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菊花》 一 两个饺子 三十六年前的茉花新城,月亮比今天要浑圆一些,斑驳的月影从大槐树中遗漏下来,映照着树下玩耍的孩童,小脑袋一甩一甩,活像是古老传说中的小人怪成精——每当午夜就会坐到后窗子上一闪一闪的看着你的闪电娃娃。 当然,那传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乾坤宫里的皇帝老子,怕还没有死呢。不过自从他死了,茉花新城里也就再没有什么传说了,其实从第一架飞机高高的从乾坤宫的天空上掠过的时候,天上的神仙在城里人的心中,就已经彻底死了。 他们应该庆幸,他们生活在一个人欲空前解放的时代,举头三尺没有神明,黄泉之下也没有地狱。若非如此,城市近郊的槐树岭,也不会像今天这样繁华还有热闹,虽然三十六年前的今天,它也一样的热闹,在一个临街的饺子馆里,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它平静的热闹。 槐树岭的房子,三十六年前,还是土的,差不多的房子前都有棵槐树,雪姨家的房子,原先也是土的,因为独生女儿金姐要成亲了,她狠下血本把房子给翻成石头的,她很羡慕自己的女儿这么年轻就住上了她足足奋斗了一辈子的石头房子,虽然金姐那年,已经二十九岁,这在槐树岭这个与乾坤宫距离的这么近的乡野,已经算是件了不得的大事了。 然而那件大事的本身,却仅仅是因为,金姐还没有成亲,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没有成亲,这在人类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足以成为一件天底下头一等的大事,甚至大过乾坤宫里的皇帝老子驾崩。 但是,金姐却不着急,一点也不,因为她还不至于饿死,至少是在太阳下山之前,她还不至于因为没有一个男人一脚踏进门来将一天赚来的钞票还有粮票双手奉到她手里而担心自己很可能见不着明天的太阳,因为,雪姨养的起她,虽然那时候,雪姨的男人早就已经死了,男人名下的土地也已经一并被收了回去,雪姨感觉到自己孤儿寡母的遭人欺负,但是幸好,家里还有一个饺子馆,雪姨的饺子馆在槐树岭可是远近闻名的,周围十里八村的人,差不多都吃过雪姨的饺子,他们很爱吃她的饺子,虽然曾经不避免的参与过对孤儿寡母的欺负,但是只要是在槐树岭出生的人,却从来也不能坚定的拒绝那从狭小的临街的饺子馆里传出来的诱惑。 槐树岭没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不爱吃雪姨的饺子,但是奇怪的,他们却从来也不爱吃金姐的饺子,虽然是雪姨的女儿,但是金姐的饺子,却从来也不受欢迎,没有人夸奖过她的饺子好吃,因为她的饺子本来就不好吃,雪姨渐渐的开始为金姐担忧,连饺子都没人吃的女人,以后还能嫁出去吗?有时候连雪姨自己都不相信,金姐她,竟然是自己的女儿。 所以,金姐以后就只负责给客人上饺子,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份永远也不会招来批评的工作,因为金姐生平,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批评。 其实金姐是很安分守己的,非礼不言,非礼不动,只是该言的时候,她仿佛也不会言,该动的时候,她仿佛也不会动,她只负责上饺子,上完了饺子,她就坐在一边看着他们吃饺子,等着他们吃完了再去收拾盘子。馆子里没有陌生人,从来没有,但是他们对金姐,看起来却倒是仿佛有说不出来的陌生,他们喜欢讲故事,讲遥远的遥远的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故事里有财主,长工,马帮,驼队,日本人,国军,大烟,洋钱,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很热闹的时代。 馆子里的人都喜欢讲故事,对着金姐这个不相干的人讲起那些本来也与她从来也不相干的故事,故事里的人都有名字,还有血肉,生命本身就是一种顺流而下的自然现象,谁也不能阻止一群衰老的生命孤独的讲他们只要活着就仿佛是永远也讲不完的,活着的故事。 九叔叔是馆子里最爱讲故事的人,他喜欢讲日本人的刺刀,割起人脖子来,像是宰鸡,但是每一次,他都能幸运的逃脱,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每一次都像小鸡一样伸长了脖子等着挨宰。 九叔叔只要一讲起宰鸡的故事来,往往会格外的眉飞色舞,让人很难相信,就在昨天,他的女人刚刚死了,反正他也不爱她,一点儿也不爱,娶她回家,只是为了洗衣做饭,这么多年他在外面有无数女人,他从没看上过她,认为她甚至都比不上外面那些女人的一个脚趾头,现在她死了,反倒是件好事,他早就又看上了一个女人,只等这个死了立马就接另一个过门了。 馆子里的人不大喜欢九叔叔的邻居水蛇腰,她年轻的时候的确是水蛇腰,现在老了,变成水桶腰了,还是不忘了抱怨这辈子命苦,没能嫁个好男人,受了一辈子苦,但是,没有人相信她,她的男人据说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老实人,而且,现在也已经死了。不过这个老实人,只有她自己知道,敞开门是人,关起门来是鬼,专会咯吱人,不言不语的,就能把你咯吱的连肠子都吐出来,其实倒还真以为自己嫁了个老实人呢,谁想到越是老实人,才越不是个人。 四姥姥的男人也死了,死了三十多年了,是被绑在大槐树上杀了头的,听说是给谁当了探子,有人说是日本人的探子,有人说是伪军的探子,还有人说是国军的探子,更有人说其实是搞地下情报的,反正直到杀头的时候,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的探子。 四姥姥后来就一直自己养活着四个孩子,眼睁睁看着孩子们在大街上追着小汽车跑,要知道,在她像孩子们这么大的时候,可是亲眼见过将活人绑在柱子上千刀万剐的。 不过,那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至少在云儿看来,一点也不稀罕,千刀万剐,她见过的,水淹活埋,她也见过,馆子里唯一的年过半百却风韵犹存的女人,她当年就是差点被当成死人给活埋掉的。 雪姨在馆子里最喜欢听的,仿佛就是云儿的故事,年过半百的人了,细皮嫩肉,插金戴银,脖子上的金项链一闪一闪,仿佛四十年前,那个爱慕虚荣的小姑娘。 女人适当有些虚荣心,总是好事,连虚荣心都没有的女人,其实算不上是个真正的女人,倘若能一辈子都那么虚荣,那她就应该是骄傲的,因为这世上总有人,对她骄傲的一生望尘莫及的伸出脖子瞭望。 可是,只有云儿自己知道,她没有骄傲的出身,娘早就死了,在她三岁的时候,据说是因为很久没吃过肉了,偏巧一只拖着翎子的大野鸡扑啦啦的飞到了她家屋顶上,然后,直着脖子一头栽下地来,他爹手疾眼快,掐着脖子就那么咯的一下,就将脑子给拧下来了,然后拔毛炖肉,然后她娘就盘腿坐在炕头上一碗接一碗的大口吃着热乎乎的野鸡肉,一直吃到半夜,结果一口气没喘上来,给撑死了,临死前怀里还抱着一碗没吃完的野鸡肉。她被爹卖给财主家守灵,先养活着,老爷什么时候死了,什么时候去给老爷守灵,谁知道还没等老爷断气,恶少就把她强占了,后来日本兵来了,杀了老爷全家,她侥幸没死,却也差点给当成死人活埋,后来的日子,她就一直依靠嫁人活着,谁有钱就嫁谁,那时候,她见到了她爹,从很远的破庙里爬着向她来讨饭,一心要嫁个有钱人的云儿极不情愿的顺手丢给他几块木薯,警告他以后再不许到这里来给她丢人现眼,他爹抱着几块木薯爬回庙里,后来果然没再给她丢人现眼,有人看见,他在破庙里饿死了,身体晚上就被野狼给吃干净了。 另一个和野狼有关的故事,是四姥姥的,四姥姥永远也忘不了自从男人死了,她和孩子们被赶到山洞里睡觉的日子,她那时候还不知道那个山洞其实是个狼窝,只是奇怪,成群的野狼,那个夜晚,却没有把她和四个孩子一起吃掉。 这当年也算是槐树岭的一大奇事,不过在雪姨看来,却并不奇怪,因为没有男人的女人,通常都是很命长的。有人说她们本来就是克夫命,不然她们的男人也不会早早的死了,雪姨于是又惴惴的想起她的男人,她那已经死去十几年的恋爱,还有她那数也数不清的伤心事。 雪姨的第一件伤心事,就是她为什么不是个男人,她不是家里的独女,却偏偏是长女,依靠着开饺子馆养活着一大家子人,让父母有吃有穿,让兄弟成家立业,她自认为自己是个很孝顺的女儿,但是就是因为这个孝顺,年轻时候的雪姨,却是槐树底下最不受欢迎的女人。因为她太喜欢钱,太喜欢从男人手里掏钱去孝顺父母,就这样,相了两次亲都告吹了,她从此以后仍然是独身经营着她的饺子馆,一直到三十岁那年。 直到那时,她才知道,她是个女人,然而,已经晚了,三十岁的女人,还能讨哪个男人喜欢,她把自己给耽误了,为了几个钱,把自己给耽误了。 更不幸的是,有一天,她的饺子馆给人砸了,因为不小心给人少煮了两个饺子,馆子就让人给砸了,她在那时候相了第三次亲,因为她已经知道她是个女人,大槐树下微不足道的一个女人,而在槐树岭,一个女人恋爱,结婚,生男育女,毕竟也是整个世界都众望所归的自然现象,所以,无可奈何的,她在那个时候遇上了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为他身上没有任何她难以忍受的缺点而嫁给了他,和他一起过下半辈子,雪姨可能是真的想结婚了,虽然她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结婚,但是一个女人到了结婚的年纪却不结婚,仿佛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而且那时候,她结婚的道理也很充足,她需要一个男人来帮她把饺子馆重开起来,让她和她的爹娘下半辈子有的依靠,然后,生儿育女,完成一个女人一辈子最该完成的任务。 所以雪姨的恋爱和结婚,成为了槐树岭的一段佳话,而诱惑她结婚的,竟然只是两个饺子。 婚后雪姨就生了金姐,十几年如一日,虽然也打打闹闹的,吵起架来半条街都跟着打颤,但是自始至终,雪姨对她男人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直到他死,都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他们毕竟也有过这世界上最纯粹的男欢女爱,因为自始至终,除了对方,他们的心里也再没有过另一个男人或者女人。 所以有时候,雪姨也很是骄傲,她后来就一直这么骄傲的活到现在,她男人死去的十几年以后。 金姐微微的有一点失望,她是父母如此低级的恋爱的产物,低级到她现在只是在饺子馆里一天天的活着,看着他们吃饺子,她由衷感觉到他们活着好像就是为了饺子,为了来吃她妈妈的饺子,他们总是怕有一天雪姨死了他们就再也吃不到她的饺子。 这很让雪姨担忧,为了金姐担忧,她为什么和别人的差别就那么大?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也不知道人该怎么活着,雪姨不是个出类拔萃的女人,所以她深知,深知金姐要想活下去,她就必须和别人一样,至少,她的饺子,必须要有人吃。 唯一肯吃金姐饺子的是四姥姥,因为雪姨不再收她一分钱,她是个可怜的女人,男人又已经死了那么多年,槐树岭的人,由衷的都有一种想照顾和帮助她的冲动,对她冷淡的只有金姐,这个今生仿佛是对谁都很冷淡的女人。 她冷淡的看着云儿在饺子馆里的唉声叹气,侄女珍儿让人给骗了,交了个家财万贯却不能传宗接代的男友,家里现在正嚷嚷着要退婚,这在槐树岭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所以金姐总以为,她现在多少应该对云儿有一些幸灾乐祸,虽然她还不太明白,孩子对一个女人的未来,该有多么重要。 但是,云儿毕竟是云儿,她的一生永远是那么骄傲,她马上又给珍儿物色到了一个槐树岭最出类拔萃的男人,苏岩,不但人长的好看,听说,还是个大学生。 听到消息的金姐突然之间变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冷淡,她和这个世界仿佛是不相干的,九叔叔死了,她去看了看热闹,四姥姥病了,对她来说,只是可以少煮一盘饺子,水蛇腰还活着,来吃饺子时,金姐将饺子重重的往她跟前一撂,“呶,吃吧,”她说,“反正是吃一天少一天了。” 这让雪姨非常愤怒,也让槐树底下的人突然之间对金姐感起兴趣来,“金姐怕是疯了,”他们在私下里悄悄的议论着说,“她不会煮饺子,等有一天雪姨死了,她可怎么办啊?” 事实上,金姐可能根本是活不长的,他们知道,现在可是市场经济,连工厂里的工资都开始计件了,如果她在雪姨死之前还没有办法让人喜欢吃她的饺子,那她在这世上,可能就真的活不长了。 同样知道金姐可能活不长的还有雪姨,但是奇怪,她不恐惧,一点也不恐惧,反而会由衷的感觉到一丝细若微丝的兴奋,既然金姐的死本来就是槐树岭未来的一个必然结果,那她现在也就彻底没有什么好放心不下的了,三十年前,是她把金姐带到这世界上来的,本来就该对她负责到底,如果有必要,她应该负责再把她带走,金姐是她生的,她拥有金姐身上从头到脚的一切,至多,是把送出去的东西再讨回来,自她而生,自她而死,金姐可以把命再还给她,这在槐树岭,是天经地义的。 很快,谣言传遍了整个槐树岭,金姐活不长了,肯定是活不长了,连工厂里都开始计件工资了,人们很怀疑金姐在这个世上能不能再活下去。 他们很关心她,怕她会死,但是却很吝啬于去调教她,教给她怎么才能在这世界上风平浪静的活着的方法。 他们的关心让金姐感觉到可笑,她从那时候开始突然之间很喜欢笑,开开心心的笑,为了证明自己活不下去而死掉,那毕竟也勉强算是人生中一件最值得去笑的事情。 槐树下的人都以为自己是活见鬼了,金姐的笑是让人恐惧的,就像是午夜夜猫子的笑,那笑声可以杀人。 但是,如果那是真的,她现在第一个想杀的,恐怕就是珍儿。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姐是结过婚的人,苏岩就是她某种意义的丈夫,若非如此,即使恋爱了,他们也是不相干的人,而且,是永远也不相干的人。 苏岩就像是从来也不认识金姐,他挽着珍儿的手腕来饺子馆里吃饺子,金姐特意煮了饺子来给他吃,他也一样说不好吃,因为本来就不好吃,恋爱和饺子的分别其实不大,都是为了享受,有好吃的,谁也不会再接着吃不好吃的,除非是四姥姥,四姥姥肯吃金姐的饺子,仅仅是因为不用付钱,槐树岭的女人里,也唯有她才不会为了享受来吃饺子,她是为了活着,金姐由此第一次发现女人的年轻的可贵和衰老的可怕。 但是,生命的过程是世袭的,槐树岭的人活一辈子,其实就是为了出生,长大,赚钱,相亲,结婚,然后生儿育女,他们做这一切原来都只是为了一个原因,为老了以后有个依靠,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一辈子活着,天经地义的为了自己活着,似乎直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人像年近三十的金姐一样,听说苏岩很快就会和珍儿离开槐树岭,去城里生活而突然之间发现人活着,原来竟是那么的没有意思。 她从那一天开始对死感到好奇,虽然,只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即使骗了她身体也仍然是可以让她在没人的地方一个人掐着路边的野花微微的笑的男人。 但是,人总是要死的,不管他是怎么从一个女人的身体里爬出来的,他也终有一天要死,虽然,在这里,在槐树底下,每个人的出生似乎都是那么的不可理喻的神奇和偶然,因为一只野狼,因为一条项链,但是,他们都会死的,是人就会死的,那当然,金姐也会死,她的出生仅仅是因为两个饺子,因为两个饺子,这世界上就有了她了,因为两个饺子…… 二 槐树影子 金姐三十岁那年,雪姨已经六十岁,头上的乌丝在岁月的侵蚀下已渐渐的愁成了白发,她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发愁过,即使在她男人死的时候,一向以为自己比男人强的雪姨,向来也没有将男人当成生命中什么重要的东西,这十几年来家里没有男人,她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不是也一样活过来了吗?更何况,她的那个男人,纵使现在活着,也不过就是比死人多口气罢了,这样的男人,至少是在金姐面前,不提也罢。 可是,金姐她,毕竟是那个男人生的,怨不得,连饺子也不会煮,直到现在,也不见有一个媒人来上门提亲,看那样子,金姐心里其实也挺着急,是个女人都会着急的,那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是个女人,都应该比任何替她着急的人都还要着急。 这是雪姨生平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着急,满头的白发,苍老的身躯,一双渐渐泛起白雾的双眼,如今已经连煮饺子的锅都快看不见了,一向自以为强壮的身体就这么垮下去了,她以后再也不能煮饺子给人吃了,金姐也不能,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她们迟早会再给赶出槐树岭的,她男人活着的时候就是如此,势单力薄的人很少有在这里生存下去的机会,是个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槐树岭是个什么地方,天子脚下却又山高皇帝远,山清水秀却又鞋湿路滑的槐树岭,如果没有一点可用之处,那么即使是槐树底下一口井里的水,也是不许你喝一口的。 这就是生活,想起来足以让人心惊肉跳的生活,在这个世上,人活着总要有些资本的,至少是基础,而一个女人活在这世上的基础,说到底,也许不过就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而眼下,这似乎已经成为雪姨有生之年最伤心的事。 很快,没有男人的恶果就在雪姨的饺子馆关门不久显现出来了,而第一个让她见识到这个恶果的,就是自己一直以来都谨小慎微的仰人鼻息的两个邻居,七姐和四姐。 雪姨知道自己惹不起她们,事实上她在槐树岭本来就是谁也惹不起的,自从她男人死了,她在这里苟且偷生的活着,本来也没少了挨打,那时候,她挨打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没儿子,打她的人,从来也不怕日后被她儿子找上门来报仇。 所以,她一直在槐树岭里谨小慎微的活着,从不敢去招惹任何人,屋顶的梁子坏了,也不敢让人知道,怕半夜里被人砸石头,坏的更厉害。 但是这一次,那个不争气的屋顶坏的实在是太厉害了,雪姨不得已吩咐金姐爬到房子上去将半个屋顶取下来,将屋顶从新修理一番。 金姐将取下的屋顶上的石头瓦块一块块的堆积在自家的门口,眼看着天要下雨了,她赶快爬到屋顶上去取最后几块瓦块,不过还没等爬上房子,就感觉到自己的一只脚被人攥在手里用力的向后一撤,她的身子在如此巨大的力量下七上八下的晃了两晃,然后,“啪”的一声,翻身从屋顶上一个倒栽葱滚了下来,摔的半个身子生疼。 雪姨闻声从屋子里跑了出来,隔着昏花的双眼,影影绰绰的看见瘦高的七姐一手掐腰,一手指着她的鼻子质问她,“为什么把砖头瓦块往我的门前放,你的房子不大,胆子倒是不小。” 雪姨听了之后莫名的愣了一愣,“嫂子,这是怎么说的,”她揣揣不安的搭讪着说,“咱们两家虽说是对门,可是中间毕竟还隔着一条几丈宽的大街呢?怎么着,这些瓦块也没有长翅膀飞过街去不是?嫂子。” “哦,你家的门口,”七姐圆瞪着眼睛从鼻孔里面“嗤,”的一声尖笑出声来,“啊呀,你个死寡妇,怎么不睁开眼睛看看,这槐树岭的哪一块地上写着是你的呢?这地原本就是我们家的,你看,门口这棵大槐树的影子,不是已经照到这里来了吗?”她尖尖的嗤笑着说,说完,两眼一瞪,鼻孔一翻,铁青着脸指着雪姨的鼻子狠狠的警告她,“一刻钟的功夫,给我把烂瓦搬走,迟了一分半分,可别怪我男人出来,把你们全家剁碎了喂狗。” 金姐这时已经从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一刻钟工夫,这,这,”她急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妈妈她眼睛看不见啊……”她急急的解释着说,还没等解释明白,脸蛋*子上早啪啪的着了七姐的两个大嘴巴子。 雪姨没法,招呼着金姐赶快将石头瓦块搬走,但是这本来就是自己家的门口,还能往哪搬呢?可是,不搬又不行,一刻钟的功夫,错过了,七姐那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可是真敢将母女两个一齐剁碎了喂狗的。 金姐一个人在自家门前焦急而又胡乱的搬弄着烂瓦,她委实不知道该将这堆烂瓦给转移到哪里,这本来就是自己家的门口啊,怎么被别人家的树荫照到,就成了别人家的。 但是,这就是生活,金姐一个人手忙脚乱的在烂瓦堆里翻腾,心里默默的计算着时间,快一刻钟了,看来今天自己是铁定了要被人剁碎了包成包子喂狗。 突然,一只粗壮的手掌,金姐生平从未见过的一只温柔而又粗壮的手掌,黑呦呦,厚实实的,似一张硕大的巨网一般,洋洋洒洒的荡漾在金姐眼前,在和她一起在脏兮兮的烂瓦堆里胡乱翻腾。 金姐的心头轰的一热,自从苏岩走了,已经有许久许久,她的心头再没有这样呼啦啦的热过。 她抬起头来痴痴的看着眼前这个壮实的,而且还稍稍的有那么一点勉强的眉清目秀的男人,她知道他是谁,一个槐树岭里最老实的男人,除了没有什么太大的本领,这个时常会被人戏称为哑巴的老实男人,他的身上,实际上已经囊括了这世界上一切男人的优点。 哑巴爬在地上默默的帮金姐搬完了门前的烂瓦,然后,“走了,”他站起身来悄悄的说,说完,他真的走了,甚至一点也没有如金姐所愿的扭回头来稍稍表达一下对一个女人的无限爱慕和眷念。 那深深的刺痛了金姐,让她在之后的很多天里都一个人悄悄的躲在屋檐下伤心。 那伤心是没人看得见的,金姐怨了爹娘一辈子,和雪姨一样,她的一生也有很多伤心事,第一件伤心事就是,她不是个天生的美人胎子,十六岁那年,有人甚至以为她已经三十六岁,只配给人去续弦,有一次,七姐打老远的就看见四姐手里攢着几个红澄澄的苹果去问雪姨去借几件器物,忍不住刻薄的打趣,‘四姐啊,以后再去金寡妇家,可千万别再浪费你那几个果子了,只要记着,赶紧帮她家那个没人要的赔钱货找个人家,哪怕是便宜处理,她也得把你给烧香供起来的……”那往往是金姐最伤心的时候。 金姐的第二件伤心事,是她不招人喜欢,虽然她的脸蛋下面长了个圆圆的下巴是个旺夫相,但她还是特别不招槐树岭里的男人喜欢,因为她总是舍不得拿钱给男人花,反而一味的惦记着伸手朝男人要钱,要来的钱全都用来孝敬雪姨还不够,还唯恐结婚之后钱全成了男人的,那时候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亲是亲,财是财……,反正是在金姐身上应验了,金姐是个孝女,她是个极端的孝女,槐树岭里的男人就这样渐渐都和金姐断了关系,金姐后来一直孤身一人含辛茹苦的孝敬着雪姨,直到快到三十岁时,才突然惊醒她原来是个女人,是女人都要结婚的,她虽然也想找个男人,也想找个像七姐的对象那样帅里帅气的英俊小伙子恋爱,结婚,生男育女,但是她如今已经快三十岁了,三十岁的女人,还能嫁到什么好人,她把自己给耽误了,为了几个钱,白白把自己给耽误了。 而她今天终于也尝到了没有男人的苦头,那就是早晚有一天,要被剁碎了扔到大街上去喂狗。 一个男人的缺失注定是要让她和雪姨一样过一辈子挨打受气仰人鼻息的日子,虽然女人挨打在槐树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那特权也应该是仅限于她们的男人,谁也没有像金姐这样走在街上挨不相干的人打,打她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打她,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挨打,也许仅仅是因为她的身边没有男人吧,打了也白打的女人,白打谁不打。 她在那时候又想起哑巴,一个老实的男人,至少可以让她从此以后只挨他一个人的打。 虽然那有一点点遗憾,哑巴是个老实人,他读过书,但是不多,而金姐至少还是比他要多读过几年书的,而且在读书的时候,谁也没有她那样疯狂的渴望着读书,不然,她也不会将苏岩像个神一样的崇拜着,直到现在,那个要了她身子却将她像一盘不好吃的饺子一样不屑的丢弃在一边的男人,她相信,只要他在她眼前出现,不管是什么时候,她的心里,或者是脸上,一定还会像从前一样微微的,微微的发上一点滚烫的高烧的,那简直是一定的。 但是,总是会烟消云散的,她知道,再滚烫的高烧,也有自然退却的时候,她如今似乎是已经度过了从前的那个整天满脑袋想的都是苏岩,眼睛前面晃的也都是苏岩,一天看不见他就难受的要死的危险时候了,至少现在,如果有人告诉她说苏岩已经死了,那也无非就是死了,她不会怎么样的,她毕竟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疯狂的认为她也活不成了,她也要陪他一起去死,他们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荒唐的少女金姐了,因为她已经老了,爱这个东西,在她的身体里,已经渐渐的像朵花一样凋谢掉了,当然,那有些痛苦,因为至少要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她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了,但是如果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本能,那也许这世界上任何人都没有必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 恋爱不能当饭吃,自由恋爱,更是不能。 金姐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哑巴他,为什么还不上门来提亲,日子是必须要男女搭起帮来才能过好的,她心里,其实倒是并不在乎哑巴他到底爱不爱她。 女人都是喜欢被天下所有的男人爱的,有一个不爱就应该很不好受,但是,那和过日子无关,或者说在这个世界上,有时候,结婚和恋爱,其实根本无关。 金姐现在一心坐在家里等着哑巴来提亲,那对她毕竟是从此以后可以有饭吃而且不再挨人打的美好生活的象征,正如雪姨说的,男女要搭好帮才能一起过好日子,男婚女嫁,在槐树岭,原本就是搭帮过日子的美称,至于恋爱,那个到了什么时候都也许或者一定是不能当饭吃的玩意,只要是还想活着的人,终究有一天会因为爹娘啪啪啪的几个大嘴巴子而将它遗忘的一干二净。 槐树岭的女人没有因为恋爱或者读书而挨爹娘嘴巴子的,少之又少,或者说,女人生在槐树岭而没有挨过嘴巴子,简直就是一件天理不容的奇事,而且,越是读过书的女人,才越容易挨打,因为她们看起来永远是在做着一些大逆不道或者是天理难容的事情,比如说和长辈顶嘴。 金姐从此后再也不敢和雪姨顶嘴,当然,那是她自己的原因,因为如果她的饺子有人吃,而且有很多很多人吃,那么至少在雪姨面前,她可以有一百个理由不听话而不至于挨打。 但是如今,为了那谁也不爱吃的饺子,为了七姐家那棵大槐树的树荫,等着哑巴来提亲,成了金姐现在唯一的出路,她现在终于也到了需要一个男人养活她,让她能终身有个依靠的地步,不过那好像也没什么,人都会有这一天的,当青春的火焰燃烧尽了,过日子就成了一生中唯一的一件大事。 雪姨这几天一直不大放心,哑巴的家世她是知道的,与她们孤儿寡母的不相上下,槐树岭是没有姑娘愿意往他家送的,所以,他断断没有理由看不上金姐,更让雪姨自信的是,金姐是家里的独女,成了婚之后哑巴可以搬过来住,反正他也没有爹娘了,据说他家里还有一个兄弟,据说他的那个兄弟为了霸占房产,一心盘算着怎么将哑巴给赶出家门。 这其实也是雪姨最着急的地方,金姐是个独女,这让自己的两个兄弟长年以来一直对她们母女虎视眈眈,他们曾经想尽了一切办法说服雪姨将金姐给嫁出去,而且是远远的给嫁出去,他们向雪姨表示自己会尽心尽力的养活雪姨,为雪姨养老送终的,当然如果雪姨有一天真的寿终正寝了,那金家的房子,理所当然是应该归他们兄弟两人的。 雪姨当然是没有答应,稍稍长些脑袋的人都不会答应,因为毕竟对一个女人来说,将终身托付给女儿,总比兄弟要安全一些,虽然从古老的谣传中得知,老人一旦年岁大了,多半都会招来儿女的嫌弃和厌恶,但是至少,没有被反锁在屋里活活饿死的危险。 所以雪姨才如此急切的等待着哑巴上门提亲,好让自己两个忘恩负义的兄弟的阴谋彻底破产,他们其实都是有钱人,趁着市场经济的大好时机在其中浑水摸鱼的赚到了不少钱,有了很大的房子,雪姨总以为他们已经什么都有了,也该知足了,但是她却没有想到,对于财产,是个人似乎都没有知足的时候。 雪姨为了不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可谓绞尽了脑汁,不然,她是无论如何也甘不下心来将金姐给送到哑巴家里的,而且还在担心人家愿不愿意要,雪姨现在才开始有些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让金姐多读几年书,当年金姐和她的小姐妹一起被家里人威逼着退学的时候,金姐是个孝女,很顺从的就退了,她的小姐妹可不顺从,为了能考上飞行员,每天被她爹用皮鞭子给抽的遍体鳞伤,现在那个丫头,终于如愿以偿的当上飞行员了,前几天还回家里来说要接她爹爹去城里安家,她爹爹听了乐的连嘴巴子都快合不上了,当然不会再拿出皮鞭子来抽他的宝贝女儿,虽说是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但是金姐这个不争气的丫头,当初怎么就不能坚强一点,像她的小姐妹一样坚强的忍受几天她的皮鞭子呢?更何况她娘是个女人,下手怎么说也不会比一个男人还重的啊,是她自己把自己给耽误了,怨不得她娘,天下本来就没有不是的父母,是她当初自己不想上学的,她怨不得任何人,她娘让她退学,她那么高兴的就退了,说是孝顺,谁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也许她自己正不愿意上呢,是她自己把自己给耽误了,她娘一个耳聋眼蒙的孤老婆子,怎么能想到这世界发展的这么快呢?从前的世界是不需要读书的,怎么突然之间一下子就变了呢? ……雪姨她百思不得其解。 三 九月菊花 但是,无论雪姨她再怎么百思不得其解,这日子照样还得要过下去的,没过多久,哑巴果然如她所愿的上门提亲来了,但是很明显,他对金姐并不是百分之一百的满意,一是因为年龄,二是因为金姐的脸蛋,三是因为雪姨的家世,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哑巴他现在根本就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结婚。 不过这却正如金姐所愿,至少自己的过去,那美好而又痛心的关于一个女人青春的一点点可怜的回忆,从此以后就可以彻底被掩盖住了,她现在可以放心大胆的肯定,那个哑巴他,也许根本就不会发现她现在其实已经根本就不是一个黄花姑娘。 那说起来倒是挺值得庆幸的,至少比三十岁了还真正是一个黄花大姑娘的女人要值得庆幸的多。 然而即使如此,他们的婚礼也无疑是很简陋的,几乎没有来贺喜的,雪姨的两个兄弟,因为房子从此没有了指望,索性与雪姨就此断了来往,至于哑巴,他的兄弟怕是赶早的就着急着要将他打发出门,所以也没来贺喜,街坊邻居也没有来,雪姨家毕竟是很寒苦的,和她结交,好不好的倒可能会沾染上一身的晦气。 这似乎是个不祥的预兆,预兆着金姐的后代日后迟早会成为一个连井里的水也不许吃一口的人,这在槐树岭也不是没有先例的。 不过毕竟对一个女人,结婚了,就是不一样,生活有了目标,也就有了希望,婚后的金姐已经早就兴致勃勃的为未来打算起来了,她梦想着有一天可以盖一栋很大的房子,买一些时髦的家具,最好是可以和别人家一样,也能买上一台大大的电视机看,还有,有了孩子以后,要好好让孩子念书,上大学…… 想到上大学,金姐的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子隐隐作痛的杵了一杵,上大学,要是真能有一个上大学的男孩子该多好啊…… 那是金姐这一生中至死不渝的一个痛,很多年前,那个上过大学的男人…… 所以,不由自主的,在结婚几个月之后,金姐每天都要胆战心惊的用手抚摸抚摸自己已经日渐隆起的肚皮。 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有儿子了,哑巴显然很是高兴,也许是装出来的,因为谁也不知道金姐肚子里装着的到底是男是女,但是好像,因为一家最好生一个这个政策,哑巴他压根就没往女孩那方面去想,这让金姐在肚子越来越大的日子里头,压力大的经常胡思乱想。 几个月以后,孩子出生了,还真是个男孩,哑巴高兴,金姐也高兴,但是其实哑巴永远也不会知道,金姐她为什么会那么高兴。 哑巴给孩子取名叫英雄,甄英雄,说实话,自从爹娘死了,要是没有这个孩子,怕是他连自己都要忘记自已原来姓甄了。 雪姨也很高兴,虽然孩子是姓了哑巴的姓,但是毕竟还是得在自己跟前养着,那和自己的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全家人急急忙忙的四处借钱和布票,要赶着给英雄做几件新衣裳,一个新生的婴儿永远是可以给一个家庭带来刻骨铭心的欢乐和希望的,但是至于是什么希望,那也许要很久很久以后才能知道。 和婚礼一样,不管是三天还是满月,一样还是不见有一个人来贺喜,不过这反倒让金姐开心,她猜想是那些生不出儿子的人嫉妒她了,因为只生一个好的政策,她似乎是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被人嫉妒的美妙滋味。 但是渐渐的,雪姨却开始不开心起来,孩子毕竟是姓甄啊,这让她将来死了以后,怎么有脸去见她那个死去了十几年的男人。 其实照理说,她那个死去的男人现在早就该投胎去了,现在是新时代了,孩子不管姓什么,以后都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人了,和她男人根本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人家是为了给社会做贡献才生出来的,才不是给她和她男人传宗接代的工具。 但是,那只是说说而已,不仅是对雪姨,即使对金姐,那也仅仅只是说说而已,她还是希望能再生一个孩子的,毕竟从生孩子的本质上来说,还是为了老了以后做准备的,既然如此,那两个,自然是比一个安全。 金姐于是开始想办法,绞尽脑汁的开始想办法,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十个月以后,孩子生下来了,是个女孩,哑巴也不太在意,雪姨就趁机给孩子取了金英菊这个终于可以让她心满意足的名字,不过在金姐看来,这却不是个十分吉利的名字,因为菊花开在秋天,说穿了就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反正不像是大富大贵的命。 现在唯一大富大贵的就是哑巴,想不到他这样的男人竟然也能有儿女双全的一天,虽然在槐树岭,这并不值得任何人羡慕。 金姐很快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为什么自己有了儿女双全的一天却再也招不起任何人的嫉妒,因为她发觉到她的日子是真的开始艰难起来了,结婚之前原本没尝过挨饿滋味的她,现在却时时要提防着挨饿的危险。 因为她嫁了一个老实人,一个一辈子也不会打女人的天下第一的老实人,那不知道是金姐的幸还是不幸,在那个连卖茶叶蛋都能卖成暴发户的年代,她的男人,竟然可以手捧几十个硬币趴在床上数数,一,二,三,四,他竟然整整数了一夜,才将那几十枚硬币数个清楚。 哑巴不是能赚大钱的人,金姐知道,但是既然不会赚钱,那总该会花钱啊,金姐抵死也忘不了哑巴用给全家买食物的钱给英雄换了一辆小汽车时脸上那傻傻的笑容,她急得她当初简直是气急败坏的质问哑巴,“吃的呢?我让你买的吃的呢?” 她看见哑巴嘻嘻的笑着往床上一指,“你看,”他嘻嘻的笑着看着她说,“电动的,还在床上跑呢。” 金姐因此而恨透了哑巴,顺便的也恨起了他的孩子,大金和小金,趁着孩子还不会说话,她将她们抱在怀里使劲的摇晃,一直摇晃的他们大哭才肯罢手。 雪姨急急忙忙的从外面跑了进来,“怎么了?”她心疼的看着孩子,“快抱起来,是不是饿了?”她颇有经验的提醒金姐。 “嗯,是饿了,妈,”金姐抱起孩子没好气的说,“整天就知道哭,像宰猪似的,就怕长大了,还不如一头猪值钱呢。” 是的,在金姐看来,养孩子是个非常让人不安而又恐惧的长远投资,至少十几年里,是见不到一分回报的,尤其是英菊,这个从一出生开始就一直被她叫做英菊的女娃,她早晚是要嫁人的,不管是嫁给谁,反正这一辈子也不敢指望着她能为家里做出多大贡献。 所以从此以后,英菊的伙食标准明显的下降了,一连几个月,竟然连奶粉都没有沾嘴,雪姨急了,悄悄的背着金姐给英菊准备了几袋奶粉,因为怕金姐发现,全都暂时寄存在了九哥家。 九哥是九叔叔的儿子,自从九叔叔死了,他就变成了一个孤儿,虽然可以在亲戚家里混口饭吃,但是到底是从来也没吃饱过,所以为了吃饱饭,他几乎什么都干过,最常干的就是给死了爹的人家去当儿子,替主人家去哭丧,因为真正的儿子,在爹爹死时,是从来也不会哭的。 但是即使这样,生儿育女,子孙满堂,依然不可避免的成为了活着的人今生最大的福气。 人活着总要有个希望,对大多的人来说,钱和孩子其实就是他们此生来到这世界上的最大希望。 这希望在金姐眼里曾经是遥不可及的,尤其是金钱,只可惜他们祖祖辈辈姓金,祖祖辈辈却连金子的影子都见不着,她是个生下来就一无所有的人,至少在槐树岭里,任何一个女人,出生的命运似乎也都要比她好些。 爹爹已经是死去十几年的人了,依稀还记得他当年在大槐树下抽旱烟的轮廓,听娘说爹爹是个傻子,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是不聪明,不然也不会整天在大槐树下唱歌,唱的什么金姐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因为唱歌,她和她娘经常的躺在家里饿肚子。 爹爹是个爱唱歌的疯子,或者是傻子,但是也有人说,他是因为喜欢唱歌而却没有人容许他唱才疯的,但是最大的可能,据金姐猜测,大约应该是他当年极喜欢唱歌而槐树岭里却没有人喜欢听他唱歌才变成傻子的。她一直为自己拥有一个自以为唱歌还能当饭吃的傻瓜爹爹而无法消解的耿耿于怀,她的心目中的爹爹本应该是每天拼命挣钱来养家糊口的。 她将自己如今的不幸全都归咎在她那个不合格的爹爹身上,是他让她一生下来就不如旁人富有而受人喜欢和尊敬的,是他让她没有资格和她最中意的一个男人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的,即使她现在在槐树岭被人不当人,被无冤无仇的街坊四邻肆无忌惮的往脸蛋上抽嘴巴子,也仿佛是他造成的,其他女人生下来就有的东西,凭什么她却要那么辛劳努力的才能勉强得到? 这些永远也掰扯不清的为什么是金姐每天夜晚在被窝里即使蒙着脑袋也忍不住要从头到尾翻腾一遍的道理,她总感觉她终究会有掰扯清楚的时候,但是夜晚的时间对一个掰扯问题的脑袋过去的总是非常的快的,东方的天际隐隐发白的时候,新的一天眼看着就又要开始了。 雪姨往往是槐树岭最先起床的人,她老了,自从饺子馆关门以后,她在槐树岭的地位与日俱降,肯凑近了和她说话的人已经渐渐的绝了迹,她如今经常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坐在槐树底下,用手绢包一包南瓜子,就那么安静的嚼着,一粒南瓜子在她的嘴里,据说是可以嚼到太阳落山。 她的脑袋现在有些糊涂,但是还能记得几个熟人,九叔叔死了,水蛇腰听说也已经下不来床了,四姥姥呢?昨天好像还听见她趴在街上和她的几个儿子吵架,她气愤辛辛苦苦带大的儿子们却不养活她,指天发誓要“好好活着,”绝不让那几个没良心的有一个死在她后面。 她的气愤是有理由的,在她小的时候,是亲眼见过将活人绑在柱子上千刀万剐的,虽然一转眼间,小汽车都满街跑了,但是除了她的儿子,这条街上,哪怕是有一天跑满了飞机,也和她这个老太婆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她至今还是一个只为吃饭活着的人,虽然槐树岭的人活着,几乎都首先是为了吃饭。 雪姨在朦胧中影影绰绰的看见有两个轻浮的人影从她眼前走过,估计着是四姐和七姐,她眼看着她们从她跟前溜达过去,她说话了,她们没听见,她们说话了,她也没听见。 “这老太太身子骨倒还挺硬朗,”四姐说。 “老头子死了,前头等着她呢。”七姐嬉笑着,她走过去了,后头跟了一溜的花生皮。 雪姨在花生皮跟前一直坐到了太阳落山,那本是一家人最恐惧的时刻,夜幕中的房子黑漆漆的像是一口棺材,把人的一辈子都装进去的一口黑漆漆的棺材。 金姐在黑暗中狠狠的拍打着喘粗气的哑巴,很怕他突然死了,但是他永远活着,她这一辈子似乎也别指望看见金子的影子。 两个孩子长大些了,有一点迟钝,即不会叫叔叔,也不会叫舅舅,金姐气的狠狠的掐了两个孩子一把,白便宜他们省下了压岁钱。 然而这还仅仅是个开始,因为两个孩子的不懂礼貌,金姐又接连损失了新年,春节两笔最可观的压岁钱。 事实上自从儿女双全以后,金姐的家里已经再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主动上门了。 日子看起来仿佛是越来越过的艰难,但是,就像是雪姨说的,那都是暂时的,乡村不比城里,孩子们稍稍长大一点就可以赚钱的,从前在旧社会的时候,八九岁的小丫头就可以去给人当使唤丫头了,更何况现在是市场经济,养孩子再怎么说也是不会赔钱的。 金姐因此而牢牢记住了雪姨的话,每天都充满希望的注视着枕头上躺着的一天天渐渐长大的婴儿,“再过几年,就可以赚钱了,”她心里默默的安慰自己,那情形就像是十几年前默默的看着自己一手抚养长大的小猪一样,每天总是迫不及待的抱上秤去秤秤分量,长够一百斤了,就可以拉出去卖了。 但是很快的,金姐就又莫名其妙的看着两个婴儿熟睡的身影越发的焦躁不安起来,她的焦躁是因为她的不安,她不安的发觉到孩子与猪的巨大差别,她在饲养一只小猪的时候从来也没有这么劳累过,至少不必要因为别人家的猪的饲料高级又精细而感觉到难过,感觉到仿佛是自己亏待了自己的小猪。 当然,她那时也从来没有因为别人家的猪长的比自己的小猪活泼可爱而感觉到深深的嫉妒和无奈,但是现在,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奶粉高级,她就恨不得要抽自己一巴掌,看到别人家的小孩粉雕玉琢,她就恨不得要在两个轮廓黝黑的婴儿脸上一人抽一巴掌。 她是个很要强的女人,生平最见不得的就是自己比不上人家,虽然她生来就是处处也比不上人家。 她现在将自己一生的希望都已经寄托在枕头边的这两个婴儿身上,看到他们熟睡的身影,她忍不住恨恨一笑,暗暗发誓,如果这两个孩子将来比不上人家,那她现在就恨不得将他们一起扔到下水沟里淹死。 四 年华似水 转眼,英雄和英菊都到了上学的年纪,英雄因为身子不大好晚上了一年学,所以金姐一下子要同时张罗两个孩子一起去学校报到的事情。 英雄进了学校之后很快就认识了一帮天天在一起拍洋画打游戏机的生死弟兄,很少再搭理英菊,英菊也不在意,因为她刚刚在自己的教室里成为同学们玩笑中的第六朵菊花。 英菊的班上有六个女生名字里同时带个菊字,除了英菊之外,云儿的孙女名叫杨瑞菊,九哥的女儿名叫许秀菊,七姐的女儿名叫白凤菊,四姐的女儿名叫陆春菊,还有一个三姨的孙女,名叫莫雪菊。 三姨并不是槐树岭的女人,早年间从很远的地方嫁来了槐树岭,男人十来年前死了,她就一个人跟着独生儿子过日子,只是她这个独生儿子三年前和老婆离婚之后就一个人去深圳闯荡去了,听说现在已经在深圳买了房子成了家,儿媳也在离婚之后很快又嫁到了城里,两口子谁也不想将雪菊带走,所以现在三姨就一个人在家里带着雪菊过日子。 英菊虽然小小年纪,但是也隐约知道三姨的儿子儿媳是为什么非要闹离婚不可的,据说是因为三姨婆家家里的几个亲戚都是在大街上乱喊乱叫的疯子,三姨的儿子在老婆生下雪菊之后渐渐的也开始在家中无缘无故乱发脾气,踢桌子砸碗的不得一天安生,还经常动手打老婆,将老婆打的和他离婚之后听说深圳发财容易女人漂亮,二话不说丢下三姨和雪菊一个人去深圳发大财找漂亮女人去了。 英菊为此很同情雪菊,不管上学下学两个人都一直是在一起形影不离的。 瑞菊在念到二年级时就将名字给改成瑞莉,然后就被家人从学校转走去了一所据说是最好的市重点学校念书,她父母本来都是大学生,所以将她给送去任何重点学校里念书都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秀菊在学校里也时常是和英菊雪菊在一起说说笑笑形影不离的,因为她在生活上很需要她们两个的帮助,九哥因为身体不好,不能去生产队里干活,除了每个月从生产队里领些生活补贴之外就靠着去给人哭丧赚些外快补贴家用,九嫂子又长年瘫在床上,所以秀菊自小就非常清楚自己该怎样依靠寻求身边人的帮助过日子,因为缺少了帮助的日子至少是对她来说,简直是无法想象。 秀菊从来不以为自己是在利用别人,将别人当成自己的生活工具,因为好姐妹在一起本来就应该是经常互相帮助一些才对的,虽然任何人求她帮忙的机会总是没有她去求任何人帮忙的机会要大。 这也难怪,谁让她是九哥的女儿,九哥在哭丧这一行当里本来就是极具竞争力的,方圆几十里的村子中谁家要是有人半夜里忽然病逝了,他得到消息的速度绝对不会比那家人门前槐树上蹲守着的一只夜猫子慢些,而且这个行当本来抢饭碗的问题就比较激烈,按照规矩,只有第一个抢到灵前放着的那只装纸钱的篮子的人才有资格去给棺材里的人哭丧。 但是至少是在抢纸钱篮子的竞争中,九哥他直到现在还从没有过一次失手记录。 秀菊是九哥的女儿,所以即是家里的情况再糟糕,她也一样有办法让自己像大多数人一样平平常常的活着,而且因为在向旁人寻求帮助时总是可以将分寸拿捏的恰到好处,所以她几乎从来没有为此被人嫌弃和讨厌过一次。 但是明显,雪菊的一切痛苦都只能自己忍受着,因为她从来不知道该怎样向自己身边的人寻求任何帮助。 