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暗色》 第一章 城市在夜色的笼罩下依旧车水马龙,灯火辉煌的街头人声嘈杂,却传不进那条阴暗潮湿的小巷,仿佛与外面的繁华是两个世界,这里是这座城市里房租最廉价的地方,破旧的老式木头窗户,碎后用胶带粘起来的窗户玻璃,小碎花窗帘缝里透出红色的灯光,空气中隐隐飘着令人耳热的声音。 不久后,铁门从里面被推开,大腹便便的男人提着外套心满意足地出来,余光偶然瞥见靠窗台阶的角落里坐着个瘦小的女孩,约莫七八岁的光景,手里拎着一只破旧的熊玩偶,此时她正站起来,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愤恨地瞪着他,那样的眼神在夜里格外渗人,男人心里暗骂了声晦气,经过她身边时故意踢了脚她后扬长而去。 那小女孩没站稳,狼狈地从台阶上跌下去,小熊也滚进旁边的排污水沟里,她趴在潮湿的地面上,下巴和手掌以及膝盖处传来火辣辣的疼痛,她偏着头强忍着痛不吭声,艰难地支着半边身子,捡起脏污的小熊抱在怀里,仿佛同病相怜的两人互相依偎着取暖。 “李厌余,你趴在地上装什么死?快给老娘打份炒粉去。” 尖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李厌余回头看着倚在门边的女人,她穿着深红睡衣,手指中夹着十二块钱,不耐烦地朝她丢过去,然后头也不回地进了屋,眼神中的厌恶仿佛要从瞳孔中溢出来。 对于女人的态度,李厌余似乎早已习惯,她抿着唇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低头看手掌上的伤,脏污和血混在一起,看不清伤口的样子,她深吸了口气甩甩手,靠在墙边跨腿到台阶上,两手小心翼翼地拉起裤管,膝盖上有裤子保护,虽然疼却只是破了点皮,把裤子卷到摩擦不到伤口的地方,李厌余打开水龙头清洗手上的脏污,直到女人催促的声音又起,她才慢吞吞地捡起那三张张钱,抱着脏污的小熊走出巷子。 刚才那个趾高气昂的女人叫李百合,是她的妈妈,打她记事起就知道,她不但没有爸爸,而且绝对不能在李百合面前提这两个字,因为李百合也不准她打听,她也不能上学,因为李百合没给她上过户口,也因为李百合供不起她念书,她今年十一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瘦弱得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要小几岁。 所有的事李厌余都不在乎,但是每当李百合把她赶出家门,任由各种各样的男人在出租屋里进进出出,李厌余的心里就会生出莫名的愤怒,但是她只能默默忍耐着,安静地守在窗外。 李百合偶尔没事做时的会酗酒,醉了以后歇斯底里地喊“李厌余,你为什么不去死?李厌余,你让人看着真恶心,让人倒胃口”诸如此类的话,附近的大妈路过时会朝门口吐唾沫,大爷们则经常扒着窗户朝里张望,同龄的小孩总是清晨背着书包去上学,傍晚回来后聚起来朝她丢小石子,围着她拍手骂她是小野种。 以前她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也曾伸出稚嫩的手,试图向外界传递善意,后来她才明白,有些人可能出生就是种错误,就像李百合给她取的名字,李厌余——让人厌恶又多余。 李厌余边回忆边在街头走着,她脸上的伤口和脏污没来得及处理,裤管一边高一边低,奇异的模样很快引起路人的关注,在他们诧异打量的眼神中,她慢悠悠地走到小摊边,老板先给她打包完炒粉,又送给她两颗薄荷糖,李厌余冲老板笑笑,不以为意地接受这种廉价的施舍,转身离开之后又听到身后有食客问摊主打听她,隐约似乎听见摊主说了什么可怜之类的话,听不真切却也不愿意听。 走到小巷上台阶的时候,听到李百合正在讲电话,声音是李厌余从未听过的小意温柔,她躲在窗外隐约听到怀孕了,结婚之类的话,心底突然有种恐慌朝李厌余袭来,是的,李百合对她并不好,但是她人生只有李百合,如果她可能要组建新的家庭,她会把这个拖油瓶带过去吗? 此时李厌余觉得手中的外卖格外沉重,沉重到她只能丢掉互相取暖的小熊,双手攥紧打包袋提耳跑进出租屋,那一刻李百合脸上似乎闪过尴尬,以及带着些许心虚的神色,多新鲜哪,李百合从来都是歇斯底里有趾高气昂的,她是真的怀了别人的孩子,李厌余的心顿时沉到深渊底。 李百合匆忙挂断电话,接过炒粉打开塑料袋,把降解餐盒的上半部分撕下来,垫在塑料袋下面,就那样大口大口吃着,吃完后随意往床头柜上丢,然后摸出烟从容地点着后狠吸了口,这期间再没有看过李厌余一眼。 夜深了,往常是工作的好时候,李百合却一反常态早早歇了,是因为那个孩子吗?李厌余悄悄看向李百合平坦的小腹,有种莫名的厌恶感从胸腔里蔓延开。 李厌余原本是睡在角落的行军床上,可她今晚却非要挤到床上,换在平时李百合绝对不会答应,可现在她看着李厌余下巴上的擦伤,湿漉漉如小鹿般受伤的眼神,拒绝的话突然哽在嗓子里说不出来,就随她去吧,李百合心里想。 李厌余换下脏污的衣服,草草梳洗过后,抱着自己的小毯子站在床边,李百合面对着墙已经熟睡,打着浅浅的鼾声,李厌余只好去关了床头灯后,小心翼翼地爬上床,蹑手蹑脚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小身子贴着李百合的被子,蜷缩在她身边安静地躺着,但是今晚的夜黑得可怕,仿佛是只择人而噬的猛兽,轻而易举地能将人拆吞入腹,李厌余吓得紧紧闭起眼睛,又往李百合那边靠了靠,直到隔着薄被隐约能感受到李百合身上的温度,她才慢慢进入梦乡。 李百合闭上眼睡到后半夜,迷糊中被渴醒,大约是睡前那份炒粉吃咸了,她摸索着开灯起身喝了水,转身却发现李厌余满脸惊恐地坐在床上看着她。 “你想吓死老娘吗?”李百合惊魂未定,习惯性举起手中的东西要去砸李厌余,后又骤然反应过来玻璃杯的攻击性太大,于是那个动作生生停滞在半空。 第二章 或许这样就可以结束?李厌余歪头认真思考着。 李百合正蹲在排水沟边洗头,旁边就是台阶,她摸索着在脸盆里舀热水,冲洗头上的泡沫,李厌余抱着小熊站在她身后,只要伸出手轻轻一推,那个讨厌的孩子就会永远消失掉吧? 那样李百合会很伤心吧?毕竟,她打电话说起那个孩子的时候,语气是那样的期待和欣喜。 李厌余悄悄收回手,抱紧小熊面色平静地坐在台阶上,这时有个白白净净的男人出现在巷子口,穿着格子衬衫,戴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看上去年龄也不大,手里提着两个红色塑料袋,像是来走亲戚的。 年轻男人径自朝李厌余的方向走来,在李厌余目瞪口呆的神情中,深情地轻轻叫了声:“百合,我来了。” 李百合顾不上头发有没有冲洗干净,慌忙用毛巾裹起来,她几步下了台阶,接过他手上的塑料袋,李厌余才看清里面装着零散几个苹果梨子。 爱情的力量真伟大,李百合平时最讨厌的梨子,由那个男人指尖轻盈地剥去外皮,送到她嘴边,她带着欣喜的表情,吃了一口又一口,神情全然不似作伪。 得知李厌余是李百合的女儿后,他顺道也给李厌余削个苹果,并简单做了个自我介绍,方力,24岁,大学刚毕业。 多讽刺!这样两个天差地别的人,究竟是怎么认识的?但李厌余吃着苹果,心情顿时轻松不少,这样的两种人怎么可能有结果? 自那次方力匆匆离开过后,日子不咸不淡地过了半个月,那天李百合破天荒起了个早,找房东匆匆退了房后,领着李厌余出门,说要带着李厌余到乡下找外婆,让她在家和外婆生活一段时间。 李厌余早就想到李百合会将她丢弃,只是没想到这一天竟来的这样快,不过没关系,过不了多久,李百合就会来接她,他们不会长久的。 只是瞧着李百合脸上毫不掩饰的喜气,她就这么开心?此时的李厌余没有料到,生活往往比想象的更糟糕。 由于李百合和家里已经有十年没联系,外婆早在三年前去世,是村里人集体出资办的葬礼。 素未谋面的外婆不在了,李厌余暗自庆幸,就算李百合再想丢下她,也找不到第二个可以抚养她的人,但那天下午,李百合不见了,她跑遍村里所有的角落,叫到声嘶力竭,那个狠心的女人也没再出现过。 怎么会这样?她不会原谅李百合,绝对不会,就算她明天就被方力抛弃,然后过来接她回去,她也绝对不会原谅她。 深夜李厌余蜷缩在老屋的院子里,哭得昏天黑地。 第二天清晨,来了个自称保叔的中年男人,说是李百合的老朋友,就住在村子后山,今天早晨赶集时听说她的事才匆匆赶来,李厌余蔫不拉几地抬头看了眼这个老实巴交的老男人,实在不像是李百合能交的朋友,于是没理他埋下头继续淌眼泪。 保叔好说歹说,也没能劝动倔强的李厌余,无奈之下只能叫儿子天天给李厌余送饭,保叔的儿子比李厌余小两岁,全名叫李云阳,人如其名像初升起的暖阳,带着热烈却又不灼伤人的温度,横冲直撞地闯进李厌余的生活。 李云阳教会李厌余爬树掏鸟蛋,下河逮螃蟹打牙祭,李云阳还有个哥哥不姓李,有很长的时间里,李厌余很讨厌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直到她终于同意住到保叔家里,占了他的房间,她才终于知道他的名字---苏陌。 苏陌搬去和李云阳住,他的钢琴却留在原来的房间里,这架钢琴据说是保叔妻子留给苏陌的遗物。 李厌余刚搬进去的那天,苏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不允许她随便动那架钢琴,对于此李厌余嗤之以鼻,不就是架钢琴,有什么了不起,比逮螃蟹有趣吗?比鸟蛋好吃吗?不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偷偷去摸了它,冰凉细腻的触感,手下有种奇异的感觉,她突然就有点好奇,敲击琴键的声音,是否就像电视里那样美妙? 但是最终她也没有打开钢琴尝试,因为她已经不是当初小巷子里的李厌余,她现在有李云阳陪着,有保叔照看,日子过的如鱼得水有滋有味,如果这中间没有苏陌更好,李云阳虽然比李厌余小,但是事事都以她为先,她喜欢天上的星星就绝不给她摘月亮。 保叔也很疼她,春天卖了春笋给她买裙子,夏天给她在院子里做了个秋千,让李云阳推着她玩,家里买了西瓜,最甜的西瓜瓤,永远都是留给李厌余的。 最重要的是,保叔给她上了户口,她终于可以上学了,当初上户口的时候,保叔商量着给李厌余换个名字,户口上改成李宝宝,李厌余犹豫好久后拒绝了,说不清是什么原因,或许是想保留仅剩和李百合的回忆,尽管对她来说,这种回忆痛苦地让人窒息。 可是后来对于这件事,李厌余无比后悔,为什么不做幸福的李宝宝?就因为她想要抓住那些不堪回首的回忆,固执地做李厌余,所以才有后来那些悲剧的发生。 那年暑假,热得让人焦躁,李云阳怂恿苏陌去游泳,李云阳水性很好,但那次却永远留在那条河里,那时保叔和李厌余闻风匆匆赶过来,村长已经集结了些水性好的,开始水下搜索打捞,苏陌光着上身低头跪河岸边,湿透的头发贴在脸上,看不清表情,保叔顿时瘫坐在河滩上。 李厌余强忍着心慌,故作镇定地走到苏陌面前,苏陌抬头看着眼前的女孩,没有他初见时的生人难近,也没有后来的灿烂明媚,此刻她的脸苍白如纸,身体止不住地微微颤抖,清澈的眼神中带着哀求,嘴唇哆嗦着问出句没头没尾的话。 “苏陌,云阳,是不是先回家了?” “对不起,”苏陌低声说完后迅速低头,他甚至不敢再睁眼,愧疚像海藻缠绕住他的心脏,所有的人都只知道李云阳溺水,却不知道,溺水的人是他,李云阳是为了救他才被这条河吞没的。 李云阳被泡得肿胀的尸体,终于在傍晚的时候才被打捞起来,如果说这之前,保叔和李厌余心底还抱着一丝侥幸,但此刻犹如受到重击,保叔在见到李云阳的时候,禁不住晕过去了。 李厌余似乎更糟糕,苏陌多少年后,回忆起那时的李厌余,傍晚风很大,刮起保叔给她买的夏裙,瘦弱的身体仿佛随时都会倒下,她在风中极力克制着情绪,苍白无血色的嘴唇剧烈地抖动,苏陌想起身扶她,却只听到她颤抖的声音里带着不甘,克制压抑地低声问:“苏陌,为什么死的不是你?