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峰之上》 第一卷 狩猎蛮荒 第一章 大鹿雄心 盛夏,正午的灼日将大地烘烤成一座熔炉。 炽热的烈焰仿佛要脱离太阳,降临大地,给予给这个世界那些希望得到烈焰的生灵。 在一条隐秘而又曲折的干涸小河河床上,一只大鹿正惬意的吸收着来自太阳的光和热。它的周围陇聚开来一层又一层的热浪,从远处看,好似一团火,在那凭空燃烧着。 不同于其它普通火鹿黄色或棕色皮毛,大鹿的大部分身体上的皮毛是鲜艳的火红色,在骄阳的沐浴下就如同烈焰一般,这皮毛能够为它抵挡致命的伤害,堪称保命利器。 再者就是它头顶上的那一对鹿角了,这对鹿角能够助它吸收天地间的火属性灵气,贮存在里面,等有危险之时便可催动里面的火属性灵气,在周围瞬间造成爆炸伤害!最后就是它的四条腿,经过烈焰的淬炼,纤细的腿早已宛若钢铁,堪称逃命底牌。 是的,这早已不是一只普通的火鹿了,它即将突破生灵的桎梏,成为兽中王者——王兽!到时候的它将获得新的鹿生,也会和普通的火鹿区分开来,被称为鹿中王者——焰火鹿王! 到时的它将王者归来,离开这个地狱一般的地方,回到它魂牵梦绕的故乡。然后取代那万恶的老鹿王,成为新的一代鹿王,从此带领鹿群驰聘草原!此刻的它只差临门一脚,就能成为王野兽焰火鹿王了。 然而,这跨越生命层次的最后一步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突破的,有多少拥有逆天机遇的野兽终身止步这里,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也不能跨越这最后一步。除非能够遇到合适自己属性的天材地宝,或者霸占天杰地灵之处,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再就是拥有无上血脉,从祖先那里继承的血脉可以让它们轻松跨域限制。而大鹿,偏偏三不沾。 想当初,它曾因为长了一对鲜艳似火的鹿角,与其他的火鹿格格不入,被鹿王视为不详,便被无情赶出鹿群,流浪四方,整日朝不保夕,最终被迫来到这片无尽林海——落日山脉! 一次偶然间,大鹿从一座死火山口遇到了一株改变它鹿生的天材地宝——焱兰!那是一株小的不能再小的焱兰幼苗。可就是这么小一株焱兰幼苗助它成功的使鹿角能够吸收天地间的火属性灵气,从此生命的意义不再平凡,它将有希望实现梦想。 现在,大鹿知道自己无望进阶,打算前往落日山脉最高的一座山,一座活火山,一座被真正的王兽烈焰雄狮占领的火山。大鹿真的没法再忍耐下去了作为一个有理想的雄鹿,它要与命运殊死一搏! 它准备趁着烈焰雄狮外出捕猎之际偷走那株快要盛开的焱兰。这株焱兰吸收了太多的天地间火属性灵气,大鹿知道只要能得到这株焱兰,它定能突破成为王兽,进而完成自己的梦想。 这几天,大鹿冒着生命危险监视着烈焰雄狮的出行规律,有一次还差点成为狮口之餐,多亏了它那矫健的四肢,才侥幸逃脱。 显然,这些威胁根本不能改变大鹿的决心…… 大鹿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太阳将要落幕。它起身迈起四肢一跃而起,眨眼间消失在密林深处。 它现在要去填饱肚子,再美美的喝上清凉的山泉,便可动身前往活火山那里,耐心等待烈焰雄狮外出捕猎…… 一条山溪从山底奔腾而下,叮咚叮咚的响个不停。一阵微风拂过,小溪之上映射出一道身影,赫然就是那大鹿。 大鹿正慢悠悠的品着山泉的甘甜,它很是放松,因为这里很隐秘.