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佣兵系统》 第一章 李敢与二丫的穿越 “啊!终于回来了!” 八百里秦岭,独自在里面生存了两个月的李敢终于看到了山脚下的小山村,他不禁加快了下山的脚步。 因为与朋友打赌输了只好独自穿越八百里秦岭并在里面生存两个月的他现在迫切的想看到哪怕一个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类。 因为这两个月给他的感觉,那就是孤独,他现在特别害怕孤独。 路是顺着小河往下走的,不知源头在哪,反正水量挺大的,而且还很清彻,有着山里河水独有的清凉,这是李敢洗了把脸后发出的感叹。 两个月的山林生活,已经可以把一个正常人变成头发胡须乱蓬蓬的野人,李敢想把自己整理整理再回到人类社会。 因为他看到下游不远处,本来在河里戏水的小孩子们看到他的模样后已经一个个吓得往岸边跑,一边跑还一边叫着“野人”。 李敢哑然笑了下,刚想拔出腰里的小刀把这两个月来没心思剃的胡须给刮一下的时候,却听到一声哭喊! “二丫掉河里了……” 凄厉的哭喊声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发出来的,她本来背上还背着一个一两岁的小家伙的,这在山里面六七岁的小孩已经可以帮父母带更小的弟妹了,想来她背上的就是自己的妹妹。 因为看着妹妹,更因为不会水她没下去玩,而是站在河堤上看着,刚刚在河里的小孩们纷纷跑掉的时候她也是想跑的,可没想到刚站起来转身时没注意,地上一滑她本能地一松手想用手撑着地面,结果背着的妹妹就掉到河里去了。 这下可把她给吓到了,大叫的时候小伙伴们都跑远了,听到了正要往回跑来,这一小会掉到河里的娃娃给吓到了。 “哇……” 掉到河里的小娃娃刚叫了一声就被水给呛到了,连哭声都发不出来,急得岸上的小姑娘也忘了自己不会水了,“扑通”一声跳了下去想去救自己的妹妹,结果却发现她踩不到河底。 小姑娘感觉自己要死了,她已经吃了好几口水了,肚子有点撑,手脚胡乱挣扎下更是多呛了几口水,然后她感觉自己可能要死了。 突然她昏沉地感觉到有人抓住了她的衣领子,把她拎了起来。 刚被拎到岸上的小姑娘来了一场撕心裂肺的咳嗽,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的她还惦记着自己的妹妹,拼命地睁开自己双眼往河里看,那个背着个大包的野人正淌着到胸口深的水往已经被冲到河中心的妹妹那里走去。 可是她惊恐地看到,妹妹二丫留在水面上的只有一只挣扎的小手。 “二丫……二丫沉下去了……” 小姑娘哭喊,她好害怕失去妹妹! 背着大包的野人也看到了小娃娃的处境,也拼命地冲了过去,一把抓住了那只挣扎的小手,拎了起来然后才回过头来长舒了一口气,笑了。 “哇……哇……” 被李敢拎在手里轻轻控了下肚子里的水,小娃娃终于哭出声来。 “二丫没事了!”听到岸上小姑娘的哭喊,李敢当然知道现在自己手里的小家伙叫二丫,笑着回头对岸上说,岸上一群熊孩子已经赶了回来,正准备冲下水就看到了二丫被救,欢呼了起来。 “野人大叔,谢谢你!” 一个比较大的熊孩子大声说,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们都发不出任何声音,这是吓的。 李敢正想托着手里的小娃娃往回走,却没想到突然在自己眼前的河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漩涡,然后在他做出反应之前,猛地将他吞噬…… 在失去意识之前,李敢的心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原来好人真的不长命啊…… 不过他虽然没有了意识,但怀里还是紧紧地把那个叫二丫的小家伙给抱住,在昏迷中一起进入那仿佛可以吞噬一切的漩涡空洞。 李敢醒了,醒来后他疑惑了。 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自己明明刚出了秦岭回到人间,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脚下掉到河里的漩涡,可是现在眼前这是怎么了? 他并没有在河里,而是在河边,不过那干涸的河床里只有那一只脚板深的水,宽不过半米,河边老树斜挂,蔫了巴支的撑在那里。 把脖子支起往四周看去,四面一片荒凉,荒凉到什么程度呢?触目之处看上去都是一些本来被侍弄得平平整整的田地,但现在上面零零落落地长着几棵极其耐旱的杂草以外,居然没有种上半棵庄稼。 一座荒凉的小山包下有一个看上去有点破烂的村落,但诡异的是,从李敢清醒到现在,他都没有看到那个村落里有人走动,不止是没有人走动,哪怕是一点声响都没有。 所以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现在眼前的一切都是自己在做梦。 可是突然他感觉到自己肚子上有一个小东西动了动,低头一看,一双萌萌的大眼睛看着自己,李敢愣了,这不是梦…… 二丫,那个自己跳到河里要救的小家伙,还在襁褓里的小家伙,当时他还以为有一两岁了,现在看来,是这个襁褓太大了,这小家伙明明说一岁都显多。 现在,这个苦命的小家伙,居然跟着自己莫名其妙在从那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来到这片荒凉的世界,他现在可以肯定,这一切不是梦,也不是原来的世界。 因为他发现,山还是那个山,河还是那条河,就是自己躺的地方,居然还是自己掉进漩涡前跳进河里的那一个地方,但不远处那破败的村子,却不是那个大多是一两层小楼再杂着瓦房的现代农村。 而是十来个土坯房院落,还全部都是茅草顶的,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村子,却都又在同一个地方。 那山包还在,只不过原来的山包郁郁葱葱,而现在的山包居然没有多少树木,还全都是蔫了巴吱的,连草都枯黄完了。 同一个地方,却不同一个世界,这是李敢得出的结论。 李敢在感叹,在愣神,那一双萌萌的大眼睛在看了他一会没有得到想得到的回应后,乌溜溜的大眼珠子慢慢变得委屈,然后开始弥漫水汽,再然后就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哇……” 小奶娃的哭声终于把李敢的神游唤醒…… 第二章 系统与任务 被小奶娃的哭声惊醒,手忙脚乱的李敢才发现,小奶娃与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都是湿的,然后又被这正午的太阳这么一晒,那感觉真的是……酸爽! 急忙把小奶娃抱到那棵叶子差不多都蔫掉的老树下,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与小奶娃身上的湿衣服全给扒了下来,幸好他的背包是防水的,掉到河里漩涡出来都能保证里面的东西短时间不被水泡。 所以他很快就换上了一套干爽的衣服,但是小奶娃的衣服就让人挠头了,他这包里也没有什么小孩的衣服啊! 最后只好拿一件速干t恤出来把小奶娃一包,小奶娃早在李敢把她湿衣服扒下来的时候就已经不哭了,看来还真是湿襁褓裹在身上然后被太阳一晒难受哭的。 两只萌萌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手忙脚乱的李敢,好可爱! 正当李敢用t恤重新把小奶娃给包成个粽子,直起腰来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以为一切就这么搞定了的时候,却没料到小奶娃又对着自己“呀呀”地叫了两声。 嗯?小家伙又想做什么? 可怜李敢奔三的人了,女朋友处过两个都吹了,孩子可是连抱都没抱过啊!哪里又能明白眼前这个小家伙的意思,只好把小奶娃的叫声无视。 把自己换下的湿衣服披在背包外,翻了翻小家伙的襁褓,还好,没拉东西到上面,除了湿点还算干净,也把襁褓翻开挂到背包的侧面。 小奶娃叫了两声,却没有得到李敢的回应,大眼睛就瞪了起来,小脸鼓鼓憋着气,然后猛地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声! “哇……” 李敢刚刚要背起背包,他想进那个看上去没有半点人烟的诡异村子里看看,到底有没有人,刚来到这个奇怪的地方,或者说奇怪的世界,他想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 而想了解,那就得找人,所以,就目前来说,就算是个看上去并没有人活动的荒村,却是现在最正确的选择。 可是还没把包给背起,就被小奶娃的哭声给吓了一跳,李敢就算自己还没有孩子,可是见过的孩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就没见过能哭得那么大声的娃! 好烦啊!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哭了?”虽然好烦小孩子的哭声,但李敢还是小心翼翼地温声问小奶娃。 小奶娃停下哭声,两只大眼睛咕噜噜地盯了李敢一会,见他只是低头问,而没有自己想要的动作或者什么,再次变成生气娃“哇……” 完了完了!李敢突然感觉好像摊上大事了! 如果不弄明白小家伙想要什么,是不是会没完没了的哭? 饿了? “是不是饿了?饿了叔叔给你做吃的哈!先别哭好吗?求你了,小祖宗!我都快让你给搞崩溃了!” 李敢急忙再次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自己备着急用的瓦斯炉,一只小锅,一包在山上时没舍得吃完的压缩干粮,拿出来两块放到锅里,从水壶里倒出半壶水。 架上小锅,三四分钟就开了两块压缩干粮化开了能煮一锅糊糊,让李敢松了一口气的是,小奶娃在看到他忙来忙去,又洗锅又烧火又煮糊糊的份上,没有捣乱地大哭。 正当李敢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摸对了小奶娃的脉门,认为小家伙就是饿了所以才哭,用饭盒盛了些糊糊,用勺子舀起吹凉要去喂小家伙时,却无奈地发现,小家伙不吃! 小奶娃把小脑袋往边上一扭,两只大眼睛瞪得溜圆,小脸鼓鼓,然后小嘴巴一张:“哇……” 李敢一阵头大:“小祖宗啊!你想要什么倒是说啊!你不说,我又不会读心术,咋知道你想要啥啊!” 小奶娃没理他,只是一个劲的哭,一边哭还一边乱动。 李敢突然感觉自己好无奈,他现在很迫切地需要找到一个人,最好是一个女人,一个生养过孩子的女人。 哪怕没有带孩子的女人,有个有经验的也好啊!反正总比他强! 也许只有找到别人,才能知道小家伙在闹哪样! 小家伙哭的那么厉害,李敢很心疼,毕竟如果自己真的是穿越了的话,那跟自己一起来的小家伙就是自己的亲人,在这个世界,再不可能会有别人能代替她给自己带来的感觉。 正着急,突然听到一个声音:“滴!检测到对宿主发出的任务需求意向,佣兵系统激活! 现在生成第一个新手任务:想办法了解眼前小姑娘二丫哭闹的原因,并解决她现在的需求。 任务失败,无奖励,无惩罚。 完成任务,奖励,轮盘抽奖一次,声望1。 任务完成时间,四小时以内。 由于是第一个新手任务,可以不收取任务发布人二丫的报酬,但下不为例。 (佣兵做任务岂能没有报酬,如接受委托而不收取报酬将无法进行这条支线下一个任务) 是否接受?是,否。” 这是什么鬼?脑袋里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李敢吓了个大跳,随后反应了过来,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穿越者必备条件之一,金手指。 而自己的金手指,居然是一个系统,叫什么佣兵系统? 好挫的名字!李敢吐槽了下自己金手指的名字,但心里还是有点小激动的。 要知道这是金手指啊!传说中的东西,而且是网络小说里传说中的东西,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想联系自己脑子里的系统。 “系统,出来一下……” “系统大爷,出来一下,介绍介绍这个世界呗!” “系统你二大爷……” …… 无论李敢怎么整,那个在他脑袋里响起的声音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不过,皇天不负苦心人,在他一次无意中默念一句:“任务!” 然后他就感觉到,自己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好像游戏里的任务面板。 上面就显示着一个任务:扫描到小女孩二丫的强烈委托意向,鉴于二丫还没有语言能力,并且宿主还没有完成过一个新手任务,所以系统按程序主动接下这一个委托,作为宿主的新手任务。 任务条件:了解并解决小女孩二丫哭闹的原因。 任务失败,奖励无,惩罚无。 任务完成,奖励轮盘抽奖一次,声望1。 …… 第三章 饿死的老人 哇!感觉就像是在玩游戏当中,既然有任务面板,那是否也有自己的属性面板呢? “属性!”李敢试着默念了声,果然真的有一个属性面板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新手佣兵:李敢。 技能,无 声望0/10 ……” 一片白板,李敢突然感觉到好玄幻,怎么有一种在某点上看网游小说的赶脚? …… “哇……” 李敢本来还想再多琢磨琢磨,却没有想到,本来已经消停了一小会的小奶娃居然再次变身生气娃,两只乌溜溜的眼珠子水汽盈眶,再一次咧嘴哇哇大哭。 这让李敢得到系统的喜悦也冲淡了大半。 得!还是赶紧到那村子里看一下,看看那里是不是还有人可以让自己问一下,了解一下小奶娃现在到底想干什么,还是想要什么。 村子不远,抱上生气娃走上几分钟就到了第一间院落门口。 并不需要敲门,因为院子的门是打开的,想来是此地的主人走的时候十分匆忙,又或者是他们已经不打算再回来,所以这院门关于不关差别不大。 想是这么想的,但李敢还是屈起手指在大门上敲了敲,手指敲在实木做的大门上面传出来的声音清脆。 但是非常诡异的,李敢居然在这小小的院落里面听到了回声。 也许是错觉,但如此诡异的情况足以让一个胆小的人退缩,不过很显然,李敢并不是胆小的那一类人,因为如果胆小,也不会敢孤身一人在秦岭里面生活那么长时间。 院子里的东西并不凌乱,虽然其实在院子里本来也没什么东西,但是家当还是有一些的,不过都被摆放的整整齐齐。 突然,一股熏风吹过,带来了一股恶臭,感觉就像是死老鼠的味道。 李敢没有捂鼻子,一点点恶臭气息就做出捂鼻子的动作只能是那些城里娇生惯养的,而他虽然也是城里人,但是并不娇生惯养,这一点,从他可以孤身一人生活在秦岭深处两个月可以看得出来。 其实,不管是死猫死狗还是死老鼠,它们发出来的味道都是一样的,书上给这种味道统一称作尸臭! 没错,就是尸臭! 其实不管是死猫还是死狗还是死老鼠,跟死人发出的臭气,其实也没有两样。 而现在,李敢就怀疑,现在屋里发出尸臭的,不会是死猫死狗,或者死老鼠。 而是死人! 不过,无论是不是死人,李敢都要进去看看,他不怕死人,但却却害怕黑暗中的危险。 那么如果里面真的是死人的话,那么尸体上表达出来的死法让李敢判断这里有没有危险。 恶臭是从最里面那一间屋子传出来的,门没关,只是轻轻掩。 李敢把腰里的匕首拔出来,轻轻将房门推开,在房间的角落里看到恶臭的来源,那是一个死人。 死人并不可怕,起码在李敢眼里是这样。 不过这里一切都透着诡异,所以他还是挺小心的,慢慢走向躺在炕上的死人。 人还没有死多久,虽然已经发臭,但还能看得清原来的面目。 这是一个老人,具体有多老,不太清楚,因为现在看去,这具尸体很瘦,瘦的皮包骨头,说的就是这种,所以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来这个老人到底多大岁数。 还没有长蛆,只是尸斑已经很重了,应该死了已经有三四天了。 全身上下没有半点伤痕,面目间也没有什么痛苦狰狞的模样,眼睛是闭着的,仿佛早已知道自己的结局而安然等待死亡。 李敢仔细打量一下之后,竟得出一个结论,这个老人竟然是饿死的。 突然有点心酸,是什么情况下才会让一个人在自己家里活活饿死。 退出去把其他几个屋门都推开,果然什么都没剩下,只有院落里面的厨房还剩下架在土灶上的两个陶罐,里面什么也没有。 李敢长叹一口气,轻轻的把尸体所在的屋门关上,出去了,出去的时候顺手再把院门给关上。 人死了,就别让什么野兽进来把尸体给糟蹋了。 炎热的太阳还在天空上挂着,有人说一天最热的时候不是12点,而是下午的两三点钟。 现在就是下午,李敢手腕上的防水机械表指针非常尽责的指向三点整这个位置。 可是他并没有觉得现在的太阳光带来的是炎热,不然他已经被晒得满头大汗,但还是觉得自己现在身处在冰窖里面,一道彻骨的寒气从脚底一直往上冒,直入人心。 因为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他已经差不多走遍了全村的所有院子。 然后他就差不多在在二十来个院子里找到了五具尸体,五具老人的尸体。 而且还全部都是饿死的! 当李敢推开一个又一个的院门,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心一寸一寸的往下落。 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死人? 有那么多的老人被饿死?这在自己来的世界简直不敢想象! 虽然在二十一世纪,欧洲每年都有人被冻死,但饿死人的,却很少听闻了,哪怕非洲! 这个村的老人应该都被饿死了,可是一个村的不应该只有老人,年轻人呢? 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带上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会任由他们在这里饿死? 难道他们不知道,人被饿死,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吗? 从村子里面的蛛丝马迹,可以看得出来,村子里边儿以前是生活了不少人的,这个几天前或者十几天前,他们都集体离开了! 在此之前,他还猜测这个村子经历的兵灾或者什么别的灾祸,人们匆忙的逃离,忘了这几个老人。 现在看来很显然不是。 因为,他推开了所有院子,除了留给老人的一点点东西外,别的什么东西都收拾的干干净净拿走了,完全就是一个搬家的形态。 也就是说,年轻人们集体搬走,然后遗弃了这几个老人,最后这几个老人饿死家中。 好残忍! 小奶娃的哭声依然嘹亮,好像被抱得极不舒服,拼命地扭着,小小的身子。 突然她的哭声停下,两只大眼睛奇怪的看着不远处的一个院子,那个院子李敢没进去过,因为他不想在剩下的院子里在看到,哪怕一具老人被饿死的尸体。 可是他不想去,奶娃不干了,扎着两个冲天小辫子的小脑袋,用力地抬起头来看他。 小手伸出来指着那个院子,“呀呀”叫着。 “不去了!再看还是难过!” 李敢不想去,可小家伙不让,瞪得溜圆的大眼睛盯着他,小手指着那个院子又是“呀呀”两声,小脸蛋鼓鼓的,一副你要是不去我就大哭的样子,李敢只好妥协。 刚走到那个院子门口,这个院跟别的院子不同的是关着大门。 突然李敢愣住了,因为他听到了一声,什么东西砸在地上的声响。 而声源,就在院里房间内。 这院有人! 第四章 活着的老头 突如其来的声响,让李敢警惕起来。 一个空寂的村庄,里面全是死人,没有,哪怕是一只鸡,一只鸭或者一头猪,一条狗。 有的只是寂静和尸体,现在突然间冒出一个,也许是一个人,这不得不让人警惕。 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李敢还带着一个孩子,由不得他不小心。 院门没开,对李敢来说算不得什么大事儿,因为在院墙本来就不是很高,两米多点而已。 李敢解下背包,把包里的一些杂物拿出来,将小奶娃放进去再重新背起来。 然后对着院墙一个助跑,蹭蹭几下就轻巧地翻了过去。 他的落地很轻,但是再轻也有个限度,所以还是发出了不小的声响,这让他心里的弦绷了起来。 但是,当他从里屋地上看到一个躺在地上艰难喘气的老头的时候。 他才知道自己的紧张,非常没有必要。 骨瘦如柴的老头那干瘪的肚子告诉他,老头离被饿死已经没有多远了。 人命关天,等李敢把刚刚在河边煮开的压缩干粮糊糊再兑上一些水,让糊糊变得更稀,准备给老头喂下去的时候,老头的两个眼睛已经没有神彩了。 这是人被饿狠之后,进入恍惚状态了。 李敢没有怠慢,赶紧捏开老人的下巴,将调好的糊糊稀灌了进去。 对上差点饿死的人,他也没有更多办法。 你要在现代,他可以上医院给这老人吊点盐水葡萄糖之类的,可现在不是啊! 最主要的是,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来到哪,到哪找医院大夫去? 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看看压缩干粮糊糊稀能不能把这老人给救活了,如果不能,也算是天意吧! 李敢低估了人类求生的本能,食物的甜香,居然能把一个人从无意识中拉回来,老人的双眼从恍惚慢慢变得有神和渴望。 伸出颤抖的双手,用尽所有力气抓住抵在自己嘴唇上的饭盒,将里面的糊糊拼命往嘴巴里倒。 原来在食物面前,一个饿的快死的人居然还能爆发出这么大的力量将自己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还……还有吗?”老人嘶哑的声音,就像沙纸互相摩擦,粗糙刺耳,里面充满着渴望。 “还有,但可不敢再给你,毕竟你饿的狠了,猛然吃太多东西,对身体有害。”李敢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老者,对于眼前的老人,他有些好奇。 他敢肯定,如果换一个人饿成这样了,就算有食物也不可能还能像眼前这个老人一样,那么快恢复生机。 灰白的头发挽成一个发髻,用根布条的绑起来,双眼从无神的浑浊慢慢变得凌厉。 老人活了那么大岁数了,也知道久饿之人不得急食的道理,只好忍住吃东西的渴望。 “一饭活命之恩,老汉吴保良谢过了!” 这位叫吴保良的老人费力拱手虚虚行了一礼,因为饥饿造成的无神与恍惚,也在吃下去东西之后不久就慢慢恢复了过来。 李敢客气地回礼,连说不用谢,应该的。 吴老汉在谢过李敢后,接着很紧张地问道:“不知小哥从何处来?为何会来到这块绝地?可曾还带着粮食?” “我叫李敢,无意中来到这里,身上没带什么吃的,像刚刚给老人家您吃的那东西,我包里还有一顿的量!” 李敢回答道,然后接着又回问了一句:“老人家,为什么说这里是绝地?” 吴老汉没有听到李敢最后这句问话,因为他现在满心都是被懊恼后悔充满。 “什么!还有一顿的量这么少? 完了完了完了!从这里走到最近的县城,也要走五天往上。 问你现在只有一顿的量了,无论如何也到不了县城,如果你到不了县城,只会跟我们这些老家伙一样。 会被活活的饿死在这里,被活活饿死啊! 老天爷啊!早知道……早知道老汉我死也不吃刚才的东西,如果不吃,你省省还能吃上两三天。 三天虽然不够走到县城,但人饿两天还死不了,五天够你走到县城,走到县城才能活命。 可现在……是我害了你呀! 是我害了你呀!” 吴老汉说的老泪纵横,好后悔自己刚才无意识间竟然吃掉别人的救命粮,这不是造孽吗! 这话说的李敢一头雾水,这是什么跟什么? 正在这个时候,李敢背后那个大包里,有一小会不哭了的小奶娃,好像终于忍耐不住,再次大哭起来。 “哇……” 小奶娃的哭声把李敢弄得脸都皱成了苦瓜,赶紧把背包拿下,将哭闹的小奶娃小心地抱出来。 “乖!别哭了,小祖宗,求求你别哭了好不好,哭得我头疼,还要担心你哭坏了!” 可是小奶娃根本就不管,她现在就是要哭,因为李敢没有找到她哭的原因,更谈不上解决,这让小家伙很不满意,就哭! 肆无忌惮地哭他个天崩地裂,不过才一会,那稚嫩的嗓子已经有点沙哑的感觉,这更让李敢心疼到无以复加。 “还有个小娃娃?老天爷,这世道造的什么孽啊! 想不到老汉临死还连累了个娃娃,死都不能闭眼啊!” 老汉虽然虚弱,但还是捶胸顿足,本来连累了一个年轻人已经让他得懊悔,现在居然还有一个小娃娃。 他恨不得,剖开自己的肚子把刚才吃进去的食物全部拿回来还给眼前这个年轻人。 这样的话,起码就算是死,自己也不欠这个年轻人什么了,可现在…… 小奶娃还在哭,泪水不要钱的往外洒,那委屈到了极点的小眼神让李敢抓狂。 “小祖宗,别哭了,你到底想干什么啊? 唉!要是会说话就好了!” 李敢就差跪地求各方神佛了,这他竟忘了请教眼前这个老人。 “你解开娃的衣裳,看娃身上有无恶虫,若没有,看是否饿了?再无,那看便溺,若再没有,那只能找医馆…… 不过如果到了找医馆那个份上,老汉只能说一句,听天由命了!” 吴老汉在边上看不下去了,便插嘴说了一句。 他这话一说,可就让李敢喜出望外,吴老汉说的很平常,可是如果没有他说,让李敢自己去琢磨,可能琢磨十天半个月都琢磨不出来的。 有些事儿,就有种隔一层窗户纸不想起去捅破,就永远捅不破。 十天半拉月,那就真没小奶娃啥事了。 第五章 第一次抽奖 吴老汉的话就像是给李敢打开了一扇门,眼前的一切豁然开朗。 可不是嘛!孩子哭闹也就是那几个原因。 无非是肚子饿了,身上痒痒,拉屎拉尿了。 最后一个就是生病了,这个是最棘手的,不过也正因为是这个最棘手,所以先排除的就是这个原因。 因为,哪怕是到现在小奶娃哭的声音嘶哑,但她还是很精神的,刚才还时不时的停下,看看李敢的反应,这么精神不像是生病了,所以这个原因排除。 那么就剩下三个原因了,肚子是不是饿了这个原因,又一次排除,因为刚才已经做过糊糊去喂她,并没有显示出自己很饿。 最后两个原因,一个是身上有恶虫,二个是身上有便溺。 身上有恶虫,这种事很常见,起码在吴老汉眼中这是很常见,否则他就不会说出来了。 恶虫,有很多个种类,可以是树上的毛毛虫,这种东西只要在身上爬过,虫子身上的毒毛就会掉落下来,刺进皮肤里,然后患者就会苦不堪言,很痒,很痛,就算是大人也严重的也会有可能觉得难受到了想哭的地步。 甚至还有一种叫洋辣子的毛毛虫,只要碰一下就会疼一天,疼到什么程度呢?绝对是疼到你怀疑人生! 再一个就是像那种跳蚤,虱子,还有甚者,就是那种蜱虫更让人难受,到现代医学那么发达了,都还有人因为蜱虫把脑袋钻到人体里而导致发烧至死的。 大人都觉得那么难受,那么小奶娃肯定也会,所以小孩子如果哭闹不休,很大可能就是这种原因。 李敢把小家伙拎起,一下就扒掉了裹在她身上当襁褓的衣服,刚把襁褓一扒掉,小家伙就立马不哭了,两只大眼睛往他身上直瞅,嘴里还不停的“呀呀”叫。 看着那期待的小眼神,李敢也是醉了的,他真不知道那呀呀呀的单声话里说的是什么啊! 小家伙并没有看到李敢做出她期待的动作,生气了,小脸鼓鼓地一扭,正当李敢担心她再次大哭时,突然感觉到一阵温热,渗透到自己身上…… 这是小家伙尿了…… 李敢悟了,这小家伙就是跟着自己来这里,折磨他的。 内牛满面地给小家伙把屎把尿,最后才在她满意的小眼神里把小屁屁给擦干净,才重新把衣服给她裹上。 完了!小家伙现在只有这么点大,那不是以后,还要给她把好久的屎尿?老天爷啊!这种折磨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小姑娘看来只有半岁,却自己能憋住便溺这般久,只是哭闹提醒,若不是尚不会言语,怕是早就出声提醒。 看来小家伙日后必然是个顶顶聪明的人物,得女如此,当欢喜才是,年轻人为何好似很不高兴一般?”吴老头人精一般人物也猜不透李敢只是对自己以后要给小家伙把屎把尿有点不爽而已。 听到老头问话,李敢苦笑了声,老头说的也没错,到了这个世界,小家伙就是他的女儿了,给自己女儿把屎把尿不也是正常么,虽然以前没干过,但现在开始学也不晚。 “嘀!了解小姑娘二丫哭闹的原因,已解决她的需求。 恭喜宿主完成第一个新手任务,特奖励抽奖机会一次,是否现在抽奖?” 在李敢重新把小家伙裹好,脑袋里系统的电子音终于响起,告诉他任务终于完成了,得到了一次抽奖机会。 说实话,他对这次的抽奖机会还是很重视的,毕竟这可是金手指,他非常想知道金手指究竟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高大上的好处。 “是!” 突然在李敢眼前出现一个面板,上面有一个大轮盘,就是赌场里面那种大转盘的那种样式。 不过,轮盘的格子没有那么多,只有八个。 每一个格子里面都有一样东西,看来这些东西就是这次抽奖的奖品。 李敢仔细辨认了一下,有一个格子里面是一袋米,那种超市里十公斤真空包装的泰国香米。 十公斤大米呢!李敢自己也有两个多月没有吃过米饭了,有点要流口水的感觉。 一个格子里面是一袋卫生纸,那种一袋12卷的那种卫生纸。 一个格子里面是一个那种一元的充气打火机,去进价只有五毛的那种。 还有一个格子有一瓶汽水,大瓶装可口可乐,这个可以,好久没喝可乐了。 一个指甲剪,占了一个格子,看到这个指甲剪的时候,李敢祈祷待会儿一定不要抽中这个格子,指甲剪在这个时候是最没用的。 最让李敢两眼放光的是那个有一块猪肉的格子,因为上面显示的规格是十斤猪肉。 刚才从吴老头的话里,他了解到的一个情况,自己所处的这个位置,是吴老头口中所说的绝地。 而吴老头和村里的其他老人家,被饿死或者被饿的快死了的,都是因为没有吃的。 李敢呢?他有吃的,但也只剩下一顿了,上山时所带着那个压缩干粮,耗了这么久之后所剩无几。 背包里倒是有个弩,但是现在这个环境,连鸟都没有看到半只,更别说野猪,或者兔子。 想打猎都无从打起,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到吃的。 不过现在有了系统里的抽奖轮盘,上面的奖品,让他松了一口气。 如果能抽到那一袋泰国香米,十公斤足以让他们撑好久了,如果抽不到泰国香米,那抽到那十斤猪肉也是极好的。 但是剩下的那两个格子是什么鬼? 一个格子上面摆着一本《论语》。 另外一个格子上面摆着一本《渔猎术》。 这两个完全没有用好不好,《论语》能吃吗?《渔猎术》,感觉像打鱼或者打猎的,只是现在这里山上没有两根草,别说野兽了,连山鸡都没有一只。 河里没有水,去哪找鱼去?这完全没用好不好! 在轮盘的底部,有一个开始抽奖的按键。 “盘古大神,鸿钧道祖,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女娲娘娘玉皇大帝,孙悟空各路神仙都要帮帮忙,保佑我抽到大米,就算抽不到大米,也要让我抽到猪肉,最次也要抽到可口可乐。 别的根本没用啊!” 祈祷完的李敢,往那个开始抽奖的按键点了下去。 轮盘转动,承载着李敢的希望。 第六章 渔猎术 随着轮盘转动,李敢的心提了起来,因为轮盘转动的是他的希望。 飞速转动的轮盘总有慢下来的时候,轮盘上的格子最后缓缓的在指针跟前划过。 让他松了一口气的是,看上去已经没有余力再转一圈的轮盘,那个装着指甲剪的格子已经过去了。 然后,那个有卫生纸的格子也过去了。 可乐的,打火机的,都过去了。 本来让李敢很高兴,可是你装的一袋米的那个格子别过去啊! 快停下! 然而世事并不尽如人意,转动的轮盘并没有就此停下,那个显示有一袋米的格子也在缓缓的转过指针所指的地方。 在大米的下一个格子,是一本《论语》,这是目前比指甲剪还要更没用的东西,李敢向漫天神佛祈祷,求着轮盘不要停。 不知道是否漫天神佛其中真的有人有空往底下看了一眼,听到了他的祈祷,本来看的快没有动力的轮盘还在转,虽然很慢很慢。 李敢好欢喜,因为《论语》的下一个格子里面是那十斤的猪肉,有肉吃了! 虽然比起大米来,猪肉少了十斤,但是肉扛饿。 虽然按现在的天气,这肉放不了多长时间,但总比没有强。 可惜他又再一次的失望了,虽然轮盘眼看着都要停下来,但却怎么还有余力,还在往前转动。 而让李敢觉得绝望的是下一个格子里面装的东西居然是那一本书《渔猎术》。 虽然现在轮盘还在转动,可是李敢肯定,这个轮盘绝对不会再有力气让这个有着《渔猎术》书籍的格子转走。 而且就算是能转走,下一个格子却是一圈的开头那个指甲剪,拿到一个指甲剪,跟拿到一本书有什么区别吗? 答案是没有! 所以,李敢绝望了! 轮盘在指针指向那个有着《渔猎术》书籍的格子时终于停下,终止了这一次并不是让人很愉快的抽奖。 “叮!恭喜宿主,抽奖得到奖品《渔猎术》,已存入系统仓库,是否现在提取学习?”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但是却没有引起李敢的半点兴趣,看外面荒芜的大地,干涸的小河,有渔猎术又有什么用? 系统靠不住,李敢只能另想办法,他回过头来看一下老人,想了解一下附近的情况,坐以待毙不是他的风格,更何况这种死还是饿死! “老人家,在村里真的一点吃的都没有了吗?” 问出这句话的李敢刚说完就感觉到自己很脑残,如果还有粮食,还会有人饿死吗? 也许老人也是这么想的,他怜悯的看了李敢一眼,艰难地摇了摇头。 但李敢还是不死心:“那这附近有什么大点的山林吗? 我有一个弩,而且箭法不错! 如果有山林,想来能打点能吃的野兽。” 李敢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弩组装起来,这是他在网上买的最贵的弩,据说可以一箭射死老虎。 能不能干掉老虎,李敢不知道,但他还是打下过不少野鸡。 凭良心说箭法不错!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老人只是轻轻摇头,艰难说道:“此地干旱日久,天火引燃山林,早就山穷水尽。 就算前些时候地下水涌出,给河里带来过踝水,老汉便守在河边,想打些猎物活命。 可到前几日止,哪怕是山上那个常年有些许积水的老泥潭里,老汉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大一点的野兽脚印出现。 应该是村里青壮前些时日无粮时,打猎已经把山上的猎物全部打完了。 故,若你想以打猎而求活,却是想的岔了,如还有猎物,我等山里人出身的又岂会活活饿死,须知开弓放箭对我等不过平常事。” 村子旱了好久了,就连刚才李敢看到的,河里那半米宽,过脚踝的水,还是前十几天不知为何从地下冒出来的。 所以村子里已经好久没种过地了,这一两年都是打猎为生。 可是猎物总有打完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地租给你了,不管你种不种,租子与税赋还是要交的,交不出来官府的人总有法子弄你。 也正因为如此,村里人为了活下去,决定举村逃荒。 逃荒是要资本的,走到路上总不能没吃没喝,前路茫茫,哪怕是到了县城,也不一定能找到活路。 所以,逃荒的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到了一定岁数的老人,就不用一起去了。 因为如果一起走,年轻人还要照顾老人,粮食还要分老人一份,结果老人一般都扛不住奔波之苦,最后人死了,粮食还浪费了。 而且因为粮食的分摊,通常会让一个族群的人粮食不够,最后大家一起死掉。 所以,一般逃荒的,年事已高,或者腿脚不好的老人。通常会自觉的留下来。 这有点残忍,但却是千百年来老百姓的求活之道。 所以,李敢看到的那些饿死的老人,都是自愿留下来守村。 守村是一个好听的说法,实在点就是求死的! 自生自灭! 而眼前的吴保良老头,身体比前面几个死掉的强健得多,而且还当过边军,故而比前几天死的那些老人们多抗了几天,不过如果李敢没来,怕就算是他也撑不过今天了。 了解了这些,李敢真的绝望了。 他还以为自己穿越到的地方还是秦岭下面的那个小村子,可是吴老头却告诉他,这里虽然也是陕地,但离秦岭好远,想靠山吃山却是没有办法的。 大明天启七年,这是从老人口中得知的年号。 如雷贯耳啊!天启七年,大明西北多地大旱,开启了农民造反大幕,赤地千里,饿殍满地。 也就是说,他李敢,刚穿越来到大明朝时空的大西北,然后就会面临着将被饿死的命运。 真是搞笑…… 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刚穿越就领盒饭会不会很丢脸? 怀里小东西拱了拱身子,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睡着了,哭闹了这么久,小家伙也困了。 李敢看向怀里的小家伙,脸上满满变得坚毅,是自己带她来的,绝对不能让她还没有见识到人间的美好就要死去。 他最后把目光看向自己默念背包时出现的那几个格子中孤零零躺在那里的一本书,《渔猎术》。 虽然对这本渔猎术没抱多大希望,但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点开了这本技能书学习。 背包面板里的技能书闪了下光芒后消失了,可是李敢却没感觉到自己有什么变化,正这般想着,突然他感觉脑子“嗡”地一下,好像脑子里被一下子塞进了好多东西。 过了一小会,他才消化掉这些突然涌入脑海里的信息,突然,发现这天,这地,大不同。 第七章 目瞪狗呆的吴老头 有人说,塔克拉玛干沙漠是生命的禁区,有过记录最高温度甚至高达67摄氏度,昼夜温差有时候超过40°。 在这种地方最热的时候,别说在沙子上面摊鸡蛋,你就是摊山东大煎饼,也能给你烤熟喽! 按理说,这么恶劣的环境有着生命禁区的美名,这种地方应该是没有任何生命存在的。 但是事实证明,哪怕是塔克拉玛干沙漠,哪怕被别人称作生命禁区,里面还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生物存在,甚至还包括像野骆驼这种大型动物。 更别说还有各种狐狸,蛇和蝎子,各种各样的虫子和小型动物。 这些东西对平常人来说可能意味不了什么,但如果是贝爷去到了那种地方,那这些动物或者是虫子,那就是意味着食物。 可是这些跟现在李敢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贝爷如果去到沙漠,都能找到虫子或者什么别的东西作为食物。 像沙漠这么干旱甚至有着生命禁区之称的地方都能找到食物,那么相比起沙漠来这里可以称得上是天堂的这个小山村。 哪怕这里已经相当干旱了有好几年。 “刚开始哪怕是干旱,我们挑水也能浇地,勉强能种些东西。 可是这一两年河水时断时续,庄稼种不出来,又要交租子税赋,往年积累耗尽,活不下去无奈只好逃荒。” 这是吴老头的原话,这里的干旱,虽然是干旱,但最严重不过是这一两年种不了庄稼。 甚至现在河里面还有一脚板深的水,有水就有生命。 对于人来说,种不了庄稼代表着饥荒。 可是,对有些生命来说,这并不算什么。 比如老鼠,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精如鼠。 老鼠是很精明的动物,有个传说,当一个地方快要发生什么天灾的时候,老鼠总是能比人更早的发觉这种苗头。 一个没有研究过老鼠的人根本就不会相信,他们心目中那些肮脏的,喜欢在臭水沟里爬来爬去的老鼠,在营造方面居然是天才。 一个成熟的老鼠洞,必须拥有两个以上的洞口,育儿室,厕所,还有储藏室。 现在重点来说的,就是这个储藏室,如果到了灾年,储藏室就会变成两个或者三个或者更多。 储藏室会挖得很讲究,能够很好的隔绝水和湿气的侵袭,便于储藏食物,但前提是遇到的不是洪涝灾害并没有被洪水淹着。 有个研究表明,老鼠到了灾年会提前储藏够它们消耗两至三年的食物。 所以在古代,有些地方的聪明人会在遭遇饥荒的时候挖开老鼠洞,掏出老鼠储藏起来的食物。 虽然老鼠三年的食物对人来说并不多,但却给了人活命的机会。 在现代,曾经有一只老鼠在一个汽车壳里面储存了好多的花生,被发现之后清理出来,装了好大一个手推车,为此那只老鼠成了网红。 这个就是老鼠的天性。 当然前提是,有人想到去挖老鼠洞找里面的粮食,但是一般人谁会想到,这么几只小小的老鼠会在洞里面藏着那么多的食物。 贝爷应该会想到这个,但天下人,不是每一个都是贝爷,都会他的野外生存技巧。 但李敢会,从他点开渔猎术这本书的时候,技能栏里面就出现了渔猎术(1级0/100)的字样。 然后融入他脑子里面的信息,让他知道,一些常见的东西,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这些能吃的东西该怎么抓。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猎人加渔翁的技能,一级,也就是初始阶段。 贝爷是特种兵出身,所以他的野外生存技巧比较高明,但并不意味着他所掌握的技术就是最高明的了。 其实在野外生存最高明的还是猎人,不过猎人也分三六九等,现在李敢学习到的一级渔猎术,明显是个菜鸟猎人。 虽然也会打猎会捕鱼,不过都是一些最初级的手段,但最起码已经懂得从老鼠窝里面掏粮食。 铁锹是没有的,这种对这个农村人来说算是战略物质的铁器,肯定是不会留在家里,当然锄头也是。 不过这对李敢来说造成不了太大的困扰,因为他的背包里就有一个折叠起来的工兵铲。 吴老头对他能够轻易在浮土草根底下找到老鼠洞并不奇怪,这个本事很多人会,不过当看到李敢对老鼠洞举起手中的铲子就觉得不淡定了。 “你如果想把洞里的老鼠挖出来,那会失望的,因为这个洞里的老鼠二十多天前已经被村中青壮给逮住杀了吃,现在洞里哪怕是一只老鼠也没有!” 好像是想起了烤肉的美味,吴老头咽了口口水。 李敢回头道:“老爷子,这么明显我当然看得出来,洞口被挖过,还有柴火烧过的灰烬,在洞口处,有几处斫痕,而且在斫痕处还有一点血迹。 也就是说,在我之前已经有人把这里面的老鼠给用烟给熏出来,而且数量还不少,差不多十只,也就是这一窝老鼠的数量。 而这一切的痕迹很新,也就是十几二十天前的事,所以这个洞里应该是没有老鼠住,我说的可对?” 吴老头点头:“没错!不止是这个洞的老鼠,而是这一片的所有老鼠差不多被村里人给抓光,在没有大的野物之后,哪怕是老鼠也是美味的食物。” 其实吃到老鼠,那就证明这个村子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正是因为如此,村里人才会无奈地选择逃荒。 等到他们走后,留下的这个连老鼠都没有一只的村子,格外凄凉! 所以现在吴老头非常肯定地说,李敢绝对在洞里逮不住哪怕是一只老鼠,因为根本没有,于是出言劝阻道。 “老爷子放心,我并不是想挖出老鼠来吃,而是想挖出老鼠洞最里面最里面的粮食……” 对于李敢的话,吴老头是不信的,老鼠洞里除了老鼠能吃肉之外还能有什么粮食? 所以老爷子对李敢不听老人言很不高兴,因为在他眼里,现在本来就缺粮食,为了能走到县城活命,他认为李敢就要尽量的少消耗力量,这样还可能在接下来的赶路中撑得久一点。 可是现在,李敢竟然把身上的力量耗在这里,很不明智啊! 所以老爷子现在心里已经把李敢当成了死人,将要跟村里的老人一样饿死! “老汉就不信你能无中生有,从老鼠洞里弄出粮食!” …… 身板有力,并且还手握现代工兵铲的汉子李敢,并没有用多久就挖到了老鼠洞最里面那一层,储藏室。 俯下身去,轻轻抹走储藏室外的泥土,就看见了里面装得满满当当的粮食。 回头,李敢看到了一个目瞪口呆的吴老头。 第八章 第二个新手任务 其实老鼠洞里面的粮食,说实话也并不是那么的好,有草实,松子,更多村里以前种下过的作物,当然还有一些奇怪的树根薯类。 反正乱七八糟,不过,能吃! 可能现在李敢挖的这个老鼠洞原来的屋主太懒,把这些粮食全部掏出来之后,不过才五六斤,距离心目中的目标还有点远,本来还以为能挖出十几二十斤呢!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恢复了点力气的吴老头两眼发光,因为这附近山上像这样的老鼠洞还很多。 挖老鼠洞是个力气活,更别说动手的是一个刚刚从濒临饿死前刚缓过来上年纪的老人。 累的虚脱过去的吴保良老头抱着刚从老鼠洞里面刨出来的粮食呆呆的,良久才哇一声大哭:“要早知道老鼠洞里面有粮食,村里几个老家伙何至于饿死!” 因为他短短半天时间,挖了几个老鼠洞里面的粮食凑在一起,起码有一两百斤。 对于老人的悲怆,李敢没有什么好说的,他只是把自己挖过的四五个老鼠洞在扩大一点,能放的进去一个人。 饿死的那几个老人,没有棺材,拿他们的草席子将他们卷了一下,放到坑里填上土,就成了一个坟冢。 