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侠世界苦苦挣扎》 第一章:大雪封天,世道杀人。 北风呼呼而来,掠过落叶的大树,簌簌地带走它根底堆积的枯叶,好似一个顽皮孩童,时不时又偷偷给它表演个回马枪,光秃树枝上仅剩下的枯叶,也被当作贺礼收了过去,倒是欢快了自己,却是苦了那想要过冬的大树。 枯叶被吹得满天翻滚,一个不留意,撞上一张黝黑的脸蛋,少女伸出双手,拍了一把脸,将枯叶拍开。 顽皮的孩童看见突然出现的少女,欢快地跑了过去,在少女身边旋转,炫耀自己的勇猛形象。 少女突然感觉周围冷了一些,捧着双手,堵在小嘴上,呼呼往外吹着热气,加快脚步,想要早点儿回到家中的火坑旁。 “阿爹!阿爹!”少女推开木门,只留半个身子大小的缝隙,急忙钻了进去。 声音惊动了门内正在往火坑里添加柴火的人,顿了一下手中木条,却被烧得正旺的火焰给扎一下,吃痛一声,怒道,“没大没小的,将来怎么嫁得出去。” 少女丝毫没有在意,跑向屋内角落拿起板凳又跑到火坑前,直直伸出冻僵小手在火焰上,脸上满是惬意。 “哪个男子看得上我这姑娘啊,毛毛躁躁的,手上又满是茧子,长得还黑,除非眼瞎才看得上我,白白嫩嫩才是他们最喜欢的。” 少女搓着双手,想要快点儿暖和起来,小嘴也一刻不停歇,一百个不愿意嫁人。 她看向自己的阿爹,白白嫩嫩,面容俊郎,又想到了自己,明明阿爹是男子,可这么白白嫩嫩做什么,要勾搭男人不成,自己明明是女子,却是黑得与在煤窑里挖煤的人一般无二,这是个什么事情,一时间心中不平,愤愤道,“阿爹你这么白白嫩嫩做什么,又不是女子,难道你还想去花楼学着那些姑娘吆喝勾搭客人不成?呀!” 郑炳重重敲了闺女额头,“还花楼,一个姑娘家家不好好学琴棋书画,一天到晚就知道这些。” 郑千金捂着额头,嗔怒地盯这个生得极好看的阿爹,“琴棋书画都是那些大户人家闺女学的,我学这些有什么用处,难不成嫁人的时候还能提高彩礼钱?” 郑炳不禁笑出声,点了点头,还真的能提高,那些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就喜欢这种。 郑千金看阿爹这模样来气,“你又不是个读书的,也没有做官老爷的命,知道个屁啊,就知道笑,也不给我找个娘,家中也好闲散一点儿,整天都是我忙这儿忙那儿的。” 郑炳听闺女这一出话,说得面不红,心不跳,脸皮着实厚实。“你又哪里忙了,每天耍剑也不知道为家中打些猎物,如今都要过冬了,往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艰难,要是你阿爹我和你都饿死了怎么办?” 郑炳揉了揉闺女乱糟糟头发,仔细瞅了瞅,和她娘一个模子,就是太黑了点儿,要是能白一点儿,说不定也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郑千金没好气拍开阿爹的手,“家里可储存有好多腊肉,过这个冬天一点儿事情都没有!” “我还不知道你这丫头性子,到时候到了大寒关里,肯定又会有太多流民背井离乡,你这丫头就又得做那行侠仗义的事,将家中腊肉给送出去。” 郑炳又敲了敲闺女额头,起身拿一些头顶木架上刚熏好的肉,放在火坑上。“丫头也饿了吧,阿爹给你烧肉吃。如今才立冬,山中野味就打不到了,今年这日子可比往年难多了啊,不知道又会有哪些人挺不过这场寒冬啊……” 用来做熏肉的是打到的野山鸡,肉很少,但足够一个人吃上一两天。 郑千金默默听着没有说话,今年天气要比往常都冷了不少,在大山里走了一遍,身上穿的兽皮大衣都差点保不了暖,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已经背井离乡的流民。 “阿爹,你说如今的朝廷怎么这般无用?” 郑炳将烤肉翻了面,上面正在滋滋冒油,金黄的皮肤在旺火之下渐渐变了颜色,成了黑黄色。 因为烟熏不久,上面还残留着些许水分和油,不用添加调料就能直接吃,这里的大山更多的是野鸡,没有野猪身上那种腥臊味,不用做更多的处理。 在烈火烤制下,鸡肉的香气冲破焦嫩的鸡皮,炸开一道道裂痕,露出白嫩的色泽,肉身内残存的油不断游走翻滚,发出滋滋声响。 郑炳瞥了一眼,恨其不争地又敲了闺女额头,“吃肉都堵不住你的嘴,以后要是嫁入了夫家,怕是受婆婆冷眼的人,肯定要被赶回来。” 郑千金瞪了一眼阿爹,想要告诉他自己不嫁人,可被烤肉给拉了回来,在众多肉块之中以迅雷之势盯住最大那块,上手直接抓起送入嘴中,双齿搅动,弯着月牙儿,深深体验这美味的烤肉,小嘴吧唧着,泄出的一丝汁水,从嘴中蔓延到两瓣鲜红的双唇上,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嘴。 “丫头啊,阿爹教你多少次了,吃饭得用筷子,别用手抓啊。”郑炳看着一脸回味的闺女,自己说的话怕是又成了耳边风。 “阿爹,我今天还得入山一趟,早晨在那里放了好几个陷阱,不知道能不能打一两个下来。”少女手上动作不停歇,往嘴里一直塞烤肉,阿爹什么都好,就是啰嗦话太多了。 两人住在一座狭小的木屋内,一块块竖立的厚重木板围成的墙壁异常严实,每一处都有一个纸窗,因为冬天缘故,只有感觉到闷的时候才会打开。 郑炳走到纸窗前,打开窗子,一束束阳光奔入房间,跳动在各处,顿时变得明亮起来。 北风也欢快地呼呼吹在他的脸上,郑炳不由得一哆嗦,凉意瞬间就爬上了全身,感慨道,“这个冬天不好过啊,又得死太多人,又会有多少人落草为寇,这世道真不把我们当人看啊。” 郑千金吃完肉,用唯独那双白嫩却又粗糙的双手的手背擦着嘴,没好气看着发起牢骚的阿爹,“阿爹你就操心着儿那儿的,这朝廷本就没有用处,我们还是好好活我们的,走了阿爹。” 郑千金走到自己床铺上,拿起铁剑,胡乱挥两下,只觉得剑声如惊雷炸响,剑如闪电疾驰,自己马上就能变成绝世大侠了,笑意满满抱着飞快跑出去。 要是在慢一步,就会留恋着温暖的小屋。 郑炳站在窗边,看着飞奔的闺女,无奈摇了摇头,“愁啊,谁会娶你啊。” 小雪时不时就会突兀而落,搞得大山烦躁起来,收起了单薄的青衫,换上一件更加保暖的雪白大衣。 郑千金一大早就离开家门,去了深山,放了几个陷阱,直到中午才回家,期间路过一趟冰冻的河水,还举着大石头砸冰窟窿,可惜的是,没有抓到一条鱼。 如今的世道不好,山中的树根都被刨了去,只剩下一些难抓的野味。 “下了好多的雪啊!” 郑千金看着自己布置的其中一处陷阱,已经被白雪盖了大半,陷阱已经触发,只是没有套上猎物,心中不免失望一下,转身就去下一个陷阱。 走了许久,期间也下了几场小雪,若是不熟悉大山路的人,没过多久就会冻死在这儿。 郑千金看了不少陷阱,都是乘兴而来尽兴而归,弄得她都无了心情看接下来布置的陷阱。 到底还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听不远处出来一阵虎叫,响彻天际。给郑千金激动得不行,立马放开脚步,如鬼魅穿行在这冰天雪地,不留一丝痕迹。 临近,郑千金靠在一颗枯树后,看见一群身穿与自己一般无二的兽皮大衣的人正在围杀一头猛虎。 在定睛看去,那猛虎身躯上都清晰可见一圈圈骨头架子,瘦得如那竹竿子一般,让人只觉得一拳打去,就能让它魂归西天,这也让那群人信心满满。 “真是群蠢蛋哩,这头老虎都饿成这般模样,还敢招惹,若真是竹竿子一拳就碎,还有这般气势的吼叫?”郑千金撇了一眼,他们注定都是那老虎口中食物,活不长久,等到他们两败俱伤自己在做那麻雀在后之事。 那猛虎张开大口,渗人的獠牙让人看得胆战心惊,一群人不敢大意,靠在一起,手中长矛银光闪烁,直指虎头,他们并没有呈围攻之势,如今双方都视眼前为食物,早就放弃了逃跑想法。 “吼!” 猛虎猛扑而来,好似山野洪水,无人能挡,为首那人只觉得天昏地暗,双脚顿时无力,瘫倒下去,猛虎以迅雷之势,撕咬他的脖颈,鲜血滚滚而流。 那群人急忙抓住机会,挥动手中长矛,向头颅刺入,银光刺眼,仅眨眼间,那饥饿的老虎还没有来得及舔舐滚烫的鲜血,头颅上破了几个大窟窿,哀嚎一两声,呜咽而去。 郑千金惊讶不已,他们似乎并不像是这周围的猎户,对于那个死亡的人完全视而不见。 “是远处来的草寇不成?那倒下的好像是隔壁村的猎户。”郑千金迷糊一下,小脑袋有点儿不够用。 “小姑娘不好好在家里,看我们猎虎作甚?” 人群中有一人看向不远处一棵枯树旁,正好与那黝黑的脸蛋对视,在这漫天大雪的世界,黑色尤为突出。 郑千金暗道一声不妙,来不及逃跑,只见那人大声说道,“看着骨相是一个美人胚子,就是太黑了点儿,不过说不定某些嫖客会喜欢,今日倒是没想到还能大赚一笔。” 听那人一说,其余人自然也一同看去,虽说隔得稍远,但都是那行走江湖的人牙子,没有一点儿本事早就丢了性命,那刚死的猎户就是被他们被逼上山的。 “黑是黑了点儿,但那些花楼有的是手段,我们只需要将她卖了去。” 所有人提起武器,慢慢散开,呈包围之势,向那颗枯树逼近。 “小姑娘可不要怪我们,也是为了活命,说不定去了花楼,你还能活得更滋润一些。” 郑千金自知难以逃跑,只能无奈亮出兵器,她已经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诸位都是行走江湖的肮脏人,不知道官府有没有悬赏尔等之类的通告?”郑千金笑着走了出来,手中铁剑不知何时出鞘,泛着寒光。 “小姑娘若是真有本事,将我等头颅带入官府,自然有千两悬赏。” 第二章:惜命之人,用尽手段。 那沾染虎血的长枪直刺,从四面袭来,直指她右肩之处。郑千金右手长剑横拿,以剑身对敌,横打出去。锵!剑身与长枪交错,一一拍开长枪尖头,角度极其刁钻,摩擦出阵阵火花,响起刺耳声音。 那群人牙子不由得一惊,原以为是个好挣的银子,现在竟然变成了要命的银子。 郑千金拧转手腕,右手铁剑突刺向前,以礼还礼,免得让人说自己不懂礼貌。 噗!铁剑死死钉住其中一人脖颈,一时间鲜血飞溅,郑千金抬腿又还一礼,那人身躯飞出两三丈之远。 瞬息万变,那群人牙子更是来不及反应,就死了一人。郑千金抓住空挡,连翻几个跟头离开包围圈,来到死人身前,拔出铁剑,鲜血顿时飞喷,那黑乎乎的兽皮大衣的一角之处,变得猩红。 “小姑娘当真好身手,我们哥几个行走江湖多年,从来都是小心翼翼,倒是没想到这山脚旮旯之处,有这般厉害的人儿。小姑娘今日杀我兄弟,以处子身进入花楼看来是不行了。”其中一人上前,双手青筋凸起,紧握长枪,眼睁睁看着一同走江湖多年的朋友死在自己面前,心中怒火之中夹杂着欲火一同燃烧。 郑千金黝黑的脸蛋上不挂一丝歉意,看了看剩下一群人,有五人之多,怕是又要废些时间。“本就是做那肮脏之事的人,好像你们道德高尚似的,罗里吧嗦地,能打赢了我在说,不能打赢你们的人头就是我的赏钱。” 郑千金先发制人,速度比先前快过不少,只有达到一击毙命的效果,才能给自己挣得更多生机。 如今的世道,想要活命的人用尽手段…… 漫天的大雪纷纷而落,用它那冰冷的雪白的颜色霸占天地间,好像因为它们的到来,让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郑千金肩上扛着那头猛虎,至于剩下那群人牙子,就让他们先在这大雪天里多睡一会儿,尸体也不会腐烂。 她那兽皮大衣上,满是划痕,露出白皙的肤色,与那黝黑的脸蛋显得异常违和,在这寒冬之中,冻得红肿。 “阿爹!刚刚又有人要将我卖入花楼呢,所以我才不丑,是阿爹你眼瞎哩,要不然这么久都没有看上一个女人。” 郑千金推开房门,暖意席卷全身,立马用脚踢了身后房门,等到房门紧闭,这才将身上猛虎给扔了下来,乍一看去,要比她那娇小的身躯大得不少。 郑炳看着闺女和她身下的猛虎,无奈说道,“你倒是去花楼啊,问问那些嫖客,你问问你好看不好看?我闺女呦,你能不能学学其他姑娘,淑女一点儿,也好早点儿嫁出去,你都快成年喽,还没有人上我们家提亲!” 郑千金捂着耳朵拼命摇头,“阿爹话真啰嗦,婆婆妈妈的,真不像个汉子,怪不得没有女人喜欢。” 郑炳抬头看着黑漆的头顶,长长叹口气,别人家的闺女都很可爱,怎么到了自己家就变了模样,若真是男子就好了,打一顿就完事了,可这是闺女,他舍不得啊。 “阿爹,你又不是女人,老是这么伤心那儿这儿的,快点儿来帮忙,这老虎的皮冻得好生硬!”郑千金拿着铁剑,使劲戳着老虎肚子,可不管怎么用力,这老虎的皮更是没有凹下一点儿。 “哎!来喽来喽。”郑炳扫了眼火坑旁的木架子,那里放着几把菜刀,选了一把对眼的,匆忙跑了过来。 “闺女啊,你挪挪地,阿爹教你几招。”郑炳一下就将刚才的事情给扔在脑后,拿着菜刀跃跃欲试地在老虎肚子上比划几下。 郑千金挪到一旁,给阿爹腾位置,看着阿爹这般兴奋的模样,她心中也开心起来,自己这一身本事,都是从阿爹身上学的,不知道阿爹这次要教自己什么。 郑炳笑着说道,“闺女啊,瞧阿爹给你露一手。” 郑炳右手持菜刀,停在老虎脖子之处,不知什么状况,只见那菜刀上突然涌现一股热气,刀身陷入血肉身躯,轻轻划过,那皮就从脖颈直至肚皮破开,露出白嫩的肉身,虎皮也完好无损。 “雁过拔毛兽走留皮,以后行走江湖,这种手段可得有,要不然错过好东西都不知晓。”郑炳放下菜刀,白嫩的双手伸入皮内,好似脱衣一般,十分顺畅。 郑炳撇了一眼闺女,那两双满是惊奇的模样,像极了她的娘亲,“以前不教你这手段,是觉得无用,如今正好到了世道大乱,江湖翻涌之际,也为时不晚。” 郑前千金听得认真,也试着拿起那把菜刀,体内内力流转全身,慢慢地从指尖涌入刀身,变得与阿爹持刀一般无二。 郑千金不免哈哈大笑,这个实在是太过于简单,一下就学会了。 “阿爹,这个不用教,我一下就会哩。”郑千金眯着双眼,弯弯地与月牙儿一样好看。 “你啊,我教的可不是这个,是眼力啊,傻闺女。”郑炳笑着摇摇头,闺女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脑子会突然糊一下。 郑千金不满地看了过来,阿爹一定是觉得自己没了面子,这才说的。气得她鼓着脸,狠狠瞪着阿爹。 “闺女你试着将内力聚集于双眼之上,这就好像市井小说中的洞察一般,若是能够看到经脉走向,内力流转,就成了。”郑炳剥下虎皮,双手夺过闺女手中菜刀,直直向它的肚子插入,紧接着便是开膛破肚,剁成小块,烟熏虎肉了。 郑千金按照阿爹说法,将自身内力运转至双眼之处,在低着头看向那头死虎,它的经脉早已停止,没有生息。 “你看一头死物作甚,看你阿爹我啊,你还达不到能够洞察内在的地步。”郑炳停下手中动作,看着小脑袋时不时范糊的闺女,还好没有嫁人,要不然她相公指定成天逛花楼都不知道。 郑千金哦一声,竟然被阿爹嫌弃了。又急忙捡起了斗志,那两双神采奕奕的双眼看向她的阿爹,那全身的经脉内力流转,一下就洞悉。 “哇哇哇,阿爹,我能看见了哎!”郑千金兴奋说道。突然夺过阿爹手中菜刀,下意识向阿爹身上刺去,顺着阿爹的经脉,想要试试效果怎么样…… 郑炳被这突如其来一幕吓得直起身,怒道,“你这丫头,你魔怔了不成,你还想试阿爹?”郑炳以极快手速拍开闺女手中菜刀,接着狠狠给了她一个额头红肿。 郑千金只能捂着额头,眼角挤出几滴眼泪,呜呜道,“阿爹不爱我了,哇哇哇!” 郑炳捂着脸,这傻闺女怎么这么糊了,无奈地他伸出双手,揉了揉闺女头发,“阿爹哪有不爱你,你试试这头死物,一开始不能洞察定然是内力不够,尝试往双眼之处送更多的内力。” 郑千金伤心地点头,往双眼输送更多的内力,等到她觉得刚刚好,再次看向那头死虎,疑惑问道,“阿爹,怎么世界都变了啊?红红的。” 郑炳约摸是觉得不对,自己怎么看来是好好的,就将目光放在了闺女身上,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又差点儿吓了他一跳,刚坐下的屁股又蹦跶起来,惊慌道,“傻闺女,我叫你输送更多一点儿,你送那么多作甚!”郑炳看着闺女模样,那双眼睛都流血泪了,能不红吗…… 夜晚来临,白云翻滚离去,独留这圆月独守天幕,在这明亮的雪夜,很是美丽。 “阿爹,明天我要去县城一趟,用那几个人牙子的头颅换一些赏钱。”郑千金躺在木床上,盖着厚厚的皮毛,看了一眼睡在对面的阿爹。 “去吧,家中银两也所剩无几。”郑炳淡淡说道。 “阿爹,这世道好人真难活,隔壁村的猎户一家怕是都没有了。” “……睡觉,就关心这儿那儿的。” “阿爹你不也是?” “你懂什么,连书都念不好。” 第三章:县衙 清光泛起,在这白茫的天地中欢快跳动,让人一眼望去,只觉得心旷神怡,可在这白茫之下,却埋藏着数不尽的猩红。 郑千金一大早背着背篓就出了门,昨夜天公作美,不下一场雨雪,一路上难得的好走。她来到大山深处,顺着记忆,直到白日当空,这才找到雪地中掩埋的几具尸体。又废了不少力气,才将那几具早已冻得僵硬的尸体给拽了出来。 “让你们还能完好无损在这人间睡最后一夜,也算是我宅心仁厚,今日就只取人头,至于身体就留给这山野走兽,也算添一份功德,若十八年后还能投胎,可不要在投错了世道。” 郑千金抽出铁剑,全身运转内力至于剑身,接着一一在脖子上轻轻划过,让人觉得这是神兵利器削铁如泥。 郑千金将头颅扔在背篓里,跳了跳,觉得分量足够,两双眼睛不知不觉弯成了月牙儿很是好看,“如今正好到了大计,到时候去了衙门这几个人牙子的赏钱说不定还会提高几分。” 郑千金又看了看地上胡乱摆放的无头尸体,“阿爹也真是的,往武器中注入内力这门功夫也不知道早点儿教给我,什么洞察哩,一点儿也没用。” 郑千金挥动铁剑,甩开上面沾染的血,又细细看了看周围,小脑袋迷糊地转了一圈,发现没有落下什么事情,这才蹦蹦跳跳离开大山,向着镇子而去。 世道不宁,人命如狗,乡绅霸道,官不作为。每年的寒冬之际,无数流民迫于生计远离家乡,郑炳两位父女也是前几年才到这处地方,好不容易安身,又遇到百年一遇的大寒,说不定今年又得换一个地方。 她的背篓里除了几个人头,还有昨天阿爹割下来的一张虎皮,如今的世道,官不作为,即使杀再多恶徒,也没有让几个百姓卖命来得多。她只想多换一点儿银子,能够熬过这次冬天就行,好不容易找到一处好地方,实在不想在过那颠沛流离的生活。 镇子离大山不远,就在山脚下,郑千金一家住在半山腰,若是多走几步,就能到山腰悬崖边上,往下看去,那一缕缕升起的烟火,好似白云流淌于人世间,又重归天幕。 “大虎,你说上头的大官什么时候来啊,说什么大计,就是叫我们给他搜刮更多的银两,好让他来得时候能够拿得更多。我这儿好不容易发了俸禄,还没有好好感受一下翠花娘子那白花花的娇躯,就被拉了过来守大门。”大风抖动着发紫的嘴唇,双手环抱着胳膊,时不时望一眼道路尽头,眼中满是愤怒。怕是那督察的官员在不来,就得吃人了。 与他一同看门的大虎也不免痛骂一声,本来就是平日里快活的小吏,做的都是那潇洒之事,哪里受得了这般委屈。 “就只知道哪家花楼的娘子肚皮白嫩柔软,倒是没有一点儿本事,这么好的差事你们两个果真糟蹋了,还不如送给我。”两人顺着声音看去,眼中出现一个亭亭玉立的人儿,就是长得有点儿黑,不过她那相貌轮廓极其好看。 “我当以为是谁有这么大的胆气,原来是女侠,不过女侠要我们这差事有什么用,不如做那些大户人家的妾室,说不定活得比我们俩兄弟更加滋润,不过若是女侠不想,也可以试试我们兄弟俩,也能让女侠过得滋润,昨天夜里,翠花娘子还趴在我胸口上,大喊饶命呢。”大风笑着说道,丝毫没有顾及,三人早已成了熟人,每次办案只要是疑难困事,都会找上郑千金,这也就让他们二人成了整个衙门办案最厉害的两人,这也就是为何他们二人今天会守大门的缘故。 大虎倒是没有如他兄弟一般碎几句嘴皮子,看着朋友背后的背篓,底部微微泛红,疑惑问道,“女侠这是又除恶去了?” 郑千金无视一旁满脸奸笑的大风,笑着点头说道,“我这儿背篓里都是一群行走江湖的人牙子,不知道你们衙门收不收这人头。” “收收收,女侠来得正好,如今到了大计之时,上面的大官要来考察,衙门正好就缺这些恶人的头颅。”大风笑着走了过来,嬉笑地卸下郑千金身上的背篓,放在地上瞅了一眼,顿时吓得他脸色苍白,瘫倒在地。 “哈哈,大风子你就嘴上花花,遇见这种事情若是身无旁人,怕是得尿双腿上,偷偷跑回家换裤裆。”郑千金指着狼狈的大风,不免大笑起来。 大风实在是没有看过这般景象,那背篓里是几颗异常苍白的头颅,喷溅的血液不知何时冻成了冰块,哪里顾得及在女人面前失了面了。 到底是见少了这种事情,要是换自己以往流浪的时日,天天都有人死在道路上,又会有太多人像个疯子一般,分食尸体。 大虎承受自然要比大风更好,不过脸色终究还是带上了一丝苍白,匆匆挽起倒在地上的大风,不想在看地上的背篓一眼,“女侠还是自己背着,去了账房那边儿说明就行,我们兄弟俩就不陪着女侠了。” 郑千金背着背篓,一脸嫌弃地看着他们二人,“还男人哩,这么点儿就受不住了,还以为多厉害。” 两人只能默不作声,被女人嫌弃又无话可说,只能憋在肚子里,到时候换了班,夜晚去花楼,一定要让那些娘子叫苦连天。毕竟眼前这位女人可是女侠惹不得。 郑千金不在理会他们,轻车熟路来到衙门账房,推开房门,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正坐在木椅上气定神闲看着书,没有看一眼门边儿事情。 “老秀才!我又来换赏钱了!”郑千金笑着说道,将背篓放在地上,一一拿出被冻住的头颅,触碰地板时发出磕磕的声音。 老人皱着眉头,看着滚动的头颅,嘴角不禁一撇,长叹道,“毫无礼教,你就不能学学那些大家千金?” 郑千金递给老人一个鄙夷的眼神,“我学那些作甚,又不能活命,老秀才我银子了?” 老人放下手中书籍,走到一处方木桌旁,上面正放着三两银子,递了过去,罢罢手说道,“哎,拿去拿去,你赶快些把那头颅收好,别放在屋内,放门外边去。” 郑千金接过银两,掂量一下,只觉得心中异常暖和,笑着点头,匆忙地将房间内的头颅扔在门外边,接着背上背篓离开。她还要将虎皮卖给那些大户人家,说不定又能多赚一些银两,到时候回去买一些米,在给阿爹和自己添几件衣物,就能够无恙地过完这个冬天。 第四章:大计官员 雪花舞动在这白茫的天际,舞姿如落花般惊艳,却勾不动一双痴迷于它的眼睛。 一辆马车艰难行驶着,在这冰雪世界中,双轮深深陷入雪中,埋没了马蹄,如乌龟一般爬行。 车帘偷偷开了一角,一只带着深意的眼睛打量外面场景,看着无数衣着单薄的人如行尸一般挪动脚步在这寒冷的道路上。 “可惜啊,这一路来都是这般景象,看得我都有一点儿腻了。”马车内,一位年轻男子悠悠开口,似乎带着欢喜之色,但也只是看过几眼就将车帘拉了下去,不在过多关注了。 车内火盆中碳火燃烧正旺,温暖如春,与外面那冰寒比较,仿佛是天地之分。 男子悠闲地享受着车内暖和的温度,刚刚只是打开一角,就冻得受不了,可想而知外面的天地究竟有多不容易了。 “这场寒冬可谓百年难遇,这一路来,看到了无数百姓伤亡,这想要恢复怕是得多年光景,只可惜这大乾朝廷无一人有此大才,更无一人能挑起这担子,这般模样,怕是想要我笑死给他们看。”年轻男子不免唏嘘几句。 “几日前送给他们一封信,主动暴露了位置,前来截杀自己的死侍倒是如疯狗一般,甩都甩不掉,国内的百姓却一点儿都不顾,确实都是一位位好官员,为民请命的好官员。” 年轻男子眯起了双眼,躺了下去,慵懒着声音,“前面应该就是陪千镇了吧,倒是让我好找……” “殿下将藏在大乾的棋子就这么动用了,不觉得可惜吗?”马车内,响起女子清冷的声音,让微眯双眼的男子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寒风入骨的错觉。 “棋子不就是来用的嘛,难不成你们还要将他当成宝贝供着,不过是一个官员而已,更非重臣,对我来说锦上添花都异常勉强,落到了那群人手中,更是拱不了多少信息,没有可惜一说。” 男子睁开眼睛,眼神如冰霜刺骨,让那女子看去,只觉得如坠冰窖。 马车行驶在雪地中,慢慢悠悠,幸好是一匹宝马,要不然怕是会冻死。 白日当空,消散了一点儿积雪,废了不少时间,这才来到小镇上,向着县衙而去。 大风眺望着街道,倒是没有一点儿异动,可嘴上骂娘的声音异常之大,“好大的官威啊,让老子等这么久,要是给老子冻死了,老子晚上指定爬上他的床,趴在他肚皮上,冻死他。” 大虎哆嗦着身子,也看了看街道尽头,倒是没有像他兄弟大风一般,但不免打趣一下,“你若是真冻死了,晚上能够爬上他的床冻一冻他,我就在外面给你放风,好让你偷汉子的事情莫让他人知了去。” “你这人当真是我真弟兄,怎么不给我和别家小娘子放放风?” 大虎呸了一口,“这陪千镇可没有哪个娘子看得上你,除了那翠花娘子晚上耐不住这才找了你。” 两人瞪起了眼,看对方都是那将找打两个字写在了脸上,只差给对方来上一拳,可却被突然驶来的一辆马车给制止下去。 “这就是衙门官差吗?让人看去只觉得惊为天人,大吃一惊啊。”说话之人正是从那冰雪天地外驶向小镇的他国人。 那蹲守大门的两人也没有在瞪眼,看着从马车上下来的人儿,面容绝世,好似天上谪仙人,身着貂皮大衣,在这儿冰雪天地中透露出满满的贵气,让人一眼看去只觉得惊讶。接着又从马车上走下两个人,一男一女,皆是那种一眼看去贵气在身的公子小姐。 大风不确定地看着大虎,从来没有见过大计会来如此模样的官员,大虎也不由得摸了摸脑袋,怕是哪家二代来了兴趣,想要体验一下人间疾苦。 “我是今年大计的官员,县令何在?”年轻男子阴沉着脸,冰冷地开口,让守门的两人全身莫名颤抖一番。 大风急忙上前,鞠躬作礼,“回大人,县令听闻大人即将莅临,想来还在焚香沐浴,不能怠慢了大人,却没想到大人会这么快就到来,实乃百姓之福啊。” 年轻男子深深看了一眼大虎,嘴角勾起,是个走官场的苗子。 “大风子,大虎子,幸好小镇不久就会来大计的官员,这赏钱要比往常都多了不少哎。”郑千金匆忙推开大门,手舞足蹈在两人面前显摆起来,那手中白花花的银子晃得两人眼睛仿佛被针扎一般,疼痛难忍。 看着两人囧样,郑千金这才注意到他们身后三人,一下子就被吸引过去。那为首的男子,让他突然想到了自家阿爹,怎么容貌这般相似。 大风与大虎倒是被吓得半死,这姑奶奶今天眼神怎么这般差劲,竟然不知道自己身后这三位贵气外漏的二代子弟。 “本官宁苏,不知这位姑娘姓甚名谁?”年轻男子笑着开口,两双眼睛深深打量着眼前黝黑的女子。 郑千金尴尬地摸了摸头发,心中连说几声坏事了,这是今年大计的官员,刚刚自己有没有做不好的事情,一下子小脑袋又给迷糊了一下。 “在下郑千金,见过宁大人。”到底还在江湖多年的女子,一下就稳定了下来,就算眼前这位官员怪罪又如何,自己跑不就得了。 宁苏笑着点头,算是认识了,又将目光放在了两位守门的身上,突然换了一张面孔,冰冷说道,“我要去见你们县令,带我前去。” “是!”两人异口同声说道,不由得摸了摸额头虚汗,幸好这位官员没有在意女侠刚才的言论。 郑千金看着他们走向衙内,也不免松了一口气,但眼神却一直停留在那宁苏的身上。 第五章:父慈子孝 陪千镇外,好似地动山摇一般,摇曳不停,那在镇子里的人,甚至能感受到惊雷炸响,天地碎裂的错觉。 无数流民向着陪千镇而来,齐聚于镇外,哀嚎着祈求官兵能给自己一碗稀粥,又或者祈求人牙子能够买走自己一双儿女以此换做续命钱。 郑千金刚好从靠近镇外不远处的布庄走了出来,将自己身上的老虎皮给买了出去,换了好几十两银子,心中激荡不已。 “真不知道那些大户人家怎么这般愚蠢,一块老虎皮而已,又不能吃,怎么卖得比米还贵,也幸好他们愚蠢,要不然我怕是要打好多野味才能得到几十两银子。” 郑千金兴奋得跳了跳,扭过头看向背篓,沉甸甸的感觉压在她的身上让她十分满足,里面是刚买的几件衣物和几斗米,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个冬天想来是不用发愁了。 只可惜人生无常,还没有好好感受一下背篓里的衣物和大米,就送了出去,那沙哑般地哀嚎,让她的心里听去很不是滋味。 刚从布庄走了出来,就看见小镇外边聚集无数的流民以及太多的官兵,将他们给拒绝在外。 当她走了进,心中更加难以接受,只有极少数流民还能够哀嚎,剩下的只能死死躺在雪地上,任由雪花覆盖全身,等到人没了气,就会有无数疯子纷纷涌过去,眨眼间就会散开,离开时疯子的脸庞满是猩红覆盖,而不见一具骨头…… 郑千金心中难受,看不得这种场面,向着小镇外狠狠丢出背篓,匆忙放开脚步着粮庄再次跑去,身上还剩下许多银子,买一些给他们,能够多活一时也是极好的。 小镇外开始聚集官兵,他们放好木栅栏,上面满是夺命的木刺,一排排用来挡住这群贪命的疯子。 宁苏从县衙离开,身后跟着个五人,自然也是注意到镇外发生的情况,着实让他惊讶一下,从大道上来的时候,可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啊。 一旁的县令紧紧蹙眉,挺着厚重的肚子一晃一晃,很有憨态。 开仓放粮,终究还是不太现实,毕竟不是自己镇子里的人,是死是活轮不到自己来管,到时候上面来人问责,也是问他们原本的县令,可今日来了大计的官员,怎么也得在他的面前表现一番。 于是,粮仓打开,可也只是运出十袋粮食。 县令献媚地看向宁苏,臃肿的脸庞上爬满了皱纹。 宁苏笑道,“县令大人自行斟酌即可,本官必将大人的功绩如实上报,救民于水火之中,实乃名副其实的好官哪!” 县令急忙哈腰点头,吩咐着差役多加了两袋米,急急忙忙地赶到小镇外。 如今的世道本就煎熬,能够拿出十二袋粮食已经实属不易,自己镇子上可得多备一点儿,以防发生不测,算不得小气。 粮食一袋袋运了过来,当着众多流民的面,将那白花花的米粒倒入十二口大锅之中,接着又倒入三四桶水,那原本洁白无瑕堆积在一起的米,眨眼间就变得浑浊。 郑千金也在不远处看着,今天刚赚到的银子全都没有了,变成了米粒,混搅在那十二口大锅之中。 “也就会做做样子,粮仓里可不止这么少的米,这大计的官员都来了还这么小气,小心哪天被小小的气死。” 郑千金鄙夷地看着那肥胖的县令,是一个中年人,说是相貌清奇丝毫不过,看着他在哪里眉飞色舞地说话,郑千金倒是恨不得给他来一剑,说这么多话作甚,既然是救济灾民,你倒是赶快将粥给发下去啊! “大人,不好了大人!”就在他们即将发粥之际,一位衙役慌张而来,嘴角揣着粗气。 “何事惊慌啊?”县令异常不满地看着自己的手下,眼神如刀剑一般欲要杀人嗜血。 衙役害怕地一哆嗦,急忙说道,“回大人,镇南那里也来了太多流民,我们怕是要挡不住啊!” 县令也随之吓了一跳,心中大怒,这儿镇北的灾民就够多了,镇南怎么也来了。 “县令大人,这镇南我就去了,倒是得从粮仓里再拿出一些。”宁苏笑着说道,刚想要转身,就被那肥胖的中年人给拦了回来。 “大人莫急,大人就不用去粮仓了,太过于麻烦,这里刚好就有现成的粥,从这十二桶里面分出一半用来救济镇南的灾民想来是极好的。” 县令随即看了一眼刚才前来报信的衙役,大声说道,“你叫几个人分出六桶粥,邵前往镇南救济灾民!” 宁苏笑了笑,没有说话,独独留给他一个背影,身后跟随着一男一女。 “这大乾的官员个个都是为民的好官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宁苏背着双手,至于腰后,双眼眯起,很是惬意。 “殿下当真要帮他们救济灾民?”身后的女子清冷说道。 宁苏眯着双眼,悠哉说道,“好不容易来一趟大乾,可不能这么白白浪费掉,至于救济就交给那些衙役。” 离小镇不远处的半山腰上,郑炳平静地看着山下场景,说是人山人海也不为过,这么多的流民已经将陪千镇给围住了。 “这日子没法活嘛……还不如干脆造反,说不定还能多活一刻。”郑炳摇了摇头,向着山下小镇而去。 郑炳脚尖轻点山腰云雾,如那天上流水,降临凡间,若是有人抬头望向那小镇不远处的大山,一眼怕是就会被吸引过去。 雪白的长衫随雪花舞动,飘逸着发丝,如同临凡的谪仙人一般,那市井书籍中所谓的公子世无双怕是为他一人而写,这一刻的他似乎带着一种特别的气势。 云雾在他脚尖弥漫,带着他临落凡尘,向着小镇南门口而去。 大雪封住世道,欲要冻杀已经被掩盖的杂草。 一路而来,皆是吃人的场景,易子而食,绕是他心中都有一丝颤抖。 “好好的儿子养了这么大,不好好给他亲爹送终,临死前还要吃他的血肉,你说他这是养了什么个儿子啊?”郑炳笑着问到。 他已经来到镇南门口,看着不远处正在发生的场景,大声说道,话语中满是玩味。 “怕是父亲不想儿子与他一同死去,黄泉路上还是一个走为好,能够保住儿子的性命,不过就是区区几块血肉而已。”宁苏笑着说道。 接着又走出木栅栏,来到郑炳身前,直直跪下,重重磕了一个头,“宁苏见过父亲!” 第六章:江湖再见 郑炳似笑非笑地看着头贴雪地的宁苏,摆弄起双手来,慌张模样很是喜感,“使不得啊,公子身份尊贵得很呐,在下只是一介草民,哪里是公子的爹啊,就算一把屎一把尿喂儿子,也喂不出公子你这般狗…人样的啊,现在到了大灾荒年代,可不兴认爹啊,要不我给你指个地儿,那里可是有很多女仙子的,就喜欢公子你这儿细皮嫩肉的,你去认她们当爹我倒是觉得极好。” 只见宁苏听去,脸上的青筋都不由得一抽搐,神情极其精彩,若是去戏院那么来上一段,台下的观众都得纷纷喝彩。 “父亲就别打趣儿子!”宁苏紧咬牙关,重重说道。 郑炳也没有太过于刁难,淡淡地道了一声起来,就将目光放在了流民身上,心思却一直想着眼前这个儿子,不知不觉都这么大了,心中除了惊讶更多的是后悔。 当初自己临走时他也才六七岁,一转眼就这么大了,不知道她娘养他辛苦不辛苦,有没有一把把屎尿将他好好喂饱。 郑炳眼神又不自觉放在了宁苏身上,瞧着倒是人模狗样,心中一股莫名的情绪也随之放下。 不禁点点头,看来是有好生喂养。 “你所来何事啊?是你娘的主意还是你的主意?”郑炳率先开口,看着不停拍打自己身上黏着白雪的宁苏。 宁苏拍开身上雪,再次恭敬行礼,“儿子此来是接父亲和妹妹回家,不忍心父亲和妹妹受苦受累,这即是母亲的主意也是儿子的主意。” 郑炳轻哼一声,“回家…这里就是她的家,还能回到哪里去?” 郑炳接着又看向他身后一男一女,女的倒是认识,长得极美,是自家娘子贴身丫鬟,算得上自己这个儿子半个母亲,至于她身旁这个一言不发,面色犹如死人一般的男子倒是让他犯了困,不认得,或许是这十几年内被招揽的人吧。 “公主自然是回到皇家,哪有流落在外的道理!”女子冰冷地看着郑炳。 郑炳突然惊讶一下,双手不自觉捂着嘴,双眼上写满了不可思议,“这不是苏儿妹妹,怪我,都怪我,难怪突然感觉这地儿臭气熏天,原来是苏儿妹妹驾临,这么多年过去了,苏儿妹妹还是没有改掉嘴臭的毛病,要不要哥哥我给你治一治,也就眨眼的功夫,你这儿病啊,只要哥哥我亲个嘴就行,一下就能香得很,要不试试?” 苏儿脸色绯红,气得白齿紧咬,晚霞也随之爬上了她的耳根,右手伸入大衣胸口处,想来是要拿武器,直到郑炳说完试试二字,一瞬间从那貂皮大衣中抽出短剑,直指他心口处。 宁苏没有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眼中闪过一道电光,那住手二字没来得及脱出口,就看见一把闪烁银光的短剑已经抵在父亲胸口之处,可在随之看去,苏儿那持住短剑的右手手腕裸露在外,原本如雪的手腕突然多了几道深绿,可不管如何用力,也不能深入衣服丝毫。 郑炳左手握住苏儿手腕,嘴角勾勒出一抹淫笑,双眼深深打量着眼前绝美女子胸口之处,不由得暗骂一声,这鬼天气,将好看的风景都挡没了! “苏儿妹妹可不要着急,哥哥我就在这儿,跑不到哪里去,只是这治疗的场面实在是不能让外人看了去,便宜别人眼睛不成,可苏儿妹妹这般着急,哥哥我也只好顺从妹妹心意咯。” 