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逃跑女郎》 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 我叫沈虫,你没听错,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 名字是父亲给我起的,他是北洋海军将领,那次黄海海战失利后,他和母亲安妮带着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 父亲买下了一座山头,他把这座山开垦成了梯田,全部种了菜,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每天带着几个雇佣的工人下地干活,侍弄那些蔬菜。 安妮学过医,常为附近的居民治疗一些简单的疾病,只不过她没有开诊所的打算,每天更愿意陪着父亲到田间劳作。 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做一个卑微的“虫子”,了却一生吧! 只是父亲忘了,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 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就连曾经在武汉张香帅大人那里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对于我而言,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材料做弓弦,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 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唉,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我还在不断的叹息。 后来,我带着黑人小孩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那里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猪,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的幸运,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树上,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们,浮想联翩。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支猎枪,父亲拗不过我,最后只好花了二十英镑给我买了一只猎枪,从那以后,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 只可惜,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我不得不费尽心思四处淘子弹,也绞尽脑汁精确计算着每一颗子弹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诉我,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当格外尊重,于是我答应她每次狩猎只送一头野兽去见上帝。 曾经从军入伍的父亲倒是很开明,只是告诉我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没有办法的时候。 前些日子,父亲决定在菜园子里打一口菜窖,却挖出几块绿色的石头,还连夜打磨出一块,说要雕琢出图案送给我,说是送给我的成人礼物。 今天父亲要前往布莱登城里送一些菜,顺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动要求跟着,要帮助他做些活计。 看着儿子渐渐懂事,父亲很欣慰,当然我也很欣慰,刚进城我就把他甩了,因为我的子弹不够用了,我想到城里去看看有没有办法搞到子弹。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帮我把一些野味运到城里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然后,我们两个拿出绝大部分的钱来添置狩猎的必需品,尤其是子弹。 我很少进城,尽管布莱登离温哲小镇并不远。 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最多的时候有一个月多。 父亲最初怕我有危险,将他看家的本领基本上都交给了我;安妮却总是担心,她担心我杀戮太多,会被上帝惩罚。 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这是我最快乐的生活。 城里的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 只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贩子们无一例外的摇头说手头没有子弹了。 近来,子弹变得极为稀缺,那些军火贩子说,澳洲政府开始管制子弹流向市场,好像是说要打仗了。 澳洲孤悬海外,不会有哪个国家来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只可能是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虽然独立,但毕竟还是大英帝国的联邦,澳洲总督也是英国女王任命的。 没办法,在澳洲的这些人很多是以英国人自居,而不是澳洲人,除了那些华工和黑人,他们终日在矿洞里做着最累的工作,挣着最可怜的薪水。 听说欧洲那边好几个国家闹得挺欢,估计是帝国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兰派兵支援吧!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弄到一颗子弹,让我有些垂头丧气。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 男人们则醉醺醺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 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颓然地坐在马路旁边的一块石头上,暗想明天如果再找不到子弹,只好乖乖地回小镇了。 当的一声,一枚便士扔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兔子装的小美女站在我面前,正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服装,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应该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吧。 那女孩朝我笑了笑,“去买些吃的吧!小乞丐。” 原来她误以为我是乞丐了。 我不禁有些生气,本少爷好歹也是堂堂沈家公子,荒原猪见猪怕、狗见狗逃的第一猎人,怎么在她眼里竟然变成了小乞丐了。 我终日游荡在荒原,跋山涉水,爬上跑下,很多时候还要匍匐前行追踪猎物,一身牛仔服已经破得不像样子了。安妮本来也为了买了一件新的牛仔服,可早晨一门心思找子弹,还是穿了以前的旧衣服跑了出来。 “你真把我当小乞丐了。”我颇不服气地说。 女孩一愣,“对不起,原来你不是乞丐。那你把那枚便士还给我吧。” 我捏着这枚便士呵呵一笑,“不过,我一天没吃饭了,这枚便士正好可以买一块面包。” “切,还说你不是乞丐。”女孩认定我是一名小乞丐了。 “你哪里看出我是小乞丐了?” 女孩看了看我的裤子,不屑地说:“哝,你的裤子都破了,膝盖都露出来了。” 看着自己破破烂烂的裤子,我不禁脸上一红,但依旧嘴硬:“切,这算什么,实话跟你说吧,这叫时尚、潮流,说不定哪一天,人们就会喜欢上这种破洞裤呢。” 女孩郑重其事的说:“嗯,至少会很凉快,”说完格格笑了起来,“继续做你的梦吧,小乞丐”。她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她走起路来很好看,虽然穿着兔子装,却会蹦蹦跳跳,相反却是一步步踏出去,步履坚定,极是自信。 我看着她远去的背景,自言自语:“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这时,我发现两个人在兔女郎后面鬼鬼祟祟地跟了上去。 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个如同一株高梁,而那个胖子则如同矮冬瓜,还戴着一顶瓜皮帽,更显得他的身体圆滚滚的了,我怀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个球一样滚下去。 难道他们要欺负这个女孩吗?那样就需要我出手了。 父亲给我讲过《水浒》的故事,里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么事情? 后来在安妮那里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上帝一定对我很满意,因为我不止一次给上帝送去牛羊和野兽。 但今天,如果这两个人要欺负这个兔子一般可爱的女孩,我只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点事情了,唯一的担心就是凡是被我送去见上帝的,没有一个回来的。 如果这几个家伙去见了上帝,上帝也把他们当作野味留了下来,那可大大的不好。 说着,我站起身尾随着这两个家伙,看看他们究竟有什么图谋,倘若对那个女孩稍有不敬,我便要给他们点儿苦头吃,总不能辜负了那一枚便士的善意。 高梁杆和矮冬瓜终于按奈不住,追上去堵着了那个女孩,还横起手臂拦着去路。女孩好像正在和他们两个理论。最后那个矮冬瓜竟然要伸爪子去拉那个女孩,吓得女孩向后倒退了两步。 此刻,我正站在一片房脊上,见此情景不禁大怒,“无法无天的两个狗东西,敢在街头调戏女孩!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拿出口袋里的弹弓,一颗弹珠破空而出,风声劲疾,“当”地一声敲打在高梁杆头上,这家伙发出土狼一样的嚎叫,抱着头大叫。 矮冬瓜还没有反应过来,又一颗弹珠打在他的额头,于是又一声嚎叫从矮冬瓜粗糙的喉咙里发出来,仿佛杀猪一般。 两个人不明所以,抱着头东张西望,我接连又是两颗弹珠飞出,这两个家伙再也受不了了,像受了伤的土狗一样的撒腿就跑。 那女孩被突出其来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帮助她。 她好奇地四下里张望,我把一颗弹珠射到她的脚下提醒她。 她辨明了方向,向我这边看了过来。 我在屋顶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说话。 我跳下屋顶,走到她的面前,“你没事吧!” 她笑了笑,“看不出,你这个小乞丐还有这本事,你到底是谁?” “我再次声明,我不是小乞丐,我姓沈,叫沈虫,虫子的虫。英文名字叫比利。”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你哪里像只虫子。” “名字是我父亲给起的。他说,人生于世有时很卑微,像只虫子,所以就给我起这样一个中文名。那两个人是谁?” “我们家的佣人。” “啊”,我叫了一声,女孩奇怪的问我:“怎么了?” “我把你们家的佣人打了!” 女孩满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谁让他们拦着我不让我去。” “哦,”我应了一声,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当回事,我也无所谓了。 于是又认真地看了看她,她十七八岁的样子,生得极是白皙,五官精巧可爱,尤其是眼睛宛如清泉一般。 我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 女孩对我的无礼有些生气,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么看?” “你长的很好看,穿着这身兔子装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再好的猎人也舍不得开枪。” 每一个女孩子都喜欢听到别人的赞美,女孩也不例外,她眯着眼睛看着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骗过很多女孩子?” “我们那里没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要是有的话?” “要是有的话怎么样?” “我就把她抢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妈天天说我不省心,长大以后娶不到老婆。” 女孩格格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欢你才行呀!” “呵呵,要是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就先不管喜欢不喜欢了,先抢到家里然后再当佛爷供起来就行了。” 她白了我一眼,“贫嘴吧你!你刚才拿什么打得阿猫阿狗?” “阿猫阿狗?” “对呀,他们本来就叫阿猫阿狗。阿猫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他们哪里像一只猫或一条狗子。” 听我这样说,女孩有些疑惑,随即明白我在学她刚才的话,“你这只臭虫还学我说话。”她笑着嗔道。 “喂,别这样说,我叫沈虫,可不是臭虫。” “学我说话,你就是臭虫!”她不依不饶。“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刚才拿什么打的阿猫阿狗。” 我从口袋里拿出弹弓,“瞧,是这个。” 她看了看,有些不屑,“你能打那么准吗?” “当然了,弹弓我可以从小玩到大的。子弹很珍贵,所以荒原上我很多时候是用这个捉鸟雀的。” “那你给我再打一个给我看看。” “打什么?” 女孩神秘兮兮的凑到我的耳朵边,“阿猫阿狗没跑远,在我们身后的街角盯梢呢?你再打他们一下。”她的气息带着女孩独有的芬芳,令我的眼神有些迷离。 她恨恨的推了一把,“你听到我说话没有?” 我有些尴尬,揉了揉鼻子,“不好吧?他们是你的家丁,我刚才是不知道,现在再打他们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女孩不屑的说:“没本事了吧。我就说你吹牛嘛!” 如果说读书写字,我跟别人比不了,但要说射击,我有着十二分的自信,看着她轻蔑的眼神,我大声说:“打阿猫阿狗,这可是你说的。” 女孩眼神里透出小激动,“嗯!嗯!我说的。打阿猫地脑袋。”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弹珠,猛然转身将弹珠激射出去。 那个矮胖的阿猫刚刚从墙角探出头,正在偷偷向我们这里查看,他看到我突然转身,射出一粒弹珠,急忙缩头躲藏,却已经来不及了,这颗弹珠破空而出,凌厉无比。阿猫真的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喵呜一声向后倒去。 阿狗随即窜出来,几步跑到我的面前,咬牙切齿地说:“小子,你暗算我们。“ 刚跑了几步,突然发现我手中的弹弓已经拉满,吓得阿狗呆住了。他刚刚也吃过弹珠的苦头,自然不敢贸然出击,站在那里进又不是,退也不是。 我一松弹弓,“啪“的一声,阿狗抱起脑袋,身体活像一根点着火的火箭,窜起来老高,落地之后才发现,自己安然无恙。 刚才的这一下,我并没有使用弹珠,只是吓一吓他。 阿狗发现上当,大约自尊心受到强烈的刺激,指着我骂道,“你小子究竟是谁?敢打我们小姐的主意,信不信我捏死你!” 说罢,便要杀将过来,也许他感觉我在他的眼中真的如一只蚂蚁,可以由他随意拿捏。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粒弹珠,捏在手中向他晃了晃,阿狗脚下像踩了刹车一般,不敢向前。 我笑了笑,“如果我是你一定会抱着头乖乖地蹲在地上。” 阿狗听了,果真蹲在地上,要多乖便有多乖。 我哈哈一笑,顺手把那粒“弹珠”扔进嘴里,“不好意思,拿错了,这个不是弹珠,是一颗糖果。” 阿狗肺似乎都气炸了,想要站起身和我拼命。 我的弹弓一挥,四十米外的一户人家门前的铃当发出“当”的一声,在这个夜晚竟是分格悦耳。 阿狗的脾气一瞬间就没有了,他左手抱着头蹲在地上,右手偷偷地伸出大拇指,“服了。” 女孩一声欢呼,“阿狗,有虫子在我身边,你们就别操心了,乖乖回去看家吧!” 阿狗哭丧着脸,“小姐,他……他把阿猫打死了。” 女孩一惊,“真的?” 我笑了笑,“你的伙伴很没义气,我只是打掉了他的帽子,他就躺那装死,这会儿估计早就跑了。” 阿狗蹦了起来,跑到墙角,果然见阿猫已经不见踪影,阿狗破口大骂:“孙子,真有你的。”说完撒腿就追了下去。 女孩哈哈大笑,“真看不出,你还有些本事。” 我把胸脯拔了一拔,“那当然,我可是史上最牛的猎人,没有之一。” 女孩眼前一亮,“嗯,枪法呢?” 我又一次拔了拔胸脯,“更牛!” 她一脸嫌弃,“不用挺了,再挺也挺不过我们女生。” 我向她看了看,她也学着我的样子挺了挺胸膛,我说:“看着也很平嘛!跟搓衣板似的。” “等我发育好了,就会比你的大。” 我第一次见过这么豪放的女孩,一时想不起怎样应对,索性选择了闭嘴。 她哈哈一笑,伸手要拉我的手,我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你该不会没有和女生拉过手吧?” “安妮算吗?” “安妮是谁?” “我妈。” 女孩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可真逗。” 她笑了好一阵,笑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她努力让自己平复了情绪,“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有多好玩?” “要多好玩有多好玩!” “有子弹吗?” “有”。 “那就太好了。” 子弹终于有眉目了,我很高兴。 第2章 她占我便宜 我和女孩一前一后走着。 沿途的人看着我们两个极是惹眼,因为女孩衣裳奇异,而我头发蓬蓬松松,既没有理也没有梳,身上的衣裳也很破旧,确实比乞丐强不了多少。 女孩上下打量着我,皱了皱眉头,“你的头发怎么那么长,也没有梳理过?” 我的头发一直蓬蓬松松,我也从没有觉得自己的长发有什么不好。这时才感觉自己真的是脏且破,不禁脸上有些发热。 她拉着我走进一家理发店,让我坐到一面镜子面前,“你看看,头发乱蓬蓬的,还有味道,你不怕招苍蝇吗?” 我想起自己确实是好几天没有洗发了,咧着嘴笑了。 理发师看着我,皱了皱眉头,我想倘若是我单独前来,理发师恐怕早已经把我这个小乞丐轰出去了。 但看到衣着光鲜的女孩子,满面春风地走了过来,“要给这位先生理发吗?” “嗯,把他的头发剪出一个好看的造型来。” 我急忙站起来,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父亲跟我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格外爱惜。” 女孩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难道你要一辈子不理发吗?真不懂你们中国人的规矩。” “那也不是,父亲说得我长大成人,能独立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就可以理发了。” “你这么大了,还不能独立生活吗?” 我抓了抓头皮,嘿嘿一笑,“早就能了。我曾经一个人在荒原上呆了一个月呢。只是父亲觉得我还小,一直没有给我举行加冠礼。” “什么是加冠礼?” “就是一种仪式,举行过这个仪式,就意味着我长大成人了。” “那不就得了,你现在只缺一个仪式,今天的理发就是一个仪式,从此之后,你就是一个成年男子了。”女孩说完就示意理发师给我理发。 我说:“还是不对,加冠礼需要我爸给我主持。” “哈哈,你不知道吧,我就一名主持人,比你爸还专业。” 就这样,我被女孩一番稀里糊涂的道理讲糊涂了,于是稀里糊涂地让理发师剪去了一头长发。 理发的过程,我闭着眼睛,心一直跳,我实在不敢想象自己被剪掉一头长发的样子。 理发店里静了下来,理发师和女孩都没有说话。 我眼睛眯出一条缝,斜眼看着女孩的表情,女孩却一把扭过我的头,差点把我的脖子扭断。“看前面。” 我向镜子里看去,镜子里是一个短发的男子,他黄皮肤,黑眼睛,鼻子高高地,脸型也瘦瘦地。眉锋分明,目光如炬,嘴唇还微微透出一点点的骄傲。 女孩啧啧地说:“没想到,你这傻小子还挺好看。嗯,就是衣服有些破旧,走,我再给你换一身衣服。” “我的衣服都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没关系,刚才当了一回你爸,现在再当一回你妈妈,给你买一身合适的衣服。” “我怎么感觉你在占我便宜。” 女孩做了一个吐血的表情,“你的脑袋有问题吗?我掏钱给你理了发,现在又掏钱给你买衣服,怎么算都是我在吃亏,好不好?” 她不由分说,拉着我又走进一家服装商店,从里到外,给我选择了一身合适的衣服。 当我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自己来了,镜子里面的人穿着雪白的衬衣,打着领结,外面是一件燕尾服。 女孩得意的说:“怎么样?我的眼光比你妈妈要强吧!”说完拉着我走出了服装店,径直向一家酒吧走去。 在酒吧门前,女孩看着我说:“我带你进去,你不要给我丢脸。别人问起来,你就说是我的小弟。” “哦,那你叫什么?” 女孩狡黠地一笑,“不告诉你。”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你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跟着我走就是了。” 于是女孩又一次转换身份,由开始的我的爸爸妈妈,变成了我的老大。 今天我经历了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拉起女孩子的手,第一次剪断长发,第一次穿上了笔挺的燕尾服,也是第一次走进一个叫汤姆酒吧的地方。 走进酒吧,喧嚣扑面而来。 酒吧中灯光摇曳,正中央是一个舞池,舞池里一群红男绿女在充满野性的音乐中,贴身热舞。 我看得目瞪口呆,世界上居然还有一个叫酒吧的地方,这里的人们跟荒原上的兽群一样,雄性追逐着雌性的气息,撒着欢儿展示自己的雄性荷尔蒙。 女孩一进门便吸引了所有雄性,不,准确说是男性的目光。女孩带着我来到吧台面前,大手一挥:“今天我请客,随便喝。” 一名女侍者在变戏法般的将各种饮料、酒水倒在一起,那杯子在她的手中好像活了起来,我觉得很好玩:“喂,小丫头,你拿着杯子在耍什么?” 女侍者撇了撇嘴:“你刚进城的吧?” 我一挑大拇指,大声的说:“牛!你眼光真好,怎么一眼就瞧出来的。” 女孩凑到我耳朵边,在嘈杂声中对我说:“她是笑话你是刚进城的。” 我回答她:“她猜对了,我就是刚进城的。” 女孩大约是头疼,摸了摸额头走开了。 酒吧里有几台老虎机,女孩走进去掏出几枚便士玩得不亦乐乎。 我坐在前台高脚凳上,喝着一杯女侍者调的饮料,原来这玩意儿叫鸡尾酒,只是比起我偷喝父亲的中国酒要差了许多,但许多人都要这种酒,想必这种酒是这里最好的酒了。 两杯酒下肚,我的脸红扑扑的,笑盈盈地打量着这个酒吧以及酒吧中的每一个人。 他们或男或女,或黑或白,有俊朗的年轻人,也有大腹便便的成年人,他们一个个穿梭在人群之中,像一只只发情的土狗寻找心仪的对象。 一位红衣女郎静静地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她穿着红色的衣裙,清丽脱俗,气质有时候真不是装出来的。 她感觉到我在看她,也向我看过了来,我微微一笑,向她举了举杯子,然后告诉女侍者,再给那个女孩续一杯酒,反正是老大请客,我就借花献佛了。 女侍者将一杯酒放到红衣女郎的桌子上,说明了情况,红衣女郎向我举杯表示谢意,那一笑真可谓倾国倾城。 我又叫来女侍者,告诉她再次送过十杯酒水过去。 女侍者从没有见过我这么大方的顾客,笑着答应,大约是觉得我是冤大头,亦或者酒水卖得越多,她的收入也会越高吧。 十杯酒水摆满了红衣女郎的桌子,她惊诧莫名,女侍者向她说明了情况,那女郎嫣然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这时一个年轻人走酒吧,一个身材不高,瘦瘦地,看样子挺帅的,只是让人不明白的是本来挺好看的一个男孩子居然打了耳钉,头发也染成了红色,再加上白白的脸,活像一只红毛鬼。 一名酒吧女郎迎了上去,顺势挽住了他的胳膊,“小布少爷,今天怎么刚来?” 小布微微皱了皱眉头,酒吧女郎知趣的走开了。 小布看到正在玩老虎机的女孩,眼光一亮,向她笑了笑。 女孩扔掉鼓槌,跑了过来,向小布哈哈一笑:“小布,你小子终于来了!” 随后对我说:“虫子,知道这位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女孩说:“这可是矿区布郎的少爷——小布朗。” 我不认识小布,却认识他的父亲的布朗,因为他的矿区离温哲小镇不远,他便在小镇上置办了一栋豪华的别墅。布朗乘坐的是蒸汽机车,住着豪华的房子,穿金戴银,然后在我的眼中却没有一点仁慈之心。 我曾亲眼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据说偷吃了布郎那只拉布的狗粮,便被布郎用皮靴踩碎了手指。 印象中有个光头,听人说是布朗在矿区的经理,他像抓小鸡仔一样抓起小乞丐扔到围栅外面,那名小乞丐直直的摔到地上,尘土飞扬,第二天就死了。 在这些人身上,我看到了富贵,但在他们的心中,我却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慈悲。 我又想起了尼莫,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矿场做工,父亲每天进入矿区淘金,母亲达淑食堂里烹煮饭菜。 后来,尼莫的父亲有一次做工的时候,被落下的石头砸中了头,还没有等到矿区的医生跑过来,就已经咽了气。 达淑哭得很伤心,但如果没有矿区食堂的工作,以后的日子怕也很艰难,只能接受布朗的五十英镑的补偿,继续在矿区食堂做工。 尼莫当时已经十四岁了,他觉得布朗用五十英镑买走了父亲的命太过便宜,一直耿耿于怀。 憨直的尼莫经过几天的推理,终于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肤太黑,日子苦是因为皮肤太黑,被人嘲笑是因为皮肤太黑,上不了学也是因为太黑,只是忘记了,这里的最高学府也只是镇上的中学。 我也因为上完了中学后没有更高年级的学校就读才不得不回家,在父亲经营的菜园做一些活儿。 其实,黑皮肤哪里是什么原罪,真正的原罪就是布朗人性中的恶,此时看着小布的样子,无论他多么帅气,我都满是反感。 小布没理会女孩的调笑:“皮优,你怎么又跑了出来。这里很乱,钱眼也放心吗?” 我这时才知道,女孩的名字原来叫皮优。 皮优满不在乎,“他管不了我,我今天还是要和你比一比。” 小布笑着,“我很愿意输给你,但你也得努力呀。咦,皮优,这小子是谁?” 皮优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虫子,我新收的小弟。” 小布警惕地看了我一眼,随口说:“很普通嘛。这货也能当你小弟,我可以打得他满地找牙,皮优,你的眼光越来越差了。” 看到小布看似绅士,实则嚣张的嘴脸,我心中也不禁厌恶。 我故意装作刚认出小布的样子,急忙起身,低头弯腰地赔礼:“哟,这不是小布少爷吗?您怎么也得闲到这玩来了。您请随意,我不打扰了。”说着便乖乖地走开了。 见我转变如此之快,又对小布卑躬屈膝,皮优不禁大怒:“臭虫子,你这个小怂包!” 我的献媚让小布觉得脸上大是光彩,“哈哈,皮优,你的脑瓜让驴子踢了吗?收了个怂包当小弟,还跑到这里来炫耀。”说完,一屁股坐到我让出的座位上。 就在小布的屁股准备坐下的那一刹那,刚刚走出三步的我,右脚向后一勾,那把椅子迅速的被我勾了过来。小布失去重心,重重的坐在地上,四脚朝天。 周围的人全都哈哈大笑。 皮优也乐不可支,这才明白我是在耍弄小布,“小布,你得了老年痴呆了吗?坐把椅子都会跌倒。还别说,动作真标准。你很有演电影的天赋。”皮优极尽嘲讽。 我对皮优说:“喂,老大,你不是说这个酒吧都是俊男靓女吗,怎么还有四脚朝天的乌龟。” 小布涨红了脸,忍着疼痛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小子,你敢阴我,是吧!” 我嘿嘿一笑,“玩的就是你”,突然伸手抓住小布嚣张的手指,反方向折去,小布吃痛,身体不由自主蹲了下去。 由于身体过于前倾,小布只能用另一只手支撑着地面。 第3章 赌一个香吻 一招制敌,这是父亲教授给我的手法,今天我将其用到了小布身上。 行武出身的父亲虽然流落澳洲种菜为生,但基本的格斗技巧还是丝毫不落的传授给了他的儿子。 父亲曾告诉我,在他的故国有一种叫做武术的杀人技,师徒之间口口相传。他说:终有一天,这种叫武术的杀人技必定会令世人着迷。 今天小布是幸运的,他有幸领略中华武术的精髓,只一招便跪了。 见我一招之间就制服了小布,皮优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指着小布大笑:“你一招就让我小弟制服了。还有什么话说。” “疼疼疼!松手啊!”小布哪里有心情理会皮优的嘲笑,只是把身体不断的下伏,减轻手指上的痛苦,最后身子几乎贴到地面了。 我突然右手松开,左手在他的额前一送,小布便又一次像一只乌龟四脚朝天,四下里众人哄笑起来。 我拾起椅子,稳稳地坐在那里。 皮优再一次哈哈大笑,也有人跟着起哄,“小布,翻过来,爬几圈呀!” “小布回窝吧,可不能在这里下蛋哟!” 皮优手舞足蹈,她一下子坐到我的腿上,指着地上的小布说:“小布,你属乌龟的吗?今天怎么总喜欢玩四脚朝天。” 我看着坐在我腿上的皮优,我想人们恐怕也是第一次坐到小弟腿上的大哥都在抿着嘴笑。 所有人欢呼起来,在公众的心里,以弱胜强要比以强欺弱更能引燃情绪。 小布额头上青筋暴满,突然掏出一把枪,“小子,我要和你决斗。” 众人的笑声让小布恼羞成怒了。 突如其来的转变,把众人吓了一跳,纷纷后退。 皮优却毫不畏惧,她站了起来,走到小布面前,“小布,输不起吗?还玩中世纪决斗那一套,你以为自己是骑士吗?” “这是我们男人的事情,你不用管。”小布咬牙切齿。 我手中握住酒杯,全神贯注地盯住小布握枪的手,只要他的手指有一丝异动,我会以最快的速度用杯子击向他的右手,顺势用右肘撞向他的心口。 生死面前,我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手软,这是我纵横荒原和无数野兽较量的过程中悟出的道理。 “小布先生,在这里玩可以,动枪不行。” 一个赤膊的大块头来到小布面前。 皮优告诉我这个人是酒吧的老板汤姆,一向随和,但如果有人在这里闹事情,汤姆会毫不犹豫的抓住他的脖子扔到酒吧门外。 “玩可以,动枪不行”,我回味着汤姆的话,这可能便是汤姆的经营智慧吧。 想想也是,倘若这个酒吧里动不动就发生枪战,谁还敢到这里来呢?可是如果没有一些点燃人们情绪的事情发生,谁又想到这里来呢? 在此之前,我和小布的冲突充分满足了人们围观的情绪,他们激动的尖叫,为之疯狂,许多靓女的眼神如同服食了鸦片已经迷离,汤姆却一直保持着沉默,还不时的微笑,但当小布掏出手枪,便触及到了汤姆的底线,试想一个发生枪击案的酒吧,谁还敢常来光顾,因此他毫不犹豫的站了出来。 汤姆哈哈一笑,“酒吧有酒吧的规矩,有冲突可以打赌呀。在我的酒吧里,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比赛,斗酒、拳击、飞刀、射击,只要你们愿意,甚至比赛跳绳也是可以的。” 皮优一步踏了上来,“对对对,小布,我们再赌一把。”我心里嘀咕,再赌一把,就凭这个“再”字,皮优和小布之间应该没少打过赌。 “怎么赌?”小布问道。 “还是射击。”皮优不假思索。 “皮优,是你和我比还是这个小子?” 我想皮优应该是经常输给小布,她毫不犹豫地说:“虫子是我的小弟,今天我就勉为其难,让虫子跟你比一比。” 小布点了点头,“赌什么?” “就赌你的那辆汽车,输了让我开两个月。” 这个时期,汽车绝对是新鲜的东西,虽然冒着蒸汽,把人烤的很难受,但终归比骑马或坐骆驼车要好许多,皮优应该是惦记小布的汽车很久了。 小布眯起眼睛,想都没有想便说,“可以,你们要是输了,就让这个小子像乌龟一样从这里爬出去。” 皮优眯着眼看着小布,又看了我一眼,我笑了笑,“小布少爷,我肯定不会从这里爬出去的。” 小布轻蔑的说:“小子,你就有那么大的把握赢我?” 我摇了摇头,“不是,只是因为我和你不是同类,只会走,不会爬。” 小布一愣,随即明白我是在讽刺他刚才被人嘲笑为乌龟的事情,白净的脸竟是有些发紫,面容变得扭曲。 他哼了一声,“不要逞口舌之利,一会儿有你好看的。皮优,我可以和这小子比,不过,你也要拿出点东西来做赌注吧?” 皮优瞥了小布一眼,“你想要我拿什么当赌注?” 皮优傲娇的翘起嘴角,小布看着皮优,微微一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拿你的一个吻给我就可以了。” 皮优一脸恶心地看着小布,“小布,你真是十足的渣男。” 我大踏步上前,“赌就赌,我们还怕你不成。” 皮优瞪了我一眼,“虫子,你知道小布要跟我赌什么吗,要是输了,他要我亲他。”话一出口,皮优便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脸上微微荡起红晕。 酒吧老板汤姆登上舞台,他把手一拍,酒吧的乐队停止了奏乐,全场都静了下来,人们都注视着这位酒吧老板,看看他有什么说的。 汤姆微笑着说:“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又一场赌赛需要各位朋友见证,皮优女士与小布先生已达成赌约,比赛射击,小布的赌注是汽车一辆,皮优的赌注是香吻一个,小弟像乌龟一样爬出酒吧。” 汤姆的声音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所有人都来了兴趣,脸上洋溢着微笑,还有的吹起了口哨,连吧台的女侍者也停下手中的活计,带着好奇的眼光看着我们,他们怕是都很期待这场比赛吧。 没错,比赛是一码事,赌注是另一码事,今天的赌注很是新奇,人人羡慕的蒸汽机车、像乌龟一样爬出酒吧,还有一个香吻,哪一个都挑动着人们的兴奋神经。 舞池中的也被迅速清空,几位服务生搬来两张桌子,将许多瓶子放在桌子上。 这时我也明白了赌赛的规则,十个瓶子会被抛到舞池上空,参赛者要在半空中击碎瓶子,击碎多者为胜。 我又一次感叹这个酒吧老板汤姆的经营头脑,他可真是一个调情的高手。枪声、瓶子破碎声、美女的尖叫声,还有什么声音比这些更能调动情绪呢。 小布得意洋洋,“今天让你见识见识。” 说着,一个响指招呼来一个酒吧女郎。 那女郎扭动的腰肢来到桌前,伸手抄起酒瓶向舞池上空扔去。 小布拔枪激射,每中一枪,音乐随之响起,人群便发出一阵欢呼,那女郎更是激动,发出了一声畅快淋漓的尖叫声,接着便抓起又一个瓶子扔向空中。 小布果断出枪,转眼之间,十个瓶子被小布击碎了九个。 酒吧中所有人的欢呼起来,“小布好厉害,十发九中,这是这个月最好的成绩了。” “不对,好像是今年最好的成绩。” “我从没见过有人能射出十中,那个小姑娘还好说,亲一口小布而已,她的小弟要像乌龟一样爬出去了。” 皮优脸色有些阴沉,她碰了碰我,“你没问题吧。” 我摇了摇头:“你让我说实话吗?” “当然了!” “实话实说,我没有玩过手枪”。 我玩过弓,玩过弩,玩过猎枪,真的从没有玩过手枪。 我话刚一出口,皮优的表情很奇特,不知是喜还是悲,是哭还是笑,总之有些扭曲,我看着都很难受,我只是实话实说,她不至于这样吧! “沈虫,你这个王八蛋,你阴我,是吧?” “老大,你消消气,你怎么学人家小布说话。” “我以为你很厉害,所以才豁出命跟小布打赌。” “不就是一个吻吗,要是输了大不了闭着眼亲他一口,就当吃了口苍蝇,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嘛?” “要亲你去亲。” 我看了看小布,戴着耳钉,本来是男子却偏偏画着浓浓的妆容,心里也不禁一哆嗦,“好像是比较恶心。”我又对皮优说,“老大,咱们还没有比,怎么就知道一定会输呢?” “你连手枪都没用过,还拿什么比?” 我掏出弹弓,“可以用这个吗?一会儿你扔瓶子,我打弹弓,比赛没有限制武器吧?” 皮优脸色稍稍缓和,她虽然知道我的弹弓射得很准,但还是有些将信将疑,“这个能行吗?” “放心吧,你就当有十个阿猫满天飞就行了。”皮优听完扑哧一声笑出了声。 我拿着弹弓走到台前,把弹弓晃了晃。酒吧的人们看到我拿着弹弓,便是一阵哄笑,继而交头接耳。 “天啊,他拿了一支弹弓,难道他要拿弹弓射瓶子吗?” “那他岂不是输定了!” “输就输了,一会儿大家看看这小子怎么像乌龟一样爬出去吧!” 小布哈哈一笑,“大家看呀,这个中国来的小子拿来祖传之宝了。”话音刚落,人群中又是一阵笑声。 我斜着眼看了看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不禁摇头叹息,这才是少见多怪。 我大摇大摆地站在桌后,示意皮优扔出酒瓶,皮优仍是不放心,“你到底行不行,不行的话我还是找汤姆借一把手枪来。” 我反问道:“这种比赛你赢过小布吗?” 皮优满心的郁闷都写在了脸上,她摇了摇头,“没有,在这里小布的枪法是最好的,所以我一直不服气嘛。” 我笑着说:“今天我们就让他服服帖帖,以后看见你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躲着走。” 皮优瞪着我又看了一会儿,“你不会是小布派来的间谍吧?” 我一阵无语,“老大,你的脑洞是不是开的也太大了。你先看看小布那样子,我能认他当老大吗?”皮优咬着嘴唇,“好像也是。” 小布已经不耐烦地催促起来,“你们到底玩不玩?不如直接认输吧,那样也不至于太难堪。” 皮优瞪了小布一眼,“你闭嘴”,她咬了一下嘴唇,捡起一个酒瓶扔了出去。 当酒瓶以抛物线飞至顶点,动势消减归零,即将降落的瞬间,一粒弹珠激射而出,风声劲疾,一声清脆的玻璃破碎之声钻入每一个人的耳膜,敲击着他们的耳鼓,告诉他们,酒瓶应声而碎。 皮优尖叫一声,人群一阵惊叹,继而欢呼声响起。 皮优兴奋起来,发出欢快的笑声:“哈哈,小布,这回你死定了”。 音乐这时也响了起来,但似乎慢了半拍,大约是音响师看到我拿出弹弓时,觉得自己可以休息一下了。 皮优不满的说,“汤姆,你的音响师越来越差了。” 汤姆笑而不答。 皮优眉开眼笑,只不过是埋怨一句罢了,她又拥出一个瓶子,迎接这个瓶子的自然又是一粒劲疾的弹珠,人群又是一阵欢呼。 皮优玩高了兴,她左手抓,右手拿,扔出瓶子的频率越来越快,随着我将一粒粒钢珠激射出,这些瓶子纷纷碎裂,舞池中满是玻璃碎屑,在灯光的映照下宛如宝石般璀璨。 皮优几乎不间断的将瓶子扔到空中,我则一气呵成的完成射击,那种默契让人觉得我们已经提前彩排了许多次了。 最后桌上的瓶子都被皮优扔完,何止是十个,当桌子上所有的瓶子在空中化为碎屑,酒吧瞬间变成了欢乐的海洋,人们欢呼着,尖叫着,吹着响亮的口哨,见证着精彩的瞬间。 皮优激动不已,一把抱住我,笑着跳着,“虫子,你好棒!” 小布面如死灰,他绝不会想到自己引以为骄傲的射击成了陪衬。 皮优手舞足蹈着,她向小布伸出手来,“车钥匙拿过来吧。” 小布倒也规矩,他掏出一把钥匙扔给皮优,然后狠狠瞪了我一眼,“小子,你给我等着,”说完转身离开。 皮优开心极了,把钥匙放在手中摆弄着。 “哈哈,这辆机车归我啦。虫子,我一会儿就开车带你去转转。你不没坐过汽车吧?” 我点了点头,确实如此,我长年累月的在荒原狩猎,别说坐汽车,看到汽车的机会都没有,有时看着汽车轮胎辗过的车辙都很新奇。 几位妙龄的女郎迈着曼妙的步子,来到我身边,她吐气如兰,“你好厉害,一起喝一杯吧。” 皮优一把推开她们,“走开,他不是你的菜。”说着不由分说,拉着我走到一边. 我大感遗憾,向那几个女郎挥了挥手,“别听她的,我就是你们的菜,很好吃的。” 我感到皮优的眼睛射出一道冷光,她气呼呼地,“花心萝卜,你玩够了吗?” 我笑呵呵地说:“咋了?” 她眯着眼睛,看着我,“说,你到底是谁?” 第4章 忽悠日本武士 我整理好被她扯乱的衣服,“我就是我呀,沈虫,你的小弟。” 皮优没有理会,继续盯着我,“你是不是哈米德偷偷派来的。” “哈米德是谁?” 皮优自言自语地寻思着,“应该不是,看着是不像呀”,接着她又对我说:“虫子,你的弹弓是跟谁学的?” 我想了想,“没有跟谁学,就是小时候天天玩,玩着玩着就会了。” “你还会什么?” “我会骑马、射箭、飞镖、狩猎,游泳也会的。” 她笑眯眯地看着我:“看不出来,你会的还挺多的嘛!” 我很得意,“那当然,要是跑到荒原上,我可是王者的存在。” “跑到荒原上干什么?” “狩猎呀,那些袋鼠、袋狼、山羊、土狼都怕我的。你怕我吗?” 皮优有怪奇怪,“不怕!我怕你做什么?” 我叹了口气,“是呀,只有野猪不怕我。” 皮优一把拧住我的胳膊,“臭虫,你拐着弯骂我是吧?” 我大声呼痛,“不是,确实是不怕我。” 皮优松开手,奇道:“那是为什么?” 我跳到一边,哈哈大笑:“因为野猪见了我就拧我。” 皮优气急败坏,抬步追了过来,“虫子,你这个小浑蛋,你还是在骂我。” 我转身便跑,全然没有注意到行人,待到发觉想避让的时候已然来不及了,最后我和那人结结实实的撞在了一起。 那人哎哟一声,仰面向后倒去,我猛然发现那人竟是那个红衣女郎,一撞之下已经失去重心,如果摔倒在地板上肯定会疼的。 我急忙双手抱住她,在倒下的瞬间,腰部用力翻转,最终我背部着地,而那个女郎也重重地砸在我身上,砸得我七荤八素。 红衣女郎满头长发散乱,蒙在我的脸上,那一刻我闻到了一股清新的香气。 红衣女郎从我身上挣扎着爬起来,没等我说话,“啪”一个耳光打在我的脸上。 我顿时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 红衣女郎骂道:“浑蛋”,随即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一袭红衣,玲珑有致的身材,转瞬而逝的身影,我不禁感叹,这便是飘若惊鸿吧。 皮优凑了过来,轻声地问:“抱着她舒服吗!” 想起那令人沉醉的体香,我竟然忘记了疼痛,点了点头:“舒服!” 紧接着我跳了起来,抱着脚发出一声狼一样的哀嚎,“皮优,你踩我,咱不兴这样的。” 皮优恨恨地说:“踩你是轻的,应该把你眼睛挖出来。” 说着,她径直走到前台,把钱包往台面上一扔,“结账!” 看样子她已经没有了玩下去的兴趣。 当女侍者把账单拿出来,“您好,小姐,一共五英磅”,皮优叫了起来,“怎么会这么多?” 侍者指着我说:“哦,是这位先生一共点了十二杯酒水。” 皮优皱着眉头,“虫子,你是酒桶吗?怎么可能自己喝掉十二杯酒水?” “是你说的请客,让我随便点,随便喝的嘛!” “那你也不可能喝十多杯吧?” “哦,我只喝了一杯,其他的都送人了。” 皮优眯着眼睛盯着我的脸:“是不是送给刚才那个女的了?” 我一挑大拇指,“老大不愧是老大,你真是聪明。” “聪明个屁,虫子,你这个王八蛋,拿我的钱去泡妞!” 皮优又到了发作的边缘,我急忙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中医说气大伤身,老大听话,咱不生气。办法总是有的。” “那你说有什么办法?”皮优恨恨地问。 我想了想,忽然看到小布去而复返,后面居然还跟着一个袍服宽大的日本人,脑袋四周剃得光光的,只有头顶上留了一片头发,被束成一个髻,看上去好像一个瓢瓜。 我一拍皮优的肩膀用手一指说:“替咱结帐的来了。” 皮优看到小布也笑了出来。这一刻,我们的想法很有默契,小布这个冤大头要当定了。 没等我去找小布,小布和那个日本人已经来到我们面前。 “小布,没输过瘾吗?”皮优揶揄着。 “我们再比一场。”小布开门见山地说道。 “比什么?是你比,还是他比?”我问道。 小布一指那个日本人,“他替我出战,他是日本北海道武馆教头佐佐木,我们再比一场,比格斗,敢不敢?” 我笑了笑,“怎么不敢。喂,是你要和我较量吗?” 那个日本武士穿着一件唐手的开衫,腰间系着一条绿色的带子。 我知道,日本武士束腰的带子颜色各有不同,父亲说,对于唐手来讲,带子的颜色意味着练习者的等级。一般初学者都是白带,其后随着对练习者的技术逐渐成熟,可依次升格为黄带、绿带、蓝带、红带,而唐手最高等级是黑带。 佐佐木便是一名绿带唐手武师,因此只能算一般的武师。但是,他却极是狂妄,抱肩看了我一眼,“谈不上较量,只不过是打扫一只蝼蚁罢了。” 我一挑大指,“牛!” 佐佐木以为我怕了,仰起眼,鼻孔朝天,他把拳头一挥,孔武有力,“你不过是一介匹夫,本来不需我出手,面对真正的武士,你不过是螳臂挡车,不自量力!” “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就跑出来嚣张,难道你的老师没有告诉过你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早晚被人弄吗?” 佐佐木一愣,“我向很多老师学习功夫,没有听到这句话!” “这样的见识都没有,真不知道你的老师是怎么教你的。” “哼,我的老师教给我许多功夫,柔道、唐手都教过,我越学我便越觉得博大精深。” “哈哈,还说不是三脚猫的功夫,柔道、唐手在你那里就成宝贝,你要是遇到世外高人,岂不要笑掉人家的大牙。” “哪有那么多的世外高人,这点功夫打倒你绰绰有余。” 我暗自好笑,原来是个武痴,这种人每天琢磨着打倒别人,脑瓜反而越来越不灵光。 我背着手走了几步,“那是你还没有见识到真正的华夏武学,你说的柔道、唐手也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儿,就拿唐手来说吧,也不过是发源于琉球的一门功夫,可你不要忘了琉球以前是大清帝国的蕃属国,他们穿的是汉服,说得的汉话,写的字也是汉字。琉球有一名武师叫宽量,你知道吗?” 佐佐木重重地点了点头,“宽量大师,我自然是知道的。这宽量算得上是你们日本的第一位唐手大家。” “但你不知道的是他年轻时到过福建,拜福建白鹤拳名师吴贤贵为师。那白鹤拳相传由方七娘所创。七娘后嫁给福建永春县人曾四,并在永春授徒,故也称为永春白鹤拳。这唐手之中,便糅合了许多白鹤拳的功夫。你的唐手之所以称之为唐手,便是纪念其源来自东土大唐了。” 我知道这些事情自然是从父亲那里听来的,父亲当年便是在福建水师学堂学习,师从詹先生学习科学知识,并有幸认识了白鹤拳宗师吴贤贵,当日曾看到他的弟子中有一名日本人,细问之下才得知是琉球人宽量,当时他重回福建探望恩师,父亲算是和他巧遇了。 佐佐木似有所悟,“原来如此。” 小布大声道:“佐佐木,你不要被他忽悠了?” 佐佐木猛醒,他踏前一步说:“我不是来听你讲这些武林掌故的,你要真有本事,我们就比一比。” “哎,朽木不可雕也,学了那么多年的功夫,一味好勇斗狠,实在蠢到家了,你可以知道,面对世外高人,你可能连人家的衣角都抓不到。” 佐佐木摇摇头,“不可能。你骗我。” 我在他面前晃了晃手指,“不是骗人,我有一种功夫可以做到凌波微步,踏雪无痕,我曾在昆仑山遇到一位骑着白鹤的老神仙,老神仙见我骨骼清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所以才破例传授了我一套盖世绝学。他伸手一指,就打通了我的那个什么二脉?” 佐佐木瞪大了眼睛,“任督二脉?” “对对对,就是任督二脉,这两脉打通之后,我感觉头顶一道灵光,直冲霄汉,从此情商在线,智商满格,再也没有人说我脑子不好使了。” 佐佐木满脸羡慕,“打通任督二脉只存在一些传说之中,没想到真有这种绝世武功?” “那当然,咦,是不是也常有人说你脑子不灵光?” “嗯”,佐佐木脸上一红,但还是认真的点了点头,皮优咯地笑出了声。 小布气急败坏地说,“佐佐木,别听这小子瞎说,他骗你的。” 佐佐木好像也反应过来,向前踏了一步,“那我便来领教一下,你打通任督二脉之后有什么神奇的武功!” 我叹了口气,“哎,朽木就是朽木,成不了材呀,我看你还有些练武的天赋,才好心指点,哪知……”说罢连连摇头,似乎有些痛心疾首,“这样吧,我和你比一场,也不用比什么格斗,倘若我一指头打伤你,会平白无故增加罪孽,看到那个舞池没有。”我用手一指那个圆形的舞池。 佐佐木说:“看到了。” “我们以这个舞池为界,玩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当然,老鹰抓小鸡也只是我的一个比喻,准确来说,就是舞池为界,以一刻钟为限,你抓住我算你赢,最终比的是手眼身法,也是当年老神仙教我的基础功夫,你能听明白吗?” 佐佐木眨巴着的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舞池,舞池并不大,直径只有六米左右,在这样的小地方抓住我,对于一名武士来讲似乎手到擒来。 佐佐木缓缓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皮优却有些不放心起来,她拉了拉我的衣裳角,“你确定能赢吗?” 我摇了摇头,“不确定,当年老神仙教的功夫已经荒废许久了。唉!” “讨厌,你还喘上了。”皮优笑了起来。 我看了看小布,“比赛方式确定,接下来谈谈赌注吧。” 小布咬牙切齿,“赌注不变,输了你就从这里给我爬出去。”他记恨着我方才给他的耻辱,对那辆蒸汽机车提也不提,执意要把那份难堪还给我。 我哈哈一笑,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那我赢了怎么办呢?” 皮优叫道:“我们赢了,你请客!” 我点了点头,“嗯,世上的打打杀杀全因好勇斗狠所致,打赌本来也不需要花什么大钱,小赌倒可怡情,皮优说得对,我赢了,小布你就去把我们今天的帐结了吧。” 佐佐木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对我的高风亮节满脸崇敬。 小布一咬牙,“好!” 赌赛再次开始,汤姆很高兴,因为人们在兴奋的时候,才会喝到更多的酒水,他也因此有更多的英镑装进口袋。 当汤姆宣布比赛的形式时,所有人的再一次充满了好奇,他们从没有见过如此新奇的比赛,老鹰抓小鸡,这是小时候人人都玩过的游戏,居然也可以用来打赌比赛。 其实,和佐佐木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有自己的考量。 当年,一个偶然的机会父亲遇到了一位不世出的武学奇才,他是河北文安人,名叫董魁。董魁少年周游四方,在九华山用了八年时间悟出了一套媲美太极拳的绝学——八卦掌。父亲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董魁的真传。父亲后来把八卦掌教给我,最先玩的便是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父亲的身法转起来,无论我怎么抓总是抓不到他。 后来渐渐接触到这路功夫的精髓才明白,这八卦掌极其注重身法的灵活性,要求练习者在不断走圈中,改变敌我之间的距离及方向,避正击斜,伺机进攻。 八卦掌最基础的功夫便是趟泥步,步走圆形,左右旋转,突破了以拳为主、步走直线的传统拳法,行拳之时,行如游龙,见首不见尾;疾若飘风,见影不见形;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常常能使对手感到头晕眼花。 今天,我就要用趟泥步赢佐佐木。 此刻,舞池已经清空,我和佐佐木站在舞池中央相对而立,佐佐木很重视礼节,向我深深一躬,“请多多指教”,我负手而立,点了点头,以示嘉许。 那一刻,我真得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个世外高人,比老神仙还老神仙的老神仙,想想就觉得开心。 第5章 拜师先拜师娘 佐佐木大吼一声扑了过来,见佐佐木扑过来,我左手拔开他的双掌,向右前方斜斜地踏出一步。 佐佐木扑了一个空,虎躯一扭,随手便又抓来。我身形嘀遛一转,竟是来到佐佐木身后,还在他的背后拍了一巴掌。 佐佐木也不向后看,一招撩阴腿,向后踢出,我一把抓住来脚,侧身换位于佐佐木右侧。 佐佐木身形一转,曲起左肘,肘击我的前心,倘若被他击中心脏,怕要丢掉半条小命。 我向右旋转一周,贴着他的手臂而过,顺势还推了佐佐木左肩,佐佐木收招不住,被我推了一个趔趄,他转过身,脸色有些难堪。 佐佐木的攻击都被我气定神闲地用趟泥步消解,我遵照八卦掌游身要诀,拧、旋、转、翻,收招换势毫无半分迟滞,这正合八卦掌法中行走如龙,动转若猴,换势似鹰,步如蹚泥,臂如拧绳,转如磨磨的要诀。 佐佐木三击不中,他突然一声大吼,狂性大发,张牙舞爪地向我扑过来,可无论怎么扑抓,却总是碰不到我的衣角。 转眼之间,时间过半,我所踏的范围,别说是整个舞池,恐怕连三五张桌子的范围也不到。 皮优不懂什么拳法、套路,此刻却看得眉开眼笑,在一旁拍着巴掌,连连说好玩,“虫子,你这个游戏好,以后也教教我吧。” 那董师父和父亲要是知道,我用他们教授的武林绝学做游戏,怕是气得胡子要翘起来了。 佐佐木怒吼连连,早已不求什么章法、招式,只是一味地蛮抓蛮打,宛如一只困在牢笼中的猛虎,众人被他的气势所迫,竟是纷纷后退。 随着时间推移,我的身法运转愈发的熟练,甚至可以得闲拍打佐佐木的脑袋、后背甚至屁股。 那佐佐木拳脚如风,偏偏抓不到我,一身蛮力竟是无从释放,直气的哇哇大叫,这情形便好像一只称霸草原的狮子,曾经猎杀无数食草动物,哪怕是鬣狗猎豹也都退避三舍,可眼前飞来一只嗡嗡叫的虫子,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不断袭扰,狮子张牙舞爪,反把自己抓得头破血流,却对那只虫子无可奈何,而此刻我就是那只虫子。 直到皮优大叫一声,“时间到了。”所有人都欢呼起来,掌声潮水般淹没了整个酒吧。 佐佐木收住脚步,面如死灰,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皮优高兴得不得了,“小布,去结账吧!” 小布满脸恨意对佐佐木骂道:“废物。”然后跑到吧台,匆匆结完账,头也不回的走掉了,丢下佐佐木孤零零站在那里。 我和皮优准备离开酒吧,一个军官模样的人走了过来,“比利,你今天改头换面,我差点认不出来了。”他说着一口纯正的英国话。 比利是我的英文名字,很少有人知道。我看了看来人,叫了起来:“伍德先生”。 伍德先生是一名澳洲军官,前几日我和尼莫在荒原遇到了他,看来他也喜欢到荒原狩猎,没想到,今天在酒吧我们又重逢了。 我还记得,那天我和尼莫正准备回家,他骑着马跑了过来,跟我们埋怨没有见到兽群,我和尼莫都笑了。 因为,在这片荒原上,怕是只有我和尼莫清楚那些兽群出没在哪里了。 伍德拿出随身带的饼干给我们,向我们打听哪里有野兽,我和尼莫见时间还早,伍德又那么随和,便答应带着他去找兽群,我们翻过了几座山头,找到了一群野猪。 野猪群正在那里啃食,却不知我和伍德的猎枪已经锁定了一只脱离队伍的猪仔。 呯呯,两枪过后,那只猪仔应声倒地,不断的抽搐。 野猪们被枪声惊动,纷纷飞也似地逃命,留下漫天的烟尘,滚滚而去。 尼莫欢呼一声,率先跑过去。 我和伍德也扛起枪奔过去,伍德看了看倒在地上的猪仔,笑着说:“小兄弟,我打中了头部,你的子弹打偏了,只是切掉了这只野猪的尾巴。” 尼莫撇了撇嘴:“伍德先生,虫子哥的妈妈不让他多杀生,他每天只杀一只野兽的。”说完,从皮囊里掏出一只雉鸡给伍德看。 伍德点了点头,“哦,那这荒原上缺胳膊、少尾巴的鸟兽可要多了。”说完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和尼莫都笑了。 荒原上的鸟兽味道很好,伍德带着各种佐料,他热情的邀我们一起野餐。我和尼莫笑嘻嘻的答应了。 尼莫负责剥皮拔毛,这个黑小子一把牛刀使用的灵巧之极,寒光闪闪上下舞动,一只野猪很快就被他剥洗的干干净净,他手掌这里一伸,牛刀向那里一送,片刻之间,那头野猪就如同积木般轰然倒塌。 父亲也曾见过尼莫出神入化的刀功赞叹不绝,直说他像人们常说的疱丁,尽管我和尼莫都不知道疱丁是谁,但想来一定是对尼莫的赞赏。 接下来便是我发挥的时间了,我撸起袖子,将尼莫屠宰出的肉分不同部位精选出来,然后加上佐料腌制片刻,接下来便是架起火来炙烤了,这些肉有的用竹签串起来,有的用荷叶包裹起来,而有的大块兽肉可以直接放到火上,其间还要撒上伍德带来的各种佐料。 只是伍德先生带来的佐料,有些我还不是很了解,需要提前闻一闻、尝一尝,然后才能使用,否则会影响口感。 野猪肉烤好之后,伍德吃得大快朵颐,直呼美味,一边吃一边说我比米其林杂志里说的那些厨师要好许多。 于是,吃出甜头的伍德先生和我们约定过几天再一起去狩猎。 尼莫笑着说:“伍德先生,你不是为了打猎,怕是为了吃虫子哥的烤肉吧?” 伍德重重地点了点头:“鸟兽要打,烤肉更要吃。” 今天在这个酒吧里见到伍德,我很高兴。 伍德先生拍着我的肩膀,“小兄弟,你这个样子可比以前精神多了,刚才的表演很精彩,没想到你还会这种功夫,我看了都想拜师学艺了。” 皮优眨着眼睛看了看伍德,“你是虫子的好朋友?” 我这才想起给皮优和伍德相互介绍,我告诉伍德,皮优是我新认识的好朋友,伍德很绅士的脱帽向皮优致意。 伍德问:“比利,你既然来到布莱登,那一定要到我家去做客。我们明天还一起去打猎,怎么样?说实话,上次吃完你的烤肉,现在吃什么都觉得没有味道。” 说完他看着我,等我的答复。我也很想跟伍德去,便向皮优说:“我要去伍德先生家做客,回头我再找你。好吗?” 皮优点了点头,似乎更对我和伍德约定的狩猎更感兴趣,“你们去狩猎时一定叫上我。” “当然,”伍说:“如果你愿意去的话。” 说完,伍德揽住我的肩头正准备离开,佐佐木突然大叫一声:“且慢!” 我停住了脚步,看着佐佐木,“怎么?还想再打一架吗?” 只见佐佐木双膝跪倒,“师父,请收我为徒!”说完竟拜了下去。 佐佐木表情极是诚恳,“师父,弟子诚心拜师,还请收录门墙。” 我摇了摇头,“你起来吧,我不会收你为徒的。” 皮优眼中冒出光来,推了我一把,“虫子,收这么个徒弟也挺好玩的。为什么不收呢?” 我清楚父亲要是知道我收了个日本徒弟,会打断我的腿,到时候别说教我趟泥步什么的,只怕是爬泥步都费劲了。 我当然不能告诉皮优自己担心父亲不同意,于是不耐烦的说:“说不收就是不收,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佐佐木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我拒绝,满脸写着失望和沮丧。 这时候,皮优的心却被融化了,她推了推我:“虫子,你看他多可怜,你就收下他吧。” 我依旧摇了摇头,皮优气愤地说:“虫子,我发现你就是小气鬼。” 转身对佐佐木说:“我是虫子的老婆,你不用拜他为师父,先拜我为师娘吧!拜了我跟拜他不就一样了吗!” 听到皮优脑洞大开的回答,我一脸黑线,拜师这件事情还可以这么玩吗? 佐佐木很是兴奋,向皮优拜了下去,“师娘!” 皮优哈哈一笑,“很好起来吧。” 说着从随手的包里拿出一叠钞票,居然有模有样的说:“第一次见面,师娘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这些钱你拿去花吧!” 我很是气愤,“刚才结账的时候,你怎么还说没钱!” 皮优的声音比我还大,“你凭什么拿我的钱去泡妞?” 我顿时没了底气。 佐佐木嬉皮笑脸的走了过来,对我说:“师父……” “打住,我可没收你当徒弟,你刚才拜的是师娘,我跟你师娘不是两口子。” “你到底收不收?”皮优愤愤不平。 “不收。”我梗着脖子说道。 “真不收。” “谁收谁就是孙子!” 皮优骂道:“矫情”,转身对佐佐木说:“别理他,跟我走,师娘给你找个更好的师父去。”说完转身就走,佐佐木被弄糊涂了,迷迷糊糊跟着皮优走出了酒吧。 伍德笑呵呵地看着皮优走开,“这是你的小女朋友。” 我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还不是。” 伍德先生揶揄地说:“看来,以后会是的。” 伍德将我带回了他的家。 伍德的家是一座别墅,别墅很陈旧,估计已经经历了五十多年的风雨,伍德告诉我,他平日一个人住在这里。 “您没有家人吗?” 伍德叹息道:“我的妻子去世了,女儿因为妻子的去世嗔怪我不是个好丈夫,便搬出去住了,只是偶尔回来拿一些东西。”说完,满脸自责。 “对不起,伍德先生,勾起您的伤心事了。”伍德摇了摇头,“都过去了。”然后示意我可以随意些。 枪械是伍德的爱好,他收藏了许多枪械,他带着我走进他储藏枪械的房间。 我从没有见到过如此多的枪支,每一把都令人爱不释手,手枪、步枪等。 伍德兴致高了起来,热情地给我介绍了各种枪支的性能,我觉得自己对枪械有了许多更深的认识。 伍德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盒子,递到我的面前。 “你第一次到我家,我送给你一些礼物。” 打开沉甸甸的盒子,我发现居然是50颗子弹,我很想收下这些子弹,毕竟这次进城就是为了子弹来的,但最终还是拒绝了。 父亲教导我“无功不受禄”。 伍德拉过椅子,拉着我坐了下来,满脸欣赏的看着我,我知道,伍德的重点来了。 “比利,你想没想过参军入伍?凭借你的射击天赋,在我的军队里做一名幽灵射手是完全胜任的。” “伍德先生,谢谢您的好意,我不想去参军打仗,安妮不会同意的,父亲常说父母在,不远游,我不知道什么意思,想必是不希望我走得太远吧。” “先别急着拒绝,如果你能够走上战场,你的天赋将让你成为战场上的幽灵,你将获得许多荣誉,同时也会带给你许多的收入。在今天,没有谁会和钱过不去的。” “伍德先生,我父亲生活在古老的中国,他崇尚知足常乐四个字,父亲经营一处菜园,已经可以让我们一家人获得温饱。” “现在国家需要优秀的士兵,作为年轻人你需要有保家卫国的意识的,中国有句话不是叫‘尽忠报国’吗。” 我有些好笑,“伍德先生,澳洲孤悬海外,还是一片蛮荒之地,恐怕不需要太对的军队吧? “澳洲是大英帝国的联邦,自然要帮助大英帝国打仗了。你虽然是华裔,却也是澳籍,难道比应该为澳洲去打仗吗?” “我爱家,却对国没什么感情,父亲也曾经为国尽忠,但最终却流落异国。不过,中国有一位叫孙兴的领袖,他倡导民族、民权和民生,号召每一个中国人用武装斗争推翻皇帝。父亲一直想变卖家产回归祖国,所以如果说为国征战,我也是要为中国出征,而不是澳洲。” 伍德一脸无奈,“我见到的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这样,一提到中国都像打了鸡血一样。我少年时曾到美国游学,机缘巧合去拜会了马克吐温先生,在那里见到一群身穿缎袍、拖着长辫的孩子,我当时觉得他们穿着打扮极是特异。” “您说得这种打扮,我印象中父亲来澳洲之前也是如此。他们肯定是中国人。” 伍德认同地点了点头,“当时老师告诉我,他们是中国来的小留学生。这些同龄人行为举止很是得体,居然和马克吐温先生讨论文学名著,侃侃而谈,妙语连珠。” “吐温先生会细心聆听,时而会心微笑,时而抚掌以示鼓励。” “我们一起在庭院中玩耍的时候,我曾问过一个姓詹的同学,中国现在很落后,你们是要来美国生活吗,你猜那个孩子怎么说?” 我摇一摇头,“我猜不到,但我能肯定,这个孩子绝对不会在美国生活下去的。” 伍德愣愣地看着我:“沈,你虽然是中英混血,但骨子里更像个中国人,中国人的思维实在让人想不懂。确实如此,那个詹姓小朋友摇了摇头,告诉我,不是为自己找出路,而是为中国找出路。” “我听完极为不解,你知道当时澳洲还不是一个国家,我虽然在澳洲长大,但父亲却是以英国人自居的。中国在鸦片战争中被打败,所有的英国人都很兴奋,直到今天,中国政府还是无力保护自己的国民的。” “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连自己的国民都无法保护的国度为什么能让你们如此留恋?希望有一天你能给我答案。” 我点了点头,“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到中国走一走,因为在澳洲长大的我也有同样的疑问。” 伍德叹了口气,表示遗憾,”沈,作为朋友,我还是想告诉你,现在是热武器的时代,冷兵相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今天那个叫佐佐木的日本人要是手持一把枪,再好的武功也躲不开的。” 我点了点头,对伍德的话表示认同。父亲也不止一次说过技击之术只是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用于击倒对方,倘若对方用热武器毙敌于百米之外,何乐而不为呢。 忽然电话铃响了起来,伍德接起电话,听到声音竟是打了一个立正,“总督先生,您好”,然后面色庄重的听着,最后说:“马上就到。” 说完挂掉了电话,伍德面带歉意的说:“不好意思,沈,我接到上级通知,需要立刻参加一个会议,军人就是这样,接到通知哪怕你正撒着尿也需要立刻提起裤子执行任务。今天你就睡我家吧。明天如果没有事情我们一起去打猎。” 伍德说完便匆匆地走了。 别墅里只有我一个人,顿时感觉空荡荡地。 不知道伍德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也有些无聊打算洗洗睡觉了,我将衣裳一件件脱了下来,挂在浴室对面的墙壁上,然后推开浴室的门。 我在浴缸里放满了水,舒舒服服躺在浴缸里,这比荒原的溪水要暖和许多,关键还有肥皂可以用,不多时,整个浴缸里飘起了厚厚的一层肥皂泡。 这时开门的声音传过来,我以为是伍德先生回来了,但很快意识到不对,因为我听到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我想起,伍德先生说过她有一个女儿。该不是他的女儿回来了吧,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我的衣服还挂浴室门外的墙壁上,倘若光屁股出去,有多少张嘴也解释不清,最好她进门就一头扎进房间睡觉,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遛走。 第6章 全城祼奔的人 外面的脚步声没有了,我猜来人已经回到房间去了,于是慢慢地从浴缸里爬出来,用一条毛巾遮住不能见光的部位,然后猫着腰,悄悄打开浴室的门,蹑手蹑脚地准备出浴室取衣服溜走。 我的手指刚接触到门,门忽然被拉开了,把我吓了一跳。 一把黑洞洞的枪口顶在我的脑门上,我心如死灰,这下完蛋了。 当我抬头看时,“啊”了一声,因为此时此刻,站在我面前,拿着手枪对准我的竟然是酒吧里遇到的红衣女郎。 她一袭红裙,长发飘飘,冷艳的面庞,再配上一支小巧的手枪,当真是英姿飒爽。 自从这个红衣女郎第一次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她冷淡的性格和绝美的容颜,便让我有了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我在脑海中幻想过和她一起漫步在荒原之上的情形。 轻风吹过,她衣袂飘飘,宛如仙子一般,而现实却是——我正光着屁股,弯着腰,被人家用枪口顶脑袋,偏偏还不能还手,因为我的手需要扯着毛巾护在腰间。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措手不及,我心跳的厉害,想死的心都有了。 “嗨,晚上好!”我尴尬地打着招呼。 红衣女郎双手握着手枪指着我,喝道:“出来!” 我水淋淋地站在客厅,一脸无辜,我猜这红衣女郎应该就是伍德的女儿卢娜了,心中感慨万千,世事无常,纵横荒漠的虫子居然有这尴尬的一刻。 她冷冷地问道:“你是谁?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说着一边拿着枪,一边伸手向电话摸去。 我大声叫道:“别报警,我是个好人。” 卢娜差点被气乐,她像看着一朵奇葩一样,“半夜跑到别人家的浴室洗澡,你见过这样的好人吗?” 我看着自己的样子,觉得自己说的话连自己都不信,世界上哪个好人会光屁股跑到别人家里。 我急忙解释:“哎呀,这都哪跟哪儿呀,都是误会,天大的误会。你是伍德先生的女儿吧?我跟你说,我叫沈虫,你也可以叫我比利,我和伍德先生是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 提到伍德,我以为卢娜会马上意识到这次误会,哪知道她的脸上笼罩了一层寒霜,怒道:“伍德,她也配做一个父亲!” 这下我傻了眼,这个红衣女郎到底是不是伍德的闺女?要说不是,她怎么会出现在伍德家里,难道她是伍德的小情人?自然不能称伍德为父亲了。 “哦,原来你不是伍德的女儿,我知道了,你是伍德的情人了?伍德有急事出去了,我想即使他回来,我也不适合在这里呆着了,你们两个卿卿我我,我总不能当电灯泡吧。你在这里等会他吧,我该走了。”我嘴里说着,心里却在想,这个伍德看上去老老实实地,还自称独自一人,没想到早就找了情人了,难怪他的女儿不愿意回家。 红衣女郎更是气恼,“你胡说八道。” “哎呀,别管胡说八道还是九道了,我得马上走了,你看这事闹的,本来请我到家中做客,自己却半道跑出去了,我想洗个澡睡觉,哪知道还有这一出!”说着,我准备去取挂在墙上的衣服。 卢娜也看到了挂在墙上的衣服,突然瞪大了眼睛:”你,你,酒吧!” 我的心态彻底崩溃了,完了,我在酒吧里先是拿酒挑逗她,后来又撞到了她,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之前的事情还没有解释清楚,现在又遇上更大的误会。 红衣女郎手中的枪开始抖动,我真担心她会擦枪走火,如果那样,我怕是要死得比窦娥还冤。 “你先别激动,千万要冷静,我不管你是伍德的女儿还是情人,这事我也管不着,我确实是伍德请来的朋友,就算我不是伍德的朋友,也还有优待俘虏一说吧……”,此时,我的大脑有些乱,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看着她握枪的手在不断的颤抖,我急忙伸出双手制止,“小姐,小心走火,这事不是闹着玩的。” 红衣女郎突然瞪大了眼睛,大叫一声“啊”! 我这才发现毛巾掉到了地上。 她跺着脚,骂道:“臭流氓,滚!” 我如临大赦,拾起地上的毛巾,撒腿就往门外跑,一口气跑到门外,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哎,为什么她就不听我解释一下呢,我真得不是故意的,明明是正人君子,被人家骂为臭流氓,这滋味实在不好受。 我看了看自己周身上下,没有一件衣服,只有一条毛巾遮羞,一时间欲哭无泪。 一辆蒸汽机车停在我面前,烟筒里不断冒着热气,像干重体力活的老牛。 我本能的以为这辆车要从我面前驶过,一侧身躲到一棵树后面,探头向外看时,发现佐佐木从车上下来了。 他径直地走到我面前,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师父,你这是在干什么?” 我死了的心都有了,还好皮优没有跟过来,心下坦然一些,毕竟一个佐佐木还是好对付的。 当下我一本正经的说,“为师正在修炼一门极其厉害的武功,已经炼到第八层了,等突破这最后一层便功德圆满了,只是练这第九层时,体内气血翻涌,全身炙热,身上若是再包裹着衣服,热气难消,会走火入魔的。所以才脱去这一身皮囊,哎,为求上乘武功,也只好如此了。” “哦,”佐佐木应了一声,忽然高兴起来,“师父,你答应收我了?” 我这才想起,刚才走了嘴,居然以“为师”自居,没想到让佐佐木抓住了把柄。我摇了摇头,“你资质鲁钝,我还是不能收你。” 佐佐木瞪着眼睛看着我,突然大声说:“你不收我我就走!” 说完转身就向汽车走去,准备启动汽车。 我心里一哆嗦,他要是扬长而去,我可怎么办。 “且慢!拜师的事情嘛,还可以再商量。” “没什么可商量的,你要是不收我,我就走。” 我心里问候了一遍佐佐木的八辈祖宗,这个佐佐木似乎开了窍似的,看来是吃定我了。 我犹豫了半天,终于问道:“你和小布什么关系?” “哦,我是日本北海道武馆的教官,馆长田中先生带我到布莱登开设澳洲分馆,他和布朗先生有生意上的往来,小布也经常到武馆来玩,我们就认识了,今晚我遇到小布,他说起你多么多么厉害,我有服气,就跟着他过来了。” “布朗不是个好东西?这小布也不是什么好鸟。你当真和小布只是认识?” “师父,弟子自幼学武,只是想要武学一道有建树,即便是在北海道武馆教习也只是谋一份差事,倘若师父不信,我现在就可以辞去教习的工作,专心和师父你学武。” 佐佐木很是诚恳,看上去不似说谎,我又问道:“你杀过人吗?” 佐佐木沉吟了一下,“杀过。我生活在北海道,父亲早亡,我从小跟着妈妈生活,妈妈会编织一些手工到街市上售卖维持生计,偶尔也会帮人做一些零工。我会一些修理技术,便在一家修理厂做童工,修理厂的老板肥头大耳,每个月只给我很少的钱,指派的却是最辛苦的活计,动不动还连打带骂。” “有一次我看到妈妈做零工回来,身上满是伤痕,我问她怎么回事,她只是说不小心碰了一下,我心里怀疑,便偷偷地跟着她,看看她每天做些什么工作,跟着跟着就跟到了一家艺妓馆里,我这才知道,妈妈在艺妓馆里做擦地板、刷马桶这些最低贱的差事,不仅如此,她还要被那些艺妓呼来喝去。” “我正偷看着,我们修理厂的老板走进妓馆,他一把抓住妈妈的头发,就是两个耳光,嘴里还骂个不停,原来是昨天妈妈在擦地板时没能留意,绊了他一下,他便把妈妈狠狠地打了一顿,今天又遇到妈妈仍是辱骂不停,还继续动手打人。妓馆里的人没有一个人给妈妈讲情,直到他打累了,才放过了妈妈。”说到此时,佐佐木眼中噙满了泪水。 “妈妈回到家,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只是哭泣。我气愤不过跑到修理厂找到那个老板,扑上去跟他厮打,哪知道他的身手很好,一脚就把我踢翻,我打不过他,又被他吊起来打,妈妈找来跪着求他放了我,妈妈不断的求饶也没有让那人同情,他竟然把妈妈拎到马桶前,逼着妈妈喝掉马桶里的水,妈妈为了救我,哭着喝光了马桶里的水,修理厂老板哈哈大笑,一脚踢倒我的妈妈,骂她低贱,随后扬长而去。” “妈妈解开绳子把伤痕累累地我放了下来,我已经无法站立,她便用她柔弱的身躯把我背起来,一步步背到家里,烧了热水帮我擦洗伤口,还找来伤药帮我处理伤口,最后安排我睡觉。在她的精心照料下,我一天天好了起来。” “但妈妈身上的伤却一天比一天多,她为了给我买药,依旧去那所艺伎馆里做工,自然也依旧被那个男人欺凌和虐待。有一天,妈妈说自己出去走走,直到第二天也没有回来,我到处去找,最后在爸爸的坟前妈妈已经上吊自杀了。” “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明白唯有自己强大才能被人尊重,于是我卖掉了家产,安葬了妈妈,然后带着剩下的钱到处拜师学艺,为的就是让自己强大起来。终于有一天,我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便偷偷潜回家乡,用了几天的时间跟踪那个逼死妈妈的男人,在一个夜晚将那个男人杀死在他的必经之路上。” “后来北海道武馆的田中太郎先生见我有些资质,也刻意栽培,田中先生在新加坡开了分馆,现在又带我来到澳洲开分馆,所以我就来到了澳洲。” “我昨天见您的身形,那一定是最上乘的功夫,这是我在日本学了许多年学不到的,所以才诚心拜师,请师父成全。” 我听完佐佐木的过往,点了点头,“佐佐木,你做得对,换成我也会那么干。中国有句古话:‘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便是这个意思。你流落多年,心志却没有颓废,也是难得了。就冲这个,我可以勉强收你为实习徒弟吧。” 佐佐木喜道:“师父,你说的是真的吗?天哪,我的梦想实现了,师父,我一定在您的教导下好好习武,光大本门,对了师父,咱们是哪一门哪一派?” “管他哪一门哪一派,别他妈的啰嗦了,快让我上车。” 说着不管三七二十一上了车,正准备关门,却见佐佐木立在原地没有动,他又一次双膝跪倒,拜了下去:“师父”。 我心里暗赞,这个佐佐木虽然人蠢了一些,但奉师之礼却也周到,“嗯,起来吧”。 佐佐木站起身,眉开眼笑地对我说:”师父,告诉你一件不幸的消息”。 “什么事?” “我磕头时看见您的那个……呵呵,就是那个东西了。” 我差点晕过去,这个佐佐木也真他妈是个怪胎,提到武功好像傻得要命,其他的事情根本就不傻,一句话就能玩死人,难道他得了皮优的真传?如果不是我的两只手要抓着毛巾,真想一巴掌呼死他。 上车之后,我前前后后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一件衣服。 “这是你的车?”我问道。 佐佐木摇了摇头,“汽车这玩意,整个澳洲加起来了不会超过二十辆,这是小布的。师娘说这是师父你从小布那里赢来的。我送师娘回家,师娘就把这辆车借我开了。我开着车在城里转了转,就碰到了你。师父,你的家在哪儿?” 我摸了摸鼻子,“别天天师娘、师娘的喊着,他不是你师娘。先别说这事,佐佐木,你把你的衣服脱下来。” 佐佐木吓了一跳,“师父,你还有这种嗜好?” “放屁,你没看见我光着吗?你这当徒弟的难道就不懂尊师重道吗?” “哈哈,这没什么!别人看见,我就告诉他们师父您在练功。对了,师父您练的这种功夫叫什么?” “这种功夫叫……少扯淡,你就说行不行?” 佐佐木摇了摇头,“师父,你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可以到商店买一件呀。” 我一拍脑门,“对呀,我怎么没想起来,快快,找个商店买衣服。” “好的。”佐佐木答应了一声,开着车在布莱登城里转了起来。 半小时之后,我有些傻眼,此时接近子夜,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别说衣服,一根线也没得买,而我在汽车里吹着夜晚的凉风,鼻涕都快被冻出来了。 佐佐木又给我出主意,“师父,咱不用买了,我直接把你送回家就行了。” “放屁,我家在温哲小镇,离这里一个小时的车程,不等回去,我就得冻死。”另外我没有告诉佐佐木,我怕父亲和安妮见到我这个样子。 “那就去我那里吧!”佐佐木说 “这还行,你住哪里?” “哦,我刚来布莱登不久,和北海道的学徒住在一起。你要确定要住到我那里吗?” “不去,我要是光屁股跑到日本武馆,不得让你们武馆那些小日本儿笑尿了。” “最后一个办法!”佐佐木说。 “快说”。 “去师娘家!” 我连连摇头,“更不行了,我这个样子让皮优见到,我这一辈子就毁了。” 佐佐木停下车,“那就没有任何办法了。” 我想了半天,眼下也只有去皮优那里是最好的办法了,终于咬着牙点了点头,“去皮优那里吧!” 佐佐木高兴起来,“师父,我就觉得你和师娘是天生一对,缘分天注定,你看,我们绕了这么半天,最终师娘那里是你的归宿。” 我脸色铁青,“闭嘴”。 车停在皮优的门前,这是一栋漂亮的别墅,地中海风格,虽然时近子夜,客厅中依旧灯火通明。 佐佐木在门口按响了喇叭,皮优的身影从二楼的窗前出现,她已经换下那身兔子装,只是穿了一身花格的睡衣,正向下观望。佐佐木大声的说:“师娘,我把师父带来了。” “这么晚了,他怎么没回家。” “他……他想你了啦!”,佐佐木喊道。我踢了他一脚,他只是呵呵笑。 皮优格格的一笑,“哦,你等一下,”说着,皮优转身下楼。 当别墅的大门打开,皮优走了出来。 阿猫阿狗也从门房里走出来,头上还顶着大包。 我的头发已经理过,也换上了新衣服,阿猫阿狗愣是没有认出我来。他们看到我光着膀子很是诧异。 佐佐木对我说:“师父,下车吧。” 我没有理会佐佐木,对皮优说:“你先让他们两个先回去吧。”说完指了指阿猫阿狗。 皮优有些疑惑,但还是转身对阿猫阿狗说:“没事了,你们休息去吧。” 阿猫阿狗应了一声,转身进了大门。 “这回可以了。”佐佐木小声地说。 我仿佛一个刚过门的小媳妇,扭扭捏捏地下推开车门。 看到我的样子,皮优“啊”地一声尖叫,我暗叫不好,想制止她已经来不及了,阿猫阿狗听到皮优的喊声,已经噌噌地窜了出来,当看到我赤条条的站在皮优面前时,不禁呆住了,他们可能这辈子也没有见过这种情景。 皮优赶紧对他们说:“没事了,你们赶紧走。” 阿猫阿狗以极大的耐力憋着气,一步步退了回去,刚走到门后,两个人再也忍不住,笑出了狼叫。皮优也哈哈大笑起来。 佐佐木坐上汽车准备回去,我叫过他来,让他明天一早去伍德家把我的衣服取回来,佐佐木点头答应,随即扬长而去。 第7章 漂洋过海来找你 皮优绕着我走了一个圈,“虫子呀虫子,你怎么没把自己弄丢了?” 我赔着笑,“那哪能呀,只是把衣服弄丢了。” “我刚给你的买的衣服,你没穿三个小时就给弄丢了?” “切,一套衣服你也那么小气,我赔给你就行了。” “好呀,你现在只要掏出一枚硬币我就不计较了。”皮优狡猾地笑着说。 我看了看腰里围着的毛巾,当真是身无分文了,“大姐呀,你有完没完,杀人不过头点地,差不多就行了,你没看我都这样了。” 皮优没有理会我的央求,“刚才我听佐佐木喊你师父。” 我点了点头,皮优接着说:“我记得有人可以说了,谁收谁是孙子,啧啧啧,那誓言发得可狠了。”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把牙一咬,只好点头哈腰地说道:“奶奶,您孙子给你鞠躬了。您就行行好吧,我都快冻死了。” 皮优捂着嘴偷笑,“这还差不多,不为难你了,跟我先进屋,对了,你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你有这爱好。”一边往里走,皮优一边问我。 我哭笑不得,这叫爱好吗?但还是解释道:“我去伍德家,结果伍德半道走了,我正洗澡,伍德的女儿,当然也可能是情人回来了,拿枪指着我,说我是流氓,最后还把我轰出来了。佐佐木拉着我转了整个城市,也没有找到一家开着门的服装店。”我委屈地的解释着。 皮优一把拧住我的耳朵,“虫子呀,虫子!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渣,都渣出天际了,你戏弄小布,忽悠佐佐木,在酒吧用我的钱泡妞,现在还光着屁股轰出来,还让佐佐木拉着你在城里祼奔!最后跑到我这儿丢人现眼。” “没认识你之前,我一直是大好青年,认识没过四小时,我就没遇到过一件靠谱的事儿……” “你还往我身上赖。那我也把你轰出去。” 我发现自己越挣扎,越会激怒皮优,只好闭上嘴,做一个小怂包有时比牙尖嘴利更能化解皮优的怨恨,这也许是最佳选择吧。 短短的接触,我发现皮优除了大条的神经,还有一颗爱心,她就看不了佐佐木跪在大庭广众之下向我苦苦恳求,脑洞大开让佐佐木先拜师娘再拜师,她会一些恶作剧,但对于亲近的人更会有一颗满是柔情的心,比如刚收了佐佐木,便把汽车借给他开。 刚进院子,一个戴着黑色小帽的老管家走了出来,绅士地向皮优说:“小姐”,皮优向那个人喊道:“老爸爸,这是沈虫,你去给他拿一身干净的衣服,要全套。”那个被称作老爸爸的人面色和善,微微笑着点了点头,便转身走进门里。 皮优拉着我进了客厅,喊道:“虫子,你站住,不要动”,说完就跑到楼上,不一会儿拿着一个小盒子笑眯眯地站在楼梯上看着我,还把那个小盒子在眼前摆弄了一番,“嘭”得一声,小盒子居然冒出一股烟来。 我不明所以,“你拿的是什么东西,挺好玩的。” “哈哈,我也觉得挺好玩的,告诉你吧,这是徕卡相机,最新款的,我还没用过,既然你来了,就先给你拍张照片吧。” 我魂飞天外,“你,你的意思是给我拍了那啥?” 皮优哈哈大笑,“可爱的小虫子,这就是你的把柄,你以后要不听我的话,我就把这张照片搞得全世界人都知道,到时候不知多少人得笑尿了。哈哈!” “你还是杀了我吧。” “你还有利用价值,等没用了再杀也不晚。喂,老爸爸,给他安排一间房。”说完皮优转身跑上楼去,到了二楼还不忘叮嘱一句,“我警告你,不许上楼,否则你死定了。” 老爸爸帮我拿了崭新的内衣裤,外套跟他穿的居然是一套,估计是他平时穿的服装,好在我和他的身高相差不多,所以倒也合身。 我到浴室穿上衣服,终于摆脱了光屁股之苦,施施然走了出来。老爸爸体贴地给我端来一杯茶,然后带我走进一个房间。 房间已经收拾好,干净整洁,很是温馨。 我有些奇怪,这个老爸爸称呼皮优为小姐,而皮优却称呼他为老爸爸,二人究竟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实在搞不懂。 老爸爸正准备离开房间,我说:“等等,我该怎么称呼你,老——爸——爸——?” 他笑了笑说:“我是小姐的管家,小姐从小由我带大,所以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叫我老爸爸。她来澳洲,我放心不下,就跟着过来照顾她。您可以叫我凯特立。” 我终于明白,“您从小照顾皮优,她叫你老爸爸也是应该的。” 正准备去房间,我又想起一件事情,“对了,凯特立先生,现在这个房子里还有别人吗?” 我吓出后遗症来了,还是先搞清楚房子里有多少人为好,我可不习惯别人拿枪指着我,更不愿意再光屁股满街跑了。 老爸爸不明所以,但还是耐心地说:“哦,整栋房子只有我和小姐,小姐住二楼,除了有保姆定时打扫卫生,其他人都不能上二楼的,我住一楼。大门口有两个保安阿猫和阿狗,他们不会进这栋房子。” “哦,那我就放心了。谢谢您,我睡觉了。” 晚上,我失眠了,翻来覆去想很多,我觉得自己进城就是一个错。 是的,我犯了一个错,之后便不得不继续犯了一个又一个的错。 我错在不应该去多管闲事用弹弓射阿猫阿狗,不该莫名其妙地跟着皮优去了理发馆,不该稀里糊涂地跑到酒吧戏弄小布,不该了佐佐木这个日本徒弟,不该到伍德家里做客,更不应该光着屁股跑到皮优家里。 明天一早,我必须回温哲小镇,我还是跑到荒原上继续我快活的狩猎生涯,永远也不回来。 这样折腾了一晚,直到东方发白,我睡了过去。 皮优家的床铺很舒服,我睡得很香,恍惚之间,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那位红衣女郎,她骑着一匹白马,穿一身火红的衣裳,迎风伫立在高岗之上,绝世的容颜映照在阳光之下,令人陶醉。 她见到了我,嫣然一笑,倾国倾城,忽然她的脸色一变,这时我才发现皮优也在我身边,红衣女郎似乎生气了,调转马头扬长而去。我拉着皮优快步追去,却发现脚下万丈深渊拦路,只有一道索桥在风中摇摇晃晃。 我快步踏上索桥,皮优紧跟在我后面,索桥已经年久失修,搭在桥索上的木板都已腐烂,踩上去之后木屑纷纷掉落,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没有了木板,在山谷疾风的加持下,索桥似乎随时都会断掉,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慢慢地将皮优甩在身后,皮优吓得大叫。 我一步跨上对岸,索桥也终于承受不住,一根铁索“啪”的一声崩断了。 皮优尖叫一声,停下脚步,不敢再动一动,紧接着又是一根铁索崩断。 我不得不重新跑回去拉她,我拉着她的手在铁索桥上狂奔,临近岸边,我一跃上岸,身后的皮优却尖叫一声,我猛然回头,原来剩余的铁索一齐崩断,皮优正不断挣扎着向深渊坠落下去,我大叫一声“皮优”,手疾眼快回手一抓,终究还是晚了一步,皮优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坠入深渊蒸腾的云气之中。 我霍然起身,才发现是南柯一梦,此时红日初升,阳光很好,房间里安安静静,唯有桌上的钟表传来嘀嗒的声音。 皮优急火火的推门跑进来,“虫子,是你在叫我吗?”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哦,没什么。” 皮优跳到床上,凑近我,嘻笑着问:“虫子,你是不是做梦了?”我点了点头。 “梦到我的了?”皮优又问,我只好又点了点头。 “是不是一个春梦?”皮优扭怩地问。 我摇了摇头,“不是,是噩梦。” 皮优一把揪住我的耳朵,“你的意思是说我是你的噩梦了?” 我疼得大叫,“疼呀,小姑奶奶,下手轻点。” 皮优不依不饶,“你快说。” “不是,我梦见你掉下深渊,自己想抓住你的手,却没有抓到,然后你就掉沟里了。” 皮优眨着眼睛,“后来呢。” “后来我就醒了。” “切,”皮优撇了撇嘴,“没意思。” 我对皮优说:“皮优,我跟你说件事情。我跑出来两天了,父亲和安妮一定很担心,我得回温哲小镇了。” 皮优趴在床上一支手托着下巴,悠悠地说:“那你还会回来吗?” 我摇了摇头,刚想说“不回来了”,但看着皮优的眼睛,却又犯了嘀咕,我承认和皮优一起的时间真得很快乐,她很漂亮,也令人开心。 我犹豫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皮优却生气了,她拍打着床上的被子,说道:“你不就是想说不回来又不好意思吗,走吧,没有你我一样会开心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生活在小镇,习惯了到荒原上狩猎,可到了城里,我发现有些人、有些事情,把我搞糊涂了,才进城一天,就做了那么多荒唐的事情。所以我觉得城市虽好,却不适合我呆着。我承认跟你在一起很快乐,我回温哲小镇后,你也可以去找我玩呀。到时候,我带你去荒原狩猎,可好玩了。” 提到狩猎,皮优来了兴趣,“那今天我们就去吧!” “不行,今天我要回温哲,我出来两天了,父亲和安妮很生气。” “为什么?” “因为昨天刚进城,我就把父亲给甩了,自己到处跑,才碰到了你。” “哈哈,你可真有意思,嗯,很好,孺子可教也。” “为什么?”我问道。 皮优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吗,我也偷偷地跑了出来。你只是从乡下跑到城里,我可是从地中海跑到澳洲的。厉害吧?” 我听完吃了一惊,“就是你一个人吗?” 皮优重重地点了点头:“当然。” “那老爸爸和阿猫阿狗呢,他们不是你从地中海带来的?” “老爸爸知道我跑到澳洲,放心不下,就赶过来照顾我,阿猫阿狗是叔叔给我安排的。” 听到这里,我极是服气,挑起大拇指说:“厉害。你和安妮一样,都是满地球跑的人。” “你妈妈安妮也跟我一样吗?” “那可不,在认识你之前,我一直认为只有安妮才会跑大半个地球呢。” 皮优来了兴趣,“那你给我说说安妮的故事吧。” 我想了想,对皮优说,在我心里安妮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没有之一。 那还是父亲年轻的时候,他跟着邓永昌将军去英国采买军舰。 一天晚上,英国人设立酒宴招待中国的买办们,酒席结束之后,父亲没跟同僚一起走,而是独自走在伦敦的街头,英国的一切都让他充满了好奇,这时他发现,在一个街角,三个无赖正在骚扰一个年轻的女郎,这个女郎就是安妮。 安妮无法忍受自己的母亲包揽了姐姐的婚事,还计划包揽她的婚事,姐姐最后被逼无奈逃走了,于是她也逃出了那个叫“家”的牢笼。因为是出逃,凡是亲人都不敢去找,凡是朋友都不能去投,她发现自己流落街头了,最终被几个无赖纠缠上,被逼进一个狭窄的小巷子里。 正在安妮绝望的时候,一名中国海军军官,也就是我的父亲出现在她面前。 一个无赖看见父亲赤手空拳一个人,又是一个梳着辫子的中国人,嚣张地骂他“多管闲事”,父亲则是心平气和站在那里,巍然不动,那无赖一记勾拳便打了过去,在那个无赖眼中,这拳怕是要把这个中国人打飞吧,更何况这个小巷狭窄,根本无法施展拳脚,父亲在三个无赖眼里不过是一块可以随时吃掉的肥肉。 哪知,父亲不动则已,动如脱兔,矮身避过对方的一拳,欺身竟是到了无赖的眼前,二人的鼻子尖都快碰到一起了,无赖大吃一惊,还没有反应过来,父亲便是一记崩拳,将无赖直挺挺的打飞出去,他嘭地一声撞到墙上,泥土纷纷落下,那无赖软软地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另外两名无赖一前一后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父亲身形依旧不动如山,待二人来到身前,左支右扭避过迎头一击,先是一拳击在一名无赖的肚腹,紧接着嘀溜溜身形原地一转,手肘直戳,那后面攻来的无赖胸膛好像是直接撞到了手肘上,他不可思议的睁着眼睛软软的倒下去。 这三个无赖当然不知道,父亲的这种功夫是当年他在山西省向一名武林奇才郭玉生学到的,名字便叫做半步崩拳。 父亲一招一个料理了三个无赖,让安妮也无比震惊。 父亲问安妮需不需要送她回家,安妮果断地摇了摇头,正在这里安妮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父亲极是细心,知道这个姑娘已经很是饥饿了,便带了她到一家餐厅用餐。 在交谈之中,父亲才知道安妮的境遇,便暖心的开导安妮,还留下了一些钱给安妮。 安妮看着这个来自遥远东方的男人,心中认定他一定是上帝派来的,她彻底的爱上了父亲。 后来,父亲回了中国,安妮便千方百计的跨越半个地球从英国来到中国。 她为了爱情,情愿飞蛾扑火,不远万里去找寻自己心爱的人。为了爱,她可以抛弃一切。 当我第一次看到世界地图的时候,我更是深深感受到了这种震撼,从英国到中国,居然要走那么远的距离,差不多要二三十万里吧。 要知道,历史上只有一个叫玄奘的法师西出流沙,踏荒漠,闯戈壁,不惧万难,一心求取真经,最后也仅仅走了十万八千里的路程到了印度。而安妮呢? 当年她踏上英国的邮轮,并不清楚自己是否真得能找到那个在凄清的夜晚给予她帮助的中国男子,她所知的只是那个中国男子是个军人罢了。 我不相信还会有人仅仅是因为一面之缘便决然的跑遍半个地球去追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安妮的决心与诚心一点也不逊色于玄奘法师。 付出真诚与勇敢,上帝也会被你感动。 安妮幸运的找到并嫁给了那个男子,也就是我的父亲。 第8章 一颗狼牙的故事 在和日本的海战中,父亲和邓将军同在威远舰上共同对敌,因为舰队中有两艘军舰的舰长怯战,最终海战失利,此时舰上弹药耗尽,邓将军决意撞沉日本旗舰,可惜被鱼雷击中,邓将军葬身海底,父亲幸得袍泽搭救逃出生天。 战后,父亲在朝堂之上当众斥责李章桐避敌畏战,是当世秦桧。 那李章桐本是当朝首辅,其他的官员如何能让李章桐丢了面皮,纷纷指责父亲犯上。 父亲怒不可遏,理直气壮的直斥当朝文武,最后不惜拔枪怒对,却被谋逆之罪投入牢房。 这谋逆本是大罪,按律要推到菜市口杀头的,只是当时大清上下当时正焦头烂额处理战后赔款,父亲之事竟被淡忘,就这样父亲在牢狱中度过了三年的时光。后来还在狱中结识了因变法失败入狱的谭军机,二人在狱中谈论时政,惺惺相惜,引为莫逆之交。 谭军机的好友王正谊多方奔走,要救谭军机,那谭军机已报必死之心,谢绝了王正谊的援救,自己却引刀成一快,到菜市口慷慨赴死。 安妮知道这个消息,只身找到王正谊,请求大侠施以援手。 王正谊正为谭军机之死伤怀,见安妮是英国人,当下拒绝,端茶送客。 熟料平日里文弱的安妮忽然拔出匕首,说:“我的丈夫是中国最了不起的男人,他和丁大人一起创建了海军,与甲午英烈们一起对抗日本,战后当朝怒斥清廷获罪,这样的人和谭军机一样,满心装得是中国的未来。如果这样的人不救,中国还有什么未来可言。我知道,王大侠痛恨我们这些英国人,作为英国人可以当场自杀以解大侠之恨,只是希望王大侠去救沈时,他是我的丈夫,但更是一个有骨气、有志气的中国人。” 说完,安妮竟是毫不犹豫的将匕首刺向自己的心脏。匕首离心脏还有一寸时,王正谊抬头抓住安妮的手腕。 后来八国联军进京师,满城鸡飞狗跳,在混乱之际,大侠王正谊潜入天牢将父亲救出来,藏身怀柔的群山之中。 再后来,那位王大侠却在护卫京师的战斗中被乱枪打死,头颅悬挂在了哈德门的城楼之上。 父亲听到这个消息,邀来津门大侠霍师父同赴哈德门,要取回王大侠的头颅。父亲一枪射断悬挂大侠头颅的绳索,城门恰好飞来一骑,却是霍师父,他在马上探臂刚好接着王大侠的头颅,然后绝尘而去,守门的联军士兵发现时早已不见二人踪影。 父亲和安妮二人共同安葬了王正谊大侠,却又面临着无处存身的尴尬,清廷四处搜寻父亲,而父亲在大侠去世后,眼见清廷签了庚子赔款,精神世界顿时崩塌,每日里饮酒度日,痛骂卖国贼。 安妮见父亲如此,长此以往,人恐怕要废掉了,便开导父亲,条条大道通罗马,想来报国不止一途,自己当年到中国的时候,曾途经日本,在那里也见到过许多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了救国还组建了什么盟会,安妮建议父亲不妨出国走一走,一是避难,二是再寻救国良方。 一席话点醒梦中人,父亲感叹安妮的见识竟在不知不觉中超过自己。当下,便和安妮二人结伴来到日本或者说逃到了日本。 讲到这里,我忽然心中一动,父亲每每和我说起过往,他和安妮到日本的事情却只字未提,而且既然当初就计划到日本,如今却在澳洲生活了这许多年呢? 每每我问起日本的事情,父亲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再言语,并告诉我在外面多嘴。 以后见到父亲一定要问问他,倘若他不说,我就磨着安妮给我讲。 不管怎样,到了澳洲以后,我看到安妮每天都是笑的。 看到我笑,是因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亲昵,看到父亲也笑,则是一个妻子对丈夫深深的依恋,愿与之生,也愿与之死。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是父亲教给我的诗句,讲述的就是一个女子对爱的忠贞不渝。安妮对中国的文化丝毫提不起兴趣,唯独记住了这首诗。每逢父亲的生日,安妮总会用她并不流畅的中文向父亲吟诵这首诗,她还曾天真的问父亲,诗中的“上邪”是什么意思? 父亲告诉她,上邪便是上天,安妮依旧无法理解,天真的问是上天上帝吗? 父亲笑着说,可以这样理解。 安妮便更加高兴,之后每次到教堂祈祷时都会单独诵读一遍这首诗。 我有时觉得可笑,从没有一个基督信徒会在上帝面前诵读中国的诗文,但此刻却发现安妮对父亲最深沉的爱。 安妮同样爱着他的儿子。 对于儿子,她似乎从没有生过气,每当我闯了祸,毁掉了东西,她操起一根树枝气势汹汹要教训我,看着她的样子,我就觉得有趣,笑眯眯地看着她,最终结果便是她没有办法维持那咬牙切齿的狠劲儿,自己笑了起来。 一个天真善良的人,心中一定不会有那么多的戾气,因为在她的眼中,一切都是真的、美的,那扬起的枝条也只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道具罢了。 安妮的爱是纯真的,更是博大的。 她爱惜和尊重每一个生命。对于射击成痴的我,她要我答应她永远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我每次外出狩猎安妮都会叮嘱我不要多杀生,最好不要杀生。 这对于爱好狩猎的我来讲,实在是个笑话,这个世界哪里有不杀生的猎人呢? 但我终究还是听从了安妮的话,每次出猎只是射杀一些小动物,如果猎杀了大型动物,我便让尼莫拿回家或者送给澳洲的土著人,免得让她生气。 如果有些小动物被我带回家还没有死亡,安妮便拿出医药包为这些小动物包扎伤口,然后放生。父亲看了摇头苦笑。 儿子捉,母亲放,父亲笑,这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现在想来,安妮所做的一切,也许就是佛陀所说的慈悲吧,尽管她并不信佛。 我悠悠地讲着安妮的故事,皮优静静地听着。 皮优的眼睛中竟然有一滴泪光,她向我一笑,拉起我的袖子擦了擦眼睛。 “我明白了,虫子,安妮确实是最可爱的女人,你应该早点回去陪她。只是你这坏虫子,害得我早晨就差点掉眼泪。” 我有些不可思议,这个神经大条的丫头怎么突然多愁善感了。 “我怎么突然觉得不认识你了。” 皮优狡黠地一笑,“这也许是共鸣吧,我偷偷告诉你,我也是跑出来的,安妮从英国跑到中国她的老公,我是从地中海跑到澳洲找我的叔叔,哈哈。我们家老头子还不知怎么生气呢。” “那你玩够了,应该早点回去。” 皮优把嘴一撇,“我才不会回去呢。还是呆在这里好玩,永远也不回去才好。要不,我跟你一起回家去找安妮吧。” 我吓了一跳,连忙摇手,“不行,不行,这……” 尽管父亲和安妮已经开始为我的婚事操心,但贸然带着皮优回去,他们还是接受不了吧? 皮优很生气,“为什么不行?” “我……我是说,就这么带回去,父亲和安妮还会以为我们是……” 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一脸不好意思地说:“还以为我们是小两口呢。” 皮优眨着眼睛,“这也挺好玩!” 我有些无语,这个丫头疯了,思维跟正常人不一样。 皮优也似乎意识到玩笑开得有些大,红了脸。 忽然看到我的脖项上挂着一颗尖尖地动物牙齿,皮优大为好奇,“这是什么动物的牙齿?你们中国人都戴这个吗?” 我摇了摇头,“不是,这是一颗狼牙,父亲给我做的。” 准确地说,这颗狼牙是我第一次成功狩猎的成果。 那年我只有十二岁,父亲也刚刚给我买来了那支猎枪。 第二天我就兴奋的背着猎枪闯入了荒原。 一只健硕的土狼在杀死一只羚羊,在那里啃食。 澳洲没有狮虎豹等大型的肉食动物,土狼在这里已经是顶级掠食者的存在了,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捕住蝉的螳螂,我这只黄雀早已蓄势待发。 我潜伏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将枪管从草丛中探了出去,将准星锁定在最强壮的土狼身上。那只土狼将成为我手中猎枪击杀的第一只猎物。 “呯”,一声枪响,子弹接到我的命令,穿透了土狼的身体,土狼随即倒地。 我兴奋极了,提起猎枪向土狼跑去,子弹在土狼的肚子上钻出一个洞来,鲜血如一眼泉水咕咕地冒出来,一点点抽走土狼最后的生机。 第一次狩猎便击杀了一只土狼,我兴奋的不能自已,弯身就去抄土狼的前腿。 突然,躺在地上的土狼弯着脖子张开嘴巴咬住了我的左手前臂,参差的狼牙立刻嵌入我的肉里,深可入骨,同时土狼甩动自己的头颅拼命的撕扯。 剧烈的疼痛令我无法反应,也倒在地上。土狼的反应印证了什么是垂死挣扎。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我的思维陷入的停顿,及至反应过来,才和土狼撕打在一起。 土狼的凶残此刻展现的淋漓尽致,一旦咬住猎物,想让它松口要比登天还难。 土狼的眼睛冒着绿光,誓要用自己的撕咬将令我渐渐失血以致死亡。 偏偏这个时候,土狼的爪子踩到我的心窝,我在剧痛之余,呼吸都有些困难。 我伸右手去拔腰间的匕首,却抓了一个空,匕首已经打斗中遗落在两米多远的地方。 两米,近在咫尺,此刻却远似天涯。现在我只能徒手干掉土狼。 我的胳膊在流血,土狼的肚腹也在流血,这注定是只能活一方的决斗。 我右臂死死勒住土狼的脖子,双腿也锁住土狼,腰部用力把土狼扳倒。扳倒后的土狼更是狂暴,后腿不断的蹬着我的肚子,我的衣服被土狼的爪子蹬破,肚子上也划出了几条深深的血痕,时间再长一些,我的肚子都有可能被土狼的后爪划破。 我只好放松右手去推土狼的肚子,减轻它的后腿对我的伤害,这时我发现自己的右手恰好可以勉强够到土狼的伤口处。 我没有丝毫犹豫,右手的一根食指立时捅进土狼的肚子奋力的抠挖。 疼痛让土狼更加用力地撕咬,左臂传来的疼痛令我几欲昏厥。 我提醒自己必需保持清醒,此时哪一方的意志松懈,哪一方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随着我手部的动作,土狼的伤口也渐渐变大,当大到可以伸进我的拳头的时候,我的右手在土狼的腹中抓住一个土狼体内的脏器大吼一声扯了出来,那是一根土狼的肠子,已经被我生生扯断,土狼的生命终于无法抵抗这穿肠一击,身体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了。 我抓过匕首,先在土狼身上补了几刀,才后才在衣服上割下布条笨拙的包裹自已的伤口。 当我背着土狼和猎枪,全身血淋淋的回到家里的时候,安妮吓得晕了过去。 父亲面沉如水地看着我,并没有多说话,只是带我进屋为了重新处理伤口。 当我伤口痊愈后,父亲送给我一颗狼牙,告诉我,这颗牙齿是土狼的。 随后开始认真的教授我射击、技击、骑马、游泳、逃生、潜伏、疗伤等技能,直到我将这些技能精熟才放心让我再去狩猎。 这个狼牙便成了我时常佩戴在身边的物件。 听完我的讲述,皮优挽起我的袖管,左臂上一排被咬过的伤痕依旧清晰可见,她认真的看着,目光如水。 我忽然觉得,自己从昨天认识皮优,她带我理了发,买了衣服,还去了酒吧,又最终收留了我,自己也应该送给她一些礼物作为回报。 想到这里,就摘下那只狼牙,拉过皮优的手说:“这颗狼牙送给你吧!谢谢你!” 皮优很开心,“算你小子有良心。现在才想起送我东西,最后也只送给我这么一颗狼牙。” 女孩子的心思真的是很难猜,明明喜欢却又装作不开心,女人这种动物也许比荒原上的野兽都难应付。 皮优继续说:“单单一颗狼牙还不行……” “那你还要什么?” “我也要去荒原打猎。” 我摇了摇头,“荒原打猎虽然好玩,但可不是闹着玩的。” 皮优嘟起了嘴,“凭什么你能去,我就不能去?你是不是不愿意带我去?” “当然不是,就是去,也不能今天去,打猎需要准备匕首、猎枪、子弹、绳子等各种东西的。准备不充分,就不是去狩猎,而是做贡献去了。” “做什么贡献?” “给荒原上的野兽送新鲜的肉去呀。” “哈哈”,皮优笑了起来,嗔道:“死虫子,你逗我。咱们说好了,下次你去狩猎必须带我去。” “好的,没问题。”架不住皮优的软磨硬泡,最终我答应了他。 这时,老爸爸在门外说:“小姐,门外有客来访。” 皮优这才从我的床上跳下来,“谁呀?” “是昨天的那个日本武士佐佐木先生,还有一位叫伍德的先生。” 皮优哈哈大笑,“我的徒弟来了。”说着便向外跑去。 我也很快穿上衣服,来到门外。 佐佐木正在给皮优这个“师娘”施礼,看来这小子还真把皮优当成师娘了,然后给皮优介绍伍德先生。 我见了伍德先生也急忙打招呼,伍德脱帽向我致歉,“比利,实在是对不起,昨天因为军务把你单独留在家中,又被卢娜误会,实在对不起。”看来昨天的那个红衣女郎真的是伍德的女儿卢娜了。亲闺女不认亲爹,伍德这父亲当得也真够可以的。 既然伍德先生亲自登门,我也就释然了。 佐佐木从车上捧出我的衣服,“师父,早晨我去伍德先生那里取回了您的衣服,伍德先生一定要过来向您当面致歉。” 伍德对我说:“比利,明天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狩猎。” 不等我回答,皮优先拍手叫了起来,“好呀,我今天早晨还跟虫子说一起去狩猎呢。到时候一起去吧。” 我想起上次和伍德的约定也点了点头。 伍德也很高兴,“那我回去好好准备。”说完伍德告辞去了。 我笑了笑,伍德准备的东西一定是野炊的食材和调料了,看来上次伍德吃得不过瘾呀。 我从佐佐木手中接过了衣服,回屋换上,如此再也不必和老爸爸撞衫了。 我正换衣服的时候,忽然听到皮优一声尖叫,吓得我一哆嗦,这大姐又撞到什么事了。 第9章 找回场子 听到皮优的叫声,我吓了一跳,这位傻大姐四处招事惹非,还是远远躲着点好,要是没我什么事,我还是尽快回温哲小镇去吧。 我穿戴好,从房间来到客厅。 只见皮优叉着腰,气呼呼地,佐佐木则低头不语,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老爸爸则一脸平静。 “几位早上好,都在呢?”我小心地说。 皮优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一点也不好。” 我对佐佐木一瞪眼,“佐佐木,大早晨你就惹你师娘生气,还不快去哄哄。”转身又对皮优说:“那个……没什么事,我就撤了。” “你给我站住。”皮优大叫一声。 我无可奈何的停住,“姑奶奶,有完没完?” 皮优不理我,一把拉过佐佐木,“虫子,你看,佐佐木被人打了。” 我清早一见佐佐木就看到他的脸上有一块瘀青,只是在伍德面前不好直接询问。 “佐佐木是练武的,磕磕碰碰在所难免。算不了什么。” 佐佐木垂头丧气地说:“师娘,师父说的是,清早和武馆的井边浩司切磋,我用对师父对战时的步子跟他周旋,结果挨了一拳,是我功夫不到,学艺不高。” “什么功夫不到,学艺不高,我皮优的徒弟怎么能让人打呢。虫子,你跟我走,我们去给佐佐木找回面子。我管他什么井边的耗子,还是河里的青蛙,我的徒弟被人打了,我这个做师娘的不出马,以后谁还敢拜我为师。” 我听完皮优的歪理,哭笑不得,当了这么个便宜师娘,还得瑟起来了。 “要去,你去吧,我可不去。” 皮优立起眉毛,“虫子,你去不去?” “不去,是你抢着收徒弟,我可没收,”随即想起昨晚答应佐佐木收他为实习徒弟,赶紧又补充一句,“收也是实习徒弟。” 皮优像一只发飙的刺猬,毛都炸了起来,“虫子,再问你一句,你去不去?” “说不去,就不去,我还赶着回温哲小镇呢。” “虫子,你这个没良心的王八蛋,你走吧,我自己去。佐佐木,你等我一下,我换身衣服。”说完径自上楼去了。 我摇头叹息,看了佐佐木一眼,“好自为之吧。” 我离开了皮优的别墅,独自来的街头。 不知怎的,竟有些失神,心中都是皮优的一颦一笑,她在酒吧飞扬跋扈的样子,在街头蹦蹦跳跳的身影,还有那一双总是荡漾着欢乐的大眼睛。 我狠狠的跺了一下脚,暗叫:“唉,虫子呀虫子,你越来越没出息了”,随即隐身到一棵树后。 皮优和佐佐木从别墅里走了出来,她已经换上了一身唐手开衫,整个人也显得英姿飒爽,我暗笑,这个神经大条的丫头真把自己当成宗师了。 看着她和佐佐木扬长而去,我不免有些担心,哪有跑人家武馆找回场子的,这分明就是踢馆。在武馆行业里,找上门去可是要靠真本事说话的,就凭佐佐木和皮优这两位,不得让人家打死吗? 佐佐木这个废物,皮优不懂规矩,你也不懂吗,怎么也跟着皮优一块胡闹。 我正准备尾随而去,阿猫阿狗和老爸爸一起从别墅里走了出来,老爸爸又向阿猫阿狗交代着,随后这俩货向皮优和佐佐木的方向追去。 我心里一乐,这下好玩的了。 老爸爸肯定是不放心皮优,让阿猫阿狗前去保护。 也好,如果阿猫阿狗能保障皮优的安全,我也就不必露面了。 想罢,跟在阿猫阿狗身后,一路向北海道武馆走去。 快到武馆的时候,阿猫阿阿狗忽然不再跟踪皮优,我心中一动,也放弃追踪皮优,而是跟在阿猫阿狗后面,一路尾随。我倒要看看这两个神秘兮兮地家伙要做什么? 没多久,阿猫阿狗来到一处庭院面前,这是一座日式庭院,风格朴素,大门是木式结构,气魄宏伟,严整又开朗。朱漆的大门敞开着,大门上方悬着“北海道武馆”的牌匾。 我心下了然,原来阿猫阿狗是抄近路提前来到了武馆。 门前两株泡桐枝繁叶茂。那两株泡桐极是高大,攀到上面可以看到院子里的情形。我计划攀到树上,隐身在浓密的枝叶里查看动静。 哪知,我刚想走过去,却发现阿猫阿狗窜到两棵树下,紧接着攀树而上,轻如猿猴一般,我看了个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两个家伙还有如此身手。 既然大树被阿猫阿狗占据,我便向后绕去,武馆的屋顶是前后双坡,那屋顶上也可以藏身。 于是我来到武馆的外墙下,见四下无人,身体向上一纵,攀住墙头,顺势看了一眼院内,后院空无一人,想必人们都跑到前院练武了。 我双臂用力,向上一提气,已然跨坐在墙头,沿着墙头欲跳上屋顶,却发现屋顶后坡坐着一个衣着蓝衫的少女,正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 我只是留神院子里的情形,绝没想到房顶上会有人,更绝没想到这人还是个美丽的小姑娘。 她坐在屋瓦之上,还在身旁放置着布袋,布袋中不知装的是什么。 那少女发现了我,瞪大了眼睛,伸手指着我,低声说:“你——” 我笑了一笑,手指竖在嘴前,做了一个嘘声。 这是我在荒原上的经验,当我面对野兽,常常用笑容迷惑对方,然后突然暴起。 野兽虽然蛮暴,却也是能识别对方的情绪,我的微笑常常使野兽麻痹,为我换来一击致命的一两秒时间。 那少女见我似乎没有恶意,明显放松了紧张的心情,哪知我在离她还有两米时,迅捷无伦的扑到她的身前,先是用左手捂住她的嘴巴,右手钳制双手,双腿更是蛇一般盘住她的双腿。 可怜这个小姑娘,前一秒还是水灵灵的少女,随后便形如待宰的羔羊,连一声惊呼都没有发出来。 我把嘴巴靠近她的耳边,恶狠狠地说:“小丫头,不要说话,要不然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然后,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不同于皮优的调皮、不同于卢娜的冷漠,她是典型的黄种人的黑眼睛,瞳孔宛如浸在清水中的葡萄,既空灵又纯净。 我呆了一呆,随即骂道:“看什么看,没看过这么帅的土匪吗?告诉你,我是个坏蛋,天下第一坏蛋,杀人如麻,老人小孩都不敢惹的存在,我发起狂来,连我自己都害怕。我警告你,不许出半点声音,要不然,我把你从房上扔下去。” 那双眼睛看着我,忽然闪烁着异样的光芒,紧接着我左手痛彻骨髓,我低声骂道:“妈的,你属狗的,还咬我。” 我一个翻身将这个少女压在身下,左手捏住少女的嘴巴,急忙抽出自己血淋淋的手,此时顾不得手上的疼痛,从少女身旁的布袋里掏了掏,掏出一颗鸡蛋大小的青果,顺手塞进她的嘴巴。 我甩着自己的手,恶狠狠地看着那个少女,那少女没有丝毫的惧意,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我指着她的鼻子低声骂道:“小丫头片子,我——” 突然看着少女恬静的面容,我发现自己一时语塞,不知该怎么说才好,最后竟是有些认怂地说:“我就是到这里偷看一下前院的事情,你放心,我不是土匪,也不是流氓,看完之后,我就走,你只要不说话就行。拜托,配合一下。” 我看着少女的眼睛,她明白了我的意思,悄悄点了点头。 我逐渐放开她,将她留在原处,然后爬到屋脊处,悄然向院子里看去。 忽然,那名少女也悄然爬了出来,她已经把自己嘴里的青果吐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当真是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我歪着头看着她,“啧啧,刚发现,还是个挺漂亮的丫头。” 那少女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混蛋。漂亮你还那么粗鲁。” “正因为你漂亮,我才粗鲁的。” 那少女莫名其妙,“那要是丑呢?” 我嘿嘿一笑,“你过来,我告诉你”,那少女果然好奇心起,把耳朵凑了过来,我低低的声音告诉她:“要是丑的话,我就吓跑了。” 少女白了我一眼,不屑的撇了撇嘴,薄薄的嘴唇极是红润,“贫嘴。” 爱漂亮是女人的天性吧,每个少女在听到他人夸赞自己漂亮时都会心情大好,这个少女也不例外,她的心情愉悦了不少。 我不再理会她,偷偷向院子里张望。 院子里是一众武馆学员,他们身着白色的开衫,伴随着口令在一招一式地练习着基本功。 发号口令的一个黑袍的中年人,手持木棒敲打着地面,不断呵斥那些日本武士。 我细细观察了一下,这些日本武士束腰的带子颜色各有不同,父亲说,对于唐手来讲,带子的颜色意味着练习者的等级。 一般初学者都是白带,其后随着对练习者的技术逐渐成熟,可依次升格为黄带、绿带、蓝带、红带,而唐手最高等级是黑带,只是当世没有几个黑带的唐手大师,即使有也大多隐居山林,绝不会出现在武馆里。 对于武馆来讲,绿带可以做武师,教授弟子,红带便是顶尖的存在了。 佐佐木便是一名绿带唐手武师,因为我在酒吧里看到他是绿带,所以我才敢用趟泥步戏耍他,结果这货真以为趟泥步可以无所不能了,更可笑的地佐佐木跟本没有练习过趟泥步的基本功夫,只看了大概,就跑回武馆卖弄。 今天,这名黑袍人则是系着蓝带,较佐佐木要高出一级,莫说佐佐木用只看过一遍的趟泥步对抗,就是平时的一对一,也打不过这名蓝带黑袍人的。 现在皮优这个神经大条的丫头又疯疯颠颠地跟到武馆“踢馆”,这事情到最后都不知道怎么收场了。 这时,皮优带着佐佐木大大咧咧地走进大门。 一众武士见佐佐木带来一个陌生女孩,都停下来驻足观看。 看到皮优走进院子,我低声叫道:“来了。” 那少女跟着我探头向院中看去,竟是“咦“了一声。 我问:“怎么了?” 那少女悄声问我:“你认识那个刚进门的女孩?” 我点了点头,“是呀,她叫皮优,是一个惹祸精。明明没什么本事,偏偏还喜欢招是惹非。谁要是娶了她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少女笑而不语地看着我,我心里有些发毛,反问她:“你没事吧?怎么这个表情?” 少女不再看我,但那笑容始终挂在脸上。 我不再理会她,凝神倾听院子里的情形。 那名黑袍的中年人走到皮优二人面前,双手拄着木棒,审视着二人,“佐佐木,有事吗?” 佐佐木向那黑袍人鞠躬道:“井边先生,这是我的师娘——皮优女士。” 井边眉毛一立,“师娘,佐佐木,你是武痴,我一直对你寄予厚望,可惜,你近来越来越不像话了,拜这么一个小姑娘为师娘,简直是胡闹。再这样下去,田中先生也会生气的。” 佐佐木脸色难堪,“井边先生,古人讲‘见贤思齐’,我前日见到师父仰慕至极,师父已经收我为实习弟子。清晨和您切磋,是我没有学好,不是师父教的不好。” 我心里清楚,我这个师父哪里是没有教好,根本就没有教他嘛! “那你现在带你师娘来做什么,难不成你师娘替你出头来了?”井边说完,众武士嘻笑起来。师娘在武士的嘴里可不是什么好词,倘若功夫不济,常是被笑话“你的本事是师娘教的吧”。 皮优把手一挥,“你别以为我听不懂日本话,我就是替我徒弟出头来了,你就井边的耗子吧?” 早间佐佐木说的是井边浩司,结果皮优听成了井边的耗子,这个傻大姐也真够可以的。 井边笑着说,“晨练时,佐佐木说学了一套什么趟泥步,想要和我试试手,我一挥拳头,这小子竟然斜行向前,把脸直接撞到我的拳头上了。以前佐佐木还能在我手中支撑几个回合,现在跟师娘学完本式,脸都可以不要了,我实在想不通这是什么功夫,铁面皮吗?” 车田说着很是得意,武士们更是哄堂大笑。 当着这么多的武术学员被嘲笑,佐佐木极是气愤,再怎么说自己也是堂堂武馆的教头,他踏上一步叫道:“井边,你少拿我师娘取笑,那我只是失手,你以为我真的打不过你吗?” 井边笑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再切磋一下?” 佐佐木点了点头,“那便试试。” 皮优拧起眉毛,“你们田中馆长就是这样管教你们的吗?叫他出来。” 井边一愣,似乎是没想到皮优知道田中馆长,笑着说:“你认识田中先生。” 皮优摇了摇头,“我的徒弟在你们武馆挨了打,不单你要道歉,他这个做馆长的当然要赔礼道歉,并且保证不准再欺负我徒弟。你以为我没事稀罕跑到你们武馆吗?” “小姑娘,田中馆长今天不在武馆,另外他也不是你说见就能见的。佐佐木本来就是武馆的武师,彼此切磋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你如果想要替佐佐木出头也可以,北海道武馆的武师随时奉陪。”井边身为武馆武师,随时要维护武馆尊严。 佐佐木打断井边的话,“井边,你是蓝带又能怎么样?我今天就要挑战你。”说罢,竟是拉开了架势。 第10章 风箱里的老鼠 井边看到佐佐木拉开了架势,面对低段位武士的挑战自然不能认输,“佐佐木,这是你自找的。”他将手中的木棒抛给一个学员,一个起手势示意佐佐木放马过来。 周围的人自觉后退,让出一个圈子。 皮优似乎没有料到来武馆说理还要动手,皱着眉头躲在一旁。 井边冷笑着看了皮优一眼,“我先打败徒弟,再领教师娘的本事。” 佐佐木大叫一声,黑虎掏心当胸一拳,井边左手一招金丝缠腕,右掌顺势攻向佐佐木的大脑袋。 佐佐木左掌平推,卸掉井边的攻击,再次回敬井边一记窝心肘……佐佐木是硬桥硬马的打法,讲究的是手如锤,脚如马,站如山,稳如塔,每一招带着风声,极是犀利。 数招过后,我不断摇头,佐佐木的攻击虽猛,井边却是用巧劲一一化解,这是典型的四两拨千斤。一方是全力出击,一方是信手拈来,长此以往,佐佐木自然体力不济,输是注定的了。 更何况,井边的功力高出佐佐木许多,根本不必等到佐佐木体力耗尽,只见他瞅准佐佐木一个破绽,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掀翻,随后一顿乱拳打将下去,拳拳到肉,听声音都让人感觉到疼痛,最后又将佐佐木从地上揪起来,一脚将佐佐木踢飞数尺。 武馆比武点到即止,本来掀翻佐佐木之后,井边便可以住手了,但是他一顿拳头打下去,明显有羞辱佐佐木和皮优的意思。 佐佐木倒地后,狠狠地用拳头捶打着地面发泄愤怒,看来并没有受多么严重的伤。 井边双臂合抱,走到皮优面前,“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跑到我们北海道武馆胡闹,真当我们武馆都是佐佐木这样的混蛋吗?” “你们打了佐佐木就是不对。”皮优嘴上强硬,语气却弱了许多。 井边笑道:“那你这当师娘的既然要为佐佐木出头,我就来领教一下你的本事。”说便虚手一让,示意皮优上场。 “你让我跟你打,我就跟你打吗?我凭什么听你的。”皮优肉烂嘴不烂。 井边也看出皮优外强中干,根本就没有什么功夫在身,只是不敢想象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竟敢跑到武馆踢馆,真是奇哉怪也! 佐佐木跑过来护在皮优身前,“井边,不要动我师娘,我跟你打。” 井边哭笑不得:“八格,佐佐木,怎么学会死缠烂打了?” 佐佐木蛮劲又上来了,“刚才我虽然输了,但没服。” 我身旁的少女嘿嘿一笑,“师娘无法无天,徒弟也吃错药了,好玩。不知道佐佐木拜的哪个浑蛋当师父,也耍起浑蛋来了。”却不知道,她口中的那个“浑蛋老师”正趴在她的身边。 我用眼光狠狠剜了她一眼,寻思阿猫阿狗也该下场了,怎么一直没有动静,看来我得催一催了。 说完,从口袋中掏出弹弓,一粒弹珠射向枝叶浓密的泡桐树,弹珠撞击树干,发出当的一声,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一齐向树上望去。 阿猫正躲在这棵树上,见自己被众人发现,只好从树上现身,跳到院子里。 阿狗却依旧藏身树上,丝毫未动,我心里嘀咕,“这家伙还真沉得住气。” 皮优一见阿猫,登时来了精神,“哈哈,井边的耗子,阿猫来了,今天我将要挑了你们这个破武馆。” 皮优话一出口,我心里便是一惊,这位傻大姐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皮优接着说:“你是井边的耗子,他是阿猫,你可想好了,他是猫,你是耗子,你还敢比吗?” 井边听得不明所以,自己怎么就成了耗子,却不知皮优把他的名字“井边浩司”听成了“井边的耗子”,他看向阿猫,冷冷地说:“两位和这个小姑娘是来踢馆的吗?” 阿猫根本没理会井边,回敬道:“小姐说踢馆便是踢馆,说打人便是打人,小姐高兴了,把你这房子烧了也是可以的。” 井边大怒,“不知死活的东西,敢到武馆撒野,接招吧!”说完,挥拳向阿猫打去。 阿猫竟是不闪不避,迎着井边的拳头欺身而上,脑袋一侧,避开来拳,竟是用自己肥胖的身体将井边撞出去数尺,险些摔倒在地。 我完全没想到肥肥胖胖的阿猫竟有如此身手,不禁大为感叹,看走眼了。 身为蓝带的井边从没想到自己竟在一招之间吃了亏,当下沉住心气,与阿猫周旋起来。阿猫只是利用井边不知深浅才侥幸得手,待到井边提起重视,便不容易占到便宜了。 只是阿猫的攻击极是刁钻,任谁也想不到初次交锋便会拿身体当武器,直接撞向对方。 井边探指成爪,扫向阿猫的眼睛,一般武者会退后或格挡,阿猫却仰起脸张嘴就咬,吓得井边急忙缩回手去。 井边高边脚路踢向阿猫头部,倘若踢中,怕要有数秒的昏迷,一般武者会后退数步再伺机攻敌,阿猫却突然蹲下,一个黑狗钻裆,用右肩将井边顶起,推出数尺之外,幸好,井边下盘功夫扎实,拧腰堪堪站稳,很明显再斗下去井边又要栽跟头了。 我发现阿猫的打斗全然没有章法,有的招数甚至,宛如乡下农妇撒泼打架一般,但恰恰是这种胡打乱打,对付井边却常收到奇效,登时让他手忙脚乱,远远的跳开避让。 皮优手舞足蹈,“哈哈,耗子,你服了吗?你傻不傻,耗子怎么能跟猫斗呢。” “井边,我来和这位朋友切磋一下。”一个宏亮的声音从屋檐下传过来。 我身在屋顶自然看不到,直到这人走到院子正中,才看到他身材挺拔,极是硬朗。只是他背对着我,无法看清他的脸,听这人口气显见极是自负。 也许,他有自负的资本,因为我分明的看到他的腰间系着红带,在众武士之中极是显眼。 佐佐木向皮优说道:“师娘,这是我们武馆的总教头松下上树先生。” 皮优毫不在乎,“管他什么上树还是下树,你没看见阿猫刚从树上下来?” 松下没理会皮优的胡说八道,而是看向阿猫,“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我就叫阿猫!”阿猫说道。 松下皱了皱眉头,显然不相信阿猫的话,认为这只是一个假名,如此的身手怎么可能有这么随随便便的名字,“既然阁下不肯吐露真实身份,那我只好得罪了。” 松下说完,径直向阿猫攻过来。 松下之前见到阿猫和井边的打斗,对阿猫的攻击路数已经有所了解,阿猫是完全不同于佐佐木实打实的打法,完全是刁钻古怪的进攻路数。 松下显然在刚才已经研究了阿猫的打法,自然不肯露出半点破绽,将自身门户封得死死的,阿猫只好四处游斗,寻找机会,可一盏茶的功夫,阿猫也没有占到半点便宜,额头已经冒了汗。此时的松下却气定神闲,定力可想而知。 眼见阿猫要落败,突然一块瓦片嗖地一声向松下飞来,全神贯注和阿猫对决的松下没有丝毫留意,瓦片啪地一声击中他的脑袋。 松下怪叫一声跳出圈外,众人凝神看去,只见武馆门楼上蹲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家伙,皮优笑了起来,“阿狗,你也来了。” 阿狗也不答话,一招苍鹰搏兔飞身向松下扑去。 松下被袭,这种偷袭的手段已经是坏了武林的规矩,他大喝一声,“抓住这小子。” 我暗叫不好,皮优不懂规矩也就罢了,阿猫阿狗如此的身手竟然也像个孩子一般,这下要捅马蜂窝了。 武馆所有武士呼啦一拥而上,向阿猫阿狗一齐攻过去。幸好这些武士早已瞧出皮优不会功夫,没有为难她,否则连她也可能一块打了。 我在房顶上向下一看,只见四五十名日本武士将阿猫阿狗围在中央,打作一团。 阿猫阿狗用刁钻的招数击倒一名武士,但立刻又会有数名武士吼叫着冲上来。 忽然,阿猫一声怪叫,“小心啦!”一记连环脚,逼开众人,径直掠到院墙之下,我以为他要背对院墙化解四面围攻,哪知道,阿猫一个旱地拔葱,跳上墙头,身形一闪已在院墙之外,这家伙又跑了。 武士们面面相觑,阿狗叫了起来,“阿猫,你这个混蛋,我今天非打死你不可。”几个兔起狐落,已经跳到门外,撒腿就跑。 我忍俊不禁,阿猫阿狗临阵脱逃的本事实属天下第一,可他们这一走皮优该怎么办,难道这两个护院不顾皮优死活了吗? 正在寻思着,突然,阿狗又重新跑了回来,正欲追出去的武士都是一愣,前头的武士急忙止住脚步,后面的却不及止步,一时间前拥后挤,乱成一团。 阿狗叫道:“别以为我打不过你,我们头儿来了,在那里。”突然伸手指向我藏身的位置,“在房上看半天了,”然后一路烟尘逃得无影无踪。 我一阵苦笑,原来阿猫阿狗敢临阵逃脱,只是早已经发现了我,而且在逃跑时还摆了我的一道。 院里的众人纷纷看向屋顶,我知道自己藏不住了,只好站起身来。 皮优喜上眉梢,“虫子,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的,快来收拾这些武馆的家伙们。” 佐佐木一脸羞愧,远远地向我躬身道:“师父。” 松下说道:“你就是佐佐木的师父。” 我笑了笑,“也算是,也算不是,还在实习期。” “是你带着他们几个来踢馆的吗?” “不不不”,我连声说,“我是不想来的……” 刚起身解释,皮优大声说:“虫子,拿出看家本领来把他们全打趴下。” 我怒不可遏,“放屁,皮优你还闲事闹得不够大吗?” 皮优哈哈一笑,“虫子,你听不听我的话,我这里有张昨天照的照片你看不看?” 我心里一哆嗦,真是大意了,这丫头居然拿出我的裸照威胁我。 我发现自己真是有苦说不出了。 突然,井边大喝,“不管你是什么人,放开智子小姐!” 一句话说得我莫名其妙,转头看时,只见刚才那个少女嘴里塞着青果,背着双手,坐在屋脊上,眼泪婆娑,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我大怒,“你有病呀,重新把果子塞进嘴里干什么,想害我吗,我可没欺负你。” 那叫智子的少女口中含着青果,使劲的摇头,珊然欲泣,我见犹怜。 松下和井边大怒,齐声说话:“一起上,抓住这小子。” 皮优看热闹不嫌事大,大声喊着,“虫子,加油呀!” 一边是皮优,一边是智子,两个丫头片子推波助澜,我却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眼见众武士们搬梯子的搬梯子,爬墙的爬墙,一个个张牙舞爪,要是被他们抓住岂不要扒了我的皮。 当下,只好扯动弹弓,弹珠破空而出,射中刚刚爬上屋顶的一名武士,当地的一声正中脑门,这家伙大叫一声,从房上掉了下去。 紧接着,弹弓连连扯动,一粒粒弹珠丝毫没有浪费,全部打在武士们的脑袋上,击中便是一个红包,众武士们抱头鼠窜,大声呼痛。 皮优连连拍手叫好,“哈哈,虫子给你们发红包呢!你们喜不喜欢?” 一个小胡子的日本武士听到皮成的话骂道:“八格牙路”,话音刚落,一粒弹珠击在他的脑袋上,宛如一记爆栗,这家伙痛得直学狗叫。父亲告诉我人要讲文明,不能说粗话,这小子欠管教。 皮优大叫:“虫子,快点打4号。” 我一愣,随即醒悟,这些武士的开衫上前后都印有数字,想是这些人的学号吧。 当下童心大起,一颗弹珠激射而出,打在那4号武士的头上,这小子抱头大叫。 皮优乐得花枝乱颤,接连报出数字,我按她所说,一粒粒弹珠射中武士,这些日本武士可遭了殃,无头苍蝇般满院乱窜。 渐渐地他们发现屋檐下是盲区,我打不到,都躲到屋檐下。 我刚刚想收手,智子突然伸指捅了捅我,一指东西厢房,“去那边。” 原来她是让我跑到厢房顶上继续射击,真不知这个丫头是哪头的。 我游走到东厢房,已经看到那些武士们如同惊弓之鸟呆在屋檐下,我一粒弹珠射中一个伸着脖子四处张望的家伙,这人抱头大叫一声,众武士们齐声惨叫,像一群觅食的麻雀哗的散开。 “打9号。” 我随手一粒弹珠敲打9号的脑袋,打中之后才反应过来,这是智子报的数。 皮优很不满意,“智子,你别瞎搅和,虫子听我的,打17号。” 智子却不乐意了,“凭什么你能玩,我就不能玩。虫子,你要不听我的话,我就说你非礼我!打5号。” “他是我的小弟。虫子打23号。” “你的小弟怎么了,这是我们家。打34号。” “虫子别听他的,打47号,你要不打我就把你的照片贴到整个布莱登城的墙上。” “虫子,打56号,你要不打,我就说你非礼我。” 两个女孩一边斗着嘴,一边报出数字,但我听起来却是心惊肉跳,这两个小祖宗怎么跟我较上劲了,只好按她们所说,一一射出弹珠。 满院的武士们一个个鼻青脸肿,满头是包。有的却也不是我射的,他们满院子东射西藏的时候,或是摔倒,或是撞到树木,还有的是彼此碰撞到了一起。 松下不愧是红带高手,他一直站立院子当中,不曾移动半步,我知道他是武馆主事人,也从未向他射出一粒弹珠。 松下高声叫道:“智子,不要胡闹了。”随即向我拱手道:“阁下堪称神弹子,在下佩服。” 皮优笑道:“不对不对,他在房上,怎么能称阁下呢,应该叫阁上,你自称在下倒是对的,本来你就站在院子里嘛!” 那叫智子的少女突然开口:“皮优,你还是跟以前一样胡搅蛮缠。” 皮优嘿嘿一笑,“你也很厉害,装得可真可怜!” 我暗骂,原来这两个丫头片子以前就认识呀,父亲以前说狼狈为奸,蛇鼠一窝,现在形容这俩丫头真是恰当。 随即也就明白,为什么皮优敢跑到武馆闹事,原来早就认识馆长和这个叫智子的小姑娘。 皮优问道:“田中哥哥呢?” 智子说:“出去了,现在该回来了吧。” 话音未落,一个清朗的声音说道:“房上房下都是人,智子,来客人了吗。” 皮优叫了起来:“田中先生!” 第11章 低矮的椅子 皮优口中的田中三十上下,步履坚定,神色英武,他走进武馆,众武士急忙鞠躬施礼,田中优雅的一一还礼。 皮优跑到田中面前,“田中先生,你武馆的这些人把我的徒弟打了,我来讨还公道,他们不但不道歉,还动起手来。你这个馆长平时怎么管教的?” 田中哈哈一笑,“我听说佐佐木拜了一位武功高强的老师,原来是你呀。” 皮优摇了摇头,“不是,他想拜虫子为师,可虫子不愿意收他,我觉得他可怜就做了他师娘,结果……”,讲到这里皮优突然来了气,指着我骂道:“虫子,你为什么不收佐佐木,他比你都强,看到我被人欺负,还知道保护我,你就想着跑,跟阿猫阿狗一样,不讲义气。” 被皮优一顿抢白,我有苦说不出。 田中笑道:“佐佐木能拜你为师娘,那是他的福气。有你这位师娘教导,佐佐木一定会有出息的。”田中略带揶揄,似乎也在拿皮优开玩笑。 皮优满不在乎,转怒为喜,她对佐佐木说:“佐佐木,听到了吗?虫子不教你,以后我教你。”然后似乎在思考该教佐佐木什么,我想,怕是她自己都不知道能教佐佐木什么本事吧。 田中不再理会皮优,抬头看向我,“阁下便是佐佐木新拜的师父沈虫先生吧,先生神弹例无虚发,今日一见,幸会幸会。” 我回答说:“客气,皮优今天来胡闹,所以我就跟来了。” 没等田中回答,皮优不乐意了,“皮优,我哪里胡闹了,我是来评理,又没想过动手。再说,我即使胡闹,也没有智子胡闹。” 正说着,一个蓝衫少女踩着木屐,迎到院子里,身形婀娜,如同风摆杨柳般,来到田中面前,矮身施礼,“哥哥好,皮优好!” 我回头一看,那个少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下房去,此时此刻,哪里有刚才的刁蛮,语气温柔,面色恬静,简直淑女的不能再淑女了。 瞬间,我的世界观要颠覆了,这个智子难道是妖精吗?古怪精灵,令人防不胜防。 田中看着智子,透出兄长般的爱怜,“智子,我原是怕你孤单寂寞,计划明天带你去找皮优的,现在她不请自来,你有玩伴了。” 随即对我说:“沈先生,可否到下面一叙。” 我只好沿着院墙跳了下来,“田中先生,见笑了。” 田中和我握手,“沈先生的弹弓神乎奇技,我是发自内心佩服的。” 井边突然一旁插话,“哼,不过是雕虫小技罢了。学武之人练习的是体能与意志,都如阁下这般投机取巧,世人还练什么武。” 田中皱了皱眉头,似乎不满意井边,但随即看向我,“不知沈先生有什么高见?” 皮优啍了一声,“武术跟打仗有什么区别,赢了就可以呀。” 我摸了摸鼻子,说道:“皮优虽然不懂武术,但说得还是有道理的。技击之术据说源自狩猎,古人面对豺狼虎豹,会先选择徒手以性命相搏还是用弓箭远程射杀,答案显而易见。使用弓箭要安全许多,现代战争也是如此,谁拥有射程更远更精准的火器,胜算无疑会更大。” 我接着说:“这样说,也并不是否认拳脚上的功夫,我曾在荒原上遇到一只土狼,当时匕首被丢在一旁,我只能徒手与其对抗,到这时双方拼的便是体力,是意志了。倘若你们武馆的人们戴着钢盔,穿着铠甲冲到我面前,我的弹弓再精准,怕也要和各位拳脚相加打在一起了,谁胜谁负也未可知了。恐怕到时候我比阿猫跑得更快一些了。” 说完,众人都笑了起来。 井边明显不满意我和稀泥的说法,他继续说道:“听闻佐佐木拜沈先生为师,想必沈先生的拳脚功夫和弹弓一样,也很了得。此刻可否让大家开开眼界。” 我摇了摇头,“我的拳脚功夫稀松平常,不值得献丑。” 井边傲慢地说:“我想也是,佐佐木以前功夫还是很好的,怎么拜阁下为师反而退步了呢。” 皮优听后大为不满,“那个井边的耗子,你不要咄咄逼人,虫子的功夫你怕是见都没见过。虫子,就跟他较量较量,要不然,他以后还会欺负佐佐木的。” 她怕我拒绝,又凑到我的耳边低声地说:“打赢了他,我就把照片给你。” 我瞪了她一眼,心里暗骂,“妖孽呀,早晚我得被你折腾死。” 但还是依皮优的话,对井边说:“既然井边先生想要切磋,恭敬不如从命了。” 佐佐木听罢极是兴奋,让大家重新让出一个圈子。 井边双臂抱胸站在那里,只是随意的拱了拱手,“沈先生,请吧。” 皮优兴奋起来,拍手叫好,“虫子,还是老鹰捉小鸡吗?” 我心下盘算,这井边刚刚击败佐佐木明显是日本的唐手技法,这唐手历经日本武师不断钻研,融合了中国武术、柔道、剑道等技击方法,有踢、打、摔、拿、投、锁、绞、劈、砍以及各种腾空和跌扑翻滚等技击动作和方法,强调一击必杀。 方才这井边欺负佐佐木,一击必中之后,竟然仍不放过,对佐佐木拳打脚踢,极尽侮辱,全然不顾武林道义,中国人比武切磋讲求“止戈”,而日本唐手也提倡“止寸”精神,归结到最后便是点到即止。 今天必须要给井边一些教训,告诉他天外天有,人外有人。 想到此处,我笑着对井边说:“我曾以趟泥步和佐佐木对战,今天也要靠这趟泥步和井边先生过过招了。只要井边先生能抓到我,便算我输。” 井边冷啍了一声:“不自量力。”欺身便向我抓来。 我再次运转趟泥步,斜行闪开,回手便在井边脑后打了一巴掌,皮优和智子见罢哈哈大笑,众武士也忍俊不禁。 我是在刻意激怒井边,井边果然大怒,转身再次向我扑来,但趟泥步岂是这个跳梁小丑所能悟透的,我再次转换身形,恰恰又到了井边脑后,又一巴掌呼了过去。 最初对抗佐佐木,只是一场游戏,所以并没有给攻击他,此番较量我却存了给井边一些教训的心思,因此每次转换身形,便瞅准机会给他来上一巴掌,虽然打的并不重,但仍是让井边在众武士面前丢尽了颜面。 井边已经成了一头暴怒的狮子,张牙舞爪,却又无可奈何。 突然,井边跳到一边,喝道:“阁下不过是靠巧妙的步法闪展腾挪,我佩服你的步法,但到现在为止根本就没有你来我往的拳脚对抗,我还是不服。倘若你来抓我,量你也抓不住。” 我笑道:“那也未必。” “那就试试。”说罢,井边摆好了架势,等着我去抓他,哪知,我根本就没有动,顺手掏出弹弓,叫道:“井边先生,你跑一个试试。” 井边脸色大变,他见识过我的弹弓,一击必中,想要躲过快如流星的弹珠谈何容易。 井边怒道:“雕虫小技,今天我便拼着挨几粒弹珠也要将你打倒。” 按照井边的想法,自己吃几粒弹珠便能欺身到我的面前,到时候近身肉搏,便有胜算的可能。想到此处,他快步奔了过来。 我原想吓退井边,却不曾想这家伙拼着挨几颗弹珠也要攻击,只好由他去了。一粒弹珠激射而出,射中他的脑袋,竟然发出“当”地一声响。 在场所有的人等心头都是一颤,实是忍受不了那份痛楚。井边忍着剧痛,狂性大发,不闪不避,向我攻过来。 我斜身侧闪,顺手又是一粒弹珠射过去。 井边左右扑击,想要贴近我近身格斗,我运转趟泥步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同时将弹珠一粒粒射出,敲打这颗死板的脑袋。 如此,又变成了井边四处抓我的情形。 井边大叫:“阁下是中国人吧,逃跑的功夫实在了得,比当年北洋海军跑的更快,这倒也难怪,你们的皇帝和太后也是逃跑的行家,佩服佩服。” 这井边突然提起甲午一战,当时数艘舰船临阵脱逃,给海军丢尽了颜面,及到八国联军进京师,那皇帝和太后更是逃到了古都长安,父亲每每提及此事,无比痛心,时时告诫此乃中国之奇耻大辱。 今天井边突然说出这话,我心下一片冰凉,原来中国人在井边这些老外心中如此不堪,哪怕是同样黄皮肤、黑眼睛的日本人,同样看不起中国人。 当年父亲和安妮带着我逃亡日本的时候,船过关门海峡。 关门海峡很窄,窄到在地图上都没办法标识出来,许多人看到日本地图都以为本州岛和九州岛是连在一起的。放大了地图,才发现两岛之间有一条非常狭窄的海峡。有多狭窄呢?最窄的地方也就700米。 这么一个重要的海峡,取名“关门”很简单,北岸有下关市,取其“关”字,南岸有门司港,有个“门”,合在一起就叫关门。 下关一带有一座城市,名叫马关。父亲听到这个名字,坚持弃舟登岸,四处打听一处所在——当年李章桐大人与日本签约地,最后在一座三层的黄色小楼面前停留下来,这座小楼名叫春帆楼,面对关门海峡,登楼远眺,可见万商云集,帆影点点。 我们到时,春帆楼里还是当年签约时的情景,那并不是很大的屋子,一张圆桌,数把椅子已经把房子的空间填满。 店主人热情的介绍着当年情形,一一指点着每一张椅子,幽默地说:“当年每一张椅子上都坐着一个大人物的屁股,你看那个座位是日本首相伊滕博文的,对面那个是大清帝国李大人的……”。 父亲脸色如水,他拧着眉毛,泪水盈满了眼睛,他一眨也不眨,努力不让那泪水流下一滴,他的手拉着我的手,我感觉到他的手握得很紧,我都感到有些疼痛。 年幼的我只是感受到父亲有些伤心,挣脱了他的手,爬到最矮的一张椅子上对父亲说,“爸爸,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做一个大人物,坐这样的椅子,高矮正合适。” 不料,父亲突然大怒,劈手一把把我从椅子上拉下来,“混帐东西,你给我记住,你是中国人,永远不要坐这把被锯掉腿的椅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被锯掉腿的椅子正是当年李大人签订合约的椅子。 一国首辅在对他国谈判时,都要坐在低人一等的椅子上,没有了尊严,何况那些普普通通的中国百姓呢。 此时我面对井边的羞辱,而在我的祖国不知有多少人面临着同样的羞辱。 心念电闪,我似乎明白了伍德先生说起的游学美国的姓詹的中国少年为什么小小年纪便远渡重洋。 明白了邓将军在黄海的波涛之中,眼见胜利无望,将舰船撞向日本旗舰,舍身赴难。 明白了谭军机豪迈的走向刑场,高呼“死所其所,快哉快哉”,最后引刀成一快。 明白了大侠王正谊面对联军的枪炮,空有一身本领,也只落得尸首分离。 也明白了父亲当朝怒斥李章桐是当世秦桧被打入天牢,虽然逃亡海外,却依旧心心念念地想要回归祖国。 即便是那个李大人也发下“终身不履日地”的誓言,在后来从美国访问归国,途经日本换乘邮轮的时候,拒绝登上码头,众人只好在两艘船之间搭上一块木板,李大人,这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穿着带着血污和破洞的黄马褂,在木板上颤颤巍巍地爬到对面,前来迎接的日本首相伊滕博文只能在码头苦笑不已。这也是李大人最后的倔强吧。 其实,这所有的事情背后其实只有两个字:屈辱。 战争失败的屈辱、山河破碎的屈辱、救国无门的屈辱、无力回天的屈辱……,这种屈辱是西洋人、东洋人用枪炮印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的屈辱,凡是流淌着炎黄血脉的中国人都不可能摆脱的屈辱。 哪怕我是澳籍,哪怕我是中英混血,只流着一半的中华血脉。但在这井边心目中,也是只会逃跑的中国人,可以随时把他们的尊严丢在地上,肆意践踏。 想到这里,一股怒火油然从心头升起,我大声说道:“好,井边,既然你不服,那我也不跑了,我们来一次堂堂正正的对决!” 第12章 半步崩拳打天下 井边面目狰狞,哈哈狂笑,“只知道逃跑的东亚病夫,现在你才稍稍让我高看一眼。” 井边很是聪明,他借此激怒我,让我放弃自身优势和他堂堂正正的对决,所以不断的用言语刺激我,见我上了他的圈套,井边更是得意,“那就让你看看真正的日本功夫吧。” 说罢,径直向我扑击过来。 父亲教授过我游身八卦掌,这足以令我自保,但之后更多的教授我射击、野战之道,至于其他的中华功夫只是让我浅尝即止。 身为军人,父亲认为技击终究是冷兵时代的本领,虽不能废,但在未来的战场上,近身肉搏的机会不会很多了,所以他更多的让我练习射术。 今天我放弃自己的长处,和井边近身战斗,靠什么取胜呢。 井边此时已经攻过来,我只能以趟泥步闪避,头脑中迅速思考可以制胜的招数。 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当年父亲在小巷中救安妮的情景,那狭窄的小巷子里,父亲以一敌三,贴身近战,将三个无赖击倒,那套功夫叫做半步崩拳。 这种拳术因为威猛如山崩地裂而得名,是武林奇才郭玉生师父的成名绝技。 郭玉生少年便显露出武术天赋,先是学的八极拳、猴拳和梨花大枪,后来在山西太谷遇到武林宗师李老能,李先生见郭玉生所练手法灵速、气势严整而神气活妙,遂收为弟子。 当时李老能以租种菜园为生,郭玉生便帮助灌田、耕耘,一应事情非常勤快,深得老能先生的喜爱,便倾囊相授。 后来因郭玉生在街头见一伙无赖调戏妇女,竟是无人敢管,原来那为首的衙内,仍是当地知县的儿子,如此情形当地百姓已是见怪不怪了。 济困扶危本是武林人的本色,郭玉生挺身而出,一拳将那衙内击倒。 哪知那衙内因为酒色早已淘空了生命,哪里受得住郭玉生这一拳,当时竟是而死,郭玉生因此摊上了人命官司,被关进监牢。 后来,郭玉生的师父李老能多方托人,援救爱徒,最后竟是托到了故交好友董魁师父那里。 董魁将此事告知父亲,令其务必相救。 当时,武汉张香帅总督筹建汉阳兵工厂,借调父亲前去调试枪械,父亲便请张大人施以援手。 那张大人身为朝廷重臣,允诺派人前往山西调查,结果水落石出,郭玉生是仗义救人误伤人命,不予追究。父亲不负董师重托,亲自前往山西。 那山西知县纵子行凶,还道可以一手遮天,却不曾想到北洋的军官带着人马来到这个偏远小县提人。 知县再不敢为难郭玉生,郭玉生自此免去了牢狱之灾。 父亲特地备酒招待郭玉生,为其压惊,席间却发现郭玉生身处牢狱之中,不但毫无晦色,精神反倒十分饱满。 父亲问其缘故,郭玉生便说自己在牢中也不敢放下功夫,日日苦练,由于项上有枷,脚上铁铐的缘故,出拳不能像平时那般大开大合,只是将就着枷锁练习,使不出明劲便使暗劲,打不出长拳便打短拳,迈不开一步就迈半步,哪知,郭玉生竟是在这种情况下悟出了一套武功。 父亲大奇便请郭玉生展示这套只能迈出半步的功夫,郭玉生在地上画了一个一米直径的圆圈,随意点了几个名士兵上前,直说自己出圈半步便即认输。 士兵们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见郭玉生如此傲慢,父亲又允许,便将郭玉生围在中央,准备使出看家本式,给他一个难堪,一声呼哨,竟是一拥齐上,要像铁筒一般围死郭玉生。 哪知郭玉生真的是脚不出圈,拳也只是短拳,嘭嘭嘭几声,将这几个兵士击飞,在座众人无不目瞪口呆。 父亲看得清楚,郭玉生出拳虽短,但涵含着无边的内劲,那此兵士与其说是被击飞,不如说是被崩飞,直说郭玉生这拳厉害,称得上是半步崩拳了。 郭玉生对“半步崩拳”这个名字很是满意,从此,郭玉生名扬大江南北,号称“半步崩拳打遍天下”。 父亲见识过半步崩拳的威力,当时也得郭玉生的指点,加之私下揣摩练习,也有诸多心得。 这半步崩拳真正施展的时候,威力极大。其中的半步,是说对战之时,前脚提起一寸有余,向前蹚出,好像铲子一样向前铲去,突出一个趟字。 而后脚则突出一个蹬字要诀,便是弹簧一样。 前脚趟,要如犁牛,抢占对方中门;后脚蹬要迅捷无伦,刚猛异常。 一趟一蹬之间实则是蓄全身之力于双拳。 可惜,我只是练习过半步崩拳,从未应用于实战。 况且施展半步崩拳需要让对方近身。 井边的唐手技击之术中柔道技能十分熟练,而柔道恰恰是追求贴身近战,否则佐佐木也不会被其抓住,任其拳打脚踢,却无法还手。 如果我在井边贴近时不能以半步崩拳一击奏效,那等待我的也是佐佐木一样的下场,被其抓住、掀翻,然后任意殴打。 因此,我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 交手继续,我逐渐放慢脚步,井边瞬间发现了问题,他心中一喜,攻击更加猛烈。 也许他认为我摄于他的气势,步伐散乱,气息不畅,这是他取胜的良机。 突然,我踏出一步,却是走向墙角,这无疑是一记昏招。 倘若被逼到墙角,对手便可以封死所有的去路,再熟练的趟泥步也施展不开。 井边作为实战经验丰富的唐手武师,当然明白这个道理,立刻奋力施为将我逼向墙角。 佐佐木叫道:“师父,他要把你逼到墙角。” 然而,佐佐木的提醒已经无济于事,井边已经将我逼到墙角,令我无法转圜,他一通狂风暴雨般的攻击袭来,我只能勉力支撑。 井边哈哈大笑,“佐佐木,你的师父本事也不过如此。” 说罢,一记重拳当胸袭来,想要将我击倒。 我暗中运劲,右脚前趟半步,左脚奋力蹬弹,左拳顺势拔打井边来拳,右拳利用间不容发的瞬间,带着全身的气力当胸击去。 “嘭”地一声,井边的身体向后直飞出去,摔落在地上。 他想要挣扎着站起来,却又扑通摔倒,几名武士急忙将其扶起。 井边嘴角带着血丝,脸色惨白。 良久,他调整气息,缓缓的推开两旁的武士,抱拳拱手:“沈先生技艺精纯,在下佩服,不知这是哪种功夫,何人所创?” “崩拳,这是一位中国武师在牢狱中所创。”我回答道。 井边点了点头,“好!好!”连说了两个好字,转身去了。 田中吩咐武士扶井边下去休息,另派人去请医生来治疗。武馆本有跌打损伤的药物,估计田中见井边被我以崩拳击飞,怕伤了井边的脏器,故而请医生来诊疗。 我也有些后悔,不应该出手太重,只是如果不能将井边打倒,那自己肯定会受到羞辱,所以我后悔但不自责。 松下向田中看了一眼,拱手道:“我去看看井边浩司。失陪了。”随即带着众武士去了。 院内只留下我和皮优、佐佐木以及田中兄妹二人。 这时,武馆门外传来脚步声,一个尖锐的声音进来:“皮优,我的姑奶奶,你没事吧?带人跑来踢馆,这事亏你想得出来。你就不怕把自己搭进去,到时候我可没钱赎你。” 随即,阿猫阿狗陪着一个老者走进门来,他不到五十的年纪,瘦小枯干,背有些驮,下巴尖尖的,两只眼睛像钟摆一样不断左右晃动。 皮优听到这个声音,连头都没有回,不耐烦地说:“知道你掉钱眼儿里出不来了,我也没打算让你来赎我。” 老者哈哈一笑,“这孩子,怎么说话呢,没大没小的,叫叔叔。” 这个被皮优称为钱眼的人拍了拍脑门,然后笑着对我们说:“各位先生好,鄙人是皮优的叔叔、奥斯曼珠宝行的斯坦蒂尔,钱眼是皮优给我起的中文名字,鄙人是一介商贾,商人逐利,人之天性嘛,所以我很喜欢钱眼这个名字。” 这个自称钱眼的珠宝商人谍谍不休的说着,皮优打断他的话,“钱眼,你有完没完。” 钱眼也有些生气,“还不是因为你到处胡闹害得我放下买卖赶来捞你。” 皮优呛道:“钱眼,在你眼里钱重要还是我重要?” 