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富士山》 charter 1 久别重逢 明知年华终将老去,而我只能站在青春的尾尖静静眺望,盼望着风的微笑,盼望着阳光的温暖,盼望着你的赴约你的爱。眼睁睁地看那消失的岁月从指间滑过,偷走了你的年少轻狂、偷走了你的天真无邪,偷走了名为我们的青春。 时间是把杀猪刀,刀刀催人老,最终,时间没有等我,你也忘记了把我带走,而我却一直在追逐你……直到现在,我依然明白,我与青春、与你,不止遇见过…… charter 1 这是鹿泽第三次来这家咖啡馆了。 这家店的名字很奇葩一一‘作嫁衣裳’,刚开始他以为这是一家婚纱店,走进一看,原来是一家装饰很小清新的咖啡店,咖啡店的门面很大,复式二楼是一家书店,像一个小图书馆,有藏书有靠窗的桌位和沙发。 听服务员说,咖啡店和书店是同一家老板开的,老板是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律师。这名女律师经常坐在咖啡馆最角落的位置死对着笔记本工作。 他望向蜷缩在角落里那位大波浪卷的女律师,室内灯光昏黄,看不清那个人的长相,但是那人工作的样子很认真,蹙着眉死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快速地移动着,如在黑白钢琴键上弹奏,又如过年小孩子玩的小鞭炮,噼里啪啦地响着,在飘着轻音乐的空间中,极其格格不入。 “店名是她取的?”鹿泽问服务员白竹。 白竹点点头,解释道:“以前不叫这个名字的,自从夕姐成为这家店的老板后,就被改名了,当初可昕姐死活不同意,后来发现店里每个月的利润升上去了,也就没有计较了。” 鹿泽点点头,打量了一下周围环境,工作日也那么多人,从他们的穿着打扮中,不少是实现财富自由的自由职业者或者年轻有位的都市精英,学生党一般都上二楼了。 扫了一圈,鹿泽最后还是不由自主地将视线落在角落的那个位置,那人依旧死盯着电脑,不过没有在敲字了,而是趴在桌上,抡起拳头捶着桌面。 鹿泽不禁觉得好笑,这多大人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不过这个动作让他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人也经常一副捶胸顿足的模样,比如输游戏了,考试不及格被留堂了……每次他看了都想笑。 白竹看着他一直打量着夕姐,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端了一杯白开水放在她的桌位上,“夕姐,刚才那个人一直看着你!” 初夕闻言,抬头看向那人,那人微侧着脸,穿着白衬衫米色西裤皮鞋,左手手腕带着一块手表,穿得倒是时尚,五官眉清目秀的,长得倒是俊朗干净。 “夕姐,咱们打个赌呗?”白竹笑得贼兮兮地看着初夕。 “赌什么?” “赌那个人的身份!我要是赢了,你得放我一个星期的假!” “原来你早就打好算盘正等我掉下陷阱是吧?你是不是知道他身份了!” “苍天可鉴啊,我绝对不知道,但我觉得他肯定是富二代!” 初夕无奈地白了她一眼,“你都说完了,我说什么啊?不赌!” “夕姐,你可以赌一把啊,万一他不是富二代呢?” 初夕抬头看着从书中抬头的鹿泽,许久,勾唇一笑,露出神秘的笑容,输不输反正她不亏,“好啊,我要是赢了,加班一星期!” 白竹听后,不满地啊了一声,看了一眼鹿泽,拼死一搏,点点头。 “我就赌他不是富二代!我就不信了满大街穿得稍微时尚一点的就是富二代了!”初夕温柔笑道。 白竹乐不可支地笑了笑,“夕姐,就算满大街穿得稍微时尚一点的不一定是富二代,可我就觉得他是,你看见没,他手上那块手表可是限量版的劳力士金表啊!你再看看他英俊而又年轻的长相,应该和你同龄吧,你想一下,这么年轻就能戴得起那么贵的手表,家里肯定很有钱。” 初夕眨巴着大眼睛看着激动满满的白竹,“我特期待接下来的答案,也特厌烦,你知道为什么吗?” 白竹摇摇头。 “因为我接下来一个星期七天都要面对你,可烦你了,烦也没办法啊,我只能委屈自己忍着点咯。” 白竹拿出手机冷哼了一声,“夕姐,你看好了,待会我和他的谈话录音给你听。” “去吧!” 就在此时,辛涵牵着穿着猴子衣服的小女孩走进咖啡馆。 “妈妈,我都放学了,你为什么不来接我!”女孩糯糯的声音响起,站在初夕跟前,撅着薄薄的小嘴唇看着她。 初夕却揶揄道,“转过身让我看看,你这穿的是什么玩意啊?猴子?诶呦,你这尾巴,可真逗!”初夕牵着小猴子的尾巴把玩着。 小女孩怒瞪了初夕,神情不满道:“妈,你有这样当妈的吗?” 辛涵无奈地扶额,对自家的智障姐姐深觉无奈,就没见她做好姐姐的本分,也没有做好妈妈的本分,真不知道这些年来他们是怎么忍受她的。从初夕的手里拿过猴尾巴,温柔地毓清说:“去找你泉姐姐玩。” 毓清哦了一声,怒瞪了一眼初夕,迈着小小的步伐上二楼。 见毓清走了,辛涵马上翻脸了,一手拎着书包,一手叉腰骂道:“姐,今天是幼儿园校庆,学校有文艺汇演,毓清扮演的就是猴子!其他小朋友都有爸妈陪伴,就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你好意思吗?还有,你成天在这里玩游戏,毓清放学了你也不去接。她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初夕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意味深长地瞪了他一眼:她是不是我亲生你的不知道啊!!! 辛涵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清了清嗓子,语气柔软了几分,“姐,你多关心关心毓清吧,她始终是你女儿啊!” “行了行了,别跟妈一样在我耳边叨叨,烦着呢。” “哎,真是不知道怎么说你了,老妈说得对,你已经无可救药了,赶快找个人嫁了吧,老姑婆!” 初夕瞪了他一眼。 辛涵无奈地耸耸肩,上了二楼。 白竹为了从鹿泽那里套出话来,可谓费劲了心思,自个儿掏腰包买了一块小蛋糕放在鹿泽的桌位上。 鹿泽诧异道:“我没有点!” “我知道,先生,这是本店新出的甜品,我想让您试吃一下,然后给我们提点建议!”白竹佯装的心花怒放让她觉得心虚。 “谢谢,不过我不喜欢吃甜品!” “啊?” “谢谢,你让其他人试试吧!” “哦!” 白竹有些沮丧却没有表现出来,拿过一张名片递给鹿泽。 鹿泽接过,递给他一张自己的名片。 白竹在看到名片的时候,愣住了,“你是一名大学老师?” “嗯!” “很不错啊,你那么年轻就是副教授,出国留过学吧。” 鹿泽点点头。 白竹听后,脸上那是一个心花怒放,“那你家一定很有钱咯?” 鹿泽诧异地看着白竹,“为什么这么问?” “啊?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想……我是觉得……不是不是……”怕被他觉得自己肤浅且无礼,白竹说话有些凌乱。 鹿泽却微微地笑了笑,“我确实出过国,不过我当时的家庭经济不允许,我只能自己挣够钱了才出国留学,我可不是你眼中的富二代,我有今日的成就靠的是自己的努力,对于一个穷人来说,读书是一个不错的出路。” 白竹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我只是好奇……”好励志的求学人生啊,她却这么肤浅地认为他是靠家里的帮助才……哎,白竹,你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很伤人自尊的! 鹿泽摇摇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名片,却看到了楷书‘杨初夕’三字时,神色顿住了,视线顿时就收不回来了。 白竹只顾自己心沮丧的心情!她一个星期的假期全特么泡汤了,早知道就不和夕姐打赌了,夕姐真是逢赌必赢啊! “你问了我那么多问题,现在该我问你了!”鹿泽看向白竹问。 白竹愣了一会,点点头。 “杨初夕,今年28岁,除夕出生的?” “嗯?你怎么知道?” “杨初夕有一个弟弟叫做杨辛涵,比她小三岁!” 白竹诧异地点点头,“你认识夕姐?” 鹿泽看向角落里玩着电脑的初夕,越看越是她了! 18岁的她和18岁后的她,变化还真大,眼前这张成熟的脸蛋中表现出与其年纪不相符的行为,与昔日那个稚嫩猖狂的小女孩身影一点点地重合。 “她结婚了?” “这个……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一个女儿,已经4岁了!” 鹿泽嘴角有些苦涩,点点头,这个年纪,也该嫁人了。 当初和他一起长大的那些男孩女孩,也都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唯独他! 鹿泽端起桌上的咖啡喝着,刚入喉,味道有些苦涩,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妈!” 鹿泽一抬眼,噗了一声,嘴里的咖啡吐了出来,被呛得猛咳不停。 白竹不明所以地抽出纸巾递给鹿泽。 鹿泽咳嗽了几声,脸颊通红,对白竹道声谢谢,继续看向那个穿着猴子衣服的小女孩小心翼翼地下楼,手里拿着手机。 鹿泽指了指那个女孩,满脸惊讶道:“那是她的女儿?” 白竹点点头,“这有什么问题吗?你不觉得她们很像吗?” 鹿泽盯着那个在初夕面前蹦蹦跳跳够手机的小女孩,不可置信地摇摇头,问题很大好么?这个小女孩一点都不像她好么,反而像……阿澄! 看着一小孩被一大人欺负得委屈可怜的模样,鹿泽情不自禁地想起她小时候猖狂得跟土霸王一样,处处欺负人,街头巷尾的男孩女孩都怕了她,不得不成为她的小跟班,除了他! 13岁的初夕刚上初一,那时鹿泽12岁。虽然相差了一岁,其实两人就只差7天而已! charter 2 初次相遇 无限追忆那些如锦绣般的年华, 那一年夏天, 夕阳格外灿烂,透过浮动的尘埃照在她身上, 这个人狂妄得目中无人。 那时,她还只是只瘦皮猴, 那时,他不过是颗豆芽菜。 ***** 初夕,如其名音,除夕那晚出生的。家里人的文化水平并不是特别高,取不了特别好听的名字,也懒得翻字典,不是正值除夕夜吗?直接取名除夕。后来觉得除夕除夕地叫着怪别扭的,就把“除”改为“初”,名字瞬间就高雅了。 杨母取名特随便这件事在街头巷尾传得沸沸扬扬的,初夕是一回事,辛涵又是一回事。 当初怀上辛涵时,杨父常年待在部队里,逢年回一次家,年一过,直奔祖国大好边疆的怀抱去了。 这些年她一个人把初夕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挺不容易的,唆使着杨父退伍转行,杨父愣是不愿,于是两人就闹离婚,当时公公婆婆一顿劝,两方都闹掰了,杨母受了一顿气,这不怀着身孕么?觉得特委屈特心寒,辛涵就是在那时候出生的,于是“辛涵”因同“心寒”,名字就这么板上钉钉子的事,不容更改。 辛涵刚学会走路,杨母就带着初夕和辛涵租房住,爷爷奶奶还有大儿子的儿女要带,照顾不来那么多人,懒得折腾这两孙子,任由他们母子三人去了。 初夕那时候才五岁,哪会照顾小孩子啊,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心里种有一颗小小恶魔的种子,看到那个软萌软萌的小辛涵时,种子敲敲地生了根发了芽,每次趁杨母不在时,拿着杨母的化妆用品又涂又抹为他梳妆打扮,明明一小男孩非要捯饬成一个小女孩,关键吧,又捯饬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小辛涵不哭还好,一哭一照镜子,可把自己吓得躲进被窝了,初夕却在一旁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 打那时起,小辛涵就成为初夕首个欺负的对象。 对辛涵来说,初夕这人就是他从小到大的梦魇,是穷凶恶极的魔鬼,在她阴影的笼罩下,怕女生怕成病了。 后来,初夕开始上小学了,认识了同住一街头的小伙伴后,就很少折磨辛涵了,成天一放学就和她的小伙伴满街头地跑,偶尔到溪边抓鱼,爬上街边的芒果树摘个芒果捅个蜂窝,和阿猫阿狗知了说知心话,和看不顺眼的小男孩打一架……不玩个灰头土脸誓不回家,回到家总少不了杨母一顿批,可这孩子,嘴倔不饶人,杨母说她一句,她顶三句,每次杨母都要摸着心脏和她说话,可累了。 这孩子不长性,明知故犯,屡错屡犯,坚决犯错,死不悔改!杨母对她有些绝望,实在管不了她了,也懒得管了。 眼看她一点点长大,可成绩却像一本烂账,班主任几次找杨母谈话,她的成绩差得连初中都上不了,得留级,杨母听得可是操碎了心。 当时杨母下了狠心,拿着鸡毛掸子往初夕身上招呼。 初夕被杨母的狠心打怕了,一边哭一边骂,“你还是我亲妈吗?虎毒还不食子呢,你不怕天打雷劈啊!呜呜呜……” “哪怕天打雷劈了,我也要打你这个不孝子,你还要不要读书了啊?我在外面辛辛苦苦地工作挣钱养家供你读书,回到家还要受你的气,我容易吗?你看看你的成绩,三门课,没一门是及格的,就你这成绩,想上初中?想让我给你买自行车?想都别想!你今晚就给我好好反思一下,到底要不要上初中了!没想清楚,连饭也不许吃。” 说完,鸡毛掸子又是一抽,初夕哇哇哇地叫疼,哭得那叫一个凄惨,一边哭一边妈杨母没人性。 杨母扔下鸡毛掸子,叫了在一边安静写作业的辛涵吃饭。 辛涵很乖,初夕六年级时,他读二年级,成绩特别好,家里的那些第一名奖状、三好学生奖状、奥数竞赛第三名……贴了半块墙壁。 没对比就没伤害,弟弟那么乖,做姐姐的那么混账!杨母心疼死了。 吃饭的时候,杨母掉眼泪了,只吃碗里的白饭,连菜都不夹,辛涵看了一眼贴着墙壁抱着地球仪抖着肩膀反思的初夕,又看看杨母,顿时就吃不下饭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当时他特别害怕这样的感觉。本来就一家三口,一熊孩子,一主妇,一小孩,熊孩子和主妇闹别扭了,他一小屁孩能怎么做。 饭后,杨母收拾碗筷,盛了一碗米饭夹了菜让辛涵给初夕送去。 初夕气在头上,明明肚子饿得不行,硬是装硬汉死不低。 辛涵噘着嘴说:“妈妈哭了!” 初夕有些不可置信,嘁了一声。 “吃饭的时候,偷偷哭了,就是被你气的,她以为我不知道!”辛涵说这话的时候,是带着不悦的,在他的印象里,妈妈是个特别温柔的人,可老妈一遇到姐姐,就像水与火,是不能交融的。 虽然一个巴掌拍不响,但能让温柔的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和姐姐这个人有莫大的关系。 初夕那时候从来没有看过杨母哭过,就算当时被大伯母欺负了受委屈了,也不见她哭。现在她就轻而易举地把她惹哭了,可见她有多过分,想到这里,顿时就心虚了。 “我觉得你应该写一份检讨。我班主任就是这么要求那些坏学生写检讨的。”辛涵建议着。 初夕哼哧哼哧着,极其不愿。 “你到底写不写啊!”辛涵端着碗仰着头看着初夕,很是着急,声音带着一丝哭腔,“你要是不写的话,妈妈会很生气的,我也不给饭你吃,饿死你!活该!”说完,还把碗背到身后。 最后初夕还是写了一封检讨并做了保证。 杨母看完检讨书后,在后面补充了一点,考上s实验中学的重点班。 初夕当时是傻眼了的,她只保证能上中学,但没有保证上s实验中学啊!而且还是重点班!!!碍于当时的环境,初夕怕自己惹杨母生气,也没有反驳。 在小学最后那半年,初夕变得特别乖特别安静,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奋战习题。和她一起疯的小伙伴取笑她装逼。 初夕这个人很仗义,让他们和她一起学习,除了杨可昕和陈俊言外,他们呵呵笑着离去,“没了你,我们照样玩得起来!” 经过大半年的努力,初夕和杨可昕、陈俊言一同上了s实验中学的重点班! 杨母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啊。 升中考结束后的暑假,初夕从非正常人的学习生活中解脱了,做回了那群人的大姐大,带着那群人疯得跟野马似的,杨母看得哭笑不得,却也懒得管了。 就在那一年,他们住的那条街搬来了一新住户。 有一天傍晚,杨母让她去打酱油,她路过了那一家,对这一家很是好奇,自从他们搬到这里来后,很少见他们和邻居们上下往来。 正好一个瘦得跟豆芽菜的高个子少年出来了,穿着很宽松的校服,初夕忙着上前打招呼,“嗨!” 豆芽少年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 初夕冷哼了一声,对他吐了吐舌头,“豆芽菜!”径直往前走。 少年扭头看了一眼初夕,当时夕阳格外灿烂,洒在她身上,一点唯美感都没有,只觉得这个女孩又瘦又黑,跟只瘦皮猴似的,然后走进自家的屋子。 那是鹿泽和初夕的第一次见面,是一次很不礼貌的相遇,两人对彼此没有什么好印象。