大鹿经常来这里饮水,只有这条山溪里甘甜冰凉的泉水才能让它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沉寂下来,这对它之后的行动大有裨益。 又一阵微风袭来,大鹿不满的打了个响鼻,它闻到了一股让它非常讨厌的味道。迅速向周围扫视了一圈,原来是一团枯枝烂叶,被它极其厌恶的野猪拱在了一个小土丘旁,其中还散发出一股浓浓的大粪味。假如那只万恶的野猪还在的话,它肯定照面就一火球喷过去,一来给自己出口气,二来算是给它今天出征前的祭旗了。 烈山朗已经在这里一动不动的蹲了两个半时辰了,他在身上涂抹了一层掩盖气息的草汁,还在自己周围放了几堆野猪粪,最后轻轻的往身上铺了一层枯枝败叶,伪装成野猪的案发现场,转移注意力。 前几天,朗来到了这片广袤无垠的大森林,通过这几天在生与死之间的无数次徘徊,他的狩猎技艺飞速提升。 昨天傍晚,朗在附近寻找水源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这里,凭借着他生来就对天地间火属性灵气无比的亲和力,朗知道附近肯定有一头火属性的还没有进阶的野兽经常出没。 烈山朗仔细观察了周围的小动物,便断定这只火属性野兽肯定不会是极其残暴的掠食者。他这才敢埋伏一手,看是否有机干倒一只有属性的野兽。 如今看来,这野兽虽被他猜对了,不是王野兽,也不是什么没有进阶的掠食野兽,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会是一只只差半步就能成王野兽焰火鹿王的存在。 朗心里直呼:“惹不起惹不起,一会儿等它吃饱喝足了就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为何朗见是一只快要突破成王野兽的大鹿他心里就顿生跑路的念头呢?说来两点,一是因为这显然是一只已经能够纯熟运用天地灵气的巅峰野兽,而不是刚能够吸收天地灵气的野兽。二则是火鹿这种野兽虽说平时胆小如鼠,但若是戳到它痛处它定会叫你付出代价,尽管普通的火鹿的报复不痛不痒,但对于凌驾其上的存在来说,你惹恼它们的代价可能会承受不住。 这才完美解释了那只大鹿为何下定决心执意前往烈焰雄狮的领地了,原因就是因为它对老鹿王恨之及深。 再说回正题,那大鹿见到野猪留下的杰作后,自然也就没有闲情逸致品山泉了。它望着土丘旁的一片狼藉,心里极其的不舒服。毕竟这里它待的久了,自然而然的生了情,虽说此去不成功便成仁,再也不会回到这里,但它临走之际想给附近的野兽一个警告。即使它大鹿走了,它昔日的领地也不是它们随便糟蹋的。想着如此,大鹿便强忍恶心,向着那土丘走去。 土丘旁的朗倒是瞬间恼了,见大鹿不知死活的朝他走来,把心一横,准备今天不论如何也要收了这兽,回去后定要叔惊掉下巴。 话虽如此,朗心里却丝毫不敢大意,只见朗缓缓的从兽皮革里掏出一把精致的骨刀。这是一把由不知名的野兽獠牙制成的骨刀,虽是一把骨刀,但却寒光凛凛,削铁如泥丝毫不在话下。这是他十二岁那年爷爷交给他的,正是用这把骨刀他跟着叔狩猎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头猎物。 烈山朗右手紧握着骨刀,大气不敢喘一下,手心里都是汗,他作为氏族里能够和最出色的老猎手一较高下的年轻一代儿郎,自然知道自己出手的机会只有一次。一击毙命,要不然自己可要上黄泉路喽。 大鹿走到了土丘之上,它头顶上的鹿角逐渐发红,周围的气温极速上升,仅过了几息时间,大鹿两角中间竟然凭空出现了一团火球!