郑炳说完又牵制住她另一只手,看着她不断扭动身子,以此挣脱反抗,心中玩心大起,作势要给眼前女子治一治。 “姓郑的,你放开我!” 苏儿也是急了,眼前这个白衣男子越来越贴近自己身体,莫名变得无力起来,双眼不由得滑出两滴泪痕,翻过滚烫的云霞。 “父亲不要在捉弄苏儿姐姐了,若是回家告了状,娘亲想来不会放过父亲的。”宁苏匆忙说道,刚刚那一瞬自己被一种力量限制住,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弹,直到这一刻才解开。 郑炳顿了顿,看了看身前美人,又看了看儿子,也是收回了双手,长叹道,“我看苏儿妹妹这般急切想要治疗,没想到竟然被你这个孽子当成打趣,罢了罢了,就当没你这个儿子,你走吧,有多远走多远,不要让我看到你。” 说完郑炳当着他们的面眨了眨眼,挤出两滴泪珠,里面倒是掺杂了不少雪花。 苏儿突然觉得身体一轻,力气回到身上,不信邪的她又持起短剑刺入郑炳身体,好在宁苏反应及时,将她给拉了回来,又一把夺过她手中短剑,看着一脸羞愤的苏儿也是摇了摇头。 郑炳这次倒是没有计较,不过是小女生生气罢了,看了眼三人,将话题拉到了之前,“我那傻闺女从一出生就跟他这个不省心的爹漂荡江湖,吃的、用的、穿的、学的字、学的武,与皇家可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什么流落在外的公主,她只是一个每日为了活命的傻丫头罢了,当不起公主这一称呼。” “你!”苏儿恨恨道了一个字,也只能默默咽下这口气,打不过说不过,实在是憋屈,此刻她的脸颊红晕一片,让人忍不住想要轻咬一下。 “苏儿妹妹生气作甚,哥哥我也只是如实回答,带她回去干嘛,给你们皇家用来联姻?好让她嫁给一个好色之徒,这种事情在市井小说可都是广为流传啊。” “如今陪千镇来了这么多流民,那丫头到现在还没有回家,想来一定又做起了那救世济民之事,若是早点儿去,说不定还能留住一些银两。”郑炳最后自言一句,向着镇子内而去,没有在关注他们三个人。 郑炳心中叹口气,心中连说几声阿弥陀佛,祈祷这种事情补救还来得及。 “孩儿来到大乾已有数月之久,几日前不知何缘故更自己来到大乾的信息被大乾高层得知,也才刚躲过一些追杀,相信他们不日就会找到这里,如今儿子身边无一护卫,怕是要命丧于此啊。” 宁苏好似谈笑风生,没有一丝慌张,身上莫名多出儒雅气质。 郑炳听到这儿也是停下脚步,与小镇相隔几步,一言不发地呆愣在原地看着镇子内…… 许久,这才转过身来,一脸嫌弃地看着自己儿子,“确实是一个坑爹的货色,到底还是女儿好,知道为他爹买过冬的衣物,虽然最后却是送了出去,也总比没买想要抢他爹身上的儿子强。” 宁苏笑着点头此刻的他不敢反驳,毕竟能看出他爹正在气头上,那青筋暴起的额头,最为明显。 “终究不是你们皇家人,还是不要去皇家,你们终究是不配的……” 郑炳又看了眼陪千镇内,那道黝黑的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向着他们三人走去,“走吧走吧,只希望以后回来,能够看见嫁了人的傻闺女啊……” 此刻的郑千金,不知疲倦地做那救世济民的大事,对于镇南发生的事情,也只是看了一眼,就往粮仓跑去。 她只是一个江湖女子,至于自家那长得极好看的阿爹,怕是因为某些缘故不得不走,至于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见面,郑千金倒是不怎么太上心。 她这儿一身本事都是从阿爹身上学来的,若真是出意外了,自己也就可以死心了,连阿爹都打不过的人。自己就更没有希望了。 第七章:两种极端 “父亲就这么走了,难道不与妹妹做个道别?”宁苏疑惑问道。 郑炳仰躺在马车上,享受着碳火中流转的炽热温度,听儿子这么一说也是摇了下头,“那丫头本就异于常人,更何况与你们这富家子弟相比,在她眼中生离死别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情。” 郑炳顿了顿,突然笑着说道,“我那傻闺女喜欢做那行侠仗义之事到底还是求一个心安,幸好她有福气,名字中带个千金二字,又独独与郑字极其贴切,挣个千金,这才不至于当一个乞儿亦或者卖身接客的风尘女子。” 坐在那车内的男女嘴角一撇,到底如何接下面话都没有个底,顿时安静下来。 郑炳也慢慢地缝上了眼睛,闲得无聊,这才慵懒着声音说道,“那人…应该是去做那杀人放火的事情去了吧?” 那车内只有三人,一直跟在宁苏身后那身着貂皮大衣的年轻男子却不见了踪迹。 宁苏笑了笑,“父亲好眼力,一下就能猜出他的身份。” “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想来不是魔教门人谁会这般模样。” “杀人放火…这陪千镇上来了这么多流民,他若动起手来,没个三两天功夫他怕是杀不完,到时候连性命说不定给丢了去,如此看来想要杀掉这么多人,除了下毒别无他选啊,毕竟官府开仓放粮,时机正好。” 郑炳接着又眯开双眼,深深打量眼前儿子,“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我这儿生了个什么种,好狠的心呐……” 宁苏倒是不怎么在意,父亲不是一早就看了出来,也还没有阻止自己。 “你何时与魔教人交易过?” “数个月前,来大乾之前,只是将他们的一些人带入大乾地界而已,他们给我找到至亲的方法。” “你倒是一点儿都不担心你妹妹会不会死于这场人祸。” “父亲说笑了,妹妹若无武功傍身您又哪里敢放她从此以后孤身一人?” 郑炳点了点头,没有责骂也没有赞赏,他既非十恶不赦又非道德圣人,如今这个世道,死亡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解脱。 “生前受苦受难,死后将登极乐,佛经上是这般写着的,既然如此,你就跪送他们吧!”郑炳睁大眼睛,如深渊凝视,直勾勾挂在宁苏身上。 到底还是亲生儿子,毫不犹豫地跪下,膝盖骨重重磕在木板,声势极大。 苏儿皱起眉头,脸蛋上写满了不满,担忧爬上眉梢,可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能再次记下这笔账,将这口气又给咽了去,等回到了大秦在给他算账。 天地间不知何时盛开出无数雪花,烂漫飞舞起来,如同市井小说中那夺人魂魄的狐媚子,勾引来往人群的灵魂。 流民开始忍受不住这冰冷的刀剑,这才一会儿功夫,就倒下太多,又被活下来的人给扒了衣物,分食起了血肉。 郑千金也只能看着镇子外场景,不能放他们任何一人入小镇,到时候说不定会更加混乱,怕是一天过后,就成了死镇。 “这六桶粥哪里能救得活这么多,你们官府倒是大方得很,六桶粥里面不断加水,到最后真就是一桶热水给分了出去。”郑千金看着镇子外场景,愤愤不平,搂着双臂,身旁跟随着大风大虎两个朋友。 大风不满说道,“今年本就不景气,收成不好,上头又不断提高赋税,到最后还是我们县令替百姓给补了上去,以去年赋税收粮,今年粮仓能拿出十袋已经算是太大方也不为过,我们陪千镇上千人口,不得也吃米?” 郑千金也只能默默听去,究竟什么个情况,她心中自然一清二楚,但终究还是免不了嘴上说说。 “这大计官员跑得好生快,以为他会在镇南救济,没想到马车都没了影子!”大虎望着镇子外面,一条大道上有着明显的车痕,在这儿满天飞雪下,依旧掩盖不了。 “没有要走我们陪千镇百姓银两也算他有良心,今年这个冬天说不定会少死一点儿人!” 如今的郑千金也只能默默听着大风与大虎两人交谈,阿爹应该上了那辆马车,至于究竟要去什么地方,她不清楚,往后的日子突然变成一个人生活,很是不习惯。 郑千金看了一眼镇外,突然转了个身,直奔粮仓而去。 两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只看到一道儿雪花儿飘了过来,打在眼睛上。 “女侠武功倒是好,就是不肯教我们。” “教你作甚?难不成下次去花楼你飞檐走壁去翠花娘子房间,想着不用交钱的好事!” “你这厮,不能和翠花娘子大被同眠倒是嫉妒起我来了!” 郑千金在小巷中不断穿行,身影犹如冷电忽隐忽现,看不透彻。 她心中生出一种危机之感,不久前看见那大计官员身旁的男子,那种活死人一般的气息,让她异常难忘。 不人不鬼,只有魔教门人才会有这般模样的内力显现,即使收缩于身,可在习武之人眼中,如同黑夜灯火,异常明显。 “不过就是一个魔门人,翻不起风浪来,那傻丫头杀他想必不会废太多功夫,又会满足她那做女侠的心思。” 郑炳看着跪在马车内许久的儿子,想必双腿失去了知觉,若不是身旁的苏儿妹妹一直求情,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得让他一直跪着。 “让你跪着,想必你自己心中也十分清楚,这上千条人命可不是你随便一句交易就能管得了,若真是发生,传到大乾高层那群人耳朵中,你怕是永远都走不出这大乾天地,成一个阶下囚。” 郑千金一路飞奔而来,直到看见粮仓二字这才放了一半心下来。 看着敞开大门的粮仓,手中铁剑也随之拔出。 “下毒杀这上千口人,再以他们的气血用来修炼,想来今年大雪封天,有着这么大的灾难,朝廷不会太过于在意,毕竟如今的世道这么难,死上千人也不为过……差点儿就让你得逞了。” 郑千金双眼猩红,拼命往眼睛灌注内力,死死盯住粮仓,身形也慢慢佝偻下来,好似一张大弓,手中铁剑犹如箭矢,仿佛下一刻就会爆射出去。 第八章:人命如杂草 北风萧萧吹动空气中弥漫的寒意,此刻的天地明亮万分,除了一阵北风刮过呼呼作响之声,显得异常宁静。 郑千金双眼翻滚出血泪,才滚落至脸颊就被寒风给冻住,一眼看去,很是渗人。 她的双眼透过厚实木板,一眼就看清里面魔教之人所在,那经脉流转,很是醒目。 也是瞬间掷出铁剑,化作紫电,一时间为这白亮的天地更添光明。 呛!刀刃划过冰冷空气,奏响出悦耳声音。 铁剑直直穿透木板,声势浩大,仅仅是触碰瞬间,就化作碎末,那年轻男子的身影也随之暴露出来。 男子突然惊惧,心神随之恍惚,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凌乱飞舞的碎木屑后那直刺向胸口的铁剑。 那男子倒也是反应极快,眼看不能躲避,只能挪转身形,以肩膀抗铁剑,此刻的他也只能祈祷,自己只会废一条手臂。 果不其然,随着爆裂声响起,男子保住了性命,可那接铁剑的手臂,却被炸开,血肉模糊,整条手臂被炸飞出去,可想而知那一剑究竟有多大力量。 他疼得大叫一声,全身经脉膨胀,暴起了青筋,那飞溅的鲜血溅上脸庞,好似换了一张面孔,难看至极。 “你们魔教中人莫不是个傻子,白白站在原地等着别人拿剑往身上砍?”郑千金飞奔向粮仓内,还不忘废上几恶心话。 她手中已经没有兵器,而那年轻男子手上还有一把长刀,她要拿回铁剑要不然下一招怕是轮到自己断手断脚。 “滚!”年轻男子顾不得伤势,右手拿起长刀往那道飞驰而来身影斩去,长刀划破空气,斜劈斩下,寒芒刺眼,在空中凝结出猩红的刀芒,瞬间截住郑千金来路,让她不得不退。 郑千金无奈,只能放弃拿回铁剑,向后退去,在雪地上划过一道长长痕迹。 “唔!”男子嘴中呕出鲜血,喷洒在地,幸好刚才挥出一刀,这才给自己一瞬间稳住伤势时机。 他急忙点住穴位,达到止血效果,一双充满杀意的眼睛死死盯住粮仓在郑千金。 “坏我大事,以死谢罪!”男子暴怒道。接着双脚发力,犹如飞箭射出粮仓,手中长刀直直劈向郑千金头顶。 郑千金手中没有兵器,还做不到空手夺白刃的地步,只能翻滚一旁躲过这一刀,可接下来就是如那暴雨倾泻而来的要命攻击。 寒风凛冽,刮过他的血肉,每当斩出一刀,身上的力气也随之少了一分,被炸裂的那条手臂也跟随着喷溅鲜血。 郑千金脚步不断变化,身法灵动,不见一丝慌张,面对这如磅礴大雨而落的攻击,没有沾上一丝一毫,显得游刃有余。 “比之前那几个人牙子差劲太多,连我的衣物都碰不到。”郑千金鄙夷说道。 到底是一条手臂,应对起来太过于简单,若是双手,怕是自己身上也得添几个口子。 大雪纷纷而落,覆盖在他们身体,两人忘乎所以,心神紧张,不敢有丝毫大意。 时间一点点流失,郑千金好几次都想要去粮仓可都被拦截住,无奈的她只好空手对白刃。 见那男子越来越没了力气,速度更是慢了下去,也是抓住时机,握住他仅剩下的一只手的手腕处,送给他一个过肩摔,作为收礼,就将他手中长刀给收了去。 碰!男子被扔了出去,砸在大雪地上,断臂中喷溅出的鲜血将这粮仓周围染成红色图画,雪白与鲜红交织一起,为这天地增添几分色彩。 “不人不鬼就这般模样,当真以为你们魔教多厉害,原来这般不堪。”郑千金挥了挥手中长刀,有点儿不太习惯,还是用剑来的舒服。 “原本是想毒死你们,咳咳…哈哈,现在我可改了主意。”男子强撑着身体,嘴角不断溢出鲜血,面容渐渐扭曲。 “除了毒你们还会做什么?”郑千金疑惑问道。 “小丫头,你着实让人惊艳,今天怕是杀不死你了,不过……咳咳,这镇子上千口人可都要为我陪死啊。魔教有多厉害?魔教厉害的地方可多了,要不然怎么会杀这么多人啊?” 年轻男子疯狂大笑起来,身体不断抽搐、扭曲,直至肿胀,他的经脉在不断膨胀,撕裂血管,想要冲破他的皮肤。 锵!郑千金眨眼间就来到他身前,手中长刀震荡鸣鸣,抬刀高于头顶,挥斩而下,炸裂声在度响起,男子的头颅破碎,鲜血喷溅天地,在这雪白的天地中,涌现无数鲜红,那黝黑的脸蛋也成了深红色。 “陪千镇上千口人啊,都会因为这场人祸死去,甚至可能蔓延开来……世道艰难,人命如杂草。”郑炳掀开车帘,看着白茫茫的世界,那远处的东方天地似乎正在弥漫一股滔天的血气。 “还是死了,终究没有救下来…不知道傻闺女会不会因为这件事成了结,愧疚一生……” 郑炳长长叹口气,满眼担忧地看着东方,好似没有注意到北风的肆虐,任由雪花盛开于他的脸庞。 “都是你干的好事啊…我到底怎么会有你这个种?”郑炳拉下车帘,冰冷地凝视已经端坐在那车内的宁苏。 宁苏没有说话,心中异常平静,他不相信父亲会杀了他。 “还是跪送他们吧,什么时候离开大乾什么时候起来,到那个时候你双腿还能不能用,就看那些冤魂意愿……” 郑千金不可思议地看着身前那道化作了一滩脓水的尸体,在这冰寒刺骨的天地,竟然没有被冰成冰块。 她的心突然一紧,让她想起了眼前男子临死前那段话,“这镇子上千口人可都要为我陪死啊。” 脓水慢慢化作血雾,被北风吹散在这儿天地中,接着又消失不见。 郑千金一颗心不断跳动着,脑海中不断闪过刚才一幕,不由得一笑,“倒是没有下毒,换成了瘟疫,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罪魁祸首?” 第九章:寒风凛冽 寒风卷动流云,带走盛开的雪花,天地间也是清净许多。 郑千金向着粮仓走去,那里有着自己的一把铁剑,或许还插在某一个木墙上。 “不过就是一个小镇子,也才上千人罢了,说杀光就杀光,倒是潇洒,可惜脑子不够用哩。”郑千金露出一抹苦笑,抽出插在木板上的铁剑,令她没想到剑尖处缺了一点儿。 “带走阿爹就算了,但用这么多条人命换你想要的结果,就得记着每天多看一眼自己的脖子,哪天会不会掉。”郑千金愤愤道了一句。 一想到那衙门里亦或者镇南看见的那个男子,心里就有气,着实不舒服,若不是因为他,这个镇子还如以往一般,安静祥和。 郑千金收起铁剑入剑柄,走出粮仓,抬眼看了天幕,不知何时出的太阳,明晃晃地晃着她的眼睛,她闭着双眼,享受了片刻日光,就匆忙向着镇子跑去。 这种毒无色无味,还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赶紧找到解药的好。 一路上不断内力运转,震荡出一缕缕侵蚀入体的血气,这种所谓的瘟疫也不过是毒的一种,区别莫过于它能够传播,极难知晓解药,至于中毒之后会有什么变化,郑千金一点儿都没有感受出来。 那男子死后化成的脓水又变成了毒雾,她试了试,吸了一二,可惜对她来说没有一点儿作用,想来也只能归功于自己内力浑厚。 “姓郑的,宁苏可是你的孩子,为那些不相关的人就废了他的双腿,你莫是疯了不成!” 茫茫大雪之中,一辆马车正在飞驰,丝毫不给地上覆盖的白雪面子,没有留下一点儿痕迹。 苏儿眼眶滚出泪花,受不得自己从小照顾大的孩子受着般委屈,想要将宁苏挽起,却被一道莫名力量给压得动弹不得,只能对郑炳怒道一声。 “苏儿妹妹着急作甚,我这儿不是还没有废嘛。”郑炳笑着说道,瞄了一眼一直跪着的儿子,心中倒是点了点头,武功底子极好,怕是有半个时辰过去,经脉中内力循环,依旧如同洪水猛兽,丝毫不见阻滞。 “到底是出生皇家,天生就高人一等,眼界更是开阔嘛,那上千人在你眼中终究算不得什么,太少了,应该上万嘛,这样杀得才尽兴。”郑炳笑着说道,这翻话自然是对儿子说的。 “父亲错怪孩儿了。” 宁苏笑着叹出一口气,让端坐的郑炳不由的惊讶一下,自己这儿子莫不是觉得自己做的是一件对事。 “独自前来大乾数月,相信大秦之中想要杀你的人早就将消息给送去了大乾高层,之所以会带着魔教中人一同前往陪千镇,就是想杀光所有人,以此来消除我留在那里的痕迹…而且,一来你肯定自己不会带走妹妹,二来你更坚信你爹我会教你妹妹武功,这样就算是毒,也对她无用,这样一来……整个陪千镇就再也没有人知晓我和你妹妹的痕迹了,也就查不出留在大乾的妹妹了。” 郑炳笑道,“这算盘打得极好,只可惜啊……不知道的怕是都这么以为的吧,大秦皇子深入敌后只为带走流落在外多年的妹妹?哼!” 郑炳神情随之冰冷下来,冷冷地看着跪在地上却还一脸和善的儿子,“来到大乾数月之久,这其中究竟能做多少事情,又能做成功多少事情,这就很有嚼劲……如今你匆匆而来,一定是某一环节出了差错亦或者需要我来当你在大乾布置的…最后一颗棋子。” 郑炳长叹一声,“当真是狠心呐!” 一旁的苏儿听到这话忽然地泄了一身怒气,只能闭口不言,两双大眼睛打量着马车顶,双手也是不自觉紧握放在大腿上,许是车内温度太高,手心都渗出汗液。 “苏儿妹妹这般紧张作甚,我不过是教育自己儿子罢了。”郑炳似笑非笑地看了一旁美人,那个从小到大一直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跟屁虫长大了,都知道算计自己了。 郑炳摇晃着脑袋,双眼也眯了下去,装模作样道,“让我猜猜,你们两个打算做什么……是要谋城?亦或者谋君?数月之久,到底是多久……十二月?二十四月?三十六月?” 郑炳笑着摇了摇头,“罢了罢了,你还有良知,这一局没有将你妹妹算作棋子,也就不与你计较了,算计你老爹我倒是没有多大事情,毕竟儿子坑爹嘛,天经地义,起来吧!不过,你真以为大乾高层会这么觉得你是为你妹妹而来?” 第十章:微风将起,江湖荡漾 “看女侠先前这般着急,是所谓何事,不知道有没有我俩兄弟帮得上的地方,只管道来。”大虎急忙上前,递给郑千金一碗茶水。 如今镇南救济灾民已经开始,外面也就搭起了帐子好供衙役们歇息。 郑千金喘口粗气,神色紧张地看了一眼大虎,随即运转内力聚集于双眼,想要知道那毒究竟有何可怕之处,能够杀小镇千人。 许是她修炼不足,愣是看不出一二,倒是让一旁一直端着茶杯的大虎弄得手臂酸痛,“女侠莫不是不喜欢喝茶?” 郑千金尴尬一笑,急忙接过,一时太过于在意他事,自然没有注意到。 “大风子哪里去了?” 郑千金疑惑,扫视一眼周围,镇子外不知何时建成的那醒目的雪屋,还有施粥衙役的身影。看一圈下来,也是没有见到那熟悉的身影。 大虎笑道,“那家伙贪心,偷偷尝了一口米粥,不巧被县令大人抓个正着,现在怕是在往各家各户跑,上门乞讨一点儿粮食,吃那闭门羹了。” 郑千金露出浅浅的笑意,没有接话,如今早就没了那个心情。 那男子尸体化作的毒雾,早已将整个陪千镇笼罩,过不了多久所有人都会吸食入体。 现在看起来倒是没有一点儿事,等到了时间怕是想死都难,这世间的毒分种类,越是见效慢的毒,治疗起来越是困难,这陪千镇可没有什么神医,除了一些草药堂子,里面坐诊的也就是几个只会看风寒的先生。 郑千金突然转过头,看向大虎,双唇抿了抿,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 大虎咧嘴笑道,“女侠可是有事要说?何必畏畏缩缩的,像是那些小娘们一样。” 郑千金不由得一愣,没想到今天自己竟然被瞧不起了,“你今日怎么有胆气,敢打趣我,算了,今日这事我就记下来……等什么心情不好,就往你身上撒。” 大虎笑着说道,“嘿嘿,今日救了上百条人命,胆气自然是足,不过女侠还没有说出究竟是何事惹得你脸色其差无比。” 郑千金惊讶一下,不确定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蛋,一想到这么黑,应该看不出来啊。 大虎继续说道,“女侠莫不是不相信,你我二人在一起几年之久,自然是知根知底,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和女侠睡在一张床上,也没见识过女侠娇躯,不过女侠其他地方我自然是熟悉万分。” 郑千金脸颊红晕一闪,“找打!” 说完就以手作刀,向他脖子砍去。 “使不得使不得,女侠手劲这么大,怕是得掉脑袋。”大虎被吓一跳,连忙离开几丈之远。 郑千金鄙夷地看着大虎,收回手刀,“真不像个男人,力气都没有我一个弱女子大。” “我哪里能和女侠比,不过女侠为何事忧心啊?”大虎笑着走了过去,故意将木椅拉到一旁,远离郑千金。 “我得走了,换一处镇子重新生活了,我们终究是朋友,过来也是道别一场……”郑千金看了一眼大虎,又急忙收了回去,不知道这算不算最后一眼。 “啊!”一旁的大虎呆愣一刻,不可置信地从木椅上冲起。 “莫不是这镇上有人惹你厌烦不成,怎么好端端地要走啊?”大虎投来不舍的目光,语气比之前委婉。 “确实有人惹我厌烦,只可惜他走了,走得远远的,走到我一辈子都到不了的地方去了……”郑千金小声嘀咕,心中五味杂陈,很不是个滋味。 “女侠你今天好生奇怪,怎么像个小娘子了,虽是比以往好看不少,但这话太过于扎心了,好端端地怎么就要离开了。”大虎伤心说道,那粗壮的汉子心底可一直藏着一份另一种情感。 “你一个的汉子,眼眶中打泪花作甚,让人看去怕是一个变态,不过就是离开而已,这大乾也就这么大,一来一回最多也不过几年最少也不过几日,有什么可伤心的。”郑千金凑近,很是豪气地拍了他的肩膀。 “你那小心思我早就知道哩,还是送给别的姑娘的好,一想到我郑千金拜了把子的兄弟想要睡我,咦~”郑千金不由得全身一激灵,实在是难以想象。 大虎也是红了脸,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出口。 郑千金最后在看了看镇子,又将目光给拉了回来,“我得走了,你也别问我去哪里,要回来的时候自然会给你们寄书信。” 郑千金向着山里跑去,就在镇子南边,那边的木屋还有一些东西得拿着,也得消除一些痕迹。 “女侠……”大虎眼神放在郑千金背影上,不敢有丝毫眨眼,怕一不小心她的身影就从自己眼中溜走,消失不见。 “大虎子你要是伤心,不妨今日夜晚到花楼快活一夜,一个怕是太少了,得来一群才够,让大风子知道,谁才是无敌哩!” 寒风不知何时吹起,带着刺骨声扎入他的胸口,雪花纷纷落下,嘲笑着围在他的周围,烂漫盛开。 对于大风大虎两人,郑千金不会太过于担心,自己早就教给他们修炼内力的武功,想来抵抗这毒雾不是难事,对于这个镇子上的其他人,她没有打算救下来,自己本来就没有本事,若是留在这里等着被大乾高层的人找到然后严刑拷打不成。 举一国之力还查不清楚一个女子身份,郑千金自然不相信,还是早点儿离开的好。 至于他们二人会不会将自己供出来,那就看自己这个哥哥有没有算到陪千镇还能够活下两个人。 若是失算,他妹妹的命也就留在了大乾。 若是算到,那两个人的结局会是什么,郑千金倒是一点儿不担心。 毕竟妹妹一两个无理的要求,当哥哥的怎么说都得满足。 两人最多不过是失忆而已,亦或者被拉入他在大乾数月之中下的某一个颗棋子之下。 第十一章:劫富 “要说那陪千镇一夜间成了死镇,失了繁华,倒是没有太过于惊奇,独独奇怪之处就在这寒冬腊月有那无数黑鸦盖顶,遮了日光,一眼看去,甚是阴森。” 书生拿着木条,拍了拍桌面,“到底终是那昔时繁盛皆埋没,举目凄凉无故物。” “说那小镇子一夜间就死了上千人,其模样更是让人看得胆寒,这其中莫非是那鬼怪作祟,亦或者魔人出世,让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听去,只觉得心慌意乱。” “如今前去那镇子上的官差更是下令,生人不得靠近千里之地,这其中意味,各位心中自知有数即可,可不要详细道来,我这个儿茶馆可不兴官差大老爷们在来一趟啊。”只见那书生笑道,端起桌上一杯茶水,大口饮下。 倒是让所有听客都不免笑骂一句,这家说书先生没个正行,总是到那入迷的地方顿上顿,让人生出可恨之感。 “你说书就好好说,这一停一说的很是难受,若在如此,大伙儿就请你吃拳头。”底下的听客愤道一声,抬起拳头转了转,很是自傲。 书生笑道,“莫要着急,这故事本就不长,一下就听完了滋味也就一下没了。” 书生指着外面,“这大雪可还下着了,外面天冷,在茶馆里多待一会儿又何妨,那陪千镇上千口人如今还躺在雪地上,到底是入土或被抛尸可比我们难受得多。那小镇离奇,都说是牛鬼蛇神作乱,本就是鬼神之说,当不得真,如若真有,在下我每日都上香敬三清,怎么还没有得到成仙?” 这番话语也是逗笑台下一众茶客。 书生接着笑道,“这天下诡事繁多,如今刚好就落到离我们千里之外,在下也不过知道一点儿而已,若真有恶鬼作乱,想必也是那百鬼夜行,不然这上千条人命得杀到何时,如今官差不过一两百人,还不足以抗衡百鬼,定然是那魔人出世,下毒坑杀罢了。” “这天下纷纷扰扰,莫过于利益二字,想当年魔教扰我大乾民不聊生,日不敢出户,夜不敢入床,何其可悲,也不过就是想多杀人而已,以此来壮大内力,如今那小镇子一夜间就失了上千条性命,定然是魔教重临。” 书生拿起惊堂木狠狠拍下,愤愤说道,“如今这官府不作为,大雪封了田地,商人抬高米价,早已经民不聊生,就算魔门现世又如何,要最后都会落得一个死字,比那陪千镇上千人幸不到哪里去,怕是他们先见了阎王,投了个好世道。” 大寒为至,大乱欲起。 郑千金行山过水,不知疲倦寒冷,向着南方走去。 如今陪千镇被封,一点儿消息都传不出来,想来那些高层还是没有放弃。 身上的兽皮大衣早已经冻得僵硬,若不是身体结实,又修炼了内力,怕是早就冻死在这儿。 郑千金来到一处密林,如今的她只能往人烟稀少的山林走去,没有排查的官兵让她难得悠闲。 这倒是让她没有感到意外,不过就是一个流落在外的公主而已,还没有成千上万的流民重要,着实是个好打算。 郑千金在密林中走了一圈,一点儿人迹都没有,这才放心地躺在一刻枯树下,挖了大雪坑躺了进去。 过不了几天就是大寒关,还是养足精神的好。 天幕阴沉,霜雪滚滚,许是人间太冷,郑千金这一躺下,就做了个美梦,很是温暖,等到她缓缓睁开双眼,就看完身前有一处火堆,正在泛着黄光。 “咦,你醒了!” 郑千金身体突然一抖,双腿急忙向后蹬去,直到觉得安全,这才将目光拉到火堆旁,那里有两位男子,皆是书生模样。 “你二人是谁?我为何在此?”郑千金用余光打量一下四周,昏暗无光,看来这里是一处山洞,要不然远离火源都不觉得太冷。 “在下陈清,这是我的书童,小墨,见兄台倒在大雪地中,也是不忍心,这才将兄台安置在山洞,忘兄台莫怪。” 郑千金将眼神放在那名叫陈清的男子身上,身着厚重的灰色儒袍,头顶一簪发簪,长得还这般柔弱,看来是书生无错了。 在她心中,读书人往往都是那不修边幅的,陪千镇官府账房那个老秀才便是如此,一举一动间皆是礼仪,一眼看去很是烦心。 至于眼前名为陈清的男子,身旁带着书童,不用看自然就清楚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子弟。 郑千金点了点头,“看你这一身行头也是富家子弟,如今世道不好,就不怕遇上不怀好心之人?” 陈清笑着说道,“小生谢过兄台担忧了,本来就只是打算到处走走,一两天的功夫自然就会回家,倒不至于担心,这里本就离京城不远,若真出事,还有官府。” 离京城…不远,郑千金不由得揉了揉脑袋,迷糊了不是,怎么往这里来了。 郑千金突然看向陈清,双眼打转。 “兄台可是有事?”不知怎的,陈清总觉得有一股寒意在自己背后流淌。 他看向一旁的小墨,同时也给他递出眼神,算是询问。 小墨摇了摇头,从头到尾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郑千金将这一幕放在眼中,书童怕是假,护卫是真。那个与他一般大小的书童,倒是给他一种狼的错觉。 “不知道公子离家时带够了盘缠没有?”郑千金笑着说道。 富家子弟好啊,富家子弟人傻钱多,护卫更是不顶用。 陈清也是一愣,接着又将目光放在了小墨身上,也只是一瞬就挪开了。 陈清疑惑问道,“自然是带够的,这位兄台莫非有难事不成?” 郑千金笑道,“确实有难事,兄弟我逛窑子没了银子,多少天都没有摸肚皮了,心中很不是个滋味,想来兄台是富家子弟,又救我性命,也就不绑你了,将身上的钱财都拿出来吧,也免受皮肉之苦。” 第十二章:留住洛京 陈清一愣,甚是惊奇,自己竟然被人给威胁了,倒是破天荒。 陈清作揖道,“在下救兄台一命,怎么能以冤报德,不过若是兄台就此离去,在下定当不会在意。” 郑千金看向陈清腰部,怕是银两没有放在里面,又看了看衣袖,袖口倒是极大,却没有一丝鼓起,这让她泄了气。 郑千金没好气道,“你一个富家子弟,出门怎么都不带银两的,莫非是那纨绔,专做那赖皮之事?” 陈清笑了笑,“兄台误会了,在下虽是富家子弟,可也算是熟读经书之人,礼义廉耻还是知晓一二,做不得那种勾当事,至于银两,在下自然放在常人不能看见之处,要不然偷了去亦或者抢了去,岂不是令人伤心。” 郑千金听他这么一说,眼神不自觉往下挪了挪,那双腿之间也没有异常啊,银子莫不是藏在他屁股后面? 陈清面色尴尬,自己救的那男子莫非有龙阳之好不成,这般毫无顾忌地看去,不觉得羞人。 郑千金不再关注那富家子弟,扭扭捏捏的,以为自己被一个男的看去,脸色那般羞红作甚。 “那银子没有放在你家公子身上,就一定放在了你身上了,你一个书童若是不想受皮肉之苦还是交出来的好,要不然我今天就让你们二人知道什么叫做龙阳之事。” 郑千金露出一副邪魅面孔,伸出舌头舔了舔双唇,留给他们二人一副意味深长。 陈清笑着说道,故意提高几分声音,在这儿洞穴中回荡,“小墨啊,你家公子可是被威胁了,你就不打算出手?” 那书童依旧毫无神色变化,只是默默站在陈清身边。 郑千金也是疑惑,那书童想来应该算是护卫,可这个护卫对于主人所说之话却没有一刻听入耳中,想来也只是受命护卫他的生命的死侍。 自己今天也不过是劫财而已,没有一丝杀心,那护卫也是认定自己不会杀人,想来也就没有作为。 郑千金嘴角一撇,实在是一个愚蠢的富家子弟,出门时也不知道换一个护卫,偏偏选了一个木头。 “这位兄台,还是将银子交出来的好,莫要等到我起了色心,顺道劫了你的美色。” 郑千金身影一闪,抓住那富家子弟手臂,接着顺势向着他屁股摸去,若身前没有,那也就只剩下屁股那处,可能藏有银子。 陈清全身一抖,身后传来瘙痒,一时间有种莫名的滋味回荡心尖,等到他回过神来,两人相贴极近,眼神对视,他这才看清楚自己所救下之人容貌,先前因为太赶时间,也只是将她带到洞穴,就不再过多关注。 “你……”陈清还没说出口,自己那腰部倒是突然一紧,接着瞬间松开。 郑千金拿到那钱袋子,迅速后撤,鄙夷说道,“还以为你会拿屁股夹着,搞半天原来是放在腰后,倒是看不出来你还白白嫩嫩的,像个小娘子似的,都不够我一拳打去。” 陈清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腰带松垮下去,露出雪白的肌肤。 陈清急忙整理自己的衣物,实在没有想到自己今日竟然被一个女子给打劫了去。 刚才那一幕久久围绕在他的心尖,幽暗的火光映在那黝黑的脸蛋,一时间似乎白了许多,仅是惊鸿一瞥的面容,深深地惊艳他心中平静的湖泊,荡起一圈圈青涩的涟漪。 “咦,你前世莫不是个女人,羞什么,一点儿肌肉都没有,还没有大虎好看。” 陈清一愣,大虎是谁他不认得,倒是自己今天又被人给看不起了,还都是同一人身上。 陈清无奈笑道,“你倒是胆子大,就不怕我出去后报官?” “报官有什么用,我出去后换身行头,哪个知道我,难不成你还知道我姓什么?” 郑千金晃了晃手中钱袋子,沉甸甸的感觉,有许多天都没有体验过了,自从离开陪千镇,倒是日夜奔波,没有一点儿要停的意思。 “兄台以后还是小心地好,小心哪天不小心被人看上了屁股,贞洁不保。” 郑千金说完,在两人眼中化作鬼魅一般,消失不见。 “强!”小墨突然开口说道。 陈清疑惑看着他,你这时候开口有什么用,别人都走了。 “我不是对手,就算拼命…我都伤不了她丝毫。”小墨严肃说道。 陈清叹了口气,自己这算是留下来一条命嘛? “可惜啊,若是我的护卫在,我一定把她绑去我宫中,做王妃。” “没用的,你们都打不过,只会死。” 陈清不情愿看了一眼身旁小墨,“我王府座下江湖能手数之不清,还留不下她一个女子?” 小墨这次没有回答,若是仔细看去,他的瞳孔一直都处于紧缩状态。 郑千金提着钱袋子,默默听着山洞内那两人谈话,“王妃…还没有大虎好看,不知道哪来的底气,弱男人一个。” 天色阴沉,白雪茫茫。 郑千金不知不觉来到城门外,上面赫然写着洛京二字。 “第一次来这地方,若是阿爹在就好了,也就不用到处担心。” 郑千金叹口气,抖了抖身上覆盖的白雪,向着城内而去。 京城的景色倒是令她不由得一惊,街道行人匆匆,与那陪千镇上的清冷寂静好似两种天地,一处流民苟且,一处 安居乐业。 郑千金进了一处客栈,店家是一位老人,看着这么晚的天色进来的客人,自然一眼就知晓是来住店的。 “客官可否需要二两黄酒压压身上寒气?”老人露出慈祥的面孔,站在柜台前。 郑千金摸了摸衣袖中的银子,不情不愿地点头在多要了几块羊肉用来填填肚子。 老人高呼一声,吩咐下人备好饭菜,自己则是去了酒窖,顺便开了一处房间给她。 郑千金登上二楼,将身上那件兽皮脱了下来,这处客栈暖和不少,穿太厚容易出汗,冬天衣物本就不易洗,到时候怕是会传出一股味道。 郑千金身上穿着墨色长衫,看得出异常厚实,安置妥当,就往一楼而去,在房间里吃属实没有滋味,楼下人多热闹,自己刚进来时,还有那说书先生在台上一唱一和。 郑千金选了一处靠前位置,听得详细一些,方木桌上也端来一碗羊肉,一叠花生,一壶温黄酒,一碗米饭,一个酒碗,一双筷子。 郑千金道了一声谢,拿起筷子夹了一颗花生米,送入嘴中。 花生米是用油炸一遍,然后撒上一些盐巴,里面带着一丝清甜一丝咸味,不仅好吃,做起来也是容易。 那书生拍了拍桌面,“天要杀人,以冷雪冻肉,以寒风刺骨。世道本就万分艰难,如今更不知从何处冒出魔头,屠了一个镇,怕不是不给我们活路。” “若非那豪杰姗姗来迟,要不然魔头哪敢作恶,看那满地尸骨,化作脓水,看那寒风吹起,腥风血雨,让人心中好似吃了狗屎一般,异常难受。” 