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长剑歌》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一章 卧船听雨眠 天色渐暗,淅淅沥沥的小雨落在平静的湖面,溅起一圈圈涟漪。湖面上水雾弥漫,将远方的森林变得模糊不清,低沉清冷的空气一阵荡漾,带来了雨天特有的沁人气息。 一艘寻常的小木船在湖中飘着,雨珠落在棚顶上,顺着边缘滑下,在檐角连成一串。雨幕轻轻笼罩在小船周围,似要将一切隔绝。 却有一根长竿划破雨幕,从窗中直直地探向水面,其顶端垂下微不可见的细线,落入清澈的水里。 细线尽头拴着一个串着饵的小钩,香味渐渐在水下传开。突然,一抹黑影窜了过来,它瞪着硕大的眼,一身黑鳞光滑细密。黑影绕着钩游了几圈,缓缓靠近那散发着诱人气味的饵,还有隐藏其内锋利的钩。 一种莫名的危险感让它有些犹豫,但还是抵挡不过食物的诱惑。它顿了顿,嘴巴开阖间,紧紧含住了饵的一角,鱼鳍快速拍动着水,死死地往后拉扯,船中人握竿的手感到绷直的鱼线上传来一丝丝力量,他手轻摆,湖边翠竹做的长竿随之颤动,一股奇巧力道顺着透明鱼线传入湖中,鱼线抖成一条波浪,线那端挂的铁钩骤然破饵而出,往鱼唇内刺去。 那鱼却反应极快,它流线形的身子一侧,铁钩只在它紧密黑鳞上擦出一条细痕,它满意地吞下已无束缚的饵食,尾巴一摆,轻飘飘地游走了。 船中人提竿收线,不出意料钩上光溜溜的。 “我还真不信了。”他面露狠色,把空荡荡的钩子收回手里,然后将另一个备用的铁钩也一同绑了上去,两个锋利钩尖朝两边突出,船中人再取出一块切成长条的肉,一圈圈绕在了双重钩子上。做完这些后,他盘腿在小船的雨篷下坐好,一甩竿,双重钩牵着鱼线飞向不远处的湖中落下,一线水纹荡开。 那只尝到了甜头的黑鱼还未游远,此时见到又有食物坠入水中,它瞪着眼摆尾游来,想故技重施吞下那块香喷喷的肉,正当它靠近的时候,却仿佛接收到什么指令一般,不仅没再往前游动,还后退了几分,悬停了下来。 一个几乎有这条黑鱼近十倍大的黑影从湖底上浮,看似缓慢,但很快就到了相对小巧的黑鱼边上,那庞大的身躯才显现出来,那也是一条同种类黑鱼,是不知在这湖里活了多久的老怪物了,身长足有七八尺,一身漆黑鳞片硕大厚实,唇边已生出两根如虬长须,连端坐船上之人都能看到水下的巨大阴影。 “哟,来了个大家伙。”船中人顿时兴奋起来,他坐正了身子,右手握竿,眼神紧紧盯着那水中隐约可见的模糊影子,就待它一触即发,那嘴生虬须的巨大黑鱼谨慎地停在距那块饵肉稍远的地方,却没有直接去试探,而是用力一摆尾,一道无形水浪击出,撞在了双重钩上,鱼钩带着透明细线左摇右晃,船中人咧嘴一笑,敢情是在挑战我? 船中人回敬似的一抖腕,长竿偏转,隐藏在饵肉内的锋利钩子猛地荡了过去,去势极快,大黑鱼虽庞大却很灵活,不见它的宽大侧鳍如何动作,整个身躯便稍稍横移,恰好避过袭来的铁钩,船中人笑容不减,那钩子绕了一圈又划破水流荡回,速度更添几分,大黑鱼毫不惊慌,它左右鳍连连挥动,躲过这一钩,以及接下来数次如一的回马钩。 船中人脸上笑意愈加浓郁,他每次抖腕后钩子的借力回弹都会越来越快,这难得一见的超大号黑鱼不可能始终避得过去,更何况接下来还有他准备好的一招。 那双重钩袭去复杀回,大黑鱼面对着速度渐增的饵中钩开始有些捉襟见肘,根本没注意到那不起眼的透明鱼线已围着它绕了一圈又一圈。 船中人眼中精光闪现。 “收!” 他沉喝一声,闲余的左手在竹竿一侧重重拍下,碧色长竿顿时弯出一个大弧,然后竿身瞬间崩直,水中胡乱缠绕的鱼线随即如山林中捕到野兽的铁夹迅速收拢,其中大黑鱼再如何灵活,都是那瓮中之鳖逃脱不得。 可还未待船中人高兴几下,清澈的水里再起变化,只见那活了百年有余的大黑鱼迎上笼罩过来的天罗地网,浑身黑鳞接连倒竖,道道暗流若利刃般横冲直撞四散炸开,将结实的鱼线之网斩了个七零八落,同时大黑鱼身形前冲,一口咬住已从钩上掉落的肉块。 这一切只发生在瞬息之间,船中人还没反应过来,大黑鱼就已挣脱捆缚,含走饵食,甚至浮到水面拍了拍大尾。 船中人脸色奇差,挥手挡住那该死的鱼拍起的水花,收竿回来,别说钩子,连线都少了一大截。 在他旁边放鱼的大桶和放饵的小碗里空空如也。 “哎,今天又是空手而归。”他叹道,将鱼竿收起,瞄了一眼篷外的天。 这雨短时间内是不会停了。 他边想着,身体就往后一倒,双手枕在脑后,听着雨珠落在船板上哗哗的声响。 雨声依旧动听。 小船随着湖水涨落轻轻摇晃,他闭上双眼,嘴角微微上扬,弯出一抹极淡的弧度,似已沉沉睡去。 ... 另一处。 微弱的烛火摇曳着,照出一片昏黄。 这里是一间密室,四周皆是粗糙厚实的石壁,除了这烛火外,再无半点光亮。 密室中央有一石台,此时却有人立于石台边上,面目都融于黑暗中不甚清楚,只隐然可见其身着华丽的锦袍,在烛火的照耀下隐隐反射出金红色的光。 他伸手抚上石台,有种凹凸不平的触感,那是石台上刻出的纹路,一条条延伸交错有如血管一般满布整个石台表面,它们游动着,汇聚石台之上。 他目光随手掌的抚摸缓缓上移,到纹路汇聚的中心,眼神忽然冷冽起来。 在中心处,纹路汇聚成了一个大致为圆形的图纹。 可那繁复无比的图纹,赫然只有一半! 凝视片刻,锦袍人熄灭蜡烛,黑暗刹那间弥漫开来,他却有若未觉。锦袍人转身走出狭窄的密室,石门外是一道同样简陋的石阶,在黑暗中向上延伸而去。 锦袍人稳稳地踏在石阶上,一步一步往上迈去。片刻后,他停了下来,石阶似乎到了尽头。 “咔咔。”几声轻响,几道光线从石缝中透了出来,紧接着大放光明。 石墙完全敞开,外头却是一排排整齐的书架,房间正中摆着一张宽大的书案,如墨般浓稠的暗色令它显得很是低调深沉,其上却放有一方掌心大小的古砚,砚台一端立起几座险山,古松倒挂,绝壁间若有道湍流垂下,直直落入砚中的天池,一看就是极为名贵的艺术品。 此处是一间书房。 锦袍人自漆黑通道内走出,石壁缓缓合上,他缓步走到宽大的书桌边,桌前有张同样暗沉色调的硬木大椅,座椅上没有任何软垫,靠背扶手棱角分明。锦袍人坐下,背微微往后靠,身板挺得笔直。 书房内光线不暗,映出锦袍人的脸,他看起来年岁并不是很大,顶天就三十岁左右,但他眼角的细微皱纹和双鬓的霜白却遮掩不住,人已中年却依旧英俊倜傥的锦袍人轻轻拿过那方桌上的砚台,砚中池隔夜浓墨仍如新磨。这方古砚名为“绝松”,质温如玉,扣之无声,存墨不腐,于端砚中也是上上之品,经名家之手雕出绝壁倚松象,那位大家如今故去,此砚即成绝响,其价连城。 锦袍人从笔架上拿起一支最常用的硬毫笔,在砚中左右轻蘸,端正姿态,一笔落在桌前铺开的大宣上,他表情无比认真,毫墨挥洒,一气呵成。 宣纸上出现一行如龙蛇舞动的字,笔画劲力十足,弯折处若刀削般锋芒尽显。 “山雨欲来风满楼。” 锦袍人低头望着这行字,轻声念道。 他放下笔,在旁边书架上随意抓了一把,然后径直走出书房,穿过走道,进入亮堂的长廊,兀地停住了,身上若有威势散发的锦袍人负手站定,一言未发。 在其身后,一个人影忽然自长廊中浮现,同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踪迹已确认。” 锦袍人默然几息,轻声说道:“知道了。” 说完,他身形一动,重新往前走去,那人影静立不语,尚未动作,直待锦袍人不见后,其身体竟渐渐淡去,化成了阴影。 锦袍人继续顺着长廊走着,廊道两旁栏杆布满古朴而精美的雕纹,如云团聚又飘向一人合抱的栏柱,廊顶离地一丈,两端檐角突出之处皆挂上了小巧风铃,此时风起,风铃便轻轻作响,大有一种清泠意味。他走过长廊的一个拐角,出了纯色黑瓦搭建的屋檐,踏在错落有致的卵石道上,步入院中。 说是说院子,但似乎称为园林更为合适,院中细碎的卵石道旁皆是各类观赏绿植,叶子上还挂着不少露珠,瞧着就清新喜人,绿树一过便是假山,近两人高的山岩极为逼真,巨石古松银瀑一一不少,仿若直接将一座崇山峻岭用那仙人手段给搬了回来。锦袍人如散步般慢慢走着,赏过山再赏水,连着卵石道的是一条不宽的木桥行于清澈池水上,其实说池也不太妥当,这分明已是一片湖,锦袍人凭栏低头望,湖中自己的倒影随水波荡漾着,一条条寓意祥瑞的锦鲤窜来窜去,时不时跃出水面再复落下。 一只似女子般纤细的手伸出栏外,手指细细搓揉,把刚才在书房里取的鱼食一点点洒进湖中,顿时不知多少锦鲤簇簇拥拥如泉涌来,挤在一堆,争抢起今日的第一餐。 “二十年了,你终究要死。”锦袍人看着鱼群涌动,低声说道。 锦袍人静静凝视粼粼水面,天色却突然变暗了些,他抬头望向天空,朵朵乌黑的云团正飘过来,同时似有点点雨滴落下,他捏了下拳头,直腰再行,步速不急不缓,踏过横跨整片清湖的木桥,穿过错综的亭阁廊道,最终到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殿中。 四根凤舞鎏金大柱撑起了大殿的四角,头顶横梁交错如穹顶笼罩,锦袍人踏上金红色的地毯,顺着台阶,一步步走向大殿正中。 “扑通。”他伸手按住微微起伏的胸口。 锦袍人转身,此时在强盛的光线之下,他身上的锦袍清楚显现,那是一袭以金色为底的华丽袍服,一条条红色绣龙跃然于身,张牙舞爪,栩栩如生。 然后,他坐在了那张独属于他的王座之上。 王座棱角飞扬,金光闪耀间,如有一把大剑气势凛然地倒插于背后,剑身两条雕龙嚣张地盘旋而出环绕于两边扶手上,锦袍人坐正了身体,双手紧握龙头,眼中突然探出无比凌厉的光芒! “来人!”锦袍人一声大喝。 话音刚落,便有穿着蓝色宦官袍服的一人从大殿门口疾步走来,躬身抱拳,道:“回陛下,奴才到。” “宣风统领入殿。” “是!”又是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大殿内已无他人。 锦袍人略微倾斜了身子,一手撑着自己的脸颊,头上皇冕珠帘垂下,遮住了半张面孔。 轰隆!一声巨雷鸣响,大殿内随即也闪起白光。 锦袍人一动不动,目光飘向了殿外。 外面的天空愈加灰暗,云阴沉得像要压下来一样。雨似乎越下越大了,却不在繁茂的枝叶上停留,冰冷的雨水顺着叶纹流淌着,最终落在地上,沉没在泥土中。 在无人知晓的这一刻,故事悄然开始。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章 水村山郭酒旗风 不知过了多久,一点模糊的意识出现在应觉的脑海中。 强光刺的应觉有些睁不开眼,他略微伸手挡住,猛的坐起,身体中传来一阵阵“噼啪”之声。应觉舒展了下筋骨,待双眼适应光亮后,这才朝外面看去。 外头天已大亮,雨也已经停了,远处的林子被细雨濯得无比青翠,微风拂过,幽幽湖面上不时泛起一层层波纹。 应觉矮身钻过狭窄的木门,站到了甲板上,顺手拿起挂在船边的长桨撑进透明的水里,小木船便随着水面划出的痕迹缓缓向岸边驶去。 岸边有一个简易的码头,是某一天应觉发现了这个湖后自己搭的,比小木船早诞生几天。将船牢牢的拴在码头边,应觉把鱼竿留在船里,收拾好东西,顺着来时的小道踏入茂密的林子中。身在林间,才能感到这儿的树木极其高大,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冠只洒下细碎的剪影。 这里便是永歌森林。 其林区从中原西南边界蔓延至外疆,仅仅是山野外围奇兽珍草就不计其数,别说林野深处了,至于最边境的南疆十万大山,更是只存在与志怪传说中,除此之外从未听闻有人到过那儿,或者说从未有人回得来。如此富饶的大森林,再加上林外不肥沃却也算不得贫瘠的原野,人们以打猎为主,种地为辅,自给自足。 不知从何时起,此地出现了一些来自中原的走商,这群商业眼光独到的人从猎人手里收购中原极为少见的珍稀野兽皮毛等材料,加工成狐裘锦衾或牙雕挂饰等奢侈品,再卖给达官显贵们,利润巨大。尝到了甜头的商人们更频繁往返两地之间,甚至建立了根据地,又常有远方的旅客慕永歌之名,远游至此,渐渐地在永歌外围地区便形成了很多颇具规模的村镇,养活了代代人。 林深不见路,应觉所走的这条小路是他提着柴刀一尺一尺劈砍出来的,虽说巨冠之下杂木不生,但近人高的草却是一片片四处蔓延,有些草叶边缘还生有锋利小齿,一不留神就会被划伤,所以他为了自己能更方便地去那山中隐湖,应觉就开出了一条道来。 应觉顺着小路走过了最茂密的地方,树木越来越稀疏,代之的是低矮的灌木丛。 不消一会儿,应觉就走出了无垠的林海,没了树木的遮挡,极目望去可见遥遥青山绵延不断,而青山之下几许炊烟正袅袅升起,蜿蜒谷涧潺潺流过,那些村镇临近山林,傍水而建,依靠这广袤丰饶的永歌活着。 而眼前望到的村镇仅仅只是整个庞大的永歌外围地区中很小的一个部分,是最靠近森林的一部分,所以也是最多的猎人和商人最常呆的地方。 风正暖,日上正酣。 应觉提着空空的木桶向附近的一个村镇走去。待走近了,才看到一条齐整的青石小道从村口延伸出来,老旧的青石板上隙痕交错,踏在上面,细小的石沫落在一旁,似乎在诉说这儿的古老和沧桑。道路两旁矮草盈盈,偶有一株野花亭亭而立,清丽淡雅。 现在正是午时,许多家户逐渐升起了炊烟,应觉沿青石道朝镇里走着,院门口总有粗糙汉子探出头来跟左邻右舍闲谈,看到应觉大多会挥手打招呼:“应小子你又去钓鱼回来啦?” 应觉一一喊人回礼,朗声道:“没错,我这钓了满满一桶鱼呢,都是鳞小刺软又肉嫩的大黑鱼,不过各位也饱不到口福了,否则好东西不带回家,我又得挨揍。” “来来来让我瞧瞧,藏什么藏,你右手桶里若是有半块鱼影子,我就把这桶给吃下去。”这些算得上看着应觉调皮捣蛋长大的汉子们,有猎人有庄稼汉,都哄笑道,“还是别了,桶没了你还是要挨揍。” 应觉顿时提溜着桶落荒而逃,好不容易过了多为本地人居住的镇头,便到了商人和旅客聚集的镇中心,行人在宽敞起来的街道上来来往往,他一手提桶一手端碗行走在大道正中,看起来颇为打眼,但他丝毫不在意旁人目光,不停朝路两边张望着,各类店铺林立,有些是本地猎人开的店,其中卖的大多是猎人平日里捕到的珍稀玩意儿,也有些店子的主人是外来商户,商品就是中原才有的东西。 除却买卖商家,更多的是一排排客栈,同时这些客栈皆身兼茶楼酒肆一职,生意也是无比地火爆,村镇里随处可见酒肆外挂的旗帜飘扬在风中猎猎作响,应觉曾无数次劝过家里那老头子说开个客栈啥的,多赚点白花花的银子多好,但老头子半点不听。 应觉在交错的道路中轻车熟路地左拐右拐,没多久便来到了一个位置较为偏僻的店门口,大门上方是招牌——杂货店。 推门进去,前台立着一个小厮,看上去约摸才十四五岁大小,此时正发着呆。他闻到门口的动静望了过来,看到是应觉,便眨了眨眼笑道:“觉哥儿回来了啊,今儿个运道如何?” 应觉下意识看向空桶,心中不免又是一阵气闷,摆摆手道:“别提了,辛辛苦苦做的饵都给喂完了,就带回点湖水。张老头人呢?” “他在后堂跟李叔正扳扯呢。”小厮回答着,又是一阵笑。应觉瞪了他一眼,有些气恼地摸了摸头,就往后堂走去,尚未进门,就听到一道怒气十足的洪亮声音从内传出:“张倚山!你也忒不厚道了!看看这上佳的成色,你好意思压价?亏我前天特意把那壶烧春留着与你一起享受,现在想来,我还不如倒掉。” 不消说,这道声音是李叔。 接着便是一个十分欠揍的声音:“嘿嘿嘿,此言差矣。酒确实很不错,但生意归生意,如今物价飞快上涨,老头子我也是迫不得已啊~” 应觉进门迎面就看见老头满脸奸诈的笑容,眼睛几乎都眯成了一条缝,而他对面五大三粗的汉子瞪大了双眼,胸膛不住地起伏着,好一会儿才从牙齿里吐出一个字:“行!”说完转身便走,老头得意地扬扬手,又喊道:“哎,稍等稍等,留下吃个饭也是极好的啊~” “内人已备好饭菜。”应觉明显地看到李叔浑身一颤,丢下一句话就匆匆走了,老头咂咂嘴,脸上得意神情未消,显然还在回味先前之斗。直待应觉走到身边,放下桶子,老头这才斜眼看着进来的应觉,说道:“你还知道回来?” “特意带了点珍稀的山湖水回来孝敬您。”应觉一指桶内,答道。 “德性。”张老头冷哼一声,拿起方才放桌上的一副深褐色皮毛,小心翼翼的折叠好。 “老头你又欺负李叔了,得亏李叔是老实人,不然你这黑店别想有生意了。”应觉撇了撇嘴,似乎很是不屑他的行为。 张老头两眼一横,怒道:“小兔崽子怎么说话呢,我不辛辛苦苦开店讨生活你小子还不知道能不能长这么大呢。” “我是小兔崽子,你是什么。”应觉低喃,张老头又是一瞪眼。确实,在应觉稍稍长大了些,第一次对自己的身份存疑的时候,张老头就没有向他隐瞒这些陈年旧事。 一年年春夏秋冬轮转,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二十年前的多事之秋过后,似是应景了整年动荡,那个冬天来了百年难遇之寒,气候极冷,不知多少贫寒体弱之人没有熬过那滴水即成冰的数九隆冬,世人皆哀。 霜枝垂苦叶,寒骨道凄生。 张老头没有说自己身世,只道他那时因某些事情背井离乡,孤独流浪。记得正好是冬至那天夜晚,张老头仍在旅途中前行,想趁还不是最寒冷的时节寻得一方安稳之地,度过将要来临的小大寒。忽然间,张老头却听见草丛中隐隐传来了哭声,他循声过去翻开密草,发现哭声的来源是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嘴唇冻的发紫,眉毛上已挂满了霜。 张老头抱起婴儿,哭声略微小了些,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不知被冻了多久,但绝对不短,他包着厚厚好几层粗棉襁褓的身体全已冰凉无比,还好尚能哭出声让人听见,不然怕是会活活冻死在此,张老头呸了一声,心里暗骂那心狠之人,同时把襁褓裹进自己大袄里,不让他受寒风吹袭。 “在我走投无路之时遇到了遭人遗弃的你,真是缘分啊,可惜我自身都难保,你被我发现是幸也是不幸,能不能一起活下去就看我们的造化喽。”张老头顶着凛冽刺骨的夜风,低声道。 于是他带上了婴儿,并随祖籍起了个名字——应觉。 “唉。”应觉叹了口气,没错,眼前这个猥琐老头就是自己的养父,人生黑暗啊。 “臭小子什么表情,是不是想挨揍?”张老头胡子乱吹,一巴掌拍过去,“去喊小陈,饭菜早就热好了。” 应觉揉着肩头,一边应道,一边跑去大堂喊小厮,这个面相青雉神情木讷的小少年嗯嗯点头,放下手里已被咬秃的笔杆,走出前台,应觉顺手提上两把凳子回到内堂,张老头正端了碗筷过来放在桌上,嘲笑道:“看样子今天你又要毫无收获了吧,自吹自擂倒是有一套,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还不是跟你学的。应觉心道,但没说。 “别急,时限还有俩天呢。”等小厮和张老头落座,应觉夹了块豆腐放碗里,白米饭被浓郁的汤汁染上一层赤色,他扒了一口饭,边嚼边道,“我今天就能抓到它。” 张老头端着碗斜眼看过来,“真的?若是你没把握住机会,可别怪我不让你出去。” “那是自然。”应觉笃定道。 这所谓的时限,说的是张老头给他的一个任务:不借助外力,七天内猎杀传闻中活跃于永歌山林内的“黑色闪电”。而任务的奖励,则是应觉一直所向往的。 踏出这方偏隅之地。 当年在道旁密草中捡到那个婴儿后,张老头带着他流浪至永歌,接着在这开了个杂货店,于是应觉依山而长,伴林而活,如今已过了二十年,长这么大他只出过永歌一次,还是偷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差点没被张老头打死。 从小应觉就是镇里的孩子王,领着一群小孩子调皮捣蛋横行一方无人能治,但很多孩子年岁还小时就随父辈出去讨生活,应觉身后的兵越来越少,到现在他已是一根光杆将军,家里也无田可种,只有一个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店子,生意还说得过去,在商货旺季之时,应觉就在店里帮下忙,其他时分要么随李叔去打猎,要么独自四处逛山踏林。 所以当张老头跟他说,只要完成一个任务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就再也不限制他了的时候,应觉心中是激动可想而知。 难得张老头抽了风大发慈悲,这机会他可不能浪费。 ... 桌子上摆着几样普通的家常菜,虽然简单,味道却没得挑,至少不比镇上那些餐馆差,“也不知道你一个糟老头子是怎么练出这份手艺的。”应觉嘀咕道。 “又找打?”张老头一瞪眼,“想当年我混中原江湖的时候,可是号称全能的顶级天才,做饭只是我才能的极小一部分罢了,哎,说了你也不懂。” 说着,张老头轻叹了口气,满脸缅怀之色。 “吹牛可以,但不要太过啊,你问问陈非看他信不?”应觉撇了撇嘴,道。 小厮叫陈非,也是外乡人,来店里好几年了,应觉跟张老头日常斗嘴的时候,小厮就在一边默默听着,低头扒饭,也不说话,脸上表情始终木木的,这时听到谈论到他,小厮抬起头来,擦了擦嘴角的饭粒,认真道:“我信的。” 张老头哈哈大笑,应觉一脸无奈。 “等会把碗筷收一下,别老是甩手走人让陈非弄。”张老头呷完碗里的汤,放下碗道。 “没问题。”应觉回道,张老头再三确认应觉没有偷溜的意思后,起身离去。待小厮也用完餐,应觉左掌横端着自己的碗,身躯前倾,右手往桌上一扫,顿时那些碗碟一个不落地齐齐飞起,交替叠在左手碗上,没洒出半点残汤,应觉神色平淡,随手抄起剩下的三双细竹筷。 此时他脑中想的是那自永歌猎人口中传出的“黑色闪电”。 终于可以出门去闯一闯这个江湖了。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三章 猎山獠 日光透过茂密的枝叶细碎地洒在林间,驱散初春残留的点点寒意,四周虫鸣鸟叫起伏不绝,似乎预示了炎夏已是不远。 应觉着一身轻便猎装,无声穿过一从矮灌木,停在一棵足有两人合抱的大树旁。只见树干离地半人高的地方,有一道极深却窄的爪痕,应觉靠近了点,抬手抚上粗糙的树皮,指尖划过爪痕边缘,一些细而黏的木屑沾在指腹,传来湿润的触感。 痕迹很新,方向没错。 应觉脸上不禁浮现一丝兴奋之色,但很快平复下来,“离目标越近,便越要冷静”,这句话是张老头吹牛语录里,少数应觉认为有道理的话之一了。 所谓“黑色闪电”,据应觉这几天来远远的追踪与观察,其实是一头纯黑色的山獠。多年随李叔打猎的他山里的野兽种类自然了如指掌,山獠是永歌森林内一种罕见的小型猛兽,体型比家犬大不了多少,却极其危险,它有着灵活矫健的身手和与其体型不符的强大力量,同时拥有独属野兽的狡猾与谨慎,是这山林深处名副其实的顶级捕食者,横行一方,有不少寻常猎人丧生于它爪下,所以久而久之,就传出了这么个唬人的名头。 但应觉,可不是什么“寻常”的猎人。 在这遥遥十多里荒无人迹的大山深处,浅棕色的猎服毫不起眼,应觉站在树前细细观察,爪痕一端圆钝极深、一端尖锐渐浅,很明显山獠是从尖锐一端将爪插入树干,往后发力,身躯往前窜出——应觉的目光随即投了过去,果然,不远处的几丛野草有被拦腰截断的痕迹。 而这附近,类似的痕迹越来越多。 这说明,他离这头山獠的巢穴越来越近了。数天来,应觉渐渐摸清了山獠的活动规律与范围,它白天捕食,天黑回巢,应觉自离此地半里的一条山涧着手,一路追踪至此,这方圆一里没有任何其他猛兽活动的迹象,这儿似乎就是它的猎食场,而那条山涧,则是它的专用饮水处。 应觉循着痕迹,拨开几簇挡路的矮枝,缓缓踏过长过膝盖的密草。老练的猎人其实抗拒深山——应觉赞同这句话,举目四望,周围是杂乱无章的大树灌木,仰头是遮住天空的繁茂树冠,阳光仿佛被切碎,穿行其间,景色一成不变,总让人有种被囚禁的错觉。其实每当他远离村镇进入山林、尤其是大山深处时,都感到有股莫名的荒莽气息扑面而来,想想那蔓延不知多少万里的南疆十万大山,再想想自己深入的十多里,恐不及其九牛一毛。 大山,总是教人敬畏。 应觉心里抒发着无意义的感叹,以缓解精神紧绷带来的丝丝压力。说来也怪,应觉从小跟着张老头习武,除却小孩之间的玩闹外,从来没打过架,更别说动武,仔细一想,这回狩猎强大的深林猛兽山獠,竟是他的第一次战斗。 愿我顺利。 应觉暗自祝福自己一句,重新敛气凝神,锐利目光扫过前方杂木荆棘,忽然,应觉双耳微动,霎时间身形顿止,保持着正要向前迈步的姿势一动不动,仿若雕像。 这一刻,他听到了一点细微的动静,不间断的“咔嚓”声,似乎是利爪嵌入木中的轻响,以及某物破空发出的低啸。 就是它! 动静正在急速远去,应觉往地面重重一踩,杂草落叶顿时砸飞四散,他纵身跃起,一脚踏在身旁树干,身形借力疾冲而去,同时右手下意识摸向腰间,然而空无一物,熟悉的剑柄并不在——张老头说武器也不准用,否则对这头“黑色闪电”不公平,这点他倒是相当赞同。应觉顺势收回手握成拳,双腿交替后蹬,身形再次提速,急追而去。 动静越来越大,应觉双眼紧盯前方密林间腾跃的那道黑影,丝毫不敢放松,却忽地一下,黑影从视野中消失,所有声音顿止。应觉心生警兆,双臂瞬间抬起横挡在身前,只听见一声破空的厉啸,前方树梢茂叶中蓦然袭出一道黑影,直冲自己而来,快到如同闪电,才一眨眼便已临身,应觉甚至能看到锋利爪尖映出的寒光。 电光火石之际,应觉横举的右臂反手虚握探出,直直迎向利爪,一声“撕拉”的长音以及“咔嚓”的轻响,一人一兽刹那间交错而过,山獠四肢点地又复弹起,没入高高的树冠中。 另一边密叶中,应觉踩在一根粗枝上,背靠树干,一动不动。 山林间只剩风抚过叶的沙沙声,以及偶尔响起的几声虫鸣。 应觉缓缓低头,只见整个右臂的衣袖已成了挂在肩上一条一条的碎布,方才错身之际,应觉探出的右手钳住了山獠爪腕,劲力猛然爆发,将其狠狠向外侧折去。 初次交锋,山獠便损失了一只前爪,而应觉付出的代价不过一截袖子。 看来那头野兽也把我当成了猎物。 时间静静流逝,应觉没有丝毫动作,他侧耳倾听,也无任何多余的声音,林中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中,一种难言的氛围顿时蔓延开来,仿佛对面与他对峙的不是一头没有智慧的野兽,而是一名同样老练狡诈的猎人,谁先暴露,谁就会现出破绽。 它比我想象的更有耐心。应觉思量着,山獠捕猎时悄无声息,但它前爪受伤,潜行效果必会大打折扣。山獠是小型猛兽,一旦它极其灵活隐蔽的行动方式受制,其力量的强大不过是相较普通人而言的,对他来说不足为惧。 应觉嘴角上扬,轻轻前踏,衣衫擦过树叶,发出极低的“簌簌”声响。 它来了。 应觉脑中已经勾勒出一幅景象:这只山林间的捕食者利爪牢牢嵌入树干,轻盈地跃于林间,无声无息——然而它的一只前爪不正常地弯瘸着,使它有了瑕疵。 那点瑕疵在应觉耳中便如同黑夜中的火光,无比明显。 应觉脚下微动,瞬息间往左移了半步。 “笃!”一只漆黑的利爪撕裂叶片,斩断细枝,掠过应觉飘扬的衣角,刺入木中。 直至此时,这头凶名赫赫的“黑色闪电”才真正露出全貌。 它比家犬大上半圈,通体纯黑,皮毛光滑鲜亮,头颅和山猫有几分相似,却有两根狰狞的獠牙翻出嘴唇,四肢修长而富有力量感,足有寸长的利爪闪着金属般的光泽,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山獠一击不中,抽爪后跃,落到另一根粗枝上,眼前这个人类让它感到几分威胁,它低伏身躯,眼神凶狠,喉咙深处发出模糊的低吼。 而应觉心里蹦出的第一个念头竟是,这副质量上乘的皮毛肯定值不少钱。 “嗷!”一声如狼般的巨吼,山獠利爪划破空气,应觉故技重施,双手同时探出,钳住山獠两只爪子,然而未待他发力,巨大的力量推得他飞离了脚踩的粗枝,整个人凌空急速倒退,眼看另一棵大树在即,应觉右手松开,失去桎梏的山獠下意识就要提爪刺出,一个硕大的拳头却已袭至它头颅,紧接着又一拳,再一拳,接连数拳打得它头晕目眩,爪子无力垂下,应觉趁机借力左手一拨,一人一兽于空中转了半圈,成了山獠在前应觉在后之势。 “砰!”一声巨响,山獠的背部重重撞在粗壮的树干上,树叶如雨洒落。 剧痛使得它迅速恢复清醒,山獠痛吼一声,前后爪如揽抱收拢,然而它身前的猎人早有预料,提前一脚踢在树上,借反冲之力往后退去,利爪差之毫厘,又只将衣衫撕开几道裂口。 山獠利爪挥空,撞到树上的劲力消失,它又是一爪嵌入树中,阻止身体继续滑落,应觉丝毫没有放过它的意思,悬空的身体调整姿势,屈肘朝下,以坠落之势狠狠砸在山獠头顶,“嗷”的一声哀嚎,山獠的四肢失去了抓住树木的力气,如山坡上滚落的巨石般坠到地面,砸起一圈尘烟。 应觉平稳落在一丈之外,脸色平淡。 好一会儿,尘烟散去,山獠颤巍巍地站起,它的样子着实有些凄惨:头部一个豁口正在不停地渗出鲜血,嘴角与獠牙早已被染成暗红色,脊背微微扭曲,一只前爪反向弯折,耷拉在地上,似已使不上力。 如此胜券在握,应觉却更加冷静。 困兽犹斗,不可不防。 山獠的眼神依旧凶狠,应觉目光淡然,投向它紧绷的后爪——这应该是它最后的进攻了。 “嗷!”山獠朝天怒吼,后爪蹬地,一丈距离转瞬即逝,它挥动仅有的一只前爪,划出一道锋利的寒芒,如刀如剑,应觉不仅不避,更迎头踏出一步,双指并拢作剑,斜斩而下。 “当!” 指剑与利爪相撞,竟发出了金铁交加之声。 应觉再踏一步,另一手横掌作刀,劈向山獠腰腹,但在临身的一刹,应觉改劈为拍,一掌拍得山獠横移三尺,在地上翻滚几圈,不再动弹,只剩胸膛还在微微起伏。 这一掌并不是手下留情,他其实想的是,如此罕见且质量极佳的一张皮,要是给我劈坏了得损失多少银子啊! 和这张皮比起来,我这身衣衫连一根毛都算不上。应觉低头看去,只见浑身衣物都已破烂不堪,裂了不知多少个口子。 而这头自猎人口中流传的“黑色闪电”躺倒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进气多出气少了。 应觉摇摇头,叹了口气,轻轻一掌拍在它额前,暗劲透入颅中,顿时没了生息,应觉弯下腰,将它扛在肩上,走向了归家的山途。 不多时,应觉已到了山林边缘。 天色渐暗,日往西落,橘红的光将倒影拉得老长。 应觉回首看去,落日已临近山巅,极远处一丛高大的巨树却比群山更先触碰到那一轮夕阳。 “真高啊。”应觉喃喃道。 ... 那是一种永歌森林特有的树,树如环抱,冠叶极大,高如参天,因此被称为“云梯”,取登梯直上云天之意。 此处便是由这种大树长出的一片林,林子并不密集,粗壮的树干与树干之间间隔也很远,却因这种树的特点,朵朵树冠相连,遮天蔽日,斜阳透过叶间只余孤零零的几道光线,抬头望去,它们就散开成了橘红色的光晕,煞是好看。 如此好看的林间却杀机四伏。 时不时便有数道身影自林间掠过,他们统一穿着灰色长袍,神情肃穆,默然前行中又不停四下张望,仿佛在寻找什么。 然而他们都没有看见,在他们头顶高高的粗树枝上,有一个人。 这个人穿着同样的灰袍,他闭着眼,站在树枝上,一道道身影在他脚下掠过,他却始终仿若未闻,无动于衷。 突然,他睁开了双眼,望向下方,一个特别的身影映入他漆黑的瞳中。 这个身影穿的白袍。 他倏然跃下,张开双臂,如一头苍鹰扑向逃走的山鼠。 转瞬间,苍鹰便落了下来,他双膝微弯,如同跪在白袍肩膀上一般,将白袍的脑袋夹在中间,同时一股巨大的力量从他腰腹间传来,他下半身带着白袍的脖子一扭。 “咔擦。” 白袍的脸转到了后面。 他双腿使力,又是弹了起来,身体顺势在空中旋转,双手平举伸出。 此时周围几道灰色身影才刚刚反应过来,望向中间的白袍,望向白袍上方跃起的灰影,如苍鹰般矫健,在昏暗的光线中显得沉默而冷酷。 空气瞬间凝滞。 道道寒光划破空气,无声无息。 “扑通扑通。”重物坠地的声音接连响起,灰袍白袍都倒在了地上,白袍脑袋看着身后,灰袍们的眉心正中都钉着一支镖。 “在那!”不远处其他人听到动静,发出惊呼,即刻赶到,发现了中间那道唯一站着的身影,然后他们抽出自己的武器,纷纷扑了上去。 “我是灰,你们也是灰。”灰轻声道,抽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把灰色的短剑。 身影们或刀或剑或匕欺近身来,无人答他。 灰的手仿佛化作了虚影,灰色的光在身影间穿梭着,带出血花。 身影们倒下,淡淡的声音弥绕在他们耳畔。 “但我们不一样。”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四章 灰白的灰 灰静静地站在林间,四周全是死人。 他所学的一切都是杀人。 不管是拳脚、刀剑、还是暗器,只要能杀人,那便在他的学习范围之内。 灰收剑入袖,却突然听到一阵熟悉的的动静,是一种鸟雀扑棱翅膀的声音,很细微,从他头顶上方的林叶中传来。 于是他抬手,一道光飞出,射入头顶一个个相连的树冠之中,紧接着他踏树而上,身形几个腾跃,不过瞬息便到了某处站定。 灰踩在一根粗可站人的横枝上,在他面前有一只黑色的小雀,翅尖的硬羽被一支镖钉在了树枝上,还在死命挣扎着,灰取回镖,把小雀抓在手中,小雀反而安静下来。细细看去,才发现小雀左爪内侧有个小圆筒,灰将其解下,顺手放了小雀,从中倒出了一张卷起来的纸。 纸摊开,其上画着一些意义难明的图案。 但他看懂了。 或者说,这张纸本来就是给如他一般的人看的。 纸张用来记载事物,驯养过的鸟雀用来运送纸,这两者结合起来,便是灰所在组织独有的消息网。 组织展开身躯,就如一个黑暗中的庞然大物。 如果说中原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组织就是这棵树的根系,无比庞大,错综复杂,他们悄然无息地四处蔓延,却隐然不发。在世人眼中,他们只是一个单纯到处兜售消息的地下组织。而这些消息人员中,最弱也最多的就是灰,他们只是组织的最底层,中层成员被称为白,数量不多,却也不少。而组织的最上层——无比神秘的黑,据说只有寥寥数人。 然而此灰,非彼灰。 组织中有一支别于消息人员的力量,他们负责保证消息安全,或执行某些见不得光的任务,同样以黑白灰称之。 此灰便是其中之一。 他手中的这张纸便是自那片永歌村镇中传来,本来将随着那黑色的小雀去向往北边走,最终一步步到达中原,但如今被他截了下来。 “有趣。”灰轻笑一声,身在林梢,目光遥遥往那个方向望去。 他仿佛看到了一个接天连地的漩涡在缓缓旋转着,所有与其有关的人,都会不自觉被巨大的引力拉扯进去,搅进漩涡的中心。 永歌。 灰将纸重新卷成细筒,放入怀中,然后纵身跃下,往林子外走去。 虽说林子里的树棵棵如有两人合抱,但实际上树与树的间隔很远,粗干笔直向上也无多余枝桠,浓厚树冠之下除细密小草外别无他物,显得空旷的很,灰迈着细碎步伐在树影密草间踏过,很快便出了这片参天之林,他顺着狭窄的山道往那片星罗棋布的村镇行去,天色将晚,灰的身影仿佛融入了夜幕中,不甚清楚。 不消多久,灰就到了目的地。这儿是永歌最外围的一个村子,林到此已尽,再往外便是原野丘陵,不属永歌之列。 月明星稀,青石道上已无人迹。人们若往常那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灰看着这一片安静祥和的夜景,脸色沉静,袖中有一灰布包裹的柄滑下,被灰握在了手中,他轻轻一跃,整个人轻盈地向空中飘起,然后慢悠悠地落在了房顶上,如一片羽毛那般悄无声息,接着灰蹲伏下身子,有节奏地挥指轻叩旧木屋顶,一声声极其细微的“嗒嗒”声荡进屋内。 屋内木板床上躺着的人本已熟睡,听到这细微的声响,顿时掀起被褥翻身而起,这人随手披上一件灰袍,推开窗子从中窜出,再往刚才声音传来的源头掠去。 他掠上屋顶站定,见到对面披着同样灰袍的一人,心略微放松,正待说话,却兀地愕然瞪大了双眼。 灰身形如电般迅疾突进,手里短剑转了一圈,由反握改为正握,刺进了来人的左胸。 来人想喊出声,却做不到。 灰抽出通体泛灰的短剑,剑身滴血不染。他把剑收入右手袖中的老位置,左手仍掐着来人的喉咙不放,灰就这么掐着他举在空中跳下来,然后从窗口跃进屋内,把手里这具尸体原封不动地放在床上,盖好被褥,接着灰关窗,悄悄推门而出。 掩上门的那一霎,灰轻声说道,声音小得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第一个。” 灰重新回到房顶,一如先前那般轻飘飘的,不发出任何声响,在这寂静的黑夜里丝毫不显突兀,他随即几个起跃,踏过檐壁屋墙,再次停在了屋顶上,灰蹲下身子,食指按节奏叩响,屋内人的反应如出一辙,听到动静后立即出门应和这永歌地区的通用暗号,殊不知等待他的是死亡。 灰将灰色短剑从屋内人胸口拔出,心里默念的名单上又少了一人。 原本静谧的村镇此刻却多出一个穿梭于黑夜中的幽影,收割着一个个生命。 这份死亡名单上的人皆是永歌地区的灰们,受白召集而聚集在这个边缘村镇,至于他们的任务...则是与方才灰所截的纸条有关,他已不知杀了多少往日同僚了,叛逃之初杀出了一条路,然后隐藏行踪潜行到偏远的永歌地区,却于此地找到了最后一块拼图。 要接管此地,首先得除掉这些碍事的家伙。 灰心里默念着,结果掉最后一人后脚步不停,往隔壁村庄掠去,不多时,他便到了那村里最偏僻的角落,一间寻常的小屋前。灰直接推门进去,燃起一根火折,小屋里灰尘遍地,壁角挂满了蜘蛛网,似荒废已久,灰视若罔闻,他伸手按向石壁上毫不起眼的一处凸起,地板滑开,露出一条向下的甬道。 灰一跃而下,落地溅起几抹尘埃。 他举起火折子,光有些暗,只隐约看见面前摆着一张书桌。灰点燃书桌上的一盏油灯,“滋滋”几声过后,火光顿起,照亮了整个地下室。 地下室很简陋,除了中间这张书桌和一把椅子,还有墙上挂着的一幅地图,便再无他物。 这简陋的地下室,就是据点。 灰走到椅子边一把坐下,随手拉开木屉,里面堆满了纸张,还有许许多多的极小的竹筒,灰再抽出其下面一个屉子,其内也如上一般,灰一个个抽屉拉开,直到最下方的屉中,里面不再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有一本厚厚的书籍——正是他所寻找的。 这些散乱的纸张都是此据点经手过的消息,原本这个地方是属于白的,只可惜,那个白已经被他给宰了。 组织最大的特点,也是其生存之道便是两个字:隐秘。何为隐秘?灰在组织中长大,只知同僚代号,却不知任何一人的真实身份,甚至是抚养他成人的那位白,他都不知道。除去最顶端的那寥寥数人,组织中每个成员皆只受唯一上级命令,同级之间无关联,如灰们各负责的一亩三分地,只有其上的唯一白知道,白可安排下属任务,又只受黑领导,身份重重遮掩。 但只要有多人行动,他们总会碰头。 所以灰到此地后花了很多时间找到一个灰,再盯着他,顺藤摸瓜找到了白,最后盯着白,找到了这个据点。 现在他们都是毫无价值的死人了。 灰拿起那本书籍,翘起二郎腿,神情悠闲地翻开老旧的封面,映入眼中的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却不是圣贤书页,而是这儿的白写就的一条条消息,所有其认为有价值的消息均事无巨细保存在纸上,越前方的消息则越古老,像第一页的都已是十几年前的老消息了,人非物不换,不知多少秘辛埋藏在历史的阴影中,这还是永歌这偏远地方没多少消息,若是在中原位置始终存疑的组织总部,恐怕就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栋藏书楼,掌握它的也不是白,而是高高在上的黑,其中涉及的甚多隐秘旁人根本无法想象。 手中这本破旧的书价值不高,却正好是他需要的,灰面对如此巨量的消息也不急躁,只是就着昏暗的油灯光线,慢慢翻看着,从第一页的老消息开始,如读一个个江湖故事般细细品味,一页页翻去,这些繁杂的消息可称得上这儿十几年来的历史,如品醇酒余味无穷。 微光照过灰映在墙上的倒影不停跳动着,书中往年也无大事发生,大多数都是各大商会或独行商人的行踪,毕竟此处也算是商队频繁来往之地,例如最近春来时节万物萌发,就有不少商队争先恐后走货到此,其中半数之多皆属离平商会。离平商会是平南道的龙头商会,占据了平南道商界大半江山,规模宏大,下属行货商队不计其数,光是庞大的永歌外围地区便有近十支商队分布在此,其路线也各不相同,若不知他们根底之人见了,也不会怀疑什么,然而灰...恰好知其根底。 “你留给我的,很宝贵。”灰心里念道。 读起书来不知时辰,直到看完最后一页,灰才抬起头来,揉了揉酸涩的眼,手脚关节都有些僵硬了,他稍微伸了下懒腰,闭上眼略作沉思,他需要消化这些消息。 一条条琐碎的消息在他的脑海里盘旋,无用的则被剔除出去,渐渐地,还在盘旋的消息越来越少,许久以后,他眼皮轻轻阖动,脑海里的那张拼图终于完整。 他倏然站起身,望向挂于墙上的地图,提剑一划,一条弯弯的细痕出现在地图上,痕迹起于永歌,终于中原,如一轮弯月划过人间。 然后他的灰剑刺出,穿过这轮弯月的中点,印在墙上。 地图寸寸碎裂。 灰已准备了数月,只为寻求一个机会,永远消失的机会。 如今机会在前,他想借势而起,他想借机而隐,他想此地全然变作一滩浑水。 浑水摸鱼,只有浑水才能摸到想要的鱼。 灰提起案上摆着的笔,在空白纸页上书写着,转瞬间墨迹已成,灰却不停,手中长毫连连挥动,于许多白纸上留下同样的痕迹。 这些纸上都是同一个图案。 灰写完,仔细将它们都折成纸卷,塞进小竹筒里。 灰站起身,熄了油灯,稍一助跑冲向墙壁,双脚在墙上轻轻连踏,身体便直跃而起,顺着甬道回到了之前的房间,他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把食物洒落在地,散发出独特的味道。 “啾啾。” 清脆的鸣叫声传来,一只小小的黑雀穿过破旧的窗纸飞了进来,落在地上啄食着。 紧接着,又是一只同样的黑雀扑棱着翅膀飞进,没过多久,一只只黑雀陆陆续续来到了这座不起眼的小屋内,争抢散落在地的食物。待吃完后,小雀们就都站在地上一动不动,也没有新的小雀再飞进来。 灰把小雀拿在手里,小竹筒侧面有个极小的卡扣,将其靠近小雀爪边,一碰就牢牢扣住了,带着竹筒的小雀们飞出窗外,飞向四面八方,瞬息间便没了踪影。 漩涡已起,只是还不够猛烈。 他,即是搅局之人。 一条条同样的消息,传遍这张繁杂的消息网每个角落,内容如一。 那意义难明的图案看似很复杂,实际上只代表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张!倚!山! ...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五章 剑 待应觉扛着变成了战利品的山獠回到杂货店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店内油灯点了好几盏,亮堂堂的一片。 应觉推开门,环视一圈,张老头不在大堂,小厮陈非坐在前台边咬着笔头边看店,他其实挺好奇平日里小厮都在干啥,他每次回家进门,都会看见小厮呆呆地守在大堂雷打不动,难道不无聊吗。 奇怪的想法在脑中转了转,没说出来,应觉将山獠放在地板上,开口问道:“老头子呢?” “出去了。”小厮放下笔,停顿了一息,这才答道。 “都这么晚了还出门,难不成是去李叔家了?”应觉眉头微皱,小声嘀咕着,“估计又去喝酒了,李叔真是个好人,要是换我,被老头子这样坑一笔,还想喝酒?不一顿饱揍都难解心头之气。” 李叔...应觉想起了白天被气走的五大三粗的汉子,其实李叔和张老头关系很好,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本地猎人,就住在隔壁,自张老头开店起便是熟客了,只是每次来这卖东西时总要吵上一架,且每次吵不过,但李叔对应觉却是极好,若打到什么稀奇山珍都会叫上他。 “可惜,认识了张老头这么一个损友。”应觉不禁感叹道。 话音未落,就闻“吱呀”一声轻响,一阵夜风袭进屋内,应觉吓了一跳,转过身去,只见张老头大步迈过门槛,手里拿了个什么东西,狐疑地望过来:“你在嘀咕什么呢?” “没,什么也没说。”应觉连忙道,眼尖的他瞧见张老头手中的事物,白白的信笺样的东西,顿时问道,“老头子,你手里是什么?” “自己看。”张老头一甩手,信笺旋转着飞了过来,应觉伸手接住,却是一张对折的纸,将其摊开,扫了一眼,内容挺多,但应觉用一句话就能概括:离平商会雇佣他当商队护卫。 “护卫?这东西哪来的?”应觉疑道。 “我刚去了离平商会一趟,见一见老朋友,给你寻了这份差事。”张老头收回手,掸了掸袖。 “你不是一直不准我去干这个吗?”应觉语气里满是诧异,“而且不等我回家就去商会,就不怕我今天没猎到这头山獠?” 应觉着实被这张简简单单的纸惊到了,他以前也生过几次这念头,但每次都被张老头给骂消了,难道今天自己没注意,太阳是打西边出来的? “我现在也不允许——但你李叔说你既已及冠,就应当自己做主,我想想也有道理,要谢就谢你李叔吧。”张老头神色平静,淡笑道,“至于山獠,我对你这点信心还是有,毕竟是我教的。” “李叔真是好人。”应觉再次由衷地赞叹,“想不到老头子你为老不尊又混得这么差,竟还有如此体面的朋友,都混进离平商会了。” “又欠揍?”闻言,张老头差点没控制住表情,右手下意识摊成了巴掌,“我为老不尊?想当年偌大一个中原江湖,谁人不识我?当时若能和我做上朋友,那可是顶天的荣耀。” 听此言语,应觉脸上露出佩服的神色——他一直都很佩服张老头能面不改色编胡话的本领,编得煞有其事,且从不接受他的任何质疑和反驳,对此,应觉还真拿张老头没办法。 张老头倒是对应觉这表情很是受用,当然,是因为他看不见应觉脑中转过的念头。 应觉忍不住又举起那墨字白纸,瞧了又瞧。 在惊讶过后,余下的只有压抑不住的兴奋之意。 离平商会,似乎是一个挺大的商会啊。 应觉特眼馋镇里经常能见到的商队护卫们,尤其是那群中原大商会的,一个个走路都昂首挺胸的,底气十足,他们说中原那边到处都是繁华的大城,城墙若山障半道行车马,名楼豪宴一掷千金,烟花柳巷风韵十足,虽一听就像在吹牛,可应觉还是向往得很呐。 张老头越过发呆的应觉,走到山獠的尸体边,蹲下身来,伸手缓缓抚过纯黑色的光滑皮毛,轻声赞道:“皮毛完整,无外在伤痕,质地可称极品,真不愧是黑色闪电,这小子临走前可算为店里做出了一点贡献。” “看来只能让老李剥皮了,得买一壶好酒带上,不然他不情愿就亏大了...” 张老头单手提起山獠脖颈,自言自语,边往后堂走去。 “对了。”应觉忽地回过神来,问道,“商队何时出发?” 张老头没有回头,神情依旧平淡,瞳中却闪着异样的光。 “明日午时。” ... 天光未起,夜色渐消。 应觉起了个大早,洗漱过后,照常来到后院。 杂货店后院是一片草坪,此时,应觉正立于草坪之中,手中提着一把剑。 一把锈剑。 剑柄用粗糙的白布缠了几圈,剑锷造型方正古朴,一道青锋自其间笔直穿出,却无逼人之势——因为青锋之上已布满斑驳的锈迹,看上去破旧无比,只在剑身中央隐约可见两个古篆。 剑名:清河。 应觉握剑,一步前踏,原本放松的右手发力,一记简单的直刺击了出去,速度却极快。 “嚓!”一声透木的轻响,锈迹斑斑的剑身穿过早已千疮百孔的假人,一个深洞顿时出现在假人木制的左胸处,院中木屑纷飞。 应觉抽回剑,剑身毫无损伤,连锈迹都没有半分变化。 自应觉拿得动它起,他就开始用这把剑练习,那时它就是这个样子,这么多年过去,它仍旧是这个样子,丝毫不变。 “以你目前的实力,若想横行江湖还是远远不够啊。”张老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院门口,眼神飘向天空,满脸怀缅之色,“想当年我单人独剑在江湖闯荡的时候,如不平则鸣,遇事皆一剑斩之,随心所欲...” “停,停,”应觉急忙打断道,“这套说辞你说五遍了,我耳朵都听出了茧,下次换一套吧。” “哎,实话往往不教人信。”张老头摇头叹息。 闻言,应觉收剑入鞘,双手抱胸,斜着眼望过去,说道,“你一直说你打遍江湖无敌手,但每回镇里来了说书人我都跑去听了,他们嘴里每十年决出的十大高手,前三、四个十年里都没出现过你的名字。” “我又没参加过那劳什子论剑会,自然没有我张倚山的大名。”张老头冷哼一声,道,“那排名能作数,却也不能太作数,真才实学者多,可沽名钓誉之辈也不少。” 闻言,应觉撇了撇嘴,摊手道,“论剑会排名都不算数,你说的才算数吗?照你这么说,我的梦想就是当那个天下第一,傲视群雄,傲视的不是群雄应是那萝卜青菜是吧?你向来只说自己当年多么多么厉害,却从来拿不出证明,这要教我如何相信。” 张老头在院中慢慢踱步,眼神从空中飘往地面,飘到了地坪上矮小而笔直的碧草上,轻声道,“有多大的梦想就得付出多大的代价,我当年已领教过了,之所以从不曾说,只是因为你心中的江湖很好,不想你承担太多。” “这些你以后足以慢慢体会,今日,我教你最后一剑。”张老头双指并拢作剑,随意一划,自己和应觉之间的地坪上,顿时出现一道剑痕,剑痕处绿草全无,露出光秃秃的地面。 “江湖中谁人没做过那天下第一的美梦?我也做过,二十多年前的那届论剑会我差点就参加了,若拼得一个天下第一的名头,再行走江湖,岂不快哉?可近些年来的论剑会比起书上记载很多年前的那些巅峰之战豪气干云,已经大大变味了,论剑会初期就是一个武林中人切磋武艺的盛会,几乎人人都带有一颗虔诚向武之心,不问他物,而再看现在的论剑盛会,名还好,江湖闯荡谁不为名,但在权与利的倾轧下,多少武林豪杰为虎作伥,失去了本心,这种大势,我有心阻挡却无此巨力,江湖看似欣欣向荣实则日渐衰弱。” “这一剑,我曾凭借它,在中原近半数宗师的围杀下突出重围,这些人不要脸地自称为宗师,不过是走狗而已,”张老头冷笑一声,接着朝向应觉,大声道,“这一剑,叫做意气。我感不平,那便斩去一切不平,我觉不公,那便杀尽所有不公,意在胸中鸣,我自当无敌!” 这个在应觉眼中没有任何架子为老不尊的糟老头子,此刻须发皆张,意气风发,他双指再次挥过,看起来和上一次毫无分别,然那道露出光秃秃地面的剑痕处,却变成了一道深邃的沟壑,幽黑不见底,两端延伸到了后屋和院墙。 “可能你现在理解不了这最后一剑,也听不懂我说的话,当你踏上江湖后,总有一天会明白的。你学去了我毕生所学,甚至还有我也不会的各家所长,成为那论剑会的天下第一绝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张老头表情如一,语气平淡,“但等到那天你就会明白,这个名头真不算什么。” 说罢,张老头进了屋子,余下一道淡淡的话语。 “跟我来,我有东西要给你。” 应觉低头望着脚下那道剑意凛然的沟壑,沉默。 “离平商会、中原、论剑会、天下第一、意气...多么广阔的江湖...”应觉蓦然转身,看向那个他亲手制作、即将寿终正寝的练剑假人。 他一步前踏,右手握住剑柄,一道寒光破空啸过。 院中一声巨响。 木人瞬间化作木屑漫天爆散。 ... “你都要走了,院里木屑就不用你清扫了。”张老头听见响声,头也不回地道。 应觉愣了愣,说道:“哦。” 又要麻烦陈非了。应觉心中悄悄说了句抱歉。 张老头领着应觉到了侧屋,侧屋从后堂进,是张老头存放东西的地方,算得上一个小仓库。张老头点起一盏灯,屋内无窗,只有大堂一半大,一排排货架堆满了各种物品,张老头走到挂着各式简单服装的墙边,取下一件普通式样的白色长衫,再拿过其他衣物,一股脑扔给了应觉,说道:“把你身上那件破衣给换了,别出去给我丢人。” 应觉跑到一边,拉下帘子,换下平日里一直穿的那套粗布衣裤。他身材不高不矮,别人看起来甚至有些消瘦,但脱下衣服却可以看见结实的肌肉线条。一件件衣物套上,他随意的扎起凌乱的长发,铜镜中的自己面貌清秀,眉眼分明,如一个平凡的年轻小生。 “总算有点人样了。”张老头瞥了一眼换完衣出来的应觉,难得没有嘲讽,“随我过来。” 张老头走向屋中角落,蹲下翻了翻,从货架底层翻出了个脏兮兮的小盒子。他站起来面对应觉,双手捧着盒子,神情严肃。 “什么东西?”应觉见状,不禁问道。 张老头缓缓揭开盒盖,里面静静地躺着半块佩饰。 佩饰呈半圆,材质似木似石,之所以称之为半块,是因其表面有无数繁杂纹路汇成一个图案,却在将要到达另一个半圆时豁然截断,看上去突兀无比。 “此物,便是我一直向你隐瞒的东西。”张老头盯着应觉,眼神异常明亮,“虽然你从未说过,但我知道你心里还是在意身世的。当年我捡到你的时候,这块玉佩就在你的襁褓中,我曾经打听过,它的来历很不一般,这意味着你的出身也非同小可,但我不能告诉你,你须以后自己找到答案,今日你即将远游,我便将此物交于你手。” “切记,藏好它,待你真正有能力不惧万难时,方可去探寻。” 应觉望着那半块佩饰,情绪复杂,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不在意,既有张老头这个长辈亲人,身世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半晌,他揉揉眼睛,郑重点头,伸手在盒中拾起佩饰,本以为是石制的佩饰入手间却有种质暖如玉之感。拿起细看后才发现,玉佩横截面有不少孔洞,一根红绳弯弯绕绕穿过其一个小孔,两端相遇环起一个结。 应觉把它戴在颈间,将玉佩放进里衣领口,贴身藏起。 “没事了。”张老头恢复了往日那副懒散模样,挥了挥手,“你走吧,提前一点去,免得你什么也不懂,还要浪费人家动身的时间教你。” “嗯。”应觉轻轻点头。 儿大将远游,不知何时归。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六章 初阳与说书人 天蒙蒙亮,东方几抹晨光泛出。 应觉一身白衫,腰挎长剑,背上还斜挂了个不大不小的粗布包袱,行在暗暗的天光中,身后既无送行,也无告别,就如同他往常一般,仿佛只是出门在镇里逛一逛,不久便回。他沿着古旧的青石街道缓缓行走,路上并无人影,本就不太起眼的杂货店渐渐在视野里消失,应觉走向镇中心,那几条宽阔长街均是被各商会占据,他在街头四顾望了望,选定一条街往里走去,走了没几步,他抬起头。 到了。他想。 即使以他较浅薄的见识也听说过离平之名,在并不是那么繁华的西南地区,最大的商会便是有“平地初阳”之称的离平商会,创立不过二十年,总部位于有中原最南城之称的离平城,辐射整个中原西南端与永歌森林交界地区。它在这儿的分会也要比其他商会要气派得多——青砖黑瓦檐角飞扬,一左一右两具石狮威武坐镇,两扇朱门朝内大开,现出前院里来往的商人们。 如今旺季临近,生意人们确实都动起来了。 “嗯...直接去后院...”应觉念着纸上的内容,绕着院墙走到另一端,后院大门通货,一条可过车马的大道直通院内,应觉往里走去,天仍未大亮,地坪宽敞的后院中此刻却很是拥挤,杂役们正将成堆的货物放进箱子里,然后把箱子整齐地摆在车架上,一副热火朝天的样子。 应觉穿过挤满马车与货箱的偌大院子,大堂后门处一左一右两个站得笔直的护卫已注意到这个陌生的面孔,看到他走近,其中一人前移一步,伸手拦在应觉前方,喝到:“来者何人?” 应觉从怀里掏出那张信纸,回答道:“我是新来的护卫。” 两个护卫并没有去接过信纸,而是上下打量着应觉,很普通的白色长衫,一副少年人模样,腰间挂着灰布包裹的长鞘,只露出一个剑柄。 “我们已经听说此事了,跟我来。”左边护卫说完,转身率先走入门内。 很顺利。 应觉抑制住四处乱看的想法,淡定地跟上去,大堂内空空的,唯有角落一方木桌旁立着两道人影,其中一道极为魁梧的身影很是显眼,他听到动静,往这望了一眼,旋即大步走来,只见这人身着寻常开衫,手臂肌肉暴起,寸长短发如密集钢针树立,一双虎目炯炯有神,满脸的络腮胡更显粗犷之意。 “你就是应觉?” 这位大胡子护卫走至身前,沉声问道,眼神威严而凌厉。 眼前这道魁梧身影虽伫立不动,应觉所感却大不相同,他只觉有一股磅礴气势自其周身压了过来,如覆过山林的黑云,缓慢而不可阻挡。应觉呼吸一窒,在审视的目光下不禁背脊挺直,衣衫无风自动,仿佛有某种东西逐渐溢出,与这股气势对抗着,他昂首直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不止的大胡子护卫,大声回道:“我就是应觉。” 大胡子护卫凝视数息,忽地神情一松,发出豪迈的大笑,那股气势也消失不见。 “很不错,不愧是...的传人。” 他话语间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姓罗,是离平商会的护卫队长,你可以叫我罗叔。” 应觉闻言,呼了口气,点了点头道:“是,罗叔。” 看样子这位实力强劲的护卫头头就是张老头口中的“老朋友”了吧。 和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也不知罗叔是怎样跟那老不正经交流的...应觉甩甩头,将奇怪的画面赶出脑海,注意力放在当前,只见罗叔作思索状,在大堂内来回踱了几步,忽然说道:“既然你有如此实力,那就不必如寻常护卫那般颇受约束,你可以自由行动,并作为一张底牌存在,必要时我会为你单独安排任务。” “不过在此之前,有些话,我必须和身为新人的你说。”罗叔神情不变,语气稍稍严肃了些。 “何为护卫?身具守护保卫之职者,即为护卫。只要我们还在,便不允许商队不受任何损失及伤害,这是干这一行最基本的规矩。至于其他细致而繁琐的行规,一时半会也讲不清楚,你就尽量别给队伍添乱,在路上慢慢学习吧。” “嗯。”应觉重重点头,沉声道,“记下了。” “不错。”见状,罗叔满意地摸摸胡子,回到大堂一角的桌边,摆手示意应觉过去,“离动身尚久,我先给你讲下商队这趟跑货的行程。” 应觉“哦”了一声,靠过去,方才桌旁除了罗叔还有一个身影,穿着护卫统一的制服,面相看起来挺年轻,似乎比应觉也大不了几岁,正靠着墙闭目养神。应觉稍稍扫了一眼,目光没有过多逗留,便转向了桌子上,只见桌上摊着一张地图,纸张有几分老旧,其上绘画的路线地形却颇为精细,还有许多他勉强能看懂的标注。 罗叔手指轻敲那地图上那一片茫茫森林的边缘,比划道:“仔细看,这儿是我们商队的位置,出发后,首先经过阳崇县。”说着,罗叔手指一划,指向地图上离此地不远的一个小点,然后顺着一条细线划过去,“再沿着这条路前进。” 罗叔的手指顺着地图上弯弯扭扭的线条越划越远,最终达到地图的南端一个较大的黑点处,“最终到达离平城,途中再无落脚点。” 应觉听着,心里暗自有些吃惊:后段路线竟然这么远?以前听张老头和李叔闲谈时讲过,一般商队走货的路线都很是复杂,七扭八绕的,像现在从永歌到离平城不仅会过阳崇县,还会绕路经过其他几个大县,最终到达离平城,才可以将收获最大化,以商人重利的品性,如此路线着实有些奇怪。 “看样子你对我们有些了解。”罗叔瞥了应觉一眼,似看出了他心中的疑惑,“之前几次走货确实经过了一路上数个县镇,并且逗留了几天,不过路线是商会上层决定的,我们护卫只需尽职保护商队安全,不用操心这个。” 说罢,罗叔看向那靠墙的护卫,说道:“小张,你来带着他,我放心。” 听到声音,那人才睁开眼,脸上浮起淡淡的笑,但随之眼角却出现深深的皱纹,长发端端正正扎成发髻,鬓角一片霜白,配上这张青年模样的脸,显得极为突兀。 他望向应觉,笑着打招呼:“幸会。”声音平淡温和,与一旁罗叔粗犷豪迈的嗓音差别极大,他指了指自己,微微眯起眼,眼角眉边的纹路连成一片,“张晓风,我虚长你几岁,若是不嫌弃,称我一声兄就好。” “张兄。”应觉抱拳行礼,抬起的手却被按下。 “既然加入了我们,就是自家人了,不必那么客气。”张晓风轻轻按下应觉的手,微微一笑,转头又看向罗叔,“罗教头,他就交给我吧,临近出发,还有很多事等你安排呢。” 这位两鬓霜白的年轻人语气不变,似乎与谁说话都是这样,眼神温润如一。 罗叔点头,看了看门外天色,叮嘱应觉一番有事不懂问小张后,便出了大堂,这时,已有不少护卫陆陆续续聚集到大堂内,应觉不由打量起来,他们都身着护卫服,或坐或立,对新来的他并无太多好奇,即便出发在即,脸上也不见急躁和匆促,全然一副安静的样子。 张晓风迈步,与应觉并肩站着。 “我们离平商会为平南道商会之首,多年打造的口碑极好,原因有很多方面,但最大一点便是我们首重己方商队的安全,无论是本商会还是联盟商会,离平一直秉宁缺毋滥之原则招徕护卫,我们这支商队的护卫一共仅不到半百之数,战力却至少抵得上其他商会两百护卫...”张晓风说到这里,笑了笑,“当然,我是指平南道的其他商会。” “罗教头是本家人,这近五十人皆是他亲自选定并经其训导,实力如何不说,心性都至少有你眼前这十数人同般水平,”张晓风轻声说,“实力很重要,可往往不是最重要的。” “实力往往不是最重要的...”应觉细细咀嚼着这句话,“很有道理。” “是有道理,不过要看情况。”张晓风轻笑道,“在江湖中,实力又往往是最重要的。” “真绕。”应觉嘟囔了句,话锋一转,“但你和他们不像。” “什么不像?”张晓风略一歪头。 “方才罗叔离开时,护卫们看向他的眼神都很尊敬,甚至敬畏,”应觉目光移过他霜白的鬓角,眼角的细纹,最终停留在他的眼底,“而你,虽看起来与其有几分相似,但...不一样。” 静谧如水的眼底多了一丝异色,“你观察的还挺细致。他们是罗教头手底下出来的,自然有畏,但我本不是商会的人,我会在这,只是因为某个承诺。”张晓风顿了顿,没有再说下去,应觉也没有傻到去刨根问底别人家的私事,他的好奇心并不重,应觉更关心的是眼前的问题。 “张兄,我有个疑问。”见到张晓风点头示意后,才认真说道,“刚刚你提起后我才知道这里竟有四五十护卫,我听说书人说过那些无比繁华的中原大城,我们平南道与之相比只称得上贫瘠,可即使那边巨商一般走货的防卫也不过如此,难道我们这次走货规模很大吗?或者说,风险很大?需要你口中相当于寻常两百人实力的护卫保护?” “这就是我方才说过的,平南道的平地初阳能在十几年内快速崛起的根本原因了。”张晓风说着,不禁慨叹一声,“其他商会的手段比起离平商会并不弱,本钱也差不到哪里去,为何偏偏让离平独占鳌头?十多年前,离平商会不过是一枚刚成立没多久的小角色,从那时起他们的规矩就是在能力范围内,不允许合作盟友受到任何无妄之损,行商走货时,即使货物并不贵重,他们也会派遣大大超过原定数量的护卫。” “这样不是会很亏?”应觉插话道。 “没错,但以商会本家的实力亏得起,罗家啊,可不是什么白手起家的善与之辈。在其他商会看来此举极不明智,可在不那么太平的平南道,在流寇劫匪眼中,一支支离平商队全是难啃的骨头,费力不讨好,都不肯咬得牙齿断裂满嘴是血后只吃到点肉末,所以凡是离平商会的队伍,都极少被劫,如果离平和另外一个寻常商会摆在你面前,而价钱相同,你会选择与谁合作?答案不言而喻,此乃小亏换大赚啊,信誉累积起来后,与离平商会合作的人越来越多,商会的路也越来越宽,至今足以直通中原,而小亏早已盈满。” “平地初阳冉冉升起,其势终不可挡,本家掌事人眼光之长远再无人敢小觑,佩服,佩服啊!”张晓风语气抑扬顿挫起来,不住摇头叹息着,神情中感慨与向往交织,甚至还有些许讲叙故事的得意,此刻的他,与常驻小镇最大的酒肆里那位喜欢摇头晃脑的半百说书人竟十分神似。 那位头发花白的说书人曾说他去过许多地方,巍城市井名山大泽数不胜数,归根此地后,要把前半辈子的经历全放故事里讲出来,不过没人相信。 应觉倒是有点儿信,说书人用那种特有的抑扬顿挫的语气说书时,总是眯起眼,脑袋也随着话语一仰一倾,时不时还配合剧情摇头摆手,捶胸顿足,看得众人大乐不已,待一个段落结尾,说书人拉出一个长音久久不散,掌声中说书人垂首表情似在回味,只有应觉才隐隐看到,说书人眼底流淌着光。 得行多少路途,遂知天方地圆。得踏多少山河,才揽清风明月。 又得怀多少丘壑,方能将沉沉古井与滔滔河江皆化为淡然话语讲与世人。 所以应觉一直觉得,像这样真正的说书人,一定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比家里那个一看就没读过什么书的老头子学问高得没边了,即使比起镇里学塾的先生来也丝毫不差。 小时候老头子也把他送到私塾里过,顽劣的他带着其他小孩经常把已至中年的先生气得和张老头一样吹胡子瞪眼的,知识是不记得一星半点,但尚留存在应觉脑海的画面中,先生讲学时的神情与气质,和年过半百的说书人,和眼下不到而立的年轻护卫极为相像。 “喂,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突然一只手掌在应觉眼前晃了晃,把神游的他晃了回来,“你在想什么呢?” 应觉回过神来,脸露歉意,连声说道:“在听,在听呢。” 说着,应觉嘴角微弯,“我在想,若是你去当一个说书人,肯定比护卫有前途多了。” “还别说,我真有此想法。”张晓风出奇地应和了应觉的玩笑话,“待所有事一了,我就去找个山灵水秀民风淳朴的地方安身,当个说书人过日子。” 应觉诧异,见得年轻人认真的表情,不禁说道,“你这看破红尘的语气怎那么像古稀老人了,实在你比我大不了几岁。” “了却身前事,非一日之功。”张晓风说了句拗口的话,见应觉欲再问,恢复温和表情的年轻人笑着做了个停下的手势,然后指了指门外边,说道,“要出发了。”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七章 少年心 天光渐起,一辆辆车驶进院内,待杂役装好货物,再陆续驶出,车队一眼都望不到头。 张晓风话音落后没多久,外头就传来一声吆喝:“整队喽!” 只见罗叔虎步迈入大堂内,大声招呼道:“赶紧了,准备出发!” “是!”整齐的回答声传来,此时从外头又走进来一人,他穿着商人模样的短袍,身材矮胖,脸上堆满了和气的笑容,边迈着步子边向这边拱手说道:“罗教头,各位护卫兄弟,这次又要仰仗你们了。” 护卫们纷纷回礼,罗叔也拱手回礼道:“职责所在,刘管事客气了。” “跑完这趟货大家就都可以休息一阵子了。”刘管事抹了抹额头上淌下的汗滴,目光扫过大堂内,却瞟到了一旁的应觉,“这位小兄弟很是面生啊。” “我是新来的护卫,名叫应觉。”见提到自己,应觉抱拳行礼,回答。 “能加入护卫队的都是有本事的人。”刘管事笑眯眯地道,眼睛几乎成了一条缝,“我是这次商队的管事,刘林顿,这趟货物也得靠应小兄弟出一份力了。” “自当尽力。”应觉认真答道。 刘管事也没多说,迈着小碎步就离开了,只剩下罗叔还在有条不紊地安排各个护卫的工作,不多时,人事俱备。 二十余辆马车在路上排成一线,将队伍拉得老长,行人避让在道路两边,目送商队车马远去。 车队沿小镇不算宽敞的青石道一字前行,从这个距无垠永歌最近的村镇出发,一路缓慢穿过整个永歌外围地区,出了这块儿后,车队的阵型也开始变化,一字长蛇慢慢收拢,成几排并行。 车队最前方几骑探路的快马奔驰而去,近半数护卫都作斥候岗哨单人单骑分散至远处,很快便不见了踪影,剩下护卫一人各守一车,其中就包括应觉这只刚踏入江湖的菜鸟。 应觉所在的马车位处车队中间,车上除了货箱,仅他和车夫二人而已。 车队晃晃悠悠地前进,待车队尾驶入永歌外的原野,速度才渐渐提了起来,荒原路阔,此刻应觉坐在车轱辘架上才有半点风驰电掣的感觉,当然,屁股蛋也时不时被路上坎坷震得生疼。 马蹄踏在土路上发出密集的声响,尘土扬起老高,直往人脸上扑,应觉抹了把脸,不由得往车内挪了挪,让货物挡住风沙。 “进原野这段路沙尘多,过一会就好了。”车夫似察觉到身后动静,突然开口说道,声音中带着些许稚嫩。 应觉愣了愣,抬头向前望去,才发现车夫身材很是单薄,甚至称得上瘦小,还戴着一顶与身材不符的大帽子。这时他正放下一只紧握缰绳的手,侧身回头望过来,袖口一抹额角的汗,露出一张极为年少的面孔。 “你...多大了?”应觉忍不住问道。 “我再过半月就满十五了。”少年车夫回答着,仿佛感受到应觉目光里的意味,又道,“别看我年纪小,我跟着商队走货可是差不多有整整五年了,不过近几次才开始单独驾驶一辆马车。” “所以他们才会把我安排在车队中间啊。” “照这样子说的话,你被安排到和我在一辆车上,而且我之前也从未见过你,所以你是新人吧?” 少年车夫嘴边浮现一丝笑意,阳光在他脸颊打下帽檐的阴影。 “我的确今天才加入商队,”应觉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小几岁的少年,不禁板起脸,一本正经地道,“不过虽是新人,但其实我可是个高手,差不多有...”应觉抬起手在身前平举着,左右看了看,然后盯上了道旁不远的一株大树,比划道,“有那么高吧,只不过罗叔认为我该隐藏起来,这才被安排和你一起。” “再吹,牛就要飞到天上去了。”少年满脸不信,毫不留情地揭穿道,“我也算见过不少高手,他们可不会像你这么多话。” “小孩子说话太直白会没朋友的。”应觉忍俊不禁,伸手推了下少年的大帽子,不想少年回头说话没坐太稳,又被他这么一推,少年车夫一时间身体往前一栽,帽子也朝前面掉了下去,少年见状,面露惊慌之色,连忙俯身要去抓,帽子却突然止住了下坠之势,少年愣了愣,拿回帽子戴在头上,才发现是一粗布包裹的长形物品挑住了它。 少年转头一看,坐在他后面的应觉单手握着剑柄,摆回了腰间。 “谢,谢谢。”少年有些结巴地说着,小声反驳道,“而且我才不是小孩子。” 应觉出奇地没有回应,想了想,自己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在干嘛呢?他脑海里浮现起张老头那张气急败坏的脸,那时候自己应该天天都在惹事吧? 事实上,自己确实已经长大了,这么多年感觉一晃眼就过去,张老头也真的老了。 时间就如这马车轱辘,转啊转不停歇。 拿回帽子的少年车夫专心致志地驾驶马车,使其与队伍保持一致,应觉看着前方少年车夫瘦小的背影,紧抓马绳的手骨节发白,粗布衣衫背后早已被汗浸湿,这种常年累月驾车的辛苦,比起自己练剑也丝毫不差吧?或许要不了多久,少年就会长成青年,就能独当一面。 才刚出永歌应觉就感慨连连,已换上护卫制服的青年心里暗骂,呸,呸,不吉利,我可是要去中原闯荡江湖的绝世剑客,感慨也是在成了那天下第一之后。暗骂并自夸了几句后,应觉用力摇头,把这些杂乱念头从脑中甩出去,静下心来面对前路。 道旁林子渐少,入眼却不是一马平川,而是各样矮山丘陵,杂草乱树,看起来甚是荒凉。 路是很宽的土路,路上满是深深的马蹄车辙印,明显是许多商队常年累月地来回经过踏出的路,根本谈不上平整,坐在车上常有颠簸,并不是很舒适,而前方的少年车夫分明已适应了这种情况,只是头上的大帽子总是随着颠簸就往一边歪去,又被他扶正。 “你这帽子也忒大了些。”在少年车夫又一次伸手扶起帽子后,应觉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听到身后年轻护卫的声音,少年侧过身坐在车架上,手里马绳不松,语气自豪地说道,“这是我爹的帽子,在我第一次单独驾驶马车时送给我的,他说这是男人的象征,我已经长大了。” 少年车夫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应觉也想和这样一个纯净的少年聊天,“你好像很喜欢你做的事。” “当然喜欢。”少年使劲点头,大了一号的帽子往前掉了下来,遮住了半张脸,少年习以为常地单手撑起帽檐,继续说道,“我爹就靠这个养活了我们一家人,现在我也能靠这个养活自己了,以后肯定也能养活一家人。” “不过...”少年笃定地说着,却忽然语气犹疑起来,眼睛瞟向了应觉腰间。 “怎么了?”应觉察觉到少年的异样,柔声问道。 少年欲言又止,犹豫半晌,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其实,我还喜欢那些故事...小时候我晚上好动睡不着,我娘就给我讲故事,虽然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故事,但我很喜欢听,天天缠着娘给我讲,我想象过那些故事里的人,他们...他们听起来就是你这样子的,个个悬刀佩剑,身怀绝技闯荡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又可以认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一同出生入死快意恩仇...” 少年眼中满是憧憬向往之色,可又突然黯淡下来,“可是故事里的世界太遥远了,反正和我没关系。” “这种事情可说不准。”应觉把腰间的剑摘下横放在膝上,手抚了抚剑鞘上缠绕的粗布,少年的目光里透出羡艳之色,“你说他们像我一样...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到处调皮捣蛋,整天想的都是如何气别人,到现在才踏上了闯荡江湖的第一步,就是加入商队,但你都已经闯荡好几年,见识到那么多东西了,可比我领先得多。” “我又不会武功。”少年低声道,“我爹不会,我娘也不会。” “不会就不会,你年纪还小,怕什么。”应觉双眼眯起半分,顶着刺眼的光望向初升太阳下的青山,语气似乎漫不经心,“我小时候很不听话,我...爹把我送到镇里的学塾,别的小孩听先生讲学的时候,我就盯着窗外院子里大槐树的枝桠随风摇来晃去,经常一盯就是一个时辰,先生每次都气得要打我手板心,可每次都舍不得打,后来我就干脆趁先生不注意溜到街上闲逛,不知怎的就进了酒肆,里面吵吵嚷嚷,声音最大的却是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说书人,我听着听着,就被吸引住了。” “他恰好在说一个少年执剑初闯江湖的故事,当时我就想,若这故事里的人是我的话,那该多好啊,可是听完了故事,我还是要回学塾,先生虽不舍打我,但若是让家里那老头子知道了这事,那还不得挨上一顿饱揍,要是我会故事里那些人的武功,老头子打我的时候,我就可以轻易闪过所有攻击,顶多让他碰一碰衣角,然后一下子蹬着墙飘上屋顶,老头子就站地坪上看傻了眼,从此再也不敢打我。”说到这里,应觉想着那场景,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少年听得入神,见应觉笑了一阵子后,久久不言,不禁问道:“那后来呢?你是怎么...”少年指了指握在应觉手里的剑。 应觉望向虽身体半转过来认真听其说话,手里却始终紧握缰绳,还下意识地随车队节奏轻摆的少年车夫,答非所问:“老是被逮到后,有一次先生单独找到了我。” 还记得在学塾院子里老高老高的大槐树下,一个穿着儒衫的中年男人站得笔直,对面是仅比树旁简陋石桌高上一点点的应觉,往常应已怒气冲天的先生这次非但没有作势要打,神情还十分平静,应觉被这反常的阵仗有点吓到了,怯怯懦懦不敢出声,先生弯下身子,蹲成和应觉一样高,揉了揉应觉的脑袋,带着微微的笑认真说了一番话,大体不太记得了,但最后一句话仍然清清楚楚,他说:“我知道,你的心不在这儿,可若有什么特别想的事,带着你的心远远游走了,你就得付出十分甚至十二分的汗水朝它的方向努力,去找到它啊。” 应觉缓缓讲述着,最后拍了拍少年车夫的肩膀,同样微微一笑,说道:“现在我把这句话赠给你。” 少年的眼睛又明亮了几许,似乎是想到了梦里自己提剑踏云的飘逸风姿,“这么说我也有机会变成像你一样,像故事里一样的人喽?” “会有的。” “嗯嗯,我知道,那些人都被称为侠...” 少年的心在风中飘荡着远去。 应觉耳畔是少年雀跃的声音,脑海中却不由窜出那天回家后的场景,张老头手持一根鸡毛掸子就要抽过来,应觉却不闪不避,硬生生受了几下,带着哭腔大声地说出了先生对自己说的话,还有自己心里的话,张老头愣了很久,应觉就这样站着一动不动,眼神倔强,终于张老头轻声叹气,放下了鸡毛掸子。 之后,应觉仍然去学塾,也去听说书,但再没翘过课。 再之后,应觉每天就多了个练剑的项目。 ... 旅途中时间过得飞快,夕阳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西方落下。 回头已望不到那片村镇,只剩连绵的山还在遥遥地立着,现在地势还算平坦,难有连成一片的树木。 “扎营!” “扎营!” 一个个声音由远及近,在晦暗的空中扩散开来。 车队慢慢围成了一个圈,杂役伙计一个个忙着生火扎帐篷,那个开心了一路的小少年已经喂马去了,应觉无聊,就举着个火把在营地里溜达着。 车子围在外圈,帐篷围在里圈,就组成了一个简易营地,马统一由车夫兼马夫们栓在营地一方照顾好,在帐篷围着的中心,就是生的火堆和聚集在此的伙夫们,随着缕缕炊烟盘旋上升,汤锅的香味也在营地中弥漫着,伙夫人手一个大汤勺在架起的锅中搅拌,或舀上一点尝尝味道。 “可以开饭了!”不知道是谁一声高呼,人群瞬间“哗啦”一下全围在一起,把十余个烧汤的大锅围了个水泄不通,挤都挤不进去,应觉一看,这还了得?连忙把火把一扔,就加入了抢食大队中,顺手抄到一只大碗就往人堆里挤,循着奇特的步伐,脚下轻踏,两下就晃过了前边的人,极快地朝里面推进。 “赶紧的!”应觉大喝,手一伸,一大勺浓汤就倾泻而下,落入碗中,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应觉单手护住,躬身往后挤。 护卫就是护卫,和常人还是不一样的,待应觉满头大汗地从人群中出来,那些护卫们已经聚在一边稀里呼噜地喝了起来,一个身材颀长的青年护卫一手捧个碗,一手抓着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馒头走过来,笑道:“第一天的感受如何?” “蛮不错的。”应觉接过张晓风递给他的馒头,回答道,然后蘸汤咬了一大口。 “看你样子也挺适应的。”张晓风也是一样的吃法,边嚼边说道,“只要你耐得住路途的枯燥,到达大城后想如何放松便如何放松。” “那敢情好,张兄,到时候可要带我见见世面。”应觉笑道。 “嘿嘿,没问题,保证见大世面。”张晓风一向平和正经的脸上此刻露出一个不那么正经的笑容,看得应觉一阵尴尬,随意扯了几句,就连忙说再去拿个馒头,张晓风眼神又恢复平静儒雅,应觉顿感自己现在已经见到世面了。 离平商会家底殷实,早饭午饭因需赶路,一般都是靠干粮应付应付,而扎营之后的晚饭,肉汤加大馒头也好,大锅饭也好,对于在路途上颠簸的商队众人来说,伙食都算得上不错,就应觉刚拿的馒头,也比寻常早点铺子里售卖的更大,份量更足,吃了俩就有了饱胀之感,此时罗叔已经安排完晚上的守夜,待整饬完,守后半夜的护卫就去休息了,岗哨也已围绕着营地分散隐藏了起来,而其他守前半夜的护卫包括应觉则守在营地之内。 应觉找到白天呆的那辆车,靠在车边,夜晚的风吹得衣衫不停飘动,一股凉意直上心头,应觉忍不住身体一抖,裹紧了衣服。 营地里慢慢变得无比安静,唯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不知名鸟啼,深沉的夜笼罩大地,稠密的云挡住了月,只从缝隙中透出几点星光。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应觉感觉有人在拍他肩膀,转头一看,却是个白天见过但没什么印象的护卫,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 “子时了,换班。”那护卫道。 “哦。”应觉应了声,往营地中走去,那护卫就靠在应觉之前站的地方,继续守夜。 天黑风急,万籁俱寂。 应觉钻入了帐篷,倒头就睡着了。 漫长的夜似乎只是一眨眼,应觉神清气爽地先开帘布走出帐篷,天色尚暗,远方天际泛起一点鱼肚白。 大伙大都还没起来,只有护卫们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待晨曦的微光淡淡地洒满了整个营地,才有一个个人影从帐篷中钻出来,伸个懒腰就该干嘛干嘛去了,围成一圈的车队又回到了昨天的几排并行,带走了帐篷,唯有营地火堆的余烬证明他们曾来过。 少年手牵着绳坐在车上,应觉在他身边站着,享受清晨的凉风。 “又是平淡的一天啊。”应觉伸展双臂,看向沿路飞速后退却一成不变的景色,不由感叹道。 “平淡才好。”少年目光平视前方,口中出声,“我最希望的就是这种平淡能保持下去,它代表着和平安宁,是实实在在的感觉。” “说的也是,意外这种东西,还是不要出现为好。”应觉闻言点点头,说道。 “嗯。”少年应了声,专心致志驾驶着马车。 应觉将缠着灰布的剑鞘取下,双手横握平举在身前,手臂却纹丝不动,少年投过来的目光带有一丝疑惑,他也不去理会,就只这样笔直地站着。 马车速度始终如一,风却越来越大了,应觉忽然抬头望了望天,身后衣摆猎猎狂舞,只见天空中已不知何时布满灰色的云团,它们翻滚着,遮挡住了日光。 “这算不算意外?”应觉自言自语,甩了甩有些酸痛的手,矮身走进车里,少年车夫也往后坐退了些,勉强躲到了篷顶下。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八章 雨中来客 “小二,上一壶酒!” “好嘞!”小二答应着,麻利地端过一小壶酒给杯满上,然后一起送来放上桌。 山村的气候反复无常,早先时分太阳尚在青山之上,明亮的很,可现在才刚到午时,却突然下起来绵绵细雨,落在酒肆搭建的棚顶上不停发出“噼啪”的声响。 酒也是这儿山村独有的“溪泉酿”,因当地人取水于山中潺潺谷溪,或是猎人寻到的幽僻清泉,才得了这个唬人的名字,也算不上什么名贵酒,不过喝起来倒是有种爽口的清冽之感,余味十足。 棚下有张桌子只坐了一个客人。这位客人穿着普通式样的灰白色长衫,头上戴着一顶斗笠,薄纱自斗笠边缘垂下,令人看不清他的面容。周围人声鼎沸,客人若无所觉,他静静端起刚满上的酒杯,嘴唇轻啜,微眯的双眼似乎一直看着空旷迷蒙的街道。 但实际上,闲言碎语皆入其耳。 ... “这该死的天气。”一名商人模样的人骂骂咧咧,掸了掸自己精致的衣衫,躲进了棚下。 “哈哈,一点小雨你还怕淋坏了衣裳啊?”这是一位独坐的猎人,他拍拍旁边座椅,笑道,“正好来喝点。” “淋湿了总归不好。”商人答道,看样子他明显认得这坦臂露胸的粗豪汉子,“你还有如此闲情逸致,一个人在这独饮。” “没办法,就这么点爱好了。”猎人说着,给商人倒了一杯。 商人毫不客气地坐下,端起杯子一口干尽,随口说道:“看你兴致颇高,难不成今儿个又有好东西要出手?” “哪能呢。”粗豪汉子摇摇头,“这场雨一来,不论大小,今天山里寻迹的猎人就别想有收获了,不过这种天气我们都习以为常,布了地洞夹子就只能回来喝点小酒,权当休息了。” “那你还这么高兴?” “生活不愁,有酒有肉,咋不高兴?” “有道理。来,喝酒喝酒。”商人一脸深以为然,举起了杯子。 ... “这雨暂时是不会停了,道路泥泞,不宜走货行商。”一人蹲在棚下路边,叹道,他本来打算今日便离开,望着天空只得打消了念头。 “离平商队昨日可是动身了的,这点放个盆接水都嫌慢的小雨,人家都不放在眼里。”旁边一人嘲讽道。 “那是大商会,我这样的小商人可不能比。”那人回道。 酒肆棚下此时聚集了不少人,那些幽怨望着天空的避雨客几乎都是外地的商人,本地人早已习惯这鬼天气,也向来不在意这种小雨,他们大多是趁午时偷个闲,喝点小酒解馋,更有甚者酒也不喝,就只是纯粹见这人多过来凑凑热闹。 棚下一角两人对坐,一人粗布圆领开衫,慢慢饮杯,另一人身上淋湿了些,脸上却有些青肿意味。 前一人放下杯,看着对面那人,说道:“你媳妇还是这么凶啊。” “这婆娘,什么时候才能懂点事。”那人说着,手缓缓靠近自己的脸,只碰了下,顿时就痛得呲牙咧嘴。 “你不是一直说要教训教训她吗,怎么还不开始?”开衫汉子揶揄笑道。 “我是心疼她。”那人瞪了瞪眼,努力作出个愤怒的表情,可在那一块青一块肿的脸上怎么看怎么搞笑。 “好了好了不说你了。”开衫汉子憋住笑,转移了话题,“今儿个离平商队走了,我们短时间内就看不到杂货店那小子喽。” “怎么?”脸上青肿的汉子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 “你还不知道吗?他加入了离平商队的护卫,昨日老李和我闲聊告诉我的。”开衫汉子眼中现出一抹担忧之色,“就那小子三脚猫的两下子,怎当得了护卫,可别出了事情。” “放心,祸害遗千年,他不会有事的。”脸上青肿的汉子说道,脑海里浮现应觉四处翻墙揭瓦偷鸡摸狗的身影,“也亏张老头身体好,不然肯定会被他气出病来。” “张老头对应觉是真好。”另一人也附和道,“应觉不是张老头的养子吗,据说是二十年前在雪地里捡的...那时候张老头也已中年,膝下无子,估计是视应觉为亲生的了。” “别看那小子平时总是气张老头,可内里孝顺的很呐...记得有次张老头染了风寒,那小子单独打理了好几天店子,没出半点差错,生意甚至比平常还好上几分。” “那可不,小子平日里讨嫌,可也瞧着机灵,将来定会有出息,张老头辛苦把他拉扯大值了。” “是啊...” ... 不知过了多久,那灰白色长衫的客人也不再独坐,桌旁几人正大肆交谈着。突然,客人将杯中余酒一饮而尽,在桌上拍下一块碎银,然后起身直直走入水雾弥漫的长街,身影转瞬不见,周围几人惊讶于此人的豪气,小二愣了愣,连忙把银子和剩下一壶酒拾去。 客人步于雨中,似漫无目的地乱走。不过盏茶光景,他停下脚步目光上移,招牌上大大的三个字“杂货店”映入眼帘,客人没有动作,只静静站在街对面的檐角下,眼神漠然。 一会儿,对面店里走出一人,是一穿着麻布衣服的寻常老头儿,老头儿嘴里念念叨叨,沿着街边慢慢远去,直到完全消失在视野里,客人才扶了扶斗笠,走进杂货店的大门,偌大的正屋中除了一排排宽大的老木货架外就剩个一脸木讷的小厮,小厮站在前台,咬着笔杆眉头紧锁,好像并不关心店里的情况。 客人无声笑了笑,颇具闲情逸致地赏起两边的货物来。 进门左手边一排货架摆的是各种皮毛,客人靠近了看,摆首位的是一张深黑色的皮毛,折叠起来看不出是什么野兽,色泽偏亮,客人摸了上去,顺手捏了捏,这张皮入手柔软且韧,毛极细极密,毫无干枯燥裂之感,瞬间客人就想到好几个用途,制成裘衣不说,在中原加以包装绝对能卖出天价,更费事一点,可制成贴身皮衣或皮甲,落在有心人眼里价格只高不低。 客人一溜望过去,这一排既有常见的狐皮狼皮等,也有他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动物皮毛,但质地均为上上乘,这还是在此地,若放到中原,便是万中无一之良品。 客人啧啧称奇,迈到第二排跟前,以他见之,这排应是山野奇兽之属身上除皮毛外的值钱物,最前的位置上很是讲究地摆放了一个不知材质的木盒,通体黝黑,布满一圈圈不完整的年轮,盒盖为打开状,正中却是呈着一颗硕大的牙齿,约摸有两手掌长,模样普普通通,齿身甚至有些许裂纹,除却那大得夸张的尺寸外,实在不像个珍奇物件,别说寻常人,就连客人如此见识,若不是感受到这破烂牙齿隐隐散发出的古老意味,都会将其以等闲物视之。 在盒中齿之后,是一根干枯的禽鸟爪子,此物客人倒是认得,一行文字不禁在脑中浮现:大山深处有异鸟名雷,羽甲覆面,声若雷震,翼爪极坚,性戾而喜猎活物,长栖云木之巅,人烟难至。这是先前在据点那本手记上记载的一段话,已死的白经营此地十余年,许多志怪传说也被其写了进去,包括与这鲜有人知的雷鸟有关的几个传闻。 最早的传闻在一甲子前,来源于一本地摊上淘买到的破书,里边多是胡编乱造的志怪故事,但其中一篇则有几分根据,这篇故事由一位本地猎人口述,其子孙代笔而成,是这位猎人的亲身经历。客人只扫了几眼,仍记得大半,大致内容为猎人早晨进山追逐猎物时突逢大雾,迷失了方向,雾散已不知身处何方,只得在古林极深处艰难生存,某天日光和煦,忽闻云巅有雷鸣响,猎人抬头四望,再响之时,见一禽鸟自参天巨木顶端飞出,喙含天雷,翼展蔽穹,叹曰:神禽也。 故事到此结束,至于飞禽之后如何,猎人又怎么活着走出大山,文中只字未提,听起来很像末流神怪小说里的桥段,但身为主人公的猎人,与代笔的后辈,他们的名字皆确有其人,虽无更多证据,不过作为传闻足够了。 之后便是近些年来,陆续传来有人在林子深处见到雷鸟的奇闻,而眼前这根爪子皮肉已干枯开裂,透出里头的白色骨质,爪尖极长,同骨一般色泽惨白,与手记里描写的一段话完全相符,但通篇不曾提到有人猎杀过这种禽类。 所以这段话应该单独拎出来,它的撰写者,与雷鸟的猎杀者,或许就是此店的主人。客人如是猜测。 此地的白确实博学广知,就是读书读傻了,竟然领人来追杀我。想到这,客人嗤笑一声。 不过如此奇珍,只摆放在第二位,也无木盒装载,不知那枚破旧牙齿究竟是何物,能排在它的前面。客人不解,却也不深思,只一一细看过去,之后各物皆是些犬牙犄角硬羽利爪之流,虽然也挺稀奇,但见过前边两物后,这点东西已不大瞧得上眼了。 这排转完,客人目光瞟向第三排,入眼的是一截漆黑的木块,然后是一朵白花,插在满水的小瓶里,接着都是些稀松平常的山植草木,客人也看不出什么门道,只当自己眼拙,不过虽如此,客人丝毫不急躁,只慢慢欣赏完所有商品,才暗暗感叹。 怪不得这杂货店开在如此偏僻的地方,原来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啊。 至于右手边三排就无物可看了,货品均明码标价,都是中原那边很常见,这里比较稀缺的东西,不算贵,左右两边类似于一边进货一边出货,进货量应该尚可,出货量却肯定不大,毕竟左三排货架上的东西,鲜有人识,也不是谁都能买得起。 这时,客人扶了扶斗笠,直直往大堂中央走去。 “嗯?”小厮仿佛才察觉到有人靠近,他略微抬头,望着这位来者不善的客人,问道:“请问客官何事?” “我找老板。” “老板不在,客官若想买什么问我也可以。”小厮回答。 “我知道老板不在。”客人嘴角微微牵起。 “那...”小厮疑惑。 “那我就找麻烦吧。”话音刚落,一道灰色劲风掠过小厮耳畔,只吹动几缕头发。 “客官你是头回来此吧,为何要找我们麻烦?”小厮偏着头,仍是疑惑地道。 “不要再装模作样了,灰。”客人缓缓收回打空的拳头,一言道出,对面小厮的眼神顿时变得无比阴鸷,死死盯着这位戴斗笠的不速之客,声音却仍然木讷。 “你,是谁?” “你应该听过我的代号。”客人笑了笑,收回的拳头随意摆在腰侧,轻描淡写地说道,“白七。” 普普通通的两个字,小厮却仿佛听到了某个禁忌,脸色惊变,失声道,“你是那个灰?你怎么...” “啪!”话音戛然而止,小厮手中的硬毫笔不知何时挥出,敲在了白七闪电般袭来的一拳上,小厮瘦削的身体借力轻盈跃起,翻到长桌之外,可还尚未待他喘息,灰色身影却已先到,同时到来的是凶狠的一肘,小厮仓促间只能手臂往下格挡,一股巨力直接将他击得飞起,随即白七沉肩,猛地靠出。 预料中的实感没有传来,白七感觉像靠在了空处,同时身体两处传来痛感,小厮双拳挥出,借力飞速后掠,即刻间便脱出了这招的范围。 白七一招攻势已尽,停在了原地,揉了揉被击中的地方,小厮见状,也停下动作,冷笑道:“传闻中的那人,也不过如此。”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陈非是吧?”白七置若罔闻,只用拉家常一般的语气笑问道,“听说你潜伏在这里好几年了,瞒得住张倚山?” 小厮沉下脸,伸手从腰后摘下一根尺长硬毫,正是他平日写字用的那支短锋小锥,小厮脚下轻踏,身形大动,以笔作剑在身前一道横斩,白七侧身退避,小厮握笔再进,轻盈的笔身在空中极速划出一道道暗光,左右交叉若网般密集,临近白七那衫灰衣时却总是差那么一点点,恰到好处地被其避开。 “你这以笔作兵的手法有点像中原的那人啊,你不会就是模仿他的吧。”白七身形交错,衣衫飘荡,还有余力点评小厮的招式,“不过形似三分,并无神意,比他差远了。” “没想到传闻中最强的灰不仅名不副实,还比那些个长舌婆娘都要啰嗦。”小厮嘴里反击着,手上动作一变,以传统姿势三指轻捻光秃秃的笔杆,小厮此刻神情肃然,一笔点下,仿佛在他身前铺开了一张无形的纸。 “这招还像点样子。”白七急退一步,闪过攻击,低头看着自己袖口一点墨意渐渐扩散,评价道。 小厮不停,一笔接一笔毫无章法随意下戳,空气荡起涟漪,白七身影却明显比先前快上几分,只见一袭灰衫穿行在一圈圈涟漪的交汇处,白七右手两指并拢,每墨意临身之际便轻轻划出,那支秃毛笔被格住无功而返,又再复点下,短短几息间,小厮就已挥笔数十次,可白七全身上下除了袖口外,再无半点墨迹。 “勉强有那人其神之一二,对你来说算不错了,但也仅仅如此而已。”白七表情有些腻味,似厌倦了这样无聊的打斗,“还有什么压箱底的招式都一并使出来吧。” “大言不惭。”小厮挥笔动作仍在继续,嘴上冷冷道,心里却暗暗发苦,知道自己多半要落败了。眼前这人自己虽没见过,但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了一大堆,那位灰实力高强冷漠无情杀人不眨眼,在他看来消息自然有不符实际之处,可当这样一个灰站在面前,要收拾自己还是绰绰有余。 现在他活命的唯一机会,就是尽力拖延时间,拖延到这间房屋的主人发现店里的异常。 “没招了吗?那我可就要动手了。”白七不耐烦道。 此言一出,小厮下意识瞥向白七,却见其并拢双指作势伸出,竟隐隐溅出刺眼的锋芒,小厮不禁动作慢了下来,瞬间回神后还没来得及懊悔,却发现白七并没有趁此机会进攻,而是发起了呆。 白七呆立原地,心里默念:差不多了。 小厮一步狠狠踏出,右手握笔倏然前刺,一撮染墨的毫毛恍惚间如剑尖般锋利,带起空气的狂啸。 “唰!” 一往无前的笔尖却突兀地停下了。 两根手指夹住它,不得寸进,小厮仿佛能看到那薄纱下嘴角嘲讽的弧度。 小厮呼吸一窒,他失神短短刹那,白七又是一记凶狠的膝顶实打实撞在了他的胸口,速度远超之前,这次小厮整个身体都往后飞去,“砰”地砸在墙上,小厮喉头鲜血上涌,眼前发黑,无力地躺倒下来。 这一切的反转只发生在电光石火间。 “咔嚓。”一声轻响,硬毫笔被折断成两截。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九章 冰冷之网 白七双指微动,便将硬毫笔折成了两半,手一扬,两截断笔被其凌空甩出,“嗤嗤”两声钉入小厮身侧墙里。 他缓缓走近,居高临下俯视小厮。 小厮躺倒在地,正对纱下白七的眼神——白七看着他,就像看一个死物,冷漠而平淡。 “我很感谢你,你的消息来得正是时候。”白七说着诚恳的话,语气毫无波澜。 “你拿到了我的消息?”小厮一惊,脱口而出。 “白已经死了。”白七淡淡地道。 白七答非所问,但此时此景,小厮清楚话中意味。白七口中的白,指的是负责永歌地区的白,白死了,那么消息自然落到了杀死他的白七手里。 白骨死了。 小厮咳出一口血,这个消息有些出乎意料,却又合乎情理,毕竟眼前的这个人...不能以常理论之,他刚才展现出来的实力,杀死实力并不算强的白骨绰绰有余。 小厮想不到,白骨被这个戴斗笠的灰衫客人秒杀。 小厮、死去的白、死去的很多灰,都是“骨”,这群人擅长隐藏、转换身份、捕捉消息,是这张繁杂大网的一个个节点,点点相连即成线,线线相交,组成一张疏而不透的蛛网。而组织内有一股有别于他们的力量,称为“鬼”,负责用武力解决消息以外的问题,鬼的数量远小于骨,他们就是游荡于蛛网之上的嗜血蜘蛛,捕杀陷入网中的猎物。 二者合一,即为“鬼骨”。 组织内至高无上的六位黑,就有四位为骨,二位为鬼,势作两端,分庭抗礼,同时他们又领导着白与灰,甚至能在朝廷的打压下暗暗发展,不见明显颓势。 而摧枯拉朽击败自己的这个人...他既是鬼,也是骨。 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件事情的话,这个人已经披上了白袍,成为了自己远远不及的存在——白鬼,以及白骨。 白七俯视地上的灰骨,淡淡道:“接下来就轮到你了。” 说罢,白七右手再度上扬。 还未落下,便听见门口传来一声炸雷般的大吼。 “小陈!” 听得此声,白七毫不犹疑地身形急转,然而一个算不得魁梧,却气势巍然如山的身影转瞬即达,白七反应极快,一步斜斜踏出,与已至身前久闻其名的张倚山错身而过,交错刹那,张老头轻轻挥拳,在场其余两人耳边甚至传来暴雷鸣响,这一拳有如挟裹风雷,砸穿了空气,砸向那个来店里捣乱的家伙。 白七无从考虑,袖口滑下一道剑柄,才来得及握住抬起,拳已撞至身前,“铛”一声巨响,拳剑相撞之处一股气浪如圈扩散,白七手里的灰剑嗡鸣不止,剑身反弹而回撞在胸口,白七喉头一热,一口血喷出,整个身体若断线风筝般下落,所幸白七与张老头短兵相接之时错过身形,两人位置已对调,白七空中强行扭身,顺势往大门口飘去,落地一个翻滚就突入茫茫雨幕中,只余下一道声音。 “不愧是张倚山,他日再会!” 张老头脚下一踏,紧随其后疾冲而出,跨出大门略一张望,只见右侧的转角一个灰影消逝,张老头再次追去,但白七速度极快,他仅仅只能看到远处模糊的轮廓,无法拉近半点距离。 杂货店内。 小厮强忍着伤痛睁大眼睛,看到张老头追出门,他颤抖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食指蘸上鲜血,就直接迅速潦草地写道: 叛逃灰欲杀我! 区区六个字,似要耗尽他全部精神。 这是他最后的手段,也是组织成员面对死局的唯一手段。白已死,连接这个节点的线就断了,他只能用紧急方法将消息直接传入组织内部,这张纸的去向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白七不可能截得到它。 小厮面色苍白,用最后的力气将纸折成了一团往角落扔去,纸团就地一滚,滚进了货架底下,直待小厮已看不到那纸团,他终于松一口气,晕了过去。 当他意识再次清醒时,身体已没有那么痛了。 后背触感温暖绵软,小厮睁开眼,看到的是站在床边的张老头。小厮挣扎一下,作势起身,张老头连忙制止道:“别动,刚才大夫给你上了药。” “那个人呢。”小厮稍一动就感觉头一阵昏,只得重新躺倒在床上,低声问道。 “没逮到,他轻功很好。”张老头说道,再追下去就算可以追上,也会耗去太多时间,小厮岌岌可危,等不起。 “他认识你?”张老头接着问道。 “不认识,就是来找麻烦的。”小厮答道。 “那会是谁呢?”张老头皱着眉头喃喃,然后看向小厮说道,“你好生休息,我出去下,问问是否有人知道这人的来历。” 小厮点点头,闭上眼睛。张老头说完,给小厮掖上被子,转身掀开门帘走出了里屋,转身的那一刻,张老头脸上的愁容已全然不见,神情肃穆。 几年前,张老头自邻村回来。那日下着瓢泼大雨,张老头举着把破旧的大伞,骂骂咧咧行于村头时,却看到路边有一身形单薄的小少年跪坐在地,摆的摊上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少年浑身湿透,身体颤抖,任谁见了都会有一丝恻隐之心。 但张老头没有。 他低头望过去,只感觉少年与这雨,这天,这地,这村,格格不入。 旁人看不出差别,他可以,因为他曾是张倚山。 最终张老头还是将少年带回了杂货店,并让少年做了名小厮,在店里打杂,似不知少年底细——或许就是为了今时。 小厮是灰骨,张老头早知道,但小厮一直只知张老头其名为张倚山,却不知张老头就是那个张倚山。 而现在,小厮能知道,只是因为张老头想让小厮知道,想借小厮之口让世人知道。 于是许多年过后,世人终于再次知道他的存在。 那个打伤小厮的不速之客张老头不识,但想必也是闻风而来的贪婪疯狗之一。 他要做的,就是宰狗。 “咔。”张老头捏拳,一声轻响。 ... 白七戴着斗笠,披着灰衫,行在雨中。 被一拳击出的内伤经过调息,只压下了激荡的气血,止不住胸口的隐隐作痛,但白七心情还挺不错,破天荒地哼起了小曲儿,走路时身体也随着节奏晃荡起来,他顺着青石道晃悠,又回到了之前独酌的酒肆,白七没有寻桌坐下,而是打了两斤溪泉酿,一股脑儿装进葫芦里边走边喝。 多惬意。 现在灰应已传出消息了吧? 白七想着,取下斗笠边缘的薄纱,露出一张俊秀的脸庞,他嘴里哼着不知名小曲,时不时取出葫芦灌上一口,脸上笑意盎然,眼瞳深处却始终淡漠。 若不是还有利用的价值,那般抬手即可打杀的货色,何须他如此磨磨蹭蹭浪费口水。 放在以前,这等灰,白七瞧都不会瞧一眼。 白七这个词对他来说既是代号,也是名字,抚养他长大的是一位白,当年在白骨里排行第七,于是他便有了这个简单好记的名字。 你说鬼骨已朽,大厦将倾。 你说武力是实力之本,但一个人的实力并不只有武力,它是多方面的,包括谋略、人脉、钱财,甚至运道。 可你既然知道,那你区区一个白之七,怎敢与在你之上的白对着干?怎敢违抗那六位黑的意志?怎敢...背叛鬼骨? 白七眼神极冷,似蕴着冰。 我与你不同。 我只是个灰,但我远远强于你,也远远强于那群将和鬼骨一同腐朽的白。 让我来告诉你,当武力靠不住的时候,该如何做。 你在九泉之下...好好看着。 张倚山杳无音讯二十年,却似乎比离去之时更上一层楼,而不是人们以为的“境界破碎,躲躲藏藏”,方才那一拳,让白七明白了何为至强的实力。 也让他确认了,撒网的人,足以将漩涡里的鱼一捕而尽。 因为张倚山,是用剑的。 白七一边行走,一边四处瞧着。街边酒肆茶楼等地方人头攒动,吵吵嚷嚷,人气十足,更别说各商会的据点了,为几文钱争得面红耳赤恨不得动手的都大有人在。 很热闹啊。 白七晃悠而过,灌了口酒。 过几天应该会更热闹吧? ... 不大的湖边有座简约的小亭。 湖虽小,却有个雅致大气的名字,唤作“神思”。此名来源已不可考,只不知哪里的传言说假湖之名象可使思维畅通、才思奇敏,信不信再论,但确确实实历年来儒者学士们都已习惯于在此思索章文题藻,曾有大儒泛舟湖上静思究学,后立言道:“意授于思,言授于意,文溢泉涌,有如神助。” 这座小亭子倒是没有名字,如它外貌那般简陋而朴实,青石砌成的亭柱分立四方,规正亭盖上今已铺起一层碧色苔痕,虽其历经数百年风雨,但因建造之初人们尽心尽力,再加上府内人的代代修缮,至今仍屹立不倒。 此时,古意盎然的八角石檐下有位须发皆白的儒衫老者,他昂首望着湖面,束髻悬佩,负手而立。 亭中有方石桌,其上放了一张棋盘,一个年轻士子正在从末子开始,倒数一粒粒分别捻回两个竹编棋篓里,复杂棋局步步捻完,丝毫不差,当最后一枚黑棋落入篓中,儒衫老者转过身来,年轻士子盖上篓盖,恭敬道:“赵师。” 被称作赵师的老者前迈一步,望着这个自己最得意的学生,道:“你对我这半载以来的安排,可否有怨念?” 年轻士子摇头。 “是没有,还是不敢?”老者又道。 “实无怨也。”衣着朴素的年轻士子说道,“先生知我,对我的安排自然是最好的安排,我无需多虑。” 老者不置可否,他拢了拢衣衫下摆,坐在年轻士子对面的石凳上,掀开篓盖拿起五粒黑子,捻子敲下,分别落在了四角的星和正中央,接着说道:“对于你们几人,你怎么看?” 年轻士子自然知道老者说的是哪几人,他稍作思考,便指着一角的棋子答道:“大师兄陈卓,学成极高,知识极富,不过人稍有刻板固执了些,同他下棋一般,擅用定式,变通不足。” “二师兄颜涑,比大师兄更加固执,或者说坚定,想走自己的道路,以前便是特立独行,如今已外出求学数年,尚无音讯,不知近况。” “师妹张紫衣,心性单纯,机敏过人,只需有人领路,她便能畅通无阻。” “至于小师弟...”说到这,年轻士子笑了笑,似乎是想到了那个上蹿下跳的年幼身影,“灵性二字,足以谓之。” 四星指完,年轻士子有僭越嫌疑地若长辈语气给每人点评了几句,停住了话语,儒衫老者静静等待,但并没有下文。 “你忘记了还有一人。”老者开口道。 年轻士子手指移向正中的天元位,拾起那枚普普通通的黑棋,放入手心,“我本如何,自在心间。至于旁人怎看我...与我何干?” 老者不置可否,沉吟片刻,说道,“明日我将带队前往一个地方,算是游学,我希望这次你也去。” “莫敢不从。”年轻士子站起身,作揖。 ... 夜已深。 四周一片寂然,无人的大堂里却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吱吱。”一只脏兮兮的老鼠不知从哪窜了出来,静立在大堂中,它灵活地转动着脑袋,还时不时嗅下鼻子。 突然,老鼠又一动,往角落里窜去,钻入了货架底下。 紧接着,它又钻了出来,嘴里还衔着一团白色的纸,四肢一摆,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黑暗的土洞里,老鼠衔着白纸飞快地移动着,团团污泥溅出,把白纸都染成了浊色。 不知过了多久,老鼠钻出了土洞,到了个破旧的小房子内,没有一丝光亮。 小房子内没有任何家具,只有角落中放了个破盘子,老鼠爬过去,把嘴里衔着的纸团放下,转身又窜入土洞中。 黑暗中,一只手落下,拿起了纸团。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章 黑雪 杂乱的马蹄声、车轮压过路面的“骨碌”声、隐隐传来的话语声,在辽阔荒凉的原野大道上汇成一片。 “离平城我可是去过好多次了,那叫一个阔气,光说城墙,就差不多有...”少年车夫驾着车,脑袋四处张望晃了一周,似没找到合适的描述物,想了想道,“有永歌森林里那种最高的树...叫什么来着...” “云梯。”应觉笑道。 “对对,就是云梯树。”少年车夫点头道,“有那般高呢。” “说起来,我还从没去过大城呢,像永歌、阳崇县这些小地方都是没有城墙的。”应觉坐在少年身旁,望着前方奔驰的车队,说道,“等这趟走货到终点,我要好好游览一番。” “我听那些大人们说,离平城虽繁华,但远远比不上中原的大城,我想象不出那是如何个光景。在我看来,离平城已经是顶好的地方了,若以后赚了很多很多银子,我一定要在离平城买一座小宅院。”少年车夫稚嫩却已生出不少老茧的小手握着缰绳,语气中充满向往地道。 “中原啊。”应觉仰头望去,细雨过后天空更加蔚蓝,美丽而遥不可及,就像那相隔此地不知多少里的中原大地,他慨叹一声,问道,“离平商会似乎有向中原通商,你没有去过吗?” 少年摇摇头,说道:“中原太遥远了,我没去过,我爹也没去过。但...应觉,你肯定会去的。” 说到“应觉”二字时,少年停顿了下。 因为少年一开始对他的称呼太客气了,应觉怎么听怎么不自在,他在家都是直接喊老头子的,所以他让少年不必那么拘谨,直呼名字便可,但显然少年还不适应。 “看之后吧,毕竟我现在是护卫,要跟着商队走。”应觉说道。 