为什么?” 苏陌的手无力地垂在身侧,是啊,为什么死的不是他? 第三章 送走李云阳后,保叔身体便总不太好,每晚还得喝上两口才能入睡。 李厌余就主动分担些力所能及的事,苏陌却总在房间里呆着,恨不得当个隐形人,倒好像是他受了什么委屈似的。 李厌余明白当初的责怪毫无道理,李云阳的事不能怪他,但她总迈不过不去心里那道坎,暗自憋着口气,不给苏陌盛饭,不给苏陌摆碗筷,苏陌每日三餐只胡乱吃了些,便躲进房间的时候,她收拾碗筷就总把锅碗瓢盆砸地哐当乱响,洗衣服的时候也只捡她和保叔的,把苏陌的衣服丢到旁边。 诸如此类的事,苏陌只是默默承受,仿佛也在自我惩罚,那些日子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 李厌余每天都会把这些琐事告诉李云阳,李云阳以前最喜欢听她说话,她总嫌烦不想说,现在想想挺后悔,为什么那时候不肯和他多说些话? 有时候李厌余讲累了,就靠在旁边慢慢睡着,夏日炎炎,她总能感觉到李云阳站在她面前为她遮阳,醒来之后环顾四周,才方知是梦,回不去了,她此生再也见不到李云阳。 这天傍晚,李厌余从李云阳那下来,在去给保叔打酒回来的路上,经过村东头那棵纳凉的大榕树,发现有只小奶猫躲在树后面,步态一摇三晃憨态可掬,她走过去蹲在它面前,小奶猫奶声奶气地叫唤两声,撅起屁股走过去蹭蹭李厌余的裤腿。 多可爱的小东西,李厌余摸摸它毛茸茸的小脑袋,突然想起李云阳,他见到这种毛茸茸的生物总是走不动道,以前老缠着保叔要养只猫或者狗,可惜总不能得偿所愿,而他转身就对李厌余信誓旦旦规划着未来,他将来肯定会拥有一只很可爱的猫或者狗,就取名叫李小鱼,他会努力挣很多钱,给李厌余盖栋大房子,他养着李厌余,李厌余养着李小鱼,他们永远在一起。 誓言旦旦犹在耳,李云阳却已在远方,这只小奶猫,或许就是李云阳送来的李小鱼,代替他陪着她,李厌余将小奶猫轻轻拥进怀里,小猫舒适地闭上眼睛享受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哎,他五婶,你也来乘凉,来来来过来坐,这鬼天气快热死人。” 远处传来热情的招呼声,是张大婶?大约是村里人陆陆续续到榕树下纳凉,李厌余抱着猫准备离开,她不擅长应付这些家长里短,来了村子这么久,除了家人,她仿佛还是和这个小村庄格格不入。 “可不是嘛,今年的天可真热,我恨不得一头扎进河水里凉快凉快。” 这句回应仿佛触发了禁忌,张大婶压低声音:“他五婶,可别这么说,李有保的那个小儿子,前段时间刚出事,你忘了?” 张大婶突然提起李云阳,这三个字仿佛细细密密的针,扎向李厌余的心脏,她停下欲离开的步伐,背靠着榕树后静静听着,只听五婶吐了几口唾沫,连连念着大吉大利几个字。 李厌余愤恨地咬住嘴唇,刚要骂她,又听张大婶说:“李有保这辈子也够坎坷的,李百合刚过门没多久,还怀着孕就跟人跑,他颓废了好些时候,后来不知从哪里捡来个漂亮女人,虽然带着个拖油瓶,日子好歹算是过起来了,要我说,那女人也是个没福气的,跟李有保没过几年就死了,留下个大男人拉拔俩孩子,好容易把孩子都拉拔大,亲生儿子又淹死了,真是可怜。” 五婶又压低声音问:“那个小闺女,就那个瘦瘦弱弱,好像风吹就会倒的那小姑娘,叫什么余的那个,听说是李百合的女儿,让李有保养着,你说李百合当初离开的时候正怀着,这闺女不能是李有保的吧?” 李厌余彻底惊呆了,她们说的是真的吗?她竟然是保叔的女儿? “你们说的是真的吗?” 张大婶和五婶说八卦正说得兴起,冷不丁李厌余从榕树后冒出来,顿时尴尬地手足无措,李厌余也不等她们回答,抓起酒瓶抱紧猫,直愣愣地往家里冲,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原来是保叔的女儿吗?有生以来,李厌余从未如此急迫想知道一件事情的答案。 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院门口,李厌余在门外喘着粗气,隔着爬满牵牛的篱笆看见保叔正在院子里捆竹子,夕阳的余辉打在他肩头,她记得初见保叔时,他看着还挺年轻,这才过去三年,他竟平添许多白头发,是了,李云阳的事对他打击太大,之前分明看起来还好。 奔跑回来的路上,李厌余只想立刻冲到保叔面前,得到梦寐以求的答案,但隔着那扇半米多高的篱笆墙,也阻隔着李厌余那颗迫切的心,她想起三年来相处的点点滴滴,保叔很疼她,比疼李云阳还多了分溺爱,但如果她真的是保叔的亲生女儿,为什么这三年来,保叔只字不提?如果他不想认她,为什么又要把她领回家? 李厌余在门外站了许久,直到怀里的小猫叫唤,保叔才发现她,他擦擦额头上的汗,朝李厌余招手。 “小余儿,来,进来。” 简单几个字,却让李厌余委屈地想掉泪,她慢吞吞地挪进院子,把酒放在院子里的石桌子上,别扭地站在保叔面前,紧张又期待地看着他,保叔笑盈盈地伸手摸着李厌余的脑袋,又在李厌余面前摊开另一只手,几颗巧克力静静躺在粗粝的掌心。 李厌余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喉咙哽咽说不出话,只是低头不停地掉眼泪,把保叔吓得手足无措,他把巧克力放进李厌余上衣口袋,拉起袖子手忙脚乱地替李厌余擦眼泪,以为李厌余是在外面受欺负,正急的不知说什么话好,只好边擦眼泪边哄她:“小余儿不哭,保叔在呢。” 看着眼前这个手足无措的中年人,李厌余慢慢平复心情后,仰着头带着孺慕之情看着保叔,她分明最想问出口的那句话,却怎么也问不出来,沉默似乎有半世纪之久,才举起怀里的小奶猫:“它叫李小鱼,我可以养它吗?” 第四章 如果说,她当初跟着保叔来到这个家,只打算当个过客,如今她跟这个家已经有了深切的羁绊,那个当爹又当妈的保叔,镌刻在她回忆深处的少年李云阳,她养的李小鱼蜷缩在她脚边呼呼大睡,甚至是那个让她厌恶的苏陌,他们都让她真真切切体会到家的感觉。 至于李百合,仿佛是上辈子的事,记忆模糊到她甚至记不清她的模样,她曾经的恨和心里的不甘,此刻都随风消散。 李厌余把破旧的熊玩偶,和今天刚得的巧克力摆在一起,她抱起小熊将它贴近心口的位置,几秒过后她轻轻对小熊说:“再见,祝你幸福。” 李厌余将小熊锁进保叔给她编的柳条箱,心里如释重负,仿佛把曾经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一并锁进那个小箱子,当初她有多恨李百合把她遗弃,现在就有多庆幸,从今往后,她李厌余,有家了。 大家都能感觉到李厌余的变化,她晨起很早做饭,桌子上端正地摆着三副碗筷,李厌余端菜上桌的时候,苏陌正呆呆地看着碗筷发愣,保叔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干活用的劳保手套,见此情形也稍微愣神,立即笑着招呼苏陌坐下吃饭。 “你做这样的表情给谁看?”李厌余叉腰对着苏陌翻白眼,理所当然地指使苏陌去盛饭,并且凶巴巴说道:“告诉你,这段时间的饭都是我做的,饭后你得负责洗碗。” 李厌余话音刚落,保叔便哈哈大笑,他将手套随意丢桌上,单手搭在苏陌肩膀上,揶揄道:“咱家小公主都发话了,你小子以后可是没好日子过了。” 苏陌没回应保叔的玩笑,只垂首站在原地,若有人此刻低头,就能看到他眼中闪着愧疚的泪花。 这件事只有他清楚,他无法原谅自己,曾经他以为李厌余是最不可能原谅他的人,他能看得出李厌余对李云阳的感情有多特别,如果李云阳是光,那就是李厌余黑暗中遇到黎明的光,她总是用那种充满期望眼神看着他。 李云阳也曾在无数次夜晚对他说,苏陌苏陌,我今天又带着小余儿去抓螃蟹,那里的螃蟹又傻又肥,小余儿可爱吃了,然后又说,苏陌苏陌,小余儿喜欢吃小鸟蛋,下次我要带她去东山,那边春天就会开满杜鹃花,那边鸟窝也多,给小余儿好好打次牙祭,最后他困了,迷迷糊糊地嘟囔着,苏陌苏陌,我好喜欢小余儿,我想跟她一辈子在一起。 当时的苏陌在想,明明李云阳比李厌余小,却总爱叫她小余儿,这小鬼知道人的一辈子有多长吗?想要一辈子跟谁在一起又谈何容易?就像那个人,他也曾信誓旦旦许诺过要保护他和妈妈一辈子,可是诺言在现实面前原来如此不堪一击。 每晚入睡前,苏陌总是被动听着李云阳对他讲李厌余的事,但不知从何时起,苏陌开始悄悄期待每天都能得到她的消息。 有天晚上李云阳瞧着很疲惫,蒙着被子倒头就睡,当晚苏陌总觉得浑身不对劲,从那时起他开始默默关注李厌余。 李厌余闲暇时总喜欢看着小熊发呆,眼神悲伤且复杂,她喜欢荡秋千,总让李云阳将她推高点,再高点,仿佛是只渴望飞翔的雏鸟,她喜欢吃肉,尤其是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却总是瘦弱地仿佛风吹就倒。 李厌余还喜欢吃水果,却很讨厌吃梨子,从她来家里后,饭桌上的水果就没断过,直到有次保叔买了几个梨子,那些梨子从黄澄澄放到黑腐。 李厌余的皮肤很好,洁白细腻如上好的瓷器,阳光照射在她脸上时,能看见她脸上细小的绒毛,她的头发很黑且浓密,站在窗口风吹过时,能闻到头发淡淡的香味。 李云阳终于等到东山的杜鹃开满山坡,那天他极力邀请苏陌同行,苏陌平日喜静,从来不跟李云阳四处疯玩,但那天他的心蠢蠢欲动地告诉他,他想去,非常想去,他想看看置身于花海中的李厌余,当微风吹过她的长发,会不会美得惊于天人? 苏陌被突如其来的念头吓到,终于发觉他对李厌余产生了异样的情愫,他不敢直面这份感情,想拒绝李云阳的提议,但那个好字却脱口而出,他果然魔怔了。 当他们爬上那座开满杜鹃的山顶,如同李云阳描述的那样山花烂漫,延绵数十里的红色花海,有种令人窒息的美感,偏偏此刻李厌余立身于花海中,头戴李云阳扎的花环,笑容如阳光般明媚,少年被这种惊心动魄的美俘获,从此以后,越是逃离,却越靠近,越是转身不看她,却发现越能看见她。 逃不掉,避不开,苏陌只能尽量在房间里呆着,仅一墙之隔的思念,快把他逼疯了,他只能坐在窗台边埋头谱曲,谱累了就画画,偏偏却从窗口看到院子里,李云阳陪着李厌余玩秋千的情景,那条长悠悠的麻绳,承载着李厌余的欢乐,她身后的李云阳就是依靠,回首便是一眼万年,从那天起,除了思念,少年心中又滋长名为妒忌的情绪。 那段时间天热,李云阳见他又总是窝在房间,软磨硬泡拉他去游泳,他水性不如李云阳,每次只在河边浅水区游,他记得那天阳光刺眼,河面上波光粼粼,李云阳三两下游到河中间,毕竟少年心性,正得意地朝他挥手。 当时他只觉得李云阳脸上的笑容比阳光更刺眼,不知从哪里生出不服输的心思,他也朝河中央游去。 然后呢?苏陌不太记得当时的情况,只觉得当时手脚僵硬,河水从鼻腔灌进肺里,想呼救,河水又从嘴里灌进去,有只手过来拽他,他挣扎不开,就狠狠地踹了几脚,直到那只手的束缚松开,此时他发现他似乎能动了,来不及多想,求生本能驱使他往回游,终于爬到岸边,在河滩上他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终于缓过神后,他才惊觉李云阳不见了,河面依旧波光粼粼,却再也看不见那个得意的少年,李云阳水性那么好,不可能无缘无故消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刚才那只手是李云阳的,他想要救他。 夏日炎炎,苏陌却如落冰窖,他想跳回河里捞人,回想起刚才溺水的滋味,他想向四周呼救,那一刻脑海中迅速闪过李厌余的脸,犹豫仅片刻,他狠狠扇了自己两巴掌,生死线上的那是自己的弟弟,是他妈妈临终前托付给他的弟弟,于是苏陌拼命奔跑喊来人,只可惜还是晚了。 他不敢把真相告诉任何人,他害怕保叔失望,害怕李厌余憎恨,他从未如此恨过自己,恨自己懦弱,恨自己对不起李云阳。 第五章 李云阳下葬后,苏陌把自己关起来好几天不吃不喝,有天入夜,保叔拎着酒菜来找他,像对待朋友那样给他倒上酒,苏陌记得那时酒过三杯,保叔微笑着对他说:“那是件意外,我不怪你,云阳也不会怪你的。” 