钱眼把胸脯一拔,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钱重要,没钱怎么养活你!” 钱眼扳着手指头,继续说,“我的珠宝行一天有几千英磅的流水,净利也要在一千五百英镑,一天是二十四小时,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天就有一千四百四十分钟,也就是说我的一分钟就差不多等于一英磅,我大老远跑到你这里,一往一返要两个小时,天呀,两个小时就是一百二十英磅,皮优,你要害死我吗?” 说到动情之处,钱眼竟要掉下眼泪来,似乎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 皮优越发的生气,“钱眼,你还有没有一点人性,我可是你唯一的侄女。你居然跟我谈钱?” 我和田中不禁莞尔,钱眼确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他根本就不屑于掩饰对金钱的追逐。 钱眼缓和了一下情绪,“皮优,咱也闹得差不多了,过几天,叔叔送你回去。听话。” 皮优像被点燃的鞭炮,立时激动起来,瞪着眼叫道:“钱眼……”。 钱眼吓了一跳,“唉,我的小公主,别生气,算我没说,算我没说。” 转头对田中先生说:“田中先生,让您见笑了,皮优从小娇生惯养,到武馆胡闹,请多多包涵。” 田中回应道:“钱先生不必客气,皮优和舍妹智子在英国留学期间是同窗,一直交好,我原计划明天和智子一同去找皮优,没想到皮优今天就来了。” 钱眼惊喜地说:“智子也来澳洲啦,你看看,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我也好给智子一份见面礼。” 智子上前见礼,“钱叔叔好。” 钱眼一拍脑袋,“看我这记性,”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月亮形的玉坠,“前些天一个人到我的珠宝行,请我鉴定,好家伙,居然是一块绿松石,我把他留下的样品做成这个,就送给你吧。” 智子接过玉坠,那坠子在阳光下呈蓝绿色,晶莹剔透,质地细腻,极是美丽。 田中却道:“钱叔叔,这块玉石太过珍贵,万万不可。” 钱眼不以为然,“只有如此的美玉才能配得上智子小姐。田中先生就不可客气了。否则,令尊田中大人也要说我小气了。” 田中笑了笑,“如此,便要谢谢钱叔叔了。” 皮优撇了撇嘴:“我刚才还奇怪,掉钱眼的人怎么不爱财了,原来是想着开分号了。” 钱眼哈哈一笑,“今天中午,我在皇冠假日酒店设宴,招待智子,田中先生务必赏光呀。”随即转身对阿猫阿狗说,“阿狗,你去酒店订餐,阿猫,午时你开车来接田中先生和智子小姐。” 田中推辞不过,点头应允。 钱眼又对皮优说:“大小姐,你……?” 皮优说:“我哪也不去,刚见到智子,还有好多话要说呢。” 智子拉着皮优的手,嘻笑着,“皮优,你知道吗,来澳洲不能一星期,差点把我闷死了。还好我哥告诉我你在这里,我恨不得马上去找你的。跟我来,我从新加坡给你带礼物来了。” 说完,拉着皮优的手,疯也似乎跑开了。 钱眼随即告辞,田中将钱眼送到大门外,目送钱眼带着阿猫阿狗离去。没想到事情会这样结束,我也准备离开了。正要向田中和佐佐木告辞。 田中却说:“沈君大驾光临寒舍,岂能不喝一杯茶。请务必满足在下的敬仰之情。” 佐佐木也央求道:“师父,你好厉害。一定要到武馆坐一坐。”田中一郎带我穿堂过屋,来到一间宽敞明亮的厅内,厅内是木地板,四壁挂着八张画像,正中央却是一方紫檀木茶几,田中一郎便和我对坐,不多时便有仆人托着茶盘走进来,田中一郎拿起茶壶先给我倒了一杯红茶,接着才给自己倒茶。 “沈君,看你是个混血儿?” “是的,我的父亲是中国人,我的母亲是英国人。” 田中恍然,“那你们是到澳洲旅行,还是定居呢?” “定居,我父亲经营菜园,母亲开了一家诊所,” 田中示意我喝茶,然后长叹一声,“我很喜欢中国的陶渊明,他写诗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令尊的田园生活,其实才是我一直以来的向往。” “客气了。田中先生的武馆也很雅致。” “这北海道武馆是我一手创建的,主要教授澳洲的日本人习武,我一直想聘请一位中国武师来馆任教,不知沈君是否有意,至于薪水都可以商量?” 田中说完,佐佐木眼前一亮,我知道,这小子爱武成痴,迫切想让我指点一二。 我笑了笑说:“感谢田中先生的欣赏,我的水平有限,当不了教师爷的。” 田中见我谢绝,“实在太遗憾了。”之后,又自嘲地笑了笑,“不过佐佐木能拜沈君为师,我也倍感欣慰了。沈君可能不知道,武馆渐渐步入正轨,我此次来澳洲是要把这个武馆托付给佐佐木。过些日子,我要带井边和松下回日本了。” 我清楚,田中这是希望我能提点佐佐木,在他走后能够托衬一下。 我看了看佐佐木,点了点头,虽然佐佐木今天配合皮优胡闹,但当皮优面对井边挑衅的时候,能挡在皮优的面前,我已经很是认可佐佐木了。 第13章 你让我偷她 我对佐佐木说,“佐佐木,你今天虽然和皮优胡闹,但在关健时刻能挺身而出,这很好。我也不能天天做便宜的师父,今天就教你一套趟泥步。” 佐佐木大喜,双膝跪地:“谢师父。” 我用田中说,“田中先生,我借用武馆一个房间。” 田中也很高兴,将我和佐佐木带进一个空旷的演武厅,然后知趣的退了出去。 田中对中国的武林规矩很了解,在中国,很多的功夫都是密不外授。 很多武术世家有传男不传女的讲究,因为女子终是要嫁人,到时保不齐自家的武林绝学会被别家学去。 有的膝下无子,也坚守规矩,致使很多武林绝学就此中断。 对于徒弟,更是要多方考察,到终老才会将本事传授,此时,徒弟已经和儿子差不多了,因此亦有儿徒一说。 当然,亦有开明之士敢于打破这种腐朽的禁锢。 雍正年间的八极拳泰斗吴钟便是其中一个,他从癞头道人处学得八极拳,此后只身三进南少林寺,机关暗器无一沾身,且一枝大枪南七北六十三省,打遍天下无敌手,被誉为“南京到北京,神枪数吴钟”的美称。 吴钟便将八极拳传给了自己的女儿吴荣,致使八极拳开枝散叶,所学者众多,随着声名远播,便也有了“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的说法。 也因吴钟传女,而致后世出了很多的八极拳师,创造了一个个武林神话。 在演武厅,佐佐木又要跪地行拜师礼,我拦住了他。 “佐佐木,我的父亲精研各种武学,我也跟着学了很多,所以我的这点本事算是家传,只是我没有父亲允诺,不能教你。” “你行事光明,很有义气,更不在乎或不理会世俗礼法,要不然也不会有拜皮优为师娘的荒唐事。加之又实心求教,我便教你一些功夫。” “我不要你跪我,是不想我们有师徒之名,今天权当朋友切磋。” “技击之术不应该有花架子,更不能拘泥于套路,你赢得便是好功夫。那些自以为是名门正宗的,其实都已经落入下乘了,真正的高手肯定是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出手则已,一击便是必杀。” “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头狼,正和一头老虎对抗,这时该怎么办?” 佐佐木愣了一下,“自然要拼命了。狭路相逢勇者胜。” 我狠狠敲了佐佐木的脑壳,“放屁,我从小在荒原长大,从没看到像你这么笨的狼。” “在大自然中,动物们都聪明的很,遇到强敌,要诀只有一个,保命要紧。” “壁虎会断尾求生,负鼠会装死救生,臭鼬会放屁驱敌,至于豺狼虎豹、猪犬牛羊等,一见势头不妙,立刻就会跑掉。” 佐佐木点了点头。 “所以,你遇到高手,打不过认输不丢脸,遇到危险,三十六计走为上,逃掉不丢脸。” 佐佐木道:“打不过就跑,岂不很丢脸。” “命都没了,还要脸干什么?” “所以你要记住,在战场之上,先要保住自己的命,才能要了敌人的命。至于平时,还是少显露功夫为好。” 这是我对佐佐木的衷告,其实也是父亲对我的衷告,他知道我性情顽劣,常常这样叮嘱我。 “今天我把趟泥步的要领教给你,不算传授什么功夫,只是作为朋友,教你一个保命的法门吧。” 佐佐木喜不自胜,连连点头称谢。 这八卦掌是董魁所创,当年父亲机缘巧合给董魁解了围,因此得以向其请教,那董师傅便如今日这般教了我父亲一套保命的法门,便是这趟泥步了。长期练习实有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之效。 董魁教了父亲趟泥步,便不肯再教,只是说学会趟泥步,足可保命。 我曾问过父亲,为何只学了这趟泥步,父亲苦笑一声:“我想董师傅念念不忘的我是大清的官吧。” “佐佐木,你记得,八卦掌虽然称掌,却最是讲究基本步伐,也便是趟泥步了。” “八卦掌以走为上,讲究意如飘旗,气似云行,滚钻争裹,动静圆撑,刚柔相济,奇正相生。” “高手行拳,真个是行如游龙,见首不见尾;疾若飘风,见影不见形;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常常能使对手感到头晕眼花。” 我一边说,一边示范,佐佐木一一记下。 “佐佐木,平时你可以在武馆竖立一些木桩,在木桩上练习,有助于规范步伐,踩准落点,事倍功半。” “我能教你的便是这些,还是董师傅那句话,学会趟泥步,足可保命了。” “我当你是朋友,教你保命,即算是义气,也没有破外传之例。” 大约两小时间,佐佐木已基本掌握趟泥步的基本技巧,只需日后多加练习即可。 佐佐木扑地拜倒,“多谢师父。” 是为八卦掌初传海外! 教授完佐佐木,已近中午。 虽然佐佐木和田中苦苦挽留,但我还是坚持要走。 皮优和智子正在闺房聊得不亦乐乎,我也不好意思去打扰。 我谢绝了佐佐木送我回小镇的好意,独自离开武馆。 这是一条商业街,叫玛雅路,虽然不宽,但却繁华,行人穿梭,熙熙攘攘。 精明的商家把店中的商品搬到了路边方便人们驻足挑选,不断地大声吆喝着,热情的向人们推销自己的商品如何质优价廉。 我原是想给父亲和安妮挑选几件礼物带回去,好不容易进一次城,总不能空手回去,子弹不好找到,但其他商品还是很多的。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中,红衣飘飘,身材有致,长发披肩,风姿绰约,竟是那个红衣女郎卢娜,也就是伍德的女儿。 看着她的身影,想到她昨晚拿着手枪把赶出来,让皮优嘲笑我光屁股全城祼奔,我便咬牙切齿。 这个丫头既然在这里让我遇到,一定要让她吃点苦头,让她知道我这条虫子不是好捏的。 卢娜在一个小摊前停下了脚步。 小摊上前放着两张桌子,一张桌子上放着步枪,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各种毛绒玩具,这些玩具对于年轻的女孩有着很大的诱惑。 卢娜的兴趣却不在这些毛绒玩具上,她捡起了一串挂在桌子前面的手链。 摊主很是热情,拿着枪对卢娜说:“美丽的女士,怎么样,玩一把?” 说着手指对面十米远的幕布,幕布上挂满了各种颜色的气球,“一枚硬币十发子弹,打破七个气球,您就可以赢得这个手链。” 卢娜摇了摇头,“我不玩枪,直接买多少钱?” 摊主也看出卢娜很喜欢这个手链,正盘算着报个合适的价格。 我快步上前一枚硬币拥到桌子上,“老板,给我来十发子弹,我要赢这个手链。” 卢娜回头看向我,先是一愣,继而皱起了眉头,“这个手链我买了。” “卢娜小姐是吧?你要遵守摊主的规矩,在这儿是要靠射击来赢礼品,我已经付了钱,指定了礼品。所以只要我打出十发七中,手链就是我的了。如果你的命中率比我高,那么手链就是你的了。对不对,老板?”我向那摊主问道。 摊主明显更愿意按照规矩来,如果有人为了礼品争执起来,便更显热闹,他连连点头,“对对,是这个意思。” 果然,我和卢娜的争执吸引了几个路人的目光,纷纷驻足观看。 “那好,我和你比,谁的命中率高谁拿走这个手链。”卢娜说。 摊主高兴起来,“好呀!这位先生和女生将要通过比赛赢得奖品。有兴趣的朋友都来看,都来参加呀。” 我想卢娜是伍德的女儿,枪法肯定也不会差,然后当她拿起枪的时候,我笑了,从她把枪抱在怀中的姿势我立刻就知道,她根本就没有拿过枪。 卢娜看着我,“你先来。” 我拿起另一支枪,笑呵呵地说:“卢娜小姐,输了不要哭鼻子。” 然后随手一枪射出,“今天你输定了,我可是荒原的神枪手,不知多少野兽被我送去见上帝了。所以当你决定跟我比赛的时候就注定要输了。我只打一局,你就是再打一百局也没有办法赢我。” 卢娜眯着眼睛看着我,摊主咳嗽了一声,“哎,先生,您没打中。” 周围的人哗地笑了起来,我向幕布看去,果然一个气球也没有被击破。 我很是难堪,看着那个摊主,摊主扭过头不看我,转而向围观的人吆喝着,“呀呀呀,太可惜了,这位先生第一枪没有打中,他还有九次机会,这个女士的机会来了。” 我拿起枪仔细的端说,终于发现其中的猫腻儿,摊主明显是在枪上做了手脚,调偏了准星,我射出去的塑料弹最终击打在目标气球的左面,这个摊主真是个狡猾的家伙。 弱者总是会轻易得到原谅,更何况是漂亮女孩。 围观的众人指指点点,显然都在为卢娜站台。 如果我这时候拆穿摊主的西洋镜,这家伙绝对不会承认,反而会利用人们的心理讽刺我的枪法。 我要做的就是利用这支枪本就不准的枪击碎那些气球,再次瞄准的时候,我将枪口向右微微移动,尝试着击发子弹,依然没有打中,直到第三枪才打破一个气球。 找到窍门后,我接二连三的射出子弹,枪枪命中,一气呵成,最终我用十发子弹打碎了八个气球。 卢娜没有言语,也抬着枪学着我的样子射击,第一枪没有打中,众人纷纷感觉到可惜,摊主更是做出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像为卢娜感到十二万分的遗憾。 我斜眼着摊主,“你的内心戏有点过了。” 摊主嘿嘿一笑,神秘地说:“做点小生意,没办法。” 没有射击经验的卢娜打完十发子弹,也只打中了两个气球。 正当我准备拿起那串手链的时候,卢娜却叫住了我,“手链还不是你的。” 我看了看她,“你该不会耍赖吧。” “没有,我们约定的是谁的命中率高谁赢手链,但没有说一局定输赢。” 说完她拿出一英镑来,“这一英镑可以换一百枚硬币,我要继续比。刚才的摊主也说了,这场比赛不仅你我,谁都可以参加,对不对?” 围观的众人都笑了起来,看热闹不闲事大,纷纷叫着:“对,没说一局定输赢,这位小姐当然可以继续比赛。” 摊主眉开眼笑,也跟着起哄,“没错,这位美丽的女士可以继续和这位先生比赛。” 大家欢呼起来,准确来说更是哄笑。 我没想到这个卢娜居然钻规则的漏洞,偏偏又很懂得裹携众人的意愿。 看着她得意的样子,我咬牙切齿,恶狠狠地对她说:“你知不知道,你这叫大肠蠕动?” 卢娜一愣,“什么意思?” “过分(粪)了。” 卢娜满脸厌恶,骂道:“你恶不恶心?” 卢娜不再理我,向摊主问道:“这位老板,您也没有规定不允许其他人代劳吧。” 摊主摇了摇头,“没有。” “那就好,”卢娜转头对着围观的众人说:“哪位先生愿意代劳射击,我打了一局,还有九十九局可以打?” 众人哈哈大笑,有几位挽起袖子,喊着:“既然这位漂亮的女士邀请,我们可以代劳。” 果然,敢站出来的人枪法远比卢娜要高,大部分只打中了四五个气球,但有一位居然打中了七个,再打了两局,这家伙居然把命中率提高到了八个,如此和我打成了平手。 我咬了咬牙,又拿出一枚硬币,“老板,既然打成了平手,我就再打一局。” “不对,”卢娜说话了,“你刚才说了,你只打一局,不能耍赖。” 我清楚的感觉我的脸有些扭曲,“卢娜,咱不带这么玩得吧?” “是谁刚才说,我只打一局,你就是再打一百局也没有办法赢我。所以你只能打一局,我可以打一百局。这位先生已经和你打成平手,但我的一百局还没有打完,还可以再次射击。” 众人笑了起来,一个美丽的女孩耍赖在人们眼中就是可爱,一个再帅的男人耍赖人们也都会嗤之以鼻。 我有些无语,眼睁睁看着那些助拳的人们代为射击,终于还是那位打中八个气球的先生用十发子弹射碎了九个气球。 人们发出一阵欢呼,好像所有人都是胜利者,唯独我不是。 我看着卢娜把手链拿到手中,我感觉自己要发疯了,凑近她的脸恶狠狠地看着她,她没有半分惧意,冷冷地看着我,我骂了声“卑鄙”,转身走远。 父亲曾开玩笑说:“最毒妇人心”,这绝对是一句真理。 在我眼里,卢娜就是一剂毒药,自己偏偏不开眼去招惹,算了,回家,再也不他妈的回来了。 这时耳边一声大叫:“哈哈,虫子哥,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了,咦,你换了发型和衣服,我看了好半天都不敢认你的。” 一个黑小子跳到我的面前。 看到他,我也很高兴,没错,他就是我的黑人小伙伴尼莫。 我一把拉住尼莫,“兄弟,你来得太好了,看到那个人没有,”我用手一指穿着一身红衣裳的卢娜,然后凑到他耳朵边嘀咕着。 尼莫听完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什么,虫哥,你让我偸她?” 第14章 勾心斗角 我和尼莫虽然皮肤一个黑,一个黄,但并不影响彼此的友谊,父亲也掩不住对尼莫的欣赏。 一次父亲外出结算账务,返回时天近黄昏,迎面跑来了个黑人小孩子,和父亲擦肩而过,父亲只道是孩子们正在追逐也没有在意,哪知刚走几步,那个黑人小孩子又跑了回来,拿着钱包对父亲说:“先生,您的钱包掉了。”父亲接过钱包,还没有来得及说声谢谢,那个小孩子便跑掉了。 父亲打开钱包,发现里面少了十英镑,不禁对这个黑人小孩子来了兴趣,能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就从父亲这个老江湖的口袋里抽走钱包,就能说明这个黑人小孩子不简单。父亲不远不近的跟着那个小孩子,跟来跟去竟然跟到自己家门口。 那个黑人小孩子正举着十英镑向安妮央求着:“医生,我的妈妈发烧,很严重,求求您出诊救救她吧,我有钱。” 安妮轻声地说:“天已经黑了,我不敢独自外出。你的妈妈是发烧,不是很严重,我明天再去也来得及。”父亲这才恍然,他走进门对安妮说:“我陪你去吧。”黑人小孩子见到才发现自己偷得原来是大夫的丈夫,不禁无地自容,向父亲深鞠一躬:“先生,对不起,我不该偷拿你的十英磅。妈妈达淑病了,我们没钱就医,我跑了三家医院,那的医生知道我没钱都不肯出诊,我求求您,让安妮医生去吧,要不然达淑会死的。我愿意因为我的偷盗行为承担任何后果,只要能救达淑。” 父亲回来,安妮自然不再害怕,便在父亲的陪同下一起来到黑人小孩住的窝棚里。他的母亲达淑得了肺火,咳嗽不止,高烧已经昏迷,矿区担心她的病会传染,把她赶了出来,连一个大子儿也没给她,达淑得了病不说,连工作也丢了。 安妮为达淑打了针,又开了几味草药,达淑体温降了下去,渐渐的恢复了健康。 这个黑人小孩子自然就是尼莫。每每谈起尼莫,父亲很是赞赏,说他为母求医,是为孝;敢于冒险,是为勇;盗术高超,是为智;盗而不贪,是为义;及时认错,是为信。安妮也出奇的喜欢尼莫,并叮嘱我多多照应这个黑人小孩子。 于是每次我出来狩猎,我都会叫上尼莫,尼莫的刀功精湛,片刻之间就可以把一头牛或一头猪宰剥地干干净净,令人叹服,父亲领略过尼莫的刀功之后,称赞他是疱丁重生。 尼莫也想学枪,只是当他拿起枪时,却没有拿起刀的沉稳,心浮气躁了许多,我认为他不是做枪手的料,尼莫很是懊恼,其实我后来才想明白,不是尼莫的枪法差,而是我们彼此天赋各异罢了。 每次狩猎的猎物绝大多数,我都送给了尼莫,很多时候,我只带一两只鸟雀回家。这些猎物改善着尼莫家的生活。达淑对我们充满了感激。作为好友,尼莫从来没有想过拿走我猎物有什么不好意思,只是常常在我子弹用尽的时候拿出来一两颗子弹送给我,我相信,这为数不多的子弹一定是尼莫费尽心思弄来的。 在城里相遇,我和尼莫都很高兴,但听到我让尼莫去偷卢娜时,尼莫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虫子哥,不行,我以前偷过沈先生,沈先生原谅了我,说我是不得已而为之,以后要不能再偷了。” 我狠狠地点了点尼莫的脑袋,“你的脑袋什么时候开窍呢?” 尼莫白了我一眼,耿着脖子说:“就是不能偷。” 我心里盘算着怎么说服这个黑小子,“陌生人当然不能偷了,我让你去偷的又不是陌生人。你知道她是谁吗?” “什么人?” “我老婆。” “啊,我未来的嫂子吗?” “当然,所以准确地说,是我们两口子之间开个玩笑,明白吗?” 尼莫脑袋终于开窍了,“虫子哥,你这样说我就明白了。” “明白就好,去吧。” 尼莫答应一声,快点向卢娜追去。 尼莫真是天才,这辈子不当小偷简直是浪费,我远远地看着他,而他只是和卢娜擦肩而过就摇摇晃晃地走了回来。 我不禁感叹,也许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每一个人一种天赋,只是很少有人能将自己的这种天赋发挥到极致。 父亲曾说,自己在中国当海军的时候,听人谈起当时一名侠盗的传奇。 这名侠盗姓李,家中排行第三,时人称其为李三,因为身轻如燕,故而江湖人称燕子李三。 这李三本是河北献县人,自幼习武,尤其擅长轻身功夫,爬墙上树,易如反掌。十九岁时,李三跟随着吴桥杂技班到洛阳卖艺闯江湖,不料班主丢了一件玉器,怀疑是李三偷去,一怒之下将李三赶出了杂技班。身在洛阳,举目无亲,为了生计,李三便真的干起了偷盗的行当。这李三虽然是小偷却给自己立了几条规矩,一是不偷穷人,只偷那些达官贵人;二是为了表明明人不做暗事,每次盗窃都会留下字条表明身份;三是盗来的财物从不自专,大部分周济了穷人,从而有了侠盗的美名。 一次,李三在街头见到洛阳的警务司令白坚武横行霸道,欺压一位年迈的老翁,心里义愤填膺,当晚便潜入白坚武的住宅,偷走了他的手枪,更留下了一张字条,“盗宝者燕子李三也!”白坚武清晨才看到这张字条,既恼火更是惶恐,又怕传出去丢脸,便忍气吞声不予追究。 李三见白坚武不敢声张更是肆无忌惮,连连潜入那些官老爷和大财主的府中偷宝,还明目张胆地留下字条。那些盗来了宝贝在卖掉之后一部分周济了穷人,一部分更流水般挥霍掉了,直到后来得罪的人实在太多,警局开始四处抓捕。 据说燕子李三为了逃避追捕,隐姓埋名去了少林寺。 这李三依靠着自己的轻身功夫和偷盗的天赋,当真是干出了名堂,以至于人虽然销声匿迹,但江湖上燕子李三的故事还在流传,有人猜测是“燕子李三”的名气太大,一些大盗也冒起了李三之名。 看着尼莫,我不禁感叹尼莫这小子的天赋,他生来是一个地位低下的穷小子,但上帝并没偏心,将一手出神入化的刀功和妙手摘星的盗术赐给了他,只是他并没有邀名图利,生活依旧清苦,最大的快乐也只是跟在我的身后去狩猎,在捕到猎物之后才会稍稍显露他的刀功,至于盗术更是从来不用,算上这次也只是出手两次。由此,我更加佩服父亲对这个黑小子的影响,居然将这样一个野小子教导成一个老夫子,心地纯净,满嘴道德。每每我生出一个点子,他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老夫子的那一套东西。 要我说,父亲干脆别种菜了,当私塾先生更合适。 正想着,尼莫已经走到我的面前,手中托着卢娜的钱包。卢娜人穿的是红的,钱包居然也是红的,我大喜,伸出手接过来打开,尼莫问道:“虫子哥,你确定不是为了钱?” 我一边查看里面的东西,一边回答:“当然”。 “我怎么感觉你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有吗?” “有,绝对有,都放绿光了。” “拉倒吧,我只是拿回我的东西。”说着,我从钱包里拿出一个手链在尼莫面前晃了晃。 “你还说不是偷,你是没偷钱,偷起珠宝来了。”尼莫嘀咕着。 “切,这就是小摊上的玩意,不值几个钱,我就是看不过这丫头的嘴脸。”说着,我顺手把手链放到自己口袋。 不知怎么的,虽然拿到了手链,我并没有多么高兴,尤其看到尼莫怀疑的眼神,我随手把那个钱包塞到尼莫手中,“去吧,还给她,然后哥带你去吃饭。你想吃什么?” “面条。” “嗯,那我们就吃那家,”我用手一指不远处的一家中国面馆,“我在那里等你。” “嗯,”尼莫见我真得不是见财起意也放下心来,拿过钱包又向卢娜的方向跑去。 我来到一家中国面馆要了两碗面条,在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对于尼莫来讲,偷不是问题,还更不是问题,不一会儿,这家伙便又跑了回来。 尼莫一屁股坐到我的面前,店伙计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我和尼莫抄起筷子吃了起来。 尼莫只顾吃饭,我则摆弄着那个手链,这分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手链,几颗珍珠串起来,还有一弯金属做的月亮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为什么卢娜会如此执着要得到她。嘿嘿,只不过到底还是落到我的手里啦,我先玩几天等玩腻了我将扔到水里,就是不让卢娜这个丫头得到。 正寻思着,我隔着窗户又看到了那一身红装,我心里咯噔一下子,赶紧把头扭过去,装作没看见。 尼莫却大喊起来,“嫂子,我们在这儿呢?” 这时卢娜已经看到我们,快步向这边走了过来。 我大惊失色,“尼莫,你喊她什么?” “嫂子呀。” “那钱包你怎么还回去的?” “我就是跑过去给她的。嫂子可好了,还对我笑呢,她一笑真好看……” 我险些晕过去,叫道:“尼莫,你这个混蛋!” 卢娜已经走进了面馆,我站起身推开窗户跳了出去,然后撒腿就跑。 卢娜在身后大喊,“你给我站住。”说完随后追了过来,只是她穿着高跟鞋,自然追不上我。正在庆幸的时候,卢娜在身后大声喊了起来,“抓小偷!” 我感觉街上所有人的眼光都向我射了过来,我一哆嗦,这个丫头够狠,倘若有几位见义勇为围拢过来,群起而攻之,拳脚相加,趟泥步也要变成爬泥步了。 要命的是尼莫也跟着卢娜向我追过来。 街边是一条胡同,我嗖地一下窜了进去。 拐进胡同我傻了眼,这是一条死胡同,两侧是平整的高墙,便是燕子李三到此也只能束手就擒。卢娜、尼莫和一些人已经堵住了胡同口,正笑呵呵地看着我。 光棍不吃眼前亏,我讪笑着走了过去,“不好意思,各位,都是误会。” 话没说完,尼莫就窜了上来,一把抱住我,“哈哈,嫂子,我抓住他了。” 我大急,“尼莫,你这个混蛋,你是哪头儿的。” 围观的人们七嘴八舌,“这小偷太大胆了。”“嗯,大白天就偷东西。”“对,说该把她送给警局。” 卢娜笑眯眯地看着我,向我一伸手,“先把东西还给我?” 我推开尼莫,乖乖地把那个手链拿了出来,“你先告诉我,你怎么让尼莫叛变的?” 卢娜反问道:“你是怎么让他去偷我的,我就是怎么让他抓你的。” 我气得手指卢娜,“阴险,真是阴险。” 卢娜白了我一眼,“那也没有你阴险,还指使尼莫这个小孩子去偷我东西。我现在应该把你送警局。” 尼莫叫了起来,“嫂子,这可不行,咱不是闹着玩吗?” 我灵光一闪,一屁股坐到地上,抱着卢娜的腿嚎了起来,“各位先生们,你们给评评理,她是我老婆,我每个月二十英镑的薪水都按时上交,她每个月只给了两便士的零花钱,我想抽支烟没钱,想吃块糖没钱,想给我爸爸妈妈一点点养老钱也没有,今天我把她的手链拿出来想卖掉换点钱孝敬老娘,她居然说我是小偷,还骗你们来抓我。我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呀。” 说完,我把口袋翻转出来,两枚便士当当地两声落到地上。 卢娜眉头一皱,“胡说,谁是你老婆。” “朋友们,你们看,她都不承认是我老婆了,她这么嫌弃我了。尼莫兄弟,你说她是不是你嫂子?” 尼莫点了点头,“是呀。” 围观的众人恍然大悟,掉转了枪口对着卢娜就数落起来。 “你这个女人做得太过分了,在家里夫妻是平等的,你怎么可以把自己的丈夫管束的那么严,一个月只给一便士,亏你也干得出来。” “是呀,最不该是你男人本来有那份孝心,你连公公婆婆也不赡养,别忘了,你也有当婆婆的一天。” “哎呀,这个男人每个月挣二十英镑,也真是有本事,这个女人怎么还不知足。” 我心里笑得不行了,是呀,弱者总是轻易得到原谅,刚刚卢娜利用了人们的同情心,现在风水轮流转了。 我还要抱着卢娜的腿,卢娜想要挣脱却被我抱得更紧了。“老婆,你不能走呀。” 在众人的指责声中,卢娜终于妥协了,“好吧,我不走,你先松开我。” “那你说,你是不是我老婆。” 卢娜咬着牙回答:“是。” “我把那手链拿去卖了孝敬父母该不该?” 卢娜沉声说:“应该。” “那你把手链给我。”说完,我伸出手去。 卢娜无耐地回应着:“好”,然后重新将那串手链放到我的手心。 “老婆,我饿了,没钱吃饭,你请我吃饭吧。” 卢娜点了点头,“好”。 “老婆,你真好,我亲你一口吧。”我从地上爬了起来,伸嘴向卢娜亲去,卢娜厌恶地推开我的脸,“你不要太过分。” 我一把挽住她的胳膊,“嗯,老婆,我听你的,回家再亲。” 于是,在众人的眼里,我们重归于好,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第15章 两份牛排 尼莫很是高兴,“虫子哥,嫂子,你们这样就对了,还有嫂子,沈先生和安妮很好的,你还没有见到他们吧?” 我怕尼莫多嘴,急忙对他说:“尼莫,你来城里做什么了?” “哦,我要给达淑买一些针线,还有我想再买一把刀,这回是想买一把纯钢的。” “嗯嗯,应该,你以前的铁刀已经磨得没有钢刃了,早就该换了。老婆,拿几个钱给尼莫吧,他太需要一把钢刀了。” 卢娜瞪了我一眼,翻出钱包,拿出五英镑递给了尼莫,尼莫高兴的接了过去,“谢谢嫂子。” 然后转身跑掉了。围观的人群也散去了。 卢娜瞪了我一眼,“你现在是不是应该松开了?” 我依依不舍地松开抱着她胳膊的双手,卢娜玩味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卢娜点了点头,“你为了得到这个手链连脸都不要了。” 我朝卢娜嘻嘻一笑,“彼此彼此,你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佩服佩服!” “你不是饿了吗,想吃什么?” “随便,我不挑食。” “那跟我来吧!”说完卢娜率率先走去,我随后跟在她的后面。 “其实我也不是真的想和你争这个手链,你昨天把我从家里轰出来,今天又纠集那么多人对付我,是谁也咽不下这口气,所以你请我吃顿饭,就当赔礼,我大人有大量,也就不追究了,顺便再把这个手链还给你。”我一边走一边说,卢娜却好像没有听到我说话,径直将我带到一家富丽堂皇的酒店。 当我看到皇冠假日酒店的时候,心里暗暗叫苦,上午曾听钱眼说过要在皇冠假日酒店招待田中和智子。 没想到,我跑到外面转了个一圈,又要在这里碰到了,想到这里,我停下了脚步。 卢娜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你怎么不走了?” “其实,简单吃点就行,不必这么破费,咱们换个小店吧。” “不在这里宴请你,哪能代表我的诚意呢?”卢娜玩味地说,“你不会是害怕了?我可以诚心诚意的。” 我嘴硬道:“我怕什么?不过是担心饭菜不好吃罢了。” 卢娜冷冷地说,“跑到皇冠假日酒店吃饭担心不好吃的估计你是第一个。” “切,饭店的菜是不是好吃和酒店装修没关系。” 这次卢娜倒表示认识,“这倒说得是,伍德跟我说起过你,你们曾经一起狩猎,一起野餐,他回来便跟我说你做的野味如何如何好吃,还叫我下次狩猎一起去呢。” 我顿时充满自信,“嗯,那下次我们就一起去狩猎,我们再吃一餐野味,哈,想想就令人高兴。” 一边说起,我们一起走进酒店,来到餐厅。 皇冠假日酒店装饰金碧辉煌,极是气派,大理石的地面似乎都可以照出人的面容。 餐厅在二楼,我们在大厅选了一处靠窗的位置坐下。 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澳洲博物馆、国会大厦、图书馆。 格洛河是流过布莱登的一条河流,河水清澈,风光旖旎,于是澳洲利用在布莱登营建新都的机会,用一条水坝截断格洛河。不久,在皇冠假日酒店之前出现了一片碧波万顷的湖泊,登临酒店,但可见水天一色,人们一边欣赏景色,一边享受美味,这成为了皇冠假日酒店最吸引人的地方特色了。 像小镇上的餐厅,食客都是贫苦的百姓,平时能吃饱肚子就已经不错了,哪里还能顾及周边的环境。 我有些后悔,早知道卢娜带我来这样的酒店吃饭,我应该叫着尼莫一起的。 再环顾餐厅里,一桌桌红木餐桌摆满大厅,男士西服革履,谈笑风生,而那些女士更是衣着光鲜,一边优雅地吃着饭菜,时而被那些男士逗笑,满面春风。 还好,我现在穿着皮优给我买的一套崭新的服装,很适合这里的环境,倘若还穿着天天在荒原上狩猎的布衣,估计要被当成要饭的小乞丐了。 服务生拿来菜单,卢娜只点了一份甜点,她问我吃什么,我要了两份牛排和一杯酒,我偷眼看了看菜单,“我的天,一份牛排就要五英镑。” 卢娜笑了笑,“既然请你,自然要有诚意了。” 突然,一个声音叫起来,“天呀,这是什么样的牛排,简直是垃圾,吃起来像嚼木头,好好一块牛排,你看,快要烤成炭了。” 不用看人,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皮优。 果然,我循声找到皮优,她正在钱眼、田中、还有智子坐在一张大桌子上。 桌子上摆满了饭菜,皮优正埋怨着饭菜的口味。 看着她夸张的表情,我不禁好笑。 卢娜不解地看着我,“你笑什么?” “呵呵,听到了吗,又有一个说皇冠假日酒店饭菜不好吃的不止我一个呀。” 卢娜的脸上似乎笼罩了一层霜,“不好吃,你自己去做。” 我忽然觉得这个玩笑有挖苦人之嫌,于是选择闭上嘴巴。 只是我刚刚点得也是一份牛排,皮优说牛排不好吃,我实在有些担心。好好的牛排要是烤成炭岂不是大大的浪费。 我向卢娜打了一个招呼,“我去去就来。” 卢娜以为我要去卫生间,没有理会。而我起身后便四处寻找厨房的位置。 我听到餐厅主管正和皮优交流,“小姐,实在对不起,影响了您的就餐,我马上让厨师为您重新烤一份牛排。” 这时钱眼也埋怨着说:“欧尼,你们的饭菜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难道大金牙也跟我一样掉钱眼里了吗?舍不得雇用一个好的厨师?” 餐厅主管欧尼连连致歉:“斯坦蒂尔先生,影响您用餐的心情实在抱歉。我马上重新安排。” 说罢欧尼端着那盘牛排向厨房走来。 欧尼经过我的身边,礼貌地向我一笑,我也向他笑了笑,等到他过去,我便悄悄跟在他的身后,一前一后进了厨房。 厨师长是一个胖子,圆滚滚地,似乎比阿猫还要胖一圈。 他看到欧尼走进厨房,放在手中的活计,欧尼端着牛排对他说:“胖大厨,这份牛排客人很不满意,请您重新再制作一份,一定要注意色泽,火候掌握好,那个客人很挑剔。” 胖大厨低头看了看那份牛排,“这份牛排我亲自制作的,没有问题呀!欧尼,是不是你存心找我们厨房的不是?” 我心里暗笑,看来这家酒店的前厅和厨房不对付,否则胖大厨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忽然插嘴道:“欧尼先生,咱们酒店的厨房怎么折腾成这个样子了,乱七八糟,难怪您要请我来,这些厨师确实该换掉了”。 说完就走进了厨房,一一拿起佐餐料或闻或品,或看或捏,快速熟悉着这些佐料。 胖大厨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叫了起来:“欧尼,我早就知道你小子一肚子坏主意,现在居然把手伸进厨房了。” 欧尼被突如其来的情况搞得莫名其妙,胖大厨却不依不饶:““欧尼,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整个布莱登城里,我胖大厨的名号,我来酒店比你早得多,你小子想阴我没门。” 我将几块牛排和猪排放到了炭火上烘烤起来。胖大厨和欧尼的吵嚷还在继续,欧尼意识到我这个不速之客来得蹊跷,指着我对胖大厨说:“他……他……,不是我请来的。” 我一看西洋镜要被拆穿,大声的说:“欧尼,你怕什么,你不早就想整顿厨房吗?要我说今天正是时候。” 胖大厨恍然大悟,恶狠狠地对欧尼说:“欧尼,明人不做暗事,乍了,敢做不敢当吗?你小子别跟我装糊涂,谁不知道,你一门心思往上爬,没当几天前台主管,又想把持厨房了?是不是大家伙要提前喊你一声餐厅经理了?” 欧尼也压不住火气了,“胖子,你别在我面前卖弄老资格,这牛排质量不过关,客人投诉,你担得起吗?” 就在两个人的争论声中,我已烤好了几份牛排。 突然,胖大厨狠狠地抽了一鼻子,“这个味道……”,随即看向我。 欧尼也和胖大厨一起凑了过来。 我笑了笑,“胖大厨,跟你开玩笑,我不认识欧尼,更不是厨师,只是今天有客人说牛排不好吃,而我恰恰点的也是牛排,而且是双份,我担心自己的牛排也被你的徒子徒孙搞坏了味道,所以只好自己勉为其难,自己动手了。” 欧尼连连赞叹,“哦,没想到先生您对烤肉的制作如此有研究。” 欧尼话里话外,又损了胖大厨的厨艺。胖大厨脸快成了猪肝。 我可不想给欧尼当枪使,“其实根本不是胖大厨的手艺有问题,问题出在食材上。你们酒店的肉排都是用冰块包裹,可惜冰块融化后,食材接触到水,不仅变了色,更失了鲜。” 胖大厨终于找到反击的理由,“听到没有,还是这位小兄弟说得对,我早就说过应该用新鲜的食材。那些冷柜车送来的肉根本就不能做出可口的饭菜。” 欧尼也连连点头,“看来还是要从源头想办法。” 胖大厨找回了面子,也不再和欧尼对着干,“小兄弟,你的意思是多储备一些新鲜的肉类?” “那当然,最好是近一两天刚刚猎杀的野味。”胖大厨听罢连连点头。 欧尼遗撼的说:“可是去哪里找那么多的野味呢?” 我继续说:“你们酒店现在是从肉贩那里进货,其实他们好多也是跑到城外,从猎人那里买肉。只是经过他们倒手,已经耽误了时间,再者,猎人手里的野味其实也不知放了多长时间了。” 欧尼和胖大厨点头认可。“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们直接联系猎人,让他们第一时间把野味送到酒店,价格高一些没关系,本来你们的一份牛排就卖五英镑了。五英镑可是一个普通工人的一个月的工资了。这么高的价格别说是牛肉,我估计人肉都能吃得上了。” 我继续说:“在温哲小镇有一个叫尼莫的,他手中常常有刚刚猎杀来的兽肉,食材绝对新鲜,我让他先给你们送几只,你看试试,远比现在的这些肉要新鲜许多。我的这几块牛排,是我从那么多的牛排里找了半天才找出来像样的几块。” “我拿走两块,剩下的,你给钱眼那桌送去吧。”欧尼连连称谢,转身将牛排亲自端了出去。 我端起两份牛排,正要出去,胖大厨拉住我,“你就是猎人吧?” 我一愣,这家伙怎么看出来的。 胖大厨一脸得意,“我告诉你,你烤肉的路子是野路子,一般猎人才会这么烤。” 我一挑大指,“高,好眼力,确实如此。” 胖大厨哈哈一笑,“兄弟,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让你说的那个尼莫来找我就行,到这儿提胖大厨好使。” 随即低声对我说:“不过,有时间你得把你烤肉的手艺教教我,你烤肉的手艺跟别的猎人不太一样。” “可以,以后我就经常到你这厨房偷吃。” 胖大厨咧嘴大笑,“那我随时欢迎。兄弟慢走。” 我端着牛排出了厨房,不禁有些好笑,胖大厨为人其实很精明,厨艺可以学习,只是没有明白有一种东西叫天赋。 这种天赋可能是上帝赐给每个人的礼物,并不是靠学就能得到的。 就比如尼莫的刀功、我的射术,我甚至还见过一个放羊的孩子,别人都气喘吁吁地驱赶羊群,他却只是掷出一块块石子,哪只羊脱离队伍,便会被飞来的石子精准的敲打。 不过,能给我和尼莫的兽肉找到好的销路,还是令人高兴的。我想,以后猎杀野兽的时候,最好是留着性命,如果能活着送到胖大厨这里,这家伙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回到座位上,把两份牛排放到自己的桌上。 卢娜瞪大了眼睛看着,“你是这家酒店的服务生吗?怎么还要自己干活?” “当然不是,他们的肉烤的不好,我不放心,所以只好自己动手了。” 卢娜哭笑不得,“你真是奇葩!” “呵呵,尝尝我的手艺吧,一会你就该夸我了。” 话音刚落,皮优已经呼喝起来,“这份牛排的味道不错,比刚才的那份好许多。” 智子也兴奋得不得了,“确实好吃,哥哥,你也尝尝。” 钱眼和田中将信将疑地看着两个丫头在那里大吃,想不明白,牛排怎么会突然变得美味起来。 等到吃起来,才懂得其中的真谛。钱眼惊喜道:“这是我在你们这里吃过的最好吃的牛排,不对,是在澳洲吃过的最好的牛排。” 卢娜也似乎被牛排飘散的香气吸引,“他们的那份牛排也是你做的。“ 我嘿嘿一笑,“高见。” 牛排的香味漫延开来,卢娜看着我的牛排,放在桌上的手指微微地动了动,我想这便是食指大动吧。 我的烤肉手艺连伍德都为之倾倒,他之所以要再次和我去狩猎,很大一部分原因在狩猎期间品尝我的手艺。 我将牛排切好,推到她的面前,“来嘛,品尝一下我的手艺。” 卢娜看了看我,“你确定没放毒吧?” 第16章 再次裸奔 我愣磕磕地看着卢娜,她居然怀疑我在饭菜里下毒。 我勃然大怒,“好心当成驴肝肺,不吃拉倒。” 卢娜笑呵呵地说:“你生气的样子,还是很帅地。” 我不禁有些感叹,女人的心思实在难以捉摸,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最后也只是莫名其妙的说一句:“莫名其妙。” 随即,耳朵被揪了起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叫起来:“虫子,好呀你,怪不得连招呼都不打,就跑了,原来是找美女来了。” 我叫道,“姑奶奶,轻点,你揪耳朵的本领是哪学来的,手疾眼快。佩服呀佩服。” “你少来,你说为什么要跑?”皮优气势汹汹问我。 智子跟在皮优的后面,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轻轻的说:“虫子哥,你怎么不用趟泥步躲开呢?你看耳朵都被揪红了。” 我暗骂,这个小丫头片子可真会补刀。 我恼羞成怒,“二位大姐呀,差不多就行了。我怎么躲都躲不开你们呢。” 皮优一愣,智子怯生生地说:“虫子哥,是我们先来的。” 我再次吃瘪,只好硬着头皮说:“是,你们先来的又怎么样?这就不能跑到这儿吃饭吗?吃完饭,我立刻回小镇,再也不回来了。” 卢娜皱着眉头,显然不喜欢这种气氛,她把刀叉放下,“不好意思,我吃饱了。” 随即招呼来服务生结账。服务生走过来,“先生,女士,餐费是十二英镑。” 卢娜正欲付费,智子叫了起来,“虫子哥,你居然吃软饭,要这位美女姐姐付钱?” 卢娜冷冷地说:“我们是各付各的。”拿出两英磅对服务生说:“这是我的甜点费用,那两份牛排是由这位先生来付。”说完拿起背包转身离开。 我对皮优和智子说:“看到没,我们是各吃各的。服务生,多少钱?” 服务生笑容满面,“先生,两份牛排是十英镑。” 我的笑却在脸上僵住了,两份牛排,十英磅,我口袋里只有两英镑,哪里有那么多的钱。 “多少钱?”服务生没能察觉我的异样,回答道:“先生,十英磅。” 我摸了摸下巴,看着皮优笑了笑,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笑得比哭还难看。 “那个,老大,皮优老大,该结餐费了?” 智子叫起来:“虫子哥,你泡妞,要皮优结帐。” 皮优的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你泡妞吃饭,要我来结帐?” 我对服务生大叫一声:“听到没有,我的老大说了,他来结帐。”随即一把抱住皮优,狠狠地亲了一口,“老大,你真好。谢了。” 我清楚地感觉到皮优身体僵在那里,她绝没想到,我会做出这样的动作,当然也绝不会想到,我随后撒腿就跑。 身后传来皮优的怒骂:“虫子,你这个王八蛋……”。 走在格里芬湖畔,我犹在心惊胆颤,这下可把皮优得罪苦了。 可实在没有办法,不如此,我会更加尴尬。 钱,真是好东西,以前我每天在荒原狩猎,只消有一把枪或一张弓便可以衣食无忧。 没想到,跑进城市,却发现没有钱在这里真是寸步难行。 只要有了钱,在这个城市才能有尊严的活着。 难怪皮优的叔叔而对皮优的讥讽毫不顾忌承认自己掉进钱眼里了,还笑着接纳了“钱眼”这个外号。 我第一次对钱有了强烈的兴趣。 我渴望有一些钱,至少每次吃饭不至于像今天这样难堪。 格洛湖很美丽,宛如画境,沿岸或是芳草凄凄,蝶舞翩翩,或是悬崖峭壁,千姿百态,或是树林葱笼,苍松翠柏,映入水中,如翠如碧,蕴尽了诗情画意。 这是一条湖滨的小路,小路以石子铺砌,在湖滨蜿蜒前行,两侧的花草留下了一路的芬芳。 更难得的是这一带极是幽静,少有人来,唯有虫儿的低吟浅唱。 前面终于发现一个身影,一袭红妆,风姿绰约,宛若天仙。 此刻,她绝美的容颜在绿树红花、蓝天澄湖的映衬下,更显妩媚。 她正呆呆地望着湖面,悄然驻立。 想到昨天的、今天的种种尴尬,我却有些生气,大踏步走了过去:“这个地方真不错,在这跳湖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卢娜不理会我的调笑,“你做的烤肉确实很好吃。”她赞赏着。 “那是当然,这里的肉肉质不好,如果是荒原上的野兽味道会更好。但是以后我绝不会再给烤肉吃,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 卢娜皱了皱眉头,“怎么,我又惹你了?”卢娜不解的问道。 “你昨天把我光屁股轰出来,害得我全城祼奔,假仁假义的请我吃饭,结果你结完自己的帐就走,你知不知道没钱结账有多尴尬吗?” 卢娜更加疑惑,“你没钱结账?” “当然”,我说完把口袋都翻了出来,“你看,我全身最干净的就是口袋。” 我粗鲁的一把拉住她,“喂,你明知道我没钱付账,又捉弄了我一把。” 卢娜脸色一变,甩掉我的手说:“你抓疼我了,你说你没钱谁信,你的这身衣服哪一件不是高档款式,加起来不会少于五十英镑。” 我倒吸了一口气,不会吧,皮优那么大方,给我置办了这么豪华的一身行头。 但想到刚才的窘样,又来了气,掏出那个手链对卢娜在她面前晃了晃说:“你不是想要这个手链吗,我偏偏不会给你,我宁可扔到湖里。” 说完随手真得把那个手链扔到湖中,手链在阳光下划过一道弧线,闪耀着光芒。咚地一声落入深深的湖底。 卢娜呆呆地看着水面荡起的一圈涟漪,眼泪刷地流了下来。 这下弄得我不知所措,“你……你……你哭也没有用,反正我认了。” 我肉烂嘴不烂,保持着最后的倔强。 卢娜掉着泪,自言自语说:“你知道吗,我的妈妈小时候曾给我买过一串一模一样的手链,可惜让我弄丢了。” “今天我终于又看到了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的手链,我好像感觉到妈妈回来了。她是那么美丽,那么温柔。” “你跟伍德一样,都是那么无情。在伍德失魂落魄的时候,却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但伍德心里却永远装着那个女人,他从英国跑到澳洲,从澳洲跑遍世界,整整二十八年,妈妈无怨无悔地等了他十八年,盼了他十八年。” “她就是在一年又一年等待中,心痛不已,我妈妈是心痛死的。” “我恨伍德,他不配做一个丈夫,更不配做一个父亲。” 说完,卢娜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走过去。 我傻了眼,没想到这么一个不值几个钱的手链竟然藏着卢娜对妈妈的无尽思念。 我顿时后悔的不得了,自己实在太鲁莽了,我望着卢娜远去的背景,大声地说:“对不起,我不清楚这个手链对你的重要性,你放心,我帮你捞上来。” 说完就准备跳下湖去,忽然又想起卢娜说这身衣服价值不菲,见四下无人,急忙脱了个干干净净,放到草丛上,纵身跃进湖中。 湖水很深,我一头扎下去居然没有够到底,只好露出水面深吸一口气,再次潜入深水。湖水深处冰冷刺骨,但我还可以承受,终于触摸到湖底。 我努力的睁开眼睛,还好湖水极是清澈,阳光还能勉强照到湖底,湖底水草丰茂,如长发一样随着水流摇摆。 在氧气耗尽的最后一刻,我终于看到那一串晶莹的手链正安静的躺中湖底,我一把抓到手里急速的向湖面游去。 我把手链拿在手里,高兴地说:“我拿到了。” 忽然,我破口大骂,“小丫头片子,你就是个乌龟王八蛋,嫁个丈夫是乌龟,生个儿子没屁股……” 岸边静悄悄的,空无一人,连同我的衣服早已不知去向。 天光云影的变幻让格里芬湖呈现不同的美丽,午后,没有一丝风。 湖岸芳草凄凄,几只鹭鸟洁白的棱羽倒在水中,尖尖的喙剑一般的挑起水中的游鱼,于是那湖便越发显得静谧。 那鸟儿远远地看着呆立水中,一动不动的我,似乎疑惑它所看到的是不是一个人类。待我眨了眨眼睛,捧起湖水洗了把脸,鹭鸟们才明白过来我是人类无疑,于是惊恐的扑打着翅膀,掠过水面飞走。 蓝天倒映下的湖水变幻成蓝色,平展展地铺上远山,与那一抹碧色相接。那湖中的小岛和沙洲竟是浮在天空之中,倘若此时有人划一叶扁舟驶来,怕是会让人怀疑是天上的仙子吧。 父亲和古时候的诗人大约心灵相通,每每遇到良辰美景总会吟诵起那些美丽的诗句。王勃吟诵过“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刘禹锡吟诵过“遥看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而我应该是看到如此美景第一个想骂街的人。 我又一次咒骂起卢娜,她真是蛇蝎心肠,满满的算计。 从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就挨了一记耳光,紧接着把还光着屁股的我从家中轰了出来,今天又给尼莫灌了迷魂汤,让他反水抓我,再跑到饭店害我拿不出钱出丑,如今又偷偷拿走我的衣服,再次让我面临着祼奔的尴尬。 我发誓一定要让卢娜付出代价,我相信,凭借自己纵横荒原,潜伏猎杀野兽的经验,完全可以利用树丛、房屋隐身,不会让任何人发现。 我将悄无声息的潜入卢娜的住处,倘若她再次拿出手枪,我会毫不犹豫地击落手枪,反手擒拿,将她踢倒在房上,扒光她的衣服…… 等等,为什么我要扒光她的衣服呢? 是不是太邪恶了? 是了,是因为她让我两次祼奔,我自然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况且,我在想扒光她衣裳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龌龊地想法。我是个正人君子。 当然,最紧要的是我需要一件衣服。 找卢娜,当然不能让她再看我笑话。 佐佐木也不行,他住在日本武馆,要是那些日本武士看到我这个样子,笑尿了怎么办? 放眼整个城市,只有皮优了。 嗯,她已经接纳了我一次,不妨再接纳一次。 而我裸奔的事情,也不宜让更多的人知道。 我又有些泄气,今天逃单,让皮优付账,实在做得有些混蛋。 估计皮优还在生我的气呢,到时候只好认认真真的向他道歉。 她是我的老大,是我徒弟的师娘,一定会大度的接纳我。 我扯断岸边的苇草,用苇叶编织成腰裙,只是苇叶很韧,裹在身上极不舒服,叶边缘的锯齿甚至割至多的皮肤。 倘若有面镜子的话,估计能在镜子里看到一个野人,或原始人呀。 倘若把苇叶围在腰间,结果只有一个“蛋疼”。我顺手把它扔到一边。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自言自语地说:“虫子呀虫子,你可以纵横荒原的猎人,百发百中,那些野兽见了都要绕着走的,如今真得成了一只虫子,任凭几个小丫头捏来捏去。” 是呀,我曾经自由的在荒原狩猎,即便是面对凶猛的兽群,依旧有办法逃出生天,我一度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我可以戏耍小布,忽悠佐佐木,和皮优称兄道弟,也可以靠自己的小聪明让卢娜无可奈何,但这些都只是小小的插曲,如今却被困在这个城市,困在这一片湖水之中,没有任何办法。 我越发感觉这个城市像一个黑屋子,屋子外的人不知道里面的有什么,充满了好奇,而屋子里的人又觉得闷得令人窒息。 想到这里,我复仇的念头竟然也有些淡了。 湖水把我泡着越发的难受,我曾试图钻到草丛里,草丛中的蚊虫没几分钟让就我重新回到水中,我仰面朝天躺在湖面上,只露出嘴巴和鼻孔,耳朵已经浸在水中,满耳都是不可捉摸的声音。 最终,我还是下定决心,等到夜幕降临,我就穿上苇叶做的裙子,到皮优那里借一件衣服。于是重新拣拾起那没有编织完的苇叶裙认真的开始编织。 正在这里,一个声音怯生生的问道:“虫哥,你在做衣服吗?” 第17章 幸福地死去 我吓了一哆嗦,这分明就是那个叫智子的少女的声音。 果然,智子穿着蓝衫瞪着新奇的大眼睛看着我。 我一脸窘迫,站在水中强装笑容,“那个,对,编一件衣服。” “这样的衣服,有什么用呢。” “那个,伪装,对,就是伪装。我是猎人,捕猎时可以穿上方便靠近野兽。” “哦,你编的真好。”智子干脆坐在岸边的石头上,托着下巴看着我。 我看着她穿的蓝衫,恨不得冲过去,扒下来自己穿上,只可惜,她是个女孩子,同时衣服尺码也不合适我。 “那虫子哥,你一会儿也给我编一件好吗?我也想跟你一块去狩猎。到时候,你帮我抓一只袋鼠,好不好?” 我暗暗咬牙切齿,我怎么觉得这个小丫头在调戏我呢。 “不行,我和你没有关系,凭什么给你做一件?” “你是皮优的朋友,我是皮优的朋友,所以朋友的朋友,不也是朋友吗,况且,上午你还在房上把人家压在身下……” “打住,我可没有动什么歪心思。当时,素不相识,我当时只是怕你喊出声,你咬了我了。你答应不出声,我不是把你放了吗?” “那我们算是朋友吗?” “不算。” 智子一脸失望,“好吧,那我走了。” 我心中着急,她要是走了,又光我一个人了,好歹也得想个办法,让智子帮我找件衣服。 “哎,你别走。” 智子回过头,“怎么了?” 我笑笑,“其实嘛,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嘛。” “你不想和我做朋友,就不要勉强的。” “没有勉强,发自肺腑。” “好哎,那你快点编吧,编两件,你一件,我一件!” 说着,智子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我不再说话,继续编着手中的苇叶裙子。突然,我生气的把苇叶一摔,“妈的,不编了。” 智子吃了一惊,“怎么了,虫子哥?” “智子,既然我们是朋友了,你得帮我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你说吧。” “那个,怎么说呢,我的衣服丢了,你去帮我找一件衣服!” “哦,你不是再做一件叶子衣服吗,再做一件就可以了。” 我哭笑不得,这个智子到底是聪明,还是傻瓜?我的话说得不明白吗? 我只好说:“这件叶子衣服是狩猎用的,我是说我以前穿的衣服没有了。” “你是想借我身上穿的衣服吗?我是女孩子,把我的衣服都脱给你,我会害羞的。” 我眼前一黑,这都哪跟哪呀!“不是,我是要你去帮我找一件衣服。” “哦,我明白了。你等着,虫子哥,我现在就去帮你找。” 说完,智子转身跑去。 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来,在水中继续等待智子,她买回衣服,我就可以脱困了。 心情愉悦之际,我还顺手编了一个草帽,权当送给智子的礼物吧。 此时,夕阳西下,将一抹浓霞映到湖面,格外美丽。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看来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到时候,我立刻回小镇,带上尼莫,一起走进荒原,享受自由自在的狩猎生活了。 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脚步声传来。 脚步声细碎,是两个人走了过来。一个步履沉重,另一个轻柔,不知何许人。 我急忙隐身在苇草之中,偷偷地观察。 这时,一个声音问道:“智子,你说的野人在哪儿?” 是小布的声音,哈,这个阔少爷怎么来了。 不对,他问智子野人在哪儿?这是怎么回事? 智子怯生生的声音传过来,“就在前面,他穿着树叶,可吓人了。” “不用怕,有我在。” “他看到我的衣服漂亮,还要拿树叶做的衣服和我交换呢?” “哈哈,野人居然也懂得审美,知道树叶做的衣服没我们的衣服好看!笑死我了。” “讨厌,我说的是真的,我可不敢向前走了。我就等在这里好了。你可一定要小心一些。” “嗯,你一个女孩子,遇到野人最好还是远远的避开,我一个人就行了。” “嗯嗯,对了,小布,你帮我把野人抓住,我们把他关到动物园好不好?” 我心里万马奔腾,智子这是干什么,不是给我拿衣服去了吗。 虽然满腹牢骚,但我还是把苇草裙子围在腰间,顺带着把刚编的草帽也扣在头上,从苇草根处抓了一把黑泥糊在脸上,我可不想让小布认出我来。 然后,我快速爬进苇草丛中,潜伏下来。 转眼间,我在苇草的缝隙间,看到小布慢慢地走了过来。 小布喝道:“野人,出来?” 四下里静悄悄地,无人回应,只有虫鸣之声传来。 “不要躲藏了,我看到你了。” 这家伙明显有些胆怯,不断的说着话给自己壮胆。 我心里有些好笑,小布明显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 小布继续说:“野人,你在哪里?你不是想要衣服吗,我给你带来了。咱们出来做个交易好不好,你的树叶衣服很好呀,我们换换吧。” 我灵光一闪,哈,是了,智子这个丫头把小布忽悠过来,原来是让我打倒小布,抢他的衣服。 这个鬼马的智子,生得无畜无害,偏偏满肚子坏水,刚刚捉弄了我,现在又给小布挖坑。 而我明明知道这是个坑,却不得不跳。 小布的步子明显慢了下来,他似乎感受到气氛的异常。踢了踢腿,活动着手腕,看得出来,这小子虽然白静,但并不白给,明显是平时有过训练。 我更不能轻举妄动,只要小布不逃掉,我便能沉得气。 小布已经从我面前走了过去,幸好刚编织的草帽与周边的草木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他没有发现我的藏身的地方。 我悄悄捏起一枚石子,向水岸边的苇草中弹出去,石子落入水中,咚地一声,打破了湖滨的静谧。 小布快步跑了过来,“哈哈,我看到你了,不用藏了。”他伸着脖子向苇草丛中探查。 在他全神贯注于那片苇草丛中的时候,我如同一只猎豹,四肢同时向后用力,身体箭一般扑向小布。 我的嘴里乌里哇啦地说着自己都听不懂的话,既然扮野人,就干脆像样点。 小布大叫一声,但已经无济于事。 在扑倒他的时候,我将父亲多年教给我的擒拿格斗技巧以及在荒原和野兽搏斗的手法毫不吝惜的向小布手上招呼,嘴里继续叫着。 小布回头看时,只是看到满是泥浆的脸孔、苇草编织的帽子和我刻意呲出的白牙,他啊得一声,便没有动静。 这倒令我有些担心,该不会把这小子吓死了吧。 摸了摸他的心口,还有心跳,看来是真的吓晕过去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三下五除二将他的衣服扒了下来,只给小布留下一条内裤,他赤条条的躺在那里,如同一只柔顺的小白羊。 我可没心思欣赏小布的身体,赶紧换上他的衣服,他的个子和我差不多,所以衣服倒也合身。 然后,看着躺在地上的小布,突然有些恶趣味,把扔在一旁的苇叶裙子和草帽给他穿上。 估计小布醒来,看到自己的穿戴,真得会以为遇到野人,还和自己换了衣服。 智子跟了上来,她嬉笑着,“虫子哥,你该怎么谢我。我给你带来的衣服还合身吧。” 我哑然失笑,“你太调皮了,那衣服是你带来的吗?你分明是逼着我抢小布的衣服。” 被我直接挑明,智子脸不红,心不跳,一脸萌蠢的样子,“我又不知道附近哪里卖衣服,再说你没有给我钱,我怎么给你买衣服?” 我脸色一沉,“智子,这样做一点也不好玩。” “哦,知道了,虫子哥。”智子扑闪着眼睛说,那样子看起来分明就是一个乖乖女,令人绝想不到,这个小丫头的脑袋里会装着那么多古怪的主意。 她忽然又说:“那虫子哥,我看你吓小布的样子,可凶恶了。一点也没有不情愿的样子呀。” 我哈哈一笑,“你知道吗,智子,我一看到布朗家的人就生气,昨天还修理了小布一顿,今天又修理一顿。” “昨天的事情,我听皮优说了,可惜没看到,所以今天我想看看你怎么修理小布的。” 我两眼盯着智子,智子发现自己说走了嘴,吐了吐舌头。 我说:“其实我修理小布也是有原因的。” 在我小的时候,我看到小布的父亲布朗发现一个小乞丐翻过栅栏偷吃他们家的狗粮,布朗一脚踢翻了小乞丐,那小乞丐大约是太饿了,即使被踢倒在地,手中还是抓着那把狗粮不放。 布朗的爪牙是一个光头男,他一脚踩在小乞丐的手上,小乞丐痛得大声哭嚎,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可怜,光头男把他像拎小鸟一样把小乞丐拎起来扔出了栅栏。 我回到家里,找了一些烤好的兽肉,和尼莫一起找他,傍晚时分,我们终于找到了小乞丐。 他蜷缩在一处柴草堆前,有气无力。 我和尼莫将一块烤好的兽肉递给那个小乞丐。 他的手已经变形,只能用另一只小手接过食物,大口咬着。我让他不要着急,拿出刀子,将那块兽肉割开,一块一块地给他,让他慢慢吃。 他边吃边流泪,看向我们的时候,却又带着笑。 只可惜,第二天,镇上的人还是在一堆荒草中发现了小乞丐的尸体。 听到这个消息,我和尼莫赶了过去。 小乞丐一脸平静,没有任何的痛苦,甚至脸上还有一丝微笑,我发现他的手中还有一块没有吃掉的兽肉。 我回到家跟安妮说了这件事情。 安妮掉了眼泪,我摸着我的脸,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那个故事是她在一本书中看到的,书中有一位卖火柴的小女孩子,在大年夜赤着脚在街头卖火柴,她实在太冷了,就点燃了一根火柴,在光亮中她看到了烤鸭,看到了美丽的衣服,看到了最疼她的外婆,她是非常的高兴。 然后第二天,人们发现小女孩子被冻死在街头。 安妮对这个故事一直无法忘怀,甚至希望有一天能见一见写这个故事的作者。 机会终于来了,安妮有一次来到了丹麦,她渴望见一见那位写下这个故事的作家,只可惜,在到达丹麦的时候,丹麦正在举行一场隆重的葬礼,举国上下都在悼念一位古稀老人。 这位老人终生未娶,把全部的心力都倾注到一个个童话故事里。 安妮当时既悲伤,又遗憾。 她茫然地走在路上,却在路边的旧书摊上看到了一本破旧的书籍,名字便是《安德森童话》,她还惊喜地发现书籍的扉页上,居然有“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德森”的签名。 她大喜过望,立刻买了下来,她甚至觉得这本书是安德森飞升天堂时刻意留给自己的礼物。 这本书她一直精心保存着,书中的每一个故事也看了许多遍,只是在她逃出那个家的时候,这本书也留在家里。 安妮说小女孩看到的烤鸭、衣服和外婆,不过是她在濒死时的幻象,但却带给小女孩心中所向往的最美好的幸福,哪怕只有一瞬。 小乞丐会感谢你和尼莫的,你们那些烤肉便如同小女孩手中的火柴,在他生命结束的时候,带给他人世间最美好的幸福。 这个小乞丐和故事中的小女孩一样,一定是满心幸福的飞升到天堂。 所以,死,一定是痛苦的事情,但满心幸福的死去,却一定不会痛苦的。 安妮的话,我无法理解,一直无法理解。 所以对于小布,哪怕我只见过他两次面,根本不了解他的为人,但一想到他是布朗的儿子,我便觉得他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是父亲对我说的。 没有一只不吃肉的狼,这是我在荒原上见到的。 我甚至怀疑,我痴迷于狩猎其实也是报复那里披着兽皮的人。 幸运的是安妮给我讲起卖火柴的小女孩,而我也幸运的遇到那个小乞丐,他们告诉我,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幸福,追逐幸福,哪怕是一瞬间的幸福,既便是死也要幸福的死去。 智子听完我自言自语的话,茫然的看着远方。 如果我的话能让这个无法无天的小丫头有所感悟,一定的好的。 第18章 湖滨野炊 我啰里啰嗦地跟智子说了半天。 我说的很多,智子听得很认真。 我一拍掌,“我想好了,我要回小镇了,免得父亲和安妮担心,之后我会和尼莫一起重回荒原。不过,在回去之前,我要好好谢谢皮优。” “嗯,那你去找皮优呀,她应该回家了。我明天和佐佐木送你。你先走吧,虫子哥。”智子说。 我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大步向皮优的住处走来。 已近黄昏,我来到皮优的门前。 只有阿狗在,阿猫不知去了哪里。 我站在楼下,大声喊:“皮优!皮优!” 老爸爸走了出来,“沈生先!” “哦,老爸爸,皮优在吗?” 老爸爸还没能说话,二楼的窗户被推开,皮优一脸喜色,“虫子,你来啦!” 老爸爸将我让到客厅,暖心的为我泡了一杯咖啡。 皮优飞一样的跑了下来,身上穿着一袭红裙。 她来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虫子,你今天放我鸽子,现在是来领死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皮优,最后竟把皮优看得不好意思,脸有些红。 “看什么看?渣男。” 我微微一笑,“你平时穿着应该喜欢白色,最好还是可爱一些的。今天怎么改成红色了?” 皮优在我身前转了一个圈,那一袭红裙也随风摆动,让她可爱之余,更添几许妩媚。 “漂亮吧?” 我点点头,“很漂亮,只是你年龄还小,长得也那么可爱,不适宜穿这种的,我觉得以前的反而更美一些。” 皮优噘嘴道:“你在嫌弃我吗?” 我哈哈一笑,“我可不敢,你可是我的老大,哪有小弟敢嫌弃老大的,那可是真找死了。” “算你有良心。”皮优开心起来。 “皮优,我要回小镇了,其实今天一早就该回去了,只是发生了许多事情,又耽搁了。” “是,你还需要找红衣女孩、蓝衣女孩子、粉衣女孩子什么的约会。当然会耽搁了。”皮优酸溜溜地说。 看着皮优的样子,我有些感动。 如果说卢娜是一座冰山,那皮优更像是一团烈火。 她在刚刚认识我的时候,便大把地花钱给我买衣服、理发,还带我泡酒吧,在我最尴尬的时候,接纳了我。 即便是我今天没钱付账,把账甩给她,她再次见到我的时候也根本没有提及。 这一袭红裙,怕也是小女生的妒忌吧。 但我却真真切切感受到皮优对我的好,不禁有些动容。 想到此处,我不禁有一股冲动,突然说:“皮优老大,我决定明天再回去,今天小弟还得跟着老大再混一天。” 皮优格格地笑着,“那今天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许反悔。” “嗯,绝不反悔。” “你想要星星,我不给你摘月亮。” “哈哈”,皮优眉开眼笑,“那你等等我,我去收拾一下。”说罢,向楼上跑去。 不知皮优在楼上做什么,她终于收拾完,重新下楼。 她已经换了装束,卸下了红妆,变成了一袭白裙,还拎着一个精巧的手包。 这才是我熟悉的皮优吧,只是她不再穿那身兔子装,估计也是这位大小姐当时心血来潮弄的一件奇装异服吧。 我打量着皮优,“老大,还是你的品味高!” “切,谁像你,品位越来越低,连穿衣服都像小布了。” 我暗暗好笑,这跟品位一点关系没有,我的衣服不是像小布,实际上就是小布的。 皮优带着我一起出了门,“今天还去酒吧吗?”我问道。 皮优摇了摇头,“汤姆的酒吧,没什么意思。今天晚上,我要你给我做烤肉。我知道,中午的烤肉是你做的,但我的那一份是你顺便做的,今天你要专门给我做一顿。” 我笑了笑,心想,皮优虽然大大咧咧,但依旧还有些小女生的嫉妒之心。 “当然,那你让我去哪里给你烤呢?” 皮优为了难,她虽然有想法,却根本没有考虑怎么落实。 最后终于还是蛮不讲理的说:“这是老大需要考虑的吗?你做小弟的怎么还想不出个解决的办法。” 看着她故作老气横秋的样子,我没有言语,只是微笑。 皮优终于装不下去了,扯着我的衣袖,“虫子,你想想办法嘛!反正我就是要吃你做的烤肉。” “老大,别摇了,再摇我的脑袋快成浆糊了。你想吃烤肉,这简单。跟我来吧。” 我带着皮优来到格洛湖边,有些事情真是好笑,我刚刚从这里走到皮优那里。 如今却又因为皮优想吃烤肉,再次回归。 夜晚的格洛湖更显静谧,天边一轮明月当空,向平静的湖面洒下清冷的月光,湖对面的远山在夜色的笼罩下,似乎也有了睡意,如同美人侧卧,将倩影倒映在湖中。 周边是凄凄荒草,缕缕的花香袭来,令人沉醉。 我选择了一片平整的草地,“就在这里了。你等我一下。” 说完向皇冠假日酒店走去,我需要向胖大厨要一些牛排和猪排,再要一些烤肉所必需的佐料和工具。 来到厨房,胖大厨正热火朝天地为客人烹制菜肴。 见我到来,胖大厨很高兴,我说明来意,胖大厨瞪起铃铛般的眼睛说:“可不能夜晚跑到湖面去,那里非常危险!” 我大吃一惊,此时皮优自己一个在湖边,岂不要糟糕,万一她要是出了事,我岂不是要痛悔一辈子。 胖大厨偷偷地跟你说:“你知道吗,就在今天,湖边有野人出没。” 我听完之后,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 胖大厨以为我不相信他说的话,正色说:“你以为老哥我骗你吗?今天下午布朗家的少爷就被野人袭击了。” 我笑出了眼泪,“对对,听说那野人还把小布的衣服给扒了。” 胖大厨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你小子这不是知道吗?还敢跑到湖边。酒店的老板大金牙怕影响他的生意,才不让向外传的。你知道吗,那个小布朗被吓得住院了,听见人说话就吓得缩成一团。” 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我把对布朗的厌恶迁怒于小布朗,数次耍弄他,但迄今为止,小布并没有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 这次我玩得有些大了,以后和智子打交道,可千万不能大意了。 我对胖大厨说:“老哥,别人害怕是可能的,你想想兄弟能怕吗?” 胖大厨一呆,随即明白,“对对,我怎么忘了你是猎人了。” 随即大手一挥,“酒店有为客人提供野炊的服务。家伙全着呢,兄弟,你需要什么,只要厨房里有的,没有的我让人给你去仓库找,随便拿。拿不了,我再派人给你送过去。我说你小子是不是约会哪个美女了?”说完贼兮兮地笑了。 我连连道谢,挑选了几块牛排,又把佐料备齐,又选了一个烤肉的炉架,本以为没有多少,却发现最后收拾了一大堆。 我想是因为自己是真心想给皮优做一份美味的烤肉吧。 这么多东西,看来还真得要胖大厨找人帮忙运过去了。 胖大厨哈哈一笑,“要不是分不开身,我真想跟你一块过去,再好好学学你老弟的手艺。” 我也笑了,“老兄,以后有的是机会。” 我招呼着两名服务生,将锅碗瓢盆运到了湖边。 皮优见我转眼搬来这么多东西,大为惊讶,眼中充满了期待。 我告诉两名服务生,过两个小时到这里再把东西搬回去。皮优从包里取出两英磅,给了服务生。两英镑对于服务生来讲,可以抵得上他们两天的薪水了。服务生极是高兴,态度越发的热情,告诉我们,如果有需要再去找他们。然后哼着歌子回了酒店。 我点头赞赏皮优的周到,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姐难得还有这份细致的心思。 我支起架子,点燃炭火,清洗餐具,腌制牛排,调制配料,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皮优看着我娴熟的操作,眼中发亮,“虫子,你以前是不是做过厨师?” “呵呵,没有,我是一名猎人,经常带着尼莫到荒原狩猎,打到野味,我们兄弟就像现在这样烤肉吃。” “那为什么皇冠酒店愿意给你提供餐具呢?你口袋里有几个大子儿我可清楚。” 我暗笑,刚赞过她心思细致,现在却又露了马脚,才想起问这些野炊工具怎么来的。 “我中午做饭的时候和酒店厨房的胖大厨认识了,我答应他教他烤肉,他现在巴结我还来不及呢。” “臭虫子,那你中午还让我给你结账。” “哎呀,老大呀,你的思维跳跃地可真快,说着这个呢,突然就联想到那个了。” “哼!”皮优哼了一声不再说话,坐在那里看着我继续忙碌。 终于又是耐不住,自言自语地说:“我现在还是不能相信,你的厨艺会比皇冠的厨师高明。你当真没学过厨艺?” “呵呵,实话跟你说吧,我根本就不会什么厨艺,我只会烤肉。这是天天在荒原上吃野味的经验,如果让我做一份炒菜或面点,那我就一点招都没有了。” 皮优终于明白,“这么说,你就是大忽悠,忽悠完了佐佐木,又忽悠胖大厨。” “可不能这么说,我教佐佐木的趟泥步不是真本事吗,胖大厨想学的烤肉手艺不是真本事吗?这叫一招鲜,吃遍天。” 和皮优说着话,并不妨碍我手上的动作,转眼间,炭火舔抵着牛排,牛排似是难耐这种烘烤,已经满身冒油,香气也渐渐弥漫开来,混合着湖滨的新鲜空气,更显得浓郁。 皮优眼着闪着光,表情却像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还搓着手,欲罢不能的样子。 当调制好的料汁浇到牛排上,一份牛排便已经烤好了。 我将它放到盘子里,用刀切开。皮优叉起一块,醮了一些酱,小心翼翼地放进嘴巴里。 她闭上眼,细细的回味着烤肉的味道,“嗯,比中午的要好吃。” “那就多吃些。”我笑着说。 吃完牛排,我把炊具简单收拾了一下。 湖面无风,月色更加明亮。皮优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平静的湖面。 “虫子,你看,这湖面多么美丽。好想在这里坐着,呆上一整天。” 我又是一哆嗦,“大姐,你这话听起来好像是那么回事,可我听着怎么那么惊心动魄呢。” 皮优看着我,“虫子,你老实说,你又干什么荒唐事了。” 我大呼冤枉,“还不是你那位老同学。” “你是说智子吗?” “可不是嘛!” 随即,我中午从饭店出来说起,讲到再次遇到卢娜,扔掉手链,后来又捞手链,紧接着发现衣服被卢娜拿走,幸运的是遇到智子,让智子去拿衣服,结果智子告诉小布说到湖边抓野人的事情说了一遍。 皮优笑得躺倒在草地上。“虫子,你不是渣男,你是古往今来天下第一奇葩,一件衣服愣让你不到二十四小时丢了两回。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祼奔成瘾了。” 我叹了口气,“我也搞不明白,我在荒原上自由自在,可以进了城却不知怎的,闹出这么多的笑话。” 皮优歪着头,看着我,“你了解丛林的法则,却还不了解城市这片丛林的法则。” 随即再次看着湖面,“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很羡慕你,羡慕你的自由自在。” 我摸了摸鼻子,感觉自己理解不了皮优说的这句话,便也不再言语,目光也看着那月色下的静湖。 对于湖畔的景色,我想自己是最有发言权的,毕竟白天、晚上,岸边、水里,我都呆过。 只是相对于白天的焦躁,此刻才是真的静下心来,体会着那份宁静。 在我的眼中,这片湖是静地,宛如明镜,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红的花,绿的草,青的山; 这片湖也是活的,轻风吹起,湖面便荡起了层层波浪,阳光化星点,在湖中自由的追逐、嬉戏; 这片湖也是软的,倘要是微风徐来,湖面便泛起一丝丝的波纹,宛如绸缎铺展开去。 而此刻,月夜之中,这面湖又仿佛化成一块空灵的水晶,映着月光、星光和云影。 皮优痴痴地说:“好想像仙人一样,到湖面上凌波飞行,那一定是最美的。” 我的脑海中也浮现一幅极美的画卷,皮优穿着白色的衣裙,如中国神话传说中的飞天仙子,在湖面上飞舞。 父亲曾给我讲到中国有一位仙子叫洛神,曹植说得她是伏羲的女儿,在洛水中被淹死,化为洛神,成为洛神的她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可以凭虛御风,凌波微步。 我说到这则神话,皮优无限的向往,“那洛神一定是自由女神!她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我心里说:“这都哪儿跟哪儿呀,自由女神不是希腊的吗,这大姐把神仙的国籍都搞错了。” 但看着皮优陶醉神往的样子,还是不忍打断她的想象。 我再次想象着那仙子在天水之间凭虚御风的画面,忽然觉得如果真能做到,岂不是人生最快意的事情吗。 第19章 一苇渡江 我盯着皮优问道:“你真的想到湖中央去。” 皮优眨着明亮的眼眸,“嗯,可惜没有船。” “没有船也没关系,你的平衡能力怎么样?” 皮优不明所以,“我的平衡能力没有问题的,你可能不知道,我以前学习过天鹅舞的。” 我幽幽地说:“那我可能可以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你能找到船?” “我又不是神仙,变不出船来。不过,却听父亲讲过一个准神仙的故事。” 在中国有一座很古老的寺庙,叫少林寺。少林寺的祖师是一位来自古印度的高僧,他不仅佛法高深,功夫也同样臻于化境。 传说他来到中土传法,还见到了当时的皇帝——梁武帝,梁武帝笃信佛法,听说达摩到了,便把达摩请到了都城金陵,达摩与梁武帝交谈后发现梁武帝见识浅陋,便悄然离去。 梁武帝听到达摩离去的消息,深感懊悔,马上派人骑着骡马去追赶。 追到幕府山中段时,两边山峰突然闭合,一行人被夹在两峰之间。 众人只见达摩正走到江边,向一位老婆婆借来一根芦苇,投入江中,然后竟然踏着那根芦苇渡江而去。 后来,达摩到了少室山,在那里面壁十年,参悟高深佛法,从此中土佛学多了一派叫禅宗的流派。 皮优听到后悠然神往,“要是我们有达摩那样高深的本领,也踏着一根芦苇,到湖中央的该多好。” “父亲说这只是一则神话传说,不过,后来他在中国西南地区的赤水河边却发现了现实版的一苇渡江。” 皮优瞪大了眼睛,“真得吗,快说说。” 我告诉皮优,这种绝技叫独竹舟,居住在赤水河两岸的苗族百姓为了相互往来交流,常常使用一根楠竹或木头作为水上便捷的交通工具,甚至人们到集市上购买日常用品时,也是踏着一根竹子去的。 人们会站在一根粗大且长的竹子上,手中还要横持一根笔直的小竹竿,保持平衡,同时也可以做桨划水,他们乘风破浪,搏击激流,有的高手甚至还可以在竹舟上倒退、转身、跪坐,父亲当年见时发现,不仅当地的男子可以乘独竹舟,就边女子、小孩也都不让须眉,照样可以踏浪而行,颇有“一苇渡江”之妙。 皮优大奇,“虫子,你是不是说,我们也可以像苗人那样找一根长长的竹竿,划到湖心去。” 我点了点头,“我到假日酒店的时候,看到酒店附近有建筑用的竹竿,可以拿来试试。” 皮跳了起来,欢颜笑起来,“太好了!” “我首先要确定你会不会游泳,我们都没有玩过独竹漂,一旦落水会很危险的。” “放心吧,我的水性没问题,扔到海里也死不了。” 正说着,酒店的两名服务生来收拾餐具,我告诉他们借用四根竹竿,两大两小,大的竹竿越粗越大越好,尤其是不能有裂口,有了裂口竹子会进水,浮力要减少许多,小的则需要手能握住。 皮优不失时机的又拿出两英磅小费给了服务生们,两个人欢天喜地的去了。 我心里不禁肉疼,皮优哪来的那么钱,两英磅可以买一车竹子了。 不多时,两个服务生抬来四根粗大的竹竿,我特别检查了那两根粗大的竹子,长有八米多,而且外皮翠绿,也没有裂口,显然是刚砍下来不久。 我很满意地点了点头,两名服务生便收拾餐具回酒店去了。 皮优抱起那根粗大的竹子便要下水,我急忙叫停,“傻大姐,你这不是独竹漂,这是寻死。我们都没有划过独竹舟,肯定需要在旱地试验一下。” 皮优哦了一声,“那该怎么办。” 我说:“这样,我们把大竹子放在草地上,然后踩在上面,各地横卧竹竿,先练习一下平衡能力。” 皮优率先按照我说的练习起来。 她说得不错,她因为有舞蹈功底,很轻松的踩在独竹之上,展现了极佳的平衡能力。 我稍稍放心,又对她说:“我抬起独竹的一端,看看你还能不能再保持平衡。” 皮优自信满满,“来吧,都是小意思。” 果然,即使提起独竹的一端,皮优依旧可以牢牢的站在独竹之上。 我对皮优也有了些信心,:“独竹舟因为只有一根竹子,所以踩的位置应该在重心位置。” 我横抱起竹子,然后单手托起,当这根竹子保持平衡的时候,我手持的位置便是这根竹子的重心。 “嗯,这根竹子的重心就在我手持的地方,皮优,你一定要记住,下脚就这个位置,前后可以稍稍移动,但绝对不能走到两端,当然,估计你走不到两端,就掉湖里了。” “还有,刚刚上独竹舟,不要急于划动,只要你能手握竹竿保持平衡,就算成功。” “另外,掉进湖里也不要害怕,我会在身边保护你。” “再有,我们不知道湖中有没有大鱼,甚至鳄鱼,所以你一旦入水不要剧烈挣扎,那样反而会把那些猎食者吸引过来。” “你记得,湖水深处会冷一些,表层水并不会很冷,当然冬季会相反。” “还有,我曾在夜晚在湖中游过,其实最吓人的是身处水中的那种静,其实,这是人之常情,不用担心。” 皮优打断我的话,“停,虫子,你什么时候变得像我妈一样唠叨了?你烦不烦?” 我也感觉自己有些神经质了,笑了笑,然后对皮优说:“好吧,皮优,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你来大姨妈了吗?” 皮优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骂道:“滚!” 独竹舟被滚进湖水之中,我跨进水中,用手扶着竹舟,示意皮优踏上竹舟。 皮优双手横持竹竿,正要踩上竹舟,我突然说:“皮优,我看还是算了。今天晚上不好,我们明天再玩不行吗?”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失去信心? 皮优呆了一呆,她蹲下身来看着我,用极轻的声音对我说:“虫子,谢谢你!你这样关心我,我很高兴。” 我心中一喜,“你答应了,那我们回家吧。” “不,我不回去,我可以从奥斯曼跑到澳洲,也可以从这里跑到湖心,我从来没有如此向往那片月光下的湖面,那里是我的梦境,虫子,你不能营造了梦境,却不让我走进梦中。” 我低声说:“我是第一次独竹漂,心里没底。我不希望因为我的异想开开,让你发生危险。” “虫子,你对你有信心,也对自己有信心。” “你真得要去吗?” “不自由,勿宁死!”皮优斩钉截铁地说道。 我叹了一口气,第一次发现皮优性格中的强势,她可以不计较金钱,不计较衣食,更不计较他人的玩笑,但当她认准一件事情的时候,再也没有能左右她。 而我所能做的便只能是时刻保护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安全。 我双手用力地扶着竹舟,心里却在打鼓。 我此时才发现,自己只是听父亲说过独竹舟,到底是他哄我开心给我编的故事,还是确有其事,我无从而知。 倘若是父亲的玩笑之言,岂不害了皮优。 同时又叹了口气,倘若阿基米德在身边,我一定要问问他,一根竹子的浮力到底有多大?到底他妈地能不能支撑一个人站立? 皮优不知道我的心思,她小心翼翼地踏上了独竹舟,双脚一前一后,横卧竹竿努力保持着平衡。 她的身形有些摇摆,我越发担心,但是她只是晃了两晃,但适应了独竹舟在水中的起伏。 皮优叹道:“虫子,你看,我真能漂在独竹舟上,你没有骗我。” 我也惊叹不已,轻轻的将那独竹舟推向更远的水面。 皮优渐渐适应了掌握了一些技巧,她左右开弓,划动着横握的竹竿。 那竹竿如同纤纤的手指划破水的肌肤,几颗水珠溅起,又重新落入湖面,奏出叮叮咚咚地乐章。 我看到,那只独竹舟载着白衣如雪,衣袂飘飘地女孩驶向洒满月光的湖心。 皮优的歌声传了过来,她只是低吟浅唱,我甚至听不清她在唱什么歌,那歌声宛如同婴儿在呢喃,如同水在呜噎,如同风铃在摇曳,如同琴弦在拔弄。 明月映水,水映天,月光下的湖面变成了一副绝美的画卷,她的独竹小舟渐行渐远,竟是驶进这片画卷之中。 我的心神似乎有些恍惚,不知道那明月中的身影是人还是仙? 我猛然回过神来,急忙也撑起独竹舟,稍稍适应了一下,便向皮优追去。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一前一后已经来到了湖心。 皮优停桨站在独竹舟上。我划到她的面前,也停了下来。 此时,明月在天,月光如霜般的洒将下来,湖面无风,此刻便如镜子一般,将一轮明月和满天星斗映入水中,恍然之间,我感觉自己真的是羽化登仙,凌空而立了。 皮优的眼睛里闪着光,她凝望着这片湖面,良久不语。 是呀,对于绝美的景色、最深的情愫,语言往往会变得苍白。 叮咚,皮优的一颗泪水掉进湖水之中,我不解的看着她。 她缓缓地抬起头,含着眼泪看着我,笑着说:“谢谢你,虫子,这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我们回去吧!” “嗯!”皮优应了一声,划动竹竿返回。 我们从湖心划了回来,又花了不少时间。 我心中一阵轻松,总算有惊无险地回来了。 哪知,刚想到这里,就听皮优惊叫一声,掉进水中。 原来,她在上岸的时候,太过大意,刚抬起一只脚,竹舟瞬间失去平衡,皮优终于得到了报应,落入水中。 看着她狼狈地样子,我哈哈大笑,皮优来了气,几步走到我的面前,伸手扳动我脚下的竹舟,我大惊失色:“老大,饶命,我错了。” 然而,野蛮的皮优却没能停手,我也终于得到了报应,扑通一声跌入水中。 我大为生气,要游过去抓住皮优教训她一顿,皮优却惊叫起来,“蛇!虫子,有条蛇。” 我吓了一跳,“蛇在哪里?” 皮优花容失色,“虫子,有条蛇钻进我的衣服里了。” 我几步游过去,皮优急得掉了眼泪,跺着脚说,“在裤子里,在裤子里。” 我伸出双手,示意皮优,“不要动。” 我掀开皮优的衣襟,她的裙子用橡胶皮筋做成的腰围,我左手拉开她的裤子,试图用右手伸进去抓蛇,随即觉得不妥,皮优问道:“怎么了?快点呀。” “那个,好像男女有别!” “虫子,你这个伪君子,少扯淡,快点把它给我扑出来。” 我不敢再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全神贯注准备徒手抓住蛇,迅速扯出来。 “蛇在哪个位置?” “左腿根部!” “我喊一二三,你深吸一口气,然后憋住气,不要呼出来。” “明白,快点吧。” 做好准备,我数了一二三,皮优依言深吸一口气。 在她小腹内收一刹那,我把右手伸进她的裙子,快速向她的左腿根部抓去。 当手指碰到那条调皮的蛇时,我一把抓住它,迅捷无伦的掏了出来,随手扔得远远地。 我不清楚这蛇到底有没有毒,倘若是太攀蛇或棕伊澳蛇这样的剧毒蛇类,只消它们小小的一口,人便等于领到地狱的入场券,我可不敢把它们拿在手里端详。 皮优吓得大叫一声,在我把蛇扔掉后,呆立了片刻,一头扎进我的怀里,哇哇大哭。 我抚摸着她的秀发,“好了,不哭了。我们上岸。” 皮优还是哭泣不止,那条蛇把皮优好一顿惊吓。 我只好沉身将她抱起来,回到岸上。 即使回到岸上,皮优才依依不舍地松手。 我安慰她,“没事了,我送你回家吧。都是因为你的胡闹,我们的衣服都湿了,你再不回去换一件干净的衣服,怕是要感冒了。” “好了,不说你了,我们走吧。” 夜已深。 我和皮优并排走着,城市的路灯也已熄灭,月色便更回的明亮。 皮优停了下来,“虫子,我累了。” 我叹了口气,走到她的前面,蹲下身体,“上来吧,我背你。” 皮优乖巧的趴在我的后背,我背着她一路前行,走过城市空荡荡的街道。 皮优在我耳边轻轻地说:“虫子,安妮每次祈祷都会吟诵那首《上邪》,是吗?” “嗯,是的。” “那你也送给我一首诗吧。” 我想了想,对她说:“我没有学过几首诗的,倒是父亲曾模仿着《上邪》写过一首词,他提笔写了出来,仔细看了看,却不住摇头,自言自语说是东施效颦,但扔到了一边,可巧被我看到,还记了下来。” 枕前发尽千般愿,欲断且到青山烂。 金乌冷广寒暖,洞庭无波海无澜。 正午观星海,北辰现南天。 欲断不敢断,且待三更日三竿。 我读着这首词,皮优默默的背记。她问我:“世上真的有那种生死不离不弃的爱情吗?”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有,父亲和安妮便是,否则安妮为什么无比的钟爱《上邪》这首小诗,而父亲也挖空心思仿写了这首菩萨蛮,他们的经历便是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注角,安妮可以为了父亲在大刀王正谊面前拔刀,父亲则心甘情愿陪着安妮来到澳洲。其实,不仅仅仅是人,便是有些禽兽也爱到骨子里了。父亲就曾给我讲过元好问的一次亲身经历。” “元好问去京师的路上,碰到了一名捕雁人,对他说今天抓到了一只雁,把它杀了。从网中脱逃的另一只没有飞离,一直在天空中悲鸣,最后竟从天上飞堕于地自杀。” 皮优听了,呀的一声,我侧脸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要是我遇到,一定会买回这两只大雁,妥善安葬。” 我惊道:“皮优,你跟诗人想到一块去了。元好问大是感慨,因此买了这两只大雁,葬在汾水,垒起石头作为标志,取名为雁丘,还写了一首诗词。” 我有些不好意思,继续说:“可惜我只能记起半首,诗的内容是: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皮优静静地听着,轻轻地说:“情到深处,一往无前,百死无悔。” 我背着皮优继续前行,背后没有了动静,唯有皮优均匀的呼吸。 我侧过脸,才发现皮优不知什么时候在我的背上睡着了。 第20章 嚣张的市长夫人 我背着皮优进门,老爸爸听到动静走出房间查看。 我把皮优放在沙发上,皮优睡眼惺忪,脸却红如火炭,我摸了摸她的额头,有些发热。 老爸爸担忧地说:“小姐,您这是怎么搞的。” 皮优:“呵呵,老爸爸,没事,就是不小心掉水里了。” 我告诉皮优:“皮优,你先换身衣服,不要睡觉,你有些发热,应该是着凉了。我给你煮碗姜汤喝了再睡。” 老爸爸的搀扶着皮优上楼,我则走进厨房,四下翻找出一块生姜,将生姜切片后放在锅中给皮优煮一碗姜汤祛寒。 担心她难以下咽,又找到一些红糖,放入锅中。 不多时,一碗姜汤煮好后,我端到客厅。 皮优已经换了一身睡衣,坐在沙发上无精打采,又要睡着。 我把姜汤端到她的面前,皮优闻了闻,皱着眉头,嘀咕着:“好喝吗?” “呵呵,好喝,我给你加了些糖。” 皮优喝了一口,便急忙摆手,“虫子,你骗我,一点也不好喝。” “不好喝也得喝完,你着凉了,不喝很容易感冒的。” “那你喂我喝。”皮优像个小女孩撒着娇,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况且老爸爸还在一旁看着。 老爸爸很是知趣,“小姐,喝完药早些休息,我先去睡了。”说完回到自己的房中。 我苦笑了一下,从厨房找到一个勺子,一口一口的将姜汤喂给皮优。 皮优乖了许多,安静地将姜汤喝完,又顺势倒在沙发上。 我犯了难,总不能让皮优睡在客厅吧,只好重新抱着她上了二楼。 老爸爸曾说过,二楼是皮优的私人领域,其他人不能上楼的,但现在是非常时期,只好破例。 我来到一间卧室,卧室中央一张宽大的床铺,整个屋子是蓝色调,满是少女的情怀。 我把皮优放到床铺上,皮优身体着床,但双臂环抱着我的脖子不肯松手。 她迷迷糊糊地说:“虫子,你真好!今天我很开心。你记得吗,你说过要把我抢回家做新娘,天天供着。别人都会觉得你轻浮,油嘴滑舌,可以偏偏就是喜欢。呵呵。湖心真漂亮,我感觉自己像一片云,飘在空中了。真好……” 我看着她明净的脸、薄薄的唇,还有透着一丝倔强的鼻子,心中涌起一丝爱怜。 我可以亲吻她吗?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我自己便吓了一跳,暗骂:“虫子,你这个家伙怎么这么轻浮?天天还自诩正人君子呢,我看连尼莫都比不上。” 算了,就亲一小口吧。 我的嘴巴慢慢地靠近皮优,小鸡啄米似地在她的唇上轻轻一吻。 我不敢再放肆,把她的双手从我的脖子上拿下来,塞进被窝。 环顾卧室,很是整洁,桌子上放着一本相册,我拿起来翻看,里面是皮优的照片,她的照片可真多,有的是她骑马照的,有的是她在海滨照的,有的是在轮船上照的,还有许多她小时候的照片,极是可爱。 翻到最后,我险些惊掉了下巴,我看到一张照片,竟是我站在楼下的客厅里,赤身裸体,双手用毛巾遮羞,表情极是忸怩。没想到,皮优真给我拍了裸照。 我回头看了看皮优,她已酣然睡去。 于是我快速的把自己的那张裸照抽出来装进口袋,蹑手蹑脚地下了楼。 刚从楼梯上下来,老爸爸正站在客厅等候。 我向他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老爸爸叹了口气:“沈,小姐自从认识了你,她很开心,但你最好不要跟她走得太近。这样对小姐不好,对你也不好。”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 老爸爸神情满是无奈:“小姐应该跟你说了,她是跑出来的。但鸟儿总是要归巢的。一只鸟儿如果离巢漂泊,最终的结果……,唉,你们好自为之吧!”说完,老爸爸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走进昨晚自己住过的房间,寻思着老爸爸的话,看得出他对皮优是关心的,但今天单独对我说的话却是有深意的,有时间一定要问问皮优,她到底是怎么一个来路,神神秘秘的。 躺上床上,看着自己的照片,我不禁好笑,我的第一张照片居然是一张裸照,就是这张照片还被皮优拿来要挟我,哼,现在看你再拿什么要挟我。 看着看着,倒头睡去。 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皮优在客厅喊我:“臭虫子,懒虫子,起床吃饭了。” 昨夜睡得很晚,我睡意正浓,虽然听到喊声,却翻了个身,继续睡去。 半睡半醒之间,感到有人推我,那人还小声地说:“虫子哥,起床了。” 我迷迷糊糊地说:“昨天累了一天,我再睡会儿,你别闹。” “哦,那你睡吧,我帮你揉揉。”那人说着,在我的手臂上不知贴了什么东西,有些像父亲曾给我贴过的膏药,之后,一双小手在上面上下揉着。 那人又轻轻地问:“舒服吗?” 我含混着“嗯”了几声,那层东西粘得我并不是很舒服。 忽然,我感觉自己的右臂剧痛,宛如火烧一般,我大叫一声坐了起来。 只见智子美滋滋地站在我的面前,手上拿着一尺长的橡皮膏。很明显,是这个小祖宗搞的怪。 我用手揉了揉我的右臂,瞪着眼睛看着智子。 智子笑嘻嘻地说:“我听说中国有一位大英雄叫岳飞,他含冤入狱,受尽酷刑,有人就发明了一种刑罚,叫披麻问,剥皮拷,来对付岳飞,可即便如此,岳飞还是一声不吭,我哥哥对岳飞敬仰有加,不止一次说他是真的大英雄。虫子哥,你太让我失望了,橡皮膏粘点汗毛就龇牙咧嘴,人家之前一直以为你也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的?” 我一把抓过智子,把她按倒在床上,恶狠狠的骂道:“那你知不知道,过去还有一种刑罚叫木驴。” 智子眼中没有一丝慌乱,呵呵笑着。 我心里一哆嗦,这个智子精灵古怪比皮优有过而无不及,我还是少惹为妙。 皮优在客厅里又喊了起来,催我去吃饭。 我和智子来到餐厅,餐桌上已摆上了早点,居然还有一份煎蛋。 更是难得的是煎蛋还是心形的,摆在白瓷盘中,格外醒目。 “老爸爸的手艺还真不错,居然能煎出心形的鸡蛋。” 皮优不高兴地说,“你哪只眼看到是老爸爸做的?” 我奇道:“难不成是你!” 皮优美滋滋的,极是神气。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 “吃吧,特地给你做的。” 智子说道:“皮优,为什么只有一个,我也要吃。” 皮优涨红了脸,“家里没有鸡蛋了。” 智子哼了一声,“我不信。”随即向厨房走去。 皮优大急,“智子,你给我回来。”但已然晚了一步,智子已经像小猫一样钻进厨房,她顿时尖叫起来,“天啊,皮优,你打了多少个鸡蛋?满屋子都是蛋壳!有一百多个吧!” 我一挑大拇指:“老大,厉害!” 皮优理直气壮地说:“那有什么,功夫不负有心人。” 智子回到餐桌,笑眯眯地看着皮优,不说话。 皮优瞪着眼睛看着智子,也不说话。 我感觉到了异样,“喂,二位,怎么跟公鸡打架似的。” 皮优骂道:“吃你的。” 智子呵呵笑声:“有人恼羞成怒了。” 最终还是皮优泄了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智子转移了话题,对我说:“虫子哥,你知道吗,我听说小布住院了。” 皮优问道:“小布生病了吗?生的什么病?” 智子眼珠滴溜溜地转着,“我也是刚知道的。” 看着智子的样子,我心里嘀咕,这个智子是不是又要冒出什么鬼主意来了。 皮优把刀叉一放,站起身,“我们去看看小布吧。” 智子重重点了点头,“嗯,一起探望一下这位老同学。” 我这才恍然,原来小布和皮优、智子是同学关系,难怪在酒吧里皮优和小布看上去很熟悉。 我顿了顿说:“那个,我就不去了,一来跟小布不熟悉,二来我得回小镇了。” 智子却抢着说:“虫子哥,你先别着急回去,陪我们看完小布再回去也不晚。求你了。” 我心里直呼:“妖孽呀,这个智子八面玲珑,不小心就会着了她的道。这回打死也不能听她的了。” 皮优却道:“虫子,你先陪我去探望小布吧,之后我买些礼物想给你的爸妈,你带回去。” 智子连连点头:“对对,让虫子爸妈高兴高兴,虫子哥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儿媳妇。” 皮优大窘,把眼睛一瞪,智子不敢再贫嘴。 尽管我一再推辞,但还是扭不过皮优,只好答应先陪她一起看小布。 另外,我猜想小布生病可能与昨天他被假装野人的我袭击有关,也想一看究竟。 皮优在路上买了些水果,然后带着我们一起走进布莱登医院。 向门厅的护士问清了小布的病房,我们便一路寻来。 小布住在高级病房,房舍整洁,窗明几净。 病房内有两张床,小布躺在靠窗的位置,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天花板。 另一张床上躺着一个年轻人。我看那年轻人两腮胀大,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病床旁一位贵妇人衣着光鲜靓丽,看到我们进得房间不禁眉头一皱,一副厌恶的表情。 那年轻人看到皮优和智子,眼前却是一亮,嘴巴动了一动,似乎触到了病灶,又哼了起来。 皮优来到小布的床前,问道:“小布,你怎么样了?” 小布见皮优到来,眼睛里似乎有了些光芒,但之后又恢复了冷漠,依旧躺在那里出神。 这时,脚步声响,一名医生走了进来,“小布,你怎么样了?” 听到这声音,极是熟悉,我回头一看,竟然是卢娜。 她一身白衣,长发也盘在了护士帽里。 卢娜也发现了我们,惊道:“你们怎么来了。” 皮优撇了撇嘴,“我和小布是同学,怎么不能来?” 卢娜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哦,谢谢你们来探望小布。” 小布气息奄奄地说:“表姐,你来了。” 什么?我不禁有些感叹,世界如此之小,原来卢娜和小布是表姐弟。 随即想到,卢娜拿着手枪指着我的脑门时,冷漠的表情,她之前见到我戏耍小布。那天把我从她家里轰出去,估计也有给表弟出气的意思吧。 皮优问道:“小布生了什么病?” 卢娜叹了口气:“他没有病,只是受了惊吓。昨天他在格洛湖边被野人袭击,最后穿着草裙跑了出来大喊大叫,之后就被送到医院,我给他吃了些镇静药物,躺在床上静养一些时候应该会好的。” 皮优满心疑惑,“格洛湖靠近市区,怎么会有野人,难道是澳洲土著人干的?” 卢娜没有回答,看着小布,还是有些担忧。智子用手指捅了捅我,嫣然一笑。 这时,那个贵妇人尖叫了起来,“天啊,让小约翰和被野人袭击的病人住在一起,太可怕了,医生,我要求马上给我的儿子调病房。” 卢娜略带歉意地说:“约翰夫人,病房已经满了,况且,这已经是高级病床了,另外小约翰的病是腮腺炎症,并不需要高级护理。” 约翰夫人生气地说:“你是怎么说话,我的儿子不是人吗,你们医院都是这样对待病人吗,况且小约翰已经住了三天了,为什么还没有好转?我不跟你这样小医生说话,叫你们院长古德来。” 卢娜冷冷地说:“我们的院长是古德,您如果投诉请自便。” 约翰夫人大怒:“你是什么狗屁的医生,治不好我的儿子还这么狂,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布莱登市长夫人,信不信,我把你们医院查封了?” 卢娜轻蔑地一笑,“你要查封医院吗,那我得赶紧给你儿子办出院手续,别到时把你儿子封在里面。” 智子和皮优看热闹不嫌事大,一个挥了挥粉拳,一个向卢娜挑起了大拇指。 约翰夫人更是怒不可遏,“我现在让医院开除你这名医生,看你还嚣张不嚣张?” 吵闹声惊动了医院中的人,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过来,“这里是医院,谁在这里吵闹?” 第21章 一句话治病 他看到约翰夫人立刻一副欢喜的面孔,“美丽的约翰夫人,您这是怎么了,生这么大的气,谁惹您生气了。” 约翰夫人用手一指卢娜,“古德,她是不是你们的医院的医生?” 古德哈哈一笑,“当然,卢娜是英国爱丁堡医学院的高材生,专攻神经科。是我们医学院特别聘请来的。卢娜今天刚刚上班,还没有分配科室,今天只是安排她查房,了解医院的情况。” 约翰夫人一愣,显然没有想到年轻的卢娜会有如此深厚的学历背景。随即嘲笑道:“古德院长,你的耳朵没有问题吧,什么人都敢说是爱丁堡医学院的,我还说我是牛津的呢。我的儿子住院三天都没有见好?” 古德问卢娜道:“卢娜医生,小约翰得的是什么病?” 卢娜回答道:“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腮腺炎,主要表现为发热、腮腺局部红、肿、热、痛,白细胞基数增多,因为小约翰的病变还没有进入化脓期,所以保守治疗,如果化脓,可以挤压腮腺使脓液从导管口流出来。” 约翰夫人讥讽道:“哟,医学名词解释的倒是快,还要等着化脓,你怎么不等病人咽气呢?” 卢娜显然没有接触过这种泼妇,气得泪光莹莹,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遇到泼妇撒野,偏偏还是市长夫人,古德院长也要恭敬三分。 约翰夫人仍是不肯罢休:“啧啧,怎么,还哭上了?你的工作是不是这么哭出来的?我就问你,给你一天的时间,你能治好我儿子的病吗?治不好,你这位爱丁堡的高材生没法治,就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古德院长笑着说:“约翰夫人,人们常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病嘛总是要一点点好起来的。再者,卢娜医生是脑科医生,这术业有专攻,你让她怎么治腮腺嘛?” 约翰夫人不依不饶,“腮腺不是长在脑袋上的吗?古德,你是存心护着这个小狐狸精吧?” 古德脸色不太好看,很是窘迫,“夫人,别开玩笑。” 本来我看着卢娜和约翰夫人吵闹,也有看热闹的心思,毕竟这个卢娜拿走我的衣服,把我晾在湖边,现在看她倒霉,我应该高兴,可瞅着她潸然欲泣的样子,不禁心软。 哎,虫子呀,虫子,你怎么过不了女人这一关呢?我心中一阵苦笑。 我自言自语地说:“哎呀,这位小兄弟的病可不轻呀,你看看,两腮肿大,化些脓倒是不要紧,一旦扩散再引发其他的感染,可就危险了。” 众人的眼光一齐看着我,我笑道:“你们接着吵,我就是说着玩,别当真。”说完又看着小约翰长长叹了口气,“真可怜,还这么年轻。” 爱子心切,约翰夫人无暇再去和卢娜理论,“喂,你胡说些什么?小约翰不过是腮腺发炎,你不要乌鸦嘴。” 我没有理会约翰夫人,转而看着小布对卢娜说:“卢娜医生,这个小布受到惊吓是吧?需要静养几天,是吧?” 卢娜点了点头,我接着说:“是呀,可这失魂落魄让人看着也太可怜了。其实也没什么,小布的病本是可以立刻治好的。” 众人都是好奇,小布的精神状态明显颓废不堪,真得能立刻治好吗? 我伸出手去,搭了搭小布的脉,像一个老中医装模作样,“我曾经到过中国,一边游历,一边寻仙悟道,皮优,你知道这件事情吧?” 皮优想起我在酒吧忽悠佐佐木的情形,格格一笑,“是,你到中国的昆仑山遇到一位骑着白鹤的老神仙,老神仙见你骨骼清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所以才破例传授了你一套盖世绝学,他伸手一指,就打通了你的那个什么二脉。” 我憋不住地乐,皮优对我之前胡说八道的词记得还挺熟,“哈哈,是的,这位老神仙还教给我望闻问切四诊之法,叮嘱我下山之后悬起壶来济点好人好事。” “今天,看到小布这样,我且给他治上一治吧。这小布既是受到惊吓,便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其实,这心药也很简单,不过是一句百试百灵、千试千灵、万试万灵的咒语。众位,你们闪开一些。” 智子不曾见过我这个模样,好奇心大起,皮优却知道我又在胡说八道,忍不住的乐,卢娜暂时抛却刚刚的烦恼看着我。 “我在念动咒语,拘神遣将,大家不要出声,要不然,神仙一生气,他们的病就治不好了。” 我围着小布的床神神叨叨的来回走了,嘴里念着自己都不明白的咒语,“一请天地动,二请鬼神精,三请茅老道,四请姜太公,五请猪八戒,六请孙悟空……” 大约转悠了两分钟,我把手一拍,“好啦,神仙都来了。众神仙托我给小布带个话!” 说着来到小布的床前,低低地对小布说了几句。 躺在床上的小布听罢,瞪大了眼睛,表情也发生了极为丰富的变化,他横眉怒目,咬牙切齿,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霍然跳将起来,指着我破口大骂:“虫子,你这个王八蛋……” 我一把抱住小布,“停停停,小布,病刚好不易动怒。”接着在他的耳朵边低声说:“我现在要帮卢娜医生。” 小布一愣,刚才他躺在床上自然听到卢娜和约翰夫人的对话,知道我的意图之后,便放弃了挣扎,我轻轻地松开小布,对他说:“嗯,小布,你的病既然好了,你就先去吧。” 小布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跳下床,扬长而去。 这下轮到众人拍案惊奇了,一个个惊诧莫名。 即使是古德和卢娜,作为医生也大为奇怪,难道世界上真得存在神仙,可以念动咒语,请来为你治病,不可能呀。 医生往往是无神论者,所有的医术都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否则,基本上可以划归巫术这一领域了。 可偏偏我就用了近乎是巫术的办法立刻治好了小布。 皮优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虫子,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淡淡一笑,“天机不可泄露。好了,小布的病也治好了,我也该走了。” 约翰夫人急忙拦住我,“小神仙,请留步。” 我心里一乐,这个约翰夫人听我说曾遇到过老神仙,便自行脑补说我是小神仙了。 “小神仙三字可不敢当,夫人有话请讲。我姓沈。” 约翰夫人笑容可掬,“哦,沈先生,您真是神医,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我想请您治治小约翰的病!他腮腺肿大,已经三天吃不下东西了,求求您大发慈悲,再悬起壶来济点好人好事,也给小约翰治一治。” 我之所以先治小布,便是让约翰夫人相信我的本事,此刻鱼儿果然上钩了。 我看了看小约翰,他见识了我刚才的神医妙术,眼睛里也放着光芒。 我故作为难的样子,“哎呀,贵公子的病可以治好,我这里有一个方子,可以药到病除,只可惜,有一件事情确实难办。” 约翰夫人听到儿子的病可以治好,异常激动,“神医,您说,我可以给钱,只求您救救小约翰。”说完,竟是眼中含泪。 我叹了口气,哪怕是一个泼妇,心中有着爱子之情。 “我这个方子需要三位纯阴少女共同施为的,一位念咒,两位画符。” “今日跟我来的智子和皮优,分别来自欧洲和日本,他们是纯阴之体,能聚在一起,本是难得,没想到这位,”我一指卢娜,“这位卢娜医生居然也是纯阴之体。” “你知道吗,恰恰凑齐三位纯阴少女可以是如在太平洋捞起一根针一般,可是我今天却发现,在这间屋子里居然便有三位纯阴少女,实在不可思议。” 我用手一指智子,智子吓了一跳,怯生生地说:“虫子哥,怎么了?” “嗯,智子可以念动咒语,” 又指了指皮优和卢娜,“皮优和卢娜来画符。幸亏卢娜是爱丁堡高材生,我简单教授一下,应该能领悟。” 这下轮到约翰夫人忸怩起来,她刚刚对卢娜无礼,转眼之间风水轮流转,还是请卢娜帮忙了。 约翰夫人不禁犹豫起来,我却不给她思考的时间,摸着小约翰的脉搏,看向皮优和智子,“不知皮优和智子,你们能不能帮这个忙?” 皮优好热闹,连连点头,“可以。” 智子问道:“虫子哥,你真得要教我一套咒语吗?” 我点了点头:“是的。” 我故意不问卢娜,一是装作和卢娜不熟悉,二来是要约翰夫人自己向卢娜央告。 约翰夫人走到卢娜面前,脸上陪着笑,比哭还要难看,“卢娜医生,对不起了,是我言语冒犯,我向您道歉,请您务必帮忙配合,治好小约翰。” 古德也一旁帮衬,“是呀,卢娜医生,约翰夫人态度诚恳,作为医生,您还是帮帮忙吧。” 卢娜咬着嘴唇终于点了点头。 我大喜,“太好了,如果卢娜医生愿意帮忙,这个事情就好办了。小约翰的病是腮腺炎,在中国民间也叫炸腮,大约是腮腺肿大,似乎要炸了吧,当年老神仙就这个病给了我一个方子。” 我对智子说:“智子,需要你辛苦一趟了。我上次到武馆,看到武馆的房间墙上贴着字画,想毕田中先生不但武功高强,也喜欢舞文弄墨,你去他的房间拿两支毛笔和一块上好的松墨,砚台随便来一块就可以了。速去速回。” 皮优觉得大是好玩,“我和智子一起去。”说罢,两个人跑了出去。 古德院长本有许多事情,但见此情景却没有走开,我想他即是要留下来陪着这个嚣张的夫人,也要看一看我是怎样治病的。 我对卢娜说道:“卢娜医生,请你找一个房间,我需要跟你交代一下。” “那到我的办公室吧,不远。” 走进卢娜的办公室,卢娜急不可耐的问:“沈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难道真的会巫术?” 我坐在卢娜的椅子上,仰面朝天:“你信巫术吗?” 卢娜摇了摇头,“我的导师更尊崇科学,所有的科学理论都应该建立可以重复实验的基础上,否则,不可轻信。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你又明明治好了小布!”卢娜摇着头笑了笑。 “呵呵,其实治小布很简单,一句话就能治好!” “一句话怎么可能治好小布的病?” “小布根本就没有病,只是被野人袭击吓坏了。我只是告诉小布是谁装野人袭击了他?” 卢娜恍然大悟,用手指着我:“是你,难怪小布跳起来要骂你。”随即恶心道,“你这人怎么那么不着调?” “我不着调还不是因为你?” “跟我有什么关系?” “就在那湖畔,我好心下水去给你捞手链,你为什么要拿走我的衣服?” 卢娜一愣,“你下水去捞那个手链了,谁把你的衣服拿走的?满嘴胡说八道,鬼才信你。” 我奇道:“我的衣服不是你拿走的?” 卢娜涨红了脸,“拿你衣服干什么,稀罕吗?” 我这次轮到我诧异了,看卢娜的神情绝不像作伪,难道衣服不是她拿的? 不过,既然不是卢娜拿的,我的心情却放松许多,也许在我的内心深处,也不希望是卢娜拿走的。 “后来呢?” “后来我只能老老实实呆在水里,原计划用苇叶编件能穿的衣服,可没过多久,智子来了,我让她去帮我找件衣服,你猜怎么着?智子居然把小布叫了过来,还告诉小布湖畔有野人!” 卢娜哈哈笑了起来,“智子就是那个娃娃脸的小姑娘嘛,很可爱呀,没想到鬼主意这么多。” 我郁闷地说:“还可爱,简直是混世魔王,当时的情况,我知道是她给我挖的坑,我也得跳呀!” 卢娜笑着摇了摇头,“这个智子跟皮优一样胡闹。不过,我还是谢谢你帮我解了围。先不说这件事情了,一会该怎么给小约翰治病?你真有把握治好小约翰?我可不会画符!” “让你和皮优画符不过是障眼法,你到时拿着笔墨在约翰的腮腺上随便画就可以了,要是你高兴,画个乌龟都行。” 卢娜扑哧笑起来,看着她绝美的容颜,风情万种,我不禁痴了。 第22章 遇到一个菜农 我看得卢娜有些不好意思,她嗔怪道:“看什么看?” 我傻傻一笑,却心中却是别样的感受,“难怪人家说秀色可餐,面对美女,就这样看着也是一种幸福。” 这时,皮优和智子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虫子,我们回来了。” “那我们就去治病吧。” 智子挽着我的手臂,“虫子哥,你还没能教给我咒语呢?” 我呵呵笑着,“智子,你会背中国的《三字经》《百家姓》或者唐诗宋词什么的吗?” 智子点了点头,“会的,我父亲和哥哥教给我一些。” “那就好,我说开始,你就开始背诵就行了。” 智子奇道:“不是要念咒吗?” “哈哈,这就是咒语。” “那我怎么画符呢?”皮优问道。 “随便画!你就把小约翰的两腮当画布,就行了。” 皮优哈哈一笑,“就这么简单?”我点了点头。 智子和皮优越发有兴致,两个人嘀咕了起来,皮优还拉住卢娜耳语,卢娜嫣然一笑,摇了摇头。 走进病房,约翰夫人和古德院长已经在等候着了。 约翰夫人连连称谢,全然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 智子把田中的笔墨和砚台一股脑拿来了不少,我找到几块墨闻了闻,最后选择了一块,在砚台上加水研磨。 古德奇道:“沈先生,您真的是要画符咒吗?” “不是我画,是卢娜医生和皮优画。”说完,我研好了墨,给了皮优和卢娜每人一支毛笔,“智子开始念动咒语吧!” 智子双手合十,一副有道高僧的模样,我看了一眼,险些叉气,这个智子古灵精怪,诡诈多变,心里不知道笑得七荤八素,但脸上却镇定自然,这功夫不是一般人能练的。 只听智子和尚念经一般地嘟嚷着:“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白日夜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皮优拿起笔,蘸了些黑汁,想了想向小约翰左腮画去。卢娜依样画葫芦,也准备画。 小约翰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三个人“施法”。 忽然,智子念道:“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再看皮优,居然在小约翰的脸蛋上画了一只乌龟,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实在没有想到这两个家伙还有这种神操作。 卢娜没有像皮优那般胡闹,只是用笔在小约翰的脸上涂着,最后涂了一个大大的圆,看着却像个烧饼。 我不敢再让皮优和智子再胡闹下去,把手一拍,“好了。” 约翰夫人凑过来,悄声地说:“沈先生,这就结束了。” 我点了点头,问小约翰道:“你感觉怎么样?” 小约翰说:“我感觉脸上冰冰凉凉地。” “那就没问题了,这便是需要纯阴少女施法的原因。”转身对约翰夫人说:“我把笔墨放在这里,以后由你来画就可以了,每隔三个小时画一次。记住这墨不可洗去,一天之后,小约翰的肿胀会减轻,估计用不了三天就彻底好了。” 约翰夫人一一记下,却又为难地说:“沈先生,我不会咒语怎么办?” 没等我说话,智子抢着说:“我来教你。”说着,竟是将那首《龟虽寿》,一句一句的教给约翰夫人。 在场所有人里,除了我和智子都不懂中文,却也不怕露出马脚。 约翰夫人找了张纸,用英文费力的记着。 待约翰夫人记录完“咒语”,我觉得该撤了,便向她和古德院长告辞。 约翰夫人千恩万谢,这里古德说:“夫人,您在这里陪着孩子,我代您去送送沈先生。” 说着,和卢娜一起送我们出门。 来到医院的外面,古德院长握着我的手,“沈先生帮我们医院一个大忙,作为院长我也要感谢您。” 我说:“不客气。” 古德微笑着,问道:“沈先生,我有幸曾经去过中国,我很喜欢中国,尤其是中国的诗,很有味道,还学了几首,据我所知,李白的《夜思》可不是什么咒语?能否请沈先生赐教。” 我心里一愣,没想到这个古德也略懂些汉语,哎,没仔细交代智子,全凭这丫头胡闹,现在还是露出马脚来了。 我揉了揉鼻子,“呵呵,古德院长博闻强识,实在佩服。中国人写字用的是墨,这种墨跟我们的墨水不一样,是那松烟制成的。松烟当然不能治疗腮腺炎症,但上好的墨块里会加入一味中药材,这味药材是从一种叫麝的动物身上取来的,叫作麝香,麝香对治疗腮腺是有奇效的。” 古德恍然大悟,“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即便不是卢娜她们三人出手,只要把那墨涂在腮腺上,也能治愈?” 我点了点头,“是的。” 古德摇了摇头,“既然如此,又何必大费周章,又念咒、又找少女作法呢?中国的医术总是喜欢和巫术联系。” 古德不以为然,我反驳道:“我是不能认识您的话的,小布躺在床上,我没有用药,依然可以治好他的病?那又是为什么呢?” 古德语塞。他笑问:“今天发生了许多古怪的事情,我真得无法猜透。” 我说:“我再问古德先生,如果我直接拿着墨涂在小约翰的脸上,请问约翰夫人会相信吗?病人自己会相信吗?克服疾病有时不仅要靠药物,还需要病人的信心。” 古德听完,深以为是:“沈先生说得是,是我狭隘了。说实话,以前对中医中药,我是不认可的,总觉得和巫术有关,不科学,现在需要重新认识了,希望有一天,我能再去中国,寻访名医去钻研中医药中的科学。” 我没有再和古德探讨医学问题,我并不懂多少中医,只是以前自己得腮腺炎时,父亲用墨在我脸上画,还念动咒语,身为医生的安妮当然不相信,但第二天,却发现我神奇的好转了。 安妮也不相信咒语可以医病,她问父亲,父亲只说这是祖传下来的秘方。 安妮拿着墨块仔细研究,还细细的闻了闻,问父亲为什么墨块里有一种淡淡的香气。 父亲告诉她,那是墨里添加了麝香,说完自己也瞪大了眼睛,“莫非是这种药的原因?” 安妮后来在为病人治疗的时候,有意验证,果不其然,添加了麝香的墨块能治疗腮腺炎,没有添加的则完全没有效力。 安妮搞明白其中的奥秘,大呼惊奇,还嘲笑父亲是一个巫医。 皮优拉着我走到街市上,准备给我买一些礼物带回小镇。 她挑选的很仔细,足足买了一大包,全让我拎着,我有些感动,感动于皮优的心意。 智子捶着腿,不断发牢骚喊累,忽然她喊了起来,“佐佐木!” 我们寻声看去,只见佐佐木鼻青脸肿地走了过来。 我有些好笑,佐佐木难道是天生挨揍的命,动不动就让人打一顿。 佐佐木发现了我们,走了过来,表情沮丧。 皮优看着佐佐木的样子,问道:“佐佐木,你又让谁给打了?” 佐佐木嘟囔道:“今天,我奉田中先生之命去接斋藤先生……” 智子叫道:“斋藤先生也来了!他可是日本相扑大师,很厉害的。” 佐佐木一屁股坐到路边的石头上,“田中先生特别告诉我,斋滕先生是相扑名家,出世以来从未遇到过对手,只是在去年在日比谷公园,和一位中国武师对战栽了跟头,从此消沉许多,田中先生便邀请他来澳洲散散心。” “我也是仰慕斋藤先生,才主动跑去接他回来的路上,我对斋藤先生说起自己刚刚拜了师父师娘,学了中国的功夫。” 我不断夸耀中国功夫,斋滕听到却大怒,骂我:“什么狗屁的中国功夫,怎么能和相扑相比。你好好的日本技击不学,偏偏学什么中国功夫?” 我反驳说:“功夫本无国界,能者为师。我最初就是没打赢我的师父,就主动拜师的。” 斋滕以为我在讽刺他,一脚踢翻路边的一辆三轮车,车上装得菜撒满了一地。 那菜农很是生气,走过来理论,却是个中国人,他要斋滕先生赔礼道歉,斋藤却说:“我斋藤的字典里没有道歉这个词,有的只是两个拳头,喂,东亚病夫,知道相扑吗?那才是大日本的绝学,你赶快滚开,回家抽你的鸦片烟去吧。” 那菜农勃然大怒,“你这个混账东西,中国人也是你这头猪随便欺负的吗?”说着抬手抓住斋藤的脖子,不知怎样一个手法,斋藤便跟一个陀螺似的转了起来,直到把斋藤转了七八圈,然后一脚踢飞。 可怜的斋藤先生竟是爬也爬不起来。 我见斋藤先生被人袭击,踏上去就是一击,那菜农闪开,反手又来抓我,我一转身形,避开了他的一击,那人却是一愣,“身法不错,谁教你的”,接连又是闪电一击,我堪堪躲开,那人大怒,身法更快,我一脚踏出,想要躲开,却不承想那人轻轻松松,不经意之间斜斜地踏出一步,正好堵在我踏出的方位。 他一把抓住我,噼里啪啦打了我一顿,要是不旁边一位女士叫那人不要再打了,我看他打死我的心都有。 他怒气未消,指着我的鼻子说,叫你师父来,我在这里等他。 就这样,我便来找师父师娘了。 皮优听罢大怒,“是谁敢打我的弟子,反了他了。虫子,走,我们给佐佐木找回场子。” 我一脸苦笑,“我看就算了吧。” 皮优跳将起来,“凭什么,他打了我们的徒弟,你这当师父的怎么能不给徒弟出头。” 智子一旁添油加醋,“是呀,虫子哥,你是最厉害的。” 不由分说,皮优和智子一左一右驾着我,“佐佐木,头前带路,我们必须找回场子。” 这里离佐佐木挨打的地方并不远,转过一个街角,远远地便看到一个中年人正把满地的菜往车里装,那肥大的斋藤已经不知去向。 佐佐木一指,“就是那个人。” 皮优大踏步走上前去,“喂,是你打了佐佐木吗?” 那中年人抬起头,一脸刚毅,眉峰如聚,目光如电,他淡淡地说:“是我打的。你是她什么人?” 皮优一点也不含糊,“我是她师娘。斋藤惹了你,你为什么连佐佐木也一起打了。” 中年人一愣,有些意外,随口说道:“打了便是打了,你这个当师娘的要给徒弟出气吗。” 一位金发碧眼的英国妇人笑着走了过来,“你这么一个小姑娘,怎么会是他的师娘?是不是他还有师父,他的师父呢?” 皮优哼了一声,“那当然,他的师父可厉害了,我们过来就是给你们一点颜色瞧瞧。让你们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说完,转身叫道:“虫子!咦,虫子,你躲在智子身后干什么?上去教训那个中国佬。” 说完,皮优一把将我从智子身后扯了出来。 我讪讪地笑着说:“皮优,算了吧,佐佐木皮糙肉厚,挨几巴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皮优大怒“虫子,你怎么当师父的,磨磨叽叽,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还不去给佐佐木报仇。如果不给佐佐木找回面子,以后谁还会拜你为师,拜我为师娘。” 我硬着头皮,走到那中年人面前,扑通一声跪在那里。” 皮优眼前一黑,骂道:“虫子,你这个小怂包,我是拉你来挑战这个老家伙的,不是让你跑来下跪认怂的,天底下当师父的面皮都快要让你丢光了。” 我没有理会皮优,脸上陪着笑说:“爹!你怎么来了,安妮还好吗?” 皮优似乎明白了什么,脸腾地红了,结结巴巴的指着那中年人,“虫子,他真是你爹。” 我偷偷对皮优笑了笑,“如假包换。” 那中年人冷着脸,一言不发看着我,一指弹着我的脑袋上,“混帐东西!你越来越胡作非为了。” 第23章 皮优论英雄 父亲又一个爆栗弹在我头上,“那个佐佐木的功夫是你教的?” “我只是教了他几招逃跑的功夫。” “那也不行,这门功夫是董师父传下来的,没他老人家发话,你怎么可以随便传授他人?”父亲厉声问道。 我只好老老实实的认错:“爹,我错了。” 父亲仍是怒气未消,“轻传武功也就罢了,你居然传给一个日本人。你这个混账东西,看我不打死你。” 说着,便抬起巴掌,我从未见过父亲发过这么大的火,吓得呆在那里。 突然,皮优大喝一声,“停!”她大踏一步站在我面前,瞪着父亲,父亲问道:“我不许你打虫子。” 我心里一惊,皮优根本不了解我的父亲,平时很是和善,可一旦动怒,纵是天王老子也敢动手,否则当年敢在朝堂之上掏出手枪,大骂李中堂。 父亲看着皮优,“你是谁?” “我叫皮优,是虫子的朋友。” “走开,我教训我的儿子,你不要管。” 皮优丝毫没有犹豫,斩钉截铁地说:“我偏不。谁打虫子都不行。” 父亲大概也没有想到皮优一个娇弱的小姑娘敢在他面前顶嘴,怒气更甚,他渐渐抬起巴掌,“你不要以为你是个小姑娘,我就不敢打你!” 皮优叫道:“是我逼着虫子把功夫教给佐佐木的,要打你打我吧!”皮优话说的虽然漂亮,但有缩着脖子偷眼看着父亲。 佐佐木窜到皮优身边,扑通跪倒,“您是师父的父亲,算起来是我的师爷,不要打我师父和师娘,要打你就打我吧!” 话音刚落,“啪”地一声清响,父亲随手一巴掌,把佐佐木打了一个滚儿。 那声音我听着都疼,佐佐木双手支地,重新爬了过来。他执拗地跪在我身旁,“师爷,我第一次见到师父武功便为之倾倒,是我恳求师父传功的。” “啪”,父亲又是一巴掌,将佐佐木打倒。这家伙真是执着,依旧重新爬了过来。他的半边脸已经肿了起来,嘴角流出血丝。 皮优说:“你是虫子的父亲,我就叫你叔叔吧,不管佐佐木是不是日本人,他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跪下来恳求虫子拜他为师,足见他的诚心,后来我被别人攻击,他也像现在站出来,足见其勇。所以,我才替虫子收他做徒弟。你不要打虫子,也不要打佐佐木,要打你朝我来。” 父亲根本不听皮优解释,又抬起手来,我一见这要是一巴掌打到皮优脸上,皮优哪里受得了,心中大急。 我看到安妮就在不远处,笑眯眯地看着我们。 安妮是我的靠山,每次父亲要教训我,安妮总是要站在我面前保护我的。 今天安妮只是远远地看着,根本没理会,让我有些傻眼,剧本不是这样演的呀。如今,看着皮优要挨打,只好拼一回了。 我一把抱住皮优的头大叫起来:“安妮,你管不管,我爹又打我了。他不但打我,连你未来的儿媳妇都要打了。” 父亲愣住了,手高高地举在半空,没有落下来。安妮走过来,点着我的额头,无限爱怜地说:“我看就是该打,跑出来好几天,也不知道回家。”顺手把我拉了起来。 我嘻嘻一笑,“安妮,还是你最疼我。” 安妮并没有理会我,拉起皮优牵着她的手,目光流转,“你很漂亮,我很喜欢。你喜欢比利?” 皮优脸色绯红,但还是点了点头。 安妮转身对父亲说:“达令,差不多就算了吧。我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虽然有些野蛮,却是真心对虫子好。虫子的这个徒弟也好,有勇气。” 父亲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安妮,你会把孩子宠坏的!” 安妮笑道:“不会的,虫子虽然顽皮了些,但知道深浅。你天天民族大义的教着,不会差的。” 安妮的话在父亲耳朵里极是好使,他终于没有脾气,没好气的训斥道:“说,你是怎么收的这个徒弟?” 我便把佐佐木的遭遇讲给了父亲,父亲听后赞许地点了点头,“还不错,”瞅着佐佐木说:“起来吧。” 我踢了佐佐木一脚,“还不磕头!”佐佐木大喜,嘴里喊着师爷,三个响头磕下去。 我又把智子介绍给了父亲和安妮。 这时远处一群日本武士拎着棍棒,怒吼着冲了过来。 为首的却是井边,他的身边还有一个肥胖的家伙,想来是斋藤了。 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杀将过来,为首的斋藤狞笑着,“八格,中国佬,今天我要杀了你。” 他一路跑将过后,距离我们还有三四米远的时候,发觉身后没有了动静,回头一看,只见以井边为首的那些日本武士,一个个拎着棍棒远远地站在那远处。 斋藤却前出了三十多步,孤零零地一个人,极是尴尬。 这些日本武士很聪明,他们看到了智子,看到了佐佐木,更重要的是看到了我。此时我的手中摆弄着我的弹弓。 今天前来助拳的这些武士九成以上都吃过我的弹弓苦头,他们识趣的和我保持着安全距离,免得再受弹珠击头之苦,更何况还有智子和佐佐木在侧,这些人也知道无法动手的。 斋藤眼见武馆的武士们不肯援手,又看到我们这边的智子和佐佐木,似乎也明白过味来,可此刻正是骑虎难下的局面。 他眼珠子转了转,突然,大喝一声:“小子,你跑不了,今天老子就是要教训你!”手指却是指向我们周边不远处的一个人,大踏步走了过去。 那人一身布衣,戴了顶渔夫帽,帽檐遮得很低,似乎并不想让别人看到。 斋藤自鸣得意,如此既免去了尴尬,又在众武士面前保全了面皮。 我不禁好笑,“想不到斋藤还有这种神操作!” 皮优乐不可支,“人至贱则无敌!” 跟随来的众武士,却一脸茫然,斋藤先生寻仇也会找错人吗,不过只要不是拿着弹弓的,这个拳还是要助的。 随即呼啦一下,要向前冲来。 斋藤此时已冲到那渔夫帽面前,他大吼一声,挥拳就打。 便是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不知怎的,斋藤硕大的身躯竟腾空而起,宛如风车一般被那渔夫帽男在头顶转了两个圈,顺手将他大头朝下,向路旁的一个散发着臭气的垃圾箱装了进去。 垃圾箱里觅食的苍蝇,嗡得一声,四散奔逃,刚刚踏上一步想要助拳的武士们脚下却像踩了刹车,咔的一下停在那里。 我一下子看呆了,那男子的手法和佐佐木所说地父亲教训斋藤所用手法有些近似,但当我亲眼见到,依旧十分骇然,他一抓二担三转四贯,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好似排练过一般。 那渔夫帽的男子看了我们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可怜的斋藤因为身体肥胖被卡在垃圾箱里,无法动弹,双脚不断乱踢,滑稽至极。 皮优和智子被逗得哈哈大笑。 我不想再发生冲突,正要招呼大家一同离开,却发现父亲不知何时,竟然不见了。 “安妮,我父亲去哪里了?” “呵呵,他刚才跟我说去看看那个神秘男子,让我们找个饭店等他!” “哦,好吧。” 我给安妮介绍了智子和佐佐木,佐佐木要留下了处理善后,安妮要带我们去饭店。 我们来到一家“伦敦好男人”西餐店,这是一家英国人开的西餐店,安妮作为地道的英国人每次进城吃饭都会选择这一家。我想大约是这家正宗的伦敦西餐店可以寄托着安妮浓浓的乡思吧。 安妮似乎对皮优极是喜欢,始终拉着皮优的手。 往日“嚣张野蛮”的皮优似乎一下变了一个人,不言不语,文文静静,真的如同一个小媳妇一般。 古灵精怪的智子虽然也不再言语,但眼睛却不时看着皮优,皮优每次和她的眼光相对,便满脸绯红,智子便肆无忌惮地看着皮优,把皮优看得愈发不自在,最后把皮优气急败坏地瞪了智子一眼,智子却格地一声笑出声来。 我有些头大,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有些过火,之前我口不择言说皮优是未来的儿媳妇,现在看来安妮却是当真了。 我嘻皮笑脸地看着安妮,“安妮,趁我爹不在,有个事跟你说一下。” 安妮正拉着皮优的手,说着话,转过头看着我。 “刚才怕父亲真得打了皮优,所以才说什么未来的儿媳妇……,你可别……” 安妮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知道!”随即便又转过头去,拿着菜单问皮优:“孩子,想吃什么?” 皮优得意地看了我一眼,“安妮,我吃什么都行!您看看自己喜欢吃什么,我给您点。对了,这是我给您买的一些礼物,不知道您喜欢不喜欢。” 安妮打开一个礼盒,一声惊呼:“天啊,这种巧克力是正宗英国特产,我小的时候天天想着盼着吃的,没想到在澳洲也能买到,你是从哪里买的?” “安妮,只要你喜欢吃,我天天给您买。还有这件羊绒衫,也是英国来的,您试试,我没见过您,就按虫子给我描述的你的样子买的,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安妮看了看尺码,眉飞色舞,“我正好是穿这个尺码的衣服的,试都不用试了。” 我一阵无语,安妮,您知道个啥呀,真把皮优当儿媳妇了。 这时,安妮打开自己的包,拿出两块精巧的玉坠,一块是龙,一块则是凤。“孩子,第一次见面,我也要送给你一件礼物,这是虫子的父亲雕刻的玉佩,他原想是雕一条龙给虫子做成人礼,我告诉他再雕一只凤吧,中国有句话怎么说?” 智子不失时机的说:“龙凤呈祥!” 安妮连连点头,“对对,便是龙凤呈祥。” 皮优即喜且羞,把那佩拿在手中,爱不释手,“没想到沈叔叔还会雕刻,这一块上好的绿松石,说是极品也不为过。”皮优一边说一边对着光映照。 菜品已经齐备,安妮高兴地招呼大家用餐。 “安妮,还从来没有见你这么开心过。”父亲大踏步走了进来。 我和皮优起身相迎,智子也站起身,向父亲一躬。 “达令,你看看,这是皮优给我买的巧克力,这是羊绒衫,都是英国的。” “喜欢就好!”说着,父亲看着皮优,“让你费心了。” “不客气,虫子跟我说起许多关于您的事情,他很崇拜自己的父亲,在我的心中,您也是大英雄。” 父亲坐在那里,长叹一声,“孩子,你很会说话,哪有跑到澳洲的英雄呀。” 我惦记着那渔夫帽,见父亲眉宇间带着些许愁容,只好等到单独和他一起时再问了。 皮优满不在乎,“叔叔,我说您是英雄,您就是英雄,不单您是英雄,安妮也是英雄。” 安妮笑着说:“怎么连我也成了英雄了!” “那当然,我听智子还给我讲过中国一个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故事呢?曹操和刘备喝酒时谈论天底下谁才是英雄,曹操说过英难的标准,他说真正的英雄像龙一样的,智子你知道的。” 智子吟道:“当年曹操说: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方今春深,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龙之为物,可比世之英雄。” 皮优连连点头,“对,就这么说的,叔叔您做将军时可以纵横四海,奋勇杀敌;庙堂之上,可以振臂高呼,痛斥群丑;牢狱之中,大义凛然,不畏生死;来到澳洲,又摇身一变成为隐者,难道不是英雄吗?” “安妮也是英雄,她可以不远万里寻找真爱;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护夫救子,我就比不了,刚才叔叔抬起手来的时候,我表面很勇敢,其实……其实已经做好哇哇大哭的准备了。” 父亲和安妮一起笑了起来。智子也是微微一笑,神色却有些黯然。 父亲说:“我不过是吓唬你一下罢了,大英雄怎么能欺负一个女孩子。看来虫子没少在你面前替我吹牛。”说罢,长长吐出一口气,对我说:“虫子,其实父亲我根本算不上什么英雄,如果勉强算得话,也不过是因为心怀家国。” “我从小接受的是中国传统的教育,家族里的长辈也常常教导我,利一身者莫为之,利家国天下者必为之。方今宇内,列强并起,想我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悠长,几万里山川锦绣,可如今却是老大帝国,被列强瓜分,受尽欺凌,先有火烧夏宫之耻,后有甲午之败,联军进京师之时,我却身陷牢狱,最后只能携妻儿逃到澳洲,回天无力,报国无门。”父亲说罢径自喝掉一杯酒。 “我最是佩服岳飞,最终也活成了岳飞,耻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我曾希望自己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可如今却是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虫子,父亲只希望你时时记得家国二字便可,其他便是细枝末节,知道吗?” 我点了点头,“知道了,爹。” 我们正自说话间,佐佐木和伍德走了进来。 佐佐木大叫,“师父,可找到你了。伍德先生找您有急事。” 伍德几步来到我面前,“比利,我奉命带队去荒原追剿一群偷渡者,但军队对那里的地形并不熟悉,想请你做向导。你务必帮忙,其实,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是想旧话重提,我更希望你成为一名澳洲士兵,和我一起征战。” 伍德和父亲并不认识,更不知道此刻正是他忧国愤懑之时,怎么可能让我成为一名澳洲士兵。 果不其然,父亲听到之后,啪地重重一拍桌子,霍然起身。 第24章 参军入伍 我看到父亲拍案而起,心道不好,父亲又要发脾气了,赶紧起身,“爹,我还没来得及给你介绍呢!这位是伍德先生,我和尼莫在荒原打猎时认识的。” “昨天我又遇到了伍德先生,他还邀请我去他家里做客呢。” 转而又对伍德说:“伍德先生,这是我的父亲沈时。” 伍德先生首先向父亲问好,“沈先生,您好。我以前一直以为贵公子极具射击天赋,昨天才发现他的技击格斗很也了不起,今天见到您,我才明白,原来比利的功夫是家传。” 我又给伍德介绍安妮,安妮笑着问好:“伍德先生,你好!” 伍德看到安妮,愣愣地看着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安妮再次问好,伍德才醒转过来,急忙点头示意,他嘴角蠕动,似乎要说什么。 父亲沉声问道:“伍德先生,你的意思是让虫子去当兵,做一名澳洲士兵?” 伍德急忙回答:“对,比利很有射击天赋,在我的眼中完全可以去做一名幽灵射手,用中国话说便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曾对比利谈起过,可惜他拒绝了我,理由实在有些令人费解,比利自己只能为中国去打仗。沈先生,您既然来到澳洲,你们一家人也都已经成为澳洲公民,其实更应该效忠澳洲而非中国。今天,我希望沈先生劝劝比利,我奉命组建的就是一支以幽灵射手为主的神秘部队,这支部队不同于常规部队,我有十二分的信心,这支部队建成之后,是不做围猎偷渡者这种任务的,它更像是一把利箭,只在关键时刻取敌方首脑,一击致命,以最小的代价扭转战局。您帮我劝劝比利吧。”伍德滔滔不绝地说完,一脸期盼地看着父亲。 父亲看着我,“虫子,你怎么说?” 我摇了摇头:“父亲,我不想参军。即使参军我也只能在保家卫国。保的是我们的家园,卫的是我们的中国。” 这是我的心里话,我想也是父亲想听到的,他不止一次说过以后要带着我和安妮重回故乡。 父亲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指着我骂道:“糊涂。你是谁?你是一名澳洲公民,澳洲就是你的家,就是你的国。我平时怎么教导你的,那些微言大义和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拿起枪来,保卫澳洲。” 我听得云里雾里,父亲这反转也太快了吧,刚才还靖康耻,犹未雪,这会儿怎么又变成了保卫澳洲了。 父亲拍了拍我的肩膀,“儿子,你跟爹不一样,爹是在中国长大的,心里自然想着中国多一些,可你不一样,你是在澳洲长大的,又是澳洲公民,怎么心里没有一点点对澳洲的感情?” 他转身又对伍德说:“伍德先生,您说得对,我儿子就有些死脑筋,你放心,我会劝他参军的,你刚才不是说要围剿偷渡者吗,这正好是堂堂澳州男儿保家卫国的好机会。他必须参军,立刻,马上,跟着您去剿匪,他要不去,我打断他的狗腿。伍德先生,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 “那好,我宣布,沈虫今天开始就正式成为你手下的一名士兵。你方才讲士兵们对荒原不是很熟悉吗,没有关系。若论对荒原的熟悉程度,在我的眼中,比利排第二,就没有敢排第一。他从小就喜欢狩猎,天天在荒原里呆着。你这个向导算是找对了。明天一早我就把他送到军营,可好?”父亲看着伍德问道。 “可以,没有问题。”伍德点头答应。 “嗯,今天我和安妮也要好好跟孩子交代一下,让他到了军队里,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另外还需要给儿子买些生活必需品吧?”最后这一句话却是对安妮说的。 安妮神色凄然,显然有些舍不得我去参军,她站起身对伍德先生说:“伍德先生,比利从没离开过我,请务必照顾好他。” 伍德点了点头,“我视比利如同自己的孩子,请放心。” “那谢谢您了。”安妮淡淡地说。 伍德看着安妮,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张了口,“安妮,您和我的一位朋友很像,我想问一问,您是不是从英国来的?” 安妮苦苦一笑,“是的,我第一眼就看出你来了。我也知道你要找谁?”说着,安妮的眼泪掉了下来,“可是,我也不知道她的消息。” 伍德脸上笼罩了一层灰色,显然是失望之极,他嘴角抽动,终于放下了坚强的伪装,“如果您知道她的消息,请务必告诉我,我一直再找她,找了二十五年。” 安妮默默地点了点头。伍德又看了安妮一眼,转身离去。 送走伍德,我拉住父亲,“爹,您这是唱得哪一出?反转也太快了吧。” 父亲只说了一句:“回头说。”便招呼着我们吃饭。 酒足饭饱,父亲起身要去结账,皮优说:“叔叔,安妮,餐费我已经结算过了。” 安妮满脸笑意,嗔怪道:“你这孩子,什么时候也不该你来结账呀。” 皮优嘻笑着说:“没关系的。” 智子撇了撇嘴:“虫子,看来要成我姐夫了。” 皮优大窘,瞪了智子一眼,“闭嘴。”随即对安妮说:“明天,虫子要当兵了,安妮,我们一起去给他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吧。” 父亲说道:“也好,安妮,你和两个女娃娃去买吧,记得不要再让孩子们付钱了。儿子,你跟我把菜送过去,我也得跟你好好交代一下,省得你到处惹祸。” 我看了看车上的菜,因为被斋藤踢倒车子,滚了一地,许多新鲜的菜已经满是尘土,土豆磕碰得很厉害。 顿时来了怒气,“爹,我去找斋藤那个王八蛋,他把菜都弄成这样,还怎么卖。” 父亲笑了笑,“算了,斋藤很是识趣,打不过,就痛快低头道歉,还赔了损失,不过这小子一跑,我便知道他去搬救兵去了,哼,我倒想看看他背后还有什么日本高手。”父亲的话声音不大,但慷慨豪迈,很有气势。 “爹,还是你牛。对了,那个渔夫帽也很厉害,他收拾斋藤用的是什么手法?” 父亲说:“你看是什么手法?” “我只知道和八卦掌的法门很像。” “嗯,那是一种很高明的手法,有时间我教给你。” “太好了!以后我也用这种手法收拾斋藤。” 父亲看着一车烂菜,仍是有些惋惜,最后还是咬牙,“还是送过去吧,扔了也太可惜。大不了少卖点钱。” 父亲蹬着三轮车,我在后面推着,父子两个拉着重重地一车菜一路前行。 我在车后,看到父亲佝偻着腰,费力的蹬着。 前天我第一次陪着父亲进城送菜,但满脑子想着子弹,刚进城,便跑掉了。 平素,父亲过于严厉,虽然从未打过我,但我却依旧怕他。 奇怪的是,我不在菜地里帮忙,醉心于跑到荒原上狩猎,却得到了父亲的默许。许多邻居都说我不务正业,父亲却把他的所学都教给了我。 曾几何时,我心中的父亲是雄姿英发的,他少年得志,青年有为,不到三十岁便跻身庙堂,和丁总督一同镇守海疆。 我看过父亲以前的照片,也想象过父亲行走在欧洲街头的身影,站在军舰之上威风八面的样子,我天然的以为,父亲是顶天立地的英雄,英雄是不会老的。 此时,我在车后推着车,看见他戴着一顶有些发灰的黑色礼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背已经有些驮,每每到了上坡路时,他需要直起身体,双脚左右蹬着踏板,极是吃力。 看着父亲的背影,我心中一痛,英雄是会老的,父亲是会老的。 让父亲老去的,不仅是时光,还有痛苦。 壮志未酬的痛苦,有谁能想到当年满腔热血的北洋才俊,如今却是逃亡澳洲,成了一个终日风尘仆仆的菜农。 让父亲老去的,不仅是痛苦,还有绝望。 他每时每刻想着回归中土,再持干戈,上阵杀敌,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待,让他近乎绝望。没有希望,才是人生最大的痛苦。 可惜,我不是画家,没有办法将父亲的背景画出来,也不是作家,不能用文字记录自己瞬间的感动。 但父亲的背影,却在不经意之间刻入我的脑海,令人终生难忘。 我发现父亲蹬着车,是向皇冠假日酒店走来。 没想到,难道这家酒店的蔬菜是父亲供应的?八成是。 果不其然,父亲把车停在酒店的后门,让我在这里等着,自己走进了酒店。 不多时,父亲陪着一位瘦小干枯、穿着厨师服的家伙走了出来。 他摇摇晃晃走过来,斜着眼看了一眼车上的菜。 “呵呵,沈,你送的菜越来越差劲了。” “是是,今天确实有些情况,车在来时路上被人撞翻了。” 那人尖叫了起来,“什么,掉地上的菜你不扔掉,还敢送到皇冠酒店来,你当皇冠酒店是贫民窟吗?” 父亲说:“马克,这样吧,下次一定是最新鲜的,我这大老远给送来,您就照应一下吧,这车菜多少给点就行。” 马克嘿嘿一笑,“沈,我一直对你照顾有加,按理说,你的菜根本上不了皇冠酒店的台面。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当然有数,这样吧,这车菜不要钱了,能吃的,你拿去送给下边的人们吧。” 我心有些滴血,这一车菜千余斤,可是要十英磅左右。 马克拍了拍父亲的肩膀,“沈,我就喜欢你这一点,识趣。那你把这些菜搬到厨房吧。” 父亲应了一声,把菜扛在肩上,向厨房走去。 我忽然感到一阵悲哀,原来这就是父亲每日做的事情。 他天生要强,可来到澳洲却不得不为了糊口度日,卑微地活着。 武力打不倒他,权势打不倒他,但生活却轻松地打败了他。 看到父亲如此,我自然也不能闲着,同样扛了一包菜跟在父亲后面。 我们一前一后进了厨房,我四下一看,只见胖大厨在仰面朝天坐在一张椅子上打瞌睡,路过他身边的时候,我踢了他一脚,胖大厨疼的龇牙咧嘴,他睁开眼睛刚要骂,却发现我朝微微一笑,把食指放在唇边,示意他不要说话。 等到父亲下了楼,胖大厨凑了过来,“兄弟,你咋还干起搬运工来了?” 我告诉他:“刚才下去的是我爹,我也没想到,你们这里的蔬菜会是他来供应。” 胖大厨恍然,一挑大指,“沈先生的菜质量没得说。” 我看了他一眼,“那这车怎么要白给呢?胖子,是不是你吃拿卡要?”胖大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哪个饭店的厨子不抽眼油水,要不然,你老哥我也不能吃这么胖吧?不过,你放心,以后沈先生的菜一个子儿也少不了。” 也许,胖大厨的可爱便在这里,他把龌龊的事情说得理直气壮,脸上丝毫没有愧疚之情。 胖大厨跟着我下了楼,马克正懒洋洋地坐在三轮车的座子上,一见胖大厨下来,急忙跳下车,满脸陪笑,“师傅,您不歇着,怎么下来了。” 胖大厨冷哼了一声,“我下来看看,咦,这车菜有问题呀。” 马克陪着笑脸,“是有些问题,这不,菜园老板说这车菜白送。” 胖大厨指着马克的鼻子骂道:“你他妈还有没有一点人性,农民辛辛苦苦种的菜,你好意思让人家白给,白给你姥姥。”说着,拿起一个烂掉的土豆,“你看看,多新鲜的土豆,你好意思白要吗?”说完朝马克扔了过去,马克吓得蹦了一个高,躲开。 胖大厨似乎还是不解气,又拿起一个已经干瘪的胡萝卜,“你看看,多么饱满的胡萝卜,你好意思白要吗?”然后又朝马克扔了过去。 马克被胖大厨的神操作整迷糊了,“师父,这是怎么回事?” 胖大厨劈手一把抓住马克的手腕,“小子,有那么一首古诗怎么说来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些菜都是农民辛苦种出来的,没有农民,你吃什么,没有农民,你喝什么,吃喝都没了,你还怎么活?所以,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人家大老远送来了,你小子还卡什么,就凭你手里芝麻粒大点的权力?” 第25章 父亲说起徐矮子 离开皇冠酒店,父亲带我来到格洛湖边。 我有些苦笑,我大约和格洛湖结缘了,两天三次来到这里,每次都有故事发生。 不知道,这次会怎么样。 四下无人,我想父亲该跟我说实话了。 他坐在一块石头上,凝望着湖面,良久,终于收回目光,看着我。 “儿子,明天你就要进军营了。” “爹,我不想去,我也知道你根本就不想我去。” 父亲叹了口气,“不去不行呀,你明天就去军营,记得必须跟伍德去荒原。” “去抓那些偷渡者吗?” “不是抓,是放!你要想尽一切办法帮那些偷渡者逃过追捕。如果有可能,你还要救救他们。” “爹,我有些不明白。” “我慢慢跟你说,你记得今天在街上遇到的那个渔夫帽的人吗?” “当然,你不说我也要问的,他是谁,用的什么功夫。” “他姓杜,名慎,字新武,在我所接触的武术名家里算得上独树一帜,和半步崩拳的郭玉生一样,也是个武痴,他十三岁由老道于虎开蒙,仅仅一年就把于老道的本式都学了过来。于老道没东西再教他,离开时告诉他,若要更上一层楼,则需牢记“见贤思齐”四字。在十三岁那年,他别出心裁的在四处挂牌求师:“小子不才,诚心求师。惟须比试,能胜余者,千金礼聘,决不食言。” “后来有朋友给他来信荐举一位不世出的前辈高人,听到他的做法很是感兴趣,不日前来任教,特别叮嘱他务必恭敬。” “杜新武喜不自胜,每日期盼这位高人,忽然有一天,人终于来了,却不是高人,反倒是个矮子,站在那里只比桌子高出一头。杜新武哭笑不得看着这位自称高人的矮子,拿些银两便想打发了。” “那矮子却说自己是来当师父的,你不是说只要比武能打赢你,你就千金礼聘吗?” “杜新武对那人说你身材矮小,如武大一般,能有什么惊人的艺业,况且,我若拜一个矮子为师岂不为江湖中人耻笑。” “那矮子大怒,我千里迢迢来这里传艺授徒,却不承想,你求师之心非但不诚,还以貌取人,看不起你,气死我了,你不让我教也可以,但千金之数,一分也不能少!” “杜新武年少气盛,也翻了脸,我虽然年少,但并非智力障碍,看你非但不是名师,更像个江湖骗子,到这里来骗取钱财,于是让下人把这个矮子轰了出去。” “哪知,次日杜新武在院中习练的时候,那矮子不知何时爬上墙头,坐在墙头上对他的功夫架势说长道短,杜新武大怒,你说我练的不行,那来试试。那矮子哈哈大笑,你还没有给我千金,我凭什么教你?看完你的花架子,你便是求我教,我也不教了,一个烟鬼能成什么气候。” “原来这杜新武有一不良嗜好那便是抽大烟,听那矮子说起他并不以为意。” “杜新武见没有武师前来任教,但动了到外面学习的心思,他学武不废文,去渔浦书院学习,读经史,练书法。由于他记心特强,又很勤奋,深得师长器重,便让他去澧州参加科举考试,没想到杜新武考进了前十名。其后,所有人都以为杜新武要去当官了,哪知这家伙却又痴迷上打虎,这一点倒和你一样。” “杜新武练好了虎叉,兴致勃勃的去猎虎,虎没有猎到,却猎到一只野猪,杜新武想把野猪扛回来,却发现自己力不从心,猛得想那当年那个矮子说的话,一个烟鬼能成什么气候,顿时悔恨不已,痛下决心要戒掉烟毒,本来这烟是极难戒掉的,自鸦片战争以来,有多少人吸食大烟成瘾,他们当然知其危害,但烟瘾发作,痛苦难熬,宛若身处阿鼻地狱,唯有再次吸食才能缓解,为此,多少人倾家荡产、卖儿卖女,实在是令人痛惜。” “可是这大烟又岂是轻易能戒掉的,整个世界怕也找不出一个人来,可是这杜新武咬着牙,竟是生生将这一害戒掉了。一时之间,江湖中人无不挑大指。” “杜新武戒掉烟毒,却也大病一场,身体每况愈下。” “戒掉之后大病一场,身体却也每况愈下。想到自己的老师于虎老道是道家,便找到老师来调理身体,于老道用道家的法门给他调整一番身体之后,告诉他可去四川峨眉山,寻访自然门的徐师父,如果能经他指点,艺业自可大成。” “杜新武来到峨眉山自然门,见到那徐师父,惊得是目瞪口呆,那徐师父竟是那当年的矮子,”“杜新武无地自容,拜倒谢罪,那徐矮子见是杜新武更是大怒,大骂他有眼无珠,不识高人,一脚踢翻杜新武,最后把他赶下峨嵋。” “杜新武重回于老道那里,于老道这才知道过往的事情,但修书一封,让杜新武重上峨嵋。他再见徐矮子,呈上于老道的书信,徐矮子却连看也不看,一把撕碎,再次把杜新武赶下峨嵋。” “杜新武接连遇挫,灰心丧气,这时一对农人夫妇路过,那妇人正和自家男人生气,破口大骂,那农夫却嘻皮笑脸,生生忍受,最终让妇人没了脾气,夫妇两个相携回家。这让杜新武猛醒,于是三上峨嵋,这次他抱定了决心,无论徐矮子拳打脚踢就是赖着不走。” “徐矮子依旧不肯收他为徒,杜新武在他练功之时,学当年徐矮子的样子,骑在墙头上,对徐矮子的功夫指手画脚,徐矮子大怒,骂道:你若有本事,便下来试试,输了我便拜你为师。” “杜新武等得便是这句话,当即跳下墙头,比就比,输了我拜你为师,挥拳便向徐矮子打去,徐矮子侧身躲过,回手一拳打得杜新武鼻血长流,杜新武嘻皮笑脸地说你赢了,我输了,按约定我拜你为师,说完跪倒磕头,口称师父在上,弟子诚心拜师,还请师父收录门墙。” “那徐矮子这才发现上了当,气得胡子翘胡老高,忽然哈哈大笑,终于是收了杜新武。