抽着叶子烟,然后静静享受这砂锅的咕噜声,对于我而言,这声音没有什么特点。可是陶大爷却说: “你听,这砂锅就像是在跟我说话……” 整整一个小时的等待,大爷起身,我知道这砂锅终于煲好了! “小心,温度很烫。” 大爷见我想去端起那口砂锅的耳,阻止了我。 “砂锅的导热性很差,保温效果很好,你现在去端,很容易烫伤的!” 大爷埋了柴火,用厚抹布裹住砂锅的耳朵,端放到那张木桌上。 我迫不及待准备开动时,大爷却仍旧气定神闲地坐着,我这时才发现,离了那灶火,这砂锅里面居然还在翻滚,还在沸腾冒泡! 原来,这一根大柴燃烧的热量全部传递到了砂锅内部,成为了汤的能量,食材的能量。 以往熬汤都会见一些杂质,但是这汤表面有一层薄薄的黄鸡油,汤底香醇,没有一点杂质。 我用勺子舀起一碗汤,汤到了冷碗里,很快平静了下来,似乎准备好到我肚子里! 我先尝了鸡肉,鸡肉鲜嫩而松软,入口仿佛要在热量中融化一般,表面的油脂一点也不腻人,而菌菇更是十分鲜美,好吃! 十多分钟后,砂锅还在翻滚,大爷把那些野菜加了进去,因为野菜清洗干净后,稍微一烫就能吃,吃的就是一个‘鲜’! “咕噜咕噜……” 我这凡夫俗子是大饱口福了,可是大爷看着我吃得心满意足的样子,他却享受着他的“耳餐”! 第四章 黑吃鹿肉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眼疾手快放在美食上,那也是首屈一指的功夫!飞鱼君今天穿越到满清时期hlj省的dxal,采访到了几位来东北挖山金的矿工,向他们讨教一种“黑吃”的功夫。 东北自清朝便有hlj、jl、ln三省,气候严寒,所以人人必备东北三宝之一——貂皮,没有貂皮大衣、貂皮帽御寒,一般人到了山上不到两天就给冻死冻伤。 今天遇到这挖金人叫老金,祖籍是hn人,来东北已经15年了,这里有七八个本地人,还有老金家来的两个老乡,一起住在这一座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老金因为工龄高,他算是个小工头,这里的每个人脸上不约而同地冻皴了皮,发红发紫,我来了这更是不敢出门,一出去刺骨的寒风就像杀猪刀一样想要飞鱼的鱼命…… 我是客人,今天老王和同乡休息一天,准备来个鹿肉火锅尝尝。鹿肉这玩意儿可是大补,补气血,鹿茸那种东西更是名贵的中药材,我们就别想了。 那一口铁锅挺大的,显然有些年头了,有点像行军用的那种,锅底厚厚的一层黑锅灰,但是锅里面还是干净发亮,看样子经常用油擦过,防止生锈。 这鹿是老金自己打的,在雪地里埋的夹子。 “万一狗熊踩到了怎么办?” 老金说,狗熊皮糙肉厚,夹子抓不住,而且冬天狗熊一般不会出来。 “平时鹿不好找,dxal通行条件极其恶劣,想出去买点东西都要走十天半个月,所以在这里生存,必须成为猎人。” 老金往这大锅里放辣椒、八角、茴香叶之类的大料熬煮,有些是老金自己家乡带的,有些是工友凑的,老金还往汤底里加了一些耐煮的草药进去,我看到了有些是那种小小的人参,还真是难得一见。 “这些人参苗子长成材需要几年的时间,不值钱……” 但是真正的东北人参,也是三宝之一。 老金把鹿肉冻在木屋侧面一个地窖里面,下面更是严寒彻骨,食物都存放在这个天然冰窟里,再用一块百十斤重的石头压着,防止晚上有些豺狼虎豹偷吃。 “这鹿肉我们也只是过年才开开荤,平时想吃都舍不得,吃了可就没了。”老金架着柴火,说起话来声音慢悠悠的,一点都没有北方人的粗犷豪放。 “这锅是东北人黑子送我的,那个长得很黑那个……”老金说着,我看见木棚那头抱着瓮烤火,双手插在袖子里的人,这里连个像样的炕都没有。 “喂,一起吃!” 老金吆喝了一声,一个棚子里的人都心领神会。 “这鹿能吃的肉不多,可能刚够我们今天这一顿。”那头鹿肉的份量,对于十多个半年没开过荤腥的人来说,真的是刚刚够而已,当然还多我一个。 相比工棚外的严寒彻骨,工棚内炉火正旺,把整个屋子都照得亮彤彤的,围着炉子搓手,等着美食在锅中煮好,成为一种期待。 老金来挖山金,也只是给人帮工,不久前山上的金矿脉挖空了,矿主撤了工人,所以老金他们现在不上工,一停就是大半个月,有劲没处使。 