书生继续说道,“不巧那魔头欲要逃命,却不曾想撞上正在气头上的豪杰,两人只是对眼,就剑光四起,只听噼里啪啦,二人周身剑气纵横,漫漫长夜之下,两人不知交手多少招来,只在那天亮之际,天幕中最后一缕月光欲要射入人间,却被那豪杰持铁剑连人头一齐斩断。” “那豪杰早已精疲力尽,可不想让世人知道自己,最终还是骑上马儿,继续行侠仗义。” “啪!”书生重重敲了一下,“须知那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书生起身,笑着离开,台下掌声四起,就连郑千金都觉得异常精彩。 “呵呵,故事极好,可最后那魔头的尸体却连个毛都没有找到。”老人摇了摇头,又端上来一壶黄酒。 “看你这丫头不是本地人,想来也是逃命,人老了,总是担心这儿那儿的,就多送你一壶黄酒,可别嫌弃。” 郑千金接过,抱拳行了一礼,算作感谢。 “老头子我冒昧问一句,小丫头从何而来?”老人看着身前女子,面容黝黑,看不透彻,但走了这么多年江湖,什么奇怪没见过,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是个丫头。 郑千金说道,“大雪封了田地,没有粮食可以吃,脑袋迷糊就跑来了这里,至于从哪里来的,就是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山里跑出来的。” 老人点了点头,没有在继续深究下去,一把年纪了,还是少说点儿话好,现在的年轻一辈,最烦啰嗦了…… 第十三章:客栈伙计 郑千金又在方木桌上坐了一会儿,没有了说书先生,吃起来滋味都少了一些,可也不能浪费。 客栈算得上宽敞,要不然也容不下说书台子,木头也透露出陈旧感,想来在这京城开了怕是有年头了。 期间来往人群不绝,皆是那江湖游侠儿,手中兵器更是花样万千,晃得她头昏目眩,只觉得个个都是江湖好手,自己若是丢剑换了刀,用起来很是不畅。 想来用那千奇百怪兵器之人,武功都不差的。 “你个小丫头一直对他人看作甚,莫非瞧上哪个男人?”老人笑着走了过来,很是自然地坐在了郑千金一桌。 “男人倒是没瞧上,那些兵器晃得我心跳得很是厉害。”郑千金笑着说道,起身给老人倒了一碗温黄酒。 酒碗是老人自己拿来的,也不觉得尴尬,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坐了下去,顺道将白花花的瓷碗放在了木桌上。 老人笑着点头,微微喝了一口,双眼随之眯了下去,舔了舔嘴中还剩下的酒味,很是舒服。 郑千金问道,“老掌柜,你经营这家店有多少个年头了?” 老人笑着伸出三根手指头,又端起酒碗喝了下去。 “莫非有三十年光景,想来时间也够长。”郑千金淡淡说道,拿起筷子夹起大块羊肉,往花生米上蘸了蘸,用那很是豪气地姿态吃了下去。 羊肉没有放调料,就那么用白水煮熟,在蘸上一点儿花生米的盐巴,吃下去的滋味也是不错。 老人摇了摇头,“祖上三辈,三十年哪里能够,这店也经过几次翻新,要不然看上去更久。” 郑千金惊奇,“年头够久,你莫非还是江湖大侠退隐,倒是让我想起那些市小巷井中流传的小说,这种陈旧的客栈,掌柜的都是江湖高手。” 这话逗得老人大笑不止,连连罢手,“若真是大侠退隐,我这儿又哪里需要每月交给官府租钱,还得供那些恶霸白吃?” 郑千金也没有追究,自己既然提起来,道理自然就在心中,自己的阿爹与老头看起来很是一类人。 郑千金疑惑问道,“老掌柜可认得郑炳此人?” 老人呆愣一下,双眼好似空洞一般,无神无采。 “郑炳嘛…不认得,不认得,这么多年过去了,见过的人比吃的饭还多,这天下姓郑名炳的人多得是,哪里记得嘛。” 老人笑着看向郑千金,“你这丫头,莫非想着在我这里凭空捏造一个熟人名字,不用给饭钱?” “老掌柜说笑了,若真是熟人我不就可以留在你店里,替你看家嘛。” 老人听她这么一说,也是打量起来眼前黝黑的丫头,郑千金也就端坐着,放下了手中筷子。 “你这丫头,倒是机灵,如今的世道不好,能够在京城里有一份差事,也就没有太多后顾之忧。” 老人顿了顿,将目光放在了她的脸庞,“你这丫头若是白一点儿说不定我就会看出你是哪个熟人的后人…罢了罢了,你若是想要留下,今天就把那些碗都给刷了吧。” 郑千金急忙点头,原本是没有打算留在京城,可最后想了想,自己好像连个打算都没有,若是脑袋在那么一迷糊,遇上了大乾高层怎么办,还是留下来的好,就在这京城住下,断了那颠沛流离的生活。 老人见她点头,也是笑着起身,“今晚就别睡客房了,这客栈后院有个专门的房子,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住了,就搬去那儿,至于银两,也就还给你喽。” 老人将手伸入衣袖,摸出一两银子,又给它送了回去,“今后就在这京城住下来,若是哪天遇见了好良家,说不定我还能给你们做个媒。” 郑千金抱拳行礼,接过银子,笑道,“那老掌柜现在可有没有推荐的良人啊?” 老人摇了摇头,“没有没有,老头子我没有可以推荐的。” 说完,老人就离开了客栈,这客栈终于来了个对眼的伙计,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郑千金看着老人离开的背影,有那么一刻,好似恍惚一下,在这儿灯火阑珊之下,失了人影。 天色入夜,黑昼浓浓,睡意朦胧着天上流云,消了冷雪,北风吹拂着空旷的天幕,露出大片银白光辉。 往来早已经没了客人,郑千金收拾了客间行礼,来到客栈后院。 推开封尘已久的木门,却没有一丝灰尘漂荡,应是老人常年打扫的缘故。 靠着射入房门月光的微光,很快就找到了油灯,拿出火折子将它点燃,黄色的火焰一下就照亮整间屋子。 走走停停这么多天,一下就躺了下去,身体不由得弹了弹,软塌上放着厚实的被褥,怕是老人走之前放进来的。 郑千金很快就入睡,这么多天来以白雪作被,以大地作床,很是不习惯,也就没有睡好。 “殿下,整个京城都已经查过,并没有一位身着兽衣皮肤黝黑之人。” 陈清点了点头,叹出一口气,化作白雾,飞舞在空中。 “各大客栈的掌柜都问了一遍?确定没有遗漏之处?”陈清还是有点儿不相信,这一刻多希望是自己手下一帮人眼睛瞎了,漏了一两处地方没有查到。 只见那身着黑色长衫之人重重摇头,“殿下,属下怎敢遗漏!” 陈清眼神空洞一下,挥了挥手,将他赶了出去,让自己一人留在书房。 “好好的客栈你不住,莫非现在还在荒郊野外?”陈清不由得疑惑,那白日在山洞中的女子一直荡漾着他心头湖水,很是难受。 他们自然不清楚,既然是问掌柜,老人一听就知道是今日来自己客栈的那小丫头,竟然被天家看了上,那还得了,自然就将她给瞒了下去。 陈清拿起毛笔,蘸上墨汁,一条长木桌上有一张大大的宣纸,他不由得愣了愣,心中瞬间就浮现出那张惊艳的面容。 等到墨汁滴落,他这才回过神来,又重新换了一张宣纸,那张惊艳的脸可受不得一点儿污秽。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怪不得古人写那一见钟情最是美丽,不过就是火光映过的脸颊,倒是略显一点儿白,这又是为何惊艳到我了?” 陈清笑着摇摇头,手中墨笔灵动下落,好似灵蛇舞动,甚是美丽。那由墨汁所勾勒的脸颊曲线,越渐清晰,牵引着他的心脏,疯狂跳动。 白云流转而下,荡漾在洛京城内,化作游船旋转,很是顽皮。 早晨要比夜晚冷许多,或许因为大被一夜的缘故,这时候难免对早晨有一点儿偏见。 郑千金没有赖床的习惯,拿出缺了剑尖儿的铁剑,在后院里挥舞起来,好似灵蝶挥舞,若是不注意那张黝黑的脸蛋,若是胸前在凸一点儿,亦或者屁股在翘一点儿,就能达到勾人魂魄的境界。 “小丫头还是一个剑客,不错不错,女孩子学剑最是好看。”老人不知何时来到后院,手中还提着几坛酒水。 就这么站在一旁认真点评了一下姿态,至于招式气势之类,就显得很可有可无嘛。 郑千金笑道,“若不是耍不惯别的兵器,我也不会只用剑,老掌柜有没有什么功夫可以教人的?” 老人听后连连摇头,“你这小丫头很是贪心嘛,还是等练好了剑,在想别的武功,所谓万道归一,学至深处自然能通万法,想要走百家功,底子就不能差。” 郑千金也是懂了,只要自己练好了剑就能学别的武功。 “这里有一份活计,是那内城达官显贵要我们客栈好酒,等一会儿你练好了剑就替我送过去。”老人将提来的酒水放在地上,又从衣袖中拿出一张小纸,上面写着地址。 他看着心不在焉的郑千金也是无奈摇头,大声说道,“你这丫头可不要忘了!” “老掌柜你就放那儿,我马上就去。” 郑千金还差几剑没有挥完,可不能停下。 第十四章:镇府司 洛京城极大,光是外城走向内城,若是没有马车之类的代步,得有三四柱香的时间,才能到内门。 外城生活之人想要进入,更是犹如登天,没有关系亦或者没有里面大人物吩咐,那高大城墙或许是他人此生都踏入不了的地方。 郑千金提着几坛酒,第一次来规矩自然不懂,这才刚来到城门边儿就被守卫的官兵给拦了下去。 “离老头今日怎么没有来?” 郑千金听得一愣,离老头是谁她一点儿都不清楚,看着挡在身前的官兵,他的那双眼神放在了自己的酒上,她这才明白,原来是自己的老掌柜。 郑千金抱拳行礼,说道,“大人,我是客栈新来的伙计,老掌柜吩咐我去送酒。” 为首的官兵看了看她,或许是觉得没有什么威胁,就让开了道路,进入内城自然就变得极为顺畅。 内城与外城也是天差地别,没有来往行人,没有商贩卖客,有的也只是两排化作长龙的绿树,在这儿寒冬腊月甚是好看。 郑千金打开手中字条,上面写着镇府司三个大字,至于送给谁,老掌柜是一点儿都没有交代。 依照她自己来想,怕是要送酒的必然是一位高官,自己只要交给他们的下属就行,至于会不会将身份暴露,如今这个天下谁又能知道大秦公主长什么模样。 可郑千金对于镇府司在哪里一点儿都不清楚,一直在内城徘徊,许是上天眷顾,没落个雪花,又来了一个柳暗花明,这才看到一处府邸的匾额上挂着镇府司三个醒目大字。 “来者何人?” 门外边儿站着两个身着官服的守卫,右手同时放在了刀柄上,若是郑千金一个不小心,就会大打出手。 郑千金笑着晃一下手中酒,说道,“风平客栈伙计,离老掌柜特来让我送酒。” 那两人顺着目光,看向熟悉的酒水,也是急忙开了门,让郑千金自行送去。 “我不认得路,你们还是自己送得好。”郑千金尴尬地摸了摸发角。 莫非今日不是那黄道吉日,会有血光之灾发生,她心中莫名生出不好之感。 守门的两人相视一眼,其中一人走上前来,接过酒水,说道,“就由我带路,既然是离老吩咐你来,还是先熟悉的好。” 嗯…郑千金怎么听都觉得不对,那守卫的衙役怎么对老掌柜这么客气,还有要自己熟悉又是怎么个事? 不由她深思,自己就已经跟着他进来了府邸,身后的大门也随之关了下去。 她也只能在心中叹气,暗骂一声脑袋又迷糊不是。 府邸极大,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假山,后面还连接着四通八达的小道,想来都是通往不同地方,府邸的布置除了那大门处的假山就再也没有其余点缀,显得格外清冷,美中不足。 “镇府司是办公之处,机密极多,若是种上一两颗树,岂不是让贼人得逞?” 那守卫也是看出郑千金疑惑,特来解释一句,毕竟有着关乎天下走势之密,越是简陋,越好防备窃贼。 郑千金艰难地点了点头,嘴角轻微一撇,她可是一点儿都不想听,自己还想要好好活着。 “里面就是我们大人了,姑娘你既然是离老推荐的人,想来不会太过于为难。” 守卫笑着说完,就转身离开,留郑千金一个人在原地呆愣。 这…里面就是大乾高层……吗? 郑千金露出苦笑,昨夜之所以当那平风客栈伙计,就是看出老掌柜不凡,可一直以为他是江湖中人,没想到竟然是朝廷之人,那市井小巷所流传的小说怎么这般无道理。 她心中气愤,若是自己今天丢了性命,来世一定要狠狠揍那些写江湖小说的小说家。 “一直站在外边作甚,屋子里要暖和不少,要是传到离老耳中,还以为我怠慢了你,我可不想受罚啊。” 郑千金身前是一处木屋,从里面传出悠悠声音,接着大门推开,从里面走出一位身着墨色长衫的男子,与郑千金衣色极为贴切。 “若不仔细看去还以为是个男子,你一个姑娘家家这么黑作甚?也不知道打扮打扮。”那男子笑道,嘴角露出一抹邪魅,若是落在别个女子眼中,怕就是一个男狐狸精,一下就被勾了魂魄。 还没有大虎好看,黑不黑等你有大虎好看之后再说,郑千金心中诽谤一句。 自己昨天也遇着一个,倒是只差只差说一句“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那男子好似没有注意到郑千金露出地那一抹鄙夷之色,笑道,“姑娘既然是离老所推荐之人,想来武功自然不差,至于人品离老也从未走眼过,还是入屋一叙,请。” 男子伸出右手,礼数极大,让郑千金都消了拒绝之意,如今的她也只能抱希望于老掌柜身上,没有泄露自己的身份。 昨夜自己只是提到郑炳二字,脸上就有那般表情,自然是认得,只是她自己不清楚为什么老掌柜会说不认得。 郑千金进入屋内,里面正燃烧着碳火,很是温暖。 “在下姓林,双木林,姑娘唤我林九即可。”林九笑着说道。 不知从何端出一盏茶,放在了地上,给郑千金到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林九随即坐了下去,郑千金也有样学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林九说道,“在下看姑娘神情,想来对此事一点儿也不清楚?” 郑千金点了点头,自己不过是送酒来的,怎么就成了镇府司的人。 “陪千镇之事,姑娘可否听说?” 郑千金瞳孔微缩,也是瞬间就恢复过来,问道,“如今茶馆酒楼那说书先生整日大喝,就算不想听,也会有耳边风划过,林大人可否详细说说离老掌柜要我来究竟何事?” 林九笑着摇头,“不急,一件微不足道小事罢了,还未请教姑娘性命?” 郑千金拱手道,“在下姓郑名千金。” 第十五章:林九 林九刚要端起茶杯,手却停了下去,还是头一次听这名字,笑问道,“姑娘家人在取名一事上倒是别出心裁,不知是那大家闺秀千金之躯之意还是挣得黄金千两之意?” 郑千金笑着摇头,“你看我这一身打扮,哪里像是个富贵人家的女儿,在看看我这儿脸蛋,更是没有一点儿胭脂水粉,不过是从大山里逃命在此的苦命人罢了。” 林九点了点头,并没有太过于深究,或许是因为离老居于中间,还得给老人一个面子。 “姑娘既然听过陪千镇之事,对最近大乾魔教现世也了解一二,不知姑娘可有除魔卫道的打算,不白让姑娘忙活,姑娘想挣个千金,成事之后让姑娘这个心愿挣成又如何,姑娘以为何?” 郑千金看了看林九,能够在镇府司有一席之地,必定有那真本事,只是人心难测,自己又是初来乍到,还是小心为好。 郑千金抱拳作礼,“承蒙大人好意,我只想在京城落脚而已,对于魔教之事也是无心亦无力,还请大人另请高明之士,告退。” 郑千金端起身来,急匆匆离去。 林九也是摇了摇头,自己还是第一次被人拒绝,镇府司这个名头在那女子身上竟然没有半点儿用处,是无知还是有心之举,他最终还是没有深究。 “见着那丫头之后,你现在可还有锋芒?” 木屋内,突然出现一个老人,正是昨日风平客栈的掌柜。 林九恭敬作揖行了一礼,随即露出一抹无奈之色,“内力深厚好似深渊不可揣测,一举一动皆是剑影刀光寒芒刺骨,我若是刚才有一丝敌意,怕是头颅搬家,血洒当场,离老当真苦了晚辈不是。” 那老人不免哈哈大笑,指着林九,“幸好你小子没动杀心,也没起那算计之意,这一劫你就好好受着吧,让你小觑天下英雄,那丫头只是站在你面前和你交谈几句,就吓得你收敛锋芒,不知所措,实属该当。” 林九听得心中郁闷,可也只能憋在肚子里,被一个女子吓得收敛锋芒,被人听去真就成了一个笑话。 老人也是收去笑容,感叹道,“那丫头在不知不觉间就修得如此深厚的内力,怕是她自己都不晓得有这么一档事,郑炳那小子也是吝啬,自己的本事一点儿都不交给她,就给了一本市井小巷中广为流传的吐纳功法,更没想到有一天会有如此成就,如今让她入江湖,怕是所图甚大……” 林九疑惑,倒是听得仔细,心中只觉得太过于不可思议,一本吐纳功就能练成如此深不可见的内力? “呵呵,这天下奇人异事繁多,你不知晓不代表它没有,古往今来埋藏了多少真相啊。” 老人看出林九疑惑,故意打了一个机锋,有些事情并不是有人身居高位就能知道。 “离老觉得郑前辈有什么图谋?”离林九问道,一些不关于俗世之事,眼前老人总会糊弄过去,还是问问身前之事要好。 “他啊…所图不大,不过是心中一个想法罢了,能不能行、去不去做的结果却在那个丫头身上,既然没有传给女儿功夫,想来是让她不拘于泥,一门一派终究太小,还是海纳百川,炼百家功法极妙,至于所图是大是小,就看今后那丫头了,若是选择落居京城,嫁人相夫教子也就没个结果。” 老人笑了笑,后辈的事情还得由后辈自己决定,说太多反而显得啰嗦。 老人问道,“那丫头终是拒绝了,这件事情你打算如何?重新换人吗?” 林九笑着摇了摇头,“那宁清不是个东西,为了郑前辈可以无视人命,我终究和他不是一路人,既然他下了先手,我也只能被迫后手,也就只能见招拆招,争取一个和棋的局面,他先落子几步,在这一局中已经注定不会赢他,求个和棋都算是那白日做梦,如今能够让我做那白日梦的人,除了郑姑娘,还能有谁。” 林九笑着向门外走去,“还望离老莫怪,晚辈想要挖您客栈新来的伙计,怕是不能陪您开怀畅饮了。” 老人冷漠摆手,“我好不容易做那甩手掌柜,你现在倒想挖人,滚一边儿去!” 第十六章:拒绝 风平客栈历经三代,那京城的街道更不知修缮多少次,早已变得四通八达。 老一辈以为的热闹地早已经变得清凉,就算是有那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招牌,也吸引不来多少顾客。 也幸好客栈不怎么大,只要坐上十几个人都显得很热闹。 只不过如今的客栈还是白昼,没有那说书先生,受天气缘故,倒是显得异常冷清。 郑千金回到客栈,除了来来往往昨夜定房间的顾客,也就没有瞧见新面孔,让她觉得舒坦,心中也多有奇怪之处。 这么一处荒凉的客栈,还能够开三代人,也是豪横。 不过取名一事上很是好听,以风平浪静前二字做名,若无风这江水也就平静,很是胆气。 不过在郑千金心中若是将风平二字对调,其中意味就很足,平风,这就显得很有格调,怕是路过的江湖人都得向门外的匾额多看两眼,约莫不是想压它一压整座江湖。 郑千金从酒窖里拿出黄酒,接着一屁股坐在了长木椅上,正好离老不在,喝的是自家客栈的酒,不用花钱,就算被发现那也有理,自己今天可是差点儿丢了性命。 只说那镇府司的林九,在她眼中好似神剑藏锋,收敛着全身锋芒,若是开窍,则给她必定见血的错觉。 倒不是打不过,就怕自己这一身衣物都会碎上七七八八,到时候春光乍泄,岂不是便宜别人。 在她心中,虽然脸黑,但身子可白嫩着,不能让外人看去,这就划不来。 就算真动起手来,镇府司那么大地儿,看着倒是清冷,指定会从地上冒出一只手,趁人不备抓住自己小腿,给人一刀劈了去。 就这么想着,令她身体一激灵,急忙给自己倒了一杯黄酒,呼呼而下。 许是京城人气足,一人一口气怕是能够镇压住北风,来了一天了,还是没有见下雪,让郑千金心中生出一种桃园感觉。 “也不知道这京城的地贵不贵,能不能让自己盖栋房子……”郑千金嘀咕一声,又给倒了一杯黄酒,刚想要下肚,却被伸出来的一只手给抢了去。 郑千金自然是心急,好不容易有理由白得来的酒,你一个外人脸皮怎么这么厚实。 气得她就一拳打了过去,也不管是何人,那沉重的一拳震荡林九的胸腔,手中酒杯更是不稳,掉了下去,幸好被一只黝黑的手给接了去。 郑千金急忙一口喝完,看着捂着胸腔满脸血色的林九,愤愤道,“你不在镇府司好好呆着,跑客栈抢一个女子的酒作甚。” 林九此刻只觉得咽喉处有异物滚动,哪里顾忌得了郑千金说话,立马运功通畅经脉流转,许久才反应过来。 等到林九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自然是双手抱胸,作出一脸不满模样的郑千金。 他心中只觉得异常尴尬,自古人外有人,可被一个女人骑在上头,心中很不是滋味。 “你还未回答我问题,可莫要装傻充楞!” 林九撇了撇嘴,强颜欢笑道,“看姑娘一人走在这儿京城,在下心中甚是担忧,凑巧姑娘回到住处,我也就放下心来,可不凑巧突然嘴唇干裂,想来是口渴缘故,就急匆匆跑进来,抢了姑娘酒水,还望姑娘莫怪。” 郑千金也是做出慌张模样,摆弄双手,很是装模作样,“使不得,使不得,我可是一点儿怪罪大人的意思都没有,毕竟大人没有抢到嘛,民女可不能给大人定一个莫须有的怪罪。” 郑千金似笑非笑着,顺道将方木桌上的黄酒往自己身前拉了拉,免得某人真动了心思。 林九哪里听不出话中意思,眼前的郑千金怕是将自己当成了中看不中用的纨绔子弟,能够进镇府司的本事,想来也是靠老一辈人吧。 好在林九并不是太过于在意,问道,“姑娘第一次来京城住得可好?不知道是离老给你安排的是一间客栈房间,还是这客栈后院啊?” 郑千金笑道,“大人莫非身子骨孱弱,怕夜晚受冻,所以就想问问民女住处在哪儿,好晚上和我挤挤睡在一张床上?” 林九无奈摇头,“姑娘哪里话,在下怕姑娘住不习惯,想邀请姑娘在在下府中歇息,姑娘初来京城,自然人生地不熟,可不要被坏人骗了去。” 郑千金抬头做出思虑模样,随后又摇了摇头,“大人说笑了,只要民女不出客栈,也就没有人能够骗得了我。” “哎呀!” 郑千金突然捂着嘴巴说道,“怪民女愚钝,不懂大人深意,只是民女心中甚是疑惑,莫非大人喜欢那种黝黑肤色的女子,所以看上民女想要把我收入帐下,在大人府中做一个妾室。” 林九对此异常无奈,这又是什么话,自己身前的这个郑姑娘脑子长得与常人很不一般。 林九再次劝说道,“在下请姑娘入住府中,一是怕姑娘出了意外,这二自然是受离老所托,毕竟是个清冷客栈,能够维持住已经算是天大事情,现如今又突然多了一张饭嘴,哪里能够吃得开,姑娘身子骨也会瘦弱下去。” 郑千金摇头笑道,“大人哪里话,民女就是吃那些粗茶淡饭长大的,若是现在吃到一点儿油盐,怕很是不习惯啊。” 林九笑着叹口气,也不妄自己一直拐弯抹角,眼前的姑娘也一直挑逗自己,还是最后一句话价值极大。 油盐不进,看来是这些所谓的世俗在自己身前的姑娘眼中,没有一点儿用处。 “罢,罢…终究是我太贪心了,好不容易有一个白日梦,又想它美梦成真。”林九笑着摇头,弄得一旁的郑千金一头雾水。 莫不是真看上自己的姿色了……这京城的男人口味倒是清奇。 林九问道,“姑娘既然选择客栈林九自然也是不能强求,既然如此不知道姑娘住得可心安?” 郑千金突然一愣,心湖好似被一粒细沙搅动,微波渐起。 郑千金神色冷漠,神情犹如翻书快速,“林大人是哪里话,自然心安。” 林九看见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是露出一抹笑容,“郑姑娘口是心非不是,你都将那紧张二字写到了脸上。” 随即林九叹道,“吾心安处既是吾乡,这京城扰得姑娘如此心烦意乱,不妨出去走走,过些时间在回来,说不定能够平静下来。” 郑千金冷笑道,“你们镇府司是没有人嘛,叫一个女子去做那除魔卫道的大事,就不怕大乾这座江湖笑话?” 林九露出一抹苦笑,捂着心尖,眼角更是挤出两滴泪珠,“看姑娘心神不安,我这心里就不是个滋味,一想到姑娘的面容更是寝食难安,在下不忍心姑娘整日担惊受怕,自然是给姑娘出一个主意,至于我们镇府司,自然会一旁协助姑娘,好抚平心中大风。” 林九心中甚是欣喜,原本以为真就是那油盐不进的姑娘,原来是一个看不得他人因自己缘故而受苦的女子。 郑千金看了一眼林九,突然笑道,“你和我那大哥对弈,把我当棋子作甚,你不会真以为我看不得他人受苦吧?如今的大乾每时每刻都会死人,你们这些高官倒是身无一事,好似瞎子一般。” 郑千金从长木椅上起身,走向了客栈大门,“对于那些人来说,魔教可是他们的解脱,对于我来说,没有做那大侠的心,为国为民这种惊天壮举还是交给真正有侠义之心的人士,我只是一介女流,路见不平自会一剑平,除魔卫道…呵,说得好听,你们镇府司到现在可都没有传出一点儿事迹。” “还请林大人以大乾百姓为重啊,毕竟政务繁忙,哪有时间来这儿小客栈。” 第十七章:好哥哥 林九走出客栈,望了一眼天色,应该连午时都没有到。 他笑着摇了摇头,要是换做以前,现在怕是还躺在厚实的被褥里,哪里像现在这样,整天操心,还得受人冷眼。 “你小子登门拜访都失败了,看来这白日梦是做不成了。” 清冷的街道前,一个老人突然出现,那令人醒目的满头白发最为吸人眼球,笑意褶皱着苍老皮肤,在这儿寒冬时节,倒是显得身子骨硬朗。 林九恭敬作揖,“离老这么快就回来了?” 老人摆摆手,示意眼前年轻人不用在意这么多礼数,“我要是不回来看看,那郑小子的女儿怕是就被你给骗了去,你们镇府司啊,既不受皇帝老子待见,又被百官虎视眈眈,现在还想要插手魔教一事,当真是那茅坑石头。” 老人笑着向客栈走去,嘴角话语也不曾停歇一刻,“如今大乾早已到崩溃之际,就算有你爹那样的臣子苦苦支撑,也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更何况如今你们镇府司插手京外之事,只会更加落得君心厌恶。” 老人靠近客栈大门,也是突然停了下去,冷漠说道,“如今魔教四起,而你们又处处受困,想来也只能无奈端坐一旁。林小子,我送你一个忠告,不要用你那世俗的眼光,去看待大乾这座江湖,你从未入过江湖,就算知晓那江湖事,也不过是见其形不知其意,昔年魔教的消失,可不是因为你们庙堂那一纸告书,真以为有天子之威?昔年你们官兵可没有死一人啊,都是那江湖侠义之士,一剑一刀用尸体垫出来的。” 老人走进客栈,脚后跟勾动木门,只听一阵浩大声势,风平客栈在这儿正午关了店门。 林九再次恭敬作揖,心中倒是不免唏嘘,离老每次都将那后辈事后辈自行决定挂在嘴上,如今怎么这般啰嗦起来。 他笑着向内城走去,如今天色太早,若是坐马车没个几柱香就到了,就显得很是可惜,好不容易能够偷闲一二,可得好好玩玩。 自己今天这一步落子失败了吗?算是吧,倒也不见得,毕竟那郑姑娘只是赶自己出去,可没有说不同意三字,不过那苦口婆心的模样,劝谏自己将心思放在百姓身上的样子很是好看。 林九笑了笑。 自己确实不是那江湖人,那所谓的世俗眼光说到底不过利益二字,可自己看人从未拿过世俗眼光啊。 魔教既然出世,江湖人士必将会有所应对,也不妄自己发动镇府司上门劝谏。 如今的镇府司确实不能够做太多动作,这一局棋,注定只能当个局外人,至于下棋对弈之人,正是那正魔两道,自己和宁清也不过是将他们拉上棋局,从棋子变成棋手。 至于那宁清究竟想要做什么,他心中早已经猜的七七八八,自己也只好顺水推舟,顺道解决大乾境内魔教残留的祸端。 从百年前魔教退出大乾,这祸端就一直留存,那宁清不过是将它回归的时间提前而已,自己也正好想要清理这颗毒瘤,既然如此,双方自然要互帮互助。 自己解决大乾隐患,他让他妹妹武道一途顺风顺水,在这次除魔卫道中让那些江湖门派落个香火情,以后走百家路自然会通畅不少。 至于离老之前所说,郑前辈所图大与不大,最关键在于郑姑娘身上。 自己先前倒是感觉出来,那姑娘生出一种落地他乡平安余生的感觉,确实只差那媒婆上门提亲了,这哪里能行? 幸好那宁清下了这一局,让自己的妹妹因为他这个哥哥将魔教带入大乾的缘故,令她心神难安,断了她那相夫教子之意。 不得不说,着实是一位算计妹妹的好哥哥,也确实是一位孝顺父亲的好儿子。 林九摇头晃脑,双手搭在脑后,好似一个地痞流氓一般,流荡京城。 郑千金一脸尴尬看向突然出现的老人,问道,“离老要喝不?” 她将黄酒推了推,没有之前那种理所当然的气势,心中好似做贼心虚,不敢看老人一眼。 老人笑着摇头,“你这丫头跟我客气作甚,这客栈的酒你随便喝,你看看你这儿身段,怕是饿瘦的,这可不行,必须得吃好喝好。” 老人说完向着后厨走去,郑小子不是个东西,这个漂亮的女儿养的这么黑作甚,还有那身段,看着都像是竹竿子这可要不得。 老人今日也是来了兴致,准备给郑丫头烧些饭菜,女儿身前凸后翘才好看,那江湖女子不说容貌,单论身段,那个个都是勾人魂魄的狐媚子,郑丫头自然不能太差。 第十八章:老掌柜传法糊涂,抄错了书 陪千镇地处大乾偏北之地,若是往南几十个日夜行程便是京城,若是往西走个相同时日,就到了西北边境,大秦地界。 如今大乾战事起不来,西北驻军之地也是松懈不少。 只说那白芒天地中,竟然有一辆马车正在飞速行驶,若是眼睛好一点儿,定眼看去竟然没有车轮压过的痕迹,让人觉得是那仙人乘车。 马车内,一如既往碳火通明,好似春风荡漾那一处小木板包裹住的空间。 郑炳不由得笑了笑,指着宁清随即说道,“我这个做父亲的可只希望女儿一生平安,最后嫁个好人家,你倒好,你个做哥哥的,硬生生将她拉入了江湖之中,进出不得,落得一个尴尬的局面。” 宁清笑道,“孩儿也希望小妹能够平安一生,只可以她背负的身份就不被人允许,若是真决定相夫教子,他日也必定会被有心人觉察出来,到时候定会落得一个极其难堪的下场。” 宁清顿了顿,继续说道,“若不是因为她那陪千镇两位友人的缘故,我说不定不会下这一局,也幸好她在陪千镇做出的决定,自然就将她心中软弱展露出来,本就见不得他人因为自己缘故受苦,更何况是他哥哥做出来的错事,她若是不去替我还这债,心中只会更加难受。” 郑炳这次没有说话,也没有让自己这个儿子继续跪送的想法,一门心思都放了那傻闺女身上。 “过不了多久就是大年三十吧,也不知道那丫头在洛京受欺负没有。” 郑炳淡淡说道,随即将目光放在了宁清身上,“那丫头现在到了洛京,想必已经在离老客栈当个伙计,我就放了大半的心,可又被你算计一道,这一半的安心又接着烟消云散,真是个坑爹货色啊。” 宁清笑着点,连忙道了几声是,毕竟是父亲教训儿子,怎么也得给面子。 “如今大乾境内魔教欲起,正是江湖翻涌之际,不知道那丫头能不能平安度过,不求武学精进,只想她没落下个伤痕,没被人骗去就是极好。” 郑炳长叹道,看了一眼坑爹的货色,自然是气不打一出来,还有心情在这儿享受碳火,于是一脚将他踹了出去。 “你这一身功力太差,还是多练练要好,如今正是寒冬腊月好时节,最适宜修炼。” 洛京城内,罕见地迎来一场白雪,街道上的行人也没有了大半,风平客栈门关得早,除了昨夜的顾客,里面很是清冷。 老人炒了几个菜,将一旁想要帮忙的郑千金喝斥一边,自己当起了那店家小二,从后厨端起菜来放在木椅上,最后叫了一声郑丫头,还没有等她来,就一屁股做了下去,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郑千金扭捏地走了过来,不敢落座,就在一旁站着,嘴角渗出一点儿口水。 离老生气拍了下木桌,喝斥道,“你这丫头,叫你吃你就座下好好吃,这般墨迹作甚?又不是叫你吸引汉子,需要你伴得像个大家闺秀,真是讨骂不成?” 郑千金慌忙座下,双手很是自觉拿起了碗筷,给自己舀了一大碗白米饭,手中木筷更是以瞬雷之势,直刺向木桌上羊肉。 离老这才笑着点头,“这就很像样,我这儿客栈收伙计本就困难,如今能来你这个丫头,又很对眼,可就不要那么扭着,搞得我心累,以为是自己怠慢了你这儿丫头。” 郑千金尴尬点了点头,可还没有从刚才缓过去,毕竟当着老人的面偷偷喝酒,就算离老不在意,自己心中可过不去。 离老或许是没注意到她的眉头紧锁,毕竟在老人眼中,不过就是偷喝一坛子酒,搞得像是偷汉子一样,这般认真作甚,现在的后辈也是心思千奇百怪。 老人看了一眼还在疯狂夹菜的郑千金,想了想,说道,“你这儿丫头今天早上耍的那几个剑招很是普通,这可不行,如今魔教四起,若是没有保命的手段很难活下去,我这里刚好有一门武功,若是遇到危险,说不定能够救命。” 说完老人将手伸入胸口处,摸索不断,郑千金也望了过去,心中很是疑惑,白白送人一门武学,这是什么事? 老人笑着从胸口处摸出一页页纸张,皆是零零散散有的还被揉做一团。 老人啪的一声,纸张砸在方木桌上,接着笑道,“你这丫头早上耍的是什么剑招,一点儿功力都没有,也不好看,换掉换掉,那江湖上的女仙子用剑可是好看得很,你可得多学着点儿。” 郑千金挪了挪眼睛,打量了一眼,没有像那些小说一般,将武功名字标注。 郑千金疑惑问道,“离老,这江湖上的武功都有名字,怎么这个却没有个名字?这是剑法吗?” 老人随即淡淡说道,“武功名字?你小丫头太过于天真,若是现在江湖中出现一本极其厉害也无主的武功秘籍,岂不就会掀起腥风血雨,哪里会像那些市井小说一般,起个凌波微步,降龙十八掌这种巴不得别人不知道的名字,怕不是嫌命太长,想让人惦记上?” 郑千金摸了摸发角,只觉得江湖原来是这般模样,那些写作之人真是一点儿都不懂江湖。 郑千金笑着接了过去,也顾不得吃饭,细细看了几页,脸色顿时绯红,里面所写哪里是关乎于剑,只看那最为醒目之处便是 “交颈鸳鸯戏水,并头鸾凤穿花;喜孜孜连理枝生,美甘甘同心带结;一个将朱唇紧贴,一个将粉脸斜偎……” 她羞涩地将手中纸张放了下去,看着正在津津吃着饭菜的老人,嗔道,“离老掌柜,这哪里是武功秘籍,明明就是教那花楼女子怎么卖艺逗弄男人啊。” “不可能,你这丫头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老人很是生气,停下筷子拿起桌上的纸张,看了过去,不由得老脸一红,急忙将纸张收入大衣之中,连忙咳嗽几声,“郑丫头可别在意,人老了就糊涂了,我明明记得我抄写的是武功秘籍,怎么糊涂抄成了这个。” 老人说完也是匆忙离开,哪里还有面子继续昨吃饭,不被人家小姑娘说一把年纪还看淫秽之物就是极好,自己在小姑娘心中怕是落得一个老流氓的称呼了吧。 郑千金看着老人窘迫的背影,很是奇怪,明明有镇府司这一层关系,这京城花楼女子不是任由他挑选,怎么反倒看起书来,莫非那些女子白嫩嫩的身躯还没有看书之时心中所思所想来得欢快? 第十九章:死人杀人 许是午时落雪缘故,京城大多客栈都请来了说书先生,台上一人独唱,台下众人喝彩,场面气盛,很是精彩。 如今世道不好,读书人想要弄个功名在身,若是没有官场上的打点,到最后都只会落得一个寒窗白读的局面,何去何从也就只有教书,算账,说书这些关乎于书之事。 不知是大雪冻醒了睡客,还是白雪的亮光透过窗子惊醒了正在熟睡的客人,早早关门的风平客栈挤满了人,皆是昨夜客居的行人,一时间吵吵闹闹,那后厨更是升起了白烟,火急火燎替客人们烧着饭菜。 客栈伙计本就不多,这客人也就没有多少,但放开嗓门之后,就显得很是拥挤。 离老自然也是豪气一回,请来昨夜的说书先生,如今哪里都去不了,也就只能窝在屋子里,吃酒吃菜,听听故事,若是在烟柳之地,还能楼上一两个美人,歪腻半天光景。 郑千金作为客栈伙计,也是帮忙端茶倒酒,客人们除了多看一眼她黝黑的容貌,就没有太过于关注,毕竟不是美人,看一眼就行了,多了就会觉得她得了便宜。 在一旁悠闲的离老则是露出不满,心中暗骂一声都是瞎子之类的话语。 若是他们眼睛能亮一点儿,那郑丫头的脸廓明明如此惊艳,只是被肤色遮掩了去,不说那郑小子就好似天上谪仙人,单论郑丫头的母亲,都是那倾国倾城的仙子,郑丫头又会不好看到哪里去? 老人很是不爽,心中仇恨一下子就被郑小子给吸引了去,自己的女儿也不知道好好养养,这么黑作甚。 要真是等哪天遇上了,一定给他几拳,女儿不能享受公主的命就罢了,还不管她的容貌,难道他就不晓得女子天生就对自己的容貌最为上心,也最后伤心。 就在离老一门心思在千里之外之时,那台上的说书先生拿起惊堂木狠狠一拍,声势浩大。 老人被吓了一跳,双手抖了抖,很快就反应过来,笑着叫上还在不停忙活的郑千金一同座下。 