自此,徐矮子便将自然门的看家本领倾囊教授给杜新武。” “这徐矮子是不世出的高人,他自幼年起即习练各种软硬功夫,翻筋斗、走软索等无所不习,内外家、南北派无所不通。因其身材矮小且相貌丑陋,常常不为人看重,也不仅杜新武如此,徐矮子心中不服,便隐居深山大川,潜心研究技艺,综其所学,对各种门派的武术进行潜心研究,并独辟蹊径,融合各派精纯之长于一炉,始创独特武术拳法,并自命名为自然门。” “自然门的功夫基础功法有内圈手、鸦雀步、夺命脚,杜新武曾见徐矮子在一口大锅上练习鸦雀步,只见他脚踏锅沿,圆转如意,令人惊叹不已。” “后来,杜新武在徐矮子所授功法之上,更进一步,化繁为简,将自然门武功整理成一种由博而约,由约而精的上乘内家功夫,实是技击格斗中的精华。练到一定程度,却完全没了定式,脚步转换轻灵,整个身姿、步法、手式浑然洒脱,使自然门武术风格自成一体。” “技艺学成,杜新武做过镖师、当过紫禁城守卫,甚至还川黔边境击杀过开黑店的江洋大盗李老大,救出几名妇女,江湖上侠名远播。” “人们本以为他会开宗立派,却不想他辞掉皇城守卫之职,闭门苦读,后经宋得尊介绍,在上海乘日本轮船神户丸号东渡日本,蹈海求学。他考入东京帝国大学农科,和宋得尊、吴玉章等革命党人交情深厚,并深受影响。据说,当年老佛爷派人到日本刺杀孙兴和宋得尊,便是杜新武料理的。” “我当年和安妮逃出中土,辗转日本期间,曾与杜新武有一面之缘,当时便是那个斋藤狂妄自大,在东京日比谷公园约战旅日华人,气焰极是嚣张,当时你年纪还小,我们一家人又是在逃亡期间,只得忍气吞生。这时,但见一人跳上擂台,正是杜新武,只是数个照面,他一把抓住斋藤的腰带举将起来,扔下擂台。后来,我便认识了杜新武,并和他切磋武功。” “今日,我见他抓拿斋藤的动作与当年如出一辙,便断定他是杜新武,不知道他到澳洲何故,索性跟了过去。” “见面交谈之后才知道,这杜新武已参加革命党,打仗干革命自然需要钱财,杜新武此行便是护送一帮工匠来澳洲,自澳洲发现金矿之后,世界各地的人都跑来淘金,华人从香港也来了不少,只是做的都是挖矿的苦差事,累死病死的华人怕是已经不尽其数了,却没有一个发财的。” 我问道:“爹,那这帮工匠要去澳洲哪里呢?” 父亲看着我良久,终于说道:“革命党起先是想带这些人来掘金,到了澳洲才发现那座矿山被人买走了。我和杜新武商量后,决定先让这些人去我们家种菜?” 我大惑不解,“工匠种菜?搞错了吧?” 父亲苦苦一笑,“你曾记得我在前些日子,从咱家菜地里挖出一块绿色的矿石吗?我找人鉴定之后,才知道是珍奇的绿松石,倘若加工成玉器,便可有不菲的收入。” 我喜道:“爹,你的意思是我们家要发财了?” 父亲摇头正色说:“我想把这些钱给革命党人!” 我心中扑通扑通直跳,看着父亲,“爹,你是不是也参加了革命党?” 父亲摇了摇头,“没有,但你我父子始终都是中国人,当年销烟的林大人曾说,句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福祸驱避之,如果这些玉器能给国家多一些帮助,也是好的。” 我点了点头,“爹,我明白了。” 父亲抓住我的手,“本来不想告诉你这些,事出紧急,我才让你参军,你要保守这个秘密,任何人都不能说,”顿了顿,他又接着说:“包括安妮!” 我又是一惊,才知事情重大,父亲看着我疑惑的目光,叹了口气,“这件事情是福是祸不得而知,我们就不要让安妮担心了。” 我心下了然,最终答应了父亲。 父亲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啦,我们去找安妮吧。” 安妮和皮优给我买了许多日常用品,热情地带着我们回到家中,还让安排了晚饭。 晚饭极是丰盛,满满一大桌子。皮优知道父亲是中国人,特意让老爸爸到附近的中餐馆请来厨师烹饪。 皮优还跑出去抱回一坛中国白酒,开坛之后,酒香扑鼻,父亲心情大悦。 这时老爸爸走进来,“小姐,斯坦蒂尔先生来了。”我心里一乐,钱眼怎么这么晚跑了过来。 皮优皱着眉头,“他怎么跑过来了。”随即走了出去。 安妮笑眯眯的看着皮优,对我说:“跟妈说,你是怎么把这小美女骗到手的?” 我大急,偷偷向安妮解释:“尼莫跟你说的吧,安妮,你搞错了,尼莫说的根本不是她?” “那就是还有一个女孩子,是吗?” 我想起卢娜绝美的面容,不禁神往,安妮拉起我的手,“比利,另一个我没有见过,但我觉得还是皮优最合适你。” 我有些忸怩,“安妮,你别瞎猜。” “那可不行,老沈家还是指望你延续香火呢。” “安妮,你是英国人,怎么也讲中国那一套呀?” “我的丈夫是中国人,儿子也有一半是中国人呀,况且,你怎么知道英国的父母不催婚呢,天下的父母是一样的,连英国女王也不例外。” “你少说两句吧,我心里也说不准,等我想好了,我第一个告诉你好吗?” 安妮平日很少有这么多的话的,今天说得比往日都多,我有些后悔不应该把皮优卷进来,偏偏皮优总跑到前面,知道父亲和安妮后,又极是热情。 这时,钱眼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唠叨,“大小姐呀,你就造吧,有多少钱禁得住你这么造呀。” 皮优根本不理会钱眼,“钱眼儿,你要是愿意让我在你这儿,我就在你这儿,你要是不愿意,就直说,我立刻走。” 钱眼一脸委屈,“我倒是愿意你走,可你从我这里走,你能去哪儿?回奥斯曼吗?” 皮优立刻叫了起来,“我一辈子也不回奥斯曼,钱眼儿,这事你再提,我跟你急。”然后大踏步走了进来。 钱眼停在门口,眨巴着眼睛,最终是摇了摇头,也跟着进了客厅。 他抬眼看了一眼满桌子的饭菜,手又不自主的摸了摸心口。 我暗暗好笑,这个吝啬鬼是不是因为心疼钱犯心脏病了。 皮优心向父亲和安妮介绍,“叔叔,安妮,这是我的族叔斯坦蒂尔,他满脑子都是钱,我给他起了大号叫钱眼儿。” 随即又对钱眼说:“钱眼,这是虫子的父亲沈先生,母亲安妮。” 钱眼瞪大了眼睛看着父亲,忽然满心欢喜,大叫一声:“我认识你!” 第26章 逃跑女郎 父亲伸出手和钱眼相握,“没想到,能在这里重逢。” 所有人都很诧异,皮优问:“钱眼,你和沈叔叔认识?” 钱眼连连点头:“是,前不久,我的珠宝店里来了一位农民,哦,便是这位沈先生了,他说拣了一块足球大小的石头请我鉴定,我原想澳洲有金矿,却从没有发现过什么好的玉石,本来不抱什么希望,可一看到沈先生的石头,我吓了一跳,这块石头原是块上好的绿松石原材。” 我不懂什么绿松石,安妮显然是听过,就连一旁的老爸爸也瞪大了眼睛。 但皮优的神经却不在那块石头上,她问钱眼,“你收了沈先生多少鉴定费用?” 钱眼打着哈哈,“我钱眼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吗?这次鉴定分文未取。”说完一副做好人好事不留名的样子。 皮优疑惑地看了父亲,父亲哈哈一笑,“确实一个便士也没要!” 钱眼一拍大腿,“看到了吧,闺女,你叔虽然叫钱眼,但也拎得轻重,人嘛,哪能满脑子光钱呢。”说着说着,钱眼的眼睛却发出异样的光芒,嘴一时之间也变得有些结巴,好像突发癫痫一样,嘴角抽动,“对,哪能光想着钱呢,皮……皮优,你脖子里带的那是啥?我怎么看也是一块绿松石,这块可比这前看到的沈先生那块原石要好许多了,那块只能叫上好,可我一打眼,你这块绝对是极品,世间少见的极品。” 钱眼一下子瘫软到椅子上,伸着手,病入膏肓似的哼哼着,“来,宝贝儿,拿给我看看。” “说完了,只许看,不许要,这是安妮刚刚给我的。”皮优摘下那个玉佩放在钱眼手中,钱眼双手将他捧在心口摸索着。 “宝贝拿到手里,这下舒服了吗?” 钱眼哼哼叽叽着,“还有一个,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什么?” “还有一个宝贝,那个在哪儿?这两个宝贝是成对儿的。” 皮优戴着的是凤佩,而另一块龙佩,安妮并没有交给我,自己妥善收藏着。 皮优骂道:“钱眼儿呀钱眼,你就是死是不是也会抓着这些宝贝不放手。” 钱眼把那凤佩抓得更紧了,“不能放,死也不能放。哎哟……,还有一个,还有一个。” 皮优不好意思地对安妮说:“钱眼爱宝成癖,你不要介意,把另一块玉佩拿出来,也让他给长长眼。” 钱眼抱着两枚玉佩,嘴里自言自语地念叨着谁也听不懂的话,默默地走到沙发上,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这里我才懂得什么“爱不释手。” 我想,我第一次拿到枪的时候,便是这种感觉吧,只是又比钱眼有所不及,看得出来,他的爱不释手是爱到骨子里的。 皮优招呼大家重新回到餐桌上,陪着笑说:“钱眼儿就是这个毛病,叔叔和安妮,你们不要介意,他爱宝不假,却不会干出横刀夺爱的勾当,放心吧。” 皮优给父亲倒满了酒,“叔叔,你拿石头找钱眼鉴定是对的,他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但不收你费用,怎么可能?” 父亲哈哈一笑,“钱确实一分没要,却分走了一半的石头。” 皮优恨恨地说:“这个家伙,我就说嘛,他要不爱钱,还叫钱眼吗?足球大小的石头,他切走了一半,我还以他多大方,给智子的一块绿松石坠,估计是他用雕刻的碎块做的,钱眼的算盘打得太好了,结好智子,就等于结好田中,有了田中的背景,钱眼到日本做买卖,简直是小菜一碟了。” 吃完饭后,皮优一定要留我们一家人留宿,看她如此诚恳,于是父亲和安妮便答应下来。皮优让老爸爸先去给父亲和安妮收拾了一个房间,然后我们让到客厅,亲自泡了茶。 皮优走到还看沙发上的钱眼,把手一伸,“拿过来!” 钱眼怔怔地看着皮优,眼泪却掉了下来,“多好的石材,怎么雕工如此差劲,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父亲笑着说,“这是我自己雕刻的,工艺却是差了些,我那块石头最后只让我雕出了这两块玉佩,确实暴殄天物了。钱眼先生是珠宝玉器的行家,我再有好的石头一定找钱眼先生掌眼。” 钱眼眼前一亮,“你还有这样的石头,太好了,你再有好的石头一定要先找我看看,也可以卖给我,别人出多少钱,我出多少钱,真的。”钱眼一脸诚恳。 皮优嘲笑钱眼,“钱眼,你今天真是转性了,不爱钱了。” 钱眼神色难得忸怩起来,“说什么呢,叔叔我有时还是很大方的。” 皮优骂道:“大方个屁,鬼才相信你的话,我们吃饱了,你赶紧走吧。” 钱眼见皮优逐客,只好告辞,临走时再三邀父亲去他的珠宝行,父亲点头答应下来。 钱眼走后,父亲便和安妮休息了,客厅里只剩下我和皮优,她窝在沙发上,把玩着那块玉佩,“虫子,这块玉佩雕的是什么鸟,你的那一块雕成小虫我还能理解,为什么我的要雕成一只鸟呢。” “拉倒吧,不懂你可别胡乱说,那根本就不是鸟,也不是虫的。” “逗你的,我听安妮说了,这是龙和凤,可龙不是虫子,凤不是鸟吗,我看很像的。” “龙是中国人的图腾,华夏民族都自称是龙的传人。” “中国真有这种动物吗?虫子,你是猎人,我们去抓一只好不好。” “我可没有降龙伏虎的本事,即便有也抓不到,世界上根本没有龙,龙是中国人想像出来的一种动物,听父亲说,中国人的祖先叫黄帝,他在打败炎帝和蚩尤后,合符釜山,就是把各族群调兵的玉符统一起来,还从原来各部落的图腾身上各取一部分元素组合起来,创造了新的动物形象——龙,龙于是就成了部落联盟共同的图腾了,后来的中国的皇帝一直自诩是黄帝的传人,以真龙自居。” “那也没有凤这种动物吗?” “应该也没有,它是中国传说中的神鸟,雄性为凤,雌性为凰,每五百年,凤凰会集香木自我焚化,然后浴火重生,人们称这为凤凰涅槃,据说发现凤凰,天下太平,有圣人出现。” “我知道了,龙凤呈祥是不是有喜庆的事情发生?” 我点了点头,“是。” “我就说吗,今天遇到安妮,她赠给我这块玉佩,原来是希望我遇到喜庆的事情。那我会遇到什么幸福的事情呢?”皮优一脸幸福的畅想着,她哪里知道,龙和凤一起出现的时候是龙凤呈祥的意思,安妮是把皮优当儿媳妇了。 我觉得有必要跟皮优解释清楚,不能一错再错,对于皮优,我喜欢跟她在一起胡闹,但却根本没有想过要把她娶回家当媳妇的。 我更奇怪,安妮聪明地很,我有的许多伎俩可以瞒过父亲,但却瞒不过安妮,她总能精准的猜到我要做什么,有时我觉得她应该去当侦探真是可惜了。 今天,她怎么会凭我胡闹的一句话就当真了,绝对不会的。 我又想起了卢娜,那绝世的容颜,自从医院里帮她解围,卢娜也卸下了伪装,虽然依旧高冷,但却可以和我心平气和的坐在下来聊天了,我喜欢跟她在一起时的那种平静淡泊。 终于,我鼓起勇气,“皮优,我得跟你说个事,那个玉佩你玩几天就还给我吧。” 皮优把玉佩往怀里一抱,“干嘛,你什么意思?” “皮优,安妮搞错了。” “安妮搞错,我可没搞错,说,你是不是见财起意,想把这块玉佩卖掉赚钱?” “这都哪跟哪呀,你没看出来吗,安妮是把你当成她的儿媳妇了,所以才把这块玉送给你的。” 皮优一声惊呼,“原来是这样呀,难道安妮以为我和你是……在谈恋爱吗?” 我趁热打铁,“当然了,安妮是希望我把你娶回家,跟我一起种菜去。你想想,种菜需要翻土,播种,浇水,采摘,最要命的是挑大粪施肥,那味道你受得了吗?” 皮优眨巴着眼睛看着,“好像挺好玩的。” 我脑门子冒出三道黑线,“大姐,你没发烧吧?你哪看出好玩来了。” 皮优骂道:“虫子,你这个小王八蛋,少打我这块玉的主意,这块玉是安妮给我的,可不是你的。” 门外传来汽笛声,皮优跳了起来,“佐佐木来了。虫子,跟我走。” 我郁闷地问:“干什么去?” 皮优不耐烦的催促着,“去了你就知道啦。”说着拉着我往外跑。 老爸爸叮嘱皮优早些回来,皮优回了句知道啦,人却已经在门外了。 佐佐木拉开车门,没想到智子也在车里,她高兴的招呼我们上车,然后一溜烟驶离别墅。 车子居然又是来到了格洛湖畔。 我隐约猜到什么了,刚到湖畔,我便看到昨晚的两名服务生等在那里,只不过这次的准备的竹竿更多。 皮优给了那两名服务生小费打发走他们,对佐佐木说:“佐佐木,今天师娘要教你轻功水上漂。” 佐佐木激动万分,躬身一揖,“谢师娘。” 皮优煞有介事的给佐佐木讲着独竹漂的技巧,智子悄声问我:“是你教给皮优的?” 我呵呵一笑,“没听人家皮优说吗,是她这个做师娘的成名绝技。” 智子撇了撇嘴,“糊弄谁呢,皮优玩的是独竹舟,也叫独竹漂,只在中国的西南地区有,皮优一个奥斯曼人,她去哪里漂,到地中海里漂吗?” “没想到,你知道的那么多,中午吃饭时,还能背出《三国演义》里的段落,智子,你的脑瓜里怎么会装那么多东西,你说人类以后会不会发明一种像你这脑瓜一样聪明的机器?” “虫子哥,你带着皮优到这玩独竹漂,为什么不带着我?”智子看着我,一张娃娃脸甚至委屈,我发现她的睫毛很长,于是那双眼睛更显纯净。 一有这个想法,我立刻便提醒自己,不要被智子的外表所迷惑。 “哎,”我有些后悔,智子的思维比皮优有过而无不及,我不该招惹她,“这么说好像不对,是皮优带着我来的?” “皮优带你来,你就来了?”智子问道。 “哈,好朋友嘛。” “那我和虫子哥你是不是好朋友了?” “当然,你那么可爱,谁都愿意跟你做朋友的。” “我只问你愿不愿意跟我做朋友?” 我眨巴眨巴眼睛,说:“我怎么不愿意呢。” “虫子哥,那以后我带你去哪儿,你也要去哦。”智子心满意足,似乎开始考虑带我去哪里了。 我发现自己在不经意之间就掉进智子编织的陷阱里。 皮优这时已经踏上独竹小舟,再次凌波在月光下的湖面之上。 佐佐木力大身沉,那一根竹子实在很不容易把他漂起来。如今,即使漂起来,那竹子也没入了水下,他掉进水里好几次,终于勉强能漂了,便向皮优追去,没想到没走多远又掉进湖里,佐佐木忽然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会在水上踏上竹舟,试了好几次也没有成功,只好托着独竹回到岸边重新来过。 智子并没有下水,只是坐在岸边 而有了佐佐木,我也不去凑那个热闹,便和智子在岸边坐着。 她托着腮,呆呆地看着湖面。 湖上,皮优一袭白衣,身材玲珑有致,驾着那一叶竹舟,凌波踏浪,宛如仙子凌空。 我看得有些恍然,智子扯了扯我的衣角,“虫子哥,我有些羡慕皮优了。” 我看向智子,智子苦苦一笑,“我和皮优一起在英国留学,我们是同窗,更是同桌,更是很好的朋友,三年的时间,我们一起吃,一起睡,一起逛街,一起调戏帅哥……” 我心里嘀咕着:“哎,我实在想知道,被你们调戏的帅哥有多惨。” 智子不清楚我在想什么,依旧是望着湖面,似乎是对我倾诉,又似乎是自言自语。 “我的成绩一直是最好的,皮优没有一次超过我,皮优常常是羡慕我的。皮优常常对我说,毕业时她不想回国,她要逃跑,跑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的地方。我一直以为这是她少女心萌动,还嘲笑过她。她只是笑笑,不再说话。” “真的毕业了,我们一起去码头乘船归国,我们坐地不是一班船,我坐的邮轮开船时间要早些,她就坚持送我,直到我坐的船缓缓驶离港口。” “我流着泪在船头向她挥手,她也是站在码头,手中拿着船票向我道别,这里我发到她拿着手中的船票,几下子撕碎,洒进海中。” “从此,我便没有了皮优的消息,后来我去奥斯慢找她,她的亲人告诉我,她真的逃跑了。” “现在,我看到她在这里自由自在,真得很好。而我在毕业后做了一个乖乖女,老老实实的回到日本,等待着家族物色一个合适的郎君嫁掉。” “听皮优说,你经常让她生气、难堪甚至倒霉,可她还是很开心和你在一起。” “我也有些后悔,后悔没早一些认识虫子哥你,如果我早于皮优认识,我想我也会做一个逃跑女郎。” 第27章 人和猪的区别 昨夜很晚才回到别墅,躺在床上,我回味着智子的话。 是的,也许皮优骨子里便有着对自由的向往,我也曾试着问过她的过往,她只是一带而过。 直到现在,我仅仅知道她来自奥斯曼,她住在一处豪华的别墅,有一个吝啬的叔叔和两个身手不错的仆人阿猫阿狗,她出手阔绰,做事情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有许多天真的想法,有些想法甚至天马行空,要不然也不回干出收我做小弟、收佐佐木为徒、跑到武馆砸场子、在市长公子的脸上画乌龟、深夜踏一只竹舟到月光下漂荡的事情。 我从没有仔细想过她的过往,今天智子告诉我,她在英国留学后独自跑掉。她为什么没有回国,没有回家,难道她不喜欢她的家吗? 钱眼是她的叔叔,这个吝啬鬼明显对她很好的,让她住在豪华的别墅、穿着漂亮的衣服、安排了保镖、还让熟悉她的老爸爸伺候她,想来她的家庭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想起老爸爸,这个慈祥和善的老人,曾提醒我不要和她走的太近,这是为什么,皮优虽然胡闹,但却很有正义感,她看不起有钱的富家公子小布,也从没有看不起我这个身无分文的菜农的儿子。 她究竟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我猜想不到。 在这胡思乱想中,我不知不觉睡着了。 次日起床,皮优张罗大家吃早餐,然后佐佐木开车送我前往军营。 伍德的军营在布莱登的郊外的一片山地,平时里只能听到里面的队伍号令之声和训练的枪声,只是到了周末,这里的大兵们便一拥而出,走进布莱登的闹市拥着年轻漂亮的女郎们消遣娱乐。澳洲实行的雇佣兵制,这些大兵大多是因为钱才拿起枪。 当然,也不是谁都有资格拿枪的,比如在澳洲的中国人。 军营值班室的大兵听我们说明来意,拿起值班电话通知了伍德。 不久,伍德便带着两名士兵来到军营门口。 伍德和大家打过招呼,让士兵帮我拿行李,他对父亲和安妮略带歉意地说:“军营不允许参观,沈先生、安妮,你们只能送到此处了。” 父亲点了点头,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明白他这是提醒我,不要忘记他跟我说的事情。 安妮却是十分的不舍,她对伍德说:“伍德先生,请多多关照比利。” 伍德应允,看着安妮,终于还是问道:“你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吗?如果知道请务必告诉我。” 安妮默默地摇了摇头,留给伍德的是满脸的失望。 送走父亲他们,伍德拍了拍我肩膀,“走吧,我先安排你的宿舍。” 说着,带着我走进军营,两名士兵替我抱着被褥和其他的生活用品。 营房整齐的排列,前后足足有五排,然后伍德并没有把我带进里面的任何一间,反而向山上走去。 最后,我们停在一座梧桐树掩映下的几座木屋前面,这座木屋用树皮包裹,屋顶爬满了藤萝,那藤萝又将藤蔓从屋檐垂下来,如果不是走近,竟是无法发现这里。 两个士兵把我的东西安放到了屋子里便离去了。 我走进屋子,屋子里只有一张床,很明显这间屋子是专给我一个人用的。 屋子提前是已经整理过,生活用品也一应俱全,看来安妮和皮优她们给我买的东西根本用不上。 这间屋子我很喜欢,在荒原狩猎的时候,我就常常想倘若在丛林中有这么一间木屋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没想到在这里实现了。 伍德拉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也招呼我坐下,“这间屋子怎么样?” “很幽静,我很喜欢。不过,怎么我不安排我和那些士兵住在一起呢?” “你是我的幽灵射手,我想你应该有独立的生活空间,以后和你配合的也只会是和你一样的幽灵射手而不是普通士兵。” 我点头认同伍德的话,“那我可以到军营外面去吗?”刚刚问完,自己觉得有些幼稚,这个问题很明显,从没有哪个士兵能未经允许到外面去溜达。 伍德微笑地看着我,“如果不被发现是可以的。” 我没想到伍德会给出我这样的答案,他说:“我要的幽灵射手是关键时刻一击致命的,不是马路上的行道树一样做做样子,只要你能出色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其它都是细枝末节。” 伍德的话极是对我的胃口,我迫不及待的问道:“伍德先生,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去抓那些偷渡者。” 伍德苦笑了一声,“哎!去不了了。” 我吃了一惊,“为什么?” “任务取消了。” “怎么会说取消就取消呢?偷渡者抓到了?” 他摇了摇头,“没有,任务由别人执行了。布莱登新上任的市长觉得抓捕这些偷渡者是警局的事情,所以跟总督说,要派布莱登警局的人去抓捕。其实,我本来是想通过这个任务看一看培养幽灵射手的想法是否可行呢?” 我心中暗暗着急,我跑到军营就是为了去营救那些偷渡者,结果这下反倒被困在军营里,这可真天大的笑话。 “既然是幽灵射手,那自然是神出鬼没,这和我在荒原狩猎好像也没有区别,猎人和猎食者一样,都是潜踪独行,所有的等待只为了最后一击。我可以潜入大山和荒原,寻找那些偷渡者,然后伺机而动的。” 伍德摇了摇头,“我们还别有任务。” “什么任务?” “打猎!” 我差点笑出声,“伍德先生,您的意思是我们放着正事不干,跑到荒原上逍遥自在吗?” 伍德也笑出声,“要是那样倒好了,我们是陪人打猎去。澳洲总督威廉?瓦德的公子要去打猎,总督夫人不放心,让我们出动军队保护。” “伍德先生,这玩笑开得有点大吧,放着偷渡者不去抓,去陪少爷打猎,总督脑瓜让驴踢了吗?” “呵呵,没有,相反总督的算盘打得还是很划算的,这个任务是布莱登市长要过去的,他刚刚上任,想要提升自己的威望,澳洲虽然不是民选政府,但基本的样子也需要做做嘛!” “他一个市长怎么能把该军队执行的任务说拿过去就拿过去呢?” “新任布莱登市长是约翰瓦德是总督的弟弟!” 我哑然,“你这么说就通了,当哥哥的总得帮衬弟弟一把,不拉一把怎么可以,要不说英语中兄弟叫b othe ,就是不拉怎可的意思吧。” 伍德呵呵一笑,“中国话里的谐音梗都是很幽默。”正说着,那两个士兵去而复返,手中却已经多了一把枪和许多子弹。 这支步枪是一支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它是李氏步枪的升级版,因为采用双排弹匣供弹,所以弹容量高达10发,比大部分枪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闻名。伍德打猎时便是扛着这种枪的,我曾试射过,用起来很是顺手。 伍德把枪掂了掂,然后把枪扔给我,“你今天上午试试这把枪吧,我们中午一起用餐。”说着,又把一袋子子弹扔给我,“这是一百五十发子弹,一上午射完。” 说完,伍德便带着两名士兵离去。 我独坐在小木屋前擦拭着枪械,犯了愁,现在可怎么办,市警局要出动人马抓捕父亲请来的那些中国工匠,而我又如今只能抱着枪呆在军营里使不出劲。 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晚上偷偷跑出去,杜新武告诉父亲那些人藏在大狼山附近,我必须尽快把他们带走,还要把那些警局的人调开。否则,澳洲的警局处理偷渡者大多会开枪射杀,那这些工匠们就要危险了。 打定主意,我开始调试枪械,然后独自到靶场练习射击,我需要更加熟悉枪械,当我答应父亲带回那些工匠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有智商的人类而非动物,虽然他们肉身的击杀能力远不及猛兽,但是他们有智慧,有热武器,也有格斗技击之术,而不是蠢乎乎的土狼或袋鼠,当我持枪在手,它会不会给我造成任何危胁,但人可以,而且是致命的。 靶场上也有一些士兵正在练习,他们看到我一个新兵到来,天生的新鲜感驱使他们和我打招呼,我同样报之以微笑。 他们凑了过来,像观看一只新奇的动物看着我这个黄皮肤的人种。 一个黑人凑了过来,他胖胖的,嘴唇特别厚,“喂,兄弟,日本人?”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中国人。” 这些人听到我的回答七嘴八舌说了起来。 “中国人,还能扛枪打仗?” “哈哈,怎么不能,人家什么败仗没打过?” “喂,中国人不是天天躺在家里抽烟吗?” “你打枪时要是烟瘾犯了怎么办?” “小子,会打枪吗,用不用我教你?” 我的心脏仿佛被重重地击打着,看着他们嘻笑的样子,我忽然感觉极度的不适。 我似乎渐渐明白父亲为什么放着平平安安的菜农不当,冒险把中国工匠带来,为什么放着钱自己不要也要为革命党筹集资金,他自年轻时便游走世界各地,怕是见惯了这种嘲笑和耻辱吧? 唯有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子民才配有尊严的活着。这是父亲以及和父亲一样的中国人用耻辱换回来的真理。 对待这种挑衅,我和父亲的办法是一样的,那就是怼回去,毫不留情。 没错,人类其实和那些兽群没什么两样?所有的雄性都是天生好斗的,唯有把他们击败,让他们知道你的强大,他们才会臣服。 我冷冷地说:“我很希望有位高手能教我打枪。” 一个大个子走到我面前,他低着头看着我,像是审视一只蚂蚁。 “小子,我来教你打枪,让你知道为什么你们总是打败仗。” 说着,他接过一把枪,拉开枪栓检查着子弹是否装满,然后推枪上膛,然后把枪抱在怀中,对我说:“小子,记住了,这个玩意叫枪,不是你的鸟。” 周围的士兵哄堂大笑,我的脸色阴云密布。 伍德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他听到大个子的话,皱起了眉头。 发现他的士兵正准备敬礼,却被他制止了。 我明白,伍德是决定旁观了,既然如此,那我便不需要客气,看着这个自大的家伙,“开你的枪吧。” 大个子趴伏在掩体的后面,向远处的靶心瞄准,瞄准前还不忘回头看我,“小子,看到没有,开枪要趴着,扣动扳机才能发射子弹,不要把它当烟枪,吸是不管用的。” 士兵们又是一阵大笑。 大个子似乎很享受这种围观,他趴在那里,还把屁股撅起来,“喂,傻蛋,打仗时屁股不能这样翘着,子弹会在你的屁股上多钻一个眼儿的。” 人们笑得前仰后合,我冷冷地说:“你是属猪的吗,如果给你披一张皮,你一定会把猪表演的惟妙惟肖。” 大个子被呛,脸被憋得通红,“小子,你知道面前的是谁吗?” 那个黑人小伙悄悄地说:“大白是这里最厉害的射手,身手也不错。忍忍吧。” 我没有理会这个黑人小伙善意提醒,他不懂,这不是忍一时风平浪静,这是尊严之争。 我对着大白笑了笑,“我当然知道面前的是谁,一只大——白——猪!” 众人哈哈大笑,他们也乐得看到大白被叫做大白猪的窘样。 大白猪脑羞成怒,他跳了起来骂道:“妈的,你找死。” 我也很为自己突然冒出的灵感感到过瘾:“怎么趴在那里一枪也不开呢,拱地呢?哦,这倒是你的成名绝技,人类是学不来的。” 大白知道我又在骂他,他的脸孔已经扭曲,我笑着说:“怎么害羞了,你放心,我不跑,你所有的招我都接着,今天就让你知道人和猪的差别。先开枪吧,你枪里的子弹都快生锈了。” 大白恶狠狠地看着我,“妈的,一会儿要你好看。”说着,重新趴在那里,瞄准靶心击发子弹,他努力稳住心神,射击的节奏放得很慢,十发子弹射完,对面的士兵报靶声传来,十发十中,其中有五发是十环,已经很不错的战绩了。 大白跳起来,得意洋洋地说:“该你了,打不中,你像只猪一样趴在地上转三圈。” 我看了看大白,摇了摇头,“我不能像你这样趴着射击。” “为什么?” “我只有两条腿。” 大白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我又是在骂他是只猪。 我双脚叉立站到了大白刚才趴着的地方,在场的每个士兵都清楚,站立射击要远比趴着难许多。 我转过头看着大白,“知道猪和人的区别了吗?这只是身体上的区别,接下来你就会知道智商上也是有区别的。” 第28章 伍德的进化论 我和大白第一次见面,彼此并没有什么过节和恩怨。 但大白是这些士兵中的代表,我必须把他的气焰灭掉,否则,这个军营我呆不下去的。 即使呆下去,也要以放弃尊严为代价,我不愿没有尊严的活着。 我选择了站立射击,子弹间不容发的射出去。 所有的人都在等着报靶,对面传来消息,“十发十中,八发十环。” 众人面面相觑,没想到我以站姿打出如此优异的成绩。 我冷冷一笑,“现在明白人和猪的区别了吗?” 大白涨红了脸,他临近暴怒的边缘了,“算你厉害,我们再过几招。” 他所说的过几招自然是空手格斗,说着叉着脚站在那里活动着手腕,一脸的阴冷。 如果说刚刚的射击让众人开始折服,如今看到大白要和我进行格斗,又在心里把宝压在大白那边。 这是人之常情,大白比我高出一头,同时肌肉发达,四肢强劲,相比之下,我既矮且瘦,根本抵不住大白雷霆一击。 又是那个黑人小伙子劝道:“兄弟,认输吧,你打不过大白的。” 大白骂道:“黑豆,你今天话真他妈多,再多嘴,我会再把你的脑袋塞进裤裆里。滚一边去,你这个小黑奴。”他一把揪住黑豆的脖领,左右开弓就是两巴掌,然后一脚踢开黑豆。 黑豆明显对大白很是忌惮,他怯懦地退到一边,一声也不敢吭。 大白走到我面前,“去死吧,”随即飞起一脚,向我的头部踢来。 大白穿着硬底皮靴,倘被击中,轻则头破血流,重则丧命。 我后退一步闪开,大白一击不中,更加猖狂,拳脚欺身而进,他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看来平时很注重健身,因此具备一定的攻击力。 我不断闪躲,和他游斗,却看见伍德叼着烟斗悠闲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看来伍德是铁了心作壁上观了。 既然如此,那我也便不再有任何顾忌,立威的第一步便从大白开始吧。 大白一记高脚由下而上向我踢来,我身体后撤,等到他的招数用老,右手抓他的脚向后一拉,自己却不退反进,侧身欺近,左手轻轻在大白胸口一按,人高马大的大白失去重心,重重地摔在地上,周围有人忍不住笑出来。 大白挣扎着爬起来,恶狠狠地向我扑来,左手一记直拳破空击出,我避开拳头向前穿插,好像要和大白擦身而过,但左脚却绊住了他的步伐,这个山一样的男人再一次轰然倒塌。 如此,大白一次次爬起来,又一次次摔倒,直到最后,他趴在地上,气喘吁吁,再也没有了气焰,如同一只受伤的土狗,在那里横眉怒目,显示着自己苍白的獠牙。 我站在他的面前,俯瞰着这只可怜虫,“服了吧,大白猪。” 大白哼了一声,侧过脸去。 伍德走了过来,“今天就到这里吧,比利,你跟我来。” 坐到办公室里,我发起了牢骚:“伍德,我没有想到你的军队会是这个样子。” 伍德呵呵一笑,“比利,澳洲的兵制是雇佣制,这些人是为了钱才穿上军装的,这里没有什么友情,谁最强大,谁才有资格领到更多的薪水,达尔文化的进化论在这里同样适用。” 我无法理解伍德的逻辑,强调了一句,“散漫会令很多士兵丧命。” 伍德点了点头,“这个我很清楚,但是现在跟他们说战争,说生死,又有谁能真正明白呢?就好比你和夏天的一只虫子说,有一个季节叫冬天,冬天很冷,水都能结冰。但这只虫子听完只会觉得好奇,甚至会认为你说的是个笑话或是科幻小说,要知道虫儿祖祖辈辈都没有见过冰的。” “夏虫不可语冰,这是一个古老的中国典故,我父亲向我讲过。” “是呀,这些士兵只有真正见识到了流血牺牲才能理解战争的含义。” “我不敢苟同,这样做将意味着许多人会白白的牺牲。”我反驳道。 “战争不是游戏,流血牺牲免不了。唯有经历战争的洗礼,我才能挑选出真正的战士。” 我苦笑道:“明白了,我们就是一帮鹌鹑。” 伍德却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沈,你说的鹌鹑是什么?” 我被伍德执着的学习精神逗笑了,“鹌鹑是中国的一种鸟,生性好斗,而斗鹌鹑是中国坊间的一种游戏习俗,这是我听父亲讲的。” 父亲曾跟随海军总长丁先达前往北京,丁公原是向李章桐大人述职,一日晚间,李大人又带丁公入得王府,拜会大名鼎鼎的恭亲王。 父亲和一群士兵正站在王府门外等候,这时一个满身华丽、相貌堂堂的男子走了过来,看到一群士兵问明了缘由,他大喜过望拍手说:“来得正是时候,你们几个跟我去办件事情,小爷带你们去开开眼。” 王府的门官告诉大家,这是王府里的贝勒爷,也就是王爷的儿子。士兵们无奈,只好听命,跟随着这位贝勒爷去了。到了地方才知道,是一处民宅,贝勒爷便让士兵进宅子把一个妇人抢出来,送到王爷府上。 后来贝勒爷的小厮告诉大家,贝勒爷有一天在什刹海边品茶时,见到一位妖艳妇人,孤身一人,向他丢来媚眼。 偏偏贝勒爷生性喜欢拈花惹草,派手下采买来一束莲蓬,女人收下后,贝勒爷大喜,便从此一发不可收,常与之密会。 时间一长,贝勒爷发现女人实是天生尤物,便想把女人娶回家,哪知那女人却称家有婆婆有丈夫,那样势必不成,唯一的办法,是在半路上把她劫走,贝勒爷抢走个女人,谁敢说半个不字。 女人的办法如此荒唐,偏偏这位贝勒爷更加荒唐,居然带人来抢了。后来一经详查,那妇人也是爱新觉罗的苗裔,论起辈分还是贝勒爷的同族姑姑,王爷一气之下将贝勒爷关进了宗人府。 哪知没过几天,王爷的夫人去世,贝勒爷振振有词地向皇太后请求:“当尽人子之礼,奔丧披孝。”母亲去世,焉有不让儿子尽孝之理?被蒙在鼓里的皇太后不知内情,特旨放出。 贝勒爷如同逃出八卦炉的孙大圣,更加逍遥自在,后来居然带着皇帝一同流连青楼,声色犬马,最后让皇帝染上病毒,撒手而去。 朝廷只说皇帝是感染了天花,那只不过是粉饰的借口罢了,京城里的人哪位不清楚这件事情,当然也清楚其中的始作俑者是这位号称京城第一顽主的贝勒爷。 父亲说这位贝勒爷聪明绝顶,过目成诵,除了正事不会干,各种歪门邪道无一不精,声色犬马尽皆涉猎,在京城顽主中,那是头把交椅。 有一次贝勒爷就迷上了斗鹌鹑,哪知务色来的品种拿到南海子根本不值一提,上场不消片刻便败下阵来,让贝勒爷输了几千两银子,贝勒爷一气之下,把那几只鹌鹑都摔死了,决定自己调教鹌鹑。 他花了大把银子一下买了二百只鹌鹑,将这些鹌鹑统统放到一只大笼子里,有点常识的都说把这些好斗的鹌鹑放到一起会让他们自相残杀,实在可惜。贝勒爷却不以为然,骂这些人狗屁不懂。 笼子里的鹌鹑这下可欢实了,在笼子里斗得不亦乐乎,两天之后,都绝气身亡。 贝勒毫不在乎,又弄来二百只投到笼子里,自然这些鹌鹑又都斗得只剩下一地毛翼。 在第三次实验时,笼子里居然有一只鹌鹑还有勃勃生机,贝勒爷拍掌大笑说:“成了。” 这只鹌鹑被贝勒爷取名“垂翼”,那自然是取“北冥有鱼化而为鹏”的典故了。 贝勒爷欣然前往南海子去斗鹌鹑,这一次他大出风头,垂翼竟然连赢十八场,贝勒爷笑着合不拢嘴,对这只鹌鹑更是器重,偷偷把王爷的珍爱的紫檀炕案几大卸八块,给垂翼做了一个鸟笼子。 我讲完贝勒爷的故事,对伍德说:“在你的眼里,我们这些雇佣军其实也不过是贝勒爷笼子里的鹌鹑吧!” 伍德哈哈大笑,没有回答我,“我终于明白中国人打仗总是输了。有这样的皇帝和王爷,不亡国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我相信这是伍德的无心之言,却令我心头涌起苦涩,我第一次觉得父亲的拼死血战、三年牢狱有些不值了。 是呀,这就是父亲心心念念地皇帝、朝廷,父亲即使被朝廷海捕,流落异国,但还在怀念着故土,期待有一天能振华夏军威,而那个朝廷已经如一棵枯萎的大树,烂到根上了,这样的国还有必要去保、有必要去救吗? 想必父亲也渐渐明白了这一点,所以他把中国的希望寄托在革命党人身上。 从这次让我营救偷渡工匠便可见一斑。 伍德拍了拍我的肩膀,“比利,你的枪法我信得过,你现在的心态远比那些大兵要好,但还远远不够,我能给你忠告就是战争的法则其实就是残酷二字,你需要把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才能在每一次的战争中活下来。而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说自己获得了胜利。从现在开始努力吧,我的朋友。” “你不怕士兵们打起来吗?” 伍德丝毫不在意的摇摇头,“我只有一个要求便是不能开枪,剩下的全凭个人实力,对于你,我也不能例外。” 我从心底认同伍德的话,伍德的做法看似残忍,但却是明智的,你永远也叫不醒装睡的人,早些醒来才是最好的办法。 只不过,我早已经醒来,今晚我将提枪离开军营,独自前往大狼山去营救那些工匠们,完成父亲的托付。 午饭时,我来到食堂,打了一份饭独自吃着。 大兵们不时将目光向我射过来,这些目光有不同的含义,有的是佩服,有的是畏惧,有的是新奇,有的则是狰狞,比如那个大白。 我没有理会这些目光,淡淡地吃完饭,回到山腰的小木屋。 阳光很好,我索性把屋子里仅有一张沙发搬到外面,躺在上面打盹。 如果不是因为去营救工匠们,我倒是很愿意呆在这里,既安静,又惬意。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更适合这样恬淡的生活。在荒原上,我曾在一连七天独自呆在一处山洞里,饿了去捕猎,渴了喝山泉,困了就像现在这般躺在阳光下,任时光流逝。 当然,后来实在觉得寂寞才跑了回来。 原来,人和动物一样,是不可能脱离族群独自生活的,不是因为生存,而是因为生活。 我又想起了卢娜,她始终是淡漠的,如果此刻她也如我这般躺在这里,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几句,没有话题了便彼此沉默。 倘若换成皮优,怕是变成另一种情形,她可能早就忍耐不得,拉着我跑到深山狩猎,或走进酒吧享受着那里的喧嚣,时常会搞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真猜不到皮优最后会嫁给什么样的人,生下什么样的孩子,她的老公一定会被她折磨的头疼,而她的孩子也一定会天真的可爱,因为皮优自己就像一个孩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 这里我看到黑豆扛着一卷行李,另外两名士兵则拎着大包小包走上山来。 他们是给我送东西吗?我觉得不像,因为我自己已经有了行李。 果然,在他们三个人的身后跟着一个男孩,他烫着卷发,戴着墨镜,嘴里叼着烟卷,披着一件风衣,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上山来。 他们一起来到另一处木屋,男孩让士兵们放下行李,朝他们摆摆手,打发他们离去。 黑豆和另外两名士兵发现了我,他们跑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说着。 “比利是吧,今天你的表现太牛了,你知道吗,从没有一个人敢说大白是只猪的。” “哈哈,我们也只是在心里想想哈。” “切,还心里想想,黑豆,你还没让大白欺负够吗?” “啍,我要是比利的本事,我就活劈了那个王八蛋。”黑豆一脸不忿。 我看着他们三个人,“你们对那只大白猪,既讨厌又害怕,是吗?” 三个人面面相觑,没有言语。 “他要是再欺负你们,告诉我,这种烂泥巴只有不断摔打才会知道尊重两个字怎么写。” 另外两名士兵很兴奋,“太好了。” 黑豆却有些犹豫,“比利,你要小心些。我今天在食堂听到大白纠集了几个家伙说晚上要摸过来收拾你的。大白眼馋你的这间屋子,曾跟伍德说搬过来住,没等伍德答应你却住了进来。这家伙很生气,伍德只是说有本事自己争去。” 我听完不禁苦笑,伍德的进化论让我第一天就竖敌,不过,我却莫名的热血上涌,若不是今晚要跑掉,我很享受这种拼斗的。 “哦,黑豆,你替我传个话吧,那就让他们放马过来,我在这儿等着他们,你要明白面对大白这些的恶狗,躲不是办法。得让他们知道疼,他们才会见了你绕道走。去吧!” 黑豆他们三个走了下去。 “喂,哥们儿,晚上要打仗吗?”不知什么时候,那个男孩跑了过来。他显然是听到我们的对话。 我看了看这个家伙,点了点头,“有点小麻烦。几个大兵要晚上收拾我。” 男孩莫名的兴奋起来,“好玩,我也要玩一把。” 我看着这个搓着手,开心得不得了的怪胎,“这没你什么事,一边呆着去。那几个大兵人高马大,你瞎搅和什么。” 哪知,男孩把胸脯一拔,“我凭什么听你,我偏要玩。” 我简直有些无语,索性不再理他。 男孩见我不理他,居然耍起赖:“哥们儿,行行好,把这个机会让给我玩吧。” 我看着男孩,“打架还有让这一说吗,你说怎么让。” 男孩抓着头发,想了想,“对了,咱们换一下屋子。” 第29章 夜袭 我上下打量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男孩,充满疑惑。 他究竟是何许人也?有什么本事? 伍德安排他住到每个士兵都眼红的山中小屋,便说明这人不简单。 看他的样子,只是觉得好玩,并不清楚将要面对的是人高马大的大白和他的党羽。 “我上午和军队里一个叫大白的发生矛盾,这小子纠集了一帮人要收拾我,敢跑过来找事,我想都有些本事,就凭你一个人,我实在想不出,你怎么样才能打败他们?” “切,小看谁,我也不是白给的。”说着,男孩拿出两个拳击手套,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我心中暗笑,这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仅凭两个拳击手套就敢硬扛几名人高马大、一身匪气的大兵,真是痴心妄想。 “你可真要好好想想,这事不是闹着玩的。” “少啰嗦,快点换过来吧。对了,咱俩把衣服也换过来,我蒙上面,省得他们看到我的脸,不想跟我打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想得还真周到。“那我帮你把行李搬过来。” “不用了,身外之物。我看你屋子里的行李都没打开,咱们只换被褥就可以了。”男孩比我还要着急。 我其实是安了另外一层心思,趁着他们在这里打得不亦乐乎,自己便可以金蝉脱壳,偷偷潜出军营,前往大狼山。幸好,伍德上午给我弄来的步枪,并不需要我上交,我可以将其带走,不至于赤手空拳前去。 我把自己和男孩子的行李调换过来,虽然男孩说只换被褥就可以了,但我还是把各自所有的行李都调换过来,他的行李不少,还额外带着很多食物,炸鸡、面包、薯条、饮料一应俱全,还有食盐、酱料等一些调料,更有意思的是这家伙竟然还带着一个烤炉。 我懒得再去食堂用餐,便在屋前支起烤炉,计划烤些吃的。 男孩跟了过来,“多烤点,我不去食堂吃了。” 我点了点头,手上一刻不停地翻烤着牛排和面包片。 我用刀切了一块牛排,抹了些酱料,用两片面包夹了,递给那个男孩子。 男孩边吃边问我:“哥们儿,认识一下,你叫什么?” “我叫沈虫,叫我比利也可以。”我低着头继续烤着另一块牛排,心里则盘算着晚上的行动,我查看过,山脚下的军营用围墙阻隔,到了山上便只是拉起了铁丝网,如此我可以趁着哨兵不注意用铁锹在铁丝网下挖出洞穴,然后钻出去;原想搜集一些野战的工具,偏偏遇到这个男孩,那他的装备我只好暂借了,烤炉和调料我要带起一些,我看到他的包裹里还有一些肉干,这在野外是极好的食品,即不容易变质,又能提供身体所需的营养的热量,最关键的是便于携带。他还有一件迷彩装,也要归我了,我可不想穿着他的风衣跑到大狼山招摇。 男孩叫了我一声,“喂,你就不想知道我叫什么吗?” 我看了他一眼,“没兴趣。” 男孩顿感无趣,说了句,“没意思。”便自行回去了。 吃过饭后,我把所需的物品逐一检查,然后打成卷,便坐在窗前静等天黑。 山中的夜黑得很快,我看到那个男孩不知从哪里找了块黑布蒙了面,穿着我的服装到外面了一圈又回了小屋。 我忽然觉得这个男孩很像刚刚进城的自己,可以肆无忌惮的玩和闹,但自从接受父亲安排走进军营,人便有些沉闷起来。 突然出现的这个男孩却给我单调的生活平添了一丝趣味。想到一会儿他们打起来,这个男孩可能要吃亏而我却像个小偷一样顺走他很多的东西,偷偷溜走,竟觉得有些不仗义。 天黑了下来,我看到男孩的屋子里亮起了灯。我却没有打开屋子里的灯,这样无疑太过招摇,自己却悄悄打开后窗,背着包裹跳了出去,随即在夜色中隐没了踪迹。 我躲在一块石头旁边,这个地方可以监视上山的路,也可以看到两个小屋的动静。 这一刻,我似乎感觉又重新回到荒原,所不同的是眼前不再是袋鼠、野猪之类的兽群,而是人类。 上山的小路上人影晃动,他们猫着腰,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但我却可以从他们走路的姿势看出是大白带领着六名大兵摸了上来。 七个人悄无声息的向亮着灯的那间小木屋摸过去。 趁着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小木屋那里,我掏出弹弓一粒弹珠打在木屋的门框上,提醒屋里的男孩,这粒弹珠我射得很慢,尽量消解破空之声,让他们无法判断我的藏身所在。 弹珠击打在门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七个人吓了一跳,纷纷四下张望,判断那弹珠飞来的方向。 这时,小木屋的门嘭的被踢开,那个男孩跳将出来,威风凛凛地站大白面前,脸上还蒙了一块布。我暗笑,这家伙真把自己当成了古代侠客了。 大兵们忽啦给男孩来了个半包围,大白一挥手,七个人同时向男孩攻过去,按照他们的想法,自然是一拥而上,群起而攻,然后把这个“我”狠狠地修理一顿,殊不知,面前的这个人根本就不是我,真正的我已经移动身形,借着夜色的掩护,神不知鬼不觉的辗转到小木屋后,攀上了一株大树。 那男孩身手倒还不错,瞅准一个空档,跳出包围圈,一拳击倒一名大兵,迅速移动身形,和他们游斗,避免被其包围,无力招架。 大兵们似乎也不想弄出多大的响声,只是低声呼喝,再次向男孩围拢过去。被击倒的那名大兵爬起来,一声不吭,又攻了过去,很明显,男孩的拳击手套,只能让一名壮汉被击中后短暂昏迷,根本达不到令人失去反抗能力的作用。 木屋前的院子并不大,比酒吧的舞池大不了多少,在这样狭窄的空间想要游斗七名壮汉,是根本不成的,这也是我根本不认为男孩会取胜的原因。 果然,男孩虽然又打倒一名大兵,但剩下的人拳脚相加,也让男孩吃了几记重拳。男孩的拳击手套在擂台上可以保护交战双方,真正到了实战,每个人都恨不得一击致命,哪里会顾及对方的安全,对敌人的仁慈是愚蠢的,只有救助蛇的农夫和保护狼的东郭才能做出来。 很明显,男孩的拳击手套看似华丽,保护的却是对方,而对方的拳脚却实实在在的击打在男孩子身上。 如果我再不出手,这个男孩少不了被这些人拳打脚踢打个半死。 大白终于出了日间的恶气,“王八蛋,今天我要打得你哭爹喊娘。”虽然还刻意压制着声音,但那得意的表情不用看也可以想象出来。 男孩竟是一声不吭,突然暴起,猿猴般向前冲去,一记重拳打得大白鼻血长流。大白捂着鼻子,涕泪横流,喝骂一声,“他妈的,给我上,打死这个小杂种。” 大兵们再次一拥而上,拳脚相加,雨点般的击打在男孩身上,男孩虽然拼命招架,换来的却是更加狂暴的殴打。 一粒弹珠破空而击,当的一声打在一个大兵的脑壳上,这家伙抱头大叫:“啊,谁他妈打我?” 其他的人纷纷停手,向我藏身的大树看过来,又是一粒弹珠,打在一名大兵的头上,这家伙抱着头蹲在地上,哇哇大叫。 大兵叫到:“小心,他有帮手。他妈的,跟我们玩阴的,一块上,打死他。” 几个人向我这边奔了过来,却不知道他们靠近的是更大的危险和疼痛。 当当当,弹珠接二连三的射出去,例无虚发,没跑几步的大兵们鬼哭狼嚎。他们倒也聪明,顺势一滚,寻找掩体藏身。可又不甘心的在那里偷偷张望,却被我用弹珠再一次教训。 于是,这些人像遇到危险的刺猬蜷缩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男孩憋了一肚子火,他跳将起来,一脚踢在一个大兵的屁股上,把这家伙踢出了狼叫,他跳将起来,挥拳就打。哪知拳头刚刚挥起来,又一粒弹珠硬生生的敲打在他的脑壳上。 这家伙抱头就跑,男孩岂容他逃走,飞起一脚,将他踢倒在地,骑到他身上,拳打脚踢,把这个不知名的大兵打得哭爹喊娘。 两名大兵窜了出来,想要偷袭男孩,我又是两粒弹珠伺候,这两个人抱头大叫的声音提醒了男孩,他跳起身来,嘭嘭两拳将这两名大兵击倒,又是一通拳打脚踢。 大兵们发现自己处在极为尴尬的境地,站着在挨打,藏着要挨打,跑又跑不了,怕是这辈子没吃过这种苦头。 一名大兵再也受不了,竟然举起了双手,“不要打了,我投降,我投降了。”他举起双手慢慢站起,这次居然没有遭受弹珠之苦。男孩眉开眼笑,“投降就好,谁还投降,都举起手来。” 其他大兵眼见投降可以获得一线生机,纷纷举起双手,乖乖地站成了一排。 男孩高兴的手舞足蹈,他走来走去,“我好好想想怎么惩罚你们,让你们吃屎?”大兵大吓得一哆嗦,男孩摇了摇头,“不好,这里没有那么多的屎给你吃。” 大白突然说:“不对,不对,你不是那个中国小子,我们打错了。” 男孩飞起一脚把大白踢了一个滚,“没打错,我们是一伙的,他是我哥,比亲哥还要亲。你少妈妈啰嗦。” 大白听完再也不敢吱声。 男孩哈哈大笑,“你们都脱光了滚吧。” 大兵们面面相觑,大白陪着笑说:“那个,老大,这样不好吧,我们是军人,哪能光腚满处跑。” 我听完之后,忽然想到自己便曾满城祼奔,暗骂:“混账东西,你这是在嘲笑我吗?”随即想到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我以前的糗事,旋即苦笑。 男孩很满意“老大”这个称呼,“嗯,好,看你们都认我做老大的份上,就饶了你们,哈哈,我现在是老大了。我这个老大也不能白当,以后你们几个就跟我混了,哎呀,既然当了老大,总要给你们点见面礼。”旋即掏出一把英镑,扔到地上,“这是老大给你们的打赏,滚蛋吧,明天一早到我这里来报到。” 大兵们如临大赦,没想到不但没有被罚还得了一笔横财,看样子少说每人都拿到几十英磅,这可抵得上大兵们一两个月的薪水了。 我摇摇头,真不知道这个男孩脑子里怎么想的。既然解除了男孩的危机,我也该抽身离开了,于是悄悄从树上溜下来,向着之前考察过的铁丝网摸过去。 铁丝网很是密实,我不清楚铁丝网上是否拉了电线,只能从地下挖过去,所幸男孩的装备里有行军铁锹,我取出铁锹悄悄挖了起来。 这个地方没有大石头,只有一些碎石和泥土,我很容易挖出一个可以钻过去的洞,钻了过去,刚要把洞重新填实,一个声音传过来,“哥,等我会儿,我来了。” 我先是一惊,随即无可奈何地笑了笑,那个男孩爬了过来,隔着铁丝网,向我呲牙一笑。我看到这家伙已经鼻青脸肿,但笑容依旧灿烂。 “你怎么来了?” “你先说,你干什么去?”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自己的真实意图,“我……我去执行任务。” “那我跟你一起去。” “拉倒吧,这个任务需要我单独行动。” “我掩护你单独完成任务。” 我一阵无语,“大哥,别闹了行不,我现在有急事,没空跟你玩。” “你是我大哥,你不用跟我玩,我跟着你玩。” “你听不懂人话吗?我不需要你跟着。” “你要不带我走,我现在就大喊,到时候谁也走不了。” “我……我……”,我鼻子险些气歪了,吱吱唔唔了半天,居然没有一点办法。 男孩嘻嘻一笑,“没我我我了,你先让我过去,有事咱们慢慢商量。”说着,从洞里钻了出来,我把铁锹扔给男孩子,“把洞填上!” “得嘞!听您的!”说着,挥动铁锹将洞口填上,这家伙干活却不偷懒,不断地往洞里填土和石子,我一把拉住,“差不多就行了,咱们回去还得走这条路。” 说完,收起铁锹,借着夜色摸下山去。 第30章 及时雨与智多星 潜逃出军营,我们在一棵大树底下停了下来。 “哥,咱要去哪儿?”男孩的兴奋劲还没有退去。 我瞅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要去做什么,这关系到那一十八名工匠的身家性命。 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甩掉这个累赘,“你回去吧!” 男孩一愣,“为什么?” “这次任务我需要独自完成,而且要绝对保密。”我忽悠男孩。 “我就不,我必须跟着你。” “我要去的地方很危险,要面对的真刀真枪,一不小心就要搭上身家性命。” “那我更得去了,我必须保护你。” “敌人是一帮悍匪,一个个都是穷凶极恶、无恶不作、恶贯满盈,男的抓到你会先割掉你的小鸟,再扔到食盆子里喂狗,女的抓到你就先奸后杀,毫不留情。” 男孩吓得一缩脖子,“这么厉害?” “怕了吧!” 男孩看着我的脸,“不怕,要是这样,我更得跟着你去!” “为什么?” “我要保护你的鸟!” 看着这个滚刀肉,我感觉热血上涌,“你他妈听不懂人话吗,要啰嗦我就先掐死你再走。” 看着我穷凶极恶的样子,男孩向后挪了挪身子,“哥,我怎么感觉你就是那帮悍匪呢?我不管反正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我被那些人围攻,你出手保护,我们配合的很好呀,这次任务,我们也一定会是最佳拍档。” “我最后问你,你回不回去?” “不回去,你要让你回去,我就把你跑出军营的事情告诉所有人。”男孩气不忿的说。 我暗暗地叹了口气,自己又被拿捏了,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玩。既然他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只是另想办法了。 这里距离大狼山有六十余公里,我不能走大路,只能翻山越岭,越溪跳涧,昼夜兼程,我就不信,六十公里的奔袭甩不掉你这个小王八蛋。 想罢,我点了点头,“好,我可以带着你。接下来,你跟着我走,不要掉队,只要喊一声苦,叫一声累,你就回去。明白吗?” 男孩喜道:“明白,长官。”说完竟然还来了个标准的军礼。 我看着这个男孩:“你真他妈是个奇葩。” 随便选准了方向,一路奔去。 男孩紧紧跟在我后面,愈发的兴奋,“哥,我们这次是执行什么任务,你得跟我交代一下。” “这是一次营救任务,我们要去营救一帮科学家。” 男孩恍然,“哈,明白了,那帮悍匪绑架了我们的科学家,逼他们制造终极杀人武器,我们奉命前往营救,挫败悍匪的阴谋,保卫世界。” 我一脸懵逼地看着男孩,这家伙脑洞里究竟装的是什么呀,不去写小说实在可惜了。 “我们在为人类伟大光荣正义的事业努力奋斗。哥,咱们是不是给我们的任务取个代号?我们两个的组合也得有一个牛叉的名字才好。” “你看着起吧。” “这么重的任务交给我吗?哈,太好了。”男孩一边跟着我,一边想着,“我们的任务就叫营救任务吧,不行,这个太过直白了,人家一听就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了。我得好好想想。” 我听着男孩喋喋不休,“我们的任务代号要好听霸气,我考虑以著名的候鸟、热带地区的留鸟或是知名度极高的小型猛禽的名称为代号,甚至有些种类是在高纬度地区繁殖而到热带地区越冬的鸟类,这样的名字才高端大气上档次,叫麻雀计划怎么样?” 我哈哈大笑,这小子折腾半天取了个这么土的一名字,男孩嘻嘻一笑,“哥,我是逗你玩的,对嘛,我们虽然在执行特种任务,但是也要有乐观精神嘛,我早就想好了,我们的计划叫雨燕计划。雨燕是飞行速度极快的一种鸟,可以展现我们杀手敏捷、效率奇高的特点。” “嗯,这个名字还可以。” “哥,你同意了,那我宣布雨燕计划正式开始,哥,你等等我。现在我们有了行动代号,那我们两个是不是也要各自取一个代号,总不能我喊你比利,你叫我卡尔吧。” 这里我才知道这个男孩叫卡尔,“你看着办。” “好,我来想,我们的组合就叫最佳拍档,你的代号叫大狼,我的代号叫小狈。狼和狈这两种动物经常在一起,和我们的组合名字很贴合。” 我脑门瞬间浮现一条黑线,“拉倒吧,中国有个成语叫狼狈为奸,我们是两个坏蛋吗?” 卡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你说叫什么?” 我想了想,确实不能暴露真实身份,也应该有一个名字,只不过不是为了好玩。“执行任务的时候,我叫你小弟,你叫我大哥就行了。” 卡乐连连摇头,“哥,这是称谓,不是代号,中国有一部专门讲英雄好汉的书,说的是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来了一个超级组合,他们每个人都有代号的。” 我知道他讲到的是一本名叫《水浒传》的名著,可笑的是卡尔认为一百单八将居然是一个超级组合,他们的绰号则理解为了代号,不过卡尔这个脑洞大开的男孩作出这样的理解,也是在意料之中。 “那我们就别给自己乱起名字了,我叫及时雨,你就叫智多星。” 卡尔把手一拍,“这两名字好,哥,就在刚才你救了我,担得起及时雨的美名,我聪明绝顶,不就是一个智多星吗?”卡尔还真会给自己戴高帽。 一夜的奔袭,我们已经走了四十余里,天光微明的时候,我和卡尔坐在山顶休整。 卡尔问道:“哥,你刚才打那些大兵用的是什么?” “弹弓!” “不会吧,大哥,你能把弹弓打那么准?” “那也没什么,不过是从小玩到大,手熟罢了。” “那你给我看看。”我顺手拿出弹弓扔给卡尔,还有几粒弹珠。我的弹弓是我用树的枝丫做成的,弹珠本应该是钢珠或铁珠,只不过因为过于贵重,我只能从河边筛选大小合适的圆润的小石子代替,倒也用之不竭。 卡尔拣了几粒弹珠,向面对二十米开外的一棵树射过去,前两颗打偏了,直到第三颗才正中树干。他懊恼地说:“我怎么射不准?威力也不大呢?” 我对他说:“弹弓的威力不仅仅取决于皮筋的拉力和皮筋的回弹速度,皮筋拉力越大能匹配更重的弹珠,皮筋的回弹速度越快能提供给弹珠一个更大的初速,弹珠越重、初速越高威力就越大。但仅靠皮筋的弹力还是不够的,在皮筋拉力恰当的情况下,运用肌肉的力量,协调弹弓前推后拉,利用前手臂、手腕的弯曲蓄能,做到即拉即发,击发时要有挥鞭的效果,才能最大限度的打出力度。” “至于你说的射不准,其实是弹弓天生的缺陷,弹弓的精准度绝不可能和枪械相比,弹弓的精准度的高低很大原因取决于你拉弓方式,手的稳定性、对距离的判断、弹丸类型以,最重要的是熟练程度,这一点和射箭的技巧相似。” “熟练度很重要,你使用弹弓的时候要干脆利落地松开皮兜,动作一气呵成,完成射击的动作。然后判断弹珠的落点,修正偏差,这个就需要多练习了,熟练的最终结果是人弓合一,信手拈来,我常常用弹弓击杀鸟雀,如果等你拉满弓到处瞄准,鸟雀早就飞了。” 卡尔眨着眼睛听着,试探着问:“哥,你能打多准?” 我笑了笑,从身边摘下一片拇指大小的叶子,“你拿着叶子走到二十米远的地方。” 卡尔半信半疑,拿着那片叶子走了二十多米才停下来,举起那片树叶向我挥了挥,“这里可以吗?” 他话音刚落,我抄起弹弓,一粒弹珠激射而出,没待卡尔反应过来,弹珠已经击落他两指捏着的树叶。卡尔急忙抽回手,吓得蹲在地上,缩着脖子看着那片被击破的树叶飘落到地上。 他兴奋的跑了过来,“哥,你真厉害,我服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哥,把这本式教给我吧。” “这没有什么可教的,不过是多多练习罢了。” 卡尔拿着弹弓四下里瞄准,我则不时的纠正他的姿势,和很多人一样,卡尔在握弹弓时是竖握,其实横握弹才是正确的方法,父亲告诉你,中国的一些神弹子都是横握,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弹弓的力度。 吃了几块牛肉干,我们又继续赶路,卡尔一边跑,一边拣拾一些小石子练习弹弓试射,我有时会告诉他一些技巧和方法。我发现卡尔很有射击天赋,他对目标的判断很精准,手感也好,半天下来,射出了几百粒小石子,举手投足之间居然有那么点意思了。 临近中午时分,我们又奔袭了剩下的十五公里,大狼山已经遥遥在望了。意想不到的是卡尔居然没有掉队,依旧紧紧跟着我,让我有些佩服这个大男孩的体力和耐力。 我不敢再靠近大狼山,此时红日当头,大白天闯进大狼山,一不留神就得让布莱登警局的枪手射杀,我可不愿触这个霉头。 最佳的时间是夜晚,到时借着夜色的掩护潜入,所以还有下午半天的休整时间,长途的奔袭让我们有些疲累,找了一处安全的所在,我们先靠着石头上沉沉睡去。 这一觉便睡到傍晚时分。 当我醒来的时候,卡尔还在那里昏睡,我看着卡尔,忽然想此时是甩掉他的最佳时机,如果我悄然离去,到时卡尔只能垂头丧气地独自回军营了。 我收拾好背包,提起步枪,准备离开。 走了几步,睡梦中的卡尔喃喃地说着:“雨燕计划,我们是最佳拍档。” 不知怎的,我的心被扯动了一下,回头看着这个毫无城府的大男孩,从我们认识的那一刻,他就把我当成大哥,坚定的跟着我执行根本就不存在的任务,天真的可爱,也无知的可笑,但从他的身上我似乎看到自己以前的影子。 只不过,我不能带他去大狼山,从父亲那里,我知道警局的人马已经包围了大狼山卡尔有着少年的热情,却没有真实的野战经验,这种经验是我在荒原和野兽们搏斗得来的,也是父亲手把手教出来的。毫无经验的他贸然闯进去,只能是送死。 我不希望这样一个男孩子稀里糊涂的枉送了性命,所以我真的不能带着他。 我将随身的弹弓放到他的手边,悄然离去。 借着夜幕的掩护,我潜进大狼山。这座山我曾经来过多次,有一次我和尼莫还在山上住了三天。 大狼山松柏遍布,一场新雨过后,松木里便冒出一朵朵的蘑菇,新鲜可口,这些蘑菇也是野猪们的口粮,所以那次我轻松猎杀了一只野猪。 只不过,把野猪从山下扛下去实在太难,最后我们决定自己享用美食。尼莫用他出神入化的刀功将野猪剥洗干净,我支起炭火,将野猪肉一块块烤熟,兄弟两个美美的吃了三顿才堪堪吃掉一半,剩下的一半实在吃不下去,索性扔进了山谷。 大狼山的夜是深邃的,即使明月当空,也是一片静寂。一抹浓云悄然遮住了天边那一弯新月,大狼山巍峨的石、挺立的松,仿佛幻化成一只只巨兽,正张着大嘴,准备吞噬着所有敢闯进山中的人亦或者兽。 我隐藏踪迹不发出半点声响,准备悄然潜入山中。 忽然,暗夜之中我看到一顶帐篷,在山谷中闪着微光。我悚然一惊,那里有人。 我清楚地知道,这里是一片荒野,根本没有人家。 是谁?是警局的人,还是跑到这里野营的,唯一肯定的一点就是,绝不会是那些中国工匠。 我决定偷偷跑过去一探究竟。在我的潜意识中,那里的人八成是警局的。 如果我是警长,一定不会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月夜组织人马发动袭击,那等于放弃了自身的优势,仗着人多势众,在白日里搜山岂不是更好。 我慢慢地爬向那束微光,尽量不发出半点声响。 用了足足半个小时,我才爬到帐篷附近,在一块巨石旁边栖身,周边是低矮的灌木,足可以栖身。 忽然,帐篷的门帘掀开,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人走了出来。 我屏住呼吸,不发出半点声响。 那人竟然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我的心跳有些加剧,难道他发现我了? 第31章 五只鸟 看着那个警察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我确信他并没有发现我,否则在这个暗夜,他也不敢走出如此的步伐。 我对自己潜伏的本领十分自信,在荒原上我可以轻易的潜伏到兽群的咫尺之地。要知道兽群的嗅觉远比人类灵敏数十倍,甚至数百千倍,而野猪的嗅觉甚至达到人类的万倍以上。 警察一边走,一边解着腰带,我瞬间明白,这家伙是要来撒尿。 看着他慢慢走近我藏身的地方,我暗暗祷告,千万别到这里来,这要是兜头一泡热乎乎的小便浇到我头上,实在令人难堪。 但事与愿违,这名警员选定的恰恰是我这里,他大大咧咧的解开裤带,我心中万马奔腾,却不敢移动分毫,只能等待着小便淋头的尴尬时刻。 突然,从我的右翼,一个人影斜插而来,身法如鬼似魅,只一记手刀砍在那名警察脖颈之处,那警员哼都没哼一声,便软软的倒在地上。 我心下大惊,好厉害的功夫。随即脑海中更是浮现出十万个为什么,这人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在干什么?他用的是什么功夫?我发现没有?他要向我攻击怎么办? 一切都不得而知。 我绷紧全身的肌肉,只待这人向我打出一拳或伸出一脚,我会用父亲教授给我的任何一招有效的杀人技将其毙掉,尽管我没有足够的把握击败这个神秘人。 然而,那人只是踢了倒在地上的警察一脚,便向那顶帐篷悄悄走了过去,然后伏在帐篷身后聆听起帐篷里面的对话。 我依旧不敢动,趴在那里静观其变,他袭击警察说明跟警察不是一路人,那他是不是那些中国工匠中的一员?极有可能。 如此,我是不是跟着这个人就可找到那些中国工匠?我的脑海中冒出了这个大胆的想法。 那人听了一会儿,似乎并没有听到有效的信息,直到帐篷里有人问起来,“西恩,怎么跑出去这么长时间还没回来?” 另有一个人回答:“这小子是不是让野猪叼走了?” “哈哈!” 那人起身走开,我盯着他前去的方向,悄悄地跟在后面,我倒要看看这个人究竟是何许人也。 那人并没有意识到我跟在他的后面,尽管他不时的回头张望,除非他的嗅觉比野兽更厉害。 果然,他一路向大狼山山上走去。 我心中一喜,如果他是那帮工匠中的一员,我便可以轻易找到他们,然后只需熬过一个白昼,我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带着他们逃离大狼山,再把他们安置到荒原上的某个角落,等事态平稳下来,父亲打点好关系,便可以让他们走进菜园开采石料加工玉器了。 父亲说这些工匠中有一个老玉匠,雕工精湛,到时可以请他给我调一只好看一些的龙形玉佩,不过我想到的却是卢娜,她一直想有一个和童年时一模一样的玉坠,以寄托对母亲的思念。我想我可以请老玉匠照着卢娜的那个手链做一个货真价实的,如此戴在她的手上才配得上她那绝代的容颜。 那人绕过两个山头,向大狼山的东峰挺进。大狼山有两座主峰,一东一西,西峰略高,怪石嶙峋,还有几座山洞,可以藏身的地方很多。相比之下,东峰林木覆盖,远处望去几乎看不到石头。 来到西峰时,那人身形晃了几晃,消失不见。 我知道附近有一处山洞,是个绝佳的藏身之地,洞口有几株灌木,恰当的掩住洞口,极难被发现。山洞很深,里面却很干燥,而且洞顶还有一处石隙,宛若“天窗”一般,可以透进阳光,也让山洞内的空气更加流畅。 这处山洞曾经是我的乐园,我和尼莫便是在这里吃掉了一头野猪,估计洞里还有我烤肉留下的遗迹。 暗夜之中,三声布谷鸟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又是三声布谷鸟的声音。 倘若旁人听了一定会习以为常,布谷鸟不过是极寻常的鸟,在深夜啼叫几声,无可厚非。 但我却不是旁人,我多次来到大狼山,从没有听到一声布谷鸟的叫声,很明显,这是那个神秘人和同伴之间的接头暗语。 鸟鸣之声过后,西峰便重回静寂,唯有山风吹过乱石的低吼之声。这也恰好可以掩盖我行动的声音。 我匍匐前行,向洞顶的天窗爬过去,透过天窗悄悄地向里查看。 山洞中有一片开阔的空地,中央支起了一堆篝火,两侧的墙壁上还燃着几支蜡烛。 三名黑衣人坐在篝火旁边,其中还有刚才的那名神秘人,她摘掉蒙面的黑色纱巾,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却是一个标致的女性。 一个高大的黑衣人对她问道:“燕隼,有什么消息,山下的警察是怎么回事?” 我猜燕隼应该是这美女的代号,想到此处不禁想起卡尔,这家伙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好听的代号,要是他在场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害臊。 燕隼无耐的摇了摇头,“我摸进他们的帐篷里,只听到他们说明天要抓偷渡者。三哥、四哥,我们是拿着护照入境,怎么会变成偷渡者呢?” 一个不知三哥还是四哥的人反问道:“海关是不是发现我们持的是假护照?” 燕隼拿出一本护照,借着火光看了一会儿,“不会,我曾拿着这本护照多次出入境,没有被发现,偏偏这次被看出来,不大可能。我猜想警察针对的可能不是我们。” 另一名黑衣人面露慌张,“你是说山上另有其人?” 燕隼不置可否,那人继续说道:“那另外一群人是干什么的,他们会不会发现我们了?” 燕隼环视一名黑人问道,“三哥,你们发现可疑人了吗?” 那名被称作三哥的黑衣人摇了摇头,“我和老四一直留意着四周的情形,根本没有发现可疑的人,如果有早就被我们发现了。” 另一名黑衣人也接口道:“没错,你和大哥二哥下山后,这里没有一点风吹草动。” 燕隼不置可否地看着两个人。 那三哥霍然起身,“五妹,你是信不过我们吗,你三哥和四哥号称红白二隼也不是吃素的,老四,我就说这次应该咱们哥俩去城里抓人,省得让五妹觉得我红隼是吃干饭的!” 燕隼说,“三哥,就你这火暴脾气,下山不知要闯出什么祸来了呢,大哥二哥便是因为怕你惹出其他的事端才没让你去的。” 那白隼也拉了一把三哥红隼,“三哥,坐下吧,论打仗,兄弟服你,可要说起请人,我也只信大哥和二哥,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让五妹和我去,也不能让你去。” 红隼虽然重新坐下,却拧着眉头,喘着粗气,“这次我就不该来,在奥斯曼呆着好多,省得窝窝囊囊,跑到澳洲受罪。” 燕隼冷冷地说:“你不愿意来早说,我们也没求你来的。” 红隼又跳了起来,“好,那我现在就走,你们升官也好,发财也好,我红隼绝不高攀。” 白隼又是一把拉住,厉声说:“都小点声,不怕被人发现吗?游猎红白燕五只隼,向来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次是少爷派我们请小姐回去,务求万无一失。现在警察在山下围着,大哥二哥的事不知办没办成,我们再打起来,到时候事办得不漂亮,不怕少爷得罪,不怕别人笑话?” 我听着这三个人的谈论,不禁有些疑惑,他们是奥斯曼来的,到这里偷偷摸摸请人,很明显身手都很不错,不知是请的谁? 正疑惑间,又是三声布谷鸟的叫声传来,燕隼脸上一喜,“大哥二哥回来了。” 说罢,站起身向外走去,用三声布谷鸟的叫声回应。白隼也起身,“三哥,你不出去看看。” 红隼明显在气头上,“不去。” 白隼摇了摇头,走了出去。 不多时,燕白二隼陪着两名黑衣人走进山洞,白隼肩上还扛着一个人,我借着火光一看,不禁大吃一惊,是皮优。 皮优嘴里都被塞了布头,背剪着双手,我喃喃自语:“不是说请人吗?这怎么改绑架了?” 皮优眼睛瞪得溜圆,没有看出半点害怕。 白隼把皮优放在地上,燕隼喜道:“大哥二哥,你们终于把小姐请来了,一切还顺利吧。” 那红隼懒洋洋的站起身,酸酸地说:“游猎双隼出马还能空手而回。不像我,连家也看不好。” 刚刚进洞的一名黑衣人笑呵呵地说:“大哥,老三又生咱哥俩的气了,也难怪,谁让咱们没带着他。” 那大哥游隼叹了口气,“老三,我看你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红隼气愤道:“是,我是个笨蛋,连家都看不了,天天呆在洞里睡大觉了。连老五都说我就不该来!” 猎隼看向燕隼问道:“怎么回事?” 燕隼踏上一步,“大哥二哥,你们上山时遇到警察没有?” 猎隼点了点头:“遇到了,都绕开了。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一天的工夫,山下有那么多的警察?” 游隼问道:“是不是我们被发现了?” 燕隼接口说:“我也是这样想,可我到山下探听虚实,警察都是在说明天上山抓偷渡者。” 白隼悠然道:“所以五妹怀疑山上还有另外一帮人,我和三哥却没有发现风吹草动。” 猎隼踱着步子想了想,“大哥,警察抓得是不是那个人?” 游隼眉毛一挑,“二弟,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八成是。” 红白二隼同时问道:“谁?” 游隼笑了笑,“我们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人,被我和你二哥打晕了。” 红白燕三隼都长舒一口气,“那就没事了。” 猎隼却摇了摇头:“我看未必,我们不能大意,先把那人弄回来问问。” 游隼点头,“那我和老三去把那人弄回来。”他虽然是老大,但很明显五人之中的主心骨却是老二猎隼。 猎隼却说:“不用了,大哥,你休息一下吧,我和老三去。” 红隼明显兴奋起来,“他妈的,还有人,这回轮到我出手了吧。”说完跟着猎隼一前一后出洞而去。 游隼走到皮优面前,看了看皮优,躬身说道:“小姐,对不住了。请您,您不跟我们回去,我们只好用这个办法了。” 皮优拧眉怒目看着游隼,不断的摇头,她的嘴里还塞着布。 游隼上前把布从皮优嘴里拿出来,皮优嘴巴一得自由,大口呼吸了几口,随即骂道:“你们五个王八蛋,哈米德给了你们什么好处,让你们来绑我?” 游隼也不生气,“小姐,您别生气,咱家老爷也是这个意思,让您早点回家。” “我不回去,你如果让我回去,不如杀了我。” 燕隼冷冷地说:“小姐,这就由不得您了,我们也是听老爷吩咐。您就别为难我们了。” 皮优骂道:“你们这五只鸟,连阿猫阿狗都不如。” 燕隼笑了笑,“老爷说了,遇到阿猫阿狗就打断腿。” 皮优惊问:“你们把阿猫阿狗怎么样了?” 游隼解释说:“小姐您放心,老爷虽然这样说了,但是我们兄弟出手还是知道轻重,没把阿猫阿狗怎么样。” 皮优骂道:“你们要是伤了阿猫阿狗一根毛,我就把你们五只鸟剁了喂狗。快把我的绑绳解了。” 游隼为难道:“小姐,解开绑绳您就又跑回去了,您就先忍着点,上了船我立刻给您解开绳子。” 说完,无论皮优怎么叫骂,游隼只是不理,燕隼被皮优吵得心烦,“大小姐,别吵了,如果你再吵,我就把这块点重新塞上你的嘴。” 皮优一愣,知道在这荒岭之上,纵是喊破喉咙也无济于事,只好作罢。忽然,又低声嘟嚷了一句,“死虫子,臭虫子,干嘛跑去当兵,也不来救我”。 我不禁莞尔,随即又有些感动,皮优虽是大咧咧的,但对我却是没的说。 想到此处,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皮优救出去。 既然五隼称皮优为大小姐,言语也算客气,看来不会过多为难她,那皮优便不至于有性命之忧。 我正在想该如何营救皮优,又是三声布谷鸟的声音传来。 看来老二猎隼和老三红隼回来了,他们走进洞里肩上又扛了一个人,我一看那人的面孔,险些叫出了声。 第32章 山顶夜斗 那红隼肩上扛的分明便是卡尔。 我暗叫糟糕,如果只有皮优一人,我还有办法,可如今再加上卡尔,施救起来便困难了许多。 卡尔这家伙没头没脑,完全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知少年,纵是有些功夫,也不过是三脚猫而矣。单看燕隼的身手,我与其交手的话,也不可能马上拿下的。更何况,这里有五只隼,想必都是有些手段的。 “嘭”地一声,卡尔被红隼扔到地上,摔得龇牙咧嘴,他破口骂道:“妈的,摔死我了,早晚老子也把你也摔个七荤八素”,无奈双手被绑着,只能逞些口舌之利了。 红隼嘿嘿一笑,“哈哈,好呀,我等着那一天,不过你还是考虑一下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一天了。”说完,又重重的踢了卡尔一脚。 游隼问道:“小子,你是干什么的?” 卡尔怒目横眉地瞪了红隼一眼,对游隼的话不闻不问,忽然看到皮优,眼前一亮,“嘿,美女,你也被他们绑架了。”我不禁佩服这家伙的心态,这会儿居然还有闲心和美女搭讪。 皮优格格一笑,“可不,你没看到吗?” “嗯,看到了,不要害怕,我会救你的。” “切,你让人家也绑了,还怎么救我?” 卡尔叫了起来,“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科学家!”说得皮优和五隼都是一愣。 唯有我知道,卡尔来时路上自行脑补我们此行的任务是救被悍匪绑架的科学家,此刻见到皮优,竟把她当成了那位根本不存在的“科学家”了。 卡尔啧啧赞叹,“我原以为科学家一定是头发花白的老头,没想到,实在没想到,你这位科学家居然是一个美女。难怪人们说智慧与美貌并存呢!”,说罢,得意洋洋地自言自语:“这回我看我哥还怎么说,是我先找到了科学家。” 我有些哭笑不得,这家伙真把我胡说八道编的瞎话当真了。 “对了,大科学家怎么称呼你?” 皮优笑了起来,“我叫皮优!” “皮优!皮优!”卡尔含着皮优的名字,更是点了点头,“pu e,这名字起得好,我喜欢,你的眼睛水灵灵的,纯净地很呀,对了你是研究什么的?” 皮优嘻笑着说:“逃跑算吗?” “当然算,逃跑也是一种本事呀!” “可惜,现在逃不掉了!”皮优说完,神色有些失落。 五隼看着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相谈甚欢,不禁大眼瞪小眼,莫名其妙。 红隼气极反笑:“你们两个还聊上了,还逃跑,你跑得了吗?” 卡尔把腰一挺,“怎么跑不了,我哥就是一个逃跑专家,他本事可大了。早晚会来救我的。”转头又对皮优说:“皮优,你不用担心,我哥来了,我先让他救你。” 卡尔说的自然是我了,没想到这个大男孩只和我走了一路,最后我把他甩掉,他非但没有怪罪我,此刻还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 皮优却生起气来,“我不要你哥救。” 卡尔奇道:“那还有谁来救你。” 皮优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希望他来救我,可他却跑到军营当兵去了,现在还不知道我被绑架了。”说完,呆呆地出神。我有些动容,皮优所说的自然是我,没想到,她身处绝境,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也是我。 “那你也不用愁,我哥很厉害的,人送外号及时雨,弹弓玩得出神入化。” 皮优扑哧笑了起来,“虫子的弹弓玩得也很厉害的,我从没有见过谁把弹弓玩得那么好的。” “虫子!虫子!”卡尔乐不可支,“这是谁给起的破名,光听这名字也厉害不到哪里去!” “胡说!”皮优正色道:“我不许我这样说虫子,他当然很厉害,也很搞笑”,说完目光流转,甚至欢喜,“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他,他居然拿着弹弓把阿猫阿狗修理了一顿,在酒吧里,还用弹弓帮我赢了小布,还用什么趟泥步把佐佐木搞得晕头转向,最后还拜了他为师,哈哈,这家伙更是没皮没脸,跑人家做客居然光屁股跑了出来,满城找衣服。” “哈哈,天底下还有这种奇葩?” “当然,更有趣的是,他还带着我划一支竹篙,到湖心赏月……”皮优说着说着,声音渐小,目光中流露着无限温情。 我的脑海中也浮现她白衣飘飘,乘一叶扁舟在静湖之上的俏丽身姿,不禁面露微笑。 “你喜欢那只虫子吧?”卡尔问道。 皮优脸色绯红,难得的语无伦次,“我……我的事的不用你管。”我心怦然。 “切,”卡尔不屑一顾,“那他真的比不上我哥了,我哥一支弹弓指东打西,帮我灭了七名大兵,及时雨的外号可不是白给的。” “呸,还及时雨呢,他怎么不及时来救你?”皮优反唇相讥。 卡尔一时语塞,最后只能在那里嘟囔:“我哥半道上把我给甩了!” “甩得好,”皮优骂道:“要是我,也会甩了你这个傻瓜。” 我暗暗好笑,两个聊了半天,并不知道他们所说的虫子和及时雨其实是一个人,而这个人正趴在洞顶偷听他们的谈话。 猎隼呵呵一笑,蹲下身去,问道:“二位聊得差不多了吧,该回答我的问题了!小子,你叫什么?什么来路?” 卡尔看了他一眼,“我叫智多星,我只能告诉你我正在执行雨燕计划。其他的无可奉告!” 红隼给了卡尔重重的一脚,骂道:“小混蛋,你以为我们拿你没招吗,我有九十九种办法撬开你的嘴。” 卡尔叫了起来,“你就拿一百种办法来也没用,你以为最佳拍档是白叫的吗?” 红隼又是一脚,卡尔倒是学乖了,急忙一个滚逃开,虽然狼狈一些,却免去了皮肉之苦。只是,这一滚之后,衣服里掉出了一只弹弓。 红隼拾起弹弓看了看,卡尔叫道:“那是我的东西,还给我!” 红隼摆弄着弹弓,恶狠狠地说,“还给你!”说完,以弹弓当皮鞭,照着卡尔抽去。 卡尔继续滚到一边,红隼正欲追打,游隼低声喝道:“三弟,不要闹了。” 红隼看了卡尔一眼,顺手把弹弓扔到一旁。 猎隼沉吟起来,“雨燕计划?最佳拍档?”他看了一眼游隼,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山洞。 游隼问道:“二弟,你怎么看?” 猎隼摇了摇头:“一团乱麻,大哥,我们可能卷入警察和偷渡者的乱局之中了。” 游隼闷声道:“你是说这群不明来历的偷渡者正在执行的就是雨燕计划?而警察就是奔着他们来的?”他思索了良久,“二弟,你的猜测很有道理。” 燕隼跟了出来,“大哥二哥,我听山下的警察说,他们明天一早就要搜山,我们不能在这里呆下去了。” 游猎双隼互相看了看,异口同声的说:“今晚就走!” 然后三个人快步回到山洞。 “三弟,把这两个的嘴堵上,我们现在就撤。大家记住,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枪,枪声一响,惊动山下的警察,我们就走不掉了。”转身又对皮优说:“大小姐,现在还得委屈一下你,老三,把他们的嘴重新堵上。” 红隼一拍大腿,“得了嘞,我早他妈在这个山洞呆够了。”说完拾起地上的布头分别塞进皮优和卡尔的嘴里。 白隼指着卡尔向猎隼问道:“二哥,这小子怎么处理,要不……”说完做了一个手刀直切的动作,却把我吓了一跳,倘若五隼现在要杀掉卡尔,说不得我要挺身相救,到时候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了。 猎隼摇了摇头,“以后的情形还不知道怎么样,先留着他。”说完率先出洞而去,燕隼和白隼分别押着皮优和卡尔,也出了山洞。 游隼看了看山洞,吩咐红隼:“老三,把火扑灭。” 红隼应了一声,从背后的背包里拿出工兵铲,铲土盖灭了火堆,游隼吹灭了蜡烛,然后二人转身离去。 待五隼走远,我急忙从洞顶的天窗爬下来,一头钻进洞里。 那只被红隼扔掉的弹弓安安稳稳地躺在那里,这可是我的心肝宝贝,五隼不敢用枪,但我却可以用弹弓,虽然威力远不及子弹,可却是悄无声息。 五隼的行进很有章法,猎隼当先,燕隼、白隼居中,游隼断后,红隼则居中策应,五个人押着皮优和卡尔在山梁上行走,看方向,是奔着东峰而去,下了东峰距离海滨便不远了,估计在海滨有接应他们的游船,一旦他们上船,五隼便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我心中不禁暗暗着急,只能远远的尾随其后,寻找合适的时机救人。 忽然,山下的公路上灯光闪烁,显然是一连串的车灯,由远及近,竟是奔着大狼山而来。 五隼也发现了异样,交头接耳了一番,不禁又加快了脚步。 车流如同长龙,转眼间尽皆停在了大狼山山脚之下。 我心中既喜且忧,喜的是山下的警察明显派来了援兵,如此五隼便不能轻易逃离;忧的是我至今也没有找到那些中国工匠,即便找到,重兵围困之下,带他们逃离也非易事。 约摸走了一个小时,一行人已经迫近东峰。 东峰不同于西峰,这里山高林密,最是适合藏身。 猎隼手持匕首前行,突然他大喝一声,“什么人?”寒光一闪,猎隼身形晃动,以螳螂捕蝉之势向一处低矮的灌木丛扑击而去。 嗖嗖嗖,游隼、红白二隼也似三支离弦之箭窜了上去。 哪知道,呼地一声,猎隼的身躯像一个巨大的风筝一般,从灌木丛中倒飞出来,“扑通”一声摔到地上,“啊”,众人一声低呼,紧接着,人影一晃,刷地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右拳击向红隼,双腿一式“野马分鬃”竟是连攻游隼和白隼,三隼眼见对方招式凌厉,不敢碰接,噔噔噔,都倒退了数步。此人一招之间同时击退三位强敌,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游隼一声呼喝,三隼立即又围攻上去,和敌人乱斗在一起。 燕隼则跑过去扶起猎隼,猎隼挣扎着站起身,一把推开燕隼,“没关系,肋骨断了两根,还能打!”说着,忍着肋骨断裂之痛加入混战,令人不禁佩服其心志之坚。 面对强敌,那人丝毫不乱。游隼猱身上前,兵行险着,直取那人面门,那人低头晃过,一拳径向游隼胸窝击去,游隼不料敌人如此迅捷,双臂格挡,却挡了一个空。那人身形滴溜溜一转,却抓住红隼腰带,顺势举到头顶,随身舞动,竟把红隼舞动的如同车轮相仿。 我一见心中大喜,这人分明便是那日在街头教训斋滕地渔夫帽,父亲告诉过我,他是赫赫有名的拳师,名叫杜新武,曾拜在自然门徐矮子门下,习得一身通天彻地的神功。父亲要的的那些工匠便是由杜新武护送,他冒险进城与父亲接头时,一招之间便把斋藤装进垃圾箱。 他现身于此,那些工匠便有了下落。 红隼被杜新武抛落尘埃,当真摔了个七荤八素,不知道卡尔看在眼里会有多痛快。 红隼皮糙肉厚,一个鲤鱼打挺跳将起来,又重新加入战团。 五隼当真也不含糊,虽然屡次被击倒,尽皆哼也不啍一声,咬牙重新站起来围攻杜新武,杀到后来,招招都是拼命的打法。 好汉架不住人多,饶是杜新武神功盖世,面对五个拼命三郎也不禁吃了几记重拳。 我抽出弹弓,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小石子。这些石子是我在路上临时拣来的,虽不及弹珠,危急时刻,也只好将就一下了。 一粒石子,激射而去,当的一声,敲打在白隼的脑袋上,这小子抱头大叫:“他妈的,有人偷袭。” 其余四隼俱是一愣,不待他们反应过来,又是三颗石子击中三隼的脑袋,当当作响,听着声音是真的疼。 五隼因为石子击头,动作便见迟滞,好个杜新武手脚并用,抓拿抢摔,踢撞扫击,片刻之间便将五隼撂倒在地,无一不是下了重手。 红隼倒地,气急败坏,“噌”地从腰间拔出手枪,“妈的,我毙了你。” 杜新武应该料想到五隼身怀火器,可自从刚刚交手,便是一场狠斗,根本没有时间卸掉五隼的手枪。红隼话间刚落,已然拔枪射击,我暗叫不好,一粒石子击打红隼手腕,却已然晚了一步。 枪声响起,杜新武扑通倒在地上。红隼的手腕也同时被石子击中,手枪掉落。 “啊!”身边一个身影冲将过去,凌空飞起像一个沙包一样重重的砸在红隼身上,直接把这家伙砸晕过去,却是卡尔。这家伙倒是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只不过不是把红隼摔得七荤八素而是砸的。 我抢身过去,抬脚将其余四隼踢晕,从他们腰间摸索,防止他们身上带有火器或匕首,果然燕隼腰间还暗藏着一把手枪,我将枪别在自己的腰间,另外留了一把匕首,其余的通通抛进山谷。 我将卡尔手上的绳索割开,卡尔双手得以活动,顿时来了精神,一把掏出口中的布条,叫到:“哥,你来了。你真是及时雨。” 不待我回答,卡尔骑到红隼身上,朝着红隼噼里啪啦一顿狂揍,那耳光打清脆之极,直接把红隼打成了猪头隼,我对卡尔说:“卡尔,快把他们都绑了。” 割开皮优的绑绳,皮优哇的一声,扑进我的怀中,“虫子,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扶住她的肩头,看着皮优哭得梨花带雨,不禁大是感慨,“好啦,不哭了,我这不是来了吗?再哭让哭丑啦,还怎么做人家师娘!” “讨厌!”皮优终于破涕为笑,但还是动情的对我说:“谢谢你!虫子。” “不用谢我,说起来,应该是那位高手救了你们。”念及杜新武的伤势,我按下皮优,快步来到他身边,杜新武肚腹已经被鲜血染红,他倚在一块石头旁,眉锋紧锁。 第33章 抢功劳 我走到杜新武的身前,杜新武沉声问道:“你是谁?” 杜新武以一己之力对抗五名悍匪不落下乘,我对他敬佩之极,“杜伯伯,我是沈虫,我父亲昨日刚和您见过面。” 因为有卡尔和皮优在,我不便过多透露。 杜新武放下心来,看着我微微点了点头,“好孩子,虎父无犬子。那些人就藏在山中的洞穴中,已经熬了三天三夜了,我是不成了,这些人就拜托你了。” 他只身护送工匠入澳,不想风声走漏,自己又冒险进城和父亲接头,便是为了能够顺利将这些工匠送到小镇的菜园中。 此刻,见到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皮优翻动五隼的背包,找出一些药品和止血布拿了过来,“虫子,先止血。” 说完和我一起给杜新武上了药,缠上绷带。 杜新武挣扎着站起来,“孩子,跟我来。” 我知道,他要带我去见那些工匠,便告诉卡尔和皮优看好五隼,扶着他走入森林。 前行十余分钟,来到一处山洞之内,杜新武一声口哨,不多时,从几块巨石后依次走出十余人来。 我凝神看时,只见他们瘦肉嶙峋,衣裳褴褛,为首的一位老人还拄着拐棍,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 “杜师傅,你受伤了。”众人眼见杜新武如此模样,大是惊骇,纷纷抢上前来,扶着杜新武坐了下来。 杜新武笑着摇了摇头,“没事,石老伯放心,大家放心,一点小伤。”然后向众人介绍道:“这就是沈老板的儿子,他是来接你们的,你们跟着他去吧。” 众人面露喜色,他们躲在这深山老林之中,不仅仅要忍饥挨饿,还要担惊受怕,及到此刻见到我,便似有了盼头。 石老伯拉着杜新武的手说:“杜师傅,你呢!” 杜新武道:“我掩护你们。” 一名壮汉说道:“那怎么成,杜师傅,你不走,我们也不走。” 杜新武急道:“都什么时候了,还婆婆妈妈。你们快些走,山下的警察越来越多,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他一把拉住我的手,“孩子,记住一定要把他们安全带回家。他们来时是二十三名,有五人在来时路上就死了,如今只剩下十八人了。他们能不能活着,便全靠你了。” 看着这些人,我不禁有些难过听父亲说,在中国,大清朝为了偿还战争赔款,不仅把海关都租给外国人,对老百姓更是课以重税,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革命,如今远渡重洋,只是为了有条活路,混一口饭吃罢了。 即使如此,还要偷偷跑出来,睡在暗无天日的底舱,船主怕遇到检查,从来不许他们上甲板透一口气,有些人从此便再也没有见到过阳光。 我为了难,一边是这些工匠,一边是皮优和卡乐,杜新武的枪伤急需手术,还有五名要命的瘟神,该怎么处理呢。 沉吟良久,也没有好的办法。我对众人说:“我们当然不能丢下杜伯伯,是死是活只能拼一把了,一会儿你们不要说话,一切听我安全就行了。先跟我来吧。” 说完背起杜新武带着众人来找卡尔和皮优会和。 卡尔和皮优聊得正欢,话题自然是围绕着我说起来,皮优不时格格的笑,显然是说起了我的糗事。 两人一见我回来,还带了一大批乞丐一样的人,极是诧异,站起来看着我。 我正想该如何解释,卡尔大叫:“我明白了。” 我心中一惊,有些后悔带这些人露面,倘若卡尔知道他们是偷渡者,走漏了消息,这些人的性命堪忧,澳洲政府对偷渡者从来不会手软,动辄便要枪杀的。为今之计,只好让卡尔永远闭上嘴巴,可想到他还是一个心无城府的大男孩,心中便又有许多不忍。但为了这些人能够活命,也只能如此了。 我轻轻把杜新武放下,手摸向腰间的匕首。 卡尔走过来,指着这些人,“哥,我明白了,他们才是科学家!” 我一个趔趄,关键时刻卡尔脑洞依旧大开,简直让人无语。 卡尔浑然不觉刚刚已经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他挽着我的胳膊,“哥,你真厉害,一人救了这些科学家,澳洲政府不知道会怎么感谢你,你立了大功了。” 我灵光一闪,正色道:“卡尔,现在有一项艰巨的任务交给你。” 卡尔“啪”的一个立正,“请指示,大兵卡尔保证完成任务!”那样子简直他妈比谁都正经。 “没错,这是一十八名科学家,我现在命令你把他们护送到温哲小镇的沈家菜园。这些人是我们国家的栋梁之材,不容有半点闪失,明白吗?” 这些工匠确实是国家栋梁,只不过不是澳洲,而是中国。父亲还指望他们开采石矿,加工玉器,为革命党人筹集活动经费,否则,杜新武也不会万里迢迢将他们送来。 卡尔正色道:“明白。“ “重复一遍”。 “把一十八名科学家送到温哲小镇的沈家菜园,不容有半点闪失。” 我点了点头,卡尔凑过来问道:“哥,他是?”说完看了看受伤的杜新武。 我一时哑然,“他……他……他是我们的总指挥杜先生。”我顺嘴说着胡话。 卡尔竟是激动不已,又给杜新武来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杜长官好!” 杜新武被叫的莫名其妙,幸好我之前告诉他们不要说话,否则人人一嘴中国话,岂不露馅了。 皮优又去翻动五隼的背包,拿出许多食品,一一发给这些工匠,我见此情形,不禁感叹,还是女生心细,早已经看出这些所谓的“科学家”已经饿了许久了。 等众人吃过些食物,总算稍显精神。我详细的给卡尔讲述该如何去走,好让他绕开山下的警察,等他熟记于心之后,催促道:“好了,现在去吧。我来照顾杜伯伯。” 最后一句是向这些工匠说的,他们见我留下来也稍稍放下心来。随即跟着卡尔离去。 我拔出匕首,向五隼走去,五隼见匕首寒光闪动,瞪大了眼睛,面露恐惧。这五个人我当然不能留,留下他们只能给我和我身边的人带来危险,这中间也包括皮优。解决掉他们,我便背着杜新武偷偷下山,找一家医院去给他做手术。 眼见我目露杀机,皮优一把抓住我,“虫子,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皮优嚅嚅地说:“我想让你放了他们。” 我皱了皱眉头,“为什么,你不知道他们绑架你吗?” 皮优叹了口气,“我知道的,他们只是想绑我回去,我不想回去,他们才动了粗。另外,他们也是受人指派才跑来的,你就不要为难他们了。” “不行,他们知道我们所有人的行踪,放了他们,许多人都有危险。” “我让他们不要说出去,他们能做到的。” 我有些犹豫,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也不想杀掉他们,只是事态一步步发展到此,不容我有半点的仁慈。我深知,对狼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皮优蹲下身去,对着五隼说:“今天的事情你们一个字也不要吐露,我让虫子放了你们。我在这里生活得的很开心。我既然逃了出来,就没想着要回去,除非我什么时候变成一具尸体。如果今天,你们带我上船,我也会想办法自杀。你们告诉你们的主子,不要再找我了。明白吗?” 五隼原料在劫难逃,此刻却又捡回性命,听皮优的一番话,料想她铁了心不再回奥斯曼,只好点头应允。 猎隼说道:“小姐的吩咐我们记下来。只是哈米德不会放过您的,你还要小心一些。” 皮优点了点头,“你们回去吧。”然后示意我给他们松绑。 卡尔这家伙把五隼捆得像粽子一般,脚上也加了绑绳,我只是割开了他们脚上的绳索和皮带,对他们说:“你们现在可以走了,你们走一段路再彼此解开手上的绳索,不要回头,如果回头的话……”我拍了拍手中的枪,“我射出的就不再是石头而是子弹。” 五个人挣扎着站了起来,向皮优深深一躬,然后转身消失在密林之中。 看着他们的背影,我心中着实不踏实,这是不是纵虎归山?不得而知。 索性不再去想他们,我走到杜新武面前,“杜伯伯,我背您下山,给您找家医院治伤。” 杜新武问道:“那个卡尔带着那些工匠能逃出去吗?山下的警察可是越来越多?” 我笑了笑,“杜伯伯,你有所不知,这座山有东西两峰,西峰石洞遍布,我经常到这里来,几乎每个石洞我都钻过,其中有一条石洞深不见底,我曾尝试一探究竟,一路钻下去,哪知这一钻竟钻到了山下。那卡尔曾被五隼抓住,带进石洞。五隼却不知,他们选的那个山洞恰恰就是可以钻到山下的那个。至于出洞之后,他们能否遇到警察,就只能看他们的造化了。” 皮优喜道:“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钻那个山洞逃出去。” “那个山洞确实可以钻下去,只是出洞之后,便是荒原,少说要走六十里才能见到村庄和城镇。杜伯伯的伤耽误不得,我们只是硬着头皮直接下山了。” “哦,那我听你的,快点下山吧。” 我背了杜新武,皮优一旁搀扶,一步步走下山来。 刚刚到得山腰,前面便有人喝道:“不许动。”几名士兵跳了出来,我抬头一看,心中苦笑,不是冤家不聚头,为首的竟然是大白。 大白用手电筒向我的脸上照过来,也认出了我,他先是一愣,随即狂喜:“中国小子,这真是风水轮流转,你落到我的手里啦!我有九十九种办法收拾你。” 皮优撇了撇嘴:“老词,你就没有新鲜的了。” 我轻轻放在杜新武,拍了拍脑袋:“我有九十九颗弹珠可以敲打你的脑袋,也有九十九颗子弹打烂你的屁股。你是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大白瞪大了眼睛,恶狠狠地说:“偷袭我们的是你?” “如假包换!” “那又怎么样?现在我们手里有枪。”话音刚落,几个士兵便举起枪来,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和皮优。 “呵呵,我也有枪,杀不死你们全部,但打烂你的脑壳我还能做得到。”说着,我迅速掏出手枪,对准了大白。 大白眯着双眼瞪视了许久,终于选择妥协,“算你小子走运。那个伤员是你救的吗?” 他说的是杜新武,我不明所以,回答道:“是我。” “作为交换,这个人你要说是我救的。”我顿觉奇怪,不知道大白这是唱得哪一出,但救人要紧,我点了点头。 大白异常高兴,吩咐那些大兵,“快去报告,就说我们把人找到了。” 一个大兵答应一声向山下跑去,大白一挥手,另外几名士兵七手八脚的弄了一个简单的担架,抬起杜新武,大白看到杜新武满身血迹,惊道:“他怎么了?” “受伤了。” “那快点送到山下救治。”大白和大兵们轮流抬了杜新武快速下山。 大白对我说:“记住这份功劳算我们的。” 我摇了摇头,“你放心我不抢你的功劳。”心里担心起来,难道大白他们知道杜新武是偷渡者,这是极有可能的。只不过,现在救人要紧,先想办法救治杜新武,其余的事情只好见招拆招了。 “他怎么受的伤?” “遇到土匪,他们开枪射伤的。” “山上有土匪?几个。” 我略一沉吟,“五个。” 大白想了想,对其余几名大兵说:“我们连夜搜山,快到山顶时,发现了五个土匪绑架了我们的营救对象,我们奋勇向前,舍生忘死,和那几名悍匪搏斗,那些人见我们训练有素,狼狈不堪的逃跑了。我们发现营救对象受了伤,不敢继续追击,救人要紧,便第一时间把他们抬下山来。一会儿见到长官都这么说。” 我的挑大拇指,“高,实在是高,大白,你绝对有新闻发言人的潜质,说瞎话都不用打草稿。” 大白没有听出我语带讥讽,一名大兵问道:“那他们两个呢?” 大白看了我和皮优一眼,“一会儿下山,你们两个立马滚蛋。” 我摇了遥头,“不行,伤者是我的朋友,我必须陪着伤员身边。” 大白知道我不好惹,犹豫了一下,“你必须保证不抢我们的功劳”,得到我又一次保证之后,对那些大兵说道:“我们救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人。” 我看到这个兵油子,不禁苦笑。 大家轮流抬着担架,不多时便下得山来。 大白把杜新武抬时空一顶行军帐篷里,帐篷内灯火通明,伍德正焦急的在来回踱步。大白异常高兴,还没进帐篷,便叫起来,“长官,我们找到了。” 一见大白到来,一名军官快步走了出来,我定睛看时,却是伍德,“他受伤了?” 大白一个立正,“是,长官,我们连夜搜山,快到山顶时,发现了五个土匪绑架了我们的营救对象,我们奋勇向前,舍生忘死,和那几名悍匪搏斗,那些人见我们训练有素,狼狈不堪的逃跑了。我们发现其中的一个营救对象受了伤,不敢继续追击,救人要紧,便第一时间把他们抬下山来。” 大白把路上编的瞎话,重复了一遍,居然一字不错,说话时脸不红心不跳,我想这也算是一种天赋吧。 伍德看到了我和皮优,“比利,你和皮优怎么在这里?” 大白在一旁瞪着我,我只好配合着他的演出:“伍德先生,是这样,我们三个到山上打猎,遇到土匪,他们绑架了我们,后来大白他们出现,他们奋勇向前,舍生忘死,和那几名悍匪搏斗,那些人见大白他们训练有素,狼狈不堪的逃跑了。只是逃跑之际,射伤了我的这位朋友。” 大白一脸喜色,似是对我天衣无缝的配合表示认可。 伍德看了看杜新武,摇了摇头,“他不是我们要营救的对象。” 第34章 有人来访 大白脸刷的变绿了,结结巴巴的说:“他……他不是?” 伍德拍了拍大白的肩膀,“虽然不是营救对象,但你们终究还是救了人,值得嘉奖。你们下去吧。” 大白又高兴了起来,但并没有开始那般高兴,大概是虽然有嘉奖,因为救错了人,所得嘉奖也不会太丰厚吧。 伍德等到大白他们走出帐篷,对我说:“比利,你的胆子太大了,竟敢私自外出?他是谁?”“他是我的朋友杜先生,我跑出来就是陪他打猎。后来遇到土匪,被射伤,他需要马上救治。”在见到伍德的时候,我便开始考虑如何应答了。 伍德叫来一名士兵说:“快去叫队医。” 不多时,一名军医走了进来,“伍德,谁受伤了?” 我听到声音,极是熟悉,分明便是卢娜。她怎么成军医了? 来不及多问,急忙对她说:“卢娜,我的朋友受了伤,快点帮他治伤。” 卢娜也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我,她看了我一眼,满脸疑惑,但也是出于医生的职责,俯下身去,检查杜新武的伤势。“这是枪伤,幸好及时上药止血,否则来不及送到山下人就没了,需要马上手术。伤员失血过多,需要输血,沈,你知道他的血型吗?”我摇了摇头,卢娜问道:“谁是o型血?” 皮优说:“我是。” “好,跟我来,你们把他抬到手术帐篷里。”卢娜指挥着大兵抬着杜新武走出帐篷,皮优也跟了过去。 帐篷里,伍德凝视着我,“比利,现在没有别人了,你实话跟我说,那个受伤的到底是谁?我以前跟你说过,大狼山里有一群偷渡者。” 我原想实话实说,但最终还是决定有所保留,伍德毕竟是一名澳洲军官,他的微言大义只适用于澳洲,倘若他知晓那些中国工匠的行踪,我无法保证伍德会网开一面。另外,伍德的嘴里一直称呼这些中国工匠为偷渡者,恐怕在他的心中已经定性了。 绝不能承认杜新武是偷渡者。 “他是我刚认识的一位朋友,从日本来的。”伍德知道田中武馆,也知道我有个徒弟是日本人,现在只能拿他们出来做挡箭牌了。 “他有护照吗?” “有的。”在杜新武包扎伤口的时候,我看到他身上有一本护照的,从法律的严格意义来说是那些工匠是偷渡者,而杜新武却不是。也正是这本护照,让我选择最快的下山方式来挽救杜的生命。 伍德划了一根火柴,点燃了一根烟斗,“比利,你认识大白吧?” 我点了点头,“认识,还打了一仗,您也看到了。” “不是一仗,是两仗,大白不服,晚上又跑到你的木屋去找事了吧?可到了晚上,他们打的却不是你,而是我刚刚安排的一个男孩——卡尔,在他们和卡尔交手的时候,却被人用弹弓袭击了。大白他们没看到是谁?但我知道一定是你。之后,你和卡尔就消失了,这是我在第二天知道的。开始我以为你只是跑出去玩了,但我发现卡尔也不见了,这件事情不简单了。我想知道,卡尔是不是你带走了?” 伍德的推想大抵不差,只不过卡尔不是我带走的,而是跟着我来了。 我只好点了点头,伍德大喜,一把抓住我,“卡尔在哪里?他是不是也被绑架了?” 我很是奇怪,伍德似乎根本不关心那些偷渡者,反而对卡尔关心至极。难道他带兵来营救的对象是卡尔? 我估计现在卡尔带领那些中国工匠逃出大狼山,如此,我需要再拖延一会儿,反正我知道他现在是安全的。 我想了想说:“卡尔确实被绑架了。” 伍德看着我的眼睛,“比利,你要跟我说实话。刚才大白他们说绑架了三个人。” 我心中一惊,暗暗佩服伍德缜密的思维,如今只好想办法圆这个谎了。 “卡尔先被绑架的,我们三个决定去救他,结果反被抓住,大白只发现了我们三个,没有发现卡尔。” 忽然,由帐篷外传来了喧哗之声。一个人大叫:“我要见这里的长官,我的孩子被绑架了。” 我一听那声音便知道是我的父亲,喜道:“伍德先生,是我父亲。” 一个士兵跑了进来,“长官,有人要见您。” 伍德说:“让他进来吧。” 不多时,父亲急火火地从外面走了进来,见到我,先是一愣,然后和伍德打招呼“伍德先生,你好。” 伍德凝视着父亲:“沈先生,比利安然无恙,你怎么知道他被绑架了。” 父亲脸色一红,顿了一顿说:“我的一个朋友……” 我立刻接过话来,“是的,我父亲的那个朋友就是刚才受伤的杜新武,父亲让我抽时间带杜伯伯去打猎,我从军营出来,先回的小镇,然后带着杜伯伯来外出狩猎,不知不觉到了大狼山的。” 父亲一惊,“杜先生受伤了?” 我只好答道:“是的,枪伤,我们遇到了土匪。他们开了枪,现在杜伯伯正在抢救。”父亲明显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喃喃地说:“怎么会这样,这可怎么办?”他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却又看着我。 我知道,父亲不仅为杜新武的伤担心,更为那些中国工匠担心。 便拉起他的手,“爹,你不用担心,杜伯伯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做完手术后休养一段时间便好了,一会儿,你带杜伯伯回家休养吧。放心吧!等我忙完了,说不定哪天就带着一大帮朋友到咱家做客呢。”说完在父亲的手上用力捏了一下。 父亲听懂了我的暗示,“那就好,那就好,到时候欢迎伍德先生一并到我们家做客。”说完看向伍德,“伍德先生,冒昧打扰了,我去看看我的朋友。”伍德点了点头,父亲跟着士兵转身出门。 伍德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比利,你给沈生先解释地很清楚嘛。” 我笑了笑,“父亲教我背过《弟子规》,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所有这些都是让父母安心为好。” 伍德叹了口气,“是呀,卢娜要是明白这些就好了。我就是不放心她,才利用一切机会让她留在我的身边的。” 我估计伍德是以军队缺少军医,才把卢娜叫过来的。 这时,帐篷外有哭声传过来了,一个人哭着大叫:“我要见这里的长官。我的孩子被人绑架了。”听声音极是熟悉。 立时,一个士兵跟进来报告,有人求见军事长官。 伍德抓了抓头皮,似乎很烦,“不见!”士兵却在伍德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伍德叹了口气,“让他进来吧。” 不多时,一个瘦削的男人走了进来,哭哭啼啼的,我看到他的样子,不禁笑了,原来是钱眼儿。 钱眼儿看到伍德和我,哭得更厉害了,“长官,我的孩子被绑架了。” “你的孩子是谁?” “皮优,一个美丽的小姑娘。”说完,钱眼一指我,“对,我认识他,他叫沈虫,皮优喊他虫子,他认识皮优。” 钱眼一把拉住我的手,“孩子,皮优被绑架了,他们把阿猫阿狗捆起来,嘴里塞满了核桃,把皮优掳走了,呜呜,快救救皮优吧,她很危险。我……我愿意出钱,多少钱都行,我只要皮优安全回来。” 自我第一次见到钱眼,我便知道这家伙掉到钱眼里了,所以自称钱眼。却不想,得悉皮优被绑架,钱眼不爱财了,由此也看得出皮优在钱眼心听位置,还是高于那些黄白之物的。 我安慰他说:“钱老板,您放心吧,皮优是安全的。她被伍德先生的士兵解救出来,刚才还在这里,这会儿正忙着救一个伤员。” 钱眼大喜,“真的,那就好,那就好。她在哪里,我先去看看。” 伍德示意士兵带钱眼去找皮优。 眼见钱眼施施然走了出去,伍德刚在开口,又听到一个人叫道:“你们的长官在哪里,我的孩子被绑架了。我要见你们的长官。”听声音却是一个女性。 又有一名士兵跑了进来,“长官,有人要见您。” 伍德有些抓狂,“这里是作战前线,不是邻居,都跑来串门吗?” 那名士兵又在他的耳边耳语了几句。 伍德一脸苦笑,无可奈何,“让她进来吧。” 不多时,一位中年的美妇人走了进来,她尖尖的脸蛋,双眉修长,虽已年逾四旬,相貌却甚是美丽。 自古以来,人们不断以“秀外慧中”来描述女性之美。而中年女性的“慧中”则是随着智慧的积存而增强。所以说,中年以后的女性之美,是一种从内散发出来的令人观赏赞叹的吸引力,虽不再有花的绚丽,却已有了果实的深刻。 这妇人虽然略显柔弱,但根本不怯场,大约每个母亲在自己的孩子身处危险的时候,都可以把一切抛诸脑后吧。 在妇人的身后,还跟着一位中年男性,气场却是张扬的,他仰着头,鼻孔朝天,似乎在数天上的星斗。 看到那中年男人,伍德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先绅士地向那妇人致意,“夫人!晚上好!” 那妇人问道:“你就是伍德先生吧,我是卡尔的母亲,卡尔现在怎么样了?他是不是被绑架了?” 伍德对卡尔母亲说:“我正组织兵力搜救,已经有一些眉目了。” 没等伍德回答,那位中年男性啍了一声:“有一些眉目是什么意思?找到就是找到,没找到就是没找到,你说话不要打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刚刚收到卡尔失踪的消息,你就把兵带到大狼山,怎么会那么巧,卡尔会跑到大狼山?你跑过来,怕不是找卡尔,而是抓捕偷渡者吧?” 伍德冷冷地回答:“雷登警长,我无意和警局争抢这份功劳,把兵带到大狼山,我自然有我的推断和猜想。” 我看着雷登警长。原来这就是布莱登警局的警长大人了,听伍德说最初抓捕偷渡者的任务分配给了军队,后来被布莱登警局摘了过去。 雷登警长打了哈哈:“尊敬的伍德先生想来想去,觉得即使找不到人,但抓住几个偷渡者也是好的!你不要忘了,人是你弄偷的。”这家伙认看来是认定伍德存了抢功的心思,这会儿又在挑拨是非。 卡尔的母亲摆了摆手,“伍德,我不关心偷渡者,我只在乎卡尔,你必须尽快找到卡尔。”那语气不是请求,倒似乎是命令。“我也不认为卡尔从营房出来,会跑到这么远的大狼山,我建议把搜寻的范围扩大一些,不要紧盯着大狼山。” 伍德回应道:“夫人,卡尔就在大狼山,我刚刚收到的消息。” 夫人一愣:“快说。” 伍德看了我一眼,“这名士兵刚从山下下来,他报告说卡尔被绑架了。” 夫人身躯颤动,明显是爱子心切,慌了手脚,“那还不尽快搜救!” “正在安排!我安排夫人到一旁休息!” “我哪里也不去,就在这里等着!” 伍德不再理会,转身对我说:“比利,你对山上的情况熟悉,还要辛苦你一起上山。” 我回答道:“好的。”心里却在想,现在大狼山下有这么多的警察和士兵,卡尔想带着那些工匠们即使下得山来,也无法走脱,如此,我便需要调虎离山,把这些警察和土兵都轰到山上去。“伍德先生,我认为重点搜寻的是东峰和东峰到海滨的这一带,我亲眼看到他们往这个方向逃离的。迅速要快,人越多越好。” 伍德点头,“没差问题。”叫来一名军官,开始下达立即搜山的命令。 雷登警长说道:“既然伍德先生认为卡尔在大狼山,我也马上安排警察搜救。希望果真如你所说,卡尔就在大狼山。”显然,他还是对伍德的话存疑。说完,雷登警长大踏步离去,这家伙可能要抢在我们之前带队搜山去找卡尔吧,我猜是一定的。 我出了帐篷,准备和士兵们一起行动。伍德把我拉到一边,“比利,你确定卡尔被绑架了?” 看来伍德仍是对我所说的存疑,但大狼山藏匿了偷渡者却也是事实,如果二者相遇,卡尔却也极可能被绑架。 我点了点头:“伍德先生,我想问一下,这个卡尔是什么身份,值得我们劳师动众。我可不认为你对士兵能做到不抛弃,不放弃。” 伍德犹豫了一下:“他的身份特殊,需要暂时保密。如果绑匪知道他的身份,可能会更难施救。我只告诉你,一定要保证卡尔周全,什么绑匪、什么偷渡者统统可以放走,只要卡尔能平安回来。”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卡尔这小子身份背景看来是不一般呀。 第35章 翻手为云 这个卡尔究竟是什么人,可以让伍德放弃原则去搜救?我思想了半天,也琢磨不透。以后见到卡尔,一定要好好问问。 不过,现在却不是见卡尔的时候,我要把军队和警察调得离他越远越好,如此他和工匠才是安全的。 深夜,刚从山下下来的我又带着大兵们上山搜寻,和以前不同,这次我们将搜寻范围进一步缩小,集中在了东峰和海滨之间。 我们有大概率遇到五隼,这几个人就是要从东峰逃到海滨的,却绝对遇不到卡尔和那些中国工匠,我只要再拖住一天左右的时间,卡尔就能顺利把工匠们顺利带回我家,父亲会把这些工匠妥善安置。 如果遇到五隼,我可不想像杜新武那般再跑过去和他们徒手较量,他们现在手中既没有人质,也没有武器,连一把匕首都没有,面对着这些大兵,只能束手就擒。 从上山以来,大白一直跟着我,“比利,你小子不地道,那个受伤的是你的朋友,不是我们营救的对象,你怎么不早说?” “我已经跟你说了呀,伤者是我的朋友,我刚从山上下来,哪知道你们要营救谁,即便是现在,你知道你要去营救谁吗?” 大白一愣:“你说是谁?” “我也不知道。伍德刚才分配任务的时候,不是说了吗,我们要去营救一个男孩。” 大白一拍大腿:“是不是那个跟我们打架的拳击小子。” “极有可能是。” “他没跟你在一起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尽管心中明白,但我还是不能给出确切答案,只能模棱两可地说:“可能是他吧!” “那肯定是他了。你说伍德要我们必须保障那小子的安全,必要时不惜一切代价,包括击杀绑匪或放走绑匪。他这么在乎这小子,是不是跟他有很深的关系?” “这也是我的疑惑。” 大白眨巴眨巴眼睛:“我看到一位夫人进了伍德的帐篷,那叫一个漂亮。”我明白大兵说的是那位夫人。“你说,她是不是伍德的老相好?我猜那小子可能就是伍德的私生子?” 我看着大白,像打量一个怪物一般,这家伙脑子里装得是什么,这情节也能琢磨出来?“大白,你当兵就是个错误!” 大白很奇怪地看着我,我笑了笑,“你要么应该去当政客,要么去写小说,绝对有前途。” 大白竟然有些不好意思,笑了起来,那笑容却让我感到很是猥琐。 我计算着五隼到海滨要走的线路和时间,带着大白斜插了过去,连东峰也没有上。 皮优可以放五隼,我却不打算放过他们,他们伤了杜新武,还绑了皮优,这是我无法容忍的。 在荒原长大的我只相信,东郭不能救狼,而农夫也不能救蛇。 大白拉了我一把,“咱们不上东山吗?” “不去,你要是绑匪,绑架了人质会老老实实地呆在山上吗?他们极有可能往海滨逃跑?” “为什么不去内陆呢?” “内陆是荒原,没有人烟,跑去当野人吗?相反,跑到海滨,架一条小船就可以跑掉了。况且,我亲眼看见他们向东逃窜的。咱们这样斜插过去,说不定刚好遇到他们。他们走山梁,我们走山脚,他们下山,我们堵路。要是把他们抓住,大白,你又可以立一大功了。” 大白涨红了脸,“这次算咱俩的!” “算了吧,这次功劳,我只做向导,到时候你们出力,功劳都算你和兄弟们的吧。” 大白和几个士兵都兴奋起来,“好嘞,你看好吧。” 雇佣兵便是如此,有了军功才能有更多的钞票,所以这些士兵平时散漫,但到了实战,也都存了立功的心思,只是遇到功劳和小命二选一的题目时,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保全自己的小命。 我当然敢想立功,但这次却不能争,不是讨好大白,而我不便出面。 五隼到海滨的主要路线上,我让大白他们设下了埋伏。 五隼已经被杜新武用重手法打得失去战力,当他们互相提携,眼见海滨在望的时候,却发现大白和士兵们端着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们,无奈之下,五隼只能束手就擒。 大白一脚踢了红隼,“妈的,光天化日……”,忽然觉得此刻正是凌晨,谈不上光天化日,便改口道:“黑灯瞎火,你们竟敢绑架行凶,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法律?说,你们绑得那个男孩在哪里?” 红隼骂道:“那个男孩,我们早就他妈的放了。” 猎隼却瞪了红隼一眼:“闭嘴。”转头对大白说:“我们是奥斯曼人,到这里来游玩打猎,遇到了劫匪。” 大白哈哈大笑,“你骗傻子呢,哪里来的他妈的那么多劫匪。你们来打猎?说出来谁信,你们看看他。”说着一把揪过红隼,这家伙被卡尔一顿狂扁,整张脸打成了猪头一般。“你们告诉我,你们怎么打的猎,徒手肉搏吗,还是拿脸直接撞的?” 士兵们哈哈大笑起来。大白一挥手,众士兵拉着五隼去见伍德。 我不愿和五隼直接碰面,待士兵们走远,才慢悠悠地走了出来。大白拍了拍我的肩头,一脸兴奋,“没想到你算得这么准,果然在这里把五个绑匪堵住了。走吧,一起去找伍德请功。” 我摇了摇头,“我说过,功劳是你们的。我就不出头了。” 大白满心疑惑:“真不清楚你们中国人是怎么想的?”不过还是难掩兴奋,“如此,这功劳可就没你的份了。” 刚走出几步,大白转头对我笑道:“比利,你这份情,兄弟们记下了。” 我笑了笑,朝他摆了摆手。 五隼的意志远比这些大兵强,城府更深,背景更广,不知道他们最后会是怎样一个结果。现在我考虑的是卡尔,伍德要的是卡尔,大白仅仅抓住五隼,仍旧没有卡尔的消息,自然不会放弃的。 五隼已经说过把卡尔放了,那伍德要是追问卡尔的去向,五隼会毫不犹豫的把我供出来,到时候就全露馅了。 我暗暗骂道,这五只小鸟真是个笨蛋,怎么就让几个大兵给抓住了。 我又得见招拆招了。 大白把五隼带到伍德面前,伍德又一次失望,五个人里依旧没有卡尔。 大白详细的把抓捕五隼的经过说了。伍德问道:“大白,你们怎么知道这五个人会经过那里?” 大白理直气壮的回答道:“长官,我是猜想,这五个绑匪绑了人,当然不会老老实实呆在山顶,肯定要逃跑。最合适的路线就是向东流窜到海滨。” “为什么不会往西跑呢?” “内陆是荒原,没有人烟,跑去当野人吗?往东就不一样了,跑到海滨,驾上一叶小舟就可以逃到天涯海角了。” 伍德点了点头,“比利和你们一起去的吗?” 大白愣了一下,老实的回答:“是,比利带的路。” “比利在哪里?叫他进来。” 我走到伍德面前敬礼,“伍德先生,你好。” 伍德拍着我的肩膀,“比利,我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就是把你拉进这支队伍,全世界再也找不到比你更熟悉这里的地形的。好了,把那五个绑匪带进来,比利,你见过这几个绑匪,现在需要由你确认一下。” 我不禁苦笑起来,到底还是要和五隼直接面对面了。 五隼被押进了军帐,伍德问道:“你们是谁,干什么的?” 猎隼回答道:“我们是奥斯曼来的,只是来旅行观光的。” 伍德沉声喝道:“我要听的是实话。比利,你看看他们是不是绑匪,帮我审讯一下。” 我终于硬着头皮站在五隼的面前,猎隼瞪大了眼睛,“你……” 我大踏步站在伍德面前,对猎隼喝道:“你你你什么,说,你们为什么要实施绑架?你们绑架了皮优,还绑架了我和我的朋友。后来,皮优却把你们放了,你们和皮优是什么关系?” 之所以我对猎隼提问,是因为这人是五隼的主心骨,心思远比其他几人活络。说完,我便向猎隼挤了挤眼睛,猎隼一脸茫然,他显然认出我来了,但一时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继续说道:“你要实话实说。” 猎隼听到我的提示,试探着说:“皮优是我们的大小姐,大小姐逃了出来,我们奉命来请大小姐回去。” “你是说皮优是你们的大小姐,你们是来请她还是绑她?” “确实是请,请不动,才出此下策的。” “一不为财,二不为色。” 猎隼惶恐道:“不敢,不敢。” “我和我的朋友也被你们绑架了,那你们后来把我们放了,是不是也看在皮优的面子上。” 猎隼眨巴着眼睛,心里估计是在想,这真是没影的事儿呀,是你绑我好不好,怎么这会变成我们绑你们了?但听到后面的话,却也顺嘴搭声,“是的。” “这样呀,看来皮优不会计较了,我和我的朋友也不会计较这件事情了。”我略有思索的自言自语。猎隼心思电转,知道我正想办法给他们开脱。 伍德沉声说:“你们为什么要开枪射伤比利的朋友杜先生?你们绑架的那个男孩卡尔在哪里?” 伍德的这两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我心里连连叫苦,说他妈一句谎话真是太难了,需要一千句去圆。 猎隼不再言语,只是用眼角扫了我一眼,似是在询问如何回答。 我大声道:“这位先生是澳洲的军事长官伍德先生。从不会放过一个坏蛋,你要认真回答他的话。”说完摸着下巴,玩味的看着猎隼。 猎隼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突然说:“我们没有绑架卡尔,也没有射伤杜先生。” 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伸出食指点了一下猎隼的胸口,“我承认我并没有看清楚是谁射伤了杜先生,但是你们说你们没有绑架卡尔?难道你们是卡尔请来的?难道是你们不是绑匪而是跟着卡尔去追捕逃犯的?” “是的。”猎隼顺嘴答声。 伍德大怒,“糊说八道,刚才你们还说是来请你们大小姐来的。” 我也佯装大怒,“我看你们是糊涂了,前面你们来请皮优,后面你们跟着卡尔去追捕逃犯,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你可要给我们一个解释。” 猎隼眼睛转了一圈,“不矛盾,是卡尔说要追捕逃犯,大小姐就命我们帮着卡尔去追捕逃犯。” 我实在佩服猎隼察言观色的本领和迅速的反应能力。 “那你们怎么被我们的士兵抓住了。难道他们抓错了?” 猎隼眨巴着的眼睛,缓缓点了点头,“是,他们抓错了,我们正在追捕逃犯,结果遇到你们的士兵却把我们抓住了。” 伍德余怒未消,“我没时间理你们,我现在只想知道,卡尔现在在哪里?” 猎隼摇了摇头,“不知道。” 伍德拔出手枪,指着猎隼的脑袋,“你们少在这里花言巧语,我没那么大的耐心,再不说实话,我先毙了你。” 猎隼却直起了身体,昂首挺胸,轻蔑地看着伍德。 二人互相注视了良久,伍德终于输在这最后的心理战中,他缓缓收起了手枪。 这时,卢娜搀着皮优走了进来,皮优脸色苍白。后面跟着钱眼。我吓了一跳,跑过去问道:“皮优,你怎么了。” 卢娜解释道:“做手术时,她给杜先生输血过多,有些吃不消。” 钱眼抹着眼泪,“傻孩子,为了救人也不能把命搭上呀。” 五隼齐齐的踏上一步,“大小姐,你还好吧!”那份关心却不似做伪,这倒更加佐证了他们来请皮优的回答没有半点水分,似乎受皮优指使去帮助卡尔便也在情理之中了。 钱眼对伍德说:“伍德先生,大小姐需要休息,我请求带她回去调养。”伍德点头允可。 钱眼又来到五隼面前,恍然大悟,指着五隼的鼻子骂道:“哈,我知道了,是不是你们几个绑架的大小姐,”他浑身上下摸着,气愤的骂道:“我……我要是带着枪,我他妈毙了你们。” 这里昏昏沉沉的皮优说道:“钱眼,不要为难他们。” 钱眼狠狠瞪了五隼一眼扶着皮优走出军帐。 我悄声的对卢娜说:“谢谢!” 卢娜看着我,“谢我什么?” “谢你救治我的朋友。” “救死扶伤是医生天职,你不用谢我。”她的表情依旧冷漠,“对了,你的父亲已经把那位受伤的朋友接走了,说是带回家好好疗养,让我告诉你,别让你担心。” 我心中了然,但也只能再次说:“谢谢!” 卢娜嫣然一笑,“这次又谢我什么?” “谢你转达这个消息。” “这份谢意我接受了。”我有些发呆,实在搞不清楚她不接受我第一次致谢,却接受我的第二次致谢。 伍德对周围的人说:“谁告诉我,卡尔在哪里?” 这里一名士兵跑了进来,“报告长官,外面有一个叫卡尔的士兵,他要来见您。” 第36章 称心如意的孙子 士兵报告说一个叫卡尔的来找伍德,我的心险些从嗓子眼蹦出来。 卡尔这是玩的哪一出?早晚有一天,我得让这小子吓死。 他遇到什么麻烦了?他是自己一个人,还是带着那些工匠来到军营?难道他发现那些科学家根本不懂啥叫科学,而是偷渡者,便把稀里糊涂的工匠们带到军营? 想到此处,越想竟然是越有可能。倘若真是如此,那我实在是有负父亲和杜伯伯重托,到时候一头撞死算了。 我非常清楚,澳洲时下实施的“白澳政策”,在澳洲总督和澳洲人眼中,澳洲是白人的澳洲,那些黄种人、黑种人统统不受待见。 中国人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但也抢了许多白人劳工的饭碗,他们没有罪过归到那些资本家身上,反而将怨气撒在了中国劳工头上。 无数的华人劳工干的最多的便是挖矿,一边在最恶劣的环境下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儿,一边还要忍受着那些白人的欺压,不知多少人病死累死,或者被人找死。 那些矿主根本不在乎这些华工的生死,对于澳洲政府来讲根本无关痛痒,倘要谁站出来评评理,打打官司,最终败诉的还是这些华工。 最要命的便是偷渡,澳洲人对于这些偷渡者往往抓到便会处死。 我曾埋怨父亲不应该让这些工匠偷渡过来,父亲叹了口气说,跑到这边好歹还有可能活着。 我当时沉默了,一次次的在想象,我的祖国究竟是什么样子,人们真的是连活都没法活下了吗? 这些工匠偷渡到澳洲,本是想靠手艺混口饭吃,这是他们活下去的一点点希望。 然后,我却亲手把他们的希望之灯吹灭了,只留下一缕青烟陪着他们的灵魂直上天堂,就在我决定让卡尔把他们护送到小镇的那一刻。 我跌跌撞撞地跟着伍德向外跑去,路上险些跌倒,幸亏大白在一旁扶了我一下。 此时,日出东方,晨光渐渐驱散了黑暗,而我却丝毫感觉不到明亮。 远远地,我看到卡尔坐在一块石头上,他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叼着一根草。 伍德来到卡尔面前,“卡尔,你跑到哪里去了?” 卡尔看到了伍德,也看到了我。依旧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嘻嘻一笑,“伍德先生,可累死我了。我要几辆车,没有的话要几头骆驼也行,对了,再来几十斤肉干,要是有牛奶面包也来点儿。” 我恨不得跳过去揍死这家伙,你他妈以为自己是上帝吗?要啥有啥? 但此刻,千言万语只能憋在心里。 这时卡尔的母亲和那位雷登警长也赶了过来,显然是有人通知他们了。 夫人见到卡尔,激动不已,“卡尔,你终于回来了,你跑到哪里去了,妈都快为你担心死了。” 面对自己的母亲,卡尔却没有对伍德时的嘻笑,冷着脸说:“我去哪里不用你管。”转脸对伍德说:“伍德先生,你就说,我要的这些东西给还是不给?” 夫人温言道:“卡尔,跟妈妈回家好吗?” “不去,军营就是我的家!”卡尔想都没想拒绝道。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我想,如果平时伍德先生听到“军营就是我的家”这句话一定会感动死。 因为世界上没有人把雇佣兵营当成自己的家的,尤其是这些雇佣兵们。 夫人还想要说话,伍德叹了口气,一挥手告诉身边的士兵,“给卡尔准备他需要的东西去吧。” 然后悄悄地对夫人说:“夫人,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等事情过去,再慢慢谈。” 夫人终于无奈的点头同意。 伍德对卡尔说:“卡尔,我再派一些人手给你吧!” 卡尔想了想,“也好,这些东西太多,我一个人也搬不动,你给我再安排几个士兵吧。我就要他们。”说着,指了指我,又指了指大白他们几个。 伍德表示同意,大白这家伙很会来事,他也察觉到了卡尔的不一般,于是招呼几个大兵去搬东西。伍德悄悄拉住我,“比利,你盯紧卡尔。” 我正盼着找时间问问卡尔,立即点头应允。伍德犹豫了一下,“如果有可能,你尽可能劝卡尔回家吧。” “你怕这家伙再给你闯祸?” 伍德微微一笑,“是呀!这是个令人头疼的家伙。” 大白搬来的东西还真不少,牛奶、饼干、面包、烤肠还有肉干,另有几个人牵来几匹骆驼,还有一辆马车,众人七手八脚的把东西装到马车上。 卡尔坐到车上,向伍德微微一笑,“谢啦!不许跟着。干完活儿,我们一起回军营。”然后吩咐出发。 马车在石路上颠簸,晃得人体内翻江倒海。 大白凑近卡尔,一脸讨好的样子,“老大,还有什么差事,兄弟等你吩咐。” 卡尔看了看大白几人,“这几个人靠得住吗?” 大白胸脯子拍得直响,“靠得住,绝对忠心耿耿,愿意为大哥赴汤蹈火,两肋插刀。” 卡尔点点头,“那就好,我们现在执行一项特殊任务,嘴巴都严实点,谁也不能吐露半个字。” 说完,卡尔嘻皮笑脸地凑到我面前,“哥!” 这一声喊,把大白几人吓了一哆嗦,他们绝没有料到他们口中的老大,居然在我的面前如此乖巧。 我没好气的问道:“人呢?” 卡尔叹了口气:“哎,人都好几天没吃饭了,走不动了,我再带着他们跑到小镇,非得死路上几个不可。” 我知道那些工匠没事,稍稍安心。 卡尔继续说:“所以,我把他们安置在一处隐蔽的地方,跑出来找点吃的。所以就跑回军营,后来一想既然弄吃的了,不妨再找辆车,几头骆驼,直接给他们送过去吧,这多省劲。” 我欲哭无泪,知道卡尔不着调,却不曾想如此不着调。跑军营弄吃的,还他妈借车,就差全世界喊人在我这里了。 事已到此,我也无计可施。但看着大白几人,心下仍不是个滋味,绝对不能让这几名大兵见到那些工匠,便对卡尔说:“那就让大白他们回去吧!” 卡尔点点头,“妙懂,要保密。”我恨不得抽他一嘴巴子,这会儿才想起保密来。 众人不明所以,我对大白说:“你们几个就在这里下车吧。我和卡尔单独执行任务。” 大白连连摇头,“那怎么行,我们必须保障老大和老老大的安全。我们是光荣的澳洲雇佣兵,更是老大和老老大您的忠诚卫士,前面纵是千难万险,我们唯有依然会一往无前……” 我摆手叫这位新闻发言人打住,“没你说的那么严重,这次任务很特殊,你们不能参与,也不用担心我和卡尔的安全。下车吧。” 大白等人不太情愿,但看着卡尔没有说话,还是下了停了下来,目送我们走远,这些大兵才掉头返回。 之后,卡尔赶着马车,带着我来到一处山谷,我们各自搬了一箱食物,循着一条小路,来到几块巨石前面,卡尔大声喊:“都出来吧。” 不久,那些工匠陆陆继继的走了出来。 昨夜,我只是借着月光看到他们大体的样子,如今才真真切切见到这些人,我的中国同胞。 他们一个个穿得衣衫褴褛,有的衣服上打着补丁,有的刚干脆露着皮肉。头发乱糟无章地生长,仿佛几十年未剪过一般。 他们全都很瘦,似乎只是皮包着一个完整的骨头架,眼睛像洪水流过的山溪,混浑不堪,没有一丝的灵动。 为首的石老伯满面苍桑,烟熏般地脸上沟壑纵横,手背是青紫色的,抓着一根暗淡无色而又光滑的拐杖。 他慢慢地走到我面前,认出我来,“孩子,杜先生怎么样了?” 我心中莫名的淌过一股暖流,对这些人竟是感到一丝亲切,他们自己尚不知何去何从,但依旧惦念着同伴。 “我带他做了手术,他很好,已经提前回小镇了。我就是来接你们的。”说完,将那些食物放到地上,“这是牛肉干、饼干,你们先吃点。” 说到食物,这些人眼中有了光彩,一个个喜形于色。 一名精壮的汉子跑过来,撕开包装,将里面的肉干、饼干全都倒了出来,每样尝了一小口,随后拿起一包饼干递给石老柏,“大伯,这东西软,您先吃。” 我原是以为这汉子饿极,全然不顾他人,要自己填饱肚子再说,却没想到这人是在给年老的石老伯寻找合口的食品。 石老柏接了过来,吃了一口说:“兄弟们、孩子们,吃罢,吃完了好赶路。” 众人纷纷打开食物,年轻人吃得很快,显然已经饿极了。上些年纪的人坐下来安安静静地吃着,一脸的淡定。 我拿过一瓶葡萄酒,递了过去,“石老伯,您吃饼干太干了,喝点酒吧。” 石老柏接过酒瓶,“这是酒吗?真好。”说完嘴对嘴咕咚喝了一口,也许是酒刺激到了口腔,让他皱着眉头,想吐掉,却又舍不得,于是努力的咽了下去,然后是剧烈的咳嗽。 石老伯笑着摇摇头,“这酒味道好奇怪,有酒味,可跟咱那边的酒味还是不一样。”说完,将酒瓶递给周边的一名老者,“老弟,你也尝尝。” 那人接过酒瓶也喝了一口,细细的品咂着滋味。 卡尔把我拉到一边,“哥,他们是中国人?” 我心里一惊,光顾着和石老伯说话,全然忘记周边还有个卡尔。我心念电转,他如今知晓了这些人的身份,我该怎么办? 这个不着调的家伙没准哪一天走了嘴,这些工匠的性命堪忧,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永远闭嘴。 可自己心中又清楚地知道,他很是天真,天真的可爱,对我更是有着天然的一种亲近,一口一个哥叫着,更何况他为我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如今让我像宰杀一只袋鼠一样杀掉,我心中却是大大的不忍。可不杀了他,这些工匠们便极有可能遭受灭顶之灾,顺带连累我的家人。 权衡利害,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卡尔保全这些工匠。 我含混着说:“啊,是,卡尔,你去再搬一箱食物来,我看这些食物他们不够吃。” 卡尔应了一声,转身便走。 我的眼中精光大盛,悄悄地拔出匕首,准备尾随上去,暴起一击。 这里一只苍老干枯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石老伯看着我摇了摇头,“他是个好孩子!” 这位久经风霜的老人眼睛虽然浑浊,心中却是清澈的。 我低声道:“石老伯,不杀他,我们都会有危险。” 老人依旧晃着头说:“我没学过文化,但知道恩义二字,这孩子对我们有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报恩还来不及,怎么能恩将仇报。算了,倘若他真得给我们带来危险,我们也认了。” 我看着石老伯,全身绷紧的肌肉渐渐松弛下来。 很久之后,我回忆这段时光,不得不感谢这位老人,他以他人性中的包容与善良,把我从恶的深渊边缘拉了回来。 说来惭愧,从昨夜到今天,我曾经两次动了要手刃卡尔的心思,但这位大男孩却浑然不觉。他又抱着一箱食物跑了过来,石老伯亲切地拉着卡尔:“孩子,你很好,谢谢你对我们的照顾。”说着,从怀中摸索出一个物件,放到卡尔手中:“这是我一直带在身上的物件,是我爷爷留给我的,送给你吧。” 身边一名汉子惊呼道:“大伯,这翡翠玉如意是您的传家宝呀!” 老人苦苦一笑,“什么传家宝,传来传去,越传越穷,没准哪一天,我这老头子一伸腿,总不能让这东西跟着我埋到土里吧。” 卡尔不懂汉语,但也知晓这是个很稀有的物件,仔细看时,却是一个翡翠玉如意挂件。那玉如意翠色欲滴,雕刻的精巧玲珑。 那名汉子凑过来,啧啧赞叹,“这东西,石老伯可稀罕了,他祖上是太仓人,石家世代耕种,却出了一位喜爱雕刻的孩子,乳名唤做石中玉,这石中玉极是雕刻天赋,纵是一块砖头瓦块也能雕出栩栩如生的形象,后来石中玉便去大户人家做工,专门负责砖雕,可巧有一天被雕刻大师陆子冈相中,那陆子冈可是被称为玉雕第一人的存在,他眼见石中玉,极是喜爱收为关门弟子,将一身的雕工传给了石中玉,还亲自雕了这块玉如意。从此,这块玉便成了石家的传家宝,代代相传。” 我给卡尔翻译说:“这是石老伯的传家宝,名字叫翡翠玉如意,是从他爷爷的爷爷,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现在送给你了。”接着又把这玉如意的故事给卡乐说了。 卡尔捧着玉如意,眼中竟然噙满了泪水,他一把抱住石老伯哭了起来,“石老伯,您对我太好了,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我,我感动死了,以后您就是我爷爷,等我当了爷爷,我就再把这玉如意传给我孙子,一代代传下去。”说完,小心翼翼地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我哭笑不得,卡尔说的这叫什么话,还一代代传下去。 众人吃过饭,上了车,卡尔坐到驾驶席上向小镇开去。 卡尔突然对我说:“哥,我们搞错了一件事情。我们救的不是一帮科学家……” 我知道卡尔已经明白过来了,不禁有些脸红。 卡尔继续说道:“我们救的是一帮中国艺术家!” 我正喝着一瓶饮料,“噗”地全喷了出去。 卡尔奇怪的看着我,“哥,你怎么了?” 我摆摆手,“没事,你继续说。” “我认为,我们做得对,艺术家有时比科学家更宝贵,艺术是无价的,艺术家们创造的艺术品是人类的精神财富,我曾在巴黎认识一位画家,叫做毕加索,还欣赏过他的一幅画作,叫《亚威农少女》,这幅画画面上一共有5个少女,或坐或站,搔首弄姿,在她们的前面是一个小方凳,上面有几串葡萄。老毕画人物完全扭曲变形,不仔细揣摩就难以辨认。可是细心地话,你会发现虽然画面呈现出单一的平面性,没有一点立体透视的感觉,但所有的背景和人物形象都通过色彩完成,色彩运用得夸张而怪诞,对比突出而又有节制,给人很强的视觉冲击力,曾经有人说这是第一张立体主义绘画作品。我却不以为然。不是说他画的不好,画终究还是画,那种立体实际是我们的视错觉,但石老伯的玉雕却是实实在在的立体作品,不仅雕刻精致,且极具想象力和表现力。” 我听不懂卡尔的话,我对艺术没什么兴趣。 卡尔仍在滔滔不绝的说着:“东方的艺术是含蓄的,这个玉坠叫如意,想必一定有更深一层的含义。” 我点了点头:“这倒是,如意形如灵芝,在中国人心中是称心如意的象征。” 卡尔大为感动:“顺心如意,石老伯把这么好的艺术品赠给我,而不是你,说明我才是他称心如意的孙子!” 第37章 世外桃源 我和卡尔赶着马车,载着酒足饭饱的工匠们,一路前行,来到了温哲小镇。 当看到小镇熟悉的屋舍和街道时,我不禁有些恍惚。 从我进城之后,短短几天我不止一次想回到小镇,安安稳稳的过自己以前的日子,却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我认识了许多人,这些人很荒诞。比如逃跑的大小姐皮优、古灵精怪的智子、冷艳的卢娜、还有掉进钱眼的珠宝店老板、世侩的胖大厨,此刻还有一位荒唐的少年陪在我身边。 短短几天,发生了许多的事情,这些事情更是荒诞,我稀里糊涂地“救”了皮优,在酒吧胡闹收了个日本徒弟,被卢娜拿枪从浴室里轰了出来,跑到北海道武馆路踢馆,跳到湖里去捞一个便宜的手链却又一次丢了衣服,装野人攻击小布,在医院忽悠市长夫人,还让安妮把皮优内定为未来的儿媳妇,然后跑到军营当兵入伍,第一天就当了逃兵,和一个到现在不知道身份的大男孩去执行所谓的“雨燕计划”…… 我不太喜欢这样的生活,在我的心目中,我就应该是一个荒原上的猎人,我每天到荒原上打猎,然后把猎物卖给饭店,如此而已,最后再娶一个贤惠的妻子,她喜欢种菜、养花,每天侍弄,乐此不疲。我们每天的晨昏陪着在小镇散步,闲适的过着第一天,想到这里,我的脑海中浮现了卢娜的影子。 只可惜,听伍德说卢娜的志向是学医。因为她的母亲是因为心脏不好去世的,所以要强的卢娜决然地选择了从医,专门研究心脏。从这一点来说,卢娜是有大爱的,也注定她不会陪着我呆在小镇。 想到这里,我心中不禁有些遗憾。 小镇还是那个小镇,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划,房子杂乱地建着,有漂亮的别墅,也有平民的瓦舍,还有穷苦人家的窝棚,大约是人以类聚,富人们不约同的聚集在北面,各种风格的别墅令人耳目一新,而平民则杂乱的居住在小镇中央的街道两旁,那些穷苦人家的容棚集中在小镇西南的一角,虽然不大,却是人数最多也最热闹的地方。我的小伙伴尼莫就住在那里。 我家的房子在小镇边缘,早年父亲买下了小镇西侧的一座小山,把那里开辟成了菜园。后来便在小镇西侧的边缘位置置办了一座房子,为的是在菜园和住家往返方便。 我让卡尔把马车赶到了菜园,菜园依山而建。父亲打了一块木板在大门一侧用汉字写了“九州菜园”四个字,不知道什么用意。 父亲第一时间从屋子里面出来,看到我激动不已,低声的问道:“都回来了?” 我点了点头,“都在外面,”父亲一把抱住我,“好孩子!” 但父亲看到马车,眉头一皱,显然是担心起来,他没想到我是拉着这些中国工匠大摇大摆地回来。这哪里是什么偷渡? 我简单给父亲解释了经过,父亲终于说:“先带大家进菜园吧。” 我先给父亲和卡尔做了相互介绍,那些工匠没有见过父亲,但看到父亲是中国人,便也知道终于见到正主了,脸上也有些兴奋。 菜园里有一排房子,父亲已经简单收拾了。 石老伯走到父亲面前,“你就是沈老板了?”父亲客气的回答:“石老伯,可别这样称呼,您叫我老弟便行了。” 石老伯微笑着:“规矩还是要有的。到了就好,这下总可安心了。”便叫来那个壮汉,“柱子,你去把大家的房子安排一下。”人们跟着柱子去了。 石老伯又问起杜新武的伤情,父亲让他放心,杜新武一切安好。 卡尔走了过来,皱着眉头说:“哥,这里的住宿条件太差了,怎么给爷爷他们安排这样的房间呢?” 石老伯不明白卡尔在说什么,我给他做了翻译。老人笑了笑,“这已经很好了,”转身对父亲说:“我们上山走走吧!” 父亲说:“不急,老伯,你们休息一下再说吧。” 石老伯不以为然地说:“坐了一路的车,也该活动一下筋骨了。” 于是,父亲陪着石老伯向山上走来,我和卡尔跟在后面。 整座小山被父亲修成了梯田,层层梯田宛如登上山头的阶梯,又好像一条条彩带缠绕在山间。里面种着各式各样的蔬菜,有的开着花,有的结了果,有的平展展的躺在地上,有的则爬上竹竿搭成了架子,还有的梯田里月牙儿似的,里面灌满了晶莹的水,水里面还有一些嫩绿的小苗在慢慢地生长。 石老伯的脸上绽放着别样的笑容,“小时候曾听私塾的先生讲起来世外桃源,说当年一个武陵人穿过一个山洞到达一处世外桃源,那里人当年是为了避免秦时的战乱逃到这个地方并世代生活着。当武陵人第二次想去那个世外桃源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了。那时候我就想这世外桃源究竟在哪儿啊?没想到,到老了,跑到澳洲找到这么一块地方。” 父亲叹了口气,“哪里有什么世外桃源呀。我们华人在这里经营,也要交重税,也有各种各样的吃拿卡要,更要受很多欺辱。况且,澳洲这几年实行的是白澳政策,他们认为澳洲应该是白人的澳洲,其他的有色人种都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现在所有到澳洲的人都无法获得在澳洲的长期居住权,否则也不至于让大家偷渡过来了。” 石老伯晃了晃白花花的脑袋,“至少不打仗!” 父亲沉默了。 石老伯并不清楚澳洲的情形,他想得太简单了,单单一个偷渡就足以要了在场所有人的命。 在小山的山腰,有一个山洞,父亲原计划是掏一个菜窖,在组织工人挖山的时候,挖出了许多漂亮的石头,后来他到城里找到钱眼鉴定,才知道是绿松石。 石老伯在洞中拣起一块石头,托在掌心细细的观察,惊讶的看着父亲:“老弟呀,你这可以是宝贝呀。” 父亲笑了笑,“这也是大老远请您来的原因。你再仔细瞅瞅。” 石老伯对卡尔招了招手,“孩子,把我送给你的那块玉儿拿出来。” 卡尔依言拿出那块玉如意,老人一手拿着石块,一手拿着玉如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对着太阳看着,啧啧赞叹:“一个是翡翠,一个绿松石,哪个好,那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绿松石有成功之石的说法,虽叫绿松石,但颜色各异,蓝色居多,有天蓝色、淡蓝色、绿蓝色、带绿头的苍白色,其中自然是以绿色为上佳,你这里的绿松石材颜色均一,光泽柔和,而且没有什么铁线,绝对是上好的石材,只要精雕细琢,不愁卖不出好价钱。” 说完,将那块玉如意还给了卡尔。 卡尔也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学着石老伯的样子,对着太阳看,却看不出个所以然来,“爷爷,这些石头不过透明罢了,我怎么没看出好在哪里?” 石老伯哈哈大笑,“傻小子,你哪里知道。”说完长长的出了口气,给我们解释着。 “你说这它是石头也没有说错,玉本来就是石头的一种,只不过是那些美丽的石头。” “古今中外,人们对玉都是喜爱的,尤其是我们中国人对玉石更是喜欢地不得了,在中国人心目中,玉代表君子,诗经上不是说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嘛,玉也代美人,杜牧不是有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诗句嘛,玉也代表和平,我们经常说化干戈为玉帛,玉也代表国家,皇帝的玉石印章不是叫玉玺吗?” “中国人喜欢软玉,和田玉就是典型的软玉,外国人则喜欢硬玉,比如钻石、玛瑙、水晶,也包括这种绿松石了,尤其是奥斯曼人,爱这种绿松石爱到发狂,说它是奥斯曼的国石也不为过,曾经便有奥斯曼人委托我给他们雕了一些绿松石。” 卡尔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为什么爷爷你们能忍受这样的生活环境,原来是要在这里进行艺术创作。” 我心中暗骂,混蛋,你明白个屁!从一开始,这个天真的大男孩就活在自己的想象里。不过,为了让卡尔保守这个秘密,只好继续忽悠他了。 我一拍卡尔,“聪明,石老伯这些艺术家需要的便是在这里平静地进行艺术创作,你要记住永远不要把他们的踪迹告诉任何人,记住是任何人,否则他们就会很危险。这可能也是我们的雨燕计划最难完成的部分,你明白吗?” 卡尔一个立正,说道:“明白!”又轻声问道:“我能经常跑来看爷爷吗?” 我想了想,“可以,到时候我陪你一起来,给你当翻译。” 卡尔终于心满意足。 我们离开菜园的时候,卡尔不时的回望。 我有些感慨,石老伯和卡尔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却在一天之内彼此心心相系,实在令人费解,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心中都有一丝温暖的善念,卡尔天真的认为身边的人都是好的,石老伯宁可自己死也不愿让一个好人白白的死去。 卡尔救了石老伯,石老伯也救了卡尔,然后他们共同救了我。 小山上层层的梯田,出现了那些中国工匠们身影,他们已经除去了破烂不堪的衣服,一起说说笑笑的穿梭在田地中,此时,晴空万里,阳光撒下温暖的光,照着每一张笑脸,也许这个菜园真的是这群饱经战乱的人们觅得的一处世外桃源吧? 我又回家看了安妮和杜伯伯,便和卡尔一同回到了军营。 伍德见我们平安归来,没有问及我们去了哪里,只是把我和卡尔带到办公室,给我们每个人倒了一杯茶,便不再说话。他打开了收音机,里面播放着澳洲的新闻。 “最新消息,近日布莱登警方和驻军联手在大狼山抓捕一群偷渡者,并成功解救了多名游客,受到澳洲总督的嘉奖。布莱登驻军的一名战士大白向记者讲起了整个行动过程。”紧接着大白的声音响起,我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大白终于找到一个他最擅长的职业。 “我是布莱登驻军的一名战士——大白,前天我们接到任务,配合布莱登警局到大狼山抓捕偷渡者,当时正值深夜,大狼山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冒险搜山,解救了三名游客,其中有一名游客中弹,急需救治,生命至上,我和士兵们决定火速将受伤游客背下山,组织抢救,最终挽救了这名游客的生命。之后,我们判断偷渡者已经打草惊蛇,极有可能向海滨逃窜,于是伍德将军火速组织兵力切断偷渡者的逃跑路线,我和战友们成功的堵截了这些偷渡客,他们困兽犹斗,绑架了五名奥斯曼人,逼我们给他们安排船只逃跑,解救人质是我们的第一作战目标,只好放他们逃到海滩,在他们即将要上船的时候,却不知道百发百中的神枪手被调来,神枪手们锁定每一名偷渡者,命令下达,枪声响起,偷渡者被全部击毙,人质平安无恙。” 卡尔认真的听完了,哭笑不得,“这就完了,怎么没有我们什么事呀!” 伍德笑呵呵地说:“怎么没有,你们就是那神枪手呀。” 他站起身来,“我宣布因为你们两个优秀的表现,决定授予你们神枪手称号。另外,卡尔,你将获得一项澳洲军队从未有过的特权!” 卡尔十分激动,挺身站起,向伍德敬了一个军礼。 “卡尔,从今天开始,你作为一名澳洲士兵,可以在外服役!” 卡尔眨着眼睛,疑惑的问道:“什么是营外服役?” “就是你不需要住进军营,也不需要每天进行军事训练,作为澳洲特殊的战斗单元存在,在军队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听从调遣,完成军队交给你的任务。” 卡尔十分高兴,“我这个战斗单元有没有称呼?” 伍德略一沉吟,“暂时没有!” “那我能不能自已起个好听的名字。” 伍德点点头,“原则上是可以的。” 卡乐兴奋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走着,“我要好好想一想叫什么,我们作为澳洲特种战士,是精英中的精英,是可以翻江蹈海的存在,就像传说中的龙一样,那我们的这个作战单元就叫澳龙吧。” 我差点笑喷,澳龙不是澳洲龙虾吗? 伍德却是一脸严肃,我不得不佩服他强大的自制力。“很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澳龙特种战斗小组的一员了。” “那这个小组的成员还有谁?” 伍德大约也没有预料到卡尔会有此一问:“暂时只有你一人。” “那我就是奉命组建澳龙小队了?” “可以这样理解吧。” “嗯,比利,表现优秀,绝对应该加入澳龙小队。” 伍德摇了摇头,“比利可不行,他还是要呆在军营里。” 这下卡尔可不干了,“凭什么?我既然奉命组建澳龙小队,总不让我一个人吧?你要是不让比利加入,我也不干。” 伍德无可奈何地看着卡尔,“好吧,比利也可以加入澳龙小队。你们两个不能继续呆在营里,离开军营,潜入民间,注意要保持神秘,不要向任何人说起你们澳龙小队的事情。如果有任务我会随时联系你们。我已经安排人给你们收拾行李了,去吧!” 背着还没有打开的行李,我和卡尔站在军营门口,回望着只在这里呆了一天的军营。 营门在我们出来的那一刻,就咣当一声关死了。 卡尔喃喃地说:“哥,我们是不是被伍德开除了?” 第38章 总督府 一辆汽车停在我和卡尔面前,车上走下一位司机,他来到卡尔面前,“少爷,夫人让我接您回去。” 卡尔把行李往车上一扔,抱着肩玩味地看着那个司机:“伊格,前脚伍德让我营外服役,刚出门,你就跑过来接我?这手腕玩得也太明显了吧?” 伊格躬身说:“少爷,您就别为难我了,我只是个司机。如果不能接您回去,我又要被夫人训斥了。” 卡尔冷冷地说:“那倒要看看,她还能玩出什么手段。”转头对我说:“哥,跟我走吧!我邀请你到我家做客。” 伊格拉住卡尔,“少爷,您真得要带这个中国人回去吗?” 卡尔眉毛一挑,“怎么,这你也要管一管吗?” 伊格急忙回道:“不敢,不敢,我只是提醒少爷您……” 卡尔瞪了伊格一眼,伊格缩了缩脖子,不敢在言语。 我摇了摇头,“卡尔,谢谢你的邀请,我不去了。” 卡尔大急,“那怎么可以,你不需要胡思乱想,你只需要记得,我们是兄弟,是我们是澳龙组合,应该呆在一起的。”说完,抢过我的行李也扔到了车上,一把把我拉进车里,对伊格说道:“还等什么,开车。” 车停在了一座欧洲皇家风范的古堡式建筑面前,我抬头看着这座美丽堂皇的建筑,其造型之典雅,装饰之豪华,轮廓线条之优美,色彩之瑰丽,令人称奇。