几个小土包跟前插上几块木板,李敢想用匕首在木板上给他们刻上名字。 “别费那事,他们一生孤寡,没有后辈子孙,就算立上了牌子,也没人来拜祭,这般就好,几年后身子骨一化,便尘归尘土归土。” 原来,这个时代的人并没有史书上所记载的那般冷血,虽然说逃荒时老人一般都会拖累脚步,但却没有几个年轻的会舍下老人自己去活命。 村里面几个饿死的,原来都是边军的,老了退回来后一直没有家室,孤寡一生也不愿意拖累旁人,所以在家里等死。 听完吴老头这解释之后李敢的心无形中松了一口气,他还真不愿意看到太冷血的人间。 但他知道,天启七年,就是灾难的开始,从这里逃荒出去的人,能活下去的机会极其渺茫。 然后从现在一直到崇祯十七年皇帝在煤山上上吊,这17年间这天下从来就没有安生过。 就是现在的李敢,也没有信心可以在未来的天下动乱中活下来。 所以,他不打算离开,起码不是现在离开。 特别是,他从老人口中得知了这里叫澄县之后。 更让他无语的是,别看现在挺热,大地也干旱的不行,可月份却居然只是三月! 没有搞错?三月份的大西北不是应该挺冷的吗?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里是澄县,而现在是三月,天启七年年三月中旬的澄县。 因为应该是天启七年三月底的时候,具体时间也没有什么记载。但是大约是三月底,澄县,将会发生一件大事儿,并由此拉开了导致大明朝覆灭的民乱导火索。 “吴老爷子,澄县的县太爷是不是叫张斗耀?”李敢想确认一下,自己看过的史料是不是真的。 吴老头一愣:“县太爷?这么想起问这个?县太爷确实是张斗耀,可是个狠人呐! 想我澄县干旱了这么些年,逃荒的无数,外县的小娘子都不愿意嫁到澄县来,就是因为这个县太爷。 这遭灾了多少年,不说给我们发米粮,也得给我们减减租金赋税,可他不减反倒加了。 澄县人谁不把他恨了个牙痒痒,怎么,你与他有亲?” 说着这里,吴老头才想起李敢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按理说在山沟沟挺偏的,周围山上光秃秃连树都没有几棵,离县城最远,怎么就出现了个年轻人抱着个孩子呢? 感觉很蹊跷! “后生,忘了问你叫啥?为甚会来这?还带着个孩子。”老汉眼中带着审视,目光掠过李敢身上的衣服,背包,还有手里的工兵锹。 他感觉这个年轻人手上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见过,包括衣服。 “与他有亲?怎么可能!我李敢从前与这个世界并没有关系,又何来亲人。”李敢边收拾自己的工具一边说。 原来这后生叫李敢,不过那句与这个世界并无关系的话,让吴老头不解。 “至于我为啥会来这,本来,我一直在秦岭深处随老师生活,前些时日老师驾鹤仙去,我只好下山。 下了山不知去处,便四处走走,路上还捡到了这么个小家伙,便带着她来到这里。” 这是李敢的解释,人不管去到哪里都需要一个出身,他也不例外。 如果他只是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小山村里面,那么有没有一个好的出身都可以,但是他知道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身体里面的这个佣兵系统都不允许他以后平凡。 佣兵,顾名思义将会为了完成一个又一个的委托,奔波天下,想必到时候他将不再平凡,那么如此一来他的出身就很重要了。 在没有一个比八百里秦岭里面一个虚无缥缈的老师更让人无法找到痕迹,更让人难以质疑。 最重要的是,有一个隐士一般的老师,更是他以后行走天下展露出来学识和本事的来历。 吴老头不知道相信没相信李敢的说法,不过倒是没有继续问。 从山上下来,李敢开始用吴老头的锅灶熬杂粮粥,因为小家伙又饿了。 砂锅这种饮具熬出来的粥特别香,炖的差不多的时候把大人吃的舀出来,然后继续熬,小家伙要吃的肯定得熬个稀烂才行。 “再往后有何打算?离开这里后,要往何处去?”吴老头没有动放在自己面前的那碗粥,抬头问道,浑浊的眼神没有焦距。 李敢愣了下,然后继续往外舀粥,因为小家伙已经伸手“呀呀”叫了。 头也没回,回了一句:“我没打算走,现在外面不太平,特别在澄县。 起码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打算走,反正暂时粮食还够吃一段时间。” 听到李敢没打算走,吴老头寻思了一下说道:“行!既然暂时留下来,得有个地方落脚。 你今天埋下去的那几个老家伙的屋子,挑一个住下。 反正他们无儿无女,他们的家业都给你也无妨……” 吴老头接下来的话李敢没再听进去半个字,因为系统又出了新任务。 第九章 佣兵界的祖宗是孔夫子 “叮!新手佣兵李敢,即将拥有自己的基业,触发了第二个新手任务,在自己家中立起佣兵祖师爷孔夫子的神位并拜祭。 没有时间限制 任务完成奖励免费抽奖一次,声望10,白银一两。 失败惩罚无,但没有完成此任务之前,无法进行下一个任务。” 吓!李敢被雷了一个外焦里嫩,孔夫子是读书人的老祖宗完全是一点问题没有,可什么时候,连佣兵界的老祖宗都是孔夫子啦? 是这个世界变化快,还是我跟不上时代?李敢免不了发出感叹。 “系统,这有没有搞错?孔夫子怎么变成佣兵界的祖师爷了?” 李敢只不过是随口问出这么个疑问,他没有想着系统会回答,毕竟系统一直以来都是那么的高冷。 可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系统居然真回答了他的问题:“对于新手佣兵李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孔夫子作为佣兵界的祖师爷,这一点并没有错。 佣兵界认可孔夫子作为祖师爷的原因,是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这两个典故。” 这两个典故李敢都知道,无非是孔子一个有钱的徒弟叫子贡的,花了一大笔钱做了好事儿,不要回报,觉得这样显得品格高尚。 然后回来跟孔子这么一说,结果被孔子猛批了一顿差点把他逐出门墙。 说他在这样下去,世界上就没有人在做好事了。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当时的有这么一个规矩,国与国之间打仗被俘虏的人,可以拿钱将人赎回来。民间有能力的人也可以帮忙把人赎回来,国君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奖赏。 孔子的弟子子贡,又叫做端木赐,家里很有钱。 他帮着把人赎回来之后居然谢绝了国君的补助和奖赏,他认为善心不应该求回报。 然而,孔子批评了他,并告诉他,不求回报的发善心是害人。 他端木赐有钱,可以不要国君的补助与赏金也没有什么影响,这样还显得自己很高尚。 可是这么一来,别人就不好办,别人辛辛苦苦倾家荡产帮着自己的国家把被俘的人员赎回来,反正回到自己国家后,国君会补偿这个损失。 可是你端木赐这么一搞,你是高尚了,这不显得别人人品低劣了吗? 那把人赎回来之后那个补偿,还要不要。 如果要显得人品低劣,如果不要自己又已经倾家荡产。 这么一琢磨,把人赎回来之后,不管要与不要补偿都是个麻烦,不如就别趟这趟浑水了。 这么一来,那被别的国俘获的国民,还有谁会帮着解救回来? 所以说他端木赐害人,并不言重。 还有另外一个徒弟救了别人一命之后要了别人给予的回报,而且还是一头牛。 结果后来被孔子听到之后,大为赞赏,认为做好事就应该有回报。 如果做好事有回报,那么人人将不再会对不平事视而不见。 本来李敢快忘了这两个典故,现在被系统这么一说之后又记了起来。 “做事儿必须得有回报,无论做好事还是坏事儿,只要为你做事儿了,你就得拿出报酬来! 这就是佣兵的准则,跟孔夫子的理念是一样的,我给你出力你付我酬劳天经地义。 最重要的原因是,孔夫子的名声够响,所以当仁不让!” 系统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让李敢很好奇:“系统今天你的话很多啊!” 系统冷冰冰的回答:“这也是新手教程之一,在完成新手教程之后,往后的一切都需要你去摸索。 所以在新手教程实施的过程中,系统会尽量的帮助宿主了解一切。” 虽然系统的话音还是冷冰冰的,没有半点感情,但是李敢还是听清楚了它的意思。 几个饿死老头的院子,李敢随便挑了一家住了进去。 弄了个扫把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睡的地方给弄出来再说,因为小家伙老是挂在自己身上,也不是个事。 一切都弄妥帖了,把小家伙也伺候睡着喽,他才找了一块比较像样的木板,拿出匕首准备刻字。 后来想了想,反正写字,今天又那么晚了,松明火把忽明忽暗的,就不想刻字那么麻烦,看那灶口的木炭,琢磨着先用木炭写上,然后过两天有空的时候再换个好的。 不过他心里又有点忐忑,这么糊弄不知道行还是不行。 很快,一个神牌做出来了,很简陋,简陋到了极点。 一块破木板,上面写着:“佣兵祖师爷至圣先师孔丘圣人之位。” 字不算好看大了还中规中矩,不过一口清风吹来那字上面的粉末直往下掉。 还真是拿木炭写的,李敢还真做的出来啊! 做出来的神牌连底座都没有,直接就这样把桌子挨到墙边,然后把神牌立在桌子上,挨着墙壁。 就这样算是立了祖师爷牌位,简直是随性到了极点。 没有线香,李敢拿了三条松明柴,用小刀削成了三根小棍棍,点着了插在神牌的跟前。 这就算是给祖师爷上香了,做完这个步骤,立祖师爷牌位这个事,应该算是完成。 按说,做完这个步骤之后,完成任务的提示声应该响起来啊! 可是到现在居然没有半点动静,怎么回事儿? 李敢心里忐忑的想:看来拿木炭写的祖师爷牌位系统不认,还是因为别的? 神牌,立位,燃香,这三个都有了,怎么还是不行? 心里默念了一下“任务”,然后重新从头到尾把这个任务看仔细。 “第二个新手任务:在自己家中立起佣兵祖师爷孔夫子的神位并拜祭。” 这一行字,说的只有两点,第一个是立神位,第二个是拜祭。 那么,终于找出问题了,祖师爷的神位立了,但还没有拜。 也许这任务没有完成就是因为缺了这拜这一环节。 慢慢明白了其中关节之后,没拜就拜拜呗! 问题来了,这拜祖师爷,要怎么拜? 是跪下来,五体投地,还是鞠个躬就可以? 要是必须得跪下来,五体投地,李敢想想,心里还是有些膈应的。 那么就先鞠躬试试吧! 他站好,面向神位来了个90度大鞠躬,很到位。 第十章 敷衍系统的后果 李敢给祖师爷孔夫子行了个大礼,虽然心里打死都不认为老孔同学什么时候跟佣兵有关系。 不过为了完成任务,事还是要做的。 果然等他拜完神位之后,系统的提示声响了:“叮!新手佣兵李敢完成任务:立祖师爷神位并拜祭。 任务奖励免费抽奖一次,声望10,白银一两。 银两已经存入系统仓库背包之中,请注意查收!” 正当他松了一口气,欢喜地认为原来任务也可以糊弄过去。 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他的所料,因为系统发飙了。 “叮!由于新手佣兵利用系统规则漏洞,敷衍了事,对祖师爷孔夫子的牌位并没有认真对待,触发支线任务:一个月内,必须要在院子里立上一个孔夫子的石制人像,并将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两个典故刻在底座上,以阐明孔夫子成为佣兵公认祖师爷的原因。 完成任务奖励:声望100,白银十两。 任务失败惩罚:扣除声望100,一个不尊重祖师爷的佣兵必然是一个不喜欢遵守规则的人,一个不遵守规则的人,别人如何信得过。” 呃!李敢别的没注意到,就注意到这个任务失败的惩罚。 从头到尾,李敢现在的声望值,也就是区区11点而已,如果完不成任务被系统倒扣一百,那不得还差89个点,声望值不够,会怎么样呢? “佣兵声望值不够扣除,将会被系统抹杀,请佣兵努力赚取声望值!”系统冷冰冰的机械音说道。 吓!会死人的? 李敢愕然了,怎么前面两个新手任务,都没有失败惩罚,而且以前那还是主线任务,现在这个是支线任务。 怎么支线任务比主线任务,还要严厉?想不通! 不过就是敷衍了一下而已嘛!本来任务里又没有标注字一定要刻着的,不讲理! 李敢心里苦,心里委屈,一个月时间,他去哪给弄一个石头雕出来的孔夫子人像? 这里只是个小山村,而且还是大西北的小山村,并且是一个将要发生动乱的小县城…… 去哪找会石雕的大匠,就算找到人,一个月也雕不出来啊! 完了完了,李敢感觉自己的前途一片灰暗,根本就没前途好不好! 原来这就是敷衍系统的下场吗?果然好惨! 但好就好在,李敢有一个大心脏,接受了这个遭遇,反正还有一个月时间,不是吗! 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说吧! 现在他关心的是,一直没怎么注意的系统仓库背包,很耳熟的一个东西,这不就是小说游戏文里面最常见的东西。 也不知道是否一样,默念一声背包,果然不出所料地弹出一个上次学习渔猎术时没大注意的背包面板。 背包里面的格子很少,简直是对不起系统仓库背包这个名称。 背包还差不多,但是加上仓库两个字就显得有点不伦不类,因为太小了。 只有六格,在六个格子下面有三个代表的钱币的数字格子。 铜钱,银两和金子。 铜钱的单位是文,银子的单位是两,金子的单位也是两。 现在,他的背包里面没有铜钱没有金子,只有一两银子。 可以说这是全付身家了,李敢想道,怎么把这银子拿出来用呢? 正这么想着,突然感觉自己手里多了点东西,低头,一块四四方方银白色的金属出现在自己掌心。 这就是银子?为什么不是银锭模样的,难道电视剧里面全是骗人的。 “系统,难道这个时代的银子都是这样成块的吗? 我记得电视上演的都是一锭一锭的啊!”有时候自个摸索,还不如直接开口问,李敢就是这么认为的。 系统也没有刚开始接触的那个高冷范,对于他的这个问题马上给予了回答:“背包作用讲解,每一个格子可以储存同一类东西一组,一组为九个。 收进背包的同一类东西超过九个的会自动分到下一个格子储存。 对于金钱的形态,可以由宿主新手佣兵李敢决定。 铜钱可以随宿主意愿转变成任何一种流通的铜钱。 银子和金子也可以随着宿主的意愿转变成任何形态,可以是金块或者银块,也可以说金锭或者银锭。 至于重量和规格,也可以随宿主的意愿变换。 另外,友情提示,放入背包后可以无视物品重量,但能收进背包的物品都有一个条件,无生命特征,并且重量有限制,每一件物品的重量上限是宿主可以拿得起来。” 哦!系统说的这么明白,李敢还听不懂就是傻子了。 好激动!李敢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手边所有能收的进去系统背包的东西全部收进去。 第一个被收到系统背包里的是他原来的背包。 第一次想收进去的时候并没有成功,他以为可以跟小说里面所写的那样,只要自己脑子里面想着把这个物品收进去就可以收进去,但事实证明不可行。 他尝试了好多次,甚至最后都把手放在自己的背包上,但还是没能把自己的背包收到系统背包里面。 事实证明,他的探索能力还有待提高,所以只好祭出大招,问系统。 “系统,为什么我无法将物品收到系统背包里面。 具体要怎么操作?” 其实李敢觉的自己就是在犯贱,明明开口就能问到的东西,自己去要去碰一鼻子灰,才想到去问。 系统回来果然马上回答了他的问题:“宿主要将物品收到系统背包里的话,必须用手将物品拿起来才可以。” 李敢的脸有点发黑,原来这么简单,自己居然没想到。 果然,他轻轻把自己的背包提起来,心里想了下收进系统背包,然后就感觉手里一下就空了。 手里的东西就在自己眼前突然的消失,然后就在系统背包面板里面的第一个格子里出现非常迷你的图案,那就是自己原来的背包缩小了无数倍的样子。 果然收进去了! 他像是找到了一个好玩的玩具,顺手就把自己的工兵锹,还有那把匕首都收了进去,然后一下子收进去一下子拿出来,一下子收进去,一下子拿出来,居然一点也没有像以前看的小说里写的那样收进放出几次精神就累得不行。 一直玩到手腕上的手表指针指向12点多的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抽奖没抽。 不过困了,他决定明天再看看自己的运气如何,能抽到什么东西。 第十一章 阿青的剑 天亮的很快,因为小家伙给饿醒了。 本来李敢睡的正美,然后就朦朦胧胧中感觉有东西正趴在自己胸口,然后他被拽了下下巴。 “粑粑……” …… 小家伙的那一声粑粑,彻底的把李敢给唤醒,一声粑粑把他吓得魂飞天外,二话不说爬起来抱起小家伙就准备把屎把尿。 把这小家伙蹲在屋后小水沟好一会儿了,才注意看小家伙抬起头来,露出那无辜的小脸,好委屈。 大眼睛眨巴眨巴,紧接着又一声:“粑粑……” 小家伙的声音里透着委屈,李敢这才反应过来,小家伙这是在叫他。 小家伙叫的粑粑应该是爸爸的意思,这个称呼应该是没有穿越前她的亲人教她的。 然后,穿越了两天后,小家伙变聪明了好多,而且变的神异。 李敢没有忘记昨天,自己都没有发觉吴老头的院子里面有人,但是小家伙发现了,还拼命地指着那个院子。 要不是小家伙,吴老头铁定饿死了,认真要算的话,小家伙还算得上是吴老头的救命恩人。 由此可见小家伙的不凡,年纪轻轻就救人一命,造了七层浮屠。 至于为什么刚才李敢听到粑粑时就好像被开水烫一样弹起来的原因。 那是因为粑粑在在有些地方,是大便的意思。 他快速地弹起来的原因是怕小家伙把屎拉在炕上了。 他可不想洗粘了大便的各种东西,所以才那么的火急火燎。 没想到却是叫自己爸爸。 听到小家伙叫自己爸爸,突然从心里涌起一阵感动,莫名的。 尴尬了,连忙把小家伙放下。 可刚把小家伙放下,小家伙抬头又来了一句:“粑粑,嘘嘘……” 这就更尴尬啦! 不过更多的是震惊,昨天还只是会哭,今天居然会说两个词了。 老天!这是什么妖孽? 给小家伙把了嘘嘘,就哄她说话,谁知道小家伙,什么也不说了。 不!还是说,不过来来回回只有一句:“粑粑!” 李敢还想再逗她,却听到门外传来吴老头的叫声。 打开门把吴老头放进来,吴老头进来后直接往屋里走,边走边说:“早上起来,我熬了糊糊,不过老鼠洞里面掏出来的粮食有些杂乱,可能会粗粝一些,对孩子来说有些难吃,但总比没有强!” 粗粝,已经不足以形容这种以老鼠洞里面掏出了粮食熬出来的稀粥,小家伙吃了两口就不愿意再吃了。 没有经历过苦日子的年轻人是绝对不会想象的到,这种粗粝,到底是什么一种形容。 就像是那种麦粒和谷子没有去壳,就这样熬煮,哪怕是熬的再稀烂,都会有一种拉嗓子的感觉。 “小乖乖,快吃啊!不吃就要饿肚子,饿肚子很难受的!” 吴老头现在无比慈祥,抢过李敢喂小家伙的任务,正在努力的哄着小家伙,想让她再吃一点。 不过小家伙很不给面子,根本就没有再张嘴的想法,被哄得烦了,便把头扭向李敢,一脸小委屈地伸手要抱抱:“粑粑!” 小家伙不吃东西这个问题很严重,吴老头着急的不行,二话不说就开始从粮食堆里挑麦粒,用手搓也要把麦壳弄掉。 很快搓掉壳的麦粒已经有一捧,吴老头搬来一个石臼,用根杵子一下一下地将麦粒打碎,碾成末末再弄到砂锅里熬煮。 果然,过了一会熬出来的东西有了点糊糊的感觉。 李敢盛起糊糊,一口一口地喂给小家伙,本来吴老头想喂来着,可是这小家伙现在对吴老头手里的东西已经形成自然反应似的认为信不过,只好递给李敢喂。 果然,李敢用勺子舀起糊糊,小家伙吃了一口发现并不难吃之后,便一口接一口地大吃起来,可能从今天开始,她就会以为,吃的东西到了那个皱巴巴的人那里会很难吃,到了粑粑这里才会好吃。 说实话,今天吃的东西,就算是李敢也觉得难吃得很,就更别说是小家伙了。 李敢都怀疑,如果小家伙真的把这粥喝下去,那娇嫩的胃会不会受伤。 所以他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比如说,给自己加点菜什么的。 不如抽奖! 一边喂小家伙糊糊,一边在自己脑海里打开了抽奖轮盘。 他心里还想着,上回抽奖剩下的那几样东西还在不,十斤猪肉想想就流口水。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这次出现的,却不再是那种好像俄罗斯轮盘的东西,反而像是那种摇号的显示屏,看这个显示屏的周围,并没有开始与结束的按键。 “系统,为什么现在抽奖的方式变了?”李敢疑惑地问,不明白这系统这是要干嘛。 “前一次抽奖,为宿主的第一次抽奖,所以权限最低,只有八个奖品供你抽取。 而从第二次抽奖开始,系统会解禁一些权限,奖品会多一些,用轮盘抽奖已经不合适,所以自动调整为现在摇号式抽奖。 宿主还有什么疑问需要解答?”系统冷冷的机械音响起,回答了李敢的问题。 原来这样,李敢心里有点欢喜,奖品多了,那抽到好东西的机会也就多了。 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呢?敬请期待。 “是否开始抽奖?” 咦!还是语音服务?这个可以哦! “开始!”李敢默念,随着他心里的声音响起,那个抽奖的显示屏开始飞快闪烁。 “宿主叫停下时,将会抽取显示的奖品。”系统提示了一下。 刚开始的时候,闪的还不算快,他依稀还能看到一包烟,还有一包盐。 如果随着闪烁的速度越来越快,底下的图片就再也看不清,闪烁得他一阵眼花缭乱。 “一定要有一个好东西啊,一定要有一个好东西啊,一定要有一个好东西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李敢才默念了一声停。 在这一刻之前,他的心情是很激动的,毕竟未知代表着有希望。 可是,在闪烁的图案停下来之后,让他大失所望。 因为显示出来的图案,没有肉,也没有米,更没有刚开始看到的那一包烟或者一包盐。 又是一本书,《阿青的剑》是什么鬼?小说? 第十二章 很长的薯 “粑粑……呀呀……”小家伙大叫,因为李敢居然把糊糊喂到她鼻子上了。 “啊!”李敢也没空去深究那本书,究竟是小说还是什么别的话本。 赶紧手忙脚乱的擦掉小家伙鼻子上粘着的糊糊,一边哄她:“好了好了好了,是我不对,走神,现在擦干净了漂亮了!” 正准备重新拿起碗去喂小家伙,却被吴老头一把抢过去:“行了!你心里有事,就先让我来喂,免得你待会儿还喂到鼻子里面去。 另外,我还想问你点事!” 有事要问?李敢好奇吴老头有什么事儿要问自己的,要知道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本世界的成年人能甩他几条街。 就算是李敢以前曾经在史书上了解过这个时代,谁又敢保证,现在他所在的世界会是自己以前世界的明末。 所以就算是不知道吴老头要问自己什么,但是很显然吴老头可能要失望了,因为自己给不了他什么确切的答案。 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接触目前仅限于这个小山村。 但是长者问,尽量给他答案吧! 于是,李敢便端坐好,说道:“老爷子有事尽管问,但有两点还需与老爷子说清楚,第一,李敢师门之事,与世间众人来说比较离奇。 故而,若老爷子所问题涉及到我的师门,请恕李敢不能明言。 第二,李敢下山日浅,不怕老爷子笑话,李敢下山后一个碰到的人就是这个小家伙,然后第二个碰到的人是老爷子你。 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比起老爷子你差的远了。 所以,如果老爷子要问的是这天下间的种种,恐怕李敢还有可能答不上来。 如此还请老爷子见谅!” 吴老头没想到自己还没开口问,李敢就找到那么多的说辞。 不过,幸好他所要问的,你并不是李敢的师门,第二也不是李敢对天下的认识。 吴老头笑了笑,说道:“老汉不问你的师门,你既然不愿意说,必定有不愿意说的道理。 老汉也不问你这天下的局势,这一点老汉要比你看的清楚的多。 毕竟老汉投边军几十年,走南闯北,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这灾荒连绵之广,老汉虽然在乡下,但去县城采卖平日所需时,也时有听闻。 所以老汉问的也不是这个,老汉问的是,如果只有你二人,在此时此地,干旱成灾之下,能否活得下去。” 原来吴老头问的是这个,这才是他现在最关心的事儿,起码在李敢说他暂时不走了,先留下来的时候,心里就有了这么一个想法。 因为李敢的从容不迫,好像没有半点担心自己食物的样子。 如果这种反应搁另一个人的身上,他有可能会认为这个人失心疯。 可是,李敢面对现在小山村里这种环境的从容,在他从老鼠洞里面掏出粮食的那一刻起就变成了胸有成竹。 所以吴老头问出自己的问题的时候,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李敢一定有能力在这个干旱成灾的小山村生存下去。 听了吴老头的问题,再从他浑浊的双眼中看到了那一丝期盼。 李敢没有说话,顺手就把碗里最后一口糊糊喂到小家伙嘴中。 然后轻轻给小家伙擦了把脸,用自己的外套做了个背袋绑在胸前。 然后拿起墙角的工兵锹,轻说了一句:“跟我来!” 吴老头连忙扛上一个锄头,跟了上去,李敢住的院子前主人没有儿女后辈,所以锄头这种东西还在。 本来吴老头以为李敢又是去挖老鼠洞,可没想到路过一个又一个田地旁边的老鼠洞时,李敢并没有停下脚步。 一直走到山坡上,山上一片枯黄,树已经没了,因为这里是柴山。 什么是柴山呢? 就是在古时候,人们不用煤,也没有电,更没有天燃气的时候。 他们是烧柴的,那么柴从哪里来呢? 当然是山上砍的,柴灶不好的话,一天能消耗不少柴草,一家人做饭烧水,一担百十来斤的柴火,也就能用十天半个月。 一个家十天半个月,甚至更少的时间就能消耗一百多斤的柴火,那么一个村子有多少家又用多少柴火? 所以上山砍柴,是一种天长日久的苦活累活,故而,砍柴的地方不宜太远。 于是在古时候,每一个村子旁边的山头,就是柴山。 至于为什么要介绍这个柴山,那是因为前面已经说过,这附近能生活大型野兽的深山老林,前些日子因为干旱的太久,底下厚厚的一层落叶被晒的非常干燥之后,被雷电给引燃,一把火把那些深山老林给烧了个干净。 而柴山呢?因为村里人常年上去打柴草,稍有一些枯枝败叶都被村民那个捡回家烧了。 再加上这些柴山都是村子旁边的山头,比那些被雷电引燃的深山老林要低得多。 第一,没有枯枝败叶,第二,山势太低让这些山头躲过了大火。 说了那么多,就是想说明这些山头还没有烧光。 没有被烧光就有植物,哪怕这些植物已经干枯。 现在,李敢面前的就是一堆枯藤杂草。 不过有这些枯藤已经足够,因为李敢的技能渔猎术已经帮他到了想要找的东西。 在枯藤底部,李敢扬起了手中的工兵锹,他要在这里往下挖一条槽。 小家伙被放到一边,不哭也不闹,大眼睛看着李敢一锹锹土往外铲。 其实挖这种沟槽,还是锄头好,不过工兵锹是什么?那是连战壕都能挖的神器,还会怕区区一条沟槽? 所以过了不久,呈现在吴老头面前的一条斜斜往下一丈还多的深沟。 不过,吴老头他的注意力并没有被这条沟槽分去半点,因为他看到了令他惊叹的东西。 那是一种块茎植物,在那跟枯藤的底下,有一条长长的薯类块茎。 刚开始不大,从地面往下二三十公分才到结薯的地方,结薯的地方那薯很小,只有拇指粗细。 可是这薯越往下长就越粗,再往下居然有人的小臂大小,最重要是它长,李敢挖了一丈多深了还没有看见这条薯类的末端。 也就是说这底下还有。 第十三章 吴老头的请求 山药这种东西,搁到现代超市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就算是这样,你要让它长在野外,随便挑十个人,可能就有九个不知道山药没出土之前长什么模样。 在现代就已经是这样了,更何况是古代,山药还是医家药物,除了大夫与采药的,谁也没空认识它长啥模样。 当然,虽然是古代,有些地方还是认识这个山药的,甚至还把这东西当饭吃。 这东西当饭吃有什么作用呢?补脾补肾,最明显一个效果就是能让男人龙精虎猛。 不过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儿扛饿。 不过很明显,吴老头这里的人不认识这个山药,这一点,从满山遍野都可以看得出来这里有多少山药的枯藤就能看的出来。 因为如果认识,再多的山药都不够一个村子的人挖。 “这种藤,这种藤满山遍野都是!老天爷!” 吴老头要疯,他没有想到,这满山遍野随处可见的枯藤,底下竟会是这么长的一根薯。 他纵然没有吃过这种薯类,但却不怀疑这玩意能不能吃,因为如果不能,李敢不可能花那么长时间就为了把它挖出来看看。 再往下刨刨,这山药长的有些年份了,等把它全部刨出来,竟有一丈半还多。 全部拿出来之后,就算是没有称来称量重量,但估计起码超过十斤。 多少年没人动过它了,或者说,多少年没有人在这个山头上挖过山药了。 然后,像这种年份的山药,山遍野都是。 这些就是李敢的粮食,这就是渔猎术给他带来的粮食。 山上的,水里的,只要是能吃的,都将成为他的食物。 “山药在没有煮熟之前,是不能吃的,有毒! 就算你为了做它,把这些山药皮给刮掉。 然后你就会粘上了山药的那些粘液,这个时候不要用手去抓身上。 否则你会痒一个晚上,当然,也不要在没有煮熟之前吃到肚子里面。 那会让你从内而外的痒!” 如果不是李敢及时的解说,吴老头现在都已经擦擦一节山药外面的浮土,正准备一口咬下去呢! 如果真的一口咬下去,那种感觉真的酸爽,李敢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一个小伙伴偷偷的跑到厨房去,拿了一块院长奶奶已经洗切好的山药片吃了进去。 结果,那叫折腾了一个惊天动地。 完了那时候不像后来去医院那么方便,只好用一些土法子。 记得那时候,院长奶奶给那个小伙伴灌进了一把盐。 然后那个小伙伴连盐带原来吞进去的那块生的山药片一起吐了出来。 据说这叫以毒攻毒,结果很残忍,那个小伙伴长大之后看见山药就浑身痒,到现在都无法吃一些咸味稍重的东西。 那是相当的可怜! …… 吴老头现在两眼发光,他发现眼前这个叫李敢的后生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后生,现在老汉相信你哪怕是在这里也能生存的下去。 更相信你除了挖这个叫山药的东西,还有别的活命法子。” 说到这里,吴老头顿了顿,想了好一会儿之后才说:“昨天你埋下的那几个,都是一生孤寡,也是老汉在边军时的老兄弟。 只不过老汉与他们不同,老汉被抽丁去边军勾当时,已经有了家室。 所以,老汉从边军里出来时,顺便把几个一个锅里搅勺的老兄弟们也一起带回来。 本来是想带着他们回来安享晚年的,却没想到碰到了灾荒年景。 村里人不逃,没有活路。 可我那些老兄弟们都知道了自己的命,年纪大了,不想动了! 刚不想拖累村中青壮,就不跟着一起逃了。 而我那两儿,带着妻儿老小,本来想把我也一起拖走,说去县城寻活路。 被老汉我用棍棒赶走,赶不走,我能打时他俩的腿。 老汉舍不下自己的那一帮老兄弟。” 说到这里,吴老头眼眶有些湿润,接着又说:“可没想到最后还是要舍下,他们比我先走一步。 其实,毕竟是边军出身,对于官府那一套老汉跟那些老兄弟们都清楚的很。 如果有人因灾逃荒,少了且由他去,若是像现在这样,一县之地,甚至整个大西北,都受了灾。 他们就会出来赈灾,赈灾自有法度,他们不会着急赈灾。 先饿一段时间,不让灾民乱跑,等老的小的饿着死的差不多了,再施一些粥水。 让灾民看得到希望,但又不让他们吃饱,免得他们有力气造反。 然后慢慢耗,慢慢安置,等耗得差不多安置的差不多,人十停起码死了七停。” 李敢刚开始不知道吴老头东拉西扯想要说些什么,听到现在听出点东西了。 不过他没说话,继续等着吴老头说。 “正因为老汉我与那些老兄弟们都清楚朝廷的路数。 所以才不跟着去白费心机,还连累他人。 其实,甚至我那两个孩儿,带着妻儿跟着村民一起走时,老汉的心里就没踏实过。 从来没有听说过,不,是很少听说,大灾荒时,孩童跟着逃荒能活下来的。” 其实吴老头说的偏颇了些,灾荒时逃荒确实很少有孩童能活下来。 但并不是一定没有,也许更多的是被大人吃掉,易子而食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李敢觉得吴老头担心的很有道理。 “老汉是这么想的,如果,你能答应带着老汉一家活下去,度过这几年灾荒。 老汉做主,将家中良田50亩,还有几个老兄弟死后留下的家业,每家良田俱有十亩,都送给你。 只要你愿带着老汉一家求活,要知道,荒年必不长久,有水时我等所有都是极佳的良田,都是上等良田。 你从山上下来,想必还没有家业,就在这里置办一份家业好了。” 吴老头一番话说出来,直接就把李敢给说愣了。 因为在他的脑海里,系统给他发出了触发新一个任务的提示:“叮!是否接受吴保良的委托? 若接受,将会形成任务‘置办基业’,完成这个任务,代表着宿主即将有自己的基业,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请宿主慎重考虑,如果宿主接受,这将是第三个新手任务。 也是最后一个新手任务。 友情提示,最后一个新手任务奖励很丰厚。” 第十四章 越女阿青 系统这是几个意思?摆明就是红果果的幼惑(并不是错别字,河蟹万岁)。 不过就算是幼惑,也要摆明明车马吧!一句空口白话“奖励将会很丰厚哦!”就想让人满心欢喜的接下任务? “系统,完成任务奖励是什么?任务失败惩罚又是什么?说清楚!”李敢一向信奉,不懂就问,哪怕有时系统不会回答他的问题,反正问问又不会怀孕。 “完成任务,将会得到奖励三次免费抽奖,500声望,50两银子。 任务失败,系统将扣取宿主500声望。 任务时间,一个月。 如果宿主的声望不够,将会被系统抹杀。” 又是抹杀,有是抹杀!别人得到的金手指,都是尽可能的帮助或者引导,可自己得到的金手指,对自己却那么的简单粗暴,居然直接与死相逼。 李敢觉得自己应该悲愤莫名!可是怎么也悲愤不起来。 不过,完成任务后的任务奖励倒是挺丰厚的,三次抽奖。 自己有着金手指,这么强大的一个系统,哪怕是现在系统表现出来好像很平常的一样东西,系统仓库背包这种其实已经是逆天的存在。 如果有着这么一些强大的作弊手段,还不能在这个明朝末年,带着区区一家子几口人活下去,那自己就太废材了。 废才有什么资格悲愤,所以现在李敢怎么也悲愤不起来,因为他有自信。 这种系统带来的迷之自信,让他感觉,在这个世界,这个时空里,自己将会是站在最顶峰的存在。 就算不是最顶峰的存在,也起码是之一。 “成!这事儿我应下了,不过你家那五十亩地就算了,但是其他五家的那些无主田地,我就收下了! 老爷子准备准备,去县城,找到您的家人再回到这里,您再帮我把这几家的田契过到我的名下。 您一家,只要听我安排,活下去不难!”李敢朗声说。 听到李敢终于应了下来,吴老头那个激动,说话都哆嗦:“那老汉这就去县城,去把他们给找回来!” “好!”李敢现在心不在焉,他都答应下来了,怎么任务显示还没完成? 不是说答应就好吗? 可是现在自己答应下来了。但任务没反应,这就尴尬了! 他记得任务描述是这么说的,答应带吴老头一家度过灾荒。 是答应吧!不可能等灾荒过去才算是完成任务吧!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惨喽! 因为明末这个小冰河期,灾荒可是连绵几十年的。 所以说,度过了灾荒才算是完成任务,这不可能,不合理也不科学。 再说了,自己的任务时间也只有一个月,所以不能是时间长到灾荒度过。 那么如果不是时间问题,肯定还有别的什么原因阻碍了自己完成任务。 他仔细琢磨了一下,任务的提示,琢磨来琢磨去,也许关键在于“吴保良一家”这几个字上。 再在心里问系统,这回系统变成缩头乌龟了,怎么问都不出声。 想让它给点提示,理都不理你。 不过,无论系统理不理自己,事还是要做的。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真按时间算,乱民攻击澄县县城,干掉县令张斗耀的时间就在这段时间了。 系统没有提示,也许是计算之后,发现完成任务的几率不大。 也就是说,吴老头的家人有可能会在这场动荡中没命。 如果吴老头的家人都没了,那就算自己答应下来带他们一家子度过饥荒又有什么用?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吴老头的家人,并把他们带回来,这个任务才能完成。 等他理顺这一切的时候,吴老头已经做好干粮,拿起葫芦装上水站到他跟前。 李敢看了一眼吴老头的干粮,从这里走到县城,最快的脚力也要四到五天。 如果,一天只吃1斤粮食,一个人五天就是五斤,来回就得十斤往上。 可这只是一人的量,可吴老头是要去县城把自己家人给找回来的,所以对把家人需要消耗的粮食给带上。 他可不认为,县太爷会让城外的流民有存粮可以傍身。 全家差不多十口人,他一共带了五六十斤粮食,好大一个麻袋。 李敢想笑,却又笑不出来,但他确实没见过,走几天远路还得带上一大包粮食,咋一看很滑稽,可细一想却有些心酸。 千言万语到了嘴里就只剩下一句话:“老爷子觉得,这么一大袋的粮食,到了流民堆里还剩下多少?” 吴老头也是老行伍了,听弦歌而知雅意,很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到了他这个岁数,看多了人心。 连他自己都不认为,带着这一袋粮食能在流民面前保得住。 不过他也胸有成竹:“敢哥儿放心,临到流民堆时,老汉会把粮食先藏起来,回来的时候再取就行。” 果然,老行伍就是老行伍,见过的事情多了,早就把办法想好了。 不过,李敢伸手拿过吴老头脚边的粮袋,笑:“老爷子,不用这么麻烦,我跟你一起去。” 说完,手轻轻一提,就将粮袋提离地面,接着心念一动,竟将粮袋当着吴老头的面收进了系统背包空间。 “嘶!”青天白日,明明白白的,一个大粮食袋子在自己面前突然的失去踪迹,饶是吴老头自诩见多识广也大吃一惊。 “这……这是为何?粮……粮食呢?” 面对老爷子的惊讶,李敢又笑了笑,伸手往跟前一伸,那个被他收起来的粮食袋子眨眼间又出现在两个人的面前。 “这是我的一点小本事,老师教的,没什么大的用处,就是搬东西很方便。” 李敢的话说到这里,地上已经多了很多东西,有李敢原来装满东西的背包,有那把匕首,还有那个瓦斯炉锅。 这些东西一样一样的被李敢从系统背包空间里拿出来,出现在吴老爷子面前,把他惊得目瞪口呆。 他说这是袖里乾坤,一种道术,千把两千斤的粮食还是能收进去的。 没有阻止吴老爷子欣喜若狂地去收拾粮食,老爷子觉得粮食还是随身带着的好。 他现在的注意力全在手中的一本书上,一本书占着一个背包空间格子有点浪费,就取了出来拿在手上。 《阿青的剑》,就是上次抽奖拿到的奖品,那本不厚不薄的订装古籍一样的书。 突然感觉很不一般,这本书有古怪。 他有预感,这次可能会遇到麻烦。 他更有预感,解决这次麻烦的关键,在自己手中这本书上。 颤抖的手指轻轻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书页刚刚翻开,却整本书忽然间,化为飞灰。 飞灰旋转,渐成一道黑光,眨眼间没入李敢的额头。 这一幕,没有人看到,不管是去搬粮食的吴老爷子,还是吃饱了呼呼大睡的小家伙。 李敢闭着双眼站在那里,他在做梦,梦里有一个小姑娘在放羊。 虽然没有人叫她,但李敢还是知道,她是越人,叫阿青。 第十五章 往澄县 梦很长,却又仿佛一瞬间。 一时像是牧羊时在与想吃羊的山林中猛兽相斗。 一时又像与喝多了一剑劈死她赶过的羊那位吴国剑士而引起的“越女独战吴国七剑士”大战。 范蠡引她入宫训练越国剑士,她没过读书也没教过人,不会教人,只能用最累的方法,就是自己天天与那八十剑士交手。 八十剑士在勾贱面前说并没有学到阿青的皮毛,只学到一丝影子,但却有信心能横扫整个越国所有剑士。 勾剑大喜并命名这得自阿青一丝影子的剑法为越女剑,并传与所有甲士。 方有三千越甲可吞吴之威名。 阿青不懂这些,不过她的剑也在天天与甲士们交手中得到升华。 梦的最后,是西施回到越国,阿青那单纯的小姑娘以为,只要杀了西施,范蠡就会回到自己身边。 那一夜,一千甲士,一千剑士围守,阿青毅然前往。 一人,手执青竹为剑。 两千越甲皆没,她穿窗而入时,见了西施。 只那一眼,她就知道,就算杀了西施,范蠡也不会再回到自己身边。 西施太美! 青竹在点到西施胸口时停住了,阿青凄笑一声,对旁边的范蠡道:“方才收手有些迟了,漏了一缕剑气,伤了她心脉,寻医者去罢!” 说罢穿窗而去,从此西施捧心。 …… 梦到这就醒了,醒来时心中怅然久久难消。 回过神时,发现吴老汉已经把从老鼠洞里挖来的粮食全部装了来。 不多,但也有个二三百斤,看着麻袋在李敢手中消失,吴老汉双眼眯成了一条缝。 他现在手里拿的是一根丈长的手臂粗木矛,一头削尖还用火烤过,很硬实,用来杀人也是绰绰有余的。 “流民老汉见得多了,手里没点东西防身,麻烦事会多很多。 本来在军中时,老汉擅使长枪,长枪乃军器,民间不可持有,木棍却无妨。” 吴老汉笑道,并送上一个背篓:“这是老汉孙子小时背他的背篓,娃儿放在里边宽松,还能坐,不憋着。” 李敢抬头看,发现这种背篓很熟悉,哪怕是到了现代,在西南地区还很常见,经常看到妇人背上背着,里面坐着孩子笑的开心。 “很好的东西,李敢谢过老爷子!”背篓里已经垫好了软软的草絮,这样就算是小家伙在里面睡觉也不会觉得难受,看得出吴老汉很用心。 一切准备妥当,李敢背上孩子,吴老汉一脸纠结的手拿削尖的木矛,对他说:“敢哥儿真的不拿上一根木矛?要知道人心险恶。” 李敢笑着摇摇头,拿起放在门边上的那跟刚刚在山上折回来的枯黄细竹,半人高,拿在手里像是一根手杖。 他抬手示意了下竹杖,道:“有它足矣!” 阿青一生以竹为剑,她在剑之一道的记忆,已经被李敢继承,所以李敢也以竹为剑。 李敢认为竹子在手,比木矛管用。 见李敢坚持,吴老汉没有再说什么,在他看来,既然李敢有鬼神莫测的袖里乾坤,当然也会有别的什么防身手段。 于是,烈日下,三人同往,往澄县进发。 路上,李敢给背篓做了一个遮阳棚,免得小家伙被太阳晒到。 途中吴老汉惊讶连连,李敢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隔着老远就看得出半山坡上的那洞里藏着一窝兔子,轻易找到另外几个洞口堵上用烟熏了出来。 路过一个小水潭,一竹杖下去,上来时已经插着一条十几斤的大鲤。 就连那天上盘旋的老鹰,不小心飞低了些,竟被他拿着一张突然出现在手中的弩一箭射了下来。 看着他手中重新消失的弩,没见过,这一看就是军国重器,甚至他敢说整个大明朝都没有这样一把犀利的纯钢铁的弩。 这也幸好敢哥儿有袖里乾坤,不然以手持军国重器的罪名,抄家灭族,不算大事。 “老汉终于知道,为何昨日说到粮食你能这般镇定,现下里终于知晓了原故。 对你来说,这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里钻的,到处都是食物,又何须为缺粮惊慌!” 言语间全是大写的服气,可以听的出来,完全是发自肺腑。 李敢手里转动着正在烤着的鹰翅膀,往上轻轻撒了盐,现在的作料,只有盐。 听了吴老汉的话,笑了笑心想:要是没有得到渔猎术之前,打死他也没有本事弄到这些吃的,然而他当时抽到渔猎术时竟枉自以为这项技能没有用,可见当时的无知。 “粑粑……饿!”小家伙趴在李敢的怀里扬着小脑袋喊饿,委屈的噘着嘴扭身子。 李敢一看心就化了,把手里已经烤的差不多了鹰翅放下,端起一旁晾凉的差不多的鹰肉粥,找勺子,喂孩子。 眼看着鹰翅膀没放稳,吴老汉赶紧伸手去接,老实不客气地咬住一只,一边心疼地说:“烤个翅膀上那么多盐,糟蹋东西,还是精盐。” 李敢回头作势就要抢他手里的鹰翅膀:“别人是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老汉你这是肉还没吃完就开始嫌弃我糟蹋东西了,还来!” 吴老汉赶紧躲开,死命护着自己手里的吃食,当然李敢也不是真的去抢,他也不是真的在躲。 一起走了几天,大家都开始了解了对方的性子,相处的比较随意,也能开开玩笑。 吴老汉一边嚼着嘴里的鹰肉,一边说道:“按脚程,明日便可以到县城,按惯例,流民应不许入城,会置于城外立一流民营,所以老汉家人应该在城外。 直接进流民营,找到人之后马上走,否则将身不由己。” 李敢点头:“论在这世间凡尘里打滚,我不如你。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听你安排就是。” 他在乎的是任务是否完成,至于是否要在流民堆里搅动风云,现在还不是时候。 来日方长! 第二天,夕阳西下之时,澄县城外来了两个跋涉的身影,风尘仆仆。 