到时候跑完货跟罗叔提一下,他应该会同意,说不定...这小少年也有机会。 应觉正想着,却听到一阵急雨般的马蹄声由小变大,应觉转头,只见一匹枣红色大马奔至车旁,马背上的人轻拉缰绳,骏马慢下步子,与车头平齐。 “没打扰到你们吧?”一道温和清朗的声音传来。 “怎么会。”应觉摆摆手,讶道,“不过张兄,你怎么过来了?” “前边车队无事发生,我不用一直盯着。”这位鬓角霜白的年轻人端坐马上,温润气质不减,轻轻笑道。 “哦对,忘了你也可以自由行动。”应觉这才反应过来。 “会骑马吗?”张晓风扬了扬手中缰绳,问道。 “会。”应觉点点头,好奇问道,“有什么事吗?” “先跟我来吧。”张晓风拍了拍身后马背,说道。 应觉回头看了看少年,少年也正望过来,咧嘴大笑。他站起身,足尖轻点,身形如一片轻羽飞起落下,稳稳地坐在马背上。 同时,张晓风再一拉绳,速度骤降,很快二人就从车队中段落到了末尾。 “这是去哪?”应觉不禁问道。 “去拿你的马。” “我?”应觉诧异道,“我也有马?” “看。”张晓风示意道,应觉望过去,只见有一辆空货的马车前,除却拉车的马外,还有三四匹骏马整齐跟在旁边,数根马绳皆握在车夫手中。 “一般只有作为斥候岗哨的护卫才会配马,但总有例外。”张晓风笑道,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应觉,“去挑一匹吧,直接跟车夫讲就行。” 张晓风驱马与车平齐,应觉轻轻跃至车上,一眼就相中了最左侧的一匹——那是一匹矫健壮实的漂亮大马,它通体纯白,无半点杂色,而马蹄上方有着一圈漆黑,如身处白昼却踏入夜中,极为惊艳。 它在马群中也相当不安分,时不时昂首四望,或埋头想加速迈步,使得车夫总要用力控制缰绳,将它拉回来。 “就它了。”应觉一指,车夫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这匹马好看是好看,但太顽劣了,光是牵住它便很费力气。车夫选出那根最左侧的缰绳,交给应觉,接着大喝一声: “黑雪!” “嘶!”那匹白马一声长鸣,甩甩头,蹄子一踏,竟就要往前窜走,脱离掌控。 应觉感受到手中缰绳的拉扯,轻轻一笑,靴底敲在马车边缘,身形于空中飞掠,转瞬间就追上了名为黑雪的骏马,落在其背上。 黑雪感觉脊背一重,顿时扬起前蹄,嘶鸣一声,使劲乱蹦,想把背上那人甩下去,应觉双腿稳稳当当地夹紧马腹,不为所动,同时手掌轻轻拍在马脖颈侧面,也不见如何发力,黑雪却顿时安静下来,低垂着头,老老实实地迈动蹄子,缓步前进。 “眼光和手段都挺不错。”张晓风驱马过来,赞道,“在平南道,这匹黑雪算得上难得一见的良驹了。” 应觉听出了张晓风话中含意,不禁道:“难道这匹马归我了?它不是属于商队的吗?” “商会赠马,何等大气。”张晓风拍了拍胯下枣红色大马,笑着答道,“和普通护卫相比,我们这样的人会有一点小小的优待,当然,肩上的责任会更大。” 闻言,应觉低头瞧去,那洁白的鬃毛随风乱飘,黑雪正昂起头,努力地往后张望着。 张老头一定想不到,我有了一匹比说书人故事中还棒的马。 “别看了,以后有的是时间。”张晓风说着,大笑一声,策马疾驰而去,“跟上来!” 眼看张晓风身形渐远,应觉嘴角上扬,双腿一夹,大喝道: “驾!” “嘶!”黑雪昂首兴奋地高声嘶鸣,撒开蹄子一阵狂奔,应觉低伏着身,两边景色飞快倒退,狂风扑面,发尾和衣摆猎猎乱舞,仅不到十息,车队便被远远甩到了后面。 张晓风的身影仍在不远,应觉再次加速,马蹄声如鼓点密集奏响,黑雪每一次腾跃,距离就拉近一分,再十息,两骑终于并行,身后车队已不见踪影。 “喂!”应觉侧过头,风中大喊道,“我们这么乱跑会不会挨骂!万一罗叔生气了!” “放心。”张晓风声音并不大,应觉却能听清楚,“罗教头把你交给我,便不会再过问了。” “那我该作甚啊!”应觉喊道。 张晓风轻轻一笑,头上发髻在如此狂风中竟依旧整齐,“当然是...” 话音未落,只见张晓风自马背上纵身一跃,凌空一掌,若鱼凫击水。 应觉大惊,仓促间一掌抬出,与其对上,却发现并未有多少力道,他疑惑地仰视平稳地站回马背上,要高他一半的张晓风,喊道:“你干什么!” “先打个招呼。”张晓风笑了笑,朗声道,“接下来你可要认真了。” 应觉闻言,顿时心神一凝,一股气息流过四肢百骸,眼前瞬间清明无比,只见那枣红色大马贴近过来,两骑相距仅两尺不到,而张晓风靴底如同粘在因狂奔而起伏不定的马背上纹丝不动,他左手握拳,右手成掌,自上而下袭来,应觉两臂一抬,交替架住拳掌,其中蕴含的气劲却推得应觉一阵摇晃,差点坠出马背。 这样不行,他居高临下,我太吃亏。 应觉心念如电光闪过,双臂外翻,两手探出,如当初应对山獠那般欲捉住其双腕,同时双腿再盘起,往下一撑,整个人直接立起。 然张晓风可远不是山獠能比,他双手相错,提前截在应觉进攻之途,接着翻腕成爪,就要反捉应觉,而应觉力道将尽,眼看就要落入下风,但见他一抖袖,空气仿佛震荡开来,张晓风双手如撞上某种无形之物,不得再进,一时间,张晓风收回手,两人相隔三尺,当面而对。 而他们脚下,是疾驰的骏马。 不消言语,张晓风攻势再起,而应觉同样一手捏拳,一手作掌,正面迎上。 方寸之间,两人交替对了数十招。 “内气深厚,底子打得很好。”张晓风对招之时,还游刃有余地评价道。 而应觉哪里还有回话的心思,此时他已无暇他顾,张晓风每一拳、每一掌,所蕴力道与气劲都沉如巨石,却又迅如清风,应觉几乎花尽所有心神才能勉强捕捉,然而每挡下一招,他只觉自己双手如受重击,只能靠所谓“深厚内气”勉力支撑。 更何况,两人还不是站在平地上,应觉还要费力地保持平衡。 反观张晓风,神色平静温和,一拳一掌仿佛随手挥出毫不费力。 恍惚间,应觉竟有种面对张老头的感觉。 从小到大,不论是初学武时练拳练掌,或是之后的练剑,对练的时候,张老头就如这般,可以轻而易举地接下他所有攻击。 应觉呼了口气,一滴汗水自额头滑落,被对撞的气劲砸碎不见。他一拳击出,和之前相比,已变得轻飘飘的,没多少力量了。 张晓风掌心轻轻抵住这一拳,轻声道,“可以了。” 话音一起,天地间似乎变了,狂风更烈,从四面八方袭来,却又在来临身之际如龙卷旋转,将二人二马卷在其中,黑雪与枣红色大马不知发生了什么,惊叫一声,迈动的蹄子逐渐放缓,停了下来。 应觉坐回马背上,惊疑不定地看着四周异象,沉默片刻,说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比罗叔强...很多。” “观气法么。”张晓风笑了笑,不置可否,“的确家学渊源...” 说着,张晓风驱马调头。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一章 路不平 所谓观气法,其实是对这一类观察气机法门的统称。 应觉所习观气法为张老头传授,全称为“三道睛明衍气”,运气入瞳,使目亮眼明,且可观见习武之人身体逸散的气机,以此判断对方实力强弱。 一般情况下,观气不会有太大的偏差,除非对方有隐藏气机的法门,可以干扰判断,当然,这种观察与干扰要看双方对观气法门与隐气法门的掌握程度,以及法门本身的级别。 而此类法门,可不是随处可见的地摊货,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学会的。拿这门“三道睛明衍气”来说,应觉当初修习,光是到入门,能观察到普通人的气机时,都花了一年时间,在他看来,这门观气法的复杂程度与修炼难度仅次于作为“武之基石”的内功心法。 最开始加入离平商队时,应觉用观气法大致观察过将来的同僚们,张晓风的实力并不突出,和其他普通护卫差不多一个层次,只是他的容貌与气质,总给人一种特别的观感。而方才张晓风稍一出手,应觉便感到了不对劲,再次运气入眼,只见张晓风周身气机如狂风缭绕,那股磅礴的气息有若实质,压得他喘不过气。 应觉仍说不准这名温文尔雅的年轻护卫有多强,他只知道张晓风的实力和境界很高...高到了应觉远不可及的地方。 但不知为何,他观张老头时,却瞧不见任何独属于武者的气机,仿若一个普通人。 应觉边思索着,边驾驭黑雪,与张晓风并行返回。从他上马算起,尚不到百息,不过因马匹那一阵狂奔,离车队已有好一段距离了,马匹体力的消耗也挺大,所以此时他们就如遛弯般慢慢往回走。 “罗教头不知什么缘故,很信任你这个初来乍到的新人。”张晓风轻轻拉着缰绳,温声解释道,“他有意让你在商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让我来检验你的实力。” 信任么?应觉眼前浮现张老头那副为老不尊的样子,他大概知道是什么缘故。 “那我算合格了吗?”应觉好奇问道,他想知道在别人眼中,自己是怎样的。 “很不错。”张晓风笑道, “粗略看来,你内气和身体的基础十分扎实,如不从小练武、狠下苦工是做不到的。眼力以及技巧方面也很高明,一看便是有高人指点,加上你那门能看透我几分实力的观气法,家学渊源这四个字很贴切。” “你应该年纪不大吧?” “刚满二十。”应觉答道。 张晓风微微颔首,说道,“年仅及冠便有如此实力,足以称一句天赋异禀。” “别,张兄,你就别调侃我了。”应觉连忙摆摆手,苦笑道,“在你面前,我哪敢称有天赋,你也大不了我几岁,我却连你的真正水平都看不穿。” 闻言,张晓风嘴角擒起一抹淡淡的笑意,直视前方旷野,温声道,“话虽如此,但你大可不必与我比,江湖无垠,众人如湖底泥沙,而我,充其量不过是一颗稍大点的石子而已。” “而且江湖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有人默默无闻,有人声名鹊起,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会听到江湖上都流传着你的故事。” “哈哈。”应觉大笑一声,“这种事,我一般只在做梦时想一想。” “这回你成为护卫,并被罗教头看重,算是个不错的机会。”张晓风说道,“离平商会在平南道的影响力非同一般,包括官商两道和武林,没人会不给罗家几分薄面。” “嗯。”应觉点头,他知道张晓风是在提点自己,“我会把握住的。” 一阵尘烟出现在道路尽头,接着是一匹匹快马、一辆辆货车,整齐地前进着,自有一种“商队”的气势。 听说平南道不太平,可如此强大的商队,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贼匪,都不会来劫道。 “见识到你不俗的武功底子与深厚内气,还有罕见的上等观气法,”张晓风指了指应觉腰间露出的剑柄,笑道,“我对你真正的的进攻手段有点感兴趣了。” “教我武功的人说,剑客的剑,不能轻易出鞘。”应觉下意识摸了摸裹住剑柄的白布,笑道,“不过他的话,我一般左耳进右耳出。” “我也是一名剑客,轻不轻易,都是由心而定的。”张晓风说着,右手扬起缰绳,胯下枣红色大马头偏了偏,加快了步伐,张晓风大笑道: “我去找罗教头了,下次再来切磋!” “好!”应觉也大声回道,望着那道身影没入车队,语气中带着一丝期待。 战必有所得,这句话用来形容习武之人十分贴切,埋头修行、闭门造车始终不如实战进步得快,尤其是有强者陪练的情况下——方才短短的交手后,应觉便对自身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发觉到一些不足之处,若是正儿八经使剑切磋,他定能受益匪浅。 张老头说,最强大的往往不是凭借传承,而是经过思考与改良、最终适合自己的。 所以张老头教给应觉的东西强虽强,但他必须思考,并作出改变,才能进一步突破。 应觉驾马与商队相对而行,很快便回到那少年车夫的马车旁,少年一手撑起大了一圈的帽子,一手似好久没见地打招呼,高兴喊道:“你回来啦!” 其实才约莫一盏茶光景。 见到少年洒满阳光的脸,应觉心情莫名的愉悦,朗声道:“看,这是我的马,来跟黑雪打个招呼吧。” “你好,黑雪。”少年注意到这匹毛色雪白踏着漆黑的骏马,挥手道,“你真漂亮。” 黑雪打了个响鼻,似在回应。 应觉拍了拍黑雪的脖子,叮嘱般说道:“你好好跟着,别乱跑。” 说罢,应觉纵身跃至车上,坐在少年身旁,再看黑雪,它正望向这边,老老实实地与车并齐跑着,距车四五尺,不贴近也不远离。 “它很聪明啊。”少年车夫讶道。 “那可不,我应大侠的马,当然不同凡响。”应觉一指自己,自夸道。 “嘁。”少年撇了撇嘴,小声道,“不害躁。” 应觉看着乖乖跟在车旁的黑雪,越看越满意。 行走江湖,怎能无良驹相伴?骑着矫健俊美的黑雪,穿一袭白衫,在众人前疾驰而过,只余一道背影,那可真是潇洒极了。 但潇洒的前提是,有实力。 想到这,应觉一个倒翻身上了车顶,双腿作马步,右手握紧成拳,左手摊开成掌,摆开架势,随即拳掌同出,每一个动作都与先前张晓风出招一模一样,却不得其半分神意,毫无威势。 应觉皱着眉头,一招一招拆解开来,对着空气反复演练。 张晓风的拳掌功夫很奇特,应该和他一样,只是所擅剑法的变体。以“三道睛明衍气”观之,其拳掌气机很重,重如万钧巨石,给人迟钝而无坚不摧的感觉,然而以肉眼瞧去,张晓风挥拳抬掌轻描淡写,无比灵动迅捷,仿若无形飘飞的风,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特点同时出现在一招上,应觉强行模仿,简直难受到吐血。 这难道就是张晓风剑法的独特之处? 真想见识见识。 应觉收敛心神,思索自己该如何运用这种独特之处,对敌时造成出其不意的效果。 车辆驶过遥遥荒野,太阳从头顶慢慢往西移去,照过车队的日光中渐渐多了种橙红的色泽。 ... 日复一日的行程总是枯燥无味。 这天应觉也失了闲扯的兴致,正百无聊赖地躺在车顶,枕着双臂翘着二郎腿仰头看天,虽是大白天,天色却有些暗暗的,太阳被厚实的密云遮挡得严严实实。 “应觉!” 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他腰腹一绷直直坐起,往车旁一看,果然是骑着枣红色大马的张晓风。 “怎么了?”应觉说着,直接自车顶越下,落至黑雪马背上——这匹白马仿佛死心眼地认定了应觉,只跟着这辆车,赶都赶不走,把它暂时送回马夫那儿它就会不安分地大叫。 坐稳后,应觉面露笑意,朗声道,“张兄,我早就想领教一番你的剑了。” “切磋的事改日再说吧。”张晓风摇摇头,那一直温和不惊的脸上难得出现一分严肃之色,“是罗教头找你。” “罗叔找我?”应觉疑惑,不待他再问,张晓风已策马往车队前方行去,应觉只得轻夹马腹,紧随其后。 两骑来到车队最前列,只见一身单薄短衫的魁梧罗叔骑在一匹同样健壮的马上,他听到两骑接近,转过头来,粗犷的脸上毫无表情,开口问道:“应觉,听...张老头说,你也是一名优秀的猎人。” “嗯...对。”应觉闻言,停顿了一息,随即答道。 “黑色闪电”都被我徒手追踪并猎杀,猎人这个称呼名副其实。 “很好。”罗叔缓缓颔首,沉声道,“现在,我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什么任务?”应觉神情不禁也严肃起来,他在罗叔的语气中听到了暴雨欲来的意味。 “追踪一个、或是一群愚蠢的猎物。”这位不怒自威的护卫队长声音低沉,一字一顿地道。 “有一名护卫,死了。”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二章 打草惊蛇 “什么?!” 应觉顿时懵了一下,不由惊道,“怎么回事?” “上车。” 罗叔丢下两个字,跃上旁边一辆比寻常载货马车宽大一圈的车上,走进车篷,而张晓风紧随罗叔之后,应觉见状,不多言语,跃上车拉开车篷垂下的门帘,只见车内地板上仰面躺着一名身着制服的中年护卫,面色苍白,胸膛没有起伏,显然已是一具尸体。 罗叔伫立其旁,垂着头,眼神凝重,“他是散出去的探子之一,在离车队不远的一片林中被其他探子发现的,当时他周围的探子完全没察觉到动静,连马也不见了。” 应觉呼吸微屏,蹲下身,细细看去,这名护卫的衣衫上四处都是褶皱和泥土,或许是从马背上摔下在地上翻滚导致。 “死因呢?”应觉说着,注意到了什么。 “这。”罗叔蹲下来,指着死去护卫的脖颈侧面,将其领子往下翻,应觉也正好看过来。 “一处不起眼的致命伤,也是他身上唯一一处伤痕。” 应觉凑近了点,只见护卫脖颈有一道长达六七寸的利器伤痕,从开口看,应该是刀造成的,这道刀伤极薄极深,自下颚斜斜贯穿到左肩,切断了喉咙,但奇怪的是,如此重的致命刀伤却无鲜血渗出,伤口附近也没有血迹留存。 要知道,这名护卫才刚死不久,血不会干涸。 “和寻常刀伤差别很大,这难道是某种特别的功法造成的?”应觉疑道。 罗叔没有说话,而是看向一旁的年轻护卫。 张晓风沉吟片刻,说道:“很有可能...不,这是唯一的可能,这名护卫不仅伤口没有血迹,身体中的血也失了大半,能造成如此伤势的心法或武功,我曾见过几次,但无一不是歹毒狠辣的嗜血功法,持有之人几乎尽是大恶大邪之辈,罗教头,你回想一下,离州是否有类似的人物。” “这种人除非实力超绝,否则不会将做的恶事传出去,不然必会被正道追杀到死,江湖再无立足之地。”罗叔不假思索地摇摇头,说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张晓风说道,“被这种人盯上,不是幸事。” “想对我们商队动手,他不可能是孤身一人,必有团伙,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应该是劫匪。”罗叔说道,“而山贼马贼...据我所知,我们这次行商的路线附近,并没有强大到敢与离平叫板的团伙存在。” 应觉听着对话,思来想去,理不清思绪,只得摇了摇头道,“没什么有用的线索。” “事发地点我亲自搜查了一番,没有发现,护卫们的实力虽只算得上不入流,但想无声无息的杀死他们,不留下任何踪迹,并不容易。”罗叔面沉似水,说道,“我们被某些心怀不轨之人盯上了。” “或许是昨日、亦或许是一开始...他们便缀上了商队,而这名护卫,偶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下场却是...死亡。” 低沉的声音中,似有一股压不住的怒气将满溢而出。 “我需要亲眼见到一些蛛丝马迹,才能追踪到他们。”应觉检查完尸体,站起身来,沉声道。 “我喊你来,正是为此。”这位魁梧的护卫队长双手抱胸,目光投向车外原野,说道,“若真有人对商队虎视眈眈,我们必须提前做出应对,至少得知道他们是谁,战力几何,以及...凭什么敢对我们动心思。” ... 天色好似又变暗了些,迎面吹来的风多了一丝凉爽的意味。 应觉骑着黑雪,放慢步子,逐渐被车队甩在了后面,他着实没想到,自己的乌鸦嘴这么快就成了事实,旅途开始不久,便出现了所谓“没脑子”的劫匪。 敌人身份不明,人数不明,唯一的线索便是一名被悄无声息杀死的护卫。 应觉眉头紧皱,思考着打破僵局的办法。商队附近缀着来历不明的敌人,揪出他们很难,但不是不可能,因为敌人动了手,杀死一名护卫,暴露了自身的存在。 最可怕的敌人,是不知道的敌人。而一旦暴露,便不再可怕。 只要他能发现一丝端倪,他便能一路顺藤摸瓜,如当初花五天时间追踪山獠一样,摸清敌人的情况,当然,若是能撞上正主则更好,只需抓到一个活口,凭罗叔这老江湖的手段,足以逼问出其脑子里的一切。 做上最坏的打算,即使他被敌人暗中算计,陷入了包围圈,应觉也自信可以逃脱。 罗叔已经命令其他岗哨斥候缩小了活动范围,以免如死去的护卫那般,遇上难以对抗的敌人,平白丢掉了性命,毕竟这些普通护卫放在武林中,大多是三流不到的水平,尽管经由罗叔亲自训导,心性再强,实力上的差距也是不可磨灭的。 所以此时,只有应觉一骑远离商队。 应觉察看着四周的地形,平南道多山林、多丘陵,最西南方的离州各处地势大同小异,城池以外的荒野皆是平原与矮山接连,林子随处可见,而车队行驶在一条较宽敞平坦的泥土大道上,往大道两边走,地势便开始变高,树木增多,算已进入丘陵地带。 单人单骑比商队车群的行进速度要快得多,也灵活得多,若隐藏在暗处的敌人一直悄悄跟踪商队,那么他们有很大可能正在某处丘陵上的树林间,注视着沿大道前进的车队。 在他们眼中,他们是猎人,车队是猎物。 那何处是观察猎物的最佳之处? 应觉目光投向车队前方不远的一方矮丘——那儿是车队的必经之地,这条道路绕过矮丘,通往另一个方向,站在矮丘上的林间,如今车队的位置、以及转弯后一大段路都尽收眼底。 念头一出,应觉便不再犹豫,策马直奔那方丘陵之上,不多时,马蹄踏入林间,这片林子远没有永歌山林密集,一丛丛灌木乱糟糟生长着,粗大的树木错落分布,树冠下的野草晒不到阳光,显得蔫耷耷的,应觉伏在马背上,穿梭在阴影间。 “吁。”应觉轻喝一声,让黑雪停了下来。 从此处起,他决定下马行动,以免打草惊蛇。 “别乱跑。”应觉低声喝道,黑雪似能听懂一般,瞪着黑溜溜的大眼,颇具人性地点了点头。 应觉满意地拍了拍黑雪,纵身跃起,足尖轻轻在树干上一点,身形于林间腾跃,轻盈而无声,迅速接近那“猎人的观察位”。很快,应觉停在一处高枝上,透过稀疏的枝叶,能隐隐看见山丘崖边似有几道人影。 找到了。 应觉悄悄往崖边摸过去,靠得越近看得越清楚,只见崖边一共有三道身着黑衣的身影,黑布遮面看不清面目,他们注目俯视丘陵下方,正是商队所在的位置。应觉心神一凝,运气入目,眼前这数人实力才和普通护卫相当,看来那杀死护卫之人并不在其间。 正松了口气,待往前走时,却忽闻一阵轻响。 “叮铃铃...” 清脆的风铃声,在寂静的林间如同炸雷。 那三道黑影顿时像被惊到的鸟儿那般瞬间弹起,窜入林间。 应觉心道不妙,正欲追赶,然而刚一步踏出,便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 陷阱! 应觉一个铁板桥,仰天斜倚向后倒去,一块满是尖刺的木板掠过鼻尖,只差毫厘。 应觉顺势往后翻滚一圈站起,随即跃至树上,扫了一眼,他们竟似早有防备,类似的陷阱布满了崖边一圈。应觉“啐”了一口,气走太冲,一步掠至崖边,往那三人逃走的方向追去,一路避开各种刺矛横木,冲出密林。 但已经晚了。 惊鸿一瞥,只看到几道骑马远去的背影。 “可恶。”应觉懊恼地一拳捶在掌心,棋差一招,就让他错失了良机。 茫茫山林丘原何其大也,这几骑顿如鱼入江河,再想找肯定找不到了。 应觉叹了口气,无奈只得返回,不多时,便到了他下马的地方,黑雪正乖乖地呆在一棵树下,低头啃着草。 “我只顾盯着人,而忽略了树林中可能藏着的外物。”应觉摇摇头,又叹了口气,自语道,“还是不够老道啊。” 黑雪望了望他,尾巴一甩,打了个响鼻。 “你是在安慰我吗?”应觉不禁失笑,他抚了抚黑雪额头,翻身上马,不过盏茶时分,应觉便回到了车队,一五一十跟罗叔描述了经过。 “这样啊。”罗叔伫立车篷内,双眼微眯,没有责备应觉的失误,“如此警觉,看来是有备而来啊。” “他们遮得很严实,没显露任何特征,也没留下能证明身份的线索。”应觉说道。 “再有一日路程便到阳崇县,那些歹人被你发现,想必此前不会再露面了。”说着,罗叔双手抬起,用力一捏,关节发出“咔”的声响,“希望到时候他们还有胆子...” 罗叔声音逐渐降低,最后发出一声冷哼。 “你先回去吧。” 应觉应了一声,转身离开,走出车门时,他回头看了一眼。 那名护卫仍躺在车厢正中,面色苍白,双眼紧闭,如同沉睡。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三章 再识君 斜阳远逝,月升月落。 一日后的傍晚,商队一行终于到了落脚点——阳崇县。 若说离平城为中原最南州城,那阳崇县即是离州最南县,已近朝廷辖区边境,县名也是沿用了前朝的称呼,古语意作“阳终之地”。 虽说在通编离州志里辖区范围已划到了永歌森林深处,但明眼人都知道它顶多止于永歌,而这一片占地甚广的村镇,都算在阳崇范围内,眼下离平商队到达的便是阳崇县县城,永歌至中原商路第一站。 营地仍旧扎在县城外的原野,守夜还是要守夜,晚上商队众人都呆在营地里,直到第二天拂晓才有一部分载货的马车驶进小县城内,和商人们一同前往此地的离平分会,而除了少数护卫留着看守营地外,其余人诸如应觉此类则不会放过这难得的空余时间,早就跑进城里了。 第二次踏进这个小县城的应觉不由松了口气,关于商队背后如毒蛇般的阴影,罗叔没有告知普通护卫,包括发现尸体的探子在内,仅寥寥数人知晓这件事,一开始应觉着实压力不小,但见到罗叔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心中的大石稍稍落下几分。 对于庞大的离平商会来说,一个连面都不敢露的贼匪团伙,确实不足为惧。 应觉甩甩头,不再想这些。 此时他正一个人走在空旷的街道上。 眼前这条路分外眼熟,似乎上次自己偷偷跑出来,也到了这儿?应觉张望着,上次同样也是清晨,他茫然地踏进了这座刚醒的小城,街坊小巷未见人,只余几处卖早点的铺子升起了炊烟。 思绪不禁陷入了从前。 ... 炎夏,寻常的一天。 应觉一身乞丐装,钻入了一个早点铺子,喊道:“店家,给我来两个饼!” 店家老板瞅着他身上的破烂衣服,一脸狐疑:“你有钱付账吗?” “要多少钱?”应觉瞟了一眼炕上硕大的烤饼,咽咽口水道。 “烤饼两文一个。”老板答道。 应觉犹豫,他有段时间粒米未进了,奈何囊中羞涩,可未待应觉说话,坐在店里靠外侧桌边一个背对这儿的人却转身看向店家,微微笑道:“把我们的账算在一起吧。” 应觉望过去,这人和自己一般年轻,却打扮精致,身着白底带湛蓝绣纹长衫,腰悬一块乳白色环佩,发髻两端透出的玉钗碧光流转,配上他俊朗的面貌,尽显翩翩风度,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儿。 老板见状,一边手脚麻利地夹起烤饼,一边连连说道:“好嘞好嘞。” 应觉差点没感动地哭出声,他一抱拳,诚恳道:“多谢这位兄台。”那人却只是摆摆手,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出门在外谁都有不便之时,指不定下次就是你对我伸出援手。” “兄台真是仗义。”应觉说着,接过两个饼,坐在了那人对面,啃一口大饼安慰下早已严重抗议的肚子,接着道,“在下应觉,从永歌来。” “晏明华。”那人说道,“来自江南。” “江南?”应觉惊讶,“那么远?你跑这里干嘛?” “总要为家里分担点事情。”罗衫华带的年轻公子咬了一口饼,边嚼边说道。 “原来是大户人家公子,生意都做到这穷乡僻壤了。”应觉闻言赞道。 “小家小业,不值一提。”晏明华轻轻摇头。 应觉望着他,想了想,指了指自己。 晏明华顺着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身或许乞丐都会嫌弃的破旧衣裳,不禁苦笑一声,说道:“事情不能这样算,我也不怕跟你说,我出生在...一个原本很大的家族,乘坚策肥,履丝曳缟,但随着我长大家族渐渐衰落式微,至今只能靠几人勉力撑起,让它不至于倒塌崩毁,何谈大家大业。” “大家都是从小家过去的,怕什么,你再操办起来便是。”应觉不假思索道。 “哪有这么简单。”晏明华又是苦笑一声,没有细说,反而打量了一番应觉,只见他一身衣衫早已辨不出曾经的颜色,从上到下满是黄土灰尘,领口处斜斜撕开尺余长,能维持不掉就已很稀奇了,再加上密布的十余个或大或小的破洞,晏明华不由说道,“你还安慰我,瞧瞧你自己,若不是你说你自永歌来,我都以为你是这儿要饭的了。” “没法子,我好不容易才偷偷跑出来,这一路感觉和乞丐也差不多去了,估计回家又要被打一顿。”应觉抓抓头,“家里老头子总关着我,这还是我第一次出远门呢。” “你家长辈不让你出来肯定有他自己的理由。”晏明华道,“或许只是未到时候。” “我只有一个收养我的老头子,他一直关着我,我闲得无聊干点事情,然后就揍我。”应觉一脸郁闷。 “是你闯祸了吧?”晏明华揶揄道。 “哈。”应觉干笑,“只是些小事。” 晏明华的眼神忽的深邃起来,望向无人的街道,“我小时候也没什么区别,经常把我爹气个半死,不是打碎了他心爱的花瓶,就是踩死了名贵的花植,不止如此,那时还和几个玩伴祸害一方,人见人怕,今看来足以称作顽劣不堪。可父亲会老,其他长辈年纪也大,家族里人多事多,我作为长子必须担起至少一部分重任。” “我还有个弟弟,他如你现在这般无忧无虑,整天玩闹,不必操心各种事务,因为很多事情他不需要知道,知道了就意味着责任。也许你长辈他只想你好好长大,不想你承担太多,毕竟责任往往都太过沉重。” “说的也是。”应觉应道,若有所思。 这时候,晏明华已经咬下了他的最后一口,然后他站起身来,说道:“我先去结账,你慢慢吃。” “嗯。”应觉下意识点头,心里想这个人虽然年轻,但似乎已经历了很多事情,他望着晏明华往外面走的背影,却感觉有些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应觉疑惑,抓了抓脑袋。此时邻桌一人喊道:“店家,结账!” “好嘞!”老板回道,跑过来算了算,“客官五文钱。” “嗯。”邻桌那人点头,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上,起身走了。 原来是这里不对劲!应觉恍然大悟,明明结账只须坐在位子上喊一声即可,而且刚才你已与早点铺子的老板擦肩而过了! “喂,你去哪?”应觉喊道。 晏明华还没有走太远,他回头,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挥手大声喊道:“我还有事先行一步了!钱你拿着,等会你吃完自己结账吧!” 说完,他转身就跑。 应觉一脸问号,却突然意识到了——这是要坑他啊! 应觉一拍桌子站起来,店家老板却往前一拦,皮笑肉不笑地道:“这位小兄弟,付了账再走吧。” “好好。”应觉答应着,手往怀里掏去,脸上却突然露出了极其惊愕的神色,目光射向老板后方,顿时惊叫出声:“那是什么?!” “什么?”老板连忙紧张地回过头去,却什么也没看到,待他再转回来,眼前的人也不见了踪影。 “你们别跑!吃霸王餐啊!”老板一声巨吼。 应觉如一阵风般冲出了店子,听到身后传来老板的狂吼,不禁擦了把汗,然后他看到了那个比他还无耻的身影,顿时心头无名火起,拔腿就追了过去。 “你别跑!”应觉吼道。 晏明华跑得更快了,他穿过早点铺子前的这条街道,狂奔到另一条街上,还不时回头观察一二,却一直看到应觉在后紧追不舍。 不知多久过去。 “呼哧呼哧。”晏明华大口喘着粗气,速度渐渐慢下来,头顶阳光已大亮,街上行人也多了起来,全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俩一前一后踉跄跑过。 “你...你有毛病吧?不就是一顿早饭,至于追我一上午吗?!”晏明华两眼发黑,声嘶力竭地喊道。 应觉一言不发,在后面同样气喘吁吁地跑着。 突然,晏明华身形一动,就拐入了一条小巷。应觉赶紧跟上,却只看到一个身影一闪而逝,消失在错综复杂的巷道中。 片刻后,晏明华大口喘息着,凑近墙慢慢迈动着步子边小心翼翼地四周张望,直至走出小巷子到了大街上还不见应觉,这才擦了擦额角的汗,放下心来。 “早知道就不去招惹这个小子了。”晏明华一放松就感到全身疲惫无比,简直想直接闭上眼躺倒在地,“若非我忘带银钱了,又岂会出此下策。” 啪! 正想着,晏明华的肩膀却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 “晏家大少这么快就跑不动了?”同时,一个声音从他背后传来。 晏明华早已累得快站不稳,被这么一拍,再加上听到那个简直可怕的声音,晏明华瞬间就放弃了,他干脆往地上一瘫,也不顾行人怪异的目光,在路边摆成了个“大”字。 “你有完没完啊?你究竟待如何?”晏明华仰头,看着面前挡住了日光的应觉,无力地道。 “我这么惨,你还好意思坑我。”应觉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拢在脑后往墙上靠去,开口说道,“不治治你那还了得?” 晏明华躺在地上,胸膛不住起伏着,好一会儿才说:“我要不行了,求你放过我吧。” “放过你可以,不过你得先说说,你接下来的行程。”应觉撇了撇嘴,说道。 “行程?”晏明华喘了口气,疑道,“我头回来阳崇县,自然得在这附近好生游历一番,你问这个干什么?” “当然是跟着你了。”应觉理所当然道,“我好不容易出一趟门,岂能轻易回去,我如今身无分文,晏公子,全靠你了。” “就为了这个啊?你还真是穷追不舍。”晏明华无力道,“差点要了我小命。” “哈,晏大少很久没这么放肆过了吧。”应觉笑道,“我每次要挨老头子揍的时候可是跑得比这还快呢。” 很久...晏明华不由想了想,似乎很久以前,他和弟弟,也是这样追逃打闹,末了趴在地上大吼大叫,聊世谈天。是什么时候家族的重担开始压到自己身上来着?好像是在才十多岁的时候,父亲告诉了自己家族的处境,以及应承担起的责任,从那以后,玩闹两字已离他远去。 晏明华不禁看向一旁的应觉,他散漫地靠墙坐着,不论行人怎么看他都脸色自若,额头上一滴滴汗水滑落,也不擦一下,只任由它流淌着,那张甚是年轻的脸上不羁的神情,像极了晏明华从前那般...也像他弟弟。 应觉若有所察,转过头来,笑着说道:“其实你也没必要跑的,毕竟那店家也没追上来。” 晏明华回过神来,瞪了他一眼,道,“你追那么紧,还面目狰狞,我敢不跑?” “你跑我当然追。”应觉笑道。 晏明华无言,许久后才坐起身来,叹道,“这个霸王餐代价也太大了。” “算你运气不好,本来我以为这趟旅程差不多要到头了,不想遇到了你。”应觉感叹道。 “那我坑你这事儿算是揭过了?”晏明华举起手。 “嗯,扯平了。”应觉懂得他的意味。 两只手掌空中相击。 这一游历,便是三个月。 直至深秋时节,落叶铺满山林,应觉才踏上回家的路。 当然,回家后被打得有多惨,就不多提了。 ... 应觉走在街道上,回想起上次偷跑出来的经历,嘴角不自觉弯起。 说书人的故事里总有交浅忌言深的道理,可上次却不自觉说了那么多,或许这就是一见如故。 前面就是曾经去过的那个早点铺子,应觉下意识地摸了摸怀中,却笑了起来,现在他可不是身无分文了,应觉挺了挺身,便往那铺子走去。 一踏进去,就看到背对着门的那张椅子上坐着个人。 那人穿着一件白底湛蓝绣纹长衫,长发整齐地扎成发髻,背影很是熟悉。 “你...”应觉愣住了。 “晏明华!”他大喊。 那人听到声音全身一震,回过头来,正是晏明华,他满脸惊愕之色,开口说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可思议:“应...觉?你怎么在这里?” “第二次来这,就过来看看,真没想到...又碰到你了。”说着,应觉快步走上前去,在晏明华对面坐下来,然后朝店家老板喊道,“老板,来两个饼!” “两文一个那种!”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四章 三月 “好嘞!”店家老板的应答声还是那么熟悉,他显然没有认出这曾白吃不付账的俩人,不然可不会仍如此热络。 晏明华渐渐从惊讶中回复过来,应觉坐下,两人相视一笑,分明第二次见面,却毫无生疏之感,与当初丝毫无差的年轻公子脸上挂起以往的温和笑容,道,“真巧啊,我也是第二次来此地。”说着,他打量了下应觉,“怎的不仅不寒酸,还混上护卫了?” “哈,士别三日。”应觉长笑一声,咬了口饼,一脸满足,“这次可是我家里老头子同意我加入商队护卫出来见见世面,不用再偷偷摸摸了。” “你这三脚猫功夫还当护卫,怕都是别人保护你吧。”晏明华调笑道。 “保护我?”应觉斜着眼看向晏明华,比了个手势,“如果上回我真想抓你,不出十息就已逮着你揍了一顿。” 晏明华也以同样的眼神看回去,“若我真想跑,你连我的背影都见不到。” “无须跟你逞口舌,这身衣服自然能证明我的实力。”应觉抖了抖衣衫,昂头道,“看见没,多潇洒。” “哟,那我还真得刮目看你了。”晏明华口中啧啧,伸手捏了捏应觉身上护卫制服的面料,应觉轻轻打开他的手,一脸嫌弃的表情,晏明华不以为忤,他上下细看了一番,衷声赞道,“真不错,不愧是我设计的。” 空气凝滞,片刻后,应觉缓缓开口,语气犹疑:“你...是裁缝?” “不,我是老板。”晏明华伸手指向桌面,“哎哎,你把下巴收起来。” 应觉抬手把嘴合上,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一抱拳,“没想到在这偏僻小县认识的便宜朋友果真是位富家公子,失敬失敬。” “我还没说完呢。”晏明华一咧嘴,笑道,“是老板,的朋友。” “人以群分。”应觉只阴阳怪气地回了四个字。 “照这么说,你以后也会有出息的。”晏明华笑了几声,转身喊道:“老板,结账!” “一共十文钱!” 晏明华掏出个小荷包,数了二十枚铜板摆在桌上,店家老板快步过来,扫了眼,道:“客官,您这是?” “是这样的老板。”晏明华笑道,“昨日我们在这吃早饭,你太忙所以忘了收钱,今儿个我们再补上,如何?” “没问题没问题,没想到您还记着。”店家老板闻言顿作恍然状,一脸喜色把铜板都收了起来,待他走开,晏明华再道,“上回没请成,这回重来过。” “那可真是大气啊,几文钱欠了几年,终于还上了。”应觉斜着眼,语气不阴不阳,一副欠揍的表情。 晏明华呵呵一笑,“你再这么鬼里鬼气,信不信我让离平商会踢你出去。” “不信。”应觉面作实诚道,“不过我还是真诚感谢您一掷二十文的慷慨。” “您老怕是忘了白吃白住我三个月吧?”晏明华干笑道。 “三个月?”应觉顿时瞪大了眼,“你还好意思说?” 还记得在这位阔气的大家公子银钱加持下,应觉也换上了一身潇洒衣衫,二人鲜衣怒马,意气风发。 然而这意气风发,只持续了一个月。 二人游历离州,虽未去州城,但阳崇县周遭的城县都借快马之力逛了个遍,一路阅览风土人情,一日,二人驱马来到了一方山明水秀的小县城,此地已近离州西部边界,再往西,便是被中原人称为“西漠”的他国疆域,虽说边境不禁止商人通过,但他俩并无此打算。 二人每到一个县城,第一个去的地方必是集市,应觉不知晏明华为何如此偏爱这个地方,但去就去吧,应觉也没什么意见。清晨集市最是热闹,如晏明华这般人,不会错过任何做买卖的场所,当时他正想搜集一下消息,考虑要不要在这儿开分会,两人在人潮汹涌的早集逛了一圈,回客栈时,却发现了一个惨痛的事实。 “我钱袋子呢?!”晏明华大惊失色。 这儿可不比阳崇县,没盘缠了可以去找离平商会借,人生地不熟的,身无银钱便如上战场无刀甲——找死啊。 应觉得知后,脸色变了又变,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那身乞丐装。 两人寻找一番,得出结论:是被贼给掏了。他们急急忙忙回到客栈,庆幸的是,二人的马栓在了客栈马厩中,没有丢失,不然可能真得徒步跋涉回阳崇了。 二人把罗衫华服都当了,换成马吃的草料,开始返程。 晏明华无奈之下选择返回阳崇县——实在没办法,离平商会不做跨境贸易,离州东南北三个方向分会极多,西部一个分会没有,最近的就是相隔遥遥数百里的阳崇县。 接下来两个月,便是二人由气派到落魄的过程。 吃喝倒是不愁,饿了就上山摸只兔子、掏个鸟窝,经过溪涧河流还可以尝尝河鲜,渴了也不怕,随身水壶里满满装着清甜的山泉水,若不论长途跋涉的艰苦,还是蛮惬意的。 数百里长路,对于当时才十几岁的两位少年来说,其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炎夏过去,万物丰收的秋季到来,俩难兄难弟终于回到了起点。 踏进城内的那一刻,他们感慨万分,热泪盈眶,没想到应觉初识晏明华时那身破洞乞丐装,成了俩人的标配。 “别说了,离平商会已经在那儿开了分会。”忆起这段经历,晏明华轻轻叹气,无奈道。 “既然你跟离平商会有关系,当时为何不说?”应觉突然好奇道,“你随便在哪个小县城的商会亮一下身份,其他商会不可能不卖离平商会的面子吧?” “还不是因为这扯淡的三月游历。”晏明华摊了摊手,笑道,“我回家糊弄了好久,才让我爹相信我是在观察离州生意流通往来的变化情况,若是亮明身份,给他知道我去了边境,而且是去玩,我以后再无自由可言,不管去哪,身后非得跟一堆我爹的家臣不可。” “哈,那你是不知道我回家后有多惨。”应觉干笑一声。 “都过去了。”晏明华摆摆手,笑道,“当时年少,不比如今,我爹早不管我了。” “我也是。”应觉笑道,突然想起了什么,转移了话题,“哦对了,你和商会关系不浅,那前两天商队发生的事你听说了吗?” “什么事?”晏明华边咬着饼边道,“我今日还没去商会,不太了解。” “说起来我也有点担忧。”应觉说道,声音低了些许,“到达阳崇县前,商队遭遇了...可以说是袭击,死了一名护卫。” 晏明华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皱,追问道:“袭击?谁的袭击?” “不清楚。”应觉摇头,“没抓到人。” “竟然有这种事...”晏明华沉吟片刻,接着说道,“但以商队的实力,应该不惧寻常贼匪。” 更何况,我们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晏明华心道。 “就怕他们来者不善啊。”应觉脸色微沉,他对那从他手中逃走的黑衣人印象很深,仅是几个喽啰而已,却有设下陷阱时刻警觉的意识,再加上张晓风口中描述的邪门功法,应觉隐隐感觉,敌人恐怕不是“寻常贼匪”那么简单。 担忧归担忧,但领教了张晓风的实力,以及有罗叔的存在,应觉对离平商会的信心还蛮足的。 “放轻松。”晏明华拍拍应觉肩膀,搓揉了下,笑道,“到了阳崇县,就容不得那群歹人放肆了。我可以提前告知你一个消息,此地滞留着一队更加精锐的离平护卫,约莫有六七十人之数,将与你们汇合,一同前往离平城。” “别把油擦我身上。”应觉嫌弃地瞥了一眼,咬了口饼,不解道,“那岂不是有一百多护卫?我们这支商队载货马车才二十有余,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而且说起来,商队走货路线也有蹊跷,阳崇县之后,竟一路通到离平,如此遥远的路途中却再无落脚点,其间不少大县都经而不入,很显然会损害商队的利益...” 话至此处,应觉顿了顿,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盯着晏明华,狐疑道:“你是不是仍有事瞒着我?” “哈哈,你很敏锐。”这位出身江南的年轻公子耸了耸肩,笑道:“告诉你也没什么,反正你们的罗队长很快就会宣布。” “离平商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已,这趟货根本不重要,你们的真正任务,其实是护送某个人。” “而那个人,此时正在这里。” 说罢,晏明华往下一指。 “那个人在阳崇?原来如此...”应觉恍然,边想边连连点头道,“这样便说得通了,一百多护卫、罗叔和张晓风、还有这条路线,原来只为了将其护送至离平城。” 说到这,应觉啧啧出声,“谁人有这般大的排场。” 听得此言,晏明华舒展了下身体,便站起来,道:“既吃完了,那走吧。” “去哪?”应觉随口答道,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闲来无事,正好带你去瞧瞧那排场甚大的人物。”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五章 江淮之南 阳崇县,离平分会。 每有同属商会的商队经过分会驻点时,都有大量的商货流通,这支来自永歌的商队自然也不例外。 此刻,分会的大院中仍是一派忙碌的样子,不远处大堂后门敞开,门内靠墙站着一个络腮胡大汉,他双臂交叉抱于胸前,锐利的眼神来回扫视着院内的人们。 罗叔转过身去,不知何时他身后已站了一个玲珑身影,罗叔弯身鞠躬,语气恭敬地道:“小姐,目前一切顺利。” 被称为小姐之人年纪甚轻,穿着普通式样的绸缎衣裳,姣好的面庞上还透着一丝青涩,不过更多的是一股清冷意味,她点点头,把额前一抹青丝挽到耳后,淡声道:“之后呢?” “我...不知。”罗叔愣了一下,回道。 “你是商队里唯一的罗家人,应该知道这次任务有多重。”才不过少女容貌的小姐,讲起话来却如久居高位,气势凌人,“绝对不能发生任何意外。” “明白。”罗叔沉声说道。 少女“嗯”了一声,没再说话。她对眼前这个恭敬的魁梧大汉语气冷漠,只是因为她在熟悉的人面前向来如此,罗叔于她,既是臣子,也是长辈,无需对其还要隐藏本性,遮遮掩掩。 罗叔偶尔看向女孩的目光里,除了由衷地尊敬,还有蕴在深处的怜惜。 罗叔本名罗谷,为本家之人,也是家主心腹,小姐出生时,家族已经在走下坡路,但也足以护得她无忧无虑地成长,在小姐的孩童年纪,罗叔与小姐呆一起的时间甚至比家主还长,总有个灵气十足的小女童最喜欢坐在罗叔肩头,大声欢笑。 后来离平商会成立之初,规模不大,罗谷被派去离州任护卫队长兼总教头,自此他与小姐的见面次数渐少,小姐长大一些后,天赋初显,如这样人情味淡薄的商业世家并不管她是不是家主女儿,练练手后便直接把她下放到离州统管离平商会,罗谷再见她,她已笑容极少,几无玩闹时分。 罗谷有几分慨叹,几分可惜,忘了有多久不见...小姐开心玩耍的样子了。 每次与小姐相处,他都不禁会忆起从前那段时光,那时小姐会大笑着边拍手边喊罗叔,而不是只剩下清冷平淡,仿佛失了人情味,变成了冰冷的工具。然而如今的罗家...需要这个“工具”。 离平商会这十几年来越做越大,罗家家主的前瞻眼光功劳颇丰,但罗家大小姐之后正确的领导方向与具体事务的统筹也起到了无法忽视的作用,如今离平商会已遍布平南道,甚至包括极为偏远的永歌与阳崇县,家族早已将离平商会视为东山再起的跳板,罗小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小姐是家族希望,而他罗谷,做好一名臣子的本分足矣。 正想着,却见得大堂正门有人走了进来。 应觉一路上跟着晏明华,等到了这看上去和永歌离平分会差不多式样的建筑时,应觉知道应该是到地方了,这儿便是晏明华的目的地,阳崇县离平分会。 走进去才发现,空空的大堂里一个人都没有——不对,后门处还站着两个人,应觉定睛看去,靠墙的那个大胡子就是一路上对他颇多照顾的护卫头头罗叔,另一个身段小巧秀气的女孩,却是没见过了。 罗叔闻到动静,回首看来,又是一愣,那个进门就四处张望的人是新来的护卫小子,而另一个神情平静的青年...这两人怎会认识? 晏明华走上前去,挥了挥手,嬉笑道:“罗小姐,又见面了。” 罗小姐脸色漠然,道:“你来做什么?” “我就来看看你,不成吗?”晏明华说着这种话,笑容依旧灿烂如日光。 罗小姐面无表情地盯着他,顿了几息后,才冷冷地从嘴里吐出两个字:“随你。”说完,罗小姐转身走开,进到了内堂。 罗叔仍旧站在原地,他深深地看了两人一眼,便回过身去,继续审视院里的工作,晏明华不以为意,径直走到大堂另一边找了张长凳坐下,应觉紧跟在他后面,坐下时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那个冷冰冰的女孩到底是...” “罗梓傲,罗家现任家主长女,也是罗家年轻一辈中的翘楚,可不能用简简单单的女孩二字概括。”晏明华也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她就是你们这次走货的真正目标。” “果真是大人物啊,罗家我听说过,是离平商会的本家。”应觉诧道,看向晏明华的眼神带着几分惊疑,“但你看上去和她挺熟的样子,还这样...一本正经地调戏她,虽说她表现很冷,可也不像生气了。” “我倒觉得她高兴着呢,她总这副谁都欠她钱的鸟样,但对不认识的...到时候你就明白了。”晏明华没有细说,接着介绍了起来,“你说得没错,离平商会,只是罗家的下属商会之一,江淮地区现存的两大家族,淮南罗家是其一,其二便是我江南晏家了,我好歹也是个晏家大少,生意上私底下跟她都比较熟。” “你果然就是那个晏家的晏...我原本以为你就是普通乡土豪绅家的大少爷而已,失敬失敬。”应觉装模作样地抱了抱拳,语气带有几分感叹意味,之前他就隐隐有些猜测,离平商会的本家为淮南罗家,与之相关,又姓晏,不让人联想很难,如今挑明,不过预料之中。 “哈哈。”晏明华不禁大笑两声,说道,“行走江湖要低调。” 他并不怕自己身份暴露会在两人之间产生隔阂,同游三月,应觉的性情他还是了解的。 这不,应觉马上就用一种奇怪的强调说道:“所以你就买早点不付账?” “说了那只是意外。”晏明华顿时尴尬地摸摸头,转移了话题,“你们这支商队的真正任务就是护送罗梓傲去离平城。” “她很重要吗?会有人于路途中对她不利?”应觉也没有追究的意思,看到晏明华终于说到了正事,他也正色问道。 “她对罗家来说确实非常重要,甚至有人称其为罗家的未来。”晏明华说道,“至于有没有人打她的算盘,我也不知。” 接着他又道:“不过防患于未然,别看罗梓傲一副高手冷漠的样子,实际上她不会武功的,所以这队滞留于阳崇县的护卫,是专门保护她的。” “那为何你们俩江淮两地的大小姐和大少爷,同时跑到这偏远的小县城来了?”应觉坐在凳上往墙壁一靠,双手枕在脑后,随口问道。 “这是秘密。”晏明华伸出食指竖在嘴边,露出神秘的神情。 “无非是你们生意人的一些小算盘,我又不懂。”应觉说着,手落在腰间抚上剑柄,握了握,“我只需负好我护卫的责任即可。” 晏明华微不可察地瞥了后院那边一眼,轻笑道:“要不我也随你同行,一路游历到离平城?我们当年没去这个号称中原最南城的离州州城,如今正好弥补遗憾。” “算了吧,这回不是游历,危险时刻存在。”应觉诚声劝慰道,“我观你气机并不如何充沛,比普通人也好不了太多,就你那两下子,能保护自己就不错了。” “好吧,我自小体弱,确实不擅武斗。”晏明华有些无奈,转口问道,“你去到离平城,然后可有打算?” “不知商队到离平城后安排几何,我想找些往中原内地那边去的差事,一路多涨点见识,而后再四处闯闯吧。”应觉想了想,回答道,“没什么具体打算。” “这样啊。”晏明华敲了敲手指,笑道,“你既要闯荡江湖,又岂能不至江南?中原武林五大宗派有两个便盘踞在古来繁华的江南道,另有一个在相邻的淮南道,其下如树冠枝叶的中小门派则更加繁茂,江南盛文更盛武,历代士子有负笈游学的传统,自然许多年轻武人也会在武功初成之时游历江湖,有的搏名有的求利,也有像你这样出来涨涨见识,不知多少人闻名聚集到江淮两地,其中又以江南为主,在此出人头地的风流名士、剑侠天骄数不胜数,算是武林中最为茂盛的一片高木了。” 应觉点点头,道,“我也听家里老头子说过,江南之林尚有古风,若想让实力更上一层,一去江南,二去化外,当然我还是倾向于前者,跑去蛮荒之地不是找罪受是干嘛。” “很有见地。”晏明华表示认同,然后伸手一指自己,“这次在永歌这边的任务完成后,接下来很长一段时日我都会呆在家族呆,他日你若闯荡至江南,一定要记得来寻我,也或许在此之前你的名声就已传入我耳了。” “我请你去吃最好的饭菜,喝最贵的花酒,让你见识见识我江南花魁名动天下的无双风采。” “行啊,不过到时你可别又忘带了银子。”应觉笑道。 “忘带银子又如何?”晏明华嘴角噙着一丝淡笑,应道,“凭我这张脸,不说免账,赊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 罗梓傲进了内堂,脚步不停,径直往更里边走去,里面有专门为她准备的一间房,她走进门,走到梳妆台边,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漠然的表情逐渐起了变化,眼中流过气愤懊恼等神情,腮帮子也鼓得大大的,煞是可爱,最后她指着镜中,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边摇头道:“罗梓傲呀罗梓傲,不是讲好下次见他便要多多说话吗,怎的又只客套了几句?” 罗梓傲脸上神情一变,和之前判若两人,她眼睛眨个不停,脸颊微红,低头忸怩道,“可...可是,我不敢。” “凭什么不敢?你可是罗家大小姐,门当户对!”罗梓傲抬头娇斥,“现在,马上,出门。” “嗯。”罗梓傲认真沉思了几息,然后重重点头,再看向铜镜中时神色已恢复了正常,她抚了抚鬓边青丝,轻轻踏步迈出了门。 大堂里两人坐在长凳上大声谈笑,一方是白衫翩翩公子,俊朗的脸上笑意盎然,举手投足间透着说不尽的潇洒意味,而另一方穿着普通的护卫制服,更显年轻的容貌稍逊一分,但多了一股子英气,其双膝上端端正正横放着一柄入鞘的剑,他一边听着,一边手指缓缓摩挲缠绕鞘上的粗布。 忽然,交谈声音渐渐低了下来,直至停止,应觉不明所以,转头一看,却发现旁边多了个人,原来是那冷如冰块的罗家大小姐不知何时搬了张小板凳坐在了他们身边,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又托住下巴,此刻的她看起来就像隔壁村的小姑娘,虽然表情仍旧无太多变化,但那双眼却如寒冰中尚未凝固的柔水,种种光采流转其间,应觉看不懂,或许,除一人外,所有人都不懂。 晏明华不仅嘴角弯起,眼中也带笑,他顿住了话语,伸手在罗梓傲面前挥了挥,笑道:“怎么,听傻了啊?” 罗梓傲眼里的光华顿时消失,冷冷道:“谁听你说话了?” “是吗。”晏明华昂头偏到一边,眼神还瞄向她,“那我可就不知是谁提着凳子在我们讲话之时偷偷跑过来了,应觉,你知道吗?” “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应觉正襟危坐,面不改色。 罗梓傲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冷哼一声,看向晏明华道,“我乐意坐这,你管得着么?” 这个风采卓绝的年轻公子笑容灿烂,一摊手道,“这里是罗大小姐的地盘,我自然是管不着,来,我们说我们的,别管她。” “咳。”应觉却是没接话,他连咳几声,摸着肚子,“我肚子好像有点疼,稍等。” 说罢,应觉就起身走了,晏明华还没来得及提醒他走错了方向,就见那个坐在小板凳上的小妞瞪着大眼睛,晏明华也微眯双眼,嘴角噙着笑,回望过去。 一如初见。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六章 风起 阳崇县外,营地。 正午阳光炽烈,商队在阳崇逗留过后,已再次集合,准备出发。 罗叔扫了众人一眼,就往护卫这边走来,在他后面还跟着一人,应觉看过去,那人正是先前见过的罗梓傲罗小姐,当下仔细看,罗梓傲脸上已没有了冷漠的表情,换而是温暖和煦的微笑,每经人前就亲切地点头打招呼,应觉可算想清楚之前晏明华所说的“你到时候就明白了”是什么意思,不过他觉得,她笑起来要比那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好看得多。 罗叔已走近,他拍下手,道:“你们中可能有人已经听到风声,或者对这次路线抱有疑问,那我就直接说了。”说着,罗叔往旁边移了移,让出了身后一个纤瘦的身影,继续道,“我们这次的真正任务,是护送罗小姐去离平城,其他种种,包括走货都是次要的,只要罗小姐安全,就算货物全部损失也算完成任务,明白吗?” 无人应答,这是罗叔定下的规矩,没有问题便无须出声。 罗叔点头,道:“很好,我已跟刘管事说了,马上出发。” 说完,罗叔转身去向了商人那边,而罗梓傲笑了笑,两颊露出好看的酒窝,鞠了一躬,轻轻说道,声音却恰好让所有人听见:“请多关照。” 话音落了几息后,罗梓傲才直起身,跟随罗叔离开。 人群喧杂声顿起,不少人第一次见到罗梓傲,当即就赞叹道:“这就是罗家的大小姐吗,初次相见,果然气质十足啊。” “听闻罗小姐可是商业天才,罗家本已势衰,可自罗小姐展露锋芒后却又起了蒸蒸日上的势头。” “既然罗小姐在此,那路上说不得会有风险,我们更须尽好自己的职责。”有人脸色沉静,语气认真。 一个小小的举动就拉拢了大部分护卫,这小妞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应觉心中暗道。 护卫们议论着井然有序地散开,应觉也回到自己守卫的那辆车,少年车夫正为马套上辔头,应觉爬上车,坐在一堆大箱子旁,不多时,车队便开始缓缓移动起来。 一路上仍然是枯燥的行程,应觉已失去了说话的兴致,他百无聊赖地看着四周,出阳崇县后这段路线算是比较荒僻的地域了,既没有森林那么丰饶的资源,也不可能有平原那么肥沃的土地,烟尘四起的土路两旁全是乱草孤丘,不见人迹。 “我们去到离平城还有多长时日?”应觉突然问向少年车夫。 “接下来这段路商队全速前进,且不停顿的话,”少年算了算,答道,“约莫还有半月光景。” “哦。”应觉应了声,没再说话。 说起来和晏明华才是第二次见面,却感觉如同认识了多年的老友一般,甚是熟悉。 江南吗。应觉想起告别前晏明华说的话,对那风景秀丽的繁华之地不禁心生向往。 我一定会去的。 ... 一人驭马来到车队末尾,这人身材魁梧,粗犷的络腮胡满布脸上,正是旁人常称罗叔的护卫队长罗谷,他轻扯了下缰绳,望向边上加鞭赶到自己身侧的一骑,问道:“你本应在车队五里外,现在过来找我,何事?” 这一骑同为护卫,职责却不一,即为远远散开的斥候中的一员,刚赶回车队,说有消息要禀报,至见到队长罗谷,这才沉声说道:“队长,我们发现了一些踪迹。” “说。”罗谷表情无任何变化,沉声道。 “刚从阳崇出发时,我便跟几个兄弟一起散于车队之后五里,然而我们却观察到了除我们之外其他的行进痕迹。”这骑斥候驾驭马匹和罗谷保持速度一致,低声简述,“痕迹不多,大概五骑左右,一直跟追车队,甚至比我们还近。” 除此之外,可有其他?” “没有见到其人,但我不认为这是巧合。”斥候语气坚定。 “你不错。”罗谷点点头,道,“世上没那么多巧合,既然有了端倪,我会派人跟你同去,揪出这些鬼祟虫子的。” “是。”斥候应道。 于是应觉重新出发半天后,再次被张晓风叫上。 “有发现了?”应觉骑上黑雪,问道。 “得到阳崇县的人手增援后,探子成伍行动,活动更频繁,探查范围更广。”张晓风驱马同行,点头道,“在此等重压下,那些歹人终于露出了破绽。” “这回一定不能放过他们。”应觉发狠道。 “嗯。”张晓风淡声道,“所以我会同去。” 很快,便有两骑从车队里分出,掉头回奔而去,那骑斥候一马当先,两骑伏身策马,紧随其后,一骑劲装悬剑,正是应觉,而另一骑轻颜霜发,则是张晓风。 距车队五六余里外的地方,那骑斥候的同伴仍追踪着那些痕迹,单单他们几人,是不敢贸然行事的,一来实力有限,二来怕打草惊蛇,坏了大事,所以最好是先汇报情况,静待指示。 忽然一人惊起抬头,有三骑自烟尘中过来,前者为方才去求援的同伴,而后两者他们不甚熟悉,一位只知名字叫张晓风,队长罗谷很是信任他,却很少出面为事,另一位是这趟跑货才加入的新护卫,不过虽心里怀疑,但面上这几骑斥候见张晓风过来,皆点头示意,驾马退后几步,让出了主位。 二人也无多客套,应觉翻身下马,细细察看几番,然后昂首环顾四周,此处地形和先前一般无二,道路处较为平坦的荒原之上,两侧低丘较多,不少矮小乱林散布,这些突兀的马蹄痕迹,便是往一侧丘上行去。 应觉站起身来,轻轻点头,与张晓风眼神交汇。 “你们应该也知道他们往哪去了。”张晓风望向其余几人,说道。 那前往商队求援之人上前一步,应道,“应是去了丘上,没想到相距五六里,他们都能跟住我们的队伍。” “不,解释不通。”张晓风沉声道,“如此距离,若不是本就知道我们的路线,不可能跟得住的。” 几人面面相觑,还是那人开口问道:“这么说来,那商队的处境岂不是有点危险?” “必须尽快找出他们。”张晓风沉声道,“应觉,你带路吧。” “跟我来。”应觉说罢,上马扬鞭,顿时疾驰而去,张晓风与几名斥候同样驱马前行,踏起尘沙四散,直直漫到低丘之上。应觉双眼如鹰般锐光闪现,地面各种无关乱痕或目标蹄印均映刻在目,骏马沿迹飞奔,穿过杂乱林野,忽然前方横着一道丈许沟壑,未待应觉有何动作,黑雪便扬蹄跃起,身姿无比矫健,随之几骑半点不差,一匹匹迎风跨越。 马是良马,人是好手,这等表现,丝毫没有弱了离平商会的偌大名声。 在丘林间的某处,有几骑正慢悠悠地驱马行进,马背上几人均是黑衫蒙面,一人领头开路,其余人默默跟上。不知过了多久,最后断后一骑忽闻身后动静,回首一看,却见一匹雪白快马自一片矮灌木丛中突出,马背上还坐着一人,那人穿着他们很熟悉的护卫制服,紧接着马蹄声大作,在其身后又有数骑狂奔而出,衣着一致,其中一头霜发甚是显眼,直奔他们而来。 “快撤!”蒙面黑衣人大喊,顿时几人同时挥鞭策马,往密林间钻去。说是密林,但也只是稍微算得上连成一片的树木,与永歌比差远了,两波人马穿梭其间,最前方一人有路即窜,无路则直接挥刀斩断树枝杂叶,去除挡路的障碍。 “不行!”应觉盯着相隔七八丈狂奔的数骑,右手紧握剑柄,大喊道,“我还要再近一点!” “我来吧。”淡淡的声音,传入每一个人耳中。 两方所经之处枝叶簌簌下落,挡住了视线,张晓风静气凝神,狂风在耳边啸起,衣摆如空中的叶乱舞不止。 只需一瞬,我就能拿下他们。 张晓风心头念起,手渐渐松开了缰绳,让马匹自己保持速度奔行。 倏然间,眼前一片开阔,众骑已经冲出了林子,冲下了孤丘,迎面而来的是一大片平缓的荒野,那几骑蒙面黑衣人很明显地加快了速度,他们一出林子,便不顾马的身体,强行透支马力,很快就与后面几人拉开了距离。 “怎么办?我们该不该用同样的法子追上去?”一斥候焦急大喊,话语被风切割得支离破碎,但仍能听个大概。 张晓风比了个不必的手势,然后右手伸到自己腰间。 我张晓风,不曾忘记。 这个面容年轻却头发霜白的男人顶着狂风,缓缓从马背上站起身来,他微屈着腰,一脚前一脚后,牢牢地站在马鞍上,脸上神情似在回想什么,半分狂意,三分落寞,余下全是旁人看不透的平静,他的发髻早已被吹散,额前乱发拍打他的脸颊,然后又被风荡起。 “且随风行。”张晓风低声念道。 他轻轻一踏步,整个人顿时一跃而起,超过了脚下狂奔的快马,刹那间张晓风已到了数骑蒙面人上空。 张晓风一直摆在腰间的右手此刻倏地紧握,一挥而出,只见一道刺目的蓝光自他手中绽放,如水般柔软又似剑般锋利,蓝光蜿蜒旋出,在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之时,就已环绕数名黑衣人好几圈,道道狂风凭空而生,缠于蓝光之上。 他反手一扯,蓝光似一条舞动的蛇扭曲而迅猛地弹回手里,挟着那股无可阻挡的狂风,把沿途尺长的荒草搅成了碎屑,又卷入空中漫天飞散,而当中几人如被无形的绳索牢牢缚在半空,座下的马匹只感到背上一轻,蹄子扬得更欢了,根本不理会它们原本的主人。 这一切只发生在瞬息之间。 张晓风轻轻落地,天朗烟散,云淡风轻。 那几名黑衣蒙面人也“扑通”几声全掉在了地上,哀嚎不止,其实摔得并不重,只不过那一道道风劲透骨,已让他们在短时间内失去了行动能力。 张晓风低头整理自己的头发,重新扎上一个简单的发髻,再抬起头来时,他愣了愣,接着露出了往常般温和的笑容,对一旁急停下来的应觉与众斥候温声说道:“就是他们了,捆好带回去吧。” 几名斥候仍坐在马背上,目瞪口呆地望向这边,直待听到张晓风的声音,才回过神来,连连应道,“是,是。”一边翻身下马,从怀里掏出绳索,把几个尚在嚎叫的蒙面人捆了个结结实实,其中一人强忍着身上的疼痛,颤抖说道:“你们...” “啪!”话才开始说就被斥候一巴掌拍在头上打断了,他狠狠地道:“闭嘴,现在无需说话,先绑着你们,回去再发落。” 那蒙面人差点被这一巴掌拍岔了气,斥候们丝毫不同情,一一拖着他们走过满地碎石棱角,然后绑在自己的马背后边,刚好除张晓风和应觉外一人带一个,齐活了。 “罗叔竟让你亲自出手,而不是保护商队。”应觉策马返回,边说道。 “一名罗教头手底下的护卫死于非命,以他的性子,定是动了真怒。”张晓风淡声道。 应觉看向那几名被绑在马背上没再动弹的黑衣人。 既然他们知道我们的路线,那为何还会在那方山崖之上,监视车队? 或许是...随时确认商队的准确位置,以待动手? ... 商队赶路并不快,因为货太多,太重,载货的马车必然快不起来,但也无奈,若弃货而行,定会引起旁人的疑心。 罗谷骑着马以慢跑的速度同一辆甚是显眼的马车并驾齐驱,这辆车通体呈深红色,两侧雕有云篆花纹,车盖宽大,突出的檐边还吊着许多奇巧的小挂牌小坠饰,驾车的车夫目露精光身强体壮,拉车的骏马毛无杂色体健膘肥,一看便知这辆车中乘坐的是重要人物。 一只纤纤素手从车窗内探了出来,掀开黑绸帘子,同时传出一道清冷的声音: “没想到未到阳崇时就被盯上了,希望他们盯上的是我。” 罗谷右手轻拉缰绳,让马更靠近车厢,接着说道:“张晓风已经去抓他们了,具体情况到时一问便知。” “罗叔你对他的信心倒是很足。”罗梓傲把帘子仔细挂在夹扣上系好,然后转头看向罗谷,淡声道,“可我有点好奇,这张晓风究竟是何许人也,连我都不能知其身份。” “小姐别问了。”罗谷目视前方,语气自然,“不是我不愿说,实我也不知他的底细,他是家主安排过来的人。” “我爹的人?”罗梓傲语气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可连我都不能知道?” 罗谷明白小姐的言下之意,如今罗家家主虽为名义上的一家之主,但实际上罗家大小事务早已全归为罗梓傲掌控,她也证明了她确有如此实力,而这种情况下,家主却仍有些东西没有交给她,以小姐的性子,她肯定会责备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 可小姐已经够辛苦了,已经做得不能再好了。 罗谷脑中飞速转了一圈,犹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道出实情:“不,他不是家主的人,因为我上次见到家主对他...很是尊敬,应该是家主与张晓风之间有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关系。” “原来是请来的暗镖。”罗梓傲喃喃道,一针见血。 罗谷欲言又止。 “不用说,我懂的。”这个一直冷漠的女孩神情兀地有几分恍惚,“只要这次事成,我们罗家和晏家,就真的不用再走死路了。”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七章 江湖是善变的 几匹骏马从外归来,除最前头两骑外,它们的背上都驮了两个人,一个是正儿八经的骑手,另一个被捆成粽子随意绑在马背上。 “罗队长,人已经抓回来了。”张晓风向罗谷汇报道。 罗谷点点头,面色平淡不惊,在他看来,张晓风出马,没有战果才是令人惊讶的事情。 “让我们看看什么宵小之辈在背后作怪。”罗谷声音微沉,边找了几辆不满货的车,将这几人分别扔了进去,他率先跃上其中一辆车,一个蒙面黑衣人斜靠在货箱边,不,不能叫蒙面人了,因为他们蒙面的黑布早被塞进了他们嘴里。 罗谷将堵住他嘴巴的黑布扯出来,冷冷地道:“你是想吃敬酒,还是想吃罚酒?” 黑衣人同样冷眼相对,狞笑道,“我们老大说了,若被抓到就给你们带个话,把你们小姐洗得干干净净,乖乖奉给他。” “你们老大是谁?”罗谷冷声道。 “想知道?”黑衣人神情凶狠,完全没有俘虏的觉悟,放言道,“你们也配?” “很好。”罗谷脸色沉静,深深看了它一眼,接着转头望向张晓风,淡声道,“你应该有办法让他开口。” 张晓风略一点头,不作言语,只见他眯起眼,轻轻抬手,屈指一弹,一道无形风劲从其指尖激射而出,钉入黑衣人锁骨。 “啊!”黑衣人一声惨叫,风劲无形无质,却直透入骨,疼痛令他恍如置身刀山剑林之中,那股如蚁噬如剑斫的钻心剧痛缓缓从锁骨位置扩散至全身,他瘫倒在地,浑身不住地颤抖着,胸膛的起伏越来越慢,“呼呵...呼呵...”如破旧风箱般的拉扯声自他喉咙传出,窒息的感觉。 “想好再说话。”在黑衣人即将到达极限之时,张晓风收回了劲气,淡淡说道。 剧痛虽消,余韵仍在,黑衣人脸色苍白,半天没有动弹,他勉力抬头看向张晓风那张淡然的脸,“呸”了一口血沫,声音断断续续,嘶哑不堪,“血旗...一定会杀光你们...你等着....” 那口血沫尚未临近,便在其身前被弹开搅碎,张晓风默然几息,低声道,“他说的是实话。” “原来是血旗...”罗谷喃喃道,眉头微皱。 “罗叔,这个血旗是什么来路?”一直旁观的应觉提出了疑问。 “血旗是一个活跃于离州西南部的马贼团,其首领绰号‘刀鬼’,实力强大,且行事狠辣。”罗谷对离州商路形势了如指掌,贼匪团伙自然也不例外,“但他们没理由出现在这里。” “为何?”应觉又问道,在二人面前,他意识到自己江湖知识的浅薄。 “商队有意避开了各个实力较强的山贼马贼团伙,而血旗的活动范围离此地有数百里路途,且其和离平商会往日毫无交集,何至于弃自己老窝不顾,遥遥奔袭至此对我们动手?”罗谷眉头越皱越紧,“这...很不对劲。” “那个俘虏说是为了罗小姐...”张晓风轻声说道。 罗谷摇头不言。若真是,那也罢了。 “血旗难道比我们商队还强吗?”应觉问道。 “不可能,血旗再强,也不过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贼匪团伙而已,离平商会在离州发展多年,与商路有关的都搜集在案,据记录,血旗首领刀鬼的实力顶多与我相仿,更何况...”罗谷说着,顿了顿,目光投向静立一旁的霜发青年,应觉明白罗叔所指。 “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别忘了那名牺牲的护卫,据我所知,刀鬼并不会任何邪门功法,这或许是他隐藏的底牌。”罗谷沉声道,“必须把敌将来袭的消息告知大家,时刻做好防御准备。” “既然血旗目标已明,那么罗小姐与商队汇合后,接下来几天要重点提防。”张晓风说道,“敌人的袭击或许就在明晚、甚至今晚。” “不论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罗谷神色一正,挺直了身子,眼中精光毕露,“血旗而已,又有何惧?” 身为罗家之人,离平商会初立之时他便负责其护卫工作,十多年来觊觎商会的宵小多如过江之鲫,经历过的血战数不胜数,他罗谷可曾怕过?还不都是被他这双拳给击得粉碎?区区血旗而已,敢动邪念,他定要将其和背后的阴谋一同磨灭。 “那他们怎么处置?”张晓风问道。 “留着无用,杀了又不太好,我们毕竟是护卫,不是劫匪。”罗谷想了想,道,“其余人也不必审问了,把他们绑了,丢到山林里,让其自生自灭吧。” “你...”黑衣人怒目而视,但才说了一个字,便重新被一团黑布堵了回去。 ... 商队照常赶路,只不过多了一丝沉凝的气氛。 天色渐晚,车队扎营在一片宽阔的原野,火把将营地照得通明。 应觉从伙夫那儿打了碗香喷喷的热粥,寻了个角落蹲坐下来,他知道,营地已进入高度戒备的状态,有一批尽责的护卫只来得及啃上几口干粮,便散入了夜色中,监视风吹草动。 这时,他看到一个头发霜白的儒雅公子同样端了碗粥,笑着走过来,一屁股坐在了自己边上。 “害怕吗?”张晓风笑问道。 应觉摇头。 尽管血旗的威胁如影随形,应觉却出奇地没有感到畏惧,只隐隐中有着一丝紧张与激动。 紧张,是因为一名护卫殒命,应觉虽与其并不相识,但一种对死亡敬而远之的感觉仍不禁由心而生,而激动,则是源于他对江湖的那股子期待。 初入江湖,怎能没有故事中的刀光剑影,热血豪情? 他毫无理由地相信,自己的剑能斩断阻碍。 “这是你在江湖的第一趟旅程,感觉如何?”张晓风唏哩呼噜喝了口粥,笑问道。 应觉透过碗中腾起的热气凝望营地燃起的篝火,帐篷和伙夫们被烈火扭曲,薄烟与水汽纠缠上升,如梦似幻,眼前的一切仿若被拉扯着远去,令他有一种浓浓的不真实感。 怎的莫名其妙就成了离平商队的护卫,踏上了从前望而不及的江湖路? 突然张老头就良心发现,让自己加入了商队护卫,刚加入队伍就出发,一路马不停蹄越过了阳崇,到现在应觉还没回过神来,这些事都发生得太快,他总感觉自己还没有准备好。 可仔细一想,他又没什么可准备的,除却那个经常揍自己的老头子外,无牵无挂,如此说走就走也并无不妥。 “感觉...还不错。”想了半天,应觉只吐出这几个字。 “看来你适应得挺好。” 应觉笑了笑,道,“张兄你当初是怎样的,说说呗。” “我当初啊。”张晓风喃喃道,神情恍惚如遥忆往事。 “当初我也只是个小毛孩子,住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上,镇里有调皮捣蛋的小伙伴,有费尽心思喊小伙伴回家吃饭的大妈大婶,有成天板起脸的私塾先生,有讲话总爱摇头晃脑的说书老头,有可爱活泼的小妹,有唠唠叨叨没个底的爹娘...” “听起来和我也差不多嘛。”应觉笑道。 “普通人的生活,大抵都如此平淡如水吧。”张晓风双眸微微眯起,轻声说道。 “普通人吗...我除了每天练剑以外,和小镇上邻居们确实没什么不同。”应觉想了想,说道,“然后呢?光是平淡的生活可练不出你这般境界。” “然后...”张晓风小口抿着粥,温和的声音仿佛渐渐掺入了其他东西,“然后我就踏入江湖,成了个在江湖底层摸爬滚打的毛头小子,费尽心思往上爬,好事做过很多,坏事也干了不少,不停得到又失去,一步一步爬到今天...明明才过了八九年的样子,怎么那些事都记不太清了...” 话语声渐低,应觉莫名觉得气氛有点奇怪,旋即朗笑一声,说道,“哈哈,没事,忘了就忘了,我好奇心不重的。” “你真是让人羡慕啊。”张晓风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如此迷茫地踏上路途,不必去担心江湖险恶、生死威胁,只需展望前景而后顾无忧,要知道江湖可是一个善变的东西,它可以豪情万丈,柔情似水,也可以凶险残忍,尔虞我诈。很多人因其功成名就,却有更多人因它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喜欢的人喜欢得紧,厌恶的人也厌恶得紧,真不知它的存在是好还是坏。” 张晓风难得一次性说了这么多,应觉看向他,他的眼神很复杂,如一汪澈然的泉中掺杂了污泥与血水,浑浊不堪却渴望清净。 张晓风笑了笑,又道,“若能选择,我宁愿当一个不晓江湖事的普通人。” 说罢,他站起来将粥一口喝尽,提着空碗往营地中走去,慢慢走过篝火与一丛丛如小山丘垒起的帐篷群,应觉移回目光,心底泛起几分疑惑,一向温润儒雅处变不惊的张晓风如今日一般多愁善感的样子,实在太少见了。 他看不到这道孤独的身影越行越远,行出了营地,最终消失在了茫茫山野中。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八章 夜袭 且说百里之外,有一快马疾驰而归。 尘土飞扬间,快马急停。马上跃下一人,这人黑布蒙面,看不清样貌,他快步走进眼前这个简陋却颇大的营地,走向正中的一个帐篷。 未待他走到,帐篷中便有人掀开帘布大步迈出,蒙面人立即单膝跪地恭声道:“首领,扎营地点已确认。” 首领狰狞一笑,脸上一道从额角斜划过整个脸颊的刀疤显得分外可怖:“可让我好等。” “还有,有一队兄弟被抓住了。”蒙面人又道。 “那帮该死的家伙,不管对我们的人做了什么,他们都会付出代价的。”首领缓缓说道,接着他往营地口缓步走去,蒙面人仍跪着,只抬起头望向首领的背影。 首领自号刀鬼,姓名不详,生年不详,离州襄南县人士,世代农民,以种地为生,直至某天一伙穷凶极恶的马贼抢粮掳人,烧光了整个村子,平静生活毁于一旦。 后面的故事没人知道,包括他的手下,人们只知几年后,有一名脸上一道狰狞伤疤的马贼领起一队人马,灭了当年那个村庄附近的所有贼匪山寨,令人闻风丧胆,最后他占地为王,以一杆旗立于寨口为标志。 此时这个临时营地口便竖有一根长杆,杆顶一面深红似血的旗子随风飘扬,他伸手稍稍使劲拔出旗杆,放声大吼:“弟兄们,行动了!” 一声令起,营地里顿时沸腾起来,一道道人影陆续出现,这些人有高有矮,有壮硕有精瘦,皆为黑布蒙面,眼神中无一例外透出冷酷与凶残。 首领,即刀鬼行至马厩,一手举旗,一手把布满陈年血迹的长刀挂于腰间,跃至马背坐下,双腿一夹马腹,顿时绝尘而去,一道道人影陆续上马疾冲而出,紧随其后。 如此一致。 几十奔马飞驰于路,烟尘四起,气势汹汹。 不消一个时辰,众骑便已接近了离平商队扎营之地,刀鬼右手高举,比一手势,整支队伍顿时减速,直至停止。 刀鬼并不像他看上去那么鲁莽无谋,虽然外表粗犷,但他其实心思很是缜密,如今他血旗要做的,只是等待。 离平商队很大可能已知道了他们的存在,不过那又如何?商队在明,血旗在暗,他们一刻不进攻,商队就必须时刻提防,千日防贼的道理,人人都懂。 他们现在只需慢慢剪除商队的岗哨,耗费掉护卫的精力,等待时机即可。 天色已近大黑,刀鬼示意手下原地候命,而他本人则翻身下马,独身往前行去。 这几十骑好手是他血旗里全部精锐战力,这次行动可谓倾巢而出,即便如此,和商队一百余护卫差距仍不小,他们必须突袭,手下拖住普通护卫,让他心无旁骛击败那个似乎挺强大的护卫队长。 刀鬼嘴角勾出一个狰狞的弧度,手腕微动,长刀旋转半圈,斜斜斩出。 “嗤”一道血光飞溅,在黑夜中不甚清楚。 紧接着是“扑通”一声,一具尸体倒在地上。 若是在白天,有人靠近细看,则会发现,尸体脖颈有一道极薄极深的刀伤,其面色苍白,仿佛血液流尽。 突袭道路上的碍事家伙们,就由他亲自杀死。 不多时,刀鬼回到集结地点,翻身上马。 夜极深。 刀鬼面无疲态,昂首看天,正是月黑风高之夜。 该放火杀人了。 他深深吸气,抽出大刀往商队方向一指。 “轰隆隆!” 马蹄奔腾如雷鸣响,数十骑向前方的黑暗中冲刺而去,最前的一骑就是刀鬼,他身伏于马背,右手提刀,眼中若散发着嗜血的光。 而他的左手,却握着一根长杆。 杆顶一抹血红在风中肆意狂舞,似要将这片黑暗都吞没噬去。 “敌袭!” 营地传来凄声的大呼,顿时火光四起,人影幢幢。 早已严阵以待的护卫们挥兵迎敌,欲将敌人拦于营地之外,然而最前方的一骑速度极快,直奔被马车围成一圈的营地,待接近车阵外圈,刀鬼一拉缰绳,马蹄连踩急停,他顺势飞跃而起,越过车阵,往营地里落去。 刀鬼空中握杆下刺,旗杆顿时深深插入泥中。 同时他落地,站起如鹰四顾。 血旗,来了! ... 听到“敌袭”的大喊,应觉倏然惊醒。 由于不确定敌人何时来犯,在晚饭过后护卫们仍照常休息和守夜,但所有人的警觉性都已提到最高。 虽然现在已过子时,应觉却养足了精神,直听得呼喊声大作,和衣而睡的应觉一跃而起,冲出了帐篷,营地里到处是举着火把一脸慌乱的伙夫杂役,而护卫们都看向黑夜中某个方向,神情肃然。 应觉随他们望去,只见一提刀大汉突出黑暗跃进了营地,并插下了一面旗子。 “血旗,这是血旗啊!我们惹到的竟是他们!”不知具体情况的杂役们惊呼,应觉眼神一凝,在提刀大汉之后又有不少人突破了车阵,进到了营地中,他们身形各不相同,却通通黑布蒙面,看不清面目,守于营地里的护卫见此立即迎上,与他们战成一团。 “快躲起来!”应觉对身后数人厉喝道,同时他手握剑柄连剑带鞘抽出,挡住扑面而来的一刀。 铛! 刀锋破开层层灰布,砍在了鞘上。 鞘纹丝不动。 “小子,有点力气。”方才突袭应觉的蒙面人是一壮硕的大汉,他咧嘴一笑,道,“但你遇上了我,算你倒霉。” 大汉撤刀,复斜劈出,应觉再挡,大汉接连十数刀若迅雷般劈下,却总被一粗布缠绕的剑鞘牢牢挡住,铛铛之声不绝于耳。 “你们这些贼都喜欢说大话吗?”应觉稳稳握鞘,嘲讽道。 大汉不理,回刀略一蓄力,再出时已是一刀上撩,应觉横挡,却被巨力击得浮空半寸。 应觉脚未着地,却感背后一丝凉意。 一抹冷光从应觉身后直刺而来,应觉心中警兆顿生,衣袍瞬间一鼓,凭空扭身,避开了这暗中的偷袭,那道冷光擦身而过,只把衣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 冷光错过应觉,飞落到大汉身边。应觉冷眼望去,是一个持着短匕的瘦矮蒙面人,他落地后,悄悄隐于大汉身后。 然而二人心中此时惊疑不定。 以往都是他俩一起行动,大汉明处寻找机会,持匕蒙面人暗处给出致命一击,人们往往会把注意力放在大汉身上,从而忽略持匕蒙面人,然后付出血的代价。他们的配合战法只到此为止,因为此招一过,中者必死,此前从未失手过。 可当下,本以为十拿九稳,却出乎意料地失手了。 那手悬空躲避,让二人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护卫,是个扎手的硬点子。 应觉漆黑的眸中寒意渐起。 他握鞘横于腰侧,伏下身来,右脚前踏一步,避过大汉刀锋,左脚接着踏出,连连数步交替斜踩,看似不快却极为诡异,使得大汉的攻击都落到了空处。 几步踏出,应觉身形莫名绕到了大汉背后。 大汉身后,自然就是那持匕蒙面人,只见应觉错开大汉身体那刻,蒙面人不退反进,凌厉的一匕迅若流星,向应觉袭去。 应觉面无表情,右手握剑柄,如拔剑。剑未出鞘,却意勃发,应觉身若惊鸿一弹,一剑送去。 匕尚未到之时,剑才起,匕将临身之际,剑已至。 灰布缠绕的鞘尖点在持匕蒙面人胸口。 刹那间,蒙面人胸骨尽碎。 大汉这时间才转过身来,见得持匕蒙面人倒飞而出,生死不知,大汉双目通红,怒吼一声,趁应觉剑未收之际,用尽全身气力一刀当头劈下。 应觉不闪不避,以收剑之势反手斜撩而上,与刀锋相迎。 大汉只觉双手一麻,差点握不住刀。剑鞘撞开刀后,去势不停,直直袭向大汉胸口,大汉弃刀而退,应觉似早有预料,他踏地跃起,一记横踢,击在了正后退的大汉脖颈。 “咔嚓。” 大汉颈骨折断,魁梧的身躯无力地垂倒下去。 应觉原地站定,身上毫发无损,只这身护卫衣衫破了个口,他轻轻垂首,眼中握剑的手捏紧再复松开,透出一种自己以前从未注意过的力量感。 解决这些人,竟如此轻松。 张老头说的没错,凭我的实力,绝对还能够做到更多。 初入江湖便杀人的应觉,心中却丝毫没有慌惧膈应之感,仿佛这种事情放在以往只是相当于剖鱼宰鸡般稀松平常,不仅如此,应觉深吸一口气,隐隐中他甚至还感到一丝愉悦,杀死了他们,好像就能实实在在体会到自己的强大。 应觉无暇去思考这类想法是错是对,因为眼前还有更要紧的事。 他环顾四周,营地中喊杀震天,双方人数差不多,个人实力也大致相当,但护卫在配合上优势明显,场面略占上风,然而这只是表象,真正的胜负并不取决于他们。 应觉想起了领头的那张刀疤脸。只要他一死,贼人自退。 想罢,他身形一动,往营地中心掠去。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十九章 血刀,铁拳,暗锥 刀鬼插下血旗,脸上神情愈加狰狞,他微微伏身,右手拖刀而走,往营地中心疾奔过去。 忽的一道魁梧身影现出,恰恰拦于刀鬼必经之路前,这人一改他平日的豪爽风范,神情严肃,目光如电,光是站在那儿就让人只觉气势厚重如山,庞然无匹。 “罗,谷!” “前来受死!”刀鬼一声大喝,身势不停,握刀的手倏地上提,凌然一刀直直劈下。 铛! 罗谷双拳相交,迎上甚可吹毛断发的刀锋,却发出了金铁交击之声。 “好一身铜肤铁骨。”刀鬼一刀无果,却也不急躁,他称赞一声,撤身站定,刀身一阵铮鸣,嗡嗡作响。 “刀鬼,我离平商队与你血旗往日无仇近日无冤,也没经过你的地盘,何至于奔波数百里拦截于此?”罗谷收拳挺立,沉声问道,凝练的气机逸绕周身,有若实质。 罗谷成名较早,身为罗本家之人,在离平商会崛起之初便随其横行离州武林,虽对整个中原来说罗谷只是个无名小卒,可江湖何其大也,顶天二流水准的罗谷放在二十六州中排中下游的离州界内,已算是名号响当当的人物,一身外家横练功夫登堂入室,堪称大成,虽然罗谷内家功夫平平,影响了其外功进境,不过对付眼前这山野贼匪般货色,却也绰绰有余。 比起名气来刀鬼就差了不少,他只是在离平城以南至永歌的这片荒野中恶名远播,然刀尖舔血的匪徒人物岂会惧退?这位面相凶狠的血旗首领咧嘴笑道,脸上疤痕怖然跳动着。 “我手下没跟你说吗?听闻罗家长女可是生得极为貌美,今日途径此地,我特意来欣赏一番。” “那你可就打错了算盘。”罗谷怒目而视,双拳紧握。 “是吗?”刀鬼脚步微错,横刀而立,“你这话,赤鬼可不同意。” 刀又嗡嗡响了几声,似在回应,罗谷欺身而上,一拳捣去,刀鬼后退一步,名号赤鬼的长刀凌空劈回。 “喝!” 罗叔不闪不避,侧身以拳架起势挥拳下砸,若巨石崩落砸在长刀侧面,刀锋颤鸣,紧接着罗谷弯腰沉肩,脚步微错,直直向前靠去。 铁山靠! 刀鬼收刀回挡,交击瞬间,他只觉一股沛然巨力从刀身上传来,仿佛无可抵御,将其撞飞数尺,罗谷紧逼而上,似要直接将他击垮,这时,刀鬼左手握上刀柄,气机汇入刀身,双持长刀一记斜撩。 “血鹊!” 刀鬼大喝,半空血芒一闪,罗谷进势稍止,横举格挡的双臂被切出一道深深的血线,罗谷似无所觉,脚下极重地一踏,泥土地面顿时碎出一个小坑,其身形速度爆发直冲刀鬼,并伴随着狂雷般的一拳。 咚! 铁拳与血刀狠狠相撞,罗谷身躯丝毫不动,刀鬼急退三步,嘴角溢出鲜血。 力与力的直接较量,刀鬼终是不敌罗谷。 “莽夫,始终不过是莽夫而已。”刀鬼随手抹去血迹,冷笑。 罗谷没心情听这贼匪胡话,再度欺身迎上,拳蓄待出,但见刀鬼沉喝一声,挥刀横劈,刀势凛然,罗谷矮身避过,可刀未停,仍绕身前行空斩一周,如同画出一个圆。 刹那间,刀势化气,一道肉眼可见的气浪轰然扩散,将罗谷击退到圈外。 圆内刀意顿起,沉重万分,空气似乎都被染上了一层暗色。 “原来是修为精进了,怪不得有胆子敢找我们的麻烦。”罗谷甩了甩被击得有些发麻的手臂,沉声道,这个魁梧汉子站在刀鬼三丈之外,静静看着以刀鬼为中心的一个圆内刀气纵横,脸上毫无惧色。 看上去胸有成竹的罗谷,心渐渐落到了谷底。 因为那人至今尚未现身。 为何护送被誉为罗家希望之星的大小姐罗梓傲一路前行,罗谷仍表现得如此胸有成竹,一丝一毫的担忧都没有?难不成是依仗自身实力?不可能的,罗谷很清楚自己只是个二流武夫,远称不上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负责解决更强来犯的人,是那家主罗照溁派来的暗镖——张晓风。 先前罗谷并没有跟罗小姐说实话,关于张晓风,他并不是一无所知。 如今江湖中的实力评定较为笼统,最底层的人,无论是不是武者,只要在这江湖里讨生活,皆为不入流。这类人即是茫茫江湖中最多的存在,引车卖浆,贩夫走卒,卑微而倔强地活着,也有初入武道的雏儿或实在资质低下不得长进的习武人,盼望着能成为那真正的江湖客。 入了流之后,最低便是三流,这些人是第二多的,他们已有资格在江湖中留下一些自己的足迹,只是实力较为不足,名声不显,他们就如那坚实的地基,看似无关紧要实则不可或缺,垒起巍峨的高塔。 再上一个阶层就是那二流,至此人数就少了很多,都是武林的中流砥柱,护卫队长罗谷与对面的贼首刀鬼都属于这个范畴,算是叫得上几分名号的人物了,其中实力有高有低,低的可能跟三流武夫都差不太多,高的如罗谷离一流只差一线而已。 而到了一流,哪个不是在整个中原江湖响当当的人物,实力至此,财富、美人、地位、名气皆会接踵而来,谁闯荡江湖不求成事之功?这些只占极少数的人无一不可称得上功成名就,俯瞰众生。 但张晓风,仍在那之上。 罗谷深吸一口气,把思绪拉扯回来,既然张晓风莫名不露面,那他只能将如今已与自己势均力敌的刀鬼击败。 哪怕是其他劫匪喽啰突破了护卫的防御,趁乱劫走了罗小姐,也...无妨。 思绪万千,实则只有一瞬,只见刀鬼两腿错开,屈膝沉肩,双手握刀横举在身侧,刀尖直指那个曾让无数匪徒无功而返的大胡子武夫。 罗谷顿时感到压力骤升,他洒然一笑,正好,就拿你当我进境的垫脚石! 霎时间罗谷周身若隐若现的白色气流层层缭绕扩散,他脚下一踏,泥土碎裂四溅,整个人如离弦之箭直直闯入刀鬼身侧的圆,圆内若有无形刀气纷纷斩来,罗谷身上衣衫现出一道道裂痕,然而那具千锤百炼的身体毫发无伤,他拧力提拳,一拳砸下。 刀鬼以刀破拳,重力而轻速,其势磅礴意味分明。这把名作赤鬼的长刀和他渊源匪浅,江湖的诱惑之一便是突如其来的奇遇,本为一个乡野村夫的刀鬼在村灭之后艰难生存,却在绝望之际在山林里遇到了一具干枯尸体,和摆在其旁色泽暗沉的血色长刀。而他真正的发家之物则是从尸体身上搜出的一本邪门功法,以寿命和福德作代价换取实力,才让刀鬼短短数年内便拥有了如此境界。 刀鬼的实力是修炼偏门法子得来,但罗谷可是数十年实打实对武道孜孜不倦,一拳无果,再接连被刀鬼反攻数刀,身上多出几道破皮伤口,罗谷不怒反笑。 既然已被我近身,接下来就由不得你了。 只见这个魁梧的大胡子武夫以硬抗一刀为代价,强行突入刀鬼身边一尺之地,攻击骤如烈风迅猛无匹,拳捣、肘击、肩靠、膝撞等不拘于形的招式连贯袭去,刀鬼奋力招架,却是左支右绌,十几个攻守间便被击退数步,罗谷紧跟而上,沉冷话语随拳风击出。 “你不是我的对手,何不就此退去,以免你和你的血旗都葬身在此。” 刀鬼却没有罗谷预料中那么识时务,他将如圆刀意回纳入身,凝入暗沉刀锋之上,这一刻长刀竟生生绽出半寸烈芒,他面色狰狞,厉声道:“姓罗的,你太高看自己了!” “你莫要执迷不悟!”罗谷眼中凶光闪过,显然也是动了真怒,他拳作撤身式,在凌厉一刀劈来之时双拳化掌瞬间砍在刀锋侧面,刀鸣之声疯狂响彻,罗谷双掌一合,赤鬼气势更加惊人地劈向它的主人,刀鬼面色赤红,以气抵之,僵持一瞬,却溃败不止。 这一刀,硬生生砍入刀鬼肩头,鲜血飞溅。 然而刀鬼咧开嘴无声笑了,他忍住剧痛双臂一格,交错牢牢夹住罗谷控刀的双腕,这一刻,罗谷进退不得。 你罗谷妄想进境,我刀鬼又何尝不是为了求一份荣华富贵? “姓罗的,你莫不以为我来此真是为了那小娘皮?虽然她生得很水灵,但不是你刀爷的菜。”刀鬼松开手,不急不缓取回赤鬼,眼神中满是嘲弄。 罗谷一霎失神,他感到心口很凉,如同结冰的那种凉。 一截尖端透出他的胸膛。 “你...”尖物被抽出,罗谷转身,看到了一个分外熟悉的身影。 身影不高,一身很宽松的商贾华服仍被撑得鼓鼓囊囊的,圆圆的胖脸上始终挂满笑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起来很是人畜无害,此刻手中却提着一柄尺长的尖锥。 就是这柄尖锥,刺穿了罗谷如铜铁般的皮肤,刺穿了他的心脏。 刘管事笑容恳切而和蔼。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对不住了。”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章 无言泪两行 “你...是谁...”罗谷喉咙嘶哑,视线逐渐变得模糊。 尚未等到答案,他已听不见声音。 这个忠于罗家的大胡子护卫在人生的最后一刻,只想尽全力站稳,可全身已失去了力气,他晃了两晃,“嘭”的一声,魁梧的身躯轰然倒地。 刀鬼咧开嘴,脸上那道极长的刀疤跳动着。 他蹲下身来,在罗谷倒下的身体上摸索着什么,却闻得一声狂怒的大喊:“罗叔!”音刚现,就感一道凌厉剑风破空而至,刮得皮肤生疼,目标却似乎还不是自己,刀鬼抬头,只见一个穿着寻常制服的年轻护卫双手紧握一把带鞘剑跃空斩向那个矮胖身影,那人尖锥收入袖口,不见如何动作,竟消失不见,这一剑劈了个空,应觉落地,脚下泥土裂纹如圈扩散。 “刘,林,顿。”应觉咬牙,一字一顿。 刘管事出现在应觉身后,笑意不减,面向刀鬼说道,“我只与你配合击杀罗队长,罗谷既死,那么,再会。” 说罢,刘林顿往后稍掠几步,就要没入黑夜中。 “别想跑!” 应觉大喝一声,旋步转身,脚下再重重地一踏,身形如离弦之箭瞬息间拦至刘林顿身前,手中带鞘清河划出一道厉风,就要切入这个商队管事身躯,然而电光火石之际,这道胖胖的身影再次突兀地不见,应觉甚至看都没看清他是如何消失的。 “应小兄弟,这又是何必呢?”和和气气的话语从身后传来,应觉惊愕转头,只见刘管事双手拢在袖中,笑眯眯道,“我很尊敬罗队长,对他下手实非我愿也。” 应觉悄使“三道睛明衍气”,运气入目,这个他连衣角都摸不到的商队管事,此刻在他眼中,仍是个普通人,甚至有点体弱。 应觉沉默一息,怒声道:“既然尊敬他,为何还要背叛他?” “迫不得已。”刘林顿眼睛眯成一条缝,诚恳道,“有人要杀他,我只是一把刀而已。” “谁?”闻言,应觉顿时急道,“是谁想杀罗叔?” “抱歉,无可奉告。”刘林顿抱拳道,“那么,后会无期。” 话音落下,刘管事胖胖的身影几乎顷刻间便消失在了浓重的夜色中。 还有一个。应觉默念道,来不及多想,那个导致罗叔死亡的歹徒还在这,他弓步提剑,小腿绷紧一弹,一记迅捷的直刺刺破空气。 “你藏的可真深啊。”刀鬼狞笑一声,从罗谷身上衣衫的隐蔽夹层中取出一物放入怀里,正欲站起,又感剑风袭至,刀鬼抽刀格挡,“当”的一声,血刀与剑鞘撞上,再复弹开,应觉借力旋身,贴地一剑扫出,刀鬼却以蹲伏的姿势,往后一个空翻,避开这剑,与罗谷相差无几的魁梧身形尽显灵活。 “小子,别来妨碍你刀爷我。”刀鬼就势站定,不耐烦道,神情中充满不屑与轻蔑,“不然,就连你一并宰了。” “东西放下。”应觉单手握着灰白粗布裹住的剑柄,沉声说道,“不管你拿走了什么。” “哈哈,小子,你可真会说笑话。”刀鬼笑了两声,如看傻子一般的眼神看着应觉,嘲讽道,“就凭你?” “就凭我。”应觉站定,双脚一前一后微错,左手握鞘在腰间,右手握住剑柄。 “有胆色。”刀鬼见应觉摆出的架势,狞笑道,“拔剑吧,趁刀爷还有时间跟你玩玩。” “你还不配。”应觉随话音起,右手作拔剑状,连鞘带剑一同拔出,同时身躯微躬,右脚猛踏一步,一剑既出如布帚扫尘,简单的招式却无比凌厉,带鞘剑身隐隐绽出半分耀芒。 这剑气似乎有赤鬼刀气几分意思了,可惜,要将他留下还差得远。刀鬼冷笑,手中暗红长刀同样绽出半分血芒,只是看上去要凝实不止一星半点,血刀迎上清河,两柄曾叱咤江湖而今销声匿迹的强大兵器无声碰撞,却是剑芒生生破碎。 “小子,多修炼几年再来挑战刀爷我吧!”刀鬼暴喝道,弹开了长剑的血刀回撤至腰侧,左手握上刀柄,气机汇入刀身,双持长刀自下而上一记斜撩,“这招罗谷可是接下来的,你能吗?” “血鹊!” 但见半空血光闪现,应觉只觉一股巨大的刀势蓦然临身,他呼吸一窒,瞬间停步,右手握剑柄左手持鞘尾横举,如铁索拦江挡在身前,气机缭绕其间,化成一面盾牌,那道血芒撞上无形无质的盾,如一条血红细线滞在半空,一息后,才逐渐淡化。 然而血芒未消之刻,长刀锋刃忽然突入,斩断血线,斩破无形无质的盾,直直斩到了灰白布下的鞘身上。 “当!” 又一声巨响,应觉被这股巨力击退数步,刀鬼得势不饶人,一刀刀斩出,招式朴实无华,却力量极大,应觉因刀鬼一式血鹊失了先机,只得正面以剑迎之,边挡边退,接连数步退出两三丈远,顿时离了长刀攻击范围。 就在这一恰好时机,应觉眼中精光闪现,身体如将腾跃般变得轻盈,精纯内气不停地汇入剑身,凝实的无形剑气自清河上溢出,旋转缭绕。 刀鬼却有所察觉,尽占上风之时忽然止住攻势,抽身后退,边大笑道:“护卫小子,你刀爷我玩够了。” 他往营地中心那精致帐篷一指,望向蓄势欲发的应觉,眼神中充满戏谑意味,“是来阻碍我,还是去保护你们的罗大小姐,自己决定吧。” 应觉转头看去,只见数名蒙面马贼终于突破防御,攻入了营地中心,保护罗梓傲的几名护卫陷入战圈,其中一名蒙面人阴险地避开了所有人,向那帐篷摸去。 应觉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愤怒若火焰燃烧着,他看了看刀鬼那极具辨识性的脸,以及刘林顿离去的方向,似要记在心里,然后他一跺脚,便冲向罗梓傲所在的帐篷。 刀鬼长笑,高呼一声,“兄弟们撤喽!”说罢,他往来的方向奔去,几步便奔至血旗旁,拔出旗杆,率先冲出了营地,翻身上马。 应觉后发先至,拦在了帐篷前,与蒙面人短兵相接,蒙面人一击不成,又听得首领的呼声,便往后急退,应觉双目发红,身形一掠而起,含怒出手,更加狠辣而不留余地,他一鞘点在蒙面人天灵盖,瞬间一颗大好头颅炸碎,红白之物溅开,应觉身上却没沾染半分。 身后传来动静,应觉回首望去,罗梓傲掀开帘布走了出来,清丽脸庞上虽看起来还较为镇定,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慌乱。 “罗小姐,不必惶恐,贼人已经退去了。”应觉看着此刻更像个小女孩而不是商业天才的她,柔声说道。 罗梓傲使劲揉了揉脸,深吸一口气冷静下来,却露出一个凄然的笑,“全完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应觉眉头微皱。 “你们所知的保护我只是表面上的任务,真正任务是护送那个刚从罗叔身上被抢走的东西。” 罗梓傲脚步轻迈,环顾这个满目疮痍的营地,“那个东西非常重要,甚至关乎我罗家与晏家的存亡,晏明华来阳崇便是将其交由与我,本以为借离平商队正常走货并以我为明子,化其为暗子,计划已天衣无缝,不想还是没能瞒过去。” “没瞒过去也罢了,我们本已做好恶战的准备,同样有罗叔在明,张晓风在暗,任谁想都是万无一失,可结果...” 罗梓傲说着,脸色愈加平静,也愈发苍白。 应觉默然。 这不是我想要的江湖。 豪迈直爽的护卫队长罗叔面对敌人来犯,毫不畏惧,英勇战斗,却不幸身死;的商队管事是个叛徒,背后给了罗叔致命一击;而那个始终温润如玉、只想当一个平凡说书人的年轻护卫,在最需要他站出来的时刻莫名失踪。面对歹徒,看似强大沉稳的商队一夜间分崩离析。 他脑袋里现在有无数疑问,却不知向谁求解答。 应觉抬起头,目光似透过暗淡夜色与重重阴云直穿天际,片刻后,应觉缓缓说道,语气坚定。 “我去把它拿回来。” “你?”罗梓傲闻言望向应觉,面生讶色,又很快恢复平日里那副冷淡的神情,同意了应觉的话,“这也是个办法。” 应觉点点头,往营地马厩走去,路过罗谷身边时,应觉垂首凝望,随即俯身合上了这个粗豪汉子不瞑的双眼。 “快去吧。”罗梓傲语气清冷,催促道,应觉猛然转头,面对他含几分怒气的目光,罗梓傲面色毫无变化,只背过身去,负手挺立,一道清脆如铃却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传来:“为罗家而死是我们罗家人的宿命,我如此,罗叔也是如此,没什么好伤心的。” 无人见她两行清泪从脸颊滑落。 应觉无言,他看着她的背影,小巧身躯竟有些颤抖。半晌,应觉拱手,离去。 罗梓傲蹲下,把头埋在膝盖间,不愿抬起。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一章 人如柴刀人如月 马贼纷纷退去,众护卫见顶梁柱罗谷身死,胆气尽丧,根本不敢阻拦。 应觉从马厩牵出黑雪,离开营地,循着他们离开的痕迹追去。 营地里留下了太多具尸体,有护卫,有马贼。 而营地一角,那个一路上跟应觉言笑晏晏的少年车夫手握柴刀,浑身颤抖。 在他面前躺着一具尸体,一具蒙面人的尸体。尸体身上满是伤痕,严重却不致命,致命的一击在他的胸口,被一刀捅了个透心凉。 少年手中柴刀鲜血淋漓。 ... 片刻前。 营地中喊杀震天,少年车夫躲在角落,瑟瑟发抖。 少年从未想过自己会遇上这种事。 一路上他的心思全在初次单独驾车如何才能稳稳当当不出任何差错上,偶尔也听应觉给他讲一些流传甚广但他没有听过的侠义故事,然后开始憧憬幻想自己就是那路见不平斩不平的大侠。 即使是听到罗队长在晚饭后宣布了会有敌人来犯这个消息,少年也不以为意,他跟商队走货好几年,遇到剪径毛贼的次数也不少,哪次不是轻轻松松就解决了,何须他一个小车夫来操心。 可这次是怎么回事?他在睡梦中被喊杀声刀剑声惊醒,本来打定主意呆在帐篷里的他,在见到帐篷顶被胡乱一刀劈去一半后,怪叫一声便窜了出去,看到他的贼匪也不介意顺手砍了这个小子,少年手脚并用一顿乱爬,堪堪避过几次随手攻击,别人也没有深追,少年赶紧摸到临近马厩的角落,躲在一堆大箱子背后。 不要害怕不要害怕。少年对自己说,声音和身体一同颤抖。 突然一个人影踉跄着撞了过来,少年吓了一跳,下意识抬头看去,却是那些凶恶贼人中的一员,只是这人似刚经历了一场血战,浑身尽伤,撞入这角落便有些站立不稳,只得勉强驻刀撑地。 那贼人一眼就瞥见了面露怯色的少年,狞笑一声,眼中凶光毕现,提刀便斩,却因深受重伤而行动迟缓,少年强行压抑下自己的惊恐,紧盯着那把落下的刀,全神贯注,在落刀方位已定之时就地一个翻滚,勉强避了过去。 这衣衫破损、身上四处淌血的蒙面人虽本性凶残,可也在一刀斩在空处后力气用尽,一时间竟提刀不得,少年连滚带爬地逃到一边,狼狈无比。 贼人转头望他,弃刀徒手缓步而来,少年脚下一退,却没站稳,直接一屁股坐倒在地,慌忙向后爬动着,才消几步,背却已抵墙,营地临时的车墙。少年绝望之际,撑地的手突然摸到一物。 是一把柴刀,喂马劈柴的柴刀。 粗糙的木柄摸起来不是很舒服,少年却感到格外熟悉。 贼人见少年停下,直扑过来,少年握住这些年不知握过多少时日的柄,想起营地里发生的血战,他心脏剧烈跳动,骤然举刀。 那一瞬,少年闭上了眼,见不到自己刀,只感觉它似乎刺穿了什么。 然后一股温热浇灌在他脸上。 少年舔舔嘴唇,有点咸。 重量压在少年手臂,他不自觉松开手,“当啷”一声,柴刀掉在地上,少年睁开眼,见得一具满是鲜血的尸体歪倒在地,顿时神情滞住了。许久,少年蓦地回过神来,脸上已是涕泪横流,混合着那贼人伤口喷涌出的鲜血,甚是狼狈,他此刻脑中一片空白,眼前俱是那贼人满脸血污死不瞑目的可怕模样。 “我...我该怎么办...”少年低声抽噎着,胡乱抹了一把脸,第一时间想起的竟是那个刚认识不久的年轻护卫。 如果是你,你当如何? 遥遥传来撤退的呼声,少年稍微冷静了些,捡起地上柴刀,血迹也不擦,就将其小心翼翼地用布带系起,负于背上。少年做好这一切后,再看向蒙面人的尸体,眼中忽然绽放出惊人的神采。 他径直扑往地上尸体,双手在其衣衫内快速翻动,很快少年便找到了什么,他缓缓将其取出,手甚至在微微颤抖。 是一本旧书样的事物。 来时车上少年虽与那佩剑年轻护卫倾诉良多,可也不过是少年心想十之一二,旁人哪懂他心中真正的热忱? 少年摊开右手手掌,掌心是用木炭写就的两个字,谈不上多漂亮,却也端端正正,这是他听了那个和邻居家大哥哥一样的护卫讲的一个故事后,模仿里面的一个大侠,在手心写上自己的名字。 吴琚。 若我能习武,定无悔无惧。 这个向往江湖的单纯少年将蒙面人身藏的并不高深的武学秘籍珍而重之放入怀中,紧接着,少年挺直了腰杆,如他背上柴刀。 ... 马贼于这一役中丢下了不少尸体,但人少,马不能少,他们在离开时将失去了主人的骏马也一并带走了。 这年头,马比人贵。 应觉循着奔马离去的痕迹远远缀在这些马贼后面,就像这些马贼起初对商队做的那样。 记得小时候,张老头经常教他一些看起来很没用的东西,贪玩的应觉连私塾课都不愿意上,哪里肯去花时间记这些无趣的东西?于是在每日傍晚的问答过后,总等待着张老头的一顿饱揍。到后来,他不得不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记下来,期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搞得他当时甚至以为张老头就只是想找个由头多揍他几顿。 直到今天,应觉才明白这些当初自己视为狼虎避之不及的东西真有用武之地。 不论是地理图志、风土人情等基础知识,还是奔马、游猎、追踪、隐匿等偏门知识,应觉都有涉猎,虽说大都不精,却能实用。 此时应觉已脱下护卫制服,换上了自己的白衫,毕竟现在是单人行动,没必要让无关人员也能一眼得出自己的身份。追踪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在山中追猎动物和追杀敌人完全是两个概念,但这群马贼根本没有隐藏痕迹的意思,况且追踪算是应觉所掌握的杂学能力中很精通的一项,足以紧紧咬住马贼尾巴。 应觉边观察道路边驭马而行,据他判断,他只稍稍落后马贼一筹。 追袭许久,东方天边微微发亮,地上马蹄印凌乱起来,同时也越变越浅,应觉抬头稍稍四顾,便有所明悟。他停步下马,牵马就地寻了处水源,把它拴在一边,任由马嚼草饮水,接着应觉再复回到路上,顺马蹄印于茂草中独身前行。 果然,没走多远,应觉便发现前方有一简易营地,营地口一杆血旗迎风招展。 应觉坐在一大树粗枝上,透过浓密的树冠遥望营地,能隐隐看见那血旗的临时营地里正在生火煮吃食,应觉见状,也掏出水囊干粮坐在树上就吃喝了起来。 才半夜奔袭,还远远说不上累,只是此时若不填饱肚子,或许待会就没这个空闲了。 吃饱喝足后,应觉仍隐于树冠中遥望。半晌,营地里人影起起动动,收拾帐篷包裹似准备离开,这个一身白衫沾满灰尘的年轻护卫却不动声色,直到众马贼包括岗哨皆离开一炷香左右,这才下树上马,循迹而行。 不多时,地上的印迹有了变化,本来如一线的马蹄印,此刻却分成了两波,一波往荒原而去,一波往西南而行,应觉翻身下马仔细端详,他们竟分道扬镳了?往荒原的马蹄印多而杂,显然是大部队,而往西南方向的蹄印稀少,仅寥寥数骑而已,但在这数骑中,有那刀鬼——他的马较之其他马贼高大神骏不少,很容易辨认。 应觉抬头望西南,西南是永歌。 血旗这个似山贼似马贼的组织应觉之前便从罗叔那儿略微了解过,他们盘踞于离州襄南县那边的荒山野岭,但又不像寻常山贼那般只占道收买路财,而是经常会“越界”,例如这次劫离平商队就已出其领地数百里,地上通往荒原的马蹄印应该是要回襄南,可那数骑去向永歌意图何在? 应觉扬鞭,策马追去。 得知了刀鬼的目的地后,应觉就没必要在半路拦截了,等回到了永歌,就相当于到了自己的地盘,那不是想怎么揉捏就怎么揉捏?掌握追踪技巧的人能从踏土蹄印的深浅与距离大致看出马匹速度几何,应觉自然也能,他控制住自己马匹的速度,始终与目标保持着一定距离,避免直接碰上前面数骑,那几骑马贼再如何小心谨慎,也无从料到竟有人如此追寻而至。 