外墙以黄色为基调,局部以花岗岩石料作装饰,石面加工粗朴,正门墙饰以淡绿色、淡灰色花岗岩石,顶部石料雕以美丽的图案,于粗放之中见精巧。米红色筒瓦、蓝色鱼鳞瓦、绿色牛舌瓦铺设的楼顶,使大楼更加精美别致。门前是平坦的草坪,还有大大的花园。 两名全副武装的警员守卫在门前。 卡尔带着我向里走去,两名警员拦住我,“少爷,这位是?” 卡尔回道:“这是我的朋友。” 警员面色犹豫:“少爷,总督和夫人不喜欢中国人进入总督官邸的。” 我心中一惊,原来这是总督的居所,而卡尔这个大男孩子竟然是总督的儿子。 卡尔指着警员的鼻子骂道:“我带谁回来,也他妈要你管。” 伊格向那警员打了个手势,那警员不敢在言语。 卡尔一把拉住我的手,“别理他们,跟我来。” 走进富丽堂皇的大厅,那耀眼的明晃晃的光就映得眼睛睁不开,仔细看,那喷金的墙壁、大红的地毯以及深紫色的沙发煞是抢眼,还有那折射着光的水晶吊灯同样显得华贵!这里有着最豪华的布艺、家具和设施,以浓重而不失活泼的色调、奔放且大气的布局、近似自然优美的线条,豪华舒适、至尊至贵的体验。 大厅一角摆放着一酱紫色的书桌,暖暖的阳光从朱红的雕花木窗透进来,零碎地撒在了一把支起的古琴上,粉色的纱帘随着风从窗外带进一些花瓣,轻轻的拂过琴弦,像吻着情人的唇。香炉离升起阵阵袅袅的香烟,卷裹着纱帘,弥漫着整间大厅。 贴墙放置的书柜上插满许多书籍,还放着一只金色的钟表,极奇精巧,一旁还有相框,相框里只有一张便签,上面有“戈登敬赠夏宫钟表与好友瓦德”字样。 一位侍女惊喜的叫道:“总督、夫人,卡尔少爷回来了。”盈盈地走了过来,向卡尔施礼,“卡尔少爷,终于回来了,总督和夫人都很记挂您,现在好了,您终于回来了。”说完,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卡尔摸了摸那侍女的头:“多莉,没那么严重,我只是走了两天罢了。”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我在军营见到的那位贵妇人挽着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走了下来。 我知道那位贵妇人便是卡尔的母亲,看来她挽着的那个男人便是在澳洲说一不二的总督约翰瓦德了。 那瓦德夫人见到卡尔异常欣喜,“儿子,你终于回来了”,她走过来,伸手想要帮卡尔整理一下留海,卡尔不自觉的向后仰,脸上的神色极是冷漠,“干什么?”瓦德夫人的手便停在半空,极是尴尬。 这里总督发话了,“卡尔,你越来越不像话了,家里闹得还不够,还跑到军营去闹。” 卡尔却不以为然,“叔叔,我去当兵好像也不是胡闹吧?你和我的父亲不也当过兵吗?” 我的头也些大,卡尔的家庭关系好像有点乱呀,他管总督喊叔叔,他的妈妈和总督是两口子,这个家庭组合有点意思。 总督丝稁没有将卡尔的话放在心上,看到我的却大为不满,“卡尔,你怎么把中国人带到家里来了。” “他是我的朋友比利,中文名字叫沈虫,一个澳洲华裔,带一个澳洲人来到澳洲总督府,好像也不过份吧?”卡尔理直气壮地说。 总督仔细看了看我,“你是混血儿?” 我回答道:“是的,我的父亲是中国人,我的母亲是英国人。” “那你认为自己是中国人,英国人还是澳洲人?” “我虽然在澳洲长大,但我却始终认为,我应该是中国人。” 总督摇了摇头:“你的身上有高贵的英国血统,应该是英国人才对,至少也应该自认是澳洲人,怎么能去做低贱的华人?” 在总督轻描淡写的回答中,我读懂了父亲的悲哀,反唇相讥道:“总督大人,如果您娶了一个中国的妻子,生下来的儿子应该是中国人还是英国人呢?“ 总督毫不犹豫的回答:“我的儿子当然是英国人!”随即一愣,才发现自己掉进我的语言陷井。 我笑了笑,“总督大人,遵照你的意思,我也是我父亲的儿子,当然要做中国人。” 总督的目光泛起一丝不悦,他叹了口气,“自甘坠落。” 卡尔不满的说:“比利是我的朋友,大哥,是我请来坐客的,叔叔,你应该注意你的绅士风度了。” 瓦德夫人挽起总督的胳膊,“卡尔刚刚回来,我们不要介意他带什么人回家了,他能交往一些朋友,也是好的。”又对卡尔说:“今天,你的叔叔要宴请一些重要的客人,你应该认识一下他们。你的这位小朋友,我让多莉去照顾。听话,饭后你再和比利交流。”瓦德夫人声音轻柔,如果一个年轻的母亲在哄着自己的小宝宝。 这时,那个叫多莉的侍女走了过来,“沈先生,请跟我来。” 卡尔还要再争辩几句,我朝他挥了挥手,便随着多莉到向后面走去。 多莉一边走,一边问我:“沈先生,您虽然是中英混血,但便像是中国人,你的眼睛头发是黑的,眼睛也是黑的,只有皮肤更白一些。” 我笑了笑,“哦,是的,我也是这样认为。” 多莉停下了脚步,眨着眼睛看着我,“沈先生,您是怎样和卡尔少爷认识的?” “呵呵,我和卡尔第一次军营,就当了逃兵,晚上跑了出来,然后跑到大狼山,还和绑匪干了一架,结果就立功了,伍德先生让我们营外服役,今天是营外服役的第一天。” “什么叫营外服役?” “就是在军营外边服役,简单理解就是开除了。” 多莉笑得花枝乱颤,“你们两个可真逗。我带你去厨房吧,今天的厨师是从外面请来的,你喜欢吃什么,我让他们给你做。这两天,你们一定没有吃好吧!” “我是个猎人,天天在野外吃,倒是习惯了,你们的卡尔少爷好像也没那么娇气。” “嗯,他好动不好静,喜欢拳击,也喜欢射击,总督大人说他是个兵痴。” 说到兵痴,我忽然想起佐佐木,这家伙是个武痴,对于功夫也是极为痴迷。 多莉带着我来到厨房,几名厨师正热火朝天的制作着美食。他们穿着一套白色衣服,带着帽子和口罩,有的在案板上切着,有的在烤箱前忙碌。 一个身影格外引人注目,他身躯肥大,远远看上去像一个白色的球在滚动,肥大的两腮把他的鼻子、眼睛快挤到了一起。虽然看起来笨笨的,操刀的动作却是极熟练,还不时粗声粗气的指挥着一众厨师忙前忙后。 我心中一乐,这不是胖大厨吗?没想到,今天总督的家宴把他请来了。 多莉走进厨房,对胖大厨说:“厨师长,这是沈先生,他单独用餐,请帮他做一点晚餐。” “好嘞!”胖大厨答应着,并没有抬头,依旧用刀划着一块牛排。 我笑呵呵的说:“这块肉不新鲜了。” 胖大厨一抬头,认出我来,一张圆脸先是惊讶,随即绽放成一朵向日葵,他一把抱住我,“兄弟,怎么是你,你怎么跑到总督府来了?” 多莉指了指我和胖大厨,“你们认识?” 胖大厨哈哈大笑。“当然,我们是兄弟,是朋友。”随即低声对我说:“比利,你也是他们请来的厨师吗?” 我摇了摇头,“我是来蹭饭的,听说胖大厨来了,想吃点胖大厨的拿手菜。” 胖大厨涨红了脸,“拿你老哥开玩笑,我告诉你小子,这儿没你的饭,想吃自己做,不但做,你还得教我。” 我想起曾答应胖大厨,把烤肉的制作方法教给他,却一直没有答应,便点了点头,“好吧,老兄你看得起,我就帮你制作烤肉。” 多莉满心疑惑,“你刚才不是说你是猎人吗,怎么又是厨师了?” 我随手把胖大厨正在切的那块肉扔回箱子里,重新在里面翻找合适的新鲜肉排,又对多莉说:“这不矛盾,猎人也得吃饭,猎人刚刚打下来的猎物,可是都是最新鲜的食材,随便烤制一下便是上佳的美食了。” 多莉似懂非懂,但还是点了点头,又见我和胖大厨很熟悉,便不再招呼我,转身离去。 我翻了许久,对胖大厨说:“这些食材不好,都不新鲜了,我上次让你联系尼莫,他联系你了吗?” 胖大厨点点头,“联系了,我还让他今天送一只野山羊或袋鼠来,我已经派人去他那里运了,只是现在还没有到。” “那再等一等吧。”这样的食材,根本制作不出上好的烤肉。 这里一位胖子和伊格向厨房这边走来,一边走,一边满脸堆笑地和伊格聊着天。他是梳着油光的背头,两耳招风,鼻头下垂,乍一看竟似一只大象,在张嘴说话的时候,一颗金牙熠熠生辉。 胖大厨一见来人,放下手中的活计跑了出来,向大金牙致意,“总管大人、老板,您二位来了。” 大金牙打着哈哈,“胖大厨,今天总督要宴请贵宾,必须制作出上好的美食,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 胖大厨满脸谄笑,低头哈腰,“都准备好了,再等一样鲜活的食材就全齐了。” 一边的伊格皱起了眉头,“到现在了,怎么还没有备齐食材,你们怎么搞的。” 胖大厨脸涨得像猪肝一般,“您放心在路上了,我订了一份野味,所以必须新鲜。” 大金牙很是不爽,骂道:“胖大厨,你这个混蛋,还想不想干了,到现在食材还没有备齐,你要是存心害我吗?”转身对伊格陪笑说:“伊格总管,您放心,我一定安排的妥妥地。” 伊格脸上却没半点笑容:“我告诉你,今天总督宴请的是奥斯曼帝国的王子,你们皇冠酒店如果耽误了贵客用餐,就别开了。” 我清楚的看到大金牙的脸抽动了几下。 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这个伊格因为身在总督府,虽然是个管家,却将布莱登最大的酒店老板吓得诚慌诚恐。 这时,多莉忽然跑了进来,想对伊格说话,却又看了大金牙一眼,大金牙自知多莉不希望他们的谈话被其它人听到,知趣的说:“我先到厨房看看。” 说着带着胖大厨走进厨房。 这时透过厨房的窗户,我看到一辆小卡车开到总督府后门的厨房门口,尼莫从车上跳了下来,从车上卸下两只野山羊来,却在进门时,被卫兵拦住了。 我对胖大厨说:“老兄,尼莫把野味送过来了,现在被门卫拦住了。你得过去接货了。” 大金牙看了你一眼,皱着眉头说:“胖大厨,他是谁?” 胖大厨嘿嘿一笑,“老板,这是我的小兄弟沈虫,您也可以他比利。”转身又向我介绍了大金牙,“这是皇冠酒店的老板。” 大金牙不满的说:“胖大厨,你还知道我是皇冠酒店的老板,总督家宴,整个布莱登的酒店不是谁都有资格到这这里制作美食的。每一个到总督府的人都非富既贵,你这个混蛋,你怎么把什么人都往这儿带。” 胖大厨嘀咕道:“老板,比利的烤肉做得那叫一绝。” 这话不说还好,大金牙发起火来,指着胖大厨骂道:皇冠假日酒店的厨子都死绝了吗,还要别人帮忙,是个狗屁厨师就敢叫一绝?你的脑瓜子被门挤了?”他满嘴的唾沫星子,喷了胖大厨一脸。胖大厨如同一只因为偷吃被主人教训的柴犬,用无辜的眼神偷偷瞄着大金牙。 第39章 变色龙 面对大金牙的破口大骂,胖大厨不知如何是好,嘴里嘟囔着:“比利做的就是好吗,他供应的食材也是最新鲜的。” 我笑了笑说:“老板,说起来您也算是我的客户,我是个猎人,可以给你们提供最新鲜的野味,你看,”我指着门口的小卡车说,“我们送货来了。” 大金牙抽动了一下大鼻子,不屑地说:“皇冠酒店,会要你这些散户的食材?“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乡巴佬,你知道吗,有多少人追着给我送食材呢!好好打你的猎去吧,你的那些野味可以送到小镇上的酒馆,少来皇冠酒店丢人现眼。” 我这个狗屁厨师在他的嘴里转眼之间变成了乡巴佬。 大金牙对着胖大厨又继续说:“你这个榆木脑袋,每天不好好琢磨几道菜,跟这些阿猫阿狗折腾什么?” 胖大厨向我双手一摊,一脸无可奈何。 这时,伊格走了进来。大金牙满脸堆笑,“伊格总管,您有什么吩咐?晚宴什么时候上?” 伊格没有回答大金牙的话,“刚才不是说食材还没有备齐吗?” 大金牙哈哈一笑,“瞧您说的,哪能呀。”他顺手一指门口尼莫的小卡车,“皇冠酒店最优质的供应商把最新鲜的食材刚刚送来,小浑蛋,还不快去搬进来。” 他嘴里的小浑蛋自然是说我,只可惜我这个小浑蛋的脑回路实在没有大金牙转得快,刚才还一口一个丢人现眼的乡巴佬,怎么一转眼就成了最优质的供应商了。 我还没有明白过味来,伊格走了过来,他早已经注意到我,只是因为晚宴的安排没来得及和我打招呼。作为八面玲珑的管家,他最清楚总督的少爷卡尔和我的交情,哪里肯得罪我。 伊格绅士的向我致意,“沈先生,您好!今天事务繁忙,怠慢您了。厨房还没有给你做饭吗?” 大金牙身子一晃,右手扶着身边的一根立柱。 我笑了笑,“还没有,遇到一个朋友,正聊天呢。” 大金牙火冒三丈,指着胖大厨的鼻子,破口骂道:“沈先生还没吃饭,你们干什么吃的,还不赶紧做一份沈先生爱吃的饭菜。”转过脸面向我时,大金牙一张脸竟是东风和煦,“沈先生,想吃什么饭菜,您吩咐,我让他们给您先做一份。初次见你,十分荣幸,您真是温文尔雅,绅士极了。” 转眼之间,小浑蛋变成了沈先生,我实在佩服大金牙杰出的表演能力,他不去当演员实在太可惜了。 伊格对大金牙说:“事情有些变化,刚才多莉来了告诉我,现在总督正在王子茶话,哎,那王子最傲地紧,说澳洲是蛮荒之地,一定不会有什么美食,于是他自己带了厨师,要在后花园现场为王子制作美食,王子说那厨师是奥斯曼最好的宫廷御厨。” 大金牙和胖大厨瞪着四只牛眼听着,伊格的话,“总督也觉得现场制作的美食更可口,便说让我们的厨师也到后花园现场制作美食。” 其实奥斯曼王子所说不差,澳洲自被欧洲人发现以来,确确实实是蛮荒之地,到现在也不过一二百年的开发历史,最初英国甚至把澳洲作为流放囚犯的地方。只不过后来发现金矿,全世界的人才纷至沓来。 要说美食文化,自然远远不及欧洲本土。大金牙的皇冠酒店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经是澳洲美食荟萃之地了。 大金牙和胖大厨有些傻眼,彼此看了一眼。 大金牙一脸为难地说:“伊格总管,我敢说皇冠酒店的厨艺在澳洲还是叫得响的,可要是和欧洲那边比起来,就……就差点意思了。要不,就全让奥斯慢的厨师做吧,我们就不参与了。你和总督说说?”大金牙最后用商量的语气跟伊格说。 我却有些着急,尼莫好不容易弄来点猎物,眼看就要卖不出去了。 我咳嗽了一声,“要说美食嘛,厨艺是一部分,食材也是一部分,上佳的食材搭配精湛的厨艺,自然可以制作出地道的澳洲美食的。” 胖大厨眼前一亮,一拍大腿说:“对了,我们这儿有现成的顶级厨师,为什么要放弃?” 大金牙撇了撇嘴,“你是说自己吗?” 胖大厨脸上一红,“哈,不是说我,我是说沈先生,我见识过比利的厨艺,他制作的烤肉绝对是最地道的。我胖大厨可以把脑袋别裤腰上保证。” 大金牙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沈先生,没看出来,您是一位美食制作专家?哎啊,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沈大师,今天您务必帮忙呀。”说着,大金牙连点头再哈腰,就差顶礼膜拜了。 于是,我这个狗屁厨师、乡巴佬和小混蛋,再次升格为大师,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我到底是谁了。 伊格说道:“既然胖大厨对沈先生您的厨艺如此推崇,今天可真要麻烦您了。” “好说,你们先让人把那些野味送进来吧,记住,把那个送货的黑小子也请进来。” 尼莫见到我很高兴,一把抱住我,“虫子哥,你怎么也在这里?你知道吗,皇冠假日酒店指名点姓要我们的猎物,今天让我送几只野味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捕到一只羊和一头牛的。要是你在就好了,我就只等着运货就可以了。” 我知道,这牛和羊肯定是尼莫独自深入荒原狩猎来的,他虽然天天跟着我去打猎,绝大多数时候不过是小跟班,独自狩猎还是第一次。 我问尼莫,“带着你那把剔骨刀了吗?”尼莫点了点头。 “那就好,你想吃什么,先让厨房做一些吧。一会儿,还要你帮忙,我们要给总督制作烤肉。” 尼莫第一次进总督府,看着一切都觉得新鲜,他打量着宽敞的厨房,精致的厨具满是好奇。 大金牙拿了两件厨师的服装走了进来,我已经向他介绍了尼莫,他笑呵呵的说:“二位大师,这是您二位的厨师服,要不,先换上,免得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尼莫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实际上他的衣服已经破得不像样子了。 晚宴设在总督府的后花园中。总督府背靠花山而建,建造者别具匠心的将这座花山建成了一座唯美的英式庭院,喷泉和雕像是最夺人眼球的,各式的喷泉飞珠溅玉,过滤了外面的噪声,让花园更显幽静,而以古典神话人物雕刻的大理石雕像千次百态,男性充满力量和张力,女性则雍容华贵。庭院植物以修剪整齐的树篱和灌木为主,花卉较少,追求的是简约大气但又整齐端庄不失华贵,但在造型上极其讲究,用优雅柔软的线条勾勒出艺术的装饰感,给人的感觉端庄典雅、高贵华丽,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息。 伊格早已经让人在空地上搭起凉棚,一张长长的桌子上摆满了果品。宾主的坐席则设在了亲水平台上面。厨师的炊台则放在一侧,我让胖大厨帮着尼莫把牛和羊放在案板上,自己则摆弄着烤架,知道今天人肯定不少,我特意让伊格多添置了几只烤架。之后,便研究着那些瓶瓶罐罐里的调料。 这时,奥斯曼的佣人陆继抬进来一些炊具,在我们的对面支起了架子。案板上的锅碗在灯光的映衬下闪闪发亮,比起总督府和皇冠酒店的厨具更显豪华。 多莉跑过来告诉我,“沈先生,奥斯曼的厨师来了。” 我很喜欢这个伶俐的小侍女,“以后不要叫我沈先生,太客气了,你可以叫我虫子,也可以叫我比利,或者学学大金牙,叫我一声沈大师就可以了。” 多莉轻轻扯了一下我的衣服,“你好讨厌,那几个奥斯曼的厨师很厉害的。我可以好心提醒你的。” 说话间,三个奥斯曼的厨师走了进来,一个脸长得极长,如果插上两个大耳朵,甚至会让人误会是一匹马,马脸的后面是肥胖的家伙,看到他我扑哧笑了起来,肥大厨就已经很胖了,这家伙比胖大厨还要胖三圈,鼻孔朝天,我心里咕嘀,这是猪八戒转世吗?第三名厨师是个精瘦的家伙,脸是瓜子脸,偏偏两只眼睛像分家另过的两兄弟,比一般人都要远,脑袋上还顶着一丛卷毛,脖子上挂着金链子,活像一只羊挂着一串羊肠子招摇过市。 胖大厨和尼莫跑了过来,“多莉,这是奥斯曼的厨师吗?”多莉点了点头。 我对他们说:“看到没有,还是人家奥斯曼的王子厉害,这三位还真不好找,马脸,猪头,羊肠子,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奥斯曼三绝吧。” 尼莫和胖大厨哈哈大笑起来,多莉捂着嘴也笑得不得了。 笑声惊动了那三个人,他们在我们面前停下脚步,脸却一直朝着天,马脸故作谦逊的说:“几位是澳洲的厨师吧,幸会幸会。” 胖大厨点头哈腰,“请多多指教。” 马脸很满意胖大厨的表现,点了点头,“指教谈不上……”、 我插嘴道:“三位脸总是朝着天,这要是切菜时,指头不知道切剩几个,指教当然谈不上了。” 知道我在讽刺他们的气势凌人,马脸的脸上笼罩了一层严霜,“牙尖嘴利,当不好厨师!” 猪头冷哼了一声,“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奥斯曼的菜品。” 我哈哈一笑,“有没有红烧猪头呢?” 猪头涨红了脸,看上去真的像红烧猪头了。 羊肠子不急不缓,一脸微笑,他摆弄着胸前的金链子,“这位小兄弟是用嘴做饭吗?” “我的嘴是用来吃饭的,请问您是用什么做饭呢?” 羊肠子说着,伸出手指敲了敲脑袋,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用这个做饭。” 我看着这只笑面虎,也笑着说:“那您得抓紧时间把里边的浆糊倒出来。” 羊肠子哈哈一笑,“有意思,那我要说我是用手做饭呢?” “那您可得小心,别让金链子把手捆住。” 羊肠子低头看了看摆弄金链子的双手,哈哈一笑,“小兄弟,你很幽默。那我要说是用这个做饭呢?”羊肠子眨巴着眼睛,笑得更是舒爽,他拿手点着案板,“小兄弟,你是第二个跟我说金链子会把手捆住的人,可这世界上的人哪个不喜欢这个东西呢。从前,有只狐狸,吃不到葡萄,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一边走还一边说,这葡萄肯定是酸的,小朋友,这是酸葡萄心里呀!还是不要有为好,我把这链子送给你怎么样?”说着,真的从脖子里摘下那串金链子。 我看着羊肠子得意的样子,从领口拎出那只父亲雕的龙形玉坠说:“谢谢好意,我这有。” 羊肠子两眼放光,打量着那块玉坠,“好好,只可惜雕工不好,我用这链子换你的玉坠怎么样?绝对值了。” 我笑了笑,“谢谢你的好意,这是父亲给我的,在我眼里是无价之宝,不换。”说着把玉坠放回领口。 羊肠子笑眯眯地看了我好一会儿,转身离去。 奥斯曼的佣人已经把案板支起来,马脸和猪头开始忙碌起来,独有这个羊肠子,找了把椅子大爷似地坐在那里,还翘起了二郎腿,根本没有动手做菜的意思。 胖大厨问道:“小老弟,我们是不是该干活儿了。” 我点了点头,“你去准备炭火吧。” 胖大厨应了一声,开始忙碌起来。 “虫子哥,我该做什么?”尼莫说。 我看了尼莫一眼,“不急,先歇着。” 多莉奇怪的问:“总督和王子马上就要来了,你还有空歇着?” 我也找了把椅子,仰面朝天坐在那里,“客人们什么时候到,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做,放心吧。你要有事,你先忙去,我得打个盹。” 多莉像看怪物似地看着我,“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尼莫,你哥平时也这样吗?” 尼莫嘿嘿一笑,“我又不是虫子哥肚子里的虫子,他有时候许多想法我也猜不透。” 多莉嗔道:“那你还跟着他,小心他把你卖了。” 尼莫抓了抓头发,“不会的。我从小就跟着虫子哥一起,他要卖我早就卖好几百次了。” “那你天天跟着他干什么?” “打猎呀!我和虫子哥几乎天天跑到荒原上打猎,野猪、野羊、袋鼠、土狼、鸵鸟,好多呢,以后有机会,我给你抓一只大蜥蜴,这种动物可好玩了,还能变色,沈伯伯说这就变色龙。我们还曾经抓过太攀蛇,那蛇有剧毒的……,” 尼莫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多莉瞪大了眼睛,看着尼莫,悠然神往,“那你可记得快点把那变色龙抓来给我。我真想跟你们一起去狩猎,那是不是很危险?” “有我们在,就不用害怕,因为那些野兽见了我们都绕着走。” “为什么?” “绕不开的,都到这里来了!”说着尼莫一拍桌上的那只羊。 多莉笑了起来,“尼莫,你说话真逗。” 第40章 市长夫妇 晚宴的时间到了,伊格已经来来回回迎接一批又一批的贵宾,首先到达的是布莱登的市长约翰和他的夫人,我发现约翰夫人竟然就是在医院里见到的那位嚣张的市长夫人。她今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只是脸上的粉底有些厚,眼影看上去有些像熊猫了。 那天躺在床上的少年小约翰应该就是他们夫妻的儿子了。 经过我们的餐台时,多莉跑上去向约翰夫妇致意,“约翰市长好、夫人好!” 约翰市长笑容可掬地说:“多莉,今天要辛苦你了。” “不辛苦,能为您和夫人服务,我感到十分荣幸。”多莉很会说话。 约翰夫人拉起多莉的手,“多莉,两年不见,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夫人,您过奖了,我永远比不上您的,您在我们心中是不老的女神。” 我听到多莉的话,再看看夫人脸上厚厚如火山灰似的脂粉,禁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约翰夫人看到了我,我自知闯了祸,急忙躬身说:“夫人好!”然后呵呵一笑。 约翰夫人忽然瞪大了眼睛,她认出我就是那天忽悠她,给小约翰胡乱治病的“小神仙”,顿时恼怒起来,鼻子哼了一声。 约翰市长不禁皱起了眉头,“总督越来越不像话了,什么人也可以在家宴上出现,如果王子看到这里又有黄种人,又有黑鬼,不知会怎样嘲笑呢。” 约翰夫人挽着丈夫的手臂,也阴阳怪气地说:“是呀,哥哥嫂子的家宴上怎么会安排他们在这里呢?澳洲是白人的澳洲,即使有黄种人、黑种人也只能出现在矿洞里的。” 多莉解释道:“市长,夫人,今天的厨师是皇冠酒店的,他们制作的菜品很可口,一会儿还要为您烤肉。” 大金牙满脸媚笑,“市长、夫人,您好!我们是皇冠假日酒店,您前几日就职时,我还参加了您的就职典礼,您的演讲实在是令人感动,感人肺腑的,大家都说布莱登来了一位好市长啊!” 约翰看着大金牙,“我想起来了,在前几天的市长就职典礼上,就是你代表市民发言的。你的酒店干得不错。” 见市长能想起自己,大金牙如沐春风,“是是是,市长,您真是好记性,您需要什么食物,我帮你取。” 约翰摆了摆手,皱着眉头说:“皇冠酒店也算是澳洲美食界的一面旗帜了,我很不理解,怎么还会请这些华人和黑人做厨师?这样的下等人出现在总督的家宴上,客人们怎么会有胃口用餐?” 大金牙涨红了脸,“这个……这两位是……”。 他清楚地看到伊格对我很是客气,但此刻却又面对着市长的质询,当真是左右为难,最终大金牙一咬牙,“市长,您说的是,我这就让他们滚蛋。” 转身对胖大厨说:“都是你这个混蛋惹的祸,请谁来不好,非要请这两个下流胚子。”然后,瞪起眼睛对我和尼莫说:“你,还有你,马上滚蛋,看到你们的贱样,我也觉得倒胃口。” 胖大厨急得抓耳挠腮,“老板,今天需要请他们两个烤肉的。” 大金牙怒道:“皇冠假日自己的厨师烤不了肉吗?我看你的脑袋被驴子踢了。” 父亲曾说华人在外国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屈辱,终日游荡在荒原的我一直无法理解。进城以后,我也只是在北海道武馆遇到那个叫井边的日本武师出言不逊,然而今日之屈辱比之当日有过而不及,我冷冷地说:“大金牙,我发现你不仅是一只纯种的变色龙,而且是一个24k纯浑蛋,怎么一转眼,我就从沈大师变成了下流胚子了。既然如此,我们也不伺候了。” 转脸又对着约翰市长说:“尊敬的白人市长,您高高在上,我知道,您看不起我们这些卑微的华人和黑人,但请记住,我们是被请来的,不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您有地位,但我们有骨气。还有美丽的夫人,下次小约翰再得病,就不要再一口一个小神仙的叫了,我只是一只卑微的虫子。” 约翰夫人尖叫起来,“哟!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小神仙,是神医了,不过是故弄玄虚罢了,在你们中国叫你这样的人做什么,神汉还是神棍,你连个巫师都算不上的。” 我忽然发现自己也成了救了蛇的农夫,也不再理会这个蛇蝎女人,拉起尼莫说:“兄弟,走吧,这里是白人的天下,我们也没兴趣侍候这些白人老爷。对了,大金牙,这两只野味,你没有付钱,所以暂时还不属于你,尼莫我们一个背一只,拉到街上去喂狗。” 说完,我抓住那只野牛的一条腿,双臂用力将野牛抡到了肩上,吓得约翰夫人一声尖叫,花容失色。野牛是只小牛,但重量也足足有三百多斤,我心中愤怒,硬生生的把牛扛在了身上。 这也是平日狩猎的结果,每次猎杀大型的兽类,我便是这样和尼莫轮流将猎物背回家。因为,我们没有昂贵的蒸汽机车,也没有骆驼车,只能手拉肩扛。这样倒也练出了一身蛮力,尤其是尼莫,背着数百斤的牛也快步走上七八公里。 尼莫抄起野山羊,跟在我的身后。 约翰夫人的尖叫仿佛是一声哨子,在场的人停止了动作,将目光射过来,当他们发现我扛起野牛时,无不惊叹。 我没心情理会众人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思,虽然今天是晴天,还有一丝微笑拂过花丛,将花香吹送到每个人的身边,我却觉得此刻的空气很闷,异常的闷,好像天降倾盆大雨的前夕。 我大步流星的走着,迎面走来两个大男孩,一个是卡尔,另一个便是小约翰,许久不见的兄弟两个肩并着肩,很是高兴。 卡尔看到了我,拉着小约翰跑了过来,“嘿,大哥,你背着一头牛做什么,练习力气吗?” 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气鼓鼓地看着他。 卡尔却浑然不觉,也没有发现众人的表情有何不对,他对小约翰说:“小约翰,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比利,中文名字叫沈虫,他很厉害。” 小约翰手指着我叫了起来,“我认识你,你就是那个小神仙,你到中国的昆仑山遇到一位骑着白鹤的老神仙,老神仙见你骨骼清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所以才破例传授了你一套盖世绝学,他伸手一指,就打通了你的那个什么二脉。” 这是当时皮优在医院时的胡说八道,当然她的胡说八道也是复述得我在酒吧里的胡说八道。 卡尔眨巴着眼睛:“真的假的?” 小约翰信誓旦旦地说:“当然是真的,他用一支毛笔在我的脸上画符,就治好我的病,我妈还说他是小神仙呢。” 卡尔哈哈大笑,“我还是不信他有那么神奇。” 小约翰着急道,“你怎么不信我的话呢,对了,我妈妈可以作证,是她亲口称呼大哥叫小神仙的。”说着,小约翰朝约翰夫人喊了起来,“妈,你快过来,这是那天给我治病的小神仙。” 约翰夫人叫道:“小约翰,你过来,不要和这种低贱的人交往。” 小约翰却执拗地很,“妈妈,他真的是那位小神仙的,那天你亲口说的。” 约翰夫人怒道:“傻孩子,你懂什么,他骗了我,也骗了你,他算哪门子神仙,不过是把药涂到你的脸上罢了,还装神弄鬼糊弄我们,这些贱种精明的很,你可别上当,快过来。” 卡尔听到母子二人的对话,再看着我铁青的脸,终于知道我的处境。 “哥,你先把牛放下,我们是兄弟,有我在,谁也不敢小瞧你。” “算了吧,卡尔,这样你会更为难。我和尼莫要回小镇了。有时间,你可以去找我玩,这座总督府嘛,我是没心情来了。” 约翰夫人已经拉住小约翰,听到我的话,不阴不阳地说:“哟,你以为这总督府谁都能想来就来吗?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卡尔大为气恼,“婶婶,比利是我的朋友,你不要这样。” 约翰夫人的声音却比卡尔更高,“卡尔,你这个没良心的臭小子,婶婶平日白疼你了。” 一边是叔婶,一边是兄弟,卡尔当真是左右为难了。 “钱眼,这样的交际你自己来就可以了,干什么还要拉着我过来。”皮优和钱眼迎面一起走了过来。 她身穿着漂亮的礼服,依旧喜欢那一身白色,在礼帽上插了一根蓝白相间的羽毛,极是美丽,她淡施脂粉,衣袂飘飘,举手投足之际,宛若惊鸿,刚刚出场便惊艳了所有的人。 皮优没有认出我来,她的注意力都在倾听钱眼说话:“大小姐,这是总督大人的家宴,请的都是澳洲数一数二的政府要员和企业家,我只是个掌柜的,哪有资格跑过来,还得咱们珠宝行的话事人才说得过去,哎哟,今天您就将就一下吧,别天天玩了,现在是您出面的时候了。” 钱眼忽然停住了嘴巴,傻傻地看着前面。他发现了我。准确说,他首先发现了一头牛,继而发现了我,惊讶于我的蛮力。钱眼实在想不通,在总督府有人扛着一头牛走来走去,更想不通的是扛着牛走来的人居然是我。 皮优也被那头牛吓了一跳,继而认出我来,她顿时高兴起来,“哈哈,虫子,真有你的,扛了一头牛干什么,是不是冬天快来了,你这只虫子要提前准备一些食物啦!” 皮优的到来解了卡尔的尴尬,他和小约翰也走了过来,卡尔笑道:“皮优,没想到今天你也来了?” 皮优呵呵一笑,“怎么,不欢迎吗?” “哪能呀,我只是以为你被人家绑架了之后,一定会吓坏了,至少要休息几天呢。” “那倒不必,我想得开。”皮优说道。 卡尔给小约翰介绍道:“弟弟,这是我刚刚认识的朋友,我们曾经一同被捆住,所以准确来说是难友。”想起山顶月夜上的情形,卡尔和皮优都笑了起来。 小约翰怯生生地问:“漂亮姐姐,真的是你吗?你还记得我吗,我就是在医院的那个……”说完,双手虚托着两腮比划着。 皮优如梦方醒,“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两腮发炎的大男孩,哈哈,你的病好了呀,还真别说,病好了之后妥妥小帅哥一枚呀。” 小约翰红了脸。 皮优不再理会卡尔和小约翰,她拍了拍我的肩膀:“虫子,你还没告诉我你这是干什么呢。” 我不禁有些苦笑,“皮优,我给人家送货帮厨,结果被人轰了出来。” 皮优格格一笑,“货也被退了?” 我拍了拍那头牛,“货没退,我一生气不卖了。” “哈哈,有意思,那你也不用扛回去了,你这货我要了,不过,你还得给我做出来。我吃过你的烤肉,终于可以再尝一尝了,你说,肉要鲜的好,这头牛的肉还新鲜吗!” 尼莫插嘴道:“那还用问,绝对新鲜。” 皮优手指虚点着尼莫说:“你就是虫子说的那个黑小子尼莫吧”。皮优虽然没有见过尼莫,但我却曾经多次向她提起。 尼莫见皮优叫出他的名字,不禁大为得意,“我是尼莫,虫子哥最好的朋友。” 皮优把手一挥,“你这头羊我也要了。虫子说你的刀功很厉害,今天终于可以见识一下了。” 尼莫高兴起来,“嗯,您瞧好吧。” 我扛着牛重新走回后花园,对卡尔说道:“卡尔,我需要两个烤炉、一个案板,还有一些佐料。” 卡尔应了一声,叫着两名佣人径直来到大金牙的案板前面,“喂,我需要两个烤炉、一个案板,还有一些佐料。” 佣人不等大金牙答应,动手搬起烤炉和案板便走。 大金牙知道卡尔的身份,那可是总督的少爷,所以他连个屁也不敢放。我看到他脸上肌肉抖得厉害,我想此刻,大金牙肠子都悔青了吧。 果然,他突然一巴掌打在胖大厨的脸上,“你这个混账王八蛋,怎么把沈大师气走了。” 胖大厨嘟囔着:“明明你气走的。” 大金牙又是一巴掌扇在胖大厨脸上,“你这个混账王八蛋,怎么不提醒我。” 我把牛放到案板上,走到大金牙面前,看着这个家伙,大金牙像老鼠见了猫,满面堆笑。 但在我的眼里,那笑是如此的难看。 我对大金牙说:“我是来告诉你两句话,不要狗眼看人低,还有一句是胖大厨是我的朋友。” 卡尔一旁也凑趣说:“胖大厨,如果你不喜欢在皇冠酒店呆着,可以到总督府来。” 大金牙的脸上好像挨了一鞭子,形如死灰一般。 第41章 尼莫解牛 后花园再次涌进七八名客人,伊格在前方引领,后面是总督和来自奥斯曼的王子,总督夫人也陪在一旁,她虽然已是中年,不再年轻,但经过精心的打扮之后,却是光彩照人,尤其是修长的眉毛,如同一弯新月,将这位中年美妇人映衬得更加妩媚。 我清清楚楚地听到约翰夫人鼻子里“哼”了一声。 那位奥斯曼王子戴一顶红色的高筒毡帽,身穿长袍,蹬着马靴,并没有刻意的修饰,但在众人心中却是卓尔不群。身份的高贵在总督府这座名利场展现的淋漓尽致,因为所有的都将目光集中到了这位王子的身上。 也许,只有我没有时间理会这位王子,因为我看到总督和王子身后跟着的人,竟然有伍德父女和田中兄妹。 伍德身着军装陪同着总督,卢娜挽着父亲的手臂走进后花园。我在想,她也许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根本不用打扮的女子,她没有两个夫人那般的精雕细琢,只有一袭红装,腰间系了一条流苏,便足以勾魂摄魄,轻风摇曳之间,她款款地走来,宛如炉中跳动的火焰。 多莉少女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她喃喃着:“她好漂亮!”多莉口中的她自然不是总督夫人,而是卢娜。 尼莫偷偷地告诉她:“那是当然,你知道吗,她是我嫂子。” 多莉看了看我,满脸的不相信,“就是他吗,哈哈,别逗了。” 尼莫急道:“你怎么还不信呢,我哥亲口告诉我的。” “切,你们兄弟也太自恋了吧。” “嫂子也亲口跟我说的。”尼莫自然不知道,那日我和卢娜为了一条手链斗智斗勇,我让尼莫去偷时曾说卢娜是我的女友,而卢娜让尼莫抓住我的时候也以其人之道还置其人之身,说她是我的女朋友,更何况,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抱住了卢娜,逼她承认我们是一对夫妻。想到此处,我不禁摇了摇头,进城这几天,自己还真是胡闹。 多莉远远看着卢娜,又看了看尼莫,“我还是不信。” 走到后花园,卢娜便松开挽着伍德的手,侧身躲到了一边。她心中对自己的这位父亲早有成见,今天能陪着他出席总督的家宴已经是给了伍德很大面子。 智子挽着田中的手,好奇的四下张望,忽然看到地上的牛羊,不禁大为惊奇,她眼前一亮,已经发现了我,像一只小燕子,松开田中的手向我飞过来。 “虫子哥,你做厨师了?” 我哈哈一笑,“嗯,正准备给你做好吃的呢,一会烤了,都给你吃。” “哈哈,虫子哥,你真逗,这么一大头牛和一只羊,我可吃不了,你要撑死我吗?” “没事,到时候我帮你往嘴巴里塞。”我笑着对智子说。 “可这牛羊还没宰呢,要烤完得等到什么时候了,没等撑死,我便被饿死了。” “这你不用担心,看到他了吗?”我用手一指尼莫,“这个黑小子分分钟搞定。他是尼莫,我的好朋友。” “那我哪也不去,就在这里等着吃你的肉。”说完,智子看着我。 我吓了一跳,想起手臂上被智子狠狠地咬过一口,再看看智子垂涎欲滴地看着我,心里打起鼓来,“不是我的肉,是牛羊的肉。” 智子浑不在意,“哪个好吃,吃哪个。” 总督和王子到来,现场响起一阵掌声,众人纷纷向他们致意,两个人也一一还礼。 我却发现皮优不知什么时候拉着钱眼走到不远处,与其说是拉着不如说是揪着,她冷冷地低着问道:“你怎么没有告诉我,他来了。” 钱眼没有了往日的精明,委屈的说:“他不让我告诉你的。” “钱眼,你这个王八蛋,竟然骗我。”说完,皮优便似要扬长而去。 钱眼一把拉住皮优,“姑奶奶,您别发火呀,哈米德王子也没有跟我说让您回去。所以我才答应陪您来的。他大老远跑过来,您躲着不见也不好吧。咱不急,看看情况再说,好吧。” 皮优沉吟着,没有言语。智子看到皮优,高兴的跑过去和她拥抱,皮优也脸现笑容,却并不那么自然,心事重重的样子一眼便能看出来。 瓦德总督站在场地中央向众人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无非是欢迎奥斯曼王子哈米德、感谢各位光临以及吃好喝好的客气话罢了。 接着总督便请哈米德讲话,哈米德向所有的来宾点头致意,他清了清嗓子说:“很荣幸来到澳洲,也很高兴见到瓦德总督和夫人,今晚总督在家中设宴,更是让我感觉到了家的温暖。这将是一个美丽的夜晚,所有的朋友,无论是新朋友,亦或是老朋友,欢聚在一起,这让我想到我很喜欢的几句诗,似乎可以改成:蓝色的澳洲的夜,黑猫和松鼠漫步,星空和大海相拥。今天我特意给大家带来一些小礼物,一条奥斯曼长巾,并不是多么的贵重,却希望能表达我对各位朋友的敬意,同时我的厨师将为大家烹制美食,在澳洲这片与世隔绝的蛮荒之地,大家也能喝一杯红茶,带着印花的长头巾,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一切都是好的。” 他虽然说那条长巾只是一件小礼物,但佣人派发下去的时候,约翰夫人不禁啧啧称赞,“这是丝绸呀,摸起来手感很好,绝对是上等的材质,这刺绣也是纯人工打造的,王子真是用心了。” 哈米德笑眯眯地举起酒杯,“敬总督,敬各位嘉宾,一切都是好的。” 他很善于调节气氛,所有的人都盈盈地举起酒杯,“敬总督,敬王子,一切都是好的。” 这里马脸、猪头已经将制作好的奥斯曼美食摆上了桌子,酥饼、煎蛋、梅泽沙拉、亚历山大烤肉,还烤出了一只全羊摆到了桌上。那只羊色泽红润,冒着香气,令人垂涎。 马脸得意洋洋的瞥了我一眼,拿起刀来为客人们割下羊肉,哈米德亲自将那一盘盘地烤肉送给前来取餐的客人们。 面对美食的诱惑,无人能够抵抗,大金牙也催动胖大厨把一些菜品摆上了桌子。只有我和尼莫这里冷冷清清。没有办法,刚才那一系列的事情,让我们耽误了许多时间。 几乎所有的人都围拢在餐桌前。我们这里只有皮优、智子和卡尔两兄弟。 多莉花痴般看着哈米德,“天呀,他是童话中的王子吗,还会写诗,好浪漫呀!” 皮优有着波斯美人的迷人双眸,泛着涟漪,水波荡漾,她正远远地望着哈米德,听到多莉的话,撇了撇嘴,“假仁假义!搬来几首诗卖弄就真当自己是诗人了。” 不知怎的,我看着哈米德也不是很舒服,听到皮优的话,大有知音之感,“就是,作诗谁不会呀。” 多莉不满意的看了我一眼,“你会吗,那你也作一首。” 智子抢话说:“虫子哥,你作的诗一定比那个王子好。你就现在作一首诗,写一下这头牛吧!” 我暗骂自己嘴欠,闲着没事吹什么牛,结果这下尴尬了。 我看着这头牛,愁眉苦脸起来。多莉得意洋洋地看着我,挖苦道:“虫子,你的诗呢,就着米饭消化了吗?”她不再叫我沈先生,改口叫我虫子,显然是受了皮优和智子的影响。 我深深吐了一口气,朗声吟诵起来: 这头野牛味道美。 两只眼睛一张嘴。 尾巴长在屁股上。 肚子下面四条腿。 我确实写过很多这样的诗,父亲听完只是笑了笑,他说我的诗也算是诗的一种,应该叫打油诗,古时候有一个叫张打油的人总是写这些有趣的诗。 我念完四字打油诗,多莉愣嗑嗑地看着我,皮优和智子却哈哈大笑起来。 智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虫子哥,你的诗绝对是天下第一,极具现实主义色彩,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不颁给你都说不过去。” 皮优哭笑不得地看着我:“臭虫子,你脸皮怎么那么厚,跑这里来丢人现眼。” 多莉似乎感觉受到愚弄,脚跺了一下,“虫子,没想到你是个下三滥。” 皮优和智子肆无忌惮的笑声吸引了在场所有的人,卡尔和小约翰放下酒杯走了过来,“哥,有什么好玩的,你们笑得这么开心。” 哈米德原本是现场的焦点,被我这样胡乱搅和之后,没人再理会他,大家全都看着我。我知道玩得有些大了,清了嗓子说:“尊敬的各位朋友,接下来我们将开始制作美食,今天皮优女士为大家带来的是正宗的澳洲美食,最新鲜的牛羊肉,搭配行云流水的刀功,荤香四溢的烤肉马上就会呈现在您的眼前。”然后对尼莫说:“开始吧”。 尼莫抄起自己那把牛刀,走到那头野牛面前。我提起匕首挑断了捆着牛蹄的绳子,野牛终于获得自由,一下站了起来。众人一声惊呼,纷纷后退,多莉更是花容失色。 我却不给野牛丝毫逃脱的机会,一个绳套已经套住野牛的脖子。野牛奋力挣扎,却无济于事。 尼莫注目凝神,目光炯炯,他提气收腹,表情凝重,左手拍了拍牛肚子,然后气运丹田,右手挥舞着牛刀。刚刚磨过的牛刀寒光闪闪。人们只见牛刀在尼莫的手中上下舞动,劈下去如长空掠过闪电,刺过来如惊雷撼动山岳,伴着尼莫行云流水的动作,只听咚的一声,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野牛应声倒地。 我和尼莫拎起四条牛腿,这头牛已然躺在案板之上。再看尼莫手掌朝这儿一伸,肩膀往那边一顶,伸脚往下面一抻,屈膝往那边一撩,动作轻快灵活。他的牛刀刺入牛,皮肉与筋骨剥离的声音,与他运刀时的动作互相配合,如此地和谐一致,美妙动人,就像踢踏舞一般节奏欢快至极。全场静了下来,都在欣赏着尼莫出神入化的刀功。 父亲曾见过尼莫的刀功,很是欣赏,他告诉我,尼莫虽然是一个黑人少年,但有一点却远胜于我,就是做事比较喜欢动物的肢体构造,当完全掌握了这种规律,在屠牛宰羊之时,甚至不必用眼睛去看,随手便可以切中要害,屠牛杀羊如此,狩猎射击如此,功夫技击亦如此,甚至从政、经商和交际亦如此,因为对规律的掌握远远比一般的技术技巧要更高一筹。 也正是借着这些感悟,我的射术和狩猎技能在那段时间也突飞猛进,只是刚刚入世的我尚且不明白从政、经商和交际的规律。 片刻之间,尼莫已经把牛肉一块块的扔给我,我抄过牛肉,随手放到烤炉之上,新鲜的牛肉滋滋冒着油,我把事先调制好的酱料刷到牛肉之上,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那些端着盘子的人们忘记了用餐,只是端着盘子,拿着刀叉静静地欣赏着我们两兄弟的表演。 皮优食指大动,像一只馋猫一样,闪着发光的眼睛,催促道:“虫子,好了没有?” 我割下一块牛肉,放到她的盘子里,“好好品尝,都是你的。对了,你刚才说过,这头牛和那只羊都是你买了,一会儿记得付钱。” 皮优骂道:“臭虫子,你也掉钱眼里了吗,满脑子就是钱。快给智子也割一块。” 没等智子上前,卡尔和小约翰却已经迫不及待,“哥,我们的呢?” 我哈哈一笑,“别着急,都会有的。” 伍德笑呵呵的走了过来,“比利,我一直梦想着能再次品尝你的烤肉。没想到,总督大人帮我把愿望实现了。” 人们陆陆续续的来到我这里,端起一盘盘的烤肉,一边品尝着美味,一边交口称赞。 小约翰把两盘肉端到约翰夫妇面前,两个人扭捏着接了过去。 卡尔则把肉端到总督和哈米德面前,总督品尝之后,大是赞叹,“味道很好,”他一挑大指,“这是最正宗的澳洲美食。” 哈米德吃着嘴里的肉,极是尴尬,我想些刻再美的食物在他的嘴里,他尝来也只能是苦涩,这便是傲慢的代价。那个奥斯曼的厨师羊肠子悠悠地走了过来,“小朋友,我能尝尝你的美食吗?” “当然可以。”这个人没有马脸和猪头那样盛气凌人,总是笑呵呵的模样。我看到刚才他正和田中坐在一起聊着天,不知道他们之间会聊些什么。 羊肠子吃着肉,也挑起大指,“这是最地道的烤肉,很好吃,这得益于这个小兄弟的刀功和你的烤制技艺,很地道,很澳洲。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登门拜访,向你学学这烤肉的手艺。” 田中似乎对我更加有兴趣,他一指尼莫说:“这位小兄弟的刀功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则典故,叫疱丁解牛,他的表演是今天给大家最大的惊喜,而你的烤肉则是第二重惊喜,难怪皮优那么喜欢和你在一起了。”田中大声的说。 我笑着给田中割了一块肉,一瞥之间却看到哈米德听到田中的话,脸上浮起一层黑云。 第42章 冲冠一怒 羊肠子嘎嘎一笑,“田中先生,我还听说中国也有一句成语叫鸡鸣狗盗,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些人凭借着微末伎俩蒙蔽世人的眼睛。这两位小兄弟不过是厨艺精湛罢了。” 田中饶有兴致地看着羊肠子,“超光先生,人不可貌相,你怎么知道这两位小兄弟只是厨师呢?据我所知,这位沈虫小兄弟,他的身手很不错,至少不在我之下的,如果你和他过招的话,我想那一行十影的招牌也要不保了。” 田中称他为超光,不知是名字还是外号,我觉得“一行十影”更像是外号。 超光眼中精光大盛,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看着我,“没想到澳洲也是卧虎藏龙呀,有机会可真要向沈虫先生请教了。” 我不明白他们两个在讲什么,笑着说:“我只是这个猎人,如果田中先生和超光先生有兴趣,我倒是愿意陪你们到荒原上狩猎。” 超光满脸含着别样的笑意,“哦,我很有兴趣。田中先生,我们还是不要打扰沈虫小兄弟制作美食了,咱们还是继续一边聊天吧。” 说完,端着一盘刚刚烤好的牛肉转身去了。 智子好奇的看着超光走开,低声问田中,“哥哥,他就是一行十影的超光?” 田中看着智子,满眼是做兄长的怜爱,“智子,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我只能说他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八骏哪一个不是如此,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舞会开始了,中心场地的餐台已经被移到了一角。几名乐手入场,伊格宣布接下来进行的是一场华尔兹舞会,首先有请总督和夫人。 这华尔兹早前只是奥地利乡间的舞蹈,华尔兹有“滚动”“旋转”或“滑动”之意,华尔兹确实是以旋转、拥抱为特征的。似乎在不经意之间,华尔兹便在整个欧洲流行起来,男男女女拥在一起,手牵着手在舞厅、酒店、甚至大街小巷踩着“蓬嚓嚓”节奏,尽情享受着欢愉。在所有人为华尔兹疯狂的时候,英国的皇室贵族和教会却保持着特有的矜持,对这不屑一顾。因为跳华尔兹时男女持抱近、动作旋转过快而不道德、不文明,甚至认为这种舞蹈粗俗邪恶、不堪入目。 可是说来也怪,皇家和教会骂得越凶,这种舞蹈便流传的越广,成为了时下最优秀的交际舞,此刻,由英国皇家任命的堂堂澳洲总督也放下身段跳起了华尔兹。 总督瓦德的协调感明显没有夫人流畅,看得出来,夫人在怒力配合他,这段舞蹈终于没有出太大的纰漏,在众人的掌声中结束。 总督携夫人向来宾致谢,随即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引起众人善意的笑声。 其实,作为总督能率先下场跳舞已经很难得了,众人都知道这位总督平日是不苟言笑的。舞罢,总督示意大家随意,于是现场的俊男靓女们两两结合在花园中伴着优美的旋律舞动起来。 我看到卢娜在花园的一个角落静静的站着,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众人的喧闹也好,飘香的菜肴也好,都与她无关。 她如同空谷中的幽兰,兰叶葳蕤,桂华皎洁,西风寒露深林下,纵是无人也自香。 恍惚之中,我似乎看到一位佳人独居空谷,与幽兰为伴,共彩蝶双飞。 我端了一盘烤肉来到她的面前,“请你吃的。” 卢娜接了过去,“我吃过你做的烤肉,很好吃。”她随意的吃着。 “如果你喜欢,我随时可以给你烤肉吃。” 卢娜看了我一眼,“其实我更羡慕你每天这样开开心心的。” “哈哈,你也可以的,”我清了清嗓子,“今天我特意给卢娜小姐带来一份小礼物,并不是多么的贵重,却希望能表达我对卢娜小姐的敬意,我相信,她一定喜欢我送给她的这份礼物,因为这份礼物本就属于她,当我把这份礼物重新交还给她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一切都是好的。” 卢娜嫣然一笑,“贫嘴的家伙,你把自己也当成王子了?还是好好的做你的猎人吧。” 我从口袋中把那串手链拿了出来,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卢娜瞪大了眼睛,痴痴地看着那在灯光下闪亮的手链,泪水盈满了眼眶。 我知道卢娜对这个手链有着很深的情结,因为这手链寄托着卢娜对亡母的思念。 卢娜接过手链,忍着泪水,“谢谢!你真的跳到湖中去打捞了?” “是呀,还为了这手链把衣服丢了,害得我差点又要裸奔。” 想起当初卢娜拿着手枪把光着屁股的我从家中赶出去的情景,卢娜和我都笑了起来。 卡尔跑过来,绅士地伸出手,“美丽的卢娜女士,能不能请您跳支舞。” 卢娜摇了摇头,“谢谢你的好意。” 卡尔有些尴尬,我对这家伙冒昧的打扰很是不满,“去去去,没看我正和卢娜聊天呢。” 卡尔嘟囔着,“可我没有舞伴呀。” “你堂堂总督公子会没有舞伴,谁信呀?要不,我陪你去跳。” 卡尔脑门浮现一道黑线,看了看我,“还是算了吧,我性取向没有问题。”转身跑开了。 伍德走了过来,“卢娜、比利,你们怎么不上场去跳舞,我刚才还看到卡尔邀请你了?” 卢娜脸色恢复了平日的冷艳,“我没有兴趣。” 伍德无奈地笑了笑,“卢娜,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开心一些。卡尔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卢娜冷冷地说:“知道了!”便不再理会伍德。 伍德叹了口气,拍着我的肩膀:“比利,你也不去吗?” 我哈哈大笑,“可惜我不会,要是我上场的话,我怕自己迈不开腿。” 尼莫拉着多莉跑了过来,嘻笑着对卢娜说:“嫂子好!” 卢娜诧异地看着这个黑小子,“你叫我什么?” 尼莫搂住我的肩膀,“不记得那天的事情了?” 卢娜这才认出尼莫便是那天生龙活虎帮她玩命抓捕我的黑人男孩,她笑道:“你是尼莫?比利的那个黑人小兄弟?” 尼莫喜道:“对对,就是我呀。”然后对多莉说:“看到了吗,我说得没错吧?” 多莉试探着问题:“卢娜姐姐,你真的是虫子的女朋友。” 卢娜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吓了一跳,对尼莫说道:“尼莫,你瞎说什么?” 尼莫倔强地说:“我可没有瞎说,那嫂子也亲口承认的。你想耍赖吗?” 一旁的伍德脸色变了一变,“卢娜,这是怎么回事?你和比利……” 卢娜看着伍德,冷冷地说:“是的,你没有听错,我是比利的女朋友。” 我的心跳了起来,这不是卢娜的风格呀。 伍德看着我和卢娜:“你们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不知所以,卢娜却踏上一步,挽住我的胳膊,“刚刚确定的,”说完伸出手臂,“你看,这是他刚刚送我的手链,我很喜欢。” 伍德铁青着脸,“你们太胡闹了。”说完,转身离去。 多莉看着那串手链,百思不得解,她一拍额头,“完了,我的世界观崩塌了,卢娜姐姐,虫子用这样一串不值几便士的手链就能俘获你的芳心?我终于明白什么叫鲜花插到牛粪上了。” “小丫头,怎么说话呢?你见过这么帅的牛粪吗?”我伸出手作势要弹多莉一个脑瓜嘣,多莉吓了一跳,捂着脑袋跑开了。 这时,我看到哈米德和皮优站在了一起,皮优不知说了什么,哈米德忽然扬起手打了皮优一记耳光。我勃然大怒,身形一晃便窜了过去。 来到近前,我一把抓住哈米德顺势拉了起来,恶狠狠地骂道:“王八蛋,你敢打皮优,”随即将哈米德在空中舞动了两圈之后,便要把他大头向下贯去。 这是杜新武当日擒拿斋藤的招数,那日父亲在湖滨一板一眼的教授给了我,并详细指点了其间的要领。 这哈米德居然敢打皮优,盛怒之下,我便用来了这一招,只是把哈米德转起来之后,才发现身边却没有垃圾箱,如果直直的把他戳到地上,这小子的脖子怕是要断,半条小命便会交待了。 没办法,我只能又多转了几圈,超光几个兔起狐落来到我的面前,叫道:“兄弟,有话好商量。” 我把哈米德像风车一样舞动着,“哈米德,你算什么狗屁王子,伸手打女人,要不要脸?” 马脸和猪头也奔了过来,叫道:“快放下王子!” “好吧,那就给你们。”我双手一抖,哈米德像一个风筝一样向马脸和猪头飞去,马脸和猪头不及收步,三个人重重的撞在一起,像积木一般轰然倒塌。 全场哗然! 一声声尖锐的哨声响起,几队卫兵们持枪飞速的跑进后花园。 我一心记挂着皮优,跑过来拉住她,“你怎么样了?他为什么要打你?” 皮优眼中含泪,脸上印着鲜明的巴掌印,我不禁大怒,“下手这么狠,我宰了这个家伙”。 皮优一把拉住我,“虫子,别去。”如果不是皮优扯住我,我真得会抢过尼莫的牛刀把哈米德那颗心从胸膛里挖出来。 智子也跑了过来,扶住摇摇欲坠的皮优,满脸担忧与气愤,她厉声问道:“哈米德,你为什么要打人?” 哈米德也已经被众人扶了起来,他掸了掸身上的尘土,恶狠狠地对我说:“小子,你敢打我?” 我看着这个不可一世的王子,冷冷地说:“怎么不敢,别说你是个王子,就是天王老子,欺负皮优,我也敢掐死他。” 总督府的卫兵呼啦一下围拢过来,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不待总督说话,约翰市长已经叫了起来,“抓住这个无法无天的中国小子。”皮优一步跨到我的面前,“谁也不许抓虫子!” 卡尔跳了过来,“住手,我看谁敢动。”随即对我做了鬼脸,一伸大拇指,“哥,还是你牛。” 众人一愣,没想到这个总督公子也来横插一杠子,不禁面面相觑。 总督喝道:“卡尔,你这是干什么?这个中国小子袭击哈米德王子,你捣什么乱?” 卡尔根本没有理会总督,“我们是在执行任务,伍德先生呢。” 伍德踏上一步,“卡尔,你不要胡闹。” 卡尔摇了摇头,“我没有胡闹,请问我是不是澳洲士兵。” “这和澳洲士兵有什么关系?” “你只需要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伍德点了点头,“是。” “我们是不是伍德将军您亲自任务的澳龙小队?” 伍德沉吟着,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我确实说过。” “那就好,作为澳洲特种作战单元澳龙小队的队长,遇到一个王子打人,而且居然是在堂堂总督府打人,这么大的事情,自然要由澳龙小队出手了。” 总督沉声说道:“卡尔,哈米德是奥斯曼王子,这个中国小子打了哈米德王子,会引起国际纠纷的。”总督一句话点明成破利害,他可不想自己的儿子卷进去,但他的算盘在卡尔这里根本不灵。 卡尔不以为然,“虫子哥说得对,他就是天王老子,也不能在澳洲打人。” 超光笑呵呵地说:“奥斯曼王子打人不对,那这个中国小子打人就对了?” 卡尔语塞,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应,智子却说道:“虫子是澳洲人,他是华裔澳洲人。” 卡尔感激的看了一眼智子,“哈哈,听到了吗,哥,你说一说自己是不是华裔澳洲人?” 我点了点头,“我现在确实是华裔澳洲人,这一点伍德先生可以作证,我要接纳我参军入伍时曾认真查看我的证件。” 卡尔来了精神,“那就对了,现在是这个奥斯曼的哈米德打人,这位华裔澳洲人沈虫制止哈米德施暴,我们是以军方的名义维持秩序,他有什么罪过?” 超光阴阳怪气地说道:“这位皮优小姐是哈米德王子的未婚妻,他们两个夫妻之间的矛盾,好像轮不到你们军方来插手吧?” 卡尔看了超光一眼,一脚踢开身边的一把椅子,冷冷一笑:“但这里是澳洲。” 其实,当那黑洞洞的枪口面对我的时候,我便已经有些后悔,自己盛怒之下,根本没有思考种种利害,在总督府袭击奥斯曼王子,别说我这个中国小子,整个澳洲怕也找不一个人来。 看来,我真是我爹的亲生儿子,他老人家当年便是在大清帝国的朝堂之上,大骂李章桐是卖国贼,当世的秦桧,最后拔枪相向,这种怒发冲冠之时全然不顾的行为真是遗传。 听到超光说皮优是哈米德的未婚妻,我终于明白了一些关于皮优的事情,我看了一眼皮优,她没有言语,等于是默认了超光所说。 我当然不能让卡尔独自面对,更不允许皮优平白无故的被欺辱,在格泊湖边的时候,皮优冒着落水的危险也要撑一叶扁舟驶上月光映照下的湖心时,她便说过:不自由,勿宁死。 很显然,她是为了逃婚才跑到了澳洲,如果我不插手,皮优真的会毫不犹豫的结束自己的生命。 钱眼被这突然的变故吓傻了眼,他手足无措的跑到皮优面前,“大小姐,你怎么能和哈米德王子顶嘴呢?” 第43章 后山牢房 皮优瞪着钱眼,“钱眼,你是我叔叔,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你没看到他打了我吗?” 钱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哎呀,姑奶奶,忍一时风平浪静,你也胡闹的差不多了,哈米德王子没跟你一般见识,他这不还把澳洲珠宝行交给你打理,不就是怕你在澳洲生活没有着落,吃了苦吗?说是跑到澳洲,可你现在吃的、住的、花的,哪样不是哈米德王子给的呀。孩子呀,依我说,你快去给王子赔个礼,道个歉,还是跟王子回去吧。他都大老远跑来找你了,还能怎么样?” 皮优怒目横眉地看着钱眼,“钱眼掉进了钱眼,我却没有。我永远不可能回去。” 钱眼还要再说什么,我喝道:“钱老板,你还有听清楚吗?亏你还是皮优的叔叔。” 钱眼突然暴怒起来,他一指着我的鼻子,瞪起那圆溜溜地眼睛骂道:“你这个混账小子,你算什么东西,还轮不到你教训我。皮优嫁给哈米德是奥斯曼国王钦定,皮优的父亲,也就是我们部落的首领也是赞同的,况且我这个当叔叔的也是为了皮优的幸福,她跟了王子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我们整个部族也都会为之骄傲,否则,澳洲的珠宝行凭什么能交给我们部族打理……” 我右手一翻,一把抓住钱眼的领口,将他提了起来,“钱眼,我发现你不仅仅是个吝啬鬼,更是一个纯混蛋。你们口口声声说为了皮优的幸福,其实最终还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皮优如果同意回去,我二话不说,如果他不同意回去,你就是把所有的奥斯曼人都叫来也得先过我这一关。” 钱眼被抓住领口,脖子喘不上气来,他双眼翻白,悬空的双腿不断的蹬着。 哈米德被我摔得晕头转向,此刻刚刚清醒一些,他挣扎着推开身边的人,“你是谁,一个中国小子,你拿什么身份跟我说话,又凭什么跑来管我的事情?” 我看了皮优一眼,不禁犹豫起来,我和皮优从刚认识便一起胡打乱闹,在我的心中她是和尼莫一样玩伴,但这朋友的关系终究抵不过她和哈米德的夫妻之实,况且钱眼虽然浑蛋,也终究是她的叔叔,我的身份实际上算不上什么。 皮优推开扶着她的智子,大踏步走上前来,“哈米德,虽然是国王赐婚,我的部族也同意,但你不要忘了,我没有同意,我从伦敦逃到澳洲,便决意不再回奥斯曼,我既不认同这桩婚事,更不会嫁给你。至于虫子是谁,我可以告诉你,他是我的丈夫。” 我听完之后脑袋嗡的一声,恰好眼光看到花园角落里的卢娜,正皱着眉头看着我,心里不禁暗暗叫苦。 这时,多莉悄悄地和尼莫嘀咕着,“尼莫,你说实话,皮优和卢娜到底谁是虫子的老婆。” 尼莫也大惑不解,种种变故也让他有些迷惑,“我也迷糊了呀。|" 哈米德脸气得有些发黑,“皮优,你好不要脸。” 皮优冷冷一笑,“我可以让你死心。”说完,她从脖子上摘下一个挂坠,我知道,那是安妮送给皮优的一个凤凰玉坠,皮优不由分说,又从我的领口把我戴的那个龙坠也拿了出来。 “这两个玉坠,是虫子的母亲送给我们的,虫子是华裔,在他的故乡中国,人们讲究龙凤呈祥,男女之间常常是以这种成对的玉坠作为信物的。虫子,你说是不是?”最后一句,却是在问我。 我骑虎难下,只得硬着头皮说:“是。” 哈米德暴怒,他大喝一声,“给我打死他们。” 呼啦一声,马脸、猪头和其他的一些佣人一起拥了过来。 尼莫、卡尔也跳到我和皮优身边,卡尔拉开了拳击的架势,而尼莫则豪横的抽出他的牛刀。 小约翰也准备窜过来,却被约翰夫人一把抓住,死死的拉在身边,小约翰不满道:“妈,我要帮着卡尔打架”。 约翰夫人骂道:“你这个小混蛋,就知道天天打架。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 总督府的卫兵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是好,他们见总督不发话,只好抱着不让事态扩大的态度,穿插到双方中间,防止双方真的打斗起来。 超光忽然笑了起来,“哈米德王子,今天承蒙总督的盛情,安排家宴招待,实在是荣幸,只是王子远涉重洋,舟车劳顿,我看还是早些休息去吧。这些事情,都是小事,可以慢慢谈嘛。” 哈米德愣了一下,虽然仍是愤愤不平,却也知趣的把双手一摊,对总督说:“谢谢总督盛情招待,我确实是有些累了,这就回酒店休息,因为一些小事情弄得大家不愉快,实在过意不去,改日再登门致歉了。” 瓦德总督眼见一场激斗竟然转眼化为无形,不禁诧异。 他也是官场老手,立刻哈哈一笑,“哈米德王子,您说这话实在是太客气了,今天是我招待不周,明日安排人陪同你在澳洲转一转,散散心。” 于是招呼大家送客,哈米德一一向众人道别,在准备离去的时候,似是在不经意之间看了我和皮优一眼,刹那间,一张方才还如沐春风的脸变得阴鸷起来。 超光似乎永远都是那张笑脸,站在总督府门前,他对着总督哈哈一笑,“总督大人,作为王子的管家,我再一次对你的盛情款待表示感谢,您留步。这一顿家宴我本人非常满意,欣赏到了在您的治下澳洲的人文风情,那是相当的淳朴,相当淳朴呀。” 超光的话绵里藏针,让总督的脸有些不好看,他笑着向奥斯曼一行人挥手道别。 送走哈米德,其他的客人也陆陆继继走了。 和皮优一起来的钱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掉了,智子拉起皮优,“皮优,今晚你去我那里吧。” 皮优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 智子担忧地说:“那你要照顾好自己。” “知道了,你先走吧。” 田中上下打量着我,像是不认识我一般,“沈先生,中国古人常常讲冲冠一怒为红颜,今天我终于领略到了。哎,只是你今天的祸闯得有些大。”说完不断的摇头,终于失去了谈话的兴趣,带着智子去了。 皮优也是上下打量着我,忽然扑哧笑了,“虫子,谢谢你。” 我呵呵一笑,“没什么。” “那现在,你是不该带着我这个新媳妇回家去见你爸妈了?” “啊!”我吓了一跳,“皮优,咱别闹好吧,我那会儿……” 我本想说“刚才是闹着玩的”,却看到皮优表情一滞,脸色苍白,无比的落寞,不禁心软,“皮优,你别这样好不好。” 皮优强打精神,欢颜笑道:“臭虫子,你没看出来,我在逗你玩呢。我要回去了。” “嗯,”我只应了一声,便说不出话来。 只是呆呆地看着皮优独自迈着倔强的步子走去。她走起路来很好看,风风火火,带着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从我第一次见到她那时,我便觉得这个女孩很有意思,她穿着兔子装,步履坚定中又有一丝轻快,还不时仰起脸一副傲娇的表情。 她做事从来不按章法,任意所之,这一点连无比聪慧的智子也自叹弗如。 但此刻,我却在那依旧坚定的步伐中看到一个落寞的身影,不禁心中微微一酸。 卡尔拍着我的肩膀,“哥,行呀,你,跟我聊聊,你是怎么招蜂引蝶的,那么多的女孩都为你神魂颠倒?” 尼莫也凑了过来,“虫子哥,我现在糊涂了,到底哪个是嫂子。” 尼莫一问,让我又想起卢娜不解中略带失望的眼神。 总督和夫人这时走了过来,身后是一队卫兵,还有那个小侍女多莉。总督一脸严肃的问:“卡尔,你今天闹够了吗?” 卡尔大大咧咧的说:“什么叫闹够了吗,我这是执行任务。” 总督怒道:“执行任务,你真把自己当大兵了。来人,把卡尔带走,关起来,未经我允许不准出房间半步。” 卡尔大叫:“喂,凭什么关我,我做错了什么?” 总督喝道:“那你就自己好好想想到底做错了什么。” 几个卫兵一拥而上拉拉扯扯把卡尔带走了。总督夫人嘴角抽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于没有出声。 总督阴沉着脸看着我,“你叫沈虫?” “是的,总督大人。” 总督不气反笑,“你还知道我是总督,今天你比孙大圣还要厉害,大闹总督府,袭击哈米德王子,说你无法无天不过分吧。” 我也意识到自己今天做得有些过分,于是对总督说:“总督大人,您说得没错。但如果事情重来一遍,我依旧会选择这么做。” “你认罪就好,先把他关起来。”总督说完,把手一挥,卫兵拥上来要抓捕我和尼莫,我伸手制止,“总督大人,关我没有问题,尼莫今天只是送货来的,恐怕到现在他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我请救您放他走吧。”我看着总督的脸,等待他的答复。 总督有些沉吟,多莉说道:“总督大人,尼莫是有功劳的,让宾客很满意的。”总督也领略了尼莫的刀功,不客气地说正是因为尼莫的精彩的刀功让总督保住了一些颜面,他终于点了点头。 尼莫却摇头道,“虫子哥,我不走,我要陪着你。” 我一巴掌打在他的脑壳上,“你这个浑小子,这儿有你什么事,你好好宰你的牛羊去吧,我这里你不用担心。你要是不回家,达淑会担心的,去吧。” 尼莫终于在多莉的带领下,依依不舍地去了,走时还不时的回头看我。 卫兵带着我在后花园的山路上走着,转了几个弯,来到几间昏暗的小房子面前。 房子是石头砌就的,门是结结实实的铁门,窗户也是铁窗,每根铁棍有拇指粗细。走进去,才发现这是一间小小的牢房。士兵带着手电筒,打开一间牢门,把我推进去。借着士兵的手电筒,我看到牢房中有一张木板床,床上似乎是一张凉席。 我走到床前,坐在那里。卫兵则一把大锁锁住牢门,转身离去,脚步声渐行渐轻,最后终于寂静无声。 这里仿佛变成了一个被世界遗忘和唾弃的角落。 牢房里弥漫着一股酸臭糜烂腐朽的气息,犹如沉睡千年的冤魂在整个牢房中飘荡,然后便是黑,无尽的黑蒙住了人的眼睛,让人感受不到身边尺许的空间,就像身处一个混沌未开的世界,没有天,没有地,没有声音,也没有任何的温度,什么都没有。 对未知的茫然和恐惧将不断蚕食着人的勇气与信心,最终恐惧便会塞满人的心灵,我很想也在这里生上一堆火,只可惜卫兵在这前把我身上所有的东西收走,包括火种,也包括我的弹弓,还有那块玉坠,美其名曰:替我保管。 我曾经在荒原上度过无数次夜晚,那里的夜完全不同于这里,荒原的夜是明亮的,即使是没有月亮的夜晚,还可以看到满天星斗,偶尔还能看到流星划过天际,璀璨了整个星空。 倘若遇到狂风暴雨,我会提前找到一处洞穴,我会点起一堆篝火,照亮四周,也温暖自己,然后便在火堆旁铺上干爽的柴草和兽皮,抱着猎枪美美的睡去。 我完全不用担心洞口处忽然闯入一只野兽,这些家伙还没有进洞便会趟中我在洞口设置好的串铃,清脆的铃声会吓得这些野兽夺路而逃。偶尔也会有蠢笨的野猪肆无忌惮地闯进来,等待它们的却是我射出的炽热的子弹。 那串铃便是我放在洞口的一把锁,有了这把锁,我便会感到安全。 然而,牢门上的锁却只能给我带来恐惧,它将我的肉身限制在了这狭小的空间,纵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从施展。 我扶着铁窗,向外面望去,铁窗外是密匝匝的树木,在夜的笼罩中犹如巨人抑或猛兽渐渐逼近这座小小的牢房。在那里呆立了良久,我想着之前发生的事情,但没有一件能理出头绪来。 我终于感到一丝疲乏,摸索到光秃秃的木板床,然后顺势躺了下去,大约是衣袖带起了尘土,让我咳了几声。 这里,对面的一间牢房传来一丝不易察觉地动静,紧接着似乎有一个东西站了起来,它渐渐的走到牢门口,脚下居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我吓了一跳,难道在这座小小的牢房里,总督还圈养着一头猛兽?我想那是极有可能的。 只是卫兵把我送进牢房的时候,这头猛兽居然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而我在这牢房里呆立了良久,也竟然没有捕捉到它的半点气息,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我翻身下了床,来到门前,这会儿我突然很感激那把大锁,因为不管对面是狼虫虎豹,还是洪水猛兽,有了这把锁的加持,我依旧可以安然无恙。 我尽力睁大眼睛,瞳孔也放到最大,尽可能的将这暗夜中的一丝光线收入眼底,以便看清对面是什么东西。 在黑夜中,它直立起身,前肢抓住牢门,全身赤裸,头上长长的毛发遮住了脸孔,眼睛射出两道光芒,口中发出低声的吼叫,在这漆黑死寂的牢房中令人毛骨悚然。 第44章 牢房里的野兽 我曾经无数次在荒原上面对残暴的凶兽,且不说那些用子弹夺去的生灵,单单是徒手干掉的猛兽算起来也不下上百只,早已练就了强大的心脏,饶是如此,面对这不明生物,我的头皮也不禁有些发麻,心里在不断判断对面是一个什么动物。 如果让我知道它是猪、是狗亦或是土狼,那便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可偏偏牢房中黑的可怕,我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影子,人的恐惧往往是来自未知的。 我也抓着牢门,直起身子,瞪着对面那只猛兽,以同样的低吼回应它,告诉它,我同样很强大,一点也不怕它。这是我面对猛兽的经验。 荒原上的凶兽会从气势、眼神、动作上判断对方强大与否,倘若有一丝一毫的怯弱,它们便会扑过来撕咬,到那个时候,再想跑都来不及了。 世界上还没有人能跑得过荒原上的那些掠食者,哪怕是看上去蠢笨的野猪,在捕食的一刹那,其速度也强过那些运动员。倘若和这些野兽比拼耐力,更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对面的野兽向我挥了挥爪子,我想要以同样的方式回应,刚吼了两声,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它现在被关在一间牢房里,而我则被关在它对面的牢房,谁都出不去,一人一兽在这里对着干吼却谁也奈何不了谁,难道不可笑吗? 我对那只野兽说:“哈哈,哥们儿困了,不陪你玩了,你要是高兴,自己打更吧!”说完,回到床上倒头便睡去。 那只野兽也没有了声响,想来也明白了身处牢笼再怎么折腾也无济于事。 迷迷糊糊之中,我恍惚听到几声布谷鸟的叫声,那叫声两短一长,悠悠的回荡在总督府背倚的这座小山之中。 过了大约几分钟,又是两短一长的叫声传过来。 我一骨碌身爬了起来,这布谷鸟的叫声是一个暗号,难道五隼又来了。不可能吧,这五个不是让伍德交给警局了吗? 如果不是他们,又能是谁呢? 我灵光一闪,是不是卡尔?卡尔也曾参与过大狼山的行动,了解五隼的暗语。 我也曾告诉过他,自己和尼莫之间也有一套暗语,也是用鸟兽的叫声沟通,我们熟知哪座山上有什么样的鸟兽,不是同的山地,我会和尼莫便用这一带常见的鸟兽叫声沟通,这种叫声夹杂在自然界中的声音中,很难分辨出来,但我和尼莫却可以,只是我们的这套暗语只是为了在狩猎时不被那些野兽们发现罢了,真正厉害的是澳洲的土著人,他们的语言并不是很复杂,但却在长期的狩猎过程中,发明一套极其完备的手语,在靠近兽群时,狩猎者已经不能发出半点声音时,土著人也能通过手势彼此沟通。 在大狼山,我判断出布谷鸟的叫声是五隼的暗语,其实很简单,他们初到澳洲,对当地的情况也不熟悉,哪里知道大狼山一带根本没有什么布谷鸟。在那里学布谷鸟叫真是笑死人了,就如同那个穿着新装的国王一样,穿着自以为存在的服装裸奔在大街上。五畜天真的以为能瞒天过海,却只能骗得了自己却骗不过常年在澳洲生活的猎人和土著人。 卡尔是个天真的大男孩,热血且冲动,他见到过五隼使用布谷鸟的叫声联络,一定会觉得好玩,自己尝试用布谷鸟的叫声联系我也未可知。 但卡尔也犯了同样的错误,总督府的后山只是布莱登市中心的一座很小的山丘,纵是树木繁茂,布谷鸟也不会跑到这时觅食,更谈不上筑巢了。 于是,我跑到窗前,以常见的百灵鸟的叫声回应卡尔,也是两短三长,学习这些鸟类的叫声,对于我来讲实在是太简单了。 停了一会儿,我又学着百灵鸟的叫声回应,之后静静的听外面的声音。 等了半天,也没有得到回应,不禁有些失望,只好重新躺回床上。 外面静悄悄地,没有半点声响,只听到几声狗叫传过来。 我泄了气,索性把身体蜷起来准备睡觉,那条睡不着觉的狗子又叫了起来,先是汪汪地叫了两声,又是长长的一声,我猛然一拍脑门明白过来,卡尔学布谷鸟的叫声已经很难得了,百灵鸟的叫声他怎么可能会呢,不过这家伙显然是收到了我的暗语,估计抓耳挠腮地憋了半天也学不来百灵鸟的叫声,气急败坏之际,只能以几声狗叫回应我了。 想明白这一点,我顿觉有趣,卡尔真是好玩的家伙。我迅速跑到窗前,再次以两短一长的百灵鸟叫回应,果然,又有三声狗子的叫声回应了我,最后那一声长叫差点破了音。 我哈哈大笑,这声音怎么听怎么像一只疯狗。 我又等了许久,也没见卡尔的踪影,我寻思着,是了,卡尔也被总督关起来了。他发出这信号怕不是我要我去救他吧?否则为什么这么久了,也没来救我。 我不禁苦笑,此时此刻,我们两个一个关在牢房,一个关在房间,谁都没有办法去救对方,再学多少声狗叫和鸟鸣也无济于事。估计卡尔也是明白了这一点,才停止了狂吠。 这卡尔喊总督叫叔叔,总督夫人是他的妈妈,那总督和夫人之间莫不是叔嫂关系,不知道卡尔的亲生父亲在哪里?而那个约翰市长夫人对卡尔很好,却对总督夫人极是冷淡,总督和约翰市长也没说几句话,兄弟两个关系并不多好。 还有那个哈米德王子,气势凌人,作为王子身边自然不缺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可是他大老远跑来找皮优,真的是很爱很爱皮优吗?他盛怒之下打了皮优,可被我像沙包一样摔到地地上,本来是叫人一哄而上,那个自称是管家的超光却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便让哈米德心平气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了,超光肯定是有奥斯曼国王的尚方宝剑,表面是陪着哈米德出行,实际上是代国王实行监管的权利,否则没能超光及时出面制止,这场冲突便在所难免了。 伍德也能来到总督府参加宴会,看来这个平和的老实人也不简单,至少地位不低,总督把人家的活儿转给了自家兄弟,也应该请客表示一下,大约是这个样子吧。只是伍德父女一直不太和睦,卢娜能陪着他来参加宴会,真的是给了父亲好大的面子。 田中兄妹更让我摸不着头脑,他如果仅仅是北海道武馆的馆长,肯定不能在受邀之列的,除非田中先生还有其他的身份。 今天算是我第一次看到上流社会的情形,便见识到这种种复杂的关系,想了半天也让人想不明白,只能叹一句,贵圈真乱。 在胡思乱想中,睡意袭来,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次日,鸟雀的鸣叫声将我叫醒,我睁开眼,外面已经是日上三竿。 我伸了一个懒腰,一骨碌身爬了起来,看看外面的日头,估计已经到上午十时左右了。 对面牢房里的野兽蜷缩在板床上,它毛发很长,遮住了脸孔,皮肤呈紫黑色。全身是赤裸的,只用破布和树叶编织了一条腰裙围在腰间遮住了私处。 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流浪汉,而非野兽,只是从昨夜到现在,他自始至终也没能说一句话,只是偶尔发出低低的吼声。 这时四名卫兵走进牢房,走到我对面的牢门前,一名卫兵说道:“小蛮,起床了。今天你又有鸡吃了。” 那个被叫做小蛮的野兽在床上爬起来,一名士兵不耐烦地用手中的鞭子敲打着牢门,“你这只畜生,有吃的还他妈的这么磨蹭,快点。” 那只野兽从床上跳了下来,手脚并用的爬到牢门前,从它的动作我猜测,这应该是一只巨猿,难怪从昨晚到现在一句话也不说。想到这里不禁气恼,总督居然把我和猴子关在一起,真不是个东西。 卫兵哈哈一笑,从腰中抽出一条铁链子,“过来,我先给你拴上链子,省得你这只畜物跑掉。” 我这才发现,那个巨猿脖子中间有一个金属项圈,项圈是金黄色的,难道是黄金项圈?倘若是的话这总督的宠物也真够奢侈的。 卫兵把链子上的卡扣扣在项圈上,这才用钥匙打开了牢门,然后拉着小蛮走了出去。我发现小蛮这只巨猿居然能直立行走,我想起达尔文的进化论,可惜呀,这些巨狂猿倘若再勤快一点,可能就真的进化成人了。 小蛮走出牢门时,停下脚步,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身边的卫兵刷的便是一鞭子,“畜生,看什么看,还不快走。”小蛮喉咙里发出一声惨叫,身体紧绷便要蹲下去,显是怕到了极点,牵着铁链的卫兵却猛地一扯铁链把小蛮扯了一跟头,铁链勒得小蛮脸色更加的青紫,它手脚并用紧爬了几步,终于避免脖子不再继续被勒,嘴里却不时的咳嗽起来。 就这样,四名卫兵前面用铁链拉着,后面用皮鞭赶着,把这只巨猿带走了。 牢房恢复了平静。我的肚子却饿得咕咕直叫,我拍了拍牢门,“喂,有人吗?我饿了,坐牢也得给饭吧!” 我一直拍了十多分钟,也没有得到半点回应,既没有人来给我送饭,也没有人来送水。 为了节省体力,我只好重新躺回木板床上。 总督府的方向隐约传来了喧哗之声,有的在喊“咬他”,也有人再喊“它吃抓住了”,还有一些女人尖叫声传来。想来这些上流社会的人们又在聚会,没想到这个总督府比布莱登街头的妓院、酒吧还热闹。 临近中午,外面终于传来了脚步声,我跑到铁窗前面,发现多莉轻手轻脚地走了过来。 她手里捧着一个盒子,靠近牢门的时候,多莉用自己都快听不到的声音喊:“虫子,你在这里吗?” 我大喜过望,“嘿,多莉,我在这里呢?” 多莉先是吓了一跳,发现是我,才定下心神,捧着盒子跑了进来。 “多莉,你怎么来了?” 多莉把盒子放到地下,隔着牢门看了我一眼,“我要是不来,你也得像小蛮一样吃活食了。”说着打开盒子,里面是两只鸡腿。 我口水直流,“真得好好谢谢你了,多莉,你知道吗,我早就饿得头昏眼花,前心贴后心了。”说着,把手在身上擦了擦。 多莉捧起盒子,想把盒子隔着铁栏杆递进来,却发现栏杆的空隙很小,盒子根本进不来。我说:“你别动了,我自己来吧。”说着伸出手去,拿起一只鸡腿,放到嘴里吃起来。 “哎呀,你慢点吃,都是给你准备的。”多莉嗔道。 “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昨天烤完肉根本就没吃,在这关了一宿,水米未尽,别说是这么香的鸡腿,便是生的,我也得吃几口了。” “哈哈,那你就跟小蛮那个畜生作伴吧,它也是天天吃生肉的。” “没想到,你们总督府还圈养着这么一只宠物,昨天晚上我刚进来,屋子里漆黑一片,这家伙也不说话,在那里吼叫,我还以为是头狮子或老虎呢。” “你也是托了它的福了,总督今天重新宴请哈米德王子,要让王子见识一下澳洲的珍禽异兽,人们都在看小蛮,我才有机会跑过来给你送点吃的。” 我看着多莉这个乖巧的侍女,“谢谢你了。” “你不用谢我,这也是卡尔少爷的吩咐。” “哦,卡尔怎么样了?总督没有为难他吧?” “是总督夫人心疼卡尔,不断的为卡尔求情,总督才答应把卡尔放出来,但却不允许他出总督府半步了。” “嗯,能出来就好,总算是自由了。” “昨天来的那个皮优是哈米德王子的未婚妻吗?” 我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但我能肯定的是皮优根本就不愿意嫁给哈米德。” 多莉撇了撇嘴,“哈米德王子有什么不好,那么帅,还会作诗,真搞不清楚皮优是怎么想的。” “皮优是一只百灵鸟,她可不想做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咦,我看你跟皮优长得差不多,要不你代替皮优嫁给哈米德吧?” 多莉啐了我一口,“吃你的饭吧,”随即叹息了一句,自言自语地说:“他是王子,而我只是侍女,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小侍女呢。” “哈哈,王子也喜欢灰姑娘,没准你就是那个灰姑娘。”我笑着说。 多莉没能说话,低着头摆弄着衣服上的小扣子。 许久,才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虫子,你是尼莫的好朋友,他……他有女朋友了吗?” 我心下恍然,莫非这个小姑娘偷偷喜欢上了尼莫,我随口说道:“尼莫这个混小子,要是真有小姑娘喜欢他,那他家祖坟都要冒青烟了。嘿嘿,多莉,你是不是喜欢尼莫。” 多莉脸上一红,“我……我才不喜欢这个黑小子呢。”随即收起已经空了的盒子抱着跑开了。 我看着她远去的背景大声地说:“放心,哪天我再把那个黑小子给你带来”。 第45章 进化成人 吃完饭,我重新躺回木板床,翘着二郎腿在那里哼着歌。 卡尔已经被放了出来,我离去的时间便也快到了,这家伙一定会来救我的。 昨天没有睡好,我决定再睡一小觉。 迷迷糊糊之中,又有脚步声传来,是那几个卫兵拉着小蛮回来了,小蛮低着头,嘴里发出低吼,两只手还抱着一只血淋淋的鸡,嘴角也沾满了鲜血。 我看着一阵恶心,“这猴子身上虽然没有了毛,但还是改不了茹毛饮血的本性。” 卫兵把小蛮拉进牢房,打开牢门的锁头,一名卫兵把小蛮拉到牢门前,小蛮却死死地抓住铁链不肯进牢门,另外一名卫兵抬腿便是一脚,“混账东西,你有病吗,今天怎么不听使唤。跟头也不翻,火圈也不钻,就他妈知道抱着鸡吃。” 最终小蛮还是被卫兵们驱赶进了牢房,大锁重新锁上才解开那条铁链。卫兵们又骂了几句,才晃晃当当的走开。 我已经知道,上午时分卫兵们把小蛮带走,是为了给那个哈米德王子去表演了。 小蛮抱着那只死鸡,还在那里啃食。 我趴在木板床上看着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猿猴,“呵呵,哥们,真有那么好吃吗?可惜呀,这里没有火,要是有堆火我帮你把那只鸡烤熟了,你就知道什么叫美味了。” 小蛮抱着鸡,愣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去,吃了起来。 我看到小蛮眼睛里似乎流下了眼泪,但依旧不肯停下来,难道我的话伤了它的自尊了。。 反正闲着没事,我继续在那里跟小蛮唠叨着。 “对了,你在被抓住之前,一定也吃过熟食,澳洲不时会有山火,山火会烧死一些禽鸟和野兽,只是那些肉根本算不上熟食,既没有盐,也没有佐料,还半生不熟,吃起来跟生肉没有区别,我就曾跑到山火烧过的林地里找到一只烧糊的獐子,尝了几口实在没法下咽,还因为这事让我父亲打了一顿,他不是担心我吃生食,而是担心我被山火烧死,或者也像你手里的那只鸡一样被土著人抓去生吃了。” “哈哈,可是他哪里知道,我早就接触过土著人了,不是一次,也不是两次,是无数次,我都记不起来了。这些土著人根本就不吃生食,他们制作的美食一点不比澳洲的任何一家酒店饭馆做得差,只会更好。他们会把狩猎来的野兽和禽鸟,拔了皮,褪了毛,再挖空内脏,填满佐料烤着吃,实话跟你说,我烤肉的本事就是跟那些土著人学的,他们烤的肉很好吃的,后来我照着他们的法子去烤肉,只不过加了更多的佐料,让肉的味道更好,我现在的烤肉技术还把伍德、总督、哈米德这些人唬住了。你说有意思不?” 这时,小蛮忽然停下嘴,看着我,喉咙滚动,含混着发出“古瑞——古瑞——”的声音,我摇了摇头:“你说的我听不懂。哎,要是你能说英文就好了,中文也可以,我们可能谈谈心,我也可以教给你一些烤肉的技巧,这样你就不用再生吃禽鸟了。我的妈妈安妮是一名医生,她曾告诉我,禽鸟和野兽的肉里有许多细菌和病毒,是不能生吃的,倘若生吃,人会得病的,你也一样,是灵长类,这种生肉还是少吃一些好,会影响你的寿命的。” “刚才,我还吃了和你一样的鸡肉,只不过是多莉送过来的熟鸡腿,很好吃的。等我以后出去了,我也给你做点熟食,让你也尝尝。哎,可惜我上学的时候,没好好学习生物,当时老师给我们讲了达尔文的进化论,要是再见到生物老师,我得问问他,像你这样已经能够直立行走的巨猿还有没有进化成人类的机会。” 小蛮抱着那只鸡不再啃食,似乎在认真聆听我的教导。长时间趴着,让我有点累,我索性翻了个身,躺在床上,然后叼着一根草,看着房顶,继续给小蛮上课。 “不过,你就是想再进化成人类也挺难的,听老师说,猿猴进化成人类挺费劲的,先要能够直立行走,然后要习惯熟食,前提自然是要掌握人工用火,当然也不能光吃肉,还要吃粮食和蔬菜,还有鸡蛋和牛奶,这样营养才会均衡嘛。最关键的是能够制作工具,农具、狩猎工具、炊具都得会做,还要学文字、和同类交流感情,那样才活得像个人。这个过程可能要几千年,或者几万年的。” 小蛮终究是个畜生,渐渐的不耐烦起来,在对面的床上不知做什么,弄得床板吱吱呀呀的响。 “小蛮,你得有点耐心好不好,我们人类上课的时候,全都是腰挺直,手背后,认真听讲45分钟的,否则老师便会训斥的,当然课后还要留作业,只有做完了作业才能去玩。成人就不用学习了,但他们得工作,什么叫工作你懂吗,这可不好跟你解释,就是你得干活,每天都要干活儿,就像你们天天去围猎野兽一样,刮风雨雨都得去。有了工作,你才有薪水,对了,你们也没有薪水的概念,薪水就是钱,钱可是个好东西,它什么东西都能买来,能买米,买面,也能买肉,你要是有钱的话,买个母猴都可以。” “哎,其实有时候我觉得做个人也挺累的,不过那也只是下层人,有的人就不一样,就那种上层社会的人,就好像你们族群里的王一样,他们每天喝着茶水,看着报纸,闲着没事跟下边的人扯会淡,就把钱挣了,而且挣得也是最多的,对,总督、市长、警长就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用去打猎种地什么的,这些活儿有我们这些下层人干,就比如昨天,我和尼莫就弄来了牛和羊给他们吃,可怜我们哥俩连块骨头也没吃着,要不是多莉给我送饭,我现在还饿着呢。所以如果哪一天,你也进化成了人,一定要做人上人,就是上层的人,那样才不会很辛苦,要是只能做最底层的人,我估计还不如别进化成人呢。” “我还得提醒你,当你哪天做人了,你也要懂得知足常乐的道理的,我的一位邻居很是好面子,看人家住别墅,自己向银行借了钱买房子,漂亮房子虽然住上了,可惜,还得年年月月还银行钱,一家人不得不精打细算,节衣缩食,还要跑到外面拼命工作,拼命挣钱,活得别说像孙子,要我说连你们猴子都不如。”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是要有自己的梦想的,你们猴子也要有猴子的梦想,要我说你们还是先以变成为人第一目标吧。进化成人虽然难,但梦想哪有那么容易实现,好好努力,事在猴为嘛!即使变不成人也不必灰心,那个曾子诚不是也说过不问收获,但求耕耘的。” 我想了想,估计这么高深的学问,小蛮是不懂的,教他要深入浅出,“不说这些大道理了,你不要灰心,你已经可以直立行走了,这虽然是一小步,却是你由猴变成人的一大步,以后我先教你吃熟食,采集果实,学会烤肉,估计这三门课程就够你学一辈子了,再以后你有了儿子,我再教他人工取火、制作工具,等你再有了孙子,我再教你的孙子学说人话,背古诗,泡妞什么的。只要你们这些猴子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子又生孙,孙又生子,代代努力,一定会成功变成人的。你明白吗?” 我搜刮肚肠,已经把问题讲得很浅显了,不知道小蛮能不能听懂,这里,对面传来了一句:“有病!” 好心被当成驴肝肺,我不禁大怒,跳到牢门前拍着牢门骂道:“你他妈才有病。你们全家都有病!” 牢门的振动让屋顶掉下一簇尘土,落了我一脑袋,我挥手驱散烟尘,但还是被呛的咳嗽了几声,随即便是一呆,小蛮会说话了?我直愣愣地看着它,“喂,小蛮,是你在说话吗?” 小蛮那里没有言语。我跑到铁窗前,向外看了看,四周悄无一人。 我搔了搔头皮,不禁有些怀疑,“难道我听错了?” 但是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没有听错,对方清清楚楚的说了一句话,尽管只有两个字,但我能听得懂。 我又来到牢门前,看着对面的牢房,“小蛮,是你在说话吗?如果你能说话,就说明你是人不是猿猴,更不是野兽,咱们聊聊天吧,你是怎么被关进来的?被关进来多久了?”我一连串的问着,对面仍旧没有任何的声音。 小蛮依旧保持着沉默。我看着他抱着那只鸡,呆呆地看着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感觉脑袋有点乱,这是怎么回事?小蛮能说话,证明他就不是野兽,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没有把小蛮当人来看待,包括那个小侍女多莉?总督为什么要把他关起来,每天给他投喂生食,把他当的野兽来养着?为什么小蛮一直不理我,难道他是野人,并不会说话,从昨天到现在只跟我说过两句,一句是“古瑞”,一句是刚才说我有病,这当然是骂人的话。 我猛得一拍大腿,小蛮嘴里的古瑞莫不是说的澳洲的土著人古瑞部落?有人曾统计过澳洲有二百多个土著人部落,他们虽然长期生活在澳洲大陆,但各自有自己的语言,彼此之间语言不通,只是许多手语相近或相似,因此当地不同部落的土著人常常是告手势交流。 我和尼莫曾经去过巴马部落,认识那里的族长老巴马,他们部落因为离东海岸比较近,也便较早的接触了现代社会,老巴马能听懂一些英语,我和尼莫有一次避险,跑到巴马部落,老马巴很热心地为我们提供了帮助,做为酬谢,我们把狩猎来的一只大袋鼠赠给了老巴马,巴马族人非常开心,动手宰剥袋鼠烤肉,从那里起,我便经常跑到老巴马那里,倘若猎物够多,便给他们留下一半,渐渐我我和老巴马成为好朋友,忘年之交。老巴马给我讲过周边其它部落的事情,有努嘎族、帕拉瓦族,其中还有一个古瑞族,想到古瑞族,我恍然大悟,这个小蛮根本就不是什么野兽,也是卫兵口中的畜生,而是澳洲土著人,没错,澳洲古瑞族的族人。 我一下窜到牢门前,猛烈的摇晃着牢门,大声喊:“小蛮,小蛮!” 小蛮只是看了我一眼,便又准备低头啃食那只死鸡,他眼光暗淡,神情萎靡。 我对他说:“古瑞,古瑞!” 小蛮眼神一亮,看着我,嘴里也发出“古瑞、古瑞”的声音。 我大喜,朝他打起了手势,幸亏我曾经和老巴马学到许多手语,我指了指自己的心脏,又把双手托着自己的脸,脸上露出微笑。这个手语是告诉小蛮,我是他的朋友,对他没有任何的恶意。 小蛮指了指我,又指了指外面,那是在问我:“你是谁,从哪里来?” 我想了想,又用手语告诉他,“我是被那些人抓起来的。” 小蛮把双手一摊,两个拇指对在一起,那是在告诉我,“他也是被抓起来的,我们是一对难兄难弟。” 我用手语问他,“你会说话吗,我刚才听到你说话了。” 小蛮摇了摇头,但我却很高兴,因为在土著人的语言中,摇头却是代表“是”的意思,而点头才是“不”的意思,和我们的正好相反。小蛮告诉我,“他只会一点点,都是跟这里的人学的。” 我问小蛮他是怎么被抓来的,小蛮告诉我,“在两年前,古瑞族所在的地方被一群陌生人占领了,他们要在那里挖石头,那里是古瑞族的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族长老古瑞率领族人要重新抢回自己的家园,可惜,对方的武器可以冒出火焰,同时能够射出子弹,许多族人被打死了。古瑞族战斗失败,老古瑞只好带领族人迁徙到更多的荒原生活。小蛮自己也在战斗中受伤,被那些人抓住,他们治好了他的枪伤,却没有放走他,反而把他送到了这个地方。这里的人很凶,每天都会打他,还常常带他到外面给许多人表演,让他捕食生鸡,一开始,他不想吃,古瑞族早就懂得烤制熟食,但这里的人并不知道,见他不吃,便把他关在这里,不给他任何食物,最长的一次足足饿了他十天,他饥饿难耐,只能去抓那些人抛给的生鸡吃了。” 最后,小蛮流下了眼泪,他嚅动着嘴,配合着手势告诉我,他想回家。 我怔怔地看着小蛮,鼻子一酸,也掉下眼泪,小蛮,一个活生生的人,却被澳洲的这些白人当成动物圈养起来,成为他们取乐的工具。在他们的眼中,小蛮根本就不是人,和一只猪狗没有区别,甚至连猪狗都不如,比如总督夫人便养了一只狗,那是一种叫拉布拉多的狗子,我曾看到多莉给这条狗子送到新鲜美味的熟食,而小蛮却只能因为饥饿去捕食吃生鸡。 我拍了拍胸膛,大声的告诉小蛮,“小蛮,你放心,我一定带你逃出去,把你送回古瑞族。” 小蛮含着眼泪看着我,脸上却满是欣喜,嘴里也喊着“瓦嘎,瓦嘎!”意思是太好了! ” 第46章 越狱 于是,我开始思考,如何把小蛮带出去。 这时,外面传来卡乐的声音,他低低的喊着,“哥,你在吗?” 我大喜,跑到窗前对他说:“我在这儿了。” 卡尔迅速跑了过来,他一脸欣喜,“哎呀,可把我憋坏了。叔叔把我关在房里,还让卫兵一天二十四小时轮流看守,多亏了妈妈说情,我才能出来,只是不允许我再出总督府了。昨天的百灵鸟叫是你发出来的吗?” “哈哈,看来那几声狗子的叫声是你发出来的,我果然没有猜错。” “你看这是什么?”说着卡尔打开带来的一个袋子,从里面拿出牛肉、熟鸡,还有一点面包、果酱之类的食物。“估计,没人给你送饭,我给你带来了。” 我看到这些食物,口水直流,却看到对面的小蛮远远地看着我们。我心中一动,对卡尔说:“卡尔,把这只熟鸡给小蛮送过去。” 卡尔回头看了小蛮一眼,“小蛮是一只猿猴,他吃的是生食,给他吃这些食物岂不浪费了。” 我心中一寒,对小蛮的同情又多了几分,卡尔是一个热血男孩,虽然天真,思想却是极开明的,没想到,小蛮在他的心中也不过是一只畜生。 “卡尔,你真觉得小蛮是一只畜生而不是我们的同类?” 卡尔不以为然,“它连活鸡都吃,只有茹毛饮血的畜生才会如此的。” “放屁,”我不禁大怒,“如果把你关在这里十天不吃不喝,看到活鸡你也会去抓来吃掉。卡尔,自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我是很欣赏你的,虽然你有时候太过天真,但却拥有着很多人不具备的品质,比如勇敢、善良和正直。我告诉你,小蛮不但是人,而且是澳洲的土著人,不仅是土著人,而且是最值得我们同情与关怀的土著人,自从白人发现这块大陆,越来越多的白人来到这里,他们抢走了土著人世代生息的地方,这本来就已经让他们流离失所,更可恨的是在他们的眼中,小蛮这些人居然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被当作珍稀动物圈养在这里。我们换位思考,如果你的家被人抢走,对方还把你关在笼子当猴子,你会是什么感受?” 卡尔看着小蛮,摇了摇头,“哥,我还是不相信小蛮是一个人。他在这里关了两年了,没说过一句话,吃的都是生食,始终是光着屁股也不害羞。你是不是再骗我吧?” 我怔怔地看着卡尔,居然无法反驳,最终叹了口气,说道:“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的。这些饭我吃不下,你给小蛮吃吧,他两年没有吃过熟食了。” 卡尔依言把那些牛肉和熟鸡塞到小蛮的牢房里,小蛮跑过来,一把抓过去往嘴里塞进去,这是他两年第一次吃到熟食。 小蛮的动作把卡尔吓了一跳,他不自觉的骂了一句:“畜生!” 我发现卡尔不仅天真,有时又很固执,他认准的事情,很难说服他。 我问卡尔:“哈米德是不是又来了?” 卡尔点了点头:“嗯,他们在和我叔叔谈一些矿石的开发,那天跟皮优一起来的钱眼也来了。这家伙精明地很,算准了我叔叔这里不能加工矿石,所以要的条件很高。” 我丝毫不关心他们的生意,却第一时间想到了皮优。钱眼居然跟哈米德走到了一起,那皮优现在怎么样了?昨天听钱眼说,皮优身在澳洲的吃穿用度都是钱眼提供的,而钱眼的珠宝行却是哈米德的,如果这样,哈米德随时可以为难皮优的?想到此处,不禁着急起来。 我想要尽快见到皮优。 “卡尔,我要出去!” 卡尔为了难,“哥,我也正想办法呢,可是我叔叔告诉那些卫兵,既不允许我踏出总督府半步,也不能放你出去,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牢门的钥匙在哪里了呢,你可能还要等几天。” 我丝毫不怀疑卡尔的话,他肯定也在想办法,但总督防范的紧,也是实情。 我狠狠地捶了一下牢门,牢门的震动让屋顶的尘土簌簌而落。卡尔看碰上灰头土脸的样子哈哈大笑,“哥,你别急,我肯定会想办法的。” 我对卡尔说:“既然出不去,那你把我的东西给我找回来,弹弓、匕首什么的。” “这我还能办到。我还想跟你再学学弹弓呢!” 我点了点头,“现在就去吧,拿回来我再教教你。” 卡尔大喜,“好嘞!”说完起身跟了出去。 卡尔走后,小蛮用手语问我:“怎么样,能逃出去吗?” 我摇头苦笑,小蛮却高兴起来,“瓦嘎瓦嗄”地喊着。 我这才想起,在小蛮的语言中,摇头是肯定的意思,他显然是认为我有办法带他出去的。 不多时,卡尔把我的东西拿了回来,其实也没有什么,一把匕首,一支弹弓,还有一些弹珠罢了。卡尔多拿了一支弹弓,这个兵痴还真是急性子,我告诉他再教教他,他便立刻拿来弹弓让我教,比我还着急。 因为第一次带来的食物给了小蛮,所以卡尔又给我带来一些食物,之前我并不是不饿,只是觉得自己在那里吃,让小蛮看着于心不忍,偏偏我又难以说服卡尔,看来只能慢慢想别的办法了。 整个下午,左右无事,我便在牢房教卡尔如何提高弹弓的准度,我在铁窗里面,他站在铁窗外面。 这家伙现在的准度其实已经很好了,只是节奏还不是很好,其实便是缺乏训练,没有做到人弹合一,我对卡尔说:“你在射出弹珠的时候,要培养一种下意识,举个例子,你用牙签去扎盘子里的一颗樱桃,如果很认真的用牙签对准樱桃,再插下去,往往会插不中,樱桃滚到了一边。倘若随手插下去,却有一击必中的奇效。我们平时伸出手指、拍蚊子、碰到热水会猛然缩手等等,这些都是下意识,是我们不经思考作出的动作。你要在练习中不断增强你的肌肉记忆,把射弹弓的一连串动练成跟弹手指、拍蚊子一样的下意识动作,这样再射出弹珠便不会迟滞,做到行动流水,任意所之。” 卡尔似有所悟,问道:“可我在发射时,还是担心射不中的。” “那还是因为你的心理上有了顾虑和考量,说白了便是缺乏自信。自信很重要,当然也是可以培养和练习的。这便需要时常的练习了,你可以先把比较大的东西射击,然后逐渐让目标变小,这样你的自信心就慢慢上来了。当然神弹子本身并不意味着百发百中,就比如你想一拳击打我要害部位,可我的拳却比你先到,打了你一个乌眼青,你依然难以重创我。所以,你还要记得速度有时候比准度更重要。” 卡尔点了点头,拿着弹弓一次又一次的开始练了起来。先是击打大树的树干,做到每粒弹珠间不容发的射出去。找到了对的方法,我便注重纠正他的姿势,正确的姿势也很重要,这就像人写字,没有正确的握笔姿势,虽然也能写出比较好看的字,但最终的结果要么是写的时间长了手很累,要么写的速度上不来…… 卡尔很有悟性,经过半日的训练很快动作变得流畅起来,他现在保证准度的同时,速度可以到达每秒射出一粒弹珠了,这是很好的成绩了,虽然还比不了我,我没有计算过自己的射击速度,每秒射出三到五粒弹珠还是可以做到的。 这也是我可以在日本武馆单挑那些武士的底气所在,他们应该庆幸,我拿的不是枪。 我告诉卡尔,以后渐渐把目标物缩小再次进行射击,比如树叶、花朵什么的,最后还要习惯去射击移动物,比如蝴蝶、蜻蜓抑或蜜蜂。当你能把几只蝴蝶迅速射落的时候,你射弹弓的本事基本就差不多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对卡尔说,“你回去休息吧,我有些累,也准备睡觉了。明天咱们再继续练习。” 卡尔虽然不情愿,但天色已经让人看不清楚目标,只好作罢,临走时,还问我要不要一套被褥,我摇了摇头,“不需要,现在天气还没有那么冷,你过两天再弄被褥来就行。” 看着卡尔走远,小蛮又再问我,“怎么出去?”他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呆着了。 我告诉他先安心一些,现在时间还早,我们要等到人们都睡熟了再行动。 月光如银,映照着远处的城市和更远处的山宇,牢房窗前的竹、树在月光下变成了黑色,草丛中的各种虫儿欢乐起来,鸣声此起彼伏,繁密如同落雨。偶尔有风吹过繁密的树叶,沙沙作响,似乎是在回忆日间的繁华与热闹。城市的灯火也随着夜静更深渐渐失去了色彩,那虫儿也因不断的鸣唱而口干舌燥懒懒地睡去。 我从木板床上爬了起来,攀牢门而上,用匕首向铺满屋顶的苇草划去。 既然牢门的大锁我无法打开,那么我只好另外开辟一道门,逃出生天。 白日,让我灰头土脸的尘土只带给了卡尔一阵欢乐,却另给了我一份灵感。虽然牢房是用石头砌就,但屋顶却是苇草铺就的,上面覆盖着泥巴,再在最上面盖了一瓦片。 我此刻有匕首在握,只需在屋顶掏出一个洞便可以堂而皇之的走出去。 屋顶已经沉旧,尘土不断的落下,灰尘混合着苇草腐败的气息冲入我的鼻孔,令我几欲大声咳嗽,但此刻,我恰恰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 于是我割下自己上衣的袖子蒙住口鼻,稍稍减轻了扬尘的烦扰。随着土块的不断落下,我还要更加小心,尤其是不能让尘土进入眼睛,这里没有水,一旦尘土进入眼睛,我会失去视力,那样就很难逃掉了。 我用匕首掏挖了一个小时左右,匕首终于接触到屋瓦,我心中一喜,先进匕首还入鞘内,用手向上用力一托,屋瓦终于有轻轻的松动,我终于放下心来,之前还担心瓦片上如果覆盖着条石会麻烦一些,现在看来没有那么糟糕。 我轻轻托起屋瓦,把它们一块块推到一边,屋顶终于透出一个尺许的窟窿,还隐约能看到几颗星斗。 小蛮极是兴奋,低声发出“瓦嗄瓦嗄”的声音,我想他可能早就被我的动作惊醒,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睡。 我从洞里钻出来,伏在屋顶稍事休整,然后向前爬了几步,估算着小蛮的屋顶大体位置。 我轻轻掀去最上面的屋瓦,然后用匕首继续掏挖泥土。这比刚才要轻松许多,十余分钟,我便在屋顶挖出一个洞来。 我解下皮带伸了下去,摇了摇,小蛮已经抓住了皮带,我用力向上拉扯,将小蛮提了上来。 小蛮趴在屋顶,肩头不住的颤动,嘴里呜咽着,他喜极而泣。 我拍了拍他,用手势告诉他,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我们虽然逃出牢房,但依然身在总督府的院里。 小蛮也明白这一点,强忍着悲伤,问我怎么走。 我想了想,如果沿路下行,会进总督府的住宅区,容易被发现,最好反方向走,到时找一个没有岗哨的位置翻墙而出也就是了。 于是,带着小蛮向山上走去。我们不敢正大光明的走那些石砌的小路,专捡那些草丛去走,小蛮这时候展现出土著人最擅长的技能,他跟在我的身后居然一点声音也没有,好几次我回头,担心他跟不上,却随时能见到小蛮跟在我身后。 我暗叹,真是人比人得死。现代人自诩聪明,倘若把现代人和土著人一同放到荒原上,最终活下来的肯定是这些土著人,他们卓越的追踪技巧、捕猎技能真是令人赞叹,他们生于自然,长于自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从这个意识上来看,他们真得更像是动物。 爬到山顶我傻了眼,这座小山不大,总督府的围墙竟是把小山围在了中央,站在山头,我可以看到布莱登的街道、楼室和屋舍,甚至还能在几盏昏黄的路灯下看到行人。 小蛮指了指那围墙对我说:“我们可以翻墙而出。” 我用手语对他说:“总督府的围墙很高,足有五米有余,墙上还拉着铁丝网,貌似还连着电,每隔二三十米就会有一个岗哨,那些士兵荷枪实弹在那里放哨,因此翻墙而过明显是不行的。” 小蛮用手语示意自己明白了。 小蛮拉了拉我的衣角,让我回头看。我看到总督府的住宅早已经暗淡,只留下庭院里的几盏昏黄的灯。小蛮用手语比划了一只狗的样子,然后捏住了嘴巴,接着又说两只手虚握套在一起,我知道那是山洞的意思。 我明白了小蛮的办法是先让总督府院子里的狗闭上嘴,然后挖洞出去。我苦笑着告诉他,他的办法行不通。 小蛮却不管三七二十一,沿着上山的路折还回去。我吓了一跳,想喊住他又不敢出声,赶紧随后追去。小蛮动作灵活之极,有时为了不踩踏树叶发出声响,竟然像猴子一样抓住树的枝干荡过去。 我又好气又好笑,难怪人们会把这些土著人当成猴子,单看这一点确实跟猴子没两样。而我也只好依样照办,跟着这只灵活的“猴子”下得山来。 我们已经渐渐靠近总督府的后花园,这里便是总督举行晚宴的地方,小蛮对这里更是熟悉,看来以前他没有在这里给那些贵宾们进行表演。 前面便是总督府里的那只大狼狗的狗舍,我昨天曾经见到过这条狗子,很是凶恶,只是在客人们入场之前伊格让仆人牵走了。狗子发觉到动静,发出低吼声。小蛮一片树丛后,也发出吼声,我的心提到嗓子眼了,暗暗骂道:“小蛮,你这个混蛋玩意,你就作吧,一只狗子叫不过瘾,你也凑热闹,是吧!你真把这里当成荒原了,真把逃跑当成了狩猎了吗?” 第47章 皮优失踪了 小蛮的吼声传出来,那条狗子趴在那里,只是吱吱的哼着,并没有我预料到的狂吠。 我正稍稍放下心来,一个窗子忽然亮起了灯。 我和小蛮吓了一跳,急忙在树丛后藏了起来。 不一会儿,脚步声越来越近,伊格披着衣服推门走了出来。 “大蛮,你叫什么?发现什么了?” 他们管这条狗子叫大蛮,而我身边的这个土著人被他们称作小蛮,我看着身边的小蛮不禁有些心酸,澳洲的土著在这些白人眼中当真跟狗子没什么区别。 那狗子没有什么反应,看到伊格出来,摇着尾巴高兴起来。 伊格解开狗的链子,狗子围着伊格转来转去,极是亲热,随后那狗子径直向我们这片树丛奔了过来。 我一看心里说,这回完了,只好死死握住腰间的匕首,一旦狗子上前咬人,我先宰了大蛮,保护好小蛮,至于伊格,我有把握让他跑不了十步,到时候只好胁迫着伊格逃出去了,只是这样我恐怕就成了总督的眼中钉、肉中刺了。 狗子到了树丛前叫了两声,还把狗头伸了进来,我不敢发出半点声音,小蛮却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令人读不懂的表情,那狗子看了看小蛮,鼻子在小蛮脸上闻了闻,缩回头去。 伊格跟了过来,问道:“大蛮,有东西吗?” 那狗子缩回头之后,摇着尾巴跑开了。我一颗悬起的心稍稍放了下来,同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狗子竟然对小蛮没有半分敌意,当真是奇哉怪也! 伊格来到狗舍旁,从一个口袋里抓了些狗粮,放到狗子的食盆子里。那狗子看到有食物,撒着欢跑了回去。 伊格把狗子重新拴好,拍了拍狗子的头,“好好看家。”随后便转身走开了。 待到那个窗户的灯光熄灭,约摸又过了十多分钟,小蛮从树后走了出去,径直走到狗舍那里,我心里又是一哆嗦,这家伙又要干什么,难道过去跟那条叫大蛮的狗子再聊会吗? 小蛮走到狗舍附近,那条狗子竟是视而不见,依旧吃着盆里的狗粮,小蛮却蹲下身上,从地上抠挖,之后还向我打了个招呼。我只好硬着头皮悄悄走过去。 原来狗舍旁边有一个下水道的井盖,此刻已经被小蛮搬开,小蛮指了指下面,示意我先下去。 看到井盖时,我已经明白,小蛮在山顶上向我比划的挖洞原来是挖下水道。 事不宜迟,我只好硬着头皮下了井,刚到井下一股刺鼻的腐臭袭来,令人几欲作呕。 小蛮也灵巧的钻进下水道,双手托起井盖准备把井盖复原,那条狗子忽然在井边向下探头,小蛮伸手摸了摸狗子的头,那狗子也舔着他的脸。 我看在眼里,似乎感觉这是一种离别的仪式,那狗子的目光中既有好友离去的不舍,又有看到小蛮自由的羡慕。 一时间,我真得不知道该怎么定义小蛮了,他是究竟是人还是兽呢? 在刺鼻的味道中,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然后辨明方向,向前摸索着,管道有的地方很窄,刚刚能容下我钻过去,但沉淀下的污泥,实在太多,这里候,我和小蛮只好仰面躺在泥中,把脸露出来,双手双脚用力,用仰泳的姿势向前蠕动。 大约走了几十米便看到一个竖井。我悄悄地爬上去,然后轻轻托举井盖,四周观察,发现我们已经到了总督府墙外,只是从这里钻出去还是不好,墙上的哨兵肯定会发现的。 我像一只老鼠,慢慢的缩回探出去的头,回到洞里,然后拉着小蛮继续前行,一直又走了几个竖井,我再探头观察时发现这个竖井位于一片花丛之中,于是托举起井盖钻了出来。 顿时一股新鲜的空气被吸入肺中,无比的舒畅。 可再看看身上的,散发着腐臭。 小蛮比我更惨,他的长发还滴着发臭的汤汤水水,但看他的表情极是激动。是呀,被当成动物圈养了两年,此刻他终于逃出来了。 我看了看四周,依稀经过这个地方,此刻,我只能去投皮优了。 想想自己真是有意思,曾经数次去找皮优,却发现一次比一次尴尬,前面是光着屁股去的,这次更是满身臭泥去。 我和皮优认识没有多长时间,但每次她都接纳了我,从这一点来讲,天底下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比皮优对我好的人了。 我告诉小蛮我计划去皮优那里,她是我的一个好朋友。 小蛮凝望街道尽头,许久,他含着眼泪看着我,指了指远方,我明白,小蛮不想跟我走,他可能不想再接触任何一个现代人,他要回家了。 我拿出一根绳子将他的长发绑了起来,这是澳洲土著人外出狩猎前常用的仪式,这绑住长发的绳子代表着家人对他们的祝福与牵挂。 小蛮指了指我的心脏,又指了指自己的,他告诉我,我们是可以彼此换心的朋友。 小蛮跨过马路,跳进幽黑的树林,身法灵活之极,转眼间消失不见。 古瑞族群以前生活在考拉山,山上有许多考拉,很是有趣。但后来人们在那里发现了金矿,古瑞族和考拉们的好日子便到头了,小蛮这些土著被那些文明的强盗杀的杀,抓的抓,只是少许族人逃走了,连老巴马也不知道古瑞族去了哪里?逃离了那间牢房,小蛮就像鱼儿重新回到大海,澳洲所有的山野都可以任他遨游,希望他早一点找到自己的部族,我默默地祝福着。 我决定去找皮优,便向着她的那处别墅走去。途中看到一条小河,我跳进河中,把在下水道沾的臭泥尽皆洗去,回到岸边的时候,虽然还能闻到一些酸臭,但也好了许多。 皮优的别墅还亮着灯,我心中一喜,正准备跑到大门前,让阿猫阿狗给我开门,门内传来脚步声,还有两个男人一面说着话一面朝大门走来。 我一侧身躲到门前高大的梧桐树后。 吱呀一声,大门开了。哈米德和钱眼走了出来,后面还跟着超光。 哈米德很不满地说:“钱眼,你怎么会把皮优弄丢了?” 钱眼毕躬毕敬地说:“王子,您放心,我已经让阿猫阿狗去找了。” “皮优绝对不能有任何闪失,知道吗?” “哎,皮优太不让人省心了,她怎么就不知道王子您对她的一片心呢。”钱眼无奈地说着,连连摇头。 “不要啰嗦,尽快去找吧。” 钱眼满口应承着,“是是是,王子您慢走。” 王子和超光出了大门便扬长去了。 我在树后前思后想,看来皮优不在别墅区,那她究竟去了哪里? 我第一时间想到了智子,她应该去了智子那里,她们两个是很好的朋友。皮优在澳洲无依无靠,如果离家出走的话,只能是到智子那里去。 想到这里,我抬腿向北海道武馆走去。 走到北海道武馆的时候,天色微明。武馆的大门已经开了,几个仆人正在打扫庭院,迎接新的一天。我向他们说明了来意,一个仆人进后堂去通报。 不多时,智子便跑了出来。 “虫子哥,你怎么大清早就来找我?”智子指着我的衣服说:“虫子哥,你的衣服怎么没了一个袖子,你又打算裸奔吗?” “皮优在你这里吗?”我没有回答智子的话,直截了当的问道。 智子诧异道:“她没有跟你在一起吗?”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皮优没有在智子这里,想到这里,我不禁皱起了眉头。“没有,她没在家里,也没在你这里,究竟会去了哪里呢。” “那天从总督府回来,我以为她要和你一起走的呢。” 我摇了摇头:“你们走后,皮优是一个人走的,看来是没有回家。” “是不是前几天绑架她的五隼又把她给抓走了?” “不会的,五隼是哈米德派来的,哈米德现在也在找她,说明五隼并没有找到他。” 智子也犯了难,猜不透皮优究竟去了哪里。 这时佐佐木也跑了出来,“师父,您老人家来了。怎么不到屋里坐着。” 我没好气的说:“还坐个屁,你师娘丢了。” 佐佐木吃了一惊,“我师娘去哪里了?” “我要知道就不来找你了。”说完转身便走。 智子叫道:“虫子哥,你先等一等,”随即告诉佐佐木给我去找一身干净的衣服。 我心急如焚,哪里还顾得上衣服,说了声“不用了”就要离开。 智子一把拉住我,“虫子哥,你先别着急,衣服还是要换的。换好衣服,我让武馆的这些武士们分头去找,谁先找到,就带着皮优回武馆,再让佐佐木去皮优的家里,皮优如果回来,第一时间通知大家,总比你一个人去找要好。” 我点了点头,智子临危不乱,片刻之间已经想好了一套方案。相比之下,我倒是显得不淡定了。 换好了衣服,我离开了武馆,四处寻找皮优。 我整整找了一天,几乎跑遍了布莱登的大街小巷,也没有见到皮优的影子。 从早晨一直到夕阳西下,我没有喝一口水,没有吃一粒米,干渴和饥饿让我有些打晃了,摸了摸口袋,才发现自己一个便士也没有。 我垂头丧气的坐在街角的一块石头上,在那里静静地发呆。 这时,一道美丽的身影来到站在我的面前。 “总督府的大厨师,怎么跑到这里晒太阳了?” 听声音,我便知道是卢娜。她还是穿着她喜欢的那一袭红裙,在这热闹的街市上格外醒目。她背着手,笑眯眯地看着我。在卢娜的身后是小布,他依旧是红头发,戴着耳钉,一副玩世不恭的造型。 我看了看卢娜,“卢娜,我想让你帮我一个忙?” 卢娜好奇的问道:“沈大厨师需要我帮什么忙呢?” 我抬起右手,“扶我站起来。我在布莱登城跑了一天了,快累散架了,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水米未进,亏了你来的早,再晚一点,我估计要暴尸街头了。” 小布冷冷地说:“今天的太阳应该在烈一些,晒死你这个混蛋。”我知道,这家伙还在对我假扮野人袭击他耿耿于怀。 卢娜拍了小布这个表弟一巴掌,“去你的。”,之后自己笑了起来,“天底下哪有饿死的厨子。” 我无心和小布斗嘴,哭丧着脸,“再不吃点饭,我可能就第一个。” 卢娜伸手把我拉了起来,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了几步,让我疏通一下血脉。 “我请您去吃饭吧,饿死了你天底下就没有做出绝美烤肉的厨师了。” 小布不屑的看着我,“你就是只知道吃软饭的小白脸。” 卢娜生气的对小布说:“你有完没完,你再这样就别跟着我了。”小布生气的扭过了头,并没有离开,却也不再说话。 卢娜带我到了附近的一家汉堡店,帮我要了一大堆汉堡,我抱着汉堡狼吞虎咽的吃起来,“说好了,这顿饭你得结账,我可是一个便士也没有了。你要是再跑了,我只能留在饭店给人家洗一个月的盘子了。” “那恭喜你,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小布找到机会仍是不忘怼我。 我不想跟小布多费唇舌,低头吃着饭。 “你在干什么,要满大街跑?”卢娜问道。 我看了看卢娜,叹了口气,“我再找皮优。”小布听到之后狠狠瞪了我一眼,气鼓鼓地没有说话。 卢娜皱了皱眉头,随后轻轻地说:“她怎么了?要你跑遍一个城市去找?” “她失踪了,从前天在总督府出来就失踪了。把人都快急死了。” 没等卢娜说话,小布跳了起来,“皮优怎么了?你这个王八蛋怎么把皮优弄丢了?”从那天的酒吧中,我便知道小布对皮优有好感,这时知道皮优失踪,他比我显得更加着急。 卢娜依旧不紧不慢,她看着我,又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如果我也丢了,会不会有人满城去找我呢。” 我张口结舌,“姑奶奶,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胡思乱想了。快帮我分析一下吧。” 卢娜苦笑着摇了摇头,满是无奈。 我把前前后后的事情跟卢娜说了一遍,卢娜静静地听着,最后说道:“哈米德在找皮优,说明皮优没有在他们那里;智子是皮优的好朋友,皮优都没有去投他,说明皮优根本就不想再投亲靠友,她在澳洲举目无亲,有家不能回,她确实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小布的拳头砸在了桌子上,“她真傻,她为什么不去找我,不找我也可以找智子呀。” 卢娜看了小布一眼,“皮优平时可以去找你,找智子,但她很要强,落魄的时候绝不会找你们的,难道要你们看她的笑话?” 我心下大急,“那她最可能去哪里了?” 卢娜微一沉吟,“如果我是她,就去自己最喜欢的地方呆着,最后一死了之。” 我吓得张大了嘴巴,嘴里的半口汉堡险些掉了下来。 卢娜看着我:“你想想,皮优最喜欢去哪里,到哪里找找吧,去晚了,可能看到的便是一具尸体了。” 小布跳了起来,“我知道了,她肯定去了汤姆的酒吧。我去找她。”说完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小布和皮优经常在汤姆酒吧聚会,还常常打赌,他理所当然的第一时间想皮优是去了那里。 我也想到一个地方,却不是汤姆酒吧,按照卢娜所说,皮优应该在那里。 我顾不得再吃剩下的汉堡,站起身略带歉意的说:“谢谢你,卢娜,我也要去找她了。”然后跑出了饭店。 隔着饭店的玻璃,我看到卢娜没有动,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我。 我心中一动,又跑了回来,一把抓住卢娜,“如果你要是丢了,我会全世界去找你。” 说完,再一次冲出饭店,留下被我突如其来的话惊呆了的卢娜。 我一口气跑到格洛湖边,在这里,皮优曾经不止一次划着一叶扁舟,跑到月光下的湖心。 那时的她像凌波的仙子,无拘无束的飘荡在水天一色的湖面。她告诉我,这里是她的梦境。 格洛湖畔,芳草依旧鲜美,芦苇依旧摇曳,一轮明月依旧辉映着平静的湖面。 我看到一只巨大的竹舟随意的躺在湖边,但湖畔却没有那熟悉的身影,唯有一地的凄清。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她一定坐在这里很长时间,也曾经划着一叶竹舟跑到的湖心的月光之下。诚如卢娜所说,皮优再一次凌波踏浪之后,眼见自己走投无路,最终投湖自尽了吗? 我在湖边来来回回走了不知多少遍,最后跳进湖中,一遍又一遍地潜入湖底,在冰冷的水中摸索,试图捞上一具尸身,最终一无所获,直到筋疲力尽。 我爬上岸来,仰面朝天躺在草地上,泪流满面。 第48章 又一个小蛮 我再一次回想起和皮优的过往,想起她的好。 她是善良的,酒吧里她不忍佐佐木拜师无望,异想天开的做了她的师娘;大狼山巅,她放走了绑架她的五隼。 她是勇敢的,她可以挑战小布,也可以为了佐佐木跑到日本武馆说理,面对父亲也敢于挺身而出。 她是快乐的,在酒吧里她可以混迹于酒吧,肆无忌惮的笑;也可以面对被五隼绑架,依旧和卡尔快乐的聊着。 她更是自由的,为了自由,她可以放弃富贵,在总督府当众放弃嫁给哈米德成为王妃的机会;为了自由,她可以冒险驾一叶竹舟跑到湖心欣赏月光。 她对那套许多人向往的别墅不屑一顾,当她知道那是哈米德的财产的时候,便再也没有回去,消失在茫茫人海,以至于我找了那么久,也没有找到她的身影。 我静静的坐在湖边,呆呆地望着湖面,冷冷的月光映照着身旁凄凄的芳草和朦朦胧胧的远山。 不知什么时候,远处传来脚步声,一个熟悉的身影迈着坚定的步子向湖畔走过来。 是皮优,那个我找了一整天都不曾找到的女孩。 她来到岸边,向湖面凝视了半晌,然后弯下身去搬动那支长长的竹舟,托着它来到湖边,滚入水中。然后她抄起那支横竿,轻巧的踩到竹舟之上,左右摆着横竿向湖心划去。 皮优有一副难得的好,她踏着竹舟唱了起来,歌声如同缕缕的清香扑面,沁人心脾。 枕前发尽千般愿,欲断且到青山烂。 金乌冷广寒暖,洞庭无波海无澜。 正午观星海,北辰现南天。 欲断不敢断,且待三更日三竿。 这正是我第一次陪她玩竹舟时读给她的词。想不到,她竟然编成歌唱了出来。 皮优唱了几遍,突然破口大骂:“虫子,你这个王八蛋!” 她反反复复的骂着,骂完了又唱着那首词。 忽然,皮优抛掉那支横竿,纵身跳入湖中。 我吓了一跳,弹簧似的跳起来,也跳入湖中向皮优落水的地方快速游去。 漂浮的竹舟标记了皮优投湖的位置,我一个猛子潜入水中。 夜晚的湖水中,没有一丝光亮,黑漆的令人害怕,耳朵里有许多不可捉摸的声响,既遥远,又迫近,极宏大,又极细微,有时如同千军万马在奔腾,有时又如同春蚕在呜咽。 我顾不了那么多,在水中张开手臂四处摸索,如同落水者渴望抓到一根稻草。 猛得我的手指触碰到一片柔软,如同水草一般,直觉告诉我那可能是皮优的衣襟。 我双手用力,将一具尚有温度的躯体拉进怀中,然后迅速的向水面上浮,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当我浮出水面时,终于看到皮优那张娇美的脸庞,她紧闭着双睛一动不动,我用手指探了探她的鼻息,已经没有了气息。 我心中大急,左手抱着皮优,双脚和右手拼命用力向湖面游去,忙乱之中,自己喝好好几口水。 我把皮优托上岸,让她平躺在草地上,解开她的衣扣,撬开她的牙关,急促有力的按压她的胸部,实施人工抢救。 皮优的口中吐出几口水,她的眼珠开始转动。 我悬起来的心终于稍稍放了下来。 “皮优,你没死,太好了。” 皮优看着我,许久没有说话,我伸出手帮她理了理湿漉漉粘在额头的发稍,又摸了摸她的脸。“你怎么那么想不开,玩什么不好,非得投湖玩。”我笑着对她说。 皮优脸侧了过去,张口死死咬住我的手,我痛彻骨髓,却没有喊出来。 皮优突然放声大哭,她一头扎进我的怀中,“虫子,你这个王八蛋,比王八蛋都不如的王九蛋,你为什么不理我,我离开总督府一直在等你到天明,你都没有出来。我在这里又等了你一天一夜,你还是没有来找我。我不能回哈米德的别墅,那是地狱。我从奥斯曼逃到英国,又从英国逃到澳洲,还是没能逃出哈米德的手心。我哪里也去不了,你也不管我了!” 我把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肩膀,心中竟是无比的沉重,皮优平时大大咧咧的,有时还以老大自诩,但心中仍是一个小女人,渴望被保护,被关爱的。 “我知道,你是一只自由的鸟儿,不想做一只困在牢笼里的金丝雀,我都知道,我那天被总督抓了,关在牢房里,我从牢房里跑出来,第一时间就来找你了,我找了佐佐木,找了智子,今天全天都在找你。你来这里之前,我还跑到湖里去捞你,谢天谢地,终于捞到了。” 皮优抱着我的脖子,大眼睛闪着光,“真的?” “可不是真的,看到你跳到湖里,可把我吓坏了,我跳进湖里玩命的去捞你,捞起来,又发现你没有了呼吸,我想死的心都有了,给你做心肺复苏,还打算给你做人工呼吸呢!” 我还要说什么的时候,皮优凑过嘴巴吻住了我。 这一夜,我们什么地方也没有去,索性便在湖边生起了火,将衣物烤干。 皮优似乎变成了一个人,始终抱着我不肯离开半步。 我知道,此时的她形支影单迫切需要一份安全感。 皮优对我说:“虫子,哈米德知道我在这里,澳洲我不能再呆下去了,所以我又要逃走了。逃到一个他找不到我的地方。” “你想逃到哪里?” 皮优想了想,“我听说澳洲南面还有一片大陆,叫南极洲,要不你跟我一块去南极洲吧。” 我吓了一跳,皮优还真敢想,“拉倒吧,南极那可是整个地球上环境最恶劣的地方,一年中半年白天,半年黑夜,哪怕是到了夏天,气温都要在零下二十多度,你要到那里,哈米德倒是找不到你了,我估计地球人都找不到你了。” 皮优来了精神,“那太好了,我们就去南极洲,我听说那里有海豹,你天天给我烤海豹的肉吃,咱们再养几只企鹅玩玩。” 我哭笑不得,真不清楚皮优是怎么想的,只是在那里看着皮优笑,皮优叹了一口气,“虫子,我是不是异想天开了。” 我摇了摇头,“皮优,为什么要逃跑呢?哈米德又算得了什么,澳洲又不是哈米德的澳洲,我不用担心,有我在,没有人可以带走你。你别忘了我是神弹子,还是你的小弟。”说着,掏出弹弓,一粒弹珠射向湖心。 我站了起来,“我想好了,我带你回小镇,你不是说过到小镇生活吗,我还答应过你,带你去荒原上狩猎,到时候,我们捕猎许多许多的猎物,我给你做烤肉吃。谁要是来找你麻烦,我就让他有来无回。” 皮优眉开眼笑地看着我,“虫子,你知道吗,你现在根本不像小弟,倒像一个大英雄。” 我一把拉起皮优,“哈哈,我是大英雄,荒原上的王者,我们走吧,我们现在就回小镇,将来,你和我就是荒原上的雌雄大盗,”忽然又觉得“雌雄大盗”的名字不是很恰当,看来以后有机会还得找卡尔帮忙起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才好。 离开湖畔,经过皇冠酒店的时候,大金牙正在酒店前面的花园中打拳,远远地看到我,大金牙一遛烟跑了过来,他一脸媚笑地寒暄着,“这不是沈先生吗?” 我对这只变色龙充满了厌恶,冷冷地说:“你想干什么?是不是我踩了你的地面,你又要把我轰走。” 大金牙连连摆手,“误会呀,全都是误会。当日有眼不识金镶玉,没想到沈先生是美食大家,失敬失敬了。” 我没有说话,猜想着大金牙又有什么坏主意。 大金牙打了一哈哈,“这不,相逢不如偶遇,既然大清早见到了,沈先生可否赏光到酒店喝杯茶?” “打住,我可没那份闲心,有什么事,你就直接说吧!” “沈先生真是痛快人,那就直说了,沈先生的烤肉技术那可真是澳洲一绝,没得说,鄙人是想,沈先生能否到我们酒店来制作美食,至于薪水是好商量的,绝对让您满意。”大金牙拍着胸脯担保。 我笑了笑,“对不起,没兴趣。” 说着,拉起皮优转身就走,留下大金牙站在那里,一个劲的吹胡子瞪眼。 刚走到街上,智子和小布迎面走了过来。 见到我和皮优,两个人大喜,跑到皮优的面前。 智子嗔道:“皮优,你这两天去哪里了,把大家急死了。” 小布看着皮优,“是呀,我们找了你一晚上,智子说你可能跑到格洛湖边了,就带着我一起过来找找,你跑到那里去干什么?我前几天还让一个野人在那里袭击了。”说完,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跟我们回去吧!”智子拉起皮优。 皮优摇了摇头,“谢谢你们的关心,我想好了,我要跟虫子回小镇。” 小布脸色阴晴不定,他看了看我,对皮优说:“那也好,我爸爸在小镇有一个别墅,平时不怎么用的,我跟我爸爸说一下,你到小镇就住那里吧。” 皮优看着小布,“小布,谢谢你,我有地方住,你不用费心了。”说完皮优看了我一眼。 小布气急败坏的说:“皮优,你不住我那里,还能住哪里?”他手指着我,大声地说:“难道还要住到虫子他们家的狗窝里。” 我不禁大怒,伸手抄住小布的手指,反向一扳,小布“嗷”地一声,蹲在地上,随即感到在皮优和智子两个同学面前喊痛,大失身份,咬紧牙关在那里忍着,但脑门上已经冒了汗,“小布,我已经对你很客气了,你再这样放肆,我就折断你所有的手指。” 皮优推开我的手,“虫子,你不要这样。”她拉起小布,“小布,从我来到澳洲,你一直在照顾我,有时候打赌也会容让,这些我心里是清楚的,我现在只想过简单的生活,请你尊重我,好吗?不然,我只能再一次逃跑了。” 小布嘴角蠕动,却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一队警察荷枪实弹地跑过来,呼啦一下围了上来,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们。布莱登警局的警长雷登叼着烟斗慢条斯理的走了过来,身后跟着的却是大金牙。 雷登警长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总督府前夜有人出逃,还劫持了总督圈养的一只猴子。总督和约翰市长正下令全城悬赏通缉,想必就是你了?” 我发现自己还是大意了,根本没有充分考虑到从总督府出逃的后果,其实也不是没有想到,只是一门心思地找皮优,全然不顾及这些了。 如今皮优已经找到,也算是放心了。 我对智子说:“智子,帮我把皮优送到小镇吧。我得到总督府报到了。” 皮优大急:“虫子,他们是在抓你。” 我不想皮优为我着急,满不在乎地说:“瞎说,人家总督是好心好意请我去的,别乱想,你先去小镇等我吧,我很快就会回去的。” 大金牙从雷登警长身后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切,不识抬举,给脸你不要脸。我发现你还真是人物,嘴够硬,坐牢也能让你说成做客,我看你是做梦吧!哈哈。” 我看了大金牙一眼,“你这只变色龙真得令人很讨厌。” 警察们给我戴上了手铐,没有回警局,却押着我来到了总督府。 看着这熟悉的总督府,我不禁苦笑,这个澳洲人人敬仰的地方,我转眼之间二进宫了,只是这第二次是被人铐住了双手押进来的,既不是帮工,也不是座上客。 雷登警长向门前的卫兵说明情况,“各位长官,我是布莱登警局的警长雷登,奉命抓捕总督府的逃犯,现已抓捕归案,特地押送到此,请总督亲自发落。” 宰相门前七品官,雷登在这些卫兵面前表现得很是谦逊,说完之后,随手还递了一包雪茄。 那卫兵接送雪茄,颠了颠,脸上终于有一丝笑容,“雷登警长,兄弟们天天在这里把着门,站得腰酸腿疼,还得跑进去给你打报告,这么点玩意就把我们打发了?” 雷登警长满脸含笑:“那哪能呢,到时候总督的奖赏下来,少不了各位兄弟的。” 那卫兵不咸不淡地说:“好吧,我这就进去,在这儿等着。”说完,这才跑进了总督府。 不多时,几名卫兵跑出来对雷登警长说:“总督说,这件事你办得不错,把这人交给我们带进去吧。”说完,押着我走进了总督府。 总督和夫人正在后花园喂着那条看家的狗子,约翰市长夫妇也在一旁相陪。 卫兵们押着我来到时,总督捏着几块骨头扔给那条狗子,狗子跳起来接到嘴里,然后寻了一处角落啃了起来。他眼睛都没有抬,淡淡地问道:“是你把小蛮放跑了?” “小蛮是澳洲土著人,他不应该被当作动物养在这里。”我坦然回道。 总督脸色阴沉地看着我。约翰市长笑呵呵地看着我说:“这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笑话了,一只澳洲的猴子也能被你说成人了。那澳洲的袋鼠难道也是人了?” “袋鼠当然不是人,但小蛮是,他跟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用两条腿走路,有思想,有情感。” 约翰夫人说话依旧刻薄,“袋鼠也是两条腿走路呀,它们也有感情,怎么不是人了?按照你的逻辑,那些鸡鸭鹅也是人了?” 我气愤不已,“强辞夺理,鸡鸭是禽鸟,浑身长着羽毛,怎么可能是人。” 约翰地人笑眯眯地说:“哟,你不说,我们倒是都忘了,我还以为这些鸡鸭是穿着羽绒服呢。” 众人全都哄笑起来。 总督也悠悠笑了,“你把小蛮藏到哪里去了?” “放走了,他应该回到属于他的族群中去。” 总督脸上浮现一层怒色,约翰市长上下打量着我,“二哥,不用生气,跑了一只小蛮,这不是又来了一只小蛮吗?” 第49章 士可杀不可辱 我又被重新关进了牢房。 仰头看着房顶,那两个被我挖出的窟窿已经修缮加固,我的匕首和弹弓又再一次被没收,手上又戴了手铐,我再也没有办法逃出去了。 在我被关进来之前,约翰对总督说:“走了一只小蛮,又来了一只”,我心底有一丝慌乱,他们怕是要把我变成另一只小蛮吧。 到时候,我也要去人前给总督府的贵宾们表演捕食生鸡,来展示澳洲的异域风情吧!想到这里,我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之后的事情果然印证了我的猜想,在接下来的三天,他们一块面包或者一粒米都没有给我吃,我饿得头晕眼花。我只能躺在平板床上,尽量少运动以减少身体热量的散失。 这三天,卡尔没有来,多莉也没有来,我想要么是总督不允许他们告诉我,要么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晚间我躺在床上,听到地面有老鼠吱吱叫着,我看到一只老鼠跑出来觅食了。 我爬起来两眼放光,那只老鼠在我的眼中忽然幻化成一只鲜美的肥鸡,飘着香气,滋滋的冒着油,在等待我的品尝。 我慢慢爬起来,想像一条蛇一样慢慢靠近,然后发起致命一击,却忘记自己此时身上床上,我的右手按空,扑通一声,整个人从床上掉了下来。 我挣扎着站了起来,方才清醒了许多。 我发现饥饿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倘若方才我能够抓住那只老鼠,是不是也会像小蛮那样把它放到嘴里啃食呢?极有可能。 我在想,我真的要做一只供人们参观的猴子吗? 安妮曾经说过,在她少年时期,曾到过印度旅行,在印度的加尔各答,还曾到那里参观过动物园,他在动物园中见到许许多多不曾见识过的动物,其中有一个铁笼子里关着一只动物,他穿着大清国的官服,留着长长的辫子,胡子乱蓬蓬的,嘴里不断的在里面用半掉子的英语喊着:“我要见大英帝国的女王,我要见女王。” 在笼子的外面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清国官吏,负责教授皇帝的子女,曾带领清人袭击英法士兵,被亚罗号船员捕获于广东。” 安妮这才知道,笼子里面原来是大清帝国的一名官吏,他正襟危坐,在笼子里一动不动,许多人将面食火腿扔进笼子里,这人看也不看,不少人斥到:“吃呀,快点拣起来吃呀。” 这里一名军官挽着一名印度的女孩来参观,那女孩依靠在军官身上,有说有笑。军官指着笼子里的那人说:“宝贝,看到了吗,这个人就是我们从清国抓到的,他可是清国的一位大将军,被我们抓到亚罗号上时,还说要见女王陛下,我们怎么可能带着他远渡重洋回到英国,所以到了印度这里就把他送到了动物园展出,这样还能物尽其用,多吸引一些人,多卖出一些门票。哈哈。”说完,扔进一根香蕉,对那人说:“喂,清国的猴子,快点吃吧。” 笼子里的那人大怒,他抓着笼子的栏杆大喊:“士可杀不可辱,我不是猴子!” 围观的众人被吓了一跳,纷纷后退,继而又是一声哄堂大笑,“看呀,这只猴子生气了。” 我后来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父亲握着拳头,眼中含泪,他告诉我,那个被关在笼子里的人姓叶,确实是大清帝国的一名官吏,战败被俘,起初他还以为自己能见到英国女王,到时可以陈说利害,没想到被送到印度的动物园中,后来,听说叶大人看到自己被关进动物园供人参观,不吃不喝,绝食而死。 父亲向我说:“中国人历来讲求气节,孟子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哲人,他曾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也。这便是中国人的气节,你作为一名中国人时时刻刻要记得。正如那位叶大人所说士可杀不可辱。” 我当时怕父亲生气,不敢再继续问下去,其实我还是好奇:“人不堪受辱,真的可以做到自己把自己饿死吗?” 如今我面临着和那位叶大人一样的境遇,倘若能见到父亲,我一定告诉他:“绝食而死,说起来轻松,但真要做起来,实在太难了。我三天没吃饭,已经看到老鼠就两眼放绿光了。” 父亲曾跟我说过,在中国每逢饥荒,人们有时会易子而食,我当时不能理解,身为父母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孩子和别人交换然后吃掉,现在我终于相信了,这是人性的问题,这是生存的问题。 饥饿感会放大人的兽性,驱使人去做违背人性的事情。 我深深感受到了小蛮的悲哀,感受到了那些易子而食的父母的悲哀,而此刻,我正渐渐地向他们靠近,我又想,“如果卫兵们现在就把我拉到那些人面前,我是否会像小蛮一样扑过去捕食活鸡呢?扑上去,父亲会羞愧的无地自容,我也便永远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不行,我还得再坚持两天。” 最初押送小蛮的那几个卫兵走进了牢房,“小蛮,跟我们走,一会儿有活鸡给你吃。” 他们真把我当成小蛮了,我不禁大怒,“放屁!我是人,不是猴子。我不吃活鸡,给我拿熟食来。” 那卫兵隔着牢门嘿嘿一笑,“你他妈就是一只猴子,还想吃熟食,有活鸡吃就不错了。” 一名卫兵打了锁头,我心中一阵冲动,突然窜过去,想要破门而出。 卫兵们骂道:“混账,还要攻击人类”,说完纷纷拿着棒子向我劈头盖脸的打了过来。 牢门很窄,卫兵很多,双手被铐住,再加上我三天不吃不喝脚步虚浮,别说踏出趟泥步,走都已经很费劲了。 最终被卫兵一脚踢倒,几个人棍棒交加向我的身上招呼,打得我鼻青脸肿。 他们把我按倒在地上,脖子上套了一个和小蛮一模一样的项圈,他们撕烂我的衣物,然后很文明的给我腰间围了草裙。 一名卫兵把铁链扣在了项圈上,牵着我向外面走去。 我知道挣扎是没有用的,索性把心一横,跟着他们踉踉跄跄地走了出来。阳光很刺眼,我不自觉的用手去遮挡,卫兵以为我要反抗,一皮鞭抽过来。 我疼得直咧嘴,但也知道如果再行反抗,得到又是一顿毒打。 卫兵们牵着我来到后花园,这里已经放置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卫兵们把我推出铁笼里。 不一会儿,总督和夫人以及约翰夫妇有说有笑的走了出来,后面还眼着多莉和卡尔。 卫兵报告说,“总督大人、市长大人,小蛮已经带到。” 总督点了点头,约翰哈哈一笑,“放只活鸡,看看这只小蛮训练好了吗?” 一只活鸡被卫兵扔进了笼子,它见到我魂飞天外,扑打着翅膀四处乱飞,唧唧嗄嗄的吵得我心烦意乱。 我随手一把抓住,咔的一声,便把那只活鸡的脖子掰断。 约翰大喜,“吃呀,小蛮!”卫兵们也喝起来,“吃呀,小蛮。” 我气愤填膺,随手将死鸡扔到一边,冷冷地说:“不好意思,我既不是猴子,也不是蒙昧无知的土著人,你们看不到你们想看的表演。” 卡尔这时才认出我来,瞪大了眼睛,露出惊诧的表情,她实在不敢相信,笼子里的小蛮居然是我。多莉更是捂住了惊呆的嘴巴。 我抓住笼子的栏杆,“虽然我身在笼子里,但我却看到了一大帮自以为是的猴子,他们把自己当作文明人,肆无忌惮的践踏别人的尊严。卡尔,现在你看到了吧,你以前口中的哥,现在也光着屁股,被饿了三天三夜,被逼着吃活鸡,我现在还有一丝理智,也许再过几天,迫于饥饿我真的会像小蛮那样吃活鸡。中国有句古话,我现在告诉你们,士可杀不可辱,你们不可能把一名中国人训化成猴子,永远也不要做这个梦。” 说完,我转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对面的笼子栏杆撞去。 我的头和栏杆接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感觉到了头盖骨裂开的声音,这一撞,我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所以根本没有留丝毫的力气。 我感到天旋地转,随即不醒人事。 我昏昏沉沉,意识不是很清楚。 我想坐起来,却感到头痛欲裂,用手一摸,自己的头上裹着一层层的纱布,我的眼睛只能看通过纱布看到外面的一丝光明。 身子底下很柔软,明显不再是牢房的那张硬板床。 “我在哪里?”我昏昏沉沉地说。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儿子,你醒了?” 是父亲的声音,他声音中带着欣喜,安妮的哭声也传入耳际。 还有卢娜的声音,“他总算是醒了。”说着,一只冰冷地手帮我将眼睛上的纱布掀开,我发现自己正躺中医院的病床上。 安妮满眼含泪地看着我,她一把抓住我的手,“比利,你怎么样了,感觉好些了吗?” 我微微笑了笑,“安妮,不用担心,我没死。” 父亲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但眼中已经溢满了泪水。这个平素刚强的男人也终于止不住眼泪。 我对他说:“爹,我没事,你哄哄安妮,不要让她伤心。” 父亲点了点头,揽住安妮的肩头。“好儿子,你没事就好。” 我看着卢娜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脸颊,故作轻松地说:“嗨,卢娜,我们又见面了?” 卢娜皱着眉头,“怎么搞的,拿脑袋撞墙,不想活了?你都昏迷三天了,要是再不醒,就变成植物人了。” 我又想起昏迷前的情形,自己拼尽全力地一撞。为什么没有死呢,是了,大约是数天没有吃饭,早已没有了气力,所以才留下一条小命。 我笑了笑,“成植物人不打紧,我可不想成动物人。”再想起那日的屈辱,心中又是一阵气血翻涌,让我头昏眼花。 “好了,先别胡思乱想了,好好养伤。等你好了,再说话,现在先闭嘴。”卢娜表现出一名大夫的严肃,转身对父亲和安妮说,“伯父伯母,你们先出去吧,让虫子好好休息。很快就会没事的。” 房间里恢复了宁静,我想不明白,自己怎么跑到这里,是谁把我从总督府救了出来。知道我被抓的只是那几个人,皮优、智子和小布,还有后来的卡尔和多莉。 皮优现在自己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自然帮不了忙。 智子跟我不熟悉,也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她可能去找田中先生帮忙,只是田中先生怕不会伸出援手吧。 至于小布,更是不可能,他恨不得我一辈子呆在总督府才好。 多莉只是个小侍女,肯定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想来最有可能的大概是卡尔吧,这家伙挺重情义的。想必是他竭力在总督面前为我求情,才让我得以离开总督府。 对了,怎么没有见到皮优,我在被抓起来的时候,告诉她去小镇投靠我的父亲和安妮的,如果她去了小镇,我刚才应该能见到她的。难道她没有去小镇,跟着智子或小布去了吗?想想也是可能的。 这些问题我自己想不出答案,一会儿见到卢娜里再问问她吧。 头痛又一次袭来,我又变得昏昏沉沉,终于又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我感觉好了许多,卢娜端着一碗米糊走了进来。 “你这是严重的脑震荡,只能吃些流食,来我喂你。”说着,舀了一勺米糊,还贴心的放在唇边感受了一下温度,看着她的样子,像极了一个贤妻良母。 我曾无数幻想过和她一起生活的情景,今天似乎实现了,我看着她有些发呆。 卢娜见面直愣愣地看着她,脸上一红,嗔道:“傻蛋,快点吃吧。” 我笑了笑,张口吞掉了米糊。 我已经数天没有吃饭了,此刻感觉这一勺米糊实在是这世界上最美的味道。 卢娜看到我极不可耐的样子,微笑着说:“不急,瞧你跟饿狼似的。米糊还很多,你慢慢吃。” 我傻傻地一笑,没有说话,忽然觉得卢娜坐在我的身边一口一口的喂我吃米糊,实在是最最幸福的事情。 卢娜告诉我,我的父亲已经回小镇了,毕竟家里的菜园还需要有人打理。安妮因为陪伴了我好几天,终于支持不住,她给安妮找了一张空床,让她休息一下,安妮躺在床上转眼就睡着了。 我心中感激,“谢谢你,卢娜。” 卢娜侧着脸对我说:“跟我就不要客气了。” 我嗯了一声,也觉得自己有些客套,从醒来已经说了许多次谢谢了。 我又在医院里住了三天,期间伍德先生也来看过我,尼莫也来过,还有智子。 我向智子打听皮优的消息,智子看着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我,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安慰我,先把伤养好再说 。 第50章 论道 三天后,我已经能下地走路了,尽管站在地上还有些打晃。 我问卢娜自己是怎么从总督府出来的,卢娜摇了摇头,她告诉我,我是被总督的卫兵送到医院的,卫兵还给我缴纳了医疗费用,可惜卢并没能见到那些卫兵,也就搞不清到这些卫兵是谁人指使。看到我之后,她立即让伍德想办法通知了我的父亲和安妮。 我满是疑惑,这些卫兵可没那么好心,也不敢,只能是总督应允他们才敢把我送来。难道是卡尔?那一天,他看到笼子中的我时,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他肯定会向总督求情的,也许,总督是看在他的面上,又担心出了人命才派人把我送来的。 但视我为动物的总督真的会那么好心吗?我有些怀疑。 我决定出院,卢娜坚决不同意,她说我的伤并没有完全好,我笑了笑说,我可以回家继续休养。 几天来,卢娜精心照料着我,我也看到她的眼睛有了黑眼圈,我于心不忍。再有就是医院的医药费实在很贵,我知道我的家里并没有那么多钱的。现在身体无大碍,在哪休养都是可以的。 最终,卢娜拗不过我,为我办理了出院手续,但在出院时又给我买了一大包的营养品。 智子这里也来到医院,我赶紧问她,皮优去哪里了。 智子摇了摇头,“你被总督抓走之后,皮优就跑到总督府要人,可惜连门都进不去,皮优急在掉了眼泪,我只好带着她回武馆暂住,可到了第二天,她独自跑了出去,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她。” 我寻思着,“皮优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想了许久,也没有眉目。 父亲和尼莫来到医院,他们一起把我拉回了家。 在家中,我又看到了杜新武伯伯,他的枪伤也快好了,看到他我很高兴,因为我一直想向他请教一些功夫。这也是父亲的意思,他告诉我杜新武的功夫要远比他强。 杜新武早就知道我住了院,但见到我这个样子还是很吃惊,问明了原委之后,他背了一个背篓跑了出去,直到晚间才回来,背篓里是满满的花花草草,他告诉我这些是草药,可以治疗我的伤病。 安妮虽然也是大夫,但医术并不高明,更不懂得中医药。 杜新武找来一个瓦罐,将这些中草药逐一捣碎,有的外敷,有的则熬成汤给我喝。我端起碗来,还没有喝,便感觉刺鼻,待中药汤入口,更是苦得我难以下咽。 “杜伯伯,您这是中药,还是毒药?” “哈哈,中医是一门神奇的科学,它采集万物精华,熬成汤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虽然难喝一些,但是良药苦口,你捏着鼻子喝吧!” “你经常喝这些苦水吗?” “你杜伯伯我少年时曾是个瘾君子,戒毒之后身体险些垮掉,后来我的老师于老道便上山采集草药给我调理身体,过了一些日子我的身体竟然神奇般的强壮许多。” 说完,杜新武把胳膊伸过来,“你看看。” 我捏了捏他的胳膊,吃了一惊,简直可以用坚硬如铁形容。 “人就像一棵树,身体是根,精神是枝叶,所以无论做什么都是以体魄强健为第一要义的,更何况你终日到荒原上狩猎,更是需要把身体搞得棒棒地,那样才能屠熊搏虎。” “杜伯伯,澳洲没有熊和老虎。” 杜新武哈哈一笑,“你会在澳洲呆一辈子吗?” 杜新武的话让我一愣,因为父亲曾跟我说过要回中土,只是在我看来那是很遥远的事情,今天杜新武的话却让我感觉自己离开澳洲的时间似乎越来越近了。 真的要回中国吗?我虽然出生在那里,但当时还小,全然没有印象,我所有的关于中国的印象全部是建立在父亲每天的诉说上的,我真得要回中国吗? 杜新武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你对中国没有印象,但那是我们的祖国,如果说是母亲给了你身体,请记住,是祖国给了你灵魂。我听了你的事情,你为什么会宁死也不肯屈服?” “我只是觉得不堪受辱?” “嗯,士可杀不可辱,这便是炎黄子孙的一种品格。我也曾上过战争,那些白人面对强敌,他们把投降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中国人却不是那样,在中国那些仁人志士,他们跟你一样,宁可丢掉生命也不愿失去尊严。可你知道身为国人最大的尊严是什么吗?那就是一个强大独立的祖国,没有祖国的繁盛,我们走到哪都不会被人看得起。” 我想到在总督府的花园中,自己被关在笼子里,被那些衣冠楚楚的高官阔太太肆意的调笑,不禁心中又是一阵气恼。 是的,为什么中国人走到哪里都没有尊严?以至于为了那一点点的尊严,我和那个姓叶的大清官员同样选择了以死抗争。 中国人身上难道真的有原罪吗?我不清楚,这个问题,也许我只有回到中国才能找到答案。 晚上,我又吃了一碗中草药,我通身出了一身的臭汗,第二天醒来心神竟然是特别的清明。 这时,杜新武走进屋子,拿出一本线装书,对我说:“这是我的老师于老道的一本医书,算不上多珍贵,却是他老人家多年治病疗伤的心得,你拿出去吧,自己仔细研究,如果不明白的,可以问你的父亲。他的学识,我是极佩服的。” 我捧过那本医书,看到书页已经发黄,但却没有破损,里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文字,都是一些药方,这些药方中有许多药材,有的我连名字都不知道,好在大多数的草药都画了图,仔细辨认便可以认出这种药材出自哪种植物。 我大喜过望,我粗浅的知道一些野外的草药效用,都是父亲告诉我的,现在有了这本医书,那以后在荒原狩猎时,便增加了一重保险。 杜新武把我带到院子里,“来,让我看看你的八卦掌学得怎么样?” 我知道杜伯伯要指点我一些功夫了,便将八卦掌打了一套,只是在转掌之际,因为头上的伤还没有好,真转得我头昏眼花。 杜新武看了看,“你的趟泥步走的不错,下盘很稳,出招时也很流畅,只是许多招式都只是好看,花架子罢了。” 我脸上一红,“父亲认真教过我,是我偷懒没好好学。” 杜新武笑着摇了摇头,“不是,是你父亲教得太好了。他严格要求你一招一式必须精益求精,这似乎是没有错。你的功夫拿到舞台上表演,绝对会赢得满堂彩,但是技击之术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技击的根本就是击杀对手,对面是活生生的人或兽,你根本不知道对方要出哪一招,怎么可能让你从容的用已经的招式去格斗?” “杜伯伯,你是让我随机应变。” “嗯,没错,你很有悟性,技击的精?便是一个应变,自然而然。你要根据对手、周边的环境迅速选择正确的攻击方式。我曾听说你在酒吧用趟泥步打败了一个日本人,还收了他做徒弟。” 我笑了笑,“那家伙叫佐佐木,是个武痴。” “佐佐木只是个小角色,功夫浅陋粗糙,你可以用趟泥步戏耍他,倘若遇到了高手,哪里容得你从容的走完趟泥步呢?恐怕一招便已经取了你的性命,你哪能拿着性命当儿戏呢。” 我的额头冒出冷汗,“杜伯伯,您教训的是。” “不托大,这是其一,其二是不留余地。要以命相搏的时候,你留下一点余地,可能形势便逆转开来。那日山顶应战五隼,我们已经把他们找倒,但又能怎么样,其中一人掏出枪便可以把我射伤。如果你要发慈悲,也要先把对方打趴下,不要给你造成危胁才行。” 杜新武看来是怕了,他独斗五隼没有半点惧意,但却面对热武器时,却无能为力。我也同样如此,第一次狩猎时,那只土狼还没有死,便跑过去捡拾猎物,险些送了性命。 这一点,我是认同杜伯伯所说的。 “哎,其实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我所在的自然门也有“智、仁、勇”三性,“信、义、侠、勇”四德之说,武林中人也提倡手下留情,但能容人且容人,你要知道,这些都不是绝对的,同样也要变通。