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是小说家》 第一章 夏天,依旧写不出什么的夜晚 六月的暴雨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 林然坐在窗台前的书桌旁,一手支撑着下颌,一手端着流出深紫色墨水的钢笔,这个动作他已经保持了将近四十分钟。 用于写字的纸是国誉的五十页装a5点线纸,售价6-6.5元一本,价廉物美。林然执着于用钢笔书写,哪怕廖廖几字,他也愿意听到钢笔刮过书写纸时沙沙的声音。 感觉随时会流畅起来,变得轻松自如。当然,这样的时候几乎是没有的。 写作,是一项艰苦的作业,看起来自由,实则束缚无数。 也许,该到了直面生活的时候吧,可谁又真的有直面生活的勇气呢? 最近这段时间,林然一直在想,自己这样算是陷入所谓的“创作低谷”吧,始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即将开始的故事,这种状态是心脏里住进一团棉花,她看似柔弱无还,却时时刻刻蚕食作者的心灵。 是的,一旦这样的怪物住到心里,生活的摩天轮就变得外表光鲜,内里腐烂停滞,好像大脑和灵魂都在生锈。 所谓直面生活,是要直面真正的困难吧,要承认那个自己的确不够优秀,即使已经十分努力。 时针来到夜晚十一点三十分,雨声扣窗,林然的心情也和雨声一样嘈杂。 荒芜的心情、逃避,无法找到生活必须直面的那个方向,就这样,作为一名作者的生活终于在第五年后露出了疲惫不堪的窘态。 不论怎样都不想停笔,可是初心之类的,似乎已经沉默在雨中,成了雨雾里捉迷藏的精灵,躲在云彩里的水珠。它在,却不愿露脸,不愿回家,而它原本的家,那个心灵狭小密室里一团棉絮取代了它,成了新的主人。 勉强写下两行字,微信响了起来。 “嗨,然,你才写了五年吗?” 消息是出版社编辑亚萱发来的,临近子夜,编辑和作者之间仍然还需要微信联系,林然额前的皮肤悄然紧张起来。 “嗯,五年不到些吧。” 林然是个沉默少言的人,和周围的人和事总是保持一定距离,这一点从小学开始就给他带来不少麻烦,人际关系一直处在紧张边缘,倒不是说他的人缘有多糟糕,只是他不爱和人多说话的毛病对想要走近他的人着实多出几分困扰,有时候连老师也很想问问林然的父母家,这孩子是不是有社交障碍,不过是因为他不喜欢说话。 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怎么会喜欢写作呢?林然自己也说不清楚。 “可以算是天赋异禀了吧,记得你说过,即将出版的那本书是三年前的作品了,也就是写作第二年的时候吧。” 亚萱平日里话也不多,两人使用微信联系一般也是工作时间,像这样半夜由编辑主动发来消息,林然记得还是第一次。 整个人都有些不自在,肩膀和后背肌肉逐渐拉紧,脑袋越来越沉。 这样夸赞,又是半夜,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虽说是作为新人作者出道,第一次写的长篇小说就获得了新人奖,出版社顺理成章找上门来,签约出版,好像是顺风顺水,被编辑说一句,“想来是天赋异禀”这样的话似乎也不算太过。 但,尴尬的感觉挥之不去,无法接受这样的赞美,根本就是当之有愧。 就连能出一本书,都好像是一场梦,与其说林然在等待自己的作品上市,不如说他在准备迎接梦想破碎的那一刻。 即便是一场梦,也不会在梦醒时分痛苦不堪吧。 从决定出版至今一年多以来,林然始终无法兴奋起来,完全就是任由出版社编辑拖着走。 自卑的情绪随着时间延展不断滋长,和雨后墙角的青苔一般,一不留神已经细密一片,到现在早已在林然心土上扎了根,成了林。 哪里值得半句赞美?还是这样的深夜。 不安的感觉愈发强烈,林然凝望着挂满雨水的窗外,极远处的建筑淹没在黑色中,近处的梧桐无力摇摆着,风和雨仍然肆无忌惮冲刷这座城市,一直到天亮恐怕都不会停歇。 他在等待,等待编辑说些与现实有关的话,半夜发来消息绝不可能是心血来潮想要赞美一个无足轻重的作者。 编辑的工作十分繁忙,对林然这样的新人来说,编辑能分配给他的时间和精力不会太多,这一点他心知肚明。 “那个,有件事想听听然的意见呢。” 终于,该来的消息还是来了,不管夜多黑,它也不会和建筑一样消失在黑夜中,不管雨多密集,它也不会被遮掩。 就这样,开始了,林然松了一口气,相比之前毫无意义的赞美,你来我往的客套,现在这样的消息,林然反而觉得舒服一些,双脚重新踩到地面,被地球引力紧紧拉住的踏实感油然而生。 “关于首印量的事,能不能商量一下。”亚萱这条消息发得迟缓,好像在深思熟虑些什么,或者花费了大量精力用于遣词造句。林然明白,编辑也有些为难。 呼!这不算最糟糕的事吧。 甚至可以说不算什么大事。 既然是新人的第一本书,林然做梦也没有想过能够大受欢迎,更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有这样的运气。正如之前所说,一切都是梦一般。 这梦似乎还在轨道上漂浮。 “怎么改呢?” “出版社的意思是和然商量下,能不能把首印的7000改成5000。其他条件不变。” “没问题。”林然快速打出三个字。 亚萱立刻回复一个“比心”得可爱表情,好像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林然这边也彻底放松下来,半夜的消息如果只是首印量的问题,那可真不算什么问题。 虽然,对一个作者而言,首印量涉及办税收入,从7000调整到5000,收入自然是降低了,可是版税和册数原本就不高,对林然而言,他想的只是能完成这本书得出版任务,至于是否赚钱,压根不敢想。 “由于现在文学类新人作品非常难卖,包括出版《三体》的重庆出版社都不想做原创了,文学类选题的出版环境对新人的确不太友好。” 林然知道,亚萱这是在安慰他,怕他受伤,毕竟对于传统作家而言,首印量减少,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是一件可以心安理得的事。 这个编辑虽然不是林然最初的编辑,但是女孩子非常热心而且仔细,校对工作逐字逐句,还帮着林然一次次讨论修改方向,从大剧情到人物细节,林然能够感觉到她对这本书的心意,所以一直以来,对于这位尚未见过面的编辑充满感激,她说的话林然也从不说一个不字。 虽然能力有限,至少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吧。林然一直这样想着。 “就按照出版社的意思继续推进吧。”林然主动回复。 “好好,感谢理解,明天我就去安排合同修改的事,不早了,然也早点休息吧,晚安。” “晚安。” 林然点开亚萱的朋友圈,往前翻了几页,看到一张自拍照,照片上的女孩背对着镜头转过侧脸,背景是昏暗的树叶,可能是亚萱站在爬满紫藤的花墙前,整张照片做了调色和滤镜处理,略带几分哥特式的幽暗风格。 第二章 首次印刷 如此烂漫的紫藤想来是在春季,茎蔓蜿延屈曲,荚果迎风摇曳,经过调色后,整个照片给人一种收敛且神秘的美感。照片上的亚萱看起来并不十分年轻,林然对女性的年龄很不敏感,尤其现在有了美颜和堪比整容的化妆术之后,林然对女性的年龄更是一头雾水,照片上的亚萱年纪看起来在23-33之间,和幽暗的紫藤花一样,亚萱的脸色苍白中透着一种神秘的气质,加上那件深青色连衣长裙,与背景色调相得益彰,彼此加强了一种神秘和内敛的气息。 怎么说都像是一个新人编辑,当初自我介绍的时候似乎也是这么说的。 “然,我是亚萱,这本书就由我来配合你完成吧,关于书的任何事情然都可以和我聊聊,我啊,卖给你了。” 林然仍旧记得一年多前第一次和亚萱说话时自己无比尴尬地说不出话来,最后,从语音聊天转为文字消息后,才纠结不定地挤出几个字来,简直比写一段能用的小说段落更难。 说起来,虽然之前有一位引路人一般的男编辑,但真正意义上自己作品的第一任编辑正是亚萱。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每次和亚萱聊天,林然几乎都说不出什么话来,于是就变成了那种“编辑说什么都对”的作者,这样想来也没有什么不好,何况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亚萱都尽心尽力在帮助这本书,相比之下,自己反倒是这场出版马拉松中最无能的一个。 窗外雨声依旧,没有半分停歇的意思,和亚萱道了晚安之后,林然打算放弃继续熬夜等待灵感的计划,站起身,打算离开书房。 椅子周围成堆摆放着书,一直延伸到入门处,这些书是上一周搬到这里来之后还未及时整理的,此刻成了一块块沉重的石头,霸占了将近20平米的书房地面。 今天仍然是没有力气整理的一天,在迷宫一样的书堆中找出落脚的空隙,跳房子一般走出书房,林然快速冲了个澡便倒在了卧室床上。 这张床的主人是林然的外公,这间卧室也是,这套房子也是。二十年前的装修,多年未曾翻新,如今飘荡着一股老旧的味道,林然小时候很喜欢外公外婆家,读小学之前,几乎都是在两位老人身边长大,要说和父母的感情远不如和祖父母更为亲近。 雨雾未消,林然闭着双眼仍然能听到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和刚才相比,一点也没有变小的意思。 好在,自己是一个不用出门的人,即使大雨如注似乎也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第二天要上班的人,不论是开车或是选用公共交通都不免麻烦一些。 和往常一样,已经放弃继续寻找文字的大脑即使躺在枕头上也无法立刻安静下来,已经活跃起来的大脑皮层,仿佛是一个正在舞蹈的少女,旋转、跳跃,丝毫没有睡意。 仿佛这一晚注定是不眠之夜,早知道如此辗转难眠,不如坐回书桌旁,望着红枫木桌面发一会呆,兴许木纹间会映出几个字来。 几个字,有时候就能拯救一整天的颓丧,让一个小作者能安心入睡。 至少,能放过自己吧,毕竟不是一字无成的一天。 时光无情,是落在房间里的雨,冰凉的打在林然脖颈后面。 十个字、二十个字、五十个字。 为娇妻所累而壮志未酬的菲茨杰拉德也曾有过这样的心情,整整一个白天的时间,勉强写出100个字,当天才作家托马斯·沃尔夫拜访他时,他为沃尔夫轻松自如地说出自己已经写了五千字而尴尬不已。 即便是能写出《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样才华洋溢的作品的菲茨杰拉德也难免会为写出几个可用的单词而一筹莫展。 海明威曾形容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才能像一只粉蝶翅膀上的粉末构成的图案那样自然,然而有一个时期,他对此并不比粉蝶所知更多,他不知道这图案是什么时候给擦掉或损坏的。后来他才意识到翅膀受了损伤,并了解他们的构造,于是学会了思索,他再也不会废了,因为对飞翔的爱好已经消失,他只能回忆往昔毫不费力地飞翔的日子。 黑夜难眠,偷偷和了不起的作家相比,林然都有些看不起自己。 夜虽然黑,天花板却并非一片平坦如倒悬的湖面,而是时不时有快速掠过的光影,这间朝南的卧室外面是一条繁华小马路,白天车多人多,到了夜班依旧透着几分不甘愿冷场的热闹,林然读中学之前经常在这里居住,一套老式房子,上下打通,内部做了楼梯,小时候的林然喜欢上上下下跑来跑去,是个不能停下来好好学习的孩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似乎讨厌起一楼的环境,总是躲在二楼的卧室里,就是现在这间卧室,小的时候是庇护所一样的存在。 如今房子里的味道和摆设几乎与儿时无异,笨重的实木家具因着年代久远蒙上了一层倔犟的光泽,地板咯吱作响,好在老人保护得好,除了正常使用的痕迹之外,没有损坏和开裂,十厘米左右的木板之间相互紧贴,缝隙处紧紧相连,二十年的踩踏非但没有在它们之间挤出罅隙,反倒是有一种愈发紧致的密实感。 古老的三五牌座钟,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快一些,仿佛有一群士兵拿着武器追赶两个瘦弱的无辜孩童,也许这两个孩子也不全然无辜,每到整点和半点,它们定会发出一成不变的钟声,不管在这套房子的哪个地方,这台座钟发出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真是可笑,入睡以后的钟声也不会停歇,为什么小时候就完全不记得晚上的钟声呢? 现在倒是经常有机会听到夜班十二点之后的三次钟声,十二点半、一点、一点半,都是敲响一下,却代表不同的时间,单凭声音并不能辨别,可林然从来不会弄错。 失眠又没有被灵感之神眷顾的夜晚,钟声也变得比平时更低沉且清晰。 三层抽屉的床头柜上一尘不染,手指划过都不会沾上半点灰尘。 对家居环境的清洁卫生程度,外婆有一种近似洁癖的严格要求,每日必会亲自打扫卧室,早餐前清扫一次,晚餐前再一次,除尘、扫地、整理床铺,一丝不苟。 外婆是个一丝不苟也很无趣的人,年轻时候如此,老了以后由于长期忍受哮喘的煎熬,变得愈发沉默寡言,好像多说一句话都会导致体内的气体和周围的空气发生剧烈摩擦,害得她和一直吃撑的鸭子一样伸长脖子摆出奇怪的姿态大口喘气。 写不出稿子的时候,林然也想像外婆犯病时那样大口喘气,偏偏一点都使不上劲,好像身体里有一个看不见的洞,所有的气都从小洞里悄悄溜了出去。 老房依旧,不同的是,两位老人已经相继离世,虽说也算是寿终正寝,可是人去楼空的惆怅在夜半时分似乎以某种植物般的姿态纠缠在梧桐树影和车灯流动的墙面上,久久不散。 因为没有写出多少有价值的文字而失眠还是因为心不甘情不愿地听从父母意见独自搬回老房之后内心落寞孤寂? 这里明明是一个热闹的地方,心灵却因为无法让称之为灵感的东西流动起来而陷入苦闷的泥沼,于是连带着讨厌起房子来。 这样想来,真是个糟糕的人啊。 昏昏沉沉半梦半醒着,钟声响了起来,林然不知道自己是在钟敲第几声时醒了过来,头晕沉沉地起身拉开窗帘,窗外的马路上已经有送孩子上学的人们焦躁地等待交通灯交替,人行道两边都有背着书包,手上拿着早饭的孩子,年轻人则是千篇一律拿着手机,等通行时,目不转睛地看着手机屏幕。 已经七点多了吧。林然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起来,这时,楼下响起了敲门声。 第三章 女孩和讨厌的事 昨夜那场似乎没有尽头的雨不知道何时已经悄然离开,整个城市重又交还给晨间的太阳和前往不同目的地的行人。每一个早晨都是鲜活的,每一个早晨醒来的人也都拥有一个崭新的生命。从卧室窗台向外望去,行人似乎都知道自己要去往何处,这些人的脸上因为方向明确显得神采奕奕,相比之下,自己的生活似乎没有什么方向可言,电脑、纸笔或者咖啡和红茶,说起来,日常所需要的物品真的是少之又少,简单来说就和这些年的生活一样单调乏味吧。 “咚咚咚。”敲门声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林然的思绪。 看起来真的是在敲自家的门,而且不耐烦的敲打声透着浓浓的不友好气息,林然不情愿地挪动脚步。 这两天,也没有购买什么物品,不该有快递上门才是,即使真是快递也不会七点多就来吧。 来到一楼,穿过偌大的客厅、经过幽暗的厨房,林然打开门,阳光白得刺眼,他只能仓皇地伸手挡在额前。 “不是吧,真的有人?” “你是怎么回事?敲错门了吧。” 视线适应了日间的光线后,林然看清了眼前这个由背光的杂乱光影逐渐轮廓清晰,最后以一个少女的姿态站在门前的女生。 这样的女生,必须是敲错门的,或者说只要是女生,都是敲错门的。 “我还想问问你这个人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出现在我们家房子里?” 女生理直气壮地反问起来,阳光在她刚过肩膀的发梢间跳跃。 “抱歉,你弄错了。”林然没有和她争执的兴致,也没有解释的义务,这是他的房子,是他从小生活过的地方,就算警察来敲门也无需怀疑的事实。 女孩愣了半秒,倒退一步,抬头看去,随后指着门牌再次声明这是属于她的房子。 “青花路91号101室,这就是我的房子。” “呵呵。”林然无奈冷笑。 “请你让一让。” 面对女生无理要求,林然自然不会答应,晨间的风在两人身边吹过,楼梯上跑下来一位老人,用诧异的目光看向二人,好像在看一对吵架的情侣。 女生说完,提着拉杆箱向前一步,一手扶着已经生锈的门框,淡紫色裙摆落在纯白色大号拉杆箱上,看起来箱子装得很满,女生是带着一整箱行李来青花路的。 几乎紧贴在一起的两个人,谁都有些尴尬,林然向后退去,必要的礼貌免不了,可让步仅限于十平米的厨房范围。 “既然已经进来了,那我们就好好把误会弄清楚吧,你为什么说这里是你的房子?” “因为我有钥匙!”说话间,女生举起手,一把受到地心引力的钥匙在林然眼前摇晃了两下,嗖一声又被拿了回去。 “你去开门看看,也许弄错门牌号了。” “也许是你偷偷换了锁。” 女生没好气地靠在橱柜旁,将拉杆收拢立在身边,双手则交叠在身前,一双原本算得上清澈的深茶叶眸子里沾满了不高兴的灰尘,本来也应该是十分恬静的面容也因为她蛮横不讲道理地闯入私人住宅而透着刻薄的市井气。 一个装错匣子的漂亮洋娃娃,瞬间变成了令人讨厌的存在。 林然冷笑,双手也充满防备地交叉在前,几秒后又恢复双手下垂的自然动作,这是外婆的房子,自然是他的住处,为什么自己要和这个莫名闯入的女生纠缠不清。 “我准备报警。”林然在脑海中定位手机的位置,语调不带半分商量的余地。 “我也准备报警。”女生说完,手机已经不知从何处变了出来,放在宽大的方形料理台上,用没来由的自信对林然笑着说:“还好任何地方报警电话都是110,承让了。” 承让?林然哑然。 “滴、滴、滴!” 女生真的报警了。林然莫名感到困扰,这个闯进人家家里的女生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地打起报警电话来,难道真的有什么误会? 可是这里明明就是自己的家啊,现在阻止女生继续报警好像显得自己心虚,不阻止的话,等到警察真的上门,免不了问长问短,比如问到自己的职业之类,年近三十,难道说自己就是一个在家写作的作家? 不行,也许说作者更好一些,如果说是作家,要是被问起作品名字,想到这,林然看了女生一眼,心里愈发多出几分恼火。 “怎么了?这么看着人家很奇怪哦。”女生和林然说到一半,又对着手机说道:“这里是青花路91号101室,没错,是我报警的,因为有人误闯了我的房子,不对,是私自占用了我的房子,而且还把我们家的锁给换了。” 看着女生恶人先告状,而且信誓旦旦的说话态度,林然只能走到客厅,从架子上取下钥匙。 “看,这才是这个房子的钥匙。” 林然将钥匙放在料理台上,怕光线太暗,又走到一旁打开灯。 女生见状,再次将钥匙取出,放在林然的钥匙旁。白色台面上,两把旧铜色的钥匙并列放在一起,乍看之下形状还真是一模一样。 “房门我没有换过,锁的话应该也没换过。”林然记忆里这扇门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的确没有换过,这两把钥匙是一样的,上面都有一个x形的花纹,两边是30度向内倾斜角,齿纹也完全相同,只不过你这把钥匙脏了一点,而我这把干净得多。” “这就奇怪了,你从哪里拿到我们家钥匙的?” “这问题应该我问你才对,为什么你会有我家的钥匙,而且衣冠不整、蓬头垢面的站在我面前。” 这什么大小姐脾气?林然把这句话咽了回去,又说:“你观察倒是十分仔细,既然钥匙一样,你为什么还会敲门?” “可能时间久了,你看这里,我这把钥匙虽然很新,表面金属还是有些氧化,另外,我开锁的技巧可能也不好,急急忙忙间看到二楼窗户忽然开了,就想,是不是有小偷。”女生说完,脚步轻盈地朝客厅走去,留下林然一人呆站在厨房。 “你等等,不要乱碰房间里的东西。” “奇怪,为什么是这样的?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女生站在客厅中间自言自语。 “你想的是什么样的?”林然问。 “这里为什么都用布遮起来呢?” 因为一楼没有人住,林然搬进来的时候就用米色棉布将所有东西都遮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遮起来以后,林然也就不再经常响起小时候的事,这里有太多回忆了,可是现在老人都已经离开,他们生前的东西,林然只希望能尽可能保持原样。 “因为我懒得打扫。” “诶?我要全都拆了。”女生说完,拉开沙发上的白布,不等林然开口,又拉开了茶几的布帘,最后遮挡窗户的白布也被她拉了下来,简直就是专业拆迁队的架势,和她这幅娇小柔弱的体型完全不符。 第四章 警察和钥匙 林然呆呆地站在客厅和厨房中间的黑色大理石地砖上,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 也许是一个人闷久了,也许是习惯了一楼灰沉沉的光线,窗户上的布被掀开后,窗外的光线流泻而入,竖排并列的防盗窗框和阳光一起在浅黄色地板上交叠成钢琴键盘般的光影。 “还是不够啊。”女生抱怨,碎步在客厅里移动,打量着其他棉布下隐藏的世界,寻觅下一个猎物一般。 正在这时,门外又一次响起敲门声,敲门的声音铿锵有力,女生闻声朝着林然办了个鬼脸,踏着碎步走向厨房。 门外站着两位民警,一个高大英武站在前排,后面跟着一个略显个子矮小文弱的年轻警察,一见到女生便礼貌地敬礼,随后开口问道:“报警人于夏是哪位?是你吗?” “是我,就是我报警的。” 于夏?林然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刚知道这个清晨闯入者的名字。 “你说什么情况,有人闯入你家?”警察拿出手掌大的记录本,开始询问,一边询问一边还用笔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 “对,就是他,这个人在我家里。” 皎白如月的双手倏然指向林然,抓着脑袋一脸茫然的他只能硬着头皮走向民警。 “小伙子,她说的是事实吗?”民警打量了一眼林然,面无表情又自带严肃,任何人都不会喜欢被警察这样看着吧。 即使明明就是一个良民,遵守一切法律法规,从不违法乱纪,安分守己到几乎快要被划分到宅男行列,说起来这样的人怎么也不该有警察上门啊。 “这个女孩子说的不是事实。” 林然虽然尽可能放慢语气,但声音中微微的颤抖他自己听得一清二楚。 这种颤抖,警察也能感觉得到吧。 明明自己没有犯下任何错,分明是麻烦登门拜访,为什么自己说话也会忍不住颤抖。 看起来好像真的是他做错什么一样。 这样的感觉真的很讨厌。 “你叫什么名字?” 看起来例行公事的问话。 “林然。” “怎么写的?双木林还是什么?” “双木林,然后的然。” “嗯,几岁了?” 林然:......为什么警察要问那么多问题,自己看起来很不像好人吗? 是不是可以拒绝回答呢?为什么警察在眼前的压迫力如此强大。 “几岁了?听得清我说话吗?” 高个子民警提高了音量,他的声音从一开始就已经很响。 楼道口陆陆续续有人经过,这些人自然是清楚听到警察说了些什么,林然觉得这些眼神全都从房门钻入了这套房子里,现在死去的两位老人恐怕都能感觉到自己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被人在心里指指点点。 长久的不与人接触导致的结果就是对人这种动物变得十分敏感,眼神也好、语言也好,甚至仅仅是一些很细微的表情,都好像带着放大镜和扩音器一样。 与其说是变得更为敏感,不如说是有些陌生人过敏吧。 “几岁?” “29。” “哦,说话稍微大声一点,这条马路蛮吵的,怎么回事啊,这里不是袁老先生家里嘛,怎么了?” “您认识我外公?” 林然的外公姓袁,退休之前一直在中学任教,如果这里有人认识他倒也不稀奇,或者是他的学生也有可能。 “你外公是袁老先生?” 林然点头,警察看起来差不多四十多岁的样子,要说是外公学生的话,年纪算起来也差不多。 “我姓高,叫高峰,到底怎么回事啊?” “啊,高大哥,也许是误会?” “什么大哥,请不要随意攀亲戚。警察不是来帮我解决问题的吗?”一旁的于夏忍不住打断两人的谈话。 “哦,于夏对吧,你等一下,这户人家我认识,这里的确是袁老先生的家,这位应该是袁老先生的外孙,那么你和他?” 高峰宽大饱满的额头轻轻抬起,浓眉大眼透着笑意,神态也比刚敲门时放松了许多,“你们不会是小俩口闹矛盾吧,最近我可接到过好几个这样的报案来,怎么了?占用司法资源?” “才不是!”林然和于夏一同否认,年轻的小警察忍不住偷笑,“哦哦,对不起,没忍住。” 高峰侧头看了眼小警察,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将记录本塞到他手中,“小丁,你来记录吧。好了,说说你们俩怎么回事?” “他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于夏高抬下颌,精神奕奕地指着林然,好像玩狼人杀游戏时指证村民为杀手的隐藏杀手。 这幅言之凿凿的样子真的是神了!要不是事情摊在自己头上,林然可以给于夏的表演打满分。 “这个人啊,在我家里,所以我请警察帮忙请他出去。”于夏宣布自己的主权的样子毫不含糊。 “你家里?你们最好说说清楚,我时间有限,到底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这个人是贼,偷人家房子的贼。” “我不是,这是我外公的房子,我住在这里几个月了,不对,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倒是你,到底为什么会有这里的钥匙。” “你有这里的钥匙?”听完林然的话,高峰朝向宁夏问道,“他说你有这个房子的钥匙?” “有啊,在这里。” 林然也拿出自己的钥匙和宁夏一起交给高峰。 高峰接过后简单看了一眼,小警察也跟着看了几眼,又拿到手上正反反转着看了几秒,最后将两把钥匙重叠起来,放在对光的位置看了一会,“这两把钥匙一模一样啊。” “啊,这不是一眼就看出来了吗?”高峰不耐烦地又拍了拍小警察的后背,“你去试试看是不是都能开这扇门。” 小警察利索地走到门外,关上门,插入钥匙,打开了。 他又试了另外一把,门锁咯吱咯吱响着,门内三个人的视线全都落在门把手的位置,突然一声清脆的咯哒声,门也打开了。 小警察回来汇报,“两把钥匙都能开门,就是这把更容易一些,第二把用了些时间,一开始还以为好像并不能打开。” “这两把钥匙你们分得清是谁的吗?” 第五章 然的困难和夏的困扰 林然和于夏各自取回自己的钥匙,随后这个难题又回到警察这边。 高峰耸耸肩,“这事情我解决不了,你们谁有房产证吗?” “我没有,但是这房子就是我家的,我外婆告诉我的,说是让我来青花路91号,这里有一套属于她的房子。” “没有这回事,这房子一直都是我祖父母的。”林然已经觉得无力继续解释,这事情有什么好说的,不就和东方明珠属于上海一模一样吗? “房产证上面是你外公和外婆的名字对吗?” “应该是我外婆一个人的名字。”林然如是说道。 “能拿给我们看看吗?”高峰提议。 “我......”林然有些犹豫,房产证并不在这套房子里,他也只是凭着记忆才这样回答,但是记忆不会出错,这套房子一直都是外婆一个人的名字,这件事母亲也曾经说起过,说外公真的是十分相信外婆,也不怕老了感情不好,外婆把外公扫地出门。 一般人不会这样大方吧,外公一直是非常疼爱外婆的啊。 “如果有房产证的话,这件事情很容易解决不是吗?”高峰的语气十分爽朗,春雨带潮的梅雨季,难得这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高峰的声音也和窗外透进屋中的阳光一样清爽明亮。 要是有房产证这件事情的确根本不算什么难题,房产证上清清楚楚写着外婆的名字,林然也绝对不是垃圾桶里捡来的孩子更不是玩笑里常说的买手机送的那种,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自然是清清楚楚,没有任何值得花费时间争论的。 海明威住在巴黎的时候养成了早上写作的习惯,清晨总是最适合写作的,一支铅笔一张空白的纸,单纯地将脑海中的文字和画面写下来。 远处的鸟叫声,送牛奶工人捧着的牛奶箱里叮叮当当清脆的奶瓶撞击声,角落里酢浆草悄然舒展的声音,如此种种城市交叠大自然的美妙旋律,谱写成唯有早晨才有的乐章,只有古典时期维也纳才有的优美和纯粹。 这种早晨如此美好,以至于只适合独自面对自己的内心,用最平静的心境感受这一切,可以像旁观者那般静静聆听,也可以小心屏息凝神,就连呼吸都要薄如蝉翼那般,不能打扰这场上帝赠予的音乐会,唯一可以融入其中的声音只有笔尖划过纸张的莎莎声,唯有这样的声音勉强能够融合如这样的时光中。 如此种种美好,都不能有第二个人闯入其中。 每个人只有独处的时候才能享受这一切,并从中汲取源源不断的能量。 早晨,也许是作者最后的救赎之地,若是连早晨都丢了,作者一天的创作可能就从零开始到零结束。 如此亵渎清晨根本上是对写作的不尊重。 而这个于夏带来的这出闹剧,毫无疑问,已经彻底毁了林然的这个早晨。 而这两位警察到来之后,反复的问话和高峰与外公之间林然并不知晓的关系,也令林然感觉不适,仿佛身体被荆棘缠绕,喘不过气也动弹不得。 这时候唯一的解救恐怕是冲个凉水澡,让生命得以重启一次。 “我没有房产证的,但是这不重要。”于夏先开了口,说话的态度依然无所畏惧。 “于夏对吧,来,你把身份证也出示一下我看看。”高峰说。 “我没有身份证。”于夏眨了眨眼,又摇摇头,“护照或者,我是说这个。” 她从拉杆箱中取出一个白色毛茸茸的小包,看起来是bilibili的小电视,阳光随风移动到小包上,林然这才看清小电视机旁的两个长毛绒耳朵事实上并非白色,而是温和的杏色。 于夏从包里取出一本护照和一张类似身份证的卡片。 “你是台湾人?”高峰结果护照和卡片,又将它们递给小丁,看起来这是他的习惯,每次看完一件物品就会递给小丁,后者可能是帮助确认一下。 “我住在新竹,来上海读研究生,这是我阿嬷告诉我的住处,也就是我的外婆。” “小姑娘,你的普通话很标准啊。”高峰笑着说。 “我们都是说普通话的,你想说的是闽南口音那种吧,我们家原本也不是闽南人,阿嬷小时候是在苏州长大的,应该算是苏州人。” “苏州人啊,我也是苏州人。”小丁突然冒出一句,还没说完,被高峰严肃的眼神挡了回去。 “你说你来这里读书,然后你的外婆跟你说她在上海有一套房子,也就是青花路91号101室,我理解的对吗?” “没错,阿嬷原话也就是这么说的。” “然后你今天早上来到这里以后发现这里住着一个人,而且这房子看起来一直有人住着,对不对?你阿嬷有没有告诉你这里有人住还是没有人住呢?” “阿嬷只是说这里有一套房子,我可以来住。”于夏说。 高峰继续学着于夏对外婆的称呼说道:“那也简单,既然你们俩都拿不出房产证,要不然都给你们的阿嬷打个电话,对了,你给外婆打电话,小姑娘你就给你的阿嬷拨个电话,问问清楚就是了。” “看起来一定是有什么误会吧。”小丁也跟着补充了一句,说完,又遇上高峰的眼神,也不知道那眼神是认可还是别的什么意思。 小丁时不时看着于夏,说起来也没什么不对,这于夏一进屋来就透着几分南方姑娘娇小玲珑的气质,现在知道她一直生活在台湾,口音中那种软糯水灵的感觉也有了合理解释。还真有几分苏州水墨软糯的味道。 可惜这姑娘说话不讲道理,而且态度也说不上好,最重要的是,她根本就不听别人说话,而且一进屋来就跟主人一样,想做什么做什么,这样的姑娘即使说话好听又如何?长得好看又如何? “你们打电话吧。”高峰提醒道。 两人还是不动,很有默契一般各自靠在桌子的一边,谁也不拿手机,谁也不说话。 “你们怎么回事?房产证全都拿不出来,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又都不愿意,你们还要不要解决问题了?不解决问题我就走了啊,你们有事情再打我们派出所电话吧,直接拨打派出所电话就可以,不用拨110了啊。” 第六章 钥匙和好人牌 说到这,小丁连忙从口袋里翻出一张小卡片,白底蓝字写着青山路派出所,五号黑体字则印着一串固定电话号码。 “我打不了电话,因为阿嬷已经去世了,我也想能有可以联系到她的电话,但是世界上根本没有这样的电话,台湾没有,上海也没有。” 声音和方才为止的目中无人完全不同,跃然而出的悲伤和哽咽在体内的眼泪,于夏瞬间好像变了一个人。 窗外的风吹进客厅,吹动了于夏的发梢,林然似乎看到她的小指偷偷擦去眼角的泪珠,看起来仅仅是整理了一次被风吹动的发梢。 “我可以问问我的妈妈,如果她现在能接到电话的话,这个时间她应该正在公园锻炼,等我这边确认之后,谁都不需要讲故事了。” “才不是故事!”于夏着急,房间里光线越来越充足,日光加上逐渐增亮的顶灯,于夏也看清了林然的长相,这个男人岁数不小,看起来却是一张高中生一样的面容,也许是经常不晒太阳的缘故,皮肤比一般人苍白几分,微长的头发透着几分艺术生的气质,可是说话没有半句人话。 这个容貌放在这个男人,不对,这个老男人脸上真的是暴敛天物。 两人争论不下,高峰提出一个疑问,于夏手上拿着的是101的钥匙,然而这里其实是青山路91号101和青山路91号201,事实上应该有两本产证。 林然往心底里叹气,高峰的提醒非常客观,习惯于这里是一套房子,事实上的确是上下两户,难道说其中有一套是于夏家的?于夏提到的夏清姑娘林然并不认识,但似乎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个名字,当然,家里亲戚众多,他也并非全都认识,这事情问问父母应该就有答案。 心情如此杂芜的阶段,创作如此低潮的时期,最好让他一个人好好安静着,哪怕是快递也送外卖的也只要放到门口敲响门即可,他最大的希望就是不要和任何人说话。 于夏对警察的疑问和种种身份调查丝毫没有胆怯,不仅完全配合,甚至主动提交各种证明材料给高峰,入学证明、登机牌、护照、家庭地址、就差没把社交账号之类一并交代。完成这些之后,自信地朝着林然走去,身高差了将近一个脑袋的于夏抬头紧紧锁住林然的视线,“你听清楚,今天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我把所有证明都交给警察,首先证明我不是坏人,然后我也不会做任何坏事,既然你暂时找不到证据,我们早晚可以证明这房子是我阿嬷的。” 高峰重新告知两人,如果再有纠纷直接打派出所电话,最好都能拿出证据,要不然就只能一起去派出所等调查结果,如果两人原本就认识,吵架闹矛盾把警察叫来,这事情高峰也不是没见过,当下也只能让两人自己先想想到底要不要去派出所慢慢调查。 警察说的没错,原本就是拿出房产证看一眼的事情,钥匙可以复制,房产证总没有假的,警察来了也需要证据才能解决问题,不能解决只会让事情更加麻烦,林然看了一眼于夏,真要去派出所调查,他实在有些不情愿,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这个房子藏着怎样的秘密,女孩竟然愿意交出所有证件以示清白,如此执着也令人不安。 麻烦是写作最大的敌人之一。 林然不喜欢麻烦,一点也不喜欢,害怕麻烦如晚上睡觉害怕蚊子一般。 于夏怎么想的,他不知道,但是他已经累了,也饿了,早上起来滴水未进,现在,不管怎么说,先让房子里安静一些吧。 第七章 早饭和没有食物的冰箱 高峰走后,于夏似乎也变得安静一些,不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态度,这也让林然稍稍有时间给自己准备一些早餐的空闲。 房子里突然多出一个女孩子,不论走到哪里,好像都有一道视线跟随着,林然心里着实不舒服。 于夏也不说话,坐在沙发上刷着手机,粉色耳机挂在两旁两侧,看起来就像一个高中刚毕业不久的学生,也不像是读研究生的年纪。 总而言之,十分不舒适是真的。 打开冰箱,上层冷藏室里只有一罐可乐还两只鸡蛋,林然以为里面还有几片没有吃完的牛奶吐司,现在却已经找不到了。 想要找几片培根炒一份培根炒蛋,撒上黑胡椒,这样的早餐是林然经常吃的,可是现在,培根也不见了。 记性真的是越来越差了吗?明明记得有这些食材的啊。 想来是这几天被新书的事情弄得精神恍惚,冰箱里到底有多少食物这样的问题,纯粹也不会想起。 要说这些年来,哪一次不是看到冰箱里没有食物了才想起来需要去附近超市采购一些,或者让美团买菜这样的app送货上门。 然后转身又会将这样的事情抛诸脑后,常常是第二次打开冰箱觅食时,才想起之前想要添加食材的念头早就想吹过香樟树的风一样,无影无踪。 “好饿啊!”屋内传来大叫声,林然皱了皱眉头,肚子咕咕直叫,“我也好饿啊。” 当然,这样的话他怎么会说出来。 “我今天可太不顺利了,你知道吗?一个抠脚大汉居然在阿嬷的房子里,油腻、粗鲁、一无是处,而且说话也说不清楚。” 林然:...... 偷偷隔着橱柜朝客厅望去,之间沙发里窝着一个光着脚的女孩,头发散在沙发靠枕上,双腿则在半空交替摆动,像极了徐克电影里刚化人形的青蛇。 不同的是,这女孩穿的是一条浅紫色长裙,裙摆恰到好处遮蔽在膝盖的位置,就好像用尺精心测量过一般。 林然自然不是好色之人,甚至他对这样的画面压根也提不起兴趣。 何况现在他满脑子都是今天还没有开始写作以及肚子真的好饿。 “艳遇?你在跟我开玩笑吧,简直糟糕透顶好不好,你不知道,这地方现在看起来有多可怕,简直像是某种仪式现场,所有家具都用棉布盖起来,而且客厅里一点也不明亮,完全就是那种黑漆漆的,而且还透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怪怪的味道?这岂不是在说林然身上有味道? 这女孩显然是在和谁通电话,自己说得开心,声音还那么大,虽然音色甜美,但是说出来的话没有一句像是人话。 林然没好气地关上冰箱,拉开领口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 又不是没洗澡!再说,我身上能有什么怪味? 这房子也不能有什么怪味啊,不仅没有怪味,这房子里的味道一直都很不错啊。 “什么?尸体?不会吧。” 林然:这...... “那我要小心一点了,你说的我都不敢把这些布全都打开了,越想越害怕,不过啊,最可怕的还是那个男人吧,身上说不出来的味道,你知道吗,就是那种......” 林然光明正大的偷听,这是他的家,有人这样打电话,被他听到这不能算不礼貌。 就是那种什么?林然静静等候着。 “就是那种,哈哈哈,你懂的。” 突然压低声音,随后一声声女孩子说话间才有的欢笑声,一种在他人背后偷偷说坏话并且幸灾乐祸的愉悦感。 “诶,对对对,就是那种,那种!” 哪种?女孩会怎么样形容他这样的男人? 一个29岁在家的男人,已经快到而立之年,却根本没有能够立足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没有谈得上一技之长的能力。 写书?算不上什么说得出口的能力吧。 林然自己都没有信心。 就连一本成名作都说不出口,这样的作者,根本就是被人嘲笑的对象吧。 或者,29岁的男人,一事无成,在年轻女孩的世界里已经是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中年油腻男,抠脚大叔? 此时,日剧中出现的宅男、猥琐男等等形象像走马灯一样在林然脑中旋转,渐渐的这些形象凝固了,固定成为一个个丑态百出的手办,站立在他的书橱中,在他写作的稿纸上,在台灯下,窗台上,甚至在他的枕头底下都藏着。 林然被恶心到了,一阵干呕。 于夏的声音又一次响起,“不过,我是不会离开这个房子的,我答应过阿嬷,绝对不能食言。” 哭都哭不出来,在女孩的傻笑声和一声声坚决不会离开这里的承诺中,林然抓起手机,打开门,啪一下,门在身后紧紧关闭,冰冷地将世界隔绝成两个毫不相干的空间。 漫无目的地走在青花路上,这条繁华的马路已经开始逐渐升温,在梅雨季节的早晨,这里已经蒸腾起一股都市繁华社区的热闹景象。 迎面走来的人似乎也在看着自己,他打开手机想要给妈妈打个电话,却觉得这样的事就找母亲,显得自己是一个没有断奶的孩子。 天啊,这一上午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怪事,这样的剧情他构思剧情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想到过。 经过两家服装店,林然来到一家卖热干面的小摊位旁,热腾腾的蜡油味给了他一点点生命的气息,为今之计,先填饱肚子再做打算,一碗热干面也许就能拯救这个能量不足,完全被打乱的早上。 “老板,一碗热干面。” 林然打开手机扫了扫二维码,付款,等待。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林然母亲的电话。 “妈,你锻炼结束了?”林然有气无力地问。 “是啊,有件事情和小然商量啊,你小外公他们打算来上海过暑假,你知道的,我们总要招待一下对吧,然后你的表妹,就是那个小时候总是缠着你的小姑娘你还记得吧,叫阿珂。” “哦,韦小宝的老婆吗?”林然接过热干面随口回了母上一句。 第八章 一个女孩和另一个女孩请都拒绝吧 “不要跟我打岔,你也老大不下的人了,妈妈对你也没有什么要求,我现在刚退休也没什么事情,身体又健康,你说你现在要是给我生个孙子,我也有力气给你带对吧,要不然。” “妈,够了。”林然知道此时说什么都没有用,妈妈的唠叨就像一个滑雪的人,唯有从山顶一滑到底,才会停歇下来。 母亲就是这样的人,她热情、开朗、生活似乎对她来说除了轻松自在就是乐趣横生,60出头的年纪,额头上非但没有眉头紧锁的痕迹,甚至连那双比常人更爱笑的眼睛,也没有几条令女人们讨厌的皱纹。 要说白发,也就是最近一两年才偶尔能看到几丝,像妈妈这样的女人,要是不给自己找麻烦,麻烦绝对不会找上她。 生活中唯一的不满足也就是林然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吧。 不能像其他人家的儿子那样成家立业,林然也时常感到抱歉,不知不觉间,主动联系母亲的次数越来越少,渐渐变成一种小小的负担。 母亲在电话里唠叨的也通常是这样的事情。 “所以,这一次是想让我和阿珂培养一下感情?我们不是近亲吗?” “什么近亲呀,都不知道离了有多远,这小外公又不是你外公的亲弟弟,年轻时候你外公和他是师兄弟,后来就称兄道弟一辈子了,阿珂当然不是你的亲表妹,你们啊,八杆子也没有半点关系,照片妈妈看过了,卖相很好的呀,跟小时候黑不溜秋的样子判若两人。” “我拒绝。” “不可以拒绝,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 “我不和女孩子同住一个房子,出了什么事情说不清楚。” “你要是真会出什么事情我倒放心了!我说儿子啊,你是不是人家说的那种啊!” 林然顾着打电话,一不留神往碗里倒多了醋,“哪种?” 电话那头的人压低声音,道:“就是那种呀,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让人省心呢?” “妈,我挺让人省心的了,从小到大没让您和爸爸担心过吧。” 林然从小就是个公认的十分懂事的孩子,很少说话,成绩又好,母亲袁海芳能保持这样年轻的状态,也是因为从小都没有为带大儿子担心过。 要说烦恼啊,也就是这两年才有的,看着周围同龄孩子都一个个成家立业,有些连孩子都已经上幼儿园,上小学了,可自己儿子这边却连个女生的影子也看不着。袁海芳平时刷刷视频,看到说什么同性恋比例越来越高,她就开始担心自己的儿子是不是有这方面不良倾向。 要说自己儿子这个长相,就算他不喜欢男生,有男生喜欢他也很正常,这要真的是同性恋,可如何是好啊,她还想要抱孙子呢。 “我说,不会是真的吧,你真的喜欢男人啊。” 噗!林然怎么听得了这样的话,一口面刚到口中,被酸的直接吐了出来。 “妈,你说什么呢?” “我啊,就是担心你喜欢男人,妈也知道,你是个有文化的人,喜欢艺术啊这种,读的书也多,但是啊,妈妈就一个要求啊,最好不要喜欢男人好不好?” “我不喜欢男人!”林然大声解释,这种误解不该有,更不该存在于自己母亲的意识之中,以本该是慈母般温暖的声音说布出来。见到客人惊乍大喊,正在煮热干面的老板诧异而望,以为自己的面里掉落下不该有的粉尘或细小飞虫,再看沾满油污的方桌旁坐着一个男人,于是又转过视线,端望着不锈钢大锅里纤细婉转的面条,一条条白皙如少女玉足秀腿,这般可念可想的图景在前,烟雾缭绕,热气盈盈,怎会让人想要转过视线,看一旁漫无生气的吃面男。 “你不喜欢男人那不就正好吗,阿珂挺好看的,我给你发照片过去要不要?你是不是把妈妈的朋友圈关了啊,我都看不到你的动态,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秘密?” 秘密?林然能有什么秘密?秘密无非就是,费劲脑汁写不出想要的文字,故事进展磕磕碰碰,作为作者的前途一片狼藉,经常处在毫无希望的困乏之中。 至于母亲期望的秘密,一点也不会有。 转念一想,眼下似乎有一个可以成为秘密的挡箭牌。 如果房子里已经有同住人,妈妈就不能也没有任何借口把那位叫阿珂的女子硬塞进来。如此一想,因祸得福还算不上,也算是能劝退母亲吧。 如果用于夏劝退母亲,也就意味着无法将今天这场闹剧的缘由告诉母亲,为什么远在海峡对岸的一个女孩手里会有外婆家老房的钥匙,将变成一个秘密暂时存放起来。 可事到如今,也就只能如此。 “怎么了?是不是和女孩子同居了?” 不知道为何,欣喜之余,袁海芳的语气带着几分酸溜溜的醋意,林然顺水推舟,顺着母亲的意思,含糊答应几声,算作承认,母亲方才罢休,“好了好了,你要是这么说我也算是放心了,就是人家小姑娘到底怎么样,是近视眼还是缺心眼会和你同住?小然可不太懂得照顾女孩子哟。” 任由母亲唠叨,林然不接碴儿。 面过半碗,天空忽然阴沉,云翳如墨染过亮白的天空,路上的行人匆匆抬头望天,仿佛能望见天雨源头,离青花路尚远,无须匆忙赶路。 谁知这初夏的暴雨看不得人间匆忙,要人停下脚步听雨声细诉,蝉鸣隅隅,转瞬间,雨水如花瓣散落,风渐吹渐寒,老板连忙拉下雨棚,于是雨珠子打在鲜红色雨棚上,跟鲤鱼戏水似的。 半分钟不到的功夫,路上的人大半躲了起来,偶有几个忙着送货的快递员,淋着雨求生活。 个子矮小,步伐灵敏,林然自愧不如,双腿沉重地难以拖动,明明身体还算不错,运动也只是最近半年才稍有怠慢,身心疲惫的感觉还是越来越频繁。 还不如放弃写作,送快递为生,至少也能换来身体健康。 第九章 不近女子和有关恋爱的觉悟 起早贪黑,忙到晚上,身体累的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什么毛病都找不上门。 如果真的可以放下写作呢? 雨越下越大,梧桐尽处,一道微弱的闪电穿过树叶,林然方才想起自己气呼呼离开家时,那个叫人迷惑的女生还在客厅打电话,出门将近半小时,这段时间,她会把家里变成什么模样。 加快脚步还不够,沿着青花路奔跑,泛起的水花打湿白色帆布鞋,留下大小不均的黑色水点。 开门而入,一阵香味扑面而来。 “你回来了?”于夏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听着竟瞬间有几分温暖。 没有了之前的专横跋扈,林然换鞋进门,房间里飘散着食物的香味,仅仅是冰箱里那些食材不可能变出如此美味。 厨房料理台上有几瓶调味料,打开的胡椒、黄色贴着英文标签的塑料瓶子、还有用剩一半的安佳奶油。 走进客厅,茶几上摆放着一碟黄澄澄的炒蛋,香味应该就是来自这盘炒蛋,炒蛋旁的蓝色浅盘中还有几片薄薄的煎牛肉,这肉可不是冰箱里原本就有的。 “你吃不吃?可以分给你一半?”于夏双手合十,夹着筷子,好似正要开始用餐。 “我吃过了,你哪里找来的肉?”林然疑惑。 “我随身带的,鸡蛋是从冰箱里取的,厨房里只有生抽、醋、海盐、黑胡椒和橄榄油,果然是一个不懂得生活的男人啊。” 无端又被吐槽一番,林然只能咽下,如今,为了不让那位阿珂住进来,于夏的存在似乎多了几分意义。 巧言令色也好,佯装客气也罢,总不能和于夏争锋相对,何况对方看起来似乎态度也有所收敛,还做了食物等他来吃。 态度转变来的快了些,却也实在算是好事。 “你出门随身带食物?” “是啊,习惯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不敢随便吃东西。”于夏悠然半卧在沙发上,“我已经吃完了,不嫌弃的话你也来点吧,浪费食物不是什么好习惯。” 言下之意,林然这人已经够糟糕的了,请不要再让她感受到什么坏习惯才行? 多几个好习惯给自己脸上贴贴金? 总觉得这姑娘即使是收敛了专横跋扈的气焰,说话也委实不够中听。 “你吃不吃?”于夏见林然站立不动,端起餐盘递到他面前,水汪汪的眼睛一眨一眨,带着邀请和几分威胁。 “好的,我尝尝。”跑回厨房取了叉子,林然尝了一口金黄色的炒鸡蛋,没想到味道竟比想象中更美味。 鸡蛋微微已经凉了下来,可是却没有蛋腥味,口感柔软,几乎不需要用牙齿咬嚼,又滑又软的鸡蛋里透着调味料的鲜甜,虽然他是不会承认的,可仅仅这样尝了一口,这女生的料理水平就完全超过林然十级台阶。 “怎么样,好吃吗?”于夏在一旁问着,眼睛也没有看向林然,而是对着天花板,好像在想什么心事。 “确实,很好吃。” “这就对了,我的料理水平是很高的,也算是你运气好,我正好吃剩下了。” “吃剩下!” 忽然如鲠在喉,说不出话来,莫不是这女孩把自己吃剩的食物给了他?好像一开始就是这样说的,她已经吃过了,剩下的不要浪费。 问题关键在于她是怎么吃的呢? “怎么了?我又不嫌弃你吃了我吃剩下的食物。”轻描淡写的语气,轻描淡写地说着叫人不舒服的话。 果然,这样的女生不值得对她有什么好的评价,直接把她当作暂时的挡箭牌就可以了。 难道还期待着天上掉下一个萝莉厨娘?这样的好事林然做梦也没有想过。 何况,他不是一个二次元宅男,他只是一个作者,作者的生活看起来和宅男有些类似,那也是因为他习惯于在家里写作而已,拿着笔记本去星巴克或者咖啡馆这样的地方,对林然来说也不是不可以,但咖啡可不算便宜,也没必要在一群文艺青年和聊商业的年轻人出没的地方凑什么热闹。 外婆的房子虽老,但是面积足够用,八十多平米,二楼同样的房型也是八十多平米,最早的时候是一楼加二楼一起买的,在客厅北面安置了一个楼梯,可以直接从楼上到楼下,也算是难得一见的一二楼复式房型,加起来足足一百六十多平米,一个人怎么也住不过来。 也不知道外公外婆当时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想到最小的舅舅可能要在家里结婚,婚房索性买在自己跟前,等老了两家人也能相互照应。 外婆一心想着给舅舅带孩子,可惜一直等到老了再老也没能等到,这楼梯也是后来才违规安装的,林然偶然听妈妈说起,说是因为舅舅表示这辈子都不要结婚,要单身到底,老人家生气了,绝望了,想着楼上的房间也没人要用,不如打通成一户,这样老俩口上上下下也方便。 舅舅这人,没成全老人的心意,自己的日子倒是过得风生水起,在事业单位平步青云,股票和基金上还赚了盆满钵满。 时代不好的时候,家家户户股票亏钱,舅舅居然还能挣着钱,据说就是因为不近女色的运气。 同为男人,林然对此可是半信半疑,哪有什么真的不近女色,只不过是不想结婚,不想承担婚姻的责任而已。 对于一个九零后而言,不结婚不要孩子是很正常的生活状态,未来有很多可以期许之事,没必要向上几辈人那样小时候要读书好,中考高考进大学,大学毕业要找一个安稳的工作,然后就是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林然在某些方面是幸运的,虽然母亲也会时不时催促一下婚姻大事,但是并没有表现出一种令人为难的要求,成为禁锢在长大成人的儿子和渐渐老去的母亲之间一触即疼的枷锁。 和一个女人一起生活,还要生命中的每一天都生活在一起,舅舅也是不愿意让自己面对这样的日子吧。 第十章 食物和食物的美味烦恼 如果真是这样——想想也的确可怕!林然看着眼前的于夏,心想,不过是吃一份炒蛋都已经这么令人不愉快,女人这样的动物还是不要放在家里比较妥当。 为了生命安全和身心愉悦,结婚,是绝对不可能考虑的事情。 舅舅在这方面有大智慧。 林然思忖间,于夏身边堆起了一座座小山,红红绿绿、瓶瓶罐罐,都是从行李箱里拿出来的行李。 箱子固然是大箱子,可怎么能放那么多东西,这女人是把所有的家当都带出来了? 简直和蜗牛搬家一样? “这是什么?”林然明知故问。 “行李呀,哦,我是为了找一件睡衣,浴室在哪里?” “浴室?” “嗯,飞机两个多小时,从机场坐地铁到这里又是一个多小时,然后又遇到一个冥顽不灵、脑子也不好使的抠脚大叔,现在小仙女我只想好好洗个澡,做回正常人类,这点要求不过分吧!” “不过分。”好像的确说不上过分。 好在他回来这会,姑娘手下留情还没洗澡,要是正在洗澡时,他忽然开门进屋,虽说是自己的房子,他要进来天经地义,可是毕竟,场面有些失控。 可见,有个女人在家真的是麻烦透顶。 “我没找到浴室,那里是不是浴室?”于夏将手穿过肩膀,往沙发后面的过道晃了一晃。 “那里是浴室,不过,不知道能不能用。” “诶?”懒洋洋坐起身子,于夏抬头打量着林然,“你是不是故意不让我洗澡?你还在纠结这是我的房子的事情?”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已经不纠结了,这事情一清二楚,就是外婆的房子,等到他找个时间让妈妈把房产证拍一下,到时候就是于夏把行李重新打包走人的时候。 先忍下不满,移步位于一楼的浴室,为方便打扫,节省用在打扫房子的时间,一楼除了厨房之外,其他地方住进来之后,林然全都用布遮蔽起来,无法遮盖的部分比如浴室,林然就把门锁上了。 “不能用是什么意思?不会是里面有什么证据吧。” “证据?”什么意思? 怀疑的眼神和一点都不无辜的表情,从此属于自己的空间里要多出一个令人讨厌的女孩,略带神经质的口吻,好像外婆的房子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在地板、瓷砖和浴缸里隐藏着罪恶。 “没有什么证据,只是不想打扫。” “哦,不如这样吧,我是一个需要非常非常多的个人空间的人,而你,一个不入流的作者,应该只需要宅在一间房间里就足够了吧。” 林然的脑袋一阵簌簌,这种时候是不是应该把她的话好好怼回去呢?自己的确是比较宅,这也是因为当下职业的关系,一个作家如果无法写出令大部分人满意的作品,那么他就应该花更多时间在独自面对困难的深渊中,而不是轻易走入阳光下,享受生活。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享受生活也许是无可厚非的,但对于林然来说,不,对于那些无法让自己满意,也无法让倾尽热情的编辑满意的作者来说,这一切都不过时奢侈,是在黑幕渐渐垂落的黄昏中,一意孤行地遥望地平线,希望在那里能够得到救赎。 不耗费任何努力就想到得到救赎,这是一种更为可耻的叫人无法接受的状态。林然摇了摇头,自己所处的状况,自己所面对的未来,远比大家一味的要黑暗得多,也远远不是宅在一个房间里这样的话可以一笔带过。 “我喜欢楼下,那么就全归你吧。” “等一等。”林然惊愕,“什么是楼下归你,二楼全归我,在我刚才出去的这段时间里,难道你?” 难道她已经到二楼去过?虽然二楼也只是普通的住宅,只不过因为搬到这里之后一直没有时间清理,所以,书和纸张堆的到处都是,像个迷宫一样,甚至走路都有些碍事,而且那些书和纸张里面,有太多私人的东西,不,绝对不是那种不可见人的东西,但是,哪怕是作者写的文字,一些未经发表的还藏在隐匿角落里的文字,在还没有完美完成之前,就这样被别人看到,就好像一个没有穿半整齐的女孩正好被撞见一样。 羞耻的感觉油然而生,实在不是什么叫人舒服的感觉。 但是要如何开口和她确认呢?总而言之,这个于夏实在是非常令人头疼的一个女孩。 无论如何也想要确认一次。 “所以,关于一楼和二楼?”林然吞吞吐吐,落了下风。 于夏眨着眼睛,随口道:“哦,我不喜欢爬楼梯,所以请把一楼的浴室打开,至于二楼,那是你的地方,我们就以楼梯为界。” 松下一口气来,原来这女孩也没有无礼到随意就趁主人不在家就在人家屋子里像逛公园一样转悠。 蝉声隐约,静待着两人中有一个人先说出下一句话来,不知为何,在这短暂的仅仅是片刻的沉默中,于夏娇小的脸颊一侧忽然有一道暗淡的几不可见的光,隐约闪现,仿佛那里藏着一片云,一片夏日里常见的阴云,云中自然是不知名为何物的雨,这场雨不像是最近才形成的,仿佛来自更遥远的未来的某个时刻。 “你——”恻隐之心,男人皆有,林然并不例外,他从小也不是一个寡然的人,从小也没有对一个人十分冷漠的时候。 说起来,自己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正常的孩子,热情,热爱运动,就读于青山小学的时候,也是大家眼中非常合群并且热衷于团体运动的少年,不论是在学校的时候或者午后放学,同班级的同学和邻近的孩子都喜欢绕在自己周围,儿时的自己也是小领袖一般的人物,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喜欢说话,甚至不再喜欢和人来往呢? 这就是一种在网络上被夸张的说成“社交障碍”的一种状态吧,现在的林然正是这样一个迈入而立之年,事业无所成就,而且还有一些社交障碍的人吧。 如果有可能,究竟愿意成为怎样的人去迈入崭新的三十岁呢? 林然没有答案。 第十一章 蜷缩的猫和忘记时间的写作 “我——”突然之间,女孩不再说话,懒洋洋地指着浴室的门,好像一个电动洋娃娃突然电量不足,林然这才发现,刚才身姿舒展躺在沙发上的女孩,不知何时已经蜷起双腿,膝盖环绕在双臂之中,整个人因这样的姿态变得更小,就像一只稍稍大一些的猫,米白涩的沙发上一只淡淡的紫色的猫,蜷起来的身体两侧,黑发自然下垂着,搭乘飞机又转地铁,从台湾到上海,这样一路来到这里,发丝竟然没有粘稠和疲劳的痕迹,路上的辛苦也未能在青丝上留下让人不快的记忆,它们就那样柔顺又服帖的垂在肩膀两侧,一只让人恋爱的猫,令人忍不住想要抚摸它。 