不算高大的城门楼子上,大大的两个字看上去很有威严:澄县。 那个背着背篓的年轻人,对身边的一个老人说道:“终于到了……” 第十六章 李瞎子 所谓人一过千,无涯无边,这次澄县遭灾的狠了,围在城外的灾民居然好几千。 其实像澄县这样的穷县,管辖之内的总人口不过才三四万人,现在足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口弃家出逃,只为了在这灾荒年间求得活命。 围在这里的还不是全部,有些已经分开去了隔壁白水县,可就算是这样,被阻拦在县城外的灾民们的聚居地还是一眼难以看的到边。 在这种乱糟糟的地方找人,简直就是受罪。 李敢皱着眉看着脚下,到处的便溺,让他无从下脚。 原来古代,只要有大灾,就会有大疫,原因就在这里。 瘟疫的发生,多数是与卫生离不了关系。 便溺,尸体,蛇虫鼠蚁这些只要清理的不干净,便是疫病产生的温床。 而古代往往对于卫生这种东西讲究的不是太严格,特别是遭灾了的灾民,连生活都成问题了,谁还会去关心卫生。 “尽快找到你的家人,回去之后烧开热水,用草木灰泡水洗澡。 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李敢一点都不敢小看古代的疫病,在古呆哪怕是小小的伤风感冒都有可能要了人的命。 古代人是很脆弱的。 “为何必须要用草木灰水洗澡?”吴老汉很不解,但看李敢衣服郑重其事的样子,不敢怠慢,遂想问个明白。 李敢正色:“其实如果有石灰,石灰水洗澡更好,虽然洗完之后皮肤会有一段时间的干裂,但总比身染疫病的强。 草木灰是退而求其次的东西,用来杀菌勉强可行。 ……” 当吴老汉弄明白,原来瘟疫就是从这些不起眼的大小便,跳蚤,老鼠蚊子等等东西带到身上之后,吓了一跳。 随即心急如焚的要冲进流民营里面找着家人,将他们带离这座将要爆发的火山。 满地的大小便,虽然没有老鼠堂而皇之地行走,但是看着过往的衣衫褴褛的人头发跟上那一串串着虱子蛋,白花花的好像头皮屑。 以前习以为常的场景,不知道怎么的,看见了心里竟然有的恶寒的感觉。 特别是那个刚从自己腋窝里拿出来,掐着一只虱子放到嘴里咬得咯吱作响时。 俩大一小像是躲避什么洪荒猛兽一样在快速的在人群里走过,小心翼翼地尽量不要让自己碰上别人。 就这样走了好一会儿,却没有看到吴老汉的家人,甚至连他们村子里面的其他人也没看到。 “老爷子,像这么无头苍蝇的乱找也不是个办法,你不如去找个人问问,你们村子的人都到哪一块去了? 毕竟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你们村的,一个村的,出来肯定不会分开。 一个村子的人目标还是很大的,问问总比瞎找好!” 原来还想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悄无声息的把人找到带回去这事儿就算了了。 却没有想到在几千人里找几个人竟然这么难,找的都有点无奈了。 吴老汉也不嫌人身上长虱子了,伸手拦住一中年人,拱手问道:“敢问这位好汉,可曾见过,老槐树乡半山村的人?” 中年人眉目一挑,斜着眼撇了下吴老汉,又看了眼站在吴老汉身边的李敢。 待目光扫过李敢背着的背篓时,眼中精光一闪而过。 相比起流民营里这些骨瘦如柴,满脸麻木衣衫褴褛的人,吴老汉与李敢精神的模样,素净的衣衫格外的鹤立鸡群。 特别是李敢,已经剃光了脸上的胡须,梳好了那乱蓬蓬的头发,整个人简直就是富家公子模样。 那一身有点奇怪的服装,一眼看上去料子就不一样,甚至还看不到针脚。 就这一身衣服都值不少钱呢! 现在,在眼前这个中年人心里,吴老汉与李敢,就是两只大肥羊。 人之初,性本善,也许是真的,但是这句话却不适合在流民当中使用,生存的压力总是让人变得比狐狸还狡猾,比狼还要狠毒奸诈。 “老槐树乡半山村是吧?见过!”中年人应该是许久都没有梳洗过了,手往头上一阵抓挠,头皮屑还有虱子横飞。 李敢与吴老汉皆有些厌恶地后退了一步,不过随即又站了回来,一脸殷切地看向中年人,等着他的答案。 “在哪?他们现在在哪?”特别是吴老汉一脸急切。 但是,中年人却是一脸的狡猾神色,轻笑了一声:“可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呢?” 这就是了,流民营里哪里来的好人,现在这个中年人,摆明是要好处来了。 “你想要什么?”李敢上前一步,淡淡问道。 “粮食还是银两?”他伸手到背后的背篓里,像是在里面拿出一小袋三四斤左右粮食,还有一个一两的银锭。 他以为,那个中年人会选银两,因为哪怕是只有一两的银子,能换1000钱左右,不说像以前能买一石粮食,十来斤应该还是可以的。 最重要是,这里是流民营,怀里揣着一两银子不显眼,要是揣着几斤粮食,肯定会被别人看到。 到时候粮食,还是不是自己的,那就难说了! 所以他猜那个中年也会选银子,而不是选那三四斤粮食。 但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中年人选的是粮食而不是银子。 “当然是要粮食,虽然现在县城里面的粮价,一两银子能买十多斤斤粮食。 但我们是流民,县城里进不去,拿上银子也没用,粮食少点就少点,但起码是能吃的。” 中年人满意的拿走了那一小袋粮食,才说道:“老槐树乡半山村的人,不服李瞎子管教,被赶走了。” 然后指了指很远处的一个小山包,说道:“他们都被赶去了那里,李瞎子还不许他们来领城里来人发的粥,还说了,特别是那两个姓吴的小子,只要看到他们,见一次打一次! 如果还不上道,流民都是没数的,死几个人算不上什么大事儿!” 李敢与吴老汉相视了一眼,齐齐心道:“难怪在这里找来找去找不到他们,原来是根本就没在这!” 不过只要没死人,就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随即,他们又被一个人名给吸引,李瞎子是谁? 第十七章 肥羊 “李瞎子是谁?”中年人嘿嘿笑了两声:“想知道?想知道就拿你手里那银子来换!” 李敢被气笑了:“想的还挺美,这个又不是什么急事,你不说我不会找别人问?” 再说,既然知道了半山村的人在哪,找到了他们之后再问也不晚,眼前这个中年人哪来的自信别人还非问他不可能呢! 这个时候中年人才想起来,眼前这俩人是来找人的,而自己刚才给他们指了路,等他们找到了人再一问不就完事儿啦? 不过随即他又冷哼一声:“原来你们也是老槐树乡半山村人。 哼哼!你们村的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你们俩就等着被连累吧! 到了今天晚上,半山村的那两个姓吴的小子还不屈服的话,李瞎子不会容得他们活到明天早上! 你们两个来的真不巧!” 说完,中年人回头就走,转身时手里那包粮食,不知道被他藏在身上哪个地方,已经不知所踪。 最重要的是,从他的身形看过去,竟然看不出来他身上藏有东西。 高! 既然要找的人不在这里,李敢跟吴老汉,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多待,马上走了出去,打算到刚才中年人指的那个小山包上看看。 刚走出去就看到城门开了,里面正在往外走出一些衙兵,还有一些民夫挑着一个个的木桶。 在一排民夫的后面,走着两个女子,一个看上去三十上下的妇人,另一个应该还小,十三四岁吧! 一行人走出城门后,径直往流民营这边走来。 “施粥了,走快点走快点,每天只有一次施粥,每次都不够,总有人会饿肚子,走的慢了就没你份了,还不快点!” 一个瘦骨嶙峋的妇人,拖着一个少年,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碗,往那一行挑着木桶正往这里来的人迎去。 在她们身前身后,一个有一个的流民走出自己的窝棚,草堆,又或者角落,甚至还有人在地上掏个洞钻进去住的。 相同是这些人手里面都会拿着一个碗,看来都是等着分粥去了。 看的这些人熙熙攘攘的往分粥的地点走去,李敢还有些担心,这些人会不会排队,要是一拥而上打翻了那些粥桶怎么办? 他可不认为,那几个衙役,在守护粥桶的同时还能维持这几千人的秩序。 不过很快,在人流当中渐渐出现一些手里面并没有拿着碗的人,他们拿的是木棍。 胳膊粗的木棍拿在手里,很有威慑力,他们站在粥棚前面,本来还有点纷乱的人群竟然自觉排起队来。 在匆匆的人流里,李敢背着背篓跟吴老汉站在那里不动,非常显眼。 这个时候,在流民营里最深处慢慢走出来一伙人,一伙七八个壮汉。 领头走在前面的是个大小眼,那只小的眼睛,感觉像是瞎了,不过那个大的眼睛是不是闪过精光,尽现犀利本色。 李敢猜测,眼前这个大小眼,很有可能就是刚才中年人说的那个叫李瞎子的人。 “咦?竟然来了两个生人,好啊!”大小眼那群人也注意到了鹤立鸡群的李敢与吴老汉。 特别是他们身上素静的衣裳还有淡然的神色,都像是掉到沙子上的珍珠,漆黑夜里的萤火虫,那么的显眼,那么的出众。 “嘿嘿!李大哥,这俩人身上的衣裳不错,挺干净的。 特别是那个背着个背篓的,身上衣服的料子很特别,样式也别致,穿到身上很神气呀! 这衣服就应该是李大哥穿的,穿着小子身上糟蹋了。” 大小眼身后一个看上去有一些贼眉鼠眼的瘦小汉子眼神往李敢二人身上一瞟,眼神就一亮,说道。 其实,他的眼神最主要是往李敢的背篓上瞅。 背篓里面的小家伙,现在正在熟睡,窝在里面看不出来,不过她的重量让背蒌的两根背带稍稍往肩膀肉里面勒了点。 也正因为是那两条背带,让眼前这个瘦小汉子误认为里面有什么可能贵重的东西。 “大哥,看那小子的背篓,有分量,可能有好东西!”瘦小汉子眼中透出贪婪,一点也不顾忌李敢与吴老汉还在跟前,听得见,说话间竟没有半点掩饰。 “闭嘴!”大小眼低喝一声,底下的人毕竟都是草莽出身,贪婪无可厚非,强取豪夺在他眼里也并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就算是想去强取豪夺,也得看人。 普通的灾民,流民营里的渣宰,你可以想怎么欺压就这么欺压,但眼睛得亮,什么样的人能惹,什么样的人不能惹心里得有个数。 眼前这个老头跟这个年轻人是普通人吗? 看他们淡定从容的模样,一点也没有灾民的凄惶,特别是那个年轻人,看的这些灾民都是带着一丝俯视。 这是上位人对普通苍生的俯视,他们高高在上,这是他们独有的傲气。 没有足够的利益,他还不想惹这样的敌人,这样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人身后的势力。 李敢与吴老汉的淡定,竟然让对方在心里有了一个错误的猜测,竟然有束手束脚的感觉。 大小眼抱拳,冲吴老汉说道:“长者所谓何来?” 吴老汉点点头算是回礼,他自从知道眼前这个李瞎子对半山村的人有什么企图之后,便对这个看上去像是灾民头子的人没有半分好感。 能对他点点头,这个礼已经回到超规格了。 “来这办点事儿!李头领若要忙只管去,我等办完事儿就走,不会妨碍李头领的。” 吴老汉没说话,李敢只好开口。 那个大小眼正想问他们什么事儿,却突然看见我前方一个中年人往这里快速跑来。 边跑还边叫:“瞎子哥哥,这两个人……这两个人是老槐树乡半山村的!” 大小眼有点纳闷,什么老槐树乡半山村的,啥意思? 边那个贼眉鼠眼瘦小的汉子提醒道:“就是那两个有两杆铁枪的,姓吴的小子所在的那个村子!” 那中年人这时候终于跑到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们俩脸上没有菜色,没饿过肚子,他们有粮食! 而且他们现在就是来找自己村的人,应该是有粮食了,把村子的人叫回去。 可别放走他们,这可是肥羊!” 第十八章 500年前是一家 粮食!肥羊! 这不像是一个正常百姓所说出来的话,更像是一种黑话。 一种切口,听的就像是山上的土匪探子在向头领报告,自己找到了目标或者说猎物。 中年人说出这句话之后,还指了下李敢背着的那个背篓:“他的那个背篓里面肯定要好东西,你们看那份量。” 李敢好笑地提了提背篓的背带,小家伙就在里面呼呼大睡,能没有分量吗? 不过,他没有出声反驳那个中年人,误会又怎么样? 误会他背篓里面背着粮食,或者是财物又这么样? 他有这么个自信,谁敢对自己起歪心思,伸手剁手伸脚断脚。 所以他很淡定的没说话,看着眼前这么些人的表演,也是一种难得的乐趣。 吴老汉就没有他这么淡定了,在这儿流民堆里,什么事儿都有可能发生。 虽然手里提着木矛,他有信心用这个能杀人,但是他不是百人敌,他只是一个投军几十年后退了出来的老兵而已。 他敢说自己比一般人彪悍,哪怕老了,但是对上现在面前的这些人,他没有那个自信说自己可以完好无损地杀出重围,就凭手中的这干木矛。 他是兵,不是将,还是一个老到人家不要的老兵。 手中的木矛轻轻提了下,脚底下往前踏实,做好了发力往前冲的准备,他的目标是那个大小眼李瞎子。 虽然没有读过书,但是人在军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句话还是常常被人说起的。 大小眼李瞎子就是这群人的头,如果要动手,他第一个对付的就是李瞎子。 相信只要把李瞎子拿下了,别人一定会投鼠忌器,到时候自己二人就能全身而退。 听到中年人的话,瘦小汉子细看了一下李敢二人,还真的是身上很干净,脸上也没有菜色。 绝对没饿过,起码最近几天没有,红润的脸色饱满的精神,在这个时候是最让人嫉妒的。 这就证明中年人的推测是靠谱的,这人有粮食,粮食还挺足,要不然不能可能吃得满面光泽。 粮食啊! 这种东西,现在就是比金银还要宝贵的财富。 如果他们懂得战略物资这个词,他们一定会用战略物质来形容粮食。 所以在推测出李敢他们真的有粮食之后,那个瘦小汉子眼中射出贪婪的精光。 他很直接,因为他的手已经往腰间摸了。 那里的衣服下摆有一把刀,不是很长,但很锋利! 他现在想了就是,把这二人拿下,逼问出粮食所在,然后就发达了。 像他这样的想法,有的不只是一个,因为在他的身旁或者身后,那些一起走出来的,都是李瞎子的心腹的那一群壮汉,他们的手更快已经把刀给拔出来了! 感觉到吴老汉的动静,李敢拍了拍他的手,这是让他不要轻举妄动。 吴老汉这才想起,自己身边这位不是普通人,他在来的时候已经承诺过,只要他的家人还活着,就能护个周全。 若说,这个世界谁对李敢最有信心,那就是吴老汉。 或者说,无论是谁,能看见李敢把东西从有变成没有,然后再从没有变成有,这个时代的人,谁都会把他当成神仙中人。 所以,看到李敢的动作,吴老汉收起了自己的锋芒,且看他如何安排。 他收住了,但对方并没有收住,十几把明晃晃的短刀持于手中,杀气十足向前逼来。 “都给我退下!”一声沉喝,大小眼李瞎子出声阻止了自己手下的动作。 “大哥,他们是半山村的,而且他们有粮食!”瘦小汉子看来在李瞎子的手下里面,还算是挺有地位的,所以敢开口劝了这么一句。 一股肃杀之气从李瞎子身上散发出来,他沉声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说……住手,退下!” 瘦小汉子脸色变了变,李瞎子从来没有用过这种口气跟他们说话。 不过熟悉李瞎子性情的他,知道李瞎子现在是认真的,认真起来,如果不听他的可是会死人的。 悻悻地退下,十几个汉子在李瞎子手势的示意下,用衣衫掩住了那锋锐明亮的短刀。 李瞎子瞄了一眼不远处那正在施粥的衙役与那对母女,敏锐的感觉感觉到了那边投过来关切的视线。 他现在不宜太过引人注目,或者说注意。 所以他低声训斥手下:“关键时刻就在今晚,岂能为了这点小事儿,而节外生枝!” 瘦子退下,还顺便帮那个中年人也一起带走。 大小眼李瞎子回过头,皮笑肉不笑的看向李敢,相比起手拿木矛的吴老汉,他却觉得眼前这个背着背篓的年轻人身上散发的危险味道更为浓重。 竟然让他心里感觉到了危险,要知道他李瞎子能有今天的地位,靠的不是他有多能打,而是他看人的本事。 别人双目完好,但是看人未必准。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画虎画皮难画骨,他李瞎子能混到今天,靠着就是他的心眼。 他总是觉得,自己的心眼是得天独厚的,别人完好大一双凡眼看人观相,而他李瞎子,虽是独眼,但看人都是观心。 而今天,他竟然从眼前这个年轻人这里,看到了危险,看到了血流成河。 不能说他怂了,只能说,有时候翻脸需要看时机的。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不愿意冒险。 李瞎子笑问道:“年轻人很面熟,李瞎子想问一下贵姓大名,好交个朋友!” “李敢。”李敢朗声道。 李瞎子没去问吴老汉,他刚才看得出来,吴老汉想要攻击自己。 他更看得出来,吴老汉身上依稀还带着杀气,也是个手上有过人命的狠人,还不止一条。 但还入不了他的眼,他手下有过人命的喽罗,很多。 他有自信,就算刚才吴老汉出手也伤不到自己,所以他看不上吴老汉。 也就没跟他问姓名。 “五百年前是一家,一笔写不出两个李字,其实我俩应该亲近才是。”李瞎子嘿嘿笑,但却听不到半点笑意。 “亲近就算了,李敢此次前来,是来找自家兄弟来了,还请瞎子兄不要阻拦才好。”李敢淡淡道。 “好说,好说!李兄的兄弟可是半山村人?若是,却不在灾民营里,他们都在那边山上!”他指了一个方向,正是刚才中年人所指的那个位置。 李瞎子突然愣住了,因为他看到了那座山上怎么冒出来往下冲的十几个人,那些不正是半山村的村民吗? 第十九章 原因 “是我家那两小子!”吴老汉有些激动,叫道。 抬眼看去,从那小山包上冲下来的十几个青壮,在两个二三十岁的男子带领下,拿的武器往下冲。 那两个二三十岁的男子,手上都拿着一杆铁枪,只这一眼,李敢就看出来那两个拿着铁枪的就是吴老汉的两个儿子。 只是他们为什么呐喊着冲锋?为什么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武器?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在那个山脚下,或者是草丛里,或者干旱的小溪边接二连三的出现一些人。 也是同样手持木棍刀盾的人,都是流民装束,不过他们现在冲击的方向,却是半山村的那些往外冲的人。 而这些人的数量有点多,看上去有一百多快两百的样子,而且每个人手上都拿着棍棒或者短刀。 十几个对上一百多快两百人,看着他们双方跑动的姿势,除了那两个手拿铁枪的,都是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乌合之众。 结果会很明显,那冲下山的十几个人,结局显而易见。 吴老汉神色一凛,就想冲过去,助自己儿子一臂之力,却没有想到竟然再次被李敢拦住了。 李敢的手只是轻轻的放在他肩膀上,他竟然连动都动不了,好厉害的手段! “如果我是你,我会让那些人暂时退下。 如果你还自认为是一个聪明的人的话。” 李敢的话很冷,能让人听了之后寒气能从脚底板一直上升,融入心脏。 李瞎子现在就是这种感觉,他感觉只要有一点妄动,李敢就可以在他想出手的时候,给予他致命的一击,所以他不敢动。 但是他不得不动,因为眼前的这个叫李敢的年轻人就这么盯着他,目光很冷,想看死人。 当然如果他不制止手下的话,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坚持:“可以不伤他们,但他们在今天晚上明天太阳出来之前不能下山。 否则鱼死网破!”说到最后几个字时,李瞎子感觉勇气又回到了自己身上,他还真有了鱼死网破的决心。 李敢不置可否,带着吴老汉往快,要发起冲突的半山村民所在地走去。 李瞎子的命令,很快传到那里,一起到那里的还有奔跑过去的吴老汉。 只有李敢,不疾不徐的慢慢走着。 其实,这边的乱象已经被那些施粥的人看在眼里,这边加起来几百人拿着兵器打斗在一起的样子,把那些人给吓着了。 他们正在收摊,战战兢兢的还怕这边的打斗要波及到他们。 因为,这里有几千个灾民,如果他们也乱起来…… 特别是那对母女,应该是大人物,所有人都护着她们,最后连那些粥桶都不要了。 因为看到他们停止施粥,等着施粥的灾民,哄闹了起来。 一群衙役戒备着往城门退去,但是城门太远,他们又不敢抛下那对母女自己跑,想要回到城门还得一会。 山上冲下来的半山村人,和那些差不多200人手持兵器壮汉们的冲突已经被制止。 “爹!是您老人家来了?”手持铁枪的吴家两子猛地跪下。 把老父扔在家中不管,是他这几天的梦魇,若不是老爷子太狠,若是不走,就会把腿打折,他怎么的也留在家中不走了。 跟在他后面是半山村的青壮,见了吴老汉齐齐唤了一声:“老村长!” “嗯!”吴老汉点头。 “爹,您咋出来了?”吴家老二欢喜问道。 吴老汉扬手给了他一个暴栗:“咋的?你就那么希望我饿死在那!” “哪能呢!盼您好还来不及呢!”吴二缩了缩脖子道。 没错!吴老汉的两个儿子,一个叫吴大一个叫吴二。 乡下人取名字就那么随性。 吴大叹气道:“爹,看你脸色,该是找到活路了,可您今天不该来。 你这一来,就得把命送在这了!” 哦?吴老汉一听,这应该就是他们刚才十几个人,拼命去冲那快二百人包围的理由吧? “婆娘娃呢?”吴老汉没有看到自己儿媳妇和孙子,紧张问道,年纪一大,家人在心里的分量就会重得很。 吴大应道:“这是我和老二的婆娘娃,还有我们村里面所有的婆娘娃都在山上。 山上还有几个人守着,不过守不守都一样,我们活不长了。 爹,您真不该来!” 吴大说完,神情黯淡,在他身后所有人都是,绝望。 看来他们都同意吴大所说的话,事出有因。 “既然如此,先到山上再说!”吴老汉知道事情大条了,但具体什么事,得需要了解后再看。 他回头,李敢已经来到身边,对自己的决定也并没有异议,最重要的是他的脸上依然淡定。 这就足够了! 吴老汉心里的底气就是李敢,不说李敢别的能力,就一样东西已经能让他安心。 就是他知道李敢身上有一把重弩,曾经他让李敢给他玩了一下,以他的箭术,在差错几次后熟悉了这把重弩后,二百步外他敢拍着胸脯说我吴老头,能百发百中。 还能穿重甲,在这里的几千人,谁有甲? 实在不行,最后他跟李敢要过那把重弩,凭着那二十支铁箭,他老吴能让李瞎子这些领头的死一茬。 回到山上,一把搂过自己的两个小孙孙,才十来天不见,就像过了好几辈子一般。 两个儿媳给他见礼,然后他拉着两个儿子要给李敢见礼,让李敢阻止了。 李敢现在正好奇的是,是什么原因,让李瞎子针对起半山村的人,到了要杀人的地步。 而且他还有个预感,李瞎子的谋算,有可能就是眼前的这座县城。 果然,吴大的话证实了他的推测和预感:“李瞎子要造反!他要红进县城杀了张县令!” “他之所以要阻止我们下山,就是怕我们到县里面告密。 因为,昨天他们谋划的时候,被我和老二还有刘小七无意中听到。 当时一听到这种大事儿,我们就心里发慌,赶紧跑了回来。 结果这一回来,他们为了防着我们将消息传出去,有意将我们全部干掉,但又怕节外生枝。 所以,就将我们困在这,等他今天晚上事情办完再来处置我等。” 吴大说到这里就一脸苦涩:“您是投过军的人,曾听您说过一旦杀官,便是谋反! 谋反是诛九族的大罪,无论是成与不成,一起在流民营的半山村死定了。 所以儿子想带人冲一冲,能冲出一个去,告诉那正在施粥的县令夫人与小姐,给我半山村撇开关系,这样还有些活路。” 他的意思李敢懂了,如果李瞎子真的造反,那么无论现在的半山村是否有参与进去,在朝廷眼里都是跟暴民一起的,到时候朝廷大军一来半山村逃不了满门抄斩,诛九族的大罪。 “不对啊!张斗耀不是死在白水王二手里吗?没记得跟李瞎子有什么关系啊?” 李敢低声嘀咕了一句,站在他不远处的吴二脸色“唰”地白了。 第二十章 官银 “难道你也是他们一伙的?”吴二大叫。 “胡说什么!那是你爹我的救命恩人!李敢,李公子。”吴老汉大怒,逮着二儿子一通大骂。 “那他为何知道,要谋算张县令的是白水王二?”吴二还是觉得事有蹊跷。 “怎么一回事?什么白水王二,你给我说清楚!”吴老汉斥道,吴二说的他有点糊涂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当时吴二起夜,准备蹲个大的,怕臭着自个村的宿营,便去远了些草丛里解决。 半山村离得远,来的有些晚了,靠近城门的宿营地已经被人占光,他们村子只能在宿营地的最外边。 吴二刚扒下裤子蹲下来,放了一通的畅快,正准备找些杂草擦屁股,却听到黑暗里前面有几个人在说话。 “王员外放心,就在明晚,等我的人到了,就和李瞎子这边的人一起攻入县城,杀了那狗官张斗耀。” “你白水王二的名号还是信得过,但兹事体大,还是小心为上。” “王员外请放心,我李瞎子这点是人马,还是你给的粮食才聚起来,你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儿,必不会有半分差错!” 这个声音吴二听过,他是现在流民里面威望最高的,早上的时候他们还见个面,正如那话里面自称的,他就是李瞎子。 老天爷!李瞎子与白水王二还有城里面这个王员外一起谋划杀官。 杀官可是造反大罪,造反是要诛九族的,这一点他吴二比谁都清楚。 因为他爹可是投了几十年的军,不知道听说过多少,干犯官府大罪而祸害到全家或者全族的例子。 还没有听说过谁能逃得了的,如果王二与李瞎子真的杀了官,那自己这些人,可都是从犯,到时候可是人头滚滚。 所以他觉得这事儿必须尽快告诉大哥,然后带着自己村里人,远离这个漩涡。 这坑太大,掉进去,注定尸骨无存。 所以他拉上裤子起身就走,却没想到起身的太猛,竟弄出了声响。 “谁?”一个大汉抢进发出声响的地方,看到了一道影子闪入黑暗中,速度很快转眼就不见了。 不过,他看到的影子,手里拿着长长的兵器,起码有一丈长。 突然感觉不对劲,脚底下好像踩了什么稀烂的东西。 黏糊糊的,抬起脚,一股恶臭扑鼻而来。 突然他明白了,合着这人是来解大手,碰巧看到了自己等人地谋算。 流民营里拿着兵器的人很多,但是一丈长的家伙很少,离着这里最近的,就只有老槐树乡半山村的吴家兄弟。 他们两个是拿铁枪的,一丈三。 晚上来这里拉个屎,再不小心听到不该听到的东西,正常的很! 于是后来的事儿就顺理成章,杀光一个村子的人事太大,容易引起别人的注目。 所以,李瞎子找了个借口,看上了吴家兄弟两把铁枪,想抢过来,并因此发生了冲突。 要借此冲突解决掉吴家兄弟,却没想到吴家兄弟还挺能打,当时起的那场冲突竟然没能要了兄弟俩的命。 但人多势众之下,还是把半山村的人一起逼到了这个小山包。 然后后来的事儿,刚才吴大已经说过。 听完了吴二的述说,吴老汉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到了最后不得不承认,吴家兄弟的路是对的。 现在要想不牵连进杀官这种大罪里,要做的就是去通知将要被谋杀的张县令。 这样才能洗清自己被牵连的嫌疑。 但是现在山下,有几百人在守着,而且现在又不像是刚才他认为的那样,这要把李瞎子干掉就万事大吉。 还有个白水王二,还有个城里面的王员外,这两个隐藏起来的人,都是顶顶的人物。 他就算再有经历,以前也不过是个小兵,几十年的小兵还是小兵。 他觉得自己那些经验都不够用了,只好看向李敢。 “敢哥儿,你看这事如何是好?” 如何是好?李敢也是头大。 这还真是个麻烦事儿!而且这个麻烦事儿李敢还得管,不管还不行。 任务要求他答应吴老汉一家活下去,可是到现在,人都找到了任务还没有完成。 那这是不是系统认为现在吴老汉一家,还不安全,所以才不算完成任务。 那么到了这个份上,对李敢来说,这天底下谁都能死,就是吴老汉一家,在自己完成这个任务之前一个也不能死。 500声望啊!自己拿什么给它扣,不够扣,可是要没命的。 所以吴老汉一家的命就是李敢的命,这就是他不得不管的理由。 但是就如前面所说了一样,李敢从来就不是一个谋略型的人物,让他想出一个完美的办法,可以要了他的命喽! 不过有些时候,不一定要想很好的办法,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 “大哥,难道就这样放过他们吗?兄弟我想不明白!”那个瘦小汉子手里正把玩着一把刀,这是把短刀,玩的跟花似的。 “就是,我也不明白,兄弟,我也看刚才那个年轻人很不顺眼,总觉得他的眼神很嚣张。 就好像天底下的人就没有一个能入得了他眼里一般,看了心不舒坦。”又一个汉子说道。 李瞎子阴沉着脸,他能怎么说?难道他能告诉这些人,自己从那个背着背篓的年轻人身上感觉到了威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威胁。 他把目光投向这里的唯一一个外人,那个中年人,那个从李敢手中得到粮食又出来向李瞎子告发的中年人。 “你认识那个年轻人?”李瞎子的语气很冷。 “不认识……不认识……我只不过是与他们做了个交易。”那中年人慌了,连自己藏得很稳妥的那几斤粮食都拿了出来。 “就是这几斤粮食,这是一个问题答案的酬劳,本来还拿出来一锭银子,可我选了粮食。 当时我说的理由是自己是流民,进不得城,有银也买不到粮。 实际是那锭银,是一两官银,这官银又哪是我小老百姓能用的?又没嫌命长……” “官银?”李瞎子像是被抽了一鞭似的,猛的站起逼向那中年人:“你是说,他是官府的人?” 这句话像是从牙缝里往外逼的,像刀子,杀气腾腾。 腿肚子抽筋是什么感觉中年人已经没有心思去琢磨,他认为自己再不说话就有可能再也不用说话。 “除了官府的人,我想不出来会有谁敢堂而皇之地用官银。” 李瞎子冷哼一声:“堂而皇之,看来你肚子里还有点墨水。 那年轻人竟然是官府中人,那就留他不得,叫人,围杀!” 第二十一章 攻城 “好!”那瘦小汉子大笑:“早该如此,我手中利刃早已是饥渴难耐!” 手里的短刀舞的跟花一般划过那两寸厚的桌子角,竟无声无息地切下那厚厚的桌子角。 想不到这瘦小汉子也是个高手,不过李瞎子并没有半点惊讶,想来他也是早就知道了瘦小汉子的实力。 在瘦小汉子,转身想要离去的时候,李瞎子又突然把他叫住:“先等等,你得先去找几个人,一个是通知东门的王二,另一个通知城里面那个王员外。 事发了,这事儿得提前了,现在就得开始,不过计划变一下。 我待会儿会抓住张县令的婆娘闺女,将城里面的衙役兵丁都饮引过西门来,告诉他们,让他们想法子夺了东门,从东门进城,那就万无一失!” 李瞎子安排到这里,觉得什么都考虑妥了,这才站起身,弹了弹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冷哼一声道:“我要再去会会那个年轻人,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有几百人马,倒想看看他如何威胁到我的生命!” 李瞎子对危险的预感,是他能安生立命到现在的,倚仗。 但是他现在居然怀疑自己的预感是不是还准确? 他无法想象,怎么可能会有人在几百人的包围下,把自己给干掉。 “大哥说的是,我等几百人马,便是每人撒一泡尿就能把他给淹死,是大哥谨慎过头了!” 瘦小汉子说道,在他心里刚才直接把那人剁掉就没多大事儿了。 澄县县令夫人与女儿,现在碰到绝境了。 城门近在咫尺,却好像远在天涯。 因为他们现在,正被一大群疯狂的灾民围住,赤红双眼闪烁着仇恨的目光,死死盯着她们。 “这是县尊大人的夫人和小姐,你们竟敢冒犯,不想要命了吗?” 衙役头子大喝道,他不明白,本来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出现这么大的变故了。 夫人和小姐天天出来施粥,这么多天了,不说感恩戴德那么夸张,但也不可能这般仇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弟兄们,这就是那个狗官张斗耀的婆娘闺女,就是这个狗官张斗耀,不让我们进城,不给我们发粮食,每天只给我们喝一碗连米粒都看不到的粥。 饿得我们都快没命了,他居然还想问我们要不要命? 弟兄们,现在是他们想要我们的命啊! 朝廷在各州县里都设有常平仓,就是为了在灾年能拿出来给百姓活命。 那现在常平仓里面所有粮食都要这个狗官给贪污了! 大家说这狗官该不该死?” “该死!” 虽然不知道能说出这一长篇道理的人,究竟是谁? 但是他说的貌似很有道理,于是,应者众多。 其实不管是有没有道理,主要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活命的可能,所有人都会疯狂。 衙役头子是个高手,手里一把铁尺一口钢刀,耍的是水泼不进。 在他周围倒了一圈的暴民,每个人都是手脚中刀,很有分寸,但是他的手下就没有他这么高明的武艺,倒在铁尺和钢刀手下的灾民无一不是非死即残。 “看到了吗?这狗官的走狗对我们老百姓下手可真狠啊! 大家不要怕,冲上去抓住狗官的老婆孩子,跟他换粮食! 那还不拼命,难道都等着饿死吗?” 那个挑拨的声音又出现了,让那个衙役头子恨得直咬牙,我这些兄弟们下手要是不狠点,那你们一拥而上,还不是变成肉酱的下场,到时候谁可怜我们? 那他也没空感叹了,被那句话挑拨了的所有灾民都疯了! 他们再也无惧衙役兵丁手上的兵器,他们的神情是狰狞的,动作是疯狂的往前,像得了狂犬病的疯狗一样。 他们的目标就是撕碎眼前所有的障碍,抓住那对母女,抓住她们,就有粮食,就能活命。 至于张斗耀才来上任不到两个月,怎么就能贪污掉整个常平仓的粮食,这个问题他们从来没想过。 也不愿意去想,他们现在只想活命,只想要粮食! 张夫人与张小姐现在完全是脸如土色,看着一个又一个的衙役倒在灾民的乱棍之下,变成一个一个的破麻袋或者说破布娃娃,她们吓得连吐都忘了。 围在她们俩身边的衙役,没有几个了,捕头也就是那个衙役头子,身上已经受了不少伤,败亡已经不远。 城墙上已经看到这边的乱象,县令夫人与小姐陷到灾民群里,对那些城门卒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赶紧转身飞奔而去。 半山村人所在的小山包上,所有人都傻傻的看着眼前这个背着背篓的青年。 因为他刚才说了,被山下一两百人围着不算什么大事儿,他带了这里所有人闯过去就行了。 这样所有人都将他定位成一个傻子,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说出这种傻话来? 山上他们半山村人有多少?青壮十几个,加上妇人和孩子也不过四五十人。 拿这点人跟着他去冲击山下几百人,这种话他也说得出口,除了傻子白痴以外,谁会说这种话? 特别是吴二质疑的最大声,不知为何,他就是看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不顺眼。 特别是上来那么久,还背着个背篓不放下,还怕别人偷背篓里面的东西似的。 其实他真的能好奇那个背篓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突然一声清脆的童音传来:“粑粑……” 咦!哪来的童音?而且还是牙牙学语的那个阶段的童音,半山村的孩子都六七岁往上了。 当他看到那个年轻人放下背篓,掀开上面的遮阳盖子,他就知道那一声童音是从哪来了。 更知道的那个年轻人背着的那个背篓为什么会那么宝贝,里面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家伙,瞪着刚睡醒迷糊的大眼睛,正伸着双手要抱抱。 “粑粑抱……” 李敢欢喜地抱起小家伙,她又都会一个字了,抱! “半山村的杂碎,有一个算一个,赶紧出来站好,爷爷来送你们上路喽!” 山下刚传来一句叫骂,接着那个负责看着山下动静的半山村小伙子脸色大变。 “李瞎子攻城了……” 第22章 十步杀一人 吴老汉走了过去,他看的不是正在攻城的灾民,而是看向正在往山包上逼的那几百彪形大汉。 正当头的正是李瞎子,他手里拿着长刀,带着人往山上进逼。 在他身后,是那个反握短刀的瘦小汉子,还有十几个杀气成成一看就是精锐的汉子。 “他们攻城是假,来攻打我们倒是真的!”吴老汉忧心的说道。 小山包不大,如果对方硬要供上来,还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的,最多只有一个让敌人不得不仰攻的优势。 可是对方有几百人,而自己这方满打满算能打的,不过十几二十个,吴老汉有点忧心。 不过这点忧心在看到李敢拿出来的那个重弩后就化为乌有了。 因为李敢把这个重弩交给他使用,谁让他的箭法好呢! 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也手痒地问李敢要了这纯钢重弩来玩,透过那个望山上装了那个小镜子,他觉得跟人比箭法的话,可以当世无敌。 所以当李敢将纯钢重弩放在他手上的时候,心就安定下来了。 “有此军国利器,老汉方有胆量以一敌百!”吴老汉哈哈大笑。 虽然配套的弩箭只有20根,但20根已经足够。 他不信,弄死了带头的20个人之后,外面的那两三百乌合之众不会崩溃。 这是他对自己箭术的自信,他坚信自己,20支箭一定能射死20个人,箭无虚发! “我记得老爷子你曾说过,这是军国重器,如果让官府知道,我等手中有这种东西,铁定讨不了好! 再加上出现了灾民造反,这种时候,官府若是认真起来,怕又是一个造反大罪,往头上盖。 所以这个重弩,能不用尽量不用,现在这事儿,先交给我,我的手段不行了,你在用弩干死对方的头领也不晚!” 李敢在来的路上,曾经听老爷子说过,官府对这种军国重器很是看重,一丝一毫,不许流落民间,如有私自收藏与造反同罪。 所以他现在就算是把东西拿了出来,也要嘱咐老爷子不到最后关头不要动用。 最重要的是,他想试试自己刚刚得到的技能,阿青的剑。 有人说,在军阵上,剑已经没有用处。 有用处的是刀,还有枪,剑只是装饰品而已。 以前,李敢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他得到了阿青对于剑的记忆,他才知道,此言差矣! 棍是兵器之祖,刀是兵中之霸,枪是兵中之王,而剑却兵中之君! 据说人类最早的武器是棍子,然后就是剑了。 长枪不过是在剑后面加一根长木棍。 其实刀这种东西在军阵上并没有后世人想的那么有用,如果只是靠劈砍的话。 当然陌刀除外! 其实战场上,古代兵器的主旋律,还是刺! 其实在古代,好铠甲的价值比好兵器要高很多,上了战场,你能不能活着回来就要取决于你的铠甲是否挡得住别人的攻击。 当然,有盾就会有矛。 在古代兵器的破甲能力,是很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 在弓箭长矛长枪剑和刀之间,刀的破甲能力是最差的。 所以古代中原地区用得着弯刀的很少,都是那些穿不起铠甲的沙漠或者草原人用的。 当然,抗日战争时期的鬼头大刀,其实在古代很少在战场上用的。 这种刀只能欺负欺负没有铠甲的现代人。 中国古代还是以直刀为主,以刺为主。 远程兵器长兵器暂且不去说,但是短兵器中的刀跟剑,其实剑比刀有用。 李敢想到后世人写的那个,古代军阵上剑只是是装饰品时,还觉得很有道理。 现在想想都是狗屁! 剑是直的,为破甲而生! 所以古代的那些大将,他们的长兵器不是演义里的各种大刀,也不是各种奇形怪状的兵器,而是简简单单一根长矛或者一个马槊。 他们身上的短兵器,也不是什么弯刀,也不是什么宝刀,而是一把剑。 刀是什么样的人用的,一般都是炮灰,不用太注重生死的那种,死完了还可以招的那种。 这个现象到了,明朝以后才得以改观,因为明朝以后的士兵大多没有铠甲。 用刀去劈砍,会霸气一些。 所以在古代的战场上,手持一把杀人剑的,通常都是高手。 李敢手里持的不是杀人剑,而是一根竹竿,但剑在心中。 放下背篓,用布条子把小家伙绑在自己身上,小家伙还以为是跟她玩,笑得乐不可支。 李敢从来没有想过把小家伙交到别人手上,如果在自己身上不安全,那一定是自己死了。 如果自己死了,就算把小家伙放在这个小山包上也活不下去,因为李瞎子他们不可能放过,这个小山包上的,哪怕一只蝼蚁。 “敢哥儿,别去冒险,让老汉我一箭把李瞎子给弄死,贼兵自然会退去!”吴老汉想拉住李敢。 李敢摇头:“其实山下,可能已经不是李瞎子在主导,杀了他贼兵未必会退。” “重弩不到最后不可轻用,放心,我战阵厮杀本事也学了不少,正好用底下的这些乌合之众,验证下我的所学是否虚度了时光。” “小家伙,陪我一起到这刀光剑影里面走一遭,若我们平安归来,我就重新给你取个名字,二丫这个名字太难听了!” 李敢摸了摸背后的这个小脑袋,提起竹竿大踏步往外走,那里人声鼎沸,杀声震天。 吴家两兄弟已经早他一步往那里冲去,一枪一个挑死了好几个大汉,一身武艺很是不凡。 李瞎子手下的瘦小汉子一声冷哼:“稀松平常的枪法,别敢出来称霸王,此前不过是我等不想太早收拾你们。 现在就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绝望!” 吴家两兄弟同时冷哼一声,齐齐一枪扎来,犹如毒蛇探路。 却不料那瘦子真有本事,只是一闪身便躲过了两杆长枪的攻击,手里两把短刀竟然被他舞动得化为幻影,闪电般的抹向吴家两兄弟的喉头。 吴家两兄弟大惊,瘦子的刀太快,他们还来不及反应过来,看来今天要死在这了,这就是命! 不过,随后他们狂喜地发现,刚才,化为幻影的双刀慢了下来,渐渐无力。 说时迟那时快,他们兄弟俩连忙忙一矮身,散了开去。 回头看时,却发现一根竹竿点在那个瘦子的眉心。 他死了! 第二十三章 枯竹为剑,破千军 刚才瘦小汉子,手里双刀要抹到吴家两兄弟脖子上的时候,他们两个身子都僵住,脖子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现在侥幸逃过一命之后,才知道那瘦小汉子居然是如此高手。 然而,这样的高手居然会是这样的死法,不是死在刀上,也不是实在枪下,居然被一根竹竿给戳死。 一个人的眉心骨其实很硬,不过李敢将竹竿轻轻拔出来,却没见有半点损伤,唯一一点与刚才不同的是,染上了鲜血,更添了几分煞气。 第一次杀人,居然心里有些雀跃,他没有杀过人,但是阿青杀过,还很多。 3000越甲可吞吴,练的就是杀道之剑,若无杀心,怎能气吞山河。 李敢得到了阿青关于剑的记忆,融为一体,关于杀戮的感悟,并不少。 但记忆是记忆,李敢第一次出手,才知道自己跟阿青差距有多远。 如果阿青的剑是成年人,那他李敢的剑,不过刚牙牙学语。 但应付面前这些乌合之众已经足够。 “猴子!你杀了猴子!”李瞎子怒吼,他一直都觉得李敢很危险,却没有想到危险到了这个程度。 猴子的刀法,就算在自己手下,也能撑出百招以外,过了百招结果如何只有天知道。 可在那个年轻人面前,居然被一竹竿子给戳死了,这个年轻人是何等的可怕。 但是,猴子是他的兄弟,李瞎子能在这群人当中做老大,除了他的武艺,就是他的义气。 “猴子死了!被这个官府的高手给弄死了,他为了什么? 为的是让我们这些灾民有饭吃,为了是让我们兄弟姐妹不被饿死! 所以,他哪怕明知道对方是个高手,有义无反顾。 他是为了我们而死,所以,我们要为他报仇! 哪怕会因此丢了小命,但我们对得起兄弟! 要是死了,18年后,我们再一起喝酒! 我不信,我们几百条汉子,还拼不死他一个高手。 现在大家跟我一起,弄死他!” 想不道李瞎子还是一个煽动人心的高手,几句话一下来,本来有些震惊自己这方的高手竟然这样死了的那几百青壮,顿时热血沸腾。 听到李瞎子一声令下之后,嗷嗷叫的往上冲,那赤红的眼珠子,脖子上的青筋无一不显示着他们的癫狂,他们气势如虹,要撕碎眼前所有的敌人。 李瞎子冲在最前面,他也是个枪术高手,手里一杆白蜡杆子长枪一丈有多,在他手中抖动如毒蛇吐信直扑李敢面目。 他的话有真有假,但是为兄弟报仇奋不顾身的心,确实真的。 哪怕他知道眼前的人很危险,自己有可能死在对方那根竹子下,也再所不惜,只求在临死前能拼命伤到对方,让自己这边的人有机会堆死他。 人海之下,高手又如何? 但是他明显要失望了,他的白蜡长枪被一根铁枪拨到一边,另外还有一根铁枪向自己胸前狠狠的点来。 是吴家两兄弟,他们两个随便哪一个都不可能挡得住李瞎子,人家手段比他们俩高多了,但两人合斗一人就不同了。 起码斗了个平分秋色,李瞎子双目赤红的怒吼了一声:“你们两个助纣为虐的混蛋,狗官给了你们多少好处?” 如果不明真相,吴家两兄弟就会在这句大义凛然的话面前败退。 “如果不是碰巧听到你们与王员外商议怎么掩盖你们侵占常平仓的粮食,我俩兄弟,还有可能在你的大义凛然面前败退。 但是现在,你只配去哄骗那些不知真相盲目跟随你的,笨蛋! 莫使甚手段心计,凭手上本事说话吧! 起码这样让你死的像个英雄,而不是个小人!” 吴家老大也是个能说会道的,一边打斗,还能把话说得这么顺,足见兄弟俩合作起来,挡住一个李瞎子还是可以的。 其实对李瞎子身后的那些青壮来说,这世界哪有什么对错,谁给自己弄来粮食,那就是对的。 