苏陌看着明显苍老许多的保叔,没忍住嚎啕大哭起来,他五岁跟着妈妈到这个家,保叔待他如己出,云阳有的他也从来没缺过,村子里的孩子都要上族谱,苏陌知道,保叔在族谱里给他记的是长子,村子里有规矩,长子在家地位要高过次子,继承遗产和田产都有优先选择权,保叔把他最好的都留给他,他却把保叔唯一拥有的夺走了。 那晚,苏陌梦见李云阳,他依旧笑得灿烂,得意地说:“苏陌,我要去天堂了,那可是个好地方,只是有两件事放心不下,你要帮我好好照顾我爸,他年纪大了。” 苏陌想给他回应,在梦里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正着急时,只见李云阳收敛笑容,有些不甘地嘟囔:“真不甘心,但是又没办法,苏陌,你要替我好好照顾小余儿,一辈子为她遮风挡雨,一辈子让她衣食无忧,一辈子让她无忧无虑,如果你做不到,我不会原谅你。” 说完这句话,李云阳的脸在梦中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苏陌从梦中惊醒,他环顾四周空荡荡,只有皎皎月光落在地上,那里原先摆着李云阳的床。 第二天清晨,苏陌走到久违的院子,李厌余正在扫地,看到他的眼神依旧冰冷厌恶,曾经对他尚且能够客气疏离,现在看到他转身就走,他那时候从不敢奢望她原谅,后来她不给他摆碗筷,把他的衣服挑出来踩几脚泄愤,对于他来说,却得到心里上的安慰。 李云阳不怪他,保叔也不怪他,只会让他更内疚,他快被这份愧疚压得喘不过气,他需要有个人惩罚他,尤其那个人是他最在乎的人。 可是从某个清晨开始,李厌余变了,一扫往日的阴霾,她笑语晏晏对人谈笑风生,眼神中洋溢着淡淡的暖意,整个人变得鲜活无比,这样的眼神,他曾经在李云阳眼中看到过,是什么让她发生如此大的改变? 苏陌无从知晓,他只知道,如果曾经他对她只是少年慕艾,如今她也变成他的光,曾经他嘲笑过李云阳不懂一辈子,如今他也愿意照顾她一辈子,或许一辈子也不够。 日子按部就班的过着,苏陌进入紧张的高考,李厌余作为班里年纪最大的小学生,明里暗里时常受到嘲笑,当时有李云阳给她补习,她铆足劲连跳几级,明年终于能升初中,这半年保叔的身体愈发不好,如果苏陌考上京大,她也去省城读书,家里没有人可怎么办? 等到苏陌高考后,李厌余把担忧告诉他,还没等两人商量出对策,村里又出大事了,村道上停着十几部锃光瓦亮的黑车,下来好些个戴墨镜的黑衣人,并列站在居中的加长版豪车旁边,戴着白手套的司机前倨后恭地开车门,从车上下来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梳着背头手拄拐杖,神情不怒自威。 村子里来了个有钱人,丁点大的地方,消息像长了翅膀,不多久看热闹的男女老少聚集在这里,将车子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只见那些黑衣人在人群中打听个女人的名字——苏清灵。 村里好像没有姓苏的人家,好像也没有外嫁来的女人叫苏清灵,村民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人群中的张大婶说了句:“怎么没有,李有保的那个大儿子,不是姓苏嘛。” 那老人闻言,对着司机吩咐几句,司机走到张大婶面前,递给张大婶一沓百元大钞,问:“我们急着找人,大婶你看能不能给我们带路,这些钱是带路的酬劳。” 张大婶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她呆滞在原地,直到司机叫了好几声,她才醒过神,连连说着这怎么好意思,却不由自主伸手收下钱,此刻她恨不得当场把心掏出来给司机,边张罗着带路,边把李有保家的情况介绍给司机,有些好事的村民在后面跟着看热闹,队伍浩浩荡荡地朝保叔家去。 此时保叔不在家,李厌余正在院子里喂小鸡,李小鱼在屋顶上晒太阳,苏陌在灶台上忙活午饭,伴随着寥寥炊烟袅袅升起,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醇厚的浓香。 张大婶人还未到声先至,她高声喊着保叔的名字,小鸡仔停下啄食,好奇地歪头,李小鱼瞪着溜圆的眼睛,谨慎地盯着院外,苏陌闻声从厨房拎着铲子走到客厅,就被李厌余赶回去。 “你出来凑什么热闹,待会锅该烧糊了,我去看看。”l 李厌余将瓢里最后那点稻谷洒在地上,拎着瓢走到院门口,远远看见张大婶领着群黑衣人,后面还跟着许多村民,浩浩荡荡朝这边来,张大婶此时也看到迎出门的李厌余。 “有保他家闺女,有保在家吗?” 李厌余有时候挺佩服这里的女人,嗓门大力气大,比如她现在想告诉张大婶,保叔不在家,张大婶断然是听不到的,于是由得张大婶带着人走到近处,才轻声回答:“张大婶,保叔不在家,你有什么事傍晚再来吧。” “哎,等等,不是不是,”张大婶把李厌余拉到旁边悄悄打听:“那你哥哥在家吗?” 苏陌?张大婶原来只是个带路的,这些人来找苏陌有什么事? 李厌余没有回答张大婶的话,反而上下打量着那群黑衣人,以及被黑衣人簇拥在中间的银发老头,直觉告诉她这群人来者不善,恐怕不是她能够应付的事,得等保叔回来才好,于是她坦然地撒谎:“苏陌和保叔一起出去了,得傍晚才能回来,我不方便接待,请你们先回去。” 谁知李厌余话音刚落,大厅传来苏陌的声音:“小余儿,外面是谁啊,饭好了,快过来吃。” 李小鱼听见开饭,嗖地从房顶上跳下来,跑进大厅。 在众目睽睽之下,谎言被当场戳穿,李厌余心里暗暗给苏陌记上一笔,接着又面不红气不喘地说:“张大婶,我记错了,苏陌原来是在家的,我们现在要吃饭了,不方便招待这么多人,要不你们待会再来?” 话是回应张大婶的,内容却是对老爷子说的,老爷子还没发话,张大婶却有些生气,她这路都捂着口袋里的钱,生怕还没焐热就飞走了,李有保这便宜闺女未免管得太宽,站在院门口推三阻四,说到底又不是什么正经妹妹,人也不是来找她的,可不能等到傍晚,说不准中间还有什么变故。 张大婶张嘴就要朝院里喊,这时候苏陌拎着围裙走出来,他久久没等到李厌余回应,出来瞧瞧情况,只见院门口那边围着好些人,李厌余瘦弱地身子站在他们中间,显得势力单薄又孤立无援。 “这是怎么了?” 第六章 张大婶见苏陌走过来,喜笑颜开地招呼着:“娃,你过来,快来,有人找你。” 苏陌在城镇里读书,周末和寒暑假也少出门,基本不与村里人接触,根本不认识张大婶,没顾得上搭理她,径自朝李厌余去,李厌余摇摇头,示意苏陌朝黑衣人方向看。 司机搀扶着银发老头从中走出,看到银发老头刹那,苏陌顿住脚步,脸上闪过震惊的情绪,面色发白沉默不语,李厌余却看到他的手掌在身侧悄悄握成拳,眼神中隐藏着即将喷薄而出的怒气,他是个极善于隐藏情绪的人,喜怒哀乐轻易不表于面上,此时想必心中已经是怒极,这白发老头究竟是谁?苏陌为什么对他有那么大的敌意? 张大婶没察觉到气氛古怪,看到苏陌只觉得这钱已稳妥归她,伸手捂紧口袋笑出满面褶子,仿佛在脸上开出朵菊花,她招呼着司机想领着他们进门,却不料被苏陌退后几步堵住门口,他分明十分清瘦,却站出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张大婶在村子里平常惯是厉害的,没料到苏陌敢拦她,摆好姿势就想撒泼,可惜那些难听的话还没出口,李厌余将喂鸡的木瓢用力惯在她脚边,瓢在张大婶脚边四分五裂,这突如其来的炸响,吓得她差点扑倒在篱笆桩子上。 李厌余这神来一笔,把张大婶吓得有些懵,她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她没想到李有保平时看起来蔫头蔫脑,捡来的便宜儿女竟都不好相与,她什么时候在全村人面前丢过这种脸?惊怒下倒是忘记去找苏陌麻烦,撸起袖子就想找李厌余干架。 李厌余却不慌不忙,说了句没头没尾的话:“张大婶,这天眼看要下雨,你晒在窗口的红裤衩,不收起来吗?要真淋湿了,张大叔恐怕不会放过你吧。” 在场众人听得满头雾水,天空明明万里无云,再过会太阳烈得能把人烤干,哪来的雨? 但就是这么句看似毫无杀伤力的话,竟真的吓退气势汹汹的张大婶,原来张大婶有个相好的,是个无儿无女的老鳏夫,据说当年和张大婶谈过那么段时间,可惜张大婶家当时嫌弃他拿不出五十块彩礼,把张大婶嫁给现在的张大叔,张大婶的儿子在外地上学,张大叔是个木匠,常进城给人上门做活,张大婶就在他离开后,往窗口晾衣服的地方挂条红裤衩,老鳏夫就过去和她相会。 他们这事做得隐蔽,当初李云阳调贪玩,去张大叔家捡碎木料做积木的时候,趴窗口上悄悄听到的,后来他把这事当笑话说给李厌余听,那时的玩笑话竟会在此时派上用场,也是李厌余万万没想到的。 李厌余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张大婶心虚不敢声张,她虽然死要钱,但这件事如果被李厌余揭穿,别说她在村里抬不起头,连带儿子以后也说不上媳妇,又想想哪有什么以后,说不准家里的那个先把她打死了,想到这里她顿时不敢作妖,偃旗息鼓站到旁边。 没有张大婶这根搅屎棍,苏陌和白发老头就这么僵持着,苏陌不肯让,老头不肯走,村民们却逐渐僵持不住,他们田地里都有活做,跟上来本以为能看上出新鲜的好戏,却不料如今像看了出默剧,除了李有保的闺女厉害那么下,也没别的看头,于是面面相觑后三三两两地离开,只剩下张大婶因拿了人钱财,讪讪地在原地站着,但是又实在熬不住日头渐高,不敢对着李厌余再撒泼,只能悄悄凑过去商量:“有保家闺女,你看……是不是让客人进去喝杯茶?这外头晒得很。” 李厌余没料到张大婶竟还敢提这茬,这女人收受老头多少好处?被她攥着这么个把柄还敢死赖着不走?想来保叔算是村子里的老好人,村里大小事情都张罗过,张大婶家的忙更是没少帮,如今张大婶软硬兼施,伙同外人来逼迫他们,刚才那些村民只顾看热闹,谁也没站出来帮腔,人情果然是最廉价的东西。 不过眼见这日头越来越晒,老这么在外面站着,她确实也有些受不住,李厌余无奈地叹气,苏陌的事还是让他自己解决,只要张大婶不撒泼,这些黑衣人总不至于把这个大活人撕了,于是她没再搭理张大婶,蹲着把地上的碎木片一片片捡起,抱在怀中慢悠悠地往回走,经过苏陌的身边时,拍拍他的肩膀微笑着说:“你自己看着办吧,有事喊我。” 苏陌伸手拉住李厌余,脸上露出自嘲地神色,他对李厌余轻轻说道:“都是些不相干的人,我不认识他们,也没什么好办的,一起回去吧。” 话说完,苏陌拉着李厌余就往院里走,张大婶眼见苏陌把院门合上,恨不得上去把门踹倒,又因把柄在李厌余手上,不敢轻举妄动,急地在原地干跺脚,拿李厌余他们没法,只好对那司机撒泼,嘴里不住嚷嚷:“你们给钱的时候说是带路的,现在进不去门,可不是我的问题,这个钱可是不能退的,你们可不要仗着人多欺负我个农村妇女。” 张大婶撒完泼,见依旧没人理会她,慢慢往旁边退,最后忙不迭捂着口袋跑了。 银发老头见苏陌毫不留恋地关上院门,当真没有要坐下来谈谈的意思,当下神色十分不好,他如今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这次好不容易查到苏陌的消息,不惜千里迢迢赶过来,自然要不惜一切代价把苏陌带回去,虽然时间所剩无几,他还是希望能让苏陌心甘情愿地跟他走,只见他低声对着司机交代几句。 司机向门里传话:“苏少爷,董事长说了,家里以前对你们母子不住,让你们吃了许多苦,但是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这次就是特地过来接您回家的,您如果有什么条件尽管提,董事长会尽力满足您的所有要求,事发突然,董事长觉得应该给您点时间好好想想,这边就不打扰您,过两天再过来,希望那时可以好好谈谈。” 第七章 “菜冷了,你等着我去热热。” 李厌余看着苏陌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若有所思地回想着刚才外边的传话,对于苏陌和李云阳共同的母亲——苏清灵。 