当然,林然知道眼前的感受只不过是一种凭空出现的幻觉,没有什么猫,更没有什么猫一般的少女,这样的剧情出现在二次元动画世界或者出现在宅男家的手办柜里到还是可能的,但是出现在他的面前,那简直就是梦里才会有的事情。 不要以为安静如猫就能让人忘记早上令人十分不愉快的经过,警察、钥匙,还有叫人最不能忍受的被打扰的早间时光,上午,从古至今都是作者一天中最重要的时刻。 “如果在家人给我送来早饭之前,我还没有写下几百个字,这一天我都可能下不了床,也会觉得无法写出令自己满意的东西。” 这样的话是福楼拜说的吧,上个世纪的一位十分害羞的法国作家,在女人面前害羞到抬不起头说话,当然可能是成名后被人们浓墨重彩地添上了害羞的程度,兴许这种害羞也是作者对现实和幻念存有内在隔阂,所以笔下的人物似乎也有着这样一种特质,《情感教育》的主人公弗雷德里克所产生的精神幻念,实际上也是很多年轻人可能曾经迷茫和失落的真实写照,至今在真实的世界里仍然存在。幻灭是一种成长,但是幻灭太迟,结局就如同弗雷德里克一般,陷入到无边的痛苦之中。因此,对待内心世界的幻想,让人们自己真正感受世界的真实与虚伪,才是真正理解人生的方式。 这些情感,细腻的,矛盾的,都是在上午的时光里拖着睡魔的胡子感受到的,一个早上起来就坐在床上码字的男人,紧抓着胡子,在光明和黑暗间,晨曦的光和鸟叫声叠影之下,作者书写下不同的世界,走进去,沉浸其中,成为那个世界的一部分,或者以外来者的视角俯视世界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件物什,凑近抚摸,离远了端详,反复流连,有时候是等待,有时候是时不我待地赛跑,看起来只是坐在那里,宅在一处角落,脑中的世界却没有一刻是停滞的。 “门给你打开了,去洗澡吧。” 一阵风吹过,拍紧了刚打开的浴室门,在空旷的房间里发出地雷般的巨响,那只猫一样蜷缩的女孩僵硬成一团,仿若从浴缸里捞出的小动物。 “你怎么了?”林然有些着急,他何时遇到过这样的场面。 沙发一隅不再出声,浴室门再次被打开,固定,不再受风的迫害,自由摇摆,浴缸有些灰尘,洗手盆泛出淡淡的下水道的腥味,好在窗户并未关紧,通风尚可,直到死之前,外婆还是把房子保存地十分干净,她是个有洁癖的喜欢一尘不染的老人,洁癖的程度堪称一流编辑对稿件的要求。 假装不在意,扔下一句,浴室可以用了,我上楼去,抛下身后的女孩,踏上仅有一人宽的楼梯,被虫子叮咬般的心情挥之不去,那里似乎坐着一个失落的东西,一团毛茸茸的失落的东西。 “也许,只是错觉。” 回到熟悉的座椅,提起笔,鼻尖触及纸张,墨水干涸的鼻尖发出摩擦纸张的阻尼声,微微钩破的纸面是对主人不辞而别的抱怨,摊开的本子上原本早该是密密麻麻整齐的文字,如今空荡荡的,可以撕碎后放锅里煮出一碗热干面来。 一鼓作气,戴上降噪耳机,手机静音,锁进身后的衣柜里,塞在一床毯子中间,紧紧关闭在黑暗的虚无世界,这东西是作者写作的敌人,同样的敌人还有纸笔之外的一切。 通读前一天写的内容,修改错别字,这些都还算简单,由浅入深地从错字到更为准确的用词,再到更为适宜的语法,一句句子来来回回改了几遍,十分钟便过去了。 一边专注于修改已写的内容,另一边继续思考后续剧情,如果进展顺利,当修改告一段落,新的内容就能自动产生,曾经这些事情是和吃饭一样容易的吗? 不,这样的时候从来没有过,至少在林然身上从未发生过。 有些作者写书和饮水一般容易,但林然不是,他提笔艰难,每个故事的开头难,中间难,结尾也难,更困难的是,不得不面对自己的沮丧和失落,他对自己的作品不再有那种十分强烈的兴趣,被故事紧紧抓住,像士兵一般为故事一战到底,至死方休的热情也寥寥无几。 最近这段时间就是这样,所谓的创作低潮,最大的困扰就是对自己的作品不具有信心吧。 会去思考那个噩梦般的难题——这样的故事是否有写出来的价值呢?多一个这样的故事对这个世界来说有什么用呢?是不是不写出来才是更好的? 精神分裂一般,类似如此的怀疑和困扰,即使不去面对,不与人谈起,也越来越无法忽视它们,好像身体发了霉,令人厌恶的斑点从光洁的皮肤里爬了出来,越来越多,密密麻麻,无法视而不见。 “一定要集中注意写点什么才行。” 抱着这样的决心,林然不再能够听到楼下的声音,连周围的世界也越来越小,最后,全部的注意力终于沉浸在一方纸张上。 迅速书写的感受好像时间仅过去短暂的几分钟,等抬起头时,阳光猛烈地照射在书桌上,正午了,肚子也有些饿了。 第十二章 食物的香味和写作后的饥肠辘辘 谁都没听到钟声,好像彻底和原来的世界做了一次告别,回来之后,陌生又茫然。 这种感觉时有发生,恍如隔世可以恰当形容,不过短短十几秒后,现实的尘埃又会浇灭一切幻境。 走下楼梯,像一个闯入别人领地的猫,下意识憋住呼吸,就在走到客厅的瞬间,眼前的景象仿佛幻境还未关闭又进入另一重幻境。 无语、茫然、不知所措,为什么从lo娘裙到各种各样cos的服装都散落排开,而这些东西的主人却好像不在这里。 刚写完字的林然还没放松下来,此刻却是不断地渗出冷汗,完蛋了,这要是被警察看见岂不是百口莫辩,会怎么说他呢?收留无辜少女还玩二次元恋爱游戏吗? 如果编辑知道了会怎么认为呢?然之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进步,事实上是因为没有将更多时间投入在写作中吗? 这样的女孩又会被认为是什么样的女孩呢?和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在一起的少女,多少会被人用异样眼光打量吧,这样也没有关系吗?即使这样也非要留在这样的地方不可吗? “于夏?”客厅里看不见人,林然喊道。 “嗯,我在这里。”声音来自厨房的方向。 “刚做了红豆沙,你要不要来一碗?” 在湿润的香味和朦胧视野中,出现了某个人的背影,摇头,揉了揉眼睛,正午的光在一楼并没有时房间更明亮一些。 瞳孔对焦,人影愈发真实起来,清晰的女孩的轮廓,一切都不是梦啊。 转身,粉红色的碗,碗边挂着一只造型十分可爱的粉白色小熊,指尖的温度迅速镶嵌在食物的香味里。从不自信的口中传出有些迷失音调的话语。 “你又做东西吃了?” 于夏翻了白眼,一扫之前的心情,捧着碗转身,面对正在冒着热气的灶台,灶台上方的锅里还煮着的食物冒出灰白的热气。 在这个朦胧的令人精神萎靡的正午,热气沉没在地砖和餐桌上的宁静,林然似乎闻到了童年时候的气息,那种夏日里的厨房,闷热又令人向往的食物的记忆。 林然不敢继续说话,满地散落的衣物,仔细辨别,夹藏着几件不知为何的物品,蕾丝如云朵展开,粉色的、黄色的,镶嵌珍珠和花边的单薄面料,一块简单的布而已!林然绝不敢这样擅作主张将它们归类到一种棉质的材料中去。 只要不和那些衣服扯上关系就好,要是这时候高峰和小丁破门而入,谁知道会演变出怎么样的剧情,这个满嘴谎话的女孩又能编造出怎样委屈的故事。 肚子忽然就饿了起来,食物的香味怎么也无法避开,香甜融合在一起恰到好处的飘散在空气中,还有一种隐藏的令人身心为之舒畅的果香,终于冷静下来调整好呼吸,总之,就算是为了弄清楚那隐藏的果香究竟为何物,怎么说也应该试着重新说一句话。 和女孩子正常说话的能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丢失的呢? “那么请问,这个红豆沙,刚才是说问我是不是要吃?” “嗯!请慢用!” 于夏捧着碗,将双手伸到林然眼前,一脸淡漠毫无表情的看着地面,不知为何林然竟对她生出几分好奇,为什么和刚才的样子截然不同。 不论是煮食物的姿态或是将食物递向他人时这种近乎害羞,不,应该说是无法直视他人眼神的恐惧都无法让人将她与抢夺房子的霸道女孩联系在一起。 心脏猛地抽动一下,林然愣在原地,无法接过空中的碗,扑面的香味和热气,不知如何抬起手,这就是如此年纪依旧是处男的综合症吧。啊,谁是处男啊,原来正是自己。 正在林然犹豫时,某人的身体微微颤动,仿佛冬日里风中的树叶孱弱无助。 总之,不能再由于下去,不管发生什么,当下先接过碗是最重要的吧,仅仅是出于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也应该认真地端过碗,将珍贵的食物用心吃下去。终于冷静下来恢复了控制肌肉的能力,好了,就是现在,接过碗。 和预想中一样的温度,粉色瓷碗和勺子碰撞出星光的声音,“那我开始了。” 于夏依旧低着头,好像地上有难解的高考数学题,长发扎在脑后,留下干净的脸庞,兴许是洗过澡的缘故,浅黄色厨房灯光下,透出淡淡的粉色,正是这个年纪的少女该有的气色呀。 和预想中一样,煮熟的豆子发出花一般招揽蝴蝶的甜味,不知选用何种红豆又以怎样的方式完成了料理,食材本身的甜味在口中游刃有余地流动,安静婉约又鲜活跳跃,不,绝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一丝引人入胜的果香味,从一开始就躲藏在某个地方,直到现在却还没有让林然接近半分。 被突然融化的甜味刺激到肠胃,饥肠辘辘的感觉缓缓上升,催化手的动作,勺子和碗一次次发出微弱星光的声音,忽然,某个人说:“这里好像沾到豆子了噢!” “哪里?” 冰凉的指尖,一下伸到眼前,碰触到林然的嘴角,沉闷,心脏忘记跳动的瞬间,林然站在原地,当时的样子一定是暴露出自己是一个综合症大叔的本质。 “食物是不可以浪费的哦。” 嗯!难道? 动作整个都变慢了,倒退的手指,贴近少女的脸,终点莫非是? “你,阿这,你真的这么做了?” 于夏,到底什么情况,难道骨子里是那种妩媚人心的女人? 蜷缩的猫一般的身影,洗完澡后泛红的脸颊,一只会诱惑人的猫女? 不可能,别说是现实,就算是梦里,这样的女孩也不可能和自己的生活有任何交集,不可能如此温柔地被对待,这样的美好瞬间怎么可能近在眼前,也许是人生地不熟的缘故,女孩对自己有了某种皆以慰藉的需要,虽然概率很小,有些作家的恣意遐想,在可能的答案所剩无多的情况下,看起来最不合理的也许就是最准确的答案吧。 第十三章 作者和洋娃娃是不可能一起出门的 外婆,你又是否看着呢,看着一个女孩闯进原本只属于你一人的厨房,在散发着玉米水香味的初夏,一个名字中带着夏天的女孩就这样闯入了我们的世界,这样的事,是您留给我的梦境吧。 胡思乱想终告段落,冲到水池边,清冷的水打到脸上,女孩在一旁无声观看,丑态百出的自己。 终于还是对女孩的行为到了无法理解的境地,终于成了女孩世界的禁止进入者。 “你刚才?” 嗯?于夏恍然,“吃完了?你这人,吃完东西不会用纸巾吗?为什么跑来水池边洗脸啊,到处都是水花,会让别人很困扰的。” “困扰什么呀!” 说话的态度不知何时起又变回之前的样子,反倒是叫人放松下来。 双手交叉胸前,比划出纤细的x形,“任务完成。” 嗯? “贿赂任务,不过也算是你有口福,每次我在煮食物的时候你都恰巧经过,食物呢就是用来认真吃下去的,所以就想要以此来贿赂你,也算一举两得。” 听得明白可总觉哪里有些不对的话语,相比之前怪异的场面,至少现在能稍稍正常说几句人话,林然的心跳也总算恢复过来。 “所以你有求与我?” “我想问问这里哪里可以买到布料?” “布料?” “嗯,就是布料,我和你都是使用中文的,我说的话有什么奇怪的吗?” “倒是没有,不过布料这种东西——” 于夏显露出不满意的表情,怏怏不乐,“快想想吧,就算远一点也可以。” 抬头看了一眼时间,这样的问题着实对男生而言太过苛刻,可是对一个男作者而言似乎又不是完全无法解答。 曾经在一本手绘画册中看到过的内容浮现脑海,五彩斑斓的颜色,玲琅满目的铺展在桌面上,人类卷布料的方式似乎几百年来都没有改变,一卷挨着一卷,上面摆放着蜿蜒如蛇的白色软尺,量身定制服装师,裁缝用的皮尺,还有一把竹制的长尺,两边都有刻度,林然的记忆中就有这样的尺,一直就藏在五斗橱最上层的抽屉里。 目光随着记忆游移到客厅,又撞见满地铺着的奇装异服,深吸一口气,“倒是有一个地方。” “诶?在哪在哪?”活泼的像个兔子一般,眼睛一眨一眨看着林然。 真的不知道女生的性格究竟怎么回事。 “在——让我想想。” “好吧,毕竟是上了年纪的男人,脑子不好也是正常的。” “你?会不会说话,现在是你求我对吧。” “可是你吃了东西不是吗?” 是的,林然吃了东西,吃人家的嘴短,林然应该的,未经女人热爱过的男人,迟钝、愚笨,惹人讨厌。 “倒是也不远,老城区那一代,南外滩附近。” 于夏认真记着,样子认真无害,又问:“这是哪个地方,是一个地方吗?” “嗯,南外滩原本就属于老城区,靠近黄浦江那边。” “黄浦江!”憧憬的眼神,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越来越让人琢磨不透的女人。 “你现在就要去?” “嗯,对,就现在去吧。” 关火,收拾粉色的碗和同色系的勺子,望着红豆沙满脸无精打采的模样,和刚才手捧食物时虔诚的姿态丝毫无法联系在一起,冬日的风吹进燥热的夏季的怪异感。 林然思考着往客厅走去,穿梭在排开的衣服丛林,偶尔还要踮起脚,做出一种业余芭蕾舞爱好者的舞蹈动作。 “你去哪?” “我回自己的地方。”林然不情愿地回答。 “我自己不回去啊,我是不会自己去的,因为我根本不认识。” “我不可能陪你去,我下午还有事,我要——”,林然说不出口自己还要写稿子,如鲠在喉难以启齿,要和她说自己写书这件事,谁知道这个女孩会摆出何种表情,多半是让人无法舒适的那种。 终究是说不出口,只能顺从,也许自己也想出去走走,南外滩一带林然十分熟悉,那里是上海的老城区,他就读的中学就在那附近,很多年没有回去学校看看,也不知道现在那里还有多少曾经记忆中的痕迹。 —————————— 两人为了出门该使用何种交通工具又吵了几句,最后还是林然妥协下来,刚出门,他就离于夏远远的,生怕路上的人认出他和女孩彼此认识。 于夏打着一把白色花边小伞,穿着绑了蝴蝶结的白色高跟小皮鞋,白青色相间的lo娘裙,裙撑很大,使得她整个人看起来又小又瘦,最关键的是,这套裙子虽然挺好看,可怎么都不适合这样的季节啊,实在是太热了吧。 出于好意,林然建议两人打车出门,女孩却坚持搭乘公共交通。 于夏不觉异样,如同洋娃娃一般跨出门,走到路边时,林然还是忍不住建议:“能不能换一套刚才那种连衣裙?” “诶?哪一种?” 茫然的模样,难道不知道自己正在说什么? “就是刚才你来的时候那身裙子也不错。”林然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扮演这样的角色,明明还有很多稿子没有完成,出门的时间怎么说也该是傍晚。 “为什么?” “你怎么这么奇怪?谁这样的季节穿这种裙子出去啊!” “诶?诶?诶?” 大部分lo娘裙由于做工和材质等原因看起啦都有些厚重感,即使是少女感很足的夏季lo裙,佩戴必要的蝴蝶结、花边、胸针等配饰之后,也会显得十分厚重,就像行走的小饰品花车。 没错,就是行走的饰品花车,而且于夏这样穿真的就跟长大的洋娃娃一样,着实不适合在公共场合游荡。 “所以,就是这样,如果不换一件衣服,我是不能接受和这样的于夏出门的。” “那你离我远点就好了,我本来也不习惯和别人走得很近,离远一点。” 一边说着,往外跳了两步,镶有金色花纹的圆头白色小皮鞋发出傲娇的哒哒声。路边已有无所事事又好奇的目光投向二人,在这种看似不经意的目光洗礼中,林然更是坚定了绝对不和这样的女孩一起出门的决心。 第十四章 雨和安静的女孩 想到再费口舌也不会有所改变,林然拿出钥匙,朝家门走去,老旧房门吱呀响起,钥匙转动后留下的机械声和瞬间扑面而来的房间里的凉意。 没想到身后竟然真的跟来了那个人,语气凌厉:“让一让,换就换。” 林然仔细想想,虽然缺乏欣赏这种装扮的天赋,可是葱白的脚踝和套在鞋子中蔷薇花瓣般的双脚,真要是踩着这种裹小脚的鞋子穿梭在面料市场,恐怕支撑不了太久,女孩子为什么喜欢忍受这种非人的折磨。 还在林然就读中学时,南外滩面料市场的规模就已十分庞大,寸土寸金的店铺一间挨着一间,日均客流量近万人,店家卖的是世界各地的面料,普通的、稀有的、大众的、昂贵的,价格更是从几十元到几万元不等,一直以来都有服装定制服务,很多店家并非单纯出售布料,动辄一万每月的租金,店家都能轻松应对,这背后还有着一个以手艺人为主的产业链。 很多老板本身就是裁缝,高端旗袍定制、高级羊绒大衣,这些都需要量身定制,精选面料,收费高昂也是情理之中。 这样的店铺不知道总数究竟有多少,因为外婆喜欢旗袍,林然读书时偶尔被迫着跟在妈妈和外婆身后去过几次,当时由于个子矮小,经常被挤在一起的面料刮到脸上,毛絮和闷热的感觉此刻回想依旧清晰。 如果她能好好穿一身衣服,换一双正常一点的鞋子,陪同前往也并非不可以,就当作出门取材也可以原谅。 林然在心中叹气,太纠结于当下要写的故事,几乎将自己锁在房子里不愿意出门,长此下去,也未必对写作有什么好处。 很多作家有散步的习惯,海明威带着新婚妻子生活在巴黎的时候,赛马和散步是两人最热衷的娱乐项目,饿了就点一杯平价红酒,欣赏塞纳河边的风景。 如此想来,也不算什么太糟糕的事。 “这样可以出去了吧?” 于夏换衣服的速度并不慢,甚至比林然预想的更快一些,站在他面前,一贯的骄横表情再次回归,皮凯丘短袖和极浅的牛仔短裤,头发重新扎作马尾,因为之前就没有特别浓的装,妆容几乎没有改变。 语气正经的又问了一遍,“我就不懂,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出门了?我没觉得这样穿和刚才的裙子有什么不一样。” “你在跟我开玩笑吧,你这样穿我还愿意跟你出门,穿成洋娃娃,别人还以为我拐卖未成年少女。” “就凭你?未成年少女是缺少父爱还是智商没带出门才会被你骗。” 刻薄的言语,带着少女特有的嗓音,叫人不愉快的气氛和红豆沙的香味在走道里撞击,不过好在,这条裙子无可挑剔,完全可以出门。 林然不想过多纠缠,于夏在这里,至少阿珂不用来了,也不至于会被小外公家的七大姑八大姨追杀着要求和女孩交往。 也许人家女孩看到自己根本也不会有任何想要进一步了解的念头吧。 活成了一个孤独的人,谁会想要多聊几句呢? “啊,那就这样好了,这样可以出门了。” “打车吧,我累了。” “做梦吧,地铁!” “为什么?刚才是你说打车去比较方便的,为什么现在要地铁?” “刚才你那身衣服不适合在公共交通环境下走来走去,现在这身衣服就十分正常,所以地铁是物美价廉的选择,还有空调。” 林然抬手看了眼时间,指针已经走到下午一点三十分,如果再耽误下去,好好地一个下午眼看就要过去。 也就这种天真无邪的少女才会对时间丝毫没有半点概念吧,一点也不知道珍惜时间用于生命中值得的事,所以可以随意和一个人吵架,耽误光阴。 于夏妥协,抛给林然一个大大的帆布袋,说道:“既然如此,包就交给你了。” “你不会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吧,我这里可没有人伺候你,如果自己不会照顾自己,还请尽快找房子住出去。” “不可能,到最后也好,现在也好,过去也好,要搬出去的人始终都只有你一个,这个房子是我的。” ———————— 出门前,凛然换了一双黑色帆布鞋,和身上的黑色短裤、黑色上衣搭配,身材更显得高高瘦瘦。明明不认识路,于夏却悠然自在地走在前方,只有到路口时才会停下脚步,假装在等候林然。 青山路最近的地铁站需要经过三个路口,虽然路程不长,可是碧蓝如洗的天空,此时竟然一片云都没有,路边的梧桐树无精打采的摇晃着,留下地上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这个时间的马路原来是这样的景色,路旁的小店没几个客人,老板坐在柜台横着手机想必是在打游戏,小狗蹲在蜡烛店门口,不开灯的店里即使这样的大中午也透着幽暗的阴潮之气,这样的店总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啊。 林然之前写过一个悬疑故事,主角就是蜡烛店老板,故事结构有些类似《解忧杂货铺》,经由一家卖纸钱的蜡烛店展开一个个与已故之人有关的故事,虽然阴森诡异,实则是一个有关报恩的治愈故事。 为了写好这个故事,林然连着几天都在附近游荡,寻找可以用作写作参考的店铺,偷偷观察店里售卖的物品、价格、老板和伙计的对话,偷听、偷看,有一种小偷的感觉,通过几天的观察,林然在写作蜡烛店时的确觉得顺手流畅许多。 作者就是这样,有些人可以靠大脑直接写出非常有说服力很真实感的画面,而有些作者却需要依靠更多观察和模仿,准确还原一些事物以求营造故事的真实感。 真是的情感和真实的环境建构都十分重要。 走到地铁站时,林然站在原地打了个哈欠,发现原本一直走在前面的于夏也停下了脚步。 站在台阶上迟迟没有往下走的意思。 这是为什么?怎么突然不走了? 第十五章 雨和蝉鸣以及心事寥寥 站在那里会影响其他人走路她到底明不明白? 脾气不好也就算了,至少料理的水平真的是非常厉害,可是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停下脚步,站在地铁口影响他人通行,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下去呀,外面那么热,你站着不懂干什么。” 橙黄色背影丝毫没有移动的意思,马尾了无生气地挂在脑后,就好像这个女孩被按下了暂停键。 林然走上前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喂,你发什么愣啊。” 心里同时泛起一阵抱怨,为什么不好好在家睡午觉,要带着一个陌生女人出门啊。 于夏没有继续走路,更确切地说,她似乎铁了心站在原地不再移动。 林然无奈,将她拉到一旁,正要开口抱怨时,于夏的目光令他顿时困扰,不敢出声。 那是一双无神的眼睛,无神的望着前方。林然瞬间感到皮肤上一针针刺般的麻木,站在于夏身边茫然不知所措。 这是中暑了? “于夏,你怎么了于夏?” 连着问了几声,于夏仍旧保持笔直站立的姿势,路过的人不怀好意地投来窃笑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没有发言权的男生无辜地被女友冷暴力。 于夏一动不动,也不可能扔下她不管,林然拿出手机想要上知乎问问这种情况究竟怎么解决,在线等——急。可是谁又会理这种帖子呢,弄不好被网友们整齐划一地回复,又是个凡尔赛,单身狗求放过。 无奈将手机收起,轻轻的说话声似有似无的游弋耳边。 “好多人,怎么办。”似乎是说了这样的话。 “喂,你能不能好好说话,是不是中暑了?” “中暑?没有,对不起,刚才——”于夏慌忙解释,上下唇些不协调地抖动着,蝉鸣阵阵,鼓起地上的热风,让人更想要尽快冲进地铁站内吹吹凉爽的空调。 “先进站吧,面料市场关门比较早,下午四点之后很多店铺就陆陆续续打烊了,你这样继续浪费时间,可就逛不了几个摊位了。” 林然的催促起了作用,于夏深吸一口气,好像鼓足了上考场的勇气,一鼓作气冲下台阶。 林然给于夏买了票,单程5元的地铁票递到她手中,触碰到手指时,分明感到微弱的颤抖,这不是女孩不小心碰到男孩手指时的颤抖,如此正常的碰触根本不至于会让人双手颤抖,林然隐约猜测,或许还是和刚才在站台外突然静止不动有关。 难道是某种恐怖症?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 从青山路站到南外滩需要换乘一次地铁,四号线南浦大桥站下车随后步行前往小东门附近。 也可以选择九号线小南门站下车?whatever,不论选择哪一站下车,都必须要在接近三十度的午后阳光下步行二十分钟左右才能到达目的地。由于是老城区,经过近十年拆迁重建,很多路已经变了样,沿途也没有值得逛的地方推荐给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的人,的确打车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为什么当时非要选择地铁出行呢? 一路上于夏都没有说话,只是小心翼翼地紧跟在林然身边,好像一个害怕走丢的猫。 蜷缩在沙发上的猫咪又一次浮现脑海,无害、柔弱、不真实。林然也享受这种安静的时光,拿出耳机,沉浸于音乐中,跟随地铁行使的声音,任由繁杂的思绪沉淀出一片洁白的空地。 放松大脑之后,会更有投身创作的爆发力吧。 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坐在书桌前对着电脑是写书,拿着笔记本发呆是写书,坐地铁或者吃饭的时候也是在写书,写书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种生活。 林然早已经默认并且主动接受了这样的生活,这没什么不好,唯一的遗憾是,每每想起自己还是个一文不名的小作者,心里还是难免沮丧,书桌和电脑也变得冰凉和漠不关心。 是啊,这个世界上有谁真正关心他写作的事呢? 曾寄托信任的编辑或许能算一个吧,毕竟那般知书达理的女孩说出来的话不会是漫不经心的随口一说,多少算是承诺或者欣赏。 出站时下起一场大雨,雨季就是如此,汪曾祺写昆明的雨季,说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上海的雨季和昆明相反,是黏腻的,是藕断丝连着的少女的裙摆,使人不知所措的。草木枝叶里的水分一场大雨浇灌之后也都滋润丰盈的状态,旺盛到令人羡慕的生命力,激情澎发的大自然的色彩,面对这样无可争议的生命力,只会叫人暗自神伤,想到自己那颓败的奄奄一息的创作天赋,不知道何时就要成为落在地上的枯叶,透干了养分,跟随流向下水道的雨在漩涡中苟延残喘最后的挣扎,随后一头栽进无人生还的漆黑世界中。 一个作者如果自己认为再也无法创作出好的作品,还有谁能帮助他呢? 等雨停的时候,一路上安静如猫的于夏终于开始说话,又好像变回了伶牙俐齿的她,“这么大雨,为什么不打车?” “我怎么知道会下这么大雨。” “雨季啊,雨季的时候,连孩子的心都是潮湿的。”于夏喃喃,视线望向远处,好似自言自语。 这句话,听着有几分耳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见到过。 雨水跃过站台打在于夏脸上,林然又一次产生某种幻觉,好像这女孩的眼角含着一滴眼泪? 因为雨下的突然,站台上没带雨具的人们安静地站立着,零星传出几声抱怨,“平时只要下雨,地铁口必有人卖伞,为什么今天就没有呢?” 是啊,今天卖伞的人也偷懒了,真是令人倦怠的季节啊。 “没有想到,上海的地铁这么拥挤。”于夏说。 “这还不是上下班时间,已经算是人少的了,台北可能人更少吧。” “我对人多人少的理解——” “诶?” 第十六章 雨、木头和签售会 被蝉鸣声遮掩的那半句话,究竟是什么?以为只是随意的一句话,没有注意,就这么被风吹走了。 林然有些在意。 雨水冲刷着车行道,道路两边的隔离带变成一种晕染的绿色,被抽离了生动的色彩,因为雨量太大的缘故,澄明和新鲜的自然的感觉开始褪色,倔犟的蝉却仍能和大雨轰鸣一较高下。 为了求偶不择手段的以大于70分贝的力量于公共场合打扰另一个物种,雄蝉的决心在夏日的梧桐树上膨胀成野心。 “多久才会雨停?” “很快吧,我先回个电话。” 电话是一位编辑打来语音电话,林然原本不想回复,如果有什么重要的事可以微信留言,直接就拨语音电话怎么看都有些像是误拨。 林然对这位编辑的印象并不深刻,依稀记得是曾经帮助自己在某文学平台上发布过几篇短篇故事的编辑,后来这位编辑似乎去了读点app,本来读点就不是林然给自己定位的发展平台,所以即使是读点的编辑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直到刚出地铁的时候,舟雷又发来消息希望林然能够回个电话,说是有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想和林然聊聊,既然雨暂时停不了,和于夏站在一起尴尬聊天也不是办法,还不如找个借口避开一会,也听听舟雷那能带来什么消息。 似乎就在手机旁等待林然的电话般,刚一拨通,电话那边就传来了舟雷的声音。这是两人第一次语音电话,林然有些诧异,对面哪位正在说话的人,竟然是女生。 舟雷这样的名字怎么看也不像是女孩子,正因为如此才犯下了先入为主的错误,一直以来都以为对方是男性? “是安明晴先生吗?”隔着雨声,依稀能听到编辑急促的语气。 “对,是我。”林然心头一抽,这个笔名的确是林然曾经使用过的,当初因为沉迷阴阳师所以会想到用这样的名字,安明晴,现在听起来自己都有些冒鸡皮疙瘩。 “真是太好了,还能联系上您,那我就直接说正题如何?” “可以,您说吧。” “是这样,每年一次的上海书展您应该了解吧。” 林然点头,虽然点头无法通过声音传到舟雷耳中,舟雷那边却是感受到一般接着说道:“今年的上海书展我们想要邀请几位作家做签售会,作为书展的活动之一,影响力还是很大的,编辑这边有人推荐了安明晴问有没有人曾经和您合作过,我就毛遂自荐啦,大致的事情就是这样。” “啊,书展是8月份的时候吗?”林然忍着怦怦然的心跳,故作镇静地问。 “是啊,八月初。”舟雷很快回答。 雨声比方才更大一些,林然调高耳机音量,才能清楚听到舟雷的声音,干脆明亮的声线有一种业务精湛的销售员的气质。 同为女编辑,舟雷和亚萱完全不同,林然在心头暗自比较。 “签售会就是那种签售会吗?可是我能有多少读者呢?” 况且安明晴这个笔名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发表过作品了,可以说是一个昙花一现的笔名,大学里使用的笔名,那些文字也是在大学的自修教室和宿舍床上写下的文字,究竟是不是有过值得一读的片段呢? 林然一点信心也没有。 签售会,不论怎么看都是很厉害的一件事,可是受到邀请的为什么是安明晴呢?难道自己这些年的挣扎还远远比不过大学时代吗? 早就江郎才尽的糟糕感受混合着大雨的味道扑入体内,每一次呼吸都能感受到不甘心却无可奈何的忧愁躲躲闪闪。 不敢面对也不能面对,那是作者必须将其封印的小恶魔。 眼神无力地任由灰蒙蒙的雨天将一切抽离出灰冷的冰凉色调,好像地球回到了遥远的过去,远古的雨和如今的雨本质上可能并没有多少差别,几亿年来雨水依旧充沛,仿佛从没有染上时光的尘埃,生了锈,变得迟钝又麻木。 “在听吗?你是不是在外面,好大的雨啊。”舟雷转开话题,林然这才绞干思绪,“是啊,刚出地铁站就遇到大雨,抱歉,声音状况的确不是很好。” “我们这里也正在下大雨。如果安明正好有档期,那我们就算是说定了。” “等等,具体要做些什么都还没有说呢!” 签售会是在书店举行还是书展展区这样的地方?会有多少读者参加?签售会要做些什么?这些全都不清楚,最重要的是,林然实在想不出为什么自己会被一个久未联系的编辑想起。 签售会,梦里出现过的词,手捧着自己作品的读者翘首以盼,等待喜欢的作者出现在签售会现场,现场应该有专门为宣传作品精心布置的展台,鲜花,还有礼物,大海报一定少不了,会是在畅销书专区签售吗? 不,这太可笑了,怎么可能。 不知不觉,林然已站在台阶边缘,雨水打在脸上,有些疼。 满天满地的已不再是雨而是指尖大小的冰珠。 终于还是下起冰雹,这几年都是这样,夏季初几乎每天都会下雨,下一阵停歇下来,又下一阵,就像写不流畅的故事,写着写着就减缓速度,停了下来。 一旁的于夏一直没有说话,孤零零地站在人群中,淡薄的身体,看着叫人有些心疼。 卖伞的小贩终于出现,一篮子折叠伞只剩一把,林然没有还价,通过二维码扫了三十元买到一把做工勉强算得上普通的雨伞。 对着天空打开后的样子还算不错,外层的浅绿色印在灰色背景前,骨架周围是散落的密密匝匝的樱花,外面下着雨,里面也是,里面是樱花的雨。 心情瞬间明媚几分,林然原本以为于夏会发大小姐脾气指责说一把伞根本不能两个人用这样的话。 他也早已在心中打了草稿,想到了应对方法,谁知,伞一打开,于夏便钻了进来,轻盈地找到了最适合自己不淋湿的位置,还和林然保持了绝对礼貌的距离。 第十七章 伞、书展和安明晴 冒雨走到南外滩面料市场是不明智的,一路上两人各有心事,闷着头走路,都顾不上鞋子早已湿透,林然的左半身和身后早已湿透,于夏也是一样,不管怎么躲在伞下,雨水还是能偷偷闯入,因为有风啊。 女生不抱怨,林然也索性享受这种雨中赶路的时光,雨下的久了,空气里灰尘和泥土的气味渐渐淡去,变得清澈起来,好像清澈的玻璃球悬挂在空中。 玻璃球之间相互碰撞,碎片轻盈飘落,没有落向地面,而是放松地躺在空中,仿佛漂浮在海面上。 雨天的缘故,面料市场的人不如想象中那么多,门口倒是站着不少因为大雨无法离开的客人,林然为于夏找到一条通道,绕开门口等雨停的人群,于夏感激地微微点头,加快脚步通过,随后站在原地喘气,转身,对慢慢跟上的林然挥了挥手。 “幸好,赶上了,还没关门吧。” 湿漉漉的脸上难掩高兴之意。 “应该没有吧,不过我只能带你到这里,什么东西我都不懂,你别指望别的了。” “当然,接下来就是我的出场啦。” 年轻真好啊,年轻的女孩,未来有的是希望。 安明晴也是在这样的年纪用的笔名,那时候的创作完全是自然而然的,吃着食堂并不可口的饭菜也能灵感自如,而现在呢?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写书变得步履维艰,每一次提笔,手指上都像绑着铁块一样不自在。 想要自在起来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面料市场的空气不怎么好,因为完全在室内,又下雨,潮湿的空气里混杂着令人不快地味道,应该是各种各样的轻纺商品和面料本身散发的气味。 于夏倒是不在意,时不时站在店铺前对着一块面料上下端详,眼睛好像x光检查一样要把面料里里外外看个透彻。 店家倒也客气,任由于夏看而不买,也没有兜售商品的意思。 时间过得倒也算块,一个小时眼看就过去了,林然背着的大袋子里还是什么都没有,这时,两人已经逛了两层楼,经过了几百个摊位。 于夏看起来十分享受浏览面料的过程,林然则以不远不近的距离跟在一旁,走着走着来到了一片专门定制婚纱礼服的区域。 林然有些走不动了,这不是开玩笑嘛?一个单身男人和一个毫无关系的女人逛这种地方,有些不合适吧。 这样的想法还是早早说清楚比较好,林然开口道:“那边我就不去了吧,我要么在安全出口门口的空地上等你,你好了就去那里找我。” “不行。”于夏忽然像受惊吓的鸟,站在原地瑟瑟发抖。 “你,怎么了啊,冷了?”林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不过说了一句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话。 于夏不回答,脸色痛苦,好像肚子疼。 这时,林然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摸索着拿出手机,是舟雷的消息。 应该不会有什么急事,林然不是觉得编辑没有眼前的女孩重要,只不过她现在的状况更紧急一些,眼看着眼泪就要从于夏的眼眶里滴落下来。 周围的人一定会认为是他欺负人?不可能,今天下午林然算得上对于夏照顾有加了,这辈子也没这么给一个女孩打过伞,而且,就算是逃避也好,也是放弃了坐在书桌旁写字的时间,陪她来这里寻找面料。 鬼知道她要找的是什么,冒雨走到这里,一个小时过去了,什么也没有买,现在不陪她去婚纱区,她还要哭! 经过的情侣看着林然,女生忍不住捂嘴偷笑,凑到男人身边窃窃私语。男人手上提着两个大袋子,崭新的纸袋里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刚做好的礼服。 “你别哭啊。”林然的感觉非常糟糕,眼看着于夏真的哭了起来,站在原地从瑟瑟发抖变成一动不动。 “喂,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是说生病了之类的,正常人不会突然这样。” 于夏还是不回答,远处保安的视线令人不快地周旋在林然眼前,久久不肯离开。 真讨厌,难道我还会在公众场合欺负一个女孩子吗? 怎么说也是一个作者,一个作者的基本素养就那么不值得信任吗? 明明周围人没有这样的态度,林然却在心里把自己指责了几十遍。 “这小姑娘是不是生气啦?” 一位态度和蔼的老人家走了过来,拍拍林然的手臂,窃笑道:“要结婚之前,很多女孩子会怪怪的,小伙子你要多点耐心啊。” “不是,什么结婚,我们不是那样的关系。” 老太太压根没听懂林然说什么,板着脸说道:“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一吵架就打算打退堂鼓,不准备结婚了?” “真的不是来买礼服的,也不是阿婆你说的这种关系啊。” 林然百口莫辩,与和自己祖母一般年纪的老人家说话,他觉得怎么说都是错的。 “一定要耐心呀。”训完人之后,老太太又露出叫人不安的笑容,毛骨悚然的甜腻感,林然就算有想要解释的心也不知道要如何开口了。 刚才就觉得这地方是个是非之地,毫无关系的男女逛婚纱礼服区,在外人看来都像是已经决定结婚的恋人吧。 再看于夏,依旧是木头一般站在原地,既不说话也没有动作,一个活生生的人站成了僵硬的木头。 —————— 于夏傻站在原地,林然哪都去不成,往旁边退了两步,取出手机接受舟雷的消息,舟雷刚才发送的是一个pdf文件,林然大致看了一眼其中内容,是关于这次书展的场地安排和一些流程介绍,页面往下翻动,林然看到了本次活动的邀请名单。 往年书展通常在八月初到八月中旬的一周时间,除了主会场之外,书展期间,全市大小书店都会有相应的主题活动。 舟雷所说的签售会应该就是和书店合作,请一些作者做主题讲座,或者创作分享会之类。有名的作者和林然这样的小作者在名单里看起来彼此紧挨着,乍一看好像“安明晴”也顿时跻身知名作者行列,但怎么可能呢? 第十八章 夏天、书展和莫吉托的味道 不同知名度的作者安排的书店也一定是不同的。比如爱潜水的乌贼,2019年因为《诡秘之主》的畅销神话直接从网文界跨界到期刊和实体书市场,这样的作者举办一场签售会,粉丝的疯狂程度可想而知。网文作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章节订阅稿费,以每章节0.1元计算,《诡秘之主》的章节平均订阅量已经破十万,也就是说,每更新一个章节就有十万个订阅,一万元人民币。 网文作者的日更要求是有明确且严格的字数要求的,每章节不少于2000字,每日不少于两个章节,也就是4000字的基本字数门槛已经是让很多习惯实体创作的作者望而生畏。爱潜水的乌贼每天更新两章就能有2万加稿费的收入,这也是99%的作者梦里才会有的收入。 这还仅仅是订阅稿费的一部分,以《诡秘之主》在圈内将所有读者几乎一网打尽的实力以及破圈跨界令众读者折服的成绩,爱潜水的乌贼必然是会在书城这样的大书店举行签售会,而安明晴呢? 一个连首印都被砍的作者。 想到这里,林然又打起了退堂鼓,写书真的是很艰难的一种生活,每日都会与内心的恶魔进行一番激战,有时候恶魔知难而退,有时候林然缴械投降。 很早的时候就知道,这样的日子是长长久久不可能改变的,除非自己不再从事文学创作。不,他摇头,这不可能,正因为知道不可能才会坚持每天和恶魔战斗吧。 写作究竟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呢?这样的问题已经因为无法回答而失去了寻找答案的意义。 这份计划书还没有确定作者将在哪家书店举行签售活动,当天宣传的书也还没有明确,只能说是一份比较初期的计划书,现在只是六月,还没有最后确定也非常正常。 在名单结尾处,林然又发现了一个名字,苏歌,这个名字瞬间点燃了林然自以为早已忘却的记忆。 苏歌,大学文学社社长,当年正是她燃起来自己写作的欲望吗?难道自己当初动笔创作真的是为了让她的目光能看到自己吗? 这样的疑问早就和逝去的大学时光一起冰封在记忆的冰柜中,为什么要想起,这种女人也永远不可能看到他,哪怕仅仅是一个瞬间,一次目光的无意碰触,从本科到研究生,苏歌和林然就像学校的南食堂和北食堂,里面用餐的学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看到另一处食堂里的人。 舟雷又一次发来通话请求,林然看了一眼于夏,接通语音,有不敢离她太远,于是皱着眉头打了声招呼,“嗯,听得清,你说。” “外面雨停了呢。刚才发你的pdf看完了吧。” “嗯,大致看了一遍。” “这次机会还是很难得的,有十二家书店共同举办签售活动,也就是说在书展开始的第二天到第五天,四天时间里,我们共要举办十二场签售活动以及作品分享会。” 说出来,终于,并非全都是签售活动,在四天内举行十二场活动,平均每天三场活动,安明晴就是凑数的吧。 应该也不至于是凑数的,书展活动是上海读书的大活动,人气一年胜过一年,参与活动的人群年龄从学龄前到八九十岁,真的是做到了每一个年龄阶段的人都能在书展期间充分享受与书相伴的乐趣。 想要在书展期间推广自己的作品和自身知名度的作者绝不在少数,一年仅有一周的大好机会,绝对不可能随便找一个凑数的作者。 这样一想,林然更困惑了。 如果这件事是从亚萱口中得知,则十分顺理成章,而如今,舟雷的邀请看起来也十分热情,可总好像哪里不对劲。 林然没有答案。 “安明晴的定位我先跟你沟通一下,安明晴是一位相貌出众,年少有才的作者,拥有偶像级的颜值——” “等一等,等一等。”林然不知所措,对编辑给自己安排的形象有一种想要呕吐的不适反应。 “怎么了?安明晴的长相的确很好不是吗?180公分的身高,而且身材匀称,嗯——应该是偏瘦吧,学生气质浓郁,少女偶像型作者,而且你的文字也是那种很容易被女生喜欢的。” 根本不是这样的,从来都不是那样的作者,林然努力回想着当初到底将什么稿子投给了舟雷,才会让这个女编辑对自己有这么深的误解。 “并非如你所说,抱歉。” “诶?”舟雷疑惑道:“你等一下。” 麦克风没有关闭,林然能听到舟雷和其他人说话的声音,她仿佛在问别人安明晴到底什么样。 真的抱歉,已经是一位29岁的作者,怎么说也不可能是那种少女偶像型作者啊。单纯年龄上就已经和这种人设相差甚远。 “那,没关系,我们这边收到的推荐就是这样的,安明晴这个笔名给人的感觉就是治愈型大男孩的感觉,所以,我们还是打算往这个方向做宣传,您看可以吗?” 编辑的工作日常就比较繁重,校对稿子这样的事就已经很掉头发,林然自然明白其中的难处,书展活动这种事说白了编辑投入时间和精力也不会给自己增加额外奖金收入,毕竟这不属于他们工作的一部分,舟雷希望能够按照她的计划顺利推进也是无可厚非的,林然不再说话,因为也无话可说。 想到自己当下处境和一旁愣着的于夏倒有几分相似,大概她也是遇到了什么事叫她动不了也说不出话吧。 短暂的沉默之后,舟雷问道:“晴最早的时候是写轻小说的吧,偏向于私小说那种。” 这,她是怎么知道的?到底但是投给舟雷的是哪一个作品?私小说他的确写过,可那些稿子,都是大学时候的事情了。 “风和日丽的下午,奶霜和红茶,香味渐浓,最终变作吸附于舌尖的粘腻。阳台上的白云和昨天没有任何不同,淡然自若地挂在空中,偌大的天空就是云的世界,在那里它们自由自在,没有忧愁。一切井然有序,世界该有的样子,谁都不会去怀疑。” 舟雷并不温柔的声音带着薄荷的冷冽,奶霜和红茶经她的声音抽离出莫吉托的味道。 第十九章 隐约雷鸣,阴霾天空,但盼风雨来 听文字,本该是甜腻的心事,风和日丽的下午,可以是春夏秋冬的任意时候,奶霜和红茶亦是凉暖皆宜,所以,舟雷为何突然阅读出这样一段文字,不知名的羞愧感从背后爬向四肢,蔓延开来,疲乏的感觉。 校园里杨树斑驳的影子是那样挥之不去的画面,还有扎着马尾自带冷气的学姐。 是因为一个女孩子啊,校园留下了文字和孤独的记忆吗? “这是晴写的吧,要不是知道晴是男孩子,一定会认为是女生写的,十分细腻的味道,我个人是非常喜欢的。” 这?莫名的熟悉和羞耻的感觉,是因为这是自己曾经写下的文字吗? “雷声!蝉鸣!”于夏忽然开口,“你听到吗?隐约雷鸣,阴霾天空。” 什么?这句句子,是新海诚的《言叶之庭》开场的诗句,这女孩怎么突然喃喃起这些?他既不是逃学出来的学生,于夏也不是因为被学生诬陷,心情低落的年轻老师,两人也没有在滂沱大雨的亭中相遇,而是困在一个人头攒动的大商场里徘徊不前。 “看得出来,你那时候喜欢这种诗意的表达,而且轻小说本就是和日本的诗歌文化有些许渊源。” “并没有特别的,事实上大部分诗歌我都喜欢。” “你看,隐约雷鸣,阴霾天空,但盼风雨来,能留你在此。将这样的诗句写在小说中的作者,很容易被女孩子喜欢哦。” 时光如绿藤缠绕在林然周围,雨水落到脸上,穿越钢精水泥的房顶,冰凉的,无情时光中被剩下的雨水,如今匍匐在脸上,就在那里。 林然想要阻止自己的手伸向脸颊,但就是孩子知道镜子里的人并非自己却也会忍不住伸手触碰,他的手不自觉地弯曲。 更为冰凉的触感,柔软的,直达心底最不想触碰之处。 “阿这,”和下午在厨房一样,于夏的手指和当时一样冰凉却柔软。 “为什么?你看。”指尖上闪亮亮的,果然是雨落到脸上。 林然抬头,顶上是洁白的墙面和一排排亮到刺眼的灯。 再看向地面,和预料中一样,除了几处潮湿的脚印,并没有浮于表面的雨水。 如果说刚才的于夏是木头人,现在的她就像是拥有了生命的比诺曹,天真的眨着眼,“这是眼泪?” 林然匆匆找个借口挂了电话,“于夏,你还有什么要逛的?” “这里啊,这里一定有我想要的面料。” “婚纱区我不方便去,你自己去吧。” “好的,我自己去。” 刚才还想一只害怕陌生环境的小猫一样愣在原地一动不动,谁知道当时的于夏是因为恐惧还是其他什么说不清楚的原因,然而现在,她好像吃下了带有魔法的水果,瞬间满血复活。 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一般钻进店铺排开而成的巷子里,一转眼就在林然的视线中消失了。 心里咯噔一下,忽然有一种落空的感觉,不能让这个女孩子就这样一个人到处乱走,玩意突然之间又愣在什么地方动弹不能?或者说和店家吵起来怎么办?种种可怕的可能性在林然闹钟上窜下跳,想到刚才给他递红豆汤时候温顺可爱的于夏,林然的脚似乎被外力控制了一般,牵线木偶一样以怪异的脚步跟了上去。 记得是从这条巷子开始走进去的啊,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呢? 心脏加速跳动的感觉很不好,林然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于是脚步变得愈发快了起来。 狭窄的巷子里成双成对的都是前来定制礼服的准新人们,有年纪大的也有年纪轻的,有耐心的也有烦躁的。 会让人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不是每一对即将踏入婚姻的男女都无一例外沉浸于幸福之中,似乎也并非每一个人都想要话费很多心思在一件仅仅只穿着几个小时的衣服上。 本来就是这样,也许自己根本都不会有这样一天。 经过一个女孩时,林然听到她用上海话抱怨着男人缺乏耐心,“本来就是非常重要的时刻,怎么能随随便便。” 男人似乎还有工作没有完成,敷衍着尽快挑选结束,付钱,回到工作岗位上。 这几年各行各业内眷严重,男人的压力自然是比从前多了不少,要说起来,一个即将从单身,从有恋爱对象步入到婚姻生活中去的男人,有一些烦恼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可是女生不愿意妥协,一再要求男生应该多让她尝试几种款式。 说起来也没错,林然忽然想笑,如果一个人一辈子只结婚一次,那么女人能穿婚纱的机会可能也就只有一次,可是单纯这个商场的礼服区域就有如此众多的婚纱可以选择,想要多试穿几次,从中挑选一件最为心满意足的,在婚礼当天成为全场最瞩目的女孩,这种想法无可厚非。 且不说一辈子只穿为数不多的一两次礼服,婚纱拍摄的时候,婚礼当天的时候,也许下一次要等到银婚或者金婚的结婚纪念日,可到了彼时,已经不再是最年轻美貌的时光,婚纱之于女生的美好憧憬也不再是相等的。 男人或许是不能明白的,不过是这套西装到那一套西装的区别。 婚礼似乎更多是女人的期待。 不过这些事情思考多了也是多余,即便是在小说中也很少会写到新婚夫妇挑选婚纱的剧情,这样的剧情对于一个孤独无能的宅男作者来说是不合适的,想到就觉得无聊,离自己的生活过于遥远。 而且十分美好的人生还有什么书写的意义呢?故事需要一些残缺和遗憾,需要在残缺和遗憾中为主人公的命运寻找到一些可以喘息的罅隙,让读者唏嘘的同时也为主人公的命运牵肠挂肚,所以挑选婚纱这种美好场景,实在是很难出现在林然创作的书中。 左转还是右转,这个女孩难道真的是一只猫变化的吗?都东躲西藏突然之间就没了踪迹,不会真的是消失了吧。 第二十章 问及写作的不安和同样不安的女孩 焦躁和不安开始升温,空调温度很低,林然却还是有些闷闷发热,没有电话,更没有加过微信这样的东西,如果真的丢了,根本连联系对方的方法都没有。 明明都有手机,为什么出门前谁都没有想起来要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呢。 正在焦躁的思忖之际,于夏的声音出现了。 循声而去,一家门口陈列着几件白色婚纱的店铺前站着三四个人,店铺很小,加上店家,总共五人,已经将店门口不到五平米的地方站满。只能看见花茎一般的脚踝和音乐跳动的马尾,最重要的是声音,带着一丝丝闽南特有甜腻口音的于夏,虽然恶狠狠说话时感觉不到与这边的女孩说话有何不同,但是其他时候,这种甜腻乖巧的口音一下子就能与周围人的声音区分出来。 “不好意思,这块布料是我先选中的。”只听于夏似乎是在和人争执。 一对前来挑选礼服的新人,女孩还是穿着婚纱,圆圆的肩膀包裹在花朵般鼓起的袖子里,后背紧绷,明显是用力绷紧后才将整个上身服帖地安置在婚纱中,为了穿上最美丽的衣裳,女人历来都很吃得起苦,不过也的确很美,束缚起来的上身会松散的时候挺拔了许多,搭配上合适的高跟鞋,婚礼现场,这个女孩一定能够光彩夺目。 不过,好像缺了些什么,也许是头纱之类的东西,没错,如果搭配一条漂亮的头纱,这个女孩略微有些圆润的肩膀就不再是什么缺点,头纱可以将肩膀的缺陷完全遮掩,用视觉上轻柔和朦胧的感觉遮盖肩膀,恰到好处的完成了头纱美观和修饰的作用,而且还带着一份圣洁和庄重的感觉。 婚纱真的是神奇的衣服,只要穿上它任何女孩似乎都能变成名副其实的公主。 “这不是布料,小姐,这是我这件婚纱的头纱啊。” “你这件婚纱不适合用这款头纱,不好意思,您应该选择更适合您的。” 于夏自认为是实话实说,林然刚移动脚步想走到她身边,顿时被这句话给叫停了下来。 怎么看都不太合适,这种时候如果自己出现在于夏身边,是该说她不好还是帮助她抢夺那块布料? 远远看去,这块面料还真的是人家婚纱上搭配的头纱呀。 于夏呀于夏,你这个说话不讨人喜欢的毛病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改一改呀。 “真的,我必须告诉你,这款头纱对你来说并不合适,你的肩膀过于圆润,而且锁骨上方的线条有些厚,这款头纱并不能很好的修饰你这些问题。” “小姑娘,这套婚纱就是搭配这条头纱的,要不然你看阿姨帮你再找找,相同面料的还是有的呀,阿姨店铺里就有,你跟人家配好的一套婚纱抢一根头巾这个没有道理啊。” “对啊,要不然你把婚纱一起买了吧。”新娘挑衅的样子令人不快。 好像看穿了于夏不可能买得起,一旁的男人有些看不下去,想要阻拦未婚妻,开没开口就被眼神杀了回去。 可想而知,婚后的男尊女卑大体也就是现在这样。 是看着她继续自作自受还是帮个忙劝一劝呢? “这套婚纱四千多,小姑娘,阿姨觉得你没必要这么做啊,说了给你找面料就是了。” 于夏不服输的样子叫人心疼,她珍爱地望着头纱,眼神却连一下都没有移动到婚纱上。也许是苦于囊中羞涩,无法像网络小说中的女主角那样嘴角扬起,柔声细语将婚纱收入囊中。 这个年龄还在读研究生的女孩,正常来说就不应该有什么钱的。 那件婚纱在她眼里似乎一文不值,于夏摇头,“我不要婚纱,但是我要这条头纱。” “这不可能。”准新娘努力,一半因为自己选中的衣服被人分走一部分,这种感觉很可能被类比到自己的感情需要与人分享。 女人,谁都不喜欢这种感觉。 她要反抗,要据理力争,要争取自己的权益到底,哪怕是为此损失金钱和时间,甚至她可以连基本的优雅都不在乎。 女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让步,唯独在另一个女人面前不能。 她可以承认自己不好,但绝不是在另一个女人面前承认。何况于夏不过一个学生,二十出头的年纪,那位准新娘,浓眉皓齿,颧骨透着英气,自有一种在社会中见过风吹雨打的倔犟,也并不能说这种气质有何不对之处,竞争早就不分男人和女人,各行各业的竞争中也没有因为对手是女性而心慈手软,利益为先,自己最重要的时代,利己主义才能活久见,原本如水的女人活得更像沙漠里的仙人掌,必要的时候,尖刺竖起,一身武器。 于夏,你可真是—— 新娘的言语依旧不带脏字的不客气,习惯了女人之间争斗的节奏,变换着拍子步步劝退于夏夺人所好的念头,这丫头却还是傻愣愣的拿着新娘的头纱像抓着皇冠上的宝石一样不愿放手。 “你怎么回事,拿着东西不放手这是做什么呀?” 老板气急败坏,新娘该说的也都说了,子弹用尽,拿着手机当扇子,站在原地抬头低头,眼神无处安放。 这傻姑娘不会又变成木头人了吧,选的时间也太不合理了。 “不好意思,这个,我来跟她说。”林然不情愿地走进店铺,靠近新郎身边找了一处还算宽裕的空地。 “诶?这不是林然嘛?” “你是?” 认出林然的是一直没有说话的新郎,这位新郎正是林然的大学室友,秦风。 “疯子!你是疯子?”林然拍了拍秦风的肩膀,没想到他都已经要结婚了,连忙道喜,“看不出来啊,兄弟,你这是要结婚啦。” “这是你同学?”一旁的准新娘转过脸来,问的是未来的丈夫,打量的却是别人未来的丈夫。 林然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但他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秦疯子是个大嘴巴,大学时候睡在林然下铺,关于谁考试作弊,谁家买了新车,谁又换了女朋友这类八卦乐此不疲的大嘴巴了整整四年,不过,人类的本质也许真就是八卦,小疯子的人缘一直不错,异性缘更是在平均水平以上。 第二十一章 同样是雨,青春和选择 别看他个子不高,长相平平,就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已经够让女孩子离不开的了。 据说女人喜欢会哄她们高兴的男人,从这一点来看,会说也是个s级武器。 “这是你同学?你同学倒是十分年轻。” “佳佳,你说什么呢?林然和我能一样?我是个社畜,林然不一样,他一直活得超凡脱俗,没有沾染过社会的毒打。” “哦?”眼角微皱,林然也猜不透准新娘在想些什么。 当下这局面,再待下去只会让自己跟着出丑,无端已经扬起星星战火,保不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秦疯子,你这时候可要管住自己的嘴啊。 刚把注意力转移到于夏身上,秦风接下来一句话就让林然生了遁世离尘的心思。 “林然,你现在在哪工作呢?还写书吗?” 秦风这么一问,林然脑子嗡嗡直响亮,一万只雄蝉在他脑中努力寻求雌蝉的壮烈交响曲,堪比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又有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那般澎湃,总之一个字——想逃。 写书?能承认吗?如果接口说自己还在写,就一定会被问起写了些什么?书名是什么,我们去买来支持一下之类。 或者,“哇哦,竟然是作家啊,好厉害的样子哦。” 到底哪里有什么厉害的?还不是一个宅在家里日复一日忍受着写作这份工作的普通人吗?甚至连普通人的生活都是一种奢望。 秦疯子都已经有了妻子,也算是三十而立,也可能在工作上也早已小有成就,和他相比,自己当下的生活,远比作家给人的感觉要阴暗,不,是要阴暗许多才是。 “我,没有没有,我只是来看看这个女孩子。” “女孩子?”小疯子嘴角勾起熟悉的笑意,这是八卦的音符,是向着嚼舌根而生的狗尾巴草。 “原来是写书的喲,你看,我们家风啊,只知道赚钱,难怪才不到三十岁就已经长得跟人家四十多岁似的,对吧,你的同学看起来就像大学生,为什么差距那么大?” “都说了不一样,我一直在忙着赚钱,要不然哪有钱啊不是嘛,林然么一直都是闲云野鹤一样,不愁吃喝,无忧无虑。” 说着,小疯子一把抓过林然手臂,两人转身背对着两个女人,悄声道:“你先跟兄弟透个底,怎么回事,那边站着的姑娘看起来脑子不太正常,是你妹子的话,我也能琢磨下怎么说,我老婆这人啊,说一不二,弄不好一会吵起来也是有可能的。你那个妹子也是的,一股子倔脾气,人家老板都说了,再给她好一块一模一样的面料,她非不要,就是缠着这块布不放了,你说说看,要是因为一个头纱我这婚结不成,我岂不是太冤了吗?”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种,我只是她的——房东。” “房东?”小疯子的眼神流露出林然这句话有多令他不可相信。 “啊,就是房东和房客这样。”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本来这也是事实。 “那——我懂了。”小疯子一个机灵,拉住未婚妻,窃窃私语了几句,未婚妻的视线在林然和于夏之间来回荡起秋千,最后,她拍了一下秦风的脑袋,说道:“既然这样,看在作家同学的面子上,这块头纱我就不需要了。” 听她这么说,林然松下一口气,这时,老板不乐意了,都已经做成的生意突然就没了,老板当然有几分有不满,急急忙忙拉着新娘问,“怎么了,这个婚纱你穿着挺好看的,这个小姑娘也就是闹闹脾气,你快跟她说说,别闹了,人家还要结婚呢。” 这话一半对林然说,一半对新娘说,唯独没有对于夏说,看起来已经不指望于夏能有什么反应。 “老板,没关系的,说起来我先生和这位姑娘的男朋友也认识,我们也不能为了一件衣裳就不开心嘛,所以,这件婚纱我换下来,我也不要了,我再去逛逛。” “这,不是啊,你穿着挺好看的,我再给你换个头纱你试试看。”老板娘不愿放弃,钻进柜台下面找了起来,一边嘴上留着顾客一边双手不停翻找,一分钟后,两条新的头纱就被找了出来。 “这个也很搭你这条婚纱的,没关系,下雨天生意,我给你们打个折就是了,这个头纱就只算四百块钱。” “可以,那我就四百块买这个头纱。”这话是于夏说的,众人瞠目结舌,把她看成怪人。 “四百块我给您现金好了。” 林然纳闷,秦疯子和他老婆更是眨着眼睛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林然明白大家一定把于夏当成了有精神问题的女孩。 这地方总共五个人,没有一个人帮着于夏,林然忽然心生出一种同情,看着于夏牢牢护着头纱的纤细双臂,明明是弱不禁风的女孩却像保护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一样保护着头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小姑娘,我是在和新娘子说话,四百块是因为她买了婚纱,头纱被你抢了,人家大度让给你,我就找了一条更好的,打折给新娘,总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放弃好不容易选中的婚纱对不对?” “说得也是,要不然,就按照老板娘的意思好了。”小疯子连忙救场,在他看来用不用头纱,哪种款式的头纱本来也不是什么要紧事。 婚纱这种事,只有女人当一回事,男人真的不会太过在意,之于选哪一种头纱,就和去超市选可乐一样,只要是可口可乐,哪一种包装的都无所谓,秦风认为,男人本身是一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动物,只有女人才会在现象上绞尽脑汁甚至浪费钱。 “没事没事,老板娘一起算吧,把这条头纱的钱也算在我们一起,我们是同学,我们买了送他,这东西不能让他们付钱。” 林然纳闷,这算哪门子道理?大学毕业那年,秦疯子早早就找到了实习单位,一家世界五百强的美国公司,实习期间的收入就有5000每月,谁也不知道是家人早就给他安排好了毕业去向还是说这家伙真有些能耐。 第二十二章 婚纱、少女和新的建议 就大学时期的成绩而言,秦风的成绩也就是中游水平,算不上特别出色,每年的奖学金也从来没有他的份,不过秦风和系里面的教授们关系很好,大一开始就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打扫工作,那时候不到申请跟着研究生进实验室的年级,秦风就已经对实验室的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到后来,学长们找不到钥匙都会打秦风的电话,让他想办法把钥匙取来给大家开门。 属于那种鞍前马后任劳任怨的好学生,人缘好到隔壁专业都知道秦风是老师们的左膀右臂。 所以,也许拿到了教授的推荐,进了这家很有名的美国公司也未可知。 而且秦风这种个性,继续保持大学期间的好人缘,在美国人的公司里也是比较吃得开的,谁知道呢? 林然懒得想这些,他现在要想的是怎么拒绝别人的好意,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开口拒绝,这倒是挺符合他的作风。 在老板娘殷勤地拿出礼服袋子,给大家准备装衣服时,林然坚决地说:“这个钱分开算。” 这话一说,准新娘立刻来了脾气,脸色霎时白了又红,“这,你这个人,你们不是同学吗?” “是啊,还是室友。”秦风补充道。 “那有什么好客气的,大家都是自己人,我们一起付了,让老板娘打个折,不是就可以了吗,何必要斤斤计较,我们秦风可不是这么小气的人。” 听起来每一句都是好话,都是替林然着想,加在一起却是在夸秦风。 姑娘,你不去写小说真是浪费了。 “是啊,我知道写书不容易,别和老同学计较了,何况也是我们和你女朋友争着要一条头纱才会吵起来的。” “老公你说什么呀,这哪里是吵起来,只能说你同学的女朋友眼光很好,正好和我一样都看中了同一款头纱。” 三人你来我往尴尬打着太极的时候,于夏的一句话令林然之外的所有人都气红了眼。 “不是我们都看中了同一款头纱,这款头纱根本不适合你,这件婚纱也不适合你。” 秦风哑然失笑,想必是知道自己回去以后准免不了被一番唠叨,他有点害怕女朋友,这种女强人型的女人顺着她一切都好,反过来就各种鸡飞狗跳。 果不其然,新娘怒道:“你这人怎么说话的?” 这话不仅对着于夏说,更是对着林然说,言下之意,“你怎么找了这种女人?”,“你也不好好管管?” 这时候索性解释一下和于夏根本不是恋人比较好吧。 “我实话实说,那边一款婚纱适合你,你可以去试一下。” “小姑娘你不能这样说话,人家生意也没法做了,你这样胡闹下去。”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人类社会永远不缺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老板娘见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怕是做了这么些年生意,头一回遇到于夏这样的客人。 “如果不赶时间,你可以试一试那件婚纱,会比这件合适一百倍。” 又来了,双眸里闪耀着星星般的光,在这种眼神之下,没人能说得过于夏。林然不禁以过来人的同情心深深为秦风的女友捏一把冷汗。 腥风血雨即将来临前的片刻安静。 新娘心中是一百个不愿意的,如果接受于夏的建议等于承认自己眼光不行,审美不行,这个世界上没有女人喜欢承认自己错误。 于夏说的那件婚纱,此刻正穿在一个人偶身上,和秦风女友身上那件婚纱相比,这款的材质乍一看更为轻盈,缺少了厚重的庄严美,看起来略微有些年轻和廉价,裙摆略窄,更像是修身款,以林然的审美,这件婚纱似乎不是很符合秦风女友的气质。 “这件婚纱是秋蝉的质感,你的身材微微有些丰腴,选择泡泡袖的款式是为了遮掩肩膀这里过厚的问题,但这样只会适得其反,可以说,日常穿着你这种选择没有问题,但是婚纱选择上使用泡泡袖遮掩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这件秋蝉根本就没有袖子,肩膀整个露在外面不会更显得胖吗?” “会,所以你需要发型和配饰,而不是头纱再去遮掩,另外,这是一条修身款的裙子,会让你整个身体有一种提起来的轻盈感,搭配高跟鞋,束身衣,整个身材会变得修长,记得把胸围这边束起来,会不舒服,但是好看,除非你能顺利减肥成功,每减少一斤肉,秋蝉都会令你更漂亮十分,但是这一件泡泡袖,哪怕你减少了十斤,也会暴露你身材的缺陷。” “好像有点道理。”周围传来吃瓜群众讨论的声音,于夏这番有理有据的解释,老板娘都说不出话来,吞吐着,“要不然,我也不怕麻烦,我取下来给你试试看?” “我!”准新娘面颊绯红,想要试一下又觉得不够体面。 林然望了一眼秦风,秦风皱了皱眉,好人缘的习惯此时可不能掉链子,凑近女友低声说了几句。 “那我就试试吧。”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接下来就看于夏的了,这条明显尺寸比新娘身上这件更小的裙子,真的会比原来这一件效果更好吗? 秋蝉,为一件婚纱取名的于夏,脑回路究竟是不是不正常? 林然现在还是模糊的,不久之后他就更模糊了。 十分钟后,棕红色帘布掀起,秦风的女友换上婚纱走了出来,看得出来,她憋着一口气,也许是没有束身内衣的缘故,为了上身能够有较好得视觉表现,提起了一股气悬于胸腔,看到众人正齐刷刷地看着她,也就不好意思松懈下来,只能继续忍着。 人的气要是总提在那里自然会影响说话,新娘无奈,扬了扬嘴角加上眨眼的动作,秦风立刻明白是在问他感觉怎么样。 “老婆,好像真的不错啊,看起来少女感十足。” 林然在心底拍案叫绝,秦疯子说话真有一套,夸人夸得浓淡有序,这文案水平绝对是舔狗宗师级的。 果然,新娘信了他的赞美之词,再老的女生都希望被人说漂亮,但是高手深谙比漂亮更动人心弦的是夸赞一个不再年少的女人少女感十足。 第二十三章 秋蝉和安魂曲 再老的女人都有漂亮的,但是少女感却很难保留,相反,少女总是惹人爱的,少女也总是美的。 既不庸俗也不显得过分油腻,秦疯子人缘好是有道理的。 周围人也已经评论起这套新的婚纱,“好漂亮,突然就变瘦变长了。” 娃娃脸女生惊叹道,完全没有担心说话大声会被人讨厌,她就像故意要夸赞新娘一样。 从她二次元般夸大的表情也可以看出,女生是真心觉得这套婚纱很不错。 “没想到这套居然也十分好看呢,你穿两件都好看。” “老板娘也说好看,老婆要不然就选这件吧。” 眼看新娘就要松口妥协,于夏不知何时已经走到新娘身后,一只苍白的手伸向新娘颈后。 “你,干什么?” 冰冷的手吓坏了新娘,对着镜子大喊,因为看不到背后的于夏究竟在做什么,脖子处冰凉的感觉是她不敢回头。 “这条项链会毁了这条裙子,要选一条颈链,足够短,纤细的,银白色,一端做成枯枝状……说了你也听不懂,随便配一条颈链就行。” 说完,新娘的项链已经被于夏摘了下来交到秦风手上。 “秋蝉很适合你,没错吧。” “我也想让那姑娘挑婚纱,她的眼光真不错。” “还别说,真的比之前那一件好一些。” 转眼,于夏身边多了好几个女孩,询问饰品搭配的,还问于夏是不是化妆师,能不能帮忙婚礼当天化妆,于夏微笑着,全都摇头拒绝,透过人群,视线寻找着林然,被林然看到后,撇了撇嘴,骄傲的求助态度。 “林然,刚才就想问了,你女朋友怎么这么年轻,这还没读大学吧。”秦风刚哄好老婆,又起了八卦的兴致,表情一路既往的友善中略带猥琐,林然假装咳嗽,道:“研究生了啊。” “诶呦,这么说还是在读书啊,厉害厉害,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都不到,说,怎么认识的?是不是女读者?作者和女读者是不是很容易——嘿嘿!” “猥琐!”林然严肃道,“小疯子你怎么这么猥琐呢,美国人大公司就这种文化吗?” “啊,不是啊,这不是女读者对男作家的爱都是很深沉又痴情的嘛?这又不是我原创的。” 林然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生气,大概是因为和于夏仅仅认识半天时间,就被老同学误会成男女恋人还被说成是女读者和男作家那种关系,怎么说都沾不上边。 和秦风这样耗下去,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自己,索性去把于夏救出来早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疯子,钱我给你,头纱的钱。” “算了,这么点钱没必要了。” “来个收款码,快点。” 秦风倒也只是嘴上客气,一听林然这是真的要给钱,立刻乖乖拿出收款码。 林然转了400元给秦风,天知道到底多少钱,一块蚊帐一样的纱布,400也不算低了。 几秒后,于夏的手突然被林然握住,一把拉出人群,几个女人一时没留意,等反应过来,林然已经把于夏拉到自己身后,笑着和大家打招呼,“不好意思,我们还有事,老板娘,钱我已经给这位新郎了,问他要就可以,东西我们拿走了。” 心跳加快,仿佛在拍偶像剧一般,这种场景就算在书里他都没这么写过,于夏也是乖巧,跟在他身后一言不发,走道里都是两人快速走路的声音,朝着夏日午后的雨水味,拼了命地跑。 凭借着良好的方向感,一分钟后,两人站在商场出口处,只看见一男一女并排站立,仰头,对着商场外的天空深吸一口气,随后又呼了出来,动作一致简直一个师傅教出来的。 “为什么?”两人异口同声。 林然摇头,“你先说。” “为什么要帮我?” “只是不想在那里待下去。” “谢谢。”于夏爽快地表达谢意,粉嘟嘟的脸上洋溢着心满意足的笑容。 林然不会被这种假象骗了,虽然它看起来是那么真实。 轮到于夏问林然,“那你要说什么?” “我是想问为什么你非要买那个头纱,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还不惜跟人家吵起来。” “我并没有夺人所爱,这款头纱并不适合那位准新娘,不仅仅是头纱不适合,这件婚纱也不适合,她如果穿这一身去结婚,那可以说简直丑死了。” 林然:有这么损人的吗?不过,这大概就是于夏吧,楚楚可怜什么的永远只是一闪而过的假象,伶牙俐齿娇蛮任性才是她。 “这一点的确被你说对了,好像后来那款的确更合适一些,整个人看起来更精神一点。” “你也看出来了?秋蝉是最合适她的,这家店里没有更合适的款式,这一排婚纱店也没有最适合她的。” 前半句话林然还在点头,后半句话一说,娇蛮高傲自私自以为是的个性就像蚊子一样扰人。正常人怎么会给一套婚纱起名字呢。 回家的一路上两人又像之前一样没有说话,林然塞着耳机听了两遍莫扎特的《安魂曲》,心情终于回复到他习惯的创作节奏中。 所谓创作节奏,可以看作是斯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中多次提到的一种写作状态,“写作的时候,关上门,去掉所有可能分心的事物。让整个世界消失,因为你在创造自己的世界。” 地铁、广场、商店,人多的地方干扰就多,各种世界交织在一起,天与地之间都是令人分心的事物,这一切都可以看作是写作的敌人。 但是林然也不能完全脱离社会活成一个几年不出门的宅男作者,对他来说能够随时回到写作的节奏中,去掉所有分心的事物,让整个世界只剩下自己创造的那一个,随时随地关上门,沉浸、专注、路径明确,这些事是日常,同时也是极为重要的。 如果不再能够排除干扰,如果专注于内心正在创作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困难,好像离家的孩子忘记了回家的路,在纷扰的环境中迷失方向,长期以往,创作的大门就会对他关闭,他将再也无法看见曾为他开启过的那扇门。 第二十四章 叙述性诡计 灵魂腐朽的声音不会震耳欲聋,但会像夏日夜半的虫鸣,从耳蜗进入大脑,随着呼吸间血管收缩和扩张一直进入心脏,最后通往全身每一处。 内在开始的腐烂,蠕虫一般无孔不入,逐渐粉碎和黑暗的内在,发霉的季节里跳蚤咬噬灵魂,最后面目也会变得可怕起来。 每日每夜,春夏秋冬,此类感觉如影随形,从来不会完全消失,完全没有压力的写作,林然早就不再奢望,只是抱着人生总要吃一些苦,能够选择吃自己想吃的哭何尝不是一件甘之如饴之事。 海明威为了写作,奔波于战场,在非洲大草原和狮群为伴,战争的极端经历和非洲最接近自然和原始的环境构成了他创作的巨大源泉。 作为人类极端环境之一的战场,硝烟滚滚,枪林弹雨中,海明威在用生命写作。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男人,也无时无刻忍受着写作带来的痛苦吧。 1961年的7月2日早晨,玛丽·韦尔什·海明威,海明威的第四人妻子正熟睡在楼上的主卧室里。突然一声像两只抽屉砰地关上的声音使她惊醒了过来······ 海明威曾经说过自己不能容忍自杀这种行为,他说:“别死。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毫无意义的事情。” 没错,他热爱生活也相信生活,正如《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无论生活多么困难我们都拿出勇气永不言弃。 矛盾也好,痛苦额也好,林然已经不那么在乎了,他知道自己能够接受一辈子在这种挣扎的痛苦和不满意中度过,但是每一天,每一次,当这些烦恼爬上眉头,当浪费的时光好像自己死去的一部分在身体中腐烂时,他只想立刻回到书桌前,无论外面世界发生多么重要的事,他都不想被打扰,用尽全力写出一行行文字,哪怕语句不通,最后一个字也不能使用,都会让他不安的灵魂重新恢复,重新捏成完整的形态。 绝不能。绝不能让时间在身体中死去。 回到家中,林然一头冲向二楼,于夏也一句话不说,钻到沙发上。 地上的衣服叫人脸红耳赤,但是现在的林然完全顾不上这一些,他已经容不得自己有片刻迟疑,也由不得任何人打扰他。 他敢对上帝保证,要是这个时候于夏再给他添麻烦,他一定会不顾礼貌不理不睬。 现在,请让我安静一会。 他没有说,因为于夏比他更安静,两人好似彼此嫌弃一般各自回到自己的领地。 门窗紧闭,只有空调在二楼的主卧室里发出低沉的声响。 很好,不用打开音乐,也不用使用降噪耳机。 窗外,傍晚的浅橘色光线照在本子上,令人赏心悦目的颜色,只要提起笔,很快就能将中午的故事继续下去。 他正在试图创作一本叙事性轨迹的推理小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自命不凡的尝试。 也需是因为太久没有写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也许是很久没有感受到新鲜的力量。 每一个故事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一天写作的过程中总有很多相似的部分,相似的语法,相似的人物说话方式,相似的环境描写,甚至是相似的故事走向。 这是很可怕的,随时有江郎才尽的错觉,虚弱无比的感觉一直蔓延到手臂。 没错,他是一个糟糕的作者,一个一无是处的糟糕写作者。 没有一个人比他更糟糕了。 苏歌! 方格本上的阳光流动成这个记忆中封存多年的名字。 为什么会想到她,仿佛引路人一般带他走进写作世界的人,不愿意承认啊,总是想要找到更多开始认认真真写作的原因,不希望是因为一个女人惊鸿一瞥的一见钟情。 越是想要逃避,记忆越是像失控的打地鼠游戏一样,一串串记忆,一幅幅校园图景生动而鲜明。 不是的,苏歌,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间闯入他的房间,跃然坐在他的本子上,占领了脑海中全部本该思考作品的神经元。 “是因为舟雷。”林然恍然。 几小时前,舟雷提起过苏歌的名字。 当时在面料商场,林然的注意力也不是特别集中,再加上对签售会这件事有太多犹豫和自我怀疑—— 这些都是借口,舟雷确实提过苏歌的名字,这么说,有人向舟雷推荐自己,难道这个人会是苏歌? 林然没有回到衣柜里取出手机重新翻看那份pdf计划,他对自己的镇静还算满意,但是苏歌的事情已经成了必须弄清楚的谜题。 苏歌,大学期间,两人之间没有一次正式交谈,而且苏歌现在已经是一位畅销书作者,两本小说已经被改编成电视剧,不仅是一个成功的作者,而且还是一个多次再版的作者,还是一个卖出改编的有钱作者。 曾经,林然和苏歌的距离是一排杨树的距离,是食堂用餐区和取餐区的距离,是大礼堂观众区和舞台的距离。 现在是月亮和地球的距离,不对,是地球和太阳的距离。 根本是遥不可及,连一点点热度都不可能蹭到的作者。 一个作者成名了,肯定有很多人想要借他的名声蹭一些热度,这种时代,这样的事情总有人会觉得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林然不会,他从没有想过要蹭任何人的热度,更无法想象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以后,这位维纳斯还会记得当年有一个稚气未脱的傻男生将她的每一句话都记在本子上,她发表在校刊的每一首诗,每一个小故事,都珍藏在抽屉最深处。 没有人会知道他的秘密,因为苏歌是不可能靠近的存在。 而且,这种近似于偷窥狂的行为林然只要想起就会坐立不安,好像犯过什么严重的罪。 事实上,只是一种爱慕,一种崇拜,被文字吸引。 苏歌的文字就是有这样的力量。 另一个可以和苏歌联系起来的线索就是安明晴了,这个笔名是大学时候的,也就只有那个时候他使用过这个名字,而那段时期,能够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在校刊,是安明晴最大的愿望。 他每天写,在法律课上写,在自习教室的角落里写,在校园的人工湖旁冰凉的石椅上写,纸张被风吹走,他追到湖边,看到远处的苏歌正坐在石头上读书,他的视力非常好,能够看到书名,苏歌大部分时间都在读西方小说,小说之外,苏歌也喜欢散文和诗歌,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的文字如歌般流动,牵动着读者的心。 大学期间都没有说过一次话,不论是图书馆还是湖边遥远的看到对方。 神一般不可企及的距离,银河迢迢。 她为什么会推荐安明晴呢?只有一种可能,虽然两人并不算相识,可苏歌认识安明晴。在担任文学社社长期间曾经留意到安明晴的文字?那些林然一直试图忘记的文字曾经被苏歌阅读过,是在怎么样的场合下阅读,并且于心中留下了记忆呢? 啧——林然忽然厌恶起此刻的心情,这种存在于宅男脑海中的臆想,插上了文学的翅膀,轻摇慢舞,好像心中念及的理想和*****仅有一步之遥。 摇了摇头,甩掉烦恼的思绪,只要能写出第一行字,之后就会进展顺利,无数次了,这样的经验已经无数次了。 这一次也会成功的。 叙述性诡计在于通过运用语言上的歧义,或者偷换文字结构的方式,以达到误导读者的目的。最早流行于欧美推理小说作品中,将动物、植物或无生命物体拟人化;混淆关键角色的身份、姓名或性别,例如被媒体称为“开膛手杰克”的凶嫌其实是女性,或者古龙小说中那种被称为“采花大盗”的坏人实际上是女人;侦探(第一主角)即为凶手;将倒叙或插叙伪装为顺叙;中途将主角的视角切换为配角的视角,例如故事第一章和第二章都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故事,但这两个“我”是不同人。推理小说中最有名的叙述性诡计当属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近年来日本推理小说作者也喜欢创作叙述性诡计的小说,林然最近也在做这种尝试。 对从小喜欢推理小说的林然来说,能够创作一本自己的推理小说是心中埋藏的愿望,也正因为阅读过太多推理小说,每次在构思故事时总会遇到似乎这样的剧情已经有人写过了,是狄克森·卡尔的《三口棺材》还是岛田庄司的御手洗系列中的某一本? 总之,好不容易最近想要动笔写推理故事,林然想着一定要认真写完,即使故事漏洞百出,修辞和语言也不够完美,至少能写一个一直以来想要尝试的题材,只要能顺利完成,就能重新燃起自信,相信写作之门也会有一些时候为自己打开。 大纲已经初步成型,主角也已经登场,今天的任务是写主角从自己居住的地方移动到案发现场,主角需要考虑的是出行的方式、出门的装扮以及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 按照平时的写作习惯,先把脑海中跳出的所有词语和句子以最快的速度写下来,这个过程既不要求字词绝对准确(错别字和拼音也可以接受),这个阶段的重点是保持思维流畅,也就是认知科学中一个广为人知的名词——心流。 让心像流水一样流动起来,没有任何阻碍,笔尖追逐着纸张,一行又一行。 等到一口气写下一千或两千字后,通读整理,进行第一次正是书写。 这时候,这个故事也是不够好的,虽然有些了不起的作者常说,要相信自己第一感觉想到的那个词和那个设想,它们通常是最准确的,对现在的林然来说,这样的经验总结仿佛是一种嘲笑,怎么可能最先出现的词就是准确的呢?最多也就是一半一半吧。 转眼两小时,磕磕碰碰写完稿子,林然伸了个懒腰,靠在椅背上望向窗外,云彩渐浓,夕阳散射的光将铺展的云扎染出水墨画般的色彩,夏日的傍晚总是很长,一直到夜晚七点半,霞光还未消散,刚落下的夜色,也只有几瓣靛蓝的云悄悄加入霞光的舞会,此时,白月早已在一旁安静地等待着。 下楼,客厅已经收拾干净,看着如今空空的地面,林然怀疑起自己之前是不是出现过幻觉,地上那些蕾丝的衣服也许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但是当他的目光看到沙发上一个女人的脑袋时,整个神经都差点崩溃。 女人紧闭双眼,八字刘海卷曲挂在额头两边,面颊上闪耀着星星点点的亮光,睫毛比普通人长出一些,更像是动画片里的娃娃。 突然,脑袋睁开双眼,一双紫红色的瞳孔聚精会神地盯着林然。 “这!于夏,你搞什么鬼。” 神经高度紧张了两个多小时的林然,刚刚彻底放松下来,这时候他的心灵最为脆弱,最没有防备,哪怕一直蜘蛛都可能吓到他,更何况一个会自动张开眼睛的女人的脑袋。 除了于夏,这房子里也没有第三个人会整出这种恐怖的东西。 闻声赶来的于夏又换上了粉色睡裙,一手拿着叉子,一手拿着铲子,走进客厅时带进来一股悠悠的奶油味。 林然皱眉,“什么味道?你在做晚饭?” “对啊,奶油培根意面配牛油果沙拉,还有红豆沙做甜品,你要不要一起来吃?” “先不说吃饭的事,这是什么东西?” “偶。”于夏无辜地回答。 “人偶?人偶的眼睛会自己睁开吗?” “她自己睁开了眼睛吗?”于夏假装不知,躬身望去,摇摇头,要求林然再看一眼。 刚才还睁着紫红色眼睛的脑袋,此刻却是安安静静双目紧闭。 “这是我的人偶啊,一款很普通的仿真人偶。” “可是你不觉得诡异吗?这东西和真人也太像了吧。”与其说像,不如说和真人相比,这张脸因为十分像人类而显得有些恐怖,尤其是它突然睁开眼睛的霎那。 林然第一次真实体验到了为什么机器人不能太像人类,恐怖谷理论并非夸夸其谈,太像人类的会动的东西却是有一种摄人心魂的恐怖感。 “你再看一会,要是真的睁开眼睛了,你叫我。” 于夏蹦蹦跳跳回到厨房,客厅里剩下林然一人,他将所有的灯都打开,这时候,沙发上的脑袋变得非但不可怕甚至十分可笑。 第二十五章 人偶和更为诡异的女孩 于夏说得不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偶,皮肤的材质也很一般,仔细看能看出明显的胶状物,无关也过于线条整齐,总之和活生生的人脸根本无法相比。 但是她却是美丽的,带着神秘的美感,让林然想到《魍魉之匣》中的一段情景,小说中的主叙述者“我”在回家乡的火车上看到一名男子悄然坐在他对面的座位,男子肤色苍白,看不出是年轻还是年老,睡眼惺忪,仿佛人偶一般。空荡荡的车厢里,男子庄重地坐着,膝盖上放着一个箱子,男子十分宝贝地扶着箱子,又是也会对箱子说话,嘴角微微移动,好像自言自语又好像以只有箱子能听到的声音对着箱子说话。 箱子里是一个女孩,相依只精巧的人偶,因为太美,主人公不愿意移开视线就一直呆呆地看着,男子倒也不在乎主人公的目光,他有时笑着,箱子里的人偶也好像在笑,有一回,男子笑出了声,箱子里的女孩也跟着天天地笑出“呵”的一声,主人公惊叹,愿来活着呢。 思绪被食物的香味拉回枯燥的现实,于夏的声音变得和刚起的夜色一样温柔,“吃饭了。” 难道只有吃饭的时候这个女孩才是正常人吗? 林然迟钝地走到厨房,小桌子上摆放着两套餐具,这些餐具林然平时很少用到,现在全被于夏找了出来。 “这套餐具很漂亮,买的人品味真不错。” “是——外婆活着的时候买的吧。” “外婆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于夏将胡椒粉瓶递给林然。 “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啊。”林然忽然有些悲伤,索性低头叉起面条送到口中,香甜四溢的口感瞬时一扫之前被人偶吓到的忐忑,美味的食物果然有治愈的作用。 “好吃吗?”一脸紧张地看着林然,于夏面前的食物竟然一口未动。 这姑娘是不是不正常,吃个饭而已至于那么紧张吗? 林然又吃了一口,再一口,抬头说道:“非常美味啊。” “是吗?很好吃吗?”于夏眯缝起双眼,调皮又虔诚地对着林然微笑。 林然心里知道,她不是对着自己笑,而是对着他手上的餐具和餐具里的食物发出那种甜蜜的微笑。 这是一种类似于焦糖咖啡上加了厚厚焦糖而幸福到有些梦幻的表情,林然只觉得恍然。 突然间,他鼓起勇气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 话一说出口,林然就后悔不已,怎么能在这种享用美好食物的当下当下问出这么古怪的问题,如果对方正巧是一个玻璃心,岂不是这顿饭立刻会被全部收回去? 食物被倒进垃圾桶,经过干湿分离——不对,这里也没有干的食物,总之,这些食物会被扔进垃圾桶里,而他就会被请回二楼,不准下楼。 肚子还没有吃饱呢。 再看于夏,先是一愣,随后双眸低垂,平静地叉起一块牛油果送到嘴边,双唇微启,小动物一般虚弱的神情,林然愈发觉得自己说话有些不靠谱,虽然这女孩抢了半套房子,也的确说话不经过大脑,但是她的料理,实在是没有办法让人讨厌的。 “对不起,我说,要是我有什么话说错了,你可以不回答的。” 女孩摇头,放下餐具,双手交叉放置在桌面上,深吸了一口伴着胡椒味的食物的香味,好像这能给她带来勇气和决心,随后,她说:“我是一个非典型孤独症患者。” “诶?孤独?非典?” “是非典型孤独症。”于夏松了一口气,耐心地重复道。 “类似于社交障碍那种?比如说社恐!” “社恐吗?有一点吧。”已经把该说的话原原本本告诉林然,于夏又开始轻松享用食物。 这么说,的确是有一些心理障碍之类的问题?林然想到自己也读过一些相关小说,但因为是小说的缘故,林然从来没有想过现实中也会遇到这样的人。 如果只是社恐倒也不难理解,打开b站就能找到不少介绍社恐的科普视频,还有up主现身说法,说自己就是社恐患者。 如今年轻人大多依赖网络生活,网络解决了很多人的社恐障碍,在网上特别活跃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据说也可能是一个恐惧与人交往的社恐患者。 更有甚者,直接拿出医院证明,说自己是社交恐惧症之类。 思忖至此,林然忽然笑了起来,于夏惊讶地看着林然,“这,你笑什么?晚餐有什么可笑的地方吗?” “不,不是,我只是在想,于夏如果说自己是非典型孤独症患者,也许我也是。” “你?”刚又拿起的餐具重新被放回桌面,于夏连连摇手,十指张开,摇摆地好像狂风大作中的秋千。 “是啊,我这样很少出门,也很少和朋友来往的人,是不是也算是孤独症患者。” “为什么这么说自己?孤独症并不是一个快乐的词,孤独是好事,孤独症就不是了,我一直对非典型孤独症这一说法心存怀疑,如果不是因为今天外出给你添了麻烦,我甚至不会告诉你这些。” 林然:......她难道是鼓足了勇气?一个人要对另一个人说出自己的某种病症的确也是很难开口的。 据说真正的心理疾病患者多多少少都有一种名为“病耻感”的情绪,很少能够和不熟悉的人敞开心扉,于夏刚才一下子就说出来了,似乎是有些——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告诉你,但是说都说了,心理障碍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问题,而且并没有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你看,我可以安全地从台北来到上海,还能正常学习,即使与人打交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也并不至于无法独自生活。” “我没有这个意思,我相信你完全有能力自己照顾自己,你早上抢房子的时候和弱者之类的词可是一点也沾不上啊。” “没有抢房子,这里就是我的房子,是你暂时借助在此,严格来说,我是房东,而你是房客。” “无理取闹,这件事情已经不需要解释了吧,等到我拿出房产证给你看一眼,你就再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就知道自己今天的一举一动是多么可笑,要不是我善良。” 第二十六章 令人恐惧的书和回忆的角落 林然说完,明明心里应该是很高兴的,说的都是事实,他也没有欺骗于夏,又能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说出口,林然当然是可以高兴的,可是看着于夏黯然的表情,无辜的表情和柔软的双手无力地捏住刀叉的样子,他的心忽然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突然闷闷不乐起来。 无法感觉到获胜者般的喜悦,明明想过这个女孩太可恶,完全可以好好教育一番。 “这是阿嬷的房子,阿嬷不会骗我。” “房产证更不会骗你。” “不是这样的,即使你能拿出房产证,也说明不了什么。” 无理取闹的感觉令人不快地冲淡了食物的味道,燃起了硝烟。 不等林然开口,于夏接着说道:“你不如问问你的外婆,也许她那里有正确答案。” “你这是明知不可为故意为难别人,如果外婆还在这个房子里,你早就见到了。” “什么意思?外婆已经不在了?” 林然低声“嗯”了一声,外婆不在了,外公也不在了,这套老房子里充满着两人曾经生活的痕迹,现在却多了两个吵架的年轻后辈,如果外婆知道了,会怎么想呢? “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说话。因为阿嬷也不在了,所以,我只能相信,不,不对,阿嬷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她从来不说谎话,所以我相信阿嬷的每一句话,她说在青山路这里有一套属于她的房子,我当然是相信的,她还给了我一把钥匙,说只要来到这里,我就能用钥匙打开门,这里就是我的家。” 这样的话最初听到时林然是一个字也不相信的,要说于夏是非典型孤独症患者不如说她是个谎话精,或者多重人格的说谎者更为贴切,但是现在,从她楚楚可怜的表情和微微颤动的声音中,林然不再怀疑她说的每一个字,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在试着理解于夏所说的每一句话。 他相信祖母,于夏相信她的祖母,这样想想,两人又有什么不同呢?房子也许真的有什么秘密,穿越了三代人的秘密,这样的剧情很多影视剧和小说里都曾出现过,原本人类的故事就是基于生活的,两位老人年轻时候也许相识?这也并非完全不可能,但是从这套房子购买的时间来推测,年轻时候相识并且买下房子的假设就显得摇摇欲坠。 “你了解阿嬷年轻时候的事吗?她有没有和你提起过一些与房子有关的人或者事?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再因为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休,在问题弄清楚之前,能够和平相处是最好的。” “和一个宅男大叔和平相处?我怎么觉得有什么阴谋。” “你这是被害妄想吧。” “当然,肯定是有一点的。不过说起来,大叔你的确很宅不是吗?看起来整日无所事事的样子,今天午饭后也是躲在二楼打游戏或者睡懒觉吧。” 懒得解释也不想解释,林然尴尬地切换话题,“为什么会想到秋蝉这个名字?” “诶?你也喜欢吗?”餐厅的橘色灯光下,女孩的眼睛扑闪扑闪,“随意想到的,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要说起来,当时就忽然想到了。” “倒是十分贴切,不过能给婚纱起这样的名字——” “但不是原创。”于夏忽然打断道:“并非是我原创的,秋蝉鸣树间,清风抚筝弦。是出自这两句句子。” “听起来像诗句。”林然吃完了盘子里的食物,端起水杯开始喝水,第一次和女孩子这样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旁吃饭,难以捉摸的感觉似有如无地盘旋在心头,好似他就是那个追寻着夕阳飞落进一片棉花地的秋蝉。 还是自己太可悲了,连和一个女孩子吃饭这样的经验都只能靠看电影和想象才能在文中笨拙地描写下来,还好是在自己家中,如果是在外面的餐厅,林然根本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出现社交障碍这样的问题。 晚饭后,母亲打来电话,说是小外公一家周一就要到上海,林然是不是有时间陪小外公一家吃顿饭,言语间还未断了将阿珂送到家中的念头。林然只能勉强答应,说是有时间就一起吃个饭。 母亲知道他是有时间的,在母亲眼里林然有的是时间。在家写作等于在家闲着,时间完全可以自由安排,这是多么合理而又深沉的误解啊。 写作的生活并不像母亲认为的那么惬意和轻松,相反,因为没有人约束,很容易变成一种虚假的生活状态,活在虚度时光的自欺欺人之中,顶着一个职业作者的身份,过着宅男的生活,这样下去键盘和纸张里也会慢慢爬出抑郁、烦躁诸如此类的虫子,它们在不知不觉中肆意繁殖,把生活腐蚀地一团糟。 有时候,真的羡慕那些可以一天写两万多字德作者,那种腾云驾雾,行云流水般的书写,林然这辈子恐怕也不可能做到。 这样的比较非但无益,还是会增加烦恼。 和别的行业不同,写作很多时候真的是应该不要与他人比较为好,当然也无需指望外在的帮助和支持,这是与自己面对面德生活,必须直面自己的无力,直面自己的渴求,方能被文学之神眷顾。 —— 八点,半圆的月亮清透地挂在天空,天蓝出一片玻璃般的平坦,月亮就像压在蓝色玻璃背后的照片,月光透出云层,明亮的紫粉色,一颗非人世间所能放置的珠宝。 被夜色吸引的还有一楼的于夏,呼吸着夜晚的凉风,今夜的月色令她安静又兴奋。 这是一种梦寐以求的色彩,紫粉流光,任何笔刷或调色都无法达到的效果,她被这份自然的美深深吸引着,不知不觉已过去近半个小时。 卧室很干净,不需要整理,于夏将带来的床单扑在床上,打开窗帘,让夜色照进房中,月光正洒在床头柜上,反射出微弱的金色光芒,于夏走近,方才发现柜子上有一本黑色封面的书。 第二十七章 恐惧,求助和被吵醒的人 黑色封面加烫金色字体,所以刚才金色的反光就来自这本书。 于夏站在原地,眼前不过是一本书,她却像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穿越了时空的壁垒出现在卧室中。 心跳加快,脖子和肩膀蔓延开的虚弱感,一直到胃部的阵阵痉挛,手心冰凉潮湿,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出现的不能亲近书的怪毛病,除了学校教科书之外,所有的书都成了可怕的毛毛虫,长满爪子的蜈蚣。 只要一读书就浑身不可理喻地冒汗,焦躁,最终再也无法冷静下来阅读,曾经那个很喜欢读书的女孩也消失不见了。 说起来孤独症什么的好像就是伴随阅读困难一起出现的吧。 小时候阿嬷总是捧着书读给于夏听,她告诉于夏即使不能安静下来阅读也不能放弃书啊,那里啊有广袤无垠的世界,是可以一个人躲藏起来的地方啊。 心跳越来越快,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把这本书拿到视线看不到的地方,只有这样,她才能摆脱这种心慌意乱的感觉。 要不要去找林然呢?这个人看起来很不靠谱,实际上并没有是自己不好,也许,他会愿意帮忙,可是理由呢? 这个房间里就他一个人住,这本书毫无疑问肯定是他的,叫他把自己的东西拿走,合情合理啊。 想到这里,于夏踩着拖鞋,朝二楼走去。 楼梯很窄,于夏很瘦,三步并作两步就到了二楼。因为不知道开关在哪,出于本能走向唯一亮着灯的房间,没有想到的是,推开半掩的门,迷宫般的书海瞬间将她淹没。 “啊!”不可控制地尖叫,和记忆中一样,眼前是血色的迷雾,扭曲变形的世界,密密麻麻的文字里快速飞行的巨兽,獠牙怒张和血红的圆盘状的双瞳。 还有风,记忆中风像刀子一样尖锐的傍晚,就是那天之后开始害怕书的啊。 搬家后一直无暇整理房间,导致堆书满地,林然从来也没有想过有人会走到二楼,被尖叫声惊醒的时候他正处在一种叠加态的迷离状态中,趴在床上,整个人完全静止不动,大脑缓慢而坚定地进入角色所处的世界,以主角的眼睛为眼睛,主角的耳朵为耳朵,绘画一般绘制出主角看到的街道,街道两旁的景物,他身边经过的行人,当下的季节,时间,天气情况,唯妙唯俏、栩栩如生。沉浸,再沉浸,直到世界的真实度达到90%,进入梦境般的虚构中。 这是林然常用的方法,或者说是他写作的一部分,走进角色的世界中,让角色告诉自己他生命中即将发生的事和已经经历的人生,有时候从这样的世界中醒来时,林然会忘记一大半,有时候他会记得清清楚楚,不论记住多少,这样深刻的体验感都能给之后的写作带来益处。 即使是虚构的故事也需要真实的场景来营造真实感,从一张电影票根到地铁发车和运行时间,诸如此类,真实感是故事吸引人的最重要方面之一,可以说作者写作的过程就是营造真实感的过程,推理小说想要抓住读者的眼球,不让他们的心灵在不经意间出戏到主人公的世界之外,更需要作者有较强的笔力,踏踏实实构建世界的真实性。 作者是世界构造师,这样的比喻十分恰当。jk罗琳建构的哈利波特的世界,一个充满着魔术师和麻瓜的虚构世界,人类很容易分辨霍格沃滋是一个虚构的魔法学校,真实世界不存在这样的学校,但是人们在跟随主人公,前往霍格沃滋的时候,心里带着的是满满的期待感,就好像自己即将进入一所了不起的学院,推开崭新世界大大门。 没有人会在阅读一个虚构故事的时候去挑剔他的非真实性,虚构写作不同于非虚构写作,这是在读者打开书开始阅读阅读旅程之前就和书本身签订的契约,但是这份契约并不保证读者会怀疑虚构世界本身在虚构世界中的真实性,也就是说故事在故事层面的合理性会导致读者出现代入感偏差。 有些天赋极佳的作者能够时时刻刻抓住读者的代入感,引导读者进入他编织的世界中,但是有些作者需要不断修改和反复斟酌才能将读者勉强按在“通往霍格沃滋”的小车上,绑上安全带,尽可能开得平稳,以免读者立刻发现这个世界的不真实感。 这种状态和里奥纳多曾经主演过的诺兰的电影《盗梦空间》中出现的剧情十分类似,造梦师根据自己的记忆制造梦境,让客人进入自己的梦境,这时候梦境真实度越高,客人越不容易脱离梦境从睡眠中醒来,有时候客人完全放松沉浸在梦中,有时候客人会变成一个极端挑剔的中学老师,对世界里的一切都充满怀疑,他们怀疑太阳太大,塞纳河边的餐桌上没有半点灰尘,他们从秋天的梧桐树叶的颜色判断季节错乱正在发生,没错,他们被欺骗了,有人故意欺骗他们。 读者的阅读过程是一个矛盾的过程,他们渴望沉浸于一个与现实截然不同的世界,又随时会嫌弃那个世界,认为它极端不合理,他们想要又拒绝,作者为了读者的阅读体验牵肠挂肚,年纪轻轻就秃了头。 有些人早早就能做好这一切,有些作者却始终做不好,这是天赋的差异,后天努力当然也少不了,可是和天赋相比,写作过程中的努力经常是一种摧残人心的折磨。 有时候要对自己宽容一些才是,林然时常偷偷这样告诉自己。 从梦境回到现实,睁开双眼的霎那,现实的记忆涌入脑海,林然在床上缓了几秒后,猛然跳起,光着脚来到卧室门口。 又换上一套新衣服的于夏蜷缩成一只乳白色的小猫蹲在地板上,咬着手指的样子好像一个三岁大的孩子。 “你又怎么了?为什么跑来二楼?” 于夏不说话,双眼看着恐怖画面一般盯着地上的书,明明二楼没有开空调,环境温度不至于会让人觉得寒冷,于夏却是浑身颤抖,牙齿都在上下打架,发出咯咯哒哒的声响。 第二十八章 灵感和恐惧的二元对立 “冷,好冷,好害怕。”低喃着,好像大风雨中的流浪猫蜷缩在屋檐下。 能不这样吗?林然转过身去,深吸一口气,眼前是一个如此惹人怜爱的女孩,洁白的手臂无助地抱着自己,她在害怕,虽然不知道她害怕什么,可是她现在分明是在求助。 难道见死不救? 姑娘啊,你可知道,你这是在一个单身了几十年的男人房间里,而且这个男人不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评价都是正常无比。 这样楚楚可怜的样子真的好吗? 晚风从打开的南边窗户吹了进来,吹进来的还有蓝色天空后面皎洁的月光,林然叹息,月光如醉,夏蝉轻摇,作者的世界还是不要有女孩子比较好,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轻易就能沉下心勤奋写作的人,为了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说家,自己已经放弃了很多会分心的事,甚至远离家人独自居住,有时候整整一个星期也不和其他人交流,除了外出觅食或者去超市购买一些食物,林然几乎已经活成了一个孤独的人,与世隔绝,断绝社交,即使是网络上的社交也几乎没有。 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状态,和女孩子的关系更是绝缘体和绝缘体的对立关系。 “请,帮帮我好不好?” 后背突如其来的温热,柔软的,不知所措的微微压力,蝴蝶忽然落在叶子上,微微前倾,站稳,比林然自己想的还要冷静。 “你怎么了?”他问。 “帮帮我,说不出原因的害怕,害怕。”温热的风在脖子周围吹动,不是南边窗外的夜风。 “喂,你有什么话好好说,不知道自己是个女孩子吗?你这样出门在外很危险的。” “不,请不要说这些,请帮帮我。” “怎么帮你?” “带我离开这里,离开这里就好。” “离开这里?”林然有些欣喜又有些说不出的失落,“你要离开这套房子?” “不,不用,这是阿嬷的房子,我说什么也要守护它,但是,请你,请你带我离开二楼,这里太可怕了。” 林然当然是背的动于夏的,一百八十多公分的男人背一个一百斤不到的女孩,怎么可能背不动,问题在于要回到她自己的领地就要下楼,楼梯很窄,只够一个人上下,背着她下楼,林然不确定自己能做得好,万一两个人都摔下去,这于夏翻脸不认人再闹起来,又把警察叫来之类的,这件事到后来一定又是他吃亏。 要是不去一楼,就只能将于夏暂时安置在二楼的卧室,这是祖母的卧室,现在也是林然的卧室,总觉得有些不合适。 当!当!当!——正在这时,三五牌座钟敲响了九下。 于夏搂着林然的脖子,绵软的身体弹揉着林然的背心,两腿环绕他的腰,他不敢将手绕到身后,任由她跟随重力不断下滑又挣扎着依靠十指的抓挠不断向上攀附,可怕而执着的求生欲,狼狈地抓着,爬着,林然的领口一阵阵灼热,拜指尖的抓痕所赐,火辣辣的疼。 林然知道自己身上没多少肉,骨架硬的像晒干的柴,这样长久地攀在身后,于夏也不好受。她不算是他的负荷,可是他却会伤到她,只因为犹豫不决,对女孩的求助充耳不闻,只因为决定了活得孤独就无视身边活生生的人。 “先在这里休息吧。”林然挪步,带着于夏,躺到床上,女孩侧卧着,紧闭双眼,他则起身,坐在一旁的书桌前,打开桌上的白色小台扇,方向对准于夏,怕她中暑昏迷,醒不过来。 心里乱糟糟的,这种场合丝毫没有应对的经验,一个女生躺在一米距离之内,可恶的夏日的风,带着西瓜的甜味。 一面窗,一张书桌,贝多芬的微型人偶,贝多芬诞辰250年的时候演艺中心出品的一款人偶,同系列有无款,演奏管风琴的贝多芬、小提琴的贝多芬、钢琴版、指挥版和限量版,当初以盲盒形式发售,林然抽到的是钢琴版的贝多芬,他心满意足,也毫无更多贪念,售价六十多元一款,集齐需要三百多,林然当然是舍不得的。自幼学习小提琴和钢琴的林然,原本父母寄希望于他能往音乐方向发展,可惜林然天赋尚且有一些,热爱程度却远远不及同龄人,最终只能是当作兴趣伴随长大,虽然现在很少碰乐器,但是对音乐的喜爱却早已融入生命中,贝多芬就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位音乐家。 没有灵感的时候,他就会看着演奏钢琴的贝多芬,想象着这位一辈子忍受耳聋困扰的音乐家如何挣扎出天赋的光彩,在不怎么好的人生中闪闪发光的浪漫主义气质。 写作也是一件无论如何都该浪漫的事啊。 相比之下,女孩子和浪漫似乎完全没有半点关系,要说女孩子的存在能有什么价值,也许就是麻烦。 于夏微微睁开双眼,视线盯着顺时针转动的白色电扇,心情逐渐平复,荷叶型的吊灯,夕阳的颜色,浅白的床单,床单上丝毫没有半点味道,像是清水里漂洗又在烈日下晒干的纯净,这味道,好喜欢。 林然还不知道于夏已经醒来,只是独自撑着脑袋望着窗外,眼神丝毫不敢接触床沿,那个角落就像蹲着远古巨兽的时空黑洞,女人,依然还是无法与他的世界产生任何交集。 床上传来风吹杏花的声音,不真实的记忆之绳松散之后,雪花一样四散开来,是女孩的声音,好像恢复了正常人说话的样子。 林然也很难说清楚正常人说话的样子究竟该是什么样,知乎上似乎也有网友说过,写书的人生活作息根本算不上一个正常人,直播up主都能在十二点结束工作,作者很可能是没日没夜的,对着电脑显示器,对着显示器上以每半秒一次闪烁的光标,不论内心里多么汹涌澎湃,心灵早已穿越大气层飞向地外浩瀚的宇宙,亦或是边做一只病毒大小的生命体钻入地幔,穿行于太阳般火热的地壳中心仿佛游泳一般自由自在,是啊,心力万千剧情,写作页面却是空白的一张白纸,永远化不开的冬天的江面。 第二十九章 女孩和恐惧症 作者在干枯中熬过的时光,无以计数。 “我刚才给你添麻烦了吧,很喜欢这间房间啊。” 于夏翻身,平仰着看着头顶上的吊灯,荷叶吊灯带着古老的年代感,也并非出自某个专业灯具设计师之手,但是在于夏的目光中,却仿佛悠然躺在海边的白色沙滩上,吹着春日暖风,整个身心无比放松。 然后她说,“这个灯好漂亮。” 她将细长的双手举在半空,动作灵巧,双手在空中以芭蕾的姿态穿针引线一般,林然不敢低头,索性追随她高举的双手,虽然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可是姿态优雅,倒是很有美感。 也不知道怎么就会遇到这样的人,平常无奇的日子里,突然多出一个人的感觉,要说实话,是有几分奇妙的。 奇妙的糟糕感,奇妙的不知所措,奇妙的谜一样的女孩。 “我觉得可以编织成一件漂亮的裙子,就用这个吊灯的设计,你看这个荷叶,虽然很像是阿嬷辈喜欢的款式,但是放到现在也很适合。最近很多家电都流行复古设计,比如祖母绿色的冰箱、圆头圆脑灵感来源于老爷车的微波炉,还有香槟色烤箱,搪瓷式样的电磁炉,在各种vlog中都有出境,十分招年轻人喜欢,复古其实是一种永恒的潮流呢。” 自言自语般的呢喃,自得自乐的手臂芭蕾,洁白娇小的脸颊上好似沾上了落日余晖的果酱没能及时擦去,现在仿佛可口的饼干一般,躺在祖母的床上。 林然是一个完全正常的男人,虽然从事的是不那么作息正常的工作。 所以他必须要转移话题,不能让这种桂花酒酿味的空气继续在房间里发酵。 “你刚才怎么了?突然好像晕倒了?” “是恐惧,小时候就有的毛病。”女孩毫不避讳,这多少让林然放松下来,被信任总是让人高兴的一件事。 “你的斌可真不少,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之前说了什么斌来着?非典型孤独症?” “嗯,据说这两种病不是单独出现的,在病因上有一定的关联性,医生曾经告诉我,也许其中一种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问题也能响应得到改善,有些病啊,就像是这样。” 于夏将双手合拢又分开,又合拢,又将手掌和手背翻转几次,好似在和林然打哑谜。 “你是说正反面?” “是双生,好像是孪生姐妹那样,只要其中一个病好了,另一个也会自然而然好起来。” “如果其中一个恶化了,岂不是另一个也会变严重?”林然想到的是另一方面,他不是一个容易乐观的人,毕竟社会也不允许一个人过于乐观。 “嗯,但是其实这些年来也并没有恶化的迹象,当然也不能说改善,只能说适应。” “适应?所以你一直有试图治愈自己的——病?” “嗯——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谁也不希望总是要麻烦别人不是吗?我也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是下孩子了,不是吗?家里的老人都会一个个离开我们,一生短暂,八十岁死去也依然会有很多遗憾,我不希望我是阿嬷的遗憾,我也不希望我是家里人的遗憾。” 说到这里,林然又一次感觉到一滴冰凉的眼泪落在他的脸上,这种错乱的幻觉般的感觉当天下午在面料市场也曾出现过,如此熟悉和令人不解的幻觉。 “不会啊,你不是挺好的嘛?还考上了研究生,所以看起来这些问题只是会影响你的生活,但是并不会影响你的——人生?” “诶?为什么你说话这么有道理的样子,阿嬷也说过相同的话。”于夏已经从平躺的姿势坐了起来,双脚垂在床沿,来回摇摆着。 “嗯,只是恰巧而已,我这个人并不太会说话。” “哈哈,没关系,想不想听听我的事?反正不是什么秘密呢。” 林然想要拒绝,本能的感觉多一份了解就会多一分麻烦,人和人之间,尤其是不认识的两个人指尖,应该尽量避免因果,而不是任由因果慢慢累积,最终成为一种复杂的状态,这样一来,生活的复杂度就会变得很高,多年来独自生活的经验告诉此刻积极地告诉林然他该拒绝继续交谈,他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接下来要写的故事上,主角已经规划好了路线,他即将开始准备自己作案所需要的工具,有胶带、剪刀、纸—— “你不想听?” 心中突然鸦雀无声,安静宛如大雨将至前的世界,凝固成永恒的静止。 “我没关系,你想说就说。” “因为读书。” 林然:? “嗯,就是因为读书。”于夏可爱的点了点头,双眼看着林然,风扇发出吱吱声响,催促林然多少该说些什么。 “读书为什么和生病有关呢?”勉强从僵硬的舌尖挤出一句尴尬的疑问。 “嗯,就是和读书有关,因为小时候突然得了一种病,一种怪病,没有办法读书。” “没有办法读书?”林然彻底疑惑了。 于夏的表情十分认真,毫无半点值得怀疑之处,再说林然也想不出任何关于这种谎言的必要性。她已经考上研究生,就算读书有什么问题,也已经读了十几年了,读书到底能有什么病让她突然害怕到晕倒呢? “读书还能让人晕倒嘛?” 于夏平静地笑着,好像这样的场景对她来说十分熟悉,“嗯,一般人是不会的,但是人群中也有这样的人哦,也许将读书换成别的什么你就能理解了吧,比如晕血症。” “晕血?”林然重复着,似乎明白了一些。 “嗯,晕血的人看到血的时候就会晕倒对不对?有些医学生因为晕血问题无法克服最后只能放弃成为一名医生的理想,这种恐惧机制就是——血-晕倒。” 林然回想起大学时候全寝室的人一起在食堂门口的献血点排队献血,当时秦疯子是第一个撩起袖起袖子就去找护士小姐姐抽血的人,同宿舍的其他同学还嘲笑他,嘲笑的最厉害的是同寝室一个身高接近190公分的同学,结果等他献血结束后,站起身,突然就整个人往后倒了下去。 第三十章 你的声音和诗歌的期许 护士惊慌大喊,“小心,他晕血了。” 这个记忆林然印象深刻,秦疯子更是把这个事传的整个系里无人不知,全系制高点献血后突然晕倒,这样的笑话他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我大概明白了,晕血还是比较常见的,有些人看到血就会晕倒,有些是会有头晕和恶心的反应,但是看到书也会这样?还是有些不能理解。” “不会晕倒,但是会恐惧,浑身冒冷汗,好像有可怕的事就要发生,总之就是完全不能看到书。” “啊?那你怎么可能读到大学的?难道你们那边升学考试那么容易的吗?” “不不不,这就是我接下来要和你说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扰,哈哈,不只是你一个人会这样提问哦。” 于夏调皮地眨着眼睛,表情淡然,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一般,“教科书我是可以阅读的,所以考学的压力并不大,而且我是一个艺术生,对高考的成绩要求也并不是太高。” “啊!” “不要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不好,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知道你们这边艺术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有时候非常低。” 林然点头,这一点他十分认同,可惜自己没那个能力,到小学毕业的时候,他已经无法保持每天专心练习乐器了,和很多原因有关,长大后回想起来,也不能怪自己来不努力,也许是没有那个命吧。 艺术生高考录取分数线的确不高,尤其在上海,有些成绩不好的高二学生,因为有乐器加持,高二开始努力攻音乐类专业考试,发奋练习考试的必考曲目,只要专业考试能够通过,文化类考试仅仅需要三百多分就能顺利进入大学,这也算是一条比较好的出路。 “虽然比较低,也是别人努力的成果,要知道学习艺术也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并没有外行人想象的那么容易。” 于夏连连点头,“的确的确,怎么说的好像林然也是艺术生一样?说起来,你身上倒还是有几分艺术生的气质。” “什么?” 这话林然听了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嗯,看看你的手?” “为什么?为什么要看手?” “如果是练习小提琴这种乐器的话,手会和其他人不太一样的呢,你有没有听说过一本书的名字叫做《小提琴家的左手》呢?” “你不是不能看书的吗?” “哦,那好吧,不看就不看,我的确不能看书,可是阿嬷说不读书是不行的,所以我会听书,小时候阿嬷念书给我听,给我念了很多很多小说,后来我用电子阅读器听书,现在更方便了,什么都可以听书,微信读书就做的特别好,喜马拉雅也很不错,虽然不能享受捧着书的幸福,但是能够听完一本又一本书也是很快乐的,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总好像缺了点什么。比如诗,我想听的诗,找不到好的人朗读。” “诗?有很多人做这种节目的吧,有些b站主播也会读诗,粉丝也不少,只要声音好听,读诗是很容易增长粉丝的。” “不瞒你说,我也有给喜欢的up留言,他们也会在视频里问粉丝,诸如‘大家喜欢哪位诗人,可以告诉up主,up主一定给大家安排之类的’,但是——” “你没有留言?” “我留言了。”女孩说道,“我留言了,而且不止一次哦,可是一直都没有等到我想要的诗人的诗歌,也许是太冷门了,很难给up带来粉丝收益吧,比如叶芝的诗就有很多up会朗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也能找到不少朗读者,霍夫曼的诗歌也很多人喜欢,还有那位自杀的诗人。” “自杀的诗人?” “嗯,就是带着老婆孩子在新西兰附近的小岛上一起死掉的那个诗人,他的诗也很美妙不是吗?