到底是老人,早已忘了先前之事,等到郑千金过来,老人笑嘻嘻地将一本泛黄的书籍递了过去,他这次可是多看了几眼,确认无误不是那种有关风月之事。 郑千金看了看老人,心中还有一些顾忌,可老人那慈祥的面容也就放了下去,这次应该不会是那种金瓶梅小说之类的片段。 郑千金抱拳行礼,郑重接了过去,翻开一两页瞧了瞧,确认无误之后,又笑着抱拳向老人回礼。 老人摆摆手,露出一脸不满说道,“这么多礼数真是繁琐,你个丫头不烦倒是我烦,以后少做些,心中有礼数即可,我又不是个瞎子,看得出来。” 郑千金笑着点头,将书收入衣袖之中,客栈内也随之响起说书之声。 “到底是名门正派,单说那魔教才出世,就被各路门派中人屠得七七八八,只说那昨夜发生之事,靠近京城不远处的一处小村庄,那魔头刚要动手,就被人砍了去,只见那人头砸落,双眼怒目圆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想化作冤魂厉鬼甚是可笑。” 书生笑道,“第二天村子里早起的农户看见村子外那一具尸体,自然是被得一跳,腰下的裤裆之处,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冒气了白烟,这寒冬腊月,吹口气都能冒出烟来,那农户脸色羞涩,又带着苍白,被突然出现的邻舍瞧了去,更是没了脸面,那人笑问道‘一个死人都能吓得你尿裤裆,瞧瞧那白烟,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放屁。” 书生顿了顿,拿起方木块再次拍了木桌,“就在两农户交谈之际,那昨夜被人砍去头颅的尸体突然动了起来,只听嗖的一声,那两人的头颅随之落下,鲜血更是飞溅。那尸体杀了两人之后并没有离去,而是跑向自己掉落的头颅之处,捡起来又按了上去,这一幕自然其他的村民看到,不一会儿,哀嚎声响彻天际。” “你这书生,怕不是没有脑子不成,哪有人死了一夜还能够起身杀人的?”台下有人不满,端着酒杯狠狠砸向木桌,一时间听客们也都反应过来,恶狠狠瞪着书生。 要说这世道哪里来得消息最快,莫过于书生说书,其中自然有胡编乱造之徒,被底下的听客打一顿就行。 书生也是不慌,接着笑道,“这世间有无此奇异之处,可不是你我二人说个不知道亦或者道一个有字就行得通,那小村子就叫做平安村,从京城往南数十里自然就到了,你若是不信可以去看看,早已成了一座死村,活下来的来人现在就在洛京县衙,你们若是不信自然可以去县衙问个明白,皆是如此回答。” 听客们皆是疑惑,随之都起了身,向着客栈外走去,那台上的说书先生突然没了踪影,此刻也就没有人在意。 洛京城内,皆是如此景象,那白雪覆着的街道,涌现无数江湖中人。 郑千金依旧坐在客栈内,看了一眼身边老人,问道,“莫非这世上真有死人杀人之事,实在是太过于离奇。” 离老笑着点头,“莫说死人杀人,这世上奇怪之处可太多太多,不可妄下定论,就说它是一件离奇之事。” 郑千金点头,看向门外,心中很是恼火,走就算了,也不知道关门。 随即不情愿起身,上前关了客栈大门,一时间屋内没有了北风肆虐,也是暖和不少。 “不过就是一个奇事,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想要知个底,那说书先生不过碎上一嘴,竟然有这么大威力?”郑千金心中疑惑不解。 老人接着笑道,“你这丫头想得太少,太过于单纯,你不妨将那些说书先生当成个有意为之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疑惑了。” 郑千金也是明白过来,难怪二字瞬间冲进她心底,一直意外的疑惑自然迎刃而解。 难怪那些说书先生总能先他人一步知晓天下之事…… 离老看了看眼前心不在焉的郑丫头,笑问道,“你不去看看,说不定还会有更加离奇的事情?” 第二十章:乱世生妖魔 大乾京都原本设有三座县衙,许是权利分散的缘故,不易管控,被有心人以一个散则乱为名,都给撤去,如今的洛京县衙就在离内城不远处靠近外城中心之地。 从风平客栈走,约莫要穿过几十条小道,在经过一条主道,就能够到达。 洛京县衙外早已聚集江湖上的英雄好汉,有人为名,有人为财,有人为侠之一字,皆是形形色色之人。 “那平安村出了一桩鬼事,还是从那说书的口中得知,可想而知那说书的明显也不是个东西,里面多少有点儿添油加醋,就明摆着让我们去送命,好让官府坐享其成。”一位草莽大汉愤愤说道。 “什么官府坐享其成,他们可是连一个通告都没有,可没有人叫我们去送命。”郑千金淡淡说道。 大汉瞪一眼郑千金,讥讽道,“以往那些官府要是遇上这种诡事,哪一件不是我们江湖人解决的,到最后都让他们得了功劳,我们送了性命。” 郑千金并未理睬,自己只是看不惯碎上一嘴,说多了怕是会打起来。 她就在人群之中,聚集在县衙门外,进不得。 大乾江湖都有一个闭口不言的规矩,凡是官府难以处理之事,必会发通告请有能之士处理,这有能之士说白了就是江湖人。 如今离洛京几十里地的村子成了一个死村,又因为那死人杀人搅得满城风雨,那些衙役定然没有胆子处理这件事,官府必定会发通文。 若是官府没有下达,那些江湖人自己先一步去处理,也必然会受到处罚,可不会管你是不是侠义心肠。 所以聚集于此的江湖人皆是等待着官府下达通告,先知晓这件事自己能不能接手,毕竟没有谁会愿意和官府对着干,你若是先一步抢了他们的功劳,以后的日子只会落得鸡犬不宁。 这洛京城还下着大雪,县衙外聚集之人足足等了几柱香时间,也都散了去,所有人也都知晓,官府接下了这件事。 郑千金并没有与他们一同离开,跑到一处角落,双脚微微发力,就翻过了围墙,偷偷溜了进去。 先前客栈离老掌柜所说之话勾动着她的心,比起接手她更想要弄个清楚,是不是魔教所为。 “哎呀呀,郑姑娘好本事,这么高的墙都拦不住姑娘风采。” 郑千金神色一紧,定眼看去,不远处有一位正拍手叫好的男子,正是先前来客栈的林九。 林九走上前来,瞅了瞅,随即露出一脸惊喜,“还以为姑娘不会来此,让人等了又等,没想到在下刚想离去,姑娘的身影就出现了,姑娘莫非是那天上仙子,还能知晓我内心想法?” 郑千金狠狠瞪了一眼身前这个嘴花花的权贵公子,“大人说笑了,我若是知道大人在此等候,我一定会换个地方翻墙。” 林九微笑不语,只觉得眼前姑娘实在是有趣,说不定还能做个朋友。 郑千金又撇了一眼身上笑眯眯的男子,在心中给他定了一个笑面虎的称呼,以后还是少来往的好。 “林大人既然是等我,可有什么要事?”郑千金笑着问道。 在这一刻两人都选择装傻充楞,女子自然是主人请来的客人。 林九敲了敲脑袋,惊呼道,“怪我怪我,一看到姑娘倩影就将所有事都给扔得远远的,一下就给忘了,不如这样,姑娘随我走走,说不定能想起来。” 郑千金笑着点头,做了一个请,既然是主人作东,自己又怎么好意思拒绝。 林九笑意满满,走在她身前,一路上自然是林九一个人在那里谈笑风生,身后的女子一言不发默默看着,一点儿也都不绝得尴尬。 县衙也是极大,周围满是名花名树,只不过大部分都落了叶,看不见它们惊艳的模样。 在郑千金心中,要比镇府司那块冷清的地好上不少。 林九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笑道,“还得是姑娘陪在左右,让脑子不在迷糊,在下也是立马就想了起来,郑姑娘,请。” 林九抬手作礼,一旁的郑千金笑而不语,很是自然地走在了前面,虽说不认得路,可既然是让自己先走,想来就在前面不远处,自己怕是凭感觉就能够到。 果不其然,走了几十步就到了,前方的道路被一座房屋给挡住了。 郑千金回头看向林九。 林九笑着点头。 郑千金随之微笑点头致意,先行一步。 两人走进屋内,因为光线缘故,很是昏暗。 郑千金疑惑问道,“为何不点灯?” 林九道,“蛊虫怕火,也爱明火,若是点烛灯,它要是做那飞蛾扑火,岂不是得不偿失?” 郑千金心中疑惑得到证实,随即又问道,“蛊虫可与魔教有关?” 林九摇了摇头,“不过是趁乱出世罢了,与魔教无关,但也有关,若是魔教不出世,南疆也不会入世。” 郑千金沉默不语,双眼内力流转,扫视房屋一圈,那角落之处有一只满是猩红之气的虫子正在蠕动。 林九拍手叹道,“姑娘好本事,只不过往眼神输入内力就能够洞察一切,当真天赋异禀,绝世无双,风采动人,看见姑娘一眼就令人愈发不可收拾。” 郑千金笑了笑,并没有说话,这个林九嘴倒是甜,就是话太多,十句里面没有一句是真,听听就好,当不得真。 林九许是没有在意,向着房间角落走去,仅仅一瞬,双指就夹住了正在蠕动的虫子,形似毛虫。 “一到乱世,各种妖魔鬼怪都要出世,当真是人命如草,恶心得很。” 林九双指一紧,一团浓浆爆裂,那蛊虫随之化作脓水。 郑千金神色冷漠,就这么杀了,自己可都没有看清。 林九看向郑千金,看出她心中疑惑,答道,“一条以气血为食的虫子,也能够操纵人身之气血,哪怕人死,只要心府之地没有受损,依旧能动。” 郑千金点了点头,算是明白。 “那平安村如今被我们镇府司封着,任何人不可靠近,在下向请郑姑娘陪同在下一起,探个究竟,毕竟那只虫子…只是逃命而来的村民。” 第二十一章:南疆蛊虫,巫族入世 离京城往南十里地,是一处村子,几缕烟雾缭绕,让其看上去显得朦胧,在烟雾之中弥漫着些许淡红。 郑千金抬眼天幕,流云褪去白衣,跟随北风流淌远去,独独留下一轮弯月,在雪夜中显得异常明亮。 “南疆趁乱入世,行事风格倒是与魔教同道,皆是以吞食气血增长修为,到底是大乱世道,各种妖魔都有。” 林九很是无奈,自从在这儿镇府司有一个官差,就再也没有闲过,与他同龄的人,早都已经成家立业,很是羡慕。 郑千金看了一眼正在牢骚的林九,又收了回去。 这种家伙,不管什么时候,话都不能当真。 郑千金望了一眼村子,几缕淡淡的血气飘散,因为大寒时节,气味只能传得很近,饶是如此,他们在村子外面都闻到了那一股血气。 郑千金问道,“莫非你们还没有找到源头?” 林九笑道,“我们哪里能够找到,这不是盼着郑姑娘为我们排忧解难嘛。” 郑千金沉默不语,心中突然生出后悔之意,还不如自己一人来,也省的有人一直在耳边吹风,痒倒是不至于,就觉得烦人,很想打他一拳,那些荤话情话要是说得好听忍忍也就过去,可一边说着一边又露出你是个傻子我要骗你的模样,这就显得很不是个东西。 如今的平安村早已水泄不通,离他们二人几十步之远就有人驻守,能够在京畿之地杀人放火,镇府司就不得不管,到时候若是有人在太岁头上说闲话,也无甚大用。 郑千金转过身来,看向林九,露出一脸疑惑。 林九笑着点头,顿了顿,又重重说道,“若是连一只虫子都困不住,我林九还不如去春楼卖屁股,一两我都觉得多。” 郑千金脸上浮现笑意,很是认同,这句话必定是真话,做不得假。 “若真困不住,到时候我一定给你找几个美人,天天光顾你。”郑千金笑道。 林九连连点头,道了一句郑姑娘好意心领了,在下希望郑姑娘能够天天光顾。 郑千金对此就没有什么聊的了,这林大人真是搅屎棍子,能好好聊他偏偏说诨。 两人并肩而行,走在村道上,道路早已被积雪覆着,二人的脚步也越陷越深,不过是正午才下的雪,到夜晚就已经有几寸之深,属实是一个要命的乱世。 郑千金扫视周围,除了一些来不及躲进家门的人,剩下的皆是木门,木窗都被搅得稀烂,稀稀疏疏的木板上面还挂着一两块残缺的部位,从上面滴落的鲜血,早已冻成了冰渣。 林九看了一眼身旁女子,说道,“郑姑娘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家千金所能比的,那些会琴棋书画的女子在我眼中好似清倌人,不过是出嫁的时候能够多一点儿彩礼,嫁去夫家的时候也不过给夫家一个好名声,远远不如郑姑娘这般,能够帮为夫一解忧虑。” 郑千金停下脚步,转身笑道,“林大人说笑了,我一个山野丫头哪里能够和那些大家千金比,大人就莫要打趣我了,要不然我还真以为大人以后的妻子会是那山野丫头被迫卖身的出身啊。” 林九笑言不语,这姑娘狠起来连自己都骂了一遍,还真是一位奇女子,若是江湖上那些被称为仙子的人看见平安村这般场景,不得恶心乏味,呕吐不止。 就在林九心思飞扬之际,郑千金突然后退一步,抱住他的胳膊,用一种极其奇怪的语气说道,“林大人,前面有个脏东西,小女子怕怕。” 一道黑影飞速袭来,声势如雷鸣震动。 林九作势想要搂住郑千金,美人担惊受怕,还是到男子怀里来,安全得很。 郑千金哪里会给他机会,抬脚向着他屁股就是一腿,将他踢了出去。 “林大人,你可别丢下我啊,我一个弱女子,可斗不过它们啊。” 郑千金笑嘻嘻地后退几步,等到觉得位置极好,这才停了下来,双手搂在肚子前,瞪着大眼睛,兴致勃勃看着眼前打斗的一幕。 林九防不胜防受了一腿,身形随之不稳,眼看那道黑影就要近身,也是急忙向前翻滚,再接一个扫腿。 那黑影自然有所防备,趁势跳起,躲开一记攻击,又在空中借力,向下扑去。 等到他们二人靠近,林九这才看清楚那道黑影面容,脸部溃烂,令人作呕,实在是不能让人在看一眼。 林九抬手挥出一拳,直直打在他的面门,接着自他们周身传出一道声波,震散周围的积雪,开始满天飞舞。 这一拳令一旁看戏郑千金不禁露出惊奇,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感觉一拳就倒的男子,竟然有这般功力。 那黑影自然承受不住,一拳脑袋被直接爆开,鲜血喷溅四周。 林九急忙后退,做出一个极其潇洒的动作,等到了郑千金身前,还不忘撩拨一下头发,“帅不帅?” 郑千金也是连连拍手,高呼喝彩,一口一个林大人武功盖世,天下无双。 林九连连点头,坦然受之。 许是觉得无聊,郑千金很快就没了兴致,不顾一旁还在沉醉其中的林九,向着那具被打爆头颅的身体而去。 等到她凑近敲了敲,心中更为震撼,那一拳明明打在了头颅,却连心肺之地都震碎成残渣,怕是其中蛊虫,都活不下去。 “郑姑娘,我这一拳帅不帅,要不要跟我学学,放心,不收银子。” 林九像个狗腿子一般,屁颠屁颠凑了过去,想要将头伸在她的脖子上,靠一靠,一个拳头也很直接打了过去,这次林九自然是防备在先,屁颠后退几步。 郑千金笑着说道,“不过就是多送一点儿内力出去,一点儿技巧罢了,林大人还真是用的炉火纯青。” 林九连忙摇头,谦虚道几声哪里哪里。 郑千金随后望向一处方向,又转过头来看向林九,笑道,“林大人,那虫母找上门来了,小女子柔弱得很,不能帮大人一点儿忙,也就只能躲得远远的喽。” 第二十二章:吾心安处是吾乡 郑千金看了一眼道路尽头,双眼内力涌现,那全身经脉早已断裂的死人正在堵着路口,在他的心脏之处,还有一条正在蠕动的虫子,看得很是清晰。 南疆蛊虫,郑千金跟随阿爹流亡天南地北,见识自然是极多,可那些不曾入世的东西,也就只清楚一点儿半点儿。 郑千金转过头来询问,“你们镇府司清楚不清楚?” 林九摇头,自然知晓眼前姑娘想问什么,关于虫母一说,也不过才留一点儿笔墨,那些见识过的人,也都死了去。 郑千金神色淡然,并未感到意外,终究是出世之族,生活在这人间的人又哪里知晓其中一二,就算是父亲,当年在南荒也并未与她细说巫族。 “还是那些说书先生厉害,什么都见过,又都能够讲得精彩,讲得我们这些听客,以为他们在胡编乱造……”林九摇摇头,自己一直先手下棋,如今落个后手,倒是异常被动起来。 郑千金可没有心思飞到九霄云外,一个吞食数百条人命的虫子,究竟强到什么地步,她心中更是忐忑,指不到身边林九了,怕是一拳就倒。 林九看她神色紧张的模样,不禁笑出了声,双手捂着肚子,这下子更是制止不了。 郑千金生气地撇了他一眼,愤愤道,“林大人可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情?” 林九急忙捂住嘴巴,委实怪不得他,就算捂住,都泄露出一两丝玩笑的声音。 郑千金满眼怪异,心中升起阵阵怒火,这男人怎么一直对自己笑个不停。 林九看了一眼郑千金的脸色,这才正色起来,终究是有一个度,郑重说道,“郑姑娘莫不是忘了,我镇府司这一次可是封了这平安村,一只虫子罢了,莫还真能让它翻了天?” 郑千金这才想了起来,拍了拍脑袋,怎么又给迷糊了。 林九笑道,“郑姑娘挺身而出的身姿很是动人啊,令在下心神往之,只可惜在下是庙堂之人,终究是不能步入江湖,怪……自己不争气啊。” 郑千金点了点头,对于这一句话很是爱听,想必又是一句肺腑之言,算起来自己与眼前的林大人相识一天,说的真话却只有两句,这就显得很是不足,最少要多说一句嘛,要不然连个朋友都没得做。 林九好似蛔虫一般,急忙献媚道,“郑姑娘真是国色天香,闭月羞花,只可惜在下学识浅薄,恨自己不能当场赋诗一首,也就只能借鉴一下前人之作,有一美人,清扬婉兮,见之难忘,离之忧伤,回顾千万,一笑千金。” 林九故意看了一眼郑千金,又叹道,“哎呀,这古人哪里写的是那时的女子,明明就是给在下眼前的姑娘一人独作啊。” 郑千金巧笑倩兮,这句话就当它是真的,所谓事不过三,如今的林九既然说了三句真话,这朋友自然也能做得。 林九屁颠凑上前,满脸笑容说道,“此处甚是危险,郑姑娘还请随在下早点儿离去的好。” 郑千金撇了一眼,接着摇头,终究是要还的,这笔债务,自己先替宁清还上一笔。 郑千金说道,“林大人还是走远点儿好,让你们的人也一并退去,既然是虫母,它必定能够繁殖,甚是危险。” 林九连忙称是,很是豪气地丢下郑千金一人,双脚蹬地,其声势异常,“各位兄弟,我们回镇府司,此处村子已无诡事。” 林九最后回过头看一眼郑千金,接着狠狠甩动双袖,做出一副悲壮之意,脚下的步子却是越来越快,到最后就连一道儿人影都没有了。 郑千金摇摇头,并未放在心上,这终究是自己的血亲造的孽,轮不上他人来还,至于自己能不能替他还清,她心中本就没有这个打算,能够还多少是多少,到这件事了结,她也就打算嫁人相夫教子去。 流浪了前半生,终究还得要一个落地的睡处。 吾心安处是吾乡,吾心不宁,遂寻之,乞心安。 第二十三章:林九话做不得真,郑千金腿比脸好看 深夜风雪寒村,几人愿见?人命关天,只道天公目盲,大雪连连。 恨天高,怨人微,人命如草。 郑千金向前走去,脚步缓缓,洒落的积雪上,不曾留一处脚印。 道路两旁的房子破碎不堪,一块两块儿的木头板子,有一些倒插在道路中央,若是没有注意,还会不小心踩到锈迹斑驳的铁钉。 天下之事,十有八九不为人知,如今正巧遇上,到底是命好,还是命差,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准确。 郑千金叹口气,呼出一缕白雾,因为雪夜的缘故,清晰可见,就连她那张黝黑的脸都白了不少。 两人距离越来越近,等到郑千金能够看清他之时,也都随之停了下去。 郑千金还以为那死人会冲过去,没想到竟然也跟随自己一同停下,心中很是好奇,便瞪着两双大眼睛,看个不停。 在他那脖颈处,能够清晰可见血色的丝线缠绕,想来应该是固定某一处部位。 “出门着急,连铁剑都忘带了,你这尸体被冻得这般生硬,我又哪里打得动。” 郑千金无奈说道,又摇了摇头,自己怕不是又犯糊涂了,怎么对一个死人说起话来。 那死人面目呈中年男子之像,腰上别着一炳皮鞘,看不出来是装刀的还是用来装剑的。 “那说书先生也就只会胡编乱造,江湖侠客哪里敌得过你们啊,如今都成了那些小说中所谓的活死人。” 郑千金又接着摇摇头,自己身前的死人,应该是说书先生口中行侠仗义又默默离去的江湖侠士,只可惜江湖侠士没有离去,而是成了那祸水源头。 “这就是件苦差事,我那好大哥做的孽,凭什么要我来还,就因为自己心中难安?” 郑千金心中有太多不快,恨不得将那宁清暴打一顿,或许还不能消除。 如今的乱世,就算她真的做那江湖女侠,也不过救上几百人而已。她也不是那种纯粹之人,做不到那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之举,要不然她哪里会丢下陪千镇上千条人命。 不过就是求个心安在后,苟活乱世在前。 郑千金撇了一嘴,随即笑出了声,或许只有她知道自己是自嘲还是真笑。 砰! 雪夜中闪过一道白光,紧跟着一道震碎天地的惊雷之声。 郑千金身影犹如白驹过隙,右手捏拳砸入那死人胸口处,只可惜是白费功夫,足足打了几十拳,前后不过几息,等她收回手,虎口都以破裂,渗出一两丝鲜血。 郑千金又是无奈又是好笑,这让自己怎么打,这尸体都冻成冰块儿了,生前又习过武,还吞食一村子人血,怎么看都是自己必输的局面啊。 郑千金身前地死人自然是纹丝未动,好似告诉她,自己就站在原地,等你什么时候打够了,打累了,自己再出手一样,这就令很是气愤。 咋地,你一个虫子竟然还看不起人,了不得,了不得。 郑千金心中气愤,可也还是忍了下去,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有样学样。 雪夜下,一处极为寂静的村庄,有两人正在大眼瞪小眼,谁也看不惯谁,其中之氛围好似剑拔弩张,箭在弦上,只可惜等了许久,依旧不见二人动手。 这让躲在一旁一直看戏的林九乐个不停,这个郑姑娘,莫非有什么脑疾,怎么有一会儿脑子不好使。 郑千金心中一直衡量,刚刚那几拳,一般的走江湖人怕是早倒下,眼前这个怕不能用一般来形容,到时候吃亏的就肯定是自己。 人之认知太过于稀少,终究不是那些走江湖的老人,若是让他们遇上,哪怕是小儿,都能用上十二分力,若是他的脑袋稀碎,可就莫要怪罪,若是无事发生,自己就先下跪求饶,不行的话,也只能拼命让自己多活上一会儿。 郑千金抬脚横扫,这一腿自然毫无保留,毕竟是关乎于性命一事,做不得马虎,也不能马虎。 只见一道身影,被雪夜中那道高挂于天幕的明月狠狠拉长斜影,周围的房屋更是连连倒塌,震出大片积雪,飘洒空中。 林九拍手赞叹,“好腿,郑姑娘这腿好看得很呐,好似那落叶翩翩,纤细悠长,让人挪不开眼,可惜如今这个季节最是恶心,若是到了夏季,就可以穿得薄一点儿,亦或是换成白纱之类的若隐若现的衣物,就更好看了。” 郑千金哪里管得了躲在一旁的林九,双腿发力,好似飞箭弹射而去,眨眼间就穿过几间木屋,来到那具尸体前。 既然是问生死,乞有不乘人之危之下流动作。 郑千金捏拳狠狠砸了出去,对准那死人胸口处,全身经脉随心而走,流转双拳之上,身上那白皙的皮肤变得异常绯红,那墨色长衣,更是不断渗出白雾,或许因为太过于燥热缘故。 周围的木屋也在不断震动着,有种天地崩塌之感。 这吓得远在一旁看戏的林九心中不由得收了一些仅剩的锋芒。 惹不起,打不过,好功夫,姑娘刚刚挥拳,好似天上仙女,翩翩起舞,最为诱人。 这一系列变化,就连林九自己也都不知道怎么个事,怎么还学起了那些宦官,趋炎附势起来? 那一拳拳砸落,犹如书中天外陨石坠地,威势极大,威力极高。 那死人的胸口,已经被锤得稀烂,里面那只虫子,更是成了一团肉泥,没了生机。 这倒是让郑千金疑惑,这虫子不是有上百条人命在身,怎么这般废物?莫不是虫母,不是那源头? 随即刨开他的胸膛,很是自然地抓出那一团肉泥,上面满是鲜血,粘在手上异常粘稠。 “郑姑娘你确实打死了祸水源头,之所以觉得太假,不过是那虫子太过于弱小,莫要看它暴食一百条人命有余,可归根结底,虫之一类还需繁衍生息,它们没有意识留存气血缘故,这一百人命的气血,也就用来哺乳它的孩儿。” 林九笑着走了出来,看了一眼郑千金,急忙把头扭了过去,看不得,伤眼睛,太过于恶心,这郑姑娘,非寻常女子所能比。 郑千金点了点头,算是明白,又将目光放在了林九身上,问道,“你们镇府司莫非将虫子全都清理干净,留一个专门对付不了的虫母给我?” 林九立马摇头,作出一副委屈的表情,“姑娘哪里话,我们若是打得过那虫母,哪里会麻烦郑姑娘,被一介女流抢了功劳,镇府司也会没了面子。” 郑千金沉默不语,这话听听就好,反正眼前这个家伙,说真话极少。 第二十四章:寻心乡,觅心安 大秦位于大乾西部,地界内多是黄沙荒原,按照那些文人墨客的说法,凡是大乾境外,皆为外邦蛮夷,可如今的蛮夷,已经能够踏碎大乾任何一处山河,至于有没有人能够挺身抵抗,也不过是时间长短,至于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想来大乾现如今就是一个烂摊子,等他们什么时候恢复了,也不迟。 大秦京都唤作仙阳,很是仙气十足,如今的国君更是那千古未有女子称帝,可谓人间难得,未来缥缈,唯她一人尔。 仙阳城内,一处很是不起眼宅院,上面挂着宁府两个大字的匾额,在这京畿之地,算得上富有人家。 府邸说不上太大,与一般的富贵人家有一些差距,府中也很清冷,来往的长廊上看不见一两个婢女家仆。 宁清悠闲地躺在长木摇椅上,一晃一晃地很是舒坦。 屋内灯火通明,从昨天夜里回来,就吩咐工匠在这处房间凿了一个火坑,木柴与火焰交织一起,清脆作响。屋子里门窗也紧闭着,很是暖和。 宁清晃了晃摇椅,一上一下地摆动令他整个人都好似置身于逍遥天地,完全没有注意到房门打开,走进来一位有着八字胡须,面色白嫩看上去很是奇怪的“年轻人”。 “少爷,这摇椅可舒坦?”年轻人笑着问道。 宁清笑着点头,还不忘竖起拇指,道了一声舒坦。 “那大乾占据风水宝地真是可惜了,都捣鼓这种玩意儿去了,真是可耻,早知道我就早点儿去,白白废了二十几年光阴。” 宁清说完,很是生气地晃了一下,让摇椅晃得更快一点儿,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一解心中怒气。 “少爷说的是,是这个理,那大乾人怕不是都是个蠢蛋。” 那身旁的年轻人也随之附和,很像那些书中所谓的狗腿子,最惹恶霸喜爱。 宁清看了身前的年轻人,很是意味深长,“你家少爷昨夜才回来,还没有报备,你倒是今天一大早就找上门来,消息灵通,不知道是哪位有这么大的能耐。” 年轻人笑而不语,自家少爷怪罪自己隐瞒,心中自然不平,哪里有人能有这么大能耐,知晓少爷下一步落子。 宁清也是呼出一口气,眼前这位从小到大都在自己身边的护卫,如今回来竟然看不透彻,实在是令人生气。 “老月啊,你给你家少爷一句准话,你是不是那武道宗师?” 老月笑着摇头,顿了片刻,“莫非有哪个宗师惹得少爷不快?少爷告诉我姓名即可,保准他见不着今日的月亮。” 宁清摇摇头,好嘛,一个个都知道转移话题,这就没得聊嘛,自己这个少爷,当得连一点儿威严都没有。 “少爷可别这么想,少爷若是没有威严,小的哪里敢违抗少爷的命令。” 宁清也没有追问下去,老月不告诉自己,正如当年第一次见面那般,自己询问“他”是男子还是女子,倒是没有如第一次那般和稀泥随地敷衍,而是换了一个聊,这就很不好喽。 “武道宗师啊,我好不容养了几个月,就这么死了,说实话心里怪可惜的。” 宁清笑着说道,看着一旁老月,这个矮了自己半个头的年轻人。 “少爷在说什么,老奴似乎有点儿听不懂,是不是真有哪位宗师惹得少爷不快,只要少爷说出名字,我就一定能杀。” 宁清罢手,露出一副笑脸,“我那宝贝妹子杀了我养了几个月的蛊虫,差不多有武道宗师实力,实在是可惜啊。” 一旁的老月叹口气,“原来是小姐啊,幸好少爷没有说要杀。” “老月啊,你不会刚才动了杀心吧?” “少爷真会说笑,小姐可是我的主人,哪有奴仆反抗主人的。” 两人好似自言自语,总是没有聊到一条线上,一个谈天,一个说地,其中氛围,倒是欢快。 南疆有蛊,名为子母,相传千年前一个王朝因为山河破碎,军队死伤大片,需要人丁用来填补战事空缺,到后来凡是男子不管年幼高龄,皆被迫拉入战场,那南疆有一老母,每日苦等儿子,可等到战事完结,等到国破山河,老人苦等多年也不曾见儿子回家,此时的她也无力寻子,在心中留下遗憾,死后有一形似毛虫的虫从她的尸体爬出,名为子母。 宁清并未与魔教交易,而是南疆出世之族,巫族。 那子母蛊只需要血亲之人气血供养,就能知道自己血亲身在何处。 所以这么算下去,那平安村死的虫子以及虫母,若是将它们比作人,死的是女儿也顺道死了一大堆孙子。 宁清心中不敢作想,只能送给自己的宝贝妹妹,用来检验她是否能够打烂,这样算下去,大乾那座江湖,除非武道宗师之上出手,要不然在自己妹子身上,占不到便宜。 大乾京都,洛京城内。 清晨依旧如往常一般,北风呼呼地吹着窗子,从外面挤进来的一两丝寒意,跑到了正在熟睡的脸庞上,欢快跳动着,这一下倒是惊醒了不少人。 郑千金穿好衣物,依旧是那件不曾换洗一天的墨色长衫,又看了看挂在一边的兽皮大衣,想了想,还是将它给穿在身上。 她原本是打算在这儿京城好好住下去,若是遇到对眼的人,就嫁给他,做个好妻子,做个好母亲。 只可惜人生不如意,那宁清做的孽,点名道姓让她这个妹妹去还,若是还待在京都,她的心只会异常难安。 按照昨夜林九说法,“人间辛苦了得,最是滋味难熬。见不得,他人苦,可怜身上衣正单,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郑千金穿过后院,来到客栈,看了一眼老人,抱拳行了一礼,想要就此离去,却被老人道了二字等等。 老人依旧是满头白发,面色略带一点儿苍老,看出来真实岁数,想来不过六十有七左右。 老人从酒窖里拿出一个土黄色酒葫芦,又拿出一件厚实衣物,很是难看,却很保暖。 老人看着眼前这个算得上孙女的孩子,语重心长说道,“人来这个世上,走一遭,就只是学放下二字,当真痛苦,你这丫头若是没心没肺多好,可惜郑小子不是个东西,偏偏教出你这么个好心肠的闺女。” 老人将手中酒葫芦连同大衣一起递了过去,“里面装满了酒,还是温的,这大衣你就穿在外面,将酒葫芦放在腰上,揣着,能暖和不少。” 老人最后笑了笑,只当了一天的甩手掌柜,很不是个滋味,本来以为会是林九那东西拐走自己的好伙计,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宁清那狗东西拐走的。 郑千金郑重抱拳行礼,告别京都。 哥哥做错事,点名道姓妹妹偿还,不是个东西。 有人天生富贵,有人一生就能追寻所爱,不用顾忌身后琐事。 有人天生命苦,却见不得他人苦。 这人间,实属可笑,不如练剑学拳,做个没心没肺的江湖侠客。 第二十五章:送君千里 郑千金自南门离去,除了守城的官兵询问一些状况,就没有什么后续,要比步入内城容易不少。 郑千金带了一些干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只可惜时间仓促,只能宿舂粮。她身上背着一个包袱,皆是干粮之类储存极久的食物,不过大冬天吃就有点儿麻烦,废牙,还得生火加热,要不然会冻得嘴疼。 书上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书上又说天涯何处不相逢。 只可惜无一人送别她,原本还寄希望于林九身上,想来是用不着,毕竟就算他真的来了,自己都只当他是虚情假意,做不得真。 郑千金向南走去,期间路过平安村,如今早已没了官兵,官府也放开了限制,更多的是江湖豪侠,想看看能不能遇上一两个官府落下的鬼怪。 郑千金笑着摇头,只能说,他们这一趟,趁兴而来,败兴而归,得不偿失,冰雪萧瑟,辛苦一遭。 之所以向南,郑千金心中也思量万分,那虫母给了她一种血脉上熟悉的错觉,若是她所猜不错,自己打死的怕是自己哥哥辛辛苦苦养了一些时日的蛊虫,这也就能够解释的通,为什么那虫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好似一个爹的亲人,一个爹的儿子。 长辈打晚辈,你若是还手,不就落得一个大不孝。 蛊虫之事,出自南疆,自己也需要去一趟南疆,所做为何,不过是将他们入世之族赶出去罢了,不过能不能行,她心中没有抱太多希望,就像离老掌柜临走时所说,人这一生,就只是让自己学会放下二字。 郑千金笑了笑,放下二字本身就极重,一旦到了心头,想要提起来,挪一挪它的位置,就难得多。 豫州大地太过于广阔,位天下九州之中,故称中州,洛京城就在豫州之地,天下文明起源之地,故而那些豫州学子,总是带着鄙夷之色瞧不起四海而来的学子,不过在郑千金眼中,被豫州学子瞧不起和被其他九州书生瞧不起都是一个样,山野丫头哪里管这么多。 阿爹若是在身边,兴趣会和他互相瞪眼,可如今阿爹不在身边,哪里有时间关注这么多琐事,能不能活下去都已经成了问题。 郑千金原本以为没个几天路程流就能走到荆楚之地,看来她终究还是太过于小瞧中州,身上的干粮都已经吃完,路上除了遇见匆匆行人,上前问路,除了知道还有千里之远,却没有换来一粒粮食。 寒冬腊月,大雪封道,粮食本就没有,更何况如今内乱欲起,世家大族纷纷屯粮,早已变得比黄金贵重。 郑千金无奈,只得多走几里路,看看前面有没有书上所说的那柳暗花明又一村。 道路宽阔,却也极窄,皆被白雪覆着,若是一着不慎,还会踩个空,下面正是农户用来夏季引水的沟壑,到时候脚下路滑,后脑勺就会鼓起大包,很是滑稽。 约莫走了几天行程,除了路上遇见的猎户,就没有见到一处村子,怕不是这一路南下自己正巧选了一条人烟稀少的道路,若真是如此,自己就会饿死在这儿。 郑千金长呼一口气,只觉得脑袋昏沉,不知不觉呢喃起一些怪语,什么山重水复莫得路,什么娘子上酒白肚皮。 “这不是郑姑娘嘛,怎么落得如此地步,幸好我赶来了,如今洛京城往南,除非走过豫州大地,要不然遇不上一处人家,都向南边逃亡去了,比在北边暖和不少。” 郑千金很是疲倦地抬起眼睛,看了一眼身前突然出现的男子,正是那不曾送别的林九,此刻的她已是没了气力,饿了几个昼夜,嘴唇微抿,终究还是没有力气发出一丝声音,直直向下扑倒而去。 林九急忙挽起她的身子,探查了一番经脉,不是大事,饿晕过去。 林九很是自然地将她背起,来到一辆马车旁,又将她扔了进去,很是随意。 “这可怪不得我啊,郑姑娘,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我还是男子,还是少接触的好。” 林九笑着看了一眼拉车的马儿,“跑了这么久够累的,你好不容易把宁清带回大秦,又连夜奔波回来,只为给郑姑娘当个代步,万物有灵,今日我倒是见着了。” 林九作揖行礼,即是告别,也为尊敬。 白马长啸,向南踏去。 大雪茫茫,已无身影,山路蜿蜒。 君不见,雪上空留马行处。 第二十六章:白雪催促夜归人,相逢何必要相识 豫州大地往南,要暖和不少,至少在郑千金看来,路上冻死的人要少很多,想来都是流亡路上没了力气走下去,只能等死的人,除了生前会难熬点儿,等到没了知觉,就会好受很多。 白驹踏雪,墨衫流儿。 在郑千金看来,自己除了一匹白马,好像和一般的流民并无差别,唯一不同之处,自己每次吃饭时都多了一张马嘴,算是二般流民。 自从她醒来之后,发现在一辆马车上,心中很是疑惑,道了一句林九,可惜无人回应。 又看了看马车内,有很多干粮,还有衣物。 郑千金将衣物裹在白马上,免得它冻死,一路上一人一马走走停停,不知道过了几个昼夜,路上除了尸骸越来越多,也是没有见着其他活物。 “你说我们何时才能走出豫州地界,这么冷的天,就连那匪徒草寇们怕是都没了胆气,出来抢劫。” 郑千金牵着白马,至于马轿早已被她扔得远远得,这么冷的天,让一头马一直拖着,郑千金心中很不是滋味,除了留一些布匹和马车上的干粮,在这儿大雪天,就只剩下一人一马相互陪伴。 白马啼鸣一声,算是回答,不过落在郑千金耳中,就是一声啼鸣,一点儿都听不懂,就当它是附和好了。 郑千金拉着缰绳,马背上驮着布匹和干粮,就这样走走停停,终于是在天黑之际,找到一处破旧屋子。 “土地庙?这匾额都快腐朽了,想来是一处破庙,今晚倒是可以不受那寒风刺骨了。” 郑千金说道,对着身边的白马挒了一嘴,完全没有在意它晓不晓得自己说的意思。 