李厌余对她所有的认知,就是那架摆在她房间里钢琴,曾经她没有细想过,一个会弹琴且能拥有一架钢琴的漂亮女人,当初为什么会嫁给保叔?就算苏清灵带着个孩子,在外面也不难找到条件好的人家。 虽然保叔在李厌余看来,这世上再没有比他再好的人,但现实毕竟是,保叔只是个脾气比较好,普通地不能再普通的农村汉子,从今天的情形看来,苏陌的亲生父亲来头不小,当初究竟发生什么事,让苏陌对他们如此冷漠。 而苏陌明显在回避这个问题,既然他不想说,李厌余也不会主动问,两人在默默无言中吃完这餐,又各自忙活别的事去,说到底李厌余对苏陌,还是不如李云阳亲近,这样相互依靠又能保持些距离,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苏陌在灶台上热饭的时候,内心十分忐忑不安,他预想如果李厌余问这件事的缘由,他该怎么解释?如果过程中她露出鄙夷的表情,那他又该如何自处?可惜直到保叔回来之前,李厌余只是默默忙活,面色平静地仿佛没经历过早晨的事,见此情形苏陌更不知如何启齿,心里又是煎熬又是失望。 保叔在回村的路上显然听到些议论,回到家见苏陌的房门紧锁,把李厌余悄悄叫到院外,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李厌余语气平淡地复述早晨的情形后,保叔就心事重重地坐在院子里,直到夜幕降临。 李厌余将拌凉菜端上桌,敲苏陌的门没回应,去院子里喊保叔,保叔却推说在外面吃了晚饭回来,这会子不饿,让李厌余自己吃。 保叔从来不在外面吃饭,午饭常常带几个馒头应付了事,以前李云阳在的时候,保叔一个人当爹又当妈,家里三张嘴嗷嗷待哺,他自己有时每天三顿馒头就咸菜吃着,从来不舍得在自己身上多花一分钱,他这是为苏陌的事担心得吃不下饭,李厌余可以不管苏陌的事,但是事关保叔,李厌余就不能不管,她走到苏陌门前,轻声喊他的名字,不多时门果然从里面打开。 李厌余端着装饭菜的托盘进门,她初次进苏陌的卧室,不免几分好奇多打量几眼,只见屋子里简单放着床和书桌,靠窗的墙边放着竹子做的书架,做工精细结实,瞧着就让人知道是保叔的手艺,书架上放满各种类型的书,书本上没什么灰尘,可以看得出它们时常被人翻阅,李厌余把托盘放在桌上。 “事情总有解决的方法,不吃不喝拖垮了身体,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 李厌余依旧没有问他事情的缘由,苏陌闷闷地坐着低头吃饭菜,人果真是种贪心的生物,当初李厌余厌恶他时,只想着李厌余对他像对待平常人那样,后来李厌余把他当成家人,所有的事都跟他有商有量,但是总保持着那点距离感,他又觉得心里堵得慌。 李厌余静静看着苏陌把饭吃干净,才收拾托盘出去,临走前甚至帮他把门带上,这种待遇在以前苏陌想都不敢想,但是现在他的心却在叫嚣着,它还想要更多。 李厌余从苏陌房间出去的时候,保叔已经回到大厅里坐着等她,他刚才在院子里说完那些话之后,就知道这种话李厌余压根不信,也知道他这种状态会让李厌余担心,想想还是回来看看,他不吃几顿没事,但他的小余儿还在长身体,少吃顿饭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小余儿来,还没吃饭呢,走咱吃去,保叔给你加个你最爱吃的肉末蒸鸡蛋,给咱小余儿打打牙祭。” 李厌余笑眯眯地看着保叔,把手上的托盘放在桌子上,支着脑袋打趣着问:“保叔不是在外头打过牙祭了,我这也不吃了,刚才你回来前,我刚偷吃三个馒头,到现在还饱着呢。”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保叔尴尬地笑笑说:“保叔年纪大了易饱易饿,说话间就感觉肚在叫,小余儿刚才吃过了,这会就算陪保叔再吃点。” 说完保叔起身进了厨房,不多时空气中弥漫开蒸蛋的香气,李厌余心满意足地吸吸鼻子,有家真好。 两天时间过得飞快,这天保叔早早在院子里候着,苏陌依旧闷在房间里,李厌余抱着睡眼惺忪的李小鱼斜靠在院门口,在日上三竿时那些人终于如约而至。 李厌余抱着李小鱼坐到秋千上,保叔将人请进院子里,白发老头先是环视院子里的情况,不由自主地皱眉,小院角落堆着码整齐的竹竿,花圃旁边随意围个位置散养着小鸡,那女孩子手上还抱着只橘黄色小脏猫,他曾经想过苏陌过得不好,却没料到他把他们母子赶出去后,苏清灵竟嫁给个这么个山村野夫,连累韩家血脉在这种环境下长大。 这种地方长大的孩子能有什么出息?可惜他现在别无选择,儿子儿媳交通事故当场身亡,最重视的长孙被个女人杀死在床上,成了韩氏集团几十年来最大的丑闻,小孙女是先天性心脏病,能活过十八岁都算命大,兜兜转转到最后,竟只有苏陌这个私生子能继承韩氏百年家业,当初他要是能料到事情竟发展成这种地步,那时候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将苏陌夺回去。 “你就是李有保?想必你也清楚我是谁,以及我来此的目的。” 韩董事长没接保叔递过来的茶水,司机替他擦去石凳上不存在的灰尘后,依然选择站着和保叔交谈,他也不等保叔回答,又自顾自说:“关于酬劳你可以放心,你养育苏陌这么多年,韩氏绝不会亏待你。” 李厌余闻言轻蔑地笑笑,这老头可真有意思,一进门就露出嫌恶的表情,高高在上地决定苏陌的去留,保叔把苏陌当成亲生孩子,含辛茹苦地有当爹又当妈,好容易把人拉扯大,一个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老头,在这跟他谈酬劳,敢情这是把保叔当他家保姆了,还想用钱把苏陌买回去,真是马不知脸长。 “韩老先生,我知道您的来意,但是这件事我不能做主,关键得听孩子的意思,孩子如果愿意跟您回去,我没二话也不需要酬劳,孩子如果不愿意,那我也不能让人把他从这个家里带出去。” 韩董事长久居高位,身上自然而然有种迫人的气势,保叔在他面前却丝毫不怯,他这辈子没什么大出息,只是做人行的端做得正,他从苏清灵那里得知韩家,也知道韩家势力颇大,但苏清灵临终前将苏陌托付给他,这些年他早就将苏陌当成自己的孩子,又怎么会让外人随意带走他? “你先别急着拒绝,我能给你的比你想象中的要多,你这辈子把命搭上都赚不了那么多钱,你确定你还要拒绝吗?” 第八章 “我拒绝。” 对于韩董事长利诱,保叔断然拒绝,他甚至觉得是否有哪个地方,他表达地不够清楚,以致于对方没有听清楚他话里的意思,于是又耐心地复述一遍,清楚明白地告诉韩董事长,与金钱无关,要强行将人带走不可能,除非苏陌心甘情愿。 韩董事长闻言神色不虞,如果说这两天里他还坚信,苏陌能心甘情愿跟他走,毕竟识时务者为俊杰,这里和韩家相比有云泥之别,苏陌拒绝只是小孩子耍脾气,只要给他两天时间,他自然能想清楚,可惜今天走进这个院子,韩董事长就明白,苏陌不可能心甘情愿跟他离开,他甚至拒绝与他面谈,长在乡野的孩子,还是不懂得分析利弊,不明白韩家到底意味着什么,财富权利唾手可得,他快没时间了,不能在这件事上花过多精力,哪怕不折手段也要将苏陌带回去,玉不琢不成器,等到几年过后后,苏陌尝到财富和权利带来的便利,自然知道他今天替他做了无比正确的决定。 “苏陌是个孩子,他自然不知道什么样的选择是正确的,你难道也不知道?你强留着他能给他什么?三分田地?这间破屋子?你这是在耽误苏陌的前途,他马上就要上大学,你知道供个大学生要多少钱吗?你又准备用什么供他?卖血吗?” 韩董事长说的都是事实,保叔最近正为这件事发愁,苏陌上大学是笔不小的开销,他最近起早贪黑地干活,就是为了能多凑点钱,万一苏陌考上京大,家里砸锅卖铁也是要供的,只是如果砸锅卖铁也供不起呢?保叔首次在人前露出窘迫的神色。 “我们不知道供大学生要多少钱,但我知道保叔会尽力供苏陌上学,你根本不知道保叔养我们这些孩子付出多少,当时既要当爹也要当妈,村子里的人都劝保叔再娶,他怕委屈我们,从来也没动过这个念头,他白天要上山砍竹子,然后将竹子拖到镇上去卖,干的是力气活,却几乎顿顿只吃两个馒头就老咸菜,就为了从牙缝里给我们省点口粮,好不容易这些年日子过得好些,他给我们买衣服穿,买水果吃,却从来没想过自己,韩董事长,你能想象穿了十几年的背心上有多少补丁吗?你见过白棉袜子洗成透明是什么样子吗?你看不起保叔的破屋子,三分地,可他就是用这些东西养大我和苏陌。” 李厌余放下李小鱼,走到保叔身边,面色平静地说完这些话,苏陌和李云阳都是保叔含辛茹苦养大的,她是保叔半道捡回来的,但她在保叔这里感受到的亲情,比以往十年要多得多。 韩董事长对李厌余印象不错,年纪不大处理事情有条不紊,性格也足够冷静,虽然有些方面稍显稚嫩,但假以时日必然有所成就,可惜出生在这种的小地方,将来格局和眼界都有限,在早十几年前,他不喜欢那种过于有主见的孩子,认为他们主观意识过强不好掌控,但随着年纪渐老,这辈子也快走到头了,他反而更欣赏这种有冲劲,能创造无限可能的未来人,由于心底的惜才之心,他对于李厌余贸然插嘴并没有怪罪,反而罕见地向她耐心分析这个家的现状。 “小姑娘,你说你不知道你保叔供苏陌读书要多少钱,我来告诉你,苏陌如果顺利考上京大,就算他勤工俭学不吃不喝,每年仅学费及住宿费需要六千多,我了解过苏陌的成绩,虽然不错但是拿不到奖学金,你觉得这个家光靠每年卖点竹笋竹子,能有多少收入?你也是上学的年纪,如果我告诉你,苏陌继续留在这个家里,他去上大学,你就没有上学的机会了,如果让你的保叔同时供你们俩上学,那就是逼他去死,知道什么叫过劳死吗?他就是把自己劈成两半也供不起你们,但是如果苏陌跟我走,我可以给你们留下大笔的钱,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你可以继续上学,你的保叔可以买新衣服,不用顿顿吃馒头,而苏陌不但可以上大学,我还能送他出国留学,他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将来整个韩氏集团都是他的,你们只要稍微努力,都会有无比光明的未来,所有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苏陌跟我走。” 这些李厌余又何尝不懂,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如果不是为了钱,李百合不会选择出卖肉体,如果不是为了钱,她这个拖油瓶也不会被抛弃,自从保叔失去李云阳后,他身边只剩下苏陌这个儿子,如果苏陌再离开,生离死别的打击,他能受得住吗?但如果苏陌不离开,保叔必定会想尽办法供他上学,家里的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后山上的竹子,以及竹编的生活用品,这两个月就算没日没夜地做事,勉强能凑足学费,她可以先辍学,可他们三个大活人总要吃要喝吧?还要预留保叔每个月的买药钱。 保叔有些愤怒,他明白韩董事长说的有部分事实,他能力有限,只能凭手艺挣点辛苦钱,但他不可能牺牲哪个孩子去成全另一个,哪怕去挨家挨户借钱,他也要供俩孩子上学,苏陌他如果愿意回韩氏,能前途坦荡固然好,但是不经历坎坷又怎么算人生?他也不愿意小余儿被灌输这样的观念,人生除了钱和前途,还有些东西更重要。 “韩董事长,我很感激您能够在这时候想起苏陌,我还是那句话,苏陌如果愿意跟您走,我尊重他的选择,钱我是不会要的,我家两个孩子上学的事也不劳您费心,请您带着这些人离开,我想我们现在没什么好谈的。” 韩董事长叱咤商场数十载,政商界都要给几分薄面,如今在个农家小院里,被三番两次地下逐客令,就算他这些年修身养性地再好,也不免有些动气,他面色不虞地走出院门,司机忙追上去搀扶他。 “董事长,可恶的泥腿子如此不识抬举,对付这样的蝼蚁,您又何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件事就交给我,保准办的漂漂亮亮。” 