其实,两人对彼此的印象一直没有好过,直到时间让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 陈俊言和初夕是邻居,他的爸爸是个开商场的,挺有钱的,喜欢拉二胡,每次吃完晚饭后,就喜欢坐在自家庭院里拉着二胡曲子《二泉映月》。 初夕不喜欢那么悲的曲子,每次听到陈父拉这首曲子时,她都会打开窗户捂着耳朵嚷道:“老陈,别拉了,难听死了……” 陈父怒瞪了初夕一眼,“你这个小兔崽子!嫌难听我偏拉!” 初夕冷哼一声,端着碗到陈俊言家里串门,蹲在陈父旁边,啊啊啊啊地喊着,吵他闹他,不让他拉二胡。 陈父却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为所动。 初夕急了,在他的耳朵里大喊了一声。 喊声之大震耳欲聋!陈父不得不住手,瞪了一眼初夕,“你这个小兔崽子,明明就一闺女,怎么横得跟黄毛小子一样一样的,真不知道杨大嫂那么温柔的人怎么就生了你这个祸害,走走走,回去祸害你妈去!” “随我妈呗!” “你别冤枉人啊,我可没你这么没心没肺!”杨母站在窗户旁插话,然后对陈父说,“老陈啊,这么早吃完饭了!” “是啊!” “有空上我家喝茶!” “好!” 两人寒暄完后,初夕道:“老陈!” 陈父拿着二胡敲了敲她的脑袋,“没大没小!叫陈叔!” “老陈老陈老陈……”初夕哈哈大笑。 陈父哼哧哼哧了两句,“干嘛呀!” “你就给我说说呗,你怎么每天傍晚都在拉这首曲子啊?听得我耳朵生茧子了,咱能不能换一首啊?” “臭丫头,你懂什么呀!《二泉映月》背后的故事你懂吗?” 初夕摇摇头,“那你给我讲讲呗,成天见你拉,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那就是你的错了。” “你这死丫头,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怎么不知道杨大姐的嘴那么能说会道啊。” “我也听我也听!”刚刷完碗的陈俊言忙着从厨房走出来,蹲在初夕旁边。 “你也不知道你爸拉的是什么?不能吧!”初夕鄙视着陈俊言。这个少年眉眼干净,长得有点儿女相,性格也温和,声音清澈委婉,比她更像一个女孩。 “我知道,可我就想再听一遍啊!”陈俊言老实道,“我跟你说,这故事超级悲的,我可听哭了。” “嘁,就你这泪点……我都怀疑你是不是男生了!” “哼,我就不信你听完不哭!”陈俊言有些怒了,他最讨厌别人说他不是男孩了,可生气归生气,他从来不大声对初夕说话,因为他的嗓门没有初夕的大,声音也没有她尖,而且也没有她伶牙俐齿,说不过她。 “你们有完没完啊?听不听了?”陈父不耐烦道。 两人闭了嘴,看着陈父说:“这曲子是瞎子阿炳创作的,阿炳从小丧母,父亲是丝竹名手,从小跟父亲学艺,最后成为出色的乐师,人送外号“小天师”。李老虎是横行霸道之人,卖唱老艺人钟师傅受他的欺侮后重伤卧床。阿炳为帮钟师傅的女儿琴妹还债,陪她上街卖唱,但又遇到李老虎的爪牙滋扰。阿炳因不愿为李老虎演奏而被鼓乐班开除,又与钟师傅父女失去了联系,开始了四处流浪的生活。多年后他与琴妹在太湖边意外重逢,两人相依为命。升为警察局长的李老虎变本加厉,到处为非作歹,因阿炳与琴妹拒绝为他演奏,便残忍地打瞎了阿炳的眼睛,并侮辱琴妹。琴妹激愤至极投河自尽,阿炳成了瞎子沿街卖唱,并创作出名曲《二泉映月》,但李老虎不肯放过他,将他赶出了无锡。解放后,阿炳成为了著名音乐家,一直以为琴妹还活着,人们告诉他勤妹已经投河自尽,并带他到琴妹的坟前,阿炳在琴妹的坟前痛哭,并回忆起和琴妹在街头卖唱,四处流浪的悲惨生活,回忆起琴妹生前曾对阿炳说过要他拉一首曲子给她听,阿炳就在琴妹的坟前拉起了悲伤的曲调《二泉映月》给已死的的琴妹听。” 初夕听完后,很是气愤,默默地怒道了一句:“李老虎真是人如其名,里外不是人!” 陈父陈俊言两人听后,愣了愣,默默地对视了一眼,这孩子的反应神经真真和别人不一样。 陈俊言第一次听时,心情很沉重,听着曲子哭了,问初夕,“你就不会觉得伤心吗?” “一点吧,但不至于哭啊!”初夕扒着碗里的米饭边吃边说,可黑黑的眼睛却死死地盯着陈俊言的眼眶,就想逮住他掉眼泪了嘲笑他一番,可他没哭,水灵灵的眼睛特别好看。 “你到底是不是女孩子啊!”陈俊言对她的性别开始产生怀疑,这人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我是不是女孩子无关紧要,但我知道你一定不是男孩子,你是爱哭鬼!”说完,初夕对陈俊言做了个鬼脸,哈哈大笑地跑着离开。 一跑没注意路,直接扑在一个人的怀里。 那个人很瘦,被初夕扑倒在地。 “哎呦……” “嘶……” 初夕看着碗里没有摔坏,“好险啊……” “你能不能先起来啊!” “嗯?”初夕看了一下被压到在地的豆芽菜,“是你!”忙着从他的身上起身。 初夕看着满地的易拉罐和矿泉水瓶子,豆芽菜后背还背着一个画架,手上拎着袋子。 豆芽菜白了一眼初夕,默默地捡起地上的易拉罐和矿泉水瓶子放进袋子里。 “你捡的?”初夕直白地问。 豆芽菜闻言,脸倏地红了,却不吭声了。 陈父和陈俊言出来了,看到初夕站在一旁看着鹿泽捡东西,陈父没好气地道:“臭丫头,你又欺负人了?” “没……没啊!”初夕心虚却故作无辜道。 “鹿泽啊,吃饭了没?”陈父问道。 鹿泽摇摇头,害羞地转身离去。 初夕看着鹿泽瘦得跟搓衣板的身板,喃喃自语道:“啧啧啧,好瘦啊,不知道台风来了会不会把他卷走!” “你关心关心自己吧,瘦得跟猴子一样,不知道还以为你是动物园放出来的!杨大姐给你买的纯牛奶又不喝,饭也不好好吃,小心长成矮冬瓜没人要。” 初夕怒瞪了一眼陈父,“哼,赶明儿起,我天天喝,喝到我比你高为止!” 陈父听得笑呵呵。 翌日,初夕一起床就嚷嚷着要喝牛奶,还是带着腥味的纯牛奶! “哟,今天开窍了?平时让你喝一口就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样。”杨母把纯牛奶递给她。 “我要长高,我要长得比陈叔还高!”初夕信誓旦旦地说完,紧闭着眼睛,脸皱成一团,刚咽下一口牛奶,表情浮夸得跟吞刀子那般痛苦,“这么鬼东西啊,这么难喝!” “德行!不是要长个吗?必须全喝完!每天一瓶!” 初夕痛苦万分地看着杨母,“地主都没你霸道!” “嘿,今天我就霸道给你看了!没喝完,不给你买自行车!” 初夕听后,横眉怒瞪着杨母,“杨勤,有你这么欺负人的吗?说好我考上实验中学的重点班就给我买的!” “我有说吗?我忘了!” “算你狠!”初夕龇牙咧嘴道,拿着那瓶纯牛奶在自家的院子里走一步喝一口皱一下眉看一下剩下的牛奶,走一步喝一口皱一下看一下…… 直到自己走到第十步时,她看到豆芽菜从她门前经过,依旧背着写生画架,她趴在门边上看着他,同他打招呼,他也不搭理他。 “哼!没礼貌!”初夕学他高冷地冷哼了一声,喝完剩下的牛奶,嚷道:“妈,喝完了!” 杨母招呼她上前,“过来,给你和你弟弟量一下身高!” 初夕一听,来劲了,贴着墙壁站得跟青松般笔直,杨母在白花花的墙壁上划了一条线,“147cm,差你陈叔一大截呢!” 初夕转身看向属于自己的刻度,抬头问道:“妈妈多高啊!” “妈不高,你陈叔178cm,你要是要长那么高,就没人敢要你了。”杨母取笑道。 “哼,没人要就没人要,我不在乎!反正我就要长得跟陈叔一样高,我和他说好的!” 杨母摇摇头笑道:“等你长大了,你陈叔也老了,你长高了,陈叔就会变矮!” 当时的初夕却哈哈大笑着,“是吗?那我就会比陈叔高了!”却不知道这是每个人的必经历程,包括她最爱的妈妈也一样,老了矮了、头发白了、容颜不再了,身边的人渐渐地离去了…… 忍着如吞刀子般的痛苦,初夕坚持喝了一个星期的纯牛奶,杨母这才准备给她买自行车了。 这可把初夕高兴坏了,正自以为要从和中药一般难喝的纯牛奶生活中解放时,杨母叨叨着:“让你喝个牛奶跟要你吞刀子似的,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你要长个子,你就给我天天喝。你要是像你弟弟那么乖,可以让我少操几份心了。” 初夕难得没有回嘴,但却左耳进右耳出,为了她心仪已久的自行车,她得忍! 做人就得要像自己这样有骨气,在必要的时候,是可以稍微妥协一下的!初夕常常这么安慰自己。 初夕有了自行车后,爱不释手,经常逢人就嘚瑟这是她的宝马。她的宝马车是天空蓝,是她喜欢的颜色,当初挑车时,在几排红橙黄绿蓝靛紫中,她就挑了她的宝马,斜杠上写有几个字母summer,字母的组合正是她喜欢的季节。 自从有了宝马,她成天在自家的院子里兜圈,一圈两圈下来,都不带晕的,玩得可谓不亦乐乎,小伙伴们找她玩她都不屑去玩。 陈俊言看到初夕有了车,羡慕极了,让陈父也买,是和初夕同款的黑色。 