而大鹿身上的皮毛也早已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保护自己不受高温的伤害。它要狠狠的烧尽污染环境的污渍,因此它将火球聚集到了自身的极限! 就在大鹿要将火球发射出去之上,地上原本一动不动的那堆枯枝败叶中突然窜出一高大的身影,吓得它小心脏当即骤停,全然被摄住了一般,愣了那么一下。 朗当即抓住这来之不易的大步流星的朝大鹿奔去,转眼间两三丈的距离便只一步之遥。 话说大鹿这么多年在这危机四伏,朝不保夕的林中活到这么久也不是吃素的,它直接将箭在弦上的火球发射了出去,那堆漫天飞舞的枯叶顷刻间消失殆尽。 那擦着烈山朗身子飞过的火球散发出的高温热浪迫使烈山朗脚步一滞,他心里直呼遭了。可殊不知就是这热浪却救了他一命,最终抓住机会绝地反杀! 第一卷 狩猎蛮荒 第二章 独醉于深山 大鹿无力的倒在血泊中,滚滚的鲜血如喷泉似的从喉咙里淌出。 大鹿眼里充满了滔天的愤怒和无力的不甘,它愤怒自己为什么就出师未捷身先死,不甘的是对生命的逝去。大鹿双眼瞪着蓝天白云,就只有它离开了这尘世。 此刻的烈山朗正无力的躺在大鹿身旁,他全身上下都是大鹿的鲜血,他成功了!这次狩猎九死一生,犹如在刀尖上起舞。差一点朗就棋差一招命归黄泉了。 当时,大鹿因为头顶聚集的火球不得不发,大鹿索性将火球不管不顾的发射了出去,随后就将头一低,直接把滚烫的尖锐鹿角对准朗,若不是火球擦过朗时散发出来的剧烈高温,使得朗脚步一顿,那今天栽的可就是他了。 大鹿的这一切动作在它火球发射前的那一刻就完全计算好了的,这就是它闯荡丛林多年练出来的本能。约摸着只一瞬它便将低下的头颅立刻往旁一仰,想着的是在刺中朗的同时将甩飞,不被朗临死反扑。 可大鹿怎么也想不到因为自己射出去的火球而使朗的脚步突然停止,即使有惯性的存在,也让朗逃过了撞上它的双角后立马被甩飞的命运。正所谓一步走错,步步错。这使得大鹿的接下来的仰头动作不仅做了无用功,还断送了自己的生命。 朗抓住大鹿仰头的那一瞬,将右手的骨刀往前一抹,坚韧的鹿皮被轻而易举的划开,最终划破大鹿的喉咙,并余势不止,切断了大鹿大半的颈骨,最终卡在那里。 朗将手中的骨刀松开,蓄势已久的左手成拳将几百斤中的大鹿彻底打飞。 被割断喉咙的大鹿挣扎着,它想昂头将火球轰向那千刀万剐的人类,可是它的头颅却丝毫不听它的使唤…… 在血泥中躺了片刻,烈山朗的眼睛逐渐火热起来,他不知不觉中伸出舌头将嘴边的鲜血舔了个尽。随手抹了下脸,便挣扎起身将卡在鹿颈的骨刀拔了出来。在夕阳余晖下的骨刀闪烁着一种别样的血红光芒。 可是,此时的烈山朗丝毫没有察觉到骨刀的异象,他的意志正在于身体本能做着抵抗。他的身体在颤抖中无比渴望去吸食那滚滚流出的鲜血,他抵着莫大的诱惑一头扎进了不远处的冰凉山泉里…… 一个隐秘山洞里,一个穿着精致兽皮衣却裸露出大片精壮古铜色上身的约摸十七八岁的少年郎正在清点着自己的战利品。 “一张完好无损的顶级鹿皮,可以让叔叔去炎火集上卖个好价钱。一对鹿角,爷爷现在老了,身体也一直有顽疾,那就拿回去给他补身子好了,还有两条鹿腿,我肯定吃不完,那就吃一条,另一条烟熏好,拿回去给爷爷他们尝尝。真是可惜了那么好的鹿肉,要是大黄在就好了,肯定不会浪费!” 少年做了两个烤架,一高一低,他将一条鹿腿绑起来挂在高的烤架上,放置于浓烟出口,随后将另一条鹿腿穿在低的烤架上专心致志的烤起肉来。 正在烤肉的少年叫烈山朗,今年就要成年了,前几天他偷偷跑出了寨子,来到落日山脉的外围南边磨炼自己的捕猎技巧和野外生存能力,以此来迎接即将到来的成人礼。 