李瞎子说谁错了,那谁就是错的,谁又要让他们没粮食吃,那就是,不共戴天! 在别人每天只有一小碗稀粥熬命的时候,他们每天都能吃饱,靠的就是李瞎子跟那个叫猴子的瘦小汉子弄来的粮食。 现在猴子死了,如果李瞎子也死了,他们这些人怎么办? 还要回去等县城里面一天出来发一次都看不见米粒的稀粥吗? 那是在熬命,什么时候熬不过去就死了。 再说经过今天的动乱之后,以后县城还出不出来发稀粥还是未知,如果没有粥了,那铁定是饿死的。 早死一天是死,晚死一天也是死,反正是死不如现在拼了。 正如李瞎子所说的,到看脖子上,不过碗大个疤,十八年后,还能一起喝酒吃茶。 拼了! 吴老汉手里抱着重弩,他没有冲下来,却把身边所有能拿到起兵器的青壮全部赶下来。 十几个人拿着木棍铁楸锄头,与山下几百敌人对冲,绝对死定了。 吴老汉也知道他们肯定是死定了,看着身边剩下的十几个女人,孩子。 这是半山村的希望,女人们手上拿着石头,把孩子围在正中间,她们死光之前,绝对不会让别人动到孩子。 吴老汉的重弩瞄了又瞄,他想一箭将李瞎子干掉,因为在瘦小汉子,猴子死掉之后,底下这些如何子中就没有几个领头的,唯一一个领头的就是李瞎子。 可是现在李瞎子正在跟自己两个儿子斗得你来我往,这展转腾挪之间不好瞄准,若是先射死别人,却又打草惊蛇,让李瞎子起了警惕之心,再没有射杀他的机会。 他正为难,突然却惊讶地张大了嘴。 只见下面,两军交接处,(如果说起冲突的两方都是,军队的话),一道身影正在蹦,蹿,跳跃,闪转腾挪。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道身影每一次腾挪,都会有一个手持兵器的人倒在他面前。 好像很久,又好像刚刚眨了下眼,再次定神看去,却发现满地都是倒下的青壮。 而那道身影,时刻正将手里的竹竿,点向下一个人的胸口。 他正是李敢,在他面前,倒下的人已过百数。 余下暴乱青壮,竟吓得血气尽丧,四下奔逃。 他一人,竟可当千!枯竹为剑,破千军! 第24章 终于完成任务了 李瞎子要疯。 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家底是下面的那几千灾民,而是刚刚的那几百唯他所命是从的亡命青壮。 可这一切,现在起码有一半,倒在了地上。 而剩下的一半,已经胆寒,以后,怕是都会变成废人,再也提不起刀枪。 也就是说,自己辛辛苦苦经营那么久得来的人手,今天将全部清零。 如果换李敢来说的话,那就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李瞎子疯狂欲死,手里的长枪却是在他的疯狂下由毒蛇变为毒蟒,若让碰着一下,非死即残。 “你这贼子,竟杀我弟兄,一个人手里有那么多人命,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李瞎子咆哮,恨不得转身去,一枪将那腾挪着的身影扎一个透明窟窿。 却又被吴家兄弟阻拦。 本来还能与他打成平手的吴家两兄弟,现在心里叫苦连天,虎口都崩裂了。 兄弟俩琢磨,再过不到30合,自己兄弟怕是要交代在这李瞎子手里。 不过让他们精神振奋的是,李敢,并没有去追那些四处奔逃的李瞎子手下。 而是倒提着枯黄竹竿,往这边缓步而来,不急不徐! “噗”的一声,这是李敢的脚步声,很轻,却让人感觉就是自己耳边响起。 吴家两兄弟已经停手了,闪到一边,但却不是他们自己的意思。 是那叫李敢的年轻人,踏下往这个方向的第一步,当脚步声从耳边响起,一道凌利的杀意迎面而来。 杀意并不是针对吴家兄弟,所以他们才得以退开,而那首当其冲的人,李瞎子,他正如风雨中飘摇的小草。 李瞎子一直以为,自己能有现在的名声与地位的最重要原因是自己的身手过硬,拳头硬了才有底气。 可今天他才知道,自己不过是那只坐在井里看天的蛙。 他从来没想过,一个人,只迈一步,就能激发出滔天杀意镇住自己,竟只用杀意就能让自己动弹不得。 他心中充满恐惧,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字,逃! 但心能动,身却不动。 李敢步步行来,杀意竟如块垒般,堆积成山,在这块垒之下,没有人能提的动刀,拿了起剑,举得了枪。 李瞎子哪怕是身体已经服软,但是他的嘴,还不想服软: “狗贼!有本事就给我个痛快,反正你杀了这么多人,也不差我一个!” “老子死了,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来啊杀我呀!” 慷慨就义的样子让李敢,微微的有一点负罪感,当然,如果不去想他们做过什么事儿的话。 “其实像你这样的乱贼头子,在几百年后会变成英雄,虽然他们也许很清楚你们的所作所为。 想办法贪污完还准备应对灾害的常平仓,在新来的县令想要赈灾,却发现没有粮食之后。 察觉到你们的所作所为,而你们,不不不,跟你没什么关系,是城里边的那些大人物们感觉到了危险,于是打算解灾民的手把新来的县令给干掉。 然后再将存放粮食的常平仓付诸一把火,到时一了百了! 好计谋!好计谋! 而你,不过是实施这最后杀人计划的一条好狗罢了,当不得什么英雄好汉。 刚刚还把话说的那么大义凛然,如果不是吴家兄弟凑巧听到你们议事,怕是到死都不知道,他们认为的带头大哥竟然会是那些贪污掉应对灾荒粮食,害死成千上万灾民的帮凶! 高,实在是高!” 李敢,鼓掌大笑。 大笑时,压在李瞎子身上的杀意块垒,已经消散。 他赶紧爬了起来,被一块无形的让人心悸的,能危及到自己生命的东西压在自己身上,逮谁谁心里都会不舒服。 喜出望外,但却又很纳闷,为什么对方会放了自己? 不过,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放过他?不存在的!李敢心里想道。 “放你起来的原因是,刚刚把你压制住的杀意,并不是我原本所有,而是长辈的馈赠。 我用杀意将你定住,胜之不武。 现在给你一个机会,站起来,用你手中的枪,求一线活命生机!” 好中二的话,难道一场杀戮过后,人就会变得中二吗? 当然不是,李敢这么做有他的道理。 刚才他大杀四方,所向披靡,现在遍地的尸体证明了他李敢可以以一敌百。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现在自己用剑的水平比起梦里面阿青,连百分之一的水准都不到。 就连刚刚用出来的剑意,也不过是一次性的东西。 毕竟得到记忆是得到记忆,但脑子想的再好,身体做不出来,也是白搭。 想要尽快的融合记忆,以阿青为目标,提升自己的用剑水平,就得多打。 而眼前的李瞎子,不得不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看到身手最好的人。 吴家两兄弟,也算是武艺精通,但是比起刚才那个瘦小汉子和现在的李瞎子都颇有不如。 瘦小汉子是被李敢打了个措手不及,并没有发挥出他应有的水平。 而李瞎子刚才确实在压着吴家两兄弟打,有这样的高手跟自己喂招,想来对剑术的进步,很有帮助。 起码比刚才跟那些小兵们搏杀得到的感悟要高。 可是问题来了,为什么李敢这么着急的跟人过招,那是因为刚才他接到提示,任务完成了! 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完成任务后点开任务面板看完之后顺手点开了技能面板,惊讶的发现经过一场搏杀,自己对阿青的剑的熟练度已经从5%涨到10%。 原来技能是要不断的使用,才能更好的掌握,也就是才能涨熟练度。 涨到10%之后,李敢感觉自己对于梦里阿青对剑的感悟,有了更新的认识,不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看一场电影一般,而是真正的参与进去,感悟到一些东西。 所以,他现在很想找一些高手比武,增加自己的技能熟练度。 李瞎子,是目前为止一个很好的选择。 “快些罢!”李敢催道,他想快点结束这场比试,看看完成了,这次任务,有什么奖励。 而且他也要捋一下,为什么莫名其妙任务就完成了? 第25章 陷入了绝望的母女 李瞎子真的要疯了,你这个用杀意就能,把我给吓到,身体都控制不了的人,要跟我公平决斗? 仿佛在逗我?猫戏鼠吧! 他觉得士可杀不可辱,人可以死,与其被戏弄一番然后才弄死,不如现在自己死的干脆。 一咬牙身子往旁边吴家两兄弟的枪头撞去,这一下要是撞实喽,那铁定是死的不能再死,因为他是拿胸口去撞。 吴家两兄弟手里虽然自然反应的往回缩了下,但一来李瞎子本来就是敌人,二来李瞎子这个举动很出人意料,没想过他会自杀,所以他们的枪在往回缩了下之后就没有移开,眼看就要撞上去了。 眼看明末第一次杀官造反的始作俑者之一的李瞎子,就要马上命丧当场,却突然打横里伸出一杆枯竹竿,将他抽翻在地。 李敢收回手,他也想不到李瞎子竟然如此刚烈。 “绑上吧!还有这些倒在地上的人都没死,只是晕过去了,你们也都给绑上。” 李敢的话让吴家兄弟大吃了一惊,就连匆匆跑来的吴老汉也惊讶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杀一个人难,但是想要生死相搏中击倒一个人,而不杀那个人更难。 他翻看了地上躺着的那些汉子,结果还真发现这些全部都是被打晕过去,一个没死。 只是有些伤的重,有些伤得轻,比如最开始接触的那些人伤的重些,后面那些就逐渐伤的变轻。 就好像是前面收不住手,后面慢慢熟练了,掌控住自己的力道。 当然不死的除了那个瘦小汉子,那个叫猴子的瘦小汉子是第一个被李敢出剑的人,他的死,纯属是李敢收不住手。 作为一个现代穿越过来的人,虽然拥有阿青对剑的记忆,对于杀人并不抵触,但毕竟作为主导的是现代人的思维,能不杀人就尽量不杀人。 所以杀了第一个人,那个瘦小汉子之后,剩下的人都是尽量的击倒,那不是直接杀死。 不过毕竟是第一次跟人动手,虽然有了阿青的记忆和感悟,但眼高手低是正常的,所以刚开始接触并击倒的那些人,伤的有些重。 越往后他掌握剑招越纯熟,到了最后的时候,已经到了击晕人而不伤人的地步。 毕竟对他来说,不管是大明朝廷,还是现在的这些造反的百姓,跟他都没有太多的关系。 来到这个世界还不到十天,这里发生的一切事情,对他来说就好像是看电影或者是玩游戏。 死人或者不死人,造反或者不造反,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只要自己还能活下去,并且跟任务无关,他都没有兴趣去管。 反正现在任务完成了。 所以他对不远处那个县城城门口发生的骚乱无动于衷,那与他无关。 至于刚开始吴家担心的,白水王二杀官之后,朝庭会不会把他们这些一起住在难民营的半山村百姓也当成是乱民,在李敢看来根本不用担心。 因为他知道,从现在开始,整个大西北,就要乱了。 一团糟的大西北,不会有太多的朝廷人马来找一个小小的半山村村民的麻烦。 于禁,一个以三国时名将同名的人,也是一个强悍的人物。 不过三国时期的于禁是一个上将,手底下握千军万马,纵横驰骋,挥手间可血海滔天。 而他这个于禁,虽然自认为武力还算是强悍,但现在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捕头,连官都算不上。 在他手下只有十来个捕快,离千军万马,有万里之遥。 不过,他也满足了,乱世虽出英雄,但人命不如狗,自己胸无大志,虽武艺还算过得去,但却只想平安过一生。 能在衙门里拿一份俸禄,平日里得到商户些许孝敬,也算满足了。 没想到,只想安安生生的过日子而已,只有这个简单的愿望,老天却不愿意。 干旱摧毁了西北大地,不只是他们澄县,整个西北一年多了,就没下过一滴雨。 当灾民围拢在县城城门口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安生日子过到头了。 几千个灾民,如果动乱起来,就他们十几个捕快,再加二十来个帮闲,还有50来个城门兵丁,绝对是危险了。 老秦人凶悍,天下皆知,西北穷,故而近些朝代,西北这叛乱特别多,他可不认为几千灾民在将会被饿死的情况下会安安分分。 果然现在出事儿了,施粥他并不反对,如果不给这些灾民一点希望,他们早就暴乱了。 但是,县令夫人与小姐出来施粥,就是她们自己不对了。 果然,昨天刚劝过她们,今天就出事了,都不省心呐! 作为衙门里面十几年的老手,常平仓里面的事,瞒得过别人瞒不了他。 不遭灾的话,没人注意里面的猫腻,可是一旦遇到灾害用到常平仓里面的粮食,倒霉的就会是新来的县令。 而眼前的县令夫人跟小姐,就给别人创造了一个机会,一个用来威逼县令就范的机会。 他真的想甩手回头就走,但是看向那两个女子于心不忍。 虽然是县令夫人,小姐,但是何其无辜。 不过身边的人手越来越少,为了两个女人,他折进去五六个兄弟。 灾民太多了,虽然被他劈倒了不少,但前赴后继,于禁感觉自己快要护不住,身后的这两个女人了。 县令夫人姓黄,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从小就被教育贤良淑德,善待他人。 她的女儿要是这样教育的,所以她典卖了所有的首饰换成粮食,每天出来施粥。 还带上自己的女儿,为了就是从小培养女儿的良善之心。 一直挺好的,却没想到今天这些灾民居然暴乱了起来。 看着一个一个的衙役捕快在面对灾民时一个一个的死去,她脸上惨白如纸。 城门已经被灾民们堵住了,不过幸好早就关上。灾民没能打开。 但是里面的人也出不来,而且面对几千灾民也没人敢从里面出来,纵使自己的丈夫,澄县的县令,在城墙上跳脚大骂。 她绝望了,可以想象出来,自己和女儿两个女人,落到这群暴民手中,下场会是如何凄惨。 看着苦苦支撑的于禁捕头,还有另外几个捕快,知道落入暴民手中只是时间问题。 长叹一声,拔出头上的簪子,抵住女儿的咽喉,说:“晴儿,你先走一步,母亲随后就来。” 第26章 你能付出什么代价? 晴儿惊恐的双目,满是泪水,看到母亲的在自己喉咙上的簪子,拼命摇头。 她不想死,十三四岁的年纪,是含苞待放的时候,可突然间有一天发现自己将要面临死亡,这种恐惧,足以让人崩溃。 县令夫人心尖儿发颤,但还是咬牙说:“我儿啊!如果落到暴民手中,你的遭遇将会比落到地狱十八层还要凄惨百倍。 于捕头他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不是我们拖累,以他们的能耐就不会被围在这里。 为了不落到暴民手中,以及不拖累于捕头他们,娘亲陪你一起去死!” 说罢,她拿着簪子的手就要用力,却突然“叮”一声,手里一轻。 却是于捕头削断了她手中的簪子,然后转身又劈飞了一个冲上来的暴民,才有机会开口说:“夫人且慢,我等还有机会。” “机会?机会在哪里?”县令夫人,看向周围那些暂时摄于捕头他们,手中钢刀威势略显犹豫的暴民们,当然是他们眼底的嗜血,还在。 正如打架一样,如果一群人围攻一个,不拿家伙的话,能接触到中间那个被打的人,只能是4到5个。 剩余的人就算再多也只能是被挡在外面,等前面的人倒下或者走开,才能往前去接触对手。 现在于捕头他们被围攻也是这样,他们围成一个小圈子之后,尽量的缩小。 然后那些想围攻他们的暴民,只能是,围上稍比他们多几个的人数攻击他们。 然而那些暴民在没有暴乱之前,还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就算手里拿着根木棍,或者锄头,最牛逼不过是拿把菜刀或者柴刀。 对上,这些平时跟凶残的匪徒,江洋大盗打交道的捕快或者衙役,而且这些不快手中还拿着钢刀。 根本就不是一个级数的对手,拼命中转眼间,就被劈倒无数。 这也是于捕头他们为什么能撑到现在的原因。 现代人打架,一般见了血之后大多数都胆寒了,其实比现代人见识更短的古代人更是这样。 特别是他们见的血,还是自己同伙的时,更为气短。 所以他们进攻的时候,经常有点犹犹豫豫的感觉。 这更是,县令夫人与小姐还活着的原因。 县令夫人的举动,其实于捕头早就察觉到,他本来不想阻止的。 于禁也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更知道,眼前这些已经置法理和道德与不顾的人,抓到了这两个女人之后,她们的下场会有多凄惨。 死有时候是好事儿! 但是当他抬头,看向远处一个小山包的时候,被惊住了。 他看到一个人拿着一根竹竿子击倒击退了几百人,其中还有一个人,令他刻骨铭心的人。 李瞎子,据说是这些乱民的头目,居然被一下抽翻在地。 他狂喜,回身一剑削去县令夫人手中的簪子,说了句,还有救。 接着就大吼一声:“乱民头子李瞎子已死……” 李瞎子已死?不管是他手底下的捕快,还是周围的乱民,都愣了一下。 李瞎子死了?开什么玩笑! 他们刚才看到了,李瞎子几百人,而且还是他手里下的精锐一起去围攻半山村人的所在地。 半山村能拿得起家伙来反抗的,不过是十来二十个人,并且李瞎子的武艺,众所周知还算不错的。 怎么可能会死? 铁定是骗人的,谁都是这么想,包括于禁手下的捕快。 “李瞎子几百人围攻半山村,被杀了百多人,余者皆退散,李瞎子本人更是被杀,不信你们回头看去,半山村的所在,可还有李瞎子的半个人马站着?” 于禁大喝,他是神情激动的有点振奋,吼出来的话都带点颤音。 吴老汉带着半山村的人,把绳子都给用完了,都绑不完地上的人。 只好解下这些人的腰带,终于才绑好。 绑上百多个人,不算什么难事儿,吴老汉,拍了拍手,来到李敢跟前。 “敢哥儿,接下来怎么办?” 李敢知道他想问的是什么,想带上半山村的人。 问题是带回去的,能养活吗? 吴老汉知道李敢目光中的询问意思是什么,是啊!带回去也养不活,这么多人,去哪弄来够活命的粮食呢? 但他还是满眼哀求地看着李敢,半山村的人如果还在这里,必定是死无葬身之地。 不说如果乱民没能攻下县城,官府还拿不拿出粮食来施粥,现在就说,如果乱民攻下了县城,那半山村的人肯定会拿出来祭刀。 横竖是个死,不如把希望寄托在李敢身上,他神秘的来历,给与吴老汉信心。 也许李敢还有办法养活更多的人呢! 其实半山村的人不多,六七十口还是有的,就算一天只吃一顿饭,都是好大量的粮食。 不过也许不是个问题,李敢将目光投向不远处城门骚乱处,看到那里有几个衙役护卫两个女子。 城墙上那跳着脚的当官的,也许粮食的出处有了。 “提醒宿主,不可以白白给与别人帮助,有违圣人教诲!”系统声音适时出现。 李敢想了下,对满脸期待的吴老汉说道: “我现在虽然有地了,但是我还缺一个庄园,我可以帮助半山村的人活到地里下一次粮食收割。 但是,作为帮助你们的报酬,你们需要按我的意愿给我盖起一个庄园。” 吴老汉喜出望外,连忙点头:“应该的,应该的,半山村的人都没有懒人,木匠瓦匠都有,定当给敢哥儿那一个漂漂亮亮的庄园。” 李敢满意了,生米恩斗米仇,无偿帮助人,通常落不到好。 还是系统看的明白。 “那好,你们在这稍等,我去弄点粮食回来,免得以后我们都要去喝西北风!” 说完,李敢手提竹竿,伸手摸了摸背上咯咯笑小家伙的小脑袋,下山往城门方向走去。 于禁两眼在发光,因为他看到一人一竹竿横扫几百人的那个年轻人正往这里走来。 正当他以为对方是来救他们时,却发现那个年轻人走的方向,居然是城门口,那不是自己这里。 “城墙上的官,可是澄县的县令?”李敢对刚才还跳着脚大骂的县令问道。 “听说,在我旁边被困在乱民堆里的那两个女子,一个是你的夫人,一个是你的女儿。 如果,我帮你救出夫人和女儿,还有你的属下。 你愿意付出,或者说可以付出什么代价?” 第27章 小地图 本来于禁捕头说还有希望之后,顺着他目光的方向,县令夫人母女也看到了不远处小山包上的一切,更看到了摧枯拉朽的如天神下凡一般的身影。 这一刻,她们心中又重新充满了希望,她们在等那个天神一般的年轻人在料理完那边的敌人后,会过来救她们。 其实,就连于禁也是这么想的。 甚至,那些围攻她们的乱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停了手,不管是于禁他们,还是乱民,他们都在等那个强大得如天神的人接下来的动作,好作出反应。 但后来事情的发展,却完全出乎了他们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那个强大的年轻人在料理完小山包上所有的敌人之后,并没有马上来解救她们,而是走向了城门方向,还问出了那句话,问在城墙上急得跳脚的县令张斗耀能付出什么代价。 英雄的人设在众人眼里心中迅速地崩塌,受打击最大的是那位县令家的小姐,十三四岁正是怀春的年纪,看着那个以一敌百的年轻人走过来时,小姑娘心里已经有了非他不嫁的想法。 结果,英雄没了,只有一个仰头向城墙那谈条件的粗俗强人。 站在城墙上的县令愣了一下,他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一时没想到怎么回应,代价? 不过很快,他反应过来了:“好汉!你要何等条件都行,只要张某人有,任何东西你都可以拿去,我只求妻女部属能安全回来……” 他话还没说完,却看到此刻已经挤到了城门楼子不远了的年轻人,猛地一挥手,他紧握着的那根竹竿竟一下子脱手,朝他闪电一般的激射而来。 此子想杀他! 张县令心里猛然想到这么一句话,怪不得,怪不得如果要帮自己,还要先谈好条件这么古怪,现在什么都明了了。 这个年轻人,为了就是骗住自己的注意,然后才一举击杀,好强的心思。 人的思绪很快,只是电光火石间而已,在张县令的脑海里就已经闪过了这么多的念头。 那个年轻人甩过来的竹竿速度很快,“嗖”的一声,竟一下子从张县令的耳旁飞过,他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反应一下,就已经飞过去了。 自己没死? 是那个年轻人吓一吓自己还是他射偏了? 心里刚有了这么一个想法,听到身后响起了“嗬嗬”声,赶紧回头看去,却发现是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差役,竟被那根竹竿穿进了咽喉里。 自己没被射死,死的却是身边的人,张县令很想这般的咆哮一番,可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刚刚死掉的差役,他手里拿着一把已经出鞘的刀,正对着自己的后心,然而自己却毫不察觉。 幸好,现在这个差役被一竹子钉在墙上。 原来,这个强大的年轻人,并不是想杀自己,而是想救自己。 可问题是,刚才这个差役就站在自己身后,按说在城墙底下,应该看不到城墙上的情形,那个年轻人又是怎么知道自己身后的家伙想要谋杀自己呢! “刚才眼尖看到这个家伙,意图不轨,想要谋害县尊,所以只好出此下策,走得近了才好一击必杀,免得县尊一不注意,反受其害。” 李敢说道,让人们以为他刚才所说的代价是,一个引开别人注意力的话题时,他又说了: “但是,刚才所说的代价也是真的,既然县尊刚才说了,只要你有就会满足我的条件。 那么我现在说我的条件,我听说城里的常平仓,已经被以前的书吏王员外监守自盗搬空了。 而这一场动乱,就是王员外让白水王二,还有李瞎子挑起来的,为了就是要毁掉所有证据,包括县尊一家。 所以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在抄没王员外的家之后,需要在所得粮食当中,要一千石。 这要求可否?” “可!若此间事皆是王员外挑起来的,我必提他满门问罪,若真如此,抄出来的粮食给你千石又如何!” 这个世界最容易办的事就是慷他人之慨,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谋害自己一家人的罪魁祸首。 甚至可以说,是谋害,眼下的这些灾民的罪魁祸首。 这种人死不足惜,甚至他们的家人都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前提是下面那个年轻人说的话全部属实。 但依张县令的猜测,那个年轻人所说的话应该八九不离十,更何况在前段时间自己也查的出一些蛛丝马迹,就是指向王员外的。 所以他说了,可! 他还没有作出回答的时候,其实李敢已经扭头走向县令夫人母女,所在的地方。 那里,千把个人围成一团,但是真正动手的人不多,两三百人还是有的。 不过此刻都不动手了,所有人胆战心惊地看向正缓步走来的李敢。 现在,在李敢的眼中,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了,而且所有的人脑袋上都顶着一个名字,还有一条血条。 他们有的人名字是蓝色的,有的名字是黄色的,有的名字是红色的。 会有了一种玩游戏的即视感,蓝色名字的是友军,黄色名字的应该是感觉不太好的人,红色名字的是正在仇恨的眼神死盯着自己的人。 这样的人很多。 在李敢的视网膜里,有一幅小地图,那里面显示的这里的地形,还有一些代表的人物的星星点点。 有蓝有黄有红。 而刚才,他一竹竿甩出去,捅死的那个县令身边差役,在那上面显示的就是红色的名字,还有代表人物那个点也是红色的。 所以,他才看的出来,那个人正拔出刀子,想趁机一刀捅死县令。 你说这个县令多遭人恨! 有了这么个东西,这个小地图上面显示的,红蓝,看颜色就知道这个人是自己的敌人,或者朋友或者无关紧要。 好逆天呐! 这完全就是一个测谎仪,再加一个他心通的扩大版。 这个就是刚才他完成了任务之后获得的三个免费抽奖机会,其中一个抽奖抽出来的奖品。 系统小地图,很逆天的道具。 第28章 县令还是死了 李敢,还没有得到县令的答复之前,他已经转身走向被围起来的人。 那对母女,还有几个捕快差役。 “他手里已经没有竹竿了,弄死他,你们手里都有家伙,怕他做甚?” 一个声音骤然响起,这是从乱民堆里响起的,却不见有人站出来。 又是一个鼠辈,但躲着就能躲的了吗? 没有用的,现在好多乱民,除了那几百个,死心塌地要造反的人,剩下的不过是想求一口粮食,撑过这个灾荒年。 他们对李敢,并没有太多的乱意,可以在李敢的眼中,他们头顶上顶着的名字大多是黄色的,算是中立的一种吧! 可是在一群顶着黄名字的人群当中,很突兀地出现一个顶着艳红艳红名字的人。 就像沙里的金子,黑夜里的萤火虫,那么的鲜明,那么的出众。 李敢慢慢向那里走去,他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会用挑拨的手段。 他每走一步,站在他面前的灾民,就会自动的分开,所以他走过的地方,就像是一把热刀切进了牛油。 终于,他看到了熟人。 那个中年男子,自己这些人刚来的时候用粮食买消息的那个卖主,中年男子。 “我与你有仇?” 中年男子摇头:“某于你并无仇怨!” 李敢大怒:“既然无仇无怨,为何处处阻挠于我?” 人家说天子一怒,血流漂杵,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李敢一怒,站在他不远的人都能感觉到一阵寒意逼人,冷得直入骨髓,让人忍不住的往后退了退。 中年男子脖子往后缩了缩,接着又挺直了:“我刚才看了你的打斗,你的一身武艺尽在那根竹竿上,现在竹竿不在你手,又有什么好怕的?” 李敢愣了下,他没想到这个中年男子还是个行家,居然看出来了,自己一身武艺尽在那根竹竿子上。 “就是因为我手中没有竹竿,你才那么胆大?”李敢冷哼了一声道:“谁给你的胆子,居然想跟我伸手。” “你说的没错,我的武艺确实是在那根竹竿上,一离开竹竿,其实我本人比一般人强悍不了多少。 不过你就那么确定我手上再也没有别的竹竿?” 说完他伸手,平伸出去的手掌本来空空如也,却突然间猛地出现了一根半人高的竹竿子。 “神通啊!”四周一片哗然,因为所有人都看到了,眼前这个年轻人不止武艺高强,而且还会无中生有,凭空变出一根竹竿来。 中年男子愣住了,一直以为对方只是一个武艺高强一点的人,却没想到猜错了。 对方不但武艺高强,并且还会法术,是不是人还两说! 无奈的低下头,不想再做挣扎,自己可比不上李瞎子,李瞎子都倒在对方手中轻竹下,更何况自己。 “你多次坏我大事,如若不然我早就带着人离去了,哪里会趟今天这趟浑水。 其实今天是我第一次杀人,本来是不用的,但是因为你让我破了戒。 你说,自己,该当何罪? 我又该怎么罚你好?” 他们虽然在这里交谈,并没有动手,但是周围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 特别是那一圈刚才还围着县令夫人母女,还有几个捕快的乱民,都没有再攻击,只是围着而已。 因为这些灾民里有很多都是看戏的,只有少数一二百人,是暂时跟着眼前这个中年男子的从灾民中选出来的精锐。 在刚刚议事的时候,中年男子发挥了他那三寸不烂之舌的长处,不知怎么的,让李瞎子同意他带着这点人煽动所有灾民造反。 “能说会道,眼神好,有决断,你是个人才!”李敢夸他,然后问他叫什么名字。 “周升!”中年男子不情不愿的回答。 “好名字!”李敢赞了一句,然后接着说道:“你得罪我狠了你知道吗? 如果不是你,我们已经回到来的地方躲个清净,如果不是你眼前的这一切,我都不会看到。 可以不介入可以顺其自然,但是你一嗓子把我叫住之后,事情就变了。 就把我牵连进去了,所以你需要做出补偿。” 周升知道,眼前这个煞星的条件就要开出来了,但是他知道今天无论对方开出什么条件,他都没有否决的权利,都没有拒绝的勇气。 因为这是自己自作自受,所以他只能开口认了:“今天,周某栽了,落到你手里,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周升估计今天自己讨不了好了,不过现在打又打不过,人多又没用,等着李敢发话。 “目前我缺个管家,你脑子灵活,眼神好,最重要能说会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力是我现在最缺的。” 周升还能怎么说?只好拱手行李:“周升见过东家!” “哈哈哈哈!好!现在你去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些人给分开,那对母女还有捕快,带出来。”李敢吩咐道。 “能办到吗?” 周升点头:“能!” 周升,开始一边指挥着城外的人,慢慢的散到一个区域,于禁捕头带个几个差役,朝县令夫人母女过来了。 李敢,带着他们到了城门底下,朝上喊道:“张县令,人我给你们带来了,你要不开一下城门,要么,在上面掉下来个吊蓝,把人接上去。” 那位张县令正准备答应,就在这个时候,城里传来一阵杂乱的喊杀声,张县令回头一看,原来竟有另一伙人,从城东掩杀过来。 “唰”地一下,张县令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因为从城东冲进来的几百人,在一个大汉的带领下,竟然,快冲到这边了。 城里面的喊杀声,让城外的人感觉有点莫名其妙,只有周升一人知道,那是白水王二,领着人从东门进了城,按理说城墙挺高,应该这下子爬不进去才对,可见是有人里应外合。 “这位好汉,你的千石粮食看来我是兑现不了了,以后还请对她们照拂一二! 我今日怕是要殉城了!夫人,来生再见了!” 这是一个有点傻气的县令,他身边的差役和兵丁早已不知退散到了何处。 他捡起了城墙走道上的一把刀,虽不懂武艺,但他有读书人的傲骨,他不打算降。 那个高大威猛的汉子向他冲来,县令手拖刀,向那个高大汉子劈去。 然而那把刀并没有伤到高大汉子的半根寒毛,却被高大汉子抓住刀把。 手里轻转,刀锋掠过县令颈部,澄县县令,死。 第29章 我的东西,我来拿走 刀很快,在高大汉子手中只是飞快地在县令脖子处一掠而过,张县令的脑袋就掉了下来,哪怕一丝皮都没连着。 这是个用刀的高手! 没了脑袋的县令扑倒在城墙边上,他的头颅竟滚落下来,掉在城门前的土地上。 “县太爷死了!” “狗官死了……” “是王二……” “是白水王二,是白水王二杀了县官!” 城门下先是一片寂静,紧接着马上爆发出一阵惊讶惊吓声。 那高大汉子居然是王二,白水王二,李敢很如雷贯耳的人。 他站在城门楼子上,站在县令没了脑袋的尸体旁边,举起手中染血的刀,抬头望天,长啸。 “澄县,从今天开始,由我做主!” 县令夫人已经哭晕在地,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十几年夫妻,此时却天人永隔。 最终悲痛她接受不了,只能晕过去,以躲避现实。 那个县令的女儿,李敢本以为她会跟她娘一样,伤心到晕了过去,或者直接是吓到晕了过去。 却没想到,这位千金小姐,虽然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惨白的小脸上两个眼珠子,透着惊慌。 但虽然惊慌,却咬着牙,一下从一个来到李敢身边后放松下来,脱力的捕快手中夺过长刀。 “小姐,你要做甚?”于禁捕头大惊,他担心张小姐做什么傻事儿。 不过让他诧异的是,张小姐并没有把刀子捅向肚子或者架到脖子上。 而是把刀握在手里握的紧紧的,拼命地将县令夫人也就是她的娘亲从地上拉起来,背到背上。 也不知道这十三四岁的娇小身躯如何能背得动一个大人,但她就是背起来了! 对于于禁的问话,她没有理会,像猛然失去母亲的小兽一般,看向任何人都充满警惕。 “让开!让开!别过来,让我们走!” 此刻,这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张牙舞爪,没有流一滴眼泪,只是把自己的凶悍表现出来。 人一旦落入绝境,有的会爆发出强烈的求生意志和本能。 这个小姑娘就是,她爹死了,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在她的世界里就剩下她跟母亲两个人。 而周围的一切,不管是人还是物,对她来说都是可能怀有敌意的。 于禁大急,这是魔症了! 虽然县令已死,但是他刚才在乱民重重包围中,都没有放弃她们母女俩,那都是必死的局面了,都没有放弃,更别说现在了。 他明白,县令的死是张小姐心理崩溃的原因,依靠没有了,唯有靠自己。 “你放心,虽然你爹没了,但我还在,平日里你叫我一声于叔叔,今天于叔叔就护你们母女俩周全,哪怕是死,也是我死在前面!” 李敢轻叹一声,有时候劫难让人坚强,眼前的小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于禁伸手过去,想接过小姑娘身上的母亲,却不料被小姑娘一刀劈了过来。 “滚开!”尖叫声中小姑娘的刀法惨不忍睹,胡乱劈砍着,却能劈开于禁于捕头的手脚。 白水王二还在城墙上,城门在缓缓打开,一个县城的占领,再把县太爷的脑袋砍下来的那一刻起已经宣告结束。 蛇无头不行,这句话放诸四海皆准,一个县的县太爷没了,那这个县就没了脊梁。 在张县令被砍杀了这一刻起,天地间像有洪钟响过,天地间像有兵戈伐过。 没有人认为这是一场亵渎,无论是亵渎神灵,还是亵渎朝庭。 但是这一切都对张小姐没有意义,她只想静静的带着父母,离去! 于禁没有再继续接近小姑娘,只是带着剩下的几个手下,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小姑娘背着母亲,一步一步艰难的走向正在打开的城门处,那里有她父亲的头颅,她要去捡回父亲的头颅。 她知道自己不可能再有力气拖走父亲的尸首,退而求其次,她只求能捡回父亲的头颅。 至于是不是会因此丢掉性命,她也顾不上了! 于禁带着剩下的几个捕快,手持铁尺钢刀,默默地护卫。 其实于禁知道,今天,他们可能凶多吉少。 今天他杀了不少人,如果县令还在,那他杀人就是有功,可现在县令不在了,还被人一刀把脑袋砍下,那么他杀了那么多人,那就是跟别人有了死仇。 作为张县令生前得力的助手,于禁就算刚才没杀人,降了,王二还是有可能会拿他来立威。 既然横竖是死,于禁选择自己死的有尊严一些。 或许还死不了呢!想到这里,于禁回头看了一眼站在那里不动手拿一根竹竿的年轻人。 李敢在干嘛? 他在发呆,或者说发呆他的表象,实际上他确实在思考一个问题。 县令死了,自己要如何才能拿到王员外家的千石粮食? 如果没有粮食,半山村人如何度过,这个灾荒。 那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已经背着她的母亲走到城门口,轻轻的把母亲放下,然后跪倒在地朝那个滚得到处都沾满尘土的头颅磕了个头,脱下一件外衣想用来包住那个头颅带走。 然而正在此时,已经打开了城门里走出一大群人,持刀执枪。 当先的是个胖子,一身凌罗,走出来就看到小姑娘准备抱住那个县令头颅,忙大喝一声:“住了!” 然后几步就来到小姑娘跟前,小姑娘没理他,只是自顾自的把那个头颅包好,正准备背在身上。 一道刀光闪过,划断了正在往小姑娘身上绑的那个包袱,里面的头颅马上掉了出来。 是那个胖子身边的一个中年人,他的刀也很快,把包裹划断之后还把小姑娘的衣服划开好大一个口子,却没有伤到任何一点皮肉。 “死者已矣!王老贼,别辱人太甚!”小姑娘猛一抬头,披散的头发下面是一双凌厉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个胖子道。 原来胖子就是王员外,他嘿嘿笑着:“张小姐,啊不!现在不用称你为小姐了,你父亲意思,你跟个贱民子女又有什么区别?” 胖子哈哈笑道:“我还听说你的父亲打算用我王家的粮食换你们的平安,看来他是个好父亲。 但却不是一个好人,起码他说话不算数,他答应给别人的粮食,没有机会给了,说话不算啊! 对了,还不知道刚才,是谁,把你们从难民围攻中救出来? 我想问问他还想要粮食吗?” 胖子问这句话吧,很得意的样子,摆明就是得瑟,却让人无言以对。 看到这里,实在看不下去了,李敢抬脚往前一步,朗声说道:“粮食肯定是要的,该是我的,一点都不能少! 另外,如果我想要粮食,不会问你要,我的东西,我会自己去拿!” 第30章 白水王二不过如此 王员外愣了,他看了眼那个说话的年轻人。 十几岁的年纪吧!应该不超二十,这是李敢现在显示出来的年纪,从穿越之后刮掉胡子的那一刻起,他几十岁的人,却像是又活到了十几岁。 这都没什么,古怪的是这个年轻人背上居然还背着个孩子? 看上去应该几个月大的孩子,没有睡着,也没有因为见到这么多人,或者刚才经历和见到杀戮而哭泣。 看上去很是精神,两个乌溜溜的大眼睛,正四处张望。 现在看到,王员外盯着她看时,竟然还会皱了皱鼻子,两只大眼睛瞪他,瞪他再瞪他! 可爱的都要化了! 当然觉得可爱,那是旁人的感觉,王员外可不这么觉得。 有人说爱屋及乌,其实也有可能是恨屋及乌。 刚才李敢与张县令的交易,而且还是李敢先提出来,要抄他王家,然后再从王家的家财里面拿千石粮食。 如果是张县令先提出来的,他王员外不会那么愤恨,毕竟他是,一县的县令,自己贪墨常平仓,事发了被抄家也是应该的。 可是你一个外人,一个穷人,一个贱民,而且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有什么资格跟王家作对? 所以,从一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王员外就决定,那个跟县令交易的年轻人,一定要生不如死! 现在就是一个好机会,既然这个贱民连上阵厮杀都舍不得放下这个小家伙,必定对她着紧到了极点,如果…… “你的东西?年轻人,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可想过,自己的处境? 现在这里,前后左右,上上下下都是我的人。 是谁给了你胆子,敢于我面前如此说话! 莫不成,真把自己当成霸王项羽,千军万马只等闲?” 李敢刚吃了孙子,静静的看着这个死胖子,看他想说什么。 王员外突然觉得有点兴奋,他接着说道:“一会儿拿下了你,不会马上弄死你,老子会让你知道,你背上的这个孩子落入我的手中,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他这句话刚说出口,心里就感觉有些不妙,好像这句话不应该说似的。 感觉空气突然变静,好像有点发冷,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王员外觉得面对不远处的年轻人,像是面对一只慢慢露出爪牙就要择人而噬的猛虎。 李敢手里的竹竿子握的很紧,指节有点发白,长吸一口气之后缓缓自己的情绪,他还不想现在马上就扑过去,弄死那个混蛋。 他还有一个疑问:“我很好奇,你有什么信心,在杀掉朝廷的县令之后,朝廷大军来时,你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王员外,哈哈大笑,怜悯的看着他一眼,道:“知道你的前后左右,都是些什么人吗? 都是我的人! 他们和我出现在这里的目的就是要,弄死你! 听说你还是个高手,一两百人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可是我们这里有三四百人,而且还有这一片的第一好汉白水王二。 真不信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来! 要你死之后,我王家出现在这场动乱之中的痕迹,会被抹去! 我们仍然是清白良民,而这位丢掉性命的县太爷,会变成一位上任不久就已经贪墨掉大笔粮食,而且不顾干旱成灾,还要催着百姓交纳赋税,以至官逼民反,然后被白水王二,割了脑袋。 这样一来与我王家又有何关系? 而且在动乱之中,我王家还被灾民搜刮掉了大部家产。 到朝廷大军来时,只会可怜我王家,而不会说我王家做错什么事儿。 只是这些你都看不到喽! 因为你活不过今天。” 王员外说完哈哈大笑,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舒坦,如果让李敢来形容的话就是装逼成功之后的得瑟。 “明白了!”李敢长叹一声:“原来如此,这世间黑白本就没有那么重要,黑变成白白变成黑也没有那么难。 果然还是那句老话,劳心者治人!人果然得多动动脑子!” 王员外听了很是得意:“这话没错,不过你明白的太晚……” 话还没说完,站在他不远处尽显柔弱的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张小姐,这位已经差不多让人忘记的少女,猛地一把甩出了手中的刀,直奔王员外胸膛而来。 这么大的飞刀让李敢暗赞一声,比小李飞刀还要显得霸气。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王员外之所以敢这么大胆站在离李敢不远的地方,侃侃而谈。 靠的就是自己身边的那些高手护卫,像这样的攻击基本上不会奏什么效。 果然,那把大飞刀还没有王员外跟前就已经被另一把刀给劈落。 “好大的胆子!把她先给我拿下了,我今天晚上要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王员外气的大叫,甚至没有想到这个小丫头片子居然敢朝自己递刀,晚上去要让她知道为什么马王爷有三只眼! 于禁几人连忙抢上,那小姑娘护到身后,还有一个抢过小姑娘身边的县令夫人背在身上。 李敢不由得多看了他们几眼,那这个份上,他们还能这么做,简直是,令人佩服! “哈哈哈哈!几只小跳蚤,还想着从这里逃脱? 赶紧把他们几个给我拿下,生死不论! 那个小丫头片子别伤着了,今天晚上我得好好伺候她! 让她知道怎么样才能做好一个女人!”王员外大声喝令,他手下的人也缓缓地向于禁他们逼来,锋芒毕露。 “行啦!这场闹剧到此为止!” 李敢踏前一步,轻轻的脚步声在众人耳边响起,心头却好像被人重重的敲了一下。 “噗!” 只是一步,却不是平常的一步,李敢的身形消失,接着出现在离他不远处的一个打手面前,手中竹竿轻轻点出,会并没有把对手打晕,而是直接点在喉结上。 轻点轻收,但众人却能清晰地听到,骨头脆响声音。 人死了。 接下来还有更多,一个接一个死在李敢的竹竿之下,这一刻,安不在是竹竿,而是一把剑! 突然从城门里冲出一个人来,刀光呼啸。 李敢一剑点出:“白水王二,不过如此” 第31章 你有多少钱 王二的刀,险之又险地挡住了李敢的竹剑,但是却被那一根看似很柔弱的竹子给崩飞了出去。 这一剑给他的震撼很大,给他的伤害更大,王二托刀的双手在发抖。 他骇然问道:“你到底是何人,为何王二我在这一片从来没听说过你的名头? 按说有这样本事的人,该名满天下才是。” 还名满天下,自己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有十天,不过相信今天一过,自己还真的有可能名满天下了,李敢心想。 