杨可昕买了一辆粉色的。 三人都有了车后,整个暑假一没事就骑着车从巷尾骑到街头,从街头骑到s附属中学,把上学的路线都摸透了。 有一天,三人在夏日黄昏的傍晚里,并排骑着车回家,一路上有说有笑。 初夕眼尖,一眼就看到站着桥堤上画画的豆芽菜。 初夕让两人等一下,自个儿骑着车到豆芽菜的旁边看了看,“你画的是什么?”她这人就是不长性,说好听点是心够宽,说难听点就是厚脸皮,人家三番两次不理会自己从来就没有放在心上,看到人家在画画,还是会屁颠屁颠上前打招呼。 鹿泽被她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止,声音淡淡的有些不好意思,“流水!” 初夕看了看画板上的图纸,有白色的深绿色的碧绿色的蓝色的,她看不懂,看着他手上的画笔,“这是什么颜料啊。” “油画颜料!” “好好玩的样子啊!”初夕心里的恶魔因子作祟,跃跃欲试着,“可以让我试试吗?” 鹿泽耳根红透了,为难地皱了皱眉,脸上有些不情愿。 初夕撇了撇嘴,兴趣缺缺道:“哼,不愿就算了。”骑着车离去,似乎想起什么,骑着头扭过头看他,“死豆芽菜,小气鬼!”做完鬼脸后,笑着对杨可昕招手,“我们就在这里骑车吧!” 鹿泽面无表情地看着初夕三人在桥上来来回回地骑着,有说有笑,吵到他画画了,默默地收了画板,背着画板离开了。 杨可昕停下来,看向初夕,不安道:“我们会不会做得太过分了!” “哼,这条路又不是他家开的,我们骑我们的,他画他的,嫌吵就不要在这里画啊!”初夕撅着嘴说。 陈俊言意味深长地看了初夕一眼,“其实鹿泽挺可怜的,你们看过他的妈妈吗?” 初夕摇摇头。 “她妈妈好像是残疾人,下不了床,要坐轮椅。我从来没有看过她妈妈。他爸爸在镇上的鞋厂上班,全家的经济负担都在他爸爸身上,他还有个双胞胎妹妹,我也没有见过她,听说被送到县上最有名的音乐中学上学了,学费一年要上万呢。”陈俊言疼惜地说。 “没钱上那么贵的学校干嘛?”初夕说完,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骑着车回家了。 杨可昕却觉得楚歆说得对,毕竟这对家庭的负担太大。 陈俊言觉得初夕这个人既没心也没肺,做人怎么能这么没同情心呢。 初夕觉得陈俊言同情心泛滥,像林黛玉,是个会伤春悲秋之人,后来看了《红楼梦》,她最爱林黛玉,并不是因为她伤春悲秋,而是因为她做人的真诚和迥异的性格。 回到家后,初夕还没有进门就嚷嚷着:“杨琴杨琴,饭做好了没?快饿死你女儿了。” 没有听到杨母的回答,却听到douruimifaso的声音在辛涵的房间响起。 初夕跑到他的房间,赫然发现房间多了一家高大上的钢琴! “(*@o@*)哇~妈,这钢琴哪里捡的!” 杨母拍了一下她的脑袋,“你以为天上掉馅饼啊,做什么白日梦啊!” 初夕摸了摸钢琴,“你给的?这得多贵啊?你也花得出手?” “有什么不舍得的,老师说你弟弟很有音乐天赋,如果加以栽培的话,肯定是一棵好苗子,正好你弟弟也喜欢钢琴,就给买了!” “妈,你真的好大方啊!妈,如果我也有音乐才能,可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你会送我去每年学费贵得要命的学校读书吗?” “哼,你要是真有这天赋,妈砸锅卖铁的也要把你送进去,这钱,不能省,耽误自己也不能耽误孩子的前程啊。可你这么普通,减少了你妈我的负担了,这也挺好的!”杨母无奈地摇摇头,“妈呀不求你天赋异禀能有所作为,你能平平安安地过完这辈子我就能遂心如意了。” 初夕不满地哼哧哼哧了两句,原来天下的父母都这样大方啊,希冀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所以不辞辛苦不惜任何代价为孩子铺好路。 所以鹿泽的父亲是个好父亲,比她的父亲好多了。 这是当时初夕的感悟,直到后来见多识广了,才发现并不是每个父母都能做到她的母亲、鹿泽的父亲那样为子女牺牲自己,不过她的幸运罢了,遇到这样好的母亲。 charter 3 那年梦想 一个安静的午后,微风清凉,吹起了门口的芒果树,沙沙作响。 夏蝉轻啼,知了知了地叫嚣着夏热的烦闷。 辛涵房间里传来了钢琴黑白键的声音。 初夕躺在光洁冰凉的地板上,随意翻看着从杨母房间拿出来的书,三毛写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其中有一篇是《我的梦想是做一个识破烂的》,看完后,合上书,自个儿对着天花板突发奇想着,自己以后要干嘛?成为一个发明家发明一个哆啦a梦?成为一名像《黑猫警长》一样的警察为民除害?还是成为一名咸蛋超人拯救世界?想完后自个儿就在那傻笑。 看着院子里那一股股热浪,唉声叹气着无聊死了热死了,在地板上滚了滚,咿咿呀呀地唱着歌,突然想起冰箱里好像有西瓜。 光着脚跑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圆溜溜的大西瓜,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把西瓜切成两半,一半大一半小,小的给辛涵,大的留给自己。正打算这么做的时候,又想起了杨母下班回来没得吃西瓜岂不是很可怜,从大的西瓜又分出了一半,正打算挑最大块吃时,脑海里又蹦出了陈父陈俊言两父子,于是又继续分。 一个西瓜,五人分,怎么分都分不对,初夕气了,不就吃个西瓜吗?至于考虑那么多人吗? 这是初夕的病,大家都说她没心没肺人薄情,可往往很多时候,她考虑问题时却会将很多人都考虑进去,只是外人看到的是结果,结果怎么样便是怎么样,却不知道她内心的挣扎和矛盾。 初夕随便拿了一块西瓜啃,然后把其他的都放回冰箱去,关上门,冷哼了一声,谁爱吃吃,我才不管你们怎么分呢!于是大热天的戴了一顶鸭舌帽骑着她的宝马兜风去了。 沿着林荫大道,一路哼着歌,吹着风,抬头看了一眼从大树缝隙中看到的蔚蓝色天空,再看看落在地上的斑驳阳光,初夕心情很是欢畅,丝毫没有夏日酷暑带来的烦躁。 那是一个很简单的夏日,也是初夕记忆中的夏日,炎热烦闷得很,偶尔有一丝夏风吹过,别样凉爽。 不经意间,看到道路上背着画板的豆芽菜少年,初夕喊道:“豆芽菜!”一个没注意,差点把人给撞了,猛然一刹车,脚还没有着地,人和车纷纷倒下。 “哎呦喂……你这小姑娘,骑车怎么不看路,注意点,我这老年人不经撞!”老人看着人倒车倒的两个东西训斥着。 初夕见老人面色红润,丝毫没有受伤的模样,呀了一声,“我的车!”忙不迭地扶起车检查,“啊?我的车篮歪了?” 老人好笑道,“你这孩子摔傻了?人重要还是车重要啊!” “这是我的宝马!刚买的!宝贝着呢!”初夕继续检查车有没有被刮花,看到一条细不可察的刮痕时,心疼死了,用指腹擦了擦,“怎么就擦不掉啊!” 老人哎了一声,无奈地摇摇头。 鹿泽看着她,脸上瘫着,叫人看不懂情绪,初夕却紧抿着嘴瞪了他一眼,死豆芽菜,都怨你!我摔了也不过来扶我一下! 鹿泽没有理她,默默地转身离去。 初夕气得半死,一口气差点没吸上来。看着摔歪的车篮,觉得丑死了,推着车往回走。 经过鹿泽的家里时,鹿泽正在院子里收衣服,看到初夕狼狈的模样,看了好一会,发现她的小脚处划破皮了。 初夕冷哼了一声,“死豆芽菜!” 鹿泽头也不回地抱着衣服进入屋内。 初夕再次被他气得半死,“哑巴吗?应一句会死啊!”说完,继续一脸郁闷地推着车回家。 陈父正杵在自家门口吃饭,看到初夕的狼狈模样,取笑道:“怎么了?耍威风去了?怎么看起来这么狼狈啊?被狗追了?” 初夕正愁一肚子火还没处发,郁闷着呢,一开口就没好话:“老陈,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啊,狗咬我了,我敢咬回去,就像现在,你敢吗?” “死臭丫头,你骂谁狗啊!” 初夕脑袋一偏,“哼╭(╯^╰)╮,谁搭理我谁就是呗!” “你这死孩子,一点便宜都不让人占!” “哼!” “得了得了,看你的车丑的,推过来,我帮你弄弄!” “丑死了!”初夕抿着嘴嫌弃道。 “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车篮歪了就不会整一整?” “我怕我自己一不喜欢,一没注意就把车篮给卸了!”初夕鼓着腮帮子气呼呼道。 陈父听得哈哈大笑,“确实是你的作风!”陈父把碗筷塞到初夕的手里,帮她把车篮弄地方方正正,直到她满意。 初夕笑着把碗筷递给陈父,满意道:“老陈,还是你最好了!你比我亲爸还好!” “得了得了,我就听不得你说好话!哪有你这样说自己父亲的!”陈父转身进了屋。 