不过这也难怪,因为三姨自从儿子儿媳离婚之后就开始每天疯疯癫癫的在家里对雪菊她非打即骂的,越到晚上闹的越凶,从晚上十点将雪菊给骂到第二天凌晨五点的事情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但是学校又有早自习,每天七点必须到校,所以雪菊一年到头都在学校里昏昏沉沉的,时常是老师一边讲课她一边趴在桌子上睡觉,但是因为她的学习成绩一般总是很好,所以大多数老师对她上课睡觉的事情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但是其实,除了英菊之外,雪菊在整整六年小学三年初中的九年时间里,在大多数同学和老师眼中就像是透明的空气一样根本想不起来她在自己的视线中曾经活生生的存在过的,因为她很麻木,也很孤僻,差不多是块连针扎都不知道哎呦一声的活木头,这样的好处自然是从来也不会在学校中挨人欺负的,因为任何校霸都对欺负她提不起任何兴趣。 但是英菊凤菊春菊可就不一样了,为了不让校霸欺负,她们要努力和秀菊维持好这世界上最亲近的好姐妹关系才行,因为秀菊自小就会跟着九哥混社会的,有秀菊在,没人敢轻易欺负她的几个好姐妹们。 秀菊初中都没毕业就退学了,她向亲戚借了笔钱去学电脑和古筝,那时候的电脑已经比586要高级的多了,秀菊觉得在自己家里买不起电脑时至少也要知道电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至于古筝,直觉告诉她,这在以后可能会成为一个可以让她轻轻松松赚钱的看家本事。 而英菊和雪菊明显对电脑没多大兴致,她们现在唯一有兴致的就是自己身边那几个明显微微的和自己有些不一样的奇怪同学。 小雨的家境到底怎样没人知道,但是她却每天都将自己打扮的像个唱歌演戏的明星,一边在外面参加唱歌比赛拿金奖一边在学校里是个闭眼都能考100分的学霸,这让每天费尽心思的通宵学习也勉强只能维持在排名前五之内的雪菊从心里由衷的感到羡慕,只是没几天小雨她就因为被学校里的各路大哥轮番骚扰而不得已匆匆转去了其他学校,其实谁都知道被男同学骚扰最多只是个最合情合理的转学借口,她一定是和瑞菊一样转去更好的学校里准备考大学去了。 至少在英菊和雪菊所在的这个学校里,是没有人敢去想象考大学这样的事情的,甚至连考高中的事情都没有哪个人敢轻易去想,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家里到底能够给自己出学费到什么时候。 不过这倒也是件好事,至少没了考大学的念头,大多数人都在这个年纪里有了一点点情窦初开的苗头。 雪菊曾经将自己给班上一个很帅气的男生写的情书精心的折成一朵很漂亮的树叶夹在那个男生的书里,然后就开始心急如焚的等待着那朵树叶很快被自己的心上人发现。 那个男生名叫雪峰,至少在英菊看来,确实是学校里长的最漂亮的一个男生。 雪菊记得他很喜欢听刘德华的歌,就去音像店里买了很多刘德华的歌回家放录音机里来听,至于本该被放在录音机里的英语磁带,雪菊她其实根本是一句也听不懂的,因为她一直学的就是哑巴英语,会写不会说。 雪菊自幼家境贫寒,三姨又是个疯子,所以雪菊就算是在心里再喜欢那些唐诗宋词西游水浒,也只能是在街上捡些被别人扔掉的破旧残书来看,因为家里的电视没安装有线,她其实连金庸古龙琼瑶的名字都还不太知道,但是每次在街上捡到人家为了练字而随手抄下来的一些唐诗宋词或者是流行歌词,就高兴的几天几夜睡不好一个安稳觉。 所以可想而知,当雪峰在雪菊面前侃侃而谈着自己在小学四年级时看过的那部经典金庸剧雪山飞狐时,雪菊那一双莫名其妙的好奇眼眸能够让雪峰对她的兴致维持多久。 雪峰喜欢看鲁迅文集,但是那却是雪菊在教科书上最讨厌的东西,当然,英菊也很讨厌,所以至少是在中考之前,学校里的梧桐花开了的时候,英菊和雪菊就成为了学校里唯一的没有过恋爱经历的一对奇葩菊花。 五 初次定亲 中考对雪菊和英菊来说并不像是一件多重要的事情,因为摆明了除了护士和出纳就再也没什么太好选择了嘛,像珠宝鉴定这样的专业根本就不要农业户口的学生,农业户口的学生可以去报名的学校,专业的名字差不多都是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听到过的。 十六岁就要自己选择自己的一生,这对英菊和雪菊这样显见的是发育比常人稍稍有些迟缓的学生,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灾难。 最后英菊随波逐流的选择了当护士,雪菊随波逐流的选择了当出纳,那时候她们都对香港回归这样的大事没有显现出多明显的激动和兴致,因为那时候香港对她们来说,唯一不一样的只是街上呼呼跑着的双层电车。 然而中职三年一晃而过,英菊感觉到自己在学校里什么也没有学到,十八岁时从马路边上一张贴在电线杆子上的招聘广告上找到了一家私人医院上班,却没想到自己工作的科室其实是个私人诊所挂靠,和这家私人医院没有半点关系,更没想到在科室里遇见一个坏心眼的前辈,眼睁睁的看着英菊给病人发炎的胳膊肘上敷错药膏却没有及时纠正,虽然那帖被敷错了的药膏只是价钱比药单子上的稍微高些,药效都是差不多的,也没任何副作用,至少没一帖将病人病情加重,但是英菊却因此而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这个私人诊所,连学校的毕业证都没回去领,她其实是根本不打算继续干这个行业了,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以后在这样的私人诊所里打工,还会遇见多少像这样的坏心眼前辈,自己被害得无缘无故去坐牢还不知道是怎样坐的,而就在这一年,高中普及,高考扩招,让英菊恨死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晚两年被生出来。 同样,雪菊也因为出纳这个行业的潜在危险而放弃了自己第一个月里的实习工资,结果不出所料的,家里已经没米下锅了,又被三姨疯疯癫癫的狠狠打了一顿。 金姐和三姨都是穷怕了的人,一心指望着孩子能用第一个月的实习工资来给自己买回家里一只大烧鸡吃。 但是早就有人提醒过金姐,学习好和会赚钱是两回事,专业好和人缘好是两回事,学习再好情商不高人缘不好也只能等着饿死,不信就让金姐等着看,英菊不在上班的第一个月里就让人给开除回家全村人将脑袋拧下来给金姐当球踢。 所以英菊还是比较幸运的,金姐至少没有像三姨一样的打她。 雪菊不知是遗传原因还是什么原因,十八岁时就得了非常严重的忧郁症,再加上家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积蓄,也就没念成大专,更没续成大本,但是因为高中普及和大学扩招,春菊和凤菊很快被家里人用棍子打着去念大专然后再接着续大本了,瑞菊被送去了英国读书,秀菊现在正在忙着给自己找个条件好一些的男人嫁了,现在每天站在自己家门口茫然不知所措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大人孩子的就只有英菊和雪菊两个人了。 英菊十八岁时,金姐还在为家里没钱盖房子发愁,这时候四姐倒是总来金姐家里串门,两个女人没事就坐在屋里闲扯: “哎,孩子大了,这就算是齐了,”四姐溜眼瞅着还算整洁利落的屋子。 “嗨,老的小的不争气,可苦了我了,” “哑巴人好,不打人,”四姐羡慕,因为她在家里几乎是没有一天不挨四哥打的。 “嗨,什么好不好的,凑合着活吧,” “英菊今年也有十八了吧,”四姐畏缩着瞅了瞅金姐。 “嗯,都快十九了,” “在学校里,有了没有,”四姐探问。 金姐知道四姐这是上门来给英菊提亲来了,但是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四姐来给英菊提的这门亲事,竟然是大舅家的儿子,永强。 金姐和大舅只是叔伯亲戚,这些年都没什么来往了,但是听说那个永强他倒真是一表人才的让人看着很是喜欢,所以金姐也没多想,就痛痛快快的将这门亲事给应下来了。 英菊根本就没想这么早结婚,但是她也知道在家里金姐说出来的话就是圣旨,自己胆敢有一点点违背,金姐就会发疯的比三姨还要厉害,事实上金姐虽然在街坊邻居面前总是一副可怜巴巴的穷苦模样,但是在家里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君临天下的女皇。 所以英菊也就只好按照金姐的意愿开始精心的准备着自己出嫁的事情,虽然她在心里一直在没来由的抱怨金姐为什么当初没有晚生自己两年,让自己至少能够赶上普及高中和大学扩招,但是她也知道家里既然没钱给她交学费,那她就算是赶上了普及高中和大学扩招也一样是现在这个下场。 大舅高高兴兴的来家里将老太太给接走了,理由是雪姨年纪大了,金姐一边忙着照顾老太太,一边忙着英菊的婚事,肯定是要累坏了身体的。 大舅甚至还拍着胸脯向金姐保证,“从今以后,老太太就是我亲妈,老太太在我家里吃好喝好的,享不尽的清福……” 所以金姐就在家门口满心欢喜的看着大舅将老太太给接走了,一起被接走的还有老太太的户口本子。 之后金姐就在家里一心一意的准备着办喜事的事情,虽然家里钱不多,但是总也要先买上几十斤喜糖才行。 但是奇怪,这亲事也订下了,老太太也接走了,大舅那边却很长时间没了动静,金姐感觉到心里有些不踏实,就抽空去了大舅家里一趟。 到了大舅家里一看,老太太确实是吃的好住的好的享起了一辈子都没有享过的清福,但是老太太毕竟是穷怕了,直到现在还在大树底下用破手绢包着一叠花花绿绿的毛票子,她只知道一叠毛票子可以换一块糕吃,虽然每次卖糕的都只给她切一点点糕下来,但是她还是会将糕用破手绢包着躲在门外快速啃掉,因为被金姐看见,一样是要骂她嘴馋的,就像是英菊小时候用几张毛票子去买糕吃时一样会被金姐骂嘴馋一样。 对老太太来说,那破手绢里包着的不管是干粮和毛票,几乎都已经是她一辈子的财产了,那财产仿佛是稍纵即逝的,需看牢了。 但是金姐现在可一点也没在意老太太手里的那条破手绢子,她只看见了老太太脖子上和脸上的黑斑,像细线一样的黑斑,人一长黑斑就活不长了,但是老太太的脖子上和脸上却偏偏全都是那些密密麻麻的细线一样的黑斑。 金姐想到总该让老太太死在自己家里,但是大舅和大舅妈听了之后却是一百个不乐意,金姐为了英菊的婚事,也只好忍耐住性子一个人心里空落落的回来家里,一心一意的继续忙乎着英菊的喜事。 但是英菊却很奇怪的发现自己现在只要是出门走在街上,大家都好像是在着急的躲着自己似的,虽然雪菊在街上时也一样是这样让人躲着的,但是谁都知道是因为雪菊她有严重的忧郁症,但是自己,一个快要办喜事的人,村子里的人为什么连走路时都要躲着自己,就算是看不起自己没念大学,也不至于躲自己躲成这样。 金姐也是,忙乎了好一阵子,嫁妆置办的差不多了,大舅家却还是没有人登门,越临近过门,她反而越是心里发慌,心里一发慌,眼皮就跳,她知道这不是个好兆头,像是要出什么事了,出门去找个算命先生看看,也没找到,只好又回屋里来吃了满满两大碗米饭,吃完了,心里稍稍踏实了一些,她好像听见外面在有人拍门,以为是哑巴回来了,她去开门,一个胖乎乎的黑影晃了一晃,四姐进来了。 六 退亲之后 金姐和四姐在屋里剥花生,四姐试探着搭讪金姐,“他大舅家来人了没?” 金姐一提起来就一肚子气,四姐叹了口气,“想开点吧,你还迷糊着呢,”金姐吃了惊吓,四姐溜眼向里屋瞄了一瞄,看见英菊没在家,才放心的敞开了嗓子,“哎呀,你还不知道哪,外面都说的不成样了。” 金姐心里本来就嘀咕,四姐摇着头,“你七姐家也张罗着办喜事呢,她姑娘凤菊上了大学,正好和永强在一个学校,那两个在学校里就好上了,但是听说过两年槐树岭要征收,四姐的姑娘不愿意大学毕业之前结婚,但是不结婚又少一套房子,他大舅就这么着想到英菊身上了,现在老太太的户口也在他家里,再加上英菊,平白赚了两套房子,到时候再让英菊离婚,因为没孩子,英菊也不好分人家一半房子,但是她将户口弄到永强家里,你这里可就平白少了一套房子的啊,老妹妹,你这是里外里都帮人家白忙活了……” 金姐白瞪着眼珠,像条死鱼。 四姐走了,金姐心里开始真的发慌起来,英菊确实要什么没什么,没念过大学,没体面工作,长的也不好看,人也没那么机灵,是啊,永强娶她到底是为了什么,人家图她什么,不就是图用她来赚套房子的吗,大舅家那么有钱,城里的漂亮姑娘也是排着队等着嫁进来的,英菊可是要拿什么去和人家争呢,连护士都没当上,直到现在还在饭馆子里给人端盘子呢。 金姐一赌气就去大舅家里把老太太给接了回来,因为知道大舅一家肯定是不乐意的,所以也就不张嘴去问他们乐意不乐意了。 老太太回来之后就一直嚷着要吃金糕,金姐去点心铺子里给老太太买了一斤金糕,老太太饱饱吃了一斤金糕之后很快就咽气了,金姐草草将丧事办了,将她和老头子埋在一起合葬了,老两口子终于并骨了,虽然并的只是两盒子骨灰。 大舅妈因此没少耻笑金姐,想房子想疯了,但愿房子到手之后别转脸就让人家给骗走。 金姐知道大舅妈说的是四姐,四姐除了女儿春菊之外还有一个儿子叫春生,和个二十岁的女人生了个孩子,今年才不到一岁,但是孩子妈和春生打架走了,春生天天在外面喝酒也不知道管孩子,所以四姐几次溜眼瞅着英菊,却始终没敢说话,但是她就算开了口金姐也不愿意让英菊去给春生续弦去的,虽然英雄前天才带了个女朋友回来,但是金姐总想着让英菊在家帮英雄带孩子,总比去四姐家帮春生带孩子要更加合算一些。 英菊因此而愤怒的离开了家,去郊外的影视城里当起了群众演员,她其实十六岁时就想过要去香港看她喜欢的那个明星去的,但是没想到就算是到了现在,她也一样是买不起去香港的机票。 因为茉花新城新近免掉了一笔可观的电话初装费,所以英菊和雪菊家里都赶紧的装上了电话,但是这时候春菊和凤菊都已经有手机了,秀菊也想方设法的帮自己弄来一个呼机,她自从退学之后为了赚钱就什么都干,现在手里也多少有了几万块钱积蓄,用这几万块钱积蓄,她去考了十几个资格证明,而且还开始喜欢上了上网。 但是英菊和雪菊现在却还不知道什么叫上网,甚至,家里的电视连有线都没有。 雪菊因为不会电脑,只能去当小时工,英菊因为只在过年过节才回来家里,所以只要在电话里听说英菊回家了,她就迫不及待的来到金姐家里向英菊哭诉自己当小时工时是怎样的被人瞧不起: “吃饭时,客户竟然给我准备了一次性餐盒,”雪菊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 “可是你去别人家里做小时工,去别人家里吃午饭,人家并不知道你的身体健康状况啊,”英菊很不以为然的安慰她说,“难道人家要在你吃完饭之后将你用过的餐具全扔掉吗,”她问,“要是一天换一个小时工,这餐具我可扔不起。” “而且有人去你家吃饭,你也会担心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英菊紧接着问她,“难道有人去你家吃饭,你就一点点保护自己健康的意识都没有吗?”她问。 “可是也不能那样直接的啊,给我多加些钱,我自己出去吃也可以的啊,”雪菊很委屈的看着英菊,“小时工很让人瞧不起吗,又不是过去的丫头老妈子。” “喂,别不讲理好不好,你走在街上也会离那些穿脏衣服的人远远的,因为你知道生病去医院不但要花费医药费,还可能因为请假被老板开除,而脏衣服上的细菌总比干净衣服上要多对不对,”她问,“但是别人也是这样想的啊,换位思考懂不懂,让我为了礼貌去牺牲自己的身体健康,是道德绑架好不好,”她说。 “好啦,我以后不去做小时工啦,我去找其他工作还不行嘛。” 七 血色菊花 但是雪菊还能去找什么工作,便利店里的收银员,理货员,天桥和马路边上的派单员,小餐馆里的服务员,这样的工作几乎已经是她的全部选择,但是她不喜欢这样的工作,一点也不喜欢,要不是三姨总是会在月底向她伸手要工资,她宁愿在家里待着每天逗逗猫狗。 而且雪菊每次只要一出去工作,赔掉的钱肯定是要比赚到的钱多,因为她只知道用钱来维持人情关系,自小就是,幼年时偷拿家里的钱去维持同学间的人情,现在一样是要用自己为数不多的工资来维持同事间的人情。 但是似乎,破财免灾的规律在雪菊身上却是一点也行不通的,不管她用多少钱去维持人情关系,嘲讽羞辱也是免不了的,所有人的活计只让她一个人来干的待遇也是免不了的,被死拖活拽去做自己不愿意去做的事情更是免不了的,有的同事生孩子了,竟然理直气壮的要求雪菊去对方家里给对方当几年洗衣做饭带孩子的免费保姆。 雪菊麻木不仁的性子让她遇见的所有人都从没将她给当成一个活人,而是自己身边的一个附属品,附庸物,一个可以让自己生活品质更高一些的生活工具,雪菊越是不惜一切代价的满足对方要求,对方就越是瞧不起她,认为她就是自己身边的一条哈巴狗,打她一巴掌还要对自己笑笑的,该自己做的活计全由雪菊来做不说,还经常鸡蛋里挑骨头的指责雪菊笨手笨脚的什么也做不好,像这样的人还不如赶快去死了才好。 更过分的是,听说雪菊家里要征收了,几乎所有同事都要求将自己全家的户口给迁去雪菊家里,他们当然知道这样的事情合法途径肯定是走不通的,所以一个一个软磨硬泡的让雪菊去替他们走非法途径,甚至觉得只要去打印店里打印个假户口本就可以了,却从没人想过孤儿寡母两个人的户口本上忽然变成了二百口人该怎样去向警方交代,反正只要安排的巧妙一些,户口作假的刑事责任就完全是雪菊她一个人的,自己可以将责任给撇的干干净净,事成得到好处的是自己,事败去坐牢的是雪菊,所以虽然一个户口本上同时多出二百人来总是件会引起警方注意的事情,但是大家还是觉得在保证自己绝对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风险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去尽可能的试一试的。 雪菊因此而平均三个月就换一份工作,想离开那些一批又一批的前同事远远的,但是却还总是被前同事找到她家里让她在户口问题上帮忙,她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怎样找到自己家里来的,只知道每个人在找来自己家里之后,看到三姨的样子,就开始觉得其实雪菊在户口问题上不帮自己忙也可以,看三姨的样子,只要稍微用点心思,从三姨手里将本该是被雪菊来继承的这个院子给以合法手段骗来自己手里也不是件很难的事情。 雪菊的忧郁症因此而越发的严重,开始整天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写诗写词,而且还以为自己可以写出来这世界上最让人喜欢的诗词。 英菊不忍心告诉雪菊能当诗人的前提是家里先要摆满了半屋子书才行,但是她连家里唯一的几本唐诗宋词都是在垃圾堆里捡来的,她连金庸琼瑶都不知道,她怎么可能写出好诗好词来的呢,而且半屋子的书代表的可不单单是文化,而是在写诗这个行当里的无限人脉关系,屋子里的书越多也就代表着在这个行当里的人脉关系越广阔,而且她也没念过大学,没受过最基本的诗词训练,她对男女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对这个社会上的人情世故一无所知,连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最基本区别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为什么会恋爱,会结婚生孩子,这样的情况下她是怎么可能写出什么最美情诗来的呢,她以为自己八百字的作文得了满分就是绝世才女了吗,她难道不知道古代那些诗人词人差不多半辈子都是待在青楼里给自己找灵感的? 但是因为雪菊有严重的忧郁症,根本不知道该怎样拒绝帮同事去照料孩子这样的无理要求,还总是担心自己不将那些前同事的户口全都迁来自己家里,然后在征收时一人分他们一套房子,他们会在她走路时开车将她撞死,将她推进河里淹死,让人将她一刀杀死,给她吃的东西里下毒,诬陷她杀人让警察来抓她,或者是将她的脸皮给撕下来,将她四肢切掉,但是她也知道自己家里根本不可能分到二百多套房子…… 总之雪菊现在的情况根本也不可能出去工作,就算是三姨每天都用棍子打着她出去工作也不可能,因为她过马路时是从来也不走人行道不看红绿灯的,为此即被交警训过也被司机骂过,好几次还差点被脾气暴躁的司机跳下车来将她一顿拳打脚踢,所以英菊觉得雪菊在家里待着应该也是件好事,毕竟像三姨现在这个样子,要是让她一个人在家,也确实会吸引来成群的骗子上门。 但是对于雪菊说想要写诗,写世界上最美的情诗,英菊还是认为这根本就该是个天大的笑话,因为雪菊她现在连结了婚的男人和女人晚上为什么要躺在一张床上都不知道,连男人为什么偶尔也会去找小姐的原因都不知道,她现在到底想要写些什么情诗,写春天来了,山上的花全都开了吗…… 但是既然雪菊坚持,英菊觉得自己现在也根本就没什么必要劝她,毕竟自己现在也在影视城里当群众演员呢,但是她当群众演员真的只是为了要见一见那个自己喜欢的香港明星的嘛,其实她在心里也一样的想成为和那些明星一样的人的啊,既然连自己都是这样想的,那雪菊她现在到底又有什么错的呢? 不过英菊知道雪菊即使写出来什么最美情诗也一样是换不来一碗绿豆汤喝,因为在影视城里晃荡几年,她现在也是看透了,当个部门经理可以没身世背景,当个专家教授可以没身世背景,但是想要写诗和演戏可就不一样了,因为在这样的行当里,大家一般的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谁也不比谁聪明些谁也不比谁笨些,也就是说,不管是几百万人还是几千万人,大家拿出来的作品水平其实全都是差不多的,想要得到一夜成名的机会,除了身世背景之外,就只有拼身上的卖点和噱头了,和撞大运差不了多少,摄像机选中谁谁才有机会一夜成名,但是在任何一个人因为被摄像机选中而一夜成名的人背后,就是千千万万和他一样的人的痛苦绝望和悲惨牺牲,成为幸运儿毕竟只是中五百万彩票的概率,但是偏偏很不幸的,雪菊她却从小就被三姨给疯疯癫癫的教育成了一个认为只要自己付出足够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足够成功的小偏执狂。 但是一晃六年,英菊自己也是这样的在影视城里为了每天几十块钱的劳务费辛辛苦苦的在摄像机前装疯卖傻,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瑞菊现在已经又将名字给改成瑞欣了,她重点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家里的安排下进了一家世界五百强的外企当高管,而且很快的和自己的上司结婚生子,住进了带游泳池的花园洋房,凤菊和永强结婚了,两个人正准备要赶在征收前生个孩子,多赚些房屋补偿面积,春菊大学毕业之后嫁给了一个电视台记者,老公是拿年薪的,现在正在家里当全职太太。 但是英菊,为了要见那个什么香港明星一面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整整的在影视城里晃了六年,雪菊没去念大学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大学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但是自己是因为什么,家里没钱,可以去贷款的,不想念书,春菊和凤菊也不想,但是还是被家人拿着棍子打着去了,她忽然发现其实自己现在就算是在网上看见那个明星的新闻也一样是懒怠点开去看了,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自己没赶上普及高中和大学扩招,又没有春菊和凤菊那样聪明的家人和亲戚朋友,连被家里人用棍子打着去念大学的机会都没有,而当年,自己和雪菊却是六朵菊花中考试成绩最好的两个。 英菊为此而微微的有些抱怨,抱怨金姐和哑巴为什么从没告诉过她念大学的重要性,至少可以在工作和嫁人上有更多选择,想当明星最后的结果却是在其他方面失去了和别人竞争的一切资本,自己今年已经二十四岁,却还一直在努力说服自己千万不要结婚,千万不要嫁人,因为结婚之后,就真的一辈子只能当群众演员了。 她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想要见一见那个她曾经喜欢的发疯的香港明星的欲望,却只能茫然的站在大街上看着自己眼前的人来人往,自己家里的情况虽然是比雪菊她多少要好上一点,但是也确实是没任何可能和希望供自己上大学的,那些暑期来影视城里打工的大学生其实心里是一点也看不起自己的,每次自己好奇他们在拍戏间隙手里拿着的研究生考试复习资料时换来的都是一脸阴阳怪气的冷嘲热讽,英菊知道,但是除了在心里暗暗的骂他们不过是家里出的起学费这一句之外,她还能怎么样呢? 自学考试的路英菊走过,但是没坚持下来,因为金姐的精神状态说穿了和三姨相比也确实没好到哪里去,英菊那时只是一味的不想去考点考试,甚至渐渐的开始和雪菊一样,对上学,工作,结婚生子,赚钱买房子这样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一点也提不起来任何认真态度,毕竟至少现在,自己还是和雪菊一样的有着非常执着的明星梦的,她愿意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的梦境里,至死都不要醒来。 所以从此以后,英菊每天都会打扮的又时尚又漂亮的去各个地铁站口等着被星探发现,虽然每次像个卡通娃娃一样的坐在地铁站里的英菊,总是会忍不住想起从前雪菊她向自己哭诉过的,念中职时的那些遭遇: “学校里那些同学都是很喜欢戏弄人的,将我给死拖活拽的拖去商厦里,然后让导购小姐将价格最贵的化妆品替我打包,但是那时候我的钱包里却是空的,连一块钱也没有。” “她们死拖活拽的让我陪着她们去逛街买衣服,又死说活劝的非要我买一件和她们一样的衣服,但是那件衣服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啊,” “她们知道我没钱,还故意请我去参加她们的生日聚会,” “学校里轮到我去帮同学们领取饭票,但是明明是那个老师她少给了我一百张饭票,却翻脸不承认了,我没办法,拿自己的生活费垫上,还被大家说我贪污了集体的饭票。” 八 生活不易 英菊在地铁站里非但没有等来星探,还险些被一群小流氓非礼,幸亏被一个名叫李丹江的好心人救了,英菊出于感激向李丹江留了自己的家庭住址和电话,但是从此以后,这个李丹江他再也没有在英菊面前出现过一次。 英菊在手机店里买来一部价格最便宜的手机,那手机的样子总会让她想起来从前在电视里看见过的那个“回头便知,我心只有你,”的经典手机广告。 但是很明显,英菊现在最不愿意回忆的就是过去的事情,她从没有害怕过花仙子和变形金刚会暴露她的年龄,但是金姐的疯癫和家中变态的贫寒让她对回忆童年这样的事情有着异于常人的神经过敏。 其实贫寒的家境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因为父母疯疯癫癫而让家中贫寒的变态,才是英菊自以为的最大问题,她知道自己和雪菊现今已经在村子里成为了全村人的笑柄,更是让那些存心来看自己全家笑话的人称心称愿,一个劲的耻笑金姐和三姨是这世界上最不会教育孩子的人,她们的孩子,注定是走到哪里都只配让人耻笑。 但是她又能怎么样呢,除了一天一天像大街上所有人一样面带微笑的活着,她现在到底又能怎么样呢。 秀菊也结婚了,老公是个公务员,她现在白天去培训班里当讲师,晚上去辅导班上教古筝,两相收入加起来有一万七千块左右,手机更是换了一个又一个,每次都只挑价格最贵的一款打包。 但是英菊现在当群众演员的报酬却只够自己吃饭,雪菊更是稿纸摞出了半层楼高,却每天被三姨用棍子打着让她出去找工作,但是雪菊已经被三姨每天的污言秽语和冷嘲热讽给弄成了神经错乱,就算是被三姨给用棍子打的每天遍体鳞伤的,也根本就难以在外面找到任何工作。 听说三姨从来不给雪菊车钱饭钱,所以雪菊每次出去找工作都是靠在马路上走的,饿了就坐下来歇一歇,渴了就去喝绿化喷管里的水,但是她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有人敢请她去做工的呢,所以每次回家时因为没找到工作,免不了又是一顿暴打。 雪菊现在每天只能吃米饭咸菜,而且还总是刚吃一半就被三姨将饭碗抢过去将米饭给全都倒在地上,让她趴在地上去吃,三姨现在每天嘴里的污言秽语越发的多了,甚至耻笑雪菊是个没男人要嫁不出去的丑八怪,不然也不会整天赖在家里白吃白喝。 雪菊其实是六朵菊花中长的最漂亮的一个,但是要说气质性格,确实和瑞菊她是天壤之别。 三姨一直强调雪菊现在既然是赖在家里白吃她的,那她每天不管怎样打骂雪菊都是天经地义的,毕竟吃谁的饭就要看谁的脸,而且这世界上就没有哪张脸会比你亲妈的脸色好看。 但是即是如此,雪菊也悄悄的在心里算了一笔账,现在出去工作,只能去当流水线工人和服务生,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下班之后根本是没力气写一个字的,但是不出去工作,最多是每天挨三姨一顿打骂,棍子打在身上虽然疼些,但是最多半个小时也就不很疼了,除去每天给三姨烧洗脚水的时间,自己还有至少八个小时可以写诗,所以算下来,还是不出去工作对自己的每天写诗更有利一些。 但是有时候因为被三姨用棍子打在脑袋上了,雪菊担心自己的脑袋会因此而受到损伤影响写诗,还是会偶尔去卖场里当一两个月的导购,弄几千块钱来敷衍一下三姨。 不过每天坐在家里想念她那个远在深圳发大财却从没送过一块钱来家里的独生儿子的三姨却一直不知道,其实雪菊在商场里当导购时,根本是个每天让领班一眼看见就头大三圈的小麻烦精,因为在人家这个当领班的高贵人眼里,雪菊才在自己手下当两个月导购,惹下来的麻烦都可以用车拉了,自己在培训时千叮咛万嘱咐,每天促销活动结束之后,就算是已经在商场里打完卡,褪下工作制服换上了自己的花裙子,也千万不要回过头来以顾客身份再进来这家商场中购物,最好是多走一些路去附近另一家商场里购物,因为档期导购员在整个商场工作人员中是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的,说穿了就是所有人眼中一只最肥美可口的猎物,而档期促销员又根据家庭条件被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是那些暑期来做社会实践的学生工,因为有学校撑腰,基本上不会在工作中遇上什么麻烦,第二等级是家里条件不错,只是出来打发时间顺便赚些零花钱的全职太太,这样的人基本上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什么筹码能够被人控制,工作中也不会遇上什么太大麻烦,第三等级是家庭条件一般,但是家里有一个很强势的老公和一群同样在这个商场中工作的很强势的家族亲戚,工作中当然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第四等级就是家里条件糟糕,又没有结婚,在商场中没有什么家族亲戚,孤身一人来商场里打工,甚至家里遭遇经济问题,急需赚钱,这样的导购在整个商场的食物链中都是最底端的,差不多所有麻烦事都会出在这样的导购员身上,而偏偏雪菊就是这样一个导购员,她在商场里做促销活动时会遇上什么问题人家领班用膝盖都能算计到,所以每次培训过后都会单独将她给留下来千叮咛万嘱咐一些事情,比如每天下班之后最好不要再进去这家商场购物,因为她以顾客身份进去购物,会有很多同事让她帮忙将自己不方便带出来的赠品装在她的包包里带出来,但是一旦被安保发现,那些同事绝对会矢口否认那些赠品是自己让她帮忙带出来的,而她若是拒绝帮忙,明天去上班时就绝对不会好过。 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包包和衣服一定要紧紧的锁在自己的存包柜中,千万不能随意向餐厅桌子上一扔,不然一定会有人悄悄将商场里的赠品和商品塞进她的包包里面,利用她将这些东西从商场中带出来,但是一旦被安保查到,窃贼就只会是雪菊一个,没人会承认那些东西是自己趁着雪菊不注意悄悄塞进去的,除非那人是个痴呆傻子。 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帮别人拎东西,有时那些比较狡猾的导购自己想要将自家公司的赠品偷拿回去自己家里,但是又怕被公司的业务发现,就会假装自己胳膊扭了,让别人帮忙将袋子拎出去,这样会被所有人误以为赠品是被这个拎袋子的人偷拿回家的,而公司的业务其实未必能够分得清给自己公司当导购的人是谁,差不多谁拎着袋子就会以为是谁,这样莫名其妙上了人家的黑名单,连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这样的情况公司一般是不会亲自来找你当场对质的,你不过只是一个档期导购,公司业务没必要直接来找你对质,将你悄悄放在黑名单上避而远之就可以了。 其实英菊也早知道档期促销活动中最寻常的事情就是档期促销导购因为帮别人带东西被认定偷盗,但是若是一口拒绝帮忙,工作又根本做不下去,若是雪菊为此公然去找商场负责人理论,得到的结果差不多都只是一句话: “知道这世界上最让人不待见的是什么人吗,就是别人让她帮忙带赠品出去她就不过脑子的帮忙去带,然后又一脸无辜的在这里恶心人,看看你现在这样一脸老实巴交的眼神,简直让人要多恶心有多恶心,适应不了工作环境就赶紧自己走人啊,每次看见你这个老实巴交的眼神我就说不出来的讨厌,讨厌的恨不得手心痒痒。” 所以很自然的,每次在雪菊为了几千块钱工资来商场里当导购员的这两个月里,整个商场里的状态差不多就是货架上的商品被打烂了,不是雪菊打烂的也是雪菊打烂的,仓库里的商品和赠品被偷盗了,不是雪菊偷盗的也是雪菊偷盗的,区域总裁收到的每一封对部门经理的实名举报信,不管到底是谁写的,最后的落款一定都会是雪菊的名字,因为像雪菊这样的档期导购,是根本不会有人前来找她对质的,更不会有人去特意分辨到底是不是她的笔迹,毕竟活动到期之后她就自动离职了,举报信的事情自然也就随之不了了之,自己莫名背了写举报信举报部门领导的黑锅,她自己却根本还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 因此上对于雪菊,连英菊自己都真的是对她感觉到有些无可奈何,有时候她即是只在商场里当一个星期导购,这一个星期里老天爷也绝对不会让她有一天安生日子,她差不多每天下班都会被同事生拉硬拽的让她陪着她们一起去附近商场里闲逛,其实只为了将自己悄悄偷盗的商品硬生生塞在雪菊包包里带出商场,拿她当替死鬼,夏天还好说,一个包包里毕竟也装不下什么值钱东西,冬天是雪菊最害怕的季节,因为每次逛商场时,同事都会主动提出让雪菊去试衣间里试衣服,自己帮她抱着羽绒服在试衣间门外等她,其实是趁着她进试衣间试衣服时悄悄将商场衣架上一件价值几千块的真丝内衣塞进她的羽绒服里,等到她从试衣间里出来之后再若无其事的将手中的羽绒服再递给她,雪菊就这样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抱着自己的羽绒服出了商场…… 最过分的是好容易有一次同事将一瓶价格昂贵的进口化妆品藏在自己的包包里,没藏在雪菊包包里,但是被安保抓获之后,却一口咬定是雪菊悄悄放在她包包里的,雪菊那一次气的想要报警,却被说成是利用法律陷害别人的卑鄙小人…… 英菊听了之后简直是火冒三丈,放在以前,她一定会拉着雪菊去商场里讨回公道,但是这一次,她却知道自己是真正没必要再想任何办法替雪菊讨回来什么清白公道了,因为在场的所有人,都是在明知道雪菊和这件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情况下一口咬定这件事情和雪菊的关系的,像雪菊这样老实巴交的性格脾气在别人眼里本来就是一只不可多得的肥美猎物,要是再继续依靠做档期导购赚钱,只怕用不了三个月,整个茉花新城的商场里丢了东西,全都会被一口咬定是被雪菊给偷盗了去的。 当然,英菊心里也是一百个清楚从商场辞职之后,雪菊在整个茉花新城里是再难找到一份其他能够赚钱的工作的,而且像雪菊这样的性格脾气,本来就该是待在自己家里才是最安全的,虽然经常有人说有手有脚的随便做点什么都能赚钱养活自己,但是很明显,雪菊现在要是继续出去找工作赚钱,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人哄骗的分文不剩还莫名惹上一身官司,因为她在外面待的越久,就会有越多的恶狼发现她这只肥美可口的小羊,是谁说有手有脚进饭馆刷盘子也饿不死自己的,一个女人,身边没有一个能将人一拳打趴下的强壮男人,没有一个坚实可靠的家族势力,能在饭馆里踏踏实实的刷几天盘子,对弱小的人来说,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等你强大了,一切才真的是春风和暖,岁月静好的了…… 九 再次定亲 雪菊喜欢写诗,却舍不得花钱买来电脑用电脑写诗,但是却要多花上几倍的价钱去打字间请人将自己的稿纸给打进电脑里去,这让英菊感觉到十分难以理解,但是雪菊却不得已告诉英菊,要是她奶奶看见她买了电脑,会因为电脑的昂贵价格而发疯的用菜刀将她的脖子给砍断了的,但是她现在必须想办法让自己活着,因为自己想要写的诗,现在还远远的没有写完,在将自己心中的诗全部写完之前,她不能死。 虽然英菊偶尔也会替雪菊担心就这样将稿子拿去打印店里会不会造成一些版权上的问题,但是转念一想,反正雪菊自己也不会打字,而且她写的那些东西也未必是会有人喜欢看的,版权这样的问题对雪菊现在这样的境况来说,其实还真的只是一个很奢侈的问题。 其实有时候在英菊看来,雪菊还不算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人,因为英菊在大街上经常会看见一些衣衫褴褛的乞丐,他们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瞪眼等着一群坐在台阶子上吃盒饭的人将手中还剩下些许米粒的餐盒扔掉。 那些餐盒中剩下的米粒好歹也能够让那些乞丐享用上一顿免费午餐的,就像是动物世界里的鬣狗总是在一边等着狮子吃剩下的猎物一样。 但是英菊不同情他们,一点也不,因为那些餐盒中的剩饭本来是大马路上的流浪猫狗的活命机会,那些乞丐只是一味的不愿意出去工作赚钱而已。 但是不管怎样,英菊现在也一样是不想在影视城里再继续混下去了,因为那毕竟是个最适合吃青春饭的地方,而英菊现在,真的已经不年轻了。 英菊现在常常在夜里做噩梦,梦见自己去念大学了,但是老师讲的课程却从头到尾的一个字也没有听懂。 她想去自学考试,但是脑子却已经渐渐的开始不好使唤起来,而且一看见那些书本上密密麻麻的字迹就一个劲的感觉到心里格外的心烦意乱,但是现在毕竟已经是个走在大街上人人都是大学生的年代,英菊愤恨于自己贫寒的家境,愤恨于自己拼了命的想要见自己喜欢的明星一面的极端幼稚,愤恨于自己没机会在最应该的年纪里得知现实中这些各种各样的规则,不然也不至于因为一个人懵懵无知的在这社会上四处闯荡而次次都给磕的头破血流。 其实直到听说了秀菊的老公是个公务员之后,英菊才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公务员,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报考公务员,第一次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学历真的是很重要的,现在走在街上要是胆敢开口对别人说自己是个中职生,别人都会像是看着一个奇形怪状的怪物一样匪夷所思的用眼睛瞪着你看。 所以,当自己的手机中忽然接收到一条号码非常熟悉的面试短信时,英菊只在半个小时之后,就一身干净利落的出现在了自己的昔日救命恩人面前。 短信是李丹江发给她的,他现在正是一家广告宣传公司的业务经理,他认为英菊很适合来这家公司里工作。 这家名为安河的广告公司平时以帮助各大公司承接卖场广告促销为主要业务,所以英菊在公司里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天不停的去各大卖场里巡店拍照,以方便公司最后在档期结束时准确的核算出每个导购员的工资。 李丹江特意将英菊和李金蕾给分在了一个督导小组,这个李金蕾她自称是李丹江的一个亲戚家的表妹,但是英菊还不至于糊涂到将她嘴里的每一句话都没有任何怀疑的完全信以为真,不过至于她到底是李丹江的表妹还是亲妹,至少在现在看来,还完全一点都不关英菊什么事情。 虽然李丹江在公司里多次暗示过英菊他对英菊的好感,但是英菊却一直以为他并不是一个非常能够讨自己喜欢的男人,他虽然有茉花新城户口,但是却一点也不像是茉花新城男人,因为他有时候看起来一言一行中都非常明显的泄露着一丝让英菊心中非常难以忍受的轻浮做作,说穿了,这社会上喜欢装帅耍酷的男人确实很多,但是装帅耍酷到如此变态地步的,英菊感觉到自己这辈子里真的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 这个李丹江每天早上九点钟会准时潇洒的抱着一摞业务报表进办公室,然后再非常潇洒的将手中的一摞业务报表重重的向桌子上一摔,然后非常夸张的大吼大叫着什么“自己好好看看,这就是你们这个月的业绩……” 他一向只允许手下职员低头站着听他训话,谁要是敢在训话时抬头看他一眼,自此之后在公司里就不要想太好过了,而胆敢和他顶嘴的职员,他会在背地里处处刁难对方但是又不批准对方辞职,非要将人给逼的向他跪地求饶才会由衷的感觉到自己的心满意足。 英菊为此而犹豫着要不要回应李丹江对自己的暗示,因为丹江他每次和英菊见面时都会非常轻浮的用手摸摸英菊的下巴,但是现实却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已经再不能奢望错过李丹江之后自己还能有机会遇见一个比他更好的男人,毕竟在自己擅自做主将雪菊给安排成公司里的长期驻店导购之后,这个李丹江他在方方面面对雪菊她还算是照顾的很周到体贴的。 所以作为回应,在知道李丹江和李金蕾在公司旁边开了个卖盖浇饭的小饭馆当赚钱的副业之后,英菊主动提出自己晚上下班后可以随时去店里帮忙。 李丹江一点也没有客气,小饭馆每天都到半夜十一点多才会打烊。 很快,李丹江提出去见英菊的父母,英菊没有反对,因为她也担心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根本不可能像那些十八九岁的女孩子那样能够很自信的以为自己可以将一个男人牢牢的拴在自己身边享受天长地久。 二十六岁的女人被男人甩掉的机会总是比十六岁的女人要多,尤其是一个家境贫寒又没念过大学的女人。 而且和李金蕾相比,英菊也确实感觉到自己长的根本就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漂亮。 这也是英菊在影视城里接不到活时很少去卖场里当兼职导购员的一个最根本原因,因为真的遇上一个不讲理的顾客,一言不合吵起架来,长的漂亮些的导购小姐至少不会有轻易被人抡起胳膊来照着脸上就是一巴掌的潜在危险。 所以英菊很快的就在一家档次相对中等一些的饭店里安排了丹江和自己父母的见面,金姐顺势将英雄新近带来家里的女朋友也给一起带了来,丹江在听说了英菊在家里还有一个生来身子不大好,有哮喘病的哥哥之后,脸色看起来莫名其妙的微微有些尴尬难堪起来…… 十 雪山白狐 在金姐的催促下,英菊与丹江的关系终于在公司里面日渐明朗起来,或者可以说,已经是确定的了,连家长都见了,英菊确信除非是天塌下来,两个人的未来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半途而废的原因和理由了。 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丹江在感情上就已经不仅仅是她的恋人那么简单了,而是亲人,是她一辈子都将终身依靠的血浓于水的亲人。 她由此而对丹江身上的缺点和坏处而愈加的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而且,几乎是毫无底线的那种。 虽然是身为丹江秘密隐藏在公司中的一个名副其实的表妹,但是也许是娇生惯养的原因,李金蕾这个看起来亭亭玉立聪慧非常的少女却从来也没有机会去表哥的饭馆子里面帮忙,当然,英菊也没有介意,毕竟丹江看来似乎还没有让她表妹的身份在大庭广众之下曝露的打算。 他有时候是个行事过于小心谨慎的男人。 但是无论如何,在什么时候,漂亮的女人也不会心甘情愿的成为一盏省油的灯,英菊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年纪不大胆子却不小的李金蕾,竟会在与客户洽谈时私自截留了客户给付公司的一大笔营销代理费用。 事情惊动了公司高层,英菊无缘无故的被公司列为第一个需要澄清和彻查的对象,理由是当时那笔代理费的出入账单,完全是经她一人之手核查并且签字。 账单是李金蕾做的,英菊事后才深深醒悟过来,她并不感觉到委屈,因为在这件事情中,她的确是有责任的,因为她并没有经过仔细核查就轻易的在李金蕾送来的报表和账单上签上了名字,虽然明知是李金蕾的问题,但是,看在她已经就要成为自己小姑的情分上,她还是间接默认了自己在这张账单上的失误。 幸好那笔款子还停留在公帐上没有被李金蕾及时转走,事情的本质总还可以马马虎虎的遮掩过去,丹江亲自出面为英菊在领导面前讨了个很大人情下来,公司最终决定不做报警处理,因为确实也没有因此而造成什么重大经济损失。 英菊并没有领情,她知道在这件事情中,是丹江有意利用她来替他表妹背黑锅的,也许,他们根本就是亲生兄妹,在社会上混久了的人,随身携带几张假身份证的情况是很常见的。 李金蕾在调查中装作是很无辜的样子,英菊没心情理她,她现在急于需要的是丹江给她的解释,她劈脸质问他与那个李金蕾究竟是什么关系。 丹江巧妙的回避开这个问题,深深的表现出他对整件事情都一无所知的样子,他向英菊表示他也感觉到是有人在陷害她,但是他教导英菊其实这就是现实,就是社会,毕竟连英菊自己都得承认,她在公司里面完全就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人,那她凭什么还能在这里面存在,而没有在一次次的裁员名单中被扫地出门?就是因为她还有这样的利用价值,她还有机会为人背黑锅,她还有以为人背黑锅为代价而换取薪水的机会,她应该感觉到荣幸才对,因为在她之前,已经有很多有骨气的人因为不愿意替人背黑锅而被扫地出门了,甚至于莫名其妙的惹上一身官司。 丹江的教导让英菊的心在午后最炽烈的阳光下都隐隐感觉到这间办公室里的阴森寒冷和惊心动魄,她第一次有了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不寒而栗的感觉,窗明几净的办公室里,就像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一样,人活着只是因为对其他人还有一些活着的利用价值,英菊庆幸自己身体上暂时还没有必须要死去才可能体现出来的对旁人的任何利用价值。 但是毕竟,对英菊心存感激的李金蕾后来也对英菊付出了相应的回报,她辗转打听到英菊的家庭住址,并且心甘情愿的成为了金姐这个乡佬的干女儿。 金姐欣喜若狂,忙忙的催促着哑巴赶紧置办酒菜来为干女儿接风。 英菊知道金姐其实根本就不会真心的喜欢李金蕾,她此举似乎完全就是为了和隔壁飞扬跋扈的云儿争锋,因为英菊和瑞菊相比,简直就是天上的云彩和脚下的泥土一样的天壤之别。 