道旁林子渐多,应觉观蹄印,一直无停止迹象,照这种不知疲倦的跑法,商队近半旬才能赶到阳崇的路程,或许他们七八天就到了。 才出永歌便要回?张老头会不会很失望。应觉自嘲。 尘土飞扬间,几匹快马奔驰而过。 前方那几骑却并不是应觉预料中的寥寥数人,而是仅有一人独行。 刀鬼坐于一头神骏大马背上,若风驰行,身后还跟着几匹略逊一筹的骏马,马背空无一人,每至座下马匹稍累,刀鬼就换马骑乘,力求极速。 刀鬼毫不担心自己行迹暴露,有人追逐又如何?能快得过我么?待刀鬼到了那片富饶森林外围的村镇,即使别人赶上也来不及了。 因为在那儿,刀鬼要用怀里刚抢到的东西,为他,以及他的兄弟们,去谋得一生荣华富贵。 思绪至此,刀鬼身体还有些微微战栗,他实在没想到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还记得约摸在十天前,刀鬼回到山寨中属于自己的屋子,刚一进门,他便发现桌子上多了什么东西。 他过去一看,是一张寻常纸片,上面写满了端正中透着一股奇洒意味的蝇头小楷,别看他先是农民再是贼首,刀鬼还真识字,细细阅读,刀鬼脸色变了又变,里面写到不少他自认为无人知道的隐秘,然后向他提出了一场交易。 以一个未知的东西,换上一场滔天富贵。 像他这样残忍多疑的人,本不可能相信别人的字据约定,但以那位之口说出的话,刀鬼不得不信,不敢不信,不愿不信。 到了永歌后,他的贼首生涯就该落幕了。 一整天追击,斜阳将落。 一匹矫健的雪白大马背上,看上去颇像个游侠的佩剑白衫年轻人眉头皱起,他发现他有些跟不上对方了,那几名马贼的速度有些不正常——他们从不停歇,连慢下来的时候都极少,但他的马匹需要休息,自然而然地就拉开了距离。 应觉略一思量,便大致想明了情况,先前还担心与速度过快跟马贼撞上,真是多虑了,前方应只有一人,带数匹快马轮换骑乘,才能保持如此迅速不变。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也不再急躁,该休息就休息,该吃喝就吃喝,甚至还有空去溪边清洗了下自己衣衫。 是夜,应觉再动身,明月昂首,周围几点繁星时隐时现。 地上白衫,白如天穹月。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二章 朝霞犹殷予君别 罗叔身亡,刘管事叛变,张晓风不知所踪,现在商队里唯一还能主事的只剩下罗大小姐。 罗梓傲强打精神,调度营地里还活着的人们,整理狼藉统计伤亡,大部分护卫还是保持警惕继续守卫营地,留出几人去向阳崇报信,事情既已发生,就要想办法去挽回,而她已经想不出好办法了。 她只能向还逗留在阳崇县的他求助。 当晏明华随阳崇县城守军至此时,已是第二天早上。 护卫们现在才能够稍事休息,人多耳杂,晏明华不好发问,一路随着迎接到他的罗家大小姐走进她自己的帐篷内,一贯温和开朗的年轻公子脸色已阴沉无比。 “东西被劫走了?”他开口问道。 “嗯。”罗梓傲点头,脸色苍白,语气淡漠,“但是你的那个朋友,应觉,追上去了。” 接着,接着,罗梓傲用她特有的语气陈述之前发生的一切,晏明华听完,心更往下沉了几分,再发问道:“你可知他们去向?” 罗梓傲摇头。 晏明华站起身来,走出帐篷,清晨的凉风灌入胸腹,方让躁动的心平静了些许。怕什么来什么,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此地知道真相的人只有他、罗梓傲、以及牺牲了的罗叔三人,家族里知道这次任务的人也极少,可为何消息仍是走漏了?难不成两家内部出了奸细? 晏明华细思恐极,这次消息能走漏,难保之前做的事情或大或小不泄密,或许一次疏忽,便导致今日败局。 他本以为这回行动已瞒天过海,为应对意外,做了一明一暗两手准备,明有罗叔与强力护卫队,暗有实力极强的暗镖张晓风,足以扼杀掉任何欲劫商队的莽撞之徒。然而每一处精妙的安排,都仿佛被一个极其高明的棋手步步破解,暗镖莫名失踪,商队管事刘林顿叛变,与贼首刀鬼一同击杀强手罗谷,东西被劫。 张晓风不去说,他是罗家家主派来的人,晏明华也不甚清楚,他想不明白的是,那个在离平商会勤勤恳恳做了十年管事的刘林顿,竟会是个叛徒。 世人只知晏家和罗家同为大族,时常有生意往来与冲突,却不知其私下关系极为紧密,他们已将刘林顿视为了核心成员,他是何时被策反的?他怎么会武功?还是说,他从一开始便有其他的身份? 晏明华脑海中不禁浮现起那个当年如乞丐般落魄的阳光少年,和如今总是笑意盈盈的年轻护卫。 应觉追上去了...晏明华很担心,既担心应觉会跟丢马贼,被劫之物永远丢失,同时又担心追上去了,却打不过与罗谷势均力敌的刀鬼,反而发生意外。两种担忧之情互相矛盾,晏明华烦躁得很,不禁一拳砸在自己掌心。 牵一发而动全身,不知不觉,他已踏入了局中。 是谁执黑下了个这么大的套子? 我一手白棋,到底还有没有后行的机会? 晏明华深深叹气,背后罗梓傲轻声道:“或许这是天意。” 晏明华回头,无言。 他如何不知眼前这个被誉为罗家希望的少女活得有多累,也许罗晏两家真的势颓,甚至倒塌,对她来说还算是解脱。 忽然间,一物破风而至,晏明华抬手接住,还来不及看,脚步微错,整个人瞬间便朝此物飞来的方向掠去,若应觉在这,定会无比惊讶,晏明华此刻展现出来的速度比起应觉全力丝毫不差,甚至犹有胜之,哪里是他以前自称的不擅武斗? 晏明华掠过一座小山包,对上了一个胖胖的身影。 这个俊雅的年轻公子眼中怒火几欲喷出,又被其生生压下,他缓缓吸了口气,又再吐出,满腔怒意化为一句深沉的话语。 “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们?” “我自始至终都是刺狐刘林顿,谈何背叛。”刘林顿双手缩进商贾短袍袖口,笑了笑,眼睛眯成一条缝,活像一只狡诈的胖狐狸,“收钱办事而已。” “杀手刺狐。”晏明华念着,心中凛然,冷笑道,“原来一直隐藏在我们商会,真是荣幸啊。” “有个明面上的身份,私底下也好办事一些,成为管事后我一直在做实事,半点没危害过商会,但这个任务开出了我实在无法拒绝的条件,那就没办法了,对不住。如今任务终于收尾,我会离开离州,去中原。”刘林顿说着,指了指晏明华右手里捏着的东西,然后面色一正,诚恳地道,“借用管事身份十年,深表感激。” 说完,他弯腰深深鞠躬,接着站起,身影随风动,飘然不见,只余回声。 “后会无期。” 晏明华只是冷眼看着,没有出手,连刘林顿鞠躬时的看似大好时机都放弃了,一是知道自己留不下他,二是杀一个传话筒也无济于事。 刺狐,近年来活跃于离云两州的杀手,实力强横,狡诈无情。 身为晏家未来的接班人,晏明华对这些消息自然清清楚楚,刺狐始出于十二年前的云州,只要有人出价,且价钱能令他满意,无人不杀,离云两州死于刺狐的独特武器下的人,既有贪官腐吏,也有升斗小民,有正道侠客,更有杀人魔头,那柄尖锥曾令无数亏心人半夜提心掉胆。 如果消息没错的话,刺狐应是一流层次。 比罗谷,比刀鬼都要高上一层。 并且,他的隐气法应是相当高明,高明到连张晓风都把这大名鼎鼎的刺狐当成了一个普通人。 难怪从来无人知道刺狐的真实身份。 谁又能猜到,一个总是笑眯眯的、成天与商人打交道做生意的和蔼管事,另一个身份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现在想来,他的活跃范围正是离平商会皆频繁出现的地区。 晏明华往回走,突然从怀里取出一方帕子捂住嘴,重重咳了几下,瞧得雪白的手帕正中几点殷红,他眉头皱起,随手将其扔掉,这才细细察看起手中事物,刚被他当成暗器接下的那物却是一块包着纸的卵石。晏明华将它们分开,石只是路旁随处可见的石,纸也是粗糙折皱的草纸。 但纸上有字。 罗梓傲此时才堪堪赶到身边,轻声询问道:“怎么了?” “刘林顿的真实身份是云州的顶尖杀手刺狐,在离平商会潜伏了十年。”晏明华将纸递给她,沉声说道,“昨夜刺杀罗叔后他应该一直没走,到现在把这段话稍给了我。” 罗梓傲接过,上面写着一行简明墨字,笔画飘逸如龙蛇——若想知其下落,来永歌。落款有两个字,白七。 七字的最后一勾,似要划破纸张獠然向天。 “白七是谁?”罗梓傲问道。 “不认识,没听过。”晏明华摇头。 罗梓傲低头看字,小手紧紧捏着纸的边缘,好一会儿才道:“我们被人算计了,他的目的一定就是逼你去永歌,不要去。” “我去。”晏明华语气认真,还透着一丝冷酷意味,对自己的冷酷,“不管那人想做什么,我都全盘接下。” “那你的身体?”罗梓傲顿时抬头看他,目光夹带惊色。 “无妨。”晏明华摆手,神情肃然,“既然有人邀我入局,我又怎能辜负他一番好意?我一定会把东西拿回来,哪怕是拼了这条命。” “这是我们两家人的宿命,罗叔如此,我也如此。” 说罢,晏明华径直往马厩走去,罗梓傲小跑跟上。从县里来的官府守军帮助商队收拾营地,准备回阳崇重整队伍,自古官商一体,离平这种大商会自然不例外,尤其是在阳崇县这种小地方,掌握金钱命脉的离平商会拥有很大话语权,得知他们的商队出了事情,阳崇县的父母官早就慌得不行。 马厩最外侧一匹高大健硕的黄骠马正无聊地甩着尾巴,见晏明华来,顿时连打了几个响鼻,晏明华笑了笑,伸出手掌,硕大的脑袋亲昵地凑过来在掌心蹭了又蹭。 “死憨货。”晏明华笑骂道,“这回可能是咱们一起去,你独自返回喽。” 大黄马也听不懂,只是瞪着眼睛摇头。 晏明华拍了拍它,正欲上马,却被身后人拉住了。他转身,只见倩影裙裾轻扬,抱住了自己。 才瞬间,她又放开,脸上仍是面无表情,语气冷漠。 “活着回来。”少女如是说。 晏明华愣住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嘴角弯起,笑意醉人。 “放心,我怎么舍得去死。” 晏明华翻身上马,双腿轻夹马腹,缓缓行出营地,直至宽敞道路上,他大喝一声,策马急奔,很快便消失不见。 罗梓傲目送他离去,而后转身独自行走着,洁白裙摆在晨风中飘荡飞扬,如花绽放,一头深黑长发随意披散在肩,精致脸庞并无妆容却极美,看上去楚楚动人,可又那么地落寞。 ... 庭前苍苍树,知了处处鸣。 比矮桌也高不了多少的晏明华初次随父亲拜访世交,入了堂屋,见得父亲与自己刚被强迫打了招呼的长辈寒暄个没完没了,性子顽皮的小晏明华终于受不了了,趁大人一个不注意,便溜走了,先是在屋内转来转去,府内房屋多而杂,小晏明华不认识路,不禁有些烦躁,跑了半天,终于跑到了后院,和煦午风抚过铺着细碎阳光的小院,青翠树叶簌簌作响,小晏明华舒服地大呼一口气,摘了两片树叶坐到石头长椅上,玩起了和折纸人类似的折树叶人。 玩得正起劲时,小晏明华听到边上有动静,转头看去,是一个生得玲珑可爱的小女孩搬了张小巧板凳坐在自己旁边,正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看着自己,小晏明华抿了抿嘴角,回望过去,阳光刺入眸中,他不由得微微眯了眯眼。 初次见她,就觉得她真是可爱极了。 “喂,小妞,你这么看着我干嘛?”小晏明华有些失神,反应过来后,又不免感觉有些落了面子,于是故作凶恶道。 小女孩却丝毫不怕,歪着头,用一种十分软糯的嗓音说道:“这里是我家,你是谁?” “我啊,我是来这里拜访的客人,我叫晏明华。”小晏明华放下手中的树叶人,挠挠头,用和小女孩也差不太多的童音说道。 “我叫罗梓傲。”小女孩暼了眼石椅上被折成奇巧模样的两片树叶,然后离开小板凳跑到树下,这儿有一根几乎垂落到地面的枝条,小女孩一口气扯了一大把青翠叶子,再跑回来,往石头长椅上一丢,奶声奶气道,“我也想玩,你教我。” 一听她说到自己擅长的东西,小晏明华顿时来了精神,他拿起两片叶子,递一片给她,兴奋地道:“我可是学了好久,来来来,我教你折。” “这样,这样,再这样。” “不对不对,这里应该这样。” “哎呀,你好笨啊,看,照我的来。” “嗯嗯,这回总算没错了。” 孩子的相遇与相识,总是如此的简单无邪。 之后见到她,小女孩渐渐长成了少女,软软糯糯的童声渐渐变成清脆如铃的嗓音,不变的是那双总有光华流转似会说话的眸子,和两只一笑就会出现的酒窝,迷人也醉人。 我想见她。晏明华总是对自己说。 可为何每次见她,她都是一副淡漠的样子?虽然明白这并不是她本意,但是...我感觉不到你的回应啊。 没有你的回应,我又哪来的勇气说出那句话。 刹那回头,白裙转出一世芳华。 我...喜欢你。 放心,我怎么舍得就此死去。 ... 终是两情相悦,不及一场离别。 不知怎的她就走到了先前晏明华与刘林顿对峙的那个小山丘,几株瘦弱的小树挥动着只有零星几片叶子的枝,在风中摇摇晃晃,她踏入尺长的荒草中,一眼便瞥见了碧绿草地里被揉成一团的白色,她弯腰捡起摊开,里头几点血迹分外显眼。 罗梓傲将它仔细折叠起来,放入怀中,然后站起眺望天边灿烂朝霞。 “再见。”她轻声说。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三章 赠人一剑 江湖中有一个消息流传了开来。 听闻这个消息的江湖客们除却路途实在太过遥远的,纷纷呼朋唤友或独自一人,启程前往那消息来源之地,生怕赶不上这场盛会。 在江湖人看来,这就是场盛会。 永歌外围原本平静的十数个大小村镇此时却熙熙攘攘,热闹无比,这儿从未迎接过这么多的远来客人,本就不多的酒肆客栈早已人满为患,老板们笑得合不拢嘴,稍微迟些的人只能去寻找人家借宿,不免付出点银子财帛等代价,朴实的村民也大多会腾出足够的地方。 距永歌森林最近的一座村镇,有家全永歌最大的一家酒楼,这座酒楼高四层,在这地广人稀的偏僻地方占地尤为广阔,楼外一张如树冠般的宽大酒旗迎风招展,用以招徕客人,楼内虽无奢华饰件,但环境简雅干净,每层空间宽敞无比,得以容纳许多远道而来的江湖客。 三楼靠窗雅座有两人相对而坐,一人貌已中年,身穿白色镶绿边软绸华袍,袖口绣有不少青翠竹叶,一条精致腰带两边皆悬暖玉,看上去简约而华贵,但此人却一头长发披散,表情不羁放浪,正大碗饮着酒。 其对面是一年轻男子,只着一身朴素黑色长衫,也无半件装点坠饰,神情平淡自然,他随手拿起几颗花生丢进嘴里,看着窗外人来人往,嚼了几下含糊不清地道:“真热闹啊,比起十年一度的论剑会都差不了多少了。” 中年男子放下碗,嗤笑一声,道:“差远了,论剑会人人以武会友、以剑论道,何等盛况,再看外面这些人,什么都不懂还瞎凑热闹,保不齐就要送了性命。” “吴叔,此言太过武断了,外边指不定也还有像我们这样的人呢。”年轻男子笑道。 “若有,也会知此事不是我们能掺和的,只会当看客。”被称为吴叔的中年男人一撇嘴,不屑道,“双方正主还未出现,还有不少当年的帮凶藏在暗地里卯足了劲想收掉张倚山的命,这些投机者妄想参与进去以小博大,分得一杯羹,怕是会血本无归,事外人怎知张倚山的反扑有多暴烈。” “也正常,旁人听得这三个字便知定有大事发生,不来就奇怪了,就连我也从小便听闻张倚山当年绝世风采,在那场最终之战中,一人面对半个武林围攻死战不退,战后负伤隐去,无人知其踪影,只恨晚生二十年不得亲眼观此战。”这位面相俊逸衣着朴素的年轻男子感慨道,“不想如今还能再见后续,可我宁愿不见,此次他一出现,便是英雄末路。” “英雄即使末路,也是他自己的选择,这一场盛大的落幕,无人能改变,酝酿了二十年的风暴,怎么也得刮死几个当年就该死的人,我们见证即可。当年我虽与张倚山不合,可也甚是佩服他,在他的压制下,江湖四处怨言迭起,却秩序井然,既无卵破之小忧,也无巢覆之大险。” “他离去后,你看这江湖乱象从生却不自知,总道侠以武犯禁,要扫尽天下不平事,可犯了禁后,就真的什么后果都没有吗?” 吴叔端碗一饮而尽,连连冷笑,“越犯禁,便离正道越远,朝廷这是想灭了我们江湖啊。” “慎言,慎言。”年轻男子连忙劝阻道,“吴叔您在山庄里私底下对我发发牢骚无事,可这是在外头,若被人听去总归还是不好的。” “你小子,就是太死板。”吴叔横了年轻男子一眼,也没有再说这惊世骇俗的话题,他给自己倒了一碗酒,暼了眼对面人,又道,“连酒也不喝,无趣。” “在吴叔面前,我自然是死板的,我爹不也是经常被您这样骂。”年轻男子摊手,无奈道,“至于喝酒,真的喝不来。” 这放浪不羁的中年男子不言语,静静望向窗外,那年轻男子也不以为意,只面带笑意品尝着各式当地的特色菜肴,似早已习惯了他这派作风。 相对沉默几许,吴叔忽地收回目光,再次将碗中酒饮尽,放下碗,神情难得严肃正经了几分,道:“每逢江湖盛事例如论剑会,人如潮涌,相聚总有恩怨情仇,但每次东家都会倾力维持秩序,少有明面冲突事件发生。既然你说此同为盛事,若礼毁序乱也未免落了下乘,我们这些看客应当尽一分力,就当作赠别张倚山了。” “理应如此。”年轻男子笑道,他轻轻放下筷子,站起身来,随手抓起靠在桌旁的长剑,便从打开的窗户跃了出去。 ... 江湖汉子崇尚随心所欲无拘无束,所以大多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直爽性子,若双方当事人性格相合,虽有些许仇怨,仍可“相逢一笑泯恩仇”,足以传为美谈,相反,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也不在少数。 现在街上对峙的双方即是如此,只是有一人走路不小心撞到了另一人,被撞那人骂骂咧咧,语气恶劣,撞人者理亏道歉,但别人依依不饶,他就不免回敬几句,这样一来二去很快便由相互口角升到了当街斗殴的程度。两拨人马加起来约莫二三十人,将本就不宽的街道堵了个满满当当,行人大多敢怒不敢言,远远避开绕行,但也有不少胆子大的围观,更有甚者看热闹不嫌事大,还在一旁大声叫好。 一方为首者是一头发花白的老者,他直视对面之人,沉声说道:“只不过是轻轻撞了一下,何必咄咄逼人?” 对面领头的却是满脸横肉之辈,在他身侧几人也皆是面相凶恶眼神戏谑,其中一人身瘦如猴,一副尖脸奸笑了几声,语气蛮横地道:“敢撞我,那也就是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竟敢不给我们老大面子?你们怕是活腻了。” “胡说!”老者身后一年轻后生满脸涨红地喊道,“我明明不是故意的,而且我还道歉了,是你一直在骂还说我娘...” “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那尖嘴猴腮之人一脸猥琐,“你小子细皮嫩肉的,想必你那娘亲也差不离吧?”说罢,他双手还做了个揉捏的下流动作,那年轻后生顿时气急要冲出来,却被老者伸手拦住,但其身边也有几人愤怒无比。 “赵老,我们还忍什么,要打便打!。” “对啊对啊!这群人看起来就像强盗歹人之流,简直欺人太甚。” 对面见状,纷纷提起武器,似马上就会冲上去,叫嚣道:“来啊!不教训你们一顿就不知天高地厚。” 眼看冲突马上爆发,看起来都是游学士子的一方却有一年轻士子越过人群站在最前,这人衣着朴素,相貌也说不上如何出彩,他脸色自若如常,平和地道:“敢问各位可是要无视道理,弃掉最重要的礼?” 那瘦猴闻言嗤笑一声,正待出声嘲讽,却被一人伸手拦住了,瘦猴回瞪一眼,看到是谁后缩了缩脖子,后退几步。这人身着一件文士长衫,中年模样,相貌端正,看上去似一位沉静儒生,却站在了更符合他气质一方的对面,站位仅次于这方人的老大,他也向前一步,对上了说话的年轻士子,反问道:“何为道理?何谓之礼?” 年轻士子沉声道:“很简单,扪心自问,一个人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就是道理。” 年轻士子说着,再向前一步:“至于礼,前朝至圣用八个字阐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觉得可用一句话更具体地概述,礼,即是人与人之间的一根线,君与臣,父与子,更多的有兄弟姐妹,主仆心腹,同僚袍泽,远亲近邻,素不相识或萍水相逢,点头之交或忘形知己,包括现今站在这里你与我之间,全都有一根线,不论这根线是长是短,是粗是细,是黑是白,它都有存在的必要。无视了道理,或许只会良心难安,但若把这根名作礼的线丢弃了,别说是人,和禽兽又有什么区别?” “话倒是一套一套的。”一直恭听的中年儒生连连冷笑,“无风无雨的庭院花朵自然有资格说出这种话,你可知安西道曾两年大旱,下属三州多少村县颗粒无收,民众流离失所形销骨立?十三年前淮河中游决堤,淹了多少村庄田地?你或许又会讲这是天灾,人力不可改,那我再说人祸,安西大旱时洛阳天下粮仓裕和仓大批粮食走驿道紧急运往旱地,若粮能到,百姓虽然苦是苦了些,但也不至于饿死那么多人,可一路经贪官腐吏之手,轮番克扣,最终分发给百姓的仅不到十之一二!再说那洪水决堤,若不是主持修建大坝的官员偷工减料,中饱私囊,且吃相太过难看,那条保护苍生黎民的坚实防线怎会一年不到便轰然垮塌!那句寒门士子的泣血之言,你莫不以为是句空话?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中年儒生原本还比较冷淡平和的语气越说越激动,仿佛眼前又浮现起那些曾亲眼见过的人间惨象,到最后目光狞然,声色俱厉。 “礼有什么用?能填饱肚子还是能暖体蔽身?若是能做个太平人,谁会去当一条乱世犬?” 周围看客早已被双方剑拔弩张之势惊走,听到这番话的人就只有对立两拨人马了,似贼匪这方想必平日里听中年儒生讲过不少这类话,此时皆一脸淡然,不以为意,而对面除领头老者和寥寥数人外,脸色都有些难看,因为中年儒生说的这俩事,以他们的身份也略有耳闻,对这番话,他们心底竟有几分认同。 年轻士子环顾四周,众人神色尽收眼底,他顿了顿,朗声说道,“那些尸位素餐之辈正是因为不懂理,不守礼,才会祸害黎民百姓,你现在的身份,我不提,但你看你做的事情,和他们又有什么区别?你不过是在偷换概念,为你所行之恶寻找一个借口罢了,若真是有心之人,何须说着大义凛然话的同时做那般下作的事?” “确实,如今我不过一介贼人而已,身份隔阂等于鸡同鸭讲。”中年儒生摇摇头,意兴阑珊,“但道理这种东西,不是从圣贤书本上看到,记下,就能真正明白的。我这些话也不算白说,若你以后某天经历了许多,有机缘记起,能仔细思考一番,便值了。” 说罢,中年儒生便退了回去,那瘦猴一般的猥琐汉子又走上前来,不怀好意地看着仍一步不退的年轻士子,那群讲师学子才突然意识到他们的境地又回到了开始,就是被一伙歹人找茬了。 正在一触即发之际,却蓦然见得一身黑衫从天空飘下,落在双方中间,那瘦猴顿时大喝一声:“谁?!” 黑衣站直,露出一张算不得很英俊的脸庞,他单手随意抓着剑鞘,却自有一种潇洒气度,这位与常人看起来也无差的年轻剑客神情从容,平静地道:“在下落日山庄萧逸心。” 众人哗然,连那群恶人包括瘦猴也不敢有任何举动,生怕被当作冒犯了他,既是畏惧这年轻人的实力强大,更是因为他的身份——落日山庄少庄主。此时这帮凌人之辈的首领小心翼翼问道:“请问...萧少侠有何贵干?” 萧逸心提剑而立,淡淡说道:“我只是来告诉大家一件事情,我与本山庄客卿吴新普从现在开始将接管此地秩序,请大家自省,有什么仇怨或私底下或出了此地想如何解决便如何解决,可若敢明目张胆地闹事,就别怪我们剑下无情。” 话音刚落,一根酒楼常用的木筷从街旁三楼窗口飞出,慢悠悠地在空中转了几圈,然后下落,速度越来越快,至最后只见一道残影直直坠向萧逸心身前的青石道,“砰”地一声巨响,青石碎屑四处飞溅,这根筷子完好无损地插在了地面上,却以其落点为中心,道道清晰深邃的裂纹如蛛网一般层层蔓延方圆数丈,甚至到了两方人马脚下。 年轻士子低头看漫过自己脚下的裂纹,神色淡然。 喧闹的大街上顿时鸦雀无声,见此以筷使出的一剑,众人战战兢兢不敢表示丝毫反对,虽然先前萧逸心语气锋芒不显和和气气,可任谁也不敢怀疑他话语的真实性,更何况有吴新普的一剑当场警告。 吴新普是谁?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人物,亦正亦邪,连落日山庄庄主的话都不听,只凭自己喜好做事,在落日山庄中实力排得进前三甲,唯一跟他亲近的便是少庄主萧逸心。而落日山庄,麾下高手众多,摆在明面上的便有客卿吴新普,正值壮年的萧家家主即庄主萧河,还有庄内第一高手,萧戥。落日山庄平日作风较为低调,却是名副其实的江南道第一大派,隐隐有江湖扛鼎门派之迹象,二十年前就有与另一萧姓大家并称“两萧”,一商一武,如今商沉溺,而武蒸蒸日上,直至今日。 萧逸心转身走向酒楼,无人敢挡,人群瞬间让出一条道来。待他进门后,对峙的双方赶紧消失,见被撞一方那些人凶狠的眼神便知他们不会善罢甘休,但正如萧逸心所说,暗地里干些什么他不在乎,但倘若放在明面上,后果不堪设想,顿时也只能无奈散去。 类似于此的一幕在永歌外围各个大小村镇皆有发生,这些或享誉江湖或默默无闻的远方来客默契十足地共同维持秩序,然后等待正主的出现。 等待...开幕。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四章 月黑 “嗒嗒。”几声轻轻叩门的声响。 “进来。”门内说道,一个瘦小的人影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里点着一盏油灯,昏暗的灯火旁照出旁边一个影子,也照出进门人的脸,是一个尖嘴猴腮的猥琐汉子,他走过来,轻声道:“大当家,他们的身份已经打听明白了。” “继续。”被称为大当家的人说道。 “那些都是六御府的人,一群老师学生,全是些没见过风雨的雏儿,偏偏还带着不少身家盘缠,就是明摆的肥羊,得尽快吃,不然很可能会被抢先。” “那领头的老人呢?” “这人也没费多大力气,他名叫赵书易,在六御府里很有些资历,教礼科与书科数十年,学子无数,旁人都尊其为赵老。”这怎么看都像猴子的人语气沉静,如数家珍,“他们这次任务是带学生来涨涨见识,我查了好几天,并没有查到暗中有人保护。今日我们特意寻衅,也无人出头,只能靠落日山庄解围,而且他们借宿于偏僻村尾,仅有几户人家,均为他们投宿,落日山庄只维持明面秩序,今晚行动必万无一失。” “很好。”大当家站起身来,沉声道,“三当家,你做得很不错,我们东城寨之所以能快速崛起,将其他盗匪踩在脚下,除了必要的武力以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谨慎。” 大当家眼中光芒顿起,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不劫劫不起的财,不惹惹不起的人,谨慎并凶狠,这便是我们的存世之道,每次我都会与弟兄们说一遍,就是要你们牢牢记住。” 瘦猴连连点头,山寨要维持生计,每隔一段时间就得劫来不义之财,这次正是闻风来到永歌,在路上便盯上了看似肥羊的一群人,精于一些下作手段的瘦猴多次进行试探,这些人都没有任何特异之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谨慎如他们今日白天还是作了最后一次试探,现在就正是下手之时。 不大的院落中聚了十余人,正是白天那帮寻衅的贼匪。 这个看起来和小喽啰马前卒也差不太多的瘦猴竟是这帮人的三当家,首领是大当家,那令瘦猴畏畏缩缩的中年儒生,自然是二当家。 永歌森林多奇珍,森林外围多村镇,大量商队自中原来往于此,所以遥远路途中这一大片原野丘陵里也多劫匪,大小山寨林立,一些长盛不衰的大寨子都有一套规矩,他们靠实力占据商队必经之险地,不杀不劫,只收买路财,而商人们也乐得花钱买平安。 另一部分劫匪却作风迥异,他们不讲规矩只讲武力,劫得商队后就杀人灭口,这部分寨子更替极快,经常大发横财,却也经常横死,要么是被黑吃黑,要么是商人们怒极花大价钱请沿路郡县军队围剿,一切各凭本事,东城寨便是其中之一。 东城寨最初只有几名成员,就是现在的大小当家,凭借着不俗的武力快速起家,然后招兵买马,迅速发展壮大,取代了不少同道的位置,但东城寨的几位当家,深谙“谨慎”一词,过往商队皆花时间查得一清二楚,放过那些惹不起的,只吃下没什么大背景的商队,事后斩草除根,崛起至今竟无大风险,在旁人看来着实有些不可思议。 近日三教九流汇聚于此,类似于东城寨这种人不少,均是抱着一种浑水摸鱼的心思,摸得好,一生的荣华富贵就到手了,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如若摸得不好,下场几何。 此刻大当家在院中跟寨中的好手们叮嘱行动细节,身份为东城寨二当家的中年儒生站在一旁,竟有些怔怔出神,倒不是被白天那个与自己辩说的士子话语所影响,而是看着眼中满溢正气才气,煌煌世间舍我其谁的年轻士子,仿佛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在这浑浊世道,你又能坚持多久呢? 中年儒生自嘲地一笑,如今自己落魄成这样,似乎也没有资格去评论别人的志向,他在东城寨创立之初来到这里,为在他看来如稚童玩耍般的小打小闹出谋划策,使东城寨壮大至今,他有其自己的算计,是想走另一条狭窄却有望到达山巅的歧路,自从他发现那条看似康庄大道的平路上有无数的拦路虎后,便开始寻找了。 茫茫十几年过去,中年儒生开过客栈,卖过红薯,拉过马车,也在大人物的府上当过幕僚客卿,在偏远小村庄教过书,入过帮派,到如今还成为了马贼,隐姓埋名游历四道十八州,才四十余岁的他已经历了世间百态。 又是条死路。中年儒生闭上眼,却看到了这个崛起甚快的贼匪山寨,气数已尽。 大当家讲完行动的细节后,便来跟中年儒生知会一声,然后带领其余所有人准备出发,中年儒生笑着摆手,似往常一般等待他们得胜而归,这个满腹学识的二当家在山寨里是类似军师的位置,不必亲自跑外勤,他的地位也非常高,源于大当家很敬佩这种有真材实料的读书人,甚至把自己放得更低,中年儒生有些感慨,连这种不知礼节的贼匪都比那些道貌岸然的名人正士更加发乎心底地重视有学之士,世道何然? 黑黢黢的一片人影渐行渐远,中年儒生叹了口气,转身回到自己歇身的房屋中,而后很快出来,背上多了个简陋包袱,他看了人影离去的方向最后一眼,随即离开了小院,去找下一条路。 身处平南道离州这方偏隅之州,中年儒生着实没想到曾威震江湖又于二十年前消失的张倚山竟然也躲藏在此,这岂是一个巧字能形容,当年他与张倚山也算有过几面之缘,因思想观念相冲突,中年儒生并没有与之深交,但不合归不合,对于这样一个对江湖来说可称伟大的人,他还是十分佩服的。 而张倚山今朝再度出世,引得江湖注目,离州这小地方的热闹程度竟给他一种中原论剑的错觉。 来到永歌外围地区这方小镇,他见到了许多曾经闻名或见面的大人物,其中甚至还有不少熟人,只不过......应该已无人认识他了。 这些年来隐姓埋名的奔波游历,改变的不止是他的心志,更多是他的外貌——当年他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旁人对他的第一印象无外乎是英俊倜傥、潇洒出尘此类种种,十数年的岁月沉淀,已将他雕成了一位沉稳睿智的中年儒生模样,外表虽说还算端端正正,但与英俊二字是丝毫沾不到边。 不过即便如此,他知道还有一人一定会认出他来,所以他选择今晚动身,离开这个将亡的东城寨,离开离州。 中年儒生背着包袱,快步走在深沉的夜中,默念道。 赵书易,孰赢孰输,还未可知。 ... 一道道黑影从栖身的院落中掠出,落到屋顶上,只发出轻微声响,大当家带头先行,在屋顶上如鸟雀般起起落落,向村尾飞去。 他们一共十余人,皆黑衣,未蒙面。东城寨行事既谨慎又凶狠,谨慎在事前花心思到极处来打探身份,凶狠在事中劫财杀人无一活口,所以身穿黑衣稍微遮掩行迹便已足够,蒙面几无必要。这场江湖盛会人越多越招摇,所以大当家只带了二三当家和武功最高的十人,其余兄弟都留在寨子里,不过对人丁本就不兴旺的东城寨来说,也算得上倾巢而出了。 很快,黑影落地,不远处就是那六御府一行人借宿的几处人家,夜悄声无息,唯有点点灯火透过窗纸。 大当家嘴角绽出冷笑,透出一股凶残意味,“上吧,包括村民,鸡犬不留。” 黑影如虎扑兔,纵身掠去。 “东城寨行事还是这么残忍呢。”大当家正待跟上,却忽闻一道声音。 “谁?”大当家猛然转身,抬头望去,只见在他们来处屋顶立着一人,是个身着黑色长袍的老人,身材并不高大,映着背后的夜空甚至显得有点瘦弱单薄,夜风呼啸吹过,他的袍子肆意飘荡,须发同舞。 大当家不认识他,却知道他。 “赵书易。”大当家瞳孔微缩,低声念道。 “杨霈,本为离州最大草莽帮派暮草帮风信堂堂主,后暮草帮瓦解,于是开始流窜离州四野,不过混得有点差,一年前和侯刀带着几个喽啰占地为王成立东城寨,为大当家与三当家,接着二当家王其林加入寨子以墨水架底,东城寨短短一年便扬名林野,虽然是恶名。”赵书易淡淡地道,清癯苍老的脸上笑意冷然,“大当家,想必这次你们做足了功夫,可似乎还是没有查到我的另一重身份啊。” 本名杨霈的大当家额头冒出冷汗,眼前这人看似只是个教书老头,却毫无差错地简练道出自己这些年的过往,难道真有隐瞒极深的另一重身份?可负责调查的是生性狡诈奸猾三当家侯刀,且他与连他都佩服甚至敬畏的二当家王其林也亲自跟进了,并没有发现有异常之处,哪来的其余身份? 他不知道,那个另有居心的中年儒生只是一直冷眼旁观而已。 想不通,那就不想。杨霈眼中凶光一闪,双腿蹬地,整个人挟起疾风便往屋顶上的黑袍老人直直撞去,赵书易伸出一只手,虚握成爪,抵在身前,在与杨霈一身凶蛮气焰碰撞之时轻轻前推,黑袍鼓荡,赵书易的身体在空中似不受力地向后缓缓飘着。 杨霈再一步踏在屋顶,片瓦尽碎,他一拳下砸,顺势转身反手重肘,跃起横踢,赵书易仍不还手,只轻飘飘地避来避去,这个昔日的风信堂堂主拳如风雷急速挥动,沉重拳风却最多刮起赵书易衣角。 杨霈心神一紧,这个阴阳怪气的老头果真深藏不露,以身手看,起码有二流高手的水准,赵书易往后荡出几尺,杨霈一声咆哮,双脚往下一踩,只见两人立足的那方屋顶轰然倒塌,碎石岩瓦在烟尘中齐齐坠下,杨霈半点不管会不会伤及无辜,刚落地便趁尘土飞扬之际直冲往那黑袍老头先前所站的方向,隐隐感到弥散的尘灰中似有一人,杨霈右拳高高扬起,凝全身力量于一点,对着那团黑影,一拳击出,暴烈无匹! 轰! 这一拳击垮了整面墙,杨霈健硕的身体撞进了深沉的夜色中。 刹那间,杨霈身形陡止。 赵书易站在其身后,一手似刺入东城寨大当家后背正中脊骨,衣衫丝毫未乱。 “你...到底是谁?”杨霈感受着背后的隐隐刺痛与冰凉触感,心中生起强烈的恐惧,不禁问道,话语里甚至在颤抖,却不敢动弹半分。 “不懂?那就乖乖看着吧。”早已驱散无辜村民的赵书易面无表情,示意道,目光朝向那孤零零的几处人家。 ... 除却大当家杨霈外,那十一道黑影已到屋旁,为首一人身影矮小瘦削,正是东城寨三当家,被人戏称瘦猴的侯刀。 侯刀在东城寨创立之前不过是暮草帮最底层的打手喽啰,武力尚可却无地位,直到他机缘巧合认识了暮草帮麾下十二堂之一风信堂的堂主,生涯才有转机。 如今已成为离州可数大寨三当家的侯刀咧嘴笑了笑,抬手抽刀。 马贼盗匪大多用刀,刀为九短之首,善劈砍,善斩杀,刀如猛虎重势轻技,无太多花哨却强横无比,是当之无愧的杀人利器。 黑衣们齐齐抽刀前踏,一步踩到墙上,借力上窜,接连数步翻过院墙,还尚未站稳,就迎来了一片雪亮刀光。 有光遏止,有光见红。 侯刀反应极快,瞬间抽刀格挡,“叮”地一声响,两刀相撞,这一刻在刀光的映照下,侯刀看见了对方,是一张神情冷漠的脸,同时也看清楚了对方身上的着装。 然后侯刀不顾旁边招架不及而被一刀斩出血花的同伴,转身就逃。 “大当家,快跑!”他边逃边喊。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五章 新人换旧人 大当家杨霈被这个神秘的黑袍老者钳制住,不得动弹,只得静立屋顶,往赵书易示意的方向望去,却望见那几处房屋方向有一人跑来,定睛一看,是三当家侯刀,只是他现在浑身是血,很是狼狈,一边跑还一边喊道: “快逃!” 侯刀脚下一个踉跄,速度稍慢下来,随即一刀横斩而来,他奋力前窜,就地一滚,短暂拉开了距离,使这一刀劈在了空处,追杀之人同样身着黑色长袍,见状躬身屈腿一蹬,一刀斜斜自下而上撩去,欲将那个翻滚在地的瘦猴般匪徒直接剖杀,侯刀已有预料,直接握刀似胡乱劈砍,使出了一趟滚地刀,却将身后追杀之人的进攻全部架住,而后一个翻滚站起,那人也随即直身提刀,可侯刀不似预想中那般继续夺路而逃,而是身形骤停急退,手中刀锋自腋下绽放,直直撞入那人怀中! 侯刀看似猥琐怯懦,实则心细如发且心狠手辣,他先前受伤逃跑,以及放慢脚步,一确实是为了回去提醒大当家,二是卖一个破绽,吸引后面追杀之人出手,现在那人招式出尽,面对他谋算甚深的一击,如何挡? 追杀之人瞬息间反握刀柄,竖直往上一提,恰恰与前方那阴险的一刀撞在一起,一刀后刺一刀上撩,溅出一溜火星,最后“当”地一声,狭长刀身劈在了侯刀的刀锷上,刀尖离自己只剩几分,不得寸进。 侯刀只得再次窜走,这次是真的夺路而逃了。 追杀之人却静立原地。 因为侯刀逃去的方向,正是赵老所在的方向。 杨霈这时才借着月光看清了那人黑袍上的图案。 图案在胸前,是一张半开陈色红木大门,门内泄出几分黑暗,门上有一把刀,狭长刀身斜穿过门,刺透重重暗影。 “八方快斩?!” 杨霈惊呼出声,背后冷汗渗出,“你竟是八方快斩的人?” “就是多了你们这些败类,江湖才会大乱。”赵书易不置可否,语气森冷地道。 杨霈浑身寒气直冒,同时也怒气横生,抓你们的人就好,再管到马贼劫匪身上来手是不是伸太长了?他强吸一口气,前窜半步,让后背脱离那一只仿若铁爪之手的掌控,然后扭身一臂全力挥去。 果不其然,这个身着同样黑袍却无图案的老头如鬼魅消失,只闻风声便知他在自己头顶,杨霈趁机身形狂掠,狂奔不过三丈,赵书易就降落拦在身前,杨霈狞笑,纵使你是八方快斩又如何?只见赵老落下的地方正是侯刀奔来,杨霈奔去交汇之点,两人顿时形成了夹击之势,杨霈借冲劲一拳挥出,威势更胜先前,侯刀则双手握刀,当头劈下。 赵书易年老仍显清雅的脸上突显冷笑。 这一刹如凝滞,赵书易黑袍高高荡起,双手一左一右,左手成掌抵住狂猛一拳,右手作勾捏住锐利刀锋。 再一刹,空气一阵荡漾,左右两人错身而过。 赵书易正对身形悬殊的两人,看着他们的眼瞳逐渐翻白,失去神采。 仍是那双手,此刻深深掐入大当家和三当家的喉咙,指尖渗出血来,赵书易收回手,两具已断气的身躯后仰,垂倒在地,溅起一片灰尘,脖颈五处血洞分外显眼。 这时,那方才追杀三当家之人一掠而至,单膝跪地,恭声道:“赵老,所有人都已击毙。” “嗯。”这个六御府教书多年的老人点头,冷笑,“从此以后,东城寨除名。” “首恶已诛,其余宵小不足为惧,自会有人处理。” 赵书易顿了顿,问道,“姓风的几时能到?” “风统领明日便到。” “退下吧。” “是。”这人应道,随即离去。 赵书易转身跃上另一屋顶,静立许久,他没有提那个已成漏网之鱼的二当家,东城寨的发展壮大,绝大部分功劳都要归于那个气质风雅的中年儒生,而他想跑,仅凭八方快斩是逮不住的,何况赵书易也不想抓他,这个只有一人独处才会流露几分疲态的老人遥遥望北,似在跟那个十几年未见的昔年亦徒亦友喃喃说话。 “你走过的死路,我都会掐断。暮草帮如此,东城寨也如此。” ... 月已升至顶空,赵书易缓步往住处走去。 这户偏僻的农家小院里聚满了人,待赵书易走进院子,六御府众人便围了过来,其中那白天撞了人的年轻后生紧张问道:“赵老,那群歹人现在如何了?” 赵书易换上慈和的笑容,正如他寻常教书时那般,温声道:“放心吧,他们已经全被八方快斩逮捕了。” “哼,逮捕还算轻了的,按我说应该直接处死才行。”一明显也是教书人的文弱中年男子脸上露出快意,冷哼到:“他们一看就是无恶不作之人,白天没事找事不成,半夜竟还想行凶,还好事先就有捕快盯上了他们,不然我们恐有不小危险。” “他们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的。”赵老慈声道,他环顾着周围这些愤愤不平的面孔,或年轻或成熟,赵书易仿佛在他们身上看到了某种希望,尤其是那些年轻面庞,一个个朝气蓬勃,加以雕琢便是家国梁柱,而这次带他们来此地,赵书易如手持刻刀的工匠,正在将璞玉雕琢成形。 “我带你们出行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见识见识这个世道,光闭门造车可学不出什么名堂。”赵老目光扫过众人,神情严肃,“你们认为如今煌煌盛世,天下太平,殊不知,在那富丽的表象下隐藏着多少暗流,今日你们所见,不过江湖一角,寻常无比。” 众年轻士子目光低垂,似在思考。 赵老迈着步子,黑袍在夜风中微微荡起,话语中带着几分慨叹,“读书人啊读书人,我们都是,又不算是,读书人哪有那么好当,都说当谋天下一统,谋江山稳定,谋百姓安居,可又有几人做到?我巍巍大唐如今外敌仍在,内乱不止,放眼望去尽是乱居苦事,民不聊生,责不在我,不在你,到底在谁?” “或许是在这个世道。”一道清朗声音从人群中传出,众人闻声顿时让开一条通路,见得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缓缓走出,相貌也不如何出彩,只是那一双眼中光华深蕴,仿若天上明星。 “在这个世道...”赵老轻声念着,望向这个名为周瑾瑜的得意学生,他的天赋才情便如他的名字,灵犀通透才华横溢,是一块在六御府内府都绝无仅有的美玉,只待稍事雕作,即成无暇之瑜。 “学生总以为我大唐国内之患不过皮上小藓,觉得先生强调是言过其实,总以为须先抗击外敌后治理江山,可我...错了。”周瑾瑜挺直腰板,直视赵老,眼神坚定而恍然,“内不安何以攘外?见微知著,见此地一乱,可窥各时各地各乱,江湖尚且如此,何况朝廷?遑论百姓?” “先人有云: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犯禁者眼里再无禁,乱法者心中不存法。江湖侠者多,身凭武力路见不平随心所欲而受不到惩罚,所以效仿者众,可其中却有恶人仗武欺人,作大小恶乱世道,此为江湖乱象根源。天子脚下,朝中虽乱不显,但江湖乱始出于朝廷变,有儒借大义满私欲乱政法,视家国不稳于无物,置百姓流离于罔闻,朝廷之内乱象大矣。” 赵老闻言,脸上忽地现出厉色,沉声道,“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周瑾瑜神色坦然,在众人有些异样的目光中丝毫不惧,继续他甚至能称得上大逆不道的言论,声音朗朗。 “我知道。老师你方才说,我辈读书人当谋之事,我一直深以为然,只不过该如何谋?”周瑾瑜顿了顿,目光向周围扫了一遭,接着道,“今日那个中年儒生提醒了我,手无权势,拿什么谋?若想谋事,须先身居高位,得到向天下讲话的资格,所以老师你才会希望我们都考取功名,反对那些只会作一些清流文章的儒官。” “这次回去后我不想再留在府内了,若我能走完漫长仕途,谋得话语权,进入朝廷直达天听...” “我辈定要拨乱反正,将乱法之人逐出庙堂,再绝了这犯禁的江湖,还百姓一个世道清明!” 话音铿锵,掷地有声。 赵书易沉默,良久,他严厉的神色缓缓敛起,展现出慈和的笑容,仿佛是看到最期待的晚辈终于成材。 “很好,六御府内外各六共十二科,你早已全学成,融会贯通,但我一直留着你,只是想最后教你一点东西。” “现在,你可以出师了。” 话音一落,周围众士子看向这个昔日同窗的的目光中带有掩饰不住的惊叹和羡慕。 出师,说明博学如渊海的赵老已经承认这个学生已经有足够的底蕴自立门户,并且将以其师的身份永远伴随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周瑾瑜深深吸气,正了正衣冠,接着伏下身去,一拜,再拜,三拜。 赵书易负手承礼,周瑾瑜站起身来,谁能想到,原为一介寒门士子的他身份变化如此之大,被赵书易慧眼相中,进府展露才华,曾与富贵同窗相处小心翼翼,也层自恃天赋目中无人,经历数年光景,再至如今,周瑾瑜稍稍仰头,平静望向天上明月,气度从容自然,已有大家风范。 赵书易笑了起来,转过身去,低声自语。 “江湖这种东西,是不能放任自留的。张倚山,有人会比你做得更好。” ... 天色放亮,屋门打开,一个年轻人走到院子里,感受山村清晨的馨香气息,草叶上几滴透明露水缓缓滑落,没入泥土中。 周瑾瑜若散步般走过院子,推开院门,映入眼中的是天际白光下的绵绵青山,他踏了出去,脚步轻快,呼吸着沁人的晨风,心神摇曳。 昨晚周瑾瑜回房一直没休息,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思考过往来事,毫无睡意,而现在望着碧蓝如洗的天,秀美的山,风中悠然晃荡的林间叶,他竟有些困了,一时间,周瑾瑜寻了棵近处的大樟树,靠着坐下,闭上了眼。 我就打个小盹,有什么事他们会叫醒我的。带着这种想法,周瑾瑜沉沉睡去。 不知多久后,这棵大樟树围了一圈人,都是他的同窗与老师们,他们脸上尽是惊色,神情慨然,却又不敢靠近大树,也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生怕惊扰了那飘然若仙的人。 只见一年轻人倚着老树和着晨风含笑而睡,身躯竟是缓缓飘在半空,离地足有一尺之远,朴素长衫的下摆随其呼吸一起一伏,轻轻荡着,几片绿叶围绕其身欢快地来回飞舞,头顶枝叶摇摇晃晃,发出“簌簌”的声音,一切看起来如此自然。 忽然,周瑾瑜睡梦中伸了个懒腰。 霎时间,一道不知从何而起的清风悄然抚过所有人,最后聚于年轻人周身,衣衫鼓荡,发丝轻扬。 天地有浩然。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六章 烟雨中,生死谁断 永歌最外围的一方小村镇,迎来了一位寻常的客人。 这人翻身下马,一身儒雅白衫弄得到处都是褶皱,发髻早已被他解开,一头长发凌乱披散,此时他擦了擦飘落脸上的雨滴,望着远方绵延不断的青山,心中感慨。 终于到了。 晏明华从未来过这一片丰茂的山林,只在应觉口中听过关于它的描述:西南有山,巍峨不绝十万里,群山如丸,千林若荠,碧海接天,一色莫辨,近岩松涛怒吼,气象萧森,繁世尘心见之皆归于悉寂,谓之曰:永歌也。 悉寂尘心。 怎么可能。晏明华嘴角一撇,低笑,笑中充满了自嘲意味。 晏明华牵着马,往村里走去,随口向路过的一位劲装猎人汉子问道:“大叔,这地儿的离平商会在哪啊?” “离平商会?我们这小村庄没有,要永歌里面的大镇子上才有。”汉子回答着,伸手一指,“往那边走就对了。” “谢谢大叔。”晏明华温和笑着道谢,牵起马慢慢行去,他不知自己将会如何,但此前,他想先安置好这匹已伴他好几年的马。 晏明华一路走着,每进入一个小村镇就问一次路,他不急不缓,看着沿路的花草秀景,看着遥遥青山越靠越近,变成了雄奇高山,看着苍翠的枝叶直迎风雨,摇摆不定。 不多时,晏明华便来到了他们所说的大镇子。 踏在齐整的青石道路上,此时天色尚早,再加上绵绵细雨,行人不多,但路旁酒肆客栈里的喧闹声却大得整条街都能听见。 晏明华忽然停下了,停在了雾雾蒙蒙的空旷中。 前方烟雨中,有人来。 一个人正从那片迷蒙烟雨中缓缓走来,一开始只是个模糊的身影,随着距离拉进,身影也渐渐清晰。 他戴着黑色高冠,罩着黑色的披风,身上是一件袖口有蓝色绣花纹的黑袍,透出一种冷冽的气质,如同他的脸,眼神冷漠,面无表情,晏明华不认得他,却认得他胸前那个不起眼的图案。 那一身黑袍上,有张半开陈色红木大门,门内泄出几分黑暗,门上有一把刀,狭长刀身斜穿过门,刺透重重暗影。 那把刀,和他左腰处悬挂的无鞘刀极为相似。 晏明华瞳孔微缩,望得这人在路中间慢慢走着,越走越近,身体不由紧绷,目光始终停在这人身上,直至擦肩而过,他也没有看晏明华一眼,似乎没有察觉到他人异样,冷峻表情依旧。 晏明华暗中松了口气,收回目光,全身也松弛下来,他伫立几霎,这才牵马上路,喃喃自语,“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人物这么多。” ... 离平商会后门,一门卫拦住了一位牵着匹大黄马想要进入后院的客人,他看着这位长相俊逸衣衫却不甚整齐的年轻公子,严肃道:“你好,若有需求请走大门,后院闲人免进。” 晏明华从怀里取出一块令牌,晃了晃,那门卫连忙躬身拱手道:“大人。”晏明华摆手,笑道:“不必紧张,我也没打算进去,只是想把我的马暂时放在这里。”说完,他将一直牵着的绳递给门卫,门卫接过,认真道,“我会照顾好它的。” 晏明华点头,他拍了拍马背,声音很低:“老伙计,再见了,过一阵子罗小姐会来接你回去的。” 大黄马甩甩尾巴,打了个响鼻,硕大的眼瞳里似流出不舍之色。 晏明华笑了笑,转身离去,一步一步走回空旷的街道上,走得很慢,他一边走,一边垂下手,缩入袖口,脸上温和的神情也消失不见。 “出来吧。”晏明华突然出声。 路边院墙上蓦然出现一个灰影,他戴着一顶寻常的斗笠,边缘有薄纱垂下,使人看不清他的面目,薄纱之下是一身寻常样式的灰白色长衫,他出现地无声无息,仿佛一直都站在那。 “后事都准备完了?”这人说着嘲讽的内容,但语气里却不含任何嘲讽意味,只有清冷平淡。 “想必你就是白七了。”晏明华冷声道,“口气不小。” “我已经等了你很久。”白七淡淡地道,不置可否。 晏明华冷笑一声,身形陡然前冲,缩入双袖的手探出,却已握住了两把短剑,两道寒光交叉划向围墙上的身影,原本两人相隔甚远的距离,却在晏明华几下轻踏中消失,不过眨眼,锐利剑锋便已临身。 白七右手微张,一把同样尺长的灰剑从袖口滑下,落入手中,他身形不动,灰光连闪两下,抵住了攻势,晏明华双剑再攻,右手横斩在前,左手上撩在后,先将抵挡的灰剑斩开,接连一剑成举火燎天之势,从院墙上端至半空一道剑痕凭空而现,饱经沧桑的青石院墙被从中劈断。 却没劈到那袭灰衣。 剑光掠过,这一瞬白七闪身避开,身已至晏明华侧面,手中灰光划出道道弧弯,袭向晏明华,电光火石之际,晏明华顺势在墙顶一蹬,身再跃起,手中两把很少在外出现的武器迎上了灰剑,这把能轻易杀尽一群普通灰的灰色短剑却始终无法突入那双剑形成的圈子,灰剑与双剑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知碰撞了多少次,“叮叮”的声音连成一片,不绝于耳。 双方于空中交战数息,直至落地,三把剑最后一次碰撞,一声清鸣,两人分别退后三丈,站定在了街道上。 “你制服不了我,强夺的心思也该打消了吧。”白七收剑,看向隔自己不远的晏明华,淡声道。 “说吧,我需要做什么。”晏明华也将剑收入袖中,冷冷道,“但这件事,我晏家记下了。” “晏家不会记下的。”白七轻笑一声,转身掠去,“跟我来,有群管闲事的家伙要到了。” 晏明华无言,只能听之任之,他跟着白七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了一条算是比较繁华的道上,这条路两旁皆是客栈酒肆,汇聚的差不多都是外来人士,一个个精力旺盛只想着发财得宝,即使现在早时这儿也喧闹无比。 白七走进一家小客栈,大厅就有不少人占着桌子吵吵嚷嚷,白七握着扶手,踩着老旧的木梯上了二楼,走廊两侧房门皆紧紧闭上,他打开其中一张门走了进去,晏明华跟随其后,合上门,发现白七已站在窗边,敞开了窗子,光透进来,屋内变得亮堂了些。 “在这住了好些天,也没花多少银钱,确实是个民风淳朴的好地方,不去想着宰客人。”白七走到桌边,端起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道,“酒也很不错,你要不要来点?” “闲话就不必说了,进入正题吧。”晏明华丝毫不理会白七的动作,他直视白七,沉声说道,“来的路上我想明白了一些东西,你的手笔果真不小。” “这次我们的任务非常隐秘,你能获悉我很不解,再者刺狐在离平商会呆了十年,想必是很小心地隐藏自己的身份,可你竟也都知道,还驱使他为你做事。”晏明华缓缓梳理着他眼中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白七似乎饶有兴致,提了把椅子坐下,直面晏明华,“还有那帮主攻手,血旗盗匪团,你也和他们达成了某种交易,使得他们不顾多年来商匪之间的规矩与默契,对我们出手。” 白七微微颔首,以示晏明华所言正确。 “只是有一点我想不清楚,我们商队里藏着的那位,你是如何与他达成交易的?”晏明华问道,他口中的那位自然是作为一名普通护卫的张晓风,以他的身份,怎可能被陌生人的利益诱惑而做出这种事? “每个人都有弱点和欲望,抓住就好了。”白七淡然一笑,没有多说。 晏明华不禁心生恐惧,他们两大家族谋划的自以为很隐秘的行动,里面一切细节仿佛都已被眼前这人看透,他们还有何秘密可言? “那好,我就直接一点。”晏明华语气加重,继续道,“你如此处心积虑逼我不得不来永歌,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要的东西很简单。”白七喝了口当地特有的溪泉酿,嘴角勾了勾,“你的命。” “不,绝不仅如此。”晏明华摇头,“想杀我,你有的是办法,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好吧,确切来说,我要的是你的命,与你的身份。”白七取下斗笠,指着自己的脸。 晏明华望过去,身体不受控制地后退一步,神情悚然,那张一直隐藏在薄纱下的脸,竟与自己一模一样! “晏明华。”白七温和地笑了笑,嗓音略微改变,说道,“如何?这张面皮不错吧。” 晏明华着实是惊了,那笑容,还有声音,无比神似于他。 “你想取我而代之?”晏明华的脑海里一瞬间冒出了这么个惊悚的念头。 “不止如此。”白七轻笑,此时却看起来分外诡异,“你也要拿走我的身份。” 晏明华默然不语,似在等待下文。 “将死之人,有资格听我的故事。”白七抿了口酒,点点下巴示意晏明华坐过来。 晏明华凝视着白七,拉开椅子,慢慢坐了下去。 “你不用想着偷袭我,曾身为鬼骨,我是不会有放松警惕之时的。”白七摇晃杯子,清澈酒水转成了个小漩涡。 “原来你是鬼骨的人。”听到那两个字,晏明华神情微变,沉声道,“但就算如此你也不应该知道这么多。” “确实,不过我有我的渠道。”白七笑了笑,说道,“我本为鬼骨中的一员,你身为晏家大少,想必对其了解不少。我的级别是灰,马上便要晋升白,但因为某些原因,我叛出了鬼骨,杀了不少人,一路逃到这里,顺便把负责永歌这块地方的白和灰清理了下。” 清理是何意,听者自然清楚。 白七的语气轻描淡写,但确实对这个庞大组织有几分了解的晏明华深知其中的凶险,眼前这个戴着自己面皮的人能闯过来,其实力和算计不可想象。 “让我震惊的是,这里竟有个顶天的大人物出世,二十年前张倚山自长安城逃出后杳无音信,不想藏在了这偏僻之地。” “张倚山?前八门大统领张倚山?”晏明华闻言,不禁皱眉。 “是的,鬼骨将爪子伸到永歌也有十多年,一直没有发现他,如今现世,恐怕是张倚山主动为之。他的目的我不得而知,但我意识到,这也是我一个绝好的机会,这消息一传出去,永歌瞬间化为泥潭漩涡,我再稍加运作,便把此地搅成了一滩浑水。” “我已将我出现在此的消息放给了鬼骨,接下来只待追杀的人来到,我的计划便开始启动。”白七放下杯子,双手十指交叉,摆在桌上。 “我已经盯上你很久了,你的身形与我相仿,武功路数也差不离,只要戴上以假乱真的面皮,旁人根本无法分辨出来,只要时机恰当,在混乱中,身为二十年前那件事半个参与者的鬼骨自顾不暇,更不会花心思去确认一个死人的身份。当然。还有个最重要的原因,你愿意用你的命换家族未来,是吧?” 晏明华久久沉默。 眼下局势如同乱麻,他想起之前路遇的佩无鞘刀之人,连那人都来了此地,可见白七所言非虚。 他又想起了应觉,应觉与自己在阳崇见面时一切尚安,可这才过了多久,永歌竟已成了缠身漩涡?应觉知道吗?而且若真如白七所说,东西在他手上,那想必应觉已经失败了。 拖他下水,这朋友做得真差。 本来还想在江南好好招待他的。 “你不会拒绝,因为我知道,你这条命没有多长时日了。”白七笑了笑,却无声。 晏明华已经对白七仿佛无所不知的表现并不惊讶了,其实应觉当初说得没错,他的身体已无法再逸散气机,每次动武都是在透支本就不长的寿命。 早已病入骨髓的晏家大少看着对坐之人从怀里取出一张栩栩如生的面皮,轻声道:“你变成我,在适当的时候,死在鬼骨的手里,我变成你,带着罗晏两家的希望回到江南,用比你更长的命带领家族前进。” “怎么样,这买卖做吗?” 晏明华默然,许久,他终究接过了那张白七原本容貌的面皮。 “哈哈哈!”白七猖狂地大笑,笑出了眼泪。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七章 纷乱江湖,我只是个生意人 应觉其实比晏明华来得更早。 只是他跟丢了。 在一个风起月明的夜,应觉终于回到了永歌,根据他的判断,他落后了全速赶路的刀鬼三天之多。 因为在临近永歌的道旁树林里,应觉陆续发现了几匹马的尸体,死亡时间大概是三天前,都是累死的。 而最后一匹马的尸体,就在距永歌不到一里处的密林里,自此已无马蹄印。 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应觉压下心中的焦躁,进入了这永歌边缘处的小村庄,当务之急是重新获得刀鬼的行踪,一个人隐入村镇便如鱼沉湖底,刀鬼没有刻意隐藏,但几天时间也足以湮灭仅有的一点踪迹,怎样才能找到他? 应觉静立一方屋顶,遥望那片绵延不绝的深沉黑影。 张老头,如果换你,你会如何做? 忽然,应觉眼神一凝,目光投向夜色中某处,脸上微微露出疑惑之色,难道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永歌发生了某些变化?他身形一动,落到院中,从晾晒衣服的竹竿上取了件黑袍罩在自己白衫外面,再掏出一粒碎银丢在地上,便跃出院墙,一掠而去。 待距离拉近,应觉才真正看清,先前隐约所见在屋顶间飞跃的黑影,竟是一群或手持或腰悬刀剑的蒙面黑衣人,应觉脸上疑惑之色更重,他所知的永歌和平而安宁,绝不会有这种人出现。 应觉动作更加轻盈,如一只捕鱼的湖鹰无声划过夜色,冷眼看着这帮明显不速之客往村庄一角掠去。 接着,他就看到为首的黑衣人落于最后,被一位身着黑袍的老者拦下,其余人抽刀冲向那几座房屋,在到达的那一瞬,却有连成一线的刀光乍起,寒意顿生,黑衣人顿时死伤近半。 从院墙内窜出十余个黑袍人,均持狭刀,追杀来犯,蒙面黑衣人不是一合之敌,唯有一个身手敏捷的瘦小身影几个翻滚,狂奔逃离刀下,而那黑袍人也没有追赶,静立原地,应觉这才在不远处借着月光,隐约看清了那袭黑袍胸前处的图案。 一张半开陈色红木大门,门内泄出几分黑暗,门上有一把刀,狭长刀身斜穿过门,刺透重重暗影。 八方快斩? 应觉脸色骤变,心中惊疑不定,只见下一刻那被钳制住的黑衣人首领骤然发难,与逃过来的瘦小身影顿时形成夹击之势。 拳风烈,刀锋鸣,应觉屏气凝神。 刹那间,两人交汇,倒下。 黑袍老者收回手,动作柔缓,似方才出手的并不是他。 强大。应觉脑海里此刻只有这两个字,习武练剑多年,应有的眼力自该有,那一瞬,黑袍老者只是往后退了极小一步,避开交击力道最大一点,然后双手探出,精准嵌入了两人喉咙。 既无花哨动作,也无繁杂招式,有的只是至简的速与力。 应觉半蹲在屋顶斜檐后,一动不动,看到那个身份应为“小锋”之人单膝跪地,心里默念。 原来是个大人物。 八方快斩是什么?天下无人不知,这是个隶属朝廷的捕快机构,多年来惩奸除恶,名气极大,在百姓中的口碑也不错,据说以前不是叫这个名字,连生活在这偏僻之地的应觉也隐有耳闻,却从未亲眼见过。 看来,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问他们了。 当然,此问非彼问,这名小锋转身掠去,与其余人开始处理那群黑衣人留下的血迹尸体,黑袍老者不走,应觉就不敢贸然行事,他没有把握不被其发现,毕竟看看自己罩着不合身的黑袍浑身尘土的样子,说不定就被八方快斩当作形迹可疑之人给逮了,应觉身体下伏,紧紧贴在房顶石瓦之上。 月慢慢往上升去,到最明时,黑袍老者伫立的身影动了。 那道黑袍下的身影不复矫健,而似一个真正的老人那般缓步离去,应觉不为所动,目光寸步不移那群小锋,忽然,他伏在檐上的双手使劲一撑,身体弹起到半空,脚尖往下轻轻一点,整个人顿如惊兔般窜出,又悄无声息。 那群八方快斩的人看不到也想不到,他们身后的夜色中有一个鬼魅如影随行。 应觉从屋墙间跃过,于夜风中穿行,道道冰冷的风在周身划过,黑袍下摆高高荡起,他却觉得脸上微微有些发热,这种挥洒的感觉,恰如在商队时那晚的战斗,辗转自如。 果然,张老头也罢,说书人也罢,他们所说的话里都有透露出一点,只要有实力,就能做到很多事。 前面那些人行进不紧不慢,明显是有目的地赶路,以应觉的了解,他们确是八方快斩中的小锋,饶是如此,以其严苛标准来看,小锋的实力绝不可小觑,因为大统领之下,一共只有两个职位,低级捕快就是小锋,而高级捕快名作“提刃”,提刃已是少见,光小锋就能解决大多数问题,如先前的劫匪之流,不算神秘的黑袍老者与蒙面人首领,小锋一人不损便杀得他们溃退。 正思索着,忽然眼前出现了熟悉的景象,应觉不禁一愣,这不是我生活的镇子吗? 小锋速度渐缓,停在了一家客栈前,大门门缝漏出昏暗的光,应觉认得,他每次劝张老头关了杂货店去开客栈就是因为这家全镇最大的客栈,即使在走货淡季,这里生意也很是火爆,哪像那个破杂货店,一年到头除了李叔就没几个人上门。 小锋领头之人转身说道,声音稍稍压低,与他们隔了层院墙的应觉隐隐能听清楚:“风统领的意思是不要打草惊蛇,等他过来。” “那刚才和赵老?” “不用管,我们听令就行,上面之间的事情由他们自己解决。”这人道,“那,散了吧。” 说罢,这人径直推开门走了进去,有几人跟上,其余人都散开进了附近的几家客栈。 应觉的身影立于院墙上,默默注视那张透出几抹光线的木门,眉头微皱。 打草惊蛇,蛇会是谁呢? 不可能是自己的目标,因为刀鬼全速赶来也就领先自己三天左右,而这群小锋得知消息赶到这里要更久,从时间上讲绝对说不通。 应觉眉头越皱越深。 如果有人在街上,便能借着渺微天光看到路边院墙上立着一个模糊的身影,一动不动,仿若雕塑,在某一个刹那,墙上已是空无一物。 ... 跑死数匹好马,全速赶到永歌的刀鬼并没有如愿以偿。 刀鬼在一个日光明媚的上午踏入了这方山林秀地,到处人头涌动,与他记忆里那个清冷的小村镇不太一样,对此他有点好奇,但不想探寻,当前交货要紧,他一点都不想等待。 但是要去哪里找接货人? 刀鬼顾盼之余,却望得一个普通村民打扮的中年男人向自己走来,他眼神冰冷,说道:“有事吗?” “这位先生,有人托我给你这个。”村夫对他的冷漠不以为意,哈哈一笑,大声说道,然后递给他一个小包裹。 刀鬼身手接过这个普通布料裹得严严实实的一团,提了提,很轻,他顿了顿,问道,“谁托你给的?你又怎知是我?” “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小伙子,不过看不清脸,挡住了,出手可大方呢。”中年村夫笑道,“他要我在村口等你,说看到一个脸上一道疤背着大刀的人就是你了。” “嗯,那多谢了。”刀鬼冷漠神情渐缓,道了声谢。 中年村夫摆摆手,转身离去,刀鬼打开这个小包裹,里面只有两样物件,一把钥匙和一块木牌。 钥匙很普通,边缘有些锈迹,木牌材质样式也比较简陋,正中间用朱砂勾勒出“贰拾壹”的字样,木牌顶端还刻着四个小字:逢林客栈。 刀鬼明悟,这是和自己约定交货的地点。 刀鬼一路打听一路前进,时近正午终于找到了那家听说是这儿最大的客栈,宽大的木门朝两边敞开,不时有人进进出出,刀鬼迈进门内,本应该很是宽敞的一楼大堂被各类人物占个满满当当,桌旁人们边碰杯饮酒边热烈交谈着,刀鬼毫不理会,径直从一侧木梯上了二楼。 二楼就要清净很多,刀鬼绕了两圈,找到“贰拾壹”这间房,却没进去,而是默然静立门口。 没人。 不知是松了口气还是提了提神的刀鬼打开门锁,推门而入,一丝丝阴冷从房间内透出来,窗紧紧关着,昏暗的室内确实只有一些常用的家什物件,并无值得注意的...不对。 刀鬼目光扫向窗边桌子上,模糊的黑暗中,以他的眼力却能看见那突兀的一抹雪白。 是一张纸。 刀鬼推开窗,暖暖的日光与街上的喧闹一同涌入了这方室内,将那股子阴冷祛除出去,刀鬼拿起纸片,脸色顿时变差,白纸盖在桌上的那面只有用漂亮楷体写就的一个字:等。 一直处于精神紧绷状态的刀鬼差点一把将纸摔在桌上,一瞬间他甚至以为自己被耍了,不过仔细一想,以那人的身份,何至于那么无聊来耍我这么个无名小卒?更何况还作了如此多而精密的安排,送给自己的信、商队秘辛、刺狐、信使、房间...刀鬼叹了口气,确实,如今他只能等。 即使他很急,即使他懂迟则生变、夜长梦多这些道理,他也只能等。 想明白了这一点的刀鬼摘下了被布包裹住的刀——毕竟血色大刀还是太过显眼了,走到床边坐下,把刀靠在床头。 既然还要在这破地方呆上一阵子,为了防止他不想看见的情况发生,那就干脆不出门,饭食与酒都让伙计送过来,就算有追兵,也绝无法找到他。 于是刀鬼深居简出,就这样过了三天。 天早已发亮,但门窗紧闭的房间内仍如晚上一般,和衣而睡平躺在床上的刀鬼双眼阖着,如同熟睡,嘴中却突然吐出冷冷的几个字:“你是谁?” “吱啦”一声,木窗大开,天光映入,刀鬼倏然坐起,目光如电,刺向那位不速之客。 只见桌边椅子上不知何时坐了个人,这人身穿灰白色长衫,头戴一顶斗笠,薄纱自斗笠边缘垂下,令人看不清他的面目,也正是他听到刀鬼不再装睡后,拉开了窗户。 “天亮了还不起床,有点懒。”薄纱底下传来一道温和清朗的声音,听起来确实很年轻,是个小伙子。 刀鬼毫不理会,伸手握住靠在床头的刀柄。 来人无奈一笑,摘下了斗笠,说道,“我是白七。” 薄纱下的脸很配这道声音,面如冠玉,丰神俊朗,再加上那温润淡然的神情,连刀鬼都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个卖相极佳的翩翩公子。 但是刀鬼没有说话,手也没有松开。 “我是白。”白七再一次表明身份,不过少了一个字,“我来完成交易。” 白七说着,从腰间取下一块牌子样式的东西,随手一抛,牌子在空中划过弧线,落在了刀鬼手里,他低头细看,是一块材质独特的令牌,上书一字:晏。 “这是什么?”刀鬼沉声问道。 “江南晏家,少家主令。”白七轻轻一笑,眼神移向窗外,温声道,“见令如见人。” “所以,我想要的,你该怎么给我。”刀鬼把刀重新放回床边,说道。 他自然听过江南晏家这种庞然大物,没有去质疑这块令牌的真实性,也没有追根究底地问为何鬼骨中人有晏家的令牌。 他只在乎他想要的。 “你厌倦了这种终日浸在杀与被杀、掠夺与被掠夺中的生活,你想远离江湖中的恩怨情仇,渴望过上宁静安稳的日子,以及自己和追随你之人的荣华富贵。”白七说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俯视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你先带领部下前往江南晏家,向他们出示这块令牌,说是我的下属,他们会暂时安排住处。” “待此间事一了,长则半月,短则数天,我便会回到江南,作为晏家的少家主,给你所求的一切。” “这笔买卖,可还满意?” 白七回过头来,笑意盈盈。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八章 倚山又摧山 进出永歌的必经之路有两条,既然刀鬼从这条路进来,那么就会从另一条路出去。 这是应觉的想法,所以昨夜自小锋进入客栈后,他第一时间来到刀鬼可能的出路守株待兔。 没错,他就是在赌,赌刀鬼这三天内并没有离去。 万一刀鬼早已离开永歌,或者不怕碰到追兵而原路返回,亦或是觉得不走大路而穿密林会更有利于隐藏行踪,甚至考虑到有人会埋伏于必经之路上,应觉的等待便是徒劳。 但赌已是唯一的办法,一步迟步步迟,如果按部就班地寻找线索,一旦让其离开了这个自己熟悉的地方,那他再也找不到如一滴水融入江河的刀鬼。 话虽这么说,斜卧在高大林梢的应觉看起来镇静淡然,实则一直有些心神不定,若他判断失误,离平商会还有什么机会夺回那件货物?他还怎么为罗叔报仇?这种压力和责任感让他不知所措,而仇恨让他更加焦躁,以往在永歌,他什么都不用担心,什么都不必承担,整天就挨挨骂,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原来都被张老头挡住了吗。 应觉万千思绪,随目光渐渐飘远。 明媚的天光映入青山,道旁密树修长的枝桠与风轻舞,周围清脆的雀鸣此起彼伏,道上行人匆匆,快马依旧,一切的一切,与以往毫无区别。 应觉笑了。 他站起身来,手握住剑柄。 目光停留在道路中央疾驰而来的那匹快马,还有它背上的人,以及人背上的那把刀。 刀身被粗布层层包裹,但人脸上那道长长的刀疤已经揭示他的身份,急于赶路的刀鬼果然没有进行多余的思考,选择了走这条必经之道。 应觉深深吸气,一跃而下。 ... 刀鬼坐在新买的这匹马背上,脑中还回想着方才那桩仍未彻底完成的交易。 之所以说未彻底完成,是因为他给出了对方想要的,而自己想要的尚未到手,不过刀鬼并不担心那自称白七的年轻人赖账,不是觉得晏家少家主如何如何,而是相信鬼骨之白的信誉。 当然,这块少家主令也是白七具有履行诺言的能力的有力证明,当年晏家如日中天之时,连在偏僻乡村的他都有所听闻,虽说现在大不如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只要从腿上拔根毛下来就够他一生挥霍。 已经耽搁了很久,要再快点了。刀鬼想着,手中鞭子高高扬起,准备狠狠抽下去。 这时,刀鬼心有所感,抬头看天。 只见一道身影遮住烈日,夹着狂风,如一把无前的剑从天而降。 当! 霎时间,刀鬼只来得及举刀横在头顶,一声巨响,刀鬼身形一矮,胯下骏马四肢被巨力压断,鲜血四溅,顿时翻倒在地,顺着冲力滚了十几丈,而刀鬼在摔落之际一脚蹬在马身侧面,借力在地上几个翻滚卸了冲劲,刚一站起,身后又是剑风来袭! 刀鬼快速前踏一步,空中转身,握刀之手轻振,裹住大刀的粗布寸寸碎裂,露出暗红的刀身,另一手撑在刀尖,以刀作盾,锋刃在凛烈剑风中嗡嗡乱响,紧接着一把同样粗布包裹的鞘砸在了刀身上。 碰撞之声沉闷如击大鼓,刀鬼身形一退再退,手上动作未变,两脚在泥土地面犁出三丈。 “呸。”刀鬼一口血吐在刀上,强行从偷袭中缓过来,望向对面。 一身白衣,长发束起,手中剑在鞘。 “是你。”刀鬼面沉似水,语气冰冷无比,“护卫小子,你居然跟到了这里。” 应觉眼神平静,深处却蕴藏着汹涌的怒火,那是他出门闯荡认识的第一个长辈遭难的痛,也是身为护卫却没保护好商队的自责,更是对这种草菅人命的劫匪切实之恨。 “东西呢?”应觉最后只是冷冷吐出这几个字。 “哈哈哈。”刀鬼大笑,嘲讽之意尽显,“你来晚了,东西已经不在我这里了。” “那在哪里?”应觉冷声道。 刀鬼咧嘴看着他,眼中满是嘲弄。 “当你快死了,你就会说的。”说罢,应觉提剑而起,速度并不快,在半空划过一个奇异的弧线,斜斜地落向前方。 “你觉得你是我的对手?!” 刀鬼怒声咆哮,一圈若实质般的气浪随吼声炸开,手中赤鬼暗沉刀身变红几分,似再次染上了一层血,他挥刀缓缓横斩,动作极慢,任谁都不可能被这一刀斩中,然而却有道道血色刀气从锋刃间狂暴席卷而出,纠缠旋转如龙卷向上袭去,应觉顿时被血光笼罩在内,看不见身影。 刀鬼冷笑,他以为他是罗谷?可以抗下这些攻击?在刀鬼看来,这个不知所谓的护卫小子最多能勉力支撑片刻,当初嫌麻烦没有杀他,今日竟自己送上门来。 那你就去陪罗谷吧。 血光中传来微不可察叮叮叮叮的声音,这是剑与一道道细小刀气碰撞的声音,刹那间应觉的手如化作了虚影,刀气左冲右钻,却总在临身之际被裹在寻常粗布内的鞘拦阻在外,无法突破这道防御。 把剑挥舞地泼水不进不简单,密不透风更难,早在儿时就能做到这两点的应觉,挡住这些速度力道均比不过张老头随手一挥的刀气有何难? 这一刀走得再慢,也会走到终点,肆虐刀气渐渐消散,刀鬼瞳孔一缩,只见一个方方正正的尖端缓慢却坚定地突出纷乱的血色,周围飞荡着割碎飘散的白布条。 这是一把鞘的尖端,深沉的黑似吞没了光芒,一轮轮古朴而老旧的花纹层层缭绕,喷吐着岁月的气息,又夹带着重见天日的几分欢愉。 鞘尖本只露出一点点,缓缓前进着,而后越来越快,快要展现全貌时,它已只剩原地一抹残影。 咚! 一声闷响,鞘不是刺,不是砍,而是砸在了赤鬼上。 刀鬼闷哼,身形再被击退五丈,如巨石从道路上砸进了林间,撞断一棵大树。 应觉冷眼相看,沉默无言。 鞘上两个方正的铭文,磅礴大气,气势凛然。 鞘名:摧山。 ... 那间普通的杂货店,一人推门而入。 “你又不敲门。”此刻张老头坐在前台,抬头说道。 “敲个屁。”熟悉的语气,来人正是李叔,他把门“砰”地关上,走了过来,从怀里掏出张纸甩到桌上,道,“位置差不多都查明了。” 张老头拿起纸,细细观看了数息,似要将其牢牢记住,接着,从他掌心冒出璀璨的毫光,一丝丝乱窜着,把这张李叔几天来的辛苦成果搅成了微不可见的碎末。 “其实我有点好奇。”李叔面露不解,说道,“这些人明知你在此地,为何还要来永歌送死?他们是觉得你老了,杀不了他们了?” 张老头轻轻摇头,冷笑道:“来送死的人都是与我有关系的人,或者说是心中有愧的人,二十年过去了,我想做一个了结,他们也想,要么看着我死在朝廷手中,要么被我杀死。” “岂不是那些连愧疚都没有的人还好好活着?这不像是你的风格。”李叔说道。 “连面对我的胆子都没有,就让他们苟活着吧。”张老头不屑道,“一群被利益驱使的狗而已,他们与我只是单纯的仇怨,如时刻担惊受怕,从此不敢于江湖露面,就罢了,失了胆色心气,进步空间再无,对一个武者来说便是极大的惩罚,若他们不自知,还要跳来跳去,那他们迟早会成为应觉的踏脚石,也算物尽其用。” “确实。”李叔颇为认同地点了点头。 “我该行动了。”张老头忽然站起来,说道。 “你就这么去?”李叔疑声道,“你就不怕他们听到风声跑了?” “他们来不及。”张老头说着,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时,他又道,“记得帮我看下店。” “知道了。”李叔不耐烦地回答道,坐到张老头先前的位置,小声嘟囔,“就值那么一点钱的东西还怕丢了,真是抠门。” 杂货店外的这条小青石道仍旧冷清,张老头踏在这条道上,双手缩入袖中,背微微佝偻着,就像个真正的老人一样,正要去拜访老友,任谁都看不出他竟是曾风采无双的前八门大统领张倚山。 出了这条青石路,便是行人寥寥的街道,据方才隔壁李叔所查,闻风而来的当年的狗还真不少。张老头想着,朝一个方向走去,这些天来永歌的人很多,他知道,大部分确实是真正的看客,而极少部分,则是心里藏着想法。 该了结了。 张老头走到了一家客栈前,大门虚掩。 这些人都没有早起的习惯啊。张老头感慨,走了进去。 前台的掌柜耷拉着脑袋,昏昏入睡,并没有看见这个大清早上门的客人,张老头不急不缓地往里走去,最后来到一扇紧闭的门前,手贴在门上,也不见如何动作,便“咔”地一声轻响,木门大开,门内的黑暗顿时如洪涌出。 不,不止是黑暗这种虚物,而是夹杂了许许多多的其他东西。 那是某种化为实质的意,剑意,刀意,或其他的什么,种类并不是那么重要,这股洪流奔涌而出,似要将那个打扰房内休息之人吞没。 然而这股洪流却像撞上了礁石,不能撼其分毫,又像陷入了漩涡,被其平静噬去,张老头仿佛没事人般往屋内踏了进去。 房内的昏暗并不能阻止他视物,张老头走了两步,很快就对上了这儿的主人,一个年龄介乎中年与老年之间的人,面相平和清瘦,腰间悬着把剑,露出精致的剑柄与剑鞘。 “来者何人,胆敢擅闯他人房间?”这人沉声喝道,声音刚正严厉。 “其实你已经猜到了,只是不敢说出来,还要用这种场面话壮胆。”张老头轻声说道,脚下不停,“二十年不见,我老了,你们还记得我这张脸,实属不易。” “你当年算我半个弟子,也学到了我两三分本事,最后一战中出了不小的力气。”张老头已快走到身前,这人神情看似平静,实则紧张无比,额头已然渗出冷汗,右手探向自己的剑。 “不知道现在单独遇到我。”张倚山停步,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很低。 “你敢,拔剑么?” ... 张老头原路返回,掌柜换了个姿势,手撑在桌上,头枕在手上,整个人一晃一晃的,依然没向这边看上一眼。 黑暗的房间内,那人眼瞳扩大,神情惊恐,保持着右手虚握某物的姿势呆立不动,若有人近观细察,就能发现他身体僵硬,筋脉尽断,已是没了生机。 张老头拍肩那一下,一道极为凌厉的剑气从其肩头灌入,一路肆虐,遍及全身,斩灭了所有气机,此为考校与断生的一剑,也是作为张倚山而出的一剑,张老头有些失望,不是因为这所谓半个弟子输给了自己,而是身为剑者,生死对敌,竟连剑都不敢出。 那么,他已不配用剑。 张老头走上大街,手中随意提着把剑,剑鞘和剑柄花里胡哨,正是那曾经半个弟子的佩剑,张老头不懂他为什么要搞这些,好看是好看了,可是好看又有何用?是会出剑更快还是杀敌更利?很显然他已经走上了弯路,不明白剑就只是剑而已,好看并不是它所需的。 张老头摇摇头,继续前行,到了第二个客栈,踏入其中,此时他已没什么谈话的兴致,连门都懒得进,只站在门口确认一下目标,接着一道寒气逼人的剑气穿透木门,如若雷霆一击,目标毙命,张老头毫不停顿,转身便走。 如此重复。 他也不担心会不会惊动那些人,正如他和李叔说的,来不及。 也不怕会有人来阻止他,想站在他的对立面,总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 直到...他来到小镇边的一处民宅。 张老头已经极快地绕了镇子一圈,一个个找上门去,让他们付出了代价,不是借正义或秩序这类空洞的名头,仅仅只是复仇而已。 “第二十六只,也是最后一只。”张老头喃声道,望着大开的院门,神情复杂。 因为借宿于此处的人,是他的兄长。 “进来吧。”此刻,从院内飘出一道平和的声音,“倚山,我一直在等你。” 张倚山顿了一息,缓缓走进,神情已归于自然,同时一道身影正从屋内推门踏入院中,这人看起来比张倚山年轻不少,眉眼与其极为相似,透着一股平淡意味。 “张予水。”张倚山站定,说道,“真没想到你会来。” “二十年不见,你看上去比我老了很多。”张予水淡然一笑,道。 “我整天辛苦忙碌,哪比得上你养尊处优。”张倚山嘲讽道,“我不知道你敢出现在我面前,是因为觉得我会手下留情不忍杀你,还是指望八方快斩会插手我们之间的事?” “你从来都是个心狠的人,对自己都不曾手软,何况是我。”张予水看着这个面无表情的弟弟,叹道。 二十年一见,张倚山面相变了不少,里头却仍然是那个杀伐果断的八门大统领,如若妨碍到他,何人不敢杀? “你应该知道,当年那件事并不是我的本意。”张予水说着,似乎是有些累了,一挥袖子,直接坐在了后堂门槛上,“只有我才知道,旁人眼中一直孑然一身的你,有一个恰好满月的儿子,以及后来他...死亡的真相。” “二十年来,我把这个秘密深埋心底,从未取出。” “是的,我得感谢你帮我隐瞒。”张倚山居高临下望着蹲坐在木槛上的张予水,低声道,“但是,你确实是做了。” “所以我一听说你出现,我就来了。”张予水仰头直视张倚山,笑道,“做个了结吧。”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十九章 洗净铅华见清河 一家酒楼中,两人对坐的窗边雅座,却只有一个人。 “统领。” 一名身着黑袍的小锋走近,恭声道,“张倚山已经出现了,我们?” 座上之人自然是八方快斩的大统领,这个神情冷峻漠然的中年男人摇摇头,缓缓道,“不急,那群家伙早该死了,有张倚山代为动手,再好不过。” “身具反骨之人,确实死不足惜。”小锋赞同道,“不过,张倚山真的会杀张予水?” “说不准。”风统领道,“如果是当年的张倚山,张予水必死无疑。” 那时八方快斩还叫作八门,大统领还不是他。 ... 小院中。 张倚山两只袖子都撸上来半截,心满意足地站起身来。 张予水鼻青脸肿地仰倒在地上,嘴角歪斜,双眼肿得只剩下一条缝,与他来时潇洒淡定模样判若两人,只见惨状,毫无风度可言。 “为什么不杀我。”张予水艰难地开口。 “杀你又有何难?一抬手而已。” “不过想到你也算我那个养子从未谋面的大伯,他总一直念叨我怎么没有一个混得不错的城里亲戚,若杀了你让他知道了,那还不给我念叨死。”张倚山往外走去,一路碎碎念,“作为条件,将来有事你得照拂他一二,但就这么放过你也太便宜了,不揍你一顿难解心头之郁。” 在地上躺成一个大字的张予水,脸上浮现一抹笑容,不过此时看起来有点丑。 你终究是变了。 “对了。”张倚山走到门口时,突然回头,道,“我带来的剑就扔这儿了,不管你拿它做什么,不蒙尘就好。” 说完,张倚山也不等他回答,就这么踏了出去。 沉重的脚步变轻了几分。 ... 道旁林里气息骤然沉凝。 以那棵断裂的树为中心,周围一棵棵枝叶繁茂的高树轰然倒塌,砸起尘土飞扬,半空灰黄的尘雾弥漫,越散越开,渐渐盖过了道中央的那袭白衫。 应觉神情凝重,他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那仿佛是生命的天敌,令人不自觉地畏惧。 尘雾中一道模糊的身影逼近,身影举刀,动作并不算快,然而在挥刀的一瞬,刀锋顿时化作赤色光影,掀起刺耳的狂啸。 看不清! 怎么回事?他为何突然变强了这么多?! 应觉凭直觉横剑架之,也只勉强挡住这记横斩,漏过的余力震得他双手发麻,然赤红刀影犹在,第二刀既劈出,接连第三刀,第四刀...这是无数刀,又好似是同一刀,它们连成一片赤色刀幕,幕中人若巨浪中一叶扁舟苦苦挣扎。 这样下去,必输无疑,而输,自然就等于死。 应觉呼吸急促无比,已尽全力格挡,可刀鬼的刀太快,此刻陷入他如暴风骤雨的攻势中,哪里还得了手,必须想个办法...应觉眼中忽显狠色,手中剑顿时一收,贴在身前,只见一道刀光横扫过来,与剑撞在一起,剑又撞在应觉身上。 轰! 一声爆响,灰黄尘雾炸开,那袭白衫突雾而出,如一颗石子被打飞出老远。 应觉空中翻了几圈落地,身形晃了几晃,这才站稳,“呸”地吐出一口血,随意用袖口擦了擦,眼神紧盯那方渐渐消散的尘雾。 以受到不算轻的内伤为代价,强行脱离对自己不利的战斗,顺带破去蕴有刀鬼气机凝而不散的尘雾,别人会如何做他并不知,但这刹那间打出的算盘应觉自认不亏。 “自打走入江湖起,这招我用得极少,无一不在生死攸关之时。” 伴着声音,一道魁梧的身影缓缓行出灰黄尘雾,应觉神情微变,只见刀鬼脸色不正常的涨红,眼白布满血丝,脸上肌肉还隐隐在抽动着,这股抽搐穿过肩头,一直蔓延到握刀的右手。 刀鬼行走间,竟有一丝丝仿若实质的血气从其右手手臂渗出,在半空扭曲缠绕,汇进他手中的赤鬼,这把刀已从暗红变为鲜红,看上去甚是邪异。 而在应觉眼中,最可怕的是这把刀。 那鲜红刀身之上,一股庞大而狰狞的刀意张牙探爪,散发着暴虐的气息,它甚至远远盖过了刀鬼本身的刀意,侵入破坏他的身体。 “我早有感觉,这招会损我阳寿,以往除生死之外,我绝不会用它,可今天,你这个小鬼让我很烦啊。”刀鬼声音低沉,每走一步,泥土地面便出现一个如细小刀锋割裂出的脚印,“再阻挡我...” “那就去死!” 声音很快,刀影更快,赤鬼携着那股庞然刀意转瞬而至,应觉此时已有准备,他微屈双腿,剑鞘上扬,手腕轻振,古朴鞘身与赤鬼稍一触及,便借巨力身形倒退飞离,脚尖连点,一霎掠出十丈之外。 应觉已打定主意拖时间,很明显这是一份他无法抗衡、刀鬼也无法完全掌控的力量,他拖的时间越久,这力量对刀鬼造成的伤害越大,直至身体崩毁,当刀鬼撑不下去那一刻,他就胜了。 “想拖?不妨告诉你,我坚持的时间比你想象中久得多。”刀鬼漠然道,屈膝连弹,纵身而上,暴烈一刀追风斩来,应觉束发之物早已布满裂缝,此时恰好破开,凌乱长发在刀风中狂舞。 刹那间,应觉有种儿时练剑面对不留情面的张老头的感觉。 张老头教他的剑都没有名字,应觉腹诽了很久,显得一点都不大气,后来他按镇上学塾看过的东西给它们都起了名,张老头得知了还嘲笑他,说什么剑招就是剑招,要那花里胡哨的名字有屁用,老古板知道个屁,名字都没有,用起来怎能畅快? 望着越来越近的刀锋,应觉忽地纵身一跃,提剑而起。 这一剑叫做...惊鸿! 翩若惊鸿,剑若游龙。 应觉从刀鬼头顶轻盈掠过,手中长剑在层层刀气中蜿蜒游动,剑意淬出,划过刀鬼脖颈。 白衫上多了许多细小的裂纹,应觉身形未停,在半空中如一只俯冲的鸿雁滑向林间,踏叶腾转,影踪不定,底下一道道血红刀气冲天而起,将其踏足的枝干纷纷斩断,却是刀鬼缀影而来。 但见先前应觉剑鞘撞入刀鬼脖颈,如被韧丝层层纠缠阻碍不得再进,剑离去时,血肉绽开间有无数血红游丝窜动,看起来狰狞恐怖的伤口转瞬愈合,刀鬼狞笑一声,拧身握刀上撩,霎时间刀光冲天,地面脚踏之处即刻炸裂,紧随那个在林梢翻掠的白影。 “很巧妙的招式,可惜光凭剑鞘伤不到我。”刀鬼嘲讽的声音自下方飘来,“还不拔剑?还觉得时候未到?我不配?” “话别说太早。”应觉的声音也从头上传来,“这招还没完呢。”话音刚落,密林之间的刀鬼顿时察觉到了异样,可为时已晚,方才那剑游去路径上道道毫光隐没,却在刀鬼临近时骤然爆发,一瞬间银光大放,甚至盖过了赤鬼弥散出的血光,这些细微却锋利无比的剑气蜂拥而上,将刀鬼吞没。 应觉停步站在枝桠上俯视银光与刀纠缠之处,耳边传来令人牙酸的金属刮擦声。 这一剑应该能稍微阻碍他吧? 以前不知道,但这些天见识了歹匪、护卫、罗叔乃至刀鬼的出手后,不论是刀是剑是拳,相比起来,张老头教自己的东西似乎强了太多。 至于为什么不拔剑...应觉苦笑,当然不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而是他的剑,即从小到大练剑用的清河,是锈的。 它既不锋锐,也无厚重,唯一称道的是久经风霜而不变的坚韧剑身,但这把鞘却是张老头明言的好东西,如掌剑而出,其剑招威力恐怕还不及先前。 可若仅如此,张老头最后的话又是什么意思?应觉眼中尽是疑惑之色,望着底下银光渐渐黯淡,显露出一个魁梧的人影。 “该拔剑的时候,就拔剑。”应觉喃喃自语。 什么时候,才是该拔剑的时候? 刀鬼双手握刀,沉重的一步踏出了银光的包围,只见他胸膛剧烈起伏着,浑身布满了怖人的细小伤口,不停地渗出鲜血,但刀鬼似乎并不在意,轻轻仰头,面无表情。 应觉惊得后退半步,刀鬼的眼眸里,竟全然无了白色,只余那刺目的红,和缭绕其间的黑。 “你究竟是刀鬼,还是赤鬼?”应觉忍不住问道。 刀鬼沉默,忽地一刀向上斩去。 在应觉眼里,他的手只是稍微移动,这一刹,应觉只来得及再退半步。 仿佛什么都没有过,不知何来一阵痛感,应觉仍保持着脚步微移脑袋后仰的动作,身上白衫却如成两截,缓缓飘落,一道笔直的血线从侧腰划到左胸,再掠过他的脸颊。 只差半点,这道近寸深的血线就能贯穿应觉全身。 看不清...也躲不开! 生死之际,应觉凭本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把剑拔了出来,然后把鞘往下砸了过去。 当! 鞘在半空与刀碰撞,发出一声巨响,随即被弹开,旋转着飞出了林子,不知去向。 这一刀,又挡下了,但刀鬼的手已复抬起。 我会死。 应觉心中升起一种强烈的预感,思绪流转间,眼中的世界似乎越来越慢,赤鬼刀锋一寸一寸地绽出厉芒。 他的手里只有这把古旧的锈剑。 拔剑之时...现在算吗?毕竟剑已经出鞘了。 应觉垂头,一剑直直地向下递去,没什么精妙绝伦的招式,就只是简简单单的递剑式,同样缓慢地一寸寸下移。 剑很纯粹,但仍没有刀鬼的刀强,也不能如张老头挥出的剑那般意气风发。 出永歌后应觉一直在琢磨,剑意与剑气组合起来的招式就是意气?他脑海中冥想过了很多次,偷空溜去试剑的次数也不少,但没一次成功过,也没来得及跟那个温润儒雅的护卫请教,主要是张老头说得云山雾罩,教又教得随缘,应觉始终不得其理。 夜袭中战匪徒、数百里追击、观战黑衣人、终战刀鬼,这一路上,可以说应觉心里都在算,在计较,算孰强孰弱,计较该如何战斗,如何出剑,才能达到目的,而直到方才面对死亡时,应觉才好像明白了什么。 意气并不是剑意与剑气,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 意气...就仅仅只是意气而已。 应觉眼里半是清澈,半是茫然,已不去想自己该怎样对敌,该何时出剑。 想出的时候,那便出了。 这一刻,只见那满是锈迹的剑上似乎渗出点点水珠,然后缓缓滑落,晶莹水珠淌过之地,练剑多年都无法祛除的老朽锈迹竟迅速逝去,露出原本清亮的剑身,映入应觉平静的面容。 剑行时,水珠往下坠去,折射出自下袭来的刀光,剑身上两个古老的铭文熠熠生辉。 洗净铅华...见清河。 应觉眼中放慢的世界恢复原样,仿佛只是一瞬间,他已至刀鬼身后,身体半蹲,剑尖刺入地面。 刀鬼仍仰着头,似刚挥出一刀,手高高举起,赤鬼指天。 “这是...”刀鬼瞳中黑红之色褪去,他开口说道,声音嘶哑,“什么剑。” 最后一个字吐出时,刀鬼魁梧的身影已轰然倒地,鲜血如泉从其胸口的窟窿喷涌而出,刚才那一剑,已然贯穿了他的心脏。 应觉浑身颤抖着,跪倒在地,那道差点把他劈成两截的伤已经止血,但剧痛犹在,加上这最后倾尽全力的一剑,应觉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他用剑撑着自己缓缓起身,口中低声呢喃,似在回复刀鬼。 “清河。” 同时,他又想到另一个答案。 “意气。” 只是刀鬼已听不到了。 应觉深深吸气,然后轻轻吐出,如此重复,一缕缕气机循环流动,蕴起生机,不知过去了多久,痛觉稍缓,这才转身望向倒下的刀鬼,其身下的泥土已被鲜血染红,应觉眼中复杂,这个自己艰难打败的敌人,至死还紧握着他的刀。 应觉把刀鬼的尸体掀过来,搜索了一番,脸色阴沉,刀鬼尸身上只有一些盘缠财物和一本老旧破损的书,果然如刀鬼所说,那被劫走的货物已经不在其身上了,而且,他还搜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东西。 应觉从刀鬼怀里摸出一个令牌状的硬物,上有一字:晏,此物他认得,当初晏明华给他看过,是晏家的少家主令。 它怎么会在刀鬼身上? 应觉一阵头疼,他是商队遇袭那夜动身的,不消说肯定比晏明华快,可看样子,晏明华比他还先接触到刀鬼。 晏明华的令牌在这,那他人呢? 出事了。应觉脑中只剩下这三个字,他不知道晏明华隐藏了实力,就算知道,应觉也会认为那个身娇体弱的大家公子绝不是刀鬼的对手。 想到这里,应觉当即行动起来,他微微蓄力,一剑在地上炸出个坑,把刀鬼的尸体拖了进去,他的目光转向其身旁的血刀以及旧书,只见这本书封面空无一字,色泽暗红,似浸透了血液,看上去和赤鬼这柄邪刀十分般配。 “兵器无所谓正邪,但功法有,此等邪功,已经没有必要留在世上了。”应觉低声自语,单手捧起旧书,手中细碎毫光隐没,转瞬间书页化为碎粉,应觉拿起赤鬼,再将书页碎末洒在刀鬼身上,就地掩埋,然后在林子里转了几圈,找回自己的剑鞘,再将被撕成两截的长衫随意地系紧穿在身上,让其看起来像一件破旧的短衣。 最后,应觉踏在了大路上,往永歌走去。 一步一步,分外沉重。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三十章 杀人不过头点地 晏明华戴着一张极为逼真的面皮,顺从白七的指示向偏僻小巷走去。 这张面皮上的脸很不起眼,虽说还算清秀,但那双无神的眼瞳,毫不出尘的气质,有些畏缩小家子气的动作,无一不昭示着这张脸的主人是一个普通人。 这番伪装,别说陌生人,任是白七本人见了,也分辨不出。 已成为白七的晏明华此行的目的便是前往杂货店,踏入鬼骨的陷阱,杀掉本逃过一劫的小厮,然后死去。 是不是很简单?白七淡然地说了这句话,毫无自得之色。 确实简单,且有效。 以你之算计,一条条简朴至极的线交汇后自然而然地去往你期望的终点。 我会按你的要求变成你,但死不死,得由我决定。 何况...我答应过的。 晏明华神情未变,眼瞳深处蕴藏的坚定愈加凝实,他慢慢迈着步子,看着前方小巷边隐隐出现了“杂货店”的字样,一道剑柄从袖口滑下,被握在手中。 只有一把,手感还不一样,真是不习惯呐。 晏明华轻轻挥手,短剑在手中转了一圈,由反握变为正握,悄然划出灰色的弧线,掠出一线猩红。 “咚”地一声闷响,一具身躯落地。 好似这条小巷尽头站了个持弓的刺客,射出致命的连珠箭,已倒下的第一箭是个粗布衣裳的中年男人,紧接着是第二箭,院墙上一个貌似十三四岁的少年手握短匕飞扑而下。 灰光如环,斩落大好头颅。 箭断人折,然而第三箭既出,其后紧随第四箭、第五箭...空无一人的小巷仿佛忽然间成了集市,有面相愁苦的中年农夫,有冒冒失失的年轻小伙,有神情开怀的半大小孩,有风风火火的健硕妇人,只是此刻他们都手持不合衬的武器,前赴后继地冲来。 晏明华缓慢的步伐变快了一分,手中灰剑再斩,每断一箭便一步踩出,周围一具具各样的身躯倒下,喷出汹涌的血花,他的身影越来越快,无声灰光越斩越利。 “嚓。” 晏明华腰侧衣衫被一刀撕裂,破开深深的血痕,他不为所动,反手一剑刺入那人喉咙,继续疾奔,随即又是一人在脖颈折断之前,将匕首捅进他腹部数寸。 晏明华不管不顾,只是杀人,一往无前。 无人可挡。 片刻后,衣衫破碎,遍体鳞伤的晏明华已到杂货店门口。 如同割草。 晏明华收剑,余下的人似乎暂时没有出手的意思。 鬼骨的策略很成功,想杀死白七这个组织里凶名远播的叛徒,付出代价最小的办法,便是用低级的灰鬼消耗白七的体力,以死换伤,最后由白鬼终结。 没错,在鬼骨眼里,灰的命不算代价。 晏明华推门而入,大堂内几列货架整齐排开,一个健壮的中年男人正瞪向这边,那人满身横肉看上去就像要跳起来一拳锤死你,却坐在狭窄的前台内,显得极为拥挤,很是不协调的样子。 “要买什么?”中年大汉粗声粗气道。 “不买东西,找人。”晏明华说道,“小厮在吗?” “在里面。”大汉说道,手指向里屋。 晏明华道谢,走了进去。 这时,门又开了,来的是三个全身裹在奇特样式白袍里的人,大汉望过去,道,“要买什么?” 三人无动于衷,径直往里走去。 “喂。”第一个字刚出时,他还坐在那里,话音才落,那魁梧的身形便已挡在了三人前面,一股强大的压迫感伴话语而出,“你们,聋了么?” 三人停步,沉默半晌,为首者掀开兜帽,露出一张苍老的脸,轻声说道,声音嘶哑如同磨砂,“我们找人。” “里面。”大汉让开了身形,手指向里屋,补充了一句,“找人可以,打架不行。” ... “就因为我传了你的消息,你就敢来杀我?”小厮半躺在床上,见得那个给组织造成重大损失,还差点杀了自己的叛徒衣衫褴褛地走进来,冷声道。 “为什么不敢来,杀你很难吗?”晏明华轻笑道。 “无论你杀不杀得了我,你都必死无疑。”小厮道。 “无论我死不死,我都能杀了你。”晏明华走到床边,俯视小厮,如那天在杂货店一般,眼神冷漠,“你觉得你能依仗谁?鬼骨吗?他们会不会管一个灰的死活,莫非你还不清楚?我要杀你,他们顺水推舟设个陷阱,待我杀完,再将我拿下便是。或者是张倚山?他早就知道你是鬼骨的人,不过暂时利用你而已,你死了最好,不死日后他也会亲自清理门户。” 小厮脸色仿佛被戳破了什么一般,顿时苍白了几分,组织近几年的作风,即使他偏居一隅,也有所耳闻,当他得知来的白鬼要拿自己作诱饵时,他就有了预感。 此时,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他望了过去,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眼中满是祈求之色。 “都听到了吧。”晏明华头也不回,缓缓说道,语气没有半点波动,“我的目的就是杀他,杀完我便乖乖束手就擒。如果你们阻拦,我的剑下人命也不嫌多,万一你们一不小心死了一两个可就亏大了,反正信一下,你们也没多大损失,不是吗。” “真是不做白不做的生意啊,只是不顾下属死活,多少有点冷血呢。” 听到晏明华毫不客气的话语,白袍老者脸皮抽动了下,无视小厮的目光,摊手道,“请便。” 晏明华咧嘴,无声笑了,在小厮眼里只剩下邪恶狰狞,他绝望地看着灰剑落下,刺穿自己的胸膛。 地位低下的人,没有选择权。 三名白鬼不知何时悄然散开,双手皆缩入袖中。 “想打架就滚出去!”一触即发之时,门外传来一声大喝,如炸雷般在几人耳畔响起,晏明华转身望向围过来的三人,表情似笑非笑,瞥了眼他们藏在宽大袍袖里的手,朝门口迈去,与白袍老人错身而过。 老人没有丝毫动作。 “该带的东西带走!”又是一声巨喝,白袍老人仍是沉默,眼神示意一番,随后往外走去,他左边的白袍人走到床边,一手提起小厮的尸体甩到肩上,扛在肩上出了里屋,前台的中年大汉此时正笔直站在长桌前,一边揉腕捏拳,眼神中透着警告的意味。 几人安安静静,一前三后出了门,来到了小巷中,店门到巷口一地尸体,一地鲜血。 扛尸体的白鬼把小厮往地上随意一扔,拍了拍衣袖。 就在这一刹。 晏明华猛然暴起,弓步往后一弹,如离弦箭般倒退,于空中身躯疾转半圈,一直握于手中的灰剑顺势画圆轮斩,掀起破空的狂啸。 那名白鬼反应极快,却也只来得及扬起短剑一记反撩,然而晏明华早已伸出手。 只见他左手紧紧捏住了那道剑锋,鲜血淋漓,滴了下来,而其灰剑已然染上一抹猩红。 一剑封喉。 晏明华脚步丝毫不停,反向一掠而去。 白袍老者脸色奇差,因为这个他势在必得的目标,竟在他眼皮底下杀了自己一个手下,而他同样也只来得及握住刀柄迈出一步。 “追。”两道白影一闪而逝,任由那名白鬼倒在地上,无法暝目。 ... 没人知道,有一道目光始终注视着他们。 那是一位身着儒雅白衫的年轻公子,长发整齐梳成发髻,面容温润俊朗,仅是站在那儿,便生出一股子从容意味,令人见之心安。 “判断精准,行事果断,出手狠辣。”年轻公子面露笑意,轻声道,“晏明华,没想到除了经商,战斗上你也有如此天赋,是你隐藏得足够好,还是埋没了二十多年、今日才挖掘出呢?” “这帮鬼也是蠢得可以,犹犹豫豫不敢出手,说什么信什么。”白七嗤笑一声,“也不想想,若不杀了所有人,他又怎能跑掉?” 几刻钟前。 “真是可悲,被张倚山利用,又被我利用。”白七斜坐在椅子上,一手手肘撑住桌面,头歪着抵在掌心,摇头叹道,“去杀了他,你的任务就完成了。” “让我猜猜,鬼骨不知道你是故意的,认为你一定会去杀那个暴露你行踪的小厮?”晏明华冷然说道,“然而其实是我去杀,鬼骨再将我杀死,在张倚山附近,鬼骨不可能有余地来仔细确认死的究竟是不是那个叛逃者。” “所以说,鬼骨在小厮身边已埋下天罗地网?”晏明华道,“还是说,你直接暗示了鬼骨你会去?” “是...又如何呢?”白七转过头,直视晏明华。 晏明华哑然,无言。 他不能如何。 白七站起身来,望向窗外,道,“张倚山已经出门,他费心思将三教九流皆引至此地,定有大事要做,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你该出发了。” 这位已换上白七的装束和面皮、失去了自己身份的年轻公子缓缓站起,沉默地推开门,一步步走下老旧的木梯、迈过尘泥满布的客栈门槛。 一步一步,踏入死地。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三十一章 世间尽是可怜人 晏明华此时无法多想,仅凭声音便知道后方二人咬得极紧,维持这般速度已让他胸膛剧烈起伏,伤势好像愈发变重了,手臂、腹部、双腿...全身的力量都在流逝。 体力濒尽,败亡,已近在咫尺。 机会...在哪里? 晏明华忽地急停,反握剑柄径直往后一刺,余下两名白鬼早已提防他的阴险招式,白袍老者更为居前,借冲击之势一刀将灰剑精准架开,右腿扬起,就要狠狠扫在晏明华腰侧,与此同时,另一名白鬼右手自袖中探出,五指成勾,掌背青筋暴突,带起五道劲风,抓向晏明华后颈。 然而在此之前,晏明华动作已出,只见他面露狠色,肩膀微沉,足尖点地划了半圈,身形急转之时将失去知觉的左臂顺势甩了出去,恰恰迎上了袭来的爪,尖利五指似毫无阻碍般切入了手臂皮肉,最终深深嵌入臂骨中。 白鬼眼中精光亮起,垂下的左手突刺而出,指尖没入腹部皮肉,下一刻他就能捅穿这人的肚肠,然而那分精光很快变成了惊恐,想抽回右手,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灰光降下。 “啊!”凄厉的惨叫声与巨大的轰鸣声同时响起,白鬼倒在地上蜷缩颤抖着,左手死死按住被斩断的手腕,想阻止血如泉喷出,只余哀嚎的份了,而晏明华无暇顾及的凶猛侧踢,则将其一脚踹飞,横向砸塌了院墙,撞入了小院中。 晏明华“哇”地吐出一大口血,五脏六腑仿佛全在翻滚,那一腿比自己想象的更重,腰甚至都有点直不太起,小腹处被一爪抓入的地方剧痛无比,四肢原本的伤纷纷迸裂,尤其是左手,手掌被剑锋斩出一道极深的血口,手臂五个深可见骨的血洞甚是骇人,满身是血,一身破碎衣衫被染成了墨红色,看上去比断手的白鬼还要凄惨许多。 晏明华强忍痛苦,压下肺部的烧灼感,奋力爬起,背佝偻着,准备迎接白袍老者的攻势,然直到烟尘散尽,都没有等到。 但见白袍老者静立原地,神情由惊怒逐渐转为肃穆。 “我本以为你的本事是被人盲目夸大,用以掩饰自己的失败,如今看来,你真有那么强,白七。”白袍老者握着短刀,用略微沙哑的嗓音缓缓说道,“从现在起,我会很小心地、不遗余力地应对你。” “罗里吧嗦的,你怕了就说。”晏明华喘息道。 “没错,我怕了。”白袍老者竟直截了当地承认了,“你之算计、你之韧性,都让我感到恐惧,我怕我这个排行第二的白鬼,下场却和他俩一样。” “我都这样了,还怕,几十年胆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晏明华用仅剩的右手指了指自己,嘲讽道。 “开始你突破灰的围攻,我们以为你到了极限;后来你暴起杀人,狼狈逃窜,我想着你总该是极限了;而方才你以伤换伤再废一人,谁又知道你少了左手,又挨了我一脚后是不是真正的极限?还能不能再次爆发折了我这把老骨头?”白袍很认真,一字一顿地道,“何况我不急,越拖时间,你的血流得越多,伤势越重,耗下去死的只是你。” “哈,哈。”晏明华断断续续地笑着,血不停从嘴角溢出,“废话一堆,就想让我主动进攻,还要不要脸?” 他摇摇晃晃地一步一步踏过碎石,回到巷中,离白袍老者不过一丈。 “白七,你或许不知道。”白袍老者无动于衷,继续道,“周洛双目被剜、四肢折断,瘫在污臭的地牢里被折磨得整天生不如死,可即便这样,在死前还用尽全力趴跪在地上痛哭央求组织放过你,你是没见到那一幕,真的感人啊,你也该去黄泉路上陪陪他了。” 他没看到不远处始终笑意温和的年轻公子忽然神情狰狞,满脸戾气,吐出几个字。 “你找死!” “鬼骨的手段都这么下作么。”晏明华并听不懂,但不妨他猜到白袍老者的用意,灰剑伴声音化作残影,“可惜对我无效。” “很无所谓的样子呢,若周洛泉下有知,也会伤心的。”白袍老者淡淡道,稍退半步,轻易避过这一击,手中短刀以一个刁钻角度直刺晏明华面门,灰剑一转,切向握刀之手,老者立刻收刀急退,侧移数步再次袭来。 就像一头饿狼挑战受伤的虎,试探地一口口咬出,咬不到便退,绝不换伤。 可老者才是凶猛的虎,晏明华只是一头半瘸的狼。 被虎咬到,便是致命。 “来啊!”晏明华怒喝,灰剑徒劳斩出,只落到空处,接着他就地一个翻滚,狼狈躲开老者的反击,再爬起来时,双眼已近模糊。 他悲哀地发现,白袍老者的速度很快,比全盛的自己还要快,他的攻击全部落空,余力只够他勉强躲避,一次次交锋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地上流淌的血越积越多,晏明华的动作渐渐变慢,好几回差点没避过去,而刀始终迅猛。 “嚓”一声轻响,晏明华前扑时,脚下踉跄慢了半分,后背被一刀斩中,布满干涸血壳的衣衫再次浸湿,他残损的身躯往前窜出几步,垂倒下去,霎时间,他仅存的右手奋力撑住地面,顽强地没有倒下,可屈下的双腿与右手都在止不住地颤抖着。 “结束了。”老者轻声道,掠身过去,一刀抹向晏明华的脖颈。 晏明华低垂的头忽然抬了起来,被鲜血与灰尘涂成暗红的脸无比狰狞,头发散乱如魔,猩红的瞳中唯余凶光。 白袍老者心中悚然一惊,立刻想撤刀而走,到一半时却暗道不妙,这一刀斩下去不管他有什么手段都必死无疑,何惧他的临死反扑?然而再想出刀为时已晚,只见晏明华猛然直身,一脚踏在老者脚背上,同时一剑狠狠地刺了下去。 这道灰光刺透了晏明华与老者的脚掌,将它们牢牢地钉在一起! “啊!”剧痛令老者暴怒欲狂,一刀斩下,却见晏明华空出的右手拼命掐住握刀手腕,似欲夺刀,老者反应过来,五指直接松开,任由刀柄坠下被其夺去,然后反控晏明华的右手,怒声大吼,“你拿什么杀我!你拿什么杀我!” 吼声响彻,似在惩戒这个难缠的敌人,又像在恼恨自己的退缩,老者左手捏拳狠狠砸向晏明华腹部,“砰砰”一拳一拳声如擂鼓,晏明华右手无力垂下,短刀落地,发出“叮当”一声轻鸣。 “你个废物!武器没了手也断了,不去死还想干什么!啊?!”老者怒极的巨吼与自己肋骨的断裂声逐渐变得不真切起来,晏明华已感受不到疼痛,每一拳下去,他的意识便模糊一分,方才便是他最后的反扑,他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到此为止...了吗? 晏明华恍惚间又抬起了头,昏沉的黑暗里好似有一道亮光出现,由远及近飞掠过来,仿若幻觉,可又带着几分熟悉。 那是...我的剑? 晏明华的意识清明了几分,没错,那就是他的剑,不止如此,其上还附加了一道无比凌厉的剑意,这瞬间,剑光快若闪电。 又如真的劈过一道闪电。 