以前他还会以为,白水王二那如同历史书上所写的那样,是个掀开明末农民起义大幕开端的英雄人物。 现在的看清了这个人,不过是一贪污小吏的打手而已,县城外的这几千个灾民,就是他们的棋子。 历史书上记载意义深远的起义,不过就是一个贪污小吏,想要抹掉自己贪污的痕迹,所弄出来的行动。 这样的王二,不算英雄! “还来吗?”李敢冷然问道。 王二甩了甩酸麻的双手,心里惊惧,但还是硬着头皮咬牙吼道:“再来!” 刀光如匹练,不是白说的,那是刀的速度到了极快的程度,在人的视觉中留下一片残影,雪亮! 刀光将李敢淹没,王员外以及他身边的刀手是一脸的喜色,心里暗松一口气,这回这个高手怕是在劫难逃了。 现实总是喜欢打脸,正当所有人,哪怕是吴家两兄弟都以为李敢这次失了手的时候,“叮”的一声响,清脆而隽远,一把刀飞了出来,那是王二的刀。 李敢的竹竿,经现在王二的喉结上,不过王二没有死。 “为何不杀我?”王二万念俱灰,却鬼使神差地问出一句。 “你是个人物,杀你没人付钱,不值当,我不做亏本买卖。”李敢淡淡说道。 心情突然从天堂,跌落到地狱,这种心在两个极端晃荡的感觉让有的人变的疯狂,王员外这个胖子就是这样。 “上,你们通通给我上,一起乱刀剁了他! 他也是个人,只有双手而已,一拥而上,一人一刀就够把他砍成肉糜,快上!” 李敢就觉得王员外说的很对,这么多人冲上来,如果围着他一人一刀,他说绝对挡不了的,都挡不了。 但是,王员外的手下不是军队,没有阵型乱七八糟的攻击反而使他们漏洞百出。 而李敢就是这个善于使用漏洞攻击的人。 他的剑法来自于阿青的记忆,而阿青的剑法来自于与白猿相斗。 白猿本就是一个善于利用速度和身法的生物,所以现在李敢绝对不会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包围之中。 他的身形在蹿动于敌人的身侧,在点出自己的竹剑之后又立马跃开,从来不把自己的身体处在两把刀的攻击范围之内,这是阿青剑法的制胜之道。 因为眼前的这些刀手,虽然比不过王二,但如果两个配合也相差不远,李敢还没有那个自信,同时对上这么多高手。 如果只是一个两个,李敢不会下杀手,但是几十个高手一起围攻自己,如果在留手,那就是脑袋秀逗了。 其实真是如此,两人激斗,下杀手不难,难的是在对方下杀手的同时,你选择了留手。 李敢感受得到自己剑法的精进,但离阿青的境界还很远,她能在三千越甲中纵横无敌,自己却不行。 甚至,如果对上成建制的军队,李敢肯定自己会一败涂地。 眼前的这些人,虽然都是用刀的高手,但却不会军伍之中的配合,一群身手高超的乌合之众而已,李敢并不怵。 虽然不怵,但却不会很轻松,他并没有留手,出手都是一击毙命。 王员外的脸越来越白,手已经开始哆嗦,因为每一次那个年轻人来出手都会倒下一个人,几十个高手挡不住对方手中的剑,还是竹剑。 他转身扭头想叫身后的人马一起上去堆死那个年轻人,发现离自己最近的人都已经退到百步以外。 “我不玩了!”最后一个刀手崩溃了,他狂吼一声,转身撒腿就跑,速度飞快。 “贼厮鸟,胆小鬼!”别人能跑,但王员外知道自己却跑不了。 因为他知道对方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放过我!放过我,我给你粮食,我给你很多粮食,你要多少,我给多少,只要我有!” 本来以为王员外会光棍一点,拿把刀就冲上来,却没想到他很干脆的跪倒在地,冲李敢哀求。 自古艰难唯一死。 在场所有人,都以为李敢会拒绝饶恕,毕竟如果杀了王员外攻进城里,王员外家里的所有东西都会是他的。 到时候,无论是粮食还是银钱,有多少就可以拿多少,何必要人给。 但是他们都想错了,面对王员外的哀求,这个年轻人像是没事儿人一样,点头说好: “只要你把我该得的粮食运出来,我扭头就走,不要多,张县令承诺给我的报酬是一千石。” “好好好,我给你一万石!”王员外别的不多,就是钱粮多,别说一千石,就是一万石,但在他眼里都是毛毛雨。 李敢摇头:“不需要,说是一千石,就是一千石,多了不行,少了更不行!” 呃!王员外愣了,不远处的张小姐,还有于禁等几个捕快也愣了。 还有这样的事儿?多出来的都不要,说一千就一千。 “真的就一千石?”王员外再次确认。 “没错!就一千石!”李敢点头,其实他的心里在流泪。 你以为我不想要多的啊?还不是这破系统,拼命的提醒让自己不要坏了规矩,这样会影响系统对自己的评价。 “他们这几个人,我罩的,懂?”李敢指了下张小姐和于禁他们几个后对王员外说道。 “懂懂!以后我绝不再对他们出手,可他们要是向我出手,总不能随着他们打杀吧? 如此,还不如现在死在你手上,起码你还是个英雄人物。” 李敢淡淡道:“只要你不主动出手,他们向你出手时,你自然可以还手。” 王员外这才放心下来了,只要能还手,他不怵于禁等人,因为他有钱,有很多钱。 却不料一个声音响了起来:“我想让你帮我杀他!” 是县令的女儿,她热切地看向李敢。 王员外大惊,如果李敢真的应了下来,那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了。 李敢好笑地看向小姑娘,这是个聪明的。 “你有多少钱?” 46 第32章 用身子抵债行不行? “你有多少钱?” 李敢的这一句话,让在场所有人心里都悬了起来,因为他问价钱,就是要接一下这单生意的意思。 王员外,脸如土色心如死灰,原来挣扎了那么久,还跪地哀求,到头来还是逃不掉,被杀的命运。 如果他懂,这一刻他肯定会唱一句:“不要这铁棒有何用……” 错了,是:“我要这钱财有何用……” 他想退到自己的人马那边,但是他知道,只要眼前的年轻人想干掉他,无论他跑到哪里,或者身边有多少人,都逃不掉被杀的命运,所以他决定,不跑了! 那也许是自暴自弃,但或许这算的上是明智,因为有那个时间逃跑,还不如利用那个时间动一下脑筋,想想办法。 还真让他想到了。 “这位壮士,雇佣你为护卫,价钱多少?”王员外问道。 哦!想不到这王员外脑筋转得如此之快,不过也是,脑筋不好又怎能在衙门里如鱼得水,上下其手,连常平仓都给搬空了。 但李敢却没有回应他,他看向小姑娘,柔声问道:“你有多少钱? 只要你出得起价钱,这单生意我就接了。” 听这意思,王员外心里直冒寒气,果然这煞星看自己不顺眼,不杀自己,想来是有什么原因或者规矩,不过如果有人出钱的话,应该符合他出手的规矩。 那规矩就是钱,或者说代价。 他现在在求神拜佛,他在满天地祈祷,他希望那个小姑娘付不起价钱,这样自己就安全了。 知道是否是漫天神佛显灵了,又或者是王员外这个胖子运气好,小姑娘真的没有钱。 她涨红着脸全身上下翻找,结果连一个铜钱都找不出来,哪怕原来插在头上值点钱的簪子,现在都不知所踪。 那就是说,她现在身无分文,眼看着报仇的希望就在眼前,却因为没钱而…… 她会疯的! 她身后的于禁几人也在翻找着全身上下,但是很遗憾,他们现在也是穷鬼。 原来他们本来是有钱的,县令夫人去买米熬粥的时候顺便借走了他们身上所有的银钱。 所以,现在他们身上一个大子儿也没有。 王员外已经退入到他的家丁爪牙当中,眼下的这些家丁虽然挡不住那个年轻人,但是挡住于禁他们绰绰有余。 因为他看出来了,对面那伙人全是穷光蛋,他们拿不出钱来雇佣眼前这个年轻人来杀自己。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在家丁的保护之下,就是安全的。 “哈哈哈哈!一群穷鬼,没钱别大喘气!” 有人说得志便猖狂,王员外本来不是这种人,但今天他的心经历的起伏太多,整个人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 所以在看到对方没有钱,自己安全来的情况下,心里猛的一松,这猖狂的心态就出来了。 李敢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目光中并没有狠戾之色,只是很平淡的看了他一眼。 王员外猖狂的笑声,就跟被人掐住脖子一样,猛地断了! 大汗淋漓,这是被吓的,他怕自己太猖狂,以前这个年轻人不顾他可能遵守的规矩,直接出手干掉自己就惨了。 嘿嘿,干笑了两声:“这位壮士,王某想请阁下护卫我王家一段时间,不知作价如何?” 说完他殷切的看向李敢,非常希望眼前的年轻人能接下这个活,如果这个年轻人,接下了这个活儿,感觉自己应该可以安枕无忧了。 “你能出什么价钱?保护多久?是保护你,还是保护整个王家所有人?”李敢没有在给他脸色,而是淡淡的问道。 “你答应了?”王员外大喜,脸上的两个麻子,因为太过激动而显得有点发亮。 “太好了!” 王员外欢喜地大叫,对方讲规矩,那么这样的高人,一旦收了他的钱财之后必然尽心尽力。 有这么一个高手护卫,做什么都安心些,毕竟他做的亏心事太多了。 不远处的小姑娘小脸发白,她恨自己,什么身上不带点钱,为什么要那么好心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部去买了粮食熬成粥。 自己熬出来的粥施给的人,却害的自己家破人亡。 她好恨,恨天地不公,恨灾民无义,恨自己无财。 于禁已经把刀子横起,他在防备,他在防备那个可怕的年轻人,接受王员外这老贼的雇佣之后,对自己等人下手。 毕竟他看出来了,这个年轻人只要给钱,应该什么都敢干,不管是杀人,或者是放火,也许在他眼中都有价位。 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测,至于是与不是,他不知道,不过小心无大错,有防备,总比无防备要好。 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防得住这个年轻人的攻击,如果对方攻击的话。 “背上夫人,带着小姐,走!”于禁持刀戒备,也不回头,沉声对自己手下说道。 小姑娘在挣扎,她不想走,她想报仇,却被一个捕快拖着后退。 李敢没有看他们,而是看向王员外:“并不是答应,而是在问清楚,你能出多少价钱,保护你一个,还是保护整个王家?” “如果保护整个王家的话,我拒绝,因为我只有一个人,分身乏术,保护不了那么多人。 如果只是保护你一个人,且看你的价钱,如果价钱不合适,我也会选择拒绝。” “并且,你谈价钱的时候,请加上时效,就是需要保护多久,这样我才能知道价钱合不合适。” 王员外了然,他雇用的那些刀手不也一样吗? 每个月给多少月钱,给足了他们就尽心尽力,给不足他们就离心离德。 原来高手也是一样的,都不是神仙,都要食人间烟火。 想到这里,王员外的嘴角向上弯了弯,钱粮他多的是。 “听说你是半山村那边的,我王家在那边还有点田地,山林,有个三五百亩,都给了你,换你护我五年如何?” 嚯!没想到这个王员外还挺下本的,三五百亩,哪怕只有300亩,都是挺大的一笔财富。 虽然现在因为干旱而种不了什么东西,但总有灾荒过去的时候。 不过想想也是,和他的小命比起来,这点田地还真算不得什么。 众人都在想,这回这个年轻人该是答应下来了吧! 却没料到,那个挣扎的被一个捕快往外拖的小姑娘大声叫道:“我没有银钱,但我今年十四了,长的也还不错,用身体抵行不?” 46 第33章 理由 小姑娘的话,让李敢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小姑娘是没办法,却又非常想为自己的父亲报仇。 看这小姑娘倔强的脸,李敢点点头说:“会写字吗?” 小姑娘一看有门,欢喜地猛点小脑袋:“会的,从小父亲就教我写字,读书。 女子会认字的很少,比我更优秀的更是难寻,所以,你收了我并不吃亏。 但求壮士能为我父报仇,小女子此生必尽心伺候。” 李敢点点头说道:“这样吧!我目前缺个管事的丫头,这般,你到我府上做一年的管家丫头,我便帮你报了这父仇。 如何?” 张小姐很惊讶,她从一开口说愿用身子抵债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此生给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为奴为婢,哪怕这个年轻人想对她作任何事情,都可以接受,只为了报父仇。 可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提的条件,居然只是让她做一年的管事丫头? 只是个管事丫头,而且只是一年的期限,怎么会这样? 因为这个人的做派,从头到尾都只是一副见钱眼开的德行,好像只要是付钱,天底下没有什么事,他是不敢干,或者不能干的。 现在怎么会这么好心? 不过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不是吗? 所以她答应了下来,一年而已,一年后还不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游。 却没料到,眼前这个年轻人还再说了一句:“任务,我可以接下来,但在接下来之前,我想要听听,这个任务的理由。” 理由?什么理由?小姑娘和旁边的于禁他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雇佣我杀人,必须要有一个理由,一个要杀的目标必须要死的理由。”李敢淡淡地笑道。 “杀人就杀人呗,要什么理由?”吴二在一边嘟囔,吴家两兄弟还有吴老爷子,还有半山村上的十几个青壮也都来了。 所以吴二被拍了一下脑袋,是吴老爷子出着手,老爷子下手可真狠哪! “啪”的一声脆响,干净响亮! 吴二脑袋一缩,不说话了,虽然有老婆孩子了,不过老爷子的权威还是很重的。 “理由就是理由,敢哥儿让人说理由肯定也有他的理由!” 吴老爷子他走过来,除了说这些话之后,还需要确定一下离开的时间,他们还需要赶几天的路。 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们担心李敢在这边hold不住,帮忙来了。 李敢冲他们笑了笑,自顾自的找了个东西坐下,然后像小姑娘招了招手,至于她站到自己左手边,小姑娘乖乖的走了过去,跟着的还有于禁们几个。 李敢又吵,王员外招了招手,王员外苦着脸不敢不去,磨磨蹭蹭的还是站到了李敢的右边。 李敢又吩咐王员外,让他的手下退到一边,顺便招呼那几千灾民走近一些。 谁也不知道他葫芦里要卖什么药?一时间人人都是你看的我,我看着你,不知所措。 那些灾民懵懵懂懂的,刚才大战起时,他们远远的被王员外的人隔在外围,有些人甚至都不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儿,有些眼尖的也就是看到王二被击飞了,至于这里说的什么话,他们应该听不到。 不过现在听到,一切都搞定,尘埃落地,他们那是满心欢喜。 其实县令死不死的跟他们没有半点关系,他们心里都是这么想的,他们只想弄到吃的。 “大家静一静,大家静一静!”李敢大声说,声音清朗,不是大声吼的,但又能让在场的人大多听得见。 “为什么要听你的?难道听你的有饭吃吗?”一个没有见过,刚才李敢大发神威的灾民叫道。 李敢找了个高点的地方站直,大声说道:“问的好,今天我李敢接到一份委托,要杀掉澄县首富王员外。 可是我李敢有规矩,受雇杀人,被杀的目标必须有一定要死的理由。 当然,你们也可以理解为罪行。 有幸请到你们来做见证,作为报酬,待会儿每人,一顿干饭。 好了,既然答应给你们饭吃,那你们就好好的做好这个见证。 ” 好新鲜啊! 刺客,或者说杀手竟然能做到如此清新脱俗,眼前这位也算得上是奇葩了。 杀人还必须要有个理由,没有就不杀,这样你何必要去做杀手呢? 下面见证的灾民越来越多,因为他们都听说了,去做见证可以挣一顿饭,而且还是干饭。 王员外现在满头的大汗,虽然李敢一定要小姑娘说出自己必须要死的理由,但是,他并没有半点轻松的感觉。 因为,如果按正常人来说的话,自己必须死的理由太多了,多到一个巴掌都数不过来。 不过要他逃跑,他是没这个胆子的,也许自己不跑,还有一线生机,但是跑了那就十死无生。 小姑娘想了想,又回头看了几眼身后的于禁,想从他那里得到支持。 于禁冲她点点头,为这个倔强的小姑娘送上勇气与支持。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像眼前这个年轻人这样的杀手杀人,还需要理由。 不过他想要理由就给吧,王员外该死的理由,随便抓一个人都能说出十好几条。 “如果只是对我而言,那个王二,是绝对该死的,因为他杀了我的父亲,一个朝廷的官。 杀官当同于造反,是王二该死的理由。 但王二却不是罪魁祸首,在他身后的人,就是王峰,所以王峰贼子,该死! 这里理由一。 第二,在场的各位父老乡亲,你们遭了灾,种不了地,现在衣食无着落。 这些朝廷都知道,官府都知道,那父亲更知道。 本来朝廷在这里设了常平仓,里面储存了很多粮食,正如你们刚才攻击我们娘俩时,那个声音说的一样,平常里面的粮食都让人贪污完了。 和那个贪污掉常平仓里所有救命粮食的人,并不是才来上任几个月的,我的父亲。 而是被眼前的这位王峰,王员外,王贼子一点一点的,偷回家去。 正因为常平仓里面粮食都被贪空了,都被偷光了,官府才拿不出粮食来赈济你们。 所以,难民营里面每天都有人被饿死,一个一个饿死的人,被抬出来的时候,我都不忍心看。 还是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拉着我,让我看,说这些都是蛀虫害的,有那些蛀虫就不会死那么多人! 他们让我记住,要与那些蛀虫不共戴天! 而这个蛀虫,就是眼前这个贼子,王峰,王员外! 你们说他该不该死?” 46 第34章 不能杀的王员外 “如果没有这些蛀虫,灾民们早就得到安置,如果没有这些蛀虫,你们就不会活的如此凄惨! 如果没有他们,我的父亲就不会横死。 这个理由够吗? 这个理由够可以让他去死了吗?”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声泪俱下的控诉,每一句话,都深深的刺进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他们感同身受。 “让他去死!” 一个站在最前面的老头子恨声说道,他不算太老,声音还洪亮。 洪亮的声音像是开了个头,有人跟着喊道:“说得对,让他去死!” “让他去死!” “让他去死!” “让他……” ……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呐喊当中,声音越来越响,几千人的呐喊,震苍天! 王员外的脸在发白,双腿在发抖,他身后的手下,竟慢慢后退,想要离他远一点。 免得这几千灾民一个冲过来,他们身上就算是全身铁,也打不了几根钉。 “哇……”一声啼哭,在一声声呐喊当中,在这个剑拔弩张的气氛当中显得非常突兀。 这个哭声,竟能让每个人都听到了这一声啼哭,绝非一般。 老实说,在这个世界,能发出这样的哭声的,除了李敢身后背着的小祖宗之外,再没有别人。 本来小家伙刚才,看了很有趣来着,可是小孩子的精力毕竟有限,所以她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然后本来小祖宗睡的好好的,李敢晃来晃去,都没能把她晃醒,堪称睡觉界的王者。 可是,就算再能睡,几千人同时呐喊,再能睡的人都能给吵醒。 本来睡得很开心,突然让那么大的声音给吵醒了,心里很不爽,起床气很大。 两个大眼珠子瞪了自己老爹的后脑勺,一下,两下,没理我,又没理我。 可怜李敢,后脑勺没长眼睛啊! 小家伙就觉得自己粑粑没理自己,感觉到好委屈,小嘴巴一鼓,然后:“哇……” 李敢现在的表情是蒙圈的,怎么就哭了呢? 手忙脚乱的,把小家伙从背上给解下来,哄她:“宝宝怎么了?是不是饿了?……” 李敢这么一乱,冰冷公正而高高在上的人设全面崩塌。 刚才他像一个神,神无所不能,所以他能一人一竹竿,横扫几百人,压服王员外,竹挑白水王二。 而神需要贡品的,所以,他出手需要代价,这很正常。 由始至终他的脸上,都有一种胸有成竹,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可是现在,这种感觉没有了,现在出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是一个因为自己孩子哭了,而手忙脚乱的父亲。 没错,就是父亲,李敢也认为小家伙就是自己亲闺女,这一点毫无疑问。 于禁在叹息,他觉得刚才张小姐的控诉表现得很好,如果没有那一声哭啼,或许就算那年轻人不出手,王员外也已经身首异处。 甚至连那个王二都逃不掉,不过现在,没有了群情激愤,如果,那个年轻人不出手,在这一片地方没有人能留的下白水王二。 王二能感觉到,两道带着恶意的目光正盯着自己,抬眼顺着感觉看去,是那个捕头。 一脸不屑的笑笑,这个捕头,再来五个都不怵他,自己是谁?白水王二! 这一片无敌的好汉子,当然,除了那个手持竹竿的年轻人。 宝宝是个懂事的小孩,不知道小家伙是不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在李敢把她抱在怀里,温柔哄着的时候,其实小家伙已经原谅了粗心的粑粑。 “粑粑,饿!” 小家伙撅着小嘴软软萌萌的说,小家伙越来越聪慧了,李敢知道,一定是跟着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造成的变化。 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到最后小家伙变成什么样,还是个未知数。 “好好!爸爸给你弄好吃的!” 最好吃还是糊糊,别的小家伙也吃不进去。 吴宝良,吴老爷子,已经拿过来一个东西,一个背篓,还是一个盖着的背篓。 李敢接了过来,掀开上面盖着的一角,把手伸了进去,然后拿出来一碗麦面糊糊。 其实只有吴老爷子才知道,那个背篓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只是拿来掩人耳目罢了! 糊糊是原来做好的,存在李敢的背包空间里面,放进去的时候是热的,拿出来的时候还是热的。 当然,吴老爷子知道的版本是:糊糊早就做好了,被李敢用袖里乾坤的法术收了起来,等到要吃的时候才拿出来,还能保持新鲜和温度。 然后几千灾民,还有王员外跟十三四岁的张小姐两方人马,都瞪大了眼看李敢在这个紧要关头,居然去喂小孩了! 如果眼神能杀人,估计现在李敢早就千疮百孔,灾民们也有脾气,虽然现在他们的脾气不敢对李敢发。 所以他们只好用眼神杀死你,几千个人总有一些人的目光蕴含的火气,还有愤恨。 李敢无动于衷,但是他怀里的小家伙,别感觉到了那深深的恶意。 手里抓的李敢的衣服,两脚在使劲,就让她真的站起来了。 李敢现在坐着的,有人偷偷送上来的一张椅子,而小家伙,现在站在他的大腿上。 小家伙站起来之后,利用她短暂的站立时间,两个大眼珠子,死死的瞪的那个对李敢投以恶意目光的人,然后伸出巴掌,举起来叫:“打打打打打!” 那个怀有恶意的人,赶紧垂下自己脑袋,心里在嘀咕:“这小孩是个妖孽!” 张小姐上前,拿过李敢手里的碗:“少爷,小女子已经说出了杀他理由,够还是不够? 喂小小姐的活,还是我来侍候吧! 毕竟从今天开始,我将会是你一年的管事丫头!” 李敢点头,就刚刚张小姐说的那些,就是很好的理由。 所以他说:“够了!有了这些理由,我动手就会理直气壮。 王员外,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若没有,我就动手了!” 王员外两腿在发软,但他还是撑着,撑着笑出声来:“你们不能杀我,你们也不敢杀我! 我兄长在西安府领兵,你不能杀我! 要是杀了我,你们都得陪葬!” 他像是到了现在,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靠山。 210 第35章 怎么了 王员外终究还是死了,原来以为他不会来着。 在他说出自己有人在西安府掌军的时候,没有几个人会认为,谁敢下的了手杀他。 也难怪他有这个胆子,敢贪污这么多粮食,原来上面有人。 张小姐,虽然才十三四岁,但是比一般人要懂事儿。 “于叔叔,虽然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不过却不能连累你们。 家父还在时也曾经说过,这王贼确有人在西安府投军,手底下有不少人马。 所以家父查他之时才会缩手缩脚造成现在这般局面。 仇,我不报了,不能为了我一个人,而连累大家。” 小姑娘悲痛欲绝,如果硬要杀王员外的话只能是自己动手,她已经豁出去,不要命了。 但王员外怎么说也是一个成年男子,身高体壮,自己不过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如果两人放对,死的必定不是他。 还能怎么办? 咬牙吞了呗!于禁他们也是这么认为的,王员外虽然可恶,但犯不着拼着全家性命去杀他。 不管是哪一方都认为,今天王员外是死不了了,除非是不想在大明帝国混,才有那个决心去杀他。 然后就在王员外认为自己逃过一劫,志得意满的时候,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划过自己的咽喉。 很痒,想去抓挠,一挠就挠出血了,血流的很急像小喷泉一般。 喷泉内部的压力应该很大,据说肥胖的人血压都很高,所以王员外咽喉处的那个喷泉喷出来的血都成血舞似的,站在他对面的那几个人一身都是,红艳艳的很好看。 “如果我说,王员外是被灾民义愤给弄死了,你们信还是不信?”李敢慢条斯理的擦着自己竹杆子前端沾着的血迹,有点漫不经心的说。 于禁认真的点头:“必须信,本来就是这样啊! 这是灾民,好像没有这么好的身手,王员外应该被乱刀砍死才对。” 说完他上前挥刀,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王员外被卸掉了一个手臂。 李敢把小家伙抱到怀里,不让她看到这么血腥的场面,于禁的动作让他很是赞许,这是投名状。 于禁又让身后的几个捕快都上来砍了一刀,或多或少都削下一些皮肉。 没有人拒绝,对人心,他们看的比谁都要明白,因为他们是吃公门饭的,这种事见的多。 “王员外都死了,他的护卫,亳发无损,好像有点不大对劲,不如死上几个?” 于禁看向刚刚王员外带来的那些护卫,阴声说道。 这个时候不能君子,有时候小人手段反而是明智。 本来已经很惊慌的王家护卫们已经准备发一声喊,四散而逃。 “我敢说,在平地上没有人能跑的过我,你们信吗?”李敢笑着问,也不知道他问谁,是朝着怀里的小家伙说的。 但是王家的护卫们都听懂了,没敢跑,就算是四散而逃,谁敢保证自己不是被追的那个? 一个看上去像是护卫首领的人拔出刀,对身后的手下说:“老爷心善,去施粥时不幸被暴起的难民群起而攻之,在我等赶到的时候,已经变成一堆肉泥,我心甚是悲痛!” 肉泥?战战兢兢地护卫们一头雾水,一个护卫首领相熟的刀手小声说:“还没成肉泥,是不是少了两条胳膊而已!” 护卫首领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拔出刀子说道:“很快就是了!” 说完他走到王员外的尸体跟前,狠狠地一刀剁了下去。 明白了! 这个时候想不明白的护卫,估摸着以后就没有想明白的机会了,一个接一个的走上前,拿着自己的刀狠狠地往自己旧日的东家身上剁,誓要将他剁成肉泥。 “无耻!为了活命连骨头都不要! 员外平时待你们何等优厚,竟如此白眼,连你们祖宗的脸都丢尽了吧!” 这个时候,廉耻这个东西已经不值钱,想要在这个世道上活得长,这种不值钱的东西,能不要尽量不要。 当然还是有人要的,王二就没动,还大骂喝斥,并上前阻止。 护卫们都围着王二,他们手上都沾着老东家的血肉,王二这么坚持这么忠诚,那只好让他陪着老东家一起走。 但王二却也不是吃素的,真要拼起命来,护卫们就算是人多势众也倒下了两三个。 “贼子棘手,小心!” 看着上蹿下跳,二十几个人,还杀不了一个王二,足见王二本事高强。 但今天注定了他逃不掉,于禁他们做的很绝,那些个来观礼的难民首领,都让他们安排的上来,一人砍了一刀那滩肉泥。 所有人都参与了将王员外变成肉泥的行动,就只有王二一个人不参与,像话吗? 当然,最重要原因不是这个,而是王二亲手砍下了张县令的脑袋。 从张县令,脑袋掉下来的那一刻起,王二注定了要死。 不过死也要死的有价值,特别是当所有人都拿不下他的时候。 当然,这个所有人不包括李敢,但他不能出手,因为价钱还没谈。 最主要他有点累,阿青用剑的记忆他是有了,但身体却没有阿青那样,日积月累练剑炼出来的强悍。 刚才与几百人对攻,后来与王二与护卫们交手,虽然说不上是心力交瘁,但累还是累一点的。 需要歇会儿。 顺便谈个价钱。 “刚才我放了王二一马,是因为没有人出杀他的报酬,现在,看来你们很想杀他,但以你们的本事还不够。 要帮忙吗?只要价钱合适。” 护卫们是有钱的,但李敢却不是跟他们说,他问的是于禁他们。 从头到尾,如果没有自己的出手,于禁他们还这么死心眼地护卫着这两母女,会死的。 明知是死,还不舍弃自己的忠诚,这种人,李敢有点眼馋。 王二必须死,十三四岁的张小姐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站了出来说:“既然你杀王员外要的价钱是,我伺候你一年,那现在我答应再伺候你一年呗!” 李敢脸色古怪的看着她,笑而不语。 于禁尴尬地走上前来:“别说了……” 那几个捕快也是尴尬的看了过来。 张小妞一头雾水,怎么了……196 第36章 无耻 小姑娘不懂事,但于禁他们不能不懂事。 父母仇这种事可以说的上是不共戴天,特别是,自己还没有能力报的情况下。 而这种情况下,如果仇恨双方都是放在阳光底下,应该只有一方倒下才算是完结。 而且那方倒下的人,必须是被斩草除根,一片白茫茫真干净之后,才是最让人放心的。 而现在,显然自己这方无法对王家做到斩草除根这么大件事。 王家家大业大,但经此一役之后,从九天入黄泉,落差之大可以让人疯狂。 王家的家业注定是保不住的,那么依靠这些家业而活得光鲜的人,总有几个是不甘心的。 一个不甘心的人,只要愿意,非要豁得出去,就能做出一些惊天大事,比如说杀人,比如说报仇。 对眼前这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来说,王员外是她的仇人。 对今天过后的王家来说,眼前这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何尝又不是他们的仇人,是让他们从天堂跌落到地狱的仇人。 对待仇人,不外乎只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从精神上消灭敌人,另一个却是彻底的,从身体上把敌人彻底除去。 王家那么多人,想要对一个小姑娘不利,很容易。 李敢的条件,说是给他当侍女或者说丫头,还不如说是带着身边给予一年的保护。 一年很短,也很长,有时候足够让人忘记很多东西,也有可能包括仇恨。 所以对明白人来说,小姑娘现在说出来的话,其实挺尴尬的。 于禁也不是笨人,王家覆灭在即,李敢现在说起价钱,应当不是钱财上面的事儿。 只是他细琢磨了一下,还是不知道李敢想要的是什么。 “先生要的什么价钱,只管开口便是,但凡于某人能做到的,没二话。” 对于粗人来说,百般猜测不如直接开口问,因为王二必须死。 他若不死天下难不难安不知道,最起码,自己这些人没一个会是他的对手,万一王二要为旧主报仇的话,于禁想不到自己能安然无恙的理由。 “据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今天虽然这位王员外变成肉泥,能看的见的都有了投名状。 但这些事不经挖,且王家那位在西安府掌兵的大人物,应当也不是吃素的,要知道这些拿刀子的都是不讲理的人。 你们觉得现在的后路,足够了吗?” 李敢笑着说道,他从来不认为,刚刚把王员外变成肉泥的事能瞒多久。 他更不会认为,一个人,能把自己兄弟变成肉泥的惨事儿,给忘诸脑后。 既然忘不了这种痛苦的事儿,那就要让自己活的心安理得。 那么可以在这种情况下,活的心安理得的,那就是被自己兄弟报仇,把这些让自己兄弟变成肉泥的人,也一样变成肉泥,这才是最解恨的。 有些心结是需要解开的,但一旦解不开的话,快刀砍乱麻,是个不错的选择,特别是手拿刀子的人,最喜欢干这事儿。 而于禁,不认为自己这些乱麻能挡的住刀子的劈砍。 所以他头皮发麻,觉得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进城去,把自己的家人给带走。 他的儿子还小,他们这些捕快家里的孩子都不大,感同身受。 不过他没动,因为看到了,李敢胸有成竹的样子。 李敢当然胸有成竹,他可不认为在这块西北大地,有什么军官能在自己剑下不死。 毕竟这大西北,如果没有自己前来的话,就一个白水王二就能攻略十几个县,足见大明西北军备的崩坏程度。 “顺便,明码实价,帮你们解决王二的价钱,是你们入我们下行走两年。 然后我帮你们解决王二,还有西安府的后患,这个价钱如何?” 于禁心里暗惊,眼前的年轻人能很轻易的搞定王二,对这人来说是很轻松的事儿他信。 但面对一个在西安府掌兵的人有可能找的麻烦,居然很轻松说出能帮他们解决,这个年轻人到底背后有什么背景如此惊人? 门下行走,不是下人,其实也就是古代所说的门客一类,也可以说得上是客卿。 如古代孟尝君,手下门客三千,鸡鸣狗盗刚开始并非贬义,以助其脱身而传为千古佳话。 听到条件只是做其门下行走,两年而已,于禁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买卖。 再说如果只是让张小姐这个小姑娘一人跑去给眼前这个年轻人当丫头,还有点不放心,现在好了,大家算是有个照应。 一群护卫拿不下的王二,在李敢手下走不到一招。 谁也想不到,称雄白水澄县两地许久的好汉子王二,竟然死的如此无声无息。 李敢没有在王二的脑袋上留下任何伤痕,也算是对一个忠诚的人惺惺相惜。 虽然他的惺惺相惜,会让人的脑子变成浆糊。 王家倒了,这是必然的,他们刚刚享受胜利果实,认为澄县已经落入王家手中。 他们成土皇帝了,然而一下从天堂掉到地狱,一群灾民破门而入,把所有王家的子弟全部赶出家门。 王家的那几十来个家丁,给他们个水缸做胆都不敢阻拦别人来分他们家产,特别是粮食。 主持分王家粮食的是于禁他们,没有人比他们更让人信的过了。 粮食是以朝廷的名义发下去的,当然已经除去了被收到李敢的背包空间里面的一千石。 现在,李敢没在派发粮食的现场,他在县学里逛。 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听说,每一个县学里面都会有孔子的雕像。 他还有一个任务没有完成,那就是找到孔子的雕像,搬回半山村去,并写上那两个典故。 一个老学究,怒火万丈,因为他看见一个年轻人居然去搬立在大门不远处的圣人雕像。 当然一个人搬是搬不动的,所以那个年轻人找了几个人来帮着搬。 这是对圣人的亵,渎。 于是老学究的拐杖没头没脸的抽了下去,目标就是那个领头的年轻人。 “老丈,为何打我?” “你为何要来对圣人雕像上下其手,可知此举不恭?” 老学究喝问。 “老大,这是我祖师爷,当然要搬回家去!” “无耻!” 第37章 与圣人同往 愤怒的老夫子,战斗力绝对爆表,手里的拐杖没头没脑的往李敢脑袋上招呼。 “别再打了,你又打不到我!”李敢狼狈的躲闪,蹦跳,像只大马猴子,当然以他的身手不可能让一个老夫子打中。 老夫子充耳不闻,手中拐杖挥动得愈发急了。 “我告诉你,雕像我搬定了,我还告诉你,你就算打上一年都不可能打中我的,何必白费劲呢?” 李敢一边躲着一边说道,然后悄悄的把老夫子给引到一边,好方便那几个工人把比真人还大一点点的圣人雕像,给搬到木板车上。 “好贼子,耍的一幅好心机!”老学究已经老成精了,不是那么容易就糊弄得了的。 转眼就反应了过来,但雕像已经放到了木板车上,几个工人拉着就走。 “强取豪夺,抢我县学圣像,老朽与你拼了!” 老夫子挥舞拐杖,又是一通乱打,很没有意外的,又被李敢躲了过去,并没有沾上半块衣角。 但是更没有意外的是,李敢被老夫子赶得像只猴子。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他并没有马上去阻止那些工人搬走那个真人大小的孔圣雕像。 而是不管不顾地追打李敢。 “爹,就这样看着恩公被这么个老头追来赶去的,不好吧!” 吴老汉领的自己的两个儿子在边上看着,却没有进去劝阻,或者拉开老夫子。 只是在一边看着,没有半点动作,他的两个儿子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还有这些搬着雕像的工人都是他们半山村的人,对于吴老汉拦着他们不让去帮忙觉得很是不解。 而吴二又是一个憋不住话的人,于是开口问道。 吴老汉看了看自己两个儿子,还有身后的那几个本村的青壮,他们急切地神情,让老汉觉得有点欣慰当然最大的还是失望。 欣慰是因为他们感恩,但更失望的是他们看不清。 他叹了口气,问道:“你们也算是粗通武艺,特别是你们俩,练的是家中祖传的本事,眼光应当不差。 那你们觉得,那位老夫子身手如何?” 在这个学院当中,不知什么原因,学生和教授已经全部离开,现在只有一个人,就是眼前这个老夫子。 也就是这个老夫子,把神通广大,武艺惊人的李敢追打得那叫一个狼狈不堪。 可是,哪怕是如此威风凛凛的老夫子,在吴家两兄弟还有半山村的青壮眼里,好像还混不上“身手如何”这四个字吧! “在半山村,一个十岁小孩,就可以将这位老夫子制服。”吴大沉吟了下后说道。 吴大说完,吴二也跟着说道:“对啊! 这老爷子年纪那么大了,手脚还不灵便,这么轻的拐杖,挥几下就气喘成这样,那有什么武艺身手可言!” 那几个半山村的青壮也深以为然,点着头不说话,对他俩的话非常赞同。 吴老汉觉得今天叹气的次数太多了,自己这两个儿子眼力是有,但脑子却没有。 “那你们觉得,敢哥儿被这位老夫子打得抱头鼠窜,狼狈得像只猴子,难道他的武艺还比不过半山村的一个十岁孩子?” “这……” 吴老汉的这一句话,竟让人无言以对。 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谁敢说李敢的身手连一个孩子都不如,那可是面对几百人都敢反冲的猛人,那可是瞬间就杀了几十个高手的强人,那可是连传说中未逢敌手的白水王二都在他手上走不过两招,就死了。 这样的人,能不如个孩子? 这句话鬼都不信,所以他们无言以对。 “你们觉得,敢哥儿,是个什么样的人?” 身边的人俱在摇头,他们也不知道。 在他们眼里,李敢只是一个猛人,高手,至于别的什么印象,他们还没有,所以只好摇头。 但是,其实在他们心里,隐隐的有一种疑惧。 要知道在这里之前,他们只是一个山村里面安安分分的农民。 手上还从来没有过人命,那怕是前几次跟李瞎子他们起冲突,也不过是打伤几个人而已。 可是李敢呢? 第一次在他们面前出手,就是站在几百人冲锋的路上,悍然拔剑,这手上只是竹子,给人的感觉,却是一把杀人剑。 当时那100多人倒下的时候,他们还以为这些人全部死了,幸好结果没有。 但后来真的死人了,而且不是一个,王员外的几十个高手,全部死在李敢手上。 几十条人命啊! 最重要的是,他们眼睁睁的看着,王员外被一下一下的,剁成肉泥,而这始作俑者,就是眼前的这位狼狈如猴的年轻人,李敢。 无论是他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因为自己而被剁成肉泥。 还是他的行为准则,是收取别人的利益,然后可以帮别人做任何事,包括杀人! 这种人如何会是好人?如何不让人疑惧? 要知道,如果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要对自己这些人不利,简直是太容易了。 如果有一天别人给他钱财利益,让他对付自己这些人,那么自己这些人是不是会像白水王二一样,被他一剑灭杀? 有可能! 老夫子的身手确实不如一个十岁的孩子,当然是半山村那些孩子。 起码,半山村的孩子不会自己把自己给干趴下。 而眼前的老夫子,他会。 看老夫子手中拐杖那一个横扫千军,但步子迈的太小,而且还迈错了右脚。 本来是从右往左一个横扫,需要往前迈一步左脚,作为稳定支撑,就如同人走路,抬左脚时必须抬右手,以做稳定平衡。 可是老夫子打得急了,居然打成了顺拐,右手右脚齐动,猛力往下挥舞的拐杖,带动着他已经顺拐的身体,歪着往下倒去。 摔的很猛,要是摔到地上,这老胳膊老腿的,可能够呛得养一段时间了。 老夫子愤怒的脸仰天,后脑勺就要跟大地作个亲密接触,长长的白须如乱草般飞舞。 白发下的双眼,却没有惊慌,更没有半分怒气,只有满满的悲哀与无奈,他尽力了。 一双手扶在老夫子的肩头,在他快要倒到地上的时候扶住,而这个时候,他的后脑勺离地面的砖块仅有一拳之隔。 老夫子叹了口气,扔下拐杖伸出老手,推开眼前的谄笑脸:“老朽不会弃圣人,圣人去哪,老朽就去哪!” 李敢点头:“小子自当在供奉圣人的院子里,给夫子留一个位置。” 老夫子点头不再言语,抬腿坐上放着圣人雕像的板车。 第38章 三连抽 “我看不懂你!”吴老汉把背上,那个里面睡着小丫头的背篓递了过去,然后说了这么一句。 李敢轻轻接过,手很稳,怕惊醒背篓里面贪睡的小精灵,轻轻地背在背上,然后才笑着问道:“哦?为何有此一说?” 吴老汉,看着慢慢远去的板车,那上面有个石像,还有个老人。 “老汉从军多年,但杀过的人只有十五个,有十四个是鞑子,一个是山贼。 第一次杀人那会儿已经二十有五,因为老汉从军的时候已经二十有三。 那一年也是干旱,家里父母婆娘孩子一大群人没吃没喝,刚好那年小股鞑子南侵,老汉那是一身武艺傍身,甚是自傲,于是便投了军。 为的就是那军饷,拿来养家。 投军两年,一直不敢杀人,第一次杀人是队正替老汉挡的那一刀,眼睁睁看着他死在自己面前的时候,那是第一次杀人,一杀就是两个。 从那往后每战,老汉都奋勇当先,伤在老汉刀下无数,明明白白削去头颅记军功的,又有十二个鞑子。 可以说老汉双手也都是血腥,但虽然如此,每次战后老汉都心存惶恐,因为伤在死在老汉手上的都是人命。 几次几次在夜里梦醒,都是被吓醒的,在梦中杀人,杀鞑子杀山贼,甚至还杀军中袍泽,到最后还梦见的,杀自己家里人。 后来有一次路过一个和尚庙的时候,有一个大和尚见了老汉,说老汉已是心魔缠身,如不离开那厮杀场,必然会累人累已。 万幸在军中时,曾经对上官有过一次恩惠,才得轻易脱离军中,回到家中多年,心魔才逐渐远去。” 李敢静静的听着,战争综合症这种现象很早就有了,不过这个症状的名称,到了现代才有。 他不陌生,但却不知道,吴老汉想说的是什么意思,所以他没开口,静静的听。 吴老汉很满意李敢的聆听,他顿了顿之后接着说:“ 几十年了,还记得当初第一次杀人,很幸运的一刀就把两个鞑子肚子划开,肠子流了一地,血也流了一地。 大胜,军中贺,喝酒吃肉,当时的心境,现在还记得。 满脑子都是花花绿绿的肠子和血,以至于一看见那锅里翻滚的肉就以为是人肉。 回头吐了一地,结果被上官灌了个一醉方休,这才过了那晚。 后来上官说,第一次杀人,有如此反应很正常,如没有,就证明此人非人也! 据说这般人物,每回出现都很有名,因为伴随他们的都是,尸山血海。 上官因为救过他一命,所以劝慰了几句,还说的文绉绉的,不过不难明白他意思。 秦时白起,年十一,独猎于山,遇贼,杀九人于无物,下人寻到时,于群尸中烤炙鹿肉啖之。 非常人也,只有如此人物,才能干出长平坑杀二十万赵军之行径。 霸王项羽也是此等人物,视人命于无物,故而坑杀几十万大秦降军。 大唐时黄巢,更是杀的长安城变了颜色,这些都非常人。 而我等常人,心中常怀敬畏,故而初次杀人,才会觉得世间有大恐怖。 多杀几次就好了! 但军中杀过人的都是这样,战后三天,最起码三天生人勿近。 一身戾气惊天地,坐下后就算是狗,都不愿意往你跟前靠拢。 如此这般,方是常人杀人之后该有之煞气。” 说着,吴老汉这才回过头来看向李敢:“可是老汉今天从你身上没有看到半点戾气与煞气。 前一刻你还杀人如麻,几十条人命,一手了结。 下一刻你能在一个老夫子的棍棒之下狼狈不堪。 以你之能,想要那老夫子性命,不过是动动手指。 但你没有,在老夫子的棍棒之下,连半分本事都没有用出来,只为了用狼狈之相,去消除老夫子的怨恨之心。 你让我想起上官所讲一言,睁眼索命阎王,闭眼菩萨心肠。 我看不懂你!” 老爷子说完之后,叹了口气,走了。 李敢能说什么呢?他能说什么? 他之所以能那么干脆的去杀王员外,是因为王员外做了不该做的事儿,贪污掉本该赈灾的粮食,让很多灾民食不果腹,很多人死于非命,该死! 