初夕对着他高大的背影喊道,“老陈,谢谢了!” 那个背影让初夕想起自己父亲的背影,像青山那般高大,他能将她扛在肩膀上。 小时候,陈父也曾像父亲那样将她放在肩膀上,扛着她在街道上走。她虽然总是没大没小地喊他老陈,但她知道他们之间除了是朋友,也是父女。他的父亲在她的人生中每一年只出现那么一回,完全体会不到父爱是什么?但在陈叔身上,她知道他对自己的包容、打闹、呵护就是父爱了。 那个高大的背影,早早地在她的脑海里烙下了印记,以致于在他老了躬着背散步时的背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顿时鼻涩眼酸。 这让她知道了该如何定义成长?成长的另一个名词是变老,成长的过程也是变老的过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转瞬即逝的事情。这是她想抓却抓不住的瞬间。 陈父没有回答,背着她摆了摆手,初夕笑着推着车进了自家的家门。 再次见到鹿泽,是在开学第一天。 初夕、杨可昕、陈俊言刚好被分到同一个班级了。当时实验中学每一年级就只有两个重点班,不是1班就是2班,所以同一个学校毕业且分数都差不多的人被分到同一个班级不足为奇。 可让初夕和鹿泽觉得缘分是一件能让人如此目瞪口呆的事情却是对彼此没有什么好印象的人竟会是同班同学!而且一同班就是三年! 初夕:“……(⊙ o ⊙)”见鬼了! 鹿泽:“……(⊙ o ⊙)” 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了,继而猛然将视线移开。 开学第一天是在自我介绍中渡过的,老师与同学们的自我介绍,同学与同学们的自我介绍,然后便是班主任与学生们的自由交流。 班主任叫叶朗,大家喜欢叫他夜狼。他是一个幽默风趣的年轻男老师,爱笑而又和蔼,教他们英语,这个班主任初中三年都带这个班级,只要你没有被踢出重点班。 叶朗开了一个头,聊起了关于梦想的话题,让学生们纷纷上讲台发表各自的看法。 少年时的梦想都很伟大,很多人的梦想都是关于英雄伟人的梦想,有人说自己想成为数学家,有人说想当律师,有人说想当画家、老师、宇航员…… 却唯独没有人说自己想当一个清洁工、一个拾荒者、一名园丁…… 因为在那个猖狂的年纪,梦想越伟大,人格便越高尚,就越能高人一等不被人嘲笑。 叶朗对自动发言的人笑着点点头,看了一下花名册,点了鹿泽的名字,“你的理想是什么?” 鹿泽站起身,众人均将好奇的目光望向他,期待他的答案,这个人可是以全市第一名进实验中学的,当时教育局还专门给他在大街上挂了一条横幅,搞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上高中!”鹿泽不假思索道。 叶朗笑着点点头,“这是你这三年的奋斗目标,也是在座每个人要奋斗的目标,最终的理想呢?” 初夕和杨可昕在底下小声猜测着可能是画家! 鹿泽想了想,才道:“没想好!” 叶朗笑着点点头,让他坐下,“不着急,你可以用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去寻找这个答案!” “我再叫一位同学说说,呃……就杨初夕吧!”叶朗看了看花名册,又看向缓缓站起身的初夕,“你的梦想是什么?” 众人将视线锁在她身上,男生一声惊讶,呀~瘦皮猴。女生一顿嫌弃,呀~这女生怎么这么黑啊? 初夕对众人的反应些许不满,以屌炸天的语气道:“做自己啊!” 叶朗笑了笑,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为什么?” “三毛都能成为一名拾荒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为什么我就不能一开始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 “那你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呢?”叶朗期待着她与众不同的答案。 “做自己啊!” 叶朗:“……”这孩子,跟他绕口令呢! 底下的同学被初夕的答案绕晕了,这个同学真够另类的? 鹿泽却觉得这个女孩的答案很有趣,至少比其他人的答案真实多了。 每个人都是凡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谁能拍着胸脯保证能实现当初自己对自己许下的承诺,说要当自己的最后可能成为了一名律师,说要成为律师的可能最后当了老师,说要成为老师的可能成为一名拾荒者……就像他,小时候在父母面前说自己要成为画家,梦想最终在现实面前夭折了。 “杨初夕同学很有自己的原则和想法,希望你能永葆初心做最真实的自己,我希望你能用三年的时间去成长去收获,让我让大家看到最真实的你。其实,无论是三年的奋斗目标还是最终的梦想,都同样重要且伟大,无论我们是否最终实现了,但至少曾今为了能够实现它们,自己努力奋斗过。所以,接下来咱们玩一个游戏,请大家用一张纸写上你的名字和梦想以及对你想做的事情,老师会将它装进信封里,三年后你们毕业了,我再把这封信发给你们,等再过10年,你们都二十七八岁了,可能事业有成了,可能成家立业了,到时候你们再看看自己是否成为了13岁时你想成为的自己,你们的梦想是否实现了。不管你们的梦想实现与否,请给老师发一封邮件告诉我!” 叶朗将邮箱写在黑板上,“我的邮箱永远不会变!” 台下的学生听完后,一个个热血沸腾着,撕下一张纸,开始捏笔写,偌大的教室里,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 十三岁的自己憧憬二十七八岁的自己,想想激动、期待而又害怕。 13岁的初夕没有在课堂上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她还没有想好,所以叶朗给她充分的时间想,什么时候想好了写好了再交。 12岁的鹿泽也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因为他对扑朔迷离的未来不期待,所以没写。 叶朗看着这个身材瘦削不爱说话的优等生说:“人的这一生这么长,做人,总要有期待,十几岁的期待,无论有多荒唐都是你最淳朴单纯的想法,你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去实现。起风的日子,不要因为害怕寒冷,而错过了起舞的机会,无论是期待生活变好,还是身边人幸福,或者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它都能让你更有动力走得更远一些!不要让现实偷走了你的梦、你的信仰!” charter 4 下个三年 我希望她能走得远一些,更远一些,我不介意自己放慢一点步伐等她。 我想看她看过的小说,去她去过的地方,听她喜欢的歌,吃她觉得美味的食物…… 我希望下一个三年,还能再次遇到她…… ***** 白竹输了,却不敢将她和鹿泽的谈话交给初夕! 看到白竹犹豫为难的模样,初夕觉得好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难过,我打赌从来没有输过,你不会是例外!那……这个星期不见不散咯!” 白竹撇了撇嘴,心有不甘道:“我知道了,夕姐你不用刻意提醒我!不过,夕姐,你是不是认识他啊?我总觉你们是认识的。” 初夕看了一眼鹿泽,继而把视线落在白竹身上,“算是吧!” “什么算是吧!夕姐,你作弊!”白竹指着初夕愠道。 “可是你自己信誓旦旦地要和我赌的?”初夕无辜道。 白竹急得跳脚,懊恼不已,“夕姐,你……我输得不甘心!” “别不甘心!”初夕笑着站起身,毓清拍了拍白竹的肩膀,凑到她的耳边道:“我妈妈就是无赖,别气了!” 初夕轻敲毓清的脑袋,“说我什么坏话呢!” 毓清抱着头皱着眉看着初夕,糯糯道:“你心知肚明!” 初夕瞪了一眼毓清,“没大没小!” “外婆说的,耳濡目染!”毓清冷哼了一声,嘟着嘴偏过脑袋不理她。 白竹被这小两口逗乐了。 “换衣服去!”初夕牵起了猴子尾巴。 “妈!”毓清红着脸害羞道,“你就不能牵我的手吗?” “不能!”初夕觉得猴子尾巴很好玩,她小时候哪有这么可萌的衣服啊,要是有的话,她应该先让辛涵试试,牵着他的猴子尾巴从街头走到巷尾遛弯去,那场面应该比一辆大红色的跑车出现在马路上还要拉风。 “你这样让我情何以堪啊!”毓清咬字清晰道。 “害羞什么啊!”