白马也是配合,萧萧两声,接着一人一马走进破庙。 破庙内也是很对得起破这一词,到处都是结了网的蜘蛛丝,地上满是灰尘,幸好冬天的缘故,破旧的屋顶渗出一两丝雪下来,将那些灰尘也一同冻住,没有落得个一进来就被灰尘洗得风尘仆仆的模样,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郑千金随意放下缰绳,以前没有养过马,这么多天下来,更是连乘骑都没有学会,要么是一人一马走走停停,等到人累了,就会停下来,至于马儿累不累,郑千金就当它也累了。 找了找破庙周围,发现一些破旧木板,能够生火,还有一些枯黄不知多久的草蒲,想来今夜生个火不是问题,毕竟钻木取火这种功夫,对于会武功的江湖人来说,不过是信手拈来。 不过说来奇怪,郑千金搜了一圈下来,都没有见着这座庙供奉的是谁,除了上面摆着满是灰尘的香炉,莫非还是敬这天地不成,不敬那仙神诸佛,郑千金对此也是想了想,便没有后续,毕竟这个世界,若真能遇见鬼都会谢天谢地,更何况神佛。 郑千金很快将破庙搜刮一空,皆是破旧的木头板子,废了一些力气,升起了火堆,一人一马就这样围在火堆旁,拿出冻得僵硬的干粮。 “好马儿,这么多天终于能吃个熟的,你牙疼不疼?” 郑千金烤了五张饼,就这么放在火上,对于饼沾灰一点儿也不在意,等到拿出来的时候,上面覆着一层厚厚的白灰,夹杂着黑色,应该是烤糊的一块。 郑千金拍了拍上面的灰,给了马儿三张饼,自己留两张,反正这饼大,管饱,一餐下去,就能够顶半天的量。 白马又萧萧二声,算是回应。 郑千金这次听懂了,应该是白马在感谢自己。 屋外风雪愈下愈大,破旧的土地庙内也不能幸免,寻着残破的墙壁,挤进来一两丝北风,这让郑千金身体免不了一阵抖擞,找了一些木板,胡乱堵上,一边儿墙厚实,一边墙薄的也不怎么去管。 一人一马就这样忙活到入夜,最后围在火堆旁,没有一丝睡意。 屋内氛围融洽,虽说两个都是聊不到一块儿地方的,一个头头是道,一个只会啼叫附和,却很是热闹。 约莫土地庙几百步开外,稀稀疏疏的树林里,风雪催促夜归人,有一拨人正在挪步前行。 “前方有处亮光,想来是一户人家,大伙儿多走几步,今晚就能够不用受冻。”为首的汉子喊到。 他腰上挎着弯刀,浓眉大眼,虎体熊腰,一眼看去就是个不能惹的货色。 人群中有男有女,不过大致还是呈阳盛阴衰之象。 一个身着锦帽貂裘,裹得异常厚实的少女,脸蛋被风冻得绯红,双眼带着好奇,一蹦一跳地向着前方走去。 那汉子说道,“小姐,莫要走得如此急促,等我们探查一番,好知道前方是不是好人。” 少女很是不满地停下脚步,哼哼两声,不让自己去看那为首大汉,等到自己置身于队伍中,这才恢复刚才模样,蹦蹦跳跳地,很是欢快。 因为雪夜的缘故,要比夏季夜晚都亮太多,一眼就看清前方是一处破败屋子,只不过上面刻有土地庙的匾额,被郑千金拿去,用来挡风了。 大汉站在外边,喊道,“人家,我们都是那逃命人士,因实在受不得天寒,想要客居此地一夜,必不会扰人,明日清晨就走,会付一些银两,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 郑千金早在之前就注意到外边动静,用内力覆着双眼这一技巧,看了外边人,没有一个能打的,心中也很放心。 “诸位不必如此,此处本就是破旧土地庙,我也是今日正巧遇上。” 郑千金挪开挡在门边的木头,笑着道了一句无妨,就留急忙回到火堆处,实在是这寒风渗人。 屋外人都面露喜色,这处屋子竟然只有一个女子在,想来是没有威胁。 郑千金往火堆里多加了一些柴火,又拿出一些放在了一边,算是赠给他们的,毕竟相遇江湖一场,这些可有可无之事,说不定落在他人眼中还会承一个人情。 为首的大汉笑着道了一声谢,吩咐最后进来之人人将大门堵上,也就一屁股坐了下去。 郑千金扫了一眼,不过是七人,其中有一个少女和一个老人,看他们二人衣着打扮,必定是大户人家出身,想来是爷孙,至于剩下五人,自己看不透彻,应该是江湖侠客或者家族护卫之类的。 大汉打量一眼郑千金,发现郑千金也在打量自己一行人,等到两人视线交汇,皆是致意点头,没有过多言语。 行走江湖,除非是有绝对实力,要不然还是少做多余事的好。 郑千金也没有心思在意他们,毕竟天亮自己就得离开,还得赶路去荆楚大地,到时候又得走几天路程,才能到达南蛮之地。 少女看了一眼郑千金,又转过头向身旁老人问道,“爷爷,他是男子还是女子?” 老人嘘了一声,“行走在外,莫要惹得他人不快。” 少女得不到答案,只能奥一声,小脸蛋埋了下去,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却是一直放在郑千金身上。 明明就是女子,侧脸都这么好看,唯一让她感到意外的,就是郑千金肤色,实在是太过于像那些虬髯大汉,哪有女子半点儿不在意自己的容貌的。 还有那女子身旁的白马,看上去实属不凡,竟然能够听得懂它身旁女子说话。 这落在云衣眼中,很是好奇,两双小腿似乎都要忍不住,想跑去和那个黑炭肤色的绝美女子聊一聊,她在说什么。 郑千金自然是瞧见了这一幕,对着那个少女笑了笑,又回过头来继续和白马聊个不停。 “马儿你要乖些,我都养你好些时日,让我骑一骑。” “书上都说,青衣配白马,可我觉得,墨衫白马风流客,最是人间好风景。” 第二十七章:侠之大者,难于上青天 破庙内温暖如春,几个破旧板子挡住了缺口,还有两堆火正在熊熊燃烧,这才不落个冻人的地步。 郑千金聊了一会儿,就没了兴致,身旁的白马不知何时睡了下去,已经缝上了眼睛。 外边刮着的北风也停了下去,没了簌簌的声音。 “你们是哪边儿来的,知不知道荆楚大地离这儿还有多远?” 郑千金看着那大汉,既然是有缘,在江湖上问路也没有忌讳。 那汉子木讷一下,看了一眼郑千金,许是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说道,“此地往南还需走上几天路程,倒也不是太远,只是如今天气影响,赶路都得废上不少时间。” 郑千金点点头,算是明白,也没了个下文,破庙内陷入了沉静。 一旁的小姑娘满是好奇地打量着郑千金,看见所有人都没有说话,破庙内没了声音,也就怯生生地埋下眼睛,瞪起了地面,生怕自己做出的响声太大,吸引那个黑炭美人。 郑千金突然想起了大风与大虎两人,那两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同龄人,除了取名难听一点儿,长相很是好看,若是把他们二人和自己在京城遇见的那两个男子比较,只说各有千秋。 大虎沉稳内向,对于穿着打扮一事上没怎么上心,所以陪千镇花楼娘子都更喜欢看他身边那个每次都是人模狗样的大风兄弟。 郑千金心中突然多了一点儿伤心,不知怎的,要是她没有住在陪千镇里,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些事,是不是自己南下,身边会有人陪着自己,或许是阿爹,或许是大虎…… 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天涯海角,何处能有相逢。叹故人不在,恐脚步匆匆。人生路难,多是苦恨情仇。 郑千金也没了心情,很是随意躺了下去,不管身边那群人有无敌意,现在的她只想好好做个梦,让自己回到陪千镇,毕竟这可不是白日做梦,说不定能够美梦成真。 看着那黑炭丫头随意睡去,对于自己这群虬髯大汉一点儿都不管不顾,那几个护卫心中也松了口气,只要不是江湖仇家亦或者山匪草寇之类的伪装就很好了。 云衣露出茫然的大眼睛,小姑娘还没有见过这么随意的女子,要是自己做这么一出,被爹爹瞧见,只会打手板,可疼可疼了。 什么女子要学礼义廉耻,还有那什么三从四德,听得小姑娘每天烦闷得很,很是羡慕那些书中的江湖女侠。 云衣很是可爱,圆润的脸上有两个晚霞,大大眼睛满是好奇之色,看其模样,最多不过十一二岁的豆蔻少女,要比郑千金少了四岁左右。 土地庙客居一夜,两拨人没有任何话语,等到第二天清早,郑千金就醒来了,脸上带着伤心,昨天夜里没有美梦成真。 郑千金并没有着急赶路,看了看周围,除了燃烧殆尽的火堆,还有躺在地上依旧在呼呼大睡的几个汉子和一老一少。 郑千金小心翼翼推开木板,留了一个缝隙,现在自己并不是太过于着急赶路,每天早起练剑的习惯早已不能丢去,自从拿到离老掌柜给她的那本剑招秘籍,每天都有练习,早已烂熟于心,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拿去检验。 白雪走走停停,清晨的天公很是作美,除了一些会赖床的人,这个时候起来,天气都会很好,就算没有太阳,也比在清晨之后刮风下雪的天气好。 郑千金拿着剑尖碎了一点儿的铁剑,在破庙外舞动,好似雪花一般,惊艳双眼。 小姑娘云衣没有赖床的习惯,就算走了这多天下来,就算是累,也依旧会起来。 看着郑千金钻出去的身影,云衣带着好奇也一同跟了出去,躲在几块木板后面,露出一双羡慕的眼神。 郑千金没有太多忌讳,依旧在她面前施展剑招,这一幕幕落在小姑娘眼中,渐渐生出羡慕的感觉,只觉得自己哪天也能够像那个黑炭美人就好了。 等到郑千金觉得够了,也就回到破庙,那小姑娘也回到了那群护卫身边,郑千金临走时向着为首的汉子点头致意,算是告别。汉子也一同点头,算是恭送。 相逢何必要相识。 就这样,一人一马再次上路,一袭墨衫一匹白马,皆为人间客,只为乐逍遥。 郑千金依旧牵着白马,不是不会骑,而是白马不让她骑,这让郑千金恼火不已,问了它好一阵子,还是只会萧萧两声敷衍自己了事,若是用人的说法,这就是白眼马,没心没肺。 郑千金也没有为此太过于在心,毕竟是自己的马,骑不骑是早晚的事,跑不了。 土地庙往南,郑千金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走了一天多的行程就到了,是一处镇子,里面的人气倒是旺,也没有见着多少大雪,这就很好了。 郑千金步入镇内,随意选了一处酒楼,那店家小二献媚地走了出来,连忙问道,“客观,你这白马可要吃草?” 郑千金笑着点头,又接着说道,“给我来一些吃食。” 说完就将身上的一些碎银给了那店家小二,算是打赏,也算是宽心,自己不是那吃白食之人。 那店家小二接到碎银后更加开心了,连忙道了几声是,匆匆牵着白马向着后院走去。 郑千金也走了进来,准备垫一垫肚子,到时候再走一些行程,今日还没有天黑,还能走些许路程。 店小二安置好白马,又给郑千金端来一些吃食,道了一声安好,就跑去下一个客人。 酒楼没有自己在京城当伙计的那个风平客栈大,没了说书先生,里面的饭桌倒是和风平客栈一样多,在洛京城虽然排不上名号,但在这处镇子,就是响当当的富家人才能吃得起,亦或者那些江湖侠客之类的,毕竟两者都是不怎么在乎钱之一事,前者是多得没地方花,后者是纯属有钱够吃一顿。 “哎,莫说我们这些走江湖的打不过,就连那群官兵都没了办法,这世道,北方没有草寇,倒是都跑来了南方。” 郑千金听得很是认真,一边挑着桌上饭菜,一边伸出耳朵,细细倾听,不让自己放过任何一处。 那旁边的酒桌坐着两个江湖人,皆是带刀的刀客,听他们的语气,想必拿那所谓的草寇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北方连连大雪,哪里有时间管南方之事,听闻最近魔教四起,又有匪徒草寇之类打家劫舍,我们江湖人士都会一着不慎落得个人头搬家的下场,更何况那些平头百姓,以后只会死得人越来越多,成了草寇的人更是杀都杀不完,到时候越杀越多,我看那群整日无所事事的官府怎么办。” 一人叹口气,端起就酒杯一饮而下,“莫说官府了,离这处镇子不远就有一处土匪窝,现在怕是已经看上这里了,还是吃完这杯酒菜,早点儿离开的好。” “所说极是,早点儿离开的好,倒时这里又会成了一座死镇,都已经不知道入冬几起了,下面的官府也都没有上报,这朝廷当真窝囊,换做以前,我们二人聊此,都会被抓去蹲大牢,哈哈。” 两人笑道,纷纷饮尽手中杯酒,将一叠银子放在了桌上,头也不回地走出客栈。 郑千金看着他们的背影,想来是往南边儿走去,算是离开。 她默默夹了一些菜,一口吃下,心中思虑起来,若真是不远处就有一处土匪窝,这还了得,看着镇子,连几个衙役巡街都没有,到时候来了山上草寇,岂不是死的死,伤的伤。 郑千金呼出一口气,心中徘徊。 倒不是不想救,自己完全不知道那些土匪有多少人马,武器如何,作战如何,虽然比不上军队,可也定然是有过训练的,能不能活下去都成了问题。 终究不是一个纯粹的人,江湖大侠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实力与心境缺一不可。 侠之大者,难于上青天。 第二十八章:夜黑杀人夜 如今的世道,幸好没有诸侯混战,群雄割据的局面,要不然只会让人间如同炼狱,也幸好只是多出一些虫子,处理起来不算太难,可当虫子多了起来,就得废上不少时间。 洛京林家宅院。 与一般王公贵族大有不同,府邸冷冷清清,除了一两个婢女,就很难见到人。 林九走到书房外,敲了敲门。 “是小九吧,这么晚的天不去睡觉,怎么跑我这里来了?” 林九推开房门,笑着看向忙碌的老爹,“如今南方多是草寇土匪,占山为王,各地官府隐瞒极大,不知道老爹作何打算?” 林仲顿了顿,“不止吧,还有魔教四起,江湖大乱在即。” 林九笑着点头,还是自家老爹厉害,什么事情都知道了。 林仲看了一眼自家独子,叹了口气,“还是将北方安顿好在管南方吧,如今镇府司处处受冷眼,多插手南方一分,就会落得君心厌恶一分,北方还好,只需要赈灾救济,南方就麻烦,也幸好魔教没有过多插手北方。” 林九作揖行礼,“老爹,前不久我刚找了个理由,可以离开京城,不知道老爹意下如何?” 林仲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林九,笑问道,“莫非是在花楼遇见哪位高官的儿子,和他为了一个花魁打一架?” 林九笑着摇头,“老爹啊,这些事儿子做得够多了,没什么成效,不如调戏某位丞相的女儿,说不定朝中就会有人劝说陛下将我发配南方。” 林仲想了想,随即点头,是个好想法,自己这个儿子,天天趁着自己有镇府司的一官半职装纨绔子弟,还是没有被发配偏远之地,就连自己这个老爹都开始怀疑,朝中那些大臣莫非看出倪端不成? “你小子怎么确定会是南方?” “父亲这不是说笑吗,南方土匪草寇占山为王,魔教四起,各地官府欺君满上,到时候儿子被发配南蛮之地,可是动手的大好时机啊,一代名臣之子,死于他地,被土匪杀的?亦或者被魔教杀的,都不会牵扯到自己头上啊。” 郑千金想了才半天光景,这天就极不给面子,黑了下去,令她一阵头大,还在纠结着,自己要不要去镇子外的一处土匪窝。 天黑杀人夜。 大雪路上,一袭墨衫骑着一匹白马,晃晃悠悠地前行。 “好马儿,这次怎么愿意让我骑了?” 郑千金笑着拍了一下白马屁股,不错,很有弹性。 白马萧萧两声,晃动起身子,很有人性。 白马除了一些衣物和刚买的干粮,就没有其余东西,就连马鞍郑千金都没有买,自然是觉得用不上,反正自己骑不了,今天实在是惊奇,自己临走前白马一直拽着裤腿不放,还以为是什么事。 郑千金急忙躬身抱着白马脖子,道了好几句认错话,白马这才停了下去。 镇子不远处就有一座山,只可惜那是挡路的,还得翻过几座才行,要不然那群草寇早就来了镇子上,约莫是大冬天,天冷的缘故,就连山贼们都不敢出来。 离镇子几个山头处有一极为高大的山脉,听镇子里的人说那叫伏龙山,不知道是不是郑千金理解地那个伏龙还是那个扶龙,总觉得取名一事极为高大,很是厉害,要比自己这挣千金更为霸道。 听说是刚打出名声的土匪窝,没有人知道他们存在多久了。 前不久魔教出世,刚好有个不知死活的魔教门人,看中了那个山头,结果自然是被打成一滩肉泥。 如今更多只是江湖传闻,说那伏龙山的山贼有意上镇子,做那打家劫舍的勾当。 在郑千金心中,更多是不信,或许有人专门恶心那里的山贼,想着借他人之手,自己渔翁得利。 “这伏龙山还真远,也不知道白天酒楼那两个江湖人是收了钱在那里胡说八道,还是真有此事,光是翻山越岭就很要命,更何况这么冷的天,没哪个山贼瞧得上那么一处镇子。”郑千金不满说道。 此刻的她身后跟着一匹白马,这一路上自己一直处于一上一下的状态,很是不舒服,更何况都是山路,路上七七八八的地都是崎岖不平,若真是山贼,也没有哪个愿意跑这么远,想来是脑子糊涂。 白马跟在郑千金身后,一声不吭,不知道是不是走累了没了力气,还是其他原因,自从郑千金下马…下了自己后就不打算跟她说话了。 伏龙山脉,山顶处,矗立着一座山寨。 “扶龙山啊,多久之前的事了,以前大乾立国之初,那开国皇帝还是个山贼出身,后来史书上对这里就没记载了,这附近的一代老人口中,是唤伏龙山,不知道何时改的名……” 黑夜中,一位身全身染血的长发男子,笑着说道,看着伏龙寨内灯火连天,不知不觉舔舐起嘴角。 月黑风雪夜。 “爷爷,我不想念书了,我想出山,上次还没有玩够就回来了。” 云衣气鼓鼓着脸,一处木屋下,爷孙两人正围在火堆旁,老人讲述着书上内容。 老人是个知书达理的秀才,年轻时考过功名,只不过没有当几天的官就回来了。按照老人自己的说法,如今的世道,官场上的人还没有他们口中的山贼正直。 云蓦然放下手中书籍。敲了敲孙女脑袋,“你这丫头,早知道就不带你出去了。” 云衣吐了吐舌头,很是调皮。 云蓦然终究不是那些老顽固,孙女不想学什么,明天在学也不迟,没必要一直逼着人家,弄不好还会心生怨恨,自己这个儿子就很不会教人。 “丫头啊,天黑了,早点儿睡吧,我得出去接客人了……” 云蓦然眼神如刀,不等云衣答复,就急匆匆走了出去。 一旁的云衣自然清楚,走到自己的床边,接着钻入床底,打开一处隐蔽的暗道。 山寨并不太平,除了官府时不时上山围剿,如今到了大乱世道,还会被别处山头的山贼惦记上,说不定其中还会有一两个魔教,做那黄雀在后美事。 只可惜今日来的不是黄雀,是一只披着蝉外衣的黄雀。 云蓦然走到镇子外边,身后跟着自己的儿子,云长寿。 对于这个名字,云蓦然是极满意,厌倦官场规矩,早已对报国没了兴致,就只希望自己孩子以后平安顺遂,至于自己的孙女,更希望她是倾国倾城的美人,遂取了衣字,云衣二字,出自那“昨日乱山昏,来时衣上云 ”。 山寨还得有人守着,里面都是生活在一起一辈子的人,自然很是放心。 两人来到山门外,看了一眼山腰密林间的不速之客,老人笑道,“如今的魔教行事越发猖獗,我们这处山门可都被随意践踏了两次。” 风雪冻人,夜黑杀人。 第二十九章:侠客行 自密林中,涌现一道道染血身影,皆是披头散发,好似癫狂。 老人神色冷淡,看着满是鲜血着身魔教门人,“好一个魔教,这方圆百里,怕是早已没了活人。” 老人接着向前迈出一步,“我伏龙山虽说是山贼,但自立山起,就不曾乱杀一人,开国皇帝曾经许诺,准许我们独自练兵,可被老祖宗拒绝了,如今时日,倒是被江湖上的牛鬼蛇神给惦记上。” 老人一生只读过书,没有习过武,书上曾说学以致用,老人深以为然,不过就是将书上武功搬到书外,对于老人而言,不在话下。 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又所谓读书破万卷,自有神意来。 “一个老秀才,从未习过武,口气倒是极大。” 密林中传来一阵讥笑,皆是鄙夷不屑,一个从未习过武的书生,莫非看一辈子书就能当武道宗师不成? 老人神色自然,身影随之一闪而过。 学以致用,读书以观。江湖画本小说他自然也看,并不是迂腐之人,此步法,名为凌波微步。 书生意气,憋了半辈子,从不与人争论,只与书上道理争论,今日有人不讲理,老人不介意讲讲自己学了半辈子的道理。 书上说,知行合一。 伏龙山易守难攻,是个兵家必争之地,大乾的开国皇帝自登基起,就再也没有提过此事,一代代时光消散,对于这座山早已没了消息,就连如今的皇室都没有记载。 若真要论,如今的伏龙山算是大乾皇室族地亦或者祖地。 老人打出一拳,打向山腰妄图登山之人,打出居高临下一拳,拳如疾风呼啸,带动山顶白雪,一同砸下。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这道理,老人憋了半辈子,今日打出来,很是畅快。 无数枯木好似被拦腰斩断,天地滚滚震动,仅是一拳打出,山顶无数积雪滚落,雪崩而下。 离伏龙山还有一些山头要翻的郑千金露出为难之色,眼前的路上挡着一个人,穿着厚实布衣,正低着头擦拭手中菜刀,身后背着包裹,看不见里面是刀是剑,也不清楚是敌还是江湖过路人。 郑千金问道,“阁下可否让条路来,山路崎岖,走边儿怕掉下去。” 那男子抬头看向郑千金,笑问道,“小姑娘是打算去伏龙山?” 郑千金笑着点头,眼前的男子看起来像一个而立之年的人。 只见那男子打开身后包裹,卸在雪地上,亮出一把把菜刀,那人问道,“小姑娘要不要赊刀?” 郑千金沉默片刻,随即摇头,“有人说你们出自纵横鬼谷传人,通晓阴阳之术,预知未来诸事,有着感知天地发展的本领,不知是真是假?” 男子摇头叹道,“若真有那样的本领,我们可就是神仙了,哪里会活在凡间。” 郑千金笑着点头,又问道,“可有人又说你们是墨家游侠出身,所谓‘急人所难,急百姓所难’不知其中传言,谁真谁假?” 那男子随之摇头,“小姑娘还是别问了,问题太多,我们这一脉都不清楚自己还有这么传言。” 郑千金心中自然疑惑,怎么今日自己走江湖,来了一个赊刀人挡路。 “是伏龙山赊过刀?” 男子摇摇头,“昔年间承过一人情,在此拦路算是报答,给姑娘赊刀算是赔罪,以后只会上门取刀,不收分豪。” 郑千算是弄明白了,只是不知道究竟谁想弄伏龙山上那群人,那白日酒楼两个江湖人,想来就是托儿,收了钱替人办事,想来是好事。 “我今日若是不赊刀,从此走过,你是不是得挡路?” 男子笑着点头。 “想来那伏龙山不曾做过任何坏事,白日酒楼那两个托儿所说之话应当反着听,要不然今夜怎么会有人拦路,阻我行侠仗义,定是一些不怀好意之辈。” 郑千金笑了笑,身后白马啼鸣,随即转身从马背抽出一把剑尖缺了一点儿的铁剑。 “江湖路不平,自有一剑平,你们赊刀人一脉,亦正亦邪,弄得好不让人快意,今日阻我入山,我不介意结下这笔账,以后你们赊刀一脉在江湖上见着我,除非拳头硬,否则只有废人一条路。” 男子歉意摇头,选了一把刀拿起来,随即抱拳作礼,“姑娘执意入山,想来你我二人道不同,今日结下的梁子不必牵扯各自一脉,只是个人恩怨,我必须还恩,姑娘必须仗剑,两码事,不能纠缠其他事上。” 郑千金笑着点头,眼前男子还是个懂事的,彬彬有礼,自己又怎么好意思拒绝,落了别人面子。 郑千金手中长剑直刺而去,身影犹如紫电,周围积雪随之起舞。 “好功夫,小姑娘实属武道天才。” 男子赞叹道,自然不落下风,江湖晚辈要实力,长辈要面子。 所谓抽刀断水,赊刀人一脉,江湖名气差,实力可不差。 两人好似细雨点湖面,仅是微波荡漾,各自收力极大,并没有要留命之意。 郑千金也没有想着结仇,只要自己胜过他一招,想来这路就会好走太多。 赊刀一脉相承千年,若是能够得一两本与之相关武功,走百家路说不定会更加顺遂。 自古短兵对长兵吃亏极大,可若是江湖中,就没有这么多忌讳,毕竟,内功技巧,才是杀招关键。 郑千金执剑如墨笔作画,若游龙舞动,身影似鬼魅不可捉摸,两人对招几十下,胜负分晓很快见之。 郑千金抓住一抹空挡,长剑抵住脖颈,那赊刀人也随之停了下来。 “赊刀一脉,今日算是见识到了,留命,赊刀?”郑千金笑问道。 那赊刀人很是客气,将自己手中菜刀递了出去,又从衣服内拿出一本功法,不知名称。 “姑娘武功卓绝,年轻一代无人可敌,真不愧是郑前辈女儿,风华绝代。” 那赊刀人笑着叹出口气,恩算是报了,也赊出一刀,算是提前收了钱,自己的留命钱。 郑千金对于眼前赊刀人知晓自己身世没有太过于在意,反正他打不过自己,还白白得了一本功法,至于赊来的刀,郑千金想了想,说道,“你是赊刀人,你打算什么时候取走?” 只见那赊刀人摇头,“小姑娘日后学了我们一脉的功法,行走江湖遇见一个好苗子,代我收他为徒,在将此刀此功法转赠给他。” 郑千金意味深长看了一眼,又想了想,很是认真地点了头。 “伏龙山离这里不远,我昔年受一人情,在此拦江湖侠客去路,小姑娘还是快些好,如今魔教怕是攻山了,我也只能拖一些时间,也算是还恩。” 郑千金自然没有啰嗦,将刀和功法一并收好,很是自然地骑上白马,向着伏龙山奔去。 那赊刀人没有回头看那一抹飞驰而过的身影,收起家当就准备上路,看看能不能早点儿遇见有缘人。 赊刀一脉,作风无常,时而游侠,时而魔人,江湖名声,很是奇怪。 伏龙山顶,云蓦然一人对敌,硬生生将所有魔教门人拖在山门外,登山之路,满是破碎稀烂的尸体,皆死于高龄书生拳头之下。 老人呼出一口热气,身上早已大汗淋漓,全身开始颤抖起来。 “书生意气也有磨灭的时刻,年轻时不为五斗米折腰,本以为会一直将这口气拖到棺材中,今日倒是给都打没了。” 此刻的老人好似回到年轻光景,得了功名回乡赴任官职,意气风发。 云长寿看了一眼老爹,“爹,你且暂行休整,孩儿来挡,如今不知魔教妖人有多少攻山,叔伯们还得护送孩子们,不能来此援助。” 云蓦然笑着点头,平生希望儿子长寿,平安一生,可不就是让他自小习武,好养出一副百病莫生的好身体,今夜自然也得长寿平安。 “云蓦然若是出世,这大乾江山哪里会有这般模样,只可惜,大乾朝堂上有一个林仲就够了,多了可就很不喜欢啊。” 山腰密林处,走出来一位衣着蒙面之人,话声尖锐,似是一位女子,身型却好似男子。 云蓦然笑着摇头,“我一个做了几天官的人,哪里更够和林兄相提并论,你们宦官太高看我了。” 老人很是随意罢手,神色随之冷漠,“你们这群太监啊,干嘛遮着面孔,不过就是少了个把子,你们不为天下百姓着想,天天想着在朝堂上限制林兄,如今又找上我一个辞官多年的老人,没得救喽,没得救喽。” 天下乱象,除了天灾,也就人祸最为令人厌恶,其中最为令人讨厌,莫过于当今百官权利最大之人。 一言朝堂,可不能被其他东西污了耳朵。 那黑衣蒙面之人神色愤怒,黑布遮面之下,好似有一股谈天怨恨。 “若是您老当年没有辞官,又哪里会有咱家的今天,你和林仲两人做局就能杀得朝堂人心惶惶,可不能让你活着出去啊,毕竟如今的镇府司可不能管南方之事啊。” 那黑衣蒙面人也是没了耐心,转身向着密林走去,身后则有无数魔教之人涌出,向着山顶而去。 若是能够找到伏龙山的暗道,也就不必如此麻烦,可惜都是不进油盐的货色,只能拿人命来堆。 云长寿手拿长刀,威风凌凌,仅是一个瞪眼,就让为首之人吓得面露恐惧之色。 长刀横向,人头滚落,不过都是一群靠着手段杀人的杂种,唯一优势不过就是虫子多而已。 风雪长夜,墨衫白马。 仅仅只走到山下,郑千金就觉得不得了,一颗颗人头自上面滚落,若是路过的游人,怕是会吓得魂飞魄散。 郑千金下马登山,毕竟是山间一决生死,骑着马则是处处受限。 “好马儿,你且等着。” 郑千金抽出铁剑,随即上山,寒光凌冽。 白马萧萧送别,很是不舍。 “一个从不曾习过武的书生,竟然会这么厉害,真不愧和那林仲从一个书院出来的。” 年轻宦官声音尖锐,很是悠闲地看着山顶风景,只等人累了,就能收拾残局。 “大人说笑了,书生意气可不是白叫的。” 郑千金长剑刺骨,仅是一瞬之间,就来到他的脖颈之处。 那年轻宦官自然不是省油的灯,双手黏住剑尖,很是游刃有余,“你是谁?就不怕咱家将你废了,送入教坊司。” 郑千金并不在意,随即一拳砸了出去,向着那年轻宦官的胸腔之处。 “公公真会说笑,你若是能废我,我哪里敢出来啊。” 那宦官伸出手来抵挡,可被那股巨力直直砸出,断了好几颗枯树,这才停了下去,后背满是鲜血,没了之前那种悠闲,此刻的他满是愤怒的瞪着郑千金。 “武道宗师…江湖有名的咱家都清楚,你是林家之人?” 那宦官面露疑惑,好似没有在意自己的狼狈不堪。 “公公真会说笑,你个没了把子的东西,不值得我告诉你我是谁。” 郑千金长剑横斩,周围妄图偷袭魔教之人皆被拦腰斩断,倒在地上痛苦哀嚎。 “呵呵,江湖人还真是不懂规矩,竟然敢和官府作对。” 那宦官招了招手,心中怨恨滔天,平生最恨他人说自己缺陷之处。 自密林中涌现无数道黑影,好似豺狼盯着郑千金。 “公公真是耳朵不好使,我若是会死还会出来吗?” 郑千金笑道,很是开心,行侠仗义这件事,做起来最是安心,不管杀多少人。 临走前离老掌柜给了她一本武功秘籍,郑千金也一刻不曾停歇修炼,是一本剑法,只不过没有名称,原本郑千金打算以老人风平客栈命名,取风平二字调转之意,平风剑法,但她觉得似乎有点儿不妥,至于是什么地方,郑千金说不上来,总之是那种玄之又玄的感觉。 但今夜郑千金没了那种膈应,只觉得剑招用起来极为顺手,剑随心走,心神安宁,是为仗剑。 郑千金突然觉得这本剑法应该取一个更为好听的名字。 侠客行。 一人一剑,好似入无人之地,自山腰而下,无数人头滚滚而落。 江湖不平路,仗剑侠客行。 第三十章:林九嘱托,先手无敌 山野滚动阵阵声响,若是细细听去,好似无数滚石自山间而落,细细看去,还能见到那白雪之上划过的一抹抹血色。 倒是应了那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郑千金虽是知晓,这魔教攻山,其中没有一个能够强于自己之人,可也架不住人数众多,只能且战且退,向着山顶而去。 一袭墨衫早已染得猩红,无数次步入命悬一线的她,也渐渐杀得癫狂,手中铁剑更是断了一处,独独留下断剑继续对敌。 等到光线明亮,月光洒落,风雪着身,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的她,终于登上了山顶。 身后也传来兵器相交声响,郑千金抬腿横踢,将最前方之人砸出去,趁着后面没有跟上来,急忙跑过去助人一臂之力。 等到三人相隔极近,郑千金这才看清楚那两人面孔。老人也是注意到不久前的在破庙相遇的江湖女子,还有她那狼狈不堪的模样。 “山下无数魔教门人,还有一个年轻的太监,你们山寨就你们二人?” 郑千金手持断剑,如细雨蒙蒙,好似万千身影一同出剑,仅是眨眼间,就送了五六人性命。 父子二人得到援助,轻松不少,各自相视一眼,向着山寨退去。 老人看向郑千金,很是恭敬作揖行礼,“多亏小女侠来得及时,要不然我们父子二人怕是成了亡魂。” 郑千金笑着摆手,看了一眼身后,又涌上来一匹不知死活的东西。 老人无奈摇头,“我们虽是山贼出身,可都散了太多年,如今伏龙山愿意留下来的,早已在山寨成家立业,多年过去,老的老死的死,只剩下一些会点儿武把式的人,也只能让他们从山寨暗道离去,护送孩子和老人女人平安。” 郑千金心中不由得憋屈,白日那酒楼的托儿可不是这么说的。 老人很是高兴,可又觉得对不住这么个小姑娘,想要说些什么,最终也只能憋在嘴巴里,自个儿咽下去。 郑千金也没有太过于在意,反正来都来了,若是现在顾忌起来,反倒心中不快活,江湖侠客,哪里会去看什么后果,只是觉得自己脑子时不时犯迷糊,是不是哪天真得治一治。 “你若是将那二人头颅递过来,咱家就不取你性命,说不定还能在魏公前,替你美颜几句,让你进宫。” 那黑衣蒙面的太监登了山,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一幕,很是精彩,不知道此事那突然出现的女子宗师会怎么选择。 老人神色愤怒,眼神如刀地划在那宦官身上。老人也很理智,随即又看向那好心相助的女侠,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没了书生意气,做什么都不顺心,很是憋屈。 一旁的云长寿也是没有办法,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江湖女侠,竟然还是武道宗师,心中更是被震撼万千。 郑千金笑道,“公公真会说笑,莫非你不光下身缺陷,耳朵也不好使,先前第一眼见到公公,我就说了啊,我若是会死可就不会出来了啊。” 那宦官青筋暴起,指着郑千金吼道,“我要让她不得好死!” 郑千金眼眸冷电,身影随之消失,下一刻就来到那宦官身前,一炳断剑竖劈而下。 勇猛霸道,一往无前。 郑千金在那一刻似乎有一种错觉,自己拿的不是剑,而是刀。 一刀既出,万山敢阻? 那宦官哪里有胆气接下,先前就领了一拳,现如今五脏六腑还在颤抖,也就只能抓着身旁一位魔教人,替自己裆下一击。 郑千金手中断剑劈下,那魔教之人头颅炸开,鲜血四溅。 年轻宦官想要退出战场,可还没有挪动步子,郑千金伸出手掌一把捏住她的面门,狠狠往前拉扯,接着一刀斩下,连同他那半边身子,直接稀碎。 “公公真是嘴巴不好听,连宗师都不是,就敢出言挑衅。” 郑千金十分快意,这宦官若是胆小一点儿,躲在山腰放话不出来,自己今天还得是一番苦战,可这家伙仗着人多,作威作福不知好歹,就该死。 这一瞬来得太过于突然,仅仅几个眨眼,那为首的宦官就没了生命,重重倒在雪地上,被人一分为二,下面的手下没了主心骨,更是乱成一团,纷纷逃离。 饶是老人都觉得好似梦幻泡影,心中早已编了好几个理由,想着让郑千金离开,可现如今却是一个都没有用上。 武道宗师,江湖上只要破境武者不出世,那就是无敌,那宦官太过于低看宗师,实在是该死。 郑千金看了看手中断剑,也陪着自己有一段时间,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早断裂,又看了看雪地上的尸体,也很是客气地将断剑插入他的脑门,算是送他了,黄泉路上,免得他不知道是谁送他来的。 所谓礼轻情意重。 郑千金不是大家闺秀,但也会讲一些仁义道德。 只希望这个家伙,到了阎王那儿,替自己说声好话。问他为什么死的,就说被一个行侠仗义叫做郑千金的女侠杀的。 郑千金笑了笑,随即抱拳看向那父子二人,“在下郑千金,见过云大人。” 那云蓦然也是惊讶一下,没想到还有人知道自己。 “是林九托我而来,他说我以后行走江湖,若是听到伏龙山有难,一定要出手相助,不求拼命,但求人安。” 郑千金也是想了起来,那马车上就有过一封信件,上面正是林九嘱托自己一事。 云蓦然笑着点头,随即作揖行礼,算是报答。 “郑姑娘,若是日后在江湖上听闻伏龙山有难,恳请姑娘出手相助,大乾这座朝堂少了谁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少了云蓦然云大人。” 曾几何时,有两个从出世已久的书院出来的两位读书人,各自考取,一个留在洛京,镇守北方,一个来到荆楚大地,镇守南方。 那南方的读书人因为某天突然厌倦了官场,辞官回乡,从那以后,南方再没有太平一天…… 第三十一章:林九故意为之,郑千金江湖事了 今夜之行,在郑千金心中落下个极大疑惑,明明有数百之多的魔教门人,只不过死了个领头的,怎么都逃窜起来,她倒是不觉得自己有这般威慑。 书上所说的那擒贼先擒王在郑千金看来好似不全对,说不定他们中还会冒出野心之人,亦或者他们根本不在乎是谁领头,就想着杀人。 本着试试心态,结果那群苍蝇就好似失了头颅,到处乱窜。 若是他们群起攻之,或者那太监收敛一点儿,说不定结果截然相反。 郑千金心中有点儿庆幸,那太监太过于狂妄,明知实力悬殊极大,可架不住想要作威作福。 不过就是一个见着虎的猪,却学起了虎的姿态。 郑千金踮起脚尖,向着山下望去,山野早已猩红一片,覆着的白雪被留有余温的鲜血消融,化作流水滚落。 山路间,一匹白马蹄声阵阵,飞快奔向郑千金,它的马蹄上也有鲜血正在淋漓,想来上山时,踩死一两个打它主意的。 “好马儿,本来我还担心你会不会被那群魔教妖人拐了去。” 