他之所以杀掉那些护卫高手,是因为对方要杀他,在那种情况下还不能留手,否则死的就会是自己。 至于杀王二,第一个原因是因为他杀了张县令,杀了一个为灾民努力过的人。 虽然原来吴老汉也说过,张县令是一个狗官,只会催税,但事实证明不是他的作为,县中一切又怎会是他一个新来县尊能左右的? 都是王员外这些胥吏作的孽,张县令,被骂得何其冤也。 被杀的,何其冤也。 这是王二的死因之一,第二个原因,就是王二,好像是历史上明末的动乱源头之一。 他想试试能不能改变历史,因为以前看过一些书,说历史的车轮很不容易改变。 他想试试,也许对十七年后中华民族的浩劫,会有一些帮助。 不管什么原因,王二死才是最正常的选择。 这些人的死,在李敢的心中都有该死的理由,所以他杀的理直气壮。 当然,让他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李敢是穿越者,他还没有彻底融入这个世界。 他还把自己定位成一个看客,把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定位成一个npc。 一个穿越到游戏世界里面的人弄死几十个npc能有什么心理活动? 他懂吴老爷子的话是什么意思? 人不要杀太多,小心心魔缠身,那就是后世人统称的战争综合症。 但这个对李敢来说却不是什么问题。 至于那个老夫子,不相信对方不认识自己,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城门口杀死多少人。 可是老夫子如此行作,并且最后还赖在圣人石像身边,到底在谋划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老夫子,为什么会觉得自己不会对他动手呢? 每当到这个时候,李敢都很烦恼,为什么自己不是小说里面那些智慧型主角呢? 想不出来就不想了,就这么洒脱,现在最重要的是已经有一个任务完成,要抽奖了! 而且还是很罕见的,三个抽奖机会,最重要是免费的。 其实,李敢现在还没搞清楚,如果不免费的话,要什么代价才能抽奖。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在有免费抽奖机会的时候,高高兴兴的试试自己的运气。 “来个三连抽!” 第39章 失望的三连抽 有人说,世事并不能尽如人意,人定胜天不过是个饮鸠止渴的勉励。 一吨水泥在现代根本就不算什么值不了几个钱,但如果在古代算不算是很大一笔财富? 应该不算,一吨水泥,不过是十包,十包水泥能干什么呀?能盖起一栋房子吗? 还是能修建好一个码头?或者建好一个城池的城墙? 那需要用到的是海量,而不是区区一吨。 当然,李敢手中并不是只有区区一吨水泥,一吨只是一个单位,而他所拥有的,是一组。 一组是十个单位,这得庆幸,庆幸这东西不是放在外面,让他收进背包空间的。 因为如果是从外面收到背包空间里面的物品,需要李敢他能拿得起来,但如果是从系统里领的,会直接放到背包空间里,那就无视重量了,相当逆天的设定。 现在李敢有十吨水泥,但是又有什么用呢? 他又不建城堡,没有钢筋,甚至连细点的水泥柱子都可能倒不出来,就目前为止还用不上这个东西。 而且一组水泥,硬是占了背包空间里面已经不多了的一个格子,李敢还不能把这些东西往外拿,因为拿的出来容易,想收回去就难了。 拿出背包空间中的东西可以无视重量,但如果想收回背包空间里面就得拿得起来。 那个标着一吨的箱子绝对不是现在的李敢能拿的动的。 有用,但还不知道用处在哪的东西,这是李敢对自己的一个抽奖结果的评价。 现在是什么年景? 干旱灾荒,还有即将到来的动乱,想要好好的度过这一段时间,需要的是粮食还有保护粮食的能力。 而现在依李敢的能力,只要不是来个千军万马,他也敢说自己有自保的能力。 所以目前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缺粮,从今往后十几二十年间,整个大西北将会干旱的让人绝望,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他觉得自己应该马上动身前往南方。 李敢有自己能走自信,确也知道,自己虽然能走,但带不走几个人。 未来的大西北,将会在李自成张献忠,曹操等十几路反贼的肆虐下变成人间地狱,这片黄土大地上十室九空,千里无鸡鸣。 李敢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圣人,但是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几十万几百万的人,无辜的死去,他不忍心。 但有些事就算是明明知道未来的走向,也没有办法一下子改变。 他决定留在大西北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儿,比如说现在外面等着领米粮的灾民们。 他们的未来! 死成一摊肉泥的王员外,家里面的粮食很多,但如果把它平均分到几千个灾民手中时,却又显得没有多少。 因为就算一个人头上分到一石粮食,充其量不过是吃上个一两个月,甚至最多半年,吃完以后呢? 要知道灾荒干旱,要持续十几二十年。 所以他现在最需要的,是粮食。 他需要的不是一袋两袋粮食,而是大批量的粮食。 当然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抽奖是随机的,不可能每回都抽到粮食,更何况是几千几万人需求的。 知道那个不现实,所以他现在只求什么,只求能弄到一些耐旱的作物种子。 比如玉米,比如土豆,然后在比如红薯,这些东西都是耐旱性特别强的植物。 大西北不可能是滴雨不落,水还是有一点的,但就是不够耕种传统作物而已。 如果有玉米土豆,还有红薯,这些抗旱性特别强的作物,灾荒之下,腐朽的大明帝国还有挽救的一丝余地。 真的不想看到这个世界落入野蛮的清兵手中,这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不负责任。 这个想法是扯淡的,但这是李敢在这个世界找到的目标,人如果没有一个目标跟咸鱼有什么区别?这是他找目标的理由。 第一轮抽奖抽到了十吨的水泥,那么第二次又能抽到什么呢? 眼花缭乱了闪烁,闪烁慢慢变得坚定,然后停下,显现出抽奖格子里面的东西。 这本书很厚很厚,在看到是一本书的时候,李敢就已经失望透顶,看来今天运气还不是很好,很难抽到种子。 “蒋平阶的晚年风水笔录”这就是那本书的名称,写的很是明白,所以更让李敢失望。 自己又不打算做什么风水先生,现在想要的是粮食粮食还是粮食! 所以这本书看都没拿出来看,就把它遗忘在背包空间里,因为还有第三次抽奖,奖品图像已经在转动。 李敢认为自己抽奖的时候并没有洗手的原因,可能手黑,黑到一个如意的奖品都没有。 十吨水泥,一本风水书,有什么用? 还不如来一斤土豆或者玉米的种子。 反正只要是这三样的种子,或者种苗,那就是意外之喜。 所以在那个抽奖图像转动之后,他以迅雷不足掩耳的速度,弄到一盆水,洗手。 刚把手洗的,认为自己很干净了的李敢低声说了一句:“停!” 然后他的脸就黑了,图像停了下来,而是出一个很大的东西。 图像显示着四根支柱支起来的一个架子,中间有一个长长的钻头,然后在这个架子旁边,还有一个发动机组。 最后在这些东西的边上有一个汽油桶,里面应该装满了汽油,或者柴油。 让李敢脸黑的是因为这些东西,共用了一个名称:“农村打井设备”。 其实如果是真要说,这个奖品没用,那绝对绝对是不对的。 现在的大明朝,还不是后世那个地下水枯竭到了极点的现代。 而是大明,虽然是明末,虽然小冰河气候让大明的大西北这块地方干旱得不要不要的,但其实它的底下还有很多很丰富的地下水资源。 其实这个农村钻井设备,应该是所有奖品当中最珍贵的一个,有了它,且能一直工作,就能在这大西北干旱地区挖出千千万万个井,虽然只是小井,但已经够灌溉,或者说种田。 但是让人觉得很悲哀的是,那个机器居然是烧柴油的,而抽中的才有只有一桶。 一桶柴油能干什么? 也许打一口井就已经用掉了这么多的柴油。 然后这个设备呢,扔在那里当废铁吗? 老天爷爷的,真的一点面子都不给啊! 抽了三个,居然没有一个是满意的。 水泥,书籍,还有钻井设备,全部到位…… 第40章 于无声处起风雷 分发粮食做的有条不紊,每个手下起码剁了王员外两刀的护卫都是维持秩序的好手。 白水王二死在李敢手上的消息,被于禁他们传扬了出去。 特别是他,一个人敢面对几百个人反杀的那一幕,都被流传成好几个版本,在所有灾民当中家喻户晓。 所以现在有李敢坐镇的县城,非常安全,没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李瞎子没死,被投进了大狱,现在已经不需要他来打磨李敢的剑艺,到了现在他已经没那个分量了。 不过用来上交给上一级州府布政司,还是很有必要的。 至于那一百多个被打晕,然后捆起来他的心腹手下,却被带往半山村去。 这些人以前都是青皮和亡命,所以才能在李瞎子手下得到看重,毕竟都是敢打敢杀的人物。 如果按原来历史的流程来看,他们会在这一战攻下澄县以后,跟着李瞎子一起成为王二造反的骨干。 驰骋横行于这附近十几个县之间,不可一世,直到被朝廷覆灭。 可是现在,王二被杀,李瞎子被投入大牢,他们这几百个精英全部被打散,还有一百多个抓了起来。 “此地无官,我便是官!”这句话被于禁说的威风凛凛。 其实真要算的话,他算个屁官,一个小县认真算的上是官的,只能是县令,剩下衙门里面的都是请回来的,帮工。 至于别的把现有的县丞和主薄,澄县是没有的,剩下的都是小吏。 如果只是论地位的话,县令之下,捕头,并不是最高的。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没有县令的县城,拳头最大并且还有公家身份的,就是捕头于禁。 “你们聚民生乱,收集兵器,意图谋反,罪大恶极,论罪当斩。 但念在现在首恶已诛,协从者多为百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苦役三年,是你们罪责的惩罚,依李敢先生的话说叫做劳动改造。 上报朝廷的文书,不会有你们的名字,但会做下备案,若是劳动改造得不如人意,那我们就会把你们的名册上交给朝廷,让朝廷定夺。” 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劳动改造的名额,或者说机会。 比如那些,名声特别差的,在动乱之前就已经是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手下好几条人命的亡命徒,他们都被关进县衙的大牢,等待他们的,有可能是抄家灭族的命运。 于禁的手下,一个伶俐的小捕快已经快马加鞭的往州府赶去,县令的死,还有这里差点发生的动乱都要一一上报。 总不能让张县令死的无声无息,过后才后知后觉地让人发现。 但这一切都跟李敢没什么关系了,他已经带着半山村的人,还有那一百多的苦力,往回走。 当然,最重要的是现在每一个人身上背着的粮食。 一千石粮,应该够吃一段时间了,其实这1000石粮食本来计划是半山村人,几十个村民的口粮,现在加上了100多个苦劳力,看来撑不了多久。 不过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这些个苦劳力是来受罪来的,吃的差点吃得少点无所谓,能活下来就行。叫人拿东西垫啦 “小子,带着这些罪囚回去,不太划算吧!” 说这话的是老夫子,他对于圣人雕像被这么随随便便的平放在板车上,很不满意。 在李敢干脆就把粮食包垫在石像底下,有了这么些缓冲的,这才让老夫子满意了些。 不过老夫子看向那100多号青皮和亡命徒,有点不解,大声的向李敢问道。 其实李敢有点头疼,这个老夫子,好像有点意思,有意思到让他头疼。 因为这糟老头子太精明,根本就没有一丝追打自己时的那种昏聩和无奈,只有一种老狐狸一般的自得。 老狐狸像是能看透人心,摆明就吃定了自己对上了岁数人那种过分的尊重,然后一路上各种要求,各种不满意,各种……问题。 然后现在让他找到了一点疑惑,不厌其烦的试探李敢要来这些苦役的意图。 吴老汉看不过去了,就走过来拉着老夫子上自己牛车,侃了起来。 在这一刻,他并没有一个乡下老汉对县学里一个大学问人的敬畏,而是视之平常。 老夫子是个明白人,他可以对李敢摆架子,却不能对吴老汉摆架子,所以对吴老汉的邀请只能顺水推舟。 是不太划算,李敢抽奖的时候抽到的那个钻井设备,给他打开了另外一条思路。 虽然说现在大西北天气干旱,但并不是没有水,半山村旁边的那条小河,还有脚底板深的水呢! 这表明了在这片大地,虽然很长时间不下雨,地表上虽然没有水,但地底下,还是有很丰富的地下水资源。 如果,能找到地下河,把地下水给引出来,然后建成一个水库,那会怎么样呢? 哪怕建不成一个大的水库,建一个小型的,要是可以的嘛! 这就是他把那100多个劳改犯要来的原因,因为地下河,半山村附近那里就有。 而且那里还是从地下河里渗出来的水,如果挖开了口子,建一个小型水库,完全不成问题。 但是这些事情不会提前说出去,尤其是不知道老夫子处心积虑地跟着来是什么意图的情况下。 躺着刚才老夫子所躺的地方上,看着身旁的圣人雕像,心里很是安宁。 不知不觉,他感觉天上的星是那么的美,天上的月是那么的明,还有那风中的呢喃,是那么的温馨。 然后他感觉自己醉了,朦胧间听到母亲叫自己起床的声音。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这一觉睡得好美,特别是吃着母亲做出来的早餐时,心里更是异常满足。 如果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 不过他心里总想着,刚才睡觉时梦里所见过的东西。 在那个梦里,他已经老大不小了,跑到一个丛林里面,把自己变得跟野人似的。 更离谱的是在离开丛林之后,他不小心救了一个小家伙,然后居然穿越到了明末。 最后居然遇到历史上有个浓重一笔的,白水王二造反。 自己居然很英雄地阻止了白水王二的造反,不可思议。 “想什么呢?”母亲柔声问道。 李敢咽下一口牛奶,擦了擦嘴后才回答:“在想,刚才梦到了一些事。” 母亲放下餐具,关切的问道:“哦,做了什么梦?跟母亲说说!” 李敢觉得跟母亲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正准备说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大哭:“哇……粑粑……抱!” 在哭声中李敢猛地醒来,吓出一头的冷汗,抱起自己身边正哇哇哭得小家伙,猛亲了一口:“谢谢我家乖女,救了爸爸一次!” 快速地把小家伙背在背上,冷着脸,手中竹竿轻指前方,那里只有一人,老夫子。 “想不到老夫子的手段,居然润物细无声,李敢可是差点儿就着了你的道了!” “现在如果不给我一个好的解释,老先生,怕是,凶多吉少啊!” 第41章 被谋算了 苍茫的天地间,只剩下一驾牛车,稚子,年轻人,老人。 半山村的人早已不见,就连天上的日头,都变得迷雾蒙蒙。 这才注意到,除了身边的牛车,就连不远处的老夫子,都若隐若现。 李敢记得自己本来是行走在山麓之间,现在居然看不见那远山,看不见的白云,更听不到风的呢喃。 他甚至还怀疑,自己是否还在刚才的那个梦里没有醒来。 “其实你若是不醒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等你梦醒,老夫已飘然远去。” 朦胧中传来老夫子淡淡的话语,不过李敢很清楚地看到,就在自己不远处那个朦胧的老夫子,并没有开口说话。 显然,不知什么原因,那个站在那里的老夫子,应该是个假的。 极目四望无路途,也不能说没有,迷雾当中有条前行的路,只能看到一点点,不过路的两边居然是深深的峡谷,一眼望不到底。 这条路,打死李敢,都不敢往前走的。 落到别人算计里面的人,再小心谨慎都不为过。 “这是什么手段?你想要得到什么? 直说了吧!夫子但有要求,李某人,莫敢不从。 现如今夫子如刀俎我如鱼肉,难道老夫子还有什么忌惮不成?” 对于未知,李敢只有妥协,他来到这个世界不久,能称的上仇人的,没有多少。 他不相信,王员外那一家子能请得动这高深莫测的老夫子帮他们报仇。 除此以外,自己也没跟别人有什么仇怨了,所以他觉得妥协是一个好的选择。 毕竟目前为止,除了自己的来历,不能随便跟人说之外,没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但是其实想想,自己唯一引起别人好奇的,可能就是来历。 不过这东西能编的,这也是他能妥协的最大原因。 “春秋,秦国太盛,王翦灭了赵国之后,燕国太子丹,恐惧不已。 如此才有了荆轲刺秦王如此名留青史之事,然而也正是这些层出不穷的刺杀,让始皇帝认为防不胜防。 秦灭六国之后,收天下之兵铸十二金人镇压四方气运。 此举一来可收缴天下兵器,让人反无可反,二来可镇压四方气运,安大秦天下。 虽不知后来为何在十二金人镇压下,大秦的气运反覆,二世而亡。 但十二金人之名,还是传扬天下,声威之盛甚至可以与大禹九鼎,相比肩。” 老夫子幽幽的说着,像一只鬼怪,在述说那遥远的历史。 李敢不为所动,他知道这些不过都是前奏,真正要说的话,还在后面,如果他很是期待,老夫子到底想说什么? 小家伙,自从刚才把他惊醒之后就一直都没再睡着,此刻更是如此,被他背在身后却安安静静地用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珠子盯着前方。 小手不知什么时候抓住了他的耳朵,力气还挺大,最重要的是就在刚刚,自己听着老夫子幽幽的声音让脑袋好像有点发蒙,小家伙手上一使劲就把他弄清醒了。 “粑粑……” 李敢猛的惊醒,差点又着了道,出了一身冷汗。 老夫子的声音有古怪,小家伙更有古怪。 老夫子的声音在暗算自己,这一点毋庸置疑。 小家伙呢?无论是不久前在梦中惊醒自己,还是刚刚,在自己发昏的时候,抓住耳朵弄醒自己这些行为都表明小家伙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这是跟着自己一起穿越过来的孩子,怎么突然间就变得高深莫测起来了? 不过,小家伙再高深莫测,现在也是自己的孩子,帮自己的,这一点让他很是欣慰。 “宝宝,既然你那么聪明,那告诉爸爸现在怎么走?” 既然自己背上的孩子,那么聪慧,那么的有灵性,还能把自己从幻境中惊醒,那么肯定是一个有本事的孩子。 所以李敢决定试试,看看小家伙能不能把自己从眼前这个不知道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中带出去,他想离开。 不过很显然,他高估了宝宝的智商,无论是把他从梦里惊醒,还是刚刚再次把他从发蒙中叫醒,都是源于小孩子,天生的预感,和不安。 小宝宝是一个,聪慧的小孩子不假,但在聪慧,都是有个度的。 在李敢陷入梦里,或者说幻觉的时候,小宝宝感觉自己好像一下子没了,所以才会哭闹,才能把他从梦中惊醒。 但是,不得不说小宝宝比别的孩子还是特别太多,她的哭闹声居然能把人从那种幻觉中惊醒,是很多人都比不上的能力。 也许只有一些天生精神力比别人强好多的人才有如此的能力。 也正是如此,正因为小宝宝的精神力比别人都强,所以在李敢两次要陷入幻觉的时候,都能很清醒的感觉到彷徨,然后把李敢给惊醒。 “哦!看来你却是非常人,如此都无法让你陷入幻境。 确实是天资卓越之人,如果再早一点碰到你,老夫或许还有收徒的想法。 但是现在,你的身份,你的命格都不允许你成为我的弟子。 而像你这样的天才,不能为自己所用,必定会成为敌人,老夫最擅长的事就是把自己的敌人还幼小时,灭杀!” 老夫子看来很惊叹,在自己的布置在自己的陷阱里面挣扎,那么长时间,还能保持清醒的,这还是第一个。 到了此刻他都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但现在,已不容他再回头。 其实现在李敢的心是蒙的,今天一切的一切都了给他,太多的震撼。 自己穿越来的这个世界,不是历史上明末的时候吗? 怎么感觉自己是穿越到了高武,或者魔法世界里面呢? 眼前的幻觉,眼前的迷雾,还有自己背上这个半岁却比大人还精明的宝宝。 眼前的幻觉到底是什么呀? 这到底怎么破啊? 自己能不能在现在这个绝境中走出来,还是个问题。 最重要最重要的是,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么个人物? 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搬了个孔夫子的石像? 不过,李敢又是那种遇到大事有静气的人,现在这种情况,并不是着急能解决的。 而自己着急,想来也是对方愿意看到的事情。 那就反其道而行之,不急了,静观其变。 果然,他安静下来之后,老夫子的声音继续传来:“世人皆知十二金人镇压四方气运,可媲美上古大禹所铸的九鼎。 但其实不知,始皇帝还留下了一个大杀器。” 第42章 蒋平阶的传承 全灭六国之后,秦始皇为了让大秦江山永固万年,收天下所有兵器,融成十二个金人,镇压四方。 但这并没有阻止六国遗族想要复国的心思,层出不穷的刺客,让秦始皇,一刻不得安宁。 为了防止这些心有不轨怀揣兵器的刺客,靠近始皇帝所在的咸阳宫,在宫门处会立下强磁石门。 始皇帝的大殿前,也会有好几个磁石雕成的人像,时刻防备着那些心怀不轨的,六国遗族。 在这里且不说磁铁,对于青铜的作用,是否像铁一样拥有磁性,不过起码,这些装置,帮了护卫很大的忙,因此,始皇帝在宫中时一直安然无恙,直到秦始皇游曳天下,到博浪沙时那惊天动地的一锥,吓得魂飞魄散。 或许在那个时候有人趁机杀了秦始皇,又或许他真的是被吓死,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秦始皇在那一次事件之后,死了。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无论是对李敢来说,还是对眼前的这个老夫子来说,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当时偶然间有方士发现,那几个磁铁打造成的人像,如果摆在一定的方位,可以形成一个,搅乱人思维的区域,那个区域被后来的方士定名为“阵”。 他们还记得在传承的书籍中记载,阵最初被发现作用的时候,陷入那一个区域的人,都会疯狂的死去。 而且死法还非常的惨烈,居然还有一个把自己胳膊给拽下来吃光,全部吃进自己肚子里面的猛士。 没错,就是猛士! 那个陷入疯狂的猛士,在清醒的时候,甚至可以赤手空拳打死一头猛虎。 但是当那位猛士陷入阵中的时候,居然顶不过一刻钟,就疯了! 任何事情都经不过认真,当人们认真起来,他们就会探索到真相。 秦国的方士们,经过深刻而认真的研究,他们发现磁石里面有一种力量,通过摆动磁石的方位,可以让磁力所笼罩的地方,有各种可能。 然后传到后世,到了汉时,有了诸葛亮所摆出来的八阵图。 到了唐朝的时候,什么三才阵四象阵八门金锁阵,层出不穷。 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操控人心。 因为摆下的所有磁石,它们所笼罩的那个地方所形成的力场,对现实种种都无法进行半点干涉,但是对于扰乱心神,却有意想不到的功效。 而眼前的老夫子,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在不知不觉当中,就已经在李敢的身边,布下了这么一个阵法,让他陷入绝境。 其实,如果这一切的原理,都一一说给李敢听明白的话,他就会感叹: “哦!原来是用磁铁改变了,地球的各种磁场,所以才会造成一种特别的磁场混乱区域,而这种磁场混乱区域,将会把所有生物惧怕或者是最深处的心思全部映射出来。” 但是阵法的威力远远不止于此,还有传说秦始皇陵里面又一个庞大的磁铁阵,能把里面所有的金属物件全部悬空。 完全摆脱了地心引力的甚至还有那巨大的宫殿,由此形成一片仙宫。 当然,也许那只是传说而已,不过目前为止,眼前这个老夫子拿出来的阵法,足以让李敢束手无策。 现在,李敢悲哀的发现,除了自己脚下,和牛车所在的地方之外,别的地方都是悬崖峭壁,自己坐着牛车不知如何竟走到一个山峰顶端了。 他瞪大了眼睛,伸出脚轻轻试探了一下,那个悬崖所在的位置,真的是空的。 也就是说他现在所在的位置真的是一个山峰的顶端,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 牛车怎么能升到一个山峰的顶端?在找了找周围居然没看到路的情况下,李敢一肚子的疑问。 很好的天气,空闲时间,如果在一个很高的山峰顶上,有一个凉亭,坐在厅里看日出,是那么的诗情画意。 然而现在李敢最担心的就是,这座山峰底下四周都是枯黄的树木和树叶。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在山脚下点一把火,那么现在站在山顶上的人和牛,必然会变成烧烤好的一对。 李敢这么想着,然后他发现,这个山峰下的枯草不知何时竟然烧了起来。 四周,以前李敢根本就没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落入火场当中会怎么样,现在也该想想了。 山脚的火势很快,蔓延到了山顶,然后火光有三丈高都有多。 李敢感觉到了灼痛,就是被火烧的那种,他还看到了自己的手手脚脚被火烤的,那个油都冒出来了,滋啦的响。 身上的衣服全部被烧掉,连条内裤都留不下来,身上的皮肤被烧出一个又一个的水泡,连成一片。 真狠啊! 被火烧的感觉疼到入心,他感觉自己撒把孜然就能吃了。 其实现在老夫子就站在离李敢不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很平,更没有什么深渊峡谷。 老夫子在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在惨叫,在原地跳的脚,他不知道那个叫李敢的年轻人在阵法里看到的是什么,但显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也不知道那个年轻人遇到了什么,反正在这个阵法里面,像由心生,你心里有点什么疑惑,阵法都能帮你把它扩到最大。 反正现在都这个模样,只能等呗!以他老人家的经验,眼前这个年轻人在阵法里面支撑的极限绝对不远了。 现在站的地方有点远,感觉看的不是太清楚,老夫子托着手里的罗盘,往那迷雾中的阵法当中走了两步。 他并没有直走,而是,顺着河沿,歪歪斜斜地走了两步,然后盘了一个古怪的架式。 李敢现在站在峰顶上直发抖,真的有点冷,然后他看到了很惊奇的一幕。 给自己挖坑的那个老夫子,他出现了,手里拿着一个罗盘,出现在自己不远处的幻影里。 等等,手拿罗盘,这个形象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 这好像不是风水先生那一套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李敢这一刻觉得阳光是如此的美丽,虽然他在迷雾中看不到阳光。 因为在他的背包空间里面有一本书,《蒋平阶的晚年风水笔录》。 蒋平阶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他的书,或者说是笔录,当时居然毫不忌讳地把这些都摆在大家面前。 虽然,后世虽然鼎鼎大名,但现在的蒋平阶却只有十一岁而已,还没有几次三番反清复明,还没有学习半点风水本事。 第43章 变数 有人说,现实与虚幻,真与假之间,往往只隔着一张薄薄的纸。 更有人说,天堂与地狱之间,只是一念的反复。 但那一张纸,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找的着,并捅破它。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世人心思杂乱,念头都是地狱而少有天堂。 李敢,对自己已经被烤得熟透的手脚视若无睹,在得到了蒋平阶晚年风水笔录里所有信息后的他,对于眼前这些粗浅阵法已经看不上眼。 如果不是现在手上没有趁手的家伙,哪怕是罗盘都没有一个,要不然,出手破了这个“阵”不过是分分钟的事儿。 蒋平阶是何许人也?那可是注有《水龙经》,《天元五歌》《地理辩证》等等几部经典,传于后世时被奉为圭臬。 明清时期地师第一人,这个称号不是谁都能顶的住,更有甚者赞他为一代地仙。 这种高人晚年留下的笔录是何等的珍贵,他把所经历的一件件一种种的,风水案例,写了出来。 各种信息融涌入脑子,让他的头脑有点发蒙,但是应该值得庆贺的,因为他捅破了那层蒙蔽真实与虚幻之间的纸。 万丈深渊是假的,焚天焰火是假的,自己和牛车停在山巅上也是假的。 身上被烫了一个接一个的燎泡,油吱吱直冒,这些都是虚幻。 不听不闻不见,就能堪破一切,这也是假的,鸵鸟把脑袋钻进沙堆里,留在外面的身体照样会被敌人吃掉。 但不听不闻不见,却也是手段之一,对付这种只会让人出现幻觉粗浅阵法,很是直接容易。 不见很简单,闭上眼睛就行,闭上眼睛后,那漫天的火焰重归黑暗。 但是,刺鼻的焦臭味,还是让人联想到,自己的皮肉正在被烈火烧焦,呛人的浓烟让人心绪不宁。 对付这种烦恼,要做的仅仅是屏住你自己的呼吸而已。 没有闻到那些刺鼻的味道,脑子就会清明一些。 但就算看不见那漫天焰火,看不到自己的身体,在火焰中变成焦炭。 闻不到,漫天黑烟里的焦臭味儿,没有了烦闷恶心的感觉,也就不在乎在幻觉里自己的肢体中冒出滚滚浓烟。 但是他听得到,他听得到自己身上冒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火海中发出“滋”“滋”的声音。 他听得到火焰在自己身边,猎猎作响,原来火焰也是有声音的。 “这一切都不过是幻觉!” 心里默念着这么句话,李敢用烤成焦炭的双手,堵住了自己耳朵。 心里哀叹一声:要是自己手里有罗盘,哪用得着这么麻烦! 就算没有罗盘,手里有块磁铁,也比现在强上不知道多少百倍了。 而什么都没有的自己,目前只能用这样的笨办法,搞得自己好狼狈。 不听不闻不见,所有外界的干扰,已经暂时被全部挡在身体外面。 正因为不听不闻不见,犹如把自己变成了柔弱的婴儿,这一刻他的战斗力为零。 所以这种办法,一般手里哪怕是有点东西的风水先生不会用。 果然在他的正前方,老夫子正等着他的到来。 位置刚好是那个“阵”的边上,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手轻轻地从拐杖当中抽出一把剑,一把青锋剑。 此时的老夫子站没有半点读书人的文弱,反而有了点锐利的锋芒。 剑在手,只等李敢迈步到这里的那一刻,那将是他殒命之时。 其实老夫子在震惊,他原来以为不用出动到最后的手段,不会用到剑。 那是没想到,刚刚还在大喊大叫四处躲避着阵中幻象的目标,竟然在下一刻,很准确地找到了这个仓促之间布成简陋阵法的漏洞。 果然这种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老夫子想起自己临来时,师兄对自己的嘱托。 “此等人物,既然已经出现,那就不可能是我们方外之人可以干预得了。 你此行去,只可顺势而为,不可蛮干,切莫为师门招来灭顶之灾。” 师兄给了自己一个月时间,若事不可为,当抽身而退。 从澄县城墙上,他就看到了此行所要寻找的目标,就是眼前这个叫李敢的年轻人。 师门布置几十年,岂能因你一个变数而毁于一旦。 李敢正缓步向前走,在看不见又听不见的情况下,果然走的每一步都是实地。 他浑然不知,在自己的正前方,有一柄利剑正静静地停在空中,对着他的喉咙。 只要照个现在的路线继续往前走几步,他就会把自己的咽喉给送到对方的剑上。 无声无息,那把剑静静地守候,如同守株待兔。 剑不动,不动就没有杀气,老夫子知道,有些人能感觉到杀气。 他知道有些人修至诚之道,有秋风未到蝉先觉的本事,所以他收敛了自己的杀气。 其实老夫子,本来是方外之人,手上的人命就不多,更没有杀气这一说。 更加上他收敛自己的气息,就算他站在那里,别人如果不是直接用眼睛看的到他,都不会感觉那里有个人。 就算是用眼睛看得到他,一般人也会下意识的略过去,就当是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一样,如一块石头,一根树木,平平无奇,又不引人注目。 李敢数着自己的脚步,他刚才感受了一下,这个“阵”对人的思维影响到什么程度,从而推断出这个“阵”的大小。 他算出来,这个“阵”的半圆直距,这个说法十分拗口,用现代的术语说就是半径,这个“阵”的半径是九步。 也就是说,从他这里随便找一个方向,直着往前走九步就能出了这个“阵”。 如果是睁着眼睛,闻着味道听着声音,是绝对走不出直线,无论是色香味声都是干扰人精神的幻觉。 但如果闭着眼睛,屏住呼吸,堵住耳朵随便找一个方向走都能走出一条直线,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危险的出阵法。 最简单就是不需要用什么东西,只要不听不闻不见,走一条直线就可以离开这个阵法。 最危险就是,当你不听不闻不见的时候,无法应对即将来临的危险。 就如同现在李敢的咽喉前方三寸远的地方,有一把利剑一样。 前面正是第九步,李敢欢喜地抬腿…… 第44章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 突然老夫子觉得心里发毛,有大恐怖将要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自己还要继续坚持,等在这里,一定要除去对面那个叫李敢的年轻人的话。 像他们这种人,心里有一个警兆,便需要慎重对待,因为也许能救了自己一命。 现在他的处置方式也是一样,随着阵里那年轻人,正一步一步往外挪,他心里的警兆就越显的恐怖。 上古先贤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而现在老夫子面对的大恐怖,可能就是生死之间。 恐怖之心一起,老夫子便没有了博命之意,生了退却之念。 退意一生,心中的警兆就消退了许多,此刻他还不心中明了是自己想要下杀手而引发的警兆,就白修行了那么多年。 老夫子也算是个果断之人,既然判断出来,刺杀眼前这个年轻人的举动会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他抽身就走,唯恐走得慢了半分便会死在此地。 因为他心中的警兆实在是太强烈,修持半生,舍不得把命丢在这儿。 他惜命,所以走的很急,并且穿出去的身形很优美,像一只白鹤。 老白鹤。 老白鹤在确定自己这个距离安全之后才回头看了一眼,却发现还在阵法的李敢,已经睁开了双眼,放下了捂住耳朵的双手。 但更令老夫子惊恐的是,李敢睁开的双眼却把目光投向自己这里,他在“阵”中,如何能看到外面? 而且他双目之中的可惜,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他刚才一切都是假装的,为的就是引自己上前去,好一击毙命? 没错,李敢是觉得可惜了,学习了一代地理宗师蒋平阶晚年所写的风水笔录,又岂会在这种粗浅阵法当中,失去自己的判断与精神。 刚才那个不听不闻不见的蠢办法,有了蒋平阶晚年所有经验的李敢怎么会去用。 以李敢的本事,早就看清了阵法外面的情况,更看到了老夫子对自己的意图。 可能是这几天剑法越来越精进的原因,李敢直觉上觉得阵法外面这个老夫子,不是个一般人,当然说的不是他风水上面的阵法水平,而是他的武艺。 李敢隐隐的在老夫子身上,感觉到了威胁,当然只是一丝丝威胁。 他想擒下这个老夫子,搞清楚为什么要对自己出手。 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才短短不到十天,得罪过的人也就是,县城里面那个王家,但现在已经烟消云散。 如果说眼前这个老夫子是王家的人,他是不信的。 他有种感觉,老夫子不是个简单的人物,更不可能是王家的人。 所以,他想搞清楚为什么,老夫子对自己会有敌意,并且向自己出手。 所以他想擒下老夫子并不是想杀死他,但由于刚才在老夫子身上感觉到了威胁,判断出老夫子的武艺跟自己比起来差不到哪去,想要杀他容易,但想要把他活着擒拿下来,很有难度。 正好现在是在对方的阵法当中,将计就计,装成了无计可施的样子,用上最蠢笨的办法破阵。 等着就是老夫子胜券在握,是得意满的时候,稍有松懈。 只要他稍有松懈,就有能擒下他的可能,李敢有这个自信。 却没想到这老小子这么警觉,稍有点不对,拔腿就跑。 “你懂阵?”确信自己已经到了安全距离的老夫子,惊恐地问道。 李敢知道他今天已经失去擒下眼前老夫子的机会,大大方方的走出那个“阵”,然后随意地从这一片地方的几个方位上,捡起几块石头。 他的动作很随意,更好想看到地上的石头好看,捡起来玩玩一般,但却让老夫子给看直了眼。 那是他布阵的磁石,混在满地的石头当中,就算是自己碰上,如果不是在上面做了记号,一下子也不可能全认出来。 如果不是自己布下的阵法,知道什么形状安放在什么位置,以老夫子现在的水平,还得拿上罗盘,一个一个慢慢找。 可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居然直接的,走到磁石跟前拿起来,这是何等的自信,何等的本事! 由此可见,眼前这个年轻人并不单只是武艺高强,连风水学中的阵法,水平都比自己高,何止是懂阵,简直就是阵法一道的宗师了。 这样的人物,老夫子觉得,刚刚自己还想去将对方这个变数扼杀在摇篮当中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他长叹一声就要狂奔而去,在对面那个山头后面,有备下的一匹马。 那是他准备在自己事成之后,用阵法困扰对方的精神,摄魂术套出这个变数身后的势力之后将对方除去后,远走高飞用的。 却没有想到,现在这匹马居然成了自己,事不可为抽身而退的救命工具。 “老贼休走!”远处一个身影,急急往这边扑来,那是吴老汉。 吴老汉方才不知为何,竟然也在牛车上睡着了,醒来时没有见到身旁聊的挺好的老夫子,更没有见到,躺在最后一辆牛车上的李敢。 问村中年轻人,听到了竟是老夫子叫他们先走,他与李敢有事要办,在后面很快就会赶上来。 他不放心,手里拎着李敢给自己的重弩就往后寻了过来。 他一直觉得这个老夫子神神秘秘的,有点古怪,所以他一路上都很是注意这个老夫子,却没想到跟对方聊着聊着竟然聊到睡着了,这不正常,以自己的精神头,这么睡着很不正常。 所以他不放心,脚步走得愈发快了。 刚翻过山梁,往下看去时,就看到李敢在一个地方乱转,还惊恐不安,紧跟着闭上眼睛往前走。 而在他的前方,那个老夫子从拐杖里拔出剑来,要对闭着眼睛的李敢下手。 吴老爷子一激灵,马上把自己的重弩上弦。 他不知道李敢为什么要闭上眼睛往前走,更不知道老夫子为什么要杀李敢,所以他没敢大吼,怕引起老夫子的警觉。 但是他知道,如果自己一箭把老夫子给射杀,那李敢就安全了。 他刚上好弦,安上铁箭,却看到老夫子惊恐的弹开,原来是李敢已经睁开了双眼。 他站的太远,不知道他们两人说了什么,但是看老夫子的动作,在说了两句话之后就要跑的感觉。 吴老爷子认为放虎归山是很愚蠢的行为,所以他吼了一句“老贼休走”手里的铁箭就射了出去。 他对自己的箭法很自信,相信自己的这一箭能留住老夫子,但还要不了他的性命,在军中讯问俘虏的手段好久没用了,手有点痒痒。 但是他想差了,对于呼啸而来的铁箭,这个闪电一般的速度下,老夫子竟然躲开了,远蹿而去。 “老夫子既走,不如留下名号,让小子也好惦念惦念!”李敢朗声说道,没去追,也追不上。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老夫还会回来的!” 听到这句话,李敢还没有什么反应,吴老爷子就先白了脸,惨白! 第45章 水库与打井 “白莲弥勒!”吴老爷子咬着牙,从牙缝当中透出彻骨的寒意,一字一顿的把对方的身份告诉李敢。 李敢没有追问白莲弥勒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但是从刚才的那句话,他想起了电视电影里面常常演到晚清时期的一个很牛逼的教派,白莲教。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 这白莲教从唐代到清朝末年,一直都是非常热衷于造反,不管是哪个朝代,都是当权者应该警惕和痛恨的一类人。 吴老爷子的表情,以及他冰寒彻骨的语气,可以猜的到他对这一类人反感到了极点。 甚至有可能都到了不共戴天的程度,李敢想了解一下来着,在看到吴老爷子血红色的双眼之后就没好再问。 该说的吴老爷子应该会说,因为听着那白莲教老夫子临走的时候留下的那句话的意思,这是准备卷土重来的意思。 当然对方卷土重来的时候就不可能是只带来问候。 心里沉重的人,耳朵里听到的声音都是沉重,所以回程的路感觉有点难走,无论世人的脚步,还是牛的脚步都觉得非常沉重。 半山村的村民,不知道自家的老村长为何冷着脸,血红的眼睛有点择人而噬似的凶狠,所以回程路上不约而同的离吴老爷子远远的,就是吴大吴二,也没有不识趣的凑上来。 “老汉从军时,并不只是枪兵,后来还当了踏白,能当踏白的都是军中拔尖的汉子。 踏白营是俸银最高也最累,大军开拔,踏白需前撒最少三十里,远的话百里开外。 望风探水淌路,察机接敌,踏白营干的都是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活计。 所以在踏白营里,不允许有不交心的人存在,但交心的代价太大了,每一个兄弟的死去,对活下来的人来说都是撕心裂肺。 而这种撕心裂肺,在被抽调往蜀地围剿白莲弥勒时,老汉我当时经历了五十七次! 踏白营,有五十七多个兄弟,折在白莲弥勒的那些妖人手上! 当时老汉我就发誓,此生与白莲弥勒,不共戴天!” 听到现在,李敢听明白了,所谓踏白,应该是斥候的意思。 想不到吴老爷子在军中还是个精英,也就是后世军队的侦察兵。 每一个侦察兵都是兵王,冷兵器时代的斥候,更是如此。 冷兵器时代最精英的兵是斥候兵,想当上斥候可不容易。 要会骑马,如果不会骑马发现了敌情也不好不回去通知主将。 要会算数,记性还要好,如果不会算数,发现敌情之后问对方有多少军队?要怎么说? 难道说很多?很多是多少?十个还是100个,还是1000个还是1万个? 还要口才好,将自己探查到的事情能说个明白,说的条理清晰,有助于主将判断战情。 最最重要的是能打,对武器要精通。 无论是长枪还是短刀,或者弓或者弩,甚至飞镖飞蝗石都行,只要能干死对方都行。 就是你必须比别人强,因为作为斥候,或者踏白,不像普通的士兵那样有军阵作为依靠,他们能依靠的也许只有自己,或者三五个队友。 不过还好的是,作为踏白,他们最重要的责任不是去厮杀,而是望风探水,明察秋毫。 并且最重要的是要跑得快,将自己发现或者遭遇到的突发情况,跑回去告诉主将,让其定夺。 而那一次,58个踏白只跑回来一个,就是吴老爷子。 是那57个兄弟挡住了敌人,他才顺利把消息带回主帐。 不共戴天。 回到半山村的吴老爷子老胳膊老腿却又开始死命的练武,不止是自己要练,连他的两个儿子都被他叫去陪着一起练,苦不堪言。 一天下来被练了个半死的吴大与吴二找到李敢,想要参加李敢组织的拦河筑坝建水库活动。 半山村外的小河只有到脚踝的水,李敢觉得自己背包空间里面,那十吨水泥,终于有了去处。 挑了个地方,在上游一个河道狭窄处,选了好了堤坝的地址。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水泥只有十吨,有的时候觉得十吨很多,但有的时候觉得十吨真的很少。 但是幸好这里是河道,这里的大石头很多,他们要做的不过是把大石头搬来,用水泥混凝土粘合,在两山之间的狭窄河道上拦河筑坝,建起了一道宽大的拦河坝。 一条十来米宽的拦河坝十吨水泥够了,因为这是两山之间。 在拦河坝上游是一个大湾,筑好拦河大坝之后那里将会变成一片汪洋。 大坝的泄水口下面正在修一条水渠,水渠的流向是半山村的所有田地。 