我少年时读过二十四孝,又是埋儿又是卧冰,都他妈是糊说,你看哪个渔人在冰上捕鱼会用身体把冰雪融化,哪个猎人因为没有食物埋掉自己的儿子?这些东西都愚昧得很,你不要学。你父亲说你行事不按常理,很是头疼,但我却喜欢,大道合自然,随性而为难道不好吗? 我登时便有知音之感,父亲确实也曾说过卧冰求鲤之类的事情,我却和他讨论了半天以卧冰去捉鲤鱼是很可笑的,四岁的孩子都不会那么干。父亲当时大怒,骂我是个混账东西,我懒得跟他理论,一气之下跑到荒原上玩了十余天,等回来的时候,父子两个人都把这件事情忘了。 “现在你再看看自己因为受辱就触柱而死是否值得呢?” 我一愣,全然没想到杜新武又把话题引到了开头,想了想说:“我对之前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后悔,但以后不会了,要是谁再把我关到笼子里,我一定找机会,把他踩到脚上使劲摩擦。” 杜新武哈哈大笑,“孺子可教也!沈时真是生了个好儿子。”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咱爷俩很是有缘,可惜我要马上回日本了,还有很多的事情等着我。” 我心中大急,“杜伯伯,您现在就要走吗?” “嗯,伤也养好了,回去还有很多事情。” 我大为遗憾,“杜伯伯,我还想向您请教功夫呢。” 杜新武看着我,露出慈爱的目光,“会有机会的。” 这里,父亲从菜园回到家里,说要送杜新武上船,杜新武向安妮道别,再次叮嘱我好好养伤,便跟着父亲去了。 我回到屋子里,仍在为没有向杜新武学到武功而耿耿于怀。 “沈虫,你在家吗?快出来,我找你有急事。” 外面传来小布的声音,我很是奇怪,他怎么会来找我,急忙走了出来。 小布背着一支步枪站在门外,正如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走着。 见我走出来,小布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脑袋怎么了?” “不小心撞了。没事,快好了。” 小布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没死就好,快跟我走。”说着,小布拔腿就走。 这下轮到我疑惑起来,我快步追上他,“你先等等,干什么去?要不我可不能跟着你走,谁知道你小子给我下了什么套。” 小布突然破口大骂,“放屁,老子才没心思理你。要不是因为皮优,我他妈才懒得来找你。” 小布说到皮优,我不禁一惊,“皮优怎么了?” 小布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还能怎么样,她要跟着哈米德回奥斯曼了。” 我心中一惊,“这怎么可能呢?” 小布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脖领子,眼珠子瞪得通红,“虫子,你这个混蛋是真傻还是假傻,到现在还不明白吗?你以为你那个穷爹能和总督说得上话吗,就连我那个混账父亲也他妈没资格的。皮优一定是为了你才不得不回奥斯曼的,怎么这么聪明的她,现在却做起了傻事,为了救你这个混蛋,去求哈米德。” 我瞬间明了,原来是皮优去求哈米德,让他帮忙才把我从总督府捞了出来,那哈米德会向皮优提什么条件呢,自然是让她回奥斯曼了。 我对小布说,“小布,谢谢告诉我这些事情,我肯定要去找皮优的。我们现在就走。” 说完,我一屁股坐进小布的那辆蒸汽机车,小布开着车向布莱登驶去。 “这不是你的那辆车吗?酒吧打赌的时候,皮优不是说要开两个月吗?” 小布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你以为皮优会像你那样财迷,她开了不到一星期就送还给我了,据我所知,大部分时间还是佐佐木开的。” 我看着这辆车,百感交集,我在伍德家被卢娜轰出来的时候,佐佐木便开着这辆车跑遍了全城,后来几次坐过这辆车,当然要比那慢慢腾腾地骆驼车、马车快许多,自己还为打败羞辱小布高兴了几天,没想到皮优很快就把车还给了小布。 我觉得自己有些看不懂皮优了。 “小布,你告诉我,那天打赌你让没让我?” 小布看着我笑了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我一点也没让,如果皮优上场,我肯定让,你上场,我凭什么让你。不过,你的射击天赋我实在是佩服,要不然,现在找你干什么?我跟你还没那份交情。” 正说着,车后尘土飞扬,有人大喊:“小布,小布!你给我回来。” 第51章 乌龟父子 小布停下车子,后面几匹快马踏着滚滚烟尘飞驰而来。 蒸汽机车速度并不快。虽然早在1866年,德国工程师尼古拉斯?奥托成功制造了一台立式四冲程内燃机,而世界上第一辆汽车是由德国人卡尔?本茨于1885年10月研制成功的,一举奠定了汽车设计基调。从此,越来越多的汽车便一发不可收拾,快速发展起来,布莱登城里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汽车了。相反,小布的这辆蒸汽机车倒像一个老古董了,每日冒着蒸汽老黄牛一般的行驶着,时速也只有30公里。 皮优当初和小布打赌要开几天蒸汽机车,大约也是看着这辆车好玩吧? 不多时,那几匹马便飞奔到车前。 这时,我和小布早已经看清,为首的竟然是小布的父亲布朗。 布朗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光头,每次看到光头男,当年便是他抓起那个小乞丐,扔出栏杆外面。 布朗和光头男对于来讲都是恶梦般的存在,他们当年作恶的情景深深印入我的脑海,成为我童年的阴影。 后来随着我年龄增加,心理上才渐渐摆脱了这两个恶魔的纠缠,从发自内心的恐惧变成愤怒。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见到小布的时候常常会修理他,包括那次在酒吧的时候。 布朗来到车前,再也没有往日的气定神闲,跳下马来到小布面前,直接破口大骂起来:“小布,你这个混账王八蛋,你想害死老子吗?” 看着布朗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心怀大畅,没想到这个老家伙也有今天,只是当父亲的骂儿子是王八蛋,好像不太恰当。然而,让我更没想到的却是小布的反应,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惧色,理直气壮的回怒自己的父亲:“你这个老八王,缩头乌龟,我去干什么要你管。” 我忍俊不禁,父亲骂儿子是王八蛋,儿子回骂父亲是乌龟,非常合理。 布朗缓和了一下语气,“小祖宗,咱别闹了,回去吧。” 小布干净利索的回了两个字:“不去。” 布朗好像喉咙里噎了一个肉丸子,他眼睛瞪得跟牛眼一样,胡子翘起来老高,小布看也没看布朗,眼睛坚定的看着前方。 布朗又生起气来,“你知道,你要对付的是谁吗?” “知道,别管是谁,也不能带走皮优。” 布朗狠狠拍了那辆机车,“你这个重色轻爹的玩意,就凭你们两个毛没长全的小屁孩,你能救得了皮优吗?你这一去做给我惹多大麻烦,你知道吗?” “那也比你做缩头乌龟强。皮优是我的挚爱,没有皮优,我活着也没意思。”小布倔强地说。 我早已经看出小布对皮优有好感,但却没有想到他对皮优用情之深。 “为了皮优,你这个混蛋就不要你爹了?”布朗急道。 “我是我,你是你,我救我的皮优,你开你的矿,两码事。” 布朗大怒,“说你浑,你还真浑出天际来了,你这一去,咱家还能消停吗?”说完,布朗直接趴到车前面,隔着玻璃窗指着小布,“我看你浑,还是我浑,今天你要去,除非从我身上压过去。”说完趴在车上,耍起了死狗。 小布拼命按喇叭,最后咬着牙准备开动汽车,一旁的光头男吓了一跳,“少爷,你可不能……!他可是你亲爹呀!” 小布此时已经怒发冲冠,偏偏却全然无处发泄,他突然放声大哭,“布朗,你这个老浑蛋,你要折磨死我吗?” 光头男拉开车门,“少爷,别哭了,你和布朗是父子,这一个寻死,一个哭的多不好,有事可以商量吗?” 布朗绕过汽车跑过来,一把抱住小布:“儿子,听爸爸的话,咱不能去,去了就没命了。只要你不去,你以后要什么,我给什么。” 小布一把推开布朗,“走开,我嫌你恶心。我要和虫子说几句话,你躲远点。” 布朗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并不能走多远。 小布叫着我走开,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把那支步枪扔给了我,“虫子,我去不了了,现在能不能救皮优全靠你了。”说完,小布把头深深地低了下去。 我目睹了小布和布朗的全过程,倘若换成我,也是无奈的,一边是挚爱,一边是亲情,这确实是一道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因为选哪一个都是痛苦的。 我拍了拍小布,“没事,你回去吧,我自己去救皮优。现在时间紧迫,你跟我说说你知道的消息。” 小布缓和了一下情绪,对我说道:“那天你被抓进总督府,我和皮优还有智子去了总督府,可惜门也进不去,皮优很着急,后来智子把她带回了武馆,第二天皮优跑来找我,让我去找卢娜,让卢娜带着我们去找伍德,卢娜也恳求伍德先生向总督求情,伍德听到你的消息也很着急,立即去了总督府,但根本没有见到总督,一直和伍德先生作对的约翰市长拒绝了他,还对伍德说不要多管闲事,总督知道你得罪了哈米德,想要用你交好哈米德,不可能把你放行的。伍” “伍德无奈只好离开总督府,却在走廊里遇到了总督的一个小侍女,她塞给伍德一张纸条,伍德把纸条拿给我们看,上面写的是卡乐被囚,虫子有难!” 听到这里,我猜想那个小侍女自然是多莉了,从她带出的消息来看,卡尔那日见到我一定是想方设法救我,只是没想到自己却被软禁起来。 小布接着说:“我们再次请求伍德援手,伍德叹了口气,对我们说,自从总督到任之后,对军方的权力一直忌惮,从大狼山抓捕偷渡者的事情,你们就可以看出来,虽然军方有很大的自由权,但毕竟还是要受总督节制的,我和总督之间只是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如果授总督以把柄,别说救不了比利,连我也要搭进去。政治上的斗争可不是新闻报道中的吵架,那是你死我活的。我们还是从别的渠道想想办法吧。” “后来,皮优不吃不喝,一天到晚发呆,我受不了,决定带着皮优去找布朗,这个老乌龟开始也是不肯出头,后来终于拗不过我,答应以拜访总督的名义带着我和皮优去总督府。见到总督时,皮优请求总督放了你,总督却说哈米德王子听说抓住了你,想把你要过去,而且开出很好的砝码,总督已经答应了哈米德,所以不可放走你的。皮优当时大怒,指责堂堂总督怎么可以将一个澳洲公民随便送给他国,总督笑了笑,我如果是要送一只猴子呢?” 我听到这里,又想起在总督府的屈辱,原来总督不给我吃喝,原来是为了尽快把我的意志摧垮,尽早训练成猴子?亏这个混蛋想得出来。 “从总督府出来,皮优决定去找哈米德,我陪着她去了,哈米德知道皮优来了很高兴,把我们请了进去。皮优开门见山,要哈米德把你放了,哈米德哈哈大笑,他说那个中国小子是总督抓得,你们怎么跑我这里要人呢?皮优对哈米德说,你不是真的想娶我,你只不过是为了你的政治野心,完成奥斯曼帝国的最后一块拼图罢了。哈米德打了一个响指,说,你真是了解我,所以你必须跟我回奥斯曼,等到我做了奥斯曼的苏丹,我便可以还你自由。皮优犹豫了半天,终于点了点头,哈米德很高兴,要皮优留在府里,然后立即派钱眼去找总督要人,皮优不放心,便让我跟着钱眼去了。等到我们到总督府把你要出来的时候,发现你头破血流,钱眼怕皮优反悔,立即让人把你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我跟着钱眼回到王子府上,把你的实际情况告诉了皮优,皮优掉了眼泪,只是说了一句话:活着就好。然后就回了房间。”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办法见到皮优了,我很沮丧,论权力我比不过哈米德,论在皮优心中的地位,我他妈也比不过你这个小瘪三,于是就跑到汤姆酒吧喝酒,没想到却在那里见到了智子,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了智子,智子大惊,她告诉我,皮优如果跟着哈米德回去,到不了奥斯曼,她就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心中大急,发誓一定把皮优救出来,便跑到家里拿步枪,哪知道,深夜时分我跟到家里,发现布朗的客厅还亮着灯,一个奥斯曼人居然出现在我们家里,我留了个心眼,躲在暗处偷听,结果布朗这个王八蛋不仅对那个奥斯曼人毕恭毕敬,还把一大箱子英磅送到那人手上。布朗问那人王子什么时候归国,那人说后天便要去悉尼乘远洋轮船归国了。” “我怒不可遏,跑进客厅对布朗说,为什么要把钱给这个人,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你要在他面前装孙子。那人哈哈大笑,抬腿一脚就把我踢了一个跟头,笑呵呵地对布朗说:你生的这个小崽子很有意思。布朗连连作揖,您大人有大量,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那人笑着说,布朗,你很聪明,人学会认怂会少吃很多苦头。” “那人走后,我知道根本指望不上布朗,便来找你了,虫子,明天一早哈米德便要带着皮优去悉尼了,哈米德的府邸戒备很严,很难下手,所以在哈米德去悉尼的路上最合适营救。” 说完,小布掉下了眼泪,他站起身来,“有时真是好笑,昨天,我还看不起布朗,觉得他太怂,现在我也只能认怂。我不能为了皮优真的狠心把车从布朗身上轧过去,有他捣乱,我帮不上什么忙了。虫子,你务必把皮优接回来,皮优为了你,把自己搭了进去,你要不是把她给我救回来,你这个浑蛋对得起他吗?” 说完,小布便跟着布朗离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路边。 我背着枪,徒步进了城。进城之后,才发现自己出来的匆忙,口袋里没有一个便士。 我只好来找佐佐木,佐佐木听到我来了,跑出来看到我头上还裹着纱布,大为惊讶,问我怎么回事,我随口说:“没事,撞的。” 佐佐木瞪大眼睛,“师父,您是不是练铁头功呢?师父,不是我说您,你一定要循序渐进,你看谁家练铁头功往死里撞。” 我的鼻子差点气歪了,“放屁,我有说过练铁头功吗?你少啰嗦,我饿了,给我弄些饭,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商量。” 佐佐木给我准备了一碗面,我一边吃,一边对佐佐木说:“佐佐木,你知道你师娘的消息吗?” 佐佐木摇了摇头,“师父,自从您上次教我趟泥步,这些天我一直闭门练习,没有及时到师娘那里请安,师娘怎么了?” 我对佐佐木说道:“你师娘要回奥斯曼了。” 佐佐木一惊,急得站了起来,“师娘怎么好端端的要回去呢,我们赶紧去找她,别让她回去。” 我招了招手,“你先坐下,你师娘现在在奥斯曼哈米德王子那里,去了你也见不到。” 佐佐木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人见不到,我一定能见到,我是她徒弟,她老人家能不见吗?” 我像看着怪物似地看着佐佐木,“佐佐木,你听不懂人话是吗?你以为你是谁,就能随便进出王子的府邸?” “我管他什么王子公主,我要见师娘,就是皇宫我也能见到。” 我实在没法和他交流,赌气说:“好好,你牛叉,你现在见一个给我看看。” 佐佐木霍然站起身,“我现在就去!”随即大步出去了。 我没再理这个猪脑子徒弟,低头吃着饭,盘算着如何解救皮优。最好是神不知、鬼不觉带走她,不要发生激斗,甚至动枪,除非到了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可想了半天,也没有个头绪。 这时智子找了过来,“虫子哥,听说你来了,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 我笑了笑,“我也刚到,先找佐佐木填饱肚子。” “佐佐木呢?” “他去找皮优了!” 智子高兴起来,“她找到皮优了?” 看来智子并不清楚皮优的情况,我沉吟了一会儿,对她说:“皮优为了救我答应了哈米德,要跟哈米德回奥斯曼了。” 智子叫了起来,“皮优,怎么能答应哈米德呢?” “所以我是来救她的,我来找佐佐木,想跟他商量一下怎么办,谁知道这个浑人非要说自己能见到皮优。那可是王子府邸,小布也进不去,他要是能进去,我早就溜达着进去找皮优了。智子你学问多,给我出出主意,怎么救皮优?” 智子听完眨着眼睛,“我们见不到,不意味着佐佐木见不到的。” 第52章 一行十影 我不同意智子的看法,“佐佐木不过是武馆的武师,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怎么可能冲破王子府邸的重重关卡,见到皮优。” 智子笑着说,“正是因为佐佐木是不起眼的小角色,才有可能见到皮优。我们等等吧,没准佐佐木能给我们带来好消息。” 我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那碗面,焦急地等待着佐佐木,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宛如热锅上的蚂蚁。 智子幽幽地说:“虫子哥,你真那么在乎皮优吗?” 我听了智子的问话,便是一愣,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从认识皮优的开始,她便带着我胡打乱闹,做出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在酒吧和小布打赌,以师娘的身份收了佐佐木,跑到武馆踢馆,还在深夜时分驾一叶竹舟凌波月光下的湖面,我这个小弟也只好舍命陪老大。 也许便是在不知不觉中她似乎在我的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我看不得她受欺负,在总督府暴怒之下摔了哈米德王子,听到她失踪了,满城去找她,看到她投湖自尽,我吓得慌了手脚。 也是那一夜,她主动吻了我,既热烈又大胆,那是我第一次和女孩接吻。整整一夜,皮优扎进我的怀里,像一贴膏药一样粘住我,一刻也不想离开我。 在世人的眼中,皮优太过随性,但我能真切感受到她对我的好,当得知我被困总督府,她只好去找哈米德,那个她死也不想见的人,最终用自己换回了我,倘若没有她的舍身,恐怕重伤的我早已在那间牢房中成为一具尸身,连做猴子的资格都没有。 这就是爱吗?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必须把皮优救出牢笼,为之舍命也在所不惜,因为皮优已经为了舍命了。 我终于点了点头,“智子,我不能让皮优为了我跟哈米德回去。你知道吗,她曾经宁可自尽也不跟哈米德回奥斯曼,这次如果跟哈米德回去,皮优肯定还会选择轻生。如果她哪一天自己想回奥斯曼,我会很高兴地送她去,但这一次绝对不行,没有人能强迫皮优,天王老子也不行。” 智子叹了一口气,“虫子哥,你知道吗,这可能是我永远也比上皮优的地方,她可以抛弃一切,冲突重重阻碍去追求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而我却做不到。” “师父,我回来了。”佐佐木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我一把抓住佐佐木,“快说,你见到皮优了吗?” 佐佐木大为得意,“当然见到了,师娘现在可好了,穿得那么华丽,还有七八个佣人伺候,我可真没想到师娘居然是堂堂奥斯曼帝国哈米德王子的未婚妻,以后是不是就是王妃了?她和哈米德王子站在一起,简直太般配了,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可真叫人激动,我可从没能想到自己能成为王妃的徒弟。” 佐佐木喋喋不休的说着,我不禁大怒,抬腿踢了他一脚:“佐佐木,没想到,你是个嫌贫爱富的家伙。哈米德算什么东西,给皮优提鞋都不配,他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跑到我这里炫耀。” 佐佐木灵巧的躲开,“师父,本来就是嘛,我是实话实说,你不要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我就是觉得师娘跟了哈米德挺好的。” “混账东西,你越来越放肆了。” 佐佐木嘻皮笑脸地说:“师父,你是不是舍不得师娘走?” 我一时语塞,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佐佐木大摇大摆的拉过一把椅子,大爷似地坐了下去,我怒骂道:“皮优现在怎么样了,快说。” 佐佐木端起桌子上的茶喝了一口,看着这个混蛋如此作派,我抬手便想给他一巴掌。 佐佐木把眼一瞪,“师父,咱不兴动手打人,如果你要打我,我永远不告诉你师娘的消息。” 我高高举起的手停在了半空,心中却恨不得把佐佐木撕个粉碎,无奈此时被他拿捏着,只好委曲求全,我伸手拍了拍佐佐木的衣服,“好徒弟,你看看你,来来回回这么辛苦,衣服都是尘土了,没事,师父给你掸掸,渴了吗?我给你倒水。”说着拿起茶壶给佐佐木倒了一杯水。 智子恶心地看着我,“虫子哥,你现在的做派真让我恶心。” “去,这叫师徒如父子,要懂得彼此尊重,你不懂别瞎说。快给我说说皮优那边怎么样了?” 佐佐木大为高兴,“师父,你现在可有点卑躬屈膝了。” 我一把揪住佐佐木的耳朵,“我他妈给你脸了,”随手在他的脑袋上来了一个爆栗,“你说不说,再不说我把你的脑袋变成九头狮子,不,十八头狮子。” 佐佐木大声呼痛,“师父,饶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我这才解气,一把抢过佐佐木手中的水杯喝掉,然后看着佐佐木。 佐佐木摸着头说,“师父,你下手太狠了。”看到我不善的目光,赶紧停止了埋怨。 “师父,我去王子的临时府邸上,把门的不让我进,我气得大叫,我是皮优的徒弟,我听说师娘要走了,前来拜见,你们凭什么拦着我。闹了好一阵,出来一个管家模样的人,问明了原因,便进去通报,没一会儿便出来领着我进去了。” “你是没到过王子的府上,宗宗件件都是珠光宝气,地上的毯子都铺得一寸多厚,茶具都是金的银的。那管家让我在客厅里等着,最后哈为德王子陪着师娘出来了,师娘穿着华丽的罩袍,脸上还蒙着白纱,跟仙子一样。真是太漂亮了。” 我又想起在格洛湖畔皮优穿着白色的纱裙,划着竹舟驶向月光的情景,虽然那时的她,衣着并不华美,但那才是仙子气息,佐佐木这个粗坯哪里知道,宫廷服饰突出的是华丽且富贵,根本不能用仙子来形容。 佐佐木接着说:“师娘见了我都高兴的掉下眼泪,还给哈米德王子介绍了我,王子含着笑向我打招呼,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向王子行礼,是鞠躬还是磕头呢?”说着,佐佐木看着我。 我想了想,“见到王室应该是鞠躬吧,只有中国才流行磕头的……”,说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被佐佐木带偏了节奏,我张口骂道:“你别东拉西扯,说重点。” 佐佐木嘀咕道:“我还以为你知道呢,”顿了顿,他接着说:“最后我只给师娘磕了头,对哈米德王子鞠了躬。师娘问我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我看哈米德在一旁,就编了瞎话说,是智子小姐告诉我的。师娘点了点头,她对我说,她明天就要乘车前往悉尼,然后转乘远洋轮船回奥斯曼了,还说以后可以到奥斯曼找她。最后,她拿出一块玉坠让我送给智子小姐。”说完,佐佐木拿出一块玉坠,正是安妮送给皮优的那块绿松石做的凤形玉坠。 “哈米德王子似乎也对这块玉坠很感兴趣,他还接过去看了看,问师娘这玉坠是哪里来的。师娘只说是一个朋友的父亲找到一块原石,自己雕刻的。” 智子有些奇怪:“皮优怎么说是送给我呢?” 我说道:“是了,安妮把这块玉坠送给皮优时,智子你不是在场吗!”说着接过玉坠准备放起来。 智子叫道:“虫子哥,你干什么?” “我把玉坠收起来呀!”我说道。 “你没听清楚吗,皮优让佐佐木送给我,不是你!”智子说。 我哑然,不知道智子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不对呀,这块玉坠明明是我的。” 智子摇头道:“虫子哥,你这是见财起意呀,这块玉坠是安妮送皮优的吧?是皮优让佐佐木送给我的吧?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呢?” 我被智子问的张口结舌,终于点了点头,“好吧,那你就先收着。” 就这样,这枚玉坠被智子拿在手里仔细的欣赏着。 先是被佐佐木气得够呛,又被智子一顿胡搅蛮缠,我有着焦急,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既然知道皮优明日去悉尼,我便需要提前做准备,小布说的对,在哈米德去悉尼的路上救皮优最为恰当。 智子叫道:“虫子哥,你去哪里?” “去想办法救皮优呀,玉坠都归你了,你还要做什么?”我没好气的说。 智子呵呵一笑,“没想到,虫子哥你这么小气。那你怎么去救皮优呢?” “我……我准备明天在去悉尼的必经之路上去劫哈米德,把皮优抢回来。” “哈哈,虫子哥,你想把皮优抢回去当压寨夫人吗?” “这都哪跟哪呀,我又不是土匪。” 智子看着我说:“虫子哥,如果你这样做了,不但救不了皮优,还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 “为什么?”我奇怪的问道。 “虫子哥,你根本不了解哈米德,他是奥斯曼苏丹指定的继承人,用中国的话说就是一国太子,哈米德虽然年轻,但却是所有王子中最能干的,苏丹对哈米德很是倚重,让他掌管着经济和外交以及宗教,可以说除了军权没能交给哈米德,苏丹几乎是能交都交了。” “那又怎么样?这里是澳洲,又不是奥斯曼。” “你知道,澳洲总督为什么这么看重哈米德吗?总督连你都差点被训成猴子送给哈米德了,我告诉你,哈米德和总督建立了一种伙伴关系,不仅仅是政治上,还有生意上。在澳洲,哈米德同样可以一手遮天。更何况他是一国太子,周边会没有保镖,我告诉你,不但有,还是绝顶高手。那天参加总督晚宴时,我哥哥对我说,哈米德的那个长着羊脸的管家极有可能便是传说中的顶级杀手超光的。” 智子所说的这些情况,我是不知道的,因为涉及了一个国家顶层的东西,我一个平头老百姓如何能够得知呢,倒是智子说的超光引起我的兴趣,那天超光一句话解了围,看来他的意见哈米德都言听计从,“智子,你是说那个超光是顶级杀手?” 智子说道:“我只是说极有可能。这个超光,是犹太人,犹太人自诩是以撒的后人,后来在摩西的带领下定居到希伯来,在所罗门时期达到顶盛,其后每况愈下,最后到了灭国的地步,犹太人便流落到世界各地,虽然有一些犹太人靠经商成为巨贾,但更多的犹太人却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在德国,一个犹太姑娘被侮辱后怀孕,后来生下一对男婴,为了养活这两个孩子,她不得不做了咸水女,在码头接待各国的水手,最后还是死掉了。她的两个孩子那里已经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了,兄弟两个相依为命,靠捡煤渣维生,有一次邻居怀疑他们偷了一只鸡,还叫来了警察,少年百口莫辩,那个当哥哥的最后竟被逼的拿菜刀砍断了自己的手指明志,只是当晚那家的邻居便被灭门,而兄弟两个都不知所终。后来在顶级杀手的猎人工会里便有了一个犹太杀手,被称为超光。据说这超光就是那一对兄弟中的哥哥,还有人说弟弟觉得哥哥杀戮过重,和他决裂去了东方。这超光是猎人工会里的另类,他认为自己不是杀手,是在经营,别人经营商品,他经营人命,接的都是刺杀任务,只要你愿意拿出足够的佣金,便可以雇佣超光猎取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头颅,超光因此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智子接着说:“我哥哥便是看到那个管家戴了一根假手指才猜测他可能是超光的。如果他是超光,他便是顶级杀手,如果不是,本事也差不了。”智子给我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说法。 “如果这样,这个管家未必就是超光,作为顶级杀手,超光怎么可能显露真身,让别人叫出自己的名号呢。” “假做真实真亦假,虚虚实实,有些事、有些人是很难说清的,有人说超光手下有十大高手,这十个人相当于他的影子,所以叫一行十影,也有人说他的身手极快,以一行十影来形容也不为过。如果那个管家只是超光的一个影子呢?我觉得也不是没有可能。仅仅是一个影子,虫子哥,你都不一定能打得过,再加上哈米德的那些随从也不是白给的。你算算你还有多大的希望能凭借一己之力,救下皮优,全身而退呢?” 有些不认识地看着智子,“智子,你的脑袋怎么会装那么多东西,电脑吗?” 智子问道:“什么是电脑?” 我笑了笑,“我也不知道,大概是闪电般迅速的脑袋吧。哈哈。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田中先生告诉你的吗?” 智子点了点头,“那天在总督府,田中先生就觉得哈米德的管家不简单,他的身手如何,有些江湖阅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而且,你没发现吗,这个管家能左右哈米德,这种左右不是简单的劝说,是一锤定音的拍板。” 我皱着眉头问道:“你的意思是哈米德得听那个管家的?” “极有可能!只不过是哈米德在明,超光在暗,他们两个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我沉默无语,智子的猜测和我的所见令我无法反驳,“那我该怎么救皮优?” 智子满含深意的看着我,“报警!” 第53章 荒原的祭品 听到皮优说要报警,我哭笑不得。 “智子,我所有的办法都想过,唯独没有想到过这个办法,你这就哪一出。” 智子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你现在只是想着救皮优,可曾想过哈米德为什么要到澳洲来?难道仅仅是为了皮优吗?不是的,皮优只是他澳洲之行中的一个简单任务,如果为了皮优,他可以派五隼来,五隼不行,他还可以派十隼、百隼,奥斯曼王子想从澳洲捞一个人实在是太简单了,甚至给总督打个招呼,总督都可以把皮优遣送回奥斯曼。” “那他为了什么?” “生意,哈米德负责着奥斯曼帝国的经济,你刚才跟我也说了布朗和神秘奥斯曼人的事情,看来布朗和哈米德暗中是有合作的。” 我不得不佩服智子思维之缜密,从小布那里我只是听了个热闹,但智子却发现其中更深一层的东西。“你是说哈米德和布朗合作开金矿?” “不是吗?不单是布朗金矿,连钱眼的珠宝行都是哈米德的,这你我都是知道的。” 我点了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 “另外,你有没有发现,澳洲总督和哈米德王子交往甚密?” “这我当然清楚,总督还想把我训练成猴子送给哈米德呢?”每每想到这里,我就禁不住热血上涌。 “那总督好歹也是大英帝国女王亲自任命,何必讨好哈米德呢?这你想过没有。” 我摇了摇头,“这些我根本没想过,那总督和哈米德会是什么关系?” 智子看着窗外说:“中国的史大公司马迁曾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总督交好哈米德无非也是利益罢了。” “你说的我越来越糊涂了,这和你说的报警有什么关系?” “当天平保待平街的时候,一粒小石子也可令天平失去平衡,哈米德要走了,说明他和总督达成了利益上的平衡,但是如果哈米德因为一些事情有求于总督的时候,天平便会向总督那边倾斜了。虫子哥,你现然要做的就是那一粒小石子。” 我看着智子,心里吓得直打冷颤,暗道以前只是觉得这个智子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哪晓得她的脑子里有这么多的条条道道,幸亏自己没招惹这个姑奶奶,否则,她把我卖了,我还得高兴地帮她数钱。 “你是说我要针对哈米德干点对总督有利的事情?” “嗯,大体是这个意思,而总督手里的最厉害的牌就是警察与军队,如果总督帮助哈米德,哈米德便欠了总督的人情,欠人的情总是要还的!” 我似有所悟,“可你还是没说怎么救皮优呢?” “为什么要说救,而不是刺杀呢?” 我吓了一大跳,“智子,救人怎么改成杀人了?” 智子一字一顿地说:“虫子哥,即使你有天大的本事,杀掉哈米德所有的随从,但是哈米德如果用枪指着皮优,你还是没有任何办法救下皮优。皮优就是你的顾忌,现在你就是要把皮优变成哈米德的顾忌,让哈米德即走不了,又要想尽一切办法保护皮优。” 我恍然大悟,“智子,你的主意太高了,你简直是诸葛亮呀,把总督和哈米德都算进去了。” 智子沉吟着:“当诸葛亮真的好吗,最后还是身死五丈原。虫子哥,如果有可能,我倒是愿意像你这样简单的活着。” 听着智子的话,我有些出神,智子在我心中的形象不像皮优那样简单明了,皮优就是一个敢爱敢恨,崇尚自由的女孩,但智子不一样,她有时古灵精怪,有时博闻强记,有时却又眼光毒辣,忽然却又宁静忧郁,这到底是个什么妖精变的。 我第一次见到智子,凶神恶煞一般的擒住她,可转眼之间就被她拿捏住;而在格洛湖边,智子又可以逼迫我装作野人袭击小布,同样是在那湖畔,皮优要教佐佐木一苇渡江时,智子却忽然变得忧郁了。 如果皮优是一眼清泉,喷珠泄玉,欢乐的奔涌;卢娜便是一处溪潭,水碧如玉,悄无声息地流淌;而智子便是一处深渊,漆黑一片,让人看不到底,越看越是惊心。 这一带被称作卧龙岗,山势连绵起伏,由北向南迤逦而来,如同一条龙盘踞在澳洲的东海岸。山上苍柏苍松,桉林密布,一些泉水从山谷中流淌出来,日日夜夜的奏着欢乐的歌。 卧龙岗东西两侧各有一条公路,东面的路沿着海岸从悉尼直达墨尔本,而西侧的路则是从布莱登到悉尼最快捷的通道。 澳洲立国之后,悉尼和墨尔本两个城市都希望成为澳洲首府,鹬蚌相争结果却让地处两城之间的布莱登渔翁得利,澳洲政府把布莱登改称为堪培拉,只是当地人更喜欢用布莱登这个老名字。 也许有一天,堪培拉会让世界铭记,而布莱登则随着时光的流逝被世人淡忘。 卧龙岗,我同样很是熟悉,沿着山脊南行,过了谢尔哈伯便是大狼山了。卧龙岗上有许多松茸,这是极难得食材,在城市的豪华饭店里,一份松茸可以卖到天价,只可惜,这些松茸在采摘下来之后,不到一天便会坏掉。这里距离悉尼近120公里,而距离布莱登也有有80公里,无论哪个城市,我和尼莫的腿却不可能跑进城去给那些高档饭店送货,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只能支起锅灶自作自受,吃不了的索性扔进山谷。倘若皇冠酒店的大金牙得知,一定会心疼得吐血。 智子和佐佐木用田中先生的车把我送到了这里和我做了一些约定便急急忙忙地赶回去了。 这里山高木密,是极佳的伏击地点,而我要做的便是在这里拖住哈米德一天的时间,让他们上不了船,离不开澳洲。哈米德走不了,便带不走皮优,而我便有更加充分的时间去带走皮优。 我坐在城外的高岗上擦拭着枪支。这支步枪是一支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它是李氏步枪的升级版,因为采用双排弹匣供弹,所以弹容量高达10发,比大部分枪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闻名。我在军营一起练习射击时,我使用的就是这种步枪,很是顺手。听说现在有的枪支上配备了准镜,可以让人锁定五百米之外的目标,优秀的射手甚至可以勾去八百米外的魂魄,我曾经无数次向往,倘若真的有那么一把带准镜的枪,该多好,只可惜澳洲没有,所有人仍旧在使用普通的步枪。 不过,这支步枪对于我这个只使用过猎枪的人来说,却是恰到好处,我还不太习惯用准镜,任何一个射手都不可能做到未经训练便可以列入虚发,倘若有的话那不是天才,那是天神了。 日头已经偏西,暑气已经消散,风也变得清凉,我携带着枪支走进了卧龙岗,我在丛林中穿插奔跑,熟记每一座山,每一条溪谷,每一个洞穴,甚至每一棵树,每一块石。沉重的枪械、奋力的奔跑,让我汗流浃背,但我却不能停下脚步,因为属于我支配的时间并不多。明天上午哈米德便会带着皮优从山下路过,成败在此一举。 我找了一处山洞栖身,智子给我准备了一些牛肉干,这些肉干可以随时为我提供能量。我点燃了一堆篝火,在洞口设置了串铃,防备那些深夜袭人的野兽。我在火堆旁边铺了一些干草,然后抱着枪草草的睡去。 第二天清晨,鸟雀的鸣叫将我唤醒,深吸一口山中的空气,我精神大振,然后草草的吃了些肉干,便来到设伏的地点。 我伏在一块巨石的后面,那条公路便在山脚之下。在这里伸头可以俯瞰平野上的一举一动,而蜷起身子又可以稍事休整,实在是一处侦查的好所在。我的背后便是莽莽丛林,他们如同一只大口,等待着爬到嘴边的猎物。 我拔了一些草,抓断树枝,不断给自己的身上添加伪装,我不是变色龙,不能自动变化身上的颜色,所以只能靠自己根据周边的环境变换身上伪装。 父亲告诉我,在以命相搏的战场,任何一点的差错都可能断送性命。 他在教授我枪法的时候,告诉过我大自然中的这种变化无时无刻的在进行,只是许多人没有那份耐心,他便整天让我趴在灌木丛中,白天趴着,黑夜趴着,观察大自然中的变化,日出日落,月升月降,风急风缓,云聚云散,这些变化会悄然影响着每一个生灵,包括那些花花草草。重视这些变化,就能够发现战机,忽视这些变化,便只有死。 父亲的教授是严格的,更是管用的,他甚至潜入水中,让我去在水面通过观察去找到他,那一次,我用了半天的时间也没有找到他,曾经一度怀疑父亲潜到其他地方之后上岸回家了。正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发现在水面上起舞的蜻蜓,它们此起彼伏,在岸边的芦苇上落下又飞起。 这时,一只执着的蜻蜓引起我的注意,它希望落到一根残破的苇秆上,但每次落下总是立刻飞开,始终无法成功落到上面。开始我觉得有趣,突然间恍然大悟,是苇秆中的气流干扰了这只可爱的小家伙。 父亲潜入水中不可能永远不呼吸,便借用这只苇秆维持,偏偏那只蜻蜓揭开了父亲的伪装,当时年少的我童心大起,悄悄过去突然拔掉了苇秆,不一会儿,父亲哗啦啦冒出水面来。他听我诉说了经过,赞许的点头说,我的考核通过了,自此我对父亲越发的敬仰!再次拿起猎枪的我终于可以纵横荒原。 正在出神之际,我听到一个少女从对面的山中钻了出来,背着背篓走上石路。这少女大约十四五岁,瘦削的身材让她的衣衫显得愈发单薄,裤管似乎被树枝划破了,露出白皙的小腿,赤着脚,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拖鞋,这让她没有办法走得太快。 显然这个少女和我一样在山中呆了一夜,此时背着采集来的松茸和蘑菇,准备背到市镇上售卖换几枚可怜的便士。 这样的孩子在温哲小镇的贫民窟里有许多,他们在小小的年纪便需要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我又想起自己在十岁那年的一天,我带着尼莫跑到荒原上。整整游荡了一天,当夕阳西下,我们才发现迷了路,肚子也饿得咕咕叫。幸好,我们遇到了比我们年长一些的邻家姐姐塞克?梵丝,梵丝很漂亮,性格也很随和,镇上的许多老男人见到梵丝都笑眯眯地。 和今天这个少女一样,梵丝也常常背着背篓到荒原上采集的野菜。那一天,梵丝采集了整整一背篓的野菜,重重的塞满了背篓,压得她走得很慢,我和尼莫跑过去帮忙。 梵丝却好像先知先觉一样,问:“你们两个是不是迷了路?” 我和尼莫憨憨地笑了,梵丝嗔笑我们是两个小迷糊蛋,她放下背篓,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干干巴巴地薯饼给我们吃,薯饼很干,也没有味道,可对于饿了一天的我和尼莫,却是最好吃的食物了。 吃完薯饼,梵丝准备带着我们回小镇。然而,此时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 那天,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荒原黑得令人害怕。 没错,澳洲的荒原之夜不是月光下的格洛湖,那般唯美,恰恰与之相反,荒原的夜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是黑的,黑得如同吞噬生命的巨兽;是静的,静得令人感觉身后总是站着一个飘荡的灵魂;只有偶尔能看到几道绿光,那是猛兽的眼睛。 我们一群土狼发现了,梵丝扔掉背篓,开始带着我们拼命跑。土狼这种畜生是明显的欺软怕硬的,一旦发现你心中的惧意,他们便会肆无忌惮的扑上来,咬掉你的喉管。 前面有一棵大树,梵丝大叫,“比利,尼莫快上树。” 我动作灵巧,迅速爬上了树干,尼莫却蠢笨的可以,根本没有办法爬到树上来,我只好伸出手抓住他的衣领向上拼命的拉扯,而梵丝则在下面努力地把尼莫向上托举。 我终于把尼莫提到树上,土狼知道,如果我们都爬到树上,到嘴的晚餐便会无影无踪,迅速的扑了过来。 梵丝抱住树干拼命向上爬,我也抓住她的手向上提。 梵丝突然疼痛地大叫一声,我知道土狼已经咬住了她的脚和腿,在和我拉锯,要把梵丝拖下去。 剧烈的疼痛让梵丝双手一松,身体向下坠去,我用全身的气力抓着她的手,却终究没能将她从狼口中夺回来。梵丝看着大叫:“向上爬”,然后便摔落下去。梵丝凄惨的叫声,在土狼的撕咬和低吼声中渐渐小了下去,终于没有了声息。 尼莫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抓着他的手告诉他,我们的位置太矮,还要向上爬。 我们终于爬到最高处,这才停了下来。我低头看时,只见树下漆黑的一片,一大群土狼吼叫着,撕咬着那个曾送给我们一块薯饼的邻家姐姐。 她用自己的身体祭祀了荒原亘古不变的法则。 我和尼莫在树上呆了一整夜,第二天清晨,狼群早已不知什么时候散去了,树下是一具白骨,躺在殷红的草地上,沐浴着阳光。 那一夜,我思考了良久,我要做一名猎人,杀光荒原上的猛兽,这样像梵丝这样的少女就不用再害怕被土狼吃掉。 今天,这名背着背篓的少女又想起了梵丝,那个美丽的姐姐。 一辆汽车飞驰过来,我远远地看到车上是马脸和猪头,两个人叼着烟说说笑笑。 我有些疑惑,为什么只有这两个家伙,哈米德和皮优呢? 这时,马脸开着车看到了正在路上行走的少女。 他笑着和猪头嘀咕了几句,猪头哈哈大笑。 第54章 背着背篓的少女 车停在了少女的前方,两个人大摇大摆的下了车,奸笑着看着那名少女。 那少女被这两个人吓了一跳,想要侧身绕过,却又被两个人堵住了去路。 马脸和猪头见这里偏僻无人,又看到一个妙龄少女,不禁见色起意了。 我像一条蛇,迅速向前面爬了过去,在距离他们约百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那少女正在不断的乞求,却无济于事。马脸托起少女的下巴,啧啧的称赞,“真是好水灵的好姑娘。” 少女退了一步,把背篓放在了一边,她似乎也知道难逃魔掌,哭泣着央求马脸和猪头,“请不要撕烂我的衣服,不要踢坏我的背篓,我会听话的!” 我在少女的央求中感受到了一种无尽的悲哀,面对强暴,她只能选择被动的接受,尽可能的保护本已破旧的衣裳,这是一种多么理智的无奈。 马脸哈哈大笑,并没有答应少女的请求,他一脚踢翻了背篓,里面的蘑菇在道路上翻滚。马脸伸手抓住少女的领口用力的撕扯着,少女的叫声只能给这个禽兽带来更多的快感。 我曾顾及自己为救皮优是否应该胡乱杀人,但当时智子听了,诧异地看着我,“虫子哥,原来你还是个大圣人,你是否知道哈米德带着的这些人中,随便任何一人背的人命都比你在荒原上猎杀的野兽都多,他们是真正的杀人如麻,那个马脸和猪头是哈米德贴身的家丁,哈米德不便出手时,常常是马脸猪头帮助料理,据说这两个人还喜欢把人心取来烹饪的。” 我咬着牙,陷入两难的选择,我可以选择用手中的步枪结果这两头禽兽,但势必会打草惊蛇,也可以保持沉默,任凭马脸和猪头胡作非为。 我该怎么办,突然少女一声大叫,她的反抗换来马脸重重的一巴掌。 那叫声传入我的耳际,我似乎又听到那个漆黑的夜晚,梵丝相同的惨叫。刹那之间,我没有了任何的犹豫,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马脸的后脑,果断的扣动扳机。 子弹带着自己的炽热和我的愤怒向马脸奔去,“呯”的一声,掀开了他的头盖骨。马脸身子一歪,哼也没哼一声便重重的压在少女的身上。 淋漓的鲜血撒了少女一身,吓得她发出更惨烈的叫声。 猪头面对巨变,但他迅速反应过来,就地迅速一滚,我的第二颗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驰而过。 猪头滚到少女身边,像抓小鸡一样抓起少女,一把匕首横在少女的咽喉。 “谁?出来!” 我心下一沉,这个猪头很来极是狡猾,一见马脸被击毙,马上扣住那名少女作为人质,把自己的那个猪头完全藏在了少女的身后。 如果我无法一枪击中他的脑袋,那少女也难免陨落的命运。一时之间,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沉下心来静观其变。 猪头却挟持着少女向那辆车慢慢的移动。我知道,他想要去拿枪,同时以车为屏障躲藏起来。 我呯的打出一击,击打在猪头身前,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 少女吓得发出尖叫,猪头也是一哆嗦,随即明白我投鼠忌器。 猪头大叫,语带恐惧,“对面的朋友,咱们远日无冤近日无愁,在下实在不知哪得得罪了您,都是那个马脸干的,不关我的事呀。现在那个浑蛋已经被你打死了,这是他应得的报应。我跟他同路,但真不是一路。我挟持了这个姑娘也只求自保,绝意不敢动这位姑娘一根手指头,在下就是个胆小的商人,只求快点上车,远离这地非之地,还请您行个方便……” 猪头以为我和这个少女一定有关系,所以不断的撇清和马脸的关系,言语极是谦恭。如果我不是早就知道这家伙的来路,还真可能被他骗了。 这里猪头又在向汽车那里慢慢移动。我又是一枪打在他刚要伸出的脚前方。 猪头见我不允许他移动分毫,立刻大叫:“老兄不要动怒,既然你不让我走,我就不走,麻烦您不要开枪,在下只求活命,我一切听您的。” 之后,猪头真的跟他说的那样,老老实实的呆在那里,不断的讨饶,喋喋不休,让人感觉他真是胆小的商人,不愿意卷入仇杀。 我知道,这是猪头的缓兵之计,他手中有人质,不要说还击,便是等下去,也会等到哈米德的援兵到来。 到那个时候,一切计划都要泡汤了。我不禁有些焦急。 那少女的衣服已被撕破,这时在猪头的挟持下泪水涟涟。 我知道这样等下去不是办法,我无法预估哈米德会有多长时间来到这里。 我抽出一根灰线绑住了一根尺许高的灌木,然后像一只蜘蛛一样,领着这根灰线,悄悄的向沿着山腰横切了过去,多年的狩猎生涯,让我有着高超的追踪技巧,虽然不及那些土著人,但我自信绝不在伍德的那些士兵之下。 这些都是父亲教授给我的技巧,他曾经精研过许多中国古代的兵书,深谙实则虚之,虚则实之的用兵之道,更重要的是在经年累月的战斗中总结出了许多单兵作战的技巧,这些技巧是他拿命换来的。 如果父亲和杜新武徒手格斗的话,我相信杜新武会略胜一筹,但如果给两个人发一支步枪,投放在深山之中的话,那十个杜新武也会被父亲猎杀。热武器几乎抹平了人与人之间体能上的差异,开始拼科技、拼战术、也拼心理。 猪头根本不知道,他所面对的是同时浸淫着荒原狩猎经验和单兵作战技巧的少年,否则打死他他也不会站在这里。 在转移的过程中,我没有规律的扯动着那根树枝,给猪头造成对面依旧有人在用枪口指着他的假象。 大约走了五十余米,我隐身到了一株大树底下。这棵大树的根植沃土之中,雨水的冲刷让它的粗大的根露出了地表,看上去盘根错节。 我的冷枪悄悄地从大树根的缝隙中探出去,宛如一条太攀蛇的信子,随时准备勾取可以裹腹的生命。 猪头还在那里口若悬河的说着,试图用言语干扰我的思维和判断。但一切都是徒劳,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谜底,他把谜面说的再精彩也无济于事。 更何况,我已经鬼使神差的来到了他的右侧,此时他的太阳穴通过准星和我的眼睛连成了三点一线。 这里猪头停止了说话,他发现了问题,对面的那株灌木怎么可能会弄出那么大的动静。 但一切为时已晚,我的手指勾动板机,一颗子弹从他的太阳穴钻了进去,肆意的破坏他的脑组织,超度他罪恶的灵魂。 猪头的身体向左侧倒去,他手中的匕首还是划过了少女的咽喉,少女吓得尖声大叫,脚下一软,跌倒在地上。 我吓了一跳,难道猪头的匕首割破了少女的喉咙?我千算万算依旧没有算好,猪头的身体在倒下的同时,右手依旧紧握匕首的,以匕首之锋利极有可能会划破少女的动脉。 我背起枪,快步向那名少女跑去,刚跑到路上,那少女挣扎着站了起来。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猪头的匕首只是划破了少女的一些皮肤,并没有带走她的性命。 然而瞬间,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发现来时路上腾起了烟尘,心中暗叫不好,哈米德的车怕要来了。 我对那少女说:“快往山上跑,跑得越远越好。”然后自己背起猪头,背到树林里,接着又背来马脸,用匕首削了几根树枝将他们的尸身盖了一下。 那少女意识到了空气的紧张,顾不得衣衫不整,跑过去捡拾自己的背篓。可怜的孩子,哪怕是跑,还不忘把她翻山越岭采摘来的蘑菇带走,似乎那一篓蘑菇比她的命还要值钱。 我跑到车前,在那车的后座上我看到两支步枪和两把手枪,还有一些子弹,我心中一喜,正愁子弹和枪支不够用,现在终于得以补充。 我把枪背了回来,准备上山,却发现那少女依旧在手忙脚乱的拣拾着自己的蘑菇,急忙跑过去一把拉起她,厉声道:“还不快走,后来来的人比这两个人凶恶一百倍,你不要命了。往山上走,走得越远越好。” 那少女吓得一哆嗦,手一松,背篓又倒了,刚刚捡起的蘑菇又洒了一地。少女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我一时手足无措,“别哭了,我帮你捡不行吗?”说着弯下腰快速的将那些蘑菇重新装进背篓里,然后背在自己的身上,拉起少女便向山上跑。 当跑进树木近百米之后,我才轻轻松了一口气,把背篓塞到少女手中,“好了,我还有事情要做,你自己走吧,”看着少女衣衫不整的样子,心中不忍,于是脱掉自己的上衣,帮她穿上,“你穿我的衣服吧,还是那句话走得越远越好,越远你就越安全,知道吗?” 少女茫然的点了点头,背起背篓飞快的向山上走去。 看着少女走远,我忽忙跑回刚刚打伏击的地点,在那里等待哈米德出现。 我已经远远看到又有三辆车向这里走来。 大约过了一刻钟,那三辆车终于出现在我的射程之内了。 正午时分,我看到远方出现三辆敞篷汽车。 我看到第一辆车上坐的是五隼,看来这几个家伙被哈米德捞了出来,现在要和哈米德一起回去了。 皮优和哈米德坐第二辆车的后面,超光在前排开着车。 还有一辆车,开车的居然是佐佐木,钱眼居然也坐在车上,这个见钱眼开的家伙也跟了过来,估计是给哈米德送行的。 三辆车上坐着的,居然都是老熟人了。 我只是扫视了三辆车上的人,便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皮优身上,迎面的风吹着她的长发,她脸色平静,出神的看着两边的山色。倒是哈米德叼着烟,满脸笑容。 我呼吸有些沉重。这个可爱的女孩用自己换回了我的自由,不得不去扮演自己最不愿意扮演的角色。如果我不能成功地把她留在澳洲,那么她一定会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要么是船上,要么是在上船之前,总之肯定是在双脚踏进奥斯曼之前。 此刻,我很想一枪先结果了超光,毕竟他是这群人中的最强战力,在生死簿上首先划出他的名字很重要。但此时车还要行驶,如果冒险射击,汽车失控进而冲出路面,很可能车毁人亡,那样会害了皮优。 我选择的伏击地点是有自己的考虑的,一边是陡峭的山体,一边则是深谷,这些人一旦被伏击,只能用车做掩护,而当他们做出选择的时候,便很难再逃走,除非他们选择跳崖。 杜伯伯说的没错,生死相搏不留余地。即使要大发慈悲,也要等到对方根本无法给我造成伤害的时候。 一行人早已经认出马脸和猪头开的那辆汽车,它此刻正安静的停在路边。 三辆车立即放慢速度,渐渐地停了下来。 五隼中的游猎两隼坐在车的前排,他们互视了一眼,打了声呼哨,呼啦一下子,每人都抄起步枪,跳下车来,用枪不断搜索周围的群山。 超光甚至更早的发现异常,他早已经抄起一支步枪也跳下车来,小心翼翼地向周边搜索。同时向哈米德打手势,示意他们也下车躲藏。 佐佐木和钱眼没有带枪,看到外面的情形两个人有点傻眼,但也下了车,佐佐木的两只眼睛也在四处张望。 我用准星率先瞄准了超光的脑壳,随时准备击杀这个曾经肆意收割他人性命的顶级猎人。 燕隼忽然大叫:“血!”她发现了马脸和猪头留下的血迹。 众人都是一惊,五隼纷纷向燕隼手指的方向看去。我等的便是这个时候,“呯”的一枪向超光射去。 超光似乎已经意识到危险的临近,他几乎与燕隼的惊呼的同时向那车辆跑去,只可惜终究跑不过每秒700米的子弹。 子弹如同一个刀片,削掉了超光的头骨,他的尸身扑通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五隼的枪同时击发,一颗颗子弹击打在我周边的岩石上,石屑飞溅,打到脸上很疼。 我利用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那摊血迹上的瞬间,击杀超光。待他们发觉,也只能大体判断我的位置。 五隼不敢冒险进攻,他们不熟悉这里的地形,只能边打边退,回到汽车旁,然后在车后藏身。 我拉过一支步枪,将步枪瞄准五隼的那辆车并固定在那里,顺势扯出一条灰线,再次沿着山腰横切。 虽然我只有一个人,但却有三把步枪,我必须充分利用这种优势。 因为少女的出现事发突然,我几乎是匆忙上阵,以前的一系列计划被打乱了。现在我只能随机应变了。 我牵着灰线匍匐着沿着山腰横切,刚刚走过这条路,路上的情况极为熟悉。 我每隔三四分钟便牵动灰线,遥控那支步枪向五隼射击。子弹当当的敲打着五隼的汽车,似乎在警告他们不要轻举妄动。五隼也不时向着根本没有人的位置还击。 爬行了二十余米,我再次拉过一支步枪,这一次将枪口对准了第二辆车,然后又一条灰线被扯出来。 我一边偷偷观察这些人的动向,一边偷偷潜行,如同一只穿山甲。哈米德从车后探出头向外面张望,我立即扯动步枪击发子弹。一发子弹射到汽车上。哈米德吓了一哆嗦,立即像一只乌龟一样缩回头去。 第55章 丛林里的生死斗 用灰线遥控的步枪当然无法实现精准射击,但击打汽车这么大的目标我还是可以做到的。这一枪是从另外一处击发出来的,也在暗示五隼山上不是一个人,他们更要老实点。 再次潜行了二十余米,我将真身藏在几块巨石后面,将第三支步枪对准了第三辆车。 我看到钱眼正在那里哭泣,“这是造的什么孽呀,出趟门就遇到土匪,我还有很多欠款没有收回来,怎么就这么死了呀……” 这个见钱眼开的家伙,生死攸关的时刻他还是在想着钱,他亲手把皮优送给哈米德,就是为了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 我真想一枪毙掉这个混账东西,想想还是算了,他毕竟是皮优的叔叔,他活着,皮优会难受,他死了,皮优会伤心。 我呯地一枪,打碎了钱眼面前的车灯,他发出一声惨叫,好像这一枪不是打汽车上,而是结结实实地打在他的身上一般。 到此为止,山上出现了“三名射手”,令这些人明白他们已经陷入绝境。 “山上的朋友,不要开枪了,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你们要钱还是要人?我们只是从此路过,跟各位无怨无仇,请手下留情,我们只救活命,这几辆车我们都可以给各位留下,只求一走了之。我们只是一介商贾,请不要再射击了。” 如今超光已死,猎隼便成为这些人的主心骨,他不断喊着话。 我不可能直接和猎隼对话,只能用子弹回应。 我一发子弹射到佐佐木身旁的一块石子上,随即扯动灰线,向前面的两台车连发了数枪,好像要置这些人于死地一般。 佐佐木突然暴起,“师娘,王子,我来救你们。” 众人都是一惊,佐佐木这分明是不要命了,我击发出的子弹嗖嗖的从佐佐木的身边掠过,每一颗都似乎想要了佐佐木的命。同时,灰线扯动,将五隼死死压制。 佐佐木的趟泥步当真是有了火候,他前突后福大命大,他奔到第二辆车前,连滚带爬的躲到车后。 皮优大叫:“佐佐木,你不要命了。” 佐佐木答道:“师娘,山上的敌人太危险了,他明明是要我们所有人的命呀。” 我的枪发疯般的向第二辆车射击着,似乎要把这辆车撕碎一般。 佐佐木在车后大叫:“师娘,我们不能再耽搁了,王子不知得罪了什么人,人家要在这里灭口呀。” 哈米德怒道:“我哪里得罪什么人了,你胡说八道。” 佐佐木喊道:“王子,不是你,难道是我师娘吗,他只是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即使是得罪人,也罪不至死吧。倒是你,恐怕得罪了多少人连你自己都不清楚吧。” 哈米德一时语塞,他的敌人确实很多的,这可能不是他的罪过,但王子的身份便是他身上的原罪。 佐佐木大叫:“你们看到了吗,这辆车明显是敌人攻击的目标,我们手里又没有枪,在这里只能等死。我们要迅速转移到前面的车或后面的车上去。王子,你说呢?” 哈米德说:“你不用那么大声,我听得见,我知道,呆在这里确实不是办法。” “前面的五位保镖,一会儿,我们跑时,你们要火力压制,保护好王子和我师娘呀。”佐佐木向五隼喊道。 猎隼经验丰富,他觉得这样肯定不行,对手第一枪先猎杀了超光,便可以看出其射击精准,计划周详,此时怎么能让王子冒险呢。 但佐佐木根本没有给他答应的时间,大喊一声,“跑呀!”说完拉起皮优便向第三辆车跑过去。 在性命攸关的时候,哈米德还是选择抛开皮优保全自己。 五隼一见,立即五枪同开,向着山上的三处火力点射击。子弹嗖嗖地从头顶飞过,我只好趴在那里。 哈米德在佐佐木一声大喊之后,也站起身来奔跑,却向皮优相反的方向奔跑,连窜带跑地跑到了五隼的第一辆车后面。 我匆忙之间射出子弹打在哈米德经过的路面上,增强他心中惊心动魄的感受? 猎隼一把抓住哈米德把他拉到车后。与此同时,佐佐木和皮优一齐跳上车,车子打了一个旋,调转了车头向布莱登的方向驶去,他让车不规则的在路上七扭八拐,让我不能瞄准射击,还不忘喊一句,“你们保护好王子,我去报警”。 我扯动一根灰线,“愤怒”地向五隼射击了两枪,然后朝着佐佐木的车开了两枪,权作为他和皮优送行。 没错,佐佐木冒着枪林弹雨去救皮优,只是假象,我有信心在百米之外射中小指头大小的目标,怎么可能让皮优和佐佐木受伤。那些疯狂的射击,看似惊险,只是为了迷惑哈米德罢了。 哈米德的安危牵着这些人的心,不断攻击哈米德,佐佐木和皮优才能从容的走开。此刻,我更加佩服智子的见识。 至于另一根可不能再扯动了,这根线遥控着我的第二支步枪射击哈米德的座驾,现在哈米德和皮优都已经离开那里,再贸然射击,无异于告诉五隼,这个火力点是假的。 我扯动第一根灰线去继续射击五隼,却扯了一个空,枪里已经没有了子弹。如此,我的那两个“打不死”的得力干将都趴了窝。 心中叹了口气,自己还是太草率了,没有计算好枪里的子弹,只顾着一味压制五隼。 这时五隼也停止了射击,和哈米德像一窝受惊的小鸟挤在车后。 皮优已经回去,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准备从现场抽身了,至于智子所说的总督、哈米德之间的人情和利益关系,关我屁事,我才懒得去理会。 扫视了一下战场,再看哈米德的座驾,已经被子弹射了好几个窟窿,更觉解气。 突然,我的心好像被千斤的巨锤狠狠地撞击了一下,险些令我晕了过去。超光呢?超光不见了。 没错,那个被我用子弹掀去头骨的超光不久前还爆尸于地,此刻竟然没了踪影,这是不白天鬼打墙,因为刚刚超光横尸的地方只有一顶帽子,还有一丝红色的血迹如同蛇一般游过路面,游进了丛林之中。 显然,超光没有死,我的子弹只是划过了他的头皮,他利用刚才的混乱,悄然潜入了丛林之中。 这第一次领略到了幽灵杀手的手腕。那个超光,笑呵呵的出入总督府,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他戴着高高的帽子,把他本已细长的脸装点的像一只羊脸,这一切都他妈是假象。 我猜想这个超光根本就不是长脸,相反脸颊根本不长,但是他却用一顶帽子把自己伪装成长方脸,而绝大多数像我这样的射手,在瞄准对方的时候潜意识便认定自己锁定了对方的脑壳,殊不知,自己锁定的不过是一顶高高的帽子。 超光会老老实实的躲起来吗? 荒唐,这个拿着高昂的佣金在世界各地收割生命的顶级猎人,怎么可能会躲起来,更多可能是偷偷潜入丛林,然后悄然来到我的身后,用匕首割断我的喉咙,以报那一箭之仇。 我全身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我似乎感受到超光此刻正潜伏在我的身后,像一只捕食猎物的青蛙,我不过是在他眼前飞来飞去的小虫子,只待他跳出来全力一击,将我这只虫子收入腹中。 我越想越害怕,几乎喘不过气来,此时,我恨不得自己有一双蜻蜓的眼睛,可以看到背后的一举一动,可惜我这只虫子不是蜻蜓。 我只能集中所有的注意力,留神身后的任何一点动静。 一切都安静下来,但我却越来越感觉到危险的气息,这种危险渗入我的毛孔,寒彻骨髓,这是一个猎人多年狩猎的经验,也是人作为动物最原始的预感! 我曾在匍匐在草丛中,准备射杀一只野兔,但却发现一只苍鹰也锁定了同样的目标,我当时来了兴趣,没有扣动扳机,欣赏着接下来的鹰兔之战。那是鹰的翼展足足有两米宽,它如同一发炮弹,嗖得一声向那只兔子扑击而去。那兔子先是浑然不觉的啃食着青草,突然预感到了某种危险的临近,想跑似乎都来不及了。 忙乱之中,兔子向前滚去,这下倒好,没有蹦起来,反而四脚朝天倒在地上。那只鹰伸着锋利的爪子几乎是贴着地面向兔子抓去,这一刻兔子必死无疑。 然而蜷缩的兔子突然像一根压缩到极限的弹簧,身体伸展开来,后腿狠狠的蹬在鹰的胸膛,那只鹰惨叫一声,被兔子蹬到一边。 鸟类的骨骼是中空的,很轻也很软,一旦遭遇到重创,几乎便等同于宣告死亡。 兔子跳起来跑开了,那只鹰挣扎了许久,才振翅飞走。 如今,我似乎成了那只兔子,因为我预感到了一种更可怕的危险悄然临近,而我不一定有那只兔子那么走运。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兔子都很难在鹰爪下逃生的。 身后的几片枯叶沙沙一响,向我发出预警,我全身用力几乎在趴在原地来了一个180度的转身,只见满脸是血的超光,手持利刃扑击而来。 我双手横枪进行格挡,同时双脚用力去蹬,这是那只逃脱的兔子告诉我的办法。 如果被我蹬中小腹,超光的战斗力会丧失数秒,这便是我杀死他的机会。但我也必须冒着利刃穿喉的危险。 我确信我的力量,这种力量是拼命的杀猎物斗杀出来的,是奋力地背猎物背出来的,也是纵情地吃猎物吃出来的,尤其是在以命相搏的关键时刻。 果然,超光的匕首被我用枪格挡的瞬间,他的小腹也被我蹬中,向后飞了出去,仿佛是撞到了水泥墙上被弹飞了出去。 我挥枪准备击杀这个家伙,超光看透我的心思,他扔到匕首,双手双脚并用迅捷的向我再次扑来,他知道他的动作晚0.1秒我却会打出炽热的子弹。 步枪可以射杀百米开外的目标,但近手格斗却一点用也没有,我扔掉步枪,向超光的脖子掐出,这会儿不要跟我谈什么武德,什么手段能尽快弄死他,我会毫不犹豫的做出选择,哪怕像小孩子打架用牙咬人也可以考虑。 超光的反应极快,见我的双手抓来,突然用双手抓住我的手。我双膝上抬再次蹬他的小腹,哪知却蹬到了他的小腿,原来超光早就预料到我有此一招,在扑击的时候,蜷缩双腿保护自己的腹部。 在我双脚蹬出去还没有收回来的时候,超光立即用双腿盘住我的腰部,如此我的双腿便无法攻击超光。 与此同时,超光还锁住我的双手,这样我只能双手用力,试图摆脱超光的控制。 超光狞笑着,沉声说道,“原来是你这个小混蛋,你倒是动一动给我看呀。” 我用膝盖去攻击超光的后背,但这些攻击根本无法撼动超光分毫,反而将他惹怒。只见超光用头狠狠地向我的头撞来,当的一声,两个人的头撞在一起。 在总督府以头触柱,我额头的伤势刚刚愈合,怎么能禁得住超光的一撞,我立刻感到一阵眩晕,我估计再撞两下,我可能立刻会晕过去。 聪明如超光,怎么可能不懂得攻击敌人的弱点呢,更何况我的伤口还摆在额头上呢。 我用力的摇着头,让自己更清醒一些,超光的头又狠狠地撞过来,“怎么样,这滋味舒服吧。今天我就撞死你。” 超光一撞之下,令我天旋地转,他的脸孔也有了重影,脸上的鲜血更加地绚烂缤纷。 突然,超光一声惨叫,甩脱我的手,跳了开去,一块椰子大的鹅卵石滚落到一旁。 超光抱着脑袋,鲜血再次从他的指尖流下来。 我看到那名背着背篓的少女去而复返,她看到我被超光擒获,匆忙之际,抱起一块石头砸向超光。 那少女原本以为能将超光击晕,却没想到却令超光暴起。她哪里知道,眼前的人根本就是普通的强盗,而是世上的顶级杀手。 超光的头皮被我射出的子弹擦破了头皮,此刻被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女用石头攻击,他当真怒了。 超光已经欺身来到了她的面前,少女一声惊叫,但那声音却在中途戛然而止,超光已经伸出两只手狠狠的掐住少女的脖子。 少女脸上立刻满脸痛苦,她张大了嘴巴,伸出舌头,眼睛几乎要从眼眶中滚出来。少女的拳头捶打着超光,腿也不断踢着,身体剧烈的挣扎,但这一切无济于事,那柔软的小拳头更像是给超光在按摩。 我知道,转眼之间超光便能将少女活生生掐死,挣扎着站起来,向超光扑过去,只是此刻自己也是摇摇晃晃。 超光飞起一脚,将我踢开,“等老子掐死这个小野人,再收拾你这个混蛋。” 躲在车后的五隼远远的听到树林里的打斗之声,游隼惊喜道:“超光先生得手了。咱们上去。” 原来他们早就在车后看到超光的举动,方才在那里向我喊话,只不过是吸引我的注意力。 说着,五隼只留下燕隼护卫着哈米德,其余四隼绕过汽车向山上窜过来。 我知道,一切都完了。不要说超光,单单是五隼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徒手将我击倒,不,基本不用,因为此刻,我已经倒了,只是在心有不甘的挣扎罢了。 “呯”的一声,一颗子弹击中了超光,他的脑袋仿佛一颗手雷般炸开,鲜血和脑浆撒满了一地,超光的尸身斜斜的栽倒在地。 那少女也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我看到这颗子弹是从山顶上射下来的,从对面到这里近乎800米的距离,对方却可以轻而易举的击中超光,如此的精准令人叹为观止。 我从未见过有人能将射击运用的如此飘逸。 第56章 一条尖吻蛇 对面山上的枪声惊动了五隼,我原想他们一定会钻进树林,来搜寻我,但恰恰相反,已经绕过汽车的四隼一起奔回到哈米德的身边,哈米德抱着头蹲在地上,五隼用身体围挡在哈米德的身前,组成一面人墙。 我登时明白,猎隼他们身为保镖,第一要义是保护哈米德王子的周全,身经百战的他当然不会天真的认为对面山上的射手是他们的帮手,他们所以在发现对面山上也暗藏枪手的时候,他们迅速回到哈米德的身边。 “超光先生,你怎么样了?”猎隼竟然大声的喊起来。 发现自己俯背都有枪手,猎隼大急,直接喊话超光,但却不知道超光此刻已经听不到他的喊话了。 我爬起来拾起枪,爬到那少女面前。 那少女已经昏了过去,脖子上泛起了一片青紫,那是超光的手印。 我把她拉到身边,按压她的心肺,助她醒转。 方才,超光盛怒之下,要慢慢的折磨她,没有直接下重手,否则以超光的手段可以瞬间扭断她的脖子。 少女终于醒了过来,她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她看到超光的尸身跳了一跳,想挣扎起身,却又无力的摔倒。 我向她打手势,告诉她不要出声。 少女无力的瘫软在那里,费力的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的额头,告诉我我的额头流血了。 我知道那是超光猛烈的撞击之下,之前的伤口又裂开了。 我摇了摇头,“没事,谢谢你。” 有时候,世事就是这样变幻,我出于道义救了这名少女,而超光在扼杀我的关键时刻,她又救了我。 父亲曾说过,爱人者,人恒爱之,想想确实如此。好人有好报。这个少女因为我的善良得以清白之身,而我的善良又换回她以善良之心回报,而且回报来的是那样的快。 现在我最希望的就是抽身离去,但看着这个少女,不禁犯了愁。很明显,这名少女需要慢慢地恢复生机。 我本可以独自离开,但是这少女能在如此危险的情况下折返回来,我更不能扔下她。 如今,只能祈祷她尽快好起来。 我重新拿起步枪,将枪口对准那五隼,他们如果敢露出头来,我会毫不犹豫的开枪击杀。 对面的幽灵射手一枪击毙超光之后便没有再开第二枪,也不敢再开第二枪,因为五隼的五条枪中有三条枪对准对面的山峰,一旦发现异动,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射出子弹。而另外两支枪则防备着我这边。 猎隼呼喊了几声超光之后,发现没有回应,已经知道超光凶多吉少,只能仗着自己人多势众,躲在车后护卫着哈米德。 现场陷入了一种出奇的平衡,五隼不敢动,幽灵射手不敢动,而我则是不能动。 但我知道,这种平衡很快会被打破,佐佐木载着皮优回去会立刻报警,总督会要么会派雷登带着警察来支援,要么会派伍德带后前来。 他们不会帮我,只会帮哈米德,一旦被他们围猎,我就很难再抽身离开了。 那少女艰难地翻了身,我心中一喜,她可以移动了。 于是低声对她说:“我们要赶紧离开,我要前面爬,你跟在我后面,不要发出任何的声音,我们先向山上爬。” 于是我抽回步枪,先把超光的上衣扒下来,穿在自己身上,如此避免了赤裸上身之后蚊虫叮咬之苦,然后便带着少女向山顶爬去。 卧龙岗并不是很高,我们爬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来到山顶。肢体的运动也让少女身体内的血脉流畅,她苍白的脸有了一丝红润。 在途中,我们也知道了彼此的名字,她叫小蘑菇,土著人,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沿途我看到了几株蓟菜,顺手采了几朵,多亏了杜伯伯的医书,我重点看了看里面标记的几味止血的草药,此刻派上了用场。 我把草药拿了出来放进嘴里嚼着,小蘑菇笑着问:“你饿了吗,那也不能吃这种野菜,很苦的。我这里有面饼。”说着从背篓里翻出一块干巴巴的面饼递给我。 我摇了摇头,把已经嚼烂的野菜吐到手心里,然后指了指自己头上渗血的纱布。 小蘑菇这才明白,“我来帮你。”说着帮我解开缠在头上的纱布。 她呀了一声,“你以前头上就有伤吧,刚结的疤被撞裂了。” 我告诉她,“是的,撞了一下。” “你的伤需要好好调养了。”小蘑菇将草药糊在我的伤口处,草药的汁水接触到伤口,疼得我身体一震。 “很疼吗?” “还忍得住。”我说道,随即却是一顿干呕,我知道这是脑震荡的症状。 小蘑菇细心的帮我把头重新包扎好,“你现在需要休息。” 我对小蘑菇说:“你能自己回家吗?” 小蘑菇点了点头,“你怕我拖累你吗?” “不是,谢你还来不及呢,要是没有你,我的小命就交代了。” 小蘑菇脸上有些害羞,“我也要谢谢你。” “那种情况谁都会那么做的,你不必放在心上,你现在赶紧回家吧!” 小蘑菇摇了摇头,“你受伤了,需要有人照顾。” 小蘑菇的话令人感动,我们萍水相逢,她却不肯丢下我自行离开。 “不久,这里会来大批的军队,满山搜索,很危险。” “那我更不能离开,附近有一处洞穴,我们先躲一躲吧,等你的伤好一些再出去。”少女说。 我想也只能如此,于是小蘑菇头前带路,向那处洞穴走去。 小蘑菇告诉我,她在山上遇雨的时候,常常躲到这里避雨。 我小心翼翼地靠近洞穴,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投进洞里,这是投石问路,看看洞穴里有没有猛兽,石头投进洞里,没有任何反应,我放下心来,准备走进洞里。 来到洞口,我正要投脚,猛然发现洞口盘踞着一条尖吻蛇,正盘踞在洞口。这条蛇躯干呈浅绿色,头上有黑色的斑纹,正昂着头,吞吐着信子,高傲的宣布这是它的领地。 尖吻蛇是澳洲特有的剧毒蛇类,它常隐匿于其他动物废弃的巢穴或树洞之中,是各种啮齿类生物和鸟类的天敌。 尖吻蛇的速度极快,攻击猎物时十有九中,成年的尖吻蛇足足有4-5米左右,在猎捕大型猎物时,它的嘴部只需压缩上颌肌肉,瞬间叩击猎物皮肤就可以向对方注射毒液,并且可以多次注入,就算猎物挣扎逃脱后,也难逃一死,多在逃跑途中死亡。 迄今为止,没有人能在被尖吻蛇咬中还能活下来的,许多土著部落会把它当做部落的图腾。 我常常自诩是荒原第一猎人,遇到尖吻蛇时,还是头皮发麻,大部分时候是远远的绕开。今天却不行,我们必须藏身到洞里。 我向后伸手示意小蘑菇停下。小蘑菇不明所以,在我身后探出头向前面看。 “小心,蛇!你在这里别动,我去找一根树枝,挑开它。这是尖吻蛇,毒性很厉害。” 说着,我四处寻找合适的树枝,终于找到一根三米长的松树杆,扛着跑了回来。小蘑菇还要探头探脑地看那条蛇,浑不在意,我暗叫,真是无知者无畏,这丫头终日游荡在满是尖吻蛇的山岭中,居然活到今天也算是个奇迹。 我扛着那根松杆,心里惦记着小蘑菇,急匆匆跑回来,“小蘑菇,你闪开,我来把蛇挑走。”然后到达洞口的时候,我吓得魂飞天外,小蘑菇一只手抓着那条尖吻蛇正从洞口走出来,那尖吻蛇把身体盘住了小蘑菇的胳膊,小蘑菇却浑然不觉危险,“小蘑菇,那条蛇有毒,快扔掉。”我大声喊道。 小蘑菇怯生生的说:“哦,”却不是抛掉,只是蹲下身去,将蛇放在了地下。 那条蛇身体着地,也不再她的胳膊上纠缠,钻进草丛去了。 我一步跨到小蘑菇的身前,抓着她的手,“你没有被她咬到吧!” 小蘑菇笑了笑,“没能呀!” “那是一条尖吻蛇,澳洲大陆上论毒性,它说第二,没谁敢说第二,你不要命了,连它也敢抓。记住,以后看到这样的蛇,远远的躲开,这哥们我们惹不起。” 小蘑菇点了点头,“知道了,虫子哥。” 我仍是心有余悸,一般的少女别说见了蛇,哪怕是一只毛毛虫,也会吓得尖叫,这个小蘑菇非但不怕,还敢徒手抓蛇,真是匪夷所思。 走进洞里,我又不禁有些摇头,这处洞穴太过明显,很容易被发现。 看到我不放心的样子,小蘑菇却笑了笑,“不用担心,这里很安全,你不必担心的。”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如此把握,想想除此以外,也没有可去之处了。因为我的头疼得很厉害,再加上刚才四处寻找树枝,更是让我头痛欲裂。我需要躺下来休息。 洞内很干爽,还有一些枯草,我估计是小蘑菇之前弄来的,这样也让我省了很多的事情。 小蘑菇扶着我躺在干草堆上,她坐在洞口,斜倚着石壁,似乎在为我当门神一般。 从这个少女的肤色看,她应该是欧洲白人与澳洲土著的一个混血儿。 我问小蘑菇:“你是个混血儿吧?” 小蘑菇点了点头:“是的,我妈妈是威克族的。” 然后滔滔不绝地说起自己的家世,看着她活泼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了皮优,同样活泼的她现在怎么样了? 小蘑菇还在那里说着,我大致搞清了她的情况。 威克族只是澳洲土著里很小的一个族群。土著人是澳大利亚最早的居民,他们没有固定的居住点,分散在整个澳大利亚,在欧洲人占领澳大利亚之前,共有五百多个部落,各有各的领地和语言。他们大多以渔猎为生,部落之间虽然语言不通,但却可以通过手势做一些简单的交流。 后来,澳洲成为英帝国流放犯人的地方,在恶劣环境的影响下,罪犯们开始更倾向于用“丛林法则”来解决一切问题。谁凶、谁能打、谁兄弟多,谁就能占有更多的食物,住上最好的房子。反之,则成为所有人欺负的对象,那些最弱的囚犯便将自己所受的气发泄在澳洲土著身上,他们四处抢掠土著人的妻子、女儿乃至于母亲,于是一大批混儿血诞生了。 澳洲政府在1901年成立后,曾进行过人口普查,但却把土著人视为动物排除在外。 澳洲政府大约是良心发现,决定改善土著儿童的生活,还颁布了一项法令,法令规定澳洲人可以随意从土著家庭中带走混血土著儿童。 于是一场场生死离别的人间悲剧在这个蛮荒的大陆上演了。 小蘑菇告诉我,“你的母亲是威克部落,这个部落很小,白人来了之后,把部落里的男人都杀光了,族长老威克也死了,只剩下一些妇孺,被抢了回来,这里面便有她的母亲。” “你的父亲呢?他对你们是不是很坏。” 小蘑菇摇了摇头,“父亲对我们很好的。他是英国人,有人污蔑他偷了一只鸡,法官便将他流放到了澳洲,经过长达二百七十多天的海上航行,终于登上了澳洲这片大陆,和其他的囚犯一样在杰克逊港开始耕作。” 我这才想起,英帝国认识到要实行有效的管理,就必须要给这些精力旺盛的男囚们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于是也曾流放了一大批女囚到澳洲。 可怜这些女囚们在航船上受尽凌辱,本以为登陆澳洲便要好一些,实际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一个更大火坑里,除了每天辛苦的劳作,还要承受那些精力充沛的男人的骚扰,澳洲变成了道德败坏的垃圾堆。 有一天澳洲政府宣布,女囚犯一旦结婚,就能获得自由!于是女囚们纷纷向往结婚,进而获得自由。 女囚犯们一样穿上粗糙的裙子装扮好,排成一排站在工厂内,等待男人来挑选。 小蘑菇说,他的父亲没有选择那些女囚,最后却把一条围巾系在一个土著女人的脚上,当时所有的人都笑话他,但澳洲政府还是宣布他们两个的婚姻关系立即生效,这个土著女人便是小蘑菇的母亲。 不久,小蘑菇诞生了,成为一名可以被澳洲政府认可的人类而非动物,母亲为此很高兴,这份高兴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又变了成悲伤,小蘑菇的父亲因病去世了。 母亲已经接触了现代文明,也无法回到部落了,于是带着幼小的小蘑菇到一处农场劳作。然后母亲辛勤劳作了一天,却发现收入还填不饱母女两个人的肚子。于是小蘑菇也开始承担生活的重担。尽管如此,母亲还是累倒在田里,农场主让人用一辆板车把母亲送回了家,当天晚上母亲送给我一个小小的哨子,她告诉我,每当紧急的时候吹起这个哨子会有神龙保佑你,然后就咽了气。 从此,小蘑菇自己一个人生活在破旧的草屋里,每天上山采蘑菇为生。 也许是土著人刻进骨子里的基因,小蘑菇很喜欢到野外疯跑,每天穿梭在山岭之间并乐此不疲。 小蘑菇在山中游荡一天,采集了一筐蘑菇然后背到饭店时卖掉,她采的蘑菇新鲜可口,很受食客欢迎,因此别人的一筐蘑菇饭店的老板只给一个便士,但给小蘑菇却是两便士。 小蘑菇说到这里很是骄傲,我不禁感叹,两便士就令小蘑菇这个土著少女感到心满意足了,她哪里知道,在布莱登皇冠酒店里,一份牛排就是三英磅,小蘑菇要卖掉一百五十筐蘑菇才挣买来一份牛排。 可她的先辈终日在荒原上渔猎,每天都是吃肉的。现代文明究竟给这些土著人带来了什么? 第57章 兄妹结拜 想到这里,我有些疑惑了。也许只有父亲才能告诉我答案吧。 “你也是个混血儿吧?”小蘑菇突然问我,我笑了笑,“是的,我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英国人。” 小蘑菇问道:“中国在哪里?” 我知道小蘑菇一定没有上过学,便对她说:“中国在北半球,是一个很古老的国家,那里的汉族人穿汉服、写汉字、说汉话,很多风俗和澳洲不一样。” “他们经常流汗吗?” 我不禁好笑,“不是。汉和汗不是一个字。” “都读汗,为什么会是两个字?” 我发现自己实在没办法跟小蘑菇交流文化方面的东西,她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但看她那样好奇,只好耐心地说:“汉字跟英文不一样,每个字都像一张画,比如口,最初的汉字就是一张嘴,后来才变成了横平竖直的方块字。” 小蘑菇叫道:“我知道方块字,妈妈曾说过古瑞族、帕拉瓦族的老族长就认识许多方块字。我们威克族的老威克也认识方块字,他还教过我妈妈,我妈妈也教过我,你说的那个口,不就是一个方形吗?” 我笑了笑,想来这些部落的文字也是最初的象形文字吧,只是很多都没有流传下来。当对于澳洲土著人,数万年以来都是独居这座大陆,既没有战争,也没有对外交流,世世代代以渔猎为生,他们连农业都没有发展出来,更不要提琢磨文字了。 小蘑菇很兴奋,“虫子哥哥,你教我方块字吧!”忽又觉得不妥,毕竟我现在需要调养,“还是算了吧,你先休息一会,我给你放风。” 我头晕得很,昏昏欲睡,便又不好让小蘑菇失望,于是从怀里拿出杜伯伯给我的那本书,“这是一本中国书,你先看看,我先睡一觉。记住,外面一有动静立刻告诉我。还有不要试图动我身边的步枪,很危险。” 小蘑菇高兴起来,她跑过来把那本医书接了过去,我怀疑她是否听清我后面的话,不禁苦笑。 我想要尽快入眠,但脑袋中的眩晕却令我翻来覆去。 小蘑菇拿来一些食物,送到我的嘴边,“虫子哥,你先吃点东西吧。” 我感觉自己的眼很沉,似乎抬起眼皮都是很困难的事情,只是张开了嘴稀里糊涂的吃掉,也没有尝出小蘑菇给我吃的是什么东西。 没多久,我昏昏沉沉的睡去。 睡梦中,我又看到了皮优,她和我一起骑着马到荒原上狩猎,我们猎杀了许多野味,我还给她烤肉吃,她吃得很香。 这时,烟尘滚滚,却是卢娜和伍德带着一队士兵赶来,伍德大骂:“小混蛋,你喜欢卢娜,怎么又和皮优在一起。”说着便把我们抓了起来。 伍德强迫我参军,我和一大帮雇佣兵登上远洋的轮船,前往地中海,等到达时我才发现,原来是要杀光奥斯曼人,我们强行登陆和奥斯曼人发生了激战,战斗中我被打伤了,奥斯曼人抓住了我带到他们的长官面前,我抬头看时,那长官却是哈米德。 哈米德看到我狞笑着,命令士兵杀死我,突然皮优站了出来,她要一命换一命,哈米德居然答应了。皮优就这样被带到了街心,我发现行刑的刽子手竟然是超光。 他满脸是血,恶狠狠地对我说:“你们用石头砸死我,今天我也要用石头砸死皮优。”说完,便举着一块足球大小的石头狠狠地向皮优砸去。 我被士兵们死死的按住,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我只能大叫:“皮优!” 睁开眼睛时,我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山洞里,原来是南轲一梦。 我全身汗涔涔地,心脏呯呯地跳。 身旁是一堆篝火,熏的这个小小的山洞很呛,但也为我提供了温暖。 向洞外看时,洞外晨光初露,难道我竟然睡了整整一个晚上。 小蘑菇起得早,这时正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 我自言自语:“我怎么会睡这么长时间,昨夜连醒都没有醒?” 小蘑菇拿着书笑眯眯的看着我:“也不是啦,昨天看你睡不着,我就喂了你一块蘑菇吃,你睡得可香了。” 说着拿着一块蘑菇在我面前晃了晃,我看了看那蘑菇,表面是鲜艳的桔红色,稍稍还有一些白色的颗粒状鳞片。我越看越是心惊,真魂险些出窍:“小蘑菇,你给我吃这种蘑菇?” “是呀,这样才能让你好好的休息。” 我哭笑不得,“小蘑菇,你不知道这种蘑菇叫毒蝇伞,有毒吗?吃了它,轻则出现幻觉、大汗、发热、流涎、流泪、发冷,重则意识模糊,你虫子哥就变成一只死虫子了!” “我只给你吃了一点点,你不要大惊小怪。你昨天在那里翻过来,掉过去,吵得我没法看书。”小蘑菇倔强地说。 我呆呆地看着小蘑菇,心想土著人的想法是跟正常人类不一样,为了自己安静,居然给别人喂毒蘑菇,亏了我只吃了一点点,否则我怕是世界上第一个因为翻身动静太大被人毒杀的人了。 不过,这一晚的睡眠也让我头脑极是清晰,我似乎觉得自己又变得生龙活虎了,只是肚子里有些饿。 我看着小蘑菇问道:“你认识书上的文字?” 小蘑菇脸上一红,“有的见过,但大部分没能见过,估计只是我们族里的老威克能认识,我是不行的。” “那你还看了这么久?” “书上还有很多画,这些花草我都见过。虫子哥哥,这是一本教人认识植物的书吗?” “不,这是一本医学书,中国人发现有些花草、根茎甚至骨头矿石可以治疗疾病,所以就总结出很多药方。我这本书只是教人如何辨认中草药的。” “那你告诉我这些草药可以治什么病,好不好?” 我看着小蘑菇,心想自己当年上学时哪怕有小蘑菇一半的兴趣和认真也是好的,父亲常常说要把我培养成一个有学问的秀才的,只是后来说的越来越少,大约是看到我不是当秀才的料,满脑子想的是跑出去找猎,他极是失望,从那之后却很少管我了,于是我玩得更欢实了。 见我不说话,小蘑菇有些不好意思,“虫子哥,是不是这些书里的内容不能外传呀。” 我摇了摇头:“如果你想知道,我以后都告诉你。”小蘑菇大喜:“太好了。” 我惦记着外面的情况,问道:“我睡了这么久,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一整夜也没动静吗?” 小蘑菇说:“昨天傍晚山下来了许多的人,只是晚上没有上山。” 我暗叫不好,莫不是被围了?当下爬起来,拿着枪向外走。 小蘑菇也跟着我走了出来,我们趴在山头向山下看去。借着初露的晨光向山下看去。 山下已聚集了许多士兵,和我预想的一样,澳洲的士兵昨夜已经来到山下,包围了这座山头,此刻正在集结,看来要上山抓捕我这名刺客了。 这座山可不像大狼山的主峰,它是一座孤峰,更没有什么直通山下的洞穴可以让我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 我叹了口气,对小蘑菇说:“小蘑菇,你背着背篓尽快下山吧。” 小蘑菇高兴起来,全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要下山了吗?” “不,是你下山。我不能跟你一起的。” “为什么?”蘑菇随即明白,“他们是来抓你的。” 我点头承认,“他们不认识你,你下山时遇到他们问起我,你就说没看到就行了,我想他们不会为难你一个上山采蘑菇的小女孩子。” 小蘑菇撅着嘴,“虫子哥,你不走,我也不走。” 这个少女在和我经历一天一夜之后,对我充满了依恋,其实我,根本没有给她带来什么安全感,我们更像是风雨中彼此依靠取暖的两只小鸟。 “听话,被他们抓住,我们都得死,你自己下去还能活一个。你下山之后到温哲小镇的九州菜园,告诉那里的人,就说我惹了祸跑了,我天天在外面耍,经常不回去,他们已经习惯了,倘若知道我死了,他们却会伤心。我不想这样。” 小蘑菇掉下了眼泪,“虫子哥,我不想你死。我们把这些人赶走吧。” 我苦苦一笑,“说什么傻话呢,我就算是枪法如神也赶不跑这么多的士兵。你还是尽快下山吧,他们发现你和我在一起,你就危险了。” 小蘑菇哭着,只是说:“虫子哥,你不走,我不走。我长这么大,你是第一个保护我的人,如果你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看着这个可怜的小姑娘,鼻子里有一些酸楚。我想起老石匠面临危险的时候说过“生亦何哀,死亦何苦”,是呀,唯有受尽人间苦楚的人才能看淡生死。 我把手往石头上一拍,“好,小蘑菇,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兄妹,今天我们就在这里对天结拜。” “啥叫结拜?” 小蘑菇的问题让我笑了起来,她是个澳洲土著女孩,当然不理解什么是结拜。 我耐心的解释道:“两个陌生人因为福祸相依,情同手足,从此变成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结拜就是一种仪式,结拜之后,我们就是异姓兄妹,变成一家人了。” 小蘑菇看着我,怯生生地说:“虫子哥,结拜之后需要跟你睡觉,给你生孩子吗?” 我险些吐了一口老血,“小蘑菇,你想哪去了,我们是结拜,不是结婚,结拜之后我们是兄妹,不是两口子。” 小蘑菇眨巴着眼睛,幽幽地说:“哦,我知道了。” “结拜之后,我就是你哥,你就是我妹,以后我负责保护你,谁也不能欺负你。你跟着我学就行。” 我跪在那里,举着右手指天为誓,小蘑菇学着我的样子也跪在我的身边。 我大声说:“苍天在上,后土在下,我——沈虫……”。 小蘑菇也说道:“苍天在上,后土在下,我——小蘑菇……” 我说道:“今日在此结拜,成为异姓兄妹,从此之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然后看着小蘑菇。 小蘑菇摇了摇头,我问道:“怎么了,誓词太长,你没记住吗?” “不是,虫子哥,你的誓词有问题,你比我大五岁,要是我们同年同月同日死,我岂不要比你少活五年?” 我有些后悔和小蘑菇结拜了,自己心血来潮,满腔豪情的誓词居然被她质疑,中国人都这么说的呀。 我黑着脸说:“那你说,这誓词该怎么改?” 小蘑菇说:“今日在此结拜,成为异姓兄妹,从此之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直到我们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公公、老婆婆,还能有好吃的一起吃,有好玩的一起玩。” 我哈哈大笑,“小蘑菇,你说得对,什么生呀死的多不好,我们就这样做一对快乐的兄妹,有好吃的一起吃,有好玩的一起玩。” 小蘑菇也高兴起来,眼中还挂着眼泪,我帮她擦掉眼泪说:“看你激动的,怎么还流眼泪了。” 小蘑菇哭着说:“虫子哥,那些士兵是不是要杀了我们?” 我也满心凄凉,刚刚还说好不谈什么生与死,可我们却要马上面临生与死的问题。 我绝对不能让那些士兵抓到活口,甚至也不能让他们认出我是沈虫,否则父亲、安妮,还有我的朋友们,也包括那些工匠都要遭殃。 我盘算着自己该怎么一死了之呢,最好是来一群野猪或土狼,把我当点心吃了,连个骨头渣都不剩才好。 偏偏这卧龙岗上虽然山高木密,却鲜有野兽的身影,这些畜生,平时不找你们,你们都送到我的枪口前,现在你们报仇的机会来了,随便来一只我都会心甘情愿坐以待毙,可此刻却怎么连一根毛也见不着。 看来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火化了,到时候风一吹,什么都不剩,这样也不行,我不能自己坐在火柴堆里,然后看脑袋或腿还没烧干净,再跑出去捡点树枝吧?还好有小蘑菇,关健时刻她得帮我。 我看着小蘑菇笑着,小蘑菇见我笑得很难看,问道:“虫子哥,你笑什么?” “现在你是我妹妹了,这样,哥哥有件事情要求你。” 小蘑菇吓得向后一退,“虫子哥,你要干嘛?” “我一会捡些柴草,然后把自己火化成灰,到时有没烧完的地方辛苦你多添点柴。” 第58章 驱蛇之术 听到我说我要把自己火化了,小蘑菇瞪大了眼睛,“为什么?虫子哥,你想成仙,变成王大川吗?” 我额头上冒出一道黑线,“什么成仙不成仙,我们跑不了了,我不能让那些士兵看见我,否则我就是死了,还会给家人带来很多麻烦。对了,你说的大川是你们的土话吗?” 小蘑菇摇了摇头,“不是,是我们的祖先见到的一位活神仙。” “呵呵,我可不是什么活神仙,我把自己烧掉是不想给家人朋友带来麻烦。” 我只是顺嘴问了一句,便要起身去捡柴草,然后把自己付之一炬。 小蘑菇拉住我,“虫子哥,你就是不想见到他们是吗?”我点了点头。 小蘑菇想了想,似乎坚定了信心,她说:“那就简单了。我们先去做点吃的吧,吃完了,我有办法让他们离开卧龙岗,一辈子也不想再来。”小蘑菇说。 我不明所以,但想到土著人其实有许多的秘法或者说秘术,这些秘术有些是以我们这些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就像那天我和小蛮从总督府逃走时,小蛮可以轻而易举的驯服那条狗子。要知道那狗子平时见人便狂吠,偏偏见了小蛮,立刻乖得像只猫一样,我之后百思不得其解。 “你们威克族里是不是有什么秘术?” 小蘑菇笑了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将信将疑,但还是选择相信了这个刚刚结拜的小妹妹。 我拿出弹弓射落两只鸟雀,小蘑菇高兴的跑过去捡了回来。然后,我让小蘑菇点起火,自己则拔掉鸟雀的毛,才抽出匕首开膛破肚,将其内脏去掉在悬崖下方的小水潭里洗净。 小蘑菇已经把火点起来,我将两只鸟雀用枣木枝串起来,架在火上烧烤,好在自己准备了一些佐料,马马虎虎的撒了上去。 香气弥漫,惹得小蘑菇直流口水,我说:“不急,一会儿才能吃。” 小蘑菇捧过几个她采摘的蘑菇和松茸,“虫子哥,把蘑菇也烤一些吧。” 我依言串起了两串蘑菇,也架在火上烤。 小蘑菇眼睛发光看着火舌舔着鸟肉和蘑菇,她身体中有土著人的基因,似乎对生与死看得很淡,也许是见过太多人的离去吧。 这顿饭也许是我们两个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顿饭吧,我一定要做得很美味,别让这个小妹妹留下什么遗憾。 蘑菇熟得要快一些,我递给小蘑菇一串,自己一串。 刚烤好的蘑菇还很热,小蘑菇却顾不得了,她吃得很香很美,“虫子哥,没想到蘑菇会这样好吃,我还是第一次吃到。” “你天天上山采蘑菇,近水楼台先得月,怎么会吃不到蘑菇呢。” 小蘑菇摇了摇头,“那些蘑菇要送到饭店去的。我和妈妈都舍不得吃。” 我看着小蘑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父亲曾教我背过许多中国的古诗,我背过“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也背过“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我读书时,曾和父亲辩论说这些诗,种粮食的农夫怎么会没有粮食吃?养蚕纺织的妇人怎么会没有衣物穿?我对父亲说:“爹,你天天种菜,按诗中所说的,我们家应该吃不到菜才对,可事实上,我们家不但吃,还天天吃,我想吃点肉都没有。” 父亲被我说得张口结舌,最后怒气冲冲的骂我:“你个混账东西,胡说八道,狗屁不通。”转身去菜园摆弄自己的蔬菜。 今天,看着小蘑菇,我才懂了诗中的深意。 我拿出烤好的鸟肉递给了小蘑菇一串,小蘑菇用力的闻了闻鸟肉散发出的香气,一脸陶醉的样子。 她撒下一块鸟肉放在嘴里,细细的品味着。 我问她:“好吃吗。”她眼睛闪闪发亮,连连点头。 “虫子哥,太好吃了。妈妈曾说她吃过老威克烤的肉,那是她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老威克说那是神仙王大川来到澳洲传授给我们先祖的手艺,从那以后,我们再也不喜欢吃生肉了,捕来猎物便用王大川教授给我们的办法烤肉吃。” “你总是说王大川,他是你们族的图腾吗?” 小蘑菇边吃边说:“不是,他比我们的神龙图腾还要厉害,他在很久很久以前渡海而来,宽袍大袖,迎风飘飘,他还带了许多闪闪发光的东西。他对所有的土著人都很友好,见我们天天生吃猎物,不断摇头,便教了我们生火、教我们烤肉、煮盐、制陶,总之教了我们许多。后来就渡海走了,虫子哥,你知道吗,妈妈说那人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跟你长的很像的。” 我心里嘀咕,这个王大川可能是个黄种人,他到澳洲可能比白人还要早吧。这些历史,我当然搞不懂,也许父亲知道吧。 小蘑菇吃完了自己那一串,意犹未尽的舔着自己油亮亮的手指,我把自己的那一串又递了过去,“你吃吧!” 小蘑菇有些不好意思,“虫子哥,你不吃吗?” “我吃不下那么多。” 小蘑菇大喜,伸手拿了过去,又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我估计着那些士兵快要摸到山顶来了,于是拿起步枪四下查看。 山下两千米的地方,一群鸟雀腾空而起,我暗叫:“不好,他们摸上来了。” 我跳起来,一把拉起小蘑菇就往山洞跑,“那些士兵上来了,你藏到山洞,外面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也不要出来,知道吗?如果被他们抓住,你千万不要说认识我,只要你死死咬住说不认识我,你就是安全的,知道吗?” 小蘑菇被我突然拉起来,眼中也很慌乱,跟着我向山洞飞跑,但手中却不肯扔掉那一串烤肉。 也许是剧烈的奔跑,震动了头颅,我只跑了几步便觉得天旋地转,身子一歪便倒在了地上,幸亏小蘑菇一把扶住了我,我才没有摔倒。 我喊道:“小蘑菇,你不要和我在一起,他们发现我们在一起,你就没命了。你放下我,快走吧。” 小蘑菇哭道:“虫子哥,我不走。让他们来抓我们好了。” 我全身瘫软靠在她怀里,心生绝望。 小蘑菇轻轻的将我放在草地上,向着洞外的天空伸出手掌,口中喃喃的念诵,不知是祈祷还是念咒,只听她说道: 国与麻那那之右山联属,奇峰磊磊,如天马奔驰,形势临海。不织不衣,以鸟羽掩身。食无烟火,唯有茹毛饮血,巢居穴处而已。虽然,饮食宫室,节宣之不可缺也;丝麻絺纻,寒暑之不可或违也…… 我想这个小蘑菇和父亲倒是很像,喜欢读一些奇奇怪怪的文字,都是之乎者也之类的,让人听不懂。 小蘑菇诵读之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些粉末,撒在我们周围,正好撒了一个圆圈,我用鼻子闻了闻,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臭味,不是很浓,但我能闻得出来。 她又从脖子里取出了一个小小的哨子,我听她说过,这是她的母亲临终前留给她的,小蘑菇把哨子放在嘴里轻轻的吹起来。 我在想这是不是她要向这个世界告别的仪式呢?不知道。索性闭上眼睛,安静地听着。 那哨声很是奇特,一点也不尖锐,悠扬宛转,如同低吟浅唱,像一根金钟鸟的羽毛柔柔地抚慰着我的心田,还有一丝淡淡的忧伤,风一般飞出山洞,掠过山峰,钻入森林和草丛,四下里的鸟雀的鸣叫和昆虫的浅唱立刻停了下来,似乎也被这哨声吸引,静静的倾听。 丽日晴空,那松柏、绿草、鲜花更显明媚,裸露的石头仿佛也有了温度。这也许是我最后一眼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吧。 这些士兵足足有二三百人,他们从四周一拥而出,端着黑洞洞的枪口向我们两个围拢过来。 小蘑菇似乎恍然不觉,依旧在吹着那支哨子,沉浸自我营造的意境当中。 我没有伸手去拿枪,这是徒劳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瞬间击毙这二三百人,神仙也做不到。 这些大兵想必也没预料到这次搜捕会如此顺利,轻轻松松的上了山,不费一枪一弹,便在山顶草地上看到我们。 大兵们端着枪对准了我们,既不向前,也不退后,似乎那哨声有了魔力,他们一个个站在那里,张大了嘴巴,直愣愣地盯着前方,连眼皮也不眨。 哨声继续,草丛中窸窸窣窣,有沙沙沙的声音,那声音不大,但听在耳朵却令人感到胆颤心惊。 我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无数的蛇出现在整个山顶,他们大的有胳膊般粗大,小的却只有一个草叶那般大,它们一条条、一层层叠罗汉般堆积着,在这些大兵的身前爬行着,而且似乎越来越多。这些蛇都是尖吻蛇,身体上的鳞片在阳光的辉映下闪着光,眼睛里闪着光芒,吞吐着信子。 看着蛇群,在场的每一个人无不头皮发麻,两腿不停的打哆嗦。一阵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一阵骚气,不知是哪名士兵已经失禁。 一个大兵叫起来,“我的天呀,”手一哆嗦,不觉扣动了扳机,呯的就是一枪,小蘑菇身子一歪倒在地上,哨声也停止了。 枪声让他前面的蛇群忽然噪动起来,一条蛇箭一般地向他扑过去,蛇牙刺进大兵的肌肤,他发出厉鬼般地嘶嚎之声,但转眼之间后面的蛇也窜了过来,一条条将这名大兵缠起来,看上去竟如同一个大毛线团。 峰顶所有的蛇发出嘶嘶地声音,它们忽然变得疯狂起来,径直向这些大兵窜去。大兵见势不好,有的拔腿就跑,跑得慢的被窜来的蛇一口咬住,顿时跌倒,淹没在尖吻蛇汇聚成的汪洋之中,有的还自作聪明的就地打库存,却和蛇滚成了一个肉团,越滚越大。还有的士兵想要开枪射杀这些蛇,很快就发现根本不管用,蛇群涌起一波浪,向这些大兵过去,他们吓得扔下枪转身就跑,跑得慢的依然难逃蛇口。在倒地的时候,这些大兵还在痛苦的嚎叫,但当蛇群组成的波浪涌过时,嚎叫声又立刻小了下去,仿佛被人用棉被蒙住了脑袋。这些只要被蛇咬中一口,基本上便立时肢体麻痹,迈不开步子,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的命运。 几乎只有三五分钟的时间,这些曾在耀武扬威的大兵被卧龙岗的顶峰没了声息。 只有我和小蘑菇所在的地方,蛇群从未靠近,而是以我们为圆心形成了一个大约十米的圈子。 我无暇顾及这些大兵,挣扎着站起身,一把抱住小蘑菇,“小蘑菇,你怎么样了?”幸亏那名大兵开枪时手在颤抖,根本没有瞄准,但子弹偏偏还是射中了小蘑菇。 小蘑菇的肩窝冒出鲜红的血液,她已经是气息奄奄,却笑着对我说:“虫子哥,你安全了。” 我抱着她骂道:“你怎么那么傻。你可以自己逃的。” 小蘑菇眼睛流了泪,“虫子哥,你知道吗,从妈妈去世之后,再没有一个人像你那样对我好,所以我不能让你死。” 我扶起她:“小蘑菇,你也不能死,因为我也不能让你死。知道吗,你要坚持住。” 我想了想,当下最紧迫的事情便是给小蘑菇取了子弹并止血,否则她很快就会失血过多死去。我想起那医书上说起蓟菜可以止血,同时还提到一种叫罂粟的花可以镇痛和麻醉,倘若在这里找到这两种植物,便可以尽快给小蘑菇取出子弹。 于是我先撕下自己的袖子给她做了简单的包扎,“小蘑菇,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找些草药。” 可站起身时,看到那么多的蛇时,又不禁头皮发麻,这些家伙似乎发现这里是一处极好的晒太阳的所在,全都在山顶游荡,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 我暗叹,小蘑菇实在厉害,她怎么能通过哨声请来这么多的蛇呢?这大约是土著人的“科学”吧?可以科学常理而言,这土著人的“科学”明显不科学呀。 面对着蛇群我犹豫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亲眼见到二百余名大兵葬身蛇腹,跑掉的寥寥无几。自己要是迈步走进蛇群,会不会也被这些蛇缠成一个大粽子。 小蘑菇这里说话了,“虫子哥,你先过来。”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香囊,交到我的手中,“你拿着这个,那些可爱的小东西就躲开你了。” 她管这些蛇叫作可爱的小东西,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我想起她是威克族人,听她说威克族的图腾是神龙,想必就是这些蛇了,这大体可以解释她能用哨子喊来这些蛇吧,一时间我对小蘑菇驱蛇的本事佩服的五体投地,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地问问她。 我拿着香囊向蛇群走来,说来也怪,蛇见到我之后自觉的回避到五六米远,我顿时明白,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不是回避我,极有可能是怕我手中的香囊。 第59章 小蘑菇的家 我在山峰四下寻找,终于找到了十几株野罂粟和大蓟,然后急匆匆的跑了回来。 我先将这两味草药用石头捣烂,把汁液挤出来给小蘑菇喝了一些,剩余的则准备涂在她的伤口。 触碰到小蘑菇伤口时,疼痛让她身体剧烈抽动,但没过多久,她便昏昏睡去,我点了一堆火,把匕首放在火上烤了烤,然后对小蘑菇说:“小蘑菇,我要把你身体中的子弹取出来,可能有些疼,你要忍住。” 小蘑菇含混着应承着,我按住她的伤口,便向她的伤口中挖去。我知道动作必须要快,否则只会让小蘑菇增加更多的痛楚。 小蘑菇大叫一声,刚要挣扎,我大叫:“别动。”我的匕首已经触到那颗子弹,我迅速将它剜了出来,当的一声,子弹掉在石头上,血也涌了出来,小蘑菇痛得晕了过去。 我把那些草药迅速的敷在她伤口上,然后将自己头上的绷带解下来帮她裹住伤口,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 我常年在荒原狩猎,处理这伤口我可以说得心应手,只是今天我处理的是枪伤,心里多少没有把握。 我抱着小蘑菇,让她的伤口暴露在阳光下,紫外线能帮助她消毒杀菌,不致于让她感染。 时间一点点的推移,蛇群渐渐的退去,那令人恐怖的沙沙声也没有了。 直到傍晚,再也没有人上山来,小蘑菇说得对,恐怕那些大兵们一辈子也不想到这个恐怖的地方来了。 我站在山顶看了看,山下那些部队已经撤得一干二净,没有人愿意呆在这个地方,在他们眼中这里将成为生命禁区,没有人能够在这里生存。 我把小蘑菇抱进山洞,她还没有脱离危险,我决定还是让她到山洞休养。 还趁着傍晚又用弹弓射落两只鸟雀,准备给小蘑菇再烤一些肉,她急需营养。 晚上,小蘑菇发起了高烧,昏迷之中,她有时喊妈妈,有时喊虫子哥,有时则念诵着我听不懂的经文,我依稀听了几句,好像是说“夫以洛南北之地,悬隔千里,尚有寒暑之殊,而况于岛夷诸国者哉!其地钟汤之全,故民无衣服之备,陶然自适,以宇宙轮舆。宜乎茹饮不择,巢穴不易,相与游乎太古之天矣。” 我心忧小蘑菇的伤势,也没有心思去想这些是什么意思,跑到悬崖下的小水潭把衣服浸湿,然后擦拭着她的额头和脖子以及手心,帮助她物理降温,就这样一直到天亮,我倚在小蘑菇旁边的石头上睡了一小觉。 当我醒来的时候,小蘑菇正眨着眼睛看着我,我喜道:“小蘑菇,你终于脱离危险了。” 小蘑菇脸色很难看,身体也很虚弱,但她还是含着笑说:“虫子哥,我没有死!” 我心疼地说:“没死,你不会死,也不能死,我们发过誓的,变成老公公、老婆婆还要一起玩呢。” 小蘑菇终于露出笑意。 “你等着,我给你烧肉吃。”我说完动作利索的把火重新燃起,然后一口一口的喂给小蘑菇吃,小蘑菇吃得很香,看得出她平日很少吃到这些食物,所以吃得很香,吃罢又昏昏睡去。 就在这样,我们又在山上过了一天一夜,小蘑菇的伤势终于稳定下来。 我背起小蘑菇,要把她送回家,她的眼睛还在看着她的那一筐蘑菇,经过这么长时间,蘑菇早已经烂掉。小蘑菇有些心疼掉了眼泪,这筐蘑菇只值两个便士,但对于她来讲却是她这几天全部的收入,没了这些收入,她可能要饿肚子了。 我安慰她,不要伤心,等她好了,我陪她一起上山,帮她采集更多的蘑菇。 因为要抱着她,所以背篓便没有办法带着,只好暂时留在山上,倒是她的那个哨子,我贴心地帮她捡了回来,这是她的母亲留给她唯一的遗物,也是她驱蛇的工具。 小蘑菇身体很轻,背在身上并没有多大分量,我估计她的身体大约只有六十多斤,真的无法想象,这么瘦小的身子怎么能背起那么重的背篓。 这也许就是生活吧。 “小蘑菇,你驱蛇的本事是谁教的,很厉害。” “是我的妈妈,她以前曾带我上山,山上的蛇很多,妈妈就吹哨子把蛇都喊过来跟我玩。这些蛇很有灵性,根本不咬我,但妈妈还是担心它们不小心咬伤我,就又弄了些药,放在香囊里,让我带着,蛇就会远远的躲开我。” “你和你妈妈可真有本事!你知道吗,看到你把那么多蛇驱来,我都快吓尿了。” “是不是我吹那个哨子,也能把蛇驱来的。” 小蘑菇摇了摇头,“不行的,好像只有我们威克族人才能驱蛇,而且听妈妈说并不是所有的族人都能驱蛇,老威克就不会。只有威克族人里一些女性能做到,而且有时候灵,有时候不灵。” “那你们还有多少族人,我要不要把你送回你的部族?” 小蘑菇叹气说:“没有了,妈妈说当年,澳洲政府视我们为威克族人为异类,将我们围剿了,我们驱来的蛇,他们就放火烧山,绝大部分威克族人被烧死了,只剩下少数几个人被他们抓住,其中便有我的妈妈,这些剩下的族人被他们抓起来关进笼子里,没过多久,都病死了。妈妈当时奄奄一息,他们就把妈妈扔到了野外,妈妈当时自感生命将近,就吹起了哨子,说来也怪,无数条蛇爬了过来,妈妈剖开几条蛇的蛇胆吃掉,病居然好了。” 我想起小蘑菇也是如此,绝望之际吹起了哨子,把那么多的蛇驱赶来。 想必威克族人和这些蛇心灵相通,在生命垂危之际才能把蛇驱来?土著人的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楚,大约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被澳洲政府视为异类,大肆捕杀。 小蘑菇接着说:“威克族人已经只剩下妈妈一个,她无处可去,便跑到一处工厂做工,在那里嫁给了爸爸。”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用了半天的时间,从山上走了下来。 远远地我看到前面有一簇黑烟腾起,小蘑菇拍着我的肩头,“虫子哥,快去看看,那是我的家。”说着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 我登上一处山岗遥望,看到黑烟腾起的地方有许多的人。我对小蘑菇说:“你先别急,在这里等我,我先去看看怎么回事。” 说着,把小蘑菇安顿在几块岩石的后面,向烟雾腾起的地方跑去。 一围人围住一处窝篷,这窝篷已经被点燃,还有几个人正往火中填柴。回来的路上,我听小蘑菇说过,她和妈妈住的便是村子边上的一处窝篷,也是唯一的窝篷。 一个村民埋怨道:“我就说,当初就不应该留那个女人在这里,她会给我们带来灾祸的。” 另一个村民指着这个村民哈哈笑道:“当初也不知道是谁看到那女人眼睛都冒绿光。还经常跑过来献殷勤。你当我不知道,你这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什么好心,要不然你这黄鼠狼的外号怎么来的。” 那外号黄鼠狼的村民骂道:“史密斯,滚你妈的蛋,我是跑过来看一看这个害人的妖精,别让她害人。今天还不是我听到那些大兵说在山上看到一个蛇女驱来无数条蛇,才提醒大家的吗。” 一名老者咳嗽了一声,“这母女两个也没有害大家,相反经常带一些蛇胆给村子里的老人吃,至少村子里的老人们个个心明眼亮,现在当妈的死了,我们再把小蘑菇的窝棚烧掉,这也说不过去呀。” 我心想,原来小蘑菇母女还取过蛇胆帮村民治疗过眼疾。她们是威克族人,蛇是他们的图腾,小蘑菇许多时候称那些蛇为神龙,极是尊敬的。看来,为了能和村子里的人相处,小蘑菇的妈妈当时怕是要掉着眼泪剖蛇取胆了。 黄鼠狼骂道:“老椿村,你说这话纯粹是老糊涂了,山上那么多的尖吻蛇,以后谁还敢上山,大人不敢砍木材,小孩子不敢采蘑菇,小蘑菇断我们村子一半的财路,你知道吗?” 老棒村明显不敢招惹黄鼠狼,诺诺的嘀咕着,“那就放过小蘑菇吧,她还是个孩子。” 黄鼠狼抱过一捆柴草又推进火里,“放了?你说得轻巧,她跑到别处难道还不是祸害别人吗?纵虎归山的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吧!你想过没有,她走到哪里,就会把那些蛇带到哪里,每到一处有多少人遭殃。有句话怎么说,是了,叫大仁不仁,我提议烧死这个小杂种,不是我狠心,恰恰为了更多的人好。” 黄鼠狼清了清嗓子,“村民们都听清楚了,今天我们不仅要烧了这个蛇窝,还要烧死那个蛇女。只有这样,大人才能上山砍木材,孩子才能上山采蘑菇,这也不光是为了我们村子,也为了整个澳洲,为了更多的人的幸福和安宁。这是大仁,更是大义。我们澳洲是民主社会,今天我们不妨举手表决,同意烧死那个蛇女的举手。” 在场地百十来号人,有七十余人把手举了起来,那些受过小蘑菇母女恩惠的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慢慢把手举了起来。在黄鼠狼的所谓大仁大义面前,这些人终究还是选择了随波逐流。 我不禁为小蘑菇母女感到悲哀,她们为了待在村子里,委曲求全,但到了关键时刻,仍旧没人愿意收留他们。 看着这些满嘴仁义的人,我感觉无比厌恶。 我悄悄离开了人群,回到小蘑菇身边。 小蘑菇焦急地问我:“虫子哥,怎么样了,着火的是不是我的家!”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小蘑菇眼泪瞬间就掉下来了,她挣扎着爬起来,“我要回家,我要去看看。” 我一把抱住她,“小蘑菇,你不能回去。” 小蘑菇哭着说:“虫子哥,你快带我回去吧,快去救火,我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个窝棚里,我看到了,那么多的村民围在那里,他们是不是也在救火,快点把火扑灭,窝棚还能保住的。” 我深深的为小蘑菇感到悲哀,这个善良的女孩以善良之心去揣测这些村民,却不知道那些村民围在窝棚前不是在救火,而是在纵火,如果此刻小蘑菇回去的话,还要被他们烧死。 “火很大,扑灭也没有用了。”我叹了口气。 “那我也要回去看看呀,虫子哥,救你了,带我回去看看吧。那是我的家呀!” 我肯定不能带她回去,犹豫了片刻,我还是决定把事实的真相告诉小蘑菇,“小蘑菇,火就是那些人放的,你现在也不能回去,刚才我偷偷听到,他们还计划把你烧死的。” 小蘑菇仿佛听到了一声霹雳,瞬间呆住了,她直愣愣地看着我,喃喃自语,“为什么,这是为什么,难道就是因为我是威克族的吗?我究竟犯了什么错,他们要这样对我们。” 说着说着,小蘑菇的眼睛渐渐变得阴冷,她用左手在身上四下摸索,最后从衣袋里掏出那支哨子,我吓了一跳,小蘑菇难道又要驱蛇吗,成千上万的蛇倘若涌入村子,那整个村子的人都难逃活命。 我一把抓住小蘑菇的手,“小蘑菇,你可千万别这样”。 小蘑菇平静地说:“我和妈妈为了能在村子里住下来,妈妈想尽一切办法讨好他们,还剖了龙心给他们吃,治疗他们的眼疾,可又怎么样?他们还是烧了我的窝棚,还要烧死我。当一切变得肮脏的时候,唯有一次毁灭才能净化整个世界。” 威克族人视蛇为圣物,往往称之为神龙,蛇胆被她们称之为龙心。 我抓着小蘑菇的手,“小蘑菇,你失去的只是一个窝棚,你没有失去家,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你忘了,我们结拜了,我是你哥哥,我的家就是你的家,哥带你回家。听话咱不跟这些人同归于尽。” 小蘑菇看着我,忽然放声痛哭。 我知道,现在的她需要发泄情绪,不然憋在心里,她会疯掉的。 我只是抱着她,没有再言语。 许久,小蘑菇终于停止了哭泣,我站起身说:“小蘑菇,走吧,哥带你回家。” 小蘑菇说道:“虫子哥,我们再呆一个晚上吧,晚上我们偷偷去看看。虽然那个窝棚已经烧没了,我还是想去看看。”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 第60章 召唤神龙 深夜,我背着小蘑菇来到了窝棚面前,这些已化成一堆灰烬,还有三两处地方冒出几缕烟,让空气中弥漫起淡淡的焦味。 小蘑菇低低的声音对我说:“虫子哥,这个窝棚是妈妈一个人担起来的,虽然简陋,但却是我的乐园。妈妈给我捡来许多小石头让我玩,甚至还在院子里支起架子给我做了一个秋千。小时候,我常常在荡秋千,不管妈妈多晚回家,我都缠着她,让她陪我荡秋千,把我推到最高处。还有门口旁边,妈妈捡到几个瓶子,里面装了不同分量的水,我用小竹棒敲打时就能发出不同的声音,可好听了,妈妈说这种音乐叫钢琴,你说好笑不好笑,玻璃瓶做的琴怎么能叫钢琴呢,但却是我最好的玩具……” 小蘑菇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流着眼泪,“妈妈为了能在村子里住下来,想要治了村子里老人们的眼疾,还跑到山上找到神龙,她跪着向神龙祈求龙心,她哭着剖出龙心送给村里人。每到晚上,还会有村子里的男人醉醺醺地跑过来,拉着妈妈走进窝棚,我渐渐长大,那些男人又把主意打到我的身上,妈妈却极力反对,这时候她像一只刺猥,浑身都是刺儿,保护着我。后来,干脆每天天不亮就打发我去山上,还告诉我天不晚不许回来。可妈妈还是被累死了。从此以后,我整日游荡在山上,只有在深夜人静的时候才敢偷偷跑回家。” 我这时想起山顶上的那个山洞,里面收拾得很干净,地上铺了厚厚的柴草,想必那是小蘑菇经常睡觉的地方,这个女孩每天活得心惊胆战,时时保护自己,可虽然躲过了村子里的男人,却没有躲过马脸和猪头,若不是我及时出手,她可能仍难逃过屈辱的命运。 “我之所以偷偷回家,只是想着这里有妈妈的气息,可现在我连偷偷跑回家的机会都没有了。”小蘑菇又掉下了眼泪。 远处传来了脚步声,一个男人醉熏熏地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过来。 我急忙背着小蘑菇远远的躲到一块石头后面,偷偷地张望,那个男人打着酒嗝,踉跄地走到那片废墟面前,“今天真是喝多了,我他妈忘了白天刚把这窝棚烧掉了,他奶奶的,那个小妮子怎么没回来呢?要是回来了,老子一定扒光她的衣服好好爽爽!” 我听出这个人就是白天满嘴大仁大义的黄鼠狼,这个混蛋灌了黄汤之后,不知不觉就跑到这里,看来他平时没少往这里跑。 小蘑菇浑身颤抖,“他又来了,妈妈在的时候,他经常来;后来妈妈死了,他还是往这里跑,还向我动手动脚,有一次夜里,我睡在窝棚里,他光着屁股跑了进来,把我按在地上,吓得我抓起一把灰撒到他的眼里,他疼的大叫,我才有机会跑掉。从那里,我再也不敢睡在窝棚里了,每次回来也只是偷偷的呆上一小会儿就赶紧溜走……” 我看着黄鼠狼咬牙切齿,抽出匕首说:“小蘑菇,我帮你宰了这个家伙。” 小蘑菇先是吓了一跳,继而摇了摇头,垂泪道:“算了吧,他每次来还能给妈妈和我带几块薄饼,也因为他,我们才在食物短缺的时候,没有被饿死。” 我心中烦闷,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小蘑菇,我不杀他,但也要让他长点记性,我这个当哥的,怎么也要给自己的妹妹出口气。” 说着,我抽出弹弓,一抖手,一粒弹珠带着我的怒气激射而出。 以前无论是射击阿猫阿狗,还是那些日本武士,我都控制好了劲头,毕竟当时我心情没有现在这样糟糕。这一次,却没有丝毫留手。 弹珠击打在黄鼠狼的脑袋上,“当”,竟是发出清脆的一声。 黄鼠狼一声惨叫,抱着头蹲在地上。 我远远的向他打了一个呼哨,黄鼠狼跳了起来,远远地指着我们的方向骂道:“他妈的,谁打老子。老子弄死你。” 说完便向这里跑过来。倘若他抱头鼠窜,至少可以免遭更多的皮肉之苦,现在他送上门来了。这也是我有意为之。 小蘑菇很是害怕,颤声说:“虫子哥,他发现我们了。” 我笑了笑,“没事,一只黄鼠狼我还能对付。” 嗖嗖嗖,三珠连发,敲打着黄鼠狼的脑袋。 黄鼠狼喉咙里不断发出嚎叫,远远地传出去,在这个漆黑的夜里极是刺耳。 他终于明白,攻击他的不是一个调皮的孩子,而是神射手。 黄鼠狼跳到一块石头后面,躲避攻击,他偷偷的探出脑袋,“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攻击我?” 我喝道:“你自己做的那些肮脏的事,你自己清楚,至于我是谁,我只能告诉你,我是催命鬼。” 说完,又是一粒弹珠射出去,刚巧射中他探出一点点脑袋上。黄鼠狼又是一声惨叫,像乌龟一样,把头缩回去,再也不肯出来。 “大爷饶命呀!我知道错了!”这个平日在穷人面前嚣张的家伙终于露出外强中干的本来面目。 我跳到一块石头上,恰巧可以看到黄鼠狼的脚,便又是一粒弹珠伺候,弹珠狠狠地敲打着他的脚踝,黄鼠狼抱着脚惨叫着,叫声已经破了音。但他的挣扎让他把更多的身体部位露出来,我弹珠连发,一一射中他的脑袋、肩头和屁股。 “别打了,疼死我了。我求您了。”说完,黄鼠狼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我沉声对他说:“黄鼠狼,你听着,这里曾住着一位善良的母亲,她们在这里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对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友好,好心将蛇胆取来给你们,但你们却比蛇更狠更毒,你不但占了她们的便宜,还烧了她们的房子,更叫嚣着要烧死她的女儿,但他们还是替你求了情,你平时带来的那张薄饼救了你,尽管你带来薄饼来也没安什么好心。今天给你的教训,就是告诉你做人的道理,人人生而平等,你如果再做出猪油蒙了心的事情,我会亲自扒了你的皮。” 黄鼠狼连连磕头,“我知道了,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我说道:“滚吧!”听到我放他回去,他撒丫子便跑,比兔子窜得都快。 小蘑菇看着黄鼠狼狼狈的样子,终于带着眼泪笑了。 我背起小蘑菇,又一起看了看那化为灰烬的废墟,回过头对小蘑菇说:“走吧,哥带你回家!” 我背着小蘑菇向温哲小镇走去,我不能跑到路上去搭乘骆驼车,因为刺杀哈米德的事情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他已经派兵上山围剿了,没有抓到我,一定会恼羞成怒,继续搜捕的。 我决定走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去走,路上如果遇到野兽我不怕,我怕遇到人。 遇到野兽我会很高兴,我们需要它们的肉;而遇到人,我没有办法向他们解释我们的来历。 小蘑菇伏在我的背上,“虫子哥,你刚才不应该去招惹那个黄鼠狼的。” 我不屑地笑了笑,“招惹又怎么样,你没看到吗,你没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吗?” “他要是找人来追我们怎么办呢?” 我听了小蘑菇的话,想了想,“不会吧,他还敢纠集人来抓我们吗?” 小蘑菇把脸贴在我的肩上,“但愿不会吧。” 我背着小蘑菇走了七八里地,夜已经很深了,我们都需要休息,小蘑菇对我说,“巧了,我知道附近也有一处山洞,我们去那里呆一晚上吧。” 她不经意的话,却让我心酸,这个小姑娘怕回家,每日里在这些荒芜的山洞里过夜,她对这一带越是熟悉,但说明她平日是多么的可怜。 我强装笑容,“小蘑菇,虫子哥自诩荒原第一猎人,没想到对地理的熟悉还不如你,以后看来我只能屈居第二了。” 蘑菇高兴起来,“虫子哥,你在哄我吧,我只是对这一带熟悉,其他地方我就不知道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无论你走到哪里,只要吹吹一哨子,千万条蛇浩浩荡荡,所到之处狼虫虎豹,妖魔鬼怪,岂不要吓死。说真的,你有时间也教教我吧,闲着没事,咱们哥俩一起带着这些大大小小的宝贝咬人去。” 小蘑菇说:“我可以教你,可惜估计你学不会的,妈妈说,驱蛇术只有威克族人才会,而且也只有威克族中的女子才会。虫子哥,你要是想学驱蛇术,就先做女人吧。” 我也哈哈大笑,“我便是想做女人也不行了,就我这个样子做了女人,怕是要一辈子嫁不出去了。” 小蘑菇格格地笑了起来。 说话间,我背着小蘑菇已经走进山洞,拿出火石点起一些干草,照亮了整个山洞。这个山洞比山顶上的那个更小,甚至不能叫山洞,只能算是几块大石头的缝隙。 我把小蘑菇放在干草上,对小蘑菇说:“小蘑菇,你给我讲一讲驱蛇术吧,这本事我得好好钻研。” 小蘑菇想了想对我说:“妈妈说过,威克族灭族前,所有的族人轮流拿着哨子吹了一遍,没有驱来一条蛇,老威克泪流满面地对所有族人说,当年先知教给我们的驱蛇术到我们这一代算是彻底失传了,以后应该找到先知,把这个哨子还回去了。那一夜,所有的族人都很难受。妈妈当时是个小姑娘,她觉得那个哨子很好玩,就悄悄地偷了出来,跑到外面找了一个偏僻的山丘吹起来,她没想到这个哨子还能吹出那么好听的声音,陶醉在这美妙的音乐之中。没多久,她就听到沙沙的声音,抬眼一看,在她的周围无数条蛇盘旋交织。她很害怕,扭头就跑,结果结结实实的撞倒了一个人,正是老威克。老威克把妈妈抱在怀中,哈哈大笑,他向北方跪拜,说先知保佑,驱蛇术没有失传,神龙还能继续护佑威克族群,然后对妈妈,这个哨子以后就给你了,但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随意召唤神龙。妈妈很高兴,两个人正准备回族群时,族群那里冒起冲天烟火,老威克大叫不妙,说那里外来人要把我们的族群的栖息地炸掉,他要回去看看。然后让妈妈拿着哨子远远的躲避,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哨子丢掉,因为这个哨子就是当年的先知送给我们威克族人的宝贝,还告诉她以后见到先知的后人要带他去圣地,之后便跑回了族群,结果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妈妈还是让那些人抓了起来,再后来妈妈在临死之前把哨子交给了我。” 我听到小蘑菇的话,那段历史我相信,但唯有威克族女子才能吹哨驱蛇,我很不以为然。“你说这驱蛇术只有女子能领悟,我却不大相信,我觉得还是你的那个哨子有问题。” 见到我依然不相信唯有威克族女子才能驱蛇,小蘑菇无可奈何的摇头笑了笑,“虫子哥,你还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给你,你吹吹试试吧。” 小蘑菇把哨子递给我了,我拿起来学着小蘑菇的样子吹了起来。笑话,父亲的二胡我也会拉一段,笛子也会吹几曲,一个小哨子怎么能难倒我。 我拿起哨子仔细看了看,这是一个通体磨得黑亮的小哨子,不知道是什么石头做的,哨子很小,只有拇指那么大,只见上面雕刻了龙形的图案,虽然被磨得快要看不出图案了,但仍可看得出雕工之美。 哨子的另一面好像还有文字,我拿到火堆前照亮仔细观看,只见上面还刻了四个篆体字,四个字我只认识第二个和第四个字,第二个字是“大”字,这个字很简单。第四个字却是“赠”字,这个字虽然很难辨认,但因为父亲手中有许多朋友赠给他的字画或印章,常常写些“某某赠”的字样,表示某个人赠送给父亲的,所以我倒也能认出这个字来。 我想了想,这个哨子应该是一个叫某大某的赠送给威克族人的,我问小蘑菇:“你嘴里说的先知叫什么?” 小蘑菇脸一红,“妈妈跟我说过,可是我给忘了。” 我呵呵一笑,“我看哨子上有四个篆体字,只可惜我只认识两个,我猜这四个篆体字便有你们所说的先知的名字。没关系,等我们回去,我问一问我的父亲,他知道很多,应该能认识几个字,到时候,我们便知道这个先知是谁了。” 小蘑菇高兴的点了点头。 我把哨子放进嘴里吹了吹,哨子发出呜呜地声音,可能根据气流的强弱缓急变化出不同的哨音,强吹如鸟鸣,低吹如风吼,不急不缓则如海浪汹涌,又似松涛阵阵。 我不禁也为哨音所迷,心想不要说小蘑菇一个土著女孩,便是我吹起来,也觉得如痴如醉,悠然自得。 这里,外面传来沙沙沙声音,我哈哈大笑,“小蘑菇,看到了吧,我把神龙召唤来了。” 第61章 巨蟒缠身 我的心情很是沮丧,“神龙”自然是没有被我召唤来,尽管我已经很陶醉地吹着哨子了。如今被召唤来的却是黄鼠狼,在他的身后跟着七八条大汉,手里拎着棍子站在洞口。 我们被堵在了洞口,我暗道糟糕,如果是我只身一人,当然可以冲出去逃走,只要离开他们木棒的攻击范围,我的弹弓可以随时敲打这些人的脑袋,我有绝对的信心把他们收拾得服服帖帖。 但此刻,身后还有一个小蘑菇,她是我结交的妹妹,如果我一走了之,世人岂不要笑掉大牙,白天刚结义,晚上就大难临头各自飞了。 更何况我无法想象小蘑菇落到黄鼠狼的手中会是怎样悲惨的一个结果。 我把哨子放到小蘑菇手里,告诉她躲到洞里去。 黄鼠狼怒气冲冲地骂道:“小崽子们,都给我出来。敢偷袭你大爷,今天就让你知道一下天有多高,水有多深。” 小蘑菇很是害怕,对于黄鼠狼来讲,她是发自内心的恐惧。她的担心也是对的,纵虎归山必有后患,这个黄鼠狼跑回去纠集了一帮人要找回面子来了。这让我也很没有面子。 黄鼠狼嚣张地说:“看到没有,我就说这个蛇女会给我们的村子带来麻烦吧,她不仅把蛇弄得满山都是,夜里跑回村子窥探被我发现,还偷袭了我,现在你们再看看,她又在这里勾引着男人在荒郊野外露宿,被我们发现了吧。如果不把这个瘟神除掉,不知道以后会给我们村子带来多大的隐患。” 小蘑菇此时的脸色阴沉下来,我知道,黄鼠狼以前给他的那几块薄饼的恩情已经没了,她一转身走进了洞里。 跟着他来的那些人彼此碰了眼神,都点了点头,眼神要么是冷漠,要么是贪婪,还有人已经不耐烦地说:“黄鼠狼,还跟他们啰唆什么,把这个小子胳膊腿打断,把小蘑菇拉回去,大家玩够了卖掉吧。” 我怒不可遏,这帮丧尽天良的家伙,精虫上脑,小蘑菇要是落到他们手中等于坠入阿鼻地狱一般了。今天我便是拼了这条命也要维护小蘑菇的周全,到底鹿死谁手也未可知。 悠扬的哨声从洞里飘了出来,我心中一动,小蘑菇要驱蛇了,想到群蛇包裹住那些大兵的画面,我不禁为这些家伙感到可怜,他们死到临头却不自知。 “你们走吧,否则要没命了。”我好心的提醒这些人。 这些人好像看着怪物一样看着我,全都哈哈大笑起来,似乎从没有听到如此有趣的笑话,“你小子的脑袋被驴踢了吗?” “听到了吗,这小子他让我们走?” “走也可以,先打断这小子的腿,再把那个小蘑菇拎回去。” “哈哈,拎回去,我看没那个必要了,你没听到那个小妞在洞里正吹哨子呢,怕是正等着大家伙呢。” “大家伙商量一下,一会谁先进洞去?” 原来,这些人只知道小蘑菇母女能找到蛇,却不知道她们驱蛇的手段。 我不禁失望,父亲常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今天终于要应验了。 黄鼠狼对那些人说:“一会儿谁先享受,这倒是紧要的事情,为了做到公平,咱们先比一比吧,谁能干翻这个小子,谁先进洞。” 话音刚落,一个精瘦的汉子踏上一步,黄鼠狼原本打算自己先来,却没想到被这人捷足先登,他嬉笑起来,“猴子,你这个混蛋,精虫上脑了吧。”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那个被叫做猴子的家伙不以为然,跳过来一拳便向我的胸口攻过来。 我侧身躲避,心下却是暗喜,倘若他们逐一挑战的话,我几乎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因为估计一袋烟的时间,附近的蛇便会蜂拥而至,到时候这些人想跑也来不及了。 猴子一击不中,曲肘撞向我的心窝,这小子动作麻利,速度很快。 我再次跳开,脚下使出趟泥步和他周旋,猴子连使数招,不但没能打到我,连我的衣襟也没有碰到。 那些人在一旁围观,哈哈大笑:“猴子,跳起来挠他。” “刚才他没挠到人家呀!” “这可不叫打架,倒像是耍猴呀。” “猴子,柱子说你是猴子。你他妈动作快点。老子不是来看耍猴的。” 猴子被激怒,狂风暴雨般地向我击来。 可纵是他招招狠辣,我依旧可以见招拆招,轻易的化解猴子的攻势。 猴子又是一拳击到,我向右侧身闪躲,哪知道脚下伸来一条腿,我站立不住,扑通摔倒。众人哈哈大笑,我明白原来这一个形貌猥琐的汉子使坏,趁我不注意,伸腿绊了我一跤。 我急忙就一滚,滚去七八步远。 猴子趁热窜过来,要跳到我的身上,制服我。 我来不及起身,腰部使力,弹起一脚,身在半空中的猴子无法躲闪,也根本不知道如何躲闪,被我腿蹬飞,远远的摔倒在地上。 我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 “行呀,这小子有两下子,这回看我的了。”刚才使坏的那个人提着木棒走了过来。 有人不愤道:“羊杂碎,没你这么不地道的,你用家伙呀?” 这人嘿嘿一笑,“刚才又没有说不能使用家伙,我可是想留着点劲呢。”说着格格的笑了起来。 不患寡患不均,羊杂碎的行为明显让众人心里不舒服,但又无话可说。 他抡起木棒劈头盖脸地向我砸过来,风声劲疾,我只好跳开。他打蛇随棍上,转身横扫,我再次用趟泥步化解。 数招之后,羊杂碎依旧没有打到我,气得骂起来:“你这小子别跑呀。喂,都拦住他呀。” 众人听了反倒全都倒退了一步,以示对刚才这小子不守规矩的无声反对。 羊杂碎见惹了众怒,哈哈一笑,“你们这些家伙,我还不知道你们肚子里的花花肠子。算了,老子不跟你们计较,收拾完这小子,我先去爽爽啦。”说着又抡起棒子向我砸过来。 可无论他如何攻击,我都巧妙的化解,羊杂碎泄了气,“都他妈过来帮忙呀,搞不定这小子,你们也没有好果子吃,他妈的,刚才的话不算了,一起弄死这小子,大家伙一起进洞去。” 众人明白单凭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击败我,呼拉一声拥了过来。 我不禁大倒苦水,不能逃,躲不开,这可如何是好,稍一愣神,被人一脚踢倒,随后这些人手脚棍棒相加,雨点般地向我身上招呼。 我抱住头,身体蜷缩,尽力保护好身体柔弱的部位。 黄鼠狼打得尤其狠毒,抡起棒子使劲朝我身上打来,一边打一边骂道:“打死你这个小王八蛋,敢偷袭老子。” 羊杂碎叫起来,“我不管了,我先进洞啦!”说着向洞里走去。 他的一句话却救了我,所有人都停了手,向洞内跑去,仿佛一群老鼠遇到危险拼命的往窝里钻。 然后,这些人来到洞口时,仿佛被定住了一般,不仅齐刷刷的停下了脚步,反而慢慢地倒退,每个人都一语不发,脸色惨白,腿也打起了哆嗦。 我看到洞里慢慢爬出数条巨蛇,每条蛇竟有碗口粗细,眼睛闪着寒光,信子吐出一尺多长,快要舔到最前面的羊杂碎的脸上,目瞪口呆,慢慢的向后退着,羊杂碎喃喃自语,“黄鼠狼,你这个浑蛋,把我们害惨了,这他妈分明是个蛇窝”。 一阵腥骚味弥漫开来,不知是谁已经吓尿了裤子。 这时有人喊了一声,“跑呀!”众人如同被惊飞的麻雀,掉头便跑,这一声喊也成了那巨蟒的攻击信号,数条巨蟒突然迅雷不及掩耳的发起了攻击,羊杂碎更是被一只巨蟒咬住了脑袋,身体就势将其死死地箍住,羊杂碎还在支支吾吾,但也仅仅是心有不甘的发出数声而已,他体腔中的空气被巨蟒的缠裹全部排挤出来,我知道这是巨蟒杀死猎物的方式,让猎物因为无法呼吸窒息而死。 转眼间,只有猴子和黄鼠狼跑了出来,猴子是因为动作迅速,而黄鼠狼则是因为跑在了最后。 这两个家伙虽然逃脱,但也是心胆俱裂,看也不看我一眼,便向来时路上狂奔,哪知刚刚奔出数步,便是两声惨叫。 我看到这两人仿佛是跳进了泥潭一般,撕肝裂肺地喊着,转眼间便沉入泥中。我知道,那根本就是什么泥潭,是蛇群。 虽然在夜里,但山顶上那蛇群潮水般淹没大兵的一幕又清晰浮现在眼前,令人毛骨悚然。只是此刻,我却更多了一丝侥幸,倘若没有这些小小的长虫,我这条虫子怕是要被人家碾死了。 黄鼠狼和猴子的声音消失了,世界又恢复了平静,准确说是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小蘑菇从洞里慢慢的走了出来。那几条巨蟒正忙着把那些人往肚子里吞噬,都无暇顾及小蘑菇,但小蘑菇还是亲昵的分别摸了摸巨蟒的头,那样子好像是在抚弄自己心爱的小猫咪一般。 她来到我面前,想要把正在发呆地我扶起来。我这时才回过神来,挣扎着站了起来,只感到全身剧痛。刚才那帮浑蛋真的是往死了打呀,幸好我及时护住要害,否则会真的没命了。 现在我的命捡回来了,他们却是真的没命了。 “虫子哥,我们走吧,我不想在这个地方呆着了。” 我点了点头,和小蘑菇互相扶持着离开这里。 我们整整走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晨光初露,才停下脚步。 我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一个山谷之中,山谷之中落英缤纷,芳草凄凄,草丛中还有许多五颜六色的花朵盛开着,一时间蝶舞蜂飞,好不热闹,草丛之中还有一条溪流缓缓的流着。 我们终于支持不住,伤痛、疲劳、困倦一并袭来,我和小蘑菇倚在一起昏昏睡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时分,阳光照得人全身暖洋洋的。 我是被饿醒的。 看到小蘑菇还在沉睡,我把她轻轻地放在一边,又折了一根树枝插在她的身边,以免让阳光照着她的脸。她现在能多休息一会儿也是好的。 我四下里转了转,回来时用衣服兜了一些野果回来。只是仅仅靠这些野果,很难吃饱,更何况我们都有伤在身,需要补充一些肉食蛋白。 我有些后悔,昨天下山时,没能带一把枪下来,否则刚才我遇到的那只狍子已经被我洗剥干净架到火上烤了。 我来到溪边把野果洗了洗,几颗果子因为太小被我扔进水中。 水面忽啦一声,把我吓了一跳,随即我大喜过望,没到想这溪涧中还有鱼。 一条虫纹石斑鱼跑到水面吞食那几颗被我扔掉的果子,被我发现了。 石斑鱼大部分生活在海中,但澳洲却有一种石斑鱼生活在淡水河中,也有人叫它鳕鱼,父亲也很喜欢吃这种鱼,他觉得这种鱼更应该称为鲈鱼,在中国也有这种鱼,很受食客的喜爱,还有诗人写出了“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的诗句,其中以莫瑞河里最多,因为很多人在餐厅用餐时都会看到莫瑞鳕鲈的招牌,专门招待那些慕名而来的食客们。 没想到这处无人山谷中竟被我发现了几条石斑鱼,我心中大是激动。急忙找来一根笔直的树枝,削剥成木棒,最后用布条把匕首绑在一端,跑到溪涧里,寻找石斑鱼的身影。 山溪很是清澈,阳光能直射到水底,水底的水草、砂石清晰可见。那几条石斑鱼宛如在空中游荡。 在这处人迹罕至的山谷,鱼儿们也放松了警惕,全然不觉得危险临近。 我把绑着匕首的木棒当作鱼叉,瞅准一条石斑鱼便刺了下去。 因为水的折射,我们看到的鱼其实是假象,鱼儿的真身实际上是在稍稍靠下的位置,所以在刺这条石斑鱼的时候,我把目标对准了鱼腹。 锋利的匕首刺穿了这条石斑鱼,我把木棒一扬,将这条鱼甩到岸边的草丛里,集中精力寻找下一个目标。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这些石斑鱼慌乱起来,有的钻过草丛,有的钻到石头后面。我不禁大乐,这些呆头呆脑的家伙全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久经沙场的荒原猎人,以为只需躲起来便可以安枕无忧了。殊不知,更大的危险还在后面。 我扔到木棒,蹑手蹑脚的来到草丛里,悄悄伸出手去,然后突然袭击,便轻轻松松的抓到一条。我随手又扔到了岸上,离水的鱼儿在草地上活蹦乱跳,但一切都于事无补。 我在这边的动静惊醒了小蘑菇,她爬起来看到我扔出的一条条的鱼也高兴起来,也跑过来帮忙,可是她在抓鱼的时候要么动静太大,要么下手太慢,结果一条也没有抓到,而且被她一顿搅和,剩下的鱼也都跑光了。 小蘑菇有些灰心丧气,“虫子哥,我是不是很笨。” “哈哈,你要是笨,天底下就没有聪明人了,你问问谁能一招之间秒掉八个混蛋,驱蛇术天下无双,独步荒原。” 小蘑菇被我逗笑了,“虫子哥,你讨厌啊。” “你去把岸上的鱼拾起来吧,一会我给你烤鱼吃,这种鱼叫石斑鱼,可好吃了。” 第62章 鹿鸣谷 一听到有鱼肉可以吃,小蘑菇来了精神,跑过去要把那几条石斑鱼抓起来,石斑鱼似乎极不情愿成为我们的盘中餐、腹中食,不断打挺,吓得小蘑菇哇哇大叫。 我不禁有些好笑,这小蘑菇还是人吗?前一刻可以驱使吞人的巨蟒,后一刻被地上的鱼弄得束手无策。 女人,这种动物实在让人想不明白。 我扔过一个木棒子,“先让这个棒子把鱼打晕,再捡就方便了。” 小蘑菇拿着木棒有些犹豫,“它们会不会疼?” 我一阵无语,“没事,一会吃它们的时候就不疼了。” 小蘑菇被我逗笑,拿着木棒逐一地把鱼敲晕,然后一条一条拎着尾巴拿给我。 此时,我已经点起了一堆火,看火已经很旺,但抱起这几条鱼来到溪边,先刮掉鱼鳞,再用匕首剖开鱼腹,将鱼儿的内脏清洗干净。 小蘑菇则知趣的四下里找来更多的柴草,把火烧得旺旺的,还找来了几株野韭菜、小茴香等可以用来调味的植物。她已经在山上看过我烤鸟肉,知道我喜欢用哪些佐料,找这些植物对于经年在野外的小蘑菇不算难事。 鱼被一条一条串了起来,放到火上烧烤着。虽然没了油和盐,但这些鱼在溪间把自己养得肥肥地,不一会便滋滋的冒出了油,看得小蘑菇心痒难耐。 我把最先烤地的一条递给小蘑菇,她一接过便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还不忘撕下鱼身上最肥嫩的肉塞进我的嘴里。 最后这几条鱼都被我们两个吃掉,虽然没有油盐,但对于饥饿的我们来说已经相当满足了。 小蘑菇坐在我身边,双手托着腮看着我,“虫子哥,你发现没有,这个山谷真好,要是在这里生活一辈子才好,就我们两个,哪也不去,你天天在溪边抓鱼、烤鱼。” 我笑了笑,“那你呢?” “我天天看你抓鱼、看你烤鱼,然后我们一起吃。”小蘑菇悠然神往。 看着这个可怜的女孩,我心中感叹,她在饱经沧桑之后,一处能睡安稳觉的小山谷,便让她生出无限的向往,我记挂着她有伤在身,安慰她说:“好的,只要你喜欢,我以后就带你住到这里,我们天天抓鱼,天天烤鱼吃。” 小蘑菇开心地笑了起来,“虫子哥,我们给这个山谷取一个名字吧!你说叫什么呢?” “那不简单,我们既然以后要天天在这里抓鱼烤鱼,就叫吃鱼谷吧。”我逗她说。 “虫子哥,你可真土,这么美丽的山谷你居然叫这么一个破名字。”小蘑菇一脸嫌弃。 “我取不出什么名字,还是你来想个好听的名字吧!” 小蘑菇歪着头,想了半天,忽然听到远远的有鹿鸣之声,她把手一拍,“虫子哥,叫鹿鸣谷吧!” 我想了想,说道:“这还真是个好名字,父亲曾吟诵过一首诗,里面有悠悠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的句子,就叫鹿鸣谷吧。” 午后太阳正暖,我和小蘑菇索性又倒头睡去,现在养好伤比什么都重要,要不然我怎么可能被那几个家伙合伙欺负。 我们在鹿鸣谷又呆了两天,饿了便烤鱼吃,渴了捧溪水喝,困了倒头便睡。闲下来的时候便翻看那本医书,也照着书上的图认识各种草药,渐渐地我才真正体会到中医之妙,普普通通的花花草草,都可以入药治疗疾病。 我曾和布莱登医院的院长古德先生说起中医,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以前对中医的理解根本就是门外汉,充其量只是知道几个偏方罢了。 我重点寻找那些能治疗外伤的草药,顺利给小蘑菇服下,也着意给她增加营养,她恢复地很快。 第二日阳光依旧晴好,我看着溪水觉得浑身痒了起来,看到小蘑菇没有在溪边,大约是去采野花去了,索性脱个精光,跳进清凉的溪水中,痛痛快快的洗个个,把多日来满身的污垢洗个了干净。 我一边洗一边哼着歌,悠然自得。小蘑菇忽然来到岸边,“虫子哥,你在洗澡吗?” 我顿时大窘,一个狗刨藏到石头后面,“小蘑菇,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小蘑菇笑眯眯地说:“是呀,我回来了。”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接话,小蘑菇说道:“虫子哥,我也想洗一洗。” “嗯,可以呀,你先背过身去,我先穿上衣服。” 小蘑菇说:“可是我想跟你一块洗!”说着便要解开自己的扣子。 我吓了一跳,“小蘑菇,你等等,咱们两个可不能一块洗。” “为什么?”小蘑菇奇怪的问道。 我看着这个小姑娘,哭笑不得,“你是女孩,我是男生,男女怎么可以一块洗澡。” “为什么不能呢?”小蘑菇问道。 “这个——”我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跟小蘑菇解释,她是威克族人,我知道许多土著人对于社会伦理根本不在意,许多土著女孩子常常在一场篝火结束之后就和自己心仪的男子跑进了深林之中。而对于洗澡,也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往往认为是人之常情。小蘑菇的母亲嫁给了一个白人,可惜他的白人父亲早早就死了,母亲更多的延续着威克族的光荣传统,否则也不会在窝棚里接纳那么多的男人。这个当妈的没把小蘑菇影响坏了,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但我可不一样,我虽是澳籍,却在内心深处始终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父亲跟我说过很多中国的规矩,尤其是男女之间更是约束的很严,我可以和皮优胡打乱闹,可以和小蘑菇拜把子,但绝不敢对于他们有任何不敬,只有一次偷偷亲了皮优一口,到后来格泊湖边和皮优亲吻,也是被动的。 我游到岸边,抓过衣服,慌慌张张的穿上,与之鲜明对比的却是小蘑菇一件件的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 我穿好衣服,跳过去,把衣服重新裹在小蘑菇的身上。 “小蘑菇,你是一个小姑娘,女孩便要有女孩的矜持,以后要记得,永远不要男人面前轻易脱掉自己的衣服,除非是你以后遇到自己爱的男人。明白吗?” 小蘑菇有些迷茫,“虫子哥,我很爱你呀!” 我一脸无奈,“小蘑菇,你现在还不懂什么叫爱,等你长大些就会明白的。我们是兄妹,哥哥和妹妹之间是手足情,和爱情不是一码事,知道吗?” 小蘑菇“哦”了一声,不再说话。我对小蘑菇说:“我现在远远的跑开,给你放风,你看到我走远,才可以脱掉衣裳去洗澡明白吗?还有,你要记得,不要让你的伤口沾上水,那样容易感染。” 说着撒腿跑开,留下小蘑菇迷惑地坐在溪边。 我想躲远一些,但又怕小蘑菇出现危险,便选了一个大石头坐在那里,背着小蘑菇喊道:“小蘑菇,我不回头,你可以洗澡了,洗完了记得叫我。” 等了很久,我也没有听到小蘑菇的动静,想回头看看,却又不敢。 终于小蘑菇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虫子哥,我洗好了。” 我回头看时,小蘑菇亭亭玉立的站在我的身后。 溪水已经洗去她满身的污洉和乱蓬蓬的头发,我这才发现小蘑菇竟极是漂亮。 她有着苗条的身材,大大的眼睛,一头乌发,原本满是灰尘脏兮兮的脸已变得温润细滑,吹弹可破。 我揉了揉眼睛,“不会吧,没想到我看走眼了,以前的丑小鸭现在变成了白天鹅了。就是衣服太破旧了,没关系,等咱们回到家,我让安妮给你买几件最漂亮的衣服,我相信,就你这模样,站在澳洲任何一个女孩子面前,也毫不逊色。没想到,真没想到,我捡到一个这么漂亮的妹妹。” 小蘑菇满脸红晕,低头不语。 两天下来,我感觉自己的伤势大好,小蘑菇脸色也终于红润起来,高高兴兴的在溪边的石头上跳来跳去。 看着她快乐的样子,我不禁想起了皮优,她也一样快乐的女孩,只不过比小蘑菇要大胆,也难怪,这丫头既敢从英国跑到澳洲,也敢和父亲对着干,实在是无法无天,小蘑菇却文静地很,这才是女孩子该有的样子吗。 只是想到皮优,我再也无法在谷中呆下去了,但向小蘑菇提议回小镇,小蘑菇脸上掠过一丝失望,但很快便笑着说:“我也想去小镇上去看看你的爸爸妈妈了。我们走吧。” 看着她强装的笑容,我安慰她说:“小蘑菇,你放心,以后有时间,我一定会带你重新回这鹿鸣谷。” 小蘑菇眨着眼睛说:“虫子哥,你要说话算数。我喜欢这个地方,死也要死在这里。” “瞎说什么,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有好玩的一样玩,有好吃的一起吃,直到我变成一个糟老头,你成为一个老太婆吗。” 小蘑菇嫣然一笑,“虫子哥,你知道就好。” 我带着小蘑菇,选择偏僻的山路前往小镇,两天之后终于回到了温哲小镇。 我决定先去菜园,这个时刻,父亲和安妮应该都在菜园里。 远远地看到菜园的时候,我不禁感慨,几天前,我从小镇出发,跑进布莱登去救皮优,智子到卧龙岗去行刺,我匆匆忙忙就跑去了。 这一去,便是惊心动魄。我救了小蘑菇,让她免遭马脸和猪头的侮辱,随后她又救了我,让我不至于被超光撞死,我们都受了伤,只能在山顶束手待毙,还对天结拜,只待军队围上山来一同共赴黄泉,我和小蘑菇也算是真正做到了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偏偏小蘑菇是最后一名威克族人,她吹着哨子引来蛇群,没错,漫山遍野的蛇群,淹没了那些大兵。小蘑菇又救了我,只是却也给自己惹来了麻烦,村民们其实没有错怪小蘑菇,确实是她引了那么多的蛇,只是她是在救人,而非害人。村民们烧了她的窝棚,她变的流离失所了。 在这个蛮荒大陆,人性中恶的因子被大大地激发出来。那些男人垂涎于小蘑菇的美色,想要把小蘑菇抓回去。小蘑菇的美是天然的,当然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刚刚看到小蘑菇时,她更像一个野孩子,穿得破破烂烂,脸上黑乎乎,只有一双眼睛大大的黑黑的,却又常常充满恐惧与忧伤。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把她护在山洞,独自对抗着那些村民,我不能让他们把小蘑菇带走,因为她的可怜,也因为她的可爱。 小蘑菇的哨子又吹响了,蛇群再次涌来,几只巨蟒吞噬了那几个村民,关键时刻,小蘑菇又救了我。 直到我们到了鹿鸣谷,终于在那里过了几天最舒心的日了,那里确实很美,艳艳的花、绿绿的草、潺潺的溪和蓝蓝的天,让人仿佛置身桃源仙谷。当我们离开的时候,我看得出小蘑菇有多么喜欢那里。 但是我还是要回来的,那里不是世外桃源,如果有的话,也应该是父亲经营的这处九州菜园。 我从小在菜园子里长大,吃着里面的菜、喝着里面的水、听里面的人说着话渐渐长大了。父亲有时要在园子里值夜,防止野兽来偷吃,当然也防止一些人来偷吃,我也跟了过来,我发现值夜是一件极美的事情,每天可以在山坡上数星星,看月亮,也可以用弹弓教训那些贪吃的家伙们。于是我干脆就搬到菜园里住了。 后来我跑出了菜园,跑到澳洲荒原,梦想着成为一名猎人,每当猎人在外面呆久了,便又重新想起这片菜园,便马上乖乖地跑回来。 每次回来也不是先回家,而是先跑进菜园,跑进自己的小房子里,先美美的睡上一觉再说。在这里,我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比起父亲和安妮在镇上住的房子,这里反倒更像我的家。 鹿鸣谷很美,但人很难在那里生活;菜园很小,却是让人活得很好。 我决定了,也要给小蘑菇在菜园里建一间小房子,她每天都可以安安稳稳地睡在里面,不必担惊,也不必害怕。路上我对小蘑菇说了这件事,小蘑菇开心极了,眼睛都闪闪发亮。 我们兴冲冲地跑到菜园门口,一下子呆住了。 第63章 把牢底坐穿 我清楚地看到一张封条,将菜园的门封住,隔着围栏看去,菜园中空无一人。 我惊呆了,为什么数日之间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我立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拉着小蘑菇便向家中跑去,果然家里面也被封条封死。 我正自彷徨,却见尼莫跑了过来,“虫子哥,你可回来了。” 我一把拉住尼莫,“家里怎么回事?快给我详细说说。” 尼莫愁容满面,苦着脸说:“你前几天被小布找出去,过了两天一个日本人送来一个女孩子,就是总督府我们见到的那个皮优。”我点头表示知道,我在前往卧龙岗之前,曾和佐佐木谋划,无论谁救了皮优,都第一时间把她送到温哲小镇来的。