特别像一个心思细腻的孩子写出来的文字。” “哦,你是说顾城。” “对,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于夏念完,两人哈哈笑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要笑,电扇的声音被遮盖住了,笑声让林然有一种夏天用勺子挖冰西瓜吃的感觉。 “嗯,顾城的诗是有很多人喜欢的吧,仅仅从诗本身来说,刚才你说自杀的诗人,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海子,海子的死至今回想起来还是让人非常困惑也非常遗憾。” “啊,对对,海子,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诶?你居然也会背诵这一段,我还以为你不会知道这一段呢。” 林然知道于夏这么说并非轻视他,而是的确说起海子的诗,大多数人最先想到的会是那首耳熟能详的“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正如同,很多人都会背诵这样一段诗,“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但是没有太多人知道这首诗其实并非描写年迈的父母而是送给爱人的一首诗。 大家也未必知道这首诗的作者叶芝终其一生也没有和诗的主人,那位爱了一生,多次求婚的女子结为夫妻。 就是这样爱而不得的诗被音乐人写成了流行歌曲,唱红了大江南北,却不再是原先的意思。 于夏看着林然,看得他浑身不自在,从来没有被一个女孩子这么近距离看过。 这家伙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啊,这样近距离盯着一个男人看,不知道不太礼貌吗? 坐在椅子上焦躁不安,心跳越来越快,毫无道理的心慌意乱,明明对方是个病人,明明生病的人是于夏,明明应该焦虑不安的人也是她。 “好了,说你的病,或者说——刚才说到哪里了?” “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也许合适。” “合适什么?” “读书给我听。” “笑话,我为什么要读书给你听。” 林然找到一个救命的藤,瞬间抓在手心,他要牢牢抓住,好逃过这种令人不安的灾难。 女人真的会影响一个人的思绪,令一个作者脑袋空白,空白的连最恼人的光标都消失不见了。 第三十一章 平平无奇是优点哟 “因为你的声音,很适合读书,你的声音很好听啊。” 林然傻笑,“啊?” “没人告诉过林然,你的声音很好听吗?非常非常好听的那一种。” “从来没有。” “那我现在告诉你呦,你的声音非常好听,尤其是刚才念诗的时候,非常非常好听,不甜也不深沉,不是那种情绪饱满的类型,而是仿佛——对了,仿佛深蓝色的夜晚一样,澄静的声音,这种声音的本质是干净。” “我只是普通话比较标准,这一点倒是从小就有很多老师说过。”林然必须承认,也只能承认到此,他说话吐字清晰,小学开始就被老师当作工具人使用,朗读课文,参加诗歌比赛,演讲比赛,都必然会找他,当然了,他的成绩也十分不错,每次多少都能拿到一个名次,不枉费老师的信任。 于夏说的也不错,他的确没有丰富的情感,朗诵的时候缺少波澜起伏的气势,节奏把握上也比较接近于口语话,也就是占了说话清楚的这一个优点,其他真的是没法和优秀的朗读者相提并论,要说适合朗读,主持人或者b站一些声音天生带有磁性的up主要适合得多,他们才是高手。 “不是这样的,你的声音和说话时候那种平平的节奏,是我最喜欢的,我要怎么和你解释呢?”搜肠刮肚也没能找到合适的词解释这种平凡的声音所传递的美感,于夏有些着急,站起来在原地来回踱步。 “有了,”忽然抬头,“就是大自然的声音,秋天落叶纷飞的声音,冬天雪花落下的声音,夏天的雨声,还有春天湖面裂开的声音。” “湖面化冻的声音。” “裂开”这个词着实像划开手指的书页,林然听得疼。 “嗯嗯,是是,我用词不当,是化冻的声音,所以你能get我的意思了对吗?你的声音就是这样的。” “嗯,懂了呀,要不然我总结一下吧,你说了那么多傻子也听明白了。”林然清了清嗓子说道。 “好啊,好啊,洗耳恭听。” “平平无奇的声音,说了那么多就是说我的声音平平无奇。” 夜惘然安宁,外面的夜市开始了,窗内的两人却是谁都想不出要如何接这样一句话,地板发出吱吱的声响,没有人走路,好像有什么东西踩在上头,或许就是心头解不开的困扰吧。 虽然这个形容是不准确的,于夏知道林然的声音不是因为平平无奇所以特别讨她欢喜,而是有更难归纳的理由,这理由藏在了大海中,只有潮水涨过又退去,只有等待那个晨曦降至的时刻,她才能在清晨的大海上方,拨开云彩,找到那些答案。 她的生命里充斥着各种问题,有很多答案需要寻找,随着年岁渐长,于夏相信这些答案只是在和她捉迷藏,它们躲藏在某个角落,这不是空间的谜题,不是博尔赫斯笔下的迷宫,也不是尤利西斯那种让人困扰的神作,因为难以阅读而无法相识,答案是一个个小精灵,调皮的小精灵,它们簇拥着,彼此相依相靠,躲在一个角落里,那个角落是舒适的,芳香四溢,一年四季都开满着鲜花。 传说上帝不居住在任何一处,这些答案也许也不居住在任何一处,但是它们逗留的地方会飘出花香,会有百鸟吟唱,杏花树上细雨绵绵,歌唱着生命永恒不变的喜悦。 这些给她的生活带来无数困扰的难题有着生命本身纯粹的美好,这种信念无时不刻都在于夏心中,即使生活并不容易,她也甘之如饴。 林然的声音和许许多多的答案一样,躲藏在海边的贝壳里,在一颗金色沙子包裹中。 “一会我要出去一次,如果害怕书的话,就不要往那件房间去,也不要——” 说到一半,林然忽然停了下来,想起什么似的,转移话题道:“要是遇到什么害怕的事情,给我打电话吧。” “电话?或者我们加一下——微信?”于夏提议。 林然点头,走到衣柜前,于夏不解地看着凛然的举动,等林然从衣柜里取出手机的时候,于夏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有手机强迫症啊。” “什么?”林然皱眉,心里有些脾气。 “就是那种无法将眼睛从手机上移开的强迫症呀,这种病人啊,只要一分钟不看手机就会心神不宁,寝食难安,好像丢了魂似的,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特别严重的患者啊,还会产生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这么严重吗?我肯定没有。”林然否认道。 于夏将信将疑地笑道:“你有没有总是忍不住去看手机的习惯?” “多少有一点,要看什么时候。” “那你有没有总是想着手机在哪里的问题?” “好像也有一点,喂,现在的人类这种事情难以避免的吧,你要说一点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吧。” “我就没有,我可以几天不看手机,也想不起来这个东西很重要。” 林然摇头大笑,笑中带着几分不屑,心中想的正式今天中午出门吃热干面之前还听到这小丫头在那里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直播的,这种女孩怎么可能可以几天不需要用手机也想不起来呢,简直就是有一点大言不惭的味道啊。 “手机这东西,我一点依赖也没有。”她又重复了一次,好像在说自己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一般。 又是一种骄傲的表情,这丫头什么事都能骄傲起来? 明明刚才还害怕的要命,好像二楼有什么魔鬼会要了她的命。 “我没有,只是在工作的时候为了避免被打扰,所以会把手机放在远一些的地方,这样拿手机变得困难一些,想看手机的频率自然也就低了一些。” “所以,你到底是从事什么工作呢?在家里的工作?也就是没有工作吧。” 因为不想告诉于夏自己是一个写书的人,这样的职业其实挺高尚的,但是他配不上,也害怕被人问起,写过什么作品啊之类的问题,这些问题他全都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第三十二章 人鱼冷萃、烤物和写作 还是尽快逃开吧,本来今晚的活动林然是想要拒绝的,没能把晚饭前的剧情继续往下写一些林然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要努力,要更努力往前冲,才有可能不落后啊,不管是有灵感的时候还是没有灵感的时候,全都不能生出携带之心,只要稍稍有一些懈怠,谁知道接下来会不会从此沦为卡文大师,不停在卡文和松散的日日夜夜中虚度了年华。 一阵紧张的感觉催促着林然,他心头想着,也许可以尝试一下写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作者的恐惧变成一头凶猛的巨兽,作者就像是非洲草原上的羚羊,每天都要拼命往前奔跑,只要稍稍停下脚步,就会被狮子一口吞食。 那个因为无法按照节奏书写的作者最终会被自己的恐惧化成的巨兽生吞活吃了。 这样的故事,或许只有体会过这种心情的人才会喜欢,但如果只是一个私小说的短篇故事,加一些当下流行的克苏鲁元素,也许也是一道不错的点心。 短篇就是这样自由,可以随时开始,随时结束,一个紧凑的故事,当它被完成的时候,也就注定了它绝对不会是一个最好的故事,因为好的短篇小说永远是下一个。 “我应该没什么大碍了,不过还是加一下微信好了,如果我遇到什么可怕的事也可以找你帮忙对不对?你看我在上海无依无靠。” “你停下,别再说了,我不是你的监护人,我们的关系也没有好到这样的程度。” 林然说完,加了对方的微信后,拿起桌上的自行车钥匙跑下楼梯去。 走出门,心头的担忧便立刻消失不见。 原本想要拒绝的活动是seven组织的,定在一家离青山路不远的居酒屋,seven说今天就是几个作者小聚,随便聊聊喝喝啤酒出点烤串,夏天么,总该聚几次的。 现在离十点还早,林然打算先去书店逛一圈,从路线来看,先沿着青山路一路骑行到思南路,随后沿着思南路再骑行到复兴中路,复兴中路一带夜晚非常舒适,夜色透过梧桐树叶投射在地面上,穿过金黄色的路灯,一条带着秋日感的金色小道仿佛没有尽头。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交响乐团都在复兴中路附近,艺术气氛浑然天成,虽然夜间路边的大小琴行全都关门了,经过玻璃橱窗时还是能够看到尚未上漆的提琴散发这木头淡雅的气息,安静的等待它的演奏者。 这条路无论走多少次都是十分叫人喜欢的。 既然时间尚早,不如骑行加散步,也许再去白鸟咖啡买一杯手冲咖啡,好久没去那里也不知道老板是否又出了新的口味。 计划进展顺利,晚风戴上耳机一路前行,忘记了写作的烦恼,大脑彻底在运动中得以放松。 二十多分钟后,林然从白鸟咖啡门前经过,五六个年轻人正在等一个小女孩制作咖啡,林然也想要多骑一会,便没有停下,一路朝东继续前行,附近的小咖啡馆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家,哪家的咖啡味道都不错,林然对此并不挑剔,他也希望自己保持尝试新鲜口味的习惯,不同的口味对舌尖的刺激能带给味蕾带来不同的体会并且留下不同的记忆,这可以增加写作时候的新鲜感,食物和文字是很好的朋友,即使是一碗平常的热干面,当写作时回忆起它的时候,也能回忆出酸、咸浓郁的口感流淌于纸面上。 人类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依赖嗅觉的动物,味道的记忆比图像和声音更为长久。 在一家新开的小店旁,林然停下车,店面只有一米多宽,没有设座椅和台面,只是一家做外卖咖啡的小店,店内仅有一人,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孩戴着白色口罩,正在将研磨好的豆子放入滤网。 价目表使用金粉色钢笔写的美术字,像是人鱼蓝的那种配色,月光和灯光混合的夜色中,墨水呈现出魔幻的光彩。 店员注意到正看着价目表的林然,打了声招呼,好像彼此是已经熟悉的朋友,“喝什么呢?要不要试试人鱼冷萃。” “人鱼,冷萃?” 林然的反应似乎在店员的预料之中,她抱歉地解释,“您知道《水形物语》吗?” “啊,那部奥斯卡最佳影片《水形物语》吗?” “没错,就是那个,这款咖啡的灵感就是源自《水形物语》,人鱼冷萃这个名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魔幻?” “好像的确。”林然尴尬地笑着,对这家店又多了几分好感,还有这样给咖啡起名字的吗?他想起于夏叫一件婚纱——秋蝉,这个店员叫一杯咖啡——人鱼冷萃。 冷萃是制作方法,那么人鱼就是名字,难怪这个墨水的颜色也是人鱼金粉的颜色。 这款钢笔墨水有一阵子在淘宝的彩墨中小小流行过一段时间,经常买墨水的林然也被推送到多次,但是彩墨容易堵笔尖,影响写作速度,这也是为什么林然一直没有尝试过使用彩墨书写。 人鱼冷萃从舌尖趟过的感觉带着雨水的气味,跳跃的金鱼的尾巴在夏夜池塘里嬉戏,钓鱼人恰巧路过,鱼竿早已收起,月光下,生了恻隐之心,见了鱼游月下,蝶翅扑飞,动而空寂,不动自足,踏着软面的脚步,也怕惊扰池塘夜色。 路灯摇曳,晚风徘徊在繁华如锦的城市,百年前的洋房看着今时的路人,细声低语,时光化爱,路人转身寻去,只闻得咖啡的香味,夜的前奏,人鱼冷萃的名字。 夜将继续,主题部分叫人忐忑,居酒屋不知不觉就到了,红色或白色灯笼高挂门外,这是居酒屋的标志,全世界不同城市看到这样的灯笼都能认出是居酒屋。 在上海,女孩们似乎比男人更喜欢居酒屋,原因之一就是这里的食物量较少,女生一次可以选择多点几种食物品尝,也不至于很快吃饱。 seven预订的这家居酒屋布局比较宽敞,右手边的料理台前坐着几位三十多岁的女性,看起来刚下班不久,穿着正装,脸上妆容依旧精致,精神却已放松下来,离开工作岗位后的闲暇时光,女人们说着,笑着,毫不在意烤串的烟气,指甲捏着烤串的细小竹签,夏日缤纷的色彩荡漾在梅子酒和渍萝卜的微醺中。 要不是和作者们聚会,兴许林然也能安心享受这份自由和舒适。 第三十三章 难得闲适,各有烦恼 十点刚过,seven已在店中,白色的脸颊上多了故意留着的黑色胡渣,看起来多了几分男人的味道。 他站了起来,对门口处的林然招手,动作有些夸张,藕粉色圆领短袖,上面是一个宝可梦的图案,微微凸起的圆肚子,竟然有几分可爱。 seven比林然小几岁,也就是25出头一些的年纪,肚子已经有点发福的迹象,林然走近seven,在他对面的椅子坐下,方才想起这个宝可梦的名字,“是卡比兽啊。” “诶?90后集体回忆,的确是卡比兽,可爱吧。”seven笑着说。 “嗯,谁不想成为卡比兽呢。” seven将菜单递给林然,请他先点一些,另外两位也快到了。seven似乎很喜欢居酒屋,说没有居酒屋的夏天是不完美的,林然笑着点头,分心读着菜单。 居酒屋的菜单基本类似,一般分为冷盘、烤物、煮物、炸物和其他小食,林然对炸物缺乏兴趣,烤物倒是喜欢,鸡肉丸串、鸡翅和烤和牛,滋滋的香味发出幸福的有关幸福的窃窃私语,居酒屋里浓淡恰好的灯光。 seven摆出拍照的造型,说道:“帮我点一份芥末章鱼吧,最好两份。” “好啊,那我就要一份豆腐,煎过的那一种。” “林然不吃芥末章鱼吗?这家店的章鱼特别好吃,芥末味正正好好,可以打90分。” “吃不来生的海洋生物啊,总感觉在咀嚼克苏鲁的触角。” “哈哈哈,作家就是幽默,吃章鱼就是吃克苏鲁,说起来,我最近倒是在读克苏鲁相关小说,觉得一点也不恐惧啊,为什么会说那个谁——” “洛夫克拉夫特?” seven连连点头,“对对,就是他,为什么说他的小说很恐怖呢?我觉得就像一个人在那里絮絮叨叨个没完没了,也没有大家在评论里说的那种内在的恐惧感,我完全把握不到一丝恐惧。” “嗯,你看了哪几个故事?” “《疯狂山脉》还有《墩威治恐怖事件》,还有——” 正说着,裴木和忘川也来了,两人一前一后,有说有笑,像是约好了一起来参加晚间场的聚会。裴木很帅气,今年差不多三十二岁,博士毕业,纯理科生,第一次尝试写作就被誉为硬科幻的天才作者,最有可能写出阿瑟·克拉克那种小说的新星作家。头发微卷,小麦色的皮肤,露在短袖外的结实的胳膊,天才就是有足够的时间享受写作之外的生活,据说裴木的本职工作室研究员,写作不过是等待实验结果时无聊涂抹几笔,就出来一篇篇拿遍科幻类奖项的屠榜作者。 群里大家都这么称呼裴木,他本人倒是很少出现,每次出现都会被追着喊“屠榜大佬”来了,今年参加了几项征文,大家注意避开一下。 其中不乏酸柠檬者,更多的是从心底里羡慕和佩服裴木的作者,其中也包括林然,虽然平日在群里一言不发,但是林然知道,裴木这样的作者是他无法对比的存在。 忘川是个女孩子,写网络连载小说赚到人生第一桶金,那时候忘川才19岁,白天读大学,晚上写小说,两年时间写下五百万字,到了大三那年还和网站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因为版权问题足足闹了一年多,最后也不知道双方达成了什么协议,总之忘川不闹了,继续写自己的作品,她写书的速度和喝水一样快,两年五百万字,这简直就不是人。 正想着,店员已经将两盘芥末章鱼端到桌上,触手怪这样的称呼仿佛就是为忘川量身定制,可是这个触手怪长得可爱极了,当天晚上还穿着一身公主裙,乍一看,裙子和于夏下午出门穿着的那一身几乎一模一样。 忘川的装扮引来店里顾客们的眼光,她却毫不在意地挨着裴木,脸上一直洋溢着笑容,两人看起来真像是恋爱中的情侣。 裴木和林然寒暄了几句,都没有说起写书的事,心照不宣地不聊写书似乎是作者聚会的一个默认习惯,谁也不想在休息时候谈论写作的事,至少林然不想,裴木似乎也不想。 忘川坐下后,点了一个寿喜锅,说一定要尝尝和牛寿喜锅,码字码完饥肠辘辘。 seven好奇,问道:“忘川大小姐不会是到现在还没吃饭吧?” 忘川遗憾地摇头,表情好想吃了芥末,“哎,苦命的我,每天要写一万多字,这个点没吃饭太正常啦,还有时候要是卡文,弄不好十二点才刚交卷,下半夜才有时间觅食哦。” “难怪身材保持的那么好,为什么皮肤也那么好呢?” “被画家说皮肤好?这也太幸福了吧。”忘川扮起卡哇伊的表情,男人们跟着笑。 seven是东南大学设计专业毕业的,毕业后就跟随当时的女朋友来到上海,女朋友在出版社实习,介绍seven给出版社说是他能画插画和封面,一来二去,seven真的获得了一次好机会,当时一家出版社要再版毛姆的小说,封面需要重新设计。 第一桶金来的十分容易,林然也是那时候认识seven,算起来也有三年时间,三年来他的变化可谓十分巨大,最突出的改变是,seven在赚到钱以后便失去了前女友。 忘川和seven的关系是四人中最好的,两人相识于seven读大学期间,据说当时还是因为女友喜欢忘川的小说,拉着seven一起读,后来seven还被迫为忘川的小说画了几幅同人图,粉丝圈里引起一阵好评,就这样seven认识了忘川。 “seven什么时候给我的角色画插画呀,读者在米画师找了几个插画师画人设,结果都不满意。”忘川端起一杯梅子酒,娇气地说。 “没时间,我的活一直压到年底都做不完。” seven摇头,十分干脆地拒绝。 “没时间?男朋友要不要给你介绍?” “诶?男朋友?”林然问道。 “林然也很好奇吗?我以为大家都知道呢?”忘川笑着,看起来十分得意。 seven用勺子舀了一口芥末章鱼放入口中,坦然承认,自己的确是很久没有交到男朋友。 第三十四章 潜力新人的烦恼 留着络腮胡子看起来明明越来越man的seven说出要找男朋友这样的话,林然和裴木都有些不敢相信。虽然时代变迁,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seven居然喜欢男人,林然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视线不自觉地盯着seven,烤好的银杏上撒了过多辣椒粉已经难以直接入口,忘川给大家解释说,seven和前女友分手就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其实喜欢的是男人。她带头鼓掌,好像在庆贺某种新生,恰好此时,店员送来冰块和啤酒,大家举杯,为seven高兴。 冰凉的杯子碰撞出清脆的声响,引来几道一闪而过的目光,没人知道这里正坐着一位喜欢男人的插画师,这位穿着卡比兽的大男孩喜欢的是和他一样性别的人。 喝下半杯啤酒,又举杯,这一次是裴木带头,林然已经彻底放松,享受着当下的自由,摆脱了书和写作的自由,千金难买。 为seven举杯,也好似为自己举杯,片刻无拘无束,逃离按部就班的生活,偏离感披着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 “只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我可以卖给你。”酒过两杯seven趁着微醺,拍胸承诺。 裴木顺着话题问道:“忘川要开新书?还是在网文平台连载?” “是啊,我就不踏足你们实体圈了,竞争过于激烈,打不过。”闪烁的眼睛,明亮而有灵气,有点像苏歌的眼睛。 吞下两口烤鸡肉,醉意消散,林然才发现刚才的错觉是多么奇异,好像大调和小调错乱颠倒,忘川的眼神和苏歌完全不同,前者是愉快和活泼的,是藏着灵气和丰富情感的眼神,它们会说话,能三天三夜,滔滔不绝地述说出洋洋洒洒一本青春小说;苏歌的眼神是冷静而清澈的,是微云淡淡迢迢银汉。 “林然的书快出版了吧,新人奖过去也有两年了,这次书展赶得上吗?”裴木丢来令林然难堪的问题,他不是故意的,大家都知道不可避免会聊到这些话题,写作、出版、编辑和读者,这些话题怎么可能绕得过? “来不及,别说是书展了,就算是年底我都没有把握?” 忘川道:“这是为什么?出书有那么难吗?都那么久了还没出完?” “嗯,当中改了很久,也是因为我自己太拖延了。” “拖延谁没有啊。”这个词就像一个令人开心的玩笑,一个惹人憨笑的小丑一般,seven举杯,“敬拖延,必须敬拖延一杯。” 裴木附和,“当然,要是没有拖延症,我早该拿雨果奖了啊。” “是啊,裴木完全可以,我对你充满信心。”林然的话发自肺腑,说了出来令他自己也想不到的高兴,高兴又痛快。 “啊,承你吉言,先把拖延症治好,我就有希望了。” 忘川也端起酒杯,“算我一个,我才是重症拖延患者,每天都不想写书啊,每天都不想更新啊。” “不可能,你的更新是令所有人都羡慕的,日更一万字的忘川,怎么可能有拖延症?” “老鹰吃小鸡知道吗?起点那个触手怪,网文圈的骄傲,每天更新都是2-3万字,和这样的触手怪在一个时代,在他面前谁都是拖延症。” “那就敬老鹰。”seven说。 “不是敬拖延吗?”林然和裴木一起问道。 “都一样都一样,难得出来放松,只要开心就好。” 忘川说完,带头喝下半杯啤酒。 “这——今天还要不要赶回去更新了?存稿够吗?”seven体贴地问。 “写完出来的。”忘川回答,随后她又坏笑着伸手捏seven的面颊,“什么是存稿?存稿是不可能有存稿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存稿的。” 寿喜锅端了上来,因为和牛特别美味,大家又加了一盘,裴木问起林然最近的创作情况,林然摇头,“不怎么好。” “害,都一样,据说吴楚大大一年出一本实体书,简直不是正常人类。” 林然也羡慕,吴楚是一位圈内挺有名气的科幻作家,每年一本实体书的速度令所有人都羡慕不已。这不仅意味着吴楚在出版社这边拥有比较好的信任度,也意味着他有相当实力可以连续出版自己的小说,读者接受度自然也是很高的。 虽然也没有听到再版的消息,但是能一本接着一本的出书,这已经是很多作者做梦都不敢想象的事。都说出版的门很难打开,一旦打开了就要全力以赴向前跑,林然曾经非常希望自己有机会可以全力以赴,但是现在,门就在眼前的时候他却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了中间,他使不出力气,也找不到退路。 一种非常难以形容的状态,一天又一天。 “你的话肯定还不错啊,硬科幻大佬,市场非常看好这样的作品。”忘川说。 裴木点头,“我是还不错的啦,但是这没有用。” “为什么?”林然问。 “就是嘛,谦虚,裴木就是谦虚,又帅气又是理科大佬,怎么可能没用嘛,就是嘲笑我们这些只会写言情的小作者呗。” “月稿费十几万的大佬能不要损人吗?”裴木撒娇般说道。 忘川变身骄蛮的蝴蝶,扑闪着翅膀非要裴木好好解释。 “是啊,每次征文都有你,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圈内你的名声也是越来越大,大家都非常看好,说起来令人嫉妒啊。” “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相反,我只有苦恼。”裴木闷头用筷子夹起食物,一块裹了生蛋液的白菜。 “到底有什么烦恼呢?” seven以局外人的口吻轻松催问道。 裴木神情黯然,很难想象这样的表情会在聚会的时候出现在他的脸上,冉冉升起的星星,又拥有一张男团脸,出道就被被读者评论为被写作耽误的偶像明星,被科研耽误的明星作者,如此云云。 这样的一张脸上淡淡乌云掠过,似有风雨悄然藏于眉角,他抬头,叹声,呜呜咽咽的,好像参加吃芥末比赛,假装吃下的食物没有芥末,实际上喉咙里早就生了火撒了辣椒。 第三十五章 温柔的硬科幻作者 廉价马萝卜做的青芥吃进嘴里时需慢慢张口,鼻口一同往外呼气,方能缓冲辛辣对口腔和咽喉的刺激,裴木不然,他紧闭双唇似乎不想开口又忽然下定决心告诉大家,“我就是写不了长篇。” “写不了长篇?”忘川莺莺而笑,“那我要敬你一杯。” 女神举杯,裴木作陪,“虽然不知道你在笑什么,先喝为敬就是了。” seven见状又悄悄招来店员点了几罐啤酒,加了几个烤串,复制黏贴的意思,也不忘给自己多要一份芥末章鱼。 这家伙的兴趣的确令人感慨。 “我完全写不了短篇,之前阿里巴巴不是有一个征文嘛,编辑还专门私信我找我聊了一下。” “阿里巴巴的征文?你是说上半年的一个科幻征文?面向影视改编的?”林然问。 忘川嘟着嘴,不高兴地说:“是啊,就是这个,编辑半夜找我问我能不能参加一下。” “忘川还是不放过实体圈啊,简直不给大家饭吃。”裴木借着酒意调侃。 “我倒是想,但是这是本宫做不到啊,几百年没有写过短篇小说,你让我写一百万字的我能做到,哪怕只给我三个月,真的能有影视改编,我也就拼了,大不了熬掉几根头发嘛,早点赚够钱可以环游世界去,可是阿里巴巴这次的征文要求的字数太少了。” “我记得是六千字。” “然这边的编辑也让你参加了吗?”忘川好奇,裴木也看着林然。 本来只是知道这个比赛,写了几个开头总觉得没有新意也就准备放弃了,今天听忘川提起自己也就是跟着说了一句,结果就被问是否参加,现在看来即使参赛也是陪跑。 “编辑倒是没有找我,因为我不行啊,这种短篇显然裴巨才适合。” seven跟着赞美,“然说的对,裴巨参赛,冠军之姿。” “已经投稿了,能不能被看上鬼知道,听忘川这么一说,这比赛水很深啊。” 裴木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六千字篇幅的短篇恐怕裴木一天就能完成一到两篇,如果写个十篇去投征文,弄不好卷走好多个奖项也未可知。 佩服是油然而生的,根本避无可避。 “是啊,也就裴巨会些短篇,林然也不擅长。”忘川好像很了解林然,没等他自己开口就帮林然把话说没了。 “这,林然最早也是写短篇的啊,我记得当初也是获奖常客了。”裴木急忙夸了起来,好像生怕自己被捧杀。 吹捧越高,作者本人的压力就越大,所以很多作者会越写越艰难,时常怀念最初写作的时候,除了热情之外就只剩下灵感,热情+灵感=作品。 等写了几年之后,类似于初心的东西似乎就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改变,怅然若失的感觉萦萦绕绕。 “我也是后来改写长篇,就不太会写短篇了,真的羡慕什么都会写的人啊。”林然说完,吃了一口菜,烫到了舌尖,一阵刺疼。 “问题就在这里,我根本不知道长篇要怎么写,可是不写长篇是没有办法——赚到钱的。” “裴木啊,短篇才是艰难,真的,你相信我,长篇就是——” 忘川想说长篇到后来多少有点水,但是这样的话在今天这种场合显得极为不适合,写网文的作者被吐槽水文是十分常见的,可是自己吐槽自己,就有些过分,再说哪有作者自己承认水文的。 忘川现在是大神级作者,在其他作者面前说自己的文水,岂不是笑话? seven意味深长地看着忘川,给她递上一串鸡翅,“女频的文啊,文笔是非常厉害的,我第一次看这种古代言情文是非常抗拒的,要说看看《琅琊榜》这种运筹帷幄,智商在线的书我还愿意,何况有电视剧在前,拍的那么好,海晏的原著小说一定也不错,古代言情想来想去就是宫斗、宅斗,男生肯定是不喜欢看的。” “那你当初怎么看得那么滋滋有味?”裴木坏笑着,眼神却是温柔。 “你不要这么看着我啊大佬,所以我才说当初是有误解的,女频的文其实文化功底很深厚,《诗经》、《唐诗三百首》、还有宋词什么的,作者们都是信手捏来,形容女人的词那是要婉约有婉约,想妩媚有妩媚,再不然花木兰这种英气十足的女性角色,女频作者也能写的淋漓尽致,鲜活有力,到男作者这里,形容女人基本就是直男文笔,什么柔软的长发,黄色连衣裙,一点都没有美感,要是形容妹妹就是特别卡哇伊那种,也没有任何代入感。” 林然忍不住笑出声,一半因为seven说话时的表情甚是活泼有趣,像一个卡通形象,开口说话的卡比兽,另一半是因为裴木看seven的表情,嘴巴张开合不拢,眼睛噗嗤噗嗤宛如少女。 “你笑什么?”seven的声音透着几分婉约。 “主要是你不喜欢女孩啊!” 忘川捂嘴,前仰后倒,惹得邻桌的男人不好意思地挪了挪挨着忘川的坐椅。 “太好笑了,林然你不去写嘲讽小说真的是太浪费天赋了。” “林然的嘴,骗人的鬼。” seven小怨妇一般抱怨,看似不高兴,实则乐在其中,林然背后一个机灵,接下来的时间,总觉得seven看向自己的眼神有些怪异。 “他是实话实说而已啊,seven你这个主要是因为你不喜欢女孩子,这话一点不错呀。”温柔的语调,seven也不在乎,任由裴木调侃。 “说起来,大刘写女性也很直男不是吗?”忘川恢复常态,吃起和牛又聊起写作来。 只要不聊自己的写作,聊别的作者,林然和裴木都没有感到不适,聚餐过半,话题也越来越轻松。 “当时是《科幻世界》主编姚海军和大刘约饭,恳谈了一番关于长篇小说的事,后来就有了《三体》。再想想《流浪地球》原小说只有2万2千字,2000年的时候,大刘的稿费是千字120元,去除税费,最后到手也就两千多,十九年后,《流浪地球》3.2亿制作成本,27亿票房收入,天文级别的差距,不过大刘是真的厉害,短篇已是神仙,长篇直接睥睨众神。”林然说。 “可不是嘛,但是我就是不会啊,感觉永远不知道怎么才能写好一个长篇,要说故事也看了不少了,仍然是没有头绪。”裴木苦恼不已,皱起眉头仍然帅气,却多了几分不化的愁云,躲在树叶后不敢震动腹部的夏蝉。 第三十六章 下半场,作者的游戏 眼看秋冬将临,愁绪漫涨,最后攀爬在树枝上断了气,一声夏天都未曾喊出便抽空了身体,落到地上,彼时蝉儿定然是没有意识这种恼人的东西,躺卧在柏油马路上若还能知晓世事,算什么蝉间疾苦。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林然也熟悉,这种无能为力的气味是挥之不去的老房厨房里的苍蝇。 “诶,真的做不到,就觉得自己还是不够有天赋。” 这话从一个公认有天赋的人口中说出,谁的脸色都不好看,哪一个创作者不会担心自己明天就江郎才尽呢?哪怕今天还有很多读者,还有出版社合作邀请,谁知道下一本书会不会就根本找不到出版的机会呢? 有时候还是觉得最初写作的时光是夏季里最甜的那一口西瓜,可惜吃完了再也不会有,往后的日子就像在泥地里挣扎着,连绵山脉中前行,山峰越来越高,心境越来越凉。 这番心路历程,多少人能熬的过去? “你们这些作者真是的,聊一个话题就能全军覆没,不如听听我的理想啊。”seven适时抛出新的话题,众人高兴起来,热情满满,洗耳恭听。 “是找男朋友的计划吗?你喜欢林然这样的还是裴木这种?林然更有学生气,裴木更受文艺女青年喜欢,你这种小男生,我还的确猜不出你喜欢哪种类型的?还是说洛阳纸贵,能找到就不错了?” 林然:这比喻绝了,忘川不愧是女频大神级作者,用比喻随心所欲,倒也别有生趣。 “说说我的赚钱计划,等有钱了还愁没有男朋友吗?”seven理直气壮,却没有几分底气,看得出来,谈恋爱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容易,在坐四人事实上都是单身,作者不容易找合适的对象,裴木虽然只是兼职写作,可是科研工作本身也不容易找到适合的交往对象,工作时间长,需要投入的精力也很多,加上还要写书,照顾女朋友多少会成为一种负担。 忘川的情况有些不同,仰慕和追求者一定不少,只是忘川或许习惯了一个人,被万千读者追捧,却享受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倒也令人羡慕。 “好了,你们听听seven的计划嘛,他现在是真的红人,出版社现在对封面要求很高,很多时候都要多次改稿才能通过,seven的作品一般来说三次最多了。”忘川身在网文圈,对实体出版的情况也是了如指掌。 “因为很多书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怎么说呢,尤其是原创新人的文学作品,想要能卖得动,出版社要花很多心思,封面作为读者看到书的第一印象,肯定是要大动脑筋才行,一个好的封面和一个敷衍的封面效果绝对是不一样的,这是个看图的时代。” 大家点头,食物也不再有吸引力,新的话题才是能点燃作者热情的良药,作者需要燃烧的热情,才能化作灵感让键盘翱翔出一片璀璨天空。 变形人偶、扭曲街道、钻在木箱子里的完整的成年人,季节穿梭、时空跳跃,正常世界失去平衡感再恢复平衡的过程,读者和作者一同经历的异形空间。 seven的声音柔柔亮亮,让人联想起呦呦鹿鸣的,泉水清响,他说他的梦想是用心画画,今年要赚很多钱。 “多少?”忘川好奇。 “二十万?”裴木问。 “科学家就是太严谨,二十万都不够我在魔都吃饭住宿生活开销的。” “五十万?一年赚五十万一个月也要四五万呢?”林然说道。 等大家都猜完,seven轻快地打了个响指,“一百万。我要赚一百万!” 裴木:噗!“画画那么赚钱?我还学什么物理。” “不能这么说,没有物理人类没有未来。”林然连忙安慰,当然谁都知道裴木不过是开个玩笑。 “是啊,物理很重要啊,科研是非常有前景的。”忘川一脸诚恳,她对裴木的好感写在了脸上。言情女神喜欢科研男,倒也是一段佳话。 “我没说物理不重要啊,科研有前景也是没错,但是啊,前景不知道我能不能看到,这个行业也是要拔尖才行,每年论文竞争也已经够伤脑子。” “你们那都是天才啊,科大、清华,留学回来的也不少吧。”家里有做应用研究的亲戚,林然也对这个行业的艰辛有些了解,他拍了拍裴木的肩膀,话锋一转,“兄弟,写科幻不比画画有前途?” 突如其来的转折,裴木大笑,“让我等19年改编电影,27亿票房,我也愿意啊。” “别说19年,五十年我也愿意。”忘川和林然想法一致,击掌,心里都知道这不过是自嗨而已。 梦偶尔也是写作的调味料,谁能缺了呢? 四人离开居酒屋的时候,店里还有新来的客人,演绎着魔都深夜食堂的故事,男人、女人,以年轻人为多,原本到了夏天,魔都的夜晚也是大小夜市的夜晚,寿宁路的小龙虾,灯火辉煌,堪比当年的秦淮河岸,红色的小龙虾在辣油里沐浴摇滚,打捞起来,垂涎欲滴的食客们,男男女女徒手剥龙虾,场面好生热闹,铺满小街的龙虾,从远处看让人生出童年的怀念来,像极了年初一早上的路面,环卫工人尚未来得及打扫,火红的平安炮仗铺满一地玫红,蔷薇、牡丹、玫瑰的大地。 夜市消失后的城市,夏日的夜晚依旧是充满活力的,居酒屋成了年轻人喜欢的去处之一,三杯两盏青梅酒,叙叙旧、纳纳凉,一天的疲劳也就过去了。 这样的地方谁也不会高兴谈论繁杂无味的工作,在香辛味中做一个闲淡有趣的人有意思的多。 这里不像白天的星巴克,总是有人想着创业投资做点什么年轻时候必须努力,不使金樽空对月的计划,这里上演的生活的滋味,是烟火气的味道还带着几分小清新。 “人鱼冷萃。” 店外,街口,路灯下,林然忽然想起方才那杯味道柔软的咖啡。 第三十七章 二楼的女孩 “诶?是咖啡吗?”忘川饶有兴趣地问。 “嗯,就在前面不远处,看起来还在经营。” “现在都十二点了,咖啡店还没关门?”裴木打了个哈欠,俊朗的五官间溜过一丝疲惫。“还要工作啊,明天也是八点就要出门,咖啡我是不敢喝了。” “我可以。”seven不知何时站到林然身边,兴奋地提议带他去看看这家咖啡店,“看起来很文艺,人鱼冷萃,这样的名字很艺术啊,弄不好是个玩艺术的老板。” “可惜是女孩子。”林然故意说道。 seven白了林然一眼,极为卡通式的表情,“没关系,我说的是艺术,虽然我承认自己喜欢男孩子,可是艺术是更高的情感需要。” 路灯都因为seven骄傲的表情变得格外明亮,忘川表示夜风甘甜,适合散步,吃多了也不适合立刻打车回去睡觉,只怕是睡不着觉只会让自己更疲劳。 听起来好像都有些睡眠问题,事实上全职作者有睡眠问题的并不在少数,尤其是创作期间,睡眠经常不能被好好满足,睡眠不足或者熬夜晚睡,通宵达旦都是常有的,忘川算是哪一种呢? 居酒屋的光线柔和安静,思南路街口的路灯更冷一些,忘川的眼神中似乎也透着几分疲惫,只有同为作者的人才能隐约感受到这种疲惫吧。 “或者,我们可以一起写点什么。”忘川提议,一起买一杯咖啡,然后找一家店,玩一些作家游戏。 “作家游戏?”裴木来了兴趣,早上早起上班的事瞬间抛之脑后。 “嗯,就是故事接龙,我们可以找一个地方玩故事接龙的游戏,然后,大家剽窃一下别人脑海中的剧情,你们觉得呢?” “好久没有玩过这种游戏啊。”裴木点头,“要不然去林然家?林然住的离这里不远?” 裴木的提议林然不想拒绝,但是家里现在不是自己一人,这事情就有些麻烦,“家里有客人,不是很方便,不如我们去一个能吹风的地方,露天的地方更适合找找灵感。” 忘川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说:“好啊,每天都是在家里写啊写,也有些腻了,室外的提议真不错,今天月朗星疏,正适合舞文弄墨。” 一拍即合的四人,各自买了一杯咖啡,店家当天的最后四杯咖啡。 —— 半夜喝咖啡,就要有一晚上睡不着觉的打算,四人步行到淮海路,找了ipam门口的一块空地,喝着咖啡故事接龙,毫无睡意,灵感络绎不绝,林然有一种错觉,大概自己的脑子只是因为被困在房子里所以生了锈,或者因为离群索居的缘故,才变得不太灵活,事实上自己也是可以写出有意思的故事,有几个瞬间,他看着裴木为自己精彩的点子竖起大拇指,seven笑得好像看到了粉色的大象,忘川更是不停鼓励他应该尝试写言情故事,写一个特别病娇的男主,虽然少不了商业互吹,但是似乎每个人都很高兴,好像每个人都被这样的游戏治愈了一些。 回到家已是凌晨三点,瞬间疲惫来袭,林然冲了个澡,回到卧室,一头倒在床上。 异样的感觉扰乱了林然的思绪,好像有什么东西?应该没有棉被才对,只有一条薄薄的空调被,房间里开着冷气,空调被为什么变厚了? 想到这里,已经半睡着的大脑突然被冰锥砸了一下般清醒过来,床上的确有东西,是个人。 “于夏!” 看不到月光的房间里,林然喊着于夏的名字,对方却是睡意浓浓,完全没有听到。 这不礼貌,她睡在这里不礼貌,也破坏了两人早上定下的规矩,一楼让给于夏,林然在二楼,互不打扰,互不侵犯。 现在她就这么堂而皇之睡在外婆的卧室里,他要去哪里? 把她叫醒好好问清楚就是了。 想到这,林然正欲开口,又被脑海中的礼貌理论生生打断,毕竟人家已经睡着了,半夜三点叫醒一个熟睡的人,难道是有天大的仇恨嘛? 左右犯难,林然只能拖着将要睡着的身体重新站起来,黑暗中摸索着回到一楼,来到一楼的卧室里。 昏昏沉沉睡下,醒来时已是九点。 伸了个懒腰,错过早上写书的时光,林然这一天都会责怪自己,这时,床头柜上的书引起了林然的注意。 “是外公的书?” 黑色布料加上烫金字体,简单到毫无设计感可言却十分漂亮精致,如果书都是这样的书封,seven一年赚一百万的梦想绝对不可能实现,好在现在这样简单的精装本书并不多见,从封面到书套到书封,种种设计将一本书包装成一件精美的礼物已经成为趋势,seven当然是有饭吃的,而且能赚不少钱。 画师只要出名了,很容易赚钱吧,相比之下小说家就要难得多。 没时间感慨这些,厨房里的香味已经飘散到卧室,一股玉米的清香味叫人饥肠辘辘。 走到厨房却只看到一碗玉米粥和一碟牛肉炒蛋,提升的黑胡椒香味。 大概是因为昨晚在二楼睡着了所以心里过意不去,早上特意多做了一份早餐吧。 心安理得食用即可? 清甜的玉米粥,能量十足的炒蛋和牛肉,这顿早餐健康又美味,于夏的厨艺好得有些不可思议。 虽然是一些简单的料理,可是味道却是那么叫人喜欢。 明明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奇怪的毛病呢? 没时间多想于夏的事,林然快速吃完早餐,收拾碗筷,急急忙忙回到二楼房间,一看到床上的被子都没有叠,枕头也是乱七八糟横在床边,方才早餐的好感顿时全无。 就这样连被子也不帮人家收拾一下?果然,除了厨艺s级以外,于夏在别的任何方面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同住人。 —————— 打开电脑,大脑开始热身,回想半夜的接龙游戏,林然试着将自己想到的点子快速记录下来: “一对逃生的父女,为了逃避法律,抹去记忆去火星工作。” 第三十八章 低沉和无望的心境也要有生的色彩 “地球被外星生物监视的10种原因。1.地球上有太多好看的女孩;2.人类文明发展已经威胁到宇宙高级文明;3.人类本就是最高文明,最高文明会在一定时间毁灭自己。” “最高文明必须毁灭自己以保护宇宙平衡”,林然写下这句话,随后右下角的邮件通知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是一封等待了一个多月的邮件,来自冷湖奖评审组的回复邮件。 这样的邮件只要收到了就是一个坏消息,意味着自己没能成功进入决赛圈。 冷湖科幻征文是有名的地狱模式,参加者众多,还是命题作文,怎么看都很难写,但是参加的人数却是一年比一年多,而且要求十分严格,基本上是硬科幻为主,越硬越好。 林然知道自己不适合创作硬科幻,冷湖奖他也一直故意忽视,更没有想过自己也会参加,要说这次参赛,还是因为这一年来写作一直处于比较低迷的状态,所以四月底的时候,对自己严格要求了一回,一周内写完了5万字的中篇征文稿,当时想着肯定是不能入选的,重在参与,所以投稿后也就不再想起,不仅自己不去惦记,也没有将参加冷湖征文的事告诉任何人。 这样的征文,自己一定是陪跑,只不过是想要让提升一下写作状态而已,不可能抱有任何希望。 可人就是这样,只要参加了,多少会有期待,即使前一天在居酒屋大家说起冷湖征文时,林然摇头说没有参赛,心里还是免不了想起这两天就是初赛出结果的日子啊。 点开邮件,果然,冰冷的回复出现在眼前:很高兴收到您的稿件,但是我们认为故事十分平淡,您不太会写故事。 为什么一定要说参赛者不会写故事呢?林然想不明白。 匆匆看了一眼邮件,直接扔进垃圾桶,心里抽搐了几下,没有想象中的难受,好像预料之中,总之,没有时间去痛苦。 “写起来啊,林然”,这时候,鼓励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闷头写下几千字,林然知道如何治愈自己,他就是这样磕磕碰碰写了多年,只有写作本身能够治愈写作。 打开电扇,关掉网络,拉起窗帘,翻开昨天的故事,没错,主角已经准备好工具也规划好路线,现在他需要对目标下手了。 —————— 写到中午,太阳晒进南边的窗户,金灿的阳光铺满整张书桌,电脑屏幕无精打采地暗淡下来,林然的眼睛也酸胀难忍发出接连不断的抗议。 转眼已近一点,林然开门,没有听到楼下传来半点声响。 另一边,于夏刚结束长达两小时的面试,转身看了一眼图书公司的大门,心想着,暑假打工的机会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虽然浑身都是汗,可是毕竟还是成功过了面试这道坎。 在台北的时候就给几家公司投了简历,希望一到上海就能参加面试,可是大部分提供暑期兼职的公司早在五六月就已经完成招聘计划,留个于夏选择的机会并不多。这家图书公司主要经营儿童艺术类读物,包括绘本和手工制作品以及少女系轻小说。 虽然知道自己不能看到书,但是只要能克服这一点,美术编辑的岗位于夏还是非常向往的,一来自己的母亲年轻时候也是一名美术编辑,还参与设计了很多漂亮的书封,是非常受作者们喜欢的编辑。二来,眼下她的确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她不想轻易放弃。 对于夏来说面试刚开始的十分钟远比高考更令她紧张,一个暑期兼职岗位,每周工作四天,每天不低于四小时,工作压力并不大,压力大的是环境,图书公司里怎么可能少的了书? 走进位于商务楼十一层的新空图书公司,等待着于夏的是走廊两侧密密麻麻的书墙,瞬间,于夏的膝盖便无法支撑整个身体,呆呆愣在门口,一个实习生年纪的男孩看到她面色苍白站在门口,上前询问,从低血糖问到是不是感染了感冒病毒,于夏才勉强缓过神来,连连鞠躬致歉,说明自己是来参加暑假美术编辑面试的面试者,男孩方才安心,告知前段时间疫情严重,大家都比较谨慎,要不然还是戴上口罩比较好些。 就这样,戴着口罩,于夏不断告诉自己,这是考试,面试相当于学校考试,工作等同于学习,所以图书公司的书等于教材。 没错,这里的所有书都是教材! 经过几分钟反复催眠,身后的冷汗终于收敛,重新审视图书公司的环境,有几分埃及壁画装饰感的墙面设计,没有想象坐位分明的办公区域,宽敞的大厅里,每个小圆桌上有几台电脑,贴满工作计划的计划墙上各种充满少女感的贴纸和摆件,各式各样的手办和公仔更是随处可见。 完全就像是少女风的艺术咖啡店,空气里也是蛋糕和冰块的味道。 面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现场设计考核,在一小时内初步完成一个轻小说的场景设计,由于是新人作品,之前不可能有人看到过,所以对每一位面试者来说都是公平的。 朗读文字对于夏来过又是一大考验,在原地坐着发呆,足足浪费二十分钟,直到一个烫着羊毛卷齐肩发的编辑走到于夏身边,问道:“你要不要来一杯红豆抹茶拿铁?” “诶?”于夏不好意思地睁大双眼,口中还是说不出一句像样的话,不可能说出口,想要在图书公司工作的人有着不能看书的毛病,这种人怎么可能有机会获得美术编辑的职位。 “或者你需要来一份咖喱牛肉饭?煎饺?我叫西雅,就是西雅图那个西雅,是这里是美食编辑,你看起来需要补充一些元气。” “那就给我们来一些甜点吧,正好书里有讲到男主是一个非常了不得的点心制作师,如果这时候可以有一些点心一定能激发大家的灵感。”同为面试者的一个女孩眯着眼说道。 “没问题,红茶松饼如何?” 女孩的眼睛眯得更细更小,点头称赞,“伯爵茶?” “也没问题喲。” “我想要一份奶油泡芙!”七位面试者陆续放松下来。 第三十九章 晕倒、谎言和相似的笑容 这时候真的需要食物的力量啊,于夏也放松下来,虽然不能看书,但是听大家聊起书里的食物和享受制作点心的男主,于夏心里很快就有了画面,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美食和阳光感的少年,这样的场景一定不会错。 顺利进入第二轮面试,被问起最喜欢的作者和喜欢的书,大家侃侃而谈,于夏的记忆也回到了那年夏天无意间看到的一些文字中,那些文字不知为何能够清楚地被记住,阅读的时候也不会产生恐惧,一直埋藏在心里从不与人分享的秘密,从不与人分享的作者,好像是属于自己独有的一处林间小屋,躲在那里就能忘记所有的痛苦,世界再杂乱也与她无关的宁静。 没错,这是于夏一个人的瓦尔登湖。 回到青山路的房子已是下午,虽然点心很好吃,可是肚子还是饿了起来,这时候绿豆百合汤绝对是首选,可是哪里有卖绿豆呢? 要怪就怪自己不该选择打车,如果沿途试着走一些路或者搭乘地面公交,也许就能看到周围哪里有卖绿豆和百合的商店。 超市,只要去超市就有吧。 于夏很快想到林然,既然声称自己从小就住在青山路,对附近一定十分熟悉,买个绿豆百合肯定难不倒他。 在于夏看来,林然肯定是在家闲着无事可做,下午两点,他绝对不可能不在家,果然,房门刚一打开,就看到林然站在厨房里,也不开灯,黑色短袖加黑色短裤,这人好像就不会换一种别的颜色,明明长相也不算太差,大概这就是中年大叔的自卑吧,黑色让他们更有安全感一些? “你去哪了?” 突如其来的质问,瞬间不愉快的气氛。 “我去哪需要告诉林然吗?” “当然不是,我是想问你,你昨天为什么没有回一楼。” “睡着了。”于夏不以为然,脱鞋,走进客厅。 “那你早上也不知道把房间整理一下吗?” “你是不是有些大男子主义啊?” “并不是,只是觉得你女孩子家的怎么这么不——” “不什么?”于夏疲惫地躺在沙发上,翘起双脚在空中挥舞。 这比和林然斗嘴更令他无法继续开口,果然和女孩子的相处方式从来也不会有正确答案。 “我知道了,你是有洁癖是不是?凡事都要整理的井井有条才行,要不然你就浑身不舒服是不是?这也是病哦。” 自己有病的人看谁都有病,或许就是说于夏这样的人,明明是自己不知道整理,昨天也是地上放满衣服,今天又是如此,抢了别人的地方也不知道整理。 “你看你,这些白布都是你的杰作吧,你看看这么打一个客厅全都用白布包裹起来,就是因为你有洁癖吧,已经很严重了对吗?” “当然不是。”林然忽然紧张起来,厉声道:“这是外公外婆活着的时候用的——家具。我希望我们不要破坏它们。” “哦?我没有打探秘密的习惯,你不让打开就算了,我也没有特别的兴趣,那我们就算扯平。” “扯平什么?” “上午的早饭还不错吧,总能算是赔罪了?” 的确,吃完早饭以后林然已经不再为房间没有整理而生气,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又发起火来,也许是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多,一方面是于夏的种种奇怪症状,另一方面是他不愿意面对的“你不会写故事”这样的评语。 随时都会咬伤灵魂的几个字,就算想要不在意,也像是种在身体里的疫苗,再也不可能消失不见。 于夏拿出白色帆布袋,放到桌面上,殷勤地对着林然笑道:“能不能请林然帮我一个忙呢?” “现在不是转移话题的时候,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聊。”林然拉了一把椅子坐下,示意于夏好好坐在沙发上听自己说话,有必要将两人共同生活的界限划得更清楚些,这是林然刚才就做好的决定。 “你要说什么?我洗耳恭听。”于夏端坐,林然又走到卧室取出床头柜上的书,走到客厅时,忽然犹豫,于是又将书放在口袋里,重新走了回去。 “你去拿书了?房间里的书你也看到了?”于夏目光烁烁,林然点头,“是的,我本来想拿出来的,怕你看到书又犯病,我想和你说的就是这件事,昨天是不是因为这本书所以晕倒了?” “不是,昨天是因为这本书所以才发生了后来的事。” 于夏伸了个懒腰继续说道:“昨天本来我已经睡下了,但是突然之间,就摸到床头柜上有一样东西,打开灯一看,竟然是一本书,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怎么说呢,我不能去触碰它,所以想找你帮我把书拿走,然后就去二楼找你,走到二楼就看到小房间亮着灯,于是我就走过去了,接下来的事情你也看到了,浑身无力的我就这么晕倒了。” 噗咚,于夏向右倒下,就在林然面前翻起了白眼。 “喂,别装了,你不会说着话就晕倒吧。” 这种小孩子戏法林然当然不会相信。 “诶,于夏,说话,别装啦,无聊不无聊啊。” 于夏仍旧没有反应,这下白眼也不翻,闭着眼睛,一声不吭。 这让林然心里有些害怕起来,不会真的出事了吧,站在地铁站突然不说话也不动,婚纱商场里脑子一根筋强买头纱,昨晚突然晕倒,还要人背......说着话突然晕倒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这里,林然的心噗咚噗咚跳了起来,额头也冒出一层薄薄汗珠。 因为一本书就把一个女孩吓晕了,他的罪恶也不小。 就这么愣了半分钟,林然走到沙发旁,跪在地上,忐忑不安地推了推于夏,刚抓住对方手臂,于夏倏然坐起,吓得林然往后一退,膝盖撞上茶几——疼。 “你这什么意思?垂死病中惊坐起吗?” 林然生气,责备于夏用健康吓唬人,于夏哈哈大笑,笑得毫不见外,像极了林然对母亲笑容的印象,心里不藏事的人都会这样大笑,不了解情况的外人看来,会将这充满女孩欢声笑语的场景与美好和幸福画上等号,事实并非如此。 毫不客气地说,林然不喜欢这种玩笑,于夏却说自己当时的确是晕倒了,只不过在林然的叫声中醒了过来,一种来自主世界的呼唤声把她从晕倒的状态带回现实。 第四十章 走入生活和远离生活 至于为什么突然晕倒,于夏的解释是并非因为心理上的原因也不是精神障碍,只是肚子饿了。 林然抬头看了一眼时间,难道她没有吃午饭吗?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要不要问问呢? 不可能,他当然是不会问的。 “这么说你上来是为了让我到楼下房间把书拿出去,这样你就能安心休息了?” “是啊,你以为呢,可惜二楼更恐怖,那些堆积如山的书简直无法叫人直视,所以我就晕倒了,我记得昨晚我和你说过这件事。” “我让你回到一楼来,你为什么没回来?” “你这人怎么反反复复说不清楚,都说了我累了、困了,睡着了,再说我也没嫌弃你的床上乱七八糟啊。” 林然冷笑,于夏这话充满恶意,林然的床从来不会乱七八糟,大部分时候它都像写不出字时的大脑一样干净。 “不过,味道很好。” 陶醉的笑容叫人无法生气。 “是什么样的味道?”林然好奇。 “就是什么味道也没有。” “我知道了,和声音一样,就是平平无奇那种,你的形容可真单调。” “好啦,林然能陪我去买食材吗?我想采购一些绿豆还有百合,但是人生地不熟,我连个超市在哪都不知道,林然能不能陪我去?” “你要买东西可以选择外送服务,为什么大热天非要往外面跑呢?”林然三点才回家,如果没有非出门不可的理由,他这一天是不会出门的。 十分钟后,他还在心里纠结为什么会答应这个女孩出门逛超市,但两人已经走在午后的阳光下,在夏虫的鸣叫声中并列走着。 路口就有一家生鲜超市,两人昨天步行前往地铁站时曾经过这里,正方型蓝色字体清楚写着“盒马生鲜”,想要不注意也很困难,于夏却惊讶地说:“啊,这里居然有一家超市。” “是啊,昨天还在这里等红绿灯,你不会一点印象都没有吧?” “嗯——其实台北那边我主要还是依赖便利店为主,超市也逛的不多。” “我和你说的是这里这么大一个盒马生鲜你难道一点都看不到?你到底是不能读书还是不能读字?” 于夏没有理会林然的话,笑容灿烂,心情看起来十分不错。 透明隔热帘在两人身后发出啪的声响,隔绝了室外的热气,两人瞬间置身冰凉的世界,林然也喜欢这种凉爽又干燥的空气,带着冬日的甘洌,仿佛瞬间进入另一个季节,心情也舒畅不少,刚才还在为征文的回复烦恼忧愁,有气无法释怀,随着环境温度降低,瞬间整个大脑都清澈很多,烦恼也就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这么看来,出来走走并非坏事。 其实这样的经验林然有过很多次,从心底里他也相信适当的外出活动,适量的社交,对于写作而言非但没有坏处反而好处多多。 或许这种环境变化之所以带来快乐也是因为正处在创作低谷吧。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林然已经处在低谷期足足有大半年时间。这种状态就和李寻欢痛失心爱的女人之后整日让自己躲在酒馆里喝到大醉,将全身都沉浸在消极和低落之中一般,无论如何都无法摆脱,精神早已不堪重负,身体也快要崩塌瓦解,但是他还是不愿意走出来,不愿意放下酒杯。 这一切堪比一场行为艺术。 只想着,等到有一个相对满意的成绩,就能放松下来,出门看看世界,也许去云贵一带旅行,或者在凛冬之前飞到澳洲享受南半球的阳光。 每天的生活环境需要改变,写作风格也许也到了该改变的时候,一直以来创作的作品偏向于现实科幻类型,和裴木那种硬科幻大佬相比,市场从来都是更喜欢硬科幻文,现实科幻更像是女作者的作品,果然是到了必须改变方向的时候吗? 是喝了酒产生的错误记忆还是真的有人建议过,是忘川吧,她在耳边悄悄说起的那句话,“林然要不要试试看写恋爱小说。” 怎么可能,恋爱经验无比缺乏的人怎么可能写的了恋爱小说,忘川多半是喝多了。 忘川写的青春恋爱小说或是古代言情小说,都有着美味的场面吸引读者一章一章阅读下去,层次递进清晰,牢牢锁定读者口味,她已经谙熟各方规则,读者根本难逃忘川制作的佳肴美酒,一旦开启阅读之旅,每天都为男女主人的命运牵肠挂肚,好像是自己的事情一般。 阅读面不够是硬伤,自己根本没有读过多少恋爱小说,难道从科幻小说里学习写“爱情”吗?到头来会被评论说成“脸谱化”。 即使想要尝试也根本无从下手。 —— “林然今天有什么想吃的吗?”于夏推着车,紧挨着林然,好像害怕生鲜店里突然出现一排书架,林然知道,盒马里面什么都有,书是肯定没有的。 “你不用这么紧张,这里没有你害怕的书。” 只见于夏冲自己笑着,小推车上放着蓝色购物篮,小推车下层竟然也有一个购物篮。 “你这是要买多少东西?” “晚餐也要采购食材,还有明天的早饭,午饭,晚饭。” “等一等,我不需要一天进食三餐。” “那还有下午茶。” “于夏,你这是养猪模式吗?” “嗯?嗯嗯,是啊,外面的食物营养和卫生都比不上自己做的,而且料理会让我感觉十分舒适。” 