郑千金眯着双眼,很是高兴。 “嘶嘶~” 白马好似通灵,很是欢快回应。 这一幕倒是让父子二人心中疑惑,那小姑娘说的他们都晓得,但这匹马在说什么,就是云里雾里了。 郑千金笑着看向他们二人,随即抱拳作礼,“今夜过去大半,云大人山寨还需休整,就不唠叨了。” 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老人拦了下去。 “这么晚的天走什么,你个小丫头刚救了这么多条人命,想做那江湖无名大侠?还是到山寨里歇息一二,若是被外人听去,我们伏龙山岂不是成了江湖中酒后笑谈。” 郑千金也没有推辞,很是自然点头,做客山中。 洛京城,林家府邸。 林仲看着书桌上那已经拆开的信封,神色随之担忧起来。 终究是忍不住,看着自己受限,动起手来。 林九问道,“可是南方出了事故?” 林仲点了点头,看着刚收到的消息,神色无奈,“那太监终究是忍不了,不希望这大乾朝堂之上在多个不听话的人,伏龙山被魔教攻山,怕是…在劫难逃。” 如今大乾天下南方天地,可成了一言堂,欺君瞒上都不是什么大事,早已成了习惯,若不是镇府司遍布天下,先人一步落子,怕是早就成了鱼肉。 林九笑着说道,“老爹就不必担心,那魔教之人皆是心狠手辣投机取巧之辈,武学底子和一般的江湖人比,相差极大,若非靠着他人气血维持,不过就是一根竹竿子,一拳就碎。” 林仲点了点头,也没有说什么,这都是江湖共识,若非如此,这天下早就成了魔教一家独言。 林仲看向自己的儿子,顿了顿,也是想起什么,随即笑着问道,“你这次莫非先手?比那太监落子更早?” 林九笑着摇头,“不过就是误打误撞罢了,托一位友人替自己办这件事情。” 林仲这才放心下来,“是那郑小子的女儿吧?” “父亲真是无所不知,神人下凡,无人能胜过半子。”林九很是配合,双手高举头顶,大呼小叫,只差说上一句老爹天下无敌,洞察古今未来。 林仲无奈摇头,自己这个儿子,在家时不时都会来这么一出,就怕外头那些监视之人,听不出其中真意。 “听说那小姑娘靠一本吐纳就有着破境实力,不知道是真是假,可走在了我们这群老人前头啊,后生可畏。” “老爹真会说笑,若是假的,老爹会说后生可畏吗?” 林仲一笑了之,这就没得说嘛,一下就猜到其中真意,那还怎么打机锋。 对于告诉郑千金之事,林九并无忌讳。 一个大秦公主可比不上郑炳之女,前者是虚名,后者可是要命的。 林九犹还记得几日前那饿晕的郑千金,自己当时将她送入马车,还专门为她换了一条路,这可不是故意为之,是郑姑娘运气好,正好碰上有人要攻伏龙山,毕竟郑姑娘选的路太远,还是自己贴心,选了一条近道,只不过就是难走了点儿。 如今的魔教,虽说与朝廷中人有着联系,可也都是投机取巧之辈,哪里真会听从,只要为首的死了,也就没了顾忌,保命一事上,魔教甚至走在了各大门派最前头,毕竟,杀父杀母杀亲杀友之人,在性命一事上,独独不会开玩笑。 郑千金步入山寨,和一般的村落无二,只不过少了一些生气。 老人笑着说道,“魔教攻山太过急切,怕出其他端倪,山寨里能打的,都去了暗道一路护送,想必他们如今看到魔教四散逃离的模样,很快就会回来,还望小女侠稍等片刻。” 郑千金笑着摇头,道了一句无妨,自己是客人,太过于随意很是不习惯。 一处暗道打开,一只小手率先显露,接着又冒出一颗脑袋,细细打量四周,两双好奇的眼睛第一眼就看见那几日前破庙里的黑炭美人以及爷爷和父亲。 “爷爷,爹爹,那些坏人都打跑了吧,好厉害啊,我也想学功夫。” 云衣欢快跑了过来,拽着老人的衣襟。 “衣衣,不得无礼,还有客人了。”云长寿严肃说道。 云衣也是急忙拱手作揖,在破庙那里,爷爷不让自己上前询问,到了自己家还得这么多礼节,小姑娘很是生气,可一见着那黑炭美人,一下子就全给忘了,重重作揖行礼。 郑千金也笑着抱拳回了小丫头一礼。 老人笑着牵起孙女的手,又对郑千金歉意道,“我这儿孙女唤作云衣,平常就喜欢江湖豪侠,小女侠莫要在意刚才不礼一事。” 郑千金笑着罢手,“云衣小姑娘性情豪爽,确实有那江湖女侠直来直往个性。” 老人笑着点头。 经过这一次攻山,老人也算是看开了,太多时候不显露锋芒,别人只会将你当成懦夫来对待,欺软怕硬可是人的天性。 老人笑着看向自己的孙女,问道,“丫头想不想学功夫?” 云衣瞪着大眼睛,很是疑惑,可看见爷爷很是认真地点头,小姑娘哪里忍得了,“我要学,我要学,我以后都要学武功。” 一旁的云长寿默不作声,这个家自己的爹最大,现在抗议只会被骂一顿。 老人也是高兴,连说几声好字,就向着自家房屋走去。 一路上,越来越多人走出暗道,纷纷上前问询,恭敬作礼。 老人也很有耐心,一一回答,等到走到自家,天已经微微泛着白光。 “小女侠莫要怪罪,这里都是邻居,一起生活半辈子,不给他们报平安,心就不安啊。”老人歉意说道。 郑千金笑着摇头,“云大人莫要多说,我本就江湖人,真要觉得歉意之处,就送我几杯酒水,江湖人酒杯了,没有那么多繁琐礼节。” 老人笑着点头。 一旁的小姑娘睁着大眼睛,将这句话深深记下,以后说不定用得上。 第三十二章:落子布局 郑千金心中疑惑,自己为什么不远万里南下,是除魔卫道,亦或者有什么事与蛊族有关。 一夜杀人下来,郑千金也没了力气继续赶路,老人也很是客气,留了一间客房给自己,也就在这伏龙山多待一天,修养一日。 人耐不住闲,郑千金这一躺下,脑海就开始胡思乱想,有人不远万里,只为行侠仗义,这落在群江湖侠士耳中,自然值得称赞。 可郑千金不是江湖侠士,不过就是寻个心安,只想将这件因自己而起的事让它平息,可左想右想,源头似乎都指不到自己。 那宁清寻的是阿爹,带魔教入大乾想来是与他们有过交易,至于为什么蛊族会突然出现,而又恰好那平安村的虫母给了她一种血脉相近的错觉,怕是宁清与蛊族也有过一段渊源,想来要借自己的手,除掉留在大乾隐患,不让人发现。 可怎么到最后,又要自己南下,除魔卫道? 郑千金叹了口气,这件事源头异常模糊,就好像有人故意让此事如此。 宁清故意为之? 郑千金想来是不可能,他人早已不在大乾,落子怎么会这般遥远,只会有一些影响罢了,那肯定就只剩下自己在洛京城遇见的那林九了。 自己在平安村,他故意留下一条虫母,让自己不得不因为心难安而南下。怕是自己昏倒后,这家伙也故意给自己换了一条路。更何况如今,那马车的信上明明白白写着,让自己救云蓦然云大人。 听闻大乾南方安稳,怕是虚假,想来是他们镇府司被限制北方,不能南下,所以需要有人替他们清理一些党羽,或者说需要自己行侠仗义,清理那些贪官污吏之辈。 那宁清布局只是希望自己这个做妹妹的,不要嫁人相夫教子,走上纳百家功法于一身之路。 而那林九,只是在这一局棋盘中多加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棋子,借自己走百家路之时,解决一些他想要杀死之人。 落子布局,宁清只是先人一步,也就只是先人一步罢了,那林九才是真正意义上先手。 一个希望妹妹走百家路,一个则是借友人走百家路时,顺道除掉一些碍事之人,魔道入大乾,江湖门派最为重名,必然出手,期间行侠仗义与他们结一段香火情,到时候只要自己开口,武学功法不过就是开个口,至于怎么来得名最大,当然是杀贪官污吏啊。 期间香火情可结,也可替他解决南方弊端,二者一前一后,是为因果,算不得算计,落子之人高明万分。 郑千金长长叹口气,心神通透,终于没了往日那种糊涂不清的感觉。 郑千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听闻的那传言果然不假,林九先手无敌。 南下肯定是继续,除魔卫道行侠仗义之事,既然不远万里来了,难不成放弃吗?至于替镇府司解决所谓的为非作歹之徒,也不是不可,就看自己顺不顺道,遇上就行,没有遇上,也只能说一声,他们命好。 至于林九,郑千金心中给他留了一个位置,若是哪天遇上,定然会毫不犹豫出手,打一顿,遂将打人的想法深深埋在心中。 风雪微微,屋外白茫一片,若是向着山寨外走去,趁着喷溅的血迹没有被白雪覆着,说不定能够看见伏龙山红白之色。 郑千金刚要起身,客房的门就被轻轻推开,从外边儿伸出一个小脑袋,转了转,很是认真地打量屋内场景。 寒意偷偷窜过门缝,跑到软塌上,打了郑千金一个激灵,不知道那小姑娘所做为何? 郑千金笑问道,“衣衣,有什么事吗?” 云衣正打量着屋内另一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给吓了一跳,小脑袋急忙转了过去,两双眼睛冒出小火花来,可一看到郑千金就全都没了。 小姑娘很是开心地笑了,一蹦一跳地来到郑千金躺在地软塌旁,眯着双眼,似是洁白月牙儿。 云衣坐了上去,很是自然地换了一副伤心脸,可怜巴巴说道,“郑姐姐,你带我去江湖好不好?” “江湖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皆是恩怨情仇,一个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最后沉于湖底。” 郑千金没有拒绝,只是告诫这个对江湖感兴趣的小姑娘,想来是看过不少市井小巷流传的江湖小说,对外边儿的世界羡慕不行。 云衣摇了摇头,小脸蛋红扑扑的,很是好看。 小姑娘可不信,大人说话都是骗小孩的,随即坚定说道,“郑姐姐,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怕呢!” 郑千金笑着捏了一下她的脸蛋,“我可不是大人哦,也是小姑娘,只不过比你大四五岁,小姑娘不骗小姑娘。” 云衣面露疑惑,望了一眼郑姐姐,看着郑姐姐的模样,好像是真的不骗小姑娘,这可怎么办? 这让云衣苦恼起来,昨夜爷爷说好的让我习武,结果今天自己想去江湖,就被拒绝了。 这让小姑娘很是生气,自己都能习武了,不去江湖怎么行。一气之下,小姑娘就跑来了郑千金这边儿,想着郑姐姐带她去江湖。 对于江湖,在郑千金眼中,就是一群人打来打去,没什么意思,可换成行侠仗义,就有意思得多。 书上说那江湖很是美好,就连恩怨情仇都能当成酒来喝,郑千金觉得不怎么好喝,应该是行侠仗义才好喝,若是遇见大虎和大风,还能胡吹海吹,将其中细节夸大,让他们二人惊掉下巴,这才有意思。 云衣哦了一声,很是伤心,好像她心中的江湖,在眨眼间就被郑千金一句不骗人给弄沉了。 “衣衣,你若是真想去江湖,就把武功练好,到时候就能快意恩仇了。”郑千金伸出手来,摸了摸小姑娘头顶。 云衣轻轻地点头,两双小眼睛无力地挣扎,很是不开心,怎么还得把武功练好,真是规矩繁多。 小姑娘沉默片刻,突然又抬起了头,怯生生地问道,“郑姐姐,我能不能悄悄地去江湖啊?” 郑千金不由得一愣,实在是没有想到小姑娘会有这般回答,也是故意想了想,随后摇头,“不行的,悄悄地不就成了盗贼吗,盗贼不就是悄悄地去江湖吗。” 云衣哦了一声,在想不出其他办法了,好像自己去不了江湖了,那还练什么武,随即跑了出去,很是急切。 郑千金不知道那小姑娘心中如何作想,反正若是云大人提出带小姑娘入江湖,自己不会拒绝,心中反而很高兴。 第三十三章:失意书生 云衣很是生气,跑到了爷爷书房,做出叉腰动作,“爷爷,我不习武了,一点儿用都没有,连江湖都不让我去。” 云蓦然正看着手中信封,心中盘算一些事情,怎么孙女就跑到了自己面前,露出生气面孔。 老人默不作声,没有回答孙女问题,手中信封牵引着他的心思。 是今日清晨飞入山寨的一只信鸽,上面落款人正是林仲。 老人笑了笑,似乎得到了答案,便看向一旁正憋得小脸通红的孙女,“衣衣想去江湖吗?” 小姑娘哪里知道自己得来的会是这个答案,原本想好了怎么打撒打滚,小脑袋一下就晕乎住,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老人看着孙女这般模样,也是笑着揉了揉她的头,“若是衣衣能够说动郑小丫头,你就可以去江湖。” “真哒?爷爷这次可不许骗人!” 小姑娘哪里等爷爷反悔,急忙原路返回,跑去找郑姐姐了。 反正在小姑娘心中,那第一眼就尤为亲切的郑千金,在心中地位极大,她也希望自己能和郑姐姐一同入江湖。 老人笑着看那门外边儿飞奔的孙女,心中的忧郁似乎少了大半。 信封内容上正是有关昨夜伏龙山一事幕后主使,以及整个大乾朝堂现状,还有请求师弟出山六字。 老人与那林仲皆是出自浩然书院,现如今一个是辞官多年早已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个是如今官居相位,位极人臣。 云蓦然坐在木椅上,心思飞扬,眼神中不知不觉间就出现一位身着状元袍的年轻男子,那男子神采飞扬,持一墨笔,好似神剑一般,定江山乾坤,伏乱世妖魔。 那信鸽不仅送来一封信,还送来一身官服,一纸告书。 这伏龙山自己终究是不能在住下去,以后说不定也会不太平,可就算自己一直不出山,也会有人来找自己,倒不如主动出山,也省得别人麻烦。 至于伏龙山,自己也不需要有后顾之忧,毕竟自己的师兄已经在信上明明白白告知,会有一位宗师镇守…… 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 云衣又跑到了郑千金房间,这次自然是光明正大,没有一丝丝犹豫,很是迫切撞开了木门,将这一喜讯告诉郑千金。 “郑姐姐,爷爷同意我去江湖了,还问郑姐姐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入江湖。” 小姑娘哪里客气,就连说话的语气都很是肯定,不必再问。 郑千金这才刚想出去,就看见那小姑娘欢天喜地跑了过来,与自己说了句同自己去江湖的事情。 郑千金笑着问道,“云爷爷同意你和我一起去江湖吗?” 小姑娘眯着双眼,不停点头,嘴里一直说着真的真的。 看得出来,小姑娘高兴坏了。 郑千金哪里会拒绝,毕竟是老人家请求自己,便笑着牵起了云衣的手,向着老人书房走去。 “云爷爷。” 郑千金抱拳作礼。 老人笑着罢手,让两个小姑娘一同进入书房。 老人在书房外等了几个呼吸,倒是没想到这俩丫头早就算计好了,老人原本以为,郑小摇丫头不会同意了,这倒是让老人开心了。 老人笑着问道,“郑小丫头,我这儿孙女可不省心,你确定要带她一起去江湖?” 郑千金笑着点头,哪里有不省心,只是看见她的一眼,心里就很舒心。 吾心安处即是云衣。 郑千金不知道心中怎么会有这般想法,反正左思右想是个好事。 老人脸上也露出些许皱纹,双眼微眯,很是高兴。 一旁的云衣面露不满,生气地看着爷爷,“我哪里会不省心。” 小姑娘发生反驳起来,这可是大事,不能让郑姐姐心中落个不好印象。 老人揉了揉小姑娘头,又看了看郑千金,心中还有一些疑惑,随即问道,“郑小丫头今年几岁了?” 郑千金对于年岁一事上不怎么伤心,也是想了片刻,这才说道,“十五虚岁,算起来快要及笄了。” 老人神色惊讶,双眼突然明亮起来,看着身前郑小姑娘,这个只比自己孙女大几岁的小姑娘。 老人说道,“郑小丫头可不要吓老夫啊。” 郑千金哪里会不明白,老人惊讶自己年岁如此小,竟然有武道宗师实力。 郑千金也是郑重想了想,随即笑着点头。 老人也没有继续询问下去,一颗心也随之放下,没了疑惑,毕竟郑小丫头在三认真点头,自己又怎么好意思疑心。 “郑姐姐真是小姑娘啊,果然小姑娘不骗小姑娘。” 云衣眯着双眼,高兴地说道。 老人呵呵笑了笑,自己这个孙女,天真无邪,以后一旦出事,真就会天崩地裂,还是早些褪去的好,大乱之世,这些东西还是留给后人,让他们可以敬请期待以后的世道。 老人继续说道,“郑小丫头啊,今夜就在伏龙山歇息一晚,明日你们再走吧。” 郑千金也是郑重点头,老人舍不得孙女,若是就这般急切走了,以后只会担心,还是将一些事情安顿好了,再做也不迟。 暮色匆匆,期间下了几场不大的风雪。 受老人邀约,郑千金与老人一家围在篝火旁,火堆里正烤着烟熏肉。 云长寿得知父亲和女儿都要离开,心中很是不舍,作为父亲她他自然清楚,如今的世道究竟会有多乱,只说他父亲不出山,就被朝堂中人惦记上,还能明目张胆杀害这伏龙山方圆百姓。 今日他受父亲所托下山,想着周围村子能不能有活人,结果所过之处,皆成死寂,没了一丝生机,心中大为震撼。 老人笑了笑,肉烤好了,拿起木筷子从火堆旁夹起,递给两个小姑娘和一块。 “如今的世道,商贩们受乡绅示意,米价匆匆上涨,平头老百姓早就买不起了,也幸好南方暖和,山野间走兽极多,垫垫肚子,忍忍还是能过得去。” 老人叹出口气,看着自己的孙女,正吃得专心,哪里听得见老人在说什么。又看了看郑小丫头,很是认真地点头,老人面露喜色,这才是有礼貌的后辈啊。 郑千金想了想,随即说道,“北方大雪封山封道,各地官府赋税极重,农户早已没了余粮过冬,流民涌现各地,期间不乏烧杀抢掠之辈,早已成了乱世。” 老人没有接下去,他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接下话来,只能苍老着脸,在心中忧郁。 “郑小丫头,衣衣就拜托你了,只希望乱世来临之前,你们能有一处安心之地,亦或者保全性命之能……” 老人落寞说道,久久不言。 他只能给自己的后辈争取乱世晚一点儿来,老人也正是因为这个决定,才重新入仕途。 郑千金重重点头。 失意书生后半生唯一乞愿,没了书生意气,没了报国之心,有的也只不过是想尽一些努力,让乱世晚点儿来,让自己的后辈能够平安顺遂。 书生意气,老人早就在昨晚打光了。 第三十四章:林九真纨绔 洛京城内,除了街道上那孤零零的卖炭翁,就属酒楼戏院青楼最是热闹,要么是身着锦帽貂裘的富家子弟成群结队,要么就是江湖人在里面请客喝酒。 林九原本打算昨日去那些文人墨客聚集地,可手头上还有一些后事得去做,也就放了下来,等到了今日清晨,就屁颠儿屁颠儿跑了出去。 若说这京城王公贵族之女最会去哪儿,莫过于那些书生文坛盛会,到时候说上那么一两句书上看过的诗词歌赋,就算是有名的才女了。 林九以前不曾去过,对于那些所谓的文人墨客也很是不在意,今日去自然是有大事去做。 林九好歹也是洛京城公认的纨绔子弟,不调戏某位官位极高公卿之女,实在是说不过去,到时候是罚是贬,定然是被贬南方了。 每每出事故,闹到了朝廷,皆是春楼与某位公子发生争执,接着又有一大堆官员,面露怒火,指着林仲大喊道,“陛下,此子有损朝廷威严,毫无礼仪可言,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微臣恳请陛下下旨,除林九九族。” 林九不由得想起以前一幕幕,觉得很是好笑,那群官员喊了这么多年,自己连贬都没有,实在是废物。 或许此次能让他们如愿,心中盘算着那些官员所谓的理由,林九此次南下被伏龙山山贼所杀,恳请陛下旨,让微臣领兵,屠杀山贼,为林九报仇雪恨。 只要不傻,所有人都会如此作为,更何况那皇帝身边还有个最想杀自己老爹的太监,可不会放过这一举两得的机会。 洛京城林九,是那人尽皆知的一个纨绔子弟,至于有没有人怀疑他是真纨绔还是假,那就得看大乾林九,先手落子多年,是否出现纰漏。 林九来到国子监,看着那高高悬挂的匾额,只觉得异常可笑,读了这么多年书,还不如自己这个下棋的厉害,这不是白读了嘛,幸好他林九六岁就不曾读书了,这事,在洛京城人尽皆知。 国子监外不像镇府司那般有守卫,来往人群中大多是身着儒袍的读书人,如今没了郑姑娘在身旁,就不用收敛着锋芒,怎么纨绔怎么来。 林九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两双手臂甩得飞起,在寒风中呼呼作响,迈着八字步,时不时瞪一眼看过来的书生,龇牙咧嘴地对着他笑起来,落在那群书生眼中很是惊悚。 “这位监生,可否知道文坛盛会在哪儿举行?” 林九逮着一个很是匆忙的学子,这么急切想来是有急事,不祸害你可不过去啊。 那书生脸色红润,呼吸急促,道了一句没空,就打算离开,可哪里想到林九的手还抓着他,不曾放开。 书生也是急了,急忙转过头来,看了一眼林九模样,瞬间就瘫倒在地,怎么来了一个混世魔王? 林九笑问道,“这位监生,可否带带路。” 书生吓破了胆儿,急忙点头。 林九这才笑着放开,让书生带路,等到了地方,就不会为难他了。 一路上两人皆是沉默不语,书生胆战心惊,一旁的林九却是无意取闹他,这倒是令那书生心中更为胆怯,莫不是自己身后的混世魔王在想着什么主意,好趁四下无人的时机,把自己杀了。 书生不由得快了脚步,眼睛一直斜视后方。 今日国子监文坛盛会可是孔祭酒主持,若是这京城纨绔子弟在这里胡闹,岂不是不要命了? 书生似乎有了一些胆气,双腿不怎么打颤了。 林九笑而不语,自我安慰这种事,还是这群读书人最会。 什么读书人抄书能叫抄吗?那是借鉴。 绕过长廊,就看到一处亭子,那边儿聚集不少摇头晃脑的读书人。 一旁的书生刚想要说点儿什么,就被林九很是不耐烦赶走。 林九不怎么在意那书生,倒是对那群摇头晃脑的读书人在意,身边还围着一些身着锦帽貂裘的年轻女孩。 林九好像都不怎么认识,除了青楼那些因为自己不得不装纨绔结识的风尘女子,好像就不怎么认识其他女子。 当然,郑姑娘除外。 孔然笑着问道,“诸位学子可否以花为题,做一首诗词?” 孔然抚须而笑,苍老着面孔,双眼浑厚,细细打量着周围一众学子。作为国子监祭酒,对于这群监生学识如何,还不怎么得知,今日正好可以探个根底,找到一两个好苗子,稍加培养,也算功德圆满。 以花为题。 林九与他们相隔不远,因为习武缘故,自然听得清楚。 诗词歌赋这种东西,是吃天赋的,想要做出与古今诗词作者一般无二的千古名句,没有天赋可不行。 林九六岁就没念过书,或者说是六岁林家就辞了教书先生,这几十年来,都是自己自学而成,算不得才子。 其中不乏有大家评论,纷纷道那林九不学无术之辈,就算闹事到朝廷,也都会有那林九不曾识书中道理,好似山野村夫为由,将责罚减轻。 林九来到一众学子后方,听着他们争论作答,还有不少大家千金,纷纷引用书上诗词,每每如此,学子都会鼓掌吆喝,道一句真是兰质蕙心,秀外中慧,好一个京城才女。 “近看一朵儿花,远看还是花,花花花,好一朵漂亮花。” 林九摇头晃脑,话声极大,一下就牵引了目光,纷纷聚在他的身上,可当众人听了去,只觉得耳朵塞了狗屎,异常难受。 孔然早已看见林九身影,只不过是笑而不言,这时候还是轮到那群学子去评论。 学子们刚想斥责,究竟是谁有此胆量,竟然在孔祭酒当面说如此低俗之诗,可当看到林九的面容,也都没了意气,只能憋在心中,沉默不语,只觉得脸上的面子都失了去。 林九并不在意是否出丑,扫了一眼人群,里面的女子七七八八,长得差不多一个样,这让他心里犯糊了,也就随便选了一个,很是自然走到她身前,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姑娘,这首诗送你可好?” 陈倾城面露苦涩,看着凑到自己身前的林九,急忙摇头,“林公子还是给其他女子,倾城受不得如此大礼。” 陈倾城刚想要逃离,就被一只手宽厚的手掌抓住,搂着腰间。 林九阴沉着脸,说道,“姑娘这般急切作甚,我林九看上的女人,可不容拒绝。” 陈倾城?林九心中不断翻阅以往回忆,自己好像哪里听过,感觉这京城的王侯将相贵族之女,怎么名字都这般相似。 也是想了想,便没了下文,实在是不值得他太过于关注,只要将这件事闹得满朝文武愤恨即可。 林九很是自然地搂了上去,一只手放在她的腰间,一只手挽着她的秀发,心中默念了几声,莫怪莫怪,实在是你们都一个样,不知道对谁下手。 洛京城内,大家千金打扮皆是相似,除了脸面不同外,就无甚么差别。 陈倾城哪里受过这等待遇,脸色羞愤,在一众人前被男子搂腰,这是何等荒唐。 她羞红着脸,眼眶中泛出泪花,双手费力地想要推开林九,可越是挣扎,那林九就越是用力,到最后,两人衣着凌乱,很是不堪。 一旁的书生随之愤怒,纷纷指责起林九,可就没有谁敢上前。 孔然笑了笑,没有阻止,就是有点儿对不住陈家闺女,可既然是自己的师侄装纨绔,又怎么好意思不配合。 孔然神色愤怒,指着林九骂道,“你这厮,好不要脸皮,光天化日之下调戏女子,岂有此理!” 声音也是吸引远在一旁的各世家护卫,其中当属陈家脸色最为发黑。 “住手,你个登徒子,岂可玷污我家小姐!” 远在一旁护卫匆匆赶来,一把就拍开林九那不安分的手,接着又补了一脚,将林九狠狠地踢开。 那林九也是熟练,朝地上有石头处砸去,既然是装模作样,不付出点儿代价许是不行,要是让人看出端倪,就不好了。 那护卫一脚落在林九身上好似微风吹拂,没有一丝作用,可耐不住林九会演,这若是落在世家纨绔子弟身上,确实要命,林九与那些世家子打了太多次,早已对他们的身体强度熟练万分,这时候要怎么狼狈,更是拿捏恰到好处。 他把头往上挪了挪,让脖子摔在石头上,顺道用自身内力震荡胸腔,好让那些监视之人看清楚,自己究竟是如何的废物。 其中之熟练,好似铜钱口倒油。 我亦无他,惟手熟尔。 那陈倾城这才挣脱开来,漂亮的脸蛋上挂着诱人的粉红,看着衣着凌乱的胸口,只能伸出双手遮遮掩掩,一双眼睛狠狠地瞪着那登徒子,不知不觉间,眼泪就滚滚而落。 她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哪里能忍受得了如此作为,失声痛苦起来。 倒在地上的林九被护卫装作压制得死死的,一点儿都不能动弹。 他心中也泛起糊来,不过就是搂了一下,怎么好像杀了他爹似的,那些流落风尘的女子,自己搂搂抱抱一点儿事都没有,还能在怀里时不时撒个娇,这就没得比吗,后者更为讨人爱啊。 被林九这么一闹,这诗词大会也就没法继续下去。 一旁的学子还想安慰陈倾城,可是美人一点儿都不领情,跑出国子监,至于林九,也被一同带出,想来是告诉他爹,然后闹到朝廷上。 白雪滑落,碎满一地,好似一个伤透了心的女子,心碎了一地,再也捡不起来。 洛京内城,御书房中。 一个中年人正在喝斥林仲,骂得唾沫横飞,时不时还有口水喷出,但都被林仲一一躲了过去。 两人前方,正坐着一位捂着面遮掩的老皇帝以及一位看戏的太监。 两人在御书房骂了有一刻,不过是那陈思学在一旁好似泼妇骂街一般,林仲笑而不语,很是给足面子,心中则是想着,也不看看你女儿是什么模样,我家儿子调戏一二,你不感谢,还告御状,岂有此理! 陈思学痛哭流涕道,“陛下,那林九当着国子监祭酒之面,当着一众监生之面,妄想玷污我陈家之女,还望陛下做主啊” 林仲想了想,觉得好像真是自己儿子做得不对,便说道,“既然是九儿管教不言,非礼了陈大人掌上明珠,不如就将陈大人的掌上明珠嫁入林家如何?” 陈思学被这翻话给气笑了,反问道,“林大人真会说笑,我女儿可是京城才女,要嫁给一个连书写都不会之人?” 林仲倒是不怎么在意他评价自己儿子,“陈大人莫要如此说,若是你的掌上明珠嫁给我林家独子,兴许能让我那不成器的儿子拿上笔墨,求上进一回。” 陈思学冷哼一声,随即对着老皇帝行礼,颤抖着声音,“陛下,还请陛下为我女儿做主啊。” 大乾皇室与那伏龙山同为一姓,皆为云姓,只不过云氏族人,一脉入山,一脉入世。 郑千金在洛京城外遇见的那皇子,真名为云陈毅,而现如今的大乾的皇帝,则是云御风,岁过一甲子。 老皇帝看了一眼跪地不起的陈思学,默不作声,心中想着他事,过了一会儿才将目光放在林仲身上,“林爱卿,此事因你教子无方所起,既然陈卿家女儿受了非礼之事,那就由林九了解,赐婚你们林陈二家。” 那陈思学哪里受得了如此结果,想要在请求一二,可被一旁的老太监给截了话。 “陛下,奴婢以为林九品行不当,既然陈家之女要嫁给他,不妨派他去南方军营历练一二,等到了大婚之时,在回来也不迟。” 老皇帝又看了一眼身旁的太监,眼神深邃。 “陛下,微臣以为不妥,南方军营太过于遥远,路途多有难测,微臣恳请陛下让犬子在家反思,或者在御林军中历练也可。”林仲急切回道。两双眼睛狠狠瞪了一眼那见风使舵的太监,老狐狸就是盼着自己儿子死,当真不要脸。 老皇帝没有顺着林仲之意,看着陈思学说道,“即日起,林九入南方军营历练,陈思学之女陈倾城天资聪慧,兰质蕙心,与林九乃是天作之合,两家结结为亲家,陈爱卿,可有异议?” 陈思学这是有话也不敢开口,只能憋在肚子里,恭敬谢礼。 第三十五章:入江湖 伏龙山中,郑千金原本打算歇息两晚就走,可架不住老人夜半厚着脸皮,悄悄对着自己说了一句可否后天再走的话语。郑千金自然不会拒绝,换做那是自己的掌上明珠,就这么离开,也很是不舍。 老人这才舒心下来,豁出一张老脸不要求着郑小姑娘晚些走,心中却是怕给人家落得个倚老卖老的印象,也幸好郑小姑娘不在意,老人自己心中却有点儿过意不去,耽误了人家行程,还想着在拖延两天,还是见好就收。 在伏龙山过了第三日,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牵手走出山寨,身后跟着一匹白马,一个墨衫黑炭少女,一个有样学样,身着墨衫长裙,是个粉嫩小姑娘。 身后站着两个满眼不舍的男子,一个白发苍苍,一个正直中年,两人默不作声,看着离去背影,即是不舍又是欣慰。 郑千金转身抱拳行礼,小姑娘转身挥手告别,很是高兴,好似那心中不舍被高兴劲给赶了去。 身后两人微笑致意,既不说话也不作别,好像只有这般,才更显得爷们点儿,不被人说像个娘们。 老人心中不舍,不知道她们会何时回家,离乡的游子,在回家时,不知道会不会被人笑着问道一句,客从何来? 小姑娘没有甚么感觉,小手被牵着,很是温暖。下山路上叽叽喳喳不停,好似那鸟儿,惹人爱又惹人烦。 郑千金笑着一一回答。 等到了山脚,那小姑娘好似终没了力气,圆滚滚的泪珠划过粉嫩的脸蛋,小声呜咽着,好像很怕那个牵着自己手的姐姐听去,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 郑千金笑着看着,默不作声。她想起了阿爹,分别也不过几十天之短,那时候每到夜晚都会窝在刨的雪堆中,滚落眼泪。 郑千金突然问道,“衣衣想不想回家?” 小姑娘看了看郑千金,发现她也正好在看自己,急忙摇头,又伸出衣袖擦拭眼泪,好像这样,才能在她心中落个不念家的孩子印象。 郑千金笑了笑,“衣衣想回家没有事的,我也是离家的孩子,我也想家。” 小姑娘呜咽着,强忍着哭泣声说道,“我就是觉得好不舍得,没有想家了,只要有郑姐姐陪着我,我就感觉到家了,只是舍不得爷爷和爹爹,没有想家。” 小姑娘拼命摇头,泪珠也被甩了出去。 郑千金将她抱起,仅是一个后空翻,就坐上了白马背。 小姑娘被这突如其来吸引住,感受着白马以及身后那软软的娇躯,一下就没了不舍。 “衣衣,我们去江湖喽!”郑千金大声说道。 “去江湖喽!”小姑娘呼和,很是高兴,那一点儿不舍随着泪珠被甩得远远的。 洛京城,林家府邸。 林九好似没了生气,趴在软塌上,一动也不愿动,倒不是丢了大半条儿命,是丢了自己后半辈子。 不过就是搂了那陈家之女,怎么就被赐婚了?自己楼那些风尘女子,怎么不见那老皇帝赐婚? 林仲走入房间,看着刚从陈府送回来的儿子,心中好似吃了狗屎一般,这事闹得,将林家以后的血脉都一并影响了。 林仲笑道,“你倒是算计到了,那老太监见风使舵,硬是将你贬去南方,可也算漏一处。” 林九一听到这儿,心里更加不是滋味,没好气道,“老爹你还有心思取笑,不如想想怎么推脱这门亲事。” 林仲笑了笑,直接扔出御书,重重砸在儿子的脸上,“推脱?你是想造反不成?这皇帝都下了告书了,如今洛京城世家大族可都知晓这件事,你能推脱得了?到时候就算你是真纨绔,你不打算娶妻,你当初又为什么要非礼人家?这不就让有心人看了去,猜中你是装的。” 林九无话可说,从没有想过会有这一出,以前的纨绔调戏那些世家之女,怎么不见皇帝给他们订婚? “那陈思学左右不过一个四品官员,也是我们林家最合时宜的联姻世家,林陈两家联姻更是对皇族构不成威胁,皇帝怎么可能放过这次机会。”林仲无奈叹口气,又想到了一件事,随即说道,“还以为你能把郑小子的女儿弄到手,这样我哪里还会在这儿大乾受气,早就去了那如日中天的大秦,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林九摇摇头,“郑姑娘可是破境武者,我一个武道宗师哪里制服得了,当相公的一点儿面子都没有,不行的,不行的。” 林仲看了一眼林九,确实可惜了没有弄到那郑小丫头,也就不在多想,“今日南下,可有什么事没有做好?” 林九这可来了兴趣,急忙起身笑着说道,“老爹说笑了,儿子落子从不后手,做事也是事先准备,哪里有落下。” 林仲点了点头,给了儿子两把兵器,一把剑一把刀,“你此次南下,若是遇见郑丫头,就把剑送了去,听离老说郑小子对自己闺女吝啬得很,现如今用的还是一把铁剑,这可不行,怎么说也得是一件神兵利器,到时候在江湖上遇见止境也不是没得打。” 林九掂量掂量,剑和刀都是神兵,前者叫做支离,取自那支离破碎之意,剑身呈雪白,真就好似那碎末白雪铸成。后者唤作惊仙,刀身暗红,刀刃藏入刀柄,收敛锋芒。 林九不由得多触碰一下,一眼便觉得刀很是对自己口味。听闻此刀自出世起,第一个刀下亡魂,便是止境之上那虚无缥缈的仙人。 林九笑道,“我们家竟然还有这般神兵?” 林九自然认得这两把神兵,江湖书上有太多记载,肯定是真,毕竟老爹可不会拿儿子性命开玩笑。 林仲笑而不语,没有回答,与那离老一般,一些超脱于世俗之事,现在还是不说为好。 林九急忙从软塌起身,将两把神兵用布包好,又笑着看向自己的老爹,“这把惊仙算是我的了吧?” 林仲笑着点头。 林九更是兴奋不已,此次南下还未开始竟然有意外收获,与先前算漏一事上,也足可以弥补。 林仲看着儿子,提醒道,“原本是没有打算送你此刀,可既然你定了婚,还是性命为重,要不然我林家哪天绝了后我就成了千古罪人,得不偿失啊。” 林九可是明明白白得听出来了,这宝刀是为那以后成家立业的林九所准备,与现如今南下的林九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好一个亲爹。 林九收拾好包裹,就带了两把武器,和一些干粮,以及一匹宝马,很是简单。至于护卫一类,定然是宫中护送,其中有没有那太监手笔,这就得看路上截杀之人了…… 第三十六章:山中猛虎,江湖侠士 伏龙山往南,除了一些山尖间零零碎碎的白雪,就只剩下浓郁的绿色。 南方山脉树林多是松树一类,四季常青,除了一两颗点缀而起的枯黄,就要比北方富有生气得多。 郑千金与云衣两人徒步山间,倒不是白马不让骑,实在是怕一不小心掉了下去,这就得不偿失。 两人走了一天路程,期间小姑娘零零散散偷偷哭过几场,等到习惯之后,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眼中满是好奇,恢复了往日活力。 南方山脉中山野走兽尤为繁多,除了虎熊狼之类,就属野猪山鸡为多,还有一种被称作凤凰的山鸡,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尾巴,颜色绚丽,当地人捕捉到,除了它身上的肉会留下,还有收藏起尾巴这一爱好。 郑千金以前随阿爹流亡过南方,当地一些风俗习性也知道一些,不过随着越来越多农户学起了打猎,那山鸡现在已经见不到了。 两人穿过树林,顺着山间小溪,一路而下,过了几柱香时间,这才到了山角处,远远地还能看见一处镇子,一缕缕烟火向天幕奔去,镇子中满是薄雾弥漫。 云衣很是高兴,拉着郑千金的手说道,“郑姐姐,终于遇见一处镇子了!” 小姑娘眯着眼睛,似是月牙儿好看,小腿迈着大步,欢快地走在前头,两双小手不停得晃啊晃,很是可爱。 