不过英菊倒是一直奇怪,眼看就要成为一家人了,李金蕾的行为明显的就是多此一举,干女儿与小姑子之间有很大区别吗?反正在英菊看来,似乎没有。 丹江对李金蕾的行为并没有什么表示,他仿佛至今也不愿意在英菊面前承认他与李金蕾之间的任何关系。 他还是喜欢在每次见面时轻浮的抚摸着英菊的下巴,这是英菊屡次抗议都始终无法改变的待遇。 他经常与英菊说起她的哥哥,他很奇怪一个年近三十的男人为什么至今都没有成家立业? 英菊推说哥哥身体不好,有哮喘病,一连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分手了,现在这一个也不知道能够维持到什么时候,因为这个女的最近一直在吵嚷着以后征收了一定要在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才行。 丹江听了之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很快的就岔开话题,开始向英菊分派关于赈灾捐款的事宜。 那一天正是八月三号,如花谷特大山洪的第二天。 英菊很快依照惯例完成了任务,依照惯例,她亲口传达下了公司号召大家自愿捐款的决定,但是同时又强调,依照惯例,往年每个人的捐款额度以伍佰元为准。 英菊也不例外,她在办公桌前清清楚楚的掏出了五张一百元的钞票,正要封进一个空白的牛皮信封里。 丹江不露声色的出现在英菊身后,他俏皮的伸手夹走英菊手上的信封,然后,“我帮你送去,”他坏坏的看着她说。 英菊无奈的微微一笑,感觉到自己真的已经像是一个结过婚的人了。 但是,第二天…… 整个办公室里都在窃窃私语,看见英菊走来,又全都同时闭上了嘴巴。 英菊感觉到不大对劲,环顾四周,也没发现任何可以解释这种感觉的端倪,突然之间,一张在墙壁上粘贴着的硕大的光荣榜如五雷轰顶一般的映入她的眼帘。 光荣榜上记录着每个捐款者的姓名和善款数目,当然,大部分都是五百,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是英菊,一个是丹江。 英菊的善款数额后面浓墨重彩的标记着一个奇耻大辱般的零字,而丹江的后面,却是一个刺眼的数目,整整一千元。 英菊顿时呆立在当地,耻辱的恨不得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了事。 她义愤填膺的咣的一声撞开门闯进丹江的办公室,看见他正在办公室里悠闲的欣赏着晨报上如花谷灾区山洪过后的历历惨状。 “他们可真可怜,”他嘻嘻的冷笑着说,“可是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都山洪了,还非要在原地再将房子给从新盖起来的呢?” 那嬉笑让英菊忍不住在任何时候都心惊胆战。 “怎么回事?”她刻意伪装成很无辜的样子问他。 “什么怎么回事?”他放下报纸。 “大家都看见了,”英菊说着,真的情不自禁的掉下泪来,“我的捐款哪去了?”她问他,“你知道大家现在都怎么看我嘛?” “哦,就为这事,”丹江不耐烦的开导她说,“反正你的经济条件一般,大家都很清楚,也能理解你,实在爱胡说八道的,就当听不见,躲开就完事了。” “可是我明明捐款了,”英菊委屈的说,“我知道是你动了那钱。” “住嘴,这是什么地方?”丹江的脸色一下子阴沉起来,“你不怕门外有人偷听?难道我多捐几百块钱还有错了?你知不知道这也是年底提升的一个考核标准。” 丹江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他在内心里其实很怨恨英菊原来根本就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愚蠢女人。 英菊于是不屑于再和他争辩,一个为了所谓面子可以不要脸的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倒的确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但是无论如何,除了一张结婚证和她的身体,他们似乎已经不折不扣的是一家人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英菊不得已选择了沉默。 二十六岁的年纪,已经让一个女人迫不得已的要去容忍这世界上一切的,不堪忍受的男人。 “剩女”说到底也不是一个多么光彩的名声,在茉花新城,女人似乎终生只应该拥有一个男人,多一个是耻辱,少一个,也同样是耻辱。 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没有男人的女人会在人群中遭受到如此的不堪和非议,仿佛是因为她们没有男人要,仿佛是因为她们是被男人挑剩下的垃圾,女人如若想得到同性的尊重是必须要先得到异性的青睐的,所以,任何一个没有男人要的女人,都可以被理直气壮的看不起。 可是谁又能明白,今天的英菊却恰恰是因为一个男人而被公司里上上下下的人而一同瞧不起呢?一个连特大山洪这样的灾难都无动于衷的女人,她又有什么理由被人瞧得起呢?英菊从此以后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被孤立和疏远了起来,仅仅因为五百块钱,她在公司中一夜之间就已经再也没有了任何朋友。 然而她后来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因为她深刻知道自己如今已经是个“一日为娼终身为妓”的人,无论如何补救,也再不能挽回来她在办公室中的最彻底的形象损失。 但是,这一切又能责怪谁呢?责怪丹江?男人总是有虚荣心的,一点虚荣心都没有的男人,也未必就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责怪如花谷?他们已经那么可怜了,责怪自己?茉花新城与如花谷相距万里,那么多血淋淋的尸体,难道有一具是自己亲手杀的? 所以,即使是同时面对着如此众多的质疑的目光,英菊也分毫没有感觉到愧疚,一点没有,她一向是个不屑于任何世俗眼光的女人,她一生都只看见人类身上的缺点,只有随着死亡才会彻底结束的缺点,她不相信人有来世,她从心底里不愿意在她眼中负债累累的人类在来世中有任何的改正机会。 她非常感谢学校里的老师将她教育成为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她相信那些质疑她的目光始终只是短暂的停留在这世界上的匆匆过客,他们总有一天要从这世界上彻底消失的,所以,她还不至于愚蠢到因为这些无关痛痒的质疑的目光而从此背负上任何的懊悔和愧疚的沉重负担,依照槐树岭的规矩,她今生行事,只需要对得起皇天后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然而,她的良心又有谁看得见呢?在茉花新城一年一次的烟花会豪华开幕的这一个万众瞩目的时刻,虽然丹江他曾信誓旦旦的主动提出来要独自一人坚守自己的岗位值班,将一年仅此一次的观赏烟花会开幕的机会奉献给公司里的每一个人,但是天知道,最后被独自一人抛弃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的人注定会变成英菊的,那时候的丹江,已经带着他的李金蕾妹妹准时的出现在烟花会会场之外。 英菊由此而成为了公司里唯一的一个无缘烟花会开幕的女人,她发现一切的没有人愿意去做的事情到头来都会落在她的身上。 她又一次没有底线的原谅和宽容了丹江,这个多少年前毕竟是救过自己一命的男人。 她还是毫无怨言的每天去丹江名下的小饭店里面帮忙,从下午四点一直忙碌到晚上十一点打烊,每次打烊之前,都照例会接到一份外卖,地点是在饭店附近的一个停车场里,英菊通常是在饭店打烊之后顺便将这份外卖送去停车场的,叫外卖的是个年近三十的司机,他看起来是混迹在停车场里做些私自营运的买卖,英菊每天准时为他送来外卖。 他总是提出要付英菊一些小费,因为只是顺路,英菊起初说什么也不肯收下,因为她知道私自营运这个行当其实是很辛苦的,而且,还有相当的风险甚至是危险,她不忍心多收他钱。 她并没注意到她的主顾那辆崭新的坐骑其实是常人二十年也赚不来的。 一个开着价值一百多万的车子私自营运的司机,不知为什么,冥冥之中,英菊总是感觉到她与这个男人,他们之间似乎已经在一份一份的外卖中间有了一些怪怪的,难以言表的默契。 现实的说,他的确是个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都眼前一亮的陌生男人,他长的很帅,让人惊心动魄的帅,当然,只是在英菊眼中,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让人欲罢不能的磁性,当然,也只是在英菊眼中,他是个很爽快的男人,她知道他坚持付自己小费完全是出于尊重她的付出,总之,伸手从他手里接过报酬的时候,英菊第一次感觉到赚钱原来可以如此的轻松而又愉快。 他是个很细心的男人,短短几句客套就套问出了英菊午夜经常为没有公车搭载而忧心的窘况,他很主动的提出要以每天送英菊一程来冲抵小费。 英菊半推半就的答应下来,因为她也的确是别无选择。 午夜的高速公路上夜阑人静,为了缓和气氛,这个专心转动着方向盘的男人主动开口向英菊坦白他叫程刚,家住长白山,他家里是做皮货生意的,他念完书之后一直就在帮助家里打理生意,但是他很讨厌记账和与客户洽谈,与父母东奔西走了几年之后,还是决定长年为家里面充当司机。 他说是因为他很喜欢赛车,但是父母一直反对,所以他就天天晚上跑出来拉人,名正言顺的在高速公路上飞车。 他今年二十八岁,但是很快,就该二十九了。 说到自己的年龄,他微微的有一些尴尬,同龄的人这时候都已经该儿女绕膝了吧?但是他,却还像个孩子似的在高速公路上拉着小女生飞车。 英菊于是尴尬的笑笑,急忙澄清自己其实已经快二十七了,真的已经不是个小女生了。 “不会吧,”程刚在反光镜里很轻松的笑笑,“二十七岁的女人竟然这么年轻?”他很诧异而又奉承的问她。 “因为我没结婚啊,”英菊微笑的说,“如果结婚了,还会在你的车上?” “可是你肯定谈恋爱了吧?”他问她,“怎么你的男朋友从不来接你?” “嗯,他生气了,”英菊坦白的说,“我们根本没住在一起,我想结了婚以后再和他做夫妻,他就生气了。” “看来你不怎么爱他,”程刚的眼前突然一亮,“其实你早就是个女人了,只是,唯独不想那么快的将自己给他。” “你很犹豫,”他突然之间不客气的说,“其实二十七岁真的还很年轻呢,人得自己心疼自己,”他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别太委屈自己。” 他在反光镜里看见了英菊眼角上悄然掉落的一颗眼泪,急忙闭嘴,专心开他的车,在他身后,疲倦的倚靠在车窗上休息的英菊突然感觉到自己的睫毛上已经是湿湿的,不知为什么,她突然不可抑止的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就在此时此刻,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午夜的高速公路上万籁俱寂,车窗外的夜景很美,真的很美,反光镜中的这个男人很帅,真的很帅,但是,她却真的想哭,因为,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的家住在长白山上,那让她突然之间想起了雪山飞狐,儿时的雪山飞狐,成长的代价实在是太痛苦了,真的是太痛苦了,英菊觉得,如果现在,有谁可以让她从新回到儿时的那个趴在电视机前等着看雪山飞狐的时代,那她相信,她是什么都愿意付出的,她什么都愿意给他,什么都愿意…… 十一 继续活着 李金蕾怀孕了,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女人,也许到了,像她这样的女人,天晓得她浑身上下除了那颗会跳的心脏之外还有哪里会是真的。 她现在一刻也不忘了跑到办公室里与她那个从来没有曝光的哥哥撒娇,不出英菊所料,丹江曾一度试图说服英菊从她现在正在和雪菊一起合住的地下室里搬迁出来,与李金蕾同住,大约两三年的时间就可以了,刚好可以照料她到孩子能够离开妈妈的怀抱。 英菊为此而大为恼火,破天荒的开始与丹江像个真正的女人似的大吵大闹,毕竟现在还不是她嫂子呢,即是当了她嫂子,又有什么义务非要帮她照料孩子。 几经吵闹之后,英菊赌气向公司请了长假。 丹江顿时措手不及,因为他的饭店已经就要因为缺少了英菊的帮忙而濒临倒闭了。 他急急忙忙的找到英菊,真诚的向她道歉,并且自始至终都在言语中流露着害怕失去她的焦虑和忧心。 英菊微微的有一些感动,毕竟,对任何女人,一个男人害怕失去她,都是对她这个鲜活的生命体的最高贵的认可和肯定,在这世界上,任何女人,都不可能那么坚决的抵抗住这样极具诱惑力与成就感的肺腑之言,尤其,是出自一个男人的口中。 所以,很快的,她就在丹江一次又一次的肺腑之言中被彻底征服下来,不但愉快的答应从新回公司上班,而且,更加悉心的照料起那个濒临倒闭的饭店。 她还是每天准时的去停车场送外卖给那个现实中的雪山飞狐一般的男人,她还记得他叫程刚,但是,从此以后,也仅仅只能记得他叫程刚而已。 他是个不相干的人,一个大千世界中唯一一个绝对不能与她有任何相干的男人。 程刚还是那样的细心,但是,却一直也没有追问她这一段时间为何从他面前消失。 他发现自己的小费已经贬值,因为英菊现在每天要去的,已经是另一个地方。 想必是她男朋友的家,程刚的心里虽然偶尔也难免会不知不觉的泛滥出一丝微弱的异样,但是对她的行为,他也的确是寻不出任何反对的理由。 他从此以后成了她专职的司机,这对他们两人都是个不错的选择,于他,从此有了一份稳定的报酬,于她,也省去了暗夜之中匆匆寻车赶路的提心吊胆。 他每天一路护送她到自己的男友家里,然后,就在不远处静静的等待着她从男友家出来,她向他强调她每天只是尽一个女朋友的本分去陪男友吃一顿晚饭而已,她在他的家里绝对不会延迟过午夜时分。 其实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向眼前的这个陌生男人强调这些,她乘他的车是付过钱的,他有义务一直等待着她,不管到什么时候。 如果他并不在乎这份报酬,那么显然,他可以随时与她将交易取消。 她待在丹江的身边的时间的确是不会延迟过午夜时分,十一点餐厅打烊,十一点一刻到他身边,十一点半准备好一顿简单的夜宵,五分钟之后,她就开始像陀螺一般的围着丹江转动,尽最大努力在午夜之前替他料理好房间里的一切。 丹江很少会主动提出来要与她分担或者是帮忙,毕竟,即使在茉花新城,料理家务,也一向被男人视为是一个女人应尽的本分。 他在那时候一直在忙于上网,然后,和网络里面半裸的美女聊天。 英菊每月按时替他支付网费。 他偶尔也会向英菊解释他只是为了放松,他没有一天不在抱怨每天上班的辛苦和劳累。 程刚一直在半掩的车窗里孤单的听着音乐,一首经典的老歌,“夜太黑。”他的神情在不经意间总是深深的有些焦虑,他不停的在车窗里掐着烟头,或者是低头看表。 茉花新城的冬天很冷,但是,他还是习惯的半掩着车窗,他不想太过明显的让那个女人嗅觉到他身体上浓重的烟草气味。 他的眉头仿佛只是在看见她越来越模糊的在他的视野里出现时才会稍稍的绽开一些,他仿佛很担心她。 其实不应该的,那是她男朋友的家,也就是她的家,她一步跨进去就再不出来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有什么好担心的?他为什么要这么担心? 然而,他还是很喜欢担心她的事情,除此之外,生活于他,仿佛重又回到了从前的那个漫无目的的时代。 二十九岁的年纪,其实,他从来也没搞明白过他为什么活着。 他的家住在长白山上,那让他幼年第一次看见电视机上的雪山飞狐时远比同龄人中的任何人都要激动,他还记得他曾经自己削了把小木剑在长白山上冒充雪山大侠的情景,他那时候最终极的人生梦想不过也就是要得到一件雪白的狐皮大衣而已。 然而,他的心愿始终也没有得到满足。 父亲决定满足他的心愿时已经是家里开始做皮货生意的时候,但是条件是,他必须要进重点高中。 他们其实不知道他那时候已经再不想要什么狐皮大衣了。 他后来果然进了重点高中,只是为了让他的父母高兴。 三年之后,他考上了大学,那时候的大学还没有扩招,所以他的父母非常高兴,就像是买了一张五百万的彩票似的那么高兴。 他觉得他应该让父母再高兴一点,接着去考研究生,但是连大学里的那点东西转眼就全都忘了,还提什么研究生? 他一直很喜欢赛车,但是他妈觉得危险,他想自己干番事业,他爸又觉得胡闹,他和家里闹了很长时间矛盾,自己出来打工,又因为父母病了,回去帮家里送货,他也不知道这几年的时间是怎么混过来的,虽然已经快三十的人了,但是成家立业,他从来就没有想过。 然而现在,他却突然有了这样的冲动,也许是因为她,也许不是,不过无论如何,他还是相信,这种冲动的确是那个女人所带给他的,自从第一次从她手里接过外卖的那天开始,他就感觉到他真的已经该成家了。 每次看见她神情自若的出现在自己的车窗外的时候,他都情不自禁的跳下车去替她打开车门,那可能是他一天中最兴奋的一刻,他一天中的一切仿佛就是为了等这一时刻。 但是,这是在她男朋友家的门外,她已经是个要结婚的人了,不过不管怎样,她的出现总算让他对茫然无措的混日子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想要有所改变的前所未有的企图。 他从反光镜里时常能看见她倚靠在车窗上的疲倦身影,“为什么不请几个人帮忙?”他问她,“反正你都已经是半个老板了。” “他不让,”她微微苦笑着说,“他很节约的。” “那就将店面分租出去,”他提醒她,“店门口可以分租给烧烤的,大厅,可以分租给卖冷面的。” “嗯,好主意,”她赞许的点头,“回去以后我就考虑考虑。” “那样我就可以轻松多了,”她恍然大悟似的在车窗里神采飞扬的计划起来。 看来她已经考虑好了,程刚忍不住微微一笑,他感觉到很愉快,就像小时候做了一件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之后得到表扬一般的愉快,他很久都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你以后用不着十一点下班了,”他微微遗憾的说,“其实职业女人,都很晚下班。” “我也算职业女人?”她又苦笑,“整天在公司里面混日子而已。” “谁让你有后台,”他说,“女人出来做事,有几个不是混日子的。” “你怎么知道?”她问他,“你以前见过?” “没有,”程刚微微笑笑,“可是我要是老板,也不会考虑女人。” “为什么?”她好奇,“你不知道有些事情还是女人做才比较好?” “忘了告诉你,我有个妹妹,”他在反光镜里玩笑的说,“她以前也帮家里做生意,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坑苦我了。” “哦,你还有个妹妹,”英菊听了之后微微点头,“我觉得你和你妹妹,你们感情应该很好。” “不,她和我大哥感情最好,我还有个幼弟,现在还在上学。” “所以你直到现在也没有成家,”她说,“因为你不害怕这一辈子孤孤单单的。” “怕,怎么不怕,”他在反光镜里无奈的看着她说,“其实,爸妈一天一天老了,现在日子过去一天,我就担惊受怕一天,人活在世上,谁不盼着爸妈长生不老?” “嗯,也是,还是小时候好,真的傻瓜似的以为爸妈能跟咱们一辈子。” “我小时候挺爱看雪山飞狐的,你呢?”他问。 “也喜欢啊,不光是雪山飞狐,”英菊突然兴奋起来,“那时候只要是穿古装的,都很喜欢吧。”她说。 他们后来一直在说小时候的事情,从电视剧到动画片到流行歌曲,他故意的放慢了驾驶速度,他们很遗憾现在的小孩子已经将他们这一代人和他们痴心的东西统统的都当作傻瓜和垃圾看待。 但是,公平的说,现在小孩子的嗜好在他们眼里也无异于傻瓜或者垃圾的,所以程刚特意提醒她不应该这么排斥那些年纪比他们小的多的孩子。 他突然之间格外的渴望自己也能有个孩子,但是就在几个月前,关于这个问题,他就是打破脑袋也不会想到。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老了,反正,只是已经能很平静的接受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他的这个平静的现实。 他现在只有那颗心脏还是那么年轻,那么的像年轻时候那样的想要恋爱。 他于是更加放慢了他的驾驶速度,以至于终于到达英菊驻地的时候,她已经疲倦的倚靠在车窗上呼呼大睡。 他在驾驶室里等待着她自然的醒来,他深知无端的打扰一个女人的睡眠是一件多没礼貌的事情。 他在驾驶室里叼上一棵没点火的烟头,茉花新城的冬天很冷,他已经关严了所有车窗,所以他现在连一棵烟都叼不成,只有一个人靠在方向盘上耐心的等待着晨曦的第一缕阳光温暖的普照在一个疲倦的女人身上。 女人身边的手机响了,他蓦的想起一件事情,急忙转动手中的方向盘一个急转掉头,然后疾速将车子开回安河附近的停车场里。 晨曦的第一缕阳光终于如约的普照下来了,他微微笑笑,庆幸自己没有害得她上班迟到。 他很仔细的看了看她熟睡的脸蛋,一张温柔中又隐含着些许坚硬的二十七岁的女人的脸蛋。 他注意到了她浑身上下那一身挺拔的男装,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就是这一身男装,才让她在晨曦的阳光下凸显的如此娇美,温润。 英菊醒来之后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是她已经来不及多想,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公司因为扩大经营的原因最近要新近提拔一批部门主管,这对英菊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她非常珍惜这次千载难逢的绝好机会,不知为什么,自从无端遭遇上程刚这个今生注定是与她形同陌路的陌生男人以后,她的上进心突然一发不可收拾的激烈喷涌和膨胀起来,她现在格外的想改变自己,迅速的改变自己,他的出现于她就像是多年前荧光屏里面的那个虚幻的香港明星一样,让她一夜之间就突然喷涌出来身体里潜藏着的一切生命本能的野心和欲望,那欲望现在正如熊熊烈火一般的在日夜燃烧着她,让她烈焰焚心,让她寝食难安。 她开始如世界上一切疯狂的女人一般疯狂的节食,美颜,即使身体已经骨瘦如柴,还是感觉到自己已经胖的不可忍受,她比以往的任何时候的发奋努力的加班工作,希望藉此获得老板的青睐,给她机会一步登天,出人头地,她现在看起来已经地地道道的像是一个职业女人了,为了紧紧抓住这次获得提升的千载难逢的极好机会,她甚至说服自己迫不得已的开始打压自己未来的小姑,那个让她很不开心的助手李金蕾。 毋庸置疑,李金蕾将是英菊这次提升主管的最大威胁,她年轻,又有学历,有背景,又有能力,之前那次涉嫌截留公款的事件中,因为英菊的一念之仁,本来最不清白的李金蕾最后反倒是落了个清清白白,本来最清清白白的英菊反倒落了个不清不白,英菊因此很是不甘,纵使只是为了报复,她今天也只想看到李金蕾落败于她手下时脸蛋上那纠结万分的难看颜色。 而且顺便,这也是对丹江的报复,毕竟,她感觉到,至少在之前的诸多事件中,丹江他在自己眼里已经越来越不像个男人。 李金蕾后来越来越频繁的躲进办公室里向丹江诉苦,英菊心知肚明,可惜在彻底搞清楚她的底细之前,她还不能轻举妄动,毕竟在如此现实的办公室里,能够轻易得罪的君子已经是越来越少了,而且即使有,也绝不可能是李金蕾这种女人。 她对待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上的人,仍然还是如儿时那样的本能的惴惴不安和心存恐惧的,她始终认为当这世界上从没有什么岁月静好,至少是在十八岁以后,槐树岭之外的任何人想要邀请她一起去爬山划船,她都不敢轻易答应,当然,如果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例外,那也大约就只有那个长白山上的程刚了吧。 但是这一切,她却始终也没有告诉程刚,因为她感觉到那很荒唐,一个不相干的男人,她要告诉他干什么?告诉了,又能怎样?一个今生注定你就是你,他就是他的男人。 她没想到即将与自己白头偕老的丹江最终还是成全了他的妹妹,本来在投票上,甚至在草拟的名单上面,主管的人选已经是非英菊莫属的了,谁知到了评估报告和会议决定最终出炉的那天,主管的空缺却已经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李金蕾的囊中之物,英菊不用猜也知道是丹江最后说服了他的上司,这世界上凡是大公无私的人都有主动牺牲自己身边人的大无畏精神。 但是英菊始终也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被牺牲的都是她,而不是除她之外的任何一个。 也许仅仅因为她天生来的丫头命而已,在诸多感人至深的人间真情里面,丫头都有随时代替主子去砍头的本分和义务。 不肯代替主子去砍头的丫头经常被视为无耻或者卑鄙,这就是现实世界中的所谓道德,关键是要看你到底是有机会成为主子,还是最终沦落为丫头。 然而,输了就是输了,英菊从此彻底的成为了公司里的一个天大的笑话。 被自己的男人出卖,同事们纷纷感叹英菊这个女人做的可真叫一个失败。 荣升主管之后的李金蕾在英菊面前即刻开始肆无忌惮的飞扬跋扈起来,英菊知道只要立时揭穿她已经怀孕的事实就可以立刻将她从主管的位置上面强拉下来,她那时候真的很后悔自己的那一点点不值一提的小聪明,她如果永远都不知道李金蕾与丹江的关系该有多好,那样,她就可以立时肆无忌惮的对付她了,纵使丹江责怪,她也可以一脸无辜的回敬他为什么要隐瞒他们之间的关系,更何况,丹江是不会轻易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的,不过至于到底是为了什么,英菊感觉自己也许今生都没有机会知道。 十二 触不到你 茉花新城的冬天很冷。 新年的钟声拖累着冗长的“叮当,叮当,”的余音,雄浑而又深厚的徘徊萦绕在安河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每到这种时候,英菊注定会成为大家眼中理应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今天也不例外,只是因为人已经全走光了的缘故,她今天破例不用再回饭店帮忙。 她特意走路去另一家餐馆订购了一份外卖给程刚送去,因为料想新年伊始的私自营运的生意恐怕不会太好,所以她今天的外卖送货时间预约的比任何时候都早。 而事实上,她显然是更加希望手中的这份外卖最终是被浪费掉的,今天毕竟是新年之夜,合家团圆的日子,她感觉中的程刚现在的所在应该已经是千里之外的长白山上。 他总该回家看看他的父母和家人去的,这么多年独自在茉花新城漂泊,他总该回去看看他们去的。 但是,午夜之中的茉花新城里灯火斑斓,她看见他在那里等她,不是等她的外卖,而仅仅,是在等她。 她微微的有些异样,新年之夜,一个不相干的男人,他在特意等她,一个不相干的女人。 她微微的低了低头,双手奉送上那份还冒着热气的外卖。 他赶紧替她推开车门,招呼她赶快躲进车里避寒。 她在车窗里看着他按部就班的吞咽着他的晚饭,她越来越感觉到最近一段时间他对晚饭的兴趣的日渐消减。 她看见他吞咽的很是机械。 “怎么了?”她问他,“隔壁餐厅的手艺,这么差劲?” “还成,”他淡淡的解释,“都快忘了今天是新年了,自从来了茉花新城,新年就越过越是没劲。” “可是还有很多人做梦都想来茉花新城啊,”她微微苦笑的看着他说,“其实茉花新城有什么?只是多了一个乾坤宫而已。” “那就对了,”他说,“第一次想来茉花新城,就是为了来看看乾坤宫的。” “那现在看见了,又怎样?”她问他,“想留下来吗?一天天的熬着,直到熬死。” “人不是都得死嘛,”他说,“一辈子也就那么几十年。” “这不是二十几的人该说的话,”英菊微微笑笑,“看来,咱们都快老了。” “你怎么一个人?”他岔开话题。 “怎么了?”她微微苦笑着问,“很可怜吗?” “那男人呢?” “他陪领导开会去了,在城南,我们这个公司,总部就在茉花新城,只是总部在城南,安河这个分部在城北。” “没带上你?”他诧异。 “没有,”英菊微微的咬动着嘴唇苦笑着说,“我是个拿不出手的人,他怕我给他丢脸。” “那很好,”程刚的眼睛突然间一亮,平淡的心情转瞬间激动起来。 “很好?”英菊奇怪,“我难道真那么差劲?”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反光镜里,意识到自己口不择言的程刚急忙尴尬的向她解释,“我是说本来你就很忙,放一天假,不是很好?” “嗯,也是,”英菊恍然之间释然的说,“可以好好的睡一天懒觉。” “哦,你不回家?”程刚奇怪。 “什么回不回家?”英菊无奈,“你忘了,我家就在茉花新城。” “那你有什么计划?……是去唱歌,还是跳舞?” “像吗?”她问,“你觉得我很像那些爱玩的人?” “那旅游总可以吧,”程刚看起来很是激动,“刚好我要帮家里去运一批皮货,你要是没事,就跟我去关北一趟,就当散散心去。” “啊?”英菊听了,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但是,她无法拒绝,她一生之中仿佛从来就没有自口中说出过一个不字,无论是对谁,也无论是为了什么。 她微微迟疑的点了下头,虽然心中很是犹豫,但是,已经晚了,因为,反光镜里的程刚,他其实早已经下意识的加大了油门,而且,根本就没打算过要中途停下。 他的嘴里一直在象征性的悬挂着一棵没点燃过的烟头,看得出来,他的烟瘾很大,也看得出来,他不希望她发现他的烟瘾其实很大。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一路疾驶,很快的就出了茉花新城,公路两边的风景看起来很美,据说关北这边的风光本来一向就是以雄浑壮美而著称于世的,尤其是在冬天,边关塞外,大漠黄沙,那一派至情至性的自然风光,又岂是几座高楼大厦可以取代? 英菊的脸颊上生平第一次的浮现出了一丝久违的,纯粹至极的甜美笑容,她仿佛回想起了幼年时爸爸背着她去观看动物园里的大象和老虎时的甜蜜往事。 往事总是很甜蜜的,因为它已经彻底逝去。 因为旅途遥远,他们停下来在路边的小餐馆里吃了一顿午饭,程刚好像知道她最喜欢饺子似的,特意帮她挑选了一家精致干净的饺子馆,英菊惊异他为什么总能替她想到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的事情,金家传说中的那个小小的饺子馆,那已经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她微微的有些激动,他好像很了解她,否则,一个二十几岁的大男人,又怎会有这样的眼光?那是一间乡野之中的,极具塞外风格的小小餐馆,粗木的门窗,熊熊的炉火,店主人身子上那件毛茸茸的披肩,他仿佛是在刻意替她搜集到现实中的雪山飞狐的痕迹,他仿佛知道她至今还可能深深的迷陷在那个时代。 也难怪,说到底,他也毕竟是一个同龄人嘛,她很庆幸他们竟然有缘出生在同一时代。 塞北的饺子味道很怪,与茉花新城任何一个地方的饺子都不一样,但是也许,这才是真正的饺子,只是太多太多的人已经终身无缘吃到了而已。 “要打包吗?”他问她,“回来可能就记不得这里了。” “有必要吗?”她反问,“如果真记不得了,就是缘分尽了,我没有强求的习惯,你呢?” “我?走到哪吃到哪的人,”他微微厮笑的看着她说,“我只是怕你后悔。” “那就带上吧,”英菊微笑的点头,“人得心疼自己,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带上。” 他当即叫老板多包了几盒饺子,趁还没出锅的时候,又偷空去街边的小店里设法搞来一只足够大的保温盒。 他叮嘱她饺子千万不能吃凉的,尤其是在关北这种地方。 英菊茫然的点头应着,渐渐的感觉到自己手里的饺子已经越发沉甸甸的。 她突然感觉到因为这几个饺子,她已经将自己给引诱到了一生之中最茫然的一个时刻。 程刚依旧开着车子马不停蹄的疾驰在去往关北的高速路上,但是突然,他改变了注意,决定趁此机会带着英菊好好的沿途欣赏一下关北的塞外风景。 他告诉英菊车上偏巧扔着一个数码相机,如果她觉得无聊,可以沿途拍几张风景消磨时间。 英菊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偶然想起这个数码相机才临时改变了他的行程和路线。 她担心他耽误了家里的生意,连忙催促他赶紧加足马力向目的地进发。 但是,她看见他摇了摇头,在炽烈刺眼的反光镜中微微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告诉她其实现在很是后悔,后悔带她来到这里,他很忧心的告诉她其实这里根本就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英菊潜意识里仿佛能听明白他的意思,因为她其实一直也没有对自己所分属的人类抱有太多太过天真的希望。 她知道他是害怕她忍受不了他即将要进行的皮货买卖中的血腥和残忍。 但是人总要生存的,她安慰他,而且,听说,现在的皮毛都是取自于家养的小动物身上,他至少没有犯法。 但是很快,她就知道,他为什么突然之间那样的无奈和后悔了。 皮货市场中其实根本就没有一只现成的皮货,硕大的市场里,英菊看见的仅仅只是成百上千的被关在铁笼里的山貂,狐狸还有浣熊。 程刚已经预约好了十张浣熊的皮货,但是因为他的生意伙伴很讲信义,坚持要等他到了以后在他眼皮底下现场出货。 程刚同意了,于是整整十只模样可爱的浣熊被连同铁笼一起齐刷刷的排列在程刚面前。 浣熊的主人很熟练的从铁笼里抓出一只毛茸茸的小浣熊来,然后,刷刷几刀,再然后,叱的一声,一张完整的皮毛就那样被活生生的从那可爱的小家伙的身体上活剥了下来,被活剥下皮毛的浣熊一声惨叫,然后,它在主人的脚下费力的挣扎起来,赤裸着白森森的血肉,痛苦的扭头回望了一眼自己曾经的皮毛。 它很痛苦,但是却挣扎的扭动着自己的血肉之躯迟迟的没有断气。 每一张柔软的皮毛都是这样活生生的被从它们的主人身上完整的活剥下来的,是被它们的主人的主人亲手活剥下来,据说是因为,只有这样取下的皮毛才能在阳光下尤显出其鲜艳的色彩和柔软的质地,才能在交易中卖上个好价钱。 程刚下意识的伸手捂住了英菊的眼睛,但是,却始终无法阻挡住那仅仅只剩下一团血肉的十只浣熊挣扎回望自己曾经的皮毛时那渴望活着时的深深哀求的眼神和目光。 “把肉装回去吃吧,”皮货的主人很慷慨的说,“冬天涮火锅吃,比不足一月的小羔羊还嫩。” 程刚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催促他赶紧一刀结果那十只浣熊的性命。 皮货的主人于是豪爽的笑了,“还不急呢,”他说,“让它们多扭动扭动,血液渗进了肌肉,味道才最好呢。” 英菊感觉到这个疯狂的男人简直已经是不可理喻,无奈的催促程刚赶快带她离开这个鬼哭狼嚎的鬼地方。 程刚感觉到无可奈何,一路上他只顾专心驾车,直到回到茉花新城,两个人都再也没顾得上再搭讪上哪怕是一句废话。 的确,现在说什么都是废话,程刚再愚蠢也应该知道现在的他在英菊心里已经无异于一个畜生或者是魔鬼,不,可能已经连畜生都不如了,他深知此时此刻,就在他的身后,一身职业装束的英菊一定已经开始精确的计算他驾驶的这辆坐骑究竟是用多少只浣熊的皮毛换回来的了,他知道从此以后,她一定要记恨他很长时间,长得直到终于有一天彻底忘掉他为止。 二十几岁的女人总是很善良的,无论美丽还是平凡,聪慧还是笨拙。 他无法说服她相信人类其实也很喜爱浣熊,虽然他早已经感觉出来她本来一直就在以一种特有的浣熊的眼光来看待世界。 他因此而发现了她的纯粹,让他蠢蠢欲动的一个女人的纯粹。 “我以后再不跟你去那种地方了,”久久的沉寂之后,她终于以一种让他难过的方式打破了僵局。 “眼不见心不烦是吗?”他问她,“可是前几天我还见你看着橱窗里的貂皮大衣两眼放光呢。” “我以后再不想要貂皮大衣了。”她说。 “你很善良。” “谁看得见呢?”她苦笑。 “你一直穿男装,当然不容易看出来。” “没办法,穿女装的女人,老的太快。” “所以你一直不急着嫁人。” “因为我害怕,”她说,“你没看见市场上活剥狐狸皮的,很多都是已经嫁了人的女人。” “女人也是人,”他在反光镜里微笑的安慰她说,“她们压力很大的,孩子要上学,要看病,要吃零食,她们那么做,只不过是想给孩子多赚些钱而已。” “我就是怕哪天也落到那个下场。” “那就嫁个有钱人,”他微微怪笑着诱惑她说,“至少多少年以后,不用为了钱,下十八层地狱。” “好啦,该停车啦,”发觉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已经越来越危险之后,英菊急急的推开车门从他的车子上跳了下来,甚至都没来得及等他将车停稳,她迅速的离开了他的视线,并不知道她刚才的几近于是跳车逃生的举动已经第一时间的吸引来了附近的交通警察的格外关注,程刚因此而遭受了一顿狠狠的训斥和惩罚。 英菊后来为自己找了无数借口,尽量拖延回公司上班的时间,她已经感觉到自己再不能遇见他了,她是个订过婚的女人,她就要结婚了,无论如何,这都已经是一个今生再也无法改变的现实。 她自恃自己还不是那种很随便的女人,从现在开始,她本不应该再看见这世界上除丹江之外的任何一个男人。 丹江自从公司总部归来之后,虽然薪水并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在公司里已经越发凸显出他的春风得意和壮志凌云,他的内心里原本就深深的潜藏着一种对上层社会和精英生活的如烈火一般的渴求和欲望,同事们私下里都在窃窃私语他这一趟公司总部之行为什么偏偏要舍弃英菊而带上李金蕾的诸多可能和缘故,他们对英菊在这一事件上的装聋作哑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好奇,那让英菊后来一连几天没有给过丹江一次好脸。 丹江不得不暂且放下他堂堂主管的架子来对英菊好言相劝。 “我知道你很委屈,”他关切的看着她说,“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很相信你的,”他淡淡的抚摸着她的手腕,“你放心,上次截留款子那件事情,我相信你是清白的。” 他的安慰顿时让英菊像个爆炸在即的鼓鼓的气球。 “你当然相信,”英菊仰起头来义愤填膺的看着他说,“李金蕾不相信我的清白吗?公司里有一个人不相信我清白吗?”她问他,“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相不相信你的清白,丹江,你在这件事情中,到底清不清白!”她忿忿的看着他说。 李丹江看起来很是愤怒,至少是心里面很是愤怒,但他毕竟不是一个习惯于将心事写在脸上的人,所以,尽管如此,他还是每天眉开眼笑的簇拥在英菊身边,带着她吃遍了半个茉花新城里的特色馆子。 英菊无可奈何,她不是一个善于随时随刻的记忆起愤怒和仇恨的女人,所以,仅仅几天之后,丹江就已经将她哄转的重新对着他乖巧温顺眉开眼笑起来。 丹江计划着换一所大一点的房子暂住,也好让同事们来家里聚会时脸面上更加光彩一些。 英菊没有意见,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丹江请来的帮助他们托运行李的司机竟然是程刚。 她猜想程刚一定是在停车场里等着她时被丹江凑巧请来。 无奈,她只有装作是不认识他,而且,是从来也不认识。 丹江自从换了大房子之后,生活也越来越讲究起来,而且越来越注重档次和品味,为此,英菊不得不通宵帮助他装饰屋子,将从前略显寒酸的私人物件打包出卖,然后全部更换成新的,时髦的和有品味的。 丹江丝毫不肯伸手,他一直在忙于上网,他边上网边频繁的指挥着英菊将他的私人物件东移西转,他丝毫没有发现在他错乱无章的指挥之下英菊的身体已经旋转的像个陀螺。 新家终于落成了,但是不出所料,英菊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肯留下来陪他过夜,他知道她要走了,在墙上的挂钟即将接近午夜的时刻,他象征性的关心了她几句,诸如路上小心之类的,然后,继续掉回头去专心的和网络上的半裸美女鬼混。 英菊第一次感觉到委屈,一个订过婚的女人,在寒冷的午夜,从自己的未婚夫家里出来,一个人孤单的行走在夜深人静的夜路之上,清冷凄凉,胆战心惊,但是,他的未婚夫,却正在躲在由她亲手为他装饰的屋子里面与他倾慕已久的一个网络上的美人聊天。 英菊感觉到心里很难过,非常难过,虽然已经习惯了一身的男装,但是仍然无可挽回的在为了自己的一个女人的身份而格外的难过。 她在冰冷的寒夜中不自觉的流落下一颗格外冰冷的寒夜中的眼泪,因为她已经又看见他,程刚,这个今生注定与她陌路的男人,他在午夜的寒冷的路边静静的等待着她,等待着她的到来或者是突然出现,他看起来已经等待了有一段时间了,她看见他频繁的打开车窗向窗外弹落着烟头上已经燃尽的烟灰。 英菊什么也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径直的来到他的车子旁边,打开车门钻了进去,程刚于是默默的将烟头叼在嘴里,一言不发的脚踩油门发动了车子。 “我今天帮我未婚夫装饰他的新家去了,”英菊哭笑不得的看着他说。 “我知道。”程刚简短的应着,他的话看起来很少。 “他在上网,”她说,“他一边上网一边递给我一条水淋淋的毛巾,让我帮他擦干净他房间里的一个插座上的污迹。” “他真没经验,”程刚的嘴角忍不住动了一动,“插座是带电的,怎么能用湿毛巾。” “我没那么蠢,”英菊恨恨的澄清,“我没忘了先让他帮我把电源断掉。” “我是在他断掉电源后才去碰那个插座的,”她说,“就用那条水淋淋的毛巾。” “然后呢?”他问她,总感觉到她好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对他讲。 “我帮他擦干净了插座,”英菊突然之间意外的嗤嗤笑了起来,“我想帮他从新接上电源,可是走到电闸我才发现,他其实根本就没断掉电源,他只是将他电脑上的电源断了。” “他把我骗了,”她说,“他特意递给我一条水淋淋的毛巾,就是为了拿我当试验品,检验他的插座会不会漏电。” “他很珍惜自己,从不肯接触任何可能伤害到他的危险。” “那他可以请房东帮忙啊,”程刚不解的问,“难道房东会那么吝啬,不肯借给他一只电笔?” “可是他是个很爱脸面的人,”英菊无辜的摇着头说,“他怕那样会惹房东耻笑,耻笑他胆小,贪生怕死。” “他很虚荣,为了虚荣,他可以根本就不在乎我死活……” 茉花新城的寒夜静悄悄的,反光镜里,英菊发现程刚将他嘴里面的那棵烟头咬合的紧紧的,他看起来仿佛一直是在全神贯注的驾车,但是就因为太全神贯注了,他的眉毛开始朝向眉心的方向聚蹙的越来越近。 她发觉他的眉毛已经全神贯注的聚蹙了很久。 终于,吱——的一声,一个紧急刹车之后,程刚一个纵身重重的跌靠在他面前的方向盘上,但是随着车子的颠簸,转瞬之间又跌回座位。 他依然是紧紧的咬合着口中的那半只烟头。 他很沉默。 他在车窗里一直紧紧的咬合着那半只烟头沉默了很久很久。 之后,他终于回过头来,静静的看着英菊,她看见他的眼神很是异样,“要不要,我叫人去揍他一顿,”他微微异样的看着她说。 “你是雪山飞狐吗?”英菊苦笑。 “不是。”他也微微苦笑。 “那你没资格去。” 英菊冷冷的看着他说。 一言未尽,他已经砰的一声撞开车门一个纵身跃出车外,然后,二话不说推开后门将英菊从车里提着肩膀提了出来,就在那一刻,他狠狠的将她拥抱在胸前,在茉花新城的冰封之中的漫漫寒夜里面,紧紧的将她拥抱在胸前。 这是一个男人的身体,在她的胸前,是一个男人结实的臂膀,在她的身后,是一个男人的两只坚硬的手腕,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抚摸时的感觉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惊悚,颤动,刺激,热烈,她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的毛孔一瞬之间都已经纷纷要爆炸开了,而他,却仅仅只是为了可以拥有一个去痛打另一个男人一顿的堂皇的理由。 今天可能是茉花新城寒风中最冰冷的一夜,但是,就在今夜,就在这个时刻,所有往事,似乎已经在这一个深深的拥抱之间烟云聚散,消逝如风…… 十三 变色的蛇 英菊一夜之间成功的蜕变成了一个很会演戏的女人,但是,只是在丹江面前。 她依旧一如既往的代替丹江料理着他簇新的房子里一切的私务,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每天午夜之前的烧水煮饭。 她更加小心翼翼的躲避着他家里的时钟指针接近午夜的那个时刻,对一个女人来说,那时刻往往是一天之中最危险的。 丹江偶尔感觉到恼火,但是也无可奈何,毕竟,他面对的是一个生于茉花新城的女人,虽然是在新城郊外。 他始终相信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甚至有些吃惊今天的茉花新城竟然还可以见到如此的不解风情的女人。 但是,这正合乎他的所料,茉花新城里的女人自从娘胎里出来就已经习惯了养尊处优,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既然如此,她们还要费尽心思的去钻研男人做什么? 他已经攥死了她,相信她今生离开他就已经没有一丝生存下去的意义和可能。 他从没想过她有可能遇见其他男人,因为他从没想到像她这样的女人居然也会演戏。 他的饭店莫名其妙的因为经营不善而濒临倒闭,英菊在他眼皮底下替他伤心的痛哭流涕,然而他抵死也不会想到,此时此刻,她的心中却正在庆幸她终于有机会还给自己一个自由身。 丹江受大势所趋,将转手饭店得到的仅有一点资金全部投入了股市,最后血本无归,赔了个干干净净,英菊并没感到意外,因为她始终以为在整个社会的财富总值没有任何添加的情况下全民炒股简直就是一项愚蠢透顶的疯狂行为,中国是世界工厂不假,但是世界却不是中国的市场也不是假的,中国正愈发的沦陷为世界的市场更不是假的,英菊心知肚明,只是那毕竟和她毫无瓜葛,她现在只是偶尔忍不住凄凉自己因为一个独立的户口本子日后可能会因此而损失掉的一大笔土地分红而已,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时常发自内心的对丹江在股市的失利迸发出空前的愉快和幸灾乐祸。 丹江显然对此还是一无所知的,他没有发觉到他已经攥死了的这个女人,她对待自己的称呼已经微微的泛起了一些变化,她开始格外的喜欢听人称呼她为菊子。 然而程刚似乎更喜欢叫她小菊子。 她听来听去总感觉像是小橘子,她因此而更喜欢停在路边欣赏小贩手中那朱红色的橘子,尤其是橘梗上还挂着绿叶的那种。 