韩董事长闻言,只思考片刻,点头就算答应司机的提议,猫有猫路狗有狗道,或许这件事就应该交给他们,是他太心急,毕竟时间不多了。 “你抓紧去办吧,事情做得漂亮点,不要留尾巴。” 第九章 这天傍晚邮局来信,是苏陌的录取通知书,他果然被京大录取,李厌余开心地喊保叔,保叔立刻放下手中的活,双手捧着录取通知书,粗粝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摩挲着纸张,仿佛怎么也稀罕不够,保叔不识几个大字,展开信让李厌余把内容读了三四遍,每次都乐地直抹眼角。 当天晚上拉着苏陌喝了好几杯酒,然后让苏陌去休息,自己又抱着酒瓶喝到醉醺醺,嘴里念叨着,总算对得起苏陌的娘,死后有脸去见她云云,别看他头天晚上醉的不行,第二天天才蒙蒙亮,李厌余就听到开门声,起床跑到窗户探头往外看,果然看到保叔挑担离开的背影。 离苏陌开学只剩半个多月,保叔最近背地里总是愁眉不展,李厌余悄悄记在心里,她知道问了他也不会说实话,就偷偷跟着他去集市,远远看见保叔刚把摊子支起来,就有几个混混模样的年轻人走到摊子前,没说上几句话就动手,又是摔东西又是打砸,吓得旁边的摊贩纷纷远离,保叔告饶无果后,护着剩余的竹筐不肯撒手,被他们推倒在地上,往腰腹部踹了好几脚,保叔蜷缩着身体没有反抗,怀里却依旧护着那些竹筐。 李厌余远远看着这样的情景,顿时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她随手抄起屠夫案板上的剔骨刀,朝人群中冲过去,等到保叔发现李厌余时,刀已经划破领头混混的胳膊,殷红色的血溅在她脸上,混混老大捂着胳膊喊的撕心裂肺,围观人群顿时吓得四处散开,躲到远处看热闹,另外几个小混混面面相觑,他们平时干的最大的事,也不过收受保护费,哪里经历过见血的场面,各自面带怯色,心里已萌生退意。 李厌余挥舞手中的刀,将保叔护到身后,此时她面色苍白,眼中布满红血丝,身体不住颤抖,却厉声喝道:“谁再敢动我就跟谁拼了,我杀不了你们所有人,但是谁先来谁先死。” 混混们闻言吓得不敢乱动,混混老大受了伤,坐在地上哭得涕泪横飞,他不过收钱吓唬个老泥腿子,怎么就被人从后面捅了刀子? “血……我流血了,我要死了,快点送我去看医生啊。” “小余儿,小余儿,我没事,我们走吧。” 保叔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连摊子都顾不上收,急忙拉着李厌余就要走,却不料动作太大,牵动腰腹部的瘀伤,疼地脸色发白,但他顾不上这种疼痛,要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别看这群小混混,平时只敢做些偷鸡摸狗的小事,但毕竟都是些精壮的大小伙子,此时暂时被李厌余不要命的劲吓到,等他们彻底反应过来,就会发现对方只不过是个瘦弱的女孩,那时候他护不住李厌余。 李厌余四肢僵硬地被保叔拉着跑开,看着保叔几乎落荒而逃的背影,几个混混终于回过味来,大感面子不保,纷纷想追上去找回场子,这时有个男人从角落走出来,拦住他们的去路,从怀里掏出沓厚厚的钞票悄悄塞给他们。 “不用再追,你们的任务已经完结,多余的钱就当给你们老大的营养费,此事到此结束。” 小混混摸摸怀中钞票的厚度,顿时喜上眉梢,连声向男人道谢,乐不颠颠地扶着老大离开,那男人也迅速消失在人群中,只有吃瓜群众意味未尽,就这么潦草结束了? 再说保叔带着李厌余,匆匆忙忙赶回家路上,经过河边的时候,把带血的刀远远丢进河里,又粗略处理李厌余脸上的血渍,也幸亏晌午村里没啥人在外面晃,被人撞见李厌余现在狼狈的状态,村里的闲言碎语立马就得炸锅。 为了尽量避免和熟人打照面,保叔拉着李厌余小跑回家,到院子门口时,保叔终于放下心里提着的那口气,顿时只觉得天旋地转,立刻扑倒在门槛上不省人事,那时苏陌正在院子里打竹片,见此情形慌忙过去扶人,期间无意间碰到李厌余的手,只觉得这夏日炎炎,李厌余的手居然能这么凉。 把保叔扶到床上躺着,李厌余打了盆凉水,沾湿毛巾冷敷在保叔额头,给他灌了瓶藿香正气水,又从柜子里找出红花油,想涂抹在保叔受伤的位置,拉开衣服却发现大小不一的淤青,粗略估计有十几处,有些淤青的颜色已经变黄,显然至少是几天前的旧伤。 “这是怎么了?这,”苏陌看到保叔身上的伤,震惊地问李厌余,但是随后像是想到某种可能性,瞬间沉默不语,他又何必多此一问,保叔这辈子老实本分,最近的罪过的人,无非就是那个高高在上地韩董事长,这个人依旧如十几年前那样,只会使用这种卑劣的手段。 李厌余像是没听见苏陌的问题,只顾低头仔细地给保叔上药,屋里安静地只剩下他们的呼吸声,这种沉默持续七八分钟之久,苏陌以为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时候,只听李厌余低声说:“苏陌,你走吧。” 苏陌顿时面无血色,他没想到李厌余竟这么快放弃他,其实那天那个人来的时候,他躲在窗户后面,完整地听到他们的谈话,他很感激保叔没有被收买,这顿时间他比以往都要努力,几乎每种活都会抢着做,他急着证明他对这个家的价值,他不想离开这里,不想离开李厌余,可是李厌余居然这么轻描淡写地说让他走,他只是连累保叔受伤,可是事情难道没有解决的办法?难道就因为保叔受伤他就要被抛弃吗?在李厌余心里,他还是那么无足轻重,凭什么保叔和李云阳就那么好,他就是随手就可以丢弃的垃圾? 最可悲是的是苏陌发现,哪怕此刻心痛到无法呼吸,哪怕被人视如敝屣,他依然不想离开。 苏陌小心翼翼地跟在李厌余身后,看着她忙里忙外地张罗着,幸好这期间她再也没有说起要他离开之类的话,苏陌心存侥幸地想,或许李厌余只是一时冲动之下说了那句话,或许她现在正在内疚后悔? 第十章 李厌余有时候在想,苏陌这人指定有点什么毛病,她已经说得很清楚,让他离开这个家,他满脸可怜巴巴的表情,像个跟屁虫似的跟进跟出做什么?或许是她刚才声音太小?他压根没听见? 虽然苏陌地行为让李厌余感觉忍无可忍,可毕竟同在屋檐下生活了这么多年,李厌余看到他此时的神情,不知该怎么说才能让他明白,她只是想让他暂时离开这个家,他们将来终有羽翼丰盈的那天,那时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 李厌余想着或许长久以来,她对苏陌的沟通方式是有问题的,他毕竟不是李云阳,李云阳性格开朗为人单纯,对李云阳说话不需要太多弯弯绕绕,就算语气有些重也没什么大碍,李云阳总是能很快理解她的意思,但苏陌似乎不是,他似乎总是把简单的话,想象出无数的恶意,就像行走在刀尖上的人,脚下突然踩到平底,就断定前面必定是深渊。 或许她该和他好好谈谈,毕竟如果苏陌不自愿离开,保叔就算过得再艰难,也会将他留下来。 李厌余走到院子里,苏陌果然亦趋亦步地跟出来,李厌余好笑之余又觉得心酸,其实她和苏陌更像是同类,他们都受过伤,不同的是她后来有保叔,而他永远失去那个最亲近的人。 “苏陌,我并不是要你永远离开这个家。” 见苏陌的脸色瞬间又变得煞白,李厌余心想着果然如此,只能将今天发生的事,毫无保留地告诉他,当李厌余轻描淡写地说到,她提刀把小混混砍伤,其实当时她心里明白,保叔顶多受些皮肉苦,小混混们不过是收钱办事,目的只想让保叔挣不到钱,但是当她看到保叔倒地任人欺凌,内心深处就像是有把野火在燃烧,把她的理智烧成灰烬,只是以那样的方式解当时之围,他们就没有退路了。 如今的现状是,他们非但凑不足学费,还得赔偿医药费,这些看起来像是韩董事长给的警告,如果苏陌还坚持不跟他走,他们接下来将面对的事,将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李厌余不想让苏陌走,但更不想这个家为些无谓的坚持,而变得支离破碎,家人若无法相守,那么只要对方各自安好。 李厌余说的这些,苏陌心里比她更清楚,他见识过那个人的手段有多卑劣,那时候的小余儿就如同当初的他,眼睁睁看着亲人被欺辱,又怎能不反抗?如果后来不是保叔救了他们,世界上早就没有苏陌了。 李厌余见苏陌神色逐渐如常,就知道她这个方式可行,她先把底交给苏陌,苏陌才会对她敞开心扉,只是她没想到苏陌开头说的竟是…… “小余儿,有些话我怕我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机会说了,我不想回韩家有许多原因,但都抵不过最重要的一个,那就是我喜欢你,因为喜欢才那么抗拒别离,我知道留在这里,会给这个家带来伤害,但是我就想自私一回。” 喜欢?李厌余茫然地看着苏陌,他说的是那种喜欢吗?李厌余神色间有些抗拒,她突然间回忆起李百合,那道随着时间逐渐愈合的伤疤,露出她最难以面对的丑陋模样,她仿佛又回到那条狭窄逼仄的小巷,空气中充斥着下水道的气息,各种类型的男人走进出租屋,又神色满足地走出来,他们不都喜欢李百合吗?苏陌对她也是这种喜欢? 李厌余失望地垂下眼睑,长久以来苏陌有别于其他人的奇怪举动,仿佛在这时候都得到解释,或许她未曾把苏陌放在和保叔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真的想把他当成家人,她想倾听他的过去,甚至在她规划的将来里,她也给苏陌留了个重要的位置,可当下李厌余怎么也压制不住,身体本能驱使她对苏陌生出厌恶又带着恐惧的感觉。 苏陌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表白竟让李厌余生出这样的误会,他现在沉浸在回忆中,预备把尘封在心底许久的秘密,放在阳光底下曝晒,那些曾经他以为早已遗忘的过去,原来深藏在他记忆深处,只要触碰就如昨日般鲜明。 “当初我和我妈被他们赶出家门,好像也是这样的盛夏吧,我记得那时的火烧云染红了天空,我们在院子里的木棉花下乘凉,我吃着兰姐给我做的点心,那个点心的味道很香甜,可我后来再也没有吃过那种味道,韩董事长带着十几个人闯进来,把我和我妈的东西全部丢出去,他那时看起来还挺精神,走路不用人搀扶也不用拄拐杖,他那时高高在上地指着我妈的鼻子告诉她,韩家永远不会接纳一个毫无背景的女人,和一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子,就这样我们如丧家之犬,夹着尾巴连夜离开我爸的别墅,后来我妈给我爸打过无数电话,电话永远在忙线,直到报纸上刊登韩氏和某集团联姻的消息。” “小余儿,你知道吗?我爸曾经很疼我妈,很早的时候我妈知道韩家不肯接纳我们,就离开我爸准备独自抚养我,是我爸骗她宁愿不娶妻,也要保护我们一辈子,却突然那样毫无征兆地离开,那时候我妈很伤心,但是为了生计不得不出去工作,她曾经是个很出色的钢琴老师,却在找工作的时候处处碰壁,后来有个酒店经理于心不忍,告诉她韩氏集团跟所有酒店打过招呼,不允许他们聘请她。” “小余儿,你说说,怎么会有那样狠心的人?可惜他们太小看我妈,为了养活我,她跑去镇子里的小工厂做手工,把我放在保安室,交给那个脾气很怪的老大爷照看,每个月给他两百块钱,她每天都要加班很晚,挣得钱却很少,交完房租水电后所剩无几,她每晚下班还要蹬自行车回家,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上坡的时候我能看见她很吃力的背影,她比以往任何时候看起来都要憔悴,那段时间她那双曾经弹钢琴的手,养尊处优的手指上总是伤痕累累,虽然日子苦点,凑活着也能过,可是人们总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那天晚上加班很晚,我在后座上昏昏欲睡,上坡的时候对面突然有很强烈的光照过来,然后就感到天旋地转,剧烈地疼痛。” “后来我们在医院醒来,才知道是保叔救了我们,那道光是对车的远光灯,我妈被强光闪到眼睛,才滚到旁边的山坡下,司机不知道跑哪去了,清晨保叔进镇子卖笋,看到路旁边倒着的自行车,顺着山坡才找到我们,我妈虽然比我先醒过来,但她伤的很严重,医生说她的右腿是粉碎性骨折,要修养三四个月骨头才能愈合,痊愈至少需要一年左右时间,我妈当时都快绝望了,她抱着我不停地掉眼泪,可把保叔吓坏了,后来的事,你也差不多知道了,我妈带着我嫁给保叔,我当初以为她是为了报恩,她临死前才告诉我,她是真的喜欢上保叔,保叔虽然没文化也没钱,但只要他在身边,她就觉得很踏实,她告诉我那次摔下山坡不是意外,开远光灯的司机当晚有到山坡下查看,那晚月色很好,她看到他的脸,是韩董事长身边的人,她告诉我,将来无论如何都不要去韩家,保叔对我视如己出,让我以后长大要好好报答保叔,好好照顾李云阳。” “但是小余儿,这些我都没有做好,我对不起她。” 