何止舒适?林然想起于夏递给他红豆汤的时候那种面颊带红,眸含羞涩,十足美食番里走出来的少女,如果这就是她所谓的十分舒适,林然总觉有些不好相处。 还是感觉更符合多重人格啊! 走进生鲜区,一排排整齐的蓝色鱼缸乍一看仿佛错进水族馆,于夏两眼放光,“石斑鱼、桂鱼、黄金鲫、笋壳鱼、多宝鱼、花鲢还有珍珠斑。” 很多鱼林然分不清楚,要看水池上的商品介绍牌才能分清鱼的种类,于夏却能分得一清二楚,“这里居然还有东星斑,要不要我们晚上就吃东星斑吧?” 第四十一章 白日梦里一阵细雨 “东星斑?”这种鱼林然没有吃过,也没有听说过,从小跟着外婆长大的林然,吃的比较多的一直都是淡水河鱼,带着轻微泥土的腥味,海里的鱼除了带鱼之外一般很少食用,另一个原因是外婆四十多岁时就患上了哮喘的毛病,一食用海鲜就会咳嗽不止,药石难治,以至于哮喘发作,喉咙里生出拉风箱,呼呼直响,又像是有一把小提琴装了上海牌的琴弦,张力十足,拉出高音mi时颈项强直,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呼吸是人类自然而然的行为,出生就会,不用父母老师教学,天生赋予的、自然而然的自然生理呼吸,不加任何心理、意识控制呼气和吸气的长短、舒缓、深浅、粗细以及腹腔、胸腔的型态变化。哮喘病人就不同了,呼吸成为烧干的木炭,岌岌可危,等不到下一口喘息,生命悬于一线紧缩在阎王的乐器发出的哮鸣音里。 眼见祖母的痛苦,一次又一次,年幼的林然熟悉那种无力感,以至于对海鲜一类的食物也有意避而远之,昨晚的芥末章鱼、青花鱼甚至三文鱼刺身,看着seven吃的津津有味,林然则对烤鸡肉串和寿喜锅里煮到懒散的白菜执着以待。 “那个红色的就是东星斑,这种鱼非常凶狠,只要它吃的下的鱼都是一口生吞,不用撕扯和咀嚼。” “居然是红色的,我拒绝。” “可是口味很好啊,而且价格也不贵,清蒸东星斑我们两个人正好吃完。” “话说回来,不用真的每天考虑在家做饭吧?这样一来岂不是太累了?每天需要花多少时间在做饭上?” 表面看,两人是在闲聊,实际上,林然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一条蒸熟的鱼放在餐桌上的样子,简直难以想象的画面。 “如果不喜欢就算了,做饭并不会花很多时间,我不喜欢一个人吃饭。” 说出这样的话,也是因为某种于夏身上的心理障碍吗?比如害怕孤独?孤独症的人害怕孤独为什么还会是孤独症呢?害怕的话就和人群走到一起就好了啊。 两人还在海鲜水产区站着,从东星斑到龙胆石斑鱼再到老虎斑、珍珠般,林然全都摇头拒绝后,于夏将目光锁定在了螃蟹区。 水池里的螃蟹紧贴池底,睡着的样子完全不想被人吵醒。 “我们吃螃蟹吧,你看这是梭子蟹,新鲜的活的梭子蟹,可以清炒也可以清蒸。林然总喜欢吃螃蟹的吧。” 哀求的口吻,林然无法再次拒绝,只能点头,“事实上,螃蟹我是吃的。” “太好了。”仅仅是答应了一句,于夏已经欢欣雀跃地伸出手,只见雪白的手臂伸入蓝色水池,弯折成段段莲藕的形状,波光在手臂前方流动,手臂上浮着一层若影若无的白色,好像《送元二使安西》中所写的“渭城朝雨浥轻尘”,以前不懂浥字是怎样一种画面,此刻,隔着鱼缸,浅浅的水光里呼之欲出的新鲜澄净,林然恍然,如白日的梦里下起细雨。 他愣在原地,不知道于夏竟伸手抓起一只螃蟹送到他眼前。螃蟹挣扎着,四五条腿慌乱地在空中胡乱舞动,于夏不慌不忙、淡定从容,徒手抓螃蟹已是不可想像,如此淡定更是叫林然刮目相看。这哪里是一个柔弱的穿着lo娘群的小女生。 “看,这个肥不肥?” “肥不肥?” “看这里。”指尖贴着腹部接合处,微微隆起的灰白青,这就是于夏所说的肥。 一旁的店员见状,笑着迎了上来,“梭子蟹很划算,今天只要20元一只。” “那麻烦您帮我们选三只吧,有没有工具什么的?比如网?” “没有的,”店员语速极快,“我也是用手下去抓呀,就和她一样。” 如此一说,林然不好意思地傻笑,一两分钟功夫,装了三只螃蟹的透明袋子已经被于夏抓在手上放到了一旁的电子秤上。 趁这个时机,林然走到堆成金字塔型的罐装薯片旁拿了两罐薯片放进小推车,又顺手拿了一盒百力滋和一包辣味虾条。 零食虽然对身体没有好处,但适当的零食对集中注意力有立竿见影的作用。 “这是什么?”于夏的声音瞬间变成了小学班主任的严厉突然在耳畔响起,生鲜超市里顾客并不少,吵吵闹闹的声音从没有一秒停歇,小学班主任的声音却能立刻让人神经紧张,毛孔耸立,应激激素激增,这是从小被迫培养成的身体反应,不管活到哪种岁数都无法改变。 “薯片啊还有虾条。” “你要吃这些东西吗?这些没有营养,难道大叔真的都喜欢儿童零食。” “不是儿童零食,喜欢薯片不是很正常的吗?难道有人会不喜欢薯片?” 林然不以为然,两人并肩站着看起来很和平,事实上却藏着一场关于吃不吃零食的攻防战。 “反正已经买了,难道还能放回去?” “为什么不可以?” “于夏你为什么要管这些?买你的绿豆就好了啊。” “因为你零食吃多了就会不吃主食,我的料理就没有人一起食用,会哭的。” “啊?” “这点零食不会影响我食用三餐。” “但是会改变你对食物的感受,空腹的时候吃什么都是最美味的。” 这是对自己的料理水平没信心呢? “虾条,还是辣的,吃了以后再吃螃蟹,就算是螃蟹味美,也会大打折扣,化学制剂营造的食物味觉假象会改变一个人对新鲜食材感受。” “即使我吃了这些零食也不会改变对你料理的评价。” “诶?”又是无辜又期待的眼神,林然不敢多看,生怕自己会不知道如何应对而变得窘迫。 的确,虽然仅仅只有一天多的时间,可是意大利面、沙拉、简单的培根炒蛋、还有加入奇怪水果香味的红豆沙,于夏的料理算得上十分美味,林然没有不承认,他喜欢这样的料理。 同样,他也喜欢零食啊。 正在交锋之际,母亲打来电话,林然只能放下推车,穿过一排排甜味四溢的蛋糕和面包货架,快步走到侧门安静处,母亲的声音一如既往中气十足,“林然啊,小外公他们快到了,你不和大家吃个饭吗?” “妈,先不说这个,上次问你的事有答案了吗?” “诶?夏清吗?等你小外公来了我会问的。” “那么房子的事情呢?” 第四十二章 不自知的无力感 “房子问题?和女生闹矛盾了?” 林然:...... “是关于外婆的,青山路这套房子是外婆和外公购买的吧?” “那当然,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母亲笑着嘲笑林然,好像嘲笑儿子是她的专属特权,不享用就是浪费权利。 “房产证上就是外公和外婆的名字吗?有没有其他人的名字之类的?” “你在想什么呢?你就只有一个外公和一个外婆,难道还有第二个?” 林然正想着下句要怎么说,母亲又开始自言自语:“你是不是有结婚对象了?” “啊?”林然诧异。 “男人考虑房子的事情除了结婚还能是什么?你如果结婚,这套房子给你做婚房应该是可以了吧,101可是可以开店铺的啊,你如果不想住了就租出去问题也不大。不过——” “老妈在说什么呢?你儿子没人要。”孤独感悄悄爬上心头,别说结婚了,就连找一个女孩子交往的想法林然都根本没有,这几年满脑子都是写书,虽然也成为了宅男一员,可是宅男的兴趣爱好在他身上几乎没有。 读书,写书,读书,写书,无限循环的每一天,搬到老房子以后更是如此。 没有办法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林然很抱歉,但是死性不改。 “我儿子怎么会没人要,你小时候啊,喜欢你的女孩子很多很多,还记得那个弹钢琴的幽幽吗?前几天我还遇到她妈妈呢,说女儿马上要结婚了。” 母亲的话题离不开结婚、女朋友以及和女朋友结婚,林然只能硬着头皮将话题重新引回房子的事,“妈,你刚才说不过什么?” “诶?哦!是这样的,你祖母临死前跟我说过一件事,她说青山路的房子无论如何不能卖掉,还说一楼除了自己开小书店之外,绝对不能出租给其他人。对了,妈妈正要问你呢,你自己的书都搬完了吧?” “嗯,搬完了,但是还没有整理,全都堆在地上。” “你的书也有一万多本吧,我看到那些就浑身不舒服,就好像在公园里锻炼久了,碰哪哪疼,点哪哪酸。” “你一本也没帮我搬,都是我自己一车一车带过来的,妈妈说什么风凉话呢。” “现在不都是看电子书吗?老林上周还买了一个十寸的大平板,花了三千多块钱,说看书舒服多了,也不会脖子疼,最搞笑的是,还是个黑白屏的,你说你爸爸是不是特别败家。” “那他赚钱的时候母上怎么不说?那个黑白屏是墨水屏,总是用手机看微信读书对眼睛不好,老爸上班之余也就看看书,这点爱好妈妈不至于也要管着吧。” “你就帮着他说话吧,我也懒得管你们,要是我喜欢看书——害,不说这种不高兴的事,继承小书摊什么的我才不要呢,对了,老袁房子里的书呢?” “你不会是想要卖了吧?我听舅舅说,外公没了的时候你打算把他的书全卖了。” “怎么说呢,我不喜欢书呆子,也不希望你总是埋头读书,多出去玩玩,你们年轻人不是有很多娱乐活动吗?为什么林然就喜欢宅家里看书呢?妈妈这也是为了你好。” “不是有别的什么原因吗?比如母亲也是完全不能看书的人,一看到书就浑身不舒服那种。”林然总觉得母亲似乎故意隐瞒了什么,说话的语气和平时有些不同。家人之间是很难撒谎的,一点点情绪变化都很容易被察觉,袁海芳又天生不是一个擅长说谎的人。 “哪有什么原因,读书不是坏事,整天读书就有些过分了吧。” “妈妈回家能把房产证拍给我吗?我想看看。” “哦,证明你有房子吗?哪个女孩现实到这种程度需要检查男朋友的房产证?不会是怀疑你拿租来的房子说成是自己的吧。” “妈!你不写小说真的是浪费才华。” 袁海芳大笑,热锅里倒进葱姜和油,暖得不知人间冷暖的笑声,母亲娇生惯养长大,不爱读书,外婆常说叫你母亲读书还不如叫一直猫读书呢,她只喜欢她的唱歌、画画,送到文工团去最适合她了。 “拍给你可以,有个条件。别想着二手书摊的事,那生意养不活你自己。” 林然只能答应,他也从来没想过开书店,外公和外婆从老房子搬到青山路之后原本经营过的书摊也成了林然回忆里的一块豆沙糕,儿时的记忆渐渐模糊,如今满世界各式各样的蛋糕,西式黄油和小麦粉的香味,豆沙糕的味道谁还能记得多少。 如今小书店想要赚钱更是不易,大家都网上买书或者购买电子书,实体书市场都难以振兴,何况私人小书店呢? 就连在上海开了二十多年的汉源书店几年前也只能歇业,林然没有犹豫,答应了袁海芳。 —— 食物香味尚未散尽的夜晚,林然已经收到袁海芳发来的产证照片,上面清楚写着祖母一人的名字,没有第二个人,甚至连祖父袁阳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产证上,也没有附加其他有关房产所有权分配问题的协议书,更没有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简单说,房产证清清楚楚说明了一个事实,房子是林然家的和于夏没有半点关系。事实如此明确,于夏手上拥有一把钥匙也是事实,唯一的疑问也就是这把钥匙。 林然不忍心开口,犹豫再三,还是想要把产证的事告诉于夏。 “今天我拿到这套房子的产权证明了,你要不要看一眼?” “产证吗?我不需要看。”于夏完全没把林然的话当一回事。 “你要知道我完全不需要在产权证这种问题上作假,如果去警察那里调查最多就是浪费一天时间,也总能证明清楚。” “我以为我们已经达成协议。”女孩低头,瞬间泪眼盈盈。 “我不是要赶你走的意思。”匆忙解释,怎么说都很不礼貌,明明自己提起房产证的事就是要赶于夏离开,话说出口,又觉过分。 林然想到村上春树曾写过的一种人的精神状态——处在一种不自知的无力感之中,林然暗自思忖,或许是因为孤独。 第四十三章 1938,那一年的风 离开这里以后,她会在魔都的哪一处天空之下?带着行李箱走在夜晚的街道上,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一个认识的朋友,或许这对她来说并非坏事;找酒店暂住,租一个房子,总有解决的办法。 经过这两天的尴尬相处,林然看不出她有什么坏心,只是一身奇怪的精神问题随时会惹出麻烦。高峰在的时候,于夏说的话也不像是说谎,最重要的是,她已经把所有身份证件都交给高峰检查记录,如果真的是骗子或小偷,这房子里也没有什么值得她骗的,更没有什么值得她偷的。 平板电视她搬不走,微波炉、烤箱也不值钱,想要卖给回收站她也未必能找到人上门取件。明明自己是正义的一方,不知为何后背隐隐出汗,空调形同虚设,食物的香味装点了夜晚却没能改变夜晚自带的不安,七点半,三五牌座钟敲响,林然一个激灵,手掌冒汗,最后甚至有些反胃。 这样去想一个女孩子无论如何都太过分了一些,从母亲袁海芳的语气里林然也听出几分古怪,可以隐藏和躲避,仿如一场游戏,关于外婆和这套房子的秘密,母亲是否清楚?林然只能靠猜,母亲隐瞒不说的部分又是否应该继续追问,林然也没有把握。 自己都没有彻底弄明白真相就这样露出了想要将对方赶走的心迹,实在有些过分。 “我可以听听你的故事吗?如果你愿意告诉我。”换一种方式交流,林然紧绷的心情稍稍放松下来。 “所以产证上写的是什么?”出乎林然意料,于夏主动谈论起产证,她之前是如此不屑和逃避这份薄薄几页纸却价值千金重的证明。 “是我祖母的名字。” 于夏忽然眼神明亮地说:“一套还是两套?” “诶?”这个问题林然竟然没有留意,和母上大人说话的时候,林然的注意力时常支离破碎,好像身在别处一般,长大以后和母亲不太亲密,似乎童年也不太亲密,相比之下,林然和祖母的关系要比和母亲亲近一些。 漂浮在空中的无力感早就以某种有形却不可目见的姿态躲藏在家中,直到祖母离世,这样的力量也没有随之消散。 林然清楚那不是坏的,是生命中没有揭开的糖,一张折叠成飞机的白纸,在房间里隐身飞行。 “这两天我也想过,你看我的钥匙是91号101的钥匙,但是这里有两层楼,这种公寓楼应该没有两层楼的复式结构,这个结构是后来自己改的对不对?” “是的,原先是两套房子,因为时间太长,我已经快忘记它们一开始的样子,的确是101和201。” “我们去楼上看看吧,楼上应该也有一扇门?” 于夏是正确的,从楼梯上行到二楼,正对着101入户门的位置就是201的入户门,但是那扇门已经不可能打开,内部砌起的一堵墙令这扇门形同虚设,所以也不再需要钥匙。 “你看这个。”林然将手机放在两人中间,于夏前倾,皱眉,“苏夏?你祖母的名字叫苏夏?” “嗯,是的,夏清的名字中也有一个夏字,我猜想也许是祖母在苏州的家人,由于年代过于久远,我对苏州的家人也没有太多印象,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小时候去过几回苏州,都是和家人或同学一起,也皆是游览,观前街、拙政园、苏州博物馆还有苏州大剧院之类,祖母老家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不得而知,对老家人的了解就更少了,祖母也从来不提起。” “阿嬷也不提起苏州的生活,我以为是时间太久了,这边也没有人可以陪她聊聊苏州的风土人情,老旧时光里的青石板路和如今的繁华定是不同。” 两人回到一楼,聊起家常,祖母的身影又仿佛在客厅和厨房间走动,来去自由,脚步无声。她回来找寻什么? 林然定神看着于夏,且将注意转回产证,房子原本有两套,产证也该有两本,青山路91号属于1999年新建商品房,产权完整,母亲那里的确只有一本房产证,虽产权拥有者为祖母,可这并不能完全证明两套房子的主人都是祖母苏夏。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你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夏字,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于夏咬了咬嘴唇,起身离开餐桌,客厅一角传来干涩的轮子滚动和塑料接触木地板的碰撞声,没人说话的时候,又出现外婆的声音,“小时候啊,家里的橘猫,小爪子不老实,弄脏阿爹的报纸,夏日里头还被阿爹追着打。” “是说外婆在苏州的时候吗?”林然听到自己的声音且在心里尚未溜出灵魂,闯入别处世界。 用力喘气的声音,越努力越无助的哮喘发作。于夏回来了,手上捧着一本书,熟悉的表情,前一晚还曾出现过,一部分空气捏成皱缩的球,打包防震的气泡塑料膜,用手一捏,还以噼噼啪啪的声响,爆竹似的。 “这本书是你的?”林然问到一半,牛津英语词典般厚度和颜色的书已经塞到林然手中,他无辜捧住,更不真实的感觉伴随书的味道冲淡了室内原本的食物余香,穿梭于林然的血管和神经之间,自报家门——这本书至少存在了半个世纪。 方才还在讨论房子的事,于夏为何突然拿出书来,痛苦的表情蔓延,从一个人紧张到两个人。 书名和书封共同沉积了时光,变得灰蒙蒙又暗沉,四角却十分平整,也许比半个世纪更为久远,直觉如此告诉林然。 对书的感觉并非天生,而是从小潜移默化养成的,气味、色泽、纸张的触感,尤其是气味,纸张沉淀和凝锁的时光并非关在牢笼里与世隔绝的冷漠,而是交换着杨柳依依醉春烟,袅袅秋风数叶红,生且有知的神秘。 “是《鲁迅全集》?” 于夏仍旧不安,点头,动作胆怯,并没有魍魉躲在暗处,她却因害怕而绷紧,灵魂无可舒展。 于夏塞给林然的是《鲁迅全集》第十一卷,1938年,也就是民国27年出版,红布书封已经褪色,烫金字褪色成松浅的银,落日余晖的浅橘和旧年月华的陆离。 第四十四章 落日余晖的声音 “这本书?”林然不解,于夏故意移开视线,眼神追逐着林然,触碰的瞬间又转向别处,慌乱,第一次采蜜蝴蝶。米色长布遮掩的两面墙,墙边是另一个世界,一个会令于夏的世界崩塌的吞噬空间。 “几个月前,我知道自己要来上海上学,心情既高兴又不安,有半个多月时间吧,每天都处在这种状态中,当时阿嬷已经住过两次医院,可是身体看起来回复地不错,她说要带我去北投泡个温泉,舒舒服服的,让温泉的热气一蒸,整个人都能重新焕发出生命来。 那天台北下起好大的雨,打着伞经过会展中心门口时,整个人都被风吹着往后退,我就这样冒着雨回到家,到家的时候阿嬷正在打扫房间,那天她精神很好,看起来和生病前没什么不同,我心想,北投的温泉可真好啊,到上海来之前一定要陪阿嬷再去一次,这一次也要陪阿嬷去北投图书馆坐坐,看看书,虽然我会很难受,但是阿嬷喜欢图书馆,我知道她年轻时候经常趁我上学去图书馆看书,北投图书馆在绿树环抱之中,就像森林里一颗清澈的露珠,单纯建筑设计上来说,我一直都非常想去看看,可是因为害怕书的缘故,一直不敢近距离走近它,那天,我想着一定要带阿嬷进去看看书。 和往常没什么不同,真的,林然应该没有这样的体验,当这个世界将要发生什么可怕的灾难时,一切都和平常一样,没有任何不同寻常之处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已经靠近。阿嬷正坐在屋檐旁听曲,音箱里放的是评弹——那知好花偏遇无情雨,明月偏逢万里云。到如今花已落月不明,不堪回首旧时情,我恨只恨出家人专管人家事......” “拆散鸳鸯的法海僧。” 祖母的声音又一次出现,于夏湿红着眼,面颊晕红的眼泪,熙熙攘攘的心情,无法理清现状的林然重复祖母的声音,“拆散鸳鸯的法海僧。” 带着一丝戏腔,从林然口中溜出这剧唱词。 “是的,是这样,你也听过?” “小时候外婆也喜欢。” “嗯,阿嬷就是那天给了我这本书,说希望能让这本《鲁迅全集》陪我一起来上海,也是那天她给了我这套房子的钥匙,钥匙一直夹在书页中,钥匙和书一同被保存在上了漆的胡桃木匣子里,那天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本书,当然,阿嬷知道我见了书会浑身不舒服,所以家里的藏书都在书房里,如非必要我从不会打开书房的门,有了木匣子的保护,阿嬷就知道我不会害怕这本书了,也就是那个时候她告诉我来上海住在这套房子里,如果遇到不认识的人问起就说你找一位夏清姑娘。” “信息量有点大,大体我听懂了,这本书看起来对你的祖母很重要,里面也可能有关于你祖母和这套房子的一些线索,你有没有打开过?” 这个问题稍显多余,收到这样一本显然对祖母很重要的书,自然是会打开看一看的,但是于夏对书的恐惧林然前一天夜晚已经开了眼界,他能理解一个人不喜欢读书,看到书就犯困或者心慌意乱,以至于能不读书就不读书,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很多人除了必要的阅读之外,一本闲书也不读,这在人群中的比例并不如想象的那么低,何况现在能够分散人们注意力的事情相比十多年前已经多处许多,手机游戏、短视频、接连不断的新番动画以及玲琅满目的综艺节目,年轻人可以做的事情非常之多,阅读实体书早已不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打发闲暇的主要途径。 不出意料,于夏摇头,像个被雨淋湿的小兔子,“当然没有,因为盒子太重,这本书本身的重量已将很可怕,加上盒子占用的空间就更大了,整理行李时只能将书从盒子里取出找了一块布包裹起来带在身边。” “不过你的行李的确很多,出门还要带食物、调味料......” 于夏眯缝起双眼,小猫咪一般轻声,细雨落在餐桌周围,湿气冉冉成雾,期待着房产证能证明于夏和青山路91号并无关系,却因着只有一本产证而房子却有两套而愈发迷离。 母亲怎么会不知晓其中的缘由呢?说的也不错,只有谈婚论嫁才会惦记父母长辈的房产,自己急着要房产证明,母亲也没有见到过于夏,并未亲历一个拿着相同钥匙的女孩上门讨要房子一事,这事情在母亲脑海中弄不好一直到此刻都不过是一个玩笑,一种借口。 借口的目的更是清晰,一是逃避相亲,阿珂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母亲希望他找一个对象,稳定下来可以抱孙子,这种事情无可厚非,但是林然知道自己根本做不到,暂时也没有这个打算。目的之二也许就是藏了一个女朋友在家,对方想要打听房子的事,林然编造了有女孩拿着钥匙敲响房门,还正义凌然的报警,并堂而皇之在一楼住了下来。 怎么说都不像是真实发生的事,其中逻辑漏洞无数,甚至不符合世俗常理,母亲为何要相信? “是啊,阿芳怎么会相信呢?” “外婆,你还在那里吗?”林然说出了声,于夏仿如没有听见,只是呆呆望着餐桌,餐具,透明的老式荷叶吊灯。 黑色大理石反射出淡紫的光,人影在上面走动,在椅子上落座,是于夏穿着的紫色连衣裙,蓬松的裙摆,影子变大了,视觉膨胀,以至于产生的错觉。 有人在房间里走动,南美作者的作品中才有的剧情,还有吃下稿子的兔子,一种叫做克罗诺皮奥的生物和类似史莱姆的名为法玛的生物,在作者实实在在的文字中充溢着不现实的色彩。 现实和不现实之间的隔阂就像母亲和祖母之间的隔阂那样深沉而影影幢幢。 “你怎么了?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林然回过神,于夏的心思他似乎明白,是让他帮忙看这本《鲁迅全集》。 “你要我看看这本书,你从来没有翻阅过?” 第四十五章 书的结界 “是的,我跟你说过自己的病,无法捧着书阅读,尽管是阿嬷视如珍宝的书,我也无法勉强自己,这段时间无数次尝试终告失败,怎么说呢,也许正因为知道这本书的重要性,更无法让自己安静下来。有一些方法事实上是有用的,比如将一本必须要阅读的书想像成学校的教科书,这样一来就容易接受一些,不会浑身冒冷汗,更不会呼吸困难,但是我做不到,总觉得这本书的结界太大,我根本打破不了。” “啊,免疫魔法攻击。”林然试着开个玩笑好让气氛缓和一些。 《鲁迅全集》第十集卷厚如一本英语词典,八十多年前出版的书,如今书页已经由黄变成陈旧的浅褐色,浸在生锈的铁水中洗涤过一般的颜色均匀覆盖在书页上,边缘处颜色更深,越是往中心,颜色越淡,书的味道林然是熟悉的,闻久了会有一种想要上厕所的虚弱感,这就是老书的魔法,会让如今的人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虚弱,一部分原因可能是书页老旧发霉和灰尘堆积导致了空气的清洁度收到混扰,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心灵上无法承载八十年的时光突然捧在手中。 和古董相比,书所带来的这种震撼之力对林然来说更为强烈。 翻开封面,一张火柴盒大小的纸片跃入林然视线,青色钢笔墨水只是变成了更为成熟的淡青,清雅的字体写着: 一九六一年,外滩,袁阳 花落无声,书页里细微的香,十里洋场烟花地,灯下万国建筑汇聚,十六铺码头熙熙攘攘,灯下夜风吹不动流转了八十年的书,灯光下是黄浦江的浪花和摆渡船上外公提着书的微笑。 他是个读书人,是个教书先生,这本书不是外婆苏夏的,而是外公袁阳的? 外滩的灯光照进窗户,有什么不可推翻的东西盛开了,深紫色的花,叫不出名字,在餐桌的螃蟹壳里出芽、散叶。 “发现什么吗?”于夏的声音反倒是更接近现实的存在。 “啊,是一张纸片,上面写着的应当是购书的时间和地点,以前读书人有这样的习惯,会用钢笔在新买回来的书上写下时间和购买地点,也许这本书的主人不舍得写在书也上,于是拿了一张纸片,纸片已经很薄,不过字迹十分清晰。” “一九六一年,外滩,袁阳。”歪着脑袋,于夏沉思,摇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阿嬷1961年的时候在上海买的这本书吗?” “这个并不能如此判断,也不是说这种判断不正确。” “那袁阳是谁?” 林然毫无准备,当然他应该早有准备于夏会问这个问题,她当然会问这个问题。 袁阳是谁?袁阳是林然的祖父。 这件事情整个变得支离破碎,原本以为于夏的阿嬷也许是外婆苏州老家的亲戚,如果是亲戚,也许外婆给过老家钥匙并邀请晚辈们来家里做客,或者有更复杂的前因,总之是亲戚一类的关系。 可是现在,清雅的字体像一九六一年的一朵蓝天,珍藏于民国38年的《鲁迅全集》中,这朵蓝天代表着什么呢? “袁阳是我的外公。”林然好像做错事一般,压低了声音。 外婆还是听到了,发出吱吱的笑声。 “你的外公?”于夏来了精神,刚才的萎靡和紧张烟消云散,治愈的速度强过华佗仙药。 林然迟钝地重复,“是我的外公,这件事情我似乎感觉有些复杂。” “等一等,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夏清姑娘,你说阿嬷让你来找以为夏清姑娘,我询问过父母是否了解夏清姑娘这个人,他们都说有几分熟悉,但上海的亲戚中没有这个人,远房亲戚也就是外婆在苏州老家的亲人,但是几十年来联系很少,别说是我不清楚了,就连妈妈也未必了解那里还有哪些亲人。” “这个我懂。”于夏忽然很懂事地点头,20出头的脸上闪过遥远且深厚的阴霾,深巷里藏着的软弱被青石板的雨水裹挟着藏过了春水夏风秋月冬雪,此刻一闪而过,停在林然的肩膀上飞扑翅膀。 “亲人之间应该是没有秘密的,应该是亲密无间的,但是其实并非如此,我时常觉得亲人之间才是距离最遥远的,就好比我们家,我和阿嬷最亲,然后其他家人就了解的很少。” “父母呢?孩子和父母总是关系紧密。” 于夏浅笑,仿若叙述他人的往事,“2003年花莲地震,爸爸那时候在花莲维修高压电线,海里来的地震,他没能逃过,成了新闻报道中的一个数字,我当时还小,只知道爸爸去了花莲再也不会回来了,也没有多悲伤。” “对不起,我不知道。”零碎的声音,自我谴责。于夏抬手罩眼,泪池被堵着,取而代之以紧张的笑声。 “没事,地震嘛,我们那常有发生,上海地震不多吧。” “嗯,不多,”急于转换话题,预见的悲剧,无处躲避叫人窒息的压抑。 刚搬来这里不久,一年夏天,台风,海上来的风,带来大雨倾盆,西湖水殇,淹了金山寺的气势,二楼窗台积了水,水最先落在养彩龟的盆里,白色的长弧形小浴缸,养了两年的彩龟,小池塘和阳光的快乐生活,暴雨狂奔,雷声如帅,英姿飒飒,驱逐舞动闷热的虾兵蟹将,热浪偃旗息鼓,人们心里舒畅凉爽,比得上一百碗冰镇绿豆汤。夏日烦闷的魔都,人们在台风天喘息,重整精神继续忙碌。 风声、雨声、读书声。风雨天心情神静适合读书,林然记得清楚,那天午后他正捧着赫胥黎的惊世之作《美丽新世界》,为主人公的命运积攒了一腔冒险的勇气,客厅里碧螺春的香味并不讨喜,年少的林然不喜喝茶,只觉其苦不觉有芳,招待客人煮茶聊天必不可少,客人来送书,天阴出门到时雨下,雨伞无用的雨,只能稍坐,聊日常读书,最近书市热闹,推理小说卖的好,二手书卖六到七折,出来一本就卖完。 外公爽朗的笑声,新世界的安逸。 第四十六章 一九六一年 这样的客人每周都有,有些都是熟人,伯伯、叔叔,男人居多,偶尔也有带着孩子来的,外公的学生,挑几本书,看望老师,父母那辈的人尊师重教。 客厅里热闹,林然的心里却入了神,全然投入2540年的伦敦,试管培植、睡眠学习、心理操控,反乌托邦的奇妙世界。 那时候,林然尚未阅读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对尤金·扎米亚金的反乌托邦作品《我们》也毫无了解,只是惊讶于赫胥黎早在一百年前竟能有如此惊人的想象力。 彼时,漫起的雨水成了一面镜子,彩龟浮在水面上,被风推到边缘,有一霎那,林然忽然想起什么,朝窗外望去,眼见着彩龟随着一阵风,落下二楼,满盆的水的世界,空空荡荡的,他冲下楼,不顾老人的担忧,光脚踏入花坛,碎玻璃扎到足底,没有痛,心里似乎预感到落下二楼它定不会死去,可是自己也无法找寻到它。 区区几米的高度,彩龟小,身体轻如树叶,树叶怎会死于风中,楼下是一整片花坛,小棵海棠和大片月季,怎么会死?绝无可能,林然拒绝相信,淋在雨中,翻遍花叶杂草,泥土沾满膝盖,小腿,手腕和手肘,雨太大,一个行人都没有,空旷旷的世界。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死亡,坠落后便消失无踪的生命,不知道是生还是灭。 死亡的样子他并未亲见,感觉是模糊的,像泡在温水里的白馒头,筷子一夹碎成一段一段,馒头还是馒头又不是馒头了。 祖父、祖母离世的情形也和馒头类似,他们该是去了另外的天地,还是那样的存在,但又不是了。 ——你这个孩子,从小就想的事情多,和别人不一样。 “你在听我说话吗?”于夏问道。 林然连忙点头,“我在听着。”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那时候也不懂的死亡是什么,到如今,即使阿嬷离开了,我也并不懂的死亡是什么,好像对我来说悲伤无处开始,像——不知道哪棵树上掉下的叶子,因为不知道原来的自己是什么样的,就不知道如何去悲伤。” 林然:为什么这个比喻有点熟悉? “后来就一直跟随阿嬷住在台北,阿嬷经营一家古旧物品商店,养活她和我两个人。” “相依为命的生活,难怪你如此信任你的祖母。” 打开书,小心翼翼翻阅,时间静止又流动,房间里外婆的影子不知躲在何处,林然没有告诉于夏,这套书的另外几卷就在这套房子里,也许并非出自一套,也许就是同一套,初版尤为珍贵,林然也没有读过,印象中,有人曾试图从外公手上购买其中几卷,外公借口说将来定会涨到天价,不愿出售;也有人带着失落的几卷上门,外公亦未曾收下,缺失的卷本不想补全,其原因也无人知晓。 谁会在意这些呢?只是现在从于夏那看到这本初版《鲁迅全集》,记忆飘荡着,飘回过去的斑驳树影中,和玉米汤的香味,不熟悉的乌龙茶的苦味一起重新勾兑出一种新的记忆,新的画面,不熟悉的,令人心头虚弱的感觉。 1950年后,人民文学出版社陆续初版过多套《鲁迅全集》,1953年,1954年,1957年,几乎每年都会出版一次,鲁迅是畅销作家,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于夏在一旁站着,不说一句话,只是静静看着林然阅读,林然也没有阅读,只是在寻找和拼凑袁阳和夏清还有于夏祖母之间曾经经历的时光。 一张泛黄的报纸引起了他的注意,夹在书页中已经无法更薄的《新民晚报》,日期是1961年11月3日。 “你看这里,这是一张剪下来的报纸。” “说明什么?”于夏忙问。 “说明——也许你的阿嬷1961年还在上海,因为这是一份上海发行的报纸,你知道你的祖母什么时候去台北的吗?” “不知道,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问过。” 想要从书中找到更多线索的期待终究在二十分钟后宣告徒劳,当下能所有线索只有一本民国27年的《鲁迅全集》,一把青山路91号101的钥匙,一张写有祖父名字的字条,还有一页上海发行的《新民晚报》,这些能拼凑出什么呢? 会不会是外公和于夏祖母之间的某种感情,这张纸片像是一种赠予,这本书是外公袁阳的,赠予了于夏的祖母,一本初版《鲁迅全集》即使在半个世纪以前也不便宜,当时在上海,外公将这本书送给于夏的祖母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难道说?是一段瞒着祖母的爱情故事? 于夏的眼神告诉林然,她也在想相似的故事,“也许祖母那时候在上海认识了你的祖父,然后你的祖父把这本书送给了我的祖母?可这还是不能解释这套房子的事情。” “是啊,除非是某种恋爱关系?” 晚霞飞掠,于夏的脸红通通的,因为自己祖母年轻时候的故事而羞涩的表情叫林然不知如何是好,说话还是不说话,说什么呢? “不会,这不能说明什么,过去人的感情应该挺简单的?” “张爱玲简单吗?林徽因简单?” 林然不得不认同,张爱玲的一生并不顺利,林徽因不同,林徽因的一生都很精彩,可是要说简单,这两个才女都不简单。 “你的阿嬷,你了解多少呢?” 于夏忽然大笑,“不了解多少,家人之间才是最不相互了解的不是吗?正因为是家人,总觉得没有什么需要了解的,难道不是如此吗?” 摇曳的淡紫色影子,弥漫到窗外,赶走月光的优柔,她说的话并不好听,但让人无法反对。 —————— 似乎触摸到真相的一角,却被更多的忘却和疲乏感编造的当下挡在门外。 于夏收拾碗筷,“现在我还需要离开这里吗?” “当然,你不用离开,不过,于夏是不是想要揭开祖母的秘密,我是说,时过境迁,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找到某些东西,某些过去的人隐藏的东西?” 第四十七章 幻象与真实的界限 “是秘密,家人之间相互隐藏秘密,林然也有秘密不告诉家人吧。” “大概写作是最大的秘密,想要一直一直写下去——这样的话怎么可能告诉家人。” 父母也好,亲戚也好,在没有看到成绩之前怎么会相信林然可以胜任这样一份工作呢? 以写作为生活,这样度过一生,林然自己也没有把握。 年轻的时候可以憧憬各种生活的可能,也正因为年轻,所有的憧憬似乎都等待着被改变。 所以,秘密,也就成为无心埋下的种子,夜里悄悄落过的雨。 “我们需要找到更多线索,并且做好一些准备。” “准备?”于夏不解。 “嗯,父母和亲戚那里也许会一无所获。” “你是说关于房子的秘密?” 仿佛听到房子里飘荡着丝丝窃笑。 “我有一种预感,一种职业作者的预感”,后半句林然没有说出口,重新整理句子后他又说道:“我有一种预感,我妈妈那边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找不到。” “别的亲戚呢?苏州那边还有亲戚吗?或许我们可以去苏州找找线索。” “这——抱歉,祖母在苏州的住处我从来都不知道。” “啊?如此说来,林然家里的秘密似乎更多一些?” “也许,是的吧。”林然这话一半是说给祖母听的,游荡在房子角落里,贴着墙双手拢着嘴,笑声从指缝里溜出,所以才会变成丝丝的窃笑。 “啊,果然,阿嬷并没有说谎,一句也没有,现在林然打算和我道歉了吗?” “什么?道——道歉?我为什么跟你道歉啊。” “因为在高警官面前诋毁我,说我想要强占你的房子,现在,你拿不出完整的两套房子的产证,你母亲也拿不出来,对不对?” “现在看起来是这样。”林然无法否认,“可同样的,你也拿不出来产证不是吗?这不难解决,房产中心去问一下应该就清楚了。” “没办法清楚,产证只能说明购房者是谁,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只能说明法律层面上房屋的归属权问题,可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实际上房子当初并非属于产证上的那个人呢?” 赠予或者是代为购买,这些情况都不能排除。 时代不同,当初购买的时候,这套房子的售价和现在相比少了十倍都不止,何况老人都已离世,房子的产权问题难道不就是产证说了算吗? 不知道是出于一种怎样的心情,林然不希望和于夏在将来的某一天为了争夺房产闹到对簿公堂的程度。 “我会在想办法问问家里这边是否了解过去的事,倒是你那边,还能想起来别的亲人吗?亲戚之类的,也许可以问问以前发生的事。” 于夏摇头,随后又露出那种轻快的表情,“没有的,阿嬷就像一个孤独的小鸟,一辈子都是一个人。” “没有朋友吗?” “从来没有看到以前的朋友那种,但不是说阿嬷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她非常热情,非常可爱,很多人都喜欢她,我们店里的生意也一直很好,客人们带着寄卖的商品到店里,和阿嬷天南地北的聊天,聊夜市的生意、聊孩子出国留学的计划,聊什么的都有,阿嬷是很受欢迎的女人呢。” “可是没有亲人?” “母亲因为太想念父亲,在父亲离世几年后,她还是坚持不下去了。” 心脏抽搐的声音,压住的琴弦,吱吱呀呀像水肿的声带。 “信件或者电话,或者阿嬷是否有写一些东西的习惯?日记之类的,如果有和上海这边通信的信件就更好了,我印象中老一辈人还是喜欢写信的,几年前外公还会收到信,过去的学生寄来的。” “我——商店结束经营以后,原本店里的东西一部分请客人取了回去,另一些全都封箱放在阿嬷的房间里,和家里的书放在一起,我很少走进去。” “还有其他书?”林然眼前一亮。 “是啊,阿嬷喜欢阅读。” “那些书里也许还有别的线索,很多人喜欢将信件夹在书页中,就像这张夹在书里的《新民晚报》,如果能回去找一下那些书,或许会有发现。” 于夏深思,又道:“林然的祖母和祖父那里呢?如果老人之间有通信往来,会不会在这里就能找到?” 说着说着,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转向长布遮挡的一半客厅。 “那里——我劝你不要动那个地方。” “不会真的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吧,凶宅之类的?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尸体藏在墙里,藏了几十年。” “当然不是。”林然作呕,“你在说什么呢,只是老人生前的家具之类,平时你也用不着,放在那里也是积灰,难道你来打扫吗?” 这天月华如练,六十年前的月色又是如何呢?林然回到二楼,新的章节仍旧叫他渴望又心烦意乱,今夜的心烦意乱中夹杂的还有更多林然无法理解的往事。 祖母似乎没有跟随到二楼,留在一楼的月光中,洗碗的声音仿若将糖纸折叠成穿裙子的小女孩,外婆哄孩子的小魔术,老式水果糖的糖纸最适合用来制作小女孩,裙子无一例外全都又长又大将腿和脚全都遮挡在内,其实根本就没有。 就像抽象派画家提出的疑问,“你觉得这是什么?” “是桌布?” “桌布上是什么?” “酒瓶、盘子以及一只苹果。” “桌布下面是什么?” “桌子?” 画家诡谲地笑,提出哲学家才会有的疑问,“如果这是桌布和桌子,那你应该能将东西放上去,你能把盘子放上去吗?还有酒杯、苹果以及一只毛茸茸的猫?” 旁观者摇头,五岁大的孩子都能分辨一张画上的桌面和一张现实中存在的桌面之间的不同。 “你是否同意我接下来要说的话——桌布、酒瓶、盘子和苹果都是你想象出来的,是一种幻觉。” 抽象主义告诉林然,祖母的影子是他的幻象,暂时仅存在于一楼的幻象。 第四十八章 我来找袁老师 夜渐深,梧桐有气无力地摇晃着,橘色路灯洒过街道,淅淅沥沥的雨点铺开夜的长卷,林然想在这长卷上写下些什么。 也许,故事应该有所变化,主角的个性十分冷漠,但是冷漠本身是否就能构成谋杀动机呢?很可能这种冷漠的性格会被读者吐槽根本就是没有性格,主角特点不明确无法有代入感。 想到这里,林然对自己正在写的故事又充满一种恐惧的感觉,开车闯入废弃的工地,没有路灯更没有人,连一只流浪狗都没有。 主角鬼使神差下车朝一处废弃厂房走去,走啊走,明明感觉走了很久,可是厂房破旧的铁皮大门仍然在十米远的距离,无法接近。 忽然,阴风大作,沙砾和生锈的铁的味道卷成一股风,主角仓皇逃亡,回到家中,打算读一本小说让自己冷静下来,翻开的页面上他读到:男人经过一处废墟,因为恐惧逃回车上,看到驾驶座上自己的尸体正仰躺着,双眼微睁看着自己。 呼!好像被看穿的感觉,这样的故事有没有写的必要呢? 犹豫不决是作者最大的敌人之一,海明威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你必须勇敢,相信自己写的是最好的故事。 天啊,这是怎样的自信?林然不禁在心中呐喊“海明威yyds”。 写了又改,改了再写,勉强将重新构建的剧情写了下来,通读一遍之后,似乎比想象的更好一些,林然伸了个懒腰,向后躺下,仰面朝天看着天花板。 太好了,这种完成任务后的心情,光风霁月,万物明净,这种时候最好什么都不要思考,任由大脑保持纯净和透亮,万事万物在短短的几十秒内仿若成了二维空间里的点与线,无声的旋律缓缓灌入,晕染出印象派的画作,这样清醒时候出现的梦境,几年前经常出现,但是最近一年多时间,好像已经离开了林然,将他抛弃在凌晨的公路上,连带着风、月光、虫鸣一并撤离。 不论怎样的梦境,带毒的蘑菇制造的幻境,林然也并不排斥,相反,他静静躺着,等待着赋予他的一切感受。 人类感受发生的一切,认知神经科学领域曾有几个难以解答的基本问题,“我们是如何认识到我们已经认识到了?”,“我们的意识和个人心灵是如何产生自我感的?”神经科学家达马西奥在他的著作《感受发生的一切》中提到,人类的自我感并不单纯依赖于记忆或推理,还包括情绪和感受,他将这些经常被混淆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人类感受发生的一切,包括:“情绪”、“对情绪的感受”,以及“对感受的感受”。 在林然看来,这三种描述人类感受的现象也同样可以用来描述写作的过程,写作并非是对事物做单纯的机械描述,更多时候作者是在建立某种情绪,并且感受某种情绪,同时还要感受角色在感受中感受到的——如此类推,一个故事仿佛许多个脑和身体浸泡在熬制心智的同一锅汤里。 —— 清晨,微微下起雨来,秋意的清爽推窗而入,窗帘印上雨水,深一片浅一片。 时钟停在五点三十五分,六小时的睡眠足以让林然恢复体力,投身第二天的创作中。 多年写作的经验提醒林然,一旦状态好的时候千万不能放松下来,因为涓涓如流水般的思绪不知道何时就会被突如其来的石头挡住前路,故事展开的翅膀也会一根根掉下羽毛,仿佛一只掉毛的猫,接下来就只能一边呕吐出自己吞食的毛,一边悔恨当时过于乐观的创作态度。 之后的几天,林然每天都处在单调又令人愉悦的书写中,终于在周五的黄昏,主人公完成了第一起案件,完美无缺的不在场证明躲藏在“感受”和“虚假的感受”之间,一个作者创作的谜题,悬疑小说的乐趣。 楼下传来于夏和另一个人说话的声音,林然下楼,发现一个胖胖的小男孩站在客厅。 小男孩上身穿着白色短袖,像是漫威联名款,印有钢铁侠的图案,搭配一条深粉色短裤,稍稍有些偏长的发型,夏天看起来有些闷热,四肢比较粗壮,小学高年级的样子,说话的样子急急忙忙,语言也稍稍有些不清不楚。 “这里是袁阳老师家吗?”男孩重复着这句话,于夏歪着脑袋,回道:“你说的袁老师是什么样的?” 虽然猜到可能是林然的祖父,于夏也弄不明白男孩找的人和林然的祖父是不是同一人。 “我的名字是宋小同,请问袁老师在不在?” 一边说一边目光环视着房间,并带着几分失望和疑惑最后又回到于夏脸上。 “你稍等下。” 于夏转身,正好撞见林然站在楼梯口,眸色凝重地看向宋小同。 “我来吧,”这话是对于夏说的,说完,林然走到男孩面前,搬了张椅子请他坐下。 湿漉漉地汗水这才从男孩脸上滚落下来,贴着鬓角和下颌落到膝盖上,男孩用手腕朝前推抹。磨掉了膝盖处的汗水。 “你好,请问你找袁老师什么事?”林然耐心问道。 “是——你是袁老师吗?”男孩打量着林然。 林然摇头,“我不是。你说的袁老师是我的祖父,有什么事你可以和我说。” 祖父是老师,学生登门拜访并不少见,只是祖父退休好多年,宋小同这样年纪的孩子肯定不是祖父教过的学生,显然是有人让他来这里找祖父,而且让宋小同来这里找袁老师的人并不知晓袁老师已经去世。 林然又问:“是谁让你来找袁老师的?” “是我奶奶,我刚才说过了。”宋小同的眼珠子上下转着,脸上的表情带着焦躁、不安和失望,“我觉得我可能来错地方了,奶奶的话果然不靠谱。” 男孩嘟着嘴,有些不耐烦,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眉头紧跟着皱了起来,眼睛朝上翻起了白眼。 第四十九章 学生和遗失的书 “嗯——那我换个问题,小同来找袁老师是为了什么事呢?” “我不想说了,你们这里没有。”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听到宋小同不客气的表情和不客气的语气,坐在沙发上看手机的于夏有些按耐不住。 林然有些意外,这宋小同的态度好像也没比于夏自己刚来这里的时候差吧,何况一个是大人一个还是孩子。 “没事,你慢慢说,哥哥帮你想办法。” “我奶奶说袁老师这里肯定能找到,她腿不好,上个月摔了一跤,所以我只能自己来,而且我也没多少时间,我只有——” 宋小同说话的时候嘴角微微有些抽搐,口齿也不是特别伶俐,林然没有接话,只是连连点头,鼓励他不用着急,慢慢说。 “我想要找一本书。” “书?” 好像房间里忽然下起雷雨,于夏惊讶,重复一声,钻回沙发上。 林然知道于夏这是老毛病又犯了,不作理睬,继续问小同,“你说你来这里是为了找书?” “是的,附近都没有书店,奶奶说我可以来这里找袁阳老师,他是开小书店的。” “书店?”林然一愣,连忙摇手,不好意思道:“那是,那是以前的事情啦,现在已经没有书店了。” “可是我奶奶是这么说的,不过,这里也的确不像是书店的样子啊。” 这里的确曾经是一个家小书店,从老南市搬来这里以后,外公把原本开在南市老房子的二十平米小书摊搬到了青山路,但是来来往往都是熟悉的客人,并没有大张旗鼓的开成一家书店的样子,宋小同会找来这里,应该是他的奶奶曾经来家里买过书吧。 “所以,我还是走吧。”男孩站起身,后悔和着急令他站着都觉得不舒服,在原地交替踩着脚,林然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担心,书店没有,书还是有的,也许能找到你要的呢?能不能和我说说具体的情况,你要找的书名什么?” “你能帮我找到?” 林然点头,宋小同告诉林然,明天是第一个返校日,学校每学期都会组织学生参加换书活动,没人带一本书到学校和其他同学交换阅读,规则十分简单,很多人在学生时代都曾经参加过类似活动,其目的自然是鼓励学生们多多阅读,热爱阅读。 同学之间交换自己喜欢书,还能同时让学生了解哪些书是大家普遍喜欢阅读的,还有那些书自己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但是也很有趣,进而得出原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种类型的书,大家的爱好也是多种多样啊。 通常来说交换阅读的效果是不错的,也很受学生们欢迎。宋小同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却异常紧张,好像做错了什么事。 “我们班级是每学期开始的时候每个人带一本书去学校,抽学号决定和谁交换,我的书是和刘姚姚交换的,学期结束的时候,每个人要把书带回学校,明天是暑假前的最后一个返校日了,所有人都要把书带去还给原来的主任,但是我直到刚才才想起这件事,已经来不及了。” “什么来不及?” “我在家里找了很久,奶奶也说得很清楚了,她说在我书桌里,又说在沙发旁的柜子里,还说在我的床底下,我都找过了,都没有,就是失踪了。” “你多久没看这本书了?” 林然大致明白了宋小同的意思,交换的书弄丢了,至少现在它消失了,明天去学校拿不出书会被同学笑话吧。 在学校最怕就是被笑话了,为了不被笑话每个人都做过很多艰辛的努力吧。 想到这里,林然打算尽可能帮宋小同找到书。 “我大概好久了,其实因为这本书本来就很小,而且挺好读的,所以不一会儿我就读完了。” “书名呢?书名告诉我就容易多了。” 宋小同眼神涣散,不好意思地低头喃喃,“我——想不起来了。” “诶?一点都想不起来吗?有没有一些印象,比如《哈利波特》、《黑暗物质》?” “不,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黑暗物质》,《黑暗物质》是什么书?”宋小同挠了挠头,林然说的书他没有听说过,但是听起来好像很有意思。 书名忘记了也没关系,如果能知道作者是谁,一本本核对书名,很快就能找到小同丢失的书。 于是林然耐心问道:“作者是谁呢?” 这个问题出乎林然预料,他压根没有想到宋小同完全记不得作者的名字。 “其实很多人记不住作家名字的。”客厅里响起了于夏的声音,看来她并没有把耳朵关上,而是一直都听着林然和小同的对话。 “很多人都记不住作家的名字?”林然不太理解这句话。 于夏发出理所当然的笑声,“这不是很容易理解的嘛,尤其是很多轻小说作者,还有网文作者,名字奇奇怪怪的,大家记不住不是很正常吗?” 轻小说作者和网文作者躺枪?这是读者不记作者名字,难道怪作者名字没起好? 作者可太难了! 心底的抱怨没有随着中午的热风吹到宋小同耳中,于夏这么一说,宋小同乖巧点头,对于夏竖起了大拇指,“我喜欢这个姐姐说的话,为什么我应该要记得作者是谁呢?” “好——吧——”记不住书名也说不出作者是谁,本来很简单的问题立刻难度翻倍,只能从内容着手再想想办法。 “你不会不记得这本书写的是什么内容吧。” 换书活动的本意是鼓励学生多阅读,但实际上学期初带回家的书一直躺在角落,直到学期末才被找出来送还给原来的主人也并不少见,有些孩子已经拥有很多书,不需要阅读别人的书,有些孩子交换到了已经读过的,还有一些交换到的书自己根本没有兴趣,任何一种原因都可能出现一学期根本没有翻过书的情况,如果宋小同也踩到了其中一条,那么他可能说不出书的内容。 第五十章 秋风落叶,热汤木桌 “我——只记得是一本讲美食的书。” “美食?”房间里响起古怪的声音,不用猜也知道是对食物过分执着的于夏。 林然没有搭理,既然能说出书的内容就好办多了,可是再一想,美食方面的书是不是内容太宽泛了。 “是小说那种故事书吗?” “不,不是小说。” “不会是美食期刊那种吧,如果是美食期刊那种,那岂不是大海捞针,根本不可能找到呢?每一本美食杂志都差不多,主题也都是讲美食的。” 于夏的担心不无道理,就算是月刊类的美食杂志,每月发行一本,一年也有十二本,也不可能仅仅将范围划定在一年内,最近几年的美食杂志都可能被宋小同的同学用来参加换书活动,假若真是期刊,林然不得不放弃寻找的念头,一来他的书架上本来就没有美食杂志,二来,即使是有心帮忙,寻到的那一本也未必是小同丢失的那一本,记忆原本就不如人类以为的那么可靠,相似内容的记忆更是容易混淆,如果真的是美食期刊,林然实在是爱莫能助。 “不是,并不是杂志那种。我懂杂志的大小,和我的语文、数学书差不多,薄薄的,彩色的,我小时候买过很多奥特曼还有《我的世界》的杂志,不是那种大小的书,我同学的那本书很小。” “很小的书还不是杂志。”于夏完全摸不着头脑,几秒后,忽然灵光一现,“不会是漫画吧,美食番那种,比如《将太的寿司》、《中华小当家》、《食戟之灵》,还有《海滨》、《来自深渊》。”于夏的眼睛越来越明亮,绽放出即将奔赴料理王国的火花。 林然轻轻咳嗽一声,尴尬的气氛瞬间凝固在三人之间,宋小同又坐了下来,双手在膝盖上不停摩擦,好像进入了待考状态。 虽然于夏的表达很夸张,所说却并非全无道理,美食漫画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像《食戟之灵》和《中华小当家》这样出名的也还是数得过来,难点在于,即使确定了是哪一部漫画也无法准确定位到其中的某一本。 如果是《名侦探柯南》这类单册剧情的还好一些,定位到某一集的具体内容就能找到。 “是这样的漫画吗?”林然拿出手机,打开漫画app送到小同眼前,“是不是这样的?” “是彩色的。”小同下意识回答。 “彩色的?美漫那种吗?” 小同摇头,“哥哥,不是你说的这种漫画,漫画我也懂,奶奶不给我看漫画,说我爸爸妈妈说过,漫画对我的学习一点帮助也没有,所以不让我看。” “诶?” 林然转头看下于夏,后者正在沙发上穿针引线忙着一块红色布料,这声叹息与她无关。 是外婆吗?她的影子白天也躲藏在一楼了? 好像有点贪玩?林然不以为意,即使是真的在房子里看到祖母,林然也不会感到害怕,何况身为作者的某种潜意识期待中,他并不排斥突如其来的非比寻常的事件,如果在一个午夜,独自行走在无人的小巷中,下着小雨的昏暗中,缓缓前行,并无时间追逐也没有人在某处等待,自由因为漫无目的惬意地和雨水交换节拍,滴答滴答的沉淀心事。 灯光下的雨被打乱的形状,抽象画的杰作,蒙德里安会说,这种线条表现的雨景还是太过写实。 画家还没说完,一辆车从黑色的背景中驶出,带着半夜里的喧嚣,车窗摇下,淡粉色窗帘随风扬起一个角落,“莫使金樽空对月啊。”一身酒香,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千里江陵一日还的李太白,只不过他乘坐的不是一叶小舟,而是一辆标致老爷车。 奇妙的经历并不可怕,甚至隐隐叫人期待,平淡无奇的日子也许有利于保证写作进度,但创作有时候需要来自异世界的风,带来一场流动的盛宴。 “我想说不是漫画,而是一本书,一本带着一些图案的书,图案是彩色的。” “大概是书的插画?”林然补充。 “嗯,对,就是类似于插画那种,一幅画一些文字,读起来很容易,所以我翻过几下就放在一边没有再读。” “听起来像菜谱?” “菜谱?”小同试着理解林然的意思,几秒后,点了点头,“有点像。” 林然心里已经有了线索,继续问道:“是多少大的书?” “比语文书小。” “哈哈。”林然和于夏一同笑了起来,小同自觉好笑,也跟着笑出声。 “看起来语文对你的影响真的很大啊。”林然说。 “我最讨厌语文课了啊,哪有不讨厌语文课的人啊。” “我也是我也是。”于夏一听连声赞同,“我也不喜欢语文课。” “比语文书小,可能是32开大小的。” “32开?”小同不懂。 “你看看这本,是不是和这本一样大?”林然走到沙发旁,从三层的矮柜里取出一本书递给宋小同。 于夏的眼神瞬间躲闪而过,一溜烟逃开,几分可爱的模样,林然忽然想笑,孤独的生活什么时候变成了这般热闹,孩子,女人和自己。 仿佛秋风叶落天里热汤木桌雾气浓浓。 林然拿给小同的是一本诗集,小同逐字将书名念出:“《春天,得以安葬》。” “不是这本书。”他很失望,瘪着嘴,肉嘟嘟的脸上再次露出焦急,他不想在班级里被嘲笑,不想被人讨厌,书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他如此重要,他愿意用零花钱和自己喜欢的东西交换一本书,虽然目的并非于阅读本身相关。 “啊,当然不是这一本,你看看你要找的书大小和这本相比是大了还是小了?” “好像正好,不大也不小。” “不大也不小吗?” 小同又看了几眼,正面反面侧面,就是没有将书打开,他对里面的内容丝毫没有兴趣,“嗯,是这样的,但是那本书要比这本薄一些,大概这本的一半,可能还要少一些。” “好的,我们来总结一下,你要找的书是一本与食物有关的书,32开大小,一百页左右,彩色,配有图案。” 林然总结后,小同露出钦佩的目光,“对对,差不多是这样,所以你能找到这本书?” 第五十一章 接近答案 空调吃出的冷风收干了小同脸上的汗珠,他不再如刚进门时那般紧张和忐忑,虽然书还没找到,可是在他的心里好像离解决问题近了一半,一大半。 原本是他一人孤军奋战,等待嘲笑的过程比嘲笑发生的时候更可怕,回忆嘲笑的过程比等待嘲笑又要可怕几十倍,这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孤身一人。 如果有人陪伴,相同的痛苦会减轻很多,甚至原本是可怕的事也会变得稀松平常,变成一种无关痛痒的小事。 只是无法一个人面对,只要一想起等待自己的将是无法面对的羞耻感,宋小同整个人都变得虚弱、烦躁,有脾气又不知道如何宣泄,因为说到底还是怪自己。 难道责备奶奶吗?她一个人照顾自己已经很不容易,小同是个懂事的孩子,他知道奶奶辛苦,但是不知道造成奶奶辛苦的原因是什么,他也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样奶奶就会高兴一点,奶奶总是不太高兴,好像别人总是欺负她,整日里气呼呼的,小同也不敢和她多说话,遇到两人都解决不了的麻烦时,小同就觉得自己要爆炸一样,要是拿个火柴在他身边擦亮,保准能把他引爆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一遇到麻烦事就浑身都不舒服,很想和奶奶争论一番,在学校里他也时常和同学争论,有理有据的,也有不讲理的时候,只为了心头怒气必须释放出来。通常这都不会带来什么好结果,索性读书吧,小同喜欢读书,各种小说看了不少,但是家里很久没有他喜欢的书,教材和学习资料堆满书架和书桌,一课一练、分层课课练、名校名卷、金试卷、学霸作业、名校作业……语文、数学、英语,英语、数学、语文。 作业多吗?小同不敢说,他不觉得太多,因为班上每个同学都有那么多作业,谁也没有少做一些,那些偶尔做的少的同学也没有比小同更快乐,他们有时候也会怒气冲冲的,会用眼睛骂人,会发脾气,会大吼大叫。 交换来的这本书一定是埋在了试卷堆里,或者变成了作业的一部分。 宋小同就是这样想的,但他知道这不符合实际,所以他不敢说,不说便生气,生自己的气也生奶奶的气,更生气的是孤独,没人帮他,没有人。 “那本书的颜色是什么样的?”林然问道。 “啊,是暖色的,和这本不一样。” 《春天得以安葬》的封面是一张蓝色调的印象派风景画,画风有些类似于弗雷德里克·蔡尔德·哈萨姆,多产的美国印象派画家,喜欢用明亮的暖色调来描绘阳光下的景物,光线鲜活且明快,这本诗集的封面也是如此,虽是蓝色为主色调,但是整体上洒满了阳光的新生的力量。 毕竟是春天,虽说是安葬,但也是凝寂中带着天真的开阔,正如那首高银的《四月初八》: 照亮浮世众生人生路口的某段黑暗, 庇佑步履蹒跚的人再不踩空。 “和这个不同,不是油画的感觉,那本书的封面是平的。”小同看着诗集封面认真地说出两者的不同。 此时,于夏已从见书就紧张发作的困扰中恢复过来,参与到两人的讨论中,“你说的平是不是像电脑画出来的那种平面感?” “嗯,就是特别平的感觉,又有点儿童画的样子,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一本儿童书呢。” “你不是儿童吗?还过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吧。” 林然望向于夏,这个年纪的男孩不喜欢被人说是儿童吧,当然这种心情女孩子不懂也很正常。 “我的意思是我不想看小孩子的书啊,读书要读有用的书不是吗?” “这话哪里学来的?读书不该是无用的嘛?为什么要十分功利的说成必须读有用的书呢?” 这话倒是不错,可是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并不清吧,林然虽然从小到大读书没多花过什么精力,应付学校的考试对他来说实在谈不上困难,但是他是如此并非对所有人都相同,上海的高中录取率是百分之五十左右,也就是说中考淘汰了一半的人,而到了高考,又要淘汰一半人数,现在,尤其以中考为重,家长们都绞尽脑汁让孩子提前学习,生怕掉进考不上高中的百分之五十,如此焦虑之下,孩子的学习压力自然不会减少。 对这类社会现状,即使是平时不怎么关心社会实事的林然来说也是不可避免的知道的一清二楚。 教育高压之下,九零后和零零后不愿意结婚也变得更容易理解。 别说已经经历完考试的成年人,即使是孩子们自己也像大人一样说出“该读有用的书”这样的话来,也不知道是太优秀还是另一种难以言说的残忍。 这样的午后,要是不用写作,林然多半会戴上耳机,徜徉在音乐和小说的世界中,暂时远离熟悉的时空,体会一段他处的人生。 宋小同远比林然更现实啊。 “这么说不是儿童的书?”林然接着问。 宋小同摇头,“绝对不是,因为这书一开头写的是文言文。” “文言文?”于夏眨了眨眼睛,“我好像没什么印象。” “是不是类似于: “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一世长者知居处,三世长者知服食。” “嗯……不记得了,但是的确像是这样写的,一开始文字还多一些,后面的文字就越来越少了,图越来越多。” “后面有红烧肉?”林然忽然问道。 宋小同的眼睛顿时明亮,“对对对,有红烧肉。” “难道是东坡肉吗?”于夏脑海中已经开始回味东坡肉的香甜软糯。 “是不是还有别的猪肉的做法?” 听林然这么一说,宋小同的回忆越来越丰富,他想到了书中的一副画,一只猪的样子跃然心头。 “猪头、猪脸、猪爪、猪蹄、还有猪肚。” “我想我大概知道了,只是不知道小同换到的这一本和我书架上的这一本是不是同一版本的,因为这本书出过好几个版本啊。” 第五十二章 古代食谱 “这本书应该是古代人写的吧,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 “对,好像是,反正不像是现代人写的,不过插画很现代,一点也不古代。” “你等我一下,我去找来给你。”林然说完,走向二楼。 “你知道是什么书了?”于夏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带着几分不可思议的不信任。 “啊,我知道。”林然说完,已经来到二楼,从二楼楼梯口一直到书房,地面上成堆成堆的书还来不及整理,一再拖延、拖延,几个月过去了,搬来的时候什么样,现在也没有几分改变,不同类型的书混乱地堆放在一起,想要找到其中某一本,只能靠记忆。 林然知道心中所想那本书的颜色,所以找起来并不麻烦,以颜色为首选搜索项,蹲在地上,低头寻找,匆匆把地上的书找了一遍之后,林然站起身在书房的三排书架里找寻小同要的书,终于在靠窗的书架旁找到了。 几乎全新的一本书,两年多前路过西西弗书店时候买下的,当时只是觉得新版本非常好看,温暖的橙色封面,清新的绿色和浅黄,仿若一道美味的食物。 仅仅因为封面好看而买下这本书,握在手上的感觉是满心欢喜的,这就是实体书的魅力,冰凉的材质,摊开手掌轻轻抚过,表面没有一丝灰尘的阻涩,完全是平滑且带着新书香味的九九成新。 走下楼梯,撞上小同仰头期待的眼神,林然挥动书,站在楼梯上对着小同问道:“是不是这本?” 小同喜出望外地跳了起来,高兴道:“天啊,就是这本,就是这本,这下好了,我明天不会被同学和老师嘲笑了。” “找到了?”于夏也走了过来,小同连连点头,“就是这本,橘色封面的,一模一样。” “你居然这样就能找到一本书?难道是记忆大师?” 林然无法解释,他不是一个记忆很好的人,读书时候虽然成绩不错但绝对不是靠记忆取胜,只能说记住书名和书的样子对他来说特别容易,而且有些过目难忘,当然这种能力和安贝托·艾科或者博尔赫斯这样行走的图书馆相比,林然脑子里这些书不过是沧海一粟,根本不值一提。 “到底怎么才能记住那么多书呢?” “大概多看就行了。”林然如此回答于夏,于夏倒也没觉得敷衍还用力点起了头,看起来正在思考。 “行啦,只是碰巧正好知道这本书。” “还是好厉害啊。” 双手握拳摆出加油鼓劲的动作,林然浑身不适,如此表情包一样的动作一般人怎么消受得起,这个于夏还真有些多重人格啊。 “何止姐姐崇拜哥哥,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崇拜才好了,你们知道这本书对我来说有多重要吗?” “这不是找到了吗?” 小同如获至宝,将书贴着胸口紧紧抱住,生怕一不留神书就会从眼前消失。 如果将这种行为看成爱书的表现有些不妥,宋小同牢牢抱着的是能帮他免于灾难的救命稻草。 “快说说是怎么找到的?世界上写美食的书很多很多,林然到底是凭什么想到这本书的呢?” “嗯嗯,姐姐的问题我也想知道,哥哥为什么一下就找到了呢?” “因为我读过这本《随园食单》啊,你说是一本书不是杂志不是吗?” “不是杂志也不能立刻找准啊。”于夏又问。 “我在想学生之间的换书活动一方面是像抽盲盒一样读到一本同学喜欢的书,另一方面也代表着自己的阅读喜好,一般来说学生都会把自己喜欢的书推荐给其他同学,这其中隐含着对自己品味和兴趣的自信吧,总不能将自己也不要看的书借给同学吧。 自己的阅读品味在交换阅读的过程中会完全展现在同班同学面前,大家会说:这是xxx同学的书吗?我想看这本啊,我对自己换到的那本没兴趣之类。” 于夏明白了林然的意思,“所以不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品味。” “有点那种意思。”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还特意挑了一本妈妈的书带去学校,是妈妈设计的书封。” “原来于夏的母亲是做书籍装帧设计的吗?”林然还是第一次听于夏提起自己母亲的职业。 “嗯,是在出版社工作的,可惜我不爱看书,妈妈一直是非常爱阅读的人。”说到这里,于夏又问小同,“林然哥哥说的对不对?” “嗯,我听说有些同学还特别请爸爸妈妈帮忙挑选书,有些书会被老师表扬,说这些书很好啊,很鼓励大家也买来读。”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排除漫画或者菜谱之类的书,转而想到一些更容易被老师认可的书。” “嗯嗯,哥哥好厉害,这本书的确当时被老师表扬了。” 小同对林然的崇拜又多出几分,现在他已经完全相信奶奶说的话不错,来这里找袁老师就能找到他要的书。 虽然没有看到袁老师,但是林然哥哥也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人。 “接下来就很容易了,我只要问问你是不是读起来有点像文言文就能判断有没有可能是《随园食单》,这本书出版于乾隆年间,是反应清朝时期人们饮食文化的重要著作,袁枚认为饮食烹饪必须重视原料的选择,指出‘大抵一席之肴,司厨之功居其六,买办之功居其四’。他还强调烹饪必须讲究食肴的色香味美,并强调原色原香,《随园食单》中写到‘一物有一物之味,不可混而同之’。 据说乾隆才子袁枚平生有九大爱好,第一是‘吃饭’,读书排最后。” “啊,原来这本书这么有趣,作者也是个超级有趣的人啊,只不过现在人才不会觉得读书排最后呢。” 小同说着说着抱怨起来,说自己的书肯定是被做不完的作业吞噬了,所以怎么找也找不到。 “说得我对这本书都超级有兴趣了,作为美食爱好者,我竟然没有读过这本书,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可惜这本书我要还给同学,要不然可以让姐姐先读一遍。”宋小同说着将书抱得更紧了些。 第五十三章 书价、恐书和无法整理的无力 “所以,这本书要多少钱呢?” “钱?”林然摇摇头,他没想过钱的事,应该要多少钱呢? 小同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张皱皱的五块钱纸币,沾了汗渍,表面布满折痕个,看起来在口袋里放了很久。 “这点你看够吗?” “这本书原价大概26元左右?” 林然说完,小同翻看了一眼书底,在右下角位置找到价格,“是29.6元。林然哥哥猜得好准啊,这怎么会价格也能猜到呢?” “不不,只是随意猜测了一下,这本书的大小,厚度,还有内容,出版时间,啊,差不多在二十多元不超过三十元的样子。”林然不是不想解释清楚,他是实在解释不清楚,猜测书的价格可以说只是一种感觉,比如单行本的推理小说十年前出版的那些价格在18-25元左右,后来渐渐涨价,价格在30元左右,厚一些的科幻小说可能40多元,总体来说不会偏差太大,而且京东或者淘宝都会有相应折扣和优惠,在线购书的价格会比实际定价低两成到三成,即使价格比心理预估的价格稍高一些,打完折之后也就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可是五块钱……这的确很二手书的价格啊,即使是二手书也不可能这么便宜。 “算了,这本书就当哥哥送给你吧,还给同学就是了。” “不行,我奶奶说不能白要别人东西。”小同认真地摇头。 “不算白要吧,是我送给你的,这和你白拿不一样。” “一样的。” 如果是外公在这里,他会怎么做呢?这本书该以什么样的价格卖给小同? 二手书的报价其实没有什么规则,都是书的主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自由定价,本来也没有标准。 “然可没有开书店的天赋哦。” 不知躲在何处的祖母又发出笑声,是啊,他没有天赋,从来也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开书店啊。 外公当初为什么会经营一家小书摊呢? 这个问题老人在的时候应该问一问的,可是却总以为是理所当然的事,现在想起竟然有很多疑问。外公究竟是哪一年开始经营书摊的?外婆当初是支持还是反对呢?那时候母亲的想法又是什么? 想到母亲,林然看向于夏,母亲和于夏一样,完全不喜欢看书,只不过母亲似乎是单纯的不喜欢看书也不喜欢看到书,于夏更严重一些,看到书就会出现惊恐发作,严重的时候可能晕倒。 单纯阅读困难症的人林然倒是了解一些,上学期间班上有同学因为阅读困难而长期成绩落后,同学为此十分苦恼,父母和老师也很无奈,前往医院问诊治疗,效果并不显著,几乎可以用完全没有效果来形容。 无法阅读整段文字,一看到整段出现的文字就会浑身紧张,背后冒出汗来,也无法从容阅读一整行中文字,一旦阅读启动,大脑就开始杂乱地打起架来,神经乱作一团像打饭的仙人掌扎在膝盖和手掌上。 母亲似乎没有这类问题,于夏看起来也和这种情况不同,她们对书似乎存在一种恐惧,与阅读能力不足无关,至于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林然一点头绪都没有。 于夏这边也许还能交流几句,只要对方不觉得自己是在打听私事,或者说对她的人生感兴趣之类,可是母亲那边就根本不可能有机会问个明白,完全只能是各种感觉堆砌而成的混乱画面,康定斯基的抽象派作品那般无法还原到具象。 隔阂在母亲和祖母之间的陌生感难道与母亲讨厌书有关?望女成凤的祖母因为母亲不习惯读书从此生出隔阂,母女之间再也不能贴心交流,久而久之,在表面的平静和谐之下,林然被放在外婆家和老人一起生活,一住就是十多年,母亲拉着父亲住在他处,林然的童年可以说也算是父母缺席的童年,这一切直到林然读大学才发生转变,高三那年回到父母的住处,暑假后就开始住宿生活,说到底,更亲近的还是祖父和祖母啊。 但是对他们的生活,那种林然身处其中的生活,此刻,他发现自己全然不了解。 那些躲藏在米色帘布后面的书,是不是比他知道的更多? 书沉淀的岁月以何种方式将秘密收藏又会在何种际遇之下如春日梧桐叶芽一般悄然长到人们眼前。 “如果不收钱我回去要怎么和奶奶说呢?” “就说袁老师说送给你,不用钱。” “当然不行,奶奶从来不让我拿别人东西。要不然,哥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你可以让他帮你整理一下书?”于夏建议。 楼上的书的确堆的到处都是,从外婆家搬到那个叫作自己家的房子里,又搬回老房子,来回折腾,搬出去的时候也就一两千本,大学到现在居然买了一万多本书,搬家的时候一次次开车往返,足足搬了大半个月才把书搬完,再让林然一本本整理他实在有些提不起精神。 说起来,自己没有阅读障碍或者书本恐惧症,可是理书恐惧症倒像是一种慢性病,每天提醒着他,可是总觉得无精打采。 “这个提议还不错,不过……”林然犹豫着。 “不过什么?二楼地板上堆了那么多书,林然不难受吗?难道书不应该整整齐齐放在书架上吗?” “这么说也没错,但是怎么好意思呢,再说……” “每一本书都应该立在书架上,书脊朝外,这样在找书的时候就可以一目了然不是吗?” “是的,是这样,不过还是不必了,因为我也不知道要怎么整理这些书,小同并不了解这些书的内容,他很难进行分类。” 这么一说于夏似乎明白了林然的意思,如果不了解内容,小同无法将堆的乱七八糟的书进行分类,这样一来,这个孩子即使想要帮忙也会陷入不知道该如何整理的困境吧,林然这是为了不让小同尴尬吗? 小同并没有想这么多,林然魔术般的找书能力震撼到了这位小学生,现在二楼到底有多少书,那些都是什么样的书,种种好奇在心中升起,他迫不及待想要上楼看上一眼。 第五十四章 绿豆汤和明亮的大雨 南方的午后空气沉重,室内更是有一种令人烦闷的潮湿,物理攻击造成的虚弱疲乏。 细密不可见的小水珠不断侵入人类皮肤,逐渐深入皮下,攻破防护,最终沿着血管抵达心脏的位置,如果那里住着灵魂,湿湿的小水珠则继续攻击灵魂,对它下手,紧紧包围,压缩。 有时候,一个人在房间里突然喘不过气来,多半是灵魂被这些细小的小水珠攻占了,变成了俘虏,只能憋住呼吸得以保存生息。 事实上,上海和台湾的气候多有几分相似,于夏并没有觉得两地的气候令她不适,饮食方面因为喜欢自己下厨,也没有任何不习惯的地方,唯一不舒服的还是潮湿和闷热,明明应该比台湾更舒适一点的。 要在这座城市生活四年,虽然一开始遇到一些麻烦,于夏却相信着很多事情自然都会有答案,“要往好的一面看啊,不论发生多么可怕的事,都有它好的一面,只是未必是在当下。” 阿嬷经常这样说,在于夏童年的时候,她总是摇着蒲扇,一边喝着乌龙茶一边帮着于夏驱赶蚊子,还不忘催眠一般念叨着:你看啊,天晴可以晾晒衣服,店里的生意也好,下雨呢?下雨可以喝茶看书,难得清净。 艾伦·坡说过真正的寂静是不自然的,也是不可忍受的,只要不是处在寂静无声的孤独中,不论是晴天或者雨天,都还是可以忍受的。 房子里人一多,高兴的就是于夏,小同也喜欢和于夏聊天,从男生、女生的校服聊到数学和语文哪个更令人讨厌。冰箱里的绿豆百合汤冻够了时间,于夏留小同一起吃,条件是小同必须在这里给她念一遍《随园食单》,不能看书的女孩遇到想要通过劳动来抵扣书费的小学生,两人之间竟然一拍即合,一个热心地盛了三碗绿豆百合汤,一个追着于夏的身影,好像一只会说话的狸花猫,念道: “豆腐煮得好,远胜燕窝;海菜若烧得不好,不如竹笋。” “一碗粥,必水米融洽,柔腻如一。” 一人读完,另一人还不忘点评,小同阅读的节奏十分流畅,林然没有想到刚才说话时有些不灵活的小同在读书的时候好像换了一个人,难怪于夏听得嘴角扬着,跟发芽的柳枝在春风里舞蹈一般。 她讨厌书,却对书充满渴求,真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啊。 一个小小的念头再次出现在林然心中,好像几天前出现过一次,现在重又想起——有什么办法能治好于夏的病呢? “啊,好好吃的绿豆汤啊。”小同呼啦啦喝下半碗。 “书里有没有介绍绿豆汤呀?”于夏好奇道。 “我看看。”小同兴高采烈,心甘情愿做于夏的念书机器。 于夏转向林然,“怎么样,好喝吗?” “很好喝,百合一点也不苦。” 于夏:“哈哈,没想到林然还怕苦,冷藏过的绿豆百合汤几乎感觉不到百合的苦味,而且百合本身也分种类,平时食用的百合苦味较轻,处理得当很容易保留百合的功效还美味可口。” “原来这么讲究的嘛!” 林然对深入描述一件事物十分期待,如果有人愿意对一件小物品做出一番深入的介绍,林然都很愿意了解,这和他从小学习乐器和画画有关,不论是教授乐器的老师还是教授美术的老师,都在年少的林然耳边重复强调,“一定要深入去了解,深入了解一样东西,从多个角度去看,这样你才能画的更深入,我们练习画画,是在练习一种深入的能力。”音乐老师更是将“深入演奏一首曲子,哪怕是一行简单的音阶”奉为金科玉律。 “我奶奶煮的百合汤特别苦,我都喝不下去,但是姐姐煮的百合汤味道特别好。” 林然:“你可真会说话。” “找到了,找到了,不过只有绿豆,没有绿豆汤,书上说的是:夏用绿豆,冬用黍米,以五谷入五谷,尚属不妨。余尝食于某观察家,诸菜尚可,而饭粥粗——粝,勉强咽下,归而大病。尝——戏语人曰:“此是五脏神暴——落难,是故自禁受不得。” “诶?这讲的还是粥吧,不是绿豆汤。”于夏托着下巴,回味着小同念出的这段文字。 小同念得有些吃力,可以听出来有几句话小同并不能理会其中的意思。 “林然哥哥,这段话什么意思啊?” ——和你外公一模一样呢,被期待着解释,然然要加油啊。 林然忽然转身,寻着外婆的声音望去,书柜旁的东窗边,一盆玛格丽特安静地享受着下午宁静又潮湿的阳光,下一个花季尚远,现在正是无所事事的童年,可以望着窗外发呆出神。 只有一盆花,褐色花盆边缘,阳光勾勒出浅白的轮廓,丝毫不动,扎起的窗帘也和花盆一样与世隔绝的寂静。 根本没有一样东西能魔幻地展现外婆的身影,哪怕是掉落花盆外的一片叶子或是勾住窗框的窗帘一角。 如果这是作家正在创作的一个小说,笔下必然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件发生,可是没有,林然失望,怅然若失的感觉。 他期待的是什么呢?难道真的期待外婆还以某种方式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当然,林然的想法与迷信无关,与鬼神无关,那是一种他还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但是时间点他却十分清楚,就是从于夏闯入之后开始的,那天早上开始留在这里的并不仅仅是这个一身怪毛病又十分坦诚的女孩还有祖母。 林然给小同解释了这段话的意思,又说到古人讲究以五谷养生,五谷养人,从中医角度来说,脾胃是后天之本,五谷养脾胃,既是食物又兼具药膳的功效,袁枚将一碗好粥视觉化,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读了之后每每看到粥都会想起这些句子。 小同听了很是满意,又要了一碗绿豆汤,这下也不给于夏念书了,一边吃一边听着于夏讲如何让百合变得不苦,一直到阳光正烈的天空忽然下起透亮的大雨,小同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失魂落魄地看着窗外。 第五十五章 大雨和《鲁迅诗歌选》 大雨可以在阳光明媚的下午突然闯入,一边还是阳光另一边就是大雨,有时候开着车经过一条路,路的一半比另一半颜色更深,分割线明晰又带着活泼,沥青地面的反映比较明显,路旁的大树就要迟钝一些,颜色也没有太多变化。 外婆说这叫太阳雨,于是太阳雨这个名字也就一直留在了林然脑海中。 “怎么了?那么紧张,第二碗还没喝完呢?”于夏不高兴地问,她亲手烹饪的食物总是希望别人能一点不剩全部吃进肚子里去,好像女人都有类似的强迫症。 “我——我在这里时间太久了,我应该早点回去的。”小同自责,愁眉苦脸,好像做了什么错事。 “那给你一把伞你快回去吧,应该住的不远吧?” “就在青田小区啊,糟了,奶奶一定会说我的,外面晾着衣服,说是让我收进屋,我偷懒,想着天气那么好,先来这里找到书再回去肯定没问题,谁知道突然就下雨了。” “这是太阳雨,一会就不下了呢。”于夏安慰道。 林然的脖子上好像被轻微电流电了一下,“你刚才也说太阳雨?” 于夏眨了眨眼,“是啊,这不就是太阳雨吗?阿嬷说以前小时候一到夏天就经常下这种太阳雨,太阳雨啊干干净净的,不用躲,在雨中小跑几步,这是孩子的乐趣。” “现在的孩子没有这种乐趣的。”小同忽然气呼呼地说,“写作业才是正经事,每天的作业都做不完,体育课和锻炼课都用来上语文数学和英语,即使学校不布置很多作业,爸爸妈妈也会安排很多很多作业的,不可能有做得完的一天。” 这股突如其来的抱怨,林然完全不知道如何接口,他可重来也没有哄过孩子啊。 于夏倒是很懂得安慰人,“那现在出去跑跑啊,你一个人跑也没乐趣,要不然姐姐陪你跑回去如何?” “这——”林然愣在一边。 “好啊好啊,我也不想打伞,跑回去也许还能救一些衣服。” 于夏说完,取了一个保鲜袋包裹起《随园食单》,打开门就和小同一起跑入雨中,雨点顺着光线斜斜地洒向路边的大树,地面上完全没有积水,浅灰色的干燥,这是比烈日暴晒多了一层加过饱和度的滤镜,路旁的金盘银盏、狗尾巴草、艾草和蒺藜全都舒展着身姿,好像雨点根本没有落在它们身上。 如果小同跑得够快,也许这场飘向青山路另一边的雨还没能打湿小同家晾晒的衣服? 虽然不可思议,可是青田小区里这里还有一百多号, 高温,降雨,未落到地上就蒸发成水汽,很快就会弥漫成一层淡淡的水雾朦胧了路边的车窗和行人的皮肤。 太阳雨之后闷热会更恼人,所以趁着雨气奔跑也的确是个好主意。 但是跟在两个孩子后面奔跑?这也太奇怪了。 说起来,连日雨水不断,今年的雨水来得晚,现在更像是黄梅雨季,这样的天气,如果不让客厅里那些柜子透透气,等半个月一过,发霉问题恐怕无法避免。 想到这里,林然趁于夏不在,走到东窗边,掀开遮盖着半面墙的布,一整面墙的书顿时重获新生,林然仿佛都能听到这些书发出的叹息声。 这些就是袁老师的书,原先的小书摊到后来的二手小书店,再到后来,祖父搬来青山路,书店变成了家庭书店,不对外经营,没有路人走进来,来往的都是些熟悉的客人,外公和他们如朋友一般,喝茶闲聊,谈论一些林然不感兴趣的东西。 原先也是想要继续这家书店的吧?为什么后来没有再经营呢? 视线正前方摆放的也是几本鲁迅的书,现在想来,外公似乎非常喜欢鲁迅的文,书架上一眼望去,单单是鲁迅全集就有五六卷,虽然没有凑齐,但整整齐齐摆放在书架最显眼的位置,既不出售也不见外公平时拿出来阅读,更像是某种庄重的仪式。 人类有很多仪式,大家熟悉的婚礼、葬礼、祷告、祈福这些仪式之外,在生活中也存在着种类繁多的小仪式,比如考试的时候要带蓝色笔杆的笔而不是红色笔杆,因为蓝色意味着考试通过,红色意味着开红灯。 将自己最喜欢的书或者有特别意义的书放在书架最醒目的位置也算是一种仪式,也许外公是表达对鲁迅先生的崇敬,林然没有多想。 两本小书引起了他的注意,相对于鲁迅全集所在的位置,这两本小书的位置紧贴着书架最左边,长期被书压迫,架子边缘的木板微微有些变形,这两本小书是用来支撑上层木板用的,可以说是不常被拿取的位置。 林然花了些力气才将其中一本取出,很少见的《鲁迅诗歌选》,一九七七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当时定价0.39元,书号和书价下方有一个红色钢笔写下的数字,0.12元,这个价格应该是这本书第一次进入二手书市场的价格,在红色钢笔数字的对面,封底左下角位置有一张红白价格条,上面是黑色水笔写的数字“5”,这个价格应该是最近几年二手书店的定价。 现在要买这本书,价格应该不会低于5元,如今二手书市场价格并不便宜,尤其是这种不多见的旧书,更是按照老板心情随意报价。 虽是老书,拿在手上的感觉却十分轻盈整洁,书页没有折角,连边缘磨损都几乎看不出来,侧面印着一个紫色图章,上面写着上海市求实中学图书室,想来是以前的中学生爱书、惜书,图书室借阅的书自然是当作必须保护的宝贝,额绝对不能让它在还回去的时候与借来时有半点不同。 这番精心的爱护之下,即使是二三十年后在二手书店购买这本书的人,也会格外珍惜,林然小心翻阅着,和预想中一样,在诗歌选的最后一页,一个熟悉的牛皮纸槽和一张白底细格的借书卡出现在林然眼前。 第五十六章 读书札记和剪下的报纸 十分常见的借书卡,第一行印着“书码”;第二行“书名”;第三行“登记码”,下面三栏分别是“借者”、“借期”、“还期”。 祖父这边的书有不少来自于图书馆的借阅书,九十年代初,祖父就经常一捆捆带回来一些贴着图书馆标签的书,说是附近学校换了一批新书,这些书请他回收,他不可能全都拿回店里,就挑了一些,另一些给别的书摊老板挑了去。 祖父挑书很快,属于一眼就能从书堆里找到好书的那种火眼金睛,这一点,林然感觉自己也遗传到了祖父的超强鉴书才能,多少遗传到了一部分吧。 引起林然注意的是借书卡上的名字,仅有一个名字,且这个名字写在了修正液涂抹过的格子上,这本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也许就是登记的时候名字写错了,随后图书馆的老师用修正液涂抹干透后重新写上借书人的名字,可是林然观察入微,想的又多,涂抹的修正液有一种不合季节的突兀感,在泛黄的,铁锈斑斑的卡片上,不应该出现这样一块鲜明的白色。 说不出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重新将书翻到第一页,破碎的铁锈好像碎开的巧克力饼干屑一样沿着书页滑到林然指尖,因为时间久远,装订用的铁钉已经氧化,铁钉周围的纸张破损严重,只要一翻页,就撕下一小片指甲大小的褐色纸片滑落到指尖。 老去破损的书页仿如制作它们的树叶,树叶到了秋冬便会凋零,手指一捻,粉身碎骨。 老书也是如此,粉碎正在发生,在眼前不可挽回地发生着,好像翻书的手正是毁败这一切的恶魔。 林然不忍如此,快速往后翻去,翻到中间部分时,破碎停了下来,林然也松了一口气。 书里没有划痕也没有笔记标注,干干净净的一本书,匆匆看了一眼,这本诗歌选的很多篇章被编入了《集外集》,比如赠给朋友邬其山的《赠邬其山》,在大恐怖的环境下歌颂湘水两岸根据地的《湘灵歌》,“昔闻湘水碧如染,今闻湘水胭脂痕。”还有po《黄鹤楼》的《崇实》,“阔人已骑文化去,此地空余文化城。” 边翻边读也别有乐趣,林然却不敢多看,翻到“题《芥子园画谱》三集赠许广平”时,林然只能收起书,准备将布重新遮挡起来,以免吓着于夏。 虽然于夏提起过想要克服不能看到书的问题,可是一下子看到这么多书,这姑娘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要是又像之前一样晕倒或者神智不清,林然可不想再面对一次这样的事。 正要将书合拢放回书架,指尖传来一阵阻塞的感觉,纸张的均匀感被什么东西打破了,林然小心翼翼重新翻动书页,来回几次之后,他找到了阻滞感的源头,是一张很薄很薄的报纸,夹在书里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以至于几乎和整本书成为了一体,不仔细翻找根本察觉不到它的存在。 取出一看,是一张剪裁成正方形的报纸,不论正反都看不出是从那一份报纸上剪下来的,内容是一篇两百字左右的“读书随笔”,标题为《简炼的语言,辩证的哲理——读鲁迅文章札记》,作者是隋启仁。 快速浏览这篇札记,简单的三段结构,开篇点题,笔者认为鲁迅先生的文中闪烁着辩证法的光辉,随后以《论毛笔之类》、《这也是生活》、《北人与南人》、《故乡》等文举例辩证法的光辉。例如: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举例之后再次点题,“看,此类例子举不胜举,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周氏兄弟学养深厚,用现在的眼光而论,绝对算得上是金句满满,不论任何年纪读鲁迅都能读得入神,读出风骨,林然相当佩服。 以前人喜欢剪报,为了收藏重要的文章,人类依赖报刊的时代并没有过去太久,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以前,报刊上总是最先刊登一些上好的故事,最新的文章,剪下报纸上的某一篇文章收藏起来,一些人喜欢贴在本子上,名为剪贴本,和现在女生们喜欢的手帐类似,以前叫做剪报本。 为了保存,夹在书中也是一个好办法,只不过书被借给他人或者卖给二手书店以后,这张报纸也成了附赠的礼物,不知不觉间也消失了。这篇文章非常工整,也没有特别好的文笔,也没有特别出彩的闪光点,就好像在说一个很平淡的事实,可是为什么会被如此仔细地用剪刀剪下来夹在鲁迅的诗歌选中呢? 和那张涂抹了修正液的借书卡一样,这张报纸也引起了林然的兴趣,难道不是这篇文章? 林然将报纸翻到反面,的确,背面也是一篇文章,竖排的字体,只是文章似乎少了一半,文章名字也只有一半——是官又是兵! 很显然,那片读书札记才是被保存下来的文字。 正要将报纸重新放回书中时,林然看到了在背面最下方一行浅蓝色钢笔墨水写下的一行字。 字体不容易识别,尤其是第一个字林然就被难倒了。 第二个字到倒数第二个字林然很确定,它们是“土、文物、二、三”,联想起来很像是“出土文物二三”,只是这个“出”字林然怎么看也觉得不像,但还能是什么呢? 还有最后一个字,与其说是字更像是一个符号,是什么符号呢,更令林然感到怪异的是,这个符号他好像在哪里见到过,还有带着几分熟悉的墨水的颜色,这个字难道是? 在于夏阿嬷的那本《鲁迅全集》中见到过? 门外传来开锁的声音,林然急忙遮挡住书架,假装若无其事地坐到沙发上。 “你回来啦。”出于紧张,林然大声问道,过度的热情于夏都有些不习惯,“啊?你果然是宅男啊,完全不想出门吗?” 第五十七章 书店的书去哪了呢 “总不能我们两个大人还真的冒雨出去跑步吧。”硬着头皮回答于夏,却换来一阵先入为主不容解释的吐槽,“这样会变得无趣。” “无趣?” “嗯,如果不能像孩子一样生活,生命将失去很多有趣的部分,成年是逐渐无趣的过程,变成一个无趣的人是林然所希望的吗?” “总要长大的啊,时间是一个单向箭头,不可能变回去,只可能一点点往后,这也符合熵增原理。” “那么收入呢?林然的收入来源呢?难道这边的年轻人都不用工作吗?宅男文化席卷全球,男生一个个都躲在家里?” “当然不是。你那是什么眼神,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林然浑身不适,自己不是宅男,但生活方式确实和宅男类似,主要是作息和活动半径的问题,当然,他其实是有很多机会外出的,只不过为了写作,能不去就不去了。 比如同学聚会这种活动,林然实在提不起兴趣,作者间的小聚会则不同,偶尔聚一下哪怕一起吐槽一下写作压力也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只不过,作者的时间总是看起来自由实则根本没有时间,这就是生活,无法同他人解释的生活。 “我并没有责备你的意思,只是觉得今天的林然看起来和前几天不一样,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语调忽转,客厅里洋溢着暖意不明的气氛,煮熟的玉米和闷热的潮湿调配出的香料,令人昏昏欲睡,灵魂在房间里彷徨徘徊。 外婆不合时宜地发出嘶嘶笑声,好像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时光在房间里穿梭融合,民间艺人燃烧的炉子上,叮当响的铝锅,一小勺煮化的白糖,融化成金黄到褐色,舀一勺置于白色石块上,快速展开一只憨态可掬的兔子,于夏就是那只会说话的兔子,和外婆的声音重叠着。 “林然和阿嬷很像啊。” “什么?”林然惊愕,此话杀伤力很大,没来由的说出口,着实让人傻眼。 “什么意思?” “啊啊,不要误会,不是容貌相像那种,是刚才给小同找书的感觉很像阿嬷,每次有客人来店里,阿嬷总能帮客人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和林然一样,你是对自己书,阿嬷是对二手商店里的书和其他商品都能清楚地向客人说明,客人也很愿意听她说,总是给人一种能收获新东西感觉。” “你的祖母也是喜欢读书的人吧。” “算是吧,我们家里只有我是不能读书的体质,”于夏笑的有些尴尬,不断说着祖母的故事,房间里渐渐升起的温度,好像要将遮挡墙壁的白布融化。 “为什么林然对这些书的内容记得如此清楚呢?” 林然脸红,“之前已经说过,并不是记忆好之类的,只是恰巧知道这本书。” “想要在那么多书中快速定位到其中一本,而且准确率达到100%,林然的阅读量想毕惊人。” “你也可以认为我只是一个图书管理员或者卖书的人,浏览过的书比较多,但大部分仅限于书的封面和作者名字,对每一本书的内容没有更为深入的理解。” 于夏倾头表示不解,“我认为并非如此,林然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吧,看看二楼那么多书,不就是最好的证据吗?有人问起一本书的时候,林然整个人都闪着微微的光芒,你和我阿嬷一样都是热爱读书的人。” 被于夏说中心事的林然心中生出的是难以启齿的羞怯,喜欢看书算得上什么光芒呢? 一有人聊起书的事,总是不自觉地多说一些,好像这种记忆童年时候在祖父家里就像飘荡在空气里的茶叶香味那般自然,可是祖父离世之后,书的意义也发生了变化,林然说不出它们究竟和原来有什么不同,他模糊地将这种变化归因为不想看到祖父祖母留下的家具,不想要这些过往的记忆打扰写作。 以写作为借口还是不想面对内心的不舍呢? “如果我也能热爱读书就好了,我还是可以被拯救的吧。” 无厘头的话又从那个女孩口中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林然好奇为什么她就能如此随性地说出自己的苦恼,完全不在乎别人会怎么看她呢? “读书并不是很困难的事啊,书就在那里,从来不会拒绝任何人触碰它们。” “可是它们有时候带着电,带着匕首,会让我无法接近,嗯——大多数时候都是如此。对了,为什么小同的奶奶认为这里一定能找到他要的书呢?” “可能和我祖父之前就认识吧,祖父原先经营过二手书店,但是搬来这里后就不再对外经营了。” “二手书店?” 好像触碰了禁忌,林然想要退缩但为时已晚。 “那那些书去哪了?” 于夏说过,她的阿嬷去世之后,二手商店的所有东西都整理到箱子里存放在储藏室,她很少进去那个房间,因为里面有很多藏书。 所以,她一定会想到,一家不再经营的书店,总会有书被留了下来。 要如何避免她发现客厅里的书柜呢? “林然?你怎么不说话了?” 女孩的脚步缓慢移动,没有半点声响,她的声音变得越来越不真实,走到布前,裙摆静止不动,压迫的气氛,林然后背渗出一片冷汗。 就在这时,救世主降临,于夏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转身匆忙寻找,接通电话后,她兴奋地重复几个单调的词,好像她就不会用别的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谢谢,谢谢,真的十分感谢,嗯,我会努力的,谢谢你们。” “感谢上帝。”于夏双手交叉做出祷告的动作,“我被录用啦,我被录用啦。” 电话是出版公司打来的,虽然磕磕碰碰,于夏还是顺利被出版公司录用,这份来之不易的兼职令她高兴不已,林然还没来得及问,于夏便滔滔不绝地将面试那天发生的事告诉林然。 “那——恭喜你,一定要加油啊。”林然傻笑,方才的担忧也总算混了过去。 第五十八章 怅然若失的味道 手机扔进衣橱之前,林然打开微信,前几天夜宵的时候,seven新建了一个群,群成员只有那天在居酒屋聚会的四人,裴木、林然、seven和忘川,seven最先想的群名为“百万稿费作者群”,后来一想有些太俗,再说忘川稿费可能已过百万,对她而言并无激励作用,林然和裴木短时间内也到不了百万稿费,看到这个群名着实有几分扎心,于是又将群名改为“贝四”。 “贝四”的意思即“贝多芬第四交响曲”,正好对应群里四个成员,seven表示每多一个新成员,群名就改一次,“贝五、贝六,一直可以到贝九。” 忘川问那“贝九”以后呢?贝多芬一生共写了九部交响曲,九人群也并不算大群,但是seven却说,从贝四到贝五要靠命运。 众人会心一笑,带着几分沮丧,相比之下,贝三《英雄》,贝五《命运》,挤在两座充沛有力的高山之间的贝四,存在感十分不足。 这也符合当下几人的现状,裴木的确被圈内广泛看好,这种一片赞誉之下,他对写作一部中篇和长篇的追求难以抑制地正在变得功利起来,创作也因此少了许多自由,其中酸涩正如没有炒熟的土豆带着不甘心的味道。 忘川的情况看起来是四人中最好的,每天必须完成的更新量令忘川欢声笑语中夹杂着说不出的拘束,虽说想要成为职业小说家的人都会要求自己每天写作,可是自己的要求和平台的规定两者在情感体验上是不同的。 前者因为努力完成目标从而获得心理奖赏,激励下一次继续为了奖赏的喜悦奋发努力;后者完成目标仅仅是完成了任务,并没有额外的心理奖赏,人的情感体验更接近于——只是没有出错,不错和做得好之间看起来都是每天在写作,事实上积累的心理能量全然不同。 写作是一件和生命息息相关的事,生命需要积累能量,一味消耗多少会有枯竭的担忧。 忘川也曾在微醺时表露过对年岁老去的担忧,尽管她的年龄一直都是个谜,林然并不确定,只是看起来实在就像是一个刚入大学不久的女孩子,穿着和于夏口味相似的公主裙,完全就是不会老去的样子。 作者的心理年龄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在生长的呢? 相比之下,四人中最没有存在感的还是他自己啊,因为创作硬科幻的天赋远不及新人出道的裴木,总觉得自己的文风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流口味,评委给出的评价也带着不能完全读懂的意思,不明觉厉?不,这不算一个好词,这个词语的背后是较低的市场预期。 想到这里,又自然而然担心起即将出版的新书,已经减少首次印刷数量,如果再遇到什么问题,很可能真的成了一场梦,一场过于美好以至于从最初到最后都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一场梦。 7岁那年因为一场音乐会上听到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灵魂被震颤,从老师那里要来乐谱,连续几周都沉浸在自学的乐趣中,因为7岁时手就已经比同龄孩子大些,又加上从小练习小提琴的缘故,双手的扩张都不错,手指上的八字开难不倒林然,老师也惊讶,自己都还没有教,这个孩子竟然自己把《月光》前半部分完全练了下来,恰到好处的感情,柔光似水,他第一次被严格的老师表扬。 然而终究是月光一般虚幻的明亮,的确是光,只是这光并非来自月亮本身而是来源于反射。 出书的事也仿佛《月光》一般,从一开始就不真实,唯有出版社编辑亚萱的头像能让林然说服自己相信一切并非梦境。 即使是梦,当作是梦,这样更好,轻松面对每一天的写作,不用背负之前作品的压力,这对自己来说并非坏事。 林然还没给自己完全洗脑,群里的消息一条接着一条跳入他的视线,难得这个平时沉默的群突然热闹起来。 最新的消息是一个链接,链接上一副热血图片十分抢眼。 高举手臂,振臂高呼的少年,穿着中学生校服,脸看起来并非是耽美男主那种颜值,小麦色的皮肤,普通的发型,脸上甚至还有一些雀斑,二次元的脸应该都是白,很白,非常白才对,这个热血中学生的脸为什么是这种肤色? “这是什么?”林然问。 “这是漫画啊。”seven的消息。 “@忘川,这种改编挺值钱的吧。”消息来自裴木,这个链接也是裴木发在群里的。 是改编啊?林然心想,说到改编这个词不就是等于在说钱吗?当然,肯定,一定是非常值钱的吧。 自己的作品从来没有被改编过,对此一点发言权都没有。裴木艾特忘川肯定是问对人了,她读大学时候写的作品就有被改编成漫画吧。 “啊,这是新浪漫画啊,也算值钱吧。”忘川轻描淡写回复了一句。 对于改编的梦都不敢做的卑微作者,忘川的语气真的是平淡无奇,好像这种改编也就是买一瓶矿泉水的价值。 当然,绝对不是如此。 裴木发出一个小蓝的表情,小蓝躺在黑色单人沙发椅上,面带微笑安详的前后摇摆。 林然也顺手发了一个躺平的表情,群里的气氛瞬间算了起来。 seven也跟着发了一个,“我就想做废物,让你娶我可以吗?”的二次元美少女表情,看着让人想笑又笑不出来。 这表情太适合seven了,但是这家伙明明不是个甘心躺平的人,他想的可是一年赚一百万啊。 “我们的大科学家这是怎么了?”忘川关心道。 “这本书前年发表在起点中文的,是我们这一个博士写的。”裴木回答。 “啊,博士啊,还是物理学博士,真的是不给活路。”忘川开玩笑地说。 “你们说的起点中文不是网文吗?还有那个什么飞卢还有——” @seven,“还有晋江,怎么了?你把我的大晋江也给忘了?” “不敢不敢。”seven发了个求饶的表情。 “当时我一点也不看好这种文啊!”裴木回复,隔着屏幕,林然都能闻到一股兑水又没气的冰可乐的味道,怅然若失的酸味。 第五十九章 柠檬虽酸 忘川:“我翻了一眼漫画,是学霸文。” “啊,是学霸文,这家伙自己就是学霸。” “裴木不也是学霸吗?你们那里全员学霸。”seven说完发了一个机灵的表情。 裴木回了一个滚着被单“瑟瑟发抖”的小蓝,“我大概算给组织拖了后腿。” “这不可能,裴木你到底怎么了?” “是啊,林然问的问题也是我想问的,一本漫画而已,你怎么反应那么大?” 忘川主写言情小说,说话却不带儿女情长,反而是怎么扎心怎么来。这话带着几分嘲讽的意味,直接针对裴木展开了“你是不是酸人家”的心灵拷问。 裴木也不装,回道:“讲道理,我很酸。” 当事人既然已经这么说了,忘川只能发个柠檬精的表情给自己台阶下。 “学霸文我也读过啊,就是艺术生的学霸文几乎找不着。”seven说道,“但是这漫画画的也太敷衍了吧。” “所以我说其实改编费也没多少,你们听说过套餐吗?”忘川以圈内人的姿态发言,很快将贝四众人的注意力集中起来。 “实在抱歉,我几乎没有读过网文,我就看看不说话,就当学习了。”林然这话不是谦虚,陈述的绝对是事实,一直到两年前他才第一次下载网文app,也正是裴木所说的起点,当时为什么会下载起点呢? “没有读过网文的人生是不完美的。”@林然 “嗯嗯,随时准备补课,现在就请课代表发言,已经搬好小凳子。” 课代表指的自然就是忘川。 “一般来说有版权费和销售分成,前者是一次性给一部分钱,预计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然后根据销量和作者再分成,这个挺容易理解的吧。” seven:“我懂为什么裴木这家伙会酸了,我都酸,几万还好,几十万可不是小数目。” “加一。”林然打出两个字,又跟了一个加一加一加一的表情,几十万可真的不算小数目。 “看吧,清心寡欲的林然也承认这柠檬它就是不甜也好吃。” 众人不知如何恢复回复,裴木这话不伤人,只是伤心而已,不过没什么,作者的心都是很有坦度的,要不然怎么能忍受多年无人问津,单机一本又一本,文件夹里的故事越来越多,一年也无法卖出去一个的寂寞呢? “啊,大家一起吃呗。”顺着裴木的话,林然还是回了一句,柠檬这东西大家一起吃有时候真能越吃越甜。 裴木把这个链接发到群里不就是不想一个人独自啃柠檬嘛! 站在裴木的角度来看,身边的人写书赚了几十万,自己虽然小有名气,但是收入却还不到人家的个位数,这种感觉多少有些不舒服。 “吃什么啦,有什么好吃的,想要吃柠檬,每天都吃不完,我看你们这些作者都是娇生惯养,平时也没机会接触到读者才会这样脆弱不堪。” 裴木:“脆弱。” seven:“不堪。” 林然:“......” “也许真的也就是十万元左右,看起来不算是特别火的作者,如果是打包制作漫画的话其实没多少钱的,但是效果却是长期的,很多读者会因为看了漫画再去找书来读,运气好的话,销量逐步提升,还可能进一步改编成动画,改编动画和改编漫画,看起来差一个字,收入可能差一位数都不止。” 忘川这么一说,柠檬突然不酸了,因为裴木的作品如果改编电影,票房收入也是惊人,想想最近几年国内科幻电影的火爆程度,一部《流浪地球》火了,之后的《球状闪电》大家也是翘首以待,上映后票房很可能再创新高。 裴木的科幻小说也是硬科幻,甚至圈内还有人偷偷拿来和大刘相比,说裴木很有机会挑起硬科幻的大梁,不论任何时候硬科幻都不会过时,不用在意科幻的软硬分类,说白了就是那种专业性很强、逻辑十分严密的科幻小说再国内拥有的读者数超过任何一位作者自身狭隘的想象。 所以,论改编动画和改编电影哪家强?这还没结出果实的柠檬,裴木是不会吃的。 裴木不吃,其他人可没那么幸运,柠檬精饶过谁?一想到裴木有业界称赞的作品在前,未来绝对可期,市场一好,他的作品就会成为市场上的蛋糕,很多人都会抢着要,而忘川的作品,一定程度来说要依赖她本人后续作品的热度,因为一部完本的作品相比正在写的作品,热度上多少会差一些。 林然就更无法期待了,他的作品天生似乎就偏小众,这要多大的运气才可能被改编成电影?虽然也有评委说过“作品前半部分有诺兰电影的味道,和《信条》、《盗梦空间》一样烧脑。”这样的评论好像在说,“你写的东西读者不太能看懂。”看懂都成问题,想要改编电影,林然想都不会去想。 seven则更不会在意过去的作品,对他来说,过去的作品只能给他带来下一个作品,而且商业设计用他的话来说更像是花时间赚钱,赚到钱才能自由的创作自己想要的作品。 “这个漫画的原著小说好像是一本太监书。”忘川在句末发了个疑问的表情。 “啊,当时实验室太忙,他没能写完。” “那可真有点可惜啊,看起来当初销量很好,两三年前正是学霸文特别火的时候,几乎写一本火一本,只要有手就能赚钱。真好的时代啊。” seven:“忘川也是赶上好时代的啊,言情一直火,关键是将来也能火。” “要不然你们也来写恋爱小说啊,前几天编辑和我说,行业相关的恋爱小说现在很好卖,你们要不要试试? “(强行安利男作者写恋爱小说.jpg)” 裴木:“不写,我压根就不会写女性角色,难道写两个男人之间的恋爱故事吗?” “可以试试,科学家的伟大感情不能被性别限制了。” “林然说的好像也对。”seven不嫌事多,这话说完,群里也就安静下来,突然安静地像清晨四点的天空。 第六十章 存在和虚假的矛盾 感动于存在 彷徨在灰色地带 受着虚假的诱惑 创作的矛盾和在历练中寻找自然和人的联系,理解花草鸟兽,钢精水泥的旋律,谈起你时,人们会讨论你的文字,那是先于你的基础,你像是揭晓真相的演员又像是给世界增加谜题的麻烦人。 到最后或在过程之中,你的文字改变了别人眼中的你还是你的文字改变了你对这个世界的态度。 如果仅仅是寂静和空虚,似乎是个不错的结果,你不知道终点能找到什么,如果什么都不做,放弃努力前行,就再也知道不了任何东西。 放弃是很容易的,动摇也时刻准备着侵蚀一个人的灵魂,从捆绑住手腕的带刺锁链,到迷惑心灵的致幻毒药。 一直埋头书写到月光投射在窗帘上,熬过了傍晚的忧伤,文字在屏幕上倾洒而出,键盘敲击出的声音,定音鼓般摆正灵魂的角度。 就是这样,把自己想写的剧情先写下来,拒绝一切犹豫和怀疑,自我怀疑是群山中的山魔。 时间仿佛过了很久,林然打出最后一个句号,精疲力竭,手指关节微微有些酸胀,灵魂却非常清澈。 这个时候再稍稍努力一下,往后进一步推进一段剧情也没有问题,但是这本书没有完稿时间,林然也不希望一天时间里写得太多,另一方面,他的确是饿了。 肚子咕咕叫,脖子也微微有些出汗。 26度空调,因为一直光着脚没穿袜子,左脚脚趾有种抽筋的不适,这提醒了林然,最近应该恢复锻炼,或者等惹人讨厌的梅雨季过去,一定要开始坚持跑步。 没有这样每天写作之前,锻炼的需求并不如此强烈,每周总有时间游泳、骑车和打篮球,搬来老房子之后,运动似乎减少了,莫名的懒散 《同住人是小说家》第六十章 存在和虚假的矛盾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十一章 不愧是学霸 夜晚总会来临,在解决肚子饿的问题之前,它不以人类是否接受的态度降临大地。 城市的灯红酒绿是为了对抗这种无助而存在的文明,繁荣是真实的,书里成长的一切真实都不容易,路上经过的情侣、月光、加班的年轻人、睡不着的老人、一天才刚刚开始的深夜食堂店员,将黑夜当作白天的向日葵,一切都不容易,但它们加在一起组成了理所当然的真实。 整体和局部之间从不分彼此,一旦将彼此剥离,必然是失败的作品。 这是从小到大教授美术的老师一直在耳边提醒的,学习蒙德里安的时候,第一次意识到整体和局部的关联是一种底层思考,对整体的每一次思考决定着任何一处线条的长度和方向,所有的简单都不容易,抽象派的教义。 城市就是这样,离开了理所当然的每一个部分,它都不成立,没错,它看起来依旧是会呼吸的水泥森林,简单的道理都不容易。 平衡打破的瞬间,是什么样的声音呢? 清晨坐在书桌前,一扫前日的疲乏,大脑喝下的是清澈的月亮酿造的酒,是晨曦微露之前轻薄的云彩。 如果清晨下雨,那雨也是甘洌的,这些平衡都不容易。 夜晚也是一样。找了个狭窄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还了车,感受着夜晚十点的风,和骑行时阵阵凉风不同,这时候的风湿气很足,吹在脸上与惬意无关的烦躁。 “喵”,“喵” 脚边一只野猫不知何时看上了林然的帆布鞋,好奇地咬着鞋带。 “阿花。”林然脱口而出,橘色路灯下,黄色花纹的小猫对这个名字似乎很是满意,粘着林然的脚舒展身体,在脚边左右翻滚两次,又觉林然的参与度不足,伸出爪子轻拍他的小腿。 诶?这是撒娇? 林然俯身,看清了小猫的爪子,黄白色的毛特别漂亮,脖子前方的毛三角形的,后背金黄,只是骨瘦如柴的没有半点肉,毛色也变得稍稍有些暗沉。 这是饿久了的猫吗? 林然朝一旁挪动两步,小猫立刻粘了上来,路人见了觉得可爱,两个女孩驻足,不敢多问,分不清是路边的野猫还是正在和主人撒娇的猫主子。 阿花非常听话地蹭着林然的手,渴望着被人抚摸。 “是家养猫吧,和人这么亲。”一个女孩小声说着。 “啊,也许之前是家养的,后来被抛弃了也说不定,看这后背瘦的,好久没有吃东西了吧。” 路边的人越来越多,林然的招猫体质给自己找来了一群路人围观,而阿花却很是享受,完全不乐意终止眼下的幸福时光。 直到裴木出现在人群中,林然和他招了招手,阿花才乖巧地抛开,略带不满地冲着裴木“喵”了一声,一摇一摆姿态优雅地走到一个女孩身边,女孩手里的鱼肠正在等待着它。 “林然这是招猫体质吗?”裴木开玩笑地说。 两人并行沿着狭小的路边朝居酒屋走去,裴亩的声音有些疲惫,神情却带着几分兴奋。 这是肚子饿了的兴奋吧,林然也有一些,饿的时候,脸上会先出现兴奋的表情,这是对食物的渴望带来的表情变化,大脑搜寻着记忆中各种食物的味道,表情藏不住的兴奋,一旦这时候食物出现,兴奋的表情瞬间转化为好胃口,满足的一餐。 如果恰好饥肠辘辘无法被满足,很快,这种兴奋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丧丧的疲劳。 裴木应该是刚从实验室出来,因为做了一天实验,所以没怎么开口说话,一见到林然就滔滔不绝起来,和四人聚会时的裴木不同,那时候他更高冷一些,现在则是像一个刚考上大学的大学生。 “亲猫体质。”林然纠正道,“从小就比较招猫喜欢。” “我听说野猫是会绕着人走的,刚才那只难道也是野猫?它整个就粘着林然啊,看起来就像是你养的猫。” “哈哈,可能曾经是家猫,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成了野猫,所以和人比较亲。”说到这里,林然转身朝停车的方向望去,已经看不到拿着鱼肠的喂猫女孩,阿花也不见了。 两人来到居酒屋,有一半的位置都空着,显得有些生意惨淡。 “十点恐怕是生意淡的时候,要到十一点又会热闹起来。”裴木挑选了靠角落的二人位,位子背后是《千与千寻》的海报。 “据说很多作家喜欢猫,比如钱钟书还有海明威。” “嗯,是啊,挺多的。”林然接过菜单,一边看一边回答着裴木的话,他今天看起来太过兴奋,林然有些摸不着头脑。 “晚餐时间过了吧,夜宵时候有没有完全开始,你看这里的人都还不多。” 前一秒还在聊猫和作家,下一秒话题又回到店里的客人,林然抬头,目光正对裴木,答道:“嗯,肚子好饿,你要点什么?” “我其实不太饿,你先点你要吃的吧,我来买单。” “哈?不用不用。” “是我找你出来的嘛。” 毫无必要的推搡,裴木也觉得不舒服,林然的感受也相同。 “那我就先来一份茶泡饭和两串鸡肉,一份鱼籽寿司,你要什么自己加吧。” 裴木接过菜单,又将一份刚才就已经准备好的打印稿交到林然手中。 “这是什么?”摸着十几页的稿子林然问道。 “开头啊,就是我在微信上说想让你帮忙看看的开头。” 林然点头,没想到裴木竟然将开头打印了出来。 “还是工作习惯问题,写实验报告的时候也喜欢打印出来,总觉得如果在电脑上校对和修改会漏掉一些东西。” 林然不禁感慨,“这就是理科学霸的细腻吗?” “吃饭前你要不先看看?很快的,我已经尽可能写得很——简单。” “简单?”林然的目光落在第一章的文字上。 “嗯,简单的行文,简单的剧情,应该是很简单的事。” “我其实不太明白你说的意思,要不然我先看看再说?” 听林然这么一说,裴木高兴地打了个响指,“好嘞,那就拜托你了。” 林然:......这不像是裴木的画风啊。 第六十二章 这个开头怎么样 开头很长,但是读起来却很快,林然几乎是一页接着一页很快翻完,长吁一口气,靠在椅背上,不知从何说起。 故事很流畅? 开头很吸引人? 但是我没兴趣! 这样的话似乎都不合适。 裴木找自己出来难道只是为了听这些吗? 坐在林然对面的裴木正将毛豆送入口中,咀嚼很慢,生怕打扰林然的样子,店员送来冒白烟的热茶,大麦的香味飘散出来,加深了夜晚的沉稳,林然的心也跟着沉了下来。 不如听听他的想法吧,林然决定暂时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 “怎么样?看完了?” “啊,看完了。” “你的表情看起来不太满意?” 林然:想要什么都不说显然是不可能的,该说什么也不清楚,首要原因是裴木这次给他看的这篇开头完全是林然不熟悉的文风,可以说和裴木原本的风格截然不同。 要不是对面正坐着作者本人,而且时间是夏天,愚人节已经过去三个月,绝对不可能是什么恶作剧,若非如此,林然实在无法将这几页书稿的内容和裴木联系在一起。 一个人可以写出和自己风格完全不同的作品吗? 应该来说是可以的,文学界也不乏这样的作者,可是……说不出来的怪异,总好像哪里不对劲。 “写的不好吗?我也这么觉得。”裴木神色黯然,拿起杯子喝了口水,被烫的皱了皱眉。 “不是,没有写的不好,这个是要投给出版社的吗?还是下半年的征文比赛?” “那是什么,写的好吗?”裴木急于要一个明确的答复,林然猛地点头,“好极了。” 对林然的答复,裴木显然并不满意,叹气道:“也许我也有这种天赋。” “什么天赋?我虽然不知道这个故事接下来要说的是什么,但是仅仅是开头这几页,实在是非常流畅。” “流畅?”裴木好像松了口气,提起筷子伸向刚端上桌的青花鱼,迟疑半秒又放下筷子,“流畅是第一步,但是还不够,代入感呢?你有没有代入感?” 林然思忖几秒,回道:“这是以第三人称叙事的,代入感的话,似乎弱了一些。” “啊,那就废了,我还是重写吧,果然那家伙说得对。” “什么那家伙说得对?要说代入感肯定是第一人称会更强一些吧。” “话虽如此,但是第一人称是禁忌。” “禁忌?”林然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文学诞生那么久了,谁曾经说过第一人称是禁忌这样的话? 福楼拜说的? 马克吐温说的? 还是那个特立独行的阿加莎克里斯蒂? 难道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 脑海里想了一圈,还是没能想到裴木的这句话可能出自哪位作家之口。 “第一人称在网文圈比较少见,一般来说没人会用第一人称来写。” “新手写书第一人称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裴木摇头,“传统文学也许是这样,但是网文不行,必须按照大家的规则来。” 林然挠了挠后脑勺,所以说裴木给他看的这个开头不是用来参加征文也不是要给出版社编辑看的,而是一个全新的突如其来的尝试。 心血来潮吗?实验室的工作不是很忙吗?哪来的时间心血来潮变出一篇开头来,还是全新的故事,全新的文风。 “如果是第三人称的话……倒也可以,轻有很多都是第三人称视角,更接近于漫画的行文,但是主流还是第一人称。” “相反,网文的主流都是第一人称。” 