程刚无奈的笑笑,总是感觉她其实还像是一个孩子。 她无意中向他曝露了自己曾经很喜欢一个香港明星的隐私,程刚于是从此格外的替她留心关于这个香港明星的一切消息。 每当听说这个香港明星有新电影要上映了,他总是第一个排队去替她买票。 她拿到电影票之后的眼神总是那么的激动,她时常顾及不到双手捧给她电影票的程刚也一样是个男人。 但是据她所知,这世界上还没有哪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女人格外痴迷一个男明星而大发雷霆。 她对他们之间的爱是不一样的,不仅仅是因为他真实的出现在她身边,而另一个,只能真实的出现在大荧幕里。 所以,她越发的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痴迷起那个香港明星来。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记过他,只是迄今为止,这世界上除了程刚之外,还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她发现她心中一切的秘密迄今为止只有对他才有倾其所有和盘托出的巨大冲动,虽然她并不知道,那对她来说,到底是福是祸。 她痴心的向他讲述起她从前是如何疯狂的迷恋着那个香港明星的,在茉花新城随便一个小角落里的石阶子上,她第一次发现对她而言,茉花新城原来竟然是这么大的,她和程刚可以随时的淹没在任意一个石阶子上面,而永远不用担心被公司里的人发现,其实,若不是因为那一纸婚约,她为什么要怕被他们发现? 但是现在,她什么都不愿意顾及,什么都不愿意,她就是喜欢这样肆无忌惮的和程刚在一起的日子,因为那一纸婚约,反而更加增添了他们在一起时那让人欲罢不能的渴望和刺激。 她今生第一次作出这样的事情,虽然略微的晚了一些,但是,已经足以证明,这一辈子,她毕竟是没有枉来这世上一遭。 她知道现在丹江他一定又在电脑前和他的美人聊天了,他知道她并不熟悉网络聊天,但是从没主动教她,她忘不了他一面耻笑她不会上网聊天一面潇洒的在她面前点击着鼠标时眼睛里洋溢着的那得意洋洋的眼神。 不过她现在已经会了,是程刚教给她的,他并不吃惊她对网络聊天的生疏或者是一无所知,反而感觉到很是新鲜,渐渐的感觉到原来她是那么新鲜而又有意思的女人。 他让她坐在电脑前面,然后俯身站在她的身后,像是父兄一样的按着她的手腕指引着她用鼠标点击着五彩斑斓的电脑屏幕,他几乎忘记了她已经是一个快要完婚的女人了,他甚至都没有考虑她的身体里是不是已经有了另一个生命。 她只对他说过她喜欢先结婚再做夫妻,他竟然一点也没有怀疑她对他说的究竟是真是假。 当然,在那时候,那显然还一点也不关他的事。 然而现在呢? 英菊,不,现在已经是小橘子,但是也许,依然还是英菊,只是已经在无形之中渐渐的蜕变为小橘子而已。 冬天是菊花凋谢的季节,而且,也是它应该凋谢的季节。 所以,它即使凋谢了,也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没有,那一定会成为一个传奇。 她正在隐瞒着众人做一件不应该的事情,一个订过婚的女人,在和另一个男人,在寒冷的冬天里,享受着一生当中最甜蜜的时刻。 这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至少是对一个女人来说。 可惜这世界上却总是有这样一种男人,可以天经地义的引诱到一个女人去以身试法的去实施那些不道德的举动,而偏偏程刚他,就是一个这样的男人。 他是第一个带她去看电影的男人,不是陪她,而是带着她,在茉花新城里疯狂的搜寻着那个香港明星的电影。 这个香港明星从前的电影在电影院里已经看不见了,他因此而带着她在茉花新城里的音像店中四处奔波,他突然想到网上,网上应该可以找到这个香港明星的所有电影,他们于是整夜的在网吧里泡着,而且,是在单间,当然,程刚是有笔记本电脑的,但是似乎,英菊现在确是有些不方便去他家里。 她欺骗丹江说最近几天家里有事情要她处理,丹江也没有怀疑,更加没有询问,他大约是唯恐过多询问之后不得不浪费时间来帮助她处理。 他不折不扣的是个自私男人,只是同时又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对他无私。 英菊感觉到无奈,因为她恨不起他,这个几乎已经等同于是自己亲人的男人。 更何况,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一个纵使再不愿意承认也注定是无法改变的现实。 她深刻的发觉到自己已经是一个被束缚的女人,而且生来就是,救命之恩大于天,点水之恩涌泉相报,她已经被这样的优秀道德品质整整绑架了二十几年,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会有人在她最危难的时候恰到好处的救她于水火之中?因为锦上添花不算恩情,雪中送炭才能让她一辈子感恩戴德,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每当心情最失落的时候总是有人不失时机的给予她无限多的关怀和慰藉,因为人在失落时没有任何防范心理,心理防线极易被彻底攻破。所以任何人都有可能在她最危难和最失落的时候趁虚而入,继而是趁火打劫,原来她的半生中其实根本就从来也没有过朋友,她只是一次一次的被人以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名义狠狠的敲诈和利用。 但是,没有人相信她的,因为她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在瞪大眼睛虎视眈眈的团团包裹在她的四周,从头到脚的悉心窥伺着她,审视着她,以便于随时依据她的弱点和缺陷精心设计出一个棋局来对她物尽其用。 她那时候总是以为茉花新城里的人都像是疯子。 他们已经疯狂到了一门心思的以为只要主子赏了奴才一碗饭吃,奴才就必须要代替主子去上吊。 总之,现实中的人类,的确很容易被道德绑架,而正是那条青史留名的白蛇,她无形之中已经绑架了所有中国女人的道德。 因为她,忘恩负义成为了一个女人身上所最不堪背负的耻辱。 思考有时候可真不是个好东西,思考越多的人,反而越容易被那些吃人的道德束缚,而且,不得脱身。 真后悔没有让金姐当初将她一马鞭子给打成傻子,那样,她就会乖乖的待在她应该在的地方安分守己的像她的祖宗那样的活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不会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那么多不着边际的追求,那么多望尘莫及的渴望,她不会发现这世界上原来还有流星花园那样的生活,还有像那个香港明星那样的男人,更加荒唐的是,她竟然想到要去找他,去香港,那个曾经只在电视剧里见过的地方,有思想的人胆子就是大,她费尽心机的去地铁站里等着被星探发现,然后有机会成为这个香港明星的同事,但是却没想到最后却将自己给莫名其妙的拴在了李丹江这个男人身上。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她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如此让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所以她才决定如此疯狂的放纵自己,因为,她就要结婚了,再不趁机放纵放纵,以后就来不及了,结婚的女人更容易被道德绑架,甩了男人是罪过,被男人甩了,更是罪过。 这个世界就是那么荒唐,荒唐到一个女人美丽是罪,丑陋也一样是罪。 但是,她现在就是不道德了,老天又能拿她怎样,打雷劈死她吗?老师不是早已经教导过她从科学上说其实打雷就是一种自然界中的放电现象吗?被电死也叫报应?那丹江他又为什么要刻意递给她一条水淋淋的毛巾呢? 她忘不了那条水淋淋的毛巾,永远忘不了。 可是,忘不了?又能怎样,她现在毕竟不是还在好端端的活着吗?她即使死了他也不会为她偿命的,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他至少没有犯法。 她想这一定就是老天爷送给她的报应吧,她现在必须离开程刚,回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去,然后,每天为他洗衣煮饭,抚养孩子。 老天有意让她为了报答一个男人而被迫欠下另一个男人的。 她因此而更加珍惜程刚,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钟时间。 她像是小草珍惜阳光那样的珍惜着他,凛凛寒风中的,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每天晚上回到丹江身边的那个钟点现下成为了英菊人生中的最痛苦时刻,其实她知道,程刚就在外面等她,仅仅一墙之隔的外面,他就在那里等她。 他在等着她依照惯例的为丹江准备好夜宵,收拾好房间。 最艰难的是倚靠在丹江身边吃宵夜的那五分钟的时间,她越发感觉到自己接近和倚靠着的,对她而言,已经无异于一具腐臭的尸体。 她不知道现在正从容的倚靠在她身边的男人,他的心里,究竟爱不爱她,他不在乎她的死活,不在乎她的感受,没关心过她的家人,更没在乎过她的身体,若不是已经窥探出了他与李金蕾之间的真实关系,她想她现在一定正在办公桌前痛苦的疑心李金蕾肚子里的孩子的爸爸究竟是谁。 原来他竟然是一个那么的让人不放心的男人,但是为什么每一次她暗示他自己将要离开他的时候,他却又那样惊慌失措的乞求她留下,她每一次都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他如此强烈的楚楚可怜和苦苦哀求。 她知道他的演技很好,只要自己在他的视线之内,他就会时刻以一对能够引起她的强烈愧疚和亏欠的眼神死死注视着她,让她因为内疚而心甘情愿的为他付出,但是,为什么他不能就那样一直演下去呢?她淡淡的有些悲哀,反正人这一生,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如果真的能将假的演成真的,那它为什么就不能真的变成真的?只是,这个现在正疲倦的倚靠在她身边狼吞虎咽着滚热的宵夜的男人,他为什么却那么的吝啬于依照她喜欢的戏码演戏给她看呢? 他是不是真的已经在心里面攥死了她呢?他攥死了她是一个很容易被道德绑架的女人是吗?他攥死了她今生一定已经逃不出他的手心是吗? 英菊深深的有些好奇,因为,似乎,在她的人生中,还的确是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男人。 不过,既然已经到了午夜,那她现在理所当然的应该走了,而且,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走了,她知道他不会阻拦她的,更加不用担心他会跟踪她,这么冷的天气?他怎么会舍得委屈自己呢?一碗滚热的宵夜就能绑架住他了,所以,对于外面的程刚,至少是在丹江这里,她其实根本就什么也不用担心。 这恐怕是她迄今为止在李丹江身上发现到的唯一一个好处。 程刚一直就在外面等她,在离丹江的住所很近的地方,他当然是不在乎她那个已经订过婚的准新郎官的,他到现在还惦记着要找个机会揍他。 但是,“我们去吃火锅吧,”她在车窗里面幸福的说,终于可以远远的离开那具腐臭的尸体了,每当这个时候,她的脸颊上都会闪烁出一阵子的及其短暂的幸福。 程刚顺从的带着她来到一家通宵营业的火锅店,英菊微微的有些尴尬,总感觉到实在是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来打搅人家。 “没关系,”程刚安慰她说,“我们可以多付些小费,他们高兴,我们也方便。” “嗯,就这样吧,”她想了想说,“反正我保证,他们这辈子就只会为我们麻烦这么一回。”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什么?”英菊低头细数着桌子上拼摆的满满的菜蔬格外感动也格外好奇的问他。 “你记性真不好,”程刚听了之后微微笑笑,“咱们都在一起吃过多少次饭了?” “你真有心,当年在学校,追你的女生一定不少吧,”她绯红着脸,半开玩笑似的看着他说。 “是不少,”他微微的埋下头去,尽力的在掩饰着自己脸颊上泄露出来的绯红和尴尬。 “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想起来,她们其实都对我很好。” “那她们漂亮吗?”她问他,“是不是个个都是美人胎子。” “差不多,”他坦然的说,“十几岁的女人,哪有不漂亮的。” “嗯,要是南方的女人,是差不多。” “你很喜欢南方?”他问她。 “当然,那里至少比茉花新城暖和。” “那我过几天带你去上海吧,”他兴奋的说,“正好我爸让我帮他去上海处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她急忙追问,“不会又是去送狐狸皮吧?” “狐狸皮有什么不好?”他奇怪,“你怎么那么害怕狐狸?” “当然啊,在我们这里,狐狸可是仙人,谁家要是不供奉狐仙,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她急切的向他解释。 “可我们家是做皮货生意的,”他说,“什么仙也不会保佑我们这种人。” “不能改行吗?”她问他,“你不怕把女人都吓跑了?” “可是你也没跑啊?”他突然玩笑,“那十张皮我妈已经出手了,”他说,“我跟他说我交女朋友了,她把出手一千张皮的钱都交我手里,让我送你两条项链。” “啊,” 英菊的眼前仿佛一黑,大脑突然之间一片空白。 店外面深夜之中突然传进来一阵忧伤的呜呜呜的声音,是一只才刚满月的小犬,它显然已经是一只遭主人抛弃的小犬,英菊的眼神呆呆的,她的神经在刚才那一瞬间显然已经僵硬了很久很久。 小犬的哀鸣丝丝颤动着她的神经,在冰冷的寒冬,在寒冬的暗夜。 程刚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事,他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来,走到店外弯腰将哀鸣的小犬拦腰抓起,砰的一声撞开车门塞进车子,然后,自己也顺势钻进车子,“嚓”的一声点起一只烟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仅仅只是为了讨她欢心,讨她高兴,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她很高兴,至少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脸颊上洋溢出来的,是他在其他的女人脸上从没有见过的甜蜜,幸福,和高兴,但是,她现在又不高兴了,就因为那两条项链,那原本应该让世界上一切的女人都神采飞扬的两条项链…… 其实,真的有那么难吗?他默默的抬起腕子,伸到车窗外面轻轻的弹了一弹火星子上积压的烟灰,“离开他,嫁给我,”已经喷涌到舌头尖上的一句肺腑之言,看着她的眼睛,亲口对她说出来,真的有那么难吗? 十四 地下铁上 英菊默默将那只蜷缩在自己脚边的流浪小犬抱了起来,“为什么?”她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收留下它。” “你不会改变主意吧?”疾驰的高速路上,程刚的呼吸在温暖的车厢里面格外的铿锵,也格外的紧促,“不是你让我带上它的吗?”他说,“怎么,现在改变主意了,想把它再扔下去?” “你混蛋,”她说,“我可不想让老天爷打雷劈死。”她怀抱着小犬恨恨的看着他说,当然,是看着他的背影。 她始终是在这样无辜的看着他的背影的,始终如此,他的副驾驶的位置上始终是空的,始终都是,仅仅一步之遥而已,跨过去,真的就那么难吗? “老天爷要是打雷劈你,可真是不长眼了,”他手扶着方向盘冷冷的说。 “我要去地铁,” “干什么?”他问她,“你忘了宠物不能进地铁。” “嗯,我都急糊涂了,”英菊心烦意乱的胡乱应付着他,原来家里刚刚打来电话,父母双双病倒在家里,没有人管,所以她不得不立刻从公司请假回家。 但是,她却隐瞒了他,而且,隐瞒的滴水不漏,因为那本来就不关他的事,他没理由过问,或者说,是根本就没有资格。 她发觉自己已经开始有意识的想要躲避开他了,一个她所喜欢的,又对她很好很好的男人。 她感觉到自己已经再不能承受任何来自他身上的关怀和帮助了,因为,那是沉重的,沉重到今生的生命无缘承受的重量。 她要程刚在一个离家门有些距离的地方停住了车子,然后,命令他快走,赶快离开这里,因为她现在已经订婚的消息早就在槐树岭里散播开了,她无法想象如果大家不幸看见和她走在一起的却是另一个男人…… 自己的父母病了,英雄又不在家,李丹江是打死也不会出现在医院里的,恐怕就算是英菊病了也一样会是如此。 英菊觉得,自己要是有一天和李丹江他生下一个孩子来,这个孩子说不定长大之后只会是像只老鼠一样的眯起眼睛打洞。 李丹江就像是一只老鼠,一只这辈子只会在英菊面前眯起眼睛来打洞的老鼠。 而他的妹妹李金蕾也是一样,因为英菊不肯帮她带孩子,她竟然又转而去纠缠雪菊,希望雪菊可以从地下室里搬过去和她住在一起,每天帮她洗衣煮饭洗碗拖地,帮她梳头洗脸捏脚淋浴,帮她一起照料孩子直到幼儿园大班,理由当然是既然雪菊现在即没恋爱也没结婚,当然有大把时间用来照料她和孩子,在雪菊很温和的告诉她自己还有一个年迈的奶奶需要照料时,李金蕾竟然理直气壮的反问雪菊,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是老人重要还是孩子重要,到底是雪菊的奶奶重要还是自己的孩子重要,雪菊在公司里一个月只有三千块钱工资,自己在公司里月薪三万,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是月薪三万的人有价值还是月薪三千的人有价值,自己比雪菊高贵十倍,雪菊竟然为了一个活着浪费粮食的奶奶,放任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可怜兮兮的自生自灭…… 但是这一次雪菊却是少有的没有向李金蕾妥协,第二天就向李丹江递交了辞职报告,李金蕾知道之后一气之下竟然去医院里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因为她自己实在是不愿意浪费时间亲自来照料这个孩子。 但是英菊这时候可一点也没有要去给李金蕾送碗鸡汤喝的冲动,在医院里连日的奔波劳累已经突然之间让她拥有了一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深深的绝望的心情,因为她突然之间想起程刚,一个与她仅仅是萍水相逢的,却的确称的上是世间少有的男人。 他的确是那种男人,那种让女人一见就会为之心动的男人,所以,应该已经有太多太多的女人开始或者是正在对他心动了吧,或者是曾经对他心动过,但是,却没有成功。 更可怕的是,未来还会有多少女人一见他就为之心动?像他这样的男人,随时都应该有十八九岁的少女一见他就为之心动的。 而女人的成长速度毕竟是很快的,六岁,十六岁,二十六岁,三十六岁,毕竟也只是件一转眼的事情。 程刚只是一个暴发户而已,喜欢玩玩女人,并不稀奇,也许他天性喜欢玩各种各样的女人,那当然也包括小橘子这样的。 太少有的男人不可能是安全的,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在这世界上,究竟有多少女人,在悄悄的向同一个目标努力。 虽然自己和李丹江并没有结婚,虽然自己现在还算是一个自由身,但是恋爱和结婚毕竟不是一回事情,程刚爱她可以,但是在程刚的父母眼里,英菊到底能不能配得上自己这个单身至今的宝贝儿子? 春菊和她老公根本没有恋爱,只是被家人安排去了相亲,但是对于这样的相亲,英菊现在却终于要真心的泄露出一丝凝结在眼眶里的,最真挚的,羡慕与嫉妒的目光了。 那一缕目光在她的眼眶中黯然的凝结了许久许久,久的直到寒风吹落掉树枝上最后一片的碎叶。 她喜欢落叶,深秋的在西风的狂舞中纷纷飘落在她头顶上的深黄色落叶。 正因为如此,她才格外的讨厌滞留在城市里,她当初第一次的悄然对待程刚生发出的莫名其妙的好感也许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家在长白山上。 他让她想起雪山飞狐,想起每天搬个小小的凳子趴在电视机前等着看雪山飞狐时那纯真快乐的日子,那时候的茉花新城甚至还没有一座像样的大型超市,但是,也绝对不会有每天文质彬彬的流连在大型超市里的李金蕾和丹江那样的人。 也许程刚所代表的,仅仅只能是一种现实中的浪漫,最初或者是最后的浪漫,是将来要放在水晶瓶中慢慢去流连或者是回忆的,她的深深的隐匿在寒冬里的恋爱,被冷风凝结成泪痕的那种。 丹江一直没有出现在医院里,倒是一次次的打来电话催促她赶紧回公司上班,原因是他马上要休假了,但是领导临时发派下任务,如果英菊不赶回来,他就没办法休假。 英菊只是在电话里冷冷的说父母现在既然还在医院里,那她就绝对没有办法现在立刻就赶回去公司里上班。 丹江听了之后很是不以为然,质问她是打算和自己过一辈子还是打算和她父母,英菊知道在这个男人眼里,只有他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至少是对英菊来说,他需要英菊放下手中的一切立刻出现在他面前,他没想到英菊竟然会拒绝他,而且,是义正言辞的拒绝。 第一次遭受到如此严词拒绝的丹江顿时恼羞成怒,隔着电话破口大骂,“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他恼羞成怒的对着电话的另一端无所顾忌的哇哇大叫,“你以为你很年轻,很漂亮,很超凡脱俗,很会勾引男人?”他阴阳怪气的警告她说,“没有哪个男人肯心甘情愿养活你一辈子的,你配吗?离开你,这世界上有的是十八九岁的漂亮姑娘!” 话音未落,英菊已经愤怒的砸碎了手中的电话。 金姐在病床上看见了英菊在电话里和李丹江的争吵,责怪英菊不该在电话里对一个大学生如此的大呼小叫。 英菊知道母亲现在心中一定是还在惦记着那个很久很久以前的苏岩,但是英菊不得不义正言辞的提醒母亲,那个苏岩他现在应该也已经是当爷爷的人了,他这辈子都已经再不可能忽然有一天一脸微笑的出现在母亲面前了。 但是金姐却还在病床上强烈提醒着英菊,她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能被任何男人看上,都不容易。 但是英菊现在却打心底里以为如果现在真的是丹江已经看不上她了,那她现在反而感觉到自己正是求之不得。 只是,程刚呢?这个对待自己有如春风细雨一般的雪山飞狐似的男人,他真的爱上她了吗?或者,仅仅只是爱她,将她当作一只可怜的,受伤的小鹿一般的爱她,长白山上的猎人通常都会拥有着本能的,与自己的本行充满矛盾与撞击的同情弱小的欲望和冲动的,而最容易激发或者引诱他们的同情心的,往往就是一只在风雪中受伤的小鹿。 他们是在寒冬的风雪中热烈的恋爱上对方的,正如同那漫天飘雪的长白山上的孤独的猎人和受伤的小鹿。 而根据传说,每到第二年的冰雪消融,春暖花开的季节,猎人就会主动的将小鹿放归山林,还给它向往已久的自由。 他们通常都会以为只有森林才是小鹿深深依恋并且相伴终生的故土和家园,虽然寒冷,虽然危险,虽然饥饿,但是,它是不会感觉到痛苦的,它一回到森林就只会感觉到自己已经无比的幸福而且快乐,从森林中来,回森林中去,这是长白山上的猎人世代相传的对待爱的信仰和守则。 而他,一个家族世代依靠贩卖皮货为生的长白山上的男人,有谁会质疑,他就是那些放生小鹿的猎人的后代。 也许,是该到揉揉眼睛从梦幻中醒来的时刻了,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竟会被这样一个雪山飞狐般的男人爱上?那根本是不现实的,甚至是荒唐,他终有一天会将她像一只养好伤的小鹿一样放归生养她的故土去的,就像是他的先祖那样,当然,有些小鹿是会因为留恋猎人而故意舔开伤口继续装作是重伤未愈的样子而侥幸被猎人继续收留在身边的,但是那个时候,相信那双深深凝视着小鹿的充满爱抚的猎人的眼睛里已经或多或少的夹杂上了一丝深深的不忍和无奈。 爱不是施舍,任何女人都不能容忍在她所爱的男人的眼睛里窥探到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怜悯或者是无奈。 那么,既然注定只是等待着终有一天被他放归森林,为什么不索性自己悄悄的逃走,这样对他们不是都很好么?既然爱他,又怎么忍心让他终有一天对她心存愧疚? 而且,还有丹江,那样一个虚荣心无限膨胀的惟我独尊的荒唐男人,他会放过他们吗?爱一个男人,又怎会忍心放任他为自己无端涉险? 虽然,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留恋,但是,长痛不如短痛,不是经常听说这世界上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吗?一个那么稀有的男人,放开他,他今生必定会因此而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一切幸福,而那,注定是和她在一起所无法得到的。 所以,第二天,为了满足丹江要独自去海边附庸风雅的采风休闲或者是度假的热烈心情,英菊心甘情愿的答应要代替他加班加点的完成副总发派给他的任务,丹江感觉到很是满意,阴阳怪气的夸赞了英菊两句之后马不停蹄的走了,破天荒的没有命令英菊为他收拾行李,可能是担心英菊笨手笨脚的搞坏了他新近添置的那些价值不菲的摄影器材吧,不过没关系啦,反正现在在英菊心里,他至多不过是一具急待摆脱的腐臭尸体。 英菊当然没有闲心加班加点的为他处理文件,而且,就连上班时间也格外的显现出平日里并不常见的心乱如麻和心不在焉的诸多痕迹,同事们都在私下里窃窃私语的议论她是不是又因为不会讨男人欢心而和他们的主管大吵了一架。 但是,不幸的是,因为丹江这个主管的位置在公司里并不具诱惑力,所以至今也没有一个女人肯趁此机会玩弄心机趁虚而入。 这其实是令英菊最失望的。 她已经习惯了依靠老天爷来为她解决难题,然而这一次,老天似乎不想帮她。 下班的时间就要到了,英菊抬头看看窗外,纷纷扬扬的雪片漫天飞舞的在空中飘荡,下雪了,她感觉到她的心都要碎了,她能感觉得到她的心脏在身体里激烈的,痛不欲生的在默默的跳动,等待下班的时刻对她来说是很艰难的,格外艰难,因为,她不希望那一刻的到来,如果可以,她真的是很不希望…… 但是终究,她还是在漫天飘雪的停车场里,看见了一辆孤单的车子,他显然是已经在这里等待了很久很久,他相信他可以等到她的,就像他相信她一定不会丢下他消失一样。 “哦,很冷吧,”她在车窗外尴尬的看着他问。 “嗯,非常冷,”他匆匆的为她拉开车门。 “地铁,”她侧头倚靠在温暖的车窗上面。 “怎么,还是急着赶去医院?” “你怎么知道?”她的心里格的一惊。 “你瞒不了我。”他在反光镜里淡淡的说。 “那就停车吧,”她淡淡的提醒他说,“净顾着说话,地铁到啦。” 他顺从的将车子停靠在路边。 “可以走了,”跳下车子以后,她尴尬的别过头去,异常冷漠的命令他说。 “我陪你去,”他温柔的将双手笼罩在她肩上,试图将她的面容扳转过来,向着他的眼睛的方向。 “可是你的车停在这里,要罚款的。”她忍不住回头,终于以一股异常冰冷的眼神,冷冷的撞击上他的眼睛。 “罚就罚吧,”他不以为然的微微一笑,“反正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你用不着这么潇洒,别忘了那些钱是怎么来的?”这也许是英菊今生至死挥之不去的一个阴影。 “我又帮家里找了个司机,”他很认真的看着她说,“明天,我就要去一个小公司里上班了。” “你,你不用为了我……” “这样以后就能天天搭着你上下班了,名正言顺。” “可是,可是,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要告诉你,告诉你,以后,再也不要等着我了……我,我不需要!” 虽然艰难,虽然无奈,但是,毕竟还是攒足了勇气一口气说出来了,她感觉到好伤心,也好难过,所以,还不容他反应过来,她就已经一把挣脱来他的臂膀连跌带撞的疾速消失在地铁站的茫茫人海之中。 那天的雪下的很大,地铁站前的台阶上一片泥泞,汹涌的人流海浪般的规律而又杂乱的自地铁口中匆匆涌进,又匆匆涌出,那么滑的路,她会不会跌跤,会不会被挤到,甚至,被挤下站台,程刚不敢再往下想了,他一个纵身跨过雪白的护栏疾速向地铁站台俯冲下去,跌跌撞撞的在穿流的人群之中疾速奔跑,因为用力太猛的缘故,他感觉到自己的眼眶刹那间已经是湿湿的,一颗眼泪,已经在他的疾速奔跑之中悄悄的自眼眶中滑落,因为他看见站台上已经空了,她已经乘上了地铁,顺着隧道向着远离他的方向一路疾驰着呼啸而去,他预感到今生怕是已经再见不到她了,她不会再给他这个机会,因为他太了解她了,甚至比她自己还要了解,他总是能毫不费力的就一猜即中她脑袋里盘算着的一切心思,他时常为此而感到骄傲,但是,唯独这一次,他希望他是错的,他希望他侥幸没有猜对她唯一的一次心思,因为他知道,他已经爱上她了,真的已经爱上她了,茫茫人海之中,他发现,他现在真的已经是不能控制的疯狂的爱上她了…… 十五 无可奈何 英菊更换了手机号码,理由是之前那个手机号码中带了好几个不吉利的数字,让人心里很不踏实,而且她很快以照顾父母为理由从安河辞职了,李丹江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陪着她来到医院里来看她父母。 但是出乎意料的,李丹江的心思好像根本就不在英菊的父母身上,他一直在另一个科室里不停的向医生打听着有关哮喘病的事情。 英菊因此而在心里非常愤怒,发觉到这个李丹江他其实根本就不爱自己,他只是听说她家那里要征收了,才有意来接近她的,虽然当初他不知道她其实还有个哥哥,但是他很快就又从她嘴里知道了她哥哥有哮喘病的事情。 李丹江他现在一定是已经在心里打好了一个很精细的算盘,英菊的父母现在病了,哥哥又有哮喘,如果那三个人在征收之后很快死了…… 所以英菊坚决要求李丹江他现在立刻离开她父母的病房门外,因为她知道让他待在这里自己的父母可能会死的更快。 她现在已经非常坚决的想要和他分手了,他虽然有茉花新城户口,但是却真的是一点也不像是一个茉花新城里出生的男人。 而且他好像从来也没有带自己去他家里见过他的父母,而且在自己跟前也差不多是没有一句真话,就算他不是个骗子,和这样的人结婚也根本就是一件脑袋进水的事情。 谁知道在她的父母哥哥之后,他下一个是不是会盼着自己也早点死掉的呢。 英菊在愤怒之下在医院大厅里当众和李丹江狠狠吵了一架,像个没任何教养的泼妇一样让李丹江死了征收这条心,她不会嫁给他的,她家里因为征收得到的所有钱,就算是全都扔进大海里喂鱼,也不会让他见到一块钱的。 医院大厅里的所有人都在围观着她,但是她不在乎,她知道她这辈子已经再见不到程刚了,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个名叫李丹江的男人。 李丹江在医院里什么也没说,转身在英菊眼前消失的无影无踪,几天之后,他给英菊打来电话,说他希望和一个有气质内涵和生活质感的女人结婚,但是英菊哪里都配不上他,以后就不要再来无耻的纠缠他了…… 果然是为了钱和房子,英菊气愤,要不是因为听说自己家里要征收了,他应该是连正眼都不会看待自己一眼的吧。 英菊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了,他当初在地铁站里救过自己一次,自己就要因为那一次的救命之恩将自己的一切全都给他,既然这样,自己当时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的呢,要是当时救了自己的是那些穿着警服的警察,自己今天也不至于要一个人愤怒的面对这样的糟糕局面。 人本来就是一种很喜欢忘恩负义的复杂动物,因为在现实中,不知道该怎样去忘恩负义的人根本也没机会好好活着。 英菊由此知道,以后就算是去街上讨饭,如果在一户肯施舍的善心人家旁边五百米处挂着人民警察的牌子,那就算是爬,也要多爬上那五百米去人民警察那里讨碗饭吃,而不要去那户善心人家里讨碗饭吃,就算那户人家里没有一个像李丹江这样的人,一辈子被人要挟着报恩的日子恐怕也是会让人不舒服的很的,但是人民警察给你一碗饭吃,是永远也不会要你来向他们报什么恩的。 英菊气愤之下每天都去小酒馆里喝酒,而且是专门去那些看起来很像是雪山飞狐那个年代的小酒馆里喝酒,她甚至觉得自己在征收之后应该用那些分到的钱在槐树岭开一家木头窗子木头门的小酒馆,门上最好再挂上一条破旧的大皮帘子,那是雪山飞狐那个年代的小酒馆的样子,英菊宁愿这辈子都待在这个小酒馆里直到寿终正寝那天。 现在她的身边只剩下那只在雪夜里捡回来的小犬了,这只小犬名叫白狐,因为它现在确实已经出落成一只长白山上雪白的白狐了。 英菊从之前在安河里认识的几个同事嘴里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李金蕾四处说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被英菊和雪菊一起谋杀了的,英菊和雪菊明明已经答应帮她带孩子了,结果等她肚子里的孩子六个月了,两个贱女人又无耻的一起反悔了。 不过据知情人说,李金蕾肚子里的孩子其实是安河公司的总部云霄广告公司里一个高管被她在酒店里设计灌醉之后才有的,人家根本就不承认,还闹着要做亲子鉴定,李金蕾一听说亲子鉴定就给吓的赶紧找借口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毕竟安河公司虽然一直自负盈亏,但是这个公司的正规名字现在毕竟还是云霄广告公司安河分公司,虽然总部的人表面上不能任意插手安河公司的人事安排,不过想要解决掉这个李金蕾,最多不过一个电话的事情。 公司内部更有知情人说李丹江其实家境一般,他因为赌钱而欠下了高利贷,但是又不想因此而卖掉自己和父母的房子,所以才想要尽快和英菊结婚,到时候卖掉英菊的房子抵债。 槐树岭的人在听说英菊和男朋友分手了之后,都在背后议论纷纷的说英菊根本就没有一点自知之明,一个二十七八的女人还想着去嫁什么公司高管,人家能看上你哪里,长的不漂亮,又没念过大学,最多也就是比三姨家里那个疯子雪菊稍稍强上一些而已…… 其实说到雪菊,英菊感觉到自己现在确实该去雪菊家里看一看了,雪菊现在和自己一样也是个二十七八的人了,不知道她现在到底交到男朋友没有。 但是还没进雪菊的家门,就又听见三姨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口无遮拦的破口大骂,“整天就知道在家里写情诗,没男人要的烂货,自己考不上大学怪我没钱让你念,你怎么不自己赚钱去念啊,就知道在家里白吃白喝,连个正式工作也没有,瑞菊现在一年能赚一百多万,你连人家一个脚趾头都不如,秀菊现在一个月一万多,你呢,出去干了一个月才拿回来家里一千多块钱,简直是不要脸,因为赚不到钱,你也知道去菜市场挑最便宜的萝卜买吧,哈哈哈哈……” 直到英菊进了屋,三姨还是在那里一个劲的笑嘻嘻的耻笑雪菊没考上大学,没好工作,没男人要,走在街上没人搭理,让她出去买包盐都能将零钱数错,只能去干最没出息的猪狗不如的人去干的工作,原来在学校里天天帮人家补课,帮人家干家务,不念书了也天天去别人家里给人家干活,替人家办事,现在人家一个一个的都荣华富贵飞黄腾达了,谁还愿意再搭理她一眼,她在外面认识的那些人让她去帮他们在仓库门口把门看风,事后弄到手的好货却没分一点给她,白让人家使唤,她现在哪里还像是个人啊,就是人家身边的一条癞皮狗,去给人家端洗脚水都让人家给一脚踹趴下的不要脸的贱货…… 英菊赌气将雪菊给带出去散心,她们一起去了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去过的游乐园玩。 雪菊现在还不怎么会用手机,也不会用电脑,英菊带着她去电脑城里买了一台电脑给她,而且替她去电信大厅办理了联网登记。 雪菊的脑子不大好使,关于电脑方面的东西要从头开始学起,但是她显然对上网很有兴致,虽然根本对用qq聊天和网上购物的事情一无所知。 自从有了电脑之后,雪菊开始适应着用电脑打字,英菊好心提醒她直接投稿给出版社的希望其实不大,因为诗歌现在已经没人愿意看了,最好是先找几个网站,将这些诗歌给贴在上面,然后等着编辑主动来找你签约。 雪菊在电脑前一一的照着英菊教给她的去做,她的忧郁症在有了电脑而且学会上网之后总算是暂时的稍稍有了些缓解,然而很快,三姨就又开始用棍子打着雪菊去和男人结婚了,而且三姨选女婿的标准有些特殊,不管是大街上那些捡废品的,赌钱的,不务正业的,撒酒疯的,只要看起来身强力壮能够管得住雪菊,三姨都用棍子打着雪菊去嫁,三姨这辈子里最大的心愿就是要让雪菊嫁给一个每天将她往死里打的男人,看她敢不听男人话。 雪菊一直不怎么听三姨的话,这是三姨心中的一个最大愤怒,三姨一直以为是因为自己力气小,棍子打在雪菊身上不是很疼,要是换成一个力气大的男人,雪菊就会老老实实的跟这个男人去过日子,不会继续在村子里给她丢人现眼。 但是在雪菊幼年时三姨就经常将雪菊给剥光上衣拖到街上去打,她那时候怎么不觉得自己在丢人现眼? 但是英菊一直认为三姨她差不多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所以也根本不觉得有必要去跟她理论什么。 不过英菊确是在心里一直很好奇雪菊明明是主动递交了辞职报告的,为什么李丹江他却在公司里大肆宣扬雪菊是因为违反公司纪律被他给开除掉了…… 雪菊很委屈的说是因为如花谷那场特大山洪,死伤数百人,公司特意为那些死伤的人举办了追悼仪式,但是她在追悼仪式开始时故意躲进了卫生间里,李丹江因为这个当面撕掉了她的辞职报告,说她从公司走人可以,但是必须是被开除,不能是自动离职,不然他没办法向全公司的人交代。 “哦,一个悼念仪式而已,就几分钟时间,其实没必要不参与吧,”英菊感觉到很是不解。 “可是,可是那场山洪和我没关系啊,那些在山洪中遇难的人又没有一个是我亲手杀的,我为什么必须要参加他们的追悼仪式?”雪菊一样感觉到非常的不可思议。 “可是大家都参与了啊,这个和是不是你杀的这个问题没什么直接关系吧,” “就是因为大家都参与了,我才不能参与,因为我想要写出来最美的情诗,必须每天都和别人做不一样的事情,想不一样的问题才行,”她说。 “这个问题,好吧,先不提了,反正那个李丹江也不是什么好人,”英菊虽然心里气愤李丹江对雪菊的所作所为,但是转念一想,不管是辞职还是开除,雪菊都不应该继续再待在商场里打工了,她现在这个样子,万一有人趁机将雪菊给骗去很边远的山区里卖掉怎么办,而且雪菊家里也很快要征收了,家里只有一个疯奶奶的雪菊现在确实是更加不适合再继续在社会上那样显眼的招摇过市。 而且当初在安河公司时英菊可是亲眼看见李丹江手下那些个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在追悼仪式上眼圈微微红了一红之后很快的就又在餐厅里眉飞色舞的嘻嘻谈论着如花谷山洪中的一切新闻八卦的了,想起他们在餐厅里那一脸笑嘻嘻的样子,英菊感觉到雪菊她既然该捐的钱捐了,在洪水中遇难的人里也没有一个人是被她给亲手丢进山洪里面去的,所以雪菊她想要在哪里哭哪里笑有谁还能管得着呢,现实中又有谁真的会为了一个陌生人的死伤心落泪的呢,怪不得九哥当初靠着去给人家里哭丧都能养活秀菊娘俩,在追悼仪式上装出一副很悲痛的样子本来就是很容易的,李丹江他在追悼仪式上还一直都是眼圈红红的呢,但是一转脸就又像是一只老鼠一样的开始拿那些灾区的人取乐寻开心了,所以英菊由衷的觉得雪菊她根本就没有任何必要再去搭理现实中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 她让雪菊安心的在电脑前写诗,就算是不能卖到什么钱,对缓解雪菊的忧郁症多少也是会有一些好处的,而且她可以背地里以帮雪菊在网上开淘宝店为名每月给雪菊一千多块钱用来应付三姨,她的积蓄本来也不是很多,只能帮雪菊到这里了。 其实英菊也知道雪菊她再继续在电脑前努力的写多少情诗都已经是再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她本人的身上没有任何卖点和噱头,没多少人会对她写出来的情诗有兴致的,而这个行当里面的一切事情英菊又根本不敢向雪菊她透露出来一点半点,生怕刺激到她,让她好容易才稍稍缓解一点的忧郁症又再度复发,总之,她知道雪菊是没有任何希望成功的,但是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瞪眼看着她在电脑前声泪俱下的敲打着她冥思苦想出来的每一句诗词。 十六 橘子熟了 槐树岭正式改名叫做梧桐镇了,这预示着征收的事情现在真的已经是要开始筹备了,村子里出现了很多谣言,七姐和她男人分家了,因为心里头有了别的男人,大家怀疑那个男人就是哑巴,金姐听见了,一蹦三尺高,当众抖落出七姐分家是为了房子,分家之后能多向公家要一套房子。 英菊没心思去管什么征收的事情,她现在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在心里面想一想程刚他了,兴许他现在已经找到了一个又漂亮又大学本科毕业的女孩,然后很快的和这个女孩子结婚生子成家立业了。 兴许很久很久以后,程刚也会成为英菊心里那个要用一辈子去回忆的苏岩。 英菊现在还是每天都在半夜里梦见自己去念大学了,但是老师讲的课程,她一个字也没有听懂。 她在恶梦中惊醒,发现原来是身上的被子滑下去了,白狐就在她的床下,贪玩用嘴扯了她身上的被子。 英菊现在成为了村子里的笑料,因为她没有念过大学,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竟然没有念成大学,又不是考不上,兴许真的是被那个香港明星给耽误掉了,其实英菊现在心里清楚的很,自己现在就算是还在心里疯狂的喜欢着那个香港明星,也只不过是在疯狂的喜欢着曾经的,那段疯狂喜欢着这个香港明星的疯狂日子,她只是在用这个香港明星来悼念自己已经再不可能回去的少女时代而已,她现在都已经二十七岁了,十七岁的日子,已经越来越不应该去浪费时间拼命回忆的了,自己这辈子还能怎么样呢,找份稍微稳定些的工作,找个老实可靠的男人将自己赶快嫁了。 她从来没有羡慕过春菊嫁给了一个月薪过万的电视台记者,因为英菊知道春菊她现在已经离婚了,自从过了门之后,她的婆婆对待她的态度差不多就像是皇太后对待一个自己最不喜欢的妃子,春菊她为了老公的面子就只能在家里一个劲的忍着忍着,但是到了最后,却还是因为没有忍住和婆婆动起手来。 春菊家住的小区里新近为业主们争取到了一份福利,每家都被在自家楼下分配到了一个永久免费的停车位,但是偏巧,本该成为春菊家停车位的那块地方在开发商的产权上出了些问题,因为只涉及到了春菊一家,没什么太大影响,所以大家就全都对这件事情撒手不管了,春菊的老公没办法,只好每天都将车给停在小区门口,每天走十几分钟路程去小区门口开车。 这本来也是件很平常的事情,春菊的老公也没有在乎,就当抽空锻炼身体了,但是却不停的有人在春菊的婆婆跟前说为什么小区里所有人家都有停车位,就你家没有,是不是你们一家人的人品不好之类的闲话,春菊的婆婆听见了当然是很生气的,就在家里一个劲的骂春菊是丧门星,自打她嫁进来之后,家里就没出来过什么好事。 春菊以为那是小区里的人嘴贱,没有办法,忍一忍也就算了,偏偏没过几天,春菊的婆婆被小区里的一只宠物狗给咬了,本来是该让宠物狗的主人带着婆婆去打疫苗的,但是没想到宠物狗的主人却当众指责春菊的婆婆他的狗不要别人专咬你,肯定是因为你人品不好,他的狗专门只会咬人品不好的人…… 春菊的婆婆在回家之后就气愤的从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滚热的开水顺着春菊的头上直直倒了下去,春菊的脸被开水烫的起了水泡,赶紧的去医院里敷药去了,结果她老公回家之后,她婆婆趁机说春菊不带她去医院打疫苗,存心想要将她害死。 春菊的老公后来带她婆婆去医院里打了疫苗,但是却在医院里和春菊大吵一架,春菊气愤之下动手打了婆婆一巴掌,竟然被她老公在医院里就当众打了一顿。 春菊那时候本来是已经怀孕了的,一气之下就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和她老公离婚了,在家里养好身子之后就又马不停蹄的和一个公司里的部门经理谈上了恋爱,那个男人对她很好,虽然人长的有些胖胖的没有之前那个扛着摄像机的记者那样帅气逼人,但是她也已经很知足了。 不管怎样,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还能嫁到这样好的男人,她要是还不知足,那简直就不算是个神经正常的人了。 但是春菊她毕竟也是念过大学的人,她这辈子是决计不可能去和李丹江这样的男人谈恋爱的,不管英菊相不相信,念过大学的人在这社会上遇见坏人的机会总是会比没念过大学的人要少的多的,英菊一直以为,如果自己也是个念过大学的人,当初就根本不可能会遇见李丹江的。 为了这个男人,她放弃了程刚,因为她知道一个赌徒在没钱让他继续去赌时能够干出些什么,她不能因此而牵连到程刚他的,决计不能。 但是没有了程刚之后,好像是一切全都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英菊懒怠出去再从新找份工作,所以就每天漫无目的的在村子里四处转转。 四月的茉花新城一直在下雨,今年的雨水来的格外的早。 白狐现在已经飞速的发育成一只雪白而又健壮的成年大犬了,它每天摇着尾巴兴高采烈的围着英菊打转。 英菊现在已经越发与年轻时的金姐相像了,怪戾,孤单,每天活着的意义只是与自己脚边的小犬相依为命。 她没有以前那么爱漂亮了,但是,依然很在乎自己的身材和体重,虽然深知世界上任何的美丽都是无条件的牺牲兑换来的,她还是坚持节食到在餐桌前饿的奄奄一息的临界状态。 纵然如此,她还是时常发觉到镜子中的自己竟然已经臃肿到如此的不能忍受的地步。 她已经很久很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她每天按时为金姐端茶倒水,伺候晚饭,按时为哑巴洗脸擦身,更换衣服,雨后的第一缕阳光透过斑驳的窗棂照射进他们相依为命的古老屋子,那样安详,那样宁静,英菊被雨后的阳光照射的浑身上下懒洋洋的,她横卧在窗棂前的台阶子上,追忆着幼年时金姐将她按在台阶子上在暖暖的太阳光下给她掏耳朵眼时的前尘旧梦。 那其实是个很好的时候,槐树底下经常会坐着一个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打着拨浪鼓吹糖人的爷爷,让他吹什么他就能吹出什么,那时候她以为那个爷爷简直是天上的神仙掉下来的。 