火锅汤烧开之后,蒸腾出一股股热气,火焰的美妙只有在严寒之中,才能在锅上面体现。 一般火锅是边烫边吃,可是条件特殊,老金用手把一盆鹿肉全下到锅子里,鹿肉上面还黏着冰碴子,但是不影响肉质的鲜美,但是一旦解冻,就必须吃完,否则肉质就坏了。 老金把锅盖上了一块木板。 鹿肉最大的特点,是肉质紧实,如果是新鲜鹿肉,应当捶打几遍,让肉质松软一点。可是老金这鹿肉经过冰冻处理,已经达到了这种效果,所以那冻得硬邦邦的鹿肉下到锅里,恰好鲜味正浓。 大概煮了半个钟头,老金的工友腾了一张放杂物的矮桌,大家一改沉闷的面貌,互相攀谈起来,说些浑话。 由于处在dxal里,山高气寒,常年下雪,所以天空也很暗,给人一种白天很短的感觉。木屋为了防寒,更是没有开一扇窗,屋内仅靠一盏煤油灯照明,以至于明明中午坐在一起,却像晚上一样。 “哥儿们,准备开工!” 吃饭的人肯定得为一顿生计做打算,老金这话显然就是这个意思。 加上我在内,十多个人围坐在一张矮桌面前,老金和老乡两个人搭手把那口锅端到矮桌上,众人扬了扬身上的尘,红光满面地围坐过来,简直像是过年一般。 锅上面的木板还没撤,但是弥漫出的火锅香气已经让大家垂涎三尺。 “老金,这鹿肉火锅的“黑吃法”,到底是怎么个讲究?”我这时才问老金。 “哥儿们,好了吗?” “好!” 炉火被埋了,唯一的一盏油灯被老金抽冷子吹了,我还没反应过来,眼前一黑,可是大家一阵锅碗瓢盆的响声让我意识到,他们动筷子了! 地方太小,我愣是一只手拿着筷子往锅里伸,好不容易夹起一块肉,结果被旁边人的筷子一碰,又掉了! “好吃!” 一两分钟过去,我感觉锅里空虚了很多,但是我愣是只吃到一两块肉,咽下的鹿肉还没回过味来,就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 “吃好了吗?” “好!” 我仍未放弃在锅里的搜寻,可是徒劳无功,开始慢慢一大锅鹿肉,现在只剩汤底了…… “掌灯!” 老金喝了一声,随即油灯亮了,大家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嘴唇上黏着油光,一个个乐呵呵地样子让我更是看不下去,你说我吃得多,他说我吃得好,没有谁说没吃够,那只能说你没本事! “老金,你们不厚道!”我当然很不满意了。 老金哈哈大笑,随即从炉子上给我取了一个碗,里面是盛满的鹿肉。 “小哥,专门给你留的!” 没想到老金还为我准备了这么丰盛的一份大餐,让饥肠辘辘的我更加感激。 鹿肉在锅里炖地很烂,一入口,肉汁和着汤汁让舌头沉浸在美味的海洋之中! 原来‘黑吃’就是这样,在物质贫乏的年代,大家为了相互间的友好,迫不得已做出这种有创意的吃法。 第五章 石烫 蓝蓝的天空白云飘,风吹草低见牛羊,跑马的妹子,这就是蒙古。 飞鱼只身穿越到蒙古,除了一览风景,再就是为各位读者寻找那诱人的美食。 毕利格大叔是我蒙古美食之行的向导,他家有三座蒙古包,一座住着毕利格老人,另一座是他的儿子儿媳,还有一座是堆放杂物的地方,为了出行的方便,我们选择骑马。 草原为畜牧业提供优质的天然草场,为众多的牲畜提供了栖息的场所,放眼望去,除了广阔的天,便是一览无际的大地,还有就是漫步的牛群。 “大叔,我记得草原上牲畜的排泄物是很难清理的,可是这里却这么干净?” 毕竟,有人曾断言牲畜的排泄是导致温室效应的罪魁祸首。 “我们引进了一些蜣螂,也就是俗话的屎壳郎……” “牛粪大部分是牧草的残渣,晒干了之后,我们可以用来烧。” 虽然液化气天然气已经普及,但是毕利格大叔还是习惯了这样做。 “我们昨天杀了一头牛,牛的灵魂已经去了腾格里,今天就把它拿来招待你这个记者!” 一整头草原牛已经解成两扇,内脏取得干干净净。 我们可以看到牛的肉质是鲜红色的,很诱人,这说明这头草原牛是非常健康的,如果是病牛,它的肉质不会这么新鲜,而且会有臭味。当然,如果是病死的牛,体内淤积的污血没法排出,就会让肉质呈现不健康的暗红色。 草原牛不像农场养殖牛,养殖牛很多是用人工饲料喂养,会让肉质变得不自然。