尼莫继续说:“可是第二天,大批的警察跑来到家里,把他们都抓走了还从菜园里面抓到许多偷渡者,这是怎么回事?” 我心中一惊,看来是工匠偷渡的事情走露了消息。在白人至上的澳洲,所有的有色人种的命都是不值钱的,尤其是华人和土著人,窝藏偷渡者,这可是不小的罪过,判个死罪都是极可能的。 “虫子哥,皮优回来,我们才知道你去救她了。安妮见到皮优是很高兴的,只是担心你的安危。沈伯伯计划去找你,可是还没来得及去,警察就来了。你快想办法救伯伯和安妮吧!”尼莫补充说。 我心乱如麻,对尼莫说:“尼莫,事发突然,我也没有头绪。这是小蘑菇,也是我刚刚结识的小妹妹,她现在无家可归了,我要去查清楚这些情况,所以暂时把她安顿到你家吧!” 尼莫毫不犹豫地说:“没问题,我让达淑去照顾她。” 我准备去找佐佐木和智子,还有伍德先生,请他们帮忙,尼莫忽然一拍脑袋,“对了,皮优来的第二天,家里还来了一个珠宝行的人,我们在总督府见到过他,皮优好像叫他钱眼。” 我心念一动,“他怎么会来到这里,他是找皮优吗?”我想起佐佐木走的时候也把钱眼一并带走了。 尼莫说:“不是,他肯定不是来找皮优的,我那天猎到一头野猪,达淑让我给沈伯伯和安妮送一些去,我去时候,那个钱眼正在和沈伯伯聊天,一直在说什么绿松石。虫子哥,绿松石是什么东西?” “哦,那是我父亲在菜园子里发现的一种石头,曾找钱眼鉴定,后来钱眼在皮优的别墅里也见到过父亲给我雕刻的玉坠,钱眼是做珠宝的,他说那是一种玉石。看来这个家伙是想问问父亲手里还有没有这样的石头。” “那就对了,钱眼说他可以买那些石头,越多越好,价钱好商量。沈伯伯当时说,他只找到一两块,手中没有这种石头了。钱眼摇头叹气,看来是很遗憾。然后沈伯伯就端茶送客了。虫子哥,今天的事情是不是钱眼干的?” “我也想不明白,但钱眼身上的疑点最大,我现在就去找这个吝啬鬼问一问的,就这样吧,这几天你照顾好小蘑菇,她身上有伤,多给她吃一些有营养的食物,你也留心一下,如果皮优来了,一定要留下她。” 说完,我便准备前往布莱登。 这时,远远地一辆汽车驶来,转眼之间便风风火火的来到我的面前。 佐佐木和智子从车上跳下来,一同前来的还有田中先生。 佐佐木见到我大喜,“师傅,你回来了?” 智子也分外高兴,“虫子哥哥,皮优呢?” 我苦笑着指了指门上的封条,三人的脸色一变,智子急忙问道:“家里怎么了?” 我从尼莫那里得知的事情经过简单说明了一下。佐佐木急得抓耳挠腮,“师爷和师娘都被抓进去了,这可怎么好。” 田中先生也皱起了眉头,“这个事情很可能便是因为窝藏偷渡者引发的,确实让人棘手,不过我想皮优小姐只是寄居在你家中,而且并不知情,把她保释出来应该不会太难。至于沈先生和安妮,我虽不曾会面,却也知道他之前是很了不起的北洋海军军官,心中也是佩服之极,我也会尽力保释的。事不宜迟,咱们立刻动身。” 我连连称谢。智子茫然地看着田中先生和我的交谈,始终心事重重。 直到我们准备走,她才回过神来,也一起上了车。 我对尼莫说:“尼莫,帮我照顾好小蘑菇,照顾好菜园。” 随即,佐佐木发动汽车,掉头向布莱登城区驶来。 雷登警长接待了我们,他握着田中的手说:“田中先生,没想到您能来访,失敬失敬。” 田中客气了几句,雷登便把我们让进了办公室,我和佐佐木在田中先生背后侍立。因为我的身份特殊,田中没能向警长介绍我,雷登也没认出我来,只当我是田中的跟班。 田中说明来意,雷登摇了摇头,“田中先生,你可为难我了,倘若是其他的事情,哪个伤了人,我也能帮您调节。可是这件事情不行呀,在澳洲偷渡是重罪,总督定下的法律政策,我可不敢违背,毕竟我还是在乎自己头顶上的乌纱帽呢。” 田中想了想,“这样吧,我理解雷登警长您的苦衷,你看,这些罪犯中有两位女士,皮优只是寄居在沈家,而且只过了一晚,她不可能是罪犯吧?” 雷登点了点头,“我们确实审理过,这位皮优女士确实不是同谋,也说过要放她走,可您猜怎么样,这位皮优小姐偏偏不出去,非要和安妮住在一起,您说我抓差办案几十年了,头一回碰到把局子当酒店的人。”雷登不可思议的摇着头。 田中哈哈大笑,“这事皮优小姐还真能干得出来。” 雷登问道:“这话怎么说。” 田中回答:“这位大小姐是奥斯曼的一位公主,不声不响就跑到英国留学,毕业后放着王妃不做,不但没有回国,直接泥牛入海,没有了消息,如果不是她跑到我的武馆闹事,我都不知道她跑到了澳洲。” 雷登惊道:“田中先生,皮优小姐是公主?” “是呀,奥斯曼库德部落的公主,王子哈米德的王妃,国王钦定,错不了。” 雷登一脸不可思议,“没想到,我的局子里现在还关着一位王妃,简直是天方夜谭了。” 田中说道:“皮优虽然无法无天,但绝对不会窝藏中国的工匠,这一点我可以拿身家性命保证。” 雷登点了点头,“田中先生的话我相信,我这就让人去把公主带出来。” 说着,雷登叫两名警员去提人,约摸等了半个小时,两个警员愁眉苦脸地跑了出来,“警长,那个皮优女士说什么也不出来。” 田中也是无可奈何,佐佐木急道:“师娘这是怎么了,一定要把牢底坐穿吗?” 田中眼前一亮,“对了,佐佐木,皮优是你的师娘,你们两个去劝劝她吧。”他说的是“你们两个”,显然也是要我一起过去看看。 我立时会意,立刻拉着佐佐木向后面走来。 虽是白日,牢房里依旧有些暗,空气中弥漫着腐臭,见此情况,我更是担心,步伐不自觉的加快。 牢房中,我看到安妮和皮优被关在了一间房里,她们正坐在牢房里的板床上说着话,皮优还不时的微笑。 我不禁感叹,这个皮优真是心大呀,做了牢依旧没心没肺了,两个人似乎没有意识到我的到来,直到警员打开了牢门,我踏进房中,两个人才抬起眼睛。 皮优看到我,脸竟然满是红晕。安妮却极是高兴,她拉起我的手,“比利,你来了。” 看着安妮,我不禁有些心酸。她虽然强作欢笑,但几日的牢狱之苦也让她有些憔悴,“安妮,你受苦了!” 安妮却道:“没有关系,我只是担心你父亲,他脾气暴,心思也重,怕是吃不下,睡不着了。” 我垂泪点了点头。 佐佐木向安妮躬身,“弟子拜见师婆、拜见师娘!”两名警员一脸诧异,实在想不通佐佐木为什么称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为师娘。 我问皮优,“田中先生作保,要你出去,你怎么还不出去呢?” 皮优骂道:“你这个呆子,我要是出去了,沈叔叔和安妮怎么办?” 我这时才明白皮优的用意,心中不禁感动。 安妮说道:“皮优,我看警局暂时不会放我们,你就别陪着我了,先出去吧,出去还可以想想办法。” 皮优拉着安妮的手:“可是……” 安妮打断她的话:“别可是了,你的心意我比谁都清楚。” 安妮又对我和皮优说:“比利,你父亲是因为偷渡工匠的事情犯的案,但并不是没有转机,刚才我跟皮优说了许多情况,你们两个出去合计一下吧。” 她又一次拉起皮优的手:“沈家的这一关要靠你了。”皮优的脸又红了起来。 皮优没有再说什么,跟着我们一起来到雷登的办公室。 雷登哈哈一笑,“皮优公主,请多多见谅,我们例行公事,实在是没有想到居然把您给抓起来了。现在田中先生作保,您可以离开了。” 皮优先向田中先生称谢,然后对雷登警长说:“警长,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我在这里没有遭罪,相反过得还挺好。” 雷登笑了起来,“只要公主不见怪,我就知足了。” “见怪什么,谢您还来不及呢。” “好说!好说!皮优公主旅居澳洲,以后凡有用得着我的时候,尽管开口。”雷登寒暄着。 皮优笑道:“那好,今晚我想皇冠酒店宴请警长大人,警长大人务必赏光呀”。 雷登婉言谢绝,“公务多忙,还是改日吧!” 皮优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智子走了过来,抱着皮优,“皮优,你瘦了!” 皮优戏谑地看着智子:“瘦了吗,我觉得挺好的,就是虫子一家现在遭罪了。你不心疼吗?” 智子大窘,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我对两个人的对话,一时之间也摸不清头脑。这两个丫头都太聪明了,我猜不透她们的机锋。 田中笑道:“既然皮优出来了,我们就出去吧。我们一起给皮优压惊。” 皮优摇了摇头,“田中先生,谢谢您了,为了我的事情忙前忙后,今天我有要事,改日再做。到时叫上智子。” 双方又彼此客套了几句,就此分别,智子回头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跟着田中去了。 我对皮优说:“皮优,你现在出来了,也赶紧走吧!” 皮优看着我:“你让我去哪里?” 我一时语塞,就不知如何回答,她现在确实是无处可去,让她回小镇也不行了,那里已经被封。 皮优拉着我的手:“你也不知道去哪里吧?” 我无奈的点了点头:“父亲和安妮在牢房里,我也不可能走的,我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把他们救出来。但是你不一样,你现在自由了,就尽快逃走吧,趁着哈米德还顾不上你,走的越远越好。”说着,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凑在一起发现也只有不到两英磅,我有些不好意思,“这是我所有的钱了。” 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虽然自诩荒原猎人、神弹子,每天自自逍遥没人管,视金钱如粪土,可到了关键时刻才发现自己一无是处。 我既不能给牢里的父亲和安妮买一餐好吃的饭,也不能给皮优买一张能逃出澳洲的船票。 我的彷徨和迷茫被皮优看在眼里,她笑了起来。 “陪我走走吧。”皮优拉着我的手说道。 我点了点头,跟皮优一起默默地走着,谁都没有说话,不知不觉竟又走到格洛湖畔。 皮优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我,“虫子!” “嗯。”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要谢你的地方可多了,谢谢你能扛着枪跑到卧龙岗去救我,谢谢你深夜在这片湖面救了我,谢谢你在我每一次遇到危险的时候勇敢地站到我的面前,也谢谢你带给我的快乐时光。” 我摇了摇头,“现在看来,我觉得自己更像是胡闹,自己胡闹,跟着你胡闹。” 皮优又笑了,“是呀,单纯的胡闹,重要的不是胡闹,是单纯。我曾向往自由,因此跑到了英国,跑到了澳洲,今天我才发现自由不是一个地方,而是和谁在一起。这是安妮告诉我的。” 说完,皮优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虫子,我发现你是单纯的,你的父亲是单纯的,安妮更是单纯的,甚至尼莫也是单纯的,我也想单纯的活着,可活来活去,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像个孩子一样单纯地活着,这世界会逼着每一个孩子长大。” 我是认同皮优所说的,就比如此时的我,在进城之后,便渐渐懂得了钱的重要性、地位的重要性、实力的重要性、人际的重要性,甚至服饰的重要性。 我想此时的我再也做不出之前的荒唐事。我不会跑进城到处找子弹了,也不会在酒吧里胡闹了;我不会再四处炫耀自己的射击天赋,也不会再自以为是地冒充神医;不会一怒之下便是天王老子也不放在眼里,也不会面对邪恶表现出佛祖般的怜悯。 我知道这是心智成熟的表现,诚如皮优所说,我们渐渐告别单纯。 第64章 诸葛皮优 我和皮优之间第一次把话聊得如此沉重。 皮优突然说道:“虫子,我们逃走吧!去美洲,北美、南美都行,北美有美利坚和加拿大,南美的巴西和阿根廷也挺好的,要不我们就去加勒比海,我们去当海盗。” 我知道皮优不止一次的逃跑,开始还觉得她说的还算一本正经,美洲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在哪里生活了,尤其是北美,有美利坚和加拿大两个国度,其中加拿大现在还是英联邦,可最后一句又暴露出皮优玩世不恭的本性,跑加勒比海当海盗,看小说看多了吗,亏她想的出来。 我没有笑,只是摇了摇头,“我不能去,也不想去,我想在澳洲安安稳稳的呆着,如果父亲要会中国,我可能会跟着他回中国。” 皮优想了想,“去中国也行,我听说中国有个少林寺,我们去那里学功夫吧,到时候背一把宝剑,浪迹江湖。要不,我们就跑到昆仑山,我要去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你说的神仙”。 我实在没有心情去听皮优的胡说八道,“皮优,我现在没有心情听你说这些,我的父亲和安妮还在牢房里,我要做的是不惜一切代价去救他们。现在你自由了,你也可以继续从事你的逃跑事业,我要走了。” 皮优拉住我:“臭虫子,你要扔下我了吗?前几天还在这里信誓旦旦的说带我回小镇,保护我的,要带我去狩猎,天天给我烤肉吃的。” “我现在给不了你那样的生活了,菜园被封了,父亲和安妮做牢了。对不起,我以前说的种菜、狩猎,恐怕不行食言了,你那么热爱自由,不可能在小镇过一辈子,我现在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了,更何况你这位公主了。” 皮优正视着我的眼睛说:“虫子,从我们认识开始,你就是自信的,现在怎么突然这么颓废,你忘了吗,你是荒原上最了不起的猎人,那些洪水猛兽你都不怕,何况眼前这点事情。” 我摇了摇头:“我懂得丛林法则,但社会的法则却很不懂,我不明白为什么白人会高高在上?为什么小蛮会被当成猴子?为什么我们华人总是被看不起?为什么有人可以挥金如土而有人连一顿饭也吃不饱?为什么那些中国工匠要偷渡到澳洲?也不明白你放着公主不当要满世界跑?” 皮优挺起了胸:“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看到整个的世界,你以前只生活在小镇,满脑子是狩猎,现在你进城了,你要做城市的猎人、社会的猎人,这样的猎人才配称顶级猎人的。哈米德身边的五隼都只是小角色,那个叫超光的也只是超光的影子,也不入流的。他们只是小鱼小虾,成不了气候,你有成为顶级猎人的潜质,以后猎人工会没准有你的一席之地呢。” 皮优说那个超光并不是超光的真身,只是超光的影子,这也坐实了智子的推测,号称一行十影的超光有许多分身,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超光真实的样子。另外,那个远程射杀攻击我的假超光的幽灵射手又是谁呢?虽然我不清楚,但这个人的本事绝对可以位列顶级杀手的行列。 我又想到智子说过猎人工会是顶级杀手的殿堂,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有翻江蹈海、力挽狂澜的手段,他们收取高额的佣金去猎杀那些要员,为了协调和平衡彼此的利益才成立了猎人工会。是呀,我是否有一天可以走进猎人工会,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猎人呢?绝对可以有。 这不是我盲目的自信,因为父亲对我的射击天赋有过评价,要知道他可是当年张香帅总督请去的校对枪支的专家,张香帅称赞父亲,说他是中国当代最了不起的射手。而射击的天赋到了我这里又更上一层楼,父亲面对我的射术又自叹不如,这不是简简单单的父亲对儿子的鼓励,实际上除了射击天赋,我其他的本事,父亲从未有一丝嘉奖的,足见他的严格。 “皮优,你说得对,我不应该只做荒原上的猎人,还要做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猎人。” 皮优挥了挥拳头说:“对啦,这才是以前的那个虫子。你现在需要一个领路人,带你去认识这个世界,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则了。”随即她又叹了口气,“只是到那个时候,你就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虫子了。” 我拉着皮优的手说,“不会的,无论到什么时候,我都会保持着一份纯真的。” “嗯,现在我们就想办法把沈伯伯和安妮救出来吧。” “你有办法吗?”我问道。 “狩猎猛兽,用的自然法则;狩猎人,用的是社会法则。跟我走吧,关于社会上的事情,你这个小小的虫子,且学着吧。”皮优又拿出了老大的派头。 “我们去哪里?去找谁?” “你到了就知道了。” “为什么现在不告诉我。” “我不是说了吗,到了你就知道了。” 皮优带着我来到一处别墅面前,其实再走到这里时,我已经知道她要找谁了?伍德先生。 没错,皮优带着我来到伍德先生了。 她来到伍德的别墅面前,既不敲门,也不进门,“虫子,你进去吧。” “你不进去吗?” “我和伍德又不熟,我进去干什么?” “那我找到伍德怎么说呢?” 皮优点着我的脑袋,“平时看你那么聪明,怎么现在反而迷糊了!” “我问你,伍德是谁?” “澳洲军官!” “废话,我不知道他是澳洲军官吗?一个澳洲军官人家凭什么帮你?稀罕你做的烤肉吗?” 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皮,“伍德先生喜欢狩猎,也喜欢吃我做的烤肉。仅凭这些他确实不能帮我。” “天下熙熙,皆为利驱,这跟卖菜一样,你想让他掏钱买菜,首先你得有他想要吃的菜。你知道伍德最想从你这里得到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他欣赏我的射术,但最终又把我开除了。” 皮优哈哈大笑,“开得好,你这条虫子也不是当兵的料。你是当局者迷,我第一次见伍德是在酒吧,第二次见伍德是在饭店,当时伍德曾向安妮打听一个人,你知道吗?” 我恍然大悟,“我知道,他向安妮打听一个叫珍妮的人。看样子,伍德很想从安妮这里知道这个叫珍妮的人的消息。我后来也曾问过安妮,这个珍妮是谁,可是她没有告诉我。” “孺子可教也。安妮没告诉你,却告诉了我。”皮优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听说,你们中国古代有一个极聪明的人叫诸葛亮,这个姓诸的计谋很多,他经常把一些好的办法写在纸条上,然后装到锦囊里,美其名曰锦囊妙计,今天我就告诉一条我皮优的锦囊妙计。” “诸葛亮,不姓诸,他是复姓诸葛,单字名亮的。”我纠正道。 “管他姓诸,还是姓葛,我皮优的锦囊妙计比他也差不了多少。” “那你快说吧。” “一会儿,你见了伍德就哭,告诉他安妮被捕了,然后如此如此。”皮优在我的耳边说了一段话。 我摇头说:“安妮真的知道珍妮的消息?” “那我怎么知道安妮知道不知道珍妮的消息!”皮优说道。 我听着皮优绕口令似的话,终于明白过来,“这不是骗伍德吗?” 皮优一脸不屑地看着我,“据我所知,某某人为了进城找子弹连他亲爹都骗呢。” 我哈哈一笑,“皮优,你说得对,为了救安妮,也只好如此了。” 我敲开伍德先生的门,伍德刚好在家。 他见到我一脸诧异,“比利,你怎么来了,快进来。” 我想到皮优的妙计,一咬牙把脸绷起来,眉头皱起了,嘴也撅了起来,然后使劲往外挤眼泪,伍德见到我的样子,关切的问:“比利,你不舒服吗。” 说着,给我倒了一杯热茶,递给我,还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 “还好,没有发烧。我一直想找你单独聊聊呢,那次让你和卡尔离开军营,其实我只是想把卡尔这位总督府的大少爷打发走,没想到让你也受到牵连。孩子,在我的心中,你依然是最了不起的士兵,未来澳洲军人的荣耀,再等些日子,我还是要让你回到军营的。” 我和伍德先生接触虽然不多,但却感受得到他对我的关心,他在我参军的时候曾对安妮说过,我视比利如同己出。是的,这位爽朗率真的男人,给了我很多的温暖,即使是今天,我的家庭发生了变故,依旧没有将我拒之门外。 忽然,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掉了下来。 伍德大惊,“比利,出什么事了。” “伍德先生,安妮被警局抓了起来。你想办法救救她吧。她一生颠沛流离,终于在澳洲安居,却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前几天,她还跟我说,过些日子,要带着我回英国,去看望我的外婆,去找我的姨妈的。可没到想,因为父亲接收了一批中国工匠,警局便把她也一起抓了起来……” 我哭诉着,这些话一半是皮优告诉我的,一半却也是我的真情实感。 伍德瞪大了眼睛,既惊于我的家庭变故,更惊于我提到的外婆和姨妈。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比利,安妮真的这样说的吗?” 我哭着点了点头。 伍德霍然起身,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我最初便怀疑沈先生接收了那些偷渡者,现在看来是没错了。澳大利亚这方面的政策很严厉,我实在不好说,但安妮这里却可以想想办法,我猜她并不知晓这件事情,只有她是一名英国人,一名家庭主妇。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你先别急,我这就去警局把安妮保释出来。你在家里呆着,等我的消息。” 说着,伍德披上警服便向外走去。 看着伍德走远,我也跑了出来,找到皮优,把经过跟皮优说了一遍。 皮优看着我:“虫子,你的演技不错呀,眼睛都快哭红了。” “哎呀,都什么时候,你还开玩笑,伍德先生说安妮她能想办法保释,可我父亲和那些工匠呢?” “沈先生的事情,就不要难为伍德啦,他只要把安妮捞出来就可以了。我们再去找下一个人。” “下一个是谁?” “你觉得呢?” “我想不出来,我告诉你,我们需要找一个财团,财大气粗的那种。你认识哪些?” “哦,小时候我觉得布朗就是有钱人,住着别墅,开着汽车,家里还有矿产,自从那天听小布说,布朗居然对一个奥斯曼人毕躬毕敬,就不觉得他多有钱了。”皮优听到这里,明显脸色一变,我问道:“怎么了,不对劲吗?” 她摇了摇头:“没有,你继续说。” “现在,我觉得哈米德算是一个,田中先生也算一个吧。” “你怎么会想到他们两个呢?” “是智子告诉我的,哈米德是奥斯曼国王的继承人,他在奥斯曼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田中先生也算是一个,他把武馆开得遍地都是,更何况,你曾讽刺钱眼说他拼命巴结田中,是想去日本开珠宝行,想来田中先生是有很大势力的,否则钱眼那个见钱眼开的家伙也不至于如此。” 皮优呵呵一笑,“虫子,我发现你可以呀!我刚刚让你找了一趟伍德,你就开窍了。” “是老大教的好!”我终于露出了微笑。 “那我们就都找一找,先去找钱眼,再去找田中。” “找他们做什么呢?田中先生已经为我们出头了,还把你保释出来了。” “我们去借点东西。” “借什么?” “借势!”皮优认真的说。 “我听不懂。皮优,我觉得你比诸葛亮还诸葛亮了。诸葛亮借东风听着就玄乎了,你现在更玄乎,还要借势,我看你改名叫诸葛皮优吧。而且,你越来越不像以前了。”皮优在我的眼中似乎变了样,和以前的皮优相比,她无比的干练精明了。 皮优看着我,“虫子,你知道吧,这是我社会的一面。可我宁愿像以前那样,天天和你一样胡闹,也不想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处处充满了算计。如果有一天累了,也许,我又会跑掉了。” 第65章 纵横之术 最终皮优决定先去找钱眼。 皮优对我说:“安妮给你的挂坠你带着了吗?” “带着了,”说着,我把那个挂坠从脖子上摘下来。皮优拿着挂坠看了看,叹了一口气,“可惜,我的那个坠子临走时给智子了?” “是,我跟她要,我不给我,说这是你给她的。” 皮优幽幽地看了我一眼,“智子这个小王八蛋。” 我不清楚,皮优和智子这对闺蜜之间出了什么问题,总感觉二人不再像以前那般亲密无间了。 皮优没有把挂坠还给我,直接揣在自己口袋里。“这个归我了。” 我一愣,这大小姐还真不见外,可现在救人要紧,我也没时间跟她斗嘴。 我们一起来到钱眼的珠宝行,钱眼正在那里陪着客人挑选珠宝,看到我和皮优,便让服务生去给客人介绍,自己颠颠地跑了出来。 “大小姐,您可回来了。还是回到珠宝行吧,这里有您掌舵才能风生水起。” 我以前听到钱眼说过一嘴,皮优是奥斯曼珠宝行的总负责人,可想想以前她胡作非为的样子,实在没有办法把她和奥斯曼珠宝的老总联系在一起。 皮优摇了摇头:“既然我知道这家珠宝行背后的东家是哈米德,我就不可能在这里呆着了。” 钱眼不好意思的讪讪一笑,“大小姐,我只是个普通的商人,要说营商,那咱们家族中所有的人绑在一起也没法子跟您比,您这是何必呢,放着钱为啥不挣,哈米德给您的待遇和自由,我看也很高的。” 皮优瞪了钱眼一眼,“卖身的钱你也挣吗?如果一开始我知道这是哈米德的产业,打死我也不会来。” 二人一边说着,一边走进办公室。 钱眼给皮优泡了一壶茶,“大小姐,那您今天到这儿来有几个意思?”说完眨巴着眼睛看着皮优。 皮优没有接钱眼的话,喝着茶,又把那个绿松石挂坠从口袋里拿出来,随手摇着。 钱眼看到那个挂坠,眼睛又直了。之前,他在皮优的别墅里曾经看到过这个坠子,把两个坠子拿在手中把玩了许久。还说父亲的雕工不行,暴殄天物,浪费了这么好的石材。 房间里出奇的宁静下来。唯有钱眼的眼珠子随着那个玉坠的摇晃来回滚动。 钱眼大叫一声:“姑奶奶,您说吧,有什么事情要我办,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 皮优似乎就等着钱眼这句话,手在桌子上重重一拍,“钱眼,你终于做出一个最最正确的决定。” 皮优站起身背着手,在屋里来回踱步,钱眼哭丧着脸,小心翼翼的陪在身边。 这一幕实在是滑稽,我不禁莞尔。 “钱眼,现在我宣布,本人已经是沈氏九州菜园的总裁。”说完用手一指手,“这是我们少东家。”这一下,不仅钱眼傻眼,我也有些傻眼,这都哪跟哪呀。 皮优接着说:“我决定,将九州菜园更名为九州矿业,以后专门生产绿松石珠宝,钱眼,有没有兴趣合作呢?”皮优拍着钱眼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 钱眼的眼珠子快飞出来了,“大小姐,您是说你手里有……有绿松石矿。”钱眼有些结巴。 “你如果怀疑的话,也可以观望一下。” “不不不,不需要观望,绿松石有多少,我要多少。”钱眼脑袋摇得如同拨浪鼓一样。 “那就好,今晚我在皇冠酒店设宴,请你们的幕后东家哈米德王子出席,到时候我请总督也出席。”说完,皮优伸出一个手指头,“一天,我只给你一天的时间,明天就不好说了。” 钱眼连连点头,“没问题,我现在就去找哈米德王子,到时候我们可以举行一个签约仪式。” “钱眼,你绝对是奥斯曼最优秀的掌柜,想得就是周到。” 皮优一个马屁拍过去,钱眼眉开眼笑,“大小姐,你过奖了。” “好啦,就这么办,事情谈完了,我和少东家也要走了。” “我送您。”钱眼送我们出门,脸上乐开了花。 而我却如同踩在云彩里一般,从进门到出门茫然不知所措。 “皮优,你什么时候成了我们家菜园的老总了,还九州矿业,天底下比你能忽悠的不多了。” 皮优哈哈一笑,“虫子,你敢说你们家没有绿松石?那你父亲找那么多的工匠干什么?” 我尴尬地笑了笑,“是,这你也知道了。” “你父亲找钱眼鉴定石头,给你雕了玉坠,又请来那么多的石匠,你再说没有绿松石,鬼都不信。我想不光我知道,恐怕许多人都知道了。只不过是你们一家自以为周密罢了。有句话叫百密一疏,任何真相都是有漏洞的,而这些漏洞逃不过有心人的眼睛。” 我不得不承认皮优的洞察能力。 “我们现在去找田中先生吗?” 皮优摇了摇头,“不需要,我估计到时候没准田中和智子会来找我们的。” 如果放在早晨皮优说这话我压根就不信,现在却完全不会怀疑,皮优带我找伍德和钱眼之后,我终于发现她的天赋。 “那我们现在干什么?” “现在要去找合伙人了。” “谁?” “澳洲总督大人。” 我吃了一惊,“皮优,你是说和澳洲总督合作?这怎么可能,我们家只不过是个种菜的。”皮优看着我不说话,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还没有转过弯了,一拍脑袋,“是了,澳洲总督算什么,我们家是九洲矿业,玉皇大帝来了也可以谈合作。” 皮优哈哈大笑,“虫子,你很聪明,只是以前你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没有人带你罢了。现在只有一个难点,我们怎么才能见到澳洲总督,你别忘了,我们只是两个普通人,恐怕到了总督府门口,门卫就会把我们打发走。” “哈哈,你都出了那么多的力了,现在也轮到我了,我有办法见到总督。” 说着,我和皮优一起来到总督府门口,刚站在那里,门卫便来到我们面前,骄横地骂道:“干什么,这不是你们呆的地方,快走开。” 我呵呵一笑,“我是来找人的,他一会儿就会出来接我,你确定要轰走我吗?” 那门卫长便是当初我被雷登送进总督府时的家伙,他很是识趣,上下打量着我,“总督府谁会认识你们?” 我没有理会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把手指放进嘴里吹起了哨子,哨声两短一长,极是响亮,我反复吹了数次。 门卫长不耐烦地喝道:“你要干什么,总督府门口也是你吹哨的地方吗?快滚蛋。” “别急吗,等一等就好。” “等个屁,”门卫长突然指着叫道,“我认出你来了,你就是上次被抓进去的那个中国小子。还有你,”说着指着皮优,“前几天,你是不是整天守在这里,轰也轰不走。” 我想到皮优当时为了救我,竟然在总督府前等了我那么长时间,不禁动容。 门卫长叫道:“哈哈,天堂有事你不走,今天送上门来了,来人,把这小子给我抓了。” 众门卫呼啦一下,把我们围了起来。皮优皱起了眉头,“虫子,这就是你的主意,让他们把我们抓起进总督府里?” 我摇摇头,“那怎么可能?你看这不出来人接我们了吗?” 我用手一指,皮优望去,只见总督府里跑出一个少年,远远地喊道:“虫子哥,你来啦!”正是总督的大公子卡尔。 我看着门卫长说道:“还抓我们吗?” 那门卫长傻了眼,转身对那些门卫骂道:“你们这是干什么,有这么迎接客人的吗。滚蛋!”说完,一脸媚笑地说:“原来是卡尔公子的朋友,失敬失敬。” 卡尔跑到我面前,看到皮优,“哈,我知道你是谁,皮优对不对?” “是我,我们在山顶还聊过天呢!” 卡尔哈哈大笑,“虫子哥,你们怎么来了,上次你撞柱之后,吓死我了,我跟叔叔闹了很大的别扭,要不是我妈劝我,现在还不愿理他呢。快跟我进门。” “往事不堪回首,不提了。” 卡尔热情的把我和皮优带进了总督府,小侍女多莉见到我很是高兴,给我端上了一杯茶,给皮优则磨了一杯咖啡。 坐到那里,我对卡尔说:“我需要重新给你介绍一下了,皮优,我家九州菜园的新总裁。” 卡尔哈哈大笑,“虫子哥,你可真逗,你家的菜园居然还请皮优去做总裁,逗我吗?皮优当了总裁,是不是我更可以随时跑去找爷爷了?” 我看着卡尔,心里说,卡尔是个大男孩,用忽悠钱眼那一套看来不适用。 于是我长长叹了一口气,满脸愁容,“卡尔,出事了!” 卡尔问道:“出了什么事?” “老石匠爷爷被抓了,不光他自己,其他所有的工匠都被抓了,还包括我父亲。” 卡尔跳了起来,“怎么会这样?” “老石匠爷爷在我家的菜园子里正在进行艺术创作,忽然就来了一帮警察,以偷渡的名义把他们抓了。” 卡尔叫道:“偷渡,那岂不是要判刑。” “判刑怕是要轻的,估计枪毙都有可能。我这不是没有办法了,才跑来给你报个信儿。到时候,咱们买点纸钱,给爷爷烧烧吧。哦,对了,澳洲这边不流行烧纸钱,那咱们哥俩给爷爷找个好点的墓地吧。” 卡尔急得抓耳挠腮,“真的没救了吗?” 我心里说,当然有救,你爹就能救他们,可这话又不能直说,便对卡尔说:“这还是皮优给我们想的办法,皮优也很欣赏老石匠他们的艺术品,所以才跑过来当这个总裁的。她想得很好,要把菜园改造成一个艺术品加工厂,让老石匠他们能在那里安心的进行艺术创作。这个事情需要总督发话。” 卡尔皱着眉头思考着,“看来这事情也只能找我叔叔了。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找他。” 我和皮优对视了一眼,心里说:有门。 卡尔带着我们一起来到总督的办公室,总督刚送走一波客人,见卡尔到来,笑盈盈地说:“卡尔,你怎么来了。” 卡尔阴沉着脸:“我有事找你。”看来这叔侄两个还没有缓和关系。 “什么事情?” “叔叔,九州菜园的工匠是你抓得吗?” 总督皱了皱眉头:“我听过这个事情。” “那把他们放了吧。” 总督笑着说:“卡尔,你不懂政治,一批偷渡者怎么能说放就放,如果放了之后,我还怎么管理澳洲呢,澳洲虽然是我们大英帝国的联邦,但也是一个国家,管理一个国家要靠法律和制度。” 卡尔一时语塞,皮优不失时机的说道:“总督大人,法律当然要维系,但是警察却有可能抓错人的,听卡尔说,被抓的这些人不是偷渡者,而是一艺术家,他们是在那里进行创作,是被人诬告以偷渡的名义抓起来的。” “哦,皮优女士,你怎么很关心这件事情。” “我当然关心,因为现在我是九州矿业的总裁,我们的艺术家被抓我自然要管了。” 总督轻蔑的笑了笑,“呵呵,怎么皮优女士当了总裁,一个菜园就变成矿业了?” 皮优也不加掩饰地说:“当然,倘若只是一个小小的菜园,一年的营收恐怕也不够我们请总督吃顿饭的,但九州矿业主不一样了,足可以让我们请总督大人天天吃大餐。” 总督意味深长地看着皮优,忽然哈哈一笑,“那我可以恭喜皮优女士了。” 皮优也回应道:“同喜同喜!” “只要能证明被抓的那些人是艺术家,我可以让人释放,甚至是给他们补发签证。毕竟这是一大群人,如果两三个,我也就不想去管了。”总督看着皮优说道。 “如果总督不相信,我可以送四个艺术家到您这里,您当场考察便是了。” 卡尔大声说:“不用,我现在便可以证明。”说着便从脖子里摘下一枚玉坠,那枚玉坠是如意的形状,宛若灵芝,通体晶莹剔透,雕工精美,挂在红绳之上,竟是仿佛一滴水一般。 总督扬起眉毛,伸手接了过来,连连赞叹,“雕功、成色都是极品,卡尔,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就是你抓的那一些艺术家中的一个老爷爷送我的。” 总督点了点头,“居然能做出这样的玉坠,看来这些人还是很厉害的。” 皮优说道:“总督大人,今晚我们在皇冠酒店举行九州矿业的成立仪式,在这里邀请总督大人出席,哈米德王子会成为我们九州矿业的第一个客户。” 总督笑着说,“好的,既然哈米德王子出席,我也会到场,顺便给哈米德王子压压惊。” 说完便低下头去,不再言语。 我知道总督的意思是送客了。 走出总督府,皮优心情大畅,对我说:“虫子,我们现在就去皇冠酒店吧,需要预订一些酒宴。九州矿业总要有些排场吧。” 我说道:“预订酒宴需要多少钱?” 皮优想了想,“不多,订上六桌上等的宴席,有两千英镑也差不多了吧。” 我一个趔趄,“老大,两千英镑,你有吗?” 皮优不满道:“虫子,你好歹也是少东家,工资还没有给我发一个便士呢,你好意思让我垫付吗?再说,我现在钱包比我的脸还干净,我哪来那么多钱?” 我笑着说:“你别给我戴高帽了,还少东家,我就是把自己卖了也拿不出两千英镑来呀。” “我们先预付一些也可以。” 我掏空自己的口袋,拿出可怜的两英镑来,“两英磅够吗?” 第66章 礼拜天与圆周率 皮优看着我在手里有零有整的两英镑,哭笑不得。 我难为情的笑了笑,笑得比哭还难看,我再一次感受到没有钱的尴尬。“皮优,我以前从没有觉得钱是多么好的一个东西,现在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父亲在我眼中曾经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可是前些日子,他蹬着板车送菜的时候,在皇冠酒店的后厨面前,也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那时,我只是为父亲感动悲哀,可转眼之间,我也面临着这种悲哀了。” 皮优也叹了口气,“是呀,钱,有时候比刀剑管用。虫子,其实你现在比我还有钱的,我的口袋里还拿不出两英磅来呢。你说我们是不是叫打肿脸充胖子?”说完之后,皮优很是失落。 “皮优,你也不用担心,办法总会有的,这事包在我身上,”我安慰她说,接着问道:“皮优,我有几个问题不明折,为什么我们不直接找总督而是先去找伍德呢?为什么找了钱眼就不必再找田中先生了,还有你和总督谈得那些话我有些听不懂。” 皮优看着我说:“虫子,我发现你真得很聪明,这几个问题问得很准确。沈伯伯他们是被雷登抓的,雷登是布莱登约翰市长的爪牙,他抓差办案自然是受到约翰的指使,只不过,我们现在还不清楚谁告的密,伍德则是布莱登驻军司令,换句话说,总督的安全和澳洲首府的安宁可都要伍德负责的,伍德救安妮不会直接找雷登,他不一定给伍德面子,所以伍德救安妮一定会找总督,总督知道这件事情后就意味着这个案子由布莱登市的层面上升到澳洲层面了,只不过总督也不能直接跟布莱登市要人的,他需要一个理由。我们找钱眼,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做买卖,而是请哈米德出面,哈米德一旦决定出面,总督便有了一个充分的理由,以邦交为由把案件拿到自己的手中。澳洲总督说是代英国女王行使职权,让总督决定放人,自然需要筹码,其实说白了,也不过是一场买卖,所以我和总督在聊天的时候已经谈妥了,九洲矿业他会拿走四成的分红。” 我吃了一惊,“总督放几个人就拿走这么多?我怎么没有听出来呢?” “听话听音,总督说如果两三个,我也就不想去管了。我对他说我可以送四个艺术家到您这里,这两句话便是在谈条件呢。最后总督答应出席,也就是说他答应了我们的条件了。”皮优解释道。 听完皮优的话,我直呼不可思议,都说商场如战场,真是一点不假,聊几句天还能聊出这么多弯弯绕儿。如果说那两英磅让我知道了钱的重要性,此刻我更是进一步懂得还有一种东西比钱更重要,那便是权。 人们常说权倾朝野,便是上至庙堂,下到商场,都可以通过权力之手掌控。 以前觉得皮优收我做小弟只是玩玩儿,现在我反倒觉得这个老大认对了。父亲便是因为不懂得这些官场、商场的法则,只想将一腔热血洒到战场,结果官场混不下去,商场混得可怜,要悲哀的便是现在连战场都上了不了。 短短的一天,皮优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算计,什么叫借势,什么叫权谋,什么叫纵横,我觉得自己以前的书白学了。 不知不觉之间,我们已经来到皇冠假日酒店,佐佐木跑了过来,先是向我和皮优问好,“师父,师娘,你们怎么样了?有没有办法把师公和师婆婆救出来?” 皮优问道:“佐佐木,是谁叫你来的?” 佐佐木回答道:“哦,我很担心,田中先生和智子小姐也很担心,便叫我找你们来了。我去找了钱眼,他正筹备晚间的签约仪式,我才知道你们一定会出现在这里,便跑来找你们了,没想到比你们先到了。” 皮优仰头看天,似乎在思索什么。我对佐佐木说道:“佐佐木,你来的正好,我要去皇冠假日酒店预订晚间的宴会,你代我去邀请田中先生和智子小姐吧,他们帮了我们不少忙,我要请他们聊天谢意,因为太忙,没有办法亲自登门,请田中先生见谅。” 皮优看着我,满意的点了点头,“虫子,你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很得体。不过,田中先生还是要亲自去请一下的,我现在就和佐佐木去。” 佐佐木应了一声便要走,我急忙叫住佐佐木,“等一下,佐佐木,你现在有多少钱?” 佐佐木不明所以,但还是掏出钱包看了看,“师父,我带了五十英磅。” “不少了,我没带钱,先把这五十英镑借给我。”说着不管佐佐木同意不同意,便把他手里的钱一个子儿没剩全都拿了过来。 皮优厌恶地看了我一眼,“虫子,你有时真是不要脸,当师父的拿徒弟的钱,这就是你的办法?” “唉,在中国徒弟要经常孝敬师父的,再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是暂借。” 皮优还待要说话,佐佐木插嘴道:“师娘,师父说得对的,他老人家教了我趟泥步,从没有收过钱的,现在跟我借点钱不算什么,就是要也是应该的。” 我把大拇指一挑,“好徒弟,”又对皮优说:“看了吧,这才是当徒弟该有的意识。” 佐佐木陪着皮优去了武馆,我独自一人走进了皇冠假日酒店。 大堂经理欧尼走了过来,“尊敬的先生,请问有什么能为您做的?” 我笑呵呵的对欧尼说:“欧尼,你这个大堂经理怎么当的,才过几天,你就把我忘了。” 欧尼看着我,一拍脑袋,连连鞠躬,“对不起,实在没有想到是您来了。那天您在我们餐厅制作的牛排客人们交口称赞,后来我才知道你叫比利。我一直对老板说,一定要把您请来的。您也知道,我们餐厅的烤肉一直无法得到客人的认可的。今天你光临皇冠酒店,有何贵干?” “哦,我要订四桌上好的宴席,宴请几位贵宾。” 欧尼把我们带到临窗的茶座,让服务生为我们泡了一杯茶。“好的,您稍等我这就去安排。另外,我还要去报告老板,他知道您来了,一定会高兴坏的“。 我心里却不那么认为,很简单,皇冠酒店的老板就是那个大金牙,他见了我还真不一定会高兴坏了。 不一会儿,欧尼陪着大金牙来到我们面前。数日不见,大金牙越发的脑满肠肥,他挺着大肚来一摇一晃地向我们走过来,倘若见看肚子,甚至让人怀疑是一个孕妇。 大金牙一进餐厅,两个眼珠子便晃了起来,他听到欧尼说到那个曾经在这里一展绝技的人来了,自然是高兴。 欧尼热情的对大金牙说:“老板,这位先生便是我跟你提到过的,曾经在我们餐厅烹制出绝佳烤肉的比利先生。” 对于大金牙,我心里极是讨厌的,不仅讨厌他的世故,讨厌他的多变,更讨厌他的落井下石。只是布莱登实在找不出更好的饭店了,我才来到这里。 大金牙一脸肥肉顿时僵住了,用手一指,“你说的那个人就是他!” 欧尼尚且不知,“对,这就是比利先生,他在我们的厨房里制作过几份烤肉,客人吃了赞不绝口的,今天他又来了这里,我们必须要请比利先生教授我们烤肉的本事的。我相信,客人们会蜂拥而至的。” 大金牙满脸阴晴不定,不知在想什么。 我霍然站起身,把大金牙吓了一跳,脖子快要缩到肚子了,“虫子,你……你……不要乱来,这里是我的地盘。你动我一下,我就报警。”大金牙在总督府既见过我的厨技,也见过我冲冠一怒打了哈米德,后来他报警抓住我,此刻见我出来,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我看着大金牙,“大金牙,你还知道怕呀?” 大金牙挺了挺胸,嘴硬地说:“我怕什么,我只是帮助警局抓捕逃犯,我有什么错?” 欧尼惊道:“老板,您说比利先生是逃犯。” “当然,前些天就是我勇敢地站出来,向警局检举的。”说完大金牙一幅大义凛然的样子。 我压了压:“大金牙,你可真是布莱登的好市民呀,警局是不是该给你挂一面锦旗呀?” 大金牙知道我在讽刺他,他把脑袋一摇,“不用,对付你这小子该出手时便出手,你以为我怕你吗?哈哈,你是不是又跑出来了,我现在就去报警,再让警察来抓你。” “那你去报警吧,我在这里等着。”我在那里倚着。 “你不要嚣张,一会警察来了,就会把你抓走。”大金牙骂咧咧地转身就走。 欧尼叫道:“老板,他要在这里用餐,订四桌上好的饭的。” 话刚一出口,大金牙便呵斥道:“他想吃个屁,还想在这里吃饭,真是想瞎了心了。服务生,通知后厨,把喂狗的鸡骨头端给他,让他进局子之前再吃点好的。欧尼,你在这里看着他,别让这小子跑了。”说完转身便向前台走去,看来是要打电话报警了。 欧尼被突如其来的情况搞得有点迷糊,他看着我说:“比利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很清楚嘛,我要在这里吃饭,你们老板要报警抓我去坐牢。”我摊开双手说道。 不一会儿,大金牙跑了回来,他手舞足蹈,“小子,你死定了,我刚刚告诉警局,你猜怎么着。雷登警长竟然已经在路上了,马上就要到酒店啦。” 正说着,一帮警员便来到餐厅,大金牙跑过去笑呵呵的说:“几位警官,就是这个逃犯,上次是我揭发检举的,没想到今天又让我遇到了,快把他们抓走吧。” 那几名警员看了我一眼,“今天所有闹事的都带走,先押到酒店后面去”。随即便上来两名警员押着我向后走。 我破口大骂,“大金牙,你这个混蛋,我是来吃饭的,你让警察抓我干什么?” 大金牙哈哈大笑:“吃饭,吃你的鸡骨头吧!哈哈。” 这里,我听到了雷登警长的声音,他走进了酒店,大声的叫着:“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记住了,今晚的秩序尤其重要,我要求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随即雷登警长大笑着对大金牙说:“大金牙,你小子可以呀,总督和哈米德王子把今天的宴会订在你们酒店,你小子本事见长呀。” 大金牙仿佛三伏天喝了冰镇汽水,全身一震,笑的声音跟公鸡打鸣一般,“我的天,真的吗?” 雷登警长笑呵呵地看着大金牙,“你还他妈的跟我掖着藏着,说你小子怎么走的这步棋。让我也长长本事。” 大金牙一张圆脸仿佛向日葵一般,红彤彤的,“那能呀,还不是大家帮扶吗?您放心,今天有一位算一位,我大金牙包了,总督宴请完王子,我也要犒劳一下兄弟们。” 雷登听后颇为满意,于是迈着四方步,在大金牙的陪同下四处巡视。而我这位请客的被两个警员押到了后面。 我有些垂头丧气,自己订了餐居然都被警察抓了起来。这是什么世道,可恶的大金牙,我还没找他的麻烦,他却先来找我的晦气了。 “警官,这小子是谁?抓到这里干什么?”尼莫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抬头一看,尼莫正坐在板车上看着我们,车上还拉着两只袋鼠。 “尼莫,你怎么来了?” “虫子哥,我是给胖大厨送货的,你这是咋了?”尼莫惊喜道。 “唉,你虫子哥今天走了背字。”我叹了口气。 尼莫对那两名警官说:“两位警官,这是我哥哥,行行好,放了他吧。” “黑小子,你说放就放吗?”警官不屑一顾地看了尼莫,撇着嘴。 “尼莫,你小子磨蹭什么,野味送来赶紧背到厨房。”胖大厨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我急忙喊道:“胖大厨,我在这儿呢!” 胖大厨见到我哈哈大笑,“虫子,你真是神奇的人物,每次见到你都有惊喜,这次怎么又被我两个兄弟抓啦!” 那两个警官一见胖大厨,笑道:“胖哥,你认识这小子。” 胖大厨点了点头,“当然认识,他是我的小朋友沈虫,做得一手的烤肉。虫子,这两名警官是我的两个兄弟。” 听到胖大厨这样说,我心中一喜,“胖大厨,你认识这两位警官呀,那快给我说说,我今天真是冤出大天来了,跑到你们饭店订个饭,还被抓了。” 一名警官问道:“大哥,他真是你的朋友?” “那还有假,你哥我的烤肉就是跟这小子学的。放心吧,这小子不是坏人。你们两个也没站在这儿了,一起跟我到厨房去,哥给你们整点好吃的。” 那名警官犹豫了一下,“警长让我们看着……”。 另一名警官却不以为然,“二哥,警长说让看着他,也没说不可以在厨房看呀,再说,大哥的朋友,还信不过吗,那没看警长满脑子是维持秩序,没准早把这碴忘了呢?既然来到大哥这儿,不偷偷吃点好的也太赔本了。” 胖大厨哈哈一笑,“还是三弟机灵,二弟你不用担心,来吧。对了,尼莫,你也别走啦,一起吃点。也让我们那徒弟们见识一下你的刀功,你辛苦一起把这两头袋鼠宰剥了。” 于是一行人便向厨房走来。我问胖大厨,“这两名警官是你的亲兄弟吗?” 胖大厨哈哈一笑:“那当然,这是二弟礼拜天,这是我三弟圆周率”。 我觉得好笑,“你爸妈怎么给他们起了个这么好听的名字?” “你是不是觉得他们的名字有意思,告诉你吧,二弟是我妈星期天做礼拜时生的,于是就叫礼拜天啦。三弟生下来我爸妈本来给起了个名叫派,我当时就说‘π’不就是圆周率嘛,后来我爸妈干脆就叫他圆周率啦!” 第67章 和大金牙打赌 我看着胖大厨心中十分好笑,“你的两个弟弟一个叫礼拜天,一个叫圆周率,我想知道你的名字叫什么?” 胖大厨本是一个豪爽之人,忽然变得极是忸怩,“所有人都知道我叫胖大厨,我比你大,你叫我胖哥就行。” 我猜胖大厨的名字也肯定极有特点,实在想不通胖大厨的父母怎么会给自己的孩子取出这样的名字。 说话间,一行人走进厨房,胖大厨大声道:“今晚总督和哈米德王子来皇冠就餐,都他妈的给我拿出压箱底的本事拿出来。尼莫兄弟,给他们露一手,让这帮小子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两只袋鼠被抬到案板上,尼莫抽出牛刀开始宰剥,他屠牛宰狗的本领,我和胖大厨自然是知道的,但对于其他人却是第一次见到,尼莫行云流水、出神入化的刀功,自然让这些人叹为观止,这其中也包括礼拜天和圆周率。 “兄弟,你今天来这里真的是订餐吗?”胖大厨问道。 “当然,你以为我吃饱了没事闲逛吗?” “还真不是你老哥小看你,你小子就是荒原上的一个小猎人,会点烤肉的本事,还能到皇冠酒店订桌请客?” “老兄,你哪里都好,就是跟大金牙一样势利了一些,我不能到皇冠吃饭,那总督府我也去不了了?” 胖大厨不以为然:“你第一次到这吃饭,我就听说没钱付账,还是让一个小姑娘结算的,后来是和你的父亲到这里送菜,你看那菜我们后厨现在还没吃完呢,至于去总督府那次不也是过去临时打杂的,你小子别跑你老哥面前显摆,我服你的烤肉,可不服你的圈子。” 我叹了口气,“难怪大金牙不信我,连你也不相信,如果说我今天要在这里请总督和哈米德王子,你一定以为是笑话了。” 胖大厨笑得前仰后合,“兄弟,你可真能忽悠,你请总督和王子,那我还请上帝耶和华呢,不,你们中国那边得说是请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吧,对了,如来佛请不请?” 我被胖大厨奚落了一顿,有些生气,“忽悠你干什么,好玩吗?我是实话实说,到时候那些人见不到我,看你们怎么交代,总督府的情景你们没有见到吗?我打了哈米德,但现在不还是全须全尾的吗?” 礼拜天听到我的话,也笑了起来,“大哥,你交得这位朋友还真是好玩,说瞎话都是这么一本正经。” 胖大厨眨巴着眼睛看着我,转头对礼拜天说:“他说的没错,我见过他把哈米德打了,而且还是在总督府。” 礼拜天正吃着厨房给他烤制的披萨,听胖大厨这样一说,吓了一跳:“乖乖,哥们儿你真把哈米德打了?我看你是真的活腻了。” 圆周率却插嘴道:“在总督府打了哈米德,你活到今天也真是奇迹,也不简单呀。” 尼莫这时说道:“那有什么,虫子哥跟伍德是好朋友,跟总督的儿子是战友,还治好了约翰市长儿子小约翰的病,别说他打个人,就是打只虎,我也信。” 圆周率转着眼珠子问道:“兄弟,你真是要宴请总督和哈米德王子?” “千真万确!” 圆周率拉了拉胖大厨的衣袖,“大哥,要真是这样,你们老板可是要惹祸了。” 胖大厨也盯了我一句,“兄弟,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什么时候跟你开过玩笑。” 胖大厨一拍大腿,“大金牙,这回可玩大了,我现在去找他。”说着站起身跑了出去。 有时候我从心底是看不起胖大厨的,看不起他的市侩,也看不起他在大金牙面前的卑躬屈膝,却也是一心一意为了大金牙好的人,很忠心,也难怪大金牙虽然常常骂得他狗血喷头,依旧用他、信他。 我已经听到大金牙骂骂咧咧的声音,“胖大厨,你这个浑蛋不好好在厨房里做菜,管什么闲事,那小子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让你这么着急。” 大金牙的肚子先进了门,随即我看到了他那张圆脸。他嘿嘿的笑着,一屁股坐到我面前,“我听胖大厨说,今天是你请总督和哈米德?” 我点了点头,刚要说话,大金牙恶狠狠地“呸”了一声,“你这个小瘪三,你忽悠得了胖大厨,却忽悠不了你金爷,切,你请总督和王子,那我还请上帝耶和华呢,不,你们中国那边得说是请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吧,对了,如来佛请不请?” 我差点笑出声来,大金牙难道听了胖大厨的话,怎么这两个胖子说的一模一样,“上帝和玉皇我当然请不了,不过请总督和哈米德好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啧啧,”大金牙撇着嘴,斜着眼,我真担心他把嘴撇到耳朵那,不小心自己把自己的耳朵咬掉,“胖大厨,看了吗,这就是下巴没毛,办事不牢,真是什么都敢从嘴里往外扔呀,澳洲总督也是你想请就能请的吗?哈米德王子也不是你们家邻居,可以随时打招呼。” 在大金牙的眼中,总督和哈米德便是整个澳洲的最顶层,他一直不肯相信,我这个乡下小子能请到这两位。 我看着大金牙说道:“今天澳洲总督和哈米德会来的?” 大金牙被气乐了,“我知道澳洲总督和哈米德王子会来的,我他妈早就收到雷登警长的通知了。你的意思是你把他们请来的?” “有问题吗?”我问道。 “哈哈,”大金牙像看到了怪物一样,“没问题,我就是觉得真他妈的搞笑!你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吧?” “如果真是我请来的怎么样?”我追问了一句。 大金牙眨着眼睛,“如果真是你请来的,你以后就是老大,皇冠酒店你可以横着走。如果不是你请来的,你就在厨房里给做一辈子的烤肉。” 我想了想,“这个賭可以打。现在我可以到前边去了吧。” “去你个头,你现在先给我去制作烤肉,当作下注了。”大金牙骂了一嘴,起身出去。 我心中一乐,这个大金牙还真是个商人,一顿饭都再算计着。 我只好拿起尼莫刚刚割下来的鼠肉,开始烤制起来。 澳洲袋鼠很多,鼠肉却不怎么样,袋鼠肉的口感和牛肉有点相似,没有牛肉吃起来嫩,而且膻味很重。 因此需要去膻处理,去膻的办法很多,比如焯水去膻,将羊肉入锅加冷水,加料酒,花椒和姜片,水开后撇去浮沫。冷水下锅焯水,可以去除鼠肉中大部分的血水,且加热时间比较长,能有效的去除鼠肉中的膻味和腥味。 焯水之后再烤制,便不太恰当了,我经年在荒原上狩猎,很多时候也没有时间在野外给鼠肉去膻,因此,我更愿意用香料去膻腥,将丁香,砂仁,豆蔻,紫苏、桔皮等香料和鼠肉一起浸泡,再倒入一些料酒,便可以很大的除膻,之后在烤肉时,多撒些孜然,又可以把余下的膻腥之气掩掉,如此制作,廉价的鼠肉可以和牛肉相媲美了。 当然,袋鼠身上最好的肉不是腿肉和胸肉,而是尾巴那里的肉,这又是许多人吃袋鼠肉的误区了。 胖大厨丢开所有的工作,寸步不离的跟着我,看我烤制,也许胖大厨认为这是自己学习的最佳时机。 我有些不好意思,我和他认识以来,许多时候他都在不遗余力的向人推荐我的厨艺,我却没有多少时间跟他讲烤肉的方法,今天便着意的跟他说了许多烤肉的心得,胖大厨痴迷美食制作,认真的记忆揣摩。 欧尼这里跑了进来,“胖大厨,通知厨房所有的人,做好准备,随时出菜,总督和哈米德王子已经到酒店门口了。还有北海道武馆的田中先生、奥斯曼珠宝行的钱眼先生……,贵宾很多,这是皇冠酒店第一次来这么多的贵宾,提醒大家打起精神来。” 我喊住了欧尼,“欧尼,皮优小姐来了吗?”欧尼这才认出我来。 欧尼一拍脑袋,“比利,你怎么在厨房呢?她早就来了,一直在餐厅转悠,还向我打听你了。” “我告诉她,你已经来了。只是因为老板不相信你说的话,叫来警察给看起来了。” 我一把抓住欧尼,“皮优怎么说?” 欧尼不好意思的说,“皮优小姐只说了八个字,我说了您别生气。她说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像皮球一样泄了气,自己确实担得起这八个字,到酒店订个餐都被抓了起来。 欧尼安慰我说:“比利,你也不要着急,我看皮优小姐气色很好的,说您时也是一脸笑容,她不会是真的生气了。她只是担心皇冠的饭菜不好。” 欧尼说到这里时,胖大厨便哼了一声,“欧尼,这个混蛋什么时候都想着法阴我是吧?” 欧尼和胖大厨一直不和,我第一次来皇冠酒店便知道。此刻却没心思看他们的热闹。 “欧尼,你告诉皮优一声,我就在厨房里呢,绝对做给大家做出最地道的烤肉来。” 欧尼很是高兴,应了一声便走了。 胖大厨朝欧尼走的方向啐了一口,“什么玩意儿,就凭自己是大金牙的小舅子便不把我胖大厨放眼里,你还嫩点儿。” 我拍了拍胖大厨,“肉也腌制好了,我们开始烤吧!” 既然皮优唯一担心的是饭菜质量,那我便发挥自己的专长,补齐饭菜质量这块短板,前面一切由她主导吧。 烤肉一份一份的传出去,一个女侍者跟头流星地跑回来说:“烤肉,再加一盘。” 胖大厨把眼睛一瞪,“吵什么吵!”吓得这个女侍者伸了伸舌头。 我叫住他,“小妹妹,客人对烤肉的反应怎么样?” 女侍者眉飞色舞地说:“客人对今天的饭大加赞赏,你猜怎么着,今天的主宾居然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是九州矿业的总裁,年纪轻轻真是了不起,哈米德王子都来找她签约的,总督是来见证的,警长是来负责维护她的安全的,举行完签约仪式后,客人们一起用餐,总督和王子频频向她敬酒。后来咱们饭店的烤肉端上去,哈米德王子跟总督说,这的烤肉一点也不逊色于总督府的后厨的。一个穿军装的长官说,这烤肉很不错,他以前只在荒原上吃过一顿类似的烤肉。” 我笑了笑,哈米德和伍德先生说得就是我呀。 我再也等不及,对胖大厨说:“我到餐厅去看看”,说着端着一盘烤肉拔腿便往外跑。 来到餐厅的时候,大金牙一把抓住我,“小混蛋,你哪里跑,这种场合也是你来的吗?” “我要到里面去看看。” “看个屁,回你的厨房去,这盘烤肉我安排人送到贵宾席上。” 雷登警长走了过来,“大金牙,什么事情?” 大金牙嘿嘿一笑,“没什么,后厨的小子乱跑,我让他回去。” 我急道:“雷登警长,是我!我上午和田中先生在警局见过您的。” 雷登警长仔细看了我几眼,“哦,是了,我想起来了,跟你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人武师,人高马大,好像叫佐佐木。” “对对,您的记心真好。”大金牙愣在那里。 雷登皱着眉头说:“你是武馆的武师,怎么跑到这里传菜了?” 我正准备回答,田中先生和伍德先生一起走了过来,“沈虫,你怎么在这里?哦,雷登警长,今天真是辛苦你们了。” 雷登警长寒喧道:“不客气。” 田中先生没有再理会雷登,笑着对我说:“沈虫,你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怎么跑到皇冠酒店当传菜生了。” 伍德先生哈哈一笑:“我说今天的烤肉怎么吃出了熟悉的味道,原来是皇冠把你请过来了。大金牙,你的本事越来越大了。” 大金牙努力陪着笑脸,笑得却比哭还难看。 “走吧,让我们大家在一起尝一尝比利制作的美食。”伍德先生拉起我向里面走去。 我看了看大金牙,“大金牙,一起进去吧,别忘了,我们还打着赌呢。” 大金牙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来。 主宾席上,皮优和总督、哈米德正在寒暄着,看到我进来,高兴地说:“尊敬的总督大人、哈米德王子,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我现在隆重向二位介绍我们九州矿业的少东家比利先生。他得悉诸位大驾光临,亲自下厨为大家制作烤肉,现在少东家来和大家见面了。” 掌声响起来,灯光有些刺眼。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阵式,不禁有些手足无措。 皮优继续说道:“接下来,我们请沈先生说几句话吧!”说着扯了扯我的衣角,“虫子,你说几句吧!” 我嘀咕道:“拉倒吧,我哪会说话!” 皮优笑了起来,“咋了,虫子,你连话都不会说了。快点,这时候不能认怂。” 我环视着所有的人,一咬牙,把一盘子烤肉举过头顶:“大家吃好喝好!” 第68章 童养媳 全场的人都愣住了,一齐看着我。 我笑了笑,“我讲完了!” “哗”,全场一片笑声,伍德先生说道:“这可能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致词,想来也是最真诚的致词了。因为比利制作的烤肉味道极美,我有幸曾经两次品尝,一直念念不忘,今天终于有机会再次品尝,我相信味道会更佳。” 我感激地看了伍德一眼,他帮我避免了尴尬。 我把烤肉放在桌子上,拿出刀给大家分餐,人们也纷纷好奇,究竟我制作的烤肉有多好吃,会让伍德赞不绝口。待到自己的味蕾接触到烤肉的时候,才知伍德所言非虚。 总督连连点头,“味道确实很好,我曾周游世界,品尝过各地的美食,我以为中国美食为最佳,在中国我吃过一道佛跳墙,那是我尝过的最好的味道。其次奥斯曼美食为佳,我时时希望再一次感受地中海的气息,还有法国的美食,那里不仅仅是浪漫的国度,更是美食的天堂。今天比利制作的澳洲美食也征服了我的味蕾,很好!” 总督定了调子,于是所有人一个个马屁拍了过来,我感觉全身轻飘飘的,仿佛要羽化登仙一样。 田中先生端着一杯酒来到我的面前,“沈虫,安妮已经保释出来了。我派人把她送回家了。” 我心中大喜,“太感谢您了,田中先生。” 田中叹了口气,“没想到,皮优居然愿意经营九州矿业,你捡到宝了,她虽然有时胡闹,但却是公认的商界奇才。” 皮优微笑着说:“感谢田中先生无私的帮助,我听说田中先生在日本也经营着珠宝行,我们以后可以多多合作。” 田中点了点头,“嗯,我很期待。” 宴会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结束,总督和哈米德率先离去,其他的人也陆陆续续的回去了。 大金牙满脸堆笑的送走每一个客人。当所有的客人离去,我来到大金牙面前,“大金牙,我是不是该回厨房了。” 大金牙哈哈一笑,“不敢不敢。我彻底服了,从此以后沈少爷您就是皇冠的超级贵宾,欢迎随时光临,今天您的烤肉让皇冠名扬天下,我在这里谢过了。您能不能把你的烤肉技术传给皇冠酒店,”大金牙一拍胸脯,“你放心,条件您随便提。” 我看着这只变色龙,“我已经把大部分技术告诉胖大厨了,你现在可以放心了吧!” 大金牙像吃了蜜一般,“好,太好了,谢谢您沈少爷。” “我今天没有带那么多钱,过些日子来给你结账”。 大金牙摆了摆手:“瞧您说的,您把总督和哈米德王子都请了过来,帮皇冠扬了名,我哪能再收您费用,我还盼着您多来吃几顿饭呢,只要您请来的客人,我全部免单。”大金牙终于豪放了一把。 这里,雷登警长走了过来,“皮优女士、沈先生,总督已经下令无罪释放那些艺术家了,在此我向您道歉,是警局抓错了。同时,警局会及时给这些人补办签证,他们将是澳洲的特邀艺术家,可以留澳三年。” 雷登警长的话让我和皮优终于放下心来。 雷登问道:“我派人把他们送回温哲小镇吧!” 我想了想,“不必了,请警员们把人一起送到皇冠酒店来吧。我请他们吃完饭再回去。金老板,您帮我再张罗几桌饭菜吧。” 我不知道大金牙究竟叫什么,便称他为金老板吧!大金牙爽快应承着。 皮优也插话道:“警长,把警员们一起都叫来吧,我们也想招待一下警员们。” 雷警很是高兴,立刻派人落实。 没多久,警员们陪着那些工匠们一起来到皇冠酒店,足足有六七十口人。警员们人人都穿着警服,倒也没有什么。只是这些被称作“艺术家”的工匠们,人人衣衫破旧,虽然没有初见时那样褴褛,但他们天天在田间劳作,矿砊里摸爬滚打,衣服没几天便又破得不像样子了,有的甚至还光着膀子、赤着脚。他们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更显穷酸,好像一帮要饭花子走了进来。唯有父亲所穿还算完整。 大金牙和所有的店员惊奇的睁大了眼睛,他们不敢相信,总督那些人所说的艺术家居然是这个样子。大金牙磕磕巴巴地说:“沈少爷,这些都是艺术家?” 我一时不知如何去说,皮优笑着说:“当然,艺术家嘛,总是特立独行的。” 大金牙茫然的点了点头:“哦,那就往里边请吧。”随即摇了摇头,小声的嘀咕着:“一直听说艺术家都是疯子,我弄错了,艺术家有时也是花子。” 这些工匠何曾见过如此豪华的场景,一时之间竟也手足无措,欧尼过去想请这些人进餐厅,工匠们吓得退了好几步。 我和皮优来到父亲面前,简单的用几句话作了解释,父亲欣慰地点了点头,对那些工匠说:“各位师傅连日来非常辛苦,这几日又是担惊受怕,所以今天我们父子请大家吃顿好的,给大家压压惊。” 工匠们长舒了一口气,老石匠笑着说:“哎呀,沈老板破费了,何必把大家带到这里,园子里烧几个菜,再来几壶酒便好了。” 我说道:“既来之,则安之,大家请吧。” 工匠们陆陆续续地走进餐厅,服务生将饭菜摆上桌面,便慌忙退了下去,大约是怕工匠们身上的气味吧。 美食面前,工匠们终于放下心来,可是谁都没有动手,我问道:“大家还有什么事吗?” 老石匠难为情的说:“这饭店也真是怪,只上刀叉,怎么不给筷子?” 父亲和我这才恍然,不禁笑了起来,父亲给工匠们解释,我则跑到后厨找筷子,可惜找了半天,也没能找到一根。我想了想,忽然看到烤肉的竹钎子,灵机一动,便将这些竹钎子切断,临时做成一把筷子,拿了出来。 工匠们看到筷子高兴起来,每人接过一双。在场的其他人却看呆了,只见这些工匠们将两根筷子拿在右手,那两根小棒子好像变戏法般在饭菜上游走,转眼便将饭菜夹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 年轻一些的工匠也拿起刀叉,将整块的烤肉切开,之后这些肉丁也被筷子夹走。 大金牙连连点头,一挑大指:“艺术家就是不一般,吃个饭都能玩出花样来。” 我正喝的一口水,扑的喷了出来。 雷登和警员们也被安排到餐厅里,这些警员平时也没有财力来皇冠吃饭的,此刻心情大好,不断吹捧着雷登,雷登那张铁面上也露出微笑。 饭后,我们一行人回到了温哲小镇,雷登警长体贴的安排了骆驼车把大家送回来,让我们避免了夜半徒步的辛苦。尽管如此,大家回到菜园也已经是哈欠连天。工匠们回到房里倒头便睡去了。父亲惦记着安妮要回家去看看,安妮似乎对菜园充满了好奇,执意要留下来,父亲便让我陪着她。 我当然不能让皮优睡在那些工匠们住的集体房,便拉着皮优来到我的山顶小屋。 这个小屋是父亲给我建造的,它静静伫立在低矮的山头,四处是菜园梯田,极是宁静。我在小屋前还开辟了一个小院子,扎了木制的篱笆,种了一些花草,还在院子里搭了一个秋千。皮优坐在秋千上,极是新奇。 “虫子,没想到你住在这里,可比我以前住的别墅好多了,可以每天看星星,看月亮,看日出日落。你怎么不早说?” 我笑道:“这里有什么好的,我只是图个清闲不愿意跑回家看父亲的脸色,不愿意听安妮的唠叨罢了。” 皮优没有理我,在院子里这看看,那瞧瞧,最后说道:“我宣布从今天开始,这个小屋子归我了。” “拉倒吧,你睡这里,我睡哪儿?” 皮优笑眯眯地看着我,“要不咱们两个一起睡?” 我听完心呯呯直跳,“可以吗?” 皮优哈哈大笑,“美死你,臭虫子,以后没有我允许,你连门也不准进。”说完自顾自的跑进屋子里。 我咧了嘴,“皮优,你睡这里,那我睡哪去?要不我回家睡去。” 皮优听完跑了出来,“你不能离开,你走了我会害怕的。” “那我睡哪里?” 皮优眨着眼睛看着我,“虫子,你不是荒原最了不起的猎人吗?我相信,不睡屋子里,你也能过夜。”说完打了个哈欠回到屋子里。 我想偷偷回家睡,但也担心皮优的安全,只好抱了一些柴草铺在院子里,躺在上面。夜里的空气有些凉意,我只好把身体蜷缩起来。 清晨,我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身上盖了一床被子,皮优终究是不忍让我在外面风餐露宿,夜半起来给我盖了被子。 我是被刺眼的阳光照醒的,起身后便把被子晾在了秋千上。 这时,我看到父亲带着工匠们上山来了。 他来到我的小院面前,指挥着工匠们开始在一旁平整土地,我问道:“爹,在这里种什么?” 父亲笑着说:“再建一间小房子,总不能让我的儿子天天在外边露宿呀。” 我知道,父亲应该是晨起来到菜园看到我睡在外面,便招呼着工匠们来了。 皮优从小房子里走了出来,看到父亲脸上一红,但还是跑来问安。 父亲告诉皮优在这里再建一间小房子,皮优高兴起来,“伯伯,给我建的吗?” 父亲笑着说:“嗯,两间小房子,你喜欢哪个住哪个!” “那太好了,我要住这个新建的,我要好好想一想该怎么设计一下才好。”随即便向父亲描述着她心目中的小房子。 父亲一边听一边点头,然后把这施工的方案告诉工匠们。 这些工匠们心灵手巧,建造一间小房子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碟,他们很好的理解了皮优的意图,于是有条不紊的开始施工。一时之间,我的小木屋前热闹非凡。 我把父亲拉到一边,“爹,房子估计要建设的大一些了,或者再建一个了。我又带回一个女孩来。” 父亲脸色一沉,“混账东西,进了一次城,你小子学会了花天酒地,招蜂引蝶了。” 我额头冒出三道黑线,这都哪跟哪呀!“爹,你想歪了,我在卧龙岗给您捡了一个干女儿。”我把小蘑菇的事情跟父亲一五一十的说了。 父亲听完点了点头,“这个孩子身世可怜,心地却好,对你有救命之恩,你确实应该带她回来。她现在在哪里?” “在尼莫家里。” “你把他带过来。” 我答应一声,便向尼莫家走来。 尼莫家的院子里,小蘑菇正在洗衣服,看到我回来,高兴的跳了起来。 “虫子哥,你跑了两天,都干什么去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那哪能呢!我这不来接你了吗。” “事情都处理完了吗?” “嗯,都没问题了。跟我走吧,去见一见咱爸。” “咱爸?” “那当然,你是我的妹妹,我的爸爸当然也是你的爸爸了。” 小蘑菇害羞的一笑,“好吧,我去收拾一下,跟达淑、尼莫打个招呼。” 不等我进屋子,达淑和尼莫已经走了过来。 达淑不善言语,但每次见到我都洋溢着微笑,我狩猎来的绝大部分猎物都送给了她,达淑很是感激。 尼莫倒是觉得理所当然,毕竟我们是兄弟,最好的朋友。 我向尼莫说明了情况,尼莫便跟着我和小蘑菇一起来到菜园。 我向小蘑菇介绍了父亲,小蘑菇很是害羞,但还是听我的话,向父亲甜甜地喊了声“干爹”。 父亲看到这个可怜的女孩,长得极是甜美,平时不苟言笑的脸上竟是泛起笑容,“孩子,你长得很漂亮,我能有你这样一个女儿,很高兴。安妮一直为家里没有一个女儿感到可惜,她见了你一定会开心的。中午跟我一起回家,我带你见见安妮吧。” 小蘑菇点了点头。 父亲又皱了皱眉头:“这孩子怎么这么瘦,我要告诉安妮,多给你补充一些营养。” 皮优看到我们,从工地跑了过来,她好奇地看着小蘑菇:“虫子,她是谁?” “我妹妹,小蘑菇。”我又给小蘑菇做了介绍。 皮优拉着小蘑菇的手,上看下看,“虫子,我怎么没有听说你还有个妹妹。” “哦,她是我在卧龙岗遇到的,后来我就带她回来了。”我解释说。 皮优一把把我拉到一边:“虫子,你是不是捡来当童养媳的。” 第69章 卖儿卖女 皮优的脑洞一直在线,居然把小蘑菇想象成了童养媳,我不禁好笑。 看我不说话,皮优撇着嘴说:“你们中国不是有童养媳的风俗吗?别以为我不知道。” 我笑着说:“别瞎猜了,我们结拜成兄妹了。没听到她刚才喊我父亲叫干爹吗?” 皮优斜着眼看着我,“你说的是真的?” “千真万确。” 皮优似乎是放下心来。 看得出父亲打心眼里喜欢小蘑菇这个女儿,小蘑菇看着忙碌的工地,“干爹,这里要建房子吗?” “嗯,皮优要住在这里,所以我要给她建一间小房子。你不用住在这里,我带你回家住。” 小蘑菇却摇了摇头,“干爹,我也喜欢这里,我能住在这里吗?” 父亲亲切地说:“当然可以,只是这房子的材料,我只准备了一间,你想住,还要等几天。” 小蘑菇指着我的那间房子说:“那里不是有一间吗?” “哦,那是你虫子哥的。”父亲说。 “没关系的,我可以和虫子哥住一间屋子里。”小蘑菇说。她是土著人,父亲早早地过世,哪里晓得有那么多的伦理道德。 父亲生长在中国,自幼受孔孟之道的熏陶,哪里想得到小蘑菇能说出这样的话,他皱起了眉头,眼神看着我。 我吓了一哆嗦,“小蘑菇,别瞎说,我们怎么住在一起?” 小蘑菇说:“可我们不是在一个山洞里住过吗?” “那时候是万般无奈,现在不同了,我们不能住在一间屋子里的。”我已经感到皮优面色阴沉地瞪着我,像一只要抓老鼠的小母猫一般,急忙跟小蘑菇解释说,同时也向皮优澄清,又对父亲说:“爹,小蘑菇是澳洲土著人,她不懂得一些伦理道德,我可一刻也没忘记你的教导。” 父亲神色缓和了许多,“你没忘记最好,要不然,我扒了你的皮。” 我吓得浑身一哆嗦,要是父亲知道我吻过皮优,他会不会真的扒了我的皮呢? 小蘑菇这里说道:“干爹,虫子哥,我还是喜欢这间屋子。” 父亲看着小蘑菇,脸上从未有过的慈祥:“好好好,你就住这间屋子。” 我从未见过父亲这么痛快,急道:“可我没地方住了。” 父亲阴沉着脸:“你跟我回家去住。” 怎料,话刚一出口,皮优和小蘑菇同时说道:“不好!” 父亲一愣,皮优嚅嚅地说:“伯伯,虫子不住在这里,我有些害怕。” “我也是,”小蘑菇跟了一句。 父亲无奈地笑了笑,“看来真的要再建一间小房子了。” 皮优却说话:“伯伯不用了,我可以和小蘑菇住同一间屋子的。” 父亲对皮优说:“那样你不觉的挤吗?你可是千金大小姐,又是我们九州矿业的总裁。我和虫子以后都要听你的。” 皮优恨恨地瞪了我一眼:“没事的,只要小蘑菇没意见,我就没意见,而且我要防着猫吃鱼。” 父亲被皮优一句话逗得哈哈大笑,“那好吧,我把你们两个的小屋子建得大一些,能放开两张床,至于怎么设计,你和小蘑菇商量着办,怎么样?”说着看向小蘑菇,小蘑菇点了点头。 皮优便拉起小蘑菇一起在工地上,商量着如何规划她们的小房子,叽叽咯咯地聊个没完,工匠们也乐意配合她们,按照她们的要求建设。女生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终于相信了。 小蘑菇终于有一个玩伴,时时被皮优逗得开心大笑,我从认识她以来,从未见到她如此开心,心中也安心了不少。 我们一直忙碌到晚上,父亲带我们回到了家里,安妮见到小蘑菇也是喜欢的不得了,她比量着小蘑菇的身材,把自己珍藏的少女时代的衣裙拿了出来,赠给了小蘑菇,小蘑菇穿上之后,光彩照人,再也不像那个满山疯跑的野丫头。 饭后,安妮一定要留小蘑菇在家,我只好和皮优一同返回菜园,看来今晚又要露宿山顶了。 皮优似乎极是喜爱山顶的夜晚,她坐在小院的秋千山,遥望着天空中的明月,呆呆的出神。 “虫子,我听说在中国的神话里,月亮上有一座宫殿?” “是,叫广寒宫,里面住着一位美丽的仙子,人们叫她嫦娥,她是吃了一颗灵药飞升到月亮上的。还有一棵桂树,中国人认为月亮中斑驳的影子便是桂树的影子,还有一个人叫吴刚,天天抡着斧子砍桂花树。” 皮优吃惊道:“那么好的桂花村被吴刚砍掉,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笑着说:“不会的,那吴刚学道过程中犯了错,天帝便把罚到月宫,命他天天砍桂花树,说是什么时候把桂花树砍倒了,什么候他才可以成仙。于是吴刚便天天砍树,哪知道那桂花树高达五百丈,是一株神桂,吴刚每天只能砍一点点,第二天起来就发现桂树的斧伤竟然自己愈合了。就这样,无论吴刚怎么砍,也没有办法把桂树砍倒,他自然也一直没有做成神仙。” 皮优这时变成了一个安静的小姑娘静静地听着我讲着每一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故事。听我讲到这里,皮优说道:“如果我是吴刚,就不做那个当神仙的梦,每天守着桂花树和嫦娥仙子便可以了,还可以用那棵桂花树制作一些东西,比如用桂树的枝条编筐编篓、用桂花来装点小房子什么的。” 我笑着说:“你的想法很有趣,听我父亲说,吴刚真的像你这么干了,不过不是编筐,也不是采桂花,而是用桂花酿酒。如果有客人来了,他就搬出桂花酒来招待客人。只可惜,月宫里只有嫦娥和吴刚两个人,再也没有人去。” 皮优不禁悠然神往,“有嫦娥就可以了,吴刚可以嫦娥一起在桂花树下喝着桂花酒呀。虫子,我们的院子里也种一棵桂花树吧,我们可以一辈子呆在这片菜园里,每天守着桂花树,平时种种菜,我觉得这种生活很好。” 我忽然想起小蘑菇的心愿,她也是期冀着跑到鹿鸣谷呆上一辈子,哪里也不去,就在那里呆着,每天捉鱼采花。从这一点来讲,小蘑菇和皮优倒是很像。 我笑着说:“皮优,我可听说你是公主,你又喜欢热闹,怎么可能一辈子呆在这座小房子里呢?” 皮优摇了摇头,“你不知道我的过去,我不想做公主,所以才跑了出来,我喜欢热闹不假,但更喜欢安静的。如果这里太热闹了,我可能又要跑了。” 我问皮优:“昨天宴会上,我看你和哈米德聊得挺好的,一点也不像曾经打过架的?” 皮优看了我一眼,“哈米德有自己的难处,我们那天在总督府吵架其实是设计好的,哈米德希望我回去,但绝对不是现在。如果他能顺利当上奥斯曼国王,他甚至是不愿我回去的。” 我听得一头雾水,事情居然还有这种反转。 皮优似乎失去了谈话的兴趣,站起身走进小木屋里。 我也准备在草堆里再将就一夜了。 这里皮优却走了出来,“虫子,你在外面睡会不会害病,要不……”她咬着嘴唇,“要不你跟我一起到小木屋里睡吧。” 我笑着说,“没关系,我经年在荒原狩猎,在野外睡习惯了。” 皮优还是有些担心,她伸手拉起我来,“走吧,跟我一起到小木屋里睡。” 我想了想,这倒也可以,至少比在院子里天当被地当床要好一些。深夜的露水实在太大,让我也有些吃不消。 于是我和皮优一起走进小木屋里。 我的小木屋并不大,只有九平方米大小。 小木屋是架空的,并没有床,我平时只是铺上一层草垫,然后在草垫上再铺上床垫和床单,很是舒服的。如此便占了三平米左右。平时一个人倒也自在,一下子要安排两个人睡的地方便显得有些狭小。 我将自己平时的弓箭、刀枪、箱子、小桌子挪开,又找来一张草席铺在地上,上面便直接铺了褥子,然后穿着衣服躺在那里。 皮优进了小木屋便钻进被窝里,安安静静地看着把房间收拾好,直到我躺下来,再看她时,她已经睡着了。 我熄了灯,也沉沉地睡去。 清晨醒来的时候,我发现皮优不知什么挤进我的怀里,一条腿还搭在我的身上。我心中好笑,这个皮优睡觉都不老实。 睡梦中的皮优表情不再像平时那样傲娇,安安静静的睡在我的怀中,她本就面容皎好,在这个清晨更显美丽。 我曾经背着皮优回到她的别墅,把她放在床上,当时看着她睡梦中的样子情不自禁的吻了她,此刻娇躯在怀,越发有些欲罢不能。 最终我还是强迫自己把那些旖旎的想法从脑袋里赶走,我轻轻地把她的腿移了下去,然后慢慢地爬起来,又给她盖好了被子,然后便走出小木屋。 父亲正站在院里子,他早早地赶了过来,看到我从小木屋里走了出来,眉头便是一皱,这个老封建又要发脾气了。 “爹,您来了。” “嗯”,父亲重重的应了一声,“既然睡在一起了,就要负责。” “爹,您又扯远了,晚上露水大,皮优叫我在小木屋打地铺。”我解释着。 父亲不想再听我解释,“小房子今明两天就可以建好,我让工匠们再赶赶工。一会儿安妮也过来,你叫上皮优,有些事情我们要商量一下。” 我和父亲说话的声音把皮优惊醒了,她在屋子里说道:“伯伯,你来啦!是不是安妮一会儿也过来?” 不一会儿,皮优便跑了出来,睡醒后的皮优又变成了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 父亲说“我们下山去吧,安妮估计到山下了。” 果然,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安妮和小蘑菇已经到了山下。我们找了几块石头坐下,父亲说道:“安妮,你来讲吧!” 安妮笑着说:“还是你讲吧!” 我奇怪两个人有什么事情要宣布,怎么还推来推去的。 父亲想了想,“好吧,我来讲。”说着,他看向皮优,“皮优,前两天的事情我都听虫子和尼莫讲过了,谢谢你救了我们一家,也救了这些工匠们,你在皇冠酒店宣布九州矿业成立,自己出任总裁,我想这也不能让你有名无实,因此,我和安妮也想让你来全权管理这片菜园。” 皮优吓了一跳,“伯伯、安妮,我可没想那么大本事,当时只是想救大家出来,才出此下策。你们可千万别当真。” 父亲摇了摇头,“把九州菜园改成九州矿业,与哈米德签约,邀总督入股,哪一件都是大手笔,我和安妮想不到,也做不到。我沈时没有商业才能,经营一个菜园还很勉强,但我却有识人之能、容人之量,这个菜园让你来经营是最合适的,”说到这里,父亲笑了笑,“就怕你看不上这个小地方。” 安妮却不以为然,“皮优怎么会看不上这个地方,这时就是她的家,早晚这的一切还不都是她的。” 皮优红了脸,拉着安妮的手撒起了娇,“安妮,你怎么拿人家取笑。” 安妮自从见到皮优的第一面,便喜欢得不得了,我清楚,她是把皮优当成儿媳妇来对待的。 “怎么会取笑你,这个菜园你必须接手的。” 皮优想了想,“伯伯,安妮,我不会接手九州菜园的,我不会种菜。” 父亲听了满脸失望,和安妮对视了一眼。 “如果可以,我可以接手九州矿业。”皮优突然说,“伯伯,你继续管理你的菜园,我帮您经营那些石头,怎么样?” 父亲这才明白皮优的意思,当即大手重重的往地上一拍,笑着说:“安妮,看来皮优还是不想让我这个菜农退休呀。” 安妮笑了,父亲也笑了,“孩子,说吧,你要什么条件,凡是我能做到的,我都答应。” 安妮也说:“我也听一听我们的大总裁要什么待遇!要分红,还是股份?” 皮优盯着我,把我看得有些发毛,“你看我干什么?” “伯伯,安妮,我想好了,薪水、分红股份什么的,我都不要,你们把虫子卖给我吧!” 我知道皮优的脑洞,却没想到这位脑洞开得这么厉害,这就什么条件。 父亲和安妮也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这个条件可以答应。” 我跳了起来,“爹、安妮,别听皮优胡说八道,这叫什么条件。” 父亲忍着笑说:“虫子,你也知道,皮优是商界奇才,我早已打听过,也见识过了,你知道奥斯曼珠宝行雇佣皮优是多少钱吗?我告诉你,年薪五万英磅,可咱就是把园子卖了也卖不到一万英磅,这片园子还是当年安妮用自己的私房钱买下来的,那也仅仅花了四千英镑。我们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聘请皮优的,所以只好委屈你了。” 我的心简直在滴血,天底下还有这样当爹的,想钱想疯了吗,卖儿卖女的条件也答应。我只好看向安妮。 安妮笑盈盈地说:“我现在可拿不出私房钱来了。” 看来安妮选择站队在父亲那边了。 小蘑菇不懂这些商业上的弯弯绕,只是听到要卖掉我,急道:“干爹、安妮,园子遇到困难了吗?你们要卖掉虫子哥?” 皮优哈哈大笑:“小蘑菇,你没听清楚,是伯伯和安妮把虫子哥抵给我了。” 小蘑菇却垂下了眼泪:“我小一些的时候,有人也曾找过妈妈,说要把我卖走的,可妈妈没有答应,尽管她已经很辛苦了。干爹、安妮,求你们不要卖掉虫子哥了。要卖就卖掉我吧!” 我心中感动,小蘑菇,多么善良单纯的一个女孩。 安妮摸了摸小蘑菇的头,“傻丫头,你是安妮的心肝宝贝,卖谁也不能卖你的。” 我撇了撇嘴,“你也就卖自己的亲生儿子。” 皮优站了起来,“伯伯,你们在菜园里帮我看着小房子的建造吧,我要带着老石匠去一趟布莱登城里,虫子你也跟着。” 我赌气道:“不去。” “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凭啥?我卖给你了!” 皮优重重地点了点头,我这才想起刚刚父亲确定答应把我卖给皮优了。 父亲拍了拍我的肩膀,“皮优好心为我们经营矿业,说到商业上的本事,爹不行,你也不行,所以你要听她的话,认真配合,明白吗?” 我咧着嘴,但还是遵从父亲的话,叫上老石匠一起前往布莱登城。 第70章 布莱登敛财 进城之后,皮优带着我和老石匠径直来到奥斯曼珠宝行,钱眼见到皮优欣喜若狂,“大小姐,您来了。” “嗯,我带工匠,不过,是这位老艺术家来看看。你把你想要做什么样的绿松石珠宝,拿出一些样品来。” 钱眼爽快的答应了一声:“好的,您稍等。” 不一会儿,钱眼便搬来了一个木匣,打开木匣里,只见里面是一块块温润的绿松石珠宝,还有的镶金戴银,看着便令人赏心悦目。 皮优对老石匠说:“爷爷,你看看,我们要制作这样的宝石。”因为二人彼此语言不通,我只好一旁翻译。 珠玉在前,老石匠的眼中闪闪发亮,他伸出干巴巴地手小心的拿起一个个绿松石珠宝端详,口中喃喃自语:“咱们园子里有上好的绿松石原石,工匠们手上的活儿也没有问题,就是这位老板要的这些珠宝造型跟中国的不太一样呀,咱们那边都是雕龙画凤,这些都是星星月亮,还有水滴状。” 皮优问道:“制作有难度?” 老石匠摇了摇头:“没啥难度,比中国的那些阔太太官老爷们要求的造型反而简单。” 皮优放下心来,又问了问生产一件绿松石珠宝需要多少时间,多少人工,一一盘算着。 “这些绿松石珠宝你都要造一些吗?”皮优问道。 钱眼连连点头,“都要,有多少要多少?”说完伸着脖子看着皮优。 皮优坐在椅子上想了想,“可以,我们在月底给你交付一百件,以后每月都优先给你也是一百件。” 钱眼咧了嘴,“大小姐,能不能再涨点,一百件有些少呀。” “先期只能给你这些,以后我可以考虑酌情给你们增加一些。”说完把匣子盖好,交给我,“这些珠宝样品,我都拿着,我就照着这个样子给你制作。” 钱眼虽然仍是觉得每月一百件珠宝有些少,但看皮优态度坚决,也只好作罢。 “说一说价格吧!”皮优说道。 钱眼赔着笑,“价格好说,我给别人多少钱给您多少,一克绿松石一英镑,怎么样?” 我心里一惊,天呀,一克绿松石也就是玉米粒大小,居然可以卖到一英镑,那要是一个绿松石吊坠或者手镯,我得打多少只袋鼠才能买回一个镯子?而父亲把整车的菜卖掉,也仅仅是二三英镑罢了。 皮优瞥了钱眼一眼,“钱眼,我发现你越来越抠了,跟我也好意思说这个价格。” 钱眼的眼珠子转了转,“这个价还是您在奥斯曼珠宝行订的呀!” “那是以前,现在涨价了。” “别呀,大小姐,您这也太不讲理了,一直都是买家定价的。” “过去买家订价那是因为我过去就是买家,可现在不同了,我现在是卖家,只好卖家定价了。” 钱眼咧了嘴,“好,那您说多少钱?” 皮优伸了两个手指头,钱眼吓得一趔趄,挖着心脏说:“大小姐,你杀了我吧,您这是天价呀。” 皮优没能理会钱眼的骂天喊地,她拿出那块龙形玉坠在钱眼面前晃了晃,“钱眼,我知道你是全世界有名的吝啬鬼,但更晓得你也是最牛的珠宝鉴定专家,我制作出来的珠宝比你匣子里的这些东西成色都要好。你看看,这样材质的绿松石,一克值多少钱?” 钱眼看着那枚玉坠,眼神又有些迷离,他咬着牙道:“成交。” “那好,先交百分之五十的定金吧!”皮优轻描淡写的说道。 钱眼似乎要吐血,“大小姐,咱不兴这么欺负人的。您以前只交百分之十的定金的。”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没有,我哪来那么多钱?”钱眼终于硬气起来,可转眼便又委屈地说:“三十吧!百分之三十,这是最高了。” 皮优嘟囔了一句:“小气鬼!” 钱眼却开心起来,“大小姐,就这样吧,我现在就准备定金。”说着便跑到屋子里拿钱。 每件珠宝估算二百克,一百件珠宝共计四万英磅,皮优最终从钱眼这里拿走了一万两千英镑的定金。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拿在手里乐开了花。 皮优看着我:“虫子,你哪里不舒服?你是不是得了痴呆?” “瞎说,你才老年痴呆呢。” “还不是,你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你看眼睛都发光了。” 老石匠笑着说:“不要说沈少爷,便是我这个老头子,活了这么大把年纪,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的。”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爷爷说得对,我只是从没有看到这么多的钱,新鲜罢了。” 皮优撇了撇嘴,“瞧你那点出息,这么点钱你就美成这样了,这也不是你的钱呀?” “不是我的是谁的?” “是沈伯伯的,是安妮的,里面一分钱也没你的,不但你一分钱没有,你的人都是我的。”皮优乐呵呵地提醒我。 我好像被沷了一瓢冷水,瞬间头脑清晰,随即恼羞成怒,“皮优,你真当父亲和安妮把我卖给你了。” 皮优侧头看着我:“你倒是提醒我了,回去我得和伯伯、安妮签份合同。” 我气愤道:“你们这叫贩卖人口懂不懂?” “懂,你不提醒我倒忘了,我可听说贩卖人口这一行比珠宝行的利润都高,我可以考虑以后干这一行的,今天只是拿你试试水。”皮优说道,“如果你再不听话,我就把你卖到矿洞里挖矿去。” “去就去,你以为我没有到矿洞里去过吗?” “哦,那还是卖到妓院吧!” “皮优,你有些过分了!” 皮优不似在跟我开玩笑,她认真地对我说:“虫子,钱是个好东西,但你不要被它迷了心智,懂不懂?” 我愣愣地看着皮优,这才明白她的意思,终于缓缓点了点头,“我明白了。谢谢你的提醒。” 皮优欣慰地点了点头,迈步向前走去。 我追上她,“我可不可以赎身?” “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 “就是不可以!” “你不讲道理!” “这世界哪有那么多道理可讲!” 于是我和皮优又开启了拌嘴模式。 午餐时,我对皮优说:“我刚才大体算了一下,我们的工匠可以有数百的量,老石匠爷爷也这样说了,你为什么只卖给钱眼一百件呢?” 皮优说道:“鸡蛋怎么可以放在一个篮子里,如果都卖给钱眼,那凭钱眼的德行,早晚会把价格压到极限的。所以,我们吃完饭去找另外一个篮子。” “哪里?” “田中先生的武馆。” “哦,田中先生是开武馆的,怎么会买我们的绿松石呢?” “武馆只是田中先生的个人爱好,据我所知,他涉及了许多产业,其中便包括珠宝。” “哦,懂了。” 当我们来到北海道武馆的时候,佐佐木正带领弟子们练习功夫,他正熟练的使用趟泥步和一个学员过招。看着他的身法,我觉得很欣慰,这小子终于学得有模有样了。但看着佐佐木洋洋得意的样子,我又叹了口气,用趟泥步跟学员过招是没有问题的,遇到高手其实还是秒怂的。 佐佐木看到我和皮优,很是高兴,跑过来见礼。皮优问道:“田中先生在吗?” 佐佐木道:“在的,我领您去见田中先生。” 皮优让佐佐木安排老石匠在门房休息,之后一起走进内院。 当我们走进田中先生的书房时,田中先生正在喝着茶,见我们到来很是高兴,虚手让我们落座。他半开玩笑地说:“九州矿业的总裁和少东家怎么得闲来到我这里了,真是十分荣幸。” 皮优没有说什么,“前几日多谢田中先生搭救,特来拜谢。” 田中摇摇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彼此又客气了几句,话便进入正题。 皮优说道:“九州矿业正在制造一批绿松石珠宝,不知田中先生是否有兴趣,我可是知道田中先生您的大和珠宝行的。” 田中先生哈哈一笑,“当然可以。皮优,你找智子去谈吧!这些事情她便可以做主。我要和沈虫先生喝喝茶谈谈心了。” 皮优答应了一声,便去找智子。 田中先生给我泡了一杯龙井,“沈君,你能把皮优请去出任总裁,我着实没有想到,皮优是奥斯曼商界巨子,从此九州矿业的腾飞指日可待。我倒是很想知道你和你的父亲出了多少钱,能让皮优把自己卖给九州?” 我觉得这几日来,在皮优的光环下,自己变得越发的微不足道,长长叹了口气,“田中先生,我要说我把自己卖给皮优了,您信吗?” 田中哈哈大笑,我无可奈何,“这一点也不好笑,我父亲请皮优全权管理园子,皮优的条件就是让我父亲把我卖给她。” 田中微笑着,“嗯,我明白了,皮优是喜欢上你这条虫子了。” 我笑着摇了摇头,“不可能,皮优天生爱好自由,她放着公主和王妃不当,怎么会跑到我们家呆着,她只是觉得好玩罢了。要不然,怎么会向我父亲开出这样脑洞大开的条件。” “我倒觉得令尊开出的条件很好,皮优这几日就像战国的苏秦张仪一般,纵横有术,挽狂澜于即倒,我极是佩服的。” 田中所说的我倒是承认的,只是一想到皮优借着父亲和安妮的宠爱,在我面前越来越得瑟,我的心里便有些不舒服。 田中问道:“你们上午去了奥斯曼珠宝行了吧!” “你怎么知道?” “皮优要做珠宝经营,肯定要找钱眼的!” 我点了点头:“是,田中先生您推得得很准。” “皮优给钱眼涨价了吧?” “哈哈,田中先生,我看您称得上诸葛亮了,能掐会算呀。皮优把价格一下子涨了一倍,我估计把钱眼要心疼坏了。” “珠宝的价格无所谓高低,只看成色与做工,成色好的珠宝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无价之宝,中国过去还有一位国王要用十五个城市换一块美玉嘛!钱眼从皮优那里拿到上好的宝石,随后便会以十倍、甚至百倍的价格卖出去,这很正常的。”田中不以为然地说。 我终于渐渐明白珠宝行的水有多深了。 田中似乎没有心思再谈珠宝,他拿起一叠报纸递给我,“这些是我的朋友从中国、日本带来的一些报纸,里面有一些关于中国的消息。宋代的范仲淹在一篇文章里说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令尊便是这样的英才,他忧国忧民,很有古风的,这些消息可能让他了解到一些关于故国的情况,你拿去给他吧。” 我接过报纸,放进口袋里。父亲确实很关心中国的情形,常常四处打听来自中国的消息。 这时,皮优和智子一起走了进来,田中笑道:“两位大小姐,你们谈好了吧。” 智子说道:“谈好了,一克绿松石两英磅。” 田中笑着说:“皮优,你今天可是狮子大张嘴了。” 皮优摇了摇头:“开始我只要一块钱的,但智子给加上去的,她增加了附加条件。” 田中并没有问智子加了什么条件,对我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今天我一定要设宴招待沈君和皮优女士,智子你作陪吧!” 皮优却摇了摇头,“事情既然谈妥,我们就不打扰了,还有事情要办,等我们把事情办完了,一定请田中先生坐一坐。” 田中也不勉强,把我们送到了门外。 皮优把一包东西扔给我,“拿着吧!” “凭什么你空着手,所有的东西让我拿着!” “因为这是你喜欢的东西呀!” 我不知道皮优说的是什么,打开一看,又是一惊,里面是厚厚的一包英镑。“我的天,皮优,你简直就是财神爷呀,回到家里,我得让老石匠爷爷给你雕个像,天天供着。” 老石匠一直跟着我们不言不语,此时却开了口:“要的,要的!” 皮优哈哈大笑,“把我做成雕像有什么好处呢!” “那样,你可以天天享受人间烟火!万民敬仰呀!” “贫嘴吧你,这些钱也不光是咱们的,我们先给我们的看家护院送点去!” 皮优说的让我有些莫名其妙,“我天天看着菜园,也没见你给我发钱呀!” “切,你算什么看家护院,九州矿业的看家护院是那位英国女王派来的总督大人。” 我登时醒悟,看着这些花花绿绿的票子,要拿出快一半送到总督那里,不禁有些肉疼,“这总督可真够黑的,悄无声息的就分走我们那么多钱!” 皮优也叹道:“我们在澳洲没有根,没有总督坐镇,山上那些原石恐怕早就被别人拿走了。虫子,你是否想过,为什么会有人把沈伯伯收留工匠们的事情揭发出去吗?不过是因为这些绿松石罢了。” 我惊问:“到底是谁告的密呢,我们做的很周密呀。” 皮优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知道你们家有绿松石的人没有一个师,也得有一个团了,你自以为周密而已。” “那你猜是谁告的密呢?” 皮优摇了摇头:“不知道,不过真相终有一天会浮出水面的。” 转眼间我们来到总督府前。 门卫长已经认识我们了,此时再见,再也不敢嚣张,身段放得很低,皮优告诉他,让他去报告总督,就说九州矿业的人来了即可。 门卫长立刻进门报信,不多时就看到管家伊格迎了出来。 他引领着我们来到总督的办公室,皮优把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包英镑放在总督的面前。总督笑容满面的说:“皮优总裁,我该恭喜你开业大吉了!” 皮优一笑,“多谢总督大人帮扶!” 一切都是客套话罢了。 我听起来如同嚼蜡,更何况那么多的钱在我手里还没的捂热乎,便跑到了总督的桌子上,我心里痛快才怪。 正索然无味之际,卡尔突然跑了进来。 “虫子哥,听说你和皮优一起来了。” 我笑着说:“不光我们两个,你看这是谁。” 老石匠自从进了总督府,一直没有说话,只是东张西望,看着哪里都觉新奇。这个活了一辈子的老人自然从没有进过如此豪华的府邸。 卡尔看到老石匠,快乐的大叫一声:“爷爷,你可来了。我一直想去看您,又怕打挠您,我可想你了。” 说着竟然掉下了眼泪,老石匠摸着卡尔的头,“孩子,爷爷也想你呀!” 卡尔忽然对总督说:“叔叔,我要和老石匠爷爷一起去小镇看看!” 拿到好处的总督也不再严肃,笑着说:“去吧!” 第71章 大清要亡了 当日来不及,卡尔要明天才能去菜园,尽管他有些不乐意,但最后还是答应了。而我和皮优则离开总督府,回到小镇。 我们先来到家里,却看到家里锁了门,想来父亲和安妮在菜园呢,便又前往菜园。 果然,当我们到达菜园的时候,父亲和安妮带着工匠们从山上刚刚下来,见我们回来,大家都很关心此行的结果。 皮优哈哈一笑,告诉食堂做饭的师傅,今天给大家做一顿大餐,多放肉,少放菜。 听到这个消息,工匠们欢呼起来,他们白天黑夜在园子里呆着,干得都是体力活,吃得却只能是粗茶淡饭。 这倒不是父亲吝啬,一个菜园远远养不活这些工匠和工人的,父亲已经尽力了。 听到今天能有肉吃,自然是十分高兴的,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绽放着笑容,只是在夕阳的辉映下,那一张张满是尘土的脸却更显沧桑。 听到皮优要安排大家吃好饭,父亲便知道此行很是顺利,他大声说:“各位父老,一直没有机会宣布一件大事情,今天我也正好借着人都在说一下,九州矿业正式成立,皮优,就是我们的总裁,所有的工匠们从此以后都归皮优管,说来也真值得我们骄傲,九州矿业成立,居然把一个公主请来当总裁,这可能是我这个菜农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情,我在这里也要表个态,从此以后,这个家由皮优当家,我每天就带着以前的几名工人伺弄菜地了”。 一个工匠哈哈笑着:“沈叔,要不说还是您开明,洋儿媳妇当家,这在咱整个大清国也是头一份了。” 众人哈哈大笑。 父亲也笑着说:“也不能算头一份,在此之前,我们家也是媳妇当家的。”说着看了安妮一眼,那一眼满含深情。他们两个人历经辛苦,辗转漂泊,也许此刻终于可以安享晚年了。我看到向来不苟言笑的父亲也开起了玩笑,安妮似乎还没听明白,她只是看着父亲,父亲笑,她便很高兴。 皮优大大方方地说:“诸位工友,九州矿业既然成立,从明天开始,我们要从菜地里走出来,开挖矿坑,开采原石,加工珠宝玉器,干回我们的老本行了。我们是一家人,自然不能亏待了大家,我已经让石老伯拟了一份发工资单,我们都是到皇冠大酒店吃过席的艺术家,身家自然不能少了,石老伯的意思是每人给点就行,不给也无所谓,可是我想九州矿业总不能白用大家,我计划每人给大家发五英磅。” 五英磅其实已经不少了,要各道胖大厨这样的顶级厨师一个月才能挣到二十英磅,而我和尼莫狩猎一头成年野猪大部分时间也只能卖到三四英磅的。父亲在菜园雇佣的工人,每个月只能给到两英镑。 皮优说完,工匠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说话,这可能是所有当总裁、总经理都没见过的场景,怎么宣布涨薪还没有人鼓掌叫好呢? 石老伯眨巴着眼睛说:“闺女总裁,我有个事想跟你打听打听。”他习惯了称皮优这样的小女孩叫闺女,刚才又听父亲说什么总裁,便一块叫了出来。 皮优道:“石老伯,您说!” “我们那边平时花的都是铜钱,财主家会藏着些银子,你说的这一英磅值多少钱?” 皮优这才恍然,原来这些中国工匠根本不懂得什么汇率,估计许多人都不知道什么英磅呢。她笑着对石老伯说:“在中国,您出一天的工,能买几斤米?” 石老伯说:“我们那边不按天来算,是按月发,工头每个月老板会给五个铜板,五个铜板可以买一袋小米吧,至于小工,那就不一样了,有的给两个,有的给一个,更多的是只管饭不给钱,哎,在那边能吃上饭就已经不错了,碰到好心的老板,到年底会给半袋小米。说实话,我们能在这里干活,就挺知足了,给不给钱也无所谓,至少老沈不会让我们饿死。” 皮优看着这些工匠不禁有些动容,“石老伯,多了我不敢说,五英磅在澳漩可以买到至少十袋米。” 这样一说,工匠们的眼中瞬间放出了光,他们欢呼起来,纷纷交头接耳,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因为在皮估这里,他们看到了希望。 皮优又说道:“为了让大家安心工作,咱们先把这个月的工资提前发给大家。”说着拿出一些英镑递给了石老伯,石老伯为难地说:“活没干,咋能先给钱呢”。虽然这样说,但贫苦了一辈子的石老伯也只是客气地说了一句,便开始给工匠们发钱。 工匠们小心翼翼的把拿捏在手头,有的放到裤兜里,有的则解开衣服或者腰带放进贴身的衣兜里。 皮优又说:“另外,我明天会让人订做一批牛仔裤,这是一种很结实耐磨的裤子,我在美国旅行时,看到许多人都穿这种衣服,这样咱们大家起码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穿着万国服饰了。” 皮优说万国服饰其实只能算是照顾大家的自尊心,工匠们穿的都是破破烂烂的衣服,如果有人说他们是一群要饭花子,好像没有人会怀疑。 石老伯笑了,“还有衣服穿,那可太好了,好不好看再其次,关键是结实。” “好了,从今以后,咱们的石老伯就算是工头,他会给大家安排活计。忙了一天了,大家吃饭吧。” 人们又是一阵欢呼,纷纷端着碗去了食堂。 皮优从我手里的包里拿过去递给了父亲,“沈伯伯,这是今天的收入,你清点一下吧。” 父亲打开了包一看,吓了一跳,“这么多!”他也激动起来,转手递给了安妮。 安妮却看也没有看,只是笑着说:“挣钱了就好!”却将那些钱塞给了皮优,“刚才不是说了吗,以后你说了算,所以这钱还是你保管最妥当。” 皮优忽然掉下了眼泪,她抱着安妮竟是哭了起来。“安妮,你真好!” 父亲脸上带着笑,向我招了招手,父子二人便一起走进食堂。 厨师给我们两个盛了一碗饭,父亲今天心情似乎格外好,他长长伸了一个懒腰,“哎,我是不是真的老了,该退休当田舍翁了?” “那也好,以后我就陪您一起到荒原上狩猎,这时反正有皮优管着,我看她比你强。”我一边吃一边说。 父亲一筷子抽到我头上,“你这个没长进的东西,就知道玩。”虽然他依旧是和从前一样严肃,但我却清楚地感到父亲手中的力度很轻。 他叹了一口气,似乎是对我说,也似乎是自言自语:“林公曾说,位卑未敢忘忧国,我们虽然现在是一介布衣,但也须怀天下之忧。现在天天种菜,外面的消息更是闭锁,也不知大清国现在怎么样了。” 我一拍桌子,“对了,父亲,你不说我倒忘了,今天日本武馆的田中先生给了我一些报纸,说是里面有一些中国的消息。” 父亲听后霍得站了起来,“快拿给我看。” 我急忙把那几张报纸拿出来,心想,还好我没顺手扔掉,没想到父亲真得很需要这些报纸,或者说希望从报纸上得到一些来自中国的消息。 他饭也没有吃,借着灯光看了起来。这几张报纸有中文报纸,也有日文报纸。老石匠凑了过来,“老沈呀,有没有家里边的消息?” 父亲看了几眼,皱了皱眉头:“美国的这一手让人看不明白。石老伯,您也参详一下,这美国总统批准了一项议案,要把庚子赔款的一部分退还我们大清国,真是奇哉怪也。” 石老伯伸着耳朵听着,连连摇头:“怎么可能,当年八国联军进北京,后来李中堂签了条约,赔了钱,中国人一人要赔人家一两银子呢,要我说这李中堂真够大方,八国鬼子要得真够狠呀。” 父亲摇了摇头,“李中堂又有什么权力能签条约,无非是老佛爷授意,他当那个替罪羊吧了。” 我问道:“爹,当年你就是因为在朝堂上对这个李中堂拔枪相向,才被诬入狱的,现在怎么还替他说好话。” 父亲苦笑着说:“我和李中堂只是政见不同,却也都是一心为国。这个李中堂远比我做事灵活机敏,所以许多事情老佛爷愿意交代给他去办。我被捕入狱那几年,还在狱中听谭军机讲了李中堂访欧洲的趣事。因为签了约,李中堂便成了千人骂,万人恨,北洋大臣和直隶总督的乌纱帽自然保不住了,李中堂无官一身轻,索性便住到贤良寺,闭门谢客,落个清闲。可没过多久,俄国沙皇二世做皇帝,老佛爷见李鸿章闲着没事干,便给了他一个差事,让他去俄国出使。” 石老伯说道:“那些外国人可要远接高迎了。” 我疑惑地问:“为什么?” 石老伯笑道:“万一见到李中堂,他老人家一高兴,再签个条约什么的,岂不是赚大发了。” 我哈哈笑了起来,可笑了一半,看到父亲的一张苦脸便不敢再笑。 可我的笑声却把那些工匠吸引过来,大家纷纷围拢过来,好奇地听父亲讲起那些尘封的往事。 父亲长叹一声:“石老伯,您说得虽然说的是笑话,可事实却真是如此。李中堂到了欧洲还是真得被各位奉为上宾。他在圣彼得堡时,按照外交礼节,要升中俄国旗,奏唱国歌,可我们国家别说彼时,便是此时也没有国旗国歌呢,李中堂便临时挂起了黄龙旗,从临时选了一首七绝诗加以改编,配以古曲,作为国歌用在了外交礼仪上。后来,这首诗词国歌成为了清朝对外场合的代国歌,被洋人称为《李中堂乐》。” 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爹,没想到,您还教我背过我们大清国的国歌呢,我清楚的记得那首诗是这样写一的。金殿当头紫阁重,仙人掌上玉芙蓉。太平天子朝天日,五色云车驾六龙。” 父亲点了点头:“是呀,这首诗描写了古代皇帝在农历正月初一朝拜天帝的场面,前两句先写皇家宫殿的壮观气派,金銮殿庄严巍峨,朝元阁重重叠叠,承露盘高耸入云。后两句写天子出行的不凡气派,御车雕饰精细,色彩斑斓,六匹骏马,高大雄壮,气宇轩昂。表达诗人对太平盛世及带来太平盛世的天子的歌颂。现在看,李中堂一行人选这首诗作为国歌,也许是想在洋人面前展示一个国家的太平盛世场面,抑或是对自己国家重拾太平盛世的一种期望吧!” 一个汉子不以为然地说:“这些诗文绉绉地,老百姓听不懂,还不如唱一首我家乡的《茉莉花》呢。” 父亲笑着虚点着这个汉子,“你呀你,李中堂出访欧洲便是代表了大清国,他之所以临时选了一首诗做国歌,也是在处处维系大清国的颜面。你说的那《茉莉花》,是明代万历朝兴起于民间的时调小曲,最早是出现在最肉麻情诗《挂枝儿》中的,且出自张生调戏崔莺莺的小黄曲儿,所谓的采花就是调戏妇女,要不怎么叫采花大盗呢,堂堂的大清国“宰相”,尊崇儒学的李章桐,跑到外国唱小黄曲儿,岂不叫人笑掉大牙?”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那汉子也不好意思的挠着头。 “好了,这些也是我在狱里听谭军机说起的一些趣事吧,谁知道是真是假,没准后人还真得会编出李大人跑到欧美唱小曲儿的故事来呢。我只是猜不透美国人退还庚子赔款建清华学堂玩得是哪一出?” 石老伯捋着胡子说:“老话儿说得好,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皮优这里走了进来,听到父亲说起,皱起了眉头:“美国人吃到肚子里的东西,怎么可能吐出来?这里是有一场大的阴谋,美国人怕是要放长线,钓大鱼了。” 父亲没有说话,又拿起报纸看了起来。 忽然,他全身颤抖,直愣愣的呆在那里! 众人都被他的表情吓呆了,皮优偷偷扯了我一下,“虫子,你父亲不会有癫痫吧!” 我小声地骂道:“拉倒吧,你爸爸才抽羊角风呢!” “那他现在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呀,肯定是报纸上有很重大的事情。” 这时,父亲已经拿着报纸泪流满面,他捧着报纸跑到门面,向着北方扑通跪了下去,然后放声大哭。 众人大感奇怪,纷纷往外跑,老石匠跑过去,颤声地说:“老沈,你说出了啥事了?” 父亲捧着的纸哭道:“报纸上说,皇帝驾崩了!” 老石匠一听大惊,他瞪着眼问道:“真的吗!” 父亲垂泪点了点头:“千真万确!” 那些工匠呼啦一下子全都跪在地上,面朝北方,上些年纪的纷纷垂泪,年轻的则面无表情。 皮优偷偷问我:“驾崩是怎么回事?”我低声说:“就是死了。”又觉自己父亲跪着,自己不适合站着,一拉皮优的衣服,低声说:“跪下!” 皮优奇道:“你们的皇帝死了,我凭什么跪?” 我一听也是这个理儿,皮优本来人家是奥斯曼的公主,确实没有理由跪大清的皇帝的。 老石匠流着泪说:“老沈,你再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父亲又说道:“报纸上说,皇帝驾崩次日,老佛爷也驾崩了。” 老石匠“啊”了一声,担心的说:“那……那……皇帝和太后都崩了,那谁还能镇国呀!” 父亲流着泪说:“大清怕是真的要亡了,”他点着报纸说道:“新皇帝是一个三岁的孩子!” 第72章 一个哨子 所有的中国工匠们都唏嘘不已,他们的脸上有着深深的忧色。 父亲更是难过,安妮来到父亲身边,叹息道:“沈,八年了,你还是一点没能变。” 父亲喃喃自语:“当今世界,列强纷争,我大清国便像一块肥肉,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也包括东洋日本,哪一个不想咬上一口,更何况自从签了《南京条约》之后,我大清江河日下,已经是危如累卵,怎么在这个当口,要让一个三岁的孩子做皇帝,这不是要拿国家命运当成儿戏吗?” 安妮拉起父亲,“跟我回家吧,再好好思量一下,这些报纸所说也不一定是实情,我们再打听一下。” 父亲苦涩的摇了摇头:“这样的大事,报纸怎么会写错。这几张报纸也有中国人的报纸,也有日本人的报纸,我粗通日文,两相对照,自然是准确无误了。” 他轻轻推开安妮,摇摇晃晃走去。那一瞬间,父亲好像老了十岁一般,背更驼了,满身灰尘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夜幕之中。 唯有他悲愤的吟诵传了过来: 僵臣孤村不自哀, 尚思为国戍轮台。 夜阑卧听风吹雨, 铁马冲河入梦来。 我知道这是宋时诗人陆游的诗句,当年这陆放翁也是报国无门,只能在孤村看着南宋小朝迁偏安杭州,在那富贵乡中夜夜笙歌,把杭州当作了汴州。 我让皮优带小蘑菇回山顶木屋,自己则和安妮一路跟着父亲回到家中。 安妮去给父亲烧水泡茶。 父亲坐在椅子上,他问我:“虫子,田中给你这些报纸时说了些什么?” 我摇了摇头:“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说报纸上有您关心的事情。” “看来,田中了解中国,也更了解我。” “爹,大清帝国对不起您,您可一点也没有对不起大清。皇帝把您关进监牢,又逼得您走投无路,逃到了澳洲,您何必还心心念念地想着他呢。要我说,别说是三岁的孩子当皇帝,就是刚满月的孩子当皇帝,也是他们的事情。” 倘若平时,我说这一番话,父亲定然要骂我大逆不道的,此刻看着我说:“儿子,你错了,我和大清在我离开故土那一刻,缘分便尽了。可大清亡了,中国会怎样?林大人销烟,我们签了条约;英国联军进北京,火烧夏宫,我们又要签条约,曾大人、李大人、张大人想到师夷长技,张大人建了兵工厂,李大人建了北洋海军,我们以为大清中兴有望,可黄海一海,船毁人亡,看来仅仅是有了洋人的枪炮是不行的;康夫子、梁任公力倡变法,一百天,仅仅维持了一百六君子君了入狱,谭军机饮恨,也是不行的;再到后来,太后看到义和团的民间力量,竟然对八国宣战,最后又怎么样,换来个庚子赔款。如今,皇帝和太后驾崩,大清没人镇国,恐怕我泱泱中华又要雪上加霜了。“ 说到这里,父亲又一次愁容满面。我说道:”爹,中国又不靠皇帝一个人顶起来,你不是说还有革命党,还有留学生,他们也在想办法救国呀“。 父亲点了点头:“当年,我途经日本,遇到了李大人,拜访了康夫子、梁任公,经由梁公介绍与一些有识之士结识,他们满腔热血,也在寻求救国之路,可依我看,还是精神可嘉,道路不通,有的要学医救国,有的要教育兴国,有的要实业救国,有的更是要革命救国,更有甚者还要肥皂救国……“ 我有些好笑:”爹,肥皂怎么救国呢?“ 父亲叹了口气,”那人见到洋人饭前便后洗手,街道整齐洁净,与之相比,国内的街道则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便认为唯有倡导国人多使用肥皂方可救国。“ 我摇了摇头,“这个想法太天真了吧!” 父亲接着说:“且不管他们的想法如何,尽皆是寻求救国之路,总是值得鼓励的。可无论何种救国之路,没有钱总是不行的,康夫子更是号召我海外华人,每人都捐出些钱粮,用于保皇救国。如今这皇帝也不必保了,但国却总是要救的。” “我明白了,您发现了咱家的菜地出产绿松石,但联系在日本认识的革命党人,让他们寻找一些工匠来开采,再资助那些寻求救国真理的人们,那这应该叫商业救国了。” 安妮这里将茶水端了过来,“沈,下一步您想怎么办呢?” 父亲并没有马上回答安妮,他看着安妮轻轻地说:“我想回国。” 我吓了一跳,“爹,我们要回中国吗?” 安妮脸上掠过一丝凄然,她笑着说:“你要是真的想回去,我们陪着你回去。” 我知道,安妮是不会和父亲分开的,父亲到哪里,她便会到哪里。 而他们两个决定了事情,我很难挽回,况且,父亲不止一次提到回国的事情,我也有了心理准备,于是我说道:“爹,安妮,我也跟你们回国。不就是救国吗,你不是说我可以当神枪手吗,那我就扛枪救国。” 父亲看着我,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你有这片心就好。” 安妮却为难地说:“可我们的家业该怎么料理呢?” 父亲笑着说:“这次回国,我们就不要举家一起回去了,我和安妮先回去看看,家里的事情就交给儿子吧。倘若中国那边需要,我们再叫孩子过去。” 安妮担心的说:“比利能当好这个家吗?” “矿上有皮优掌舵,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倒是要叮嘱好咱们的儿子,他一高兴,没准把家都能点着烧了。”父亲说道。 安妮还是不放心,她拉过我的手:“比利,你听到了吗。” 我早已经听明白了,想到父亲和安妮要回国,要留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心里觉得还是空落落地,“爹,安妮,我为什么不能跟你一起去呢。” 父亲拍了拍我的手:“我们需要有个家,而救国也总是需要一些钱的,你把家看好,帮着皮优料理了那个矿就好。你不是经商的料儿,至于矿上的事,你这个少东家要做甩手掌柜,不要瞎指挥,你只需记住一点,保护好皮优便可以了。” 没想到父亲如此器重皮优,这不等于把家交给皮优打理吗,哪里是交给我呢。好在我的兴趣可不是种菜开矿或者经营,让皮优打理却也好。 说到这里,父亲起身对我说:“儿子,你回菜园吧,皮优和小蘑菇今晚都睡在园子里,你要好好照顾她们两个。我和安妮要收拾一下,明天先到布莱登拜访田中先生,打听一些事情,然后返回中国。” 我应了一声,离开家,返回了菜园。 走进菜园,路过工匠们的宿舍,工匠们还没有睡,都在房中窃窃私语,我仔细一听,他们谈论的也是中国的事情,有的担心家人的安危,有的叹惜时局动荡百姓遭殃,有的长吁短叹,一个小孩子登级竟然牵动着万里之外的每一个人的心,当然仅仅限于华人,因为当我走到山顶的时候,听到的却是悠扬的哨声。 听到这哨声,我吓得魂飞天外,我的妈呀,小蘑菇难道在驱蛇吗,这可不好玩。 我玩了命地往山上跑,一边跑一边喊:“小蘑菇,别吹啦,再吹大家都要被你害死了。” 等跑到小木屋前,却发现是皮优拿着小蘑菇的哨子再吹,看到我气急败坏地跑上来,皮优问道:“臭虫子,大半夜你嚎什么,小心把狼招来。” 我骂道:“狼招不来,蛇要被你招来了。”转头对小蘑菇说:“小蘑菇,皮优胡闹,你怎么也跟着胡闹,要是把蛇招来,咱们所有人都要喂蛇啦!” 小蘑菇从没有见过我如此严肃的表情,有些害怕,“哦,我知道了,虫子哥。” 皮优却反驳道:“我看小蘑菇的哨子好玩,就吹着玩一会,你吃错药了,又招狼又招蛇的。” 我心想,这傻大姐还不知道小蘑菇的哨子有多厉害。 “你知道个屁,小蘑菇的哨子是他们威克族世世代代传下来了宝贝,倘若吹起来,能够驱蛇,要是真的把那些吐着信子的祖宗们招来,漫山遍野都是,先得把你吓尿了。澳洲的蛇许多都是毒蛇,要是让宽吻蛇咬一口,一小时之内就到了鬼门关了。” 皮优盯着我看了半天,“臭虫子,你忽悠人的本事见涨呀!还驱蛇,你怎么不说拘神遣将,要不再把上帝招来呢?” 也难怪皮优不相信,我倘若没有亲眼见到过,自然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这种神奇的本事。 皮优又对小蘑菇说:“小蘑菇,你说!” 小蘑菇说:“皮优姐姐,虫子哥说的是真的。” 皮优啧啧称奇,围着小蘑菇转了一圈,“没看出来呀,要不你们哥俩拜把子呢,一块忽悠我。小蘑菇,行呀,看着挺老实,跟虫子没几天,说瞎话也不打草稿了。” 小蘑菇说:“我和虫子哥都是实话实说,你怎么不信呢!” “我信你个大头鬼!小蘑菇,你真让我刮目相看了,天天跟臭虫子学忽悠人的,哦,我想起来了,虫子,你是不是想把我忽悠蒙圈了再想办法赎身,是不是?” “这都哪跟哪呀,你信也不好,不信也好,这哨子咱不吹,永远别吹。好吧?” 皮优叫道:“不好!”说着把哨子递给小蘑菇,“你来吹,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小土著能玩出什么把戏来。“ 小蘑菇一把接过哨子,“吹就吹!” 我大叫一声,一把抱住小蘑菇:“别吹,千万别吹,小蘑菇,算哥求你了,永远别在这里吹。皮优,你这个浑蛋,山下住着工匠,附近的村子有村民,小蘑菇要是吹起哨子,这些人都完蛋了,连你我都要完蛋。” 小蘑菇说:“她看不起人!” “好好,我知道,咱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子能撑船,能撑大轮船,咱不跟他一般见识。” 皮优叫道:“臭虫子,你居然敢骂我,还说我是小人了。哼,不理你了。”说完,径直走进小木屋。 新建的小木屋刚刚建起来,还没有上漆,装饰,估计还要用两三天才能住人。我只好对小蘑菇说:“小蘑菇,我先送你回家吧!” 小蘑菇点头答应一声,便跟着我默默地下了山。一路上,我反复的叮嘱小蘑菇,不要轻易拿出哨子来,更不要轻易驱蛇。小蘑菇乖巧地一一记下。 我把小蘑菇送到家时,父亲和安妮还没有睡,他们正在收拾一些远洋的行李。 见我把小蘑菇送回来,父亲问:“皮优呢,她是不是一个人在山上。”我点头称是。 安妮说道:“那你快些回山上去。皮优一个人会害怕的。” 我刚要回去,安妮又叫住了我。她对父亲说:“我们两个走了,小蘑菇怎么办呢?” “明天一天的时间,新建的小木屋就能收拾好了,让小蘑菇明天就睡到山上吧,和皮优做个伴。” 安妮点了点头,“那样我就放心了,比利,你要记得好好照顾你的妹妹。” 想到明天皮优和小蘑菇一起住到山上,我的头便有些大,这两宝贝刚刚可是差点吵了起来的。 小蘑菇摇了摇头:“不好,我不想和皮优住一间小木屋了。她不相信我和虫子哥。” 父亲皱了眉头:“虫子,怎么回事?” 我正在想要不要把小蘑菇驱蛇的事情告诉父亲,小蘑菇却已经拿出那个哨子说:“皮优不相信这个哨子能驱蛇,还说虫子哥骗她。” 父亲好像没有听明白:“哨子,驱蛇,这是怎么回事。” 我想这个事情早晚也需要向父亲说明白,便将小蘑菇驱蛇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 父亲和安妮听到之后大奇,“虫子,你说的是真的。真是不可思议。”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千真万确,不光你们觉得不可思议,皮优也是如此,她根本不相信小蘑菇能用这个哨子驱蛇,还以为我在骗她。但是我在卧龙岗亲眼见到过的,对了,哨子上还有一些文字,我当时还说要拿回来让您认一认呢。” 父亲思索了半天,“大千世界,其实还有许多我们人类无法理解的事情,小蘑菇的驱蛇之术怕是他们威克族的上古秘法吧!来,小蘑菇,你把哨子拿给我看看,这些古老的文字估计我也不认识。” 小蘑菇依言把哨子递给了父亲,父亲拿起来凑到灯下仔细观看,看完之后父亲更是觉得惊奇。“小蘑菇,这个哨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小蘑菇说:“是我们的威克族的宝物,一代一代的传下来的,老威克当年发现我吹哨子的时候把蛇驱来,便把哨子给了我,后来他看到族里起火,便告诉我能走多远走多远,再后来我们族便只剩下我了。” “你是说,这个哨子是你们族里传了许多代传下来的?” 小蘑菇点了点头:“是的。” 父亲忽然呵呵一笑,“看来发现澳洲的历史怕要改写一下了。” 第73章 洪都大渊 父亲既然说澳洲的历史要改写,绝不是空穴来风,他向来严肃,从未打诳语,这一点我和他的性格可以说是截然相反,我的骨子里充满了叛逆,大约是遗传了安妮的基因吧! 安妮来了兴趣,“达令,怎么说?” 父亲拿着哨子说:“你们看,这个哨子上刻的文字不是当地人的文字,而是中国的古文字,我们称其为篆书。这上面刻的是一个人的名字。” 他话锋一转,说道:“世人只道是欧洲人最早发现的澳洲,在公元1606年,西班牙航海家托雷斯的船只驶过位于澳洲和新几内亚岛之间的海峡;同年,荷兰人威廉姆?简士的杜伊夫根号终于在澳洲靠岸了,并把这个地方称为新荷兰。” 安妮听了点了点头:“是这样,只是后来在1770年,英国航海家库克船发现澳大利亚东海岸,将其命名为新南威尔士,并宣布这片土地属于英国。这些知识,我在英国上学期间学过的。只不过上学那里,英国还是把这里当成流放囚犯的地方呢。再后来的事情,比利也都知道了。” 我答道:“是的,我上学时,老师便曾讲过,在1788年1月18日,由菲利普船长率领的一支有六艘船的船队共1530人的第一舰队抵达植物学湾,里面便有七百多名囚犯,当年的1月26日,他们正是澳洲建立起第一个英国殖民区,这个地方后来人口不断增长而成为澳洲的第一大城市悉尼,这个名字还是为了纪念当时的英国内政大臣悉尼。后来,每年的1月26日成为了澳洲的国庆日。怎么了,父亲,这些历史每一个澳洲人都是知道的。有什么不对吗?” 父亲笑着说:“是呀,我在澳洲生活了八年,这些事情也是知晓的。可以这个小小的哨子上刻的这几个字明显是汉语的篆字,它怎么会出现在澳洲的威克族人的手中呢?刚才小蘑菇可是说了这个哨子是他们族里世代相传的宝贝的。” 安妮问道:“你是说早在西班牙人和荷兰人之前,便有中国人来到澳洲大陆吗?” 父亲摇了摇头:“我们不能断定是中国人,因为篆刻艺术虽然源于中国,但在日本、高丽、南越,甚至东南亚,都有人懂得篆刻的。” 他问小蘑菇:“小蘑菇,关于这个哨子的来历,你以前听到同族人说起过吗?” 小蘑菇说:“当然,老威克常常跟族人说的,早在数百年前,威克族因为弱小,常被其他部族欺凌,最后被近躲到了澳洲北面的海滨生活,那一带虽然临海,但海滨却是悬崖峭壁,族人根本没有办法靠海谋生,在绝望的时候,一位天使渡海而来,他教给我们族人制作使用弓箭,钻木取火,煮海为盐,烤制熟食,离开的时候,还送给我们这个哨子,吹动这个哨子可以把附近的神龙驱来。” “爹,威克族以蛇为图腾,小蘑菇说的神龙便是蛇了。爹,那几个篆字写的是什么?”我补充道。 父亲又拿起那个哨子,说:“这四个字是‘洪都大渊’,想必是一个来自洪都的名叫大渊的人,豫章故郡,洪都新府,这是唐王勃《滕王阁序》里的诗句,洪都说的便是今日之南昌,莫非在几百年前一个叫大渊的江西老表登陆澳洲,把这个哨子赠给了威克族人?”父亲沉吟道。 “爹,你读了那么多的书,可知道历史上有汪大渊这个人吗?” 父亲哈哈一笑,“中华史书浩如烟海,我纵是读遍二十四史,恐怕也不会知道汪大渊其人,只是此公能在数百年前,便远涉江湖,足迹可到澳洲,实在令人钦服。我后学末进,竟不知其人其事,却又惭愧的紧了。我此次归国,会途经日本,如果能遇到康夫子、梁任公,抑或者章先生,我可以向其请教,他们著作等身,学富五车,说不定能知道关于这个大渊先生。” 如此,关于这个洪都大渊先生的话题便告一段落,父亲又再叮嘱了我一些事情,便让我返回菜园。 等到菜园的时候,已近深夜。 我悄悄上了山,四下里静悄悄地,我以为皮优一定要睡着了,但来到院子里的时候,却看到皮优正坐在秋千上,静静地欣赏着月色。 我向她打了一个招呼,皮优没有说话,我察觉到皮优有些异样,忙道:“皮优,你怎么了?”凑近看时,吓了一跳,皮优泪流满脸。 我有些慌了神,急忙抓住皮优的手说道:“皮优,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她使劲摇了摇头。 “是不是害怕了?”皮优依旧摇着头。 “哎呀,你倒是说话呀,别打哑谜不行吗?”我着急道。 皮优哇得一声哭了出来,“虫子,你欺负我,你骂我,现在还凶我!”说完竟是涕泪横流,势若汪洋。 我着实没想到,平时这个神经大条的女孩今晚竟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急忙抓着她的手说,“哎呀,我当什么事儿,我哪敢欺负你,你是我老大,又是俺们家的总裁,前两天我爹还把我卖给你了,一辈子都不能赎身的。再说了,你老人家敢单枪匹马跑到北海道武馆踢馆,可以一苇渡江,江湖没有你,但却到处都是你的传说。人人说起您老人家来,都是一挑大指,皮优大侠好生厉害。”我逗着皮优。 放在平时,皮优很快会高兴起来,哪知道今晚却不一样,她反而哭得更凶了。声音远远的传出很远,不知道的怕是还以为我真的在欺负皮优呢。 我急得抓耳挠腮,连连作揖,“皮优,咱有话说话,我是做错了,我改,求你别哭了行不?”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一把将皮优揽到怀里,让她哭了个够。 人们常说女孩子哭可以发泄情绪,果真是如此,皮优不久终于停止了哭声,我柔声道:“皮优,不哭了,我当时只是因为着急才说错了话,你别介意,我永远不会骂你的,你看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说把你抢回来当佛爷供着的。现在不光是我把你当佛爷供着了,我看我爹和安妮都快把你当佛爷供起来了。” 皮优泪眼婆娑,“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要是骗你,你就把我的心挖了。” 皮优终于笑了起来,“我才不要你的心,你要是骗我,让我也像匹诺曹一样鼻子变长。” 看到皮优心情变好,我连声说:“好,我要骗你就变成那个木头人。”对怀里的皮优说,“秋千上冷,你回小屋里睡吧!” 皮优刚要起身,却又叫了一声,“虫子,坐得时间太长了,我腿麻了。” “那我帮你捶捶?” “不用,你把我背回屋子里吧!” 我心想,看来皮优在外面坐了很长时间了,她生气也是应该的,男人怎么可以张口去凶一个女孩子呢,况且皮优孤身一人跑到澳洲,虽然有个同族的叔叔,却掉进了钱眼里,她一定很孤单,到了小镇,住在这小屋,便更显孤单了,我不可以再凶她了。 想到这里,我便蹲下身去,“上来吧!” 皮优乖巧的伏在我的身上,我双手向后揽住她的腿,把她背回小木屋,放在床垫上。正准备起身回去,皮优轻轻地说:“虫子,你也睡屋子里吧,我有些害怕!我们聊聊天。” 我只好像昨夜那般,铺了个临时的床铺,躺了下来。 皮优枕着胳膊,侧身看着我:“虫子,你为什么要和小蘑菇一起骗我。” 我摇了摇头,“皮优,我没有骗你,小蘑菇的那个哨子吹不得。”于是我便把那日到卧龙岗遇到小蘑菇的经过详详细细的讲了一遍,之前虽然讲了小蘑菇的身世,但关于驱蛇的事情,我并没有讲。 皮优瞪大了眼睛,“虫子,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说过不骗你的。” 皮优凑了过来,“让我看看你的鼻子变长了没有!”她终于又恢复了胡闹的本性。 我感觉自己倒像个受气包了,躺在床上对皮优说:“皮优,我从小生活在澳洲,这里的许多动物是别的大洲没有的,人所共知的是袋鼠、袋狼之类的,但实际上在荒原上、大海之滨,还有许多鲜为人知的动物,而和这些动物混杂在一起的,是澳洲的土著人,他们世居澳洲,有许多不一样的文明,是我们这些外来人理解不了的。你看,小蘑菇是威克族,她可以用哨子驱蛇,我在总督府遇到一个古瑞族,总督府的那些人叫他小蛮,这小蛮也有一项神奇的本领,平时见人就叫的大狼狗,见了小蛮居然变得像一只猫一样,你说奇怪不奇怪。所以,今天我是真不骗你,倘若你吹哨子把蛇驱来,山上山下,包括附近的人怕都要葬身蛇腹了。所以今天是一急之下,才……” “才骂了我?”皮优接口道,我点了点头,“算是吧!” 皮优哼了一声,自言自语道:“要是吹个哨子,能把蛇驱来,也挺好玩!” 我叫道:“皮优,别的事情,我都听你的,你千万别打那个哨子的主意。” “知道了,我就是随口一说嘛,你还当真了。” 过了一会儿,皮优说道:“虫子,沈伯伯是不是要回中国了?” 我奇道:“你还真厉害,我送小蘑菇回去时,他和安妮已经开始收拾行李了。” “那我们怎么办?” “父亲让我们在澳洲呆着,他先回国看看。” “原该如此!安妮也一起去吧?”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其实想到他们和我分离,我便有些不舍。从来都是我跑出去四处闲逛,他们两个却不曾离开过,每当我伤痕累累的回来,总会看到高大威猛的父亲和安详温和的安妮,有他们在,我便很安心。 皮优幽幽地说:“真是羡慕沈伯伯和安妮,她们永远都是在一起的。”说完,她对着我说:“虫子,我们也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好吗?” 我凝神望着皮优,她像一只小猫钻进我的怀抱。 我渐渐感觉到了皮优对我的依恋,这是爱吗? 我不清楚! 次日,父亲和安妮来到菜园,和工匠们说了回国的事宜,工匠们纷纷委托父亲给家人捎信,父亲一一答应。最后,他对我们说:“家里面以后要皮优做主了,虫子不要出去惹事,同时照顾好小蘑菇。我回到中国会给你们写信。”之后,又着重交代皮优说:“孩子,沈伯伯和安妮一样,都很喜欢你。这个矿业由你经营是最恰当的,也只有你能把这里的石头变成钱。如果不是因为国事,我倒是宁愿在这里做个田舍翁。但是……”说到这时,父亲没了下文。 皮优笑着对父亲说:“沈伯伯,你就放心吧,你先把所有的钱都带走,以后需要,你告诉我和虫子,我们把钱给你送过去。” 父亲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只是说了一句:“好孩子。” 安妮把我拉到身边,又是一番叮嘱,最后她对我说:“比利,伍德先生可能会来找你,他挂记着珍妮的事情。珍妮是我的姐姐,也是伍德的恋人,可惜因为母亲的阻挠,他们没有在一起,突然有一天珍妮消失了,伍德几乎跑遍了整个世界去找她,这事情我是知道的。他一直想再见到珍妮,上次为了救我,你们骗了伍德,这是不好的,上帝不会宽恕那些心灵不纯洁之人,其实,我也想回英国,不是回家,而是去找一找珍妮,如果我和你父亲暂时回不来,你就陪着伍德去英国找一找吧!” 我早就知晓这件事情,只是还无法想象安妮的家,也就是我的外婆家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安妮,你真的不知道珍妮在哪里吗?” 安妮摇了摇头:“你的外婆菲舍丝有我和珍妮两个女儿,珍妮天生丽质,说是风华绝代也不为过,还曾作为模特登上《卫报》,被许多男子追慕,菲舍丝便想给她找一个英国的贵族,甚至梦想着让她成为王妃。所有人都认为珍妮会嫁给英帝国的豪门,但是珍妮却爱上了一个一贫如洗的破落贵族才俊。” “伍德先生吗?” 安妮点了点头,“为此,菲舍丝向珍妮大发脾气,不允许她见伍德,直到有一天,珍妮便在大家的眼前消失了。作为妹妹,我一直惦记着珍妮,我曾一遍遍的追问菲舍丝,珍妮去了哪里?最后得到的答案是她离家出走了。” “从那以后,我每天晚上在家里便做着同一个恶梦,梦见珍妮披头散发,满身血污,她不断地告诉我,逃呀……逃呀……,最后,我简直有些崩溃了。而菲舍丝又开始给我物色豪门贵族子弟,全然不顾我的精神日益恍乎,于是我终于下定决心离家出走了。” “还好,我流落街头的时候遇到了你的父亲,他无私的帮助了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名来自东方大国的海军将士,于是便登上了来中国的邮轮。我其实很担心,找不到你父亲,幸运的是我在邮轮上遇到了一个姓古的先生,他博学多才,幽默风趣,正要旅欧归国,便我和同路了。到了中国这位古先生到了武汉一位总督府上当翻译,正好我也懂得一些医术,他便介绍我在总督府上做了一名私家医生。没想到,有一天,我竟在总督府上遇到了你的父亲。” 我知道父亲说的那位总督是张香帅大人,当时父亲正好是到武汉为总督校枪,由此与安妮重逢了。安妮毅然决然的辞掉总督府里的工作跟定了父亲,父亲没想到当初在英国街头救助的那个少女竟然千里迢迢来到中国找他,十分感动。那总督也乐得做媒,成全了父亲与安妮。 安妮的叮嘱我一一记下,她转身又抱住了皮优和小蘑菇,又是一番交代。这才和父亲一同离去,前往布莱登。 我要送他们一程,至少把他们送到布莱登,却看到一骑烟尘,一辆汽车正向菜园驶来。 汽车在菜园门前停了下来,卡尔从车上跳了下来。 他兴奋地大叫:“哈哈,我终于自由了!” 第74章 看星星看月亮 我将卡尔介绍给了父亲,父亲笑着说:“儿子,既然你来了朋友,就不必送我去布莱登了。我和安妮去便可以了。” 卡尔问道:“伯伯,你要去布莱登吗,那好办。”说着,他叫来了司机,告诉他:“把这位先生和女士送到布莱登,然后你就不用回来接我了,我要在这里住些日子。” 司机为难道:“少爷,总督夫人可是让您今晚回去的。” 卡尔一百个不乐意,“我好不容易出来了,哪能那么快就回去,你回去告诉叔叔和我的妈妈,我得在这里住够了再回去。” 父亲偷偷问我,“这个卡尔的少年是总督的儿子?” 我点了点头,“我们在军营认识的,这家伙挺好玩的。” 父亲很是欣慰,“你能结识这样的朋友,很好。” 皮优这里说道:“虫子,我去送伯伯和安妮罢,正好也要去布莱登城里办些事情,你陪着卡尔便可以了。” 那司机虽然为难,但终是拗不过卡尔,帮着父亲和安妮把行李带上车,便载着他们三个去了。 望着父亲和安妮远去的身影,我有些怅然若失。 卡尔却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虫子哥,爷爷呢?” 我带着他上了山,山前是菜园,山后是矿洞,石老伯让工匠们每天从矿洞里开采原石,那里有一台机器,可以把原石切开,然后再磋去玉璞,剩下光润的绿松石便被运到前山来,石老伯便带着几个技艺高超的工匠进行精雕细琢,雕琢的过程很是考验工匠们的技术的。《诗经》中说“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是把君子比作玉石,这切、磋、琢、磨其实便是加工玉器的四个步骤。 当卡尔见到石老伯的时候,他正拿着刻刀在一块绿松石上雕刻,全然没有察觉到我和卡尔的到来,那聚精会神的神态,让我恍惚之间,真的感觉到石老伯他们这些人,其实跟艺术家也没有两样。 卡尔站在石老伯的身后,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石老伯的雕刻,好一会儿,石老伯大约是累了,他放下了刻刀,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卡尔赶忙走上前去,帮石老伯捏肩捶背。 石老伯回头一看,见到卡尔,沧老的脸上写满了喜悦,“孩子,你怎么来了?” “爷爷,你累了,我帮您揉揉肩!”卡尔开心地说。 “不用,我自己活动一下筋骨便好。” “爷爷,你要雕刻什么?” “哦,雕的是一枚玉镯。” 看着这一老一少,我有些感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真得是难以名状的,就比如石老伯和卡尔,一个是来自中国的底层百姓,一个是澳洲总督的公子,任谁也想不到这两个能走到一起,而且如此仅仅一面之缘,便彼此记挂。 我又想起,石老伯当初制止了我要手刃卡尔的邪恶念头,还将自己祖传的玉雕赠给卡尔,而卡尔回应的则是心心念念地牵挂,我在总督府时,他常常问起石老伯。 看着他们两个亲热地聊着,悄悄退了出来。 “皮优,皮优,你在吗?” 我听到了小布的声音,走出园子看时,只见小布站在园子门口,身后是他那辆喘着粗气的蒸汽机车。看到我出来,小布跑了过来:“皮优呢?” “皮优去了布莱登,你找她有事吗?” 小布说:“我要接她走!” 我不解他的意思,“接她去哪儿?” “当然是去我们家的别墅住,难道还要她住在你们家吗?你看看,你们家哪里适合她去住?” 其实无论是布朗,还是小布,在我们说话都会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也难怪,小镇上所有的居民中,就数他们家家大业大。我厌恶地说:“小布,你少在我这里秀你们家的优越感,皮优不会去你们家的,你看,”说着我用手一指山顶上的小木屋,“皮优想住在那里!当然,如果她愿意跟你去,我也不会拦着,回来我会告诉他的。” 这时,又一辆车开了过来,我知道那是布朗平时坐的车,他看到菜园门口时,停了下来,“儿子,你在这里干什么?” 小布根本没有理睬布朗,他问我:“皮优什么时候回来?” “不清楚,可能今天回来,也可能明天回来,谁知道呢?” “那我明天来接皮优。” 我呵呵一笑,“随便!” 布朗问道:“儿子,你要接谁?”小布斜了布朗一眼,“要你管?” 布朗骂道:“你这个小王八蛋,我不管你谁管你。” 小布突然发起了脾气,“还不是因为你,不让我去救皮优,现在皮优住到虫子这里了。” 布朗划了一根火柴,点燃了自己的烟斗,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哈哈,我知道了,你还要为我前些天的事情生气呢,放心吧儿子,皮优是奥斯曼的公主,自幼娇生惯养,怎么会习惯住在这里呢?你放心,等皮优回来,爸爸和你一起来请皮优公主到咱们家去,她看到咱们家的大别墅,还能住在这里吗?” 小布似乎被布朗说服了,看了他一眼,便径直上了车,蒸汽机车冒着白烟去了。 布朗叼着烟斗,上下打量了我几眼,“比利,听说你们家的园子开采出了绿松石,你父亲呢,有没有兴趣卖给我?开个价吧,我可以给你们一辈子花不完的钱。” 我笑了笑,“布朗先生,这事情不是我说了算,等我父亲回来,你可以跟他去谈。可据我估计,我父亲也不会同意的。” 布朗冷笑着,“那是你还没有见过钱!”说着便扬长而去。 望着布朗远去,我不屑地笑了笑,谁说我没有见过钱,昨天我便见到了,数万英镑装了满满一大包呢。 想到此处,却又感动惭愧,布朗似乎说对了,因为昨天我见到的那些钱确实是自己长这么大见到的最多的钱,当时皮优还嘲笑我眼珠子快飞出来了。 卡尔对园子的每一处都极感兴趣,当我带着他到达山顶的时候,他站在小木屋前,极是兴奋。“虫子哥,这间小木屋是谁住的。” “哦,菜园的晚上需要有人看守,于是这个差事便轮到我的头上,父亲就给我盖了这一间小木屋。” 卡尔听完,满是憧憬,“每天晚上住在山顶小屋,数着星星,看着月亮,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菜园看守,我的天,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 “其实,看守菜园可算不上什么幸福的工作,既单调,又乏味,只是这片菜园关系着我们一家人的生计,我也不敢大意,而菜园的夜里,并不是天天都能看到星月,有时还会有狂风暴雨,越是到这个时候,我就越需小心,往往这个时候便有那些偷菜的贼趁着月黑风高跑进园子偷菜。” “真的有人偷菜吗?” “当然有,我住进菜园没两天,夜里便发现有小贼偷偷地跑进园子里偷菜。我不禁大怒,便用弹弓狠命的伺候那个小贼的脑袋,把他打的抱着头,哭着跑掉了。第二天,我便得意洋洋拉着父亲,到小镇上找,头上起了包的人定然是偷菜的小贼。终于,我们在小镇贫民窟里找到了那个满头是包的小贼。他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瘦骨嶙峋,脑袋是四五个大红包,都渗着血,他住在一处低矮的窝棚里,窝棚四处透风,窝棚里铺着柴草,柴草上只有一张都漏出棉絮的被子,被子里裹着一个八九岁的妹妹,头发乱蓬蓬地,用无助的眼神看着我们。地上还有一口锅,与其说是锅,其实是不知从哪里拣来的瓦罐,里面正煮着昨天偷来的几棵菜,菜汤表层没有一滴油。兄妹两个见我和父亲闯进来,吓得抱在一起,如同受惊的考拉,不知所措。” 我顿了顿,又说道:“当时,我问那个男孩,你为什么要偷菜,问完了便觉得自己问得有些多余,这兄妹两个自然是因为饿了。父亲皱起眉头,问那个女童,大白天怎么还裹着被子?那女童犹豫了好久,才说没……没衣服。” “当时,父亲没再说什么,带着我回到园子,挑了一些卖相不好的蔬菜给兄妹两个送去,还让安妮做了一件女童的衣服。我把菜和衣服送去的时候,兄妹两个很高兴,我对那个男孩说,以后不要晚上去偷菜了,如果没有吃的,你就去找我,我给你摘一些菜吃。” 卡尔一直在听着我诉说着往事,他叹了口气,“那男孩为什么不找一份工作呢?” 我看着这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少爷,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人们常说夏虫不可语冰,大概便是如此,他没有经历过饥饿和苦难,自然无法理解贫民的艰辛。 卡尔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大男孩,他不相信小蛮其实是人类,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可以撑起一个家。 我叹了口气,不想再和这个家伙谈论这些事情,“卡尔,我们下山吧。” 卡尔没有动地方,指着那处新建的房子说:“虫子哥,这个新建的木屋是谁的?” “是给皮优建的,她喜欢住在山下。” 卡尔眼睛散发着光亮,走到新建的木屋前,满是羡慕。“虫子哥,我也要有一间这样的小木屋。” “你建木屋干什么?” “当然是住呀,你想想,每天住在小木屋里,夜晚看星星,看月亮,白天摘菜,雕刻玉器,难道不是最幸福的生活吗?” “幸福个屁,我可没工夫再给你盖一间木屋了。” 卡尔倔强地说:“你不给我盖,我自己盖,小气鬼。” “我当然是小气鬼了,我可不像你这个大少爷,一个房子居然说盖就盖,就连皮优这一间小木屋,都要耽误所有人三四天的时间呢。” “那你说多少钱,我花钱雇人来盖。” “你要是肯花钱,那倒好说,一处像样的小木屋至少也要四千英镑了。” 我报了个很高的价格,打算把卡尔吓退,卡尔果然大叫:“四千英磅!” “怎么,知道贵了?” 卡尔摇了摇头,“这个价格也太便宜了!” 我一阵无语,看来我这个乡下少年实在跟有钱人没法交流。 这里,皮优带着智子走上山来,后面还跟着小蘑菇。智子看到我跑了过来,“虫子哥,这是你们家的菜园吗?好美呀!” “咦,你怎么来了?” “哦,你父亲和安妮去了武馆找到我哥哥,向他打听大清帝国的消息,我哥哥说他也是从报纸上看到的,并不知道更多的消息。沈伯伯听后,便计划回国,恰好我哥哥也计划回去,可以一起作伴。我哥哥问我回不回去,可我还没有待够,不想回去,他们只好自己走了。而我就跟着皮优跑到你这里来了。” 智子一边说一边看着小木屋,“哇,好漂亮的小木屋,虫子哥,这是你的小木屋吗?” “嗯,这是我的,那个新建的是皮优的。” “哇”,智子一脸憧憬,“住在山顶小木屋里,每天看星星,看月亮,好幸福呀。” 我又是一阵无语,今天怎么都想到这里看星星月亮呢。 智子拉着我的说:“虫子哥,我也要一间小木屋。” 第75章 采菊东篱 卡尔要一间木屋,智子也要一间木屋,再加上之前答应小蘑菇的木屋,皮优的木屋还没建好,转眼之间,一变四了。 我就不明白了,这个小小的山头什么时候成了风水宝地了。 “我看还是算了吧,智子,你光想着星星月亮了,可这里也有雷鸣电闪,月黑风高,很不舒服的。就是没这些,你都得小心,万一哪天跑进一只土狼来,把你叼走。澳洲土狼可厉害了,吃人连渣儿都不吐。” 智子听了,很是不高兴,“那为什么还要给皮优盖一间呢?” 卡尔也跟了一句:“对呀!” 我一句语塞,无言以对。 皮优哈哈一笑,“虫子,现在说了不算,现在这里我做主。” 卡尔和智子大惑不解,“这不是虫子哥家的菜园吗?” 皮优得意洋洋地说道:“是他们家的不错,只是沈伯伯临走时交给我打理了。” 我瞪了她一眼,心想这个大姐莫不要是答应他们两个了。皮优看了我一眼,“臭虫子,你还敢瞪我,你不要忘了,现在连你也是我的。” 我顿时不敢再言语,生怕她把父亲把我卖给她的事情抖出来。 皮优拍着胸脯说:“你们想建小木屋,包在我身上,想建几个都行。” 卡尔跳了起来,智子拉着皮优的手说:“皮优,谢谢你,你真好!” 皮优笑道:“先别急着谢我,菜园的地皮我给你们提供,只是建木屋的钱,你们要自己掏腰包了。” 智子哼了一声:“皮优,你也掉钱眼里了吗?前两天你刚从我那里拿了四万英镑的。” “一码归一码,那是九州矿业收的定金,现在那些钱都让沈伯伯带走了。我现在可身无分文,即便是有,那也不是我的钱呀!” 智子虽然不满意,但也无话可说。 皮优继续说道:“既然大家都没意见,我们就商量一下价格吧,我估算了一间木屋,连工带料起码也都两万多英镑,这样吧,收你们一个友情价,一间木屋两万英镑吧!” 这次卡尔叫了起来,“皮优姐姐,你可真是奸商,刚才虫子哥还只说两千英镑呢!” 被人家揭了老底,皮优居然脸不红,心不跳。 “虫子知道什么,这里边有材质的问题,我要给大家用上好的木材的,如果你们只想要一个芦苇席子搭成了窝棚,我一个大子也不要。另外,房间的家具不要钱吗?虫子的小木屋到现在都没有电灯,我可是给第一间小木屋通电的。每个木屋要弄一个小院子,种上花花草草。智子,你不是喜欢荡秋千吗,我再给你安一个秋千。” 卡尔喜道:“我也要一个。” “当然可以,到时候,你们做在秋千上,喝着小酒,赏着清风明月,没准还能学李白苏轼吟出几首诗来,你不是喜欢那首诗来着,叫什么采菊东墙下,悠然见南山吗?” 智子被皮优逗笑了,“什么东墙,是东篱,那是中国陶渊明的诗作。我的老师教给我之后,我确实很喜欢。” “那好说,不就是篱笆吗,别说东篱,我连西篱也一块给你们弄上。” 卡尔高兴得不得了,“好,我明天就让我叔叔拿些钱来。我要建一间小木屋,在这里看菜园。” 皮优拍着卡尔说:“没问题,不要先得说好了,是你自己要建,可不是我逼着你跟你那个总督叔叔要钱给你盖木屋的。” 皮优正在胡说八道,智子走到她面前,“皮优,我发现你变了,不但变得跟钱眼一样,满脑子都想着钱,还和虫子哥一样,喜欢胡说八道了。” 皮优终于有些露怯,她笑呵呵地说:“智子,你也知道,沈伯伯和安妮走了,把整个园子都交给我,要养活这么多人,还要添置新设备,修理,通电,哦,井里的水也少了,要种这些菜还得挖个池塘来蓄,哪哪儿都要用钱呀,我又没有金手指,能把钱变出来,嘻嘻,只能吃你这大户了。别人不知道,我可知道你们田中家族的账本都是你管着的,你老人家大笔一挥,半个澳洲都能买下来,还在乎这点小钱。” 智子也不再为难皮优,“好吧,不跟你计较了,我要在这里建一个小木屋,挨着虫子哥这一间。闲着没事,我还可以到虫子哥家里串门。” 说着智子和卡尔拉着皮优在房前屋后转了起来,一边指指点点,一边商量着如何建造小木屋。 小蘑菇这里走到我面前,“虫子哥,我……我没有那么多钱,还是回家里去住吧,我给你看家。” 我摸着小蘑菇的头,“你一个人住在家里,让人多不放心,爹和安妮走的时候,还特意交代让我照顾好你的。你放心,我也会给你盖一间小木屋的。” 小蘑菇脸上浮现了喜悦之色,看得出,她也很喜欢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山顶小屋。 晚饭时,我把尼莫叫了过来,给大家烤了一整只袋鼠,还跑到家里,搬出一坛父亲珍藏的中国白酒。 石老伯他们见到酒,极是高兴,离开中国已经数个月,终于可以喝到中国白酒,他们都很高兴。 晚间,皮优和智子以及小蘑菇住在我的小木屋里,我和卡尔跑到已经搭起主体的新房子里临时住宿。 第二天,司机载着总督夫人来到菜园。 总督夫人雍容华贵,神态慈祥,但一举一动却仿佛带着天生的上位者的气场。 卡尔把总督夫人带到山上,绘声绘绝的描述着自己要在这里建造木屋的蓝图。 总督夫人一边听,一边笑着点头,目光中注露的是对儿子的溺爱,最后大手一挥,告诉卡尔,她会给卡尔送来三万英镑,让他把自己的小房子建的漂漂亮亮,我听了不禁有些咂舌,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这可是三万英镑呀,我就是打一辈子猎,也挣不到三万英镑呀。 在将要离去的时候,总督夫人走到我和皮优面前,“你们好,谢谢你们对卡尔的照顾。” 我笑着说:“总督夫人,您客气了。” “卡尔,涉世不深,又不喜欢呆在总督府里,难得他喜欢这里,我倒是愿意让他住在这里,只是请你们务必保证卡尔的安全。” “我们和卡尔是朋友,会照顾好他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皮优管理整个园子,尤其是指导工匠们制作奥斯曼珠宝和大和珠宝行这两家预订的珠宝。 因为工匠们要制作珠宝,所以我便从镇上请来了一些工人,全天都在监督着小木屋的建造进程,而我住的那个小木屋,也进行了修补和装饰。 期间,布朗和小布来邀请皮优到他们镇上的别墅去住,被皮优婉言谢绝了。 这是我预料到的结果,而小布脸上的失望之色,也在的意料之中。 佐佐木每隔两天就会来一趟菜园,这里智子会把他叫到一边问东问西,有时候还要在一些文件上签字。 卡尔则每天跟石老伯待在一起,还居然和石老伯学起了雕刻,宛然一个小石匠了,我想倘若是总督和夫人知道堂堂总督府少爷在我这里当了石匠,不知道如何感想。 唯有小蘑菇,混迹于菜地之间,跟那些菜农侍弄瓜果蔬菜,忙得不亦乐乎。我有时在想,我把这里当成了菜园,皮优把这里当成了工厂,智子把这里当成了办公室,卡尔把这里当成了学堂,只有小蘑菇把这里当成了家! 还有尼莫,他也来找过我,问我什么时候再进荒原狩猎,我常常自诩猎人,却发现自己很长时间没有去荒原了。每每想到这里,便心痒难耐。 过了一星期,山顶小木屋建造好了。皮优又让那些工人把工匠们住的房舍修补装饰,里面添置了一些简单的家具,给工匠们订做的牛仔衣裤也穿在了他们身上。石老伯装着牛仔裤,白发白须,站在那里让人忍俊不禁。 这一天,园子里所有的人都很高兴,工匠们的住宿条件得到改善,而我们的山顶小木屋也可以入住了。皮优提议准备一场篝火晚会,庆祝我们的入住。 当熊熊的篝火燃起来,牵动起每一个人的情绪,我们一起吃着烤羊,唱着歌,跳着舞,一直到深夜时分。 工匠们歇息了,而我们五个人中,只有小蘑菇没有喝酒,她挽着皮优,我和卡尔扶着智子,一起晃晃当当的到了新落成的小木屋前。 五幢木墙、木瓦片的屋,沿着山势鳞次栉比地列阵排开。木材是樟子松,在石老伯的指导下,用榫卯结构咬合在一起,结实坚固。走近木屋便感觉到阵阵松香扑鼻而来。最关键的是石老伯根据我们每个人的特点,设计了不同的风格。 皮优的木屋宽敞明亮,屋顶是重檐歇山顶,石老伯说,皮优是公主,要用歇山顶这种皇家礼制,我不禁有些好笑,皮优又不是中国的公主,跟她说歇山顶,她也不明白呀。皮优则很喜欢这样的屋顶。房间里面,则完全按照她自己的意思来布置了,一张粉红色的沙发,一间深蓝色的卧室,时尚的家具和五颜六色的纺织品。气氛变得非常明亮,甚至是欢快、热情的,和皮优崇尚自由的性格很贴合。 智子则是一间日式的小木屋,听她说叫町屋,院子开在中间,保留了日系的竹质推拉门,这种推拉门很薄,而且镂空,为的是夏天能够让风吹进房间,同时又保证私密性。卧室更是保留了榻榻米的特色,还有日式推拉门,旁边的壁橱则装满了被褥,晚上睡前拿出来铺上。智子的小木屋最大的特色就是坪庭了,在房屋的最中心位置,是一个露天的小庭院,为的是能够让光线进入房屋。 卡尔的木屋是瑞士风格,听卡尔说,他曾到访过瑞士,非常喜欢那里的一种叫夏莱的木屋,所谓“夏莱”,原是瑞士农牧民在山上搭建的小木屋。早年,阿尔卑斯山区农牧民有一半时间住在山上。他们因地制宜,利用山上的木材盖起简易的居所,以石头或木桩作地基,用木材搭建,屋顶呈人字形,主要起分散冬天积雪对屋顶的压力的作用。 小蘑菇对自己的木屋没有多少想法,唯独希望有一个宽敞的院子,于是工人们用篱笆圈起了院子,而小蘑菇早早的便在墙下撒了丝瓜豆角葫芦的种子,如今这些植物的种子也发了芽,正跃跃欲试的要爬到篱笆墙的最高处看四下的风光呢。 