那时候这世界上其实什么也没有,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只有一根橡皮筋,几颗玻璃弹子,幼年的英菊其实除了一台电视机之外与一百年前的黄毛丫头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的区别,她没必要在十四五岁时就必须要嫁给一个她从来没见过面的男人。 她因此而一度认为自己生活的很美好,非常美好。 她深刻的记得老师灌输给她的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传统美德,但是不幸的是,老师却并没有告诉她传统中一切有美德的人最后都不明不白的掉了脑袋。 她后来有幸从电视机里了解了一切。 街巷里偶尔还能看见黑漆漆的爆米花的火炉,还有旁边那使劲摇动炉子的黑漆漆的爆米花的爷爷。 她现在已经懒于再伸手拨动电视机的遥控,因为她已经对街巷外的那个精彩的世界再也没有了幼年时的冲动和感觉。 她现在每天只是怀抱着她的白狐,痴心的坐在街巷的一角里百无聊赖的欣赏着街巷中热闹的一天: 她看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妹妹在自家门外不停的抱着孩子在和前夫吵架,他们离婚了,听说是十八岁结婚,十九岁生儿育女,二十岁就开始闹离婚,今年她二十一岁,听说已经办好了一切离婚手续,但是因为她当年是用假身份证结的婚,所以现在不得不又去找那个三年前为她做假证的人。 英菊很羡慕那个不知名的小妹妹,因为她离婚了,却得到了孩子,英菊现在其实也正是一个希望自己能够独自拥有一个孩子的女人,但是偏偏,女人都是必须要先有男人才能够有孩子的,而一个身边没有男人的女人,在这世界上其实一直就是举步维艰。 其实槐树岭没有男人却有孩子的女人是很多的,她认识的柳叶,就是其中一个。 柳叶就是被她妈妈收养来的,街巷中除她自己之外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个秘密,不过既然她不知道,别人也就没有理由刻意告诉给她,因为不管她是谁,在街巷里,她无非是个人,活在世上,也无非是草木一秋,她今年刚十八岁,几天前,刚刚失恋了,哭天抹泪的闹了几天,伤心够了,就一个人去街边的黑网吧里上网,她兴致勃勃的向街巷中的人们炫耀她新近刚刚结识了一个叫做白狐的网友,但是,她却并不知道那个网友其实就是街巷中的英菊。 她向英菊哭诉她经常被性骚扰,英菊告诉她那是因为她长的还不够漂亮,因为一个漂亮的女人遇到的至多会是情骚扰,而性骚扰,只要不是个丑陋的男人,这世界上谁都会经常遇到。 柳叶很不服气,声言自己绝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因为她是她妈生的,而她妈妈,她敢断定,她一定会是这街巷中最漂亮的女人。 她兴致勃勃的向英菊讲起她的妈妈,她很惋惜妈妈的美丽至今没有被街巷中的女人见过,因为她很少出门,她一生都将自己关在屋子里骂街巷中的孩子是野丫头,野小子,她不愿意出来见人,据说是因为柳叶的爸爸,十八年前抛下她悄悄的走了,没有结果的恋爱,让她从此一撅不振,终日躲在屋子里面没有任何意义的痛苦,伤心。 柳叶庆幸她们还有外公外婆为她们遗留下来的一间小小的旅店,她说她很早就开始独自支撑着她们那个让她时常感觉到痛苦压抑的小小旅店了,那让她受了很多苦,可恨她的身后竟还有同龄人投掷来的那么多妒忌和羡慕的目光,因为如果有一天她嫁人了,那个旅店至少还可以算作是一笔相当丰厚的嫁妆。 那让柳叶她又想起来她的初恋男友,那个没良心的。 英菊后来亲眼看见柳叶跳起脚来狠狠的扇了她的初恋男友几个大嘴巴子,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扬长而去。 她今年才十八岁,一个多么令人神往和羡慕的年纪。 然而她却仍然在拼命的羡慕着街巷里那些十四岁的女人,因为她经常被那些十四岁的女人嘲笑她已经太老太老了。 年纪是一个女人最致命的弱点,现在才知道,是不是,真的已经有些晚了? 然而在街巷中,男人的衰老,似乎也一样可怕。 街巷中已经很少见到当年到雪姨的饺子馆中吃饺子的人了,唯一还建在的只有那个走到哪里都吹嘘他当年是怎么在张家口的深山老林里一个人斗败了七只夹着尾巴的野狼的民兵队长,他很凶悍的,倘若在走路时一不小心与他迎头撞上,他会很怒气冲冲的冲着人大骂,“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打过仗的,想当年,上过刀山,下过火海,是最伟大的。” 英菊相信他说的都是真话,因为如果不是一个打过仗的,想必也不会拖着一把近百岁的年纪却依然能在街巷里健步如飞。 雪峰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功的精英人士了,他新近丧父,据说是因为当年为了供他去外国读书而拼命赚钱,因为劳累过度突然就那么无声无息的死了,一点征兆都没有,雪峰他想必是很伤心的,因为他的额头上已经一夜之间被雕刻上了一抹深深无奈的岁月的痕迹。 九哥这几天总是趁着雨过天晴骑车载着他的儿子悠闲的在街巷中散步,他的儿子其实是个傻子,而且因为是他在外面和另一个女人生的,所以一直都没怎么在村子里出现,甚至于,连秀菊都一直不知道这个儿子的存在。 英菊总是看见他小心翼翼的将儿子从单车上搀扶下来,然后走到路边的烧烤摊上为他买上一碗豆腐脑喝。 街巷中再没出现过瑞菊的身影,她现在只怕正和老公孩子一起在马尔代夫度假。 瑞菊的表姐常青倒是时常出现在街巷之中的杨柳梢下,她总是在那里唱歌,日夜不停的唱,纵使没有人听,也坚持不懈的在唱,又是一个想当明星想疯了的女人,不过疯了也好,等清醒过来时,也就活不长了。 她不是英菊看见的第一个因为理想破灭而精神失常的人,第一个是英菊的同桌余威,小时候时常欺负她的那个坏坏的男孩,一生的梦想就是当上香港警署的皇家警司,理想破灭之后,街巷中自此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皇家特警巡逻队员,只是不知道他的那身淡绿色的香港警服是从哪里来的。 古老的街巷就这么一天一天的上演着一幕幕荒唐至极的真实故事,因为真实而着实的让人感觉到踏实,舒心和安静,就像双脚日复一日的踩踏在坚实的土地上那样一如既往的踏实,舒心和安静。 街巷中也有贫苦的人,每天到菜市场中去捡拾菜叶充饥的贫苦的人,但是,只要每天低头看见泥土中纤细的小草懵懵的伸出嫩芽时,那清浅的绿色顿时就让人拥有了抑制不住的生存的希望,即使是对一个在菜市场中捡菜叶的人。 哥哥英雄终于回来了,四月是个多雨的季节,英菊看见哥哥的头发又乱了些,皮肤又黑了些,不再如从前青玉般透明,他一把推开英菊,迎头倒在床上,坚硬的线条纯洁的雕刻在街巷淡青的天空里面。 英菊一个人躲在门外,疯狂的偷窥着哥哥,她的心里是很不安的,因为她感觉到哥哥这次的归来很透着些从来没有的古怪。 他在床上反复的摆弄着一个女人的照片,一个很年轻的女人。 几天之后,他终于扬着脖子向金姐宣告,他交女朋友了,过几天就带回家里来见过金姐,金姐眼睛虽然已经看不清了,但是依然攥着英雄的手腕手舞足蹈。 英菊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她渐渐的感觉到自己在这个家里越来越凸显的有些累赘和多余了。 她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随时准备着被哥哥和新嫂子扫地出门。 她现在倒是突然之间有点理解那个想当明星的疯子常青了,因为她此时正在忙于为自己从新找个新的住处,而成为明星之后,唯一的好处就是走到哪里都有个地方睡觉。 春菊向她抛掷来了一股浓浓的热情,热情的邀请她搬过来与自己同住,当然,顺便麻烦她帮自己照料一下即将出世的孩子。 凤菊也同一时间向她发出了最真挚的邀请,因为她此时也将迎来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同时发出邀请的还有她从前的同学,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的同事,英菊知道她们都偏巧拥有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资源有限,物尽其用的,一个稀有的单身剩女的有限资源,竟然同时引诱来那么多准妈妈的蜂拥争抢。 英菊的新嫂子名叫莎莎,暂时和英菊相处的还很不错。 莎莎比英菊要小上几岁,自以为自己现在还正是一个青春年少的年纪。 但是英菊却知道,青春原来真就只是一个虚无的玩笑,其实,本来就是,一晃而过,虚无缥缈,引诱你在它身上倾注下自己一生的赌注,然后,却发现,它已经走了,再也回不来了,它没有办法对你的后半辈子负起一点点它应该担负的责任。 它不能给你房子住,也不能当饭吃,她只会让你被还没有经历过它的人理直气壮的嘲笑你已经衰老。 青春是个梦魇一般的怪物,它始终是让人疯狂的膜拜人一生都只能为了青春活着这一荒唐的教条。 而更不幸的是,英菊对青春的膜拜却至今只停留于流星花园。 人仿佛必须要那样的活着才可以被称之为人,否则,这世界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制造出来一个像丹江那样的疯子。 英菊其实从来也没有在意过丹江他是个穷人,她在意的只是他是个十分渴望钱的穷人。 家里不停的来人给英菊提亲,但是差不多都是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的男人,七姐更是想要英菊去嫁给一个她自以为会让英菊很满意的男人,虽然那个男人他今年已经有五十多岁了。 金姐气的跳起脚来大骂七姐,“一准又是她死了婆娘的本家亲戚,我们姑娘还不到三十呢,去给个半截子入土的糟老头子续弦,她也敢张这个嘴……” 看来年龄不单单是女人的弱点,男人年过五十,与女人年过三十的待遇不是如此相像的吗? 为了躲避纷至沓来的提亲,英菊时常到街边上去看橘子。 现在不是橘子红了的季节,但是她的生命,却已经红了。 橘子迟早是要红的,橘子红了的季节,迟早要到。 但是,她却已经等不及了,在茉花新城阴雨绵绵的酷热季节中,她疯狂的走遍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寻找已经红了的橘子。 橘子红了,就该摘了,因为再红一点,就要烂了。 她知道她的橘子已经红了。 十七 冬去春来 雪菊现在已经彻头彻尾的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宅女,除了每天早上去菜市场里买菜,村子里的人几乎就再见不到她轻易出来家门一步了,她不知道她上学时在心中痴心暗恋过的雪峰已经从国外回来槐树岭了,只是应该待不了半年时间又要回国外去,他现在已经在国外买了房子,而且还结了婚,这次一走,恐怕就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英菊满心犹豫的去雪菊家里找她,想要将雪峰现在就在她身边的消息告诉给她,没想到雪菊她现在却根本没任何心思来努力想起雪峰他到底是谁,她现在正哭着喊着要一个人去深山老林中的一个山洞里很安静的死去,不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丝她曾经活着的痕迹。 英菊听了之后大惊失色的问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是不是三姨她这几天里又开始发疯发的很厉害了。 但是很快,英菊就知道,事情竟然比三姨发疯要麻烦的多,因为雪菊在如花诗歌网上连载了将近八年的那二百多万字诗歌,竟然一夜之间在雪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删除的精光,而雪菊的电脑偏巧在这时又坏掉了,电脑维修店里的店员将电脑格式化之后,她电脑里的存稿全都丢了,雪菊是在一个多月之后才后知后觉的点开自己的网站账号,吃惊的发现了这一大惊天麻烦,也就是说雪菊将近八年来的二百万字诗歌存稿,现在全都没有了,而且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英菊尝试着帮雪菊将电脑给送去数据公司里做了一次数据恢复,最后也只勉强恢复出来一百万字左右,另外那一百万字,估计着是再也找不回来了,英菊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时雪菊才承认自己在qq里和如花网站的主管吵过架,想要解除已经签约的合同,但是因为合同不到期,无法解除,雪菊一气之下在网上四处发帖子说如花网站坏话,网站一气之下和雪菊解除了合约,然后在没通知雪菊的情况下将她的二百万字诗歌完全删除,偏巧这时候雪菊的电脑坏了,阴差阳错的,那损失掉的一百万字诗歌文稿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虽然那二百万字诗歌英菊她也看过,以为并没有什么太大商业价值,但是对雪菊来说,那损失掉的一百万字诗歌文稿是比自己的命还要珍贵的,就算是现在屋子立刻要塌掉了,她也会在逃出门去之后又急匆匆的跑回屋子里来抱走自己的文稿。 现在正是三月,青青的嫩草从马路边上悄悄冒出嫩芽,所以雪菊这时候的心情还算是很好,至少她还在一心等待着自己那一百万字诗歌文稿找回来的那天。 春天马路边上悄无声息的冒出淡绿色嫩芽的小草和文稿总有办法被找回来的执着念头,现在就是雪菊她可以在这世界上多活上一段时间的最后希望。 所以,春天真的是个值得去爱的季节,至少看见春天马路边上的嫩绿色小草,雪菊她,已经算是很幸运的活过了之前那个阴冷冬天,她现在至少已经活到了马路边上的青草已经悄悄冒出嫩芽的季节。 但是在之后的日子里,雪菊的心情一直不好,大约是听说雪菊家里也要征收了,李丹江又兴冲冲的跑来追求雪菊,他一个月前刚刚和李金蕾因为合伙私贪公司里公账上的钱款被公司正式开除,一起被开除的当然还有李金蕾,但是对于这两个人来说,在茉花新城里很快找到一份新的事情做并不是一件难事,李丹江很快故技重施,将雪菊给介绍进了自己的新公司,然后就开始在雪菊面前摆出来一副唯一能够拯救雪菊的救世主做派,好像没有他和李金蕾,雪菊就一定活不到今天一样。 英菊这时并没任何立场阻止雪菊嫁给李丹江,而且像雪菊这样单纯的人也一定没任何办法抵抗李丹江在她面前的纯熟演技,所以仅仅一个月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而且在村子里的人眼里,雪菊能够嫁给像李丹江这样的男人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不过英菊知道,李丹江他决计不会是一个能让雪菊在结婚之后多幸福的男人。 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自从雪菊结婚了,英菊就彻底变成了和雪菊一样的宅女,村子里的人很少再看见她从家门里出来,雪菊是英菊在这世界上唯一的朋友,她结婚了,英菊感觉到从此以后,自己的生活真的已经有些不一样了。 她开始变得很现实,去菜市场买菜时在菜摊子上挑挑拣拣的,像是一个对菜价非常斤斤计较的粗糙妇人。 她在外面很随意的找了一份工作,开始和从前那些她很不理解的同事一样的在公司的餐厅里斤斤计较着自己每天的加班工资。 她现在偶尔还能在大街上看见雪峰,雪菊这辈子里曾经唯一痴心暗恋过的一个男人,他在大街上非常骄傲自豪的开着自己那辆价值几百万的豪车,车子里是他的漂亮老婆和几个可爱的孩子。 他现在已经不大认识英菊了,所以英菊以为,他现在也一定已经将雪菊她给彻底忘了。 只是那又能怎么样呢,当橘子又已经红了的时候,她就真的已经二十七岁了。 二十七岁的英菊再不愿意在街上看见那些青春年少的男男女女和蹦蹦跳跳的小孩子,更不愿意看见那些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去上学的学生,因为那些人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笑容会无时无刻提醒着英菊她没有念过大学的悲惨现实,而这个现实在雪菊结婚之后,更加让她感觉到自己简直就是这世界上唯一的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奇异怪物。 自从苹果手机流行起来,笔记本电脑就彻底失宠了,虽然英菊现在已经能够很熟练的操作苹果手机和在网上购物甚至是兼职,但是却还是整天被人耻笑一个没念过大学的女人,倒是想不去做兼职呢,但是除了去当兼职,她这样的无用废物还能去干些什么。 其实梧桐镇上没念过大学的女人很多,秀菊就是其中一个,但是秀菊现在是培训学校里的一级古筝私教,没人胆敢看不起她。 所以英菊现在其实已经感觉到那个李丹江他说到底也真的是没什么可让自己气愤的,他不过是个人,自己本来也不该那样惧怕他会伤害到程刚才对,因为真要动起手来,他也未必会是程刚这只雪山飞狐的危险对手,因为程刚之前无意间提过他曾经练过散打。 她只是太爱程刚,舍不得他受到一点点牵连和伤害,自己并不是雪菊那样一辈子只活在自己的幻想和浪漫中的女人,她是不相信什么三生三世之类的鬼话的,也不相信什么一个男人是可以被你亲手杀掉之后再放在心里去慢慢回忆的这样的胡言乱语,更不相信什么玉碎瓦全,她只是想要他这辈子能够在他自己家里平平安安的活着,一直平平安安的活到顺利当上爷爷那天。 她其实根本不希望他是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除暴安良惩恶扬善的雪山飞狐,如果可以,她宁愿他只是一只躲在父母翅膀下一辈子养尊处优的滚胖肥鸡,就像是她的哥哥英雄一样。 因为有了新嫂子,英菊现在正考虑着要从家里搬出来住,成家立业之后的英雄与英菊可能就再没什么关系了,他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与他有关系的只剩下他的老婆孩子,人长大了之后总要被独自丢弃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一个没有父母和兄弟姐妹,只有老婆孩子的世界,孩子长大了还会继续娶老婆,生孩子,到时候,这世界上就只有你生出来的人,而再没有生出你来的人了,这样的世界,这么快就来了,快得深深的让人有些不安,恐惧。 英菊知道如此生老病死生生不息的生活其实只是因为缺少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所致,只有那样的恋爱才能恒久的挽留住只有在怀念中出现过的从前的世界,除此之外,人的一辈子其实是什么也没有的,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牵挂,牵挂一切的可以让她微弱的施舍出一点点爱的感觉的人,而偏偏人本身,却是无论如何牵挂也注定不能长久的,感情本身,原本就是让人对这个嘈杂的世界深深的感觉到一丝惶惶与不安的最不稳定因素。 十八 人在黄昏 “古镇的日子越来越美好了,”街巷中每个人都在如此诉说,但是,那美好却似乎一向与英菊不大相干。 可笑的是直到现在丹江还偶尔会发个短信来关心她,“我们永远是朋友,如果有一天你飞黄腾达了,可一定要记得我们曾经……” 人类有时候看起来,的确是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一种动物。 她于是更加痴心的宠爱她脚下那只雪白可爱的白狐。 她的白狐经常在她的脚下伸爪拍打着地上的碎叶。 看见碎叶,英菊微微的动了动心,叶子落了,又是秋天了,橘子终于红了的季节。 听说橘子红了的时候,深山里的白狐会变成人,当然,那只是传说中的事情罢了。 很多年很多年以后,自己也一样就只是个传说中的人罢了,就像传说中的九叔叔,传说中的水蛇腰。 人有时候的确是经常感觉到活着很没有意思的,然而再怎样没有意思的生活,也总归还是会偶尔出现一些让人快乐的事情。 那个曾经被英菊疯狂喜欢过的香港明星在大银幕上沉寂了几年,现在终于又有新的电影要公映了,虽然传言说他即将离婚,但是而今的英菊,已经再不屑去浪费时间追逐他那些真真假假的花边新闻。 但是,她还是很喜欢这个香港明星的,很喜欢痴心追随他即将公映的任何一部电影。 电影票的价格很昂贵,而且,因为她是独身,所以无法享受情侣套餐的诸多优惠。 这是那个香港明星突发奇想恩赐给世界上一切情侣的一份小小礼物,但是,世事无常,英菊如今却已经再也无缘得到。 于是她独自去影院门口通宵排队购买了全票,人得心疼自己,她独自一人端坐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欣赏完了她心目中的这个最有资格被称之为明星的男人所深情诠释出的又一个银幕上的白马王子。 人得自己心疼自己,第一次在八卦花边上发现这世界上原来有他的时候,她仿佛还是个孩子。 十几年的时间过的很快,真的是很快,这个香港明星现在也一样已经不年轻了,真的是不年轻了,他此时也正在与世界上一切的不再年轻的明星一样,惶惶不安的眼见着青春年少的明星一个一个的在他的眼前出现。 他们就像是地下里钻出来的似的,不知不觉的,已经悄然侵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原本属于他的空间。 他毫不讳言他现在确实已经感觉到生存的压力。 他从不忌讳他的压力其实一直很大。 他现在已经早就非复往昔那绚烂夺目的天皇巨星的风采。 时间终于已经渐渐的将他拉扯下曾经的让人顶礼膜拜的不老的神坛。 英菊惊异自己曾经竟然会天真的以为今生其实就是在为他活着。 她突然之间开始越发的对自己曾经的痴迷感觉到不可思议。 她于是开始深深的嗤笑自己,嗤笑自己为什么要气愤丹江,恐惧丹江,他无非是个人而已,她难道后半生真的要只为记恨他活着? 然而是不是只有气愤才可以证明她现在还活着呢?电影终于要散场了,秋天的强烈的阳光突如其来的打在身上,半冷半暖,很让人悲伤的一个季节。 然而也只有在这样的季节里,橘子才终于红了。 英菊决定从此再也不去气愤丹江,就像是他从来也没有在她的生命里经过。 黄昏是个回家的时候,但是她现在,却已经越来越不喜欢回到曾经的那个天经地义的家里。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很久很久以前的黄昏的时候,所有年幼的孩子都会心存恐惧的跑回他们天经地义的家里。 不过那个时候,家对所有年幼的孩子来说也仅仅只是意味着游戏机和雪山飞狐。 过去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不管曾经是什么样的日子。 白狐突然有一天从英菊熟悉的街巷中消失了,而且,消失的无影无踪。 它丢了,像古镇上任何一只可爱的小犬一样,它随时都有被偷窃的可能。 英菊发了疯似的四处寻找着白狐,寻找着她心目中雪山飞狐的替身和影子。 她开始骂街,像古镇上一切的泼妇般的女人一样粗鲁的骂街,她翻遍了古镇上每一个能够容留下一只犬的身体大小的阴暗的角落,甚至连街边的一只垃圾桶都没有放过。 但是,没有,全都没有,一直没有,街巷中大大小小的垃圾桶里,一直全都什么也没有。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的生命一般柔软可爱的白狐就是那样在一瞬之间就在她的脚下消失了踪影。 她感觉到她的生命已经彻底没有了希望。 希望,曾经多么诱惑人的一个东西。 英菊决定独自一人去古镇外面寻找白狐,就像是当年想要独自一人去香港找那个明星一样。 不一样的只是,那时候的她,还年轻的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娃娃。 她希望自己就是传说中那忽闪着眼睛的可爱的闪电娃娃。 她曾经不惜花费整整一年的时间来辗转打听这个明星在香港的住所,因为那时候的古镇,简陋的几乎连个像样的网吧都没有。 她因为古镇曾经的简陋而整整花费掉自己一年的时间。 然而那时候,她的心中至少还有个希望,尽管是虚幻的。生命之中不能承受的虚幻,曾经在她天真的眼神里面却是那样疯狂的蠢蠢欲动。 她现在终于要品尝到希望所带给她的最疯狂的结果,她发了疯似的要寻找到她的白狐,听说附近的街市上面深深隐藏着一个血淋淋的狗肉市场,于是她又像当年一样费劲心机的多方打听。 她相信她的白狐现在还侥幸活着,就像相信她自己现在还侥幸活着一样。 她一路打听着来到一个她曾经熟悉的地方。 地铁站前人来人往,喧嚣热闹的就像大海中的潮水一样。 她清楚的记得她最后一次从这里乘坐地铁的季节,只是,下一班地铁如时进站的时刻,地铁上的人,还在不在了? 冷风无情的敲打着站台上最后一片盘旋的碎叶,秋天过去,就是冬天,只是,又一个大雪飘飞的季节如约降临的时刻,地铁站里的那个人,还在不在了? 英菊暗暗的伤心,伤心当时间一年一年,一季一季的悄然从她娇嫩的肌肤上悄悄溜走的时候,从前的人,都还在不在了? 她突然不再想继续去寻找她的白狐了,因为她已然不知,不知它现在还在不在了。 地铁站前永远少不了私自营运的私家车子,英菊下意识的一辆一辆茫然望去,突然,她看见一个让她刻骨铭心的身影,不,确切的说,只是车影…… “师傅,去梧桐山吗?” 她轻轻的走上前去,温柔的弹了弹车窗上的黄昏一般幽暗温暖的深褐色玻璃。 “梧桐山在哪?”年轻的司机好奇的抬头,那一刻,他知道,他很震惊,生命中从未有过的震惊,就那样的在他年轻的眼神中意乱情迷的深深烙印…… 十九 咖啡可乐 “梧桐山到底在哪?”地铁站附近的咖啡馆里,程刚仍然是那么疑惑不解的问她。 “在我家,”她轻轻的端起一杯咖啡,时至今日,她已经再也不是一个嫌咖啡苦的女人。 “你家?”他更惊讶。 “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她吃吃的苦笑着说,“为了发展旅游,临时起了这么个名字。” “旅游?”程刚微笑,“从我看够了的地方,到你看够了的地方。” “也许吧,反正那里,现在已经是一个镇了,梧桐古镇。” “你很喜欢那里?” “我?”英菊苦笑,“好歹也是我家啊,故土难离呀。” “所以你一心只想娶个男人进门,永远将自己留在家里。” “当然想啊,”她说,“可是,没人要我。”她深深苦笑的看着他说。 程刚听了,脸上半响没有表情。 “我没结婚,”她嗤嗤的看着他说,“那个王八蛋想我全家早死,想拿着我的钱和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 “所以你离开他了,”他说。 “我不爱他,就算他盼我长命百岁,我也一样不想娶他。”英菊的声音突然之间微微哽咽起来,也许是喉咙发痒的缘故。 她向他解释最近不小心有些伤风。 他的脖子上套着围巾,顺手解下来,替她围上。 狐皮的,雪白雪白的狐皮围巾,一只鲜活的狐狸曾经挣扎回望的皮毛。 “还记恨我?”他微微无奈,“你真的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我以为你走了,”她说,“既然走了,还有什么记恨。” “我刚从长白山回来,”他微笑,“爸妈老了,一到这个季节,总是喜欢全家人一起制备过节用的腊味。” “现在年轻人连咸菜都不会制了,”英菊惊奇,“你怎么还会这个?” “十年以前不会的,”他说,“但是年纪大了,不知不觉,自己就会了。” “别这么说,”英菊伤心,“才十年而已,我们的时代,就忽的一下完了。” “我现在特别想喝可乐,”英菊突然激动,“是不是只要一直坚持喜欢喝可乐,就能一直坚持年轻。” “服务员,来瓶可乐,”程刚淡淡的招手。 可乐端上来了,他轻轻的举杯,“我陪你喝。” …… …… “这段时间你一直待在家里?”英菊微微的有些好奇,“那你是怎么应付那些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相亲的?”她问。 “相亲,我这样的家庭,谁敢来和我相亲,”他说。 “不会吧,你这样的富二代会没人上门提亲?” “我爸妈早离婚了,我还没生出来时候就离婚了,我生出来只是为了年年给我哥从身体里取血,我妈后来又在外面认了一个干儿子,算是我幼弟,我妹妹是我爸又结婚之后生出来的,我爸当年把我哥扔给我妈,但是我哥他,大学毕业之后还是去找我爸了,我们家确实是做皮货生意的,但是是早前的生意,这么多年来其实一直是我妈在维持,现在渐渐将那些门面转手处理之后就不做了,转行做了房产中介,至于我爸,你知道那个李丹江为什么会被开除吗?”他问她。 “怎么,难道……” “没错,云霄广告是我爸开的,我哥现在是公司副总监,我给我哥打过招呼,不管用什么办法,都别让我再在安河分部里见到那个李丹江和他妹妹,”他说。 “所以,你的意思是现在是该我向你报恩的时候了,你妈妈的房产中介现在是不是正缺人手?”她问。 “你真聪明,现在开车走,还赶得上下午班,” “这,好吧,反正能赚钱就行,” 英菊说完之后已经匆匆攥起那杯还剩一半的可乐瓶子一头钻进程刚车里的副驾驶位置上面,只是没想到那家名叫临江置业的中介公司其实就在相距梧桐镇两条街外不到十几公里的一个高级小区边上,这个高级小区本来就叫临江小区,所以按照英菊猜测,这家中介公司给客户介绍的房子应该就在这个临江小区里面才对。 临江小区的房子其实大多都是十年前建成的,所以价格相对那些新近建成的小区总是要便宜一些,但是中介的手续费可是一点也不便宜,所以英菊以为自己在这里一个月的收益应该还算可以。 “其实,有些委屈你了,本来,你要是在我哥哥手下,现在都该拿年薪了,”程刚微微有些无奈的看着临江置业中介公司这间不大的门面,“要是愿意,能多拉来你几个同学帮忙,就更好了,”他说。 “喂,对你哥哥的滤镜开的这么大,你,你不会是个恋兄狂魔吧,”英菊忍不住低头仔细看了看他脖子上刚才挂上的胸牌,“怎么,你是这个门店的经理?”她问。 “怎么,你不服气?”程刚看起来竟然是微微有些激动和好奇。 “啊,没有啦,我只是没想到既然是亲兄弟,为什么你哥哥他在云霄广告里当副总,你却在这个小中介公司里打工,” “因为他是研究生毕业,但是我,一个大学里混文凭混出来的,连我爸都嫌弃,”他说。 “哦,是这样啊,看来他很自私,从来没好好辅导过你功课,” “和他没关系,我生来身子不好,长年休学,每学期就是开学去点个名,期末去考个学分,不过妈在家里也把我教的很好,就因为我,他从幼儿园到研究生,一直都是在学校里寄宿。” “啊,其实还好啦,没有从幼儿园就开始寄宿的惨淡代价,他也未必能三十多岁就当上云霄广告副总监啦,倒是你啊,因为长年宅在家里,现在只能在这里打工,你本来应该很羡慕和嫉妒他的才对,毕竟一个家里养大的几个孩子是最容易被外人拿来做比较的,”她说。 “可惜,我是捡来的,现在,是他该嫉妒我才对,因为这家中介公司就是我妈开的,现在是他在外面打拼事业,我在家里继承家业,” “嗯,你放心,他现在年薪百万,而且有整个云霄广告可以继承,不会很在意这个的,” “妈一直想让他回来,”他说,“虽然只是一个中介公司,一年赚上一百多万也一样不成问题。” …… …… 英菊这时才发现程刚的脸色其实一直就是有些微微惨白的,就像是他说的,他需要随时取血为他哥哥续命,当然这大约也是他妈妈当初会将他给收养在家里的一个最根本原因,虽然之前在心里从来没对中介公司有过什么特殊好感,但是英菊以为自己不管怎样都该先留下来帮一帮忙才对,因为现在他手下那十几个员工差不多都是只会整天骑着电动车带着客户去四处看房子的,其他的什么也不会,而且说是每天早上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但是谁不知道做这一行的差不多都是些在家里当全职太太的家庭主妇,通常是每天早上上班时来打个卡,然后就以带着客户去看房子为名回家去给孩子煮午饭了,每天中午十一点半和下午三点半准时去学校里接孩子,顺便送孩子去课外辅导班,五点钟回家里给全家做晚饭,六点再回来打个下班卡,左右她们的底薪也是非常低的,全靠每笔单子的提成,看样子这个程刚平日里也不怎么好好管理她们,因为这个行业的人员流动性实在太大,敢管得太多,迟早哪天因为没人愿意伺候关门倒闭。 所以虽然公司里每天早上都有十几个员工来打卡上班,但是实际上每天九点过后公司里就差不多只剩下自己和程刚两个人了,程刚是经理,当然要每天都在公司里值班,而自己,每天唯一的工作就是解决那些房东和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后的售后问题,毕竟谁都知道一个中介公司想要在这个行业长远发展下去,售后服务这方面是必须要努力占领绝对优势的,而这样的工作却偏偏又是英菊自己最擅长的,要知道,她可是连李金蕾这样处心积虑的蹲在墙角暗戳戳算计都没能将她给从安河排挤走掉的人。 程刚家里住的是一拖二式的三居室,他很快将自己家里的三居室给隔出一间一居室来给英菊当单人宿舍,英菊以为自己一个人独占着售后客服这个位子稍稍的有些浪费,就立刻发微信给现在正因为被裁员而在家里待业的秀菊,春菊,凤菊三人,至于雪菊,因为李丹江的关系,英菊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忍住了没有立刻发微信给她。 其实一开始搬进来这间一居室里时,英菊还很好奇这间房子给了自己,那他哥哥回来怎么办,伯母一个房间,程刚自己一个房间,难道要让他哥哥晚上住在客厅里? “他在外面买房子了,”程刚冲她淡然笑笑,“他现在翅膀硬了,不愿意听妈话了。” “那当然,他是亲生的啊,就算是天天躺在地上和伯母撒泼耍赖,也没任何问题,但是你就不一样了,你可是这一辈子都要想尽办法不惹伯母生气,不让伯母失望的,”英菊很直白的冲他摇摇脑袋,“就像我哥可以轻易惹我爸妈生气,但是我这个迟早被泼出去的在十八岁之后却不敢轻易惹他们生气一样,”她说。 说话间,只听见手机“叮咚”一声,原来是自己刚才和程刚一起订的外卖来了,本来英菊想要出去帮程刚取外卖的,但是程刚在一旁却忽然之间感觉到这个外卖员的电话有些熟悉,就急急的起身出来门外,果然,让他最气不打一处来的事情发生了,原来是他的那个名义上的幼弟云飞昭,竟然从大学里跑来这里送外卖,他爸妈这一下可是非要让他给活活气死不可。 所以,就算是程刚在从他手里接过外卖时的脸色再怎么难看,也仍然是逃不过那让他头大的一句,“没想到你为了躲我,连私车都不开了,”他也不知道是气忿还是沮丧的赌气看着他大吼道,“你怕什么,怕我杀了他?”他问。 “你可真不讲理,程轩是我哥哥没错,他每年要靠我的血续命也没错,但是他和你之间的事情,我管得着吗,风盈若不是我爸亲生的,这事在云霄广告里没人敢提,你现在在我胳膊上用刀划个口子取血去做鉴定也可以,鉴定出来我后妈当年是买大送小,然后去云霄广告外面拉横幅,我哥和她就更名正言顺了,”程刚无奈,“而且别忘了,除了程轩,你前面至少还有一个云飞尘挡着呢,他可是你爸生的,你同父异母的亲哥,三个男人为个女人要死要活,也真不怕丢人,”他说。 “所以,你早该知道,除了你亲妈之外,没人有责任这么迁就你,”英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程刚身后,“富家少爷身边没一个女人追着,反而和其他男人一起去追一个女人,你爸妈都会后悔生你,”她说。 “英菊,这事和你没关系,”程刚忽然之间感觉到微微有些惊惶尴尬,“你快回去吧,外卖都要凉了,”他顺手将两份外卖全都递在她手里。 “哼,不敢让她知道你家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但是瞒得住吗,”云飞昭显然是微微的有些像是幸灾乐祸一样,撂下一句狠话之后就调转车头在二人眼皮子底下扬长而去。 二十 人世百态 虽然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但是显然,程刚这份外卖吃起来是要多没滋味多没滋味,英菊吃的也不是很多,她硬起头皮来抬头问他是不是之前已经这样替他哥哥解过很多次围了,不然他哥哥也未必能安安生生活到今天。 “我活着就是为了他,”他说,“我没让他们失望吧,” “喂,难道你也是个宝宝,你虽然是他们家收养的,但是也没必要这样迁就他们一家子的啊,”英菊好奇,“他们总不至于是一直就想要将你从家里给赶走的吧,” “不,他们都对我很好,” “看你现在这样子,我看还是及早攒钱自己买套房子是正经,虽然看得出来伯母对你很好,但是谁知道你哥哥他结婚生孩子之后会是个什么情况,”她说。 “也许,我活不到那个时候,” “不会啊,你除了脸色差一些,身子看起来还不错,之前好像听你说过,你之前还练过散打的,” “是妈总说我身子不好,非要让我去练的,其实我也一直觉得自己身子没什么问题,但是我知道,我身子到底有什么问题,妈她一直在瞒着我,” “哎,你也知道你当初是被弃养的,一般身子一点问题没有的男婴,又怎么会被随意弃养,”英菊忍不住微微有些同情的看着他说。 “可是现在,我还能去工地上搬几年砖呢,”他说。 “喂,办公室坐累了就去健身房,为了赶时尚以大学生和白领身份去工地上搬砖,和为了赚钱养家不得不去工地上搬砖,可是完全不一样的,”她说,“就像是为了积攒社会实践去打暑期工和为了赚钱吃饭去打工,根本就没有任何可比性,为了赚钱吃饭去打工的,好事从来轮不上你,但是责任,不是你的也是你的,人家那些个学生工呢,玩玩闹闹的就将零花钱赚到手了,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有什么责任就往别人身上一推,”她看起来微微的有些怒火攻心,“在社会上这么些年,我算是什么都看清楚了,八岁时以为苏妲己将那些小宫女扔蛇坑子里残忍,十八岁时才知道,今天她不将她们扔进去,明天被扔进去的就是她,被扔进去的有几个是冤枉的,一皇宫的扫地丫头全都在心里惦记着皇后娘娘的位子,想想就让人觉得可怕,”她说。 “你觉得她们可怕,你自己也从来没打算将自己的位子让出去吧,”他说。 “喂,我凭本事争来的位子,凭什么要让给人家,” “但是你知不知道,售后客服这个位子,是我让给你的,”他忍不住微微笑笑。 “哼,我不信你一个大男人愿意整天跟这些个三姑六婆打交道,看看公司里的这些房源,哪个房东不是在家里闲的没事的姑婆阿婆,租客又差不多都是刚毕业的学生,以后这里还有的热闹呢,”她说。 …… …… 果然,说人人到,说鬼鬼叫,刚吃完午饭没半小时,就见到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一脸气冲冲的推门闯进来,这个女孩子英菊倒是还有些印象,好像是三天前才在这里租到过一间房子,并不是一间单独的一居室,只是被房东分租出来的两居室中的一个卧室,房东是个三十来岁的单身女,也许是因为要还房贷,或者是物业费用有些过高,房东才会想要将其中一间卧室分租出去赚些房租花销。 英菊随即翻看了一下记录,知道这个女孩子姓赵,当然是该很礼貌的称呼她为赵小姐才对,因为之前接待的租户差不多都是因为水电费和房东发生的一些小纠纷,所以英菊以为这一次这个赵小姐也一定是因为水电费来这里投诉的,毕竟在茉花新城,房东将水电费加价售卖给租户是件很寻常的事情,也是这一行业里的潜规则,其实这也确是有些怪不得房东,因为电表分流之后本来就是有很多损耗的,而且要是电费收的不多,租户大肆用电也会导致线路短路起火。 但是谁想到的是,这个赵小姐这一次可根本就不是为了水电费来的,而是非要撕毁合约退租不可,理由是自从搬进去新租的房子之后,房东就整天像是主子一样随意使唤她干活,今天说地上有个瓜子皮明天说厨房有个烂菜叶,不管是不是她的责任全都要她来负责打扫,还经常随意进去她房间里检查她有没有损坏窗子衣柜,自己明明是交了一年房租,现在弄得好像是一分钱没交在房东家里借住,本来她是嫌学校宿舍里总是被这个规定那个规定管着才自己一个人出来单独租房子的,但是没想到这个房子让她住的比在学校宿舍里还不舒服,所以她现在就想要将房子退掉,继续搬回去学校宿舍里去住宿,这一次,就是要让中介帮她将之前交的房租和押进给退回来的。 “但是赵小姐,按照合同规定,你自己主动退租是没办法要回房租和押金的,”英菊很无奈的向她解释,“毕竟是一个陌生人住进来自己家里,房东也是个单身女性,一开始总会是有些不适应的,”她说。 “但是这已经是严重侵犯我人身权利了,”赵小姐气忿,“是她没办法让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这难道不算违约?”她问。 “赵小姐,房东现在毕竟没有亲口说要让你搬走,我们现在也没办法说服她退还你剩余租金和押金的,”英菊忍不住很无辜的冲她摇一摇头,“其实我觉得,你就算是不去管那些烂菜叶子,房东也一定不会多说什么的,也许她本来就是一个独生女,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别人在一套房子里相安无事而已,并不是存心想要欺负你。” “哼,她是不是独生女关我什么事,我一个租户,又不是找不到其他房子,凭什么花钱惹自己生气,花钱让人家将我当成白吃白住好吃懒做的小保姆,这算什么,我租房还平白给自己租出来一个太后主子不成?”她问。 “好啦,这件事情只能是我们先试着和房东去沟通一下,”英菊没办法,只好先低声细语的好言安慰了这个赵小姐一顿,“但是结果,估计也不一定会很乐观的,”她说。 …… …… 虽然是一阵低声细语的将这位赵小姐给顺利打发走了,但是毕竟是整整一年房租,差不多也快三万块钱了,不管是英菊还是程刚,都知道房东是不可能那样轻易答应退款的,因为从合同上来说,这件事情房东本来就没有任何违约的地方,只是因为是第一次当房东,不知道到底该如何跟自己的租客在一套房子里相处而已。 不过程刚对这样的事情当然还是很有经验的,他很快就从自己的微信里替这位赵小姐找到了一个下家,因为赵小姐之前并没有和房东发生过什么直接冲突,料想赵小姐要想将自己这间房子给转手出去,房东也说不出来什么,只要说服赵小姐只退半年房租,让房东里外有得赚,一切都是好商量的。 所以经过程刚私下里这么一顿设计操作,赵小姐最后顺利退回来半年房租,很快收拾行李继续搬回去学校宿舍里住宿了,而因为另一个入住的租客和房东一样是个三十来岁的单身女,两个人相处起来却倒是还能安稳一些,这次纠纷到此为止总算是顺利解决了,只是谁也不知道这次纠纷中到底是谁错了,不过这好像也是一点也不关任何人的事,没必要再继续去追究什么了。 不过英菊还是很奇怪程刚为什么会算准了房东不会反对赵小姐将这间房子给转手出去,因为赵小姐搬走之后她也是可以将房子给继续租出去的,正好可以赚取双倍房租。 “因为她也不想为了多赚几个月房租惹上什么麻烦,”程刚忍不住淡淡笑笑,“你也看见了,这个赵小姐也不像是什么省油的灯,”他说。 “哦,怪不得,看来想要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还是最好不要让人一眼看穿自己其实很省油的才行,你越省油,你的钱袋子就飞的越快,因为省油的人都会很坚定不移的认为这世界上只要是个人,就会多少有些良心,” “在中介这个行当里提良心,没想到你也有这么天真的时候,”程刚忍不住笑道,“在安河分部里,你好像从来也没有过这么天真的时候,”他说。 “喂,你怎么才撂下私车就变得这样人情世故了,”英菊疑惑,“怎么,现在已经有顺风车这个合法行当了,你要不要去试一试?”她问。 “算啦,还是先多帮帮她吧,” “所以,其实你很愿意这样的生活,对吧,” “怎么,你觉得我也该去云霄,”他说,“妈当初坚决不让程轩他去那里,但是他没听。” “为什么,他现在功成名就,难道不是全都依靠云霄广告,出了云霄广告大门,谁还认识他是谁,”英菊好奇,“伯母是跟云霄这样大的产业有仇吗?”她问。 “风盈若不是我爸亲生的,妈觉得她当年竟然输给了一个买大送小的女人,” “为什么,伯父当初不可能不知道那个女人当时肚子已经大了,” “爸他当初为了事业非要和一个富家女结婚才抛弃了我妈和我哥的,那个富家女也是因为肚子大了,肚子里孩子的爹又跑了,才必须和我爸结婚,”程刚忍不住冷冷一笑,“但是云霄广告副总监的位子,总还是比这个小中介公司诱惑得多,”他说。 “好啦,现实一点,他惦记他亲爸的财产,总是对你有好处的,”英菊看起来一脸戏谑的样子,“你现在将这家中介公司管的这样好,难道希望哪天被人家给扫地出门,”她说。 “我说了,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活到他愿意回来接手这里的那天。” 二十一 昔日故友 因为公司里现在急需人手,所以英菊很希望能够尽快收到凤菊,春菊和秀菊几人的回信,但是最后却只有凤菊一个人因为在家里当全职太太实在无聊答应来帮帮忙,只是没过几天就被程刚给很客气的辞退掉了,不是因为她私下里和客户签阴阳合同,截留中介费,而是在做了这样的事情之后,一脸可怜兮兮的要求英菊替她背这个黑锅,理由是她的学历比英菊高,前途比英菊好,家庭条件也比英菊要好,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的孩子学习很好,以后可以考个非常好的大学,甚至去考公务员,所以凤菊自己必须是清白的,不能有一点违法和不良记录,不然以后一定会影响孩子前途,而英菊学历不高,前途不好,家庭条件不好,也没有结婚生孩子,违法记录对英菊不痛不痒,没任何重大影响,而且以英菊的情况,她以后就算是结婚生了孩子,孩子也未必能够考得上大学,根本不需要考虑违法不良记录对考试的影响,所以英菊有什么理由不替自己背黑锅,多少年的朋友了,难道真的忍心为了自己那点一钱不值的清白名誉,毁掉朋友孩子的大好前途? 程刚气忿之下真的想要报警处理这件事情,被英菊给好说歹说的劝说住了,毕竟自己和凤菊自小认识,双方对相互的家庭情况非常了解,因为这样事情结下仇来,怕是一辈子不得安生。 不过英菊也自此知道了什么叫仗义多出屠牛辈,负心每是读书人这个千古不变道理,学历高很了不起的嘛,学历高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无条件为你牺牲的嘛,但是说到学历,英菊在被凤菊这样刺激之后想到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不管怎样都要先想办法为自己弄个大专甚至是大本学历,而这当然也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有了学历就有了底气,之后不管是凤菊还是春菊,倒是都不敢轻易在英菊面前说出来希望她可以为自己牺牲一点,将这个黑锅给背下来这样的话了,但是雪菊现在却是一定是在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习惯着这样的日子,英菊知道李丹江和李金蕾从来都是不喜欢在商场里付钱买东西的人,他们现在每天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一定就是让雪菊不停的从商场里替他们夹带出来没付过钱的商品,毕竟他们两个现在一个是雪菊老公,一个是雪菊的小姑子,使唤起雪菊来比之前任何时候都更加天经地义。 