不再争论人称问题后,林然将重点放在了全书的主题上,确定知道这是一本网文之后,林然只能用自己少的可怜的网文阅读经验去理解这个开头,大概这就是学霸文? 不对,应该说——爽文。 主角很强,哪怕开头平平无奇后面也会越来越强……诸如此类。 这就是大家所说的网文? “主角李明当前是一个本科四年级的学生,平时对学习很怠慢,也没有考虑过毕业后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这时候他突然想到要考研……” “是的。” “问题是,这样行吗?” 如今考研几乎是大一入学时就该最好的决定,这些学生从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就想好了大学四年的目标,考研或者直研。直升研究生的名额有限,大一大二的表现就尤为重要,竞争激烈这个词毫不夸张。 裴木新书的主角却是整日喜欢打游戏,想着追学院的女神,不思进取的大四普通生,突然就想考研…… 林然的表情略带忧虑,裴木则忽然笑了起来,“林然是好学生吧。” “算不上,只是一般。” “如果是你浑浑噩噩读了几年大学,突然意识到就业困难,毕业可能面临失业,而眼前还有机会考研,你会不会想要试一试呢?” “应该是一条可以选的路。” “那你觉得难吗?”裴木嘴角微微上扬,坏坏的笑,帅气的表情。 这才是裴木该有的神情嘛。林然瞬间放松了不少。 “当然,考研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算太容易,如果是没有准备的,除非一只成绩不错。” “李明可不是成绩不错,他的成绩也就是吊车尾水平。” “那就更难了,英语要背,专业课也要复习,还要看考什么专业,这个李明是打算考物理专业吗,但是文中说他从来都没想过要和教授处好关系,也没有去实验室帮忙的习惯,所以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学渣逆袭的故事吗?” “是啊,你找到重点了,是一个逆袭的故事。” “挺有意思的。”林然笑着说。 “有意思吧,那家伙打算写这个赚到年收百万,都快实现了吧。” “到底是哪个家伙啊,难道是?”林然想起群里看到的改编漫画,难道……裴木是因为那本漫画才写了新书开头吗? 能让裴木如此纠结的作者到底是何方神圣,林然都有些好奇起来,且不说这样的文能不能赚钱,单纯是裴木如此神速地写下这么多页书稿,裴木的才华也十分惊人啊,他自己这么有才华为什么还会如此在乎另一个作者呢。 第六十三章 人类有时候挺鸵鸟的 点了一杯清酒,裴木喝了两口,又吃了些凉菠菜,开始滔滔不绝聊起了创作这份开头的事。 “林然是文科生?” “不是,我是医学生。” “啊!”裴木大惊,“一直以为你和忘川一样是中文系毕业的,现在想来,都是先入为主的认知误区,林然到底是什么专业的我根本也不清楚。” “因为从来也没有说起过吧。”大家平日里很少聊起这些事,大多数时候聊的也就是写作和出版的事,毕竟大家都是作者,见面总不能总打听别人的私事。 “嗯,并不是。”林然摇头,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好意思。 “难怪林然喜欢写悬疑类的科幻故事,我读过你那篇获奖的短篇,好像还是前年的作品吧,泡泡们的入侵,特别好。”裴木竖起大拇指,林然想要接一段商业互夸,却被裴木一个手势挡住了,“让我说完,看看我的记忆怎么样。” “好,恐怕我自己也有些记不全了。” 这话不是谦虚,很多自己曾经写过的故事都会变得模模糊糊,有时候读到自己以前写的稿子,都会产生一种陌生的距离感,心里生出一种疑问,“诶?这是我写的吗?”紧接着又会有些沮丧,“过去写的真不错啊,现在写起来为什么如此困难呢?” 好像在赞美另一位作者的文字,带着嫉妒和骄傲交织的情感。 这完全是因为一个十分科学的道理,作者会遗忘自己曾经写下的文字。 “我记得是一座城市,没错,就是上海,故事背景就是在上海,那时候空气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所有的建筑物都被一种泡泡状的不明生物入侵了,它们攀附在所有的建筑表面,严重影响人类正常生活。” “对,好像是这样。” 裴木帅气地打了个响指,“男主角刚从医生那里出来,被告知他的植入式视网膜并没有检查出任何问题,照道理来说他不可能还会在开车的时候看见那些泡泡,影响他驾驶车辆,但是男主角却陷入了无法摆脱这些泡泡的困惑中。” “是的,他一直能看见,所以很烦恼。”根据裴木的叙述,林然也渐渐想了起来,这则故事只有短短的6000字,发表在某个科幻故事的网站上,参加了当年的某项科幻征文,拿了三等奖。 “我当时就被这个设定迷住了,心想这个故事其实很传统啊,就是个第三类接触这种故事吗,或者说异形入侵的故事,总之是很老土的。” 林然揉了揉眼睛,“是啊,是挺老土的故事,当时也觉得好土,但是又没有什么新颖的点子,而且我也不是个很有创造力的人。” “对,不是我说你啊,你别生气啊。” “当然,我为什么生气啊。”林然有些不习惯裴木今晚说话的语气,何况现在他好像要当着自己的面评论他的故事,林然的心情就像是等待老师报分数一样,忐忑不安。 “这个点子我当时的第一感觉是,无聊,这种故事也没什么特别的吧,而且又不是很有科幻元素的那种创意,比如能够从某天文中心观测到的不明电磁波入手来引出这个点子可能也要看起来牛一些,你这个就直接从一个普通的男人角度,又是从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开车来引出故事的核心科幻元素,就觉得真的很普通。” “原来如此。”林然拿起可尔必思喝了几口,喉咙里还是有些干涩,他知道的,他早就知道的,自己的确不擅长写故事,也不擅长写重科幻元素的故事,读者的建议是准确且中肯的,他们对故事的理解也是一致的,就是很无聊的故事,所以无论怎么努力去斟酌,无论怎么勤奋写作,说到底都是平淡无聊甚至老土。 “不不不,你不要觉得我是在说这个故事不好,相反,我当时很快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肤浅,你知道吗?肤浅!” 裴木突然话锋一转,林然也摸不着逻辑,总之还是不行吧,他是知道的,没什么好不承认的,的确是不太行的科幻作者,也是不太行的悬疑作者。 所以,他这些年的努力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设定是非常精彩的,看我说的对不对啊,人类已经遇到不明生物入侵了,这时候人类做了什么?” “人类其实”林然不好意思地回答,“人类其实没做什么。” ”帕!”裴木宽大的手掌拍在了林然的肩膀上。 “一点不错,人类其实什么也没做,没有好莱坞大片效果,没有战狼那种效果,也没有流浪地球那种孤注一掷充满力量的剧情,但是,却产生了动荡人心的作用。” “啊,被你说的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林然夹起一块牛油果寿司放入口中,缓慢咀嚼着,也没吃出什么味道。 “其实人类也并非什么也不做,男主当时打电话给医生抱怨的是自己的视网膜成像系统出了问题,所以他又能看到泡泡们,医生建议他试着询问一下自己的精神科医生,他们的药物可能剂量不对。” “嗯,精神科和眼科专家同时为人类的视觉系统服务,这是因为人们看到的东西并非完全取决于眼睛的作用,还有大脑神经系统的整体作用。” “没错,你是医学生嘛!你看人类做了什么,什么也没做,这不就是那个成语故事吗?我当时就想,好家伙,这不就是掩耳盗铃吗?” 裴木哈哈大笑,林然也跟着尴尬地笑了起来,掩耳盗铃这个成语林然当初并没有想到,可是现在听来确实是十分贴切。 “所以,林然现在能告诉我当时是怎么想到这个设定的吗?” “我只是想,人类有时候的确是挺鸵鸟的,既然这些泡泡不能被清除,也无法弄清楚究竟是什么,那就当它们不存在就好了,只要看不见它们世界不就和原来一样嘛。” “有点蠢不是吗?” 林然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笑得有些停不下来,两个男人不停点头大笑,也不知道究竟笑些什么。 第六十四章 彼之蜜糖 说的真好啊,裴木的语气虽然很随意,可是真的说中了林然当时的心情。 存在于这个故事中的幽灵,一个戏谑的点子,正是埋藏在了这里。 已经忘记的故事像夏日里海水的气味在阳光下蔓延,林然回忆着这个短篇,回忆着故事的主人公,为了便于记忆,总是有几个常用的男主名字存在于林然创作笔记本的第一页中,例如:林爽,楚言,高风,李木,这些名字代表的人物性格也是林然了熟于心的,一旦说起这些名字,人的形象就在脑中快速汇聚成型,好像飘起的沙粒瞬间成为一个人的形象。 他们是成熟的人,与捏人app塑造人设的过程类似,这些人在林然的心中有血有肉,带着他们进入一则故事时,他们会自己开口说话,自己在房间里走动,自己走出大楼,走到美好的夜色中,走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或是开门迎来的是颠倒的街道、熟悉的天空在脚下,熟悉的地面在头顶,动物会下落,人也必须攀爬在可以抓住的树枝上,沿着地板超前爬行,眼前不断有人落下,落入天空中,消失不见。 这些人出现在不同故事中,像是林然熟悉的朋友。 偶尔他们也要成为杀人犯,一些有难言之隐的精神变态者,诸如此类。 “你笑什么,一边发愣一边傻笑。”裴木伸手在林然眼前摇晃,晃了好一会,林然全然没有反应。 “嘿,你傻啦。”裴木只能又拍了一下林然的肩膀,惹来邻桌女生似笑非笑的眼神,看到裴木之后又不好意思地转过脸去。 端菜来的店员也注意到了林然的样子。不好意思的笑了一笑。客气问道:“这盘菜放在哪个位置比较好?” 出神的林然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道:“放着里,放这里就好。”手忙脚乱地移动餐盘,留出一片空位,身穿和服装的店员两眼弯弯笑得可人,放下餐盘不忘提醒一句,“火炙三文鱼奶酪卷,趁新鲜食用,现在吃最合适。” “啊,好的,谢谢。”林然回应。 店员摇着双手,害羞转身,踩着小碎步逃跑了。 “这女生看起来好小,大概是大学生暑假打工吧。”裴木托着下巴,不怀好意地笑了笑,“言归正传,说到哪了?” “鸵鸟,全人类都成了鸵鸟。” 裴木所说的鸵鸟是一种比喻,形容人们在遇到困难时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方式。 鸵鸟生活在炎热的沙漠地带,终日阳光照射强烈,从地面上升的热空气,同低空的冷空气相交,由于散射而出现闪闪发光的薄雾。 平时鸵鸟总是伸长脖子透过薄雾去查看,而一旦受惊或发现敌情,它不会像其他动物那样逃跑,鸵鸟会用一种令人发笑的做法来回避眼前的困难。 它们干脆将潜望镜似的脖子平贴在地面,身体蜷曲一团,以自己暗褐色的羽毛伪装成石头或灌木丛,加上薄雾的掩护,就很难被敌人发现。 后来人们就用鸵鸟的这种行为来形容人类遇到困难时采用逃避和假装没有困难的心态,类似于“掩耳盗铃”。 泡泡们的入侵中,人类因为无法解决泡泡们,于是将全部的努力放在了解决人类自己的方向上。 他们集结了各个领域的专家讨论和制定方案,最后决定使用一种最为经济的方法将泡泡们清除出去。 只要人类不受它们影响就可以当它们不存在。 它们不会发出声音,也不会触碰人类身体,它们只是喜欢攀附在钢筋水泥的表面,会在高速公路上影响司机的判断力,但其实即使一辆车从泡泡们之间通过也丝毫不会影响车辆和里面的乘客。 甚至有学者假设,泡泡们本身就来自于人类的集体意识,它们是虚假的幻觉,根本不是可以测量的物理世界存在的物体。 视网膜植入元件以低廉的价格在全世界推广,所有人都使用相同的视网膜元件,副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它们仅仅针对泡泡们发挥作用,可以让人类的大脑忽略泡泡,这样世界就干净了。 副作用被多次报道为对神经系统的影响,林然在故事中用精神科医生来解决这一问题,精神科医生和精神类药物辅助调节视网膜功能,如果还有人能看见泡泡,那他就是异类,应该被隔离或者关进牢里。 “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但十分动人心弦,我十分佩服林然啊。” “为什么动人心弦,其实也不算什么特别的点子。” “不不不,我个人非常喜欢。” “你的故事我更佩服世界建构师,一群在封闭的飞船里建构世界的少年,我这辈子也写不出这样浪漫又科幻元素扎实的故事,讲道理,裴木的故事第一次读到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彻底废了。” 裴木双眼瞬间明亮起来,好像被拯救一般,林然很诧异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眼神,明明被震慑到无路可走,差点一蹶不振的人是他才对啊。 实在不懂,裴木这样的专业型作者为什么会有这种第一次被人夸赞时才会有的表情。 “是啊,那时候,我整个人都傻了,脑子里嗡嗡直响,一直试图说服自己,就算不是理工科的学生,也可以写自己的科幻故事,我也能写出有意思的来,但是当看到世界建构师的时候,所有这些鼓励自己的话全都成了自欺欺人,霎那间,海市蜃楼烟消云散,这不可能,我永远写不出这种科幻,可是编辑喜欢它们,读者期待这样的故事,这就是市场要的,这是能成为三体那样的作品,这个作者是能写出球形闪电那种作品的人,而我……在这个领域注定是不可能有成绩的,以前还能幻想,当看到你的作品后,幻想越来越难,欺骗自己变得越来越困难。” 这次轮到裴木傻傻笑着,带着秋霜般的笑容,林然也不说话,静静夹起一块火炙三文鱼卷放入口中,芥末的味道,啊,好辣。 第六十五章 博士、学霸和拒稿 一周里,这已经是林然和裴木第二次见面,第二次约在复兴中路附近的这家居酒屋。 居酒屋的灯光很温暖,淡淡的橘色,空气里永远洋溢着暖和的串烧香和柔腻的寿喜锅的甜味。 店员的嘴角时常挂着笑容,亲切地邻家朋友般的笑容,因为正值暑期,店内多了几个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朝气蓬勃的,即使在十点过后的深夜十分,这里的生气也如白天阳光灿烂的时候。 就是这样轻松惬意的环境下,又是只有裴木和林然二人,聊的话题也就更随意,一旦聊到一个两人都感兴趣的话题,也就更能深入多说几句,带着主观情感的交流,和居酒屋的生活气息极为相投。 裴木听完林然的话,正笑得跟个孩子一样,林然也笑了起来,一直以来被裴木的封印的一部分心灵也在笑声中渐渐融化。 夏季潮闷,芥末加酱油既开胃又提神,林然此刻只觉得精神放松了不少,灵感似乎也从四周汇聚在他的身边。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用网络上流行的话来描述就是——感觉自己又能行了。 “不过,这没用。”裴木的笑容突然停在了冒着热气的寿喜锅旁,林然飘飘然的心情也跟着打了个冷嗝。 “怎么没用了?”故作镇静地问。 “这不赚钱?” 前两个字是陈述语气,也许到了最后时刻裴木改了主意,于是便有了刚才那句尾音上扬的疑问句。 “这的确不太赚钱,目前能靠全职写作过好日子的科幻作者实在太少数了。” “前几年的统计据说是只有刘慈欣一人。” 林然自嘲地笑着,“这……害,反正我不行。” “林然现在是兼职写作吗?每天能写多少?还是并非每天写?” “嗯……” 林然没能立刻回答,裴木又道:“难道真的是每天有在写?这也太厉害了吧,难道我写不了长篇就是因为没能养成每天写的习惯?” “啊?不,不一定是这样。”林然想要解释,可是也解释不出所以然来,这话听起来也没错,如果说不能每天坚持写作,长篇是很难完成的。 与创作短篇不同,短篇可能仅仅需要一个灵感,一个照片般的画面,一种一闪而过动摇了灵魂的感觉,仅仅这些就可以成为一篇出色的短篇,有些作者趁着激情几小时就能写完,有些作者可能需要一两天时间,从初稿到完善,时间通常不会需要太久,因为时间一久,短篇兴许就失去了原来的味道,从一开始的构想,写着写着变成了另一个故事。 一般来说,作者宁可将写作a故事时出现的新的灵感保存下来,在a故事完成之后,再思考新的灵感从而诞生出b故事,这便是越是写故事越是有故事可写的道理,也对应了一句评论短篇的名言:最好看的短篇一定是下一个短篇。 长篇则要复杂地多,两者对体力的要求就是截然不同的,在完成一个长篇的过程中,作者可能要面对拔牙、掉头发、变胖、遇到新的恋情、和原先的恋人分手、生病、中彩票……等等,从夏季在冷空调下冥思苦想到冬季躲在被子里挣扎剧情,这一切都是可能会发生的。 长篇的创作与生活本身更为接近,对林然来说写作长篇的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两者之间并没有界限。 “不一定是怎样?你一定很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找你出来吃饭,还强迫你看这个开头吧。” “并不是。”林然说。 “不是?”裴木微微蹙眉,“你不觉得很奇怪?” “我的意思是,没有觉得是强迫我看这个开头,这个开头也的确很有意思。” “你是个很好的人啊,然。” 林然:…… 谁还不是个好人呢!? 随后,裴木告诉林然,他十分犹豫和困扰,已经犹豫了近一年,也困扰了近大半年。 这个时间长度有些超出林然的想象。 “还记得我白天发在群里的那个漫画吧,那个作者就是我们实验室的,原先是我的学长,人很好,游戏打的更好。我没想到他的书可能这么火爆。” “是那个学霸文,我不是很懂这种文的分类,大致明白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他写这个文之前你猜他经历了什么。” “啊?失恋?失业?还是什么?” 裴木笑着摇头,“你这也太悲观主义了啊,失业挺难的,我们那时候实验室里收入一点也不高,活一点也不少,忙的时候加班到第二天也是十分正常,而且杂事还多。” “物理实验室有什么杂事?”林然问。 “比如……我们博士生嘛,你懂的,要毕业是比较麻烦的,弄的不好很多年都毕业不了……” “我还真的不太了解,哈哈。” “这位学长的情况就有些尴尬,他去年的时候28岁了,但是还是在实验室里,没有找到特别好的去向,怎么说呢……我们这个领域,赚钱的都很赚钱,石墨烯你了解的吧。” “当然,这个很热门,应该有很多钱在石墨烯的相关研究和应用实验吧。” “没错,所以选择石墨烯方向也是选择钱的方向,可即使如此,那位学长还是整天闷闷不乐,有一阵子,实验室不忙,他就索性不来了,我一周都能有好几天看不到他,即使来了也是不怎么和大家说话,游戏也懒得和我们一起玩。那时候我已经在《科幻世界》投稿了,有些稿子已经进入二审。” “二审!《科幻世界》不是各种被吐槽模板回复吗?我记得前几年还在知乎看到过有人问,你们收到的拒稿邮件和我一样吗?然后跟帖都说,啊,一样一样,原来是模板回复啊。” “有一阵子是这样的,邮件九点发出,九点零五分就来了拒稿邮件,让人很难理解,为什么五分钟就看完了,在说也不会就只有自己这一篇吧。” 想起自己也收到过这种拒稿邮件,林然默默吃下一块白菜,不小心烫到了舌头。 第六十六章 说不羡慕是假的 和文字打交道的人最怕的是什么?林然不知不觉思考起这样的问题,好像闯入意识中的一面镜子,闪烁着棱角冰凉的淡紫色光。 裴木是因为害怕才约自己出来吃饭的吗?他喋喋不休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心情呢? “说起《科幻世界》,其实很有意思,你知道吗,就这个作者,”裴木说着拿出手机,屏幕上的人物林然很眼熟,正是下午他发在群里的那本改编漫画。“这个作者啊,当时也投过《科幻世界》,结果也是和大多数人一样被拒稿了。” “这不是太正常了吗?有时候实在是不明白《科幻世界》的编辑究竟是什么样的口味,我也是被拒稿到想吐。”林然做了个夸张的表情,说起来《科幻世界》虽然是yyds可也同时绝对是永远的无情,仿若一个无法追到手的姑娘,使尽浑身解数对方也只是给你一个通用回复,诸如:故事还不错,但是文笔实在不行,或者文笔还不错,但是我无法读到故事,总之就是过不了审核,如不了编辑的法眼。 想动自己最近一次被《科幻世界》拒稿,好像是一年多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还对这个高高在上的期刊充满热情,写出一个自己喜欢的故事便迫不及待给投稿邮箱发送邮件,但是结果正如裴木所说,很快就收到相同的回复,真的是让人十分沮丧。 “那家伙当初也受够了,直接放弃了投稿《科幻世界》的念头。” “诶?《科幻世界》再难也应该没有nature难吧,sci才是裴木所在的领域比较重要的努力方向吗?据说有些厉害的人在硕博期间一年能发三篇sci,这绝对比发表在《科幻世界》要困难多了。” “噗,不是一回事,当然你这话也没错,学术自负一开始的时候总还是有的,比如我们实验室那些,刚考上的研究生想的是自己肯定是能在nature发文的人,后来想着能现在topjournal先发一篇也不错,再后来就变成了不管怎么样先发出来一篇就行了。” “都是学霸啊,清北和科大,这些都是标配了吧。” 林然可以在上和裴木商业互夸一番,可是到了裴木的科研领域,林然连商业互夸的资本都没有,这就是他根本无法评价的一个领域,那里都是学霸,都是精英,都是天才。 天啊,这是什么样的时代啊,这样的精英都在写,家这碗饭真的是太难吃了。 “学霸还不行,反正这位作者那段时间挺郁闷的,据说是根据自己的真实心情写了一本网文,总之当时我也是知道的,建议过他继续给《科幻世界》投稿,还要继续给一些专业的学术期刊投稿,这些都是看起来比较正统的路径。” 林然点头,“是啊,裴木说的一点不错。” “所以当时写作的时候他的心情也不是特别好,不过还是写了,也劝过我一起写,我当时却想着,一定要再坚持一下,就不信追不到《科幻世界》这个妹子,当然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裴木成了最闪亮的星星,最最闪亮的那一个,虽然不是从《科幻世界》出道的。” 裴木对林然这句话十分赞成,举起玻璃杯,林然心领神会,“敬不要我们的《科幻世界》。” 一饮而尽,带着毫无波澜的不甘心,一口口淡而甜的啤酒吞入胃中。 “然后那个家伙就火了,据说才写了七八万字的时候就一天之内火了起来,他说当时自己周日还去实验室观察数据,然后,周日下午,他打开手机,发现自己随便写的一本书居然爆了,当时就有一万多个读者,到了周日晚上,周一早上,每天都有一万多个人收藏他的书,直接就让他产生了一个幻觉。” “这要是我的话,估计也会有幻觉。” “我们写一本书能卖出去多少本?”裴木问道。 林然脑袋嗡鸣,一万只蜜蜂飞过眼前。新书首印册书刚刚减了2000册,就算印出来的5000册全部卖掉,也就只有5000,何况能卖掉500册——林然都不敢想象。 听前辈们说起过这样的心情,你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书会被怎样的读者买去,也很难猜测自己的书能卖掉多少,至于是不是会畅销,据说东野圭吾也曾出现过预测错误。 当年东野圭吾的自信之作《曾经我死去的家》也遭遇到了背离预期的市场反馈,读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喜欢这本书,评论圈也并不认为这是一本杰出的作品,相比《白夜行》、《恶意》等东野圭吾的畅销作品,这本两百多页的《曾经我死去的家》只是一颗暗淡的星星。 写一本书能卖出去多少本呢? 没有读者基础的新人就往少数方向猜准没错,至于加印,那是连做梦都不敢形象的事情。 梦都没有这么美好,何况芥末还是辣的,吃一口寿司,脑子就足够清醒,绝对不会胡思乱想做一书成名的梦。 但是网文界是可以的,真的是一本书就突然火了起来,这样的故事现在正从裴木口中叙述出来,和忘川多年来滚雪球般的积累不同,这位学霸作者似乎就是一夜之间火了起来。 “我们一本书卖不了多少钱,改编更是遥遥无期。”林然坦然说道。 “但是这本书可赚了十几万,至少十几万,如果加上改编的钱,估计几十万吧。” 说不羡慕是假的。 “于是,你也写了一个网文的开头,就是这个对不对?” “我是想起了他说的一句话,他说,想要年薪一百万,靠我现在的学术能力是不行的了,也许靠着写网文还更有希望一些,但是写书对我来说还是太难了。” “难吗?他不是一天之内就几万读者了?这怎么会难呢?” “他说的是写一本长篇网文的难度,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最终他几乎差点离开了实验室,因为精力有限。” “这——也是放弃了一直努力的方向啊。” “是啊,科研也是努力着的梦啊。”裴木轻咳一声,有些惆怅地摇了摇头。 第六十七章 梦与尝试的幽灵 梦想遇到梦想的时候,是不是与文字打交道的人最大的困扰呢? 一边是奋斗了近十年的科研工作,一边是刚刚开始就天赋闪耀的网文写作,这个作者最后会如何选择呢? 林然忽然对这本已经改编成漫画的书燃起了几分兴趣,听裴木的意思,这本书是作者自己的经历和感悟所写网文,林然有些迷惑,以他对网文的浅薄了解,网文大部分都是虚构故事,需要的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一些固定的让读者感兴趣的套路,节奏和文风都需要符合网文市场的要求,能够以作者自身经验代入的网文似乎与主节奏有些不符。 在思考了一下题材之后,林然幡然醒悟,这份自身经历自然所指是作者从学霸到成为科研人员的这一路历程,故事从高中开始,一个不爱学习的学生逆袭成为第一,前者十分现实,后者十分网文,这样的结合,自然是符合市场期待的。 所以裴木也是学习了这部成功作品的经验,想要写一本考研为主题的学霸文,这样的尝试客观来说的确在起跑线上就赚到了一定的成功机会。 再加上裴木原本就是专业人员,故事的时间线从本科开始到考上研究生,再到申请博士和进入实验室,这样的时间线是现实时间线,但是故事可以按照网文的剧情需求来创作,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让读者感觉到“爽”,这样一来,复制学长的成功看起来并不困难。 “那么你困扰的地方是什么呢?” 裴木一愣,没想到林然会这样问。 “既然想写的话,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也是一种不错的尝试啊。” “你对网文没有偏见吗?”裴木疑惑地看着林然。 林然耸耸肩,靠在椅背上,放下手上的筷子,灿然道:“我对网文没有偏见,虽然读的不多,也只是读的不多而已。” “我可以理解为你没有感受到网文的魅力吗?” 林然皱了皱眉,仔细咀嚼裴木刚才所说的那句话,是自己没有感受到网文的魅力吗? 似乎并非如此,他阅读的第一本网络名为《鬼喊抓鬼》,说起来,这本书的作者还是他在b站关注的一个游戏主播,后来有一天在弹幕中看到大家不断让主播去更新的时候才意识到这家伙真的是一位备受喜爱的网文作者啊,于是找了他早期的一本来读,读的还是word版本,因为不明原因,主平台上找不到这本书,只能找来盗版阅读,手机阅读文档的体验并不友好,即使如此,林然也读来觉得津津有味,打开了新世界大大门一般,当时就被故事情节和作者的文笔吸引,一连看了好几天,如果网文都是这样作品,林然觉得自己转战网文市场也是没有什么前途的。 没错,当时的确有过这样的念头,如果把笔交给他,就算让他有足够的体力像忘川那样应对网文的更新要求,他也没可能如此流畅地写出这样环环相扣,自然推进又充满期待感的剧情。 所以,网文的世界离他还十分遥远。 魅力却是近在眼前的。 “我认为我是感觉到其中魅力的,只不过参差不齐,而且我的阅读量实在太少了,也就看过十本不到。” “我就读过两三本,就连学长的那一本我都是今天刚读的。” ”所以,困扰是——裴木并不喜欢网文?” 裴木尴尬地抽了抽嘴角,拿起一串已经冷掉的烤鸡肉串咬了一口。 “我的确不喜欢网文,但是我现在觉得也许我可以试一下。” 林然不明白,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要尝试,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乐趣何在呢? “为了什么呢?” 两人说话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闷,邻桌女生们的笑声时不时飘到餐桌旁,更显的两人的话题有些不合时宜的无趣。 女生自然是不会喜欢一顿饭都在聊这些话题的男孩子的吧,等待裴木思考的时候,林然的视线无意间看到刚才给两人上菜的女孩,巧合的是,也许是心理作用,林然发现那个女孩似乎正在看着他们,两人视线撞到的霎那,林然立刻低下头,尴尬地揉了揉鼻子。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一个值得的尝试,毕竟年薪一百万嘛。” 林然:“啊?别开玩笑了,绝对不会是因为这个吧,但是人的精力有限,如果真的要写作网文,恐怕一起出来喝酒吃夜宵的机会会越来越少。” “因为我也无法坚持写作一个长篇不是吗?” 这件事倒是真的,上次聚会时林然就听裴木提起,只是当时并没有太当真,因为自己有写长篇的经验,所以对无法完成一部长篇的感觉,林然无法感同身受,但是写作长篇的确比短篇艰难得多,这一点林然十分清楚。 两者之间并不相同。 裴木是觉得长篇创作和网文创作有异曲同工之处吗? 林然正打算问,裴木像是突然做好了决定一般开口道:“那就试试看吧,大不了太监呗。” 林然:“太监?” “就是写不下去不写了。学长不是也太监了吗?实验室的进度耽误了,自己的书也没有最终完成,据说网文读者不喜欢太监作者,但是没关系,他之前那些字已经赚了不少钱,而且即使没有正常完本,也不影响改编成漫画。” “这么听起来,的确可以尝试一下,那就试试吧。” 虽然感觉裴木还有些话没有说出口,可是林然也不知道该如何继续问下去,整个夜晚,两人的交流中总好像躲藏着一个带着谜语的幽灵,这个幽灵裴木不愿意让它成为实体进行讨论,林然也无法猜测和揣摩,也许只是他对自己写作长篇缺乏信心吧,林然这样想着。 夜深,居酒屋的客人却没有减少,这家店会一直营业到凌晨三点,离开的时候,林然转身看了一眼店门口的灯笼,夜晚的风带着一丝愉悦的凉爽,灯笼在微风中微微摇摆,灯笼下方,悠然的橘色夜空下,林然仿佛又看到一道目光,胆怯地一闪而过。 第六十八章 如果有这样的师傅请介绍给我啊 夜晚,远处的风飘来江水的味道,林然深吸一口气,没想到在这里也能吹到江边才有的风的气味,真是让人有了去江边散步的欲望。 和裴木道别之后,林然依旧站在居酒屋附近的街口,长长的身影成了橘猫的夜空,踩着影子,安静地靠近林然。 “喵!” 听到声音,林然转身,只见一个长发女孩站在身后,街角的罗森便利店灯火通明,女孩背光而立,面容看不清晰,柔软的长发在空中轻轻飞扬,漫画里才有的邂逅。 明明是一只猫在身后叫了一声,为何却是一个女孩站在这里。 林然揉了揉眼睛,心脏咚咚跳动,就算是德鲁伊也不该变成这么符合直男心目中女生形象的女孩子啊。 还是变回一只猫吧,林然不过是吸引猫的体质,难道现在变成了吸引女孩子的体质。 心里是拒绝的,因为谈恋爱耽误写书,感情是一种负担,他现在负担不起的负担。 正在内心彷徨之际,女孩开口道:“嘿,还记得我吗?” “不记得。”林然摇头,老实回答。 等一等,这声音有几分熟悉。 “啊,真的不记得吗?”女孩有些失望,绕了个圈走到另一侧,这样一来,林然也被迫着和她换了一个位置,便利店的灯光洒在女孩脸上,红白格子背带连衣裙,里面是一件白色短袖衬衫,这身打扮看起来就是一个高中生。 “我——我知道了。”林然有些结巴,女孩双手交叉期待地看着林然的眼睛,“你认识我了?” “嗯嗯,你是附近的高中生吗?” 刚开口,林然就想打自己的额头,怎么说出这么无聊的真心话来。 女孩有些失落,戚戚道:“啊?我是附近的大学生,高中已经毕业两年了。” “哦,你是找我的?”林然往四周看了看,深夜的魔都不缺灯光也不缺人,任何时候走在马路上都不会看不到人,这就是繁荣的大魔都的夜晚。 何况是在复兴中路这样的热闹之地。 本来林然以为是之前那只橘猫又来找他玩,没想到转身却是一个女孩,这已经够魔幻的,女孩又说的好像和他认识,林然更是一头雾水。 “先生您好,这是您点的鸡翅和三文鱼奶酪卷。” 林然:诶? “先生您好,这是你们点的寿喜锅,请问放这边可以吗?” “你是——你是——”林然朝居酒屋方向望去,女孩连连点头,害羞道:“是的,我就是那家店里的服务生,暑假在这里勤工俭学。” “啊!我怎么完全没有印象。” “大概是因为您是家的缘故吧,所以有一点脸盲。”女孩十分体谅地说出一个不着边际的理由,这样的理由林然脸皮再厚也接受不了。 “所以,你下班了?” “嗯,我下班了。” “这里是三点才打烊吧,你这么早就下班?” “因为看到你们吃完了,所以我和店长商量今天早点下班,明天提前一小时来帮厨房工作。” 女孩害羞地红着脸,夜色照在她的头发上,此时此刻的风跳动着音符,好像圣桑的《天鹅》又像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总之就是那种甜蜜的能够驱赶各种颓丧的旋律。 “请问,你真的是家对不对?活的家。” “活的,不过家好像听起来怪怪的,我就是个写书的。” “而且已经出版了。” “你偷听我们讲话了?还是说我们说话声音太响了?” 林然努力回忆吃饭时候他和裴木说话的音量,应该不会很响才对,旁边桌的几个女声声音远远盖过他们二人,最多也就只有一两句话会稍稍有些吵到周围人,绝对不会超过三句话。 这个女孩会问出这样的问题,难道说她一直都在偷听两人讲话?这也有点太奇怪了,林然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虽然你很可爱,你很活泼,你在月色朦胧的夜晚突然出现在魔都的街头,但是,你不能是一个偷听别人讲话的人吧。 总之,似乎有几分不礼貌到。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女孩匆忙摇手,“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听到你们的谈话,正好在谈论写书的事,然后我就情不自禁地多听了几句,那几道菜也是我特意让后厨递给我的。” 最近遇到的女孩怎么都有点不太正常,还是说自己太孤陋寡闻,这个世界的女孩其实都是这样的,于夏这样的,还有这位偷听别人说话的大学生这样的。 让人百思不解。 “那么请问,有什么事吗?” 熟悉的感觉卷土重来,好像就在昨天发生的一般,这不是和于夏一样突然不讲道理就闯入别人世界吗? 只不过这个女孩看起来更和善一些,没有于夏那种咄咄逼人,不讲道理的气势汹汹。 女孩腼腆地说:“我想约你散步。” “我拒绝。” “为什么?” 林然:...... “啊,难道是要赶回去写书吗?我们可以找一个地方一起写书啊。” “对不起,我想你是误会了什么吗?” “不是不是,你看我,一紧张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其实,其实是,因为我有非常非常好的故事想要写出来,非常非常厉害的故事想要写成,但是找不到人指点我写作,而且也没有人支持我写作。” 女孩腼腆地低下头,越来越低,脑袋几乎要低到只能看到头顶一个淡金色发夹。 “是为了找人聊?” “嗯嗯,”欢欣鼓舞地突然抬起头来,“不对,准确地说,我希望一位家可以帮我看看我写的草稿,然后给我一些特别特别宝贵的建议,只要找到这样一位师傅,我的书就一定能成功了。” “姑娘,你先不要这么兴奋,我也不是什么有名的家,我自己也不懂怎么写,别说是师傅了,要是能找到教会别人写作的人,麻烦也请告诉我一下,我也去拜他为师啊。” 林然说完拔腿就跑,转身的刹那,他告诉自己,这一切肯定是梦,他喝了点清酒还有几杯啤酒,夜晚的月色不太正常,嗯,有点像《1q84》的开头,没错,肯定是幻觉。 第六十九章 小说家肯定是好人 再过不久,天空会出现第二个月亮,深蓝色夜空渐渐淡却,褪色的紫色玫瑰,剥去了一层薄薄的面纱,淡青色月光浅浅流动,稀薄的大气笼罩的天空,实际上是地球上空的呼吸声。 不对,四周并没有高架桥,最近的高架桥也在十分钟路程之外。 树叶沙沙作响,街道向远处延伸,漆黑的阴影于路灯下低吟。 追在身后的脚步声,因为疲乏而略显沉重,仿佛一只沙漠里寻找水源的大象。 跑得快一些,再快一些,抬头,月光依然,没有第二个月亮,没有渐渐晕染的不该出现在魔都夜晚的天色。 “你跑的太快啦。” 身后的女孩气喘吁吁,毕竟是夜晚十二点已过,这样的大喊引来几下咳嗽声,穿梭在南昌路这般狭窄的马路,路两边都是老式楼房,隔音不好,老年人睡眠不深,听到半夜女生喊叫,下意识咳嗽几声,未必是身体有何不适。 是妨碍到了周围人休息的叫喊声。 林然只能停下脚步,再次仰头,村上春树还是欺骗了他,天空中完全没有出现第二个月亮。 他只能开口,勉强压制心头的抱怨,“大半夜的不要开这样的玩笑,哪有什么半夜拦着别人要别人只为了讨论写作的。” 没错,这几天他的确经历了不少奇怪的事,可是这样的事不论经历多少回,也不会有人觉得这些怪异是正常的。 一个作者也不能随意将魔幻看作现实啊。 如此没有下限,只能怀疑自己精神也和于夏一样变得不正常起来。 “为什么就不能等等我呢?” “等你?我为什么要等你?” “我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只是想找个人聊一聊而已,你不是一个作家吗?” 是又如何? 林然心中所想已经无法用简单的耐心去控制,心中的烦闷也无法用平淡的玩笑和艳遇去搪塞。 随后,风中出现的抽泣声,来自红白格子女孩的哭声,林然心软,缓步向前,走到女孩身边,女孩欣喜若狂,眼角闪烁的泪水的光芒,璀璨如星光。 林然的心情是烦躁的,因着无法解释而繁芜,僵硬,不能说话。但是女孩是真实的,美丽的,皎白的脸是第二个月亮,村上春树没有说谎,时空的某一瞬间的确会出现第二个月亮,两种不同的时空交叠在一起。 夏清、于夏、苏夏,这些名字闪过,林然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下来,专注于弄明白眼前的女孩究竟想要和自己说些什么,没错,只是聊聊写作,仅此而已。 无需做到那么过分的地步,半夜在路上奔跑,穿梭于路灯的阴影中,一个不再年少的男生和一个年轻的少女,这样的场景没必要如此,完全没有必要,仅仅是最简单的最简单的,最简单的 “嘿,我向你道歉,但是,请相信,只有论及写作我才会如此疯狂。” 好词!林然心想,的确是疯狂,如果不是这个世界疯狂了,那就是他突然闯进了某个作者正在书写的中。 这时候天空的第二个月亮,正在大地上,在南昌路的一家关门的玩具店门口,在一个咧嘴大笑的玩偶前,一个憧憬着能将自己的灵感写成完整故事的女孩正在向一个她认为能给她帮助的男生请求帮助。 “仅仅是写作。”林然恍然,重复一声,“仅仅是写作对吗?” 女孩郑重其事,用力点头,“仅仅是写作,因为说到写作我就会非常疯狂,你知道吗?我曾经每晚每晚无法入睡,在床上翻来覆去,只是因为心里的故事无法整理出头绪,我没有办法让那些声音安静下来,以至于我连书都没有办法好好” 因为灵感太多,叫人羡慕的烦恼。 林然苦笑,微微摇晃的肩膀,路灯下被拉得长长的身影。 鞠躬,“请和我聊聊写书的事情吧,任何事情都可以。” 一把抓住林然的手腕,林然冥思苦想,也许某个作者将设定偷偷修改,从招猫体质变成了招女生的体质,当然这并非他所愿,但他又如何能控制? 除非,找到这个隐藏在角落里的作者,这个随心所欲的人,让他停下这无休止的闹剧。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还要写书,他为什么要成为别人故事里的一个角色,随意被决定了设定,随意被修改了人生。 现实并非如他所想,也没有差到哪里,女孩安静下来,冰凉的指尖仍抓住林然手腕,没有放开的意思。 “我知道了,不能站在这里聊写作吧。” “啊,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老鼠见到猫一般,嗖的收回手,手腕处仍然留有凉凉的触感。 “没事,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但是你不担心我是个坏人吗?” “我为什么要担心你是个坏人?你明明觉得那个开头并不好,但是也没有对你的朋友说不是吗?” “什么?你说什么?”林然不适地后退半步。 女孩灿烂地笑着,向前一步,又说:“他分明就是嫉妒另外一个家你却没有揭穿他,不是吗?” “这,不能这么说。”茫然不知这个女孩在说什么。 “才不是呢,你分明知道他其实就是不甘心,所以非要写一本和人家一样的故事,可是你也没有告诉他。” “你,到底听到了多少?” 女孩欢颜道:“我都听到了啊,我的耳朵很好,而且我有洞察事物的能力,我被这些困扰着,非常困扰。” “这也不该成为你半夜拉着一个男人的理由。” “你是一个家,你不会是坏人。” “笑话,谁说过家不会是坏人。” “一个坏人整天忍受写作的痛苦吗?你也好,你的朋友也好,都不是坏人,都不可能是坏人的。” “你处事不深,根本不了解什么是坏人吧。” 女孩不服气地回答:“但是我相信,你绝对不是坏人,你甚至连伤害别人的话都不会说,所以你喝了好几杯啤酒,你在忍受着。” 第七十章 晴朗的笔记本 世界的边缘是温馨的角落,角落里芳香四溢,春风拂拂,花丛里的小兔子穿着红色衣裳,捧着银光闪耀的笔记本,摇晃着脑袋,风一起,满世界的糖果味。 林然如果不是在做梦就一定是在梦里。 沉浸在梦中,时间过得很快,带着江风的凉爽,林然放弃挣扎,接过女孩递给自己的笔记,就着路灯翻看起来。 之前还说起过不能站在马路上看稿子,拿到笔记本后,林然也没想太多,打开本子就看了起来,和想象中的场景不同,想象中,如此童话般出现的女孩写的本子应该是字迹清秀,透着少女的香味。 星夜,江风,女孩和稿子,一切看起来美好的不真实,透着拼凑而成的荒唐,生活本就是荒唐的,这才是它的本来面目吧。 林然皱眉,仿佛眉间有铁丝扎压成网,女孩焦急等待,来回走动,绕着林然公转自转。 林然的眉头却是越皱越紧,最后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声:“这真是你的本子?” “是啊?保证原创。”女孩拍拍胸口,做出承诺。 “你这字,不是,你这本子,这上面确定是文字吗?” “啊?当然,你看不懂?阿这。” 如果说这能算文字的话,林然真的无言以对,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五颜六色的笔暂且不说,字体有大有小,有正有歪,这也就算了,夹杂着字母和数字,标点符号几乎没有,这些也忍了,毕竟,也许是灵感特别汹涌,手实在是跟不上大脑,林然自认没有天赋,面对别人的稿子,肯定不能因为自己没有天赋而先入为主就看低了别人的才华,所以他忍了,忍习惯了。 没有标点符号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最多就是自己断句 就当作是读乔伊斯的巨著尤利西斯,虽然难受一些,可是总还是能读下来。 可是,哪有作者会把自己写成这样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拿给别人看,林然有些生气,大半夜的不能回家休息,要看这样的东西,读了半天也没有读到成段的剧情,但是等一等,海斯特拉齐亚花是什么? 杜奇马丁桂族又是什么种族。 飞翔的长有尖角的巨人为什么会驯养一种名为31ed的植人,再等一等,植人又是什么? 长有羽毛的孔雀状的机械昆虫为什么能够进入植人的梦中。 这种种族以植人的泪水为食物,后来发现同样是实用泪水,机械昆虫的寿命都不同。 尖角巨人又为什么和植人开战 总而言之,到底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这种大小的笔记本,一页的字数大约是250300字,单纯300字左右的篇幅中,涂涂改改就有不下二十处,与其说这是一页不如说是废弃的菜谱。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故事。”林然坦率地说。 “不,你可以理解的,我写的很清楚。” “我看不清楚。” “那是因为这里光线不好,我们可以去亮一点的地方,要不然我们去便利店吧,那里24小时开着,也不会赶客人走。” 林然往罗森方向看了一眼,点头,接受了女孩的建议。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晴朗。”女孩说完欢快地朝便利店走去。 对面街角的罗森,透明的玻璃,白色的灯光,一处亮晃晃的世界。 “老师叫林然吧。” “你连名字都偷听到了?”林然无奈地拿着晴朗的,走进便利店,来到冷柜前犹豫着是不是要买一瓶咖啡。 现在喝咖啡,这是准备直接放弃一个夜晚并且同时放弃宝贵的清晨。 连续十几个小时,他和写作就无缘了啊,即使能够勉强坐在书桌旁,大脑也很难组织出可用的句子,到后来,不甘心伴随无法写作的罪恶感交替考验灵魂,这是可以预想的状态。 于是,林然放弃了买一杯咖啡的念头,转而走到热饮机前,选了一杯热豆浆。 “你要不要?” 晴朗点头,几分钟后,两人各自捧着一杯豆浆,站在玻璃墙旁的长桌前。 不足四十厘米宽的长桌上平摊开的笔记本被罗森的灯光照的清清楚楚。 “你看看,这些是女孩子写的吗?” “诶?好像是有一点乱哦,但是还好啦,主要剧情都已经写出来啦。” “不是这个,你有没有更清楚的笔记,比这个好读一些的,或者说比这个完整一些的故事,一个片段也行。你这个恕我无能,看不出是一段什么样的剧情。” “是巨人族为了保卫自己的信仰和其他种族战斗的故事,你可以理解为……嗯……”晴朗思考了一番,从脑海中挤出一句,“你可以理解为,巨人绝不为奴。” 林然:……巨人当然不为奴…… 这女孩是努力说了一句她以为他能听懂的话? 好像没这个必要,不过一句话概述整个故事的看起来简单却并非每一个写作者都能说清楚。 有些作者被问及,“你写的故事是讲什么的?”作者能洋洋洒洒说一大堆,少说几百字,多则上千字,旁人昏昏欲睡,努力去理解还是无法明白到底说了些什么。 这不是说作者的故事就一定不好看,但旁边的人没有耐心听几百字几千字的介绍。 何为概括?这是一种能力,一句话说清楚一本书的主题内容,这是一种必要的能力,不仅是为了帮助读者和编辑理解,也是为了自己能清楚知道正在写的故事是什么。 可贵的是,虽然笔记乱七八糟,和几个月没有打扫的房间一样破乱不堪,但是晴朗概括故事的能力倒是不错。 “所以是个奇幻故事?有点像魔兽世界那种吗?” 女孩惊呼,“天啊,我就知道,一定会遇到知己的,我就想写一个荡气回肠的魔幻故事,是魔幻,不是奇幻,不对,是奇幻。” 左手摆到右手,右手又回到左手,木偶一般来来回回,奇幻和魔幻让晴朗困扰了,事实上,林然想说,这不重要,或者说真的没那么重要。 第七十一章 脑洞有点大 “不瞒您说,我分不清楚奇幻和魔幻的区别。” “其实不用分清楚,我认为不是特别重要,关键还是你要写的故事本身是否精彩。” 林然这么一说,晴朗受到了鼓励,夜色已深,她的笑容却更灿烂了,那是一种完全没有城府的笑容,好像天下人都和她一样单纯的笑容。 说起来,于夏笑的时候也是这样。 林然记得《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的母亲殷素素曾经告诫儿子的话,“千万不要相信女人,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林然没有恋爱过,确切地说,没有和女生正式交往过,爱慕之情和暧昧也是有的,在初中和高中时代,单纯而美好的学生间的友达之上的情感,心头飘动的涟漪,四季里都曾出现过的心头的美好女孩,当然,这些都是转瞬即逝的,说到底,林然没有和女生正式交往的经验,同时也缺乏被女生伤害的惨痛教训,看待周围的女生,除了觉得麻烦,大部分时候还是与己无关的态度。 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林然更愿意相信人本身都是单纯的,即便是写作推理类的时候,主角是一个残忍的杀人犯,林然也会感到,在变成杀人者之前,主角本身也正是单纯的热爱着这个世界。 心思单纯这一点恐怕遗传自大大咧咧的母亲?林然无法确定,母亲看似乐观开朗甚至没心没肺,实际上,越是年岁增长,林然越是感觉母亲身上藏着的秘密是他无法接近和揭开的,大概这就是成年人的秘密吧。 自己身上应该也有这样的秘密,比如对苏歌的钦慕之情,比如私定终生一般,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将生活的大部分交付于写作,毫无目的也没有长远打算的写作生活,就这么过了好几年。 “老师在想什么呢?”晴朗捧着豆浆,大热天的便利店里空调不要钱一般开的极低,幸好买的是热饮,要是刚才买了冰咖啡,不知道现在会不会冷到胃痛。 这地方也没打算让人久留啊,故意把空调温度调低,吃完便当就请客人离开吗? 在看店员,穿着整齐的蓝白色长袖衬衫和藏青色长裤,脸上还戴着口罩,完全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当然不会觉得环境温度有些过低。 “这地方好冷啊,但是晴朗现在是心潮澎湃,感觉我离写出自己伟大磅礴的故事仅仅一步之遥。” “啊?也许,也许是的吧。”林然挠头,这话真的不好接,于是装作对笔记本上之后的内容充满好奇,认真往后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字迹不再是那么难以理解,涂改的地方虽然还是很多,大概是用多色圆珠笔书写的,一会红色,一会黄色,一会又是蓝色,这笔的颜色大概有七八种,似乎就代替了标点符号,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人用不同颜色的笔来实现分句作用的。 但是故事——却是脑洞开阔,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运用到的典故也不少,什么《世说新语》中“雪夜访戴”的小故事,被晴朗运用于巨人的公主在天上下着岩浆的夜晚奔波百里前往金叶峡谷拜访一位机械昆虫族的科学家,结果跑到峡谷之后,巨人族的公主又返回巨人领地,族长为她未能见到科学家而失望生气,公主却说到了金叶峡谷,她就明白了科学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要再见到科学家已经不再重要。 “你不会真的把我们古代的典故用到你的西方背景的中吧,还有这个是什么,这里。”林然指着笔记本上一块绿色笔写的文字,文字旁边还画了一团团螺旋的结构,看起来像是双螺旋的dna结构图。 “这里吗?这是库塔拉,它们是一种类似于精灵的小东西,他们的能力是锻造,可以锻造一切的能力。” “有点像矮人?很多故事中的矮人都是武器大师,他们的锻造书总能给主角提供非常棒的武器。” 虽然也很有趣,但这种设定并没有太多新鲜感。 “不,他们不是一般的锻造能力,他们的锻造能力,锻造的是一切,不仅仅是武器,就像科学、魔法一样伟大的存在,他们的能力就是锻造。 “这么说,也是魔法的一种?”林然努力跟上女孩的想象,这对一个作者来说很有趣,猜测另一个作者的构想,看看有多少是重合的,或者期待被新的点子所说服,这种过程类似于前几日和忘川他们聚会时玩的作家游戏。 “不是一种魔法,我已经说过了,锻造是一种和科学能力,魔法能力等效的力量,是库塔拉所特有的。” “很难理解。” “很难吗?伟大的力量都是很难理解的。” “当然,只要写的足够有说服力,就是没有问题的。”林然安慰道,也算不上是安慰,事实上只要能写的有趣又动人,一个先天逻辑不足的设定也能产生神奇的效果,人类对故事的期待究竟是什么,身为读者的时候,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希望被故事吸引,喜欢猜测剧情,又期待出乎意料的结果,读者在阅读时的心理过程十分复杂,也没有完全弄清楚的必要。 林然不想让晴朗感到自己说的话给她带去压力,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晴朗方才还在笑着,信心满满地催促林然继续往下读,此刻,脸上却有些尴尬地像是要哭。 “别,你别这样,我只是,只是不了解库塔拉的锻造力和我所了解的锻造力是不一样的,你跟我解释完了我就清楚了,你不要这么——” “玻璃心对吗?”晴朗忽然神情沮丧,肩膀下沉,整个人失去了活力。 “不是,再说玻璃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谁还不是玻璃心呢?” “啊,对啊,刚才那个学霸哥哥也是玻璃心,因为学长写了一本学霸文火了,他也想照着写一本,还给老师看开头,说到底就是希望被认可吧。” “这——”林然楞楞地喝着豆浆,想着玻璃心这种东西也许不解释才是更好的。 第七十二章 投稿的心情 晴朗的态度十分诚恳,她的要求也很简单,希望林然可以教她写作。 自己写作又是谁教的呢?没有人教,自己多读书就是了,除非是一个不会读书或者不能读书的女孩? 林然无奈望向玻璃窗外的天色,空洞的黑,晕染着魔都灯光的凌晨一点。 便利店并不如想象的安静,每过去两分钟就有新的客人从移动门进入,伴随着络绎不绝的“欢迎光临罗森,”女孩子的声音,机械却不冰冷。 女孩的特质,固有的诸如温柔、甜美、想法怪异,娇蛮任性,还有现在的女孩逻辑清楚,思维明确,她们很明白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说起来还是自己落伍了,于夏也好,晴朗也好,她们独立,勇敢,她们有明确的目的并且知道如何去实践和推进计划以接近自己的目的地。 这些品质若是用在写书上,兴许是一种不错的优势,可以保证写作进度又能紧紧围绕核心内容展开剧情,现代商业写作对进度和核心内容的要求甚为严苛,女性或许更容易成功? 林然忽然有几份嫉妒,所谓的玻璃心那样的东西在心中滋长,这样的脑洞和自信,也许真的可以成功? 可是写作的基本功方面,从结构到剧情,这个女孩似乎全都不明白。 随手翻看几本写作指南就能有个大概的了解,也不至于写出如此门外汉的故事。 等一等,林然忽然脑袋一阵嗡鸣,未必是坏事,也许就是这样淳朴的写作的激情,正是晴朗最可贵的优点。 “所以,你打算收我为徒了是吗?” “我还是觉得读书是最好的老师。” “我读过书啊,我读过很多很多。” “哦?大概多少?” 晴朗伸出一个手掌,林然猜了猜,“五千本?” 晴朗目瞪口呆看着林然,用力甩了甩头,“不对不对。” “那是多少?五百?五百也很多了。”林然又说。 “也不对。” “那我不猜了,继续看书吧。” “阿这,五十本不够吗?加起来五十本还是有的,我说的是纯粹的那种啊。” “包括长篇和短篇?还是固定某一种类型的?比如女生喜欢的言情类。” “不,我看的书很杂,什么都看,不挑食。” 信誓旦旦的样子,莫名好笑。 “有没有试过投稿给编辑之类的?” 通常来说新人写作有以下几个途径,给编辑投稿,参加一些征文活动或者单机自娱自乐,晴朗如此执着于写出好看的故事,怎么可能这些写作的基本功课都没有做过呢? 林然一问,晴朗的脸色立刻变得暗沉,莫名焦躁的温度围绕在二人周围,空调的寒冷都被似乎被凝固在了暗沉的情绪下。 “以前也试过给编辑投稿,后来就发生了那样的事。” “那样的事?”林然重复。 “不想说了,都是过去的了,后来我就想,没关系,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 “好了好了,不要大半夜在便利店里背书好不好,说说你那个编辑的事,被拒稿了吗?” “嗯嗯,”点头如捣蒜,“拒稿,拒稿,拒稿,无休无止的拒稿。一开始我不像现在这样如此有信心,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在读高中,那时候很害羞,很胆小,将杂志内页的投稿邮箱写在笔记本上,恭恭敬敬地沐浴更衣,涂上最喜欢的手霜,然后打开电脑,明明已经检查过十多遍错别字的稿子,又再一次检查了一遍错别字,恨不得从后往前读起,一个个字检查,一个个标点检查,不希望被期刊的编辑觉得我一个高中生怎么就连那么简单的字都会写错呢,总之就是小心翼翼,十分虔诚地发送邮件,然后每天只要有机会摸到手机和电脑就去查看回邮,结果不是石沉大海就是杳无音信。” “啊,这个……好像很多作者都有类似的经历,这不算什么吧,投稿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你可以多试几家,也许就有喜欢你作品的编辑呢。” “我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后来在大一那年暑假,我就遇到了一位我以为是真命天子的编辑。” 林然微笑,“那很不错啊,如果有喜欢你文字的编辑,也算是遇到了引路人。” 晴朗不屑地撅了撅嘴,“一开始以为是那样的,事实上完全和想象不同,是我太单纯了吧。那是我第一次接到一封认认真真的回复邮件,虽然只有不足一百个字,可是我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当自我怀疑的时候就认真读一遍那封邮件,甚至我将邮件内容截图做成了壁纸,用来激励自己不要放弃梦想。” 尽管还不知道晴朗的梦想是什么,林然猜测多半和写作有关。 “编辑说,我很喜欢你的故事,虽然你的文笔显然有些稚嫩,但是故事仍然叫我期待,相信你一定能写得更好。” 林然:这不就是一封拒稿邮件嘛,只不过婉转了一些,其实本质并没有不同,这个女孩居然读了几百遍? 