第十一章 保叔在当晚醒来后,苏陌熬了碗白粥,特地端到他床边,保叔本来不愿意在床上吃,他觉得他的伤并无大碍,屋里闷得慌,不如去院子里舒坦,但是架不住李厌余和苏陌都不肯让他下床,他只好三下五除喝完粥,这会心里正虚着呢,他瞒着这几天的事,受伤也没告诉他们,她的小余儿该生气了。 保叔拿眼角余光偷瞟李厌余,果然小余儿的脸色阴沉地可怕,保叔忙把视线转移到苏陌身上,苏陌今晚也有些怪异,好几次总是欲言又止,保叔以为他是为学费的事担心,当即表示已经凑到足够的钱,心里却在暗暗盘算,明天挨家挨户去借钱。 苏陌到底没亲自说离别,他给保叔写了封信,交代李厌余明早念给保叔听,然后又从书架最上层掏出本厚厚的硬壳书,打开里面是掏空的,放着他这些年攒起来的钱,厚厚的全是些零钱,全部交给李厌余,最后他千叮咛万嘱咐,他每天都会给李厌余写信,让她务必回信给他,让他知道家里好不好?她好不好? 李厌余记得当时她只是笑而不语,苏陌终于如她所愿,离开这个家,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可为什么她好像还是不开心?为什么在听到苏陌说喜欢,明明身体那么抗拒,心里却总是念念不忘? 当晚李厌余抱着李小鱼,整夜翻来覆去没睡好,翌日黎明时分,天才蒙蒙亮,听到外面有动静,她屏住呼吸静静听着,不久后就传来小心翼翼开门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似乎怕吵醒别人。 李厌余蹑手蹑脚爬起来,躲在窗户边往外看,清晨院子里笼罩着薄薄的雾霭,苏陌正静静站在她的秋千旁,手里拎着柳条编的小行李箱,那种行李箱保叔总共编了三个,李厌余的箱子装了小熊放在衣柜里,李云阳的箱子随着遗物被烧掉了,如今苏陌的箱子也将要随着他离开,三个箱子各有去处各奔东西。 那个秋千架有什么好看的?苏陌已经盯着它看了许久,李厌余不明白苏陌的想法,只见他把行李箱放在地上,双手握住麻绳轻轻推秋千架,秋千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线,荡回来时被他视若珍宝地接住,仿佛秋千上此刻有人正坐在上面,清风拂面裙裾飞扬,在如此反复几次后,他脸上才露出得偿所愿的微笑,他眷恋地看了小院最后一眼,然后提起行李箱转身离开。 看着他逐渐远去的背影,李厌余的心脏仿佛被狠狠撞击了几下,有种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那种浓烈的酸楚中,带着淡淡的微甜,夹杂着些许愧疚的情绪,在她身体里酝酿发酵,李厌余想着或许她该追上去,对苏陌好好告个别,可是直到晨曦微露,她依旧静静地站在原地,此刻她突然发现,或许苏陌所说的喜欢,和她理解的喜欢是不同的。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喜欢,苏陌都已经走了,或许他不会再回来,永远地消失在她的生命里,李厌余走到院子里,静静地坐在秋千上,或许她错了,她不该急着赶苏陌离开,或许事情会有转机?但是这是目前解决事情最好的方式,不是吗? 只是等到保叔醒来后,她该怎么对保叔解释?他会把苏陌追回来吗?他会很伤心吗?会如当初失去李云阳时,那样一病不起吗? 李厌余在这种煎熬中,静静等待保叔醒来,由于昨晚吃了药,他睡到日上三竿,急忙起床后,他收拾齐整,就准备出门去借钱,活了大半辈子,他也没干过这事,心里多少有些忐忑,只是刚走到门口,被李厌余拦住,她低着头,闷声说:“保叔,苏陌他走了。” 李厌余站在门口,给保叔读苏陌的信,信的内容很简单,他为了得到更优渥的生活环境,并想拿回属于他的东西,决定回到韩家,希望保叔不要责怪他自私,最后让保叔好好保重身体,他有时间会回来看他们,勿需挂念。 保叔此时才终于明白,苏陌昨晚的欲言又止的原因,他沉默良久后,只哽咽着说了句:“是保叔没用,护不住他。” 苏陌离开以后,生活又回到正轨,没有人来找茬,没有人来闹事,那些不愉快的经历,仿佛只是梦一场。 但苏陌的信件,就像雪花似的飘来,邮局通常积攒几天信件才会派送,为了拿到最新的信件,李厌余几乎每天都会去镇上的邮局,偶尔也在信件里挑些趣事讲给保叔听,好叫保叔知道苏陌过得不错,但是她从不给苏陌回信。 日子春去秋来,转眼间三年过去,李厌余考上城里的重点高中,但是最近保叔的身体不大好,阴雨天总是腰酸腿疼,特别是因为年轻的时候,三餐饮食不规律,落下的胃疼病,药他也常常忘记吃,有时候晚上疼得受不了,就拿个枕头垫在肚子上趴着睡,李厌余收拾房间时,看到枕头裹在被子下,就知道他旧毛病又犯了,这样下去也不是回事,她想带保叔去做个胃镜,因为最近枕头在被子里,出现的频率太高了。 但保叔死活不肯去,他见过别人做胃镜,那根长管子从嘴里下去,还没等胃治好,他人就不好了。 李厌余拿保叔没办法,但她不肯再让保叔干重活,家里的货没办法运出去卖,只好等人上门来收,价格是低廉了不少,好在李厌余找了些兼职贴补家用,日子也还算过得下去。 这三年苏陌的来信从来没断过,只是从原来的每天一封,到后来每周一封,信的内容也越来越简短,最近收到的信中只写着,我很好,勿挂念六个字,苏陌的信少了,李厌余却依旧每天坚持去邮局,说不清是因为习惯,还是因为不想错过新信件。 这期间,李厌余不是没想过给苏陌回信,只是提笔时觉得没什么可写,比起苏陌笔下的那些新事物,结识的新朋友,参加的社团新活动,她的生活好像不值一提,这三年时间,她还在原地,苏陌却早已远去。 第十二章 李厌余就读的是所半封闭式管理的高中,寄宿学生出门需要出门证,每天必须上晚自习,每个月只能回去两次,李厌余没办法出去打零工,和她同宿舍的三个女生,家庭条件都不错,但是成绩就差强人意,重点高中的课业重,她平时给她们代写作业,勉强维持日常开销。 住在李厌余左边的叫徐婉婷,人长得漂亮,据说是他们班的班花,徐婉婷上铺住着的是钱多多,成绩出奇地差,是她爸出赞助费,才勉强把她塞进学校,住在李厌余上铺的,叫欧阳暖暖,是个小话痨粘人精,李厌余和她们没什么共同语言,开始的时候彼此都很客气,欧阳暖暖却对她不错,有什么好事总是先想着她。 刚开始李厌余不是很习惯欧阳暖暖的好,也不习惯集体性的生活,她们在宿舍里聊的话题,永远都是那几种,大都抱怨父母多烦人,抱怨减肥太难了,抱怨为什么要念书,闲暇时她们聊化妆品,聊时下流行的穿搭,聊周末去哪家餐厅味道好。 说不羡慕是假的,有人生来就躺在蜜罐里,成长在阳光下,活成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而她,出生在那条阴暗潮湿小巷,没有人管她有没有饭吃,受尽旁人的辱骂和欺凌,最后像袋毫无价值的垃圾,被毫不犹豫地丢弃,幸好在人生最黑暗的地方遇见保叔,她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家。 有时候她躺在宿舍的床上,听着她们在聊天,也在幻想着,如果不出意外,她将来也能像普通人那样,上个普通的大学,找个差不多的工作,那时候苏陌应该也回家了,春天他们在厨房里包荠菜饺子,炒点酸菜笋丝给保叔当下酒菜,夏夜他们就在院子里吃西瓜,这次把最甜的西瓜瓤让给保叔,秋季苏陌就该去收田里的稻子,这是他最讨厌干的活,但是保叔已经老了,他也该担起家里的重担,入冬以后,他们就用小炉子里烤地瓜,日子过得简单且惬意。 李厌余沉浸在对未来的幻想中,却不知道命运的齿轮,就像潘多拉的魔盒,当她打开它才会发现,想象和现实往往事与愿违。 这天早自习的时候,班主任把李厌余叫到走廊,保叔在镇子里的小医院里,医生检查发现病灶,希望能找家属过去商量。 那时候,李厌余还不懂病灶是什么意思,只听说保叔在医院里,就急匆匆地赶回去,到医院病房门口的时候,保叔正在高举着输液瓶,反复追问护士他什么时候能走,他不能在这待太久,家里还有许多活等着做,护士被他问得不耐烦,说要等医生那边的话,旁边的张木匠也劝他,安心在这把点滴打完,才好想着回去的事。 护士给隔壁床配完药,保叔还想追着问,这才瞧见站在门口不动李厌余,瞧着她面无表情地站在那看着他,保叔就知道大事不妙,他家的小余儿又生气了。 保叔不敢再乱动,讪讪地将输液瓶挂回原位,后来听张木匠说才知道,原来保叔趁着李厌余上学不在家,又把家里的竹子往镇子送,昨天在集市卖完竹制品,碰巧就遇到在镇子里做活的张木匠,两人结伴去喝了点小酒,谁知还没喝上两口,保叔就跑到旁边呕吐,然后就晕倒在桌子下,张木匠急忙把他送到就近的医院,医生当时只是说先输液,等检查结果出来后,让张木匠联系家属过来商量,张木匠听医生的话头不对,急忙去翻找保叔的口袋,果然在上衣襟里找到张纸,上面记着串电话号码,早晨借医院的电话打过去,这才拜托班主任通知到李厌余,张木匠镇子里的活还没做完,告诉她这些以后先离开了。 李厌余静静地坐在医院走廊,有些气保叔不听话,又担心他的病情,检查结果要等到下午才能出,又想着保叔自觉做错事,内心现在还不知如何忐忑,她又不会真的去责怪个病人,做出这幅样子给谁看。 李厌余收拾好情绪,去食堂买了杯白粥提进病房,保叔正坐立不安等着她,见她进来慌忙躺在床上,只敢拿眼角偷偷瞟她的脸色,见她神色如常,才悄悄松了口气。 “就是胃疼也没啥,吃两片药就好了,张木匠非得小题大作,进趟医院还不知要花多少钱。” 保叔小声地解释,李厌余没理他,只是把粥重重地放置在桌子上。 保叔不敢再狡辩,麻利地打开粥盖,新鲜的白粥还冒着热气,他只能低头小口小口地喝着。 保叔喝完粥,躺在床上假寐,后面竟真正睡着了。 李厌余听着保叔浅浅的鼾声,禁不住鼻子有些发酸,她知道保叔心疼钱,拼死累活地也都是为了她,或许是苏陌的事情给他留下了阴影,他总担心凑不够李厌余的大学学费,她不在家的这段时间,还不定是怎么折腾,才把自己累进医院的。 这么长久下去肯定要出事,李厌余打定主意这次回去,先向学校申请退宿,再想办法把保叔接到城里去,找份零工也够日常开支,农忙的时候就请段时间假,最重要的是保叔的身体,她实在不放心让他独自待在乡下。 下午拿报告的时候,医生先询问保叔日常的身体状况,还有平时的生活习惯,他见李厌余年纪不大,话里说得很含蓄,建议李厌余在大医院,给保叔做个全面检查,又在李厌余再三追问下,他才说了实情,镇里医院设备不齐全,检查结果并不全面,但以他几十年的经验看,保叔像是胃癌的症状。 癌!李厌余几乎站不稳,回病房的路上,这个字不停地在她脑海里盘旋,她停在走廊的窗户前,阳光从窗外洒进来,她却感受不到它的温度,她抬头试图仰望蓝天,却被阳光刺伤眼睛,眼前一片黑暗,她闭上眼睛,痛吗?很痛吧!那就哭吧!但是谁又能见到你的眼泪?她有资格脆弱吗?保叔还在病房里等着她。 第十三章 在镇上医院打完点滴,翌日早晨,李厌余就带着保叔去市附属医院检查,悄悄跟医生说明情况后,做了好几项相关检查。 保叔的病确诊了,胃癌早期!李厌余拿着报告走出门诊室,想起刚才医生说的话,由于发现得及时,现在做手术切除,后期好好保养,能再活十几年的也大有人在,但这手术加住院,是笔不菲的费用,而且这病不能拖,越早手术越好。 看着李厌余出来,脸色很不好看,保叔憋不住心里直打鼓,他不能是得什么重病了?