悄无声息,自白袍老者背后贯入其心脏。 下一拳击在晏明华身上,却是软绵绵的,只将他稍稍击退,而后两人仰倒下去,合上双眼。 “如此强大的执念,说不定你会成为他们的麻烦。”那袭儒雅白衫掷出这一剑后,低声自语,转身离去。 ... “轰隆!” 不知过了多久,天地间炸起一道雷鸣。 暴雨既落。 豆大的雨点打在晏明华脸上,他猛然睁开眼,随即大喘了一口气,神思恍然间以为自己还在战斗,紧接着全身的剧痛一股脑地涌上来,他不由得痛呼出声,他现在只想躺着一动不动,好在冰冷的雨水能缓和一些痛楚。 晏明华手肘撑地,缓缓坐起,光这个动作就花了他好不容易存下的大半力气,晏明华盯住自己被剑穿透的脚掌,右手伸过去握住剑柄,极为缓慢地、一寸一寸地拔了出来,他脑中一片空白,剧烈而持续的痛感使他全身颤抖,冷汗直冒,但也仅如此了,不管是什么,即便是疼痛,习惯了就没那么可怕。 他拾起地上原属于自己的两把剑之一,慢慢站起,望向剑飞来的地方,他知道,那儿刚才站着一个很可怕的人,至于那人为什么帮自己,他猜不到,也没力气去猜。 最终,他一瘸一拐地走了。 这条路是离开永歌的路,他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敌人,只要出了永歌,回到他的野外据点,他就安全了。 雨越下越大,道路变得泥泞,在狂乱的雨声中,他听见迎面一人走来,只能低垂着头,心里祈愿来人不要出手。 太好了。晏明华暗舒一口气,与其擦肩而过。 ... 应觉看着一个奇怪的人艰难而缓慢地走来。 这人头始终低着,看不清面目,浑身遍布暴雨也冲不透的血迹,无处不是伤痕,一只脚掌被刺穿,一只手臂不自然地垂着,似是断了,雨水顺着他披散的长发流下,滴落,没入泥土中。 两人擦肩而过,应觉不禁回望,那佝偻瘦削的背影走得那么执着与坚定,摇头轻叹。 又是一个可怜人。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三十二章 八方斩起雷鸣 “吴叔,鬼骨的人死光了。”一个身着朴素黑衫的年轻男子笑道,“似乎目标也逃掉了。” 答话之人是一位相貌俊雅的中年男人,披一身显眼的白色镶绿边的软绸长袍,冷笑道,“为了这场围剿,我们疏散一整片的百姓居民,并防止无关人员打扰,费了多少劲,鬼骨的人求我们帮忙还摆一副臭脸,给谁看?现在他们失败了,喜闻乐见,喜闻乐见啊。” “到时候即使鬼骨问起,我们的做法也无可指摘。”年轻男子轻笑道,“毕竟是应他们的要求,无论如何不得掺和嘛。” “自己没能耐还敢问?他们没不好意思我都会不好意思。”中年男人冷声道。 这两人,自然是落日山庄少庄主萧逸心,以及客卿吴新普。 此处仍是那方酒楼的三楼靠窗雅座,这些天来,两人无事干时便会来这儿坐上一坐,喝酒闲聊打发时间,都对它们生出感情了,每天不来消磨几个时辰就浑身难受,旁人也没有谁那么没眼力劲儿抢他们的位置,总之,吴叔怎样不知道,萧逸心是觉得这段时日是他过得最轻松、最悠闲的日子了。 在山庄里,每天要做的就是死命练剑,空出时间再处理一些无关紧要的山庄事务,毕竟背负了少庄主的名号,将来若不想那个位置旁落,他还需要做得更好更多。 只是...希望这样的日子再长一些。 忽然间,萧逸心站起身来,他知道自己的感慨结束了,这个在旁人眼里始终淡定从容的年轻人神情肃穆,沉声问道,“要开始了?” “嗯。”吴新普收敛神色,轻轻颔首。 “等了这么久,终于...”萧逸心眼中流露出七分期待与三分遗憾。 期待刀剑争巅峰,遗憾世间不再有。 ... 张倚山走出小院,轻轻吐出一口气,悠定而绵长。 明亮的天光自青山外照过来,透着迷蒙的碧蓝色,如浪起伏的远林仿佛永远那么青翠,每次盯着群山之间,都会怔怔出神,心底恍若有一道古老而沧桑的声音在呼唤自己,去拥抱山林,拥抱美景。 它们一如既往,与当年初次来此为之惊叹时一模一样。 一个没有经验的大男人,在这方人生地不熟的土地既当爹又当妈,将一个婴儿拉扯长大,其中的艰辛苦闷与闹出的笑话可想而知,真不足为外人道也,虽然他身怀绝技,可那又不能当饭吃,难道让孩子从小就跟自己做打家劫舍的营生? 好在那种事情并没有发生,他最终开了个杂货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却也足够,小兔崽子年已及冠,能够独自一人闯荡江湖了,自己年轻时闯出名声不也差不多是这个岁数么,再之后的路,除了叮嘱张予水那个老混蛋稍稍照拂,其余就看自身造化了,他张倚山如今只是个糟老头子,管不了那么多。 该了事已了,人间还剩下什么呢? 望着道路尽头伫立的一人,腰背常常佝偻、身躯不再伟岸的张老头洒然一笑。 哦对,还要让世人记得我张倚山曾有一剑横行无往。 也曾醉歌纵酒。 也曾年少轻狂。 ... 路尽头立有一人,头戴黑色高冠,身罩黑色披风,一袭漆黑长袍透出一股冷冽与肃杀,那长袍上还有一个图案,是一张半开陈色红木大门,被一把狭长快刀深深刺穿。 这人腰间悬着把无鞘刀,刀镡朴实无华,狭长刀身与他胸前图案如出一辙,那股锋利意味似要击穿空气直直刺入人眼中。 这把刀名为八方快斩。 正是因为这把刀,这个人,八门才改名成了八方快斩。 “你果然不再是那个杀伐果断的张倚山了。”这人冷峻的脸上毫无表情,漠声道,“没了那股心气,你怎么做我对手?” “杀不杀,从来就不重要。”张倚山双手笼在袖中,缓步走来,轻声说道,“只是一种选择而已,风统领。” “选择...选择而已。”风统领重复这番话语,脸上顿显几分怒意,“所以你当年就是选了杀,杀得人人风声鹤唳肝胆俱丧,畏八门之名如虎狼,杀出了一个‘江湖莫闻豪侠尽,谁人不识张倚山’的名头,可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子?销声匿迹二十年,我们都以为你一直蛰伏某处积攒力量准备东山再起,今日一见,才发现那个立志一整乱世江湖的男人已成了个混吃等死的老头!” “老了就是老了,失败了就是失败了。”张倚山摇头道,“感怀过去没有丝毫意义。” “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同你交过手,如今看来,这份遗憾要一直伴随我了。”风统领眼中流露出复杂神色,失望道,“连剑都没有的你,也只能混吃等死了吧。” 说罢,风统领拔出刀。 天息林静,风止云消。 天地间如有一道道无形气流呈旋涡状汇集于刀身,聚成凝实的锋芒。 “你错了。”张倚山喃喃道。 “嗯?”听到声音,已举刀欲出的风统领停下动作。 “我虽没剑了,但我还有剑。”张倚山说了句意义不明的话。 “什么乱七八糟的,接招吧!” 话音既落,只见一道极为凌厉的刀光瞬息间漫过十丈,将张倚山完全掩没,直直冲霄而去。 ... 众多看客都退出至少半里之外,凭目力遥遥远观。 “无数人猜测过,前统领张倚山与现统领风归梦孰强孰弱,两人的支持者皆不少,各说各有理,双方几乎平分秋色。”萧逸心目光灼灼,振奋道,“这个争论不休的答案终将揭晓,两个不同时代的顶尖人物之碰撞,究竟是张倚山老当益壮、愈战愈勇,还是风归梦气焰凶烈、更胜一筹。” “安静。”一身宽松长袍随意披着的吴新普瞪了他一眼,无奈道,“从出酒楼开始你就一路叨叨个不停,你口不渴?” 萧逸心连连摆头,接道,“吴叔,都这种时候了,你就不激动吗,你看看别人。” 说罢,萧逸心一指边上,一团团散乱的人群差不多都和他一样的表情。 吴新普嘴角微弯,把飘到额前的乱发抓到脑后,说道,“我心中自有定论。” “哈?”萧逸心惊道,“你一直不跟我讨论,还以为吴叔你不关心呢,说说呗。” 吴新普轻轻摇头,道,“看吧。” ... “八门与八方快斩的交锋,前所未见啊。”一名黑袍老者凝目望去,感慨道。 “可惜这场战斗将有一人落幕。”在其身旁一位身着朴素长衫的年轻士子闻言,淡然笑道,“赵师看好谁?” “姓风的家伙虽然脾气不怎么好,可着实有其资本。”赵书易淡声道,“此战不一定是生死之战,以他的性子,很大可能是去切磋讨教的,不止是刀啊剑啊这类武夫在意之物,更多还是执掌权力整顿江湖的理念,不过若已垂暮的张倚山表现太差,他不会介意顺手杀了。” “还有必要切磋么?谁都不能说服谁。”周瑾瑜笑道。 “是的。”赵书易默然几息,道,“这种东西,自然是胜者有选择权,而赢了的那方,已经用了二十年。” “那赵师觉得谁的理念更加适用些?”周瑾瑜问道。 “虚幻之物、繁大之理,我们可说不准,只能由后世评判了。”赵书易转头望向这个气质卓然的年轻人,顿了顿,说道,“或许你能看到。” “拭目以待。” ... 大战将起,吸引了一切目光。 小锋们早早地占据了最近的观看位置,目光满含崇敬望向自己的首领。 一位温文尔雅的年轻公子伫立在林叶中,把玩着剩余的一柄单剑,孤独遥望此间。 李叔走出店门,站在院中久久沉默。 还有昨夜半道返程,,隐入人群眉眼尽含沧桑的中年儒生。 除却真正的平头老百姓,但凡是混入江湖的,哪怕只在最底层,此时都汇聚过来,极目望去,寄托着心底那一丝不切实际的美好冀愿,也不管能不能瞧得清。 看哪,那就是受万人景仰的实力。 迟早有一天,那将是我。 忽地,一片接天光幕拔地而起,映入所有人眼帘。 ... 刀光过境,一个身影立于原地。 张倚山双指并拢作剑,抵在身前,这记骇人刀光近身之时就如滚滚江河遇上礁石,分流而过却不能奈何其分毫,紧接着他并指刺出,无声无息,好似无事发生。 只有极少人看见,那一条线上的大树全于瞬间被洞穿。 风归梦神色又回归冷峻漠然,眨眼间两人十丈的距离化零,手中快刀送出,并没有任何晃眼的光芒,所有刀气与刀意都凝入刀身,一道斩了出去,张倚山一步前挪一步后撤,身躯下沉,剑指作拦江势正面抗之,意气张扬,如一把真正的剑。 悄无声息,两人错身而过。 “没有剑,你弱了许多。”风归梦歪着头,注视自己刀身上一点血迹缓缓流落,补充道,“比我想象中。” “我的剑早在当年那场围攻中就断掉了,你不知道?”张倚山甩甩手,道。 他右手双指在方才短暂交锋中,就已被斩出一道浅浅的伤口,虽无大碍,但这已说明了,这把名为八方快斩的刀太利,他不借器物之力,挡不住。 “我知道,剑名三千水,断成了两截,至今还保存在我的收藏室里。”风归梦说着,一步轻描淡写地跨出,距离在那双黑靴下仿若无物,他的身形顿时消失,只余刀影与声音,“但你不应止于此,如果不能让我满意,你会死的。” 张倚山沉肩侧身,摆出了个看似松散的姿势,已化作虚影的刀锋在他眼中仍是有迹可循,他双脚分立,踏着奇异的步伐,将迅烈的攻击尽数避过,风归梦恰一抖腕,招式顿变,刀锋灵巧突入近前,刃口如毒蛇般瞬息间咬出数十下。 张倚山不闪不避,右手捏剑指,精准地点在七寸处,左手作掌凭空拍下,“当”的一声响,八方快斩被这股巨力生生拍停,掌心盖在刀身横移而去,就要袭上刀柄,风归梦眉头微皱,左手一弹指,长刀嗡嗡颤鸣不止,震开其蕴有沛然力量的手掌,攻势再起。 这个被许多人视为继承者的当代大统领暗暗点头,此类普通招式,在张倚山面前确如小儿耍剑,他太敏锐了,即使身体不比壮年,可意思并没有下降半点,愈坚弥实。 张倚山没有再硬碰硬,只窥其细微破绽,以招破之,挪转间游刃有余,末了还有力气搭句话,“我还以为你接到的命令本就是来杀我的。” “命令是命令,我是我。”风归梦冷冷的声音传出,如隆冬的风。 “不必再试探了,直接出招吧。”张倚山淡淡道,并拢的双指分光错影,指尖沁出点点逼人寒光。 风归梦眼神一凛,骤然收刀至腰间,双膝下沉,作半弓步,紧接着他如拔刀出鞘般,八方快斩横斩而出,划出一道离地三尺的浑圆刀光,劲风笼罩十余丈。 刀范围太广,张倚山只得纵身避过,然而这正是风统领的目的,下一刀铮鸣欲发,他同样跃起,一刀由上至下就这么劈了过去,气势崔嵬,张倚山双眼微眯,乱发与衣衫被刀风压得疯狂舞动,那一只苍老的右手却抬掌向前,迎着狂风推了出去,只见他的掌心喷涌出无数的细碎毫光,一瞬间银光大放,淹没了那片刀芒。 “嗤嗤”如烈油浇冰的声音,毫光不停地撞上刀芒,又再消弭。 张倚山落地,喘了口气,刀芒破除所有毫光至身前时,已无了声势。 “张统领,这不是你的时代了。”风归梦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 风归梦撤刀回身,站定在五丈外,横刀举至与胸平齐,左手从刀锷稳定而迅速地抚至刀尖,完成时,狭长刀身似乎明亮了一瞬,又黯淡下去,接着他提刀下移到右侧,刀与手臂如成一条直线。 “这一招叫做,”风归梦神情肃穆,沉声道,“斩风。” 张倚山顿时失笑,“怎么都喜欢给招式起名字。” “那我也给我这招起个名儿好了。”张倚山又道。 “畏畏缩缩的,还准备了什么招数?”风归梦微讽道。 “是啊,人老了,出招必须得酝酿个半天。”张倚山感叹。 “装神弄鬼。”风归梦一刀劈下。 所有人都发现那袭黑袍在自己眼中消失了。 何谓斩风? 刀太快,风逃脱不得。 刀太利,风也被斩断。 如从四面八方斩来,像只有一刀,又像是有无数刀,齐齐斩向正中的张倚山。 “叫什么呢,起名还真是难啊。”张倚山却只是自顾自念道,愣愣地看向前方,也不知在瞧些啥,八方刀影撞入他周身的护体剑意,叮叮乱响。 眼看剑意零散退却,刀锋愈烈。 “不如就叫...惊雷。”张倚山忽然想起了什么,轻声念道。 这个沉寂多年的老人哈哈大笑,两脚一蹬,地面圈圈裂纹扩散,其忽觉高大的身躯冲天而起,无数刀影随之掠入半空,老人须发皆张,右手虚握,朗声道:“我有一剑,可教天地恸哭,顽石点头!” 明明声音并不大,旁人听来却如神人巨喝,振聋发聩。 轰隆! 平地起惊雷。 就像一粒小石子被砸进水里般,一道黑影狠狠地坠落下去,方圆十丈地面被砸出一个大坑,凹陷数尺有余,气浪卷起烟尘漫过数十近百丈,久久不散。 紧接着。 暴雨倾盆。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三十三章 山巅落下剑雨 豆大的雨点落下。 落在心神震慑的看客身上,衣衫湿透,而众人浑然不知。 落在浑身凄惨伤痕、仰面朝天躺倒在地的晏明华脸上,冰凉的触感从脖颈一路延伸到全身,逐渐唤醒那疲惫的意识。 落在缓缓走回永歌的应觉头顶,他停下步子,伸出手,朝上摊开,望着水珠在自己窝起的掌心积成小水洼,溅出点点水花,轻声道。 “倚小楼栏临清雨,于无声处听惊雷。” ... “早听说这儿天气反复无常,还好我有准备。” 萧逸心心道,边从背后取下一把伞,撑开顶住雨幕,伞面简陋却宽大结实,恰好能将二人罩在伞下。其实他没看太明白,只知道动静极大、声势浩然,故而除了心神往之,无更多的感受,还有心思撑伞遮雨,而旁边的一直从容淡定的吴叔此刻却比他激动得多。 “好一个天地恸哭、顽石点头。”吴新普慨然叹道,眼中神光闪现,散乱的长发无风自动,宽松长袍缓缓自下而上有节奏地鼓荡着,看上去极有韵律,一丝丝若有若无的剑意在袍内来回穿梭,隐隐间有成长壮大的意味。 或许只有寥寥数人看清楚了。 张倚山虚握的手中本空无一物,却在他挥出之时,多了一把剑。 这把无形之剑中,剑意和剑气共济长存,两者皆大气恢弘锋芒尽显,却又流转均衡互不冲突,还掺入了一种更皆玄奥的、他只可意会无法言说的东西,使此剑超乎想象地强大,他有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他一直苦苦追寻而不得的东西。 剑出之时,天地震动。 张倚山悠然挥手,剑破空掠出,直直撞入形影飘忽难测的风归梦怀中,将其狠狠砸落,一圈圈空气被击穿的波纹随之坠下沿途散开,直到其深深嵌入地面。 激起的尘土烟霾漫过四野,随后暴雨降下,又将烟尘洗净。 凹坑内的景象渐渐显露出来,只见风归梦仰躺在坑正中央,一身长袍胸前图案处被搅了个稀碎,现出的结实肌肉上遍布新伤旧痕,他头上那顶黑色高冠已不知去向,黑发糊着血液黏在脸上,遮住了面目。 “啊。”风归梦低声呻吟,手肘使力,将自己的身躯、四肢、脑袋陆续从地里拔了出来,接着他一把扒开脸上的乱发,仰天道,“这还像点样子。” 张倚山凌空而立,泼雨不进,映入眼中的是大地广袤、盛林万里,一个人,或者说一群人,在其间不过是微渺细沙,毫不起眼。 “手中无剑,心中有剑,万物何不可为剑。” 他俯视着脚下万物,怔怔说道。 张倚山缓缓伸手,除了总喊他老头子的应觉,还有谁会注意到,这个曾驰骋江湖的绝世剑客,其宽大手掌如今变得干枯瘦削,骨节凸显,一个个暗色斑点零星散落,就像一只真正的老人的手。 “尘土。” 张倚山轻声念道。 “轰隆隆”一连串的爆鸣声,只见风归梦周围浑浊泥水里突起一道道岩土巨刃,就像沉而钝的森森群剑刺出地面,又像野兽张开巨口,露出狰狞的獠牙。 一把把钝剑挟着汹涌巨力,向那躺倒的人刺去,威势强大无匹,却在临身之时仿佛撞上了某种极坚之物,剑尖顿时破碎,裂纹飞快蔓延至剑身,这些巨大的钝剑纷纷碎裂坠下,重新变回泥土。 张倚山却如毫不在意般,目光缓缓转向道旁那一簇簇的绿意葱茏、姹紫嫣红,它们生长、枯萎,循环往复,年复一年。 它们早已融入这方山水,不可或缺。 “花叶。” 话音一起,路旁道边风雨中摇曳的野花野草,一片片花瓣与细叶随风飘落,汇集成一线,沿地面旋转飞掠着,每经过一方花草便将它们吸纳,数量暴涨,短短几息后,竟形成了一个接天连地的雨龙卷,花叶缭乱,其边缘剑意勃发,那是极致的锋锐! 而龙卷的中心,仍是风归梦。 急速旋转的花叶钻入土剑破碎的缝隙中,与那股防御的力道迎上狠狠撞在一起,激烈摩擦着,才僵持瞬间便毫不费力地将其切开。 天上花叶,地上土剑,将风归梦拢得严严实实,声息全无。 然而张倚山眼中凝重依旧。 不知过了多久。 地面忽地震了一下。 “咔嚓。” 泥土所化之剑骤然间全部粉碎,一道刺目的刀光破开花叶笼罩,直入云天。 观战的吴新普脸上激动神色几乎要溢出来,浑身剑意四处游动,长袍下摆不经意间高高荡起,甚至掀到了旁边的萧逸心身上。 刀光中蕴含的意与气,虽和张倚山先前那一剑略有不同,但其境界,却是如出一辙! 张倚山垂首,眼前的世界在思绪中变得缓慢。 这道刀光直直冲向自己,其中最为突出的一抹神韵分外夺目,它代表风统领强大的根本,那无快不破、无坚不摧的意志,与坚韧不拔、卓荦不凡的气魄,正是这抹神韵,使这并不出色的一刀升华。 后继有人,江湖幸哉! 此方天地间最厉、最广、最烈之物,动了。 只见那漫天雨点忽然间不再下落,停顿在半空中,如同定格,又蓦地倒流飞起,如离弦般汇至张倚山身前,各自相融,一物最先现出形状,赫然是一把三尺长剑! 而后,张倚山身前悬满密密麻麻无数把剑,清澈幽泠。 “剑雨。” 老人嘴角溢出鲜血,刀光临身,却消弭于无形。 风归梦昂首望天,苍穹尽剑。 一刹那。 剑落如雨。 ... 众人眼中便到此为止。 因为无数三尺雨剑落下后,又碎散成漫天雨雾,遮挡住了视线,可即便如此,众人心中皆激荡不已,心念一动方圆百丈天地无雨,号万剑斩敌,谁见了不为这神仙手段惊叹? 这场令多少江湖客慕名而来的巅峰之战,却只在短短不到盏茶光景内便分了胜负,似乎有雷声大雨点小之疑,可即使如此,旁观者无不心满意足,自觉这近半月的等待已经值了。 吴新普于周身游窜的丝丝剑意回到体内,袍子也安静下来,而其双眸在一闭一睁之间,竟有明亮剑光闪烁,直耀人眼。 “恭喜吴叔更入佳境。”萧逸心已被逼得撑伞远离几分,这时才走过来,笑着祝贺道。 吴新普眨了几下眼,恢复如常,感慨道,“稍有领悟而已,远远比不得那刀剑入神的两人,能一睹此浩浩汤汤之剑道,不虚一行啊。” “大开眼界,”萧逸心也毫不吝啬他的话语,“庄里那些老家伙事后得知一定后悔死了,谁叫他们嫌路途太遥远不肯过来。” “形神枯朽之人,来了也不得其门。”吴新普摇头道。 “这么久还没动静,张倚山应已经胜了。”萧逸心说道,“不知道风归梦有没有死。” 这位终于踏破了那道门槛的中年剑客舒畅的吸了口气,笑道:“这可说不好,到了他们这个境界,若非双方都带着不胜即死的决心,是很难分出生死的。” “可惜小叔也没来,不然说不得会领悟一些东西。”萧逸心说道,语气中略带一丝遗憾,“他一向都不屑于用正眼看那些老家伙,说都是已经过时的人物了,不知他若今日在此,旁观这两位江湖前辈之战,脸上会露出什么表情,我还真想见识一下。” “山庄总得有人坐镇。”吴新普望着雨雾弥漫的朦胧远方,叹道,“萧戥年纪比我小很多,却比我先一步踏入了那个境界,自然有目无余子的底气,但即便是他,站在我这,也会为之慨叹吧。” ... 雨雾中。 张倚山已落到坑中,注视着面前这个形貌凄惨的人。 风归梦盘坐在地上,手撑着刀柄,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脑后,血迹倒是见不着半点,只是面色苍白,浑身上下已没有一片完好的衣衫。 而张倚山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虽无外伤,可那一剑已用光了他本就所剩不多的精气神,此刻的他颜色憔悴、面容枯槁,已有了油尽灯枯的迹象。 “你胜了。”风归梦缓缓说道,低沉嗓音里并无苦涩沮丧,“多谢手下留情。” “不必。”张倚山摆手,“反正我也杀不了你。” 风归梦不置可否,他捏捏脖子,站了起来,道,“你一去,江湖会寂寞很多。” 习武至今,每次抬头,便能见着一人一剑孤独前行,若没了张倚山,前方再无身影。 说完这句话,风归梦转身就走。 “等等。”张倚山望着他稳步离去的背影,忽然喊道,“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你有个养子的消息传不出八方快斩。”风归梦脚步未停,也不回头,就这么说道。 他说这话时,透着绝对的底气。 “多谢。”张倚山闻言愣了愣,说道,语气很真诚。 风归梦似没听到一般。 张倚山目送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雾中,似松了一大口气,大到仿佛这二十年的气都憋在了胸口,直到刚刚吐了出去。 接着他做了个江湖气十足的抱拳礼。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三十四章 风雨暂歇,路有尘烟 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不多时,大雨便消,暖暖得太阳又冒了出来,照得人们冷意全无。 雨雾也慢慢消逝了,众人这才发现,里头已经空无一人,只留下一个宽十丈深数尺的大坑,以及满地剑痕。 人群中大多数还没缓过神来,沉浸在方才震撼的战斗中,少许人叹服之色溢于言表,想着回去一定要向那些没见过世面的狐朋狗友们好好说道说道,而其中最激动的,还是换上了一件不合身旧白衫的年轻人。 老头子居然真是个顶天的大大大大高手?! 应觉心里大吼,整个人像随时都会跳起来一样,无措的双手不知何处安放。 走在路上突降暴雨,应觉刚从一家路边小院摸了件衣服出来,却见某个方向聚集了贼多人,雨中不散,便稍稍靠过去看一看,就瞧见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飘在空中。 虽然看不清面目,但那举手投足,咋跟老头子那么像呢? 应觉奋力挤进人群中,将习自张老头的步伐都用在了这种地方,像一条油滑的泥鳅般扭动前进,迅速挤到第一列,抬起头,便看到了那一幕。 万千剑雨,风华绝代。 莫非张老头平日嘴里经常蹦出的那些十分夸张,一听就假得要命的修饰词语,都是真的?这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忽地在应觉脑子里蹦出,让他有点懵,不太敢相信眼前见到的一切,似乎在他每次去酒肆茶楼听说书时,说书人口中明显经过加工的故事里,那些行侠仗义的江湖高手战斗场面都没这么夸张。 直至雨雾消散,应觉才回过神来,那两道交战的人影皆已消失,此刻他心里第一个念头就是回店里看看。 晏明华不知所踪,本来他打算先去离平商会碰碰运气,但见了这一幕,回家喊老头子帮忙,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 张倚山双手负后,一步步悠闲踱到杂货店这条小巷。 一进小巷口,就见着满地尸体,虽然血迹与腥味都被大雨冲洗干净,但望起来还是很不舒服,他眉头微皱,低喝道,“弄走!” 毫无动静,下一刻,各处角落窜出几个人影,身穿绣有长刀图案的黑袍,他们极为迅速地将尸体一具具搬出小巷。 张倚山满意地点点头,迈了进去。 几名小锋面面相觑,头儿不见踪影,他们便来这里守着,既然张倚山一个人回了店子,那风统领想必也回去了。 只是...可能打输了不想看见他们。 张倚山推门而入,李叔还端坐在前台内。 “赢了。”张倚山淡淡说道。 “嗯。”李叔也淡淡应了一声,表情无甚变化,似并不意外。 “我在观战的人群中看到了应觉那小子。”张倚山又道。 “他不是跟随离平商队走货了吗?”李叔诧异地望了过来,疑惑道,“怎么突然回来了,还恰好在你动手的时候。” “不知道,可能是商队出事了吧。”张倚山淡然道,从货架上取下一只干枯的禽鸟爪子,“不过那是他须独自走的路,我管不着。” “之前忘记了,这回刚好,到时候应觉回店里,你把这个给他,”张倚山顿了顿,把东西随手扔给李叔,继续说道,“再跟他说,都多大的人了,有什么问题自己解决,我不想见他。” “你身体的情况不用告诉他么?”李叔单手拎住禽鸟爪子,说道,嗓音略微低了几分,“也好...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不必了。”这个已近暮年的老人神情平淡,轻声道,“所谓郑重的离别,只会让人徒增烦恼而已。” “但应觉出门游历,总会回来的。”李叔说道。 “那这样吧,我再给他个要求好了,足以让这个小兔崽子在江湖里锤炼好些年,待他成熟了,就会明白,生死不过人间常事。”张倚山忽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期望与缅怀, “你告诉他,没混到天下第一不准回来。” ... “所以,就是这么一回事。”李叔以一句总结简要结尾。 “老头子真是这么说的?”应觉捧着个不知道什么玩意,惊得瞪大双眼。 李叔笑容憨厚地点了点头。 “这要求也忒高了吧,虽然我也经常说那是我的梦想,但...梦想啊,哪有说的这么轻松。”应觉又惊叹一声,而后狐疑地看向李叔,道,“而且...李叔你怎么如此平静,是不是早就知道了老头子的实力。” “是啊。”李叔点头道。 应觉悲愤。合着就我不知道,不对,老头子吹牛皮时哪次没挂在嘴边,只是我没当真。 “那他去哪了?这又是什么?”应觉连连问道,低头看向手里这个玩意儿,他认倒是认识,还反复把玩过不少时间,就摆在大堂货架从来没卖出去过的一个鸟爪子,实在没什么特别的,不知为何老头子要特意把这东西给他。 “他出门了。”李叔摇头,“我也不知这是什么,他没说,你自己摸索吧。” “陈非呢?”应觉又问道。 “小陈是鬼骨的人,鬼骨是一个非敌非友的组织,他潜伏在店里,被揪出来了。”李叔简洁道。 “这样啊。”应觉神色黯淡,沉默片刻,狠狠甩了甩头,似要把这些狗屁倒灶的事都忘掉,他也意识到了,那个能化雨为剑的张倚山并不平凡。可...又如何呢?老头子这么普通,脾气暴躁,没事就喜欢揍人,见钱眼开,李叔都被他欺负十几年了,还总念念叨叨烦死个人,和村镇里的老人一般无二,同站在江湖顶端的那些高大身影完全联想不到一起。 张老头的身份,不就是拉扯我长大的养父吗? 还有小陈。 每次回到店里,先听到的总是陈非的那句“觉哥儿,你回来了”,和他憨憨的笑声,这么单纯的一个少年,竟是他听都没听过的组织派来的细作,那些朝夕相处的岁月,若有若无的情谊,究竟是真是假? 答案再也无法得知。 李叔拍了拍他的肩头,看着应觉脸上灰暗渐渐逝去,最终露出以往灿如骄阳的笑容。 只是阳光下有一抹阴影。 “这就是江湖。”李叔轻声道。 “不要让过往成为你的阻碍,要成为动力。” 半晌,应觉不知是悟了还是没悟,重重点头。 接着,他朝门外缓缓走去,只余下一道声音。 “李叔,张老头回来你就跟他说,用不了多久,你给我等着瞧吧!” 李叔点头,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意,还真是像呢。 离开了杂货店,应觉急急忙忙往离平商会赶去,老头子不帮忙也没办法,只能自己找,按应觉的想法,晏明华若来了永歌,人生地不熟的,肯定会去他唯一熟悉的地方,所以去离平商会问一问准没错,然而没想到的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才刚到商会,就在门口一名守卫口中得到了答案:“你是少东家的朋友啊,少东家他一刻钟前已经牵上马走了,真奇怪,一副要把马在这寄放很久的样子,我都还没站热,他就回来领马,说任务完成了...” “什么?”应觉讶然,后面的话没听太进,只觉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一瞬间心神清明,他捏拳凭空挥了一把,恶狠狠道,“好你个晏明华,拿到了东西,还不跟我说,一个人偷偷跑掉了,害我白担心那么久,看我下次不锤爆你的狗头。” 说着说着,想起将来与晏明华重逢的画面,以及他承诺的话语,忍不住笑了,心中因罗叔和陈非而起的郁结被冲淡了不少。 又该出远门了,这次是真的。 ... 日上三竿,照过林叶,一地碎影。 张倚山悠闲地漫步在山林中,他有多少年没这么放松过了?二十年?还是三十年?记不清了,总之他现在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尽管走着有点热,可这不还有酒嘛。 想着,他提起打满的一葫芦溪泉酿猛嘬一口,发出了快意的呼声。 他要在余下短短数年的时日里,将这周边山水都走上一遭。 才不虚此生。 “小兔崽子路都不会开,戳死人了。”张倚山骂骂咧咧,好不容易踏过尖利杂草枝叶丛生的小路,眼前蓦然出现了一片细波粼粼的大湖,湖面水意澈然,浮光跃金,耀影沉璧,偶有几尾游鱼调皮地窜出水面,岸边荒草萋萋,绿树青翠,靠近小路的一方还有个简易码头,绳上栓着一艘带篷子的小木船。 此间景色,甚是迷人。 “臭小子还真会选地方。”张倚山啐了一口,小心地迈到甲板上坐下,小船一阵摇晃,他松开绳,随意提起桨划了一把,便任由小船向湖中飘去。 那股子亲水近山的意思更重了,身在湖面,只觉心旷神怡,不能自已。 想必雨天也别有一番风味。 张倚山不禁打了个哈欠,有点困了。 他边想着,就往后一倒,双手枕在脑后,感受着小木船随湖水涨落轻轻摇晃,他闭上眼,嘴角微微上扬,弯出一抹极淡的弧度,似已沉沉睡去。 (第一卷风雨之端完)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三十五章 难得独行 一家寻常酒楼中。 由于时辰尚早,客人并不多,也无人大声吵嚷,客人零零散散坐在桌边饮酒,偶有人窃窃私语,整个大堂安静得很。 忽然,大门被一脚踢开,吸引了酒客们的注意力,几人大踏步迈了进来,皆是二十岁至三十岁不等的年轻人,为首者穿一身短衫,头发剃得极短,脸上满是桀骜凌人之色,几人径直往大堂中一张桌子走去,周围人们赶紧收回目光低下头,以免惹祸上身。 这张桌上坐了两个人,一人是一名瘦削的中年汉子,长着一张苦瓜脸,另一人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身上衣衫旧意明显,还有不少缝补过的痕迹,两人坐在背对门那边,正凑在一起低声交谈着,全然没有发现大堂里气氛的变化。 “砰!”一声巨响。 短发青年大步走近,一脚将方桌踹飞,差点撞到了邻桌的客人,二人猛地回过神来,身躯一弹,仰头望向来人,两张脸上写满了紧张。 “两个看不清形势的废物,没人告诉你们,这儿是我们的地盘了么?”短发青年居高临下望着二人,目光不屑,语气戏谑。 闻此毫不客气的言语,那衣衫老旧的年轻人顿时蹭地站起,怒目而视,紧张与害怕都抛在脑后,大声道:“谁的地盘你搞清楚,维持了离平这么多年安定的两家协议,你可是要撕毁了?后果你担待的起?” “我们当然尊重协议,不敢逾越。”短发青年与其对视,沉声道,“可你别忘了,这条协议是我们帮主与你们老帮主定下来的,如今老帮主不在了,协议自然作废。” “信口雌黄,胡言乱语。”年轻人怒道,“两帮协议自然是以帮派存亡为证,什么时候牵系到了个人身上?” “这话滚回去跟你那无能帮主说吧。”短发青年嘲讽道,右手抬起,就要挥下,然而好似被吓呆、坐在椅子上一言未发的瘦削汉子猛然弓背窜出,一头撞入短发青年怀里,一套章法乱七八糟的囫囵拳就打了下去,短发青年却似底子不错,被撞退半空中迅速调整身形,在每一拳前以掌相抵,短发青年咧嘴,这拳头绵软无力,无半点威胁。 瘦削汉子冲势已尽,短发青年一掌将其推出三尺,随后一腿横扫而出,结结实实地踹在瘦削汉子身上。 “哐当!” 瘦削汉子喷出一口血,被踹飞数尺,撞翻了相邻的方桌,桌上的食盘翻倒一地,各类食物酒液混着鲜血,一片狼藉。 这过程中,短发青年几位同伴只作壁上观,完全没有相助的意思。 “老何!”年轻人惊叫一声,窜入那一地污秽中,把瘦削汉子扶了起来,一张苦瓜脸全然变成了菜色。 “废物就是废物,顶天也才不入流。”短发青年轻松扯了扯衣领,走到打翻的桌前,望着地面皱起了眉,他转过头,向着这桌仍端坐如老翁入定一动不动的客人不耐烦道,“这么没眼力劲,还不滚?” 客人没什么反应,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不知好歹。”短发青年冷哼一声,反手抬起了巴掌,抽了过去。 “我本无意惹尘埃。”客人苦笑道。 短发青年看着一只手捏住了自己的手腕,又惊又怒,想抽回来却纹丝不动,只见到一个拳头在自己眼中越来越大。 “啪。” 拳头入肉的声音,短发青年只觉眼前一黑,整个人腾空而起,直直飞出了酒楼门外,在大街上翻滚了两三圈,抽搐了两下,竟是不动了。 几名同伴顿时慌了神,那副冷静作态再也保持不下去,急忙跑出大堂,其中一人手指一探,松了口气,“还好,只是晕过去了。” “我们怎么办?” “先回去,再作打算。”那人望了眼酒楼内,咬了咬牙,说道。 几人抬着不省人事的短发青年快步离去。 酒楼内,那年轻人嘴巴张得老大,仿佛能吞下一只碗,瘦削汉子艰难拍了拍他,他这才反应过来,把汉子扶起坐着,向客人鞠了一躬,双手抱拳道,“多谢相救。” “不客气。”客人摆摆手。 他掀起兜帽,露出一张年轻的脸,面貌清秀,眉眼分明,如刀剑画之,带着几分锋利意味,只是此刻脸上满是无奈之色。 却是应觉。 他真没打算出手搭救,这掺和一把明显不是什么好事,可最近他很烦。 一时没忍住。 ... 至于应觉为什么会独自出现在离平城,说到这儿,他就想打人。 距永歌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得知晏明华无事后,他单人单骑动身前往阳崇县,欲与离平商队会合,然而他没想到,离平商队竟在几天前就已离开。 应觉黑着脸证实了自己身份,四处问了一遭,商会那边给出的解释是,约莫三天前中午罗大小姐接到了晏明华的传信,说货物已夺回,勿等,接着罗小姐就火急火燎地带队出发了。 他哪里还想不到,罗小姐肯定以为他和晏明华在一起。 然而事实却是,这俩人极为默契地将应觉抛弃了。 应觉哭笑不得,只得快马加鞭赶去离平城,看能不能在那追上队伍,当他风尘仆仆地来到这座繁华的离州州城时,却运道不济,赶上了一件大事。 离平城接壤中原与西南丘陵地区,是不少商队的必经之路,作为一州首府,离平城借地利迅速繁盛起来,外来者众,以此各类店家广布,利润可想而知,自然会让人眼红。 原本此地只有一个帮派,名叫安离帮,明面上只是一个草莽帮派,可谁都知道,它背后靠着这里最高最大的一座山,于是店家不得不、也很乐意接受安离帮的保护,一方钱财到手,一方获得安宁稳定,皆大欢喜。 但在大概八、九年前,这种情势改变了,有个外来帮派忽然在离平城扎了根,欲想在这庞大的利益中分一杯羹,按理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蛇的主人就在一旁看着,然而这条不知何处来的过江龙却强行按下了蛇头,与其呈分庭抗礼之势,甚至略占上风,一次大规模的交锋后双方皆伤亡惨重,两帮帮主便在背后人的暗示下签定了和平协议。 双方交战时,夹在中间的店家们苦不堪言,却无处发声,停战后,两帮划分了自己的地盘,各顾各的,不再起争端,人们生活也恢复正常。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持续下去,直到...一周前。 安离帮的老帮主溘然长逝。 老帮主并无子嗣,帮里群龙无首,加上有心人煽风点火,顿时陷入混乱之中,和平协议岌岌可危,紧急之下,众人推选老帮主的大徒弟上位,但无法服众,能力确也难当大局。 苏醒的过江龙步步紧逼。 ... 事情始末便是如此。 当然,此些离平城内发生的旧闻新事与应觉也无多大关系,只是他打听消息的附带物而已,两帮争斗看似闹得满城风雨,实际上影响并不太大,偶尔也会成老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至于为什么应觉会四处打听消息,这事儿又得从前两天说起。 照他之前的想法来说,首次来到这号称中原最南大城的离平城,肯定要好好地游览一番,但如今应觉暂时没了这个兴致,前几天他进城后,第一站便是离平商会。 离平商会发家于离州,而其总会,就在这离州州城离平城,询问下路人得知了地点,应觉便迅速赶往,毫不费劲地找到了目的地,总会毕竟是总会,出现在应觉眼前的不止一座两座建筑,而是占地大半街道的建筑群。 应觉只停步稍作感叹,便自正门进入来到会客大堂,径直走向一名看起来是管事的人,交流几句,说明了来意,并出示了护卫令牌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然而获悉的消息却不尽他意,罗小姐带领着商队到达离平城后,卸了货后,只稍稍修整了两三天,便急匆匆地再度出发,既没有补充货物,也没有透露他们的走向。 商队的去向其实并不难猜,据血旗夜袭时罗小姐所说,商队的真正任务是护送那被劫之物,晏明华夺回物品后,大致是要直接回江淮两地的,走货已是多余,商队不补充货物也证实了这一点,知道目的地就好办了,一路追赶总能赶上。 应觉几经考虑,认为自己身为一名护卫,接受了任务尚未复命,还是有必要与商队汇合的,但仔细询问后,近日并没有其他商队直通江南,仅有的几支去中原的路线七扭八绕,动辄停留十天半月,而罗小姐定然马不停蹄赶路,若跟着他们,再想追上得猴年马月。 这意味着他想去往江南,找到罗小姐和晏明华,只能自己寻路子了。 可惜的是,尽管应觉以最快速度赶到了离平城,却仍是晚了一步,才发生了这些幺蛾子。 因为罗小姐离去之日,恰恰就在前一天。 天意弄人啊。应觉不禁感叹。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三十六章 难得独行(二) 于是,应觉开始流窜各家酒肆打听消息,看有没有前往江南的路子,尽量低调行事,这种两派争端,他可不想搅和进去,但或许是他江湖经验实在欠缺,两天过去,正事没打听到,奇闻轶事一大堆,至于那些长途载人马车生意,顶多只到邻近的几个州,江南路途太过遥远,没有商家愿意跑。 若实在没办法,应觉便只能先乘车马至相邻的云州,云州乃平南道治所,其各行各路比离州更多更广,想必可以找到不错的路子。 而在这四处打听的过程中,他明显察觉到,城里的气氛变得越来越不对味,尤其商会店家林立的几条“走马街”,时常有当街对峙这种事发生,只是尚未到动手的地步。 这件事,恐怕是条引火线啊。应觉默默想道。 事情酝酿到今天,终于开始动用武力,并且结果双方很可能都无法接受,地头蛇不主动挑事,却被打得头破血流,过江龙甚至不省人事,面子大失。 虽然是我打的。 “到了。”应觉思绪被唤了回来,说话之人是那名年轻人。 在他顺手惩戒了那个跋扈青年后,两人极为热情地邀请应觉前往他们帮派看看,一时间他不知如何拒绝,而且说实话,应觉也颇为好奇,这个一州州城中的“官府”帮派之实力水平。 按他所想,离州地处偏僻,论武风定然比不过那些中原大州,但干系到一城琐碎的大帮派,八成有一流高手坐镇,安离帮与那外来的金蛇帮皆是如此,这大锅汤谁不想独占,多年的和平也是不得已为之,双方高手互相牵制而无可奈何的结果。 所以老帮主一死,平衡就打破了。 实力已占据优势的金蛇帮不满两帮平分的现状,欲攫取更多利益,想对安离帮动手,而安离帮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帮众迟早会奋起反抗,演变成一场大战。 说到底,两帮争斗的源头还是利益。 瘦削中年汉子的名字叫何郸,在安离帮混的时间也不短了,但资质太差,没练出个什么名堂来,这名年轻人复姓古月,单名一个翟字,早早的就跟老何跑腿,却最近才加入安离帮,而老何则是他的领路人。 按安离帮的规矩,帮派不是想进就进的,安离帮遵循传统,若想进帮必须有老人领路,而每位老人若对帮派无突出贡献,也不过能领路一人而已。并且新人犯帮规,领路者同罪,直到新人独当一面成为老人,多年来安离帮壮大虽慢,但胜在稳定,帮派成员实力不说,心性大部分是过关的。 年轻人古月翟很是健谈,一路上滔滔不绝,应觉默默听着,没亲眼见之,不作评价。 “这就是我们的安离武馆。”古月翟一指前方,介绍道。 应觉定了定神,只见一座恢弘武馆映入眼帘,一张深黑色厚重木门向内大开,年代久远却保存尚好,门侧是两根一人合抱的撑檐柱,其上刻有一副联,字迹遒劲酣畅,一气呵成。 上书:指万敌窥心无拳拳可破山 下书:为一夫问身有意意且当关 武馆无名,横批即是牌匾:兴离安邦 应觉稍稍仰头,从右至左读了下来,对仗并不工整,意思还不错。 古月翟也仰头站在应觉旁边,神往道:“这副联自咱们帮派建立时便有了,为初代帮主所作,听说他老人家无需擘窠不使刀剑,仅仅往这一站,浑身拳意滚滚,喷薄而出,于柱上刻出两行大字,留存至今,我每次凝神望去都仿佛心生玄妙感应,只觉拳意更上一层楼...” “啪!”他的话语被何郸一巴掌打断了,老何笑呵呵说道,“别听他瞎说,这两行字是初代帮主刻下的没错,其他夸张的描述都不过是历代传言而已。” 话至此,老何转头盯了古月翟一眼,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这小子有个屁的拳意,进帮没多久,总以为自己是资质绝顶的天才,殊不知练了这些年,也没练出个啥名堂,天赋可想而知,现在进了帮派,还有什么不一样不成,能入个流就该谢天谢地了。” “我哪里瞎说了。”古月翟争辩道,“虽是传言,但肯定有其源头啊,这两行大字气势十足,若非初代帮主灌入拳意,怎可能有此等意境。” 听着年轻人话语,应觉凝神屏息,气机流转间,漆黑双瞳如笼上一层朦胧轻雾,隐隐间似有神光闪烁,然而在他眼中,廊柱依旧是廊柱,大字也仍是大字,并无特异之处。 应觉暗自摇了摇头,对年轻人的评价稍稍降低了一分。 当然,应觉面上无任何变化,保持着瞻仰拳意真迹的严肃神情,轻声道:“传言做不得准,但今看来,这副联,还有横批,足以代表一帮脸面。” “我也如此认为。”老何指着牌匾道,“当初那位帮主只作此联,而横批牌匾是我们老帮主补上的,老帮主一生奉行这四个字,离平城百姓的生活稳定安逸,但自从金蛇帮那群人来到这儿,情势就有些变了,直至今天,老帮主尽力维持的和平局面不复存在...” 老何叹息着摇头,古月翟神情中也有止不住的惋惜之意。 “冒昧问下,我听说你们安离帮的靠山是这个,”应觉抬手指了指地面,问道,“即便如此,你们还是被金蛇帮隐隐压制?他们什么来头?” 两人对视一眼,老何犹豫了下,开口说道:“这事已不是什么秘密了,我们安离帮的确背靠那位大人,离平城内忽然出现一张巨口,大人利益凭空少了一半,自然震怒,可是...”老何忽然放低声音,一手挡在嘴前,“金蛇帮来自中原。” 说这话时,老何另一只手指向身后。 应觉了然,金蛇帮背后恐怕有着更强的存在,幕后人皆不出手,帮派只有各凭本事。 老何没再多说,率先踏入门中。 进了大门便是前院,前院不大,高高的院墙边立着几丛翠竹,竹影摇曳,映入浅浅的池水中,池子傍依一座奇形假山,山水清幽,见之心泠。 一条齐整的青石道从门口往里延伸而去,应觉随二人的带领走进前庭,此时已隐隐可以听见“呼”“呵”的喊声,过了前庭,应觉顿时只觉豁然开朗,眼前出现了一片占地极大的演武场,而演武场上一群十多岁的少年排成方阵,伴着喊声,一拳一拳挥舞着。 此时节天已近夏,日光燥烈。 少年们穿着合身的武服,一式式基础拳架挥出来,汗如雨下,一名高大武师游走人群中,时不时指点下少年的动作。 “这些少年大部分是离平城里富有人家的孩子,练武的目的也只是强身健体。”老何又恰到好处地发话了,“小部分的父亲或母亲就是帮派中人,他们自出生起,身上便刻下了安离帮的印记,不可磨灭。” 应觉仔细观察,确实如老何所说,排成方阵的少年们大致分为了两类,一类大多皮肤白皙,衣着较为精致华美,但下盘基础不牢固,拳架动作都不太标准,练拳练得气喘吁吁,应是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富人家少年,另一类外貌衣着则要朴实许多,身体更加健壮,皮肤相比之下要稍微粗糙一些,而观其或拳或掌的双手,指节、虎口等处皆有明显老茧,一看便是出身帮派,从小练武。 但无论是出身富裕人家、还是帮派里长大的少年,都是在专心致志地练习,没有人放松偷懒。 “比我当年练剑认真多了。”应觉笑道。 他没有说的是,自己是因为练剑练得太快,很多东西几遍就会了,重复的内容不太想练,才老是被老头子骂不认真。 “哈哈,应公子说笑了,”老何也笑了两声,接道,“想要变强,勤奋天资缺一不可。” 应觉不置可否,转而问道:“既然你们武馆有城里富人家的孩子过来练武,那金蛇帮呢?也有吗?” “那是自然。”老何回答道,“金蛇帮的武馆在离平城另一头,就叫金蛇武馆,虽然我们安离帮与金蛇帮摩擦不断,但对于那些与帮派有交集的人来说,我们两帮可能只有名字上的差别。” “意思是不论你们两帮怎么打,和他们关系都不大?最后谁赢,他们就和谁来往?”应觉追问道。 “对。”老何点头。 应觉至此才对帮派这个词有了较为全面的印象。 永歌没有帮派,那儿的生活简单悠闲,人们都有自己喜欢的事物,或是天边的第一抹日光,亦或是凉风中落下的第一滴雨;或是整天奔忙后回家的一口热饭,亦或是忙里偷闲饮下的一壶清酒;或是说书人口中玄奇的刀光剑影,亦或是书本上枯燥的汉字句子。 然而在离平城,三教九流,利益倾轧,尔虞我诈,必须出现帮派这种东西,来维持那金玉下污浊的稳定,它是意外,也是必然。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三十七章 难得独行(三) 这时,一个身着宽大长衫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这人也是一副武师打扮,眉眼有神,身形高大,比应觉宽了一个圈,却毫不显壮,步履短促有力,显然精于外家拳脚功夫。 “何郸?你怎么在武馆,气色还如此之差?”中年男人望着老何惨白的脸,诧异道,声音中气十足,接着他看向应觉,“阁下是?” “帮主,我...”老何闻言,立马回道,却不知从何说起。 应觉也是一惊,这人便是传言中那位新上任的无能帮主,他立即拢拢袖子,拱手道:“失敬失敬,在下应觉,见过帮主。” 帮主拱手回礼,朗声道,“原来是应觉小友,我吴某全仗弟兄们抬举才得此位,实在不敢当。” 老何寻此空当,将金蛇帮上门挑衅、将他打伤、应觉救人等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讲出,并没有避开应觉这个外人。 应觉默默站在一旁,打量着演武场内外,自他来离平后,两帮的人其实都有过接触,安离帮这边,如老何、古月翟、吴帮主等,别的不说,至少言行举止方面让他感觉很舒服,当进入武馆后,他看到了一种气质——不,应该是风气,是这儿的“家风”,或者说安离帮的“帮风”,这是一代代传承而来的、不可忘却的。 反观金蛇帮,其帮众无论地位高低多是一副跋扈样子,或许是他了解不够,但就目前所见,他更倾向以理为先的安离,而不是以武压人的金蛇。 这也是为何他不想参与争端,却愿意听一听老何与古月翟多讲几句、见一见他们话语中那个武馆的原因。 “既然是金蛇帮挑事,我们绝对不能落了气势。”吴帮主边说着,边转过身来,“多谢小友仗义出手,不然以当年金蛇帮的狠辣作风,何郸怕不是受轻伤这么简单了。” “真不必客气。”应觉摆手道,“举手之劳而已。” “我方才听何郸讲到的细节,”吴帮主眼神一凝,沉声道,“若我没猜错,应小友已是二流实力了吧?” 应觉没有隐瞒,点头道,“初窥门径。” “果然如此,真是年少有为啊。”虽心里已有猜测,但正面得到答案时,吴帮主仍是不禁摇头感叹,“我三岁习武,至今四十余载,仍不过一介二流武夫,三年前我就已望见那座山岭,却不知如何翻越,纵使这般,在历代帮中便算得上天赋尚可。我观小友不过及冠之年,气息悠长不绝,全身气机蓬勃如烈日,底子打得极好,天赋定然是一部分,但后天修习更加重要,想必小友是出身于武道世家?” 应觉闻言,犹豫半晌,然后点了点头,张老头应该...也算吧? “唉。”吴帮主又轻叹一声,忽地严肃喊道,“何郸。” “在!”老何身躯一震,闻着声音里隐隐的怒意,颤巍巍走过来,小声道,“帮主有何吩咐?” “有客上门该如何?”吴帮主头一侧,怒意转笑,目光示意,“就这么傻站着?还不快去泡茶?” 应觉望着一溜烟跑走的老何,脸上带着逃过一劫的欣喜神色,而其后的身材高大的吴帮主与并不壮实的古月翟并肩而立,望向老何的背影眼中尽是笑意,他忽然觉得,这武馆仿佛是一个大家,武馆中的人们都是家人,家人有长幼之别却无阶层之差,帮主便是家里的长辈,视新人只如半大孩童。 吴帮主唤了一人过来,吩咐几句后,又率先往前庭走去,前庭即是客堂,根根沉黑色柱子撑起檐顶,柱与柱之间由木栏连起,上有匠人精心雕刻的各类镂空纹路,古拙而精美,一扇扇玲珑纸窗点缀其间,大气中显出几分巧意。 先前路过没太关注,再走进去时,应觉便左右瞧了起来,州城就是州城,比家里和阳崇县好多了,并不是摆放一些值钱的物件就算,而是摆什么物件、摆在哪里、怎么摆,这些都有讲究,无论是墙角立柜上的昂贵花瓶还是两张檀木椅后的朴素屏风,与周围都如此协调,仿若一个整体,凸显出一种底蕴与格调。 吴帮主落座,古月翟自然地走到其椅背后站着,这个威严与和蔼皆存的中年汉子伸出手掌,朗声道: “坐。” 这时,老何端着一个朴实无华的紫砂壶与两个茶杯快步走来,细沏两杯,先躬身端给帮主,再给应觉,乐呵呵道:“应公子,我这糟汉子不懂泡茶沏茶手艺,将就将就。” 吴帮主双手接过,说道,脸上带着几分歉意,“打扰小友时间,邀至鄙馆,是老何唐突了。他无非是觉得小友实力高强,若能入伙可稍解帮派之忧,却不想非亲非故求人帮忙甚至拉人下水,成何体统,何况我们两帮之间的矛盾,总归要由自己解决。” 老何脸色涨红几分,稍露愧色。 “老何也是为帮派考虑,请帮主不要过于责备。”应觉温和笑道,来时他便有所预料,不过人之常情而已,而且老何也没坏心思,他没有太在意,“并且我也对安离帮挺感兴趣的。” 说着,应觉顿了顿,欲言又止。 吴帮主似有所察,坦然笑道,“传言中的无能帮主,我也听过的。” “今日一见,帮主有大胸襟,着实不似城内流言。”应觉笑着回道。 “帮内混乱群龙无首之类的话语,不过是外人以讹传讹罢了,然而说我吴定安没有能耐,却算不上太错,武学修炼没成气候,不懂管理不善计谋,比起师父差远了。”说到这儿,吴帮主脸上现出一丝哀色,又很快敛起,沉声道,“老帮主去后,我们安离帮没有了一流高手坐镇,金蛇帮开始蠢蠢欲动,我欲阻之而有心无力。” “我帮当前还能抗衡一二,可若金蛇帮那位拥有一流实力的帮主按捺不住,情势将即刻扭转,那时就不得不请...出手了。”吴帮主话至此处,忽觉不妥,无奈笑了笑,话锋一转,“不好意思,说多了。我听老何说应小友初来乍到,不知有何打算?” 虽然应觉对安离帮印象不错,但不代表会插手其中,安离帮差的是一个一流高手,而他...应觉余光瞟向自己的剑,张老头没跟他讲过实力的划分,据出永歌来这些天的判断,他应才踏入二流一段时日,称自己初窥门径并不为过。 当初艰难杀死刀鬼,也纯粹是无知者无畏,现在想来还有几分后怕,刀鬼在二流中已是顶尖,应觉凭张老头所传武学勉强与其周旋,而其最后压箱底的招式,说不得迈入了一流范畴,绝不是应觉所能抵挡的,若不是清河... 张老头在锈剑清河里埋入了一道剑气,被应觉之意激发,击毙刀鬼后,清河的陈年锈迹便消失了。 所以应觉如今只是初入二流。 “打算啊...我想一路游历去江南。”应觉想了想回道,没再提那些事,毕竟他也是外人,如果能从安离帮这儿找到满意的路子就算有所得了。 “去往江南的话,”吴帮主稍作思考,说道,“若想一人独行,我可以提供给你一张完备的地图,一路所经之重地大城、山河关隘、大家名胜等皆有标注,可于游历途中饱览一切风光,当然要求的盘缠挺多的...危险也会有,好几处地方如今或贼匪横行或江湖生乱,一人行之容易被盯上。” “听帮主语气似乎还有办法。”应觉笑道。 “嗯,”吴帮主微微颔首,朗笑道,“若想随队而行,也有法子,近日离平城安离镖局,即我帮的镖局有一趟镖走到巫州,与江南道相邻,你可以顺道在镖队里挂个名,虽说到了巫州后你需另寻他途去江南,但总归来说会方便许多。” 应觉顿时眼前一亮,稍稍踌躇了几息,才说道,“吴帮主,初次见面,便这么麻烦你,感觉有点不太好。” 吴帮主笑了笑,坦然道:“并不麻烦,其实我也是有私心的,应小友实力高强,若随我们镖队一起行动,一来对我们不会有什么影响,二来也可以给镖队添添底,当然,按常理说,风险也是有的,我话不好说太满,待你个人选择了。” 闻言,应觉有些意动,与镖队同行,直达巫州,倒是个不错的主义,但不提还好,一提到走镖,他便想起离平商队的夜袭惨案,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那支镖队何时动身?”应觉问道。 “还不确定,至少五天后。”吴帮主说道。 “我想再看看。”应觉犹豫道,他觉得这事儿还得考虑考虑。 “考虑好了就告诉我,我平日一直在武馆的。”吴帮主毫无不耐烦之意,朗声笑道,“小友可在武馆小住几天,客房多的是,让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们看看,什么叫人外有人。” 应觉望向吴帮主的爽朗面孔,没有推辞,拱手致谢:“那就叨扰了。”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三十八章 难得独行(四) 交谈过后,经吴帮主的安排,应觉在老何的带领下住进了一间客房。 此时应觉正一个人单独呆在房内整理着包袱,虽说游历在外,但其实随身物件并不多,这个小包袱里装着的除却换洗衣物外,就只有一把被布裹得严严实实的长刀,即他击败刀鬼的战利品,包袱平时就挂在马背,而其他更加重要的诸如银钱财物、刀鬼身上捡的令牌、以及张老头给他的禽鸟爪子和玉佩等物件皆是贴身携带,不会丢失。 少顷,包袱整好后,应觉随手将其扔在床头矮柜上,端坐床边,环视室内一圈,客房不大,但很是整洁舒适,安离武馆的待客之道应觉还是颇为满意的,据吴帮主所说,镖队出发之日尚早,不论应觉最终同不同行,这些天他都可以在离平城多转一会。 想到这,应觉脑中念头忽起,当即推门出了房间,穿过浓密树荫下的青石小道,便是宽阔的演武场,少年们的呼喝声仍在回荡不止,他慢慢踱着步子进到前庭,前庭空无一人,吴帮主老何他们都不在了,他走过清冷的前庭,走向大开的武馆正门。 安离帮身为离平城传统帮派,武馆所处地界为最繁华的东城区,距商会店铺聚集的走马街与客栈酒楼林立的观花路都很近,出了武馆大门,应觉回头望了眼大气磅礴的柱联,估摸了下方向,便朝左边拐去。 边走着,应觉边从怀里取出一物,端详起来,正是一月前他离家时,张老头借李叔之手交由他的那根禽鸟尖爪,老头子也不知在弄什么鬼,啥也没交待,遥遥路途行来,他实在没发现这爪子有任何用处,稀奇倒是挺稀奇,只见这爪子表面皮肉已干枯开裂,通体惨白如骨,细细摸来又像玉石一般,着实奇异,他在永歌大山里捕猎的珍奇禽鸟不少,可从未见过如此材质的尖爪,所以他打算趁这空闲的时间,去走马街一趟。 走马街并不单指一条街,而是这些买卖生意云集之地的统称,例如之前去过的离平商会总会所在地,便属走马街东街,这东街即是各大商会盘踞的地方。既有东街,那自然有西街,走马街西街店铺林立,均是做买卖谈生意的场所,应觉此行便是前往西街,去店铺或典当行之流,看看有没有识货的人,能认出这支爪子来。 或许是如今处于两帮对峙局面的缘故,大道上行人并不多,但若散步般晃过几条长街后,眼前忽见人潮涌动,自街口迈入,耳边尽是买卖声、争论声、闲言碎语声,城内的紧张气氛似乎完全没影响到走马街的商人们。 “找个看上去气派一点的。”应觉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边自语道,若是跟张老头开的简陋杂货店差不多...应觉面露嫌弃之色,脚下轻轻一踏,身形忽变。 但见一袭白衫灵动地穿梭在人群间,不时左右张望着,突然,应觉眼前一亮,一座精致而大气的四层楼阁进入了他的视野,应觉顿时停下脚步,仰头望去,这座建筑单独占了一大段街区,在这寸土寸金的走马西街甚至还有个别致小院,院中翠绿茂树依衬着外墙,每层楼都有约莫两三丈之高,层层青瓦延伸出的四角有瑞兽昂首,檐下木窗框上满是华美而独特的镂空雕花,而正门的黑底牌匾之上则是简简单单的两个朱红大字:珍宝。 光是见了这排场,应觉便不由暗自惊叹,不愧是大城,如此有派头的店铺——瞧这珍宝二字应该是店铺,在永歌那小地方,是不可能出现的。 应觉吸了口气,自正门踏了进去,一股清郁的檀香扑面而来,木窗通透照进日光,一楼大堂内显得分外明亮,一排排玄色实木架铺着深灰色绸布,其上整齐摆着各式货物,大堂布置和货架摆放和老头子开的杂货店有点类似,但档次那可高了不止一筹。 这名作“珍宝”的店铺内客人不多,但大多衣着精致,束冠悬佩,明显是富贵人家,不过若单论卖相,应觉倒是丝毫不落下风,他没有细看货架上摆的东西,踩着柔软舒适的地毯径直往里走去,柜台前站着一名身穿商贾服饰的青年,见一袭白衫过来,商贾青年瞥了眼他腰间悬挂的佩剑,面露笑容,殷切道:“这位少侠,请问要买什么?” “呃,我不买什么。”应觉顿了顿,说道,“我想卖东西。” 闻言,商贾青年随即说道,“卖东西的话,我们珍宝店可不是什么都收的。” “那是自然。”应觉回道,语气笃定,“保准是绝无仅有的稀世珍品。” 来之前应觉就想好这么讲了,连老头子都看重的东西,道一句珍品应不为过,而且只要他这么一说,以商人逐利的特点,宁可信其有不会信其无,交涉起来也方便许多。 果然,商贾青年虽说神情半信半疑,但还是开口说道:“既然如此,少侠请跟我来吧。” 说罢,青年走出柜台,转身踏上一旁的楼梯,应觉紧跟其后上了二楼,二楼布局与一楼差不太多,只壁挂了一些图案精美的绸布,遮住了墙面,商贾衣着的青年带领着他到了二楼大堂的一处矮桌,转过身来,殷切道:“这位少侠,将你所谓的稀世珍品展示出来吧,我们会为其做出精准的评价。” 应觉点点头,从怀里取出那根禽鸟尖爪,轻轻放下,桌柜后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正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闻得一声轻响,老者睁开双眼,向桌上那物望去,顿时直起身来,凑得极近,伸手拿起细细察看,浑浊的眼瞳都明亮了几分。 “这东西,我没见过。”老者轻轻抚着爪子惨白而干枯的表面,出声道。 “连您也没见过?”商贾青年面上尽是惊讶之色,这名老者是商会的高层,听说以前在中原还是个大人物,现今在离州养老,无聊时就喜欢在珍宝店内做做鉴定的活儿,平日里没什么架子,对店里的年轻人一向和蔼,也叮嘱过他们,若有稀奇的东西一定要拿过来让他掌掌眼,所以青年听客人说稀世珍品,便带来了,本以为这说辞只是为了卖个好价钱的噱头,可没想到,居然真稀奇到连眼界极高见识极广的罗老都不认识。 老者轻轻颔首,又望向应觉,慢条斯理道:“小伙子,你说它是稀世珍品,那想必你知道它是什么,请问可否告知老朽呢?” 应觉犹豫了下,语气恳切地道:“老人家,不瞒您说,这玩意儿是别人给我的,我来贵店的目的也是想弄清这是什么,不过我可以保证,它很罕见。” “原来如此。”老者手中捧着禽鸟尖爪,指腹摩挲着爪子,是一种别于其他鸟兽利爪的特别触感,如同玉石一般冰凉坚硬,从其干裂的表皮纹理来看,它似乎已死亡很久,然而骨头与爪尖丝毫没有腐烂的迹象,见此奇物,老者不由啧啧称奇,说道,“小伙子,我虽没见过它,但你若能讲一些与之相关的情况,我或许能稍稍推测几分。” 应觉想了想,回道,“我只知道它应该来自永歌森林,或更深处。” “永歌森林更深处...南疆十万大山吗。”老者了然,手中翻来覆去地把玩着惨白爪子,说道,“怪不得呢,南疆为极险之地,据传崇山峻岭遥遥十万里,无人敢进无人能出,若真东西真出自那儿,莫说我了,恐怕宫里的人都没见过罢。” “宫里”二字,老者声音极低,但以应觉的超绝听力,仍是听见了。 宫里?哪个宫里?应觉暗自疑惑,但面上并无表现。 老者接着说道:“这根爪子的特点你应已摸清了,质地坚如玉石,经年不腐,明显属于某类超常的猛禽,我见过与之最为类似的,是西漠的一种禽鸟,名叫沙漠红隼,其死亡后骨也可数月不腐,虽不比这根爪,但至少说明,两者为一类。” “那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处?”应觉问道。 “这种材质奇佳的爪用处一般有二,一是加以打磨雕琢,作装饰点缀之用,二是借其坚与利,用作利器之尖端,通常有短匕或暗器。”老者轻轻敲了敲禽鸟尖爪,放回桌上,继续说道,“硬要说的话,或许还有一点,那便是基于其稀有罕见的特点,可当做信物,除开这三点,老朽想不出其他用处。” 闻言,前二者顿时被应觉排除,那张老头交由他的意味只可能是后者,用作信物。 是什么的信物呢? 那商贾青年见应觉半天不言,以为他心持怀疑,顿时开口说道:“少侠,你大可相信罗老说的话,在离平城,乃至我们整个离平商会,没人比罗老见识更广。” 离平商会?听到这几个字的瞬间,应觉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也正常,能在这离州州城开上一家如此档次的店铺,除了离平商会还能有谁。 “罗老的话,我自然是信的。”应觉拾起禽鸟爪子放入怀中,笑道,“不过先前说卖东西只是一句玩笑话,在下并没有卖的意思,多有叨扰,还请见谅。” “不必客气,今朝能让我再见识一种未见之物,是老朽我的福气了。”罗老苍老的脸上也露出笑意,感慨道。 “那么,在下就告辞了。”说罢,应觉抱拳行了一礼。 望着那袭白衫下楼离去的背影,罗老稍稍佝了下身子,靠在椅背上,闭起双眼继续养神。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三十九章 难得独行(五) 自“珍宝”店内出来后,应觉稍稍在走马街逛了逛,直至圆日西落,他才返回武馆。 此行他得到了半个答案,这支禽鸟尖爪或许是一个信物,应觉已相对较为满意,总比空手而归要好得多。 斜阳的暖光洒在空旷的演武场上,练武的少年们早已不在了,应觉回到房间,刚坐下,门口便响起了脚步,与之伴随着的还有敲门声,与老何的一道话语: “应公子?” 应觉应了一声,站起身来,推开门,老何正在门外等候,见其出来,顿时笑道:“应公子,原来你在啊,先前古月翟这小子说你出门了,我还以为被离平城的繁华迷了眼,不会这么早回来的。” “说好的晚上回武馆吃饭,怎能辜负你的一番好意。”应觉也笑道,白天老何盛情相邀应觉尝尝他的手艺,应觉将信将疑,茶都不会沏的糙汉子还能有一手厨师技艺?不过在古月翟的极力邀请下,应觉还是答应了,夸成这样,至少得比老头子的手艺要好吧? 应觉随老何到了其住的地方,坐到桌旁,笑道:“有什么拿手好菜吗?” “那自然是有的。”老何整整袖子,走入灶房,“就说一道菜,清炒脆笋,若你是早春时节来的离平城,便可品尝到最新鲜的初笋,但现在也不算太迟,我们离州的笋可是闻名遐迩,多少老饕餐客来离平城只为一品其美味,观花路的酒楼家家皆有这道招牌菜,我虽和他们比不了,但差得也不太多吧,连武馆的炊事师傅都夸我手艺精湛呢。” 随着话语声与下锅的翻炒声,还有飘来的一阵脆笋清香,闻着就令人食欲大生。 这时,“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应觉回头望去,却是古月翟,年轻人瞧见应觉,凑近坐到身边,朗笑道:“哈哈,应公子你来了,我跟你说,老何的手艺只要你尝了一次,保准回味无穷。” “那我倒要试试了。”应觉笑道。 不一会儿,饭菜便上桌了。 有书则长,无书则短。 这餐晚饭让应觉很是满意,比老头子的手艺要高上不少,饭后,应觉回到客房,时辰尚早,应觉搬开桌椅,在房间内练起剑来,直到外头天色大黑。 应觉灭了灯,躺在床上,黑暗如雾蒙住双眼,他久久没有睡意,自加入离平商队,踏出永歌算起,才过了不到两个月,他却感觉发生了很多很多事,如今初步安定下来的他,一个个人影、一幕幕事景突兀地在脑海中轮番浮现,抑制不住。 最开始是一道瘦弱的身影,忘了从几年前开始,他逐渐习惯了每次逛山踏林回到店里,都能听到一声稚嫩的“觉哥儿”,也习惯了同坐一张饭桌的那副木讷脸庞,可这个总是被他差遣来差遣去、做事认真守矩的小厮,竟是个莫名其妙的组织成员,在他追击劫匪回到永歌时,甚至没再见一面,只得知其死讯。 还有那名单独驾驶一辆马车的少年,满怀着对武侠执义刀光剑影的向往,却恍惚间撞入有血腥味的、真正的江湖,遇袭那夜,劫匪没有针对车夫杂役之流,少年当是安全的,如今应已随商队踏上旅途,去往他从未去过的中原。 应觉不由得想起那个商队护卫队长,魁梧豪爽大胡子罗叔,他是罗家本家之人,也是商队的顶梁柱,这样一个人,却在那次夜袭中牺牲了性命,应觉双眼闭上,一丝淡淡的悲哀涌上心头,虽说事情已经过去,可曾亲眼目睹这惨像,时至今日,他仍有些无法释怀,罗叔本不会死,若是不是因为那两人的背叛。 背叛者...两名背叛者,使商队一夜之间分崩离析,一者是总是笑眯眯的商队管事刘林顿,他用一柄锥刺穿了罗叔心脏,二者...则是那名两鬓已白的儒雅护卫,应觉不愿承认,却不得不承认,张晓风作为商队真正后手,却在夜袭前神秘失踪,这无疑是背叛之举,无论其背后是否存在什么苦衷,伤害他人已成事实。 正是因为张晓风的背叛,罗叔身亡,商队运送的东西被劫走,他追击到了永歌小镇,击败刀鬼,晏明华估计在他之后同样追到了永歌,并先他一步抢到了东西,然后返回,随即罗小姐也带领着商队离去,他俩可能已经汇合了,正于前往江南的路上。 最后...还有老头子,那万千剑雨的一幕深深映入了应觉心中,说不定,二十多年前的江湖,还真是“无人不识张倚山”,老头子教会他许多东西,有武功杂学,也有识人处世,至今短短两月旅程,已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离别那日,老头子说了一些难懂的话,而后又给他玉佩、爪子这样奇怪的东西,应觉尚不能理解其中深意,或许...是时候未到吧。 想着想着,应觉睡意渐起,意识慢慢变得模糊。 有太多的谜团,等着他去探寻。 要走的路,还很长。 ... 永歌的夜喧闹,城中的夜静谧,既无风吹林间叶打叶,也无虫豕嗡鸣兽鸟翻飞。 黑暗里,一双眼蓦然睁开,似有毫光闪动。 有动静。 应觉仰卧在被子里一动不动,眼瞳直直盯着上方黑乎乎的一片,呼吸如熟睡时一致,右手缓慢移动,握上躺在身边的剑柄。 今夜想了很多事情,应觉本就没睡太稳,迷蒙中,他听到了屋顶有极细微的碎裂声,顿时惊醒,再仔细听,却一点点声音都听不到了,仿佛刚才只是错觉或者做梦,但应觉丝毫不急,他从小便是个极有耐心的人,在私塾时,他为了偷溜去玩,能维持一个利于逃跑的姿势半个时辰,只等待某一瞬出现的机会。 不知过了多久,头上再次传来“咔咔”的轻响。 应觉嘴角在黑暗中缓缓勾起。 这声音极低,低到即使屋内人没有睡觉,也听不到,除非如应觉这般在绝对安静的环境下,凝神运气侧耳倾听。 片刻前。 来人快而谨慎地掠过屋顶,却没注意到他脚下有一片瓦上长出了点点苔痕,脚尖轻点时,稍稍滑了半分,来人暗道不妙,然而裂响既出,他顿时止住所有动作,隐隐间只觉有一道极危险的气息萦绕周身,似真实存在,又仿若错觉,他浑身汗毛炸开,只眼睁睁望着同伴远去,连呼吸都不敢。 许久,气息慢慢消散,他松了口气,细听脚下动静,一步步移动着,同时举着武器对准下方,随时准备施放雷霆一击。 此刻应觉脑中飞速转动:来者是谁?目的几何?有没有同伙?来此地是针对武馆...还是我? “轰!” 绷紧的神经骤然反弹,借这声不知何起的巨响,应觉纵身而起,手中剑带出鞘,一抹清亮剑光自黑夜中绽放,一闪而逝。 应觉站在床上,披着自己的白衫,屋顶从横柱至屋脊已裂成两半,点点星光笼进屋内,映出裂口边缘淌至地面的一汪红色水泊,“滴答滴答”个不停。 他可以确定了,敌人不止一个,是来找武馆麻烦的。 应觉轻轻一跃,自裂缝中窜出,身子低伏,目光投向先前巨响生起之地。 他趴伏的屋顶这一片都是客房,位处演武场东侧,而声响自西侧主房传来,应觉隔着宽敞空寂的演武场遥遥相望,只见那边影影绰绰,火光四起,隐有呼喊声荡入深沉的夜。 ... “什么人?!” 吴定安猛然坐起,大声喝道,双拳直直向上击出,目光如电。 头顶瓦木尽数碎裂,几道身影沉下,呈包围之势,挟着凌厉风声,目标赫然是当中的吴定安。 双拳正好迎上垂落的身影,两道风啸被生生击散,然其背后还有一人,手中匕递出,吴定安胸膛鼓胀,神情忿怒,世传拳法中一招虎啸式磅礴而出。 “喝!” 怒吼在密闭的屋内回荡,身后那人被震住一瞬,匕再动时,吴定安已正面对他,一拳砸下。 短匕折断,这人如断线风筝般被砸飞撞到墙上,一声巨响,墙壁轰然倒塌,身影倒地生死不知。 一击未果的两道人影毫不停顿地跃出屋内,吴定安冷哼一声,紧随其上,两人身形狂掠不止,往武馆外的方向逃窜,吴定安稍稍屈腿,踏裂一方屋檐,整个人如一块巨石暴烈窜出,撞破幽冷的空气,速度极快,转眼间就追上二人,掠出武馆高墙落到宽阔的大街上。 忽然,吴定安身形顿止。 只见他身前咫尺悬着一根极细的透明丝线,散发着锋锐的意味,如不停下,细线就已勒入他的胸膛。 前方两人止步转身,同时四周阴影里现出一袭袭灰袍,吴定安环视一圈,瞳孔缩至针尖,这群莫名其妙的人竟最低都是三流,少数达到二流水平,甚至一人与自己也相差无几。 十余道身影杀意勃发。 这个世人眼里的无能帮主深深吸气,双腿前后错立,沉肩横臂。 接着他右拳向上摊开作掌,勾了一勾。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章 难得独行(六) “帮主!帮主!” 很多人举着火把四处大喊,守更人动作最快,一闻到动静便迅速过来查看,却见那间最靠演武场的屋子塌了一半,人影全无,他不禁又惊又愧,惊在竟有人敢对帮主动手,愧于自身作为岗哨的失职,随后被吵醒的人也到了,连忙与其一同寻找。 应觉飞掠过来,眼前便是这一幕,他如鹘落入人群中,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守更人脸上尽是惊慌之色,见这名白天武馆的客人询问,焦急道:“方才我在武馆巡视之时,本无任何异常,却忽闻一声巨响,我连忙赶过来,发现帮主的屋子都塌了,但我们在这附近没找到帮主,可别遭遇什么不测啊。” 守更人急得直跺脚,火把映出一片明地。 而周围更远处是深沉的黑暗,高大的建筑物映着夜色,恍如重重巨影。 希望吴帮主没有走远。应觉低声自语,双眉紧皱,神情一凝,漆黑的双瞳中仿佛有银光闪亮,熠熠生华,他缓缓环视一圈,旁边帮众对上其眼神,都不由得偏头避开这如剑般的凌厉目光。 这是张老头教他的剑法之一,名作“剑瞳”,是一种运用剑气的剑法变体,与“三道睛明衍气”颇为相像,但用处略有不同,这招剑法专用于探查战斗中爆发而出的强大气机,若吴帮主仍在附近与敌人交战,那他一定可以“看见”。 忽然,应觉眼中神光大放,似察觉到了什么,猛然转头望向某个方向,暴喝道: “那边!” 话音未落,应觉脚尖轻点,一掠而去,古月翟与何郸也在人群中,见状相视一眼,毫不犹豫呼唤众人跟上,只见前方那袭白衫如林间山兔轻盈跃动,三两下穿过黑暗里的建筑群,一个弹跳,越过高大的黑檐石墙,却忽地愣住了。 月光洒下几点微光,映出大路正中的一个高大身影,他笔直挺立,双手捏拳垂在身侧,一条条鲜血如溪顺手臂淌下,汇于拳尖滴落,而他周围地上横七竖八十余具尸体,致命处皆如被大锤砸中般,一片血肉模糊,不见完整躯体。 “吴帮主!”应觉喊道,落至街道上,这时他更明了地看清了吴定安身上的伤势,浑身十余道深深豁口狰狞交错,最深的一道伤是被某种锐利器物贯穿了小腹,血不停地往外涌。吴定安见来人是应觉,这才放松下来,顿时身躯一软,还好应觉一步踏前搀住其摇摇欲坠的身体,才没有歪倒下去。 “帮主!”随后又是几声惊呼,是白天见过的几名中年武师,望得吴定安此景,面沉似水,怒声道,“帮主,何人将您伤成这样,难不成是金蛇帮那些混蛋?” 吴定安手臂搭在应觉肩上稍稍使劲,直起腰来,略失神采的目光扫视陆续赶来的帮众,重重咳了两声,唾出一口血沫,沉声说道:“不是金蛇帮,是鬼骨。” “鬼骨?!”一名身着武衫的中年汉子失声道,“那不是个贩卖消息的组织么?而且和我们安离帮交集不多,交恶更无,怎么会来袭杀帮主?” “我也不知。”吴定安摇头道,“但手笔不小,共计十四人,十一名三流,三名二流,其中一人是二流巅峰,就是他戳了我一剑,然后逃走了。” 除了他,所有人都躺在了地上。 “是十五人,我杀了一个。”应觉沉声道,神色凝重,心中一个个疑问不断浮起。 为何又是鬼骨?它到底是个什么组织?永歌有它,甚至就潜伏在自己身边,朝夕相处;离平也有它,夜间刺杀掌控离平城的两大帮派之一的帮主,他们仿若毒蛇般阴险,潜伏在各个地方,目的未知,身份未知。 对了,身份!应觉忽地眼睛一亮,仿佛抓到了某个关键,顿时急切出声道,“吴帮主,你是怎么获知这群人就是鬼骨的?” 吴定安一愣,没想到他会问这个,旋即轻轻咳了下,回答道,“最后那人拿剑戳我时,我一拳打在他胸口,他吐血而退,上身衣袍与兜帽尽数碎裂,尽管他第一时间遮掩,但我仍看到了他的面目。” 吴帮主顿了顿,说道,“我认识他。” 应觉追问道:“是谁?” 吴定安正欲回答,却被一声惊叫打断了。 “这,这人,”此时已有一人俯下身去细细察看,他掀开那尸体的兜帽,却忽地叫嚷起来,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这人是周记铺子的伙计啊!” 众人哗地一下围过去,除了行动不便的应觉和吴帮主。 “你确定么?我没有去周记买过。”有人道。 很确定,就是他。”俯下身的汉子笃定道,“我女儿最喜欢周记的糕点了,我每次去给她买,都是这个伙计忙前忙后。” “原来不止逃走那人,还有其他人你们认得。逃走的那名二流巅峰武者是两条街外桌篱客栈的掌柜,机缘巧合下我才知道了其真实身份,是一名鬼骨的成员。”吴定安松开应觉的搀扶,晃了晃便稳住了身形,顺着路肩缓步往武馆正门走去,“全收拾起来,我倒要看看他们都是谁。” 然而吴定安远没有看起来那么轻松,他忍不住伸手捂住腹部伤口,眼里流出几分痛苦之色。这一剑太狠了,剑气贯入身体,竟如树根扎入泥土般顽强不散,腐蚀他的血肉,他只能强行运气将其一点点驱除,速度慢得可怜,而且还不能停下,气机一停,那缕剑气便吸收精气壮大自身,极为恶毒。 平时还好,如今放在这状态极差的身体里,更是雪上加霜。 吴定安甚至怀疑那些人的目的本就不是杀他,而是让那人戳他一剑,能杀掉最好,不能杀掉,也得使他十天半月失去战力。 接下来你们会做什么呢? 吴定安心中暗暗推测着,若他失去战力,有谁是得利者?想着,他瞳孔微缩,脑海里浮现出三个字,金蛇帮。 目前两帮正处于紧张状态,今日白天老何向他述说完时,他便预见了一幕,金蛇帮挑衅而败退的数人将会引起一场大火,将两帮烧起来的火,吴定安当即下令全帮的人动起来,帮战贵气势,势成则猛,绝不能让金蛇帮的那群人抢到先机,对方有一流高手坐镇,其出不出,何时出,都是必须打探的消息,如果能针对到那行踪诡秘的金蛇帮帮主,以自己二流巅峰之力稍作牵制,或许还有转机。 实在不行...吴定安还有一个能不用则不用的最终手段,就是请背后人出手,只是不知要付出多少代价,帮派承不承受得起。 然而没想到,当天晚上,他就遭遇了鬼骨刺杀。 难不成金蛇帮和鬼骨有勾连?吴定安心中疑虑重重,这完全说不通,鬼骨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消息组织,以往从不参与江湖事,况且鬼骨是何等大物,他们区区一个州城的两个小帮派,怎么引得鬼骨关注?就好比一个寻常行人走在路上,会关注道旁的一株野草么? 没有答案,谁也不知道一个神秘组织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吴定安只能见招拆招,无论外界传言如何,他都是这地下半壁的主人,即使他本人失去战力,安离帮也不会就此成为一支弱旅,在他之下,还有副帮主等的一众成员为帮派尽心尽力。 吴定安深吸一口气,走回武馆。 安离帮已全员具备,静待金蛇帮即将到来的攻势。 ... 应觉侧卧在宽大的软绸被褥里,翻来覆去睡不太着。 又翻了几个来回,应觉干脆一把掀开被子,支起身子斜靠在床头,顺手拿起放在一边矮柜上的火折点燃油灯,轻轻抒了口气。 一圈昏黄光晕扩散开来,照亮了一部分室景,应觉在武馆的安排下住进了屋顶完好的房间后,脑中的思虑便萦绕不去,鬼骨这个神秘的组织,到底在做什么? 那些死去的袭杀者身份差不多已明了,大部分是帮众认识的,或许交集不少,但绝不深,大概类似于每天出门撞见便会打一打招呼的邻居,可除此之外,他姓甚名谁、家境如何、家人是谁,皆一无所知。 应觉特地询问了吴帮主关于鬼骨的情况,但帮主了解的也不多,只知道鬼骨确如那位帮众所说,是一个贩卖消息的组织,首次出现于约莫十八、九年前,发展至今,中原四地皆有其踪迹,包括一些类似永歌森林的偏隅之地也偶有出现,据一些好事人推测,如今的鬼骨势力已极其庞大,比起那些中原一流门派都不遑多让。 而吴帮主说,鬼骨往年从未逾矩,只顾好其身为消息组织的本分,不参与江湖纷争,所以江湖中人大多对其没有提防,然而今夜之事,鬼骨明显破了规矩,他们参与了两帮争斗,并站在了金蛇帮一方。 为什么鬼骨会突然做出不符合自己二十年来行为作风的事?由这群刺杀吴帮主的鬼骨便可见得,对方在离平城隐藏颇深,店里的小厮陈非才藏了小几年,可这些人,随意拉出个掌柜伙计便是六七年往上,又是什么让他们甘心自己的长久经营化为流水? 应觉斜靠着床头,心中各个念头搅成了一团乱麻,理不清。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一章 月下洗剑,联前观拳 半天没有头绪,还越猜越乱,应觉气恼地挠了挠差点想破的头,一时间失了睡觉的心思,想了想不如练剑去,随即穿衣起行,吹灭灯盏,推门而出。 虽是夜,外头可比屋内亮堂得多,月色如水,铺满石板小路,水中藻荇交横,却是道旁竹柏影。应觉沿路行至演武场,缓缓站定,清河出鞘,剑身亮如明月。 心乱了,就练剑。 从小到大,镇上私塾的课程不知道逃了多少,但练剑一次都没逃过,为什么?明明张老头教他用剑就像变了个人,严厉永远摆在脸上,其中几乎要压垮人的苦与累如今回想起来,也只能庆幸自己熬过去了,他讲不出为什么。 是因为心里生根发芽的那股劲在驱使,还是因为自己选的路倔强不肯认输? 或许都有吧。 剑不急不缓,沿着寻常的轨迹破入空气,重复劈、砍、斩、刺这些基本动作,心愈发地无旁骛起来,应觉神色逐渐变得空明,手中长剑不再循规蹈矩,时而纵身剑出如惊弦,时而飘旋剑画如轮卷,肆意挥洒行云流水。 水色烟茫下白衫翩翩,卷起道道匹练,仿若那天上的仙人在月宫舞剑。 一片绚烂。 “真好看。”不知何时演武场多了个年轻人,眼中映满剑光,喃喃道。 寅时将过,月向西沉,东方天边泛出一丝丝亮色,应觉剑影忽敛,收入鞘中,他早就注意到了那个偷偷摸摸溜过来又驻足不前,看了一个多时辰的年轻人,应觉转身笑道: “古月翟,早啊。” 话语声将年轻人的神唤了回来,古月翟左右望了眼,小跑过来,钦佩之色溢于言表:“应公子,你练剑也太好看了,要不是我起得早,便要错过了。” “有句话你听没听说过。”应觉轻笑一声,满脸神秘。 “什么话?”古月翟疑惑,难道有什么秘诀不成? 应觉招了招手,古月翟见状,不禁凑了过去,应觉移至他耳边,低声说道: “剑如其人。” “哈哈。”古月翟笑出声来,又马上捂住嘴,小声道,“那可不妥,应少侠玉树临风英俊倜傥,哪像我又矮又挫,学不来学不来。” “别这么说,你也颇有几分姿色的。”应觉忍俊不禁,心情稍好了几分,看着古月翟始终轻手轻脚细声细气,一副生怕发出大动静的模样,打趣道,“你鬼鬼祟祟起这么早干嘛,瞒着大伙去外边幽会?” “哪有这种好事,人家黄花大闺女半夜三更会出门才怪了。”古月翟说着,却似想起了什么,脸色一变,瞄了眼天色,连忙迈动脚步向某处走去,并比了个手势示意跟上,应觉有样学样,足尖点地紧随其后,没发出丁点声响。 很快,古月翟领着应觉悄悄穿过前庭,来到紧闭的大门处,两三下熟练地翻过围墙,落在门前,应觉与其几乎同时落地,见他没有再走的意思,环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不解道,“来这做甚?” “观联。”古月翟前迈几步,找了个好位置,返身面对大门,仰头道,“每天这个时辰我都会来,今日已耽搁不少了。” “观联?”应觉望向那副刻于门柱上的联,好奇道,“有什么好观的?” “应公子,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但我白天的话是真的。”古月翟轻声道,“这些字真不一样,每当我全神贯注盯着它们,就感觉字在动,而且我看不了多久,看着看着就会很累,如练拳练了好几个时辰那般累,我跟老何说他总不信,或许是帮里的兄弟都这么开过玩笑,可我真没骗他。” 应觉顺着古月翟的目光盯着这副他说拳意流淌的联子,眼珠子都要盯出来了,也没瞧出个所以然,随口问道,“那些字怎么个动法?” “就是...”古月翟手舞足蹈描述了半天,应觉一个字儿没看明白,只听懂了他的总结,“它们一直晃来晃去,像一群街上打闹的熊孩子,晃得我头都晕了。” 说晃晕了,然而古月翟仰头紧盯着两行大字,眼神熠熠,哪有半点头晕的样子。 应觉眉头微皱,凝气入瞳,再次向那两根大柱子望去,脖子都仰酸了,仍和白天初见此联时毫无区别。 但古月翟的样子瞧起来又不像作假,应觉静静思量,或许...这年轻人真没说谎,那为何我看不到这副联的特异之处? 难道...是三道睛明衍气看不到?应觉想着,剑气于体内流转,丝丝汇入瞳中,顿时其双眼如有银光亮起,应觉仰头望去,好像还是没什么变化...不对! 他揉了揉眼,定睛望去,只见这些字边边角角的极细微处竟变得有些模糊,再仔细看,模糊的笔画越来越多,甚至换了位置,就好像一个个字动了起来,应觉紧紧盯着字,忽觉头有点昏沉,似乎精神在快速消耗中,他心中一惊,连忙甩甩头,收回目光。 这些字...莫非都是拳? 应觉心神骇然,除横批外,这副联一共二十二个洒然大字,皆如打拳般晃来晃去,笔画乱扭着,在应觉眼中就如群魔乱舞一般,虽说剑与拳有共通之处,但他毕竟从未接触过拳法,并不能发现其中的首尾顺序,找不到首尾,再高深的拳都无从练起。 可既然是拳,那么一定有其规律可循,如果是照安离帮世传拳法中的规律,那古月翟练了这么多年,即使实力不入流,也不至于这点都看不出来。 应觉苦苦思索着,忽地灵光一闪。 他好像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而忽略了一个最简单的规律。 那就是...按照联的顺序。 应觉猛然转头,只见古月翟满头大汗,身形摇晃,眼中的神采正在消逝,他一个箭步掠至其身边,低声喝道:“凝神静气,右一!” 喝声入耳,古月翟浑身一凛,下意识地在乱窜的笔墨中寻找那起首第一字...不是,这个也不是... 找到了! 左正右奇,铁画银钩,是“指”! “注意看,别停。”又是应觉低沉的声音,古月翟不敢有丝毫放松,视线紧紧缀着那个字,任它到处乱窜,古月翟猛然发觉,这字和人形很是相像,笔画看似胡乱扭动,却如人的肢体动作与身法一般,古月翟越看越明悟,那令他头晕眼花的晃晃悠悠,就像一个泼墨人影在打一套迅疾猛烈的拳! 应觉看不到字的变化,他只注意到古月翟原已黯淡的眼神越来越亮,气机羸弱的身体竟从内至外溢出凝实而汹涌的拳意,且仍在持续增长着,应觉不由“蹬蹬”连退三四步,只听古月翟嘴里念念有词: “指,万,敌...”一字一顿,念得不快,但每一字出时,古月翟脸色便苍白一分。 应觉一脚后踏止住退势,反手握上剑柄,掷剑而出,粗布包裹的鞘破开拳意,撞入古月翟身前的石板中,以鞘开路,其身形一掠而至,伸手遮住古月翟的双眼。 话语顿止,拳意渐消。 周围四散的庞然拳意尽数纳入了古月翟体内,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呼哈,呼哈。”古月翟大口喘着气,接近惨白的脸上汗直往下流,似乎耗力极大,双腿双臂都在颤抖。 “过犹不及。”应觉收回手,提起剑悬在腰间,说道。 无人回话,半晌,待呼吸平缓了许,古月翟忽地屈膝跪下,行了个大礼。 应觉下意识就要移步,但想了想,没有动弹,安然受了这一礼。 古月翟伏地叩首,大声道,因太费力气而略显嘶哑的嗓音里有感激、有尊敬、有恍然。 “此拜传道大恩!” 一拜过后,应觉扶起古月翟,不然以他所剩无几的体力,站起来都费劲。静悟半天,似是回过神来,古月翟热切地盯着应觉,嘶哑道:“应公子,那副联是怎么回事?” “你是对的,我们都错了。”应觉偏了偏头,避开那道差点让他误以为自己脸上有花的目光,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就是最开始你同我介绍的,安离帮初代帮主以拳刻此联,凝其拳意于字里行间,只待后人领悟,如传承一般。” “传承...”这个习武十数年、却仅是不入流的年轻人神情恍惚,喃喃道。 “那为何平常观联后我感觉很累?”古月翟大喘了口气,甩了甩酸痛的手,又问道。 “观联如观拳,观拳如练拳,自然累。”应觉回道,心中的惊讶尚未散去,这两行看似普通的大字竟有如此奥妙,记得年少时,基本功已练得差不多了后,张老头以双指在地上划出几行字,让他研究,应觉初一观瞧便见那些字不太老实,总晃来晃去,再仔细看,那哪里是字,分明是一把把剑。 张老头说,这就是天赋,是门槛,你能领悟就是能领悟,领悟不了就是领悟不了,或许还有其他门,也可以进,但这张门永远都摸不着。 而眼前这名普通的年轻人就有如此天赋。 识人不准,小看他人,此乃重错。应觉警醒自己,默念道。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二章 人落荒凉地 顺着数百年来前人踏出的路,越过重重旷野丘陵,成片的山林逐渐稀疏,取而代之是一座遥遥可见的巍峨城池。 离平城。 屹立无数年月的高大城墙似乎有一段时间没修缮过了,石砖上道道裂纹与苔痕蔓延,尽是风霜的痕迹。城门下,一只白皙的手掀开兜帽,露出一张年轻而清秀的面孔,眼眸中透着抹不去的疲惫,宽大的斗篷上满是风尘。 年轻人缀在人群后走进城,熟稔地在条条街道中拐来拐去,停在了一家客栈门口。这家客栈很符合他的要求,是扎堆的店家之一,离其他酒肆客栈较近,规模挺大,客人多但不算爆满,饭菜味道都很不错,比正火热的饭馆酒楼也不差了。 “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小二眼尖瞅到一人进门,赶紧凑过来,殷勤问道。 “住店,来一间上等房。”年轻人道。 “好嘞,这边请。”小二麻利地挽挽袖子,领头走去,年轻人随之在掌柜那付了银钱,拿了门牌钥匙后,不急着上楼,在大堂寻了处清净的位置坐下,招呼小二要了一壶酒,两碟佐酒菜,半斤酱牛肉, 不消多时,酒菜上桌,年轻人特地要了一小碟当地才有的辣酱,蘸着牛肉浅尝只稍有辣味,但越吃嘴越麻,烈酒再入喉,无比爽快。佐酒菜一碟是盐水花生,也是他从小到大都挺喜欢的零嘴吃食,另一碟是凉拌黄瓜,脆辣爽口,恰可解酒。 年轻人如一个贪吃的孩子,一口酱牛肉一口花生一口黄瓜,也不怕串味,接着他斟了杯酒,细细品味。这酒说起来不得了,桌上小小的壶里装着的,可是大名鼎鼎的平南烧春,好饮者无人不知,其芳香浓郁优雅,滋味绵柔甘冽,余味无穷,可谓是平南道的招牌,品相最佳者甚至是当朝贡酒。当然,他喝的这壶不过是下品,但价格亦不低。 年轻人不是真正的好酒之人,他爱品各类酒酿,有饮则饮,无饮也无事,比不得唯酒作伴文传后世的洒脱酒仙,他只是喜欢尝试新事物,好的就记下来,留待以后。 最近离平城里不大太平,年轻人并不关心,那群人再怎么争斗,也不会断了两帮根本的来钱生意,他选此地住下,是为了打听某些事情,众所周知,只要有敏锐的听觉、足够的时间,你就可以在酒肆茶楼这类地方得到一切不那么值钱的消息。 打手?护卫?边吃边竖起耳朵的年轻人微微皱眉,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客人们东拉西扯海世聊天,年轻人吃完也没听到什么有用的内容,他站起来正下衣,便上楼回了房间,上等房在三楼,不过寥寥十余间,年轻人进门,脱下斗篷搭在墙边衣架上。 昂贵确实有其昂贵的道理,房内宽敞得很,至少有下中等房两倍大,家什物件应有尽有,附有各类小巧饰品,墙上挂着绘有奇特而凌乱图案的绸布,透出一股奇异美感。房间正中摆着一张大床,床沿与四足道道精致雕花缭绕,其上铺着一袭深蓝色带细小镂花纹路的软缎大褥,年轻人走到床边,直直倒在这袭柔软之上,闭目养神。 他打算晚饭时分去附近几家酒楼茶肆坐一坐,不成明天再去也行,反正他不着急,身上银钱带了不少,足以让他在金迷纸醉的大城里花销很多天。 ... “呔!” 一声长喝,醒木拍桌。 年过半百的说书人摇头晃脑,口若悬河。 “胸膛一点浩然气,江湖千里快哉风。上回咱们讲到了中原神州萧大侠的那次生死之战,可谓惊天动地,又有多少人知其身后,那位始终无言的红颜知己。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倜傥卓绝的萧大侠与沉鱼落雁的莫姑娘,之间那段情缠纠葛...” 鼎沸人声小了些许,又再复喧闹起来,而说书人周身一大圈人安安静静,认真等待只存于人口中的萧大侠传奇继续。 酒肆一角,一张清秀而白皙的年轻面庞露出浅浅的笑意,侧耳倾听四方声音。 此刻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隔了两张桌子的一人身上,这人貌已中年,两颊清瘦,着一身普通的黑灰色短衫,不显富贵仪态,正大肆与其同伴交谈着,然而他的话语有些令年轻人在意,其中粗略提到了一件不错的差事,不知真假,不过值得一试,但年轻人没有贸然搭话,而是默默等待着。 几盏茶的光景,中年人估摸是谈兴已尽,向同桌的几位同伴笑着告别,推门而出,踏上仅余昏黄夕光映洒的街道,却忽然有一只手搭在了肩上,中年人似稍稍惊了一下,猛一回头,发现是个干净清秀的年轻人,他在脑子里搜索几许,并没有这张脸的记忆,中年人微微皱眉,道:“你有什么事?” “这位老哥。”年轻人礼貌地笑了笑,说道,“方才无意听到老哥讲话,似乎提到了最近安离镖局在招杂役这回事儿?” “对,没错。”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两眼,回答道,毕竟不是什么秘密,“你这细皮嫩肉的,想捞一份杂役的活?那你想太多了,告诉你,雇主不是安离镖局,而是离平苏家,报酬高又安全,不知多少人抢破了头。” 年轻人走上前去,握了握中年人的手,笑得很殷勤,“小弟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去江南道,正愁着呢,就听老哥说到了安离镖局,我寻思这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么,就来问一问,不想竟然是苏家的差事,闻言我更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当然,我知道杂役肯定又苦又累,但我不怕吃苦,老哥就当帮小弟一个忙。” 中年人神情微变,掂了掂刚被塞进手里的布袋,发出“叮叮”的清脆碰撞声,他拉开布袋口,望见一抹银光透了出来,嘴都咧成一朵花,“好说好说,小兄弟太客气了,还未请教姓名?” “罗庭。”见状,年轻人也笑了,“罗网的罗,庭院的庭。” “罗小兄弟,这事就包在老哥身上。”中年人把布袋收入怀中,拍胸信誓旦旦,“跟我来。” 罗庭应了声,加快脚下步伐,与中年人齐肩而走,这个在酒肆语气如吹牛皮的中年男人似真有底气,他边带路边认真道,“我没有骗你,这杂役真算是份抢手的差事,其名额已经敲定,但凡事都有空子可钻,镖局负责监工的是我姐夫,向来与我关系亲近,我只要跟他说上几句,许点好处,多塞一个人进去完全不是问题,想必长史大人也不会在意这点小事。” 罗庭笑容诚挚,没想到自己转运了,第一天就找到了既不用动武又低调的路子,他抓了个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搭话道,“长史大人?是苏家那位?” “就是苏丞溪长史大人,不对,以后可得叫别驾大人了。”中年人乐得向这小年轻炫耀自己的见识,笑呵呵道,“看样子你是不知道?我们的苏长史清正廉洁,已经升官,将去就任巫州别驾,苏大人与其家眷已先行去了,运送家当的安离镖局要慢一步,约莫十天后才动身,且有不少杂役随镖队而行。” 离州长史苏丞溪为官清廉为人正直,深受百姓爱戴,罗庭也有所耳闻,不过这位苏家的顶梁柱要调去巫州,他还真不知道。 “苏大人念旧,府上伴他多年的家当物什不舍得丢弃,宁愿花大价钱把这些并不名贵的家具迢迢运往巫州,杂役的任务便是搬运和看护这些家当,先前我说安全也是因此,没有谁会来劫这不太值钱又难携带的镖,还冒着触怒苏大人的风险。”中年人感叹道,“像苏大人这种好官不多见了,真不想他离开我们,但既然是升官,我们也唯有祝苏大人一路顺风,唉,只是不知下任长史如何。” 中年人一路叨叨絮絮,罗庭始终微笑听着,时不时搭上两句话,如无形中捧场的角色,待到地方,中年人心满意足地敛回话语,道一声在这等,便独自进了门。 罗庭稍稍呼气,笑中显出几分苦意,这也算个妙人,地位不高,讲话却涵盖离平城各方各面,颇有意思,然而他不免有点心累,若在以前,何须他如此费尽心思讨好人家?这个眉眼里似蕴着不少心事的年轻人垂首沉默,其实他很清楚正身处何方,脚下是安离镖局后门,相隔两条长街是那家离平最出名的武馆,再两条便到他暂居客栈所在的观花路。 只是举目四望,不见人影。 再远千里,尽是仇敌。 “拿好了。”一道声音打断了遥遥离绪,是那中年人自门中走出,抛来一块牌子,罗庭扬手接住,一看,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其上用墨画了个圈,圈内有个苏字。 “天晚了,你明日一早过来干活。”中年人说道,“十天后出发,若有更改会再通知,别误了时辰。” ... 翌日拂晓,罗庭如约到此。 苏长史的府上离镖局不远,罗庭粗略地数了数,杂役模样的人只有二三十,不算多,待进了府内,那些零碎物件全部移走了,只余大件家具和着些许灰尘摆在房中,看起来空荡荡的,这些家当虽多,但有些已老旧,即使崭新物件也较寻常,可见这位名声口碑极好的苏大人平日里绝不奢侈。 “小伙子,你搬得动不?”罗庭身后一个粗豪大叔见他磨磨蹭蹭,憨声道。 罗庭弯腰沉肩,双手扣住一只深黑色的木柜,想了想,装出一副很费力的样子,低喝一声,腹腰臂腿一齐发力,那比人还高不少的木柜顿时离地数寸,罗庭额头冒汗,呆立数息,然后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往外走去。 粗豪汉子朝他竖起了大拇指。 罗庭心里不以为意,但还是艰难地侧头笑了笑,杂役确实是很好的差事,在他看来,若想一路去巫州、去江南道、最终去往扬州,最重要的便是低调,而能不暴露实力,融入不起眼的普通人群中,自然是极为不错的低调。 一天平静无波澜,杂役们往返苏府与镖局之间,载满货的马车便自镖局驶出,通过北城门,停在城外的营地里。 直到夕阳西下,众人才各回各家。 装作普通人劳累整天回到客栈,罗庭已是满身热汗,稍稍冲洗一下,换了身衣衫,再吩咐小厮送来一份吃食半壶酒,便斜坐在靠椅上,边吃边思索着。 去往巫州的路子已经找好,接下来只需随镖队前行,到达后脱离队伍独行,过巫州入远州,便是真正入了江南地界。 然而这段漫长路途没那么简单,远州地处偏僻,山广林茂,贼匪横行,想隐藏实力纵行不是易事,且这仅是开始,整张江南道的版图如映在罗庭脑海中,过了远州,他还得横向穿越大半个江南道。远州位于江南道西部偏南,罗庭一路东行,可经中北部相邻江水的江州、中部最为富饶繁荣的杭州、以及临海东部的江南道首府苏州,他再择其一,渡江水入淮南道,此时离扬州就不远了。 至于停在何州,他还没有想好,江南推崇游历千里闯荡江湖,武风盛行,以此见江湖,既可说生机勃勃,也可称乱象丛生,如此一来变数极多,且越往繁华之地,那群人的势力就越大,他就必须更加小心,一朝不慎将前功尽弃,他没有第二次机会。 罗庭摇摇头,轻叹一声,提早操这份心没什么意义,反正行至山穷总有路,何必先忧之?罗庭一口饮尽杯中酒,随手一甩,圆口小杯在桌上滴溜转了几个圈,他看都不看,径直往床上一倒,合上双眼。 ...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五天,家当物什早就搬得差不多了,出发的时候还远未到,罗庭几乎整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清闲得很。 这天清晨,罗庭早早地就出了客栈,找到家早点铺,买了几个皮薄馅多的大肉包边走边吃,于城里逛荡了一圈,回客栈时,还在用小拇指指甲剔着牙,然一走进门,便听到一个奇怪的消息。 “什么?掌柜不见了?”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三章 玉面郎君 罗庭简直莫名其妙,好好的一个客栈掌柜,怎就不见了? 前台几个伙计围在一团满脸惊慌地讨论着,声音很低,然而以他的耳力,一字一句都听得清清楚楚,掌柜姓槐,单名一字枝,大伙一般都亲切地叫他老槐。伙计们昨夜下工前,才见到老槐靠在椅子上打盹,一夜过去,已经上工半个时辰了,人都没见着,要知道,这位年纪不小的老掌柜平日里来得极早,从无例外。 若仅是如此也罢,问题就在于,有一名伙计与槐掌柜家相邻,今早如往常般上工时顺路叫上老槐,却没人应,他与老槐交情尚可,便直接推开只轻轻掩住的院门进去呼喊,不想屋内空无一人,这名伙计以为老槐先行去了客栈,便没放在心上。 待他到客栈时,却发现槐掌柜不在这儿,心中疑虑顿生,在他的眼里,老槐终日家与客栈两点一线,没有老伴,据说有个儿子遥在京城,偶尔会寄几封家书,老槐唯一的爱好便是空闲时喝点小酒,像这样一个人,某天忽然消失了,如何不让旁人担忧? 还未讨论出个结果,门口却传来了动静。 罗庭后移数步,退到角落的桌旁坐下,望向大门处,那是三个人的脚步声,脚步沉重又短促有力,似来者不善。 几个身影出现在门外,一人为首二人随后,为首者穿一身偏清雅的短领武师长衫,却体型壮硕,留着满脸络腮胡,甚是不搭。这名大汉进门之时,重重地踏在门槛上,“啪”地一声巨响,大堂里的人望过来,他毫不客气地又一巴掌拍向木门,大声喊道:“掌柜呢?出来见我!” 伙计们惶恐地相视几眼,其中一位面相稍微年长的鼓起勇气颤巍巍走过来,挤出个笑脸,边瞄着来人脸色边小心道,声音都在抖,“这位...爷,小的不敢问爷找槐掌柜何事,但槐掌柜今日没来客栈。” “他果然不敢出现。”武衫大汉冷哼一声,横眉道,“那主事人呢?也不在?” 伙计吓得脸色惨白,连连躬身,告罪道,“小的这就去知会主事大人。” 说罢,伙计慌忙挪动步子就要往外跑去。 “不必。”忽然,门外传来一道清朗醇厚的声音,武衫大汉当即转身,粗豪的脸上显出诧异之色,因为他并未感知到有任何人靠近。 “我已经来了。”门外的人如是说。 “嗒嗒。”清脆的脚步声自那双黑锦皂靴迈入门后突兀响起,仿佛从百丈外一步踏到近前,映入人眼帘的是一张极英俊的面孔,唇薄如叶,眉目如剑,即使眼角隐有风霜细纹,但丝毫不减其风貌,额前一条精致狻头玉带将乱发束到脑后,一头漆黑长发披洒而下,内衬白底黄襟衫,外罩一袭天青色广袖长袍,手持一柄合拢的木骨折扇,行走间丰神逸洒,尽显风雅气度。 无论认不认识,见之者都不得不在心里赞一声:好一个世间美男子。 而大堂角落,一人独坐的年轻食客强忍住遮脸的冲动,眼中尽是惊愕之意,他怎么会在这儿? “周副帮主,您好。”俊逸男子微微欠身,说道,“在下正是桌篱客栈的主事人,罗锡岚。” “罗老板,那我就开门见山了。”武衫汉子,即周副帮主冷声道,“你们下派的掌柜,底细应该很清楚吧。” “还望周副帮主明说。”罗锡岚嘴角微弯,淡然一笑,摊手示意道,“我也是刚得知槐掌柜下落不明,才急匆匆赶来。” “昨夜子时有一伙凶徒妄想刺杀我帮帮主,幸亏帮主实力强横,仅受了点轻伤,便诛十余名凶徒,一人重伤逃脱。”周副帮主直视这个俊如天人的中年男子双眼,注意其中的细微变化,“逃走的那人,就是此客栈掌柜。” 罗锡岚目光并不避让,神情坦然,但周副帮主只是顿了顿,继续道:“他们都是鬼骨。” 鬼骨? 这一刹,不止这位神采卓绝的男子忽然愣住,还有端坐角落望向窗外似在观景,实则偷听来人讲话的年轻食客也愣了。 罗锡岚表情逐渐变得凝重,沉声说道,“这事我不知道,槐枝的底细我商会有留存,他是商会始建时的老人,资历清白。槐枝今年五十有四,三十六岁才得一子,取名槐齐,视若珍宝,今尚在京城求学,其结发之妻于十年前病逝,那时他便向商会求了个客栈掌柜的清闲职位,十年来兢兢业业,从未有出格之举,今日若不是您堂堂安离帮副帮主说出这些话,我定然是不信的。” 罗锡岚平缓述说着,条理清晰,语气诚恳,不似作伪。 然而那个早已被所有人忽略的客人心里忽然蹦出这样一句话。 他在说谎。 这段话语毫无破绽,旁人如周副帮主之流绝对看不出问题,但罗庭的直觉告诉他,不对劲。 罗锡岚是谁? 他可不是一个小小桌篱客栈的罗老板,也不只主事人这三个字那么简单。 离平商会本家为罗家,之前商队保护的罗梓傲便是罗家大小姐,而罗锡岚,则是罗梓傲的二叔,当代罗家家主的亲弟弟。 “经文略武不世才,悦怿姿容玉面君。”这句诗便是说这位罗家二子既擅挥文洒墨,又长武兵艺法,两者天赋皆拔萃超群,然而更出名的则是其堪比绝色女子的美貌,令人见之难忘。他与其兄罗照溁并称罗家双虎,在平南道或许知晓者不多,可若放在淮南道,光这张脸一出,谁人不识? 可此等卓然人物,竟悄悄来到天高日远的离州,且恰巧撞上了这档子事儿,若那位槐掌柜真如周副帮主所说,为鬼骨中人,以罗家对离平商会的掌控程度,其底细必然一清二楚,老槐藏身其间近二十年,一朝事发,罗家二号人物却站出来道不知底细、撇清关系,要说没有猫腻,罗庭心中冷哼一声。 而且涉及到鬼骨... 罗庭眼中稍稍现出几分惊慌之色,却强作镇定,绷住脸端坐着一动不动,任谁瞧他一眼,都会把他当成一个心里慌得要命、怕被卷入事端、又因好面子强行留在大堂的普通客人。 他知道,想继续听下去,必须避免被罗锡岚注意到。 “用人用人,用了别人的人都一无所知,离平商会何时这么废了。”这名武衫大汉黑着脸,话语耿直,显然性格如相貌,半点都不委婉。 听了这话,连几名伙计面色都有点不好看,但罗锡岚脸上毫无愠色,只深深作揖,歉声道:“识人不明,是我商会之错,我罗锡岚一定会彻查此事,给贵帮一个交代。” 说罢,罗锡岚直起身来,神色一凛。 “只是在下仍有一事不懂,烦请解惑。”罗锡岚缓缓说道,双眼忽地眯起,两道凌厉的光芒自其狭长双目射出,气势摄人,又透着沉静与庄肃之意,“据我所知,鬼骨不过是一群消息贩子,推崇大隐于世、明哲保身,怎会与贵帮帮主结仇,欲动手杀之?又敢问贵帮是如何得知槐枝便是鬼骨?” 话语声越来越厉,沉凝威势仿若实质袭出,周副帮主身边两人不由蹭蹭退了几步,神情骇然。 只有罗庭知道,这个貌比天人的儒雅男子远没有看上去脾气那么好,不先动手后谈事已经很给安离帮面子了。 唯有周副帮主还静立原地,语气不变道:“槐枝是鬼骨为我们吴帮主所说,帮主没有绝对的把握是不会贸然下定论的。而鬼骨袭杀吴帮主的原因,那是罗老板您应该操心的事吧?毕竟槐掌柜可是离平商会的人。” 罗锡岚似对这个回答不很满意,但他并无言语,只折扇往手心敲了敲,然后指向门外。 送客。 “告辞。”周副帮主三人礼节未失,转身离去。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然而下一刻,罗锡岚锦靴骤然踏地,只一步便到了大堂角落,随意一掌,袖袍生风,卷起滔滔气浪于掌心,就要印在那位始终看戏的年轻食客额头。 极招骤临,罗庭的身体下意识地就要作出反应,却生生止住了,他面上尽是惊骇恐惧之色,又似无从抵御这飞来横祸,只能认命般闭上双眼。 呼! 劲风掠过年轻客人周身,吹得衣衫头发尽数扬起。 那只如玉葱般的手掌停在额前,待其呆愣愣地睁开眼睛,罗锡岚已拢手回袖,淡声道:“你可以走了。” 