郑千金也很高兴,要是在遇不上镇子,小姑娘跟自己睡在山野,怕是会染起风寒。 终究是一个习武一天的人,内力也才涌现,只能勉强在经脉流转,不能用来保暖做其他之事。 两人步入镇子,街道行人要比北方热闹不少,那高高的石柱上,挂着天灵镇三字。 郑千金从山寨离开之初,老人就塞了太多银子,都是白马负责托运。 郑千金拿出一些,给小姑娘买了几个包子和糖葫芦。 云衣接过,左手拿着糖葫芦右手拿着包子,一口糖葫芦一口包子,嘴巴里满是酸酸甜甜的滋味。 郑千金笑着说道,“衣衣,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住下了,好不好?” 云衣眯着眼睛,笑着点头,好像没有听清楚郑姐姐在说什么,等到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迈着双腿走到了一处客栈。 从店里来了一个小二,笑着问道,“二位客官是要住店还是吃饭?” 郑千金刚想说,就被云衣给抢了过去,小姑娘想张开小嘴,大声说道,“我们要住店,一间房,还有我们的白马,你得细心照料。” 说完,还从衣袖中摸出几两碎银子,递了过去。 那小二连连点头,牵着白马向着马厩走去。 郑千金也牵着小姑娘的手,一同走进客栈。 客栈账簿是个中年书生,早已看见外面发生一幕,也能从嘴型中知个大概,笑着说道,“二位客官是要一间房间?” 郑千金笑着点头,云衣也跟着点头,很是郑重。 账簿道了一声好,登记一二,又接着给二人指了指。 郑千金抱拳答谢,小姑娘也一同抱拳答谢,很是认真。 两人步入房间,将身上行礼随之放下,就走了下去,要了几碗菜,一旁的小姑娘则是不同,要了一碗酒。 郑千金笑着说道,“衣衣怎么想喝酒了?” 小姑娘抱着双臂,做出一副很是豪气的动作,“郑姐姐,我们是江湖人哩,江湖人不喝酒怎么行。” 郑千金笑而不语,谁规定江湖人就得喝酒的?莫非是哪些市井小巷所流传的江湖小说,也难怪小姑娘如此。 郑千金点了点头,既然小姑娘想要喝酒,还是少沾一点儿,那东西不怎么好喝。在郑千金看来,还比不过茶,唯一优点,就在于它能醉人。 客栈人不多,零零散散,也不是很热闹,就在两人刚坐下不久,就从那门口步入七位衣着装扮很是相似之人,有男有女,不过也只有一位女子。 他们七人进入客栈也都打量一番,自然和郑千金二人对视,两拨人各自点头致意,坐在郑千金一旁的云衣也很是认真,点头致意,好像真就是江湖小女侠了。 “官府贴了告示,邀请江湖侠士入山除害,我看两位也是江湖人,怎么人这么少?那长虫可凶得很,体似巨石,以前还下过山,当着一众人面,活生生吃了一家子人,你们二位还是小心为好。” 那伙计端着菜过来,看了一眼郑千金又看了一眼那七人,很是郑重说道。 郑千金笑着道了一声谢,也就没有说话。 不过小姑娘一开始想要反驳,可越是听了去,就越来了兴趣,等到小二离开,小姑娘睁着可怜巴巴的眼睛,看向郑千金。 郑千金笑着问道,“衣衣想要除害?” 小姑娘拼命地点头。 郑千金想了片刻,又看了一眼小姑娘,随即说道,“那我们就去除害吧,好不好?” 云衣很是高兴,就连酒桌上的酒也都忘了喝。 郑千金原本是没有这个想法,可看见自己身旁的云衣,既然是第一次入江湖,不做点儿事情可过不去。 那七人也都要了一些酒菜,期间说了一些话,声音不大不小,落在郑千金耳朵中,也算不得偷听。 “几位兄台,可是去为民除害?” 郑千金抱拳作礼,笑着问道。 那七人面露为难之色,可看见两个女子后,也都不好意思不说。只见一位身着布衣男子抱拳还礼,说道,“两位姑娘莫非也是除害而去?” 郑千金笑而不语,就属小姑娘在一旁开心地点头。 燕飞云疑惑起来,怎么除害还带着一个小孩? 郑千金又问道,“那长虫现在在哪里?” 燕飞云面露苦涩,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郑千金继续说道,“见你们七位都是行侠仗义的侠士,接了这官府告示为民除害想必是生活之事出了点儿困难需要救济,我与妹妹自幼向往江湖,今日倒是想亲眼目睹一下,江湖侠士行侠仗义,我们二人不要赏金,只求各位侠士更够说道一二其中缘由。” 燕飞云望了望与他同行之人,看着他们面露苦涩,终是没有回答,也就告知那猛虎地点。正是两人先前走过的牛角山。 郑千金也不好多问,道了一声谢,身旁的小姑娘也有样学样,抱拳作礼,认认真真道了一句谢,脸蛋红扑扑的,好像不是怎么适应,只觉得有点儿羞涩。 第三十七章:学武 夜色入户,一大一小两个姑娘,各自盘腿席地而坐。 小姑娘时不时挪一下屁股,只觉得坐得疼,又偷偷睁开一只眼睛,打量着身旁认真打坐的郑姐姐。 郑千金突然睁开眼睛,小姑娘被吓得一跳,急忙闭上一只眼睛。 郑千金笑了笑,小姑娘怕是无聊,“衣衣,练武一途没有捷径一说,好似登山一般,除了前人开路后人能走得畅快一点儿,就只剩下一些歪道可以早点儿到达山顶,不过那山顶总是要矮人一截。” 小姑娘小声哦一下,算是听到了,不过心中有点儿小失望,只觉得练武太过于无聊,虽然没有念书那般规矩极多,可在时间上,要花费极大。可还是认真打坐起来,修炼内力功法,不能让郑姐姐失望不是? 看着小姑娘接下来很是认真,郑千金也不在多说,怕是自己给的功法太过于废物,一本吐纳在小姑娘体内很难修炼出浑厚内力,也就打算过些时日,在江湖上找找有没有适合功法。 她突然想到,自己前不久遇到的那赊刀人,他给了自己一本功法,自己可一直都不曾打开看过。 郑千金下了软塌,走到放着包裹的地方,趁着月色摸索一二,一下就拿出一本无名功法,上面纸张也都是极新,不像离老掌柜给自己的那本侠客行。 一想到这儿,郑千金也就突然想起了那天离老掌柜递给自己那一张张关乎风花雪夜的片段描述,不知不觉红透耳根。 小姑娘悄悄眯着眼睛,很是疑惑,郑姐姐这是怎么了? 郑千金急忙整理情绪,将心中思绪扫开,翻了翻手中秘籍,不知不觉就沉醉其中,等到翻完最后一页,郑千金又忍不住从头再来,直到看完第三遍,心中已经知晓个大概。里面记述了有关武功,内功,轻功三门上乘功法,也确实是为那以后的弟子准备。 郑千金转过身来,与那早已偷偷摸摸挤在身后的云衣撞个满怀。 小姑娘又被吓了一下,双脚不稳,眼看就要摔倒下去,郑千金伸出手来,恰好接住了,这才不至于摔在地板上。 小姑娘挠了挠头,很是羞涩,也不敢说话,一直低着头。 郑千金将她抱起,放在软塌上,郑千金也坐了上去,随即将那本秘籍放在两人中间。 郑千金也是想过一些,毕竟是赊刀人传承,既然决定修炼,小姑娘就得拜他为师,可那师傅似乎不怎么样,以后徒弟遇到了危险,那可咋办?也就从其中拆解一部分,精华之处还是不让小姑娘学,至于会有多少精华那就得看郑千金有多少的偏心。 郑千金笑着说道,“衣衣,你想用什么兵器?” 小姑娘自小就没碰过,脑袋里也是一团迷糊,就算看见过爷爷和爹爹的武器,也就只知道长什么样,哪里晓得怎么用。 小姑娘摇摇头,不知道怎么回答,或者说不认得,叫不上名字。 既然云衣没有喜欢的兵器,郑千金也就没有打算教她武功,便决定教她内功和轻功。今夜光线太暗,房间太窄,轻功一事,就拖到了明天入山,至于内功,郑千金也就立马教给了她。 武学一途,究其根本都是靠着内力才能发挥极大作用,郑千金在武学一途造诣太过于浅陋,但在内力一途,说是大家也不为过。一本江湖人皆会的基础内功功法吐纳,落入她手中,硬是生生地练到了破境。 杀人打架一事上,也从不靠技巧,皆是横推而去,以内力压人。若是遇上破境武者,只会落入下风,占不到一丝便宜,若是遇上宗师一类,靠着内力横推,可以丝毫不用顾忌。 郑千金很快就在心中造出一本功法,除了有那赊刀人一脉上乘功法精华之处,也涌入自己一丝感悟,取名为百战锻体法。 郑千金笑着说道,“衣衣,这里有一本让你快速变成女侠的功法,你想不想学啊?” 云衣睁着大眼睛,很是疑惑,“郑姐姐,你不是说没有捷径可以走吗?” 郑千金摇摇头,“前人开路也为后人铺路,没有所谓的捷径便是后人没有走前人开的那条路,现在我手里就有一本功法,衣衣想不想学啊?” 小姑娘听得很是认真,虽是豆蔻年华,但那些弯弯绕绕也能听得懂一些。小姑娘看着郑姐姐,毫不犹豫地点头。 郑千金随之正色道,“衣衣,这本功法可能有点儿疼,但习惯以后就不会有这般感觉。” 所谓百战锻体,如今的小姑娘什么都不会,怎么战斗?也就只能靠着郑千金不停输送内力,锻炼体内经脉根骨。 郑千金伸出手来,抓着小姑娘的手,体内的内力自经脉流转掌心,接着涌入小姑娘手掌中,顺着郑千金旨意,一路奔向她的心府之地,接着便是走周天循环。 小姑娘疼得咬牙,小脸蛋红扑扑,额头的汗水滚落脸颊。 郑千金笑了笑,不知道这小丫头在强忍着作甚? 屋外落雪纷纷,寒意敲窗,微光泛起,肆意酣睡人。 郑千金昨夜送了半个时辰的内力,等到小姑娘终于叫出疼来,也就停了下去,看着眼泪滚滚,身体颤抖的小姑娘,心里好一阵心疼,便很是怜爱地抱起了她,安慰好一阵子,不知不觉就睡了去。 等到清晨醒来,自己的胸脯上趴着一颗小脑袋,正在不停往里窜着,不愿意挪开。 郑千金戳了戳小姑娘脸蛋,温柔道,“衣衣,该起床了,我们今天还得为民除害了。” 小姑娘缩了缩身子,一只小手急忙抓住被子,将脑袋盖住,脸颊也不停地往那柔软处蹭去,什么为民除害,小姑娘可没有体验过如此柔软的枕头,可是很舍不得。 郑千金哪里惯着,将被子一下掀开,两人就这般暴露在寒意下,给云衣冻得直哆嗦。 小姑娘这才不情不愿地眯开眼睛,双手更加用力地搂着郑千金软腰上,“郑姐姐,我想睡会儿?” 郑千金笑着点头,“我还得练剑了,衣衣你可以睡会儿,能不能放开我啊?” 云衣迷迷糊糊地松开了手,一阵阵寒意袭身,渐渐地清醒过来。 郑千金早已换好衣物,坐在木椅上等着小姑娘,毕竟有些事情,可不能偷懒,郑千金可得督促小姑娘,不能有着懒床的坏毛病。 等到二人出了客栈,已经过去半个时辰,期间教了一会儿剑,郑千金教了云衣侠客行,就看小姑娘能不能学会,铁剑都是用树枝代替,又在客栈吃了早餐,这才离开。 两人牵着手,身后跟着一匹白马,在镇子上游荡,看有没有铁匠铺子,好买两把铁剑。 等到两人步入牛角山下,已经过去一个时辰。昨日遇见的那七位侠士,也是今日动身,早上也都遇见了,没有说话,各自点头致意,小姑娘好像比昨日更熟悉一些,没了那羞涩之意。 “郑姐姐,为什么我们昨天没有遇见那老虎?”云衣疑惑问道,又看了看牛角山,是不是自己被骗了? 郑千金说道,“山中猛虎袭人向来是因为饥饿,怕是我们昨日下山之时,那老虎正是饱腹,又因为天气缘故,需要冬眠,这才没有遇上。” 云衣很是认真点头,明白了,肯定是老虎睡懒觉,这可要不得。 郑千金可不晓得小姑娘心中想些什么,看着白马说道,“山路崎岖,白马你就这里等着。” 那白马自然是听懂了,萧萧两声。 小姑娘也不忘多说一句,“马儿你要乖乖的,。” 第三十八章:虎啸山林 牛角山名副其实,山似牛角,蜿蜒陡峭,若是不留心,怕真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山间寒风拂过,冻得小姑娘咿呀咿呀叫个不停,双脚点在树梢上,一动也不敢动。 郑千金双脚轻点枝头,好似灵蝶一般,在山林间自在穿梭。身后跟着摇摇晃晃的小姑娘,时不时就会从树枝上落下去,很有喜感。 郑千金自入山时就教了小姑娘赊刀一脉部分轻功,其中没有太过于取巧之处,就是靠着脚尖内力流转,才能在树梢上稳住身影。 小姑娘学得很是认真,摇摇晃晃半天,期间掉下来一两次,也幸好被郑千金接住,这才不落个伤痕,两人也渐渐步入山腰处的密林中。 郑千金对荆楚一地不是太过于熟悉,看昨日那七位游侠穿着,想来是从南方途径,正巧看到那县衙通告。 江湖人大多是较为简单的布衣,哪怕是寒冬腊月,只要内力浑厚,不会有任何影响。郑千金身着那件墨色长衫,除了颜色不同,材质上与布衣纺织没有区别。小姑娘则不然,墨色长裙里面还裹着厚厚毛皮,皆是那狐狸一类的雪白颜色,弥足珍贵。伏龙山不缺钱,老人也从不吝啬,原本想给郑千金一件,却被婉言拒绝。 密林深处,七位游侠小心翼翼,虽说是白天,可在这浓密的树林光线昏暗,若是不留意,很有可能从某一处突然蹦出一只猛兽。 燕云飞走在前头,手中提着长刀,亮出寒芒。身后跟着一位布衣布鞋的虬髯男子,扛着一头活猪,被死死困住,只能拼命嚎叫。 燕云飞双眼直视前方,心神不宁,他突然想起今日还在客栈遇上的那两姐妹,不知道有没有跟着自己一伙人,偷偷入山。 “若是昨日那两姐妹跟在后头怎么办?”燕云飞神色担忧,时不时会转一下头,想要确认她们是否跟来。 陆重平淡说道,“只能期盼她们二人命好,猛虎在我们前头,而不是偷摸在了后头。” 这牛角山在当地都流传过一个说法,说是那猛虎成精,成了此方山地山君。那通告不知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无数江湖侠士纷纷涌入山中,皆是一去不回,前几年当地人还会劝诫,但那些江湖侠士哪里会听得进去,到了如今当地人只会道一句稍加主意四字,好似已经成了死人。 燕云飞心中还是不安,想了想,随即转身抱拳说道,“诸位,那两姐妹若是也跟着一同入山,怕是危险重重,那猛虎若真成了山君,说不定会故意躲开我们,绕至那二姐妹身前,一想如此,怕是性命危矣。” 陆重罢罢手,“你且去看看,若是没有见着,快快跟回来。” 余下五人皆是点头致意。 燕云飞抱拳答谢,飞快向后而去,只希望是自己心中多虑,没有出这一事故。 如今南方地界看似那春水大湖,实则湖底早已暗流涌动,只不过现如今各方势力皆是闭口不谈,好似达成了某种交易,至于那些底层的江湖人亦或者平头百姓,皆是平常生活。 那牛角山顶,一只好似巨石一般的猛虎正看着山腰密林,嘴中滴落着鲜血。 “江湖侠士好像都是个没脑子的,明明已经死了那么多,怎么还是有人不信这邪啊?” 那猛虎身后,站着两位身着血色衣服之人,其一人满脸不屑,神情厌烦,脸上布满疤痕,很是可怖。另一人容颜英俊,脸上满是喜色。 “南疆蛊族入世,被镇府司接连限制,倒是便宜了我们,南方地界没有镇府司实在是活得潇洒,若不是如此,我几年前在这里养的一只老虎,都快要忘记,为了弥补遗憾,山脚处那座镇子就当是你的食物了。” 猛虎好似听懂一般,咆哮山林,整座牛角山随之颤抖。 那山腰处更是听得异常清晰,余下的六位游侠皆是严阵以待,万分小心。 小姑娘被吓得一跳,从树梢上掉了下去,差点儿脑袋就磕碰到石头,幸好被郑千金一把抱住。 云衣哪里还有胆气,哭兮兮着脸蛋,将小脑袋埋入她的怀中,“郑姐姐,我们回去好不好?” 郑千金笑了笑,揉了揉她的头,“你不是还想为民除害,当那江湖女侠嘛,怎么一只老虎咆哮,就吓得没了胆气?” 小姑娘哪里受得了这般讥讽,很是装模作样地鼓着脸,走在前头去了,一双小腿,却在不停发颤。 郑千金笑了笑,那猛虎怕是真成了精,山顶上似乎还有些与那些魔教中人一般无二的气息。 郑千金心中疑惑,不知道是那猛虎特有的气息,还是魔教之人也在山顶…… 燕云飞脚步更加急切,那一声呼啸落在他心中好似天雷滚滚,一个不小心就摔倒下去,落得个狗吃泥模样。 等到他接近密林边缘之时,这才发现那两位姐妹身影,心中不由得松了口气,随之说道,神色犹然愤怒,“这山林猛虎如此威势,你们二人还敢进山,嫌命太久不是!” 郑千金抱拳行礼,她自然发现一道身影匆匆向自己而来,只不过没想到的是,竟然是担心自己二人而来,心中生出一阵好感。 小姑娘也是抱拳作礼,小腿却还是发颤。 燕云飞无奈叹口气,现在那猛虎出山,若是自己不赶快去和同伴集结,怕是会出意外,随即问道,“你们姐妹二人可否速速离去?” 郑千金笑着摇头,很是认真回道,“不能。” 小姑娘强忍着害怕,壮起胆子也跟着说了一句不能,倒不是有胆气了,实在是怕郑姐姐看不起自己。 燕云飞无奈,告诫两人道,“你们二人在此等候,不可上前一步。” 说完,转身离去。 并非不管,实在是刚才那一声,就连他心中都一直胆寒,怕是自己不早点儿赶去,同伴们真会发生意外。 小姑娘抓着郑千金的手,抿了抿嘴唇,可就是不敢说出来。 郑千金笑着说道,“衣衣,前面出现魔教妖人了,我得除魔卫道去了,衣衣去不去啊?” 小姑娘看了一眼郑姐姐,点了点头。 第三十九章:老前辈 洛京城外,白雪纷纷,街道行人寥寥,寒风阵阵,天寒地冻,最是有苦难熬。一辆马车自南门缓缓而出渐渐停下,身后跟着一队官兵,皆是身披金甲,神勇威猛,就是不知道这么冷的天,他们受不受得住。 林九从马车上走下,穿着极为厚重长衣,看得出来很是怕冷,想必是体虚所致,身后则是背着一块木匣子和一个包裹。转身看眼一路护送的官兵,心中也是盘算起,这里面有多少是那魏太监的人,又会藏有多少厉害之人,只为杀一个纨绔。 林仲也从马车上走下,只为送别,终究是做父亲的,儿子远游一事,心中更多是担忧。 外人到场,林仲也不好多说,只能故意板着脸,教训道,“你若是知道礼义廉耻,哪里会被陛下贬去南方,现如今不仅得受着天寒地冻,还得小心山贼草寇,此去南方,万事多加小心,切莫再生出事端来。” 林九露出不耐烦,好似没了气地点头。 “林大人真是教子有方,临别前还不忘教育二字,实在当得起严父典范。” 洛京南城,又驶来一辆马车,从车内走下一位不惑之年的男子,正是如今大乾朝廷如日中天的宦官领头,魏贤。 魏贤声音尖锐,讥笑不已,看一眼林九,很是高兴,“林大人儿子还真是一表人才,如今能够和陈家之女订婚,必定是天造地设一对儿,只是不知道此次南下,会不会遇上那山贼草寇亦或者魔教妖人之类,小心丢了性命,还未过门的媳妇,就此独守空房啊,那就得不偿失了。” 父子二人默不作声,一个看天一个看身后官兵,好似都没有注意到那自来熟的太监。 许是觉得气氛异常,从从南边儿街道又驶来一辆马车,在城门口匆匆停下,走下一男一女两道身影。 陈思学脸色阴郁,一看到那全身裹得像粽子一般的林九,心中就很是来气,若是以往,只会笑着调侃林仲,换做现在,那林九拱了自家白菜,不给他千刀万剐都算是自己为圣人了。 林仲看着那马车上下来二人,笑容满面,女孩儿模样端正,身段绝美,是个易下崽的,心中也是松了一口气,这儿媳妇儿子祸害得极好啊。 林仲又看了看自己儿子,发现他竟然神色冷淡,这可不行,你即是纨绔现在不表现一下,岂不就让人识破了去,反手拍向他后脑勺,很是用力,“你这孽子,见着你未来媳妇眼神就一直挪不开了?你未来岳父可还在身旁,怎么不上前行礼!” 林仲打完儿子,急忙拱手致歉,“陈亲家,小九太过于入迷倾城小女,一时间丢了礼数,管教不严,管教不严啊。” 陈思学哪里敢多说那林九不好,只说自己身前的林仲,就是自己顶头上司,按照那些世家说法,自己算是靠了女儿,抬升了地位。 陈思学急忙还礼,强忍着心中那打人想法,面容诡异地笑着说道,“林大人当真会开玩笑,小九哪里是管教不严,确实是看见了媳妇就挪不开腿啊,哈哈哈。” 陈思学心中更加受不得,急忙拱手礼敬魏贤,“魏公今日也来了,下官有礼了。” 魏贤笑着点头,“陈大人当真生了一个好女儿,竟然能和林家独子喜结连理。” 陈思学不由得苦笑,确实生了一个好女儿,可惜被那林家的猪给拱了去。心中看那太监,也是来了气,好事不提偏偏提这杆子事,当真是个见风使舵的货色。 在一旁的陈倾城听着爹爹与那官场之人有说有笑,心中更是有苦难言,她哪里想要嫁给林九,自从听到那皇帝乱点鸳鸯,得知自己要嫁给洛京城最为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她就觉得天好似崩塌一般,在房间里昏了去,今天更是被爹爹强硬带了去来,只为给林九送别。 陈倾城抬眼,看了那林九一眼,心中很是羞愤,昨日一幕还在她心尖围绕,久久不能扫开。 林九感受到女子怨恨的眼神,心中也是有苦说不出,要怪也就只能怪那老皇帝乱点鸳鸯,莫不然你们陈家还造反不成? 不过林九昨日确实生出造反之意,可仅仅是萌发,就被自己老爹跳起来反手打在后脑勺,打去了九霄云外。老爹是个爱民如子的大臣,儿子却是个造反的货色,这要是让祖宗听了去,怕是都得从棺材里爬出来,也给林九一个后脑勺。 魏贤笑着看向林仲,问道,“林大人莫非不打算派一两个护卫,跟随林小公子一路南下,也好心中安稳?” 那魏贤看似无意提起,却是老狐狸一贯作风。就连身旁的陈思学也都投来疑惑目光,算是担心,毕竟自己如今和林家绑在一起,若是你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女儿可怎么办? 林仲笑着看了看洛京城内街道,“让魏公担忧了不是,护卫我那不成器的儿子自然有人,只不过不是护卫,是一位老前辈。” 二人皆是疑惑,尤其是那魏贤,听到此处心中更是担忧,怕来的人是一位宗师的武夫。 林仲指了指街道,“老前辈来了。” 两人顺着手指所指看去,果然街道一处走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除了发色雪白,面容却是异常年轻,若是单论年龄,好像就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林仲抱拳恭敬作礼,“前辈。” 那“老人”笑着罢手,声音很是稚嫩说道,“我也有事要走南方一趟,既然是顺路,替你护着林小子也不是不行。” 林九也急忙上前,抱拳作礼,这一刻似乎真就是那偏偏儒雅公子。 “老人”很是欣慰地看着林九,忍不住点了点头,“你小子什么时候这么胆小了,如今有了未婚妻就这么怕死?” 陈倾城不认得那“老人”,但一提到未婚妻便知道是自己,脸色瞬间绯红,心中除了羞愤,还有一丝莫名情绪涌现,不知道是欢喜还是无奈。 魏贤和陈思学虽是久经官场的老人,可也不认得此人,但看着他那一身虚无缥缈的气质,想来必定不凡,可哪里会这般恭敬,就现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老人”笑着说道,“算来算去,我就算有天相助,也比不过你们浩然书院啊,读书人心眼黑,名副其实,今日一见,怕是虚名太小,得换个更大的虚名,除了良心不是黑的,其他地方里里外外都是黑的。” 林仲笑而不语,前辈敢说,晚辈不敢接。 “老人”看了一眼林九,又看了看陈倾城,一双眼神很是明亮,“好一个天造地设,缘分使然,妙不可言。” 林九没有啥感觉,倒是一旁的陈倾城,女子羞红着脸,更是低下了头去。独独陈思学,老父亲在一旁气得气血逆行,什么天造地设,恨不得给那“老人”一个后脑勺,好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祸从口出。 等到“老人”出现没多久,林九随之就离开,两位被乱点鸳鸯之人,到离开也不曾说过一句话,到认识也一共才说三句话,他问,她答,他回,真就是相敬如宾。 魏贤临走时笑着问道,“林大人就不怕自己所托非人?” 林仲笑着摇头,“天下算计一事,前辈第一,无人第二,天道相助,人间神仙,几人能敌。” 言下之意,你魏贤若是请去的杀手有能力,我儿子丢了性命自然是命不好。 第四十章:缘分使然 牛角山密林间,虎啸连连,其声震天。 那六位游侠不停穿梭,与之周旋,皆不敢上前力敌,实在是体型似巨石,若是没有极强蛮力,只会死于虎口。 这猛虎与那陪千镇上那头被人牙子看上的老虎差异极大,一个好似竹竿子一拳就碎,一个好似山岳巨石,威猛无敌。 猛虎仅是拍出虎爪,在其周围所有树木皆成碎末,漂荡空中,一时间密林中破碎不堪,越发变得平坦,怕是过不了太久时间,等到所有人无处可躲,就会死于虎口。 “到底是个畜生,被那六个废物联手就不知如何动爪。” 那山顶上,满脸疤痕之人愤愤说道,恨不得立马下去,连同那只老虎在内,一同杀掉。 那俊俏男子也是点头,“还是不要拖时间的好,若是引来一些高手,怕是我们都会留在这里,伏龙山一战,你受伤极重,若是你我二人再栽在这里,怕是只能憋口气下去在阎王那边儿喊冤。” 若是郑千金在这山顶,细细看去,就能大致认得,那满脸疤痕之人,正是几日前月色下将自己铁剑削断之人。 “那小妮子当真恐怖,我们这么多人,也就只碎了她一把铁剑。” “武道宗师而已,更何况你们天生要矮那些江湖侠士一截,若是被我遇见,她可就没有活命机会。” 那俊俏男子不屑道,若是那一晚换做他,也能有那些逃命之人口中神勇。魔教门人修炼一途太过于注重气血,哪管是人还是畜生,也有一部分魔教门人并不修炼此功法,不过是行事嚣张跋扈,无法无天,也就被江湖正道打上了魔教这一称呼。 大乾这座江湖,魔教可不是一家之姓,早已汇集百家,其中之势力错综复杂,除非有人一边说另一人一边拿笔记下,否则就连那些一直在魔教之人,也不清楚究竟有多少势力。那刚入世的南疆蛊族,也算是其中之一的魔教。 山间呼啸震天,那猛虎接二连三受阻,原本只等下口的食物,却被突如其来的一击打断。正是那陆重高举活猪,狠狠砸了出去,用尽全身力气,救下唯一一位女子。 一旁不断游走的丁飞抓住机会,急忙拉着那凌芝的手,从虎口一把夺了过去,虎口夺食,光明正大,很是快意。 凌芝道了一声谢,急忙后退几步,生怕那老虎在度扑向自己。怕是下一次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磨磨唧唧,江湖人不是讲个快意恩仇,怎么一只畜生都得拖这般久?” 那满脸疤痕男子显然已经忍不住,直直向下跳去,丝毫不在意那山顶离山腰间密林有十多丈之高。 俊俏男子摇摇头,看着跳下去的身影,心中满是鄙夷,“一个魔教妖人,猖狂至极……” 就在那六位力即将动手之际,从那树枝顶上突然落下一个人影,接着一把长刀亮出寒芒,将那头猛虎斩去头颅。 突然而然,所有人被这一幕吸引住,只觉得那从天而降的人是一位江湖高手。 就在几人松了口气之时,那人长刀再次亮起,直直砍掉了四个人头,皆是被斩去脖颈。 丁飞一直游荡树林,不曾靠近猛虎半步,那凌芝命也极好,一被救下,就一直向后退去,等到看见那道身影,斩去虎头,很是兴奋地跑了过去,可没等她上前,就有四颗人头砸飞出去,鲜血瞬间喷溅整座树林。 那疤痕男子哪里给他们反应机会,提着刀向着离自己最近女子冲去,长刀雪亮,鲜血在度喷溅开来,仅是一个呼吸,就连杀五人。 丁飞想要逃跑,可早已来不及,那满是疤痕男子已经在身前。他心神恍惚,只见一道寒芒闪过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过来。 等到燕云飞赶到,除了一个正在趴地上吸食那些无头尸体气血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活人。 燕云飞心中怒火攻心,长刀出鞘,向着趴在地上那道人影斩去。 锵!短兵相接,劈啪作响,好似雷鸣滚滚。 燕云飞双眼猩红,握刀的右手满是青筋,似要炸裂皮肤。 两人好似癫狂,失了理智,发疯似的狂砍对方,哪里管有什么伤口可言。 鲜血飞溅,火光溅起。二人毫无留力可言,出手便是取命的手段,杀气缠绕心尖,丢了一切所谓的招式技巧,用那几乎本能的想法,竖劈,横砍,只要不是重伤,可就不管护不护住。 身后匆忙赶来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小姑娘被这一幕吓得眼睛都紧紧缝上,郑千金哪里有时间去管,拔出铁剑,就想要助阵,可又有一道身影从密林中飞出,铁剑直直向着郑千金身后小姑娘飞去。 郑千金急忙用铁剑挡住,眼神冰冷,“想投胎?” 郑千金此刻心中怒气横生,手中长剑爆射出去,瞬间洞穿阻路大树,砸中那偷袭之人。 小姑娘哪里知晓这些,眼睛一直闭着,除了滚滚惊雷声在她心中扑腾扑腾动个不停,可就没有一丝勇气,好奇外面的世界,若非不能关上耳朵,小姑娘还能做到双耳不听外事。 那面容英俊之人哪里招架得住,一股冲天内力直冲自己,就连心神都震撼其中,哪里有心去招架,仅是眨眼间,就被铁剑炸开头颅,横死当场。 若他真就是武道宗师,可以翻滚躲开,可他连宗师门槛都没摸找,破境武者全力一击,可没有谁招架得住。 那不断换招二人被吓得一跳,互换一刀各自退后,等到两人稳住身影,这才看向一边,无数大树倒塌,好似被人一剑斩开一般,若是自山顶望去,真就是仙人出手,一剑开山的威能。 那疤痕男子不禁冷汗直流,顺着直线看去,那一夜一张脸永远也挥之不去,恰好郑千金也看了过来。 郑千金忍不住笑了笑,“还有个熟人,当真是缘分呐。” 第四十一章:伏龙山林九赊刀 好像这个世道,人命不怎么值钱,只是片刻,清晨来牛角山那七位游侠,就只剩下一人独独活命,而那活下来的人也差点儿被一刀砍了去,步入后尘。 燕云飞心中满是震惊,自己一直阻山的两个小姑娘,竟然会如此厉害,老脸不由得一红,实在是把脸丢在了家里,又跑去外边丢人,结果一去也回不了,落得个尴尬局面。 郑千金对那满是疤痕的脸很是熟悉,若不是因为他,自己那晚铁剑也不会断掉,便笑着问了一句,“你莫非以为我那时手中拿得是神兵利刃不成?” 疤痕男子好似没了生气,无奈点头,“还以为女侠手中拿的真是宝剑,便动了抢劫的心思。” 郑千金点点头,行走江湖,若是没有好眼力,好东西一般都不会落在自己手上,怪不得阿爹会教给她一门眼力功夫。 接着便是手起刀落,很是干脆,郑千金身影闪过,以手做刀,劈向他的脖颈,也是一个呼吸,他背部脊柱破碎,化作残渣,深深埋入血肉躯体中,断了生机。 等到树林平静,郑千金看了看那眼神空洞的燕云飞,想了想还是说道,“你那同伴都死了,我也很有诚信,这猛虎你自己下山领赏钱,同伴一事是厚葬还是离开,与我无甚关系。” 郑千金转身就走,来到紧闭双眼的小姑娘身前,很是温柔地敲了敲她的额头,“坏人都打跑了,衣衣和我除魔卫道了呢!” 小姑娘听到没了动静原本打算睁开眼睛,可当听到一个脚步声向自己走来,又决定不打算睁开,只要自己看不见,别人也看不见我。 云衣听到是郑姐姐在身前说话,很是放心地眯开眼睛。小姑娘第一眼不是看那些身后所发生的一幕,而是担心地看着郑姐姐,可怜巴巴说道,“郑姐姐,你受伤没受伤,要是受伤了,我力气太小,拖不动的。” 郑千金被小姑娘给气笑了,话不怎么好听,但小姑娘一脸担心地表情,便知道说错话,也就敲了敲额头,下次不许再说。 郑千金问道,“江湖侠士做事从不留名,衣衣,我们已经为民除害了,接下来要做什么啊?” 小姑娘认真想了片刻,不知不觉就将刚才的担忧抛了出去,想了许久,小姑娘这才露出笑容,“浪迹天涯,行侠仗义!” 郑千金很是认真地点头,牵着云衣的小手,向着山下走去。身后那燕云飞也才缓过神来,等到他看去,却早已没了身影,除了木屑飞舞,鲜血滴落,好似世界都安静了下来,独独心跳声越来越大,震耳欲聋。 与此同时,另一端天地。冰天雪地中,马车也比人脚下的双腿走得快,也没个几天路程,就到了荆楚地界。 按照林九心中想法,自己必定是一路南下,不知不觉就到了那伏龙山,又恰巧碰上了山贼,结果官兵惨死,自己也成了刀下亡魂。 果不其然。 林九坐在马车上,一旁“老人”正在打坐,一路上林九问了太多问题,可惜“老人”一句也没答复。 林九不依不饶,“前辈此次南下,所谓何?” 那“老人”终是开了口,缓缓说道,“林小子,江湖上都有一个闭口不言的规矩,少听少说多做,这几天下来,你倒是逆了规矩,多说多打听少做……” 林九点头道是,一口一个前辈所说极是,又接着问道前辈南下所谓何事。确实听进去了,嘴巴上也说了出来,但不妨碍林九继续问。 饶是“老人”心中也有点儿厌烦,看了一眼后辈,说道,“那些市井流传的志怪小说上都曾写过,仙人指路一说,我觉得写得极好,那些小说家脑子不知道怎么长得,竟然都…写对了。” “老人”说道一句,便没了下文,随即满脸笑容地看着林家后辈。 林九脸上惊讶不已,忍不住学起书上那惊讶动作,右手握半拳放入嘴中,一双眼睛也挣得很大,好像真惊讶了。 “老人”笑出了声,便继续闭上了眼睛,现在的后辈,一个比一个精,那林仲都是个老怪物了,生下的儿子也就是眼前的林九却不是个小怪物,而是…真怪物。 林九看“老人”没有续话,也是拿出右手,没了装模作样的心思,顿了顿,心中思索老人先前话语,随之说道,“仙人指路晚辈倒是不怎么听过,可既然前辈都如此说了,九也不得不信,可若是那被仙人指路之人,犯了不为当之事,那就莫怪九失了仙人面子不要,也要去杀他。” 等到林九说完话,“老人”身影就在马车内消失不见。 林九无奈叹口气,“到底是大乱之事,妖魔鬼怪尽出世,如前辈们这般虚无缥缈之人都入世了,这不就是让我们为难嘛。” 官兵早已到达伏龙山脚,马车也随之停了下去。 林九动了动身子,无奈说道,“得,您老还说护道,怎么一出豫州大地就不管不顾了。” 周围的官兵纷纷围向马车,卸下盔甲,亮出手中长刀,好像只等那护卫出来,便是乱刀砍死,接着就是林九。 “还以为会有皇室的人,没想到竟然全都被那太监渗透,真就没有打算给我一个护卫,也让我心中承你一个人情…以后让你先跑几步,自己在动手啊。”林九声音极大,外边的杀手也都听得极为认真,等到马车帘子才一拉开,就有一把长刀劈来。 林九双腿后蹬,在那车内一个后翻,撞破出去。正大光明硬接那一把把长刀?林九可没有胆气,兴许那群人里会有宗师之类的高手,岂不与送死没区别。 林九急忙落地稳住身影,右手拿住身后长木匣,从背部拿出砸入身前,雪花顿时飞溅,接着那么轻轻一按,长木匣随之打开,里面两把兵器也随之暴露出来。 林九脸上满是雀跃,毫不犹豫选中那把惊仙,接着连同刀柄一同拿出,这样拔刀的时候才会更加帅气。 那群杀手哪里知晓林九竟然会武功,在京城暗地多年光景,可没有听过林九会武功一类,每每传出皆是与某位高官子弟为一风尘女子大大出手。现如今,想必是撕开伪装,至于京城一路跟随的那面目年轻头发雪白的男子,竟然没了身影,但也没有人会在意。上头要求他们杀林九,他们就只杀林九,期间妄图阻拦者,一并杀了就是。 林九左手拿着刀鞘,右手握住刀柄,很是帅气,笑问道,“诸位杀手,可否有大人物一路跟随?” 要打就打,要杀就杀。哪里会有这么多废话留给林九。随即看到数名杀手向林九冲来,速度奇快,想来这次截杀,那老太监是花了大力气。 林九心中气愤,好好的显圣机会,就这么被遭没了,手中惊仙出鞘,亮出暗红色寒芒。锋芒毕露,藏鞘太久,一出世便是惊仙。一刀藏锋一人藏锋,二者甚是契合。刀锋被刀鞘镇住,人却没有能够让他收敛锋芒的存在,若是郑千金在一旁,说不定林九仅是拔刀,就会有真有惊仙之能。 林九身影向前奔去,大雪上划过一条长痕,白雪纷纷,天地间好似薄雾弥漫,愈发模糊。 那率先跑在最前之人,也必定是第一个见阎王之人。林九手腕扭转,长刀横劈,一轮血色弯月在薄雾中亮出。头颅砸飞,鲜血喷溅,没有一丝阻碍。 林九双腿不曾停力,仅是眨眼,再次向前奔去。一人一刀,也仅仅是一人一刀,鲜血洒落大雪间,这座刚恢复宁静的山脉,再一次有生灵丢了性命。 等到没了动静,林九也就收起了刀,顺道将一身锋芒也一并收敛其中,一下就恢复了往日那吊儿郎当的模样,没了先前那锋芒世间之姿。 林九走向长木匣处,将惊仙插入其中,接着收好,又重新背起。 林九突然笑道,“听闻那老太监与赊刀一脉有过缘分,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那远处大雪坪尽头,来了一位背着包裹的人。 “林公子当真是神人也,十余载锋芒藏身,一朝出世,便惊仙。神刀佩神人,二者皆是藏身锋芒,天作之合。” 那赊刀人赞叹道,一双眼睛打量着林九和他背上那个长木匣。 与那“老人”一般,评价皆是如此,林九惊仙,天作之合。至于那陈家闺女,算是缘分妙不可言,只是或多或少,是那陈倾城配不上,可也架不住乱点鸳鸯,两人算是勉强。 林九笑着点头,收下这句好话,又问道,“赊刀一脉也想来杀我?” 那赊刀人笑着摇头,“林公子有惊仙在手,和破境一战未尝不可,只是我并无此心,与林公子交恶。