虽然这头牛已经被宰割,但是人们将它摆放得像岿巍的将军一样,从牛头上,我们看见它似乎没有一点悲伤,因为牛的眼睛很大,易流泪,所以经常看着都让人觉得它在伤心。 “它走向了腾格里,腾格里是蒙古语的天。”这是毕利格老人所信奉的自然。 “但是,我们今天不用牛肉招待你,我们用牛杂。” 毕利格老人的儿子肤色黝黑,身材魁梧,儿媳也有一双蒙古人蓝天般的眼睛,充满灵气。 今天是毕利格老人的儿媳做菜,她熟练地清洗了牛的内脏,其实昨天已经将内脏用香料腌制除腥过,现在只是洗去表面的香料,以备食材之用。 那个硕大的牛胃实在让人惊叹,牛的胃其实有四个部分,瘤胃、网胃、瓣胃、皱胃,其中我们常吃的牛肚就是牛的瓣胃,俗称牛百叶。 我注意到在处理食材的同时,她在火坑里放了几块鹅卵石,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为什么。 “待会儿做菜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是不是蒙古男人都这么豪放,女人都这么俏皮啊?”还挺神秘,不告诉我。 “哈哈,其实我也是汉人。” 我当时就惊呆了,没想到毕利格大叔的儿媳居然是汉人,我一直以为她是蒙古人。看来是蒙古特有的环境和气候造就了蒙古人的习俗与性格。 毕利格老人的儿媳把牛杂用刀切碎,肝脏、牛肚,已经牛膀等,多成细条状,然后放入一个铁盆,用香料调味。他们把一些香料放在很精巧的袋子里,上面绣着各种图案,我闻了闻,这些香料有黑椒,有胡椒,茴香,还有盐,盐装在一个罐子里,另外罐子里还有一些牛油。相对来说,调味料很简单。 牛杂加入调味料,然后手指搅拌均匀,这个过程厨师与食材的接触最亲密,轻轻地按摩食材,感受调味料的渗入。 整个处理过程大概有20分钟。 她取来牛的皱胃,牛胃是已经煮熟了的,没有一点味道,然后戴上手套,把那一盆牛杂倒入牛胃中,牛胃之中还有一半左右是空着的。 这时,毕利格大叔的儿子过来搭手,帮忙把火坑里的鹅卵石夹出来,放在一个比较厚实的布袋中,塞进了牛胃中,顿时牛胃的表面被烫得有些皱缩,然后他迅速把整个牛胃的口封紧,埋到火坑里,用灰烬中的热量加上牛胃内部鹅卵石的热量加热这道菜,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做法!有点类似做叫花鸡。 由于是土壤含砂较多,所以那个土坑上面看得见热气,在土坑里埋烧了十五分钟后,老人的儿子把牛肚上面盖的沙土,整个牛胃有些发胀,表面已经很明显地烤熟了,有一层焦黄的皮,闻着有烧烤的香味,虽然做法粗犷,但是我已经充满期待。 我看着他把牛肚切开,用夹子取出其中的一袋鹅卵石,鹅卵石上面黏着一些油渍,灼烧后有点发灰色。 “别碰,客人,石头很烫的!” 我隔着布袋去碰那鹅卵石,立马条件反射地弹了回来,那温度,简直像个小太阳,我都没用直接摸到,手指上出现白皮,起了水泡。 “这鹅卵石烧热之后,温度很难降下来,所以你现在去摸,他都还有一百多度。” “我的天!” 之前说砂锅,它的材料中也有和鹅卵石相同的成分,所以散热很慢。 老人的汉族儿媳把牛胃切开,里面的牛杂在牛胃中充分加热,被优质牧草滋养的牛胃的精华也全部融入其中,浑然天成。 “好香啊,这牛杂很筋道,就像是吃烧烤,但是有一股很奇特的烫感,就像上面有一团火在燃烧!” 的确,牛杂切成条状,散热快,方便下口,但是本身已经加热到很高的温度,牛杂在高温下,食材升华,绝没有一点腥味,只有肉质的香味。 “这有的吃着还脆……” 有些和鹅卵石接触得近的牛杂,已经烤得焦黄酥脆,吃着像油炸后的小零食,但是那种味道确实让人难以忘怀。 “客人,你可以沾一些香料……” 这时老人端来几个小碟子,放着胡椒,辣椒,还有孜然,正好麻辣香。 老人解下腰间的水囊,里面装着醇香的马奶酒,给我倒了一碗。 我尝着这“石烫牛杂”,将马奶酒一饮而尽,痛快! “醉了……” 喝了酒之后,感觉一看这腾格里,就要忘了自己。 “谁说马奶酒不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