年轻客人没有动,他擦了擦汗,小心翼翼道:“走...去哪?我就住这儿。” “呵。”这位誉满扬州的奇男子忽然笑了,笑颜绝美,“也对,应该是我走。” 说罢,他还真的走了。 如一阵风,便没了踪影。 旁人眼里,这个逃过一劫的年轻食客半晌才回过神来,踉踉跄跄地跑上楼,进了自己房间,用力一甩门,门“砰”地关上一瞬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罗庭脸上、眼中所有情绪都消失了,平静如古井。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四章 锦绣入局,龙鱼两分 罗庭面色平静,脑中思绪急转。 江淮两地近些年涌现出许多新贵,老家族的地位受到挑战,淮南罗家便是典型。二十年来,罗家不停地在走下坡路,是当代家主罗照溁挽住颓势,使罗家这棵大树没有倾塌,而扬州第一家族的名号,则是靠罗锡岚打上门,才重新夺了回来。 不是说笑,是真打。据说这位罗家二子崭露头角,是在大宁寺某场曲水流觞之上,与人起了冲突,他以诗辩诗,以文论文,引经据典,辩得一众清谈名士哑口无言,又因那些参与者见之相貌惊为天人,当时扬州不少家族与他们眼中的破落罗家敌对,便大肆编排罗锡岚的美貌,甚至雇一些有学无品的士子操刀写进小说,对其各种侮辱。 罗家无甚反应,罗锡岚却如小说中穿了一身锦绣衣裳,一家一家找上门去,从仪门打到祖堂,只伤不杀,一地惨象,不论是豢养的凶扈恶奴,还是府上的清客打手,都无人能阻其分毫,那些家族颜面大失,再也不敢在罗家前鸣吠,后来便有了那脍炙人口的两句诗。 罗家真正有起势,是在罗照溁长女罗梓傲天赋初显之时。今尚存的淮南罗家与江南晏家本是昔日江淮八大家之二,皆靠商业起家,所以经商天赋过人的罗大小姐便显得尤为重要,被称为罗家的希望。 罗庭的罗,自然不是这个罗。 但他对这些所谓豪族内幕很是了解,罗锡岚此人,平时爱好繁多,喜终日逛花溜鸟争马斗蛐,抗拒家族乱派任务,不合他心意的,连理都不会理一下,以他的性子,绝不会无缘无故来到天南地北的离平城,鬼骨的异动定然与他有联系。 只是他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联系。 何况罗晏两族,本就和鬼骨有不清不白的纠葛。 有人说好有人说坏,在他看来,这种纠葛早该一剑斩了。 鬼骨以前尚且是个老实本分的消息组织,但渐渐的,它开始变味了,若是放在十年前,鬼骨怎可能做出出面刺杀一帮之主的事? 罗庭踱到桌边,提起酒壶,轻轻摇晃,隔夜的酒荡起圈圈涟漪。 若想进局,恐要面临极大的危险,不说其余局中人,光是罗锡岚,便远不是他能抗衡的,这与他隐藏身份实力平安去往扬州的初衷有很大的出入。 思虑良久。 正是因为他了解鬼骨,他才很清楚鬼骨究竟有多大的能量。如今他名叫罗庭,然而在鬼骨眼中,自己却是那个在永歌暴露了身份、并杀掉所有追杀者、再次消失无踪的叛徒,一旦他行动除了纰漏,这儿没有另一个张倚山,他很难逃掉。 可即使他今日不管,按原计划安稳到达扬州,并见到了罗梓傲,也于事无补,罗庭很有把握说服罗小姐相信他,但要下一步该如何,他还没有头绪。 以白七的恐怖算计,这么多天的时间差,足以白七将晏家少主这个身份修补得天衣无缝,自己这个正牌若出现与其争夺身份,无疑会被白七运用晏家的资源,给牢牢做成“鬼骨叛逃者”,而罗小姐站自己这边,若一个没处理好,就会演变成罗家与晏家之争,这种局面,他宁愿永远拿不回身份都不想看见。 鬼骨是迟早都得面对的难题,能早削弱鬼骨一分,将来对抗白七便多一分胜算。 最终,他下定了决心。 他必须得在有限的生命内,完成尽可能多的事情。 ... 决是决定了,但具体如何行动还须好好斟酌。 罗庭把壶放到一边,抽椅坐下,双袖中“咻”地滑下来两柄不一的武器,摆在桌上。 左袖的武器是一柄尺余长短的剑,剑身清亮,正中一线凸起自剑尖划至剑格,朴拙无华的剑柄上若有一条小青鱼环游旋绕,这把剑名作“青鲫”,本为对剑其一,单说剑名或许知者不多,但两剑同出时的另一个名号,却天下皆知。 江湖兵器榜,排行第八。 “龙鱼”。 它有多强,根本毋需再言语,光这张榜单便能说明一切。 可惜那一柄成双成对的“红螭”已经丢失,不然在他手里,或许能呈现出那著名的八字评语“剑若长虹,意如霞彩”的十之一二。 这张在江湖人眼里颇有名望的兵器榜,记载着现今江湖中尚存的神兵奇武,入世即上榜,伴有简略介绍与点评,扼要确切,若有兵器十年不出世,则将其从榜上剔除,几无错漏。而该榜的撰写者,更如传说一般,那是一个远比鬼骨神秘的组织,人们不知其有何人,不知其在何地,只知那流入世间的数张榜单,以及末尾的三字落款。 “听雨楼”。 鬼骨的历史不过二十年,而听雨楼的踪迹却出没于以往数个时代的兴衰间,它从不介入武林争斗,也不涉足恩怨情仇,它似乎只是一个旁观者,默默见证江湖的风起云涌。 听说在数百年前那个纯粹的、充斥着血雨腥风的江湖里,只有一张榜单,名作天下榜,评点天下绝代高手,此举引起了轩然大波,得罪者无数,很多人都想杀了那位亲自撰写了天下榜的楼主,没上榜的想杀,上榜的更想杀,然而无人能做到,甚至尽数倒在了找人这一步上。 于是人们渐渐接受了天下榜的存在,并对其热衷起来,即便是后来论剑会的兴起都没有磨灭掉江湖人对这种荣耀与实力排行的热情。论剑会是一场百家争鸣的江湖盛事,人人以武会友切磋交手,天才新秀渴望一鸣惊人,前辈高人亦想名震八方,中原武林皆向往之。而天下榜并不局限于中原,它评点的往往有西漠、北原那些化外之地的高手,真正等同于榜位已待,天下武者共逐之。 天下榜盛行之后,陆续出了兵器榜、秘技榜等同样受武人关注的大榜,后来可能是听雨楼太闲,迄今为止又撰写了十余张榜单,如风流榜花魁榜之流,乱七八糟什么都有,被看客们称为小榜,也就赏完乐一乐。 人们也由此推测出,听雨楼的确是个不止一人的组织,毕竟若只有楼主一人,哪里有如此多精力去打探撰写方方面面。 历年来天下榜都是有争议的,尤其是和论剑会有冲突的情况下。 在罗庭印象中,自二三十年前开始,天下榜榜首之位便未变过了。 那个名字还会存在多久? 罗庭轻轻叹息,眼前浮现那一幕他没亲眼见到,只后来听别人描述过的画面。 那道仿若仙人的身影,挥手间剑雨万千。 此等人物不是第一,谁第一? 思绪流转间,罗庭已缓慢地将青鲫擦拭完毕,剑身光洁无尘,接着他拿起另一把武器,细细端详起来。 原本藏于右袖之中的,也是一把同样尺长的短剑,剑无名,通体淡灰,材质很不寻常,剑身极韧,滴水不沾,锋利程度丝毫不比单柄的青鲫或红螭差了,这柄灰剑他虽用着不太顺手,但着实是刺杀利器,黑夜中没有半点反光,沉默而阴险。 这柄来自鬼骨的武器就跟毒蛇一般。 在罗庭眼里,这个昔年与其井水不犯河水的组织,如今已成了个类似毒虫蛇窟的存在,穿行阴暗中,他须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罗庭把整件事情捋了捋,近些天城内两帮斗争,金蛇帮与此事不知有没有关联,暂且不提,鬼骨夜袭安离帮,罗锡岚暗中站队鬼骨,目前浮于水面的三方,鬼骨在离平城的据地他并不清楚,而跟踪那个罗家二号人物又太过危险,如此一来,摆在他面前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就是从安离帮入手。 鬼骨和安离帮的冲突,无论如何都不会这样简单罢休,盘踞离平城、于离州都说得上话的帮派,若面对挑衅没点反应,颜面何存?即便挑衅的是论起整个中原都赫赫有名的鬼骨,况且据他所知,鬼骨并不如传统帮派一般拧成一股绳,其内有数个分支,离平城顶多只有鬼骨分支之一的小部分战力,安离帮足以抗衡。 所以他目前需要的是等待,他找不到的鬼骨中人,安离帮自会替他找到,自己只在两方大佬扳手腕时悄悄使点力,将那杆秤拨往自己要的方向。 待灰剑擦拭完,罗庭一抚袖,两柄剑自桌上消失,他取下斗篷披在身上,出了门。 桌篱客栈位于观花路,客栈酒楼林立,与商会店铺聚集的走马街同为离平城内最繁华的两条街道,罗庭微微垂头,将面容藏在帽檐的阴影下,双手笼在袖中,不紧不慢迈着步子,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 趟过两条长街,便是安离帮的总部,安离武馆所在。 这个已为城内一方独特存在的武馆占地颇大,整条道的一侧都是那古拙简朴的建筑群,几名行色匆匆的路人只注意到,一段偏僻的墙根处,有一袭罩着宽大斗篷的身影缓缓踱步,路人不甚在意,恍惚间一回首,那儿空无一人,仿佛从未出现过。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五章 数年观拳所为何 “拳者,威猛无匹,一往无前。若一拳在身,不晓外物,浑身上下就剩将拳打出去这么一个念头,那你的拳意便可谓当行出色了。” 一道中气十足的厚重嗓音伴随着整齐的“呼”“喝”声响起。 说话的便是安离帮帮主吴定安,在他身前,一位衣着朴素的年轻人正在打拳,认真点头道:“晓得了。” 两人身旁,还有一名年纪相差不多的白衫年轻人,更远的地方是一群迎着朝阳,挥洒汗水的少年。 “心头有剑,身外无剑。张老头经常念叨的这句话,与吴帮主所言有异曲同工之妙。”应觉看着古月翟在帮主指导下走着拳桩,心中暗道。 先前老何说古月翟练武没有天赋,还真不是冤枉他,一个基本拳桩走得惨不忍睹,帮主开小灶纠正了许多遍,形意上才比较像模像样,但仍有一丝说不出的别扭,吴帮主不厌其烦,耐心比应觉眼里的张老头好了不知多少倍,讲解拳理教授拳架,也不避讳他这个外人,这个传闻中的无能帮主今日展现出的,却是一股正经的武师风范。 吴定安指点了几句,往这边走来,任由古月翟自己在那琢磨,朗声道:“我安离帮上下帮众所习皆是初代帮主传下的破山拳,我也不例外,只在领悟程度上区别开来,练拳练剑虽不同,可也有几分共通之处,若应小友能在观拳中有所裨益,那是再好不过了。” “吴帮主还真不藏私。”应觉轻笑,坦言道,“借帮主吉言,我也希望有所收获,我习的剑法不单走某流派,是撷取众家之片叶糅炼而成,好处很大,劣处不小,好则好在集百家所长,对敌修行等总会占优,劣处则是太过驳杂,难以拾前人之慧,直接登堂入室。若我想更上层楼,须得靠自己领悟,从别家摘下只花片叶纳入剑中,形成自己的剑道。” 张老头教他练剑时讲过的理论极少,更多则是对敌与破敌手段,或精妙或磅礴之招式,堪堪迈入二流境界后,张老头也没说过接下来应如何做,只道该出去闯闯了。 遇事多思考,却是家乡的私塾先生教他的浅显道理,然而说易行难。 “能集百家成道者无一不是大才,在这种人身上,劣处几无存在,领悟轻而易举。应小友能踏上此道,当幸事也,身为武者,瞻前顾后岂能成事?”吴定安慨叹道,“至于藏私,破山拳法再强,也不过是一种技击武艺,重要,却也没那么重要。人们都敝帚自珍,武林还像个什么话,历史上惊才绝艳的初代帮主将那副联刻在大门口,人人可见,或许亦是作如此想。” “何况倘若不是应小友,这份安离帮的玄奥传承还不知要蒙尘多少年。”吴定安望向重复着跨步出拳转身几个动作的古月翟,眼里尽是慨然之色,这个在帮里没啥存在感的年轻人练拳向来进境缓慢,一直是个半吊子,说是入帮没多久,可古月翟跟了老何这些年,老何有没有私下授其拳法,他身为帮主会不知道?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古月翟每夜鬼鬼祟祟地溜去观摩对联,以为无人知晓,可其实大家都心照不宣,怕打击到他,吴定安偶尔听人谈笑间说起,也就莞尔一笑,不去管。 然而就是这个旁人看来本就出息不大,又整日与没什么出息的老何混在一起的年轻人,悟了初代帮主留下的拳法真意。 难道真有资质根骨这种玄学的说法?别说他吴定安,就连上一代浸淫一流境界多年的老帮主,也从没看出那副联的不凡之处,今日清晨听了古月翟的描述,才知那两根伫立在门口大石柱上刻的字竟有如此玄机,拳意淌于笔画间,字动如人动,观字如练拳... 观字如练拳? 吴定安忽然皱起眉头,看着古月翟的蹩脚架势,脸上浮现一抹疑惑之色。 不该如此的。 “不该如此的。”吴定安重复了一句心中所想,沉声道,“既然观字如练拳,那古月翟观了这么多年的字,等同于练了这么多年的拳,按道理说他如今不应该这么...” 话语至此,吴定安顿住了,尾音拖得老长,显然没有想好怎么措辞。 应觉明白他的意思,思虑道,“能点透他是因为我有过类似的经历,凝神观字确如神游,有冥想习剑之感,神思归位后,身体内像凭空多出一股陌生的领悟,只须稍加练习便可化为己用,而古月翟这种情况...帮主你怎么看?” “天赋分方面,或许古月翟只是具有从字中汲取拳意的天赋,却缺乏将拳意归于自身的天赋。”吴定安不禁轻叹一声,摇首道,“看来在他这一辈压过金蛇帮的希望要落空了。” “吴帮主,何不把期望放高一点。” “哦?”吴定安望过来,好奇他为何出此言语。 应觉眯起双眼,紧盯着那袭随风摆动的朴素衣衫,眼缝中似游动着细若毫丝的剑光。 “帮主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古月翟不是天赋缺乏,而是悟性太高了,其汲取拳意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他以当前微末境界纳为己用的速度,再加上他只是无意识地观字,这些年来,古月翟身体内那股属于他人的拳意始终在影响他,一练拳便出来作祟,所以怎么练都不得劲,境界停滞不动。” “但当他最终明白字便是拳、充斥体内的尽是拳意时,一朝顿悟,则厚积薄发,一发不可收拾。” “就如现在。” 一言惊醒。 吴定安猛然转头。 那道原本打拳走桩都歪歪扭扭的身影,在他一个别首间,竟变得行云流水、气势斐然。 忽然,吴定安瞪大双眼,无比惊异,应觉的神情尚比较冷静,因为同样的场景,他昨夜已经见识过了,只是声势没这么浩大。 只见古月翟的衣衫层层鼓荡而起,精纯而暴烈的拳意疯狂自其瘦削身体内涌出,铺天盖地,如山耸立。 它们向周遭席卷开来,有若演武场中掀起暴风,吴定安想起了在哪见过这一幕。 那江河泻下。 ... 罗庭悄然跃过高墙,落入半人高的浓密灌木中。 城内战事如火如荼,按理说安离帮老帮主逝世后,高端战力欠缺,金蛇帮不说碾压,至少实力也是呈压倒之势,但安离帮全然瞧不出半点退缩或虚怕的样子,难道他们有把握对付那位一流实力的金蛇帮帮主?要知道,一流与二流天差地别,起码十位二流顶尖高手方可与一名初入一流的高手抗衡一二,且不说安离帮能不能拿出来,就算能,金蛇帮余下的二流高手足以将其横扫。 所以,安离帮定有压轴手段。 安离帮明面上与金蛇帮交恶,暗地里又跟鬼骨冲突,怎么看形势都颇为不利,如此境地下,鬼骨很大可能会再次出手落井下石,他只需守株待兔。 也是唯一的办法。 罗庭边想着,匿住所有气息,如蛇游于草木中,他自信即使是那位现任帮主在此,除非特意,否则也绝发不现他。 他绕过建筑群的墙根,来到前庭与大门之间的院子,院内一侧池水清泠竹影摇晃,而另一侧有一株年份很老的大榆树,树荫遮蔽了半个庭院,青石道上时有人影往来,罗庭悄无声息出现在大榆树两人合抱的树干后,脚尖轻点,纵身窜入茂叶间,枝桠盘根错节,恰巧形成了个一人大小的凹处,罗庭眼前一亮,顿时卧了下去。 罗庭觉得这个位置挺不错,既能透过细密碎叶观察门庭,也能隐隐听清人们的交谈声,关键是可以躺着,这很重要。 然而才呆了没多久,罗庭便已陆续见到好些人跑出大门,仰头望着什么,满眼希冀,但很快又消失,失望离开。 这扇门上难道有啥宝贝不成?罗庭不解,却也没有太过好奇,离自己藏身的镖队动身尚有四日,按离平城的规矩,两帮斗争不会破坏生意伤及根本,口碑一旦毁了,其帮派的立身之本则毫无意义,所以只要安离帮不倒,那支镖队便会照常出发,乐观点想,若谋划得当,他兴许还能赶得上时辰。 四日,尽可能多的事情...罗庭双拳不自觉地用力捏紧。 鬼骨的手越伸越长,行事也愈加肆无忌惮,罗庭以前并不接触,无甚观感,如今则厌恶至极,他觉得,需要有人出来提醒提醒。 他砍不断鬼骨的手,但可以化作一根锋利的尖刺,狠狠地扎在它血肉中,再也无法消融,以后伸根手指头都得小心翼翼。 忽然,这棵估摸着比他祖爷爷的祖爷爷年纪还大的榆树摇晃起来,遮蔽天空的茂密枝叶簌簌作响,恍如天地间刮起了狂风。 轰! 一声轰鸣,不在耳边,如在心间。 罗庭豁然半蹲而起,隔着枝叶与前庭,朝这座传承悠久的武馆内望去,神情凝重。 莫非...这就是安离帮的杀手锏?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六章 局里局外 有点意思。 罗锡岚锦靴一踏,身形已至观花路路口,如是想着。 那名年轻食客装成一副胆战心惊的模样,实则眼底无太多惧怕之色,罗锡岚出手试探那一瞬,感受到了其身体的紧绷与放松,想必至少身怀三两斤武学,不过他不觉得在平南道,尤其是离州这弹丸之地,有人能认出自己。 罗锡岚虽闻名淮南,却是因其被编排进书中和暴打各大家族的事迹,见过他真容的人其实很少,即便在扬州城内,人们只常见一俊美男子出没酒楼湖亭烟花柳巷,但不知他就是那位才情武器皆高的罗家二子,何况扬州之外,更别说与淮南道天南地北的平南道。 走马观花谁得意。 罗锡岚拇指一弹,展开折扇,缓缓轻摇,俊逸的脸庞噙着一抹笑意,行走间大袖飘飘,尽是出尘风范。 当年他一人打遍扬州各大家族,也如这般闲庭信步。 离平商会总部坐落于热闹的走马街中心地段,是一座恢弘的场馆建筑,使周围那些小商会都成了陪衬,它是罗家的下属商会之一,依仗罗家而强势,罗家亦要靠众多下属商会来打开局面,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罗锡岚大踏步走进去,人们纷纷恭敬行礼,他也一一微笑点头回礼。商会低层人员只知这位俊美似神仙的男子是本家最近下派的主事人,似乎和和气气挺好说话,因此神色中除了恭敬也无其他意味,而踏入核心圈子的人则更多几分惧色,他们知道,眼前这人就是那位动手多过动嘴皮子的罗家二爷,玉面君罗锡岚。 “罗二爷,您看?”一位身穿商贾袍服的中年人神色恭谨道,这人便是离平商会总部原主事人,不是本家之人,却负责管理离平城这片地儿,深受罗家信任。 “随便派个掌柜过去就行,桌篱客栈的事你不用管。”罗锡岚一挥袖,朗声回道。 “好。”这人点头应道,罗锡岚径直往里走去,穿过前庭来到侧屋,此处原是批改事务的地方,现在归了罗锡岚,他把这间不大的屋子根据喜好改了改,入门左右是两株一人高的富贵竹,叶上系着数缕红缎,栽种在一对釉花青瓷高颈瓶里,其后一扇镂空香木立架,零零散散摆着些他瞧上眼的物件,房间正中是一张宽大书案与一把太师椅,规正古朴。 深黑色书案上一字摆开插满长短笔的笔架、两方样式不一的砚台、一摞叠得老高的纸张文件、一座劲松盆景,笔架由短至长插着一排笔,自柔而无锋的小青羊毫到锐利如刀的关北紫毫皆有,罗锡岚文赋聪颖,平日里颇爱书画,虽比不上真正的名家,却也能算登堂。 以他的要求与眼界,那两方砚台自然不是凡品,一方浑厚砚身细丝罗纹环绕,色泽深沉,是享誉中原的四大名品之一的罗纹砚,又称龙尾砚,石质优良,莹润细密,隐有点点光耀透出。另一砚通体呈朱砂红,名为火泥砚,因其取澄水细泥精工烧炼而成得名,质地坚硬耐磨,墨易发毫难损,同为名品能与石砚媲美。 罗锡岚走到椅边坐下,双臂伏案,指尖轻敲,发出“嗒嗒”的轻响。 “樊圻。”罗锡岚忽然说道,声音清朗,“这些天帮你那么多忙,你还一直遮遮掩掩,今日事既已发生,便不必再瞒我了吧?” 话音刚落,从其身后阴影处缓缓走出一道身影,这人穿一袭普通黑衫,身形健硕,黑发随意梳到脑后用带子系住,露出一张如刀刻的坚毅面庞,与罗锡岚同龄的他,岁月在其脸上留下了更多的痕迹,是一副真正步入中年的模样。 “以你的头脑,应该早就猜到了。”樊圻走过来,由于房内没有第二把椅子,他只能站在书案对面说道,不过他看上去并不介意,“我同金蛇帮合作,或者说互相利用,只是想寻求一条脱离与存活的道路。” “脱离...呵呵。”罗锡岚轻笑,狭长的眸子里却无半点笑意,“连你...都得分家独自求存,鬼骨看来是真要倾颓了。” 樊圻不置可否,继续说道:“金蛇帮格局太小,我的目标是其背后的龙蛇山庄,但龙蛇山庄已属武林顶尖门派之列,要动手脚,光靠我还远远不够,所以才请求你,罗锡岚的援手。” “罗锡岚”这三字,樊圻加重语气,目光灼灼。 “你对我罗家的形势把握得挺透彻。”罗锡岚直了直身子,神情认真,缓缓说道,“罗家绝大部分资源都掌控在我大哥手中,而非我,他不会帮你,便代表罗家不会帮你。可我不同,我是我,家族是家族,需要我使力的阶段过去了,家族重心已在我那位大侄女身上,如今我一介闲人,恰好有空应你在平南道搅风搅雨。” “我本就不奢求罗家帮助,你大哥从小就不待见我。”樊圻说道,“此刻我动不了,我一动,那几个老家伙就会察觉,但你可以出手,他们不知道你与我的关系,联想不到我身上。” “哦?这么说那群老不死还没发现你在离州?”罗锡岚轻讶一声,微讽道,“看来他们对你的警惕仍是不够啊。” “是的。”樊圻点头道,“身为黑,我只要现身,便会说明很多问题。刺杀安离帮帮主的鬼骨不过是本就埋藏在离平城里的棋子,损失也便损失了,而我樊鬼一脉的人尚未浮出水面,为了扰乱视线,他们同样不会贸然出手,除非大局可定。” 罗锡岚双手一撑,站起身来,天青色大袖落在案面,平缓铺开。 “这一局,我应了。”罗锡岚眼神沉静,俊逸非凡的脸庞上现出怀旧之色,“不过局势没这么简单,你在局中,我于局外,我不会提醒你,从小斗到大的老规矩,你应当没有忘记吧?” 闻言,樊圻也笑了,笑意醇暖,透着几抹怀念与怅然。 “当然。” ... 狂风乍起。 演武场另一角的少年们被一名武师牢牢护住,而这边的吴定安脸色发白,高大身影竟有些站立不稳,应觉眼神一凝,吴帮主没有隐瞒身受内伤的事实,剑气扎根无法运力,万一再伤上加伤...他望向那袭风中鼓荡的衣衫,脊背微躬,右手五指斜斜伸到腰际握住剑柄,准备如昨夜那般故技重施,打断古月翟失控的拳意。 然而应觉刚踏下一步,风却变小了半分,紧接着,短短一息内,胡乱窜动的气流尽数纳回衣摆之中,古月翟转身,眼眸亮若星辰。 星辰里又似有一种莫名的东西在流淌。 “你...怎么样?”应觉愣了愣,问道。 “感觉很奇怪。”古月翟摊开双掌,垂头端详,瘦削如柴的手指此刻屈伸间,似乎充满了力量,仿佛只要一挥拳,一甩臂,便可呼其而出,这让他有点无所适从,不入流的他向来只在挨打的时候,感受到对面的力量。 “原来这些年来,一直是我们在走眼。”吴定安接过话头,神情复杂,语气中夹杂着遗憾与欣慰,若能早点发现这位年轻帮众的天赋...他想象不出如今是个什么光景,只能唏嘘,但庆幸古月翟没有荒废时日,观拳数近十载,今朝一悟,为时不晚。 想到这,吴定安不由叹道,“古月翟,你担得起天才这个名号。” 古月翟挠了挠头,实力低微又总是自夸自擂天赋异禀、在应觉这个初识的同龄人面前也不收敛的他,此时面对一帮之主,难得脸色涨红了几分,赧颜道,“嗯...帮主过誉了,侥幸,侥幸而已,真的没什么天赋...” “我只是稍微夸夸你,你大可安然受之。”吴定安打趣道,大手一挥,止住了他的话语,“不过天赋往往不代表实力,你夜夜观拳练拳,成果我刚才已经见到了,但我必须先了解一下,关于我帮根本的破山拳意与拳法,你具体领悟了多少,又能将多少化入战斗中。” “破山...”古月翟下意识五指握紧作拳又松开,沉吟半晌,摇摇头道,“我说不太出来,反正和以前的我大不一样了。” “实战方可磨出利刃。”吴定安作势欲朝一名围拢过来的武师扬手,边说道,“穷尽你所学,让我看看悟了初代帮主拳法真意的你,不同在何处...” “稍等。”应觉忽地出言打断了话语,“吴帮主,不如...就让我与古月翟切磋一番。” 见吴定安目光投来,应觉继续道:“正如之前所说,我很想领教领教威猛无匹的破山拳法,也希望能于此间有所收获,望帮主成全。” “也好,对敌不了解的招式,才可见临场应变。”吴定安顿了顿,说道,“不过古月翟在帮内一直干的是跟何郸跑腿之类的活,没打过什么架,你需要注意。” “帮主放心,我有分寸。”应觉点点头,神情肃穆,面向古月翟,双腿一前一后微微错立,白衫下摆荡开,一手收到腰间,另一手作掌平摊伸出,示“请教”之意,一股正式比武的气氛油然而生。应觉暗自满意,这招是他从家乡说书人那儿听来的,侠士剑客们逢战必出,先声夺人,气势非凡,他私底下还琢磨了很久,摆什么表情会比较气派,使什么站姿才显得潇洒... 当然,旁人只看到,这场切磋的一方率先邀战。 吴定安吩咐人们退远点,自己也退出两人五丈之外,演武场那群习武的少年被一名武师护在身后,兴奋地看着这边。 古月翟对此阵仗还有些手足无措,打架这件事儿,他确实很虚。他在往年两帮的和平时期从未惹过事,事也不会主动来惹他,但今时不同往日,事发总太过突然,一旦与金蛇帮的人起了冲突,通常迎来的便是一顿毒打。 “请。”应觉沉声道。 尚怔怔出神的古月翟被唤了回来,眼中光亮未消,见此也有样学样地作出相同的姿势,连声道,“应少侠,你剑法那么强,一定要手下留情啊。” “说不定说手下留情的将是我呢。”说着玩笑话,应觉并没有笑,他想起先前古月翟爆发出的拳意,猛烈,壮阔。 “那就,开始吧。” 说时迟,那时快。 应觉说罢,右手已抚上剑柄,拔剑而出,却是连带重新裹上白布的剑鞘,一剑顺势横扫过去,剑风肆掠,将脸色慌乱的古月翟笼罩在内。 剑没有出鞘,他也不打算用一些杀力极大的剑招,毕竟古月翟初入武道大门,不擅与人争斗,而应觉战血旗斩刀鬼,已然历经生死,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古月翟完全没反应过来,但扑面而来的危机感,以及身体本能,驱使着他脚下重重一踏,急退半步,出了剑风范围,一扫之后紧接一刺,古月翟捏起以格架为主的拦石式,欲正面迎上,不想却是虚晃一招,应觉足尖点在斜后方,拧转半圈,稍稍发力,其身形顿时侧移数尺,一剑送出,袭向古月翟左腰,仓促间古月翟只来得及肩臂一沉,挡在身侧。 “啪”地一声轻响,方头方脑的鞘尖击在古月翟的左小臂,古月翟闷哼一声,连连退出三四步,额头沁出几滴冷汗。 一剑建功,应觉静立原地,并不乘势追击,他懂吴帮主的真正意思,便是要他帮古月翟喂招,压制而不重伤,使其真正地学会“战斗”。 “何招该避,何招该敌,此乃一门学问。”这时,吴定安厚重的声音响起,“准确判断,量力而行。就这么八个字,却说易行难,只能在战斗中缓缓领悟。” “世人眼里拳者与莽夫往往挂钩,其实不然,看似莽夫不代表没有头脑,同样得深知自身长短,你的短处便是身体未经锤炼,力道太小太慢,长处则是数年神游练拳,拳意精纯凝练,以己之长克彼之短,方为王道。” “拳意...”古月翟似懂非懂地点着头,破山拳他是完整学过的,其中关于拳意的说法自然也记得,想着,古月翟两脚微微外开,与肩等宽,身躯沉了下去,双手缓缓握成拳停在腰际,甩掉心中杂念,一声轻喝,右拳击出。 这是马步拳,最基本的拳桩之一,初习拳者一般都练过这个桩功。 这样的拳自然不会有什么威力,古月翟也不例外,他一拳击出,不快不狠,只是平直向前,规规矩矩。 然而拳头周围,似有风起。 仅是很细微的风,如云清气朗的晴天轻抚发丝,如水色静谧的深夜袭过袍尾,除了最靠近的应觉和吴定安,还有他自己,没人能感受到。 “原来如此。”古月翟低声念道。 这位从未受过重视的年轻人收回拳,深吸一口气,背脊挺立。 “应少侠,再来。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七章 拳形拳意 应觉轻轻点头,剑已提起。 这道风不是拳头带出的劲风,而是拳意涌动所化,虽微,却已代表古月翟能够运用神思练拳得来的力量。 只见一道白影袭身,剑比人更快三分,古月翟脚下不动,右拳再出,剑从一两丈以外杀来,拳自腰际撞出,饶是如此,拳才在身前险处堪堪与剑交击上,“当”地一声,剑被格开,若是细看则可发现,古月翟的拳头根本就没触碰到裹着白布的鞘身,尚与其隔了寸许有余。 “拳者交战最重纯粹,心中杂念愈少,拳意便愈充沛。”吴定安的指导适时响起,“不必刻意,顺其自然即可,静气凝神,注意对方出招,应小友不会使很难看破的招式,招式蕴含威力几何,该敌该避,多掂量掂量,对敌越多这个过程会越快,直至化为本能。” 帮主语速不慢,应觉剑亦不慢,古月翟耳手兼用,拳拳破风,勉强跟上缭乱剑影的速度。 应觉所用不过基础剑式,只是他幼时便在极为严厉的张倚山教导下练剑,至今也有十四五年了,底子打得无比牢固,即便是简简单单的劈砍刺撩,都已超过目前古月翟能从容应付的上限,但他从剑上的细微触碰感觉到,古月翟应对同样的剑式越来越熟练,要不了多久,便可从容。 忽地,应觉一记斜劈,剑身顺着被弹开的力道划过左侧腰际,动作如收剑入鞘,右臂紧贴胸腹,伸展到极限,鞘尖直指左后方。 紧接着,他双腿微屈,腰腹下沉,背脊弯成了一张弓。 古月翟脸色顿时一变,急忙往后滑步撤出老远。很显然,这是个明智的选择,因为下一刻,应觉右手如箭出弦,猛然挥出,长剑若化残影,劲风瞬间横扫三丈,如果古月翟稍稍晚那么半息,裂开的就不是衣衫,而是胸膛。 不止如此,横扫过后仍是一刺,迅捷凌厉的一记直刺。古月翟神色凝重,目不转睛,这招袭来的剑是否如方才击退自己一般,佯攻而已?古月翟拿不准,惊险时分,这位拳道飞快进步的年轻人灵光忽现。 有没有可能...我一旦认为此剑是虚,它就化实,给予我沉重一击;若我觉得此剑为实,奋力抵挡,剑便化作虚晃,使我白费力气,然后再趁我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际,另施强击! 很可能!这种收放自如的出招,应少侠肯定能做到! 古月翟顿时明悟,并不复杂的一个道理,但没想到就是没想到,想到了就是想到了,两者已然不在同一个境界。 思维千转,实则一瞬,白布鞘身已突入身前三尺,只见古月翟双臂横举至与胸平齐,两拳交替,一种岿然不动的意味油然生起,此便是破山拳之拦石式,既拦巨石也似顽石,剑鞘霎时停止,不得寸进。应觉似早有预料,身势不变,脚下步伐忽地奇诡,剑一收一送之间,目标已然变成了古月翟左腰侧。 观战众人哗然,连吴定安都不免心中盘算,若我面对此等步伐,能否在身法上取得上风? 答案是不能。 然而古月翟脸上却露出笑意,即便应觉这次攻击更烈、身法更疾,但既已猜到下一剑,那么就仍有余地。只见他肩臂下沉,动作迟缓,似乎远远来不及抵挡来势极快的剑,下一刻,“当”地一声,剑鞘似被某种无形之物狠狠敲在侧面,力道往下一带,灌入演武场的青石地面,失了攻势。 应觉人被剑带动,向古月翟左侧地面倾倒过去,于半斜状态时,应觉右足轻轻一踩,身形又轻盈地前窜数尺,避过古月翟接下来的一拳,与其错身而过。 古月翟一个小跳,半空中转身,落地笑望已站定的应觉,得意道:“怎么样?应少侠,同样的招式第二次就对我不起作用了。” “蛮不错啊。”应觉赞道,手滑到剑鞘中段,清河与摧山以其掌心为轴转了好几圈,卸去冲力,“在我预想中,你挡不住这一剑。” 方才古月翟手肘与那白布剑身分明离了至少半尺。 “你悟到了门槛,还行。”吴定安淡淡道,“应小友纯靠身体运剑,没出半分剑意,唯一使用内气还是在那奇诡难辨的步伐上,你不过是挡住了普普通通的一招,得意个什么劲。” 古月翟无言挠头,吴定安又转头朝向应觉,简明问道:“应小友,接下来你轻招重意,以剑意紧压拳意,时时刻刻将古月翟逼迫至极限,不知可否做到?” 吴定安的语气中透着些许疑问,他不能确定刚及冠之龄的应觉,有没有这般水准,因为要如他所说,将古月翟散乱无章的拳意压成一根始终绷紧的弦,实力要求并不那么高,更需要的是明辨秋毫的洞察力,与精妙绝伦的掌控力。 应觉沉吟半晌,点了点头:“可以。” 果然是出自武门世家的子弟。吴定安闻言,不免高看一眼,心里暗道,但知道归知道,面上并无不同,相逢相识皆是缘,随缘即可,他吴定安尚不至于做出攀附一事。 只见应觉左手握鞘,横举在前,大拇指缓缓顶在剑柄,寒芒一闪,清河推出半寸。 “铮!” 一声清鸣,古月翟面色一肃,如临大敌。 呼啸声由远及近,空气如一张透明的纸被折叠、割裂,古月翟沉喝一声,右拳挟风直迎而上,犹如击入剑卷之中,整条右臂的衣袖从拳至肩被搅成碎片,瘦削的手臂毫发无损。 与衣袖一同碎裂的还有那道剑气。 古月翟眼中熠熠有光,衣衫层层鼓荡起来,那铺天盖地的气息又有开始蔓延的趋势。 “外力终有隐患,即便是同宗同源也不例外。你要做到的是在战斗险危之时,将那股力量真正化为己用,掌控自如,而不只是简单的放与收,不然应小友肯定不介意揍得你鼻青脸肿三天下不来床。”吴定安在一旁沉声说道。 “我确实不介意。”应觉笑道,足尖轻点,身形仿若燕雀般轻盈。 如吴帮主所说,打小熬炼筋骨的他单凭强横的身体运剑,也足以稳压战斗手段十分粗浅、拳法亦不太娴熟的古月翟,若应觉此行没来到安离帮,古月翟便不会领悟,或者说不会这么早领悟那副字,那么古月翟在如今乃至以后不短的一段时间内,仍是一个囿于孱弱躯体中的底层帮众。 武者因何而强大?这个问题,张老头曾经自问自答过:身躯,乃实力之本。没有坚实体魄支撑的实力就如空中楼阁,看似飘渺却极易倒塌,而吴帮主想做的便是帮古月翟这座凭空架起的楼阁打上地基,虽不牢靠,但只要一时半会能撑住,则可在长久时间内一步步修缮与加固,最终稳如山城。 捶打拳意,不过是第一步。 只见应觉轻喝一声,前掠间剑已拔出,手臂顺力朝斜上方挥出,明晃剑身一阵轻颤,空气蓦然漫起一道波纹,去势极快地袭向已沉身捏拳、严阵以待的古月翟。这还不止,应觉毫不停顿脚下又是一踏,身形侧移半分,抬手挥剑,如此重复,顿时以古月翟为中心,道道剑痕陆续现于半空。 看似轻描淡写的动作,应觉额角却已渗出细汗。 短短几息内,移步极快绕古月翟一周,同时挥出二十余剑,纵然其本身威力并不强,也费不了多少力气,尚在古月翟能应付范围内,但从应觉的角度来讲,他已是全力施为,因为在每一道剑气之上,都附有精纯凝实且恰到好处的剑意,它们自四周不断袭来,仅凭下意识的拳意护体是顾不全的。 此举就如将一个不会游水的人扔到河里,若古月翟不能在这凌厉的攻击中学会如何运用拳意去抵挡剑意,那么这场切磋中,古月翟必败无疑,应觉当然也不会介意如吴帮主说的那般,顺手狠狠揍他一顿。 且说那第一剑破风而来,古月翟眉头紧锁,右脚重重一踏,力随身起,一记简朴的直拳贯出。 拳头势如破竹,撞碎了那道空气荡漾的波纹。 “招式本就无需花哨,朴实无华的拳,往往是最简单有效的应对。”吴定安负手立在一旁,朗声说道。 古月翟无心细听,出拳时他余光瞥到应觉一剑撩出,脚下毫不停顿又踩一步,身形侧掠三尺,清亮长剑斩下,锋锐之意再度逼近,古月翟脑中思绪狂转,右拳与剑气重重碰上,而那袭白衫方出第三剑。 第一剑消弭,那缕剑意被无脑往前涌出的拳意淹没,第二剑却临身,应觉则已至古月翟左前方,斩出第四剑。 太快了,古月翟来不及收回右拳,只得身躯微转,左拳击出,此刻第三剑将到,第五剑既出。 古月翟不是左撇子,左拳毫无疑问没有右拳强,与同样剑气碰撞后,似吃了点亏,左袖尽数被搅碎,手臂上却多了十余道细小伤口,沁出血珠,右手尚于收拳的半道上,力不足九成,无奈之下强行提气运拳抵挡,这次亏吃得更大,整条前臂满是血痕,可第四剑恰恰来到,第七剑又复斩出。 狂转的思绪仍没有结果。 ... 应觉回到挥出第一剑的原点,步伐暂止,微微喘了口气,正中的古月翟早已被笼在一片无形剑影里。 古月翟奋力抵挡,然而剑与剑的间隔太短,剑又太快,每次都在旧招不及收回之际,逼迫其变招抵挡,生出的新力一次比一次低,从九成力,到八成力,再到七成、六成...至最后一剑时,古月翟已完全无力也无暇作出反应,这道剑气结结实实地斩在古月翟胸口,衣衫破碎,爆出一片血雾。 古月翟的上衣成了挂在身上的碎布条,双臂遍布狰狞剑痕,有长有短,最重的在胸前,一道斜斜的尺余长的剑伤。 痛,很痛,这种仿佛浑身都要裂开的痛感,和小时候挨的那顿毒打相差无几。 高大的身影,耀目的日光,刺耳的笑声,结实的棍棒。 眼前的年轻公子,恍然间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 “心无旁骛,永远要比心存思虑更快。”吴定安沉声喝道,如耳畔鸣雷,古月翟蓦然惊觉,甩了甩有些昏沉的头,抬首望去,给自己指出明路武功又高强的应少侠持剑而立,脸上露出几抹忧色,似是在担心出手过重,不远处便是神情平静的吴帮主,更远处则是围作一圈的帮众,以及或惊叫出声或捂住眼睛的练武少年。 不用低头看他也知道自己有多狼狈。 “哈。”古月翟又望向应觉,咧开结了血壳的嘴,大笑一声,“继续放马过来吧,才这点小伤,我受得住。” 确实,这些望上去狰狞可怖的剑伤,实才深及皮肉,只是痛而已。 闻之言语,应觉神色重归肃然,沉声道,“接下来我的每一剑,将会保持这个水准,古月翟,如你不能相较之前有所进步,那这次切磋就要到此为止了。” “你的基础无疑是不牢靠的,形不及意,不成一法,拳式速度则慢,且有一种力不从心之感,相信你已有所体会,即使方才你能看清应小友所出之剑,身体也来不及做出相应的动作。”吴定安接话指点道,“若想形意达一,抛却‘以形逐意’此等对‘形’要求甚高之法,你能做的,便只余‘引意合形’了,即这场切磋的目的:助你掌控拳意。” “说来说去,一切皆看你自己的悟性。” 古月翟重重点头,应觉与帮主交谈俩句的几息内,身上疼痛缓和了不少,他重摆架势,神色凝重。 “那...”应觉见古月翟已准备好,轻轻吐出一个字,剑再起。 清河划出一片银光,即使头顶烈阳也难掩其辉。 周围众人聚精会神,不想错过任何一幕,在他们看来,胜负,或许于此剑中就见分晓。 霎时间,古月翟注意力莫名有些飘忽。 自他发现挡不住应觉的快剑后,古月翟便在苦思如何破招,可直到此时,也没个头绪。如预料不错,后续发展将与先前一般无二,旧伤添新痕,直到他支撑不住倒下,在床上躺个三五天,不过应少侠说不定会嘴硬心软,剑下留情,这样一来躺一两天就应该能下地走路了吧? 相较于以前被打到十天半月无法下床好太多了,可在这帮派跟金蛇帮冲突的紧要关头,不就是变相逃避吗?虽说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就是了...老何一个人不会出事吧? 心有杂念,拳慢七分。 待古月翟挥拳之时,剑风已入耳。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古月翟甚至才出三分的拳,将临身咫尺的剑气击碎了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八章 剑守剑攻 有一句话,吴定安没有说错,古月翟...担得起天才这个名号。 多年来无人能悟的武馆门联,古月翟能悟。 观拳多年不得其门,今得门便入。 所以不懂战斗的古月翟,在战斗中学会战斗,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 应觉暗暗一惊,心中念道,起初还需完整使出破山拳法的某式,才可抵御一剑,现在出势未完的拳竟也能做到? 想归想,应觉动作丝毫不受情绪影响,一剑剑接连袭出,准确而迅疾。 古月翟还沉浸在几分惊愕之中,他本以为那未来得及挡下的一剑铁定会给自己造成不轻的伤势,却没想到,先前让其吃了不少苦头的招式就这么被他打散了。 轻而易举。 鏖战之时容不得多想,古月翟下意识旋身半分,拳势再起,一记普普通通的直拳便自腰侧击了出去,这回古月翟清晰地感知到,仿佛有一种别的东西在自己拳上流淌,既飘然无形、又仿若实质,既坚不可摧、又灵敏柔韧。 在拳头向前的同时,它更先一步,狠狠地撞碎了那道空中荡来的裂纹,与深蕴其内的一缕剑意。 没错,古月翟已经可以“看”到那无形之物了。 而那他方才还一无所知的剑意,和他拳上流淌的极为相似。 这就是拳意么?古月翟心中喃喃道。 多年来,他只隐隐约约察觉身上有一种陌生的东西,玄不可言,古月翟无从倾诉无从探询,直到如今,陌生渐渐转为熟悉,古月翟终于窥见它的真面目。 这是初代帮主的拳意...也是他的拳意。 ... 当拳意自如,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 应觉故技重施的十余剑被尽数破去,接下一圈剑气的古月翟安然立于原地,气息微乱,深吸一口气便恢复常态,重新摆出个拳架,半个时辰前还错漏百出的动作,如今看来竟有一股不动如山的气势。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悟了。”吴定安表情微微有些复杂,沉声道,“你再一次打破了我的观念。” “吴帮主。”古月翟还处于半醒半悟的状态中,神色空明茫然,轻声问道,“现在的我能否打过应少侠?” “不能。”应觉接过了话头,明确答道,却话锋一转,“但至少你与我已是同一层次了。” “也就是说,这番领悟过后,你迈入了二流境界。”吴定安接着说道。 “同一层次...”古月翟喃喃道,眼中焦点不知聚在何处,几息后,他眼神复归清明,低声道,“原来如此。” “是不是该我进攻了?”古月翟抬头问道。 “对。”应觉持剑肃立道,“你尽管出招,我不会闪避。” “那我就不客气了。”声音落下之时,身影窜出,在旁人眼里没有应觉那般凌厉迅敏,但更具力象磅礴之势,三丈距离转眼即逝,古月翟全身力道汇聚游走,贯于右拳之上,临身一拳轰然砸去,应觉如他所言并不闪避,而是左手反握抽出挂在腰间的鞘,如作横斩,拦于身前,与拳相撞。 “当!”一声爆响,古月翟被碰撞的巨力震退三尺,应觉脚下也连退三尺有余,两人几乎平分秋色。 “力太小。”吴定安微微摇头,这次毫无取巧的对拼,古月翟使的是破山拳法其中一式,而应觉无招无式,只是提手一格,占进攻冲势与招式之力的对拼都占不到上风,双方顿时高下立判,古月翟再如何领悟拳意,他的弱点短时间内仍无法扭转,即身躯孱弱,力量不足。 两人相隔六尺,应觉上身前倾,扬剑扫去,古月翟只得缓住前进的脚步,提拳敲在剑身侧面,清河往下一偏,恰恰掠过古月翟裤腿,撕出一道裂口。 剑长三尺,加上臂长与微倾的身躯,这六尺之远,仍处于剑攻击的范围内,所以剑客多选择,而拳者则打三尺之内,一往无前。 其中相差的三尺,便是应觉欲牢牢守住的地盘。 古月翟一击过后,意图再进,然而刚拧腰发力,欲踩出一步,那清亮如水的剑身便袭向他腰间劲力激发之处,骤起的危险感让他汗毛耸立,古月翟前踩的右脚足尖一摆,划了半圈,斜撤至身右侧一尺,同时带动右拳回旋下砸,“咚”地一声闷响,剑身嗡鸣不止,冲势顿止。 剑身震颤,应觉握剑的手却稳定如石刻,古月翟再往前踏去,剑才收,而这一步尚未落下,剑又到。 人们只见到一片雪亮的光。 剑光笼身,古月翟只觉压力骤升,仿佛身处凛冬的霜天寒风中,剑锋过处,劲势尽消,每一剑都似刺在了他的软肋上,万分难受,前进不得,若不顾剑招强行突入,古月翟有预感,后果恐怕是他重伤倒地。 快。 这是应觉的剑给古月翟的最深印象,也是给吴定安、以及目睹此次战斗的安离帮众的最深印象。 快到来不及反应。 即使来得及反应,也很难作出有效的应对。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是一句自古流传至今的江湖谚语,不能称全对,但很有代表性,张老头也说过,在剑的世界里,乃至所有武学的世界里,速与力分别占去了半壁江山,它们是重中之重的基础,所谓招式,是基础之上延伸出的手段,招式固然重要,但缺乏基础的支撑,招式不过是花架子而已。 应觉便是不用任何招式,仅凭眼力与速度,以攻代守,向众人展示了什么叫做扎实的基础。 ... 古月翟被剑光阻挠,脑中却十分清明,几乎瞬间便作下了决定,他深深吸气,脸庞筋肉暴突,眉目狰狞,唇口大张。 “喝!” 一声暴吼,震得剑光都凝滞刹那。 紧随这记虎啸式,古月翟趁着刹那的空当,背脊微躬,双臂交叉顶在额前,双膝同时下沉,狠狠一蹬,“轰”的一声,精炼的演武场青石地砖骤起裂纹,古月翟整个身躯直直撞开剑光,“刷刷刷”如屠夫切肉的声音不断响起,应觉的剑势被撞散几分,再起便慢,古月翟就这么一步贴近两尺。 古月翟双臂已是鲜血淋漓,看似惨烈至极,实则有沉厚拳意护体,并不伤及筋骨。应觉望着逼近的汹汹身影,剑身偏转,作横拍状,打在古月翟屈下的左膝,劲力透骨,古月翟步子踉跄一歪,一头栽倒下去,然而眼看就要摔个四仰八叉之际,这个拳意愈发纯熟的年轻人翻出双掌狠力一拍地面,借力滚了半圈,一只膝盖作为支点,身躯半旋,另一足提起踏下,整个人顿时由俯躺变为半蹲,再站起的同时,一拳蓄势待发。 这只拳头离应觉已不足三尺。 古月翟眼里闪动着光,浑身窜动的拳意里混着浓郁的血腥味,即使是刚学会战斗的他,也很明白,付出这些伤势的代价,换取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是值得的。 赢,古月翟没想过,但至少不要输得太难看。 进入了我拳者擅长的贴身战,不怎么也得逼你躲两招? 应觉瞳孔微缩,眼里的拳头飞速放大,他的确没想到古月翟还有这一手,果然自己战斗经验仍是不足,若是身经百战之人,如吴帮主之流,应早有预料吧?脑中神游,动作却丝毫不受影响,但应觉一时间也没法以攻击打断其发力,只得左手握鞘挥出,迎了上去。 “咚!”应觉身躯一震,剑鞘微不可察的抖动几番,将劲力化解。 然而这拳只是开始,拳至末端,古月翟已站起立定,架势自开,一刹那,拳如狂风骤雨般袭来,一拳比一拳迅猛,一拳比一拳暴烈,应觉左鞘右剑交替格挡,双手舞出残影,碰撞之声不绝于耳,应觉自嘲一笑,这便是那泼水不进的境界吧?他能感觉到,挡下的拳力道正在变大,手也渐渐酸麻。 “破山拳法凿壁式势如急雨,绵延不绝,的确是此刻最优选择,如不出预料,力道累加至极限后,应会接上足以结束战斗的、决定性的一击。”吴定安目不转睛,轻声自语。 只见应觉笼在拳风中,挺立不动的身躯被推得向后退去,双足在地面滑出两道印痕,应觉呼吸开始紊乱,后滑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到最后就像古月翟在推着应觉疾奔,观战众人连忙让出一条道路,两人身影一后退一前进呼啸而过,直直撞停在演武场尽头的内墙。 于此同时。 古月翟双目圆睁,暴喝出声,右拳拳心朝上自腰侧起,旋转半周,卷起一道狂烈的风,变为拳背朝上,击了出去。 狂风指向的那袭白衫忽地消失,现出其身后掩在灌木树丛后斑驳的墙,拳却仍在向前,无法停下,古月翟吼声不止,浑身拳意似找到了一个宣泄口,自拳尖疯狂喷涌而出。 倾力之拳,拳可破山! “轰!” 瓦砾飞溅,尘霾漫天,只见墙壁塌去了两三丈,碎石满地,其后的草地被犁出一道光秃秃的泥痕,一直通到外墙,轰出一个足可通人的缺口,露出安静的街道。 “我输了。”一道声音从背后传来,古月翟回过头,应觉剑已入鞘,挂在腰间,神情平静,衣衫只略微有些凌乱,笑着说道。 反观古月翟,此刻正大口喘着气,胸膛剧烈起伏着,脸上青筋一跳一跳,道道汗水如线从额头滑落,一头雾水道,“我...赢了?我怎么赢了?” “你最后一击我挡不住,只能闪躲。既然说了不闪避,而我避了,自然是输了。”应觉右手轻轻按住剑柄,坦然道。 潇潇剑者,言语从心。 “这样啊。”古月翟愣了一下,蓦然反应过来,绷紧的身躯顿时放松下来,咧开嘴,溢出的鲜血与汗水混在一起,大笑道,“哈哈,我当时脑中的念头是就算打不过,也总得让应少侠多退几步吧?没想到竟然真的可以,我...” 话音戛然而止,古月翟“噗”地吐出一口血,腿顿时一软,往残垣上一靠,脸色颓了下去,战斗紧张的精神放松的同时,身体的各处痛感齐齐涌了上来,让他差点失去知觉。 “他没事,让他缓缓。”吴定安走来,朝就要上前来扶的应觉说道,“方才最后一拳明显是超常施为,释放的拳意超出了身体的承受能力,导致自己受了内伤。” 吴帮主走到跟前,细看几息,继续道,“皮肉外伤不过是痛一点,忍忍就行,还好内伤不太严重,并且是自己拳意冲出的伤,恢复起来不难。” “那就好。”应觉松了口气,笑道,“人生中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切磋就输了,我家老头子要知道,绝对会嘲笑我。” “应少侠说笑了。”吴定安转头直视应觉,肃然道,“明明拥有压制性的速度,却岿然不动将招式尽数接下,直至古月翟使出那突破自我的一拳,但仍是伤不到应少侠,少侠实力几何,明眼人一清二楚。” 不等应觉回话,吴定安又道,“还须感谢应少侠,尽心尽力帮古月翟喂招,使其在对战中再悟一成,现在不要去动他,让他一个人静一静,多体会一下战斗中的感觉。” 应觉不禁望去,古月翟歪歪斜斜靠在断壁上,眼神低垂,表情似在回味。 “都散了都散了!”吴定安向四周招手大喊,待众人井然有序又窃窃私语地离开,吴定安话锋一转,笑道,“我们也去休息吧,想必应少侠也累了。” “好的。”应觉应道,“那古月翟怎么办,就丢在这里吗?” “不用管他。”吴定安朝前庭走去,边说道,“等他醒过神来,自会有人抬他去治伤。” 应觉点点头,快步跟上。 两人沉默。 吴定安在思索,应觉也在思索。 应觉那调侃的语气说的确是真话,这是他人生中第一场正儿八经的切磋,构思许久的邀战动作终于派上用场,战斗过后,古月翟有所领悟,而他怎又可能没有领悟。 比如破山拳这种刚猛拳法对他剑法的映照与裨益,比如与古月翟这类有武道传承的帮派子弟战斗经验,而不是血旗除刀鬼外的那群不入流的喽啰。 而让他忖量最多的,还是古月翟为了贴近他,福至心灵的那一滚。 原本应觉很有把握将其拦于三尺之外,也想到了古月翟会以伤换形势强行破剑光,逼近一两尺,然而那看似莽撞实则巧妙的一滚一蹲一立一拳,让应觉之后的动作都成了无用功。 若让我现在思考应对,我该怎么做? 如果换成张老头,定然可以预料到他破我剑招的方法,我只需凝神细思,破其破我之招,所以我要先攻下盘,再点其翻滚时的关窍,阻其臂、膝、足的劲力流转,迫使他回撤... 想到这,应觉下意识双指并拢作剑,凭空比划,吴定安注意到,笑了笑,没有打扰。 这样做...不知过了多久,应觉剑指轻轻往下斜斜一点,嘴角露出笑意。 我已可破之。 果然,实战才是进步最快之法。 应觉满意地笑了笑,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正坐在前庭的椅凳上,环视一圈,吴帮主已不在了,面前木几上摆的茶杯热气蒸腾,弥散着淡淡的清香。 茶雾迷蒙。 剑意峥嵘。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九章 樊 深沉的阴影,寻常人避之不及。 樊圻大步走入,却悄无声息,身躯没入阴影中,消失不见。 无人知其去向,哪怕是罗锡岚。 这位不似凡间人的男子回首望去,身后宽大书架下的阴影像在流动,如一张奇异的门,通向未知,罗锡岚眼神沉静,面无表情。 ... 再出现时,樊圻已在城外。 离平城周遭除却东南西北城门的四条道路外,再远处皆是山林旷野,不失平南道的自然风貌,日头正上,骄阳如火,山林里却又繁茂枝叶遮蔽,无过多燥热气息,重重树荫下矮草摇曳,被一只快靴踩倒在地,又顽强地挺立起来。 樊圻神情冷峻,踏在人迹罕至的密林间,沿着并不存在的小路缓行,坡度渐渐拔高,荒草稀疏,林间变得宽敞了些,樊圻稍稍仰头,手掌平摊遮在额前,双眼微眯,山岭高处的日光透过林子,很是耀眼。 如同二十年前的樊家。 樊圻年少时,处境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风光,这位治家正肃严厉的樊家家主其实是庶出,其母连小妾都不是,只是一个暖床丫鬟,所幸樊圻的父亲,即上任樊家家主尚存正直怜悯之心,其母虽无名分,却也过得不差,没有受到各种各样的古怪刁难,樊圻进入主家,作为正常家族子弟培养,当然,小一辈的排挤还是有,好在也没出什么严重的后果。 樊圻就这样慢慢长大,渡过了玩乐打闹的童年时期,成了少年。 谁也不知为何,偌大的扬州城,清高自傲的罗家二少偏偏与樊家一个平凡的庶出子弟关系最好。 真要讨论,人们应该佩服罗锡岚的眼光,是他最早发现了樊圻的才能。 又有人说,罗锡岚与樊圻后来的惊世才能,是他们相互造就的。 罗锡岚自小文赋彰显,却体弱多病,樊圻则刚好相反,小时候脑子又慢又笨,但打架时颇为抗揍,而后来的他们皆是文武兼备,卓然不群,所以这种说法还有几分道理。 罗锡岚并无权利斗争之心,大哥罗照溁又同样隽拔,分家子弟里也没有特别突出的,家主之位便毫无悬念地落到了罗照溁身上,樊家状况却与罗家不大相像,最出色的樊圻身份低微,其余同辈中皆无大才,上任樊家家主终究力排众议,选择了樊圻,认为他能使樊家如日方升,然而樊家家主想不到,人心难测,这个抉择为日后一场大变埋下了伏笔。 这场大变在二十年前。 当年长安城内发生了一件极大的事,大到远在淮南道的罗家与樊家都不能免于事外,于此危急时刻,樊家上下本该团结一心风雨同舟,渡过难关。 然而人心,早就散了。 让一个丫鬟之子坐在自己头上,自家主更迭起,樊家各脉、正房偏房心里种下了一颗名作嫉恨的种子,一年年过去,这颗种子生根发芽,蒙蔽、扭曲了人的理智,樊圻如何为樊家发展而操心尽力,他们看不见。 他们眼里,只有樊圻低贱的出身和掌管庞大商道的重权,每每想起,皆是嫉火烧心,于是有人在头脑被冲昏之时,作出了一个可以烧毁樊家也烧毁自己的决定。 这天,樊家破灭。 同年,鬼骨樊氏出现。 ... 长长的往事,回想起却只是短短一瞬。 樊圻伸手拨开一从密集的灌木,轻轻叹了口气。 他樊圻率领幸存的樊家人投入鬼骨二十年,旁人看来鬼骨势力愈发壮大,由最初的地下消息组织慢慢转变成有一个全面的强大组织,宛如盛阳,似已不可阻挡,但在他眼里,组织发展的速度令他都觉得可怕,鬼骨早就失去了它的初衷。 当年建立鬼骨的目的,不过是自保而已,今时那昭然若揭的野心又从何而起? 一个从来不求争斗的组织,去统一江湖、称霸武林? 樊圻不懂,他与那几个家伙向来聊不到一块。 不管鬼骨的前路是好是坏,反正他就要走下这艘大船了,而且须尽快,若晚,待朝廷那项决策正式落实,鬼骨将成为一个恐怖的旋涡,拖住一切下水之人,又像草原上狂奔向水源的野牛群,势卷如潮,他樊圻一旦稍不顺流,只会被撞得骨断筋折。 路开始险峭了起来,樊圻手脚并用,借助粗干细枝快速往山岭高处攀去,不多时,樊圻忽觉眼前光明大放,他纵身跃起,破开最后一丛密林,稳稳落地,只见脚踏之处是一片奇崖绝岭、山石陡立,昂首是天高云阔、耀日当空,俯瞰是重峦叠嶂、林浪潮涌,樊圻深吸一口气,夹杂着热意的清新空气穿鼻入胸,略微沉郁的心境顿时豁然开朗。 “樊大人看上去心情不错。”一道话语伴着脚步声响起。 樊圻闻言,回过身来,淡然一笑,说道:“磨蹭了这些天,又约我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见面,真是一点都不爽利啊。” “事关前途性命,在下不得不小心谨慎,烦请樊大人谅解。”来人拱手致歉,语气中却无半分歉意。 樊圻已完全转过身,望向来人,入目便是一袭灰黑长衫,其人眉眼锋锐,颧骨高突,发端简易系着一条白布带,嘴角噙着一缕若有若无的笑。 来人缓缓走近,看似自然垂下的双手却在袖中虚握成拳,浑身紧绷,似时刻都会暴起,而樊圻神情平静,负手而立,背脊直挺,即使面前身负一流境界之人正在逼近,后退一步便是百丈悬崖,亦不见樊圻有半分动摇。 被樊圻称为宋帮主的男子停在一丈外,肃然站定,沉声道,“樊大人,如此高度,无论你与我是同境界或更高,摔下去都不会有活路,你就不怕我...?” 话只说了半截,樊圻轻笑一声,反问道,“你会吗?” 宋帮主摇摇头,“我也不知。” 袖中半握的拳没有松开,也没有捏紧。 “你可以试试。”樊圻神色不变,淡然道。 宋帮主眼里刺出锐意,刺向樊圻那张冷峻漠然的脸,却如没入深潭不见踪影。 “哈。”宋帮主忽地大笑一声,袖中双手猛然抬起,一拳一掌做拱手状,朗声道,“开个玩笑而已,我怎么会做如此冒犯樊大人的事。” 樊圻不置可否,“看来宋帮主是下定决心了?” 宋帮主点点头,右手探入怀中,沉吟道,“樊大人,半月前你神出鬼没出现在我金蛇帮重地,轻飘飘说了一番话后,又消失不见,潇洒是潇洒了,可着实困扰了在下好些天呐。我宋常是拒绝樊大人,继续在离平城当半个土皇帝,头上却始终有龙蛇山庄这片阴影,还是答应樊大人,让金蛇帮成为棋子,搭上鬼骨这艘大船?如此重大的抉择,真教我斟酌难定啊。” “这条路一旦踏上,哪还有回头的余地?虽然樊大人说我可以拒绝,继续去当逍遥自在的金蛇帮帮主,不必担心鬼骨对我有所不利,我自然相信樊大人一言九鼎,但怕就怕樊大人的某些下属越俎代庖,主动替樊大人排忧解难,我一个不上台面的小小帮派承受不起。”说到这,宋常停顿几息,露出诚恳神色,缓缓道,“因而我选择替樊大人办事,既是有这番考量的缘故,也是因樊大人给出的条件太好,这些对樊大人来说可有可无的东西,已使我求之不得,我有自知之明,所以知足。” 樊圻静静听他说完,无甚言语,只伸出手来。 宋常右手自怀中抽回,手里多了一物,他随手一抛,物件划过一道弧线,精准落在樊圻摊开的掌心。 却是一块小巧的玉牌,温润的软玉内浸着一条金色的小蛇。 “金蛇帮由龙蛇山庄一手创建,除我以外的历代帮主皆为龙蛇山庄指定,这块金蛇牌便是帮主的象征与信物,现在它归樊大人了,金蛇帮帮众包括我,随时候命。” 宋常神色如常,单膝跪地,沉声道,“我把话掰碎了说得清清楚楚,甚至有点啰嗦,是希望樊大人不会因为此前我不果决的态度和些许试探而心生芥蒂,不把我宋常以及金蛇帮当自己人。” “宋常,你野心很大。”樊圻收起金蛇牌,转身俯望远处离平城的轮廓,“你早就不满偏居这座小城,可身为帮主,却无自由,且你不是龙蛇山庄指派的人,他们不信任你,对你的制约也更严重。” “想不到樊大人调查得如此细致。”宋常站起身,说道。 “野心大是件好事,而且你很明智,能掌控自己的野心。”樊圻又往前踏了一步,几乎半个脚掌都悬出崖外,他凝望天边烈阳,说道,“中原的江湖广阔无垠,那才是你该呆的地方。” 宋常垂着头,一言不发。 “你去吧,我会再来找你的。”樊圻的声音飘忽不定,于空中荡远。 “那属下便告退了。”宋常应道,抬起头来,却发现樊圻的身影已然不见,宋常一步跨到崖边,往下看去,只有密林葱茏,鸟雀翩飞。 “鬼骨...樊圻...”宋常喃喃道,脸上渐渐溢出抑住很久的激动之色。 宋常才近中年,已是一流武者,相对而言还很年轻,按理说他早该去争名夺利崭露头角,去见识见识山河风貌、江湖恩仇、奇峰崇岭、大漠孤烟这听来就令人神往之种种,却始终龙蛇山庄这块大石压着不得动弹,他不想被压到死,又没机会逃去,此时,樊圻出现了,如雪中送炭。 宋常磨蹭的那些天,不是考虑两条路的优劣,而是在确认樊圻身份的真实性。 那可是鬼骨六位黑之一啊! 这种神秘而强大的大人物竟在某天忽然现身,说,需要自己的帮助? 宋常不得不怀疑,想调查,又无从查起,时至今日他都不敢确信,但最终,他的野心驱使他接受了樊圻的提议。 金蛇帮将不再仰龙蛇山庄鼻息,而他宋常,也将不再被束缚于这个位子上。 ... 樊圻拿出那块金蛇玉牌,手指一勾,抛了抛,玉牌在空中旋转两圈,又落到手里,樊圻取了根细线,将玉牌绕紧系了个结,挂在左腰侧,金蛇晃荡了两下,与其余几块牌子撞上,发出“叮当”的声响。 他此时正缓步行于城外土路,眉头皱起,目光低垂,随步子滑过泥土凹凸。 宋常的反应不出他所料,金蛇帮成功入了自己棋罐,一切都按他预想中的稳步发展,然而樊圻却丝毫没有放松下来,因为罗锡岚已经入局。 罗锡岚会如何落子?樊圻苦苦思虑,仍抓不到头绪,毕竟他主动邀局,先手已明,而罗锡岚后手在暗,难以忖度。 虽觉得有点心烦,不过樊圻在找罗锡岚帮忙之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从小到大的老规矩,樊圻怎会忘记,这规矩是他们之间不服输的证明,若有一方忘掉了,或是违背了,那代表他已经输了,输了能力,亦输了心气。 樊圻摇摇头,叹了口气,不禁想起年少时与罗锡岚初次相识。 那时樊圻刚入主家,与其他同龄的樊氏子弟一同送往,书院就在扬州城内,却是留宿制,且不可独居,即使是大家族子弟,也得至少二人一间房,恰巧,樊圻便与罗锡岚分在了一起。 他其实小时候脑子并不笨,只是不善言辞,罗锡岚又言语犀利,自傲近于自负,可以想象,这两个人同处一室朝夕相处,由于生活习惯与性格差异,定会发生摩擦,其后发展一般是樊圻被罗锡岚批判得体无完肤,说不过怎么办呢?他就动手,罗锡岚体弱,每次都被揍得很惨。 眼前自然而然浮现起小罗锡岚鼻青脸肿满脸不服的样子,樊圻嘴角泛起笑意,年少哪知忧愁味?骂战打架不论多狠,要不到一盏茶,保管会和好。 人总有困难的时候,可他们谁都不服谁,认为求助就是认输了,于是他们便定下了一条规矩,帮忙可以,但怎么帮,要由自己定。不仅如此,帮忙者还能随意设局考验一次,求助者若退步了,看不穿,就别怪对方不留情面。 对两个好胜的少年来说,输赢可能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这条规矩一直伴随他们互相争斗,互相督促,直至樊圻成为家主,变得忙碌了,这种争斗才渐少。 再后来,樊家破灭,罗家沉寂。 一别二十年。 他们既是朋友,也是对手。 朋友易觅,对手难求。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章 应对 樊圻边往离平城走去,心里边默默计算着时辰。 “估计很快那几个家伙就会意识到不对劲了。”樊圻低声自语,城门已在近前,他停下步子,仰起头。 大日高悬,地上影子成了个黑点。 恰是正午。 ... 年轻人躺在树杈间,双臂搭起枕在脑后,很是悠哉,忽然他耳朵微动,猛地坐起,却被一根尖枝狠狠戳了下,年轻人差点惨叫出声,他龇牙咧嘴地往手心轻吐一口唾沫,敷在额头揉了揉,定睛透过茂叶朝下望去。 只见一大批人自前庭走出,神情严肃,脚步沉重,向大门处迈去,罗庭一眼扫过,都是熟面孔,为首者是先去桌篱客栈兴师问罪、后与他几乎同时到达武馆的周副帮主,而他身后的一群人,大都是帮派元老人物,除了吴帮主似乎确实受伤,不在其间外,安离帮可谓是倾巢而出。 他们要去做什么? 罗庭眉头紧皱,难道金蛇帮与安离帮之战已经正式打响?若真如此,那他守株待兔意义全无,树墩子都跑了,兔子岂有再撞的道理。 他犹豫了几息,眼看这群人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他定了定神,决定悄悄跟上去,罗庭轻轻从枝桠间落下,身体半伏,如野猫般无声无息,罗庭矮身窜到墙边,脚尖一点,自院墙上探出半个脑袋。 人群四散,分头行事,罗庭注视着那已至街角的壮硕背影,静静等待,直到所有人离开长街,罗庭翻身而下,落地时宽大斗篷已罩住全身上下,他低下头,让兜帽遮住自己半张脸,快步赶去,在旁人眼里和一位行色匆匆的普通路人一般无二。 安离帮之核心,毫无疑问是吴定安,其次则是这位外表粗豪却心思细腻的副帮主周夹,若想动安离帮,周副帮主必除。 他自己也定然明白这点,所以双方拉锯,底层帮众厮斗之外的另一个重心,很可能会落到这周夹身上。 罗庭垂头思量着,脚下步伐不紧不慢,踩过明亮日光与大片树荫交错的地面,左右两臂紧贴的冰凉硬物带给他熟悉的安全感,只不过左臂触感与以往略有不同,他藏在斗篷下的左手微动,袖中硬物不停滑落又缩入,年轻人心中暗叹,别人的剑再怎么练习,出剑与收剑速度都不及右袖自己的那柄青鲫,真打起来,这细微之差指不定就是伏笔,若红螭还在... 想到这,他不禁无声轻叹,能把青鲫拿回来,已是意外之喜,他无权再奢求更多。 时值正午,骄阳似火。 罗庭往下拉了拉兜帽,尽量遮挡住炽烈的日光,使面庞藏在阴影之下。 ... 安离武馆。 应觉缓步走入前庭,吴定安正端坐于大堂的一张檀木椅上,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一口一口地饮着,其面上气色好了不少,看不出受伤的迹象,他见得这位年轻客人走进,笑道:“应公子,有事吗?” “吴帮主。”应觉拱了拱手,沉声道,“在下有一事相求。” “哦?”吴定安放下茶杯,示意应觉落座,朗笑道,“尽管说。” 应觉顺势坐下,开口问道:“方才我见周副帮主与一众武师跟帮主交谈完后,满脸杀气地出了武馆,想必安离帮是和金蛇帮正式开战了?” “没错。”吴定安笑了笑,说道,“放心,此为帮派内部事务,不会影响到客人。” “吴帮主,我不是这个意思。”应觉摇摇头,直截了当说道,“我希望可以加入到安离帮这一方。” “什...么?”吴定安愣了愣,敛起笑意,说道,“应公子,何出此言?我记得你先前说过,你只是要找路子前往中原,不想卷入帮派纷争。” “因为我与鬼骨...有一点过节。”应觉神情严肃,沉声说道,“我也本不想参与这种和我无关的江湖斗争,但自昨夜敌人袭击,帮主你说那是鬼骨成员后,我便改变了主意。” “与这种掌控消息的庞大组织有过节可不是一件好事。”吴定安微微摇首,接话道。 “单方面的过节而已,他们不知道我。”应觉模糊解释了一句,话锋一转,“如今城内正值两帮争斗的敏感时机,鬼骨选择在此时动手,定然是同金蛇帮有什么勾当,吴帮主若反击,是绕不开鬼骨这关的,所以我想暂时站在贵帮这一方,稍稍助帮主一臂之力,想必吴帮主不会拒绝吧。” “有理。”吴定安点点头,手指一下一下地轻轻叩着檀木桌面,发出“嗒嗒”的轻响,沉声道, “若应公子所言非虚,我吴某自然答应,但你可要考虑清楚,帮派争斗可不是儿戏,轻伤重伤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还有鬼骨搅局,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的。” “在下当然是考虑清楚后,才会向吴帮主说这一番话。”应觉沉静道,面上丝毫没有动摇之色。 吴定安深呼一口气,凝重神色稍缓,“那好,得应公子援手,我心头大石也算落下半分。” 闻言,应觉顿时捉捕到话中含意,问道,“听帮主语气,莫非安离帮目前处境不太妙?” “何止不太妙,是很不妙。”吴定安坦然道,“原本我们两帮大致相当,老帮主不在了,我帮没有了一流武者坐镇,我又伤重失去战力,且鬼骨不知为何隐隐站边金蛇,此消彼长之下,安离帮纸面实力已远不如金蛇帮。” “但先前见周副帮主与帮众之神情,不像是没有反抗能力的样子。”应觉双眼微微眯了眯,说道。 “对,只要能应对那位一流实力的金蛇帮帮主,我帮就还有机会。”吴定安沉声道。 “该如何应对?”应觉问道。 “如今劣势局面,若想应对一流武者,只有一个办法。” 应觉看向帮主,静静等待下文。 这名中年武夫透过腾起的迷蒙热雾望向应觉,一字一顿地道,语气肃然,眼神沉如深潭。 “另一名一流武者。” 应觉心头一凛,吴帮主语气中的沉重意味很明显,强如罗叔刀鬼,也不过二流而已,想找一名一流武者哪有这么简单? 未待应觉回话,吴定安抬手,向下屈指,说道,“我帮能请求到一名真正的高手援助,但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不过当下无其他法子,所以金蛇帮帮主无需再讨论,交给那位解决即是。” 应觉顺着吴帮主的指尖投向地面,旋即反应过来,想至安离帮的官府背景...应觉心中了然,抬起头来,沉声道:“原来如此,想必帮主都已安排好了。” “既然应公子成了自己人,有些话便能说清楚了。”吴定安清了清嗓,不急不缓道,“离平城的鬼骨成员必然没有一流武者,否则刺杀当晚我就死了,而刨除掉金蛇帮帮主后,两帮间的实力差距就拉近了不少,正面相抗,我安离帮并不虚。” “敌人对我下手,说明其想法是擒王,所以副帮主周夹很可能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我们恰好可以利用这一点,来一个引蛇出洞,将蛇从暗处逼出来,明面上的金蛇帮众的威胁并不大,怕就怕隐藏于其间的鬼骨,突施暗手防不胜防。” 应觉脑海里浮现起对鬼骨仅有的印象,确实,这个消息组织就像一条神秘而阴险的毒蛇。 吴定安继续说着,话语里渐渐流露出一丝霸气,“到时他们一旦现身,便紧紧咬住,最好找出他们在离平城的据点,一举从根部铲除掉,虽然鬼骨势力很大,但在这座州城内,至少还有一半是由我安离帮说了算的。” 应觉默默听着,待吸收完这大段话语中蕴含的意味,这才问道:“那我应该做什么?” “计划虽妙,执行却不太易,关于找出鬼骨据点的任务,其人选是我一个心腹手下,但应公子或许不知,修习我帮破山拳的,大都不擅隐匿与追踪,我本还在担忧,怕那名手下出乱子,耽误了大事。”说着,吴定安望向应觉,目光中透着探询之意,“这一任务,不知应公子可否胜任?” 应觉轻轻点头,简略答道:“我是一名不错的猎人。” “既然如此,那再好不过了。”吴定安沉声道,“我吩咐周夹前往观花路西街,那儿本属于我们,但前两天被金蛇帮夺去,周夹佯装带领帮众夺回地盘,实则以自身作饵,引出鬼骨。周夹才去一时半刻,按照传统,双方估计还在骂街,你速速过去,应该能在开打前赶到。” 骂街...应觉莫名无语,定了定神,说道:“我这就过去。” 说罢,他站起身来,拱手作别,转身离去。 吴定安往后仰了仰,靠在了椅背上,最后说道:“记住,即使帮战陷入劣势,也无需你动手,你之目标是暴露的鬼骨中人。” 应觉前脚已迈出门槛,闻之话语,他略一停步,道,“我会盯着的。” 但见那袭白衫消失在门口耀眼的天光中,只余一道沉静声音。 “他们一旦现身,就逃不掉了。”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一章 诱饵 大街两头门窗紧闭,和之前仅有紧张气氛的时候不同,如今两帮正式开打,往日城内最热闹的走马街和观花路行人也少了起来,偶尔经过的路人都缩着脖子不敢多瞟。 在离平城久居的人们谁还没点眼力劲儿,他们这些平头百姓想平稳地过日子,有三大惹不得: 第一毋庸置疑,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官府那是万万不能惹的,第二便是占据离平地下世界、半商半匪的两大帮派,好在他们一般也不会干扰平民生活,至于第三个惹不得,则是与帮派扯上关系的一些店家,帮派不会扰民,可他们没这些规矩,仗着背后有人欺压民众的例子比比皆是。 所以走马街与观花路这两条为富人及游客准备的街道,离平底层的人们往往是敬而远之,他们既没有购买奢侈品的财力和需求,也不用打尖住店,何况近些天城里不大太平,现在若只是站在街头,便能听到长街深处隐隐传来喊打喊杀的大喝和激烈的碰撞声,谁还敢不要命地走进去? 身为百姓,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只要稍有风声,便能做出最合适的应对。 再说应觉从武馆行出,只消片刻,便赶到了观花路街口,听得那喊杀声怒喝声,他不由心头一紧,难道来晚了?应觉顿时身形连动,三步并作两步,几息间掠至长街深处,只见宽敞街道上一片混乱,一方人身穿浅灰色武师长衫,另一方人则是深墨色劲装,两方人战成一团却泾渭分明,应觉目光飞速扫过人群,停留在一个壮硕身影上。 此人正是安离帮副帮主周夹,他正应对着二人的围攻,却丝毫不落下风,见状,应觉松了口气,看样子鬼骨尚未现身,他一步后撤退至街口转角,身形隐于客栈檐下,背靠着紧闭的木门,远远观看,注意力集中在作为诱饵的周副帮主身上。 人群之中,周夹沉喝一声,双臂交叉上抬,招架住一左一右两道拳风,同时他右脚重重前踏,以臂作犄角,身躯如巨石般往前靠去,气势沉凝,身着劲装的金蛇帮二人半步不退,沉肩共抵之,相撞刹那,周夹怒目圆睁,胸膛鼓胀,气运哑门风府,一招世传拳法之虎啸,自周夹张开的大口中绽出。 “喝!” 一声连应觉这儿都能听到的暴吼轰然响彻,只见一道气浪轰然炸开,二人被直直撞退三四尺,双脚急急点地想稳住身形,然周夹更快逼至近前,双拳同出,重锤般砸在二人小腹,“噗”的一声,金蛇帮的两名武夫瞳孔顿时缩如针尖,鲜血狂喷而出,凭空再倒飞三尺,如陀螺般于空中狂转,而后翻倒在地,滚了几圈,已然失去了战斗能力。 与此同时,周围交战中的金蛇帮众全被一声虎啸震得生生停下动作,而安离帮之人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并抓住这一瞬的短暂时机,一举对敌人施以重击,金蛇帮突显颓势,局面一片大好。 本来均衡的局势,在那声暴吼过后,迅速朝安离帮这边倾斜。 “强。”远观的应觉低声自语。 安离帮世传拳法破山拳,在浸淫拳法多年的周副帮主手中使出,其威势比古月翟强太多了,彪横悍勇、迅猛无匹,抓住时机直接动用全力击破敌人,与之对阵不可惧怕,不可鲁莽,一旦露出破绽或稍有溃退,便会成连锁之势,招招受制,然后落败。 应觉默默思索,边关注着战圈内其余人,方才周夹以一己之力击败的二人已是金蛇帮在场的最强者,而更具威胁之人,例如金蛇帮帮主等不知为何并没有出现,安离帮这边仅凭周副帮主一人,就牢牢占据了上风。 战斗场面虽激烈,却与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并无刀剑交戈的血腥场景,皆是拳拳到肉,气势碰撞,应觉认为与其称之为战斗,还不如叫做打架。 他发现自己有点想岔了,他本以为这种帮派之争与江湖仇杀差不多,两方人拼个你死我活,杀得血雨横飞,如那夜商队护卫与劫匪一般,而实际上,双方都只是揍得对面失去战斗能力则罢手,不会往死里打。 无论是金蛇帮还是安离帮,倒地的帮众一个个鼻青脸肿,鲜血满面,看上去颇为凄惨,却并没有闹出人命,轻者皮开肉绽,重者则伤筋动骨,但以武者的体魄,最多床上躺个十天半月便能好个七七八八,起床又是一条好汉。 仔细想想,却也合理,毕竟两个帮派同在一城中,或许当初金蛇帮刚至离平城时,两帮为争夺控制权,曾经死伤惨重,但发展了这些年,两帮在城内也招收了不少新鲜血液,说不定其中就有人互相认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必要结成死仇。 所以吴帮主才会只要求他盯紧藏于暗处的鬼骨,帮众之间会留手,神秘莫测的鬼骨却不见得,由昨夜武馆之闹便知鬼骨的狠辣作风,吴帮主若不是实力过硬,当晚就交待了,即使反杀来犯,吴帮主也受到了极重的伤势,体内剑气扎根,无法动武,这缕剑气之阴险毒辣,应觉从未见过。 长街中央,周夹再次大喝一声,一记直拳,将一名金蛇帮众撂倒在地,应觉遥遥看着,此时,这场数十人的混战已近尾声,他不禁心生疑惑,金蛇帮都要败了,鬼骨还不现身? 眼见金蛇帮众人一个个倒下,仍无异样情况发生。 周副帮主都已经开始打扫战场了,说是打扫战场,其实就是叫上还能站着的人,把倒下的兄弟们扶起来,而金蛇帮的就让他们躺着,暂时不去管。 精神一直紧绷的应觉不由呼了口气,放松少许,整了整因靠太久而略微褶皱的白衫下摆,此战已过,看来鬼骨不会动手了。 吴帮主的谋划失败了。应觉心中暗道,只能待会回武馆问问看下一步该如何做。 其实他本可以不去理会这类帮派纠纷,但听到“鬼骨”二字时,应觉不由又想起那个朝夕相处数年的小厮,总觉心头堵着一股气,不太通畅。 心不畅达当如何? 当使其畅达。 所以应觉选择借安离帮之手,去更多地了解鬼骨。 关于鬼骨,他所知甚少,用一句话便能概括:一个在江湖中出没近二十年的消息组织。而这回,则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去接触他们,听吴帮主说,鬼骨踪迹遍布中原,势力极大,他参与帮派之斗,站在安离帮这一方,既可回报吴帮主的帮助,也可隐藏自己的真实目的,以免被鬼骨记恨,此乃两得之举。 应觉轻轻摇头,该回去了。 然而就在这所有人都放松警惕后的一刹。 惊变骤起。 周副帮主经过躺成一堆的金蛇帮众时,人堆之下却蓦然探出一双手,虚握成爪,直取其双足脚筋,周夹心生警兆,腰胯瞬间发力,双脚往两侧平移三寸,以毫厘之差,避过这凌厉爪风,然这双手袖下分别滑出一柄短刀与一柄尖匕,反握手中,如割草般向外横刮,仍是直指周夹脚腕后跟之处。 电光火石之际,周夹暴喝一声,纵身腾跃而起,靴底被锋锐狠狠地削去一层,周夹毫不停顿,于空中双拳收至腰间,胸腹一收一缩间,面上忽地漫出赤色,张口一吐,只见一道肉眼可见的气团自其口中啸出,直直撞上两柄利器,气团轰然炸开,借此反冲之力,周夹瞬息间退出三丈之远。 那双手的主人翻身而起,却不是一人,而是两人,左者右手握着短刀,右者左手握着尖匕。 这是两名极为普通的金蛇帮众,长相普通,身形普通,兵器普通。 “就是你们。”周夹面沉似水,一字一顿道。 ... 现身了! 差点转身离去的应觉陡然停步,见周夹与两名敌人顷刻间的惊险交手,右手下意识虚握腰间,脸上露出一丝惊疑。 他没想到鬼骨竟如此沉得住气,可...此刻动手又有何用?金蛇帮众皆已倒下,不于混战之时动手,在心有提防的周夹面前,这种突袭手段与正面截杀毫无区别,他们这是脑子坏掉了? 袭杀吴帮主时如此兴师动众,到了周副帮主这儿,就仅派出两人? 不可能! 应觉瞳孔瞬息间漫上半毫银光,扫视那方,目光如电。 绝不可能仅此而已,鬼骨一定还有后手...就在这一刹那,应觉“剑瞳”之中,恍然瞥见副帮主周夹身后似有异动。 那是...骤然暴涨的气机。 “小心!”一声蕴着剑气的巨喝,传过整条长街。 “什么?”闻得这声呼喊,周夹大惊,同时察觉到从背后传来一股巨大的威胁感,可方才站在自己身后的,明明是两名安离帮普通帮众... 来不及转身,惊乱间,周夹只得运气护住后背各处要害,下一瞬,寒意似要浸入骨髓。 寒意是两柄短剑,一柄捅入后心,一柄捅入腰腹,却被护体气机阻碍,慢了一分,剧痛激得他天灵盖通明无比,周夹往前一趴,强行使得剑锋脱离自己身体,然后蕴起所有气力与拳意狠狠地砸在地面,整齐石砖轰然炸开,石块凝附拳意,混着烟尘四散纷飞,将持剑者逼退一步。 “噗。”一口鲜血喷出,染红碎裂砖面。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二章 银鹊 “小心!” 罩着宽大斗篷的年轻人正躲在自己住的客栈房间内,轻掩两扇木窗,仅透过一条细缝偷瞄着长街上两帮交战,却忽闻一声振聋发聩的巨喝,而且...这声音怎么隐隐有点熟悉? 罗庭没有细想,将注意力重新放回街道上。 那名安离帮的副帮主被自己人突下杀手,在这声呼喊的提醒之下,避过了要害,顶着伤势强行爆发拳意,巧妙以地砖碎石暂时解围,却内伤重上加重,战力定会下降一大截,接下来面对两前两后四名敌人,很明显无法抵挡。 要不然我现在出手? 罗庭尚在犹豫,安离帮与离平商会一直有生意往来,他不好坐视周副帮主身殒,可贸然提前出手搭救, 正当迟疑之时,却见一袭白衫犹如鸿影,转瞬间掠过半条长街,黑发高扬,只露半张侧脸。 罗庭惊诧之色溢于言表。 那是...应觉? ... 好你个鬼骨! 应觉怒火中烧,一步跨出,手中剑出鞘,身影划成一条白线。 眼前这一幕,让他忆起当初罗叔同样死于自己人的背后下手,没想到鬼骨不仅隐藏于金蛇帮,甚至还混入了安离帮之中,连周副帮主都对他们毫无提防之心,差点着了道。 身形虽快,但剑更快,在其身形掠至长街过半之时,灰白粗布包裹的剑鞘便已被掷出,如一道电光般瞬息间击中两名安离帮鬼骨之一。 “咔嚓”,一声骨骼断折的脆响,方方正正的三尺剑鞘不轻不重,却仿若千斤巨石砸在其后背,破开灰色武师长衫,砸得背部塌陷下去一块,那人只发出一声闷哼,便翻倒在地,没了动静。 原本四人各持兵器将中间那团烟尘,正欲动手,见一人突然倒下,其余三人竟毫无征兆地纵身跃起,朝三个方向逃去,一息间已掠上几层高檐。 紧迫之际,应觉来不及多想,再一步跨至周夹身侧,拾起剑鞘,随意选了个方向追去。 说巧不巧,前方逃窜身影同样穿着武师长衫,正是那名余下的隐于安离帮的鬼骨,应觉冷哼一声,急追不舍,速度更胜一筹。 两道身影一前一后如燕般跃过房檐,那混入安离帮的鬼骨偏头回瞥一眼,却见二人距离步步拉近,手中短剑愈发握紧,神情阴狠。 忽然,这名鬼骨步伐一变,左脚点地为轴,右脚回旋,手握短剑顺势抡了半圈,剑身汇起一股凝实气劲,一剑斜斩而下。 然而应觉不闪不避,手中清河嗡鸣不止,似已等不及要刺穿它的敌人。 早就看穿了,你那粗浅的劲力流转在我眼中无所遁形。 应觉心中念道,他紧握的五指微松,似单手轻轻将剑拎起,又轻轻往上一提。 就拿你试试新招。 这是尚存于应觉脑海中的一招,自他独行出永歌时,便已隐隐有了一丝想法,一个月来的旅途中,这个想法不断完善,逐渐成了一式专事进攻的剑,只不过还未有机会施展,如今含怒出手,清河生辉之时,招式既现。 只见清亮剑身气机暴涨,一剑由上至下撩天而去。 半空银芒一闪。 霎时间,那袭灰色武师长衫身形顿止,脸上惊愕神情如同定格。 银芒如剑,锐不可当,其握剑之手从手腕处被直接切断,鲜血尚未喷出,便已被剑气粉碎,不见毫末,“叮当”一声,断腕握着短剑坠落屋顶,紧接着,躯体也坠了下来,发出沉闷的坠地声。 一道剑气细线滞在空中,数息后才逐渐淡化,消逝。 “这一招是,”应觉缓缓落于檐上,轻声自语。 “银鹊。” 不见血色,只余银光。 ... 真是应觉。 罗庭再三确认,长街上掷出一鞘的人,的确是那个几年前在阳崇县认识的少年,但他着实没料到,如此巧合地又在离平城中碰见。 不过想了想,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当初追去永歌,还没来得及找到应觉,就与白七做了交易,稍微算下,若自己与应觉赶路速度相差不多,那么二人到达离平城几乎是同一时间。 不过,他为何掺和到这两个帮派的内战中去了? 观应觉方才身手,只比自己稍逊半筹,可他有整个江南晏家的底蕴,而应觉呢?应觉来自平南道最偏远的一个小镇子,习武这种事,若没有武学大家指引,领入一条大道,再怎么天赋异禀,都绝无可能到达此等境界的,永歌森林这地方,难不成有什么隐士高人? 罗庭顿时神情一震。 “隐士高人”这四字一出,他瞬间想到了一个人,即那个永歌旋涡的中心。 张倚山。 思绪一起便无法收拾,他从未看穿过应觉实力,其隐气法定然十分高明,再加上记得应觉曾说过,他没有父母,家里只有一个收养他的老头子,偶尔聊起时,似乎有提到姓张... 应觉啊应觉,原来你也不是一介凡人。罗庭慨然道,既如此,应觉倒不用他操心了,只要不正面撞见了那位罗家二爷,应是自保无虞的,还好二人目标一致,不然身处如今不方便相认的窘境,若是发生冲突就麻烦了。 罗庭静立木窗之后,边想着,边注目凝视长街动静,袖中双剑不知何时已从袖口滑下三寸,剑柄紧贴手腕。 但见应觉急追一道灰色长衫身影而去,其余二人作鸟兽散,就要消失踪影,罗庭运气敛神,一把推开木窗,纵身跃出,足尖一点窗台边角,恍若鹰隼般轻盈掠过半空,斗篷宽大后摆高高荡起,如翼般带着风,在房顶檐瓦上翻飞。 他不像应觉大张旗鼓地追赶,而是随意选了一人,远远地缀在后面,前方那金蛇帮众全然没发现有人跟踪,掠过几条街道后身形忽顿,下落至路边,快步混入稀稀落落的人群之中,罗庭也随之落地,斗篷笼罩周身上下,他拉下兜帽遮住半张脸,低垂着头,如行人般缓缓走着。 罗庭随着那人沿着四通八达的街,一路行至离平城的西城区,忽然,他眼前出现一座恢弘建筑,占据了这条街大半地界。 这里是...金蛇武馆。 这座建筑的风格与安离武馆大不相同,门口几层石阶踏上,左右不是石狮镇守,而是两座龙蛇石雕,朱漆大门前两根撑檐大柱,左刻金蛇,右刻赤龙,一龙一蛇乘云舞爪,威风凛凛。 不论石雕、廊柱,还是门上漆纹、檐角雕饰,金蛇与赤龙都泾渭分明,相隔甚远,更无历朝画师此类作品中常常出现的龙蛇缠绕之意象,因为二者颜色一金一赤,一旦相交,就与“金色之龙”有了几分相似。 若真出现此种情况,莫说金蛇帮,就连它背靠的那座龙蛇山庄都会一并消失。 以金龙作饰物,除一人外,普天之下还没任何人有这个胆子。 鬼骨果然同金蛇帮有猫腻。罗庭淡然一笑,目送那名鬼骨走入武馆内,左右一看四方无人,轻轻一蹬便跃上高墙,落至墙角灌木丛内,悄然无声。 这座武馆内,除非罗锡岚亲自到场,就算是金蛇帮那位一流境界的帮主宋常,都无法发现他。 离平商会在离平城经营多年,涉猎商道武林,宋常的底细,他很清楚,宋常并不是中原龙蛇山庄下派指定的帮主,而是出身今已瓦解的离州草莽帮派暮草帮,境界虽高,武功秘法之类却有点配不上其实力,罗庭之观隐气法要比他高明太多。 罗庭暂时还不知其二者勾连目的为何,他跟踪那名鬼骨到这儿,便是为了探听消息。 离平城中的鬼骨成员为何会与相对它而言的小帮派联手、去对付另一个小帮派,罗家二爷罗锡岚又在其中扮演着怎样的一个角色,这些都是谜团,弄清楚了细枝末节,再将线索串联到一起,就能通览事件大概。 若事情顺利,他还可以把获得的消息暗中提供给应觉与安离帮——那两名伪装成安离帮众的鬼骨,一名被应觉一鞘击倒,另一名估计会被应觉追上去逮住,然而这注定是白费功夫,他们供不出任何东西。 甚至,想把他们活着带回安离武馆,都很难。 鬼骨的秘密,外人永远无法触及,活人或许会因为忍受不住毒刑拷打而出卖心中的秘密,而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鬼骨针对叛徒的手段十分残酷,尤忌出卖重要秘辛、做出危害组织之事,一旦有了此等行为,若死了还好,要是被活捉,连死亡都算得上一种解脱,背叛鬼骨却仍活得好好的,据他了解,至今仅白七一人。 不然鬼骨不可能在朝廷的打压下,存活发展二十年。 边想着,罗庭边贴着墙根,伏身而行,如先前藏在安离武馆那般,寻了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仰躺于苍苍树冠中。 先顾全眼前事。 更多的,罗庭不想管,也管不着,今日清晨尚在客栈擦拭双剑时,他就下定了一个决心。 凡是鬼骨想做的事,他都要一一坏掉。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三章 棋子 应觉站在屋顶,思绪还沉浸在方才使出的一剑中。 当初直面刀鬼时,刀鬼使用了一式刀法血鹊,刀气斩出一条血线,凌厉无匹,虽说自己抵挡了下来,但这招极具突然性的特点让应觉颇感意外,他恰好缺这么一式迎敌突袭的剑法,于是稍稍留了个心思。 张老头的名堂多得很,以一句“别人的招式再强,也不如自己的招式好用”为由,只教他行剑用剑,而很少教他固定的招式,就像为应觉的剑道楼阁搭建了一座可容纳百家之长的夯实框架,其中细微布局,卧榻书案,雕饰物件,都需要应觉自己一步步慢慢修缮。 所以在战斗中,应觉能用的剑法着实不多,除却击败刀鬼时用过的惊鸿外,只会寥寥几招而已,皆是张老头特意选出教给他的实用招数。 但或许是跟老头子学了太久的剑,一路行来,见别人如刀鬼之流施展的一招半式,总觉得很容易理解,一眼便能望出此招之运作方式,其体内关窍劲气流转也能猜个七七八八,如血鹊此招,刀鬼双手持刀,引沉重刀气上撩,气势磅礴,而应觉稍作改良,使招式更加适合攻其不备,汇以锋锐剑气,单手出剑,失却几许力道,但迅疾之速更胜三分。 改血为银,化作己用,那一座剑道楼阁里再度增添了半分砖瓦。 从方才那一刹的交手才看,这招效果斐然,已达到了应觉预期,他满意地点点头,收剑入鞘,忽地回过神来,一时间差点忘了正事,他转过身,屋顶那名被他击倒的鬼骨俯躺在漆黑瓦檐上,鲜血将浅灰色武师长衫染得极深,应觉一手提起那人衣领,另一手扯住袖口,将其翻了个身,欲将这人带回安离武馆。 然而在看清楚那张脸时,应觉神情顿时变了。 只见这人双目紧闭,脸上筋脉狰狞暴起,面色紫青,嘴角溢出的血已成了黑灰色,隐隐散发出一种腐烂的气味,应觉连忙俯下身,并指探了探鼻息。 他死了。 应觉站起身来,神色凝重。 观其死状,是服毒。 应觉心头不由漫上一丝寒意,眼前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这名伪装成安离帮普通帮众的鬼骨见自己即将落入敌手,悍然自杀。 这么说被我一鞘击倒的那人也...应觉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一把提起这具尸体,身形往回急掠而去,十余息后,应觉回到了观花路,但见街道正中央,一人仰躺于地面,而周副帮主站在旁边,似乎已缓过伤势,应觉落地,将手中重物往地上一甩,周夹闻见动静,转过身来,瞥了一眼尸体,而后拱手道:“多谢应公子搭救。” “不必客气。”应觉摆摆手,俯身细看那名最先倒下的鬼骨。 果不其然,他也死了。 二人死状如出一辙,脸色青紫,嘴角渗出黑灰色的血,很明显为服毒身亡。 “鬼骨如帮主预料那般出现了。”周夹凝视其身上的灰色武师长衫,沉声道,“可谁也想不到,鬼骨的人会对自己如此狠辣。” 应觉摇摇头,询问道,“周副帮主,这两名混入安离帮的鬼骨的具体身份清楚吗?” “这两人我不认识,有点面熟,定然是见过面的,按理说,我安离帮成员底细都明明白白,不会有奸细混进来,但如今这种情况...只能回武馆问吴帮主了。”周夹理着思绪,边说道,“是我不够谨慎,我和吴帮主没考虑过,自己帮里的会人是鬼骨的情况,若不是应公子及时,我恐怕是交待了。” “这回要无功而返了。”应觉叹了口气,与鬼骨的首次接触,似乎并不如何顺利。 “至少我帮目前在各个地盘的拉锯战中尚占上风,金蛇帮必会反击,要做好防范准备。”周夹踱了几步,忽地说道,“先回武馆吧,帮派中潜伏着鬼骨这件事一定要禀告吴帮主。” 应觉轻轻点头,凝望远方天际。 浓云渐起。 ... 罗庭卧在树冠中,忽地听到一丝值得注意的声音。 他顿时一激灵地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好像是断断续续的说话声。 罗庭无声跃下,没碰到任何一根枝叶,轻步移至金蛇武馆主屋,声音变得清楚起来,他蹲伏在紧闭的窗边,窗纸映出一点光亮,屋内似乎是两个男子正在交谈。 “宋帮主,你究竟打算何时出手?”一道隐含怒意的声音质疑道。 宋帮主?宋常?罗庭一惊,静下心来,好好偷听这段有可能蕴藏重要信息的对话。 “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事,副帮主。”这道回答嗓音清沉,语气里却透着一股子冷漠,“副帮主”这三个字,被其着重语气强调。 但闻那人一声冷笑,说道,“我是不想过问,但宋帮主,安离帮那老东西过世后,我帮本可以直接发动进攻,一举将安离帮赶出离平城,是你一直按兵不动,错过了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的大好时机。而今真正打起来,你仍不出手,我帮在离平城的底蕴本就稍逊一筹,方才针对周夹的行动也失败了,观花路西街的地盘被抢了回去。” “关于我说的话,宋帮主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一大段话语噼里啪啦地砸出,毫不客气,罗庭着实没想到,一介副帮主,说起话来竟如此嚣张,不把帮主放在眼里的样子。 据他了解,金蛇帮的副帮主有两位,皆是由龙蛇山庄下派,不知这人是哪一位,总之他们与出身草莽帮派的宋常并不是一路人,只是他没料到,副帮主与帮主之间不合到了此等程度。 “我有我的想法。”宋常淡漠地道,轻飘飘地几个字,全然没把那些话当一回事。 “好,很好。”那人怒极反笑,冷冷道,“最好你有。不知道你从哪里找来一些古怪的帮手,但连周夹都处理不掉,想必都是些低级货色,若你最后收不了场,那我就不得不向上头进言了。” 沉默片刻。 “还不滚?”宋常漠然吐出几个字。 “你...”那人大怒,“砰”地一拍桌子,骂骂咧咧地离去。 屋内顿时陷入了安静中,罗庭坐在草地上,背靠墙根,这段短暂而不愉快的对话透露出许多信息,他双眉紧皱,垂头思索。 其一,金蛇帮两位副帮主,或者说龙蛇山庄的意思是,将失去一流战力的安离帮赶出离平城。别看离平城不过一座城池,但对于半商半匪的官府帮派,其涉及的利益是十分庞大的,作为一州州城,独掌离平这份权力,就等于能在整个离州的各道说得上话,而离州又是平南道第二大州,仅次于首府云州,连龙蛇山庄都会想将这块肉放进碗里。 其二,与鬼骨勾结,是宋常的私下行为,金蛇帮并不知情。这说明,本应远在淮南扬州的罗家二爷,悄然出现在离州的原因,至少与宋常有间接关系,罗家对鬼骨的态度与晏家比较一致,即敬而远之,最好不要再起纠葛,但怕就怕在,罗锡岚有了与罗家不同的想法。 不论如何,必须先跟紧宋常,这番对话,让罗庭意识到,这位宋帮主是个关键人物。 一路走到今天,罗庭最不缺少的,就是耐心。 与此同时,武馆正屋之中。 宋常嫌恶地看了眼那人离去的方向,不屑地“嗤”了一声,背后靠着龙蛇山庄,就狗仗人势,待樊大人事成,你死期便到了。 他抽了把木椅坐下,随手扯掉发端系着的白布带,头发随意披散着,多年前还在暮草帮的时候,他便一直如此不拘形象,后暮草帮瓦解,兄弟们死的死,散的散,一个个各奔前程,杳无信息,而他宋常,则是机缘巧合下,投靠了金蛇帮。 龙蛇山庄在整个中原武林都算顶尖之列,其金蛇帮之流的下属帮派不计其数,他当时一介二流武者,在其眼中屁都不是,但大门派底蕴极深,天赋本就不差的他,借助龙蛇山庄指缝间漏出的一点东西,他武学境界飞速提升,然而外人始终是外人,纵然宋常突破到一流境界,龙蛇山庄也不肯将他视作自己人。 宋常一直渴望加入龙蛇山庄,携一流之力去中原江湖闯一闯,但即便宋常凭实力夺得了金蛇帮帮主之位,也无济于事,龙蛇山庄不仅不将他纳入门中,甚至还指派了两名副帮主至此,正事不干,整天吠叫。 到如今,宋常已被牢牢按在这个位置,上又上不去,脱同样脱离不得,你的境界是在龙蛇山庄得来的,它又岂会允许你离开? 要说后悔,他也不后悔,毕竟没有龙蛇山庄,就没有他的今天,宋常只是不愿再呆在这个破地方了。 若是能搭上鬼骨这艘大船,龙蛇山庄算什么? 宋常深深吸气,锋锐眉眼变得平缓,往后仰了仰,轻轻靠在了椅背上,开始闭目养神。 樊大人...樊圻,我甘心做了你的棋子,你可别让我失望。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四章 道难 安离武馆,主屋大堂。 檀木方桌边坐了三个人,中间首位身形高大、着一袭武师长衫,为安离帮帮主吴定安,左边的壮硕身影是副帮主周夹,而右边则坐着一名白衫悬剑的年轻人,正是应觉。 周副帮主正将此次行动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汇报给吴帮主,包括击溃金蛇帮、鬼骨暗袭、应觉动手、以及俘虏的鬼骨成员服毒身亡。 听其说完,一向沉静稳重的吴定安脸上现出震怒之色,神情不断变换,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道:“万万没想到,出问题的竟然是帮派内部,多亏应公子出手及时,周夹才只受了些轻伤,没有出现意外,否则做出诱饵决定的我难辞其咎。” “吴帮主,恕我直言,我怀疑贵帮内并不止这二人有问题。”应觉看向首座的中年武师,认真说道,“安离帮这般大,能潜伏二人,便能潜伏三人、四人、甚至更多,鬼骨之阴狠狡诈,我与周副帮主有目共睹,即使是针对帮派的重要人物进行刺杀,也不太可能一次性命令所有成员暴露身份,而是会留着几道暗手,以待更佳时机。” 吴定安沉吟片刻,微微颔首,沉声道:“应公子说得很对,我会彻查所有帮派成员的底细,确保不会再有人背后捅刀子,就是因为对鬼骨的了解不足,才疏于防范,。” “吴帮主,这样是否太过不讲情面?”闻言,周副帮主有点担忧地道,“帮里有些资历很老的弟兄们,见要查他们底细,或许会心生不满,觉得帮主对他们不够信任。” “非常时期,须行非常之事。”吴定安肃然道。 “也罢。”周副帮主满是络腮胡的脸上露稍无奈之色,轻声说道,“一时之计而已,待事情平息后,想必弟兄们们会理解的。若不行举措,万一安离帮失势,大家都不好过。” “正是如此。”吴定安接话道,“那两名自杀的鬼骨我稍微查了下,他们两人进入安离帮已有五六年,自来到帮中从未有出格之举,也未对帮派做出过贡献,总之就是毫无存在感,十分平凡普通的帮众,服从帮派为其安排的职位,包括客栈酒楼小二之类的跑腿活儿,说实话,若不是这回跳出来,我很难注意到他们。” 说着,吴帮主端起桌上茶杯,喝了一口,润润嗓子,继续说道,“再说这两人的家中近况,令我感到诧异的是,我询问了与他们相识的帮众,二人竟无一名亲人,未结交任何好友,于离平城孤身一人生活了好几年。” “他们的引路人是谁?”周副帮主疑道,“引路人必是对他们有一定的了解,才会引其入帮,具体情况,一问便知。” “这两名鬼骨的引路人于前年过世,早已无从问起。”吴定安摇头道,“我会着重去查与这二人身世类似的帮众,无牵无挂的确可疑,人活着总会有个盼头,但他们,我看不出明面上的盼头,没有一个亲朋好友,仅是为了活而活,或者说为了暗中的其他目的而活。” 说罢,他转头望了眼窗外天色,晴朗的天空在下午慢慢被浓密云团遮蔽,如今已有些偏黑,此刻已是酉时,吴定安屈指轻轻敲了敲桌面,说道:“今天便先到这吧,明日之事再行安排。” “是,帮主。”周副帮主告退,应觉同样站起身来,拱手行了一礼,随即离去。 外头天光渐暗,浓云遮挡住残阳,只透出点点昏暗的余光,应觉缓步踏过演武场,轻轻叹了口气。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没想到问题是出自内部,就和当初...离平商队有些相像,只不过,安离帮及时地发现了存在奸细这个事实,而离平商队没有。 所以安离帮尚有挽回的余地,不至于在一个最紧要的时候受到致命一击,分崩离析。 希望吴帮主能将那些鬼鬼祟祟的家伙揪出来。 应觉心中暗暗说道,这既是为了安离帮,也是为了他自己。 虽说他卷入了两帮之战,但并没有忘记正事,他原本来到安离武馆的目的便是找路子前往江南,对鬼骨动心思不过是顺带的而已。 先前吴帮主让他随镖队同行前去巫州的提议着实不错,考虑了一天,应觉还是决定接受了此提议,所以他在今日去找吴帮主参战之前,找老何大致问了问,了解了下情况,那支安离镖局的镖队运送的都是重要却不贵重的货物,并且货物属于即将升官的离州长史苏丞溪,所以这支镖队风险很小,没有哪个不长眼的会为了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得罪朝廷官员,寻常时候,朝堂与江湖皆是井水不犯河水。 而镖队启程的时间约莫是大后天辰时末,这意味着,不算已至尾声的今天,他想对鬼骨做些什么,弄清楚他们的名堂,仅剩下两日三夜。 对此,应觉是丝毫没有头绪,只能看吴帮主接下来的安排,会不会在这两天之内把鬼骨逼得浮出水面了。 应觉边想着,边围绕演武场一圈圈散着步,等到了饭点,用过晚饭,他便回到了房间。 此时,应觉盘腿坐于床上,发髻被摘掉放在了床头矮柜上,一头漆黑长发披散而下,他双目闭着,神情放松,双手随意地交叉摆在身前。 看似应觉在休息,但仔细观察,便会发现他的呼吸极有规律,轻意柔和地一吸气,再沉缓悠长地一吐气,一呼一吸极为缓慢,其耗时普通人的数十倍,身上白衫随吐息徐徐而细微地如波浪般起伏着,瞧上去颇为神异。 实际上,应觉正按照内功功法的运行路线,一周周运转着体内气机,使涓涓内气一点一滴逐渐变得更为精纯、充沛。 人体筋脉窍穴极为复杂,光是记住繁琐的运功路线便不是易事,更别说还要分神操控内气,一般人很难做到。某些进境缓慢的人之所以被称为天赋差,是因为他们很难细致地控制体内气机,控制不精准,则必须放慢气机运转一个大周天的速度,以免内气脱离掌控,窜入其他筋脉,不然会导致严重后果,武学境界停滞甚至倒退,俗称走火入魔。 而反观应觉,若以内视察看体内景象,便可清楚见到,那沛莫可御的气机恍如江河奔流般在筋脉中流过,狂乱却井然有序,应觉面色平静依旧,全然看不出躯体之下的那道汹涌。 习惯成自然,这种运气速度,对于应觉不过家常便饭。记得习武初始时,老头子叫他运一个大周天再睡觉,却被老头子误认为偷懒,大骂一通过后,差点被饱揍一顿,好不容易解释清楚,老头子也不夸赞俩句,就丢下一句话,以后运两个大周天才准睡觉。 无论是内家气机功法,还是外家拳脚功夫,或是独门修行法子,蕴养剑意刀意,无不需要下苦功夫,即使是有张老头的指引,能少走很多弯路,也是如此。 没有十数年如一日的坚持,应觉就不会有今日的实力。 武学境界与实力修为从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通过日以继夜的修炼与练习,方可得来,从无例外,哪怕天赋再高,顶多减少这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及其难度,没有人的实力是生下来就有的。 想成为强者,天赋与勤奋缺一不可。 一个时辰过后,应觉睁开眼,漆黑双瞳忽地一闪,胸腹由涨到缩,一口长气缓缓自其口中吐出,出口即成云雾,缭绕周身,几息后才渐渐散去。 见天已晚,应觉脱衣就寝,吹灭了灯。 一夜无话。 拂晓时分,东方天光漫起,透过窗隙映入屋内,应觉掀开被子,伸了个懒腰,起床穿戴整齐,应觉推开门走出房间,清新沁人的空气顿时灌入鼻中,让他舒爽地打了个颤。 顺着蜿蜒的青石小道,一路往演武场行去,应觉瞅了一眼天色,浓云蔽日,清晨的阵阵凉风稍稍驱散了昨日的燥热。 今天是阴天。 到了宽阔的演武场,没了小道旁高墙与树冠的遮挡,风感觉更大了些,抬首望去,武馆主建筑边高树的繁茂枝叶迎风摇摆,簌簌作响,应觉整了整被吹乱的衣摆,向武馆前庭走去,行至门口,却发现主屋里已经聚了好几人,定睛一看,有认识的吴帮主、周副帮主、老何,还有两位见过但叫不上名字的中年武师。 应觉迈过门槛,踏了进去,敏锐地察觉到一丝异样。 气氛有点不对劲。 听到脚步,吴定安转过头来,见是应觉,他神情凝重,肃然道:“应公子,你来了。” “吴帮主,发生什么事了?”闻之言语,应觉沉声问道。 “你来看看这个。”吴定安说道,招了招手,示意应觉过去。 应觉走到近前,几人围着的桌上摆着一张纸,再一细看,但见这张一尺长宽的白纸上写了一行行字,黑墨潇洒如龙蛇,映入眼帘,应觉顿时惊声道: “这...这是?”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五章 捉鱼 白纸最上方赫然是两个黑墨大字,笔法遒劲,力透纸背。 “鬼骨”。 其下为一列列工整小楷: 走马街,壹,零贰,杂役;贰,拾贰,掌柜;玖,零陆,杂役。 观花路,叁,拾壹,掌柜;陆,零伍,店小二;柒,零叁,掌勺;拾,零叁,杂役。 青溥街,陆,拾叁,门房;玖,零壹,杂役。 方仪街... ... 应觉伸手拾起,从右至左阅览过来,皆是与之类似的行文格式,街道名加上莫名其妙的数字以及身份,应觉虽不知道这些数字具体代表什么,但不妨碍他理解其中含义。 “这似乎是?”应觉望向吴帮主,疑声道,“某些地点?” “没错,全是地点。”吴定安面色严肃,沉声说道,“前者是街道的名称,后者数字其一为细分小街的排列,其二为每条小街内的店铺排列,再后者则是标注的身份。” “那这张纸...”应觉话语停顿了下,似乎有些不敢置信,“是真的?” “我认为是。”吴定安说道,语气中同样透着一丝疑惑,“纸上观花路、叁、拾一的位置,便是桌篱客栈,而掌柜,毋庸置疑,指的是武馆受袭那夜,唯一一名逃走的鬼骨,即桌篱客栈的掌柜槐枝。除他之外,剩下几名被帮众认出的鬼骨也对得上号,虽然纸的来历十分可疑,真实目的也有待商榷,但我不得不相信它的真实性。” 闻之话语,应觉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拿着纸仔细端详,沉吟半晌,将黑字白纸轻轻放回桌上,问道,“吴帮主,你是在哪发现它的?” “今早我一进大堂,这张纸便已出现在了桌上。”吴定安沉声说道,“门上的锁没有动过的迹象,窗边无可疑痕迹,包括武馆内暗藏的陷阱机关等也无一触发,于此来看,潜入者至少有二流水平。” “二流实力的武者...”应觉重复了一遍,想了想,说道,“吴帮主,离平城除了你们、金蛇帮与鬼骨之外,还有哪个势力可以拿得出来?” “几乎没有。”吴定安笃定道,“一名二流武者并不是外边的地摊货,谁都能拿出来,况且这张纸上透露的东西,可不是城里的其他小势力能够掌握的。” 应觉皱眉沉默。 “应该是...借刀杀人吧?”一道略微有些吞吞吐吐的声音响起,应觉循声音望过去,竟是站在大堂角落的老何,此时他还畏畏缩缩地举了下手,见应公子与吴帮主看过来,老何缩了缩脖子,脸上露出一丝尴尬,说道,“我觉得很容易想到吧,不就是有人本来就看鬼骨不顺眼,又见我们跟他们打起来了,就顺势给我们一个方便,让我们安离帮赶紧去把鬼骨灭了呗。” “有道理。”闻言,吴帮主竟还真的点了点头。 “啊?”老何自己都愣了愣,没想到吴帮主会赞同他。 “我的意思是,”吴定安敲了敲桌子,将众人目光吸引过来,沉声说道,“是不是借刀杀人,并不重要,有人愿意提供帮助,我们即便是当一回刀,也无妨。” “这张纸上一共二十八个身份,其中还没提到混入我帮与金蛇帮的鬼骨,没想到区区一座州城内,鬼骨便有数十人。”吴定安举起白纸,展示给大堂内的人,并朝着以周夹为首的几名中年武师说道,“我们必须赶快行动,以免夜长梦多。周夹,你们几人速去走马街与观花路,还有距之较近的青溥等道,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人一网打尽,能抓到几个活口最好,若情势不允许,就罢了。” “是,帮主。”周夹与几名武师齐声应道,吴定安双指一夹,将纸截下来一小半,右边大半截交至周夹手中,这位壮硕魁梧的副帮主接过,瞥了眼后放入怀中,稍一抱拳,便领着众人离去。 接着,吴定安转头看向应觉,将余下的小半截纸条递给他,说道,“应公子,这部分就交给你了,我相信以你之实力处理他们不成问题。” 应觉点了点头,接了过来,纸上只剩下一些游人罕见的地点,有几条街甚至都没听过,越偏僻的街道,便越不容易与敌人撞见,应觉心知吴帮主有心关照自己,把相较而言更为简单的任务交给他,而应觉也乐得轻松,当即抱拳道:“吴帮主,我先去了。” 