英菊有时候会后悔自己当时没能阻止雪菊在村里人的一片叫好声中糊里糊涂的就和李丹江结婚,但是她也知道为了程刚,自己当时也确实是不能在这样事情上过多纠缠不清,也许当时她真的是为了自己和程刚牺牲了雪菊,毕竟李丹江他最终想要的不过是雪菊家的财产和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听话保姆,英菊和雪菊之间,他真的只是随便选中了一个而已。 槐树岭征收的事情现在已经尘埃落定,英菊家并不在征收范围,雪菊家却在征收范围之内,这大约也是李丹江当初竟然会出人意料的主动放弃和英菊纠缠的一个最根本原因,英菊听说雪菊家里分了两套大房子和几百万的征收款,以为这一下雪菊终于可以过上一段时间不愁吃穿的美好日子了,只是征收没多久三姨就被李丹江强势做主送去了养老院里,村子里有人看见雪菊拖着一个怀孕的身体,每天却要帮李金蕾这个小姑子洗衣服和刷鞋子…… 不过这现在好像也确实是和英菊没什么太大关系,雪菊结婚了,终于在全村人的眼中成为了一个正常人,而自己现在既然是临江置业的客服,每天最重要的工作除了陪着程刚一起在公司里值班之外当然就是一脸笑容的接待那些纠纷不断的房东和租客,解决那些其实本来就从来不该需要解决的水电费和扣押金的问题。 但是就算是来公司里纠缠扯皮的房东和房客百分之九十都是为了押金和水电费,其中也总有那么几个是因为一些让人非常匪夷所思的问题吵架的,比如说这个一进门就吵着要退房的孙小姐。 据孙小姐说,她因为一直留着短碎发,所以平时喜欢穿着仔裤,衣服也经常是喜欢穿着一些男女通穿的款式,但是没想到就因为这个,房东经常敲门进她房间问她为什么一个女孩子家不穿裙子穿仔裤,这样的穿着打扮她不喜欢,必须换掉,孙小姐要是没钱去买裙子,她可以自己买几条裙子送给孙小姐穿。 孙小姐为此不堪其扰,虽然房租还有三个月到期,但是也想要立刻终止合同搬家,剩下三个月的房租孙小姐虽然是不打算和房东要了,但是她觉得房东至少该将押金退给她。 英菊知道孙小姐和赵小姐一样,也只是租住了房东家里的一个卧室,只是和赵小姐不一样的是,她的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阿婆,英菊知道六十多岁年纪的人差不多都是以为女孩子就是该留长发穿裙子,不该剪短碎发穿仔裤的,不要说孙小姐是她家里的租客,就算是在大街上看见一个剪着短碎发穿着仔裤的女孩子,都会冲上去拦在人家跟前吧啦吧啦的教育人家一顿,所以英菊也知道孙小姐和房东阿婆之间的矛盾基本上是无解的,没办法,只好让程刚陪着自己亲自去找了房东阿婆一趟,想要说服房东阿婆退给孙小姐一个月押金,但是没想到房东阿婆认为孙小姐租期没到就搬家是无理取闹,存心要让自己担个对租客态度恶劣的名声,对自己的名誉损失很大,所以坚决不同意退还押金。 程刚知道房东阿婆其实家里不缺钱,只是对孙小姐要提前搬家很不满意,心里算计着要是想要顺利将孙小姐的押金退回,必须要让房东自己主动不想要再让孙小姐继续租住下去才行,结果竟然让孙小姐晚上在自己房间里假装身体不舒服,果然房东阿婆因为害怕孙小姐在自己家里出问题,第二天就很痛快的将押金退还给了孙小姐,孙小姐随即让公司替她又找了一间合适房子,而且特意要求这一次一定不要再和房东住在一套房子里了。 …… …… 伯母平时很少来公司里检查,但是会经常打电话来让程刚注意身体,英菊以为伯母整天这样关心程刚身体一定是有什么不一样的原因,虽然茉花新城这个地方一直就有对待养子必须要好过对待亲生儿子的奇异传统,但是英菊还是以为再这样下去,程刚他一定会让伯母的关心给彻底废掉。 不过很快,英菊就被公司里发生的一件事情给狠狠打脸了一次,因为公司里一个名叫文静的员工在带客户去看房子时忽然昏倒在地上,被客户打电话叫救护车给送去了医院抢救,好容易抢救过来之后她父母就以医生说是耽误病情为理由来公司里大吵大闹的要让公司对文静负责,而文静在医院里也一口咬定自己是带病上班才会晕倒的,除了公司之前替她垫付的医药费之外,她还希望得到一些工伤补偿。 但是连程刚自己也说过,在中介这个行当里要良心,简直是不要太天真了,不过这一次和这个文静一斗到底的却倒还真不是程刚,而是程伯母,程伯母心里清清楚楚公司里这些员工一天能上三个小时班就不错,怎么可能生了病都没时间去看病,又不是那些天天加班不许请假的大公司,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奇怪的问题在里面,所以程伯母她表面上虽然一直在不动声色的和文静父母纠缠扯皮,暗地里却早已经将事情给调查的清清楚楚,从公司里和文静关系很好的一个员工嘴里,程伯母知道文静是故意在生病之后拖着没有去医院看病的,为的就是能让自己在上班时病发,她当初其实是想要让自己在上班时间发病死掉的,因为这样可以得到一大笔工伤赔偿,她其实是私下里因为在网上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为这个男人在网上借了不少高利贷的,现在高利贷的天天来找她催债,她没有办法,才想要用这个办法还清那些高利贷,不然父母就只能为了替她还债卖掉家里唯一的房子。 虽然文静的遭遇其实很让人同情,但是程伯母最后还是毫不客气的让文静离开了公司,不过在文静离开公司时程伯母还是好心提醒她可以去报警找警察解决这件事情,因为现在像她这样遭遇的人简直不要太多。 显然,程伯母在心里其实还是有一点后怕这个文静当初要是真的在医院里没抢救过来,事情就再也没机会真相大白了,到时候平白赔上一笔工伤赔偿倒不算什么大事,糟糕的是这样的事情对公司的声誉影响实在太大,弄不好会让公司名誉扫地,一败不起。 而且,似乎是因为这个文静的事情,程伯母在这段时间里对程刚的身体问题关心的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严密,甚至不许程刚每天中午叫外卖,而是要亲自来给他送午饭,理由是外卖对程刚的身体没什么好处,而对于英菊,自从知道英菊每天都会主动买奶茶给他之后,程伯母非常严肃的叮嘱英菊程刚现在最好还是多喝一些橙汁比较好。 英菊知道程伯母的苦心,毕竟当初又有谁会将一个身子没任何问题的健康男婴给随手丢在路边,不过这对程刚也算是顺势解决掉了一个大麻烦,因为伯母每天中午来送午饭,程刚和英菊现在每天中午也不必要特意叫外卖了,这样那个云飞昭也就没什么机会再以外卖骑手的身份出现在程刚眼前了,虽然连英菊都以为这个云飞昭本来就是个十足的蠢货,虽然是让那个风盈若给迷的神魂颠倒的,但是也不至于以为程刚能给程轩输血续命,两个人的血在亲子鉴定方面的作用就一模一样,他不敢拿着试管去云霄广告里找程轩取血,生怕这件事情引起他和那个风盈若之间的一点误会,结果人家最后迟早会抬脚绊了他一个大跟头之后还一脸笑眯眯的挑衅他说,傻子,该交智商税了,毕竟这世界上背地里找人打断人家一条腿之后再好心递给人家一根拐杖的大善人实在是不要太多。 但是显然,现下在英菊看来,那些真正该交智商税的人,却倒反而是在一次交给了房东整整一年房租之后却又从来没费些心思和房东维持好关系的人,就像是现在正在公司里大吵大闹的这位吴小姐,她才新租了房子三个月不到,就执意要退掉房子,而据英菊所知,她的房东也是个六十岁的阿婆,也一样只是租下了阿婆家里一间卧室,而她自己又是个时常一身旗袍的酒店前台,按照道理这位房东阿婆应该不会在穿衣打扮上对她有任何极尽挑剔的不顺眼才对。 不过让英菊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位吴小姐在公司里大吵大闹时,她的那位房东阿婆也很快气冲冲的闯进公司里来找英菊讲理,英菊听了半天才听明白二人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原来是因为吴小姐经常在网上购物,所以要经常下楼去取快递,房东阿婆发现吴小姐每一次去楼下取快递时都要将她自己房门给紧紧锁上,心里微微有些不满意,认为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好像自己会趁吴小姐下楼去取快递时悄悄进到吴小姐房间里去偷盗,后来房东阿婆又发现不仅仅是在下楼取快递时,吴小姐在家休息时也经常是将她自己的房门给从里面反锁起来,其实当初吴小姐每天早上去上班时将自己的房门给锁起来时房东阿婆心中就已经很不满意了,经常很直白的问吴小姐是不是害怕房间里会丢东西,后来见到吴小姐下楼取快递也要锁门,在房间里休息时也要锁门,房东阿婆就越来越觉得委屈,以为自己一辈子清清白白的,没想到都六十多岁了,竟然会被自己的房客每天像防贼一样的防着,生怕她会去偷窃东西,阿婆为此经常为这件事情在吴小姐耳朵根子上说闲话,甚至将闲话散播到街坊邻居耳朵里,吴小姐忍无可忍之下,才来公司里要求终止合约退房。 英菊以为自己应该是第一次遇见这样奇异的退房理由才对,她当然知道自己是没办法向六十岁的房东阿婆解释清楚关于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个人私人生活空间这样在房东阿婆眼里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人身权利的,因为按照阿婆这样的年纪,一定会认为好人怎么会有隐私,只有那些见不得光的坏人在做坏事时才会怕被人家看见。 结果是英菊最后不得已只能在二人之间费尽心思的协商调解,说服吴小姐放弃退房租,因为这样的情况房东阿婆确是有理由不退房租的,毕竟是吴小姐自己主动想要退房的,并不是房东阿婆主动提出来要收回房子。 吴小姐因为实在是不想要继续和房东阿婆再纠缠下去,最后只匆匆退了押金就收拾好自己行李叫辆车子搬家走了,临走时阿婆还满脸泪水的希望吴小姐以后有机会还来她家里租住,但是英菊却知道,不仅仅是这位吴小姐,以后怕是这位阿婆家里不会再有任何租客上门了,除非这位租客没有任何需要保护的个人隐私,但是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 …… 没过几天,一位姓郑的小姐又攥着租房合约来公司里吵闹,其实她的合约只差一个月就到期了,英菊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她连这最后一个月都等不来了就嚷着要立刻退房子搬家。 但是很快英菊就明白了,因为这位郑小姐也一样只是向房东租住了一间卧室,而她的房东虽然是个四十来岁的姑婆,但是说话却比那些个六七十岁的阿婆还要难听,租房合约中明明写的很清楚,虽然是郑小姐自己一个人租的房子,但是最多是可以两个人合住的,结果前些天郑小姐的哥哥被公司派来茉花新城出差,为了省下住酒店的钱就来郑小姐这里借宿了几晚,因为郑小姐之前并没有向房东说明二人之间的亲兄妹关系,结果在哥哥离开之后,郑小姐被房东堵在房间里好一顿教育,说什么女孩子要知道廉耻,不该随便将男人带来家里过夜,那个男人都三十多岁了,一定已经成家,郑小姐这样破坏人家家庭,一点不自尊自爱,这样伤风败俗,不知道父母到底是怎么教育她的。 郑小姐以为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所以坚持要退房子,而且一定要让房东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退给自己,英菊知道正常手段在这个房东姑婆这里一定是行不通的,因为房东姑婆对郑小姐这样的态度本来就是因为她害怕郑小姐要是在自己家里做出来一些什么出格事情,自己怕是要跟着负法律责任,所以现在想要让这个房东姑婆痛快退钱,那就不若是让她再多多受些惊吓。 然后英菊就安排公司里几个员工轮番去找郑小姐吵架,搅得房东不得安静,让房东为了要将郑小姐给尽快打发走主动提出来退钱让郑小姐走人,没办法,现在这个世道,既然已经被人给当成坏人了,那就不若再坏的更加嚣张彻底一些,不然下场迟早和雪菊在商场里当导购时一样,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却被所有人指着她说一切都是她做的,若是她为了证明自己清白想要报警,那就一下子成了这世界上最道德败坏阴险狡诈的恶毒女人,存心想要害别人被警察抓走,自己哪里都比不上别人,就想要利用法律来陷害人家,要人家倒霉。 当然,要只是整天被人各种诬陷,雪菊应该是还可以为了几千块钱工资强行忍耐下来,实在是现在有些顾客太刁钻了,雪菊她根本就应付不了,英菊记得最清楚的一次就是有一次自己以安河公司巡查的身份去商场里找雪菊,当时她正在货架旁边做饼干导购,另一个货架上的红酒因为价格没标清楚,一位顾客就想要让雪菊过去帮忙,因为酒水和饼干在商场里并不属于一个部门,所以按照规矩雪菊确实是不能够私自去酒水货架前帮忙,因此上就很礼貌的劝说这位顾客想办法去找一下酒水部门的导购,谁想到这位顾客竟然立刻怒了,指着雪菊鼻子将她给大骂了一顿,雪菊没办法,只好冒险违反规矩前去酒水货架前帮忙,谁想到这位顾客竟然又翻脸指着雪菊鼻子一脸笑眯眯的问她,“你过来做什么,你是这个部门的嘛,你懂这些东西吗,你不懂你过来干什么,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英菊当时刚好在不远的地方打电话,看见这位顾客这样无理取闹立刻跑上来让这位顾客放尊重点,不要这样无故戏弄打工赚钱的导购小姐,也许是自己当时的言辞微微激动了一些,将这位顾客彻底激怒,指着雪菊鼻子破口大骂:“想要尊重是吗,想要尊重就自己长些本事,不要来做这样让人看不起的工作,但凡有些本事的也不会来做这样让人看不起的工作,你也知道这些工作都是社会上最没出息的人才会来做的吧,自己没出息,还怪人不尊重你,自己没本事去做让人尊重的工作怪谁……” 虽然挨骂的是雪菊,但是在一旁被彻底激怒的却是英菊,英菊看这位顾客如此无理取闹,气忿之下一把扯下自己脖子上的胸牌,冷冷的媚眼挑衅这位无礼顾客,“好啊,我现在就将身上的卡牌全都扯下来,等出了这家商场大门,看看咱们两个今天谁能活着回家。” 因为英菊当时故意露出了腕子上一朵莲花水贴,却被这位顾客误以为是纹身,吓得掉头就逃,之后也没听说这位顾客前去找哪个经理投诉,现在这个世道本来就是这样,因为商场规矩已经将这些顾客给惯的太坏,你永远没有百分之一百让他满意的时候,他叫你过去帮忙,你不过去是一巴掌,什么,你竟然敢不过来帮忙,你以为自己是谁,你过去了一样还是一巴掌,喂,谁叫你过来了,你又不是经理,你过来有什么用,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所以在安河公司这一年多里,英菊渐渐的开始养成了一个在别人眼里都非常匪夷所思的习惯,那就是在大家都为微信朋友圈里一些需要救助的人筹措善款时,她却非要先调查清楚这些需要救助的人品行到底如何再来考虑捐助善款的事情,因为她生怕自己的善款一不小心救助了一只欺软怕硬的恶劣禽兽。 二十二 匪夷所思 解决了郑小姐的麻烦之后,英菊本来想要让程刚考虑着将公司业务做些调整,在房源问题上尽量避免一下房东只将家中一个房间出租的情况,不然以后这样的麻烦只会越来越多,但是好像程刚对此也一直是没什么太好办法,因为虽然以后他可以尽量避免接手这样的房源,但是之前已经接手的客户现在他自己都已经记不清到底还有多少。 果然,没过几天,更麻烦的事情来了,一位一样是只租住了房东家一间卧室的王小姐忽然一手攥着水果刀来公司里大吵大闹,非要公司将房东舌头给割下来,不然她就在公司里割腕子,这时偏巧程伯母来公司里给程刚和英菊送午饭,看见王小姐在公司里这样大吵大闹,随即打电话让房东过来对质,不然她就只能报警,让警察去上门替她们解决纠纷。 王小姐的房东是位五十岁不到的女士,姓胡,这位胡女士一来到公司就哭天抹泪的控诉着王小姐是白眼狼,自己掏心掏肺的拿她当亲生女儿,却好心没好报,反过来让王小姐四处给自己造谣告状。 关于这位胡女士,程伯母之前倒是也打过一些交道,很通情达理的一个家庭主妇,不知道为什么会和王小姐之间发生这样大的争执。 但是显然,王小姐一点也不想要领这位胡女士的情,因为她之前一直非常信任胡女士,所以每次出门上班之前都将自己的房门钥匙交给胡女士保管,毕竟胡女士在一开始就声言会将她给当成是亲生女儿一般对待,而且这段时间以来,胡女士一直对自己嘘寒问暖的,也确实是好像是真心将自己给当成了亲生女儿。 但是让王小姐万万没有想到的却是,昨天自己因为忘记带手机上班,所以中午趁着公司午餐时间抽空打车回来取自己手机,却发现胡女士竟然出现在自己房间里,而且正在翻看自己一直放在桌子上的日记和那个早上忘记带走的手机中的电话和微信记录,因为自己隐私被胡女士看见,王小姐一时气忿之下就一手攥着水果刀来公司里理论,她当然知道想要将胡女士的舌头给割下来根本是不可能的,而且割了舌头也不敢保证胡女士就一定没办法将自己隐私公开出去,这对自己来说简直是一辈子的一块心病,而且她想不通胡女士作为房东为什么会悄悄进到自己房间去偷看自己日记和手机记录。 其实不要说是王小姐想不通,就连程伯母在听完王小姐投诉之后也一样是想不通胡女士一个平日里非常通情达理的人为什么竟然会在背地里做出来这样事情,但是显然,对于王小姐的气忿投诉,胡女士自己也是感觉到一脸无辜和委屈,因为她之前早就已经和王小姐约定好了要将王小姐当成她的亲生女儿来对待的,而她的女儿在上大学之前,她本来就是每天都要趁着女儿去学校里上学时悄悄进到女儿房间去检查她的日记和手机记录的,因为当妈的哪个不担心自己女儿被人骗的,可是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却是非常难管教的,在学校里什么事情都不会和自己说的,自己本来就是在和老公离婚之后单独一个人辛辛苦苦的将女儿给拉扯到这样大的,当然要将自己女儿给紧紧攥在手心里严密保护起来才行,而要完全了解女儿在学校里的事情,知道女儿每天心里在想什么,除了趁着女儿不在家悄悄进到女儿房间里偷看日记和手机,她也确实是再也想不出来任何其他更好办法。 虽然胡女士在心里也知道王女士不是自己女儿,但是既然之前已经说好要将王女士给当成自己女儿,而王女士也亲口答应愿意让自己将她给当成亲生女儿,自己当然会像从前对待自己亲生女儿一样的对待她,因为王小姐的年纪和自己女儿差不了多少,自己也是担心王小姐会在社会上被骗和学坏,才会悄悄进房间去检查她日记和手机,如果发现王小姐的日记和手机里有什么问题,也好提前想办法应对,绝对不能让王小姐在社会上被骗和学坏,自己毕竟是个当母亲的,关心自己的女儿,怕女儿被骗,怕女儿学坏,难道还有什么不应该的,自己这样做本来就都是为了王小姐好的,要不是在心里已经真的将王小姐给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自己又有什么理由替王小姐这样操心,她以后不管是被骗还是学坏,又全都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 …… …… 胡女士一番话差点将在场所有人给全都一起惊的目瞪口呆,难以相信平日里一向通情达理的胡女士竟然对身边人的控制欲这样的强烈,虽然王小姐只是她家里的一个租户,但是显然自从入住开始就已经被胡女士给当成了自己控制欲名单上的身边人中的一个,她说她这样做的目的是好心关心王小姐,但是这样的关心却显然已经是超过了人和人之间正常交往的距离分寸,不过以这位胡女士现在这样的年纪,应该是不会太明白什么叫人和人之间正常交往的距离分寸和侵占别人心理领地的,而且英菊料定最后出现这样的失控局面,一定是王小姐一开始就过多的容忍了自己本来不该被轻易触碰的权利底线,因为人和人之间的任何交往都需要边界,一旦在交往中过多的容忍别人对这些边界的僭越,非但不会维持住一个良好的共生环境,反而会是你之前对别人容忍的越多,别人心中对你的仇恨也就越多,和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其实一样,何况偏巧胡女士的年纪还比王小姐大,有足够的理由在王小姐跟前倚老卖老,在任何时候自己都是对的,只有王小姐对不起自己,自己是从来没有一点对不起王小姐的。 因为王小姐执意报警,这件事情程伯母后来就没有再多插手,只是为了将事情尽快平息下来,这位王小姐的房租和押金最后是程伯母自己出钱如数退还了回去,而且自此之后,胡女士的房子临江置业也是再也不敢随意挂牌出来的了,毕竟对一个单身租户来说,遇见这样的房东也真的是件非常倒霉的事情。 不过除了王小姐之外,在这桩纠纷中更加倒霉的显然是英菊,因为自此之后,英菊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在每套房源被挂牌出来之后,英菊都要想尽办法的彻底调查清楚这个房子的主人是不是个性格脾气有些异于常人的奇特怪物。 当然,为此,英菊的薪水也是大幅增加,虽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程刚在公司里每天也只是为了要哄着英菊高兴而已。 英菊因此上更加担心自己和程刚之间的各种不确定性,毕竟这世界上又不是只剩下来程刚一个男的和自己一个女的…… 哼,不管怎样,即是程刚以后真的将自己给一脚踢了,自己也不会因此而将他给划归成和李丹江一样的品行档次里去。 不过说到品行档次这个问题,英菊倒是一直以为租户要是想要和自己的房东和睦相处,二人至少也应该是在同一品行档次上才行,不然,又会像上午闯进来公司里投诉的那位冯小姐一样,因为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理由坚持终止合约退租。 结果,不出英菊所料,才刚吃过中午饭没十分钟,这位冯小姐又怒气冲冲的闯进来公司要求退房,只是这一次跟随冯小姐一起来的还有房东阿婆的一个亲戚,这个亲戚倒是很好说话,她愿意私下里将剩余的房租退还给冯小姐,但是要求冯小姐一定要先亲自去和自己的表姨道个歉,当然,只是象征性的,因为连这位亲戚都以为在这件事情上,自己的表姨确是有些太过分了。 …… …… 英菊仔细翻查了一下电脑记录,查到这位冯小姐的房东是位七十多岁的阿婆,姓田,这位田阿婆其实平时在街坊四邻中的评价一直很好,因为这位田阿婆年轻时开过一家小饭馆,煮饭煲汤的手艺很好,而且还经常将自己煮饭煲汤的手艺免费教授给街坊四邻,一分钱学费不收,所以多年以来在街坊四邻中积攒下来一个很德高望重的名声。 但是现在看来,这次退租事件的根本问题,却好像就是出在田阿婆那一手让街坊四邻赞不绝口的煮饭和煲汤厨艺上,虽然因为年纪问题,田阿婆平时在家里已经很少亲自煮饭吃了,一日三餐差不多都是社区的老年中心专供,但是却还是每个星期都要精心煲上几锅上好的银耳汤来消遣娱乐和打发时间的。 其实这一次冯小姐倒真的是没有像之前那些退租的人一样只是租住了房东家其中一个卧室的,而是从一开始就单独租住下一个田阿婆家空闲出来的一居室,只是偏巧这个一居室和田阿婆现在自己住的一套两居室是对门,所以平时田阿婆和冯小姐也就不可避免的接触交往过于频繁一些。 冯小姐本来就是不太喜欢和别人过多接触交往的人,而且她的工作本来就十分繁忙,平时也根本没什么多余时间精力去陪着田阿婆谈天说笑,虽然田阿婆的家人差不多只有在每个星期六才会回来和田阿婆一起过周末,平时都只是田阿婆一个人在家,不过冯小姐却以为自己一个花钱租房子的租户,当然是没任何义务去花费自己任何时间精力关爱一个空巢老人的。 但是显然,田阿婆却一直没有这样想,她差不多每次煲汤之后都很热心的邀请冯小姐去她家里喝汤,冯小姐一开始出于礼貌当然是没有拒绝的,虽然每次在喝完汤之后都要再继续浪费上几个小时陪田阿婆说笑,冯小姐也以为自己既然是租了人家房子,这样的人情应酬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没想到就是因为冯小姐一开始的没有拒绝,田阿婆之后每一次煲汤时都一定要冯小姐前去她家里喝汤,陪她说笑,一旦冯小姐因为公司有急事不得不拒绝邀请,田阿婆就会像个小孩子一样的大发脾气,说冯小姐瞧不起自己,嫌弃自己煲汤的手艺不好,冯小姐因此而不堪其扰,但是因为租房合同还没到期,也就只能继续将就下去。 但是田阿婆现在毕竟已经七十多岁了,根本对年轻人的工作状态一无所知,若是偏巧赶上公司有急事,而田阿婆却非要生拉硬拽的将冯小姐给拉去喝银耳汤,冯小姐就只能打电话向公司请假,对自己的工作影响非常大,而最终的矛盾爆发在上一个星期六,冯小姐在自己房间里精心梳妆打扮了一番,准备去见一个重要客户,田阿婆因为家人回来,很高兴的煲好一锅银耳汤,又兴冲冲的来拉冯小姐喝汤,冯小姐因为这一次要去见的这位客户非常重要,只好很礼貌的拒绝了田阿婆,谁想到这却让田阿婆感觉到自己在全家人跟前非常没有面子,长辈威信顿时扫地,就又开始像个小孩子一样的大哭大闹,非要冯小姐去家里喝汤不可,冯小姐知道这一次自己是绝对不能再因为喝汤耽误工作的了,所以只好又一次坚决拒绝,只是没想到田阿婆为了让冯小姐去喝汤,竟然让全家一起来请冯小姐,而且扬言要是请不来冯小姐,自己就在全家面前上吊。 家人知道田阿婆脾气,只好全家出动将冯小姐堵在门口,虽然他们也知道冯小姐这一次要去见的这位客户非常重要,但是毕竟田阿婆年纪大了,家人都很担心田阿婆因为生气身子出现什么问题,所以只能请冯小姐这一次不管任何原因和借口,都必须要留下来陪田阿婆喝汤才行,因为老人家现在年纪大了,千万不能轻易惹她生气。 二十三 千奇百怪 所以虽然现在租期还剩下半年,冯小姐也坚决要求终止合约退租,虽然英菊给田阿婆的家人打了电话,但是最终前来协商解决退租问题的却只是家里一个亲戚,因为田阿婆现在已经因为冯小姐退租的事情被气的生病,心里只以为冯小姐是因为嫌弃她煲的甜汤不好喝才要退租,而田阿婆的家人因为田阿婆生病,也对冯小姐在心里很是埋怨,所以最终前来解决问题的就只是一个田阿婆家里的表亲。 英菊虽然心中奇怪为什么现在大家都认为只要是年轻人,就不分你我的全都该有关爱身边空巢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因为冯小姐坚决不愿意去给田阿婆道歉,最终退还剩余房租的事情以调解失败告终,毕竟合约上早已注明租户主动退租房东有权利不退还剩余房租,英菊担心冯小姐继续纠缠,就私下里将她拉在一边,让她看在田阿婆生病去医院也是需要一大笔钱的份上不要再继续纠缠了,毕竟田阿婆要是在网上众筹,冯小姐也一样会很善良的往账号里打钱,而且为了弥补冯小姐的损失,公司可以免费再替冯小姐找另一套房子,而且连押金也会一并替冯小姐付清。 当然,英菊可没告诉冯小姐那一并付清的押金是英菊自己掏钱垫付上的,因为她知道这两千多块钱押金对自己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自己还赔的起,可要是事情闹大,田阿婆的身体真的出现什么问题,公司将永无宁日。 但是谁想到自己刚刚从钱包里掏出来二千多块钱替公司摆平这笔烂账,没几天竟然会被警察找上门来了解情况,英菊一开始以为是逃税问题,后来才知道,竟然是自己之前亲自接待的一位客户陈小姐,被房东卫阿婆报警偷盗,据说是陈小姐趁卫阿婆不注意,去卫阿婆房间里偷盗了一只价值一千块钱的镯子。 但是陈小姐却一口咬定这只镯子是卫阿婆送给自己的,因为之前有一次卫阿婆在家里忽然发病,是陈小姐打电话叫救护车将卫阿婆送医院去的,而且还替卫阿婆垫付了一千块钱药费,所以后来卫阿婆送给自己这只价值一千块钱的镯子表示感谢,当然,收下镯子之后,陈小姐也就没再开口向卫阿婆讨要那一千块钱药费。 后来陈小姐和卫阿婆一起被警察带走,几天之后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是卫阿婆的外孙阿龙对陈小姐一见钟情,想要和陈小姐交往却被陈小姐一口拒绝,但是阿龙对陈小姐一往情深,一次一次的前去找陈小姐表白,陈小姐没有办法,只好决定收拾行李搬家,阿龙见陈小姐想要搬家,情急之下就用水果刀架在外婆脖子上威胁让外婆报警说陈小姐偷盗,赃物就是之前卫阿婆送给陈小姐的那只镯子,他想着要是陈小姐被警察抓走,自己再英雄救美替陈小姐澄清,陈小姐被警察放回来之后一定会对自己心存感激,就会很愿意和自己这个关键时刻救她于危难之中的英雄交往,卫阿婆因为被外孙拿刀威胁,就只好按照外孙说的报警,说陈小姐偷盗了她的一只镯子。 陈小姐后来以此事让自己名誉受损为由向公司索赔,程伯母却让她去找卫阿婆索赔,但是程伯母出于公司声誉考虑,最后还是退还给了陈小姐全部房租,而且将卫阿婆的房子从房源中撤掉,因为鬼知道下一个租户会不会像陈小姐一样被那个阿龙死缠烂打的表白纠缠。 …… …… 虽然英菊在心里实在是不想要将云飞昭和那个阿龙相提并论,但是显然,这个云飞昭他现在为了那个风盈若每天来程刚这里纠缠着非要知道程轩和风盈若之间到底是不是同父异母的亲生兄妹这件事情还是让人感觉到实在是太过不可理喻,而且她更加不知道程伯母当初为什么非要认这个非亲非故的云飞昭当自己的干儿子。 “只要对公司赚钱有好处,我妈不介意再多捡几个孩子,”程刚忍不住淡淡笑笑。 “哼,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两家之间有业务往来,”英菊气忿,“所以你们这些暴发户的圈子里倒是真的一向很乱,” “飞昭年纪还小,总不能真让他大学毕不了业,”他说,“现在最重要的,该是先将他给哄回去好好上课,” “不用你费心,你上次才说他爸是搞房地产的,送他去外国几年,回来说不定还是什么博士硕士的呢,” “能这样疯狂的爱到让大家一起这么不开心,也算是他的本事,” “也许,是他现在还没到以事业为重的年纪吧,”英菊无奈,“看看现在那么多女人为了打拼事业将自己变成嫁不出去的剩女,反而觉得像他这样为了谈恋爱逃课的男人真的是一只纯洁无暇的稀有动物,”她说。 “也有女人从学校毕业就回家结婚生子,现在靠在家里种地养着几个孩子,” “怎么,对一个女人来说这难道不是一件最幸福的事情吗,她们当初要是没结婚结果怎样,拿着名牌大学的毕业证去四处找工作,然后为了升职,打拼事业没日没夜加班,忙的没时间谈恋爱,然后时间一晃就打拼到了三十多岁,她喜欢的男人不喜欢她,喜欢她的男人她不喜欢,车子房子能换来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吗,女人这一辈子到底是在万众瞩目中光彩照人还是在家中平平淡淡的相夫教子才是真正的幸福,就算是二十岁时想不明白,到了三十岁时也一定会很明白的,”英菊冷笑,“倒是男人,万众瞩目和娶妻生子,倒是一直都是两头不耽误。” “但是,好像,从来没有嫁不出去的女人,”他说。 “当然,娶个女人回家除了钱什么都不需要,但是嫁个男人,不但要陪送嫁妆,还要一辈子洗衣做饭的照顾这个男人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大家子,连玩个手机都没时间,所以从来没有嫁不出去的女人,因为谁家离开女人能活的成?”她问。 “像你这样想,这辈子嫁的出去吗,”他忍不住谑笑,“你还忘了生了孩子之后还要每天辅导孩子作业,” “所以啊,我觉得我那些同学现在过的很幸福啊,她们现在一个个的在家里本来也不用做什么家务,” “那是现在,等那些男人家里征地征收,未必不会变心,” “那怕什么,大家都住在附近几个村子里,老公家征收,娘家也会征收,谁也不至于傻到将娘家分的房子和钱都交给婆家,” “所以,我可以说你现在没考虑结婚的事情是因为不愿意做家务嘛?”他问。 “哼,不劳你费心,以后我的嫁妆说不定够我请一辈子保姆,” “所以,这就是你从来不收拾房间的理由?”他问。 “哼,房子都租给我了,你还整天像个宿舍管理员似的,我算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连一年租期都住不到就非要退房不可了。” …… …… 虽然英菊现在还从来还没想过以后每天辅导孩子功课时到底该是个什么样子,但是说到辅导功课,英菊倒是没想到连这样的事情也会成为租户不到合同期就退租的理由,所以没有办法,才刚吃过午饭,英菊连玩个手机的时间都还没腾出来,就又要立刻开始着手处理眼前这位蒋小姐的退租麻烦。 这位蒋小姐是个大三女生,因为学校宿舍住的不舒服,就单独自己出来租房子住,按照电脑记录,这位蒋小姐租住的是一个三居室其中的一个卧室,和房东住在一起,房东是个一人独自带着十岁女儿的单亲妈妈,姓沈,本来一开始蒋小姐和沈女士母女在一套房子里住着还能维持着相安无事的稳定局面,但是没过几个月,蒋小姐就感觉到在这套房子里再也住不下去了。 因为这位沈女士的女儿欣欣的功课总是做的很差,考试也是倒着数的,沈女士为此经常在家里教训欣欣,这本来也不关蒋小姐什么事情,但是慢慢的,蒋小姐以为沈女士纯粹就是在欣欣面前指桑骂槐。 沈女士每次都指责欣欣为什么有了什么不会做的功课不主动来请教家里住着的这位蒋姐姐,蒋姐姐是大学生,什么问题不能解答,知道自己功课差,还不主动去请教蒋姐姐,照这个样子下去还怎么去考重点中学,考不上重点中学,还能考上什么好大学,自己一辈子眼看着就要被耽误掉了,竟然一点都不知道着急。 蒋小姐感觉到自己每天在房间里听见母女二人在客厅中的争吵时耳朵根子都是非常的不舒服,好像欣欣功课不好纯粹是被蒋小姐给耽误出来的,以后欣欣考不上重点中学,考不上好大学,这一切的责任全都在蒋小姐身上,全都是蒋小姐自私自利,不愿意主动帮忙辅导欣欣功课所致。 蒋小姐以为自己花钱租了房子,没理由每天听沈女士这些闲话,所以坚持要提前退租,但是沈女士却不愿意退还剩余租金,英菊没有办法,只好劝说蒋小姐按照合同办事,而且答应她很快就会帮她找到另一间房子,蒋小姐也知道自己提前退租本来就是没理由让房东退还剩余租金的,也就没再过分纠缠什么,只没想到沈女士却希望中介帮她找的下一个租户最好还是个大学女生,至少也要是个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租户。 英菊心里当然知道这位沈女士心中到底在打什么主意,所以从一开始就决定要将沈女士的房源给搁置起来,让她这间房子至少半年都租不出去。 二十四 不可理喻 转眼到了七月,云飞昭不出意料的学分挂科,程刚没有办法,为了能将他给尽快哄回学校去念书,只好开始考虑和他一起去医院里验血的事情。 程伯母不管怎样看起来都还算是一个谦谦有礼的成功女士,听程刚说,程伯母从前是医院里的主任医师,要是一直在医院里做下去,现在至少也是个副教授,只是因为医生工作繁忙,程伯母为了照料程刚,才从医院里辞职,但是辞职之后还是一直利用之前在医院里当医生的资源在家里开私人诊所,只是后来因为程刚一直想要学医,程伯母担心他身子吃不消医科专业的辛苦,就直接关了私人诊所转而做起来皮货生意,因为这样一来,程刚想要接手生意上的事情,只要好歹混出来一个本科文凭就可以了。 英菊不明白程伯母为什么一直要将程刚给严密保护的像是一只弱不禁风的雏鸟,因为看起来程刚的身体根本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一米八的个子,纤细的身形,明星一样的脸蛋,而且眉眼间和他家里相册中的程轩至少能有七分相似,当然,这大约是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感觉越长越像的原因,不过让人匪夷所思的却是,一样都是儿子,程伯母她却好像一直对程轩这个亲生儿子不是很亲近,甚至很少在自己和程刚跟前主动提起来他,程刚的解释是因为程轩现在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早到了该自立门户的年龄,用不着再替他多操什么心了,但是英菊却总是在心里感觉,程伯母心里还是很介意程轩现在正在云霄广告里任职的,而且要是风云霄后来娶的那个富家女真的是买大送小,程伯母的自尊也一样是遭到了严重挑衅。 男人永远是以事业为重,这世界上本来就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女人去当一辈子乞丐,所以其实,英菊有时候觉得自己能够生在平常人家里也难说不是一件好事。 总之,不管怎样,虽然英菊现在的日子过得确实是还算不错,但是心里却始终是不能忘记瑞菊打小就拥有的让自己望尘莫及的富裕生活。 所以,在亲眼见识到了程刚这个异常复杂的家族之后,英菊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还应不应该继续待在临江置业了,本来她也是打算好了要继续去想办法给自己好歹弄一个研究生学历的,但是似乎,现在每天和程刚在一起工作,还是让她很开心的。 他这个人很奇怪,一边承认中介公司和良心不沾边,一边在客户面前甜言蜜语的连哄带骗,其实他倒是更加适合去卖手机,绝对有本事依靠免费赠送电话卡将客户全款买的手机给私下里变成狂吸话费的合约机。 别问英菊自己为什么知道的那样清楚,千万别问。 程伯母带来的午饭滋味当然是很好,只是她一直不知道程刚打算真的去医院验血的事情。 在英菊无意间向程伯母提起来云飞昭的时候,程伯母的脸色看起来好像是微微的有一些异样,其实本来程伯母今天是打算着要带着公司里的全体员工一起去饭店里吃饭去的,但是谁想到还没等公司锁门,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就一脸气冲冲的闯进来投诉,所以没办法,大家只好一起留下来继续上班,甚至连程伯母也想要顺便留下来看看情况。 程伯母认识这个女孩子姓朱,之前从公司里租住了一套三居室中的一个卧室,房东姓秦,年龄应该也还不到三十岁,当初这位秦女士来公司里将她家房源挂牌时一再强调自己家里不缺钱花,只是因为老公被公司派去国外出三年公差,自己一个人住着一个三居室也是浪费,所以愿意将房子打折出租,为的只是和租户交个朋友,二人在家里互相作伴。 既然秦女士现在是单身在家,出于方便考虑,程伯母就将前来公司找房子的一个姓朱的女孩子介绍了过去,当初秦女士还特意问朱小姐是不是愿意在她家里租住上三年时间,朱小姐看到秦女士出的价格比其他房子要便宜上几百块钱,就以为自己完全可以在秦女士家里租住上三年时间。 但是按照公司的格式合同,朱小姐的房租只能是一年一交,程伯母看出来秦女士有些不大满意,好像生怕朱小姐会提前搬家,但是因为合同就只有这一种格式,秦女士显然也是没有任何办法。 只是谁也没想到,才住了一年不到,朱小姐就气冲冲的来公司里要求退房,程伯母出于好奇亲自开口寻问朱小姐退房原因,却没想到朱小姐一脸委屈的几乎要哭出声来。 原来在朱小姐搬进去之后不久,这个秦女士就被医生查出来已经怀孕三月,因为秦女士身子瘦弱,医生叮嘱她最好每天都躺在床上保胎,秦女士在从医院回来之后就真的开始每天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小心保胎了,这样一来,家里洗衣做饭刷碗擦地的工作就只能全都落在朱小姐一个人身上,而且因为秦女士很在意肚子里的胎儿,朱小姐还要每天帮助秦女士洗脸梳头,冲凉换衣,简直就成了秦女士家里的免费保姆。 这还不算,因为医生说孕妇每天要在阳光充足时出去活动一小时,朱小姐还要每天按时搀扶着秦女士去外面散步,而且这个秦女士还会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都随手推门进来找朱小姐聊天说话,根本就不会事先敲一敲门,更不会理会朱小姐现在是不是有时间陪她聊天说话,甚至从来没有考虑过朱小姐到底喜不喜欢随时陪她聊天说话,本来朱小姐的工作只需要在家里打开电脑就可以做,但是因为每天都要帮忙照顾秦女士,她现在日子过得比每天去公司里加班还要辛苦。 而且随着怀孕时间增加,秦女士的脾气也越来越大,半夜里闹着要朱小姐煲莲子粥给她吃,还经常因为心情不好冲朱小姐发脾气,更加过分的是,秦女士在每次冲朱小姐发完脾气之后,还要求朱小姐不要将这些放在心上,因为她们是好朋友,好朋友就应该相互包容体谅,就算是刚刚大吵一架,也应该很快忘掉,不该总是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给放在心上,她知道朱小姐温柔善良,是不会这样小心眼的。 朱小姐在忍受了半年之后终于决定要提前退房,而且剩下那半年房租她也不打算要了,既然这样,英菊当然是觉得自己现在就可以立刻帮朱小姐签解除合约的协议,但是谁想到公司的大门就在此时咣的一声,秦女士竟然挺着一个八九个月的大肚子一样是一脸怒气冲冲的闯进来投诉。 秦女士说租房合约还有半年才到期,朱小姐现在搬家根本就是故意的,早不搬家晚不搬家,偏偏是在自己快要临产时搬家,在自己最需要她的时候抽身走人,简直是不讲良心,本来自己已经打算好了朱小姐在她家里住上三年,可以帮她一起将孩子照顾到老公从国外出差回来,现在朱小姐忽然私自违约,自己一个孕妇在家里无人照管,这日子还怎么过啊,自己和朱小姐情同姐妹,谁想到朱小姐竟然这样没良心,自己当初简直是看错人了,竟然还给她每个月便宜几百块钱房租…… …… …… 程伯母以为秦女士简直是不可理喻,一气之下自己掏钱退还了朱小姐一年房租,而且将秦女士的房子从挂牌房源上撤下,这样一来秦女士就只能自己四处去张贴租房告示,而她一个临产孕妇,绝对没办法自己去四处张贴租房告示,诓骗租户去当她的免费保姆。 英菊和程刚提出来要陪着朱小姐一起去秦女士家里,因为秦女士现在毕竟已经是个临产孕妇,万一朱小姐在收拾行李时一不小心碰到秦女士一根头发,那将是个众人都能意料到的天大麻烦。 秦女士因为是第一次见到中介公司竟然会站在租户一边,气忿之下在家里盯着朱小姐收拾行李时阴阳怪气的警告朱小姐收拾东西时一定记得只能装走自己的东西,别人的东西不要一起装走,年轻人可千万要学好,不要手脚不干净。 英菊感觉到程刚在一边已经气的要抡起拳头来打人了,但是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英菊还是在朱小姐收拾好自己行李之后立刻揪着他脖子将他拖拽出来,程刚还没忘了将房产证复印件一并送还给秦女士,英菊好心帮朱小姐叫了辆车子,因为每次遇见这样的纠纷,英菊总是会忍不住想起来李丹江和李金蕾这一对奇葩兄妹。 但是让英菊万万没想到的却是,程刚在旁边一听到李金蕾的名字,脸色忍不住顿时微微一变,“怎么,她现在还在处处针对你?”他看起来微微有些激动,“你朋友要是现在就想离婚,也不是什么麻烦事,”他说。 “喂,怎么,你和那个李金蕾很熟悉吗?”英菊一瞬之间微微有些懵懵不可思议的惊诧看在程刚脸上,“可是她好像从来没和你打过什么交道的呢,” “她在云霄广告里勾搭的那个高管就是云飞尘,但是我一百个确定,她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不是云飞尘的,”他说。 “好啊,她的野心倒是挺大,其实这也没什么啦,现在哪个女人不是这样,”她说。 “云飞尘现在即在云霄广告里当高管,又有家里明辉地产的一半股份,身边像她这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他自己都数不清楚,” “所以啊,他为了那个风盈若也真够拼的了,”英菊忽然之间很关心的看在他脸上,“不过豪门恩怨有时候可真的不是闹着玩的,你确信这个李金蕾以后不会再想什么别的办法去纠缠他?”她问。 “谁一辈子不是斗来斗去的,云飞尘在这方面道行不浅,” “也是,也不看看他是什么出身,” …… …… 程刚的年纪明明比他哥哥要小,但是看起来整个人却比他那个相册里的哥哥要沧桑严肃上许多,简直能够满足英菊心里对一个完美男神的一切痴心幻想。 但是,这真的就是心动的感觉吗,为什么现在自己对他的滤镜都已经开的这样大了,却还是觉得继续想办法去弄个研究生学历更加重要? 也许真的是因为打铁还需自身强这个不变道理吧,恋爱现在只是让英菊感觉上很幸福,但是自己一辈子的真正幸福还是必须要自己努力去打拼争取的,在不依靠男人的基础上恋爱,才是真正最幸福的。 所以英菊最近一段时间里才感觉到自己该工作的更加出色一些才对,不然公司里难免会无缘无故生出来一些故意将声音放低到刚好让人听见的闲言碎语,毕竟在那些个每天骑着电动车四处带客户去看房子的一线员工来说,售后客服这个工作,可简直就是每天清闲的只剩下陪着男人谈恋爱的。 不过要说清闲,现在公司里每天接待的客户投诉和合约纠纷却倒是真的明显减少了许多,因为现在大学开始放假了嘛,那些一个人从学校宿舍里搬出来单独在外面租房的大学生数量明显减少,而在公司里上班的人又整天不在家,就只晚上回去休息,和房东之间还能有什么纠纷矛盾,最多是清洁卫生没有搞好,将房东的房子给弄成个大垃圾堆。 但是很快,又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投诉就在英菊刚刚吃完午饭时忽然找上门来,只是和之前不一样的是,这一次主动找上门来的,是房东何阿婆。 何阿婆今年差不多也快七十岁了,但是因为身子结实,看起来最多只有五十多岁,英菊记得这位何阿婆的房子半个月前才刚租出去,按理说不应该这么快就和租户发生矛盾,而且租住她房子的那位许小姐也是个正经研究生毕业的高学历白领,不像是会蛮不讲理的欺负人的。 但是这位何阿婆却在英菊跟前态度强硬的宁愿倒赔一个月房租也不要再让那个许小姐继续在自己家里租住下去了,自己本来想着一个人住个三居室浪费,将其中一间卧室租出去好歹每个月能多两千多块钱收入,毕竟何阿婆自己是没有养老金的,每个月靠儿女给钱接济心里也是非常别扭。 但是谁想到自从这个许小姐住进来之后,自己就开始整天和这个许小姐生闲气,自己从来没管过许小姐什么事情,许小姐却要反过来管她,自己不小心将一块废纸掉在地上,许小姐都说自己不讲卫生,明明旁边就是废纸篓子,为什么偏要将脏东西给扔在地上,弄得好像许小姐才是家里的主人,自己是在许小姐家里白吃白住。 许小姐平时工作忙,没时间洗衣服,外面的高档套装可以拿去洗衣店干洗,其他衣服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水洗,因为何阿婆平时除了早上去菜市场买菜之外整天在家里也没什么其他事情,许小姐就提出来让何阿婆帮她洗衣服,三件衣服给何阿婆十块钱,一件衣服给何阿婆四块钱,何阿婆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怕洗衣服时将腰扭了,就拒绝了,谁想到许小姐就开始整天在何阿婆耳朵边上说闲话,说什么有手有脚不愿意工作赚钱,就只等着让人养,没自己给的这一个月两千多块钱租金何阿婆根本就活不了,麻烦何阿婆拎拎清楚,是自己在每天辛苦加班养着何阿婆这个好吃懒做的老寄生虫,要是自己不来租何阿婆房子,何阿婆现在早已经在大街上饿死…… 本来没有养老金靠儿女给钱生活何阿婆心里就已经很别扭了,所以对许小姐这样的闲话何阿婆就感觉到异常刺耳,刚好这个月儿女替自己交钱办理了养老保险,下个月自己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所以何阿婆现在已经没必要再为了这一个月两千多块钱租金整天听许小姐闲话了,当然是宁愿倒赔一个月房租也要让许小姐立刻搬家。 二十五 千奇百怪 虽然在英菊看来,现在许小姐一直没有出现,一切都只是这位何阿婆嘴里的一面之词,但是就算是许小姐其实并没有说过这些闲话,何阿婆也确是有权利倒赔一个月房租让许小姐搬家的,只是出于好心,英菊还是很仔细的劝说何阿婆想要让租户搬家可以,但是千万不可以在外面四处传扬许小姐这些闲话,先不要说何阿婆现在是空口无凭了,就算是有确凿证据,这些东西也算是许小姐的个人隐私,许小姐是高学历,在法律方面,何阿婆是绝对斗不过她的。 