朗身旁放着个包袱,包里有几件衣裳,还有一大葫芦以及一包被精致兽皮包裹的什么东西。 不一会儿,山洞里便充满了浓郁的肉香,朗不疾不徐的在篝火旁捣着一些鲜艳似火的野果,朗将捣碎后的野果均匀地涂抹在鹿腿上,肉香越发的浓郁了。 最后,他小心翼翼的从包袱里拿出了那由精致兽皮包裹的东西。 这是一种叫做盐的东西,把它涂抹在熟食之上能够大大的提高食物的口感,这可是一种奢侈品,普通人家一年也尝不了几次。要想得到这种洁白的小颗粒,得要在大集上向东边来的部落商贩用珍贵兽皮或天材地宝换取才行。想他还是费尽心思从家里爷爷的宝库里顺过来的呢。 朗小心翼翼的拆开兽皮,倒了一把白盐放入手中,随即秀了一通蛇舞,颗粒饱满的白盐如落雪似的纷纷落在鹿腿之上。 不过,这包盐论珍贵程度比之旁边那葫芦里装的还远远不如。 这葫芦里装的,可是他爷爷珍藏已久的佳酿,只剩几葫芦了,爷爷舍不得喝,就把这酒偷偷埋药蒲里,不成想被叔无意间发现了。到了那天傍晚,烈山朗的叔叔找到朗,让他去挖出一葫芦酒来,报酬是一把野猪獠牙做的弹弓,朗开心的应了……结果就是第二天,老爷子看到药蒲里一片狼藉,顿时冒火三丈,直接唤了一群毒蜂进了朗和叔叔的屋里,见两人如八爪鱼一般缠在一起,床下还有一葫芦…… 后来还是爷爷疼自己,知道朗儿是被指使的后就拿药给好孙子赔礼去了,而始作俑者则顶着包子头被罚跪了一天,顺带上三天不许吃饭…… 想到这里,朗不仅心里哆嗦了一下,不过,既然事都做出来了,也就没有后悔药可吃。 正巧鹿腿早已烤得香喷喷了,朗将一切事抛之脑后,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再天大的事也等明天再去理会! 那天深夜里,朗做梦了,他梦到了从未蒙面的父母。母亲脸上是充满了无奈,正在院子里大声呼喊着正在和小伙伴们玩的不亦乐乎的朗,此时的父亲恰好扛着一头猛兽从寨子口走过,远远望见了母亲,便顺手折了根拇指粗细的树枝,看见父亲的朗害怕极了…… 突然,一阵浓雾笼罩住了整个寨子,一切的一切都在飞速的离朗而去,最后父亲母亲手拉着手,肩并肩的在云端之上深情注视着他,似乎想要对他说些什么。朗想要靠近,一切的一切却是渐渐消散了,即使他再声嘶力竭的大声喊叫,依旧是徒劳…… 早已化为灰烬的火堆旁,醉了的少年脸颊上流出一行清泪,他似乎想要伸手握住什么,却终究什么也没有握住…… 第一卷 狩猎蛮荒 第三章 炎火大集 第二天,日上三竿之时,烈山朗才醒来,他是被渴醒的。再躺下去,朗觉得嗓子里就会开始冒烟了。痛饮一通山泉后,他收拾东西离开了山洞…… 经过十天半个月的野外生存,烈山朗深得其中的乐与苦。 乐的是这几天他的野外生存能力大大提高,而且还捕获了一头非凡的大鹿,正可谓是满载而归。苦的是他迷路了。 是的,就是他迷路了。 在朗离开山洞的第三天从无尽密林中远远的看见一座火山,那里对他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于是,他便登上了那做傲立于森林之中的火山。 经过半个多时辰的跋涉,朗马上要登顶了,在登顶前夕似乎上天要奖励朗似的,给他送了一阵风,他一鼓作气登上了山顶。 还没有来得及一览众山小的朗首先映入眼帘的却不是磅礴的翻涌岩浆,而是一血盆大口。 吓得朗差点当场去世! 所幸他烈山朗天不怕地不怕,什么大场面没有见识过,他立马一个驴打滚,滚下了火山。 随后就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 在路上朗不知在心里诅咒了这头烈焰雄狮多少次。