泄水口可大可小,李敢以前见过人家怎么做,现代的各种各样大小水库成千上万,就算只是见过,见的多了也就会设计了。 一但若有下雨,泄水口排不过来,大水将会漫过堤坝向下游流去。 设计好,交代好之后,李敢与半山村的人都变成了监工,因为干活的另有其人。 那那100多个苦役,不是来当大爷的,他们的使命就是干活。 如果干活不努力,没饭吃。 没有人可怜这些人,因为这些人当初对半山村,可是要下死手的。 李敢抽奖来的水泥硬化的很快,等河水漫过上游那个用泥土拦起的不高的临时堤坝时,那个石头加混凝土的堤坝已经硬化完成。 水慢慢没过泄水口,哗哗的河水顺着水渠,慢慢的流向下方田地处。 每隔不远,水渠都有一个接水口,要接水的时候打开,水够了就堵上。 就这样,本来河里刚过脚面的水,竟滋润了半山村这片大地。 让这片大地充满希望。 但是,吴家两兄弟并不是那么乐观,他们找到李敢,觉得现在应该谈谈。 “其实现在的水,是地下一条暗河渗出来的,并不能持久,往年也有过,也是要和里面有了点过脚面的水,但不到半个月,又缩回去了。” 这个,李敢曾听吴老汉说过,看来是自己那一套,抽奖得来的钻井设备要开工的时候了。 可惜,供机组使用的柴油,只有一桶。 第46章 井是能随便能打的吗的 “打井?” 吴老汉狐疑地问道,在他的对面,站着的是他的大儿子,吴大。 “没错,打井!”吴大点点头,苦笑的说:“李敢想在这里打井,他不知道半山村的传说,看到流入小河的那个地下水现在挺多,还以为我们半山村地下会有水,所以他想打井。” “也是,他刚来半山村不久,还不知道这里没有龙王爷的说法。” 吴大的话,吴老汉并没有听进去,他在想自己刚见到李敢时的那些事。 从老鼠洞里面掏粮食,在他没有做之前有谁想的出来,那个地方有粮食? 山药这种东西,曾经去药材铺里面买过,以前买来给老婆子补身体的,谁会想到这东西还能作为食物? 谁又知道没有切片,晒干之前,长在什么地方? 长什么样? 但是李敢知道,是那个年轻人叫回来自己怎么去分辨山药的藤长什么模样,叶子长什么模样,怎么样才能完好的挖出来。 是这个年轻人样自己知道,山药没有煮,没有晒干之前是有毒的,但是煮过后或者煎炒过后会非常的好吃美味,还顶饱。 是这个年轻人,面对几百人的围攻,他敢单枪匹马反冲回去,还冲垮了敌人的阵型,俘虏了100多个。 几十个高手,都是用刀的高手,被他一根竹竿为剑,全部毙命,化不可能为可能。 白水,澄县两地闻名,未尝一拜的豪杰王二,在他手中走不过两招。 这样的人,会是普通人吗? 一桩桩一件件让人不可思议之事,发生在这个叫李敢的年轻人身上时,一切都会那么的顺利成章,难题都是迎刃而解。 最重要的是,在前些天,李敢拿出来十大箱奇奇怪怪的粉末,用这些奇怪的粉末和上沙子砌石头,砌出来的堤坝简直是坚不可摧,他还让几个人抱着长条大原木猛撞,不见损伤分毫,端的让人惊叹! 其实当初李敢把东西拿出来的时候,吴老汉,这个老村长已经察觉到这东西绝对不简单。 因为在澄县的时候,李敢接收东西时,他在身边看了一清二楚。 李敢的袖里乾坤收走的东西,除了粮食没有别的,并没有这十箱奇怪的粉末,那么这十箱奇怪的东西,应该就是他身上原来就有的。 袖里乾坤这么离谱的东西都有了,那么再出现个化泥为石的奇怪粉末也不算什么。 只是这种好东西,为什么要叫做水泥这么奇怪的名字?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么多事情加起来,证明了李敢不是普通人,他有那个能力有那个本事,化不可能为可能,你办不成的事儿,他未必就办不了了。 现在他要打井。 吴老汉知道自己大儿子说的没错,半山村,没有龙王。 如果都是像现在这种年景,村外那条小河干了,那么村子里真的是无水可用。 因为村子里连一口井都没有,这一片地方,地下无水。 当初,半山村人想打井,叫来了打井人,结果打井人找了半天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他们居然看不出哪里有水,要知道有资格打井之人,大多都是半个风水先生。 连他们都找不到下手的地方,半山村人,只好去找真正的风水师,帮忙理一下水脉,看看什么地方适合打井。 结果让人很失望,诺大个半山村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打井的地方,因为,半山村的地下没有水脉。 所以从那开始就有了半山村无龙王的说法,不过幸好这些年来,村外的那条小河一直都没有断流,这让他们有了基本的生活用水和种地用水。 但是今年要断了! 小河的源头居然一滴水都没有流下来,如果不是每年的这个月都会有一个多月的地下水往外冒,小河早就干的不像样了,哪里还会像现在这样,还有一脚底板水。 其实早在澄县县城的时候,吴老汉也曾犹豫过是否把半山村的人全部叫回来,就是因为缺水的原因。 但当时跟李敢商量的时候,他很神秘地笑着说能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吴老汉那个村长才把村民们全部叫回来。 因为他对李敢无条件的信任。 果然李敢一回来,马上就拿出那些神奇的粉末,让那些苦力筑了一道堤坝围起了一个大水库。 其实,现在就算不打井,如果那个水库满了,都能维持半山村半年的生活所需和种地所需。 不过既然李敢要打井,那就一定有要打井的理由,支持他也就是了。 不过,虽然说是无条件信任李敢,但是还是有一些担心,担心他不知道半山村地下的水脉情况。 所以吴老汉沉吟了一下,说道:“双木村的风水师林山,几天前为父也在县城见过他,分王家粮仓时领了几石米粮回家了。 你就去双木村,请一下他,如果他不肯过来半山村望水,你就说是县城杀了王二和王员外的英雄,请他过来的。” 吴大点头称是,然后快步跑了出去,双木村不远,离这里不过是五六里地,快的话半天就能一个来回,早点把人请来,就能让要打井的李敢少费点工夫。 双木村,其实就是林家一族在这里聚居而成的村落,双木成林嘛! 林家一族是个大族,五六百人的村落不是半山村可以比的,而且林家一族,曾经出过两个秀才。 当然,那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历史了,现在名望最高的不是秀才,而是一个风水师,林山。 林山年青的时候,曾经去做过道士,学的好一手风水异术,回到村中后混的风生水起。 不说十里八村,就说整个澄县,他也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建个房子,把他请去看个风水,照他的吩咐建起来的房子绝对是干爽通透,住着舒服冬暖夏凉。 叫他去帮先人选个阴宅入葬,肯定是风景秀丽福泽绵延,子孙祭祀气象万千。 那怕是最困难的理水脉选井地,选十口必中七八口。 反正就是高人,但是再牛逼的风水师也改变不了大气候,所以前段时间林家一族也都逃难去了。 也正是逃难到了县城才碰李敢把王员外他们一伙人全干掉之后,开仓放粮。 按人头林山家分到了好几石的粮食,反正无处可去,只好重新回到村里。 村里无水可种地,但是吃喝的井水总是够的。 这天林山正等着吃饭,门外却撞进来一个人。 “胡闹!井是能随便打得吗?” 第47章 在他面前就不班门弄斧了 林山,虽然是一个风水师,本事很大,但是从来不仗着自己的本事去看不起谁,有人求着上门,能帮就帮。 总的来说,他就是一个有本事的好人,一个走到澄县哪里都受人尊敬的好人。 但既然是这么一个好人,可为什么吴老汉在把自己儿子叫来请他的时候,那么的担心他不肯去呢? 那是因为他们那个地方是半山村,而他们来找林山又是为了打井的事儿,半山村没有地下水脉,已经是远近闻名的事儿,盖房子,选阴宅找风水师会有人去,但是到村里打井找风水师,都没有愿意去的。 因为如果去了,打井不出水,会坏了他们的名声。 最重要的是,打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并不是说在地上掏个洞就能打出井水来。 而是需要风水师找好地方,然后有打井经验的人才会挖下去,一边挖,还一边得加固井壁。 没有经验的人,打井是有一定危险的,因为无知而无畏地去打井,不小心被埋在井底的大有人在。 所以林山听到半山村竟然已经开始打井,而且不是专门去找挖井人,而是用那些苦力去挖,才会如此大发雷霆。 作为风水师,经常去帮人点井,所以常常会听到有哪些哪些人因为鲁莽而被埋在了井底。 人命关天,贸贸然地挖井其实是对人命的不重视,这是他这种好人,非常痛恨的行为。 哪怕现在让人挖井的是那个年轻人,那个把全县的灾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年轻人。 虽然告示上说,他们只是取回被贪污掉的赈灾粮食,这些粮食都是灾民应得的。 但如果没有那个年轻人,被王家吞进去的粮食又怎么能到灾民的手中? 所以他承那个年轻人的情,听说那个年轻人叫李敢。 但是,这却不是李敢可以胡作非为的理由。 就算那些人是苦力,但如果因为李敢的鲁莽而被埋在井底的话,那就是草菅人命。 所以他匆匆忙忙收拾了点东西,之后就跟着吴大走了,他要去阻止这场胡闹。 其实现在李敢已经在打井了,在他开工之前吴老汉已经找他谈过。 “半山村没有水脉,这是前人的经历和判断,不知道多少风水先生来看过都没有找到一个可以下手挖井的水口。 以前的人不信邪,在最有可能出水的地方往下挖了五六丈,睇下两点湿沙子都没有。 从以前到现在,半山村的土地就是比别的地方干,别的地方浇地需要用十桶水,半山村就的用20桶水。 有人劝我们离开这里,但是这是我们的根啊! 而且以前没有现在干旱得那么厉害,我们有小河,可以依靠。 到现在连小河都干了,老汉我非常非常的希望你真的能打出井水来。 这也是我能支持你的原因!” 吴老汉打心底里是想选择相信李敢无所不能,哪怕是最偏门的打井。 但是他那些身后的村民们,都在议论纷纷,都是不相信李敢能在半山村打出井水来。 这个怀疑,在本县最出名的风水师林山来到之后,达到了顶点。 对这些怀疑,李敢只是笑笑,他在让人挖坑,一个挺大的坑,边缘是斜着的,不会有塌方的危险。 这是他刚才让人开始打井的时候,那些苦力哭着喊着求他饶命。 涕泪横流的说他们没打过井,这么挖一个深洞下去没有经验,最起码有一半的可能会被埋在底下。 李敢也不是视人命如粪土的人,既然挖井那么危险,那么挖个大坑不危险了吧? 反正现在有的是人,一百多个服苦役的,每个人挑走一担泥,就能挖出一个大坑,然后再把大坑挖深一点,再深一点。 “见过李公子!万千灾民得李公子活命之恩,林某人也是其中之一。 请李公子受林某一拜!”林山是个好人,更是个耿直人。 李敢连忙上前扶住,笑道:“跟我没啥关系,那是朝廷备下来的粮食,用处就是预防灾害发生时赈济灾民用的。 而我所做的不过是物归原主,算不得什么大事。” 林山摇头:“若没有李公子的雷霆手段,王家又如何可能把吃进去的粮食再吐出来。 若没有李公子去调查揭发,世人只会以为朝廷已经对灾民不管不顾,谁会想到竟然是王家这等硕鼠把朝廷用来赈灾的粮食全部贪墨。 到时候又是一出官逼民反不得不反的大戏,生灵涂炭。 但是这一切可能都在李公子的剑下做了终结,该死的死了,该活的活了,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林山并不是很会说话,但最起码的人情世故还是懂的,并没有直接说千百年来半山村地下就没水,别白费劲了。 而是婉转迂回的说道:“河水断绝,天下大旱已经不可挽回,若公子想在半山村掘井以抗旱灾,怕是很难如愿。” 李敢笑了笑道:“我知道,曾经有过很多风水师来到这里勘察过,都说在这半山村底下没有水脉,打不出井水来,是吧?” 林山点头,心中有点疑惑,既然李敢知道这地下没有水脉,为何还要在此地打井? 看的出林山的疑惑,李敢回头进屋拿出一叠纸来,上面写满了字,还有一些简单的图。 “这是我学过的一些勘查水脉的手法,以及天下水脉的走向,脉相。 现在把它抄写下来,你可以拿去看看,看看对你是否有帮助。 也许在你们看来这半山村底下地下水脉,但是在我看来,这里的地下水很丰富,不过就是埋在地下深了点。 你们以前挖不到,那是因为你们没有找对水脉,就算找对了,挖的不够深,也不行。 这一份《水龙经》手抄稿你且看着,也许就在明天,又或者在后天,我让他们挖的坑就能出水了,那个点就是水脉,在地下七丈。” 林山蒙逼了,听着意思,这李敢不止是个武艺高强的剑客,而且还会风水之术,比自己还高明的风水师? 不可能吧! 可是当他翻看了自己手中拿着的那些手抄稿,只看了几行字,就陷了进去。 在他翻看完所有的水龙经手抄稿之后,他震惊了。 他发现在看完这些手稿之后,回头看自己以前学过的那些风水之术,就像是长大了回想小时候过家家。 也许明天也许后天,李敢还真有可能挖出水来,早知道他那么厉害,就不应该在他面前班门弄斧了。 第48章 钻井机组 几十亩地,被100多个人来来回回地耕了几次割来的草木烧成灰翻到泥土下之后,种下了早就应该种下的麦子。 现在才三月多,种下去应该没什么问题,被奢侈着用水漫过的土地撒播了希望。 快200个人,活动在这一片小小的几十亩土地上有点挤,那是因为打井的地方已经不需要再挖坑。 他们已经往下挖了三四丈,但是还没有出现任何一点有水的痕迹。 然后他们就被赶来种地了,也不知道是因为挖不到水,那个恶魔失望了放弃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反正他们不用再挖坑了,其实在他们简单的脑子里面想,挖不出水来,也没什么,因为山上的水库已经差不多蓄满水了。 但是,林山却不是这么想的,他从水龙经上那些精妙的道理中学到一种新的看山水龙脉的法门。 在这些法门中看,那个大坑的所在地,还真是地下的一条水龙经过的结点。 但是为什么现在挖不出水来呢? 难道那本书上,那本叫水龙经的书,上面写的道理,全部是错的? 他不愿意相信这个猜测,但是事实摆在眼前,眼前这个坑,没挖出水来。 他痛苦的闭上双眼,原来都是错的,他得到这本书的这几天,如何至宝,用自己最大的精力去钻研,去琢磨,到头来却发现自己钻研的琢磨的东西,居然是假的! 有多大的希望才有多大的失望,他现在的情绪甚至可以用崩溃来形容。 他疯狂地拿起一把铲子,冲下那个大坑的坑底,拼命的往下挖。 “水……出水啊……你到是冒出水来啊!” 不到一会儿,他的身上头发上眉毛胡须上都是土,但这些土却全是干透了的,一搓就成了泥粉,一点水份也欠奉。 林山痛苦地闭上双眼,对于这里能挖出水的可能性,他已经抱着绝望的态度,因为在他的铲子下方,碰到了石头。 突然,他听到了脚步声,而且还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很沉重。 猛地睁开眼,看到了那个给了他希望却又失望的年轻人李敢,还有他身后那些抬着重物的苦力。 “这里没水。”林山的语气很平淡,带着一份心死。 本来在研读了那本水龙经之后他欣喜若狂,因为如果这本书上记载的都是真的,那么在自己家那附近,也就是双木村地下也将会有很多的地下水,能有充足的地下水,这旱灾也就不算什么了。 可是现在,一切都已成空,他的目光看向李敢时竟带着一丝怨恨,认为是李敢戏弄了他。 李敢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说了句:“站到一边,不要妨碍我们干活。” 说完便没再理他。 苦力很快将他们抬的东西放下,东西很重,白晃晃的反光,那是一根根粗大的钢管,很长,看着得有两三丈长。 苦力们在李敢的指挥下很快就将铁管立了起来,组成一个很高大的支架,底下有一个稳当的基座,很稳当。 然后还有一个古古怪怪的大铁疙瘩,也被安放到了那个支座上,李敢上前拿着一个本子,上上下下忙碌地看着组装。 这就是李敢前段时间抽到的那个,简单的简陋的现代农村打井钻机机组,嘎嘎新的。 其实这些东西,也就是现在正在组装的这个在现代可以讲得上是简陋的钻井机组,对李敢来说也算得上是难搞,因为他以前从来就没有碰过这种机组,甚至都没见到过。 不过,谁让他识字,谁让这个机组是系统出品,系统出品必是精品,而且还带着非常详尽的说明书,如何组装,如何安置,工作的原理,工作时遇到的一些简单的问题还有故障是怎么解决和排除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给他备下的各种机组钻头,很足,让他可以不担心自己在用坏了钻头之后机组是否会变成一堆废铁。 在苦力们在这个大坑当中挖出一个排水沟之后,李敢站在已经灌满油与水的柴油机前,手里拿着的是那个z字型的柴油发动机摇把,就是现代七八十年代农村手扶拖拉机的那种车摇曲棍,插进柴油机里,猛地一用力,摇了起来。 “嘣嘣嘣嘣嘣……”柴油机组的轰鸣声带给李敢的是遥远的怀念,但带给这里其他的所有人的就是震憾与惊恐。 “这是何物事?怎能发出如此巨大声响?” “莫不是……妖物?” “有可能……若不是为何现在居然还能动……” 巨大的轰鸣声引来了所有人,起初那些抬着东西来的苦力们还有些害怕,但现在已经没那么怕了,一个个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当然,半山村的人猜测的话也不少,但他们都知道这是李敢弄来的,大家伙自从在县城看到他一挥手就收走了一堆粮食后,便从此见到李敢弄出来的怪事,也就见怪不怪了。 但好奇心还是有的,想问李敢这是什么来的,轰轰乱响是在干嘛! 但他们都慢了一步,因为他们的老村长,吴老爷子抢先了一步:“敢哥儿,这是在做甚?” 柴油发动机的声音不小,所以老爷子说话基本靠吼,听到他的吼声李敢并没有回过头来,他在调已经在转动的机组,对于钻井来说,他是新手,所以只能是小心翼翼。 看到钻轴正常转动,李敢才松了一口气,回头说道:“这地下有一条水流很足的暗河,这个点是最好出水的点,但却被一块很大的石头像锅盖一样的盖住。 现在这个东西,是钻井的家伙,可以很轻易地钻穿我脚底下差不多半丈厚的石头,将暗河出水的这个点给打开,然后可以凭着这口井,半山村可以二十年天下大旱都不怕。” 嘶! 吴老汉倒吸了一口凉气,二十年大旱都不怕,那得多少水,随之大喜! 从特意装上的金钢石钻头从地上那石头上钻进去的那一刻开始,林山对李敢的信心又回来了…… 是夜,林山在流淌着清凉的地下河水的排水沟边上,郑重地记下了以后要录入家谱中的一笔:李师用古怪钻井物什,竟能钻入坚石,一个时辰钻穿半丈坚石,其时地下水喷涌而出,从此半山村无水旱之忧。 第49章 喷鱼 一  挖井出水了,是大喜事儿!值得所有人都庆贺一番才行。 庆贺嘛!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吃饱喝足之后再聊会儿天,乐呵乐呵! 但是现在是什么年景,酒啊肉啊的就算了,糟贱不起。 于是大家就很愉快的决定,庆贺的话,就给全村人来上一顿全鱼宴。 于是可能就有人问了,粮食都缺,怎么突然间就有鱼吃了? 在现代有一个山村,每年到了某个时间段,每天都会从山壁的泉眼中涌出无穷无尽的鱼。 在那个时间段,人们一天可以接几万斤鱼,如果这种情况能够每天都有那个山村的人就发了。 可惜这种出鱼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星期,并且后来这事闹大了,上了报纸上了新闻,被国家发现这种鱼居然是保护动物,阻止村民们捕捉,这事才过去了。 在大西南山城,有一个老汉,在自己家院子里挖了一口井,不小心挖通到了地下河,结果每天老汉一家都能从井里面捞出几百斤鱼来。 是每天,一年到头不断的。 在西疆,一个沙漠,本来黄沙万里,干旱得连骆驼都生存不了。 突然有一天,在那片沙漠突然间冒出许许多多的泉眼,竟然在那片沙漠中形成了一个方圆万亩的湖,湖里还出现许许多多大鱼,最大的甚至有几百斤的,这就是地下河带来的财富。 而现在,李敢挖的这口井,所开的口子就是在这么一条富裕的地下河上,所以他也得到了地下河的馈赠。 现在无论是他原来让人挖的大坑里,还是从大坑里挖出来的排水沟那,居然都在游动着密密麻麻的,鱼。 大鱼小鱼都有,数量之多足以让所有来看的人,初见之下,惊掉了下巴。 鱼还在不停的往外涌,先出来的往外游后出来的往外挤,很快就把大坑挤的满满当当。 “还愣着做甚?赶紧的去拿东西装,这可是粮食!” 吴老汉跳着脚大骂,手里的木杖毫不留情的落到每一个人的身上,将他们赶回去拿家伙。 无论是桶还是水缸,如果都没有拿个簸箕来也行,如果你回家一趟,还两手空空的来,打死都应当。 当然,这一切都劳烦不到李敢,在所有人眼中,他现在坐着就好。 因为现在这里,在半山村的地界上,所有人都是李敢的雇工。 因为他们的命,是李敢救下来的,当然这只是个交易,交易的酬金就是吴老汉这个村长转给李敢的那几十亩土地。 本来交易的目标只是吴老汉一家子人,现在却带上一个村的人,也算是李敢给吴老汉的添头吧! 不过救是救回来了,但是除了吴老汉一家的粮食之外,剩下村民的粮食,却又是额外的消耗。 所以村民们必须拿自己的工作来换取,因为现在半山村里这1000石粮食,是李敢拼了命换回来的。 当然他们也可以说,为什么别的灾民有每个人一石的份额,而半山村这些人没有,吃李敢点粮食还要工作来换? 真的有人问,而这么问的人一家前几天已经分到粮食却被赶出了半山村。 每个人头一石粮食的份额,是养不活一家人到灾荒过去,这是所有脑子还算清楚的人都知道的事。 而李敢,从他这段时间的各种神奇表现来看,抱紧他的大腿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这一点是所有人的共识,特别是在李敢真的挖出了井水,而且现在更出现了神奇的一幕,经历喷出来的不只是水,还有满满当当的鱼,更是让他们信服到五体投地。 当然,还有人不是雇佣的,那就是那100多个苦役。 不过李敢并没有虐待他们,每天都有饱饭吃的待遇跑到哪里都是一门好的生计了,在这种年景。 能吃饱饭的苦役能叫苦役吗?虽然不像村民们那样吃完还有往家带的量,但已经给家中少了一张口嚼的负担,也是好的。 村民们把自己家里所有能装东西的家伙都带来了。 木桶,木盆,锅碗瓢,水缸,簸箕,更夸张的是,吴老汉的大儿子,他把家里所有的席子都带来铺在地上,也能放下不少鱼。 但是这还不够,千千万万年形成的地下河里,简直就是鱼满为患,如果不是打井,打出来的泉眼,只有差不多水桶大,可能从里面涌出来的鱼更多更大。 转眼间,村民们带来的所有能装东西的家伙全部装满了鱼,但水坑里还是有源源不断的鱼从地下泉眼涌上来。 李敢看确实没有东西装了,就叫住了还在捞鱼的村民:“既然没有东西装了,就别捞上来了,等捞上来的这些吃完之后再捞也不晚嘛!” “不行!敢哥儿,这可使不得,这鱼是从泉眼里冒出来的,万一出来的时间长了,它们发现这外面没有地下河那么好,会不会还从泉眼里面跑回去? 如果跑回去了,那不是会少了好多粮食,这些可是能活命的粮食啊! 而且还是肉,虽然腥,但毕竟是肉,能活好多人命!” 出声的是吴老汉,他认真的对李敢说道:“好多人都仰仗着你吃饭,你身上的担子很重,有这些于缓解下,也是不错的。 毕竟,依老汉看来,这灾荒呀,一时半会过不去,粮食再多也不嫌多。” 李敢苦笑:“老爷子,不是我不想要这些粮食,而是这么多鱼,一下子吃不了,它会坏的。” 确实是,经过一个晚上的努力,从这么一个大坑里捞出来的鱼,简直是多到让人震撼。 一股鱼类特有的腥臭,随着微风,向四处飘荡。 这么多鱼堆在一起,现在又是干旱时期,太阳又热,怕是要不到晚上,这些鱼都会臭掉。 毕竟一下子吃是吃不完的,他们的盐又不富裕,做不了咸鱼。 吴老爷子愣了,傻了。 曾经有一大堆鱼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去珍惜,直到臭掉我才后悔莫及。 如果上天给我机会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捞那么多,如果问我要捞多少,我一定会说,每次100斤。 吴老爷子心语,当然,李敢猜的。 第50章 晒小鱼干 可以预见,再过不久这些辛辛苦苦捞上来的几万斤鱼,会很快发臭发烂生蛆。 好好的食物,会因为处置不当而浪费掉,到最后只能拿来肥田。 如果真的这样,吴老汉觉得自己可能会心疼死,这么浪费食物的行径,简直是天理不容。 五雷轰顶都不足以惩罚这样的罪孽,特别是在这个灾荒年景,如果真的浪费那么多粮食,绝对要挫骨扬灰才解恨。 挫骨扬灰很累,所以吴老汉为了自己不累着别人,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找出一个可以将这些鱼完整的保存下去,作为备用粮食的手段。 但是自古以来,保存鱼或者肉之类容易腐烂的东西,除了用盐腌起来之外,没有别的好的法子。 但是,在这个年月有时候吃咸鱼都是犯法的,因为有可能别人会跑到官府告你贩卖私盐。 贩卖私盐,有可能是人头落地的下场,穷苦人家吃个菜都不舍得吃咸一点,哪里会有余盐来腌制咸鱼。 发愁,如果不是这些鱼捞起来的时间太长,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吴老汉一定会把这些鱼重新倒回那个大水坑里去。 太阳逐渐出来了,温度渐渐高了起来,几万斤鱼堆在一起,夸张点说刺鼻的腥臭气简直是弥漫到十里开外。 苍蝇是一种嗅觉很灵敏的东西,它就靠这技能谋生了,哪里有腐败臭肉,粪便,死尸等等等等,它们就会很快从很远的地方飞过来,冲向任何一种可以供它们进食产卵的腐臭。 在现代的南方,如果不是最干冷的十二月,一般是腊不了东西的。 因为会有无数的苍蝇嗡嗡嗡嗡的飞过来,在你的腊肉腊鱼上面产下一堆堆的卵。 然后这些卵就会在很短的时间,也许半天,也许一两个小时就会长成一条一条的白白嫩嫩的蛆。 然后第二天你就会发现,自己挂的腊肉腊鱼,上面居然有密密麻麻不停蠕动的,蛆。 那种简直就是让人看上一眼就会起鸡皮疙瘩一身的东西,恶心到了极点,那种情形看上一眼,可能几天都吃不下饭。 然后,看到这种情形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可能一两年也可能一辈子再也吃不下腊味。 半山村的人更没有腊肉的习惯,所以也没有腊肉的常识。 这不是小看半山村的人,而是像他们这种的,除了上山打个猎,猎到了实在是卖不出去的猎物才会杀来吃了,要不然一年都吃不上几顿肉的。 本来肉就稀罕,有肉当然新鲜的吃了,谁还把它腊起来多此一举。 这里是大西北,虽然热,但是够干燥,特别是现在旱灾,太阳太大了,刚好适合晒鱼干。 吴老汉是这么认为的,他没有吃过腊肉,但是吃过草原上的牛肉干,虽然不好吃,而且有点臭臭的,但起码能吃。 (古代草原上的肉干就是臭臭的,并不香,也不是那么好吃。 但到了近代和现代,香料的充分搭配和开发,还有经济的发展让普通牧人也买得起香料后,牛羊肉干才好吃起来。) “敢哥儿,老汉觉得这么多鱼,晒鱼干是不错的想法。”吴老汉在征求李敢的意见。 李敢当然同意,但是他可不认为,在大西北就没有苍蝇,特别是现在已经三四月份,并且还那么热了。 吴老汉因为不懂,所以觉得晒鱼干很容易的事儿,但是李敢却是个懂行的,作为一个能在野外生存几个月的人,普通生活技能简直就是标配。 但有一句话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里只有鱼,除了鱼以外,什么都没有。 别说葱姜蒜还有烧酒,酱油等,可能就连盐都拿不出来,不用可能,直接就是拿不出来。 就这样,还想学人家晒鱼干,就算中晒出了估摸的也是苍蝇的蛆,吃完剩下之后臭哄哄的残骸。 不过,世事无绝对,有道是穷则变变则通。 作为一个几百年后穿越过来的现代人,而且还是野外生存技能点满级,家里的生活技能点满级的双料王者,李敢只是稍微想了想,就找出了办法。 有100多个人手做点什么都不难,比如把这些鱼一条一条开膛破肚,清理完内脏之后用小木棍把开膛后的两半鱼撑开,好让阳光和热量更快的带走鱼身上的水分。 一串一串撑开的鱼,挂着一根根长木条上两头架了起来,让鱼肉可以方便阳光的烤晒。 果然,一大堆鱼的腥臭之气吸引来了数量众多的苍蝇,不知道它们在这干旱的年月,如何繁衍到如此庞大的数量,飞在空中翅膀振动的声音简直就跟蜜蜂分窝时候的声音一样。 “嗡嗡嗡……” 如果是蜜蜂,则让人欢喜,可如果说苍蝇,却让人头皮发麻。 诺大一片的晾晒场,挂着成千上万的鱼,如果毁在这群苍蝇手里,那就太可惜了。 幸好,村民们早就准备,李敢早早的要他们在晾晒场上隔不远就放一堆柴火。 现在山上一片枯黄,柴火很多,村民们在所有柴火堆下都点上火,然后在最上面放上湿柴或者湿草,他们需要烟。 浓烟弥漫了整个晾晒场,隔绝了所有想去亲近一番鱼肉那些小生物的脚步。 此刻在那片晾晒场上,是所有需要呼吸氧气生物的禁地,当然也包括苍蝇。 山上的干柴或者湿柴都很多,只要有力气砍倒搬回来,半山村烧上十几年,应该没问题。 所以,泉眼里源源不断往外游的鱼,终于有了去处。 “还是敢哥儿脑子好使,有了这法子,就算天天都有这么多鱼,也不怕了。 这回粮食又起码多了一个来源。 有时候老汉都觉得,敢哥儿……不,叫敢哥儿太轻挑,敢哥儿在家中可是独一个? 是啊!那便叫你大郎可好?”吴老汉喜气洋洋地说道。 李敢点头:“自无不可,老爷子是长者,如何叫我,我也应下便是。” 吴老汉又道:“自大郎你来这半山村,不到一月,这半山村已大不同。 无论米粮,还是现在的鱼,都让我等从凄惶中回过魂来,方才觉得这是人间。” 吴老汉叹息,李敢想想也是,自己刚来的那一天,推开一扇扇大门时,闻到的尸臭,看到的尸首,他甚至以为这里是地狱。 现在,才像人间。 “好了,这边老爷子帮我看着,我要回院里看看那两个石刻师傅刻好那两个典故了没。” 李敢的孔圣人石像那任务没有完成,原来他还以为把石像搬回来放院里就算完成了任务。 却没想到,弄好个挺好的基座后放上去,竟然没有任务完成的提示! 想来是因为那两个典故没刻好的原因,刚好,苦役中有两个会刻石的,便交代他们把自己写出来的典故刻到石板上,到时立在石像前,这样应该能完成任务了吧! 他现在要回家看看,时间有些紧了,再不完成,任务期限时间就要到了。 第51章 佣兵公会 最近这段时间于禁他们过得非常艰难,衙役死了几个,张小姐更是险些被人抓去。 若不是张小姐坚持,要等到朝廷的人来做个交接,将她父亲张斗耀的责任尽到,于禁他们早就打算来半山村避难了。 好不容易几天前,朝廷的人终于来接手整个县城,放下心中最后一块石头的他们,终于护送张小姐母女来到半山村,名为履行约定,实际上是寻求庇护。 “这里便是李家少爷的居所,只是他最近给自己的院子起了一个奇怪的名字。”引路的村民絮絮叨叨的说着,指向一个不算大的院子。 院子不算大,也不算好,夯土的围墙,院里低矮的房屋,还有那屋顶是茅草的,毕竟乡下地方,而且是半山村这个穷乡僻壤,想要找瓦盖屋顶,不是不可能,而是有些困难。 张小姐毕竟是书香门第出来的闺女,认字,抬眼望去,看到那院子上方的牌匾,写的四个大字。 “佣兵公会?” 这是个啥意思?好好的院子起了这么个名字,感觉好奇怪。 在场的几个人当中,多是识字的,就算是捕快,也得要认识告示上面写的啥,所以就算识的字不多,也认识几个字的。 但是无论是学问高或者学问低,这四个字拆开来都认识,但是如果组合起来,就不知道是啥意思了。 带他们来的村民不识字,虽然听说这几个字很古怪,但不知道古怪在哪里,所以就无所谓。 他上前两步,拍打院子的大门,其实院门没关,但村民却不敢贸贸然的带人走进去。 “谁啊?门没关进来吧!”李敢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声音中带着点愉悦的味道,听得出来他心情很好。 村民应了一声,就带着身后的客人进去了,刚进大门就看到了院里的情况。 刚进院门,里面是个庭院,庭院的正中间,立着一个石像,于禁他们认得出来,这个不就是当初李敢在县学中抢来的孔圣人石像吗? 怎么立在这里了?而且在石像面前立着两块不大的碑,上面刻着许多字,不过上面写着什么看不出来。 再里面是正堂,正堂里铺了一地的草席,而李敢正在和他的宝贝小家伙在地上玩耍。 原来,小家伙正在练习爬行,四肢趴在地上很努力的往前顶,因为她的小脑袋,竟然被也趴在地上那可恶的李敢大魔王用脑袋顶住了去路。 小家伙用尽全力,却不得寸进,气得伸出粉嫩的小手,去推李敢的大脸。 嘟着小嘴巴气呼呼的说:“粑粑,坏。” 李敢哈哈大笑,牵着她两只小手抱起来:“好了,今天家里来客人,先不玩了。” 于禁他们几个面面相觑,谁会想到在澄县杀人如麻的狠人,在家中竟是这个样子。 “敢少爷,县城的捕头们和张小姐来找您,说是来履行约定。”带路的村民说道。 李敢点头:“行!辛苦你了,厨房里有今天射下来的几只老鹰,我父女二人吃不了这么许多,你拎一只回去打打牙祭。” 带路村民高兴的直搓手,这些天吃鱼都吃腻了,连拉出来的屎都是带着鱼腥味的,早就想换换口味。 可惜这附近的生灵不是被吃光了,就是跑的远远的,只有在天上的老鹰经常在不高的天空上盘旋。 听说老鹰的肉可比鸡肉好吃多了,但是全村都没有一张强弓,能射得到天上盘旋的老鹰的,只有敢少爷家里的那一具重弩。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鹰多,要是现代这种吃法,不到两天就把天上的老鹰给吃完了。 现在他能得到敢少爷分出来的老鹰,那是相当的心满意足。 村民欢喜的拎着老鹰走了,屋里李敢微笑的看向于禁等人:“你们来了!” 于禁作为领头的当然是他说话:“若是还不来,怕以后就再没机会了。 在县城时,我等一共遇到过七次刺杀。 死伤了几个弟兄,敌人四面八方,好像到处都是,竟不知从何而来,何时来,防不胜防。” 于禁觉得很憋屈,他知道王员外肯定不止是一伙人,应该还有余党,所以李敢才打算将他们收进门下行走一年,为了就是给他们庇护。 可是没想到,敌人的余党竟然如此强大,还精通刺杀之道,于禁手下的弟兄可不像别的地方那样酒囊饭袋,竟然也损失惨重。 问题是死伤这么惨重了,竟然还不知道对方是什麽来路,这一点就憋屈了。 “所以我等此来,一是为了履约,第二是为了活命。 我等家小已经到了村口,求公子庇护来了。” 这神出鬼没的刺客,让他们胆寒不已,他们所有人履约来到半山村,可不敢把家小留在县城。 那样,如果刺客找不到他们,转而对他们的家小下手,那就后悔莫及了。 “想不到白莲弥勒的人不敢来找我,反而迁怒到你们,不过还真是,论不择手段,谁能比的过白莲弥勒?”李敢说道。 于禁等人见识不广,白莲弥勒?是什么势力? “姐姐……抱……”李敢怀里的小家伙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向坐在对面的张晴,突然伸出双手,求抱抱。 张晴愣了下,看向李敢,见他也是笑着看自己,连忙站起来,紧张地伸出双手去抱小家伙。 小家伙见张晴伸手抱她,高兴的指着外面眉开眼笑:“姐姐……玩……” 原来这小家伙念念不忘,是要去外面玩,感情刚才跟李敢顶牛,还玩得不过瘾。 李敢哭笑不得,问张晴:“张夫人来了吗?” 张晴点了点头,细声说道:“来了,就在村口等着。” 李敢点头笑道:“当初说要你来当侍女,确实是委屈你了,但却不容更改。 不过我却不需要你伺候,这样,你与令堂就帮我带这小家伙,要知道这小顽皮鬼,每天把我头疼的。” 张晴低头说道:“家父生前常说,信义为先。 小女子既然以两年侍女的条件请公子出手,这两年内任凭公子安排。” 李敢赞赏的点头,这小女子倒也有些个性。 于禁上前一步行礼:“公子不知对我等有何安排?门下行走具体要做些什么,还请公子示下。” 李敢摇头,示意于禁不急:“放心,少不了你们的差事,但现在你们一家老小都在村口等着,还是先安置好他们吧! 反正你们是我佣兵公会的第一批成员,有的是事情给你们做。” 第52章 佣兵公会徽章 佣,人用,为人所用。 兵者,披坚执锐之士也。 佣兵合在一起就是为人所用的披坚执锐之士。 当然用不是白用,你得付出代价,就跟请人做工是一个样子,得出的起让人满意的价钱。 能让你想到去请雇佣兵的时候,肯定是有需要的理由。 要知道这不是请长工,不是雇下人,而是去雇佣那些披坚执锐之士。 披坚执锐之士,是用来干嘛的? 士兵,是用来战斗的,用强横的武力去解决问题。 既然已经到了不得不战斗的份,那付出多一点也是值得的。 这就是李敢给于禁他们解释的话。 于是佣兵公会,就有了第一批的会员。 然而佣兵公会的成员不是说是就是的,还需要有一个过程。 李敢让他们在孔圣人的石像面前磕头拜祖师爷,然后再让他们签署一份,同意所有经过佣兵工会的任务完成后的报酬都要上交10%的手续费。 于禁他们有点愕然,怎么孔圣人居然会被佣兵认做祖师爷? 多一个人签完一个合约,李敢脸上的笑容就更开心一分。 特别是合约上那两个红艳艳的手掌印,感觉是那么的亲切。 等所有人都签完合约之后,李敢就让人稍等,他拿着合约进了里屋。 里屋的屋角有一个东西,感觉像个立起来的衣柜一样,比人高点,被黑布盖着。 李敢兴冲冲的捧着合约走进来,快步走到那个被黑布盖着的东西跟前,一把掀起黑布。 一个感觉很像是atm取钱机的东西出现了,可能感应到有人站在面前,屏幕亮了起来。 “请问需要办理什么业务?佣兵公会业务终端为您效劳。”机械的电子音响起,是那个很像atm机的东西发出的声音。 这个东西,很现代化,突然出现在这里却感觉很违和,要知道这里可不是现代,而是明朝末年。 这个古老的年代,突然间出现一个电子时代的处理终端,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对这个东西的出现,李敢已经感觉到麻木了。 这东西,是前几天,孔夫子的石像面前那两块写着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两个典故的石碑立好之后,系统立马更新。 然后辛辛苦苦等它更新完了之后,系统马上给了李敢一个大礼包。 然后又给了一个任务,就是招五个佣兵,现在这群人里,已经不止五个,只要把这些合约录入,任务就能完成,奖励…… 打开系统赠送的大礼包时,里面开出的就是这么个玩意儿,佣兵工会电子处理终端,而且还是永不断电的。 如果没有那本说明书,李敢起码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摸索出它的功用,但现在不用了。 照的那本看过无数遍的说明书上所写的那样,李敢拿起一份合约,放进了收取合约的那个口子里。 那个口子就像自动存取款atm机里的那个放钱的口子一样,李敢放合约进去的手刚拿出来,盖子就盖上了,合约也被吞了进去。 “于禁,32岁,第一次注册佣兵,级别为新兵,完成最少一次任务才能晋级成为列兵。” 机械的电子音说完,终端机器下方一个口子吐出来一张卡一样的东西。 卡却不是像银行卡那样平滑,而是有一个冲压出来的浮雕,是一柄剑与一面盾,在剑盾的上方,有一枚铜钱,铜钱上有一个大大的佣字。 在没有浮雕的另一面,有几个字。 姓名:于禁。 军衔:新兵。 功勋:0 不过这几个字并不是冲压上去,而是蓝莹莹的显示出来,像是用什么特殊的材料打印出来,就算是拿到角落的黑暗里,也显示得无比清晰,还是夜光的? 李敢用指甲刮了刮,没有半点反应,换刀子刮,还是刮不掉这些字的半分,这些字更像是电脑或者手机屏幕上的显示字样一般。 不过,这卡片的坚硬程度与样子,是一种不知名的金属,用金属做显示屏? 看来系统的黑科技,简直就是匪夷所思,诡异到了极点。 现在说是身份卡不如说是身份徽章,不但可以拿在手上还可以佩戴在胸膛上,一举几得。 李敢把它放到一旁,准备做下一份资料,回头却看见,刚刚那块身份徽章上面那几个字,显示了一下之后就黯淡了下去。 咦!怎么回事? 赶紧拿起来看,可当他拿起来的时候,那几个字又亮了。 咦!放下,那些字黯淡下去,拿起,又重新显示出来。 有古怪! 李敢赶紧拿起说明书看,原来这身份徽章,除了在这台终端机器上会显示,在他这个佣兵系统之主手上显示,其它时候只有在这个身份徽章的主人手上才会显示出来那些信息。 哇!李敢简直是……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不确定系统是否抽风。 在科技极其发达的现代用这个无所谓,可是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是明朝末年,这么一个东西,拿出去弄不好会让别人当成神物。 按照系统说法,以后将会有成千上万的佣兵,那眼前这个终端机器是不是还要做出成千上万的这种身份徽章? 这么个小机器,能装了下做出这些徽章的材料? 难道还是那句话?黑科技不解释? 管他呢!先把剩下的几个弄出来再说,然后李敢又化身为忙碌的小工。 于禁他们等了不久,就看到李敢手里拿着一叠小方块又有浮雕的东西出来,然后一人发了一个。 “这是什么?” 于禁接过来的时候还有点迷糊,不过上面的浮雕倒是挺好看的,不管是盾牌还是剑,雕刻的都非常的好看。 可是马上他就吓了一跳,因为在他翻过来看浮雕的背面的时候,原来光滑黑色的金属质感的平面竟然慢慢的显现出几行蓝色的字。 什么!他惊得瞪大了眼睛,吓的那个东西都差点扔掉,特别是看到那显示出来的那几个字,上面有自己名字的时候。 不过幸好他还算是见过大风浪,但是他身后的那些弟兄就没有这么淡定。 于是,吸冷气声和惊呼声成一色。 第53章 行脚悟空,杀生和尚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山不来就我,那我就去就山。 行脚僧悟空觉得自己应该去半山村找那位少年,解决一下自己的饭钱。 澄县的这些饭桶,三番五次办不好一件事,杀几个人都杀不了,还得要他从总舵那里过来给他们收拾残局。 不过来到澄县十多天,却依然等不到目标的回还,看来那十几个目标舍弃了县城里的生活,很干脆。 连家人都给接走了,这是以后都不回来了吗? 悟空等的有点心焦,这几天这个县城的人不会因为他是和尚的身份而少收一个铜钱。 所以他决定来探一下,半山村的李敢,是否真的有能力庇护自己要杀的人?最重要的是,好像那个年轻人有很多粮食。 也许在他心里,李敢甚至还有可能变成他的目标,只是要目标表现出一点点不如传言中那般无敌。 关中大地赤地千里,但是自从走到半山村的范围,却好像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每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都已经被翻耕种上东西,刚刚冒出头不久,有点嫩绿的芽,肥厚的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东西不缺水。 半山村真的不缺水啊!一条条小水渠流经所有田地的地头,几个汉子正提着桶舀水准备浇地,真是奢侈。 旱魃横行的如今,种地都不安生,唯有半山村就好像是世外桃源,这很难得。 不过一切,都与悟空无关,他只是个行脚和尚,以前是,现在也是,信白莲弥勒之前是,信后更是。 但他是一个能杀人的行脚和尚,所以对干旱连天的关中大地居然出现一片世外桃源有点惊奇,但却不怎么放在心上。 他来,是来杀人的,他是和尚,更是杀生和尚。 一个行脚的装束,穿在和尚身上,很容易得到乡下农人的信任。 所以,杀生和尚悟空很快就来到了那个挂着佣兵工会四个大字的院子大门跟前。 比十多天前不同的是,院子的大门更高大了些,门外立的一块木板,上面写着佣兵工会的规矩。 是的,佣兵公会也有规矩,虽然只是个收钱帮人办事的活计,但也要有规矩。 “佣兵工会守则第一条,收钱办事儿,没有报酬的事,不干。” “佣兵公会守则第二条,作为这个国家的百姓,面对外敌入侵时,卖国的事儿,不干。” “佣兵公会守则第三条,如果想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太过引起民愤的事儿,不干。” 三不干,只是才有三条规矩,是不是太少了? 哪一个门派哪一个帮会哪一个组织,会只有区区的三条门规? 李敢正在逗孩子,小家伙正在练走路,这十几天孩子长的很快,不知道什么原因,长高了还长大了一圈。 最近走路也晃荡晃荡,能走了,但走的不是很稳。 “咯咯咯……粑粑,抱……”小家伙银铃般的笑声响彻了这片方圆,迈着小萝卜腿向不远处的李敢追去,蹒跚学步的样子竟然走的不算太慢,在院里追了好几圈。 突然小家伙不追了,艰难的扭动身子转向院门口的方向,两只乌溜溜的眼珠子瞪着,举起肉嘟嘟的小巴掌一扬,朝那刚走进来的和尚方向虚拍几下嚷嚷:“啊打打打打打!” 李敢上前抱起小家伙,他第一次看到小家伙这么讨厌一个人。 小家伙有点神异,对一些不友善的人,不友善的动物都有感觉,甚至李敢都怀疑小家伙是不是也有一个自己所拥有的小地图,可区分敌我双方。 “杀生和尚悟空,手上有五十一条人命,白莲弥勒护法尊者。”