初夕将衣服的帽子戴到她的头上,“这样更像一只猴子了!多可爱啊!” 毓清紧咬着嘴唇怒瞪着初夕,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逗比的妈妈啊?好让人蒙羞啊!一哼气,嘟着嘴满腹委屈地向洗手间走去,待会一定要向外婆投诉。 初夕嘴边含笑地跟在她身后。 毓清换回普通白衣黑裙,黑黑的小长发扎成马尾,小小的孩子小腿又细又直,咬着吸管喝着酸奶,跑到橱窗前,把脸贴到玻璃上,圆溜溜的眼睛看着里面的蛋糕,眼里透露出让人一看就懂的欲望,那是小孩子最天真无邪最真实简单的欲望。 小小的脸蛋带着婴儿肥,五官小巧而精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小巧笔挺的鼻梁,薄薄含笑的嘴唇。 真像小时候的阿澄! 鹿泽在看到毓清的模样时,心里笃定无疑。小时候的阿澄见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总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眼里散发着刺眼的光芒,她想要但不会说出来,她的性格就是如此别扭。 初夕欲上前,却被鹿泽抢先了一步走到毓清旁边,温柔地看着她,“喜欢吃哪一个?” 毓清闻言,连头也没回指着橱窗里面由黑色巧克力做成的蛋糕,“我最喜欢吃巧克力了。” 真巧,阿澄也喜欢吃巧克力! “来一份!”鹿泽对服务员说完,又看向毓清,“还想吃什么?” “白色巧克力!”毓清垂涎三尺着。 鹿泽温柔地笑了笑,对服务员道了一句,“白色巧克力来一份!” 服务员诧异地看着鹿泽,又看看毓清为难道,“清儿不能吃那么多甜食!” “可儿姐姐,你长得那么好看,你人最好了!”毓清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她,声音糯糯的,咬字清晰,特别好听。 可儿为难地摇摇头,“清儿,你再想讨好我也没用!” “可儿姐姐,求你了!”毓清面露可怜的之色,扑闪着大眼睛看着她。 可儿不忍拒绝,还是摇摇头,“吃太多甜食对牙齿不好!清儿你不想要牙齿了?” “可儿姐姐,就一次!”毓清伸出一根食指看着可儿。 可儿脑袋一偏,一咬牙坚定道:“不行就是不行!” 毓清撅着嘴看向鹿泽,鹿泽心一顿,连伤心的表情都那么像阿澄…… 鹿泽温柔地摸摸毓清的脑袋,看向可儿,“就来两份,一份给清儿,一份给……清儿的妈妈!” 可儿听后,一副欲言又止,看向一旁的初夕,从橱窗里拿出两块蛋糕,这可把毓清高兴坏了,拉了拉鹿泽的手,鹿泽低头看了她一眼,弯下身子与她齐平,“怎么了?” 毓清觉得鹿泽是好人,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抱了一下他,“谢谢哥哥!” 鹿泽看着可萌可萌的毓清,温柔地笑了笑,这孩子真会说话,明明已经到了大叔的年纪了还被叫哥哥……她也很大胆,敢和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说话,阿澄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高冷而又寡言,和他小时候一样。 鹿泽抱起毓清,毓清抱着他的脖子,“哥哥,你是妈妈的朋友吗?” “你知道我?” “不是,因为你肯请我妈妈吃东西。” 鹿泽笑着点点头。 “可是,妈妈不喜欢吃甜食,不过我可以帮她吃掉。” “谁说你妈妈不吃甜食的?” 毓清仔细地想了想,“可我就没有看过妈妈吃甜食啊!” “不吃不代表不喜欢吃,她只是……很少吃!”鹿泽看着旁边的初夕道,“对吗?” 初夕莞尔一笑,“你请的话,就算不喜欢吃也会很赏脸地吃一点!” 鹿泽眉眼婉转地笑了笑,别样温柔。 初夕微微笑了笑。从18岁到28岁,久违的十年,他们再次相遇。人生最美好的瞬间是相遇,最难得的喜悦是久别重逢。 久别重逢后的每一瞬间,我(们)都想好好珍惜! 可儿听到两人的对话后,不禁傻眼了,再看看甜蜜满满的画面,男俊女靓外加一个可爱的小萌宝,完美的一家三口啊,有木有! “清儿下来走路!你叔叔这么抱着你会累的!” 鹿泽笑道,“没关系!”抱着毓清走到角落的位置坐下,自己坐在她的旁边。 初夕把蛋糕拿过去,坐在鹿泽的对面,把两份小蛋糕各分一半交换一下,最后毓清吃到的蛋糕是黑白巧克力各一半。 “虽然你不喜欢吃甜食,但你还是吃一点吧,因为我只能吃一点!”初夕将半块黑巧克力蛋糕放在盘里。她向来很少吃甜腻得牙齿难受的甜食。 “哥哥和妈妈是朋友吗?”毓清一边咬着蛋糕一边问,两处唇角都沾上了巧克力,可爱极了。 “我和他同龄,为什么我和他差了一辈?”初夕不解地看着毓清,“他是妈妈的朋友,你应该叫叔叔!” “可你是我妈妈啊,哥哥看起来年轻啊,又不像俊言叔叔长胡渣了。”毓清歪着脑袋一脸天真无邪道。 鹿泽听后笑了笑,抽出纸巾动作温柔地帮毓清擦唇角的巧克力。 初夕撑着下巴打量着鹿泽,一手用小汤匙拨弄着上面的奶油,“你变了很多,爱笑了!” 记忆中的鹿泽是个高冷寡言的人,板着一张俊逸的脸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很少见他很谁最要好。 她给他去过很多名称:豆芽菜、死面瘫、如风的少年、如歌的少年…… 鹿泽看到初夕刮奶油的动作,低头微微一笑,抬头正视初夕,“13岁那一年,你对未来的自己说什么了?” 初夕这才恍然想起她马上就要28岁了!13岁那年,她写下了什么来着? “忘了!” “实现了你的梦想了吗?” 初夕笑着点点头,“应该吧!” “你呢?” 鹿泽看着初夕淡笑不语。 12岁那一年,鹿泽没有写那封信,所以没交上去。但在14岁那年,他写了: 我希望她能走得远一些,更远一些,我不介意自己放慢一点步伐等她。 我想看她看过的小说,去她去过的地方,听她喜欢的歌,吃她觉得美味的食物…… 我希望下一个三年,还能再次遇到她…… charter 5 迟到被罚 初夕又迟到了! 为什么是“又”?因为她这是第三次迟到了。她的生物钟还停在暑假中,闹钟怎么叫都起不来,最后还是被隔壁房间的辛涵叫醒的。他这是作的什么孽啊,为什么他一个小学生也要那么早起啊。这都得怨她姐,闹钟设了只是形同虚设! 初夕匆忙换上校服,撸起袖子洗漱,吃了几口杨母做的早餐,看了一眼纯牛奶,算了,今天不喝了。背着书包去院子推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风风火火地跑进房间拿过《笑傲江湖》放到车篮里。 还没来得及推车,杨母把纯牛奶放到她的车篮里,“你要是想做矮冬瓜,你大可扔掉不喝!” 初夕为难地叹了一口气,就她这娇小的身材,排队永远只能排在最前面,什么时候她能用她引以为傲的身高站在最后一排呢!好想快点长大啊。 出了家门,初夕使出浑身解数蹬着她的宝马往学校骑去,路上没什么学生,毕竟都快迟到了。 陈俊言和杨可昕本来是有等她一起上学放学的,但有时候初夕真的太晚了,两人就没有等她,先去学校了。 “叛徒!”初夕默道了一句。 就在这时,初夕似乎听到了咯噔咯噔的声音响起,扭头一看,竟是鹿泽骑着那辆有些陈旧的老爷车在后面跟着。 初夕有些幸灾乐祸,哈哈哈,这个优等生也要迟到了!他一定和她一样睡晚了!这挺好的。 初夕放慢了蹬车的速度,只要她的骑车速度比鹿泽快那么一丢丢就行了,迟到就迟到了呗,反正后面有个垫背的,而且是个优等生! 于是,想开的初夕很是得意,悠哉悠哉地骑着,尽情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欣赏着沿边堤岸的紫蓝色的牵牛花!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还在赖床的间隙,鹿泽已经背完20个单词和一首诗了,帮院子里的盆栽浇完水了,他的作业早就在上个星期五就做完了! 早读铃声响了两分钟,两人一前一后地踏进班级,叶朗拦住了初夕,“出来一下!” 初夕习以为常地哦了一声,跟着叶朗走到走廊上,却发现鹿泽已经坐在他的位置上了,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 初夕愣住了(⊙ o ⊙)!为什么就她一个人被老师叫到走廊谈话呢?估摸着老师忘记了,天真地提醒道:“老师,鹿泽也迟到了,还跟在我后面进教室呢!” “他跟我请过假了!” “(⊙ o ⊙)!”初夕无言以对了。 