我的木屋没有进行大的修改,只是替换掉那些已经破损的木材,然后皮优和智子将一只牛头挂在我的木屋前面,远远看上了倒真的像猎人的居室,这个画龙点睛之笔令我很高兴。 皮优醉醺醺地说:“智子,卡尔,咱们给我们的小木屋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卡尔第一个赞同,“对,一定要取一个诗意的名字,我的小木屋就叫温莎吧!” 智子听了哈哈大笑,“卡尔,你喝多了,你还以为你是英国王子吗!” 卡尔也笑了起来,“这里是澳洲,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没准哪一天,我一生气便叫他白金汉宫。智子,你的小屋叫什么?要我说,你可以叫桂离宫吧!” 智子怒道:“去你的,我又不是我们大日本的天皇,我想好了,我的小屋便叫遐心居吧。” “遐心,好奇怪的一个名字,那有什么讲究吗?” 智子说道:“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这是《诗经》中的诗句,我很喜欢。” 卡尔不禁大为佩服,“智子,你很厉害,一个小屋都能起出这么好的名字。” 对于我和皮优则怪不怪,智子所学极为渊博,记心又是特别地好,她会背几首诗,那实在是太简单了。 智子问皮优:“皮优,你的小屋叫什么?” 皮优看着自己的小木屋,脱口吟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智子说这是陶渊明的诗,他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回乡隐居,很对我的胃口,我的小屋就叫采菊。回头我把院子前后都种满菊花,等这些菊花开了,我摘下来泡茶喝。虫子,你说好不好?” “你喜欢便好!”我回答道。 智子却皱了皱眉头,细细品味:“采菊,采菊,菊虽为四君子,在陶诗中有安于贫穷、不慕荣华、有骨气的意象,到唐末的黄巢有诗云,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在其带有明显寓意和倾向性的诗作里,表现了诗人不屈的斗志和坚定的信念,展现了诗人的胸襟与抱负,菊花也便成了饱经沧桑的勇敢坚强的斗士。再到宋代李清照,有人比黄花瘦的诗句,那首词是她思念自己的丈夫写的。” “这些都很好呀,看来我取的这个名字取对了。”皮优说。 智子说道:“皮优,你还是改一个名字吧!” 山风吹过,皮优的酒意更浓,她的身体有些摇晃,却执着地说:“不改,我喜欢这个名字。” 智子摇着头说:“一定要改一个,这个名字不好!” 皮优笑着说:“智子,你是不是嫉妒我的小屋有一个好名字呀!虫子,小蘑菇,你们的小屋叫什么?” 我笑着说:“我昨天做梦梦见我的父亲和安妮回来了,我的小屋就叫还乡吧!” 智子又是摇头:“不好,都不好!虫子,你和皮优取得什么破名!” 皮优摇晃着智子说:“智子,你是不是忌妒呀!” 小蘑菇说:“我的小屋取不取名字都无所谓,我喜欢它,因为从今天开始它就是我的家。” 卡尔哈哈大笑:“那就叫小蘑菇的家吧!”大家一齐笑了出来,然后各自回去休息了。 这个夜晚很宁静,月色如水银泻地,将乳白色的光温柔的覆盖着我们的小屋。 第二天,天光大亮,我们才起床。我在院子里支起锅,准备给他们做些饭,却见山下风风火火地跑上两个人,却是伍德先生和布朗。 伍德见了我喊到:“比利,比利,我有急事找你!” “伍德先生,您有什么事情找我?” 虽是清晨,伍德急得依然是满头大汗,他喘着气说:“比利,卢娜不见了!” 第76章 卢娜去了荒原 在我的印象中,伍德先生始终是不紧不慢的谦和性子,此刻却全然没有了往日的平静,他焦急地问道:“你见到她了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她没来我这里!” 伍德搓着手:“那她能到哪里去呢?” “伍德先生,卢娜怎么会不见了,你不要着急,慢慢说。” “我和卢娜吵了一架,她负气自己出去了,一直没有回来。我找不到她了。”伍德的神情很是沮丧。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三天前,昨天古德院长告诉我,卢娜已经三天没有去医院了,我才知道卢娜她失踪了。”伍德懊恼地说:“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我想着去英国寻找珍妮,卢娜见我在收拾行李,很是生气,她质问我,既然爱着珍妮,为什么还要娶了她的妈妈,生了她。然后就跑掉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听安妮讲过珍妮的事情,也知道珍妮和伍德之间的感情,安妮直到再次见到伍德先生才知道,二十五年来,伍德先生一直没有忘记珍妮。 安妮在陪着父亲回国之前,还告诉我如果有可能就陪着伍德去一趟英国找一找珍妮。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惭愧,当初父亲和工匠们入狱,我为了救他们,骗了伍德先生,说珍妮还活着。伍德当时很激动,立刻便去警局保释安妮。是我的谎言再次激起伍德对珍妮的爱,他要去英国了。 而珍妮恰恰又是他们父女不和的引线,是我点燃了这根引线,却从没有想着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伍德先生,卢娜可能去哪里呢?” 伍德痛心地摇了摇头:“能找过的地方,我都找过了,还是没有找到卢娜。我觉得她可能会来你这里,但却没有。我真担心她想不开,她如果要是有个一差二错,我……我……怎么对得起她的妈妈。” “是不是可以让你的士兵们一起去找找?” “我为了去英国,已经辞职了。”伍德面如死灰。 这时,皮优从小木屋里走出来,“伍德先生,你怎么来了?” “他来找卢娜!卢娜失踪了。”我替伍德先生回答。 皮优吃了一惊,“卢娜失踪了,我前天还见到过她呢!” 我一把抓住皮优,“你见到过卢娜,在哪里见到的!” 皮优有些忸怩:“虫子,是我不好,没能及时告诉你。前天卢娜来到菜园,她带着枪,说是想邀请你一起去找猎,我告诉她你要山上,正建小木屋,她便走了。这几天,事情太多,我没来得及告诉你。” 听完皮优的话,我的心简直提到嗓子眼了,“哎呀,皮优,你耽误大事了,卢娜如果一个人去荒原,基本上有去无回,那不是普通人能去的地方。荒原上不光是可爱的考拉、袋鼠,还有毒蛇猛兽,还有土著人。” 皮优撅着嘴,“虫子,你是不是担心土著人把卢娜抓去做老婆?” 皮优大开的脑洞一直在线,我叹了口气,“如果是抓去做老婆,她还能活着。澳洲有五百多个土著部落,有的部落现在都还是茹毛饮血……”,说到这里,我不敢再说下去,我担心伍德先生撑不住,没错,澳洲的这些土著部落里,有的部落是食人族,即使我的话没能说完,伍德已经心胆俱裂,“比利,你是说食人族?卢娜会不会被食人族吃掉?” 我握着伍德的手,“伍德先生,你先别急,这只是最坏的情况?我觉得卢娜还不至于运气那么差,出来找猎便遇到食人族吧。但我们现在要尽快找到她,多一刻便是一刻的危险。” 卡尔这时从木屋跑了出来,他兴奋的大叫:“虫子哥,谁在说食人族,我们是不是要去狩猎了?”等看到伍德先生,卡尔立刻便是一个军礼:“伍德先生,您好,澳洲特种作战单元澳龙小队卡尔向您报道,请指示。” 伍德苦笑着摇了摇头:“卡尔,我是来找比利的,我的女儿走失了,我再寻求他的帮助。另外,我现在也不是你的长官了,我辞职了。” 卡尔问道:“伍德先生,您的女儿怎么了?她在哪儿?你们刚才说食人族,她是不是被食人族抓去了,那就更需要我们澳龙小队了,是不是,虫子哥。” 我被卡尔吵得心烦意乱,“卡尔,你别吵了,我正和伍德先生商量怎么办?” “那还怎么办,当然是我们澳龙小队出击,进入那些食人族的老巢,将那些光屁股的猴子一网打尽,保护人类了。”卡尔一直认为澳洲土著不属于人类,直到今天,他还是这样认为。 即便他看到我被关在笼子里,当成另一个小蛮时,他也只是惊怒于总督和约翰市长不应该把人类当成猴子,一再强调我和小蛮不一样。 我和卡尔平时聊天时,我也曾问过他,我和小蛮有什么不一样,卡尔想了半天,最后的回答是“小蛮是猴子,你是人类!”可见他受他的那个总督叔叔影响有多深。 我问他:“那你说,小蘑菇是威克族人,那你说他是人还是猴子?” 卡尔想了想说:“小蘑菇是人。” 我不解地问:“同样都是土著,为什么你认为小蘑菇是人呢?” 卡尔回答:“小蘑菇母亲是土著,但父亲却是白人,而且她生活在现代社会,当然要算做人了。” 我哭笑不得,放弃了和卡尔进一步沟通的打算。 卡尔只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大男孩,还没有他的总督叔叔的心机。这个澳洲政客可以出于自己的政治需要,把我说成猴子,最后逼得我为了维护自己人的尊严选择自尽。 哈米德虽然是王子,但也同样是政客,他前脚可以和我们剑拔弩张,后脚也可以因为达到了目的在皇冠酒店和我兄弟相称。 卡尔和他们不一样。 我没有时间和卡尔啰嗦,对他说:“我和伍德先生要去找卢娜,你在园子里呆着吧!” 卡尔连连摇头:“那怎么可以,你有作战任务,怎么可以没有我,我们是最佳拍档——及时雨和智多星,澳龙小队需要同舟共济……” 卡尔还想说,我打断了他的话,“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大狼山,更不是布莱登城,是澳洲荒原,你从未涉足过那里,那里你去不得。” 卡尔执拗地说:“你去得了,我就去得了?” 我心急如焚,哪里有时间再说服卡尔:“你肯定不能去,你的妈妈告诉我要保证你的安全,我绝对不能把你带进荒原,你再不听话,我就让人把你送回总督府。” 卡尔气鼓鼓地看着我,大声地说:“虫子哥,我们是不是兄弟,是不是澳龙小队,你当我说着玩吗?”说完转身跟进小木屋。 智子和小蘑菇听到争吵之声,跑出了小木屋。我对皮优说:“皮优,你看好卡尔,如果他不听话,就通知总督夫人,让她把卡尔带回府邸。” 皮优从没有见过我如此生气,弱弱地说:“我……我也想去的!” 我一个头简直有两个大,“姑奶奶,火烧眉毛了,别添乱了。你更不能去,荒原上有许多地方是人类还没能涉足的地方,刚才你没听明白吗,那里有狼虫虎豹,有食人族,还有许多我们人类都没有见过的兽类。” 皮优嘟嚷着说:“我是担心你嘛!” 皮优的一句话触碰到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我拍了拍她的头:“你是我们家的财神爷,总裁大人,怎么可以跑到荒原上去,我不一样,我从小便去荒原,对那里很熟悉,还没有哪只不开眼的野兽敢惹他虫子大爷,你放心吧!” 皮优终于点了点头。小蘑菇没有说什么,她把自己的香囊拿了出来,塞到我的手里,“虫子哥,你拿着这个!” 我知道这个香囊是小蘑菇的母亲临终前给她的,可以驱散周边十步以内的毒蛇,她平时很少拿出来,今天却给了我。 我对小蘑菇点了点头,“小蘑菇,在家好好呆着吧,我和伍德先生把卢娜找回来,顺便给你带只羊回来。” 我跑进小木屋,把自己平时去荒原的东西都装进一个包里,背在肩上,对伍德先生说:“伍德先生,我们走吧!” 伍德先生早已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见我终于可以出发,拔腿便走。 智子叫道:“等一下!”我和伍德转身看着智子。 智子说:“虫子哥,你们这一次要多长时间?我们需要约定一个准确的时间,如果到时候,你和伍德先生没有回来,我们便需要纠集能够纠集的人去找你们。” 我想了想:“七天吧!也许都用不了七天,我们就回来了。” “好,那我们就等你们七天,七天之后,你们还不回来,我们就去找你。” 我点了点头,“好吧!” 随后便跟伍德下了山,皮优她们三个女孩一直送我们到菜园门口。 伍德骑来了是一匹骆驼。我想了想,也需要找一匹骆驼,这不是去打猎,速度很重要。于是我对伍德说:“伍德先生,我们先去找一匹骆驼,这样要快一些。” 伍德表示同意,于是我们一起向镇上走去。 路过尼莫家的时候,我想,如果尼莫在家里,最好也叫上他一起去荒原,毕竟是找人,人多一些还是好的,只不过不能是卡尔、皮优他们,他们去了只会添乱。 还好,达淑在家,她在准备修补家里的房子。 我问达淑:“达淑,尼莫在家吗?” 达淑摇了摇头:“没有,一个女孩子来找他,说是要去狩猎,他便走一起去了,怎么你没有他们一起吗?” 我心中一喜,倘若是尼莫和卢娜一道去打猎,那便安全许多了。 和伍德对视了一眼,我问道:“达淑,你看到来找尼莫的那个女孩了吗?” 达叔摇了摇头:“没有,不过尼莫说那个女孩是你的女朋友,我还奇怪,你们怎么没有和他们一起呢!” 因为伍德在身边,我有些脸红,急忙叉开话题:“他们去了几天了。” “已经三天了。” “那你知道他去了哪里了吗?” 达淑摇了摇头,“尼莫走的时候,没有跟我说。” 我有些头大,荒原那么大,如果没有目标一头扎进去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伍德说道:“比利,你和尼莫平时会去哪里?” 我苦笑,“我们两个很多时候出发时也没有确定要到哪里,荒原上的猎物是流动的,我们发现猎物便会悄然跟踪,所以要看遇到什么猎物了。” 我转头问达淑:“尼莫最近带回来哪些猎物?” 达叔说:“两只袋鼠、一头野猪,土狼是带回来最多的,我还想让尼莫给你送去一些呢。” 我摆了摆手,“那倒不用。” 于是从尼莫家里离开,到了镇上租借了一匹骆驼,便和伍德向荒原进发。 我推想,既然最近尼莫带回的土狼居多,那便到土狼出没的地方找一找吧。我把这个想法跟伍德一说,伍德也表示同意。 澳洲大陆恐怕是世界上最干旱的大陆,东部是山脉,西部是高原,中间是平原,不要以为平原便能够耕作,实际上那里甚至可以称之为生命的禁区,云雨极少,太阳的暴晒之下,蒸发量却是惊人的,往往一场大雨之后,便雨过天晴,烈日会在一小时之内将所有的地表水蒸发到天空,于是便在内陆形成了一片翰海。只有一些耐旱的动植物,能够在这里生存。 所以动物们和人类不约而同将目光瞄准了周边的山地,澳洲的山普遍不高,最高峰也只有两千多米,在澳洲的东部一道连绵的大分水岭由北向前蜿蜒,分水岭以东,地势越来越低直到海滨形成可供耕作的平原,于是最先到达的殖民者们便竞相开垦着这里的土地,而拿到土地的前提是掠夺,清理生活在这里的土著和野兽。对于野兽,直接开枪便可以了,对于土著,首先是留下来做农田里的劳动力,不肯答应的,把女人和孩子留下,剩下的便也可以直接开枪了。留下女人和孩子并非因为人道主义,留下女人是为了解决男人们的饥渴,而那些孩子在融入现代社会后会自然而然剪断和部落的脐带。 布朗便是掠夺者之一,他为了开垦一处矿山,便组织了一帮人端着枪清理了一个土著部落,而小蘑菇的威克族则是被清理掉的许多土著部落之一。可悲的是那些掠夺者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在掠夺,因为上至总督,下到那些当初踏足这片土地的囚犯,都认为那些土著人根本便不应该归到人类的行列,就像卡尔刚刚所说的,只不过是一些光屁股的猴子罢了。 于是,土著人和野兽便不得不离开东部,翻过大分水岭,在分水岭的西面留下来,分水岭在人们眼中也成了文明与野蛮的分界线。从分水岭一路向西,便到达翰海沙漠,那个地方我去过,得出的结论便是能不去就别去,除非不想活了。 我和伍德骑着骆驼,在荒原上寻找,我不时发出金钟鸟的叫声,联络尼莫,只是没有得到回应。有时,我会跳下骆驼查看那些土狼的粪便,根据这些粪便的新鲜程度,我便可以判断在此之前大约多长时间,有土狼经过这里。 我也不断宽慰伍德,告诉他,卢娜跟尼莫在一起会很安全,一是尼莫从小便跟着我在荒原狩猎,有着足够丰富的经验;二是这一段时间我的猎枪一直在他那里,有了枪,人在荒原上便有了生存的底气。 伍德虽然仍是担心卢娜,但明显已经平复了紧张的心情。 突然,一只鸸鹋从草丛中窜了出来,把我们的骑得骆驼吓了一跳 。 第77章 鸸鹋的围殴 伍德问道:“那是一只鸵鸟吗?” 他和许多人一样,认为鸸鹋是鸵鸟,有时候人们干脆称它为澳洲鸵鸟。 鸸鹋算得上荒原最大的鸟类了,它形似鸵鸟,只是比鸵鸟要小一点点,灰褐色的羽毛,和鸵鸟一样鸸鹋的翅膀已经退化,完全无法飞翔,但腿却很长,奔跑速度极快,如果这个家伙发力奔跑,我估计它可以轻易超过布莱登大街上疾驰的汽车,最关键的是汽车还需要加油,这哥们却可以连续飞跑上百公里,简直不是个人,哦,说错了,它确实不是人。鸸鹋对人很是友善,只要不激怒它,是可以和它友好相处的。鸸鹋在颈部长有两个鲜红色肉垂,所以土著人叫它食火鸟。 我点了点头,伍德有些兴奋,他拿着手中的枪跃跃欲试,“我去干掉它,今天晚上有的吃了。” 我摇了摇头,“这是一只成年鸸鹋,它太大了,我们弄不走。” 伍德听了只好无耐的放弃,但那种不甘心写在了脸上。 我想这便是猎人和狩猎爱好者之间的区别吧,真正的猎人其实只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猎杀猎物,也给自己定了许多的规矩,而狩猎爱好者则不同,只要看到鸟兽便想开枪,以满足自己击杀的欲望。 我对伍德说:“伍德先生,在荒原上,猎人在食物链顶端,因此他维系着所有动物之间的一种微妙的平衡,这种平衡不能被轻易打破,否则便会有灾难性的后果。就比如澳洲原本没有兔子,后来欧洲的一些农场主带来一些兔子,结果一些兔子跑出栅栏,游荡在没有天敌的澳洲,兔子繁殖速度极快,几年之间便可以几何倍数从数十只繁殖到几十万只,进而几百万、几千万,乃至上亿只,澳洲的农场主已经为此付出代价了,有的草场已经被这些兔子啃光。再有,我们骑的骆驼,也是从澳洲以外带来的脚力,现在汽车越来越多,骆驼渐渐变得没有用,有的就跑到荒原,变成了野骆驼。哦,猪也是,现在澳洲的野猪都是家猪野化而成的,大有取代土狼成为澳洲荒原之王的架势。” 伍德笑着说:“比利,你越来越不像个猎人,反倒像个哲学家了,开始思考自然与社会的法则了。” 而对伍德的调侃,我没有理会,“伍德先生,其实我一直希望澳洲政府善待澳洲的土著人,他们才是澳洲真正的主人,他们的见识也并不比我们这些外来人差,我认识巴马族的老巴马,他就告诉自己的族人,不能猎杀幼小的鸟兽,不能猎杀怀孕的母兽,不在繁殖期猎杀雌性鸟兽。类似的规矩,在其他部落也都有的。这是这些部族在长期的生活中悟出的真谛,不予重视便会被狠狠地教训。” 伍德仍是不以为然:“你说的这些我是同意的,但人类的智商终究要高过这些没脑子的动物,更何况我们掌握了火器,”说着他拍了拍手中的枪,“这就是法则。” 我没办法说服伍德,他的这种心态进入荒原迟早会吃大亏。 “我去把那只大鸟抓回来!晚上我们烤肉吃。”伍德跳下骆驼,扛着枪便钻进草丛,向那只鸸鹋跑去的方向追踪而去。 我无奈地笑了笑,伍德终于是无法压制心中猎杀的欲望,我只好停在那里等着他胜利的好消息,并向着他喊道:“伍德先生,最好不要杀掉那只鸸鹋,现在是鸸鹋的繁殖期,你如果发现鸸鹋的鸟蛋倒是可以带回几颗来,一颗鸟蛋便够我们一天的口粮了。” 我不知道伍德听到没有,只看到他迅速的向前奔跑着。 我把骆驼的缰绳随意的搭在它们的脖子上,让骆驼趁机吃点草。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远处传来“呯”地一声枪响。 我想伍德应该是看到那只鸸鹋,开了枪。想必一会儿,他便可以扛着那只鸸鹋回来了。 可马上,又一声枪声传了过来。 我很是奇怪,伍德怎么又开了一枪?他的枪法我是知道的,我曾经见过他射杀野猪,枪法很准的,不会一击不中的。 很快,我远远地看到,伍德在草丛中不断的跳跃,三只鸸鹋随后紧紧追赶。 饶是伍德玩了命的奔跑,但终究无济于事,鸸鹋的速度可以堪比汽车的存在,它们扑打着翅膀,长长的腿几步便追到伍德身后,然后用尖嘴狠狠着啄着伍德的脑袋,每啄一下,伍德便发出一声嚎叫。 一只鸸鹋抬起腿来,蹬中了伍德的后背,伍德失去了平衡,向前便是一个翻滚,他刚要爬起来,三只鸸鹋立刻围合了过来,嘴脚并用,雨点般的教训着偷袭他们的伍德先生,看上去仿佛一群人围殴一个。鸸鹋的嘴里还有巨大的隆隆声,那是它们特殊的气管结构造成的。 鸸鹋是素食主义者,以树叶和野果为食,因此我倒不担心伍德被三只鸸鹋吃掉。但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伍德群殴,于是催动骆驼跑过去。 鸸鹋见两只骆驼跑了过来。如此的庞然大物,让被伍德激怒的鸸鹋也不得不正视,它们果断选择停止对伍德的围殴,迈开大长腿,飞也似的跑了,转眼之间,便消失在草丛之中。 伍德躺在地上,枪被扔到了一边,帽子早就没了,头发有好几块被啄掉,手上、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我估计身上会更厉害,只是因为衣服遮住了,我无法看到。 伍德躺在地上,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他看到我过来,忽然竟笑了起来:“他妈的,被三只鸟围殴,我这也是头一遭了。” 他心态倒很好,我便也放了心。跳下骆驼,把他从地上扶起来,替他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尘土,拍到被鸸鹋啄着的地方,伍德便龇牙咧嘴地喊痛。 “伍德先生,您应该感到庆幸,今天踢你的是鸸鹋而不是袋鼠。大袋鼠如果攻击敌人时,会用强劲有力的后腿,踹向敌人腹部,经常一击毙命。所以,能尽量不招惹就不要招惹,不然被踹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比利,你不是说这鸟对人类很友好吗?” “是呀,鸸鹋对人类确实很友好的,我有一次爬到树上摘果子,几只鸸鹋还跑到树上讨要果子吃呢。但鸸鹋的友好,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要激怒它们,倘若激怒它们,它们会立刻化身最为危险的鸟类,鸸鹋一旦发飙,会天不怕地不怕,一往无前,绝不后退,直到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方才罢手。你提着枪跑过去,想要了它的命,你能对你友好吗。在整个澳洲,没有哪种动物愿意招惹这位拼命三郎,但伍德先生您是第一位,了不起!”我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哈哈,我看到一只雌鸟在那里孵蛋,便想开枪惊走它,然后抱几颗鸟蛋回来。哪知道,这东西听到枪声不但没有跑,反而朝我追过来,还招呼了附近的同伴一块追我。早知道这样,我就该一枪灭了这家伙。” “伍德先生,那个孵蛋的鸟不是雌鸟,它肯定是一只雄的,鸸鹋都是雌鸟负责产孵,雄鸟负责孵化的。现在是鸸鹋的繁殖期,鸸鹋每隔一两天交配一次,交配后鸸鹋会生下深绿色的蛋,蛋壳很厚。大约生了七枚蛋之后,雄鸸鹋开始坐在蛋上孵蛋。从此雄鸸鹋便不吃不喝,全心全意的照顾那些蛋,一直持续五十多天,在这50天里,它完全靠体内的脂肪生存,每天只喝一点早晨的露水。雏鸟孵化出来后,还会跟随父亲两年。” 伍德摇着头,无比感慨,“它可真算是一个好父亲。比我强多了。”伍德推人及已,又想到了卢娜,满心都是对女儿的愧疚。 我接着说:“是的,相比雄鸟,雌鸟便自在多了,因为雄鸟开始孵蛋期间,雌鸟还会与其他的雄鸟交配,可怜的是那些雄鸟,它辛苦孵化的一窝雏鸟当中,有一半多不是自己的孩子。” 伍德听完哈哈大笑,“这大笨鸟都是有意思,给人家戴了绿帽子还不知道,跟咱们堂堂澳洲总督有一拼呀。” 伍德只是随口一说,却勾起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伍德先生,卡尔一直喊总督叫叔叔,总督显然不是卡尔的父亲,那卡尔的亲生父亲是谁呢,总督知道卡尔不是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还会善待卡尔母子呢?” 伍德说:“他当然得善待卡尔母子,要不然,这个总督的位子能留给他!”说完伍德满脸不屑。 “你是说总督是靠卡尔母子上位的?” 伍德悠悠地说:“哎,谁不知道现在住在白金汉宫的那位是个风流国王,位高权重,身边自然不缺女人,但偏偏有位王妃看不惯爱德华的滥情,选择离开,只是走时已经怀孕。按理说,哪个男人也不会接受一个有孕在身的女子,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偏偏就有人接手,一个没落的贵族子弟娶了王妃。国王大为后悔,常常跑来找王妃幽会,这位王妃却洁身自好,向国王给丈夫要了一纸调令,带着孩子,陪着丈夫便来到了澳洲走马上任了。” 我听完之后,吃了一惊,原来卡尔居然是一名王子。想到这里不禁好笑,我们一个普普通通的菜园子里住着一位公主也就罢了,没想到还住着一位王子,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和伍德一边走一边聊,继续寻找着卢娜和尼莫的踪迹。 有了上次的教训,伍德也终于明白了澳洲荒原的神奇与可怕,再看到动物,也不再那么冲动,这很好,总比深入荒原被拿走小命要好许多。 整整寻了一天,我也无法判断卢娜和尼莫到底去了哪里,因为我虽然发现了土狼的粪便,也是对其进行追踪,却始终没有看到一只土狼的影子。 倒是在一些粪便的周围看到模糊的几个脚印,就是这几个脚印坚定了我们的信心,我们选择的方向没有错。 日薄西山,天边的云霞像着了火似的疯狂燃烧,大地被晕的一片焦黄。橘红色的霞光镶嵌在深沉黑蓝的天幕间金光灿灿,格外耀眼。尤其是一片红云在盈绕着落日,忽上忽下,此起彼伏。 荒原上几株树孤单的伫立着,一群袋鼠在抓紧一天最后的时间啃食着青草,在落日沉到山后的一刹那,袋鼠首领一声呼喝,袋鼠群便呼啦一下,散了个干干净净。 从此荒原上再无一点声息,夜幕很快便会笼罩整个荒原。 好在,我知道附近有一处山洞,那里适合我们露营。 我带着伍德来到山洞,我把两只骆驼拴在洞口的树上。 伍德负责生火,我把半路上射杀的两只野兔,在洞口将野兔洗剥干净,简单腌制了一下,然后用一根枣木串了,放到火上烤。 守在火堆旁边,伍德担心的问我:“卢娜跑出来好几天了,会不会有危险,他们能像我们现在这样有食物吃吗?” 我理解伍德对卢娜的担心,“尼莫跟着我无数次来到荒原,只要卢娜跟尼莫在一起,他们自保应该没有问题。我们追踪了一天,估计很快能赶上他们。” “为什么?” “他们是徒步来了,尼莫不会花那么多的钱去租骆驼,肯定是徒步来的。这样一算,他们即使走出来三天,也不会走太远吧!” 我这样说也只是在安慰伍德,因为我知道,荒原的法则根本不会那么仁慈,尼莫和卢娜不可能跑出去三天还没有返程,他们肯定遇到麻烦了。 伍德站起身,走到洞口,看着夜幕低垂的旷野,呆呆的出神。“比利,你恳求你一定要找到卢娜,她是个好孩子,尽管表面上对我冷淡,内心却是热的,她之所以时时回家,也是担心我一个人活得寂寞。当年,我疯狂地爱着珍妮,菲舍丝告诉我她离家出走了,去了澳洲,我便丢掉一切来澳洲找她,但终于没能找到。” “我生病时,遇到了卢娜的母亲,她是一个温柔的女子。我被绝望和病痛折磨的时候,终于自暴自弃,和她居住在了一起,还生下了卢娜,虽然我和卢娜的母亲没有感情,但既然成了家,我便想一心一意地陪着老婆孩子。我以为自己的一生从此便在澳洲这里度过了,但有一天,卢娜的妈妈对我说,你既然还是没有忘记珍妮,便去找她吧。我很奇怪,从没有向她说起珍妮的事情,她又是怎么知道的。她笑着对我说,你每天做梦都喊着那个名字,可见那个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你去找她吧,给自己一个结果,也给我一个结果。” “我最后下定决心再去找一次珍妮,我告诉她我只找一次,用两年的时间,如果找到珍妮,无论她活着还是死去,我都会回到澳洲,然后守着卢娜母女两个过一辈子。诚如卢娜母亲所说,给自己一个结果,也给她一个结果。我又回到了英国,找了两年,依旧没有找到珍妮,却他妈找到一份布莱登军区长官的工作,于是我选择回澳洲上任了,可回到澳洲,我才知道,卢娜的母亲因为对我的思念与担忧,心脏病发作早在半年前便去世了。” “卢娜将母亲病逝的原因归结为我的不负责任,其实一点也没有错。我不是个合格的父亲,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我本以为自己真地忘记珍妮了,可是当我遇到珍妮的妹妹,也就是你的妈妈时,我对珍妮的思念又一次如潮水决堤。我还是没有忘记珍妮。” “只是没想到,在我决定去找珍妮的时候,遭到卢娜的反对,她认为我再去找珍妮便是对她妈妈的背叛,她无法原谅我,便跑了出来。” 我默默地听着伍德的诉说,这是他第一次完整的诉说自己的情感历程,我也终于明白卢娜为什么对伍德这个父亲那样冷淡。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伍德和安妮是一类人,情到深处,百思无悔。只不过,伍德是不幸的,他终于没有找到珍妮,而安妮则是幸福地,他在茫茫人海找到了父亲。 “咦,那片红云很漂亮!”伍德先生突然说,然后他走出洞口站在高岗上遥望。 我估计两只兔子已经烤好,便回山洞查看,果然,兔肉已经成熟,滋滋冒着油,红红的,极是诱人。 我把两串兔肉拿在手中,走出山洞,“伍德先生,肉熟了,一起来吃吧。” 伍德没有回答我的话,他用手一指西天的方向,“比利,你看那朵红云上下飞舞,很漂亮,要是再早一些光线充足就更好看了。以后,我们再来的话,我应该带一台相机来,这样的景色,平时可是看不到。荒原真美!” 我看着那片舞动的红云,突然脸色大变! 第78章 啄羊鹦鹉的酷刑 我看出来了,天边那一抹红根本就不是什么红云,亦或是彩霞。 真正的云气不会上下飞舞的那么快,忽而上升,忽而下降,又在转瞬间变大或者缩小。那是鸟群,成千上万只鸟组成的鸟群,在天空中飞舞。 在荒原上只有体型较小的鸟才会自发的组成鸟群。 其实,不光是鸟类,荒原上的许多动物都有群居的习性。这样做的目的是生存。在荒原上,生存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 除非是那些体型巨大、攻击力强的兽类才会单兵作战。对于弱小者来讲,群居最大的好处便是保护它们减少被捕食者的攻击的可能性。因为成群的动物拥有了更多的眼睛,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危险,这远比一只或两只动物放哨更可靠。 我们可以把这种法则称为多眼理论,它适用于任何能够被其他动物捕食的动物。比如狐獴,它捕食诸如蝎子那样的小动物,但却是猎鹰的食物。当一些狐獴进食的时候,其他的狐獴负责防范危险,它们要确保一直有几双眼睛在警惕试图接近的捕食者。 与此同时,动物群体寻找食物也更有效率,当一个动物发现食物的时候,不论是植物、浆果或者猎物,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整个群体共同享用食物来源。比如土狼,当一只土狼猎到一头羊时,其他的土狼也会跑过来共同享用,它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猎到羊的那只土狼也没有私自战有的想法。 今天我们看到的那个鸟群,绝对是我在荒原上看到的最大的鸟群,因为它们虽然离我们很远,但却连绵一线,粗略估计有十里地那么长,足见群内鸟类数量之广。 伍德听到我说那是鸟群,不禁叹为观止:“荒原都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我刚刚被单个的大鸟殴打,现在又看到这么多的小鸟。比利,那是什么鸟?” “在荒原上,最喜欢成群飞舞的鸟有许多,群体最大的要数金刚鹦鹉,它们每天会成群结队的在一起寻找水源,找到一处水源后便纷纷飞落去饮水,鹰隼很多时候便是在这个时候进行捕猎,只是因为金刚鹦鹉数量众多,鹰隼没有靠近,便被发现,于是水面上的鹦鹉便纷纷飞起。鹰隼不会直接冲进鹦鹉群,鹦鹉群中看这些纷飞的鹦鹉会眼花缭乱,任谁都会失去方向,鹰隼不会那么傻,它只会捕食那些外围脱离群体的个体。” “哦,那么多的金刚鹦鹉一起飞翔,真是奇观!” 我摇了摇头:“我倒是希望是金刚鹦鹉,它们只喜欢吃一些植物的果实和种子,至少对我们造不成危胁。金刚鹦鹉羽毛是鲜亮的红、黄、绿,成群的鹦鹉倒是有可能出现红色的云。”我顺手把那只烤兔递给伍德,“兔子烤好了,吃吧!” 伍德拿着烤肉一边吃,一边看,我却没有观鸟的兴致,用匕首割了许多干草,抱着独自走进山洞,我需要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掉,铺好一张可以睡的草床,如果直接睡到石头上会很不舒服,也容易生病。 与此同时,我总觉得心中很不宁静。我和伍德现在只是刚刚翻过大分水岭,这一带是朱尼,远没有进入的荒原之中,甚至说我们边荒原的边都没有到。 但是,我却在这里看到了只在荒原中生长的鸸鹋,还有那一群不知道名字的鸟群,它们就根本不会出现在这一带的。 山洞里本就比外面要暗,我把那些干草均匀的铺到地上,却感觉光线暗了许多,心中奇怪,现在的天怎么黑的这么快。 这时,伍德突然在外面高兴的大叫:“比利,你看,那鸟群好像朝我们这边飞过来了。” 我跑出来一看,果然如伍德所说,鸟群在空中的面积已经大了近十倍,西边的半边的天空几乎快被遮住了。 伍德的眼睛闪闪发亮,他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鸟,那些鸟们在天空飞舞着,渐渐地向我们这边飞了过来,浩浩荡荡,景象蔚为壮观。 这些鸟们在我们的山前飞舞着,似乎在为我们表演一场举世罕见的团体操,它们叽叽喳喳叫着,舞动着翅膀,有时像蜿蜒一条长龙,摇头摆尾,有时又盘旋成一个指环,忽然又直冲天际,好似平地刮起一阵龙卷风。 伍德大为叹息,“可惜没有带相机来,这样的画面无法记录下来实在太遗憾了。” 在喧嚣的鸟叫声中,一道尖锐的声音响起,那鸟儿们似乎被冲入了一针兴奋剂,齐声鸣叫。哨声此起彼伏,鸟儿们也伴着这哨音欢快的鸣叫。 目测这些鸟儿,数量至少也有十万只,这么多的鸟一同鸣叫,声势宛如大海涨潮,潮水冲击到礁石时,浪花飞溅。 我和伍德不自觉的把手盖在耳朵上,否则耳鼓似乎都要被这些鸟叫声震破。 尖锐的哨音一个回旋,鸟群扑打着翅膀冲到半空,在半空盘旋成一个巨大的圆球。 这里,我才发现在山冈下的空地上,站着一个人,他穿着黑色的服装,不断朝鸟群挥动,时时发出一声声尖锐的哨声。 我目瞪口呆,原来这人竟是在用这哨声控制着这些鸟的飞行。猛然间,我又想到卧龙岗上那恐怖的一幕,无数条宽吻蛇滚成了一个个巨大的肉球,将那些大兵包裹其间,二百多名大兵没来得及叫几声,便被吞噬掉了。 自从那里起,我仿佛得了密集恐惧症,每每看到密密麻麻的场景心里便极为不适。 一只鸟儿飞到我和伍德前面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 我看到之后几乎吓破了苦胆,这鸟虽然是鹦鹉,但哪里是什么可爱的金刚鹦鹉,而是一种让澳洲所有的动物胆战心惊的鸟儿,名字叫啄羊鹦鹉,听这名字,你便知道这种鹦鹉可不喜欢吃什么野果和草籽,它们中意的食物是肉,所有动物的血和肉。 这种鹦鹉远没有金刚鹦鹉那么漂亮,羽毛也是黑褐色,之所以在天空变成红云,完全是因为夕阳将最后一抹亮色洒向天空的时间,把鸟群染成了红色罢了。 平时,我只是见过数十只,数百只的啄羊鹦鹉在一起,可这样一小群鹦鹉便已经是动物们的恶梦了,它们群起而攻之,转眼之间便可以吃掉一头羊的血肉,何况今天数万只的啄羊鹦鹉。 这里天空中的鸟球伸出一条线,如同一道鞭影向我们这边甩了过来。 我大叫一声,“伍德先生快回山洞!”说完拔腿就往山洞里钻。 伍德先生听到我的喊声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只好转身一把拉起他往山洞里跑。因为跑得太快,伍德身体在我的拉扯之下失去重心,倒在地上。 我很为自己的粗鲁感到不好意思,但却没有心思道歉,只是用蛮力将伍德像拖一只死猪一样拖进了山洞。 我一把抱起一块石头挡在了洞口,那石头中有半人多高,少说也有五百多斤,我根本没有料到自己的力气居然有这么大。接着,又是几块巨石挡住洞口。 我大叫:“伍德先生,用柴草塞住缝隙,要不然,我们两个要被那些鸟当成虫子吃掉啦。” 伍德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抱起干草将石头之间的缝隙逐一塞住,缝隙比较大的便先用足球大小的石头塞住,再塞干草,也包括我们的衣物。总之凡是能用来塞住缝隙的东西全都毫无保留地用上了。 幸好这个山洞的洞口很是狭窄,可以让我很快把洞口封死,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在片刻之间把洞口封住。 此时,洞外鹦鹉的鸣叫之声大作,鹦鹉们聚集到了我们的洞口,宛如一群毫无礼貌的农妇在肆无忌惮的说笑。 随即,我和伍德便听到了驼驼的痛苦的悲鸣,但是那悲鸣也只是持续了一两声,便被鹦鹉的叫声淹没。 于是洞外,便只是剩下这些小鸟们的叫声了。 我有些可惜,那两只骆驼被我死死的拴在树上,刚才跑进山洞的时候没有解开他们的缰绳,让它们两个逃命,当然也没有时间去解。 现在,我倒是庆幸有这两头骆驼在外面,可以吸引鹦鹉们的注意力,使它们忽视在一旁浅浅的山洞里,还有两个活物,正脸色苍白,向上帝、佛祖和穆罕默德一块祈祷着,希望能逃过这一劫。 伍德出于好奇,拔出一把草后,从石缝里向外探看,他只是看了一眼,便吓得赶紧把干草重新塞到石缝里,然后跳到一边,后背贴着石壁,右手捂住心脏,力图平复自己快要跳出来的那颗心。 可是由于太过匆忙,那把干草根本没有塞紧,伍德跳开后,便从石缝中掉了下来。 我一个箭步跳过去,拣起那把草,要重新塞住那个石缝。 我只是不经意之间从石缝向外看了一眼,却恰好看到那头可怜的骆驼,已经被鹦鹉团团的包裹住,无论它们怎样挣扎,也无济于事,骆驼身上已经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那些啄着鹦鹉凭借着“鸟”从势众,群起而攻之,扑上去,便啄下骆驼的一块皮肉,然后振翅飞起,紧接着是更多的鹦鹉扑上去继续啄食。 我发誓,那绝对是我和伍德看过的最血淋淋的场景,没有之一。 这种场景也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中,父亲曾和我说过,中国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做凌迟,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而致死,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所以也叫极刑。父亲极是敬佩的明朝袁崇焕便是被崇祯皇帝处以这种刑罚的,据说当是刽子手在他的身上害了3543刀。 在中国,皇帝会对那些犯有重罪的人施以这种刑罚,因为太过残暴,皇帝也是尽可能不用的。前几年,一些到中国的外国士兵亲眼见识过凌迟这种酷刑,并拍摄了照片为证,传到欧洲之后,举世震惊,在法国被视为“中国酷刑”的极致代表。大约是因为酷刑给皇帝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于是在1905年皇帝便宣布废除了这种刑罚。 但今天,我敢保证丧拿于这啄羊鹦鹉之口绝对比凌迟便可怖。 所不同的是凌迟是一刀一刀割,而现在则是千万张小嘴一同啃咬。 突然,石缝中的干草掉了下来,一只鹦鹉叫着飞进了山洞,它扇动着翅膀,欢快的鸣叫着,似乎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径直向我啄了过来,我随手抄起一根树枝向它抡了过去。 鹦鹉中空的骨骼哪里禁得起我雷霆一击,身体在触碰到树枝的那一刹那,便迅速肢解,全身的羽毛飞雪般的飘满了整个山洞。 伍德心胆俱裂吓得大叫,胡乱挥动着双手,“啊,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倘若在平时,一个人被一只小鸟吓成这样绝对会令人笑掉大牙,但此刻,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我跳过去便给了他一巴掌,伍德才猛醒过来,“伍德先生,一只鹦鹉不用怕,快跟我一起把缝隙塞紧。” 伍德呆呆地看着我在那里忙着塞紧,也终于回过味来,跑过来七手八脚的将那些石缝塞紧。我又赶紧提醒伍德不要太过用力,我们只是用石头塞住洞口,如果太过用力,反而会把石头推过外面,一旦露出脸盆大小的缺口,那些鹦鹉绝对会如洪水一般冲进山洞,将我们凌迟处死。 不过过了多少时候,一声尖锐的哨音再度响起,鹦鹉们又是一阵喧哗,扑打着翅膀飞去,那喧哗之声也渐渐远去,山中再次恢复了宁静。 我从石缝中偷偷向外张望,外面空无一物,显然鹦鹉们已经飞远,但心中仍有余悸,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推开几块石头,钻了出来。 月亮已经升起,银色的月光照耀之下,是两具森森白骨。 空气中还似乎弥漫着方才的躁动,与方才的喧哗相应的则是此时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一丝一毫的声音,平时里欢快的虫鸣此刻再也听不到,当然,我也不想听到鸟鸣,诗里的“鸟鸣山更幽”在此刻绝对不成立,任何一种鸟在此时此刻轻轻叫一声,都会让我吓尿了。 伍德也从洞口钻了出来,战战兢兢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他绝对比我强不了多少,因为他已经吓尿了,身上散发着一阵尿骚味儿。可我却没有一点点笑话他的意思,大家都是半斤八两。 看着那头骆驼变成了白骨,伍德脸色煞白,他哆嗦着嘴唇,想要说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有些心痛,因为这两头骆驼其中有一头是我租借来的,我得拿真金白银去补偿人家。“伍德先生,今天我们吃不上骆驼肉了,那帮贪吃的家伙连根骆驼毛也没有给我们留下。” 我开了一个玩笑,想要让彼此把绷紧的心弦放松下来。 伍德听完之后,放声大哭! 题外话:写到这里才渐渐涉及到了荒原和猎人,我想其中的神秘人的控鸟术、小蘑菇的驱蛇术以及小蛮的伏狼术,好比是绝世武功,读者权作是调味剂吧,作者更希望刻画其中的人物和他们的情感,倘若大家读完这本书,还能记住几个人的名字,那于作者便是小小的成功。就如同读西游,我们记住了孙悟空,读平凡的世界,我们记住了孙少平。另外,期望所有看到本书的朋友,多多帮忙推荐,作者希望更多的人来看这部小说,而不是个别的人抄走录到盗版网站上。读逃跑女郎,在17k小说,便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 第79章 秃鹫盯上袋鼠肉 伍德先生的哭声让我以为自己的玩笑开得过分了,谁料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涕泪交加的问:“比利,你告诉我,卢娜是不是已经发生了危险!求求你,一定帮我找到她,只要她还活着,我就陪着她,我再也不去英国找珍妮了。”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伍德内心的痛苦,这里面有担忧、有害怕、有愧疚,也有放下执念的绝望,种种情绪如同不同方向的伸出的手撕扯着伍德的心,让他的面孔都略显狰狞。 我不能欺骗伍德,因为如果卢娜和尼莫遇到这么多的鹦鹉,未必有个山洞可以藏身,也未必能意识到是吃肉的。但又想不起该如何安慰他。 我的沉默让伍德更加的绝望,他竟是号淘大哭起来。 我从没有见过一名父亲还会如此的动情,不禁想起自己的父亲,他性格刚强,他平时是不苟言笑的,严肃感有时令我感到害怕。唯有见到安妮时,他才会稍稍露出温柔地微笑。就性格而言,我更喜欢伍德的性格,他是谦和的、幽默的,也是热情的。如果说父亲是一块冰,那伍德更像是一团火。 这也是我内心渴望靠近伍德的原因,在他那里,我能感受到一种从父亲那时感受不到的温暖。 而此刻,看到伍德绝望地号啕,我的心仿佛也被触动。 “伍德先生,荒原那么大,卢娜和尼莫不一定会那么巧,遇到这群鸟。而且尼莫还在她身边,应该没事。” 伍德像溺水者抓住了一根稻草,猛地停止了哭泣,“比利,你说的是真的吗?”随即也似乎明白我这是在安慰他罢了,于是一屁股坐到地上。 我想了想说:“伍德先生,我们进入荒原发生的许多事情,我们这一带很少有鸸鹋出现,但今天却出现了三只;啄羊鹦鹉虽然成群,但绝不会达到十万一群的级别,而且开始攻击人类,这些都令我感到疑惑,我们需要去巴马族找老巴马询问一下了。巴马族是这一带的活地图,我们可以找老巴马帮忙,尽快找到卢娜。” 伍德现在比任何人都要焦急,他一把抓住我,“我们现在就去巴马族!你告诉我巴马族在哪里?” 我摇了摇头,“伍德先生,巴马是众多的澳洲土著部落,他们住得的地方可没有门牌号,在澳洲几乎所有的土著部落都如同候鸟一般,哪个地方适宜狩猎和采摘,他们就会出现在哪里。如果你非要问我他们在哪里的话,我只能说他们现在大约在马兰河和拉克伦河之间的区域,再过一个月便继续北迁宁根,最后一直北上,到澳洲大陆最北端的一片热带雨林中,然后在冬去春来,折返南来,在夏天的时候到达墨累河一带,如此反复。” 伍德听完很是失望,我安慰他说:“伍德先生,天已经黑了,人类夜晚在荒原上溜达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们还是快回山洞吧,明天我们走一天,就可以到达巴马族生活的那一带,我有办法尽快找到巴马族,安心睡吧。” 伍德虽仍有不甘,但却也乖乖地回到山洞,将干草重新铺在地上,而我则在洞口拉起灰线,设置了响铃,不同于以往我只在地上设置灰线,那里候主要防止那些凶猛的土狼、野猪和鬣狗,今天我几乎像蜘蛛一样在洞口织了一张网,因为在我防范动物的名单里又增加了一种叫鹦鹉的小鸟儿。 我对自己织的这张网还是很满意的,除了一种体型极小的蜂鸟能够钻过网孔,哪怕是一只麻雀想要飞进洞里,翅膀也会触动响铃。 我的猎枪已经被尼莫拿走,伍德只带来一把枪,我把枪填满了子弹,保险也被打开,让枪处于扣动扳击便可以击发的状态,我对伍德先生说:“今晚我们拿着枪轮流值夜,每人两个小时,倘若有哪些冒冒失失的家伙闯进山洞,想要咬我们一口的话,就先果断干掉它。我先值夜,你现在抓紧时间睡吧!” 事实上,伍德始终无法入睡,接连出现的情况让他失眠了。“比利,还是我来值夜吧,我睡不着。” 我看着伍德问道:“伍德先生,你没事吗?”说着指了指伍德的心脏,我最担心的是他出了什么心理问题,那样会促使他做出疯狂的举动或犯傻。 伍德终于恢复了一名军官应有的自信,“事发突然,我没有一点心理准备,现在要好许多了。明天,我们就去找巴马族,我一定要把卢娜找回来。” 伍德说话时眼睛看着洞口外面,我感觉这话他不是对我说的,更像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承诺。 第二天早晨,我们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出发了。 骆驼没了,只好徒步前行,速度自然慢了下来,到中午时分,我们便来到马兰河畔,涉水渡河我们便能够进入巴马族经常活动的地带了,这一带被称作古尔高伊,是一处连绵的丘陵地带,植被比我们翻过的分水岭已经要少了许多。 马巴族人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男子狩猎,女人则爬上稀树上采摘野果,只有到了冬季才会追逐着太阳向北进发,直到澳洲北端。 我看到一处平缓的山冈上有一群袋鼠在那里啃食青草,便摘下步枪,带着伍德向袋鼠群摸了过去。 此时正值午后,炙热的艳阳灼烧着大地,稀疏的荒原也因此变得越发的空旷,嘶嘶的鸣蝉充实着天空,于是天地间更显得寂寞。只有十数只袋鼠,顶着毒辣的太阳,忍受着无边的炎热,匆忙啃食着荒原上的树枝草叶,时而抬起头,四周张望,竖起毛茸茸的耳朵,警觉着随时可能出现的猎食者。 这些蠢笨的家伙却不曾想到,此时此刻,我正趴在一处灌木丛中,用猎枪的准星审视着他们。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心灵一片空明,手中的枪宛如上帝的手指,可以随时召唤着每一个生命。 袋鼠是群居动物,往往十几只一起活动,如不能一枪毙命,受伤的袋鼠就会乱蹦乱跳,其他的袋鼠也会立马逃走,所以必须要百发百中。 伍德悄声问道:“比利,我们不是去找巴马族人吗?”昨天的事情,让伍德再也没有跟着我狩猎的心情了。 我小声回答:“当然要去找了,这是给他们带的礼物,”伍德恍然。 袋鼠们齐齐得朝我们这里看了过来,大耳朵宛如雷达,意识到声音比较大,我和尼莫急忙低了头,不再说话。 枪管微微探出,“嘭”的一声。子弹带着炽热向一只大袋鼠奔去。 子弹穿过大袋鼠柔软的咽喉,又击打在另一个稍小袋鼠的颅骨。小袋鼠应声倒地,反而是大袋鼠因为疼痛的刺激,一跃数尺。袋鼠群一片大乱,宛如在锅中爆炒的豆子纷纷跳跃。 也许是鲜血和烂肉堵塞了大袋鼠的气管,窒息感令它伸长了脖子,拼命的呼吸空气,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大袋鼠庞大的躯体终于轰然倒塌,烟尘四起。灵魂抽离躯体的痛苦让大袋鼠不断的抽搐。 “一箭双雕!”伍德大喜,抽出腰间的匕首朝大袋鼠奔去。 我抚摸着伍德的这把步枪,看着伍德的身影,感到很开心。 我痴迷于枪械散发的金属气息,痴迷于子弹破坏身体组织时的快感,也痴迷于一根食指掌控生命的气势。 伍德已经用匕首割断了大袋鼠的喉咙,他赞许的对我说:“比利,我没有看错,你就是天生的神射手。如果我不是辞了职,我还要把你重新招回军营的。” 我笑着说:“我现在也是您的兵呀,澳洲布莱登驻军特种作战单元!” 伍德哈哈大笑,“你不说,我倒忘记了,我实在不敢留那位总督少爷在身边呀!” 伍德这样一说,我心中一动,如今我把卡尔留在园子里,不知道是对还是错呢? 接下来,伍德为起了难,“比利,我们的骆驼没有了,这两只袋鼠该怎么运到巴马族那里呢?” 我笑了笑,“等一等吧,也许巴马族人自己便来了呢?”说着把袋鼠拖到树荫下,用匕首剖开袋鼠的肚皮,随手把内脏掏了出来,扔到四下里。 浓烈的气味顿时随风散发,不到半个小时,几只秃鹫便循着气味飞了过来,见到我扔到四下的内脏,这些腐食动物便丢掉所有的矜持,争先恐后的吞食。有两只秃鹫甚至因为一截大肠大打出手。 对于这些秃鹫,我一直心生厌恶,在它们的眼中,所有能塞进嘴巴的食物,都理所当然是自己的,它们敢从任何一种肉食动物嘴里抢夺食物,无论是土狼,还是野猪,他们都无所畏惧,毫无美感的叫声最终让那些吃饱喝足的肉食者放弃猎物,以图清静。 而当掠食者离开的一刹那,特意便一拥而上,大口的吞食那些兽肉,既没了平时的矜持,更谈不上优雅。 看着这些秃鹫,我忽然想到了总督、约翰市长还有那位雷登警长,这些城市管理者又何尝不是披着人皮的秃鹫呢? 总督因为需要可以把我变成一只猴子,把皮优挡在门外,同样也因为另一种需要把我和皮优奉为座上客,把大把的钞票装进自己的口袋,深谙商战之道的皮优告诉我,我们的矿业没有背景,一点的风吹草动也受不了,各路“秃鹫”会抢走我们嘴里的每一块肉,所以我们只能把四成的分红让给总督,以图清静。 事实上,确实如此,开菜园之前,父亲建几所房子、打几口井都会有人前来收税,美其名曰管理,可当我们背靠总督时,大把大把赚钞票的时候,那些人再次跑来,却是古道热肠帮我们办理退税。 这简直是天大的讽刺,你缺钱的时候要交钱,等你有钱了却可以退钱,这便是澳洲吗? 这时,一只秃鹫朝我和伍德这里走来,显然,它发现我这里还有更多的肉。秃鹫吃腐肉,但也不会拒绝鲜肉。它一点点向我们靠近,试探着我们的底线,不同的叫一声,好像是挑衅,也好像是招呼同伴,因为同时还有几只秃鹫也向我们围拢过来。 伍德明显有些害怕,“这些秃鹫会不会吃掉我们?”从他的问话中,我知道,他心里还有昨天傍晚看到鸟群时的阴影。 “不会的,这些秃鹫想要抢我的肉!” “那就给他们一些吧!” “不行,一块也不能给,扔出去一块,这些秃鹫便会得寸进尺,一拥而上,把我们的肉抢光,如果可能的话,它们甚至不介意从我们的身上咬几口尝尝,到那时,我们还真有可能被它们当点心吃了。” “那怎么办?”伍德担心的说。 我拿出弹弓,把一把弹珠装进口袋里,哪只秃鹫敢靠近我十米范围以内,我便会给他们迎头痛击。 与此同时,我嘴里发出琴鸟的叫声,叫声欢乐悦耳,穿透秃鹫们的烦乱的叫声,回荡在荒原之上。琴鸟的叫声极是动听,也很美丽,它的名字是因为竖琴状尾羽而得名。后来澳洲单独发行货币的时候,还把它的形象印在了货币上。 这是一种像小鸡一样的红褐色小鸟,看上去极是普通,但每当求偶季到来的时候,它们才会亮出漂亮得有些夸张的尾羽。 琴鸟最牛的地方是超强的语言模仿能力。说起来擅长模仿声音的动物,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鹦鹉和八哥,鹦鹉和八哥都具备很强的语言模仿能力,只要我们经常对着它们说重复的一句话,时间久了它们能够学会。但鹦鹉和八哥要是和琴鸟一比,简直是小学生了。 琴鸟能够模仿的声音多达数百种,只要是它们听到的声音,几乎都能够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来,就连一些火车的马达声,琴鸟也能够模仿出来。琴鸟甚至会模仿大人叫自己孩子的声音,最后把孩子骗进了森林。而到了在交配季节,雄性琴鸟会将自己模仿的声音组合到一起,组成一个轻快的小曲子,以便于俘获雌性的芳心。 此刻,我学的琴鸟叫声却不是平时的悠扬婉转,更多是透出一股焦虑,似乎是告诉周围的鸟类,这里有危险,非常危险。与此同时,我用弹弓向天空射出一枚鸽子哨,哨子带着破空激射而去,带着尖锐的鸣叫直冲天空,四下的鸟雀们被吓了一跳,纷纷振翅飞起。 秃鹫们也倒退了几步,吃惊的侧着头看着我,但随即发现我和伍德除发出刚才那一声尖锐的鸣叫,丝毫无法伤到它们分毫。胆子渐渐大了起来。 那只为首的秃鹫终于踏碎我的底线,昂着高傲的头向我们一步一步走过来。 我的弹珠毫不客气的射过去,呯的一声击中秃鹫的胸口,它疼痛的跳了起来,立刻向后面退去,它眼睛瞪着我,口中叫着,看着它的样子,我感觉自己招惹了一个泼妇。我出手没有多少劲,秃鹫不能吃,射杀它毫无意义,安妮也一直要我少杀生的。 但我的仁慈,换来的是秃鹫的蔑视,它们神情里的意思明显是,小样,还敢还手。 于是秃鹫们更坚定了把那一坨袋鼠肉据为己有的心思,一齐围拢过来。我对这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很是无语,它们根本不会自己找个台阶下。 我苦笑着:“这真是一帮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于是扣紧了弹珠,准备给这些秃鹫一些终生难忘的记忆。 突然一把飞叉电光石火般地飞了过来,将最前面的一只秃鹫钉在了地上,它惨叫一叫,在那里扑打着翅膀不断挣扎,但却无济于事,生命开始渐渐从它的身上剥离,它迷离的眼神似乎在聆听来自天堂或者地狱的召唤。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笑着说:“老巴马,你来的也太慢了。” “哈哈,虫子,你的琴鸟怎么学成这个样子,简直比哭还难听!我最初可不是这样教你的。” 第80章 巴马族人的传说 在伍德先生惊异的目光中,七名澳洲土著人背弓挎箭,手握飞叉,站在我们面前。 他们皮肤黝黑,头发稀疏,全部赤祼着上身,腰间围着草裙,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的汉子,他身材高大,虎背熊腰,见到我满脸笑容。 他是巴马族的族长老巴马,名字好像叫帕特,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在澳州土著部族中有这样的传统,一个人如果当上一族的族长,便被尊称为“老”,比如帕特当了巴马族的族长,他便是老巴马;另一个人当了古瑞族的族长,便是老古瑞;小蘑菇的威克族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了,那小蘑菇其实也可以称为老威克。 一个人成为族长后,他的真名人们便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刚才便是老巴马在嘲笑我学琴鸟的叫声差劲。 那些秃鹫见人多势众,终于收敛了嚣张的气势,嗄嗄的叫了几声,发泄着心中的不满,最后还是呼朋引伴飞走了。 “小虫子,很久没见到你了!”老巴马说完,其他的巴马族人也伊里哇拉地说了起来,他们说的自然是自己部族的语言,我能听懂一部分,而伍德却一句也听不懂。 看到巴马族人,我心中非常高兴,他们是我和尼莫的朋友,很好的朋友,我们是在狩猎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我的猎物太多,又不能全部带回小镇,便赠给了这些巴马族人,他们白白得了这许多猎物,自然高兴,但热情的邀我到他们的族群中做客。 老巴马教了我许多东西,有语言和手势,还教给我狩猎的知识,也包括琴鸟的鸣叫。他说土著人的生活没落了,需要学学外来人的东西,我觉得老巴马是一个极开明的族长。 回到家里,我把老巴马的想法跟父亲说了起来,父亲很热心的弄了一些蔬菜的种子和粮食,让我给巴马族人送过去。老巴马看到这些种子高兴地收下了。 第二天早起的时候,我发现巴马族人把这些种子用石头磨成了粉,正在津津有味的舔食,老巴马正着急的训斥这些族人,哪知他们说,这些种子都是干的,很不好吃,还是新鲜的果子要好。于是老巴马在族中想要发展农业的想法被大家一起扼杀了。 我倒是觉得巴马族人四处游荡的生活很好,一度很向往的。他们每年到这一带的时候,我都会跑过来找他们。 看着这些老朋友,我心情很激动,我双手托向头顶,双脚跺了两下,左手拍右肩,右手拍左肩,紧接着双手手拍了拍大腿,再用右手捂着自己的心脏,发出快乐的鸟鸣之声。 这是老巴马教给我的巴马族见面舞蹈,大体的意思我们头顶蓝天,脚踩大地,有手可以去狩猎,有脚可以去奔跑,我们的心连接在一起,每一天都是那样的快乐。 老巴马和那些巴马族人也做起同样的动作,最后我们快乐的拥抱在一起。我给老巴马介绍了伍德先生,老巴马对伍德说:“你和虫子是来打猎地吗?” 伍德先生点了点头说:“我是来找我的女儿的,她和一个黑人男孩外出狩猎走失了,她喜欢穿一身红色的衣服,您这几天看到过穿红衣服的女孩了吗?” 老巴马摇了摇头:“你不是和虫子来打猎的!但既然能和虫子一起来,那肯定也是朋友了,一起到我们部族做客吧!” 伍德先生看到老巴马摇头,以为老巴马没有看到过卢娜,不禁大为失望,眉头紧锁,怔怔地掉下泪来,“连你们都没有看到,卢娜怕是要凶多吉少了!” 老巴马疑惑地看着伍德,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你是不是有些舒服?” 伍德叹了口气,随即摇了摇头说:“我相信你说的话,但我一时之间不能接受罢了。” 老巴马一招手,两个巴马族的汉子跑了过来,准备抬起伍德。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我把听傻了,我对伍德问道:“伍德先生,你懂巴马族的语言吗?” “不懂呀!” 我一拍额头,“不懂,您还跟老巴马聊得这么热乎?” “我以为刚才你和老巴马说得的那些话,做的那些动作是在说卢娜的事情呢!我问老巴马,看到卢娜没有,他不是摇头说没看到吗?” 我哭笑不得,“伍德先生,在巴马族里,点头和摇头的意思恰恰相反,点头代表否,摇头代表是。你们两个人一个询问卢娜的消息,一个邀请客人去做客,一个担心女儿凶多吉少,一个感觉对方身体不舒服,语言不通,还能聊得这么痛快,也真是没谁了。走吧,我们先去巴马族的部落里。” 随后又向老巴马做了解释,老巴马哈哈大笑,伍德瞪大了眼睛,良久之后也哑然失笑。 几名族人用刀子将袋鼠大卸八块,每人扛了一块到肩上,然后前往巴马部落,一路上,老巴马不时发出琴鸟的叫声,那是在通知附近的族人回到部落的意思。这些鸟语,只有巴马族人能听懂,我只是知道如何用琴鸟的鸣叫求救。对于巴马人的口技,我虽然自叹弗如,但却和尼莫编定了一套简单的以鸟鸣沟通的方式。 我们翻过了三道山冈,路上我又猎杀了一只野山羊。如此,这些猎物足够族人们举行一次盛大的联欢了。 在部落里,巴马人搭起了许多小草屋,这些小草屋虽然简陋,但却可以防风避雨。因为是族群聚居,那些野兽也不敢轻易来招惹巴马人。巴马族人普遍身强力壮,个个有着了不起的捕猎技巧,他们不去找那些野兽,野兽们已经该吃斋念佛了。 老巴马走进部落,叽哩咕噜说了一通,大致的意思是我们的朋友来到了族群,今天我们要一起举行盛大的篝火晚会招待朋友。众人一片欢呼,小孩子们也光着屁股从草屋里跑了出来,我和伍德拿出一些糖果分发给他们,孩子们兴奋的拿着糖果跑开了。 而女人们则在一片空地上架起了篝火,支起了架子开始烤肉,而那些男人们跑回了草屋换妆,伍德新奇地看着这些巴马人。 当篝火开启的时候,巴马族的男人们呼啦一下子从草屋里涌了出来,他们头上、草裙上、手腕上插着五颜六色的羽毛,嘴里学着琴鸟欢乐的鸣叫声,手和脚也不断模仿着飞鸟飞翔的样子,巴马人的舞蹈大开大合之中带着优雅和热烈,很容易令人迷醉其间。 伍德问我,“巴马人为什么要在身上插那么多的羽毛?” 我告诉他:“巴马族人以神鸟为图腾,喜欢用鸟儿的尾羽打扮自己,只不过,和我们不一样的是这里的男人爱好打扮,而不是女人。每逢部族盛大的日子,巴马男人们便会盛装出席,学着各种鸟儿的鸣唱,张开双臂跳起舞蹈,吸引着女人的目光。” 正说着,一个巴马女人跑了过来,拉起伍德的手,示意让他也一起到篝火周围跳舞。英国人特有的绅士风度让伍德不好意思推脱,便跟着那女人去了。伍德是欧洲白人,他人高马大,在人群之中如同鹤立鸡群,许多土著女人见到伍德到来,不禁一阵欢呼。 一位巴马汉子大为不愤,大摇大摆地站到伍德先生面前,伍德不明所以,眼睛看向我,我大声的喊道:“伍德先生,他要和你比摔跤的,赢了你便可以和那个女郎去约会。” 我不知道伍德到底听没听到我的话,只看到他甩掉了上衣,开始在人们的吹呼声中,和那个挑战者开始的较量。 老巴马抽起一袋旱烟,笑眯眯地看着伍德和那些巴马汉子的竞技,“虫子,那个黑小子怎么没来?” 我知道老巴马说的是尼莫,“我就是来找他的,他和伍德先生的女儿外出狩猎,已经好几天了。伍德便出来找他们了。” 老巴马有些不屑:“不过是出来几天罢了,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况且还有尼莫在身边,不会有事的。” “关键是伍德的女儿是负气出走,也从没有进入过荒原,他不放心也是正常的。而我自从过了分水岭以后,发现许多奇怪的事情,就赶紧跑过来问问你。” 老巴马慵懒地倚在一张兽皮上,“荒原上每天的新鲜事多了!还有你这条虫子不明白的吗?” 我笑了笑,“真提很奇怪,你别不相信,我刚过分水岭就遇到几只鸸鹋,那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鸸鹋的;我一路追踪土狼,从土狼的粪便上看,都没有超过三天,可直到现在我也没有看到一根狼毛。你说奇不奇怪?” 老巴马不以为然,伸了个懒腰地说:“那也可能鸸鹋走错了路,土狼也可能恰巧没让你遇到。” 我焦急地说:“那我遇到的那群鹦鹉怎么说呢?少说也有十万只,铺天盖地一起飞!” “金刚鹦鹉本来就成群地飞嘛!”老巴马的心思没有在和我的谈话上,他眉开眼笑地看着伍德和巴马汉子的摔跤比赛。 “老巴马,开始我以为是金刚鹦鹉,等近了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金刚鹦鹉,而是啄羊鹦鹉,它们在哨音的驱使下,径直的朝我们扑过来,我们的骑的两头骆驼,被这些小鸟转眼之间就吃掉了,要不是我和伍德躲进了山洞,用石头封死洞口,那些鹦鹉也早就把我们两个啃光了!” 老巴马哈哈大笑:“虫子,你又在胡说八道了,你到底想干什么,编出这样的故事说骗我!” 我焦急道:“你怎么不信我吗?” “哈哈,信你才怪!澳洲部族里确实有些部族会一些秘法,像什么驱虫驭蛇,还有控鸟伏狼什么的,但那是几十年、上百年的老黄历了,我在荒原活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懂得驱虫术的。” 我心中一动,听老巴马这样说,他也没有否认有驱虫术的存在,看来这里面一定有故事了,我一本正经地说:“我见过!还不止一个。” 老巴马来了兴趣,“你确定见到过驱虫术,说来听听。” “我在布莱登城见过一个少年,可以让大黄狗瞬间闭嘴,乖地像一只猫;在卧龙岗,遇到了小蘑菇,她可以用一个哨子召来满山的蛇;昨天,又看到一个人吹着哨子,指挥着遮天蔽日的鸟群!” 老巴马眨巴着眼睛看着我:“你说的都是真的。” “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真的不能再真了。” 老巴马寻思着,依旧有些怀疑,“那我问你,你在布莱登见到过的那个少年是哪个族的!” “古瑞族!” “那个能免驭蛇的小蘑菇呢?” “威克族!” 这次轮到老巴马震惊了,“虫子,是不是有人跟你说起过我们四大部族?” “我只听过小蘑菇讲过她们部族的事情,里面居然有老神仙、天使什么的,听起来倒像是《圣经》里的故事。而且她也只是听她的妈妈讲起,我觉得更像是神话,但亲眼见过她驱蛇,又不能不信。” 老巴马呆呆地看着我,终于开口说到,“没想到,真是没想!虫子,你那个威克族朋友小蘑菇没有说错,在我们澳洲土著口口相传的传说中,确实有这么一位老神仙,或者叫天使的。虫子,你还知道什么?” “我还看到小蘑菇的哨子,他的哨子上还刻着四个字呢!” 老巴马拿起一根树枝在沙地上画了起来,我低头一看,赫然便是“洪都大渊”四个小篆汉字,这四个字我以前不认识,但父亲认了出来,所以我知道是什么字,我惊道:“就是这四个字,洪都大渊,一点也没有错,你怎么也知道?” 老巴马看了看,篝火晚会已经接近尾声,许多男女携手走到附近的丛林中,也有的成双成对的跑进了草屋里,四下里开始安静下来,伍德先生也被一位个漂亮的巴马女子拉走了。 老巴马吸了一口旱烟,喃喃道:“没想到,真没想到,威克族还有后人,他们的上古秘法还有传承!要说起来,这事年头就长了。”老巴马给我讲起了在土著族群中口口相传的故事。 “算起来,那是发生在五百八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土著人的祖先们便已经生活在澳洲大陆了,他们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换句话说便是以狩猎和采摘为生,可是还不懂得用火,这些土著抓到猎物都是生食。” “澳洲大陆远离其他大陆,虽然没有战争,但是生活在这里的土著部落有许多,这些部落也有大有小,而部落之间也有许多械斗,所为的不过是争地盘、争女人罢了。” “有四个比较小的部族是巴马、古瑞、安特和威克,他们几乎被其它部族驱赶到了澳洲的西北部,那里虽然濒海,但临海却是高崖林立,临海却不能靠海,四个部族的长老近乎绝望了。” “他们在高崖之上祈祷上苍,能够垂怜,帮一帮部族里的男女老少,否则大家可能要一起远涉重洋离开这片世代栖息的大陆了。” “恰恰在这里,大家看到辽阔的海面上出现一叶孤帆,待到帆船驶近,人们发现船头站立着一位天使。” 第81章 天选之子 老巴马说他的祖先见过的那位天使宽袍大袖,黄皮肤,黑眼睛,头发高高的挽起,在船头迎风而立,衣袂飘飘,顿时震惊了在场所有人的。澳洲大陆孤悬海外,本就鲜有人涉足,当地人很少知道在山海那边还有什么,人们突然见到这样打扮的人,惊为神仙或天使我想也是正常的,这是我的推测。 我把自己的推测告诉了老巴马,老巴马却不大同意,他说:“海外的人们突然造访澳洲也是有的,只不过他们带来的是杀戮、疾病和饥饿,而这位天使给我们带来的却是不一样的东西。”于是老巴马继续给我讲起那个传说。 “大家都认为是自己的诚心感到上天,派来了这位天使拯救世人,便热情地把这位天使请进部族,果然,这位天使出手不凡,他居然制造出了火,还用火烤了肉,那是我们四个部族的人们第一次吃到熟肉。” “后来,这位天使还教会我们抟土烧陶、制造弓箭、煮海为盐、凿木为船、结绳为网、食草为药,这些技能让我们四个部族渐渐恢复了一些生机,但想和那些大部族抗衡,还远远不够,于是天使又分别将四种秘法教授给了我们四个部族,巴马族人可以控鸟,古瑞族人可以伏狼,安特族人可以驱虫,威克族人可以驭蛇。” “天使制作了四枚哨子分别赠给了我们四大部族,我们四大部族便是用这个小小哨子控鸟、伏狼、驱蚁和驭蛇的。后来这小小哨子便成了四大部族的圣物,代代相传。” “所以,你说的那个可以驾驭大狼狗的少年肯定是古瑞族人,而那个小蘑菇也一定是威克族人,因为当年,天使认为这些秘法运用得当,可以兴旺族群,但倘若暴虐乖张之人学会,则将遗祸无穷。于是不仅只允许我们四个部族只学一种秘法,而且每个部族也仅仅有一个心地善良之人能学会这种秘法来守护自己的部族。” “我听上一任老巴马说起过,威克族就遇到了难题,举族找不到一个可以吹动哨子驭蛇的族人,看来驭蛇之术在威克族里要失传了,紧接着威克族举族消失了,大家都认为这是对威克族人的惩罚。” “如今,能驱虫的安特人也不知道在哪里了,因此只剩下我们巴马族和古瑞族,可是到了我们这一代更是让人失望透顶,我们巴马族没有找到控鸟术的传人,而古瑞族也没有找到伏狼术的传人,难道天使带给我们四大部族的福音到此为止了吗?我们部族一直虔诚的守护圣地的!” 老巴马的眼神中有伤心,也有失望。 我说:“我昨天看到的那个在山下控鸟的人会不会是你们巴马族人?” 老巴马吧嗒吧嗒抽了两口旱烟,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可能,巴马族人都在这里呀。” “有没有可能是别的族人呢?” “那更不会了,在荒原上控鸟是我们巴马族人的秘法,而且刚才我不是说了吗,这种秘法代代单传,我们四个部族中从没有出现过两个人同时会秘法的情况。” 如此,问题便进入一个死胡同,我想不明白那个能以哨声控鸟的人到底是谁呢?我问老巴马:“你们巴马人控鸟的哨子呢?” 老巴马长叹一声:“这都是巴马族的罪孽,巴马族里出了个败类,他把族里的圣物偷走了。” 我吃了一惊,“谁?” 老巴马叹气道:“那个偷走哨子是我的弟弟艾迪克特,我们平时叫他艾迪,他性格乖张古怪,还有一个特殊的本领,就是天生对声音极是敏锐,他能模仿任何一种他能听到的声音,有时候甚至能以假乱真。在我们巴马族群中,每月会有一次天选,放在月圆之夜举行,到了那一天,老巴马会指定一个族人拿到并吹响我们的圣物,也就是当年的天使赠送我们的哨子,在之后的一个月中这个指定的族人可以专心研究这个哨子,反复去吹奏,如果这名族人能够在一个月内掌握控鸟之术,那么老巴马就会把这枚哨子交给这个族人,他就此会成为我们巴马族人的天选之子。如果他不能掌握控鸟之术,那么老巴马会在下一个月圆之夜收回哨子,再交给另一个人手中。这一项活动,我们称之为天选。“ “据我所知,各个部落都有不同形式的天选活动,以确定上古秘法的传承人,我们巴马族人都认为我们的天选方式是最恰当的,他给每一个族人相同的机会和相同的时间,也让他们拿出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控鸟术。” “正是因为艾迪对声音的这种天赋,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认为到了天选的时候艾迪是必然那个传承人,上一代的老巴马也把传承控鸟术的重任寄托在他的身上,艾迪对自己也很有信心,他相信自己绝对可以用那个哨子控鸟。当艾迪从老巴马手中拿到那个哨子,他几乎不吃不喝,从早晨吹到晚上,一天一天的吹奏,有时候,艾迪甚至独自跑到旷野去吹奏,全然不在乎远处山冈上虎视耽耽的土狼,让老巴马很为他担心。” “只是直到又一个月圆之夜,艾迪在圆月升起来的时候,头发乱蓬蓬地,眼睛通红,颧骨高耸,他拿出那只哨子吹了很久,那哨声已经令所有人着迷了,但最终周围静悄悄的,一只鸟也没有飞来。全族人都很失望,艾迪放声大哭,他请求老巴马再给他一次机会。天选的法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难道要在艾迪这里被打破吗?当时,无论是老巴马,还是巴马族人看到艾迪的样子,都很难过。” “老巴马最终拒绝了艾迪,祖先定下来的规矩不能被打破。艾迪只能交出那个哨子,眼睁睁地看着老族长把它交给了族人戴夫。戴夫天生听力不好,他也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有那个天赋,只是把哨子挂在脖颈上,看来是只想把这圣物看管一个月便交还给老巴马了。” “艾迪认为老巴马把圣物交到戴夫手中,简直是天大的浪费,他对老巴马的决定大失所望,他整天闷闷不乐,后来终于被贪婪之心驱使,潜入戴夫的草屋,想偷走了那个哨子,戴夫虽然无意吹响那个哨子,但看护得却很紧,他把哨子拴在自己的脖子上,还打了死结,艾迪偷哨子时被发现,所有人都很愤怒,最后将他流放了。” “艾迪走了,我们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老巴马最终守住了祖辈的规矩,没有破坏最合理的天选制度;失落的是自己的一名族人因为挑战了天选制度被流放了,他走的时候充满了怨恨。不管怎样,巴马族的生活总算恢复了平静,可这份平静没过几天就被更可怕的事情打破了,我们巴马族的圣物被戴失弄丢了。没有人怀疑戴夫私藏,他天生听力不全,要一个哨子根本没有用,但作为巴马族人,他同样视那枚哨子为生命,精心的保管,可怎么就突然丢了呢?戴夫不清楚,我们也不清楚。” “圣物丢失,老巴马比谁都着急,他对戴夫发了火,揪住他的耳朵说,圣物是不是被他吞了,随后又狠狠抽了他几鞭子。发完了脾气,老巴马准备带领族人把戴夫近几日走过的地方仔细找找,挖地三尺也要把那枚哨子的找到,只是我们找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找到。而到了第四天,族人们又发现,戴夫自杀了,他是用骨刀割开了自己的肚皮,用这种方式向族人们表明自己的清白。我猜,戴夫一定是听到老巴马大声质问他的话,圣物是不是被他吞了,所以才做出这样的举动。直到现在,巴马族人都认为一定是当年艾迪的贪婪触怒了上天,天使将那个哨子收了回去。” “老巴马看到戴夫的尸体,心痛不已,丢失圣物,族人自裁,让年事已高的老巴马终于去撑不住,捂着心口,绝气而亡,再到后来,我成了老巴马,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多年了,估计再过几年,我的日子也要到头了。” 说完之后,老巴马仰望上天,嘴里谍谍不休的念着,仿佛是祈求上苍的原谅。 我脑海中灵光一闪,“老巴马,我昨天看到的那个吹哨子的会不会是艾迪?” 老巴马仿佛被蝎子蛰了一下,蹦了起来:“虫子,你说什么?”随即他又对着远方发呆,喃喃道:“不可能吧,在荒原上,一个人被流放很难活下去的。” 这时,伍德先生只穿了一个裤头,从一片丛林中跑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土著女郎,也是她刚刚拉着伍德去跳舞的。老巴马告诉我:“那个巴马女郎叫小合欢,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我知道,所谓的大喜的日子,其实是说小合欢这个土著女孩可以选择自己的丈夫了。一旦确定她选定了自己的丈夫,再经过父母的同意,合族人会一起载歌载舞庆祝又一个巴马家庭的诞生。 伍德先生跑到我们面前,气急败坏地说:“比利,这是怎么个情况?那个土著女孩拉着我进了林子,她脱掉我的衣服,想要……想要……”伍德说到这里涨红了脸。 那个叫小合欢的女郎也追了过来,对伍德比划着,伍德一脸茫然地问我:“她在说什么?” 我笑着说:“她在说你的强壮和勇敢吸引了她。她想和你在一起,给你生孩子。” 伍德苦笑道:“啊,天啊,这太让人费解了!我和她认识不到一个小时呀!而且,我是来找女儿的,不是来找女人的。你告诉她吧!” 伍德的话说得很决绝,我看着小合欢,有些无奈,她很漂亮,皮肤很细嫩,嘴唇薄薄的,今天我看到好几个巴马汉子向她示爱,可她却痴迷于伍德身材,正在含情脉脉地看着伍德。 我不敢跟小合欢实话实说,她一定是鼓足了勇气,对伍德表达了爱慕,但却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因为在巴马族中,被男子抛弃的女子是不祥的,结果会很可怜。 我只好对小合欢说:“伍德先生说,他这次是来找自己的女儿的,等找到女儿之后,他才会安心……”下面的话,我没有说得太清楚,最后伍德是安心带卢娜回家,还是安心留在巴马和这个女郎共赴云雨,那就看各自的理解了。如果到时候瞒不住了,我也好解释。 小合欢听了我的话,很为自己的眼光高兴,在她的眼中,伍德这个男人既是一个值得依赖的丈夫,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了不起的父亲,这很好。她甜甜地笑着,用手比划着,告诉伍德,她会等他,等他回来一起生活。 我开始后悔,这个玩笑开大了,一开始就不应该让伍德去和那个土著男子比赛。如今这个土著女郎满心盼着伍德能到这里当个赘婿呢! 伍德在我对面坐下,小合欢也顺势挽着伍德坐下来。伍德皱着眉头说:“比利,你没有向她说清楚吗?” 我正要说话时,老巴马终于回过神来,他看到伍德和那个女郎亲昵的样子,说道:“我们巴马族最美丽的琴鸟,终于有了归宿。只是我们要走了!” 那个叫小合欢的土著女郎吃惊的问道:“什么时候走?我们刚到这里的呀!”说着抱着伍德的胳膊更紧了一些,眼睛里有着明显的不舍。 我也疑惑地看着老巴马,他苦笑着说:“虫子,你的猜测我越想越有可能,艾迪很可能没死,也很可能是得了控鸟术的传承!” “那不是应该值得高兴的事情吗?” 老巴马苦笑着说:“按道理来讲,确实值得高兴,只是艾迪性情乖张,行事古怪,当初被流放的时候,他曾说过,会一辈子记住巴马族人给他的耻辱。他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一带,很有可能是……是来报仇的。作为老巴马,我不能带领族人去冒险的。” “你们什么时候走?去哪里?” “明天一早便走,往年我们会继续南下,这次,我们偏偏北归,总之离艾迪越远越好。”老巴马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我知道,你是让我们帮忙,寻找失踪的朋友,这个忙我们可能帮不上了,但是我们这几天一直在这一带活动,没有看到尼莫他们两人,你说一路上追踪土狼,我们看到了三群土狼,都是向着荒原深处去了。你一开始说起,我没当回事,现在想想确实有蹊跷,如果你继续找的话,只能深入荒原了。” 说完,老巴马失去了谈话的兴趣,起身走开了。 伍德问我:“比利,你和他谈到卢娜的事情了吗?” “谈到了,老巴马和他的族人明天就要走了,他告诉我,在这一带没有看到尼莫和卢娜,想要找他们可能要深入荒原了。” 荒原有荒原的法则,不是伍德所能理解的,但连日来的经历,已经让他对荒原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他担忧的说:“深入荒原,是不是更加危险?” 我点了点头。伍德坐在那里颤声道:“那卢娜她……”,说到这里伍德声音有些哽咽了。 我拍了拍伍德的肩膀,“伍德先生,现在胡思乱想也没有用,我们明天就深入荒原去找尼莫和卢娜。” 土著女郎小合欢问我:“伍德先生怎么了?”我告诉她,伍德在担心自己的女儿,心情很是失落。 小合欢听到之后,抱住伍德的头,用伍德听不懂的土著语言安慰着他。 我知道此时如何劝伍德也是没有用的,叹了口气,离开这个空地,将抱头哭泣的伍德先生留在那里。 我曾经两次走到荒原深处,一次是我遇到了大洪水,于是跑到艾尔湖,想要找一找传说中的卡耶夫;还有一次因为我发现了一只奇怪的脚印,想起了人们常常说起的野人幽威,于是一路追踪幽威足迹跑进了荒原。 这一次则是去找人,尼莫是我的兄弟,而对于卢娜,我一直不曾忘记她绝世的容颜。 清晨,老巴马带着族人和我们分手,他们匆匆离开了营地,没有丝毫的耽搁。老巴马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提醒我前路上可能存在的危险;而那个巴马女郎小合欢则温柔的亲吻了依旧神情落寞的伍德先生。 当他们离去的时候,我和伍德先生也准备离开了。 我对伍德说:“伍德先生,你不要闷闷不乐,我们需要乐观一些,打起精神来。我和尼莫曾经被一群土狼困在一棵树上整整七天,那会吃喝拉撒都只能在树上,最后水都喝没有了,只好把尿液装进水壶里,要是像你这样神情委顿,早就掉到树下喂狼了。” 伍德忽然自责的说:“比利,你不知道,我发现自己真的就是一个人渣儿,我爱珍妮,为了她我几乎走遍了全世界,可却在澳洲和一个荷兰姑娘生下了卢娜,这本身便是对珍妮的不忠诚;如今,卢娜还下落不明,我昨天晚上居然就忍不住和那个小合欢……”说到这里,伍德变得十分忸怩,“和那个土著姑娘上了床。” 第82章 夜半来访的巨兽 我笑着说,“天啊,伍德先生,谁都晓得你这个好男人,居然跑到人家的床上去了,真是颠覆我的认知了。不过想一想,也不必大惊小怪,你成熟稳重的气质很令女人着迷,再加上你单身这么多年,雄性荷尔蒙一定是分泌过剩的,所以,不知不觉便让小合欢坠入情网了!你是不是也对小合欢有感觉?” 伍德慌忙说:“我发誓,我对那个小合欢绝对一点想法都没有,昨天晚上,你说我们要到荒原去找卢娜,我简直担心死了,神不守舍,小合欢姑娘安慰我,虽然我听不懂她讲什么,但我知道她是关心我的。” “没关系,巴马族没有什么一夫一妻的概念,他们常常就是喜欢了便住到一起,遇到更好的,便移情别恋了。也不用担心孩子的问题,因为巴马族的孩子们都是大家一起养的。所以,伍德先生,你想一想,你既泡了妞,又不需要承担养孩子的义务,怎么算都是赚了。” 伍德连连摇头,“男人,是要为自己的每一个决定负责,也要为自己的每一次冲动负责的。” 这便是伍德,他其实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也很理想化的男人,因此他会为自己的一次艳遇而自责,也会为了一份心中美好的爱情执着追寻了二十多年,更会为了尽到父亲的责任深入不毛之地。 伍德在胸前划着十字:“仁慈的上帝,请原谅我的罪孽,也请全能地您驱走我心中的恶魔。”之后又对我说:“比利,小合欢好心给我吃了几枚红色的果子,那果子酸酸甜甜的,我吃完一个后,那种苦闷的感觉便一扫而光了,小合欢就让我多吃几个,结果吃完之后我竟然……竟然爬到了小合欢的身上,我简直和禽兽没什么两样,我找到女儿之后一定向您深深忏悔我的罪过。”伍德絮絮叨叨地说着。 我听完之后,哈哈大笑,“小合欢给你吃的那种果子叫玉果,很好吃的”,我只说了这些,后面的话没有告诉伍德,那玉果酸酸甜甜,吃上一两个能增加人的食欲,倘若吃多了,玉果就成了欲果了,人便会全身燥热,有催情之效,用中医说,叫做壮阳。 小合欢喜欢伍德,便给他吃了玉果,这便是巴马女人吸引男人的方式。 我一开始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后来觉得这种方式可能更好一些。 在汤姆酒吧里我看到那些美女,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其实也是在吸引着男人。和小合欢相比,两种人用了两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只不过一个更直接,一个更含蓄。 倘要说起目的,小合欢的目的可能更纯粹一些,她只想和伍德一起生个孩子,甚至不知道伍德曾是一名军官,家里有套别墅,还是正宗英国人。而那些酒吧女靠近男人、吸引男人的目的就很多了。我和皮优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我就看到那个酒吧女郎对小布百般奉迎,当小布用一杯鸡尾酒打发她的时候,她很快又投入另一个白人男子的怀抱。 我忽然想起了卢娜,当时她一袭红妆坐在酒吧里的时候,宛如一只开屏的孔雀惊艳了所有的人,但她的那份高冷又拒绝了所有的人,唯独是因为我给她送去了十杯酒,让她嫣然一笑。那一刻,她便在我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我终于知道《长恨歌》里“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绝不是诗人的夸张的形容,它是可以真实存在的。 所以我因为卢娜两次祼奔却根本对她起不了恨意,而看到她在医院被市长夫人羞辱,也愿挺身而出,现在听到她跑进了荒原,又赶紧来找她,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爱情吗?我不知道。我也很喜欢皮优的,很明显,和皮优在一起,我是快乐的,有时甚至心甘情愿做她的小弟,跟他一起胡闹。这也是因为爱情吗? 如果都是,那我是不是也变成了伍德口中的渣男了!因为在我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当然是父亲和安妮之间跨越种族、跨越时空,甚至超越生死的爱情。 安妮在第一次见到父亲时便认准了自己相伴一生的人,而我现在还没有搞清楚,看来皮优有时说我是渣男是对的,我可能真的有渣男的天赋和潜质吧? 我一边走,一边继续查看地上的脚印、散落的粪便以及一些动物的骨头,根据这些蛛丝马迹判断土狼的踪迹,如此又走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我发现这一带出现大量的粪便,这些粪便是松散的,和土狼的粪便大不相同。因为土狼啃食猎物时,强大的下颔会把猎物的骨头咬碎,然后吞掉,它们的粪便很硬时,有时还能从中发现骨头渣子,人们也曾在发现土狼粪便的化石。 但今天,从这家伙排出的粪便来看,这一带出现了只大家伙,绝对巨无霸级的存在,如果我猜想不错的话,应该是一头大野猪。 澳洲千万年来独居海外,有许多特有的动物品种,与此同时,其他地方常见的动物却没有踪迹,比如狮、虎、大象、长颈鹿,就连猪和狗也没有,但当欧洲人踏上这片大陆的时候,澳洲的动物大家庭便开始热闹起来了。因为黔虽无驴,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有人带来了兔子,有人带来了家猪,有人则带来了牛羊、猫狗和骆驼,这些动物们跑到野外,便迅速野化,因为没能天敌,一个个吃得脑满肠肥,变异成了极其强大的种群,有的个体甚至变成了庞然大物。 我提醒伍德小心,但与此同时,心中极是兴奋,猎杀巨兽,是每一个猎人的梦想。然后我们走了整整一天,也没有见到那只巨兽,只捕猎了一只大袋鼠,晚上便又找了个山洞,在洞口开始烧烤鼠肉,我知道越往前走,会越荒凉,可供猎杀的食物也就越少了,因此,我需要烤出大量的肉干,以备不时之需。 因为知道巨兽出没我和伍德再次用石头把洞口封死,这才躺上干草上睡去。 夜半时分,我突然感动地面的震动,紧接着便是沉得的脚步声。我用胳膊碰了一下尼莫,提醒他打起精神,伍德根本不用我提醒,他也用胳膊撞了一下我,作为对我的回应。 直觉告诉我,洞口出现一个巨兽,它似乎是在用鼻子捕捉气味,不断的抽动鼻子闻着。我马上明白了,我们的袋鼠肉把这大块头儿吸引过来了。 呼啦一声,石墙被暴力推倒,在弥漫的烟尘之中,一头大野猪将长长的嘴巴伸了进来,同时继续用鼻子捕捉着气味。 这可能是我见到的最大的野猪了,世界各地都有一些野猪,体型最大的在亚洲,那里的野猪一般可以达到200千克,在人类眼中便已经称得上是大家伙了,可今天的这只野猪,体重绝对超过了400千克。它全身深褐色,脸上还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似乎是和其他野兽搏斗时留下的。它背脊上针一般的刚毛,似乎是在宣示,在这一带,它就是谁也不敢招惹的存在。 我知道,以这只野猪的块头,冲破石墙实在是太简单了,倘若它看到自己把两个人类堵在一个浅浅的洞里,张嘴就可以吃到,估计睡觉都会笑醒。 我不敢用猎枪或者匕首,因为我都无法保证自己可以一击致命,倘若我只是让的这头大野猪受了伤,那它绝对是狂性大发,到时候我们死得就更难看了。 大野猪还在嗅着味道,我立即抓住我和伍德吃剩的那条袋鼠的腿,扔到那张嘴巴面前,大野猪嗅到了气味,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了森森的獠牙,把袋鼠腿叼了出去。 我看到它的獠牙足足有十多厘米长,有的尖尖的露到嘴巴外面,闭合之间足可以贯穿人的身体,想到这里我不禁头皮发麻。 我向伍德示意,让他把烤好的袋鼠肉都拿了出来,一条袋鼠的腿根本满足不了大野猪,更何况上面的肉已经被我们割下来吃掉了。 果然,大野猪只吃了几口,便把那个袋鼠腿丢在一边,然后又把嘴巴伸出了洞里。 我赶紧把一块袋鼠肉干递了过去,我想此刻的我比大金牙面前的胖大厨还要孙子吧?那简直是一定的,我现在只想喂饱大野猪,让它吃饱喝足,打着饱嗝离开,即使看到我也懒得咬上一口。 大野猪欢快的叫了一声,就那块肉咬在嘴里吃了起来,这些肉干尽皆出自我的手中,曾经在布莱登大酒店征服了王子和总督等一众宾客的味蕾,此刻却好像变成了不值钱的烂白菜,被大野猪胡乱嚼着。 我相信,大野猪也不曾吃到这样的美味,它吃的很是欢畅,一大块鼠肉三口两口便吞进肚子,然后又把嘴巴伸进洞里。 看着自己辛苦烤出的肉干被这个大块头糟蹋,我的心也在滴血。我只好安慰自己,滴点血总比没命要强。 就这样,我用一头袋鼠烤出的肉干被大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它似乎吃得太饱了,对我再扔过去的肉干开始变得挑剔起来,像一个宴会上的贵妇人,矜持地吃着各式的美味,最后终于心满意足地哼哼着离开了洞口。 我和伍德相视苦笑,我们近乎一天的劳作成果化为乌有。 好在大野猪已经吃饱喝足,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我们便躺在山洞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我和伍德有些傻眼,食物被大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我们需要饿肚子了,只好拿起水壶喝了几口水勉强充饥。 好在我还能在路上找到一些野果,可以让我们补充身体失去的热量。我只好四处留意有没有动物,没有肉干,我们在荒原活不过三天。 还好,我的运气不错,一头野牛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枪击碎了它逃生的希望,它轰然倒地,到了晚间变成一条条的肉干被架在火上烘烤。野牛肉的味道远比袋鼠肉要好吃,我和伍德咕咕叫了一天的肚皮终于享受了美味带来的饱胀感。 剩下的牛肉也被我一一烘烤成肉干,装进了我们的行囊,有了这些肉干,我便有胆气跑到荒原的任何一个角落。 然后,当我们准备酣睡的时候,地面再次传来了有力的脚步声,我们砌起的石墙再次轰然倒塌,那张长满獠牙的大嘴巴又伸了进来。昨天的剧本再次上演,我只好把装进行囊的肉干拿了出来,一条条的喂给大野猪。 我一边喂着那张吃掉我心血的嘴巴,一边诅咒着大野猪的祖宗十八代,吃我一次就可以了,我着急去找人,不跟你一般见识,怎么还蹬鼻子上脸,还吃上瘾了,你真拿我当大户,可以随便吃了,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的饭可不是那么好吃的?你好好去反省去吧! 也许因为大野猪昨天吃的太饱,今天没有吃多少肉干便哼哼唧唧的离开了。大野猪明显是很享受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伍德沮丧的问:“比利,我们怎么办?” 是呀,如果这只大野猪一只跟着我们,那简直让人发狂,世界上还没能人能饿着肚子跑进荒原遛达的。我们现在的境地是不仅没有食物,而且有危胁。 我咬了咬牙,“伍德先生,我们需要把这只大野猪烤成肉干了。” 伍德是一个狩猎爱好者,见我下定决心要猎杀这头大野猪,脸上露出兴奋之色。 荒原上又迎来一个黎明,我们把剩下的肉干打包,装进包里,继续赶路,只不过,刚过中午时分,我们便找地方露营了。傍晚时分,我把猎到的一只羊放在洞口烧烤,这种明目张胆的方式,会让烤羊的气味传得更远,对那个大家伙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这个山洞准确来说只是几块数千斤的巨石堆叠在一起,形成的一道缝隙,我可以从这边钻进去,从另一端钻出来,但在我的眼中却是大野猪的坟墓。 我在洞口的两块巨石之间的地面向下挖出一个深坑,又找来一些手腕粗的树干,将一端用匕首削尖,倒插在坑底,如果大野猪跌落坑底,这几根木棒将贯穿它的肚皮,让它知道它虫子大爷的厉害。 既然是陷阱,自然要进行伪装,大野猪可不会乖乖地跳进陷阱去寻死,相反,这些庞然大物能在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中活下来,便已经说明它们非同寻常,既谨慎,又果断,庞大的身躯和顶级的抗击打能力,也是它们横行荒原的资本。我在陷阱上搭了几根长竿,又扯来一些蓬蔓,割来一些苇草,进行伪装。 我让伍德先生拿着枪爬到一棵大树上放哨,他在树上可以看到下面的一举一动,我教给他一些简单的交流手势,可以让我们在不被大野猪察觉的情况下保持联络,尤其是我可以告诉他什么时候给我哪些接应。伍德本是一名军官,他对这种手势语很感兴趣,直言野战部队早应该学一些这样的手势语和鸟语,而警察也应该学习的。 我听着伍德的感慨,又把这些手势语和鸟语重复了一遍,确定伍德已经掌握才放心。 我将匕首绑在一根手腕精细的木棒上,在和大野猪搏斗时我可以把它当作猎叉使用,狠狠的刺进大野猪的心脏。 第83章 毁天灭地的冲撞 因为我要猎杀是一只巨兽,所以容不易我有半点的马虎,我恨不得把所有能用上到的手段都用上。 更糟糕的是我们只有一条枪,当我检查子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子弹不多了,伍德只带了不到一百颗子弹,他在前两天浪费了许多,这也怪我没有及时提醒伍德。此时清理子弹时我才发现我们只有不到二十发子弹了。 我不得不再一次计算着子弹的用量了,如果没有了子弹,再好的枪也不过是一根烧火棍。所以,我告诉伍德,以后要尽量节省子弹,非到保命之时不要开枪。 夜幕降临,红日坠落到西山,山顶上金星闪耀,告诉我们夜晚即将笼罩荒原。 我有些焦急,因为当夜色再黑一些,我们的优势便会丧失更多,我之所以在下午开始烤羊,便是想早些引那个大块头过来。人的视力到了夜晚远远比不上野猪,毕竟这哥们儿更喜欢夜行。 我有些无聊,低头又检查了一个陷阱,这里却听到树上传来布谷鸟的叫声,我心中一惊,伍德先生用几声布谷鸟的叫声告诉我,大野猪来了。 我向树上看去,伍德把右手在眼前一张一合,告诉我他看到了大野猪,接着握紧拳头,伸出拇指,同时拇指朝上。告诉我大野猪在我的背面。 我用手势告诉伍德:“我知道了,继续警戒。”随后将一条肉干扔到地上,自己则爬到一块上万吨的巨石。我可不想正面对大野猪对抗,在人们的印象中,野猪是蠢笨的,既跑不快,又不灵光,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看到的。事实却是,野猪全力狂奔的速度绝对比地球人的任何一个人类都快,哪怕对方是百米世界冠军也不行,更何况野猪以如此的速度可以坚持很长时间,而不是人类的十多秒钟。 地面的震动告诉我大野猪已经来到,它循着气味来到了这里。然后晃动着巨大的身躯走到那条肉干面前,准备品尝美食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大野猪的全貌,它身体很高,近乎齐胸的高度,两米多的体长,让它成为这一带的王者。看来我预估它足有400千克还是保守了,它实际体重绝对超过了一吨。 大野猪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站在巨石上的我,也许和一只秃鹫没什么区别,这让我很没有存在感。它几口便吃掉了那块肉干,然后仰起头来,看着我,似乎是在说:“快把剩余的肉干都拿出来。” 这种理所当然的表情从大野猪的眼睛中表露无遗,它哼哼着靠近巨石。 我又扔掉一块肉干,大野猪快乐的叫了一声,低头去拣拾肉干。 那一刻,我有一种一跃而起,用猎叉刺进大野猪身体的冲动,想想还是算了,它庞大的身体、厚厚的脂肪,让我没有把握一击必中,刺到它的心脏。 我用一根绳子拴了一块肉,然后用那把简易的猎叉挑了起来,向下面伸了过去,大野猪吃上了瘾,伸嘴来咬那块肉,它的撕扯极是有力,险些将我从巨石上扯了下去,幸亏绳子被扯断,我才安然无恙,不过这也惊出我一身冷汗。 我在巨石上定了定神,又依样挑起一块很小的肉来,伸向野猪,大野猪对我的吝啬似乎很不满,今天的我完全不像前两日那么大方了。 它的不满体现在它吞咬的动作上,只见我刚刚把肉放下去,它便张嘴来咬,我向后一撤猎叉,大野猪咬了一个空,他有些恼怒,伸嘴又咬向那块肉,便在这一刹那我的猎叉恰好对准了大野猪的眼睛,之前一系列的挑逗只为此刻的关键一击。 我猛然将猎叉向前一送,猎叉顶端那把尖锐的匕首被轻易的刺破了大野猪的眼睛。眼睛是动物身上最脆弱的部分,不要说匕首,便是带着尖刺的木棒也可以刺瞎其眼睛。而瞎了眼的野猪,对我的威胁便会大大降低。这便是我的策略,我要先把大野猪变成瞎子,然后再要了它的命。 剧烈的疼痛让大野猪发出长长的一声哀嚎,我顺势将猎叉旋转,如此可以尽可能多的破坏大野猪的眼部组织。大野猪急速的向后退去,我的猎叉也无法再伤到它。 我看到大野猪的一只眼睛变成了一个血窟隆,咕咕地滚出黑红色的液体。可以确定,这只大野猪变成了独眼。 大野猪甩动着自己的头,好让自己变得清醒,它用完好的那只眼睛瞪视着我,突然暴起,向我冲了过来,前腿搭在巨石上,然后伸出嘴巴狠狠地向我咬了过来。 巨石在大野猪的前腿的推搡之下,不断的晃动,我有些无法保持住身体的平衡,眼前它的嘴巴咬过来,我向后一跳躲开,却也差点跌倒,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的狼狈。 我很快举起拳头,告诉伍德不要急于开枪。然后在巨石上跟大野猪周旋。它一击不中,退了下去,换了个位置又向我咬了过来。只是瞎了一只眼睛的大野猪平衡感差了许多,似乎根本无法判断我的位置,便咬了过来。 这一咬自然不中,又被我小巧的躲开,我挥动的猎叉试图再将大野猪的另一只眼睛刺瞎,那样这只大野猪将任由我摆布了。 大野猪极是狂暴,伸着嘴巴反复咬向我,我相信,此刻它想我嚼成骨头渣的心思都有了,唯有我把从巨石上扯下去,活活的咬死才能解它的失明之恨。 巨石也被它摇得更厉害,这也令我无法准确的刺瞎它的另一只眼睛。 突然,轰隆一声,大野猪庞大的身躯摔了下去,仿佛一个人脚下滑倒,失去了重心。我心中一喜,大野猪掉进陷阱了。 我站在巨石上向下看去,果不其然,大野猪在暴怒之下,只顾着来咬我,进而忽略了地面还有我的机关。在一条后腿踩空之后,庞大的身躯便因为地球的引力向下坠落,而陷阱中有两根尖锐的木棒直直地插进它的肚皮,贯穿了它的身躯。 我看到大野猪横躺在那里,身体不断挣扎,想要从陷阱中爬上来,但是因为肚皮上的贯穿伤,让它有心而无力,只能不断的摇着头发泄最后的狂暴。 我没有立刻跳下巨石,这只野猪大到超乎我的想像,我无法确定它是否还有发动最后一击的力量,所以我绝不会傻到这时靠近陷阱。 但我可以等,因为时间在我这边。 只要大野猪还在挣扎,我可以等上整整一个晚上。 眼睛被刺瞎、肚皮上有贯穿伤,血还在流着,生命似乎渐渐在大野猪身上抽离。我想这种抽离一定很痛苦,因为它全身在不停的抽搐。 最后,大野猪终于躺在陷阱底部一动不动了。我示意伍德帮我警戒,然后跳下了巨石,手持猎叉慢慢地靠近。我悄悄探头向陷阱中看去,大野猪躺在坑底一动不动,我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 我的脑海中闪过一只眼睛,眼睛中充满了狠厉、愤恨和残忍,我暗叫不好,身体向后窜了出去,后背撞到一块大石头上,撞得我五脏六腑翻江蹈海一般,出于自保的需要我顺势也把那条猎叉对准自己的正前方。 这不是我的幻觉,就在我探头看向坑底时,我察觉到大野猪眼睛中闪过的一丝光芒。 电光石火之际,大野猪用尽生命中最后的力气从陷阱中窜了出来,张开大嘴,狠狠地向我咬过来,我知道它要在自己死亡之前给我最后一击,和我同归于尽,但是它却不知道,站在它面前的是从小生活在荒原的少年猎人。 在它张开嘴扑向我的一刹那,我的猎叉便直直的送进它的嘴巴里,我双手松开猎叉,向旁边滚去。 大野猪含着猎叉撞在了那块大石头上,毁天灭地般的冲撞让那块一人多高的大石头变得像个皮球一般,向前滚了出去。 猎叉从前向后再次贯穿了它的身体,它再也支撑不住,轰然倒塌。而我则慢慢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 很多人以为野猪是靠撕咬来攻击猎物的,其实它最具攻击性的手段是这种冲撞,一只小野猪的冲撞可以给一个成年人造成重伤,足见其威力。 刚才大野猪的冲撞,我如果没能躲开的话,估计要被它撞成粉碎性骨折了。 我对伍德喊道:“伍德先生,安全了,下来吧!” 伍德从树上跳下来,跑到我的面前,激动的说:“比利,你太厉害了,我目睹了你全程猎杀这头大野猪的过程,你知道吗,在这个家伙准备攻击你的时候,我险些从树上掉下来。惊心动魄,实在是惊心动魄,手心里全是汗呀。比利,你是不是经常这么干?” 我白了他一眼:“倘若我经常这么干,我还能活到今天吗?如果不是为了节省子弹,我更愿意离得远远的去射杀它。” 伍德看着大野猪庞大的身躯,啧啧赞叹,“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大的野猪,是呀,还是远点好,远点好!” 我将匕首从猎叉的顶端解下来,然后迅速宰剥这只大野猪,我告诉伍德:“我们需要继续烤肉干,至少要烤出四五天的口粮,再往前走渡过达令河,算是一脚踏进荒原了”。 伍德问道:“比利,你确定卢娜和尼莫他们去了那里吗?” “我问过老巴马,他和他的族人对这一带很熟悉,他们的族人说前几天曾见过尼莫陪着一位女士经过这里,尼莫说要陪那名女士猎杀一只土狼,并且朝着荒原的方向去了。” “比利,你不是说尼莫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吗,怎么会一头扎进荒原呢!”伍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其实,这也是我的疑惑,尼莫不可能因为捕猎不到一头土狼便去冒险,他和我进过一次荒原,知道荒原里的情况,不死也要掉层皮,这种火中取栗的事情,他肯定不会干出来,可他偏偏这样做了,究竟是为什么呢?” “卢娜是个倔强的孩子,但她同样是一名医生,她也不会去犯险呀!”伍德叹息着,说着又开始自责,“我真是狼心狗肺,我爱着珍妮,却又别的女人生了卢娜;现在我冒险来找女儿,可又上了别的女人的床……” 我拍了拍伍德,“不要在自责了,现在我们都认为尼莫和卢娜都不会去冒险,可还会有其他的可能,比如是不是他们被人骗去了,或者有人把他们逼到那里去了,这都说不准,只有见到他们才能水落石出,现在一切都只是猜测,还是抓紧时间烤肉吧,在荒原上,只有肚皮不会骗我们,饿的时候它就会咕咕叫着提醒我们。” 伍德先生则点起火来,我们还要烤一些肉干,只是这头野猪实在太大了,我们到了子夜时分,我们也才烤了三天的口粮,而大野猪还剩下一大半,我们只好把它丢弃到荒原反哺那些食肉动物了。我很是心疼,但又没有办法。 夜晚,我们爬到那块巨石上,躺在那里休息。天上繁星璀璨,一条天河横亘南北,我喜欢这种景色,无论是在菜园里,还是在荒原上,倘若能看到繁星,我便要认真地对着它们发一会呆,时间一长,我把这些星都认得很熟了。此刻,躺上巨石上,看着深蓝色的天空中,悬挂着的这些数不清的、忽明忽暗的、宝石般的星辰,我又有些出神了,渐渐地我的眼睛有些模糊,我仿佛看到一颗颗星星幻化成萤火虫在我的眼前飞舞,一切都是梦幻的,寂静的,那些萤火虫又变成一双温柔地手,如同母亲的手在抚摸着我,我微笑着坠入梦乡。 因为昨夜忙活了大半宿,本来想要睡一个懒觉,好保持充沛的体力走进荒原,但循着腐肉的气息跑来的秃鹫天还没有亮跟颠颠的跑来分一杯羹。 我还是舍不得那么好的野猪肉被这帮家伙分而食之,又跳了下去,割下大野猪腿上的一块肉,放在火上烤起来。 想把这些秃鹫赶走是徒劳的,它们是鸟类中的浑蛋,只信奉一个法则:凡是我看上的就是我的。 唯一让他们闭眼的办法就是用食物塞住它们的嘴巴,我刚一走开,这帮秃鹫便一拥而上,你争我抢地从大野猪身上撕下一片片的肉,然后伸着脖子吞进肚子。饶是食物如此丰富,秃鹫仍在吞食的间隙,用破锣般的嗓子粗鲁的叫着。以前我会用弹弓教训这群浑蛋,后来发现除了能让我练手之外,根本没有办法驱赶它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时候狮子、老虎和豹子这样的王者都要给秃鹫分一杯羹了,不是打不过,是受不了它们的聒噪。 我把烤好的肉拿上巨石,和伍德先生共进早餐,一夜的休息加上美味当前,伍德暂时忘却了对女儿的思念与担忧,大口吃了起来。 看到他胃口上佳,我放下心来。如果伍德吃不下去了,我可能要劝他回家了,一个没有精气神的人走进荒原,是致命的。 我站在巨石上,看着渐渐升起的太阳,伸了一个懒腰。 蓦然回首,我看到林间仿佛有一带丝带被人扯起来,扬到空中,在阳光的辉映之下变成一抹红云。 第84章 隔墙的猜测 蓦然回首,我看到林间仿佛有一条丝带被人扯起来,扬到空中,在阳光的辉映之下变成一抹红云。 那种无边的恐惧再次袭上心头,我大叫一声:“伍德先生,鸟群来了,快点进洞。”说完便跳下巨石,钻进那几块巨石之间的缝隙。 我四下看了看,快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对伍德先生说:“伍德先生,我们还是要砌起石墙,你砌这一端,我来砌那另一端,小的缝隙用小石头、干草、衣服塞好,越快越好!” 然而这一次,伍德却没有听从我的安排,他摇了摇头:“比利,躲避永远不是办法,我觉得我们应该用步枪干掉那个能够控鸟的人。如此,鸟群自然便会四散奔逃了。” 我苦笑了一下,“伍德先生,我们何尝不曾有这样的想法,但这只是我们想当然的理解罢了。我问你,卧龙岗的事情你知道吗?” 伍德听到我说起卧龙岗脸色大变,“比利,我当然知道卧龙岗的事情,我也是在因为卧龙岗才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的。总督接到报警说有人在卧龙岗刺杀哈米德王子,便派我带兵前往卧龙岗的,我想总督之所以派我带兵执行任务,也是给我一个心理安慰,毕竟当初也是他把抓捕偷渡者的任务转交给了约翰市长。可是,我带兵到了卧龙岗之后,派出二百多名士兵上山抓捕杀手,却只回来了四五人,他们神情恍惚,告诉我山上有数不清的毒蛇,绝大多数士兵都被咬死,之后便没有人再敢上山,我只好派士兵到附近的村庄了解情况,村民告诉我们村子里曾有一对母女,能够驱蛇,所以自从那对母女到来这后,便很少有人敢上山了。后来,母亲死了,据说她的女儿终日游荡在山上,只是时而下山卖一些蘑菇。我只好禀报总督,结果被约翰市长嘲讽作战不利,损兵折将。其实,我的辞职也多少跟这有些关系,算是引咎辞职吧,我计划辞职之后去回英国找珍妮,没想到又惹恼了卢娜。对了,你提卧龙岗的事情干什么?” 我有些歉意,这也许是蝴蝶效应吧,我风风火火跑到卧龙岗行刺,竟是引发了一连串的反应。看着伍德在检查枪里的子弹,不时的向红云升起的方向瞄准,我说道:“伍德先生,我要告诉你,你的那二百名士兵确实是死在驱蛇的少女手中。” 伍德拧着眉头看了我一眼:“比利,当时你在现场?” 我点了点头。 伍德看了我良久,“一个小女孩怎么能够杀死二百名士兵,太不可思议了。” “伍德先生,当时你的那二百名士兵已经距离那名少女不到二十米的距离,一名士兵见到那么的蛇,便向那名少女开了枪,他以为击毙少女,这些蛇便会群龙无首,哪知道,少女刚一倒下,群蛇便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纷纷窜起来,咬死了那些士兵,跑掉的只有四五个。” 伍德听完嘴唇哆嗦着,他当然知道,我讲这些是告诉他,如果一旦击毙控鸟人,那些鸟便会群起而攻之,到时候我们两个便是第三头和第四头骆驼了。 我拍了拍伍德的肩膀,“伍德先生,在荒原遇到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时,动物们都会选择逃跑和躲避,这不丢人,这是生存的智慧。我们还是抓紧时间砌石墙吧!” 说完,我搬起石头选择了一处比较狭窄的地方,开始砌石墙。伍德也放下步枪,开始搬起石头来。 转眼之间,我们将洞口用石头封死,然后静静地呆在里面。 伍德看着我,说道:“比利,在卧龙岗刺杀哈米德的是你吧?” 我知道自己刚才的话,虽然说服了伍德放下步枪,但一定会让他怀疑我是那名杀手。 我当然不能承认刺杀王子的罪名,“伍德先生,说话可要讲证据,我们家前不久还在皇冠酒店和哈米德王子签订了购买协议的,他现在就是我的顾客,我有什么动机去刺杀我的顾客呢?” 伍德笑着对我说,“比利,我知道你是不会承认的。这挺好的,我现在不再是布莱登驻军指挥官,而是一个只想找到自己女儿的父亲,刚才问得那些只是好奇罢了。” 外面渐渐传来叽叽喳喳地声音,与此同时,悠扬的哨声此起彼伏,我似乎在哨声的起伏中看到鸟群在上下飞舞。 突然,耳际鸟叫声大作,我知道那些鹦鹉们已经落到我们的头顶。 我偷偷从缝隙中看出去,只见数不清的啄羊鹦鹉密密麻麻的堆积到大野猪的身上,那些秃鹫也早已不知去向,想必它们也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和这些小鸟们抗衡,于是早早的离去。我很羡慕他们有翅膀。 我只看了几眼,便不再去观看,我感觉自己得了密集恐惧症,从卧龙岗上的蛇群,再到这几天看到的鸟群,那种密密麻麻的情况会立刻让我心烦意乱。 当鸟群呼啦的一声散去,大野猪方才硕大的身躯,已变成一堆骨架。 而我和伍德已经在这狭小的洞穴里呆了足足有两个多小时,两个小时里,我们一句话也不敢说,一口大气也不敢喘,只是各自面对着一堵墙,如僧人入定般,但我们可没有六根清净,而是调动所有的感官,全神贯注于外面的动静。 当洞外一切静悄悄的时候,我和伍德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那些鸟是不是都飞走了?” “我想是,外面没有一点声音了。” “现在能不能出去?” “我也不知道,谁知道那些鸟去哪了,会不会回来!” “要不我们再等会儿?” “嗯,还是等会儿吧,等那些鸟和那个吹哨的浑蛋都走了,我们再出去!” “我们怎么知道那个浑蛋走了呢?” “我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走了,要不是他可真是浑蛋了。” 我和伍德在洞里说着话。 突然,我对面的石墙上传来咚咚咚的声音,把我和伍德吓了一跳。紧接着有人在外面说道:“有人在家吗?”他是用巴马族的语言说的。 伍德自然听不明白,我虽然听明白了,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那人又问了一句:“有人在家吗?” 我结结巴巴地用巴马族的语言说:“没人!你走吧!” 那人哈哈大笑:“可惜我是个浑蛋,刚才听到有两个浑蛋讨论我这个浑蛋的走没走的问题,这件事我是不是可以加入讨论,因为关于我是不是浑蛋,我这个当事人怕是最有发言权了。” 我心是一乐,这个家伙很是有趣,于是说道:“欢迎加入讨论,只不过,刚刚一群鸟打扰了我的休息,我要睡觉了。关于浑蛋的事情,我们还是以后有机会再聊吧。” “哦,那些小鸟是我养的,我带他们出来觅食,打扰了你们的休息,那可真对不住了,我这就走了。咦,不对,你怎么会说巴马话,你是那些该死的巴马族人吗?” 我觉得这人脑筋可能缺根弦,我们都聊了这么长时间了,他才想起问我是不是巴马族人。听他说“该死的巴马族人”,看来他对巴马族人没有什么好感,我需要发挥自己胡说八道的天赋,多套套他的话。 于是我大声道:“我才不是那些该死的巴马族人呢,咦,你怎么也会说巴马话,你是不是那些该死的巴马族人?” 那人听了哈哈大笑:“我说,你这人脑筋是不是缺根弦,我们都聊了这么长时间了,你才想起问是不是巴马族人,真是笑死人了。” 我哭笑不得,这人居然把我刚才的心里话说出来,嘲讽着我的浅薄与幼稚。 那人继续说:“你不是巴马族人,怎么会说巴马话呢?你不要告诉我,我来猜一猜,你到底是谁?” 我说道:“好呀,我看看你能不能猜出我是谁来?” 那人说:“我要是猜出来呢?” 我回答说:“你是要猜出我来,我答应把口袋里的肉干分给你三分之一。” “为什么不是分给我一半呢?” “我们是两个人,你是一个人,我给你三分之一,这样我们每人一样多才算公平。” “那我要输了是不是也要把我的肉干分给你们三分之一呢?” “不对,你是一个人,我们是两个人,你需要分给我们三分之二,这样我们每人一样多,才算公平。” 那人连说不对,“你输了,只拿出三分之一的肉干,我输了却要拿出三分之二的肉干,这怎么算公平呢。” “当然了,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手中的肉干都是一样多,所以公平呀。” 那人想了半天,似乎也没能算明白这道很简单也很公平的数学题,终于失去了耐心,“好吧,就听你的,我先来猜你”。 我说道:“好吧!” “我猜,你是威克族的,他们都喜欢钻洞的,对不对?” 我说道:“威克族都快死绝了,我才不是威克族呢,你猜错了。” “那你是古瑞族的,对不对?” “回答错误!” 那人又接连说了七八个部族,我都一一否认,他一拍大腿高声叫道:“我知道了,你是那些英国佬,对不对?”说完,他很是得意。 我隔着墙对他说:“对不起,你还是答错了。” 那人很是沮丧,“我输了,我把肉干分给你们三分之二吧。现在轮到你来猜我是谁了?” 我想了想说:“我猜你会一种能控鸟的秘法,对不对?” 那人喜道:“哈哈,还是老弟你有眼光,一眼就瞧出我的控鸟术来了。不是我吹牛,天底下会控鸟术的只有你老兄我了。” 我叼着一株小草,玩味地笑着。“我猜,你虽然口口声声说该死的巴马族人,但你恰恰就是一名巴马族人,至少以前是,对不对?” 那人叹了口气,“你又猜对了,我以前确实是巴马族人,只是现在不是了。” 我马上说:“哦,那我猜你是被巴马族人赶出了族群,对不对?实话实说,不许撒谎,谁要撒谎,谁是长虫。”巴马族人把蛇称为长虫,他们以鸟为图腾,因此极是讨厌那些以鸟蛋为食的蛇类,发誓时,常常指蛇为誓。 那人恼羞成怒地说:“是,我就他妈被巴马族人轰出来的,又能怎么样?老子现在会控鸟术,等我见到那些族人,我便让小鸟去咬他们的屁股。好啦好啦,算你赢了,我认输,你出来吧!” 我哈哈大笑:“那可不行,我还猜完呢!” 那人问道:“你还能猜到什么?” 我大脑飞速旋转,笑道:“你的一切我都知道?我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年纪,知道你身上有什么,甚至更详细?” “哈哈,老弟,牛皮不能吹得太大,容易爆的,你真以为自己蒙对了两局便是老神仙了?” “咦,你怎么知道我是神仙了,我可没让你猜这些的,喂,这可不能算数,现在是我在猜你,不是你猜我。”我揣着明白装糊涂地说。 那人停了一下,不知道在想什么,最后他大声说:“好,你猜吧!” 我故作高深的说,“你先别着急,我要念诵咒语,拘神遣将,请他们帮我猜出你是谁来,”忽然想起小蘑菇驱蛇时的咒语,便也装模作样地用自己都听不怎么清楚的话念诵着:“国悬翰海之中,奇峰磊磊,如天马奔驰,形势临海。不织不衣,以鸟羽掩身。食无烟火,唯有茹毛饮血,巢居穴处而已……”这几句咒语,我全然不知道什么意思,只是曾听小蘑菇念诵过几遍,但也记了下来。 那人奇道:“你!你!你怎么会这个咒语?” 我也故意奇道:“什么,难道你也会吗?不对,你是在捣乱,阻挡我施法,哈哈,晚了,我已经猜出你是谁来了。你就是……”我说得很慢,声音也被我无限拉长,我去过汤姆酒吧,上面的主持人和汤姆自己也都是这么说的。 果然,那人惊恐地回道:“我是……” 我说道:“你就是被流放的巴马族人,你的名字叫艾迪。对不对?” 那人一愣,缓缓地说:“对。” 没错,我早就怀疑这个人就是艾迪了,原因很简单他说着巴马话,还会只有巴马族人才会的控鸟术,这还看不出来,那我还怎么在荒原上混呀。 我又说道:“你头上插着琴鸟的羽毛,腰间围着磨盘草皮编成的裙子,上面还插着孔雀的羽毛。你赤祼着上身,胸口挂着一个哨子,对不对?” 艾迪声音发颤:“对,你怎么知道。” 我差点笑出声来,这个笨蛋可能还不知道我正隔着一个缝隙看着他呢。 艾迪随即便明白,“浑蛋,你是不是在偷看我?这不算。” 我笑道:“猜出你穿什么,太简单了,我也没说必须算呀,但我却知道许多仅仅你自己知道的事情,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你且听我慢慢猜出来!” 艾迪不屑地说道:“你才不信呢!” “你胸上的哨子很特殊,对不对?我猜他是你……”我刚想说是他偷的,随即又想,这样说可能会让艾迪恼羞成怒,于是改口说:“是你的宝贝!你把它看得比命还重要。” 艾迪不再言语,但我看到了他点了点头。 “哈哈,我还知道你的哨子上刻着几个字,不用看那个哨子,我都知道上面刻了什么?这恐怕连你自己,包括你们所有的巴马族人都不清楚了吧!” 题外话:从9月连载到今,只在十一期间中断过两天,除此之外便是坚持。每天都有许多新的想法,慢慢融入到创作中去,写作有时候是快乐的,会把自己写笑,有时则是苦恼的苦恼于天赋的不足或灵感的缺乏。昨天温故之时,发现有三位朋友予以了评论,在此感谢。还有一位朋友一直在坚持使用k币观看我的vip章节,我很感谢,也因为他的坚持,使我写作至今有了三块多的收入。这个世界有时候很荒唐,正如我写的小说中的荒原一样。我有时在想,如果那个vip贵宾恰恰是把我的文字复制之后,卖给其它网站的人,如此,17k建了平台,我玩命写,你轻松抄走挣钱,而我还要感谢你,因为你的vip让我有了收入,这情节岂不是比小说还要精彩了。当然这是我以阴谋论者的心态去揣摩读者,很不礼貌,作为作者当然希望有读者认可自己的文字,只是“人生得一知已足矣”这句话不适合网络小说作家,很他妈不适合。 第85章 控鸟术与伏狼术 艾迪听到我居然连他哨子上的雕刻的图案都认识,不禁惊得目瞪口呆,“你……你是谁?” 我憋着笑说:“艾迪,你先说我说的对不对呢?” 艾迪涨红了脸:“你说的一点没错!简直比神仙都准,请问,你到底是谁?我们可否见见面?”他的语气已经恭敬了许多。 “好罢,我也想见见你的。”说着,我推倒石墙和伍德一起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时我也算是完全看清楚了艾迪的样子,虽然我一眼便可以看出他是澳洲土著,但却和巴马族人不太一样,他盘膝坐在那里,头发胡须都很长,不仅遮住了鼻子嘴巴,甚至快要垂地地上了,他和巴马族人一样,头上插着羽毛,腰是系着草裙,赤着上身,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身上有许多的伤痕。 听老巴马说,艾迪是他的弟弟,但看上去艾迪似乎要比老巴马年龄更大,因为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白了一少。如果我不是已经知道他就是艾迪,我肯定会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野人。 艾迪的样子把伍德吓了一跳,他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 艾迪见我们走了出来,也站起了身,他看到我的样子,尖叫道:“你,你真的是神仙吗?” 这次轮到我惊讶了,我长这么大还真不清楚自己哪里长得像神仙呢?怎么这艾迪一见我的样子,便说我是神仙呢? 我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艾迪,你是在说我吗?” “当然是说你了,难道我还是说你身后的那个白白胖胖的家伙吗,他就像一只大白熊,哪里长得像神仙了。” 我不由地笑道:“那你从哪里看出我像神仙了?” “神仙不都是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吗?只是你的眼睛也不是太黑,穿的有些问题,神仙都是宽袍大袖的,而你既没穿袍子,袖子也不大。这就奇怪了,你到底是不是神仙呢?”艾迪认真思考着。 我虽然是混血儿,但外表更像父亲这个中国人,长了黑头发和黄皮肤,只是眼睛混合了欧洲人碧眼的颜色。 原来,艾迪看到我的样子,想起了巴马族人代代相传的上古传说,便是一个渡海而来的黄种人来到澳洲,教会了这些土著人许多东西,还传给了他们一些秘法,被这些土著部落奉为神仙、天使抑或先知。 出于少年心性,我忽然觉得在艾迪面前装一装老神仙也不错,我还曾在佐佐木面前装过一回呢,结果把佐佐木都忽悠了,还骗不了艾迪这个土著人吗! 我哈哈一笑,“嗯,艾迪,你很聪明呀,居然看出我是神仙来了。哎,当神仙被人认出来,我还是头一次呀。”一顶高帽子戴在艾迪头上,他眼睛发光,为自己得到老神仙的赞赏而高兴。 艾迪挠了挠头皮,“那是因为我心里始终装着老神仙的,您几百年前渡海而来,我们巴马族人才得以吃上熟食,学会制作弓箭,还把一套控鸟的秘法教给我们族人,所有的族人都想再见到您,没想到被我遇到了,我……” 艾迪激动地不知如何是好,我摸了摸下巴,在这样的时候老神仙一般都应该捋着胡须表示赞赏的,可惜手摸到下巴之后,才想起来自己的胡子才刚刚发育,不免有些尴尬。 但我仍旧点了点头:“艾迪,你是个好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领悟了控鸟术,这很好嘛!” 我以为自己这样说,艾迪一定会大为高兴,哪知道艾迪突然拜倒,抱着我的大腿,放声大哭:“老神仙,你可得为我做主呀!” 我吓了一跳,“艾迪,你这是怎么了,你受了什么委屈,说出来,我给你做主。” 艾迪孩子般的哭着:“巴马族所有的人都欺负我,他们把您赐给我们的哨子按照天选的方式,一个月一轮换,可大部分人都没能什么乐感,白白浪费了许多年的时间,也没有人能掌握控鸟之术,轮到我的时候,我一个月几乎不吃不睡,研究感悟这哨子发出的美妙的声音,我觉得只要我再继续研究一个月便能够学会控鸟术了,哪知道,所有的族人都不同意让我继续研究,哪怕我苦苦哀求,老巴马仍是把哨子拿走了,最令人气愤的是他居然把哨子交给了戴夫,谁都知道戴夫听力不好,他自己都不去吹奏,只想把哨子保管一个月后再交还给老巴马,那些族人都认为这样才是他妈的公平的。” 我点了点头,“这件事情,我倒是听说过!” 艾迪接着说:“我偷着去找戴夫,求他把哨子借我再吹几天,哪知道他宁可自己不吹,也不肯借给我。我非常着急,晚上我梦到您告诉我,我就是那个天选之子,于是我就决定去偷那个哨子,等我学会了控鸟术,我想那些族人就再也无话可说了,而我这个天选之子也可以为巴马族人提供庇护,可是……我在偷哨子的时候,被他们发现了。他们把我吊起了抽打,说我是最他妈自私的巴马族人,巴马族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偷盗的行为,更何况是偷巴马族的圣物。最后,他们把我……”说到这里,艾迪有些不好意思,“他们把我赶出了族群,我越想越是生气,养好了伤后,便偷偷的潜入巴马族群里,真的偷走了哨子。” 艾迪和老巴马说的大体相同,这样看,他们说的话都是可信的。只是当年的老巴马以公平为由剥夺了艾迪继续研究秘法的权利,而艾迪又以护佑族人的理由偷走了哨子,学会了控鸟术,在这件事情上,真的无法判断谁对谁错! 在我认识的所有的土著人中,他们全部都是纯朴善良的,不似我们这些自以为先进的文明人,处处充满了算计。 我说道:“不管怎样,你终于学会了秘法,这是可喜可贺的。” 艾迪摇了摇头,说道:“老神仙,这并不能洗去我曾经的耻辱!自从我被赶出族群,我便一个人在荒原上生存,我曾经被土狼围猎,被其他的部族欺负,为了活命,我只好跑到荒原深处,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苟且偷生。这一切,都是拜巴马族人所赐。” “那你想怎么样?” 艾迪咬着牙说:“我要杀光所有的巴马族人!” 我听艾迪这样说,脖子直冒凉气。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老巴马听到控鸟人可能是艾迪的时候,会吓得马上带领族人逃跑了。 我叹了口气:“艾迪,巴马族人确实不应该把你赶出部落,但是如果你去把他们都杀死,那么岂不和自己当年努力学习秘法护佑族人的初衷相悖了吗?算了,等有一天,我见到巴马族人,让他们都给你道歉,给你赔罪。” 艾迪没有说话,显然我这个“老神仙”的话,也不能让他回心转意。 我拿了一些肉干,“艾迪,吃些东西吧!” 艾迪抽动着鼻子闻了闻,咬了一口,立刻换了另一副表情,“哇,老神仙,您的肉干不仅好闻,也很好吃,”说着,艾迪又掉下了眼泪,“老神仙,我已经十年不曾吃过这样的肉干了。我在荒原时,因为太饿,吃过蝎子、吃过蚂蚁,有一次饿到极处,还吃了几只蜥蜴,我当初只想学会控鸟术,护佑族人,我有什么错,他们凭什么这样对我!” 艾迪对巴马族人的怨念已经累积了十年,况且,我也曾深入荒原,知道他说得一点也不过分。伍德听不懂我们艾迪的对话,他悄声的问我:“比利,你们在说什么?”我示意伍德不要说话,然后拍了拍艾迪的肩头,“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去找巴马族人当面锣,对面鼓地说清楚的,如果他们不向你道歉,我也不同意,不过,在此之前,你要答应我不能私自去找巴马族人。” 之所以这样说,我真怕艾迪自己带着一群鸟把巴马族人吃个干干净净。 艾迪出于对我这个“老神仙”的尊重,终于点了点头,我心中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看到艾迪吃得香甜,我又拿出一些肉干来给他,让他吃个饱。 我看着艾迪胸前的那个哨子,不禁又想起了小蘑菇,他们两个人的哨子大小差不多,颜色和材质也都是一样的,更奇特的是长长的哨子中间,仿乎人为的制作出了缺口,细微的差别便是缺口的大小的差异了。 艾迪发觉我在看着那个哨子,说道:“老神仙,您当年来到我们部族,教会了我们部族许多本领,可为什么后来消失了?直到现在,都过了好几百年了,才又回来,是来拿走您当年留下的东西吗?” 我听着心不禁一动,当年那个叫洪都大渊的人不知道在澳洲留下了什么东西。我哈哈一笑,“艾迪,你不说都快忘了,我确实留了些东西在这儿,哎,呀,这都好几百年了,我都不记得扔在哪里了?” 艾迪也笑着说:“我是您的传人,当然知道了,乌鲁鲁,荒原中那座红色的山,您这回想起来了吧!” 我当然知道乌鲁鲁,但也仅限于知道,我听一些土著人说起他们心中的这座叫乌鲁鲁的山,那座山地处荒原的中央。荒原的中央是戈壁翰海,干燥的甚至找不到一颗小草,有的只是一仙人掌之类的耐热植物,然而,便是在这片荒芜之地中,赫然有一座山体静静的卧在那里,高约三百余米,长近四公里,宽也有两公里,最令人惊奇的是,这座山只是由一块石头构成。每当旭日东升或夕阳西下的时候,乌鲁鲁便突然变成了血红色,远远的看上去,令人惊心动魄。 虽然附近的罗夫山比乌鲁鲁要高许多,但在澳洲土著人心中,罗夫山根本没有办法和乌鲁鲁相比,罗夫山只是高山,而乌鲁鲁却是圣山。 艾迪说那位老神仙把一东西放在乌鲁鲁了,我却有点不太相信,因为乌鲁鲁恰恰是位于澳洲中央,距离澳洲东海岸足足有两千多公里,而且,这座山除了出现在土著人的嘴里之外,还没有其他人到过乌鲁鲁,因为太远,没有人愿意跑两千多公里,到鸟不拉屎的荒原中看一块石头,哪怕是有人说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石头。 也只有土著人信仰这座圣山,因为这座地处荒原之中的巨石不知在什么时候成为了他们的信仰。所以一些土著人在迷茫的时候,会跑到乌鲁鲁去朝拜,寻找答案。我甚至怀预艾迪是否也去过乌鲁鲁朝拜,这是极有可能的。 我说道:“我这次就不出乌鲁鲁了,但还是要到荒原走一走,我的两位朋友在几天前荒原走失了。” “他们去了哪里?” “我估计是巴里尔吧” 艾迪听到之后大惊:“什么,他们去了巴里尔?” “怎么了,有问题吗?” 艾迪看着我,“他们两个是不是也是神仙?” 我笑了笑,“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神仙,他们是一个男一女,两个人类。” 艾迪点了点头,“那我估计就不用找了,他们肯定死了。” 我吓得差点坐地上,“艾迪,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艾迪说道:“老神仙,您是否发现这一带没有土狼了吧!我告诉您,这些土狼被您的另一个传人召唤到巴里尔去了。” 我心中一惊,“你说是古瑞族!” 艾迪啪地一拍大腿,“对呀,能够伏狼的,除了古瑞族还能有谁呢!我们现在就跑过去吧,一起让那个古瑞族的小子和那几千匹狼见一见老神仙您,我敢说他们见了您,一定得吓尿了。” 我听说几千匹狼,不禁暗暗叫苦,心里暗骂艾迪这个浑蛋,我这个假神仙还想把人家吓尿了,现在我听到巴里尔这个地名,就已经有想尿的冲动了。 我不自觉地看了看伍德,伍德已经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一些内容来了,他虽然听不懂巴马语,但却知道巴里尔这个地方,“比利,卢娜他们是不是在巴里尔山,他们是不是出事了?” 我咧着嘴说道:“伍德先生,我们这次出来真他妈走背字,澳洲所有的新鲜事儿都让我们赶上了。您知道他是谁吗?”我用手一指艾迪。 伍德说:“他是谁?” “他是艾迪,我们看到的那些鸟就是他养活的,艾迪是巴马族人,控鸟术是他们巴马族的秘法。咱俩的骆驼也是被他召唤鸟群吃掉的”,艾迪知道我在向伍德介绍自己,把胸脯子拔了一拔,很是神气。 艾迪的表情在伍德看来简直是嚣张之极,他脸色不禁一变,可又不敢和这个身怀控鸟之术的艾迪翻脸,只有哼了一声。 我哭丧着脸接着说:“刚才,艾迪告诉我,附近的土狼都去了巴里尔山,那是因为古瑞族中有人会伏狼之术,是他把那些狼召唤到巴里尔山去了。” 伍德声音发颤地说:“比利,你的意思是说,巴里尔山现在是群狼聚集,而卢娜又恰恰追踪土狼去了巴里尔山?” 我痛苦地点了点头,“是这个意思!” 伍德颓然坐倒,面如死灰。 艾迪不明所以,还在那里兴奋地说:“老神仙,咱们现在就出发吧!去巴里尔山。”说话间,又吃掉了一块肉干。 良久,伍德仰首站了起来,看着巴里尔山的方向说:“比利,你回去吧,我要去巴里尔山找卢娜。” 这一刻,我看到了一个父亲为了女儿赴死的决心,心中充满了感动。 “伍德先生,卢娜是您的女儿,也是我心中的女神,况且和她同行的还有我的兄弟尼莫,我怎么会抛下他们不管,谢谢您的好意,我是不会回去的。我们现在就出发去巴里尔山。” 第86章 小合欢的怒骂 伍德看着我,欣慰地点着头:“比利,你知道吗,你的性格和你的大姨珍妮很像,她不仅漂亮,更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女人。我对她的爱,二十多年不曾有一点点的淡泊,因为她值得我去爱。菲舍尔可以打她、骂她、利诱她、欺骗她,让她嫁入豪门,但是她对我的爱始终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这样有情有义的女人值得我一辈子去追寻。卢娜外面冷漠,其实我也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的,作为父亲我希望你们走到一起。因为我始终认为爱情无关出身、地位、人种和学历。” 伍德的话令我热血上涌,是的,一直以来卢娜在我的心中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安妮喜欢皮优,她和父亲都认定皮优才是儿媳妇的最佳人选,但此刻我突然明白,我却不能再骗自己了,皮优在我的心中是最好的玩伴,卢娜才是我的愿意一生相守的人,她就是我心中的月亮女神。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我们再次出发,这一次,只是这一次我们由原来的二人变成了三人,艾迪的加入进来。 艾迪把我当成了那个当年教给巴马族人秘术的老神仙,看着他一口一个老神仙叫我,我心花怒放,艾迪问我:“老神仙,您的名字叫什么?” 我随口说道:“我的名字就是叫神仙呀,不过我去的地方多了,人们便给我加了许许多多的外号,到现在为止我的外号变得像裹脚布,又臭又长了,他们叫我什么‘伟大光明正确坦荡无私完美、太古第一仙、万古第一人,剑啸九州,斗破苍穹,风起龙城,剑来凰途,九星霸体、百练飞升、皇天战尊,龙血战神,胡说九道新神仙’。” 艾迪不以为然地说:“要我说,您配得上这些牛烘烘的尊号。” 艾迪这样一说,反而让我有些脸红。而且我知道,谎言早晚有被揭穿的一天,况且,我渐渐发现,这一天似乎就是今天,因为我们一边走,艾迪就开始无休止的问东问西。 “老神仙,你今年多大了?你除了控鸟驱蛇伏狼这些秘术,还会哪些秘术呢?我现在会控鸟,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吹着哨子,那些鸟就会听我指挥呢?为什么我的控鸟术有时灵有时不灵呢?我现在能召唤鹦鹉,那我还能召唤其他鸟儿吗?我们巴马族还能不能召唤其他的动物,比如袋鼠什么的?有没有部族能召唤考拉?哈哈,如果考拉也能召唤,是不是会把传承者急死,这家伙行动总是那么缓慢?为什么你规定了每个部族只允许有一个人传承秘术呢?你当年走了之后去了哪里?为什么一走就是好几百年?你现在为什么又回来了?是回来探望我们,还是有别的事情?都好几百年了,你怎么会这么年轻?难道是吃了长生不老的仙药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你这样的神仙?你们神仙平时都住哪里?你以前不是穿宽袍大袖吗,怎么现在怎么穿成这样的衣服了,和那些外来人一样呢?我们让那些外来人留了下来,他们为什么反而要抢我们的地方?你们也有他们的枪,这种枪很厉害,它是怎么制造出来的,为什么枪口冒出火焰和烟雾……” 艾迪喋喋不休的问着,我感觉每一个问题都不是我能回答的,我发现自己的头有些大,这个艾迪独自在荒原上飘荡十年,终日除了吃喝拉撒,便是琢磨吹哨子,好容易逮着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偏偏又自称是他最为倾倒的老神仙,想把所有的问题都问出来,倒是也能理解。 只是我这个神仙是个假神仙,即不懂什么秘术,也不知道多少土著人的事情,至于神仙世界的事情我倒是知道一些,因为只有神仙世界的事情可以胡说八道。 我被艾迪问得抓耳挠腮,快要疯了,忽然,我看到远处前面一群袋鼠在那里觅食,便示意艾迪闭嘴,然后在一株灌木丛后蹲了下来。 艾迪问道:“老神仙,一群袋鼠有什么好看的?” 我说:“艾迪,你不是会控鸟术吗,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艾迪喜道:“老神仙,你是在观察我吗?”也不等我回答,艾迪便抓起胸前打挂着的哨子,一阵悠扬的哨声便传了出去。 袋鼠群听到哨音,明显是吓了一跳,正准备离开,最后只是四下里看了看,又低头觅食。 我听那哨声钻入耳际,当真令人沉醉。 哨声婉转,如春风拂过碧野,如细雨落入竹林,如蛙声阵阵,如涛声绵绵,如寒泉注涧,如流星飞逝。 我仿佛看到一群孩童笑着跳着在草地上追逐着风筝,又看到几只画眉在枝头宛转歌唱,正自赏心悦目之际,又是秋雨绵绵,凄厉悲怆…… 哗地一声,远方的林间又腾起一抹云,在天空中如美人的飘带摆动和舒展。我和伍德知道,那群令我们心惊胆战的小鸟又来了。没错,转眼之间,数以万计的鹦鹉在我的天空盘旋,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天色竟然都有些暗淡。 艾迪却浑然不觉,继续忘我地吹着哨子,攸忽之间,哨声陡变,如同惊涛拍岸,霹雳狂飚,龙腾虎路,刀剑相交,一群奔马也翻蹄亮掌,飞驰而过。 鹦鹉们好像是听到了轰轰的战鼓,顿时化身为利箭,向那一群袋鼠扑去。 袋鼠见鹦鹉们从头顶飞落,才晓得大事不妙,想要跳起来逃走,却立刻被眼前密密麻麻围在中央。稍大一些的袋鼠一跳而起,想要发挥自己的独有的纵跃优势,逃之夭夭,却在一跃之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鸟群立即潮水般淹了过去,这群袋鼠连一只都没有逃脱,只是绝望地叫了几声,便全部丢了小命。当鸟群腾空跃起的时候,十余具袋鼠的白骨歪歪斜斜地躺在那里,如同刚刚出土的化石一般。 我和伍德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在我的心里,却不断的重复着两个字:妖孽,真他妈的妖孽,这是哪门子上古秘术,真不知道当年那个老神仙是怎么把这玩意研究出来的。又驱蛇,又控鸟,当然,巴里尔山还有一位伏狼的,我想像不出,无数只狼出现在荒原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 “老神仙,你看我的控鸟术还说得过去吗?”艾迪得意地跟我说。 我自言自语地说:“说得过去,太说得过去了,就这么一大群小可爱谁还敢说不过去!谁要说不过去,就让他来试试吧!” 艾迪并没有听清我话背后的意思,他一定是觉得我在夸奖他,于是他手舞足蹈,“老神仙,我听说有句话叫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小的时候,曾见到我们巴马族的上一代传人吹动哨子,召唤小鸟,可他每次只能召唤来几百只,现在我可以召唤的小鸟数以万计。您说,当初老巴马凭什么不让我多练习一个月,那些族人以他妈的公平为理由也不赞同让我多吹一天的哨子,可是,苍天不负有心人,我偏偏就是那个天赋的巴马族人,我掌握的控鸟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早晚有一天,我要带着这些小鸟找到巴马族群,让这些小鸟把这些巴马族的浑蛋都吃个干净。” 艾迪轻描淡写的说着,我听起来却是惊心动魄。我仿佛看到,艾迪信步来到巴马族人的群落面前,他坐在一块石头上,吹动起哨子,哨声悠扬,把巴马族人都吸引了出来,他们看着艾迪,一个个面如死灰。鸟群就在他们的头顶盘旋,如同一个旋涡,又如一张巨口,当艾迪吹动进攻的哨音,鸟儿如漫开飞雪飘落,只是在起落之间,刚刚还是活生生地巴马族人变成了累累白骨。 我不禁打了一个哆嗦,强烈的尿意袭来。 “虫子,虫子,是你们吗!”我循声望去,远方一个娇小的身影向我们这里跑了过来。看那个人的肤色和衣着,我断定那人是一个土著人,心中不禁有些奇怪,我认识的土著人并不多呀。 当那人走近时,我才发现,那人正是小合欢。 她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到我们面前,“虫子,伍德先生,吓死我了,我看到小鸟们都向这边飞过来,它们肯定是听从那个巴马族败类的召唤,聚到这里,我预感鸟群是攻击你们的,便拼命的跑了过来,谢天谢地,你们很安全,没有被那些鸟吃掉。咦,你是谁?刚才始我还以为是个猴子呢?” 小合欢这时才发现我们身边的艾迪,艾迪长发长须,活像个野人,小合欢自然没能及时发现艾迪这个同族人。 我发现女孩子的思路真是一样,小合欢神经大条一通诉说句句都被艾迪听在耳朵里面,无论我如何挤眉弄眼,她也没能意识到有何不妥。 殊不知,她的第一句话就揭了我这个假神仙的老底,而接下又把艾迪骂为败类,这下算是全完了。 艾迪看着小合欢,脸色变得很难看,“谢天谢地,拜巴马族人所赐,我很幸运,流落荒原十年,九死一生,倒是没有变成猴子。” “咦,你怎么也会说巴马话,你也是巴马族人吗?你既不像虫子,也不像伍德先生,倒是和我们巴马族人长得很像,就是头发和胡子太长了些。你到底是谁呀?”小合欢问道。 “呵呵,我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巴马族败类了。” “你是艾迪!”小合欢大惊失色。 艾迪疯狂的笑着,脸上的表情也显得扭曲,“是呀,看来巴马族人还真看得起我,一直记得我呢。那你知道,我离开巴马族群的时候曾许下什么誓言吗?” 小合欢昂首说道:“我当然记得,你当年离开族群的时候,曾说过有朝一日,会回到族群,杀光巴马。你现在不光是要杀光巴马,你控鸟吃了虫子和伍德先生的骆驼,我在路上还看到一只大野猪的骨骼,想必也是你控鸟吃掉的吧,我担心……担心伍德先生,所以才着急赶了过来,没想到,你又控鸟吃掉了一群袋鼠。” “亏你这个小巴马也能记得我的誓言,这很好,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带着我去找到巴马族群吧,我可以饶你一命,另一个便是现在我就召唤鸟群把你吃掉。” “吃就吃,我还怕你不成。老巴马虽然善良,但却太过懦弱,巴马族人从来不会贪生怕死。你以为你会了控鸟术便很了不起吗,你学会了控鸟之术,恰恰更是证明你是盗贼,你不但是巴马族群里出现第一个盗贼,还是最大的盗贼,因为你偷了巴马圣物!你让所有的族人蒙羞!还居然在巴马族人面前耍威风!” “我便是要抖威风怎么样,我是天选之子,只要我吹动哨子,便可以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巴马族人统统吃掉。”艾迪踏上一步说道。 没想到小合欢不仅不害怕,反而向上踏上了两步,眼看着要撞上艾迪,艾迪只好向后退了回去。小合欢说道:“老神仙当年把控鸟秘术传给我们族人的时候,是为了让我们族人自保,听老巴马说,我们巴马族人虽然有了控鸟秘术,但却仍旧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得食物,男人狩猎,女人采摘。以前那些天选之子,做的就是整个族群的擎天柱,有他们在,巴马族人便不怕天塌下来。你呢,不仅偷了巴马圣物,而且现在还要用控鸟秘术去吃掉所有的巴人族人,你也配称天选之子吗?要我说,你不但不配称天选之子,连巴马族人也不配称。” 小合欢竹筒倒豆子般说得艾迪张口结舌,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这个小合欢有点像皮优了,妥妥的土著版的逃跑女郎了。 小合欢似乎还觉得不过瘾,又继续说道:“要是当年的老神仙在,看到你这个巴马族的败类借他教授的秘术反过来欺压同族,不知道要被你这个浑蛋气成什么样子了。” 艾迪冷着脸一指我,“老神仙就在这里,我们现在就可以请他来评评理!” 小合欢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看着艾迪,“艾迪,你说什么?哈哈,笑死我了。艾迪,你的脑袋是不是让驴子踢了,他是虫子,名字叫沈虫,是老巴马的好朋友,什么时候变成老神仙了?” 艾迪奇道:“他如何不是老神仙,他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的经历,知道我们巴马族人几乎所有的东西,他又怎么可能不是老神仙……”可是刚刚说到这里,艾迪突然明白过来,明白自己上了当,他恼羞成怒的看着我:“这个小巴马喊你们虫子,你自称什么‘伟大光明正确坦荡无私完美、太古第一仙、万古第一人,剑啸九州,斗破苍穹,风起龙城,剑来凰途,九星霸体、百练飞升、皇天战尊,龙血战神,胡说九道新神仙’,都是在骗我?” 我实在佩服艾迪的记心,我胡说八道的那一串尊号,这哥们儿居然一字不差地说了出来。面对他的质问,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来,“艾迪,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艾迪怒道:“怎么是我的不对呢?” “是你一开始叫我神仙的,怎么竟然说我骗你呢!” “我叫你神仙,你就恬不知耻的冒认吗?”艾迪道。 “这可不是冒认,关键是你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我都信了,你说神仙是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你看我不就是这个样子吗,更何况,你一下叫出我的姓名来,我以前的名字就叫沈先,父亲告诉我人应该敢为天下先,后来才又给我改名叫沈虫的。你一口一个沈先叫着,我当然以为你认识我的。哦,原来你忽悠我。” 艾迪鼻子都快要气歪了,他气极反笑,“你说你的名字叫沈先?” “当然了,我是中国人,沈是我的姓,先是我的名字,每一个认识我的人都知道的,有时记不住我的名字,但姓却不会忘的。便是这位伍德先生也是知道的。”我理直气壮地说。 “浑蛋,你们没来由的消遣我!” “艾迪,你亏不亏心,从早晨到现在,你饿了我给你吃了肉干,你哭了我安慰你,你想去巴里尔看热闹我陪你去,天底下还有比我对你好的吗,你可不能倒打一耙的!” 艾迪简直快要气疯了,他一把抓起胸前的哨子! 第87章 脱离了族群 艾迪此时已经怒不可遏,他手指着小合欢骂道:“你这个臭丫头,现在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还有你这个骗子,”说话时,他的手指指向了我,于是我这个高高在上的老神仙立刻被定性为骗子,“我要让你知道骗我的代价。” 我知道艾迪要召唤那些小鸟们了,如果哨子吹动,鸟群聚集形成气候,那一切都晚了。 我眼见艾迪右手抓着哨子,左手指向我,突然暴起,右手抓住了艾迪的左小指和无名指,稍一用力,将他的手指同时向前、向下搬撇,与此同时,我右脚向前一迈,上身前倾,双腿自然而然形成弓步,左手却握住艾迪左肘向上一推,骨骼过度的弯折艾迪痛得猪一般大叫,他只能尽可能的身体后仰,两腿也跪在了地上。 这是父亲传授给我的一套擒拿手法,在中华武术中,有分筋错骨手的技击术,在很多的小说中,也把分筋错骨手描写的有些神奇,其实不过是擒拿的另一种说法罢了。擒拿手有以巧打拙,以柔克刚的神奇之处,纵是对方身强力壮,力气数倍于自己,也可以通过擒拿手制服对方。我最初进城时,单手逼迫小布下跪时用的便是这种擒拿手法。 父亲曾说擒拿手不伤人身体,只以擒抓制伏为目标,很有中国古人所推崇的“仁”道。我虽然不懂什么叫“仁”道,但是在读书时学了擒拿手之后,便再也不受那些高大威猛的白人少年的欺负。 擒拿手主要是利用人体关节、穴位和要害部位的弱点,运用杠杆原理与经络学说,采用反关节动作和集中力量攻击对方薄弱之处,使其产生生理上无法抗拒的痛疼反应,达到拿其一处而擒之的效果。具体可以分为拿骨、拿筋、拿穴三种手法,其中以拿骨最为常见,拿骨也可以称为反关节。比如我刚刚拿住艾迪的小指和无名指,反向扳折,艾迪自然受不了,于是弯典手肘消减我的反折之力便成为下意识的动作,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我抓住了他的手肘,继续反方向扳折,与此同时,还拿住了他肘部的筋络,俗称麻筋,剧烈的疼痛让艾迪不得不让身体尽可能的配合我的用力,去消减我的反折之力,于是自然而然跪在我的面前了。 我一把抓住艾迪胸前的哨子,然后将他踢到一旁。艾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仅仅一招之间,便跪到我的面前,还丢了心肝宝贝。 一刹那之间,艾迪似乎忘记了疼痛,瘫软在地上面如死灰,十年流放期间的荒野生活本已在他的脸上刻满了沧桑,再加上一招之间被夺走圣物的绝望,似乎让艾迪加速了衰老,原本还有些光亮的眼睛也一片混浊与死寂。 我心下不忍,却不敢把哨子还给艾迪,我转身把哨子交给小合欢说道:“小合欢,你把这个哨子带回去给老巴马吧!这是你们巴马族的圣物,本该由你保管。” 小合欢点了点头,并没有接过哨子,我知道在巴马族里点头意味着拒绝。 “虫子,我……”小合欢有些忸怩,“我是从族群里跑出来的,我来找他。”说着,满含柔情的看着伍德,把伍德看得大窘。 看着为爱逃出族群的小合欢,我感慨万千,这个世界的女孩子都怎么了,全都选择了逃跑呢。皮优逃出了奥斯曼,小合欢逃出了巴马族,小蘑菇逃出了家,甚至卢娜负气闯进荒原,也可以看作一次逃离。 “你把哨子带回去,老巴马和族人不仅会原谅你的逃跑,也会感谢您带回了巴马族的圣物。”我劝道。 小合欢左右为难,她急得掉下了眼泪:“虫子,作为巴马族人,族群的圣物自然要舍命守护,可是我跑出来就是为了找……找他的。”她看着伍德,不知该怎么办了。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恶人,让艾迪绝望,让小合欢为难,这些事情其实本来是巴马族内部的事情,我一个外人其实大可不必介入的。 伍德拉着拉我,“比利,我们不能再耽搁了,卢娜那边太危险了。” 我何尝不知道事情紧急,但巴马族的事情,又怎么能袖手不管呢! 艾迪挣扎着站了起来,他摇摇晃晃地准备离开了,我却叫住了他:“艾迪,你等一下!” 艾迪回头看着我,一脸茫然。 我想了想,对他说:“艾迪,你想要回这个哨子吗?” 艾迪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表示认同,在他的心中,那个哨子不仅是巴马圣物,更是他的小命。 我笑着说:“我抢了你的哨子,你服气吗?说实话。” 艾迪张口道:“当然不服。只是我打不过你。” “艾迪,你太过迷信这个哨子的力量了,我看到你数次召唤鸟群,早已经想明白如何击败你了,哪怕你使用控鸟之术。没错,你有控鸟之术,但我有这个,”说着,我从伍德手里拿过那支步枪来,“这是一把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它是李氏步枪的升级版,因为采用双排弹匣供弹,所以弹容量高达10发,比大部分枪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闻名。荒原上的猎人大部分用的是猎枪,可那些猎枪在这只步枪面前,只是小菜一碟。我可以用这只步枪在300米的距离,轻松击碎你的脑袋。” 我把枪的保险打开,继续对艾迪说:“你可以选择一件三百米以外的东西,我让你看一看这把枪的威力。” 艾迪将信将疑,他信手一指,“在我们的左前方,三百米远的地方有一只野兔。” 我也早已经发现了这个在近几十年才定居澳洲的物种,那只兔子正悠闲的啃着草皮。我抬起枪来,大体测算了一下日光和风速,我用准星锁定了那只兔子,手指扣动扳机,一粒子弹带着赤炽热激射而出。 在步枪的缺口准星处,我看到一片红光闪动。我知道,那只兔子已经被我击碎了脑壳。我对艾迪说:“艾迪,你去捡回来吧!” 艾迪将信将疑的跑了过去,不一会儿拎着一只死兔子回来。那只兔子的脑袋已经碎掉,好像是它的脑壳里被安放的一枚炸弹突然爆炸一般,只留下了脖子以后的部位。 