李敢抱起小家伙,目光投向那正抬腿往里迈步的,和尚。 “苦行和尚悟空,见过施主,施主身体康健,寿岁延年。”和尚对小家伙的怒视与厌恶视若无睹,对李敢轻轻合什一礼。 其实,杀生和尚现在正在心慌之际,自己来到这西北地带,才多久?就已经让人摸清了底子,这等情况让人碰上,绝对是不寒而栗。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杀生和尚此刻感觉到自己,还没有摸到自己的边缘,更别说是,摸到对方知彼的程度。 但是对方,却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摸清了自己的底细,那简直就是惊悚。 不过他并没有采取,一般人应对意外情况的时候,所发出了疑问,而是以不变应万变。 这是他作和尚的基本功,和尚的基本功,如果往长了说可以连篇累牍,但如果说真话,只能归纳于一句,忘我。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才能成就众生相,勘破众生相,方成就了,如今的苦行僧悟空,杀生和尚。 无论是远古时候,那一手拿着古佛经,一手拿着弯刀的窄融,还是已经做到了皇帝之位的二货,是真告诉后人,这世界没有不劳而获之事,如果有那将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但是上面所说的一切都跟眼前的这个和尚无关,。 “不知和尚到此可有触犯会主的规矩?” 对面的那个和尚气势正在飙升,李敢却没有当回事儿,当然也没有别人,把和尚的气势当回事儿。 因为有一个妇人,很勤快地走过来,将小家伙给接过,走到后院去了,美其名曰:不要让上下分心,一但有不妙之处,但请留手!毕竟对方是出家之人。 这就是,张小姐的母亲,原来的县令夫人,不过现在是在这里照顾小家伙。 老实说,到这个份上,说留手就有点过分了。 如果跟熟人争急,留手是一定的,但是眼前的这个和尚,谁敢跟他对打时说留手,那边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院子里的那个大石磨不负责。 因为现在,这位杀生和尚悟空,已经把刚从别的地方搬来,正放在院子里的大石磨扔了过来。 动手不打招呼,这才是江湖,动手前说一大堆话,那是唱大戏。 江湖中你死我活,步步危机,确实不像以前李敢没穿越前在电视里面了解到的江湖那般。 这就是李敢闪过那个大石磨后面对杀生和尚横扫过来的降魔杵时有的想法。 第五十四章 放虎 不知道为什么,貌似那些当和尚的,都喜欢拿根棍子或者杵当兵器。 其实这应该是在古代的原因,在古代禁兵器。 什么是兵器呢?军阵上用的着的东西,盾牌盔甲长兵器,弓箭。 短刀不在此列,但长的就是要禁的,故而有权利行走天下的和尚,又喜欢用长兵器,只好把长兵器的刃头去掉,变成棍子。 杀生和尚手中一根降魔杵,更是使得如疯如魔,这种兵器在力大的人手中,威力惊人到到极点。 论力气,李敢是不行的,但若论起灵活与敏捷,杀生和尚是拍马都赶不上他。 剑走轻灵,更何况是传承自越女阿青的记忆中的剑技,而越女阿青又是跟白猿学的剑,更是把轻灵敏捷走到了极致。 这个世界上,水与火之间是互相克制的,克制与被克制的位置,仅在于多少。 力量与敏捷之间更是如此。 当力量大到无解,便可以一力降十会,可若是敏捷到你有再大的力量也打不着的程度上,再大的力量也是无用。 而现在杀生和尚的力量虽然很大,但并没有大到无解的地步,熟铜做的降魔杵纵然在院子的地面上砸出了很多坑,却没有碰到李敢的半点衣角。 “你说,这和尚要多久才力竭?” “不知,这和尚力大无穷,想要力竭,应该还是挺困难的。 你忘了在县城的时候,那个杀了我们两个兄弟的道人被我等击伤后,换了这家伙来。 我等退到这里时,这和尚可是跟在我们马车后追了整整一天,他可是用两条腿来追马车。 由此可以想到,他到底有多少力气,所以我赌这大和尚,能在这里跳一个时辰。” “你们也够没心没肺了,没有看到会主正在被对方追的屁滚尿流的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院墙上坐了几个人,正是于禁他们。 他们那几个来了之后,竟然没有出手帮助他们现在的会主大人李敢同学制服眼前这个疯狂的杀生和尚。 而是逍遥的坐在院墙上,看戏,如果再给他们一听可乐,还有一包爆米花,那就更到位了。 看戏还不够,居然还点评了起来,他们真的是一点都不担心李敢啊! 确实他们不担心,李敢是什么人,他可是敢当着几百人正面冲锋并击溃身上却没有半点伤的狠人,一贱在手,天下我有的高手中的高手。 杀生和尚也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徒劳的攻击,四周戏谑的话语,还有面前这个汗都没有两滴的滑不溜秋的李敢。 他一边挥舞手中的降魔杵一边狂吼:“有本事停下接我一杵,躲来躲去算甚英雄!” 李敢闪动着身形,如闲庭信步,手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块黑炭,每次闪动间,都会笑着往悟空和尚划上一道。 到现在才多久,悟空和尚身上居然居然都划了几十道黑印子,如果是刀子,悟空和尚都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所以正因为如此,悟空和尚才如此激动,愤怒,手里的降魔杵挥得跟车轮似的。 但一切都好似无用功,从一开始就没能碰到李敢分亳,现在脾气上来,手下越发凌乱,更是没有半点机会。 没有任何希望的徒劳是会让人绝望的,所以在脖子被李敢用炭画得黑黢黢的时候,杀生和尚,就扔下了手中的降魔杵。 他认命了。 “和尚我技不如人,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李敢笑了笑,抛下手中的木炭,说道:“动不动就要杀要剐的,我不喜欢,你把身上的钱,还有你手中这根铜做的降魔杵,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放下就可以走了。 不过下不为例,这次放过你,下回再来,那可真的是要命了。” “此言当真?” “当真!” 悟空和尚也是干脆,一个钱袋子,包袱里面翻出来一个铜钵,手上一根铜做的降魔杵,都是值钱的玩意儿。 然后抬腿就往外走,一点也不担心,有人从他背后出手。 因为如果李敢想要他死,刚才就有无数次机会,干掉他。 于禁有点愕然,一脸不可思议地看向李敢,问了句:“真的就这样放他走? 此人可是白莲弥勒的人,应该还是个人物。 就算你现在把他放了,下回还会来的,不过来了就不会只有他一个了。” 悟空和尚正往外走的脚步停住,现在说话的这个人他认识,于禁,澄县捕头,原来是统管整个县城的所有衙差,算是个人物。 而且也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等人要拿他们这些曾经碍了事的人开刀,知道抵挡不住,就很干脆地舍弃了县城的家业,跑到山里来了。 有些人就是天生的会审时度势,这些人更为谨慎,可以防患于未然,防患于未然,另一种说法就是把威胁从萌芽的时候就掐掉。 而现在自己,总部派来的护法,杀生和尚悟空,就是他们的威胁。 虽然现在看来,是在跟李敢争斗中落了下风,甚至没有还手之力,但现在自己是势单力孤,一但把自己放回去,自己肯定是会召集部下,再次前来找麻烦。 那么作为聪明人的于禁,站在他的立场,杀生和尚,该死。 起码就算是,下回白莲弥勒的人到来,也会少了一个顶尖的战力。 其实悟空和尚想跑来着,但是没跑,因为他知道,在这里只要是李敢不愿意让他走,就一定走不了。 李敢的速度,是他见过最快的,也许只要愿意,江湖上没有几个能逃的出他的追杀。 缓缓转过身来也不说话,漠然地看向李敢,而李敢也看了过来,眼中带着戏谑:“你看,有人不想让你走,担心你回去再带人来捣乱,搞得我现在有点为难,你说我是该让你走,还是不该让你走呢?” 悟空和尚一脸淡定,看了一眼正纠结着的于禁等人,淡淡说道:“无妨,一切但凭施主决断,和尚学艺不精落入你手,是生是死,并无半点怨言。” 李敢做出头疼模样:“还真是把你放回去,可是放虎归山。 你说如果把你放回去,你还会带人来找我们麻烦吗?” 第55章 归山 听到李敢的话,本来已经有点绝望的悟空和尚眼中透出一丝希翼。 他听得出来李敢的话语当中,透出来的信息是不想把自己拿下的意思,要不然哪有什么二话。 视死如归的和尚应该有,但绝对不会是悟空和尚,他若是真的能修到视死如归,就不会出来投入白莲弥勒,以杀人换富贵,而是在深山中修持,念佛。 既然是为了心中所欲而在江湖上打滚,很少有人真的视生死如无物。 所以在看到有生存的希望,那脸上淡然的神情,一时间就维持不了:“和尚此来冒犯尊驾,实属不该,皆是上命难为。 若尊驾和诸位放过和尚这遭,和尚决不敢再起任何别的心思,只当此次出来,和尚并没有找到诸位的蛛丝马迹。 和尚愿意佛祖的名义起誓,如有违背,当万劫不复。 还请诸位高抬贵手。” 这货能混上个护法,没点本事还不行,手底下的本事是一定要的,但察言观色的本事,更是重要。 他其实就是个真小人,现在为了活命把一切都放下,面子这个东西很重要吗?活着不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他把姿态放的很低,就是为了让李敢他们高抬贵手,把自己轻轻放过。 “只要和尚我能安然回去,定然要尽起这个分舵中的所有高手,回到这里来找这些贼子的晦气,到时定要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悟空和尚心中暗暗发狠想道,他自从当上了护法之后,就没有这么丢脸过,心里面的怒火要把他刺激得发狂。 在他此刻的心中,对面的这几个人,已经注定了是个死人。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悟空和尚能安然离开。 所以现在就算是悟空和尚心里在恨,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对方和周围这些人。 李敢干咳了一声道:“大家觉得怎么样啊? 这人是放还是不放啊?这和尚可是说了,回去之后当没找着你们。 实话说,如果把他这个人干掉,那么接下来可能就是白莲弥勒在这附近的所有人都会来这里,找我们麻烦。 他出来之前,肯定会有人知道他来的是这里,然后来了这里之后就没有再回去过,显而易见,接下来会有什么后果。 虽然我们不怕,但是这里是半山村,这里还有很多老弱妇孺,还有一些不通武艺的普通人。 我们不能只顾着自己,而害了他们,你们觉得呢?” 李敢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于禁他们就算心中有千般不愿,也不再提出什么异议。 就当杀生和尚悟空以为自己逃过一劫的时候,却听到一个清脆凄厉的女子声音:“不行!不能放过他,他的同伴,可是杀死了两个捕快叔叔!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以来天经地义。 以前,他们白莲弥勒的人都在县城里,我们人数不占优,对他们没有半点办法。 但是现在,害死两个捕快叔叔的仇人就在面前,你让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的,放他离去,我们做不到! 今天,小女子就算是死,也要在这个可恶的和尚身上咬下一块肉!” 院里的正堂,冲出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子,杀生和尚抬眼一看,这小女子他认识,不就是那个刚死了没多久的澄县县令留下来的闺女吗? 这小姑娘如此恨他,也是有理由的,说到底,她那县令爹落得这么惨的下场,还是因为白莲弥勒在澄县的布局。 杀父之仇,也足够她疯狂的了,眼前这个小姑娘也真的很疯狂。 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就冲过来了,刚冲过来没几步就要李敢给拽回来。 “想干什么?” 被拽住之后,小姑娘还在疯狂的挣扎,看来她不砍眼前这个和尚两刀,心里是绝对不舒服了。 李敢只好出声厉喝,才镇住了小姑娘,只是她嘤嘤的哭了起来:“是他们害死我爹的!是他们害死两个捕快叔叔的! 是他们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的,现在后面还有那两个被他们害死的捕快叔叔留下来的妻儿老小,孤苦无依……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能让他们血债血偿? 不是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 为什么没有看到他们的报应? 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上天如此不公? 为什么明明仇人就在眼前却报不了仇? 不就是死吗? 我不怕死,我就是想砍仇人两刀,我就是想跟他同归于尽! 我不想活了!呜呜呜……” 小姑娘说着说着哇哇大哭,哭得身子都软了,但手里还是死死拽着那把菜刀。 杀生和尚头皮发麻,他真害怕,真害怕小姑娘哭得李敢改变了主意,不再放自己离开。 这是一双老手,接过李敢怀里的少女,是一个老妇人。 跟在老妇人身旁的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看上去颇有些威势。 李敢看到老人,叉了手一礼道:“老村长!” 老人点点头,看了和尚一眼,拍了拍老妇人怀里的少女,叹息:“在这污浊的人间打滚,就要受得了些许毒虫瘴气,没法子,人生来就命苦! 老朽作为此地之长,不得不为此地的老弱妇孺打算打算,委屈你了。” 老人说完就让老妇人带着少女,往后堂去了。 安排完那个少女之后,老人这才回过头来面对和尚,双目凌厉凛然:“和尚,听说你手里有不少人命,刚巧,老朽手中也有不少人命。 年轻时,杀性重了些,现在老啦,免不了想安生点。” 和尚赶紧弯腰,合什行礼,这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赶紧摆低姿态。 老人对和尚的识时务非常满意,点头道:“放你走可以,但你要说到做到,回去之后要将这里的事儿全部圆掉。 不得将你们白莲弥勒的注意力,引到这里半分,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哪用考虑啊!和尚赶紧应了下来,这时候想那么多干嘛?活命最重要嘛! 老人做了决定之后,直接进屋了,在没有看和尚一眼。 李敢对于禁他们苦笑,回头对着和尚喝道:“滚吧!” 得到大赦的和尚,赶紧屁滚尿流的跑了。 却不知道,在他走后,老村长和于禁,还有张家小姑娘一起站在李敢面前,他们的问题只有一个。 “你觉得,刚才那和尚有没有被我等骗到? 这场大戏,我等演的如何?” 第56章 虎穴 悟空和尚走了,走着摸不着头脑,走的很不安心。 对方就这样把他给放走了,很不合理,就算是担心弄死自己后,白莲弥勒的要回来这里报复。 难道他们放走自己,就真的相信自己发的那些所谓毒誓? 就真的相信自己不会带人来报复? 这个理由就算是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的,悟空和尚他自己更是不信。 所以他走的时候很快也很谨慎,一身肥肉的他灵敏得像只猴子。 所谓欲擒故纵,打草惊蛇,顺藤摸瓜,不都大多数这样设计的吗? 抓住人了,然后演了个戏,把人给放了,最后跟着这个人,再想发法子使坏。 可是让他郁闷的是,无论他怎么走,走的快走的慢,甚至躲起来,看后面有没有人跟着。 但是结果都是非常让他失望的,因为在他的身后,并没有人在暗中跟着。 可是就是很不对劲,他总是感觉,就是有人在暗中盯着自己。 人称杀生和尚的悟空,对自己的直觉非常信任,因为凭直觉行事,他从无数次厮杀当中,活了下来,更是在无数次厮杀当中,得到了这么个杀生和尚的名头,得到了教中护法尊者的荣耀。 所以对自己的这个天赋,悟空和尚是非常的依赖,毕竟一个长年生活在厮杀中的人,这个天赋对他帮助有多大,只有自己知道。 可是无数次闪躲,无数次查看身后,到头来却一无所获,甚至最后他都有点怀疑自己的天赋,是不是出了问题。 但是一直等他回到县城,都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亏他以为,对方只是想等他出了那个叫半山村的村子之后,撇清村子的责任之后再对他下手。 可是现在,自己都全须全影了回到县城了,这里虽不是自己大本营,但也差不多全落入白莲弥勒手中了。 回到这里也算是安全了,难道,由始至终,半山村人就没有这个胆子对自己不利? 那自己冥冥之中感觉到的危险,又从哪来? 而且这种感觉一直没有消失,特别是进入县城之后,这种感觉却更强烈了。 此刻的悟空和尚是种什么感受呢? 就是感觉自己就像是押在刑场上待斩的死刑犯,他甚至感觉到身后有个无形的侩子手拎着鬼头刀,时刻瞄准着自己脖子,只要时辰一到,一刀就下来咔嚓一声,脑袋就掉了。 “来人!”坐立难安的悟空已经没有半点杀生和尚的气势,急切地叫唤一声。 门外极速的抢进一个下人,躬身行礼:“尊者!有何吩咐?” 悟空和尚急问:“狗道人回来了没有?” 下人还从来没有见过自家这位和尚尊者脸上出现过急切之色,没料到今天却破了例了,心里琢磨到底是何事,居然让平时不动如山的尊者急成这样。 但心里虽然如此活动,嘴上却不敢有丝毫慢了:“禀尊者,苟尊者去了七天有余,却未见回还,应该是身上伤势还未恢复。” 狗道人,出家前俗姓苟,一手剑法,江湖上也是少见的高手,与杀生和尚同为白莲弥勒里十二尊者中的一员,不过地位却比杀生和尚有差很多。 杀生和尚在白莲弥勒十二尊者里面排位第七,狗道人却只排位十一,只差一位就变成倒数第一了。 不过纵然如此,白莲弥勒这么一个大的教派里面,其中12个出类拔萃的人当中,还占有一席之地,足见这狗道人也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甚至可以说的上是优秀。 所以白莲弥勒将杀生和尚与狗道人派到此地,12尊者来了两位,这便可以看的出,他们对澄县这个地方很重视。 因为这个地方离他们的分舵很近,近到他们如果要做点什么,澄县的任何形势都会影响到大半个局势。 所以澄县就必须要掌握在手心里,在这里的任何反抗势力都将会被清除。 前些时候,其实只有狗道人一个尊者负责这里而已,不过他在清除县城里面的反抗势力,也就是于禁带领的这些捕快时,碰到了钉子。 被于禁带着人设了个陷阱,用两条人命,还有重伤无数换来了狗道人一身的伤,虽不致命,但却影响大局了,所以杀生和尚来了。 也正是杀生和尚悟空的来,让吴保良老爷子猜出来,这附近肯定有白莲弥勒的一个分舵。 老爷子是何许人?征战了十几二十年的人,和蒙古人斗和山贼斗和土匪斗,斗了一辈子了,人精一般。 从狗道人受伤,到杀生和尚来,这居然才区区几天时间,两三天一个来回,那就是单程的话,可能是一天或者两天的事儿。 本来不管他,白莲弥勒的分舵在这里也好,在什么地方都行,都跟半山村无关。 但是,张夫人母女与于禁等人商议过之后,拿出几张田地契约,发布了一个任务。 “剿灭澄县附近的这个白莲弥勒分舵为张县令报仇。 完成条件:杀生和尚与狗道人死亡,分舵势力驱散或者毁灭。 完成任务的报酬是,半山村附近山头的所有权,也就是那几张田地契约。” 这几张半山村附近山地田土契约,是老于世故的于禁想到的,便因此做的准备。 半山村这片地方,原来就是荒山,在他们等待新来县官的时候,就用手中的官印,盖下了那几张新拟订的契约,于是这片山地就变成了他们的所有。 于是在他们更清楚佣兵工会是干什么的之后,他们用这些契约,发布了一个任务。 其实不是于禁他们是怎么伟大,非得为张县令报仇,而是他们已经知道,他们与白莲弥勒之间只能活一个。 所以在弄清楚佣兵工会的作用,还有问明白李敢是否有能力帮他们消除白莲弥勒这个祸患之后,他们才毅然决然地发布了这个任务。 然后,杀生和尚就撞上门来了,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情景。 他被算计了,没错,他的预感很准,在暗处,真的有人可以勾勾手指头就要了他的命。 但是人家没有动手,因为还要他这只老虎,带路回家。 第57章 熬人 遍寻自己身上所有东西,李敢发现最有用的是自己的背包空间,但是论到追踪人这种事,神奇的背包空间却不如那区区几百上千块的钢制重弩上那个光学瞄准镜。 因为那东西在几公里之外,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活动的轨迹,当然,如果用来瞄准,是可能几百米才能保证精度,但只是拿来观察,几公里,还是能看得到人影的。 “啧啧啧!没想到这和尚居然还睡女人!” 现在抱着重弩用光学瞄准镜监视县城里那座悟空和尚居住的宅院的,并不是李敢,而是吴二。 他很新奇的通过手里重弩上的光学瞄准镜,左看看右看看。 没办法,这个重弩现在才轮到他,在他之前,是于禁还有那些捕快,到吴大,然后才能到他。 每个人拿着这个东西,监视城里那个和尚一个时辰,到了时辰,累了就换人。 每个人刚刚拿到的时候总是新奇的不得了,他们没有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如此神器。 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城门楼子顶上,新来的县城里面主事的,可能也是个精明的,知道这里不对劲,也就没有大张旗鼓的接掌县城里面的所有事物。 所以导致现在,县城的城门楼上居然没有人看守,城门楼上那个屋顶,现在就趴着十几个人,神不知鬼不觉。 “会主,这杀生和尚万一不回去,怎么办?” 向李敢问这话的是于禁,他看这两天那位悟空和尚,可是一点也不空,每天酒肉吃着,小姑娘睡着,日子过的非常惬意,一点也没有着急要回分舵的想法。 “别问我,这事儿我也不清楚,你得问老爷子,这些都是老爷子安排的,人老精鬼老灵。 以老爷子的精明,想来这种事儿没什么错处! 是吧?老爷子!” 李敢正躺在屋顶瓦面上眯着眼,这个时候是最放松的时候,因为他有小地图,就算不睁开眼去四处张望,当时浮现在他脑海中的小地图完整地显示出周围一定范围的环境。 其实,小地图这个东西,逆天到没话说,最重要的是,这个东西居然能分清敌我。 自古有言,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自古难测,因为难测,所以才有猜忌,暗算。 历史上英明如唐太宗者,手掌大权之后的猜忌,让一代军神李靖,连睡觉都不敢关大门的。 猜忌是因为不明了,不知对方是否有叛逆之心,不知对方是否想要对自己不利,不知对方是自己的敌人,还是朋友。 但是现在这一切对李敢来说都不是问题,因为,他有小地图。 小地图上,善意的生物会是一个蓝点,敌对阵营或者,有敌意的生物,显示的是非常刺眼的红点。 至于是否有中立的阵营,那就不清楚了,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 有了这个小地图,什么人心难测,什么阴谋暗算? 不存在的。 甚至他躺在这里,都不用去跟于禁他们抢那个光学瞄准镜,只是躺在那里看着小地图,就可以找到属于悟空和尚的那个红点。 “他会走的,他现在正在慢慢变疯,像这么敏锐的人,在十多年前见过一个。” 吴老爷子拿过自己儿子手中的重弩,那眼珠子凑到光学瞄准镜前,往悟空和尚那个方向直瞅。 “这个法子我们用过,当然还是边军的时候,碰到过一个鞑子的探马,他就有这么敏锐的本事。 当时我们用人数,堆死了他们那个探马队。 但是却剩下最后一个人,怎么都死不了,甚至还被他反杀了几个兄弟。 此人是个高手,但是我们那一批的人都是高手,却拿不下对方没法。” 说到这里,吴老爷子停了一下,像是在回想当时。 “我们单打独斗是打不过他,一定是打不过,并且此人太过厉害,感觉很是敏锐,我等居然围不住他,一靠近便被他发觉,逃窜而去。 最让人吃惊的是,此人不惧弓箭,每每都能巧之又巧地躲过箭支。 偏偏就此人手里拿的,他们刺探得来的军情,此人不容有失,决不能让其逃脱。 我等只好拼了命去追。” 于禁等人听得好奇极了,特别是吴大吴二,还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父亲在军中还经历过这种艰难的战斗。 “那后来呢?” 李敢问道,像这种感觉敏锐的人,然后是一种说法,叫作强悍的第六感。 也称之为神觉,非常神奇的能力,传说只有通神的人才能拥有这种能力。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武道修炼到一定程度了,有一种直觉,他们称之为神。 秋风未动而蝉先觉,只要有人对他们起歹意,他们就能心中有所反应。 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吴老汉他们区区几十个踏白营精英能拿得下来的。 所以这样的人被排除掉,只能说,被吴老爷子他们所部追杀的那个人,可能拥有一种神奇的直觉,也拥有那种,秋风未动蝉先觉的作用,警醒自身。 这样的人,就算不是武道通神,能被几十个踏白营精英追杀而不死,也算很可怕的人了。 那这样的人最后,怎么被吴老爷子他们给弄死了呢? 看到所有人都好奇的看向自己,很迫切想知道答案,吴老爷子忍不住捋了捋花白胡须,得意扬眉道: “当时老汉等人上官皆身先士卒,都没于他手,老汉当时资历最深,别当仁不让的领了剩下的士卒。 老汉当时发现,每当有人张弓瞄准他时,他便有所察觉,闪避开去。 老汉便让人轮着张弓瞄他,让他一直坐立不安,不得半点歇息,最后竟活活的把他累死。” 哦!在场众人看向老爷子的眼神,有点不对了,果然够奸诈…… 咳……够高,实在是高! “这和尚,从一开始进了村口的时候,他无意中躲了一下,那是老汉在山上用这重弩细看他时,让他感觉到了。 这让老汉想起来当年那个,活活被我们累死的鞑子探马。 所以,你看我等在此,虽然是轮流监视那和尚,尚且感觉到累。 那和尚自从进城,你等可见他合过眼? 不过是喝酒吃肉,还是睡女人,但你等可见他合过眼?一刻也无有罢! 所以聪明有聪明的好处,蠢货,有蠢货的生活。 在战场上,感觉敏锐能活下来的机会更大,但是有时候却未必是好事儿,他肯定知道,暗地里有人在偷偷的瞄着自己。 会回去的,这和尚会带着我们寻找白莲弥勒的老巢。” 老爷子很是笃定的说,对自己的判断有百分之二百的信心。 其实他不知道,在场的所有小辈儿,都对他的判断,抱着百分之五百的信心! 第58章 胆小的锦衣卫百户 有人说,人不吃饭活七天,不喝水能活三天,却从来没有人研究过不睡觉能活几天。 在没有穿越来之前,李敢见过诸如此类的报道很多,有人说自己几十年没睡过觉的,有人说已经好几年没睡过觉了。 但是经常听到的却是,某某it男,两日两夜没睡觉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某地某网吧一男子连续上网两天然后猝死在网吧! 某个网络小说写手,因为连夜赶稿,累死在电脑跟前。 这样的报道经常的出现在新闻上,像那种几十年不睡觉的人,也许是真的,但绝对绝对很少。 无论是什么生物,睡觉是必须的,要不然以前的训鹰人,为什么要发明这个熬鹰技能? 不就是因为不睡觉,难熬吗? 不过现在,李敢并没有关注悟空和尚睡不睡觉的问题,那里有人盯着。 他现在正在做客。 恶客! “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诗是好诗字是好字,但好像此情此景,与诗中意境相去甚远吧!” 澄县新来的主事者,并不是县官,甚至都不是文官,而是锦衣卫中人,甚至都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个百户而已。 这个百户姓牛,叫牛阳光,这货胆子不大,但是会钻营,不小心就让他把祖上传下来的锦衣卫力士的差遣钻营成了个百户。 你说他一个武人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武人,偏偏还喜欢舞文弄墨,吟诗作赋,附庸风雅。 还水平有限,却喜欢往文人堆里凑,这本没有什么。 可坏就坏在,不久前他原来巴结的那个千户调职京城听用,想来是要升官。 可那千户升官之后,牛阳光就惨了,虽在大明武官比文官地位差了好大一截,但有些武人还是有武人的骨气。 比如说现在接任千户官的是原来副千户,就很看不惯牛阳光,这个喜欢对文人逢迎拍马的脾性。 早就想着,怎么找个借口收拾他,这回澄县的事可是个大事,县令被杀,可是要人去背过的。 于是,牛阳光就被派过来了,他的职责是在新任的县令来到这里之前稳定这里的状况,不让民变从再次发生。 可是让他过来,却只给他几个人,一个小旗都比自己人多,突然感觉到人生暗淡。 来到这里之前,他已经通过锦衣卫内部的消息来源,对这里做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发现这里,由始至终都隐藏了一股强大的势力,如果是100年前的锦衣卫,无论任何势力,对上他们都是土鸡瓦狗。 但是现在,如今的锦衣卫已经不复当年天子亲军的威风,来到地方上,再如前那几十年一般,嚣张跋扈的话,可能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特别是在大西北这种偏远地区。 既然已经知道是被针对算计,为了活命,所以牛阳光打定主意,来到澄县之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跟白莲弥勒之间井水不犯河水,想来对方也不会平白无故的弄死一个对他们无害的主事官。 果然,他来到澄县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互相装作看不见的情况下,相安无事。 所以他现在有空就在县衙的后院喝酒吟诗写字,俨然是一个文人模样,谁会想到他是一个锦衣卫百户。 此刻他正在喝酒,写字,毕竟,附庸风雅时间长了,总有些一些功底,字写的还算不错。 唐朝白居易的一首《问刘十九》,就让他写出几分味道来。 前提是如果不看最后一个字的话,因为他在写最后一个字的时候,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到,毁了那个字。 牛阳光猛地回头,看到自己的院墙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个人。 一眼就知道不凡。 其实,在这个年代,认为一个人是否不凡,大多并没有什么困难。 像电影电视里面说皇帝微服私访,康麻子微服私访记那个,装成个脚夫,跟人睡大通铺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 古代人看人首先一个是看衣服,人靠衣装嘛! 当然,有时候衣服并不能代表什么,衣服可以随便换的,不过下一个就重要了,他们看肤色。 一个皮肤白皙,举止斯文的人,就算穿上粗麻布衣服走到大街上,在这个时代都没有人敢去欺负的。 因为肤色白皙,证明在此之前,此人家境优渥,出入有车有轿,不可能是一般人家。 要知道一般的下里巴人,或者普通老百姓,在古代,可是很黑很黑的。 想要知道古代的人有多黑,现代人可以爬到农村去看一下那些正常下地干活的农民,还有工地里面挥汗如雨的农民工,那些人的肤色,才是老百姓的肤色。 当然,南风馆的兔儿爷除外,他们的皮肤也白皙,不过他们身上一般都有股子兔儿爷的扭捏,常人一眼就能看的出来,这些人不算,不算男人。 所以在街上碰到穿的粗衣麻布,肤色白皙并且没有扭捏姿态的人,不要小看他,那有可能对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个大人物。 当然也有喜欢把自己晒得黑不溜秋的大人物,那就要看本事了。 所以在古代,人要貌相才是基本的生存技巧。 人不可貌相,说的都是那些阴险的,喜欢把自己藏起来的,扮着猪的老虎想装逼吃人。 而人可貌相,并察言观色的本事,本就是牛阳光混官场的技能,现在一看院墙上的那个年轻人面相,在跟自己查到的消息,这么一对比。 他就知道,眼前这个手拿着一根竹杖的年轻人是谁了。 “你你你……你别过来,来人……救命……” 年轻人轻跃就下了院墙,向牛阳光走来,虽然脸上带着智珠在握般的淡笑,但看在他眼中,那笑容与恶鬼的狰狞别无二致。 特别是那个年轻人手中的竹杖,那可是击退了几百人,杀了几十人的大凶之器。 这个叫李敢的年轻男人,在牛阳光看来,可是比白莲弥勒的人要可怕多了。 因为到现在已经明确了白莲弥勒那些人的态度,只要井水不犯河水,就相安无事。 可是眼前的这个年轻男人呢?几十条人命那可是杀神啊! 一言不合,会不会要了自己小命? 第59章 狐狸碰上老虎 牛阳光呼喊的声音有点颤抖,当院墙外面没有人响应他的呼喊时,更是一下子瘫软在地,看起来恐惧到了极点。 实在想不通,一个七尺高的男儿,并且还是锦衣卫百户官,怎么会做出如此表现? 他实在是把一个胆小如鼠,以专营得以上位的懦弱之辈,演绎的淋漓尽致。 “行了,别装了!” 李敢不耐烦的说了句,其实打心里面认为,眼前这只狐狸,演得确实是一手好戏。 如果自己手里没有小地图这种神器的话。 小地图上面显示出来的红蓝点,还有走近了后,可以按自己的需求,是否让对方显示名字这种功能,简直逆天到了极点。 在今天之前他曾经试验过,小地图上面,显示敌我双方的功能。 他发现敌我阵营,并不是绝对的,但有一个功能就是,如果对方对自己恐惧或者厌恶的话,也可以变成敌对阵营。 但是眼前这个所谓的锦衣卫百户官,虽然表面上装的胆小如鼠,恐惧到肝胆欲裂的地步,但是在小地图上,并没有显示出,自己与对方是敌对的。 而是中立,中立的颜色,甚至有一些偏向,友方。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锦衣卫百户官现在表现出来对自己的惧怕是假的,甚至还很期待自己的到来。 如果要论心机,其实李敢不认为,自己就一定比现在面对的这些古代人有优势。 他认为自己充其量不过是见识多了点,在现代生活的那几十年里,通过电视电脑书籍那些海量的信息了解到的,这个世界古往今来的事情比较多。 他知道古人认为的天圆地方是真的,他比古人更清楚的是,天,仍然是圆的,但是大地已经分成了几个板块,不再是方的了。 他知道这片大地,再加上大海会组成一个圆球,这是他的见识。 他知道人绑上翅膀,也许能飞上天,后世的三角翼就是这么干的,他见过。 他知道有飞机大炮坦克火药,更知道有火箭飞船,甚至知道还有外星人。 但是这些都对他的心机并没有什么帮助,哪怕他看过三国演义。 虽然三国演义里面尔虞我诈,智计百出,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一但上场就会发现,自己除了见识以外,心机方面都是赵括。 论智谋讲心机,他比不上老爷子,起码他自己想不出来这么逼着杀生和尚召集白莲弥勒隐藏于民间力量,以便一网打尽的手段。 甚至如果没有系统出品的小地图,还甚至看不出来眼前这个官至锦衣卫百户的牛阳光有半点破绽。 他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声音的颤抖,都是一种惧怕到了极点的体现,甚至眼神都看不出半点破绽,这种人如果搁到现代,绝逼是一个小金人妥妥的,跑不了了。 简直就是狐狸,而且是那种成了精的老狐狸。 但是当奥斯卡小金人碰上作弊式的系统出版小地图,敌我识别能力之下,再精彩的表演也无法蒙蔽系统地识别。 如果论心机,照这样看来,两个李敢都拼不过一个牛阳光,但是,李敢他不是狐狸,而是老虎。 狐狸捕食与安身,也许需要智计百出,若非如此弱肉强食的丛林中,有大把能吃掉它们的存在。 但是老虎不用,老虎是陆地上最强悍的动物,是百兽之王。 狮子离了群有可能会被饿死,但是老虎不会,身为兽王的尊严,让他们一山不能容二虎。 老虎天生是单打独斗的,因为他们的实力强悍,甚至对上大象,都有过把大象肠子给掏出来的记录。 老虎是王者,他们有实力,所以用实力说话,用气势压人,而你却不得不服。 虽然捕猎时也有过潜伏,但却不屑于诡计,因为他们不需要。 强悍,就是理由,拳头大就是真理。 所以李敢现在跟牛阳光说话,开门见山。 牛阳光是个人精,不然不能称之为老狐狸,他知道,自己装了半辈子,却瞒不过眼前这个人。 他已经感觉到,如果自己再装一下去,可能下一刻,那个年轻人手中的竹杖就会点穿自己的喉咙。 狐狸可以在猴子或者乌鸦面前显摆自己的智慧,搬弄自己的伎俩,但是在老虎面前,只能收起种种小心思,祈祷现在的老虎并不是饿着肚子,并表现出自己的恭顺。 当他认真起来,还是有一些气度的,伸手取过挂在一旁的飞鱼服披上,整理了一下装束。 把装出来的惧怕去掉,站直了脊梁,一米七八的模样,没有了猥琐表情的脸还算方正,倒还是有几分官威的。 当惧怕和猥琐去掉,肃然拱手:“西安府千户所锦衣卫百户牛阳光,见过百人剑李先生。” “嗯?”李敢挑了挑眉毛,百人剑?在确定对方真的是称呼自己后,才知道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就有了个这么挫的名号。 “百人剑?啥意思?”李敢虽然知道是称呼自己,但却很好奇为什么会得这么一个名号。 “李先生在澄县民乱之时,以一人之力挽狂澜,手中竹杖下,更是拿去几十条绿林高手的性命,敢于直面几百乱民并将其击溃,便是比那古时人称百人敌之战阵勇将也不妨多让! 而先生却并非战阵上之人,看身手来历,应当是江湖上的游侠剑客,故而绿林上给先生取了个名号,称之为百人剑李敢。” 说到这里牛阳光的话顿了顿,想了下才接着说:“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讲了怕是要让先生不快,还会认为是阳光挑拨。” 李敢斜了他一眼:“你竟然说到这份上了,那其实是你本来就想说的罢! 既然想说就说,是否挑拨我自有判断!” “是!”牛阳光才收起那点小心思,其实说他收起那点小心思也不对,因为他已经达到了目的。 李敢让他说出来,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先生虽然一人手持竹剑迎战几百乱民,威名传扬于整个西安府甚至更远,但在绿林道上,你的名声可不怎么好。 他们都认为,你已经投靠了我们朝廷。” 第60章 密道 “随他们。” 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是牛阳光想要的结果,近朝廷,远江湖。 “不知李先生,到此来找牛某人,所谓何事? 只要不违国法,不背良心,牛某人绝不会有半分推脱。” 其实照着牛阳光的意思,不回国法,不悖良心这种事儿,其实根本就不是问题,但是出门在外,不管做的事儿,漂不漂亮,但说的话一定得漂亮。 李敢没有那个心思去猜他的想法,看来只是想谈个生意:“有个买卖,想找大人聊聊,不违国法,不背良心,而且好处还挺大。” 说到买卖这种事儿,牛阳光的眼睛亮了起来,他知道眼前这位人称百人剑的年轻人,当然不可能给他谈针头线脑的小生意。 能让对方慎重到自己亲自来,找他这个锦衣卫百户官聊聊,并且说有好处。 那这个好处就不可能是一般的好处,所以他很期待。 他是个善于钻营的人,想要钻营就得有本钱。 像他们这种在官场上的人,钻营的本钱就是自己的能力和金钱。 跟李敢做生意,如果做成,收获肯定是巨大的。 因为如果是小生意,还不值当李敢这等人物来此与他这个锦衣卫百户官来攀扯。 “愿闻其详!” …… 悟空和尚,这两天过的很不好,如芒在背这种痛苦,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体会不到的。 食不知味,寑不能寐,便是抓了两个妇人敦伦,也得时刻警醒,怕不知何时从何地伸出一把刀来捅入自己的背心。 人家说熬鹰可以熬七天,但是熬人最多熬三天。 超过三天就算熬出来,那已经不再是人,而是鬼。 悟空和尚已经不觉得自己是个和尚,如果可以让自己安安心心的睡一觉,便是付出所有也在所不惜。 在澄县所有人手全部撒了出去,把自己这座宅院周围百丈以内,所有生人全部驱赶开。 到最后甚至都可以保证,在这个范围内没有一条蛇,或者一只老鼠,差点都要做到苍蝇蚂蚁都要分公母的地步。 但是,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还是并没有消减掉,而是如同附骨之蛆一样,挥之不去。 快要崩溃的悟空和尚,他都不知道,有一种叫做光学瞄准镜的东西,搭配着重弩,可以在很远的地方给他一种致命感。 就算他躲在室内,高踞在城门楼顶之上的佣兵们也能从那些或开或关的窗户,对里面观察的一清二楚。 “城东卖豆腐的王二麻子,打铁的李铁匠,城西土地庙里的乞丐头,得月楼里面的龟公…… 都记下了吗?”于禁,一边细看着杀生和尚调动的这些人马,辩别他们的身份,作为地头蛇,他对这座小城里面的讨生活的人,都非常眼熟。 大明朝的时候,跟后世天朝又不一样,大明朝讲究的是田间阡陌,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想要离开这个县,到另一个县的地域去,必须要有路引子。 这跟后世天朝的时候,打工人潮北上南下,一到春运期间,人山人海不一样。 大明朝很安定,也许有的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这个县的区域。 所以在这里人和人之间都是熟口熟面的,猛然间来个生人他们的印象会非常深刻。 既然都是熟人,那么认出他们的身份,就会很简单,更何况于禁原先还是吃捕头那碗饭的。 所以只要是悟空和尚,每调动一个人,他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身份是谁。 同时,也为了白莲弥勒能在布下这么多暗线而震惊。 如果不是吴老爷子想出这么个计策,把现在白莲弥勒在澄县的所有力量都调动出来,就算他们现在干掉了这个杀生和尚悟空,这些暗地里的力量不除掉,白莲弥勒在派来一个人物还是会很轻易的接受和控制下澄县。 白莲弥勒,究竟下了一盘什么样的大棋? 他们想要干什么? 其实在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白莲弥勒从古到今的,名声都不好。 从唐朝开始就已经是造反专业户,据说大明的开国洪武皇帝,也曾经是白莲弥勒里面的一个头目。 然后得了天下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清洗,白莲弥勒也就销声匿迹,再不出现于世人眼中。 只不过偶尔出现了叛乱,背后都有他们的影子。 现在在澄县这里玩这么大,还杀了张县令,这跟造反其实并没有多大区别。 如果当初,不是李敢以雷霆之势猛然击溃这个造反的苗头,怕是现在的澄县已经陷入水深火热当中了吧! 其实他猜的还真没错,在真正的历史上,澄县作为造反的一个开端,大明朝走向灭亡的开端,张斗耀也是第一个被农民起义军干掉的有品阶的官员。 但是现在这一切,刚开了个头,就被掐灭了,而把这个苗头掐灭的人,现在正在跟别人谈生意,谈的差不多了。 “事成之后,所得粮食归我,兵甲归大人所有,若有金银,当五五分账,不知大人以为如何?” “但听先生吩咐,牛阳光照办就是!” 牛百户应了下来,转身出去了,因为刚才李敢告诉他,护卫们并没有被干掉,只是打晕而已。 当然,作为一个擅长扮猪吃老虎的人,他不可能只有明面上的十几个手下,这一次,是不能藏着掖着了。 李敢看着小地图中,那个显示为杀生和尚的红点,居然消失掉,死了?还是跑了? 他并没有看到代表的自己这方的人在接近,更不相信像杀生和尚这样的人会自杀,所以他在等待,等待杀生和尚的再次出现。 也许再出现时,应该就不在城里了吧? 果然, 在过不久之后,在脑海里面的小地图上,代表的杀生和尚的红点,再次出现,不过他出现的地方已经不在城里,是在城外的小河边。 等他再次出现在吴老汉和于禁面前时,于禁他们才知道自己等人,居然被悟空和尚摆了一道。 “这城中居然还有通往城外的密道?” 看着在不远处装扮成一个庄稼汉的杀生和尚,于禁觉得自己在澄县混了这十多年,好像白混了。