不然小余儿为什么拉着他,来这么大的医院做检查? 他刚才跟在她身后,看见检查单子上的数字,费用着实贵得令人咋舌,多少次想拉着她要走,他觉得自己根本没啥毛病,就是最近胃痛的次数频繁些,没啥食欲还有点恶心想吐,与其花钱在这里瞎检查,不如留着小余儿在学校里吃点好的,瞧着她最近都瘦了。 “小余儿,那个……医生怎么说?” 李厌余看着保叔忐忑的神色,心里疼地几乎没法呼吸,她把手伸进口袋里,在腰间狠狠掐了把软肉,才勉强开口说道:“叫你早点来做胃镜,总是拖着不来,医生说你这胃溃疡十八级,得做手术才能好。” 李厌余不敢对保叔说实情,就随口胡诌个病,她害怕他的意志会崩溃,人没了生的希望,也就离死不远了。 “手术?那得多少钱?”保叔听说只是胃溃疡,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他脸上又露出心疼地表情:“我就说只是胃病,你非不听,来这种医院,医生只会让做检查,还要做手术?让他给开个药得了,这年头谁没胃病,轻重不同而已。” 保叔的胃病是饿出来的,年轻时为了生活,饮食不规律,后来为了他们这些孩子,也没好好吃过几顿像样的饭菜,李厌余此时心里难受,保叔说的话,她也没回应,直接带着他回到乡下。 刚打开院门,李小鱼从里面窜出来,围着李厌余的脚边,边转圈边蹭脑袋,她去上学的这段时间,它竟然还胖了几圈,听保叔说才知道,它怀孕了,她的李小鱼居然要做妈妈了? 夜很深,李厌余还坐在书桌前,她面前铺着张白纸,笔却始终不知怎么落下,她烦躁地起身打开窗帘,夜色却出人意料的美,静谧深邃的暮色,上弦月挂在天边,远山凝重,漫天星河。 李厌余将窗户打开,欣赏着难得的夜色,待心情平静后再提笔,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铺垫,只有很简单直白的几句话:保叔生病了,需要五万,你有空回来看看。 没有问候语,没有落款,仿佛苏陌还在家里,她只是跟他商量件事,如同当初那样熟稔,只是李厌余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封信寄出去后,如石沉大海般杳无音信,苏陌的信如往常那样寄过来,但却绝口不提保叔的事。 李厌余手里死死捏着信,呆呆地坐在那里良久,信上的内容也挺简单,说是他最近在组织毕业舞会的事,暂时可能没办法写信回来,希望她和保叔保重好身体。 舞会?李厌余有点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她慢条斯理地把信撕成条,又揉碎了丢在地上,满心期盼零落成泥碾作尘。 李厌余顶着烈日出门,却依旧感觉不到阳光的温度,风吹过来的时候,她甚至冷得发抖,此时她终于明白,人心易变这个成语的意思,不知道当初苏清灵,是否也这样绝望过? 她慢悠悠地走到小卖部,用小卖部的电话打给班主任,只说了两句话:她是李厌余,她不想上学了。 没给班主任询问的机会,她直接挂断电话,给了老板两毛钱后,她又慢悠悠地往山上走,从远远看过去,那座孤零零的坟上长满了草。 “李云阳,我有多久没来看你了?” 李厌余走上前去,蹲下来抚摸着墓碑,笑眯眯地问他,这时远处的微风吹来,吹动着树叶发出飒飒的声响,她突然就红了眼眶,低头闷闷地说:“李云阳,我好难过,真的好难过,我不知道怎么做了。” 大颗眼泪砸在泥土里,此时的李厌余,脆弱地像个孩子,她索性坐在地上,把脸埋在膝盖上,哭到泣不成声,她有多久没这么哭过了? 她记得李百合抛弃她的时候,她哭了好久,因为被抛弃,因为害怕,因为对前路彷徨,然后呢?李云阳离开了,她又哭了,因为她生命中的光消失了,她仿佛又坠入黑暗中,现在,现在保叔生病了,她没有钱救他,她好怕,真的好害怕失去保叔。 世道何其不公?从她这里夺走的还不够吗?她只剩下保叔了,连这个也要夺走吗?不可能的,李厌余在内心深处呐喊,她不会再这样束手无策,她会不惜一切代价,谁也不能从她身边把保叔夺走。 李厌余擦干眼泪,徒手清理坟上的杂草,待到周围都清理干净,她才发现手背被割伤,几个浅浅的伤口冒着血珠,手指甲劈了一个,她发现十指连心的疼,似乎分散了些许她心中的痛,这才往家的方向走,到家的时候,估保叔已经煮好晚饭,坐在门槛上等她回来。 今晚做的是肉末蒸蛋,糖醋排骨,都是李厌余最爱吃的菜,保叔看着李厌余比平时多吃了碗饭,心疼地直咂嘴,不停地问是不是学校伙食太差?是不是零花钱不够用,不要舍不得花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省啥都不能节约嘴。 这顿饭在保叔的絮叨中结束,李厌余告诉保叔,她这两天就该去学校,高中课业重,请太久假课就跟不上了。 听到李厌余要走,保叔有点小失落,不过很快打起精神,他决定明天早点去镇上,买点新鲜的鸭货回来卤制,好让她无聊时能当小零嘴,食堂饭菜不合口时能当菜。 李厌余笑着应了,只要他按时吃药,不点灯熬油地干活,离那些破竹子远点,他想做什么都无妨,她走之前还要偷偷把他那几个酸菜坛子丢掉,医生交代过,不能让他再吃腌制的东西。 第十四章 保叔天还不亮就出门了,李厌余吃完保叔留在灶里的早饭,又把保叔的药做好分装,在每个袋子上标好日期,防止她不在家的时候,保叔又忘记吃药。 做完这些,她又去院子里喂鸡,当初那些鸡崽子,长大后又孵了小鸡,这会子每天都能收不少鸡蛋,刚好给保叔补补身子,李厌余躬身进鸡舍去掏鸡蛋,突然听到外面有人轻轻敲了两下门。 李厌余回头看,竟是班主任站在门口,这个点的阳光还不怎么晒,他却热得满身是汗。 他是怎么找过来的?当初入学的时候,她好像只填了村子的地址,这个村子偏远,能找到也实属不易。 李厌余匆匆洗了手,把他请进门,又给他倒了杯菊花茶,见他捧着茶杯一饮而尽,才终于缓过气,李厌余心底暗自庆幸,没有阻止保叔去镇上,不然昨晚刚撒的谎,早晨又该穿帮了。 “家里就你在?” 班主任姓沈名行书,据说家庭背景挺丰厚,不然以他年纪轻轻,学历最多是本科毕业,凭什么能进重点高中做老师,而且次年就带班?这是他带的第一届学生,他重视也在情理之中,不然也不至于为了个学生,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 但这些和李厌余无关,她也没打算回答他的话,单刀直入地告诉他:“我不会再去学校,你也看到我家的情况,生活能过得下去就不错,现在我爸又生病,我没钱也没心思读书。” 沈行书没想到李厌余会这么直接,他进来的时候,打量过四周的环境,确实像她说的那样,但是这样的家庭,能供个孩子到高中尤为不易,李厌余的功课又很好,总体成绩能排进全年级前十名里,他实在不想放弃这样有天赋的学生,更不想李厌余那么快放弃自己。 “你先回学校,至于别的事,总会有办法的。” “沈老师,我没时间慢慢想办法了,我家就我和我爸两个人,他现在病地很严重,读书和他的命比起来,你觉得我会怎么选择?而且念不念书是我的自由,就算你曾经是我的班主任,也没有干涉我选择的权利,我知道你有你所谓的责任,但我也有我的生活,今天很感谢你能来看过,但是请你以后不要再来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李厌余的语速很快,语气也很不客气,她现在没心情也没空,陪着这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演这些温情脉脉的戏码,她需要的不是安慰,更不是廉价的同情,而是钱,钱就是保叔的命。 沈行书没想到,平时沉默寡言的李厌余,私下里这么有主见,她比起同龄的孩子,给人感觉更像个成年人,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来之前沈行书想过无数种情况,却没想过是李厌余主动放弃学业,他想再劝劝她,却有些挫败地发现,他似乎没什么立场劝她,毕竟她说得对,任何事和人命相比,都显得不值一提。 但沈行书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谈话既然没有结果,李厌余在目前的情况下,也不可能跟他回学校,那倒不如他先去想想办法,解决她目前的困难。 沈行书在回去的途中,经过老城区那片旧楼,记忆里他的老师就住在附近,想来也有很久没去看他,就买点水果去他家,顺便请教他李厌余的事,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老师当了半辈子的教书匠,这种事情他比较有经验。 沈行书告辞离开后不久,保叔背着整背篓鸭货回来,喜滋滋地让李厌余去起锅烧火,今天这些鸭货新鲜的很,他去的时候正赶上,批发的老板有事急着走,把这些鸭货半卖半送全给他了。 为了收拾那些鸭货,爷俩整整忙活了几个小时,总算赶在傍晚前,将那些都收拾出来,足足分了两铁锅卤,不多久香味飘出来,馋得李厌余也顾不上烧火,直嚷嚷着要保叔捞几块出来尝尝。 保叔笑呵呵地给拿了个小碟,挑些她最喜欢吃的鸭心鸭肝,其实这时候还不怎么入味,但看着李厌余吃的香,保叔还是很开心。 李小鱼在旁边馋得直叫,保叔又给小馋猫的碗里也放些,然后像是不经意间想起件事,问李厌余:“早上我回来的时候,张大嫂向我打听,说是有个白净帅气,个子很高的小伙子,早上在村子里找你,那是谁啊?” 李厌余正吃得欢,头也没抬,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催我去上学的。” “你家班主任?听张大嫂说那个小伙子,看起来才二十岁出头,真是年轻有为,读书就是好啊。” 保叔闻言却也放下心,他听得出张大婶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就是想说他们家小余儿早恋,只是讲到这他又想起苏陌,又问:“苏陌最近来信没,说来他也快毕业了吧?他读书成绩也好,讲不准以后也能像你家班主任那样有出息,小余儿你可要好好读书,保叔不指望你大富大贵,但是只有读好书,才能留在城里工作,可千万不能回乡下来,面朝黄土背朝天,苦哈哈地过日子。” 李厌余不想听到保叔谈苏陌的事,她把碟子里的鸭货全部扫进嘴里,吃完后把碟子放在灶台上,才不咸不淡地对保叔说:“苏陌已经回韩家,他怎么样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保叔你以后别再提他了,我明天要上学去,我回房间看看有什么收拾的。” 保叔不明白为什么,李厌余对苏陌的态度,又变回像以前那样厌恶,年轻人的世界他不懂,他还是煮鸭货吧。 李厌余没回房间,她又不真的去上学,哪里有什么可收拾的? 她随意坐在小院门槛上,思考着怎样才能在短期内,赚到足够的钱?她脑海里没由来地想起李百合,想起那条幽深的小巷,不,她到底在想什么?李厌余痛苦地闭上眼,她绝不会成为那样的人,绝对不会。 第十五章 李厌余给同村的五婶每月两百,让她早晚去趟家,他们家住得偏,怕保叔又晕倒,五婶每天去看看,有事可以及时通知她,还能叮嘱保叔按时吃饭服药,当然钱是瞒着保叔给的,不然指不定他得多肉疼。 交代好家里的事,李厌余去城里辗转好多个地方,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中午的时候,她盘腿坐在人民广场的台阶上,像曾经的保叔那样,从背包里掏出两个白馒头,就着家里带出来的卤鸭货,吃的津津有味。 她下午还得跑几个地方,早晨面试的这些,大公司嫌她年龄小,她也觉得文员的工资低,李厌余寻思着,如果下午再没找到合适的,就去家附近的镇子,那边有好些个小工厂,结算的是计件工资,辛苦点挣六七千不是问题。 李厌余吃过午饭后,靠着天使像阴影处,闭上眼睛眯了会,直到一点的钟声敲响,估计坐车到目的地,也差不多该上班了。 李厌余应聘的是家跑腿公司,只要顾客给钱,除了违禁品,其他的都给送,虽然她做好心理准备,还是被这家公司的硬件设备吓一跳。 