何阿婆看起来也还算是个明事理的人,也知道将事情做绝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在让英菊给许小姐打电话时只让英菊对许小姐说是因为自己的孙子过些日子要来家里借住,实在是没办法将房子再租给许小姐了,只能麻烦许小姐再从新找间房子去了。 其实许小姐心里有什么不明白的,她只是没想到何阿婆会忽然之间不再需要自己的租金生活。 其实英菊也知道许小姐不是坏人,她只是个高学历的巨婴,以为自己是所有人的中心,全世界都该围着自己转,所以她永远想不通为什么自己愿意出钱,何阿婆却不愿意替自己洗衣服。 只是凭良心说,这世界上的巨婴可真的是不止许小姐一个,没过几天,才将自家一套独立的两居室出租不到半年的张阿伯就一脸怒气冲冲的闯进公司来,说什么也要让租住在自己房子里的那小两口立刻搬家。 因为张阿伯看起来心情非常激动,程刚担心英菊自己应付不来,就亲自过来接待张阿伯,英菊在一旁听了半天,终于明白张阿伯为什么要这样激动的宁愿倒赔房租也一定要让那小两口走人了。 原来那小两口经常吵架,而且一吵架就砸东西,将张阿伯的房子给砸的七零八落,他们愤恨于自己每天辛苦上班却赚不到多少钱,而张阿伯却每天坐在家里收他们房租,其实他们也知道张阿伯有很严重的风湿病,根本没办法去工作赚钱,但是显然,重病缠身的张阿伯在这小两口眼里却是再怎么欺负也不必要承担任何风险的,所以他们每天就算是不吵架也会存心拿张阿伯的房子出气,没几天就将大门踢坏,还跑来要张阿伯立刻给他们换新的,不然就将张阿伯自己的房门拆掉给他们安上。 更过分的是,他们房子里缺什么都跑来张阿伯家里拿,根本无视张阿伯的拒绝,甚至在将张阿伯家里唯一的一台风扇给拿走之后,还在一旁很开心的看着张阿伯拖着严重的风湿身体将自己新买来的一台风扇很费力的搬回自己房里,不但不上来帮忙,还故意对张阿伯冷嘲热讽,其实这小两口的房子在二楼,而张阿伯自己却住在四楼,等到张阿伯好容易将风扇给顺着楼梯拖去四楼,还没进家门,这小两口却又赶紧跑上来一脸笑眯眯的将风扇从张阿伯手中接过去,张阿伯本来以为他们要帮自己将风扇给抬进家里,谁想到这小两口却说上次张阿伯给他们用的风扇是坏的,正好需要换一个,至于那台坏掉的风扇,张阿伯可千万记得要赶快下去二楼取上来,不然要是一不小心让这台坏风扇将他们弄伤,张阿伯可是要赔上一大笔钱的。 张阿伯因为不堪自己每天被这小两口像玩具一样耍弄,因为之前本来就因为这小两口说经济困难,自己只先收了他们半年房租,所以宁愿倒赔一个月房租也一定要让他们立刻从自己的房子里搬走。 英菊没办法,只好立刻给那小两口打电话,让他们去另外找房子,至于退押金是不要想了,因为房子被他们给损坏的非常严重。 但是等到那小两口来到公司办退租手续,英菊才看见这小两口的年龄其实最多不过才十八九岁,料想他们在家里也一定是整天这样对待他们父母的,但是实在不该自以为是的认为全世界的人都是他们父母,所有人都应该为他们无条件付出。 …… …… 但是让英菊心中对这次退租纠纷最忿然不平的却是,显然,这小两口之前对张阿伯的所有欺负现在都已经随着退租不了了之了,而且还平白赚到一个月房租,被欺负的张阿伯没办法为自己报仇解恨,只是因为自己以后终于可以不再被欺负了就在程刚跟前一个劲的千恩万谢。 程刚后来自己出钱替张阿伯从新装修了那套房子,因为他之前要求那小两口按照房子损坏程度赔钱时他们两个却拿着刀在公司里自残,程刚知道就算报警他们也一样是没有钱赔给张阿伯的,因为他知道这两个人身上穿的衣服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一百块钱。 看来巨婴是根本不分穷富的,月薪三万的许小姐能当巨婴,月薪加在一起不超过三千的这小两口,也一样能当巨婴。 英菊以为程刚这一次自己掏钱替张阿伯装修房子,程伯母知道之后一定会责怪他的,因为在商言商,这里是中介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你以为装修个一居室能花多少钱,广告费多少钱一秒,你不会不知道吧,”他忍不住淡然笑笑,“租户是咱们介绍过去的,这笔账,房东只会记在咱们头上。” “那现在怎么办,继续找其他租户接盘,谁知道那小两口会不会再回来捣乱,” “按理说合同结束了,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了,但是这也算是被房东赶出去的,会不会回来找房东出气,就不知道了,”他说。 “所以,你的意思是这套房源先搁置两个月,看看情况再说。” “两个月也差不多了,”他说,“两个人月薪加起来都不到三千,他们能在这里待上两个月才怪。” 程刚说话间已经将他妈送来的两份午饭给从微波炉里拿出来,而且英菊的午饭里还特意多了一份蛋糕和奶茶。 英菊感觉到自己真的有些小小激动,也许这就是恋爱的感觉,也许只是因为她是个女人,而他是个男人。 程刚让英菊慢慢吃,虽然现在已经快要下午一点半了,但是他可从来不会介意英菊的工作从几点开始。 但是谁想到,新鲜的奶茶才只吸了一口,就听见身后“咣”的一声,透明的玻璃门被人几乎是一脚踹开,程刚听见那踹门的声音心里顿时间忍不住“咯噔”一下,一回头果然看见云飞尘正在怒气冲冲的站在自己身后。 “喂,你来干什么,这里是我工作的地方,不是飞昭上学的地方,” “哼,你以为你躲到这里来我就找不到你,”云飞尘一脸怒气冲冲的瞪眼看在程刚脸上,“是不是你告诉她的,说……” “什么,我告诉谁什么了,” “那个女人去云霄广告里闹,她怎么知道我现在正在那里上班,” “什么那个女人,那是你亲妈,” “生下我来就跟人跑了,你这么喜欢她,怎么不让她来当你亲妈,” “我要是知道我亲妈是谁就好了,”程刚气急,“你知道飞昭拉我去验血的事情了,是不是?”他问。 “你喜欢盈若就直说,别在这里暗戳戳的挑唆飞昭不办人事,” “你疯了,我女朋友还在身边呢,”程刚气忿。 …… …… 程刚知道飞昭这个同父异母哥哥的简单脑子和火爆脾气,他现在可真不想让云霄广告里闹出来什么大乱子,虽然之前就听说这个云飞尘当年在学校里惹得麻烦就已经足够,赔人家医药费就不知道已经是赔掉了多少,但是说到底,还不全是他爸存心纵容的,据说他那时候每次从学校里回来说他在学校里打人了,他爸都是立刻二话不说从办公桌上推过来几叠子现金让他去该怎么赔钱怎么赔钱,其他的事情直接去找律师。 不过这一次,程刚知道云霄广告是块铁板,谁踢到谁倒霉,风盈若不是他爸生的,这在云霄广告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他现在唯一有些担心的是程轩,飞昭这一家子都是千年狐狸,程轩在这一窝狐狸眼里到底能算是个什么玩意,说他是只白毛老鼠只怕都是抬举。 所以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程刚都在考虑着要不要先给程轩打个电话。 英菊说他没必要过分担心,三个男人争一个女人,反而是最不容易弄出什么大动静来的。 程刚以为英菊说的很有道理,因为人在做天在看,要是该你倒霉,就算是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待在家里收房租,也指不定会收出什么麻烦来。 英菊今天上午才刚刚接到一个客诉,房东华阿伯让自己的租户潘姑婆给抓伤了一只胳膊,起因是华阿伯说话不算话,说好了要将房子借给潘姑婆的孙子派学位用,但是等到她将孙子接来之后,华阿伯又反悔了,导致潘姑婆的孙子将学位从老家转出来之后,在茉花新城里却找不到学校接收,而再将学位转回去老家又是一个天大麻烦,眼看着九月开学,潘姑婆的孙子却在茉花新城和老家两边找不到学校念书。 潘姑婆气愤之下和华阿伯吵嚷撕扯起来,因为女人指甲长,所以华阿伯的胳膊在撕扯中被潘姑婆抓伤,华阿伯要求潘姑婆退房,潘姑婆却要求华阿伯说话算话,将房子借给她孙子派学位用。 英菊知道华阿伯的房子是茉花新城里一个重点小学的学区房,所以潘姑婆才会提出来要跟华阿伯借房子,但是华阿伯后来反悔的理由也很充分,因为要想在学区房内得到学位,华阿伯的房子就必须先要过户在潘姑婆一家名下才行,华阿伯知道这件事情非常冒险,因为房子一旦过户,至少是在法律上,就已经和华阿伯他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在凡人身上赌人性,天上神仙也未必敢有这样嚣张胆子。 潘姑婆一直以为自己是好人,不会骗华阿伯的,但是你自己是不是好人只有你自己知道,有什么理由要求别人就一定要完全彻底的相信你是好人,难不成潘姑婆也是个觉得自己是全世界中心的中老年巨婴,她以为自己是好人,不会骗华阿伯,华阿伯就要无条件相信她一定不会欺骗自己。 当然,最后的结果还是华阿伯倒赔一个月房租让潘姑婆和她孙子搬走了,因为当初华阿伯答应借房子给潘姑婆的孙子派学位,是因为之前只需要小孩子住在这里,让房东帮忙签个证明就可以,需要过户房子的政策是上个月才变的,之前并没多少人知道,所以潘姑婆的孙子要去哪里上学的责任,确实不应该要华阿伯来担,只能让潘姑婆自己去找学校解决。 听说后来潘姑婆在找到其他房子之后四处说华阿伯坏话,不过这也算是人之常情,因为她和华阿伯之间本来就没什么太大交情,没必要四处去说华阿伯好话。 不过这个纠纷可是一点也没影响到英菊今天的好心情,因为她刚才听说雪菊怀孕了,以为这一下雪菊这一辈子总算是可以安安稳稳过下去了,而且本来听说在云飞尘那里遭到失败之后,李金蕾后来又将目标定在了程轩身上,想办法以程刚的女朋友的好同学的小姑子这个身份成功约到了程轩在咖啡店里和她见面,当然是以程刚和英菊的名义,但是后来程轩无意间从随身手包里掉出来一张医院化验单,那张化验单上的血项有些问题,在经过仔细打听之后,她得知程轩六岁时得过白血病,当初虽然依靠换骨髓治愈了,但是谁都知道,这样的病症是很容易复发和家族遗传的,所以她当然没必要再在程轩身上浪费什么时间了,后来就再也没给程轩打去过一个电话。 其实英菊知道,这个消息程刚应该早已经知道,毕竟程伯母当初收养他就是为了要给程轩取血续命用的,不过既然他只算是程轩的养兄弟,和风云霄没任何血缘关系,要是自己真的在心里有些喜欢他,他的身份问题应该也不会让爸妈强烈反对,只是现在自己既然已经知道了化验单的事情,是不是该继续瞒着爸妈倒真的算是个很大问题才对,毕竟程刚既然可以给程轩取血续命,证明他们两个人在体质问题上没什么太大分别,要是程轩这样的体质是白血病易感体质,那爸妈一定以为,程刚的体质是不是也是一样…… 所以一瞬之间,英菊的心情明显的是从非常好“咕咚”一声跌到了非常糟糕,虽然程刚今天是特意请她来饭店吃的晚饭,但是显然,他的心情现在也一定好不了多少。 “哦,是不是化验单的事情,你也知道了,”英菊微微有些同情的看着他问,“我知道,现在心情最糟糕的一定是你妈妈,” “说的我好像是一点也不关心他似的,”他忍不住淡然笑笑,“你以为他真病了,家里的一切就是我的了?”他问。 “啊,程伯母心里怎么想的你当然是最清楚的,虽然隔层肚皮,但是将你养大,程伯母她其实是赚大发啦,” “难得,你会认为我是个好人,” “怎么,开中介公司的就一定没良心嘛,我看程伯母人就很好的啊,” “我妈她一直人就很好,” “那当然,不想当好人,当初就不会去当医生,” “亏你还记得她之前是个医生,” “所以你觉得,那张化验单到底要不要紧,程伯母她心里会不清楚,” “其实你忘了,我是她养大的,” “哦,所以,其实你心里也应该一样清楚才对,” “他只是偏巧身子里有些炎症,没什么大碍,”他说。 “啊,这样当然最好,” “好什么,他都决定要改回去姓风了,” “好啦,他都三十来岁的人了,姓什么不一样,都是过日子嘛,你妈妈那里又不是有皇位等着,”她说。 二十六 不可置信 一个不可思议的纠纷,房东任姑婆现在整天来公司里撒泼打滚,非要公司将自己被骗的十万块钱如数还回,简直要将英菊脑袋给气爆破。 租户贺女士是投资公司员工这件事情和中介公司有什么关系,没谁规定投资公司员工不能来中介租房子的啊,贺女士以高息劝说任姑婆投资赚取利息和中介公司有什么关系,人家没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必须去投资的啊,而且就算是刀架在脖子上逼你了,这也是警察该管的事情,和中介公司有什么关系,十万元投资打水漂和中介公司有什么关系,贺女士跑路和中介公司有什么关系,人家可是一块钱租金和押金都没有少给你的。 更加让人气愤的是另一个整天来公司里撒泼打滚的房东安姑婆,她唯一的养女阿秋被租户黄老板给骗去带私货出海关,人赃并获之后黄老板跑路,公司已经将黄老板当时留在公司的身份证明给全数交给了办案警察,最后查出来这些身份证明都是假的也是公司料想不到的事情,因为黄老板给公司留的身份证复印件虽然不是他本人的,但是身份证却不是伪造的,中介公司只要检查身份证明是不是伪造的就可以了,至于是不是本人的,双胞胎的照片谁能那么大本事分辨出来。 房东穆女士的老公和租户姚小姐私奔了,穆女士气的拿把锤子闯进公司来将公司里过半财物给砸的稀烂,虽然最后经过警察统计,穆女士乖乖掏了几千块钱赔偿,但是她的房子最后还是被从房源中撤下,因为英菊早听说穆女士在家中对自己的老公非常不客气,那种情况下只要租户是个女的,而且是单身,她老公百分之一百会跑掉,所以要是一不小心给她介绍了个单身的男租户,英菊以为自己简直就是在作孽。 程刚以为英菊对这位穆女士的态度看起来好像是非常苛刻了一些,“你真以为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女人去当一辈子乞丐,”程刚忍不住微微笑笑,“不到十八岁时还有可能,”他说。 “哦,这么说你以后也一样会为了事业抛妻弃子的了,”英菊气忿,“看来你和你哥哥可真没什么两样,为了前途事业,还是愿意低头管那个男人叫爸,” “至少,他还知道他爸是谁,” “也是,有亲生父母,你还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不然要是不赶快娶妻生子,你都不知道成家立业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老掉以后有人养活?” “你现在这个年龄,当然不会喜欢去算计老了之后的事情,” “可是你不觉得一年一年的时间总是越过越快的嘛,我可不信你到了三十五岁时还会很喜欢过生日,” “说的好像不过生日就不会老一样,” “难道你不知道男人老的比女人慢很多嘛,”她问。 “女人只有结了婚,生了孩子,才会老的很快,”他说。 “啊,你这是又在提醒我该去看看林茵茵去了吗?”英菊微微有些生气的看着他问,“虽然她的那几套房子委托给你挂牌出卖,让你狠赚了一笔,但是也没理由拿我去还人情啊,”她说。 “那你是希望我经常去看她?”程刚看起来有些微微戏谑的一笑,“她虽然将多余的房子都卖了,但是现在自己住着的那套房子可也是底价六百万的复式,而且她今年虽然都二十七岁了,但是走在大街上,你知道有多少人会将她给误认成十七岁的嘛?”他问。 “哼,我赌定你不会对她动心的,她可是个天煞孤星,全家一起去泰国出游,结果游轮触礁翻沉,全家就只剩下她一个,而且还因为刺激太大整天神经兮兮的躲在家里不出来见人,也幸亏她父母给她留下来这么多家产,不然都一年多了,既不出来工作,也很少出来见人,还生来就有气喘病,天知道她怎么活到现在,”她说。 “没想到,你竟然还没有那个小丫头有同情心,” “喂,有没有搞错,这个林茵茵中了邪障,将自己照片丢在公司,要公司替她找一个和她长得很像的租户,住在她家,说是为了辟邪,我看那个叫林佳佳的小丫头长的和她像,就替她介绍过去了,这个林佳佳也没想到自己可以用每个月一千块钱的房租租到这样好的房子,除去二层复式,这个林茵茵她竟然大方到将家里最大的一间卧室给人家住,还让人家将私人物品放在另一间小些的卧室里,她自己只住自己房间,按说这样好的条件对林佳佳来说差不多就是天上掉馅饼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心里有些对不起那个林佳佳,总觉得这个茵茵非要找个和自己长的很像的租户,是为了替自己当辟邪替身的,因为那套房子里的阴气实在是有些太重,”她说。 “放心,因果报应不能代替,阴差也从来不会抓错魂魄,”程刚忍不住微微笑笑,“你以为那个林佳佳会在意这个?”他问。 “好啦,我知道她身上穿的是一身假*牌子啦,十七八岁的女人虚荣心强一些也没什么啦,至少人家小小年纪出来打工赚钱,咱们那个年龄可是还全都在学校里花父母钱呢,”她说。 …… …… 但是谁想到最后英菊在午饭之后还是没能抽出来任何时间前去关心那位茵茵小姐,因为现下她要尽最大努力替房东宋阿婆找到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小雪,因为那是重病在身的宋阿婆这辈子里的唯一一个最后心愿。 之前英菊一直在网上和朋友圈里散播宋阿婆寻找失散女儿的消息,而且频繁去各大寻亲网站寻找线索,但是至今还是一无所获,程刚劝说她不要再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因为小雪走丢时才四岁不到,现在都已经过三十多年了,没那么容易找到,而且程刚知道现在未必是所有人都希望这个小雪被找到,至少是现在正在宋阿婆家租住的江同学,一定是非常不希望小雪被任何人找到的。 英菊知道因为这位江同学在宋阿婆家里已经租住了三年,平时对宋阿婆也很照顾,宋阿婆感激之余时常提到要收这位江同学当干儿子,因为宋阿婆生的是肝癌,医生说最多拖不过两年了,宋阿婆知道在自己有生之年寻找到小雪希望渺茫,就提前写好了一份协议,协议要是一直没能找到小雪,自己死后就将房子留给自己的干儿子江同学。 其实整个小区里都知道宋阿婆写这份协议是不愿意在自己死后房子被几个姐妹平分,因为宋阿婆的几个姐妹平时根本和宋阿婆没什么来往,连宋阿婆生病住院都没人前去医院里探望宋阿婆一眼。 所以程刚知道,这个江同学现在一定是最不愿意看见小雪被找到的,因为那套房子现在最少价值三百多万。 不过英菊以为程刚还是不要将别人给想的那样坏啦,这位江同学现在还是在学校念书的年纪,家里又不是没有房子住,怎么会为了一套房子不让宋阿婆找到自己亲生女儿。 但是不管怎样,替宋阿婆寻找小雪的事情当然是一天也耽误不得,所以现在英菊每天下班之后都坚持在寻亲网站上寻找小雪或者是前去关心那个从来很少出门的女孩子茵茵,其实之前程刚就一直不让英菊再继续管寻找小雪这件事情了,但是英菊却以为程刚自打从一个私车司机成为别人眼中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之后,就一样变得格外冷淡和利己,根本就连想象一下有生之年找不到自己失散亲人该有多痛苦的兴致都没有了,这其实更加让英菊感觉到不可思议,他可以每天上街去喂养那些可怜巴巴的流浪猫狗,却对寻找小雪这件事情态度非常强硬恶劣,就像是生怕找到了小雪,那个江同学会将临江置业给砸掉一样。 但是很快,英菊就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一天的天气很好,这让英菊一大早起来的心情就很不错,但是让他心情更加清爽惬意的却是,经过不断努力,她今天终于可以直接打车去见那个宋阿婆寻找了三十多年的小雪了,根据寻亲网站上的信息,她很快打车到了茉花新城周边一个偏远小镇,寻找当地一个名叫茉花幼儿园的私立幼儿园,小雪现在正在这家幼儿园里当幼儿教师,只要基本信息确认无误,英菊立刻就会将小雪给带回去宋阿婆家里,和宋阿婆一起去医院里验血。 小雪也以为自己应该就是宋阿婆要找的那个失散女儿,因为自己确实是在四岁时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英菊仔细看看小雪和宋阿婆当初送给自己的小雪三岁时的照片,觉得眉眼间确实是有几分相似,决定不管怎样都该先带小雪回去一趟。 但是谁想到就在自己和小雪在路边拦出租车时,却忽然围上来四五个手里拎着球棒的凶恶男人,小雪在一旁吓的只打哆嗦,英菊也感觉到事情怕是有些麻烦,因为之前她就已经隐约猜到小雪这二十年里其实一直就没有什么人身自由。 正在英菊被四五个凶恶男人围在中间不得脱身时,忽然听到一阵警车声音,几个陌生男人顿时丢下手里球棒四散逃跑的无影无踪,警察下来简单问了几句之后,就将英菊和小雪给开车送回来茉花新城里。 让英菊很惊诧的是,在自己和小雪下车之后,竟然看见程刚也同时从另一辆警车上下来,她很不客气的上来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带队的警察在一边解释说是程刚提前报警,警队才出警来调查这件事情的。 英菊知道是因为自己在打车去茉花幼儿园找小雪时曾经给程刚打电话炫耀自己成绩,他怕自己一个人打车去那么远的地方有危险,才自作主张报警的,虽然心里实在是有些嫌他多事,但是不管怎样,现在自己也只能是先硬着头皮主动开口向他道谢。 警察主动要开车送小雪去医院,英菊随即让程刚去开车接一下宋阿婆,待到将小雪和宋阿婆全都顺利送来医院里时,英菊却从程刚口中得知那个江同学被警察带走问话了,其实她现在还能有什么猜不到的,自己能在寻亲网站上找到小雪,那个姓江的自然也能,而且他还很可能比自己先在寻亲网站上找到小雪,先调查出来其实小雪被养父母养大之后是被威逼着嫁给养父母的亲生儿子了,然后,这个姓江的就去给小雪的养父母通风报信,说是有人要去茉花幼儿园里拐走小雪,他为了得到宋阿婆那套房子当然是不可能让宋阿婆顺利找到小雪的,因为据说这位江同学是个很孝顺的孙子,他的爷爷需要一大笔手术费动手术,宋阿婆这套房子是他能够孝顺爷爷的唯一希望。 …… …… 几天之后,验血报告显示小雪就是宋阿婆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那位江同学自从被警察带回去问话之后,没过几天就匆匆收拾了一下自己行李从宋阿婆家里搬走了,因为他还要抓紧时间寻找下一个猎物,没必要再待在宋阿婆家里浪费自己任何时间了。 在帮宋阿婆找到小雪之后,程刚以为英菊当初在茉花幼儿园门口受到不小惊吓,需要在家里好好多休息几天,但是英菊却很快想起来自己之前答应过茵茵有时间就过去看她,这一下子就耽误了这么长时间,算算也差不多快一个月了,也该是自己按照约定前去探看她一下的时候了。 为此英菊特意在微信中找到茵茵,问她自己今天方不方便过去,只是没想到茵茵的回复是她今天出门去找同学了,而且要英菊以后尽量不要来她家里了。 英菊心里虽然微微的有些奇怪,因为之前茵茵在微信上从来没有以这样口气回复过她,但是转念一想,像茵茵这样性格的人本来就阴晴不定,喜怒无常,差不多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想要和这样性格的人过多接触,自己本来也只是将租户介绍给她赚手续费,既然茵茵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再让自己打扰到她,自己以后也就没必要再去和人家联系了,这本来就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后来英菊当然也就再没将这件事情给放在心上,只是在这几天休假里仔细算计着该怎样既能前去看看雪菊,又能偏巧避开李丹江和李金蕾这对奇葩兄妹,谁想到还没等自己这几天的额外休假到期,程刚就急急的开车来家里接她,带她一起回来临江置业,因为警察需要英菊和茵茵之间的微信记录,说是要确定一下林茵茵的死亡时间。 天啦,茵茵死了,这怎么可能,明明前几天还在微信中说要英菊以后不要再去打扰到她,那时她也没说到她生病了,才几天时间,怎么可能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忽然猝死,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但是很快,英菊就从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察口中得知了一切,原来几天前在微信中要英菊以后不要再去打扰到她的,根本已经不是茵茵本人,而是佳佳冒充茵茵在微信上这样回复英菊的,目的是彻底断绝茵茵和外界的一切联系,因为那时候,茵茵已经死了。 最开始发现问题的是一位和茵茵很熟悉的社区医生,因为茵茵有严重气喘和一些先天性的其他疾病,所以要按时去社区医院里开药和打针,但是之前一直在负责给茵茵开药和打针的医生却忽然发现茵茵已经有些日子没有来医院里开药和打针了,她知道茵茵的病是一天也不能断药的,所以感觉到这件事情很奇怪,她担心茵茵自己一个人在家可能会忽然晕倒,就自己亲自带上一支针剂前去茵茵家里,若是茵茵真的在家中晕倒了,必须立刻替她注射针剂才行。 但是这位医生在敲开茵茵的家门之后,却发现茵茵正在家里活蹦乱跳的打着电脑游戏,而且看起来还好像是一下子变成了十七八岁的样子,更加让她奇怪的是,茵茵说话的声音竟然忽然变了,变得让这位医生非常陌生。 茵茵对此的解释是她微微有些感冒,这位医生也没太过在意,就让茵茵伸出胳膊来替她打针,一开始这个茵茵明显是一副非常不情愿的样子,但是这位医生却告诉茵茵要是还不及时打针会有生命危险。 茵茵最后没办法,只好犹豫不决的伸出来自己胳膊,但是一看见茵茵胳膊上那层白嫩嫩的皮肤,这位医生就立刻感觉到了问题,她借口一不小心将针剂拿错,要求茵茵跟随她回去社区医院里打针,没想到茵茵却坚决拒绝,还说自己的病已经好了,让这位医生以后不要再来打扰她了。 这位社区医生在出了茵茵家门之后就立刻打电话报警,因为刚才她在茵茵的胳膊上根本没看见之前那些自己给茵茵打针时扎出来的陈旧针眼。 警察将眼前这位在家中活蹦乱跳的林茵茵带回去问话之后一切很快真相大白,原来真正的茵茵那时已经被装进行李箱里扔进了来小区里清运垃圾的垃圾车,现在这个茵茵,正是当时正在茵茵家里租住的佳佳假扮。 佳佳一直以为自己根本就不是有意要杀死茵茵的,都是因为茵茵之前借给自己那一百万,让自己在杀不杀茵茵之间根本没有任何选择。 佳佳今年虽然才十七八岁,但是却已经有了一个自己在心里喜欢的发疯的男朋友阿明,两个人是在同一个公司里工作时认识的,虽然因为聪明干练,佳佳和阿明当时在公司里的月薪都是六千块钱,但是因为阿明家境不好,工资大半都要寄回去家里给父母看病,所以在很多时候,佳佳只能看着路边橱窗中的各样奢侈品望而却步。 但是很快,佳佳就有幸因为长相和茵茵几乎一模一样而以很低价的租金租住进了茵茵家里,而且这个茵茵对待佳佳也是让人想象不到的大方,只要是佳佳喜欢的高档奢侈品,茵茵总是随手就送给佳佳,甚至是佳佳自己从茵茵房间里拿回去自己房间里的东西,茵茵也从未曾开口向佳佳讨要。 渐渐的,佳佳开始不满足于经常向茵茵讨要那些价值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的各样高档奢侈品,她开始断断续续的向茵茵借钱,而茵茵每次都如数满足佳佳要求,更加从未想过要让佳佳还钱,就这样一次一次的,佳佳先后向茵茵借了一百多万,而这些钱最后都被拿去给阿明投资,最后被亏的血本无归。 阿明在投资失利之后一心惦记着翻本,佳佳只好悄悄的将茵茵送给自己的那些奢侈品卖掉换钱拿给阿明,但是没想到阿明的投资后来却是越亏越大,很快佳佳就又开始像从前一样一无所有。 但是很快,佳佳因为年轻貌美被公司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总看上,频繁向她表白爱意,其实佳佳知道这个老总是有家室的,只是贪图她的年轻美色,想要买套房子将她给养在外边而已。 佳佳其实从前一直就是很看不起那些为了当富豪太太而嫁给一个比自己大二三十岁的男人的拜金女,以为那些女人简直就是道德败坏,而且她心里自始至终只喜欢阿明,根本就从没喜欢过这个五十多岁的老总一天。 但是当时对佳佳来说,不管是为了荣华富贵嫁给这个五十岁的老总还是为了真爱嫁给月薪六千块的阿明,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她一直以为自己这辈子最有意义的生活就是和她心中最爱的阿明一起过上茵茵这样的富豪日子。 所以,为了能够让自己和阿明从此过上最有意义的高贵上流生活,佳佳忽然想到,既然自己长的几乎和茵茵一模一样,而茵茵在这世界上又已经没有任何家人亲戚,那如果自己成为茵茵,应该是不会有任何人能够轻易分辨出来。 成为茵茵之后就可以得到茵茵现在所有的一切,上下两层的复式房子,满屋子的高档奢侈品,银行卡上花不完的余额,而想要得到这一切,茵茵就必须要尽快死掉。 二十七 隐秘旧事 茵茵的死讯很快就在小区里传遍,而且很快在朋友圈里被疯传,很多人指责临江置业在这件事情上的失职,明明知道茵茵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亲人,又根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却将佳佳这样的心机女给介绍去她家里租住。 程刚看起来为了这件事情也很愧疚,因为除了养母和养兄之外,程刚严格上来说在这世界上也是没有任何亲人的。 但是英菊却一直以为程刚和自己相比其实已经算是很幸运了,因为他这辈子只怕是都不再有机会经历任何让人痛入骨髓的生离死别。 而且谁能想到佳佳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能够为了荣华富贵做出来这样的事情,将责任全都推给中介简直是不可理喻,自来店大欺客,客大欺店,房东和租客想要和睦相处,至少双方自己要先势均力敌才行,毕竟打铁还需自身强的嘛,你自己愿意当个脑残痴呆,就不要怪全世界都来骗你。 但是不管怎样,因为茵茵到底也算是临江置业接待过的一个最大客户,所以英菊和程刚最后还是帮她完成了之前已经明确委托给临江置业的一个最大心愿,那就是将卖房子的所有钱和自己的剩余财产全都捐给需要的人,也就是那个林佳佳这样处心积虑的筹划一场,结果却还是什么都没能得到。 倒是那个阿明,在佳佳被警察带走之后,阿明又很快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而且极力撇清自己和佳佳之间的任何关系,毕竟佳佳今天可以为了钱杀了茵茵,明天一样也可以为了钱让他去死。 英菊知道因为茵茵的事情,程刚这几天一定很不开心,就主动留在公司里帮他处理一些文件,而让英菊更加没想到的却是,程轩在听说程刚准备和飞昭一起去医院里取血之后,竟然忽然之间急急的开车前来公司里,按照程伯母的意思很明确的告诉他,“去医院里验血就不必了,因为你,本来也一样是风云霄的儿子……” 英菊给一下子惊吓的手中奶茶杯子“咣啷”一声掉在地上,好像顿时间明白了云飞昭之前到底为什么那么坚持的非要拉程刚去医院里验血不可。 “程刚,你,哎……”程伯母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已经出现在程轩身后,因为事已至此,程伯母知道,这件事情始终还是瞒不住的。 …… …… 程轩和程刚本是同父异母的亲生兄弟,但是自从出生开始,甚至是在还没出生的时候,他其实就已经成为了程轩一个赖以为生的血库养料。 程伯母和风云霄离婚时,程轩已经八岁,隐约知道爸爸依靠妈妈的娘家成为商业精英,最后又用计谋夺取了岳父岳母手中全部产业,害岳父岳母相继重病去世,然后又和妈妈离婚另外娶了一个富家女孟若澜的事情,因为孟若澜坚决不许风云霄将程轩带回家,所以程轩的抚养权当时被推给了妈妈程秋莺,而在父母离婚后不久,程轩就被医院诊断出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差不多一样,只有及时换骨髓才能救命。 但是当时程秋莺和风云霄的骨髓都没能和程轩成功配型,而且风云霄那时候也不太愿意过多关心程轩,程轩找不到合适骨髓,只能暂时先依靠化疗维持。 很快,风云霄故技重施,在设计成功谋得孟若澜父母手中全部产业之后和已经怀胎三月的孟若澜离婚,孟若澜那时正在照料被风云霄给气的双双躺在重症监护室中的父母,而风云霄却在和她离婚之后很快又娶了一个豪门名媛沈心怡,若澜因为心中对风云霄忿恨至极,所以有意在肚子里的胎儿长到九个月大时来到医院引产堕胎,她要用杀死肚子里即将临产孩子的手段报复风云霄。 当时程秋莺偏巧被安排为孟若澜做引产手术,程秋莺知道孟若澜肚子里的孩子是风云霄的,所以这个孩子的脐带血和骨髓都有机会和程轩配型成功,为了救程轩,程秋莺私下里在引产针剂上动了手脚,让孩子被顺利生下来,并且私自将孩子从医院带走,当时她以为这个孩子最多只能活上三年,所以很快用这个孩子的脐带血和程轩配型,勉强成功之后就迅速为程轩进行手术。 程轩在移植脐带血之后病情有明显好转,但是为了能够让程轩彻底痊愈,程秋莺后来就将孩子取名程刚,在家里养到三岁,再将他的骨髓移植给程轩,手术成功之后医生说五年不复发即可算是痊愈。 程刚在三岁以后除了身体有些羸弱之外,并没有发生什么严重问题,程秋莺看见程刚胳膊上那块出生时的疤痕胎记,猜到因为自己当时在针剂药量上做了手脚,而且针剂又偏巧被打在胎儿胳膊上,所以对孩子影响不大,程刚现在身体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应该可以和正常人一样长大成人。 因为孟若澜并不知道程刚还活着,所以程秋莺最后就以养子的名分收养程刚,但是那时已经十岁的程轩却自始至终知道程刚的真实身份,更加知道程刚从出生开始就是自己的血库养料,要是以后自己的病症复发,只能再将程刚骨髓移植给自己一次。 孟若澜后来嫁给了地产富商云明辉,生下来一个儿子云飞昭,所以现在程刚即是程轩的同父异母弟弟,又是飞昭的同母异父哥哥,这是让英菊现在最为目瞪口呆的一件事情。 而程轩他其实自始至终不愿意承认风云霄这个父亲,他去云霄广告当副总监,只是为了想要从云霄广告夺回一些当初父亲从外公外婆手中夺走的资产,替母亲出气。 …… …… 在程刚身世被揭穿之后,英菊曾经在犹豫不决中用程刚的手机拨打过飞昭电话,因为她觉得至少应该让程刚有机会见一见自己的亲生母亲,虽然现在孟若澜不可能太过关心程刚,云飞昭也未必能够对这个忽然从天而降的同母哥哥有多友善,毕竟他之前已经有一个同父哥哥云飞尘了。 但是电话打通之后,英菊就很快后悔了,孟若澜根本就不愿意来见程刚,而且也不许飞昭过来,英菊知道孟若澜现在毕竟已经是另一个男人的太太,而程刚现在也已经成年,并非真正很需要她这个亲生母亲。 英菊感觉到程刚对这个结果微微的有些冷淡,毕竟在此之前,他只有程伯母这一位母亲。 程刚知道自己现在能够活着完全是因为程轩,因为自己的骨髓刚好和程轩相配,但是他好像一直没有对此有多伤心,因为程伯母说这世界上所有人能够活着都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刚好需要自己的子女给他们养老。 当然,英菊其实自始至终以为程刚在知道自己身世之后本该是比从前高兴一些的,因为虽然亲生父母现在都和他很陌生,但是也总比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好些,其实身世离奇和身世平淡对自己的一辈子到底能有什么不一样的,谁的一辈子能够和别人有什么太大不一样的。 只是虽然程轩,程刚,飞尘,飞昭和风盈若这几人之间有着这样奇异纷乱的身世关系,孟若澜却还是一直坚持不愿意来见程刚,兴许是因为只要一看见程刚就像是看见当初自己对风云霄刻骨铭心的恨意,而且英菊亲耳听见孟若澜为了程刚的事情在电话里和程伯母吵架,言之凿凿自己当初根本就不想要生下来程刚,一切都是程伯母因为私心所为,她现在根本没义务认下程刚,以后程刚的一切事情,都应该是程伯母负责才对,自己和程刚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要让程刚再和自己联系。 英菊知道这件事情一直就是让程刚心里微微有些难过,亲生母亲不愿意认他,养母留他活命,只是为了救自己的亲生儿子,虽然那也算是自己的亲生哥哥。 而且英菊明显感觉到,程刚在知道自己身世之后在程轩面前已经开始渐渐在任何方面都很自觉的小心退让,因为程轩现在已经是他亲生哥哥,在自己面前越来越有威严,越来越有担当责任。 程伯母对待他的态度还是像从前一样,过分的温柔在意,过分的纵容宠溺,她自己亲手养大了一个仇人的儿子,虽然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了将他给当成一个血库养料。 明媚的阳光下,英菊的生活看起来和从前真的是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只是程刚现在看起来很怕自己让程伯母伤心,毕竟血浓于水,要是他和程轩同时掉进水里,他知道程伯母一定会先拉程轩上来,但是这毕竟也算是一个人之常情,没什么好抱怨的。 想知道自己在别人心中的位置到底有多重要,只要知道自己和另一个人一起掉进水里,谁会先被拉上来就行。 但是现在,既然知道程伯母一定会先伸手去拉程轩,在程伯母忽然有事要出去几天,说是想要自己和多年前的几个好朋友一起去云南旅游时,程刚也同时知道了风云霄其实在程轩面前从来没有隐瞒过之前自己做过的任何事情,那些事情不管在程轩眼中到底怎样,自己和程轩的父子关系也会让程轩在自己和任何一个人一起掉进水里时先伸手来拉自己,当然,他知道程秋莺一定会排在他前面。 爸爸和妈妈一起掉进水里你会先伸手拉谁,他知道这个问题这辈子都不需要去问程轩。 风云霄其实早已从程轩口中知道了程刚的存在,但是既然程刚现在已经成年,除了钱之外,父母在其他方面也确实是不应该插手他现在的生活很多。 一切看起来是那样正常,正常的就像是风云霄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所以自己和程轩一起掉进水里,风云霄会先伸手拉谁上来的问题,程刚后来一直也没去很认真的考虑过什么,毕竟,都已经知道了养母会先伸手去拉谁了不是吗…… 二十八 奇闻怪事 其实要不是因为接连几个电话打不通,风盈若也不会这样快的注意到爸爸已经在家里和公司里都消失了几天,风盈若现在正在医院里输血,妈妈沈心怡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和沈心怡一起在病床边上陪着她的是云飞尘,本来只是想要问风盈若一句到底是不是从头到尾都在将自己当备胎的云飞尘在知道风盈若现在已经生了恶性贫血之后就又开始本性难改的对风盈若怜香惜玉起来,虽然现在医院里已经为风盈若成功找到配型骨髓,但是在安排手术之前,风盈若现在只能依靠定期化疗维持生命。 “爸爸已经几天联系不上了,”风盈若在病床上急急的冲云飞尘说,“妈一直说不用担心,爸爸有时会和一些客户去外景地采风,那些外景地有时信号不好,”她说。 “报警,”云飞尘看起来非常坚决。 “现在报警,万一他这时候正在算计着又去坑害谁呢?”程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病房门口,他刚刚才和客户签完订单,一出酒店就急着来医院里看风盈若。 “我知道你是你妈养大的,”云飞尘看起来对程轩一直有些敌意,“所以现在是我要帮盈若报警,不是你,”他说。 正在这时,只听见程轩手中的手机忽然响起一阵急促铃声,一看见是程刚来的电话,他忙不迭的将手机滑开: “喂,你在哪里,快带警察去妈在外面新买的那套房子,爸现在很危险,” “什么,到底怎么回事,”程轩一瞬之间差点懵住。 “来不及解释了,到时让飞昭和你解释,” 程轩挂掉电话之后就和云飞尘一起开车来到他妈妈之前新买的那套房子楼下,警车随即赶到,程轩在楼下看见英菊,程刚和飞昭,飞昭很着急的对警察说他妈也在里面。 几个警察随即悄悄从楼梯上去破门而入,果然在里面发现奄奄一息的风云霄和他的两个前妻,程秋莺,孟若澜。 因为风云霄现在的身体很虚弱,警察很快叫来救护车,程秋莺和孟若澜被警察带走问话,云飞昭也被叫去协助调查,在之后的几天里,这个消息很快在茉花新城里传遍。 云飞昭在被叫去协助调查之后很快被闻讯赶来的云明辉从警局里接出来,他的心情当然很是不好,虽然现在风云霄没死,但是他妈和程伯母杀人未遂的罪名现在看起来是再也跑不掉的了,他其实很早以前就在怀疑程刚和他妈妈的关系,不然也不会那样坚持要拉程刚去医院里验血。 原来在双双被风云霄骗的一无所有之后,程秋莺和孟若澜就一直没有断了联系,孟若澜也一直知道程刚是自己儿子,虽然那时孟若澜已经生下来云飞昭,但是两个女人还是决定等到将孩子养到成年,就一起联手策划杀了风云霄报仇。 而在程刚的身世终于在临江置业里被公开抖落出来之后,程秋莺感觉到机会来了,她利用程刚的身世将风云霄从家里骗出,带他来到自己特意新买的房子里,风云霄本以为在这里可以见到程刚,谁想到在房子里看见的却是若澜。 若澜本来想要亲手杀了风云霄,程秋莺却以为就这样杀他未免太便宜了,她决定先好好虐待风云霄几天,让他连想死都没办法。 二人后来将风云霄给关在屋里拼命虐待,准备等到他奄奄一息时再亲手杀他,但是没想到当时孟若澜在和程秋莺联系时用的手机之前被云飞昭无意间拨成了自动录音,因为事先特意告诉云飞昭自己要单独和之前的几个好朋友出去旅游,云飞昭那几天里就一直用微信和孟若澜联系,问她现在到底已经旅游到了哪里。 后来云飞昭无聊想要翻看一下他妈妈平时到底喜欢听些什么音频,却一不小心听到这段录音,他大惊失色之下立刻给程刚打电话,然后急急报警,幸而警察及时赶到,将已经被虐待的奄奄一息的风云霄救出。 但是几个月之后,程秋莺和孟若澜还是没能逃脱杀人未遂的结果,只是直到这时,程刚才知道孟若澜其实一直很关心自己,之前在电话里对他的百般嫌弃,从头到尾只是为了能够成功杀了风云霄报仇而在所有人面前的精心做戏。 而且,孟若澜知道杀了风云霄之后自己也活不了,警察迟早会查出来一切,所以她当初就决定风云霄必须是要让她来亲手杀掉,这样程秋莺就只是一个帮凶,不会受到多少牵连,程刚这一辈子至少还有一个养母照料,自己之前在电话里对程刚的百般嫌弃,也可以让程刚对自己的死活不再有任何惦念,就算是自己为风云霄抵命,程刚这辈子也可以很幸福平淡的活着。 …… …… 程刚不知道该不该算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本以为自己是个被从马路边上捡来的弃婴,这辈子都不再有机会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但是现在忽然什么都有了,反目成仇的亲生父母,在分家产时一定会和他反目成仇的兄弟姐妹,他和程轩不一样,父母之间仇深似海的陈年恩怨对他本来就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云霄广告的家产也未必对他有多大诱惑,但是身边忽然多出来上有老下有小的这样一大家人,就算是必须要让他担负起来照料他们的责任,对他而言也一样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这样幸福的感觉也许很快就会变得像从前一样平淡下来,因为他的下半辈子毕竟也是和其他任何一个男人都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然后,能活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 所以自从英菊为了一个研究生学历又从新开始回去学校里念书之后,临江置业的售后客服工作就又回到程刚身上,其实本来就应该在他身上才对,因为他本来一直就是除养母之外公司里唯一能管事的少东家。 其实房东和租户之间每天到底能有多少纠纷,除了房租水电之外,最大的纠纷也就是房子和家具的损坏赔偿,除此之外的任何纠纷,都已经和房东租户的身份无关,而是因为房东是人,租户也一样是人,就像他爸是人,她妈也一样是人,但是二十年来,他妈一直在算计着怎么杀了他爸。 很少有租户会按时付给房东房租,大多数情况下房东都不会怎样计较,除非违约金的金额相当诱惑。 很多租户会忘记提前两个月签续租协议的事情,结果房租一到期就被房东赶出门去,在大街上过夜。 有些租户会以投资名义向年纪大些的老年房东筹钱,但是房东却不知道这样的投资基本上百分之百会亏损干净。 也有不识字的房东被租户骗签卖房授权,但是这样的事情从来和公司没有什么关系。 房东和租户的关系从来都是简单至极的,问题总是出在房东和租户都一样是人身上。 程刚自己当然也一样是人,所以即是知道他妈为什么要杀他爸,也一样希望他们两个全都为他活着。 程刚知道即是风云霄不愿意认他,他也一样不会同意他妈为了他外公外婆杀了他爸。 虽然谁都知道外公外婆对待自己总是会比父母好上许多,但是四个人一起掉进水里,谁都知道该先拉哪一个上来。 英菊在学校里念书念的其实非常吃力,吃力的就像是一个男人依靠自己的执着付出感动一个对你没感觉的女人,这是身为一个男人最卑劣无耻也是最猥琐自私的一件事情,就像是之前那个李丹江一样。 但是英菊也知道自己现在是在谈恋爱,而不是相亲,虽然谁心里都知道恋爱其实只是一种能够在一段时间之内维持不变的幸福至极感觉,等到这种感觉渐渐消退之后,这一辈子到底会出现在谁身边,也许真的不再是一个值得去费任何心思胡乱考虑的问题。 程刚真的会是自己这一辈子里最想要在他身边出现的那个男人嘛,或许因为,他真的该算是自己的第一次恋爱。 刻骨铭心的初恋,最后都只会成为一段刻骨铭心的深深回忆。 但是什么才叫刻骨铭心,家里有人阻止和反对过他们在一起嘛,他们需要为了要一辈子在一起精心策划着从家里逃走的嘛,既然什么都没有,那她现在整天这样患得患失的,到底是在担心哪一门子刻骨铭心的深深错过? 不过要说刻骨铭心,程轩,飞尘和飞昭这三个人,现在已经差不多成为了一个非常奇异的生命组合体,奇异到风盈若不管嫁给他们其中的哪一个,和另外两个都永远脱离不开任何关系,而且这个风盈若现在也未必真的知道,自己在这三个人心中的地位,到底能不能超过他们的妈妈,因为现在最奇异的就是三个人在同时想办法请最好的律师替他们的两个妈妈打官司。 只是因为风云霄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不管是程秋莺还是孟若澜的结果暂时还都是在未定之天,而因为风盈若又立刻要进行骨髓移植手术,云飞尘倒是还好说一些,程轩和飞昭现在就算是为了程秋莺和孟若澜,也必须要整天在医院里替风盈若她忙前忙后,毕竟这个风盈若从出生开始就尽情享受的荣华富贵,每一块钱都沾着程秋莺和孟若澜这些年来的咬牙切齿和不共戴天。 一群奇异的生命组合体,将所有仇人最后全都变成自己的亲人,是风云霄这辈子里的最大成就,据说他在医院里时一直也没怎么考虑过和解的事情,态度坚决的连沈心怡都有些看不下去,不过也难怪,皇上要杀两个被废掉的妃子,皇后总是要象征性的劝说几句的,不为别的,自己的孩子以后也是必须要和那两个妃子的孩子和睦相处的,人活一辈子不容易,冤家宜解不宜结。 …… …… 眼看着研究生考试要开始了,程秋莺和孟若澜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因为风云霄记不清她们两个当时是想要杀了自己还是只是想将自己给关起来打一顿出气了,再加上律师一再强调两个人当时的神经问题,官司最后以缓刑告终,到底还是被当成是家务私事解决。 