说罢,应觉便往外走去。 穿过树木成荫的前院,应觉站在武馆朱漆大门之下,举起纸张,右首第一列为:方仪街,壹,零贰,掌柜。 这条街道,应觉倒是在初到离平城,打探消息之时顺便了解过,方仪街坐落于金蛇帮盘踞的西城区与东城区交界处,那一片街区与观花路同为客栈聚集之地,但级别差很多,观花路非是富贵人家或盘缠很足的外来客,是去不起的,而方仪街用俗话来说,是“下流人”去的地方。 应觉稍微辨了辨方向,便急步往目的地行去。 半盏茶不到,应觉便到达了方仪街,其间因为迷路而问了俩路人,总之,映入他眼帘的是一排排客栈饭馆,自外边看,同是两三层高的小楼,却似因年代久远而显得有点陈旧,不经常修缮的样子,丝毫体现不出离平城身作州城的繁华。 毕竟有富贵地,便一定有贫难处,这是无法避免的。 “一,零二...”应觉低声念道,边走入了第一条街,说是街道,但远不如走马街观花路等那么宽敞,称之小巷也不为过。 稍进几步,应觉便见到了第二家店,他昂首望去,店门上方是一张牌匾,上书:人杰客栈。名字气势倒是颇足,然牌匾破旧不堪,墨字因长久雨水浸透,而有些模糊不清,木质匾身边缘已有不少细小裂纹,里头甚至漫出点点苔绿。 应觉大步迈入本就敞开的门中,大堂内圆桌与长凳散乱摆放着,地上隐有污物水渍,放眼扫视一圈,能看见的地方除却一名坐于前台桌后的掌柜外,空无一人。 应觉见状,也不磨蹭,径直走到那名正低头看着账本的掌柜面前,开门见山道:“你就是鬼骨?” 那名掌柜抬起头来,露出一张中年模样的脸,面容清苦,布满风霜痕迹,闻之话语,那张与平头小百姓一般无二的脸上神情骤变,瞳孔急剧收缩,急声道:“你...” 才吐出一个字,话语戛然而止,掌柜的头顿时无力垂落下去,砸在柜台账本上,发出“嘭”的一声响。 只见应觉已双指并拢作剑,一剑劈在掌柜后颈,仅透出半缕如寒雨般冰冷的剑气,就将他激得昏迷了过去。 “抱歉,不想听你废话。”应觉随口说了一句,抓住掌柜的领子,将他从柜台里面拎出来,这人很瘦很轻,只用单手提起也毫不费劲。 “这样活口就有了。”应觉喃喃道,提着掌柜一步跨出门外。 既然吴帮主说留活口,那么这人就必须先带回武馆,再去下一个地点。 想罢,应觉再度飞掠而去,又是半盏茶光景,他回到武馆,却见吴帮主单独一人在空旷的演武场上沉思伫立——这两天时局特殊,那些来武馆练武的少年们都被告知放假几天。 应觉掠至吴定安身旁,将掌柜随手扔到地上,说道:“吴帮主,我已抓到了一名鬼骨。” “这么快?”吴定安话语中带着一丝惊讶,“也好,如此一来,我这伤重之躯不至于没事干了。” “他大致还会昏迷半个时辰,最好在此之前找出其服毒手段,以免他自尽。”应觉沉声道。 话音刚落,未待吴帮主回答,应觉脚下一动,身影划出白线。 他拿出那小半截纸,指尖隔空轻轻一划,如一剑斩出,右首方仪街之名瞬间消失。 ... 金蛇武馆。 罗庭已在主屋墙根这边呆了半天一夜。 清晨的露水浸透了外罩的宽大斗篷,里头的罗庭也不免感到一丝湿意,他到现在还粒米未进、滴水未占,虽说以他的实力,一段时间不进食无甚影响,但这几天原本天天大鱼大肉,天天换着花样品尝各个店家美食,如今躲在树丛内,一闻到屋内宋常用餐之时,自窗口飘来的香味,就口舌生津,差点就因肚子咕咕叫而暴露了。 罗庭狠狠地甩头,欲将那一直晃晃悠悠的食欲甩出去,耐心归耐心,但这样着实不太好受。 忽然,屋内传来了动静。 宋常这是要出去?罗庭脑中刚蹦出这个念头,便听见“吱呀”一声,屋内之人推门而出。 罗庭心中杂念顿时消失,他伏身而起,姿势有若四足着地的野兽正欲扑食。 后天镖队出发,我必须把握住机会。罗庭暗道,耳边宋常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差不多过了前院。 罗庭双腿轻轻使力,其矫健身影自树丛窜到屋顶,斗篷下摆翻飞不定,他双眼微眯,往前望去。 宋常缓缓地经过前院小道,一出武馆大门,他脚下步伐突变,短短一刹那,竟掠至街道尽头,眼看就要消失不见,罗庭霎时间隐下全身气机,轻功乍起,缀了上去。 如此急切,果然有猫腻。 罗庭目光紧盯着不远处那道身影,瞳中绽出冷芒。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六章 走狗 宋常自武馆行出,一路疾奔。 而罗庭远远缀着,并不如何隐蔽,宋常只需回头看一眼,便能发现身后的跟踪者,但他丝毫没有回望的意思,身为一流武者,他并不觉得能被人跟踪而他浑然不知。 前方那道身影极快,罗庭为了无声紧随,几近全速,才消片刻,便已出了金蛇武馆坐落的西城区,然宋常脚步不停,直直往东城区那边掠去。 这方向是...罗庭心中一凛,瞧宋常单独一人去势汹汹,一副来着不善之神态。 走马街?观花路?还是安离武馆? 心神动摇之际,二人已掠过安离武馆所在之街道,宋常身形未停,继续前进。 看来不是直接杀到安离帮老家。罗庭默念道,未待他想出个所以然来,前方那道身影顿止,惊得罗庭呼吸一屏,强行止步,以免被其发现,他放眼望去,面前这条商铺店家林立的繁华街道他甚是熟悉。 走马街。 罗庭遥遥观去,但见宋常迈入首街,径直拐进了第二家店。 宋常来这作甚?抱着如此想法,他稍稍接近街口,半边身形藏于拐角处,从此处勉强可以瞥见第二家店里头,然而店内景象寻常依旧,无甚变化。 正当疑惑时,忽闻“嘭”的一声巨响,似是桌椅相撞的声音,还夹杂着清脆的破碎声,罗庭顿时一激灵,但见一人冲出门外,却是一名身穿武师长衫的中年男子,他大吼一声,往地面重重踏下,身形腾跃而起,瞬息间离地三丈。 然而下一刹那,一道身影莫名出现于其身后,抬起了手。 一拳。 简简单单的一拳,击在那人背部。 正向半空窜走的中年武师身躯蓦然僵硬,无力地向前倒去,“咚”地一声,坠落地面。 罗庭极力控制住面部表情,然其瞳孔早已缩至针尖,以他的目力能清楚地看见,那名武师在落下时、甚至是中拳的一瞬,便七窍流血,四肢尽折,已然是一具尸体。 这名中年男子他知道,为安离帮的一名武师,年过不惑,身具二流实力,勉强算是安离帮帮主吴定安的左膀右臂,然而这样一名无论如何都说不上弱的二流武者,仅被随手一拳,就击碎了心脉。 轻而易举,如同碾死一只虫豸。 罗庭轻轻喘了口气,悄然后撤一步,将身形完全隐于街口拐角。 一流武者...便是如此么?罗庭暗自慨然,心中那股震撼无法言说,他随家族脚步于商道中行了十数年,虽身怀绝技,却极少涉足武林,从未见过相识的一流武者真正出手,当初在永歌,也只听闻了张倚山的壮举,总归没有亲眼见到那种实感,他总觉得一流只不过比二流更强一些而已。 如今一见,方知自身浅薄,以及...天下之大、江湖之阔。 中原共九道四十八州,何其广大,离州不过平南道中一个比较富庶的州,连首府都不是,小小的一个离州州城便有如此人物,何况辽阔无垠的中原大地?可怜自己生于江南道,坐拥庞大资源,却从未对最为繁盛的江南武林上过心,偶尔关注,则是因为嗅到了利益。 不论做什么,都需要有过硬的实力。而以前背靠家族这棵大树的自己,意识不到这一点,或者说,他将家族的实力,错误地当成了个人的实力。 即使在永歌拼尽全力杀出重围,击败了那位在某一脉中排行第二的白,他的境界,也不过二流巅峰而已。 若我也有抬手间灭杀二流武者的实力,又岂会落得如此境地...罗庭不由捏紧了拳,必须再小心些,能从龙蛇山庄下派的人手里抢到个帮主位置,绝不会是易于之辈,自己万万不能被其发现,不然十条命都不够死。 思绪百转千回,不过一刹那。 脚步声再度响起,这个被心中那番广阔的江湖震住的年轻人顿时回过神来,宋常似要动身离去,他探了探头,那位金蛇帮帮主确实已经走远,罗庭敛住心神,跟住宋常,随其走入第二条街。 这回是排第十二的店铺。 宋常如先前一般径直走了进去,不知为何,罗庭脑海中已预见了接下来的一幕。 果然,又是一名中年武师冲出,被宋常轻描淡写地击杀。 然后是下一个。 罗庭一路随行,眉头紧皱,宋常似乎在针对安离帮的头目人物下手,可为何昨日两帮争夺地盘时不动手?就如那名和宋常吵架的副帮主所说,若早动手,金蛇帮不会损失这么多人。 损失太多人手,被上头的龙蛇山庄知道了,怪罪下来,宋常说不准,那些个副帮主定然是不死也要脱层皮的。 难道说...宋常的目的便是如此?更有甚者,他想要那些人死? 这个可怕的念头一起,罗庭脑海中顿时浮现起数种可能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商界摸爬滚打多年,他见过太多类似的阴谋,阴奉阳违、打压异己... 正在此时,突变骤起。 到了第三个目标,宋常照例右手握拳击出,欲将其击毙。 然而在拳临身之际,却有另一只手轻飘飘地伸出,握住了宋常手腕,宋常似被吓到,浑身一颤,左手下意识紧握成拳往旁边一砸,谁知那人也丝毫不虚,一拳迎上,“嘭”的一声爆响,一圈气浪卷起烟尘轰然炸开,宋常顺势倒退三丈。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宋常眼神凝重,紧紧盯着烟尘那边,沉声道。 什么情况?罗庭愣了一下,差点没反应过来。 竟有人阻止了宋常? 烟尘散去,一位锦袍人站在那名神情愕然的中年武师与宋常之间,仍是一手成拳击出之势,半步不退。 这人慢慢收回手,原地站定,清瘦的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你也配?” 宋常漠然神情未变,语气中却多了些许怒意,“敢问阁下,为何要阻我的路?” “阻你的路?”这人眼中的轻蔑完全掩饰不住,“你想多了,我只是接到大人的命令,照看一下安离帮这群人而已。” 此言一出,宋常与远观的罗庭脸色皆是一变。 罗庭细细看去,这人着一身华饰锦袍,身形清瘦,面容可称俊雅,过于狭长的双目却使其面相透出一丝阴狠,一头长发梳得整整齐齐,插着一根碧玉簪子,腰间悬着一把佩剑,剑鞘与剑柄以金线镂着繁复云纹,柄末端镶有一枚通透耀人的暖玉。 看上去尽显富贵仪态,罗庭却总觉得有点怪,那一身配饰看似奢华,实际上以他的眼光来看,都不算特别值钱,对他以前来说,皆是能随手拿下的小玩意儿。 但仅放在离平城,已非常人所有,加上这人不经意间说出的话语,罗庭已然猜出他的身份。 先前罗庭盘算三方高手时,没将他考虑进去,是因为严格来说,这人已不属江湖范畴。这名同具一流境界的武者原是武林中人,闯荡江湖争名夺利,最终,他找到了一个最快的办法,便是投身于朝廷。 他口中的那位大人,想必就是这座离州州城内最大的人物,也是安离帮背靠的大山。 朝廷正四品官员,离州刺史。 江湖昂首,敬而远之;朝堂俯身,只觉麻烦。朝堂与江湖向来泾渭两分,二者却相看却大有不同,若这人所言非虚,莫说对面使剑的仅用拳便能将宋常击退,就算这位宋帮主能打得过,他也不敢。 宋常却似乎不是很确定,试探问道,“既是那位大人的安排,你怎会让前边二人死于我手下?” “不小心来晚了些,死了两个。”这人摊了摊手,随口说道,“不过死了就死了吧,不重要,反正我现在到了这里,你就可以滚了。” “安离帮真是舍得。”宋常还以颜色,冷笑道,“请了你这头狮子,想必比被我金蛇帮打败的处境也好不了太多吧。” “口舌之辩毫无意义。”这人自然听出了宋常讽刺他大开口,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这种与自己不在一个层级的人,语言激不起他心中半分波澜,“快滚吧,我不想浪费力气。” 宋常双唇抿在一起,袖下双拳陡然捏紧。 罗庭无声冷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样的江湖败类他在江南道见多了,为名利而投靠朝廷,借势作恶、肆无忌惮,自认为高人一等,不把其他江湖中人放在眼里。 他们忘记了也曾出身武林,行过江湖,忘记了自己的根。 宋常沉默片刻,冷声道,“你护住安离帮的人,那倘若我说,我要对暂时站在安离帮一方的外人动手呢?” “那不关我的事。”这人随意道。 闻言,宋常毫不犹疑,转身便走。 而那人离去之前,竟往罗庭这儿瞥了一眼,轻蔑一笑。 罗庭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紧接着,他心里掀起惊涛骇浪,不是因为被那人发现,侥幸逃过一劫,而是因为宋常最后一句话。 那句话中的外人,很明显是应觉。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七章 寸舌 那句话,如在罗庭耳边响起炸雷。 宋常见动不了安离帮帮众,就转而去动安离帮的援手,可凭应觉的实力,即使算上他全力出手,也绝不是宋常的一合之敌,见之必死。 罗庭遥遥缀在其后,思绪狂转不止,当下离平城还有谁能对宋常造成威胁?安离帮?老帮主逝世,帮主重伤,自身都难保...还是说鬼骨?可如今身披叛逃者的皮,以白七现身就是找死...一道道身影在其脑海里飞快掠过,恍然间,闪出一张俊比天人的脸。 那就只可能是...罗锡岚。 对,就是罗锡岚。之前也推算过,这位罗家二爷来到离州,与鬼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么鬼骨之中,谁配得上罗锡岚的身份? 只有那立于顶端的六位黑之一。 曾经的六位家主,与罗家二爷交好的...罗庭脑中不禁浮现出一个答案,且愈想愈对,如若以上推测没出大纰漏,这个答案,他有七成把握是正确的。 宋常看不穿我的实力,此为胜机。罗庭心中思路逐渐清晰,需利用好这一点,扯下罗锡岚与那位黑的大旗,将自己伪装成一位强者,让宋常都不敢出手的强者,要瞒过这名历经江湖事态的一流武夫,绝非易事,如若被宋常识破,便是死路一条。 罗庭知道,自己的这些想法都十分牵强,甚至可以称为赌,但他已没时间慢慢盘算了。 赌,他可能死;不赌,应觉必死。 无数念头在这一刻搅在一起,生死之间,罗庭从未思考得如此明锐、如此焦急。 究竟能不能...阻止宋常? ... 宋常掠过长街,边想道。 既然有条朝廷的走狗出来搅局,安离帮的人便动不得了,不过他记得,应该还有一个外人掺和进了两帮纷争,先把能解决的解决掉。 忽然,他停下步子。 “你...是谁?”宋常轻轻转身,说道。 不知何时,道旁高墙上立着一道身影,安静沉凝,仿若一座石像。 这位身具一流境界的帮主全身绷紧,如临大敌。 因为在他的感知里,那儿始终是空无一物,直至此人主动显出气息,让他发现。 即便如此,在宋常眼中,这名不知敌友的神秘身影就如一个普通人般,不具任何实力,然而普通人又怎能悄无声息地接近他?宋常只能认为,对面不比他弱。 “不要再前进了,宋常。”一道辨不出年纪的嘶哑声音自那袭笼住全身的灰色斗篷下传出。 宋常沉默数息,忍住率先发难的念头,开口问道,“为什么?” 接着,他又重复了一遍先前话语,“还有,你是谁?” “你再前进,我就杀了你。”这人轻描淡写地道,仿佛这种事情就如呼吸喝水一般轻松,“至于我是谁,呵呵,一位无名鬼骨而已。” “鬼骨...”宋常冷笑,往前踏了一步,这一步便跨越三丈,站定石墙之下,他昂首望去,凌厉目光投向那袭宽大斗篷,从这个角度,可以瞥见那没被兜帽遮挡的下半张脸,其嘴角弯成了一个诡异的弧度,脸庞毫无岁月风霜,似是一名年轻人。 “杀了我?好大的口气。”宋常声音起先低沉,一个个字清楚吐出,愈来愈大,随周身气势呼啸而出,到后如同巨吼,“离平城内,还没人能对我说这种话!” 斗篷迎风狂荡,身躯岿然不动。 “哦?连樊圻也不行?”自称鬼骨的神秘人讥诮道。 然旁人看不见,这句话出口的瞬间,斗篷下捏紧的双手尚在颤抖。 下一刹,那股似要撞塌石墙的拳意气势顿时消失,宋常垂下头,默然不语。 赌对了!果然是他,樊家家主樊圻! 罗庭心脏剧烈跳动,“嘭嘭”不止,上涌的血气冲得他脑袋都有点昏沉,但这一切都被隐于这袭斗篷之下,从外看不出丝毫端倪。 半晌,宋常往后踏下一步、两步,直至道路正中,他稍稍仰头,第三遍问道:“你,是谁?” “你无需知道。”简单的话语,语气中却透着一股毋庸置疑的意味。 “不过呢,我这人有个习惯。”嘶哑声音又道,“我不想手下在为我做事时不明不白,如今我要你退去,情况好像也差不多。这样吧,我允许你问一个问题,当然,得有个度,你自己把握。” 连续高强度的对话过后,罗庭心中暗暗喘了口气,压力着实有点大。 宋常不可能仅凭几句话就离去,要骗过他,还需透露出一点东西,使身份显得更加真实,只希望宋常如预料中那般,询问的问题是关于樊圻或鬼骨的。 此言一出,宋常神色一变,眼神顿时认真起来,斟酌几许,谨慎道: “我想知道,樊圻樊大人,来这方离州州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闻言,罗庭瞬间警觉,此番话语间暗藏杀机,宋常仍在试探,若自己一个回答不好,说不定这位金蛇帮帮主就会果断施展雷霆一击,但宋常啊宋常,你的问题也太简单了。 脑中念头迭起,灵感并之而来,罗庭装模作样地轻笑两声,淡然道,“你只知樊圻来了离平城,却不知还有一个大人物同样来到此地,他就是樊圻的故交,淮南罗家罗锡岚。这场帮战,看似是金蛇与安离之战,不过是他们二人在扳手腕罢了,至于我,我不想插手,又不愿看到樊圻赢,所以就只好来劝一劝你这枚棋子,让你退去,当然,我也是为了你好,毕竟你应该不想死,对吧。” 话至此处,告一段落。 大体详尽具体,滴水不漏,涉及细节部分则模棱两可,罗庭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编造故事的功底,凭他对樊圻与罗锡岚二人的了解,即便话语中有什么破绽,也绝不是一个小小的金蛇帮帮主能听出来的。 殊不知,这段随口编出的话,已与事实有八分接近。 宋常细细咀嚼着这番回答,许久后,他抱了抱拳,轻声道:“这位大人,既然如此,那么在下就告辞了。” 说罢,宋常飞掠而走。 紧接着,石墙上的身影消失不见。 再一刹,宋常竟又忽地出现于原地,眼里刺出锐意,扫视这条街道,然而视野所到之处,皆是空无一人。 宋常轻声一叹,缓步离去。 方才所站石墙内,罗庭贴墙而立,一动不动,没发出半点声响。 他不敢确定宋常这次是真的离开,还是打算再杀个回马枪。与一名一流武者正面相对,并以言语压之,对他来说,恰如在刀尖上行走,稍有不慎便要被戳穿脚掌。 令罗庭没想到的是,本来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东西,却在生死边缘的刺激下,思绪畅达有如神助,几乎弹指间得出了答案。 罗锡岚不远万里来到离州这件事,与鬼骨之间的关联,就是昔日樊家家主、今朝鬼骨樊氏之主,樊圻。 二人年轻时互相争斗互相成就的过往流传甚广,所以他糊弄宋常的那段话并不算胡编,可以称之为合理的推测,只是不知自己如今这叛逃者身份属鬼骨哪一脉,是否认识樊圻。 胡思乱想了一会,外头再无动静,罗庭纵身一跃翻过高墙,落至街道正中,左右望了望,不见宋常从某个地方忽然杀出来,他松了口气,这回似乎真是走了。 接下来...必须要去警告应觉。 罗庭满脸严肃,在这连普通宗派都不如的两个小帮派之争中,正常来说,二流武者已算强手,然而莫名其妙的,太多大人物掺和了进来,不仅是宋常、那名投靠朝廷的一流武者,甚至还有罗锡岚、樊圻此等人物出现,远远超出了二流实力所能抗衡的范围,一定要让应觉赶紧撤出这滩浑水。 但他不似宋常,掌握了安离帮这边所有人的动向,要找到应觉,他得先去安离武馆。 想到这,罗庭扯了扯兜帽,埋头行去。 越快越好。 ... 天色愈发变暗,厚重的云压了下来,空中袭过的风隐隐透着湿意。 应觉踏出武馆大门,抚了把脸,昂首望向阴沉的天,瞧这个态势,今天夜里似有大雨。 下雨也挺好,反正我还蛮喜欢雨天的。应觉嘀咕了一句,往下一个目标行去,他已经俘虏了两名鬼骨成员,然而吴帮主在他们口中没套出任何东西,或许对安离帮来说无差,削弱了敌人实力便可,但应觉正是为此而来,若毫无所得,他不能接受。 问不出来,我就自己找。应觉边想道,脚步不停,一路行至一条偏僻小巷,他伫立巷口,往里头望去,只见一名瘦削男子正从一家铺子走出,轻轻掩上店门,往巷子另一侧行去。 应觉没有迅雷般出手将其拿下,而是隐住身形,步步紧跟。 瘦削男子不急不缓走在清冷地小巷中,至尽头时,男子停步,推开一扇老旧的木门,迈了进去。 里头是一个小院子,墙角一个大瓦缸蓄着半缸清水,其旁一棵矮树斜斜立着,树根周围码着青石,庭院似是许久没有打理,杂草丛生,乱糟糟的。 瘦削男子立于院中,却听到轻轻的叩门声。 “嗒嗒。”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八章 鬼骨之秘 敲门声才起,又闻“吱呀”一声,一人推门而入。 瘦削男子猛然转头,只来得及看清一袭白衫,便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这处独门小院应该就是这名鬼骨的藏身之地。 应觉边想道,一掌砍在其后颈,男子软倒在地,昏迷过去,应觉不去管他,径直跨过他,伸手推开后院的门,天光映入昏暗的屋内,照出一片简陋室景。 堂屋徒有四壁,无任何家什物件,见之景象,应觉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皱,他掀开门帘,进了卧房,房间里摆着一张床,一个一人高的柜子,一张桌子,与一把靠背木椅,除这些之外,再无他物。 与预料中的不太一样。应觉眉头明显皱紧,他一把扯开柜门,里头只有一些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被褥,他俯下身翻了翻,没有找到可疑的东西,再撩起触及地面的床单,往里看去,床底下藏着几个坛子,他一一拖了出来,却是空的。 应觉站起身来,去到其他房间,此处一共只有四间房,堂屋、卧房、灶屋、还有一间小杂屋然而来回仔细翻找了几遍,没有发现任何书文竹简等物件,也无暗道地窖之流,无论如何看,这儿都只是一个普通贫苦百姓的家。 应觉踱着步子回到庭院,那名瘦削男子躺在地上,尚无动静,应觉站在树下,听得风刮过枝叶簌簌作响,他一手撑着下巴,陷入深思。 忽地,一道嘶哑的声音响起。 “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应觉一惊,右手下意识握上剑柄,猛然转头,望向声音来处,只见一袭斗篷笼住来人全身,兜帽垂下,遮住大半张脸。 “鬼骨的所有秘件文书都不会草率地放在某个成员的藏身处。”来人看不清面目,继续说着,声音嘶哑,似是扯着嗓子说话,让人故意辨不出来,“你就算掘地三尺,也什么都找不到。” “阁下何人?”应觉肃然道,手中剑柄拔出半寸,一点清寒映出。 “你只需知道,我不是你的敌人。”来人轻笑一声,说道。 不是我的敌人...应觉忽地醒觉,眼前这人能悄无声息的靠近我,且对鬼骨秘辛如此了解,岂不是完全符合吴帮主口中那名潜入者?想罢,应觉直截了当问道,“莫非向我们透露这些鬼骨身份的人就是你?” 透露身份?闻言,罗庭稍一联想,顿时明白了其意,先前还在疑惑为何安离帮频频出没各家店铺,应觉又是怎样逮到几名尚未暴露的鬼骨,原来作俑者另有他人...虽心中震动,但他面上却毫不犹疑地接话道:“没错,就是我。” “果然。”应觉双眼微眯,出鞘半寸的清河推了回去,淡声道,“借我们的刀,杀完了人,你为何还要亲自现身?” “我是来劝你离开这滩浑水的。”斗篷人回道。 “浑水?”应觉神情疑惑,问道,“你指什么?” 宽大斗篷下的身影向前移了两步,右手伸出,屈指点了点地面,轻笑道:“当然是指如今城内这场争斗。原本两方格局为,金蛇帮有帮主宋常,安离帮有一名从背后请来的援手,二者同为一流,互相牵制,然而自两个更大的人物来了以后,这滩水已远远不是你能掺和的,你若不退出,就是自寻死路。” 应觉皱眉不语,似在思考此番话语的真实性。 “怎么,活命还用犹豫?”嘶哑的嗓音笑了笑,听起来颇为奇怪,“我没必要骗你,只是不想有个外人打乱局势而已,” 阴沉的云满布天空,风更大了。 “我掘地三尺,都找不到...”应觉沉吟片刻,屈指敲了敲剑柄,发出“当当”的清脆声响,他目光直视那袭斗篷,淡声道,“听你语气,是知道那些东西藏在哪?” “鬼骨频繁活动之地,必有一个或数个极其隐蔽的据点,如这般大城池更不会例外,一般来说,城内据点多数为平民百姓毫不起眼的住房,而城外据点则在山林之间某处隐地。”斗篷人道,“鬼骨之秘,就藏于此种外人绝无法找到的据点中。” “你是外人么?”应觉继续问道,言下之意很清楚。 闻言,斗篷人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道:“你似乎对鬼骨的事情很感兴趣?” 应觉不语,看神情是默认了。 “我当然是外人,只不过知道许多‘内人’也接触不到的隐秘而已。”斗篷人转过身,向院门走去,背部大开,“但我劝阻你一句,别与鬼骨扯上关系,他们比你想象中的要危险太多。” 望向似露出一个破绽的斗篷之人,应觉没有出手,只静静凝望着他远去。 ... 刚回到武馆,就见吴帮主一脸凝重地迎过来,说道,“应公子,你不必再出去了。” “为何?”应觉扔下第三名昏迷的鬼骨,问道。 “有两名身具二流实力的弟兄不幸遭了毒手。”吴定安道,语气中夹杂着掩饰不住的愤怒。 闻言,应觉顿时一惊,想到了那名神秘斗篷人的话语。 吴定安继续说着,“况且方才周夹抓了几人回来,再出去时,却是空手而归,名单上的鬼骨都不见了。” “不见了?”应觉疑声道。 “对。”吴定安说道,“应该是鬼骨察觉我们的行动,已经让他们逃走了。” “还是什么都问不出来?” 吴定安叹了口气,无奈道,“能想到的办法都试了,一个个骨头硬得很。” “行,那我就先待在武馆吧。”应觉点了点头,道,虽说他尚不能完全相信那名神秘人,但吴帮主也如此发话,应觉只好暂且安分一点。 穿过演武场,回到客房,刚推开门,应觉就感觉房内似隐隐有些不同,他定睛扫视一圈,发现了这股异样的来源,却是桌上孤零零地摆着一张折叠的纸。 谁放的? 莫非是老何,或者古月翟?他应该还躺在床上动不了吧?应觉心中疑惑,走过去拾起摊开,瞥了一眼开头。 永安元年?这个应觉知道,如今是永安二十年,元年刚好是他出生那年。应觉想着,继续往下读着,越读越快,他快速扫完全篇,顿时呼吸一窒,心神大震。 这是?! 这张材质普通的白纸上满是整齐的俊秀小字,然而其内容中透露的东西,让应觉都有些不敢相信眼前所见,他忍不住再次从头至尾慢慢读了过去,一字不漏。 右首起始,左尾卷终。 全文如下: “永安元年,天下大变。 平成时期,有八大巨商家族崛起,分别为晏、贺、虞、谢、高、罗、樊、叶之八家,江南占五,淮南占三,掌控江淮两地、乃至近乎整个中原的商道运转,官商两通,权势滔天,世人称之为“江淮八大家”。 然平成四十九年,长安城内起“太常门之变”,先帝驾崩,当今天子即位,改年号为“永安”,江淮八大家从此倾颓,不复存在。其中,罗、晏两家以大半家业为代价,换取存活之机,苟且偷生。而余下六家不愿妥协,当场破灭,各族重要人物携家底隐入暗处,联合创立一个隐秘组织,名之:“鬼骨”。 鬼骨分六脉,由原各家家主领导,二脉为“鬼”,四脉为“骨”。鬼,即为暗处游荡之鬼,主杀伐,实力强劲,境界不俗,暗杀手段极其高明;骨,即为躯体支撑之骨,主消息,于中原各地搜集、整理、贩卖消息。 这六脉之间互相制约,又相辅相成,迄今为止发展二十年,势力早已遍及中原。鬼骨建立之初,尚为消息组织,从不参与江湖纷争,而今鬼骨不满隐于地下不见天日之困境,欲打破桎梏,涉足武林,成一方霸主。 然有人称霸,自会有人坠陨,当今武林顶尖宗派五方鼎立,他们并不愿意看到新的霸主出现,二者定有一番碰撞,此等大物之间的争斗,正如神仙打架,不是你我一介凡人可以参与的。 应觉,若想好好活着,绝不能与鬼骨有半分牵扯。” 落款无名,只有一个两把短剑交叉的图案。 见全篇末尾之文字,不知为何,应觉第一时间想起那个神秘现身的斗篷人,那人有问必答,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甚至文中还出现了自己的名字。 难道那人认识我?应觉不禁想道,但他实在记不起来认识这么一个奇怪人,落款也不知何意,这趟旅途遇见的人屈指可数,好友就一个晏明华,可晏明华跟他说话也没必要遮遮掩掩,而且那支商队现在可能都快到江南了。 应觉甩甩头,思绪回到其内容上。 鬼骨,原来这就是鬼骨。 如同一张遮住光亮的黑色幕布被人一把扯掉,应觉顿时有种恍然大悟之感,照此文所言,鬼骨竟还有如此历史,前朝六大家族因皇位更替而破灭,遁入暗中创建组织,且这些家族曾与罗晏两家并称“江淮八大家”,即罗小姐与晏明华出身的家族... 笼罩其上的神秘感褪去,现身的是一个凌驾中原武林的庞然大物。 确实,活命要紧。 应觉自嘲一笑,他一个小小的二流剑客,哪有什么资格去找这般存在的麻烦。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五十九章 五大门派 此等秘辛,记下便可。 应觉心道,手中毫光一现一隐,无声无息间,将白纸切成了微不可见的碎末。 掺和这场帮战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却是以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 应觉叹了口气,拉开窗,外头的风愈发大了起来,湿意渐起,清冷的空气灌进屋内,扫过叠得齐整的被褥,扫过灰暗的床底墙角,窗页随风微微晃着,一室泠然。 应觉踱至桌前,抽出木椅随意坐着,摘下腰间佩剑摆在实心檀木桌面上,剑为清河,鞘是催山,皆被裹入粗布之中,这缠住剑鞘的灰白粗布还是他独行出永歌时弄的,不知不觉间,已有了几处破损,露出里头沉黑色的古朴鞘身,应觉把布扯了扯,稍稍掩住破损之处。 鬼骨暂时是碰不得了,如纸上所言,这个常年隐藏于地下的组织势力极其庞大,并欲涉足武林,而本在高处的那些门派自然不愿,由此产生碰撞。此等大事,应觉稍一细思,便心觉冷意,确实不该贸然与之扯上关系。 纸上还提及了许多隐秘之事,其中大多为应觉从不曾听闻的秘辛,但也有些是江湖皆知的常识,例如那句“五方鼎立”,指的是立于当今繁茂武林之冠的五大顶尖门派。对此,应觉倒是颇有几分如数家珍之意,那说书人口中不论是刀光剑影的江湖逸事、还是玄异离奇的鬼怪传说,其中凡是涉及武林高峰,皆有它们的出现,这些故事,他听了不知多少遍。 所谓五大门派,即是江湖人尽耳熟能详的“一门一阁一池两山庄”。一门,是以一身横练功夫闻名江湖的极武门;一阁,为擅长轻功与远程奇门兵器的唤烟阁。 一池,指的是一个剑道门派,洗剑池。洗剑池虽属中原之列,却地处与遥遥北地相邻的岑风道,行事向来低调,久不入世,应觉对这个剑道传承悠久的门派颇感兴趣,听闻洗剑池以剑为尊,门下弟子极少,一人一生只取一剑,神秘色彩十足,如此奇地,着实希望有朝一日能前去拜访一番,只是路途太远,需待机缘。 而最后的两山庄,即是金蛇帮背后的强大靠山,龙蛇山庄,与并称的落日山庄。 说起来,五大门派知名度最高的便是落日山庄,原因很奇特,有一部极受百姓追捧的书名为“萧大侠之风流韵事”,故事在中原各地茶肆酒楼流传甚广,早已不知是谁人所创,而其中主角,便是落日山庄现任庄主,萧河,连应觉在永歌那偏僻地方都听过不少。 而单从实力上说,不论久不入世的洗剑池,落日山庄便是中原剑道扛鼎门派,有着“江州剑林”之称,也是应觉十分向往的地方。 这各具千秋的五大门派,代表着当今中原武林的高度与广度,也代表着江湖势力的顶峰,此等欣欣向荣的武道之林,不是西漠北地等化外之地仅凭寥寥几个强大门派便能比拟的。 应觉尚记得随商队到达阳崇县时,晏明华之所言,这五大门派有两个在江南道,另有一个在邻近的淮南道,江南武林之繁盛可见一斑,若他没记错的话,江南道的两大门派,分别是落日山庄与极武门,淮南道则是龙蛇山庄,而洗剑池地处中原最北端的岑风道,再加上坐落于关山道的唤烟阁,五大门派呈集星之势,汇拱中原。 这五大顶尖门派之下,又有许多二三流门派作为附庸,其分布则更为广泛,便如林中那参天大树下的灌木草丛,衬托着树的高大,同时兀自生长着。 江山代有才人出,谁也说不清楚,下一个光芒耀过整个江湖的天骄会出自何方。 心中稍微盘点了一下算得上常识的江湖大势,应觉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重新着眼回当前,如今离平城内两帮之争局势还未明朗,站在安离帮的立场上,他只望吴帮主能抗住压力,击败金蛇帮。 因为暂且不出武馆,当下没有可做的事,应觉顿时起了念头,与其在这儿干坐着,不如去探望一下尚卧在床的古月翟,自上回切磋时古月翟超常施放拳意受了内伤,已经过了两天,按二流武者的体质,以自身作比较,这种伤势应该痊愈得很快。 想罢,应觉当即提剑起身,推门而出。 先前听老何说过,古月翟和那些自小在帮派里长大的少年不一样,他的父母只是城里的寻常百姓,不怎么管他,于是古月翟跟着老何混了好些年,最终加入了安离帮,他父母自然觉得这是天大的好事,在他们看来,在这能算半个官府帮派的手底下做事,和官差大人没什么俩样,平头百姓哪里知道其中弯弯绕绕。 所以古月翟平时大多日子里都住在武馆,在其父母眼中,这是受到“重用”的表现,更别说这回是因练武受了内伤,不好走动。踱过演武场,应觉张望了下,朝一个方向行去,古月翟的住处应该在武馆主屋北侧那边,应觉刚走近,就隐隐听见些许人声,他循声而去,声音来源正是古月翟的房间。 房门半掩,从内传来“嚯”“哈”的低喝声,应觉屈指轻轻在门上叩了叩,旋即推开,只见房间内的年轻人穿一身正经武师长衫,正一步一步踩着拳桩,并随动作发出呼喝声,他听见叩门声响,转头望去,顿时停下摆桩,笑道:“应公子,你怎么来了?” “无事可做,就过来看看。”应觉踏入房内,桌上摆着一盘浅黄色的卷香,燃起轻烟缭绕屋内,还伴随着一股极淡的奇异馨香,这种香他在永歌并没有见过,据说是从西漠传过来的,其香味有助于伤势恢复、修气养神,奇异得很,应觉轻吸了口气,笑问道,“恢复得怎么样了?瞧你练拳的架势,挺有劲儿的。” “无甚大碍了。”古月翟回道,说着随手挥了两拳,呼呼生风,观其面色,虽说还透着几分苍白,但说话中气十足,确实不像受伤了的样子。 “差不多是如此。”应觉轻轻点头,说道,“本就是不重的内伤,以你如今的实力,三天内足以完全痊愈。” “我的实力...”古月翟怔了怔,下意识抬起手,拳头松开又复握紧,“其实我原本以为和每次受伤时一样,至少得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可这回...有种完全不同的感觉。” 不待应觉开口,古月翟继续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疑惑,“那天切磋时,最后一拳我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就脑袋一片空白打了出去,然后便似乎有东西在体内横冲直撞,全身无力,躺在床上动弹都难。但估摸着才过了两三个时辰,那股无力感便迅速消逝,转而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有点...像是晚上做梦,却带着几分清醒,仿佛神游天外。”古月翟努力地寻找着合适的词语,“好似又能看到体内景象,有某种无形劲气在筋脉中流动一般...” “此为内视。”应觉接话道。 “内视?”古月翟疑道。 “武者对气机的掌控到达一定程度时,便能以意观体内筋脉气机流转,在武学中,这种现象被称为‘内视’。”应觉解释道,“自身境界越高,内视便越清楚,乃至通察五脏六腑、四肢百骸,通常用于修炼内气,以及观察伤势等。” 闻言,这名武道理论知识十分不过关年轻人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恍然道:“原来是这样,我说怎么看起来如此奇怪...说到哪了,哦,对,我还能隐隐感知到,那股劲气所经之处竟有点暖洋洋的,受到的伤飞快愈合,今天一早我醒来就发现浑身是劲,用都用不完。” 说着,古月翟忽地一拳击出,衣袖“啪嗒”一声炸响,无形拳风震开空气。 “很正常。”应觉左右看了眼,从桌底抽了把凳子坐下,说道,“这就是身为武者的体质,实力越高,气机越强,受伤复原的速度越快,既然你已迈入了二流境界,尽管缺乏苦练,导致身体达不到这个标准,但仅凭拳意气机便足以有如此效果。” “二流境界...”古月翟脚下步伐一错,左右两拳同时击出,边道,“可我感觉,好像变化并不大,之前跟老何练拳时,我看老何也是气势十足,唬人得很,比我现在打拳威风多了。” “吴帮主说的,你还不信吗?”应觉笑道,“就老何那样,你还不了解,他肯定得威猛一些,不然如何在你面前维持他的高大形象。” “哈哈,也是。”古月翟朗笑道,“待我身体完全恢复,就去找吴帮主,现在帮派正处于水火之中,我如今拥有了实力,可不能坐视不管,总得为帮派做点事情。” “你还是好好休息吧。”说起正事,应觉敛起笑意,道:“吴帮主不会让你出去的。”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章 上船与下船 “怎么了?”古月翟说着,似察觉到话语中的凝重意味,转头透过古朴木窗瞥向武馆主殿,疑声道,“难道外头出了什么事情?” 应觉轻轻点头道,“安离帮行动失利,牺牲了两名帮众,而且似乎还是拥有二流实力的帮派成员,吴帮主特意叮嘱了我,最好呆在武馆之内,别再出门,你若现在去找他,估计也是一样的结果。而且我方才见到吴帮主时,他脸上的怒意都已不加掩饰,我建议你别去触他的霉头。” “什...么?”古月翟话语顿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不敢置信之色,喃喃道,“竟然出了人命...冲突已经激烈到如此地步了么...” “你似乎对如今这种情况很意外。”应觉注意到年轻人的表情变化,说道,“我记得最初碰见你时,你可是被金蛇帮的人揍得挺惨。” 古月翟摇了摇头,说道,“应公子,你也知道我加入帮派的时日并不长,在此之前,我只听老何说过,那还是很多年前金蛇帮初到离平城的时候,为抢夺地盘之类的,两帮血拼损上惨重,死了不少人。”而后来金蛇帮与安离帮争斗稍歇,双方都在城内吸收了新鲜血液,自这时起,两帮冲突便没有那么激烈了,至少在我入帮之后,打到头破血流之类的事常有发生,但闹出人命,我还未曾听闻过。” 应觉默默听着,正襟端坐。 这个将于武道之路上大步迈进的年轻人脸上现出一抹担忧之色,低声道,“打架也好,挨揍也罢,总归还是能接受的事情,可这事一起,我们安离帮与金蛇帮的关系就更加糟糕了,若大街上相遇恐怕跟仇人见面一般,闹得城里不安宁,或许...要到其中一方被驱逐出离平城为止。” 语气中的沉重之意十分明显,闻言,应觉不知怎的联想起当时那支离平商队与劫匪的战斗,开口说道:“既然你们两帮是敌人,那如此相决生死的境况是迟早的事。” “话虽如此。”年轻人神情复杂,说道,“是对头没错,但不死不休的局面我也不想看到...听老何说,金蛇帮的实力本就隐隐在我们安离帮之上,何况如今老帮主还不在了,如果打起来的话,一定会死更多人吧...” “江湖嘛,哪有不死人的。”应觉轻声道,神情渐淡。 ... 宋常停步,抬头望去。 敞开的厚重大门两旁,一龙一蛇两根石柱浮雕张牙舞爪,昂首耀威。 这位身具一流境界的帮主伫立在自家武馆门前,棱角分明的脸上露出冷峻而严肃的神情,目光中透出一股冰冷意味,谁也不知他此刻心中所想,以及这目光代表的意义。 凝视许久,宋常没有迈入武馆,而是转过身,沿着宽敞大道一路行去,过了城中较繁华的地段,周遭景象也逐渐变得冷清,行人稀疏,来往匆匆,而宋常倒是不急不缓,看起来与偶尔擦肩的路人颇为格格不入。 不一会儿,宋常便来到了一条幽静小巷之前,狭窄的巷口破败不堪,墙头砖石裂纹密布,摇摇欲坠,偶有闲人经过也望而却步,打消了好奇一探的欲望。 宋常面色淡然,脚下不停,径直拐入幽静巷中,然而刚进一步,却似别有洞天,他驻步四望,只见道路两旁一人高的矮墙虽有斑驳旧迹,却缀着绿意点点,瞧着便觉清新沁人,墙内几棵大榆树不甘寂寞,长出墙外,青翠的树冠连成一片,并不宽敞的小道干净整洁,毫无初见巷口之景时脑中油然而生的那股破落感。 宋常仔细扫了两眼,便继续往巷内走去,鬼骨的那位樊大人告知宋常的地点,说他会暂时居于此地,并提到,若有紧急消息,可直接汇报于他。 就如现在。 小巷尽头是一间小院,泛满青苔碧色的旧木院门朝内敞开,宋常缓步踏入,小院中立着一株大树,而树荫之下立着一道高大身影,似乎在做什么,还伴随着淅淅沥沥的洒水声,宋常定睛望去,只见那道身影正一手提着个精致小壶,缓缓倾斜壶口,清水自其中淌出,如雨般洒在矮墙下的一排花花草草上。 “樊大人可真是有闲情逸致。”面对着樊圻的背影,宋常仍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诚声道。 “有什么事吗?”樊圻停下手中动作,把水壶放在一旁,转过身,面上笑意平和,随口问道。 “若无事,岂敢随意打扰樊大人。”宋常微微躬身,语气恭敬,“不知樊大人可否听说过一个名字。” “说。”樊圻淡声道。 “罗锡岚。”宋常一字一顿,缓缓说道,这三个字出口的瞬间,宋常浑身紧绷,脚下蓄势待发,不是想动手,而是若樊圻生性严苛躁怒,感觉到冒犯而对手中这个胆敢试探棋手的棋子施以惩戒时,自己能有逃走的机会。 不过并没有那种如感逾越和试探的震怒,樊圻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随口说道,“是谁告诉你的?” 对上这平淡的目光,宋常反而垂下头去,避开视线,恭声道:“具体是谁,我实力不足,不敢妄然试探,但据我猜测,应是与樊大人同般身份的人。” “哦?”闻言,樊圻语调上扬,神情终于有了一丝变化,这段不清不楚的描述,足以让他联想到那几个麻烦的家伙。 “详细说说,不要有任何遗漏。”樊圻神色一正,语气稍凝。 “看样子樊大人心里有数啊。”宋常说道,情绪的些许变化隐于眼瞳深处,即使近在咫尺的樊圻也无从察觉,“我对直接对安离帮的重要成员动手,果然如樊大人所料,将他们请的援手引了出来,然而当我故意服软避免与其战斗,并借机离去时,却被一名灰袍人拦住了。” “他鬼鬼祟祟,面目藏在斗篷之下,嗓音故作嘶哑,显然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人物。”说到这,宋常顿了顿,望向眉头已微微皱起的樊圻,这道身影站在树下,背后古旧的矮墙和打理齐整的花花草草,就像一个喜爱花植的普通百姓,然而那双如刀的眼,恍有刃光灼现,透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压迫感,宋常心里再次笃定了那日自己的判断。 “但他给我的感觉,便如那天樊大人立于崖边一般,如潭如渊,深不可测。” 樊圻瞳孔微不可察地缩了缩。 “之后呢?”樊圻追问道,语气中多了一丝认真意味。 “那人说,我再前进,他就杀了我。”宋常平静地描述道,“他还说,樊大人与淮南罗家的罗锡岚分别与金蛇帮和安离帮作棋子,互相较量,他不愿插手,也不想看到樊大人赢,于是来威胁我,让我退去。” 樊圻呼吸忽地一促,又瞬间恢复,但那总如古井般无波的面上竟出奇的变了变。 难道真是那几个家伙之一?不,他们若有如此一半的敏锐,我都不至于落得今天这尴尬境地。樊圻心中喃喃自语,从宋常的描述中,也看不出具体是哪个家伙... “不想看到我赢是吗...”樊圻嘴角露出一抹淡笑,目光移至始终站在自己一丈之外的宋常,这个野心完全敛在心底的男人面上表情只有谨慎与恭敬,樊圻摊了摊手掌,边道,“那人身份我已大致知晓,不过目前这还不是你该了解的事情。” 很明显,此是下了逐客令。 然而宋常却似没领会到此言下之意一般,仍留在原地等待吩咐,樊圻望着他,表情似笑非笑,“看来你对我失去了信心?” “岂敢。”闻言,宋常连忙低下头,道。 “以为我看不出来么。”樊圻轻轻一笑,“口中说不敢,心里却是恰好相反吧?” 说着,樊圻随手从腰间取下一块玉牌,玲珑小巧,温润软玉内浸着一条金色小蛇,这正是那日在崖边宋常亲手交由樊圻、象征着金蛇帮帮主身份的玉牌,他两根手指拎着悬挂牌子的细绳,金色小蛇在空中一荡一荡,正面朝向宋常。 “樊大人,此为何意?”宋常面作不解道。 “既然如此,我便给你一个机会。”樊圻淡然道,“你动摇了,我强留也无甚意思。你现在可以选择拿走这块牌子,摆脱掉棋子的身份,继续做你的金蛇帮主也好,去投靠罗锡岚、那名神秘人也好,你走你的路,我不会因此事而阻碍你。” 此言一出,宋常眉头顿时皱紧,这番言语大大出乎他意料,金蛇帮贸然与安离帮开战,他便相当于已经自龙蛇山庄擅自逃离,转而上了樊圻这艘大船。 如此大物,真是说下就能下的?樊圻真有这般好说话?金蛇帮损失极大,龙蛇山庄会放过自己?而若再找其他大船,如罗锡岚或那名自称鬼骨、且让樊圻提防的神秘人,真能行得通?最初倘若不是眼前这名鬼骨的六位黑之一亲自找上门,自己可是连见其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无数疑问萦绕心头,有些有答案,有些没有。 见宋常低头沉默,似陷入了犹豫之中,樊圻又道,“若在担心我食言,那大可不必。我樊圻一生做事坦坦荡荡、从不违诺,说出去的话,自然没有再收回来的道理。”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一章 杀 话音落下,才过几息。 宋常忽地抬起头来,脸上神情诚恳而爽朗,朗笑道:“樊大人说笑了,宋某不过在考虑面对当前境况该如何做而已,不想思绪愚钝,久不得悟,让樊大人产生了误会,实属我宋某之过。宋某万万没有背离樊大人的意思,这所谓选择,还请收回去罢。” 闻此明显睁眼说出的瞎话,樊圻只是淡然一笑,将金蛇玉牌重新栓回腰间,摊手朝向旧木院门,说道,“既然如此,宋帮主便请回吧。” 宋常点头应了声,神情自然,躬身拱手道,“那宋某告退了。” 语罢,宋常缓缓起身,相覆的左掌右拳错开、收至腰间自然垂下,同时往后稍撤半步,转过身去,他的头一直半垂着,避免目光直视樊圻,接着,他向院门走去,步伐不急不缓。 纵使二人对这番话心知肚明,但其礼节仍不失半点。 “何必如此虚伪。”望着宋常迈出院门,并将古旧小木门轻轻地带拢,樊圻低声自语了一句。 话音落下,樊圻神色忽地一正,那始终淡然如水的面上浮起凝重之色,宋常的话其实已在他心湖投下了一枚石子,那自称鬼骨的神秘人,既能压住这身为一帮之主的宋常,又不想看到他樊圻一脉得利,其身份便很明显了,不是另外几脉的老家伙是谁? “藏头掩面,神神道道...”樊圻皱眉思虑,喃喃自语,“而且其真实目的还有待商榷,敏锐地察觉到了我的动向,又不声张,瞒着组织暗中随我到离平城;嘴上说不想我赢,却没有下大绊子,只动了动无关紧要的小手段,还把自身的存在暴露给我知晓...” 此人很怪,仅通过转述,樊圻便能明显察觉到,这个神秘人行为与言语间透出一股子不协调感,或许只能骗一骗对鬼骨了解不多的宋常。 “莫非他和我抱有同样的想法?”正想着,一个奇异的念头蓦然闪现在他脑海中,樊圻盘算几许,越深思,越发不可收拾。 当今鬼骨六脉,除却那支主要推手外,其余各脉更多的是被大势裹挟着前进,他樊氏便是其一,正是看出了这鬼骨前迈步子过大的弊端,且后果将难以预料、无法挽回,他才打算借力脱离鬼骨,但他樊圻能有此深忧,其他人自然也能,难道...对鬼骨当前势头感到恐惧的真不止他一人? “原来愚钝之众内还藏着个聪明人...”樊圻沉思片刻,自语道,“若真有人在一直藏拙,与我同忧共虑,八成是那个姓贺的了,鬼骨贺氏一脉向来低调,从不主动参与江湖诸事,将鬼骨创建之初遵循的明哲保身这一点做到了极致,至今未变。现在想来,贺曾峥那家伙身为不具强大武力的骨,却能在沉寂的同时,让贪婪的其余几脉不对贺氏动心思,利益分配丝毫不落,不愧是自诩‘谋商’之人,的确有几分本事。” 说着,樊圻拎起那只小壶,将壶中余水尽数倾泻至一盆不知名野花上,清澈水滴顺着花叶滑落,没入盆中泥土中,樊圻随手一甩,水壶在空中悠悠旋转几圈,“咚”地一声落在花盆旁。 樊圻冷哼一声,推门进入屋内,语气中带着一丝讽意,“那几个老家伙中,恐怕就他一人脑子是正常的吧。” 屋内并不亮堂,仅有些许阴沉的天光透过窄窗照进来,樊圻擦亮一枚火折,往里屋走去,犹如实质的黑暗被昏黄火光驱散,现出一张宽大的书桌,和桌上堆积成好几叠的纸卷书文,此地本是掌控离平城这张蛛网的鬼骨藏身之地,同时也是一处鬼骨据点,不过显而易见,此刻它的主人已是樊圻。 他点燃置于桌上的一盏油灯,明亮的光霎时间铺满整个房间,定眼望去,书桌中央正静静躺着一张白纸,旁边笔架上也斜卧着一支关北狼毫,似已等候多时,樊圻轻轻捻起笔杆,笔尖沉入砚台墨池,一洗毫末。 “今时之我谓我,明日之忧非忧。”这个曾为鬼骨樊脉之首的男人轻声念道,大手一挥,只见漆黑毫尖似有墨蛇舞动,狂洒不定,几行尽显逸然神韵的小字顿时现于纸上,他放下笔,左手抚过纸面,轻薄纸张似被某种无形之物揉成细卷,凭空而动,落入一个恰好大其毫厘的竹筒里。 樊圻两指随意夹起竹筒,走到堂屋,屈指一弹,这不过拇指粗细、却有半尺之长的竹筒划过一道弧线飞向敞开的窄窗,“咻”地一下,窗边似有一物掠过,只闻其声如惊风,不见其形如云影,而这短短的刹那间,竹筒便已消失无踪。 ... 宋常迈出巷弄的一瞬,几道皱纹爬上眉头。 那名不露面目的神秘人身份已十分明朗,尽管樊圻闭口不谈,但能让这位立于鬼骨之顶的大人忌惮,除却其余几名与他等同的存在,想必也无他人了。 “樊大人,我可没有退路了啊。”宋常低头走在街道上,轻声说道。 既已选择脱离龙蛇山庄,将金蛇帮拱手交给樊大人,便再无回头之路,本就被龙蛇山庄视作外人的他是不能犯错的,何况是心有背离此等大错,一旦那两个总与他作对的副帮主添油加醋地汇报给上头,他这个帮主之位无论如何都坐不稳了。 所以樊圻一定要胜,且是大胜,以免其在陷入困局之时,将手下的棋抛弃。 自己不过是一枚小小的棋子,对于高高在上的棋手来说,失了也就失了,无甚大不了的,而棋子唯一能做的,只能尽力在棋盘上活下来罢了。 阴沉的天浓云密布,街上隐隐透着几分凉意,宋常一边以寻常步速走着,一边分析局势,不一会儿,那张鎏金沁染的武馆牌匾已入眼帘,然而不知怎得,往日瞧着尽显奢华仪态的“金蛇”二字,在今儿个的阴天之下竟莫名有些刺眼。 宋常轻轻叹气,迈步往门内走去,却见一人好似在等他一般,立于敞开的朱漆大门之后,见宋常进来,这人冷笑一声,道,“宋帮主,我帮正处于与安离帮交战的紧要时刻,你却不去尽力思考对策,处理事务,在这又是唉声叹气,又是四处闲逛,看你的言行举止,好似并不为我帮利益着想啊。” 宋常停下步子,漠声道,“副帮主,我宋某自然事事为帮派考虑,只是你层级太低,察觉不到罢了,却因此质疑我,实在是愚蠢至极。” “你!”那浓眉方脸的副帮主顿时怒喝一声,眼瞳圆睁,忿声道,“宋常,你不要太嚣张了,虽然你现在是帮主,但在龙蛇山庄看来,你不过是随随便便就能捏死的路边虫豸而已,我之前对你再三忍让,只是因为你也算为帮派做了一些贡献而已,如今你得寸进尺,就别怪不讲情面。” 一番言语如暴雨砸来,宋常表情瞬间凝固,眼神凌厉如刀,隐隐透出一丝杀意。 “怎么了?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副帮主却丝毫不惧,他从袖中取出一封书信,冷笑一声,言道,“宋常,看见我手里的东西了么?这封书信即将飞书传向中原龙蛇山庄,里面详细记载了你近日出格的言行举止、有损帮派利益的奇怪行为,以及对我们直属龙蛇山庄之人的恶劣态度,你若不想到头来被山庄怪罪,遭受惩罚,就最好将近日你的行踪从实招来。” 副帮主似没注意到宋常的眼神越来越冷,仍自顾自说着,“你去做了哪些事,见了哪些人,说了哪些话,都给我一五一十交代清楚,我会吩咐手下对此进行查探,若有半点对不上,我都会立刻传书...” “呵。”一声淡笑打断了副帮主的话语,待其疑惑与不满交织的目光投过来,宋常已往前轻轻踏了一步,神色平静,轻声道,“我很好奇,是什么给了你勇气敢在我面前这样说话。” 这位金蛇帮的副帮主下意识后撤一步,喝道,“宋常,你想作甚?” 宋常脚下再踏一步,语气平淡而自然,毫无先前那番漠然之意,“是你所认为我的好脾气?是你那区区二流的微末境界?还是...遥在中原的龙蛇山庄?” 每一句问出,宋常便前踏一步,仿佛有一股无形的磅礴气势自其周身绽出,青石道上的点点泥尘被远远推离,前庭栽种的苍翠高树枝叶无风自动,簌簌作响。 副帮主只觉有什么东西攥住了喉咙,一种窒息感自心底生起,他连连后退,脸色一变再变,厉声喝道:“宋常!你可要想想后果,你自恃的一流实力,在龙蛇山庄眼里不值一提!” 话音未落,一声闷响。 “咚。” 宋常出现在他的身后,右手握成拳头轻轻抵在后心处。 “噗。”一口鲜血自其口中喷出,还混杂着一些深红色碎块,副帮主踉踉跄跄转过身,眼瞳充血,嘴唇开合似想说什么,但一字未出,便向后栽倒下去。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二章 再杀 “什么都不是。”宋常面无表情望着心脉尽碎的副帮主倒下,轻声说道。 武馆内无比安静,只有渐起的风刮过树梢,似在低诉。 宋常步伐轻移,俯身拾起那张仍被紧紧捏在手中的信纸,摊开一看,果然如其所言,纸上满满当当的蝇头小字添油加醋地记载了许多能让龙蛇山庄降罪于他的事件,其中有他做过的,也有没做过的,最早甚至可以追溯至半年之前,宋常冷笑一声,看来这两位副帮主早就有此想法了,不过无差,反正这封信将伴随着它的主人,湮灭无踪。 风忽然大了些许,几片绿叶从枝头坠下,旋转飘落。 宋常双手负后,漠然注视着信纸落下,覆在那副帮主惊怒犹存的面上。 一阵风掠过,信纸与那身武师华裳中的躯体于刹那间一同化作尘埃,青石小道上只余下孤零零的几片叶子。 这就是...一流实力。宋常默念道,目光忽地透出凌厉之意,整个人的气质顿时一变,恰如刚刚擦亮的刀,锋芒毕露。 时间过了太久,也被龙蛇山庄的余威震了太久,宋常仿佛已经忘记了从前以命拼杀的日子,忘记他是靠什么争到了这个帮主之位。 他宋常忘了便算,可别人也忘了,所以要让他们想起来。 是隐忍。昔年离平城最大帮派暮草帮瓦解之后,他宋常以二流实力投身金蛇帮,但因外人身份,得不到重用,需仰龙蛇山庄之鼻息,他借由其指缝漏出的一点东西,悄悄突破至一流境界,却仍不居高位,隐瞒下去无人知晓。 是机遇。金蛇帮帮主历来由龙蛇山庄指定,五年一换,其他帮派他不知,至少龙蛇山庄的下属帮派皆是如此,而自己拥有一流实力不久后,便逢新老帮主交替,金蛇帮有规矩,强者上位,若有人能击败新帮主,便可取而代之。这个规矩本是为了服众,也就看看而已,新帮主皆为一流实力,岂是说击败便能击败的?所有人都如此想,谁知出了宋常这么个异类,新帮主只比宋常强上一筹,借其轻敌之意,他击败了那位一流高手,夺得帮主之位。 最终,归根结底,还是实力。 暮草帮瓦解之时,他宋常没死,是实力;江湖混来混去,后来能加入中原顶尖门派的一个下属小帮,是实力;借龙蛇山庄余荫、破入一流境界、夺得帮主之位,乃至被樊大人找上门来,同样是因为实力。 若无这分实力,一切都是空谈。 但...实力还是不够。宋常暗暗捏紧了拳,心中自语。他的实力是拜龙蛇山庄所赐没错,可五年的帮主交替之时都过了两次,山庄却没有半点派人接替这个位置,让宋常去中原加入龙蛇山庄的意思,这摆明不把他当自己人看,不仅如此,山庄还指定两人就任副帮主之位,赐言道恐宋帮主不熟帮派琐碎及大小事务,派遣二位精于管事者协助宋帮主,望能成为帮主左膀右臂,共同管理金蛇帮。 话说得好听,协助、左膀右臂、共同管理诸如此类客气话,但明眼人都清楚,龙蛇山庄就是不放心宋常,派人监视他。 若仅是如此也罢了,本就是外人,监视合情合理,但...十多年了,他宋常从未做过出格之事,兢兢业业为帮派发展出力,却毫无回应,莫非龙蛇山庄已经将他给忘了吗? 再看这两个所谓精于管事的副帮主,大事不干小事不懂,成天给自己找麻烦,聒噪无比,显然往年向龙蛇山庄传的书信中也没什么好话,最早几年他其实能理解这两位副帮主的想法,本在中原大地舒舒服服的,却因他宋常被派到平南道这方偏隅之地,自然没好脸色看,所以他一直忍让。 他想一直忍,忍到龙蛇山庄将其视为自己人。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他宋常被缚在离平城,从未出去过,他已快忍不住了,恰逢其时,一位大人物来到了离平城,找到他,说,有个机会,可以让他脱离龙蛇山庄,加入一个更强的势力,他宋常岂有拒绝之理? 宋常垂首静立原地,想了很多,似在为之前身作帮主的生涯作一个总结,又仿佛在思考其间对错,进退得失。 不多时,宋常长吁一口气,眼神极冷,杀都杀了,还有退路不成,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都走到了如今地步,他已没什么可犹豫的,这种蠢笨货色死到临头了还满口胡话出言不逊,怪不得被龙蛇山庄赶到了平南道,说不定也是嫌他们在中原碍事。 不过既然他死了...另一名副帮主也要死。 这封书信,事无巨细均有记载,凭他一人,恐怕是写不出来的,应是由两人共同讨论撰写,然后由其中一人出面,警告他宋常。 哼。宋常冷笑一声,警告我?他恐怕想不到会落得如此下场吧。 另外一位副帮主应该也在武馆。想着,宋常步伐一动,迈入武馆主殿内,稍一感知,果然,那名副帮主正在侧屋,然而不待宋常进入,却闻“嘎吱”一声轻响,一人推门而出,行至宋常面前。 只见这人面色发白,行步间额角溢出几滴冷汗,目光飘飘忽忽,勉强直视前方来人,低喝道:“姓宋的,你这是要造反了?” 然而语气中无半点威势,甚至有几分颤抖。 “副帮主,看样子你比他强上不少,竟能察觉到我的到来。”宋常淡笑道,此处的他自然指外头那人,“不过无差,半斤八两而已。” “宋常,你可要考虑清楚,我们俩一死,中原武林不会再有你的容身之地。”这人强装镇定,颤声道,“我们两个二流武者虽然对龙蛇山庄来说不算什么,但你杀了我们俩,就等于扫了龙蛇山庄的脸面,山庄都不用如何发话,只需发布一个江湖追杀令,你将一生逃窜,惶惶不可终日,若是抱着投靠其他门派的主意,那你就打错了算盘,没有门派会为了你而得罪龙蛇山庄,除非你隐姓埋名寻常市斤或遁入深山老林,再不露面,否则人人见你皆杀,但你习武半生,自然有追求的东西,名利也好境界也好,肯定不愿看到如此结局,对吧?” 生死之间,这人虽冷汗直流,却吐字清晰语速极快,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 “很好,有理有据,不像外面那个废物,只会放一些没用的狠话。”宋常点了点头,漠声道,“不过你似乎太高估龙蛇山庄了,天下之大,我宋某何处去不得?难道除中原再无武林?难道不可改头换面另起高楼?难道...不可投身于朝廷?人人皆杀,只是笑话罢了。” “宋大人心里明白的,若离了中原,何谈武林?”这人说着说着,虽然颤抖依旧,语气却客气了不少,连称呼都变了,“至于投身朝廷,我们武林与朝廷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且...近年来甚至有针锋相对之意,这种事,我相信宋大人断然是做不出来的。” “你想让我放过你?”都到了这份上,宋常并不介意跟他多说几句,“外面那人杀都杀了,我宋某叛出金蛇帮已成定局,你能有什么办法?” “我可以给宋大人作证。”这人急忙道,“我可以证明他不是死于宋大人之手,而是死于与安离帮的争斗。而且...对了,同为武者,我理解宋大人的心思,如果我没猜错,宋大人是想去龙蛇山庄对吧?我可以重新撰写一份书信,着重描述宋大人这些年来对金蛇帮的丰功伟绩和卓越贡献,以及对龙蛇山庄的忠诚不二,龙蛇山庄的人见到了一定会召宋大人去中原,我们龙蛇山庄地处淮南道,论繁华程度,仅逊于江南道半分,大人去了那儿,要如何享受便如何享受。还有,我...” “巧舌如簧,为何平日你没这番本事?”宋常淡笑着打断了其话语,轻轻往前踏了一步。 仅一步,那人大惊失色,如临大敌。 “不,别,别杀我!” 话音才落,宋常又是一步,这一步,已至那人身后。 他呼吸一窒,瞳孔渐渐失去神采。 “大敌当前,都不愿拼死一搏,而是尽力狡辩游说,妄图说服敌人。”宋常嗤笑一声,蔑声道,“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武者?别人不知道的,以为你是个商人。” 身躯倒下,宋常以同样手段毁尸灭迹。 至此,两位与宋常相斗多年的副帮主于世上彻底消失,一丝痕迹都未留下。 宋常凝视几息,瞥了眼窗外,外头天色将晚,凉风推开轻掩的木窗袭入屋内,让人心头不禁发寒,宋常关了窗,转身回到自己房间,靠坐椅上,闭目养神。 龙蛇山庄的耳目必然不止这二人,杀了他们,也只能瞒过一时而已,过几天这两人没出现,旁人定会起疑心。 然而瞒住一时...足够了。 明日,一切便见分晓。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三章 暴雨如幕 深沉而漆黑的夜中,忽地亮起闪光,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鸣响。 “轰隆!” 无数入睡的人被雷声惊醒,或是迷迷糊糊嘟囔几句,看表情就知不是什么好话,或是直接破口大骂,大街小巷鸡鸣犬吠,似在应和。 应觉也被雷声和窗页拍打在框上的“啪嗒”声吵醒,他揉了揉眼睛,狂风裹挟着湿意灌进屋内,沁凉无比,应觉打了个哈欠,起身走到窗边,原来是睡前窗户没关牢,被风吹开了。 应觉没急着关窗,他嗅着空气中的湿意,双眼微眯,眺望远方天色,稠密的黑暗中隐隐可见浓云滚滚,压至城上。 果然,要下暴雨了。 应觉想道,白天见天气那般急转直下,他便根据自己的经验下了判断,离平城地处南方丘陵地带,周围山林极多,而永歌傍依南疆山群,二者地势差不太多,这种地方的天气说变就变,毫不含糊。 念头未落,便闻“哗啦啦”一阵急促声响,瞬息间暴雨倾盆,豆大的雨点自夜空坠落,撞碎在青石地面与泥土上,水花四溅,积起一方方水洼。 水花飘扬,甚至夹杂在风中渐进了屋内。 应觉连忙关上窗,擦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仅短短一息,靠窗的地面便湿了一大块,被这么一弄,瞌睡也醒了不少,一时间困意消了大半,应觉估摸了下时辰,方才在窗边眺望,黑暗的天际不是那么黑暗,似有微末亮光没入浓云中,使得旁人能望见乌黑云层,照此天色,应已至寅时。 天快亮了啊。应觉心语道,虽然这种天气天亮得晚,但辛勤的百姓却不会因此而变动作息。 应觉摇摇头,再小憩一会已没必要,不如就此等待天明。他盘腿坐在床上,闭上双眼,眼前黑暗凝成实质,耳边萦绕着哗啦啦的雨声。 但应觉半点也不觉得吵,反而心中更加平静。 在永歌的时候,他最喜欢的天气便是雨天,无论昼夜。白天时,持簦而行,雨水顺笠面滑落,坠到脚边,与天降之雨共成一道道蒙蒙雨幕,身在其间,仿佛与外界的一切隔绝,凉意沁入心中,宁静悠然之意自在而生;而晚上时,淅淅沥沥雨点坠下,如大小玉珠坠入盘中,清脆动听,又如耳边轻柔细语,黑暗的夜里雨声相伴,悄然入眠。 便如此刻雨声回荡屋内,应觉心神愈加怡静旷然,如此心境,行于武道之路,必将事半功倍。 “呼。”应觉一吸一吐之间,气息愈发迟缓平稳,显然已渐入佳境。 雨声依旧。 ... 金蛇武馆。 屋外大雨滂沱,而屋内安静得很,烛火不停摇曳,映出一片昏黄,而一位高大男子正面无表情地坐靠在椅背,闭目养神。 从昨夜开始,宋常便一直坐在此处,没有动过。 “寅时...已过。”宋常低声念道,蓦然起身,桌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张小纸条,宋常却丝毫不意外,俯手拾起,细细阅览过去。 “樊大人,你...可真是胆大包天啊。”宋常深深吐出一口气,如古井般的脸上现出诧异、紧张与敬畏交织的复杂神情,这就是...鬼骨之黑的魄力吗? 再给他宋常十个胆子,他也想不出、不敢想出这种计划。 身具一流实力,早已寒暑不侵的宋常,此刻竟不禁打了个寒颤,樊圻...樊大人,这是犯了禁忌啊!你就不怕东窗事发死无葬身之地? 宋常逐字逐句再次读过去,却发现,这个计划确实可行,它太出乎意料了,意味着别人根本想不到,对此毫无防备,事成可能性很大,而且退一万步说,即使失败,作为主谋的樊圻仍然隐于暗处,同样无碍,但是他宋常绝对会陷入险境,险到...甚至不如直接背叛龙蛇山庄。 而樊圻,将这些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了他。 “知道我不会因风险退缩是吗...”宋常神色一正,将手中这胆大妄为的计划捏成细粉飘散空中,接着他推门而出,步伐平稳。 武馆主屋大门一夜未关,暴雨砸碎在青石地板,被狂风卷进堂屋,屋内如下小雨,两三寸高的门槛旁积了一大片水,宋常没有理会,径直走到门边,凝视着门外远方天际,只见深沉的夜色中,时不时亮起一道雷光,伴随着有如天公巨吼般的轰响,将这座城池照得通明。 “雷雨交加,天气不错。”宋常轻声说着,迈入雨幕中,无数雨点向他砸来,却仿佛被一张无形的布遮挡住,雨水坠至他头上一两尺处便撞碎开来,溅向四方。 宋常步伐不急不缓,时辰尚早,才卯时一刻左右,按照樊圻的计划,他只需要在辰时之前赶到目标地点即可。 当然,宋常也不至于此等紧要关头,还去悠闲地散散步什么的,只是没必要急躁,有句老话叫欲速则不达,他宋常没念过书,但走多了江湖,总会领悟出类似的道理。 自金蛇武馆所在的西城区走出,踏过空旷的街道,朝安离武馆的方向行去,然而这回宋常的目的地并不是东城区,离平城中除却东南西北四大城区外,还有一方区域始终保持清净,那便是占地极小的中心城区,商人游客从不涉足,敬而远之,就连宋常,每每途经之时,都会特意多走几条街绕过去。 而今日,宋常将犯禁。 犯禁之人,绝大多数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 不消一会儿,一条比走马街观花路还要窄上不少的街道出现在视野中,然而街道不宽,却透出一股威严气势,这股威势不知从何而来,或许是来源于有别于其他街道的厚实高墙,和即使在这夜半风雨中,都能透过繁茂树冠见到的宅邸檐角,亦或是...来源于心中对此方主人的畏惧。 宋常轻轻甩了甩头,神色一正,凝目四望,不见人影,细细感受一番,确实没有其他气机存在。 看来他们还未到。宋常想道,樊圻计划中,将会有几名鬼骨协助他完成任务,这几人都是樊圻的心腹,实力不低,忠诚可信。 而他的任务,则是刺杀一名对离平城、对安离帮都极其重要的人物,之前所做的一切,皆是为此作铺垫。重伤、而非杀死吴定安,使之无法行动,又不至于直接结束帮战,然后暴露非亲信的鬼骨所在,以其命引诱安离帮其余核心成员出面,他宋常再逐一袭杀,当这些安离帮众陷入危险时,吴定安必会求援。 一旦求援,樊圻的目的便达到了。宋常轻轻吐出一口气,沉下心,悄然立于街道转角,身形如遁入雨中,毫不显眼,他微闭双眼,等待目标出现。 据樊圻给他的资料中显示,那名重要人物将在辰时经过此地,他不知樊圻是如何将其行踪打探得如此清楚,只能归结于鬼骨的能耐,其出行之时,身边护卫若干,且引走一人后,仍有一名一流高手存在,协助的几名鬼骨将拖住其余护卫,而他宋常,必须在一名一流高手的保护下,刺杀目标,然后逃脱。 机会很大,要知道,那人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宋常杀他,只需一瞬。 如果樊圻能亲自动手,将有十成把握,可惜棋手高高在上,若是入场,整个棋盘都会被掀翻。 宋常脑袋里随意转着一些念头,他的心很静,因为事已至此,容不得他再有其余想法,只有保持专一心境,才会更利于行动。 时间一息一念流去,东方渐渐泛起鱼肚白,穿过漆黑雨幕映着微光。 “宋帮主。”忽然,一道沉闷声音穿过雨幕传至耳畔,宋常睁开双眼,循声望去,只见不远处街道上的雨幕中,立着五道身影,头戴斗笠身披蓑衣,以他的目力,隐隐可以看见蓑衣之下那一抹白色。 宋常点头示意,心中了然。鬼骨的分级他了解过,为黑白灰三个等级,最高的“黑”仅六位,樊圻便是其中之一,而其派来协助刺杀的心腹手下,自然是“白”。 这五人为首者也点头作答,不再言语,而是五人散开,悄然隐于街道左右,院墙、树梢、檐上,各处,如一张网。 ... 辰时。 天光大亮。 宋常猛然转头,望向长街尽头。 只见一人持簦匆匆行于暴雨中,衣着朴实,看起来和行人无甚区别,然而那一柄簦,民间一些地方又俗称伞,以玉为骨,深灰绸布浇桐油作面,边缘绣有金缕云纹,尖端还镶着一颗不知名小珠子,在狂乱雨水衬托下,尽显剔透莹润。 单论这柄长簦,别说平头百姓,连寻常富商都不见得用得起,即使拥有,恐怕也是当成宝贝小心收藏,而不是真当伞使,宋常目光如电扫去,那人没有丝毫察觉,仍埋头前进着。 气机孱弱,神光黯淡,没有隐藏实力的迹象,真的是一个普通人。 但宋常知道,他,便是此行的目标。 这方城池中,最大、最高的那个人。 朝廷命官,离州刺史!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四章 缠蛇 即使再三压抑,宋常的心此时也不免加快了跳动。 谁能想到,那个正快步走来的普通人,就是这座离平城、及整个离州天下的真正掌权者? 在一州刺史面前,他宋常身具强大武力又如何?不过区区一介草民而已,连仰望其背影都难,不说他仅一流实力,就算强至天下无敌的绝世高手,只要不被招安,成为朝廷的一份子,面对朝廷官员捕快等等,都会不自觉低上一头,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当世定理。 尽管许多人不愿承认,但在这个世道,朝堂,确确实实凌驾于江湖之上。 于此身份的巨大悬殊下,宋常心里竟莫名生起了一种刺激感。 中原共九道四十八州,州分上中下三等,离州是平南道第二大州,为中等,而这堂堂中州刺史,官拜正四品上,行巡视监察一州之职,上达天听,可谓万人之上,然而此等大人物,其生死也只能交给同具一流实力的武人,一旦护卫有所松懈,只消瞬息,他宋常便可轻松杀之,事后麻烦不论,至少在此方天地,他远远压过了这位刺史大人。 这就是以武犯禁的滋味吗...宋常不禁握拳碰了碰心口处,暗叹道。怪不得从古至今多少武林中人与当朝者冲突不断,这些人行走江湖快意恩仇,行事随心所欲,惹到了他,可不会管你什么身份,一怒杀人血溅五步,只求心思畅达,江湖大局什么的皆是不管不顾。 此种鲁莽之举最终结局大致已定,无非是仇家再度寻仇,冤冤相报往复无端,更有甚者触怒朝廷,自己身死不说,还引得朝廷敌视、打压整个江湖武林,许多安分守己的江湖人士就此遭受了无妄之灾,这种态度沿袭至今,让得江湖总低上一头,可谓是前人之孽后人遭殃。 呵,我有什么资格指责前人。宋常无声自嘲,若我此行顺利,朝廷与江湖恐怕又是一次大震荡吧。 思绪流转间,那人已越走越近,面目逐渐显现出来,宋常不禁端详起这个权高位重的普通人的容貌来,但见一张很普通的国字脸,眉眼棱角分明,目光有神,表情淡然,鬓角泛着点点斑白,可见其年事不小,或许是久居高位,方正的脸庞上隐隐透出一股威严。 行步间,宋常距其已不到十丈。 不知这位刺史大人的护卫藏在哪里,也不知樊大人那些手下打算如何行动,但无妨,他宋常...无需知道。 宋常眼神一凝,轻轻一拳,凭空而出。 刹那间,暴雨似被切开。 一道空无一物的线,自街道拐角起始,撞破雨幕,撕裂整条长街,那位离州刺史毫无察觉,只顾埋头赶路,眼看便要撞上这道无形之线。 “啪。”一声轻响。 这道蕴满杀人气劲的线悄然碎裂,炸开大片水雾。 有人袭击?刺史后知后觉,忽地停步,只见一人不知从何出现在了身前,着一身利落劲装,周身三尺雨泼不进,瞧上去颇为神异,这人正作横臂格挡状,似要拦阻某物,袖口炸裂,破成了丝条。 “大人,宵小作祟,您先撤。”恭敬的声音混杂着雨点坠响传来,这位手掌大权的中年男子瞳孔微缩,神情变得严肃,不假思索,转身持簦而去。 此人为他的护卫之一,是一位投靠了朝廷的一流高手,连他都出面了,便说明敌方阵营中,至少也有一流高手! 中年男子快步顺来路离去,眼中怒意渐起。 竟敢对我出手,活得不耐烦了?! 一流高手...刺史大人皱眉思索,整个离州一流武者不多,朝廷或详或略皆有备案,在离平城,记录在案的仅金蛇帮帮主宋常一人而已,其余身具一流实力的高手近日不曾来过此地,再排除掉从未现身于江湖、未被朝廷注意到的一流武者,那么袭击之人,几乎可以确定就是宋常。 可宋常不过一介帮主,岂有这个胆子?金蛇帮与安离帮的多年恩怨他有所耳闻,但这种争斗在他看来便如小孩子过家家一般,谁赢谁输并无区别,无非是替他管理离平城的另一面而已,派人援助安离帮也不过是付出了足够的代价。他随便扔一点好处下去,这些所谓武林中人都会争个头破血流的,巴结他还来不及,谁敢动歪心思?区区一个宋常...凭什么敢? 我可是...离州刺史! 中年男人面如金像,震怒万分。 暂且尚不知是金蛇帮的擅自行动,还是龙蛇山庄之意,但倘若真是受龙蛇山庄指使...今天他若死,他日龙蛇山庄必将被连根拔起! ... 宋常一击不成,并不意外,樊圻已经告知了他会有一名高手守护左右。 “是你,宋常。”隔着暴雨,那人沉声道,声音如在耳边,不同于先前引来的那名同为刺史卖命的锦袍人,一身繁饰张扬无比,他仅仅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中年样貌,面相憨厚朴实,任谁在离平城内看见他,都会想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家汉子,进城来购置一些生活用品。 这样一个人,却是堂堂离州刺史,朝廷正四品官员的贴身护卫。 宋常表情淡漠,置若罔闻,他并没有遮掩面目,因为没必要,若此番事成,自有人为他背锅,若事不成,他宋常藏无可藏,人人都能猜到。 念头转动似慢,实不过现实刹那,宋常在这人露面的一瞬间,便一脚踏下,汇积成片的水面炸开,宋常身形掠过重重雨幕,右手抬起,轻摊作掌。 而农夫状的那人,同样右手抬起,紧捏成拳。 “啪。”一声轻响,拳头击入掌心。 如朋友相会互碰拳掌那般轻,连声音都被茫茫雨滴坠地给掩盖,几不可闻,又如山崖巨石砸落泥土那样重,两人拳掌相撞之时,方圆三丈天地雨珠同时炸裂,碎成清澈水雾弥漫半空。 宋常毫不停顿,左掌再出,右掌碰撞一刹便已收回,紧随其后,疾如迅风,左掌同样如此,左右反复,一掌接一掌不断击出,潇潇掌影连成了一片,短短几息间,宋常已不知出了多少掌。 然而,那人拳影不逊半分,与宋常的每一掌都恰好相撞,声响不绝,好似一人手握木槌,敲着一尊硕大的鼓,鼓点沉重而细密,旁人只觉气血翻涌,心潮澎湃,而两人四周雨雾不停炸碎合拢,仿如鼓面震荡,又如水波涟漪。 二人激烈交手中,却毫无征兆地,宋常招式一变,如石斧般坚硬的双掌仿佛突然软了,掌骨好似不存在一般,掌、腕、肘、臂连成一体,皆是如此,弯弯扭扭的,就像是...一条滑溜的蛇,眨眼间盘旋扭上了那人手臂,反掌成爪,指尖恍如利牙,蛇口大张,就要咬在他肩膀。 “缠蛇手。”危境之间,那人神情轻描淡写,轻松道出了其招式名字。 投靠了朝廷,自然享有朝廷之便利,宋常曾展露过的实力、功法、招式、甚至有效破解之法等等,他早已了然于心,作为离平城一帮之主,掌控龙蛇山庄下属金蛇帮,拥有一流实力的宋常,很难不被人重点关注,更何况宋常本就惹人注目...他出身的暮草帮,曾经平南道最大的草莽帮派,正是被朝廷打散的。 宋常所习武功为掌,算不得很出色,不过暮草帮中一位资质平平的二流帮众而已,投了金蛇帮之后,宋常再得奇遇,修至一流境界后夺得帮主之位,实力提升极大,方才宋常变招制敌所用,其名为缠蛇手,听着名字稀疏平常,像是什么烂大街的不入流武功,然而实际上,它比宋常原本掌握的强了不止一筹。 这门武功为中原龙蛇山庄绝学,虽称不上顶级的那种,但也足够稀有,原是由金蛇帮初代帮主带至此地,后定下规矩,历代帮主都可修习,自然,也包括宋常这种外来人。 缠蛇手之核心就一个字:缠。双臂如蛇,缠敌人之臂,缠敌人之肩,缠敌人之身躯,挣扎无用,愈缠愈紧,而臂中之气同样如蛇,缠敌人之经脉,缠敌人之气机,烦如游蝇,挣脱不得。 至于破解之法,说易不易,说难不难。 这人双臂猛地一震,把蛇弹开片刻,紧接着宋常手臂再度收紧,将其牢牢缠住,双臂困境未变,只是换了个姿势,成了交叉状。 这一震并没有效果,仍是动弹不得,甚至更紧了半分,然而不同的是,那人两手尚能活动的手指,恰好皆在另一只手手肘之处。 他手指微抬,对准了宋常如蛇般的手臂肘关节,蕴起气机,狠狠地插了下去! 宋常脸色突变,手型连连变幻,使手肘避开那攻来的指尖,并一步步缠得更深,蛇口甚至接近脖颈,而那人手指连点,气劲坚若捣木,招招不离关节,打定主意要对此处下手。 蛇打七寸,臂斩关节。 缠蛇手的指、腕、肘等关节,便是蛇的七寸。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五章 毙命 暴雨如注,一名身份尊贵的中年男子持簦步伐匆匆,眼看就要离开长街。 忽然间,刺史大人停下脚步,朝前方望去,只见几名蓑衣人立于街口,拦住了去路,一个个手持刀兵,气焰嚣凶,遮掩着面目看不清楚,分明来者不善。 刺史嘴唇翕动,似低声说着什么,然而不待他发出声音,街道两侧高墙之内蓦然跃出几道身影,皆制服悬鞘,落地一刹便一齐提刀向前杀去,与蓑衣人战成一团,金属交击碰撞之声不绝于耳,两方势均力敌,不见高下。 见此一幕,这位离州刺史瞳孔顿时收缩,面色凝重。 这几人都是他的随身护卫,有投效官家的江湖人士,也有朝廷高手,均属二流中的佼佼者,可与前方那数名藏头露尾的蓑衣人战斗之时,人数虽领先两三人,但见其战斗局势,短时间竟占不到上风。 这说明,敌方实力至少不弱。 一名一流高手,数名二流顶尖高手,好大的手笔! 莫非金蛇帮真的要造反? 刺史环顾四望,前方十余人正混战之中,场面无比混乱,战斗结束前他别想过去,而后方更加危险,两名一流高手之争,触之必死。 他虽无伤,却被困在了这条雨雾弥漫的街道上,进退不得! ... 劲气凝若实质,自这名其貌不扬的护卫指尖窜出,直指双臂化蛇的七寸之处。 宋常冷哼一声,面色冰冷,任由其手指戳进手肘,浓厚气机凝于关节,以气抵气,锋利如刃的指尖破开皮肉,溅出鲜血,却止于筋脉骨骼之外,无法再进。 绝学若如此简单地就被破去,那就不配被称为绝学了。 即便有破解之法,可知道,和使出,是两回事。 只见宋常浑身气机猛然绽开,旋转交织间,瞬息纠缠成一条条无形之蛇,盘旋扭动,昂首嘶叫,恍若真的蛇鸣一般,现身一刹便张牙舞爪猛扑而上,那朝廷武者面色一变,同样气机一炸,迎了上去,然而此等仓促回应根本不敌蛇形气机,相斗不过数息,就被撕裂开来,宋常双臂一震,气机萦绕随之而上,直取其面门。 朝廷武者面色一变再变,霎时间体内气机汹如滚流,这凶险万分的一刻,他全力尽出,正在出招的宋常忽地止住攻势,双臂急收横架身前,作防御之势,与此同时,但见无数凝练气机自朝廷武者周身凭空生出,他双膝微屈,一手直直伸向前方,另一手自身侧一圈扫过,揽起团团气机。 宋常化作蛇形的气机瞬间伏身弹回,若真正的蛇般迅敏,扭动交替间,如成一面无形之盾挡在身前。 “轰!” 一声巨响,朝廷武者绽出的气机与蛇盾猛地撞在一起,二者气机轰然炸裂,一圈肉眼可见的气浪驱赶着雨雾极速扩散,瞬息间扫过整条长街,连另一头交战中的数人都顿了一顿。 一道身影自炸碎的雨雾中倒飞而出,直直后退三丈之远,才卸去力道,稳住身形,不仅如此,这名被自己一击炸飞的朝廷武者气血翻涌,喉头鲜血差点压抑不住。 而宋常仍在原地,半步未退。 朝廷武者反应已算极快,以指尖破敌关节之时便发觉了不对劲,堂堂龙蛇山庄之绝学哪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简单,一招不慎,便在宋常如蛇群般涌来的气机中失了先机,他只得果断地撤去防御,以攻对攻,若宋常不防,那便以伤换伤,他并不亏,若宋常防了,他也解了近身被缠之围。 结果很显然,宋常选择防御,毫发未损,但朝廷武者因气机反震受了内伤。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于一流武者来说不消片刻就能恢复,但其心中震动,更甚于此。 这名面容朴实的中年武者眼神肃然,真要说,朝廷资料中的宋常硬实力本就不如他,更何况他对宋常的武功几乎知根知底,可交手不过十息,便落到了下风。 宋常静立原地,看着三丈之外的朝廷武者喘息几下,喉头上下动了动,并没有趁胜追击的意思。 对于一击建功他并不意外,但若贸然再进,未免也太小看一流武者了些,能走到这一步,总会藏着些杀手锏。 不过宋常面上毫无惧色,先前或试探或爆发的几次交手,让他摸清了眼前这名一流武者的底子。 投身了朝廷,坐拥官家的庞大资源和详细资料,面对江湖武者自然占不少优势,但此等优势不过是相对而言的,若发挥不出来,那便等同于无,替大人办事,始终高高在上目中无人,别说袭杀,连挑衅都极少,如此一来,就相应的少了与敌厮杀的机会,即使早年在江湖中摸爬滚打,战斗经验丰富,可在安逸的环境中呆久了,真的不会退步吗? 享受了舒适,就要付出舒适的代价。 宋常眼神冷漠,成为了朝廷的走狗,就要在办事不利时,承受主人的怒火。 思绪飞速转着,手上动作也丝毫不停,见其似要调理内息,宋常猛然抬臂,直接一掌隔空向对面打去。 “噗。” 这是掌风击破空气的轻响,一道无形之线瞬间出现在二人之间,紧接着,又是一道,两道,三道...短短十息间,数百道无形之线划破天地,裹挟着风雨接连袭去,朝廷武者只得出手抵挡,一步失步步失,失却了先机,此刻他毫无喘息的机会,体内气血狂涌,翻滚不息。 然而朝廷武者并不急躁,任由伤势不断恶化,也不去理,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目的不是击败刺客,而是保护刺史大人,他们闹出的动静那么大,官府很快便能得知城内中心区域发生了战斗,他只要拖住,一旦拖到支援到来,敌人的所有阴谋诡计都是空谈! ... 宋常双掌已成幻影,道道掌风挟着凝实气机袭去,打在朝廷武者拳上、臂上、用以抵挡的气机上,疾如骤雨。 战斗看似猛烈无比,然宋常心中尚在暗暗盘算着。自出手伊始,已过了约莫三十息,按樊圻的推算,离平城内的官府捕快闻到动静,循声而来,暴雨中赶到此地,至多需要四五十息,他宋常必须在此之前达成目的并全身而退。 樊圻说的能让他宋常不惧后果,指的是在暗中刺杀的情况下,顶多有几个护卫亲眼见到其面貌,但并不是指在许多人面前光明正大地击杀,一旦被官府的人撞见,那便全完了。 时间,已不多。 本想等到樊圻派来的几人击败敌人,或是自己找到对手破绽,一举突破,但如今看来,这位离州刺史的护卫们比想象中要强上不少,那几名鬼骨暂时是拿不下的,留给他的时间不过十余息。 不能再等了。 而且...已无需再等! 得出结论的一刹,宋常眼神凌厉如刀,脚下重重一踏,路面龟裂,那股独属于一流武者的庞大气势骤然爆发,宋常身形如离弦般瞬息冲破三丈,一掌击出。 “啪!”清脆的碰撞声,宋常全力一掌击在朝廷武者拳上,然后毫无停顿地掌蜿蜒若游蛇,顺其手腕盘旋而上,缠蛇手再出,而左掌狠狠地往其小腹拍去,尽管被抵挡住,但这股巨力击得他连连后退。 然而宋常右臂恍如长蛇,紧紧缠住朝廷武者左臂,他退,宋常便进,两三息间退了十丈有余。 朝廷武者似乎没意识到宋常所作之由,他周身气机全力催发,凝实如同匹练,全神注于战斗中,双目精光闪动,宋常的一切动作都好似减慢了半分,这一刹,他仿佛看到宋常一掌击出之时,胸口气机若不足般,门户若隐若现。 破绽! 朝廷武者心中大呼一声,不去管被缠住的左臂,右手捏拳,倾尽全力狠狠朝其胸前捣去。 危急时刻,宋常冷淡的脸上却露出一丝笑容,他无视袭来的拳,脚下再次重重一踏,气机爆发,甚至踩裂了地面,碎石飞溅,而宋常也因这股巨大的反冲力,以相缠的右臂为支点,于空中直直转了半圈,转到了朝廷武者后面。 拳落之时,二人竟交换了个位置,并且宋常化蛇的右臂悄然松开。 朝廷武者能感觉到自己的攻击没有落空,宋常结结实实承受了这一拳,一口鲜血自其口中喷出,面色变得苍白无比,应是伤得不轻,但他同样能看到宋常莫名弯起的嘴角。 下一刹,这名朝廷武者双目瞪若铜铃,大惊失色。 原是两人几番交手,已从街口不知不觉战至街道中央,此刻宋常倒飞而出,距离州刺史已不到五丈! 五丈距离,对于一流武者来说,转瞬即至。 朝廷武者全力一招打完,此时旧力既尽新力未出之际,他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只能眼睁睁看着宋常借他一拳之力更添一分速度,不到半息,便已至离州刺史背后。 不待其有任何动作,任何言语。 宋常轻飘飘地一掌,过透了离州刺史的胸膛。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六章 一枚棋子 “刺史大人!” 朝廷武者目眦欲裂,失声高呼,声音嘶哑而凄厉。 他呆立原地,一动不动,再无对宋常动手的意思,望着那边双目失神,浑身气机崩散,从天而坠的雨滴顿时砸落至他身上、脸上,长发湿透散乱,看上去无比狼狈。 然而他脑中除却“完了”这二字外,再无其他念头。 身为投靠了朝廷的江湖武夫,他看得很明白,堂堂离州刺史于州城城内受刺而亡,这件事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朝堂震怒,江湖大乱,无数人将遭受牵连... 但他唯有一点不懂,那就是宋常为什么要刺杀朝廷命官?好好的一帮帮主不当,非要送死? 宋常以为能逃得掉?朝廷的能耐,哪里是这方井底之蛙想象得到的,无论怎么逃,逃往何方,朝廷一声令下,这个天下再无他宋常容身之地,再挂个悬赏,如此震怒之下,手笔定然不会小,武林中无数人都会满世界疯狂追杀。 想着,朝廷武者面色惊惧万分,冷汗直流。 这说的是宋常没错,但又何尝说的不是他自己。 作为护卫,他的职责便是保护离州刺史的安全,而今刺史大人死了,他却还活着,下场必是死无葬身之地! ... 一声凄厉的高呼震住了街道另一头正激烈战斗的众人,无论蓑衣人还是护卫都顿了一下,短暂停手,转头望去,恰好看见了宋常一掌击穿其身躯的那一幕。 “大人!” 护卫们大惊失色,不顾还有敌人虎视眈眈,脚下一动,就要往那边赶去,刚踏出几步,却似想起了什么一般,忽地停了下来。 刺史大人不过一介平凡之躯,在一流武者面前,绝无存活可能...这意味着大人此时已经身亡,而身为护卫的他们,必然会被迁怒,死罪都不一定可免,活罪更加难逃。 是否...考虑一下后路? 几名护卫眼神闪烁,脸色阴晴不定。 于此同时,蓑衣人见此状况,也一齐后退数步,撤出战团,目标任务已死,不论是成是败,双方再无战斗的理由,蓑衣人沿空旷长街直奔而去,飞速消失在雨幕中,只余下一道淡淡的话语。 “告辞。” ... 宋常慢慢将手从背部穿透的血洞收回,鲜血若泉喷溅而出,侵染地面,又很快被暴雨洗净。 按樊圻的计划,击杀目标后最好直接撤退,以防官府中人及时赶到,此时一切顺利,宋常应抓紧时间离开,还有后续一些琐事需要处理,然而他眉头紧皱,面色凝重,心中却毫无大石落下之感。 宋常大致梳理一下此行过程,并没有发现什么遗漏之处,他轻轻喘了口气,不仅没有安心,那股心神不宁的感觉甚至还越来越重了。 虽说这只是毫无来由的直觉而已,或许随便换个人都会不去管它,该如何便如何,无所谓,可宋常以往行事便十分谨慎,此时更不会忽视它的存在。对于普通人、或是二三流武者来说,直觉只是一种说起来玄之又玄的东西,无甚意义,但到了一流的境界,直觉便是一种冥冥中的暗示,是武者的本能下意识捕捉周围的一切后,对自身的发出的警告,亦是心神深处对某事某物不自觉的怀疑,绝对不可小觑,他宋常宁可信其有,不信其无。 时间一息一息流逝,说不定官府之人下一刻就到,宋常苦思深虑,却毫无头绪,神情也愈来愈烦躁。 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忽略了... 宋常喃喃道,思绪急转间,一个念头忽然闪过脑海,他面色一沉,低声自语。 “莫非...” 宋常猛然转头,看向地面,只见方才被他一击杀死的离州刺史已倒在地上,胸膛一个透穿的洞,血汩汩地渗着,将衣袍与躯体周遭积成的水洼染得通红,如此惨状,早已死得不能再死。 宋常俯下身去,在其衣袍中摸索起来,很快便搜出了一些随身物品,有银两、几本文书、官章等等,但是,似乎少了一样东西。 一样本该在此的重要物品,不在其中。 离州刺史令! 令牌为身份之证,见令如见人,堂堂朝廷正四品官员怎可能不随身携带,当然话不绝对,目标也很有可能只是私事而已,不像离州刺史出巡一般的正事大事,不带随从独自出门,令牌忘在了家邸中,想必刺史大人也不会再特意跑一趟取回令牌。 纵使如此,宋常仍是心头一紧,那毫无端由的猜测似乎更贴近了几分。 宋常将东西都扔到一边,一手仍在摸索着,看看是否有隐秘物件,另一手伸向其面门,指腹径直按在了脸颊上,稍一搓揉,宋常脸色顿时变了。 触感有异,就像是多了一层皮。 他双指探至下巴处,并拢一夹,再一扯,便闻“撕拉”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扯了下来。 宋常深深吸了口气,站起身来,脸色奇差无比。 只见其手中拿着的东西,是一张有着离州刺史容貌的面皮,制作水准相当不低,不直接接触,都看不出半点不对劲,而地上仰躺着的那具尸体,此时真正的面孔终于暴露在大雨中,是一个中年男人的脸,皮肤黝黑粗糙,如一个经年日晒雨淋的老农一般,五官、额上,尽是岁月风霜的痕迹,很显然,这人...不是离州刺史。 宋常静立原地,仰头看天。 胆大包天的计划,费尽心思的准备,水到渠成的刺杀,如若不是他心神敏锐,坚持相信自己的直觉,此刻已经自认功成,然后身退。 可事实上,杀死的只是一个戴着面皮的普通人而已,他不认识,也不在计划中。 那么真正的离州刺史...去哪了?为何计划中出现在埋伏中的,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宋常眼神极其复杂,仰望暴雨坠落在自己逸散周身三尺的气机上,撞得粉碎。 是樊圻的消息错了?计划被离州刺史看穿了?还是...我宋某这枚棋子,要被弃掉了? 樊圻的目的...真如他自己所说那般吗? 无数疑问蓦然出现在宋常脑海中,如此关头,他不得不多想,不得不怀疑。 眼前不禁浮现起那道高深莫测的身影,这鬼骨的六位黑之一,毫无征兆地跑到离平城这方偏隅之地,与他一个小小的金蛇帮帮主打交道,他宋常花了不少时间确认真伪,才甘愿把自己与金蛇帮交由樊圻手中、作为棋子,因为他相信樊圻必有所求,而他宋常同样有所求,各取所需便是合作。 合作...才有余地。 可如今,他身份暴露,护卫全是知情人,他宋常没有能力将这一名一流武者、数名二流武者杀尽,而协助的鬼骨中人全身而退,离州刺史未死,事后的栽赃嫁祸之类更是无从谈起,樊圻计划中,似乎没有留给他余地了。 官府中人就在不远处了,他已经听到了两条街外的高喊声,五息之内便能赶到,但宋常没有逃走,也没有再作遮掩身份的无用功。 被朝廷视为敌人,一切挣扎都是枉然。 任务之前,樊圻就曾告诫过他,刺杀若失败,身份暴露,便会陷入绝死之境。那时他其实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大好江湖儿郎,以命赌一个机会,要么功名利禄均在我手,要么满盘皆输命丧黄泉,这种事他见多了,也做过不少,都是自己的选择,生死有命,怪不得谁。 但输得太过蹊跷,太难以置信。 他有理由怀疑,自己在棋盘中,早就落入了绝境,下一步就要被围杀。 还是不够谨慎啊...鬼骨又如何?黑又如何?再大的人物,人心都难测。 宋常眼神逐渐变得空洞,即使耳边气势汹汹的喊杀声、密集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却仍是呆立原地,一动不动,似有放弃抵抗、束手就擒之意。 然而在官府来人即将踏入街道的一瞬,宋常猛然转头,望向东边,神情不悲不喜,眼中似蕴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复杂意味。 “不,想吃掉我这枚棋子,没那么容易。”宋常喃喃道,语气淡漠。 话音未落,宋常身影倏然消失不见。 ... “是吗。” 听着一名手下的话语,樊圻面无表情,低声自语道。 这名手下正是协助宋常的数名鬼骨之一,此刻已脱了蓑衣,显露一身白色袍服,身躯微躬,沉声叙述着此行种种。 樊圻靠坐在小院中的一张旧木椅上,手指轻轻叩着一旁墙面,发出“嗒嗒”的声响。 “离州刺史准时途径埋伏之地,携护卫七人,一流武者一人,二流武者六人。” “将其堵在街道中,宋常直面一流护卫,鬼骨五人缠住其余二流护卫。” “宋常成功刺杀离州刺史...” 一切如此顺利,樊圻心中莫名有种不适之感。 待这名手下叙述完,他点点头,挥手让其退下,遥望城内的方向,轻声说道。 “罗锡岚,你的棋子落在了何处?”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七章 掀翻 暴雨倾盆。 这座南方城池如被笼罩在一层厚厚的雨幕中,这般天气,清晨都要来得比平常更晚一些,这不,差不多都辰时了,外头还是黑压压的一片,阴沉无比,房间内更不消说,仅余点点亮光透过窗缝照进来,映出窗边地板尚未干透的水渍,这是夜半雷将鸣响、窗页被狂风吹开之时,大雨落进屋内造成的痕迹。 这会儿窗倒是关得严严实实的,风拍打在木窗上,不停发出“啪嗒”的碰撞声响。 此处是安离武馆里头的一间客房,房内的人,便是应觉。 “哈啊——”应觉打了个哈欠,翻身坐起,揉了揉眼。 今天难得睡了个懒觉,一来是外头下着暴雨,天色昏昏沉沉,总让人有种仍是凌晨的错觉,二来呢,也是因为没有事做,吴定安帮主嘱咐他不要再出武馆,而应觉拿到那张不知谁人所给的纸条后,了解鬼骨的目的便达到了,便再无插手两帮斗争的理由。 虽然应觉不愿看到安离帮落败,但他不过是一介外人,并且实力也不足以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再想出手相助,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所以摆在应觉当前的问题,便是如何前往江南道了。 没追上罗小姐率领的离平商队,他在离平城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路子,而后吴帮主提出了个建议,倒是颇合他的心意,考虑了这些天,也该有个答案了。 想罢,应觉当即穿衣起行,稍作洗漱一番,便打算去见一见吴帮主。 外头雨大得很,应觉行至门前时,看见门边小柜上摆着几柄簦,便顺手拿了一把,推开门走了出去。 簦,他更喜欢称为伞,应觉向来嫌麻烦一般不打,但毕竟老头子开了个杂货店,对这些也有点了解,通常来说伞有两种,一种和斗笠类似,用蓑草编成伞面,木或竹杆作骨,这类到处都有卖,价格低廉;而另外一种则价格相对高昂一些,即是用浇上桐油的布作伞面,防雨效果要好上不少,武馆客房里放的便是这种。 不过应觉对此倒是随意,还在永歌的时候,这样的雨天一般就随便披件蓑衣,戴顶斗笠,直冲冲地就出门了,往往淋得一身湿回来,最后被张老头一顿好骂。 想着,应觉不禁甩甩头,才出来一个月多点,怎就又想起在永歌的惬意生活了? 他撑起伞,迈入雨中,沿着青石小道向演武场那边走去,雨水顺伞面滑落,坠到脚边,撞碎成更小的水珠四处飞溅,却又在即将打湿靴子之时似撞到某种无形的壁障,碎裂消散。 应觉余光瞥了眼脚边,以往他可做不到这样,说是说泼水不进...可那是要花费力气的,雨天好虽好,但就这一点很烦,每次出门,即使撑伞披蓑,或许身上不会淋多湿,靴子鞋袜却不能幸免,踩点水洼就湿透了,黏糊糊地难受得很,直至...应该是击败了刀鬼之后,实力更上一层楼,便能如现在一般,一个念头便能将这点小水珠拒之身外。 到了演武场,应觉再向武馆大殿那边走去,这几天的相处下来,也算是知道了吴帮主的一些生活习惯,习武之人一般早起,而吴帮主每日早上都会来到主屋大堂,泡上一壶清茶,独自慢饮。 大殿正门未关,果然,当应觉踏上几道石阶后,便看到吴帮主一人坐在太师椅上,木几上的茶盏还冒着热气,应觉走入檐瓦之下,抖了抖伞面沾附的水滴,收起伞,边进门边打招呼道:“吴帮主。” 吴帮主早有所察觉,侧过身来,示意应觉坐下,笑问道,“应公子,有事?” “关于吴帮主的提议,在下有答案了。”应觉拱了拱手,坐在木几另一边,说道。 不待吴帮主询问,应觉又道,“考虑再三,在下决定应吴帮主之邀,随安离镖局的镖队一起行动。我原本的打算便是前往江南道,只不过苦于找不到合适的门路,恰好吴帮主能提供一条道,颇合心意,在下初入江湖,不懂的东西还很多,能与前辈们同行,实乃大幸,在下先谢过吴帮主了。” 话音落下,应觉抱拳行礼。 “应公子客气了,我吴某也说过,举手之劳而已,并且应公子若加入镖队,也是互惠互利。”吴定安笑着回道。 他端起茶饮了一口,接着道,“既然决定与镖队同行,那应公子今日就得准备了,镖队将于明日一早启程。” “这么快。”应觉略微有些诧异,不过转念一想,上回吴帮主所说的确差不多是这个时候。 细细想来,吴帮主的提议实足帮了不小的忙,安离镖局的这支镖队将一路去到与江南道相邻的巫州,而护送的不过是一些不值钱的老旧家具,风险很小,与之同行,既有跑惯了江湖的前辈引路,不至于惹上麻烦,又能沿途见识不少风土人情,这样算来,自然是利远大于弊的。 只是...明日一早动身,这意味着,今天是他呆在安离武馆的最后一天了。 老何、吴定安、古月翟...偌大中原大地,才至一个城池,连一个州都未走出,便遇到了好几位意气相合的同道,萍水相逢,碰撞出一方故事,而后各行各路,说不定再无相见之日。 江湖长路漫漫,同道者众,相忘者甚众也。 他向往中原广大江湖,欲一览风光,而这几人,只存身于这方城池中,并无龙蛇山庄那般强大靠山,若安离帮不存,不知这些帮众该何去何从。 想着,应觉不禁问道,“吴帮主,不知贵帮现在战况如何?可否占到优势?” 见应觉问起了这个,吴定安面色稍稍严肃了些,沉声道,“优劣势尚且不好说,这俩天城内打得不可开交,一块地盘抢来抢去没个底,若不是我伤势颇重...算了,我未受伤都不是宋常对手,境界之差云泥之别,反正我已将近期的事全部禀告了那位大人,说实话,此时此刻,胜败已与我一介重伤的二流武者无太大关系了。” 谁也想不到,他口中的那位大人竟即将遭到伏杀。 吴定安顿了顿,又笑道,“不过应公子不必对此担忧,无论结果如何,我安离帮都做好了准备,而镖局一事,皆是生意,是胜是败,双方都不会去动它的。” 闻言,应觉笑着点了点头,笑完之后,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这事说起来与他本就无关,对此的感触也不深,但他算是明白了吴定安的意思,混江湖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没有人能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江湖便是如此。 ... 又与吴定安随意聊了几句,应觉便撑伞再度迈入雨中,打算去找古月翟稍稍切磋一下。 上回夜间观字,古月翟领悟初代帮主拳意之后的那次切磋,只算得上喂招,助其掌控力量而已,这个过程中,应觉本身并无所得,而古月翟静养几天,拳法拳意的掌控更趋完善,再来战上一场,对双方都有好处。 夜夜观字,心神练拳。 按张老头的标准,古月翟已算是资质非凡,与之切磋,说不定可以从这安离帮世传拳法中有所领悟,不求多,但求有,为这武道楼阁仅添一分砖瓦即可。 果然不出意料,古月翟仍是在房间内“呼呼哈哈”地练着拳。 “切磋?”听了应觉来意,古月翟先是一愣,随即笑道,“当然可以,这两天休息的时候,我脑子里多了好多想法,正愁没人跟我打一打呢。” “那正好。”应觉笑道,瞥向外头,“不过这会正下着大雨...” “没事,武馆有室内的练功房。”古月翟笑道,比了个跟我来的手势,便出了门,外头的演武场沐浴在暴雨之下,古月翟望了望天,考虑到客人在旁,没有一头撞进雨中,而是顺着连片的房檐一路走去。 “听吴帮主说,那支镖队明日就动身,应公子决定好了吗?”古月翟忽地问道。 “来找你之前,我已经跟吴帮主说了。”应觉点了点头,笑道,“我将随镖队一同行动,一路上多学学前辈们是怎么混江湖的。” “你是去往江南是吧。”古月翟一手伸到屋檐外,摊掌接着冰冷的雨水,边走边道,“等这次帮战事罢,我也去跟吴帮主说,希望能给我一个去中原江湖闯荡的机会。” 听着古月翟郑重其事的语气,应觉失笑道,“你不把拳练好,吴帮主应该不会让你出去。” “我就说练拳练到了瓶颈,必须要出去见识见识才能有所领悟,吴帮主肯定会同意的。”古月翟笑道,“说不定到时候我们还会再见。” “江湖那么大,这可说不准。” “...” 二人兴致勃勃地交谈着,忽闻天上一声巨吼,声若雷鸣,一时间竟盖过了“哗啦啦”的暴雨声。 “你待如何?!” 谁?二人顿时大惊,猛然抬头,面色骇然,只见武馆上空不知何时有两道人影凭空而立,似在对峙...不,在交手,只是太快,看不清! 吼声如雷,瞬间传遍整座武馆。 “宋常!”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八章 破山拳 “宋常!” 吼声如雷,振聋发聩。 应觉昂首望去,竟有两道身影如天人般凭空而立,在安离武馆的演武场上空对峙...不,不是对峙,他眼神一凝,剑气入目,瞳中熠熠生华,这一刻,他看清了。 他们是在战斗! 应觉眸中亮若辰星,映出半空中的两人,只见其中一人着一袭普通灰黑长衫,神情淡漠,一掌一掌隔空击出,威势赫然,而另一人则着一身华饰锦袍,身形清瘦,手持长剑切开道道掌风,正怒吼咆哮着,先前那震动整座武馆之话语,也是出于此人口中。 “你疯了?”锦袍人俊雅的面上此刻却狰狞无比,怒声喝道,“你不顾规矩袭杀我,便是不把大人放在眼里,今日之后,金蛇帮于城中将再无立足之地!” 言罢,锦袍人一剑挥出,寒光凌厉,然而其持剑之手衣袖残破不堪,手臂鲜血淋漓。 应觉目不转睛,这二人他都没见过,若没想错的话,那身着灰黑长衫之人,便是金蛇帮那位拥有一流实力的帮主,宋常;而叫出其名的锦袍人,依之话语判断,他应是安离帮背后靠山派来的强援,却被宋常偷袭,受了伤。 昔日带领商队的罗叔,与夜袭商队的刀鬼,两人不过一身二流实力,便可杀得一众普通护卫和马贼人仰马翻,最后应觉独战刀鬼,也是艰难对敌,差点身死。 二流高手便如此强大,而这回,可是两名一流高手之战,应觉莫名心喜,机会难得,岂能不仔细观摩一番? 但见那锦袍人话语落下之后,宋常却无动于衷,掌风再起,打得雨水爆散,同时右脚凭空一踏,借雨雾之掩,身形瞬息间贴近锦袍人左右,双掌同出。 “当!” 一声清脆的轰鸣,宋常掌如坚铁,狠狠地拍在欲将拦阻的长剑上,剑身一阵颤动,力道传至剑柄末端那枚通透耀人的暖玉,“咔嚓”一声,直接震裂。 “华而不实。”宋常撇了撇嘴,面露不屑之色,同时不待锦袍人缓过来,气机蕴掌而发,自掌心与剑身接碰之处轰然击出,长剑不受控制般倒飞而回,撞在锦袍人胸口。 “噗。” 锦袍人霎时间气息紊乱,一口鲜血压抑不住涌上喉头,喷洒而出,他奋力挥剑横扫,将宋常逼退半分,身形骤然下落,立于演武场之上。 “来人!”锦袍人忽地大声吼道,“宋常乃安离帮大敌,听到了的武馆中人,快来助我围杀之!” 闻言,应觉不为所动,而身旁古月翟却一步踏下,作势欲出,应觉一把将其拉住,连连摇首道:“你可别上,他们是一流高手,随便碰你两下就死了。” “可...”古月翟急道,话才出口,就被应觉打断。 “你帮不上忙的。”应觉再次摇头道,手上丝毫不松。 古月翟无奈,只得看向演武场,那使掌之人的确是他们的死对头,金蛇帮的帮主,而另一名锦袍人他也听吴帮主说过,是上头派下来站在安离帮一方的,见着锦袍人落入下风,古月翟心中无比紧张,只望锦袍人能顶住攻势,转劣为胜。 方才不过交谈只言片语的短短片刻,宋常便以追击之势,翻掌朝下从天而降,锦袍人一剑抵天,剑掌再次相撞,“轰”的一声,锦袍人脚下踩着的积水瞬间炸裂,雨雾纷飞,二人气机无比凝实,互相纠缠撞裂,方圆三十丈的演武场一时间皆是二人交战碰撞声响。 强。 此时应觉心里仅剩下这一个字。 算是二流境界初窥门径的他,气机外放也可以做到,但只限于离身三寸,作护体之用,或催动到极致之时,以剑作载体,远攻杀敌。 而眼前这二人,气机肆无忌惮地逸至身外,好似无穷无尽一般,既磅礴无匹,凝若实质,甚至足以踏空而立,又仿若身体的延伸般,灵活有序,随心操控,能作刀剑兵器之用。 应觉目光灼灼,不自觉间双指已然并拢,蕴气轻挥,划过空气。 其上若有剑光流淌。 ... 吼声未起之时。 一名罩着黑灰色斗篷的年轻人百无聊赖坐在一间阁楼的窗旁,双手架在窗沿,看着不远处雨水坠在演武场积水中泛起的圈圈涟漪。 年轻人正是罗庭。 昨日急中生智,伪装成鬼骨中的大人物,以言语吓退宋常之后,罗庭便赶到来了安离武馆,在应觉房间里留下了一张纸条,希望能打消掉应觉趟这滩浑水的心,接着,他非但没有离去,还找了个无人的阁楼,一直呆到了今天。 自从发现这座离平城中的鬼骨行动皆是由樊圻指使的以后,罗庭就放弃了正面搅局,而是顺其势走,看能不能使点阴招,将鬼骨的事给坏掉。 “明日一早镖队便动身...”罗庭低声自语,眉头忽地皱起,“...嗯?” 他一直望着空空荡荡的演武场那边,这一刻,视野中能见到的最远处,却忽然出现了一道身影。 