明明是一头正儿八经的兽中王者——王兽烈焰雄狮! 却没想到这么小气,不就是人家不小心踏入了它的领地吗?用不着这么小气吧!追他快半个时辰了,再追下去他就要力竭而亡,葬身狮腹了,这个该挨千刀的! 其实,这也不怪那烈焰雄狮对朗这么穷追不舍。原来是这烈焰雄狮守护已久,快要开花的焱兰被一只万恶的空中之王——炽云鹰给衔走了,朗在山顶吹到的那阵风正是炽云鹰扇翅而来的。 在焱兰不远处山洞里呼呼大睡的烈焰雄狮受到惊扰,睁眼一看看到自己最重要的宝贝被衔走,自然是怒不可遏,气血之往脑门上涌,他知道对飞上天空的炽云鹰无可奈何,居高临下刚好又看见登山的朗,自然是冲过去想一口咬掉朗的脑袋缓解一下怒气。 就算此时的朗知道这一切的来龙去脉也只会加深对烈焰雄狮的恨意。 就在朗即将认命之际,他突然一脚踏空,随即便笔直落入一条湍急的河流之中,紧随其后的烈焰雄狮急忙刹车,最后就是那一天森林中无尽的野兽瑟瑟发抖,飞鸟们更是彻底绝迹,不过这一切都和朗没有任何干系了…… 夕阳西下,在最后一缕阳光射向平坦缓慢的河面之际,一具兽皮浮在河里,打破了河里的平静,悠然的鱼虾争先恐后地四散奔逃。 深夜,河面笼罩着一层薄雾,烈山朗幽幽醒来。 朗是被冻醒的,他无力的起身查看了身体。 “还好,身体没有大碍,当时掉下去的时候幸好自己急中生智,紧紧抱住了包袱,万幸没有礁石,才能大难不死。”朗看着一旁的包袱,这里面装的可是他的全部家当。 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上了岸,随即在一处古树之下盘膝而坐,开始感应陇聚周围的火属性灵气…… 第二天清晨,朗随手摘来几个野果填了肚子就开始上路了。 可是,在逃亡中他慌不择路,早已失去了方向,再加上掉进河里后的不久他就已经体力不支昏迷了过去,不知道如今身处何处。 不过,唯一的好消息是那条河流从落日山脉外围自南向北,好像应该就是炎火大部母亲河——姜水的一条分支。 他只要顺着河流走,用不了多久应该就能找到人烟了…… 当天傍晚,朗遇见了一群猎人,并跟随他们来到了焱火大部。 一座由巨石堆彻而起的磅礴大城立于烈山朗面前,城墙足有数丈之高,周围有数十个全副武装的大汉在来回走动,还有无数人在进进出出…… 这一幕着实震撼到了朗,猎人们不屑的嘲笑着烈山朗,便丢下烈山朗进了城。 朗被嘲笑了,他也不恼,刚刚是真的震撼了,他没想到以人力还能造出这等宏伟来。想当初他无论怎么求叔叔去赶集时带上自己也不肯,还说什么要等自己过了十八岁成人礼后才能带自己出来见世面。 如今朗却提前几个月自己孤身一人来到了这里。 不做多的感慨,朗跟随着人流来到了城里。 城里的一切无不使朗这个乡巴佬感到稀奇,跟前摆着大量兽皮兽骨叫卖的粗野大汉;叫卖五黍的外来商贩,还有那酒楼等…… 不过,朗身上没有钱,钱是什么?钱就是一枚枚五光十色的彩贝,一枚彩贝就能买一袋一斤的白盐,或是买一条上好的熏野牛腿!没有彩贝也行,可以拿一 所幸的是他身上还有一张上好的鹿皮和几株药材以及两对野猪獠牙。 朗挑了人流较大的十字路口,将自己的东西拿出来摆放好后,便坐在一旁,也不叫喊。 过了不久,朗就成功售出了大半的货物,只留下那张大鹿的鹿皮。 不是没有人看上这鹿皮,而是看上的人太多了,但却出不了那么高的价格。 不久,朗的小摊就被围得水泄不通了。一些人的眼里满是丝毫不加掩饰的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