风盈若手术成功之后在危险的排异反应期过后身体开始渐渐好转,很快就能够先暂时出院了,医生说只要五年之内病情不复发,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其实英菊从来也不知道孟若澜和程秋莺一起掉进水里时,程刚会先伸手去拉哪一个,只是一定不会先是自己倒还是能够非常确定的,而且就算是换成雪菊,结果也一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的。 然后英菊心里就已经非常清楚,打铁还需自身强,自己这辈子的逍遥自在和幸福快乐,最终依靠的还是自己的研究生学历和用这个研究生学历努力打拼出来的成功事业,既然这样,也许程刚暂时真的要先成为自己的一段初恋了,虽然为了恋爱不要命才是大家对一个女人的最一致认识,但是显然,英菊从来也没认为自己需要让别人对自己有什么一致认识。 所以后来整整三年,程刚从来没来学校里打扰过自己,也许是因为知道研究生的学业其实真的是非常辛苦,没任何多余的时间精力来应付他,也许,自己和他也真的是还没有到可以谈婚论嫁的地步,自己回去学校里念书,他随时可以找到另一个合适的女人结婚。 所以,临江置业现在是不是也已经有另一个女主人了,英菊心里未免有些微微紧张,其实真的是没有什么的,自己之前和程刚本来就只是在谈恋爱,根本没仔细考虑过恋爱,就算是程刚连结婚都没让自己知道,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但是奇怪,临江置业今天的业务好像一点不多,公司里连员工都没有几个,就只有一个在忙着擦桌子扫地的繁忙身影,不知为什么,虽然已经是三年以后,但是英菊却总是感觉到这个小小的瘦弱身影一瞬之间让自己感觉到格外眼熟。 待这个小小的瘦弱身影稍一回头,英菊立刻惊喜的叫出声音来,“雪菊,是你,”她一时间激动的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直到这时她才惊觉到,原来自己和雪菊之间,也已经有整整三年没再有一点联系了。 雪菊回头看见是她,好像也是猛然间吃了一惊,“怎么会是你?”她慌乱之间瞪眼问她,“你不是三年前就将程刚家里的房子退掉了吗?”她问。 “哎,还是像从前一样死心眼,”英菊一脸无奈的摇头看着她说,“房子退掉就不可以从新租的嘛,”她问,“难道程刚他会介意再多收一笔中介费的嘛?” “可是,你不知道,你当初租的那套房子,现在已经不能再租给你了,”她说。 “怎么,这么快连孩子都有了,”英菊忍不住微微有些失落,因为除非是已经有了孩子,不然程刚他是不会这样迫切的需要将那套一拖二的房子给从新打通成一个三居室的。 “不,没那么急,我们两个现在还没领证呢,” “什么……”英菊一时间忍不住目瞪口呆,难以置信,雪菊她,竟然想要和程刚领证,虽然凭良心说,雪菊虽然打小脑子不怎么灵光,脸蛋*子现在却倒是还一直是像十几年前那样的俊俏水灵。 “所以,不好意思,金英菊小姐,程刚他早就说了,研究生一毕业,你就一定会来这里租房子,所以他特意留了另外一处精装的三居室给你,位置你应该也很清楚,那套房子本来就是程伯母的,房租就不需要了,因为你现在才刚研究生毕业,也是处处都需要用钱,”她说,在那一瞬间,英菊竟然在她眼睛里忿然看见那一闪而过的嚣张得意。 “啊,其实没关系啦,本来茉花新城也不是只有这一家中介,我还可以另外去别家看看的嘛,”英菊忍不住强势一笑,“在嫁人这样的事情上,研究生倒一直是竞争不过中职生的,”她说。 “不好意思,我现在是大专生,”雪菊一脸笑眯眯的看着她说。 “倒也是,程刚当初在学校里,也一直是个混文凭的,” “是程伯母教育的好,程刚他一直休学,书念的也一样很好,” “好啦,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你这里没有合适的房子,我当然也就没必要再继续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她说。 “不,你现在只能去住那套房子,因为现在茉花新城里所有中介,和临江置业的关系都很好,没有人会给你介绍其他房子的,而且你也知道,直接从房东手里租房子,光是那些善于钻合同法空子的人,就能让你租一套房子多花上租三套房子的钱,” “好,程刚,我记住他了,那套房子有什么了不起,最多就是他亲妈后妈一起合伙算计着要杀他亲爸的地方,那套房子本来就算是半个凶宅,料想他也租不出去,所以,别说他一块钱租金不要,就算是倒赔钱给我,我也一点不会领情,”她说。 二十九 出乎意料 因为程刚他一直没有露面,英菊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怕自己纠缠还是讨厌前任再出现在他眼前,只是英菊气忿他竟然想要用这样的办法让自己主动不要再来找他,真的就只是为了这个雪菊嘛,程刚就算是再怕现任生气,也不该是像雪菊这样的现任,好歹也应该是比自己条件好上一大截子的人才对。 所以英菊料定这件事背后一定是程伯母的主意,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要让自己尽快离开程刚,因为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子女的婚事一向都只是为了等着帮家族联姻用的。 因此上英菊很快就将自己的行李从学校宿舍搬进了雪菊特意为她指定的那套房子,因为她就是想要看一看雪菊这只现在也已经快三十岁的小狐狸精到底是怎样顺利和李丹江离婚又很快找到程刚这个下家的,现在这世道,肯将刀子从前面捅过来的已经算是光明坦荡的大善人了,九成九的刀子都是从背后捅过来的,而且十成十的人,会在背后捅你一刀之后还一脸笑眯眯的关心安慰你,趁人不注意将赃物放在闺蜜兜里之后再教育闺蜜不要手脚不干净的女人英菊在念书时就已经见识过太多太多。 所以英菊以为自己在这套房子里最多不会浪费上超过三个月时间的,因为程刚他早晚会来找她,像他这种一向说话做事滴水不漏的男人,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会让自己成为最问心无愧的那个,即达到自己目的,又将道理全都霸占干净,还要一脸无辜的在公众面前扮演一个委屈巴巴的受害者,结果是真正的受害者有苦说不出,因为没有任何证据的凶残事实,放在心里还算可以,要是一不小心放在嘴里,人家能告你诽谤绝不告你造谣。 这世界上哪里会有什么真正的岁月静好,一个成年人要是没被身边最熟悉的人背地里设计陷害甚至是谋杀过几次,那他就指定不是一个正常人,而是一个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妖魔鬼怪了。 好在英菊自认为自己还不至于像个傻子似的将刀把子放在程刚手里让他来捅自己,程家她是不会去的,但是她必须要让程刚主动来找她,彻底和她了断关系,不然日后自己的任何恋爱在程刚嘴里都会变成劈腿,理由是他和她之间还没有彻底解除关系,到时候自己给弄得声名狼藉,他反而会随时一身清白的和另一个女人结婚。 英菊以为自己决计不能就这样白白被程刚利用来维护他在现任前面的好名声,所以她现在必须要等他自己前来和她解除关系,或者说,是前来证明是他追她没有追到,而不是她为了当程家少奶奶死活不肯放手。 …… …… 但是很快,英菊就发现,想要在这套房子里顺利浪费上三个月时间,好像还真的是没有之前自己以为的那样容易,因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该找谁去支付自己房租,所以没过几天,当雪菊一声招呼不打的就将她的前任小姑子李金蕾给安排进来和自己同住时,自己竟然连半点反对的理由都没有。 左右是个三居室,三个卧室中就算是李金蕾她硬要霸占两个,一个当卧室一个放电脑桌,英菊也没什么理由反对,唯一让英菊在心中非常气忿的是李金蕾她很快就会去临江置业面试,到时候程刚要是真来找自己,很快就会成为在公司里疯传的八卦。 但是好像,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这套房子里的一切事态似乎都在向着让英菊难以控制的局面发展,这个李金蕾总是在想尽办法的和自己拉近关系,要是想要让自己和李丹江从新和好,倒也是人之常情,毕竟自己家里现在虽然没有征收,但是征地补偿款也是拿了不少,但是显然,事情没有这样简单,自己和这个李金蕾她之间本来就没多少真心交情,她完全没必要整天请自己喝奶茶,而且还想尽办法软硬兼施的让自己不得不喝她送给自己的奶茶,当然,很快她就将自己手机借去躲卫生间里打电话,英菊料定她根本就不是躲去卫生间里打电话,而是趁机翻看自己的通讯录和微信,看看自己的通讯录和微信里有什么对她有利用价值的资源,而且顺便也更加透彻的打探一下自己隐私,因为自己的隐私说不定对她也一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这样的人之前英菊已经见的太多,或者说,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一定会喜欢打探身边任何人隐私,算计身边一切对自己有利的资源,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不至于会沦落到食物链的最底端任人摆弄。 不过即是如此,李金蕾这样的举动也时常让英菊心中非常气忿,甚至和这样的气忿相比,连和程刚之间的彻底了断都显得是那样的不值一提。 所以很快,英菊就决定要从这套房子里搬走,直接去住酒店,但是就是在酒店房间刚刚预定好时,李金蕾她忽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男人,说是她表舅,今天她要特意去超市里买些吃的,让她表舅在她这里吃午饭,所以要麻烦英菊在自己去超市里买吃的时,先在客厅里陪着她表舅闲聊消遣一下,她很快就会回来。 英菊以为自己还不至于傻到这个地步,和一个四五十岁的陌生男人单独待在一起,因此上很快三言两语的就说动这位表舅和自己一起去小区里面的花园凉亭中看看花草,这位表舅倒是很听话的很快跟着自己来到人来人往的花园凉亭,果然,在花园凉亭中那么多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这位表舅都敢邀请自己去他朋友新开的一家酒店,英菊不确定李金蕾她是不是故意的,但是很显然,这位表舅的人品习性李金蕾她要是一点都不知道,也绝对没必要特意将他带回来吃饭,因为这个小区附近四处都是饭店。 不出英菊所料,李金蕾她差不多三个小时之后才从超市里买吃的回来,而且她这位表舅今天看起来心情也不怎么好,对吃饭没什么太大兴致,很快找个借口走了,桌子上的果汁当然是一点没动,英菊即是被李金蕾死拉活拽着陪他们一起吃饭,也不会傻到去喝桌子上的任何果汁饮料。 英菊总觉得自己好像和这个李金蕾之间一直就没什么太多交结,也没任何利益牵扯,虽然之前确实是和李丹江订过婚,但是那都差不多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所以英菊很奇怪无缘无故的,李金蕾为什么要这样的随时随地给自己设计圈套,让自己防不胜防,毕竟是前世无冤今世无仇的,完全不知道现在到底是怎样一种状况。 但是好在酒店已经订好,三天之后入住,英菊以为自己最多也就是需要再多忍耐这个李金蕾两三天了,之后二人这辈子就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了,甚至也许,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和临江置业有任何交集了。 结果谁想到,就在英菊收拾行李准备打车去酒店时,警察忽然找上门来,要英菊跟他们回去问话,英菊一脸懵懵的跟着几位警官来到警局之后,才知道是李金蕾报警房间里有针孔摄像头,因为英菊是在李金蕾之前住进那套房子里的,所以自然是最大嫌疑。 警察让英菊交出自己手机,英菊以为自己根本就没见过什么针孔摄像头影子,顺势就将自己手机交了出去,谁想到警察真的在自己手机里发现了监控软件,英菊在警局里大喊大叫的吵嚷着自己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手机上那些软件都是忽然莫名其妙的自动出现在自己手机上的,因为平时根本用不着,自己也从来没去管过。 但是这样的说辞问话的警察却根本不信,仍然以为针孔摄像头是英菊安装的,英菊忽然想起来自己手机曾经被李金蕾借用的事情,就提醒问话的警官是不是该先查一查被发现的针孔摄像头到底是谁买回来的。 因为英菊确实不是那套房子的房东,所以警察对她的话虽然有些半信半疑,还是特意派人去调查了一下,最后经过快递员辨认,确实证明英菊从来没收过那份快递,收快递的人反而更像是李金蕾,但是因为快递员当时也没认清楚,此案最后不了了之,英菊很快离开警局,直接打车去了已经预定好的酒店入住。 …… …… 半年以后,英菊终于依靠着家里的征地补偿款开了一间自己的广告工作室,她现在已经彻底和程刚再没有任何纠缠不清的牵扯关系,还有雪菊,凤菊,春菊,这些在二十几岁的回忆里刻骨铭心的男人和女人,到了自己三十岁时,也许已经再不会在自己的任何回忆中出现,那时也许只有事业,家庭,父母和孩子,才是自己这辈子里最重要的几件事情。 英菊知道自己现在其实已经到了必须要想尽办法的腾出时间去相亲的年龄,那些亲戚朋友虽然很通情达理,但是亲爸亲妈却未必肯就这样放过她的。 李金蕾故技重施,想要接着给程刚下迷药,但是很不巧又没能成功,英菊其实早知道当初的针孔摄像头是李金蕾存心设计诬陷自己,为的就是要让自己被警察抓走,留下案底,再没机会成为临江置业的少奶奶,虽然自己当时已经再不可能和程刚有什么发展,但是在李金蕾眼里,自己仍然是一个阻碍她成为临江置业少奶奶的最大威胁,所以她不择手段的也要将自己给设法除掉。 但是这样说来,她第一个该设法除掉的不是最应该是雪菊才对的吗,虽然直到现在,也一直没听到程刚和雪菊领证的消息。 但是,既然程伯母不同意,而且自己一开始也从没以为他会让自己多刻骨铭心,当然也就没有任何再坚持下去的必要,毕竟自己当时一直没等到他来和自己彻底了断,虽然他要是来了,李金蕾都未必会让自己有机会活着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龄的问题,英菊以为自己现在是越来越对那些看起来非常刻骨铭心的恋爱桥段麻木不仁和失去兴致了,毕竟,连那个曾经让自己一下子就喜欢上和他在一起的感觉的那个男人都再也没有在自己眼前出现,恋爱和结婚,最终不过只是为了能够让自己老了之后有个依靠。 英菊知道自己的几个同学自从离婚之后就一直带着孩子自己生活,没有一点想要再嫁的心思和兴致,因为她们都以为孩子就是这辈子里的最大依靠,而且她们也都知道她们很快就会老的,老到只为了活着才活着,老到不知道为什么活着却也不想立刻去死。 很多事情,从前以为很遥远,现在却忽然感觉到近在咫尺,比如父母的年纪,比如自己这辈子的依靠,比如身边越来越少的朋友,越来越多的骗子,比如从前关系最好的闺蜜现在却将自己给硬生生变成一个男人的前任,比如朋友介绍给自己的相亲对象条件总是越来越差。 不过自己和雪菊真的算是这世界上最好的闺蜜吗,也许是吧,毕竟,雪菊直到现在还没有为了一笔赏钱或者是存心就是想要恶心一下自己而公然将自己给介绍去一个六七十岁的男人家里相亲。 但是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英菊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不愿意去主动相亲,或者相亲时从来没考虑过之后的一点点发展机会,是因为自己心里始终还是拿现在的相亲对象和程刚比的嘛,但是也许,在和雪菊结婚之后,程刚他现在也已经成为了一个肥头大耳的油腻男人,毕竟今年,他应该也已经三十多岁了。 也许,真的该考虑一下赶快找个差不多的男人嫁了,不然年龄大了,生孩子不容易,而且父母现在的年纪和身体情况,也会时常让自己晚上吓的睡不安稳,生怕明天早上一睁开眼睛,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 或许自己的父母真的可以长命百岁,英菊知道,现在,自己也只能是每天依靠这样欺骗自己一天一天的努力活着了,工作室的情况不好不坏,再继续努力打拼下去,也不可能有什么太大发展,而且即使有了很大发展又能怎样,身边没有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工作室发展的越好,自己的日子也就过的越不踏实,因为太大的家业,一个女人是很难守得住的,结了婚以后,老公和婆婆可能对你不好,但是除此之外这世界上没其他任何人敢对你不好,但是不结婚,倒是用不着整天抱怨老公和婆婆对自己的种种不好,但是除了老公和婆婆之外,这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可以对你不好。 三十 意料之外 因为父母的坚持,英菊很快又将工作室赚来的钱全都投在了买房子上面,因为父母坚持房子可以保值,但是英菊知道自己现在根本是不需要这些房子的,所以立刻又将这些房子挂牌出租,而且没将房子交给中介,而是在这些房子的所在小区门口贴出租房告示,也许是因为她不希望自己再想起来程刚,所以现在很怕再和那些中介公司打交道。 不过因为毕竟是新买的房子,租金价格当然会比较高些,所以一连几个月,房子一套也没有租出去,英菊知道现在水电费的条*子一定已经在门上贴满,所以不得不亲自去这些新房子门前处理这些事情。 距离自己现在开工作室的这套房子最近的是另一个邻近小区里的那套一居室,英菊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一眼就看中这套房子买了下来,因为一层的一居室本来是没有任何投资价值的,不过不要紧的,这套房子本来就是学区房,将来就算是转手也绝对不会亏本。 但是悄悄走到这套一居室门前时,英菊却瞬间呆住,因为她看见门前出现的那个男人,他,竟然会是程刚。 这,这怎么可能,程刚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英菊惊诧之间几乎叫出声来。 但是很快,她就知道,自己也许真的是认错人了,因为眼前的程刚听到身后的声音懵懵转身之后,只是非常面无表情的淡淡问她一句,“你,要出租这套房子?” “哦,是,你,”英菊一时间几乎说不出话来,因为她知道这就是程刚的声音,但是现在,他竟然会是这样一副从来也没认识过自己的懵懵样子,简直是让人气忿之极。 “我想要租这套房子,”他说。 “喂,你神经病啊,”英菊气忿,“你的中介公司开到我家门口来了,是嘛?”她问。 “你,你说什么,我,我只是想租套房子,我,没地方可去,”他看起来一脸很认真的样子。 “好啦,别演戏啦,麻烦你告诉程伯母,我这辈子是绝对不会再去纠缠你这位富二代的,好嘛,”她说。 “你说什么,我是谁家的富二代?”他问。 “你,你,不要太过分啦好嘛,”英菊气忿,“装失忆也先看看自己是谁,” “对不起,他真失忆了,” 雪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二人身后,一手轻轻将程刚拉住之后,很冷淡的问英菊要不要一起去咖啡店里喝杯咖啡。 英菊以为左右自己现在也没什么要紧事情,所以竟然很莫名其妙的就跟着他们二人一起来到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里,但是没想到雪菊随后竟然只替她和程刚要了两杯咖啡,而自己却只是随意要了一杯柠檬水。 对此,雪菊只解释是自己喝不习惯咖啡,而且这里的一杯咖啡价钱够在超市里买一口袋的,太不划算。 英菊奇怪都已经是临江置业的少奶奶了,为什么还要计较一杯咖啡的价钱,没想到雪菊接下来说的,却着实是让英菊忍不住大吃一惊。 “我只是他家花钱请的保姆,”雪菊忍不住冷冷笑笑,“你以为,这辈子哪个男人会看上我,你当然是有资格选个最喜欢的男人结婚,但是我,这辈子连选男人的资格都没有,”她说。 “你,开玩笑吧,当初你明明是在我跟前一口一个程刚的,虽然还没领证,” “是程伯母额外多给了我几千块钱,让我这样说的,我需要钱,就照办了,” “哼,果然是她,”英菊气忿。 “你别误会,程伯母是好人,不让程刚去继续纠缠你,是为了你好,” “什么,”英菊简直难以置信,“她这样,还是为了我好,为什么?”她问。 “因为她怕你被风云霄算计,谁不知道像风云霄那样的男人,基本上都是杀人不见血的,他要是想让程刚为了家族联姻娶其他女人,你连分手和离婚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程刚呢,你刚才说,他,失忆了……” “他从你去念研究生时就开始渐渐记不清一些东西了,程伯母是医生,知道是当初程刚出生时留下的隐患,虽然当时针剂被做了手脚,又一针打在胳膊上,但是也不可能一点影响没有,失忆症是这种情况最常见的问题,程伯母其实早就知道,”她说。 “所以,程刚他,最先忘记的,是不是就是我?”英菊忍不住淡然无奈的冷冷一笑,“我当初留在他家里那只小猫,他都不一定会那么快忘记的才对,” “我不知道,我到他家当保姆时,他就已经这样子了,程伯母说他可能随时能想起你来,也可能一辈子都想不起来,我没在意,却没想到他无意间在网上看见你租房信息上的电话地址,悄悄一个人跑来,他是自己悄悄跑出家门,一个人按照租房信息上的地址跑来这里,简直要将程伯母吓疯,程伯母先让我赶紧过来看看,她去通知孟伯母了,两个人应该随后就到,”她说。 “那你,你真的就打算在他家里当一辈子保姆?”英菊忍不住很疑惑的问她。 “你也知道,李丹江他喜欢赌钱,和他结婚之后,我家里征收时分的房子和钱多半都被他拿去还赌债了,就只剩下一套小一点的房子和几十万块钱都在我奶奶名下,他要我将这套房子和几十万块钱全都从我奶奶名下盗取过来,我不愿意,差点被他打死,他后来因为还不上赌债让人找上门来打架,他拿斧子砍人家,让人家一刀子捅死了,我这一下连离婚都省下来了,直接收拾东西出来当保姆了,”她说。 “哦,真可怜,当时一定把你吓坏了,”英菊一时间忍不住很同情的深深看在她脸上。 “嗯,是有点害怕,不过那些人当时不捅死他,我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所以当时我亲眼看见有人在他后面捅刀,也没说话,当时我要是喊一声,他可能就转身闪过去了,”她说。 “哦,这个嘛,谁都能理解,就像是你小姑子李金蕾给男人下迷药的事情,大家都能理解,”英菊忍不住冷笑。 “别提她了,李丹江欠赌债被人一刀捅死之后,她还惦记着去养老院里骗我奶奶将房子和钱全都过户给她,但是怕那些讨赌债的听到风声之后找到她头上,暂时还没那么着急,后来她听说我去了程刚家里当保姆,又想着要去当程家少奶奶了,”她说。 三十一 如此初见 对于在咖啡店里偏巧遇见英菊,不管是程伯母还是孟伯母,看起来好像都是没有一点点吃惊和奇怪,因为她们本来就知道程刚为什么会一个人跑来这里,真正让人奇怪的,是虽然桌子上又被额外加上来两杯咖啡,英菊也一定会坚持自己将自己那杯咖啡结账,或者,还有程刚那杯,其实根本不需要的,因为他现在,已经再不记得桌子上哪杯咖啡是属于他的。 “你今天需要这样赶时间吗?”程刚在一旁微微有些慌张的问她。 “嗯,工作室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忙,” “我可以去帮忙吗?”他问。 “有人愿意来帮忙当然很好,”英菊忍不住无奈一笑,“除非你爸妈非要反对,” “但是当初,他们反对过吗?” 他终于还是没有忍住。 “啊,那时候,应该是我去你那里帮忙的吧,”她说。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但是你不是你哥,广告工作室里可是很累的,你可以吗?”她问。 “你疯啦,他现在什么情况,”雪菊看起来微微有些动气。 “就是因为他现在的情况,才更加需要工作,不然情况只会越来越糟,难道他全家就真的只想要这辈子将他当只宠物养着?”她问。 “不,英菊小姐,你误会了,他这种情况,我觉得还是更加应该去国外专业机构试一试,”孟伯母在一旁无可奈何的轻叹口气说,“我知道未必能多乐观,但是国内医院,已经都跑遍了,结果更不乐观,”她说。 “哼,我看你们就是想要将他一辈子扔在那些专业机构里,只管每年定期付钱,” “英菊小姐,你还年轻,等过几年,就不见得会这样说了,”程伯母在桌子对面微微有些眼神疲惫的淡然看着她说,“毕竟,你那时也应该结婚生子了,”她说。 “可是我现在一个人在工作室里忙里忙外的,一个帮手没有,我能怎么办,好歹让他来工作也是买一送一,雪菊一定也会留下来帮忙的,而且她应该也不介意在我这里多领一份工资,”英菊看起来根本不想让步,虽然她知道自己这样的坚持现在对二位伯母的情绪有些很不友好。 “好吧,暂时先让他去你那里做三个月杂工吧,”程伯母无奈,“有什么紧急情况,一定及时联系,我这三个月就在家里,他下班时会亲自开车来接他,”她说。 “不用啦,工作室管吃管住,房子是复式的,上面就可以住人,” “那雪菊,也能一起住在里面?” “当然,我们之前本来就认识。” …… …… 虽然孟伯母看起来还是有些不大放心,但是因为毕竟家里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飞昭要照料,也就只能先独自一人开车回去,只是在车窗子里还一直没忘了对英菊千叮咛万嘱咐的要他注意程刚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的,但是工作室里的任务每天都那样繁忙,自己现在怎么会有时间去顾及那些乱七八糟的忌讳,程刚现在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只知道程伯母和孟伯母是自己家人,现在自己变成了他的老板这件事情,真的不知道他能够记住几天。 雪菊除了写诗歌之外就只会当保姆,除去收拾屋子和洗衣煮饭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做,不过英菊也一点没抱怨她,因为要是她什么都会做,现在也不会只能依靠给人当保姆活着。 不过显然,雪菊直到现在仍然还是对当初那一百多万字的诗歌稿子耿耿于怀,在万分无奈委屈之下,她终于开始忍不住每天在工作室里跟英菊愤愤抱怨起来: “这个社会怎么这样啊,为什么我从来就没遇上过一个好人,” “哦,这个社会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啊,你遇上的人,和别人遇上的,都是一个人啊,”英菊无奈,“问题是,为什么只有你,非要等到被骗了之后,才知道那些人不是好人,”她说。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别人走到哪里都能遇上好人,偏偏只有我走到哪里都会遇上坏人,” “哦,这倒也是,好男人被坏女人骗,好女人被坏男人骗,却也真的是从来没见过坏男人坏女人之间互相骗的,”英菊淡然,“其实你该知道,不管是好男人还是好女人,如果自己没有保护自己的本事,那当然就只能成为被坏人盯上的猎物啊,知道及时止损的还好说,连及时止损都不知道的,那又能怎么办,”她说。 但是没想到雪菊她抱怨起这世界对她的不公道来简直是没完没了: “只要是人,多少也该有些良心的呀,怎么我遇上的人,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李丹江和李金蕾明明都已经将家里大半的财产都拿走了,怎么连最后一点点财产都不愿意留给我和奶奶活命,” “哦,电话里的骗子在骗人时,明明已经将人家的存款全都骗光,为什么还要继续去骗人家借高利贷?”英菊反问,“你是什么时候有了只要是人就必须要有良心的错觉的,”她说。 “我想去找到当初那个删掉我所有诗歌的如花网主编,问问他能不能将那些诗歌再还给我,” “不要想啦,人心不足蛇吞象,你现在去找他,只会变成他一个送到嘴边的猎物,” “怎么,难道要他将那些诗歌还给我,还非要去当他女人不可,” “这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啊,谁让你很弱小,千万记得,你越强势,你身边的好人就越多,你越弱势,你身边的好人就越少,人都是善恶两面的,但是邪恶那一面,只会显现在不必担心报复,不必承担风险的最弱势的人跟前,但是人的强势弱势聪明蠢笨又全都是天生的,没有任何选择,所以不是这个世界有多现实,是从一开始,你就投错胎了……” …… …… 雪菊看起来很开心在工作室里干着一份很轻松的工作,却可以同时在程伯母和英菊这里领取两份工资,当然,这些工资跟她原本该独有的那些征收得到的房子和钱相比差距还是非常大的,但是没办法,毕竟她当初是自愿和李丹江结婚的,只是不知道老天爷既然愿意让她生下来,却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从一无所有到衣食无忧再到一无所有,只是因为别人几句话的事,老天爷再顽劣,也不该和一个一辈子安分守己人畜无害的人开这种过分的玩笑才对。 但是不管怎样,英菊现在已经没什么太充足的时间和心思来顾及雪菊了,因为自从程刚来到工作室,她的订单竟然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程刚他现在虽然失忆了,但是他到底还是他爸爸生的,在广告设计和创意方面却真的是有让人望尘莫及的超常天分,很快,他就成为了工作室里的一棵摇钱树,而且似乎,他的精神状态也在工作室里的繁忙工作中越来越好,至少,他现在已经可以很清楚的记住三天甚至是一个星期前的客户订单,而且开始越来越对英菊感到莫名的熟悉和好奇,那感觉就像是之前只是因为脑震荡才忽然失忆似的,好像是随时可以因为任何刺激恢复起来从前一切记忆,这当然让英菊非常开心,开始迫不及待的打电话问程伯母之前程刚最喜欢去哪里旅游。 听说英菊要带程刚出去旅游,雪菊看起来却好像是非常气忿,气忿到第一时间将电话给打去了程伯母那里,希望程伯母可以出面阻止英菊这样胡闹,因为她现在是真的非常非常关心程刚,但是这样的关心却在长时间迫不得已的耐心隐忍之后,终于因为这一次雪菊竟然胆敢公然怂恿程伯母反对英菊带程刚出去旅游这件事情,让英菊突然之间一下子完全暴发了出来,“你现在就是看我不顺眼,对不对,你巴不得我这辈子混的比你惨一百倍,对不对,”她在工作室里忍不住瞪眼冲雪菊大吼,“你以为你是什么言情电视剧里的女备胎,非要主胎报废才有机会上位,对不对?”她问。 “英菊,你能不能清醒一点,他妈妈是大夫,情况他妈妈最清楚,你再这样刺激他,说不定他会疯的更加厉害,” “哼,他疯,我看你才疯了,你现在只是他家里花钱请来的一个小保姆,他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来决定,就算是一个大专文凭的小保姆,也是一样,” “但是我既然被程伯母全权委托在这里照料他,你放心,我比你更有资格管他,”雪菊气忿。 “别胡说八道,程伯母从来只说过让我以后好好照料他的,” “那好,现在我就将他带回去家里,你可千万别拦着,” “哼,一个小保姆的优越感也就只剩下这个了,进了他家大门之后,你以为你还算是什么,” “好啊,我算什么,你可以一起跟着过来看看,” “好啊,要走咱们现在立刻就走,” “可是,你都没发现他现在已经出去很长时间了吗?”雪菊无奈,“就这样还说你多关心他,” “什么,你让他一个人出门去了?” “我让他出去买午饭了,怎么,你以为他是铁打的,不知道饿?”雪菊忍不住冷笑。 “什么,你知道最近的饭店也离这里有一站地远……” 正在英菊为了雪菊将程刚给一个人扔在大街上着急上火时,却没想到雪菊只是忍不住冷冷清清的冲她淡淡一笑, “不用着急,他在工作室里忙这么多天了,今天好容易有时间去外面逛逛,当然不会在乎这一站地的远近,”她说。 “你疯啦,他不认识路,”英菊气急,“你不怕他又走丢了,” “放心,不会的,他认识路,” “你怎么知道,” “因为自从一个星期以前,他就已经认出来我已经在他家里当很长时间保姆了,”她说。 “什么,你是说……” “怎么,他见到你之后失忆的情况就在一天一天好转,这本来不是你最希望的吗?”雪菊忍不住淡然冲她一笑,“但是因为我需要钱,收了他钱之后,当然就替他瞒了,”她说。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瞒着我,”英菊气忿,“难道我欠他工钱,” “也许,他以为,离开他这个病秧子,你这辈子会幸福快乐上许多,”她说。 “真的,是这样嘛……” 英菊惊诧之间蓦然想起,之前程刚亲自设计出来的那个名为《茉莉菊花两无尘》的广告创意,一个男人因为失忆忘记了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待到恢复记忆时却因为自己身染重病,为了能够让这个女孩子一辈子幸福快乐,他决定将自己已经恢复记忆的事情悄悄隐瞒下去,一生一世不让这个女孩子知道…… …… …… 三十二 隐秘雏菊 英菊没想到自己这样快的就和程刚在自己的广告工作室里同居了,而且在一次和程刚一起去客户那里签广告合约时,她竟然在那家客户公司的写字楼里意外的见到了永强,他深情的邀请英菊同他一起共进午餐,程刚没有反对,因为他知道那是一个英菊根本就不太喜欢的男人。 永强好像就算是在午餐时都不忘了来向英菊展示一下他那一口流利的英语口语,但是英菊却是连一句也懒怠听的,虽然英菊的英语确实没有他好,但是英菊却始终是认为自己虽然没正式念过一天大学,却也从来都没有为了自己的私利干过一件伤天害理昧良心的事,倒是雪菊之前向自己抱怨过的她那些已经被如花网那个混账主编删除多年的诗歌竟然也会被人公开盗用时,英菊却断定这些盗用的人中十个有九个都是念过正经大学的人。 程刚不失时机的来到永强和英菊吃午饭的餐桌前,告诉英菊他刚刚在城里重点学校最集中的那个地段里为英菊全款买下来一套房子,因为他知道英菊的肚子里前几天已经有了不小的动静了。 “你怎么知道?”英菊好奇,“你怎么总是能提前想到我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 “所以你才跟了我啊,”他微微笑笑,“要不然,你凭什么跟我?” “这倒也是,” …… …… 六年之后的梧桐古镇,还有不少房子一直没被划在征收范围之内,而且是至少二十年之内是不会再有任何被拆掉的可能了,不过这显然是已经和英菊没多大关系了,因为短短六年时间里,她已经先后为程刚生下来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她因为忙于孩子们的事情而忘记了替雪菊的手机充话费,结果手机卡被注销掉了,自此以后,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关于雪菊她的任何痕迹。 是的,雪菊她去年就已经死了,不是病死,不是猝死,不是坠崖或是溺水,而是在她三十五岁生日那天,在餐桌前用三杯掺了毒的饮料和两个陪她一起过生日的一男一女同归于尽,后来警察想要调查一下雪菊的个人财产,以便用于事后赔偿,却发现除去她奶奶在养老院中的一笔已经预先支付完成的钱款之外,她的名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用于赔偿的财产,本来她名下该有一套从她奶奶名下转来她名下的房子和一并转过来的几十万存款的,但是这套房子在事发之前已经被她售卖,卖得的房款再加上那几十万存款,全部被她用来购买了十几件价值不菲的奢侈品,但是随后,她就将这些奢侈品给用一个大手提袋装起来和她一起乘船出海,然后将手提袋随手丢进海里,看来她是存心不想要任何人从她的私人财产里得到一分钱赔偿,警方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因为他们总不能再去大海里将这些被丢弃的奢侈品给从新搜寻回来…… …… …… 英菊知道雪菊为什么会下决心不让任何人从她的私人财产中得到任何赔偿,因为当时陪她在餐桌前一起喝下那些掺毒饮料的一男一女中,其中一个就是那个让雪菊一直恨之入骨的李金蕾,至于另一个,勉强算是雪菊的半个未婚夫,他就是当年那个将雪菊一百多万字诗歌给删除掉的如花网主编,在英菊和程刚结婚之后,雪菊很快离开程家,她心中一直对那一百多万字的诗歌文稿耿耿于怀,就像是一个自己辛劳养大的孩子忽然之间被人一刀杀了一样,她后来主动去找到这个主编,答应当他女朋友,希望以此为交换条件让他想办法将自己那些被删除的诗歌文稿给从新还原出来,英菊那时虽然知道雪菊这样的念头无异于异想天开,因为已经在网站上被删除掉的内容在时隔多年之后,在技术上根本无法还原,但是英菊那时却以为只要这个男人真的会娶雪菊,雪菊在结婚生子之后当然就不会再有心思去惦记那些一钱不值的诗歌文稿了,毕竟雪菊当初怀上的第一个孩子在和李丹江打架时流产了,她现在一定会很急切的想要生下来第二个孩子。 但是英菊却一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雪菊从二十岁时就一直说她根本不喜欢小孩子,不知道大街上那些跑来跑去的小孩子为什么会被认为是非常的活泼可爱,她一点也不觉得他们可爱,相反却经常是被这些小孩子的吵闹声给搞的整天心烦意乱。 英菊以为雪菊这样讨厌小孩子是因为之前经常被那些一起工作的同事软磨硬泡的要求她去替人家料理家务照料小孩子给气的牙根痒痒,却没想到雪菊会因此而真的开始讨厌起来结婚生子这样的重要事情,甚至讨厌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人碰他,也许当初程刚是这些男人里的唯一一个例外,但是却偏偏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雪菊身边的那个男人。 雪菊后来一定是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和那个如花网主编谈恋爱的,她当然也知道两个人根本不可能结婚,她那时只想要找回来那丢失掉的一百多万字文稿,但是最后终于发现,自己被这个主编给骗了,他根本就没办法帮自己找回来那一百多万字已经被删除掉很多年的诗歌文稿。 但是不管怎样,雪菊最后终于还是做了一件她这辈子里最想做的事情,不管是对是错,她这辈子也总算是终于为自己做了一回主了,虽然在旁人看来,其实并没有任何一点实际意义…… …… …… 三十三 年华似水 程刚偶尔也会开车带着老婆孩子回来梧桐古镇里走走看看,英菊看见因为拓宽马路,四姐的家被拆了,但是,四姐却没能住上楼房,她现在已经不大能认识人了,她现在每天都在街巷中转悠,她的小狗每天跟在她的身后,她男人据说是又有了女人,把家里面的锁全都换了,不让她回家。 四姐转悠到一片废墟边上,她的狗扒拉扒拉废砖烂瓦,四姐哭了。 金姐在梧桐树下听着四姐哭,但是四姐哭来哭去的,却再也没有将她的男人给哭回到自己身边来。 后来四姐那苍老而又浑圆的背影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古镇上了,有人说她的男人被一个比春菊还小几岁的女人给骗了,那个女人骗走了她男人手里所有的钱和房子,之后将她的男人给丢到深山里去准备让他喂了野狼,幸亏被警察给找到送回来了,但是房子已经被那个女人卖了,春菊不得不将父母全都给接去了自己家里,好在他老公也没有怎么太和她计较这些。 云儿的脖子上又换上了一条最新款的铂金项链,近百岁的人了,这个世界,却仍然还是她的。 七姐一直躺在一间低矮的小屋里喘气,她当童养媳时睡过的柴房,她如今又睡在这里了,她在床上躺着,她渴了,伸手扒着桌子边上的一只古老的蓝边大碗,碗里是空的,哗啦一声滚到地上,七姐眼睛瞪的大大的,却不是为心疼那碗,她想喝水。 她每天等着小外孙子放学来喂她喝水。 其实她早就已经不认人了,努力的一天一天的坚持活着,其实只是为了能给凤菊在征收中多争取一套房子。 她要将那套房子留给外孙子,还有外重孙子,玄外孙子,她自从六岁嫁到夫家当童养媳以来,公婆就无比自豪的向她炫耀这可是他们祖上所遗传下来的至少有三百年历史的祖居。 然而纵使如此,她的女儿女婿还是很嫌弃她,若不是小外孙子经常趁父母不在悄悄的为她偷窃来家里的粮食和蔬菜充饥,她怕是等不到征收就得活活饿死。 然而她现在再也等不到她的小外孙子了,小外孙子考上了市里的寄宿制重点高中,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来过了。 她听见房子外面在下雨,她躺在床上张着嘴,希望房顶上漏几滴雨下来,她小时候这个柴房的雨可是哗啦哗啦往下漏的,那让她发誓当上这个家的主人那天一定要将整个柴房给修缮一新,她做到了,几十年的时间过去了,这柴房里真就没再漏过雨。 七姐张着嘴,看着她亲手修缮一新的,白净的房子,她希望雨下的再大一点,顺着门槛流进来,流到她嘴里,在她还是童养媳的时候,雨大的从窗户棂子里灌进来,冲走了她的被褥,她爬起来泅着水去捞她的被褥,刚捞到被子又冲跑了枕头,她于是格外的加高了柴房里的门槛,从此后,下泥石流她的柴房也没再湿过。 七姐骄傲的笑着,她的舌头尖上裂着很大一条口子,笑一笑,疼到骨头里,她干舔了几口唾沫。 她熬过了橘子红了的季节,外面的雨渐渐停了,变成了雪,在霜打的树叶上轻舞飞扬,红白相间的一个世界,她看不见了,她舔了舔舌尖上的唾沫,想起来她的男人,狠狠的咽了口气…… 金姐一直在惦记着七姐和四姐,因为她在家门口再也没有看见过她们,身边的孩子们很潇洒的向她晃动着手里的平板电脑和苹果手机,以为她会很新鲜,也很眼馋的羡慕他们似的。 年少的孩子永远有向他们的长辈炫耀自己的幸福生活和青春叛逆的不良嗜好,他们其实不知道,这世界上并不是任何人都有羡慕年轻和新鲜时代的不良嗜好的,而且,也不是任何人都喜欢向往未来。 金姐更喜欢怀旧,怀念她的童年,她的父母,她的讨人喜欢的花猪,她的从前的家。 二叔早年间曾经将自己的房子低价卖了,现在开始后悔,很希望自己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哥哥家里,征收时顺利的得到一套房子。 金姐同意了,因为她深知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种及其浅显的做人道理,二叔现在既然已经是个一无所有的人,那他显然就应该是个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 更何况,她一向以为和个人比起来,公家还是比较好欺负的。 瑞菊在自己的三十六岁生日那天向春菊,凤菊,英菊和秀菊一起发出了邀请,邀请大家来一起参加自己的生日聚会,因为难得她老公孩子全都不在家,她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家里疯玩疯闹上一整天了。 虽然雪菊现在已经死了,但是瑞菊还是特意多为雪菊她切下来一块生日蛋糕。 英菊很随意的替雪菊将她的那块生日蛋糕给吃了,因为她也知道瑞菊现在不过也就只是在大家跟前装模作样的逢场作戏而已。 雪菊在大家心中一直就只是一个像空气一样的完全没有一点存在感的人,英菊记得当年在学校里时,都已经整整开学快一个月了,班主任还很奇怪的问雪菊她到底是不是自己班里的学生,为什么自己好像在这一个月里根本就没怎么见过她在自己的班里上课。 虽然一提起雪菊的糟糕婚姻和恋爱,春菊在餐桌上看起来非常的义愤填膺,但是连五分钟的时间都没到,她就又开始兴致勃勃的向大家炫耀起她儿子在学校里得到的赞美和奖励来了。 女人这一辈子,只有老公孩子是真的,所以连英菊现在也渐渐的开始以为,雪菊的那些诗歌到底是丢了还是没丢,真的只是一件没有任何实在意义的事情。 “本来就是嘛,雪菊她竟然为那丢掉的一百多万字诗歌文稿丢了命,可真是让人不可思议,”秀菊不解,“我之前的银行卡上被人盗刷了十万块钱,但是还不是一样连眼都没眨的就继续去想办法赚更多的钱去了,”她说。 “哦,是手机中木马了,以后记得支付宝账号里别放那么多钱,”凤菊好心提醒她说。 “我根本就没有支付宝,而且也没开通过网银,” “那就怪了,你密码到底是怎么泄露出去的,”瑞菊奇怪,“你不至于比雪菊她还要傻吧,”她说。 “是啊,我也奇怪,雪菊二十岁时能写出来一百多万字的情诗,难道三十岁时就再不能了,为什么非要将那一百多万字情诗给找回来不可?”秀菊好像真的是非常难以理解这个在她看来非常匪夷所思的奇怪问题。 “哎,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见过哪个年级稍大一点的明星还能再演出谈恋爱的感觉来的啊,”英菊无奈,“女人整天想着怎么谈恋爱的时间就那么几年,过去了就过去了,故事可以越编越精彩,但是谈恋爱的感觉没有了就是没有了,天王老子也找不回来了,”她说,“所以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啊,男人永远是后来的女人好,女人永远是之前的男人好,”英菊气愤,“但是雪菊却一直没能成为后来的那个,”她说。 “因为人家根本一点也不爱她啊,”瑞菊在餐桌前毫不掩饰的嘻嘻笑笑,“你不知道像雪菊这样的女人自来是最容易招骗子男人上身的,”她说。 “而且雪菊又不是个会耍心机和狠毒报复的女人,这差不多就等于是免费的午餐了,傻子才不去吃呢,”凤菊嘻笑,“没办法,现在这世道就是这样,”她说,“一个表面上和你百分之一百情投意合的男人,要么是真命天子,要么就是骗子,问题是你要先计算一下自己到底是几斤几两才对。” “喂,雪菊她人都已经死了,嘴里积点德吧,” “她是因为脑子一点也不现实才会死的,我嘴里积德没关系,你把她的事情给发去网上,你看那些帖子的留言里能积出几块钱德来,” “而且人家说的虽然难听点,但是好歹也是实话,” “好啦,我孩子要放学啦,” 英菊冷淡的离开餐桌,离开瑞菊家里。 虽然这一次聚会之后,关于雪菊的一些事情又从新回来了朋友圈里几天,但是不出所料,雪菊的死在几个人的朋友圈里只被重新刷了几天之后就彻底无影无踪掉了,甚至是在英菊的朋友圈里,毕竟,雪菊她死了,说到底,其实和一只在冬天里死去的蜻蜓究竟又能有多大分别…… 英菊知道自己今年已经三十六岁了,一个三十六岁的女人在朋友圈中的任何多愁善感在别人眼里都已经变成了一种让人深恶痛绝的深深矫情,因为大家活的都不容易,谁也没有心思去浪费时间关心任何人的多愁善感和矫情,而且英菊现在也必须在心里面很实在的承认一件事情,要是现在雪菊和自己的孩子同时掉进水里,她还是会先伸手去拉自己孩子的,既然这样,英菊觉得自己现在也实在是不应该在朋友圈里再继续为雪菊她矫情什么了,毕竟,雪菊她现在已经死了,英菊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朋友,曾经那样努力的想让雪菊她在这个世界上平平安安的活着,但是最终,雪菊她却连三十六岁都没有活到,她死在一个橘子红了的季节,虽然她生命里的那个橘子,从来也没有红过…… ……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