门口横七竖八地停着电瓶车,门面是类似仓库的毛坯房,破旧的卷帘门旁贴着红联,上面写着公司的名字——飞毛腿专送,红联前面摆着张破木桌子,有个卷发妇女正坐在桌子后面嗑瓜子,瓜子皮吐得满地都是。 李厌余走到桌子前,那妇女正在看时尚杂志,感觉到有人来,眼皮子也没抬,丢给她张应聘登记表,表格旁边打着标语——飞毛腿公司:专接跑腿,送货,佣金高,工作时间自由。 填好表格的基础信息,李厌余把表格推过去,对方却依旧没抬头。 “你们每月薪水能拿多少?” 听到年轻的女声,妇女才抬起头,看着李厌余的模样,眼神里闪过不可思议的神色,她上下打量她几眼后回答:“我们这上不封顶,你能跑多少算多少,有的人每个月都能领七八千,不过跑的都是男人,小姑娘你不是来消遣红姐的吧?你成年了吗?你就找工作?” 李厌余把身份证递给红姐,红姐吐出嘴里的爪子皮,随意瞟了眼身份证。 “呦,倒是看不出来,有19岁了,嫩得像把水葱,哎……红姐我也曾经年轻过,小姑娘我可跟你先说好,这工作是多劳多得,偷懒可就一分钱挣不到。” 李厌余跟在红姐身后,掰着手指数她多久能挣够钱,听到红姐的交代,只是沉默得点头,红姐得不到回应,停下脚步回头上下打量她以后,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连句场面话都不会说,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长得倒是白白嫩嫩,还以为自己是家里的大小姐呢。 红姐不喜欢漂亮的李厌余,跟管派单的外甥圆滚滚打招呼,最远佣金少的活派给李厌余,免费的电摩托也不肯借给她,每天挤着公交车去送单,红姐没想到她这半个月坚持下来,渐渐倒对她有些改观。 李厌余倒是不怕吃苦不怕累,只是挤公交送单效率低,远单公司只给二十左右,每天跑断腿也只能送八九单。 她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十个月才能攒齐五万,太久了,她想找医生谈谈,能不能先做手术,其他的费用她再慢慢补上。 很快医院那边给出答复,前期费用和手术费先准备两万,后期治疗的钱可以缓缓,如果有农村医保,有些项目还能给报销些。 两万也需要三个月时间,李厌余回公司找红姐,希望干满两个月之后,能再预支半个月工资给她,人事兼财务的红姐噗嗤笑出声。 “小妹妹,我们没有压工资,已经是对你们好大支持,还想预支工资,做梦没睡醒吧?” 李厌余想再求求红姐,她却拿着杂志躲进厕所,没法只能去找圆滚滚,希望他能给她派些佣金高的单子,她不怕吃苦,无论什么单她都可以接。 圆滚滚早前为难过李厌余,但是这半个月相处下来,他觉得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并不像红姐说的那样,相反她很能吃苦,工作努力也很有礼貌,只是性格有些孤僻,平时也不太爱笑,更不喜欢和人接触。 他不知道李厌余这么年轻,为什么这么拼命赚钱,他拉开抽屉左手边的抽屉,摸出把钥匙递给她。 这把钥匙是崭新的,李厌余记得公司里,有辆崭新的电摩托,上个月新进的,当时好多老员工找圆滚滚要,他没舍得给,今天竟给她了,他不是讨厌她吗? “钥匙就放在你那边,傍晚不用交公司,晚上回来记得充电,骑这个每天能多跑几单。” 圆滚滚有些不好意思看她,边盯着电脑屏幕边交代,李厌余也只是沉默片刻,就拿着钥匙离开。 圆滚滚有些失落,但是第二天早晨,他的办公桌上放着热腾腾的豆浆,和三根炸得酥脆的油条,他意外地朝李厌余看去,她正在收摩托充电线,仿佛对周遭的事漠不关心。 从那天后,李厌余总能接到好活,老员工纷纷抱怨圆滚滚偏心眼,各种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见当事人对此无动于衷,有好事者就向红姐打小报告,红姐只说了句,你个大老爷们也好意思跟个小姑娘计较,当初她接你们不接的订单,怎么也不见你出来鸣不平? 言下竟有回护之意,大家见红姐的态度,言语的风向渐渐转变,有些人开始和李厌余交好,平时帮她占充电位置,公司发的消暑茶会特意给她留份,也有那些开始就为难过她的,拉不下脸面,明里暗里讽刺这些人是墙头草。 这些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李厌余都不在乎,她来到这里的目的是赚钱,置于其余人怎么样,与她无关。 这天晚上七点多,公司里有个远单没人接,位置在老城区附近,那里小巷子多,有些地方路灯都没有,楼房密集不好找,偏偏还是红灯区集中地。 以前公司员工往那里送东西,有被顾客退单投诉的,有遭抢的,有被醉鬼打的,还有被扒窃的,久而久之,那边的订单就算加两倍佣金,也没员工愿意往那边跑。 圆滚滚没办法,又把佣金提了十块,心里暗想这单血亏,以后得单独把那个区域的配送费提高些。 只是圆滚滚尴尬地发现,尽管公司倒贴佣金,在场所有人面面相觑,依旧没人愿意去那里。 “我去,”这时李厌余刚好送货回来,听见红姐抱怨老员工们挑肥拣瘦,这单再没人去只能圆滚滚亲自去送,于是她把车停好后,进门就接下这单,因为那个地方她再熟悉不过,她曾经在那里出生,在那里度过她的童年。 圆滚滚有些犹豫,他实在不想让李厌余去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但是这十几双眼睛盯着,他也不好说不让她去,免得他们又说他差别对待。 李厌余见圆滚滚没吭声,明白他的为难和处境,又大声说道:“圆主管,这单我想接。” 话音刚落,周围等接单的大叔们都笑得前仰后合,圆滚滚涨红脸,向李厌余解释:“小李,我不姓圆,我姓许。” 原来圆滚滚不叫圆滚滚,他叫许青峰,由于长得太胖,江湖人送绰号“圆滚滚”。 最终还是李厌余接下这个单子,此时华灯初上,正值那片区域最热闹的时候,姑娘们结伴去店里化妆,排队的时候顺便解决醒来的第一餐饭。 这个顾客只点了份白粥,赠送了小盒的梅菜酸笋,地址在曾经李厌余住过的小巷子尽头,化妆店的老板以前也是做无本买卖的,后来年纪大了才开这家店,每次她跟着李百合去,她都会给她几个小饼干。 第十六章 如果可以选择,李厌余这辈子,都不想再踏上这片土地。 她把电摩托停在路边,环顾四周的环境,时隔七八年,城市所有地方都在改变,唯独这里始终如当初那般破败,潮湿的空气令人窒息。 当初的那个出租屋,如今早已易主,窗帘换成金色的小碎花,窗户的玻璃也修好了,缝隙里透出暧昧的灯光,小巷子如记忆中那样昏暗。 李厌余加快脚步通过小巷,把白粥送到化妆店,顾客是个年轻女人,刚上了底妆,脸惨白地像鬼,上身穿着红色小吊带,头发染成金黄色,手腕处有大面积的刺青。 “看什么看?”那女人有些不高兴,她拉长了脸问:“你们**怎么回事?点个单都多久了才送来?你是死路上了吗?” 李厌余既不恼也不吭声,女人面色不屑地接过袋子,鼻子里发出轻蔑地冷哼,扭着胯转身进店。 这张单的过程不那么愉快,但结果是好的,跑四公里多净赚三十,李厌余掰着手指算今天的收益,这样下去她很快就能攒齐两万。 想到这个点回去还能接几单,她不禁又加快脚步,谁知出小巷口时被个醉汉挡住路,只见他吃酒吃得眼神迷离,偏偏用色眯眯地眼神,如同看货物般上下打量着她,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呦,野鸡地里飞出个金凤凰,这种地方居然有这样的货色,新人吧?今晚我给你捧场,哥哥有的是钱,伺候舒坦了,哥哥我长期养着你。” 醉汉说话间,就来拉李厌余手,往小巷方向扯,潮湿且肥厚的手掌,覆盖在手臂上,有种鼻涕虫爬过般黏腻感,令人作呕的感觉。 李厌余挣扎不开,便奋力踹那醉鬼,可惜对方被酒精麻痹了痛觉,只见他脚下踉跄,站稳后还以为她在打情骂俏,贱嗖嗖地笑着,嘟着嘴就要凑过脸来。 看着眼前令人作呕的嘴脸,令李厌余想起她掩埋在记忆深处,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场景,那晚李百合不在家,她抱着小熊坐在台阶上等她回来。 天稍晚些的时候,有个熟客过来找李百合不到,见周围没什么人,竟把李厌余拉进房间,丧心病狂地撕扯她的衣服,她至今仍对那双兴奋得充满血丝的双眼记忆犹新,当时由于力量过于悬殊,她奋力挣扎不开,最后怎么了呢? 李厌余记得当她从恐惧中醒来的时候,那个男人满脸鲜血躺在地上打滚,她抓伤他的右眼眼珠,因此害李百合赔了好多钱,那些钱是李百合多年的积蓄,当时她甚至以为李百合会打死她,但是李百合没有,她只是紧紧抱着她,边掉眼泪嘴里不停重复说着:你做得对,你比我勇敢。 那是唯一一次李厌余在李百合身上感受到温暖。 被勾起最黑暗的回忆,李厌余的心脏在疯狂叫嚣着,她想要那双眼珠,把它们狠狠碾碎在脚底,很简单的,很简单的,她只要伸手就能够到它们。 “你们在干嘛?”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是沈行书?在李厌余错愕的眼神中,他重重给了醉鬼一拳,那醉鬼应声而倒,在地上挣扎着想站起来,沈行书趁着这个时候,拉着李厌余就往街道上的人群中跑。 李厌余被沈行书带着,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前行,心情有些郁闷,谁准他多管闲事的?如果刚才他没出现,她就算重伤那醉鬼,顶多判个防卫过当? 不过沈行书刚才看起来那么气愤,他到底在气愤什么?他们曾经是师生,如今不能说毫无关系,只能说大家也不熟,至于因为她受欺负这么生气? 最后沈行书带着李厌余,匆匆走进步行街的咖啡馆,给她点了杯橙汁后,沉默地坐着好久,才压低着嗓音,问她:“你所谓的办法,就是这个?” 沈行书的语气里带着遗憾,以及不易察觉的愤怒,这句话问得实在过于奇怪,李厌余不由皱眉,他不会以为她在那揽客吧? 是的,小巷子口的那一幕,的确让沈行书误会了。 那天从李厌余家出来后,沈行书去请教他的老师杨教授,杨教授家就在这条步行街后面,当时他的想法很简单,医院找熟人调李有保的档案,他直接充钱到医疗卡里,再由医院出面通知手术,既避免伤李厌余的自尊,也能解决她的后顾之忧,就算她将来知道事情始末,也可以说这些钱是借给她的。 杨教授仔细询问李厌余的性格,以及处事方式后,提出相反的想法,他给出的建议是,这种方式能很快解决问题,但这个学生的性格敏感要强,有人暗地里帮忙,如今迫在眉睫之际,她不得已只能接受,但她不知道对方的是谁?对她的帮助有没有目的性?代价是否她承担得起? 所有对未知的猜测,都会在将来形成心理负担,将来恐怕也难以专心学业,只有想个办法,把这钱光明正大地送到她手里,必须以她现在难以拒绝的方式。 两师徒在客厅喝了会茶,得出相同的结论,组织全校进行捐款,不够的部分再由沈行书悄悄补上,然后他再带两个学生代表,给李厌余家送去,她总不能拒绝全校师生的善意吧? 沈行书当即回校,和教育主任商量此事,主任开始的时候并不支持,但得知对方是年级前十的好苗子,当即拍板通过。 主任前后态度差距巨大,不能说是一视同仁,根本就是待人因人差异。 沈行书有些哭笑不得。 捐款实行匿名式,在开校会时进行的,由老师带头进行,学生们积极性并不高,就连李厌余本班级反应也很平淡,谁让她平时除了学习成绩好,其余时候都是个小透明,倒是有三个漂亮女同学,低调地塞了几张红色大钞。 此次捐款总计12854元,数天后委托朋友,也调到保叔的病历,得知需要的医疗费用,沈行书把剩余的钱补齐后,才去打听当天三个女同学,得知是李厌余同寝室的学生,当下决定由她们担任学生代表。 计划好明天就去李厌余家,沈行书午后就有些心神不宁,这是他带的第一届,对他而言太重要了,他希望所有的事都能如想象中顺利,于是他下班以后直奔杨教授家,陪老师下了几盘棋,又吃过师母做的菜,直吃得肚子溜圆,才会在散步消食的途中,巧遇和醉汉纠缠的李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