叶朗双手环抱胸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耷拉着脑袋的初夕,“说说吧,这才开学第二星期,你就被我抓了三次早读迟到?是不是前面两次的惩罚不够深刻啊?” “老师,我不敢了!”初夕一想到前两次被罚抄《童趣》的情形,印象深刻到倒要倒背如流了。 “你看,全班就你一个人迟到!” “那是没被老师你抓到!” “(ーー゛)……那你就别挑我在的时候迟到啊!” “我怎么知道自己这么倒霉啊?”初夕小声嘀咕着。 “说大声点?”叶朗无奈道。 “下次不敢了!”再说一遍才有鬼,她可不想得罪班主任然后被语文老师罚抄。真搞不懂一个教英语的一个教语文的两大男老师是怎么腻歪到一块的。罚抄英语比罚抄语文好太多了,毕竟初一的英文课本就没有长的,可叶朗似乎读懂了她的心思,专挑字数多的文章让她罚抄,还是羞涩难懂的古文! “不行,我还是觉得你的惩罚不够深刻!” 初夕欲哭无泪,“老师,真不敢了!/(ㄒoㄒ)/~~” “新生手册,两遍!明天交!不许让别人帮你,不许用复写纸,你的字迹我认得出来。” 初夕泪奔~~o(>_<)o ~~,这个老师真的好狠啊……这个比让她罚抄古文还要严厉啊!罚抄古文至少能学点知识,罚抄手册…… “能让你准时上课!” 初夕斯巴达了:老师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可能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叶朗笑道。 初夕无言以对,她只是在心里默问一句而已,他就回答了。 “那我下午就去买药去灭了它!”初夕咬牙切齿道。 叶朗笑了笑,无所谓地耸耸肩。 初夕仰天长叹,明天开始要把闹钟调早半个小时,这样她可以赖床半个小时了!刚回到座位,正想借杨可昕的作业本抄的,课代表开始收作业了。 初夕傻眼了,眼神求救于陈俊言。 陈俊言摇摇头拒绝。 初夕紧抿着嘴皱着眉看着他。 陈俊言为难地挠挠头。 初夕面露可怜之色。 陈俊言点点头。哎~他总对初夕提出的要求没辙/(ㄒoㄒ)/~~。 初夕笑靥如花,露出洁白而又整齐的牙齿,浅浅的梨涡漾起,霎时温柔动人。 陈俊言正沉浸在如此难得一见的笑容中时,初夕一个扔本子的动作却将这样美好的画面打碎了,彻底暴露了此女子的强悍! 陈俊言接过本子,低头扶额,算了,又不是第一次见她这样将他的幻想打破。 陈俊言和她一样仗义,对她也特别好,她很庆幸自己能有这么仗义的兄弟。起初她不懂为什么他会对她如此好脾气,长大后才知道,之所以对一个人百般包容地好,是因为你对他很重要。 就在初夕正准备抄数学作业时,升旗的铃声响了。初夕恍然,今天可是星期一啊! 班长喊道:“升旗了,赶快下去排队!” 初夕心如死灰地叹了一口气,跟霜打的茄子似的,无精打采地跟着众人下去升旗。 升旗时,初夕仰头望着天空,思绪神游。 但听到鹿泽二字时,将视线望向台上的人。鹿泽正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见他丝毫不怯场的模样,才后知后觉,这个人好像很牛逼啊!因为出众的外表优异的成绩,鹿泽备受老师和同学们的青睐。但这个人实在太高冷寡言了,闷葫芦一个,和她这只活泼好动的泼猴相处不来。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再加上彼此间的不待见,作为同班同学的两人见面了不打招呼,也不说话。 升完旗后,初夕以最快的速度跑回教室抄作业。 鹿泽捧着一大摞作业本站在她面前,“老师要改作业,就你们俩没交了!” “等一下!”初夕头也不抬边抄边答,“马上就好了!” 鹿泽等了一小会,还见她争分夺秒地抄着,“你自己教给老师吧!” “等一下!”初夕大笔一挥,写完最后一个数字,麻溜地将作业本插在中间,“好了!” 鹿泽淡视了她一眼,一脸肃穆地抱着作业本离去。 初夕长叹了一口气,整个人趴在桌上,一脸不爽地捶着桌面,死豆芽菜,催什么催?数学课代表了不起啊! 正想利用课间时间看会小说安慰她压抑的心灵,初夕才想起她的罚抄……默默地收起书,拿出手册翻了翻,150条!尼玛的,彻底奔溃了!认命地在本子上一条条的罚抄。 charter 6 跑步比赛 初夕课间喜欢挤到小卖店买东西,矿泉水、薄荷糖、口香糖是她的最爱。 碳酸饮料挺好喝,初夕想喝但不能喝,每次买饮料时,初夕特别纠结,手会不自觉地伸进碳酸饮料中,咬牙切齿地挣扎了一会,总会有人催她,“喂,麻烦你快点,后面的人都排队等着呢!” 心一狠牙一咬唇,拿过一瓶矿泉水就去买单了。买矿泉水其实也挺好的,一来便宜,可以省下不少钱;二来至少不会像碳酸饮料那样不利于长身体。初夕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那时情窦初开的年纪,小女生最憧憬浪漫唯美的爱情,一到课间,各种青春杂志、校园言情小说在小女生之间传阅,三三两两讨论着各种狂拽炫酷吊炸天的男主和傻白天真玛丽苏的女主之间的又宠又虐又浪漫的爱情故事。 初夕却很另类,神经粗得跟一麻绳似的,对那些小女生在意的情情爱爱不感兴趣,只看时下流行的热血动漫《灌篮高手》、《火影忍者》,看四大名著、金庸古龙小说等。 班里的女生觉得她性格爱好、言行举止很像男生,如嚼口香糖吹泡泡、看的小说动漫,和她没有什么共同话题,于是初夕也很难和那些小女生玩得来的。 杨可昕是个乖乖女,不喜欢这些谈情说爱的东西,也不喜欢令人热血沸腾的东西,她在意的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高中上大学,自然在这两派中是混不下去的,但因为和初夕从小就玩得要好,自然和她更谈得来。 陈俊言毕竟是男生,而且是乖乖男,上了初中不大愿意和女生一起玩了,和几个乖乖男成群结队打兵乓球去了,但放学后他常常找初夕一起写作业。这个习惯从小就养成了,长大了也改不掉。 他觉得能和初夕在一起很开心,虽然她这个嘴特别损,什么好话从她的嘴里都是戳人心窝,疼!但她却能将一段无聊的时间打发得特别有趣。 对初夕来说,她最喜欢的课是体育课,因为她可以看小说。最怕的课是英语课,因为那是叶朗的课,其他课她可以思绪神游开小差,但英语课无论有多累多困,她必须瞪亮眼睛认真听。 因为叶朗太眼尖了,她一分心就能被他逮住点名起来回答问题。 初夕特别讨厌上课回答问题,如果不是被老师点名了,她从来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一来她不爱出风头,二来老师问的问题她压根儿就不会。 杨可昕和陈俊言觉得初夕说的不对。有些时候,同一个问题的解题方式有很多种,但标准答案只有一个。而有些时候,同一个问题的答案不止一个,每个人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是不同的,答案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只能在众多答案中选择最优的作为一个标准答案,等于或大于标准答案的,得高分,低于这个标准答案的,零分! 同样不喜欢回答问题的有鹿泽,一来他这个人低调不爱出风头,二来他知道问题的标准答案,所以他想听的是别人的答案。 当时他们还小,却能说出这样的话。可毕竟经验有限不会举一反三,等到若干年以后,不经意间地想起,我们才知道隐藏其中的大道理。 生活缤纷复杂,也像一道开放性的题目,没有百分之百的肯定答案。我们要走什么样的路、过上什么样的人生,都是因人而异的,生活能给你一个标准答案,这个标准答案就像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和底线,你不能逾越,你要么沿着这个标准答案走,要么你的答案高于标准答案,若是你低于标准答案了,就像你触犯了法律,是要受到法律约束的。 ***** 一个星期七天,初夕最喜欢的莫过于星期五的倒数第二节课了一一体育课。 通常做完筋骨活动后就可以解散了,每次初夕跟着老师的八字节拍应付式地动动手脚,眼神却死盯着一棵树,思绪神游至四海八荒,或者想着小说的某个情节,这一次她在心里嘀咕着,“哎~林平之怎么那么惨啊?纯净高傲至美至孝的人因身负血海深仇,那么多灾多难,为了复仇,依靠灭绝人性的武功走向毁灭性的极端。哎~” “那边望着树发呆的女生,干嘛呢?集合排队!”体育老师的吼声让全班人的视线锁在初夕身上。 初夕还沉浸在林平之的不幸中不能自拔,没有听到老师的话。 旁边的杨可昕红着脸将初夕拉过去,“发什么呆啊,排队啦!” 初夕这才看向男女生各排成一队的队伍,呆头呆脑地站在最前排。 “刚才想什么呢?”