艾迪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我对艾迪说道:“艾迪,我对我的枪法很自信,我不相信你的反应能比这只兔子更快,我更不相信你可以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把鸟群召唤过来,你应该看出来了,我可以在你吹动哨子的瞬间把你的脑袋打烂。你没有了小命,就是再给你一百个哨子,你也召唤不来一只小鸟,这回你信了吧?即使没有这把枪,我背后的弓箭也可以猎杀掉你,只不过距离要近一些罢了。” 艾迪脸色惨白,绝望地说:“原来,我们巴马族的控鸟术原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那倒也不是,控鸟术还是控鸟术,你只是没有意识到如何运用他,就像这把枪一样,给了一个不会使用枪的人,它就和一根烧火棍没什么区别了。” “你是说我的控鸟术用得不对吗,我明明可以把鸟群召唤来的。” “不是控鸟术有问题,是你有问题!” 艾迪凝视着我,“我有什么问题?” “你脱离了族群!刚才你召唤鸟群可以轻松的消灭一群袋鼠,而我虽然有射击天赋,却从来只能在袋鼠群面前射出一枪,因为枪声一响,袋鼠群就是四散奔逃,这便是族群的力量,牺牲一只,保全族群。这是荒原上的法则。食蚁兽的舌头再长,也只能吃掉一部分蚂蚁,还有更多的蚂蚁活下来;猎鹰再厉害,只能捕住一只金刚鹦鹉,成千上万只鹦鹉会活下来;而你因为脱离了巴马族群,便再也没有办法享受族群带给你的福利,你总觉得族群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但却从来没有意识到,族群可以让你活下来。你们巴马族历代的天选之子,他们厉害的地方不是四处炫耀自己的控鸟的本事,而是把自己藏进族群之中,他们明白一滴水唯有融入大海才不会干涸。” 我看着艾迪,艾迪的眼睛终于有了一丝灵动,我知道,他渐渐有些明白了。于是趁势打铁说:“艾迪,你是巴马族人,不管你承认与否,你的身上终究还流淌着巴马族的血脉,和每一个巴马族人一样,信仰着神鸟图腾,尊崇着传说中的老神仙,而你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巴马族的天选之子,不管他们认可与否,你也是所有巴马族人中唯一一个巴马秘术的传承人,所以,你应该回到自己的族群,融入自己的族群,你用控鸟术护佑巴马族人,而巴马族人也会用族群的力量护佑着你!” 我拿起那个哨子,把它交到了艾迪的手中,“艾迪,这是巴马族的圣物,我只是巴马族的朋友,没有资格保管它,而你是最有资格保管这个圣物的巴马族人。”我特别强调了“巴马族人”四个字。 艾迪拿着哨子,并没能露出欣喜之色,他脸色凝重,显然内心深处正在交战。 我没有时间再开导艾迪了,我把身上的一些肉干拿了出来,塞到艾迪的手中,“艾迪,我和伍德不能再耽搁了,我的朋友很危险,所以我要尽快找到他们。关于你和巴马族人的恩怨,我希望你认真的考虑,千万不要冲动,否则你可能会后悔一辈子。如果你还是想不开,你可以去温哲小镇找我。再有你一直说我烤的肉干很好吃,我就再留给你一些。” 说完,我又对小合欢说:“小合欢,我知道你喜欢伍德先生,但现在你也不能跟着我们去,因为我和伍德先生要去一个很危险的地方,如果你执意要去的话,我宁愿把你绑在树上,也不会带着你走。” 小合欢委屈地掉下了眼泪,多么执着又可爱的女孩! 我心下不忍,同情心再次泛滥,我摸着她的头说:“你不用担心找不到伍德先生,他是我的朋友,我可以随时带你去找他的。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情想拜托你一下。我离开温哲小镇时,曾经和朋友们约定只要七天就可以回去,现在看来,恐怕要超时了。我想拜托你带着我的一封信去温哲小镇的九州菜园,告诉一个叫皮优的女孩,告诉她我还要再晚几天才能回去了。如果他们执意要来找我们,你最多带他们到马兰河畔等我就可以了。我们回到在那里碰头。记住不能越过马兰河畔,在荒原上,他们的生存能力远不及你们巴马人,你带着他们过马兰河,便等于害了他们。” 小合欢终于点了点头,放弃继续追随我的念头。 如此,我做好了安排,便和伍德上路了。我无法确定艾迪是否能想明白我告诉他的道理,但一定会给他一些触动,至少他现在不会急于去找巴马族的麻烦就可以了。那个哨子本来就是他的。 小蘑菇曾经告诉过我,每个部族的传承者死后,才会出现另一个传承者,就比如她的妈妈活着的时候,小蘑菇也常常吹那个哨子,却一次没有把蛇召唤过来,但是当她的妈妈去世之后,小蘑菇便发现自己再次吹那个哨子时,蛇便会群集她的周围。 这个道理我也曾经问过老巴马,他也说确实如此,巴马的天选之子肯定只有一个在世,从没有两个巴马族人同时会控鸟的可能。我虽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却知道这个结果。 有些事情,以人类的科技水平还无法解释清楚,卢娜和古德院长这些坚持实验检证的学者也有失偏颇。 在菜园里,有一个晚上雷电交加,皮优就钻到我的房子里,抱着我说她怕打雷。我开玩笑说天上没有雷公,只有雷电,这是富兰克林通过放风筝验证的结果。 皮优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那个叫富兰克林的美国佬可能在说谎,因为雷电交加的天气,能不能放起风筝很难说,放起了风筝,能不能恰巧碰到云中的闪电很难说,碰到闪电时又传导给人,而那个人也恰巧没被电死更很难说。 她还告诉我,在1753年,俄国著名电学家利赫曼为了验证富兰克林的实验,不幸被雷电击死,成为雷电实验的第一个牺牲者。 那是我又一次对皮优刮目相看,我很佩服皮优的质疑精神。也正是这种质疑,让我开始有了自己的思考。我认为夺走艾迪的哨子绝对不是唯一的选项,也不是最恰当的一个选项。 相反,我觉得,艾迪绝非大奸大恶之人,他偷了哨子却比那些盗贼更纯净。 越过达令河,我们便远远地看到了巴里尔山了。 达令河是墨累河最大的支流,河水呈季节性变化,雨季洪水泛滥,旱季河水便又少得可怜。 现在正值夏季,大约是多日没有降雨,河水并不是很深,我们涉水过河,最深处还没能抵达膝盖。 在过河的时候,我和伍德终于一边过河,一边洗去几天来的污垢,终于神清气爽。 我和伍德在河边补充了一些肉干,继续向巴里尔进发。 路上,我看到许多土狼的粪便,都很新鲜,证明我们离狼群越来越近了。 正自奔跑间前方轰然响下一声狼嚎!我和伍德立即放慢了脚步。 紧接着,千百只狼同时嚎叫起来,那叫声如潮水汹涌,此起彼伏,听得人寒意彻骨。 第88章 不肯泉边 尽管我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当我听到百千狼群齐声嚎叫的声音,也禁不住两股战战,再看伍德跟我也差不多,只不过作为白人的他,脸色更白了。 伍德此时也把步枪端了起来,警惕着四周可能出现的危险。我将背上的弓摘了下来,这是父亲给我制作的铁胎弓。铁胎弓并不是全部用铁制作,而是在弓背镶入铁条,增加了射程和威力,所以也可以被称为铁脊弓。弓弦混杂了金属丝,所以也有强大的切杀肉体的力道。 中国传说中的神射手使用的都是弓箭,他们挥弓可击杀飞鸟、兽类,于是背弓跨箭之际便洋溢着一种霸气。作为猎人,我所追求的从不是什么花哨的玩意,只是能毙敌,便是好家伙。 的同时,问我:“比利,怎么办?” 我凝神听了听,狼群似乎聚集在前方的一片林子里。这一带是稀树草原,因为干旱,树木长得普遍要小许多,大多在两米有余,但在前面的山脚下,却冒出一眼清泉,泉眼附近树木终于可以长得像个树的样子了,七八棵大树鹤立鸡群的站在那里傲视着周围的小树苗。 可怜的是那一眼泉水,出水量实在有限,水从泉眼里冒出来流了还没五十米便不肯再往前流,既没有奔流到海的想法,更没有汇入江湖的念头,似乎冒出地表就是为了跟这几棵树和来到泉眼边的动物打个招呼,于是土著人把它称为不肯泉,也就是不肯离去的意思。 我曾数次到过不肯泉,为的是补充水源,这不肯泉的水倒是很不错,有时还能在泉边设伏,抓几只野味。 此刻,我断定,狼群就是聚集在那里,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我不清楚,但我也不能贸然跑过去看个明白。我体验过被土狼撕咬的痛苦。 我走进荒原狩猎的第一只猎物就是土狼,因为大意,那一次我险些丧命。当时我射出的子弹击中了土狼的肚子,当我跑过去的时候,垂死的土狼咬住了我的胳膊,而我的手则扣住了它肚子上的弹孔,那是一场不是鱼死便是网破的对抗,最后以我扯断了土狼的肠子送它归西告终。 艾迪说过,这一带的狼群是被古瑞族的天选之子以伏狼术召唤来了。我宁愿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小心驶得万年船。我没有以生命验证科学或者真理的兴趣,我不是富兰克林,更不想当皮优说的那个俄国科学家,敢挑战“雷中带电”的自然法则。 伍德问我:“比利,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想了想:“不要着急,我们先观察一下吧,我总觉得不对劲。” 伍德却有些失去了耐心:“卢娜可能就在前面,如果正在被土狼攻击,我们会耽误救她们的时机的。” 正是彷徨,我听到南方传来几声犬吠,循声看去,只见十几匹马向这边奔了过来,马上的人衣着光鲜,穿得是英国骑士服,扛着枪,其中还有四名士兵,向我们奔了过来。在马的前方还有三只猎犬在迅速奔跑。很显然,这是一帮狩猎爱好者,他们非富即贵,从能有四名士兵陪同,还有两匹备用马匹就可看出来。 那几个人远远地看到了我和伍德,正向我们挥手。 伍德也举起枪向他们挥手,不待那些人走近,我便已经认出其中有三人正是布莱登的市长约翰一家,另外三人也是两大一少,看上去好像也是一家人。两家人一同外出狩猎,倒也解释的通,只是不清楚他们怎么会跑这么远。 约翰市长把马停在了伍德面前,“这不是伍德吗?怎么你还来狩猎了。” 伍德苦笑着说:“约翰,我可没有你那份闲心,我是来找女儿的,因为一些事情,她和我争吵起来,然后跑进荒原散心,结果走失了。你们看到她了吗?” 约翰摇了摇头:“没有看到。我和夫人带着小约翰来墨尔本走访,这位是墨尔本的市长大人乔治和夫人,还有小乔治。” 此时,我终于明白,原来他们两家人不是从布莱登跑到这里的,而是从墨尔本来的。这里虽然距离布莱登很多,距离墨尔本却是近的,虽说距离近,但他们两家人敢跑到巴里尔山也够大胆的,要么是艺高人胆大,要么就是犯浑,只有这两种情况,而且我看不出他们六个人里有哪个身怀绝技。 小约翰认出了我,他喜道:“你是卡尔的朋友虫子哥!” 我朝他笑了笑,没有说话。约翰和夫人都皱起了眉头,他们当然也认出我来,只是没有向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去理他们,我对这夫妻二人很是讨厌,就像讨厌总督一样,是他们在总督府圈养了小蛮,也是这个约翰市长提议把我驯养成另一个小蛮,逼得我不得不以自杀的方式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约翰夫人斥道:“小约翰,你可不能学那个卡尔,像个野孩子,跟这样低贱的人交往。你要多和小乔治亲近,你们才是天之骄子。” 乔治夫妇在马上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但我从他们的表情上可以看出,这对夫妇同样看不起我这个黄种人,尽管在乔治管辖的墨尔本有许多华人,在华人口中,常把墨尔本称为新金山,他们远涉重洋,来到墨尔本只是听说这里有金矿,矿主需要许多劳工。 安妮跑到中国,嫁给了中国人,她曾说父亲看似冷酷暴躁,但同时也有中国人最为独特的品性那就是温良。对待他人用情用心,这是中国人非常高贵的传统。温良,不是温顺,更不是懦弱,而是一种力量,是一种同情和人类智慧的力量。 听安妮讲完之后,我再审视父亲,还有菜园里那从中国来的工匠,越来越认可安妮所说。我挑起大拇指称赞安妮:“你真是慧眼独具,对中国人的这种评价很精准。” 安妮笑着对我说,这不是她的原创,她来中国时,在邮轮上认识了一个留洋欧洲的古先生,这番见解是这位古先生说的。 这位古先生学贯东西,很是幽默风趣,常常把周围的人逗得哈哈大笑。安妮便佩服古先生的学识,常向古先生请教关于中国的事情,邮轮还没有到中国,两个人便亦师亦友,到了中国之后,古先生便带着安妮到了武汉的总督府,这时,安妮才知道这位古先生名字叫鸿明,是张香帅总督特地从西洋请回中国的。 今天面对着约翰夫妇的鄙视,我只好以温良的精神自我宽慰了。 又是一阵狼嚎传了过来,约翰和乔治精神大振,“前面有土狼,我们追寻了他们两天了,终于找到了。” 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二位难道没有听清楚前面的有多少头狼在叫吗?” 约翰等人急于去狩猎,但又觉就这样抛下伍德有些失礼,他对伍德说:“伍德先生,你知道你的女儿在哪一带吗?” 伍德叹了口气,“她和她的朋友说是来狩猎土狼,我只知道这个消息,其他的便无从知晓了。” 约翰眉毛一挑,“那她们一定也是我们一样追踪土狼到这里的,不如跟我们一起去吧?如果遇到他们最好,如果遇不到,我们也要宰了那些土狼,然后我们跟你一起深入荒原去找你的女儿。” 约翰的提议让伍德很是心动,毕竟约翰的人也多,两家人再加上四名士兵,十个人的力量远比我要强许多,我多的只是经验。 伍德有些为难地看着我,我笑了笑,“伍德先生,你不要为难,找人的事情本来就是人多力量大,你先跟他们去吧。” 小约翰问道:“虫子哥,你也跟我们去吧。” 约翰夫人斥道:“小约翰,闭嘴!” 我笑着说:“小约翰,你看到了吧,你爹妈根本没打算请我。我就不凑那个热闹了。不过,我好心提醒你一句,前面狼多,保护好自己。” 约翰哈哈大笑:“中国小子,谢谢你的提醒,正是因为狼多,我们才要赶上去的。我们已经追了两天了。你小子是不是撞铁笼子撞傻了,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正在这里,前面传来了一声枪响,众人都是精神一振,“前人有人已经开始猎杀土狼了,再不赶过去就没有我们的份儿了。” 伍德从士兵手中接过一匹备用马的缰绳飞身上马,他略带歉意地看着我:“比利,我不能再等下去了,我先去看看,你在这里等我吧。” 说完,众人催动马匹一阵风的奔了过去,只留下滚滚的烟尘。 我坐在一块石头上,嘴里叼着根草,看着他们远去,心想,让他们去前面探探路也是好的,总比我和伍德两个人要强,毕竟人多力量大一些的。 不多时,几声枪响传了过来,之后,前面的山脚下便响起一阵哨声,而狼群也跟着嚎叫起来。 听到群狼嚎叫,我更加断定了艾迪所说非虚。因为那哨声不像小蘑菇吹奏的那般低沉,如同春蚕在咀嚼桑叶,泉水在呜咽,也不像艾迪吹奏的那般婉转多变,如同百鸟鸣唱,如泉水叮咚,这个哨声是浑厚的,宏大的,更是辽远的,仔细听仿佛便是荒原上的风吼之声。毫无疑问,当这哨声和上千只土狼的嚎叫交织在一起的时候,便意味着古瑞族的天选之子就在这里,不知道他是一个人,还是多个古瑞族人。 想来,不会是一个人吧,谁又像艾迪那么傻,学会了控鸟术一个人到处炫耀,他能活到现在简直就是奇迹了。 之后,枪声止息了,狼的嚎叫也止息了,四下里静了下来,却静得令人感到害怕。 我惊醒,伍德和约翰他们可能遇到麻烦了。 我不能在这里等下去了,于是我站起身向对面的巴里尔山迂回过去。 我走出了一个半圆,沿着弧线迂回到了巴里尔山上,足足用了两个小时。 我爬到半山腰,趴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向不肯泉附近看去。 不肯尔边的情景让我惊得张大了嘴巴,上千只土狼聚集在那里,每十多只土狼围在一起,要么是啃食着马匹,要么竟是舔食着人的尸身。 还有一些土狼跑到大树下,仰着头向上看着。 不肯泉边的大树枝叶稀疏,树上爬着一些人,我一眼就看到了卢娜和尼莫,他们两个人也攀在一棵树上,各自骑着一棵粗大的树干,有气无力的倚在那里。 乔治和约翰也都变成了猴子爬到了树上。 第89章 树梢上的人性 很显然,约翰和乔治他们自以为强大,钻进了狼群才发现,这里有上千只狼,没开几枪便被群狼一拥而上。 这些土狼上百只围攻一个人,实在是太简单了,我想像上百张满獠牙的嘴巴,还一个双双发着绿光的眼睛,同时迫近时给人带来的恐惧。 约翰和乔治根本来不及放上几枪,眼见狼群逼近,最好的办法自然是爬到树上。大部分的枪支也要爬树的时候扔到了一边,两位夫人已经全完不顾平时的高雅,想必爬树时比猴子还要快。 可怜的是那些马匹,尽数葬于狼口,就边那四名护卫的士兵也横尸荒野,想必是照应约翰和乔治两家人尽快上树,负责断后时被扑上来的土狼咬断了喉咙。 土狼们争先恐后的啃咬舔食着人马的血与肉,情景惨烈非常。每每有土狼靠近,小约翰和小乔治便吓得惊声尖叫。 我看到尼莫和卢娜在一棵树上,伍德也爬到了他们的树上,他一把将卢娜抱在怀里,泪水簌簌而落,“宝贝,爸爸不好!你跑出来,让我担心死了。我想好了,我哪也不去了,只要你平安周全。你不要害怕,有爸爸在,谁也不能欺负你,土狼也不行!” 伍德的到来,也让卢娜有了更多的安全感,她只叫了一声“爸爸”便倒在伍德的怀中。 我不禁感叹,伍德一家人终于团聚了,只是团聚的地方居然在树上,实在令人尴尬,也许他们还可能一同共赴黄泉。 伍德吓了一跳,“宝贝,你怎么了?” 尼莫说道:“饿的,我们已经在树上呆了三天了,三天不吃不喝还不敢睡,嫂子这样娇弱的女孩子怎么受得了。” 伍德急忙从背包里拿出肉干,尼莫和卢娜看到肉干眼神发光,抓过肉干便啃了起来。 尼莫吃得津津有味,顺手又给了卢娜一块:“嫂子,这是我哥的手艺!” 卢娜满脸红晕,没有言语。 伍德诧异道:“尼莫,你叫卢娜嫂子?” 尼莫吃着肉干含混着说:“那当然,我第一次见到嫂子时,她亲口告诉我的,后来在总督府,她也承认了。” 伍德恍然大悟:“尼莫,你是说虫子!” 尼莫连连点头:“对了,我哥怎么没来?他在哪里?” 这次轮到伍德有些尴尬,他苦笑道:“都怪我没有听他的话,跑了过来。现在他在哪里,我也不清楚。” 尼莫哈哈一笑,“那就不用担心了,只要我哥来了,咱们就是安全的。”尼莫对我有着近乎盲目的自信。 我仔细看了看,约翰和乔治两家人各自集中在一棵树上。 另外两棵树上也各有三个人,看到这些人,我直呼拍案惊奇了。 一棵高大的树上趴着三个人,一个矮胖子,一个瘦高个,竟然是阿猫阿狗,阿猫抱着一支步枪,阿狗则赤手空拳,树下倒是有一支步枪,不知是不小心掉落的,还是打光了子弹被扔掉的。另外一个人令我捧腹,他高高瘦瘦,留着山前胡子,抱着一树粗大的树干似乎奄奄一息,居然是钱眼。这个吝啬鬼哼哼唧唧地在那里斥责着阿猫阿狗,“你们这两个浑蛋,非要猎杀什么土狼,现在狼倒是多了,你们倒是跳下去杀呀!哎哟哟……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头一次出门打猎,想杀头狼,没想到最后被狼吃了,这要传出去,不得让人笑掉大牙!” 阿猫回道:“老爷,这也愿你,谁让你心疼那么几颗子弹呢!你见过谁出门打猎就让带三颗子弹的,这还是我和阿狗说了半天你才同意的。” 阿狗也说道:“就是,要我们不说,你还打算带一颗子弹呢!” 钱眼骂道:“放屁,你们懂什么,不知道现在子弹金贵吗?我怎么贪上你们这两个败家子。还天天跟我吹,自己是什么神枪手,要我说神枪手就得像虫子那样,拿着弹弓,拣个石子就能打猎。” 我不禁好笑,弹弓虽然能够打猎,但也只能射杀鸟雀,倘若遇到土狼,连根烧火棍都比不上。 阿猫阿狗在我手上吃过亏,不再言语。钱眼看着尼莫吃着肉干,馋得不得了,“哎,伍德先生,我是钱眼呀,我们见过的。” 伍德点头道:“是,奥斯曼珠宝行的钱掌柜。有什么事吗?” “你能把那个肉干给我扔过来一块,我们困在树上三天了,没的吃也没得喝,我估计再撑下去,大家都得吃树叶子了。” 伍德拿出一块肉干准备扔过去,尼莫说道:“伍德先生,我们也困了三天了,估计可能还要被困下去,我和虫子哥曾困在树上七天,那七天,我们确实跟他说的一样,靠吃树叶子维生,后来实在渴急了,虫子哥连尿都喝。你确定要这么大方给那个山羊胡子吗?” 我暗暗骂道:“尼莫,你这个混蛋,居然把我的糗事儿都说出去了。” 钱眼听完立时便骂道:“尼莫,你这个24k纯浑蛋,胡说八道什么。” 我差点笑出声来,钱眼骂人都带着浓浓的铜臭。他继续说道:“伍德先生,别听这个黑小子瞎说,我……我可以买,我出一英磅买你一半的肉干怎么样?” 尼莫和钱眼只算是认识,并不熟悉,他怼道:“可以呀,钱眼,你把钱拿过来,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钱眼气得差点背过气去,“浑蛋,我要是能过去,我能花一英镑买你们的一块肉吗?” “那你也可以把钱扔过来,但是咱们说好了,我没有接到就不算拿了你的钱。” “一张钞票那么轻,我怎么扔?”钱眼瞪着眼说道。 “你可以绑上一块石头或树皮的。” “这是个好主意。”说完钱眼让阿猫削了一块树皮,绑了一张英镑便朝尼莫这边扔了过来。 树皮旋转着飞去,只飞了一半,啪地一声落到地上。 尼莫大声说:“钱眼,这钱我没有接着,可不能算数。” 钱眼捂着心口,“我的钱呀!我的钱!” 阿猫又递过一块树皮递了过来:“老爷,再绑一张吧!” 钱眼发起疯来,“放屁,我不绑了,我宁可饿死也不绑了!”说完抱着树干又哼哼唧唧起来,“阿猫,阿狗,我要是在树上饿死,你们记得布莱登有两家殡仪馆,东城那家的棺材板厚,要的钱太多,你们可不能到那边订棺材的。再说,老爷我是奥斯曼人,不讲究厚葬,到时候你们两个把我埋了,至于经书借一本念念就行了。” 忽然,钱眼哈哈大笑起来,“还他妈买什么棺材,我要是快死了,保准从树上掉下去,这些狼崽子早就把我连骨头带肉都嚼了,买棺材装空气嘛!哈哈,没想到我钱眼死时,连棺材都能省了。好!真好!” 尼莫也哈哈大笑起来,“钱眼,怨不得皮优说你掉进钱眼里了,你就死也惦记着棺材哪家的便宜。我看你从树上掉下去,土狼都不一定吃你!” “为什么?”钱眼问道。 “土狼估计会想,这是个吝啬鬼身上肯定没有什么油水,吃起来跟嚼完的甘蔗一样。” 钱眼气疯了,他一下子坐了起来,指着尼莫骂道:“你这个黑小子,我……我非扒了你的皮!” 尼莫嘻嘻一笑,向钱眼勾了勾手指,大声说道:“你过来呀!” 我发现尼莫自从跟皮优熟悉了之后,越来越外向了,以前简直就是一个憨仔,现在居然调侃起钱眼来了。 这时,另一棵树上的人对尼莫说道:“尼莫,别跟那个吝啬鬼啰嗦了,饿死老子了,快给我扔一块肉干来。” 我分明地看到了胖大厨趴在树上。只是他们的这棵树并不是很高大,再加上胖大厨身材实在肥胖,远比阿猫要胖许多,于是那棵树快要被胖大厨压弯了。和胖大厨一起是他的两个兄弟,我自然记得,他们两个兄弟一个叫礼拜天,一个叫圆周率。 我曾听胖大厨说过,他的二弟是他母亲做礼拜的时候生的,因为生在周日,所以叫礼拜天,而三弟出生在三月十四日,得名叫圆周率。 这兄弟三人不知为何也被困在了树上。胖大厨估计早已经饿的头昏眼花,这里见到尼莫手中的肉干,便向他讨要。 尼莫为难地说:“胖大厨,我是想给你点肉干的,可惜我们之间太远了,这怎么扔过去呢!” 确实如此,尼莫和胖大厨的树相距近五十米,一块肉干估计很难扔过去。 胖大厨咧了嘴,“要是虫子在就好了,他肯定有办法。” 我一直不喜胖大厨的世侩,但没想到这里他还念着我,心中还是有些感动。 吃不到肉,胖大厨对兄弟俩发起了脾气,“怪就怪你们俩,非得拉着我来打猎,有那功夫我在酒店里呆着多好,不愁吃不愁喝,现在倒好,听了你礼拜天的话,跑出来打猎,一根狼毛没吃上,我这一身肉都要快喂狼了,你真会拿你哥当礼拜天过。” 礼拜天歉然道:“大哥,我对不住你!你要是饿就喝口水充充饥得了。” 胖大厨骂道:“呸,你说得好听,那是水吗,那是尿,水壶里早就没水了。” 圆周率笑道:“大哥,我听说中国古时候有三个异姓兄弟,叫什么刘备、关羽、张飞,他们在桃园里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可是他们兄弟三个最后也没有同年同月同日死,我看咱们三个兄弟比他们要强,没有做到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我们做到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胖大厨又破口骂道:“呸,你这个混蛋,不同年同月同日死,咱们兄弟三人要是都同年同月同日死了,咱妈谁养活?老太太知道咱们兄弟三个一天死了,不得心疼死?圆周率,你这个小王八蛋,别瞎胡说。我想好了,实在不行,老哥我就豁出去,来一个调虎离山。” 礼拜天和圆周率奇道:“怎么个调虎离山?” “我跳下树,往西跑,把这些狼崽子引开,你们就赶紧往东跑。只有这个办法了。” 两个兄弟大惊失色:“大哥,绝对不能这样?” 胖大厨大声道:“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我一会儿再从腿上割两块肉下来,你们俩先凑合着吃,这个中国故事叫啥来着?” 钱眼听完哈哈一笑,“这叫割股奉君,中国的介子推就是这么玩的。” 胖大厨点头道:“对,割股奉君,你们俩人吃饱了才有力气跑。就是手头没有炉灶,你们只能生着吃了。”说着,便要拿起匕首割肉。 圆周率一把抓住胖大厨的手哭着喊道:“大哥,你不能这么干!” 礼拜天也摇晃着胖大厨的脑袋说:“小红,你疯了,我们是兄弟,你也不想想,我们能吃你的肉吗?现在没到最后,你先别急,总会有办法的。” 礼拜天虽然这样说,但却也无计或施。 钱眼哈哈笑道:“胖大厨,你还学介子推,就你那一身肥肉,跑不了五十米就会让土狼撵上,你再从腿上割两块肉,到时候一瘸一拐的,还想跟土狼赛跑,你这不是引开土狼,是直接舍身喂土狼吧!” 胖大厨骂道:“那我也比你强,我就是喂了狼,我也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中间对得起父母兄弟,不像你这个吝啬鬼,尼莫说得对,你就是钻到土狼嘴里,土狼都不稀罕吃,没油水……”胖大厨故意把“没油水”三个字拉了很长的音,钱眼听罢羊胡子又翘了起来。 约翰和乔治两家人看着尼莫、钱眼和胖大厨这三拔人,也似乎感到事情的不妙,只是他们刚刚上树,还不像其他人快到了山穷水近的地步。 这里约翰叫道:“大家不要吵了,你们看土狼都吃饱喝足,要走了!我们现在就下树,一起走吧!” 他正准备动身,却看到钱眼、尼莫和胖大厨像看一个傻子一样看着他,一动没动。 尼莫对约翰没有什么好感,他冷笑着说:“我们在树上呆着挺好的,要走你走吧!” 约翰看了尼莫许久,冷哼了一声:“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在总督府和那个中国小子一起的黑小子,我要做什么,用不着你们操心。乔治,我们一起下树走吧!” 乔治犹豫了一下,终于禁不住诱惑,一家人慢慢下了树,如此两家一共六个人,顺手还捡起地上的步枪,向来时路走去。 伍德奇道:“卢娜、尼莫,土狼都走了,我们为什么不走呢!” 没等尼莫和卢娜回答,钱眼苦着脸说,“伍德先生,要是能走,我们不早就走了吗?你说奇不奇怪,只要有人一走树,走不了多远山上就会响起奇怪的哨子声,哨子一声那些跑掉的土狼就重新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而且一次比一次多,真他妈怪了。” 伍德问道:“那我们为什么不叫住约翰和乔治两家人呢?” 钱眼难得红了脸,胖大厨说道:“这有点复杂,一是你说了他们未必相信,二是信了未必禁得起诱惑,之前有好几拔人就是这样下了树,没跑多远,就给土狼围了起来吃掉了。” 伍德听完大惊,急忙向渐渐走远的约翰喊了起来:“约翰、乔治,快回来!危险,快回来!” 可是,钱眼说的一点不假,约翰和乔治两家人只是回头看了伍德一眼,便又继续前行,饶是伍德喊破了喉咙也无济于事。 便在这里,我的身后前方大约二十米的灌木丛中响起了低沉的哨声,那哨声悠长辽远,如一声闷雷响彻荒野,又似半天浓云席卷长空。 刹那之间,四面八方响起千百只狼的嚎叫,哨声不断,狼嚎之声不断,竟是渐渐向不肯泉边围拢。 我突然感觉不肯泉这个名字实在不好,这些土狼似乎很留恋这里,不肯离去。 第90章 引弓将军 就是这巴里尔山下的小小的泉眼,不但泉水不肯去,如今土狼们也不肯去,自然被它们赶到树上做了猴子的人也不可能去了。 只是当我听到哨声响起的时候,心中便是一惊。 那声音分明便是从我前方二三十米的地方发出来的。 我偷眼看去,那里有几株浓密的灌木丛。我细心观察,灌木丛中趴着五个人,虽然被树枝和野草遮挡,但窥斑见豹,我仍然很快断定这五个人是澳洲的土著人。 老巴马曾说起过,澳洲有四个部族在六七百年前得蒙一位渡海而来的“老神仙”的帮助,不仅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本领,每个部族还掌握了一门可以护佑族人的秘法,其中巴马族人可以控鸟,威克族人可以驭蛇,这两个部族的族人我都有接触的。巴马族人艾迪便可以吹着哨子召唤来啄羊鹦鹉,只是这家伙被驱逐出巴马族了,而威克族在许多年前被灭族,只有一个女孩逃了出来,偏偏便是这个女孩传承了威克族的驭蛇术,这个女孩嫁给了一个忠厚的白人,可惜好景不长,夫妻二人双双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便是小蘑菇了,我曾经在卧龙岗上亲眼见到小蘑菇吹动哨子,召唤来她们威克族的图腾神龙,也就是蛇。 直到现在我想起群蛇乱舞、万鸟齐飞的情景,都不寒而栗。 老巴马说还有两个部族,也有类似的传承,一个是古瑞族,一个是安特族。古瑞族人可以伏狼,安特族人可以驱虫。我至今没有见过安特族人,但却在总督府被囚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叫小蛮的古瑞族人。 没错,古瑞族人和兽类有天然的亲近感,在我和小蛮一起逃出总督府的时候,便是这个小蛮仅仅是一个眼神便让狂躁的大狼狗瞬间变成小猫咪,当时令我的世界观都颠倒了。 由此可见,那灌木丛中伏着的人必定是古瑞族人,而且其中有一个也必定是伏狼术的传承者,所谓的天选之子。 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把土狼都召唤过来,攻击人类呢? 这里胖大厨狼嚎一般地叫了起来,“你们这帮混账王八蛋,有种的就出来真刀真枪的跟老子干一架,躲在石头后面吹哨子把狼都他妈给招来了,你算什么英雄好汉!”他越骂越是气愤,用步枪狠狠地撞击着树干。 这里只听到“呯”的一声枪响。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哨声立刻停止了。我看到原来是伍德先生向哨子响起的地方开了一枪。 我顿时明白,这几个古瑞族人前面是石头,很好的成为他们的掩体。除非子弹会拐弯,否则绝不可能伤到他们。 胖大厨叹了口气,“伍德先生,没用的,这帮孙子一直跟乌龟一样缩在那里,怎么也不冒头,你节省点子弹吧,我们的子弹都打光了,你的子弹再没了,我们就真的成了案板上的肉了。” 胖大厨说到这里又笑了起来,“礼拜天,圆周率,你说好笑不好笑,你大哥天天在案板上切肉,切的还都是这些土狼的肉,可没想到今天自己也成了案板上的肉了。” 哨声又响了起来,土狼们似乎闻到了鲜血的气息,全部噪动起来,长声嚎叫着。我这里准确的看出来,是左数第二个人吹动了哨子。 这里,又响起了枪声,只是枪声杂乱,完全没有章法,与此同时,我便看到约翰和乔治两家人疯一样的往回跑,在他们的身后上百只土狼紧紧追赶。 突然,约翰夫人叫了一声,她被一只跑得快的土狼咬住了腿,约翰夫人把手里的枪向后挥出砸向那只土狼,那只土狼吃痛叫了一声跳开了,但与其同时,四五只土狼一齐扑上了,约翰夫人撕心裂肺地惨叫起来。 小约翰见母亲被土狼攻击,大声喊道:“不要管我,快跑!约翰快拉走儿子。”说完,约翰夫人突然抡起手中的步枪,拼命的向土狼一下一下地砸过去,为了护佑自己的儿子,这个曾经令我十二分厌恶的女人此刻竟凶猛如虎,她不退反进,以单薄的身躯拦住了狼群。 然后,母爱终于无求参与自然法则抗衡,数只土狼围着她撕咬,而一只土狼窜起来死死的咬住了她的喉咙,约翰夫人呼吸困难,就此扑通摔倒。二三十只土狼瞬间拥过去把她淹没。 小约翰想要跑回来救母亲,约翰却一把扯住小约翰的胳膊,“儿子,别管你妈妈了,快爬到那棵树上去。” 父子两个来到一棵树下,约翰抱起儿子就往树上扔去,接二连三的突发情形已经让小约翰慌了心神,他只是死死抱住树干,却没有往上爬。 约翰大声喝道:“儿子,快往树上爬。”说完,他用肩膀把小约翰向上顶,小约翰终于缓过神来,手忙脚乱的又往树上爬去,可偏偏因为忙乱,右手抓握树干时太过用力,树干咔地一声折断了。 小约翰顿时失去了重心,反而从树上栽了下来。 约翰一把扔掉步枪,重新把儿子抱了起来,重新扔上树,小约翰一边大叫着:“爸爸,快去救妈妈!” 约翰大叫:“不要想别的,先上树。” 呯呯呯,几声枪响,伍德从树上射出子弹,想要阻断追赶约翰和乔治他们的土狼,然后面对数百只土狼的一支步枪又能有多少效果呢,杯水车薪罢了。 小约翰还要往上爬,约翰用肩扛、用头顶,最后用双手向上托举着小约翰,小约翰终于爬到了树上,他回头一看,脸色瞬间发白,只见数不清的土狼已经扑过来,撕咬着约翰的腿和脚。 约翰拼命想要向上爬,无奈却有更多的力量把他向下托,此时此刻,地球没有引力恐怕是约翰最大的愿望了,但这只是天真的假设罢了。 约翰发现自己不可能爬到树上了,他突然对着树上的儿子笑了笑,“儿子,你先在树上呆着,老子我要钻到这帮畜生的肚子里去救你妈妈!” 约翰在别人的眼中是高高在上的市长,但在我的眼中,始终是一个混蛋,他和他的夫人自大嚣张,甚至还帮着总督出主意,把我驯成另一个小蛮。但此刻,我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是合格的爸爸和妈妈。 小约翰抱着树,低头看着约翰淹没在狼群之中,放声大哭。 乔治一家人倒是幸运,他们跟在约翰一家人的后面,向回跑的时候,反而是后队变前队,提前找到了树爬了上去。 片刻之后,狼群吃掉了约翰夫妇,两个活生生的生命就此陨落。 因为小蛮的原因,我很是同情古瑞族人的,但是这几个古瑞族人召唤土狼攻击人类,实在令人可恶。 我决定教训一下他们了,我悄悄撤过背包来,从背包里慢慢拿出一个小小的瓶子,瓶子里有几滴水。 休要小看这几滴水,称得上是我的心肝宝贝,准确说我视其为心肝宝贝,但暂时还不是我的。这瓶药水是小蘑菇的。 当她把这个小瓶子递给我的时候,我不以为然,这样一个小瓶子能有什么用,里面的几滴水也解不了渴。 小蘑菇微微一笑告诉我,这是她在卧龙岗采蘑菇时无意间发现的一株小美蕈,红色的,极是鲜艳,静悄悄的长在一处背阴处。 小蘑菇并不知道这株小美蕈的效用,出于好奇把它采了家,她一路拿着小美蕈上下打量,越看越是新奇,似乎感到那红红的小美蕈似乎要像一朵鲜花盛开一般,这时,路边突然跳出许许多多的小矮人,这些小矮人穿着红红绿绿的衣服,打扮地花枝招展,围着小蘑菇载歌载舞。那一刻,小蘑菇感觉自己像一个公主。 回到家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家变了,再也不是那个低矮的窝棚,而是变成了高大的宫殿,仅仅是门前的花岗岩石柱也要五六个人一起合抱。宫殿前的待卫看到小蘑菇回来,立即跑进宫殿报告,妈妈听说女儿回来,高兴的跑了出宫殿来迎接小蘑菇。 可当她跑出宫殿的时候,小蘑菇却吓了一跳,她发现自己的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巨人,身体快要和宫殿的柱子一样高了,她向前迈一步,地面会震动一次,小蘑菇只能摸到妈妈的膝盖。 妈妈蹲下身子,低头看着自己的女儿,小蘑菇仰起头,不禁魂飞天外,因为妈妈越长越高,她低下头的时候,竟仿佛泰山压顶一般,吓得闭上了眼睁大叫起来。 小蘑菇听到妈妈不断的在耳边呼喊她的名字,还有一双手轻轻摸着她的脸,睁开眼睛看时,蒙蒙胧胧之间,是妈妈那张熟悉的脸。而她自己则躺在床上。 妈妈看到小蘑菇醒过来,很高兴地告诉女儿已经睡了一整晚了。妈妈拿过那株小美蕈,告诉小蘑菇你捡到宝了。 这小美蕈是一种很稀有的蘑菇,虽然漂亮,但不能吃,非但不能吃,甚至人离它越远越好,因为小美蕈散发的味道能使用致幻。小蘑菇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从昨天下山之后便恍忽觉得有许多小矮围拢着自己,等到刚进家门,便倒了下去。 妈妈还告诉小蘑菇,威克族人以前狩猎的时候常常在箭头上抹上一些药物,再射杀猎物时,哪怕没有杀死野兽,也不需着急,只是要后面跟着就好了,因为药性发作后这些野兽无一例外的倒在地上昏昏睡去。而族人的药物中必定要添加一味药物,便是这小美蕈的汗液。 妈妈说完便匆匆把小美蕈装进一个口袋里,又过了几天,妈妈便拿了这个瓶子来,她告诉小蘑菇,她用小美蕈按威克族的古方制了一小瓶药水,这种药水有着很强的麻醉作用,仅仅针尖大的一点点便足以让一只袋鼠晕倒。 小蘑菇告诉我,她担心我和伍德先生去荒原遇到危险,如果遇到麻烦和野兽说不定会用得上这瓶药水。 我当时全然没有放在心上,此时却派上了用场。 我又从背包里拿出一套极小的弓箭来,这是我发现一根极有韧性的小树,自觉是制作弓的好材料,便砍了回来,父亲看到之后大呼可惜,他告诉我这是一株柘树,所产的木材是上等的制弓材料,可惜这么小就被我伐了过来,实在是暴殄天物,我不以为然,这柘树又没长在自家的菜园子里,说不定哪天就被别人砍走了呢。 父亲听完大骂我浑蛋,但仍旧拿了去过,给我用那一点点的柘木制成了一张极小的弓。我拿到没有巴掌大的弓时,苦笑不得,对父亲说:“爹,这么小的弓还能射出什么箭。” “还不是因为你心急,没等柘树成材便砍掉了,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你爹是巧父难为无米之炊,只能用这仅有的一点点柘木给你做了这么一张小弓了。” 我无奈地说道:“爹,你别说了,我已经悔得肠子都青了,我看这张弓射的不是箭,只能叫针了。” 父亲哈哈大笑,他当真拿出一根比普通的针长一点点的所谓的箭来。 我只当是父亲跟我开玩笑,可当把这只迷你的箭搭在更迷你的弓上时才发现,这张弓极有弹性的。 只是箭射出去之后我才发现只有一支。 父亲摊开双手说,“虫子,你太心急了,我没告诉人只有一支箭的。那箭和这弓一样也很难制作的。” 我当下急道:“那你还不早说!”说着便跑出去找,一直找到天黑也没有找到,晚饭时我有些魂不守舍,那支箭跑到射到哪里了,我就差把地挖三尺了。 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很晚才昏昏睡去。 次日早间,父亲把我拍醒,告诉我要晨读古诗,我睡眼惺松的拿过书来读道:“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读了两遍,我顺口问父亲,这诗是什么意思。 父亲说,这是唐人写的诗,但诗中写的却是汉代神射手,号称飞将军的李广。 那李广多力擅射,率兵出征夜宿军营时,山林里一片昏暗,突然狂风大作,草丛被惊得刷啦啦起伏抖动;恍恍惚惚有一头白虎扑来。这时,将军正从林边驰马而过,他眼疾手快,拉满弓一箭射出…… 第二天清晨,将军记起昨晚林间的事,顺原路来到现场,他不禁大吃一惊:明亮的晨光中,分明看见被他射中的原来不是老虎,而是一座巨石。恐惧感默然蹲在那里,那枝白羽箭竟深深钻进石棱里去了!请注意箭射入的部位,是窄细的尖突的石棱!这需要多大的臂力,多高的武艺啊! 我问道:“那将军射老虎,干吗不当时就看结果,还要等第二天早晨?” 父亲哈哈大笑:“这,就是诗人的艺术处理了,诗,最注重的便是含蓄。第一,这样可以表现将军的自信,从来是百发百中,这一次还怕它死不了跑掉吗?第二,可以增加形象的直观性,让人看得更清楚些,如果是当夜就看,固然也能发现是一场误会,但很难取得现在这样的画面一般的鲜明效果。” 我遥想飞将军李广当年引弓射虎的情影不禁大为神往,细细的品味着这短短的二十字的诗,突然我一拍脑袋,往外面就跑,一边跑一边喊:“爹,我知道那支箭在哪里了?” 第91章 走线飞针 父亲说,当时人们见到李广射中石头,都惊叹不已,李广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有如此神力,又返到原处拉弓重射,比上次更加用力,可是连射了好几次,都没有射进石头。 我奇怪的问,这是为什么呢?父亲摇头说,大约是李广射出第一箭的时候有天神相助。 安妮听到我们父子的谈话,笑着说:“我想大约是人的潜能还没有被开发出来吧,尤其是紧急情况下,人体会产生应激反应,能做出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当李广初看到石头时,以为是只老虎,情急之下就引弓射箭,毫不犹豫,箭射进了石头。 我听了之后,似有所悟撒腿便往外面跑,“我想我知道那根针在什么地方了。” 门外百米外有一棵树,我开始只在树下去找,只是在树干上匆匆扫了一眼,这一次我开始仔细的去找那根针,果然在树干上看到那根针射进了树干,一点都没有露在外面。 父亲见到大为惊讶,“百米之外,用这么小的弓箭射一根针,居然可以没入树干,儿子,你是怎样做到的?” “大约就是安妮所说的潜能吧,我当时气恼这张小弓没有用,便朝这棵树射了一箭,当时想的便是把树射穿的。” 父亲不可思议的摇了摇头,“实在没想到你能把这根针射中树干,而且还能射进树中,这种手法堪比唐门了。在中国四川,有一家擅使暗器的武学流派叫唐门,唐门有飞针袖箭这样的暗器,这些暗器上还涂了毒药,击发出来可以伤人,但我想射程不会太远,即使能如这样般到达百米的距离,准度则又会有重大缺陷的。” 因为我只有这一根合适的针形箭矢,我有些上愁,把这样的想法告诉父亲时,父亲很快领会了我的意图,他在弓箭上安了一种回收装置,用极细的丝线将回收装置和飞针连起来,我射出走进飞针之后,搬到回收装置,便可以把飞针回收。 父亲当看到我能熟练的把针射出去,再用收回来的时候,笑着摇头道:“少年心性,你是否想过,你做了这种走线飞针又能如何?一根小小的针尖上能抹上什么毒可以致人或动物伤亡呢!唐门用针是暴雨梨花针,是无数的针射出,针上的毒药才可致人死亡,他们更多的还是用飞刀和袖箭,你若凭这走线飞针对敌,你便拼着挨你一针,跑到五十米左右的距离便可以射出飞刀或袖箭,倘若拿着一把枪,千米之外便能伤人性命,你这走线飞针终是没有用的。” 父亲说的极是,我留下这张柘木弓和走线飞针更多的还是为了好玩,我常常拿着走线飞针射击一些飞舞的小虫子,但当小蘑菇把小美蕈液给我时,终于可以让我实现自己的一些想法了。 平时,我可以潜伏到猎物附近,偷偷射出走线飞针,针上涂抹小美蕈液,足可令猎物昏迷,关键是走线飞针射中猎物,我可以迅速回收,猎物只是以为被牛虻或蚊子叮咬了一口,我可以继续射出其他的猎物,如此哪怕面对成群的袋鼠,我可以不费一颗子粒便能猎取,而且全部都是活物,要知道胖大厨可以敞开了要动物活体的,开出的价格比死物要高出一倍来的。 可惜,自从进入荒原,我一直没有时间实践一下我的柘木小弓和走线飞针,现在想要在不知不觉之间搞定那五个古瑞族人,这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了。 我打开药瓶,用走线飞针蘸了一点小美蕈液,将针搭在柘木小弓上,瞄准了左数第二个人,擒贼擒王,他有伏狼术,制服他后那些土狼便会一哄而散。 这些古瑞族人离我只有二十米的距离,我基本上可以做到指哪打哪,于是走线飞针对准了他的脖子。 我要极好的控制好力度,力气大了会扎进那人的脖子,力气小了又不能扎破皮肤,这个力度远比准度难以拿捏。 走线飞针悄无声息的射了出去,准确的射中那人的脖子,那人感到脖子后面微微一疼,还以为是只牛虻在叮咬,不自觉的用手打来。 然而我在一击之下,又已经把针收了回来。 走线飞针收回来后,又一次蘸了小美蕈液,攻击其他的四个人。 如此,我的走线飞针神不知鬼不觉的攻击了这五个古瑞族人,之后,我便可以安心的等待小美蕈毒性发作,自己溜达过去把他们拿下了。 只过了五分钟,那个古瑞族的天选之子便停止了吹哨,趴在那里直晃脑袋,好像在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只可惜,在威克族人配置的小美蕈液面前,一切都是徒劳。 哨声止歇,那些土狼便三五成群一一散去。它们在今天已经吃掉了十余匹马和六七个人,腹中饱胀,若不是那古瑞族的天选之子吹哨召唤,恐怕它们早就想找个山洞歇着了。我看到这些土狼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便走得干干净净。 只是,尼莫这些人知道只要哨声再次响起,那些土狼便会去而复返,根本不敢从树上下来,殊不知,这次土狼们是真的走了。 我看到五个人一动不动,便悄悄地爬了过去。 这五个古瑞族人,一老四少,都已经被麻醉,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发现,那一老便是会伏狼术的族人,其余的四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只是澳洲的土著人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男人便要跑出去打猎了,而女孩子便要选择自己的丈夫了。 与其说这是土著人的生活方式,不如说是生存方式。 为了在荒原生存,抵御和狩猎野兽,这些土著族群需要更多的人,也需要每一个人尽快的长大。 我顺手把那个哨子塞进背包,这个哨子让古瑞人拿着太危险了,我还是暂时保管一下吧。 我解开他们腰间的带子,把这几个人古瑞族人的手脚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当我把第五个人翻过来的时候,霍然发现他竟然是小蛮,他比在总督府时要结实了不少,气色也更好,便还是留着长发,令人感动的是那绑着长发的绳子还是我赠给他的,这说明他没有忘记我。 我拍了拍他的脸,努力让他清醒一些,小蛮眼睛迷离,仿佛喝醉了一般。 “小蛮,你还认识我吗?我们从总督府一起逃出来的。”我一边说一边用手势在他的面前比划着。 小蛮似乎认出我来,脸上也笑了起来,两只手吃力的比划着,他指了指我的心脏,又指了指自己的,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再说我们是可以彼此换心的朋友。我很感动,因为小蛮比划的是我们分别时的话。 小蛮嘴唇动了一下,竟然用英文说了一句,“好朋友!”。 我这里才知道,原来他会一些英文,想想也是,他被总督当作野兽关在后花园的牢房里,整整两年的时间,肯定会一些英文的。 我把小蛮拉到一块石头后面,对他说:“小蛮,你们为什么要召唤那么多的狼来攻击人类呢?” 小蛮只是看着我笑,我有些着急,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小美蕈的药性,不知道药力什么时候失效,倘若给他们几个造成永久性伤害,那可就不好了。 既然暂时没有办法沟通,我只好先照应一下树上那些穿着衣服的“猴子”吧,再不管他们,估计有人快要饿死了。 我大声的喊道:“尼莫,尼莫,听到我说话了吗,我是你虫子哥。” 尼莫听到我的声音,兴奋极了,“虫子哥,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快过来呀,附近有土狼,你快点上树,我和嫂子在树上呢,还有伍德先生。” 我喊道:“我这就过去,你告诉所有人收起枪来,不要开火。”我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我也曾在树上被土狼围住过,我清楚人被饿了三天三夜之后的状态,也清楚面对兽群时的极度的恐惧,我担心这些人有的会心理失常,把我当成土狼一枪干掉,那样的话,我可能是世界上死得最冤的人了。 我从山上跑了下来,对树上的人们说:“大家下来吧,土狼都走了?” 钱眼眨巴着眼睛,正准备说几句的时候,尼莫已经从树上跳了下来。他一把抱住我喊道:“虫子哥,我一看到伍德先生,就猜你一定在周围的。” 伍德见到我也跳下树来,他拍着我的肩说:“比利,好样的,我现在只是感到惭愧和遗憾,惭愧的是没有听你的话,遗憾的是没有亲眼看到你驱走这些土狼的手段。”随即小声地说:“我真的想不出,你用什么办法把那些躲在石头后面的土著人干掉的。” 我笑着说道:“让大家都下树吧,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伍德笑着对树上的卢娜说:“宝贝,下来吧,我扶你。” 胖大厨哈哈大笑,“虫子,你可来了,这几天可老你老哥我坑苦了,晚上你得烤点肉让我补补了。”礼拜天和圆周率兄弟两个率先跳下树来,从下面把胖大厨扶了下来。 钱眼那里要轻松许多,阿猫和阿狗猱身从树上就跳了下来,我知道这两个家伙是有些身手的,然后他们扶着钱眼下来,钱眼哈哈笑着走了过来,“虫子呀,幸亏是你了,是皮优让你来的吧?哎呀,真是不明白我那个侄女怎么想的,跑到你们家的菜园子里当什么总裁,不过也好,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不见到你了嘛,我正好跟你去看看皮优,我家大小姐。” 钱眼说得好听,估计是实在怕了,一定要跟在我身边才放心自己的安全吧。他是皮优的叔父,我也不想得罪,但笑了笑说:“好的,我陪你回去。” 钱眼顿时高兴起来,“好好!这样好!” 乔治面露怀疑的目光,之前他们一家人跑着约翰就跑,如今却宁可退化成猴子,也不愿下树了。 尼莫招呼胖大厨和钱眼等人也都下了树,唯有乔治一家和小约翰眼中还有怀疑之色,伍德走过去,对他们说:“乔治市长、小约翰,你们不熟悉比利,但都认识我吧,布莱登驻军指挥官,当然这是以前了,我现在无官一身轻,比利是我的小朋友,他很厉害,你们不相信他,但可以相信我,我不会骗你们,快下树,我们一起走吧!” 乔治一家人这才犹犹豫豫地下得树来。 这时,卢娜悄悄拉了拉我的衣角,对我说:“虫子,你陪我到那边走走。”说完竟红了脸。 我不明所以,现在这是什么时候,大家需要尽快离开这里,卢娜怎么还有心情拉着我散步。 但是看到她美丽的容颜,竟然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我和卢娜一起向山那边走过去,可走到山脚下,卢娜还准备向山上走,距离那几个土著人估计也就不到五十米之遥了,我低声问道:“卢娜,你这是?” 卢娜红着脸说:“我……我尿急!可是自己又不敢跑开。” 我这才恍然,对她说:“你就在那个灌木丛后面解决吧,我背过身去,你完事喊我就行。” 卢娜便走了过去,我虽然背对着卢娜,但却可以听到水声喷溅,心道:“我这要是再晚来几天,这不肯泉边又得出人命,只不过不是被狼吃的,而是憋死的。哎,也真难为卢娜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卢娜已经走到我的身边,一身轻松地她终于露出微笑。她拢了一下自己的发梢,看了一眼山上对我说:“虫子,山上的人是你料理的吗?” 我点了点头,“是!” 卢娜点了点头,“那些人是什么人?” “哦,他们是……”我想到如果告诉卢娜是古瑞族人袭击了他们,乔治、小约翰便也会知道,这些人背后都有很大的能量,倘若要剿灭古瑞族人,恐怕都能调来一支军队,小约翰虽然父母双亡,但约翰和布莱登的总督是兄弟,总督为自己的弟弟报仇也是天经地义的。因此,我绝不能告诉任何人,此时此刻,山上还躺着几个古瑞族人。 第92章 达令河畔的心语 “哦,我也不清楚是什么人,看样子应该是澳洲土著人吧。不用担心,他们已经跑了。”我说道。 卢娜盯着我看了半天,我心虚地问:“怎么了?” “看看你撒谎时的表现,我现在开始研修心理学了。” 我装糊涂地说:“什么意思?” 卢娜皱着眉头说:“你说谎了!” 我挠了挠头皮:“你怎么知道我说谎了?” 卢娜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说谎了?” 我呵呵一笑:“你不是我,当然不知道我说谎了!” 卢娜白了我一眼说道:“耍赖,你先不管我知不知道,但你刚才那句话怎么说的,‘你怎么知道我说谎了’,本身就已经承认自己说谎了。” 我左右为难,“卢娜,我知道,你肯定想知道,究竟是谁引来狼群袭击你们,但是我能告诉你的便是我并不清楚是什么人袭击了你们,他们已经跑了。” 卢娜叹了口气说:“虫子,你如果不说,恐怕你自己以后会有麻烦的。” 我摇了摇头,“我能有什么麻烦,我救了你们,怎么,还会有人恩将仇报吗?对了,你和尼莫也来打个猎,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岔开了话题。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清楚我们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我只是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有时间,我们再说吧,他们叫我们呢。” 于是我和卢娜终止了谈话,来到不肯泉边,伍德把所有的肉干拿出来,给钱眼和胖大厨两拔人吃。数天下来,这几位终于可以吃到一口食物了。 约翰夫妇葬身狼口,小约翰看到地上的血迹和被土狼撕烂的衣服哭出了声,大家又苦劝了一番,将两个人身上剩余的部位和衣物找来放在一起,又捡了一些石块草草的堆在那里,开成一个小小的石头堆,算是暂时安葬他们。如果以后小约翰想再妥善安葬自己的父母,也可以到这里找。 将约翰夫妇安葬完毕,我看着泪水涟涟的小约翰说:“小约翰,你去哪里?乔治市长刚才叫你去了,我能告诉你的是你的哥哥卡尔现在就住在我的菜园子里,你是想和我们一起回去,还是跟着乔治市长去墨尔本呢。” 小约翰有些犹豫,乔治市长说道:“小约翰自然要跟着我去的,他们还有一些从人在我那里,不但小约翰要跟着我回去,大家跟着我们一起去吧,我尤其是需要感谢伍德先生和比利你们两个,没有你们,恐怕大家都要死在这里了。我请大家到墨尔本做客。” 我摇了摇头,“乔治先生,我出来这么久,家人和朋友都很惦记,我还是尽快回家吧,谢谢您的好意。” 乔治市长没想到我会一口拒绝,他脸现尴尬,说道:“伍德先生,你的穿上小朋友很是直爽,我很喜欢,可既然他不想去墨尔本,你和令爱一定要去了。” 伍德脸现为难,他身在官场,当然知道乔治市长这是投桃报李,但又不愿这么快和女儿分开,卢娜看明白了伍德的心思,她对伍德说:“父亲,乔治市长盛情,你去吧,我先跟虫子和尼莫回去。” 伍德居然很感动,他摸着卢娜的长发,“我的小月亮,终于长大了,不过,我现在哪也不想去,我只想陪着自己的女儿,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嫁给自己的如意郎君,等你有了孩子,我这个外公就天天给你看孩子。”伍德长叹了一声,“嗯,哪也不去了。” 我和卢娜自然知道伍德先生所说的“哪儿”自然是指英国。卢娜却摇了摇头,“父亲,你去英国吧,我不反对你了,我在树上被困了三天,忽然想明白了许多事情,你虽然害的妈妈伤心,但你又何尝不是为了那个人苦苦追寻了二十多年呢?我其实都明白,只是有一些怨气让自己钻了牛角尖。父亲,你知道吗?我被困到树上自觉到了生命终点的时候,我就想自己如果真的死了,还有什么没有满足的愿望吗,我想了很多的愿望。尼莫还笑我,我许了那么多的愿望,别说我们快死了,就是活着也很难实现的,还是只许一个愿望吧。于是我反复衡量着自己的这些愿望,放弃了一个又一个愿望,最后真的是只剩下了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你能健康幸福快乐的活着。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卢娜破天荒的动了情,跟伍德说了许多话,而伍德这个饱经沧桑的老男人把自己的女儿拥在怀中哭成了泪人。 卢娜笑着对伍德说:“父亲,既然乔治市长邀请了你,你就去吧。我跟着尼莫和虫子回去,尼莫陪着我出来打猎,比利陪着你出来找我们,我们总不能把他们晾在一边跑墨尔本去。乔治市长,我的朋友们急于回去和家人团聚,我们以后再次拜访您,好吗?” 乔治市长笑了笑,“当然可以,卢娜小姐如果到墨尔本,我们一家人当然欢迎了。对了,这几位朋友,要不要一起去墨尔本,虽然我们初次谋面,但我的邀请是真诚的。”乔治市长看着钱眼和胖大厨说。 钱眼哈哈大笑,“鄙人是奥斯曼珠宝行的钱掌柜,得蒙乔治市长邀请十分荣幸,如此我们就多多打扰了。” 乔治听罢,脸上露出迷人的微笑,连连点头。 胖大厨也来了兴致,“哈哈,钱眼是鄙人,我是个粗人,乔治市长是吧,我是厨师,在布莱登自认为小有名气,这是我的两个兄弟,他们是警员,乔治市长想必早已经看出来了,既然乔治市长盛情,我们却之不恭,那就到你府上多多打扰了。” 乔治听完哈哈一笑,脸上露出迷一般的微笑,也点了一下头。 如此,我们便需要分别了,我带着尼莫和卢娜回菜园,其它人则跟着乔治市长到墨尔本,然后再回布莱登,他们虽然绕了远,但却可以坐上汽车或骆驼车返回布莱登,估计要比我们早到一些,我们三个人要徒步返程的,现在早已经过了皮优他们约定的时间,我也不清楚小合欢能不能把信带到皮优手里。 我现在只能先到约定的地方看一看,如果没有见到皮优的话,我便和尼莫兵分两路,一路回菜园,一路找巴马族群问问小合欢。 小约翰悄悄来到我的身边:“虫子哥,我要问你一个事情。请你务必告诉我。” “你说吧!” “那个吹着哨子指挥着土狼袭击我们的是谁?”小约翰问道。 小约翰的声音并不大,但所有的人立刻信了口,大家都看着我,眼光中有着同样的疑问。 我终于明白刚才卢娜所说的麻烦了,我顿了顿,正想该怎么跟大家解释的时候,胖大厨已经粗声粗气地骂了起来,“对,虫子,你告诉我们,是哪个狗日的使坏,招呼着土狼围攻我们,我知道了,一定弄死他。” 我只能用应付卢娜的话来应付这些人:“我也不清楚是什么人,看样子应该是澳洲土著人吧。” 乔治市长跟了一句说:“知道是哪个部落吗?” 我心里说,我要是告诉你是谁,你这位澳洲第一大市的市长大人估计回去就能带着军队或警察灭了整个古瑞族,那小蛮他们还有活路吗?想到这里,我只好摇了摇头:“不清楚,我没有看到他们。” 尼莫奇道:“他们怎么会平白无故的离开呢,我和嫂子已经被困了三天了,胖大厨和钱掌柜的被困的时间更长。他们怎么会突然跑掉呢?” 我瞪了他一眼,尼莫不敢再问。 乔治看了看我,不再言语。大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跟着乔治离去,而我带着尼莫和卢娜开始返程。 一个多小时,我们三个人来到达令河畔,见天已晚,但在河边的树林中露宿。 达令河中的鱼斑鱼远比我当初和小蘑菇养伤的鹿鸣谷要多,我依样把匕首绑在木棒之上,做成鱼叉,然后沿河去看,不多时,四尾肥嫩的鱼斑鱼便被我挑到岸上。尼莫一一抓取,抽出牛刀刮掉鳞片,剖开鱼腹,在河水中把内脏淘洗干净。 我点起火来,支上支架,将四条鱼一一串了起来,放在火上便烤了起来。所携带的佐料已经不多,刚刚够用,只是以后却有些困难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佐料,再新鲜的肉吃起来也差许多的味道。 卢娜抱膝坐在火堆旁看着我们兄弟两个忙前忙后,神情恬淡。 尼莫拿起一条烤鱼,用牛刀将烤好的地方剥下来,递到卢娜面前:“嫂子,尝尝,虫子哥的手艺平时很少人能吃到的。” 卢娜嫣然一笑,接了过去。 我用胳膊撞了尼莫一下,“尼莫,别瞎叫,天天嫂子嫂子的喊什么!” 尼莫叫道:“虫子哥,你可不能朝三暮四,嫂子多漂亮,你还不知足吗?” “我……”,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尼莫,最后恼羞成怒地说:“吃你的鱼吧!” 卢娜眼波流动,静静地看着我,更让我觉得不自在,最后她轻轻地说:“虫子,你做的烤鱼很好吃。谢谢!如果哪个女孩嫁给你,天天吃着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定会很幸福。” 我呵呵笑了笑,不再说话。 吃过之后,我拿出绳子,打了几个结,在两棵树之间绑出一个吊床,“卢娜,你晚上睡这个吊床吧。尼莫,你去找些干草,我们两个打地铺了。” 尼莫应了一声,便到四处找干草去了。 卢娜看着那吊床,很是新鲜,“晚上睡在吊床里,我还是第一次。” “那你就试试吧,其实并不舒服,还不如地铺,只是我担心你睡在地上太凉,便扎了这个吊床。” 卢娜不说话,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看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我们去河边坐坐吧!”说着,径直向河边走去。 我和卢娜来到河边,达令河平静无声,无声无息的流动着。月亮的影子倒印在河面,宛如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发出淡淡的光芒。有一丝晚风,夹带着蟋蟀的歌声,荡漾在耳边。 我看到卢娜跳到一块大石头上,在那里俏然独立,望着水中滑滑明亮的倒影,有一丝淡淡的慵懒的思绪在涌动,她随意地抖了抖衣衫,抖落一身的的伤感和疲惫,似乎一下子轻松惬意起来,她微笑着向我招了招手。 卢娜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没有之一。自从第一次在酒吧遇见,我便发现自己总是不觉得想到她,想要靠近她,看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此时见她站在河畔的石头之上,风姿绰约,不禁心驰神往。这时见到招手让我过去,急忙抬腿向前,却不小心被脚下的石头绊了一下,我向前冲了几步才堪堪站住,形态已然是十分狼狈。 卢娜笑了起来。 她伸手将我拉到巨石之上,我握着她的手,柔弱无骨,纵是历经了几日荒原的沧桑,仍然白嫩。等上了巨石,接着她的手,近处看她的时候,只见她眉毛细长,眼波流转,嘴角含着春风,一时之间竟忘了松开她的手。 卢娜拉着我在巨石上肩并肩坐下,我只觉此刻实在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唯愿时光停止流动,永远停在这一刻。 卢娜轻轻地说:“虫子,听尼莫说,你的父亲母亲回中国了?” 我点了点头:“是,你去菜园找我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走了好几天了,算起来估计有半个月了,估计现在应该到中国了。” “你想回中国吗?” “老实说,不太想,我在澳洲长大,习惯了这里。” “那你以后想做什么?” “没想过,我喜欢射击,喜欢狩猎,平时也跟着父亲去种菜,可能将来我会做一个菜农和猎农吧!”我从来没有想过将来会怎么样,我感觉现在这种情况就很好,如果父亲和安妮不回中国,可能更好吧。 卢娜摇了摇头,“看来你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可是你的生活已经发生变化了,菜园成了矿场,我看你又在山上建了好几栋小木屋,你身边的朋友也不仅仅有尼莫了,你回不到过去了。” 卢娜这样一说,我也才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情况确定和以前不一样了,已经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忽然,我感觉自己有些害怕,可自己却也说不清害怕什么。 卢娜说道:“我也喜欢简单的生活,小时候和爸爸妈妈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候是我最怀念的时光,只是当伍德跑回英国,妈妈以泪洗面的时候,我才发现简单的生活总是那么短暂。当妈妈因为心脏疾病去世之后,我便去留学了,我学的是医学,专攻心脏和神经,那时候我就想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医术让像妈妈这样的人不再心痛,但这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当我留学归来,看到的却是伍德准备收拾行李去找那个人。” 停了一会儿,卢娜继续说道:“经过这次狩猎,我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也变得复杂了,我现在就想把自己变得简单一些,伍德愿意去找那个人就让他去吧,他得偿所愿也会快乐许多,我呢,也要快乐的活着”,说着她站了起来,伸展了一下腰肢,“荒原的夜色好美,好想谈一场简单快乐的恋爱。” 我呵呵一笑,“那不简单,你就做我的女朋友吧,我带你把荒原的白天晚上看个够。” 卢娜悠悠地看着我:“虫子,你喜欢我吗?” 第93章 月光下的尸身 我本是开着玩笑随口说了一句,但卢娜这样一问,令我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鼓足了勇气,拉着卢娜的手说道:“喜欢,第一次见你就喜欢。”随即想起在酒吧把她撞倒的情景。 卢娜看着我:“我也想做你的女朋友,跟你在一起一定会很快乐的。”没想到高冷的卢娜会给我这样一个答案,我拉起卢娜的手,兴奋的心情溢于言表。 当两颗心彼此吸引,一切都变得自然,卢娜轻轻投入我的怀抱,这一刻,我发现荒原真的很美。 "从今天开始,我想简单地活着。"卢娜轻轻地说。我点了点头,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卢娜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体香,我在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便对她的体香感到痴迷。此刻,但时光留住,温情永存。 我和卢娜都没有说话,便这样静静地站在河边。 良久之后,卢娜对我说,“我们回去吧,别让尼莫等急了。” 卢娜小鸟依人一般地点了点头,恋爱了的女人一定是会变得可爱的,卢娜也不例外。她始终拉着我的手,跟我一起返回露营地。 走着走着,卢娜问道:“虫子,那个叫皮优的奥斯曼公主到了你家的菜园了吧,你喜欢她吗?” 卢娜这样一问,我猛然发现,自己陷入了两难之中,我喜欢卢娜,但是和皮优之间已经不是简单的朋友关系,也不是什么所谓的老大和小弟的关系,她曾经拼了命救我,而我也为了她提起枪去了卧龙岗,我抱着她睡在小木屋中,她也曾主动亲吻了我。 我发现皮优在我心中已经不知不觉站了一大片地方,但自己始终并不清楚对皮优究竟是什么感觉。如果说有感觉的话,我一直觉得自己是爱慕卢娜的,爱慕她的美丽,也爱慕她的善解人意。 我身边的人也给了不同的选择,比如安妮,她第一次见面便认定皮优是她最理想的儿媳,而尼莫则在第一次见到卢娜的时候,便认定她是自己的嫂子,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口。 一边是卢娜,一边是皮优,谁才是我的真爱呢? 突然,我耳际听到轻微的脚步声,如果在这里遇到人的话,也只可能遇到尼莫一个人的,但显然这个人不是尼莫。 我发现了尼莫,尼莫也基上会在同一时间发现我,于是我们往往会发出信号彼此确认身份。 我一把拉住卢娜,闪到一株灌木丛后,“嘘,来人了?” 卢娜小心的问道:“虫子,你这是顾左右而言他吗?” 我心里一阵无语,无论是卢娜,皮优,还是智子都太聪明了,卢娜的聪明是睿智之余还有一些小女人的小聪明,皮优是智慧之中带着爽利,而智子则是机智中带着古怪精灵。当然,可能卢娜的这种女人更令男人着迷吧? 我悄声说:“南面,沿河来了一个人。” “是尼莫吧?”卢娜问道。 我没有回答,学了夜莺的叫声,每一声鸟鸣都会有长短的区别,只有尼莫能听懂这几声夜莺鸣叫中暗含的意思,同时也是向来人发出试探,看看那人有没有回应,那人听到夜莺的鸣叫,停下了脚步,但几秒钟之后,便又迈步前行。 这时,在我们北方露营的地方,传来了几声乌鸦的叫声,我用极低的声音对卢娜说:“尼莫在北面露营地的地方。” “那这个人是谁?” “树林里光线太暗,看不清!听脚步声很沉重,不像是猎人,不管他是谁,人也罢,野兽也罢,一会儿你都不要动。在这里呆着就可以。” 说着,我从腿上抽出匕首握在手中,借着树木和灌木丛的掩护悄悄地向前走了十多米,那里地面空旷,更适合我去偷袭,对方也无法立即逃入树林或灌木丛隐身。 这时来人已经接近我二十余米的位置时,我没有带着伍德先生给我留下的那支步枪,否则此刻,便可以用枪口对着这个人大声的问一句:“来者何人?”如今我只握着一柄匕首,倘若不知死活地问一句,没准那人便可以随手给我一枪,这种赔本的买卖我不做。 对面的人越走越近,我确定是一个人,从他糊模的身体轮廓便可以看出来。这人真是很奇怪,大晚上在荒原上溜达,真是不要命了。要知道,荒原上很多掠食者喜欢在晚上活动的,借着夜色的掩护,它们往往更能捕到猎物。 此时我的如同一只土狼,这一带便是我的领地,对于冒然闯者,我虽然不至于杀了他,他一定会先制服他,然后再看看他是谁? 我又发出几声夜莺的鸣叫试探来人,与此同时,全身绷紧,如同一只准备跳跃起来捕食的青蛙,只等那人进入我的攻击范围,我便会嗖的跳起了,电光石火般的发出致命一击。 那人离我只有七八米的距离了,他终于意识到不对,停下了脚步怯生生地问:“有人吗?谁在那里?虫子哥,尼莫,卢娜,是你们吗?” 我听到声音长舒了一口气,这声音我很是熟悉,是小约翰。 我答应了一声,“小约翰,你怎么一个人到处跑。你不是跟着乔治和伍德先生们他们走了吗?” 这时卢娜也走了过来,小约翰似乎像是遇到了亲人一般,“虫子哥,卢娜,我可找到你们了。我跟着乔治他们走了一段路程,但还是觉得跟着你们要好,我要跟你们回去。可走到天黑,还是没有见到你们的影子,就害怕了,我只好沿着河岸去走。” “为什么要沿河岸走呢?”我问道。 “我们来的时候小乔治告诉我,这条河流会和墨累河交汇,最后流到莱德港,我想到了莱德港,便不用担心回不了家了。”小约翰解释说。 我笑着说:“可你现在是逆流而上呀?”说着便带着卢娜和小约翰向露营地走去,同时一声呼哨告诉尼莫我这边没什么事,尼莫也以哨声回应我。 小约翰大窘,支支吾吾地说:“我……我知道,我只是想再沿着河岸找找你们。” 看着这个大男孩,卢娜好奇地问道:“为什么要找我们?” 小约翰说:“我要和虫子哥一样,做一个猎人。然后杀光那些害我们的土著,给我爸妈报仇。” 我霍然停住脚步,看着小约翰,惊出一身冷汗。 这时,我才想起卢娜所说,我确实遇到了麻烦。 站在小约翰的角度,杀光土著报父母之仇,是天经地义的。可小蛮他们又何尝没有仇恨呢?小蛮可是被总督兄弟两人当做野兽囚禁了数年的。 小约翰看着我,“虫子哥,我说的不对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什么不对,小约翰,我只想告诉,土著人跟我们现代人一样有好有坏,谁杀了你的父母,你便找那人报仇,没必要都杀光的。” 尼莫这时迎了上来,“小约翰,你怎么来了?” 小约翰说:“跟他们没走多远,就跑回来找你们了。” 尼莫听罢,连连点头:“就是,跟他们走多没有意思,不是跟我们好。”说着拿出一些烤鱼递给小约翰,小约翰也不客气,接过吃着,对尼莫说:“我不是为了好玩,我要跟你们一样,做一个猎人,然后去把那些偷袭我的土著杀掉,也替爸爸妈妈报仇。” 尼莫一拍大腿,“好样的,到时候算我一个,我也要找机会把那藏在石头后面吹哨子的龟孙抓住宰了。” 我正想斥责尼莫:“你瞎掺和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卢娜也重重点了点头,“尼莫说得对,必须抓住那个坏蛋。” 尼莫和小约翰没想到卢娜也加入他们的行列中来,大是兴奋,可我看到的却是卢娜眼光带着笑意看着我,那样子仿佛在说:“看了吧,我早就告诉你,你遇到麻烦了。” 我无奈的苦苦一笑。小约翰问道:“尼莫,你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被困到那里的?” 这也是我一直以来想问的问题,只是一直没有时间问起来。 尼莫仰着头想了想,“虫子哥,小约翰,你们说是不是很奇怪。嫂子让我带着她去打猎,我们过了大分水岭,便根据狼粪判断狼群在哪里,一路追踪,后来发现走的太远,便计划回去,偏偏就是我们想回去的时候,我们就听到狼嚎,于是便向前追,就这样每当我们想放弃回去的时候,狼嚎之声便会响起。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 小约翰说道:“有人恶作剧学狼嚎来钓你们!” 尼莫看着我,示意我来说,我摇了摇头,“如果是有人学狼嚎,尼莫一定能听出来,更何况一路上的狼粪做了不假!” 尼莫说道:“小约翰,听到了罢?这就是学问了,你想当猎人,现在就得学着点。“ 我骂了一句,“你费什么话,快说,后来怎么样?” “我当时想得跟你一模一样,狼粪可是做不了假的,后来遇到老巴马,他告诉我们见到一些狼群,都往达令河边来了,于是我们商量,我们此行最远到达令河边,如果见不到土狼,便返回去。” “可是当我们到了达令河畔的时候,偏偏就遇到了钱眼和胖大厨两帮人,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一共四五拔,我当时但察觉到有点不对劲,这事怎么就那么巧,加上我们一共七拔人,都追着土狼到了达令河畔。大家都觉得奇怪的时候,不肯泉这边就响起了狼嚎,于是我们就商量,到不肯泉这来一趟,见到狼打狼,见不到狼打水,水袋水壶里装满水,就一起返程,可听到这边有狼嚎,等到了,却一根狼毛都没见到。” “大家都是觉得奇怪时,就听到山上响起了哨声,我们都以为又遇到了一拔人,可这时四面八方响起狼嚎之声,那声音越来越近,我觉得不妙,便率先让嫂子上了树,没一会儿,数千只狼围拢过来,老实说,任谁也没见过那阵仗,数千只狼密密麻麻,四面包围着,我们当时都吓尿了,我招呼大家赶紧上树,好在泉边有几棵大树,大家都纷纷爬了上去。” “那些土狼把我们赶上了树,并不急着走,就在树底下转悠,到了晚上,大家发现土狼一群一群地走了。这时候,那哨音就又响起来,这下倒好,走了的土狼又回来了。” “就这样,只要土狼一走,哨音就响,而哨音一响,土狼便来,我们都气得在树上破口大骂,可那吹哨子的就是躲在山上的石头后面,任凭我们怎么骂,就是不吭声。终于有人气愤以极,朝山上开了枪,哪知道刚开完枪,哨声便响了起来,土狼们好像有了灵性一样,围那开枪的那棵树,不断的向上窜,试图跳上树去咬那开枪的人,虽然没有咬到,但大家都害怕了,也不敢再朝山上的吹哨人开枪了。” “一直持续了一天,一天下来,大有又累又困,又渴又饿,也有人气的大骂,第二天晚上,有人提议趁哨音停下来,想要偷偷下树,然后摸上山去抓了那个吹哨人,可是刚到山脚下不知怎的露了马脚,哨音吹得那叫一个急,一时之间,四周狼嚎之声大作,越来越近,当地我感觉地面都有震动,那些人有的往山上冲想要去抓人,有的往回跑想要重新上树,可怜,不管是那一路,都在转眼之间被狼群淹没。” “第三天,人们在树上实在受不了了,再看狼群也消失了,便想下树逃走,我当时觉得心里没底,就决定再等等看,钱眼和胖大厨听了我的话都留在了树上,但是其他的人都选择下了树去了,之后我便听到了惨叫之声和狼嚎之声!我们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一些衣物,就是那些想跑出去的人穿过的衣服,我想他们应该被狼群吃掉了。” “后来,嫂子帮我分析说,狼群第一次攻击是因为有人放了枪;第二次攻击是因为有人要上山偷袭,第三次是有人逃跑,因此,会不会只要呆在树上老实点就会没事儿了,我越想越有道理,那吹哨人好像就是要让这些人老实呆在树上听话,于是我们只好安分地在树上做猴子了。” “再后来的事情,我想大家应该清楚了,小约翰你们两家人和伍德便来了。小约翰你们两家人刚刚准备离开,那哨声便响了起来,土狼便又围拢了过来,比前几次更凶更狠。最后悲剧还是发生了。” 尼莫说到这里,便不再说话。我看了一眼卢娜,卢娜点了点头,示意尼莫说的没有问题。 小约翰气愤道:“那些人凭什么要让我们乖乖地呆在树上做猴子?早晚有一天我要把他们揪出来,一个个都杀掉,土著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小约翰的气愤是有道理的,我隐约觉得是不是小蛮看到了约翰一家人,便起了复仇的心思,便鼓动那个吹哨人攻击我们呢,我不知道。 大家都失去了谈话的兴趣,卢娜上了吊床睡去,尼莫和小约翰也都累了,躺在干草铺上很快也睡了过去。 我悄悄的爬起来,借着夜幕的掩护返回不肯泉,尽管夜晚穿行荒原很危险,但我不得不这么做,我想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希望小蛮他们还没有走。 不肯泉边冷冷清清,没有一点声息,我无声无息地爬上山来,摸到那块大石后面,借着月色看去,石头后面四个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们被我用小美蕈液麻倒,然后捆了起来,但针尖上能有多少毒液,按理说他们早该醒了,可我到了他们身边,他们依旧安安静静。 我有些奇怪,爬过去看时,不禁头皮发麻,四个古瑞族人竟然血肉糊涂,初步推断竟然是被砸死的。我记起,小蛮被我拉到一边,便又爬到小蛮的位置,那里却空空如也,显然小蛮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重新爬了回来,看着这四具尸身,有些发呆。事情一下子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是谁如此狠毒,竟然用石头砸死了这四名古瑞族人呢? 第94章 牛犄角 我在周围捡了一些石块,草草的安葬了这四名古瑞族人,然后返回达令河畔,卢娜睡在了吊床上,小约翰则仰面朝天的躺在草铺上。 尼莫则坐在一棵树下,老僧入定似的。他看到我回来,悄然站起身,来到我面前,“虫子哥,怎么样?” “你知道我去了哪里?”我没有回答尼莫的问题,反问了一句。 “不肯泉那边,我看到你去那个方向,但又担心嫂子的安全,便没跟着去。我猜想你一定是把那些土著抓住了,想要单独问问。” 我对尼莫这个兄弟很是赞许,他很多时候拎得轻重。 我叹了口气,“是五个古瑞族人袭击你们,我用麻倒了五个,捆了起来,可晚上回去的时候,有四个人死了,还有一个不知所终。” 尼莫惊道:“死了?怎么死的?” “被人用石头砸死的。” “乖乖,这是谁这么狠呀。” “虫子,尼莫,你们在说什么?”卢娜和小约翰走了过来,显然,尼莫的惊呼惊醒了他们。 我犹豫要不要告诉他们,看到小约翰时,又觉得告诉他也好,也许可以抹平他和古瑞族人的恩怨,于是说道:“我回了不肯泉,那几个土著人被我麻倒了捆了起来,我想问问他们。可去了之后发现他们竟然死了。被人砸死的。” 小约翰恨恨地道:“砸得好!就应该砸死这帮王八蛋。” 我看着小约翰,突然问道:“小约翰,那和个古瑞族人是你杀死的吗?” 小约翰一愣,不明白我为什么有此一问,随即明白我是在怀疑他,小约翰涨红了脸:“我……我恨不得亲手杀了他们,可是我……”小约翰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不敢。我是个胆小鬼。”小约翰掉下了眼泪。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卡尔的兄弟,也叫我虫子哥,我认你这个兄弟,你不是胆小鬼,我们中国人讲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即使杀了他们我也能理解。你不敢,只是因为你心存善良,现在他们都死了,你父母在天有灵也可以安息了。” 卢娜问道:“是谁杀了他们呢?” 我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这次来荒原,情况大不相同,我总感觉还有一股力量潜伏在荒原上。我们不要在这里耽误了,尽快回去吧。” 说着,大家一起收拾,趟过达令河,返回走。 在达令河与马兰河之间是一片宽阔的丘陵地带,是大分水岭到澳洲内陆的过渡带,被称做高伊山地。来时是我和伍德两人,我们两个身体要硬朗许多,所以走得很快,但此时有了卢娜和小约翰两个人,就和来时不同了,走得太快,他们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我估计穿越高伊山地,至少要用三天的时间,但我也急于赶到马兰河畔,我既担心小合欢没有把信带给皮优,也担心皮优和卡尔这两个家伙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马兰河畔,倘若他们过了马兰河畔,走进高伊山地。 此时的荒原可以说危机四伏,古瑞族莫名其妙的攻击外来者,现在又担上四条人命,丢了古瑞族圣物,肯定会四处寻找;巴马族群与艾迪之间的恩怨也不知道能否化解,再加上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搅动,我的心中越发的忐忑。 如果只有我和尼莫还好,我们随时都可以全身而退,可现在身边有卢娜和小约翰,皮优和卡尔被卷进来,我便是手眼通天,也难以顾所有人的周全。 在高伊山地穿行了三天,我尽可能避免麻烦,还好到了第三天的傍晚,我们顺利到达了马兰河畔。 我最初和小合欢约定在马兰河畔的一处临河的断崖处碰头,可当我们到了这里,却一个人影也没有见到。 我决定在这里早早的露宿。因为我看到卢娜和小约翰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坐下来就不想起来了。 对于这一带,我很熟悉,因为这里基本是我进入荒原的第一站,每一次进入荒原,我都会在这里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几乎走遍了这里的每一个角落。 我告诉尼莫带卢娜和小约翰去附近的一处山洞中休息,点起篝火等着我。我去捕猎一些野味。 马兰河中虽然有鱼,但远没有达令河中的鱼肥嫩,所以捕鱼不是首选,最好的办法是猎一些野兽,而这一带经常出没的是野猪和土狼。 我沿河上行,向右拐进一个山谷,我知道这一带有一群野猪,倘若能猎到一只,那今晚可以让大家改善一下伙食了。 山谷很是宁静,一条溪流在花草间匆匆流着,恍惚之间,我似乎回到了鹿鸣谷一般。 但我很清楚,鹿鸣谷还在马兰河的上游,那里离大狼山不远,但距这里还有三四十公里。 一声女人的尖叫传入耳际,我悚然一惊,急忙矮下身形,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迂回过去。 我知道山谷里也有一处浅浅的山洞,女人的尖声应该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我悄悄的靠近这处洞穴,不发出一点声息,如同一只捕食的蜥蜴。 洞穴中传出一个男人的狞笑,“没想到,澳洲土著里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哈哈,今天老子让你好好爽爽”。 那女人开始求饶,说着男人听不懂的话,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女人说的是巴马语,我悄悄向里瞄了一眼,顿时火冒三丈,我看到小合欢被一个男人按在石头上。那男人身材高大,任凭小合欢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她的草裙已经被扯掉,赤祼着身体。 男人一只手按着小合欢,一只手开始解腰带。在男人的身边放着一支步枪和零散的衣物,我看了看那衣物,顿觉眼熟。 我能肯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我的装束立刻让我想起了哈米德以及他的随从们。 这家伙显然和哈米德是一伙的。马脸、猪头和羊肠子已经被我在卧龙岗干掉了,这人又是谁? 他既然和羊肠子他们是一伙的,自然而然也不是什么好鸟,更何况我不可能让小合欢被侮辱,于是我拉过步枪,黑洞洞地枪口对准了这个男人的大脑壳,准备送他去见上帝。 只听那男人还要啰唆着:“他妈的,要不是急着把王妃带回去,老子一定把你弄回奥斯曼好好的享受。” 我心中一惊,这个男人既然提到奥斯曼,那奥斯曼王妃自然说的便是皮优了。莫不是说皮优也被这个男人抓住了,那为什么这里只有他和小合欢两个人呢。皮优在哪里? 如此,我便不能直接要了这家伙的命,我得抓住他,撬开他的嘴巴。 他身材强壮,赤祼着身体上是块块肌肉,倘若徒手格斗,我不能保证立刻制住这家伙。 于是我的枪口一侧对准了他的右肩,一粒带着怒气的子弹呼啸而出,精准的钻进这家伙的肩头,肆意的破坏他的身体组织,最后贯穿而过。 男人大叫一声,向后便倒。 “妈的,谁偷袭我。”男人骂道。 小合欢见男人倒地,向外便跑,哪知刚跑两步就地摔倒。 倒在地上的男人伸出左手抓住她的脚踝,把小合欢拉了回去。小合欢惨叫一声,因为巨石挡住了视线,我没有办法清楚那石头后面的事情。 男人骂道:“小宝贝,老实点,我这枪里也有子弹,不听话,我勾一勾手指,你的脑袋就能炸开。”随即男人对着洞口说:“哪位朋友这么有兴致,观看鄙人的表演,站出来说话吧。” 我咬牙切齿,哈米德究竟圈养着一帮什么畜生,跑到澳洲净干一些丧尽天良的事情。 男人已经受伤,他的伤口会流失不止,如果不能及时治疗,他很快就会失血过多,手脚发凉。时间在我这里,既然他喜欢胡说八道,我很愿意配合。 “老兄,放弃挣扎吧,我可以留你一条命,把所有的东西都留下,光屁股滚蛋,放心吧,我没兴趣欣赏你的身体。”我组织了一下语言,给这个家伙一个打劫的印象。 “哈哈,至少也给我留条内裤吧,在荒山野岭祼奔,老哥我一时半会儿还不太适应。要是让那些寻常百姓看到,一定会笑死的。老哥我性格腼腆,见人就害羞的。”男人继续跟我胡说。 我暗暗地骂道,这家伙简直是天生浑蛋,刚刚还准备强暴土著少女,这会儿居然大言不惨的说自己害羞。我轻蔑的笑笑:“老兄,兄弟看上你手里的家伙了,留下那条枪你就可以走了。哎,没办法,最近兄弟手头紧张,把那你那玩意卖掉换点钱花。你放心,兄弟只劫财,不害命,你出来吧!” “我受伤了,肩膀一直在流血,如果再剧烈运动会血流不止,到那个时候,老哥我的小命就丢了。兄弟,你行行好吧,我放弃反抗,我投降,你进洞来,拿枪走吧,哦,我的衣服里还有些钱,你也可以拿走,我现在只想尽快处理伤口。” 这个男人在重伤之余,居然喋喋不休,倒也真让人称奇。他一心想把我圈进山洞,看来还有信心能制服我。 我笑道:“都怪兄弟不好,只是想开枪吓唬你一下,结果擦枪走火,伤了你,真是不好意思。” “你我兄弟投缘,不必客气,只是我……我的血流的太多,我浑身发冷……我怕是挣不住了,哎,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兄弟,你想做什么就直说吧!”男人发现我没有上当,索性放弃了无谓的纠缠选择直截了当。 我问道:“老兄是哪里来的?怎么称呼?” “我是从地中海来的。你叫我牛犄角吧。” 倘若别人听到这人的名字也许会感到好笑,但在我听来却是心中一动,在卧龙岗我杀掉了羊肠子以及马脸和猪头,这会儿又来了个牛犄角,看来他是和那些人一伙的。 我赞道:“好名字,牛哥呀,你来澳洲干什么?” “做买卖!我是个地道的买卖人,平时爱好打猎,就独自跑出来逛逛。” 我冷哼了一声,“牛犄角,你的谎话真是张嘴就来呀。刚才还哈米德、奥斯曼王妃什么的,现在就改行做起买卖来了。” 牛犄角谎言被拆穿,却丝毫不以为意,“看来老弟是明白人,那我就实话实说了。我是哈米德王子的侍卫,这次来就是要护卫王子回国。” “继续!”我简单回了两个字。我知道言多语失的道理,这个牛犄角油腔滑调,但既然和羊肠子是一路,肯定不简单。我不宜暴露自己的身份。 “哈,哈米德在澳洲呆的时间太久了,老国王不放心,便派我来了护送哈米德王子回国。兄弟,我们是奥斯曼人,你要钱,实在是太简单不过了,别的不敢说,老哥我在澳洲给你一座矿都不成问题。对了,布朗,知道吧,只要你放了我,我立刻让布朗把他的金矿给你。” “老兄真是大方。”我说道,“难怪有人给我占卜说我要发财了,原来是遇到老兄你了。” “小意思,还有,就是温哲小镇的那家菜园子,我也可以给你。” 我心中一动,这个家伙居然提起了我家的菜园。“老兄,说着说着怎么就又小气了,一个菜园子可比不过一座金矿吧。” “哈哈,兄弟,这你就不知道了,那家菜园子明着看是菜园,实际上是绿松石矿,奥斯曼人爱绿松石爱到发狂,你想想在园子挖块石头就能卖钱,天底下还有这么好的买卖吗?” 听到这里,我吸了一口凉气,人们常说树大招风,果真如此,哈米德表面上跟我签了合同,实际上心里指不定如何羡慕嫉妒恨呢。皮优找了总督做靠山这步棋至少在目前来看是对的,否则别说哈米德,便是布朗都可以拿走这片园子。 “呵呵,你这头牛满嘴跑火车的本事真是了不起,别的我不清楚,可恰巧我知道温哲小镇的那个菜园子,园子的主人分明是中国人,怎么这会儿变成你的了。”我继续套着牛犄角的话。 “是,兄弟真是明白人,菜园的主人确实是中国人,但经营者却是太子妃。只要太子妃一回奥斯曼,把菜园从中国人手中拿回来岂不是太简单了。” 牛犄角将这事情说得轻描淡写,但我听在耳朵里面却是惊心动魄。我继续说道:“太子妃跑到中国人开的菜园子里,阁下的故事编得有些离谱吧!” “哈哈,这事说起来话就长了,哈米德现在是太子,本来早就应该当国王了,可偏偏太子妃却跑了,还偏偏就他妈跑到中国人的菜园子里当起了什么狗屁总裁。兄弟,你有所不知,按照奥斯曼的传统,国王必须是有妻室的男人当国,没有了太子妃,哈米德就只能是王子,不能是国王。” “老兄很擅长讲宫斗戏嘛,太子想当国王,想找个女人当太子妃岂不太简单了。” “兄弟有所不知,奥斯曼帝国,除了奥斯曼人,还有库德人。而且库德人掌握着奥斯慢的经济命脉,为了团结库德人,也为了帝国的经济命脉,历届奥斯曼君主都取库德族长的女儿做正妻。” 牛犄角说到这里我心下了然。在我的心中,是我家收留了皮优,没想到实际上是皮优如同一尊大神镇着菜园子,才让我家这个小小的菜园得以风平浪静。想到这一节,我不禁感慨万千,心中越发的佩服父亲和安妮,他们决然将菜园交给“告诉我,皮优在哪里?” “你是谁?我之前好像从没有提起太子妃的名字,你是怎么知道的,你究竟是谁?”牛犄角突然问道。 我心中暗叫糟糕,我只顾着想着皮优的事情,随口便说了出来,我正想如何去回答他。 牛犄角长叹一声:“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沈虫,对不对!” 第95章 图穷匕见 当我喊出皮优的名字,牛犄角立刻便猜出我的身份,我吃了一惊,没想到我这样一个小小的猎人,已经引起了奥斯曼君主的注意。 想想也是,我去卧龙岗救皮优的事情,伍德先生能猜出来,那哈米德王子、还有田中先生所说的一行十影的超光又怎么会猜不到呢。 牛犄角叹了口气,“佩服佩服!沈虫兄弟,你很厉害,我们常年打雁,没想到在澳洲被雁啄了眼睛。刚才枪声一响,我便觉得是你,咱们聊了这么久,也算没有白费口舌。” 我暗赞牛犄角的敏锐,原来这家伙刚才那一番胡说八道,其目的根本就不是忽悠我,而是悄悄地给我划了道,让我乖乖进入他的语言陷阱。 再想想我杀死马脸和猪头,实在是撞大运了,而那个羊肠子更是厉害,悄无声息地便爬了我过去,想要要了我的命,若不是被幽灵射手远程爆了头,恐怕我早被他撞死了。 “几句话就猜出我的身份,佩服佩服,超光手下,没有一个简单的。”我回答道。 这次轮牛犄角吃了一惊,“兄弟,你给我的惊喜居然不止这些,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十影,能知道超光先生名字的,不会超过十个人。没想到,你居然知道他。” 我当然不清楚牛犄角的身份,更没见过超光,只是听田中智子说起来,索性也诈一下他,没想到这头牛回答的倒也爽快。 “现在,咱们是不是该敞开心扉聊聊了?说罢,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我说道。 牛犄角冷哼了一声:“嗯,一行十影,同仇敌忾,你杀了马脸、猪头和羊肠子,就算没事了吗?” “马脸、猪头罪有应得,就像你现在一样,想干混帐事,被我撞见了,我想不光是我,任何一个心存正义的人都会开枪处理了你们这样的混蛋。” “哈哈,马脸、猪头、牛犄角,我们哥们就他妈这点爱好,没想到,最后也都栽到女色上了。好好,兄弟,你说的对,我们是罪有应得。”牛犄角毫不避讳,坦然承认,“那羊肠子也是你杀的吧?” 我摇了摇头,“不是,说实话,我很佩服那哥们,他很厉害,差点要了我的命,只是他不走运,被一名幽灵射手远程打死了。” “幽灵射手?你不知道他是谁吗?” “没见到。800米外,一枪爆头,我自认没那本事。” “嗯,好厉害。谢谢你兄弟,我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你说你想知道什么吧?” “我只想知道皮优在哪里?” “太子妃和那个卡尔被五隼带走了。” 我听完不禁大怒,“又是你们跟五隼干的。” “哈哈,兄弟,这你就不清楚了,五隼是五隼,我们是我们,我们虽然干的是一样的事,可却不是一路人。他们是库德族长派来的,我们只听命于超光先生。” “可我看你们怎么又听从哈米德的差使?” “哈米德虽然是王子,可想指使十影,他也配,哈米德不过是超光先生手下的一条狗罢了。” 听到牛犄角的话,我拍案惊奇,信息量有点大呀。哈米德堂堂太子,可在超光眼中不过是一枚棋子,就连他的手下牛犄角等都不没有把哈米德放在眼里,难怪之前在总督府时,我和哈米德剑拔弩张的时候,羊肠子一句话就可以轻松搞定。 看来,哈米德不过是一个傀儡罢了,一行十影的网张是太大了,他们根本就不是想要一个人、一座矿那么简单,看来是要控制整个奥斯曼帝国呀。 我曾听智子讲过猎人工会,那超光据说便是猎人工会的一员,能够跻身猎人工会的不过十人,他们都是幽灵杀手,以世界各国的政商巨贾为猎物,只要你可以出高额的佣金,便可以雇佣其中的一员,而这些杀手足可以提枪翻江蹈海。 超光之所以被称作一行十影,是他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十个影子分身,可以替超光四处收割人头,看来这个牛犄角便是十影之一了。 听牛犄角的口气,超光的胃口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收取佣金杀人了,而是开始向奥斯曼的权力中枢渗透了。 我不禁感叹自己真的是一只井底之蛙,还曾豪气冲天的扬言早晚有一天要跻身猎人工会,可现在一直蜗居在澳洲小小菜园里做着荒原猎人的春秋大梦,而猎人工会里的那些真正的猎人已经要掌控一个国家了。 哈米德和皮优,一个是太子,一个是太子妃,他们之所以要急着把皮优抓回去,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早日完婚,好让哈米德顺利登上王位,堵住奥斯曼人的悠悠众口。 偏偏钱眼、还有皮优的家族,还迷恋金钱和权势,做了超光的打手,殊不知,皮优一旦回到奥斯曼,将要变成一只笼中的金丝雀罢了。 这些事情皮优从没有跟我说过,回去我一定要问清楚,她在我的眼中越来越神秘了。 “放开那个女孩,你可以走了。”我说道。 牛犄角一愣:“你要放我走?” “你已经没有反抗能力了,我如果要杀你,可以一直耗下去,直到你失血而死。你虽然是个混蛋,但却很坦荡,我不杀你,你走吧!回去告诉你的主子,皮优是我的朋友,除非她自愿回去,否则谁也不能违背她的意志逼她回到奥斯曼。” 不一会儿,牛犄角从洞里走了出来,他自己已经把受伤的右肩做了简单的包扎,他只能左手拎着手枪。 牛犄角四下张望并没有看到我,此时我已经藏了起来。 牛犄角朗声说道:“兄弟,我很欣赏你的爽快,倘若有机会倒是真的想和你喝几杯……” 我冷哼了一声,“我可没兴趣跟你坐下来喝酒……”话还没有说完,牛犄角左手已经抬了起来,向着我藏身的地方便是一枪。 幸好我藏身很好,加之牛犄角左手持枪,失了准度。我暗叫:“好狠的家伙。”子弹射到石头上,石屑四溅。 牛犄角骂道:“老子才他妈不会念你的好,你杀了马脸、猪头和羊肠子,倘若放了你,一行十影就真成了缩头乌龟了。你袭击了老子,老子就要了你的命。”他一边射击,一边向我藏身的地方奔了过来。 我胡乱的还击了一枪,延缓牛犄角奔来的速度。 但一切于事无补,转眼之间,牛犄角便已经距离我三米远,此时我如果冒出头去,牛犄角的手枪便有着巨大的优势,可以顺手射杀我。 这时,我听到牛犄角的手枪发出咔的一声,心便一阵轻松,他的手枪没有子弹了,我立刻抬起步枪准备射击。 哪知道,一记飞腿旋风般地踢了过来,我的步枪顿时被踢飞。 我暗赞牛犄角的腿功真是了得,急忙向后跃开,躲开了牛犄角的又一记高鞭腿。 牛犄角哪里肯放,又欺身而上,和我贴身近战,不给我逃开的时间。看来,这个家伙虽然受伤,但依然有十足的信心击倒我。 牛犄角伸左手向我抓来,我右手一带,将他的手拔开,提膝便踢向牛犄角的小腹。 牛犄角叫道:“很好!有点功夫。”竟然不闪不避,硬接我的一招,左手还肘击我的面门,这明明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他人高马大,我的膝盖不足以致命,但他肘击面门却足以让我失去战斗力,无奈,我只好矮身略显狼狈地从他的腋下窜出去。 牛犄角腰眼一拧,又是一记旋风腿,身体在空中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旋转。我躲闪不及,只好双手奋力推出,但刚刚和他的腿接触便暗道不好。 好厉害的牛犄角,他的身体远比我强壮,腿上的功夫更是了得。至少我所接触的人里面,还没有把腿上的功夫使得如此迅捷刚猛。 牛犄角的这一腿便把我踢出数尺,我堪堪稳住身形,只感到胸中沉闷不畅,吐血的心都有了。 牛犄角哪里肯放,他跳了过来,一记直拳迎面打来。我不敢碰接,左足踏出,躲过牛犄角的这一击。 牛犄角再次回肘,我身形一转又躲开他的肘记,心中便是一动。牛犄角右肩受伤,他一定是想凭借自己刚猛的功夫在几招之内解决我,但我却不是这样,我有的是时间和他周旋,用不着拼命。 想到此处,腿下的趟泥步运转起来,巧妙的与牛犄角周旋着。 数招过后,牛犄角咦了一声,“好漂亮的身法。佩服佩服。”再次向我攻了过来,此时凭借趟泥步躲过牛犄角的攻击,我的气息才渐渐顺畅了一些。 我全神贯注的和牛犄角在洞口对抗着,只要他伤不了我,他血流不止的右肩伤口迟早会耗掉他最后一丝力气。 牛犄角骂了一声:“卑鄙!”他明显猜透了我的策略。但此时的他只能速战速决,于是拳脚更加狂暴的输出。 我以趟泥步躲闪起来渐渐有些吃力,此刻我终于知道父亲之前的教导,趟泥步只是八卦堂的功法,但只能在平时练习时辅助习练者领悟八卦掌的要旨。倘若对敌,便要看对方的功夫高低了,遇到佐佐木这些的二把刀,自然可以戏耍一番,但遇到硬茬,便没什么用处了。 牛犄角便是那个硬茬。 便在此时,我脚下踢到一块石头,顿时疼得我龇牙咧嘴。原来,牛犄角发现我的步伐巧妙,已经想到了破解的办法,他在攻击时,不断踢动地上的石头,而我要留神这些石头,身法自然迟滞许多。 只是我的身法迟滞,牛犄角也是强弩之末,他的肩头因为剧烈的活动一直流血不止,能忍着剧痛和我打斗,我着实佩服这家伙的意志力。 突然,牛犄角问道:“哼,想知道皮优的尸体在哪里吗?” 我大吃一惊,“什么?皮优死了!”话刚说完,牛犄角一个扫堂腿,我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我这才知道,自己中了牛犄角的攻心术,一时走神着了他的道。 牛犄角一脚踏向我的胸膛,这一脚倘若踩实,估计我的小命儿也就交代了。我只好就地滚开,牛犄角一脚中,又是一腿,我继续滚开,再滚时不禁暗暗叫苦,身后是一块巨石,我已然是无路可退。 牛犄角一脚踏出,我只好抬手撑住他踏下来的那只脚。 牛犄角恶狠狠地狞笑着,“小子,我今天就踩死你,给马脸他们报仇。”说着几乎将全身的重量压到那只脚上。 我拼命向上托着他的那只脚,额头青筋暴起。 “我听说中国有一个神话故事,一只猴子大闹天宫,后来是佛祖出面,将那只猴子压在一座大山之下,呵呵,你很幸运,有机会体验一下那只神猴的痛苦。”牛犄角看着我轻蔑地说道。 “呵呵,没想到你还知道一些中国的神话。我倒是想问问你知不知道中国还有一位刺杀皇帝的刺客,他以献图的名义来到皇帝面前,在打开一卷地图的时候,一把匕首突然出现,刺客一剑刺出,若不是那个皇帝微微含胸,恐怕已经丧命,这个故事叫图穷匕见。” 牛犄角盼着牛眼看着我,“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要完了。”便在此时,我的左手挥起,悄悄抽出的匕首自下而上,从牛犄角的下体刺入。 牛犄角大叫一声,向后跳开,他身体如同刚刚从冰窟里爬出来,抖动的厉害,牛犄角缓缓的抬起左手,“你好狠!” “我是个猎人,没有别的本事,但杀牛宰羊还是可以的。”我冷冷地说道。 牛犄角庞大的身躯如同一棵被伐倒的大树,轰然倒下。他中刀的部位鲜血如注,冲洗着这个家伙淫邪的灵魂,等灵魂洗净才可到达纯洁的天国。 我挣扎着爬了起来,只感到全身酸痛,把呼吸调节顺畅之后,牛犄角已经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了。 这个身强力壮的家伙是我遇到的对手中最狡猾也是最狠辣的对手,说他狡猾是因为他说了很多实话,用实话套我的实话,说他狠辣是因为他知道死人不可能把实话说出去。 他对自己有着充分的自信,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我不是率先射伤了他,恐怕此刻躺在地上的便是我了。 我没有再理会这个家伙,急忙跑进洞里。 山洞中,小合欢躺在那里,奄奄一息。我吓了一跳,检查了一下她的呼吸,她的呼吸在若有若无之间,显然命在顷刻。看到她赤着身体,我脱下自己的衣服,把她包裹起来。 我对外伤倒是可以治疗,哪怕是蛇毒也还算精通,但对于此刻的小合欢,我却一筹莫展。 对了,我虽然治不了小合欢,但有卢娜这位真正的医生在呀。 想到此处,我抱着小合欢向露营地跑去。 第96章 横行荒原的大爷 卢娜等人见到我满头大汗抱来小合欢,都感到惊讶。尼莫伸脖子看了一眼,“她是巴马族人?她怎么了?” “她叫小合欢,是我找你们的时候遇到的一个巴马族少女。她遇到坏人了,”说着对尼莫和小约翰说:“你们两个先出去,卢娜需要救治小合欢。” 尼莫二人退出了山洞,我把小合欢轻轻放在尼莫刚刚整理好的干草铺上,小合欢卢痛苦的低吟了一声。 卢娜掀开我包裹小合欢的衣服,看着小合欢满身的伤痕,皱起了眉头,“她被人强暴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卢娜又问道:“强暴她的人呢?” 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死了。” 卢娜看着我,“你做得对。所以侮辱女性的浑蛋都该死。” 我心中充满了苦涩,因为这是我第二次拿走同类的生命了。上次是卧龙岗,一怒之下射杀了马脸和猪头,但因为距离远,并没有心理上的不适。此次却是不同,牛犄角就是在我的身边,被我拿着匕首刺入身体,倒地而亡。直到这会儿,我的脑海中依然有牛犄角狰狞的脸。 父亲曾说过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万不得已,我想这两次的猎杀都应该算是万不得已吧。但安妮却始终不同意我杀人的,她甚至劝诫我不要过多杀生,更何况是人类。我在猎杀那些动物的时候,心中常常念起她的话,因此只要能够得到果腹所需,便及时收手。 在我的潜意识当中,我绝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杀人,成为一个屠夫,这也是我忐忑的因由,此刻,听到卢娜如此说,心下稍安。卢娜必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熟知是非曲直,她都能说出这样的话,证明我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绝非恶魔行径。 “你出去吧!我给她做一个全身的检查。”卢娜说道。 我退出了山洞,尼莫二人又跑过来问东问西,我对尼莫说:“卢娜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检查和应急救治,这里没有医疗设备和药品,尼莫,可能需要你连夜把小合欢背到温哲小镇,再转送医院了。” 尼莫点了点头,“虫子哥,等嫂子检查完,我们就走。” “我去不了,我还要去救皮优和卡尔,他们被抓走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救人。”尼莫毫不犹豫的说道。 我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你要去了,小合欢怎么办?她是老巴马的族人,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吧。小约翰和卢娜他们两个怎么能把小合欢背到医院呢?” 尼莫一时语塞,他犹豫了许久,对我说:“虫子哥,我听说皮优是奥斯曼的公主,卡尔是总督的儿子,他们和我们不是一类人,我觉得你和嫂子才是最合适的,嫂子跟伍德先生生了气,第一个跑来找你,我就能看得出来,她心里有你的,可看到皮优时,她只好失望地去找我。我看得出来,你也喜欢她。” 我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小约翰也跟着说道:“虫子哥,卢娜医生肯定是喜欢你的,你可能没留心,可我早就看出来了,一路上,她看你的眼光都是幸福的。” 这时,卢娜走出山洞,我们三人围拢了过去,卢娜摇了摇头:“她受伤很重,都是那个畜生造的孽,她需要进一步治疗,可这里没有医疗设备和药物,再耽搁下去,她会感染,那就有生命危险了,我们需要立刻把她送到医院里去。” “我和尼莫都商量好了,尼莫会背着小合欢去医院,你和小约翰一路上帮着尼莫吧。” “那你呢?”卢娜眼中是一汪秋水,无比纯净。 “我要去救人,皮优和卡尔被抓了。”我说道。卢娜听到之后,眼神掠过一丝暗淡,“她是怎么被抓的,我记得以前她就被抓过一次的。” “嗯,还是那一帮人,他们要把皮优带回奥斯曼。” “她会有危险吗?”卢娜只是说她,而不是他们,显然此刻她在意的只有皮优,我理解这种在意。 “应该不会有危险,抓她的那五个人是皮优的族人,他们是奉命把她带回去的,不会伤害她。” “那……”卢娜柔柔地说,“那你还要去救她?” 我顿时一愣,没想到卢娜会说出这样的话,随即明白了卢娜的意思。皮优的族人把皮优带回去,本就无可厚非。我想说,皮优不想回去,即使回去,也必须是她自愿的。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此刻站在我面前的是卢娜,她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不能让她觉得我朝三暮四,更不能让她委屈。如果她伤心,我也会很难过。 但我真的可以放任皮优被抓走不管吗? 我说道:“父亲和安妮走时,把九州菜园交给皮优打理,还叮嘱我要保护好皮优。那几个奥斯曼人可以抓走他们的公主,但不能抓走菜园的掌柜,否则,父亲和安妮回来,我们怎么交代呢。还有卡尔是总督的孩子,到我们这里不久,被人抓走,我们也是有责任的。” 我在这里用的是“我们”,我想告诉卢娜,我和她是一起的,但搬出父亲和安妮的叮嘱来,多少也有些心虚。 卢娜的妙目看着我很久,她展颜一笑,“那你去吧!一定要注意安全,我等你回来。”说着回到山洞,取出我的那件衣服,给我穿上,还体贴的帮我扣上了扣子,那样子真的很像一个体贴的妻子在送自己的丈夫外出。 我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尼莫笑着说:“嫂子,你要是天天这样,会把我哥惯坏的。” 卢娜难为情的红了脸,对尼莫骂道:“去你的。” 卢娜告诉我,小合欢身体到处是瘀青和伤痕,下体被撕裂,稍稍一动便会非常痛苦,她让我找来两根木棒绑结成一个简单的担架,小合欢被我们移动单架上,尼莫抬一边,卢娜和小约翰一起抬另一边,他们需要翻过分水岭,才能把小合欢送到医院。 我看着他们在夜幕中远去,不禁有些担心。幸好有尼莫在,应该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我重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装备,然后折返回小合欢遭受折磨的山洞。 远远地,我便听到肉食动物为争夺食物发出的嘶吼,声音难听至极,尖锐刺耳,在这个暗夜如同恶魔在那里疯言疯语,令人毛骨悚然。 我走进看时,几只袋獾在争食牛犄角的尸身。 袋獾跟袋鼠一样,是澳洲特有的物种,只不过袋鼠是素食主义者,袋獾则无肉不欢。 袋獾全身呈黑色,身材跟一只狗差不多,昼伏夜出,以小动物为食,当然遇到牛犄角这样送到嘴边的大个尸身也不介意吃个痛快,它的嘴巴大大的,张开嘴巴时,其程度比狗子还要夸张,于是第一次见到袋獾的欧洲人便称其为大嘴怪。 袋獾遭遇攻击时会放出臭屁,极是难闻,我曾经试图抓一只活的玩玩,于是用网捕到一只正在进食的袋獾。它在网中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我一脚踩住它的脑袋,试图抓住它脖子后面的皮毛,让它想咬我也无从下嘴。 没料到这家伙突然发出尖锐的叫声,同时放了臭屁,这种臭屁难闻之极,如同一匹烈马在我的鼻腔横冲直撞,我感觉恶心,直想呕吐,最要命的呼吸都感到困难起来,神情有些恍惚,我暗叫不好,顺手把这里袋獾扔到地上,远远的跑开。我知道,再坚持二三十秒,我可能就会被袋獾熏晕过去,还算我机灵,扔到这哥们,远远的跑开,否则最后谁吃谁都说不准。 我以为扔掉袋獾便可以完事大吉了,哪知道,这哥们不依不饶,丢开自己的食物,径直向我奔了过来,张着它大大的嘴巴,似乎非要吃掉我。 我不禁好笑,一只刚刚够到我膝盖的家伙,居然还敢跑过来寻仇,于是飞起一脚将它踢开。 那只袋獾被我踢出数米,但打了几个滚又爬起身,向我冲过来,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我被气乐了,再次将它踢开。我还是低估了袋獾的顽强,它反复被我踢飞数十次,依旧勇往直前,如同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到最后这只袋獾已经伤痕累累,但依旧秉着永不放弃的精神,爬了过来。它已经张不开嘴巴,爬过来的速度很慢,喉咙里尖锐的声音也变成了低吼,等爬到我的脚边时,竟尔趴在那里不动了。 我不禁为袋獾的精神赞许,这哥们实在太过彪悍了,我见过打架不要命的,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要命的。心软之余,便把这只袋獾带回菜园的小木屋,拿出药来给它处理伤口,还把一些肉干拿来喂给他。 袋獾对美味来者不拒,吃得极是香甜,吃过之后便又趴窝了。我把它关到一只铁笼子里,想等到它伤势好转,便放“獾”归山。当晚,我回温哲小镇居住,可到了第二天回到小镇的家里居住。 哪知道,第二天我到小木屋才发现,那只袋獾把铁笼子咬出一个大洞,还把我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咬了一个遍,就差把我的房子给点了,然后飘然离去。 看着满屋子的残破,我哭笑不得,直呼惹不起。从那以后,每次见到这哥们,我都是绕着走。 如果在荒原还有一种动物我不敢惹的话,一定是袋獾。它睚眦必报的性格,让它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今天,看到七八只袋獾,我不禁有些头疼,原想把牛犄角的尸身草草安葬,如今看来是不行了,我得罪不起这几只袋獾,除非用手中的枪把它们料理了。 但为了一个没了命的牛犄角再杀死七八条命实在不值得。 我放任那只几只袋獾分食牛犄角的尸体,悄悄地摸进山洞,打开一只小手电筒,我四处找寻牛犄角遗留下来的东西,他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子弹、绳索、望远镜、匕首等东西,尤其是这把匕首极是锋利,从鞘中拔出来,将手电筒中的光反射到身边的石壁上,竟然出现一个弯弯的月亮,我仔细看那匕首,却极是平滑,根本看不出有弯月的图案,不知道这是用什么工艺制作而成的。 地上还有一个被打开的小医药包,显然这是牛犄角中枪之后,拿出来紧急处理伤口用的。我检查医药包时,发现里面的药品很全,还有几味特效药,正是我所需要的。 如今牛犄角已经死掉,尸骨无存,这些东西,我就替他保存好吧。 我瞥见一旁还有一台小机器,凑近看时,不禁大吃一惊,这分明是一台小型的电报机,轻轻一按,电报机发出嘀的一声,我头皮有点发麻,心中大感不妙。我突然明白了牛犄角为什么会在受伤之后跟我云山雾罩海阔天空的聊天,原来早已经把我的身份和他所得知的消息通过这台电报机发出去了。随即才坦然出洞,和我拼死一战。 前者我杀死马脸猪头和羊肠子三人,便是利用隐藏的身份出其不意,后者遇到牛犄角也同样如此,神不知鬼不觉便是我最大的资本。我可以像潜伏的蜥蜴一样潜行,然后展开致命一击,此刻,身份被曝光,麻烦可能接踵而至了。 我吸了口气,面对这些在刀尖上舔血的家伙,自己还是嫩了点。 我把电报机装进背包,再看看四周还有小合欢被扯掉的草裙,手电筒的光闪过草裙时,草裙中有一样东西闪闪发亮,我走了过去,看到小合欢的草裙上挂着一块宝石。 小合欢用苘麻的内皮搓成很细的绳子,打成结,将那块宝石镶在其间,绳结编织的极是讲究,倘若放到钱眼的珠宝行,估计人们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个土著少女的制作,反倒为其巧手编排赞叹不已。 我知道巴马族人喜欢把一些漂亮的石头如此编织起来作为佩饰,但如此漂亮的宝石,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把这块宝石也放进了口袋里,以后见到小合欢的时候,我可以及时还给她。 牛犄角扔掉的那只手枪我也捡了回来,掖在腰里。他的步枪也被我背在身上。剩下的东西,我统一归置了一下,在山洞的一角挖了一个坑,妥善的埋了起来。 我心念着皮优,准备出洞去追踪皮优和卡尔了。 可当我悄悄踏出山洞的时候,却听到杂乱的脚步声传来,那七八只袋獾已经走到了洞口,它们的小肚子已经吃得圆圆滚滚,大爷一样摇摇晃晃,肆无忌惮地走着。 我跳了一跳,看来它是想把这个山洞当成临时宿舍休息一下了。 我的心突突直跳,这几个哥们倘若群起而攻之,不要说我,便是没有受伤的牛犄角也打不过八张大嘴的撕咬。 我木在了那里! 第97章 不死不休的袋獾 这几只袋獾摇摇晃晃的走进山洞,我数了数一共八只,它们吃太饱,小肚子圆滚滚的,像个皮球一般。 为首的袋獾跑到我的面前嗅了嗅,便走开了,后面的那七只也依旧跑到我面前嗅了嗅,最后一次竟然屁股对着我的腿撒了一泡尿,好像宣示这里是它的领地。 袋獾没有攻击我,它是夜行动物,它们的眼睛跟青蛙一样,只能看到活动的物体。况且,它们今天吃的太饱,掠食才吃饱喝足以后便对捕猎失去兴趣,所以我选择站着一动不动,等它们都睡着了再悄悄遛出去。 袋獾们准备躺在那里休息了,它们四脚朝天的躺在洞里,不一会便进入梦乡。 待这些横行荒原的大爷们响起了鼾声,我背着包一步一步的遛了出来。 刚到山洞洞口,便听到布谷鸟的叫声响了三声。 听到这三声布谷鸟的鸣叫,我险些笑出声来。这五隼也真蠢得可以,难道没有吸取大狼山的教训吗? 我一侧身躲到洞口一旁,同样以三声布谷鸟的叫声回应,不多时,我便看到一道黑影奔了过来。 那人远远的喊到:“牛先生,我是红隼。你怎么还没有出发呀!我们等你半天了。” 红隼蹑手蹑脚的来到洞口,还打着了一个袖珍手电筒,他站在洞口侧耳细听,洞里传出了鼾声,“牛先生,你怎么还睡上了,我们商量好了连夜出发的。” 洞里依旧没有回应,但鼾声却停止了,我猜测应该是红隼惊醒了洞里的边的那几位大爷。 既然红隼来了,皮优他们自然不会太远了,我完全可以跟着红隼顺藤摸瓜去找皮优。 但洞外不远有牛犄角被吃剩的骨头,洞里还有满嘴血渍的八只袋獾,红隼很容易便能猜出牛犄角发生了意外。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让红隼尽快离开这里。 我悄悄拿了几块石头,估摸着袋獾的在洞里的位置便以掷飞蝗石的手法扔了出去。 听父亲说,飞蝗石是过去镖师等走江湖的武林人士必备暗器,它比飞镖要便宜,也要轻,算得上是最经济实惠的暗器了,实惠到路边不可以捡拾。 只是并不是所有的石子都可以做飞蝗石,最适合做飞蝗石的石头以青石为最佳,麻石次之,黄石是最低等。而且飞蝗石不是鹅卵石,而是多边形的,只有这些突出的棱角才具有杀伤作用。 飞蝗石也不是用来杀敌的,因为小小的暗器,不可能把对方给杀死。飞蝗石主要是用来伤人的,比如对方的眼睛。 此刻,我掷出的飞蝗石也不是攻击红隼,而是擦着他的身侧飞进了洞里。 红隼听到飞蝗石的从身边擦过,立刻转身,“谁?” 我没有说话,也不需要说话,因为我断定我的飞蝗石已经击中洞里那几位谁也惹不起的爷。洞里响起尖锐的声音,如同恶魔降临一般,在这个静夜极是可怖。 红隼两股战战,不知如何是好,身侧有不明对手,洞里有不明生物,他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突然,山洞里叽里咕噜的跑出八只袋獾,它们瞪着眼,张着可怖的大嘴巴,发出刺耳的叫声,显然责怪红隼打搅了它们的休息,极是恼怒。 一只袋獾张着嘴巴朝红隼咬了过来。 红隼先是吓了一跳,随即抬起一脚将那只袋獾踢开,“妈的,吓死老子了,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你这几个小家伙。”。 红隼自鸣得意,以为这几只小动物对他丝毫够不成危胁。但我却快要笑出声来了。 袋獾们见同伴被踢飞,一齐向红隼扑去,那只被红隼踢飞的袋獾翻了个身,便毫不犹豫地爬起来,和同伴们一起加入战团。 八张满是獠牙的大嘴巴一齐咬过来,红隼吓了一跳,他一脚踢飞一只,便大叫一声:“啊,浑蛋,你咬我。”红隼跳了开去,拔出手枪便向袋獾射去,一只袋獾被红隼爆了头,立时毙命,另有两只也受了伤。 红隼以为如此这几位该消停了吧,哪知道袋獾们依旧毫不畏死,奋勇争先,就连被射伤的袋獾也没有退却,人们常说轻伤不下火线,但在袋獾眼中则是不死不下火线。 红隼终于发现苗头不对,转身拖着被咬伤的腿打算撤退了。可忙中出错,脚下被绊,扑通一下倒在地上。凝神看时,只见地上一具骸骨已经被啃光了血肉,红隼啊地一声,手脚并用准备爬起来。 被激怒的袋獾们一拥而上,有的咬着红隼的肩膀,也有的啃食他的手脚,那样子恨不得要把红隼咬成肉末才肯罢休。 身陷绝境,红隼爆发了惊人的力量,他突然一跃而起,将爬到他身上的袋獾尽数抖落,然后撒腿就跑。袋獾们如何肯放,从后面紧紧追赶。 袋獾跑得并不快,成人奔跑起来甩掉袋獾算不上难事,奈何红隼脚被咬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速度自然便慢了下来。如此,红隼和这群袋獾竟是跑了个旗鼓相当。 于是在这个寂静的夜里,一个大男人前面跑着,几只袋獾龇牙咧嘴的后面紧追不舍。 我则在后面不远处悄悄跟着,只要保障不被红隼发现就可以了,当然也不能让袋獾们发现我。 红隼突然扯开嗓子喊到:“大哥,二哥,四弟,五妹,快来呀,帮我料理这帮浑蛋。” 话音刚落,四条黑影便从一旁窜了出来,正是五隼中的其他四位。 游、猎、红、白、燕,这五隼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心中隐隐有些怒气。之前,皮优把他们放走,没料到,他们根本就没有离开澳洲,如今又和十影沆瀣一气,把皮优再次绑架。 袋獾们眼见突出又跑出五位黑衣人,只是愣了一下,但又本着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冲了上去,四隼让过红隼之后,见到是几只小狗一般的家伙,白隼哈哈大笑:“三哥,你就是让这几个小狗子追得满地跑吗?” 红隼听到白隼的揶揄,没好气的说道:“跟这帮祖宗交上手你就知道了。” 红隼的话果然千真万确,白隼飞起一脚,将一只獾踢飞,哪知道那只袋獾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便又爬了起来张着大嘴巴向白隼咬过来。 “哟,这小东西还很彪悍呀。”白隼笑道。 四隼纷纷飞起腿来,将袋獾一一踢飞,而袋獾们则一次次爬起来前赴后继。但四隼脚上用的劲力远比我最初踢那只袋獾所用的劲力要大许多,每只袋獾只挨了七八下,但纷纷躺在地下,一动不动了。 我看着那几只袋獾横七竖八的躺在那里,我有些感慨。袋獾和土狼就数量来讲算得上是荒原上的顶级掠食者了,比他们更厉害的,要么形单影只,要么拘于一隅。不像袋獾和土狼,基本上到处都可以见到。袋獾在没有见到人类之前便是靠着这天不怕的精神和土狼一较高下,常常是土狼不堪其扰,选择离开。 于是这些大爷们便觉得自己应该是荒原上最牛逼的存在了,进而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但是当人类来到荒原,袋獾们还没有从春秋大梦中醒过来,一次次的选择和对面的人类硬刚,结果却是死得很惨。 如果袋獾也有议会之类的组织,确实应该开一次会,好好商量一下,以后见着人绕着点走,还能有条活命。 五隼料理了那几只袋獾,便悄悄返回洞里。 燕隼拿了医药包,给红隼受伤的脚消毒包扎。 猎隼说道:“老三,你是怎么搞的,惹来这么多大嘴怪。”他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袋獾,于是便依其形象随便取了个名字。 红隼坐在那里叹了一口气:“快别提了,我去找牛先生,结果到他的山洞面前,就遇到这么几个不要命的玩意。这是什么动物,它们不会有毒吧!” 雨隼说道:“你的伤口红润,不像是中毒的样子。” 红隼舒了一口气:“那就好。” 猎隼在五隼之中最为精干,他虽是二哥,却起着精神领袖的作用,只听猎隼问道:“你是说,你只是到了山洞口,并没有进到山洞里,也没有见到牛先生?” 红隼点了点头:“是!” 游隼这里插嘴道:“二弟,牛先生会不会已经发生了危险?” 猎隼沉吟道:“大哥,你是说牛先生被这些大嘴怪攻击了?” 猎隼这句话出口,其他人都沉默不言,显然在他们的心中,也都倾向于猎隼的猜测。 “大嘴怪,什么大嘴怪?”皮优的声音响起。再一次听到这清脆的声音,我心神一荡。 “听,大小姐,老三去找牛先生时被一种大嘴怪攻击了,我们猜测牛先生遭了不测。” “老三,你见到小合欢了吗?” 红隼说道:“没有,我跑得时候只看到一具被咬烂尸身,从体形上看肯定不是小合欢的,倒是像极了牛先生。” “哈哈,这可真是报应不爽,那个牛犄角抓一看就不是个好人,他一定是想吃小合欢的豆腐,没想到自己却被人家给吃了。喂,那些大嘴怪在哪儿,我去看看。” 游隼道:“大小姐,你不能出山洞,那些大嘴怪已经被我们料理了,没什么,只是彪悍罢了。” 皮优当真没有走出山洞,但嘴里却是很硬,“不出就不出,有什么了不起的。要不是怕你我把我再绑上,我才不听你的。” “喂,有没有天理,凭什么皮优可以不用绑,但却把我绑了个结结实实?我也可以不出山洞的。”卡尔的声音传了出来。 “他们五个是怕你逃走?” “我几时逃走了,倒是你从奥斯曼逃到澳洲,你逃跑的本事才大呢?” “可到底还是没逃得了,这不又要被这几个家伙抓回去了。” 皮优和卡尔又聊上了。我曾在大狼山顶看到二位身陷囹圄,但谈兴正浓的情景,没想到再次遭擒,二位风采依然。 “他们不是你家的下人吗,怎么会不听你的?”卡尔问道。 “他们五个是我们部族中的五隼,隼是我们部族中的精神图腾,能以隼来命名意味着他的手身都不错的。” “那是,看得出来,三个人一块围攻,把我给拿了,要是一对一,指不定谁会倒下。” 红隼性格暴躁,听到这话骂道:“小子,给你脸了是吧,我们当时只是想速战速决。你以为我们打不过你吗?” 皮优劝道:“卡尔,你不要打嘴架了,你的本事我有所了解,想要打败他们五个中的任何一人都够呛。” 卡尔昂着头,撇了撇嘴,“我可不信这个邪!他们要是真那么厉害,上次在大狼山还会让那位中国拳师收拾了?” 皮优哈哈笑道:“卡尔,你揭伤疤的本事可以呀!不过,我还得告诉你,那名拳师是中国的一位顶级高手名叫杜新武,他们五个栽在杜拳师的手下,我倒是觉得不丢人。但你想跟他们过招绝对讨到好果子吃。” 皮优说的是实话,但也是很会照顾五隼的颜面,否则五隼虽不至于杀死卡尔,但也不会让他舒服了。 哪知道,卡尔可完全不让我想,“不用你提醒,我可是见过那位拳师的,他的身形步法,我可都记在心里了。倘若不是他们偷袭,打死我,我也不相信他们打得过我。” 白隼笑着说:“三哥,这小子的脾气跟大嘴怪差不多呀!都他妈是不死不休的主儿。” 卡尔面对白隼的揶揄毫不理睬,反唇相讥地说:“还大嘴怪,一看你们几个就见过世面,那种动物一听声音就知道叫袋獾,虫子哥跟我说过,这种畜生可惹不起,谁要激怒了袋獾,它一定会把对方咬死而后快。荒原上的新鲜事多着呢,你们且学着吧。对了,没准你们那个牛犄角就是我虫子哥干的。” 卡尔说到这里,我吓了一跳,这小子居然猜出了十之七八。 猎隼立刻问道:“何以见得。” 卡尔哈哈大笑:“你们五隼能料理几只袋獾,那个牛犄角自然也能料理,即便料理不了,也不至于横尸荒野,肯定是有人攻击了袋獾,这几个袋獾捡了个现成的。” 皮优问道:“所以你觉得攻击牛犄角的人就是虫子吗?这是你的猜测对不对,可你知道吗,就你这样随口一说,以后会有多少人来找虫子的麻烦吗?” 卡尔被皮优这样一问,有些尴尬,“我……我确实只是猜测。” 皮优转脸对猎隼几人说道:“牛犄角把小合欢掳来要干什么?他为什么会被人围攻?最有可能围攻牛犄角的是谁?” 卡尔重重点了下头:“哦,是了,牛犄角抓走小合欢要行不轨,小合欢是土著人,她的族群自然要想办法救他,于是乘机杀了牛犄角。这样解释似乎更合理。” 猎隼沉吟着,皮优说道:“老二,那个牛犄角死了也就死了,但偏偏你们和他搅在一起,在事情真相大白之前,你们脱不了干系,甚至哈米德身边的那些人会怀疑到你们身上。” 五隼听罢脸上都露出惧色,想来他们也知道哈米德身边那些人的厉害。 游隼老成持重,他踏上一步说:“大小姐的意思是,大家都统一口径,把牛犄角的死推给土著人?”他沉吟着看着猎隼,“二弟,你说呢?” 猎隼点着头:“看来这也是最好的办法了。” 白隼踢了卡尔一脚,“你小子听到没有,以后有人问你牛先生怎么死的,你就说土著人杀的。” 卡尔尖叫起来,“你踢疼我了,这理由分明是我编出来的,你反倒提醒我听没听到,你的脑袋让驴子踢了吗?” 白隼呵呵一笑,“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是哪位吗?澳洲总督家的公子,别人捧着你,在我们眼里,你连个屁都不如。” 卡尔骂道:“你说我连个屁都不如?那怎么还不把我放了?” 白隼一愣,发现自己实在没有办法和卡尔这位不按套路出牌的公子交流。皮优和燕隼被逗笑了,两个人格的一声。 白隼大怒,又是一脚飞起,“死到临头还贫嘴。” 卡尔叫道:“你又踢我,等虫子哥把我救出去,我他妈踢烂你的屁股!” 第98章 谋国有道 五隼虽然曾折在杜新武的手中,但当时我是用弹弓击打他们,后来又和大白一起,把他们五个再次抓住。后来不知是哈米德还是皮优家族出面,才放了五隼。但五隼毕竟是在我的手中栽了。 卡尔如此张嘴闭嘴虫子哥,让五隼如何不恼。 “虫子哥,你张嘴闭嘴虫子哥,你倒是让他来救你呀!”白隼一脚紧接一脚的踢着卡尔。 “老四,住手,不要打卡尔了。”皮优喊道。 “大小姐,整个澳洲,我们五隼只认您一个,这个浑蛋,我管他是总督的公子还是议长的千金,惹到我们,照样打回去。今天您恕个罪,我给不了您这个面子。” 燕隼也笑着说:“大小姐,我们曾经栽在那个虫子手中,这个卡尔张嘴闭嘴说着虫子,四哥打他还是轻的,要是换了三哥,他就更遭罪了。” 红隼虽然受了伤,躺在一边休息,但听到这话也笑着说:“那是,要是换了老子,我扒他一层皮。那个虫子他要没有来,他要是来了,我把他变成一条真的虫子,随时可以捏死的虫子。” 燕隼问道:“大小姐,那个虫子有什么好的,让你这么稀罕。堂堂库德族的公主要跑过去帮他们看菜园子,那个虫子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呢?” “我才不稀罕做什么公主、王后,跟虫子在一起才是最开心的事情。燕隼,你难道没有过真心喜欢一个人,愿意跟他呆一辈的时候吗?” 燕隼语塞,她是一名杀手,在经年刀口舔血的生涯中,从来不曾想过,但此时被皮优问起,燕隼陷入了沉默。 红隼叫了起来,“除了虫子,就是什么情情爱爱,说到底都是让只虫子闹的,我看就应该把虫子抓住,好好收拾。” 皮优皱起了眉头:“老三,我警告你,对虫子客气点。” 红隼嘿嘿一笑:“大小姐,还是那句话,因为你是库德的公主,我们才敬你,但仅限于此,五隼从不受制于人,那个叫虫子的碍了我们的事情,便是杀了,也不需要跟您打招呼。” 卡尔嘲笑道:“牙尖嘴利,就凭你这点道行,还想收拾虫子哥,我呸!真觉得自己是大能呀。” “哼,早晚有一天,我要让虫子知道他红大爷的厉害。”红隼咬牙切齿地说道。 皮优这时眼前一亮,“虫子,你终于来了。”说起站起身,也不理睬红隼,径直从他的身边走过。 红隼大吃一惊,一转身,便发现我站在洞口,正看着他,“红隼,你还敢自称大爷,还没让那几只袋獾咬过瘾吗?” 红隼挣扎着站起身,“好小子,有种,还敢明目张胆的找上门来。” 卡尔哈哈大笑:“这么一个破山洞,哪里有什么门,虫子哥,快给我解开绑绳,我要收拾这帮浑账。” “有我们五隼在,你们还在造反不成,大哥,二哥,四弟,五妹,动手抓住他。”红隼说道,但随即意识到不对劲。只见其余四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或躺或坐,萎顿在地。 “卑鄙,你下了药?”红隼说道。 “那也没有你们卑鄙,上次被人放了,还要反咬一口,你们五隼恩将仇报的本事可真是学不来呀,”我说道。 我不再理会红隼,对卡尔说道:“卡尔,你不是一直希望自己能一对一的跟他们较量一下吗,现在就是机会。”说完,拿出匕首挑断了卡尔的绳索。 卡尔手脚脱离束缚,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径直奔着白隼走了过去,抬起脚便是一顿狠踢,“我张嘴闭嘴我虫子哥怎么了,你看到没有,他救我来了。” 显然,卡尔对刚才白隼的拳打脚踢一直耿耿于怀,如今恢复自由之后,立即便将那顿毒打原样奉还。卡尔拳拳到肉,听着声音都让人为白隼感到疼痛。 “虫子哥,你怎么制住他们的,这个货怎么一动不动,我踢他,他连叫都不叫?” 我笑了笑:“我用一种药液,将那几个家伙一一麻倒,不要说五隼,便是大象也可以麻倒,所差只是剂量的多少罢了。卡尔,去揍这个敢自称大爷的家伙。” “好嘞,”卡尔答应一声,便站在红隼面前。 “卑鄙,我受伤了,你们没看到吗,欺负一个受了伤的人,算什么本事。”红隼冷冷地说道。 卡尔一愣,不知说什么好,我说道:“红隼,你的手没有被捆着吧,你的脚没有被捆着吧,你之前没挨过白隼的一顿毒打吧?现在你对卡尔,可以说是最为公平。” 红隼刚要争辩,只觉面前一个拳头越来越大,呯的一声,正中鼻梁。卡尔一击得手,哪里肯给红隼机会,直拳、勾拳、摆拳、组织拳玩了命的往红隼身上招呼,可怜纵横奥斯曼的红隼,此时便如同一只待宰的羔羊,任由卡尔蹂躏。 皮优看着红隼被打,心下不忍,“虫子,这样打下去,红隼会不会被打死?” 我对卡尔说道:“卡尔,皮优说了,别打死了。” 卡尔一愣:“别打死是打到什么程度。” 我撇了撇嘴:“就是往死了打,最后留口气。” 皮优气道:“我哪里是那个意思……”还待解释,我却打断了皮优的话,“皮优,你念在同族的份上既往不咎,放过他们五个,但现在他们非但不知感恩,还对你越发不尊重,必须要让他们吃点苦头了。卡尔,是个大男孩,他不会真把他们打死的,放心吧!” 听到这里,皮优终于放下心来。随即听到红隼被卡尔海扁传来的惨叫声。 卡尔这家伙时常脑洞大开,给你感觉缺心眼一样,但我却知道他的一样天赋,那就是扛揍。想当初,在军营里,这家伙就敢带着拳击手套硬撼大白他们七八个大兵,丝毫不退不让,没有扛揍的天赋谁也招架不住。 忽然,我觉得卡尔可能跟袋獾是一种动物,除了模样长的不一样,那性格、那倔强、那不死不休的架势,真是如出一辙。 我带着皮优走出山洞,她见我到来之后,竟没有了之前的活泼,一下子安静了许多。皮优坐在洞口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双手托着腮,看着天空中的朗月,不言不语。 我看她穿得单薄,想要把上衣脱了下来给她披上,可又发现自己只穿着一件单衣,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上衣脱下了披在她的肩头。 皮优看着赤着上身的我,扑哧一声笑出了声,“虫子,你不怕我拿走你的衣服,到时候,你又要四处祼奔了。” 我想起之前的糗事,不禁哈哈一笑,“没关系,反正每次我丢了衣服,都会去找你。你又总会给我拿出一身新衣服来。只要你不怕麻烦,我也不怕丢脸。” 皮优幽幽地说道:“我不怕你麻烦。”说到这里,皮优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掉了下来,“虫子,现在是我给你惹麻烦了。” 我摇了摇头,“瞎说什么,现在既不是你给我惹麻烦,也不是我给你惹麻烦,是那几个隼给咱俩惹麻烦,我这不让卡尔教训他们吗。” 皮优说道:“他们只是小角色。我估计更厉害的角色也要来了。” “那也不怕,有你老大的英明指挥,再加上我这个做小弟的胡作非为,谁也不敢惹我们,咱不是还明目张胆地跑到日本武馆去踢馆吗?那时候不怕,现在也不怕。” 皮优被我逗笑了,“我和智子是好朋友,和田中先生很熟悉,我当时跑过去更主要的是找智子和田中生先,哪像你说得那样不堪。” “嗯,不提武馆的事情,我在卧龙岗把你拉下来,家里发生变故,你出面纵横捭阖,我看你比诸葛亮还厉害,现在碰到这点事也难不倒你的。对了,那个牛犄角是何许人也,真跟他说的那样,他是十影之一吗,一行十影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以前问起过你,你没有跟我说,现在你要详细跟我聊聊,我们好有个准备。” 皮优把我拉到她的身边,说道:“你想听,我就给你讲一讲,奥斯曼帝国有许多个部落,其中奥斯曼人占据了人口的绝大多数,当然君主也是奥斯曼人。我们库德部落人数虽少,人人都会经商,所以奥斯曼帝国的财富大部分集中在库德人手中。早期奥斯曼人采取压迫的方式对付库德人,却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经商的那块料,把从我们手中抢去的财富没几年就花光了,到最后还得求助库德人,终于有一位国君看明白奥斯人和库德人互为补充的关系,与库德部落缔结了誓约,每一任奥斯曼君主继位必须要先迎娶库德人的公主作为王后,如此,库德人的安全有了保证,而新上任的君主因为有了库德人财力上的支撑,便可稳坐江山,如果,奥斯曼帝国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我恍然,“你就是因为不想嫁给哈米德所以才跑出来的,对吗?” 皮优想了想,“这是其中一部分原因,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自己在英国留学之后,接触到了更多的新思想,我不甘心回到奥斯曼,失去了自由,成为国君的生育机器。但真正促使我逃出来的,还有第三个原因。” 我隐约可以猜到皮优说的这两个原因,但听她说还有第三个原因,不禁追问道:“还有什么原因呢。” “猎人工会,超光!” 皮优说出超光的名字,我不禁吓了一跳,“你逃跑怎么还会跟他有关系呢?超光也看上你了,想把你抢回去做老婆?” 皮优轻轻拍了我一下,“贫嘴!” 我笑了笑,“突然看到你这么安静,有点不适应,拯救一下不开心。” 皮优一双妙目看着我,“谢谢你,虫子。” “谢什么,你是我老大,又是我们家掌柜的,我爹还把我卖给了你,只要你不把我再转手卖了,我就感恩不尽了。” 皮优笑了起来,“嗯,跟你一块胡打乱闹,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时光。对了,你就知道打岔,我说到哪里了?” “你说到自己逃跑还因为猎人工会的超光。” “嗯,没错。哈米德是国君的三子,本不是下一任国君的继承者,但他却充满了野心,便是在这时,超光出现了,两个人一拍即合,接下来,哈米德的两个王位竞争者便出了事情,大王子骑马时坠马而亡,国君正自伤心时,二王子不知怎么突然变成了淫棍,每日寻欢作乐,国君一见二王子不堪造就便立哈米德做了太子妃,并为哈米德在库德族里挑选了我做太子妃。” “我和哈米德自幼便很熟悉,算是青梅竹马,他当了太子之后,便跑到英国来找我,我也是在那时才知道,我的父亲在我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答应了国君的安排。哈米德那天很高兴,他喝醉了之后便说,有超光先生在,自己当国君指日可待,他也要像中国的皇帝一样,给我盖一间金屋子,让我住到里面。” 我一听,立刻明白,“哈米德要学汉武帝,金屋藏娇了。” 皮优接着说:“我才不稀罕什么金屋,只要开心,一间木屋就足够了。” 我自然明白皮优话中的意思,忽然想到卢娜,一时之间又陷入两难。 皮优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她继续说:“当时我不知道哈米德所说的超光是谁,但有人知道。” 我回过神来,“你是说智子。” “嗯,有时真是羡慕智子,有着世界最强大脑,她几乎无所不知,我跟他提起超光时,她便告诉我了关于超光的许多事情。智子说猎人工会的这些顶级杀手才不会傻到为了微薄的佣金,冒着生命危险去刺杀那些政要巨贾,他们更聪明,也更贪婪。他们的强大到可以左右一个国家的政局,他们的刺杀表面是为了佣金,实则是扶持傀儡上位。我这时才知道,哈米德已经成为了超光的傀儡而不自知。” 我赞道:“好厉害的超光,做杀手一辈也积累不了多少财富,倒是扶持一个傀儡当国君,如果获利可不是百倍千倍了,估计他的重孙子都会在娘胎里笑醒了。” 皮优点了点头:“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坚决不能让哈米德当上国君,否则,不仅奥斯曼帝国可能会落入超光手中,我们库德人的祖祖辈辈经营来的财富也会落入超光手中。” “所以你选择了逃跑?”我问道。 “对,逃跑,跑得越远越好。哈米德找不到我,就不能和我结婚,不能和我结婚就无法顺利上位。” “那他为什么不退婚另娶呢?”我有些疑惑。 “他不敢,如果退婚,他不仅得罪库德部落,还会在老国王眼里落下个急于上位的形象,这一点,哈米德和超光看得都很明白。所以他们四处来找我,如此,哈米德虽然不能立刻继位,却更能让所有的奥斯曼国民都看到未来的国君是重情重义的,无形之中,又给哈米德加了分。我的父亲是库德族族长,他更加相信自己真的为我选了一个称心如意的丈夫,也派出五隼来抓我了。” 我不禁感叹,“政治这玩意真复杂。” 皮优也叹道:“不仅复杂,还危险。你看我已经被绑架了两次了。最关键的是超光的十影现在我们手上已经折了四人了,马脸、猪头、羊肠子,再加上今天的牛犄角。其他的那六位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来到澳洲,甚至超光自己都可能亲自来抓我的。” 【题外话】逃跑女郎准备向100章冲刺啦,各位好友多多收藏就是对虫子和皮优最大的支持。 各章中有许多不合理的情节,我做了一些修订,那些盗版的网站都是抓取第一稿,读者会看到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因为请到17k小说网读正版逃跑女郎。 第99章 卡尔的报复 皮优的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牛犄角也曾说过,一行十影,同仇敌忾,更何况,我心里清楚,关于我的事情,牛犄角已经通地小电报机发了出去,至于发给谁,用脚指头想能明白。 “虫子,我一直留在澳洲,对你来说很危险,也许我该回去了。”皮优担忧地说。 我看着皮优形单影支的坐在石头上,心中涌起一阵怜惜,她曾经多接纳了我,更是在我们全家身陷囹圄的时候挺身而出,挽狂澜于即倒,扶大厦之将倾,不但救了我们全家,更是让菜园起死回生。 如今,一行十影一个接一个的来到澳洲大陆,为的便是抓皮优回去,逼她和哈米德完婚之后,尽快完成奥斯曼王权的交接。到那里,皮优虽然身为国母,但一定不会快乐,整天呆在宫苑之中,她一定会憋出病来。 况且父亲临行之前,也曾说过只有皮优能把菜园里的石头变成钱,并郑重告诉我要保护皮优的周全,而我怎么可以让皮优回到她一直想逃离的地方呢? 绝对不可以。 我霍然站起身来:“皮优,留在澳洲吧,你就安心住在菜园里面,有我虫子在,没有人敢把你怎么样?我说过,我不反对你的回奥斯曼,但前提只有一个就是你自愿,谁也不能把你不愿意的事情强加给你,天王老子也不行。别说什么一行十影,就是千手观音也不行。” 皮优听完很是感动,她依偎到我的怀里,“你真的不怕吗?” “不怕,一会儿我们就把那几个鸟人轰走,让他们再也不要来找你的麻烦。一行十影,不是已经在我手上折了四个了吗,剩下的那个六个小影子是谁,让他们放马过来吧。” “一行十影,同仇敌忾,马脸、猪头、羊肠子、牛犄角这四子已经完了,剩下的那六个是鸡嘴、鸭掌、狮子头、狐狸尾、狗牙、猫眼,他们十个人被称为超光的十个影子,各有各的本事。” “哈哈,这十影怎么都跟畜生身上的零件有关呢,这十宗零件攒起来,绝对是奇葩了。” “呵呵,名字只是代号,至于来历不一,有的源于长相,有的源于性格,有的则源于特长。” “嗯,那个牛犄角身强力壮,力大无穷,确实也只有蛮牛之力可与之媲美。” 小美蕈液的药力很是绵长,五隼此刻灵台清醒,但偏偏就是动弹不得,看来在此之前,他们没少对卡尔拳打脚踢,然而机关算尽,到头来却只能任由卡尔摆布。 卡尔大声呼喝着:“你就是老大是吗?有你这样当老大的吗,带着一帮小弟胡作非为,跑到澳洲撒野,现在还有什么话说,本少爷也不为难你,你张个嘴,认个错,这一篇就这么揭过去了?怎么,不说话,嘴还挺硬,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随即拳头狂风暴雨的向游隼刮过去,我心想,此刻的游隼一定是万马奔腾,“我要是能说话,不早就说了吗?” 卡尔走到猎隼面前:“呵呵,看得出来,你这主心骨,你就不知道出个好主意吗?两次绑架小爷,两次让人家抓住,还有脸叫五隼,隼鸟要是知道你们顶着它们的名号满世界丢人现脸,气得得气死了。你看你们五隼改个名吧,叫五屎更好,老大叫稀屎,老二叫干屎,老三叫鸡屎,老四叫狗屎,至于你们那个妹子长得倒是漂亮,就叫天屎吧,喂,猎隼,你觉得怎么样,可以的话点个头,妈的,连头都不点,死到临头还跟小爷过不去。”于是猎隼被卡尔一顿拳打脚踢。 卡尔叉着腰站到红隼面前,“浑蛋,服了吗?”红隼已经被卡尔打得遍体鳞伤,在那里哼哼不止,哪知道刚哼了一声,卡尔的拳脚便招呼过来,“我给你脸了,还敢哼哼。”红隼骂道:“我哼是因为他妈疼,哪跟你说话了。”红隼再无之前的嚣张,这话明显有些认怂了。不料卡尔却是大怒:“还学会顶嘴了,你家大人是怎么教你的。”于是红隼的惨叫再次响起。 白隼胆怯的看着面前的卡尔,想看看卡尔还有什么说辞,卡尔拍着脑袋想了半天,突然挥拳就打,“少爷打你还得费脑子想理由,你说你是不是浑蛋,”实在想不出理由来,卡尔索性也不再去想。白隼心中万马奔腾,“想不出打我的理由怎么还是我的错了。”奈何全身乏力,只能做砧板上的鱼肉,任由宰割。 面对燕隼,卡尔为起难来,倘若挥拳去打一个女子,实在有失男子汉行径,只是自己也曾被燕隼拳打脚踢,此仇不报,又实在难以下咽。他恶狠狠的盯着燕隼看了半天,缓缓抬起手来,却始终不忍下手,终于像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那里,大声的喊到:“虫子哥,这个燕隼,我实在下不去手,你有什么办法?” 我和皮优呵呵笑了起来,我笑道:“女孩子的脸当然是不能打的,但亲一口还是要以的,这也算是一种心灵上的摧残。” 皮优一把揪住我的耳朵,疼得我大叫:“啊,放手,疼死了。” “你还有脸说疼,你看你教了卡尔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燕隼是库德女子,只有她丈夫才能亲她的。” “我哪知道你们还有这规矩,对了,你是说库德女孩被谁亲了,就必须要嫁给那个人吗?” 皮优理直气壮的说:“那当然!” 我扯着嚷子喊道:“卡尔,听我的,亲那个燕隼,一定要狠狠地,这样教训才深刻。” 皮优被气的要死,她像小老虎一样扑到我的身上,“臭虫子,你越来越不要脸了。” 我被皮优扑倒在地,她顺势趴在我的身上,“喂,喂,皮优,你要亲我吗?我告诉你,我可是中国人,中国人可没有你们奥斯曼的规矩,让你亲一口就得非你不娶了。” 皮优大怒:“那我们现在既不按中国的规矩,也不按奥斯曼的规矩。” “那还按什么规矩呢?” 皮优脸上浮现坏笑,“我们现在按食人族的规矩。”说完张嘴便向我咬了过来。 又是一个清晨,晨光爬上了我的眼睛,把我从睡梦中唤醒,我发现自己躺在草地上,皮优小鸟般依偎在我的怀中。昨夜,当睡意袭来,我和皮优便就地睡了过去。只不过,临睡前,我还是偷偷跑进山洞,把五隼都绑了一个结结实实,我无法判断这几个人对小美蕈液抵抗力有多大,有备无患还是捆结实点要好。 我轻轻的把她放好,然后信步走进山洞,五隼依旧被绑着,卡尔则四脚朝天的躺在那里呼呼大睡。昨夜他们都很辛苦,卡尔是打的辛苦,而五隼则是被打的辛苦。 当我走进山洞时,游猎双隼已经清醒过来,他们最早中的我的小美蕈液,身体素质在五人中也算是最好的,所以提前醒了过来,只是看到我,自知难逃,索性侧过头去一言不发。 红隼和白隼更是可怜,脑袋被打成了猪头,唯有燕隼身上没有伤痕,但她眉头紧锁,一言不发。 我站在游猎双隼面前,“依我的意思,这一次一定要把你们都宰了,以绝后患,荒原上没有一个猎人会傻得像农夫一样去解救一条毒蛇。你们很幸运,皮优肯定不会让我杀了你们的。我知道,你们是库德部族、皮优的父亲派来带皮优回去的,一个父亲找回自己的女儿本无可厚非,但是你们却不知道,你们想过没有,如果皮优一旦回了奥斯曼,嫁给了哈米德,而哈米德顺势成为奥斯曼国君,你们库德族群所有的财富都要通过哈米德之手转而流进一行十影超光的手中。皮优之所以成了逃跑女郎,恰恰是为了保护库德族群,甚至是为了保护整个奥斯曼。可你们不但不理解皮优的苦衷,反而和一行十影联起手来抓捕皮优,实在太可恨了。如今,我虽然不能杀掉你们,但是挑断你们的手筋和脚筋,还是可以的。”说着,我抽出腿上的匕首。 游猎双隼互视了一眼,心中虽然有些惊慌,依旧一言不发,红隼这时候却叫了起来,“这……这可不关我们的事呀,都是族长吩咐,我们才和一行十影联手的,他们……”。 “住口。”游隼喝道,“老三,我们五隼虽然本事不及十影,但骨气还是有的,你这样讨饶,岂不让人笑话。” 红隼嘟嚷了两句自己也听不懂的话,就此打住。游隼朗声说道:“沈先生,不就是挑断手筋脚筋吗,我是大哥,就从我开始吧!” 我暗自佩服游隼的勇气与胆量,“我凭什么要听你的,我偏要先从这只红隼开始。” 红隼吓了一跳,颤声说道:“不要挑我的手筋脚筋,那样我会变成残废的。” 我点了点头,“你的推断很正确,人的筋和骨可不一样,骨头断了可以接续,痊愈之后犹胜从前,但一个人的手筋、脚筋被挑断后,即使手术恢复也无法达到之前的水平,跟残废没两样。” 我把匕首的刀面横在红隼的手腕上,精钢铸就的匕首迅速吸起红隼手腕处的热量,清凉的感觉吓得红隼大叫,“饶命啊!不要杀我。我有钱,我要买回我的命。” 红隼的叫声把卡尔惊醒了,看到我正在吓唬红隼不禁哈哈大笑:“你傻呀,他们家是开矿的,会在乎你那点钱?” 红隼大叫:“我有情报,我有情报。” 我听他如此一说,倒是来了兴趣,“嗯,你是个聪明人,看看你的情报值不值得我放了你。” 红隼连声说:“值得,肯定值得,跟牛犄角一起来的,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两个也是十影的成员,男的叫狮子头,女的叫狐狸尾。” 我心中突突直跳,暗道不妙,立即追问道:“那个他们现在哪里?” 红隼摇了摇头,“那两个人到了澳洲就不知去了哪里?我们问过牛先生,牛先生说,带回大小姐只需他牛犄角一人足矣。” 我摇了摇头:“这个消息连一只手都不值。” “还有,还有,牛先生虽然没有说,但我却留了一个心眼。他们两个人在房间里收拾行李时,我听那狐狸尾说在荒原找一个野人实在太难了,那个狮子头说总督早就告诉他了,还说了一句什么里尔山。” 我听到此处,心不禁悬了起来,“巴里尔山?” 红隼立刻回应:“对对,就是巴里尔山,没想到还真有这个地方。” “他们两人去了巴里尔山?而且是抓野人?” “千真万确。沈先生,我说的都是实话,您和大小姐要提早做好准备呀。” 五隼和牛犄角选择在马兰河畔发起偷袭,其实便已经说明他们对皮优的行踪很是了解了,甚至对我的行踪也有所掌握,红隼很懂得去迎合他人的需求,他知道我最需要的东西,这个人看似莽撞,实则心细。 那我该怎么办?我想最需要处理的就是这五隼。说不定,此刻狮子头和狐狸尾早已经得到了牛犄角临死前发出的电报,早已经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羊肠子和牛犄角都让我吃过苦头,面对两个影子杀手,我实在没有多少胜算。而这五隼朝秦暮楚,一旦阵前倒戈,帮着那两个杀手攻打我,那可会死的很惨。 所以最好还是现在就宰了这几个家伙,我的手不自觉的握紧了匕首。 “虫子,放了他们吧!” 皮优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想必已经听到我和红隼的对话。 “皮优,他们五个人不能留,那两个影子杀手来了就已经够咱们吃一壶了,这五个家伙要是再反水,我们就要死无藏身之地了。” 这个时候,我不能有妇人之仁,我选择开门见山。五隼和卡尔听完都是一惊。 皮优沉吟了一会儿,还是说道:“放了他们吧!我相信他们只是想抓我回去,但是我遇到危险,他们至少不会助纣为虐。” 我左右为难,皮优拉着我的手,“虫子,五隼是我的族人,我不能让你杀了他们,那样我即使躲过影子杀手的追杀,也没脸活下去,求你了,放了他们吧。” 我终于点了点头,示意卡尔给五隼松绑,游猎双隼来到皮优面前,深鞠一躬,“谢大小姐。” 皮优说道:“你们不要在澳洲呆着了,马上回奥斯曼去吧,我不会回去的,虫子已经跟你们说过了,我就不再重复了。你们只需知道我不是为了自己才逃跑的。回到奥斯曼,请替我照顾好我的父亲。” 二人同声答道:“是。”猎隼问道:“大小姐,那狮子头和狐狸尾要是来了,你怎么应付?我们要不要留下来?” 皮优看着我,我轻轻摇了摇头,皮优转头对猎隼说道:“不用了,你们这就去吧。” 第100章 荒原上出现妖冶女郎 《我的逃跑女郎》第100章 荒原上出现妖冶女郎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