保持冷静,装作什么都不懂,或许在自己看来的拒稿邮件是晴朗心中的宝贝呢? “于是,我犹豫了一整周,狂喜了一整周,不断告诉自己,这是对我的鼓励,我一定可以的,我并不差,一定可以的,于是,在那个周末我给编辑回了邮件,问是不是我把这篇改好了就有机会被刊载。” “这——挺勇敢的。” “你不懂,我能感觉到未来在召唤我,所以我一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给编辑回邮件的时候非常激动,发完之后看着电脑发呆,足足等到第二天早上三点,实在太困了。” “编辑也不至于半夜不睡觉给你回邮件啊。” “万一呢,万一编辑半夜看邮箱,万一编辑开了新邮件提醒功能,正好看到我的邮件呢,然后就给我回复了,而我却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呢?” “你的脑回路,有点意思,但是我还算理解这种心情。” “真的吗?老师真的理解我的心情吗?” 林然暗叹,“不是老师啦,别这样叫。” 第七十三章 爱惜才华 莫名被一个人叫老师,林然浑身都不舒服,而且怎么听着都有点显老。 “不过,我的等待也没什么错,第二天正好是周日,我一天守在电脑前,无所事事地打开文档,关闭文档,打开本子,关闭本子,电脑也写不出,笔记本上也写不出,以前不是这样的,我第一次卡文了。” “你也知道卡文啊。”林然笑着说,气氛变得缓和了些,林然喝了一口豆浆,听着身后一对情侣窃窃私语。 夜晚真是太安静了,即使再小的说话声都能听到。 女人问,“你看那边两个人,是不是有些奇怪。” 男人可能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紧接着轻描淡写的笑声,纸片浮水而过,的确也是有些奇怪,一个男人和一个在居酒屋打工的女大学生深更半夜躲在便利店里聊写作,这种时间,这种登场人物,难怪别人想要在背后小声议论。 当然,聊写作是十分正经的事,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林然想到一句网络用语,虽然简单粗暴但是简明易懂,晴朗就完全没有感觉尴尬,店员倒是打量了她无数次,无数次眼角余光飘香晴朗,而落在林然身上的视线则是加了芥末的酱油。 “卡文很少见,但是那天真的是卡文了,除了等待邮件,我满脑子都是空白的,不对,是一片彻头彻尾的苍白,白雪皑皑的乞力马扎罗山一样。” “咳咳。”这个联想可真不赖。 “到了第二天中午,救命的邮件终于到了,那位编辑给我回复了,真的,他又强调了一次自己很喜欢我的故事,但是文字方面实在不行,如果我愿意修改的话,他愿意再次拜读修改后的作品。” “听起来挺不错的。” 一个十分爱惜才华的编辑,这丫头运气着实不错,林然可没有那么好运气,一直到新人奖获奖之前,自己遇到的编辑几乎都是模板拒稿,或者很冷漠地回复,稿件可以刊载之类,要是当初也有一位真心表达喜欢自己故事的编辑,后来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人类偶尔会想象这样毫无意义的事,并没有乐趣,但却控制不住。 “当时是觉得非常不错,简直就是对我作品的最高肯定,然后我就全身心投入到修改之中,很快,当天晚上十一点多,我就改完了。” “多少字的?” “差不多一万字左右。” 一万字,大半天时间改完了,这速度无法评价,因为不知道的内容,林然只能在效率上夸奖晴朗,后者却一点没有高兴的样子。 “接下来,才是噩梦的开始。” “噩梦?不是好的开始吗?” “不不不,接下来是噩梦,彻头彻尾的噩梦,几乎要毁灭我写作梦想的噩梦。” 晴朗说完,林然耳边传来咕噜噜的一记怪叫声,晴朗突然低下头,脸颊绯红,一手捂着肚子,林然很快明白,刚才的怪声是从哪里发出的。 “你饿了?没吃饭吗?” “吃过午饭。” “午饭?现在是凌晨一点,至少应该吃过晚饭才对。” “我就吃了午饭,本来是打工结束可以吃饭的,就是差不多现在这个时候,店里有免费的饭团可以吃,还可以吃到烤串,嘿嘿,我昨天还吃到了一个焗螃蟹盖,超级好吃,但是提前出来就什么都吃不到了,我也是因为这家店的食物比较对胃口才选择在这里工作的,而且可以不耽误白天学习和写作。” “我去给你买吃的吧,要吃什么?” 看不下去的林然走到冷鲜区前,四层货架最上层只剩下两只海苔饭团,分别是肉松沙拉和金枪鱼口味的,便利店的餐食大同小异,饭团的口味也相差无几,肉松和金枪鱼都是可接受的口味,林然选了肉松沙拉味的,二层是三明治,黑椒鸡排三明治、培根鸡蛋三明治、龙虾沙拉三明治,除了最后一个口味有些黑暗料理风,其余两个也不错,林然选了一个拿在手中,底层有加热饭,咖喱猪排和茄汁牛肉,都是罗森卖了十几年的食物,任何时候吃都差不多的味道,有时候几天不吃还会想念,总之就是怎么选都不会错。 至于为什么半夜不在家还要给一个陌生女孩子买食物,这样的问题林然也不再去想了。 既来之则安之的个性大概也是天生的吧。 “这些够不够?” “够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加一个这个。” 女孩手上捧着一个透明紫色包装的食物,看起来圆圆的,经常逛便利店的林然竟然对这个食物毫无印象。 “这是什么啊?” “葡萄味的冰皮蛋糕。” “啊?冰皮蛋糕?” “对啊,新出的口味,你不看b站美食主播的节目吗?最近最流行的便利店食物就是这款冰皮蛋糕,可惜只有葡萄口味了,据说巧克力味也十分好吃,还有香芋口味,非常纯正。” “啊,吃播。” “要不是为了写书,我可能就去做吃播了,但是吃播需要钱买食物,我没钱。” “你没钱?还要写书?” “有什么问题吗?”晴朗不解地看着林然,天真无邪的眼神注视下,林然反而觉得自己说了什么过分的话。 没钱写书难道有什么不对吗?说不清楚的感觉,好像喉咙里咽下一口凉水,是他的格局出了问题吧。 如何能够永远天真呢?像晴朗,像于夏这样,永远天真的看待这个世界,是不是也能活的很自在? 不,他已经过了这样的年纪,在这种问题上犹犹豫豫,现在可能就没钱给饿肚子的女孩买晚饭吃。 “你要不要也尝一个?很好吃的。” “不用了。”林然接过葡萄口味的冰皮蛋糕一起走到收银台前,请店员给餐食加热,店员欲言又止的眼神令人不安。 微波炉一如既往努力工作,店员安然地站在炉旁,忽然朝着晴朗开口道:“你有没有想过参加写作班呢?” “诶?”晴朗转身,看着林然,林然示意刚才这话是店员所说,晴朗眨着眼睛朝店员望去,后者立刻侧过脸,逃开晴朗的目光。 第七十四章 写作可以赚很多钱 全单七折的诱惑真的不小,林然负责买单,晴朗负责吃完。 店员顺理成章加入了两人的谈话,时间来到凌晨两点,便利店灯火通明。 晴朗吃饱了,三人也聊的仿佛熟人,店员年纪不算小,说是大专毕业三四年了,不喜欢白天的工作,所以选择便利店的夜班。 写作也是他的兴趣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主播,在b站给大家唱歌,由于播出的时间都是在中午,所以无法指望能够获得更多粉丝。但是热爱唱歌的小明同学却认为每周坚持直播4次是主播的底线,如果少于4次直播,那么即使他歌唱的再好,选择的歌曲在符合粉丝的喜好,也不可能像滚雪球一样积攒出越来越多的粉丝。 尤其是在b站做直播,本来b站的直播就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栏目,b站主打的是各类视频,论直播,实在是直播界的小弟弟,根本和他二次元王者的身份无法匹配。 小明说唱歌是爱好,而写作才是他希望的自己,人生该有的样子。说到自己曾经写过的作品,小明自信满满,说自己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曾经写过一篇网文,而且最后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为什么说是最后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呢?”晴朗问道。 小明说,因为一开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高中的时候就开始练于网络,那个时候只要是不想写作业的时候,就一定在看网络,陆陆续续也看两三年,虽说不能每一本都完整看完,但是看过的文字也不下几千万字。 真的要说高考的成绩有没有受到阅读网文的影响,小明笑得有些尴尬。小明的话也十分坦率,说即是不是阅读网文,如果想要学习上分心,总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能让自己中注意力。 比如打游戏啊游戏肯定占用学习的时间,再或者喜欢隔壁班的女生啊,在qq水群呢诸如此类种种如果沉迷久了多少都会对高三的成绩有所影响,毕竟真您的高三和那些学霸文还是不一样的。 也或许正是因为经历了高考失利无奈只能进一所还不错的大学的专科专业可毕竟也再没有经历重新复读高考的考场上也没有,突然睡了一觉就获得了什么题都会做这样的金手指。 也正因为高考失利的缘故,方小明大一军训开始愈发沉迷于阅读,进了大学,课余时间比高三更多,自由度也和高中时候有了天壤之别,不再有父母的唠叨,想玩游戏就玩游戏,想偷懒就偷懒,而这时候,方小明突然就不想偷懒了,他想着要不然自己也写写看,也许能赚点零花钱。 “好厉害,一本书就火了吗?和那个学物理的作家说的那个学霸文作者一样,第一回写书就赚了很多钱吗?” “你很缺钱吗?”林然和方小明异口同声,晴朗低头,脸上仿佛凝了霜,让人感觉一阵心疼。 不会是真的很穷吧,半夜在餐厅打工,穿着来看也很普通,虽然对女生穿着毫无研究,但是怎么看也就是很普通的那种…… 难道是家庭贫困那种? 突然有一种十分抱歉的感觉。 “没关系,贫穷不会限制想象力。”方小明热情地拍了拍手,又转而对林然说,“作家,你说是不是。” “别,别这么叫我。”林然还是不太习惯被人这样称呼,老师也好,作家也好,都觉得十分不适合,一种自己不配的感觉盘绕在周围,跟随着说话人的声音缠绕在他的耳边。 十分惹人不舒服的烦躁和闷热。 哪一天,能够真的配得上作家这个职业呢? “但等我成了作家,我就会很有钱的,赚很多很多钱,我觉得一定可以的,只不过需要一个引路人,完美的引路人。” 晴朗说话的样子让林然联想到动漫中的女生,激动而纯粹的感慨,梦想照进的名为现实的房间,一尘不染的家具上洒满日光的灿烂,阳光和音乐交相辉映,人大概就该是要有梦想的,不为了实现与否,仅在于梦想本身的美丽动人,璀璨夺目,以及它在瞬间便能绽放出的源源不断的能量。 纯粹的与现实中杂乱的俗事无关,是夜里皎洁的明月照在清澈无边的江面上倒映出人类最简单的情感。 人类的世界,因为梦想…… “你成为作家的目的不会就是赚钱吧。” 方小明的声音将林然拉回纷乱的现实,便利店的咖啡机轰鸣的声音,豆子挤在研磨机里轰隆隆的响声,冷气柜冒出的淡淡白雾,玻璃外的街道上有流浪的小狗对着行人胆怯地叫喊。 凌晨两点三十分,城市很少有彻底的安静,虽然里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句子来描写城市里夜的宁静。 事实并非如此,一切都很嘈杂,都有自己的声音,如果用心分辨,货架上的薯片、话梅、矿泉水,都有自己的声音,货架在微微摇晃,地面之下有地铁经过吗? 不会,地铁已经休息,上海没有通宵运营的地铁线路,是地面本身的震颤,来自某个遥远的地方正在发生的一场争吵。 来自某一辆经过的车,或者一个半夜仍在辛苦练琴的音乐学校学生,贝多芬的曲子令他彻夜难眠,必须坐在琴凳上,必须在黑白琴键之间找到安宁,唯有熟练掌握,节奏、旋律、情感,缺一不可。 他愤怒,悲伤,目标明确,恨不能冲到贝多芬的家中,砸响房门,问问那位伟大的音乐家,究竟这一行的这个重音其目的何在。 于是他用力敲打琴键,在夜深人静,万物沉睡的夜晚,琴身震动,便利店下方的地面也微微颤动。 一切都不会彻底安静,夜晚也是如此。 如果心灵烦芜,没有一处是安宁。 这事林然喜欢写作的原因,它的目的并没有赚钱和赚很多钱,当然钱也是挥之不去的重要部分,它是生活的一部分,是写作的一部分。 晴朗为了钱而写作吗?林然看着她,有些茫然。 第七十五章 多少字签约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目的,虽然没有做过统计,可情况显而易见。 每个人生活着各有目的,有时候是清晰明了的,有时候是模糊的,可能自己也并不清楚,写作作为生活的一部分自然也有目的。 裴木写书的目的是什么呢?林然从来没有想多裴木会因为想要赚钱而写书,至少在今天以前这样的想法丝毫没有出现在林然的意识之中。 一个科幻读者慢慢成长为一名科幻作者,本身又是物理出生,还修了天文学,这样的人才堪称拥有了写作科幻十分硬核的自身条件,从科幻粉到写作科幻,水到渠成,顺理成章,这其中有多少是和钱有关的呢? 应该是很少的吧。 每年征文活动也就那几个奖项,大。部分奖项的奖金差不多在几千到两三万元不等。科幻界征文活动奖励最多的应当就是冷湖奖了。 长篇最高奖金8万元,可以说是拿到这份奖金,如果生活不是太奢侈,可以一年不工作,安心在家写作。 何况裴木本身就有稳定收入。 忘川是不是因为赚钱而写作,林然也不清楚,不过现实情况是她赚了很多钱,上海的房价动辄10万一平新楼盘,据说忘川已经早就买好了房子,贷款也还的差不多了。 谁也没去过传说中的豪宅,忘川日复一日的辛勤更新,应该也绝对不是仅仅是想要赚钱而已吧。 至少,在林然的生活中,这几位写作的朋友其实自身条件也就不差,都不是等着靠写作养家糊口的类型。 反而是他自己,看起来无所事事的样子,虽说是新人奖获奖,可是书还没有上市,而且新书的方向也十分模糊,怎么说呢,以林然最近的状态,与其说他像一颗冉冉升起的星星不如说他感觉自己更像是面对黄昏而立的迷茫者。 多希望有一位智者从海滩边走来,在清扬的空气中带给他心灵的引导。 可是林然知道,这种智慧的指引并不可能真的出现,不过是文化作品中才有的设定而已,好像摩西接收到的指引,来自外在的神秘力量;或者悉达多收到的指引,来自于虔心思考和参悟,源于他的内心世界。 自己将会得到的指引会是什么样的呢?林然可以安然接受平淡的生活,波澜不惊,却可以给他充足的时间和空余闯一闯故事的世界,然而,这种墨守陈规的生活似乎正被一种奇怪的咒语干扰,缓慢释放的魔法正在改变他对很多事物的看法,比如今天的裴木和此刻站在他身边的方小明和晴朗。 “写作为了赚钱天经地义啊,我支持晴朗同学的态度,写作不赚钱难道做慈善啊?” “总之,我一定能写出好看的书,到时候就一定会赚到大钱,只要东西好,赚钱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啊,而且我已经找到一位真正的作家,他可以手把手教我写作。” 方小明心中不服,“是吗?可是我听你们刚才说话,林然好像不懂网络,他不会写网文吧,晴朗你信我,要赚钱肯定是写网文,真的,我绝对不骗你。” “诶?怎么赚钱呢?”晴朗忽然对方小明的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方小明便现身说法,说自己的第一本网文其实一开始十分惨,但是后来,运气就来了,而且挡也挡不住赚钱的节奏。 “一开始,我写了两万多字,就在起点开书了,起点的章节一般是2000字为一章,我呢就用手机码字,每天写4000字,一天更新两章,就这样写啊写啊,加上原先的两万字,大概一个多星期时间吧我就已经写了五万字,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不对啊,这个字数为什么还没有编辑来找我签约呢?” “诶?”不熟悉网文的林然和晴朗乖巧地听着方老师发言。 “嗯,当时我的心态上啊有点失落,就觉得不会吧不会吧,我可是读了几千万字的读者啊,怎么可能我写的开头还签不了约呢?要知道要写的赚钱不容易,要签约并不难,网文开头自由套路或者说公式,按照那个公式来基本上八九不离十,而这种套路化的东西早就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了啊。” “我不知道什么套路,但是如果读了很多一个类型的书,应该来说大脑中对于这一块文字的感觉会比较灵敏一些,写的时候也比较自然就会写的像自己熟悉的文风。” “可不是吗?我可是浸染很久了,可是事实就是那么无情啊,一直写到八万字的时候还有没有签约,我当时心里就紧张了,大话可都是说出去的了,同宿舍的同学也都看网文,有些人只看飞卢,有些只看盗版,有些只看起点文,当然我是什么都看的,但是当时啊流行一句话起点证道,新人想要挑战一下肯定也是来起点,我开始写的时候就告诉同学,签约绝对不可能有问题的,而且我写的是当时很火的无限流,主角开局就很强,那时候很流行这种文,优点很明显,开局就很吸引读者,因为代入感强啊,一个大学没有考好的高三毕业生忽然得到一种强大的能力,虽然现在还只能发挥其中的一分力量,但是已经超级厉害,而且我设定的是一个高武的背景,打起来也十分痛快,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一本主角超强的无限流,结果到了十万字,同学已经开始嘲笑我,劝我好好上学争取考一个本科,或者切了重写,但是我不服气,我觉得自己写的没问题。” 林然:呼,还没有签约都已经十万字了,网文真的好长好长,难怪忘川总说两百万字那故事也才进行到一半,四百万字都不算长啦。 晴朗更是听得傻乎乎站在原地,“十万字那是多少啊,这一本笔记本写完估计也就只有两三万字吧。” “十万字那算什么,想不想知道我到底多少字签约的?” 林然:这小子还知道吊胃口了。 “快说嘛,多少字签约的呢?”晴朗问道。 第七十六章 编辑、修改和等待 方小明故弄玄虚的表情很不讨喜,至少晴朗的态度很明确,“你再不说我就不跟你聊天了,我会认为你在耽误本姑娘写作的时间,有这点时间我写点不好吗?何况今天就有老师在身边,你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啊呀,期待感崩了啊,果然我就是能赚到点钱,但是根本成不了大神。” “所以,你就直接说嘛,我也并不了解网文的事情,你正好说说,我也学习学习。”林然的态度十分诚恳。 夜深,三人睡意全无,林然其实稍稍有些犯困,但是被晴朗几下大声说话也就吵得清醒了不少。 “18万,我签约的时候是18万字。” 方小明的表情很复杂,自怨自艾中带着骄傲,林然问道:“18万字算多嘛?” “应该算多的吧,以我写作的速度,10万字都不知道要写多少时间,18万字当然是不算少的。” “你不是脑子里故事很多嘛?怎么到写的时候就写不好了对不对?” 晴朗连连点头,“是啊,等到真的拿起笔开始写的时候啊,就觉得哪里都有些不对劲,写了删,删了写,我就觉得吧,我就是不会。” “别这么说,不至于不会。”林然想要安慰晴朗,方小明在一旁非但不助攻,反而火上浇油似的非要让晴朗觉得自己的确不会写。 “哪有那么麻烦的,改来改去说明不会,对了,刚才还在听你说编辑给你回复邮件的事情,后来怎么没说下去了?” “不是被你打断了吗?”晴朗没好气地撅了撅嘴,看到桌子上还有没吃完的薯片,又拿起袋子吃了起来。 “那你要不要继续说说,我很好奇,那种编辑到底会和作者说什么?” “作者和编辑总是要经常沟通的吧。”林然想到最近一次和亚萱聊天还是在晚上,平时虽然发消息的机会不多,但是关于书的各种问题总还是要和编辑多次确认和商量的,这既是编辑的工作也是作者的工作,编辑不是简单的拿着作者的稿子就能完成出版工作,作者也不是写完稿子就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所有的事情就交给编辑。 方小明的解释却让林然更多了几分困扰。 “编辑才不会和你说话呢,我从头到尾也没和编辑说过一句话,编辑是男的还是女的都不知道。” “诶?这怎么可能呢?”林然问道。 “怎么不可能,你知道全国有多少网文作者,少数也有几百万吧,编辑能有多少个?我不懂出版行业,但是一般来说一个作者总是要有一个责任编辑吧,全权负责书的所有事情?” 林然点头,方小明说的不完全准确,但也算是八九不离十吧,“差不多,一个作者肯定是有一个责任编辑的,当然这个编辑同一时间未必只负责一个作者这一本书,但是也不会太多,可能半年里就两三本书的样子,毕竟校对工作也很辛苦。” 晴朗看着林然说话的样子,眼睛亮的好像蓝色的天空里最亮的星星,原来人的眼睛还能这么明亮的嘛?这或许就是书中所描绘的,当一个人听到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时,双眼都会发亮的样子吧。 “所以我听明白了,我之前遇到的那位编辑,足足陪伴了我一年多的编辑,根本就不能算是我的编辑。” “这话也太绕口令了,你好好说,你写的又不是网文,怎么会有这种薛定谔的编辑呢,实体那边的编辑应该都很啰嗦吧,会盯着作者改稿子,还会给作者很多资源,总之啊,只有有编辑的作者,在实体那边都是可以走上正规作家之路的吧。” 晴朗使劲摇头,深色忽然深沉而紧张,最后,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样否定了方小明的话,“不是这样的,我之前就是因为很激动,编辑和我说愿意看看我修改后的稿子,于是我就很快投入修改工作,真的是茶饭不思,当时的我觉得世间一切都没什么意思,不论是游戏还是电视剧全都无法吸引我,就连我最喜欢的番剧更新也不能引起我的兴趣,我的注意力和全部的感情全都在这篇被编辑认可过的稿子上,我连续的修改,发现真的有好多地方写的不对,当时一边写一边心中感激着遇到这样好的编辑,一边看不起自己,怎么就会写出这么愚蠢的东西呢,明明逻辑很不合理,如此明显怎么在初次投稿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呢。 于是,这一遍修改后的稿子的确是改了不少地方,我自己也是十分满意。” “那不是很好嘛,我根本就看不出来自己写的稿子有任何问题,只会觉得编辑没有眼光,事实也证明他们的确没有眼光,无限流这种,在当时的网文环境,只要写一本,语句通顺,签约后成绩根本不可能太差,也就是说签约我就能给平台赚钱的,结果一直拖到18万字才来签约站短,只能说编辑当时的眼光不行啊,你那个编辑眼光真的可以,羡慕羡慕。” “羡慕什么啦,你让不让人把话说完啊,本来本来我压根就不想再想起这件事的。在我重新回复邮件的时候,其实也就是第三天下午,发送完之后我又像之前一样不断地想要查看邮件,可是后来足足等了一个月,一个月还要更多一些时间,我才收到来自这位编辑的回复邮件。” “哦,至少还是回复了,没有那种说什么如果多少天没有等到回复就算作不通过的友情提示,也算是值得。” “我当时也是这么想。”此时的晴朗眼中已经含着泪水,林然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晴朗好像是在哭吗? “我当时的激动是无法描述的,可是当我打开邮件的时候却是十分失落,编辑告诉我,我改过的稿子还是不符合他们的要求,还是无法过审,但是的确比之前的稿子好了一些,解决了一些问题,然而要达到他们期刊的刊载标准还是需要继续修改。” 第七十七章 只有作者自己知道吧 不知何时,天空染上一层淡薄的粉丝,和棉花糖的颜色一般,几滴雨点打在玻璃上,一阵风过,夏天南方的雨,从不在乎白天或是夜晚。 “下雨了啊。”方小明说着冲出店外,放下自动雨棚,蓝白色的雨棚向外支出,发出延长的“滋”的声音,全音符的长度。 街道上的雨还是落到了便利店里,方小明的雨棚没能挡住打在他衣服上的雨点,也没能挡住落在晴朗脸颊上的水。 是眼泪啊,为了写作而流下的眼泪。 这是女孩子的特权吧,男生即使写不出来也不可能流泪,看着晴朗的眼泪,林然笨拙地递上纸巾。 “不,我没事,已经过去了,说出来也稍稍开心一点,当然在遇到你们之前我对谁也没说起过。” “晴朗你慢慢说,写书这事真没绝对的,我的意思是没绝对的差。” 林然心想这家伙看着挺灵活,怎么和女孩子说话还没有自己长心眼呢,这话放在这时候说怎么看也不合适啊。 晴朗认真地点头,喉咙里发出坚定的声响,“嗯,是,是的。” 声音颤抖着,好像有风从关紧的移动门缝隙里钻进空调温度本就很低的店内,林然下意识环抱双臂,耐心听着晴朗的声音,时不时哽咽,时不时装出极为勉强的微笑,强打精神的倔强,让人有些心疼。 女孩子的倔强背后难道都有着伤心的过去吗? 那些受过的委屈,独自面对的困难,坚强走过的困境?诸如此类的过去,使得她们身上出现了那种叫人不适的倔强,晴朗的身上林然看到了和于夏相似的气质,尤其是在她努力以微笑和喋喋不休的叙述来掩饰痛苦的时候。 这样的一段经历,林然听着听着也忍不住替晴朗惋惜、不值和揪心。 方小明更是早就有些听不下去,时不时打断晴朗,“这也太扯了,我以前就听很多作者说,他们喜欢写网文的一个原因啊,就是因为编辑不说话,少了很多唠叨又没用的瞎胡扯,晴朗,你要不然跟我学习写网文吧,我教你啊,写出一本精品应该没什么困难。” 晴朗冷笑,“我才不要,你先听我说完啊,也请老师替我分析分析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我的故事不行,还是什么地方做的不对了,编辑给我回复之后,我又立刻写了一封邮件,就是想问问编辑,到底他觉得哪些地方写的不对,哪里可以改,这一次啊,编辑非常认真负责地给我回了一封很长很长的邮件,我算了一下字数,1289字,是不是超级多?” 两人点头,晴朗擦了擦眼泪继续说道:“给了很详细的建议,首先是叙述顺序,说顺序不对,而且是新人常犯的错误,编辑的意思是我的开头写的太文艺,太追求画面感,但其实不应该这样,这些其实也说明了没有特点,无法引起读者的好奇,这样的开头是不符合现在读者口味的,应当把精彩的部分放在一开始的地方。” “这条建议挺中肯的,没什么问题。”林然说。 “我也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 “但是什么?”晴朗看向方小明,又重复问了一声,“但是什么呀?” “我说了你可不要不高兴啊,毕竟编辑是神啊,对吧,你不会生气吧。” “我可没说我至今仍然感谢这个编辑啊,我的故事说来话长。” 方小明得到鼓励,壮着胆子说道:“我觉得这话听上去没错,但是这道理不是什么人都懂得嘛,就是一个很平平无奇的道理,就跟你写的平平无奇的开头不是一回事嘛?” “诶?”晴朗不解,“什么意思?” “啊,就是这个意思呀。”方小明尴尬地挠挠头,“林然,你说句话呀,你懂我的意思吧。” 林然想了想方才开口,“小明的意思应该是说,编辑这个建议看起来挺有道理,而且说的也很准确,但可能对很多书他都能用这样的建议,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针对性,显得十分模式化。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一个学生成绩不好,专家给的建议是注意力不集中,厌学,这样的建议在看或者没看的学生的情况下都能给出。” “我明白了,你们的意思是编辑看起来给了一个很有针对性的建议,事实上可能也没有仔细看过我写的故事?这说不通啊,因为后面的建议看起来更认真啊,接下来编辑说我的女主太过玛丽苏。” “玛丽苏?” “嗯,老师也不知道玛丽苏是什么吗?” 林然实话实说,“以前有段时间倒是经常听到这个词,要说知道这个词的准确意思吧,我还真的不知道。” “一样一样,我和您一模一样,我也完全不知道玛丽苏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编辑这么说,我大概也明白,他认为我的女主角不讨人喜欢,至少不让他觉得喜欢。” 方小明一本正经点了点头,很认真地听着晴朗的话,随后忽然一记冷笑,“玛丽苏这种词,不是又和没说一样嘛,你的这位编辑就犯了一个错误,觉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别人也应该是知道的,这不是读者经常喷作者的话吗?” 晴朗也不哭了,听着方小明的话觉得有意思,“喷作者?好吧,我没有读者,我就是个零读者的作者,所以只有被编辑提建议的份,没有读者喷。” 方小明急了,晴朗这话都酸到桌面上了,空调里加上了柠檬汁,吸进鼻腔里的感觉涩涩的难受。 “我是想说,读者经常会喷作者说作者写的东西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什么,其实吧,这东西你跟我学学怎么写网文,你就会明白的,千万不能写会让读者感到作者在说一些众所周知的事情,而自己却不明白是什么,这种感觉一旦出现,读者的代入感就会大大减少,顿时对这个作者的书少了几分兴趣,或者多了厌恶。” “这么严重的嘛。”林然叹道。 “所以啊,我就说,玛丽苏这种词,为什么就觉得看的人一定知道是什么呢?” 第七十八章 教写作还是先慢跑吧 人在清醒的时候总是记忆力更好一些,人在疲劳的时候也会很难分清现实和幻想。 回到家已经脑子一片空白的林然本想着倒头就睡,却发现一楼卧室还亮着灯,经过昏暗的客厅时,脚下被一个柔滑的东西绊住,不得已低头看个究竟,却发现一双巨大的人眼正看着他。 什么鬼。 还没来得及吓到,林然很快想起这是于夏箱子里的那只人头模型,哦不对,应该是假发模特? 走到书橱前,深夜的白布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陌生而古怪,似乎被人动过一样。 “然啊,总是藏着早晚也是会被发现的哦。” 外婆的深夜此时出现在耳边,愈发叫人背后颤抖,虽算不上恐怖,可是这声音究竟从何处而来呢? 林然不能开口,若是亮着灯的房间里,那个古怪精灵的女孩没有睡着,谁知道她会如何数落自己半夜不睡觉在客厅自言自语。 到时候,任何解释都很无力。 况且此刻早已是体力不支,胸口微微发紧,睡眠的钟摆敲击着不甘心的灵魂,提醒他,必须要休息了,还提醒他,你的身体缺乏锻炼啊。 自觉体力不支,也懒得多想,林然跑回二楼,想着冲个澡倒头就睡,忽又迷迷糊糊想到好像答应了晴朗教她写作。 劝人协作天打雷劈,教人写作自不量力。 这两句话还真押韵,躺在床上身体十分疲劳,脑袋里却白的刺眼,刺眼到无法安然入睡。 于是辗转反侧想着到底要怎么应付给晴朗上课这件事,一直到四点放才睡着,睡着后又是杂乱无章的梦境。 要是写书的节奏能和梦一样节奏鲜明,情感强烈就好了,一定能成为十分畅销的作品,不论是几千字篇幅的短篇还是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如果都像梦一样,至少意味着其中绝对没有毫无必要存在的剧情。 梦,从来都是紧凑的,绝对不会出现无用的情节。 一觉睡到中午,饥肠辘辘却缺乏食欲,下楼觅食,看到桌上有煮好的黑豆莲子山药粥,粥香且暖,林然吃了一碗,心下觉得欠了于夏什么,一种类似于没有付饭钱的尴尬。 磕磕碰碰写了两千多字,转眼已经到了傍晚五点。 从衣柜里取出手机,微信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群,方小明组织的新群,群里只有三个人,前一晚在罗森讨论写作的事情看来真的发生过,绝对不是一场关于写作的梦。 方小明不仅拉了群还私信林然表示自己喜欢晴朗,请林巨高抬贵手,成全了他。 林然敬方小明的勇气,可是晴朗却无心学习网文,分明是一种执念,因为曾经被编辑折磨,一份稿子改了十几遍,最后一遍时已经心力交瘁,只是为了一丝只有自己能看到的希望,她修改了一遍又一遍,几乎已经将一个故事改的面目全非,再也没有了最初的模样。 不论是剧情还是文笔,在漫长的一年时间里,都可能发生改变,林然问自己是否能做到一年内反复修改一份稿子多达十几遍,不论问自己多少次,答案都是否定的,他应该做不到,有谁能做到呢? 究竟什么样的稿子会被要求修改十几次,最后的结果还是拒稿。 分明是一次次按照编辑的意思在修改,几乎为了讨好而讨好,为了按照编辑认为正确的方向在修改,为什么最后还是拒稿? 没错,晴朗说起过拒稿的理由,说编辑最后的邮件中说了一些建议,而这份建议事实上是把稿子重新改回到最初修改后的样子,晴朗也是因为这封邮件而对写作有了奇奇怪怪的态度,想要找一个作家亲手教授自己写作,想要和作家聊天,在半夜拦住一个陌生人只为了让他看看自己的。 想到那压死一个未发芽的小作者的最后一根稻草,林然对晴朗的行为也有了几分理解和心疼。 编辑似乎真的是跟她开了个玩笑,而这姑娘还当真以为自己的努力是无可厚非的。 于是,也是在那样的情况下答应了教她写作的事情吧,可是要怎么教呢?完全没有头绪。 另一条消息是于夏发来的,说自己想要找个地方运动,求林然推荐附近是否有合适的跑道,她想要去跑步。 林然回复:“什么时候去?” 消息不到半分钟就回了过来,“现在啊,我已经换好训练服,准备出发啦,但是人生地不熟,你喝了我煮的粥,告诉我哪里可以跑步总不会很困难吧。” 这本来告诉她哪里可以跑步也没什么困难,被于夏这么一说,林然反而觉得有点困难了。 下楼,撞见打扮成女排运动员一样的于夏,紧身运动短裤加上运动背心,身材看上去更为娇小纤瘦,想不明白这样的体型还是这样的年纪,根本不可能会有体重上涨的担忧吗,难道这丫头锻炼纯粹是为了保持健康吗? “我们去滨江跑步吧。” “我们?”于夏鄙视地看了一眼林然。 “你什么意思,我跟你说也说不清楚,何况,我也正打算加一些运动,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三伏天锻炼是储存体力的好时候。” 于夏怀疑地看着林然,好像在她心里这个年纪的男人都是自暴自弃,对自己身材毫无管理欲望。但是可惜她想错了,林然已经意识到自己半年多来缺少锻炼,体力稍有不足,村上春树说过写作和跑步是相辅相成的一件事,作家要保持旺盛的创造力,锻炼必不可少。 林然笑道:“别多想了,我正好要去跑步,你可以跟着来,不过,到时候跑不过也别要求我等你啊。” “诶?对自己这么有信心吗?”于夏说着已经走到门边,穿上鞋,双手交叉置于身前,“那你快点啊,别到时候你跑不动了,要我等你。” “跑步可不是用嘴的。”林然说完,拿出跑步鞋,穿上后又在原地跳了两下。 两人推开门,朝着江边跑去,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从青山路到江边跑到就有3公里,真正开始江边慢跑之前,两人就要跑一个3公里的慢跑。 第七十九章 跑步的写作 林然让于夏跑在自己前面,于夏说自己不认识路怎么能带队,两人站在花坛的长椅旁,林然压了压腿,扭动几下肩膀,做了几个简单的拉伸动作,活动开身体后精神也随之爽快了不少。 傍晚,有风,路人的脚步匆忙,林然的心情也不安静,总觉得很多事催着自己,就连运动也不能安下心来。 这当然是不对的。 “你跑在我前面,我告诉你什么时候改变方向,这样你累了就告诉我,我怕你在我后面突然晕倒之类的,我不能及时发现。”林然用叮嘱的语气说道。 “哦,这样啊。”于夏不情愿地点了点头,“我觉得社交恐惧症应该不会在跑步的时候发生,除非” “谁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呢?任何人多的场合都可能出现吧。” “诶?”于夏亦或低看着林然,“你怎么了解的那么多?” 林然的确在网上查找过相关资料,社交恐惧症又名社会焦虑症、人群恐惧症,是一种对任何社交或公开场合感到强烈恐惧或忧虑的精神疾病。患者对于在陌生人面前或可能被别人仔细观察的社交或表演场合,有一种显著且持久的恐惧,害怕自己的行为或紧张的表现会引起羞辱或难堪。有些患者对参加聚会、打电话、到商店购物或和他人说话都会出现恐惧反应。 简单来说,只要是社交恐惧症,在任何人多的公共场合都可能会出现心跳加快,反应迟钝,紧张,甚至呼吸困难等问题,严重的还要叫救护车送进医院。 想到之前在地铁口发生的事,林然可不想两人出门跑步又发生什么意外,江边不比马路上,真要是叫救护车恐怕没那么容易赶到。 “所以,你听我的,你跑在我的前面,要不然我不带你跑步了。” “好好好,我听你的。”于夏说完便跑了起来,身形灵巧,马尾辫在脑后跳跃着,林然很快跟上她的步伐,沿着青山路一路往西,就是魔都美丽的黄浦江了。 跑出青山路不久,林然就感受到了熬夜带来的伤害,大腿和膝盖明显有些酸胀,说不上很疲惫,但是和大半年前相比,运动状态下的身体水平有明显下降。 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 斯蒂芬金曾经在写作这回事中提起自己每天至少有一个小时在跑步机上度过,如果不是为了身体着想,他连一分钟都不想待在枯燥无味的跑步机上,但是为了身体,他不得不每天坚持在跑步机上做重复的跑步运动,因为身体是创作的根本,对经历过死亡边缘的斯蒂芬金而言,只有写作比健康更为重要吧,最终这两者也会成为同一件事,必须遵守一定规则才能维持的一件事。 村上春树也遵循锻炼身体和创作之间看似遥远实则是同一件事的原则,因为热爱跑步和写作,甚至写下了一本名为当我谈跑步的时候我在谈论什么,谁都知道他在谈论的是写作。 这个夸下海口说自己从来不会卡壳的作者跑步的时候也从来不会卡壳,更不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人家跑步是认真的,写作也是认真的, 创作长篇至少需要两样武器,集中精力和耐力,前者是将灵感化作文字的基本保障,有些人可以一次集中精力三到四个小时,有些人则只有三十到四十分钟,因人而异,不论是三十到四十分钟还是三到四小时,都无法简单的以此来判定那个人是否能够完成一本长篇,因为时间可以像砖块一样叠加。 每天集中半小时注意力用于写作,坚持一个月,一年,甚至两年,能够完成一部作品,而每天集中精力时间长达三到四小时的作者也许半年甚至几个月就能完成一部长篇,结果事实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对林然来说集中力和耐力,可以通过训练于后天获得,可以不断提升其资质。只要每天坐在书桌前,训练将意识倾注于一点,自然就能掌握。决定一本长篇能不能最终完成的还在于耐力。 继集中力之后,必需的是耐力。即便能够一天三四小时集中意识执笔写作,坚持了一个星期,却说“我累坏啦”,这样依然写不出长篇作品来。每天集中精力写作,坚持半载、一载乃至两载,家至少是有志于写长篇的作家必须具有这种耐力。姑且把这些比作呼吸法。假使说集中力是屏住呼吸,耐力就是一面屏气,一面学会安静徐缓地呼吸。这两种呼吸法如果不能保持平衡,就难以长年累月地作为职业作家坚持写。得一面屏住呼吸,一面继续呼吸。 如果能将两者很好的保持下去,那么无论到了什么年龄,创作的能力都不会萎缩和枯竭,不用担心如何走到未来,一切都会向自己走来,而一个家要做的正是将呼吸和肌肉保持在耐力和集中力兼顾的水平。 这是家的义务,他们必须如此对待自己,对自己的生活不能放任自由,对自己的灵魂不能挥霍无度。 跑步的时候一旦沉入这样的思考,时间就像流沙一样隐隐流过,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江边,沿着红色塑胶跑道一路朝南跑着,远处的东方明珠和上海中心在傍晚的迷雾中隐隐约约,江上云层滚滚,厚重里带着科幻的气氛,好像地外文明的飞船正躲在云后,以人类无法理解的目光凝视着上海的一草一木。 上海是一个很科幻的城市呢。 “你有没有觉得?” “什么?” 不知何时,于夏站在岸边,双手扶着栏杆,身体向后仰去,面朝天空,吐气,拉伸,舒展的身姿好似学过舞蹈的人。 “从这个角度望过去,上海是一个很科幻的城市呢。” 林然:“原来你说这个啊,是啊,一直都是,浦东这边看过去很科幻,科技感和现代感十分强烈,尤其是阴云密布的时候,看着这些建筑会觉得正在上演一步科幻大片。” “是啊,难怪这里被称作魔都。” 第八十章 江边的食物味道 很快,两人便在滨江步道跑了起来,林然生怕于夏会体力不支,毕竟她不娇蛮的时候看起来就是个柔弱得小女孩,这种季节,气压并不宜人,空气湿度也很高,虽有日照却不足以给人以舒适的体感,只因为湿度长久聚集在空气中,看不见的水珠黏附于皮肤上,对于呼吸系统比较弱的人而言,运动反而伤害健康。 跑了一公里后,林然微微感到疲劳,兴许是很久没有锻炼的原因,看到前方有一家便利店,林然想要停一会,买瓶水喝。 喊了一声,“于夏,你等一下。” 于夏转身,双手抱于身前,不屑道:“你怎么了,这么快就累了?” “你不累吗?气压有点低啊,运动还是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才好。” “说什么大道理呢,快去买点水喝吧。” 说是买水喝,一进店里,扑面而来的关东煮的味道就让于夏双眼放光,完全走不动了。 “你不是说一点也不需要休息吗?怎么现在整个人都好像软绵绵的啦?” 林然刚才受了于夏的鄙视,此时还不抓紧时机怼回来。 “你……有没有……带……”于夏吞吞吐吐,“太香了,我们吃一点吧。” “跑步的时候吃什么?” “可是太香了,我没带钱啊,你有没有带?”嘴上说着,视线一直往下,看向林然的裤子两旁,“这里该有手机或者零钱吧。” 林然拿出手机,摇头,“吃什么,只能买一样。” “小气,三样。” “到底要吃什么呀。” 于夏指了指沸腾的关东煮,林然皱皱眉,这东西他不爱吃,平日里更是很少会买,不过是萝卜和丸子,一串丸子才三个要卖三四块钱,实在是太贵了。 “面粉加调味品,你跑步时候吃关东煮,这也有点不太合理啊。” 于夏根本没听林然再说什么,熟练地和店员说:“我要一串咖喱鱼蛋,一块萝卜,还有一个魔芋丝。” 店员将食物夹出放入杯子,于夏接过便吃了起来,示意店员找林然付钱。 “这是你妹妹吧。”退休年级的店员笑着对林然说道:“现在啊,很难得看到感情这么好的兄妹了,一般啊,长大了感情就不如小时候了呢。” “阿这,不是兄妹。”林然忙于解释。 “然,也许是兄妹也不一定哦。”于夏这话令人后背抽搐,虽然林然也曾这么想过,可是……这种想法他不喜欢,总觉得怪异,于是每次一想起他就转移注意力。 “你们看起来眉宇间很神似啊,不是兄妹吗?” “真的不是啊。”林然觉得自己都快说不清了,于夏也不帮忙,捧着食物站到桌边,望向远处的黄浦江,江上摆渡船轰鸣,她看着风景出神,完全没想到过来帮林然一起说说。 “阿姨啊,的确不是,我们只是朋友。” 听了这句话,一旁正在理货的店员也加入进来,笑着寒暄:“也可能是恋人呀,对不对啊。” 两位店员笑了起来,爽朗却叫人烦恼。 第八十一章 跑步和心情 林然心想,这妹子压根也不是来跑步而是来吃东西的吧。 于夏这边捧着关东煮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么能吃也不胖着实令人羡慕。 “真好吃啊,人间美味。” “不过就是普通的关东煮,有什么好吃的?”林然说。 “你不懂,这么好的傍晚,吃一份鲜美动人的关东煮,人生突然也变得美好起来,以前啊,阿嬷的旧物店里也会煮一些食物,糖水和关东煮,都是很受客人喜欢的。” “的确是生财之道。”林然未曾察觉自己嘴角的笑容,阿姨倒是看了出来。 江边的风,傍晚的余晖,随着橘红的太阳缓缓沉入江水,林然的心情也舒畅了许多。 夕阳下的于夏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并无不同,没有娇蛮任性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冷漠,虽然他不该这么快就放下戒心,虽然这不合逻辑。 一只小柴不知何时来到林然脚边,摇晃着尾巴围着林然转圈,远处跑来一个女孩,追着小柴而来,蹲下身唤小柴,“巧克力,你怎么乱跑呢?” 林然不好意思地笑着,女孩仰头看着他,眯缝着双眼,对着夕阳露出洁白的牙齿。 小柴又向于夏跑去,于夏似乎很喜欢小狗,带着小柴转圈小跑,小女孩追着小柴,小柴追着于夏。 之后很长时间,林然都对这个傍晚记忆犹新,并不仅仅因为夕阳和微风,他觉得有些东西发生了变化,一种无法具体描述的变化。 这天晚上,他写了很多,原先的悬疑进展顺利,一口气写下五六千字,洋洋洒洒,剧情十分流畅。 他专注于角色的一举一动,体会着主角忐忑不安的心情和执着的目的。 忐忑和执着彼此生长着,并不冲突,它们相互映衬推动着主角的行为,它们也握着林然的手,帮助他写下它们自己想要的故事。 和之前的紧绷与犹豫不决相比,这种酣畅的写作林然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他伸了个懒腰,用冷水洗了个脸,整整几个小时都没想起要去看看手机。 这种变化真的就是因为运动吗?运动会让一个人整个神经放松下来,放松的状态对于写作是十分重要的。 心流需要合适的心理环境才能如流水般潺潺流动,这时候写出来的文字也才是有感染力的。 林然将写完的部分通读了一遍,又修改了几处语句不通畅的地方,随后满意地结束当天的工作。 他知道这种轻松的写作是很难奢望能每天保持的,就像不能指望天上掉馅饼一样,看来运动的好处是立竿见影。 心情虽然很好,写作也不疲劳,可是肚子还是按时饿了起来,写作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一旦停下,饥饿感正如趴在窗台的猫,喵喵叫个不停,林然下楼打算煮一碗方便面,如果冰箱里还有方便面的话,如果没有……他没多想,因为一下楼便闻到了扑鼻的香味。 “是……椰子的味道?”林然问道。 听到动静的于夏打开餐厅的灯,“是啊,刚炖了椰子鸡汤,你要不要喝一碗?” (本章完) 第八十二章 书,恐惧和椰子汤的香味 殷勤如此,必有隐情。 林然尴尬地笑着,慢吞吞走到餐桌前,奈何肚子不争气地挣扎出咕噜噜的声响,满脑子都是食物的味道,有生以来林然第一次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吃货。 难怪美食博主喜欢深夜更新,入夜后食物的香味是肆无忌惮地霸占人类生活的空间,把人类的身体挤压出咕咕咕的绝望声。 “阿这……实在是很香甜,你什么时候买的椰子?” “跑完步回来啊,我觉得还不够累,就又跑去盒马生鲜买了点东西。” “还不够累?这……”只能说年轻真好啊,不过自己也不差,回来以后一头埋进写作中,也是一气呵成写了很多,不过这女孩的体力还是超乎想象,看来肉眼看人是看不明白的。 于夏端着一碗椰汁鸡汤放到林然面前,圆圆的眼睛眯缝成弯弯的括号,里面的备注自然就是交换条件,林然等着,他的肚子也等着。 “那个……有个条件,希望你能答应。” “不是让我搬家就可以。”林然半开玩笑,于夏不好意思地红了脸颊。 吵架时候她的脸倒是不红,怎么平时说说话脸那么容易就红了? “你……到底要说什么?尽管说吧,答应不了的我自然会拒绝的。” “也就是一件小事,之前我不是说了找到工作了嘛,是在一家出版公司,所以……我的意思是,免不了和书……” 林然听得明白,这丫头那么害怕书却非要在出版公司工作,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勇气可嘉。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就是我必须克服一些障碍。” “恐书症。” 于夏笑着点头,看起来很高兴,“是的,恐书症,我必须克服它,我的计划是,我给你做饭吃,你帮我摆脱恐惧。” 一位享誉全球的百科全书式作者——艾柯曾经参与写作过一本书,书名是《别想摆脱书》,艾柯博学多才,人间少有人能与其一同掉书袋,此书名用于艾柯的谈话作品着实既符合内容又贴切主题,令人会心一笑。 恐书的于夏想要摆脱对书的恐惧,倒是与此书名相映成趣,听起来别有幽默感。 “我能帮你?” “你能啊,上次宋小同来找书的时候我就确定你能帮我了。” 这话是于夏经过思考后决定告诉林然的,说得感人至极,林然顿时就相信了。 也许是被热汤的热气热晕了脑袋,林然点头答应,没有半点推辞的意思,好像这事就该是他来帮忙的。 林然如此快便答应下来,于夏高兴地原地跳了起来,踩着水车般仿佛在跳绳,“那么今晚就开始吧,迫不及待。” “你别这样。”这下轮到林然不好意思起来,虽然答应这事他来帮忙,可究竟要怎么帮忙他可是一点计划都没有啊,如果没有效果还加深了于夏的恐书症那可如何是好。 于夏那边更是殷勤,端着椅子坐到林然身边,还不忘再起身给林然碗里添上几块鸡肉。 “快吃吧,我炖了好久呢,吃完我们就开始。” “好,先吃,先吃啊。” 林然一边喝汤一边开始思考,“如何摆脱对书的恐惧呢?” (本章完) 第八十三章 第一本书开始 夜色渐深,轻风徘徊窗外,摇曳着寂寞的路灯投影一片懒懒散散。 夏季的夜晚透着秋意,一丝愁绪隐匿在餐桌旁燃着的火炉边,煤气燃烧着小火炖煮鸡汤,祖母的声音还在餐厅里摇摇荡荡。 放下汤碗,林然望着远处的炉火发呆,要不是祖母提醒,他都快忘记方才于夏说的话,总之,日子过得有些不真实,于夏的声音和祖母的笑声在短短的瞬间仿佛重合成一种奇特的音感,时空打碎成糖果,放入口中一时半会怎么也不会融化。 这种错觉持续了好一段时间,直到于夏悉悉索索在客厅地板上翻弄她那些奇装异服,林然才从不真实中幡然醒来,在脑袋里快速搜索治愈恐书症的良方。 他想到于夏喜欢诗歌,或许可以从诗歌入手,让她接触几本喜欢的诗集,也许能缓解对书的恐惧。 这个最先出现的计划没经过竞争便进入了第二阶段,选哪一本诗呢? “鲁迅吧。” “外婆……是你在说话?” “鲁迅吧。” 和林然脑中闪过的几位诗人相差甚远,并非说诗人间的水平差异,而是地理位置可说是天南地北。 但是外婆的提议并不错,于夏的祖母交给她一本鲁迅全集,外婆又在此时提议读读鲁迅的诗,也许有一些他暂时还未曾注意的意义。 如果于夏觉得可以,当然这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林然起身往二楼走去,书房地上的书已被拾起一部分叠放在书架前,他依稀记得去年路经塘桥时在一家旧书店里买过一本鲁迅诗文选,书很小,里边大部分是文,诗并不多,要说诗…… 一边忙于收拾地上的书,一边在书架上寻觅,若找寻不到就该到一楼的书架上找,这对于夏而言岂不是十分可怕? 越是想找一本书,越是好像在和书玩捉迷藏,这种经验林然可谓是十分熟悉,于夏倒也没有催促,林然找寻了几遍,最后将要放弃之时,在窗台的几瓶积灰的墨水瓶旁看到了一本泛旧色的小书,萧萧夜色声中这本书仿佛已等候多时,与其说在等待阅读之人,林然更觉得它在阅读着周围的一切,夜的声音,杂乱无章的书房,因为找不到书而心神不宁的林然。 他小心翼翼端起书,一九七七年十月出版的《鲁迅诗歌选》,虽旧仍工整。 于夏看到林然下楼,神色稍有些紧张,“你,是想让我……看书?” 见到林然手上拿着书,于夏自然想到林然想要做些什么,单单是想到要读书,于夏的神经就变得混乱,东闯西撞地在脑袋里游荡,她深吸一口气,问道:“不会真的要我自己读书吧。” “我给你读。”林然拿来一张椅子,坐在于夏面前,于夏后退着坐在沙发上,憋着的气方才吐了出来。 “好吧,给我吧。” “你不用紧张,我先给你读,然后你再试试自己阅读。” “是鲁迅的书?”于夏点头说道。 林然尴尬地笑着,“对,想了半天没想到读什么书,不知道怎么又想起鲁迅。”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道理吧。”于夏缓缓说着,夜的气息混杂着旧书的气味,林然翻开书页。 (本章完) 第八十四章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于夏好似一阵风刮到了老房子里,孱弱又紧张地托着下巴,看似在听林然读书,实则在忍受的煎熬因来源于神经深处从而透出无法洞悉的窒息,是美的。 这是林然短暂的感受,更像一滴冬日凝结的水花落到脸颊,季节的悬差带来的怪异,这算不上什么。 他是个作者,时不时会体会到一些异样的情绪,对林然来说绝非坏事。 空山新雨后的清凉舒畅,或是江边姹紫嫣红的临江花廊,亦或是波光粼粼的流动的戏梦巴黎,眼下的,意向的,真实的,虚幻的,万花筒的碎玻璃绘制出美轮美奂且复杂多变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是丰富的,叫人心驰神往。 和写作时费尽心思却进展缓慢的压抑相比,能倚靠在椅背上,沉浸于文字的世界,笔尖流淌着书的独特气味,这样的时光林然十分喜欢。 尽管于夏像是个不合理的存在,可她也自有其存在的道理。 林然觉得自己或许从一开始就没有真的在意这个女孩的刁蛮任性,相反,她真实甚至纯粹。 人会因为美好而喜欢这个世界,热爱生活,甚至迷恋一个人,也会因为残缺而牵肠挂肚,心生惦念,熙熙攘攘人世间,总是不明白的情感多于明白的,不理解的事情多于理解的,况且人类这种生物并无绝对理性可言。 对于夏而言,读书的时间仿若煎熬,相对于林然,读书时间匆匆流逝,快得和抓不住的流星一般。 于夏坚持了很久,好像经历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自我战争,她咬着嘴唇揶揄,“那个,我试试?” “好啊。”林然欣然合上书,将诗集递到于夏手中。 “你……为什么能这么……”于夏吞吞吐吐。 “什么?” “我的意思是,”于夏清了清嗓子,“我觉得你突然很温柔。” “笑话,这不可能。”林然当即回答,“温柔?你说鲁迅的诗温柔?” “我说你读书的样子,为什么那么温柔,我是说,给我一种温柔的错觉。” 于夏感到自讨没趣,这种孤独的宅男,还是三十大叔,怎么可能温柔,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不过这首想念友人的诗要说有几分温柔倒也没错,说起来,鲁迅有一篇耳熟能详的散文确实有几分温柔。” “诶?哪一篇?”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收录于《朝花夕拾》,是一篇很适合朗读的散文。” “朗读?”于夏似乎明白了林然的意思。 “对,朗读,你不妨将看书转换一下,等一会于夏并不是在看书,而是在给林然朗读。” “这样会有用?”于夏半信半疑。 “这样一来也许能骗过大脑,让它以为你并没有在读书,而是在照本宣科,在说话。” 于夏不太相信林然说的欺骗大脑这种鬼话,只是不一会功夫,林然已经将一本小巧精致的《朝花夕拾》放在了于夏眼前,浅草依依的蓝绿色和褪色的向日葵黄,是太阳晒得太浓烈的淡淡显旧。 惴惴不安地翻开书,正巧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长庚和启明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于夏认真朗读,一口气读完第一段,并没有出现不适,林然松了一口气,心想,这办法倒还真不错。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 “真美啊!”于夏生长的地方没有雪,她对文中的景色十分着迷,甚至好像眼前出现了画面。 全文字数不多,很快便已读完,于夏放下书,将这本《朝花夕拾》置于腿上,仍旧端坐身子,上身笔直,思考了几秒,也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忽然上身变得紧张起来,连带着肩膀也不安地颤抖。 林然不解为何方才明明读得很好,突然之间就变得紧张不安,心想着这病也着实不好治啊。 “要不然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林然提议。 “故事?” “关于鲁迅小时候的故事。” 于夏点头,方才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觉得童趣盎然,本想着再读一篇,不料刚至末尾,胸口就烦闷难忍,整个精神都变得难以集中起来,再读一篇的念头只得作罢,虽不甘心,也无计可施。 “小时候,是多小的时候呢?” “很小,刚出生吧。”林然起身给于夏倒了杯水放在她手中,自己则坐到沙发另一边,不远处的白布下,书架隐约发出吱呀的声音,于夏正在喝水没有注意,林然却听得清清楚楚。 “鲁迅是周家长孙,幼时就极受重视,家人曾怕养育不大,还未足岁即由父亲领着到被誉为绍兴八大寺的长庆寺去拜师父,法名长庚。目前,上海鲁迅纪念馆藏有一个银八卦,上面刻有:“三宝弟子法号长庚”。鲁迅还有一件百家衣,即“衲衣”,非喜庆大事不给穿上;一条称为“牛绳”的东西,用以避邪。鲁迅年幼时,遇到该寺做水陆道场,都会随家人到该寺去看热闹。” 于夏听了故事,很快胸口的烦闷感便好了许多,捧着水杯的手也渐渐放松下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鲁迅小时候的故事,还有呢?” “还有……鲁迅的弟弟。” “你是说周作人?” 林然点头后继续说道:“鲁迅与周作人兄弟失和。鲁母曾说,龙师父给鲁迅取了个法名——长庚,原是星名,绍兴叫黄昏肖。周作人叫启明,也是星名,叫五更肖。 所以啊,鲁迅与周作人都曾由家乡的法师给取过法名,鲁迅叫长庚,周作人叫启明,当兄弟失和的时候,才发现冥冥中似乎早已注定。” “为什么说冥冥中早有注定呢?”于夏不解地看着林然,林然忍不住笑道:“你可真傻,你想想,五更和黄昏,能见到彼此吗?白天和晚上能想见吗?” 于夏一听,恍然,“啊,原来,原来这么悲惨的吗?” 可悲确实有一些,可悲惨也不至于吧。林然思忖,于夏已经恢复,也就不必要和她争论,免得再多出烦恼,能读下一篇散文,这已经是个不错的开始,看来阅读的方法确实有用,稍加坚持或许真的能如愿克服不敢看书的病。 (本章完) 第八十六章 时间像一朵霜花 深夜读书的乐趣是丝毫不会生出寂寞来的。 泡一杯红茶,点上台灯,沉下心投身于阅读之中,不知不觉天边竟是已微微透出浅浅的蓝,再过不久这浅浅的蓝色便会对着深海幽沉的蓝又推又拽,最后把天空变得清透清透的,好像擦拭干净的天窗,那便是天亮了。 天亮可不行,熬夜的坏处自不必说,第二天头脑昏沉十分耽误写 《同住人是小说家》第八十六章 时间像一朵霜花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