老师看向初夕。 初夕啊了一声,“没啊!”心里却在讶异着舒展筋骨的活动不是已经结束了吗?为什么还不解散呢?她想快点看完《笑傲江湖》呢。 “从今天开始400米测试,现在一个个测试,我先看看你们尽力跑完400米要多久,谁自愿先试?” 初夕闻言,积极地举起手,“我!” 杨可昕有些诧异,小声问道:“你那么积极干嘛?” “早死早超生,跑完了,我就回去看小说!” 杨可昕:“……”也只有看小说才能让你变得如此积极了! 老师见后,甚是欣慰地点点头,“很好,女生这边起了个好头,男生呢?” “老师!”鹿泽从最末尾的位置走到前排。 老师点点头,“好,你们两个先试!试完先解散!” 学生们闻言,不满地咿咿呀呀着,“老师你怎么不早说!” “谁让你们的积极性都不高啊!好了,你们两个各就位。”老师看向初夕和鹿泽。 初夕看了一眼瘦得竹竿一样的鹿泽,觉得此人是个不爱运动的书呆子,运动能力估计也比不上她,一想到以前他对自己爱理不理的屌样,初夕的恶魔因子被唤醒了,暗暗发誓一定要让他在众人面前输得很难看。 随着老师的哨声响起,初夕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两小短腿卖力地奔跑着,努力拉开两人的距离,鹿泽却轻轻松松地迈着笔直的腿跑着,渐渐地拉开两人的距离。 “我靠,这两人势均力敌啊!”老师看着跑了大半圈的两人,心里捉摸着应该让他们参加今年的400米比赛的。 杨可昕和陈俊言也看傻眼了。 初夕看着已经超过她的鹿泽,咬牙切齿地看着这个如风的少年,这个人哪是书呆子啊?德智体美,全能啊! 初夕心有不甘,明明想让他难堪一次的…… 最后两百米,初夕紧随鹿泽其后,奋力一搏,跑向终点。 “2分10″,2分15″!”老师看着秒表惊喜道,“这成绩不错!有兴趣的话,可以报名参见今年的校运会!” 初夕弯着身子手扶着膝盖,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看着在一旁扶着腰气定神闲擦汗的鹿泽。 凉风簌簌,树影婆娑,摇得铺了一地的桂花翩跹起舞。 这个少年,清瘦白皙,冷如薄荷,连擦个汗都那么吸引人眼球。 老师说,“你们可以解散休息一下了!” 鹿泽看了一眼脸颊红扑扑的初夕,这个女孩……非一般女生也! 初夕流着汗还没有晃过神来,等到风彻底将她身上的汗挥发干净,才转身回了班级。 charter 7 如风少年 班里很空很安静,只有鹿泽在最后一排的最后靠窗的位置看书。 夏风很温柔,轻轻地吹在他微微湿润贴在额头上的头发,瘦削的侧颜安静、认真而又迷人…… 这个如风的少年长得真好看! 能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青睐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长得够帅成绩够好体育够好人又够深沉! 可惜这个人太深沉了,没有真心朋友! 初夕怜惜地摇摇头,回到自己的坐位上,掏出《笑傲江湖》,拖着下巴认真地看着。 班里的学生陆陆续续地回到班里,杨可昕回到座位上,五体投地道:“初夕,你真牛,班里的男生没几个能跑得过你,你是怎么做到2分15″的!” 初夕趴在桌上看着窗外的大树发呆,兴趣缺缺道,“死命跑,一定要跑赢豆芽菜!” 杨可昕:“……初夕,你做什么白日梦呢?鹿泽可是每天放学跑五圈操场呢!” “什么?”初夕惊呼道。 杨可昕无奈地扶额,“你以为他真是书呆子啊!” 初夕皱着眉扭头看了一眼鹿泽,真是个德智体美四全的少年……想要成为人上人果然是要付出时间和代价的!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初夕宁愿花在看小说上,而不是枯燥无聊的教科书。 杨可昕看到初夕像蔫了的花,好奇道:“你怎么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哎,看完《笑傲江湖》了,心里还没有缓过来呢?” “看你成天沉迷在金庸的小说里,那你给我说说呗?” 初夕一听,就来劲了,从令狐冲讲到林平之、东方不败,唾沫横飞,情节跌宕起伏,后面的男同学听后,开始插话,“你也看啊?原著好看吗?我就只看过电视剧。” 仿佛找到志同道合之人,初夕变得更加来劲了,和几个男生讨论小说的各种剧情。 “林平之的人生实在是太惨了,本来就富贵貌美,善良侠义,一朝惊变,历经各种劫难:被折辱灭门,被追杀流浪,被争抢掠夺,被最尊敬的人欺骗残害,被卷入一场又一场的阴谋。实在是太不容易了,为了能复仇,不惜挥剑自宫,修习天下至阴至邪的武功而变得狠辣凶残的非男非女之人,最以牙还牙,一洗血仇恨怨。尽孝复仇的执念,让他不惜付出瞎眼,破相,重伤,终身残废的代价,惨烈而忘我。心疼死我了!”初夕想说书人一样抑扬顿挫地说着异彩纷呈的故事情节。 “论武功,你觉得令狐冲和东方不败谁更胜一筹?” “当然是东方不败了!令狐冲的剑法是天下剑术之绝,东方不败曾夸他的剑法很高,但还是赢不了自己,任我行也承认如果单打独斗,没有人是东方不败的对手。” “里面那么多角色,我喜欢令狐冲,你比较喜欢谁?” “没有特别喜欢的呀?每个人都挺有特色的,像田伯光虽好美色,但为人耿直,对朋友仗义。向问天,这个人太有种了,对朋友也仗义,我最心疼的就是林平之,最惋惜心寒的是东方不败。” “为什么?” “你想啊,为了能得到权利成为一代枭雄,他引刀自宫,阴阳颠倒,成就一身绝世武功。夺权后,他却对权力失去兴趣,竟模仿闺阁妇女绣花,竟还宠幸杨莲亭那样贪心自私、庸碌鄙俗的同性人,明知他假借其名为所欲为,还对他放任自流。论智谋武功,他不比任我行差,任我行说过东方不败是他所佩服的第一人。最后弄得那样的下场,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初夕惋惜地摇摇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叶朗听到后,笑道:“确实挺不可思议的,但是高处不胜寒!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就不难解释了。一个人一旦得到一切权力了,就会费尽心思追求在那个时代他根本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他的衣服再娇艳十倍,再擅长女工刺绣,也不能成为真正的女子,他对任盈盈说过羡慕她是女儿身。 东方不败的可怕之处是他没有疯,他很清醒。只是他最关心的只是他的个人喜好。至于他的部下、日月神教怎么样,他已漠不关心。极权者可以这样冷静地自大狂妄,这才是东方不败最令人心寒之处。” “老师,你也看啊!” 叶朗笑了笑,“金庸的经典之作之一,可读之作,不过不建议你们上课讨论。这节课自习!下个星期就月考了,别因为看小说耽误了学习。” 说完,叶朗还意味深长地看了初夕一眼,刚才他可没有忘记她是如何神采飞扬、唾沫横飞地讲小说剧情的,把班里其他男生吸引过来的。 初夕看到叶朗的目光,忙着低下头风中凌乱着,翻出英语书看音标,虽然考试不考音标,但她只会拼音标/(ㄒoㄒ)/~~ 等到叶朗走了,后面的男生小声问:“除了看金庸古龙的小说,你还喜欢看什么?” “动漫!” “嘿,巧了,我也喜欢,那你看《火影忍者》吗?” “看!” “《灌篮高手》呢?” “也看!” “那你喜欢里面的谁?” “樱木花道和仙道!” “哈哈哈,是吧,男生们都喜欢他!” 初夕:“……” “我还以为你也像其他女生一样只喜欢流川枫呢?流川枫长得确实帅打球也好,但你知道吗?最后的樱木花道会更厉害。” 初夕:“……” “我记得你叫做杨初夕吧,你这个人真有趣,开学第一天我就记得你了,我叫林贤,我觉得我们喜欢的东西都差不多也聊得来,咱们交个朋友?”男生大力地拍着初夕的肩膀。 初夕摸了摸自己瘦削的肩膀,看了一眼长相平平的林贤,点点头。 林贤笑了笑,眼睛弯得跟月牙一样,还露出两个虎牙,“我挺喜欢你的性格的!” 初夕觉得他的表情挺可爱的,也学他眯着眼睛笑,微微露齿,没有露出虎牙,反而露出浅浅的梨涡。 林贤心一咯噔,忽觉这个女生笑起来挺好看的。 鬼灵精怪!鹿泽经过窗边时看到初夕的举动后送出的四个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初夕的笑容,明媚可爱,但一联想到那些让人不敢恭维的言行举止,对她的好印象丝毫没有增加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