怎么回事?罗庭凝目望去,那道身影飞速接近,一身灰黑长衫,一成不变的淡漠表情...罗庭心神大震,那是...宋常? 他怎么会来这?来找安离帮还是...找我? 未待罗庭多想,又闻一声巨喝。 “宋常!” 罗庭脸色一变,出声那人他见过,昨日他跟踪宋常一路行至走马街,宋常突袭击杀安离帮众,有一名锦袍人出面阻止,便是此人,这人嚣张跋扈,因投靠了朝廷而对宋常毫不客气,眼高于顶目中无人,连罗庭都看他极为不爽。 锦袍人是离州刺史的护卫,被派来援助安离帮,所以他藏在此地并不意外,但意外的是...宋常昨天明明还被锦袍人的身份震慑,不敢动手,只得灰溜溜地走掉,今日就像变了个人一般,方才宋常飞身而来,面色虽冷漠,眼中却满含杀意,即将到达武馆上空之时,他凝气抬掌,全力向武馆内的某个地方击去,隐于暗处的锦袍人被迫现身躲避,虽避过了这一掌,却没避过那如剑卷般的掌风,右臂衣袖一瞬间被搅成了碎片。 紧接着是一番激战,宋常气势汹汹,锦袍人逐渐不敌,罗庭看着二人,脑中思绪飞快转动。 宋常竟然一反常态,主动和离州刺史的人起了冲突,这是...撕破脸了? 否则宋常不会去贸然招惹朝廷的人,没必要。 那为何会撕破脸?罗庭沉眉思索,欲打破局面唯有一种可能,便是胜负已分。难道金蛇帮已经赢了?不,不可能,若金蛇帮胜,宋常来这就是自讨没趣...所以,应该是金蛇帮输了。 短短几息间,罗庭便推测出许多东西。 “来人!”锦袍人又是一声大喝,武馆内顿时动静四起,主屋前一人迈门而出,身着武师长衫,身形高大,面色凝重,双手紧握成拳。 正是安离帮帮主,吴定安。 二人将战之时,吴定安便认出了他们,敌人宋常,以及大人派来的一流高手,他本想直接上去帮忙,可行事未明,若锦袍人能拿下宋常,那他上去只是徒增麻烦。 然此刻锦袍人落入下风,开口喊援,吴定安哪还能坐视旁观,锦袍人代表着安离帮,绝对不能败,他吴定安虽伤势在身,但休息了这么多日,爆发一次又能如何?顶多伤上加伤,在床上多躺一会而已。没有半点犹疑,吴定安前迈一步,踏下石阶,身影瞬间没入暴雨中,向演武场中央掠去。 ... 应觉眼神一凛,二人交战正酣,锦袍人以剑对掌,局面稍稍稳定了些许,却忽地看见一道高大身影高高跃起,突入弥漫演武场的雨雾中,一拳砸下。 那是...吴帮主。 而宋常仅分出一掌来应对,另一掌仍压制着锦袍人的长剑。 “嘭!” 拳头重重砸在宋常掌心,血肉相撞,却发出了巨石撞碎般的巨大声响。 吴定安动作不停,一拳未果,身形急撤半步,左拳汇于腰间,全身力量与气机尽于一拳中。 “破!” 吴定安大喝,一拳。 缓慢如重山,又迅疾若雨电,所有旁观者都能很清楚地看清这一拳的轨迹,直面之人却仿佛毫无逃避的余地。 宋常面色狂变,拳头于他眼前飞快放大,避无可避,这一刻宋常只得不管锦袍人,双掌交叠,迎在身前。 拳掌相交。 瞬息间,气机无声爆炸,方圆十丈天地雨点震成微不可见的碎末。 宋常鲜血狂喷不止,身形止不住地狂退,双脚仿若扎根于地面,却完全抵不住这股巨力,演武场坚实的青石地板这一刻如同松软的田地一般,被犁出两道长达三丈的沟陷。 而吴定安在击出这一拳后,浑身脱力,当即歪倒在地,重重喘了口气。 不出则已,一出即是倾尽全力,哪怕无法再战。 这就是破山拳吗?应觉眼中精光大盛,那日切磋没有达到目的,所以这才来找古月翟,欲再观安离帮的世传拳法,然切磋不成,却机缘巧合下看到了更强、更猛的破山拳。 古月翟或许领悟了初代帮主的拳意,境界更高一筹,可要论掌握度,吴定安浸淫破山拳法数十年,早已炉火纯青。 刚猛无匹,势不可挡!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六十九章 蛇咬人,人斩蛇 “机会!” 锦袍人暗喝道,心中大喜。 原本他只是随意一喊,并未对此报什么希望,一群弱者,能给他什么帮助?可他没想到,只是一名二流武者、且伤势在身的吴定安,竟然还能爆发出如此强劲的一拳,给宋常来了记重击。 见宋常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拳,无暇顾及自己,甚至吃了个不小的亏,锦袍人眼中精光暴闪,如此良机,还把握不住,那就愧对修习到今天的一身武功了。 在吴定安一拳轰退宋常的同时,锦袍人也动了,脚下轻轻一步踏出,身形如影般缀上被击退的宋常,浑身气机骤然一凝,手中长剑剑气汇集,嗡鸣不止,而就在此刻,剑柄处绘成繁复云纹的金线承受不住气机运转,无声炸碎成金粉,锦袍人余光瞥到了这一幕,“华而不实”四个字下意识浮现在其脑海中。 别人为什么会畏惧我?要么因为我的实力,要么因为我的身份,所以此等华贵装饰,作用为何? 锦袍人似有所悟。 旁人不会因这些装饰而高看他一眼,知晓他真正身份与实力的人,也不会因衣着朴实而看低了他。所以...对武者来说,这些外物,是完全无用的东西。 心中念头诸多,却丝毫不影响其动作的精准与狠辣,不过眨眼之间,锦袍人已至宋常止步的位置,倾力一剑直斩而下。 “死!” 锦袍人一声大喝,剑气聚而不散,凝于剑身三寸之内,化成刺眼的剑芒,斩破空气,似要将宋常直直斩成两半。 然而如此危急时刻,宋常反而笑了,笑容在那张沾血的脸上显得尤为可怕。 锦袍人心中警兆顿生,身形,欲往后撤去,却已来不及了。 宋常本因而有些难受的神情忽地镇定自若,气息平稳,仿若吴定安方才那一拳造成的伤势是假的一般,左掌,竟一把抓住了无比锋利的剑刃,剑芒刺入掌心,鲜血喷溅,宋常眉头皱都不皱,似若未觉,另一手猛然探出。 “缠!”宋常心中冷喝,右手探向锦袍人之时,整条臂膀忽然间仿若柔软无骨,如一条捕食猎物的蛇般,盘旋前探,速度奇快无比,蛇手将现,便已抵达锦袍人身前。 这一刻,时间仿佛凝滞,锦袍人脸色剧变,蛇手...不,这已不是蛇手,简直就是一条真正的凶猛巨蛇,气机尽数凝于手臂周遭,若化实物,蛇口大张,参差不齐的巨牙闪着寒光。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刹那,巨蛇一口咬下。 “啊!” 一声无比凄惨的哀嚎,剧痛袭过锦袍人全身,脸上的筋肉不受控制地狰狞颤抖。 尽管他奋力地躲避,但那锋利的蛇牙,已狠狠地咬在他肩膀上,巨蛇张狂舞动,蛇头狠狠地一扯,竟将锦袍人的一条手臂活活撕下! 鲜血狂喷不止,汇起一大滩血泊。 “你以为那日是我怕了你?”宋常淡声道,眼中的不屑之意极为明显。 巨蛇昂首一声嘶鸣,蛇信吐出,欲又一口咬下,锦袍人面容扭曲,强忍断臂的剧痛,脚下一动,看都不看倒地的吴定安一眼,身影狂遁而去,喷洒出一路猩红血迹,又很快被暴雨洗净。 宋常不屑地看着他逃遁的方向,没有追击。 这短暂间的交锋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所有的旁观者...都愣住了。 本还勉强算得上势均力敌的战斗,却在吴定安参战后的片刻,以锦袍人断臂败退结束。 好狠! 隐于阁楼窗后的罗庭看明白了这一切,心中不由慨然道。 宋常真正实力应该高过锦袍人不少,但同为一流高手,想迅速地拿下他也并不容易,于是在锦袍人出声求援,吴定安爆发出强大一击,宋常顺水推舟,装作被这一拳击得气息紊乱,放开对锦袍人的压制,而锦袍人定然会抓住这个破绽,全力突袭,却恰中宋常下怀,顿时爆发力量,使龙蛇山庄绝学攻其不备,断其一臂。 此时距两人露面,才不过短短十余息而已,宋常便以一只手掌作为代价,将锦袍人重伤,击溃。 昨日于走马街同样是对上这位一流高手,宋常不敢动手,言语中甚至有点唯唯诺诺,锦袍人本就目中无人,见宋常如此畏缩,更加不将其放在眼里,可能打死他都想不到,为何宋常今日如同变了个人一般。 若是往日两帮分庭抗礼的情势,或是金蛇帮胜了,宋常无论如何都不会直闯安离武馆,因为这意味着撕破脸,一旦撕破脸,金蛇帮很难收尾,毕竟离平城是别人的地盘,然而如今金蛇帮恐怕已经败了,宋常再无顾忌,大闹安离武馆,说不定还想杀人,至于得罪那位大人...得罪了就得罪了,孤家寡人怕他作甚? 罗庭眼神凝重,宋常肆无忌惮,站在安离帮一方的锦袍人败退,武馆中人该如何自处? 演武场中,宋常回过身来,双眼微眯,看向倒在地上的吴定安。 吴定安虽失去了气力,意识却是清醒的,见宋常目光扫来,吴定安缓缓说道:“宋常,你来这发疯毫无意义,断了他一条手臂,虽不是持剑惯用手,可武道仍然会受极大影响,这几可等同于生死大仇,就算你金蛇帮最终胜了,也会在离平城失去立足之地。” 吴定安声音虚浮,语气却是不慌不乱。 “金蛇帮已经败了。”宋常漠声道。 “什么?”吴定安愣了愣,不懂其意。 宋常没有解释,向下瞥了眼,只见其差点被锦袍人一剑从中斩断,只余半截耷拉在手腕上,然而宋常面无表情,似无所觉,一步步朝失去抵抗能力的吴定安走来,血液滴落,杀意渐起。 “帮主!”于一旁观战的古月翟低喊道,一脸焦急,若不是被应觉牢牢拉住,就已经冲了出去。 应觉不去管古月翟,双眼紧紧盯着逐渐靠近的宋常,脑中思绪狂转不止。 怎么办? 从情感上说,他不愿看到为人正直和蔼、又帮了自己忙的吴帮主身亡,来离平城的这些天,安离帮的许多人,吴帮主、老何、古月翟、教少年们习武的武师等等,都给了他一个不错的印象,而金蛇帮则相反,当初在酒楼进来就要对他动手,嚣张跋扈。 可从道理上说,连吴帮主的倾力一击都奈何不得宋常,他应觉才初入二流,又能做什么?宋常伤虽伤,但不过断了半截手掌而已,哪怕是断了半只手,那也是一流高手,一根手指头就能打他十个应觉,全武馆的人捆在一起估计都不够宋常一只手杀。 眼前这幕,仿佛是个死局。 如果清河里的那一剑还在...应觉不禁握紧剑柄,又摇了摇头,当初杀一个二流顶尖的刀鬼都费力,对上一流高手恐怕也讨不了好。 宋常走近,像是故意要让武馆中人看清一般,缓慢地抬起手掌,气机渐渐汇于掌心。 不能再等了。应觉下定决心,果断出手,只见他纵身跃起,往身后墙上一蹬,身形顿如离弦般划破雨幕,直射而出,右手抚上腰间剑柄,寒光轻闪,剑已出鞘半寸。 全力斩出一剑,不论战果,立刻远遁。 自己不是武馆中人,宋常有很大可能不会追,即使追了,张老头传给他的轻功想必不会差,跑过一名伤势不轻的一流高手不难吧? 应觉不确定地想道,恍若鸿雁般轻盈地掠过半空,清河蓄势待出,然而宋常却有所察觉,抬头看向极速逼近的应觉,露出了个轻蔑的笑容,气机一绽,直接一掌拍下! 此时...离宋常还有五丈之远。 来不及了! 应觉心中怒骂一声,愣住了。 空中飞掠时愣住,后果就是“扑通”一声撞在结实的青石地板上,水花四溅。 不止是应觉,武馆中,所有有眼睛、并看向这边的人都愣住了。 只见不远处,宋常方才正一掌拍下,眼看就要落在吴定安的天灵盖时,头...掉了。 整颗头颅,与脖颈断开了连接,断口整整齐齐,不余一丝皮肉筋膜,鲜血如泉,狂喷三尺之高,与暴雨同落,如降血雨。 这一刻,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直到下一刻,人们才蓦然发现,宋常无头身躯之前立着一道身影,一头漆黑长发披洒而下,着一袭天青色广袖长袍,脚踏一双黑锦皂靴,手中一柄木骨折扇轻轻摇着,站在血雨之下,却不沾半点雨水猩红。 应觉摔在地上,止不住力滚了几圈,浑身湿透地翻身立起,恰好与这人照面。 映入眼中是一张极其英俊的面孔,唇薄如叶,眉目如剑,神情淡然如水,眼角纵有点点风霜痕迹,然丝毫不减其风貌。 更重要的是,此刻距离极近,应觉能嗅到他手中那柄材质普通的纸折扇边缘,散发着极细微的血腥味道。 应觉不敢置信,难道斩断宋常头颅的...是这把折扇? 阁楼窗边,罗庭心中狂呼。 玉面郎君,罗锡岚!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章 棋罢 应觉右手握在剑柄,有点不知所措,清河仍是出鞘半寸,收也不是,拔也不是。 暴雨从天而降,他飞掠过来时,都被淋得脸上生疼,然而当这不知从何而来的俊美男子出现时,方圆三丈以内风雨尽消,置身其间,恍如另一个世界。 俊美男子轻摇折扇,风度翩然,似是望了他一眼,吓得应觉差点心脏骤停,接着松了口气,还好不是在看自己。 宋常上一刻还无人能敌、不可一世,下一刻便身首异处,而这人不过拿了把普通扇子,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悄无声息地将其杀死,面对这种尚不知敌友的顶尖高手,还是如此之近,应觉连大气都不敢喘,只觉有一股压迫感扑面而来,更甚风雨。 这名貌比天人的中年男子,也就是罗锡岚,扫视一圈,无视近前的年轻人,目光越过他朝远端望去,脸上露出一丝淡笑,朗声道: “一方小局而已,算不得什么,却想这些年过去,你竟退步了如此之多,连一个棋子都掌控不了,算计不到,便不要再去妄想参与些什么,就此撤身作罢才是正途。” 声音明明不大,却仿佛就在众人耳边响起,应觉默默打量着这位风采卓绝的男子,只是不知他在跟谁说话,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言罢,罗锡岚转头瞥了眼倒在地上的无头躯体,轻轻笑了笑,语气中流露出一丝讽意,“输了便是输了,若是不认,就别怪我下手无情。” 这回他的声音很低,几步可闻,只有离他极近的应觉听清了。 他在说什么? 应觉疑惑,但心里想归想,对此他并不抱有太多好奇,这事本就和他无关,若要开口问,那根本就是找死。 正想着,忽有一声叹息传入耳中。 “唉。” 声音不大,却很清晰。 那是一道男声,嗓音低沉而沧桑,历经风霜,冷意凌然,似不带有任何感情,应觉从未听过这样的声音,却又能大致想象出它主人的模样,强大,冰冷,饱览世间百态。 应觉转过身,循声望去,只见武馆主殿的屋顶上不知何时站着一个人,面容如刀剑般锋锐而冷峻,一袭如深夜般漆黑的长袍将其伟岸身形笼罩在内,其胸膛处纹着一个意义莫名的图案,浓郁的灰白色烟云衬着一道模糊的身影,身影没有五官面目,浑身上下笼在朦胧的雾中,一只已成白骨的爪探向前方,似要抓破这袭黑袍,抓向世间。 “鬼。” 应觉心中下意识念道。 樊圻。阁楼窗台,罗庭瞳孔一缩,无声念道。 樊圻一跃而下,如一只鹳鸟般落至演武场中,黑袍下摆卷起风雨,又驱散至三丈之外。 罗锡岚直视着他,脸色平静,淡声道:“退步无妨,只望你不会也输不起。” “我主动邀了你做这一局,自然输得起。”樊圻冷峻的面上无甚变化,说道。 “那你为何还穿着它?”罗锡岚“啪”地一声合拢折扇,扇尖指着他。 “习惯了。”樊圻随口回道。 说完,樊圻一把抓下身上的黑袍,露出一身普通黑衫,将其揉成一团,随手一扔,衣服团飞至半空,忽然间似被无形刀剑搅过一般,化为了碎片,接着长袍碎片又成了更小的碎片,直至消失。 “不过不要也罢,反正以后用不到了。”樊圻说道。 二人交谈,旁若无人。 无人敢打扰他们谈话,近在咫尺的应觉不敢,尚躺在地上伤势颇重的吴定安不敢,三丈之外的倾盆暴雨也不敢。 以后用不到了?什么意思?罗庭脑中思绪又飞速转了起来,这身衣袍是鬼骨身份的象征,材质极为特殊,很难仿造,黑色寓意其主人的地位为“黑”,胸前那个图案的形象是“鬼”,代表着其属于鬼之一脉。 鬼骨之人极擅隐藏、转换身份,隐入人群中,谁也不知谁私底下会是谁,若无这身黑袍,身份便无从证实。 用不到了...莫非樊圻要脱离鬼骨?念头一起,虽是无凭无据的推测,但罗庭觉得颇有可能,否则这身黑袍怎就这样丢掉?他自己也有一袭灰袍,是从白七那儿继承来的,一人艰难跋涉几百里都没有丢掉,就是因为关键时刻或许能有大用,而樊圻则是直接将黑袍给毁掉了,换做是他,若不是要彻底撇清关系,岂会如此轻易舍弃。 罗庭抓了抓头,自他从那个名叫永歌的山林小镇出来,他思考的时间恐怕已经超过以往所有时候,背靠家族做生意哪有这么复杂?需要时时刻刻隐瞒身份,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或者没事就参与进阴谋诡计中,撞见各种大人物?只能讲一句,造化弄人。 想着,罗庭不禁叹了口气,目光再次投向演武场。 先看看吧,这两人接下来会做什么。 ... “事已至此,我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如今我确实不如你。”樊圻沉声道,脸色冷峻依旧,“我猜不透你的落子,陷入被动,行事皆有疏漏之处,且计划的关键点,宋常,其性格我同样没把握准,再反观你,屡屡看穿我的谋划,仅使只言片语便将局势扭转。” 罗锡岚笑了笑,事后樊圻能猜到他的做法并不意外。 “既知晓了你的目的,看穿你的计划有何难?若想脱离,把水搅浑是必然选择,如此一来,要对谁下手便显而易见了。”罗锡岚淡声道,“不过我也有些东西没想到,之后你再一一告诉我。” 樊圻应了声,说道,“该走了。” 罗锡岚点点头,望向一边躺倒在地的吴定安,脸上忽地露出一抹和气的笑容,就如一个寻常的生意人一般,笑道:“吴帮主,借用贵帮地盘,多有得罪,见谅。” 不待回话,罗锡岚看向不远处不敢出声的武馆众人,一边招着手,边大声喊道,“你们帮主受伤了,快来人啊!” 上一刻还是压迫感十足,却马上变成了一个和气的商人。 应觉心里想道,一步迈至吴定安身旁,将其扶起,吴帮主面色苍白,在应觉的搀扶下缓缓站起,伤势并不算重,只是之前遇刺的内伤尚未愈合,加上这回又用力过猛,浑身脱力了而已。 同时,有一人顶着暴雨冲进演武场,一身武师长衫早已湿透,贴在身上,显现出壮实的肌肉,正是安离帮副帮主周夹,此刻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跑到吴帮主另一边搀扶着,谨慎地看向那张见了一次便很难忘记的脸,十分小心地问道,“你是...那位主事人?” “没错,我是桌篱客栈的主事人。”罗锡岚轻摇折扇,笑道,“周副帮主,当日说了要给你们安离帮一个交代,我可没忘。” 周夹脸色煞白,连声道:“不敢不敢,那天是周某唐突了。” “做生意的,讲究的是信誉二字,说交代,便必然会给。”罗锡岚扇尖一指地上的无头尸体,朗声道,“金蛇帮帮主宋常与鬼骨勾结,欲刺杀离州刺史,好在其阴谋并未得逞,身死道消。” 话音如雷落下,众人皆惊,面面相觑。 没听错吧,宋常...想对刺史大人不利?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罗锡岚神情平静,接着说道:“离平城内的鬼骨十不存一,包括那夜刺杀吴帮主之人,桌篱客栈的前掌柜槐枝,都已经死了。” 吴定安轻咳一声,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开口说道:“罗主事,此言当真?” “句句属实。”罗锡岚笑道,“我的信誉还是不错的。” “既然此事已了。”罗锡岚扫视一圈,稍一拱手,“那就告辞了。” 语罢,演武场中央一黑一青两道身影瞬间不见,无人看清二人是怎样离开的。 二人一走,演武场中方圆三丈的无雨之地顿时消失,暴雨落下,应觉和周夹连忙帮吴帮主挡雨,搀扶着他回到武馆主殿屋檐之下。 直至此时,所有人才大松一口气。 吴定安望了眼演武场那具无比凄惨的尸体,摇头叹道,“太强了,不知这两人是何等境界,已远远超越了我,超越了...我曾见过的任何人。” “吴帮主,那人的话可信吗?宋常真有胆子袭杀刺史大人?”周夹疑道。 “宋常已经死了,真也好假也好,意义不大。”吴定安摇摇头,沉声道,“此刻金蛇帮必定打乱,周夹,你带人趁机去将地盘全部收回,一举灭了金蛇帮。” “是,帮主。”闻言,周夹从惊讶中回过神来,振奋道,接着他招呼了一些帮众,匆匆离去。 “唉。”吴定安叹了口气,转头看向应觉,歉声道,“应小友,方才我看见你出手了,差点又将你卷了进来,还好那人出现及时,不然小友如有不测,我吴某良心难安。” “无妨,这不没事嘛。”应觉笑着摆手道,“能见识到如此高手,也不亏了。” 这两人的确十分强大,以他的眼力,竟什么都看不清,要知道,连宋常的出招他都能看清个七八成,只不过闪避不开而已,难道这两人比一流高手更强? 应觉默默想着。 不知和张老头比,谁更厉害一点?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一章 信 “应小友。”一声话语,将应觉从思绪中拉了出来。 “吴帮主,有何指教?”应觉望过去,笑着回道。 “指教谈不上,不过镖队明日便要出发,小友不先去镖局看一下?”吴定安笑了笑道,脸色仍是苍白一片,“如今城中几乎由我安离帮掌控,小友出去已无危险。” “说的也是。”应觉笑道,当即也不犹豫,拍拍衣袍站起来,拱手道,“那在下便告辞了。” 说罢,没有过多地客套,应觉拿上一柄伞,撑开踏入了雨幕中。 年轻人首先回了趟客房,将这身湿透的衣物换下来,套上一模一样的白衫,便再度往外行去,暴雨仍在淋洗着这座历经岁月的城池,但雨不知不觉间已小了些许,若说先前的雨有如倾盆,那现在的雨便是瓢泼,“哗啦啦”的声响渐渐小去,水珠坠地的雨雾已遮不住清冷的街景,应觉稍微辨了辨方向,便径直朝镖局所在走去。 吴帮主的意思应觉也明白,从离州至巫州免不得要花去一些时日,那么提前去看一看,相熟观察一下众人的性格生活习惯等等,是很有必要的事情,毕竟接下来这些天内,他与镖队众人可以说是朝夕相处,多了解一些,也许就能避免无谓的麻烦。跑江湖的多是性情中人,应觉对此深有体会,一点小事便可引发冲突,却又在杯酒之下一笑而过,当初永歌时的商队护卫们,包括罗叔,几乎都是如此。 不过他本就有此打算,既然吴帮主提了出来,那便顺水推舟,即刻就去。 不多时,应觉便到达了目的地,映入眼帘的一张深黑色厚重大门,其旁是两根一人合抱的撑檐住,这一幕,与他初来安离武馆见到的几乎无差,仅有的不同之处是,少了那副拳意十足的联,以及牌匾上的四个方正大字: 安离镖局。 应觉大踏步迈入门中,前庭并无人影,只余栽种的树木在风雨中摇曳,走过不长的迎客道,便是主屋大门,直到这时,才有镖局中人出现在门边,拦下了他,问其来由。 应觉简要回答,拦他之人已有所听闻,心中顿时了然,稍稍询问几句便放行,而应觉踏入堂屋,却愣住了。 堂屋正中一张桌旁站着名身形魁梧的大汉,穿着身爽利短衫,显出壮实的肌肉,有着寻常人小腿粗的臂膀筋肉暴起,一脸的络腮胡更显几分粗犷气质,应觉一眼扫过去,一瞬间,他以为自己看到了罗叔。 见一名年轻人自门外走入,腰悬长剑,白衫胜雪,魁梧大汉顿时露出个粗豪的笑容,朗声道:“你一定便是应觉应少侠了,老吴已跟我讲过了,应少侠的实力可谓是十分强劲,与我们镖队同行,那是放一百个心。” “少侠不敢当。”应觉连忙拱手,谦虚道,“吴帮主的些许夸大之言,当不得真。” “哈哈,小友不必自谦,老吴可是赞不绝口呢。”大汉爽朗一笑,朗声道,“哦对,忘了介绍自己,我叫周讳,是这回走镖的镖头,安离帮的副帮主你或许知道,有个叫周夹的,那是我兄长,小友若是不介意,可称我一声周叔。” 闻言,应觉一怔,脑子里瞬间想了很多。 眼前的魁梧汉子与记忆中的人影重合了起来,身形、衣装习惯等都颇为相像,而言行举止之类,则更是有几分神似,但仔细一想,或许不是二者太像,而是这些闯荡江湖的粗豪汉子大抵都是如此,一身高强武艺,性格直率豪爽,不拘小节,又深受重用,这样的人,很容易被人信任,让人信服。 “周叔。”思绪电光流转间,应觉礼貌地喊了一声,笑问道,“不知可否为我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当然可以。”镖头周讳朗笑道,“不知老吴跟你讲了多少,我就从头开始讲吧,此番走镖,镖物其实只是一些老旧家具,不值钱,而它们的主人则是离州长史大人苏丞溪,不对,该叫别驾大人了,苏大人升了官,前去就任巫州别驾,但苏大人念旧,这些旧宅邸的家具苏大人都舍不得丢,便花大价钱起了这趟镖。” “不止如此,这趟镖可是难得的‘轻镖’,多少兄弟都求着进呢。”周讳又道,脸上横肉笑成一团。 “什么意思?”应觉问道。 “轻镖,指的就是这种无甚危险、非常轻松的镖货。”周讳笑着解释道,“苏大人的这些旧家具不值钱,但既然花了不少钱,这趟镖队的实力也相应很强,不会有人为了这些不值钱的老旧家具来劫镖,并得罪一位别驾大人的。而且苏大人此行前去巫州速度不快,所以我们镖队也不会急着运镖,时间充裕得很,每到一个城池或是落脚点,我们都可以休息一两天,应少侠没来过这边吧?正好能一路游览一番。” “原来如此。”应觉颔首道,恍然大悟,怪不得吴帮主极力推荐他去走这趟镖,如今看来,吴帮主真是帮了自己的大忙。 稍稍扯了几句,应觉便在镖局里转了起来,大白天的,留在镖局里的人并不多,除却周讳,也就几人而已,不知是镖师还是镖局的人,大院里搭了一张雨蓬,雨蓬之下都是些柜子桌椅之类的家具,有些地方都老旧开裂,似已用了不少年了,看样子这些货物早便搬好,只待出发。 随意转了几圈,了解得差不多了,应觉回到镖局主屋大堂,拱手作别道:“周叔,那我便先回去了。” “嗯。”周讳点了点头,见年轻人出了门,似忽然才想起一般,连忙叮嘱道,“明日辰时之前此地集合,别忘了。” ... 兄长: 许久不见,并无想念。 自三月初前去平南道起,至今已是一月有余,其间所见所闻之事颇多,牵扯甚广,吾虽考量全至七八,然难免有所遗漏,因此所经要事俱于信中,以兄之博见,定能明察秋毫,明一切不之处。 来龙不清,去脉难明。此行之始,源于吾之好友,昔日淮南樊家家主、今朝鬼骨樊氏一脉首领樊圻。受其所邀,吾动身前往地处中原最南端的平南道第二大州,离州。时隔半旬,吾只身到达离州州城离平城后,才知其谋算,可谓是十分之大,他竟是要脱离鬼骨,自成一方。 缠身其中二十年,岂能说退就退?一些老友、来往的生意人、诸多仇人、其余各脉等等,都不会答应,而樊圻邀吾前来,正是想在樊氏一脉抽身而退后,使罗家为之隐藏行踪及提供资源。离平城乃离平商会发源之地,显然樊圻有此打算,并选择此地与吾会面,不是偶然,商会之秘他必定知晓。 因此吾猜测,鬼骨虽与尚存的罗晏两家井水不犯河水,甚至暗地偶有往来,但实则鬼骨中某一脉、或某几脉对两家居心叵测,无数隐秘探而不言,只待大用,吾怀疑,离平商队被劫之事幕后主谋正是鬼骨,罗家之中必有奸细,收到此信后,兄多注意罗家上下,须彻查,但不可明查,以免人心动荡,家族散乱。 再道回正事,樊圻欲借罗家之力,此为生意,而生意自有来回,当值离平城中两帮争斗,混乱不堪,于是吾与樊圻以两帮胜负作局,他胜,罗家无偿予其资源,助他另起炉灶,吾胜,则樊圻领樊氏一脉投身罗家。如此大的一股力量,若为罗家所用,于今武林乱局中,罗家便可自保无虞。 这局,吾必应,于公,罗家若想发展,便急需这股力量;于私,樊圻为吾多年好友,无论如何,都须保他一命。当然,吾知道兄不会有何意见,不过随口一言罢了。 局罢,吾胜。 此局具体便不详述,唯有两点需重视,其一,樊圻最终目的为驱使金蛇帮帮主宋常刺杀离州刺史,并栽赃给鬼骨,使其承受雷霆震怒,虽未能成功,可朝廷怒火难消,若真相大白,我罗家都会受到牵连,因此唯一知晓真相的外人宋常,且表露出搅局之意,吾不得已亲手毙之,依樊圻之算计,使鬼骨承受灾祸。其二,吾于离平城内遇到了晏家小子,然而吾所闻的是,晏家小子与大侄女早已同罗家商队前往江南道,那此刻他暗中一人出现于此又是何故?被劫之事已了,晏明华夺回了东西,但仍隐瞒身份落后独行,至少说明,此事另有蹊跷,不知是好是坏,吾暂不参与其中,兄若见到,可稍稍关注一二。 总之,如今诸事了却,然后患仍存,天下将生变故,朝堂与江湖历年泾渭分明,此番事后,恐乱象四起、平衡不存,偌大江湖,无人可置身事外,于此危急之刻,兄需万分谨慎,率罗家安渡涌涛。 文至末尾,墨意分明。 一只如玉般的手持一支劲实紫毫,轻轻点下最后一笔。 文末落款,为规规正正的三个楷字: 罗锡岚。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二章 与镖行 第二日。 天光自东方亮起,逐渐漫过整座将醒的城。 应觉推开木窗,外边一片透亮,一路去向演武场的青石地面上还留着昨日暴雨的痕迹,被雨濯过的树木更显青翠,随风轻轻摇曳着,清晨的凉风扑入屋内,年轻人深深吸了口气,一股雨水沁透的清凉味道顿时深入心脾,仅余的些许困意瞬间消失,转而生起对这趟遥遥旅途的期待。 在那个偏僻山林小镇的生活悠闲而惬意,日复一日毫无波澜,应觉没想到,自他加入商队,不,应是从老头子扔给他那张信纸起,他的生活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复杂而凶险的江湖从说书人玄奇的故事中走出,径直呈现在了眼前。尔虞我诈、厮杀死斗、恩怨情仇...然而不知为何,从未经历过这一切应觉却适应得很快,起初,他对此隐隐有些嫌恶、排斥,而今...乐在其中。 虽然有遗憾、有愤怒、有恼恨,可更多的是对豪侠情义的感怀,是刀剑交鸣的刺激,是剑断冤仇的快意,中原江湖何其广大,如今不过才到了第一个城,连离州都没出,应觉便已置身其间,无法自拔。 而那繁盛的江南道...又会是何等光景? 畅想之际,靠在一旁的清河忽地嗡鸣不止,应觉望过去,只见长剑不肯老老实实地躺在剑鞘之中,不停颤动,闹出了一些动静,不禁失笑道,“你也如此认为么?” 剑只是兵器,并无灵智,应觉很清楚,异动只是因心神动荡,剑意勃发,而剑同鸣。 但应觉却仍然有种剑在说话的错觉,冰冷的金属剑身中仿佛蕴藏着灵,他骤然大笑,心中顿生万丈豪情,朗声喝道。 “我们走!” 伴随着话音,应觉右手一把抓过灰白布包裹的鞘身,悬于腰间,左手拿上收拾好的包袱行囊,推门而出。 雨后的空气分外清新,天光大亮,辰时将近,宽敞的演武场上一群少年排成方阵,“呼”“哈”的稚嫩喊声响彻不绝,一名武师于方阵中踱步游走,时不时纠正下某个少年的动作,看来在两帮争斗尘埃落定后,一切又如常。 一袭白衫自演武场中行过,武馆主殿正门之处立着几道人影,似是等待已久,应觉定睛望去,正是吴帮主、古月翟、老何几人。 吴定安肃立最前,没有多余的寒暄话语,只是轻轻一拱手,郑重地道: “应小友,此去一路顺风。” 其旁二人同时作拱手礼。 见得此景,应觉不禁深深吸了口气,只觉胸中有一股无法形容的慨然生起,却无以言说,只能双手抱拳,以礼回之。 不同于与张老头的分别那般,带有几分怅然几分不舍,以及对遥遥长路的期望,眼前这几人都只是萍水相逢而已,相处也不过短短数天,本无更多交情,但此番离别,却莫名有种独属于江湖儿郎的情义蕴于其间。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沉默中,古月翟忽然笑道,“应公子,我已跟吴帮主说了,待我习武有成,也会去江南道武林去闯一闯,说不定到时候咱们还能再见呢。” 应觉也笑了,再一抱拳,喝道,声音朗朗。 “后会有期!” 说罢,应觉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身形无比洒脱。 武馆大门一如既往地大开着,应觉大步迈过门槛,踏上行人渐多的街道,将那对拳意写就的联与其上“安离武馆”的牌匾远远抛于身后。 这个地方,不知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来。 心中稍稍感怀了下,应觉径直朝安离镖局的方向行去,不多时,目的地已是不远,应觉隔着整条长街放眼望去,只见镖局后门处好几辆车停成一排,许多杂役模样的人进进出出,或抗或搬,将作为镖物的老旧家具运到车架上。 应觉往前门走去,几名镖师精神奕奕地站在门口,昨日稍稍见过一面,有点眼熟,便没有阻拦,应觉走过前庭,来到大堂,不少镖师模样的人都已整装待发,为首者正是安离帮副帮主周夹的兄弟,镖头周讳。 “哈哈,应小友,你准时来了。”周讳见应觉走进镖局,顿时大笑道,笑声粗犷而豪放。 “周叔。”应觉微微抱拳,行了一礼。 “咱是粗人,不用在乎这些礼节。”周讳摆摆手,朗笑道,“待镖物装好,便可以出发了。” 应觉笑着应了声,在大堂转了一圈,他发现这些镖师与商队护卫虽职责颇为相似,运送守护货物,但实际上还是不同的,离平商队的护卫们规矩更加严明,协同性高,而眼前这些镖师虽气机浓厚,实力强劲,但每个人显然都有种散漫的气质,包括镖头周讳,相比护卫教头,已故的...罗叔,也要更具江湖气息。 应觉转了转,来到了后院,后院的动静早就传遍了整个镖局,镖队动身之际,杂役们热火朝天干着活,应觉无事可做,便半蹲在台阶上,观察着院中情况。 这些旧家具已快搬完了,只余下几个大柜子及一些桌椅板凳,干活的杂役约莫有二十多人,几乎都是中壮年男子,只有一人是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应觉差不多高,一副瘦弱的样子,力气倒是不小,壮年杂役都需要两个人合力抬起的大柜子,这年轻人一人就能搬,虽然跌跌撞撞不太稳当,但从其步伐来看,有一定的武功底子,小时候应是习过武,至于为何现在做一名杂役,那便不得而知了。 院内。 一名年轻杂役搬动着一张古朴大方桌,佯作体力不支,晃了下身体,方桌不小心轻轻落回地面,他小喘一口气,伸手擦了擦汗,目光不经意间瞥过大堂后门,以及蹲在那儿的一道身影。 果然,应觉也在这趟镖队之中。 年轻杂役心中暗道,自那日帮战在安离帮一方中看到应觉时,他便已有所预料,应觉若想前去江南道,目前安离镖局的这趟镖,可以说是最为安全稳当的路子了。离州长史苏丞溪升官,就任巫州别驾,对于平头百姓,乃至于大部分的武林中人来说,都是真正的大人物,没人会因一些不值钱的老旧家具而招惹一名正五品的朝廷命官,再加上苏丞溪在百姓中口碑极好,为官清廉为人高尚,从不亏待仆从下人,所以此次走镖连杂役皆为美差,他花了好些银子才找进来,而应觉与安离帮交好,与安离镖局同行自然合乎常理。 年轻杂役双手抬着方桌,战巍巍地出了院门,好不容易搬到一辆车上,他大松了口气,靠在墙边,额头汗水滴落,似缓解酸痛般甩了甩手。 再用气机逼出一些汗水,装成很累的模样,没有理会旁边其余几名中年杂役佩服的目光,心中思绪迭起。 别忘了,这趟镖到巫州为止,再去江南道淮南道,还需再找门路,要知道江湖这种地方,意外、麻烦,随处可见,即使不去惹它,保不准什么时候它也会主动找上门来,除非如他现在这般,藏头掩面无比低调,所以他仔细想了想,或许可以暗中跟着应觉,在其寻找到门路之后悄然跟上,如此一来,既可以继续隐瞒身份,又能在应觉真遇上事时,出手相助一二。 而难点则是,看了那张出自他手、记载着鬼骨之秘的纸条后,应觉可能对所谓“神秘人”已有所怀疑,若再有异动被其察觉,也许自己身份便会暴露。 暴露身份事小,应觉并不会对自己怎样,可依其性子,定然会问个没完,那他说还是不说?若说,他不想应觉趟自己这滩浑水;若不说,那该如何解释本已随商队离去的晏家大少,竟莫名出现于此? 真复杂。年轻杂役心说,不管了,到时再看吧。 旁人只见这位干活十分努力的年轻杂役面上精神一振,仿佛休息了一会重新有了力气,再度回到了院中,开始搬起家具来。 ... “出发!”一声大喝响彻镖局。 “是,镖头。”一声声回应此起彼伏,镖师们聚到了一起,听从周讳的安排, 车俩缓缓移动,排成一列,逐渐往城外的方向驶去。商队与镖队的不同之处在于,商队的任务是走货行商,携车数十辆,尽是买卖货物,而镖队的任务是运镖,除却镖物外,一切都可不带,运送一座府邸的全部家具,这趟镖的规模已算是十分之大,此刻苏长史旧府上的所有家具皆置于十余辆车上,但即便如此,相比商队,镖队还是要精简不少。 “嗒嗒嗒”密集的蹄声传过城墙,镖队自东城门驶出,马蹄踩在城外尚未干透的泥土道路上,无甚尘土飞扬,只余些许泥点飞溅,沾于车底、车架、轮毂之上。 应觉骑着一匹马——来时存放在客栈中、临行时才记得取回的健硕白马,眺望远端绵延无际的青翠山岭。 远山之间,便是前路。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三章 地图 离平城向东而去,十里之外,镖队一行正驶在多少前人走出的大道上,留下了条条整齐的车辙印,马蹄踏着土路,扬起尘泥。 越远离城池,周遭景象越是荒寂,十余辆车排成长蛇,速度逐渐增加,有数名镖师单骑行于车队左右,其中,一匹白马之上,一名白衫年轻人昂首望向天空,不禁抬手遮了遮眼。 这儿的天气如永歌那方偏僻小镇一般,反复无常,昨天还在下着倾盆暴雨,今日便已烈日炎炎,耀眼的天光遍布整片大地,凌晨的湿意早就被驱散殆尽,转而是一股子干闷燥热。 万木生长的春季尚未逝去,炎夏的气息便已来临,应觉骑于骏马背上风驰电掣,热风扑面而来,却丝毫不觉凉爽,再加上烈日暴晒,让他有种立马去坐到马车篷下的冲动。 武夫体质远超常人,应觉也是如此,到了此等境界,已可自然逸散极少气机护于周身,虽无防御功效,但足以拦阻一些外界杂物如尘泥、雨水之流,同样不惧严寒酷暑,可不惧归不惧,气候冷热还是能感受到的,他眺望远方前路,一条丘陵山岭之间的笔直长道一望不尽,日光洒下无处遮荫,如炙烈的火近在咫尺,烤得皮肤干燥无比,一向喜阴雨天气的应觉,对这种天气着实不太喜欢。 至于为何不乘坐车辆,而是单独骑马而行,其实事出有因。 应觉身为与镖队同行的客人,本不需要和普通镖师一般分工明确各负其职,但犹记最初在商队之时,队伍每每上路,皆有不少斥候岗哨单骑散开至车队周遭,探查一切情况,暗中尾随的血旗就是他们发现的,使其由暗处踏至明处,可谓是居功甚伟,于是应觉自告奋勇,作为第一天镖队的斥候,想对此道多了解一番,学习下江湖前辈们的手段。 可不曾想,与当初离平商队的那般谨慎完全不同,在他看来,镖头周讳的安排十分随意,甚至可以说松懈,大部分镖师缩于车队之内,埋头赶路,而少部分暂时充当斥候之职的镖师,也无时刻提防的心思,不离车队十丈,道路两旁不远的山林密集,放在当初必是提防重心,此刻却无人去探查一二,甚至有俩人驱马并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话。 应觉疑惑,这未免太悠闲了? 可当他询问了镖头周讳之后,这才得知,是自己想岔了。并不是人人都是离平商会,背靠庞大的罗家,原来寻常跑商走货或运镖,当货物镖物价值低或一般时,如眼前这般才是常态,无钱无财,哪有那么多危险?如今的劫匪一个个都精得很,看准了才出手,货至少得满足两点:其一,值钱,这也是最重要的,匪徒不是傻瓜,无巨大利益,岂会引人铤而走险?其二,便携,不然抢到带不走,岂不可笑。而这趟镖,二者皆不符合,所以守住车队便可,无需去打探什么,即使山林间藏了劫匪,那也不是冲自己来的,若是贸然打探惊扰了他们,反而出手怎么办? 运镖或带货行走江湖,有两个字很重要,那就是“稳当”。不寻衅滋事,不惹非必要的麻烦,保全镖物才是首要目的。 粗人一般的周讳,讲起这个来头头是道,听得应觉一愣一愣的。 还是江湖经验不足啊。 打着学习的算盘落空,应觉心中暗叹,转头望了望四周,只见其余镖师坐在车篷下的不说,而同样骑马随行的数人,都戴着斗笠,这玩意儿,在行走江湖的前辈们眼中可是好东西,可挡风可遮雨,大日炎炎时,还能顶一顶光,一享荫凉。 而他...根本就没想到这一茬。 此刻日光正处东方,往上升去,只要他稍稍抬头,便有刺眼的光直射过来,应觉轻轻互捏指节,松了松骨,伸手到马背旁挂着的一个大包袱中摸索了下,拿出一张卷成轴的厚纸,双腿微夹马腹,示意它跟上队伍,双手捧起纸卷摊开,却是一张地图。 这是吴帮主临行前给他的,这张地图绘制了整个中原南部的划分,包括西南端与南疆十万大山接壤的平南道,与平南道东部相邻的蜀中道,而再往东去,便是占地极广的江南道范围了。 比一般的山水图志要详细许多,这张地图上还标注了许多重要地点,例如平南道首府云州、第二大州离州位置,与其州城所在,沿途所经蜀中道、江南道的大州,以及地势凶险、阻断的崇山峻岭和汹涌河江。 如周叔告知他的那般,此次走镖的路线比较寻常,以近为主,毫无波折,从离州出发,一路经过昆州、曲州,依次渡两条大水,先过陵江,至费州,再渡沅水,便到达了这趟镖的目的地,巫州。 镖队的路线至此为止,但应觉的旅程却远没到头,虽说过巫州便入了江南地界,可江南道何其广大,若按之前的打算,不论是追上离平商队还是受晏明华之邀,皆需前去晏家,身为二十年前的江淮八大家之一,晏家盘踞于江南道首府苏州,而苏州地处江南极东之地,这意味着,应觉还须横穿整个江南道,这段路程,甚至堪比由离州至巫州的整趟走镖之远。 “最好的办法还是商会。”应觉低头看着地图,自语道。 若是运气好,到达巫州之时,说不定恰好碰到离平商会有商队去苏杭两地,他与晏家大少交好、认识罗小姐、还加入了一支商队护卫,和离平商会怎么说都算是自己人,同自己人行动,再如何都比外人舒坦。 若运气不好...那便和初到离平城时一样,自己找路子。 “届时可以问一下周叔。”应觉随口道,将地图卷好放入包裹,说实在的,现在考虑尚且太早,要知道,这般动辄几千里的旅程,历时须以月计,换而言之,可能待他到巫州时,夏天都过半了。 应觉策马,迎着阳光,又加快了半分。 ... 此时,镖队中,一辆载着满满旧家具的马车上,一名年轻杂役正坐在车斗里,聚精会神地盯着什么。 在他面前,有好几张地图摊开放在一起,这些地图极为详细,以道之间的划分为界,一道为一图,标有各大州、州城、驿站、驿道、寻常道路等等,然而最为显眼的是,其中那张江南道的地图,密密麻麻以深墨着重加粗标注了许多地点,还有少部分标注的地点上打了一个问号。 这张地图,是当初在永歌小镇时交易的一部分,从那名鬼骨的叛逃者,白七手里弄来的。 先前一直急于隐藏身份跑路,没有仔细查看这些随身物品的意思,直到此时安然上路时,他才有空拿出来,只稍稍瞥了一眼,顿时呼吸一窒,愣住了,心中的震撼无以言表。 白七怎会有这个?! 对鬼骨有几分了解的他,认识那些标注,其意思是...据点。以此推测,这些少许的问号,想必意味着尚不确定,存疑。 可白七一个灰,哪怕即将晋升白,怎可能有资格持有这种东西?如樊圻那般身份还差不多,鬼骨规矩森然严明,等级之分犹如鸿沟,即使是白,也只能执掌其手下的那一亩三分地,而白七身为最低级的灰,竟持有包含好几个道的据点地图,这属于大逾越之罪,若被上面发现,甚至会被直接处决。 年轻杂役呼吸急促,这数张地图...价值难以想象。 虽然标注都只是一些低级据点,可这是江南道啊!无人知道鬼骨之根扎于何处,但江南武林无比繁盛,很多人推测在此地,万一顺藤摸瓜,摸出了藏得更深、更加重要的据点,甚至...是那条隐匿的根,怎么办? 这些地图,若是交到合适、而又有足够权势的人手里,足以让鬼骨伤筋动骨。 怪不得要叛逃。年轻杂役心中明悟。 一想便知,白七的叛逃与其有着莫大的关系,手中有这东西,鬼骨容不下他,所以白七先下手为强,反了出去,鬼骨要惩戒叛徒,却因为他只是一名灰,不会过于浪费地派太多人来追杀,至少那日在永歌时,并没有派出一流高手。可若是这东西暴露,情势便有极大不同,白七必将面对整个鬼骨的全力剿杀,再想算计假死,几乎不可能。 可疑点是,这东西从何而来?一般成员,可搞不到这种可称绝密的东西,而且,白七为什么会将这个交给自己? 年轻杂役挠了挠头,不得其解,正想着,似乎地面有些坑洼,车身忽然一顿颠簸,车上装载的家具互相碰撞,发出“嘭嘭”的声响。 “小罗,多看着点,别让它们倒了!”外头车夫吆喝道。 “好嘞!”年轻杂役大声应道,迅速收起地图,作为一个真正杂役般,将颠歪了的家具桌椅一一扶好摆正。 人选...年轻杂役默念道。 要拥有足够权势与实力、敌视鬼骨这类专与朝廷唱反调的势力、且能施以行动,有一个人,极为合适。 八方快斩大统领,风归梦。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四章 昆梁 昆州有大山,名曰昆梁。 山岭横亘于昆离二州交界之处,绵延几十里,如同天堑。 大山虽广,却是不高,大片常叶高木遍布山岗,树冠层层叠叠,郁郁葱葱,自远端遥望过去,日光映下,随风起伏的林海一片青翠。 中原南地山多林多,单一座普通大山,并不需多述篇幅,而之所以特意提起,自然是因为这座昆梁山,有其值得提起的特别之处。 离州已是中原边界,和物产极为丰富的南疆众多森林接壤,自古以来便有商队来往于中原两地,商路繁华,而自离州往江南去,昆州便是必经之地,古人见大山拦路,何解? 开道。 于是,有人开道于天堑之下。起初,只有一条羊肠小道蜿蜒盘旋,直上昆梁山,小道狭窄而隐蔽,外人无从知晓,仅一些本地采药人和猎人行于此道,横穿险峻山岭。 但走的人多了,小道也慢慢被踩宽踏阔,逐渐有途经行脚商人发现了这条奇险的山路,询问了当地人通往何处,得知竟可越山而去,皆大惊,信者不信者均有,其中有胆大者一试,验证了此言为真,心中震动之余,还惊喜地发现,走这条捷径要比原本绕过大山的路线要快上许多。 商人们尝到了甜头,顿时一发不可收拾,对他们来说,时间相当于钱财,省时即赚钱,既然走近道能赚不少钱,何不为呢?渐渐地,无数商人开始从此地过,昆梁山也不再是天堑,而变成了商驿要道。 然而有商,便有匪。 不知何时起,昆梁山中出现了不少匪徒,占山为王。这些山匪之来源,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前朝江山未定,连年征战,无数贫苦百姓流离失所,多少武林豪杰无处容身,只得遁入山林,落草为寇;二说是商人们常年行商往来,其中有些许心思活络、或说邪左之辈,于此地发现了“商机”:方圆几十里的昆梁山,仅此一处可以通行,实乃要道中的要道,并且道旁山林耸立,地势奇险易守难攻,若将其占领,何愁金银钱财不滚滚来?这可比辛辛苦苦跑商赚钱啊,由于本身是商人,自然懂其他商人的性子,仅需付上一丁点“过路费”,便能破财消灾,安安稳稳地过了这昆梁山,这等好事,无谁不愿。 最初的山匪是其中之一,或是两者兼有,早已不可考,总之鱼龙混杂的山匪占据了这条不可或缺的山道,设卡拦阻来往商人,不讲道理地收取“买路财”,商人心中虽有几分不满,可也无法子,只得被迫接受了。 然而昆梁山山匪甚众,他们并不是一体,又岂会是一心?商人队伍往来多了后,各种乱象层出不穷,收费不匀、一道多卡、劫完再劫等等,弄得商人们苦不堪言,心中已隐隐生出怯意,然而一些目光短浅的山匪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更有歹毒者,直接豪夺货物杀人抛尸山中,一了百了。 细水长流无本万利的生意,就硬生生被那些家伙搞坏了,不过转念一想,也正常,毕竟世上没脑子的人还是占多数。事情传开后,商人们惊惧万分,钱虽重要,却也能赚到,可命只有一条,丢了便再无,于是此地日渐萧条,连买路财都已经收不到了。 得亏这些落草之寇不全是无能之辈,还是有明白人的,在山匪们没了收入来源、眼看已离饿死不远,即将为争夺资源而自相残杀之际,其中的聪明人牵头,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将各个山匪团伙凑到了一起,成立了个大寨子,就地以昆梁为名,并立下众多条框规矩。 规矩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至少表面上看是如此,于是很顺利地推行下去,在外对商人言,山寨只为守护昆梁山道不受侵扰而立,可任由商人通行,只收买路财,绝不伤人。 商人谨慎而趋利,山匪之言,不论信不信,都无人敢来以命一试,但在山匪收买了几名商人,让其安稳地来回跑商后,商人们见有同道做出了表率,在金钱的驱使之下,终于忍不住再度回来,以一些银钱为代价,换求通过此地。 见着了既得利益,即使是目光短浅之辈也开始拥护支持这些新规矩,尽管还有少许不服从者,但在严格执行之下,死的死,驱逐的驱逐,原本杂乱无章的山贼盗匪团伙,开始逐渐变得秩序井然。 而商人们见山匪确实如其所说,一直老老实实,只收一份买路财,绝不伤人,似已洗心革面,提着的心也都放了下来,享受到了此等便利,哪里还会再走其他道。 来往昆离两地,必须要过这昆梁山,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多绕几十里路,要么交财直接越过山岭,该如何选,那还不简单? 同时永歌森林的货物也传出了名声,运到中原便能轻而易举地卖出高价,于是两地跑商的商人越来越多,为了更好、更快地让其通行,昆梁寨大修山道,拓宽道路,将陡峭的地形尽量平坦齐整,至少能过马车,与此相对应的,商人队伍的规模也越来越庞大,由早时的单人行脚商,到后来十多辆车的大批商队,无数商人经由此地,而自比“山主”的昆梁寨,一直收取买路财,虽收得少,但日积月累积水成渠之下,自然聚敛了无数钱财。 时至今日,昆梁山已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 最初的昆梁寨,早已不复存在。 而昆梁山的山脚下,商道的必经之处,多了一个小镇,往来的人们都称其为昆梁镇。 昆梁寨便是小镇的前身,至于为何由寨变镇,这是必然。昆梁寨当初占山为王没有被剿灭,是因为前朝朝廷江山不稳,忙于朝权争斗,没空关注小地方,再加上昆州这边天高皇帝远的,也没人会花大代价去剿一个穷哈哈的土匪山寨,而后来起势之时,又极快地成了气候,再剿灭已来不及了。 但朝廷不会永远混乱,江山总会一统,到时候,这个收买路财收到富得流油的土匪山寨,便成了朝廷眼里的香饽饽,想跑都跑不掉,反抗必是死路一条,或许是那些聪明人看到了这一点,就在此之前直接投了朝廷,奉上半数钱财的同时,甘愿被纳入朝廷之下,于是,山水正志中出现了昆州昆梁镇。 当初的山匪摇身一变,成了黎民百姓,虽无一官半职,却仍保留了半数家财,原本全力促使投靠朝廷的几名山寨首领,更是开枝散叶,成了本地的大家族。 在这儿,最大的看似是县老爷,实际上,县老爷都得看那几家脸色。 而昆梁山这条要道看似归了朝廷,私底下,却是由那几家共同掌管。 昆梁镇以这条商驿要道为基础,不再收买路财,而是改收“通行费”,并兴建客栈、马厩、酒肆、商铺等等,专为来往跑商的商人,发展至今,昆梁小镇已成了商队必经落脚点之一。 此时,昆梁镇五里之外,一名白袍儒雅公子骑着一匹健硕的黄骠马,缓步踱于大道上。 关于这些对昆梁山的了解,都来源于脑海中曾读过的一篇《昆州志·昆梁》,当然,连背着朝廷做事的内容都如此详实,自然不会是朝廷记载的正志,是结合了正志与一些乡野秘史传闻、最终编成的秘辛,虽说无甚大用,可有些特定的时候,知晓多寡,便直接代表着能力强弱。 无所不知,即无所不能。 可我与之差距,犹如云泥。白袍公子自嘲一笑,面上却是显得极为温和儒雅。 他轻轻扬了扬缰绳,胯下黄骠马似通人性,不待主人出声,便加快了步子,顺着道路,往昆梁镇的方向赶去。 如今这条横贯昆梁山的道路早已不是普通山路了,在昆梁寨慢慢演变成昆梁镇之后,因之而发家的镇民们更是大加修整,伐木动土,拓宽道路,对其常年进行修缮和维护,要道一词名副其实,不仅是商人,包括镖队、游人、甚至驿马,几乎所有来往昆离两地之人都会选择此道。 不多时,昆梁镇已出现在视野中的远方。 正值立夏时节,夏日的炎热气息彻底驱散了凉寒春意,树繁叶茂,虫鸟相鸣,这会儿正是商队往来最频繁的时期之一,无论是离州那边的永歌森林还是这边的昆梁山,山里头的猎物渐渐活跃了起来,老练的猎人们都知道,最好捕猎的时节便是夏秋两季,树植反青,葱郁生长,而山间的动物们,熬过了肃杀万物的冬天,又养了一个春天,此刻那叫一个又肥又美,肉质鲜嫩,皮毛油光水滑,均是值钱物件。 商人们也见利便来,相对低价收了这些东西,再回中原高价卖出,循环往复,便是他们的生活。 白袍公子望着前路,忽地一拉马绳,大黄马慢慢停了下来。 此处道旁,不知谁人立了个一人高的石碑,上刻有两字。 昆梁。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五章 面具 昆梁。 既是镇名,也是山名。 石碑材质普通,就是随处可见的寻常山石,其上所刻“昆梁”二字规规正正,是标准的楷体,一笔一划大开大合,遒劲有力,而字边缘却润滑无锋,如一气呵成般,毫无半点雕琢痕迹,可见刻字者功底之深厚,但若以远超常人的目力望去,则可以从细微之处看出,其阴刻字体的内壁残留着丁点石刺。 石刺极小,一般人肉眼几乎无法看到,这说明,刻下这俩字的人并非身怀武艺,只是个精于此道的普通人而已。 当然,这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毕竟此时离昆梁镇初建已过了很多年,刻碑之人早已逝去,若无书文记载,其存在的痕迹便已湮灭在历史长河中了。 心中随意评价了一番,白袍公子面带笑意,轻喝一声,大黄马甩甩尾巴打了个响鼻,迈起步子继续前进,临近小镇的土路宽敞而平坦,多年来车马如流,加上这儿的镇民对这条吃饭的道路专门修整,泥土路面被夯得十分紧实,即便是满货的马车驶过,也仅能留下几条极浅的车辙印,而自己这单骑一人,马蹄踏过,更是几无痕迹。 “嗒嗒”的蹄声清脆,前方镇子的轮廓越来越近,一座坐落在密林崇山之下的小镇现于眼帘,齐整的青石街道交错纵横,道旁是一排排青檐灰瓦的民居房屋,而有一片街道建筑鹤立鸡群,有寻常两三层楼之高,檐分八角,坐伏貔貅,意为只进不出,很显然,那些高大建筑便是商会与商铺所在。 白袍公子翻身下马,牵着绳走入镇中,此时天色尚早,但路上已有不少行人或匆匆或散漫走过,道旁民居的门开着,有男人精神奕奕地大步迈出,为这个家的生计而辛勤劳动,有妇人成群结伴有说有笑,提着桶子去井旁打水,街道中偶尔经过一架马车,“轱辘轱辘”的声响与四处杂乱的闲聊声混在一块,清晨的光落入昆梁小镇中,映出一幅平凡的生活画景。 白袍公子缓步走在道上,面庞含笑目若辰星,漆黑长发盘成发髻,还插着一支看上去就颇为不凡的玉簪子,身后一匹健硕大马亦步亦趋,这番组合,顿时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如此儒雅俊秀气质出众的青年,在这方小镇可不多见。 正走着,忽闻一旁爆发出一阵娇笑,他循声望去,只见水井边几名提着木桶的女人推推搡搡,其中一名年轻妇人不知说了什么,面上羞红一片,被其余人正大声调笑着,目光时不时往那人脸上瞥去,却忽见她们话语中讨论的主人公似是闻到动静,望了过来,妇人们顿时面色一惊,有些无措,连身子都下意识挺直了半分。 这位卖相上佳的白袍公子脑子稍稍一转,便能猜到这些女人在想什么,估计正在说自己呢,其实以他的眼光看去,她们的年纪都不算大,也有一点姿色,不过脸皮子还比较薄,不像寻常中年妇女那样脸皮经过百般磨炼,别说四目相对,四十目都不会有半分影响。 面对着她们的目光,白袍公子不以为意,而是回以一个温和的笑,便转头继续向前走去,而年轻女人们见其如此,羞色尚未消尽,又低声互相调笑起来,望着他挺直背影的眼中异彩闪动,不禁又是一阵笑,笑得花枝乱颤。 丰神俊朗的翩翩公子没再理会,径直朝两三层楼高的建筑汇集那边走去,穿过几条街道,便见一条类似离平城中走马街那般的长街,宽敞的街上行人渐多,偶有车马装卸货物,商会店铺比邻相靠,而其中,有一座三层小楼,正是离平商会在此地的分会。 规模远比不上位于离平城的总会,但作为一个落脚点,已是足够,和当地民居一般风格的青檐灰瓦,木窗雕框。前院迎客大门敞开,他并没有从此进,而是多走了几步路,绕到商会后门,这儿无人来往,只有一名身着护卫服装的中年男人守在左右。 见一人牵马走近,护卫作势要拦,低喝道:“来者何人?” 白袍公子轻笑一声,随手从腰间摘下一块牌子,正面出示之。 护卫瞥到令牌上面的字,顿时大惊,面上露出一抹慌乱之色,连忙抱拳欠身,恭声道: “少东家。” “尽忠职守是好事,离平商会的护卫就该这样。”被其称作少东家的儒雅年轻人笑了笑,将手中缰绳递给,温声道,“没其他事儿,我路过昆梁镇,欲在此地逗留俩天,便想让商会帮我暂时照料下我的马。” “少东家放一万个心,商会的马厩照料马匹可是极有经验,绝不会亏待了它。”护卫当即信誓旦旦地应道,接过绳子,大黄马踱了两步,打了个响鼻。 白袍公子笑着拍了拍马头,随即转身离去,只余护卫牵着绳子立于原地,望着其离去的方向,神情振奋。 护卫并不是本家之人,虽加入离平商会多年,但也不过是一小人物而已,只知道商会的本家是罗家、以及算得上半个本家的晏家,几位少东家他都没有见过,而今日有幸一见,发现这位晏少东家,果然如传闻中那般温和儒雅,对他一名普普通通的看门护卫都彬彬有礼,那些江淮世家的风范便是如此吧? ... 白袍公子,正是晏明华。 或者说,至少看上去,是晏明华。 那名护卫恐怕永远都无法想到,他眼中毫无架子的晏少东家,早已被他人悄然替代,夺走了一切,而其本人,好不容易才逃过死劫,目前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而这夺去一切之人,名为白七。 白七随意散着步,踱过大街小巷,无任何人在身旁。 这一刻,白七面上无半点笑容,无半分表情,如古井之水那般毫无波动。 一股冰冷气质顿时出现,生人勿近。 他本不是个爱笑的人,身为鬼骨之灰,冷漠才是他的常态,无需与人交好,无需迎合,无需讨好,无需任何表情。 而成了晏明华,他时刻保持笑容,待人温和,虑事周到,照顾方方面面,言辞合适有礼,举止正常得体。 他不能有任何的纰漏,因为一旦暴露,便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 一刻不停地演戏,很累,难以想象的累,在商会面前演、在手下面前演、在路人面前演、甚至是在那匹跟随原主人近十年的大黄马面前演,最难的,是回到晏家之后,还得在这身份亲近之人面前演,他都不知道自己还做不做得到,只能努力揣摩,学习。 但是再累,也得继续,唯有无人之际,才可放松半分。 这些想法掠过脑海,一阵短促的脚步声传入耳中,白七几乎是下意识反应,脸上瞬间露出那标志性的温和笑容,如戴上了一张绝妙的面具,又变回了那个翩翩儒雅公子。 那脚步声接近,几息之后,一道行色匆匆的身影转过街角,经过白七身旁,并没有看他一眼。 但白七笑容依旧,加快了脚步,从偏僻巷陌踏回了街道上。 时刻...保持。白七默念道。 旁人眼中,只见一名风采卓然的白袍公子行走在街道上,步履沉稳,笑意盈盈,就如真正的世家公子一般。 白七驻足街口,环顾一周,便向不远处一家客栈走去,他没有选择住在商会,商会人多,自己身为地位最高的人,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关注,很不方便。白七最习惯的是精心找一家客栈,客栈不能生意爆满,因为人流太多了,不利于隐秘行动;它也不能无人光顾,否则一人住进去,更惹人怀疑。 若要求再高一些,那还有几点。如,客栈的位置不能太过独特,以免引起其他人的关注,周围最好有生意不错的酒楼茶肆,这点老江湖都知道,若是新到一处,想打听下这地儿流传的大众消息,酒肆绝对是最佳场所。 曾身为鬼骨的灰,白七对隐秘有着近乎严苛的追求,尽管现在身份变了,但习惯没变。 而眼前这家客栈,就极为符合他的要求,规模不大不小,在一排酒肆客栈中毫不起眼。 白七朝那边走去,只见客栈门大开着,可以看到大堂中的景象,天光自敞开的门窗映入,里头一片亮堂,方桌长凳整齐摆着,由于时辰尚早,里头的客人并不多,几名小二似是闲了下来,在那聊着天。 白七迈步进去,刚一踏入,便有闲着的小二靠过来,见其装束,顿时眼前一亮,谄媚道: “这位公子,可是要住店?” “嗯。”白七笑着点点头,“给我来一间上房。” “好嘞。”小二喜笑颜开,麻利说道,领着他去了掌柜那儿,低声说了俩句,掌柜一听,麻利地从屉中翻出一块木牌,摆在柜上。 交了银两作押金,拿回木牌,白七在小二的招呼下径直往楼梯走去。 “哦,对了。”白七温和笑道,“记得,若没有我的特意叮嘱,不要来打扰我。”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六章 红螭 客栈。 一名白袍公子随在店家小二身后,直往楼上走去。 “这位公子请放心。”小二边殷勤招呼着,边领路踏过有些年岁的木梯,诚声道,“既然您如此吩咐,我们也不是没眼力劲儿的人,绝对不会去贸然打扰您的。” 白七笑着点了点头,温声道:“那便好。” 二楼便是住房,一条走廊直通另一头,两边一扇扇木门紧闭着,看不出哪间房住了人。小二没有在此停留,而是径直上了三楼,三楼布局和二楼相差无几,只是房间要少一些,不过从走廊、木门上更为精致的装饰可以看出,所谓上房便是这了。 “公子,到了。”小二走到其中一扇门前,转身殷切道,“若是公子饿了,随意吩咐一句便可,我们会送饭食上来的。” 白七应了声,笑道,“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小二连连摆手,麻利地下楼离去。 白七嘴角笑意渐淡,拎起与门牌相连的钥匙打开门锁,推门而入。 里头是一个寻常的客栈房间,窗纸照透昏暗的光,将室内映得半明半暗,房间虽不大,却收拾得颇为整洁干净,该有的家具等一应俱全,壁上挂着一些简单饰物,墙角还摆着一盆花草,白七打量一圈,这所谓上房算不上好,毕竟只是个普通客栈而已,但也对得起它的价钱。 白七走到窗边,推开窗页,明亮的光照在他身上,透进房内,顿时亮堂了起来,他伸了个懒腰,面上笑意已不见,神情重归冷漠。 如一座石雕般站在窗前一动不动,漠然地朝外头街道看去,日渐上移,街上行人也慢慢多了起来,既有一身商贾装束,向商铺街那边走去的寻常商人,也有一身普通长衫短打,或扛着锄头或提着猎弓,外出劳作的本地百姓。 然而他望着这片热闹市景,眼中异光闪动,心念迭起。 这昆梁小镇,并不如其表面那般简单。 白七将窗稍掩半分,既不会影响天光映入,又可防止对街楼上之人看到屋内。他转身走到桌边,抽出桌底的靠背木椅,坐了下去,两手五指交叉相握,手肘撑在桌面,凝眉聚神,俨然进入了思考状态。 叛逃之前,他趁自己尚未暴露,接连暗杀鬼骨成员,大肆偷阅组织保存的隐秘文书,知晓了许多逾越身份的秘辛,不论重要或不重要,他都记在了脑子里,因为指不定何时就会用上,就比如现在。 秘辛记载中,昆梁山的那个寨子刚成之时,寨中人不必说,无甚特别的,只是一群落草为寇的百姓而已,然而在投靠了朝廷,经过许多年的发展以后,其人员组成变得复杂起来,有预见了此地的商路拓展,而来到这儿的大商会与投机商人;有在别的县镇活不下去,移居而来的流民百姓;当然,更少不了的是,混在二者之中的,隐藏身份别有目的之人。 其中,自然包括鬼骨。 这个多年来发展极快的庞大消息组织,盘踞中原地下如大树之底盘根错节,令知晓者恐惧而敬畏,但其本质,仍是那当年共占中原半壁的六大巨商家族,再怎么改变,再如何神秘,其商人本性都掩盖不去,即使是昆梁山这等远不如中原的小地,一旦出现商机,嗅觉灵敏的鬼骨也会想要分一杯羹。 于是在昆梁小镇商会聚集之时,鬼骨同样来到了此地,并使用了某种手段——不知是正当手段还是阴暗手段,获得了此地的一些掌控权,白七记在脑子里的消息中,有一条便是关于昆梁:如今暗中掌控昆梁镇的那几家,或者说那几人,其中有一人是鬼骨。 具体是谁,只有此处本地的鬼骨据点才会记载。 绕来绕去,好似又回到了原点。 又要做回老本行了么...白七无声默念,神情漠然。 想要找到鬼骨据点,旁人或许无从下手,但白七作为对鬼骨了解极深的叛逃者,办法无非是从地位最低的灰摸起,一路顺藤摸瓜摸到据点,说易不易,对外人来说便如登天,可对他来说,说难也不难,这事儿,他在永歌已经做过一次了。 其实,永歌事变之前,白七原本的计划中,并无此事。 利用前八门大统领张倚山的消息,将永歌搅成一滩浑水,然后浑水摸鱼,与人互换身份假死脱身...这段便是原来谋算好的计划,而之后,白七将无牵无挂一身轻,一路前往江南道,到了昆梁,才不会去管这地方有何猫腻,直接过山而去,不闻不问。 反正世事已了,鬼骨不知内情,杀了“白七”后,传遍组织的消息,包括书文记载中,只会标注叛逃者白七已死,而他,真正的白七,也不会再不自量力地去抗衡鬼骨,而是以晏家大少的身份,潇洒地活下去。 然而在计划的最后一步,他违背了初衷,出了一剑。 为何而为,白七早已忘了,或许是一时冲动,手先于脑;或许是放不下仇恨,剑通于心,兀自出之;亦或是那追杀者太过口无遮拦,不斩其口不快。 那一剑,击杀了追杀者白二,也救下了本该死去的、拿走了“白七”身份的晏家大少。 完美的谋划因此出现了一丝破绽,也留下了一个隐患,该死之人未死,那么这个身份便不再稳固,很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会因其而暴露,再次陷入追杀中。 但白七并不后悔,因为在最后一战中,他见识到了那位传闻中不擅武力,书卷气十足的晏家大公子,绝境中所爆发而出的杀意、韧性、以及决心。 此番强韧心性,真真切切地让他看到了一丁点希望。 掀翻鬼骨的希望。 以及...报仇的希望。 从鬼骨中叛逃,一路走来,可不是心境淡然如水无仇无恨的啊,愤怒、不甘等等常人皆有的情绪,他白七又岂会没有,只是因鬼骨势大,而自己太弱,无法表现出来罢了。 如果有实力...有在永歌时,强如天人般的前八门统领张倚山之实力,或者是能与其一战的现八方快斩统领风归梦之实力,他还隐忍什么?直接杀上鬼骨,将与周洛之死有关的人,一一碎尸万段。 而晏家大少,晏明华,那日的表现,竟让他看到了这种可能性,虽然很小,虽然也许只是一厢情愿、不切实际的妄想,但为了这点希望,白七愿意赌一赌,哪怕为此承担上他苦心谋划破碎的后果。 ... 所以,他不能再无所顾忌地回到江南。 既然已经做出了不将“白七”赶尽杀绝的决定,那么就必须要对其作出引导,引导其与鬼骨彻底为敌,由藏头掩尾不敢露面、步步行动避着鬼骨,慢慢变为主动寻找其踪迹,去伪装、追踪、甚至是猎杀鬼骨中人。 引导的第一步,便在此昆梁山。 至于来不来,这不是问题。昆梁山为要道,几乎往返昆离两地之人皆会经由此地,他白七来了,离平商队也将到来,那位“白七”定然也会来,所以当前首先要考虑的两点,其一,如何安排,才能让其完成此等转变;其二,时间,他最好在那支罗小姐带领的商队到来之前,将一切计划都做好,并离开昆梁,否则离永歌之事尚过去不久,同与晏家大少相熟的罗小姐碰面,难保不会被她瞧出端倪。 “呼。”白七轻轻吐了口气,稍微捋清了下思绪,谋算已明,只需付诸行动了。 首要之事,便是抓住此地灰的尾巴,摸出据点。 当然,如今大白天的,不方便做这些腌臜事,须等天黑,反正吩咐了小二不要来打扰,夜深以后悄然行之,莫说以其实力瞒过路人轻而易举,即使意外被人看见,谁又知道自己是谁。 而引导之物,他已经想好了。 白七右臂探出,衣袖一动,一柄冰凉的金属短剑自袖中滑下,剑柄落入手中,接着,他手腕轻轻一抖,古朴剑柄于掌心转了半圈,剑刃破空斩出,一道如霞般浓烈的赤光骤然亮起,那剑光摄人心魄,却又仿若错觉般,转瞬即逝。 “嗒”的一声,白七收剑,将其摆在了桌上。 这是一柄尺余长的短剑,剑无鞘,其刃极利而光滑内敛,剑身正中一线凸起从剑尖不规则地划至剑格,如谷涧弯弯绕绕,又有许多细小鳞片般的分支,看上去颇为精致奇特,剑格形若尖爪,朝两边利刃方向张开,剑柄古朴无华,看似无特别之处,然而方才剑气赤芒亮起之时,白七仿佛见到剑柄上有一条似龙似蛇的赤色之物盘旋游动,无比神异。 这柄剑,或许没几人见过真容,但若是提起它的名号,这江湖中,不知者甚少。 江湖兵器榜,排行第八。 对剑“龙鱼”之一,红螭。 倘若说有何物能让那晏家公子明知有诈,却仍是无法割舍,不得不踏,这柄剑,定是其一。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七章 后人自会来到 无垠的青山绵延远去,一条长路似没有尽头一般,遥遥向前,四周荒野寥无人迹,却有一列车马行于路上,平缓而安稳地前进着,数十道马蹄同时踏下,牵着车轮碾过卵石与泥土,溅起迷蒙尘烟。 “听周叔说,还有十多里就到下一个落脚点了。” 车队中,一辆寻常马车之上,一名白衫青年低声自语道。 青年盘腿坐在车篷下,背靠木架,身旁摆着一柄插入灰白布包裹鞘中的长剑,他右手横遮于额前,凝神极目,眺望着远方那耸立群岭之间的大山。 大山之下,有一座小镇。 小镇名叫昆梁,与山同名,那儿就是这镖队一行暂时停留的地方,据周叔所说,这趟镖时间较为宽裕,经过落脚点时,都会休息几日,而他应觉作为初入江湖的新人,可以多转转,见识一些沿途的风土人情。 这点应觉自然很满意,他费老大劲在离平城找路子,可不就为了这个么。不止如此,与镖队同行,那速度可比他一人骑马快太多了,自镖队从离平城出发,按着规划好的路线,一路马不停蹄地到达这昆离两州交界之地,才堪堪过了十天,要知道应觉从永歌森林一人赶到离平城,这段距离相差无几的路程,都花了将近一个月时间。 经验不足,确是事实,镖队中一个个都是老江湖了,赶路这种事司空见惯,速度和规划远不是应觉可比的。 而前方山脚下的那座昆梁镇,按镖头周讳的话说,在昆离两州商路中的地位,那可了不得。 据传很多年前,这座昆梁山,与其绵延几十里的周边山脉,在这昆离交界之地附近的百姓眼中,就如同天堑一般,将昆州与离州遥遥隔开,除飞鸟外不得过,人们若想经过这儿,必须绕上几十里的远路,劳力费时。 然而不知何时,前人在天堑之中开了一条道,这条道穿山而过,起初只是条山林小路,后逐渐扩修,为商为驿,沿用至今,而山脚下这条道的入口处,人烟汇聚,渐渐成了一个小镇。 听起来和永歌镇的起源有点相似,事实也的确如此,自永歌森林与中原的商路形成后,这条路上兴起了不少如永歌昆梁这样的地方,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昆梁镇这些地方,便可以说是靠商吃商了。 商路的繁荣,影响向来深远。 应觉双臂交叉环抱胸前,脑中随意想着一些事情,目光飘向四周山野,一片荒寂,其身形随车辆颠簸微微上下起伏着,远方的那座大山越来越近,抬头仰望,似有一种宏大而浩然的莫名情绪自心底油然升起。 尚在永歌时,应觉踏入深林,仰望天边那无穷的山岭,心中也有这种情绪。 那是对大山的敬畏。 大日悬于青山之上,散发着光耀,风夹杂着少许灰尘吹拂过面庞,应觉望着前方,不禁站起身来,只见道路的尽头,逐渐升起一个小镇的轮廓,越来越细致,越来越清晰,稍一注目,便可隐隐看出,那是一座伴着青山的热闹镇子,街上路人来去匆匆,似在忙碌,时不时有车马行过,或满或空。 这些景象既熟悉又陌生,相距如此之远,应觉都仿佛能听见那独属于村镇集市的喧闹声。 “哈哈!”忽然,车头处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小伙子,瞧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没来过吧?” “第一次出离州,感觉挺稀奇的。”应觉大方地承认了,笑着说道。 出声的正是车夫。 车夫是个结实的中年男人,他穿着寻常短衫,头戴一顶挡风的兜帽,皮肤偏黑,紧握缰绳的手粗糙而有力,指骨关节捏得泛出一抹白意,手背青筋自然突起,如同地下蛇蚓,显然是一直在用着力气。 不过他的说话声中,却听不出半点劳累,仍是中气十足的样子。 “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这些年我走南闯北,可见得多喽。”先前路途上话语不多的车夫似突然来了兴致,主动和车上这位“镖师”攀谈起来。 “愿闻其详。”应觉笑道。 “初入江湖的年轻人啊,都和你差不太多,明明什么都还没见识过,却又总是一副特有自信的模样,也不知自信是从何而来,但是出来闯江湖哪有这么容易,比我这样随便混一混讨生活要难多了。”车夫头也不回地望着前路,边轻轻摆着缰绳,边道,“其中啊,有些人没本事,却装成本事很大的样子,结果这些人很快就消失在了江湖中,不溅起半分涟漪,再无人记得;而有些人,自信则是来源于真本事,于是他们不仅没有消失,还混得像模像样,声名鹊起,即使我一个车夫,四处奔波,也能偶尔听闻其闯出的名号。” 车夫信手扬鞭,与这位以前未见过的年轻镖师侃侃而谈。 “我觉得,我应该是后者。”应觉笑着接话道。 “很有自信啊,小伙子。”车夫略微有些诧异地回头看了一眼,说道,“能像你一样把这话说出口的人,可不多。” “那可不。”应觉笑道,“反正这儿又没别人,随便说说,不怕传出去被打脸。” 闻言,车夫顿时又是一阵大笑,朗声道,“很有道题理,不管是不是后者,大话先放出去再说,没准不消多久真能听到你的名号呢,叫什么?白衣剑?布剑镖师?还是...” “别,别。”应觉听了俩名,连忙摆手打断道,“名号这么重要的东西,还是...别这么草率的好。” “不满意吗?”车夫笑道,“我自认为起名字绰号的能力挺不错的。” “嗯...”应觉沉吟片刻,说道,“除了土了点以外,还行吧。” “哈哈哈。”车夫朗声笑道,“小伙子直言直语,我看好你。” 应觉无话可说,他不知道这位一路上其实没说过几句话的中年车夫为何这么开心,总是聊着聊着就放声大笑起来,如故事里那喝着烈酒的豪爽汉子。 没待应觉回话,车夫话锋一转,又说起眼前这方小镇来:“马上就到昆梁镇了,我们会在这儿休息个两三天,小伙子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问我。” “想知道的...这儿有什么值得一览的名景古迹吗?”闻言,应觉想了想,随即说道,“或者有什么买卖稀奇物件的地方,我也好见识见识。” “很遗憾,没有。”车夫直截道,“每每过昆离两州,这地儿都要来上一次,这么多年过去,来的次数我都数不清了,老实说,昆梁镇只是个小地方,除了是商驿要道以外,附近并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若说名景...大概就这座昆梁山了吧,可也用不着一览,你现在看前方,想瞧不见都不成。” 说着,车夫扬了扬头,示意那耸立于日光之下的山峦。 “要说稀奇物件,土特产算吗?我记得商铺街一般都有卖的。” “好吧。”听了车夫的介绍,应觉无奈回道。 似乎是察觉到应觉语气中的失望,车夫哈哈大笑,说道:“不过我有个建议,你从未来过昆州,定然不知道,昆州有一样好东西,那便是本地特产昆州烧酒,性烈味醇,虽然比不上享誉中原的平南烧春,但毕竟价格摆在那,昆烧便宜实惠啊,若是好这一口的话,你一定要去试试,绝对值。” “还是算了吧。”应觉摆手,苦笑道,“我向来不喝酒的。” “那真是可惜了。”车夫一脸遗憾,仿佛不喝酒便是错过了什么绝世美味一般。 应觉也是挺无奈,他不知为何这么多人好酒,老头子、隔壁李叔、罗叔、晏明华...感觉他认识的许多人,都喜欢喝酒,而他自己曾尝试过,真不觉得好喝。 哎。应觉轻轻叹了口气,吴帮主给他的那张地图之上,这地儿确实无甚好关注的,看来接下来又是平淡无奇的几天。 二人交谈间,整座小镇已呈现在众人面前,一排排平房安稳地呆在街道两侧,偶有几栋两三层小楼,便已是鹤立鸡群了。镖队车辆放缓了速度,慢慢往小镇中驶去,进镇的道路平整而宽敞,镇口道旁立着一块巨大的石碑,颇为显眼。 应觉凝目望去,只见那石碑之上刻着两个大字。 昆梁。 ... 镖队缓缓前进,小镇在即。 车队后方几辆杂役乘坐的马车之上,一名年轻杂役百无聊赖地观察着四周,过了这昆梁山,便是出了离州,到达了昆州之地,这趟遥遥旅途,此刻才算正式开始。 忽然,年轻杂役四处乱飘的目光移到了那座石碑上。 他眼神瞬间凝固了。 不是因为那规规正正的两个大字,而是“昆梁”二字之上,石碑接近顶端的位置,有一个图案,图案极淡,寻常人若不贴近了仔细看,很难看清楚,而即使看清了,也不认识,并不会如何在意。 那是一道蜿蜒的斜痕,有头有尾,如某种动物,整个图案似是朱砂绘就,日光之下,显现出一抹赤色。 像是...一条赤蛇。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八章 下马 像是一条赤蛇——从未见过此物之人定然会如此想。 然而年轻杂役只是一眼,便认了出来,石碑上的图案虽潦草简单,却勾勒地极为传神,那赤色的蛇蜿蜒细长,头上无角,其身有鳞,又似有爪若隐若现,那不是蛇,而是螭。 螭是一种只存于志怪奇闻的奇异生物,传说龙生九子,其九为螭,古籍中曾有言道:螭,为龙子,无角,兽形,乘山林异气而起,害人者也。然而各类古籍中,除却一些其形貌的描述以外,并无更多书文写述,比如此物由何人、何时、于何地发现?后果如何?害人者,如何害人?此类种种,均无详细记载,甚至连它是真实存在,还是古时文人杜撰而成的,都有待商榷。 此种志异的偏狭知识,若不博览群书,寻常人很难知晓,年轻杂役之所以认识,只是因为他曾有一把剑,以其为名。 而那柄剑,已经被一个人夺去了。 若他没记错的话,上次从中原前往离州时经由此地,端详石碑时,这刻着昆梁二字的石碑上,除了日晒雨淋的岁月痕迹以外,再无他物,那么显而易见,这个特意用朱砂涂成的图案,一条红螭,必然是由那夺剑之人所绘,且时日并未过去多久。 在镖队眼中,这石碑见了太多次,实在是平平无奇,车马无半点停顿,缓缓驶过石碑,进入镇中,马车上,罗庭望着外头掠过的道旁树草,眉头微皱。 那人...想干什么? 才刚从离平城出来,放松了十余天,此刻罗庭脑中又不禁转了起来,无数念头纷纭呈现,如同搅成一团的麻线杂乱不堪。 他可以肯定,图案是留给自己看的,因为这条红螭,与那柄同名之剑上的极为神似,若没有亲眼见过,是绝对画不出来的,可...看了又怎样? 难道指望自己灵光一闪,忽然领悟其中之意?怎么可能,那个凶狠狡诈的男人不会做任何无用之功,罗庭很清楚,这道图案应该只是个开始,此方小镇中定然还留着其他线索,线索不会藏得太深,以防他百寻不到耗费太多精力,但又十分地不起眼,除了他,无人会关注。 所以他并不需太过留意,待到恰当之时,它们自会出现在眼前。 依照对那人的了解,作出了这个判断之后,罗庭心里下意识松了一口气,无论那个连同自己身份与剑一同拿走的人想做甚,既然用这种将谋算置于明地的方式,那么即使暗中藏着陷阱,选择权也在自己这,接不接受,理不理会,完全取决于自己。 若我自己不想,还能阴到我不成? 想罢,罗庭面上重新露出一丝笑意,伸展了下腿脚,在车篷下站起身来,轻轻斜靠着作为镖物的老旧家具,随意望着外头的小镇景象,青檐灰瓦,疏草矮墙,虽不如永歌镇繁荣,却比那些不在商路上、安宁与平静才是常态的小村镇要热闹得多,车队缓慢行驶在齐整的青石街道上,周围行人匆匆赶路,目光毫不停留地扫过这一列车马,似是习以为常。 呼。罗庭轻轻舒了一口气,赶路的十余天,他可以说一直在养精蓄锐。 由于只是暂时停留几日,且镖队与商队不同,目的是保护镖物而不是跑商,所以身为杂役的罗庭无需卸货,怪不得那日收了不少银子才将他塞进镖队的中年人还一副你赚大了的模样,这趟走镖杂役的活确实称得上香饽饽,比镖师都要轻松,启程与最终到达之时搬下家具,饭食之类的活也有伙夫包揽,一路上除了收拾收拾东西以外,什么事都不用做,实在是轻松得很。 不多时,安离镖局便已出现在前方不远处,车队再次放缓了速度,车夫们高声吆喝着,手中缰绳高扬,马车慢慢自镖局后门驶入,进了后院,后院不大不小,堪堪能停靠下这十余辆车,罗庭扶着家具走到车尾,准备下车。 ... 车刚停稳,应觉瞬间站起身来,一个翻身,极为漂亮地落下了车,拍了拍衣摆,脸上露出了无比振奋的神情,这一天天下来,对于他这种闲不住的人来说,个中无聊唯有自知,每日白天赶路时或骑马或呆在车上,除了与车夫闲扯外,再无事做,习武之人皆知,即使武艺再高,若常不施展,也必然生疏,可在狭小的马车上,练剑又练不得,于是应觉唯一能做的事情,便是闭眼冥想。 没错,冥想——或者说,观想。 神游物外,冥想练剑。 就像安离帮的那个年轻人一般,半夜观联,联中字拳意流淌,观字如练拳,古月翟观了数年的字,便如练了数年的拳,而应觉虽无等同于那副联的强大剑意承载物得以一观,但多年之修习,使得他掌握了宽泛意义上的“冥想”之法。 所谓“冥冥之言,生慧正道开悟”,在应觉看来,这种奇特的修行方法能与内气修炼归于一类,属于内家之法,重静坐,重领悟,而另一类,则是外家之道,重实战,重杀伐,当初的罗叔与刀鬼都是精于此道者...不,与刀鬼生死一战时,那最后的几刀已经脱离了这个范畴,那血气冲天之景,绝是内家之道。 一般江湖武人,要么专修外家,一身横练功夫练到极致,皮如铜骨如铁,肉身可抵刀兵,要么内家外家同修,例如张老头便是如此,外有远超常人的力量、速度以及精妙剑法,内有深厚气机与锋锐剑意,单拎出一样,便可纵横江湖。 而精于内家者,应觉倒是听过一嘴,张老头、说书人、私塾老师他们都讲过两个让应觉很好奇,但从未一见的地方,一是道观,而是佛寺,据张老头说,道观中修武之人几乎皆走在了此道上,而佛寺中也有少许,江湖中极其少见,偶有出现,也差不多是这两地出来的,据说这类高手境界通常极高,行事难以预料,手段变化莫测,遇到了最好是跑远点。 应觉虽不太认同,却是听进了心里,他两道兼修,很清楚其中的区别,两道并无孰优孰劣之分,只有不同的门路与走法,无论是内家还是外家,若走到了尽头,皆可举世无敌,而内外兼修的话,这合两道为一之路相比寻常要更加难走,但相应的,得到的东西也会更多,当然,任何道路的基本,都是长年累月的练习。 没有人生来便是绝世高手,即使天赋异禀百年难得一见,也只是缩短成为绝世高手的时间而已,其中挥洒的汗水是必不可少的。 应觉自然明白,如今这一身实力,为何而来?有对说书人口中刀光剑影的向往,有张老头那严苛无比的教导,可最重要的,还是他从小到大十数年如一日的苦练。 此种冥想就是练习的一种方式,有点类似做梦,醒来之后记忆朦胧,不甚清楚,虽无安离观拳那般清晰,但久观想下来,仍是抵得上现实练剑几分之功效,在这枯燥无聊的赶路途中恰好可以派上用场。 这十天,应觉便是如此过来的。 站在停满了车辆,以至于显得有些拥挤的院子中,应觉舒展了下筋骨,与镖头周叔打了声招呼,便往外边走去。 山林镇子的清新空气如出一辙,应觉深深吸了一口气,清凉的感觉灌入胸膛,他几步踏到外头的街道上,只觉心神无比舒爽,有种了无牵挂的惬意感,不过确实,他独身一人闯荡江湖,除了一匹马,再无他物,而那匹马,一路上都由镖局的马夫一同照料,也无需他多担心。 呼。应觉又将气息缓缓地吐出,望了望四周,稍稍辨认了下方向,便沿着街道缓步行去。 才过了半条街,应觉便来到了他的目的地,安离商会分会。 与位于离平城的总会,和永歌小镇的分会相比,这儿显得颇为冷清,大门敞开着,却无人来往,前庭空荡荡的,应觉瞥了两眼,不去多想,便迈步进了门,顺着青石小道往大堂行去。 大堂中有商会的管事在,那是一名中年男人,穿着寻常商贾服装,见有人进来,迎了过来,未待其说话,便看见这人从腰间摘下一块牌子,出示向他,上刻二字,安离。 这是安离商会护卫的腰牌。 证明了自己身份,应觉稍稍问询了几句,商会管事虽不知眼前着人所为何事,但仍是照实说道:“这位公子,罗小姐带领的那支商队,在半旬前就到达了昆梁镇,不过又半刻未停地迅速离开了。” 闻言,应觉不禁叹了口气。 追着商队的尾巴,却离他们越来越远,镖队在此地休息俩天,一来一回就落后了十余天,接着再算上一路停留的时间,恐怕得落后一月有余,若罗小姐的商队一路都马不停蹄,那么他想追上,已是完全不可能。 应觉转身出了商会,漫无目的地闲逛起来。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七十九章 登山 应觉慢慢踱着步子,在镇上四处闲逛着,一排排的灰瓦平房伫立在道路两旁,被不高的院墙围住,与之一起的还有枝繁叶茂的绿树,碧色树冠连成一片,甚至探出院墙遮到了街上,给人们带来荫凉,而街道上行人踏着树荫来去,有些行色匆匆,似有急事,有些悠闲惬意,就如应觉这般,享受着山下的风与空气。 这座青山之下的小镇子让应觉从心底生起一种熟悉与亲切感,仿佛又回到了永歌一般,他漫无目的地散着步,不经意间便拐到了镇子边缘,房屋渐疏,转而是慢慢密集起来的高大树木,昆梁镇依山而建,与山林之间分隔并不太分明,只消过一没有民居的空地,与一段草木杂乱的稀林,便算入了山中。 应觉双眼半眯,如刀刃般的下场眸子扫视着遥遥山林,他径直往那边走去,切合悠长的吐息,一步一步迈出,不急不缓,不远处的昆梁山耀着细碎日光,繁茂林叶在吹过的山风之下,仿佛和着大山的呼吸一般起起伏伏,一片青翠摇曳,无比壮观。 很快,应觉于距山咫尺的地方停步,昂首望去。 离近了看,才能明白古人为何将这座山称为天堑,它伫立在昆离两州交界之地,和许多奇山峻岭比,它并不算高,也不广阔,最多是比较陡峭而已,可不论是离州人,还是昆州人,都被这道山川阻碍了交流之路,就如上天立下的一道巍然壁障,无法翻越,普通人只消站在其前,心中便油然而生一种对这天与地的敬畏,心魄凛然。 不知是何等心有抱负之辈才能在其间开出一条道路。应觉不禁叹道。 这个初入江湖的年轻剑客仰望着巨大的山影,却不似寻常人那般心生敬畏,而是更加浓郁的亲切感,应觉迈步走入山林,杂草漫过靴底,四周的树木相距只有两三丈远,日光洒过密集林叶,只在地面余下剪影。 踏入林间,应觉顿时仿若溪鱼得水,他双臂稍一伸展,让关节发出“咔咔”的轻响,接着踩过胡乱的杂草,伸手拨开一从灌木,往林子深处走去,树干突出的枝丫划过身上白衫,似要刺穿进去,但见其视若无物,只肩膀轻轻一抖,便将尖利枝叶通通震开,叶子散落一地,与矮草尘泥混在一起。 大山。 应觉身在山中,心神摇曳,若说有什么东西对他意义非凡的话,其一是雨,其二便是山。 从小到大,在那方名为永歌的山林村镇生活了二十年,在他眼中,家这个词,早已不止是那间杂货店而已,所谓的家,还有加上那条隔壁住着李叔的偏僻街巷,车水马龙的商铺街,猎物出没的深林,那个山中隐秘的小湖与船...可以说,他的家是房屋错落的整个小镇子,以及那与镇子同名的林与山。 他的回忆,有许多都是山。 山中有条平缓的溪涧,自林间流淌而下,流经镇边,小溪不过两三丈宽,深仅一尺,清可见底,尚记得童年时,那会儿刚上私塾,还没有开始练武,老头子禁止他去山里玩,于是他便和玩伴们去这条山溪边玩耍,游水、捉鱼、钓虾等等,乐趣无穷,一玩就是一天,若傍晚没回家吃饭人不见了,来这儿找准没错,又少不得一顿好打...这些往事,即使现在想来,应觉仍是会心一笑。 而后应觉便开始习武,武道之基是最重要、也是最辛苦的阶段,要凭一介平凡人的年少之躯,经受无以言说的磨练,他少却了玩耍的时间,除上私塾外,剩下的空闲都用来练武,张老头一改平日的老不修,变得无比严苛,应觉凭一颗向武之心坚持了下来,踏入了武道路。有了一定的实力后,老头子不再如何管他了,于是隔壁李叔开始带着他去山中打猎,应觉学得极快,林间追踪、隐蔽行动、设置陷阱等等狩猎技巧,算是得了李叔真传。 李叔的打猎技巧很是高明,但并未超出“寻常猎人”的范围,好像和应觉看见的其他老练猎人也差不多去,于是他一直以为李叔只是个不具武力的普通人,每次李叔扯嘴皮子斗不过老头子,应觉都会帮腔,你一个习武之人,欺负老百姓,好意思吗? 可如今想来,张老头竟真是个绝世高手,曾经的身份似乎也蛮显赫的,那能搅和到一起的李叔能是个寻常?而且李叔所教的那些东西,看似只是追踪猎物之法,但实际上,将猎物换作人,这法子同样行得通。 譬如随商队前往离平城途中,凭林间的蛛丝马迹,便发现血旗行踪,亦或是单骑一人,紧紧缀着马贼,追杀刀鬼上百里。 后来武功高了,打猎也都学会了,李叔便教不了他什么了,那时无忧无虑的童年已经过去,儿时的玩伴大多已随父辈出去讨生活,唯独他被张老头限制着,不准出永歌,于是他常常一个人呆在山中,一消磨便是一天,踏山寻林、打兔猎鸟,好不畅快,永歌大山的外围几乎被他逛了个遍,所以那么多进山的永歌猎人中,唯独应觉发现了那片藏于深山、从无人迹的澈然湖泊。 脑中一幕幕画面闪过,与眼前的景象渐渐重合,应觉嘴角不自觉弯起,面前的这片林子同样葱郁,虫鸣鸟叫此起彼伏,他步伐随心,脚下稍一发力,溅起一圈碎尘,身影顿时加快了几分,踏过层层山林。 林叶下的碎光如同绸带,一条一条溢着晕色,穿过束起的发端映入瞳中,应觉双眼微微眯了眯,越过一丛灌木,忽地眼前一亮,前方豁然开朗,出现了一小片草坡,约莫三四丈方圆,引起应觉注意的是,这儿生长着好几株不知名的野果树,果子才半个拳头大,色泽红润,看着颇为下口,想必味道应该不差。 应觉走近,随手摘下一颗来,入手清凉,他稍稍辨认了下,确认无毒后,便用袖子随意擦了擦,一口咬下,果汁润入喉中,甜味中带着几分酸涩,似是尚未熟透,不过他毫不在意,又摘了几个,揣进兜里,边吃边继续往山上行去。 渐渐地,山坡开始变得陡峭起来,忽有岩石横拦于前,竟是一片高达四五丈的山崖,崖壁嶙峋奇险,至此上山的路彻底消失,若是普通人,便只余下攀爬一途,且颇为危险,但对于此刻的应觉来说,区区石壁,已算不上障碍。 但见应觉重重一踏,草叶瞬间伏倒,纵身腾跃而起,同时足尖轻轻在树干上蹭蹭连点,沿着大树直攀而上,不过一息,便已达树冠之上,然应觉动作丝毫不停,脚下往后直直蹬去,“啪”地一声,应觉一脚蹬在树干上,其身躯顿若鸟雀般轻盈,腾空飘飞,白衫衣摆张开宛如羽翅,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向前方石崖飞掠而去。 将临崖壁,应觉又是轻轻一脚蹬出,身躯借力蹿升直上,几若瞬息,其身影便出现在崖上。 这一切只发生在短短数息间而已。 然而不止如此,应觉呆在车上赶路近十天,筋骨如锈上了一般,此下轻功略一施展,便有停不下来之意味,只见他上了这段矮崖后,身形不停反进,整个人如化狂风,所经之处一片动荡,树干、粗枝、岩石等一切能踩的地方,皆被其当做垫脚借力之处,留下深深的气劲痕迹,他已全力以赴,浑身气机催动到了极限,向山上极速腾跃而去,比起林间惊起的鸟雀,只快不慢。 顷刻间,狂风止。 半山处,应觉在一处悬崖停下,双目微闭,衣袍不住鼓动着,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缓。 尽兴。 应觉心里道出两个字,蓦然睁开双眼,神光轻闪,胸中一口悠长的气极其缓慢地吐出,气息竟若化作实质,缭绕三尺,又很快消散。 应觉往前走去,站在了悬崖边上——这儿是真正的悬崖,探出的石岩仿若被刀斩断一般,直下几十数百丈,断崖壁上无物可存,唯有零星几株古松斜倚绝壁,迎风不倒。 而应觉此刻脚踩的正下方,恰是方才拦路的那道矮崖。 纵深上百丈,前后竟只花了不过短短十息而已。 应觉心中感慨万千,想当年在永歌,轻功未精之时,行于山间,无路开路,攀爬得极为艰难,汗水几乎浸透了泥地,同样上百丈之高的路程,他至少得爬上一个时辰,而今却轻而易举。 他伫立崖边,俯瞰大地,耳边尽闻风鸣树吼,天光自头顶朝下洒去,不见边际,那山脚的昆梁小镇在视野中拉得极小,整齐的房屋就像棋盘一般,街道交错恰似黑道纵横,树草如索,行人如蚁,一切都是如此渺小。 或许这便是大山所看到的景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应觉无声轻言,那映着无垠大地的眼神中,似蕴藏着万物,又似空无一物。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章 坠崖 应觉俯视着这片广袤大地,心境一片通灵。 嗡。 一声剑鸣,恰于此时响起。 他右手悄然抚上剑柄,五指慢慢握紧,刃光似从剑格与鞘的缝隙中透出。 有一件以前在永歌时就很想尝试的事情,却因实力不足或心有畏惧等种种原因,一直都没有行动,而今日站在悬崖边上,不知为何,他脑中再次于萌生了这个念头。 离高崖仅咫尺之遥的他前踏一步,脚尖跨出崖外,半只靴底悬空,浑不受力,然应觉不仅没有后退,反而身体前倾,探头朝下望去,只见一道犹如刀削斧凿而出的断崖笔直朝下,地面,嶙峋的巨石变得和细锥一般,尖利而可怖,若撞到上面,可想而知后果定然不会太好,崖风不断地吹,衣摆猎猎作响,仿佛一旦身躯不稳,便要将人带入深渊。 百丈之高的距离,如此直观地呈现在眼前,应觉俯视着脚底的,心底不受控制地生起一丝恐惧,微不足道,却切实无虚,那种心跳加快的感觉,让他情绪有些莫名,无以言说,似是三分兴奋、三分紧张、一分激动,交织杂糅,让人沉醉。 望着遥遥大地,应觉咧开嘴笑了,笑得很肆意。 他想...从这儿跳下去。 下一瞬。 应觉一跃而下。 下坠的狂风刮过脸颊,头上的发髻被直接吹散,长发飘在脑后,胡乱狂舞着,崖壁如疾影般从身侧掠过,地面在瞳孔中急剧放大,岩石树木若犬牙交错,仅短短数息,便已离地不到五十丈,如此怖然之景,应觉却缓缓闭上双眼,任由身体自然坠落,神情渐淡。 霎时间,应觉紧握的右手猛地扬起。 铮! 一声清越剑鸣响彻崖间。 “惊鸿。” 应觉低声冷喝,双目蓦然睁开,只见清河剑身寒光大盛,刺破空气,一道凝若实质的森冷剑光随其手臂挥动而直直向斜上方斩出,化作细碎璀璨的银色毫光,银光蔓延至周身上下,剑意淬出,白衫上悄然间多了无数道细小裂纹。 那银光无形无质,缠身左右,却恰似托乘起他沉重的身躯,在将要坠地之刻,那极速下落的身影竟猛然一顿,速度骤降,恍如羽叶般轻盈,然而虽以剑光减缓了身形,但自上百丈的悬崖坠下的巨大劲力,哪这么容易消磨殆尽,若仍是如此坠下,即使能逃得身死,也免不了一个骨断筋折的下场。 他面色平静,一剑挥出后,于空中双膝屈起,右脚微抬,修炼了十多年的浑厚气机此刻催转到极限,汇过筋脉,均数凝于双腿及脚下。 这一霎,应觉无甚动作,只重重地凭空一踏。 嘭! 空气骤然一声炸鸣,这一踏恍若踩在了结实地面上,轰然爆开,于这离地不到十丈、离茂密树冠不到五丈之处,整个人瞬间从下坠之势止住,由极动至极静,然不仅如此,应觉屈起的左膝一展,又是一踏,身形竟反向腾跃而起,再升一丈。 云步。 这门张老头教他的轻功,名字只是很普通的两个字,却言简意赅,自有玄妙意味。 步成极致,当以踏云而上。 一息之后,升势已尽,这回应觉再无其余手段,只得任由自己落下,穿过林间,随意几剑斩断挡路的树枝繁叶,双脚着地,却一个踉跄,前栽几步伸手撑在一棵树干上,才堪堪稳住了身形。 应觉面色发白,双腿似失去了力气,站都有些站不稳,然而他此刻眼里满是兴奋,手上舞了个剑花,收入鞘中,不禁朗声大笑起来。 没错,那件他一直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就是跳崖。 听起来像是玩笑,或是脑子不正常之人才说得出的话,但却是应觉真心所想,尚在永歌之时,爬上山巅,立于高崖边缘,俯视着苍茫山林,不知为何,他便忽然有了这个奇特的念头。 跳下去,会死么? 应觉在心里问道,同时也得出了答案,那便是,会。 脑中的他,纵身跃下山崖,空中用尽了一切办法,不论是步伐、剑法等自身掌握的本领,还是借助外物,仍是无法活下来,这让他稍稍有点儿泄气,练武多年,却在摔下山崖之时,和普通人无甚区别。不过很快,应觉便不再去纠结,既然会死,那就是自己学艺不精,待学艺精了,武道更进一步,岂还会畏惧区区一道山崖? 应觉将这个念头抛之于脑后,早就忘了个干净,直到今日,途经昆梁山,空闲之时攀至半山悬崖,见到同样百丈高的险峻景象,记忆才重新浮起。 而直到这时,他才惊奇地发现,这道寻常人眼中奇险无比的山崖,似乎...已无需被自己放在眼里。 他毫不犹豫地跃下,一式被应觉取名为轻鸿、击败刀鬼时曾建功过的剑招使出,银光大放,剑意勃发,身轻如鸿雁,沉重之势稍缓数分,接着踏以云步,凭空生力,将身躯坠落的巨大冲力消弭殆尽。 百丈之高,仅在两招之内,被尽数化解。 应觉站在原地不动,平复着体内涌动的气机,眼中笑意盈盈,方才跳崖时那种胸膛之左剧烈跳动、脑子一片空明的感觉,还残留在他心底,如同最烈的无形之酒入喉,难与人说,却可默然回味。 虽然用尽了全部手段,但如此大胆如疯了一般的尝试,总归是成功了,其中决定性的因素,便是这门名为“云步”的轻功,剑招轻鸿最多只是减缓了几分,若无此轻功步法,身躯携沉重力道摔落地面,非死即残。 它便是应觉所会的唯一轻功,以往战斗时,闪转腾挪,机敏莫测,凭此占尽了优势,然而里面最高深的步法,“踏云”之步,却根本不是他目前低微的境界能正常施展的,即使应觉早已领悟掌握,也只能作为压箱底的手段,单这看似简单的两步,便几乎耗费了他八成气力,若此刻周遭有敌人,他恐已遭遇不测。 不过无所谓,此半山之间并无人迹。 应觉站在崖下,仰头极目望向那刀削断崖之顶,崖尖狰狞探出丈许,显得无比尖利,于这底下望去,不难想象,若有山野猎人或采药人行至此地,失足落下,会是何等惨状。 而应觉却主动跃下,坠落百丈山崖而不死,可以说,如今的他,与普通人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那是面对苍茫天地,面对使普通人万分敬畏的大自然,是否具有反抗之力的区别。 这世间,不管因何而习武,其最初与最终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超出常人么。 应觉喘了口气,提动步子,慢慢朝山下行去。 ... 与此同时。 安离镖局,一名年轻杂役面容堆笑,正和旁边的一名中年杂役说着什么。 镖队到达之后,镖师这些人可以不管杂琐事物,直接去镇中闲逛,但杂役可不行,车队停在院中,有许多东西需要收拾,而且整理包裹与房间也花了些时间,在中途落脚点短暂停留之时,镖局会为镖队之人提供住处,当然,也可以自己去找客栈住,除非是十分重要的镖,不然一般不会管这么多,不过为避免节外生枝,罗庭选择了应其安排,住进了镖局里的房间。 房间不大,罗庭随意整理了会,出门之时,迎面碰上途中多有交流的一名杂役,便闲扯了几句家常,脸上下意识露出诚恳而亲切的笑容,然而脑中却想着与之完全无关的事情。 那道红螭的图案,在罗庭心里算是留下了一块阴影,若重视,可如今什么都还不清楚,万一踏入了陷阱怎么办?若当其不存在,却又着实担心它会在某一刻忽然爆发,给自己造成大麻烦,不摸透那人的想法,罗庭无法安心。 依据罗庭的推测,那人绝不会做无意义的事,红螭图案背后隐藏的事物,不必刻意去寻找,只消寻常行事,其自会出现。 寻常行事,该做什么?罗庭想了想,如果不考虑其他,自己首要去的地方,应该是离平商会。尽管很清楚,那支商队早就远去,但他仍然想去看上一眼,以他的性子,并不会露面询问什么,而是装作普通行人,无声无息地路过。 想到便做,罗庭中止了话题,抱以微歉的笑容,向这位聊得很开心的中年杂役道别,挥了挥手,朝外头走去。 出了镖局大门,便是宽阔的街道,来过一次的他无需问路,径直往一个方向行去,离平商会与安离镖局皆地处昆梁镇商铺较多的几条街道,二者之间,只相距了两条街,罗庭以散步般的速度,缓缓走在路边,微垂着头,时不时瞥一下四周,神情警惕而好奇,配上他那年轻的面孔,在旁人眼中,便是活脱脱的一个初进镇中的乡村少年。 不消半盏茶时间,罗庭便已距离平商会不远,他若无其事地抬起头,随意望去。 瞬间,罗庭目光凝于某处,瞳孔微缩。 果然,线索出现了。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一章 伺 和昆梁镇口那座石碑上,几乎一模一样的红螭图案。 它悄然躺在离平商会大门一侧的墙根处,占了半个巴掌大的一块地方,与杂草作伴,极为不起眼,除了他,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这角落多出了什么,一眼扫过也全然不会在意,一个莫名其妙的图案?谁管它,或许是哪个无聊的小孩随手画的也说不定。 罗庭稍一喘气,装作走累了休息一下,慢慢走到商会高大的院墙边,背靠着墙,毫无形象地一把瘫下身去,蹲坐在地,双手手肘搭在膝盖上,衣衫下摆沾染了些许尘土,他也毫不在意,得亏他衣着整体来看还算干净整洁,不然非得被别人当成路边乞讨的叫花子不可。 见四周无人将目光投向这边,罗庭微微低头,斜眼朝身侧后方望去,从这个角度,恰好可以看清图案的全貌,与记忆中那条蜿蜒盘旋的赤色螭龙一般无二,既得其形,亦得其神,以此来说,那人的绘画技艺已算得上登堂,极为传神的头与眼瞳,身下张扬的利爪,以及那条似在舞动的长尾,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等等。 罗庭目光忽地一顿,移至红螭图案尾部,在其尖端处,有一条微不可察的黑色细线,向下延伸而去,再至中段,忽地现出一个墨字。 “伺”。 细线越过一旁的楷体小字,继续朝下延伸着,直到视线所及之外,被杂草给挡住。 伺?什么意思? 罗庭眼底露出异色,脑中浮现的第一个词便是“伺机而动”,这个字少有歧义,一般出现皆为此义。罗庭想着,目光随其向下移动,伸手拨开墙根处胡乱生长的一些杂草,那黑色细线再度显现出来,一直朝下划去,最后划过墙角,拐了个弯,与地面石砖融为一体。 乍一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特异之处,罗庭眼神稍凝,发现了略微有些不对劲之处,这几株杂草的根须,被些许泥尘给掩埋住,泥尘堆在一块,而杂草便扎在小土堆顶端,就像是在泥土中生长出来的一样,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昆梁镇内的路面皆是由整齐的青石砖铺成,小草只能从砖缝中顽强地钻出,觅得一线生机,这街道上的,哪会有泥土给它汲取养分。 罗庭用手将草根处的泥土抚开扫去,脸上半分讶色一闪而逝,只见方才清扫干净的青石地面上,又有一个图案,这是个如用黑墨涂成的奇特图案,大致呈方形,一端稍窄,却在延伸至中间时逐渐变宽,似一对笔直的翼展开,就像是...屋檐。 是的,如那镇上普通房屋的檐角一般,带着微小的弧度朝两边扬起,而整个规正的方形墨迹,罗庭越看,越觉得是临摹的一栋平房,高和宽相差无几,仅一层,若仔细看,还能瞧见细墨隐隐勾勒出的一张旧门与一扇木窗。 画的确实不错,沿袭了之前形神皆备的特点,可这又有什么意义?罗庭皱眉沉思,思绪发散开来,头脑稍微有些昏沉。 竟然是一栋房屋...是代指某样与之意味相关的东西,还是真正实指某座房屋? 若是代指,那么代指为何?与其有关之物...那可太多了,无论是桌椅凳子床铺等家具、锅碗瓢盆等厨具,诸如此类的实物,还是或书文记载或口口相传之逸事,此等足以引申的虚义,细数起来,说都说不完。 而若是实指的话,此墨绘制的便应是这座小镇中某一栋屋子,昆梁镇不算大,纵横街道不过数十条,用脚都能丈量个大概,可问题是这儿的建筑差不多都是一个风格,简练朴实,,对于他这种只来过一两次的外人来说,着实不太好分辨,但找本地人识路,却又有他承担不起的风险,总而言之,想仅凭这么一副简单的图,便找出那栋所谓的房子,很难。 不管是哪一种,目前所知线索太少,罗庭百思不得其解,看来,这幅“房屋墨画”的本质,与镇口石碑上的红螭图画是一样的,即“驱使他走下一步的线索”。 想到这儿,这位如今身份已是杂役的年轻人不禁叹了口气,永歌之行过后,他与那个名叫白七的叛逃者已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可没想到,都已落得隐姓埋名身份低微的下场,却还是要顺着那人的路走。 罗庭仔细地将图案记在心里,然后双手撑地,站起身来,在这蹲坐着也够久了,一直呆下去,未免会引人怀疑,他望了望四周,似在辨认方向,接着一步跨出,踩在结实的青石地面上,靴底细微却重地左右摩擦,将房屋一般的墨色图案混着泥土擦除干净,接着,罗庭面色如常,微垂着头,转身离开了这条街道。 得到的东西不明确,此刻仿佛又陷入了僵局中,罗庭只能顺着先前的思路,那便是遵循原本的计划,该如何做就如何做,至少这个画在离平商会墙外的图案,已证明了他的想法是正确的。 日上三竿,时近正午。 罗庭顶着头顶直射的日光,在镇上转了一圈,注意力全程集中,然而并无更多发现,他带着些许失望,回到了安离镖局。 午时将近,这座淳朴山林小镇已家家户户升起了炊烟,镖局自然也不例外,除却镖队这种过客外,里头常驻的人要么是镖局安排在这的管事,要么是本地居民,对于掐饭点这件事儿,那是半点不虚,镖局上头的炊烟还生得更早更浓,与周遭炊烟融成一片,一团一团地飘散。 不多时,罗庭便回到了镖局大门口,自后堂传来的香气在空中飘荡着,夹杂着少许辛辣味道,他不禁食指大动,顿时脚步也加快了不少,然而就在即将跨入门中的一瞬,罗庭忽然福至心灵,仿佛冥冥之中有种感应,没任何来由地,无缘无故地,回头一瞥。 惊鸿一瞥。 下一刹,罗庭身形顿止,眼神惊变。 只见在镖局大门正对面之处,一栋房屋的院墙上,赫然有个墨色方状图案,一端稍窄,檐角飞扬。 而再定睛一看,被那院墙所围住的小屋,于他这个位置望过去,与这个图案极其相似,罗庭面色再变,他着实没想到,逛遍了小镇都没有寻找到的东西,竟以如此巧合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 在离平城时,自己找了许久,才寻了个安离镖队杂役的门路,毫不起眼,到了这昆梁镇,却因“红螭”而开始寻找某些东西,然而现在眼前的景象告诉他,所寻的东西,一栋不知有何特殊的房屋就在镖局对面,一眼便能看见,根本不需寻找,这未免也太巧了,可真的是巧合么? 未必是。 罗庭心中沉声道,虽说是福至心灵的一瞥,才回头发现了异常,可若不是自己乘镖队马车来时走的后院,第一时间他便能注意到。而再退一步说,即使方才并没有回首,可当他下次再从正门出来时,仍然是同样的结果。 自己会混入这支安离镖队,已经被预料到了么。 罗庭心中暗叹一声,确实有些没想到,但仔细一考量,却又是情理之中,那个本名白七的叛逃者,虽脱离了鬼骨,但以他那出神入化的易容术,再混入鬼骨中,又有何难?说不定,那人早就知道“离州长史苏丞溪升官,且委托安离镖局运送旧家具”的消息,并认定我会在探听到这个消息后混入其中,然后在必经之路昆梁镇设计好了这一切。 简直可怕。罗庭心道,同时又一个疑问浮起,明明可以直接在镖局对面画上红螭与墨色房屋,为何要多此一举,故意绕了个弯,将其藏在离平商会外墙处?不仅多了一环,显得更加繁琐,还得让他多跑一趟,浪费了不少工夫。 是因为这栋屋子里的人,认识红螭图案,所以不能画在这儿?还是说,那人本来的意思,便是不想让自己第一时间发现其中的联系?