至于魏贤,昔年承过一个人情,前几日就还清了,赊刀一脉可不曾和他有过交道,是那魏贤故意传出去,我们也懒得计较罢了。” 林九默不作声地看着那渐渐走近的人,是敌是友可不在话上,见其没有丝毫杀意,也就放下了心,疑惑道,“赊刀一脉找上我,所为何事?” 赊刀人笑而不语,渐渐走近,直到两人相隔几步,那赊刀人才开口说道,“并非赊刀一脉,而是我一人请求。” 林九心中疑惑,倒是没有料到,原以为自己南下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赊刀一脉和那与自己在京城一同离开的前辈,现如今是自己多想了。 林九笑着说道,“前辈请讲,晚辈能不能做得到还得另说。” 那赊刀人也很是不客气,笑着指着他身后那座伏龙山,又指了指林九,这才开口说道,“云大人与你父亲是师兄弟,有你这么一层关系在,想必不会太难,那云长寿与我极有师徒之缘,还请林公子陪我上山,做个说客。” 那赊刀人当初不敢上山自然是因为拦路一事,到了如今想必郑小姑娘已经将自己专门所写的功法教给云长寿之女,那自己拦路所结下的因果也就此消散,现在不拜师,更待何时? 林九忍不住笑出声来,“见过徒弟找师傅,也不是没有听过师傅找徒弟,不过前辈倒是与众不同,找个徒弟之前还请了一个说客,怕徒弟拒绝还是怎么?” 那赊刀人毫不在意,继续问道,“不知林公子可否答应?” 林九神色也随之郑重,看着眼前赊刀人,“既然求助,也就用你赊刀一脉规矩解决,我赊刀,至于赊刀钱,就是说客了。” 那赊刀人笑着点头,很是熟悉地将背后包裹放在雪地上,再一次干起这一行来。 林九接过刀,看了看,就是一把普通材质的菜刀,没有什么诡异之处,还以为会拿到宝贝之类,很是嫌弃看了那赊刀人一眼。 赊刀人依旧不在意,笑着说道,“那‘前辈’此次南下,是为一应运而生之人,想来也算是仙人指路,大乱之世,必有应运而生之人,林公子也不用去怀疑,‘前辈’确实是你此次南下最大敌人,不为当之事可是会接连发生,皆是因为他手。” 林九笑着点头收下,心中疑惑落下大半,原本就打算问赊刀人,倒是人家自己先说了出来,至于代价,就是说客,太过于简单。 至于郑千金所谓代师收徒,收了个徒孙也算是收徒。 林九又问了一句,“可否告知姓名,性别,与长相一事?” 赊刀人摇头,“赊刀一脉,做这种泄露天机之事本就是要命,只能靠着赊刀一事,来调解因果,这样才不至于像那群算命先生,英年早逝。林公子这个问题,我可就不能回答,也不做回答,更不能回答,‘前辈’算命一事,天下第一,怕是早已知晓我们二人此番对话,只希望林公子以后可得注意万分。” 林九默默叹口气,想要在已知未来诸事的“前辈”手中,杀掉那应运而生之人,怕是太过于艰难了,倒也不是不行。 林九忍不住笑了笑,毕竟算命一事上,自己确实一点儿都不会,可若是落子布局,自己先手可未曾败过,除了那宁清之外。 第四十一章:失意书生出仕 浮云正当少年时,哪顾匆匆流水离愁。心比天高胆气粗,天上狂来,地上忧,两头滋味一头愁。但愿人长久,流水莫长东。蓦然回首心乡处,儿童笑问客何来? 伏龙山顶,老人思绪着远方,那个离家的孩子不知道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到委屈,有没有被人欺负,心中多是担忧,可还没有牢骚片刻,山下就传来乒乒乓乓打斗声,空谷传响,声势极大。 老人心中很是生气,可也只能无奈作罢,自己插手不上,气愤自己无用,怪自己无能,只能这么看着师兄儿子被朝中奸臣截杀,又将锅甩在自己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头上。 云长寿走了出来,与老人一同站在山寨外,看了一眼父亲,心中也不是个滋味,想要说几句好话,可又怕自己多嘴,最后也只能憋着留着放屁,双眼放在山间,薄雾浓浓,人间太过模糊。 等了片刻,山下终是没了声音,老人这才笑逐颜开,好像很是相信那个孩子没有出事故。急忙赶路,又催促儿子,“快点儿走快点儿走,小辈第一次上山可莫要迷了路,算下来师兄老年得子,今日正好可以见见,那个在京城扮做纨绔的孩子,若不是刚传来书信,那皇帝乱点鸳鸯,要不然我都想把衣衣嫁给了他。” 云长寿脸色苦楚,父亲连人都没见着,品行如何都还没有个定论,就想着把宝贝孙女嫁给人家,他这个做父亲的,可是恨不得给他一个后脑勺,好让他没这念头。 林九看了那赊刀人,问道,“不知前辈姓甚名谁?” 那赊刀人也是有问有答,笑着说道,“你小子这不是已经说出来了嘛,怎么还问,钱贝啊,我就叫做钱贝。” 饶是林九都没有想到这般奇怪的名字,若非功力深厚,不然都会笑出声来。 林九也是抱拳作礼,“那晚辈就敬称钱贝了。” 钱贝笑着点头,这个林公子哪里像是洛京城所传,明明有礼得很。 山间小路,白雪覆着,走来两道身影。 林九也是第一眼看了过去,脸上扬起笑意,急忙上前,恭敬作揖,“云叔叔,林九唠叨了。” 老人看着林九,忍不住多打量一眼,一表人才,谦谦儒雅,白衣盛雪,江湖小说上不都是如此写主角的嘛,怪不得,怪不得。 老人看了好一阵子,这才咳嗽两声,郑重说道,“贤侄有礼了,以后就不用有如此规矩,麻烦,我山贼出身,也不管这些,心意到了就行,快随我上山去。” 林九笑着点头,又故意挪了挪步子,老人也是一眼就看到身后那背着包裹身着布衣之人。 老人也是懂了,急忙上前询问。 钱贝抱拳行礼,笑着回道姓名一事,想了想,还是开门见山的好,随即说道,“此次前来是为收云长寿为徒,不知道云大人可有心割舍爱子?” 云蓦然满脸怪异,看着身前三十而立的男子,又看了看自己儿子,好像要大他十多岁,这哪里是师徒,怕不是在外面养的儿子吧。一旁的云长寿也是脸色怪异,与父亲心中想法相同。 云蓦然问道,“钱贝为何要收我儿子为徒?” 钱贝笑了笑,看向林九,“若是我来解释想必云大人会半真半假听进去,还是请林公子为云大人解释一二。” 云蓦然笑着看向师侄,想来是真有什么事情。 林九看了看一旁满脸疑惑的…大哥,又急忙转过来视线,说道,“钱贝是赊刀一脉门人,所行之事与那墨家游侠大致相似,又有那鬼谷纵横之能,通晓天下万事变化之能,所行之事,师侄也说不透彻,只能将这一切归功于天意二字,一切定夺,也就放在云叔叔身上。” 老人没有回答,不过身为书院学子,对于赊刀一脉自然清楚,放了半个心,脸上随之浮现笑容,“一切事情稍后再议,钱贝,林贤侄且随我入山。” 钱贝笑着点头,收徒一事,大致可以画下句号结尾,看老人如此神情,想必只需要在多说点儿自卖自夸的好话就能作罢,难得他为收徒一事上还准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惜都没有用武之地。 老人自然有想法,既然是师傅来收徒弟,既然是客人,自己这个东道主怎么说也得尽地主之谊,先留个四五天,之后再提一收徒试试,随便来一门功法,教给我那儿子,只可惜我儿子天性愚钝,还望“前辈”多多担待,在留个数月之久,等到我那愚钝的儿子学会了,前辈就可以正式收徒,莫不是双喜临门? 老人自认为是个读书人,脸皮还是要的,前面的先不提,怎么说也得留在山寨个把月,好吃好喝担着,毕竟我们伏龙山别的没有,地道好菜是数不胜数,怎么说也得都品尝一下。 老人忍不住笑了笑,到时候拿出几门好菜,一天一道,道道不重样,等到都品尝完,在换一换名字,又是一道新菜,前面吃的也差不多忘记了,在吃起来就会是新菜啊。 至于做官?老人也肯定会去,说不定会立马去,至于伏龙山谁来款待钱贝,自然就是自己儿子云长寿。 赊刀一脉根底莫过于算之一事,泄露天机会有损寿元,赊刀一脉解决办法也极其巧妙,化解之法玄之又玄。曾经就有江湖算命人有模有样学过,可惜都是英年早逝,在此之后,江湖上算命一途,最羡慕之人,莫过于赊刀人,不用受那天际泄露之苦。 至于钱贝为何会找到云长寿,自然是因为长寿二字,名字取得极为重要,更加根本之原因在于命格一事,承担起长寿二字,这也就是钱贝执着于收徒一事。 老人期间向那钱贝投来不经意目光,皆是打量,也好猜测一些事情。 钱贝自然是举止平常,若是在此做作,怕是就会没了师徒之缘。 浩然书院出来的读书人,赊刀一脉可是见识过,惹不起,就算自己会算命又如何,趋吉避凶也比不过那些心脏的读书人,到最后怕是会落个被人算计的下场。毕竟又不是仙人,哪里能够事事预料。 钱贝对眼前这位云蓦然极为尊重,不敢有一丝逾越之处,收徒看缘分,能不能在那书生心中落个好印象,就看自己入不入老人眼。 老人也是突然开口,问道,“钱贝如今武道境界如何?”老人一说到这里嘴上…难免不太好开口,好端端的取这个名字做什么,怕不是每次与人谈话,都能高出辈分来。 钱贝也是急忙开口,不敢隐瞒一丝,“我境界低微,前几日才入破境,实在是资质愚钝,上不得台面,云大人见笑了。” 老人心中惊讶,这就更不能让他下山了,破境武者替自己守山,那个太监还能请到止境不成。不得了不得了,老人虽说也是见识过那止境之上的人,可老人这辈子都没有到过破境,心中又是羡慕又是高兴,这几天好事接二连三来嘛。先是年少的宗师又是破境武者,就好像老天都在给他这个老人送来祝福。 老人不禁问了一句,“前辈你是几日前入的破境?”老人这次换了称呼,毕竟是破境,好歹得尊重一下,当得起“钱贝”这一称呼,也确实有实力高人一个辈分。 钱贝如实相告,“正是那夜来伏龙山上的少女,我不过和她换了几招,就破了境界。” 这云蓦然心中更加震惊,一旁的云长寿也睁大眼睛,不可思议。 林九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看来云师叔还对郑姑娘不太了解,想来也是,毕竟那群魔教,打起来根本不用太费力气。 云蓦然又继续问了一句,“前辈知不知道郑小姑娘什么实力?” 钱贝依旧如实道来,“那郑姑娘自身内力已有破境巅峰,只可惜不曾学过武功招式,和他人换拳对招皆是蛮力横推,我也就逾越评价一二,和一般破境不是没得打,若是遇上老江湖,可能就会吃亏,身上再落个伤痕,然后再一拳将那老江湖…砸碎脑袋。” 林九在一旁点头,只可惜评价太过于…低估了,一个靠着吐纳功法就能有破境实力,其中天赋,当得起怪物二字。 林九突然想起,那“老前辈”此次南下指点的那应运而生之人,若是遇上郑姑娘,两人究竟会打得如何。林九忍不住笑了笑,是个好想法。他倒想看看那应运而生之人,有没有像书中所说那般,一夜破境,一月止境,一出世便是影响天下大势,身后跟着数不清红颜知己,还有无数结了香火情的江湖门派。这样可就连同那远在大秦的宁清也一并得罪了去,毕竟妹妹结香火情,走百家路,你突然出现,莫非专门和他过意不去? 林九想了想,是个好想法,当即决定今晚就书信一封,送给那远在大秦京都仙阳的宁清,有他后手补足,自己就可以随意先手,怎么舒心怎么来。 山回路转,这伏龙山山间小道难走得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终是看到一处寨子,饶是林九也不由得叹口气,“兵家必争之地,必争之地,险峻得很,有此山在这儿,南方即是造反,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能力给后方留一个隐患。” 老人心中欣慰,好啊,不愧是师兄的孩子,仅是登山就能够看得透彻,就是有点儿可惜,在那京城装纨绔多年,怕是落了太多东西吧。没关系,老人此次离去也有打算将林九带在身边,好好教给他一些东西。 老人笑着道一句请字,是对钱贝所说,可不能这么放下山去,老人专门找了一条远的登山之路,就是想着让那钱贝看看,这条下山之路有多长,还是留在山上好。 一旁的钱贝也是回礼,哪里看不出来,自己这一次收徒算是不想收也得收,心中开心不已。 四人步入山寨,进入老人一家。老人就叫他们座下,接着去给他们烧菜,期间又拿了一些酒菜,好开开胃。 这一顿饭菜一吃就事入夜,期间不仅敲定师徒一事,顺道给伏龙山留了一个破境武者,老人也是放下心来,出仕之事得加快行程,期间又问了师侄一句,那林九笑着回道能快则快,南方地界越发不安稳,恐有大变。老人也很是认真点头,想了想就说道一句明天出发。一旁的林九自然是没有问题,云长寿则是不敢有问题,至于钱贝,嘴里是一口一个云大人为民造福、清正廉明、廉洁奉公、两袖清风、洁身自好、光明磊落、大公无私的好官啊。老人听得心里很是开心,笑着说了一句收下了,不能要回去了。 第二日清晨,林九背起长木匣和包裹,就走出山门,老人也很是郑重,换上了官服,拿着官印和御书。 云长寿和钱贝出门相送,身后也来了生活在一起一辈子的山寨邻居,听闻老人即将回到仕途,心中除了高兴和不舍,更多是的是希望这位失意书生,能够有一番大作为。 老人一一作揖行礼,轮到云长寿和钱贝两人,老人换做抱拳向着钱贝行礼。钱贝双手作揖,向着云蓦然行礼。江湖人作揖礼敬书生,书生抱拳礼敬江湖人。 林九和老人离去,不在多语。一直到了山下,老人这才开口,“这辈子辞官,是我做得最正确的决定,后半辈子当官,不过是我这个老书生临死前最后一口怨气,不想带入棺材就这么白白死去,终究是要做点儿什么。” 林九沉默不语,不知道怎么回答。听父亲曾说,曾经有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一夜入了止境,比那江湖小说里的主角都还要主角,可当那少年心灰意冷,辞官回乡,一夜间就跌了境界,从止境跌到了连宗师都不是。昨日那钱贝说他是破境武者时,老人即是羡慕又是高兴,好像就算那钱贝以后出事,也只会跌倒宗师,而不是成了一个武夫。 第四十二章:襄阳城 残阳古道,北风瘦马,几日行程下来,老人和林九终是从官道南下,到了襄阳城。老人抬头看了看城门那高高挂起的三个大字,心中五味杂陈,有点儿失了脸面又有点儿兴奋。 林九拿出圣旨,递给老人,官员赴任,手续麻烦得很,也就有没打算陪着老人,笑着说道,“云叔,我就不陪您去办理那什么手续卷宗,麻烦得很,我就提前给您打探打探这襄阳城如今到底是什么情况,需不需要新官上任三把火。” 云蓦然接过圣旨,没有打开,笑着点头,后辈替长辈分忧,孝心得很,也就没有多说两人分道而去,一个去官府任职,地方郡守,也是如今的襄阳郡。一个则是去了青楼,毕竟如今的南方镇府司仅是渗透一点儿,说不定暗处有人正看着自己,可得好好装模作样一回。 现如今大乾老皇帝云御风虽是年岁已高,糊涂得很,心中更是对林仲有着万分猜忌,可好歹是当了几十年光阴岁月的皇帝,如今形势心中也清楚得很。也就任命林仲师弟云蓦然为襄阳城郡守,自然是希望这处兵家必争之地,不被有心人夺取,说到底还是相信林仲为人,相信从书院出来的读书人,只是不妨碍心中猜忌罢了。 襄阳城里来了个新官,已经是第二日的事情,茶楼酒楼一类的说书先生,纷纷早起说了这事,闹得满城风雨飘摇,世家大族也纷纷告诫其子弟行为,说到底他们也是第二日才知晓,对于这位新官到底是个什么货色,一点儿也不清楚,只希望能和之前官员一样,进得去油盐。 郑千金出客栈买了一些包子,小姑娘如今也是江湖女侠,自然就得融入江湖,也买了包子,不过多了张烧饼。 两人来到茶馆,选了个前排位置,又吩咐小二上了一碗茶水,就将买的早点儿放在了木桌上,一边儿听说书先生,一边儿有滋有味吃着。 两人来到襄阳城也有一些时日,每天早上来茶馆听书也成了两人习惯。本来可以提前好几个时日,没想到一路上小姑娘因为牛角山那件事心中一直过意不去,嘴上一直说着要行侠仗义,郑千金也莫得办法,耐着性子,陪着小姑娘在襄阳城周边个村子,狠狠行侠仗义一回。期间遇上了一些偷鸡摸狗之辈,小姑娘凭借那三脚猫的功夫和被破境武者接连几日锻体的内力,很是轻松制服。这让小姑娘信心十足,便决定去襄阳城,想着杀一个贪官污吏。 这不正巧,昨日襄阳城来了个新官员…… 那说书人狠狠一拍惊堂木,脸上浮现笑容,朗朗说道,“话说这事也是今日得知,我们襄阳城来了个大官员,还是那个远在天边的皇帝亲自下旨,只说昨日那衙门,那刚上任的官员,仅是打开那圣旨一丝,就有金光大方,神龙显灵,吓得衙门一众官员战战兢兢,不知所措,更是有人急忙下跪,嘴上连说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哈哈,还真是不打自招,恶事做尽,时候已到,必遭报应。” 云衣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往嘴里送一口包子,出来江湖这么多天了,早就晓得真假二字,这台上的说书人明显就是胡编乱造,不过也架不住小姑娘喜欢,毕竟郑姐姐说过,凡是说书人吹嘘谁,定是收了那人的钱财,想来这襄阳城的新官不是个好东西。 小姑娘会心一笑,哈,终于是有机会杀贪官污吏了。 郑千金心中倒是没有小姑娘这般…缜密,笑着说道,“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这些跑江湖的,可不信会有混在乌鸦群里的大雁,你这说书的,是收了人家多少钱?” 被郑千金这么一说,台下也是纷纷起哄,茶馆酒楼江湖人居多,对于所谓的官员也不是很在意。小姑娘也眯起眼睛,放下手中包子,扯开了嗓子,在一旁助阵,不能失了威风。 那说书人也不生气,笑着回道,“你这个丫头,这都是我们闭口不言的规矩,你倒好,一下就给我揭个老底。” 说书人顿了顿,扯了扯嗓子,如实道来,“实不相瞒,确实收了一点儿钱财,只不过让你们失望了,是昨日来了一位身着白衣的公子哥,看其面相便惊为天人,一来便递给自己一些钱财,让我说一说此间故事,与那新官似乎一点儿交际都没有,我们还有人尾随那白衣公子,原本以为会是县衙,没想到去了青楼,想来是某位世家大族的公子少爷。” 台下人并不在意,其中是真是假没有多大事,起哄一事在江湖人眼中才是大事,纷纷吆喝呼和,哪管是真是假。好比有人在街道打架,接果两人瞪眼半天,都不见出手,那一直看戏的江湖人就恼火了,恨恨道一声孬种,结果那两人一下就打了起来,一旁的江湖人也露出笑脸,很是认真地点评。 郑千金吃完喝饱之后,看了一眼小姑娘,发现她手中还留有一个烧饼,也就打算让她在路上吃,还有更为重要的事等着郑千金。毕竟此次南下,只有大乾南方被镇府司掌控,魔教和蛊族一事,才能消停,期间只有杀了那些贪官污吏,替他们解决一二,好让他们加快进程。 小姑娘拿起烧饼,走出茶楼,睁着大眼睛,仔仔细细盯着街道行人,郑姐姐说过,想要行侠仗义就得抓住时机。 “襄阳蔡氏、马氏、杨氏三位世家大族,其门下子弟多是举止狂妄,目无王法之辈,昨日我去青楼,和那杨氏子弟发生争执,为抢一位女子,大大出手,想必已经被怀恨在心。” 林九第二日才回到衙门,消息已经知道差不多了,也就没有必要在呆在青楼。要是那些姐姐们能够欲情故纵一点儿,林九说不定会多待片刻,只是没想到自己一座下去,那群姐姐们就是扑了上来,动手动脚,惹得他心中很是不快,这会儿倒是想起了自己在京城遇上的那些清倌人,欲情故纵就很好,只要自己配合,每每要抓住纤手娇背时,就会一阵躲闪,林九对此就很放心,心中没有那疙瘩。 老人点了点头,很是欣慰,“倒是苦了你,远离京城还得扮做纨绔子弟。” 林九笑着摇头,道了一句无事。 老人也不在多言,正巧这时候后厨送来了饭菜,可以边吃边聊。 林九说道,“襄阳城一众赌坊皆是徒有其表,背地里干着贩卖人口的勾当,背后更是有那三家大氏族支持,若非我镇府司提前来此多年,想要查出来只会更加艰难。” 老人点头,“太多的烂摊子啊,若非那皇帝猜忌师兄太多,也不会落得如今的局面,可偏偏又在师兄为人一事上很是放心,要不然也不会指定我出山做官,替他收拾了这早已…兵变的南方。” 老人接着叹气,脸上似乎多了一道褶皱,“那赌坊我们就先放着,现在动不了,若是以雷霆手段镇压,就得想着他们怎么以雷霆手段回应我们,得不偿失,只是苦了那些人,得忍受一段时日。” 林九沉默不语,不知心中到底在想什么。 老人又看了看他,“如今的南方,镇府司势单力薄,不易动手,让那太监知道了去,就不太好喽。” 云蓦然这句话自然是对林九所说,只希望后辈能够咽下这口气,等到时机成熟,就是快意之时。 古石砖街道,一大一小两道身影步入赌坊。郑千金换下一身墨衫,换上一身破旧衣裳,又给自己扎了个发髻,一眼看去很像是家仆之类奴人。还未长开的云衣,也被郑千金弄木炭涂得满脸黑,将那价值连城的墨衫长裙换下,与她一样的打扮。 换做以往的襄阳,大街上就会有贩卖人口的人牙子,可如今新官上任,那三大氏族拿捏不准,想着登门拜访,可到现在大门都没有开过。负责此事之人也就收敛一二,将这种勾当转入的地下,并非地下,而是见不得人的地方。 各地都有这种地方,就连洛京城天子脚下也不例外,只是背后之人背景更加强大罢了。 有光棍攒够了钱,来此买女人。有大府管家来此买家奴。有那青楼的老鸨也来此买女人,只不过姿色要上好。 郑千金今日来,自然是行侠仗义,江湖人遇见路不平,一剑平。书上曾说,从心所欲,不逾矩。这种惩恶扬善的事,怎么做怎么舒心。 小姑娘心中雀跃不已,这些天一直都是和那些偷抢一类的人打交道,很是无趣,今日终于是让自己遇上一件大事,可得大展拳脚,到时候在自报名号,就能够在江湖上传出名声来。 郑千金哪里知晓小姑娘如此想,若是知道了,也一定会不会前来,毕竟行侠仗义任何时候都能做,一但被仇人惦记姓名,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那就得不偿失。 “二位是来给老爷买奴仆?” 两人刚走进赌坊,就有一人拦住了去路。 郑千金笑着点头,仔细打量身前家伙一番,说是贼眉鼠眼也不为过,双眼微眯,说话时露出一口黄牙,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能做出这种判断,定然是云衣了。 小姑娘瞪起了眼睛,双脚好似控制不住一般,很想踢过去,到最后实在是控制不了,小姑娘就拉了拉郑姐姐的手,可怜巴巴地看着。 郑千金揉了揉她的头,现在还不是时候。 那人将一切都收入眼底,只是没有多想,想必“他”身边的小孩,也是从这里买出去的,见到自己回来,应该是再次害怕了。 马到笑着搓手,“二来来得巧不如来得早,今早刚来一匹货物,都是成色上好,只是……” 马到随即露出一脸疑难之色。 郑千金自然是懂得规矩,递出去一两银子,而不是碎银,毕竟是来做大买卖,递出碎银就会低人一等,让人以为你是来买女人的。 只有青楼老鸨和那些光棍汉才会买,那些富贵老爷,多是看中家仆男丁。 马到面露喜色,急忙弯腰,一口一个老爷安康,一路上领头,还会时不时转过去再说一句老爷吉祥,从不重复,看得出来很有一套。 郑千金笑了笑,身后跟着的小姑娘就很是恼火,恨不得立马就给他一拳,崩碎他那满口黄牙。 三人来到赌坊暗道,一眼看去幽暗难以见底,好似只能摸索前行。暗道极窄,一排只能容下一人。马到毫不犹豫走了进去,转过头来说道,“老爷,可得跟上,不然里面很是复杂,小心进去就出不来了。” 郑千金点头。让小姑娘走在中间,自己走在最后面,一双眼睛也再不停输送内力,警惕有没有人暗中偷袭。 小姑娘走了进去,双眼看不到底,幸好几日前郑姐姐也教了一门眼力功夫,也就不会害怕,看着自己身前不断摸索前行的马到,小姑娘很是用力地踢出去一脚,可被郑千金伸出的腿给勾住。 小姑娘不敢转头,只感受到脑袋被轻轻敲了一下。小姑娘这才不情愿压下踢人的情绪,慢慢地跟上。 蜿蜒曲折,恍恍惚惚。暗道内一点儿烛灯燃烧,好似黑夜星火,一点儿都不能看清。郑千金心中也是更为警惕,这贩卖人口的买卖,究竟在背地里做到了多大。 等到光线明亮,三人走了出来,发现已经来到一处树林,树林内人潮涌动,有男子被铁锁困住,被人牵拉拽走。有女子正被买家不停摸索,探究商品成分。 树林昏暗,光线难以穿过。在郑千金印象中,自己所在的赌坊正处于西城,而自己刚刚一路蜿蜒曲行,想来是出了城,来到了城外。 郑千金心中不由得一笑,城外好啊,怕是不用担心官府搜查一事。 小姑娘拉了拉郑姐姐衣袖,心中很是难受。 郑千金摇摇头,没有回答。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小姑娘心中所想,只是没有搞清楚在此坐镇的人究竟是什么境界,还不能动手。 江湖人行侠仗义,从来只问心,看见就是仗剑,难怪会俘获女子芳心,与男子结成兄弟情。可郑千金心中更多是思虑,世道****命为上,仗剑居后。 她非大侠,只是平,不平之地。 第四十三章:花楼约架 县衙一处不知名房间,一老一少正对坐,手中筷子一刻也不停歇,夹着木桌上的端来的饭菜。一眼看去,绿绿葱葱,倒是满有生机,没了那暗红枯黄之色,只是饭桌上还是应该要少些生机之色。 林九给自己夹了一颗野菜,山上挖来的,毕竟这个时节没有白菜之类的蔬菜,供人吃。 林九停下手中筷子,问道,“若是那些勾当被江湖侠客知晓了,一气之下给他们掀了,怕是他们的无心之举却害了我们,会被那三家氏族给记上”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还没有烧,就掀了他们贩卖人口的勾当,若说其中没有那新官影子,三大氏族的人怎么也不会相信。 林九见老人不说话,也是继续开口,“这只是其中一个结果,成与不成得由天定,若是真有江湖侠客掀了他们勾当之事,我们保还是不保?” 老人手中筷子停顿下来,悬停在一颗野菜上面,一双眼睛波澜起伏,随即将那野菜夹了起来,放入嘴中咀嚼,一边又说道,“这事若真是发生了,就算是江湖侠士偶然所为,那三家大姓氏族也必然会将我记在心中,既如此,也就做到底,不能让那些热血之士寒了心,收了剑,让这江湖少了侠义心肠。” 林九笑着点头。懂了,只要郑姑娘动手,镇府司就在后面收尾。 林九没有告诉老人他的孙女刚好化身成了江湖侠客,要做那除暴安良的事情。怕老人担心,也是担心让那三大氏族抓住把柄,就会一门心思想着追杀那两个姑娘。可只要不清楚身份,虽然也会有追杀,但终究是沙石入海,波纹都不会皱起。 想要彻底掌控这襄阳城,那氏族不过是台面上的东西,只有挖出根来,才能除得彻底。书上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林九心中清楚得很,就算杀光这三大姓氏,以后也会冒出来其他姓氏族人。既然是出手,一次性全都清理,这才舒坦,不给自己留隐患。若是某天大乾内乱了,镇府司还没有到南方,就被内部那老太监搅成了浑水,这就很糟心。 郑千金来这襄阳城,自然也是因为林九授意,那马车上可不止一封信……毕竟一个初来乍到的人,哪里知晓这么多消息。 落子布局,棋力高低决定胜负,可若是将这一盘棋扩大至整个南方,林九要的不止胜负,还有那位突然入局南方的“老前辈”,就好像自己在和人对弈,结果冒出第三只手,下了一个白旗…… 那应运而生之人,应什么运?大乾乱世之运?这就让人心烦得很。 星罗棋布,树林密集,道路狭窄,光线昏暗,每一颗参天大树下都有贩卖人口的摊子,时不时就会有卖主拿着鞭子抽那些苦苦哀嚎的商品。每一小棵树都恰到地长在了缝隙之处,这背地里的勾当,选了一处好地方。若是有人动手,就会大大限制住,哪怕是宗师,莫非能翻了整座树林不成。 郑千金笑着询问身前一直带路的马到,“你这带我绕来绕去所意为何?我一路走来都瞧见好几个上乘货色,难道深处有更好的不成?” 那马到带着郑千金两人,从进来就一直不曾停过,好像是过客一般。 马到一脸笑意转过头来,急忙赔礼,“老爷真是慧眼识珠,外面那些都是不要的货色,凶猛,时不时就会反咬主人一口,以老爷的身价可不能买那群烂货。” 郑千金笑着点头,没有说话,就这么一直跟着。身后的小姑娘却是满眼烈火焚烧,恨不得立马将这处地方掀个底朝天,可是迫于郑姐姐的压力,只能选择忍耐。 这让小姑娘觉得此生是自己最憋屈的一回,心中默默发誓等出去以后一定要好好练武功,什么宗师高手,以后让她遇着,就是一拳打过去,让他满嘴血沫。 斗折蛇行,明灭可见。树林拥挤,郑千金一直都是横穿小道,直到光线明亮,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出密林,不远处有还有一个庄子。 郑千金疑惑问道,“那庄子也是你们的?” 马到笑着点头,没了先前那种低人一等的气势,也是抬起了头,踮起脚尖,看了眼身后郑千金和云衣,似乎这一刻他成了一位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 “二位远道而来,我们没有什么薄礼准备,也就送给你们一些金银,以后还是走阳关大道的好,可不要在对我们这儿独木桥感兴趣。” 马到从左手衣袖中掏出一个袋子,当着郑千金的面晃了晃,里面有金属跳动声音,好似银铃悦耳,听得马到都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沉醉其中。 郑千金也是露出苦笑,看来早已被人看出是来此闹事之人,这才带着自己晃晃悠悠半天光景,从城内赌坊来到城外。只为送金银?郑千金可不相信他们会这么大方。 那马到也是突然郑重,将右手收回,“二位既然看见了里面一幕,这金银我就不给了,毕竟我们这地儿可不是那么容易走得,可得留下一些贴身之物,不多不少,也就几两银子的事情。我们无意与江湖侠士结仇,也希望二位也能有此心,行侠仗义得分地方,小心丢了性命不是。” 小姑娘哪里管他那么多,一道身影快速来到那马到身前,双腿微微用力,跃起一拳,对准他那满口黄牙,狠狠砸了出去。 马到嘴角轻蔑一笑,那右手拿钱袋子的手突然亮出一把短刀,袋子随之落下,短刀向着迎面而来的拳头刺去。 小姑娘顿时慌乱,急忙闭上眼睛,嘴里直喊道,“郑姐姐!” “来了!” 郑千金捏拳砸在那柄短刀刀背,顿时化作银白色残渣,好似白雪一般,飘落而去。 马到神色一紧,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一拳砸碎铁刀的。还未等他做出反应,接着又是一个拳头而来,正是那紧闭双眼的小姑娘,拳头砸中他嘴上,只听砰的一声,马到被狠狠打飞出去,在空中还划出一道血色。小姑娘也是差点儿稳不住,跟着一块儿飞,幸好被郑千金一把抱住。等到云衣回过神来,右臂肩膀有一阵柔软,这才开心地睁开眼睛,呀,又被郑姐姐救了呢。 小姑娘满脸雀跃,小脑袋在郑姐姐怀里蹭了蹭,不想再下来了。 郑千金可没有时间,也是急忙放下小姑娘,走向那倒在地上的马到身前。露出一副笑脸,“你们干这勾当倒是熟悉,若是遇见敌不过的,怎么不见有人来支援?” 马到笑了笑,嘴中渗出血沫,“那庄子里全是我们的人,早已知晓这里发生之事,不必怕出事。” 一阵马蹄声随之传来,好似排练好的剧本小说,打完小的,来了大的,打了大的,又来了个老的。 郑千金抬眼看去,人不过,二十多个,不过有点儿难对付的是那些马匹,自己身边儿还带着个小姑娘,很难发挥实力,又怕那庄子里有破境武者坐镇,也是急忙后退,拉着小姑娘的手,向着远处跑去。 双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但郑千金也有马,只不过和一般的马不同,那马很通人性。 只听一道嘶鸣声,一匹白马向着郑千金冲来。郑千金双脚轻点,脚下内力流转,一把将小姑娘抱在怀中,跳了过去,好似雪花落地,没有一丝失误。二人坐在马背上,向着城门奔去。 等到她们回到内城,已经下起了微雪,天空中漂浮着细小的灰尘。南方要比北方暖和太多,即使下雪,也不会像北方那般连绵不绝,有的也只是在天空中漂荡的几缕好似灰尘的雪花。 街道人多复杂,郑千金找了一处小巷子,卸下一身破旧打扮,换好了原本墨衫,小姑娘就麻烦一些,还得洗一把脸。等到二人换好,就匆匆走向客栈,至于白马,则是将她们送入城内,就不见了踪迹。 “怪我,都没有给郑姑娘说明清楚,那庄子里面究竟有哪些人,要不然今天指定会出一件大事。” 林九看着身前白马前来报信,忍不住幽怨一声,还想着先搅浑这襄阳城,在浑水摸鱼。如今看来是不能如此作为了,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那三大名门望族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至于会有什么办法对付新郡守,林九心中已经想得差不多了。抹黑,做乱,最后就是暗杀,好像每个小说里的反派都是这么做的。 “那两个江湖人可在城内发现了踪迹?”马无忧问道。 城外那名为山水庄的庄子,一位年轻人高座于大堂之上,看其布局,与那官场官员办案行事之地风格一般无二,头顶上还悬挂着光明正大四字。下方站着一位贼眉鼠眼,满嘴黄牙的马到。 马到急忙下跪,颤抖着声音,“少爷,那两个江湖人太过于谨慎,一入城内就寻了一处小巷,等到我们的人过去,早已没了身影,我们更是搜了城内所有马厩,也不曾发现那白马身影。” 马无忧笑了笑,“白日消失,看来是那位郡守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就打算烧我这儿,还真是把我马家当成了软柿子。” 马无忧随即对着那跪地的马到说道,“这几日多注意郡守府,报备有无可疑人,至于派出去搜查的人,也就顺道让他们去郡守府外搜查一番。” 马到急忙点头,嘴中连叫几声是。 江湖侠士?马无忧可不相信。毕竟若是侠士,见到那种场面怎么可能会忍住不动手,想来是来此打探情报,是那位新郡守身边的人。 天下之事,当真就是如此蹊跷。本就与自己无关,偏偏有人会多想。若马无忧个换一个想法,那江湖人行侠仗义的前提,是知晓自己不会在此丢了性命,哪里就还会有这么多想法。 “好一匹神马,竟然能够通晓人性。” 老人从刚厅堂走了出来,看见林九身边那一匹白马,也是忍不住赞叹一声。 林九也是急忙回道,“这白马是那宁清的坐骑,只是因为他妹妹留在了大乾,也就一并留下。” 老人笑着点头,“现如今也就是那郑丫头的坐骑吧。” 一路走来,林九也将郑千金的事情一并说了出去,老人也知晓那夜救伏龙山的小姑娘,来自哪里,期间还有过两次震惊。一次是因为她的父亲,还有一次自然是那小姑娘的哥哥,大秦宁清。 许是反应太慢,老人见林九不回话,也是心中疑惑,等到反应过来,也是忍不住脸上情绪,褶皱了大片皮肤,“郑小姑娘的坐骑既然来了襄阳城,我孙女岂不是也一通来了,这么说她们二人就在这儿襄阳城内。” 老人心中激动万分,恨不得立马就去看看自己的宝贝孙女,等到缓过神来,心中的那股激动劲却消失了。 “去不得啊,那三大氏族的人就在外头看着,这一出去,就会连累到她们两个小姑娘。” 老人叹口气,好像现在什么也做不得,不敢派人打听住处,好像只能憋屈原地。 林九沉默不语,现在还是少做得好,也就将今日所发生之事一并说给老人听。 等到林九说到自己的宝贝孙女去了那马家开的赌坊,心中又是激动又是担忧,说到最后她们二人逃了出去,老人心中也是松了口气,没有出事就好,老人最终是安心下来,想着怎么面对接下来那三家的攻势。 老人又突然看向林九,“小九你昨日不是和那三家少爷打了个赌?” 林九笑着点头,“他们指名道姓要我今日再去,说要让我这个外来人好好看看,他们究竟有多富有,我也是一时热血上头,和他们学起了江湖人那套,用江湖上的说法…约架,只不过我们更儒雅一点儿,比拼的不是拳头,而是谁更有钱……” 襄阳城的名门望族,林九也知晓几个在京都当差和他们相同姓氏的官员,想来是有洛京背景,难怪能成此地土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