亦或两者皆是? 罗庭思绪转动起来,思考着离平商会前那个图案的蕴意。 红色螭龙,红螭,应该指得是自己的那把剑;伺,伺机而动;黑色房屋,房屋是指眼前这栋屋子,那黑色又代表着什么?昏暗?暗处?黑夜? 昏暗和暗处听着便不靠谱,黑夜的可能性较大,那么连在一起,意思大概是,等到夜晚伺机而动,潜入这栋房屋,可以得到与红螭有关的消息? 罗庭按自己的理解,勉强推算了下,得出了这么个没头没脑的结论,可仔细一想还颇有道理,至少有条有理,逻辑分明,不管怎么说,在如今几近一头雾水的情况下,也只有等待了。 想罢,罗庭骤然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还保持着一只脚踏上门槛的姿势,呆立不动,看上去十分怪异,好在此刻是午时,大多都已回家吃饭,这条街道上并没有行人路过,无人看到他的异样,罗庭连忙迈动步子,如一切都没发生那般,往镖局里头饭香飘来之处走去。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二章 夜斗 安离镖局,后堂。 年轻杂役坐在一条长凳上,口中咀嚼着称不上美味的饭食,若放在从前,这种东西他碰都不会碰一下,但落魄的时间久了后,习惯了粗茶淡饭,赶路风尘扑面,只能用干粮度日,紧急之时甚至饿上好几天,这些天来,口腹之欲早已被他给丢了个干净,如今味道好坏什么的他已全然不在意,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更有力气与精力做事而已。 三下五除二把饭食扒完,收拾了一下,罗庭便回到了房间,关上木窗,仅让细微的光线透过窗缝照进来,他提着把椅子放到桌边,靠背坐下,将袖中一青一灰两柄短剑交叉摆在桌上。 镖队会在昆梁镇停留两日,后天一早启程,这意味着罗庭也只剩下了两天,不论是否找到想要的东西,时间一到,都必须随镖队离去,毕竟前往江淮两道才是正事。总而言之,他打算先按目前想到的东西行事,今日不再出门,而是直接在房间里等到夜晚,去那栋特别标注的屋中一探,这些得到的线索绝不会毫无用处,哪怕自己想错,也还有一天的转圜余地。 罗庭想着,身体向后仰了仰,重心放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窗外日渐西沉,透入房内的光线由白亮转向昏黄,然后变得黯淡,直至消逝,这个过程就仿佛有一团团浓郁粘稠的黑暗从墙角床底生起,若实质般渐渐蔓延开来,淌过地板,爬上屋梁,吞没整个房间。 而罗庭就这般坐着,一动不动,如一座沉闷的雕像。 这一等,便等到了深夜。 罗庭蓦然睁开眼,但见神光一闪,又瞬间消逝,仿若错觉,再仔细看去,这个人前和和气气的年轻杂役此刻如换了个人一般——不,应该说是又变回了自己,温和有礼,却暗藏锋芒。 好几个时辰的无声等待,却不仅是等待那么简单,更是蕴神、蓄势,将自身的精气神养至最佳,稳定许久未动武的手,擂动静如池水的心,使自己如同一柄擦得极亮、磨得极利的剑,出鞘即见血,从无例外。 罗庭双手在桌面一抚,青鲫与无名灰剑若有灵性般分别钻入左右袖中,他站起身来,缓步走到窗边,伸手轻轻推开木窗,仰头望去,月被浓密的云遮挡,只余下淡淡几点星芒洒下几不可见的微光,深沉的黑夜笼罩了大地,不见万物。 多么合适的月黑之天。 罗庭心中暗叹一句,脚下轻踏,身躯腾起穿过恰容一人的木窗,落入外头院内,再接连数步,无声无息间,这道仿若融入黑暗的身影已至院墙边,不见其如何动作,便如鸟雀般一个翻身跃过高墙,脚尖点地,轻盈地落到街道上。 浸入黑夜的青石街道一片静谧,唯有声声虫鸣,此等深夜,寻常百姓早已休憩,外头绝无人迹,或者说,现在还在外头的人,绝不是普通人。 镖局正对面即是白天的那栋房屋,此刻虽看不清图案,但罗庭记得它的位置与布局,院门対街而立,院墙约莫只有五六尺高,稍稍踮脚便能瞄到里面,院内角落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浓密树冠长到了街上,足以在烈日下映出一片阴凉。 老实说,若不是图案的指引,单从外表,完全看不出它与隔壁的其他房屋有什么区别,罗庭轻步移至墙边,双手轻轻按上粗糙墙面,双膝微屈。 首先是...查清屋内是否有人。 罗庭靴底轻轻踏地,双手按着墙面往下一撑,全身同时使劲,整个人顿如壁虎般迅速攀越而上,不出半点声响,瞬息间便蹲伏在了院墙上。 院中一片漆黑,借着极细微星光,罗庭扫视了一圈整个小院,除一棵大树、一个水缸外,再无他物,看上去十分清贫,而房屋,勉强能看清门窗所在的位置,门窗皆关得很紧,台阶上没有落下灰尘,似是时常打扫。 不过单凭此点,尚无法确定里头有人居住,还需进一步的探查,想罢,他双腿骑在墙头,牢牢夹住,而身子缓缓前倾,直至与地面悬空平行。 下一刻,罗庭双腿一松,身躯横向落向院中地面,双掌双腿同时触碰地面,顺力一弯,胸腹直撞地面,浑身气机轻轻绽开,与地反冲,衣袍不停鼓动,终于卸去了劲力,在离地一寸之处停了下来,整个过程仅一息不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很好。 罗庭暗自松了口气,这种悄悄潜伏的事儿虽说做过一些,但总归不是他擅长的方面,方才心中还担心自己有些生疏,看来是多虑了。 他腰背收拢,重新恢复半蹲的姿势,极其缓慢地向前迈步,这种蹲伏的步子难却有效,靠在墙角,混于黑夜之中,哪怕此刻那扇木窗之后有人正透过窗缝瞄向院中,几乎都只能见着一抹阴影在慢慢扩散。 不多时,罗庭便踏上了后院的台阶,与屋子相距不到一丈,此刻,他隐隐听到了一道呼吸声,悠长而平缓,似是睡熟了。 有人。 罗庭心中顿时绷紧,潜入未知的房屋,有人无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此等境地下,人就等同于危险。 罗庭双手垂下,五指虚握,一步一步接近窗边,这扇窗户与寻常百姓家的一般无二,是那种常见的纸窗,不太牢靠,却也能遮光挡雨,并且容易修补,他伸出一根手指,在窗纸上轻轻戳了个小洞,下意识朝里头望去,理所当然地,什么都看不见。 犯傻了。罗庭差点一拍脑袋,外头都看不清,难道房间内还能有光不成。 他歪过脑袋,侧耳倾听,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双耳上,此刻黑夜中的任何声响都似被放大一般,听得清清楚楚,微风穿过林叶、地下蚁鼠窸窣、树上虫豸轻鸣... 这些声音有规律地起伏交错着,在某一个刹那,它们同时交汇,消失。 万籁俱寂。 下一刹,声音又再度响起,一切又似回到常态,变得生动起来,其中并没有任何值得在意的声响,这儿的主人应该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罗庭凝眉听着,心底却忽地生起一股异样之感,仿佛有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被他忽略了一般,一时间又想不起来,让他很是难受,连耳边的各种声音都无法用心去听... 不对...呼吸声呢? 灵光一闪,他骤然醒悟,这才发现,房间内那平缓仿若熟睡的呼吸声,竟不知何时消却了! 一瞬间,罗庭心中警兆大生,来不及多想,两柄颜色不一的短剑自袖中滑下,剑柄落入手中,被其紧紧握住,双手交错往上一撩,瞬间将这扇窗斩成四截。 叮! 一声金属交击的清鸣,响彻小院。 电光火石之际,他只看见一柄长剑刺破了木窗,与自己双剑交叉之处狠狠撞上,又撤入漆黑的屋内。 而罗庭被这股偷袭的巨力击退三尺,目光紧盯那被斩破的窗,窗口中是浓郁的黑,仿佛要吞噬掉一切擅闯之人。 然罗庭神情极为冷静,双手自然垂下,手中双剑应和着他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轻轻摆动,似有一道青光从左手持着的锋利剑刃上亮起,初看还十分微弱,转瞬间就亮若明灯,而右手之剑却更加黯淡,仿佛融入了黑暗,浑不反光,从稍远端看去,其手中就像是空无一物。 只消瞬息,他便由杂役变为了剑客,锋芒毕露。 “嘎吱。”一声轻响,门,开了。 却无人走出,唯见房内更沉的黑暗,罗庭无动于衷,与一名藏身于未知的人对峙着,不露怯态。 某一刻。 罗庭,动了。 只见他一脚踏下,身影如离弦般直射敞开的木门处,左手猛地由下至上斜撩而去,青光如化匹练,斩入门中的黑暗。 剑光勉强照亮方寸之地,屋内一片寂静,这一剑只斩到了空气。 于此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际,一道阴险的剑自黑暗中悄声袭来,刺向罗庭后背,然其早有预料,脚下步伐一转,回身同时,右手犹如空挥,“叮”的一声,袭来之剑被那柄融入黑暗如鱼得水的奇特灰剑挡住,罗庭一口气机流转过来,左手青鲫顺势一个横扫,那暗中之人却不硬挡,提剑急撤,避过这迅猛的攻击。 罗庭气机疯狂催动,右手再挥,一剑接着一剑,全然不给其喘息机会,青芒与虚无交替狂斩,那人不停避退,身法幻动,敏锐地躲过每一剑。 然而,这只是个寻常小屋的房间。 不过三息,那人便已避无可避。 “叮!” 交战起的第三声剑鸣,青鲫一剑斩到了剑身之上。 剑身澄澈,映出了一道面容,那是一张其貌不扬的中年面孔,五官普通,皮肤粗糙,像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寻常山民,丢人堆里一眼就不见。 然而这张脸上神情此刻却极为凶狠,仿若罗庭是他不死不休的仇人。 他的表情也就停留在此刻。 霎时间,青鲫之上光芒大盛,似要刺入人眼瞳,只闻其一声惊呼,动作滞了一瞬。 就这一瞬。 “嚓。” 这是剑刺入血肉的轻响。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三章 剑之踪迹 这一切,都只发生在十息之内。 剑光消逝,房间内再度陷入绝对的黑暗之中。 当。 一声清脆的撞击声,那人已无力握住剑柄,长剑摔落在地,紧接着,罗庭自其胸膛抽出短剑,其身躯失去了支撑,径直向后倒去,发出低沉的闷响。 罗庭左手青鲫收入袖中,燃起一根火折,昏暗的火光照亮了大半屋子,这是一间很简朴的卧房,除却房间一角放了一张床、一个柜子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家具,从后院门进来,正对的一片地方空荡荡的,这也是为何方才二人交战却没碰到障碍。 然而此刻本无一物的墙边,多了一具尸体,罗庭举着火折俯下身去,入眼的是一张普通中年男人的面孔,仅着一件单薄衣物,褶皱不堪,似是刚从熟睡中醒来,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可以说是毫无特点,他仰躺在地,胸口一个致命的洞正汩汩冒着血花,染红了衣衫,圆睁的眼中早已失去了神采。 这个人,他从来没见过,更别说认识了。 罗庭站起身来,轻轻喘了口气,将胸腹部位的轻微疼痛稍稍缓解,由于一些身体原因,持久战对他十分不利,所以他宁愿做出激进的举动与冒险的手段,也要速战速决,很显然,他做到了,在极短的时间内,用右手这柄不似凡物的灰色短剑,杀死了敌人,而剑身灰扑扑的,滴血不沾。 说实话,罗庭脑子还有点懵。 这电光火石间的一战,起得太突然,也结束得太突然。 他不过是想深夜悄悄潜入这间不知是否有人居住的房屋,一探虚实,看看拿走自己身份的那人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却不曾想,事情竟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自己如此隐蔽而悄无声息地潜入,屋里这人明明还在熟睡,又是如何能恰到好处地醒来,并敏锐发现有闯入者? 为何发现了闯入者,却不作出半点问询或惊疑姿态,而是隐下身形,不论来者,直接发起进攻?这未免也太过凶残了吧? 难道这人有很多仇家,终日活在提心吊胆仇人报复之中? 罗庭胡乱想着,望着这张陌生的面孔,脸上神情有些复杂,纵使他已经历了许多事,但绝不是个嗜杀之人,自己身为入侵的那方,却出于反抗,而杀死了一个与之毫不相干的人,不管其秉性、身份为何,这件事,都是自己有错在先。 我本意...不是如此。 罗庭凝视着远端墙面上漆黑的虚无,神情却重归平静,因为他很快便想通了此间联系,此人之死,他虽有责任,然而罪魁祸首,应当是那个在背后掌控一切的家伙,是那人诱导自己寻找线索,夜探此地,想必这处房屋主人的凶狠应对、以及我的反杀,都在那个家伙的计算之中。 换句话说,当初那个家伙在这方院墙外画上墨色图案时,就已经给其中居住的人宣判了死刑。 事已至此,再怎么纠结也无济于事了。这个经历了太多事的大少爷、如今已称得上意志坚定的落魄年轻人心中喃喃道。 那么就让我看看,这儿究竟藏着什么秘密吧。 罗庭缓缓站起身来,举着火折在卧房内走了一圈,昏黄的光漫过屋内,柜内、床底等隐蔽地方一览无余,并无任何可疑之处,他推开卧房的门,走到堂屋,火光点亮黑暗,出乎他的意料,这间屋子和寻常百姓的家中完全不同,桌椅之类的家具一件没有,似是堂屋根本不会用来迎客,有好几张一人多高的小书柜并列靠在墙侧,里头堆了不少书文纸张。 什么东西?罗庭眉头微皱,半弯下腰,火折贴近柜子,让柜子内部明亮起来,他随手拿起整齐堆放在最上方的一纸文书,定睛望去。 一瞬间,罗庭瞳孔收缩至针尖。 这是...罗庭神色惊变,目光灼然扫过所有字眼,持着火折的手甚至都有些不稳,火光不停颤抖,就如他此刻内心的震动。 这上面...竟然尽是鬼骨隐秘! 罗庭心神大震,方才因误杀无辜者而生起的几分愧疚顿时消弭殆尽,他将火折抛在柜顶边缘,燃起的一半悬空,恰好能照亮这方柜中,他一把抓起一堆书文纸张,快速翻看,只见那一行行如蚊蝇细密的小字,无一不是描述这座昆梁山与昆梁小镇的方方面面,其中大部分都是无关紧要、家长里短的消息,只不过比一般的寻常事多了一丝特异之处,所以才被记录了下来,然而,其中的极少部分,却是真正令他震惊的消息。 例如此刻他手中这张信纸所述。 其中内容更是证实了此地主人是鬼骨成员,大意为鬼骨给各地底层成员下了命令,搜集消息的同时,顺带搜集值钱之物,如饰品兵器、稀世珍宝之流,手段任意,唯不可暴露自身。 虽不知鬼骨身为一个消息组织,为何要搜寻宝物,或许是组织缺钱之类的理由,这些罗庭没兴趣了解,让他在意的,只是这篇文字的最后一句话。 江湖兵器榜,其八,龙鱼之龙,已寻得。 这世上只有一对龙鱼,龙鱼中也只有一柄红螭。 江湖兵器榜更是不可能有第二张。 那么这句话中的“龙鱼之龙”,很显然,指的便是自己曾经常年藏在右袖中、如今已被一柄灰色短剑取代的红螭。 这对罗庭最喜爱的兵器,尚在永歌的时候,已经被他随“晏家大少”的身份给交易了出去,后来机缘巧合得回了“龙鱼之鱼”青鲫,而另一柄名叫红螭的短剑,罗庭本以为再也见不到了——至少在他前往江淮两道、夺回身份之前,确是如此。 可未曾想到,还没真正走出离州,这个名字就出现在了一栋简陋旧屋中的书柜里,一段书文记载之上。 鬼骨的消息记载十分详细,时间、地点、涉及人物等等,皆有标注,而写下这段话的日期,正是半月之前。 那应当便是白七途径昆梁镇、设下算计之时,想必如今自己脑中所想,都已经被预料到了吧。罗庭心中冷哼一声,你...成功了。 龙鱼双剑,说价值连城定然过了,但若是指那些偏僻道州之地,至少得值个半城,即使二者分开,放在商品里算,单独一剑的价格也不可小觑,更别说此等神兵利器绝对是有价无市之物,钱财难买。 而价值还是其次,对罗庭来说,这两柄剑意义重大,“龙鱼”之剑,不仅仅是两把兵器而已,更是某种蕴于深处的寄托...况且,一旦双剑在身,自己的实力也会有极大的提升,在二流这个层次难逢敌手,日后不论是对上白七,还是对上鬼骨,胜算都会大增,因此,不管其中有什么险恶算计,只要红螭还在此方地界,他都必须得拿回来。 罗庭双拳暗暗握紧,下定了决心,开始细致地检查起这几张矮书柜中的书文记载来,火折静静燃烧着,映在不停翻动的纸张与年轻人的脸上,打下一片阴影。 通过这些消息记载,倒是可以得知不少东西,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表面是个普通百姓,私底下,是一名灰骨,灰为等阶,骨为职位,负责这座昆梁小镇消息搜集,而这间房屋,既是他的住处,也是此地鬼骨的据点。 谁能想到,那个神秘莫测的组织据点,就堂而皇之地伫立在安离镖局的正对面呢? 还不止如此,据这名灰骨了解,这座小镇中还隐藏着一名白,但不知其身份,他也没资格知其身份,组织只允许白单向联系他,但毕竟是鬼骨中人,对消息的敏感度,让他隐隐察觉到那名白的些许特点,这座昆梁镇并不大,根据近些时候的消息流通及小镇事态,他并作出了许多推测,那名白,很大可能便是掌控昆梁镇要道的那几人之一。 这种推测直截而合理,以鬼骨的行事作风,昆梁镇这等虽小却占据要道的地方,不可能全然交给他一名小小的灰,白的存在,既是能将附近所有灰的消息统合,也是防止有意外事件发生。 不过具体是谁,这名已死去的灰骨尚无法确认、也不敢确认。 关于白的述说就这么多,罗庭再度翻了翻所有手写的消息记载,火折子都燃去了好几根,没再找到其余的描述了,他叹了口气,将书文纸张都放回原样,站起身来。 至于为何罗庭对神秘的白如此上心,原因自然是,这名灰骨曾在书文中提到,前一阵子机缘巧合下获得了一柄神兵利器,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几经查证,终于确认此为名剑红螭,然后应组织要求,将其上交给了那名白。 原来如此。 罗庭心中轻声道。最终的目标,就是那位白是吧,为了让我按你的引导做事,还真是大费周章,青鲫之后,连红螭也舍弃了。 白啊,好像自己也杀过好几个了吧。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四章 黑夜中亮起的剑光 若干天前,有一名白衣胜雪、儒雅随和的年轻公子经过了此地。 停留在昆梁镇的短短一天内,他做了许多事,比如不费吹灰之力便探查出隐藏在昆梁镇中鬼骨的身份,亦或是伪装成逃难的落魄公子,机缘巧合之下,让藏在随身匣中的传家宝剑意外展露,恰好被那名鬼骨看到,然后一无所知地被其以捡漏的心态买走。 接着,再于镇口石碑、离平商会墙角、以及安离镖局对门那栋屋子的院墙上,悄然画下另有蕴意、相互勾连的图案。 至于房屋主人,白七并不怕他注意到。 他不会将其擦掉的,这群人,都一个样,不敢做任何出格的、引人注意的事,生怕暴露了自己。 最后,确认了这名鬼骨心中并无反叛之意,没有将这柄颇为值钱的剑独吞,而是老老实实按规矩传信告知上头后,白七安然离开了这方山林小镇。 之后的事,不必多虑。 人之谋算已尽,能不能成,便凭天意了,即使“白七”阴差阳错没有踏上自己安排的路,那也无妨,江湖漫漫,来日方长,机会还多得很。 不过依白七的了解,这柄“红螭”与“青鲫”双剑合璧,即成“龙鱼”,将大大提升其实力,那人必然放不下那柄曾伴其多年的剑,而一旦他起了心思,并付诸了行动,后续便由不得他了。 夜探也好,直闯也好,都无太大差别,鬼骨成员所居的房屋以及据点,岂是那么容易被人探查的,若有人不遵循暗号而擅自闯入,被鬼骨的手段发现,便会直接反击,痛下杀手。 当然,区区一名灰骨,凭其实力,哪怕是偷袭,也定然伤不到武功足以与自己这真白七分庭抗礼的假“白七”,被反杀是必然结局。 接着,那名“白七”搜索书文记载时,将会在其中找到剑的线索,这柄值钱的宝兵已经落入了藏身昆梁镇的一名白骨手中,为了夺回红螭,他必须细查出白的身份。 对其来说,这并不难。 而白骨自然不会放任到手的东西被抢回去,二者之间免不了一战,整件事情若无意外,将以“坐镇昆梁山的白被残忍杀害,属于组织的宝物被抢走”收尾,这件事儿,是瞒不住的,很快便会传出去。 鬼骨身为强大而隐秘的严密组织,莫名其妙死了人,又怎会善罢甘休?有“晏明华”的暗中推波助澜,他们不需如何仔细推查,就能发现,那名自永歌杀出重围的“白七”,若往中原方向前进的话,按时间算,恰好到达昆离两州之地,于此再起杀业。 这样一来,“白七”这名叛逃者将再度出现于鬼骨视野中,成为一枚尖锐的眼中钉刺。 白七临走之时,遥望那大隐于小镇街道上的据点房屋,俊逸的脸上露出嗤笑。 鬼骨在世人眼中,是消息的掌控者与流通者,强大万分却神秘莫测,然而强大是真,但所谓神秘的本质,若是被世人得知了,其云山雾罩的高大形象怕是再不复还。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的组织,为何神秘?凭何神秘? 单靠行事隐蔽规矩严明?不不不,这可不够,要知道如今的江湖,就像是一口炖得乱七八糟的大杂锅,里头什么东西都有,多少寻找机缘的江湖人将能碰的都碰了个遍,鬼骨这等手握无数秘辛的存在,怎可能例外,秘辛、秘密、消息,可是足以与金钱相提并论之物。 但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死局。 因为鬼骨维持这份神秘,靠的就是杀伐。无论有意无意,撞破神秘的人都将被杀死,要么当场袭杀,要么暂时逃过一劫,再被追杀,不死不休。 就如“白七”当前处境一般,身为背叛者,面对鬼骨那永无止境的追杀,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死,要么就将这一切都掀翻打碎。 你想一路隐藏至江南来找我夺回身份?我偏不允许,你不愿,我就用红螭让你不得不愿,不止昆梁,之后路途还有更多,我要逼得你身份暴露,逼得你在与我直面当敌之前,必须先成鬼骨之大敌。 白七往常淡漠如水的心中难得翻腾滚荡,言语骤起,似是要直接对予人说。 你的“龙鱼”,我已经还给你了。 放心,若你承受不住追杀,就此死去,我会信守当初的承诺,带领晏家重新走向辉煌;而倘若你...有极其微末的可能,活了下来,并成长到我难以望其项背的地步,最后如你在永歌那般,将我的阴谋、算计、连同鬼骨一同掀翻,到了那时,我把你的身份、再添上我这条性命尽数还给你...又如何呢? ... 夜已深。 深沉的黑笼罩着整座小镇,一切静谧无声,劳作一天的人们此刻都陷入了熟睡,养精蓄锐,等待明日的到来。 叮! 不知何时,似有一道极其细微的声音响起,飘飘忽忽传入耳中,带着一种睡梦般的恍惚感,迷迷蒙蒙,不甚清楚。 就像是如画纸般色彩斑斓的梦中,自远方绽起的刀剑交鸣,稍不注意,便绕身左右,盘旋于空,而若想仔细寻觅,昂头四望,却又恍如根本不存在。 这种熟悉的声音钻入脑中,引起漆黑的眼前如浮光般生起一幕幕走马般的景象,好若回忆曾经亲眼所见,却罩着层层雨雾,模糊不清。 仿佛过了许久,那刀与剑于睡梦中交击无数次,刀剑光影映透天边,意气冲霄,又似只过了短短的一刹那,那声低不可闻的轻响尚在耳畔。 应觉蓦然间惊醒。 眼前漆黑一片,无半点光亮,如今应是极静的深夜。 然而那声“叮”的轻响,却在他脑海中萦绕不散,甚至越来越清晰。 那是剑鸣。 只消一息,应觉便掀开被子,一跃而起。 因为气机油然生起的他,已经感受到了有一股剑气出没,说远不远,恰好与他隔了一条街道,剑气凝实却微弱,按理说如此距离并不易察觉,然而在这百姓熟睡、气机尽敛的深夜,这股剑气就如黑夜中的烛火般明亮而显眼。 和衣而睡的应觉随手抓起靠在床边的清河,翻身下床,一脚踏在地板上,动静乍起,好险没将隔壁吵醒,而他身形骤动,掠向关紧的木窗,一把将其推开,直直跃了出去。 此刻他虽动作无比迅敏,但尚未醒透的脑中却是昏昏沉沉,一片空白。 他完全是遵循着本能行动,下意识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掠去,神色半是被吵醒的愤愤,半是云里雾里的茫然。 刚跃出窗子,冰冷的夜风扑到脸上,应觉顿时就醒了,原本快捷的步子瞬间停了下来,眼底不禁浮现起一丝疑惑之色。 我是在作甚? 他甩甩头,脑中灌入凉风,霎时间清醒过来。 在外头他本就不会睡得很实,而这刀剑交鸣声虽极小,寻常人几乎听闻不到,但他对这种声音却挺敏感,深夜中响起,将自己吵醒也很正常,可这提着剑破窗而出...这是要去找麻烦? 算了,还是回去吧。 应觉心道,我还没这么无聊,哪怕一街之外有人夜斗,剑气,但那不过是旁人的恩恩怨怨而已,又不关我事,说书人口中曾有多少故事都说明了一个道理,江湖里多管闲事是没有好下场的。 想罢,应觉放下手中提起的剑,悬于腰间,正欲转身回屋,然而就在此时,又闻“叮”地一声清脆声响,传入耳中,恍如钟鼎大鸣。 应觉猛然转头,望向那边,瞳中银光闪动。 隔着两面院墙与一条街道,只见一道凌然剑气由微弱烛火瞬间变成天上辰星,光芒大盛,那与自己有几分相似、却大半不同的,锋芒毕露的极利剑意甚至似要刺入应觉眼中,未抱有防备之心的他,隐隐间竟有股极弱的痛感。 下一刹,应觉气机入目,剑瞳亮起,驱散了这股痛意,他面露惊色,眼神凝重,手重新握上腰际清河剑柄。 这道骤然爆发的剑气...很强,甚至,比他还要强。 并且...似乎不是一星半点,而是许多。 那究竟是何许人也? 此方昆梁小镇竟还有如此强大的剑客? 应觉脑中念头迭起,,正待回屋的身形一动,化作黑夜中的模糊幻影,瞬息间便至镖局高墙旁,再一刹,身影已至寂静无人的街道上。 应觉面色已变得沉静淡然,周身气机被收敛到最低,连声响也一并消弭。 剑之一道...或者说武之一道,天赋、勤奋、眼界、见识等等,都极为重要,踏在这条路上的人,不会放过任何增长自己的机会,就如现在。 他不会现身,但...此等强大的剑气与剑意,他绝不能错过。 叮! 距方才不到三息,又是一声清响。 算上睡梦中听到的那声,这已是第三声剑鸣,一次比一次清澈,一次比一次响亮。 而此刻,应觉已悄然蹲伏于院墙之上,隐于院中大树后,隔着层层茂密枝叶与树杈,在这个位置,恰好能透过敞开的木门一览屋中景象。 刹那间,青光大亮。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五章 旁观 青色的剑光忽地极盛,照亮了漆黑的屋内。 应觉看清了,那第三声,是两人手持之剑撞在一起发出的鸣响。 其中一人背对着自己,不见面目,着一袭遮挡住身形的厚重斗篷,左手持一柄绽着青芒的锋利短剑,与一柄形式普通的长剑抵住了刃,而另一人正对这边,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其貌不扬,神情狰狞凶狠,眼中却映满了青光,流露出一丝滞色。 同时,斗篷人右手一动。 这是?! 应觉瞳孔微缩,他这才注意到,原本以为那人空握的右手中,竟也持着一柄古怪短剑,剑身灰黑浑不反光,在这昏暗的夜中,毫不起眼。 杀人之器。 应觉脑中下意识浮现起这几个字,目随剑动,下一刹,这柄的灰剑刺入了对面中年男人的胸膛,而其动作缓了半分,已来不及阻止。 剑入体内,再度拔出。 中年男人倒下,发出“咚”地一声闷响,剑光消弭,斗篷人燃起火折,黑暗占据的房间内又被昏暗的火光照亮,凌厉的剑意也缓缓消散,应觉双目似是望着屋内,细看却恍惚无神,隐然间还映着半分青芒。 应觉此刻仍然沉浸在方才剑光大盛之景中。 极盛的剑光,刺入那中年男人眼瞳中,其中蕴带的剑意猛然爆发,使其动作迟滞片刻,接着,再由右手丝毫不引人注意的灰剑,给其致命一击。 若以第一声清鸣算起,直到战斗结束,不过堪堪十息而已。 第二声剑鸣后,应觉便以最快速度赶到街对面院墙上,见到了那恍若疾风骤雨的进攻,再加上在此之前,隔墙感受到的剑气与气机,应觉脑中已大致勾勒出二人交手的全过程,起始大抵是二者短暂碰撞,接着对峙片刻,斗篷人率先发起进攻,三息之后,胜负既分。 极其迅速而有效、毫不拖泥带水的进攻,力求最快致敌人于死地,就像其手中握的武器那般,得匕几分的短剑,只需快、准、狠,克敌制胜。 粗观方才那名中年男人之气机,浑厚沉凝,从意勃发,想必也是武功深厚之辈,可在这斗篷人面前,甚至当不上一合之敌。 若站在那儿的是我,该如何应对? 应觉心中下意识开始冥想推演,却不禁遍体生凉,如果是自己,在知道斗篷人如何出招的前提下,还能稍稍应对几番,破招制敌,但假使是骤然遇袭,如此短的时间内,自己定然反应不过来。 反应不过来,结局比那中年男人也好不了多少。 若说此等战法便让其凉意渐生的话,那么斗篷人所爆发出的那股剑意,才是真正将他吸引过来,不顾可能遭遇的危险、也要亲眼一见的东西。 最后他见到的,是一道蕴在青色剑光中的剑意,如起先感受到的那般,与自己有几分相似,几分不同,于他清河之中也有的是,随剑而出的那股子锋锐与凌烈,一往无前,似要斩破一切,而他未曾拥有与领悟过的,是那青光未发之时,即使斗篷人正于战斗,手中剑却隐敛如不存在,悄无半点气息,看似平凡。 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意蕴,却出奇地融润结合,同存于那绽出的剑意中。 就像一柄历久蒙尘的宝剑,灰扑扑的毫不起眼,低调而沉默,如此平凡的剑,却在某一需要它的时刻,忽然绽放属于它的光耀,锋芒尽现,无比嚣狂。 而这道光芒,因许久的沉寂与蓄积,反而比曾经身为宝剑之时所能展现出来的更加锐利,更加强大。 不知其主人究竟有何经历,才能领悟出此等剑意。 ... 许久,应觉缓缓自神游中清醒过来,双目一片清明。 四周仍旧是空无的黑暗,小屋内火光跃动,透过门窗隐隐映入小院里,一个人影随火光移动,似是要出门了,见状,应觉顿时呼吸稍屏,打算就此离去,以免发生意外,凭生事端,然而念头刚出,就见屋内那道火光乍灭,小院里顿时有明转暗,一道人影从门口迈出,踏入了院中。 应觉身形一止,眼神稍凝,那斗篷人向外走来,从他这个角度望过去,恰好可以看到其遮在帽檐下的半张面孔,却藏在阴影之中,不甚清楚。 应觉下意识双眼微眯,凝神望去,借着天上洒下的微弱星光,某个瞬间,他忽地看清了。 那是一张极为年轻的脸,和自己都相差仿佛。 怎么可能?应觉心中一惊,有些不敢置信,依照他见之短短十息战斗的判断,这名斗篷人的实力很强,比自己要高上许多,按境界算应已达到二流巅峰,几乎能与安离帮主吴定安媲美,放到整个江湖中都能叫得上名号了,可如此高手,竟然这般年轻? 自己从小习武,还有绝顶高手张老头的指点教导,可在二流境界中也不过初窥门径而已,这人看上去与自己一样的岁数,却于武道之路上领先了自己如此之多。应觉面色凝重,这样的人,若是走过江湖,绝对不会籍籍无名。 他目光扫过斗篷人的下半张脸,眼中流露出一分思索意味。 为何...看上去有些熟悉,就像在哪里见过一般? 正想着,应觉心中忽地警钟大作,他呼吸一窒,心跳顿时漏跳半拍,然其动作却丝毫不乱,双手往前一探,四肢同时无声使力。 一瞬间,那道蹲伏在院墙上的身躯消失不见。 ... 罗庭熄了火折,走到院中。 他回头望了眼洞开的门扉,不再去管,靴底轻轻踏了踏地,正欲跃身离开,然而就在此刻,罗庭猛然转头,如炬般的目光投向小院角落的那一株大树,迅速扫视着地面、树上、院墙等隐秘处。 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一切静悄悄的,空无一物,耳边除了偶而响起的虫豸鸣叫,与夜风的低啸,再无其余声音。 错觉吗? 以观气法察之,这四周也没有多余的气机,确实好像是自己多心了,不过小心使得万年船,稳当一点,总无大错。 罗庭尚存几分狐疑地收回目光,顿时纵身跃起,一脚踏在屋檐边缘,借力再起,身形顿时消失在了漆黑的夜中。 ... 应觉屏住呼吸,双手双脚趴开,紧紧贴着树干背面,浑身汗毛早已立起。 方才那斗篷人出门之时,他心中忽地生起一种危险的预感,果然,马上就有感觉有道灼然目光扫了过来,他当机立断,直接敛息伏于树干上,不对小院造成任何变动,还好没被发现,不然可不好解释。 半夜出现在别人院墙上,旁观二人死斗,要说没什么企图,谁信? 过了好一会儿,确定那斗篷人已经离去,不会再杀一个回马枪后,应觉暗暗松了口气,轻手轻脚从树干上下来,落到了地上。 没想到那人感觉如此敏锐。 只是目光停留在其脸上稍久了点而已,仅那一刹的疏忽,就差点被察觉到了,所幸反应及时,不过...这人是倒地是在哪里见过呢? 应觉回想起那熟悉感,那不是错觉,却是极淡,应该只见过一两次,并无深交。 只露半张面孔,甚至藏于阴影之下,看得不是十分真切,仅凭此应觉也想不起来具体是谁,一时间只能放弃,他转头看向大开的屋门,如一张漆黑巨口,吞噬着映下的星光。 他轻轻提了提清河,脸上露出一丝犹豫之色,却转瞬即逝。 那斗篷人在房间内呆了很久,定然是有极其重要之物,要不...进去看一看? 这念头刚起,就被他甩出了脑海。 还是那句老话,多管闲事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自己被剑意吸引,偷偷跑去观战,已经算是犯了忌讳了,这种江湖仇杀,旁人掺和进去就是沾上一身腥。 何况,这事儿本就与我无关,要是贸然进屋,留下了一些线索反倒更加不妙。 想罢,应觉双膝微屈,气机稍运,身形便轻盈越过墙头,落回了大街上。 那斗篷人不知往哪离去了。 应觉随意想着,一步掠过街道,轻松翻过安离镖局要高上许多的院墙。 夜风抚过面庞,四下寂静无人,应觉悄然放缓步子,若散步般往镖局暂住的客房走去,嘴角不自觉地轻轻勾起。 没想到这半夜被吵醒,一时冲动前去观战,还真有一些收获。 才入江湖没多久的他,寻常时候很难见到专精于剑的同道中人,于离平城的两帮纠纷,大多都擅用拳法,说是说武之一道一法通百法通,但着实相差挺远的。 而这回,机缘巧合下见到了使剑的高手,而且还是几乎倾尽全力的战斗,虽说是双持短剑,兵器上稍有差异,可剑意却是相通,今夜过后,将收获尽数吸收消化,他不仅能在剑道往前走上半步,也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在安离帮面对吴帮主与古月翟时,自己还颇为自得,年仅及冠便已是二流高手了,可现在,见到了这斗篷人,才发现,一点微末实力,并不值得骄傲。 江湖如此广大,这样的人,也不会只有一个。 道阻且长啊。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六章 习剑 夜风之下,应觉踱步往回走去。 方才起得太急,还没来得及披上外衫,此刻在不断吹拂的冷风中,隐隐有些凉意袭上身来,应觉气机稍稍流蕴,驱散了这股凉意,不多时,应觉便回到了方才被撞开的窗前。 重新从窗口跃入房内,并顺手关好,微弱星光顿时被遮挡在外,房间内也陷入了一片黑暗,不见五指,应觉毫不在意,从腰间摘下长剑,放在一边,也未点亮油灯,直接摸黑着爬上了床铺,转身一躺。 应觉双臂交叉,枕在脑后,缓缓闭上眼。 此时估摸着才到丑时,夜还长得很呢。 他想道,脑中杂乱念头纷纭迭起,像是一把把各式各样的剑,在半空飘飞来去,还未曾待他细想,却又慢慢变得模糊起来,随之远去的还有那逐渐空荡的意识,不一会儿,应觉便再度沉沉睡去。 一夜无话。 不知何时,漆黑的天开始出现一抹亮色,东方泛起鱼肚白,自山巅而起,铺向整片天幕。 “呵啊——” 一声长长的哈欠声响起,应觉打了个哈欠,坐起身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朝窗子望去。 微起的天光透过窗缝照进来,映出一条白线,应觉稍稍甩头,顿时清醒起来,翻身下床,走到窗边,伸手推开旧木窗页,伴随着“嘎吱”一声轻响,凉风吹入屋内,一室清新。 应觉深深吸了口气,一股清晨特有的湿意沁入胸膛,分外舒爽,山林边的早晨皆是如此,呼吸着清凉的空气,仿佛整个人都要精神一天——应觉吐出一口长气,气息如白练射出三尺远,脸上迅速抛却了夜晚的困顿,马上神采焕发起来。 他整饬了下衣装,一番洗漱过后,便抓起清河,出了门。 这出门,不是要前往某处,而是去练剑。 昨夜的景象尚历历在目,那道骤然亮起的青色剑光,已然印在了应觉脑海深处,一觉过去,不仅没有变淡,反而心中的印象更加深刻,让应觉有些不挥剑不快,自他从离平城随镖队动身起,已有一段时间没有早晨练剑了,这会儿心念一起,便有些压抑不住,然而虽说此刻时辰尚早,却已有少许人影来来去去,但此地镖局之用,是为了接镖运镖,以及给过往镖队提供落脚点,并不像安离武馆那般,有专门的演武场可以练武,。 想着不打扰他人,应觉在镖局内转了转,与路遇的熟悉面孔都打了个招呼,最后来到了后院里,这儿停靠着镖队的车辆,地方还挺大,但由于今日无需启程,此刻并无人影,清净得很,应觉满意地点了点头,寻了个树荫下的偏僻角落,挺身伫立。 应觉神色顿时一正。 如有一道沛然气势忽然平地生起,以应觉为中心如圈扩散,漫至周身三丈之内,风止草伏,摇曳的树叶静止如画。 应觉右手缓缓抚上腰间,握上剑柄。 铮! 一声如剑出鞘的轻响,却是应觉连那灰白布包裹的鞘一同拔出,划破空气的低啸。 剑风乍起,霎时间,矮草树叶疯狂舞动,应觉衣摆鼓荡,随意披散的黑发高高扬在脑后,这一剑,不含任何技巧与手段,只是纯粹的出剑横斩。 剑斩至尾,灰白鞘身停留半空,其上忽地亮起一抹银色毫光,起初只是微末,却在刹那间转为极盛,绽放开来,极为耀眼,若应觉正与人对敌,而那人被这剑光刺入眼瞳,定然会因视线受阻而停滞一瞬。 在这停滞的短短时间内,应觉已悄然收剑而回,灰白鞘身静伏腰侧,一切气息敛于寻常。 下一刹,剑光尚未消尽之际。 应觉脚尖轻点,一步前踏,同时右臂握剑平举至胸前,与身齐动,蕴全身力道于上,一剑直直送出。 嗤。 一道极低的声响,仿若细针刺破纸帛,如不是应觉站得如此之近,并倾尽耳力细听,都听不太清楚,与声势浩大的上一剑相比,这一记剑刺可谓是无声无息,换个寻常的二三流高手,此招必然来不及反应,一击足以将其重伤。 然而应觉眉头紧皱,似是很不满意。 他当然不满意,昨夜见识到那短暂的一战,心中就已生起了一些想法,方才第一剑,在应觉看来,已有那青光爆发的七分神韵,毕竟本就是自己擅长之法,给了一些启发,他很快便能施展出来,可隐藏在耀眼剑光之下的第二剑,却与那斗篷人最后阴险狠辣的致命一剑相差甚远。 甚至只有三分形似,神韵更是一点没得。 要知道,那名死去的中年男人,不谈剑法,光论气机深厚,就已达二流层次——应觉也不过才走到这一步而已,却在目力暂受限制的情况下,丝毫没有察觉到那如毒蛇般的一击,自然...也来不及抵挡。 气机、剑意、力蕴、声音,这一切附于招式上的,通通没有,若不是应觉亲眼见之,都会当其不存在。 那人...如何做到的? 应觉皱眉思索,以自身理解的出招不行的话,模仿又如何?想着,应觉左手虚握向前,作握剑与敌相抵状,右手持剑自然下垂,剑尖斜指前方一步地面,动作与记忆中斗篷人最后出招前一模一样。 紧接着,应觉右臂力道猛然爆发,一剑自下而上撩起,如化幻影,斜刺而出,直入胸膛。 嗤! 然而这道剑啸非但没有消失,甚至动静更大了,只要武者不是个聋子,都能听见,并且其上所蕴之气,也未完全隐没。 嗤嗤嗤... 他动作不停,收剑再出,一时间,这方角落破空的轻啸不停响起,打破了后院的寂静,仅仅半盏茶不到,应觉便已时快时慢地挥了数百剑,直至最后,这声剑啸已低不可闻,但却仍然存在,且每一剑上残留的剑气聚少成多,即使应觉收身此刻离去,那凌厉剑气也极为明显地留在了这方院角,人均可察。 不知多少声后,应觉忽地停下身形,眉头一皱再皱,面上不由露出几分无奈之色。 虽然他已经很尽力地去掩盖全力出招的气息,却实在是做不到,这是应觉从前未掌握、张老头从未传授过的本领,敛息之法,应觉擅长,进攻之道,他也同样擅长,但二者合一,他做得最好的一次,都只与第一剑相差仿佛,或许能够瞒过寻常的二三流武者,实力再强点的话,便要看其反应—— 可若只是这种程度的话,那么此招与他往日对敌之时,蕴力而出极具声势的杀招有何区别? 甚至还不如,自己倾尽全力一记绝式,气机极速爆发,声势震慑之下,敌人未见得能反应过来。 就算反应过来,这绝强的招式也比那敛息一剑更加难以抵御。 百般尝试之后,应觉不禁喃喃自问: 那人究竟是只凭借纯粹的剑术,还是用了某种敛息之法? 若是纯粹剑术,再待剑道有所领悟后,说不定可以掌握一二,可要是使了其他敛息秘术,那要想学会,除了亲自传授外,再无其他法子了。 唉,可惜不知那人是谁,不然讨教一番。应觉心里略微有些遗憾,下一刻,又反驳自己道,想什么呢,又不熟悉,贸然去讨教,别人只当你冒犯,说不得真一剑斩了。 求而不得,应觉只得暂时打消了念头,开始真正地练剑。 练剑,不止是习新剑,更是要反复练自己掌握的旧剑,不论是人人都会的基础剑法,还是世不二出的绝世剑招,一遍一遍地练习,日复一日不厌其烦,直到将其融会贯通,化作自身一举一动的本能,如呼吸吃饭般,信手捻来。 应觉此刻不再去想所谓的敛息之剑,他轻闭双目,接着缓缓睁开,将心放空,清河再度挥动,或轻或重、或急或缓,一剑剑使出...不,这已不是很多剑,而是一剑。 而其身躯随剑舞动,慢慢的,应觉心境变得无比平静,杂念尽数消去,旁人的剑、天上的光、四周的风,一切外在之物,都已从他脑中抛却不见。 此刻,他只有自己的剑。 应觉神情淡然。 剑道之路,就是这般一步一个脚印,缓慢而坚实地踏出的。 心中的那座剑道楼阁,也是在这一次次如此反复中,一砖一瓦搭建得更高、更广。 不知过了多久,东边山巅的那轮耀日已往头顶移了不少,随着应觉最后一步踏回原地,身形挺立,剑风渐止,这方院落重新归于平静。 呼。应觉轻舒了口气,收剑悬于腰上,这儿还是无人,连杂役也没有来——确实,明日才启程,今天仍是休息时间,自然得把握好。 那么,接下来去干什么? 应觉昂首四望,略微有些茫然。 要说嗜好,应觉并没有什么嗜好,他既无口腹之欲,也不好酒,甚至非必要时碰都不碰...若硬要说的话,那便是从小在杂货店长大,使得应觉对货架上那些奇奇怪怪的货物特别好奇,可问张老头又总不说,没法子,只得在永歌的其他店铺看看解解闷,但不论怎么看,都没有自家店里的罕见稀有。 导致即使到了现在,应觉都对一些稀奇物件颇具兴趣。 那就去一些商铺随意转转吧。应觉心道。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七章 阴云 想着,应觉将清河悬于腰间,从怀里取出一根简单的发带,将一头散乱的黑发束好,稍稍整了整仪态,便迈动步子,朝后院大门处走去。 才走了几步,就发现院门尚是关着的,他一拍脑袋,确实,近来没有其余镖队经过,而自己这队明日才动身,后门开了干嘛?应觉步伐微动,调转了方向,却见一道人影从镖局后门中跨出,那人穿着朴素的粗布长衣,身形偏瘦,面容还算清秀,微微透着一分憔悴,此时他正垂着头,迈步往院内走来。 这名面色和善的年轻人应觉倒是认识,他是这支安离镖队里的杂役,自离平城出发起便在了,由于是十余名杂役中唯一的同龄人,便多瞧了几眼,往日碰到时打过几次招呼,听别人称呼好像是姓罗,不过也仅此了,因为这人似乎是不擅与生人打交道,先前在路途上与之偶然的几次交流中,虽面上一直满溢着和气的笑容,寻常人见之定然心生亲切之感,然而以应觉的眼力却能隐隐察觉到,这位年轻杂役的笑容之下,却是一股子隐藏得极好的冷漠与疏远。 那人埋头走近,也注意到了应觉的存在,面上顿时露出笑意,点了点头,算是简单打了个招呼,应觉同样回之,两人错身而过。 果然,仍是如此。 那看似无比自然的笑,只不过是流于表面的虚假而已,区区一介普通人,瞒不过他这种本就极擅观气的武者。 然而往常不甚在乎的应觉,此刻眉头却微微皱起。 不是因对自己态度不好这样不值一提的理由,而是方才看清这年轻杂役面孔之时,心中蓦然生起一股异样,那是一种警惕与熟悉交织的复杂感觉,应觉不懂警惕是从何而来,一时间想不明白,而那股熟悉,似是在面对一位经常相见却总是忽略的陌生人一般。 而这熟悉感本身,同样让他熟悉——仿佛不久之前,他就心有此感。 应觉疑惑顿生,面上不露声色,思绪却悄然转了起来,想要找到这股奇特熟悉感的来源。 只消刹那,他便找到了。 那是昨夜被刀剑交鸣惊醒,夜行于街,蹲伏在院墙上的时候。 暗中观剑...的时候。 霎时间,应觉心神大震,瞳孔急剧收缩,目中一抹极为惊诧的神色一闪而逝。 竟然是他?! 应觉心中惊呼道,呼吸顿时一乱,正离去的脚步陡然停住,又瞬间回过神来,察觉到自己露出了异样,他暗道一声不妙,强行压抑住心中的震动,使脸上表情复归平静,回首望去。 那年轻杂役似有所察,也回过头来,见应觉淡然注视着他,笑了笑,没有理会,转身继续埋头快步走着,不消几步,便绕过了几辆安稳停靠着的马车,走到了视野之外。 呼。见状,应觉下意识松了口气。 与此同时,他镇定地转身离去,神情却慢慢变得凝重。 方才对视,应觉目光若不经意间扫过那人的下半张脸,与记忆中那名斗篷人露出的面孔逐渐重合,乍一看虽不如何像,但若是提前将二者当作一人,将一些容貌细节稍稍变化,再看的话,便可发现,何止是相似,简直可以说一模一样。 尤其是方才他迎面走来头低垂的角度,与昨天恰巧瞥见斗篷人兜帽下面容时,几乎是完全一致。 于是,应觉只能得出一个骇人的结论。 这位与自己同行了十多天、在镖队中一直默默无闻、安静低调的罗姓年轻杂役,赫然便是他昨夜见到的那名强大剑客! 手持青灰双剑,十息之内斩二流的高手! 应觉缓步向屋内行去,一步一步踏下,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却似被某种无形之物束在一丈之内,传不远去。 此刻,他心中的惊诧无以言说。 怎么可能? 我用观气法察看他时,气机发散孱弱,神光内敛而不实,无论是从寻常举止、步伐等方面来看,都无修武迹象,甚至相较寻常壮年男人尚有不如,与其体型倒是颇为相符,身子骨弱得很,明明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要知道,连当初的罗叔与安离帮吴帮主,都无法在我面前掩盖自身真正实力,毕竟,而观隐气之法,只有在实力或秘法本身差距过大之时,才会失效。 难不成...这人比他们还要强? 亦或是,隐气法比我的要高明许多?不,这不太可能。应觉摇头否定,据张老头所说,这可是什么江湖顶尖秘法、世人百求而不得之类的...以前应觉都当这是不着调的吹嘘,但自从见识到张老头的实力,那些离谱的话,他下意识间都信上了七分,再加上才初入江湖的多次对敌,却屡屡能在此方面占上风后,应觉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所习之各法,绝不是那些江湖上随处可见的大路功法能比的,即便这名斗篷人所习的是罕见而高明的秘法,也顶多与我在同一个阶层。 如此看来,应当是前者。应觉一步迈过后堂门槛,踏入屋内,微一偏头,朝院中那人身影消失的方向望去,脸上露出思索的神情。 已经半只脚迈入了更上一层么? ... 年轻杂役面含笑意,与白衫青年错身而过。 应兄,希望你能透过我这副笑容的面具,领会到我冷漠的本意。与我保持距离就好,相识相认之类的,绝无必要,如今我处境实在太过危险,把你牵扯进来,非是义气之举。 罗庭将身形隐于一辆马车之后,侧耳静听,直待那道脚步声进了屋子,逐渐远去,他才踏回院内,暗声叹了口气。 依他观之,应兄仅及冠年岁,便身具二流实力,而高深的武学传承还可以多算半筹,同浸淫二流境界多年的寻常江湖客对敌,都可不落下风,凭此一身本事,初闯江湖已是足了,可若是要与鬼骨此等庞然大物为敌,却是远远不够看。 而与阳崇县再遇时相比,无论是水磨工夫的功法修行,还是需要领悟的剑道剑意,他都进步了不少,可想而知,只要再给他一些时间,这个江湖岂会无他一席之地?应兄还有远大的前程,我却将他拖入一滩污稠泥沼,岂不是害了兄弟么? 罗庭心中喃喃自语,打定主意绝不与应觉再有过多交集。 身份暴露,罗庭并不担心,自己脸上的这张面皮的制作技艺堪称出神入化,触感柔软真实,恍如皮肤一般透着温热,自从戴上它,接过这个身份起,罗庭就再没摘下来,至今已过了将近两跃起个月,既不因外力战斗而形变,也无干燥开裂之感,这面皮就像一张真正的脸,已然覆盖了他的本来面貌,只要他一天没有完全把握,将其取下,他便一天是真名“白七”,化名“罗庭”。 而将来实力暴露,罗庭倒是已做好了准备,毕竟在江湖这个意外频生的地方,遥遥长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迟早有一天,会碰上不得不出手的麻烦。 最多最多,也就“罗庭”这个身份无法再经营下去,“白七”浮出水面而已。 不过,这一天的到来越晚越好,毕竟实力这个词本身,同样是麻烦的代名。 罗庭如此想着,殊不知,昨夜与灰骨一战时,就有一双漆黑的瞳悄然藏于黑暗,将一切都收入眼底。 呼。他舒了口气,不再多虑。 不管如何,今日之内,他必须探出那名鬼骨之白的真身,夺回红螭。 后院大门紧紧关着,罗庭毫不在意,仅一步踏出,身形便已至院墙边上,侧耳听了听,随后纵身跃起,整个人如同燕雀无声腾起翻飞,落至街上。 镖局后街专为通车所用,较为狭窄偏僻,并无其余商铺存在,此刻路上没有一个行人——这也是他所预料到的,镖局前门算是这座昆梁小镇中较繁荣的地段,行人较多,更何况,那栋鬼骨所居的屋子便在正对面,小心起见,还是避开为好。 年轻杂役步子放缓,埋头向一方街口行去,出了这窄街,路上人影便明显多了起来,渐渐有了属于这山林小镇的生活气息,翠树摇过清风,天光映满大地,浓密云团飘飘荡荡,变幻不定,远方的青山之上似有一轮圆影轮廓穿过云边,隐隐透出金光。 今日是阴天。 以前罗庭挺讨厌阴天的,昏暗成了天地的主色,浓云遮过了日光,似紧皱的眉般聚成一团,见着就觉心中生起一股郁气,不得通畅,而如今,罗庭却有了别样的感受,昂首仰视暗色天穹,浓云不住翻滚着,这般变化多端的天气,谁也说不准下一刹会发生什么,也许云清雾散,天色放晴,也许黑云顿压,暴雨倾泻,一切都是不可掌控、无从预知,这种面对未知的感觉,莫名地吸引人。 罗庭缓步行于街边,暗暗感慨着。 前路就如这天气,变化无常。 而我,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八章 商人自当逐利 罗庭缓步行走在街道上,眉眼稍稍低垂,令人看不清他眼里翻滚的思绪。 周围些许行人走动,他混入渐起的人群中,如一个平凡的乡野小民,毫不起眼,实际上,隐气法全力运转的他,别说的普通百姓,哪怕是目力极佳的擅猎武者,都难以在众人中将其找出。 昆梁...罗庭暗自喃喃道。 昨夜一行之后,他对这个地方已有了较为细致的认知。昆梁镇按朝廷地理正志划分,辖属于昆州昆梁县,初起之时,仅为一座靠山而建的偏僻村镇,本地居民人口稀疏,甚至还比不上经山而过的行脚走商,然而因山间这条历代修缮开拓的道路,商人日渐赠多,许多背井离乡的远客流民定居于此,昆梁镇多年来稳步发展,逐渐成为了地域重心。 因此,鬼骨在此地安排了一名白,若藏身于昆梁镇,那么其外在身份想必会手握一些权力,既方便做私底下的勾当,又利于平日明面上的生活,此等可谓是双赢之举,这儿又天高皇帝远的,手握权力之人,可不是什么县太爷,而是掌控山道通行的那几家——这一点,与昨夜被自己击败的那名鬼骨,其记于纸上的推测也相符。 至于方法...可行的太多了,无论是悄然混入其中,还是凭借武力拉拢、接近、威胁,亦或是直接杀掉取而代之——这对于擅长变幻身份的鬼骨来说,不是难事。 虽说都是心怀正道者不屑于去做之事,但能在鬼骨中混到白这个位置的人,岂是良善之辈?对此,罗庭只是心里嗤笑一声,不多言语。 鬼骨规矩森严,除却一些属于奇诡巧技的汇报手段外,成员间的一切联系,皆为由上至下的单线联系,从无例外,白可以知道手下所有灰的详细消息,而灰却连头上的白是谁、有几名、前后是否同一人都不清楚,只能根据被传唤碰面之时,其行为习惯及言语举止来推测,然而推测出来也是无用,一旦逾越规矩,贸然试探做出不智的举动,下场具体如何,罗庭不知,想来不会好。 当然,若非如此,这群人早就被朝廷铲除了。 作为曾与鬼骨六脉牵扯不清的罗晏两家中人,对鬼骨这个隐秘组织本就不算陌生,而自从成为“白七”之后,罗庭对其的了解愈发深刻透彻,那些外人看不太懂、或是意识不到其中深意的书文记载,在他眼中,字里行间都在透露着消息,譬如罗庭搜寻阅览鬼骨秘辛时,在柜子底找到了一本严密藏好的文记,约莫是这名被自己击败的灰有记录的习惯,每逢要事均小记一二,其中曾提到过一句,“恰闻风击雀唳,其声琅琅,齐汇若鼓瑟交鸣,绕梁三尺,不绝于耳,吾心有所感,遂出门,行至林中,见之,除白袍外,再添一道陌生灰影,藏头蒙面,不曾言语。” 承接上下文意,大致为某个天朗气清的日子,白用独特暗号唤他,他应约去了某处山林中,却看见那名白身后还跟着另一名没有见过的灰,他没有好奇,只是遵白之令,三人一同去做了某件事,估计是不怎重要,所以他只是随手一记,并无过多叙述。 但正是此句,让罗庭敏锐地意识到,这名忽然出现的灰,很可能来自于这座傍山小镇之外,甚至是昆梁县外的地方。 这意味着,昆梁山附近辖属昆梁县的一片地界,也许还要加上邻近的几个偏远小县,其中所有灰都归这名白阴影中牵连掌管。 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细节,却是让罗庭对鬼骨的了解又深了几分,鬼骨这头庞然大物,看似无处不在,无事不知,江湖人人敬而远之,却有时又不得不接触,罗庭从前也是如此,厌而不能绝,然而如今想来,那不过是鬼骨特意向,实际上,他们布下的蛛网远远不是天衣无缝,网中有着很多疏忽和遗漏,他们的目光,好像尽数集中在了“利”这一字所在之地。 罗庭有理由怀疑,抵达江南道需经的平南道、蜀中道两地之内,唯有两道首府州城、数一数二的大州大城、以及这条商路沿途城镇,才有鬼骨的人存在,除此之外,其余各州有许多依山傍水的地方,种地猎山捕鱼,自给自足,既没有珍奇特产,也无需大量贸易,商人利益难求,而这些地方,鬼骨都不太涉足。 年轻人凝眉思索着,心中明悟。 毕竟鬼骨曾是江淮八大家之六演化而成,逐利而行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行事准则,这不是经过破灭、重起、发展就能轻易改变的,瞧准了这一点,待这趟旅途走到终点,迈入江南道地界后,将与鬼骨频繁接触,行事愈发艰难起来时,便可同样依此大致推测出其势力强盛之处与薄弱之处,避强击弱,觅得一丝先机。 至于此地,其势力相较于附近地区,还算是强盛,但放在整个中原来说,自然是薄弱到近乎被忽略了。 这个多年前由一众山寨演变而来的小镇子,再怎么依仗商路发展,说得再如何繁华,也不过是对比周边同为县镇的穷乡僻壤,而对于广袤的中原大地来说,全是不值一提的偏远小地,毫无区别,实在当不得鬼骨太过关注,多少江淮京畿等地的人一辈子都没听说过永歌、昆梁、阳崇这些地名,此等偏僻地界,有一名白存在都已是沾了商路的光,不可能会有第二个,要知道,这条山珍贸易商路之始永歌森林,即自己此行的启程处,甚至是那位二十年前搅动江湖之人隐居的地方,若不算因追杀叛徒而来的数位鬼骨高手,也才只有一位白而已。 念头纷呈之时,罗庭已然踏过树荫与天光交错的街道,朝小镇深处走去,道旁酒楼茶肆渐少,行客稀疏,一丝丝清冷意味袭上街头,他轻轻吸了一口气,昨夜拼杀窥得一些隐秘似在眼前浮起,分外清晰。 官府不谈,昆梁镇暗中的掌控者,实有三者,分别为杨、周、吴三家,放在昆梁山这儿,算得上一方乡野豪绅了,他们三家是许多年昆梁小镇尚未建成之时,山寨团伙投靠朝廷的牵头人,即一群草莽匪汉中仅有几位的“聪明人”,作为领头羊,这三家自然获得了一定的权利,发展至今,鬼骨若寻地藏身,大有可能三者择一。 至于是哪一家,那名死于剑下的灰认为是杨家,对于此点,罗庭既不尽疑,也不全信,而是翻箱倒柜细细阅览,找到了更多关于这昆梁镇杨家的消息,将其整理一番,自己再作推测。 这杨家,确实疑点颇多。杨家当今家主尚值壮年,上老已过古稀,旁人皆敬称杨老太爷,今年七十又六,老人家闲云野鹤,早已不管事,据传前些年身体不好,差点没熬过那个冬天,谁知过了隆冬,初春来临,杨老太爷身子骨竟又慢慢硬朗了起来,久经的病痛日渐好转,性情也有了一些变化,变得更加关心家族了起来,如此和蔼的一位老人,旁人虽奇,却也不会怀疑什么,最多感叹道上一句,老爷子真有兴致。 这种事虽不算常见,但罗庭自小在江南道却也是听说过不少,谁谁谁家的老人越活越硬朗、越精神之类的,杨老太爷的例子并不会太引人关注,若单单在鬼骨据点内看到这个记载于纸文上的本地逸事,罗庭并无多余想法——然而若是知晓,有一名白就隐藏这三家、甚至是杨家之中呢? 若想隐藏身份,谋得便利,而不被打扰、质疑...一位即将寿终逝去的老人,那可再合适不过了。 身具武林二流实力,又擅易容之术,伪装成一名平民百姓,有何难?在真正的杨老太爷没熬过那冰寒之际,瞒过所有亲近之人,取而代之——甚至心狠毒辣之辈,直接下手促成此事,从此戴上了另一张脸...鬼骨的人,不都是如此么。 更何况,装成一位家族内德高望重的老人,既有说话指点的资格,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出什么不妥之处,好不容易撑过大病,直面死亡过后,性情变化也是极为正常,任谁也看不出端倪来。 昨夜直至今时,罗庭脑中作出了许多猜测,却当不得实,这一切不过是他的一面之想而已,灰不敢对上头的白作出试探,那就须由他来作,动手之前,都需要弄得清清楚楚。 无论是恩怨爱恨,还是仇杀纠葛,不涉及无辜的普通人,是江湖中最基本的规矩。 ... 空无一人的巷弄深处,一身朴素短衫的年轻杂役轻步踏着,脚步声早已消失不见,如同遁入阴影,形貌不显。 先去杨家,若不是,再去其余两家,只消在明日早晨启程前回到镖局就行,今日时辰尚早,还有半天一夜的时间,足够了。 他左手衣袖微动,剑柄落入手中,触感冰凉,如一条河鲫规整坚滑的鳞。 最简单有效的试探,莫过于那把本属于自己的红螭了。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八十九章 重逢 在这幽静无人的巷弄深处,有着一栋占地不大的宅邸,那便是杨家家宅了。 此刻,年轻杂役悄然立于院墙边,低垂着头。 “嗡——” 他左袖微动,一道精纯剑气汇入青鲫,一阵低不可察的颤鸣忽地响起,似刺破了无形的空气,遥遥传去。 ... “啾啾。” 几声稚嫩的雏鸟清鸣,打破了巷弄间的安静,罗庭略一抬头,凝目望去,只见院内一株大树探出的粗枝上,枝叶交错处立着个鸟巢,几只仅生着细软绒毛的灰色小雀正探头探脑,绿豆般的小眼往下瞪着,煞是可爱。 片刻后,罗庭收回目光,嘴角微微上扬。 果然。 在他耳中,除了左手中的青鲫不停嗡响以外,还有另一道极其微弱的声音,既似轻风抚啸,又如丝弦抖鸣,轻若蚊蝇,时有时无。 这道不知从何传来的细细嗡鸣,与青鲫的颤动恰好重合,若不细听,恐要忽略过去,但罗庭对这柄“鱼”何其熟悉,哪能不知道此间差别? 那不是“鱼”,是“龙”。 罗庭心中冷然道。 此为一种奇特的剑气感应之法,不是从何习得,而是自己练剑之时胡乱捣鼓出来的巧妙技法,施展条件也比较苛刻,几乎只有如他一般拥有龙鱼双剑此等兵器者才使得出来,而他从来都没用过,但要说完全鸡肋,却也不至于,就如今日这般,总有其用武之地。 这一青一赤两柄短剑自从罗庭得到起,多年来不离其身,对他来说,早已不单单只是趁手兵器而已,更是一同练剑一同成长的伙伴,这门剑气感应之法便是专门为龙鱼双剑所创之法,青鲫与红螭共为对剑,互相之间本就隐隐有所联系,罗庭加强了此特点,以气御之,时刻温养,时至今日,虽双剑丢了一段时日,这种剑气之间的联系却不会如此轻易断掉,只要有一柄剑在手,另一柄剑哪怕丢失,若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感应到。 如今,罗庭便是用此种独创技法,手握青鲫,感应红螭之所在。 他此刻就站在杨宅院墙之外,如此近的距离,杨老太爷若真是那位隐藏的白,拿走了他的红螭,那么一定会被他察觉,就如当下,他已可以确定,红螭就在这座宅邸中。 手握青鲫,年轻杂役侧耳听了一会,这巷弄深处的幽僻宅邸从某种角度来说,似乎还挺热闹,阴天的风刮过树梢,虫鸣鸟叫声此起彼伏,而在其间,又有稚嫩的欢声笑语和跑动声自墙内传来。 罗庭脚下微动,纵身跃上树梢,透过细密的碧叶向院中望去,但见绿草如茵铺满的小院里,有两个稚童正追跑打闹着,在前头的是一个约莫五六岁大的男童,着一身绣有云锦图纹的衣裳,双手揣在兜里,边不停回头望着后方,边欢快笑着,围着小院绕圈奔跑,而其身后是个稍小一些的女娃娃,唇红齿白,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两腮微鼓,似是在生气,迈动小小的步子追赶着。 然而女童眼神中,那恍如秋果般甜的笑意都似要溢了出来,哪里是生气的样子。 高高的树梢上,罗庭注视着两名稚童的玩闹,默然不语。 那久远到已近模糊不清的记忆中,他也曾如此无忧无虑。 无论自己与鬼骨有什么仇怨,眼前这种独属于孩童的安静与美好,都不应该被打破。 忽然间,罗庭改变了主意。 原本他打算感应到红螭所在后,直接冲上门,如昨夜击败灰一般,干脆利落地击败这名白,拿回自己的兵器,其余后果都不在其考虑当中,然而当他翻入院墙,见到眼前这一幕后,他决定了。 决定给那位“杨老太爷”一次机会。 这名白在混入杨家后,没有弄得杨家分崩离析,而是以其利为己利,安稳维持着昆梁镇的运转,罗庭不是好杀之人,鬼骨这个消息组织中,也不尽是伤天害理之辈,为了眼前这两名稚童无忧无虑的平静生活,罗庭愿意多麻烦下。 若当初原本的杨老太爷是寿终正寝或病逝,而白此后才拿走了身份、混入杨家的话,罗庭可以放过他,可若是在此之前,白就为了一己私利,而杀死了这无辜百姓,取而代之,那么此种毫无底线的江湖人士,罗庭无论如何都会将其除掉,并伪装成自然长逝的样子,尽量不将普通人牵连进来。 想罢,罗庭轻吸一口长气,不再去看院中玩耍的孩童,半伏于树梢上的身躯微微前倾,双膝屈起,猛然发力,整个人恍如一只天上鸿雁,一瞬间掠过长空。 “咦?快看!” 地面一道阴影一闪而逝,随后稚嫩的童声响起,小女童听得声音,见前方一直逃闹的男孩蓦然停步,呆呆立在原地,仰着头,惊得张大了嘴。 小女童愣了愣,没来得及停下脚步,直直撞在了男孩背上,他却无甚反应,小女童后知后觉的抬起头来,水灵的双瞳放着光,只见天上极高的半空,一道似是而非的雀影极速划过,双翼展开半丈,掠过屋檐,消失不见。 “好大的鸟啊。”小女童喃喃道。 ... 强劲的风吹动着衣摆,罗庭聚精凝神,凌然目光扫视着下方。 下一刹,罗庭身形悄然坠落,稳稳踏在一处青檐之上,片片青瓦如鱼鳞般整齐铺下,散着点点苔痕,一脚踩下,还有几分湿滑。 这儿就是他感应中,红螭所在的地方。 靠近到如此距离,那道不时响起的嗡鸣声更加明显与清晰,罗庭俯下身,揭开一片瓦,用剑柄捅开一个小洞,凑近了朝下望去,合着黯淡的光线,罗庭勉强能看见青瓦下的昏暗景象,里头似是一间书房,几列书架靠墙伫立,其上许多看不清形貌的书籍整齐摆放,一张宽大书案摆在房间正中,而案上空荡荡的,只静静躺着一样东西。 那是一个约莫一臂宽、一尺半长的檀木匣子,形状朴实规正,色泽暗沉。 就是它。罗庭面色微沉,心中暗道。 杨家宅邸在这昆梁镇已算得上大,按建筑布局来看,这栋房屋应是杨老太爷一人住的地方,若真是鬼骨中人,自然不会让仆人来照顾,一来不需要,二来也免得其撞破了一些秘密,所以此刻“杨老太爷”似是不在的时候,这栋屋子周遭都无人靠近,幽僻安静。 确认了情况,罗庭一个干脆利落的翻身,自房檐上倒翻跃下,落至屋前,接着径直推开屋门,走了进去。 随手关上门,罗庭下意识眯了眯眼,适应了昏暗的室内之景,进门便是堂屋,桌椅家具简朴却一应俱全,一侧墙壁上挂着几副字画,不是名家执笔,更似自娱自乐所作,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花哨装饰,确如是一个老人生活那般,并无不妥。 他稍稍看了几眼,便朝方才檐上窥视的那间书房走去,才几步,行至门口,罗庭身形忽地一顿,呼吸骤止,垂头望向左手中一直握着的青色短剑。 只闻见青鲫在刚刚那一瞬,剑身猛地一颤,嗡鸣声陡然变大,似是在为重逢而欢呼雀跃,而紧接着,书房内传来的另一道声音也不甘示弱,不停颤动,发出与木匣碰撞的“嗒嗒”声响,大到甚至站在门外,不用剑气感应之法,都能直接听到。 原来你们也是如此开心啊...罗庭面色沉静,暗声低语。 他大步走向屋内书案,一把掀开密闭的木匣盖子,耀眼赤光一闪,又瞬间消逝,显露出一柄静静摆在深紫色绸布之上的尺长短剑,剑无鞘,利刃光滑如镜,晃入人眼,剑身正中一线凸起从剑尖不规则地划至剑格,如谷涧弯弯绕绕,散步着如细小鳞片般的缀点,剑格形若尖爪,朝两边利刃方向张开,尽显嚣狂。 而此刻古朴的剑柄之上,剑气通透,恍然间有一条似龙似蛇的赤色之物盘旋游动,无比神异。 红螭。 罗庭默默念道,右袖中藏着的灰剑滑落,撞在书案上,发出“啪嗒”一声轻响,他右手缓缓抚上木匣中的赤色剑柄,接着,它回到了本该在的地方。 这个早已历经难事的年轻人一声长舒,一直紧绷的心悄然放松了少许,他轻抚衣袖,神情淡然如水。 放心,这一回,我不会再将你们丢掉了。 ... 门口。 一位老人正踏着缓慢的步子,苍颜白发,慈眉善目,顺着林荫下的青石小道逐渐走近。 虽行得不快,却稳稳当当,全然不像个已过古稀的老人,他走到屋门前,抬手按在门上,费力将其推开,接着喘了口气,一只脚轻轻抬起,迈过木槛。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 只见其佝偻的背忽地挺直,原本看上去干枯瘦弱的身躯,霎时间变得魁梧壮实,“杨老太爷”扫视着屋内,脸上的慈和神色顿时消失不见,凶色浮起,目光如电。 “谁在那?给我出来!” 一声冷喝,响彻屋内。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九十章 虹彩十出一二,难敌 无人应答,屋内安静得吓人。 须发皆白的老人气息微屏,已迈过门槛的脚撤了回来,凝视着空寂昏暗的屋内,空气中似还飘荡着细散微尘,仅有的几样家什物件呆在原地,没任何变动迹象。 然事实并非如此。 他目光稍稍往下偏,投向堂屋正中的地板上,此刻空无一物,干净得很。 他每次出门之时,都会在各个房间中放一种特制的丝线,藏于地板的夹缝中,质透明而不映光泽,若不是提前知晓,在光线微弱的室内特意寻找的话,极难被发现,而其轻若羽,当有人在房内走过时,带动的气流吹拂过地面,会将丝线吹开,使其离开原来的位置。 鬼骨中人,尤其到了白及以上之层级,皆有独属于自己的防人之法,“杨老太爷”自然也不例外,既有无比诡妙的高深法门,也有这等隐蔽且实用的朴素老法。 有无人入侵,一眼便知。 “不用藏了,我知道你在里面。” 老人沉言道,却不似耄耋之声,而若壮年武夫一般,中气十足,气势汹然。 回音荡过屋内和这片院落,半晌,仍是无人回应。 是敌非友。 老人心中暗道,顿时深深吸了口气,全身紧绷,气机散开护住周身上下,双拳紧握分错横臂于胸前,摆开架势。 敌人暗中潜入杨宅,闯进自己住处,隐没踪迹,似在等待自己归来,突下杀手...是跟“杨老太爷”有仇?不,不可能,我平日与人为善,处事平和,绝不会跟别人结仇,况且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子,真想做些什么,只消在每日早起出门的路上待着,随便来个壮汉镇民就能撂倒,何必如此大动干戈。 那么...是冲鬼骨来的? 想到这,老人心中蓦地一惊,脸上露出无比谨慎的神色。 如是因鬼骨而来,以组织的森严规矩,只有两种可能,其一,由上而下,从上方...即是那六位大人、或是其亲信心腹手中,得知了自己所在——这种可能性极低,自己不过一介偏远地界的普通白骨而已,哪值得大人物的关注?而其二,自下至上,即是自己手下的灰...已经叛变、或是被人杀了,从消息中,将自己推测了出来。 无论哪一种,都代表来者不善,须万分小心地应付。 思绪万千,现实不过瞬间,老人心念一定,一脚缓缓踏入门中,紧接着,另一只脚也迈过门槛,整个人完完全全跨过房檐映下这条天光与黑暗的分界线,稳稳地踩在屋中地面上。 霎时间,那股恍若实质的静默如潮水般喷涌而来,其中夹杂着道道无形剑气,森寒而锋利,一齐,似要将人直直分骨错肢,目视此等不知是全力还是试探的出招,老人低喝一声,双臂自身侧张开,而后猛地合拢,往中一砸。 “嘭!” 老人双拳狠狠地在身前碰在一起,周身气机轰然炸开,一道肉眼可见的气浪以其为中心如圈扩散开来,“哐当哐当”撞翻了桌椅家具,撞在墙上,同时撞碎了袭来的攻势与剑气。 然而就在此刻,惊变又生。 “嗖!” 一道破空声先至,一抹灰影后发从阴影之中袭出,迅若疾电,不过眨眼便至面门,其上附的剑气无比森冷。 脖颈后汗毛瞬间直立,这一刹,“杨老太爷”只来得及屈膝下腰,一个普通人绝无可能做到、极其夸张的铁板桥,于毫厘之间躲过了这道灰影。 “嚓”地一声,硬物刺入木中的轻响,老者仰面倒在地上,双腿微抬,一个鲤鱼打挺跃身而起,视线掠过木质门框,其上似有某物深入数寸,刺穿了木框,老人定了定睛,就着昏暗的光凝目望去,看清此物的瞬间,他眉头猛然皱起,呼吸微不可察地窒了半分。 那是一柄奇特的灰色短剑。 剑身通体淡灰,浑不反光,剑柄与剑格朴实无华,无任何装饰与图纹,仿佛一切杀机都敛入暗中,悄无声息...这种兵器式样,他有点熟悉。 很像鬼骨自身的风格。 未待多想,便忽闻一阵明显的脚步声自书房中传出,就如故意让人听见一般,老人转头望去,只见有一道人影自黑暗中走来,缓缓现出身形。 “你就是白。” 一道话语响起,声音清朗而漠然,随之,老人看清了他的面容。 让人意外的是,这副面孔很年轻,看上去约莫才至及冠,着一身朴素的粗布长衣,神情冰冷淡漠,如古井般无任何波动。 “你是何人?擅自闯入老头子我的居所,有何贵干?”被喊作白,老人不置可否,凝视着止步于丈外的不速之客,沉声问道。 “一介江湖客,不值一提。”年轻人漠声道,“至于何事,只是来拿一样东西,顺便问你一点事而已。” 拿东西?什么东西?一时间,老人没反应过来,但嘴上仍是不停,他一声冷哼,嘲声道,“不经允许进入他人地盘,还袭击此地主人,这是问事的态度?真是笑话,如今的年轻人都如此不懂规矩了?” “看来你是不愿配合了。”年轻人全然没有理会其言语,只自顾自说着,右脚前踏一步,双手袖中两道透着冰冷的金属之物悄然滑落,被轻轻握住。 老人眼中神光一闪而逝,瞥见了那年轻人右袖之下亮起的一抹红色,想起其方才言语,顿时了然,冷笑一声,道,“原来你是冲它而来的。” “说得那么平淡,还不是为了这柄值钱的神兵。”老人后撤半步,身躯稍稍前倾,摆出应对攻击的架势,边不停地说话,语气中充满嘲讽之意,“让我猜一猜,你先是不知什么原因杀了归属我管的灰,得到了一些消息,其中便包括这柄兵器,于是心生歹意,推测出我的存在,闯入杨宅,偷了这柄剑,是么?” “杨老太爷”一字一顿地说着,语速并不快,然而待这一大段话说完,预想之中的攻击都没有到来。 “不说话?”老人暗中运气,寻找着对面之人的破绽,嘴上却是叨叨个不停,“那老头子我可就生气了,昆梁镇这片小地儿,我杨家的话还是有不少人得听的,年轻人,做事前多思虑,不要莽莽撞撞,万一失了性命,就不妙了。” 房中只有老者一人的声音在回荡,他目光反复扫过其全身上下,各个动作与关节,呼吸不由得急促了半分。运气观之,眼前这年轻人双手提着剑,松松垮垮地随意站着,乍一看,全身上下都是破绽,可定睛再瞧,又没有一处是破绽。 ... 年轻人,即是罗庭,双手持剑立于原地,静静听着,沉默不语。 他在蓄势。 与红螭阔别数月之久,再次重逢,手上多少有点生疏,它们急需一场战斗,来重拾那股子无人能挡的凌厉。 眼前这个老头子,身份既然为白,想来并不会弱到哪里去,比起那名灰来定然强上不少,对上如今的我,应当能接下个俩招吧? 能...吗? 罗庭如是想着,屋内气氛渐渐沉寂凝然,一青一红两点寒芒骤然亮起,如若实质的剑气自其双袖之下盈满,溢出,散绕周身左右。 无形剑气如水流淌,漫过地面,老人闭上了嘴,神情变得无比严肃。 直至此时,见到这两道颜色相异气韵却无比切合的剑光,这名伪装成古稀老人的白才意识到,自己完全说错了,这人并不是见财起意,而是拿回本就属于他的东西。 那道青芒,与红光,明显是一对。 龙鱼...老人嘴唇嗡动,默念道,一股战栗与恐惧自心中深处生起,散入全身上下,化成可使汗毛倒竖的真实寒意,久久不散。 江湖兵器榜,排行第八。 这榜上的名头,作为鬼骨这个神秘消息组织的成员,他已不知听过了多少遍,当其每每出世,都会伴随着无数人的尸骨,而这些尸骨,都是站在其对面的人。 就如此刻的自己。 我就说,怎可能如此好运地找到价值连城的“龙鱼”之一,一旦上交,那功劳顶天大,可现在看来,这根本就不是好运,而是不幸...老人心里喃喃念道,惧意横生,不敢贸然进攻,便自然而然失却了先机,他只得浑身气机倾泻自身前,汇注双臂之上,尽毕生所学防守接下来,或许会超乎自己想象的一击。 这位来自江南道、在昆梁镇已安身多年的白,只看见那年轻人身形一动,有青红两道剑光骤然绽放,交错缠绕,亮彻昏暗的屋内,划过一条灿烂匹练,就如雨后天际的虹。 下一刹,眼中剑光残影还未消逝,利剑已至,冰凉地刃穿透进来,全力催动气机招式而成的防御如同窗纸,一捅就破,白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剧痛便已袭过双臂,刺入胸膛。 失去意识的一瞬间,他脑海中恰好浮现起,那张听雨楼所作榜单的八字评语。 剑若长虹,意如霞彩。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九十一章 暗随 时间回溯到一炷香之前。 镖局后院,应觉与年轻杂役错身而过,回首望去,那道身影消失在了马车之后,没了声息。 凝息片刻,应觉甩甩头,安步踏入后堂,但才走几步,一道心念便忽地从心底生起。 这人...是去作甚? 一副打扮齐整的样子,可不像是如自己这般,来找个地方练剑的。应觉眉头微皱,但说是简单出趟门,却也说不过去,后院大门是锁着的,只有当镖队到来或启程时才会开启,连应觉这位业余镖师都知道,那人至少表面身为一名杂役,没理由不知道,如果要出门,为何不走镖局正门? 为了特意避开那栋镖局对面的屋子? 这一刹,应觉脑中各种猜测纷呈迭起,经历了昨夜之事后,不由得他会多想几分。 亦或是...如昨夜一般,剑已待出? 此念一起,昨夜所见的那道剑光不经意间又在心头浮现,应觉下意识回过头,点点银色毫光自瞳中亮起,一股凌厉剑气融入目光直射向院中,探寻着某些气息。 在他的感应中,一道人影恰好翻过院墙,落入了大街上。 果然,那人别有目的。应觉暗声道,脚下微微一动,就待跟上,刚踏下半步便停了下来,呼吸缓了半分。 先前还在告诫自己,江湖中多管闲事是没有好下场的,可自己此刻的所作所为,不正是多管闲事么? 然而转念一想,仅远处目睹了那一耀一隐两道截然相反的剑光,便已助自己在剑道上小踏半步,而此人再度悄然出门,似乎同样另有所图,若凭借这门隐气之法,以有心算无心,暗中跟踪他,说不定可以再见之使剑应敌。 能亲眼见到一位实力高过自己、却不至于拉开阶层的剑客挥洒其毕生所学,即使应觉才入江湖,也能感觉到此等机会有多难得,闯荡江湖,不正是为了寻求机遇来提升自己么?此刻机会就摆在眼前,若仅因怕事就不问不顾,那还不如回家罢了,至于多管闲事...我只是隔远些看看,又不动手管,应该不算吧? 应觉犹疑片刻,便打定了主意。 有昨夜之行为鉴,那名罗姓杂役实力虽高,但我之手段也不差,暗中跟踪是可行的,自己既不抱杀心,也无歹意,一心只求观剑,即使那人预感极为敏锐,也难发现自己的存在。 况且一路上打过的偶尔几次交道中,这人面相偏善,虽深处藏着些疏远意味,但平日里也和和气气的,看上去不像是个狠厉之人,若真意外被其发现,大不了,认真道个歉,想必他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而再退数步说,就算这人想动手,提前知晓了其招式后,应觉自信足以过上俩招。 即便不过招,一心逃命的话,在这方面,他还是颇具信心的。 思维千回百转,现实不过一瞬。将这里头的环绕来去都盘算个明明白白后,应觉定了定神,在目中那道与普通人无异的气机消失前一刻,他脚下微动,身形顷步间循其踪迹,直直掠至后院高墙底,“哗啦”衣袍一阵翻动,应觉便身至后院门外幽僻的街道上。 而前一刹那,年轻杂役将好迈出这条街巷,混入行人中。 有观气法和剑瞳配合,想跟踪一个没有防备的人,着实简单,应觉不用紧紧跟在其后,只需使其身形保持在自己视线中,气机不消,踪迹不失,即使隔着人群与高墙都无妨。 天光昏阴,似雨未雨。 前方不远处,那位袖藏双剑的年轻杂役若散步般缓缓行过晨时人影稀疏的街道,往昆梁小镇深处走去,而应觉则落后于其半条长街以外,同样若普通行人般埋头走着。 不多时,周边景象愈发幽僻起来,应觉遥遥缀在其后,目送那道单薄身影行入了一条空荡无人的巷弄中,止住了步子。 看来就是此地了。应觉心中暗道,寻了个恰好能望见巷弄全景的地方,凝目望去。 只见那名年轻杂役伫立在院墙边,低垂着头,面朝着墙壁,一动不动,正待应觉心生疑惑之际,异变忽生。 嗡... 一阵奇怪的声音响于耳畔,恍若蚊蝇扇动翅膀的嗡鸣般,极其微弱,如不是此地空寂安静,且应觉的注意力全然集中,绝对会将其忽略掉。 怎么回事? 应觉眉头微皱,还未想明白这道声音由何而起,就见远处幽静巷弄中那道人影忽地动了,原本立于墙角的他,一霎间跃至墙头树梢之上,低伏着身,隐于茂密树冠中,应觉凝目蓄神,静静等待,又过了十余息,那道伏于密叶中的身影骤然腾空而起,如鸿鸟般直飞十丈之高,双臂展开如翼掠过长空,化作一道幻影,顷刻间便要消失不见。 见状,应觉气运足下,一步踏出,不忘敛下所有气息动静,尾随其上。 片刻后,应觉藏身于一方院落的大树树冠里,俯视着眼前一栋安静的寻常房屋,在他的感应中,那名罗姓杂役便是走入了眼前这栋屋子,一直停留在里面,尚未出来。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人可能是在寻找某些东西,从昨夜于镖局対街的屋中杀敌之后,留在那儿久不离去,举着火折似在翻找什么,到现在,找到这栋无人的清幽小院,入门不出,很明显,那人要的东西就在房中。 莫不成,这两处之间有什么联系?应觉皱眉思索着,却忽闻一阵缓慢而平和的脚步声响起,由远及近,逐渐走来。 有人来了。 应觉心道,轻轻扒开几簇枝丫,透过茂密的层层树叶朝下望去,只见连通院落房屋的青石小道上,有一位面相慈和的老人向这边走来,老人微微佝偻着背,头发花白,看样子其目的地正是这栋幽静小屋。 马上就要碰上了,还不走么。应觉目光移至屋门处,一片安寂,恍若无人,紧接着,他又望向老人,其步伐虽不快,但十息之内,必会走到房屋门口。 不,不对劲。 忽然,应觉神情一凝,发现了某种异样。寻常老人的气机他不是没有见过,尚在永歌时,那些街坊邻居家家户户都有一两位老人,应觉曾好奇地观察过,这些老人的气机与壮年人比,不仅更加微弱,且忽明忽暗不甚稳定,恰似风中的烛火,摇摇晃晃,不知何时就会熄灭,而眼前这人浑身逸散的气机看似微弱,然而内地里却截然不同,若同样以火作比,便如隔着一层纱幕去看炉中燃烧的炭火,火光虽弱,底下却是被深藏起来的炙热。 他一定不是一名老人。应觉笃定道。 果然,老人走近房屋,推开老旧的木门,当即察觉到屋内有人,一声大喝打破了院中的安静,佝偻身形顿时挺直,气势逼人,紧接着,一道凌厉灰光射出,老人灵巧避过,年轻杂役现身。 二人对峙,似是开始交谈了起来,战斗一触即发。 来了。应觉压下兴奋的心,全神贯注望着那边,蕴意敛息,寸许不移。 二人久久未有动作,气氛愈发沉凝,连远在树梢上的应觉都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下一刹。 两道光芒骤然亮起,绽放,一道青若碧空,另一道赤如殷霞。 它们交错,缠绕,于瞬息间,穿过了一切,老人瘦削的身躯、老旧木门、年事已久的墙壁、空荡安寂的院落,同样,也包括繁茂树叶后一双漆黑的瞳。 应觉呼吸停滞,心神大慑。 此刻,他眼中只剩下青与红两道剑光,与昨夜所见的相比,已无那阴险如毒蛇的隐敛,唯余不作任何保留的爆发、杀却、灭绝。 那是极致的杀力与锋芒。 恍然间,记忆中张老头与自己练剑时,也曾随手使出过自己无法抵御的几招,而眼前这一幕,与之相比,好似都已不遑多让。应觉脸上下意识露出一抹茫然之色,心中冷嘲,亏我还想着能与其过上几招...何其可笑,与之相比,我这三招两式,不值一提。 原来这,才是他的真正实力。 ... 模糊的意识逐渐清醒,胸前的剧痛尚未平息。 呼——哈。 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喘息,“杨老太爷”从昏迷渐渐醒来,却并未睁开双眼,而是感受着缓缓回归的触觉,欲推断目前的处境。 触感冰凉且熟悉,我应当没被挪动,仍躺在堂屋的地面上。 “醒了就别装。”一道淡漠的声音响起,惊得老人身躯一颤,见自己暴露了,白只得无奈地睁开眼,入目是空荡昏暗的房间,与一道藏在阴影中的瘦削身影。 白双手反撑地面,奋力坐起身来,胸前衣物已是一片殷红,但他知道,这人已经留了手,不然此刻他的胸膛上,必然是一个、或两个对穿的血洞。 “你为何不杀我?”白微微仰头,望向那副极为年轻的面孔,声音颤巍巍的,如吞咽着血。 “我说了,只是想问你一些事情而已。”罗庭面无表情,淡声道。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九十二章 相识 听得此言,仍保持着一副老人面孔的白一声冷笑,嘲声道,“你想知道什么?武力?财富?神兵?还是说,有关鬼骨的消息?” “若是前面几者,我可以说,这些消息本就,在江湖中付出一些代价,而若是后者,就相当于透露出卖鬼骨的秘密,你能找到我,想必对鬼骨了解不浅,那你应该知道,做出任何对组织不利举动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吧?” 罗庭立于堂屋正中,俯视无力坐靠在墙边的白,漠声道,“他们不会知道的。” “鬼骨无所不知。”白冷冷地反驳道。 “那只是他们刻意在世人眼中竖起的形象而已,除却站在最高处的六人之外,说到底,也不过是由像你一样的白与灰组成的,你高估了鬼骨。”罗庭漆黑的瞳中光泽隐没,语气淡漠地缓缓说道,“我也高估了你们,昨夜轻松击败了昆梁镇的灰,一览消息秘辛后,为避免意外暴露,每次途经之时还特意谨慎避开了其所在位置,可如今看来,迟钝的你根本就没发现灰已遭遇不测。” 白垂头沉默,半晌,才开口道,“我是不会说的,既然败于你手,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可笑。”罗庭摇了摇头,不再就此多言,转了话锋,“算了,反正那种事情,你顶多知道一些算不得重要的消息,对我而言价值不大,我只问你一件事,与鬼骨无关。” 闻言,白抬起头来,眼神沉默。 罗庭微微垂头,与其对视,目光灼灼,一字一顿地道:“你如今所用的,这个杨家杨老太爷的身份,是如何得到的?” “身份?”见其如此郑重其事,以为问题会很艰难刁钻的白脸上不禁露出一丝莫名之色,疑惑回道,“你既然能循着线索找来,这些陈年旧事,应该早已经打听清楚了吧,何须再问我?” 虽如此说道,但见着年轻人冷漠神情,白定了定神,继续道,“当初我来到昆梁镇,接替上一位白时,恰好查探到杨家老人快要病逝,很可能熬不过那个冬天,于是我暗中盯着他,在最后的那一刻,将其取而代之,直至现在。” 罗庭目光如炬,观察着白的脸上微末表情、眼瞳细微变化,片刻后,他转身往外走去,行至门边时,他一把抓下插在门框上的灰色短剑,收入怀中,头也不回地离去,只丢下一道冷冷话语,“红螭本就是我的,我拿走理所应当,至于此地发生的一切,你传信组织也好,隐瞒也好,对我来说毫无区别,我懒得杀你。” 话音落下,罗庭已是一步跨过低矮木槛,迈入了天光中,坐靠在墙边的白似是大松一口气,紧绷的身躯不由瘫软下去,伴随着眼前这人的离开,整个堂屋中的压力骤小,恍如一柄极利的剑正从脖颈处缓缓挪开,余下伤口渗出的点滴鲜血。 白艰难地撑起身来,踉踉跄跄走到门边,一把将门关上,抚着胸口轻轻喘了口气。 然而此刻,外头院落之中。 轻松解决了要事,取回了自己的兵器,年轻杂役脸上神情却依旧冷漠,他步入小院,踩过修整得将好漫过靴底的绿草,行至正中央,站定不动,朗声道:“暗处的朋友,擅自跟踪他人可不是个好习惯,与其躲躲藏藏,不如出来一见,如何?” 院落里一片寂静,唯余风声。 “不愿出来么。”清朗的声音,在小院中回荡着,“这么说,难道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话语间,罗庭的目光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没有移开。 下一刻,只见一道灰光无声无息划破空气,直直透入这方小院唯一一棵大树的树干中,发出“锃”地一声清脆刺响,却是一柄灰色短剑,剑刃深深入木数寸,裂纹四起,木屑飘散。 “你以为我是在诈你?”年轻杂役不去管掷出的灰剑,双手下垂,袖口微微动弹,似有某锋锐之物就要滑下,冷笑道,“手段很高明啊,连我都只一直都感觉有点不对劲,现在才察觉几分端倪,昨夜藏在树后那人也是你吧?跟了我这么久,你待如何?” 一息,两息,三息,仍是无人应答。 “我好言相劝不听,就别怪我动手了。”罗庭眼神一冷,双袖中龙鱼落下,剑将起,风已动。 无形之风逼近院角,树影不停摇曳,细叶落下,却被切得更碎。 “哎...等等等等。” 就在此一触即发之际,一道清朗声音忽地响起,语气颇有讨好之意,其中却又带着几分无奈,听得动静,罗庭眉头不禁皱起,这自大树后传来的嗓音,乍一听来,竟...很是熟悉? 罗庭双目紧紧盯着小院角落,霎时间瞳孔微缩,只见那粗若合抱的树干后,一道身影缓缓走出,这人身着白衫,一头黑发随意束在脑后,俊逸的脸上此刻露出一丝尴尬神情。 正是应觉。 “那个,罗兄。”应觉迈出数步,走到无遮掩的草地上,双手摊开掌心向前,示意自己没有手持武器,歉声道,“我并没有敌意,有话好好说。” “原来是你。”罗庭面上神色漠然,冷声道,“希望你能说清楚,为何出现在这里。” “好好好。”应觉连连应道,见眼前这位实为一名强大剑客的镖队杂役虽态度冷漠,却无甚敌意,他心中暗自松了口气,微咳一声清了清嗓,组织下语言,解释道,“昨夜恍惚睡梦之时,蓦然惊醒,却忽地隐隐感应到不远处即有凛然剑意碰撞交鸣,于我眼中剑光冲霄,如点亮了黑夜,我寻思如此超绝剑气,若不能亲眼一观,岂不是一大憾事?考虑再三,实在按捺不住那激动的心,于是我暗身前往,藏身树梢中观看了罗兄与另一人的交战,剑光绽三尺,杀机隐一丈,罗兄的实力,我应某着实佩服。” 应觉表情无比诚恳,沉言道,“除了观战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做,于感悟之中还差点被罗兄察觉,在罗兄离开之后,我也离去了,至于屋内有什么、与罗兄战斗之人姓甚名谁、为何在屋内滞留许久之类的事,我丝毫不感兴趣,也没有查探。” 年轻杂役双手保持着下垂的姿势,却是微微放松了些许,似是暂时相信了应觉所言,他点点头,漠声道:“今日呢?” 应觉继续说道,语速不急不缓,“昨夜机缘巧合之下,隐约看见了罗兄的真面目,有几分熟悉,只是未曾忆起,今早偶遇,却骤然对上了脸,明白了罗兄便是路上打过几次交道的年轻杂役,寻常人隐藏身份游历江湖,自然有难言之隐,按理说,我不该擅自打搅窥探,但罗兄于剑之一道的实力着实让我心生敬慕,我不禁心念自起,希望能再度见识下那剑出鞘,知晓此剑之主究竟是何等人物,甚至是与之切磋、讨教一番,于是我便暗中跟上了罗兄,潜身在此,不想却有幸见到罗兄发挥出真正的实力,那两道一青一赤的剑光,击败与我相差仿佛的敌人只如摧枯拉朽,这时我才明白,我与罗兄之间的差距,仿若云泥,切磋之语,是我太过自大了。” 说着,应觉神情郑重,抱拳道,“总的来说,擅自跟踪并窥探罗兄,是我不对,我应某在此,向罗兄赔个不是,两番观剑,多有领悟,又算是罗兄予我有恩,罗兄可向我提一个要求,如若力所能及,我必尽心尽力,绝不推辞。” 说罢,应觉微微躬身,直视着对面那人,似在等待回应。 这番情真意切的话,已清楚解释了此事的来龙去脉,当然,一些字句有些许修饰与夸张的成分,不过大抵印照的上应觉的内心想法。 半晌,年轻杂役开口,打破了安静。 “既然如此,那么就此作罢,我不追究。”罗庭面无表情,语气漠然地道,“切磋之类的,就不必了,我也不想结识你,至于要求,我只有一个,那就是之后的路途上,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并且不要与我接触,记住,我只是一介普通杂役而已。” 话音落下,罗庭转过身去,一步踏下,身形瞬息间腾跃而起,消失在了青檐之后。 应觉抬起头来,凝望那人离去的方向,真正地舒了口气,紧绷了身躯也逐渐放松。 这人好像...很好说话啊! 应觉心中有些诧异,说实话,被发现的那一刻,他心脏骤停,以为会面临一场恶战,而那名年轻杂役发话时,应觉尝试性地从树后现身,看似双手空空诚意满满,可实际上,哪里是道歉之心十分诚恳,实在是那人太强、不敢与其为敌啊。 说话之间,应觉气蕴足下,早已做好了逃窜的准备,他还想着,若是那人太记仇,便只得弃掉安离镖局这安稳旅途,另寻门路了,但没想到,自己一番话语,那人便原谅了自己的冒犯,说是说别与其接触...可同在一个队伍,偶尔有些交流不是很正常么? 一来二去的,待熟悉之后,再讨教剑法,也说得过去吧? 应觉如是想着。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九十三章 过山 不多时,应觉回过神来。 他纵身跃起,一脚踏在院角的树干上,身形借力飞过院墙,轻轻落在院外的道路上。 此刻巷弄中空无一人,在这儿土生土长的百姓们都知道,昆梁镇是谁说了算,对于寻常百姓与过路商人来说,那几家乡野豪绅与高高在上的县老爷没什么区别,都抱以敬而远之的态度,很少会到这镇子深处来。 应觉顺着道路往镖局走去,出了林荫遮蔽的幽静小巷,来到镇子中心那块儿,街上才逐渐热闹起来,听得喧闹的人声,却稍感有些热燥。 他抬起头来,不禁眯了眯眼。 原来不知不觉过了这么久。应觉望着马上要到头顶的一轮烈阳,心中说道。在镖局认出那名杂役的身份、并暗暗察觉其有所动向后,他便起了心思,一路隐下身形跟了过去,而那时日光才将将耀过青翠的昆梁山,仅有小半边金圆探出山巅,散发光热,不想一番波折过后,已近午时。 应觉移动步子,将身形掩在街边树荫之下,一边沿路肩走着,一边反思自己。 无论如何,这回还是冲动了,做出了唐突之举。一心想着那超然剑法,便不管不顾贸然跟过去,半点没有考虑到他人想法,其实自己大可不必着急,既然都已经察觉到其身份,完全能够趁镖队上路之时,借机交谈相熟,再讨教剑法,岂不自然?哪需今天如一个歹人般暗中跟踪,差点将弄坏了事。 虽说事后并无多大后果,但除却自己道歉及时诚恳外,最重要的原因则是罗兄大度,放过了自己。不知敌友却暗中跟踪、窥视打斗,这些都乃江湖大忌,换作心思细腻且对此颇为看重的江湖人士,恐怕当场便要结仇。 “下次行事前得须三思啊。”应觉轻轻喘了口气,默念道。 自己才出入江湖,许多事处理的都还有瑕疵,需要学习的地方还不少,得多看看镖队里的那些老油子,自己也要考虑得更加周到。 大概他们的江湖经验,也是这么一次次摸索出来的吧? 脑中思绪翻动着,很快,应觉便回到了安离镖局。 那位名叫罗庭的杂役并不在镖局,当然,应觉也没有心去找他搭话的意思,才发生了这种事,还是暂且先避开为好。 镖队明日一早动身,出去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杂役与镖师们也陆陆续续回到了镖局,准备起明天的行程来,对于应觉来说,这座不大的昆梁镇已逛得差不多了,午饭过后,他便回到了房间,推演起今日于那小院中所见的惊神一剑。 那一青一红两道剑光犹在眼前,二者缠绕、绽放、交相辉映,无比暴虐,无比凌厉。 双剑齐出,却与先前夜间所观的剑招完全不同。 当时其使出一青一灰两剑,一者剑光耀目,一者隐没如蛇,两剑相辅相成,搭配完美,共成一式出其不意的强杀绝技,极其可怕,已是让应觉心神大震,而今日此招给人的感觉犹有过之,青红两道剑光望上去似是泾渭分明,可若是闭上眼,以气观之,却是仿如一体,剑芒中绽开的那极致锋锐,仿佛要斩开拦阻的一切,无法抵挡。 此种招式,着实强大。 应觉盘腿坐在床上,右手抚过清河剑柄,眉头微皱。 是双剑,还是单剑,其实并不重要,不过是承载剑招的不同兵器而已,重要的是那股子剑气与剑意,看不穿招式内流转的气,悟不到其中蕴藏的意,模仿得再像也只是流于表面,毫无威势。 以往他观战能有所得,全凭这么多年来张老头喂招喂出的眼力,如起初仍在离平商队时,刀鬼曾使一招“血鹊”,招出之际,应觉便已看透其中的刀势起动与劲气流转,而后再对其一一拆解琢磨,加以自己的理解,融会贯通,最终脱胎成了剑招“银鹊”。 而眼下这招,相比起较为简陋的“血鹊”,不知道高明了多少个层次,以其目才前初入二流的境界,想要看穿甚至拆解,尚远远不够。 不过应觉也不会如此好高骛远,这等明显属于“绝技”的一招,只要能学上一星半点,都算是莫大的收获。 屋外日头缓缓西落,夕阳的光逐渐淡去,屋内暗了起来,唯有时不时绽起的剑光亮彻昏暗。 不知何时,剑光也消弭了,只余下深沉的夜。 ... 一夜无话。 东方天将破晓,一辆辆车缓缓驶过极淡晨光轻铺的街道,排成一列车队,往昆梁镇口行去。 出了镇,便入山。 昆梁山,古时被称之为天堑,横亘昆离二州交界之处,绵延几十里,阻拦着人们的沟通与交流,然而有大毅力者于山中开道,时至今日,这道天堑之间已有了一条大路,足可通车走马。 车队前方,一匹黑蹄白马之上,一名白衫青年正仰头四望。 大道两侧山崖耸立,高松倚壁,而道宽五丈有余,顺山体上坡而行,昂首望去,唯见一线天。 “真是伟大。”见此奇景,应觉不禁叹道。 听人口述,或是书籍上阅读,都远没有亲眼所见这般有冲击力,“开道”,如此轻飘飘的两个字,在真正看到这座拦于路上的大山时,才能感受到其间蕴含的重量。 这绝不是仅凭几个人一腔热血,在短短的一朝一夕、一岁一年间便能完成的事,而是需要许多人花上一辈子,甚至好几代人始终锲而不舍地努力,才可以打破天堑,开出一条福泽后人的道。 应觉驾马跟上,边打量着大道两侧,山壁陡峭却光滑,唯有一些奇松绿藤攀附其上,没有随时滚落砸下的岩石,似是开道之时便有人将这些风险给去除掉了,见状,他不由啧啧连叹,轻声低语:“看样子,当初开道的那些人,并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是习武之人,代代传承。” “是啊。”前方一骑镖师似是听到了应觉所语,手轻拧缰绳,稍稍慢下步子,接话道,“要开山成道,这等体力活,普通人定然是吃不消的,至少得须横练功夫达到一定境界,才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地做下去。” “那些人确实值得钦佩。”应觉笑道,“扪心自问,我应当是做不到的。” 那镖师闻言,也笑了笑,说道,“我也做不到,估计现在没几个人能做到喽。” “没有这条路,我们进出昆州都得再多绕好几十里路,远得很。”镖师扬了扬绳,继续说,“不止昆梁这儿,整条商路上类似的地方不在少数,遇山过山,遇水渡水,我们算是乘前人余荫吧。” 应觉点点头,赞同了其最后一句话。 二人随意聊了几句,便没再多谈,这段山道约莫有十余里路,不长不短,放在外边原野,一刻钟就可跑到,不过在这山中,镖队只能紧随前方充当斥候的镖师,稳妥地缓慢前进。 天光渐起,透过头顶的一线天照下来,映过整条车队。不消一个时辰,前路变得宽了起来,道路两侧也由山崖逐渐变成了茂密的林子,路自半山而出,微斜向下,日光顿时大亮,一时间刺得人睁不开眼。 应觉微一抬手挡在额前,遥遥俯视过去,但见这山林道路与一条清澈小溪并行蜿蜒而下,直入原野,又途经数个小村镇,一路向前方延伸而去,直至视线尽头。 看来接下来的路可有得赶了。望着前方,应觉心中想道。 的确如此,按镖头周讳所说,过了昆梁镇后,下一个落脚点是昆州州城,中间将沿商道前进一路不停,跨越大半个昆州,可谓是路途遥远。周镖头还特意叮嘱了他这个江湖新人,遥遥长路上,最重要的便是心态平和,不要烦闷,不要急躁,否则将会很难熬。 应觉当初满口答应,后掐指一算,又不免叹了口气。 从昆梁山到昆州州城,若单算路途,比从永歌森林到昆梁山近不了多少。 不过好在,有“剑”相伴的他,算不上寂寞。 ... 长路枯燥而乏味,无事发生。 日已西斜,伴随着“扎营”地声声呼喊,镖队陆续停了下来,车辆缓缓围成一圈,包成了个简陋的营地。 应觉下马,将缰绳递给马夫,在营地里四下扫了一眼,便看见一道瘦削的背影整抗着几层叠起的篷布,在营地边缘搭着帐篷,他想了想,便往那边走去,脑中措着辞,还未待出口搭话,那人却似有所感,回头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眼神冷漠。 “哈。”应觉下意识停下了脚步,有点受不住那冰冷的目光,只得干笑一声,撤步退去,边退边望向那位名叫罗庭的年轻杂役,目光聚集在其双手——准确地说,是袖中。 他知道,那人擅用的短剑此刻定然藏在双袖,如昨日在杨家大宅中一般,随时都能滑落于手,施展出雷霆一击。 呼,看来还不是时候。应觉长吁一口气,视线转向营地中,帐篷差不多都已扎好,营火也生了起来,伙夫架起了大锅,炊烟袅袅升入空中。 入昆州地界的第一夜,就这么平淡地过去。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九十四章 柳城 晨风拂过,东方泛起鱼肚白。 车轮的轱辘声与骏马的嘶鸣回荡在晦暗的原野中,镖队沿着道路逐渐远去,只余下火堆燃尽后的柴薪,以及逸散不见的缕缕青烟。 昆州与离州相邻,同为中原西南之地,与昆梁山前的路上相比,景色倒是没多大变化,甚至更加荒僻,原野与矮林层层接壤,丘陵高耸起伏,向目不可及的远方绵延,一眼望去,除了碧色还是碧色。 这一路风尘,个中滋味若不是亲身体会,实在难以言说。 确实是应了当初吴定安帮主所说,运送不值钱家什物件的镖队并不会有劫匪动心思,路途上毫无波折,经历了这么些天枯燥乏味的长途跋涉,加上周镖头传授的过来人经验,应觉心境已是没了多大波动,在镖队赶路时,他便整天呆在车厢内,感受着车子晃荡,就如在那永歌隐秘山湖的小船中一般,安静悠然。 此等环境,最适合修习了。 不论是水磨工夫地修行内气,还是脑中冥想观剑,都能够在消磨时间的同时提升自己,不过可惜的是,那日在昆梁镇杨家大宅与罗姓杂役的一番对话过后,再也没找到机会交集一二,每次稍一靠近,便是冷眼相对,话都说不上,讨教剑法更是无从谈起,让他只得在冥想时将那青红剑光观想了一遍又一遍。 就这样,白天修习,晚上扎营,日子一天天重复过去,不消两旬,镖队便到了下一个落脚点,昆州州城,柳城。 ... 柳城虽为昆州州城,却是个宁静安谧的小城,不比离平城那般繁盛喧闹,镖队缓慢而有序地进了城去,不掀起一丝波澜。 和离平商会一样,这类有一定规模的商会镖局,在许多城县都有着驻点,柳城自然也不例外,车队一行穿过青石街道,停在了镖局后院中。 终于到了。年轻杂役走下马车,望了眼尚晚的天色,心里暗暗盘算。 算上在昆梁镇滞留的时间,到这儿花了约莫两旬光景,按镖队这个速度,接下来过曲州,渡陵江,入蜀中道,怎么也得立夏了,等到江南道,最炎热的时节都过去了大半,而要横穿整个江南道去淮南,这段路途比起前者只长不短,并且江南武风繁盛,行走江湖糟心事儿多得很,再想隐藏身份也不会太容易。 看来,那人已经注定将要回到晏家掌握大权,自己追赶远远不及,不过想想也对,那人百般算计夺取了晏家大少的身份,又怎会给棋子翻盘的机会,即使饶了自己一命,恐怕也不过是借这双还能挥得动剑的手给鬼骨多造成一些麻烦罢了。 以那人先前的作风来看,恐怕这柳城也难得安宁啊。 罗庭不禁轻吁了口气,待马夫们将马都牵走照料后,将马车货物都整顿好,做着一些杂事的同时,下意识向周遭瞥了一眼,这回他没有看到那袭熟悉的白衫了,估摸着是在自己这儿碰壁了太多次,已失却了来打交道的心思。 这样最好。 同鬼骨作对不是儿戏,晏家与其原本的联系并不如何深厚,在当年八大家破灭后,明面上的罗晏两家与鬼骨就已井水不犯河水,很少往来,全靠后来和白七的交易,他对这个神秘的消息组织才算是了解了个七七八八。现在想来,那人应当在叛逃前就对鬼骨暗中下了手,否则哪来这些怎么看都不是他一介灰能有资格知道的隐秘消息,除却最高的“黑”之外,之下白与灰的行动方式、据点运作、包括一些惯用手段等等,在那人眼中都如掌上观纹清晰可见,这些了解也伴随“白七”这个身份来到了他这里。 可即便如此,在永歌镇拼命杀出重围不说,光论离平城的两帮争斗,始终隐藏于暗处的罗庭每次算计与行动都须提心吊胆、万分谨慎,丝毫不敢出半分纰漏,更别说是无关的局外人了,一旦牵扯掺和了进来,再想脱离是难上加难。 脑中思绪纷乱扰动着,却并不影响他手上动作,不一会儿,罗庭便迅速收拾完院落和车辆的杂物,手脚麻利得很,落在最后才进镖局。 任谁也想不到,就在一两个月之前,他还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刚进入后堂大门,便看见屋内一角聚了一堆人,罗庭迈步走近,却是随镖队同行的那几名杂役,正“哼哧哼哧”地搬着一个大箱子,那箱子约莫有半人高,乌漆麻黑的毫不起眼,完全不似有多重,然而几人浑身吃奶的劲都似使出来了,也才一抬一停,艰难地挪动着步子。 “哎哎,罗小兄弟你来得正好,快过来搭把手。”一名中年杂役见着罗庭过来,顿时眼睛一亮,连连招呼道,“我们要把它搬到院子里去,你力气大,肯定抬得动。” 很显然,尚在离平城时,罗庭那不符合身形的力气便给了这名杂役很深刻的印象。 罗庭应了声,小跑来到漆黑箱子边,身体前屈膝盖微弯,双手勾在箱子底部,略一发力,眉头一挑道,“这什么东西?” 一人回道:“我问过了领事,说是前几天接的一个镖物,要送到巫州去,据说花了不少价钱,嘱咐越快越好,我们镖队正好也要运送长史大人的物件去巫州,经过这儿,于是便叫我们顺道一同带去。” 说着,几人一齐发力,有了罗庭的加入,这大箱子倒是稳稳地抬了起来,几人缓慢搬到了后院,寻了辆队列最末尚未装满的车,“砰”地一声放在后箱,杂役们都是大喘了一口气,甩了甩酸痛的手,包括罗庭也装作一副费力的样子,擦了下额角并不存在的汗,眼中却露出一丝疑色。 这箱子着实重得有些离谱,若换他一个人来,凭他那孱弱的身子骨,不用上几分内气还真没法子。 似是看出了他的疑惑,那名打招呼的中年杂役凑过来,悄声道:“我跟你说,先前搬我就在想到底是个什么镖物,就偷偷从箱子缝看了一眼,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罗庭配合地笑道。 “我定眼一瞧,嗨,就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头,上边好像还刻着字,黑咕隆咚的看不太清楚,但估摸着也不是什么稀奇玩意儿。”中年杂役满脸奇色,“你说无聊不无聊,花了大把银子,就为了把一块破石头运好几百里,果然,那般有钱大人物的心思,不是我等能揣测的。” “说不定那人是看中了这块石头的样貌,打算放在自家后院充当假山呢。”罗庭随口笑道。 “说不准说不准。”中年杂役呵呵笑着,以他不过普通人的眼力,自然看不见面前这年轻人眼底的异样。 大石头? 这等不寻常的事,罗庭第一时间便心生警意,但他面上并无甚表现,与周遭几人谈笑自然,直到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一同去用了晚餐后,这才各自回房。 屋门关上,罗庭眼神顿时一凝,心中不免有些怀疑,下意识就将其与总是暗中下绊子的那人联系到了一起,如那名中年杂役所言,哪有这么无聊的人,专门押一块石头去巫州,银子多了花不完吗?还好巧不巧正好在他这支镖队来临之际,就如特意送上来的一般。 “有必要去看一眼。”罗庭无声低语,杂役房便是靠后院,他轻轻推开木窗,一跃而出,外头正值夜色,一轮皎洁弯月挂在夜幕中,映出小院里车辆的轮廓。 相邻房间的窗口亮着灯光,罗庭蹲伏下来,矮身一步一步移动着,避免被房里的人看见,他悄然而迅速地到了放在箱子所放的马车处,上了车厢,掏出一根火折点燃,同时另一手张开虚握住跳动的火苗,使光只照亮眼前这一小方地,不扩散到夜空中去。 半人高的箱子通体漆黑,材质就是普通的木,罗庭掀起箱盖,伸手举起火折探了进去,只见里头静静躺着一块近半人高的大岩石,岩面粗糙,形状十分寻常,去山林间随便逛上俩圈都能见到十块八块差不太多的,他摇摇头,将火折凑得更近了些,寻找起中年杂役所说的“刻字”。 很快,罗庭便在石头的另一面寻到了一排形似字体的凹陷,他擦了擦石屑,定睛望去,却蓦地愣住了。 其上有五个字: “离平,柒,叁贰。” 没头没脑的几个字样,随意地刻在了岩石表面,笔画潦草简单,寻常人见之只会一头雾水,不知所云,然而罗庭、或者说,任何一位离平商会的本家成员站在这儿,一眼便能看出其中蕴藏的意义。 “离平”二字,代表离平商会,而后面三个字,则是商会内部的商货存放编号,很显然,这行字指的是离平商会中的某样货物。 年轻杂役熄了火折,将一切恢复原样,下了车厢来到小院中,望着天上的月,默然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